重返狼群2 - xp1024.com
《重返狼群2》


正文 1、格林被抓了!

“格林!格林……是你吗?”我用电筒照着前方雪地上隆起的一团黑影,轻喊了两声。

狼影应声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积雪,脖子上的铁链哗啦作响。夜色中,这匹狼被拴在特警部队靠近路边的铁栏杆围墙外,一双绿眼睛怯怯地盯着我们的电筒光。他埋头竖耳,努力收缩瞳孔,想看清楚灯光背后的人。他旁边相隔四五米的地方还拴着两只大藏獒,冲着我们的电筒光狂吠,挣着铁链扑咬。

亦风沉声道:“格林还在就行,先别惊动部队里面的人,咱们天亮再来。”

我深知夜晚藏獒的厉害,关掉电筒,悄悄离开。

现在是2013年1月25日深夜,还有十四天就过年了。若尔盖草原下着大雪,街边行道树上的雪越积越沉,压得一些枝条几乎垂到地面上。县城里很冷清,只有一家宾馆还挂着营业的牌子,我们成了这家宾馆仅有的房客。

我捧着一杯热水坐在窗前,隙开一条窗缝,吹着雪风,尽量让自己焦虑的情绪冷静下来,我得想办法救回格林。

这让人放心不下的狼儿子,自从2011年2月2日回归狼群到现在,他离开我们有七百多天了,这七百多个日夜,我没有一天不想他。

格林小时候的照片、我们在一起的影像、留着牙痕的电视遥控板、踩着小爪印的画……我珍藏着每一件我所能记住的东西,仿佛只有这样才不会被时间带走。

我们和格林散步的郊外空地上修起了一座座高楼,绿化带变成了停车场,楼顶天台立满了广告牌……我也常常像这样呆坐在城市的窗边,用格林的视角看着外面的变化。回忆慢慢旧了,只有这城市新得越来越陌生。

我将格林的故事写成,让更多的人记住这只小狼,让更多的眼睛关注中国狼的生存。人们最牵挂的就是格林现在怎么样了,他还活着吗?每当人们问起,我的心就紧缩在一起,我很怕,怕突然有一天传来格林被捕杀的消息,甚至夜里都会梦见格林饥寒交迫地哀嚎。多少次我想去找他,可是又怕好不容易放归的小狼有了“亲人”的召唤会遭到狼群的排斥。我更怕的是,再也找不到他了……

今天早上我和亦风还在成都。我照常打开电脑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却突然看到微博中弹出一位读者的紧急留言:“微漪,我刚从若尔盖草原旅游回来,格林已经被抓住了,被人用铁链拴在特警部队门口卖呢!”

我脑袋里一阵轰鸣,有那么一瞬间根本看不清屏幕上的字。格林从小被人抚养长大,他对人没什么戒心,自从我们将他放归草原以后,我日夜悬心他会被人抓住,没想到长久以来的噩梦终究成真了。我心急火燎地叫上亦风,立刻开车赶回若尔盖!

赶到若尔盖草原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多,我们摸黑找到了读者所说的特警部队,下车绕着部队铁栏杆围墙搜寻,在离部队大门不远处的墙根儿下,果然发现了被拴的狼。

虽然当时黑灯瞎火的看不清,但是我喊“格林”的时候,那狼确实站了起来,似乎他还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可能认出我们了吧。我越想越心寒——格林怎么又落单了?难道他熬不过这个冬天,到人类的地盘来找食被抓住了?又或许,那些人看见格林不怕人就把他给诱捕了?

“糟!”我心一紧,“特警部队是执法部门,难道格林闯祸了?他伤人了吗?”

“不会。这又不是人犯了法蹲大狱,况且格林的性格我们太了解了,他不可能伤人。狼如果真伤了人,肯定早就被打死了,怎么可能还拿来卖呢?”亦风说。

我逐字咀嚼网友的留言,不对味儿:“执法部门肯定不会卖野生动物……网友是不是说错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甭管什么情况,咱们最担心的是格林死了。现在他虽然被抓住,但总算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总有办法救他出来。有这么一次被抓的经历,下次他会学聪明点儿。”

天刚亮,我们就把车开到离特警部队围墙最近的路边,两只藏獒还在,格林却不见了,只有一截铁链拖在墙根前的雪地上。我们的心凉了半截,难道昨夜惊动了里面的人,这么快就把格林弄走了?

“格林!格林!”我们摇下车窗喊了几声,没动静。

我不死心,下车走近一点,双手拢着嘴:“嗷——”

墙根前的雪堆拱动了两下,格林披着一身的积雪站了起来,盯着我看。他在!躲在雪窝子里了!我的心快蹦出胸腔了:“格林,别怕,妈妈来了。”我边说边死盯着狂吠的藏獒,小心翼翼地绕过去,余光瞄见格林紧张地踮了踮爪子,尾巴夹在肚子下面。

快要靠近了,我喉咙里呜呜呼唤着。这声音狼儿再熟悉不过了。格林绷直了铁链,使劲探过头来嗅闻。我急忙伸手过去,一把抱住雪娃娃般的格林,拨开他头顶的积雪……咦,额头上没有疤痕!再捧起狼脸一看,生疏的目光!他不是格林!我“哎呀”一声撒手后退,“心跳”霎时转为“心惊肉跳”!格林被捕的消息先入为主,我靠近这狼时光顾着提防藏獒,也没细看,竟然冒冒失失地抱住了一匹陌生狼!

再看那匹狼,他比我还紧张,抖抖身上的雪,夹紧尾巴,耳朵直贴到了脑袋后面。他脖子上勒着一个系着死扣的皮项圈,紧得几乎嵌进肉里,颈间一圈皮毛早已被磨得光秃秃的,喉部的毛团裹着暗红的瘀血粘结在项圈上,他显然被人拴了很久了。他试探着嗅我的味道,伸出舌头使劲舔我的手背,丝丝哑声伴随着铁链勒喉的咳喘。虽然是不同的眼睛,不同的狼,但那亲近人的表情,还有祈求抚触的呜呜声和格林小时候太像了。他怎么会被拴在这里?我揪着心本能地伸过手去,任他把手指叼含在嘴里轻轻咬着,只盼他别再挣扎,别再让那项圈更深地勒进喉头……

暖暖的狼吻是多么久违的感觉啊。我仔细看这匹狼:他牙口很轻,不到两岁,可能因为他长期被拴养营养不良,瘦得像一道闪电;虽然早已成年了,可是他的身形却只有格林八个月时的大小。抚摸狼背,长长的狼鬃掩盖之下,他的脊梁像斧片一样刺手。他那么干瘦,我甚至可以隔着皮毛把拳头伸进他的两片肩胛骨之间。我记起包里有读者送给格林的奶糖,摸出一把剥给他。

“女娃儿胆子够大嘛,他居然不咬你。”部队大院里,四五个穿特警制服的人被藏獒的吠叫引了出来,“这狼你要不要?卖给你。”

真的要卖啊?我惊诧地看了看那几个人,又下意识地望了一眼特警部队的门头。

“这狼哪儿来的,怎么会拿出来卖?你……是警……?!”我死盯着卖狼人胸前的警号。

有个人听出我语气不对,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亦风连忙接话:“我们是来旅游的,听说这里有狼要卖,过来问问。”

感觉是买主,对方一乐,大大方方地说:“就是这只狼,你们给多少钱?”

亦风反问道:“你要多少钱?”

特警笑了。“前几天有人出价一万五,我还在考虑。你瞧这狼皮,少说也值七八千,齐脖子这点儿坏皮不要了就是。”他用手掌在狼脖根处做了个切割动作,又伸手捏起狼下巴,像展示牲畜一样掰开牙口,“你看这狼牙多完整,我们喂的全是剩饭剩水,没嚼过骨头,一点磨损都没有,四颗獠牙也得值两三千。这个狼舌头,没死以前把它挖出来,是最好的哮喘药。狼肉补气壮胆,狼骨狼髀是辟邪的……诚心价,两万!你拿走。”

狼挣脱嘴巴往我腿边躲,抖得狼鬃都竖了起来,他或许听不懂这些人说的话,但肯定明白他会发生什么事。

我忍不住说:“狼是保护动物,贩卖野生动物违法你知道吗?”

“你跟我们讲法?”特警笑了,“少扯这些闲话,要买就买,不买走人。”

一句话就把我呛了回去。亦风把我拉到身后,跟那几个特警递烟打着圆场,探听狼的来历。特警只说这狼是从小拴养大的,其余的便不再多说。亦风只得作罢:“这样吧,狼先别卖,我们商量商量明天再来。这个项圈能不能放松一点?”

“不能松!开玩笑,这是狼!他只要抓住一丁点机会都会挣脱逃跑!”

虽然这只狼不是格林,但是爱狼敬狼的人哪能看着狼任人宰割。当初我们送一只小狼回归狼群何其艰难,甚至连命都舍得豁出去,因为我们知道如今草原上的狼死一只就少一只。这只狼必须救!

我和亦风商量再三,我们不能买狼,一旦买了,卖狼有利可图的消息传开,就会有更多人去抓狼掏狼崽,更助长了盗猎贩卖之风。这事儿得找部队领导,毕竟这是特警在政府部门门口卖狼,知法犯法的事当领导的不可能不管。

第二天上午,我们又来到特警部队围墙外,确认藏獒已拴好,才小心地靠近狼。狼冲我们友好地摇着尾巴,鼻头微微耸动。我摸摸他的头,刚把奶糖和肉块掏出来,原本温驯的狼突然人立起来,獠牙毕露,一双前爪劈头盖脸朝我抓来!亦风“哎呀”惊叫一声,迅速把我拉开。“呼”的风声过去,狼爪从我脸前挥下,一爪子就把我手里的肉打落。狼猛扑上来抢肉,“哗啦”一声,铁链绷紧,狼眼看着肉掉在了地上。

“快让开!他闻到肉味儿了!”亦风急喊。

我踉跄退后,伸手摸脸,有点热辣辣的,还好没抓破,两人惊魂难定。

那狼不顾铁链勒喉,一遍一遍地飞身扑来,但离地上的肉块总是差着那么一点儿,够不着。狼被勒得嘶声哑叫,狼牙咬得咔嚓爆响,眼珠子瞪出了眼窝,红得几乎炸出血来!

他没见过肉?!我哪敢再伸手,忙捡了一根木棍把肉挑过去。狼一口咬断木棍,像驱逐了一个竞争对手。他快速抢过肉叼到墙角,用爪子护住,龇牙环顾,低声咆哮着警告周围的竞争者。直到我们缓缓退到让他安心的距离,狼才收起了凶相,挪开狼爪,舔掉肉上的泥土,深深嗅闻着,像审视至宝。他平息气喘,迸出两声沙哑的咳嗽,埋头把脖子上的项圈略微抖松一点。他并没有立刻狼吞虎咽,反而看着眼前的肉发呆。好一会儿他虔诚地闭上了眼睛,侧头趴下上半身,用脖子在肉上摩挲着,打个滚,起身抖抖毛,换另一侧身子,再滚……

我不忍看下去,这动作我们再熟悉不过了。小格林第一次找到囫囵个儿的死羊羔时也是这样顶礼膜拜。格林算幸运的,而这只已然成年的狼却只能在铁链的束缚下,对这巴掌大的一小块肉举行那属于狼的古老的仪式。尽管他和格林一样从小远离了狼群,但他们的记忆深处都烙印了这份狼族的传统。

直到“食祭”进行完毕,他才嚼着肉块艰难地往紧勒项圈的喉咙里吞。看着狼喉咙里肉块的鼓包挤过皮项圈,我和亦风也不由自主地咬牙梗着脖子,似乎能帮他嚼帮他咽。吞完肉,狼又把散落一地的奶糖也找来吃得干干净净,这才凑过来用爪子搭在我的膝盖上,委屈地舔着我们的手。我蹲下时,他又用湿鼻子嗅嗅我脸颊上差点被他抓伤的地方。我和他碰了碰鼻子,狼见了肉本该如此,怎么会怪你呢。亦风托起狼爪,那本应锐利的爪尖已经在水泥地上磨秃了。狼啊,再忍一忍,我们等会儿就找人放你回家。

藏区冬季大多上班很晚。临近中午,部队里渐渐有了几个人走动。我们刚走到特警部队门口,就被端着枪的警卫拦了下来,别说是找部队领导了,门都不让进。我跟围上来的特警据理力争要求放狼,反而被说成是要闹事儿。双方越说越僵,亦风连拉带劝把我拽回车上:“不进去就不进去吧,这是部队,别硬闯!我们在门口等,总能等到领导出来。”

主意一定,每天我们都去围墙外看那只狼,把肉割成方便吞咽的小块给他。然后静静等在部队附近,然而三天过去了,没等到一个管事儿的人。临近春节,都放假了。

等到第四天,我俩心情很烦闷。越是看着那只狼越是挂念格林。突然很想重回故地,去狼山狼洞狼渡滩看看。好久没回去过了,不知道格林还在不在那一带。

走在狼渡滩中,我们曾经和格林一起生活过的地方,到处洒满了回忆。

下车步行一个多小时,两人一直沉默无语,刚翻过狼山前的小山包,亦风就惊呼起来。我抬头一看——山腰上一个小黑点,那不是我们曾经住过的小房子吗?可是一年前我们回来那次,分明看见小屋已经被强风掀垮,我俩还在废墟边伤感了好久,这会儿怎么……我摘下墨镜细看,白雪中那小房子竟然像一个梦境一样依然立在山腰上,仿佛它一直就在那里等待着迟归的主人。

我们快步奔向山腰的小屋。小屋被修缮过了,加了几道木头的梁柱,屋顶的玻纤瓦也被理顺盖好,还压上了石块防风。垒墙的砖头有新有旧,东北面的老墙还是原来的,西面的新墙将房屋面积扩宽了一米多。门窗也是从前的,依稀可见格林当初挠门的抓痕。窗户被屋里堆放的杂物遮挡住了,门是半掩着的,我隔着一掌宽的门缝向内张望,屋里暗沉沉的,布满蛛丝,散发出一股尘土气息,显然很久没人住了。微风穿过门楣缝隙,吹出柔和的呜呜声,仿佛是格林幼年时,我对他轻声哼唱的安眠曲。我的眼眶泛潮,屏住呼吸缓缓推开屋门,“吱——呀——”多么熟悉的声音……阳光射进了屋子,被惊醒的微尘在光线中飞舞,尘埃落处,我们用过的炉子、床垫、水壶、牛粪筐都在,甚至我们以前从狼山下捡回来的牛头骨也靠在门边。环顾一圈,处处都浮动着格林和我们的影子,满屋往事仿佛聚成旋涡,顷刻间将我卷入了时间的深处。

还是那扇窗——记得那年沙尘暴遮天蔽日,我就坐在这窗前,用狼绒毛和草棍儿做成的“棉签”帮格林掏鼻孔里的黄沙,亦风给我们点蜡烛照亮,笑问:“里写的黄袍怪八成儿就是唐僧他们遇到沙尘暴了吧?”

每当狂风暴雪无法外出觅食时,格林和我就趴在这窗前,饿着肚子苦等天晴。

严冬的高原上,如果吃不到肉,就连喘气的力量都没有。我还记得我和亦风忍不住偷吃了格林藏在雪窝子里的兔子以后,也是亏心地躲在这扇窗下,几天后却看见格林又在雪窝子里再次为我们埋下他猎捕回来的兔子,当格林抬起头望向小屋,狼鼻梁上缀满了积雪,我永远忘不了格林向窗子里投来的深沉目光。

还是那个牛粪筐——当年亦风出门捡牛粪的时候,跟在旁边的格林也有样学样地叼了一块石头扔进筐里。亦风把石头捡出来扔了,格林就把整筐牛粪给掀了。

还是那个床垫——冬夜里我们三个挤在一起睡觉,格林就在我耳朵边上打呼噜。

还是那个铁炉子——那年冬天,几天猎不到食的格林饿得啃草根,吐泥浆。幸亏我入冬前捡到过一只冻死的野鸭,一直为格林存着。于是我烧旺炉火,煮水解冻鸭肉。饿极了的格林闻到肉香,站在炉子上,直接从开水锅里捞肉吃;搅出的水花溅在铁炉子上,滋滋冒白烟。“你不怕烫啊?”我吓了一跳,心想难道不烫?伸手一摸铁炉子,却把我烫得吱哇乱叫,我那时可佩服格林了,狼爪竟然这么耐烫。亦风笑说:“他练过铁砂掌……”

那些苦中作乐的日子,那些在煎熬中期盼的岁月,共同度过的一幕幕都封存在这小屋里,我想着想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已然泪流满面。

亦风的眼圈也是红红的。“我们和格林在这里住了大半年啊,现在想起来却像上辈子的事一样……”他拾起门边的牛头骨摩挲着,“这还是当年狼群打围牦牛以后,我捡回来的呢。不知道那群狼还在不在……”

看着亦风把牛头骨放回门边,我的目光却定格在屋门上,我推开亦风细看,门上有两三个带着泥巴的淡淡爪痕,从屋门中间半人高处往下拖擦了有一尺多长,似乎是犬科动物人立起来推门的痕迹。

亦风比量着爪印,有些小激动:“是狼爪印还是狗爪印?”

两人的心都怦怦跳出了声,我们都希望是第一个答案。

“狼爪印!”我一厢情愿地跟着心跳的节奏选择了答案,其实这风蚀多日的模糊爪痕是根本无法辨别的。

“那肯定是格林,他也回来过。”亦风比我更主观。但这回答却猛然触动了我的心弦。

格林,真的是你吗?是否在某个雨后,踏着泥泞,你也回来过?你是不是在推开门的一刹那,也像妈妈一样,想大哭一场?

我越想越激动,端起牛粪筐就往屋外跑:“捡牛粪,生火,我们回家了!小屋有了烟火,格林会看见我们的。”

亦风一把拉住我,顾忌地摇着头:“谁又把它重修起来的啊?只怕格林还没来,牧民就先来了。”

当头冷水……是啊,小屋已经有了新主人,我们只是过客。我失落地放下牛粪筐,眼前的小屋既亲切又陌生,透着几分物是人非的凄清……

离开了小屋,我们漫无目的地在草原上流浪,仿佛只有把身体奔波得很疲惫才感觉不到心累。

直到傍晚时分,两人再也走不动了,才在草场上坐下来,看不远处羊群中的一只母羊下羔子。

这时,一个牧民骑着马过来查看刚出生的小羊羔,看见有陌生人在他的牧场休息,他很意外,拉下捂脸的围巾和我们打招呼:“阿偌,我叫泽仁,求捏阿恰子嘞(你叫什么名字)?”藏族汉子泽仁四十出头,皮肤黝黑,眉宇宽阔,鼻梁挺拔,一双眼睛流露出和善的光,粗犷的络腮胡子,一笑起来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泽仁和我们聊了几句就热情地拉起亦风:“走走走,天气冷得很,不要在这里坐着,到我家做客,火炉暖和!酥油茶多多的!”

我们欣然前往泽仁安在源牧上的家。刚见面就约陌生人去家里做客,这在城市里是不可理解的,但在草原上却是寻常事。当你看见牧民淳朴的笑容时,就会觉得时间也缓慢了下来,停留在一个没有隔阂的世界。

“源牧”是藏区大草原上原生牧民们对自家牧场的敬称,意为游牧是他们的起源,草场是他们生存的根本,草原人不忘本源。也有人称其为“远牧”,意思是离现代生活太遥远了。

“到底是‘源牧’还是‘远牧’呢?”我问泽仁。

“‘源牧’就是‘远牧’。”泽仁笑呵呵地骑马在车边引路,隔着车窗跟我聊,“爱放牧的人叫它‘源牧’,怕放牧的人叫它‘远牧’。这些年啊,草原越来越开放,有的牧民不再放牧了,他们进城做生意、开旅馆、开藏家乐,过起了定居生活。他们的牧场要么租给别人,要么包给开矿的挖泥炭挖石料,牧场主只管坐着收钱就行了。刚开始有些牧民觉得泥巴都能卖钱,反正多得是,随便挖。前些年日本人大量收购泥炭,便宜得很,一拖拉机十块钱。后来泥炭挖走了,下面的沙子全露出来,再也不长草,那些牧民才晓得草场毁了,他们卖了自家的命根子……我家也有定居点的房子,但是一年里难得回去住一次,我还是留在源牧上,看着牛羊和草场,心里舒坦。”

泽仁源牧的家是个小木屋,干净整洁,墙上供奉着佛像和唐卡,屋里有股浓浓的藏香味和酥油味。屋子中间摆着一个藏式铁炉,炉子后面摆着一筐干牛粪。

泽仁揭开炉盖,用铁钎抖抖炉膛里的灰烬,掰开几块干牛粪在炉膛中摆成空心的一堆;又单独拿了一块拳头大小的干牛粪,转身从小屋角落的柜子下面取出一小瓶液体,拧开瓶盖儿,珍惜地往手中那块干牛粪上倒了一点点,再拧紧瓶盖。

我闻到一股刺鼻的气息:“是汽油?”

“嗯,草原上没有报纸,也找不到木屑之类的东西,所以牧民多半都用汽油来引火。”泽仁笑道,“不过这里汽油也不好找,就这一小瓶还是托关系弄来的。”他用火柴点燃沾着汽油的干牛粪,放入炉膛中,盖上炉盖,拉开风门,炉火顷刻间就烧旺了。

“下次帮你带点石蜡吧,那个生火更方便。”

“石蜡恰子嘞?”(石蜡是什么?)

“石蜡……燃料。”我也不知道怎么翻译,“我带来你就知道了。”

泽仁忙着煮茶,他汉语不佳,听不明白时就看我们比画。我们的藏语更蹩脚,听不懂泽仁说话时总是下意识地盯着他胸口——等“字幕”。不过这小小的障碍不影响我们沟通,抓住关键词,大概意思总能猜对七八分。当我们提到老朋友扎西时,泽仁乐了。“扎西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他现在当村长了,忙着给村里修希望小学呢。”他把扎西这些年做的事儿说了好一通,喘口气又问道:“这么冷的季节,你们跑到大草原来,不是旅游的吧?”

我略微迟疑,还是亦风开了口:“我们是……来找狼的。就是,呃……邦客(藏语,狼)!”

“邦客?哦呀……”泽仁盯着我们看了好一会儿,好像想起了什么,“扎西有两个汉人朋友养过一只叫格林的狼,后来把狼放生在这片草原了,是你们吗?”

我和亦风紧张得面面相觑,没想到他会知道我们,更没想到他连格林都知道,一时间不晓得该如何回答,因为不了解这个牧民对狼的看法。看着我们的表情,泽仁更加肯定了:“这草原上向来只有打狼的,没有放狼的,所以村里知道你们的人还挺多。放心吧,扎西给我们讲过格林的故事,我和狼打了一辈子交道,头一次知道狼还会对人那么好。你们也是好人,菩萨会保佑你们的。”

听完这番话,我们放心了,不仅感激善良的泽仁,更加感激扎西。

看我们松弛下来,泽仁笑了:“一年多以前这片牧场划分给我了,巡场的时候我发现山那边有个小屋,扎西告诉我,那就是你们和狼住过的地方。后来我看见小屋塌了,挺可惜,就把它重修起来,夏季放牧的时候在那儿歇个脚;我尽量修得和以前一样,狼认得老地方,说不定还回来呢。里面的东西我都没扔。”

原来小屋是他修好的,我深为感动:“泽仁,我们一定要交你这个朋友!”

“行啊!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你们想找格林,我帮你们!还有,我教你们说藏语。你的藏语太差了。”

亦风笑道:“你的汉话也费劲啊。”

“哈哈,你们听得懂就行!”泽仁把煮好的酥油茶给我们一人斟了一碗,香甜的酥油茶暖心暖怀,没有什么比风雪中结识了一个真挚的朋友更让人高兴的事了。

“泽仁,你刚才说狼认得老地方,还会回那个小屋,我们在小屋门上看见有推门的爪印,是狼的还是狗的啊?”我把手机上拍的屋门照片放大给泽仁看。

泽仁想了想:“这印子少说也有个把月了吧,上个月下了场大雪,雪化以后地上就是这种稀泥。这泥爪子印应该是那时候蹭上的吧。”泽仁看了好一会儿:“呵呵,不是狼抓的就是狗挠的,太花了,不好说。不过呢……狗一般不敢去推人的门吧。草原规矩,狗是不能进屋的,他们从小就知道进屋要挨打。”

我一喜,那么说至少有一半多一点的可能性是狼爪印?如果那真是狼爪印,可能也只有格林这匹有特殊经历的狼才会去接近这记忆之地吧……我又一阵难过,想起我们回到小屋时的触目伤怀,如果真是格林回去过小屋,曾经最亲近的人都不在了,面对满屋萧条,他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他又为什么回去?他还会再去吗?唉……

聊到狼的话题,大家自然而然就说起了特警部队门口拴着的那只狼。据说他本来是特警从盗猎的人那里没收来的狼崽,跟狗一起拴养着,吃着残羹剩饭,一来二去就长大了,有人想买,特警也想卖。听说有药材贩子想买那只狼,只是价格没谈妥。狼被拴在特警部队门外已经很久了,附近几个村里的人都知道这事儿。

一直聊到天黑,泽仁才送我们出门。跨出门槛看不见路,亦风习惯性地跺跺脚,拍了一下巴掌,才猛然想起这里不是装着声控灯的城市楼道。

泽仁奇道:“你拍手跺脚是什么意思?”

亦风尴尬地嘿嘿笑:“没啥,城里人的习惯。”

泽仁“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出门回家都要这样吗?”

“都这样。”我咯咯笑,“下次来草原,我给你们带几个头灯,就是戴在头上的电筒,你们晚上出门就不怕黑了。”

“有这样的东西?太好了!”泽仁高兴地谢道,“我老婆仁增旺姆夏天凌晨三点过就得起来圈牛挤奶,挤牛奶腾不出手,都是用嘴叼着电筒照亮。她每天一直忙到天亮,嘴巴麻得话都说不出来。嘴麻都是小事,邻村有家人叼着电筒拴马,结果被马一脚把电筒踢进了嗓子眼儿,人救过来了,可到现在都是哑巴。我也一直担心我老婆呢,头灯好啊,草原上买不到这些先进的东西。”

认识泽仁之后的十多天里,我们每天都去特警部队门口看望那只狼,给他带些肉吃。放假期间找不到部队领导,我们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救狼的办法。而泽仁天天带着我们沿着当年格林曾经活动过的区域寻找狼群,希望能发现格林的踪迹,但都一无所获。

随着牧场的分割,人类活动的干扰,留在狼山狼渡滩地带的狼群几乎看不见了。这里变化不小——新拉的围栏,新栽的电线杆,新架的通信基站,新修的藏家乐、观光台,新修的一条碎石路基通往草原深处,牛羊比以前更多了,草比以前更少了。两年前,山垭口和第二道山脉的中段,野兔、野鼠特别多,在这开满野花的山坡上乱蹦乱蹿,我和格林经常在这里抓兔子,可是现在,这两处地方已经沙化了……只有那些兔子洞还凹陷在黄沙下。

可惜啊。我点开手机相册,比照着位置,给泽仁看这地方两年前的照片,遗憾地描述这里曾经有草、有花,花开季节,我和格林在这山坡上迎着夕阳吹蒲公英,那时候,这里还有成群结队的野兔,格林总能逮来吃个饱。

“兔子太多,不是什么好事。”泽仁苦笑道,“不过现在什么都没了,就更不好了。”

“草场都成那样了,牧民就没想过少养一些牛羊吗?”

“城里人喜欢房和车越多越好,草原人喜欢牛和羊越多越好。一个道理,都是富裕的象征。”

我在同样的角度又拍了一张照片。手机还是原来的手机,我还是原来的我,站在我和格林曾经嬉戏的山坡上,却“人是景非”。大自然应该是不会变老的,它越原始越焕发生机,可是我却分明感觉到眼前的草原在变老,甚至比我老得还快。

转眼到了除夕,草原上的人大多回定居点过年了。

人少,狼才有可能出现。我们决定往草原更深处的骀嵬若村走。两年前的冬季,我们最后一次目睹格林跟随狼群打围牦牛就在骀嵬若村。那个村寨山路难行,人烟稀少,很可能就是“格林”狼群集体越冬的地方。

正文 2、狼的盛宴

地上的雪积了有半尺深,泽仁蹲在牧道上查看车辙后的几道爪印:“没错,是狼蹄子!”

我们找了十多天,总算发现一点野狼的踪迹。亦风伸手比量了一下狼爪印,和他的巴掌一样大:“你看,这里的狼这么大!”

我定睛一瞧,那个硕大的狼爪印仿佛猛然扑出雪面,狠狠抓住我的心脏,我每一次心跳都在狼爪掌握之中。我紧了紧围脖,压住心头的寒意,极目环顾了一圈,不放过雪原上任何一个移动的物体。

这些天总是听泽仁说,骀嵬若村的狼群是若尔盖大草原上最骁勇亡命的,因为这个村寨的牧民只养牦牛不养羊,斗牛的狼比宰羊的狼强悍得多。牦牛是这高寒草甸上最庞大最强壮的食草动物,无论公牛母牛都长着锐利的弯角,牛脾气狂暴,牛劲儿一上来,十七八个汉子都拽不住。骀嵬若村将近四十万亩的草场上,每家的牦牛少则几百头,多则上千头,结成大大小小的牛群,牛众狼寡,蛮牛阵不是好闯的。最彪悍的猎物必定锻炼出最强劲的猎手。

我们三人今天凌晨四点就开车过来,埋伏在小山包上,蹲守到六点也没见狼群出现。这会儿,我们刚下山回到车边,就赫然发现有三道狼爪印一路尾随我们的车辙,还绕车查看了一圈。狼对自己领地内任何一件突然出现的事物都保持高度警惕。我们原本是来追踪狼的,却被狼反跟踪了。车胎上留下了狼鼻子顶开浮雪后嗅探的痕迹。

“幸好狼没咬车胎,否则我们就出不去了。”亦风太阳穴旁的青筋鼓成一团疙瘩。

“草原狗才喜欢咬车胎,狼不会那么干,他们疑心重,不碰人的东西,就是检查一下咱们从哪儿来。”泽仁说,“狼认得出这不是本村的车。”

狼爪印上雪沙滚动,很新鲜,绕车一圈后径直向我们来时的方向走去。

追!我们跳上车,掉头追狼。

开出两三公里,狼爪印没入了牧道南边的高草中。隔着钢丝网的围栏,车子过不去,没法追了。我只能用望远镜顺着爪印消失的方向搜索,哪里有半点狼影。

正沮丧间,泽仁笑嘻嘻地说:“邦客图腾,邦客酒喝醉里哟克。”(狼来了,狼就在你背后。)藏语管狼叫“邦客”,“邦客图腾”就是“狼来了”,这是草原人吓唬小孩子的话。这泽仁,冷冻了一早上,还有心思说笑。

我干笑一声,正欲接话,亦风猛扳我的肩膀:“真的在你背后,三只!”

果然!三匹大狼幽灵般滑过雪面,他们爪掌奇大,与刚才的狼爪印肯定对得上号。但是这些狼身形瘦削,腿细长,没有我想象中猛煞恶狼的强悍状。此刻他们贴着围栏神不知鬼不觉地绕到了我们背后百米远的地方,正打算悄悄横穿牧道,去北面的山上,哪知道我们突然停车观望,而且还发现了他们,众狼停步犹豫。我刚用摄像机对准他们,三狼就立刻分头散开,决不让我的镜头同时套住他们三个。他们边疏散边频频狼顾,观察我们到底拿的什么“武器”,有多大杀伤力。

众狼分散退到三百米(步枪射程)之外,重新聚拢。

“狼认定去北山,就不会轻易改方向。再追!在北山垭口拦截他们!”泽仁从小放羊就跟狼打交道,我笃信泽仁的断言。

急掉车头,再追过去!狼群似乎急了,在雪原上狂奔起来,跟车抢速度!牧道积雪难行,越野车飙六十迈已经是极限,三匹狼居然还渐渐领先。奔跑中的大狼肌肉绷得紧紧的,四条腿拉成了一条直线,胸腔两边的肋骨明显地暴露出来。大狼超过车窗时扭头瞪了我一眼,惊得我一激灵,连忙把车窗摇了起来。

狼群一面加速,一面向车头斜插过来。距离飞奔的车头二十米远,一匹狼横掠而过,亦风连忙松开油门。距车头十多米远,第二匹狼飞穿牧道,亦风点刹,第三匹狼却毫不减速。五米!亦风急踩刹车!安全带一紧,车尾一甩,众人惊呼声中,狼已箭射般到了车前,从牧道中间纵身跃起,飞越围栏。

狼影过处划出一道灰色长虹……狼轻巧落地,气息均匀。开车的人惊出一身冷汗,超车的狼居然面不改色。狼群不屑地越野车,显然知道车子是翻不过围栏的。三匹狼不慌不忙地翻过山垭口,又在垭口处最后瞄了我们一眼,消失了。

泽仁回过神来:“这些滑头,垭口翻山最省力,狼只走老路,别的道儿他信不过。”

“这三只狼也太亡命了,完全可以等人离开了再走啊……”车子已经熄火了,亦风的脚还紧踩在刹车上不住发抖。

我们下车看时,车子甩尾的痕迹几乎压上了最后一个狼爪印,幸亏狼跳得快!

“狼活得太苦,也就不怕死了。”泽仁说,“这里的狼一早一晚活动,现在该到收队时间了。在狼看来,我们反复追赶,显然是冲着他们来的,抱着目的来的人决不可能轻易离开。”

我盯着山垭口,虽然积雪厚重,但不算太高,雪上那几路清晰的狼爪印挑衅般地引诱着我,“追我啊,我的去向不都明摆着吗?”我越看越不甘心,卷起袖子就往山上冲去,泽仁不放心,紧随在后。

当我上气不接下气地爬到山梁上向下张望时,那些爪印在雪原上早延伸了不知多少千米了。

“格林……”我急提一口气,冲着狼群远去的方向呼喊。

名字被风吹散了……

泽仁问:“还追吗?”

我跌坐到地上摇头牛喘,最后那声呐喊把我肺泡里压底儿的氧气都抽干了。

“别灰心,他们给你留了个安慰奖。”泽仁伸手从前面的围栏上摘下了一撮狼鬃递给我。这是那几匹狼钻过围栏时钩挂在钢丝上的。挺拔的狼鬃里缠绵着一些温润的狼绒,十几分钟前还附着在狼的身体上,现在摇曳在我的指尖,像淡棕色的火焰,在我心里燃起一股温暖的感觉。格林离开我两年了,今天再次触摸到野狼毛,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在手机后盖中,贴心暖好。哪怕狼的一丝一毫,对我而言都是值得珍惜的。格林,我回来了,来找你了,你在哪儿?

亦风兀自蹲在牧道旁的围栏边分析爪印,见我们回来,他起身拍拍手套上的雪。“这些狼爪印我挨个儿看过了,‘拼命三狼’里面没有格林。我还量了一下……”他指着最后那匹大狼飞跃围栏时留下的爪痕,“他起跳到落地距离三米多,跨过的围栏高度是一米六。狼急跳墙啊,见过这么厉害的弹跳吗!”

“当然见过!那年我病好后再回草原时,獒场两米多高的围墙,格林一跳就蹦出来,老远扑来我怀里……唉……”我心底泛起一阵潮凉,些许感慨些许失落。当初格林那是多么甜蜜的飞跃,他知道他的亲人终于被他盼回来了!他跨越一切障碍告诉那个人:“我相信你,我想和你在一起!”而眼前的跃痕分明印满了怀疑、排斥与戒备,狼宁愿搏命跨栏,以告诫人们:“别靠近我,我死也不相信人”。这一起一落,一个急于相见,一个急于远离,人与狼之间也许就隔着那么一步之遥。

三人商量下一步如何走,泽仁建议:“如果这群狼里没有格林,跟踪他们就没什么意义了,天一亮他们肯定是回山里睡觉。我们再跟,这些狼肯定会带我们绕圈子,白费力气。不如别去惊动他们,顺着来时路去看看他们昨晚都干了些什么,说不定还能遇见没撤离的狼。”

越野车沿着牧道朝狼的来路开去。

翻上一座山,朝霞已烧红了雪原。我们停车瞭望,山下很远处的牧场中有东西聚成花生米大小的一团在蠕动。亦风用望远镜一套:“不是狼群……也不是兀鹫。是人,八九个……好像围着什么东西……”

话音未落,对面山麓上突然腾起一声怨愤的狼嗥,顷刻间,众多狼嗥紧追其后,嗥声在雪原上空与强风扭抱成团,像冲击波一样扑面而来。我只感觉发梢一飞,汗毛都奓了起来,凄绝的狼嗥声中逼人的寒意从天灵盖一直贯穿到脚底,把我们冻在了原地。我脑子里空荡荡的,眼前只有风卷云涌的天空和呼啸的山麓。

从未在大白天听到如此摄魂夺魄的狼嗥。什么事让他们这么绝望?狼嗥声歇,我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了山下的那群人。

我们赶到山下牧场,只见九个人正用麻绳绑着一头巨大的死牦牛,想尽办法拖拽,要拉到百米外的一辆皮卡车上。

“阿偌,若日!我杰克丁南阿恰哥?”(喂,你们好!我可以看看吗?)我边喊边跑上前。

死的是一头老驮牛,估计有一吨重,从牛犄角上的年轮看有三十多岁,牛角凝固的血迹上沾着狼毛,牛脖侧四个新鲜牙洞还在滴血,身上瘀斑无数,肚腹上有抓痕,尾巴被咬断一截,后腿上还有不少窟窿,是被群狼猎杀的。我边拍照片边问:“邦客什么时候咬死的牛?”

众人对我和亦风这突然出现的汉人有点惊异,又听我说着半生不熟的藏语,更是奇怪,上下打量,没有回答。泽仁站在我身边,一脸严肃地和众人交换了几句本地藏语。

小个子的牧场主这才冲泽仁点了点头,用生疏的汉话对我们说:“昨晚后半夜起,我这儿的两百多头牦牛就跟五六只邦客缠斗上了。我本来想着我养的都是大牦牛,邦客打不赢的,没想到天亮时候这头老牛还是被打翻了。”在这片草原上,同样是描述狼的猎杀行为,牧民的口头语却区分明确——狼是“宰羊”“打牛”。“宰”和“打”的区别足见猎杀牦牛绝非易事。

我暗悔错过了,算来我们在山顶埋伏的时候,山这边的狼群正和牛群苦战。那跟车抢道的“拼命三狼”可能是最后撤离的。这么大一头牛如果不被人拖走,够狼群吃个把星期了吧。

当听说这个牧民家一年的收入也就五六万,而损失一头牦牛就是七八千时,我和亦风心里有些歉疚。我们在这片草原上放归了小狼格林,现在看到牧民的牦牛被狼打死,似乎觉得就是自己的孩子给他们带来的损失。怀着一种莫名的“负罪感”,我问:“要不要帮忙?”

“当然要!”众人正愁拖不动牛。

我和亦风背起绳索帮着他们一起拖牛,泽仁犹豫了一下,也过来拉起了绳索。

这头死牦牛囫囵个儿时估计有一吨重,十来个人拖不动它。于是牧民将死牛开膛破肚,丢弃了所有内脏和草包,减轻了三分之一的重量,只留肉壳。又把绳索分别拴在牦牛四条腿和犄角上,每个人背负一股绳索像拉纤一样喊着号子共同使力,总算能拖动死牛了。已经封冻的沼泽地坑坑包包,车开不进来,牛角牛蹄又经常钩挂在草垛土堆里,十二个人深一脚浅一脚,拖行起来举步维艰,拖三两米就得歇一次,百米的距离拖了一个多小时。亦风累得嘴唇发紫,不停地吸哮喘药,泽仁和我大汗淋漓,缺氧乏力。

忙活到中午,大家总算把死牛搬上了皮卡车。

牧场主拍拍袖子,也不说谢,转身走了。牧民的冷漠虽让我们有点意外,但也没太留心。我们一面感谢泽仁的援手,一面重新上了车。

亦风发动汽车。刚才一起拖死牛的人叫住我们,说皮卡车装了牛就挤不下人了,有两个人想搭我们的车去邻村。我们一口答应,觉得哪怕为牧民们多做一件事情,我们的内疚都会少一分。

路上,泽仁一言不发,搭车的两个人却滔滔不绝,兴高采烈地谈论卖肉赚钱的事,我越听越不对味儿:“狼打死了牛,你们怎么一点儿也不惋惜啊?”

“我们惋惜什么?”那人笑道,“你看着吧,狼打了牛没吃到肉,明天还得再打。”言语中颇有点幸灾乐祸。

我疑惑着还欲再问,前面运牛的皮卡车一停,车上的人下来招呼那两人道:“快点快点,那边还有一头死牛。”

西面牧场秃鹫群飞,下面果然躺着一具牛尸。下午太阳烈,已有点腐臭味道飘过来。一群人兴冲冲地跳下车,奔死牛去了。

泽仁这才沉声道:“快走,不要等他们!”

我们早已生疑,当即驱车离开牧场。

“这些都是什么人啊?”亦风问。

“他们都是收购死牛的牛贩子,不要跟这帮人搅和,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我一愣:“他们收死牛来做什么?”

“卖给你们城里人吃。”

“什么?!”

我追问中才知道,这些人专门游走于各家牧场,以每头七八百的价格收购各种病死的、瘟死的、老死的、冻死的、被狼咬死的牛,再以两千元左右的价格转卖给二道牛贩子,牛肉最终主要销往红原、松潘、九寨沟和成都市场,其他城市也有。如果牛尸已有腐败变质,收购价格就更低,做成重口味的牛肉干在旅游点售卖,几乎没人尝得出来。草原上干这行当的人还不少,有的已经干了十多年了,往往有很硬的后台,没人管得了他们。

听完泽仁的讲述,我和亦风比吞了苍蝇还恶心。刚才我们还满怀歉意地去帮忙拖牛“赎罪”,没想到却是帮了这些不法之徒!那种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傻样让我们简直想扇自己的耳光。我急了:“泽仁,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啊?”

“你下车就跑过去了,我根本来不及拦你。那帮人本来干的就是犯法的事,看你拍照,以为你是记者,有人捏着杀牛刀往你背后走你都不知道,我赶紧说你们是我的朋友,是来旅游的,他们顾忌我是本地人才没对你下手。你警惕性差,脾气又急,知道了肯定出危险。大草原上藏着不少有命案的逃犯,就干着盗猎和贩死牛的营生。他们放倒两个外来人不过是捎带手的事儿。把人弄死以后扔在草原上,一群秃鹫飞过来,二十分钟就能把尸体吃干净,野狗再把骨头一啃,风沙把衣服一埋,人就失踪了。”

难怪我拍照时,泽仁紧靠在我身边对那帮人说话,原来我从鬼门关走了一趟还浑然不觉,幸亏泽仁保护了我们。我俩冷汗淋漓,连声感谢泽仁救命之恩。

泽仁被我们的“恩人”称呼叫得怪不好意思,红着脸说:“别讲这些客气话,我们是朋友,只是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得多长个心眼儿啊。”

夕阳中,回望已渐行渐远的牧场,隐约还能看见狼群消失的北面山麓。让我们略感安慰的是那里至少还有牧民丢弃的内脏给狼群充饥。泽仁却淡淡地回答:“狼不会去吃人动过的东西,通常紧跟在死牛贩子后面的就是偷猎的,下毒下夹子,早把狼整怕了。”

天色暗了……车在牧道上颠簸着。

那天正是2013年2月9日除夕夜,远处县城方向,爆竹声横空炸响,鸟兽吓得停止了夜啼,散开的焰火刹那间夺去了银河的光辉。人的世界过年了,漆黑的草原却陷入了一片死寂。我是多么不想奔往那个光鲜的“人间”。

过年了,在大都市里应当是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热热闹闹看“春晚”,孰知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耳边又回响起群狼在原野间悲愤的哀嚎,我知道那群饿狼必定难过年关,不难想象他们舍命拼杀,辛苦了一整晚的年夜饭却被人全部掠夺,哪怕病牛、老牛、腐败牛尸都没给他们留下,这个冬天他们如何活命?

就在两年前的今天,小狼格林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或许他也在这群饿狼之中。又或许不知从何时起,远居都市的我们竟然吃着狼食,此刻喜庆的餐桌上就摆放着狼的剩宴。

正文 3、救狼

草原尽头,偶尔被焰火映红的夜空中布满薄薄的烟云,在流动变化的阴霾中,露着瑟瑟缩缩的星。

我们离开骀嵬若村后,把泽仁送回他的源牧,泽仁的妻子仁增旺姆留我们吃简单的年夜饭,问:“今天你们看见狼了?”

我咬着糌粑点点头:“我们还帮死牛贩子拖牛了,真窝心。可惜还是没有看见格林。”

仁增旺姆边揉糌粑边听我和亦风讲白天发生的事儿,宽慰道:“别着急,慢慢找,只要格林还活着,总会遇见的。哦,对了,你们一直问起的特警部队那只狼听说价已经谈妥,这就要卖给药材贩子了。”

我俩一惊:“什么时候?”

“就这两天了吧。”

狼的糟心事接二连三,我们连年夜饭也咽不下了。

别过泽仁一家,我们开车回县城。

亦风的车在夜幕中越开越慢,终于停在了岔路口,左边是回县城宾馆的方向,右边通向特警部队。亦风趴在方向盘上,问:“去哪儿?”

我叹口气,向右边望去……

车行在路上,夜色中突然响起了带着犬吠腔调的狼嗥声:“花嗷——花花,嗷——花!”

是格林!他发现我们回来了?我内心激震,急忙摇下车窗大喊起来:“格林!我在这儿!嗷——格林!”

亦风也边喊边找,那狼嗥像强力的磁场般把我们吸了过去……

可是,这声音来自特警部队!

哦……原来是那只被拴住的狼发出的呼嗥。两人失望之余又心如刀割。这只狼也是从小和狗一起长大的,以至于“口音”都和格林相似。当他的窝被盗猎者掏毁的时候,他是否也和格林有着同样的悲伤呢?此时,不知是除夕夜的鞭炮声勾起了他被追捕时的恐惧,还是焰火入空的呼啸在群山间的回音酷似狼吟,又或是难以抑制的孤独和对亲族的思念,他大放悲歌。

“花嗷——”他不知道他的亲人在哪儿,是被卖到了异乡还是已经惨遭屠戮,有没有幸存者?还会不会找到他?他努力找回狼的语言,一声声呼唤着:“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孤寂的狼嗥被漆黑的原野吞没,陪伴他的只有裹满冰雪的铁链。凄清的星空下,除了我们,没人在意他。

我们忙于寻找格林的这几天,药材贩子或许已经来过了,或许将他像货物一样查验,讨价还价。他预感到了自己即将来临的厄运。再也等不到下一个春天,他囚困一生的命运就要画上句号,没有同伴,没有亲族,没有自由,有的只是死亡的命运,他为自己唱起了挽歌。

我热血冲头,再也顾不了那么多,抽出匕首,开门下车。

“你要干什么?”

“割断项圈!让他跑!”

“小心藏獒,小心……里面的人……”亦风这话说得很艰难,他是个老实人,从没干过偷狼摸狗的事。我也是个良家女孩儿,从没想过会跟“警察叔叔”作对,可是“良”民生出了“爪”也会变成“狼”。

为了救回狼,我们俩一定都很疯狂。夜晚的藏獒比任何时间都凶猛,而比藏獒更可怕的是里面拿着枪的人。谁要是手持凶器跑到特警部队外面,被当成暴徒挨枪子儿都有可能。

亦风把车停在围墙外的路边接应,我脱下手套,蹑手蹑脚地靠近狼。

黑暗中,那狼似乎早已闻到我们的气息,站在墙边翘首盼望。我掏出两块风干肉,趁着藏獒还没叫出声来,一只藏獒面前扔了一块。我哈口气暖暖冻僵的手,抱住狼身,左手顺着探过来的狼头摸到狼脖子上,两个指头挖起项圈,右手摸黑割下去。刚割了几下,就听旁边铁链声响,两只藏獒早已吞完干肉,咆哮着从两侧扑了上来。狼下意识地左闪,正被左边的藏獒撞个正着,连狼带我摔了一个跟斗,幸而藏獒的铁链都不够长,只能狂吠扑挣,我连忙爬起来,却再也抱不住慌忙闪躲的狼。

特警部队里电筒光晃动,有人吆喝起来:“谁?!站住!”

“快跑!”亦风急喊。

我刚转身就听见砰啪两声枪响,腿一软,跪在地上,顿觉左膝一麻,使不上劲了。我顾不上查看,单腿跳上车,亦风一脚油门。后视镜里,电筒光还在闪,一只藏獒拖着铁链追上了路,人声犬吠被甩远了。我心脏暴跳,裤腿湿漉漉黏糊糊的,用手一摸,血!左膝钻心地痛起来……

“我中枪了!”

亦风脸色惨白,紧握方向盘,一路飙回宾馆。

两人好不容易把气喘匀,亦风哆嗦着手帮我卷起裤腿检查,颤声问:“子弹在不在里面?有没有打碎骨头?赶紧上医院吧……”

大年夜的,哪儿有医院上班?平生第一次遭枪击,两人手足无措。伤口在膝盖头上,我摸摸伤处,好像没异物,弯腿试试,骨头也没事儿,但稍一用力,血就汩汩往外冒,顺着腿肚子淌到地上。亦风看得眼晕,手忙脚乱地打开急救包。

咬牙清洗出伤口,两人都愣住了,这竟然是个寸把长的刀伤!怎么回事?

仔细回想,那两声“枪响”好像是二踢脚,而我慌乱之中跪在了刀刃上?

亦风长吁一口气,蔫坐在地:“这事闹的……”

想起刚才上车就喊“中枪了”,我怪不好意思地哧哧笑起来。

亦风绷着脸:“还笑!刀口再低一点就割断韧带了,万幸你没有被藏獒追上,要不然小命难保。”

一说到藏獒,我更乐了:“哈哈,他四条腿都没追上我一条腿儿的,笨狗!没前途!”亦风常说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乐天派,泪点太高,笑点却低得很,要把我揍哭不容易,遇上啥要命的事儿却都能笑得出来。

亦风帮我上药,用棉签一探,骨头露了出来:“这口子剌得大,又在关节上,得缝针。”

“不用。”我撕开几张创可贴,把伤口上下拉拢贴牢,直着腿把绷带抛给亦风,“缠上。”

伤无大碍,丢脸的事儿也笑够了,可是一想到放狼失败,两人的心情又沉重起来。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到底该怎么办?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宾馆房间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这响动在静得出奇的深夜里特别刺耳惊心。我们吓了一跳,迅速交换眼神,亦风看表,半夜一点多!

“谁?”

“警察!开门!”

我们倒抽一口凉气,心脏狂跳起来,把全身的血都抽上来往脑袋里压,一瞬间脑仁儿都要炸开了!我们的行踪暴露了?!那些人追上门了?他们想干什么?!

“什么事?”

“查房!开门!”

“等一下。”亦风强作镇定,悄声快速地藏起急救包。我一瘸一拐要往厕所躲,亦风连连摆手指指我的床,我赶紧钻进被窝盖住伤腿,悄悄打开手机摄像,以防万一。亦风把他床上的被子也弄乱,吸口气硬着头皮开了门。

进来的三个警察都是生面孔:“证件拿出来!例行检查!”一个警察仔细核对我们的照片登记证件,一个警察把房间查看了一圈,一个警察便开始盘问:“从哪儿来?”

“成都。”

“到这儿来做什么?”

“旅游。”

“冰天雪地大过年的来旅游?”

“是。”

“都去了哪儿?干了什么?”

“草原上到处走走,拍雪景。”

前一个警察把登记完的身份证递给了问话的警察,他接过身份证又对着我们看了一眼:“下面那个越野车是你们的?”

“是。”

“特殊地区,有些地方不该去的就别去。”问话的警察把身份证还给亦风,临出门又转身强调了一句,“记住,不要到处乱跑。”

门关上了,耳听脚步声远,亦风赶紧上锁,两人心里却再也没法踏实。

亦风坐在窗边点燃一支烟:“为什么我们住在这里十多天了,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天大半夜来例行检查?就这么个小县城,年三十只有这一家宾馆在营业,要追查两个外地人太容易了,何况我们的车还停在宾馆前面呢。警察最后那句话啥意思……你觉得他们发现我们了吗?”

“不知道啊……”

人一旦紧张起来,便如惊弓之鸟,难道救狼不成,我们反倒被监视了?

冲着警察最后那句话,我们无论如何不敢乱跑了。

清早,我们开车去扎西牧场,刻意用最慢的车速从特警部队门口绕道观望。狼还在,绷着铁链焦躁地走来走去,他就快被做成药材了。据那些人说,趁狼没死的时候把狼舌头挖出来,晒干入药,可以治哮喘。

亦风一面开车,一面向车窗外的狼望了一眼,苦笑着:“我打小就有哮喘,但我不会为了治我的病,要他的命。”

我拍拍亦风的肩:“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想,况且还有不少人是为了治嘴馋。”

我们没敢停车……

一进入扎西牧场,扎西的藏狗们就大叫着冲上来把车包围了。亦风按按喇叭,扎西闻声出来一看:“哈,你们来啦,快快快!里面坐!”抬脚把狗赶开去。

刚下车,扎西就注意到了我的腿:“咋瘸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好不尴尬:“别问了,有酒吗?”

扎西朗声笑道:“有!有!过年嘛,酒肉管够!”

我俩钻进扎西的帐篷一看,帐篷里弄得好喜庆,藏历的新年和春节在同一天,亲戚朋友都要各家各户串门,所以每家的桌上随时都摆满了待客的手把肉、血肠、奶饼等各式各样的藏家美食。

我们席地而坐:“家里人呢?”

“他们都回定居点过年去了,就我在牧场守着牛,你们来了,正好陪我说说话。”扎西拿出青稞酒,摆上三个海碗,“听泽仁说你们来好多天了,天天都在找狼,怎么样,找到格林了吗?”

“没有,不但没找到,发现狼群都少多了。”看着扎西倒酒,我顿时想起格林喝醉的往事,心里又是一酸,“扎西,我们离开的这两年里,你看到过格林吗?”

“看见过,就是我给你们打电话那一次,大概是你们离开草原三个多月的时候。有天早上我开圈放羊,羊死活不出圈,我四处望,就看见一只狼在你投食的地方打滚,还闻你挂在围栏上的旧衣服,一副很陶醉的样子。我觉着眼熟就喊格林,他马上抬头看我,不跑,但也不过来,趴下身子,缩在草丛里瞄我。我老婆在帐篷里听见我叫,也钻出来跟着喊格林,他很激动地站起来,跳前几步,伸着脖子朝她仔细看,看了一会儿像是有点失望,又朝帐篷里打望。我干脆朝他走过去,但是我进他就退,我站住他也站住,继续望帐篷。我走到离他两百多米远的地方,他不再看了,扭头就跑,怎么喊也喊不回来。”

“他头上有‘天眼’吗?”亦风急问。

扎西摇摇头:“隔着两三百米呢,他还鬼鬼祟祟地在草丛里绕来绕去,哪里看得清,我觉得动作和神态很像格林。哦,那时我想起你说再看见他时拍下来,我就赶紧拿手机录了一段视频。你等等。”扎西找出他的旧手机,又翻箱倒柜地找充电器。

我哪里等得及,不歇气地追问扎西:“你看见他吃了投食吗?他往哪儿去了?你能肯定他是格林吗?到底‘像’还是‘是’?”

扎西想了好一会儿:“像……是,只是身形大了点儿,我从前见他那会儿还是个半大小狼呢,那次再看见他就已经是大狼了。从动作看,感觉应该是。你想啊,我的狗一个都没叫,说明多半认识他;再说,围栏上挂人的衣服通常是可以吓唬狼的,那狼不但不避开,反而对你的衣服挺亲近,哪个野狼会这么干;还有,他跑了以后,我过去看了,虽然投食的干肉都没吃,但奶糖一个不剩了,只有糖纸还丢在那儿……”

手机终于开机了,我心跳加速,翻身爬起来看视频,正好跟亦风凑过来的头撞在一起,两人顾不上哼哼,屏住呼吸瞪大眼睛——晃动的视频中,依稀能看见米粒大小的一只狼几次回头后转身跑远。

“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俩拍着桌子叫起来,那身影太熟悉了!化成灰我也认得!

或许对很多人而言狼都长一个样,但是养过狗的人就不难理解这种感觉:哪怕是一大群看似一模一样的狗混在一块儿玩,主人也能一眼分出哪只是自家的“汪”。和狼群朝夕相处就会发现每只狼固有的姿态、眼神、腔调、习惯、动作、气质,甚至抬爪摆尾都各自不同。格林与人相对时透出的亲和感更是野狼所没有的,镜头中的狼不是惊慌逃跑而是怅然离去,留下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自从山梁上最后一别,格林远去的背影便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这段视频是我和格林分别以后第一次看到的他的野外影像。我一遍遍回放,念着他的名字,看得几乎产生了幻觉——幻想格林又回过头向我跑了过来!这坏小子,我多想再抱抱他啊。

“还有吗?他回来过几次?”亦风问。

“就一次。”扎西说,“从那次以后再没见过了。”

看了这段视频,我不但放不下心,反而更担忧起来:“回归狼群三个月后,他为什么落单回来了?是掉队了,饿了,还是被驱逐了?现在又过去两年了,他还活着吗?又回到狼群没有?能不能吃饱?”我猛然记起被死牛贩子拖走的牦牛和狼群的哀嚎,群狼尚且吃不饱,格林一旦落单……我越想越心慌:说不定是他被赶出了狼群,饿得受不了了,跑回来找我们,可是大失所望;说不定他早已饿死在归途中了,搞不好这已经是格林最后的影像了。我越想越惶恐,几乎想立刻上狼山去找他。

扎西笑着摁我坐下:“不要那么悲观,没消息就是好消息啊,别低估了狼的能力!不过你要是这么不放心,我也怪想他的,这样吧,吃饱喝足咱们一块儿上狼山找他去!来,来来!为格林平安干一碗,扎西德勒!”

我心下稍定,赶紧吃肉就酒,积攒体力。平静了一会儿才发现刚才起身用力过猛,膝盖的伤口又撕裂渗血了。扎西见状追问到底怎么回事。亦风边吃边把这些天看到特警卖狼、找领导无门、救狼误伤的经过以及深夜被查房的担忧原原本本告诉了扎西。

扎西盯着我的瘸腿笑岔了气:“原来你就是这么光荣负伤的呀!来吧,吃哪儿补哪儿。”他抓起一根羊小腿塞到我手里,才慢慢止住笑,说:“我跟你说啊,在这个特殊地方,警察查房是常有的事儿,不必那么紧张。你们想救狼,我理解,但方法不对。来了这么多天不找我问问,自己在那儿瞎折腾。特警部队那只狼我知道,他们早些时候从偷猎的人那里没收的。当时偷猎的人已经把一窝狼崽卖得差不多了,就剩那只因腿上带伤没卖掉,被他们缴了回去。收缴了一只活狼,他们也不晓得该咋处理,大草原上又没机构可送,那时候哪怕有个动物救助站也好,可以治好了再野化放生嘛。没辙,特警就把狼当狗养,又怕狼伤人,就一直拴着;狼长大了更让他们头疼,又不好养又不敢放!这几天……估计趁着领导放假,那几个特警就对狼打起了歪主意,救狼变卖狼……哼哼!这帮孙子。”扎西蔑笑着割下一块肉放嘴里嚼,大拇指抹着刀背沉吟了一会儿,掏出手机拨号,用藏语和电话那头“邦客……邦客……”地讲起来。

少时,扎西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你们放心吧,我已经叫我住在特警部队附近的一个亲戚盯住那只狼了,他们一时半会儿卖不了!至于想救下狼嘛……还是得用正当方法。”扎西摸着络腮胡子,呵呵一笑:“我教你一个招——有困难找政府!部队不能硬闯,你找县长去!要是没上班,你就往家里找!”

“这……这能行吗?”

“不信你试试!违法乱纪的事儿影响不好,政府铁定得管!别拖久了,你俩吃完饭就去。”

“那啥时候去找格林啊?”我两头都惦记。

扎西笑道:“瞧你那瘸腿,咋爬山?再养几天吧。”

饭罢,辞别了扎西,我们依言进城找到了若尔盖一位副县长,她见到我们很高兴:“我读过你的书!”我又意外又感动,赶紧把那只狼的事说了一下。

“部队比我们级别高啊……”县长眉心微蹙,“不过你放心,我一定想想办法,有结果了告诉你。”

担忧了多日的事终于有谱了。

正文 4、狼山之巅

初七凌晨四点,我们和扎西开车来到了狼山脚下,商量进山寻狼的路线。

狼山山脉绵延十多公里,山前的狼渡滩湿地有成都市区那么大。两年前格林就是在这片山脉上回归狼群的。我和亦风最惦记的是格林的老狼洞,扎西遗憾道:“那洞早废了。”

扎西伸出左手,张开五指撑在车子引擎盖上做成山状。“狼山是这样的爪子形状,主峰背东,六道山脉向西走,西面的狼渡滩草场现在分给了七家牧民。”他指着大拇指和食指,“前山这里是你们从前的营地和格林的老狼洞,我上山烧香的时候就曾看过,老狼洞已经被牛羊踩塌了。前山人为扰动太大,狼群不敢过来,他们退居到中指和无名指这两个中峰山脉。再后来,这两个山脉也分成了牧场,狼群就只能再退,主要在后山出没,偶尔在中峰的峡谷里也能看见一两只。”

我和亦风忧心忡忡,因为我们清楚后山背面便是悬崖和公路,这里的狼群已经无地可退。

扎西见我们沉默不语,建议道:“要不咱们从西面穿过狼渡滩进入后山去找?”

我摇头:“进山步行找狼,找到的概率微乎其微,盲目寻找,还没等爬上山,狼早溜了。”又想了想,指着扎西“手背山脉”隆起的最高处,“我们顺东面悄悄上主峰埋伏吧,占领制高点,无论狼群从哪个山脉或者峡谷出现,主峰上都能一览无余。”

亦风有点犹豫:“那目距太远了!我们摄像机和照相机的焦程都不够啊。”

“要耐心,先远观。”我坚持道,“别忘了,格林最后的镜头是落单的,他如今在不在这群里都说不定。狼群疑心病重,这又是交配季节,后山是唯一可以选窝产崽的地方,这时候扰动他们最后的领地,你让他们往哪儿退?更何况,时隔两年,狼群也许壮大了不少,新狼不一定认识我们,贸然去后山,遇不到狼,失望!遇到狼,危险!”

亦风点头道:“也对!山顶积雪多,说不定有踪迹。”

路线一定,我们便开始摸黑攀爬狼山主峰。山上碎石松动,陡峭难行,五六十度的斜坡稍有不慎就会滚跌下去。爬到半山腰有积雪的地方,我发现了一匹狼几天前留下的爪印。狼选择的都是最安全省力的路径,我便一路跟着狼道走,果然省力多了。亦风扛着摄像机在我后面走走歇歇,扎西边爬边用望远镜四处搜寻。我们把手机关成静音,除了喘息,三人不敢发出任何声响。清晨没有风,哪怕是一声咳嗽都会在山谷间传得很远。

天色渐明,我们终于站在了狼山主峰上,顺着向西延伸的六条狼山主山脉放眼望去,数百里豪景奔来眼底。青天皓月,蓝山静草,狼渡滩安睡在一层薄烟之下,山野里没有任何动静。

我们沿着山梁细查积雪,我跟随的那路狼迹一直延伸到一处围栏边,走近一看,围栏上钩挂着狼毛,各个方向聚拢来的狼爪印纷纷从围栏下通过,这些重重叠叠的爪印已随着残雪融化而变得模糊难辨。翻过围栏,积雪上还留着狼群嬉闹打滚梳洗皮毛的痕迹,或新或旧的碎骨残骸和狼粪随处可见,这个山头竟然是狼群经常聚会的地方!我猛然想起格林回归狼群那晚,狼王的集结嗥声不正是从主峰这里传来的吗?我打了个冷战,一身热汗陡然转凉,本想着不惊扰狼群才爬上主峰远远观察,没想到误打误撞,狼山之巅正是他们的点将台。爬山时我看见一匹狼的踪迹并不以为怪,一来因为那是几天前的爪印,二来从前在狼山驻扎时经常跟随独狼路线为格林找残骸剩肉。没想到今天跟踪的这条线竟然把我们引到老巢来了,这是激动人心的重大发现!但在这里停留需要勇气,把不准狼群今天会不会在这周围出现,独狼不攻击人,可是群狼对于闯入他们最后领地的人会持什么态度呢?

“听!”我的耳朵突然捕捉到一种神秘而低沉的声音,是狼嗥,却和素日听过的高调狼嗥截然不同,这声音更像是沉闷的铜钦或者潜行于地的呼麦,贴草而来,极富穿透力,像一个鬼魂在身后附耳私语。

三人不约而同地背靠背侧耳搜寻声音的方向。可是,当我们凝神细听时,草静风歇,那窃窃私语般的声音杳然无踪,山谷中的薄雾慢悠悠地弥散着,仿佛我们听到的根本就是一个幻觉。

正惊异间,我后颈一热,一道霞光从身后的山梁上横射过来,让人不敢侧目,日出了!西面的群山刹那间化为金山,继而像着火般燃烧起来,青天烧成了紫红色,阳光迅速从远山推进,吞没阴暗地界,晨雾烟海转眼间蒸发,结冰的水泡子反射着明耀的日光,像猛然睁开的眼睛,狼渡滩醒了。

三人的影子在山脉上拉得长长的,特别扎眼,我们连忙趴了下来。扎西眯缝着眼睛挥手示意我们往下移动,躲进山峰前的阴影里。三人贴着雪面爬到灌木丛边隐蔽,亦风扒开灌木丛觑起眼睛一寸一寸地搜寻山野。

半小时过去了,除了阳光越铺越开,山下没有丝毫异动。

亦风悄声问:“先前的狼嗥声是从哪个方向来的?”

扎西道:“没听清。如果狼悄悄的,就算在眼皮子底下,咱们也看不见,现在只有狼不动我不动,等着吧。”

亦风轻轻合拢灌木丛,缩身退后,低头一看,鼻子下面就是一堆风干的狼粪,他挪挪身子,推一堆雪把狼粪盖住,凑到我耳边道:“咱们闯到天地会总舵来了,邦客们万一要在这里开会咋办?我不想当会议伙食。”

我推开他:“咱们都在,怕啥!”说着这话却心虚地向身后扫视了一圈。

围栏上的霜化了,露珠顺着钢丝逐格坠下来,敲击出时针般的声响,阳光继续占领山脉。

随着光芒的推进,我突然注意到后山山梁上显现出一个针鼻大小的亮点,若不是阳光将他照成黑白两面,我几乎不会察觉到他。我眼睛一亮,不敢移开目光,摸过望远镜一套,那东西正好侧头看来。

“狼!在那儿!”我强压声音,激动得咬到了舌头。

“哪儿?在哪儿?!”亦风遍寻不着,恨不得把眼珠子抠出来,扔过去看!

那匹狼应该是一直就卧在山梁上的,他和山的颜色浑然一体。我手一指之后,狼瞅着我们站了起来,就像从山上长出来似的,斜射的阳光拉长了他的黑影,使这个目标放大了五六倍。

亦风终于看见了,哑声道:“天啊,这么小,亏你能瞅见他。”

那狼估计早就发现我们了,从我们上山的那刻起。他只是不动声色地观察,还抽空给同伴发出了低调的微信——“各单位注意,山顶会所来了三个人,还埋伏呢,小样儿。”

有了参照比例以后,我们更加留心和他差不多细小的亮点。我们很快发现半山腰还有一只狼,也跟着前一只狼站了起来,侧身盯着我们这边,但他俩丝毫没有要退避的意思。过了一会儿,两只狼齐刷刷地向远处天空望去。

我抬眼一看,有几只猎鹰在中峰山脉前方盘旋,两只狼立刻迎着鹰的方向跑去。

“盯死他们!”我嘱咐亦风,转而顺着鹰的方向往下看。

又一个狼点出现在平原,逐渐向主峰跑近。这个狼点显得比较大,似乎打猎刚回来,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先前那两匹狼很快迎上前拦住了他,从望远镜中感觉那匹狼的头颈比另两匹狼粗壮得多,像个狮子头,估计他常常叼衔猎物,脖子的劲道不小。三个狼点都停在了原地,看情形他们在互通信息,继而抬头看鹰。

猎鹰飞了过来,在我们头顶上空尖声长鸣着盘旋了两圈,又飞回狼的上方,三匹狼立刻向远处移动,一直退到离我们直线距离一公里外,停下望了一会儿,或许他们觉得这个距离足够安全,于是逐渐放松下来,在一处水沟边互相追逐吃食。我移开望远镜,裸眼比对了一下,这个距离人的肉眼根本看不见他们了。

趁着狼嬉闹的空当,猎鹰们飞快地降落在水沟边,大概是在啄食狼吃剩下的残骨碎肉。

“那边还有一只!”扎西又指着中峰山梁。

“那边也有!”

“还有那边!”

在很短的时间里,峡谷、平原、后山同时出现狼点,令人目不暇接,没想到能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狼,我们像中了头彩一样亢奋。亦风贪心地转动摄像机,想把所有狼都套到镜头里。

扎西一个劲儿数狼:“五只、六只、七只……这在现今的若尔盖算是大狼群了。”

狼群现身后都时不时地停下来盯着我们看,显然早已知道我们在这里,然后他们翻山越岭,往那三只狼的方向集合。看来狼群昨晚是分头行动的,也许前两只守家的哨兵狼就是在等最后那匹大狼猎食归来,狼群在水沟边会合了。

“还有狼吗?一共几只?有格林吗?”我心急火燎,唯一的望远镜捏在扎西手里。

“七只,好像已经齐了,他们开始往山谷里去了。太远,看不出来有没有格林。”

眼看狼群就要进入山谷的阴影里了,我血压飙升,“噌”一下站了起来,再不喊就没机会了!

“格林——”

山间响起了回音。狼点们缓慢下来,停留了一小会儿,又继续行走,但是有一个狼点却留了下来,停在原地。

我心颤不已:“格林——格林——”

亦风死盯着摄像机屏幕上的狼影,阳光太强,液晶屏暗暗的基本瞧不见。

“再喊!他在看你!”扎西从望远镜里看得略微清楚一点,他和亦风也起身呼喊起来。

“狼点”依然在那里,不进不退,我看不到他的表情,甚至看不到他的动作。他在我的视线里只是一个反射着晨光的亮点,可是我全身却似乎被一种莫名的暖意托举着飘浮起来,其他狼在干什么,我都不看了,就被这一个狼点牢牢吸引,目光凝成一根无形的风筝线,他在那头牵着我。这难道是老妈对儿子的第六感?

我想抓住这种感觉,想确认……他就是我的格林?狼眼远超人眼,他应该能看见我吧?我在山上跳跃着向他使劲挥手:“格林——”哪怕他向我迈出一步,我都能多一分确信;哪怕他回答一声,我都能多一点认定。但他还是在那里,不来不去。

直到其他狼都撤离了,“狼点”的身后突然平地冒出另一匹狼,走到他旁边交头接耳,最后两个狼影走入了山谷。目光“断线”,我失去重心般一个趔趄,望着空山怅然若失。没有能确认的格林,没有回应,甚至没有狼一直留下等我们……唉,那两匹狼也许只是在为狼群殿后。

格林——最后的呼唤在空空的山谷中鼓荡低回。起风了,一切都淹没在风声中。我呆坐山巅,热血渐凉,心像破了一个大洞,冷风飕飕地从胸口穿透过去。

扎西拍拍袖肘的积雪草秆儿:“走吧,狼群收队了,今天不会再出来了。”

我和亦风都没动,失落地望着山谷,谁也不舍得离开。

扎西想了想:“要不……我们沿着山脉走,从前山下去,顺道去看看你们惦记的老狼洞。”

我俩这才打起精神,顶着烈日冻风再次动身。

午后,山腰的积雪融化了,老狼洞掩映在灌木丛中,正如扎西所说,已经被牛羊踩塌了。

亦风就着袖口擦了一把汗,半跪在洞前,慢慢扒开洞口的土块。这洞口从前也被牛羊踏毁过,格林曾是那么疯狂地掏挖这塌陷的家园,这是他最珍视的地方。那时亦风说:“让我们一起渡过难关,再找一个狼洞”。言犹在耳,狼已无踪。亦风长叹着,挖掘着,仿佛在开启尘封的记忆。我和扎西也默默地加入了亦风的挖掘中。

清理开的洞口比记忆中的大了许多,我跪在洞口向里嗅嗅,没有熟悉的狼臊味,却有一点若有若无的……火药味?我有点纳闷,用手遮挡阳光朝洞里细看了一下,让出洞口招呼道:“你们来瞧瞧,我怎么觉得洞壁的削痕有点古怪,不像动物刨的,倒像是铲子铲的呢?”

亦风埋头看洞壁,扎西干脆脱下外套,往洞里爬去。

不一会儿,扎西攥着一把东西从黑暗中缩身退出,甩甩一脑袋的土,摊开手——一把炮仗的红色碎纸渣。

“妈的,洞被掏过!这是震天雷,猛得很!洞里全是炮灰!”

亦风接过那些已有些褪色的红纸渣细看:“这都有些日子了!炸这个窝是为了掏狼崽还是轰大狼啊?”

“我去年上山烧香的时候就看见这洞塌了,可能你们走后不久就被炸了吧。”

我的天啊,这曾经是格林的家啊!我们离开以后都发生过什么!我心如火灼,猛然站起,脑袋一阵眩晕,胸口仿佛被巨石压着,缺氧,透不过气来。

“你没事吧?”扎西问。

我摆摆手,抓着亦风的胳膊勉强站了几秒,只感觉狼山在眼前翻来转去,眼一黑,腿一软,一头往下栽去。亦风慌忙抓住我,扶我坐下,扎西把外套撑开给我遮太阳,连声安慰道:“别着急,别上火!这狼洞多少个逃生口啊,格林不会出事的,一定在刚才那群狼里。你们回去看视频,一定在!”

一回到宾馆,我和亦风就迫不及待地导出视频。

亦风把狼山上拍到的群狼影像在电脑里尽量放大,我咬着手指屏气敛息,死盯着屏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发现的第一只狼到最后集合的狼群,倒带、回放、定格、慢放……折腾到天黑,指甲都啃秃了,也确认不了有没有格林。早晨我们在山顶上,用肉眼几乎看不见狼,原指望靠摄像机拍下来放大能看清楚一点,没想到数码变焦的画面质量太差了,视频中只有一团团水雾般模糊的狼影子,狼若不跑动,就连是土丘还是狼影都分不清,遑论从中辨认格林了。好不容易遇到群狼出山,可是这明明在眼前却死活看不清的感觉比干脆看不见还要虐心。

亦风闭上酸胀的眼睛,揉着太阳穴说:“不行啊,太远了,除非专业设备才能拍到。想达到清楚的辨识度必须用超长焦,大炮筒。”

“好吧,那就回去买专业设备,再来拍!超长焦要最清楚的,要把每只狼的样子都拍成特写,找准天眼,我就不信认不出他。还有,顺便把红外线、夜视的也通通备上,万一狼晚上出现呢,如果能航拍就更好了,像今天这情况,飞过去就能看清楚……”

亦风盯了我一眼,不答话,只是耸了耸眉毛。

“行,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我已经攒了几十万的稿费,你不用给我省,剩下的钱,咱就买死牦牛,给狼留食。”

“剩下的?”亦风用食指轻轻抠了抠耳根子下的鸡皮疙瘩。

“对啊……”我一愣,“剩不下了吗?”

“你很豪迈,我不想打击你,不过你听说过‘摄影穷三代’这句话吗?专业设备很贵,镜头更贵。照你的要求配置下来,恐怕要几百万吧。”

“那么贵?!”我惊得眼睛一瞪,鼓起腮帮子,“如果他有GPS就好了。”

“呵呵,当初不也是你说的,要让他不带人味儿地回狼群吗?现在你又后悔了?”

我耷拉下脑袋不吭气儿。我不是科学家,格林也不是研究对象,我当初的确不愿因为我想了解格林的行踪,就给“自己儿子”安装追踪器之类的,那些累赘肯定会干扰他的生活,也会增加他被狼群排斥的风险,格林第一次接近野狼的时候,就是被咬伤了逃回来的。我可不愿意他回归后又被狼群当成“卧底”给干掉。但现在草原上的人为破坏干扰比两年前严重得多,“狼儿子”到底是死是活,的确让我放心不下。

正烦闷中,我的电话响了起来,对方是个女士,说话很客气:“李老师,我们是若尔盖林业局的。特警部队那只狼,我们联合森林公安把他解救下来了,卖狼的是协警,部队已经对他们做了严肃处理。至于那只狼,他被拴养太久了,身体状况也很差,专家说他没有自己捕食过,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只能送去成都动物园了。”

“捕食是可以练习的,而且那只狼本身就在草原,反倒把他送去城市……”我有点着急,“能不能让我们再努力尝试一下。”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通过官方解救只能照章办事。我们制止贩卖行为,解救动物送到有资质的救助机构或者动物园,绝不可能交给个人。野生动物豢养需要很多手续的,而你现在没有任何条件。再说那狼被从小拴到大,专家认为放不活,白费精力。退一万步说,就算真交给你,你有十足的把握能把拴养到这么大的狼放归吗?”

“没有。”我想起那狼在除夕夜里的哀嚎,心痛不已,“但哪怕有一点希望也要再试试啊,狼不是一天两天就能野化的,如果专家没有精力,这事情我们愿意去做。”

“草原上到处都是人的牧场,你往哪儿放呢?如果伤了牧民的牛羊,他们还得找我们的麻烦,我们这里对于野生动物肇事没有补偿。你以前的格林是悄悄放的,可是知道这只狼的人太多了。如果我们把狼放出去,但凡有牛羊被野狼咬死了,都有可能被说成是这只狼肇事,到时候有得扯。”对方停了一下,又问,“你的格林找到了吗?”

“没有。”我的心更疼了。

“唉,说实在的,现在草原上的狼被盗猎掏窝的情况太多了,我们管不过来。但是这只狼,县长很重视,亲自把他解救下来,春节期间这么多部门都为一只狼出动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如果再把解救的动物转交给个人,程序上不合法,矛盾就很复杂了,你懂的。我看这只狼还是送去动物园吧。成都动物园已经安排专车来接他了,我们只能按照规章制度来处理,这事你就不用管了,你个人的能力确实有限。县长知道你可能接受不了,她都不好意思给你打电话,所以让我来给你说,法律是这样,我们也没办法。”

“……谢谢你们……”接完电话,我们心里特别压抑,这只狼送动物园看来已成定局。这么大的中国竟然没有一个狼保护中心,这草原上哪怕我们有一个小小的野生动物救助站也好啊。我们空有救狼之心却名不正言不顺。

“这狼……总算是……死不了了,”亦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你还是给‘老狼’打个电话吧,免得老人家悬心。”

“老狼”是小说的作者姜戎,我们叫他老狼。他对狼和草原有着深厚的感情。四十多年前,他作为知青曾在内蒙古额仑草原插队,生活了十一年。他是现今中国最了解狼的人,他所了解的狼并不是标本、基因、资料,而是驰骋在草原上的有血有肉活生生的野狼。他钻过狼洞,掏过狼窝,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在那个时代,他们打狼灭狼,同时又爱狼敬狼。他了解狼的性格、情感、行为,他对狼有特别敏锐的直觉,能将狼的想法和可能会采取的行动分析得八九不离十。曾经有人见老狼爱狼研究狼,想送他一具狼标本,被他断然拒绝:“不要!看着心里难受,我要他们都活下去,好好地活在草原上。”

老狼特别关注狼,我微博中读者的那条消息,老狼也看见了。他听说我们当天就赶来草原,几乎每天都打来电话关心救狼的进展。现在我却只能告诉他,这只草原狼为了活命不得不离开草原。

“可怜啊,狼离开了草原就像人没了魂儿,只剩一个空壳了。”老狼的叹息声低沉沧桑,“唉……不过她说的是实情。虽然我也不愿意狼被关进动物园,但这至少是政府出面公开制止了一次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算是一个好开端!大过年的,能调动这么多的部门去救一只狼,这位县长真的尽全力了,你们得好好谢谢她。可惜中国的法律就这么别扭。现在更让我揪心的是草原的大命都在衰竭,整个中国草原上的狼群正在灭亡。你知道吗,2009年北京卫视拉了好大的阵势,带了各种先进设备,组织奇人异士去内蒙古草原寻狼,结果闹腾了几个月,一根狼毛都没找到。你们若尔盖草原情况还算好,至少眼下还能看见狼,也许过些年头,全中国就再也找不到野狼了。内蒙古的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它最后的原始美。”

我想起中如诗如画的天鹅湖、芍药谷和狼马大战的震撼场景,又想起前些年看到的内蒙草原遍布矿坑、沙尘漫天的情形,实在无法将它们结合成一个地方。

我忍不住问老狼:“四十年前的内蒙古草原真的那么美,真的有过那么多狼群吗?”

老狼苦涩道:“四十年以后,不,也许十年以后,人们也会问你同样的问题。”

两代人都沉默了。

正文 5、动物园里的新狼

二月二十日,成都,一如既往的雾霾。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终日不见阳光的气候。

亦风泊车,买门票。我望着“成都动物园”的鎏金门牌深呼吸,这情景,经历过。

我喜欢动物,却并不喜欢在动物园里看见他们。2010年,小格林在成都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大的时候,面对他自身成长和外界的压力,我们想不出什么办法能让他合法、安全地活下去。无奈之下,我们也曾经带格林来到这大门外,想送他进动物园,但是小格林本能地害怕这里的气息。于是我们将他留在车里,自己先进动物园去探查“狼区”。当我目睹动物园仅有的一匹老狼被囚困在狭隘的玻璃牢房中,默默跑圈的情景后,我打消了送格林进动物园的念头,这不是狼待的地方,这里的动物只是有生命的展品。

“狼是绝不能被关起来的!”回家路上,我紧抱着小格林,对亦风说,“我这辈子都不会去动物园了。”没想到两年后的今天,我们为了探望另一匹狼,再次来到了成都动物园。而这匹狼是因为我们才被送进来的。

狼的展示笼比以前扩大了些,目测有七八十平方米,地面改成了泥土地,还种了几株小树,放了几块茶几大小的石头,背景墙做成了假山的布景,像一个小摄影棚,正面是玻璃幕墙,方便游客拍照。玻璃墙左上方挂着狼的简介标牌。

这里关着两匹狼——当年那匹老狼和一匹从若尔盖草原新送来的狼。我后悔在特警部队外喂这匹狼的日子里,没有给他取一个名字,无法呼唤他,只好静静地看。隔着玻璃幕墙,里面是“狼窝”,外面是人潮。新狼很不适应,他贴着背景墙的墙根儿,从东跑到西,从西跑到东,来回往复。他在泥地上挖洞,他在假山墙上搜索每一个可能是出口的缝隙。除了与老狼碰碰鼻子时,他的眼里会掠过一丝亲近,其余时候,他的神态都特别紧张,他不知道这些包围他的陌生人想做什么。

在这里,狼不嗥,人“嗥”。游客们敲拍玻璃吆喝着,欣赏着,议论着:

“逗了半天都不嗥!不看牌牌,我还以为是狗呢。”

“这个狼还没有我们小区那只狼狗有威力。”

“他们为啥跑来跑去的呢?”

“不跑他能干啥?放他去跟老虎打一架吗?”

“他比较焦虑,狼都是这样的……”中年男人对狼颇为同情。

女学生指指墙根儿下被狼爪踩光秃的路径:“难怪这一条路都不长草。”

“他冲不起来,几步就跑到头了。呵呵!”

…………

老狼对游客的点评充耳不闻,他依然像从前一样在牢房里自顾自地跑着圈。被关押了这么多年,老狼的眼神并没有失去光彩,或许他刚被关起来的时候也像新狼那么紧张,挖洞、找出口,徒劳。他明白人类的牢笼很坚固,现在他虽然不再挖洞,却从未停止奔跑。他跑得如痴如醉,好像已经进入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他似乎不是在狭小的空间里奔跑,而是在梦中的草原上驰骋。当新狼驻足茫然时,老狼会掠过他身旁,碰鼻擦肩,然后,这一老一少继续狂奔疾走。

我心里说不出地内疚和压抑:“这就是他以后的生活了,他知道吗?”

“或许那匹老狼已经告诉他了。”亦风说,“这两匹狼一匹被单独关了很多年,一匹被单独拴着长大,现在总算互相有个伴儿了。”

下午四五点后,动物园接近闭馆时间,人少了,只有零星的游客路过。我和亦风仍旧守在狼舍外,舍不得离开。喧闹声渐行渐远,新狼这才放缓脚步,躲在大石头后面舒口气,警惕地望向玻璃墙外。当目光扫到我这边时,他定住了,伸长脖子在看。也许从他那个角度看过来,玻璃有反光。

我的心窝一暖,急忙蹲在幕墙前面,避开夕阳的斜射,朝玻璃哈口热气,拉起袖子,擦干净玻璃,让他能看得更清楚。新狼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怯生生地从石头后面探出半个身子,用随时都可能再躲回去的姿态,埋低头颈,仔细辨认墙外的人影……突然,他的眼睛放光,激动得跳了出来,俯首帖耳迎着我奔过来,焦急地用鼻尖触碰我贴在玻璃上的手掌心,伸出舌头想舔我的手。他还记得我!我几乎要流泪了,急忙抬起另一只手,也想抚摸他……可惜,我们都够不着彼此。

新狼脖子上的项圈和铁链已经去掉了,颈间留下一圈带着伤疤的磨痕,在肩前若隐若现。

“假如除夕那天晚上,我帮他割断了项圈,他的命运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假如我们当时买下他,也能把他放回草原……”

“不,如果你买了他,会有更多的狼崽被掏窝。这道理,你懂的。”亦风说,“别后悔,要乐观,每走一步都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你才有力量像狼一样跑下去。”

我的确感到很无力,手抚着冰冷的幕墙,呼出的白气凝结在玻璃上,朦胧了人与狼。恍惚中,总觉得玻璃的那一面是格林。假如当初我们也为他选择了这种生活,他会怎么想?当年,我救下小格林的时候,因为草原没有救治条件,不得不将他带回了城市。如今,我们又误以为这匹狼是格林,再次奔往若尔盖,到头来,又让一匹狼来到了城市,难道除了城市,被救的狼就没地方可去了吗?我多希望草原狼不再流亡他乡,能在属于他们自己的草原有自由有尊严地生存。

“不管怎么说,他在这里至少能活着。”亦风说。

“这不叫活着,只是不死而已……”

“只要不死就有希望啊。越是逆境越不能说丧气话,如果活得一点盼头都没了,那才是真的死了。你看这匹老狼被关了那么多年,就算看不到出路,他还是在努力,也许他就坚信总有一天能冲出去,为了这一天,他不停步。没有什么比认命更可怕。”

直到动物园闭馆,我们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狼舍。新狼站在玻璃墙后翘首张望的姿态定格在我的记忆中,我知道他们明天一定会继续跑下去,这是他们活着唯一能做的努力。

从动物园回家以后,想再见到格林的欲望在我们心中疯狂拔节。

我卖了房子,亦风卖了他的数字影像工作室,筹足资金,换了一辆新的越野车,买了各种设备——摄像机、照相机、超长焦镜头、隐蔽摄像机、航拍飞行器、笔记本电脑、野外帐篷、照明设备、发电机、太阳能、锅碗瓢盆、吃的用的、被褥衣物……我们能想到的都备上了。经过四十多天的准备,我们拉着满车的行李装备再次回到草原。

我们有两个心愿,最大的心愿是找到格林,想在没有牢笼、没有阻隔的天地间紧紧拥抱一匹自由的狼。我一定要亲眼看见格林还活着,在草原上奔跑。我画野生动物二十多年了,眼看着我笔下的动物正在消亡,如果不为他们尽力,只在画作中倾注的感情还有什么意义?

第二个心愿,我们想记录下我们还能看到的草原。那天,老狼姜戎的话让我们触动很大,如果四十年里内蒙古草原的变迁让老狼痛心无奈,我不知道我们眼前的若尔盖大草原还能留存多久。十多年来,亦风经营的数字影像工作室总是在电脑上构建着奇幻的风景,我们虚拟的世界越来越美轮美奂,可是放眼一看,真正的大好河山却离我们越来越远。很多美好的事物,人们还没来得及去了解她,去珍惜她,就已经被悄悄破坏了。

我想让人们认识格林生存的地方,别让成为原始草原的绝唱。我要留下这些记录,十年后,四十年后,甚至我们死去以后,这些影像和文字能告诉我们的后人,若尔盖大草原在我们生活的时代曾经这么美好。

正文 6、对面山上的影子

三月末的草原还下着漫天大雪。我们的越野车顶着厚厚的雪絮,我和亦风穿着城市早春的短袖t恤,来到了泽仁家的源牧上。泽仁夫妇出门相迎。

仁增旺姆一脸惊讶:“你们上次说要去狼山上的小房子住,我还以为你们开玩笑!现在离雪化还有两个多月,那屋子结着冰呢!我们草原人住着都冻得受不了,你们还真去啊!”

一开车门,冻风就把车里的暖气掏空了。亦风打了个寒战,摩擦着光胳膊取暖。“放心,我们领教过。”说着,他跳下车,从塞得满满当当的后备厢里拽了两件羽绒服,扔一件给我,自己边穿边说,“今天雪太大,车不敢开上山,明天雪停了得想办法把这一车东西都弄上山,搬进小屋子去。”

“行!你俩今天先在我源牧住下。”泽仁绕着越野车转了一圈估计行李多少,“明天我和儿子牵两匹马来帮你们驮。”

第二天一早,我们便把车开出院子,等着泽仁父子过来一起进山。

没多久,一个小男孩牵着一匹马走了过来,用藏式汉语问:“你是亦风?你是李微漪?”

“哦呀!”(是啊)我俩点头愣神儿。

“我叫萝卜,是来帮你们搬家的,走吧。”

“萝卜?……你几岁了?”

“五岁。”

我傻了,泽仁说今天叫儿子一起来帮我们搬家,不会是这小萝卜头吧?

“走啊!”孩子用小手拽着亦风的衣角。

亦风低头一看,那小鬼鼻涕都快流到嘴边了,亦风掏出纸巾,说:“我帮你擦擦吧。”

萝卜一吸气,收涕入鼻:“没了。你不去吗?得南旦安稳囧勿(那我就先走啰)。”

这五岁小孩还不到马肚子高,亦风只当他在开玩笑,谁知萝卜当真牵马走了。

萝卜把马拽到牛粪堆边,自己站到粪堆上,往马背上一扑,揪着鬃毛就爬到了马背上,那马连鞍子都没有。萝卜一踢马肚子,“嘚嘚嘚”就往山里跑。

没大人跟着,这还得了,亦风急忙追赶:“土豆!不是……萝卜,站住!危险!”

“没事。”泽仁来了,“这娃四岁就会骑马,不用担心,他还自个儿骑到扎西牧场去玩过。”

从这里到扎西牧场可是翻山涉水啊,草原散养的孩子果然粗放。一排乌鸦从我俩脑海里呱呱飞过……我们不约而同地回想自己五岁的时候都在干啥。

“你儿子真牛!”

“哈哈,他不是我儿子,他是我外甥,这才是我儿子贡嘎。”泽仁笑着指了指身后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走吧,咱们出发。”

亦风把车开到山脚,卸装备。萝卜早就在山下笑嘻嘻地等着了。

贡嘎把行李捆在马上,萝卜人小身轻不占马背,轻松策马便驮着行李上山了,反倒比泽仁牵马上山来得快。我在小屋把行李暂时理顺码放。仁增旺姆则忙着在山上捡牛粪,准备生火。

两匹马上山下山几十趟,到太阳快落山时总算把所有东西都搬进了小房子。

我、亦风和泽仁父子坐在行李上休息啃干粮,仁增旺姆屋里屋外地忙活。

聊天中,我们才知道,泽仁的外甥萝卜的名字写作“诺布”,他还没上学,会的汉语不多,但是他热情活泼,表达欲望特别强,他听说我们要搬家,自己就来帮忙了。我依然喊他“萝卜”。小家伙以貌取人管我叫阿姨,看见亦风满脸花白胡子楂就管他叫爷爷,泽仁一脚踢在萝卜屁股蛋儿上:“这是舅舅的兄弟,你该叫叔叔!”小鬼依言改了称呼,不过更多的时候还是“亦风、微漪”地直呼我们的名字。藏族人没有姓氏,只有名字,出生后活佛为他们起名。他们没那么多称谓规矩,除了直系亲属用敬称之外,兄弟姐妹叔伯朋友间都直接叫名字,或许是亲属太多算不过来的缘故吧。

泽仁的儿子贡嘎一得空休息就掏出手机玩游戏,话也顾不上说。他的手机很时髦,里面还录有一些草原歌手的小视频,藏族人能歌善舞,年轻人都喜欢拍下他们弹唱的视频留着慢慢回味。亦风取出摄像机招呼贡嘎:“你瞧瞧这个,用摄像机拍出来的镜头更漂亮,以后我教你用,你就可以给姑娘们拍MtV了。”

贡嘎一听来了兴趣,凑过脑袋来看摄像机的液晶显示屏。

“这个还能看得很远哦。”亦风说着又拉长焦距套住对面山头上的经幡,连经幡上的文字都能隐约瞧见。

“牛×!”贡嘎一高兴脱口而出。我一愣,他还知道这词儿?

泽仁脸一沉:“瞎说什么,好的不学,那可是经幡!”说着双手合十,在额头一靠,替他儿子的失言谢罪。贡嘎吐了吐舌头,悄悄玩摄像机,不敢再乱说。

泽仁跟我小声聊起他这个儿子。“贡嘎嫌草原闷得慌,自己偷偷跑到大邑去玩儿了半年,也不跟家里联系,前些日子,我才把他抓回家。”说到这里他笑了,“年轻人都喜欢去外面开眼界,他们喜欢大城市,不想在草原待。”

萝卜啃着压缩饼干直夸:“太好吃了!”

“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亦风笑着抓了几块塞进萝卜衣兜里,又好像在嘀咕给自己听,“吃上几个月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我找出几套新头灯送给仁增旺姆,又给她示范开启和充电方法。

“这东西太方便了!”仁增旺姆珍惜地关上开关,生怕浪费了一点电,虽然草原上的电都来自于每家每户的太阳能板,但牧民依然很节约能源。

“还有呢,”我搬出一箱石蜡,“你们以后用这个引火,比汽油安全,而且耐烧,一会儿你试试。”

“好。”仁增旺姆把头灯揣进怀里,出门捡牛粪准备生火烧水。

泽仁看着满屋稀奇玩意儿:“你们这是一个太空站啊,这么简陋的小房子,放这么多东西,连门锁都没有,要不我给你们找一条狗守着吧,我亲戚家正好有只小藏狗要送人,虽然才两个多月大,但已经能看家了。”

我一阵高兴,我本来就喜欢狗,在这草原上有只忠狗做伴,既安全又可慰藉孤独。我正想答应突然又伤感起来:“还是算了吧,我不知道这次会在草原住多久,也许过两三个月,找到格林我们就会离开了,现在一个格林都叫我牵肠挂肚了,再养一只狗,我怕走出草原的时候又舍不得他,城市是不能养猛犬的。况且,我们在这里观察狼,如果有狗唬着,狼只怕就不来了。”

泽仁劝道:“草原上没狗可不行啊。别说那些盗猎的到处游窜,就是偷牛贼也挺多的,回头看见你屋里没人没狗,顺道就进来了,有狗看家他们要顾忌得多。要不你再想想,我让亲戚把狗给你留一留。”

我低垂着眼皮犹豫不决,亦风明白我的心情:“这事儿过几天安顿下来再说吧。”

萝卜的小脸蛋贴着玻璃:“你们瞧那只小红鸟老在窗户上扑棱啥,下雪天找不到吃的吗?”说着啃下一块压缩饼干,扔出窗去。

红鸟对饼干无动于衷,还是停在窗边歪着脑袋朝屋里看。那鸟儿长得很漂亮,有少女的手掌般大小,前额、头顶、后颈呈青灰色,黑脸儿小嘴,金红色的身体在夕阳中像一团燃烧的火焰,乌黑的翅膀和尾巴闪着金属光泽,展翅间两块白色翅斑格外显眼。

“那是北红尾鸲,也叫火燕,吃虫子的,不吃你的饼干呢。”我也注意他们一天了,是一对儿鸟,雌鸟颜色浅一点,他俩老是飞到窗户上探头探脑的,我出屋他们就飞到围栏上点头翘尾地嘀嘀咕咕叫,我进屋他们又飞到窗前看,耷拉着翅膀,脚不停地抖,好像很着急的样子。这会儿又隔着玻璃啄萝卜的小脸。

正说着,屋后捡牛粪的仁增旺姆叫了起来:“微漪,你快过来看看。”

众人闻声出屋。屋后,仁增旺姆指着墙边的铁炉子:“我刚才想搬炉子进屋,哪知道这里面有一个鸟窝呢!”

呀!我又惊喜又稀奇,小心翼翼地揭开炉盖往里瞧。炉膛里,一个草编的精致的圆形鸟窝,窝里垫着柔软的绒毛,四颗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鸟蛋静躺在巢杯里,泛着天水碧色玉石般的柔光。那对火燕飞来飞去叫得声嘶力竭。懂了!这炉子原本是放在屋里的,一个多月前泽仁修整漏雪的屋顶,帮我们做入住的准备,他取烟囱的时候,就把安装在烟囱下的炉子暂时挪到屋后放着,这对鸟儿就在这儿一拜天地,二拜炉膛,生娃了。现在眼看人回来了,他们预感到覆巢之灾就要到来,难怪急得上蹿下跳。

仁增旺姆问:“咋办?晚上零下二十几度,一夜就能把人冻瓷实,这炉子不能不用。”

若换在城里,区区“鸟事”不值一提,或许这窝鸟蛋正好给小孩作玩具,但是小萝卜一点儿没有要掏窝玩儿蛋的意思。信奉藏传佛教的原生牧民从小教育孩子爱惜生灵,众生平等,人与动物在这草原上各取所需,非不得已不得打扰动物。这也是我最喜欢他们的一点——有信仰。

我重新盖好炉盖:“先别动它,咱给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我回屋用木头和泡沫板钉了一个箱子,在箱侧开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洞,洞口下方横插了一根筷子,作为鸟儿回巢时的落脚点。萝卜捡来碎布和羊毛,把箱底垫得暖暖和和。孩子毕竟是孩子,小萝卜特别想看小鸟怎么孵出来。我也动了好奇心,于是在箱顶装了一个微型摄像头。我们把箱子拿到屋后,将鸟窝轻轻捧出来,当着鸟爸鸟妈的面把鸟窝放进“新家”,把巢箱替换在炉子的老位置上,算是“拆迁安置”。仁增旺姆把箱子盖严遮好。

火燕夫妇紧张地看着我们挪窝,直到人都回屋了,火燕才试探着飞过来。雄鸟在窗口盯着我们放哨,雌鸟停在巢箱洞口的筷子上向洞里张望,又伸脑袋进去看了看摄像头,确认安全,才咕咕叫唤着进箱子孵蛋了。雄鸟歪着脑袋看了我们一眼,半垂着翅膀,上下摆摆尾巴,冲我们点了点头,飞走了。

“阿妈你看,我们对小鸟好,他们懂的。”小萝卜满心欢喜。

亦风看着摄像头传回的鸟窝里的图像,赞道:“好灵性的鸟儿啊,这是我们第一个邻居哦。”

“这箱子比原来的铁炉子更暖和。”泽仁笑道,“你们这么爱护鸟儿,我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吧——狼渡滩的水泡子里住着一对黑颈鹤,就离我源牧小屋不远。这几天他们也忙着在水中央筑巢,他们下的蛋可比火燕蛋大得多呢,”他伸手一比,“比我的拳头还大。等他们筑好窝下了蛋,我带你们去瞧瞧。外人我不告诉他们,因为黑颈鹤是我们的神鸟,能预知天气还能治病呢。小时候听我爸说如果有人骨折了,就到黑颈鹤窝边祈求,然后在鸟蛋上面画一条黑线,神鸟以为卵要裂开,就会从远处衔来一种接骨石,放在巢中。人们将这个接骨石偷偷地取走,就能治好骨折。”

我和亦风惊喜万分,黑颈鹤是世界濒危的高原鹤类,是与大熊猫、朱鹮齐名的珍稀物种全中国也不过几千只。他们每年三月到若尔盖大草原繁殖,九月左右迁徙到云南过冬。因为数量稀少,又多在人难以穿越的沼泽或水泡子里筑巢,所以即使经常出入草原的专家也很难找到他们隐秘的巢穴,现在能在高原一窥神鸟宫殿,那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送别泽仁一家,我支起钢丝床,还支在从前靠窗的老位置。再回到故居,真好!原以为回小屋的第一夜会激动得睡不着,哪知道白天搬家太累,头一沾枕头就爬不起来了。

牛粪火不耐烧,晚上炉火一灭就冷得像冻库。我缩在被窝里发抖,蒙眬中,我感觉亦风起来加了好几次火,还灌了个暖水瓶塞到我被窝里。

直到凌晨时分,我才坠入梦乡,梦见格林回来了,一个劲儿地挠门扒窗户,还从窗户上扔了一个闹钟进来,吱吱喳喳响个不停。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曙光初照,屋里哪有什么闹钟,但叽叽喳喳的叫声还是不停地从上方传来。我站在床上伸手一摸,隔着布做的软顶棚,摸到房梁下面全是软酥酥的鸟巢,手能摸到的地方不下几十个窝。

我乐了,光着脚丫子跳下床,一推门,扑扑啦啦惊飞一大群鸟!红色的火燕、褐色的家雀、宝蓝色的椋鸟、蓝额红尾鸲、褐背拟地鸦、百灵、伯劳……数以千计的鸟儿,有的在小屋前的雪地上啄食小萝卜昨天扔的干粮和我们搬家时撒落的大米,有的在屋檐下钻进钻出,有的在屋顶晾晒翅膀,有的在围栏上梳理羽毛,有的准备出外觅食,还有几只鸟儿竟然借着烟囱口的余温烤鸟屁股……一挥手、一转身便能引得鸟儿们在身边群飞起来。晨雪轻飘慢落,一片纯净天地中,全是金色的小翅膀扇得雪珠子乱飞!

“哇!太漂亮了!”亦风裹着羽绒服出门看,顺手把袍子往我身上一披,他乐坏了,“昨天没留心,原来我们有这么多邻居!”

草原上没有树木,鸟儿们往往以人居为家,狼山下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小房子,竟然成了鸟儿们的集体宿舍。亦风又舀了一大碗米往雪地上一撒。鸟儿四散飞开,继而又争先恐后地聚拢来啄米,有只鸟儿还大着胆子在我肩上歇了一脚。鸟与人亲近得像童话。我赤脚踩在凉幽幽的雪地上,犹如置身仙境。

“多好的小屋啊!”我喃喃道,“就差格林了……”

“放心吧,等咱们安顿下来,就找他去!你快去穿鞋,准备开工!”

在草原长期生活,首先要解决的是取暖、饮水、电力。

我把屋外铲出一大片空地,将捡来的牛粪都敲成小块儿,铺开晒干以备烧火用。我收雪煮水,储存在水箱里。雪后的牛粪大多潮湿,烟大难燃。我好不容易生着火,又选了一些略干的牛粪放在炉子边烘烤备用,屋里烟熏火燎,待不住人了,我狼狈地躲出屋来。

“人烟”这个词真是贴切,有人就有烟。看着烟囱冒出的浓浓白烟像飞鹤流云般往狼山方向飘去,我的心绪也飘回了两年前,往日里在狼渡滩过冬的天鹅不知道今年去了哪里,曾经追着天鹅玩的格林如今也不知踪迹,小屋重新燃起了“人烟”,格林看得到吗?我坐在雪地上发起呆来。

趴在屋顶安装太阳能板的亦风又打喷嚏又咳嗽:“你发什么愣啊,我都快被熏成腊肉了。快把工具递上来!”

我恍然回神,把工具递上屋顶,仍旧忍不住抬眼看狼山。

“咦?亦风,那山梁上好像有个东西侧着身在看我们,是狼还是马?你站得高,瞅瞅!”

亦风隔着烟雾,也看不清——狼和马的外形都是尖耳朵、长嘴筒、粗脖子、尾巴下垂,山梁上远远看去,不到一颗米粒大,肉眼还真不好分辨。

我跑进屋到处拆箱找望远镜,等我出来再看时,那东西已经消失在山背后了。

“格林!格林!”我急了。

“呵呵,哪有那么好的运气,一来就找到格林了。”亦风爬下房来,拍拍身上的土灰,“这会儿是早上十一点多,不是狼的活动时间,况且扎西说过狼已经不在前山出没了,那个八成是马。”

“不对,不对!”我死盯着山梁,“就算其他狼不敢来前山,格林也一定会来,他很念旧,这儿有他的老屋,我们以前不是发现屋门上有狼爪印吗?格林来过!刚才也肯定是他回来了!”

“那咱们这些天就在小屋等着,如果真是他,他肯定还会再来!”

“好!呵呵,你把大白兔奶糖放哪个箱子了,别等格林来了才现找。”

下午时分,亦风在屋里调试着蓄电池,安装电源和照明。我正在屋里拾掇,就听马蹄踏雪声传来,不一会儿,门外响起脆脆的拍手跺脚声,我俩顿时笑了——是泽仁。自从泽仁看见亦风每次出门进门都习惯性地跺脚拍手(启动声控灯),以为是汉家礼俗,于是每次找我们时也这么做。我们用藏语解释不清,也就随他了。

“亦风,来提水!”泽仁递给亦风一个装满水的塑胶加仑桶,又从马上卸下好几麻袋块煤,和亦风一起将煤堆在屋外。泽仁拍拍身上的煤灰说:“牛粪不禁烧,十分钟就得加一次火,昨天夜里冻傻了吧。掺和着块煤烧就持久了,能燃几个小时。”

亦风连声道谢。

泽仁摸出一串钥匙,往我手里一塞:“喏!给你。”

“干啥?”

“我的家门钥匙啊,是定居点的房子。定居点通了自来水、通了电,你们需要水就到我家去接,想吃肉了,大冰柜里有两头牛……你们还需要充电什么的,拿着钥匙进出方便。”

我们承情若惊,刚认识不久就把自家门钥匙给对方,城里人断然不会这么做的。我俩不敢接,可泽仁执意塞给我:“你们要是不拿着,我就只能天天为你们敞着门了。”

再推辞反而见外,我双手接过,合十致谢,我知道我领受的绝不仅仅是一串钥匙。

仁增旺姆看看我们烟熏火燎的屋子,说:“你不要再去捡牛粪烧了,冬天下雪,牛粪都是湿的,烧起来烟大得很。”

她笑眯眯地引我们到羊圈边,那里有一个堆得像大蒙古包似的东西,上面用塑料篷布遮盖着,还用麻绳一圈一圈捆得严严实实。她拆开篷布一角,敲破保护壳,里面全是干贮牛粪:“这些都是我夏天收集的,已经干透了,足够你们烧半年的,尽管用吧。”

“这不行!这都是你的劳动啊!”我捡过牛粪,知道要收集这么大“粪量”得漫山遍野跑一整个夏天,一筐一筐背回来,再逐一打成小块晒干,其间弯腰弓背几万次。再要堆成这样大一个牛粪包还得用双手调和湿牛粪,像抹水泥一样,层层抹出防水地基,夯实风干,把晾好的干牛粪码齐成堆,再用手将湿牛粪糊在表面,等它风干硬化成保护壳,避免日晒雨淋造成风化。以前在草原驻扎那么久,我宁可被湿牛粪呛得涕泪横流,也从不敢尝试如此劳苦烦琐的工序。当初亦风跟泽仁提出要住在小屋的时候就想给他租金,可是泽仁死活不要,如今又给钥匙又送我们辛勤积攒的燃料……我握着仁增旺姆的手,不知道怎么谢才好。这雪中送炭的情谊,又岂是用钱能衡量的?

仁增旺姆笑着俯身把篷布盖好:“你们城里人都忙,我们除了放牛赶羊,也没多少事儿,用完跟我说,我和媳妇再来给你们捡。我们没读过书,也帮不上忙,能给你们省点时间也是好的。”仁增旺姆说得轻描淡写,可是时间是一个人能送给另一个人最珍贵的礼物啊。

我注意到她因长年劳作而微驼的腰身,忍不住问道:“仁增旺姆,你今年多大了?”

仁增旺姆羞涩地看了泽仁一眼:“老了,都四十了,我十七岁就嫁给他了。”

泽仁温厚地一笑,将她鬓角被山风吹乱的头发轻轻捋到耳后:“你不老。”

我看呆了,一个小小的动作,竟然拨动了我的心弦,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相亲相爱啊。我在泽仁家看过仁增旺姆年轻时候的照片,是个不施脂粉天然美的女子。她不过比我大十岁而已,可是辛劳的岁月早已揉皱了她曾经明媚的容颜。在城市中,这个年龄的女人很多忙于挽留青春,抢救婚姻,什么色衰爱弛,什么七年之痒、十年之累这些“警句”,在泽仁为妻子一捋鬓发的动作间显得不堪一击。真爱实在与容颜无关、与文凭无关,与财富更无关。你在我心中永不老去,他们幸福得那么真实、平凡、坦然。

一个多星期以后,小屋拾掇得宜居了。

长焦镜头和望远镜架在了面向狼山的窗口,大白兔奶糖随时都揣在我们衣兜里,可是苦等数日,别说格林没像我们期望的那样回来,就连一个狼爪印都没在小屋附近发现过。

我心里始终还惦记着第一天山梁上那像马又像狼的影子。难道我猜错了,那真的是匹马?当时草原上空荡荡的,没有马群,怎么会出现一匹孤马呢?而且山梁上有围栏,家养的马都很老实,怎么可能跃过围栏离开?我越想越觉得还是孤狼的可能性更大。虽然远看马影和狼影类似,但只要弄清楚比例就知道是马是狼了。我决定上山一趟,让亦风留在小屋,以我为参照,看一看我在山梁上能有多大,如果那天的影子比我高,就是马,比我小,那就是狼。

我带上照相机和对讲机出发了。

然而,设想是完美的,现实是狗血的。

我累得半死爬到山梁上,又被亦风指挥着往前走一点瞧瞧,往后走一点再瞅瞅,折腾了半天,亦风在对讲机里却死活说不清那个影子到底比我大还是比我小。

“笨蛋!眼睛是用来擤鼻涕的吗!”我又累又急,捏着对讲机劈头盖脸一顿痛骂。亦风招架不住,干脆关机了。

“好小子,回去收拾你!”我气恼地把身边的石块儿全踢下山去。

石块一路滚下坡,我突然发现半山腰的雪面上有一点红色格外扎眼,是血迹吗?这里怎么会有血?难道有猎杀现场?我又来了精神,坐下来就着雪面滑下山坡。一看之下,失望了,那不过是薄雪下的一小片红纸,随着融雪褪色,像血似的浸染开来。再一看,几步之外便是废弃的老狼洞遗址,这不就是以前掏出来的炮仗纸渣吗。

白激动一场!我起身拍拍一屁股的积雪,抬腿儿就走。刚走了几步,突然脑袋被一个问题“电”了一下——不对啊,我们是两个月前来的,那时候掏出的红纸渣经过这么多场雪之后,怎么还会浮在雪面呢?就算被风刮到雪面,又怎么会现在才开始褪色呢?难道它是最近才从狼洞里带出来的?

我急忙转身查看狼洞,伸手进洞口试试,洞外的风呼呼刮着,洞里却一丝风都灌不进去,碎纸渣的位置更深,绝不可能被风卷出来。而这个星期里,我们一直在小屋观察,狼山上没人来过,除非是动物进出这个洞把纸渣粘带出来。但新雪覆盖下,难以发现什么动物爪印。我绕着狼洞走盘香圈仔细搜索,一丛灌木顶端有折断的枝丫,还有咀嚼过的牙痕,这是动物标记领地的方式,如果我有狼鼻子就好了,能闻到标记的味道。可惜!我继续搜索……

嘿!狼粪!这里果然有狼来过。我喜出望外,拍下照片,把狼粪装进塑料袋揣到裤兜里。如果有狼来过又去过狼洞,那么洞口的积雪上肯定会留下扰动的痕迹,我想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我回到狼洞前,洞口背阴,这里的积雪融化缓慢。我抓起一把积雪揉开,里面混有泥土,这是扰动痕迹。我拿出刀子,把积雪切开一个断面。通常草原上大雪之后,太阳一晒,雪面就结上一层冰皮,再下一场雪,再一晒,又一层,纵切开来就像千层糕一样,可以看到下了几场大雪。我细看断面,三层雪皮之下,夹着一层薄薄的泥土,再之下又是厚厚的旧雪。旧雪之下才依稀可见我们两个月前扔下的炮仗纸,经过两个月的雪洗风刮,早已化成了白纸渣。

我算了一下,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刚好下了三场大雪一场小雪,那么这匹狼应该是在一个星期前来标记了领地,探察过洞穴,还从洞里刨出土,抛撒在洞口的雪面上,这张红纸便是那时候带出来的。而这一时间刚好是我们看见山梁上影子的时候,那影子铁定是狼!

咱好歹是看过七百多集《神探柯南》、通读《福尔摩斯》的人,这就派上用场了,我得意起来,先前的懊恼一扫而空。

这里是格林的老狼洞,尽管找不到那狼就是格林的证据,我还是很高兴。一个星期前我瞧见那个狼影子定在山梁上好半天都没动,他应该是在观察我们。我们刚来到小屋,就有狼在窥视我们,不管他是不是格林,这都是个好现象。带着这个兴奋的消息,我飞跑回了小屋。

一推门,亦风不在家,屋前屋后喊了几嗓子,没人。屋里凉飕飕的,我撮了一簸箕干牛粪,把炉火烧得通红,边烤火边拿起手机给亦风打电话。

“你跑哪儿去了?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你!”

“马上到家了,我也有好消息要告诉你!”

“哦?什么好消息?”

“我把泽仁那只小狗接回来了,长得可像格林小时候了。”说话间,亦风已经上了山,怀里抱了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亦风捏着他的爪子冲我招手。我无可奈何地开了门,他到底还是自作主张了。

亦风大概希望这小狗能对我有所慰藉吧。因为我们重回小屋已经一个多星期,一直没有格林的消息,最初的期望越大,失望便越像滚雪球,一天比一天沉重难耐。我知道我的情绪定然是很不稳定的。虽然泽仁也劝说过我养一只狗看家,但是我却一直不敢养,不是不喜欢狗,而是太喜欢了,所以怕极了注定会分离的感觉。

亦风把小狗放下了地,这是只小公狗,亦风说得没错,这小狗的毛色在草原挺少见,藏狗一般都以黑色居多,而这只狗的皮毛却是秋草色,确实有几分像狼皮。但他四肢细小,短嘴垂耳,远没有小狼精神。小家伙大概一路冻坏了,打着狗喷嚏,一进屋就往炉子下面钻。那铁炉子才被我烧得通红,我刚喊了一声“火炉旺着!”还来不及阻止,就听他吱吱惨叫,抢救出来一看,小家伙的肩膀被烫掉一块皮肉,耳朵的毛尖子上还直冒青烟。心疼得我们赶忙给他搽药。

“这家伙怎么憨头憨脑的?”亦风说,“得,以后就叫他炉旺吧,省得好了伤疤忘了疼。”

自打炉旺一进门,我便来不及和亦风说话,这会儿终于得空了,我赶紧调出刚才在山上拍的照片,讲了在狼洞口的分析,又把狼粪掏出来,满心期待地看着亦风。

“能做‘亲屎鉴定’就好了!”亦风掰开狼粪细看,恨不得把眼睛改装成显微镜,“有羊毛、牛毛、骨粉……哟!还有这么大两颗旱獭门牙。现在刚四月,雪还没化,草也没发芽,这獭子一个星期前就起床了,醒得挺早啊。”

旱獭是要冬眠的,高原酷寒,通常要四月中旬才能看到獭子们陆续出洞。前两天我在雪地上发现旱獭爪印,还笑说獭子出来梦游了呢。

“白天的气温超过十二三度,獭子就该醒了,四月份也差不多可以交配了,看这牙,是个大公獭子。呵呵,早起的獭子被狼吃,能搞定这么大的旱獭,这狼个头不小。”

“所以你也不能怪我分不清是狼是马了。”亦风终于为自己的眼拙找到了借口。

我们曾经看到过一匹特别大的野狼穿过牦牛群和马群,那狼路过几匹马身边的时候,对照一看,他与中等个头的马差不多大。更有牧民对我们形容他们看见过的狼王“有牦牛那么大”,这肯定有点夸张了,不过若尔盖草原的野狼骨架子大却是真的,正是一方水土养一方狼。

“你觉得那是格林吗?”我问亦风,“格林如果看见我们回到小屋,应该很激动地跑回来才对啊!”

“是不是倒也说不准,假如是格林,他可能也在分辨和观察,毕竟小屋也住过其他人,而且我俩的衣服都跟两年前不一样,况且我们也没喊他。不过即便那狼影儿不是格林,也是这领地的狼成员,捎个信儿回去,没准儿格林就知道了。”

我怦然心动:“那咱们下一步怎么办?”

“投食!我刚去泽仁那儿,他有只羊冻死了,咱把死羊弄来扔在狼山脚下,这大雪天缺吃少喝的还怕引不来狼吗?只要有狼来,咱们装个隐蔽摄像机啪啪啪一拍,有没有格林,一看就知道了。”

“行,就这么办!”

正文 7、天赐良驹

我们把死羊拖到狼山下,离小屋大约百余米的地方,在小屋窗口可以观测到。我们找来牧民遗落的用来临时拴马的两根短木头桩子,钉在死羊一左一右三米外的地上,把两台隐蔽摄像机分别固定在木桩上对着羊尸。这摄像机有红外线感应器和夜拍功能,只要镜头前出现活动的东西,摄像机就会自动启动拍摄,哪怕在夜里也能拍到清晰的动物影像。

第一天,死羊周围没有任何动静。第二天、第三天,我们死守在小屋窗前观望,还是一无所获。每当中午,太阳直射,羊尸的肚子就慢慢发酵鼓胀,胀得羊腿都支棱起来了。日落,温度降低,羊肚子又慢慢瘪下去。到了第四天下午,羊尸已有隐隐的腐臭味道飘过来。第五天清晨,我突然发现死羊的体位有所变化,似乎被什么东西拖动过。

我让亦风调出夜晚的摄像监控来看。夜视镜头中,凌晨两点多,一只狐狸从羊尸边惊跳起来,边看摄像头边紧张地逃跑了,但是看情形狐狸并没有下口。我们继续往后看。到凌晨五点多,一只大黑狗来了,把羊尸拖了一圈,还在羊肚子上啃了一个洞,大黑狗抬头望着小屋方向,估计那时听到了炉旺的叫声,大黑狗低头叼了一小段羊肠就匆忙离开了。

守到第五天中午,我望了一下四周,对面山梁上停着十来只秃鹫,个个伸长了脖子望羊。这些秃鹫已经观望好几天了,死羊离人家太近,他们不敢下来。横竖这会儿羊也腐臭了,不如挪远一点让秃鹫们吃吧。我和亦风忍着尸臭,又把死羊拖到了离小屋三百多米远的地方。回到小屋继续监控。

不一会儿,秃鹫们陆续空降到羊尸边,就着狗啃的肉洞把脑袋钻进羊肚子里撕内脏吃。

秃鹫,外号“座山雕”,是草原上的职业殡葬工。他们是大型食肉猛禽,最大的秃鹫估摸着不下四十斤重,个头超过一米,翼展接近三米,灰褐色的大飞羽“斗篷”配上颈肩部醒目的“毛领”,颇有山大王的派头。秃鹫还总喜欢驼背耸肩,把头埋缩到胸口虎视眈眈地看对手。秃鹫的脖子如同人的手臂般粗长,他不仅头上没毛,连脖子也是光溜溜的,只有一层薄薄的细绒毛。这光头秃脑的模样虽然丑了点,不过丑得有道理。他们的脑袋是用来探囊取肉的,正如实在人干活儿时会把袖子撸到胳膊根儿,老天爷索性把秃鹫的头颈毛也一股脑撸到了脖子根儿,方便他们随时开工。秃鹫的喙前端是钝圆弯曲的,上喙带一个小小的倒钩与下喙相扣,这样的嘴方便掏钩肠肚却不适合攻击撕扯。因此,秃鹫通常吃腐肉而极少主动猎杀,他们喜欢跟着狼群捡拾死尸剩肉。

经验丰富的草原老牧民南卡阿爸曾经告诉过我:“秃鹫主要有三种盘旋方式,你只要观察那些秃鹫在空中盘聚成的形状就能知道下面狼群打围的情况。狼群准备打围的时候,秃鹫群会在整个草场上呈‘飞碟状’低空盘旋,那是他们还把不准狼群到底干倒哪头牦牛,他们想占据有利位置,又不愿意飞得太高而引来更多的秃鹫抢食,所以压低了飞行高度。有的秃鹫还会自觉地飞到附近山头安静地等着,不打扰狼群捕猎。一旦狼群猎杀成功,秃鹫便群起升空,呈高耸的‘树状’盘旋,‘树根’底下就是猎物。秃鹫群直指着猎物盘旋,这种阵势一方面利于俯冲骚扰狼群进食,另一方面,这种显眼的目标会向牧民暴露狼群的猎杀现场,让人来驱赶狼,等人和狼都走了,猎物就是秃鹫的了。如果秃鹫呈不规则状盘旋,落在山梁上晒翅膀,那这顿饭就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别看秃鹫脑袋小,灵光着呢。”

照阿爸的描述,狼群应该讨厌秃鹫才对。但是阿爸说过:“不是那样,到了夏秋季节,狼不聚群,那些落单的狼也会反过来跟着秃鹫搜寻一些死动物。秃鹫盘旋就是狼的开饭信号,这对冤家既是对手又是伙伴,相生相克,见不得也离不得。”

亦风给秃鹫脖子根那一圈蓬松的白毛拍了个特写,偷笑道:“瞧瞧,秃鹫还是白领阶层呢。”

“呵呵,那当然,白领中的鸡心领,就连草原人的天葬都得求他,这是草原上最高大上的职业。”我小声说,“咱们投食几天了,看得出这几种动物顾忌人的程度。死羊离小屋百米的时候,草原狗敢来,狗听到动静以后还敢叼点食物再撤退。秃鹫怕人,但是只要食物离人远一点,他们也敢白天当着人的面取食,毕竟他们有翅膀。狐狸更怕人,只敢夜晚来取食,还要随时担心有陷阱。狼比这些动物疑心病重多了,离人近、食物少恐怕勾不来他们。”

“嗯,咱得总结经验,下次投食离远点儿,再增加诱惑,一只死羊不够,那就多弄几只,如果有死牦牛更好。回头请扎西告诉附近的牧民们,凡是有死牛羊都由我们收购,不要卖给死牛贩子,这样对人对动物都好。”

我们一面观望秃鹫吃羊,一面悄悄谈论着。半个小时后,这十几只秃鹫宴尽而散。死羊只剩脑袋和皮扁扁地摊在草场上,像个布袋木偶。

初次投食试探没见到狼,但我们不灰心。秃鹫与狼秤不离砣,秃鹫都来了,狼还会远吗?

一天上午,扎西来我们小屋做客。

看见生人到来,炉旺象征性地叫了几声就缩回床底下,抱着布偶娃娃狗睡觉。扎西端详了炉旺一会儿,摸出一条风干肉送到狗嘴前,炉旺摇着尾巴叼走了。

“不行啊,”扎西拍拍手上的肉屑撇嘴道,“你们把这条狗养娇了,给口肉就摇尾巴,真正好的草原狗是半野半家的,自己会打食,而且只认一个主人,他要帮主人看家却绝不进家门。草原狗可不能像城市狗那样宠着养,以后你们一走,他会活不下去的。”

“放心吧,我们不会丢下他。以后我把他带回城市,在朋友的果园里养着,后路都给他安排好了,这辈子不愁吃喝。”亦风倒上一碗藏茶递给扎西,自己在床边坐下。

“我觉得扎西说得对,炉旺毕竟是草原狗,还是应该放出去磨炼磨炼,老待在家里拍着哄着像什么话。”我说着把炉旺的食盆端到了门外。

“别这么绝情嘛,”亦风挺不忍的,“外面冰天雪地,冻坏了咋办,咱们旺旺还带着伤呢,等天暖和了再锻炼也不迟。对吧,旺旺。”

听他把“炉旺”唤作“旺旺”,我顿时觉得屋里也冰天雪地了。

亦风伸脚挠着炉旺的肚子,又用脚指头夹起那个娃娃狗逗炉旺,一派父慈狗乐的温情状。亦风怕我们外出的时候炉旺独自在家寂寞,进城的时候专门买来那个会叫会走路的布偶娃娃狗陪着炉旺玩。亦风似乎把对格林未尽的爱意都倾注到了炉旺的身上。

扎西肉麻得打了两个冷战,干笑道:“说点正事儿吧,你们上次说凡是牧民有死牲口什么的先通知你们,中峰前的狼渡滩牧场上刚病死了一匹马……”

“要!要!我们要!咋不早说,被秃鹫吃了咋办?走,赶紧去!”

“不急不急,马皮厚得很,秃鹫撕不开的。不过,你们为啥要买下这些死牲口呢?有的牧民卖给你们的价格可比卖给死牛贩子的贵得多啊。”

“那也没办法啊。”我苦笑一声,“我们不买,死牛贩子就收走了,到头来遭殃的还是我们城里人。”

尽管扎西说这大草原上的死牲口就是倾家荡产也买不完,但我们目前能做到的也只有这样,尽量收购来留食给狼和其他肉食动物,我们可以观察一下狼群,同时避免这些病肉腐尸流入市场。

中午,扎西帮我们讨价还价,给了那家牧场主八百元,让他把死马留在草场。

这真是天赐良驹啊!死羊算小菜,死马可是大餐,死的位置也远离人居,这回狼群总该赏脸了吧。我们在马尸边安装了三台隐蔽摄像机,接下来就是让出舞台,等待狼群上场。

我们回到小屋隔窗遥望中峰方向,猜测着摄像机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惊喜。我坐立不安,想象着群狼将要聚餐的场景:“傍晚狼群会来吧,留在那里的摄像机近距离拍摄,一定能拍清楚他们的样子,根据进食的先后还能知道每只狼的等级。格林在不在其中呢?他会是什么等级的狼呢?他会不会在现场闻出我们的气味?他没准儿就顺着味道找回来了!我得准备迎接狼儿子!”

亦风被我转悠得头晕,捏着我肩膀把我按坐在椅子上:“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要耐心,狼的领地太大,等狼发现死马还需要时间!”

话虽如此,但到了晚上两个人都睡不着,干脆出门,爬到小屋的山坡上听听有没有狼嗥。

夜浓得像化不开的墨,即使瞪破了眼珠子也看不见身边的人。我们牵手探着脚走,不敢开手电,怕暴露了目标。就算用手电,它能照亮的距离也极其有限。我们祈祷着云开月出,只要有月亮,周围的一切都会变得幽亮起来,肉眼可以看到几百米外的动静,狼山也会显出静谧的轮廓。朗月明星是暗夜里唯一的指引和希望:有月亮,夜行的人就不再迷惘害怕;有月亮,明天就准是好天气。在灯火霓虹的城市中,星月或许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人们只有在中秋的时候才抬头赏它一眼。“盼星星盼月亮”绝对不是城市人的心情,因为这种古老的期盼只有生活在原始状态的人才能体会。

坐在山头,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盼望着格林披星戴月奔回家园,盼望着被突如其来的幸福一棍子闷晕……

然而,我们期盼的一样都没实现,天空却飘起雪来。

第二天早晨,薄薄的雪已经把山野覆盖了。几只渡鸦越过前山向中峰飞去,一群马在狼渡滩吃着草,看马群的从容状态,附近没有狼。

下午,几只秃鹫开始在中峰上空盘旋,他们显然已经发现了死马。秃鹫一旦锁定目标,就能引来附近的狼。

我刚推开房门,只见成群的秃鹫掠过房顶,拍扇巨翅的呼呼声吓得炉旺夹着尾巴缩进屋来。秃鹫群往中峰方向飞去。

“我去看看!”我利索地换上白衣白帽,黑色裤子,把望远镜往脖子上一挂。

亦风叼着一口泡面:“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我看了一眼他刚泡好的方便面,哪里等得及他,转身出了门。

我几乎是飞一般地爬上前山山梁,埋头缩脚摸到一堆乱石后,埋伏下来尽量不动,白衣黑裤乍一看像积雪的岩石。我偷偷摸摸探头张望。

狼渡滩上,秃鹫已经聚集了几十只,有的在死马上空盘旋,有的降落在死马旁边,有的踩在死马身上,试图寻找下嘴的地方。马尸还没开包。秃鹫的嘴型钝圆粗壮,光头长脖子适合钻入尸腹扯食软肉,只要有硬币大的开口,秃鹫就能把尸体掏吃成空壳。可是,病死的马身上一点伤口都没有,秃鹫无从下嘴。秃鹫的爪喙也算有力的,他撕得开牦牛皮,可是拿马皮还真没辙。为啥?在这低温可达零下二三十度的高原上,绵羊、牦牛都需要一身长毛才能抵御严寒,而马一年到头就是一身短毛,他凭什么不怕冷?全靠这层皮!马皮比牛皮厚韧得多,再经过一夜冷冻外层皮肉结冰,死马像坦克一样结实。

秃鹫越聚越多,狼渡滩俨然成了一个停机坪,他们急需一个开膛手。十余只经验老到的秃鹫群飞起来,径直向狼山主峰飞去,咯咯呱、咯咯呱地叫着来回盘旋。

不一会儿,一匹大狼被他们“请”出山了。我心跳加速,急忙举起望远镜套住他。大狼走上中峰山脉,秃鹫们纷纷降落在他身边,垂拢翅膀缩低脑袋,露出一副讨好的神情,指望狼来助他们“一牙之力”。

大狼昂首走过,秃鹫们扑棱翅膀退后给狼让出道来。两只猎鹰紧随狼后,盘旋了两圈落在山梁的围栏柱子上,俨然狼的左膀右臂。相比之下,这猎鹰只有秃鹫体形的三分之一那么大,他是隼类里的中型食肉猛禽,通常捕食小哺乳动物,在猎物稀少的时候,与狼合作有肉吃。猎鹰鹰爪锐利,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可以轻巧地停在围栏柱上。虽然个子不大,但猎鹰的速度比秃鹫快得多。

这狼感觉挺眼熟……我心一动,他不就是我们在狼山之巅看见的带鹰归来的狮子头大狼吗?两个月前扎西和我们蹲守狼山之巅,看见狼群还专门等待这匹狼回来,他一出现,两匹哨兵狼立刻迎上前给他报信,可见这匹狼地位颇高。那御鹰而来的神秘而诡诈的气质配得上做狼群的军师,只是不知道狼群有没有这个编制。

一些给狼引路的秃鹫咕咕呱呱叫着,飞到死马旁边,摇晃着光脖子,兴奋得脖领子毛都支棱起来。狼已经看见死马了,他停住脚步,扫视山下,琢磨了一会儿,竟然淡定地坐下了。这是什么路子呀?秃鹫都让着你了,还不赶紧去抢肉吃?我心下犯着嘀咕。

好不容易请来“主刀手”,却迟迟不开饭。秃鹫更急了,在马尸和狼之间来回飞,如果他们有膝盖,没准儿都想给狼跪下了。可是无论秃鹫如何急不可耐,狼只是盯着死马就是不下山,甚至打个哈欠卧了下来。

看了好一会儿,我才大概知道了狼的心思——狼渡滩天上地下已经乌泱乌泱聚集了上百只秃鹫,都在抢占好位置,这时候开膛,僧多粥少,独狼能得什么好处?如果我是狼,断不肯傻乎乎地替秃鹫打工,别看现在把他当“衣食父母”膜拜着,百鹫开抢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狼的份呢,搞不好被鸟爪抓瞎眼睛都有可能。都是殡葬“同行”,没有谁比狼更熟知秃鹫的秉性,看来狼要等同伴或者坐等太阳落山。只要天一黑,秃鹫就必须下班,对于没有夜视能力的鸟而言,夜航太容易撞机。而夜晚则是狼群的天下。

趁着狼休息的当口,我用望远镜扫描了一圈,发现山坳里面居然还蹲着两只狐狸,也眼巴巴地望着死马,卷起舌头,不断把溢出嘴外的口水勾回去。对处于弱势的狐狸而言,无论狼吃肉还是秃鹫吃肉,他只要能瞅着机会偷出一根骨头就好。严酷的草原上,天赐大餐,这是谁都无法抵挡的诱惑!

夕阳贴在山脊线上打瞌睡了。秃鹫们更加躁动难耐,在马尸边推推搡搡。

突然间,那匹狼似乎发现了什么,“嗖”地站了起来,朝马尸定睛细看……他迅速退后两步,转头看了看等候在围栏上的鹰,抖抖颈毛。那两只猎鹰奋翅而起,俯冲到马尸上空,一只鹰停在隐蔽摄像机上,啄啄瞧瞧。另一只鹰高飞入云,竟然在我的头顶上空盘旋啸叫起来。狼猛然抬头,目光如利箭般射穿望远镜直刺我的双眼。我吓得一哆嗦,望远镜也抖掉了,捡起望远镜再看时,搜遍全山,狼不见了,两只鹰向后山飞去。

这狼雇的碎催子,又给他报信儿了。是哪里出的纰漏?我地势比狼高,又在逆风处伪装得那么好,一动没动,怎么会被狼发现呢?狼一旦起了疑心,便不会再来了,他竟然毫不留恋这顿飨宴——也是,能让鹰为他效力,这狼肯定不会是常挨饿的主。

狼一走,秃鹫更没辙了,先前那些请狼的秃鹫振振翅膀,转而向狼渡滩对面的西山飞去。

太阳落山一半时,秃鹫群忽又躁动起来,纷纷让出马尸。

西面天空中飞来一只高山兀鹫,他在秃鹫的簇拥下降落在马尸上,收拢漆黑的翅膀,肩膀上有几撮飞扬的羽毛。高山兀鹫和秃鹫同是鹫类表兄弟,个头比秃鹫略大一些,浑身漆黑。高山兀鹫长着铁钩般尖利的喙,虽不及狼牙犀利,但还是可以勉强主刀开膛的,关键在于,他懂技术。

高山兀鹫站在马肚子上前窥后看,像一个“包打开”在研究密码锁。他挑选了马生殖器贴着肚皮之间最薄弱的缝隙下嘴。爪喙并用,钩!扎!撕!扯!几分钟后,高山兀鹫从马肚子上撕开的小口中扯出了指头粗细的一条肉。

找到突破口了!轰的一声巨响,百翼齐振,秃鹫们一改退位让贤的客气,潮涌而上,一阵“翅打爪踢”把高山兀鹫轰到了一边,连他嘴里的那条肉都被夺了去。

开饭锣一敲响,最先把脑袋扎进马肚子的秃鹫一脖子血红,拖出十余米的马肠,其余秃鹫狂扑上前疯抢暴夺。马肚子越豁越开,黑色的鸟影铺天盖地压了上去,犹如死神降临,马尸被盖了个严严实实。鹫群聚成庞然大物,数百张两米多长的翅膀刮起风暴,腥风滚滚。

刹那间,我的心跳漏了好几拍,魂魄都被那些巨翅扇飞了。我的脑袋里竟然闪过奇怪的恐惧感——幸亏我不是那匹马。

凡是从鸟阵中抢出一块肉的秃鹫,立刻会遭“空军”抢劫,秃鹫们从地上厮打到天上,又从天上打回地上。嘶叫声、挥翅声、撞击声、恶斗声就在脑袋上空回响。我大气不敢出,又心虚又想看。忽觉脸颊凉飕飕的,摸来一看,不知哪儿飞溅来的一片血!

盛宴的主刀手高山兀鹫大概心有不甘,还想挤进去叼一口,却瞬间被秃鹫们啄烂了鸟头,趴在地上抽搐。抢红了眼的秃鹫一拥而上,等散开时,悲惨的主刀手被撕吃得只剩下血淋淋的羽毛随风飘散。我看得心惊胆寒,狼真是英明,宁可不吃也不替他人做嫁衣,那跟着狼撤退的鹰也是聪明鸟。

不到二十分钟,秃鹫们陆续散开。马只剩下一堆白骨、一张空皮和半颗头颅。

“哦嚄……吃完嘎了。”顺风飘来一句四川话。

我扭头一看,是亦风,就在石堆另一侧二十多米远的地方。我刚才光顾着看兀鹫,亦风什么时候爬上山的我都没注意。他穿着草绿色冲锋衣,蹲在那儿像个大青蛙,领子上落着一片鸟羽,面前架了一台摄像机,看见我望向他,还伸出两个指头给我比了个字母“V”,表示他都拍下来了。我白了他一眼,原来狼的鹰喽啰巡空时发现的是亦风。

“谁让你跟来的?!”我没好气地说,伸展僵硬的腿脚,趁着还能看见山路,撤!

“不收摄像机吗?”亦风急忙赶上我。

“不收,狐狸还等着捡骨头呢,别去吓跑了他们。”

第二天,我们收回隐蔽摄像机的时候,昨天的“野餐”现场散落着不少猛禽的羽毛。秃鹫的大飞羽长如人臂,像军刀一样细长锋利。那场惊心动魄的混战中,不知道有多少鸟为食亡。

隐蔽摄像机记录了清晨渡鸦啄食马眼;记录了中午马群经过时,小马嗅着马尸体,惊慌地打着响鼻,母马上前把小马赶开了;记录了黄昏秃鹫们狂暴的盛宴;记录了我们走后,专吃骨头的胡兀鹫叼走马骨,他会把骨头带到高空扔到岩石上摔碎,凡是被砸成手机大小的骨头都能被胡兀鹫囫囵吞掉;记录了狐狸趁夜摸来偷取马头;记录了凌晨野狗舔净残血拖走马皮……一匹马就此在草原消失了。然而三个角度的摄像机却连半点狼影都没捕捉到。

对此,亦风颇为得意:“那匹狼我拍到了,如果我没去,这么珍贵的影像就缺失了。”

“如果不是你暴露了目标,这顿饭该是狼吃的!”我虽然这样埋怨着,不过心里清楚在鹰发现我们之前,狼就已经疑心了。到底是什么让他起疑的呢?视频中,有一个瞬间引起了我的注意:一只秃鹫的翅膀撞到摄像机,镜头一歪,曝光,什么都看不清了。我问亦风这是什么情况,他凑过头一看:“镜头对着太阳了呗。”

我比对狼撤退的时间,明白了——狼在山上等待的时候原本是没有起疑的,因为从山上望下来,摄像机的顶部被雪覆盖着看不见,加之当时山下秃鹫乱成一团,更是遮挡了摄像机。可就是这只秃鹫一碰之下,摄像机翻转,镜头对着太阳一反光,立刻让狼警觉起来,这才指示鹰探子巡场,结果发现了亦风。

狼有狼言,鸟有鸟语,可是狼与猎鹰之间又是如何沟通的呢?他们如何达成合作共生的默契?草原上的动物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狐狸能看见红外光!”我定格了狐狸趁夜拖走马头的视频。

视频中,狐狸瞪着眼睛,紧盯摄像机,双眼反射出灯泡似的亮光,而在夜视镜头中,几台摄像机启动的红外线则相继显现出一片白光。红外线在人的眼中是不可见光,但在夜行动物的眼中无异于一个强光探照灯。狐狸能看得见,狼当然更看得见。

亦风用手指轻点鼠标慢放视频:“这么说隐蔽摄像机一点都不隐蔽,红外线一启动就暴露了。而且咱们的摄像机安装得太明显,即使狼在山上没注意,一旦下山也能发觉,凭着狼的多疑,他肯定不会靠近的。你想啊,格林在咱家住了一个月就学会开电视、玩遥控器了,咱们这么明目张胆摆着摄像机拍,是不是太侮辱狼的智商了?得想办法把摄像机隐藏伪装起来,处理掉人味儿,别让狼发现。”

我沉吟着:“草原上再伪装也难逃狼的眼睛。咱们的目的是什么?”

“找格林啊!”

“那你还藏啥?”我笑道,“格林又不怕摄像机,就让邦客发现我们吧。”

亦风想想也是,我们不是装陷阱,只是接触和试探,把人为的东西摆在明处,任狼检查,越简单直白越好。一次投食不行两次,两次不行十次,让狼明白摄像机前的投食无害,这两个人没有恶意。咱巴不得格林早日嗅到我们的气息,找回家来。

从我们拍到的狐狸来看,他第一次来动死羊时,被突然启动的红外线吓得惊跳起来,吃都不敢吃就撒丫子了。这次在死马面前,狐狸虽然还防着摄像机,却也敢拖走马头了,凡事都有一个逐渐认知的过程。狼是所有动物当中疑心病最重、警惕性最高的,让狼释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我们从各家牧民那里又陆续收购了不少死羊,每隔几天就在狼山下投放一只,装上摄像机,不再扰动。只偶尔放出航拍机到狼山一带高空侦察。

每次投食后,只要装上摄像机,狼就是不来;撤掉摄像机,倒是偶尔能发现有狼“飘过”。应了泽仁的那句话:“狼被整怕了,决不吃人动过的东西。”但是,狼可以忍住口水,却摁不住好奇心。还是要瞅机会来查验一番,然后悄悄离开,挥一挥爪子,不带走一根羊排。

几乎每只死羊最终都便宜了秃鹫、狐狸和野狗。久而久之,我们的投食引来了不少流浪狗,其中一只大黑狗吃过肉还对我们摇起了尾巴。

正文 8、一张羊皮引发的“血案”

四月中旬,雪化了,嫩草尖儿冒出了点儿春天的意思。亦风的胡子楂儿也像杂草一样爬满了下巴,他苦笑着:“邦客跟咱耗上了,这么长时间,光是在狼山下面就投了八只死羊一匹死马一头死牦牛,别的动物都赏脸了,狼愣是一口不动,想请狼吃个饭咋就那么难呢!”

我们买的死牦牛不可能搬动,通常是就地埋伏隐蔽摄像机。缺少食物的寒冷日子里,我们观察到的悄悄去吃死牛的动物还不少,除了兀鹫、狐狸、野狗这些主力军,还发现有兔狲、狗獾、艾虎和一只不认识的挺大的猫科动物。有的动物吃牛肉,有的则是吃牛尸所引来的昆虫。狼,总是拍不到。很多次以后,有的牧民告诉我们,他们看见狼去吃了的。但是狼总是先远距离观察,迎着风闻味道,死牛身上没有人味儿,附近也没装摄像机的时候,狼才会放心去吃。后来我们就不再装摄像机,也和牧民商量好都不去扰动死牛,几天后去现场确认已经被动物吃掉的残骸。只要狼肯去吃就行,能不能拍到他们不重要。

雪融以后,冻死饿死的牛羊渐渐少了。我们转了好几个村子,都没买到死牛羊。

一天早上,扎西扛来一只垂死的公羊,说是前几天顶架,中了“九羊神攻”,怕是活不成了,干脆给他来个痛快了断,宰了炖一锅,尝尝亦风的手艺。

牧民传统的宰羊方法都是用绳子勒住口鼻把羊闷死。这种不放血的羊肉颜色深,肉质粗硬,有股腥臊血味儿,汉人吃不惯。所以扎西趁着羊还有一口气儿,送过来让我们自己宰。我检查了一下,公羊的三条腿都折了,肋骨也有断的。我把宰羊刀交给亦风,自己进屋和扎西生火、烧水、配菜。

我忙活了半天,就等肉下锅了,却听见羊还在屋外叫唤。开门一看,亦风不但没忍心宰羊,反而拿出碘酒绷带,替羊包扎起来。扎西和我哭笑不得,看来手把肉吃不成了。

扎西饿着肚子走了,我也不怪亦风,毕竟他是连鸡都没杀过的人。

好在当天下午,羊主动“去世”了。我剥了羊皮,肉面朝上晾晒在小屋前二十多米远的牛粪堆上。把羊肉炖了一大锅汤,开车带去扎西家里一起吃晚饭。

扎西的牧场离我们大约十多公里,中间得沿着牧道绕过泽仁和老牧民巴尔加的牧场。我们吃完饭返回时天色已晚,这段时间山上已经没雪了,亦风决定把越野车直接开回小屋。

车刚冲过山坡接近小屋,我突然发现车灯照处,牛粪堆上有什么东西在动?!

我定睛一看:“狼!”

亦风猛踩刹车,开亮远光灯!只见一匹大狼正在我们晒的羊皮上打滚,冷不防被车灯吓了一跳,闪身遁入黑暗中。

一切发生得太快,我们措手不及。亦风最先反应过来:“格林回来了!格林……”

一声呼喊引爆了我全部的思念。我跳下车,边喊边冲着狼消失的方向追赶!漆黑的原野中回应我们的只有两声乌鸦叫。我们打着手电到牛粪堆边看,羊皮翻了个面儿。

“你刚才看清楚了吗?”我问。

“肯定是狼,但具体是谁没看清,咱没把他喊回来,那估计是野狼吧。是不是你羊皮没剥干净,他来啃上面的羊油啊?”

“胡说!放着那么多死羊死马,狼都不吃,他稀罕你那张破羊皮!离家这么近,除了格林谁敢来?”

话是这么说,但如此近的距离,如果是格林早该相认了,如果不是格林,他来做什么?自我们重返小屋以来,狼第一次主动靠这么近,无论来狼是不是格林都让人费解。两个月了,我们挖空心思地投食,没招来一只狼,这会儿随手扔个羊皮,狼反倒来了,这狼口味真清淡。可能狼之前打探过多次,按惯例,我们都是将车停在山下,再徒步回屋,狼算准了听到脚步声再撤离也不迟,谁承想这次我们却是开车直冲上来的,他猝不及防被抓个正着。

今晚惊动了狼,可能他再不敢来了,可惜!但这意外遭遇又给了我们信心——狼在暗地里关注我们。

第二天一早,亦风开车去城里拉煤炭。我在门口洗头,正埋着脑袋冲水,忽觉身侧有东西跑过。我喊了声:“炉旺?”

不像,那东西好像比炉旺个儿大。耳听火燕夫妇在围栏上扑打着翅膀越叫越急,我摸到毛巾,擦擦脸上的泡沫,睁眼一瞄,一匹狼叼着羊皮正钻出围栏。我急忙握着湿头发直起腰来正眼望去,看不见了,印象中只记得一个颠倒看的狼屁股。我激动地喊着“格林”追上去,又赶紧停步,心里犯怵。我在特警部队就错认过一次狼,所幸那是“家狼”才没出什么危险,这次说什么也不敢鲁莽“认亲”。

我喊了好一会儿,狼再没回来。失望之余,我后背微微发凉——这匹狼晚上被我们发现了,白天居然还敢顶风作案,也不知道他在我身边潜伏了多久,专等我埋头闭眼的时机摸过来。如果我是一只被他盯上的羊,刚才埋下脖子那会儿不就玩儿完了吗?我抹了一把冷汗,好在这只狼志在羊皮,无意伤人。

火燕飞到房檐上瞭望了好一会儿,报警声逐渐停下来,他们的危机感比人强得多,以后真得重视鸟邻居的提醒。我这才想起炉旺,正经的保安怎么没上班?我一找,发现他在屋里正打呼噜,这倒霉孩子还没鸟管事儿。

“邦客图腾!狼来了!”亦风刚回来,我就雀跃着喊叫。不知何时起,这句话已经成了最振奋人心的喜讯。

我把早上的情形一说,亦风跳脚喊道:“肯定是格林!格林小时候就喜欢把你画室的羊皮拖来垫窝!开春这会儿正是狼下崽儿的时候。他肯定也是垫窝用呢!”

亦风说的也貌似有几分道理!我们又找了一张旧羊皮放在牛粪堆上,在小屋附近装上监控,就等着“疑似格林”再次出现。我们嘱咐泽仁给附近几个可靠的牧场主都打招呼,如果发现有小狼崽的踪迹,千万别惊动他们,记住位置,第一时间通知我们。

我们供奉着羊皮专门等狼,狼又不来了。

为了守狼,我们几天都没吃过像样的东西了。我们早起给扎西打电话,扎西说他家里正在包羊肉包子。

“包包子?”亦风馋了,“放着我来!”

“来吧,等你!”扎西还没挂断电话就在电话那头冲家里人宣布,“都别忙了,大厨要来了。”

我抹了把口水,跟着“大厨”亦风上扎西家蹭饭吃。

扎西的老婆做饭不太在行,牧民包包子通常不会用发面,肉馅儿也只放淡盐,不加蔬菜、不调豆粉,死面皮里包着一坨梆硬的肉球,那包子结实得扔出去可以把狗打晕。亦风是西北人,特别擅长做面食,他教扎西老婆用小苏打把面发过了之后再包,肉馅儿也用鸡蛋、豆粉、姜葱末加酱油调好,用一小勺热油一炝。蒸出的包子绵软油润,馅儿又是最放心的生态羊肉。羊肉包子成了我们在草原上做的一道美味,所以,只要亦风肯动手,扎西一家特别欢迎,就连扎西家的狗都对亦风格外亲近。

不多时,亦风揭开锅盖,满帐篷都是羊肉香:“你尝尝蒸透了没。”

我抓起一个大包子喜滋滋地换手吹着,趁烫咬了一口:“熟了!好吃!”顺手塞了一个在亦风嘴里。扎西也等不及让老婆把包子盛到盘子里,自己先抓了一个解解馋。

我细嚼之下,发现这次的肉质鲜香,没有一点膻味,竟然比以往扎西家的羊肉细滑多了。我掰开面皮看了看肉馅儿,肉色粉嫩,不似往日泛着凝血的浅棕色。我奇道:“这肉跟平时不一样,好像是放过血的呀?”

“是吗?我和馅儿的时候还没注意。”亦风咬了一口慢慢回味。

“你舌头真灵,”扎西老婆笑着把一大盘包子推到我面前,“被邦客咬死的羊自然是放过血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和亦风同时被扎中了兴奋点:“狼来过?什么时候?!”

“邦客没来我这儿,是去了隔壁巴尔加老头儿的牧场。”扎西漫不经心地把一团酥油化在开水里,用包子蘸着酥油水吃,“大前天中午,巴老头正放着羊呢,老远看见羊堆里多了一只别家的羊,他起初懒得管,谁家的羊丢了,羊主人自己会来找,中午太阳烈,他懒得出帐篷。等他吃完午饭,那羊还混在他家的羊群里,他就走过去看。谁知老头刚走到羊群附近,那只羊摇身一变成了一匹大狼,拖着圆滚滚的肚子,不慌不忙地闪了。巴老头当时就看傻了,回过神再去瞧时,自家一头大肥羊躺在地上,朝天的一面儿已经被狼吃得差不多了,死羊身边竟然还掉落了一张羊皮。他捡起羊皮一看是我家的记号,便拎过来问我。”

“哦呀,”扎西老婆笑着接口,“今天包包子的羊腿就是巴老头割下来给我们的。都说狼咬死的羊,肉要好吃一些,没错吧?”

扎西冲他老婆挥挥手,示意不要打断他,扎西不那么关心肉好不好吃,却一心想继续他感兴趣的话题:“邦客宰羊并不稀奇,可老头愣说那狼是穿着羊皮大衣来的,大家伙儿一听就笑了,因为巴老头今年有很多羊都长得奇模怪样,黑头黑脚黑肚子,背上的皮毛却是白的,那些羊本身看起来就像披着羊皮。巴老头是个近视眼,头天抱孙子把眼镜打破了,还没来得及重新配。他那个眼神,三十米外雌雄同体,五十米外人畜不分,老头说羊变成了狼,那不是眼花就是吹牛。大伙儿一笑,老头急得发誓赌咒,没事儿就上我这儿来解释。虽然狼吃羊属于正常损耗,牧民并不在乎,可老牧民极看重声誉,因为一旦戴上吹牛的帽子,往后在村民中说话就没分量了,但这么邪乎的事儿,谁会信……”

“我信!有些事儿你还不知道!”我听扎西叨叨了半天,早就摁不住自己了,“羊皮在哪儿?快给我看看!”我急于印证心里的猜测。

扎西没料到我对这“笑话”反应这么激烈,又看亦风也同样急切,这才收起了笑容,连忙放下包子,把扔在帐篷外的羊皮提了进来。

羊皮已经干硬了,我蹲下身,小心地把羊皮铺展开。羊屁股上棕色的广告颜料的确是扎西家的记号——草原上的牧民家家都放养着牛羊,为了区分,每家都会用不同的广告色在羊身上画一个记号。这张羊皮的肉面三条腿和肋部有瘀黑的血斑,是死前被顶撞的伤痕。翻过毛面对照,亦风给羊包扎伤口时涂抹的棕红碘酒还残留着淡淡药味。这张羊皮果然是我前几天亲手剥下的。我们的小屋离巴老头的牧场有七八公里,狼早上从小屋“借”走羊皮,当天中午便在案发现场宰了羊,作案时间刚好对上。

我让亦风掀开帐篷的门帘,自己托起羊皮迎着阳光看。干枯的羊油上稀疏粘结着一层换季脱落的狼背毛,鎏金的毛根迎着微风得意地摇晃着。

一张羊皮引发的“血案”水落石出。一直以来,我以为“披着羊皮的狼”只是调侃的形容,没料到狼还真这么干!如此看来,以往领教过狼这种伎俩的定然不止一人,才会将“披着羊皮的狼”的典故盛传至今。我曾看过牧民给抱养的小狗崽找“奶妈”时,便是寻一只死了羔子的母羊,把死羊羔的皮剥下来,披裹在狗崽身上,母羊便当狗崽是小羊羔,任他吃奶。这鱼目混珠的招数不知是人学狼还是狼学人。

总之,和狼的滑头比起来,羊是韭菜馅的脑袋勾了芡的心,特别好糊弄。那偷羊皮的狼非但口味不淡,而且心眼儿多得跟筛子似的,人投的食他不放心,非得自己宰羊才踏实。

按说泽仁的牧场也有羊,狼却宁可舍近求远,难道他也知道泽仁眼尖马快人利索,很难做到羊不知,人不觉?哪像巴老头老眼昏花放羊懒散,眼镜一摘等于睁眼瞎,且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羊做掩护,机不可失!我当日眼看着狼把皮叼走,却想破了脑袋也猜不到那是狼的易容术道具。新鲜羊皮油多黏度大,不难想象狼换上“马甲”躲在羊群里偷着乐的情形。狼不厌诈,独狼更是能把“诈”字玩儿出花来。

亦风把事情的始末给扎西一讲,扎西呆了好半晌:“狼有这么聪明?!”

这还只是大狼的“花样式捕猎”,如果扎西知道小格林几个月的时候就会自己开电视,用遥控器换节目,还跟着电视里的大狼学抓鱼的事儿,扎西非傻了不可。我也不岔开话题,只是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别小看他们。”

亦风说怀疑这狼是格林,想知道他有没有天眼。扎西这才回神拿起电话:“我问问老头。”

巴老头沉冤得雪,在电话那头说话硬气了许多。扎西追问他狼的特征,巴老头却说不清,他没戴眼镜,能看清狼影就不错了。

我也不灰心,摘下羊皮上的狼毛集成一束,装进小塑料袋里。自从再回草原寻找格林以来,收集狼毛已经成了我的习惯,凡是能弄到的狼毛我都用小塑料袋分装,注明发现地点和发生的事件,这是目前唯一能握在手中的线索。格林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曾经留有他的狼毫和他小时候被高跟鞋踩断的一截断趾,哪怕我们走出草原的时候仍然找不到格林,只要其中有一撮狼毛的DNA能跟格林对上号,我都能确信他还活着,只是在莽原中与我们擦肩而过。我在纸条上备注“披着羊皮的狼”,小心翼翼地把纸条放进塑料袋,封口。

亦风还在扎西的翻译下仔细询问巴老头:“狼往哪个方向跑的?”

尽管这消息迟到了几天,但我们还是想知道他的行踪——狼是喜欢走老路的。

巴老头说看见狼是往泽仁的牧场撤退的。我们马上给泽仁打电话,想请他多加留意。谁知还没等我们说事儿,泽仁就抢先开口了:“我正想找你们呢,你们前几天让我留意小狼崽,今天早上我放牛的时候,还真发现了一窝小狼,有猫那么大,老远看见我就钻洞了,那狼窝就在我牧场上!”

今天真是惊喜不断,我恨不得立刻从电话里钻过去:“你看见大狼了吗?!”

“大的没看见,小的还在洞里,我盯着那个窝的,你们快来吧!”

我和亦风急忙跳上车,扎西塞了一袋包子给我,叮嘱道:“要是大狼回来,得赶紧撤退,安全第一,邦客护崽玩命得很!”

正文 9、平原狼窝

泽仁的长围巾把脑袋裹得像粽子,只露眼睛。他骑着一匹栗色马,手中的套绳牵着另一匹刚套来的黑马,嘚嘚跑近。黑马一路偏着脑袋绷套绳,极不情愿地打着响鼻。泽仁弯眼一笑,向我们挥了挥袍袖,让我们把车停在最近的牧道边上。草原湿地看似平坦,其实遍布沼泽、水洞、暗坑、冻胀丘……车子开不进去。

“狼窝就在那边……骑马过去最安全,不留人味儿。”泽仁所指的是狼山前峰方向。

我用望远镜扫视了一下,没有特别的动静。正午的太阳直直投射在草原上,在这片安静之下的某处就躲藏着几只野生野长的小狼,我们将接近正在养育狼崽的狼窝。不知道这些小狼崽有多大个儿,不知道大狼又在哪里窥视着,窝里会有母狼吗?我咬着嘴唇,一颗心像猫抓。

泽仁把配有马鞍的栗色马让给我,自己用套绳结成简单的缰绳绕在黑马嘴上。亦风见黑马不安分,想帮泽仁一把。他刚走到马身后,黑马飞起后蹄踢向亦风腰眼,亦风惊叫退后,泽仁及时拽住马,险些踢中!

“马屁股后面不能走!会踢死人的!”泽仁吃惊不小,亦风的举动一看就是个生手。

“你不会骑马?”我有点意外,因为一直觉得高大的亦风啥都会。

“……会啊,”亦风嘀咕着,“骑马又不用考驾照。”

亦风牵过栗色马,右脚踩上了马镫子,撑上马背才发现上反了,下马换左脚,缰绳又拧盘儿了。还嘴硬!我抿住笑意,拉过缰绳上了马,帮亦风在我身后坐好。亦风捏着我胳膊的双手就像握着方向盘。我咯咯笑着勒转马头,跟着泽仁向草场深处进发。

不久,在一处大土丘旁,泽仁轻轻勒马,一声不吭地指指土丘,示意就在那儿。我一愣,原以为要走到狼山前峰才会见到狼洞,没想到狼洞竟然在如此平缓的牧场中央,而且这么容易被找到。

泽仁打望四周,预防大狼出现。亦风拍拍我的肩,用手指画了一个圈。于是我轻驭马缰绕着土丘外围查看。

半亩地大的土丘西面有一大片人类野餐后的垃圾,土丘前后分布着三个洞口,每个洞口都有篮球大小,洞内肯定是相通的。洞道幽暗深长,一尺之内便再看不见里面的情况。洞口的沙土上留着爬进爬出的新鲜小爪窝,四周散落着不少啃剩下的牛羊下颌骨和腿骨残骸,灰白色的粪便时有发现。

我们只在马上观望,不靠近洞口,也不碰任何东西。忽然,亦风捏着我胳膊的手一紧,点点耳朵,又指指洞道示意我听。我轻轻勒马,安抚马颈使马噤声,闭目侧耳……

“喀咔……叮……”金属叩碰声。洞里的一窝小狼一定是屏住呼吸,竖着耳朵在听马蹄声,也许其中一只小狼正悄悄往洞道深处缩去,碰到叼进洞里玩的空罐头盒,发出轻微的磕响。也许胆小的狼妹妹往胆大的兄弟身边靠了靠。窸窸窣窣,小爪子抓过洞壁的声音,我恍惚觉得小狼崽不是在洞道里匍匐,而是在我的血管里潜行,慢慢地、悄悄地往心室里拱,爬得我心痒难耐。洞里的那几颗小心脏一定也在“怦怦……怦怦……”地跳,大家都不出声,就这么揣测着,僵持着。洞外的生物提心吊胆,洞里的生物惴惴不安;洞外的假装没发现,洞里的假装不在家;洞外的在猜测母狼在不在,洞里的在琢磨这帮人想干啥。

在引起他们怀疑之前,不宜久留,三人使个眼色:撤!

返回的路上,我心里直犯嘀咕,狼性多疑,选窝更是极为讲究。通常来说,狼会选择视野高远人迹罕至的陡峭山坡,在平原筑窝实属反常,这不符合狼的习性。难道这是狼在搬家途中的一个临时据点?可是狼窝周边的诸多残骸和粪便显示,他们在这个洞穴里起码待了一个星期,临时窝点会停留这么久吗?难道还要等着新房装修?又或是山里出现了危险,不得不迁居牧场……一切的猜测只能靠观察找到答案。

我和亦风辞别了泽仁,回小屋拿隐蔽摄像机,准备在狼窝边布控。

泽仁的源牧在狼山前山的西北面,整体呈长方形,占地五六千亩,纵切过两座山、一条大河和一个河心小岛。泽仁牧场的东北边缘有一条牧道,狼窝的位置大概就在长方形牧场的中央。亦风开车在牧道上行进着,似乎就能遥望狼窝所在的土丘。

亦风停车建议说:“如果我们从牧场的两头往中间走,至少得一个多小时脚程,不如从这里拦腰横切过去,估计半小时就能走到了。”

“这条路我们不熟啊!连狼都知道沿着老路走,我可不愿意乱闯。”我话是这么说,但是上午走得太累,能节约半小时的体力那是极大的诱惑,踅摸来踅摸去,管他呢,草原上有方向就行,狼窝就在前面,车子就停在后面,一目了然的地方还怕走丢不成?脚下就是路。走!

步行了半小时,我就后悔了。草原有句俗语叫“望山跑死马”,这种“看起来很近”的错觉本身就是一个迷魂阵,近在眼前的目的地一旦走起来那就是漫漫长路。我们选择的这个方向,跳过泥地是水洞,绕过水洞是暗河,蹚着冰水渡过暗河,发现我们进入了一片沼泽,两人叫苦不迭。可是路已经走了一大半,回头走也遭罪,似乎这片沼泽不算太宽,沼泽上分布着一个个像梅花桩一样的草垛子,用木棍探探,还算结实。我俩咬咬牙,仗着腿长,这儿蹦那儿蹦,好不容易跳完“梅花桩”。等到脚踏实地,太阳已经很斜了,我们不但没有节约时间,反而多用了两个小时。看来,近路不是随便抄的,泽仁带我们绕行是有道理的,等走到狼窝所在的那片草场,我们才发现到处都是相似的土丘,到底哪个土丘才是狼窝,死活找不着了。

我隐隐不安起来:“今天先撤吧,再找下去连回家的力气都没了。我们没带电筒,天一黑会迷失方向。”

亦风不甘心:“肯定就在附近,再找半个小时,找不到我就听你的。”

话说完还不到十分钟,太阳就被乱山吸了下去。我打了个冷战,不祥的预感迎面袭来,我抓住亦风的手:“狼窝肯定找不到了,快给泽仁打电话,再这样下去,我们会出危险!”

“没事儿,不用怕!只要绕过这片沼泽,过了河,你瞧,有灯就有人!放心吧,有我在,不会迷路!”

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亦风执拗地带着我向极远处的牧民家趋光而行。

暗夜里,脚下的湿地越走越松软滑溜,不一会儿我们的鞋子就沾满了泥巴,足有十几斤重,每走一步都要费好大的劲。

没走多远,我脚下一沉,沼泽!泥浆没过了大腿,以缓慢而不可抗拒的速度一寸一寸地把我往下吸!我慌忙后仰,胳膊肘撑住身后的干地,双手揪紧了干草,稳住身体的重心。

漆黑中,亦风还在奇怪:“你怎么躺下了?”

“快救我!沼泽!”

在草原上多次陷入泥沼的经历告诉我们,越是挣扎陷得越快。亦风双臂环过我腋下,箍紧了,一点点往后拖。我赶紧利用泥浆的润滑,从靴子里褪出脚来,趁着光脚还没被泥吸牢,一条腿一条腿慢慢往上拔,上半身一点一点往干燥的地方爬。抽身中,我的膝盖在泥浆里碰到了一大块硬东西,总算有了落脚点。光脚踩上去,这个又大又硬的东西,有毛……有角……脚下那东西慢慢沉降,我借着这一把力总算挣上岸了。

“里面陷着一头死牦牛,要不是他垫底,我就直接下去了。”我抖个不停。

人拔出来了,鞋子没了。光脚踩在牛羊啃过的草茬子上,像踩钉板一样疼。周围尽是泥沼冒泡的轻响。除此之外,草原上一片死寂,静得可以听见血液在脑袋里流动的声音。那些灯光远若浮星,可望而不可即。气温降至冰点,月黑星暗,沼泽环围,狼窝就在附近……

亦风不敢再逞强,拨通了泽仁的电话——我们迷路了。没有星辰,没有标志物,在漆黑一片的草原上,甚至无法说出确切的位置。

泽仁正好从县城开着奥拓车回他的源牧,接到我们的电话,他干脆把车开到一个小山包上,居高望远,闪着车大灯给我们位置信号。我没带电筒,急中生智,打开照相机的闪光灯,半按快门,三长两短给泽仁闪信号。双方总算确定了方位。

泽仁在电话里指路:“你们不要相信远处那个灯光,那是几十公里以外的人家。也不要朝我的车灯方向走,过不来的,全是泥地。你们先退回干燥的地方,找找附近有没有牛蹄踏出的印记。如果找到了,顺着蹄印向迎风的方向走,这是牦牛回家的路;如果发现有摩托车印就再顺着车印走,这是赶牛人的路线……如果走到沼泽河边,你们就别乱动了,原地等我。”

我和亦风照泽仁指引的路线走着,我每走几步就按一下闪光灯标明行进方向。亦风用手机的光亮照着路。走着走着,他猛地站住:“有东西!”他用手机使劲向前照。

黝黑的夜幕下,一对幽绿光拖着光尾缓缓横移,就在十多米外盯着我们。

狼?!我头皮一紧,怕什么来什么!

“后面还有一只!”亦风和我背抵背,把棍子紧握在手中,身体微颤。

天天盼狼不出现,偏偏在我们落难的时候将我们堵个正着。黑漆漆的沼泽地,又不敢乱跑,真是天不时,地不利,狼不和。入夜遇到护窝的狼,完蛋了!

亦风也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突然大吼一声,把手中的棍子颠来倒去舞起来。天啊,就凭他那功夫,不舞倒罢了,一舞起来我更恐惧了,颤声道:“别玩花招,狼真要扑上来,也就两秒钟的事。”眼下只能狼不动我不动,千万不能叫板。

“格……格格……格林?”亦风还抱着一线希望,指望遇到的是熟狼,上演神话里才有的认亲桥段。

绿眼睛没有任何亲切的反应,只是游走着太极圈,像飘忽的鬼火冷冷地围绕着我们。难道是在寻找攻击角度吗?那唆鼻的声音吸走了我残余的体温,被别人当宵夜嗅着真不是什么舒服的感觉。我汗湿的额发被冷风吹起,狠狠抽打在眼角,刺痛。

嘀嘀……车声开近。狼眼一晃,嗖呼一下不见了。

泽仁也不知怎么绕来绕去,他就有这本事摸黑把小奥拓开进湿地来,光明的车灯往我们一照,立刻驱散了我的恐慌,我俩像飞蛾一样不顾一切地向灯光扑去。

“你们太笨了!”泽仁边开车边笑,“下午我就望见你们向狼窝走,怎么绕着绕着就跑偏了呢,我还以为你们要去别的地方。我中午才带你们去的,你们咋不记路呢……”

我俩低头搓着裤子上的泥,傻笑,不好意思说我们抄近道,更不好意思说我们还被狼吓得舞了棍子。

泽仁笑够了才宽慰道:“没关系,我到你们城市里一样找不着方向,就算在小区里都会走迷路,各人适应的环境不同。”

说话间车前的地面出现了泥水的反光,我顿时惊叫起来:“快停车,沼泽!”

“放心吧,”泽仁笑道,“草原我熟,这条暗河就只有这个地方的下面是一块大岩石,陷不下去,上了我的车就别担心了。”

第二天一早,泽仁给我们一人准备了一匹马,重新带我们去狼窝附近。我们悄悄布下了三台隐蔽摄像机,分别对着洞口、小狼玩耍的沙土平台和小狼们可能去寻找玩具的垃圾堆。

回家的路上,我们猜测那披着羊皮的狼是不是就是这窝狼崽的家长。

泽仁推测道:“那匹狼舍近求远,不吃我的羊,可能就是因为他住在我的牧场上,兔子不吃窝边草,老狼不宰窝边羊。就像后山那个老狼洞,牧场主的牛羊放到狼洞门口都没事儿,只要地主不动狼的窝,狼就不碰地主家的羊,好像达成协议似的……”

“后山有一窝狼吗?!”

“我说的是两年前的事,那狼窝早就被掏了。”

我的心像被冰刀割了一下,冷痛。泽仁看我俩都盯着他,知道我们想了解原委,回忆了一下,说:“两年前后山迁来一窝狼,狼崽子出窝的时候都有猫那么大了,大狼出外觅食,狼崽们就在山上自娱自乐,人和狼一直相处太平。后来,盗猎的想去掏狼窝,牧场主觉得狼没害人,不让掏。盗猎的就许了他些好处,又说,别看狼现在不动你的羊,等一窝崽子长大了迟早是个祸害!牧场主被说动了。于是盗猎的把炮仗扔进狼窝,炸得小狼满山跑,晕乎乎的狼崽跑不快,被抓进麻袋装在摩托车上。据说路上有只狼崽啃破麻袋钻了出来,不要命地跳车,顺着山坡滚下去。虽然看着小狼重伤肯定跑不远,但坡地太陡,人不敢追下去。大狼回窝以后不见了狼崽,急得到处嗥、到处找。后来有人看见母狼叼回那只还剩一口气儿的崽子,公狼闻着人味儿一直追到公路边,盯着来往的车子看,见到装了东西的摩托就追,人拿狗棒抡他都抡不走。到现在两年多了,那窝狼的事儿早就被人忘了,但村里人还是偶尔会看见那只公狼去路边守车。村民吼他、赶他,以为他疯了,以为他要伤人,但很少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来。你那个电视节目播出以后,也有人说公路边的狼是格林,因为他不怕人。反正各种传闻都有。”

“那不是格林。”我叹口气,两年前格林才刚离开我们,还不到一岁,不可能成家育后,但那只狼应该是格林回归时狼群里的狼王。狼王尚且如此落魄,格林的命运更是难测。

“我知道。”泽仁说,“所以我以前也没给你们讲过。我遇到过那个狼好几次,我儿子贡嘎开春的时候还见过他。贡嘎当时是骑着摩托车在牧场上赶牛的时候觉得肚子痛,就把摩托停在草场上,自己到山坡上找地方拉屎,等他拉完走回去,正好看见那只公狼像人一样站着,撑在他的摩托上,闻前闻后。贡嘎用手机拍了照,发到朋友圈。他说这个狼太笨了,被人抓走的小狼崽肯定早就死了,就算还有活着的,也长成大狼了,怎么可能还藏在摩托车上。两年多了还在较劲没必要,再生一窝不就行了……”

“贡嘎没当过爹,他不懂。”我对公狼同病相怜。

在父母心里,每个孩子都是不可替代的,多少丢了娃娃的父母,对孩子的记忆就定格在失去他们的那一天,一看见相同的事物就会触动情肠。这匹狼的孩子丢了两年,他就找了两年,带着对孩子们幼年时的印象。或许,他觉得那些小生命还是蜷缩在某个盗猎者的小箱子里,默默等待救援,只要听到爸爸呼唤,他们就会回应。或许在那匹公狼的心目中,他的孩子们还是只会嗷嗷叫的、需要他吐食去喂养的小家伙。

野外的狼平均只能活八年,狼命两年相当于人的十四年已经过去了,这个狼父亲还要去公路边守着。狼失去孩子的痛苦和人失去孩子的痛苦是一样的,会不会有人告诉他,不要找了,找不到了,就算他的孩子还能侥幸活着,也早已是大狼了。

我同情这个狼爸爸,我们寻找格林的心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只要看见狼,我们都以为他是格林。我好希望那匹公狼的孩子还真的活着,哪怕只剩一个了,我能帮他找回来,亲口告诉他的孩子,“你的爸爸一直在找你。”我期望有朝一日,他真的能找到他的孩子,也许他长大的孩子站在他面前的时候,这个爸爸已经茫然了,当他们终于凭着熟悉的味道相认以后,会不会抱头痛哭?

又有没有狼能告诉我的格林,“你的妈妈在找你。”“那个照片还能找到吗?”

“呃……如果贡嘎没删掉的话,在他朋友圈里应该还有吧,你回头加他微信看看。”

“那对狼后来报复牧场主没有?”亦风追问。

“这倒没有,毕竟牧场主没有参与掏窝。而且母狼还是找回了一只幼崽,虽然是个残疾娃子,但这窝狼总还有点指望。那小狼娃腿脚有点瘸,慢走的时候不觉得,跑快了就是跛的。哦对了,他还是个聋子,他小时候在我牧场上溜达,我侄儿把脸盆敲得震天响,他听不见,直到看见人骑马过去了,才吓一跳,撒腿就跑。我们都以为这又聋又跛的小狼肯定活不了多久,没想到母狼愣是把他拉扯大了。虽然耳朵不好使,但这家伙鬼精鬼精的,经常单独行动,夏天追不上兔子就逮土狗(旱獭),到了冬天捡些死牛死羊也活得下来。他吃过人的亏,警惕性特别高。下了狐狸药的肉从来骗不过他,只要他闻出人味儿,就撒泡尿做记号,其他狼也不会去吃。”

我越听越诧异:“你怎么对这只狼这么了解?”

泽仁咧嘴一笑:“因为他最容易看到,他跟其他狼不一样,他喜欢白天行动。他耳聋听不到危险,不知道从哪儿招了两只鹰跟着他,一有动静鹰就给他报警,有时他还会吐些肉给鹰,保证鹰跟着他能吃饱。因为鹰晚上是不飞的,所以这只狼也白天出没。”

听说过导盲犬,头一次听说狼还有导聋鹰,我猛然想起:“那匹狼是不是脑袋特别大,脖子特别粗,颈毛长得跟狮子头似的。”

“没错!”

哈,原来是他!狮子头。遇见好几次了,这才知道了他的身世。我不由得记起亦风在动物园说过的话:“只要不死就有希望,没有什么比认命更可怕。”狼就是这样,他们保存实力,却从不软弱服输,既然活着就要活得精彩,只要内心强大就没什么困扰得了他。我突然间也放宽心了,一只聋狼都能活得下来,格林肯定不至于饿死,只要不死,我们总能遇见,想到这里,我心情敞亮起来。

亦风则注意到了泽仁说的另一句话:“狐狸药又是怎么回事?”

“那是盗猎的人搞的名堂,把毒药用蜡皮裹起来,糊上羊油去味,塞在死牛羊的肉里。狐狸、狼、草原狗都有被毒死的。尤其是狐狸,狐狸吃肉细嚼慢啃,容易咬破蜡皮,一旦吃下去必死无疑,因此这种药毒死的狐狸最多,所以叫狐狸药。狼喜欢囫囵吞,运气好蜡皮不破,还能整个拉出来,所以中毒的狼很少。有的狼吃了肉觉得不对劲,马上找点后悔药吃下去就没事了。”

“后悔药?真有这种东西吗?”我太稀罕这东西了,这可是人类向往的十大神药之首啊!

“有啊,”泽仁四处看看,指着一丛其貌不扬的草,“那个就是。”

我翻身下马就去采了几株。这狼的后悔药草茎柔韧,不太容易掐断,极细的绒毛将细长的叶片边缘勾勒出若有若无的银色光辉,断口处渗出的草汁有一股让人闻之难舍的清香味。叶片飘逸,十足的仙草范儿。

“人能吃吗?”

“能!”

“管用吗?”

“管用!”

感谢上帝,我这辈子有好多后悔的事呢!我念叨着最近的一件,把后悔药嚼了下去……

仙草的口感像金针菇,纤维绵长挂牙嚼不断……我刚咽了一丝到喉咙口就发觉大事不妙了,那草汁比胆汁还苦,霸道地揪住舌根,而那些柔韧滑腻的茎叶悬挂在喉头与舌面之间,吐不出咽不下,仿佛为苦汁打开了一条通路!苦,长驱直入向胃里冲锋。眨眼间,我眼泪鼻涕全涌了下来,趴在草垛子上搜肠刮肚……隔夜饭留不住了!我恨不得把那条苦透的舌头都拔出来扔了!

我还以为什么灵丹妙药能起死回生呢,狼不就是使个苦肉计强制洗胃嘛。不过在盗猎者防不胜防的草原饭桌上,这“后悔药”确实是狼餐后漱口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

倒完了一肚子苦水,我苍白着脸爬回马背上。亦风和泽仁笑得牵不住马,亦风觍着脸幸灾乐祸:“后悔药好吃不,管用不?”

我会让他后悔的!

临分别时,泽仁把他的马留下来给我们用,据说这马已经十六岁了,泽仁给他系上脚绊:“他老实得很,平时不用管他,任他到处吃草就行。老马识途,你们就不用担心再迷路了。”

隐蔽摄像机的电池正常情况下能坚持拍摄三到七天,可是刚到第二天我就耐不住性子了,毕竟是第一次在野狼窝边布控,很惦记,摄像机会不会被牛羊踩到了?会不会被狼发现了?会不会没电了?亦风被我唠叨得受不了,就给我找了个活儿,在小屋外的半山坡上架起了大炮筒长焦镜头,让我学习调焦、拍摄,同时观察草场的动静,而他自己则练习骑马去了。

草原上再长的焦距都嫌短。大炮筒算是搜狼的神器了,几千米外泽仁院子里的狗打哈欠都能看见,但它锁定的目标范围很小,对焦不易,要扫视完整个草场至少花半天时间。

第一天,我就在镜头中发现了奇迹——草场上卧着一头大象,我咋咋呼呼地拽来亦风,调清画面一看,那是个沙土堆,土堆的形状确实像一头大象,而且有鼻子有眼的。

“你看清楚再喊我,高原上哪来的大象,动动脑子。”亦风说。

第二天,我又在镜头前张大了嘴巴:“这回是……鳄、鳄鱼,你看不看?”

“逗比。”亦风不理我。

“真、真的,他还在动,脚在爬。”

“啊?”

经再次验明正身,我眼中的“鳄鱼”实则是半包围在旱獭洞口沙土台边的一圈岩石堆,岩石堆在夕阳的投影下,呈现出粗头弯尾的形状,而“鳄鱼”的脚则是两只从洞里探头出来的旱獭,他们边放哨边拱来拱去地吃草,让我觉得那只鳄鱼正在爬。

“你怎么净看见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亦风把“鳄鱼”“大象”当作笑料拍下留念,不过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太像了。

那几天,老天爷就好像是有意作弄我似的,我经常会在镜头里瞄见奇形怪状的东西,亦风觉得我再看下去,脑子会被烧坏的。在亦风对我的眼光彻底失去信心之前,第四天早上还真让我套住一只狼了。

当时那狼正缩着身子在草丛中埋伏着。我原本不可能发现他,我只是在望远镜里看见泽仁的儿子贡嘎把羊群赶出来了,便想看看小羊倌儿放羊的样子,回头给泽仁嘚瑟一下我的“千里眼”。贡嘎是带着新婚媳妇出来的,两人并肩牵着马,采花簪鬓,好一对甜蜜的草原情侣。我没好意思再看,移开镜头时无意中就套住了一对尖耳朵。

好家伙,这狼盯着贡嘎夫妇,一动不动,比我瞄得专注多了,恋爱中的羊倌散步走远,羊群倒是离狼越来越近了。狼埋低了头匍匐前进,羊群还没发现他。贡嘎用毡帽把脸一盖,在暖阳下打起盹儿来。新媳妇趴在草地上,貌似在玩手机,一旁吃草的马正好挡住了他们的视线。

“是狼,你终于看对眼了。”亦风手动调焦。

“他好像盯上泽仁家的羊了,要不要告诉泽仁一声?”我虽然这样说,但心里却是不愿意干扰狼狩猎的,一边是朋友家的羊,一边是饥肠辘辘的狼,牧民和狼世世代代就是争夺口粮的关系。

亦风明白我的纠结:“给狼机会,泽仁那边我跟他说,买他一群羊,狼吃了算我们的。”

羊群还在吃草,狼已经锁定了羊群边缘落单的一只半大羊。狼收拢后腿,耸起肩胛,头颈低低地向前探出,后背像弓弦一样绷紧,他把身体各个部位调整成富有弹性的弧状,把活动的声息减到最小。

“小心狗棒啊……”我替狼捏了一把汗。

“狗棒”,顾名思义,原本是因为藏区野狗凶猛,牧民用来打狗防身的。自从枪支和刀具被管控以后,狗棒便成了主流杀伤性武器,草原上几乎每个牧民男子都有狗棒,这是杀狼打狗的利器。前几天,贡嘎才给我炫耀了他的狗棒。那是根一尺左右长,一头粗、一头细的四棱形生铁棒,乍一看像烧红以后拉长搓细的秤砣。狗棒粗的一头直径五厘米左右,端头曲线形向外凸出四个锐利棱角;狗棒细的一头直径一厘米左右,开了一个穿孔,拴着一条四五米长的皮绳。这皮绳也有讲究,一定要取自牛脖子的最有韧劲儿的皮,细细编结起来做成牛皮绳。牛皮绳柔软轻巧,可以卷成一小团和狗棒一起塞进怀里;牛皮绳坚韧,即使被狗叼住撕咬也不容易断裂。牧民只要攥住牛皮绳,把狗棒像流星锤一样抡甩,一家伙下去,连牦牛的脑浆子都能砸出来。

我一想起狗棒的杀伤力就直冒寒意,现在这匹狼就在贡嘎眼皮子底下掏羊,一旦被发现……死定了!我和亦风大气不敢喘,仿佛也跟狼一样在伏猎。

落单羊靠狼更近了……

突然,狼激射而出,叼住羊脖子,一甩头,把羊扑倒在草坑里。狼压在羊身上不动,草丛上只见一只羊蹄踢蹬了几次,便软了下去。旁边的羊疑惑地望了望,低头继续吃草,丝毫没察觉少了一个同伴。羊不再挣扎了,狼迅速剖开羊腹,掏弃肠肚,把只剩净肉的羊甩于后背,扭头而行。这时才有其他羊发现了狼,但羊们跑了两步也就不慌了,因为他们看见狼已经有了食物。

这狼身手够利索的,我心中暗赞。狼叼着羊跑了一段距离,翻过一道围栏,放下羊喘口气,回头瞅。羊倌翻了个身,还在做梦。狼塌下后腰小便——哦,是母狼啊,那就不是格林了。我心里想着,她埋伏了半天,这泡尿一定憋坏了。我轻移镜头继续锁定狼,看她往哪儿去。正看到节骨眼儿上,镜头一黑,近处的牛粪堆挡住了视线,关键时候掉链子!我急忙把望远镜架到更高处,再搜时,找不到了。但我仍然激动,因为母狼叼这么大一只羊回去肯定是喂小狼崽,狼窝前的摄像机绝对能拍到母狼回窝喂小狼的画面!

转天一早,谁也摁不住我了,取摄像机!亦风架着望远镜在山坡上放哨指路,我把对讲机的耳麦塞好,根据亦风的指引跳过沼泽朝狼窝直线行进。

“附近没看见狼,大胆去你的吧,我殿后。”

我总觉得亦风的话有点坑,不过现在没工夫拌嘴。越靠近狼窝,我的神经绷得越紧,东张西望走着贼步。

“没狼,放心,我看好你哦。”亦风又在耳机里给我输镇定剂。

我深吸一口气,已经能看见土丘隆起处的一号摄像机了,这个机位正对着小狼玩耍的垃圾堆。前几天布控时,由于草原上没有可安装摄像机的树木或支点,我们带去一根手腕儿粗细的木棍深深压入冻土,只露出半米高的桩头,用来固定摄像机。而现在那根木棍却折断了,摄像机挂在上面摇摇欲坠,木棍下面的冻土被摇磨出锥形的深洞。一号机位被破坏了,我心一沉转而又一喜,多半是狼干的,那这个机器说不定拍到了狼的特写,如果狼啃咬过镜头,没准儿连蛀牙都拍清楚了!我轻手轻脚踮到土丘边,伸脖子一望,还好,另外两个贴地隐藏的摄像机都还在,似乎狼没有破坏那两个机器。我心里更踏实了,三个机位总有一个拍到狼!

我悄悄靠近狼窝,急速取回摄像机里的储存卡,换上新电池和卡,重新摆好机位。闪人!

我一回到小屋首先导出一号机位的拍摄数据,从五天前我们布控到今天收回摄像机,狼窝边都发生过些什么事呢?两人紧盯电脑,最好奇狼是怎么拆机器的。要知道那根木棍子是桃木的,比铁棍都坚硬,我曾经想把它修短做拐杖,刀劈斧砍都削不动,这次竟然被硬生生折断,而且他摇晃木棍能把坚实的冻土旋出一个大洞,什么狼这么神威?

绿色的拷贝时间线刚刚走完,我们赶紧打开视频,等着狼啃摄像机的画面出现。

镜头在晃……长毛?板牙?大鼻孔?牛!一大群牦牛在镜头前晃来晃去,又磨角又蹭痒。草原上没有树,没有大石头,这么结实一个桩头定海神针一样杵在那里真是个“惠牛工程”,牦牛们尽情磨皮擦痒,巴不得把长毛里四世同堂的虱子都蹭掉。折腾到傍晚,咔嚓,棍子终于断了。苦命的摄像机不停地拍摄牛头牛腰牛后,电也耗干了。我们寄予最大希望的一号机位除了痒痒牛啥也没拍到。

“靠!cow……?”分不清亦风是在骂人还是骂牛。

若不是我取摄像机的时候看过狼洞安然无恙,现在看到牛群肆虐,还真得担心狼窝会不会被踩蹋。

“别急,还有两个机器呢。”我给亦风打气儿,接着导出二号机位的数据,这台摄像机是对着狼洞洞口的。

打开视频,两人傻眼了,画面一片模糊!由于摄像机贴近地面安装,湿地的水汽蒸腾潜入机器,镜头全被蒙上了水雾。在光秃秃的草原上要装个摄像机真难,高了被牛蹭,低了被水浸。

三号也是低机位,情况也差不多:头两天的视频也是昏花难辨,到第三天中午,太阳特别烈,竟然把镜头的水雾烘干了,画面逐渐清晰起来。我正在庆幸,却看见狼窝前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一只大狐狸。狐狸在狼窝附近转悠着,嗅着地面走走停停。糟糕!狐狸似乎发现了小狼的气息,耸着鼻子探查洞口。我心里咯噔一下,不知道母狼在不在窝里,这狐狸一旦钻洞,狼崽们将大难临头。

狐狸的动作警惕而顾忌,歪着头用大耳朵听,守在洞口四处张望。我和亦风死盯着镜头,急切地盼着大狼快点回来保家护子。然而,大狼没出现,狐狸的头却再次伸向了洞口。我急得滑动鼠标,很不得用鼠标把狐狸拖进回收站。

“吆——”狐狸冲洞口叫了一声。没等我回过神,洞里“嗖”地冒出一团金黄的东西,大耳朵、小尖嘴!机灵眼睛,细长腿儿!

“小狐狸?!”我和亦风惊喜得叫了起来,“哟,两只、三只!四只!!哎呀,这居然是个狐狸窝!”是了是了,狐狸才喜欢在平原筑巢,垃圾堆附近老鼠多,正是狐狸钟爱的食物,我早咋没想到呢。

两人凝固的神经顿时被小狐狸萌化了。这些小家伙在土丘上嬉戏打闹,缠着狐狸妈妈要吃的!有一只小狐狸发现了藏在垃圾堆里的摄像机,吧嗒着小眼儿瞅瞅嗅嗅,还有一只小狐狸可能憋屈得太久了,一出洞就撒着欢儿往远处跑,狐狸妈妈急忙追撵过去,把这小淘气押送回家。

四只小狐狸约莫两个月大,两雌两雄。一身橘红的绒毛,唯独尾巴尖是白色的,他们还没长出蓬松的大尾巴,远远看去和小狼崽差不多,难怪泽仁会看错。我们一心寻狼,尽管对这“狼窝”选址起过疑心,可是我们看见洞前的残骨粪便却没往深里想——狐狸粪也是灰白色的。现在回想起来,困在沼泽地那天晚上,把我们吓丢魂的那两双绿眼睛大概也是狐狸吧。

虽然这次找到的不是狼窝,但发现一窝狐狸也是意外收获。狐狸在草原生物链中是仅次于狼的掠食者,既然狼的线索暂时断在狐狸窝前了,我们自然而然地留意起了这窝狐狸。

小萌狐们一天天长大。我们跟踪记录了这一家子的生活。

白天,小狐狸们都躲在洞里,狐狸妈妈凌晨四五点就外出觅食。她先啃吃一点腐肉为即将开始的辛劳积攒能量。到太阳出来,啮齿动物开始活动,她便满草场搜捕鼠兔。露水沾湿了她的皮毛,显得凌乱芜杂,她身形瘦削,不知是曾经受过伤还是有点皮肤病,她的右侧肋部有巴掌大的一块秃斑,“狐媚”这个词并不适合她。

这是个能干的妈妈,每抓到一只草原鼠或者鼠兔,便把猎物咬死就地藏起来,再去寻找下一只,攒够四五只以后,她原路返回,逐一把前面藏的猎物都叼起来,塞了满嘴的食物回窝。每次回家,狐狸妈妈都要反复确定周围安全,才呼唤孩儿们出来放风。新鲜鼠兔是小家伙们最爱吃的,四个小家伙你争我夺,最健壮的小狐狸能抢到最肥美的鼠兔。两月龄的小狐狸食量不大,玩心大,吃上几口就开始嬉戏起来,看来狐狸妈妈从未让他们挨过饿。即使孩儿们有剩食,狐狸妈妈也舍不得自己吃,她用鼻子把食物拱到最瘦小的狐妹妹面前,仿佛鼓励妹妹:宝贝,多吃一点才能像哥哥姐姐一样壮哦。

填饱肚子的小狐狸们喜欢叼来垃圾堆里的空罐头盒抢着玩,就像人类的小孩玩皮球一样。他们会追扑兄弟姐妹的白尾巴尖,练习伏击猎物。摔跤和追逐是他们常玩的游戏,在这种点到为止的较量中,狐姐和狐哥成了“孩子王”。狐狸妈妈坐在土丘高处放哨,时不时低头看看她可爱的孩子们,目光分外温柔。

虽然我们的摄像机架设得很明显,但是狐狸妈妈适应了一段时间后,并不介意这怪东西立在家门口,小狐狸们对摄像机就更不设防了,时常用尾巴轻柔地扫过画面,滴溜着大眼睛杵在镜头前照来照去,自拍似的留下一张张锥子脸。每当这时,亦风总会疼爱地笑骂道:“这些小狐狸精。”

最让小狐狸们眼馋的就是隔壁土丘的旱獭。每当旱獭露头,小狐狸们便跃跃欲试,不过白天狐狸妈妈不许他们离开家。小狐狸们玩半小时左右就累了,等宝贝们进洞睡觉,狐狸妈妈继续外出觅食。她每天奔波于牧场和窝之间,很少有休息的时候。

夜晚是生存训练的时间,狐狸妈妈会带着孩子们到附近的旱獭洞一试身手。狐哥敢大着胆子往旱獭洞里钻,但狐小妹畏惧旱獭的尖牙利爪,刚钻进半个身子,一听见旱獭威胁的叫声就忙不迭地缩出洞来。

我每天一早喂完炉旺,便架着长焦扫视草原,希望能像上次一样发现一匹狼,但那样好的运气再没有降临。

四月进入了下旬,草发芽了,小黄花开了,旱獭兔子越来越多了,狼却仿佛从草原上消失了。

正文 10、必须赶在盗猎者前面

自从泽仁留下了那匹老马,亦风苦练骑马已经半月有余。蛙式、蝶式、飞燕式、自由式、狗吃屎式、驴打滚式及各种高难度系数的摔法他都试过了,但他一直发扬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的医院爬起来的精神,坚持不懈!我相信凭着他的努力,总有一天……他会爬不起来的。

这天我又扶着亦风去县城的小诊所买跌打药,正巧碰见贡嘎。

贡嘎拉我们到一边,用袖筒套着嘴神神秘秘地说:“发现了一窝小狼崽你们知道吗?”

“你的消息过时了吧,那是狐狸窝。”

“狼窝!”贡嘎一甩袖子,“千真万确!小狼在山上跑!狼洞口都是荆棘丛挡住的,还有一个沙土平台,山上有不少牦牛骷髅……”

贡嘎的描述字字命中狼洞特征,看来这次是真狼窝了。我俩顿时来了精神:“在哪片山?你亲眼看到的吗?”

“不是,是后山牧民放羊的时候从望远镜里看到的。狼洞就在后山上!”

“后山……”我俩犹豫了,后山可是我们的禁区啊。从我们重返草原就知道后山是狼群的主要据点,他们在后山选巢育子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我们一直不愿意去后山打扰狼群,因为还不能确定是否能取得狼群的信任,如果狼群排斥我们,人进狼退,他们是无处可去的。原指望狼窝在前山或中峰,我们架设长焦还有可能看得到,后山却是绝对隐蔽的地方,除非爬上中峰山梁才能望见。

一想起泽仁说两年前后山有一窝狼被掏过,我心头七上八下:“狼窝在后山的哪个位置?”

“具体位置牧民不肯说,因为他们觉得狼是守护草场的山神。自从后山原来那窝狼被盗猎的掏了以后,他家的草场一直就不好,草地长得像癞头一样,兔子老鼠到处跑,牛羊病死的也多。到了夏天,他家根本不敢在帐篷外面的草地上晒奶渣,没等晒干,一席子的奶渣就被老鼠搬空了。现在好不容易又来了一窝狼,草场眼看着好点了,绝对不能再失了山神的保佑。”

牧民不肯说!我们心里反倒放心了些,亦风追问道:“他们真的信奉山神吗?”

“信!草原上山神的传说很多,骀嵬若村的山神就去一户牧民家要过牛。有一年冬天的晚上,下着大雪,有个陌生人去敲一家牧场主的门,这个人穿着棕色的藏装,蒙着头巾,虽然看不到面目,但是一双眼睛灰中透蓝很有神,一看就不是这个寨子上的人。那人说:‘我是山神的仆人,山神想要你一头牛可不可以?’牧场主想了想,说:‘行,神要就拿去吧。’到了第二天,竟然是一匹大得像牦牛一样的狼来到草场上,打死了一头大牛。后来,牧民家的小牛们陆续降生了。狼群没有打扰他的牧场,小牛们顺利度过了初生最危险的时期。咱们大草原的传统,不去过于计较死,要更多地看到生。”

从贡嘎认真的讲述中,我们依稀看到了些许草原信仰的遗迹,我们虽然不信神,可是对宗教有着亲近感。要知道草原鼠害若是放在专家的议案上,多半是人工灭鼠,没“山神”多大的事儿,他们相信人定胜天。科学越发达,神距离人们越远,只有在科学不发达的地方,才能够找到神迹,发现敬畏的力量。而正是这种对自然的敬畏有时比科学更管用,更长远。

既然事关草场运势和宗教仪轨,那家牧场主肯定不会伤害狼了。

虽然我们也很想像观测狐狸窝那样看着一窝小狼长大,但后山是狼群仅存的领地,加之育子期间的狼群会变得更加敏感,对入侵者更具攻击性,他们是否信得过我们,我们还没有十足的把握。耐心等等吧,盼着小狼们快快长大,大狼们带着新生力量打围的时候,我们就能看到更壮大的狼群。

辞别贡嘎,我们离开县城回小屋的路上经过扎西牧场,顺道去看望扎西。

扎西把我们迎进帐篷:“来得正好,我介绍个朋友给你们认识,他以前是专门搞湿地保护的,对这片草原和盗猎的情况熟悉得很。”

我很高兴,心里的担忧正想找人解答呢。

跟着扎西进了帐篷,小桌边坐了一个黝黑的男人,年龄估计不到五十岁,不过高原人都比实际年龄显得老相。他眉粗眼细,鼻梁挺鼻翼阔,络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淡青色的胡子楂勾勒出有棱有角的下巴,微卷的长发在脑后扎了个兔尾辫子,发梢搭在藏袍斜拉的羊皮领子上。他胸前挂着几斤重的珊瑚串,端着酒碗的右手上戴着一枚硕大的镶着绿松石的金戒指,左手拨弄着一串菩提子数珠,标准的藏族汉子。他看见我们进来,着实愣了一下,酒碗也放下了。

扎西手心托向我俩,介绍道:“亦风、李微漪。这是索朗。”

“你好!”亦风上前一步,伸出右手。

索朗盯着亦风伸来的手,皱着眉头缓缓站起身来:“我不跟陌生汉人打交道。”说完把毡帽一戴就往帐篷外走。

“站住!”扎西的脾气炸了,“你敢出去我就放狗!你不给我面子,就不要做我的朋友!”

索朗撩起门帘,刚迈出一条腿,听到扎西的话便定在门口,犹豫不决。放狗,他显然是不怕的,但藏族人极重情谊,“不做朋友”这话可得掂量掂量了。

扎西硬把索朗摁坐下来,用藏语对索朗道:“你信我,要先了解,如果他们是坏人,你再踹我。他们和你一样是保护动物的。”

索朗虽然碍于扎西的面子坐下了,但对我们正眼不瞧,冷笑道:“你们是来贴标语呢,还是搞宣传呢?”

我斜眼瞄见亦风还在尴尬地搓着手,便拽着他衣角让他坐下,微微一笑答道:“我们既不贴标语也不搞宣传,只是普通人想为草原做点事,也想向您请教一些当地的知识……您说话别带软钉子好不?”

索朗哼了一声:“女娃你错了,我这是硬钉子!草原民族环保意识很强,并不是现在才开始的,祖祖辈辈的草原传统就是这样。几千年的藏传佛教宣扬众生平等,不杀生这就是环保。生态保护并不是现代文明教化我们的,而是我们的信仰本身就有的。这里的动物用得着你们汉人来保护吗?你满草原打听去,藏族人不吃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不吃带爪子的,不吃伴侣动物,而你们汉人,天上地下什么都吃!你们外来人杀光了这里的动物,掠夺了草场的资源,破坏了我们的传统,反倒教育我们要保护环境!”

索朗一番话原本说得我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听到后面,我也忍不住了:“我也恨盗猎的,我不否认大多数盗猎者都是汉人,可是就没有藏族人盗猎吗?有些汉化了的藏族人比汉人更可恶!再说,过度放牧呢?那些牛羊把草原啃得上万公顷沙化,这是外来人干的吗?”

几句抢白之下,索朗不答话,我口气才放缓和了些:“我尊重你们的传统,农耕民族的确缺失信仰,也有很多劣根性,但社会在发展,游牧民族同样也在掠夺草原,生态问题不是民族问题,说到底是整个人类活动造成的,如果你真为草原好,就不是在这里跟我较劲。每个民族都会有败类,也都有正能量,咱们应该团结起来把正能量传播出去,而不是对立起来相互指责,你是想解气还是想解决问题?光埋怨不行动有什么意思!”

藏族女性的地位比较低,索朗没料到一个女娃会反驳他,他拨弄着数珠,皱着眉头盯着我琢磨。扎西这时才找到空当,摸出抽屉里的那本我给他的书,用藏语和索朗交流起来。索朗仔细翻看书上格林的照片,神色渐渐柔和下来,远没先前那么咄咄逼人了。浏览了一会儿,索朗合上书,摸着封面“重返狼群”四个字,问道:“那么多的一级保护动物甚至濒危动物,为什么独独挑选狼来保护?你们不是喜欢大熊猫吗?还有黑颈鹤也是吉祥物,狼在牧区可不讨人喜欢,名声不好。”

“动物就没有三六九等,你们的佛教也说了众生平等,国家保护动物划分的标准主要是根据这些动物现存的数量多少,而不是根据他的重要性。我们也关注其他动物,但尤其看重狼,不管他名声如何,生物链中任何动物都无法取代狼的作用。您是前辈,做湿地保护这么多年,狼对草原有多重要不用我们讲。何苦要等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才去做抢救性的保护呢?”

索朗摸摸胡须,语气柔和多了:“你先前说想问我什么?”

我闻言一喜,这才引到了正题上。我打开电脑,把我们拍到的一些隐秘的动物和他们的生活习性、现状一一向他询问。

“这是藏原羚,现在很少见了。这看起来像猫的东西是兔狲……哇!这个……”索朗的眼睛陡然发亮,“你们连他都拍到了!这是荒漠猫啊!好多人听都没听说过这个物种,这是多少专家找了十多年都没拍到的动物!相当神秘!相当濒危!相当难得!我以为荒漠猫都在这片草原上消失了,没想到还有啊!这照片太珍贵了!能给我留个底吗?”索朗用了好几个“相当”,和我们说话更加投缘了,似乎看了这些资料照片以后,他终于能感觉到这俩汉人不是来闹着玩的了。

我们乐于拷贝一些照片给索朗做资料,尽管索朗说荒漠猫非常珍奇少见,但我们最关注的还是狼。当问到本地狼群的近况时,索朗叹口气:“现在若尔盖的狼还不算濒危,但最大的问题是这里的狼群正步入老龄化,虽然现在看着还有狼,但很快这批老狼一死,就后继无狼了。早些年的狼年轻雄壮,我见过最大最威猛的狼,他能叼着一只大羊跳过两米宽的河流。现在这种年轻力壮的大狼太少了。”

“为什么没有年轻狼呢?”

“盗猎!掏狼窝!这些年狼群几乎找不到安全的繁殖地,小狼来不及长大就被掏了。”

我的心绷紧了,赶紧打开后山的航拍照片:“你认识这片山吗?这里安全吗?”

索朗辨认了一下方位:“这是我们湿地的核心区嘛,没有盗猎者去不了的地方。这片山上,活佛曾经放生了一头梅花鹿,盗猎者眼馋鹿一年多了,碍于牧民在一直没敢下手,但他们经常在那一带转悠等机会。如果狼窝在这里,狼崽子迟早会被发现……”

我和亦风顿时急了:“明知那些人是盗猎的,为什么你们保护区不把他们抓起来?!”

“保护区没有执法权,只能劝说教育。第一次原谅,第二三次罚款。那些几十几百元的罚款都太轻了,盗猎的都是油子,哪怕你堵了他十七八回,他还说是第一次。这么多年来,那些盗猎的我都认熟了。”索朗咬咬牙,犹豫再三还是说出了难以启齿的话,“前些年我在保护区工作,和我的搭档专门打击盗猎的。唉……不怕你笑话,这差事干得实在窝囊,见到盗猎的连句重话都不敢吼。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即便警告都只能是好言劝说。日子长了都知道保护区是个没牙的老虎,遇到盲流小毛贼还能吓唬吓唬,遇到那些专业盗猎者,他们才不怕你呢,他们不光有套子、夹子、毒药,更有枪、雷管、炸药。而我们没有武器,没有经费,连行动的车都是临时借用的。我们曾经拦住过几个茂县人,当时发现他们有枪,我们不敢起正面冲突,赶紧报到当地派出所,一查才知道他们是省级通缉犯,杀过人,逃到草原上。现在草原上长期盗猎的大多都是亡命徒。盗猎是暴利,谁挡了他们的财路,他们跟谁玩命。”

我头皮一阵窜麻,不由得想起除夕那天遇上死牛贩子的时候,泽仁就曾经告诫过我们要警惕,大草原上藏匿着不少在逃的杀人犯,就干盗猎和贩卖死牛的勾当。现在听索朗再次提起,可见即使是当地保护区反盗猎的工作人员都拿他们没办法。我们要保护狼群,迟早会触及那些人的利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潜藏的危机。

“2006年的时候,光是非法打鱼每年就有六十万元的收入,而一只旱獭能卖两百元,干得熟的人一次可以毒死四五十只,一年下来少说几百万元的收入,这还不算狐狸、兔狲、荒漠猫、鹰、隼、豹和其他各种珍稀猎物。猎狼的诱惑更大,你们见过卖狼的,我就不多说了。”索朗的目光停留在亦风脸上,“我讨个大,叫你一声兄弟,如果你们想要那窝狼活着出山,就得赶在盗猎者的前头。现在眼看着就快到五一长假了,游客多销路多,这时候盗猎势头凶得很。”

看来此番得“明知山有狼,偏向狼山行”了。虽然我们以前也曾经在狼山长期驻留过,但那时候没发现有狼崽,也一直尊重狼群领地,从不深入扰动,而且那时有格林领路,总觉得有几分安全感。现在时隔两年,格林活没活着不知道,狼群是不是我们熟识的不知道,狼群还买不买这过期“狼妈”的账,更不知道!狼山不是好闯的,护崽的狼群是绝不敢惹的。接近狼崽的过程中,一旦遭遇大狼,就别想出山了。更要命的是,随时可能遇上盗猎的。

狼窝,去还是不去?即便找到了狼窝,我们又能为他们做什么?这事儿还得从长计议。

临出门,扎西嘱咐:“如果真遇到盗猎的,别硬碰硬,告诉我们,我们帮你!”

扎西的话明明是颗定心丸,却也宛如一记重锤砸实了孤身进狼山的危险性,谁都知道在山里遇到危险,喊破天都没人救。

商量来商量去,我们决定先放航拍机巡山侦察,我们在小屋附近遥控监视,这是最安全的方法。由于狼山地界广阔,亦风特意将地面雷达图传系统做了增距,十公里内的信号都可以传回地面。

第一次飞行,绕狼山上空一圈,镜头捕捉到水源地旁边有一匹狼,他稀奇地仰头——这是什么大鸟啊?然后迅速跑开,之后,航拍机就再没发现过狼了。

上狼山!找狼窝!当做出这个决定时,两人都热血沸腾。

虽说我们不愿意打扰狼群领地,但长期的被动等待让我们几乎抓狂,作为狼痴和想念格林的我们,早就想主动接近狼群,也早就想进山一探格林的下落了。或许与格林重逢就在山间,更有幸者可能亲眼看到野生的小狼崽在山野间嬉戏,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画面!

激动归激动,紧张是难免的。我们开始商量接近狼群的方式。

牧民既然信奉山神,不敢惊扰狼群,那么我们不便追问牧民,而且狼群育子期间上山干扰的人越少越好,多一种生人味道就多一分危险,也少一分遇到狼的希望。我们决定凭着对狼群的了解,自己去搜寻。

在水源地布控成为我们侦察试探狼群的第二步,这是观察野外动物最常用的方法。

人和动物都离不开水,正常情况下附近大多数动物都会去水源地“签到”,而狼在每次捕猎和进食之后都需要大量补充水分。我们只要在水源地布置隐蔽摄像机就能够以逸待劳,说不定能拍到狼群饱餐之后来这里喝水,清洗脸上的残血,说不定格林就在其中,如果水源地靠近狼窝,说不定还能拍到小狼。

我画了一张狼山地形图,和亦风在图上分析。

这一带我们非常熟悉。狼山像一只张开五指撑在草原上的巨手,有六道主要的山脉,从东往西数分别是拇指山脉、食指山脉、中指山脉、无名指山脉、小指山脉,另外还有一片与主山脉形断意连的孤峰,我们称它为“断指”,断指山峰背后是悬崖和公路。我们的小屋在拇指山脉西侧,格林当年的狼洞在食指山脉东侧,小屋和狼洞遥遥相望。中指山脉和无名指山脉两年前还是狼群经常出没的地方,现在修起围栏,划分了牧场,狼便少了。小指山脉和断指山峰是现在狼群的聚集地。

狼山地带一共有五个最清洁的水源地,分布在狼山六指山脉的每个指缝之间。冬季里狼山主峰的雪水渗入地下,开春以后冻土软化,这封存在冻土中的雪水又从地缝里涌了出来,在软泥面上流淌成小溪。水质最清凉的地方莫过于泉眼,雪水再往山下流就会夹带很多淤泥和沉积物,等流到草场上就已经成了混杂着各种微生物和牛羊粪尿的泥水。

狼钟爱清泉,虽然成年狼出门在外没那么挑剔,但狼妈妈则不同,新生幼狼体质弱容易感染病菌,正如每个人类的母亲都要给孩子选择最安全的牛奶,狼妈妈也一定要给孩子们寻找最优质的水源。这五汪清泉中肯定有一眼是野狼母子的指定饮品。

我们一共有八个隐蔽摄像机,其中三个用在了狐狸窝边,两个前一段时间安装在了黑颈鹤的巢边,观察他们孵卵的情况。目前仅剩三个摄像机不够布控,五个水源地必须取舍。我将五个水源地按它们的重要性标号:

一号水源在断指和小指山脉中间,作为狼群聚集地的水源,这个泉眼是监控重点。

二号水源在小指和无名指山脉之间,狼群翻山跟玩儿似的,二号水源也应该是他们常去的地方,必须纳入监控范围。

三号水源在无名指和中指山脉之间,狼群常路过这里,为保险起见,也需要监控。

四号水源位于中指和食指山脉之间,有牧民在那里放牛,人畜扰动水质不佳,看到狼的可能性不大,可以放弃。

五号水源在拇指和食指山脉之间,水量最大,经年累月的冲刷把地面冲裂出六七米宽的深沟,直到冬季深沟底的小溪依然在冰层下有清泉在涌。这小溪的水量虽多,但是离我们的小屋很近,我们也常去取水,有人出没,估计狼群在这里喝水的概率很小。况且五号水源在小屋用望远镜就能一览无余,这里不用布控。

地点踩好了,就得算时间了。总不能赶在狼群开会的时候,端着摄像机凑上去:“我们想拍你。”狼一准儿会说:“我们想拍死你!”

咱得低调,悄悄去。

狼群通常在一早一晚活动,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五点是他们休息睡觉的时间,这个时间段遇到狼的可能性很小。六个小时刚好够往返,但我们必须顶着烈日快去快回。

上午十点,我们带着摄像机出发了。

我们估计得没错,一、二、三号水源地都有狼的足迹,但水源附近一点狼粪都没有,看来他们非常注意维护泉水的清洁。我分别拍照留存。

一号水源地的软泥上能看到一些小小的狼爪印,跟格林一个半月时的爪印大小差不多,胖乎乎的特别可爱。小狼已经能出窝到溪边喝水了,我暗暗高兴,心想:“这地方有戏。”

二号水源地边爪印最多,都是大狼爪印。

三号水源地也有小爪印,却是又瘦又尖的,应该是狐狸的爪印。

四号水源地没有狼爪印,亦风却意外地发现一大片野韭菜,他乐坏了。“这可是好东西!”他连根带苗地拔了几大把装进背包,“明天咱们改善伙食!”

按照预定计划布控完毕,我们快速撤离。

回到小屋一看表,傍晚六点。安全时间算得刚好,没有撞见一只狼。

夜里临睡前,我们兴奋地猜测会拍到些什么,狼群看到摄像机会有什么反应,一直聊到困倦至极才睡着。

亦风说我心里是装不得事儿的,一有事儿我准做梦,不是吓醒就是笑醒,不过今晚的梦却颇有深意。我梦见那匹带着鹰的瘸腿儿狼,坐在我们的隐蔽摄像机旁,咧着嘴冲我狼笑。他是笑话我们的装备太幼稚,还是想在摄像机前摆造型呢?

一觉睡到大天亮,我是被香醒的。亦风从来没有这么勤劳,屋檐上的鸟儿们都没睡醒,他就起来了,生火、烧水,打了几个鸡蛋,这会儿正在切菜。

“嗬!什么那么香啊?”

“野韭菜啊!”亦风每切一下,韭菜汁便弥散到空气中,香透了整间屋,让人不由自主想深呼吸,那勾人馋虫的诱惑感,什么CK、Dior、EL通通得靠边站。你说这些做香水的,咋就没有韭菜香型呀?

亦风切完野韭菜,把手放在鼻尖深闻了一下,啧啧赞道:“爽!”再把韭菜和着鸡蛋一炒,那味道吸吸鼻子都要流口水。

炉旺顾不得烫,扒着炉子想往锅里看。亦风急忙把锅端得高高的,用脚把炉旺赶出门去。

我看着亦风揉面团,回想起昨晚上的梦,靠在床头啃指甲。

“别啃了,留点肚子尝尝我的韭菜合子。”

我放下手指头,一手托着腮靠在桌边,喃喃道:“我总觉得有点儿不周全。你记不记得,我们在那么多死羊死马旁边装的摄像机都没有拍到过狼,而那只鹰狼更是老远看见摄像机掉头就走了。这回的摄像机能拍到狼吗?风啊,你怎么看?”

亦风呵呵一笑,沾满面粉的手冲我一抱拳:“大人,依下官看来,既然眼线已经布好,您就甭操那么多心了,安心等几天吧。就算大狼疑心重,小狼崽天生好玩能有多少心眼儿?再说了,吃肉可以忍嘴,喝水可是‘刚需’啊。狼山就那么几个水源地,不信狼不来!”

“但我们的摄像机立在那儿也太明显了,你当狼是三岁小孩儿吗?”

亦风挤眉弄眼地一笑:“他(格林)可不就是三岁吗?”

我拍着脑门儿,眼一闭,跟他没话说。

等我洗漱完,见亦风往炉子里加了两块炭,又把揉好的面团扣在盆子下面,一副大厨精心雕琢食材的模样。

“你这个要做多久?”

“面得醒一会儿才能擀皮儿包馅儿,炭也得等它旺火过劲儿,用最后的文火慢慢煎炸……”

我在房间里踱了几圈,闲不住了。看看时间,上午十点。

我背上隐蔽帐篷,怀里揣一块风干肉当口粮,拿了一瓶矿泉水,又抓了一小袋面粉,“我去去就回。中午再吃你的韭菜合子。”

亦风“嗯”了一声,一心做他的菜,也没多问。我出门径直奔中指山脉去了。

我总琢磨着不能光指望隐蔽摄像机,接近狼群的第二种方案也得同步进行,取信于狼是要花大量时间的。在我们入山之前,我要提前把隐蔽帐篷扎在狼山上,让狼尽管检查,消除疑虑。我得每隔一些时日把帐篷推进一定距离,直至狼群能够接受帐篷的存在,我们才能躲在帐篷里观察他们。

登上中指山脉,山垭口有狼粪,也有倒伏的草路,这是狼群常走的路线。

我爬到附近几百米处的山梁上,从背包里取出帐篷。这是手抛型的观察野生动物的隐蔽帐篷,折叠起来只有脸盆大小,轻巧便携,用手一抛,只需两秒钟便自动展开。帐篷表面是迷彩树叶和杂草的图案,棕灰带绿,远看像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牛粪堆,和环境很融合。我钉好地钉固定帐篷,又掏出面粉顺着风抛撒在帐篷周围的草地上,露水一润,面粉便贴地贴草了。没有积雪的时候,这些面粉能够留下狼的踪迹。

布置完成,我向四周望了望,几公里外的山下牧场上似乎有个骑着马的牧民勒住缰绳,向我这边观望。我和这家的牧民没打过交道,不知道他什么性情,还是早点儿离开免得节外生枝。

沿着山坡往下走,我的登山鞋里一直很难受,尖草刺儿顺着鞋帮子扎在袜子上,又顺着袜子往鞋里滑,每走一步都扎得疼。走到山腰上,我实在忍不住,在灌木丛边坐下,脱了鞋袜一看,连脚板心都扎了几个血眼儿。我把草刺一根根拔下来,好不容易清理干净袜子,又抖了抖鞋里的草屑,穿上试了试,舒服多了。

我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正欲翻身爬起来再走时,陡然惊呆了——就在我背上方不到十五米处站着一匹大狼!我专心挑了半天刺,那狼什么时候来的我都不知道,居然在我背后走得那么近了,我还没发觉!我肾上腺素急剧飙升,紧紧盯着那匹狼。

此刻,那狼好像还没发现我,狼背对着我,正全神贯注地在看山梁上我才扎好的帐篷。帐篷目标比我大多了,这是他首先注意到的领地里出现的异状。

我斜眼瞄了一下周围摇曳的长草,还好,我在下风处。我半跪着轻移慢动,缩身躲在灌木丛后,只感觉太阳穴一涨一涨地跳,逃是别想的,照狼发动袭击的速度,我顶多只有闭眼的时间……

咔嚓!灌木枝丫被我踩断一根,我心一慌,矿泉水瓶从身边翻倒,半瓶水骨碌碌一路洒一路滚下山坡。我脑仁儿顿时炸开了,忙捂住嘴,不让自己惊叫出来,牙齿却不争气地打战。

这么大的动静,狼肯定听到了!奇怪的是他还是静静地站在那里,既不回头看我,也不离开。背对敌人,我只在武侠片里看过这种气质。

不过,好久没有这么近距离看狼的背影了,山风吹起他的颈毛,我觑起眼睛,突然泛起一阵亲切感。难道是格林?我抓住那一丝希望,试着叫了一声:“格林——”

他没有反应。

一阵凉风突然从我头顶刮过,一只猎鹰滑翔到了狼的上方,猛扇着翅膀,又向我这边飞来,狼随着鹰飞的方向回头!

刹那间,我心脏的保险丝烧了——他不是格林!是野狼!!

亲切感荡然无存,我全身的关节都僵硬无比,石化在原地,只有手指在不断颤抖。

人狼对峙,怎么办!

谁知狼看见我,也浑身巨震,慌忙回身面向我,前爪撑地,后腿微屈,整个身子后仰,尾巴夹得紧紧的,一副欲逃又止的姿态。不可能吧,他才发现我吗?

猎鹰在狼身后的山梁缓缓降落,时间像静止了一样。

眼前的公狼,大脑袋,粗脖子,撑在身前的右前腿略显萎缩……

莫非是他——两年前被盗猎者炸聋了耳朵的小狼?

他并非故意背对我,而是他根本就听不见。他当年跳崖逃跑时摔断的一条前腿虽然畸形,但仍倔强地支撑着身体。他身后压倒的草路是从山垭口延伸出来的,可能他一出山垭口就注意到了帐篷,一路专心盯着上方的帐篷走过来,没注意到下方灌木丛中的我。他的世界是无声的,直到鹰飞来提醒了他,他才惊觉离我只有十多米了。

我记得泽仁说过,他因为耳聋需要猎鹰来指引,而鹰是日行动物,所以这匹狼总在白天上班。我算好狼群下了夜班休息时,才敢上山来,却忘了还有这上白班的家伙。

此刻,我缩在灌木丛后面是为了躲狼,但在狼眼里也许我这样盯着他是想伺机突袭?他的瘸腿由于紧张而微颤。他可能在纠结:这人躲在后面干什么?有武器吗?我这条瘸腿跑得赢她吗?是扑上去拼命还是赶紧撤退?

认出了这匹野狼,又听说过他的身世,我的灵魂渐渐归位,反倒多了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你的腿有残疾,我的脚也扎了刺,一个瘸一个拐,谁追谁都费劲。不过,我同情他残了一条腿,可能他还在鄙视我只有两条腿。

难得和狼这么近距离遇上,我却没带照相机,我暗叫可惜,不过我怀里还有一条风干肉。看狼且防且怕的姿态,我不敢有多余的举动,又很想表明我的善意。我僵着身体,慢慢把右手伸入怀中,那狼立刻龇着牙后退了半步,喉咙里呜噜作响。我定住动作,鼻尖沁出汗,等狼略微平静一点,我才缓缓摸出干肉,小心翼翼地递向他。

狼根本不看肉,死盯着我的眼睛,似乎要穿透我的眼珠子,挖出我脑子里所有的想法。他抖动着上唇,随时准备露出獠牙。我不敢擦汗,用指尖把肉轻轻扔出。谁知肉一落地,竟然像是往油库里扔进了一个打火机,人狼之间的紧张气氛瞬间爆炸。

嗷呜!狼狂吼着向我扑来!

妈呀!我掉头就跑,慌不择路地跑下山坡!

跑了几分钟,狼居然还没追上我,我壮着胆子回头一望,那狼已经逃上山梁了,也在回头瞄我。这时我才反应过来,他刚才那一吼一扑只是个吓唬我的虚招,为自己赢得撤离的时间才是最终目的。狼真正要发动突袭时,是不会吼叫着让对方有所防备的。

那狼跛着脚消失在山背后,我拍着胸口缓和心跳,此番套磁不成还差点被狼咬。这倒霉孩子,昨天梦里还冲我笑呢,今天就给我刺毛了。我抹着一头的汗,再不敢耽误,快速返回。

还没翻下食指山,我就闻到小屋里煎野韭菜合子的香味。顿时感觉肚子空得人都轻了,我几乎是顺着这香味飘荡回去的。

我抓起刚出锅的韭菜合子,可劲儿造一大口!嗯……生活充满油珠珠!

亦风一个劲儿显摆着他的炮制过程:“韭菜还是野的香,加上鸡蛋炒一炒做馅儿,面皮一定要擀圆摊薄,才能对折包成这样半月形的大扁合子,高原上面食是煮不透的,要么夹生,要么烂糊。我的经验是要用文火薄油,慢慢一炸就脆了。怎么样,皮酥馅儿香吧?”

亦风看我已经吃得顾不上夸他了,这才注意到我被沿路荆棘围栏钩挂的狼狈相:“你衣服怎么剐破了?”

我含着烫嘴的韭菜合子,边哈气边说:“我刚在中指山遇到狼了,就是带鹰的那只聋狼,他扑我……”

“啊!”亦风瞪着眼睛,大张着嘴,下巴都快掉到碗里了,“你居然一个人上山去了!”

我心虚歉疚。早上出门的时候,亦风或许以为我捡牛粪去了,结果我却独自冒险上山,他一定担心坏了。

我温柔一笑,正想安慰他:放心吧,我没事。

不料亦风下巴一收:“你怎么不顺便带点韭菜回来!”

这个吃货!

正文 11、奇怪的压痕

午后,暖阳熏风。

我靠在窗边仔细回想着那只聋狼的样子,把他和他的猎鹰画在速写本上。记下他的特征、性情,遇到他的地点,在他的肖像边标注“聋狼”。一想到他这辈子再也听不见同伴们的嗥声,我的眉头拧成了一团,不愿意用这样的名称代指一匹顽强生存的野狼。我用铅笔惋惜地勾勒着他的耳郭,突然间有了灵感,将“耳”字擦去,把“聋”字,改成了“龙”——“龙狼”这名字才适合他。狼是龙图腾的原型之一,这只拼死跳崖也要争取自由、身有残疾依然不求不靠的野狼,不愧为狼中之龙。

“龙狼?嗯,这名儿不错,他是我见过的最帅的狼,还有鹰保镖,要说这猛禽和狼的关系还挺微妙,我冷不丁儿倒是想起格林来了。”亦风笑道,“你还记得不,当年我们刚上狼山扎营时,也有几只秃鹫兴冲冲地跟着格林飞,简直太没眼力见儿了。那时格林还没多大本事,秃鹫们跟他傻飞了一整天啥也没捞着,最后眼看着狼溜达回家跟咱们一块儿吃饼干,那些大鸟就差没晕过去。我瞅着他们停在山牙子上可劲儿晃脑袋,眼珠子都快甩出来了,搞不懂这只狼是个什么奇葩。”

我咯咯笑着拂去橡皮擦的碎屑,一抬头,正巧看见屋后的雄火燕从窗前飞过。他嘴里叼着一个小小的东西,飞到围栏上一扔,转回屋后,过了一会儿又叼了个东西飞出去扔掉,来来回回很多次。我合上速写本,走到围栏边一看,淡青色碎蛋壳散落在草丛中。

太棒了——小火燕出壳了!

我和亦风欣喜地打开电脑,调看内窥摄像机的画面。

大鸟已经把碎蛋壳都清理干净了。四只新生的小鸟努力抬头,他们刚舒展开的身体从头到尾也不到拇指大小,青黑色的眼皮紧闭着,眼睛像金鱼的眼泡一样鼓胀在小脑袋两侧,两眼之间横跨着一张大嘴。他们肉粉色的身体几乎是透明的,甚至可以看见薄薄皮肤下的内脏,小家伙们身上光溜溜的,哪怕大鸟翅膀扇起的小风都会让小家伙们一阵哆嗦。

火燕爸爸刚飞回鸟巢,小火燕们立刻仰头叽叽叫着,张开了大嘴巴,嫩黄色的嘴角闪着荧光,在黑暗的巢穴中给大鸟指明了喂食的坐标,鸟爸爸往孩子们的小嘴里塞进了第一口食物——蝼蛄。第一只吃完食物的小鸟撅起小屁股挤出一粒葡萄籽儿大小的粪囊,鸟爸爸立刻叼起粪囊扔出巢外。鸟窝随时保持干燥清洁。火燕妈妈把小家伙们拢在身下暖着。

这对火燕夫妇每天要飞进飞出几百次,捕食喂小鸟,清洁鸟窝。鸟爸爸飞累了,停在围栏上稍事休息,用喙整理羽毛。他叼着一根尾羽往外捋,捋着捋着眼看要捋到头了,嘴上一松,这根羽毛拔掉了,他急得扭转尾部,把脱落的尾羽往羽毛缺口里插,这根尾羽可是顶漂亮的一根啊,太可惜了。鸟爸爸挽留了好一会儿,羽毛就是插不回去,算了,衔回去给孩子们垫窝吧。脱发问题人人有,连鸟也不例外,当父母就是操心的命。

头一次看到新生幼鸟,我俩同时想到了另一个鸟窝——黑颈鹤的巢。

黑颈鹤是若尔盖草原的独有物种,从外形上看,黑颈鹤和我们熟知的丹顶鹤长得几乎一样,也是修长的鹤腿,雪白的身躯,亮黑的三级飞羽,黑色的颈羽勾勒出柔长的脖子,头顶戴着“小红帽”。不同的是,丹顶鹤的尾羽是白的,黑颈鹤的尾羽却是黑的,为此亦风常纳闷为什么不叫他们“黑尾鹤”。黑颈鹤在云南和若尔盖之间迁徙,是唯一一种只在高原繁殖生活的鹤类,苦寒之地生存的黑颈鹤比丹顶鹤有着更加坚毅的性格。这种高原鹤类已经极度濒危,野生黑颈鹤孵化的过程几乎没人见过,是非常珍贵的资料。

从我们刚到草原小屋时,泽仁就对我们讲起了这对黑颈鹤。那时刚开春,冰蓝的天空,薄薄的雪地,黑颈鹤在天地间跳着求偶的舞蹈。他们交颈长鸣,双舞双飞,展翅举足间,玉羽拂风,雪片飘飞,迷人的丹顶在一片幽白背景中尤为夺目。

十多天前,他们生下了两枚蛋,他们的鹤巢离泽仁家不远,筑在一片沼泽水泡子当中。我们第一次发现他们有了宝宝也是巧合。那天黄昏正刮着暴风雪,我们从泽仁家出来,正打算赶回小屋,我远远看见沼泽里有两点红色在雪中特别扎眼,于是冒雪走近一看,是那对黑颈鹤。雌鹤背对着风雪趴卧在水泡子中间垒起的草垛上,一动不动,雄鹤迎着风向,站在雌鹤身后的冰水中,似乎能为她挡一点风算一点。雄鹤时不时地收一收腿,抖抖爪子,以免被水面的冰雪给冻住。看见我靠近,雄鹤紧张地伸着脖子,却仍守着雌鹤不肯离去。

“她是不是被冻死了?”亦风一说话就吃了一肚子的风。

“不知道,雪太大,只能明天来看看。”我被风刮得睁不开眼。

那场暴风雪下了两天两夜,到第三天中午,乌云终于散开。我们第一时间去看黑颈鹤,才发现他们在暴雪中拼命护着的就是鹤巢里的一对鹤蛋。雌鹤从巢里站起身来,原本优雅的步伐却走得如同风摆荷叶般摇摇晃晃,忍受了两天两夜饥寒,她显得虚弱褴褛,弯曲着脖子用长喙梳理羽毛,拈去上面的冰碴。雄鹤在沼泽中四处踱步觅食,他的腿上还套着一片亮晶晶的冰环,这两夜他站在水里给老婆挡风,多半也没挪动过,以至于水面结冰时,也把他的细腿儿给冻上了,这会儿他还顾不上清理腿上的冰,就忙着给老婆喂吃的。

“瞧瞧人家,模范丈夫!”我噘着嘴瞄一眼亦风,“黑颈鹤一辈子就一对,可忠贞了。”

亦风嬉笑道:“你要是孵蛋,我也给你喂吃的。”

那以后,我们经常去水泡子边看望黑颈鹤一家,盼着有一天能瞧见小鹤。

太阳特别火辣的时候,我们躲在隐蔽帐篷里,架着长焦观察。尽管有帐篷遮着,两人的脸还是晒得红肿脱皮,摄像机的金属脚架被晒得烫不留手。

烈日之下,黑颈鹤夫妇是轮流孵蛋的,他们每隔40分钟左右换一次班,决不让鹤蛋长时间暴露于阳光下。孵卵的鹤卧在巢里,随时用喙测测蛋的温度:蛋温凉了,他就把蛋暖在身下;蛋温热了,他就把蛋挪到身侧,半张开翅膀,撑在巢边,给宝宝们搭一个凉棚遮阴。据索朗说,鹤蛋特别娇气,热了孵不出来,冷了死胎,即使温度差那么半度,孵出来的小鹤都可能因先天不足而夭折。

“她的羽毛都快晒焦了,太阳底下该有五六十度了吧?”我擦着满头大汗,“我躲在帐篷里都要中暑了,黑颈鹤这么暴晒着,还真能扛。”

“不扛着,她的蛋就被烤熟了。”亦风第一次对鸟类流露出钦佩的表情,“不容易啊,这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受煎熬,相比之下,我们人类养个孩子要轻松多了。”

经过多日的接触,当这对黑颈鹤夫妇逐渐信任我们之后,我们得以蹚水过去,在鹤巢附近装上两个隐蔽摄像机,定期记录,希望能拍到小黑颈鹤出壳。

此刻,我们把车停在牧道上,来到水泡子边,黑颈鹤夫妇远远看见我们来了,平静地起身离窝,在周边踱步寻找食物。草原深处的黑颈鹤不怕人,我们观察他们有些日子了,他们对我们很放心。

我脱下鞋袜,卷起裤腿试试水。挺好,晒了一中午,水不冰。我撩脚聚拢一团水草卷成蒲团状的草团,在草团上落脚。尽管有柔韧的草团托举着,脚还是会陷入淤泥中半尺深,水面则没过了大腿,我一步一团草涉水靠近。鹤巢边开满了嫩黄的小花,两枚鹤蛋安静地躺在巢中。鸭梨大小,椭圆形,外壳不算光滑,色泽棕灰带绿,表面有褐色斑点,触手温润。用鼻尖嗅一嗅,有腐草味和羽毛的柔暖气息。黑颈鹤的孵化期大约是一个月,由于不知具体是何时产下的蛋,也就估算不了准确的破壳日期,如果听到蛋里有细碎的叨壳声,小鹤离孵化就快了。我小心地捧起这宝贝疙瘩贴在耳边细听,蛋壳里很安静,小鹤还没成形。

两个摄像机长期悬在水泡子上方,镜头里都有些水雾,需要打开处理。为了不耽误黑颈鹤回巢,我暂且取回了摄像机。

回到岸边,亦风递来毛巾,我擦干脚,和亦风坐在草地上,今天的天气还算凉爽,我们边晒太阳边看黑颈鹤抓鱼。忽听背后不远处有人高喊:“阿偌!亦风!果那哟?”(喂,亦风在哪里?)

我翻身站起来一看,是泽仁。

泽仁骑着摩托停在牧道边,载着妻子仁增旺姆,仁增旺姆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袱。

泽仁喜笑颜开:“我一看车就知道是你们,别在这里干坐着,上我家喝酸奶去!”

“好嘞!”我穿上鞋,跑回越野车边。

亦风把仁增旺姆的包袱接过来放在越野车上:“什么东西这么重啊?”

“给全家人做的新藏装。”

泽仁一家站在家门口迎接。泽仁十七岁的儿媳(也就是贡嘎的老婆)把包袱往背上一甩,招呼我们进屋。

我注意到泽仁儿媳肚子微腆,腰身比往日粗了许多,喜道:“有孩子了?!”

泽仁儿媳抿着嘴羞羞地点点头。

亦风祝贺泽仁:“难怪一家人都做上新衣服了。这么年轻就要当爷爷了!”

泽仁不好意思地笑着,仁增旺姆端给我一碗刚拌好砂糖的酸奶,说:“做新衣服可不是因为要添娃娃了,这是为参加法会准备的。下个月一位西藏的活佛要在唐克讲七天法,牧民们都要去听,我们全家也去,这个法会二十年一次,是藏族人最盛大的节日呢。”

亦风一听来了兴趣:“我们也想去看看,行吗?”

“当然!你不去也得去,”泽仁笑道,“唐克离这里六十多公里,我们租了一辆卡车搬帐篷家什,不够坐人,正想征用你的车呢。”泽仁对朋友向来直话直说不绕弯。

亦风恍然大悟:“没问题!咱去。”

一问法会的具体时间,算来还有十多天。

贡嘎和他媳妇相互帮忙试着新袍子,仁增旺姆从包袱里拿出一件棕黑色的藏装,捧给亦风:“参加法会得穿正式点,藏装都给你做好了,来试试。”

我呛了一口酸奶,还真是有“预谋”的呀,笑着起哄:“穿!”

穿t恤的大热天,草坝子里有四十多度,这么火辣的天气,裹上厚重的袍子确实需要点定力。尊重牧民传统,亦风只好试试。

原以为亦风穿上藏袍会拖冗滑稽,没想到他换好衣服一进屋,众人眼前一亮:浓眉深眼略带儒雅,花白的胡子掺杂着野性,小麦色的皮肤和草原人一模一样,两侧圆边微翘的牛仔毡帽下,齐肩的长发懒卷着搭在脑后,拴在胯骨上的宽腰带丝毫没有压短他鹤腿的长度,膝盖以下牛仔裤搭着战地靴透着十分的精神。没想到这家伙一米八三的个子穿起藏装这么有味儿。

亦风把袍袖往肩上一搭,戴上墨镜臭美:“怎么样?帅吧!我再把胡子刮一刮,显年轻!”

“嗯,你要是穿开裆裤更显年轻。”

亦风掐我的脸,一屋子人乐坏了。

“昨天隔壁牧场的帮人说看见有汉人上狼山扎帐篷,我估计是你们,就告诉他你们是我朋友,没关系的。以后你们要是穿着藏装上山就没那么扎眼了。”

我想起了在山上远远看见的骑马的人,问泽仁:“帮人是做什么的?”

“帮人就是牧场主雇用来帮他放牛羊的人。通常他们没有自己的牧场和牛羊或者自己的草场已经沙化了,只好到别人家的牧场打工。对了,你们下次进山,如果遇见牧民问,你们就说是我的朋友,那家牧场主叫旺青甲,他认识我。”

“旺青甲”,我用圆珠笔把这名字写在了手腕上。

泽仁儿媳折叠着藏装,想起了什么:“微漪,我们这里来了一窝狐狸,我早起晒奶渣时就看见他们在窝上面玩,五只狐狸,一大四小,火红火红的。就在那边。”说着引我到窗户边指给我看。

“不会吧,离人这么近?!”我和亦风都不敢相信。

泽仁儿媳指的那处狐狸窝居然离泽仁家的房子只有两三百米远。那是屋东侧分隔出的一大片冬季草场,经过一冬一春,牛羊把草都啃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一点都不隐蔽。这狐狸胆子也忒大了,不怕人吗?不怕狗吗?他怎么想的啊?

“没看错吧?”

仁增旺姆笑道:“这么近怎么会看错,狐狸都搬来好多天了。你瞧瞧!”说着把手机里拍的照片给我们看,“那个狐狸妈很有经验,把几个小崽儿喂得跟存钱罐似的。”

我放大一瞧,母狐狸毛色鲜亮,比我们原来观察的那个狐狸妈妈红艳丰满多了。

亦风兴奋极了:“快把那两个隐蔽摄像机装到狐狸窝前面,这窝狐狸更漂亮。”

“可是,咱就只剩这两个机器,装到狐狸窝去了,那黑颈鹤的蛋怎么办?”

“鹤蛋不是叨壳的声音都没听见吗?离孵化少说还有半个月呢。咱们抽空观察几天狐狸不妨事,你不想知道狐狸为啥跑来跟人做邻居吗?这是多难得的和谐场面啊,从窗外望去就是野生动物的家,城里人敢想吗?我一定得看看是什么样的狐狸敢做这种决定。”

亦风说得有道理,我也好奇,赶紧擦亮镜头,跟着泽仁儿媳去狐狸窝。

泽仁家的老黄狗墨托慢吞吞地跟在我们后面,据说他已经二十岁高龄了。我一直记不住他叫“墨托”还是“瓦托”,泽仁儿媳说只要有个“托”他就知道在叫他。

亦风试着喊:“饭托?”

狗尾巴摇了摇。

“墨托不咬狐狸吗?”

“不咬,他们相处得还挺好。”

我们在狐狸窝边压好桩头,绑上了监控。

谁知,我们刚回到屋边,墨托就把摄像机连桩拔出给我们叼回来了,他觉得我们落下东西了。

“墨托忠诚得很,我们出去放牛羊时,丢了手机,他总能给捡回来。”仁增旺姆说着,爱怜地摸摸墨托的脑袋,用手蒙住他的双眼,“你们再去吧,现在他看不见了。”

我指指鼻子,意思是他嗅着味道也能找到啊,仁增旺姆摇头给了个无声的口型:“他老了。”

狗儿陪伴主人二十多年,相互之间已经太了解了。

两天后,我们再次进山将隐蔽帐篷推进到了无名指山脉上方。然后迫不及待地奔赴一号水源地。

这是我们寄予希望最大的地方。

亦风取储存卡,我扫了一眼周围软泥上有新鲜狼爪印,几天前我留下的脚印旁边还有狼鼻子嗅过时轻触软泥的痕迹。太好了,他们来过!这次总算有谱了!

一想到马上就能从镜头中看到久违的狼群近影,我们等不及了,立刻把储存卡插入笔记本:

第一条视频,风吹草动,跳过;

第二条,鸟儿来水边洗澡,跳过;

第三条,旱獭来啃溪边的嫩草,跳过;

鼠兔,跳过;狐狸,跳过;野兔,跳过、跳过……

我们把视频整个浏览了一遍,唯独不见狼的影像。我越看越心凉,狼明明来过,镜头前方也不乏爪印,摄像机咋就没拍到呢?真是活见鬼!

“这水窝窝好像是新的,”亦风蹲在摄像机斜后方不远,“我上次来的时候没见过这个泉眼。”

我赶紧凑过去细看。

泥地上新挖了一个脸盆大小的浅坑,浅坑中间一股清泉汩汩涌出,淌成细流缓缓外溢,水质清澈。水坑周围的软泥上狼爪印众多,这个角度摄像机刚好拍不到。

我有一种被拆穿了西洋镜的感觉,反侦察工作做得好啊,这群狼比我预计的还要狡猾,竟然在摄像机后方另辟“溪径”。

一号水源地的机位都被识破,二、三号就更别提了。

“要不然把摄像机转个方向?”

我盯着新泉眼摇摇头:“狼已经搞懂这玩意儿了,你再转也没用。这里狼比我们熟,他想得出一个法子就想得出第二个,逼急了,狼群一走了之,我们就彻底断线了。把几个摄像机撤掉,让他们安心喝水吧。这帮家伙不干特工瞎材料了。”

刚要起身,我又注意到软泥上一个古怪的压痕。压痕呈半圆形下凹,有一棱一棱整齐的纹路,前半截没入水中,已经被水流软化模糊了,只剩约十厘米长的后半截印痕残留在水边淤泥上。这既不是动物留下的爪印也不是人的脚印,反倒像是一个管子留下的压印。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新挖的水源边怎么会有人工的怪痕呢?

亦风过来看了好一会儿,他也说不出这是什么东西留下的,一摆手:“管他呢,又不是狼爪印。这些痕迹无关紧要。咱们还得抓紧时间去收二、三号的监控呢。”

我匆忙拍了张新泉眼的照片,起身离开。没想到这个古怪的压痕却是我们当时忽略的一个重要细节。

航拍机侦察计划搁浅,水源地布控计划触礁,两人灰溜溜地收回了摄像机。

“轻敌了,把山神当等闲动物对待。按说这种红外热感应隐蔽摄像机应用广泛,曾经拍到过狮、虎、熊、鹿、狐狸、珍稀的猴群、罕见的野象,甚至稀有的雪豹,这么多动物都能拍到,为什么偏偏拍不到狼呢?”亦风很想不通。

“白等了三四天,还不如我们亲自进山遇见狼的概率大。好在我们的观察帐篷也提前推进到了无名指山脉上,这几天时间也算是让狼去疑,明天一早上山,去帐篷蹲点。”

正文 12、山神 狼与鹿

第二天上午十点左右,我们已经翻过了食指山脉,越过山谷间溪流冲刷出的软泥地,爬上中指山脉。

正走着,我陡然感觉异样,拦住亦风:“嘘——听!”

窸窣声响,眼前八九米远的灌木丛中,猛地蹿出一匹大狼,死盯着我们。

我迅速扫视周围,看还有没有其他狼,这已经成了我下意识的反应。我很快回转目光,就他一个!

“好大的狼……”亦风的手悄悄揭开了摄像机镜头盖。

“先别动,”我说,“他过来了……”

这狼刚才是在灌木丛中休息。我们在明,他在暗,他肯定早就在观察我们了。若我们只是路过,他乐得继续睡觉,但碰巧我们的路线指向灌木丛,他才不得不跳出来。

这匹狼是我们见过的最大的狼,我身高一米七三,这匹狼如果人立起来应该比我略高一点。巨大的体型天生带有一种压迫感,他长腿窄胸,换季的冬毛已经开始脱落,左耳有一个缺口,可能是以往打斗中被撕破的。

最让人见而心颤的是那双狼眼,颜色不同于大多数草原狼。草原狼的眼睛通常是棕黄带绿或者琥珀色,而这匹大狼的眼睛呈天际白,靠近瞳孔的周边发散出淡蓝的细丝。他的瞳仁儿特别小,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毒针的发射孔。他用这双眼睛紧紧扼住我的“七寸”,我们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我们却并没有感到害怕,或许是这匹狼既没龇牙,也没半点恐吓我们的意思。他不怕我们,也不吓我们,只是很平静地盯着我们绕了小半圈,鼻翼张合几下。最后,他卷起舌头打了个哈欠,又瞄了一眼我们的摄像机,这才从右侧小步冲下山谷。

亦风赶紧打开摄像机,边拍边在陡坡上支脚架。

那狼走几步回看一眼,眨眼工夫就到了山谷。喝了一口溪水后,他的脚步更加从容,爪掌像装了弹簧似的轻快,在山谷的黄花丛中一弹一弹,继而上了食指山脉,脚不慢气不喘,在半山腰还顺道小了个便。

亦风的镜头一路跟随狼翻上山梁:“嘿,瞧瞧他做记号的姿势,这是个公狼呢。”

“知道。”我说,“刚才面对面的时候就瞧见了。”

“呀,”亦风皮笑肉不笑,“你们女人的观察能力真强。”

我咬咬牙,不理他,我可不想录下贫嘴的同期声。

这匹狼应该是认识我们的,虽然从前没有近距离见过他,但是他看向我俩的眼神始终很镇定,他甚至不奇怪我们会出现在这儿。这跟龙狼初次见到我时惊讶紧张的表现截然不同。

大狼已经抵达我们来时的食指山梁,最后回望了我们一眼,消失了。

亦风查看视频的录制时长。“从那座山梁到这座山梁,我们来的时候用了四十多分钟,他只用了七分半钟,还只是散步的节奏。狼真要追击人的话,人哪里跑得了。七分半啊,啧啧,七分半……哎呀!”他一拍大腿,“咱们刚才忘了叫格林!”

“这么近还需要叫吗?你不认识他,他都认识你。我看了,他没有天眼,而且这狼起码有五六岁了,你要想记住他,就管他叫‘七分半’‘七分半’好了,别见狼就认亲,走吧。”

“你怎么知道他的年龄,你捡到他的身份证了?”

“他的獠牙又钝又圆,下颌三套门齿都磨成矩形了,打哈欠的时候你自己不知道瞅瞅吗?”

亦风肃然起敬:“你们女人的观察能力真强!”

我轻轻一笑,耸了耸背包,挺满意他现在的态度,这句话算是找回了场子。

亦风扛起摄像机继续和我往无名指山脉进发。

随着对野狼越来越多的接触和了解,在野外遇上狼,我们更多的是亲切而不是恐慌。只要把握好尺度,尊重他们的习性,就不会发生安全问题。狼只在三种情况下攻击人:

第一,保家护崽救同伴,人威胁到他们的生命,狼驱赶恐吓无效时,会拼死一搏。

第二,极度饥饿,狼会铤而走险袭击家畜,宁可战死不肯饿死。

第三,狼被家犬感染了狂犬病。但是这种概率微乎其微,因为野狼从不愿意与狗打交道。

中午,我们爬上了无名指山脉,隐蔽帐篷在山梁上安静地等着主人。我检查了一圈,没有狼来过的痕迹。

亦风举着望远镜看了一会儿,把我拉进帐篷。“……对面山上有东西。”他递上望远镜,“四分之三高度(山高),一点钟方向。”

我拉开帐篷的观察窗口,锁定方位——那东西在望远镜中只有米粒大小,一对又长又尖的大耳朵伸在灌木丛上,耳朵下面是呈三角形的一坨黄色物体。

“狼?兔子?”亦风猜测。

那东西的一只大耳朵向一侧扑打了一下。

“兔子不这样扇耳朵……”我摇头,继续调焦。

图像逐渐清晰起来,三角形的物体上显出一只黝黑的大眼睛,那耳朵上似乎还有一丝黄色的东西。正待细看,那东西顶着大耳朵整个升高了,下面冒出一大团身体,还有四条挺秀的长腿。

“鹿!梅花鹿!!”我胳膊肘兴奋地撞着亦风,任他把望远镜抢过去,这可是我们头一回在野外看见梅花鹿。

激动了好一会儿,两人有点纳闷儿了。这可是狼的领地啊,咱们来的时候都遇见狼了,孤孤单单一头鹿跑这山里来不是送外卖吗?

亦风向后挪了挪身子,勉强伸一下蜷缩得麻木的腿脚:“按说有野生猎物是好事儿,咱们赌狼会不会发现鹿。”

我们轮流观察鹿,一直到太阳已经很斜了,梅花鹿只是气定神闲地游走、吃草、休息。

亦风的肚子越叫声儿越大:“唉,早知道多带点干粮和水。晒了一下午,我快低血糖了。”

我盯着帐篷外面山里的动静,头也不回,从腰包里掏出一大把黑色颗粒:“喏,吃吧。”

“啥玩意儿?”

“羊粪蛋儿。”我说着送了一颗到自己嘴里嚼着,“这是野外,不吃饿死你!”

亦风吃惊不小。“啊,你!一个淑女,堕落到吃……”他突然注意到我嘴角一丝绷不住的笑意,“骗子!”他拈起一颗嗅了嗅,眼珠一转笑逐颜开:“明明就是竹炭花生,带了多少?救命粮啊!”

我笑嘻嘻地又掏了一大把给他,想起从前长驻狼山时亦风也跟我苦中作乐说:“我有一个坏消息,有一个好消息。坏消息是咱们的存粮快吃完了,只能啃牛粪了!好消息是牛粪多得是!”好在那时格林经常叼来野兔,我们才能支撑那么久。那些往事都远了,狼山上有小格林陪伴的日子一去不返,只剩我们在这里苦苦寻找格林。他知道我们回来了吗?

“有狼!”亦风率先发现动静,“羊粪蛋儿”没白吃,“看!对面山梁!两只!”

两只狼一前一后翻山走来,边走边抖擞狼毛,似乎是刚在哪个草窝子里睡足了觉,太阳落山该是他们出猎的时间了。

“哎呀,快跑啊!”我手一紧,本能地替那头梅花鹿捏了一把汗!在若尔盖梅花鹿保护区外的野生梅花鹿也很少见,我们在草原两年多时间了,就看见了这一头鹿,不能刚露脸就被狼吃了吧。这念头刚闪过,我的神经瞬间被另一种更强烈的欲望死死揪住,这才是狼正儿八经的野食,肉到嘴前机不可失!平日里只听人们抱怨狼吃羊打牛,而现在真正野对野的对决即将上演,这在如今的草原是难得一见的场面。狼,追啊!鹿,快逃!两种矛盾心声像激流一样对撞!

两匹狼沿着山坡向下走,鹿还在吃草,他们互相还没发现吗?

亦风突然问了一句:“梅花鹿是几级保护动物啊?”

“一级。”我快把望远镜捏碎了。

“狼是二级吧?”亦风在纠结这个问题,他似乎还有一种见死不救的犯罪感。这是城市人的想法吗?野生动物的吃与被吃还需要亮资质吗?收起那些锄强扶弱的“正义感”和职称评定吧。

我根本无暇理亦风,死盯着狼和鹿,似乎整个身体除了眼睛再没别的器官。

梅花鹿停止了吃草,抬头向狼张望,不跑?!而更让我意外的是狼竟然也只是扭头望了望鹿,径直往山谷下走,不追?!他们看待彼此的神态竟像遇见邻居一样寻常,就差没点头问候了。

“这唱的是哪出啊?”亦风看傻了,“两匹狼随便拿下一头鹿啊!狼不饿吗?”

“肯定饿,狼去水源地喝水了,这是出猎前的准备。”

“可惜,要是我们的摄像机没撤今天就能拍到了。”

“要是机器没撤,他们今天就不会在这里喝水了。”

我和亦风你一句我一句悄声说着,紧盯着那两匹狼。

两匹狼喝完水,又在水边打了好几个滚,蹭上泥浆草汁,似乎要充分留下“家中”清泉的味道,随后起身抖抖狼鬃,沿着山谷向狼渡滩方向走远了。只剩梅花鹿在山间继续吃草。

亦风抓起摄像机:“走,跟狼去看看。”

“别跟……”我拉住他,“别说你跟不上,就算跟上了也只会打扰他们捕猎。而且天快黑了,你不想又困在沼泽地里吧。狼群晚上出猎,清早回窝,你得等他们回来的时候,才能知道狼窝在哪儿。”

亦风向狼远去的方向打望了一眼:“也行,明天早点来。”

趁着暮色,我最后望了一眼梅花鹿,他耳朵上代表宗教放生的黄丝结突然让我想起了索朗之前说过的话:“活佛曾经在这片山上放生了一头梅花鹿,盗猎者眼馋他一年多了……”难道说的就是他?这难得一见的“野生”梅花鹿其实也是被“放生”的。狼群竟然与放生鹿相安无事共处了一年多?难道真有山神互佑之说?

狼是一种神魔之间的生物,就像草原人所描述的那样,狼的想法和行为有时很难用自然规律来解释。狼所拥有的究竟是兽性、人性还是神性?又或者兼而有之?

正文 13、将计就计

五月正是一年当中头一轮花开的好时节,赶上劳动节小长假,全国各地的游客都到草原一游花海,草原外围游客的扰动多了,野生动物们便往核心区走。

今天是五月八日,假期刚结束,大批的游客已经离开,还有零零星星的驴友在草原漫游。

炉旺留在小屋看家。

我和亦风一早就沿着扎西第一次带我们上狼山主峰看到狼群的路线,开车来到狼山山脉的东南面山脚下。这里是狼山一带靠公路最近的地方,山坡上开满了粉红星白的狼毒花和或紫或黄的各种山花,视野也很宽广,山脚下散落着一些食品包装袋和啤酒瓶,看来有人在这里停留过。

亦风在山脚下停了车:“不能再往上开了,啤酒瓶子扎破车胎就麻烦了。带上器材,爬山吧。”说着扯了一条垃圾袋,顺手把车附近的酒瓶垃圾收捡一下,“这么隐蔽的山旮旯,谁会找到这儿来?”

“没有人去不了的地儿,我们能找到,别人自然也能找到,这世上就没有绝对隐蔽的地方。”我瞄了一眼那些垃圾,“看这些包装袋挺高档的,八成是深度游的驴友吧。”

“只要不是盗猎的就行。”

我把干粮和水装进背包,晃眼间,正好扫见山坡上的一处灌木丛,有个影子正躲在后面,我猜想有人正蹲那儿那啥,我尴尬地转过头来,叮嘱亦风:“先别上去,有人在上面方便。”

亦风“哦”了一声,一边背过身来,一边把垃圾袋扎口,突然动作缓了一下:“是什么人?”

我一听,也觉得不对劲,这里山下没有驴友的车辆,山上没有牧民的牛羊,什么人会单独跑到这么高的山坡上拉观光屎啊?难道真是盗猎的?

我俩同时扭头望去,灌木丛后的影子迅速低头隐藏,灌木丛顶上却鬼鬼祟祟地露出一对尖耳朵对着我们的方向一分一合。

“哎呀,是狼!”

“狼”字刚一喊出,那影子呼啦一声跳出来,还没等我俩回过神,狼转身冲向山梁。

亦风甩开长腿追上山去,等我手忙脚乱地背上背包,抓起摄像机时,狼和亦风都没影儿了,只从山那边传来“格林——格林——”的呼喊声。

“呼叫亦风!呼叫亦风!那真是格林吗?”我背着沉重的器材气喘吁吁地向山上爬。

对讲机那头亦风特别振奋:“有三只狼,在我前方一两百米跑。我正在追他们,你快来!”

“三只?!”我很担心,“保持距离,别追急了!”

“放心,我哪儿追得上狼,只是他们没怎么跑。现在是他们在和我保持距离,走一会儿就停下来挠痒拉屎什么的,等我跟上了,他们又继续走。”

“这么神奇?有格林吗?”

“我还在看,昨天那只大公狼七分半,记得吗?他也在里面!我就说嘛,这片领地的狼熟悉我们几年了,总不能一点曙光都不给我吧。”

“七分半跑那么快,能让你跟上啊?小心咬你!”我更担心了。

亦风激动得有些结巴:“不,不,很友善!他们都很友善,我喊格林,他们三个都有反应,还冲我摇尾巴,狼摇尾巴呀!你知道那代表啥——他们认识我!格林一定在那群狼里!”

“三个都摇尾巴?这也太邪了,到底谁是格林?”

“不知道,我现在只认出最大的狼是七分半,另外两只我还得凑近点儿观察。”

我心里又是感动又隐约觉得不踏实:“你注意安全,毕竟是三只狼,别让他们把你带到荒山野岭里去。”

“这地方哪儿不是荒山野岭啊,要攻击早下口了!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快来吧!我等着你拿摄像机来呢。快点儿!”

久等的重逢时刻终于要到来了,我加快脚步边跑边问:“还在吗?他们还在吗?”

“在。我走,他们走;我停,他们也停。他们就是在等我!也可能是在等你!你快来认认哪个是格林!快!快!”亦风高兴得咬到了舌头。

我翻过了无名指山脉和小指山脉连接的山梁,前面四行倒伏的草路指引着狼群和亦风行进的方向,再翻过前面的无名指山就近了。我心跳爆表,恨不得飞越山岭,马上将格林拥入怀中!

正跑着,我的鼻子突然捕捉到一股味道,有一点熟悉,又有一点令人不寒而栗。我下意识地停下脚步,抓住这缕味道,低头寻找。

左后方不远处,地上有明显的抓痕,灌木上留下啃咬的痕迹,这是狼的领地标记,这标记的气息浓烈得即使是人要越过这道界限都会本能地三思而行。浓重的腥臊味仿佛一堵无形的墙或是孙悟空画出的保护圈,警告来者:高危地带,擅入者后果自负。

我转过身看去,清晨的阳光反射之下,小指山脉的山坳里似乎散落着不少白森森的骨骸,虽然在草原上残骸并不稀罕,但如此集中出现在一个山坡上还比较少见。我头皮一紧,我这是到哪儿了?

“呼叫!呼叫!你走到哪儿了?我们都在等你哦!”

我心头掠过一阵怪异:“亦风,你先待在那儿别动。”我这样说着,却鼓起勇气穿过气味墙,反而向着白骨的山坡走去。

一路上,我走几步听听动静,亦风还在对讲机那头咋咋呼呼地汇报:“你猜怎么着,我停下不走,他们干脆趴在地上休息了。”

我把对讲机声音关小,忽然心里一动:“你再往回走一点呢。”

过了一会儿,亦风回答:“我往回走了几十米,七分半跟上来了一截,还打滚呢,挺二的。”

我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二的是咱们,中计了!你猜你的反方向是什么?”

亦风沉默了好半天,捏着对讲机叫起来:“狼窝?是狼窝!”

“嘘,别喊!他们要勾你走,你就跟着他们走。帮我吊住他们,走得越远越好,记住,千万别朝狼窝方向来!否则咱俩都死定了!”

“你也要小心,可能还有狼!”

我提心吊胆地下到了山坳里。

水源尽头向上百米远有一片灌木遮掩的沙土地,大约五六平方米,丢着一个被啃得残缺不全的旱獭,上方有两路不长草的小道儿从山坡延伸到沙土地上,小道陡峭处有小爪子扒抓的痕迹。这应该是小狼崽们溜滑梯下来玩耍的专用通道。

我把对讲机拢在衣服里,嘴贴着话筒悄声说:“呼叫亦风,我靠近狼窝了。”

为避免再发出声响惊扰小狼,我关掉了对讲机。查看四周没动静,我沿着沙土地上方弯弯曲曲的小狼道往上走,沿路的灌木丛中散落着动物皮毛、椎骨、肩胛,新鲜的兔脑袋连着一根前爪、羊头骨、枯牛头上面隐约可见细细的小牙印。尽管是动物骨骸,我心里还是毛毛的,仿佛在靠近九阴白骨洞。

大约走了五十米,又是一个三平方米左右的沙土平台,周围一圈一米多深的灌木像城墙环绕着平台。我怕留下脚印,不敢踏上沙土平台,轻手轻脚绕到灌木丛外围的草坡上,踮着脚伸脖子望去,一个幽深的狼洞赫然显现,向斜下方延伸的洞口还有小狼攀爬的抓痕。我抬眼向山坡上看,还有好几处与之相连的逃生洞口都在灌木丛中若隐若现,除非走近,否则在灌木的掩护下,休想发现。

我深吸一口气,用随时准备逃跑的姿势慢慢摸近狼洞,同时警惕地扫视周边的动静。山下就是我们曾经布控的一号水源地,对面山上能远远望见我们的隐蔽帐篷。我曾经在帐篷里用望远镜搜山多少次,没想到狼窝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这窝狼也真沉得住气啊,是吃定我们发现不了呢,还是觉得我们不会伤害他们呢?

我摸到狼洞前,蹲下来细看,洞边被踩压过的韧草正在慢慢抬头,细腻的沙土上留下新鲜的带着动感的模糊的小爪印扒痕,如果这是小狼的爪痕,那么他们刚才进洞的速度很快,而且就在我来这里不久前才刚进洞,以至于被踩过的草还没恢复挺直。

我压制心跳,仔细倾听动静,洞里传来一点细微声响,“咯咯咔”,像是小爪子抓断灌木根部的声音,又像是牙齿磨啃干骨头的声音。我屏住呼吸,再听!最危险的莫过于洞里有母狼,但从小狼的爪印和残骸看来,小狼们已经超过一月龄,早就能出窝了,这个阶段,母狼也有可能外出猎食,撞上母狼的概率一半一半。

我调整一下呼吸,不断安慰自己:没事,放心,只要没有掏窝干扰的过激行为,狼窝里的小狼会像那窝小狐狸一样悄悄潜伏,静观其变。我小心翼翼地绕到狼洞右侧,刚要选摄像机安装的位置,突然看见沙土平台上,靠近灌木丛的边缘竟然还扔着一个干净的矿泉水瓶!这里有人来过?我一阵紧张,再一看洞前遗落着两段黑亮的新鲜小狼粪,心里才略微安定了一些。

我绷紧了神经,侧过耳朵,正想凑到狼洞口再听听,忽然听见身后传来喘粗气的声音,和什么东西急速奔来的响动。我吓得一哆嗦,手脚霎时间窜麻,如同看恐怖片时被人拍了后背,我抱着脑袋“啊”的一声尖叫,嗓子眼儿里溢出了苦胆的味道。

“别喊,是我!”亦风满头大汗地赶来,哑声道,“快装机器,从这座山撤!”

我惊出一脑门的汗。咱们惦记狼窝,狼群也惦记,亦风已经绕过来了,狼群说不定很快也会折返,我刚才喊那一嗓子,说不定狼也听见了。

我急忙和亦风装上摄像机,撤!

逃离了狼窝,爬上小指山梁,我惊魂略定,问亦风:“你怎么又过来了?”

“我不放心你一个人靠近狼窝,你告诉我上当以后,我就假装离开,从山背后回到车上,狼群也真够狡猾的,蹲在山梁上看我把车开走才散了,我喊你对讲机没回应,心想完了,怕狼回去发现你,就开车到孤峰垭口,抄近道翻山过来。喏,我就从这儿上来的,车在山下。”

几块碎石从我脚边滚下山去。山虽不算高,可这斜坡六十度都不止,我望遍了山崖,愣是没找着能落脚的路,我倒吸一口凉气:“你练过轻功啊!”

傍晚,小屋,炉火上熬着藏茶。

我坐在窗前缝补两个人滑下山坡时被磨破的裤子。亦风边抠脑壳边回忆,在我的速写本上画出三只又像猫又像猪的东西。

我斜瞄了一眼他的画:“你今天遇见的狼是新品种?”

“不画了!伤自尊!”亦风懊恼地用铅笔在速写本上一阵乱舞,“反正这三只狼里面也没有格林。”亦风把画的那页撕下来揉成团丢进炉子里,生怕我再笑话他。

“你都看清楚了?”我笑眯眯地缝着裤裆,脑袋里转着事儿,从发现三只狼在诱我们上当时,我就没指望他们当中有格林了,“另外两只狼是怎么遇上的?”

“隔得那么近,当然看清了。”亦风有点小得意,“最先发现的那只躲在灌木丛后面的狼是七分半,咱俩都见过的。我跟着七分半刚翻过山就发现小指山梁上还蹲着另外两只狼,他们一看见七分半跑回去,翻身跳起来就往山坳里冲,就像跑接力赛似的。我当时也看不清,一激动就喊了几声格林,就在犹豫追不追、追哪边的时候,那两只狼又从山坳里冒出来了,跟七分半凑到一块儿,逗着我往一边儿走。后来离得近了,我看清那两只狼有一只是母狼,但她不是哺乳期的母狼,还有一只毛色很暗,是匹老狼。我还想细看时,你就告诉我,你在山坳里发现了狼窝,我才知道被他们涮了嘛。”

“呵呵!”

“你别呵呵,我感觉他们认识我,特别是那只老狼,没准儿他是狼群里的元老,说不定对两年前格林回归的事儿门儿清。而且……这三只狼没有凶我,反倒是很友好地把我逗开。”

“呵呵,那是幸亏你没有回头朝狼窝去,不然狼还会不会对你友好,就很难说了。”

亦风递给我剪刀剪线头,“表脸”地往我跟前凑了凑:“既然这些狼有认识格林的,如果我一直跟着他们走,沟通沟通,他们会不会最后把我带到格林那儿去呢?”

“呵呵,拉倒吧你,动画片看多了。”我推开他的胡子楂下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段时间有人在狼山逗留,让狼群感觉大本营不安全,所以派了哨兵随时侦察保护幼崽,七分半是前哨,小母狼和老狼是后哨,一旦发现危险就像传递烽火一样,火速把小狼崽赶回窝去。我在狼窝跟前看到有东西刚进洞不久的痕迹,一准儿是那两只狼紧急通知的,等小狼藏好了才回过头把你弄走。”

“这么严密啊,”亦风兴奋地掰着手指头,“那就指望狼窝前面的摄像机能不能给咱们拍到些啥了。”

我抿着嘴:“你呀,当初来草原的时候,还说想记录,现在遇到突发状况,连个照相机都不记着带,可惜啊,离狼那么近,却连个影像都没留下。”

亦风被我笑得怪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算好记录者,因为我们都不够冷静,遇到事儿一头就栽进去了。我那时候一急,哪还顾得上拿相机。”

我把缝好的裤子递给他,笑得更欢了:“顾不上拿照相机,可是你从头到尾都提着一袋垃圾。捡破烂你倒挺专业的。”

“那个……扔在山上不好看,”亦风嘟囔着,“我怕小狼吃到垃圾。”

我心里一动,微笑着认真看了他一眼:“呵呵!”

“啥意思啊,你再呵呵,我削你啦!”

“没啥,我觉得你挺好的。”

正文 14、谁干的!

等待!这是最缠人撩人又折磨人的感觉。

狼窝布控第三天了,两人都坐立不安,既盼望着收回摄像机时能有惊奇的发现,也很担心像水源布控那样一无所获。必须让自己找点事做,否则会被这种期盼感折磨死的。

我割来新鲜荠菜,准备包饺子解解馋。

现在是五月中旬,小屋外满山都是荠菜和灰灰菜,一直能采摘到九月份,不愁没蔬菜吃,一夜露水后的荠菜本身就很干净,没有城市里的尘垢,齐腰割下,淘洗后的水都是清亮的叶绿素汁。

我边剁羊肉馅儿边望向窗外。亦风也找到了转移注意力的方法,一大早就带着炉旺在草地上玩。这小狗已经四个多月大了,长得愣头愣脑,特别黏亦风,每回看见亦风回来都亢奋得憋不住尿。我觑起眼缝看着他们在草地上玩闹,恍惚看见格林当年的影子,仿佛那小家伙依然在我们身边。

我轻轻叹口气,扒开炉灰,往炉膛里加了一撮子牛粪,看着慢慢旺起来的炉火出神。

不多久,亦风一推门,满脸晦气地进来了:“给我倒洗脸水!快点。”

“咋了?”我颇感意外,自从到了缺水的草原,他很少这么讲究。前些日子仁增旺姆闲聊起草原生活习不习惯的时候,亦风就说:“我都两个多月没洗脸了”。仁增旺姆笑答:“你谦虚。”亦风的理论是,高原上越洗脸越糙,太阳一晒还脱皮,最好的防晒油就是不洗脸。今儿怎么想起要文明一下了?

“别提了,炉旺那小子,哼!上次仁增旺姆说她家的墨托可灵性了,她有次放羊中暑,躺在草地上,墨托急得飞跑回家报信。我想要是我假装中暑了晕倒,炉旺会怎么救我呢?于是脑残地试了一下,谁知那家伙过来闻了闻,搜出我怀里的风干肉,一屁股坐在我脸上,就地开吃。要命的是他一高兴……那尿……唉,不说了,给我倒水洗脸。”

我学他晕倒的姿势向床上一倒,放开肚皮大笑起来。

亦风佯怒,拽起我的袖子把狗尿往我身上蹭。

我翻身躲开,抓起毛巾香皂砸向他,笑道:“将就拿淘菜水洗吧,十多天没下雨了,得节约着用。”我把水盆端给他,忍住笑意,理了理散乱的鬓发:“洗完帮我包荠菜饺子,吃过饭你把马牵回来,我们得去最早的狐狸窝看看,八九天了,早该收监控了。”

出门前,我拿了几个生鸡蛋,这是给小狐狸们准备的礼物。上次我看见狐狸妈妈叼了几颗蚕豆大小的鸟蛋回家,结果小家伙们争抢得太厉害,全踩碎了。狐狸妈妈饿得那么瘦,却连几颗鸟蛋都舍不得自己吃,以一己之力养育一窝小狐狸真是挺不容易的。

我把鸡蛋用头巾包裹好小心地揣在怀里,喜滋滋地跨上马背,坐在亦风身后,笑道:“你可骑慢点儿啊,小心我的蛋!”

“放心,早练出来了。”亦风笑着勒住缰绳挥手撵炉旺,“回家去!回去!”他怕炉旺一路跟去惊动了狐狸。

炉旺心不甘情不愿地倒退着,赖在山坡上呜呜吱吱直叫唤,远远吊着我们俩,就是不肯回家。他长大了,越来越喜欢跟着主人走。

“让他跟着吧,出去遛遛,总比成天窝在家里睡觉的好。到了狐狸窝附近,你把他带远一点,别让他捣乱就是。”说完,我冲炉旺喊了一嗓子,“炉旺,走吧!”一声令下,那家伙尾巴摇得风车斗转,立马跟了上来。

一家三口向狐狸窝进发。

我们观察狐狸久了,发现他们虽然狡猾机敏,却实在是一种很单纯可爱的动物,他们不那么怕人,也不太顾忌狗,因为跟人类没有什么利益冲突。狐狸柔弱,没有杀伤力,食物需求量也不大,几只草原鼠都可以小小满足一番,若是走运逮到兔子旱獭,一家子就跟过年似的。狐狸妈妈把獭子叼回窝,小狐狸们往往高兴得直翻跟斗,老远就蹦过去抢食。狐狸对人畜没有危害,顶多就是春荒季节叼走几只病弱羊羔。到了秋冬时节,狐狸喜欢混在牛羊群里,捕食那些被牛羊惊扰出洞的鼠兔野鼠,那时节小羊早就长大,羊倌们就算看见狐狸都懒得驱赶。

按说这么好性格的动物,人们没有恨他的理由,不过,还是恨,为啥?

狐狸在上古时期原本是灵神瑞兽,狐文化本是图腾文化和符瑞文化,到了后期却演变成了妖精文化。即使狐狸被当作狐仙来崇拜时,也从未列入祀典,一直属淫祀范围。而作为妖精,狐妖是庞大妖群中首屈一指的角色。狐文化在从宗教民俗文化进入审美文化后,经历了全新的价值判断和审美改造,狐狸象征着虚伪、奸诈和狡猾,从妲己开始,美丽妖娆的坏女人往往被标记为“狐狸精”。只美不坏的呢?网友曰:“狐狸没成精,纯属骚得轻!”管他好狐狸坏狐狸,长得太妩媚了,就难免惹人妒恨。随着现代婚变的增多,对狐狸一脉的恨辱愈演愈烈。更何况狐狸还有一身华美的皮毛可以掠夺。

亦风在几百米外勒马停住,我下马继续往狐狸窝走。

今天的狐狸窝与往日不太一样。除了路过的牛羊蹄印,没有新近留下的小爪印。我检视四周,也没有新鲜的小狐狸粪。我疑惑地俯下身来,在洞口细听,没动静。我皱了皱眉头,干脆趴在土丘上,耳朵贴着地面,沿着洞道方向,再听,还是没有一点声音。

我招手让亦风过来,自己半跪在洞前窥探。飘挂着枯草的洞口显得格外萧条。

“好像不在家呢。”我轻声对亦风说,低头看看身边,想找一颗小石子扔进洞去探探。正好触到怀里的鸡蛋,于是掏出一个来,顺着洞口的沙土坡道轻轻滚进去。

还没等我埋头去听,炉旺瞧见了,一缩身就钻洞里去把鸡蛋抢出来,跑一边吃去了。即使被狗钻过洞,洞道里依然冷冷清清,毫无动静。

“这一家子挪窝了?”我有些失落,这段时间光顾着探查“狼府”去了,忽略了“狐宅”,要真搬了可就再不好找了。

“有可能狐狸妈妈带着小狐狸学捕猎去了,咱们前段时间不也看见狐狸妈带小狐狸掏獭子吗?说不定他们还回来呢,你把鸡蛋留下,他们回来就能瞧见了。”

“呵呵,要不要留个字条?”我笑眯眯地把剩下的鸡蛋放在小狐狸们常玩耍的沙土地上,留下一个摄像机执班。

“剩下的两个摄像机装到黑颈鹤巢边,接着观察鹤蛋孵化。”亦风眼珠一转,突然坏笑起来,“咱留一个鸡蛋放到黑颈鹤窝里,看看他们什么反应?”

“呵呵,人家两口子非闹掰了不可。”

两人骑马绕过沼泽,走到黑颈鹤的水泡子边时已经是下午了。

我们一下马,马儿便抓紧时间吃草喝水。

自从进入五月以来,半个月没下雨了。成天烈日蒸烤,水泡子里的水明显少了许多,我赤脚蹚下去试了试,原本齐臀深的水现在只没过膝盖。

“再不下雨,水都要晒干了!”我站在水里,一手撑着岸边,“喂,把摄像机递给我。”趁着亦风拿摄像机的空当我四处张望,嘀咕着:“奇怪,今天黑颈鹤怎么也没在家?平时可是从不远离窝的呀。”

亦风一面装电池,一面也望了望周围:“是有点怪怪的,我来的时候就没看见他们,按理说这么大的太阳,大鹤应该给蛋遮阴才行,这么晒着蛋都烤熟了。你赶紧先过去看看吧!”

我心里原本就有点不安,被亦风这么一说,我更慌了,急忙转身蹚向鹤巢……

蛋没了!!!

我脑袋炸了!离小鹤孵化还有八九天呢,我们这才几天没来,蛋上哪儿去了?

我慌忙寻找。黑颈鹤极其宝贝这两枚蛋,每次孵卵都小心翼翼地理巢卧蛋,断然不可能让他们滚落水里,黑颈鹤也不可能叼着蛋迁窝。难道狐狸来过?不会,狐狸不可能一次叼走两枚蛋,顶多是吃一枚带走一枚,吃掉的总该留下蛋壳吧!

我趴在窝边搜寻,又取下帽子遮罩水面的反光,弯腰一寸一寸摸索水底,一点碎蛋壳都没发现。难道狐狸真的来偷了两次蛋?两次都没被黑颈鹤发现吗?

不,不可能!我努力让自己冷静思考。别说狐狸断不敢招惹黑颈鹤,就是我们在接近鹤巢之初,亦风都警告过我:“要小心哦,鹤是会功夫的,要不哪来的虎鹤双形呢。”黑颈鹤平日里寸步不离巢穴,他护巢的阵势我们见过,曾经有一头牦牛离鹤巢近了些,那对鹤夫妻高叫着,飞身跃起,爪子抓、尖嘴啄、翅膀扇,折腾得牦牛差点陷进沼泽里出不来。牦牛尚且如此,何况矮小的狐狸,被鹤爪按在水里淹死都有可能。

那会不会是狼?我伏在巢堆的软泥腐草上检查有没有狼爪印,却摸到一个硕大的凹痕。我轻轻剥离杂草一看,是一个深深的雨靴印。

完了!

我步履沉重地回到岸边,亦风把一截湿漉漉的烟头递到我面前:“我刚在水边发现了这个,‘天下秀’,不是我的烟。”他看着我,在等待着我的答案,又似乎已经猜到了结果。

我点点头,跌坐在草地上:“蛋被人偷走了。”

“什么人干的?”亦风恨得牙痒痒,“这么隐秘的地方,还有谁会进来?”

“牧民是不会动神鸟蛋的。”我麻木地擦脚穿鞋,心裂成了八瓣儿。

黑颈鹤是那么相信人……

“去找泽仁问问,看看最近有什么人来过,把蛋找回来!”亦风喊过炉旺,把背包扔上马背,挽起缰绳,拉着我向泽仁源牧的房子走去。

我呆滞地跟随着亦风的脚步。在这茫茫草原上,去哪儿找一个偷蛋贼啊?找到了又能怎样,能定罪吗?有人管吗?说不定他早把蛋吃了。就算蛋还没被吃,鹤蛋对温度非常敏感,停止孵化一夜,胚胎必死无疑。眼看着还有个把星期,新的小生命就能孵化了,这个时候敲开蛋壳,掏出的小鹤已经有了雏形……

我一步一回头,那片水泡子一寸寸远去,水枯花谢,鹤去巢空,往日如梦似幻的仙境在我眼前化为乌有。

“你说啥?神鸟蛋也被偷了!”仁增旺姆又惊又气,马上给泽仁打了电话。

仁增旺姆对我们说:“这段时间村里要修一条牧道通往山里面,有不少拉砂石的拖拉机从这里过。每次过车,黑颈鹤就很不安稳,生怕有人发现他们在孵蛋。昨天下午我好像听到黑颈鹤叫得很大声,今天早上就再没看见他们了。可是来来往往这么多车,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手啊!”

不多会儿,泽仁骑着摩托回来了,车头上挂了一大把铁丝圈。他停车熄火,取下铁丝,一脸气恼地跨进帐篷:“鹤蛋被偷了?你们的摄像机拍到是谁干的了吗?”

亦风懊悔不已:“恰恰就是前几天把鹤巢的摄像机挪到新发现的狐狸窝去了,这几天没有监控到黑颈鹤啊!我们今天正想继续装上摄像机,谁知蛋就没了……”

亦风又把经过给泽仁细讲了一遍。

泽仁气得脸红筋涨:“这几天牧场上外来人太多太杂,盗猎偷蛋什么都干!我天天巡场,还是防不住这些人下套子,你看!”

泽仁手一摊,一大把没收回来的铁丝套子,足有二三十个,有的已经生锈,有的还很新。

“都是汉人下的套子,那些汉人还穿着我们藏族人的衣……”泽仁突然闭口了。

我注意到是仁增旺姆悄悄拽了拽泽仁的衣袖。我和亦风也是汉人,他们不想伤了我们的感情。这一个维护朋友的小小动作却让我心里更加堵得慌:“那些汉人为什么要穿藏族人的衣服呢?”

“可以混淆视听啊,牧民不容易发现他们,还有最关键的是草原上的动物看见汉族衣服,很远就逃跑了,穿藏族人的衣服能靠动物更近一些,方便盗猎。那些人都是盲流,你们是知识分子,不一样的,你们不要多心……”

泽仁的语气越是委婉,我们越是心塞。生灵无言,汉人数千年来建造的精神堡垒被动物们表露在那一身衣服面前的自然反应击得粉碎。羞耻!这个话题是绕不过的,最终穿戴皮草、消费野生动物制品的人——不是盲流。

“有个套子把一只狐狸勒死在牧场中间,”泽仁说,“我下午刚发现,尸体已经烂了。”

我以为我们的消息就够糟糕的了,没想到泽仁带回的消息更坏。我想起冷清的狐狸窝,不祥的预感当头袭来:“死狐狸在哪儿?快带我们去看!”

泽仁发动摩托引路,仁增旺姆又牵给我一匹白马。亦风把炉旺拴在帐篷边,骑上栗色马,紧随而来。

这只小狐狸死在一个旱獭洞口,应该是几天前的惨剧。

亦风和我下马细看,小狐狸的残骸已经被秃鹫、乌鸦啄得不成样子了。内脏、肌肉都被吃掉,细弱的肋骨暴露在外,一小块皮毛残留在身下,原本鲜亮的红毛已经变成黑褐色。他的尾巴不到三十厘米长,还没完全长蓬松,椎骨已经被啃食的动物拖散架,只有脑袋还死死地勒在铁丝套中。多股细铁丝绕成的圈套根部被咬得弯转扭曲,铁丝中还夹着一枚断牙,不难想象这只狐狸在殒命时刻,有过多么痛苦无望的挣扎。他的眼睛被乌鸦啄食,空空的眼窝子里积满沙土,腐烂的嘴皮下露出小小的乳牙。这是今年的小狐狸,还不足三个月大。到底是不是我们观察的那个狐狸家族成员,碎成这样,难以辨认。但他被套的位置离狐狸窝不足千米远。

“这个套子我没取,”泽仁说,“其他动物看见能警惕,这套子下得很专业。”

亦风痛心地拼凑着小狐狸的残骸,问:“既然是盗猎者干的,为什么套住了不来取呢?嫌他小吗?”

“不会,盗猎者是大小通吃的。何况这是狐皮,比獭子皮值钱多了。这原本是个獭子洞,盗猎的可能是想套獭子,但狐狸经常钻洞逮獭子,所以没经验的小狐狸时常会被套住,成了盗猎者的意外收获。”泽仁说,“他们没来取的原因就多了,可能一次下了太多套子,他们自己也记不住,也可能没来得及取就被鹰吃了,也可能顾忌牧民巡场,找不到机会取,就由得这些动物腐烂在草原上。我不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了。这只狐狸是我见过的最小的一只,按说还没完全断奶呢,这么小就独自钻洞逮獭子,可怜啊……如果有大狐狸跟着没准儿还能帮他挣脱。”

我拉着缰绳靠在马颈上,悲痛与不安压得我难以呼吸,一时间语无伦次:“还有吗……套子!狐狸……”我咬牙望天,逼回泪水,手脚直哆嗦。

亦风起身安慰地拍拍我肩膀,帮我问道:“其他套子都取了吗?”

泽仁指指身后和右侧:“北面、西面的牧场我昨天搜过,取了十来个,放了两只獭子,还活着。今天搜的东面,又是几十个套,发现了这只死狐狸,南面还没来得及看,接到你们的电话就赶回家了。”

“趁天还没黑,一起搜!”我说着,跳上马。

三人拉开扇形向南面行进。

“发现什么了?”我注意到亦风停留在一个土丘前已经好几分钟了。

亦风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我心一沉,策马跑去。

亦风急忙迎上来,拦马勒缰:“别去,不要看!”

我在马上却已经望见了——又一具狐狸残骸趴在土丘上。

我滚下马,挣脱亦风,奔上土丘。这是我最怕看到的——死去的狐狸妈妈。她比那只小狐狸死得更早,但身体还算完整。凌乱的皮毛上盖满了风沙,只露出一颗睁着眼睛的头颅和一条大尾巴,失神的眼球罩着一层灰白膜,苍蝇停在她干枯的眼珠上。

我腿一软,摇摇欲倒。亦风抚着我后脑勺把我的头靠在他肩膀上,侧身挡住我的视线:“别看了,看见又难受。”

我推开亦风,倔强地拨开狐狸身上的沙土,喉咙发紧:“我得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狐狸妈妈的身躯已经干硬,头颈没有套子,在她身子侧面竟然还伸出一条尾巴。我捏紧了心跳,掀开狐狸妈妈的残躯,一个小狐狸的尸体弱弱地躺在狐狸妈妈的身下,只有头、尾、爪子还完整,小狐狸嘴里含着狐狸妈妈的奶头,他的身躯已经高度腐烂,蛆虫乱爬,恶臭翻飞。

我痛呼一声捂住嘴巴,眼泪滚过手背。才几天时间,这都是怎么了?

“这就是狐狸药毒死的。”泽仁过来看了看,又抬头瞧了瞧远处的狐狸窝,“可怜啊,母狐狸临死还望着家,只是她爬不回去了。”

我疯狂地往沙土下挖:“还有两只小狐狸呢,他们在哪儿?”

狐狸妈妈身下却再没有了别的尸骸,亦风抓住我狂乱挥舞的手,红着眼睛却说不出半句安慰的话。

狐狸妈妈死了,身体盖着这个家里最弱小的孩子。也许那只略微年长的小狐狸扛不过饥饿,试着去觅食,却落入了圈套。我们搜遍牧场却没找到剩下的两只小狐狸的尸骸,也许饿死在某个洞中,也许早已被盗猎者收走……

今天早上我们带来的鸡蛋还摆放在狐狸窝边,小狐狸们再也吃不到了。

我们查看狐狸窝的监控记录。由于盗猎者都是在周边布设陷阱,没有进入摄像机的感应启动范围内,没能拍下罪证。

视频中,剩下的两只小狐狸坐在窝边翘首等待,从黄昏等到黑夜,他们的妈妈再也等不回来了。凌晨最后的镜头中,两只幼狐形销骨立,瑟缩着相对而坐,再没有了往日的活泼。一只小狐狸用爪子搭在另一只小狐狸的肩上,仿佛在安慰他,之后他们并肩离家,没有了妈妈的小狐狸只有死路一条。

视频记录结束在五月十六日凌晨,它告诉了我们那个不可逆转的过去。

黑颈鹤一家、狐狸一家是我们到草原后最惊喜的发现。那些日子里,我们算着时间期待小鹤孵出,我们目睹了黑颈鹤在暴风雪中拼命护卵,我们眼看黑颈鹤顶着烈日和困倦一动不动,我还记得黑颈鹤夫妇对我们的信任友善,我还记得鹤蛋贴在脸颊边的温暖。我们看着狐狸妈妈省下每一份口粮养育孩子,我们看着小狐狸们在嬉戏追逐中一天天长大,我们盼望看到小狐狸长大独立……谁知一夕之间两个家庭都崩溃了。

这都是谁干的!

我再也逃不过眼泪的劫难,任它默默地爬满了脸颊。

暮色四合,草原更为深邃壮阔,我们更为渺小。层层叠叠的阴云压在我们前方,我什么都看不见了,也什么都不想再看,放开缰绳,任由马驮着我走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正文 15、大山的精灵

五月十七日,风沙,滚滚阴云。

从昨天发现鹤蛋被盗、狐狸被害,我和亦风的情绪一直很抑郁。

我调出狐狸窝以往的视频看了几段,储存卡里还记录着狐狸妈妈带小狐狸们玩的镜头,画面依然鲜活,里面的生命却不存在了。看着狐狸妈妈温和幸福的脸,我脑子里定格的却是她死不瞑目的眼睛;看着小狐狸无忧无虑的萌态,我眼前闪现的却是他在套索上挣扎的画面和乌鸦啄出他眼珠的情形,越看越想,越想越心如刀绞。我眼一闭,猛然扣下笔记本,把脸埋入臂弯,低声啜泣。

“难受就别再看了。”亦风坐在窗边,头靠着墙壁,呆呆地含着一支烟,没点火,手指把打火机麻木地颠来倒去,过滤嘴在唇齿间被咬得扁扁的,他幽幽地说,“幸好泽仁家那窝狐狸还在,昨天我问过泽仁,他说那些狐狸到他牧场只抓老鼠,不叼羊羔,就是死羔子也不沾一下,很守规矩,人不动她的崽,她不碰人的羊。”

我缓缓抬头,心弦微颤,总算明白经验老到的母狐狸为什么选择和牧民做邻居了。这家的狐狸妈妈是看清了形势的,对育子期间的她而言最大的威胁莫过于盗猎者,只有善良的牧民能庇护他们全家。动物分得清善恶,这是一份以生命相托付的信赖。唉,如果后山那些狼也能如此信赖我们该有多好。

我擦干泪水转移视线,漫无目的地盯着斑驳的墙角、呼呼漏风的顶棚、将熄未熄的炉火……就这样看了一个下午,连墙上拍扁的蚊子都被我数了个遍。几天来,我心里总有一种不安在蠢蠢欲动,却又说不出那到底是什么。

亦风站起身来,舒展了一下僵麻的四肢,重新架燃了火炉,摸摸水壶,尚有余温:“泡碗面吧,你也吃点?”

我摇摇头。

“一天没吃东西怎么行,”亦风握了握我的手,“好冰啊,我给你灌个暖水瓶吧,今天降温了。”他打开碗柜,找了个饮料瓶子,灌热水。

看着亦风手里的瓶子,我游离的思绪逐渐聚拢,埋藏在心中的那颗不安的种子似乎突然之间得到了养料,疯狂地生长起来,转眼间用长满利刺的藤蔓将我的心紧紧缠绕。

“瓶子,矿泉水瓶子……狼窝,我在狼窝前看见了矿泉水瓶子!有人去过狼窝,狼窝被掏了!糟糕,我得去看看!”我惊跳起来。

亦风被我吓得一哆嗦,水全洒了,他一把抓住我:“天都要黑了,你上哪儿去?!”

“去狼窝,放开我!”我一个劲儿往外挣。

亦风揪住我脖领子吼道:“冷静点!风沙这么大,你什么都看不见!我们从来没晚上去过狼山!遇到狼群怎么办!不要命啦!再说,狼窝如果被掏,你现在去还有用吗!”

他把我拽回来往椅子上一推:“老实待着!明早我们一起去。”他擦着一袖子的水渍,捡起打翻的瓶子嘟囔道:“幸亏不烫,可惜水了。”

我松着领子干咳,脖子被勒得火辣辣的。

睁眼到大半夜,我只能躺在床上干踢脚。

亦风扔了个空烟盒过来,打在我脑袋上,问:“睡着了吗?”

“睡不着!”

“我想到一个问题,狼窝应该没事儿。如果狼窝已经被掏了,那三只狼还放什么哨,还费劲把我引开干啥?你不是也看见跑进洞的新鲜小爪印了吗?”

对啊!我一时间急晕了头,竟忘了这层。那么狼窝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呢?矿泉水瓶又是谁留下的呢?既然被人扰动过,生性多疑的狼又为什么不挪窝呢?

五月十八日凌晨,狼山。

还好,今天上狼山时没有遇见狼,但这个“没有遇见”仅仅意味着我们没看见他们,他们是不是早就在暗处盯上我们了呢?难说!

亦风躲在隐蔽帐篷里,用望远镜不断扫描着狼山。我盘腿缩在帐篷角落,尽量给他让出更多地方。我从侧窗里反复观察狼窝,没有十足把握,我们不敢轻易上前探窝。在狼山上遇见狼咱不怕,但在狼窝跟前遇见狼就是两码事了。上次可是有三匹狼在巡山放哨啊,我还清楚记得那道刺鼻的气味墙。万一放哨的狼群杀回来把我们堵在家门口,正好训练小狼捕捉活食。

时近正午,阳光如同激光,四十多度的气温穿透帐壁,闷热不散。

我们不停地喝水降温,我心想如果热死,尸体也会很快馊掉吧。帐篷的纱窗挡不住溜进来的蚊子。我们不敢洒花露水,怕狼闻见;不敢拍蚊子,怕狼听见。

亦风声音轻如蚊鸣:“咱们观察半天了,一只狼都没有,小狼也没出洞,这么热的天,他们不可能滴水不进啊……除非洞里已经没狼了。”

我接过望远镜,更加忐忑,想起狐狸一家的遭遇,不祥的感觉一浪接一浪:“为什么看不到咱们装的摄像机呢……”我咬紧嘴唇,把剩下的半句“不会被人拿走了吧”咽回肚子里去,亦风常说我是乌鸦嘴,我可不想在这个时候“乌鸦”。

又看了一会儿,我再也耐不住:“你在这儿给我放哨,我下去看看。”

我钻出帐篷,伏低身子,像猫一样爬下山坡。穿过气味墙的时候我还耸了耸鼻子,味道远没那天那么浓烈了。

我悄悄接近高危地带,风吹草动都会惊得我身子一缩。

其实草原上的洞挺多的,兔洞、獭子洞、狐狸洞、穴枭洞……但这些洞都不会让人产生恐惧感,只有当你知道洞的主人是狼,才会心生寒意。隐藏在灌木丛后的狼洞很安静,静得让人心里发毛,仿佛随时可能蹿出什么东西,把你拖进洞去。山风旋过洞口,呜呜低吟,好像一个沉睡中的猛兽散发出的生人勿近的气息。

这时,洞口处突然传来几声“嘎嘣!嘎嘣!”的声音,我寒毛顿时立了起来,咽了口唾沫,抬头望向山头上的“哨兵”。

亦风把帐篷平缓地摇了三下,暗号“没事儿”。

我胆大了些,猫着腰缩到狼洞灌木丛前,伸脖子一看,坏了,绑在洞口灌木丛上的一号摄像机真的不见了!我心里一惊,“嗖”地站起来,再看,狼洞下方的二号摄像机也失踪了,连固定机器的短木桩都没了,地上只剩一个窟窿。我脑袋“嗡”的一声!摄像机果然被盗了!

我急忙奔向洞口,趴下一看,洞口斜坡和沙土平台被昨天的大风刮出沙滩般的纹路,上面再没有留下任何狼爪印,我心里一阵慌乱,先前的畏惧心情一扫而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我对着洞道,“呜、呜、呜……”用母狼寻子的声音叫唤。

回应我的只有那个让我提心吊胆的矿泉水瓶,扁扁的矿泉水瓶夹在灌木丛缝隙里轻晃,随着风声敲出“嘎嘣嘎嘣”的空响,敲得我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

我打开对讲机,带着哭腔:“亦风,狼窝真的被掏了!摄像机也丢了……你快来啊。”

我揉揉太阳穴,拽出内衣领子擦了把眼睛,让自己清醒一点,我得知道这次又是谁干的。

我低着头仔细搜查沙土地,逐一检查每个狼洞出口,希望能找到盗猎者留下的蛛丝马迹。但昨天一场风沙过后,哪里还有足迹留存。

“喂!我找到这个。”亦风从水源地通道跑来,手里扬着一个隐蔽摄像机,“这个摄像机还在!”

我接过摄像机,咬牙切齿,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来过。

两人的脑袋凑到一块儿,就着摄像机的小液晶屏回放。摄像机记录了几天前我们安装机器的过程,记录了刚才亦风取下摄像机的过程,但中间几天却没有任何记录。

我失望道:“盗猎的根本没有去水源边,如果去了那儿,这个机器也早拿了。”

“这个机器离洞远,在草丛中又不显眼,可能盗猎的没发现它。”亦风说,“再找找周围!”

两人又分头搜寻……

我找到了固定二号机器的短木桩,它被丢弃在狼洞北侧的一处灌木丛边,木桩上还挂着几缕黑色尼龙织带的破丝,这尼龙织带原本是绑摄像机用的,很结实。我当时捆的死结特别紧,估计对方解不开,是硬生生把绳子割磨断的。

“一帮笨贼!”我皱着眉头回到狼洞前。亦风冲我两手一摊,他也一无所获。我蹲在洞口,心乱如麻。

“这洞没有挖掘痕迹,也没有烟熏火烧的痕迹,盗猎的怎么掏的?炸窝?”

我顿时想起前山废弃狼洞里的爆竹纸渣,心里一紧:“手机给我。”

我干脆把头伸进洞去,避开洞外的强光,借着手机的照亮往洞道深处探看。

“风啊,里面有东西……”

“什么东西?活的死的?”

“看不清,死的……”

“啊?!”

“不,物件,死物件。”

我照着亮,亦风找了个支围栏的长铁杆,探进洞去,把那东西慢慢往外钩,刚钩到一半儿,两人喜出望外——是摄像机!我们丢失的两部摄像机都在洞里。

“这帮土贼竟然把它给扔这儿了!”

隐蔽摄像机是个其貌不扬的墨绿色塑料盒子,一点不像值钱的玩意儿。会不会是盗猎者琢磨一番搞不懂,掏完狼窝顺手就扔洞里去了?不管怎样,只要他们动过机器就肯定拍到了他们的样子。这帮盗猎者一直以来神出鬼没,今天总算留下证据了!

我拿起一号机器回放记录,两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然而,狼洞口灌木丛上的一号机位竟然压根儿就没开机,该死!

“是我的错!”亦风一砸拳头,“当时太慌,忘了开机,三匹狼跟着我啊……”

“没事,还有一个。山神保佑!”我把最后一个机器祈祷着在额头一贴,擦掉屏幕的沙土……

可惜!它干脆开不了机!亦风拿着机器又晃又敲,里面的零件叮当作响,机器已经损坏!我的心沉到了肋骨的最后一根。白忙活那么久,三部摄像机却连盗猎者的影子都没拍到。

我颓丧地捡起矿泉水瓶,最后看了一眼狼洞:“回家吧……”

静夜,五瓦的节能灯爱亮不亮地悬在小屋的顶棚上,电流穿过逆变器发出吱吱的微响。

亦风坐在火炉边啃着压缩饼干,揉捏酸胀的腿肚子。饿了一天的炉旺眼巴巴地盯着亦风的嘴。我扔了块风干肉给炉旺,头也不抬地倒弄今天收回来的摄像机,我把电池充电,取出所有的储存卡照例准备格式化。

我喝了一口茶,咦?坏掉的摄像机储存卡里还有数据,难道在它损毁之前还拍下了盗猎者的影像?我放下茶杯,点开文件夹……

才看了几秒钟,我的眼睛就大了,我猛拍着桌子惊叫:“快来看啊!小狼啊!野狼崽啊!”

亦风赤脚冲到电脑前,做梦似的盯着屏幕:“这是我们拍到的吗?这是真的吗?”他使劲挤了挤眼睛再看,千真万确!这是我们第一次在狼山上看到了野生的小狼崽。

“太好了!太棒了!”两个人激动地抱在一起,使劲拍着对方的背,比中了头奖还要幸福。屋檐下的鸟全被惊醒了。

亦风叫嚷着:“快倒回去,从头看!”他一秒也不愿意错过。

这是安装在狼洞下方的摄像机,以仰视的角度对着狼洞口的沙土平台。一只小狼正从平台上冒出头来,一双小眼鬼精鬼精的,伸着脖子向摄像机张望。他溜到灌木丛后面,露出半边脸朝这边看。显然这小家伙一出洞就注意到家附近多了点东西。

“快看,他嘴里叼着个烟斗!福尔摩斯啊。”亦风指着小狼的嘴。

那其实是一小截羊肋骨连着一点胸椎,弯弯地从小狼嘴角探出来,乍一看确实像烟斗似的。再配上他那多疑分析的表情,把亦风逗笑了:“太酷了,我要叫他‘福仔’!”

我抿嘴一笑:“万一人家是个小母狼呢。”

“不对!就是小子!”亦风一敲定格键,指着“福仔”的小肚子,“不信你放大瞧,北京区号!”

“表脸!”我啐道。挥手打开亦风的猴爪子,继续播放。

福仔身后还躲着一只小狼,怯生生地歪着脑袋看镜头。接着,又是一只小狼钻出洞来,只瞄了一眼摄像机,就伸爪子去钩福仔的尾巴,几个小家伙便嬉闹了起来。这些小狼有一个多月大了,小耳朵已经立起来了,毛色比格林小时候浅一些,样子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小狼们玩着玩着就追下了平台,在摄像机前几米处嬉戏,这下看得更清楚了。福仔果然是个小男孩,脑袋大腿脚粗,在打闹中最占优势。而老躲他身后的是个狼妹妹,脸庞略微秀气些,前腿上有一小撮黑色的飞毛,一有风吹草动跑得贼快,我顺口就叫她“飞毛腿”。最淘气贪玩的那只小公狼看起来比福仔还要壮实一些,他左后腰有一块深灰色的毛,小棍儿似的尾巴上半截黄,下半截黑,我们叫他“双截棍”,双截棍应该算这窝小狼中的孩子王,至少个头上看是这样。

“好壮啊,比格林小时候结实多了,肥嘟嘟的。还是野狼妈养得好!”

“那当然,吃牛奶的能跟吃狼奶的比吗?野外多的是地方锻炼!瞧那粗胳膊粗腿儿长得多好!格林抽条的时候就是没地方撒欢儿,天天窝在家里,一根筋挑着个大脑袋,没猎物逮,只好自己个儿抓苍蝇玩。可惜,人养得再好都不如狼养,长大以后格林的个子都比野狼矮。”我想起格林小时候困在家里巴心巴肝盼着上天台的样子,眼眶泛潮。

亦风摸着我的脑袋,像安抚一个小动物:“别说那些丧气话,格林回归的时候不也混出个狼样儿了吗?咱们今儿看到了野外的小狼啊,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候,怎么反倒心酸起来?格林小时候能看电视,他们行吗?格林热的时候有西瓜和老冰棍儿吃,他们行吗?”

我没有再接茬,我知道亦风其实也想他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打哈哈,不让我看出他也一样伤感。我俩贪馋地看着,隔着屏幕爱抚小狼,简直想把他们从镜头里抱出来,亲个够。

“三只小狼。”

“不对,四只!”我指着屏幕左上角灌木丛中一个米粒大的小狼头,“这儿还藏着一个最小的,其他小狼玩得热火朝天,他却站得远远的,这小不点不太合群啊。”

“也许他是在放哨?”

“不太像,我感觉他就是很担心,怕摄像机。”

三只小狼先是互相追尾巴,然后抢骨头、撕羊皮,你扑我咬,满山坡跑,就没一刻消停。

别看飞毛腿是个小丫头片子,跑起来可比其他两只小公狼都快。她从山腰上拖来半个牛头骨,白茬茬的骷髅头,后脑勺早就被啃开了,骷髅缝隙里或许还有点儿肉味儿让她嘴馋吧。飞毛腿扭着小肥腰人立起来,使出吃奶的劲儿想把骷髅翻个面儿,可是有牛角支棱在沙土里,骷髅推得立起来了也没翻过去。管他呢,反正脑袋壳儿下面露出来了就行,飞毛腿把嘴拱进去啃。福仔和双截棍鬼鬼祟祟地凑了上来,迎面一扑,牛骷髅扑通倒下了,整个扣在了飞毛腿头上,飞毛腿又蹬又踹,挣脱不了。这俩愣小子乐坏了,趁着狼妹妹卡在牛头里,福仔和双截棍轮番跳过来叼这个狼身牛面像的小尾巴。咬一口就跑,挠一爪又跑,就像人类的孩子逮猫猫一样。飞毛腿头重脚轻跌跌撞撞,急得拖着牛头转圈,小眼睛从牛骷髅的眼窝子里往外看,又诡异又滑稽。

“臭小子欺负妹妹不算本事。”我笑骂。

“那可不一定,小孩儿都这样,越喜欢的女娃欺负得越厉害。”难道亦风暗指他自己小时候?

飞毛腿好不容易蜷起身子用后腿蹬掉了骷髅,抖抖一身的绒毛,翻身就向福仔撵去。三个小家伙从左边的洞口钻进去,又从右边的洞口冒出来,蹿进前面的洞口,又从半山腰滚了下来,看得我和亦风眼花缭乱。这洞道这么复杂!

福仔和双截棍的胆子越玩越大,原本还有点顾忌,而现在离摄像机越来越近,俩小子交错着绕机器转了两圈,福仔还凑上来好奇地嗅了嗅镜头。飞毛腿则趴在镜头右前方,抱着一个塑料瓶子舔水喝,看样子渴坏了,她喝完水又把瓶子咬得扁扁的。

“这不是你捡回来的那个矿泉水瓶吗?”亦风说着从背包里摸出那个瓶子,里面还有一些残水,一想到这东西曾被小狼崽舔咬,亦风爱怜地摸着上面的小牙印,似乎这样更能与小狼亲近。突然,他愣住了,拿起桌上的一瓶矿泉水,眼睛瞪得溜圆:“咦,跟我们用的是一个牌子?”再比对瓶底,“我靠!生产日期都一样!这不会是咱们丢下的吧?”

“不可能吧,咱们之前没去过狼洞,而且咱们也从不乱扔垃圾啊。”我话虽这么说,心里也犯嘀咕,太巧了。刚开始时,由于鹤蛋和狐狸被杀事件使我无比紧张,看见矿泉水瓶和摄像机遗失就认定狼窝也被洗劫。须知狼比狐狸警惕多了,一旦老巢被发现是绝对要挪窝的,而眼前小狼崽竟然好端端地在窝边玩耍,证明确实没人来过,难道我朝一个完全错误的方向思考了?

亦风把矿泉水瓶放在桌上:“先别动它,明早我得研究一下。”

“快瞧双截棍!”

孩子王“双截棍”在草丛里突然疯跑起来,好像在追撵什么有趣的东西,福仔、飞毛腿和小不点几颗小狼脑袋齐刷刷地跟着双截棍的动向,双截棍从镜头左边冲到右边,固定镜头无法跟随,我们看不见双截棍了,只能从其余三只小狼观望的表情中判断双截棍忽左忽右跑了一大圈,不多时他乐颠颠地冲了回来,又蹦又跳地奔过镜头前,嘴里衔着一个肉乎乎的东西,他把这东西骄傲地抛向空中,又“噗”地掉在地上,嗬,是鼠兔!原来双截棍刚才在追鼠兔呢,那么敏捷的东西,亏他能抓得到!

几只小狼都兴奋地围了上来,小不点还是对摄像机很顾忌,总是绕在镜头背后,福仔和飞毛腿缩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小鼻子一耸一耸地嗅着。那鼠兔还没死透,后腿儿蹬了一下,这小小动作把飞毛腿和福仔吓得连连倒退,镜头下方掠过小不点的后爪子,我估计小不点吓得栽了个跟斗,这可能是小家伙们第一次逮到鼠兔吧,都有点怕怕的。双截棍的胆子大,一副“你们不行我上”的劲头,叼起鼠兔又往空中抛去,鼠兔再次落地,几个小家伙一拥而上,你用爪子挠一下,我用鼻子杵一下,还想让这个小活物动起来。或许他们还不知道这见到活物就想追捕的原始猎性,就是他们今后生存的根本,现在的动作中玩的感觉远大于捕猎,就是好奇。

弟弟妹妹们还没敢下嘴,双截棍更得意了,手舞足蹈地叼起鼠兔一阵瞎抛乱扔,逗得弟弟妹妹们一路扑抢。乱劲儿过后,小狼们低头在地上一找,咦,猎物哪儿去了?抬头一看,鼠兔挂在了灌木丛上。虽然灌木丛只有一米多高,但对小狼而言却太高了,这可急坏了小家伙们,围着灌木丛团团转,那表情就像孩子们玩得正起劲的羽毛球却落在了树梢上,咋办?

飞毛腿绕着灌木丛转圈,急得吱吱叫,竟然爆出一声像小狗一样的吠叫,只是声音沙哑得多。福仔踮着后腿人立起来,小爪子不停地抓挠灌木枝丫,又张着嘴一个劲儿往上蹦,可惜还是够不着,反而老被灌木丛上的小尖刺扎到鼻子和嘴巴,疼得嗷嗷叫。小不点一看,没得玩了,自个儿钻回洞去,趴在洞口,小脑袋无聊地搁在前爪上,只从洞口露出半边脸,睡眼惺忪地看哥哥姐姐们闹腾。在这四只小狼里,小不点显得要瘦弱一些,精力有限,容易犯困。而双截棍要有心机得多,虽然刚才玩鼠兔时最来劲,但这会儿,他却一点都不心急,他安静地站在灌木前,仔细观察挂住鼠兔的枝丫,又顺着细密的枝丫观察这丛灌木的主干。这丛灌木不下三四十根主干,每根主干大约拇指粗细。双截棍叼住一根主干摇了摇,又叼住另一根晃了晃,最后,他似乎确定了一根有用的主干,一口咬定那根主干,蜷起身来,前腿撑住,后腿蹬地,使出吃奶的劲发力撕扯摇晃。只拽了两三下,鼠兔就被摇了下来,鼠兔刚落地,小狼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争抢。

“这孩子聪明,可能是这窝小狼里面最聪明的!小小年纪就会分析!而且他特别活跃。”亦风转头看我,“咱们格林当初是多大的时候会抓鼠兔的?”

“比他们晚得多,格林三个月大了才有机会到草原抓到第一只鼠兔,不过格林两个月大时,在城市里吃过咱家里一只淹死的老鼠,那抢猎物的劲儿,比他们猛多了,他被拴老鼠的绳子吊起来了也不松口。这几个小狼才一个多月就能自己抓到鼠兔,挺厉害的,还是野外的狼崽锻炼机会多啊。”

“呵呵,是我的双截棍抓住的。”亦风自豪地说,他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了,“我最喜欢双截棍,这只小狼有勇有谋,一帮娃娃军都听他指挥,你瞧着吧,双截棍今后是当狼王的料。他这么小就第一个抓住鼠兔,赢在起跑线上了,有出息!”

“你这说法就很猴急,”我咯咯笑道,“哪有在起跑线上论输赢的,每个娃的起点都是一样的,路不同,能坚持跑到自己的终点那才叫赢。我最喜欢福仔,他会维护团队。你瞧,他有吃的不独吞,虽然跟别的小狼撕来扯去,但他总会适当地松松口,给弟弟妹妹留点儿食儿。他很会照顾弟弟妹妹,以后肯定顾家,像咱格林,是个暖男。”

“呵呵,暖狼吧。”

我俩有一搭没一搭地评论着喜欢的小狼,宛如在炫耀自家的孩子。

视频录了很长时间,小狼们似乎不知疲倦。我们一直盼望看到这窝小狼的家长回来,想看看是多么威风的狼王父母养出这么壮实机智的小狼崽,可是直到黄昏,大狼也没出现,小狼们却围到了摄像机跟前。

我的鸡皮疙瘩从头皮窜到耳根子,有种被土匪包围的感觉:“他们想干啥?不会是想……”

没错,该玩的都玩腻了,小土匪们要玩机器了!

毛茸茸的小狼嘴一伸过来,画面便像地震一样抖了起来。“咔嚓咯吱……”小獠牙划过机身的刺耳尖叫就像直接在啃咬我们的耳朵。小家伙们轮流换班,你方啃罢我登场,咬完机器咬尼龙织带,摄像机的镜头终于朝天了,看情形尼龙织带已经被咬断,摄像机被拖到了地上。

我哭笑不得,原以为是一帮偷猎的笨贼拆毁了摄像机,让我又懊丧又惋惜,结果现在发现是小狼们干的,我霎时一点都不心疼了。作,可劲儿地作,给你们练牙。看他们咬得一个比一个带劲儿,我终于明白机器是咋坏的了。

一直到天黑,小狼崽们才离开。画面里只有一个萤火虫般大的月亮慢慢爬升。到了半夜里,摄像机前又有动静了,一个毛茸茸的“大饼脸”盖了上来。

我摸着下巴琢磨:“这是什么动物?”

亦风说:“屁股,小狼屁股。不解释!”

我领悟地偷笑,炉旺曾经坐在亦风脸上,这角度的感官体验,没有谁比亦风更有发言权。

小狼坐在这个摄像机上,啃机器的声音继续,甭问,狼洞口的一号摄像机也被他们拿下了。

凌晨,摄像机被小狼玩得侧立起来,啃得正欢实,熟悉的母狼唤子声响起,“呜、呜……”小狼们立刻吱吱回应,丢下机器跑了过去。我心跳加速,大狼回来了!

我侧立起笔记本,睁大了眼睛,按住心跳,怦怦……怦怦……一对荧绿的狼眼飘进了画面。黑暗中,看不见大狼的样子,只依稀辨得清大狼的腿从灌木后走过,小狼们紧跟其后,吱吱乞食的声音渐行渐远。就这么一晃眼,大狼再没出现在镜头里。

亦风失望地叹口气,正要说话,我一摆手:“听!”

我把音量开到了最大——轻灵鬼魅的大狼脚步声绕过摄像机,这声音即使在静夜中也几乎微不可闻,接着不远处传来一阵硬物滚动的声音,“咕咚咕咚”。过了一会儿,那幽灵般的足音又飘近,轻微的喘气声中镜头猛烈晃动起来,在地面拖行,又是一阵“咕咚咕咚”声,画面翻转着滚入了黑暗之中,星月都不见了,四周全是土。

原来是大狼把我们的机器扔进了洞里,大狼不让娃娃们玩可疑物品……无论如何,小狼一家平安就好。

四只小狼——双截棍、福仔、飞毛腿、小不点是我们重返草原以来最意想不到的惊喜。这四只珍贵的狼儿是草原的孩子,大山的精灵!

正文 16、盗猎者来了,你得离开这儿……

清晨的光线格外柔美,薄雾中的时间轻流慢淌,窗前小桌上,茶气氤氲。

我斜靠在床头,捧着速写本画昨天的小狼崽们。我笔头上画着福仔,心里却总想起另一匹狼,身边的空气仿佛都是他的呼吸。我越画越困惑,索性立起速写本试探亦风:“你觉得这是谁?”

亦风了一眼,继续埋头忙他手里的活儿,嘴角拉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是格林小时候?”

晃眼看像格林,看来还真不是我一个人的错觉。

“不是格林,”我拂去画面上的炭笔碎末,喃喃地说,“是福仔……你也觉得像吗?”

“画由心生,是你太想他了吧。”亦风并不在意,“小狼崽都长得差不多。中国狼不像北美灰狼那样毛色丰富好区分。老狼当初看见格林的视频时,不也说咱格林跟他当年那只小狼长得一模一样吗?哦,昨晚我给老狼打电话,告诉他我们拍到了一窝小野狼,老爷子乐得直拍大腿呢。呵呵,他如果看到这些幼崽,多半也会想起他的小狼……”

“可是福仔不光长得像格林,他的动作、神态、个性,还有顾家的那股劲儿,我一看见他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好像格林又回来了……唉,算了,跟你说了你也不懂!”在我心海里翻腾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潮,不知道哪里才是倾泻口。“狼和狼一个样。”我想起老狼的话,真的是因为我太思念格林,才会把福仔画成了格林的影子吗?我抱着膝盖蜷缩起来,下巴轻轻搁在膝头上,边想心事边看亦风干活。

亦风从一早起来就拿着狼窝边的那个矿泉水瓶和家里的矿泉水瓶研究。他迎着光线,仔细比对水质,看了好半天,才把瓶里面的剩水小心地倒进纸杯,拿放大镜观察瓶身、瓶底。最后垫一张湿巾,用镊子一点点剔下瓶身缝隙中的泥土,在湿巾上呈放射形地揉开。

我忍不住问:“小狼都拍到了,肯定没人去过狼窝,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瓶子指不定是大狼从哪儿捡来的。你还琢磨它干啥?”

“正因为没人去过,所以才有意思。大狼从哪儿捡来的瓶子,捡来干什么,你想过吗?”亦风用舌尖尝了尝纸杯里的剩水,吐掉,又喝了一小口矿泉水,展开了得意的笑容。他略微倾斜纸杯:“瓶子里装的不是矿泉水,而是狼山谷中的山泉水。”他把揉散了泥土的湿巾放在我眼前,指着外围的黄沙和内圈细腻的黑色:“瓶子上的泥除了狼洞口的沙土,还有黑色的淤泥,这淤泥是溪边才有的。昨天在视频里我们看见小狼崽用这瓶子舔水喝,你说大狼拿瓶子干什么用?”

我睁大了眼:“他……他打水给小狼喝?!”随即不相信地摇摇头,“用不着吧,水源那么近,小狼自己下去喝不就……”

“你忘了,发现狼窝的头几天,水源地被我们装了摄像机,大狼能让小狼去冒险吗?你再往前想想……”亦风打开面粉口袋,把新矿泉水瓶在面粉上一压,“我记得你在一号水源地,狼新挖的水坑边发现过一个淤泥上的压痕,你看看是不是这样的。”

我一比对,的确是这样的痕迹,虽然听亦风分析的那会儿已经有了猜测,可真正面对证据的时候还是惊讶坏了。什么狼竟然会用人的容器?!

“更有意思的是他们从哪儿拿到这个瓶子的,昨天我就注意到了,”亦风把放大镜塞到我手里,“你看看,相同的生产日期,连喷码上文字的缺口瑕疵都一模一样,狼窝边的这个矿泉水瓶绝对是我们的。而我们所有的瓶子都是统一收捡在屋后,没有外扔过,那就表示这匹大狼来巡查过我们的小屋,还特地叼走了这个瓶子,大老远叼回山里去用。我们去找他们的窝,他们却早就来过我们的窝了。”亦风得意地笑完又尴尬起来:“咱们和狼现在已经搞不清楚是谁在监视谁了。”

亦风分析的前半截有道理,可是后半截……我总觉得有什么细节不对劲。真的有狼来过吗?什么时候?我们的瓶子都是盖好了放在屋后,以备冬天存水用,狼就算可以叼走瓶子,但他又怎么拧得开瓶盖儿呢?这瓶口上没有明显咬痕啊……我努力在记忆深处挖掘。

“等等!”一闪念间,我脑袋里有条线索搭了上来,“我曾经在山里掉过一个瓶子!就是遇见这匹狼的时候。”我翻到速写本中“龙狼”的画像:“对!就是他,当时我正在喝水,冷不丁发现他就在我身后,吓得我把水瓶滚到山下,那个瓶子没盖盖子,后来我顾着逃命,那瓶子就丢在山里了。”

“是你丢的啊?”亦风大失所望,“这么说,狼没来过咱家?”

“肯定没来过,但是可能有狼跟踪过我,否则那么大的一片山脉,要发现草丛中的一个水瓶,没那么容易。”

“是龙狼叼回去的?”

“我想不太可能,龙狼被人抓过,泽仁不是说了吗,他对沾有人味儿的物件儿很排斥。况且他当时慌着逃跑都来不及,哪有心思回来捡瓶子?”我回想着那天在山里的情形,“照理说,野狼一般对人都很警惕,不会碰人留下的东西……或许还有不那么怕人的狼在跟着我?”

亦风或许悟到了点我的心思:“你怀疑是……”

我咬着嘴唇,目光落到了他手里的矿泉水瓶上:“我以前每次带格林出去玩的时候,总是给他带一瓶水喝。如果叼水瓶喂小狼这事儿是格林干的,我就不会觉得意外了。”

亦风把手中的矿泉水瓶揉捏出咔咔轻响,他眼里那点光随着思索越来越明亮,终于一扬眉毛,表情尤为激动:“等雾散了,我们去把各处的摄像机都收回来,充满电。明天再去狼窝布控,这次我一定要拍到大狼!”

第二天,我们带着七台隐蔽摄像机和一个长焦,确定了更完美的观察角度,再次来到狼洞边,却发现狼洞显然很多天都没有狼居住的迹象了。

就在我们以为狼并不排斥我们的物品和味道的时候,他们却又消失了。到底是什么狼叼走了我的水瓶也就此无解。狼的想法和行为就像一个错综的迷宫,永远不知道往哪里走才会柳暗花明,永远不知道迷宫里的一道道小门是什么颜色。

我和亦风寻找了一圈,又沿着水源地查看,依然有狼爪印,我猜想狼肯定搬不远,因为后山是他们最后的安全住所,而狼洞所必需的水源只有这一个。还要不要继续追踪?又或者暂且不要打扰,以免母狼不安心。对我们而言知道小狼在就好,来日方长,等他们长大跟随父母捕猎,有得是机会遇见。

“慢慢接触吧。”我在水边一处草垛子上坐下,抬头望望对面山头上的隐蔽帐篷,“咱们的帐篷放了那么久,狼也没迁窝,可见他们是不排斥我们做邻居的,但是要在他家门口装摄像机,狼不干。以后我们还是远观好了。”

“行。”亦风微笑着坐下,俯身在溪水中洗手,“只是今儿什么动物也没见着,可惜。”

亦风不经意的一句话却让我猛然滋生出凉意。不错,今天山里有点过于安静了。我起初还以为是狼走了,使我觉得空落落的是心理作用,但亦风这么一说,我更不安了。我环视四周,平日里上山,野兔、旱獭满山跑,而今天一路上来,什么活物都没看见,连鸟声都静了。只有极具威胁的猛兽出没才会有这样肃杀的气场。恍惚中,我仿佛听到一种怪兽恫吓般的低吼,我侧过耳朵搜寻方向,脊梁僵直,神经紧绷,人像冰雕一样冻住了。大难临头的感觉似乎越来越强烈……

亦风将冰水往我脸上一掸,笑道:“发什么呆?”

“别闹!你听!”我恐惧地瞪大了眼睛。

亦风一惊,竖起耳朵……无名指山背后,那声音贴地潜近,开始翻山了。

摩托车?!这野狼出没的深山里怎么会有人来?两人的寒毛立了起来。亦风急忙抓起我的手,几步跑上斜坡,就近躲在灌木丛后面,摸出望远镜扫视声音的方向。

“但愿是过路的,但愿是过路的……”我祷告着,但心里清楚这山上根本没有通路。

亦风定住了,拍拍我,指指右侧的无名指山梁——两辆摩托车,摩托车后搭着一个大箱子。两个人,其中一个汉人打扮,戴着一副晃眼的白手套;另一个藏族人装束,猩红头巾蒙着脸,戴一顶灰帽子。他们从山梁往我们这下面看,灌木丛藏不住我们,那两人正在停车向我们张望,过了一会儿,下车,坐在车前山坡上。他们在山上,我们在山下,遥遥相望,看不清面部表情,只感觉白手套一手遮着阳光,一直在俯看我们。他们没有望远镜。

“这边山陡,摩托车下不来,先坐会儿,等他们走。”亦风靠后坐下,既然藏不住,索性不躲了,“兴许是牧场主过来巡场吧。别自己吓自己。”

我可没有亦风那么乐观,我清楚记得他们上山来时的那种压迫感,这后山上不会有无缘无故过路的人,更不会有无功而返的主儿。何况他们不但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坐下来盯上我们了。他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可能对方也把不准我们是谁,五分钟过去了,双方依然无声对峙。

我打开了摄像机,尽量拉近镜头拍下他们的影像。十分钟,二十分钟,四十分钟……越来越不对劲,他们肯定不是这里的牧场主,如果是,无须打望那么久,只需要借着山谷的回音大大方方喝问一声:“你们是谁,到我牧场来做什么?”可是他们并不喊话。时间的撞击声越来越响亮,我的心跳比秒针快了一倍。亦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也感觉到了这并不是一种友善的对视。如果狼的目光是紧抓七寸的“狠”,那这种目光就是蚀骨挖心的“毒”,唯一阻隔我们的是摩托下不来的山坡。不能这么耗下去,亦风给泽仁打电话求援。

山坳里没信号!与我们对峙的人也在打电话,再不撤怕是走不了了。

我心慌意乱,其实在对峙中我们已经意识到来者不善,只是不敢确认,长久以来隐藏在暗处的盗猎者竟然在荒山野岭跟我们撞上了。能盗猎就能抢劫,反正都是违法的勾当,不在乎多一件。我们带着那么多摄像设备、笔记本,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藏是藏不住的。

放下电话,我迅速把相机收进背包,抽出摄像机的储存卡悄悄塞进袜子里,即使设备被抢,我也留下了他们的影像。我从地上抠了把泥灰,在脸上擦开,扣低帽子,尽量埋汰,只要我逃得出去,回头再找他们算账。我留下一个不起眼的隐蔽摄像机绑在背包的肩带上,开机。我拉开衣袖,手腕上还记着这家牧场主的名字“旺青甲”,我反复念着,记住。

亦风把木棍递给我,一人一根,这棍子原本是我们登山用的,顺带驱狗防狼,没想到最终却要用来防人。亦风的脚步再没有了遇见狼群时的从容。

我们的车停在主峰背后,小指山、无名指山和中指山之间的两个山垭口是必经之路。眼看那两个人还坐在山头没动,但愿他们没打人的主意。

我们开始顺着山夹缝不显眼的地方翻上垭口,边走边听,他们没有追来。我们不敢松懈,加快脚步,在缺氧的高原急速翻山,让我们头晕目眩。眼看快到山梁了,摩托车声陡然逼近,原来他们就等着我们上山呢!

“别怕……”亦风可能还想说“有我在”,但他根本喘不过气来,出现了高原反应的症状。

山垭口原本是片开阔地,可是我们绕左,他们向左,我们绕右,他们向右,脚力对摩托车,跑是跑不掉的,除了勇敢别无选择。

两辆摩托车已经堵住了去路,灰帽子先开口:“你们做啥子的?”

我看见亦风扶着木棍走到了摩托车另一侧不远处坐下喘粗气。我尽量镇定:“我们是拍风景的,你们呢?”

白手套笑嘻嘻地答道:“上山打猎。”他没有蒙面,汉人,成都郊县口音。

我心想你倒老实,伸手掠过背包上的摄像机镜头,触发红外线拍摄,问他:“你们打到什么了?”

“啥子都打。今天就打了些土狗(旱獭)。”白手套说着,好像注意到我的摄像机,一蹬摩托绕到了我左后方不远处。

四人呈十字对峙。

蒙面的灰帽子似乎无所顾忌,他的眼睛从头巾的细缝里打量我的背包,又扭头瞄了一眼亦风手里的摄像机,用藏式普通话追问:“你们就两个人啊?”

“不啊,”我故作轻松道,“朋友在后面。本地人。”

灰帽子将信将疑地往山下看。

我作若无其事状又问:“你们打土狗卖到哪儿,多少钱?”

“卖到广东,两百多一只……”灰帽子下意识地回答着,收回目光,“刚才看你们好像就只有两个人啊。”他斜过摩托,左脚撑在地上,右腿微抬,似乎要跨下车来,这一下车就难保他想干什么了。

我又恨又怕,这种连番试探不是好兆头,我往旁边走了几步,尽量和他拉开距离,侧过身也向山下望了一眼,其实是防备身后的汉人。

“这山上有狼你不怕啊?”灰帽子说着理理袍袖,右手探进了怀中,轻微地绕了两圈。我的心都快炸出腔子了,这手绕牛皮绳掏狗棒的准备动作太熟悉了,凶器一旦亮出就再无挽回的余地。

“当然怕啦!”我赶紧吁了口气,冲亦风大声埋怨道,“旺青甲他们怎么还没上来,我快背不动了。你喊他一声。”我声线发抖,不过爬山上来心跳气喘倒也自然。

牧场主的名字一说出,灰帽子的右手停住了。

亦风心领神会,立刻接话道:“老爷们儿上厕所,你催啥。叫扎西上来接你好了。”说着向我们要去的山垭口背面用藏语大喊,“扎西,上来帮忙!”

扎西是村长,盗猎的估计知道他。灰帽子空着手从袍怀里伸了出来,他不下车了,扶正摩托,使个眼色,两人一溜烟跑了。

摩托车刚消失,我和亦风急忙翻过第一道山垭口,离开了最危险的地方。

紧张劲儿一过,两人都感觉体力不支,于是放慢脚步往第二道山垭口行进。

“糟,快看!”

山下四辆摩托载着一伙人正在会合,其中两个正是我们刚才遇见的灰帽子和白手套,而他们此刻正在互相交流着,抬头望我们的方向。

亦风用望远镜一套:“不成,赶紧走,他们在指我们!”

我才松弛的神经又绷紧起来。盗猎者一会合,发现我们没有援兵,他们反应过来了!

我们扛上摄像机,火速翻山。刚跑了几分钟,就听见摩托车猛轰油门向山上追来。

亦风的哮喘发作了,我一把抓过他的包袱和摄像机:“快!你先走!”

亦风身上一轻,甩开长腿,冲上山,跨过围栏,真的就跑了……

哎呀,这个人。仗义的话是我说的,我哭笑不得,咬牙背包,冲向围栏!只要跨过围栏,就能阻隔摩托车,前方的那道围栏似乎成了生死的界限。狂奔中,时间仿佛停止了,我猛然想起刚来草原时那三匹曾经抢在我们车前飞跃围栏的狼,这一瞬间,我才真正体验到了他们的感觉,我突然觉得自己也是盗猎者枪口下的猎物。

我翻过山梁,连滚带爬地逃到山下。亦风把车发动了,使劲喊:“快!快!”

摩托车声已经到了山梁。我刚跳上车,还来不及关门,亦风就一脚油门冲出山去。

车绕上了公路。我拍着胸口,大声喘气,再看来时路,那四辆摩托在山梁上的围栏边停住了。谢天谢地,围栏救了我们。

亦风紧握方向盘,额头上青筋涨跳:“遇到人比遇到狼凶险多了。”

我按住哆嗦的膝盖,把矿泉水往头上浇,抹了一把湿漉漉的脸,靠在椅背上,闷声不语。

这是与盗猎者第一次正面遭遇,彼此都不明底细,我知道如果再遇见他们,就没这么侥幸了。惊魂略定,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这次狼迁窝,不是我们的原因,而是他们最大的威胁者来了。

一回到小屋,亦风立刻把车罩上迷彩车衣。

虽然我们沿着狼山之外的公路绕了一大圈回来,但我们的小屋在狼山第一道山脉上,在盗猎者活动范围内,如果他们沿着山脉游走,白色越野车很容易被发现,我们的住所也会随之暴露。荒山上,一个简陋的小破屋原本不醒目,盗猎者也不会去招惹原住民,但如果他们发现这屋子里住的是两个毫无根基的外地人,还藏着价值几百万的装备,情况就不一样了。到时候我们的人身安全都会面临威胁。鸡蛋壳一样的单砖墙,三毫米薄的玻璃,一脚就能踹开的层板门,在无人的狼山上住了那么久,我们头一次感到害怕。

我裁剪不透光的帆布做成窗帘,以备每次外出时遮上,不让外人看到屋内的东西。我从工具箱里找出一把单薄的挂锁,钉在房门上,这是我们仅有的可以用来加强防备的东西。

做完这些,我心跳稍缓,回到桌前,把摄像机的卡插入笔记本。在山垭口堵截我们的盗猎者被我肩带上的隐蔽摄像机拍了下来。我皱紧眉头,在电脑上回看视频。从进屋起,我就没说过一句话,这让亦风有些忐忑。

“我刚才不是故意丢下你的,我一心想着下山开车……”亦风歉疚地坐下来握着我的手,“对不起。”

我回握了他一下,眼睛没离开电脑。我没生他的气,只是不认识视频背后的我。我原以为,像我这么烈性的女子,有朝一日遇上我痛恨的盗猎者,定然会像电视里的英雄那样义正词严,可是今天我才知道当真正孤立无援地面对一帮法外之徒时,大义凛然没那么容易,荒无人烟的旷野里只有强弱之分,没什么正义和法律可言。挂着笑脸周旋逃逸,这种感觉是那么不痛快,那么窝囊,但这就是现实,因为我们处于弱势。

“不怪你,求生避害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是平凡人。”我关掉电脑,闭上了眼睛,尽量让羞愤降一降温。我不是专家,不是环保主义者,不是反盗猎英雄,我仅仅是一个想孩子的妈。这几个月发生了太多事,我重返草原时,只期望能找到我的狼孩子,从没料到会一步一步跟盗猎者越来越接近。我怀疑自己的胆量和能力。没有人不珍惜生命,也或许,英雄都是被他比生命更在乎的事情所逼出来的。

小屋里安静了很久,只有屋檐下的鸟儿们回巢的声响,夕阳渐渐沉到了狼山背后。

“盗猎的没从这面下山。”亦风放下望远镜,转眼看见我一脸苍白,“你还好吧?”

我用手指肚轻轻揉着不停地跳的眼皮:“我很害怕。”

亦风摸摸我的头,转身在屋里来来回回踱了好几圈,犹豫道:“那明天咱们还去狼山吗?”

亦风的意思我明白,通常盗猎者看上某个区域,投毒下套,再陆续收猎物,会连续多日在这里出没,直到这片区域已经没有盗猎价值了才会离开。我们如果顶风上狼山,再次遭遇盗猎者的概率就非常大。但是,也正因为盗猎者已经进山,那窝小狼的处境才更加危险。当母狼离家打猎时,小狼有时会毫无心机地出窝玩耍,他们跑不快,极容易被盗猎者抓住。

“要去!”我觉得盗猎者之所以山上山下与我们对峙了那么久,可见他们也心虚。咱们怕,是因为不明底细而感觉到威胁;他们怕,是因为本身就干着亏心事。我还是相信邪不压正。我想念我那可能在山里浪迹的格林,我牵挂那一窝小狼,尤其是与格林极其神似的福仔,我不想让他重蹈格林的覆辙,被盗猎者掏窝。

“把隐蔽摄像机都装上,这次我们要监视的不是狼,是进山的人。”

“好!”亦风合上笔记本,动作之快似乎生怕我会改变主意,“现在趁着泽仁还没睡,我们马上去找他认一认这些人,万一再遇上,死了都不知道谁宰的你,那才叫冤。”

他拉我上车,直奔泽仁的源牧去了。

泽仁一家围在笔记本前看盗猎者的视频。

“停!停!”泽仁手一指,“这个藏装蒙面的我认得,他是农区来的,几年前到我们寨子里当上门女婿。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爱赌,欠了一屁股烂账。”

草原上的人换装不多,一年到头就那么几套装扮,所以即使蒙着脸也能彼此认得。虽然另一个汉人没人认识,但只要摸清了其中一个人的情况,我们心里就有底了。

第二天凌晨五点,我们早早上山。

一早一晚是狼群出没的时段,盗猎者不会选择这个时间,而我们宁可碰见狼,也要避免再遇到人。

夏季天亮得很早,湿地的雾气向山上轻柔地涌动,我和亦风蹲在中峰山梁上观察动静。

“没人吧?”我悄声问。

亦风摆摆手,继续用望远镜扫视山谷。

“快看下面!”亦风猛然激动起来,“十点钟方向!”

我依言看去——山谷里,一只大狼正背向我们小步快跑,这时段上山果然有意外收获。

我心跳加速:“盯住他!没准儿会发现新狼窝。”

那匹狼暂时没察觉我们,他径直奔向一大丛茂密的灌木,嗅着地面绕了一圈,朝山上山下张望了一会儿,钻进了灌木丛。过了一会儿,灌木丛里冒出了两只大狼,他们伸展前腿撑地,又像做俯卧撑一样绷直了后腿畅快地伸了个懒腰,像刚睡醒的样子,不紧不慢地去溪边喝了点水,出山了。

我目送狼的背影消失在晨光中,站起来拍拍草屑,问:“你看清了吗,总共是三只还是两只?”这距离有点远,我把不准进去的那只狼是不是出来的两只狼当中的一只,但愿亦风在望远镜里看得真切一点。

亦风若有所思地放下望远镜,没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喃喃道:“你觉不觉得有一只狼的步态挺像格林?”

“真的吗?你看清了吗?!为什么不叫他!”

“雾太浓,我也不确定,但如果狼窝迁到了这个地方可不安全啊,你看,下面没多远就是昨天盗猎者会合的地方,摩托车印子都在。”

我紧咬住嘴唇,身上一阵热一阵凉。我一直疑心格林就在这群狼当中,我真不想错过他一丝一毫的线索,如果对狼怀有深厚的感情,就很难保持客观冷静,虽然狼已经离开,我还是决定下去看看,哪怕有一点点怀疑,我都要去求证。

这是无名指山脉的东侧,那个狼现身的灌木丛在靠近谷底的地方。

我们杵着木棍刚下到半山腰,亦风就有了发现:“瞧,狼的藏食。”

我定睛一看,在不远处的狼道边,干草浮土虚盖着一个小猎物,只露出白色的脑袋,是个死羊羔。

“我去瞧一眼!”亦风兴奋地走过去,“哟,这羊剥了皮的。”

“站住!千万别动!”

亦风正要伸手拨开干草,被我一声大吼吓得定住,连手指都不敢轻举妄动。我几步赶过去,抓紧亦风的手臂稳住他,用木棍在死羊和亦风脚边一阵戳探。

啪!!狼夹子爆出了地面,就在亦风左脚前!弹了他一脸灰土,他的脸色更加难看,急忙也用木棍把周围的地面又戳了个遍。

还好,就这一个,是个大号狼夹,有小脸盆那么大,鲨齿咬合,力道能夹断牛腿骨。

“幸亏发现了,幸亏发现了……”亦风的冷汗裹着尘灰往下流,似乎除了这句再也说不出话来,刚才若是他再往前半步,腿骨必定夹断。

我翻看用作诱饵的猎物,这是个兔子般大小的羊羔。夏季的羊羔生得太晚,入冬之前来不及长大,这季节母羊顾着吃草,根本无暇理会小羊。这只羔子不是饿死的就是病死的,又干又瘦,牧民通常剥了羔子皮,羊身弃之无用,正好被盗猎者收来做饵。死羊后腿有一道切口,我用指头探进去一抠,掏出一颗蜡封的毒药小丸。

“又是夹子又是狐狸药,手法够狠的!”我用纸巾裹好药丸揣进裤兜,将驱蚊花露水洒在羊身上,用气味警告狼,这是人动过手脚的东西。

狼夹子死死嵌进木棍里,咬合太紧掰不开,我也不打算把狼夹子给盗猎者留下,干脆拔下狼夹子尾端的链子,将就木棍挑在肩上。两人继续下山。

亦风盯着我挑在身后的狼夹子,心有余悸:“你是怎么反应过来的?”

“荒山野岭哪儿来的羊羔?”我的语气像孙悟空在教育唐僧,“狼有了猎物为什么不给狼崽反倒藏在一边?何况被人剥了皮的羊,狼是不放心吃的。盗猎者出没,凡事都得小心。”

“这个陷阱,狼会上当吗?”

“大狼估计不会,小狼没经验,说不准。”我深吸了一口山间的空气,沉淀在灵魂深处的往事倾泻下来,“我见过盗猎的下夹子……那时候,格林就在我身边,他吓坏了。”我的心里空空落落的,还有那缠绕在一起的失望和希冀。或许,我和格林呼吸着同一片草原的空气,经过一样的地方,却看不见摸不到对方。格林还在不在山里?我还能不能遇见他?也许我们会无数次错过,但是哪怕在他曾经驻足的地方停留一下,也能给我些许安慰。

我们一路搜寻可疑的陷阱,渐渐走到了山下看见狼的区域。

我们下山才发现这里到处都是灌木丛,不知道刚才那个疑似狼窝的灌木丛是哪个。两人正东张西望地走着,眼前白光一闪,一匹大狼从右侧的灌木丛中跳了出来,扭头就走。我们吓了一跳,明明在山上看着两匹狼离开,没料到这儿还有藏着的狼。

我压抑已久的期望井喷了:“格林!格林!”

我刚喊了两声,身后的灌木丛里中“嗖”地一下,又蹿出一匹大狼,甩甩尾巴,向山上跑去。

我们竟然走到了两匹狼的中间,他们潜伏的地方都离我们不足十米。这会儿他们各自向着两个方向头也不回地撤了。这儿到底藏着多少狼啊?我不敢喊了,万一这儿是狼窝呢。虽然连着吓了两跳,我们心里却并不恐惧,因为我们一路走来动静不小,特别是破坏狼夹子的时候更是明显。狼一直持观望态度,至少他们是容许我们来的,不愿意接近我们总有他们的考量。

“你看清了吗?有没有格林?”

“都不是。”我又高兴又遗憾。高兴的是狼群就在我们身边出没,调皮地观察我们;遗憾的是亦风看见的那个疑似格林的狼可能在我们下山前就离开了。

我和亦风打望四周,安静了。我试探着凑到第一匹狼跳出来的灌木丛前张望。整个灌木丛圆乎乎的,像一个郁绿的蒙古包,灌木丛上面缀满了绿豆大的紫白色小碎花,暗香萦绕。灌木丛下有三条踩得溜光的通道可以进入,里面很黑,内外光差之下看不透灌木丛里的情形。我侧耳听了听,又用电筒探照,没狼。我好奇地爬了进去。

我爬进去才知道灌木丛里其实并不像外面看的那么黑暗。晨光从枝叶中漏进来,每一片叶子都像琉璃一样透明,小风吹过叶片仿佛能掀起珠玉般的玲珑声响。隐蔽在幽暗的灌木里,从枝叶缝隙中可以观望外面的动静。这里面不是狼洞,地上有两个舒适的浅沙坑,用手背一试,其中一个还留有狼的体温和熟悉的狼味。不知道格林有没有在这儿睡过。我交臂伏低,把下巴放在手腕上,卧在浅窝中,贴着沙土里那一丝丝狼的余温,只想让它慢一点、慢一点凉掉。我翻过身,仰躺着看灌木的花顶,摸出一颗大白兔奶糖,放在嘴里慢慢嚼,自言自语:“可惜啊,格林,老妈真笨,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妈妈就好了,用鼻子嗅一嗅就知道儿子来过没有。儿子,你要是再回来,闻到老妈的味道,记得回来找我哦。”我抿嘴一笑,拈出嘴里嚼软了的奶糖,粘在灌木的一根枝丫上,捏紧。

躺在鲜花点缀的“灌木蒙古包”里,我试着用狼的视角往外窥视——我们在山梁的藏身处、我们走过来的路线甚至在山腰拆狼夹子的地方都看得一清二楚。我浅笑着,心里涌出一股酸涩,还以为他们没发现我们呢,真傻。

“灌木蒙古包”里凉幽幽的,即使太阳暴晒的时候,这里也会凉风习习。香花轻飘慢落,沾在我发梢鬓角。闭上眼睛,露融花开、流水莺啼、风梳草面……万物有声,我的心情逐渐平和下来,像海潮刚刚退去的沙滩,柔软而温润。

就让我神游一会儿吧,用狼的耳朵聆听这个世界……

如果不是看见狼群从这里进出,谁知道狼在山里竟有这么浪漫的“别墅”。

享受了十多分钟的山间小憩,我爬出“蒙古包”,羡慕道:“狼可真会找地方,还是双床位的标间呢。”

亦风也刚从另一匹狼的灌木丛中钻出来,那丛灌木貌似还要大,亦风笑道:“那个更牛,总统套房!看来我们扰狼清梦了,真对不住。”

狼只有在产子季节才需要洞穴。从前我一直纳闷儿,既然他们平日里不钻洞,进山以后又凭空消失到哪里去了呢?这些小憩套房的发现,让我们心里踏实多了。这满山灌木丛的地方,狼群真要悄然藏匿,盗猎者是甭想搜出他们的。唯一令人不放心的就是少不经事的小狼。

绕道探查狼的别墅耽误了一个多小时,剩下的时间我们得抓紧,露水一干,摩托车就上得了山,到时候遇上盗猎的可就麻烦了。我拿了四个隐蔽摄像机去小指山,亦风拿了三个留在无名指山,两人分头布控。

我在盗猎者可能通行的路线和视野广的角度分别布下三台摄像机,尽量做到隐蔽。还剩一台,我准备把它安装在水源边,不指望拍到狼,但可以看看盗猎者活动期间动物的流量。

我看上小溪边一处低矮的草垛子,摄像机装在草垛后面,只露摄像头出来,上方又有密草掩盖,不仔细看绝不容易发现。只是附近没有低矮的灌木可以固定机器,我琢磨了好一会儿,手上的木棍被捕兽夹夹住的那一截长度正合适。我没有切断木棍的工具,于是我坐在草垛子上,手脚并用,转动捕兽夹的夹口,一点一点磨断木棍。

还差一点儿就磨断了。我正干得带劲儿,听见身后有蹚水而来的脚步声,估计亦风已经完成工作了,就剩我还在这边磨蹭。

我抹了一把汗:“你等我一会儿,就快好了。”

身后的亦风默不作声,只是缓慢地向我靠近。

我抓住木棍两端,用力蹬捕兽夹,咔嚓,木棍终于弄断了。我长舒一口气,专注的精力一放松,忽然觉得背后气氛不对,那粗重的呼吸声不像亦风,难道是盗猎者?一股寒意贯穿全身。我脑子里似乎已经呈现出盗猎者端着猎枪对准我后脑勺的画面。

“谁?”

他不说话。

我握紧了木棍,僵着脖子慢慢转身……

神啊……太美了!是一头高大的梅花鹿!

从未在野外与一只鹿面对面,梅花鹿在溪水中亭亭玉立,山谷间贴地涌动的雾气使他如同站在云端。梅花鹿每移动一步,柔光薄雾便在他修长的腿间衍射出光晕,宛若踏梦而来。他清秀的脖子上绕着一圈早已褪色的彩带,耳朵上有一条象征放生的黄丝结。他并不怕人,侧过头看我,长长的睫毛排成袖珍的芭蕉扇,呼扇呼扇,卷起的酥风一下子就把我扇到了天上,而那双柔媚脱俗的大眼睛又把我从云端给勾了回来。粉红的晨曦,淡紫色的山岚,山涧的青葱一片,还有我的影子一起融化在他幽深的眸子里,让我情不自禁地在他的眼波里游啊游啊。

上一次隔着山谷遥望他,而现在却近在咫尺,他的气息都能温暖我的手背。我屏住呼吸,生怕吹散了这个曼妙的梦幻。我虔诚地抬手,舒展指尖,想摸摸他的鼻翼,正巧他也伸头过来。

啵儿!我的手指送进了他的鼻洞,湿的!热的!这是真的!他打了个喷嚏,躲开我的手,轻眨美睫低头嗅我的味道,把我的围巾嚼进嘴里品尝。在如此安详境地,与秀丽的生灵有这种亲密接触,我心里好感动,好希望亦风也能看见,想想又有些懊恼——在这样的仙境,怎么说也得飘逸长裙才搭调,而我居然穿着脏兮兮的冲锋衣,还把手指插进神鹿的鼻孔里。唉,太煞风景了。

我轻轻拉回围巾:“这个不能吃哦。”说着得寸进尺地摸到了鹿的肩背……脖子……耳朵……他没有鹿角,只有一对已经锯掉的角桩。摸到他的角桩,让他敏感了,不满地晃晃脑袋,轻轻顶了我一下。我一个趔趄,踩在捕兽夹的链子上,叮当声响把我从想入非非中拽了出来,我这才记起自己的正事儿和随时可能出现的盗猎者。

“这片山上有只放生鹿,盗猎者眼馋他一年多了……”我脑袋里闪过索朗的话,慌了。

“盗猎的来了,你得离开这儿!”我使劲推他。

他不走,从容悠逸地看着我。

“快离开这儿,危险!”

他温驯地继续上来叼我的围巾。我急了,抓起捕兽夹和木棍对敲,把捕兽夹口使劲掰开又猛地弹合,在他面前撞击出当当的金属声响。金属声震得他扑打耳朵,显得惊恐难受。

“别怪我,我宁可让你怕人!”我咬着牙,做出凶狠的样子,振起双臂吆喝,把半截木棍向他挥舞。梅花鹿小步后退,眼里充满了疑惑,他望了望山腰,转身隐入最后一缕雾霭中。

“你敲什么敲?整那么大动静!赶紧装好监控撤退。”亦风从山腰下来了。

“鹿!是那只放生的梅花鹿。有这么大!这么高!”我连比带画。

光秃秃的狼山上,盗猎者来了,他可怎么躲啊!

返家的路上,我望山兴叹。阳光清朗了原野,雾岚消散,我好害怕我们这时候看到的一切美好也将随雾而去。

正文 17、劫难

我坐在小屋边的山坡上,遥望夕阳。我从前每天召唤格林回家就是在这片山坡上。那时的我总是站在这里用“呜”声哼唱着的旋律,格林不管多远都会应声归来与我唱和。往事已矣,迎着山风我情不自禁又哼起了这个曲调……狼歌在旷野荡啊荡……咦?山下出现了一个小白点,越来越清晰,是格林!我大喊着,更加高亢地唱嗥。格林飞奔而来,仿佛他从未远离!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我不是做梦吧?我给了自己一巴掌……果然醒了,然后我又默默地补了一巴掌。疼!

“你没事儿吧?”亦风的声音。

我隙开一条眼缝,亦风正坐在炉边和贡嘎喝着茶。贡嘎抿着嘴,用浓重的鼻音哼笑着,牙齿白得晃眼。我一个激灵就惊得坐了起来:“你什么时候来的?”

“在你唱歌之前。唱得不错嘛!怎么还打上了?”他俩终于笑喷了。

“有蚊子。”我尴尬地整理乱发,推开玻璃窗,“现在几点?”

“下午一点半。过来吃点干粮吧,你都睡了两个小时了。”

原来是一场白日梦。

六月的阳光很强,刺得我眼睛疼,我用手挡住光线抬起头眯起眼,天的颜色是白的,就像我梦醒的脑海,空无一物,想笑也想哭……

这首歌的哼唱部分曾经被我变作狼调,用以和格林相互联络,因为每一个狼家族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旋律,只要听到这调调就知道是自家人。两年多了,我还记得这首歌,格林,他会忘记吗?

炉子上茶壶里烧着藏茶,我倒了一碗喝着:“昨天装的监控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有没有盗猎的去过。”我们对狼山的监护必须把握度,一般四天左右进山一次,去勤了狼不安心,去少了我们不放心。

“你睡觉那会儿我放航拍机侦察了一圈,山里没人。”亦风翻动铁炉上烤着的油饼。

“放心吧,今天要变天,盗猎的不会进山。我阿爸就是担心你俩,叫我过来看看。”贡嘎向我抛过来一块奶饼,“阿妈早上刚做好,尝点儿甜的。”

我潇洒地接住奶饼,总算把刚才丢的脸捡回一点点。

奶饼的热量很足,特别适合高原。我吃过不少藏家的奶饼,大多甜得发腻,还带着浓重的牦牛腥味,就像月饼的糖心,吃上两口就闷在喉头再也咽不下去了。而仁增旺姆做的奶饼却与众不同,她加了很多野芝麻、坚果、青稞炒米,清香微甜,还有一点苦丝丝的咖啡味。她会刻上精致的藏式花纹,看起来更像是一件文物,对,像汉砖。我问她加的是什么能调出这么奇妙的味道,她没告诉我,我起初以为是秘方,后来才知道是她也不知道那几味食材用汉语叫什么名字。

“替我谢谢你阿妈,回头我给你们做牛扒。”草原的牦牛肉是最绿色原生态的,配上我的手艺,泽仁一家最爱吃这个。

贡嘎喜道:“好,参加完法会回来,我们就宰牛吃牛扒。”

亦风插话道:“法会明天就开始了,我们答应送他们去唐克呢。炉旺留在小屋看家,你得多给炉旺准备几天的食物。”

我迟疑着点点头,望了望窗外的狼山,欲言又止。

黑云翻滚着从山那头潮涌而来,一线天光艰难地穿透厚重的云层,像风浪中的探照灯一般投射在草场上。很快,连这一抹光芒都被吞没了。大风把院里斜撑着的几块太阳能板刮得贴地翻滚,传来哐啷啷碎裂的声音。三人喊着“糟糕”,奔出屋去抢救,狂风卷进了门窗。我们刚把太阳能板收回来,就被从天而降的硬物打得抱头逃窜,冰雹!炉旺被敲得嗷嗷惨叫,紧跟着我们钻进了屋。冰雹个头不算特别大,但却非常密集,几分钟时间,就把原本葱绿的草原轰炸得一片惨白!贡嘎拴在屋外的马被雹子敲得透不过气,马掉转身子,尽量用后背迎着冰雹。

“这是谁家的狗?都要打闭气了。”贡嘎指着窗外,三人凑到了窗边。

一条大黑狗夹着尾巴低着头,到处寻找躲避空袭的地方。黑狗的眼睛被雹子砸得睁不开,大喷着鼻息绕着越野车转圈,我猜他想躲到车底下,可是身躯太大,钻不进去。

“这是流浪狗,”亦风说,“她经常到我们这儿来,从我们刚到草原给狼投食的时候,她每次都来吃,后来我们没有投食了,她就分吃炉旺的狗粮。”

黑狗继续围着屋子找背风的地方,低头垂尾从窗边绕到了门外。冰雹砸在狗脑袋上梆梆直响,她闷声不吭地忍着。看着这流浪狗,我仿佛看到了独步荒野的格林。格林也是这样对抗着极端气候吧,此时此刻他可有藏身之地?

我爱狼及狗,恻隐道:“把门打开,让她进来躲躲?”

“别,野狗摸不清性子,万一不讨好,咬你一口划不来。”贡嘎见的草原狗多了,被这么壮的狗咬上两口没准儿就得躺几个月。

“不会,我们认识她这么长时间了,她还算友好。”我打开了门。

贡嘎敲了敲玻璃,咂着嘴隔窗唤狗。谁知黑狗在窗外瞄了我们一眼,走开了。黑狗走到远处的山坡上,背风趴下,两只爪子就像人手一样紧抱着头,遮住眼睛和鼻子,等待着天灾过去。

贡嘎眉毛一耸:“你看吧,她不领情。这大草原上下雹子是常有的事儿,动物们见惯了,什么气候都得自己扛着。草原狗是雷打不进门的。”

我一愣,看看脚下的炉旺,扎西就曾经说过真正的草原狗绝不进家门,现在贡嘎也这么说,我们是不是把炉旺养成了宠物?他今后能适应草原吗?

唐克的法会是我们参加的最盛大的一次宗教集会,几万顶帐篷一夜之间在草原上筑起了一座望不到头的新城。全国各地自发而来的近百万人聚在活佛的主帐篷前聆听佛音。其中不乏长跪而来的人。信徒们穿着厚重的藏装顶着烈日虔诚跪拜,没有一个人埋怨酷热,没有一个人悄悄吃零食或喝水,没有一个人脱去闷热的外套。

“只有宗教才有这种力量。”亦风感叹道,“这么壮观的场面,如果航拍下来一定相当震撼。”

我点头微笑,为了尊重藏族信仰,我们的摄像设备一样都没有带来,有些画面印在心里比记录在镜头中更加深刻长久。草香萌动悠扬,经声朗朗,人们手中的转经筒吱呀吱呀地响,那声音带着信仰一圈一圈周而复始,直转到我的心里。

法会进行到第二天,人山人海中,我惊喜地发现了南卡阿爸——那个最初将小狼格林托付给我的牧民老人。一年前我把格林的故事送给了他,阿爸不识字,但是老人家把书中的插图摸索了一遍又一遍:“好,好,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由于牧民游牧不定,这次进草原我一直没找到南卡阿爸,没想到今天在法会上能遇到他。南卡阿爸瘦了很多,但精神矍铄:“是你啊,狼女娃,你的格林还好吗?”

我很沮丧:“我也不知道。到目前为止,一点他的消息都没有。”

“没关系,格林得到活佛保佑,一定会活得好好的。这两年,我见人就告诉他们,活佛赐福过狼!狼不能打。”

“没有人管的时候,他们也会遵守吗?”

“内心的信仰是最好的秩序。”阿爸微笑着望向虔诚的佛徒们。

是啊,一个民族不能没有信仰。

一些摄影爱好者把相机藏着掖着穿梭在人群中偷拍。一身藏装的亦风竟然成了他们锁定的焦点,身边快门声不断。

向来不爱上镜的亦风不得不用毡帽遮住脸:“不要拍我,我不是藏族人。”

摄影者们交头接耳:“他汉语说得真好……”继续狂拍不止。

亦风无语,狼狈地钻出人群,没逃多远又被一辆摩托车拦住,车上两个藏族人说了一大串他听不懂的藏语,他看神情猜想对方是把他当本地人在问路,于是扬着袍袖向会场方向一指,那两人连说:“卡座!卡座!”(谢谢!)顺着他指的方向去了。

这样也能蒙对?亦风松了一口气,赶回了我们临时扎营的帐篷。

他一进帐篷就脱下袍子,除下t恤,狠狠拧了一把汗水,这才发现我坐在帐篷门帘后面,他吓了一跳,忙不迭地套上t恤:“你在怎么不吱一声?咦,怎么了?脸色那么差……”

“亦风,”我压着心口眉头紧锁,“我心慌……想回去。”

亦风蹲下来,摸摸我的额头:“是不是中暑了?”

我苍白着脸摇摇头,从昨天我们出发时,我就有一种神魂不宁的感觉,好像有人从我心尖子上剜下了一块肉。

正说着,帐篷外一阵杂沓的脚步,泽仁捏着手机闯了进来:“亦风、微漪,狼窝出事了!”

我和亦风心急火燎地开车赶回狼山。

平日里需要一个半小时才爬得上去的狼山,此刻我们半个小时就跑到了狼窝附近,山坡一片死寂,一些散落的炮仗纸还在随风飘飞。

泽仁先前告诉我们,旺青甲牧场留守的帮人打来电话说:“你那两个汉人朋友把狼窝掏了,抓走了三只狼崽子,狼群正在他牧场上杀羊要狼娃娃……”泽仁心里有数,通知了我们以后,立马去旺青甲牧场查看羊群被袭的情况。

狼窝确实遭劫了!

盗猎者平日里顾忌牧民,不敢下手。法会期间,若尔盖成了空城,各家牧场无人照看,正是他们偷猎的好机会。隐蔽摄像机拍到了其中一个人的样子,他正在狼窝边炸鞭炮。这个人不是我们上次见过的与我们对峙的盗猎者。

最后的影像里我们只看到了小母狼“飞毛腿”,另外三只小狼都不见了。逃过一劫的飞毛腿惊魂未定,嗅着狼窝一个洞口一个洞口地找寻她失散的哥哥们和弟弟小不点。当她终于欲哭无泪地望向镜头时,我的心在滴血。

收回摄像证据,我们火速赶往牧场主旺青甲的家。

旺青甲和扎西也从唐克赶了回来,村里但凡有事儿,村长扎西肯定是要出面的,他们和泽仁已经把伤亡的羊集中清点,五死两伤,那两只伤羊也挨不了几天了。死羊的脖子被狼咬得稀烂,却一口没吃,纯属报复行为。

是盗猎者掏了狼窝,狼群怎么会与牧场主作对呢?

旺青甲气愤地与泽仁用藏语交谈,说得很快,我们听不懂,也插不上话。

扎西站在我们身边大致翻译着:“旺青甲说他在狼山牧场这么多年了,狼群从没拿他的牛羊下口。泽仁的汉人朋友为什么要去掏狼崽,触怒山神!”扎西又套着亦风的耳朵说:“放心,旺青甲是我妹夫,直脾气。”

泽仁指指还穿着一身藏装的我和亦风,介绍道:“他们就是我的汉人朋友,我们都在唐克参加法会,没有去掏狼崽,这中间有误会。”

旺青甲余怒未消地打量我们俩,问道:“汉人的,你们是?”

“哦呀(是的),其实我们在山里发现盗猎者的时候早就想拜访你了,一直联系不上。”我总算插上了话,“我有几个疑点想问问你的帮人——狼山地势隐蔽,外界看不见山里的情形,他怎么知道狼崽被掏了?小狼在山里被抓,你的羊在这头被杀,这么远的距离就算用望远镜看,骑着马的人也不过是个芝麻大的小点,根本没法辨认,怎么可能看清被带走的是三只小狼呢?”

旺青甲听扎西翻译完我的话,也狐疑不语。

扎西道:“既然这事儿是帮人说的,你先别挑明,让帮人自己过来认认。”

旺青甲叫来了帮人。帮人没认出我们,我却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他就是监控视频里拍到的那个在狼窝前面放炮的人!

帮人万万没想到我们有录像,证据面前,他只好老实交代:“今天早上盗猎的给了我几百块钱,让我带他们去山里找狼窝。进山的时候狼崽子正在山脚水边上玩,盗猎的喊我在山坡上炸鞭炮,说这样小狼就不敢上山回窝。小狼跑不快,盗猎的在山脚下逮狼崽,逮到三只,有一只跑掉了。后来他们就喊快点儿走,怕大狼听到鞭炮声赶回来。哪晓得盗猎的前脚刚走,我后脚回到牧场就发现七八只狼冲到牧场上宰羊。我把剩下的鞭炮放了,他们才跑回山里。我害怕主人家怪我,又听说泽仁有两个汉人朋友也进山找过狼,就干脆推到他们身上了。”

难怪狼群的怒火会烧到这里,狼是分得清是非的,两年前狼群也面临丧子之痛,公狼宁愿长期守在马路边拦车查看,也没有迁怒于牧民。因为那次跟牧民没有直接关系,而这次现场就留下了帮人的气味,不找他算账找谁。

旺青甲果真是个率直的藏族汉子,弄清了事情真相,立刻笑着向我们道歉,非要请我们喝酒,似乎在新交的朋友面前,死几只羊的事儿都不足挂齿了。

我笑笑:“误会是不需要道歉的。”又心急道,“现在不是喝酒的时候,这事儿还没完,不赶紧追回小狼,把他们还给山神,狼群还会来宰你的羊!”

我话未说完,后山方向就传来一阵狼嗥,像山神在怒吼。众人心下一凛。

扎西道:“搞不好他们以为小狼被抓回了你的牧场,那样的话,你几百只羊都保不住啊。”

旺青甲抓起尺把长的藏刀:“我倒要看看哪些混账敢在我的地盘偷猎。”冲帮人厉声喝道,“带路!”

傍晚,帮人带我们找到了盗猎者的家。

打开院门的是个不到三十岁的猥琐男人,却长得一脸老相,不是与我们在山上对峙的盗猎者。他一身迷彩服爬满了灰土,像刚从地里钻出来似的,他瞧着门外的我和亦风:“你们找谁?”

“我就找你!”我一推门,跨进了院子,亦风紧跟在我身后。我很快扫视了一圈杂乱的院子,只有一条看家狗在叫个不停。我的目光停在迷彩服脸上:“你把狼崽藏哪儿了?”

迷彩服盯着我们,勾着小指头挖了挖鼻孔。他长得黝黑简单,就是个普通农村人的样子,右手扭曲残疾,不太像我想象中盗猎者的凶恶形象,是这个人吗?我回头瞄了一眼,带路的帮人却不知躲哪儿去了。正犹豫中,迷彩服咧嘴一笑,反倒拉家常似的问道:“妹子哪条道儿来的呀?”

我一愣:“国道213。”刚答完就发觉自己冒傻气了,这是警匪片里道上问话的节奏,而我竟然脑残地答话,这显然戳中了他的笑穴。

“呵呵哈,国道好,哪儿都能去,但你们来错地方了。这儿没有你们要找的狼崽子。出去吧,走走走……”迷彩服笑嘻嘻地下着逐客令。

亦风拽了拽我的膀子,他发现硕大的篷布下面有个编织袋,里面露出几个钢丝套子。

我快步走过去,拎起编织袋一抖,钢丝套、捕兽夹、装毒药的瓶子一股脑倒了出来,我又埋头揭开篷布,里面堆满了腌制好的旱獭尸体,少说有几百只,上面还丢着几只今天刚死的狐狸。

错不了了!我怒道:“还敢说你们没盗猎,这些……”

话还没说完,迷彩服就抄起铁杆向我当头抡过来,我慌忙抱肘护头,耳听金属与空气摩擦的声音,紧跟着“砰!”“哗啦!”一阵大动静,铁杆却没有砸到我身上,我放手一看,旺青甲他们都已进了院来,见迷彩服动手,旺青甲不由分说,一脚把他踢飞,动作之快,一点前奏都没有。其余的人也都摆出了抄家伙的架势。篷布已经被撞翻,旱獭尸体散落一地,而迷彩服已经蜷在尸体堆上痛得龇牙咧嘴。他刚才抡过来袭击我的是毒杀旱獭以后用来钩取旱獭的生铁杆。这人先前还笑得那么“和善”,没想到说动手就动手。

“狗日的敢跟我们动手!”扎西吼着,把袍袖扎在腰间。他身后还跟进来一个人,我定睛一瞧,索朗。扎西刚才在院外说要等个人,估计就是等他了。索朗反盗猎多年,最有话语权。

“莫动手,莫动手!”一个简阳口音的男人慌慌张张从里屋跑出来,他的布夹克油腻得像皮衣,泛着一股獭子油的味道,“有话好好说,都是朋友嘛。”

“谁跟你是朋友!狼和旱獭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们盗猎野生动物是犯法,足够把你们抓起来判刑!”我觉得我一番讨伐的话说得很正义,很解气,总算有了点反盗猎的正义感。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本来还有点嘈杂的院子瞬间寂静,似乎连狗都不怎么叫了,大家都不接话,好像我是在冒傻气。

亦风捏着我的手紧了紧:“让他们去谈。”

泽仁和扎西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在本地根基很深,全村上下基本都和他们沾亲带故,盗猎者忌惮本地人。

泽仁咳嗽一声:“废话少说,把你们今天逮到的狼崽子交出来。”

“对天发誓,我真的没有逮狼,今天出都没出去过。”油夹克对自己的话仔细斟酌,或是在计算利弊,“这些猎物都是收购来的,不是我打的。”

“再给我兜圈子,我把你窝子拆了!”扎西根本不吃他这套。

“草原上打猎的老板多得是,我只是个小虾米,你们为啥子找我算账嘛!”

“你掏了狼窝,狼跟我没完,狼宰我的羊,我就宰你!”旺青甲吼着拔出藏刀。

“我真的没打狼,孙子骗你!”

“打这个孙子!”

“不要打,不要打!”油夹克和迷彩服杀猪般地哭号起来。

我和亦风越听越着急,扎西他们和盗猎者的野蛮谈判中一个“法”字都没有提及,反倒是用拳脚说话。

油夹克使出盗猎者千年不变的招数,装无辜:“我只是打点獭子讨生活,我的儿子都废了,不打猎你让我干啥子嘛。总要给我们这些穷人留点活路嘛。呜呜!”

盗猎者的眼泪丝毫不能唤起我的同情心。人们同情的应该只是弱者,而不是以弱势为借口去残害生灵满足私欲的人。这样的人只会为自己的可怜而哭泣,永远也不会去想别人的可怜。

一直沉默的索朗终于开口了:“冯汉川,我今天不罚你的款,也不没收你的獭子,狼崽子肯定在你这儿,帮人已经坦白了,你再抵赖,我就走了,你自己准备医药费。”

我听到索朗直呼盗猎者的名字,吃了一惊。索朗认识他?!而听索朗的语气,人赃俱在了,他还并不想收拾盗猎者,什么情况啊?

冯汉川掂量着这边的阵势,闷了一会儿,不嘴硬了,低着头对迷彩服说:“去拿出来。”

索朗继续发话:“还有什么活的东西都交出来,你藏活物的地方我都晓得,事后你让我搜出一只打断一条腿。”

冯汉川心不甘情不愿地交代:“除了狼崽子,就只有两只兔狲还活着,狐狸已经打死了。”

迷彩服搬出一个笼子,打开,笼子里两只兔狲惊恐瑟缩。他拎出一个麻袋,从麻袋里扯着一条后腿粗暴地倒提出一只小狼,小狼痛得蜷起身来,本能地张嘴欲咬,又硬生生地闭嘴忍住,他仿佛明白一旦咬人只有死路一条。

“快给我!不准再动他!”我跑上前去。

迷彩服把狼崽恨恨地朝我怀里一扔,我急忙接住小狼,亦风劈手夺过了麻袋。

我在昏暗中摸到狼崽身材特别瘦小,应该是小不点!我刚把瑟瑟发抖的小不点揣进藏袍,他立刻顺着腰襟,钻进宽大的袍袖里,沿着袖筒使劲往里拱,似乎把我的袖子当成了狼洞,幽暗的洞穴是他唯一觉得安全的地方。我怕他掉出来,轻轻捏住袖口。小不点爬过袖筒的胳膊肘,在我手腕处停下了,悄声不动,只有狂跳的小心脏紧贴着我的脉搏。

亦风从麻袋里抱出另一只小狼送进我怀里,一塞进藏袍,这只小狼也是一个劲往袖筒里钻,使劲拱了两下,挤不进去,只好掉头绕着我藏袍腰部,爬到后背腰带捆出的大囊袋中,抱住我的后腰就此不动。这只小狼个头要大一些。我心想,没看清是福仔还是双截棍。

亦风抖了抖空口袋:“怎么只有两只?还有一只小狼呢?一共被掏了三只啊!”

又是一番剑拔弩张的盘问。冯汉川只说另一个老板拿走了最大的一只狼崽,这老板是谁,他打死也不肯再说。

我和亦风都不肯走,大家又进屋里里外外搜查一通,再也找不到第三只小狼的踪迹,时近深夜,众人只得劝我们暂时回去了。

回程的路上,亦风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摸我鼓鼓囊囊的袍子:“看看都是谁?”

我借着手机的亮光,伸进袍怀里照了照,两双绿莹莹的小眼睛惊惧地盯着那一点光,往袍怀深处缩。

“不怕,不怕!找到你们了,马上送你们回家。”我柔声安慰,学母狼那样呜呜哼叫着,小狼们稍稍安定了些,偏转小脑袋向手机后面张望。

“是小不点,还有一个是……是福仔。”不知道为什么,当确认福仔还在的时候,我心里突然感到一丝安慰。每当看到福仔我总会想起格林小时候,他是仅次于格林而让我尤为牵挂的孩子,幸而他还在。

“唉……双截棍丢了……怕是再也找不回来了。”亦风心酸的眼神望着路的尽头,双截棍是这窝小狼中他最喜爱的。他当初笃定地认为这窝小狼中最聪明健壮的双截棍会成为狼王,可是这孩子却被盗猎者永远地带走了。

正文 18、福仔和小不点

我们不敢深夜上狼山放生,害怕急绿了眼的狼群把我们当成盗猎者一锅烩了。大伙儿一商量,既然狼群白天到牧场上来杀羊,说不定晚上还会再来,不如就在牧场上把小狼放了,息事宁狼。

旺青甲拴住牧场上的狗,大家都退到帐篷边。我和亦风抱出了两只小狼,刚放下地,一松手,福仔立刻跑入黑暗中,而小不点慢慢跑了几步却停在不远处。我打着电筒一照才发现小不点的一条后腿拖着,仅用三条腿在满是冻胀丘的草地上吃力地且跳且爬,没挣扎多远就走不动了。我回想起来,可能是迷彩服把小狼拽出麻袋的时候扭伤了他的嫩腿。我正在犯愁,电筒光又扫到另一双眼睛——福仔又回来了,他警惕着人群,保持距离,抓不住也赶不走。

小不点走不动,福仔不肯走,咋办?

我和亦风决定留在旺青甲牧场上守夜。

送别了扎西、泽仁和索朗,牧场上没什么人了,我们从帐篷里远远望着那两双萤火虫般的小眼睛,指望着狼群来叼走他们。

“如果狼群来,说不定咱们还有机会发现格林。”亦风悄声说。

我们熄灭营地灯,满心期待。

然而,等了一夜,狼群却没有来。

天快亮时,我们听到狼崽细弱的叫声,急忙跑去看。

离放生地点几十米外,有一个浴缸大小的水坑,水坑上面铺着一层浮萍,乍一看像草地,小不点掉进了水坑里,他后腿使不上力爬不出来,身边的泥泞上全是小爪子扒抓的痕迹。小不点不知道被冰水泡了多久,已经冻得睁不开眼睛了,只有脑袋搭在水坑边虚弱地喘着气。福仔半蹲在水坑边,用两只前爪使劲钩着小不点的头,不让他溺水;后腿使劲往前蹬地,撑住往坑里打滑的身体。福仔也一身稀泥,一面哆嗦一面哀叫。我连忙把小不点捞起来,福仔抱着小不点的头不肯松爪子。亦风托起福仔的后臀,把两个小可怜一并送进我怀里暖着。

两人急忙抱着小狼崽回到帐篷烤火。

福仔还是抓着小不点不放爪,亦风试着分开他们,两只小狼都呜呜哀叫。我找不到毛巾,只好拽出衣服下摆,把两只小狼囫囵个儿包起来,一起擦干。擦着擦着,我鼻子一酸,眼眶里直滚泪花花。从前,格林曾经掉进小区的睡莲池里,我也是这样用衣襟把他擦干……

“别难过。”亦风看出了我的心思,不愿意让我再陷入思念中,“我们就当他们是格林,好好守护这一窝小狼,让他们回到山里平平安安长大,再不要像格林那样变成孤儿了。”

我擦擦眼睛,用力点头。

两只小狼钻进我袍子里再也不肯出来,贴着心窝的地方一片暖湿,小不点没怎么动,福仔的脑袋却在我怀里拱个不停。我灌了一个暖水瓶塞进怀里时,看见福仔不断舔着小不点的鼻子和嘴巴。这个小哥哥好疼他的弟弟啊。

我们在旺青甲的牧场等到中午,着急了,小不点在怀里不停地哆嗦。如果狼群不来接他们,这么小的受伤狼崽独自是活不了的。

孽是人造的,我们不能任其自生自灭,只好把小不点带回我们的小屋先治伤,把福仔也一并带回去。临走一再嘱咐旺青甲加强防备,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如果狼群再来牧场一定及时通知我们。

小不点后腿关节错位,正回去以后能动弹了,只是冻了一夜他浑身无力。我把一直叫个不停的炉旺赶出门,让亦风采回艾草,剁姜泥熬汤汁,给小不点泡澡,驱寒镇痛。小不点身上有点外伤,泡澡之后上了药也无大碍了。我剪了两条硬纸板把他的伤腿夹好固定,又将炉旺的肩带轻轻绑在小不点身上,把他拴在帆布篮子里,让他安心休息复原。

福仔看起来很健康。我从怀里掏出小不点的时候,福仔还吱吱叫着跟我抢他的弟弟。我在院子里给小不点洗澡的时候,福仔也急得往水盆里扑,亦风不得不把福仔暂时关进小屋,从窗户里看他。

福仔从进房间开始就嗅着地面满屋检查,鼻腔里发出像小鸟一样又尖细又急促的叽叽声,这是他感到不安的表现。直到我们把洗完澡的小不点送回屋里,福仔才停止了哼唧。无论屋里院外,我们都没有约束福仔,我觉得小不点没走,福仔铁定不会单独逃命。

两人忙活完,在家里等着索朗。我们惦记着还没追回来的第三只小狼双截棍,一早就打电话给索朗,索朗说放生了那两只兔狲以后就过来,还有件东西拿给我们看。

等索朗的时候,我才有机会静下心来观察这两只小狼,将他们的体型数据记录下来。让我特别奇怪的是,同样是小公狼,福仔的身形比小不点整整大了一圈。昨晚他俩钻我袖子的时候,我就感觉到有只狼崽要大一些,可是晚上黑灯瞎火的也没法细看,没想到他们个头差异这么大。

亦风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会不会是福仔抢到的奶水多一些?”

“那也不至于有这么悬殊。这不是胖瘦的问题,福仔骨架子都要宽得多,已经有抽条的架势了。”我撩开小狼们的嘴唇看牙齿,这一看更疑惑了。

小不点的乳獠牙尖端还是半透明的,小舌头舔过牙缝,透出一点粉红光晕,这是六周大的牙口。福仔的獠牙却已不那么透明,呈现出白玉般的色泽,又细又尖,他的第一乳门齿也比小不点更突出,这显示他已经八周大了,同一窝里的狼崽,出生日期却相差了两个星期,这是怎么回事?

对比观察,他们的长相和个性也不一样。福仔很壮实,毛色草黄夹黑,棕褐色眼睛,黑眼线,看我们的目光虽然有所顾忌但还比较温和,特别是看见我们给小不点治伤后,福仔的眼神更加和善。当我拿着肉凑近他时,他偶尔还试探着伸鼻子过来嗅嗅我的手指,我想用另一只手摸摸他脑袋时,他会立刻放弃食物缩回床底下。小不点很瘦弱,毛色较深,黑色的额头上很明显地掺杂着一些白色毫毛,眼线之下各有一块显著白斑,墨绿色的眼睛,目光桀骜机警,显得更加野性难驯。无论我用什么招数吸引他,他对任何食物都不屑一顾,对我们也绝不亲近。他低垂着头,翻起狼眼看人,仿佛我们是他前世的仇人。无论大小、面相、性格,不客气地说,他俩就不像一个妈生的。

“他是长得挺像格林的。”亦风翻出手机上格林小时候同年龄同角度的照片和福仔比对。

“不是我唯心吧,”我挺高兴,总算得到了亦风的认同,“我看见他第一眼就这么觉得。而且福仔的性格也像。”

“嗯,福仔很照顾兄弟,性格也有点二愣二愣的。”亦风说,“当初小不点连摄像机镜头前都不靠近,反倒是福仔、飞毛腿和双截棍大着胆子拆了机器。小不点多疑得很呢。”

一直等到下午,索朗还没来,我听见小狼肚子咕噜噜的叫声了,然而小不点还是滴水不进,福仔也躲在床下不肯出来。观察了大半天,小不点对房梁上的鸟叫有反应,而福仔却似乎充耳不闻。我们很担心福仔会像龙狼那种情况,被鞭炮炸聋了,得逗他出来检查检查。

我想起格林小时候爱吃鸡蛋,就拿出一个在床前地上滚动,小狼天生好奇,福仔终于禁不住诱惑,走一步退半步地钻了出来。他刚扑住鸡蛋,亦风就抄了他的后路,双手捧着腋窝将他抱起来,放在腿上。

我凑到福仔跟前呜呜叫唤,他耳朵一竖,怯生生地伸嘴碰了碰我的鼻子;亦风弹射了一颗花生到窗玻璃上,轻响声中,福仔准确地望向了异响方位。听力正常,我略微放心一点。喂他牛奶,还是不吃。

“让我看看这小狼。”索朗的声音从窗外响起,随后人就推门进屋来。

福仔的尾巴顿时紧张得夹在后腿间,小爪子抱紧了亦风的手腕,颤抖起来。我连忙对索朗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不怕不怕……”我接过福仔,像婴儿一样抱在怀里轻声安慰他,小声招呼索朗,“你来得正好,你瞧瞧,这两只狼不像是同一窝的啊。”我说了我的怀疑。

“这就是盗猎的从后山抓来的同一窝狼不会错,昨天我也仔细盘问过他们。狼群规矩不是只有狼王才能繁殖吗,狼又不纳妾,不可能出现两个狼妈吧。”索朗小声回答,他不想吓着福仔,更不想吵醒篮子里沉睡的小不点,三个人压低声音交谈着。

索朗撩开福仔的乳牙看了看,直摇头:“说实在的,要说看年龄大小,我没你们整得明白,牧民跟狼打一辈子交道,都是远远看见就会赶狼走,我今儿这是头一次摸到活的狼。”

福仔紧张得浑身发抖,我俯身将他放回床底,顺手把鸡蛋也滚了进去。福仔快速爬到床底深处藏起来,大气也不出一口。

我听索朗刚才的话说得别扭,反问道:“你以前摸到的狼都是死的吗?”

“都是从盗猎者那里缴获的,狼皮狼牙狼骨头早就拆零了,他们顶多看看狼牙大不大,值多少钱,谁去管他到底几岁啊。”

话说到这儿,我更心慌了:“剩下的那只小狼有消息没有?”

“我早上又去了冯汉川家里,他们干脆关门跑了。带走小狼的那个人,他们肯定不敢惹,这条道上混的人嘴紧得很,绝对不肯说了。”

“那就一家一家打听,总得找回来,我们想三只小狼一起放,免得落单啊。”

“我可不赞成你们急着放狼,现在离法会结束还有五天时间,牧民们都没回来,草原上家家空门,盗猎的还在满山窜。小狼放出去要是再被抓住,恐怕就没这么走运了。”他朝窗外无边的原野抬抬下巴,“剩下的那只恐怕是找不回来了。草原那么大,绕着走一圈都要一个夏天,你想一家一家找,谈何容易。况且你要照顾这两只狼崽,还分得出精力去找那只狼崽吗?舍少顾多,别抱太大希望了,能要回两只狼崽已经是万幸。你想想看,狼一旦被抓住是绝不肯吃东西的,等你找到了剩下的那只,还能是活的吗?”

索朗低头看了看床底下完好的鸡蛋,福仔见他埋头,又不动声色地往黑暗处缩了缩。索朗嘴一撇:“你瞧,他也不吃东西吧,你只能顾一头,别把这俩给饿死了。”

事已至此也只能听索朗的了,我无奈地叹息着,他们终究还是失散了一个兄弟。

亦风有些奇怪,一面倒茶一面问索朗:“你怎么知道他们不肯吃东西?”

索朗坐起身,接过亦风端来的藏茶:“我见过被活捉的狼,没了自由,狼就是不吃不喝,给我的印象挺深刻的。”

“是最近捉的狼吗?”亦风在我身边坐下,端着茶碗,两人都望着索朗。

“不是,那是我小时候的事,四十年前了吧。那个年代,上级指示‘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政府发枪发子弹,草原上杀狼成风。既然狼是敌人,杀狼卖皮又有钱赚,人们管他什么草原传统噢,‘文革’毁掉了很多信仰。我第一次见到的那只狼是在阿爸的朋友家里,大人不明说,我还真看不出来那是狼。他被粗铁链拴在院里堆牛粪的角落,俩眼冷飕飕、直勾勾地盯着人看,他身后粗糙的石头墙上挂着大片狼毛。我第一眼看去觉得那狼冬毛还挺长,哪晓得他刚转过身差点把我笑岔气,那半边身子快磨成了光板儿,狼毛东掉一块西挂一撮,风一吹狼就发抖,瘦得像标本,跟我想象中的狼两码事。”

我和亦风对视一眼,是个有故事的狼。果然,索朗用世界上最小的声音开启了他四十年前的回忆——“我阿爸的朋友一说这事就很懊恼。那狼是他打猎时活捉的,据说刚抓回来的时候有枪伤,但是不致命。要知道皮子上但凡有一个草籽扎的小洞,硝制的时候都会变成指头大的窟窿,何况一个枪眼儿,有洞的皮卖不了好价钱。人们看狼既不挣扎也不咬人,凡事还很合作,就给狼敷点药拴养着,打算等他伤口愈合再取整皮。谁知道才拴了几天工夫,那狼就在石墙上把半边身子的毛全磨掉了,皮上蹭得全是疤。大冬天裸着半边身子,狼也不嫌冷。他晚上就在牛粪堆里蜷成一团,有毛的一面向外,没毛的一面贴着干牛粪,牛粪堆本身是会散热的,他就在冰天雪地里扛着。

“狼被拴在院里一个多月,死活不吃人给的东西,偶尔路过身边的耗子和牛粪堆上找食的鸟,倒是被他逮来吃了。他渴了就啃雪,好端端一匹大狼饿得皮包骨头,要肉没肉要皮没皮,这样的瘦狼对人而言实在是个鸡肋,那朋友想把他打死取点骨头狼牙算了,哪知道这狼突然想通了,开始大吃特吃,那架势好像要把这一个多月饿掉的肉全部吃回来。那朋友挺高兴,照这吃法,狼上膘长毛还来得及。

“我仗着铁链很粗很结实,就走近去挥手吓狼,想看狼发飙有多凶狠。可是狼既不吼也不闹,我用牛粪砸他,他缩着头不理我;到后来我用木棍扔他,他也只是退进牛粪堆的角落一声不吭。我觉得他比院子另一头拴着的狗孬多了,逗狼还不如逗狗刺激。我扔牛粪打狗那会儿,狗还又扑又咬,叫得震天响呢。我对阿爸说狼一点都不可怕,简直是软脚虾,远不如咱家‘黑罗刹’凶猛。

“阿爸端详了狼好一会儿,笑了:‘我让你看看他们的区别。’

“阿爸跟朋友商量,用三只小羊换了这只癞皮狼的处置权,朋友当然求之不得。

“阿爸打开了院门,外面就是大草原。他走到狼和狂叫的狗中间,举起猎枪对着狗,那狗眼一眯,当时就吓尿了,一个劲地摇尾巴告饶,向主人哀叫求救,狗尾巴把尿花花甩得到处都是。那时候草原上的动物都是认识枪的。阿爸一笑,又转过枪筒子对准了狼,狼的眼睛陡然变凌厉了,退后了几步却毫不怯懦地盯着阿爸的一举一动,似乎那双瞄准阿爸的狼眼也是猎枪。

“阿爸拉动了枪栓,我惊叫:‘阿爸,你真的要杀他?’话没喊完,那狼猛扑上来,铁链子瞬间绷断,阿爸被他扑得滚了好几个跟斗,我也被什么东西猛砸在胸口,痛得压气,那一刹那我才认识到了什么是猛兽的突袭。眼看狼已经叼住了阿爸的脖子,他非死即伤,我吓得魂不附体,跪在地上大叫救命,大家这才反应过来,有两个人手忙脚乱地捡起枪,狼已经冲出了院子。

“‘别开枪!别开枪!’阿爸大喊着爬起来,一抬手就把枪杆子掀起,对着天空走火,乌鸦吓飞了一大群,狼却趁机跑远了。

“‘狼是养不住的,要么杀,要么放。’阿爸拍着身上的泥土,一把将我抓起来,看我的腿还在筛糠,他笑道,‘你现在晓得狼和狗的区别了吧?’阿爸抹了一把脖子上的狼口水,笑嘻嘻地擦在我脸上,狼并没有咬阿爸。

“后来人们检查铁链,链头断口上面有很多牙痕,日复一日被狼牙咬得薄脆易断,击中我胸口的就是铁链中绷断的关键一环,这匹狼早就在策划逃亡了。

“我不歇气地问:‘阿爸,你真的会开枪吗?狼为什么不下口?万一他真咬断你的喉咙怎么办?!阿爸,你知道狼会扑过来吗?’阿爸没有回答我,狼更不会给我答案,我只是隐约感觉到,狼或许一直在给自己争取时间,储存体力,只是不到时机成熟,狼绝不轻露锋芒。阿爸可能已经看出了这一点,给了他最后的自由机会,要么死,要么逃!

“狼是个骄傲的灵物,他不需要同情,让他越狱比释放他更有尊严。”

索朗的目光停留在窗户上,似乎透过玻璃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人一旦大开杀戒就止不住了。不仅仅是打狼,豹子、藏原羚、梅花鹿、旱獭、鱼类、鸟类……天上地下,凡是人们能看到的都杀。这种猎杀持续了几十年,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灭绝,勉强活下来的狼也饿得找不到东西吃,只能袭击牧民的羊群,又导致人们绞杀除害,恶性循环一直延续到现在。直到近几年,政府才收缴了枪支,情况有所好转,但还是有很多枪藏在民间。盗猎打狼也从没停止过。”索朗走到房门口,说,“等着,我早上说过,要给你们看一样十年前的东西。”

我以为索朗要给我们展示那时的武器,但他却从马背上卸下一个大包袱拿进屋来,往床上一扔:“打开看看吧。”

我在床沿上坐下,疑惑地打开包袱——是一件藏袍,翻开里子,熟悉的毛色,是狼皮?皮形怪异,毛层很薄,我托在手上再一细看,皮上的一对对细缝是……眼睛?

“狼头!”我赶紧捂住嘴,怕吵醒了小狼。

这藏袍的里子竟然是清一色的狼头皮,每张都是从狼眼下方到额头的三角形皮块,每块头皮有巴掌大小,一上一下拼接缝合,若干头皮连成整块,最后裁剪成袍子内衬。

我摸着皮袍里衬:“这少说也得四五十张狼头皮啊!”

亦风拉着皮袍瞄了一眼:“我看不止,恐怕有一百张。”

索朗冷笑一声:“你数吧!”

索朗的表情让我心生寒意。我不想让福仔和小不点看见这东西,于是和亦风把袍子抱出门去,展开挂在围栏上,掏出袍袖,翻转整个内层,一个一个数狼头。刚数完一只长袖,我的鸡皮疙瘩就冒了出来,仅一只袖子就用了五十六张头皮。数完整个皮袍,我和亦风都傻了——六百二十六张狼头皮!

“这是十年前,我在一个皮匠家里看见的,我当时和你们一样震惊。皮匠告诉我,外面有的买家只收购整块的狼背皮,狼头狼尾狼爪子算是边角废料,扔掉可惜了。于是他闲暇时候就把那些人丢下不要的狼头皮收拾起来,做成了这件袍子。皮匠说因为生剥的皮草最柔韧,剥皮手往往将狼打晕了活剥,有的狼被痛醒,赤裸裸地跳起来,在草原上狂奔,猛然发现自己血糊啦的身体上什么都没有了,才倒地死了。草原上杀生太惨烈,后来活佛发怒了:‘凡是藏族人不准打猎,凡是穿野生动物皮毛的人不准进寺庙!’藏族人信奉佛教几千年,‘不准进寺庙’是非常严厉的惩罚。有了活佛的告诫,这些年来,当地人跟野生动物的关系才缓和了一些。宗教的力量能管住藏族人,却管不住汉人,也管不住汉化的藏族人,因为经过这几十年,有的人已经不再信佛,改信钱了。虽说与汉人比起来,野生动物还没那么怕藏族人,但是相比几十年前,动物和人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了。我小时候在山里放羊,狐狸就在几十米远的地方逮耗子,獭子、野兔就在我身边跑,獭子都敢过来吃我放在手心的干粮。现在不行了,要想他们再像从前那样不怕人,难了。人和动物几千年建立起来的和谐,几年就可以毁掉。”

狼山下,六百二十六个狼头集腋成裘,一千二百五十二只紧闭的狼目有眼无泪。十年而已,现在整个若尔盖大草原上的狼都不够做一件这样的皮袍了。

十年……我突然间想起了曾经和老狼的问答:

——“四十年前的内蒙古草原真的那么美,真的有过那么多狼群吗?”

——“四十年以后,不,也许十年以后,人们就会问你同样的问题。”

劲风刮过,狼皮袍呼呼招展,风鼓声中,几百匹狼仿佛瞬间睁开了眼睛,穿越十年的时空,他们在看我们……

手抚着百狼袍,三人默默祭奠曾经驰骋草原的狼魂,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把心里的痛掏出来晾一晾。

我深吸了一口气,收袍回屋。从昨天跟盗猎者掐架开始,就有些事情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索朗,我和你是吵架认识的,我知道你为保护动物做了很多事,也痛恨盗猎者,可是昨天……你,你认识那个盗猎的?他是个惯犯吧?”

“是的,惯犯,他干了二十多年了。其实你想问的是,我们昨天看见冯汉川家里起码有五百只旱獭,我为什么不给他讲法律,为什么不收缴,人赃俱获为什么不把他们抓起来,对吗?”

“对!”我语气中愤愤不平的意味更浓了。索朗在保护区工作,不严惩这些盗猎者在我心里俨然就是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女娃啊,保护区根本就没有执法权,只有村规民约。”索朗语调苦涩,“跟他们讲法是没有用的!法律在这里就是个空架子。我可以强行收缴他们的猎物,但收缴以后也无法处置。存,没地方;卖,知法犯法!如果交给上级,就是一把火烧掉。死猎物毕竟也是自然资源,我们藏族人和你们的想法不一样,人走了都要把肉体归还草原,谁忍心烧掉这样宝贵的自然资源,这种行为,跟那些盗猎的有什么两样?如果说,那些盗猎者还可以用这些猎物换回财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经济发展的话,烧掉猎物的愚蠢做法,则完完全全把他们最后的价值给毁了。收缴焚烧仅仅是某些人在媒体面前表达反盗猎的决心秀,动物却得不到任何好处。我去收缴了,他们加倍盗猎追回损失,到头来还是自然买单。如果这些惩罚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盗猎者的行为,那我何苦要造成踢猫效应(指对弱于自己或等级低于自己的对象发泄不满情绪而产生的连锁反应——编者注)呢?”

索朗越说越激愤:“你们去问问扎西,他为了修一所希望小学,求爷爷告奶奶到处化缘。上面没钱,却大把火烧毁那么多猎物,这些猎物换成钱能建多少希望小学,能帮多少娃娃完成学业,可以买多少冬衣?然而,他们仅仅用一把火来表态,烧毁的是孩子们的前程,烧毁的也是草原的未来。还说以此来‘呼吁全社会爱护动物、尊重生命,保护好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让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扯淡!搞点新闻‘表明依法严厉打击武装盗猎活动的坚定态度’,荒谬!我们抓到的盗猎者谁来严惩了?”索朗又问:“你注意到冯汉川儿子的手了吗?”

我记起“迷彩服”残疾萎缩的右手,点点头。

“我刚到保护区的时候,跟你一样眼里容不得沙子,碰见盗猎的就穷追到底。可是我们千辛万苦抓到的人,送到公安局教育几句就放了。每次都这样,我们抓,他们放,我们又抓,他们又放……我气得不行,再次抓到他在装狼夹子,我直接冲上去把他的手压到了夹子上!”

我和亦风打了个冷战:“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才知道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他儿子现在手也废了,没钱读书,没钱看病,也找不到工作,只能跟着他老爹继续干盗猎。你能拿他怎么办?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听得恍惚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浮现出小学时候的一道应用题:“往水池子里注水的时候,同时开着排水管,问:什么时候才能把水池注满?”小时候怎么也不明白,既然要注水,为啥还开排水管?这没道理啊!现在一想,有些没道理的事确实存在着。

索朗喝了一口茶,用拳头抹了一把嘴角:“再说到我们收缴的成千上万的猎物,都堆在保护区院子里烧,站在火堆前我就在想,这把火到底烧给谁看?野生动物会为之欢呼吗?这把火又到底烧痛了谁?如果说,看到那堆得像山一样的猎物时,我的心已经在痛的话,那么看到这些动物在大火中化成灰烬,我的心则完全是在滴血了。我当初抓盗猎者收缴猎物是不让他们有利可图,后来我明白,如果这需求不断,贸易不停,盗猎不止,光是收缴焚毁就是毫无意义的工作。”

索朗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个硬汉,陡然听他说出这么多的纠结,与我们的观念似乎背道而驰,是我们太理想化,还是他屈服于现实?我相信我们的愿望是一样的,可一时之间我们却想不出什么行之有效的方法能够让我们力往一处使。索朗这样的保护区工作人员想打击盗猎,却有责无权;我们想保护狼,却有这义务没这资格。

小不点在篮子里轻微地缩了缩身体。从索朗讲故事开始,小不点的眼珠就悄悄在紧闭的眼皮下滑动,耳朵一颤一颤的,难道他一直就没睡,他也在听吗?他听得懂吗?连我自己都不明白。

索朗临走时把袍子递给我:“你们把这个带回去吧,让更多人看看,这是一个活教材。那些穿皮草的人,他们身上背负的命债最终会让整个人类去还。”

我长叹一声,用摄像机把“百狼袍”拍成资料,然后默默地将皮袍重新包起来还给索朗。百狼袍托在手里,沉重得像压了一座山。我实在没有勇气将它带回城市,就让狼族的魂魄留在草原吧。

傍晚时分,亦风给旺青甲打去电话。旺青甲说今天狼群还是没来,牧场上平安无事。

我们心里既踏实又着急,我们当然不愿意让牧民再受损失,但是又担心狼群为什么不再回牧场追寻幼子。难道狼群当天搜查牧场,发现没有小狼的味道就放弃了?又或许他们还有一只小狼“飞毛腿”留下,狼父母打算就此作罢?不,他们不会轻易放弃,两年前那只狼王丢失了幼崽以后,那么长时间都要去路边哀悼幼子。动物的情感有时比人还持久。

“狼咬过的那两只羊还没死,不过也熬不过今天了。”旺青甲说,“送你们一只,吃肉。”

亦风谢过旺青甲,又问:“狼没来吃肉,那些死了的羊怎么办了?”

“就留在牧场上,狐狸和秃鹫吃了。”

“我们来补偿你的损失吧。”我们知道当地政府对于野生动物造成的伤害是没有补偿的,五只死羊能让狐狸、秃鹫饱餐一顿也是好事儿。

“不用你们补偿什么,有命的东西都有走到头的一天,他们只是回到土里了而已。”旺青甲笑道。

我们再问到他如何对待帮人时,旺青甲说:“那几百块钱,帮人是给他娃娃读书用,我原谅他了;我要是把他赶走,他没有事做,养不起家,那就只能去赌博、干坏事了。”

旺青甲的话善良实在,虽然他不会高谈阔论,但真的让我感动。他在自己利益受损的时候还能担起一份社会责任。

原谅比怨恨难得多,可是对于盗猎者,值得原谅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想到他们院里堆积如山的动物尸骸,和从盗猎者眼里流露出的歹意……原谅?我做不到!

正文 19、小邦客和小萝卜

清早,福仔探头在篮子边吱吱一唤,小不点立刻起身把脑袋伸了出来,和福仔碰鼻子。小不点能站起来了,福仔显得很高兴,扒着篮子边舔咬小不点的耳朵。

说到这个防水布的篮子,原本是个车用收纳箱,上面有拉链,曾经当过小格林的摇篮。格林回归后,我们就一直把篮子折叠起来放在汽车后备厢里,舍不得洗它。昨天,我把福仔放进篮子里,福仔把篮子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嗅了个遍,竟然踏踏实实地卧在里面睡觉,似乎觉得很安心的样子。小不点则很不情愿,虽然我强行把小不点拴在篮子里养伤,有人看着的时候,他也老实不动。但他似乎不那么喜欢这个篮子,只要我们不在屋里看着,他就往篮子外面爬,要往床底、柜子下钻,他更中意屋子里阴暗的角落。好在有福仔在篮子里陪着他,小不点才安宁了些。

我见小不点扭伤的腿已经消肿,就解开绳套,让他四处活动活动。谁知这家伙一解放,立刻拱进了低矮的碗柜下面,再也不出来。福仔个儿大钻不进去,抓刨着柜子脚干着急。

从小狼们被捕到现在,两天两夜了,他们什么都不吃。野外的小狼十二天左右睁眼,而福仔和小不点已经快两个月大了,他们早已把亲生狼妈看得清清楚楚,再不会将人误认作妈妈。加上被捕受了惊吓,他们对人是抗拒的。

我又心疼又心急:“尽快送回山里,拖得越久,找到母狼的希望越小。而且照这样绝食下去,饿都饿死了!趁他们还有力气,赶紧放他们回去找亲妈。”

“他俩吓成这样,饿成这样,小不点那个腿还瘸着呢,回得去吗!何况这几天各处牧场都没人,盗猎者满山搜猎,再被抓走就追不回来了。索朗都说现在不能放!而且狼窝被扰动过了,母狼还回不回那个窝?你想让他们像那两只没妈的小狐狸一样吗?我们到现在还没找到格林呢!”

亦风一提到小狐狸,我心里的伤口就开始渗血;再提到生死不明的格林,那心伤就彻底绷裂开来。我绝不愿意用小狼的命去赌。绝食两天的小狼,我这样一撒手,到底是“放生”还是“放死”?

眼下,盗猎者是一大威胁,小狼的伤势是一大担忧,这其中还有没说出来的原因——亦风舍不得他们,我又何尝不是呢。只是这想法太自私,太强求,两天来我一直压抑着不敢表露。自打从盗猎者手里接过小狼,久违的亲切感就涌上心头。当小狼钻进我袖子里,与我脉搏相贴的时候,我的心早就动了,仿佛觉得小格林又回到了我的怀里。我多想再次回到与格林在狼山上的岁月,多想把他们留在身边,可是狼子野心留得住吗?小格林是孤儿,但福仔和小不点不是,他们的妈妈在山里哀哀盼子,他们的父亲也许会穷尽一生去寻找丢失的孩子。我们留下格林是收养,留下他们却是掠夺。

我含泪看那两个小家伙,一个躲在柜子底,一个趴在柜子前:“好吧,还有四天,法会一结束,立刻送回,到时候一定要舍得。我们再爱小狼都不如他亲妈。”

我们和小狼的相处开始了倒计时……

既然留下,就得想办法让他们进食。亦风去旺青甲那里把伤羊拖回来宰了,我就着羊腿割了些肉,准备给小狼作口粮。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羊肉塞进小狼肚子里去。不吃东西,他们连回去的力气都没有。

泽仁的外甥小萝卜碰巧在旺青甲的牧场上玩,遇见亦风去拖羊,便跟着他回来,吵吵着要看小狼。

“邦客,邦客,小邦客!狼狼,狼狼,小狼狼!”小萝卜嘴里儿歌似的唱念。

福仔看见来了生人,一个劲儿往床底下缩。小萝卜一看那么小的邦客,乐坏了,也像只小狼一样钻进了床底下,伸出小手去抓福仔的尾巴。两个小家伙一个抓一个逃,绕着床下的纸箱杂物兜圈子,时不时传来“吱吱叽叽”的小狼叫声和萝卜嫩声嫩气的呼唤:“福仔乖,不要跑。”小孩抓住小狼又抱又亲,再跑,再抓……

“萝卜,别吓着小邦客,小邦客骨头嫩,千万别使劲儿啊!”我看着床下,提心吊胆。

“没事儿,五岁小孩能有多大劲儿,让他们玩去吧,小狼活动活动也好。”

又过了好一会儿,床下没动静了。我悄悄一看,萝卜侧躺在床底下睡着了,福仔蜷缩在他肚子边,两个小家伙都累坏了。

“咕噜噜”,一阵肠鸣声……福仔最先饿醒过来,折腾了半天,他又饿又累。不过,他似乎对这人类的小孩没有先前那么怕了。他用鼻子嗅着萝卜衣服上面糊着的黏液,伸出嫩舌头沾了一点点,在嘴里回味了一下,眼睛一亮,马上吧嗒吧嗒地舔起来。

“那是啥?”亦风问。

“蛋清,我昨天滚到床下的鸡蛋被他们压碎了。”

“他总算是吃东西了,太好了!”

“嘘……小声点。”

萝卜也醒了,他见福仔舔得起劲儿,笑嘻嘻地把小手上沾满的蛋黄也给福仔舔。

“把这个喂他。”我趁机把羊肉、牛奶递给萝卜。

萝卜把羊肉送到福仔嘴前:“福仔乖乖,吃饭饭……”

福仔盯着萝卜,小眼珠骨碌碌转了好一会儿,吃了。之后再喂他食物他就没那么排斥了。

我和亦风你看我我看你,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这两天来我们想了多少办法让小狼进食都没用,没想到小萝卜跟他玩一会儿,居然就混熟了。甭管人还是动物,单纯的孩子与孩子之间真的是最容易沟通的。

小不点和福仔性格迥异。福仔外向,小不点内向,他的戒心更强,对我们消极反抗。

萝卜把小不点从柜子底下抓出来交给我。小不点既不挣扎也不跑,安静地坐在我腿上,大概知道瘸着腿也跑不远,于是决不耗费一丁点力气。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把肉递到他嘴前,光听他肚子在千呼万唤,却始终禁口。我们硬往他嘴边送羊肉,他就转着脑袋跟眼前的肉躲猫猫。

小不点的眼神是很抵触的,从他的眼睛里明显能读出距离和防备。而且一得机会他就看窗外,就像一个被绑架的机灵小孩,选择性地顺从,却随时观察着逃亡的路线。左顾右盼,他的目光终于锁定了一个方位,嘴角仿佛扯开了一个势在必得的笑容。他看得那么专注,宛如身处一片黑暗中,而只有那一个方向有光明。福仔用爪子抓住我的腿,脖子撑着椅子面,扭动全身的力量爬到我的腿上坐下,也和小不点注目同一个方向。

我惊讶地瞪眼望向亦风。

亦风的唇一张一合,没有声音,两个字,清清楚楚地让我读出——“后山”。

我会心地点点头,对这两个小不点由衷钦佩起来,他们是凭什么找到那方向的呢?我想那晚若不是小不点腿伤爬不动,没准儿他们还真能找回狼窝去。我的目光停留在小狼的眼睛上,像受到蛊惑般再也无法移开。狼山的夕阳在小狼瞳孔中燃烧。狼有多少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我越是猜不透,越是觉得那种无法遏制的好奇心在跳跃。

小屋窗内,两只小狼默默望着家的方向,两个人默默望着狼孩子的眼神,草原寂静无声,只有表针嘀嗒、嘀嗒……回家,他们的眼里只有回家。

一滴泪溅到手背,温度转瞬即逝,我轻轻抚摸着手上的那处被泪溅到的肌肤,那微烫的感觉,好像一直遗留在心底。

萝卜又劝小不点吃肉肉,方法却有点蛮横了,他抠开小不点的嘴巴,用手指头把一块肉塞进他嘴里。尽管这样粗鲁的填喂让小不点避无可避,但他仍旧躲闪着想把食物呕吐出来。萝卜捏住他的嘴筒子就是不放。

僵持中,他身边的福仔突然“呜呜吱吱”叫了几声,舔了舔小不点的嘴巴。小不点歪头瞄了福仔一眼,若有所思地定了两秒,随即喉头一梗,把嗓子眼儿里的肉咽了下去,仰头挑战似的盯着我们。

小不点转眼就合作起来反倒让我很意外。我端过肉盆,也拿起一块肉,还没等我送到小不点嘴边,他就主动抢去吃了,而且两只小狼都扑到肉盆里狼吞虎咽起来。

小萝卜手舞足蹈,我和亦风也惊喜欣慰,我们劝了这么久小不点都不从,这会儿怎么想通了?我回想福仔刚才的表现——小邦客之间一定有语言!

我隐约感觉到,或许小狼们是在为什么事做准备,养好伤,储存体力,等待最好的时机。

一盆肉转眼就吃光了,福仔和小不点各自打了个很惬意的冷战,从容地跳下地去,我觉得腿上热乎乎的,一看,他们尿了。这些家伙,你们还能再坏点儿不?

“亦风,微漪,快来帮忙,小不点卡住了!”萝卜和福仔撅着屁股,并排趴在碗柜前面的地上,萝卜的小手在碗柜下面拽着一只狼爪子。

怎么回事儿?

原来,昨天傍晚,两只小狼开口吃了肉,结果到了晚上就开始疯长,把他们狠命吃进去的肉迅速转化成发育的力量。昨天晚上福仔是跟萝卜睡一块儿的,而小不点性格孤僻,不愿意亲近人,他自己钻进不到八厘米高的碗柜底下去睡觉。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就发现坏事儿了,他出不来了。

“这家伙一夜之间长大了一圈!”亦风打着电筒看,“柜子下面中间高边缘低,他昨晚睡在中间部分是没感觉的,但是柜脚的边缘就像千分尺一样,7.5厘米毫厘不让。小狼才长大一点的脑门儿刚好被卡住。这柜子坑狼啊。”

“狼真是见肉就长!”

“长得快就别往小缝缝里钻嘛!”

我们三人只好掏空碗柜里所有的杂物,搬柜子,把小不点放出来。

这些天里,萝卜住在我们小屋,天天和小邦客玩。晚上他就抱着福仔睡在我床上。小小的行军床上睡着一个大人一个小孩一只小狼,我生怕挤着小萝卜,小萝卜生怕挤着福仔,只有福仔很享受这份拥挤。

小不点钻不进柜子底下了,没有狭小的空间挡风,小家伙晚上冻得直哆嗦。亦风就手把小不点捞到自己被窝里,黑了,暖和了,小不点扭捏好半天,终于安稳了,半夜里,他竟然打起了嫩酥酥的小呼噜。

“福仔”“小不点”的名字,萝卜越喊越熟,他还把小邦客们抱出屋去:狼狼挖洞,他也帮着刨;狼狼吃东西,他也嚼干粮;狼狼跑不动了,他就把狼狼揣在小藏袍的囊袋里。

“他俩为什么不趁机逃跑?”

亦风的问题其实在我心里也转了好多回,我一直在观察这两只小狼出屋后的表现。我常常想起里的那只小狼,一旦在野外松手,他就目的明确地“朝着离营盘、羊圈、人气、狗气、牲畜气味远的地方跑”。可这两只小狼似乎没打算那么做。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牲畜和大量营盘,也可能是因为屋内的泥土里还封冻着格林从前的味道,更有可能是因为人类的孩子让他们没那么害怕吧。

“小狼从来没离开过后山,这地方对他们还很陌生,他们没有找回家的十足把握。我们从小屋到后山都要走六个小时,小狼的体力是远远不够的。何况中间还要穿过这片狼渡滩,他们吃过沼泽的苦头,也许对他们而言,最有把握的做法还是养精蓄锐等待最好的时机。”

“狼群会找到这里来吗?”

“说不准。”

小邦客和小萝卜在一起两小无猜:小邦客知道小萝卜是人,可是不觉得小萝卜会伤害他们;小萝卜知道小邦客是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人要恨狼。孩子们的心里还没有装填仇恨。

我羡慕小萝卜,他在草原土生土长,小狼和小孩都会长大,说不定狼与人的情谊会一直在草原延续下去。不像我们,放归了格林,就回到了城市,从此天各一方。

福仔和小不点一开了吃戒,就食量惊人,而且特别喜欢整块肉撕扯着吃。我们索性把死羊拖到屋后阴凉处,由着他们啃去。每次抢食时,福仔明显占优势,首先独吞羊心。双截棍不在了,福仔就显出了绝对的小狼王地位,他霸着羊肚子的软肉啃,总是把小不点挤到一头一尾。

死羊伸出的半截舌头算是软肉,小不点嗅着羊鼻子试探着靠近,龇起小门牙正想咬羊舌,福仔无意间叼着羊耳朵撕扯,羊头皮一绷,原本半眯着的羊眼一下子睁开了,鼓眼对着小不点。小不点肯定是第一次见到死羊,本来就紧张,被羊眼这么一瞪,吓得兔跳起来掉头就跑,直跑了十多米远才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似乎总怕这庞然大物醒过来弄他。直到他看着福仔吃得倍儿香,确定死羊是不会醒的后,才一瘸一拐地绕到羊屁股后面,啃后臀肉吃。

炉旺已经四个月大了,个头比小狼大得多,却抢不过野狼兄弟。他素日习惯了食盆里精细的熟肉,哪里见过这种野蛮吃法,福仔冲他狗鼻子上狠咬一口,他就战战兢兢地靠边站,卷起舌头舔鼻头上慢慢渗出来的血珠子。等福仔和小不点都吃完了,炉旺才敢“上桌”捡点儿碎肉。

尽管有现成的羊肉,但福仔和小不点依然热衷于抓草原鼠。活物会让天性好玩的小狼见猎心喜,小格林当年的第一次狩猎也是捕鼠。

鼠肉不仅能治肚子饿,更重要的是他含有丰富的牛磺酸,牛磺酸可以保肝护心抗疲劳,关键是能明目,可以大大提高狼的夜视能力,是狼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虽然动物的心肝中也含牛磺酸,但这种宝贝疙瘩只有狼王才能享用,鼠类则是狼皆可食的草根补品。因此,捕鼠不仅是成长期小狼的需要,成年狼也会大量猎食草原鼠,夜行侠必须有一双好眼睛!

福仔餐前体重六斤半,餐后体重十斤。每当吃饱喝足,福仔和小不点就在山坡各处嗅闻并留下标记,然后依偎在一块儿,目不转睛地望着后山方向,似乎在等着什么。他们还在小屋附近找了一个可以藏身的獭子洞,等累了在洞里休息他们更踏实,不愿意再进屋了。

半夜里,我听见黑暗中传来奶声奶气的小狼嗥,但很快就被风声吞没了。

一早,我心怀忐忑地去看福仔和小不点的藏身洞,他们还在里面,狼群没有来。

从那晚以后,小狼再没嗥过。

四天过去了,一只羊已经被福仔、小不点和炉旺啃得只剩白骨。

吃肉、睡觉、望山是福仔和小不点每日里不变的功课,唯一有所改变的是他们看我们的目光柔和多了,也比刚救回来的时候活泼。我叫他们名字的时候,他们还会回头看我一眼。

小不点已经能后腿直立起来爬上福仔的背,腿伤好多了。我给小不点解开绷带的时候,他弯转身子向后,一直盯着我的手。他的呼吸就吹在我的手背上,我看他靠得那么近,满心以为他会舔我一下,为此我还厚着脸皮把手背往他嘴边凑了凑,我还伸出半截舌头学他哈气的样子讨好他。谁知解完绷带,小不点活动活动腿脚,盯了我的舌头一眼,一声不吱地走开了。

福仔的破坏力跟格林小时候有一拼:他经常拖倒我们的摄像机,把话筒的毛套当猎物咬;把屋里的泥地掏出一个个坑洞,埋存他啃剩的骨头;把睡袋撕出满屋子的羽绒,还把亦风的秋裤拖到他和小不点的洞里去垫窝。

一天清晨,我觉得鼻尖热乎乎的,睁开睡眼,正看见一张小狼脸就杵在我鼻子跟前,清凌凌的眼珠子里映着我的影子,我迷迷糊糊地叫了一声:“格林?”

他趴在床边,头一歪,吧嗒着俩小眼很认真地看我。

“格林!”我激动地撑起身,“你回来了,妈妈好想你,格林!咦,你怎么……变小了?”

“你叫什么啊?”我怀里的小萝卜揉着满眼眵目糊,“他是福仔啊。”

床边的福仔一溜烟跑开了,我这才清醒了些,一脑门子汗。回想起福仔刚才专注看我的样子,有些后悔,如果我慢点醒来,他会不会和我碰碰鼻子,就像格林当年一样……

对面床上的亦风也被我惊醒了:“你呀……唉,别太想他了。”

怎么能不想呢,我经常看着福仔的身影出神。我也会在福仔和小不点望山的时候,轻轻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坐在草地上,静静地陪着他们一起遥望山的那一头。我甚至尝试着去猜测小狼们的私语——盗猎的还在山里吗?我们的妹妹把自己藏好了吗?爸爸妈妈还在找我们吗?我们还能回家吗?

我知道如果我伸手摸他们,他们多半会走开,于是我会把手撑在地上,悄悄爬动手指一点点向他们凑近,停放在小狼身后或者人狼之间,这样,小家伙们松弛的尾巴或爪子就会无意中搭在我的手背上。相比起紧抱着慌张防备的小狼,这种不经意的触碰更令我情动。

听啊,我的小狼,这个草原是那么平和宁静。

我多么希望他们也能像格林当年那样对我亲密无间,可是我明白格林幼年的世界是多么残缺不全,正因为小格林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才会毫无保留地爱上人类。我留不住福仔和小不点,这种求之不得又恋恋不舍的情愫让我感伤。

我心想,这要是格林的孩子该有多好。我做梦都盼着有一天格林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们与我们重聚,我们一大家子奔跑在荒野之中,累了,就坐在高岗上喘气,俯瞰大地。狼孙儿狼孙女们会缠着我给他们讲故事吧?呵呵,我想我一定会变得很絮叨,像每个奶奶那样,跟孙子们讲他爸爸小时候的糗事——“你爹小时候,那叫淘得没边儿,真正是三个月小狼讨狗嫌,逮猫、抓鸡、偷鱼,他啥事儿都干过。他在家里偷吃牙膏,吃得满嘴白沫,吓得奶奶以为是狂犬病犯了,抄起扫把就给你爹一闷棍,打起的青头包一个星期都没消。还有啊,你爹小时候可‘二’了,遇到好吃的总会储存起来。大夏天里,他跟奶奶在天台上玩的时候,特别喜欢吃老冰棍儿,但是又舍不得一次吃完,于是总要剩下半根冰棍,藏在天台的角落里,等他玩够了再去找时,就连冰棍儿融化的糖水都被晒干了……”

儿子,听到你的糗事,小狼孙们会不会笑得满地打滚?你会不会羞得无地自容,嗷嗷央告着:“妈,快别说了!”老妈就爱看你面红耳赤的样子。哦,对了,你满脸是毛,应该看不到脸红吧。

想着想着,我眼含泪花嘿嘿傻笑,笑得身边的福仔和小不点都偏着脑袋,奇怪地望着我。

“这两只小狼放回去,如果找不到父母的话,就死定了。”不知何时,亦风站在我身后,“我还记得你放归格林的时候,曾经哭着对他说,‘孩子,妈妈对不起你,把你放在这样的地方。’”

我忆起当年的别离场景,心里依旧隐隐作痛。

亦风垂下手掌,摸着我的头:“回到草原快半年了,我们还没找到格林,再往后,希望就更渺茫……你后悔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内心翻江倒海。

“你信命吗?”亦风问我,“如果福仔就是当年的格林转世,他又到你身边了,你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你是放还是不放?”

我的泪光模糊了山影,哽咽着:“我会问他,走还是不走……”

福仔,小不点,上天能让你们代替格林来陪陪我,我知足了。我一定会给你们最想要的。

天上的云慢慢向远方推进,偶尔透出几缕阳光。时间无声无息地流淌,冲刷着一切。和两只小狼相处的七天时间转瞬即逝。牧民们纷纷回到源牧,盗猎者退出了狼山地带。

小萝卜抱着福仔不肯松手:“不要让小邦客走,我要跟他们玩!我来养他们,我把好吃的都给狼狼,不要让狼狼走……”

“萝卜乖,邦客不是狗狗,小邦客必须回山里去。”

“放他们回去会死的!”草原上的孩子多少明白些什么。

“可是狼狼要回家,狼狼想妈妈。萝卜也会想妈妈啊,对吧?……”

“我没有妈妈!”

我一阵心疼,难怪这孩子总是跟着泽仁生活。眼见小萝卜哭成了泪人儿,我们没敢多问。

“萝卜乖,福仔和小不点明年春天就会长大,等他们长大了,一定会回来找萝卜玩的。”

“等他们长大了,我就不认识他们了。”萝卜眼泪汪汪,噘着嘴,下巴皱成一个核桃。

“他们会认识你的。”

亦风从萝卜怀里抱走福仔的瞬间,福仔的小爪子钩住萝卜的围巾,伸长脖子,舔了舔孩子嘴边上的泪滴。

爬上后山,我们把小狼从怀里掏出来。

颠簸了一路,两个小家伙终于脚踏实地。福仔的眼睛适应了一下阳光,向四周一望,激动得毫毛都蓬了起来。他俩闪电般回头,惊讶地盯了我们一眼,撒腿就跑。小不点争分夺秒地冲到最近的一个獭子洞,一头扎了进去。福仔紧随其后,跑到洞口却停住了,他发现我们没追。他轻轻抬着一只爪子,似乎不知道下一步该藏进洞里还是逃进山里,他向我们投来难以置信的目光:怎么可能?人会把我们放了?

那獭子洞离我们二十米外,福仔犹豫着,他大概有把握,如果我们追过去,他完全来得及藏进洞。于是他开始在周围使劲嗅闻,仰起小鼻子迎着风一耸一耸。

不一会儿,福仔向洞里叫唤,小不点伸头探看,我们没动。

两只小狼义无反顾地狂奔起来!指向明确,目标回家!转眼消失在山谷中。

“这两个小家伙。”我的笑容略带酸楚,这情景怎么那么熟悉。同样是山梁上,同样是送别狼,当年格林三去三回,恋恋不舍,眼下这两只小狼却一点都不留恋。

在相处的七天里,虽然福仔和小不点最终认同了我们,却依然不改野性和防备。这当然不怪他们,他们被人掳走,自然不会对人抱有幻想和感激,在他们眼里,人始终是掠夺者,哪怕人对他们再好也不如还他们自由。

狼子野心,从他们睁眼看见真正的母亲那一刻起,就醒世了。

白天狼怕人。有我们在,大狼是不会现身的,我们最后望了一眼山谷。

“走吧……已经看不见了。”

“你说他们找得回去吗?狼群还在不在这里?”

“只有狼神保佑了,昨天旺青甲不是说这几晚上都听见狼嗥吗,他们兴许也一直在找孩子吧。”

两人一路聊一路走,刚走回小屋山下,就听见炉旺在家叫嚷。有辆摩托车停在山坡上,一个藏装蒙面的人影在我们屋前转悠。

“盗猎的?!”两人急忙隐蔽,亦风掏出望远镜瞄他。

那人却已发现了我们,老远挥着袍袖:“阿偌!快过来!”面罩一扒,“是我呀!”

我俩大松一口气,是泽仁。

“你们把小狼放掉了?”泽仁问。

“你怎么知道?”

“萝卜回家哭得不行,我就绕过来看看。”

“这孩子的妈妈怎么了?没在孩子身边吗?”

“没有,他妈妈嫁到大城市去了。萝卜是婚前的孩子,留在娘家。”

“哦,那这孩子明年该读书了吧?”

“呵呵,再长大点就送他去寺庙了,做小喇嘛,在寺庙里学习。这是我们的习俗。”

亦风推开门:“来,屋里坐。”

“不坐了。”泽仁笑道,“我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黑颈鹤又生了两个蛋,你们跟我去看看?”

正文 20、护崽的母狼——辣妈

还是那片沼泽,只是在水泡子的更深处,我涉水往里走了很远,拨开掩映的芦苇,现出一片水面,绿水清漪波光摇曳,一个更高更大的新巢中安躺着两枚鹤蛋。雌鹤站在窝中,用长喙捞出水草软泥修整巢穴,雄鹤曲颈梳理背上的羽毛,迎着阳光一抖,溅出的水珠在波光中洒下一片星辉。

“真好,还是这两口子。”

黑颈鹤有补卵的习性,只是没想到他们依然留在这片沼泽。黑颈鹤有一种与世无争的仙姿,与鹤同立于水中,会感到莫名的祥和与安慰,光线变得柔美,空气透着芬芳。

我静悄悄地蹚回岸边,踮着脚望——挺好!在岸边看不见深水处的鹤巢,他们吸取了上次的教训。

“这窝蛋得加强监控,每天都来看看,不能再让人拿走了。算算日子,他们应该在七月中旬孵化。”我擦干脚,穿袜子,“泽仁,你是怎么发现的呢?”

“我一早从唐克回来,正好看见黑颈鹤往这水泡子里飞,我想起你们说过多注意鹤的动静,于是蹚水进来就看到了。”泽仁有点得意,“还有,你还记得住在我家附近的那窝狐狸吗?我儿媳妇说我们走了这七天,小狐狸变多了。”

“变多了?”亦风笑道,“你是想说他们长大了,变样了是吗?”

“不对,就是变多了!”泽仁伸出手指比画着,表示他的汉语表达没错,“以前是四只小狐狸,现在有六只小狐狸,一只狐狸妈,总共七只!”

“七只?这倒奇了。”我把脚往鞋子里一蹬,“走,去瞧瞧。”

我们俩趴在泽仁家窗户上偷窥狐狸窝。

直到天色将暮未暮,狐狸妈终于带着晚餐回来了,小狐狸们可算盼到出头之时,一窝蜂地蹿出洞来抢食嬉戏。

“……四、五、六……真的多了两只小狐狸。哪儿来的?”亦风摸着络腮胡子。

“不知道啊,”泽仁儿媳说,“你们去唐克的第二天,我就发现狐狸多了。”泽仁儿媳因为有身孕,没有去唐克,而是留在源牧照看牛羊,她对狐狸妈妈尤其同情,“我看母狐狸养那么多娃娃太吃力了,瘦得很快,所以每次我喂老狗墨托的时候就多煮一份肉摆在那儿,大狐狸晚上就会把墨托吃不完的肉叼走。她不怕我,墨托也不撵她。”

我用望远镜仔细端详,多出来的那两只小狐狸很眼熟,算算时间,我心里猜到了七八分,又让亦风也辨认了一下,那两只小狐狸果然就是他们——我们最初观察的那个被盗猎者残害的狐狸家庭所留下的孤儿。当时,那窝狐狸的妈妈和两只小狐狸的残骸都被发现,我们一直以为剩下的两只小狐狸也凶多吉少。我最后的视频记录里拍到他们在窝边等待妈妈到凌晨,爪子搭着对方的肩膀,互相慰藉,之后离开了失去母亲的家。没想到几天后,他们找到新家了。这窝的母狐狸收容了他们。

小狐狸的新妈妈舔理着孩子们的毛发,丝毫没有厚此薄彼,尽管她要抚养六个孩子,比原来辛劳多了,但她的举止却充满母性的温柔。这些看似低等的动物却有着高尚的情感。

“狐狸竟然有收养行为!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亦风说,“以往只知道狼有收养行为。”

亦风无意中的一句话却突然点醒了我。没错,狼的母性之强,甚至可以收养人的孩子。我们上次发现福仔和小不点的大小不一样,是不是意味着在后山的那窝狼中也有被收养的孩子呢?难道隔壁领地有落难的狼群吗?是盗猎造成的吗?狼的领地范围比狐狸大多了,如果福仔或小不点当中真有一个是养子,那么这么小的狼崽是自己投靠到新家的,还是被路过的狼群捡到的呢?我一想到这里,就不由得又为福仔和小不点担忧起来:他们找到母狼了吗?这会儿他们是扑到母狼怀里为重逢抱头痛哭呢,还是孤零零地在山谷里徘徊挨饿呢?

自从送回小狼以后,我们整日里提心吊胆,但为了尽量不打扰狼群,我们强忍住不进山,每天只放出航拍机巡视一圈,确认山里没有形迹可疑的人,再在小屋前用望远镜密切注视山里的情况。毕竟前一段时间,盗猎者在山里扰动太大,狼群需要安静地休整。

算算日子,福仔和小不点回山里已经第四天了,我们坐立不安。如果小狼没有找到母狼,在这寒冷缺氧的山旮旯里,饿到第四天就是极限了。

我们终究还是忍不住去山里查看了一番,然而再没发现小狼的行迹。

一天,县城里过来的游客给我们聊起,他们看到狼了,就在进草原的路上有一个藏家乐,打了很大的招牌,写着“藏獒、狼”吸引游客。

“他们拴着的那只母狼有这么大。另外还有四只小狼要卖。”游客们说。

我们紧捏的手心冒着汗,哪窝狼又被掏了?会不会有我们没救回来的那只小狼“双截棍”?又会不会是福仔和小不点回去刚找到狼妈妈和妹妹“飞毛腿”,却再次碰到盗猎者,于是被一网打尽了?我们慌忙打听地址,开车一百多公里赶去一看,都猜错了——那是一窝哈士奇。

虽然白跑了一趟,但只要不是狼,我们心里还是很宽慰。

回家的路上,我们绕道进城买大米、鸡蛋。采购齐备,我站在街心花园,一面啃锅盔,一面等亦风开车过来接我。

突然,我的围巾一紧,被人从后面一下子勒住了喉咙,谁胆敢在县城里行凶?!我慌张地抓住围巾,回头一看:“哈哈,是你!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谁啊?狼山上的那头梅花鹿。

他还是对我的围巾念念不忘,上来就叼住,边嚼边拽,勒得我直吐舌头。

“喂,你不准欺负他哦!”路边的善男信女告诫我。

天地良心,谁欺负谁啊?惹不起躲得起,我拽回围巾,急忙跳上车。

梅花鹿顶着车门,把脑袋探进车窗,接着嗅我的围巾。

听过往的人们说,法会期间,这只神鹿已经在城里逛了好多天了,他白天在县城附近的牧场吃草,晚上就在城里休息,有时候还回寺庙转转,城里人都知道他是放生鹿,任他到处走。

梅花鹿这些日子躲在城里呀!太挑战我的智商了。我捧着他的脸颊,搂着他的脖子:“小伙子,我还一直担心你呢,现在盗猎的都走了,你可以回山里去了。”

“这就是你说的那只神鹿啊?”亦风也伸手摸摸他,“真有灵性。”

“那当然,而且他还认得我,上来就扯我的围巾,跟我打招呼呢。”

亦风笑嘻嘻地发动汽车:“别臭美了,依我看,他是想吃盐,你围巾上全是汗吧。”

我阴了脸,这就是亦风最讨厌的时候,非要把浪漫的奇遇说得那么埋汰。

黑颈鹤补了两枚卵,小狐狸孤儿找到了新家,梅花鹿进城避难,为了繁衍,为了活下去,这些动物会想尽各种办法,这就是生存。

草原的日子清简如水,时光寂静无声。

小狐狸们一天天长大,有的已经开始换毛了。黑颈鹤的蛋能听到细微的成长声。一去无踪的福仔和小不点总让我们牵肠萦心,还有那久寻不见的格林……

六月末,山里有采不完的野菜,最馋人的是雨后山坡上生长的白色蘑菇,在山里随便逛一圈就能采到五六斤。

牧民们喜欢把这种蘑菇去掉菌柄菌丝,只留一个伞盖儿,翻过来,把糌粑、酥油装在蘑菇碗儿里,形状像蛋挞一样。生起一小撮篝火慢慢烘烤,蘑菇汁和融化的酥油浸润了糌粑,在火苗上混合成一种缠绵的味道,再随着热浪一个气泡一个气泡地将这种香甜味道爆破出来,老远就能闻到。烤好的蘑菇碗儿外酥里嫩,黏而不糊,中间的糌粑香滑融洽,若再点缀一抹香草,托在手心里,就像捧着一杯湿地小品。烤蘑菇是草原夏季里最精致的野外小点心。

去泽仁家探望小狐狸和黑颈鹤时,我们也用汉家做法,把蘑菇、大蒜切片配牛肉做成蘑菇肉片汤款待泽仁一家。

他们一个劲儿地称赞:“太香了,光是看着就好吃!”

可是他们就真的只是看着蘑菇汤笑眯眯地咽唾沫,却一口不尝。后来我才知道念经的人不吃大蒜。我原本是专程做给泽仁他们尝鲜的,结果事先没打听清楚。

亦风很惋惜:“蒜是用来解毒的,就算偶尔吃一次也没人看见……”

泽仁笑着摇头:“天在看。”

我们不再劝了,隐约有些惭愧。对没有信仰的人来说,无人管制的时候就可以钻空子;但对于有信仰的人来说,内心的自律是无法自欺欺人的。

每次进山采蘑菇都是我亲力亲为,亦风是个连小葱和蒜苗都分不清的菜鸟,实在难当大任,万一采到毒蘑菇,俩人都玩儿完了,我只使唤他为我开路放哨。

亦风偶尔会发现一两只狼的身影。日子久了,山里的狼不再刻意逃避我们,通常是慢慢走开或者隔着几百米的距离偷瞄我们在干些啥,赐给我们更多的机会去熟悉和认识他们。只是在这些偶遇的狼当中,始终没发现有哪只狼是我们的格林。

日落时分,我手里握着一块圆石,坐在石崖断壁上。这块圆石是我今天上山采蘑菇时捡到的,它白晃晃的,躺在草丛中,有网球那么大,我开始以为是蘑菇,走近了才发现是一块石头。狼山上片状的石块很多,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白色的圆形石头,这么好玩的石头是格林最喜欢的吧。离开格林的日子里,我哪怕看见一个很微小的东西都会想起他。想起他小时候每天早上都会叼一块石头,从小屋的窗户扔进来叫醒我,这是他的M Call(叫早)。那时候我总是做出生气的样子收缴了他的石头,不许他调皮。我没收了一抽屉的石头,害得格林再也找不到玩的了,只好叼干牛粪来扔我。

我捡起了石头,把上面的泥土擦拭干净,睹石思狼,我的眼泪顺着下巴滴在石头上。我把这块特别的圆石揣在怀里一路抚摸着,带上山来,坐在断崖边休息。

这处石崖在中峰山顶上,崖边几块高耸的巨石可以遮蔽出一小片阴凉。太阳烈时,我们走到这里总会在石阴下歇歇脚,吃点干粮。这里也曾是格林喜欢的小憩驿站,他最爱跳上石崖,抖擞狼鬃,居高临下地俯瞰整个狼渡滩。而我则喜欢背坐在他身前低处的大石头上,迎着山风,一双脚悬在千尺高的悬崖边荡啊荡,既心惊肉跳又心旷神怡。我把后脑勺靠在格林胸前,让他的狼影罩在我上方,我听得见他强有力的心跳。他会淘气地把下巴搁在我头顶上,像给我戴了一顶狼头帽子,他呼吸的热气吹在我额头上,痒酥酥的。于是我仰头咯咯笑着,看他远眺时下巴的剪影,看他俯首时两只狼耳之间洒下的扇形阳光。站在巨石上的格林,显得那么威武雄壮,也显得那么形孤影单。那时的格林已经七个月大了,他遇到过两次野狼,但是都没能被顺利接纳。

“要有信心,你跟他们一样属于这片大山。我的格林长大了。”我抬手摸着他的颈毛,“无论如何,妈妈都在你身边,一定要勇敢!”

他把爪子搭在我的肩上,站在我的肩头仰天长啸,我知道,他懂的。于是,我也陪着格林呼唤他的同伴,人狼的嗥声在狼渡滩上空回荡。

此时,我坐在老地方,闭上眼睛,那些嗥声还在耳际,那些画面都是活的。格林啊,妈妈今天捡到一块好圆好圆的石头,你一定喜欢的。妈妈在这儿睡一觉,你把这块石头丢过来敲醒我,好不好?让妈妈睁开眼睛就看到你的脸……行吗?恍惚间,我的肩膀一沉,格林的爪子真的搭了上来。

我激动地睁眼,猛回头:“格林!”

“是我。”亦风的大手在我肩上捏了捏,“别坐在悬崖边上,当心踩空了。”

我把着亦风的臂膀,挪回崖边的石阴下。

亦风接过我手里的石头细看,石头表面已经被我摩挲得又光又滑,沾满泪痕:“把这石头就留在这儿吧,如果格林也像我们一样常常过来,他兴许能看到。”

我依言把石头放在断崖上醒目的位置摆好。离开时,我默念着:儿子,这是妈妈给你找到的玩具,这上面有妈妈的味道,妈妈在这儿念过你的名字,如果你也经过这里,闻到了妈妈的气息,尝到了泪水的苦涩,快回来好吗,让妈妈看看你。

一天早上,我和亦风正在无名指山巡山的时候,亦风突然压低我的肩膀,让我埋伏下来。

“嘘,你看那是什么?”他指着山谷中的水源。

阳光把小溪照射出水银般的光亮,三个小黑影在陆离的光芒中晃荡。

“那是……”我眯缝眼睛。

“兔子?”

“个头没那么大!獭子?”

“行动没那么快!”

“……呀!是小狼!三只小狼!”

太好了,这就表示福仔和小不点回到了狼群,和飞毛腿聚头了。

“福仔!小不点!”我站起来喊了一嗓子。

其中一只小狼一听有动静,飞也似的往山坡上跑,一头钻进洞去。另两只一大一小的小狼刚听到人声的时候,也是吓一跳,撒丫子往山坡跑,跑了一段就慢了下来,回头寻找声音的来源。

“福仔!小不点!”我又喊,挥起手来直蹦高。

两个小鬼发现我们了,小脑袋往一块儿凑了凑,不逃跑了,继续玩。

已经钻进洞的那只正是狼妹妹飞毛腿,她刚才一跑,我就晓得是她了,因为这小丫头奔跑的时候总是单边——她前腿儿跑得快,后腿儿跑得更快,于是后腿儿总想伺机“超车”,因此她跑起来的姿势就是歪扭着身子的。

这会儿,飞毛腿躲在“家门口”探出半个脑袋,似乎不敢相信那两个兄弟怎么那么胆儿肥,她犹豫着自己是该躲,还是该出来加入游戏。

“是他俩没错!”我心里那个热乎呀。他们还记得这个呼唤了七天的名字——福仔、小不点!记得那七天里,我每次喂食喊他们,他们总是表情漠然,好像根本不知道也不接受这个小名。即使我给他们治伤喂食,他们也不像我们幻想中的那样亲近,始终像戒备绑匪一样防着我们。然而这一刻,不逃避就已经是一只野狼能给予人的最大信任和回报。小狼回家了,并且知道我们不会伤害他,还有什么比这隔水相望不离不去更加美好的感觉呢。虽然这个距离只能看清楚轮廓,但我们太满足了,这是我们与福仔和小不点失联半个月以后第一次看到他们平安的样子。

我们架起长焦摄影机和望远镜观察那三只小狼:福仔、飞毛腿和小不点。

小家伙们三个月大了,正在抽条,耳朵立了,嘴巴尖了,腿脚拉长了。这年龄正有使不完的精力,福仔和小不点在小溪边可劲儿闹腾。飞毛腿一会儿看看福仔和小不点,一会儿看看我们,观察了好半天,总算也放开了胆子。

亦风在山上的隐蔽帐篷里放哨,我试探着下到山谷中,架着小DV近距离拍小狼,几个小鬼头依然玩得毫无顾忌,没有嫌弃我的意思。

飞毛腿玩上一会儿就要担心地瞅一瞅我和亦风的动静。既然他的哥哥和弟弟都敢在我面前晃荡,她也不甘被嘲笑为胆小鬼,但我们毕竟是人,不得不防。没准儿她的妈妈教过她,人是动物界的公害。

福仔越长大越像格林。我心想,就把他当作格林吧,在盗猎者的眼皮子下面,让我们守护好他们,不要再让格林的悲剧重演了。

小不点在我们小屋生活的时候,我还觉得他挺温柔,可是在狼窝边,我才发现了他的另一面,这家伙个儿小脾气可不小。这会儿他正跟蚊子发火呢,这些蚊虫专门叮咬他的小鼻头和没毛的肚子,气得他在草丛中挥舞着小狼爪蹦来跳去,只要有蚊子掠过他眼前,他张嘴就咬。

我观察得正带劲儿,对讲机噼里啪啦响起来,亦风的声音急坏了:“糟了,糟了……”

我从裤兜里摸出对讲机:“啥?”

“快看背后……你背后!”

我后颈一凉,急忙回身。不好!大狼回来了!

是的,狼窝被掏过一次,大狼当然会提高警惕,不会离家太远了。我以前来狼窝那么多次都没遇见过“家长”,这会儿,我也光顾着高兴,几乎忘记了这潜伏的危机。这正是“久走夜路必撞鬼”,今天是在狼窝跟前遇到狼了。我跑不了,也动不了,刹那间僵成了一根虫草,全身所有的恐惧从后脑勺冒出了芽。

几十米外,那匹大狼嘴里叼着一只活旱獭从山坡另一侧冒了出来。在小狼们的簇拥迎接下,大狼一面小跑一面仰头把旱獭举高,躲避不断跳起来抢食的小狼,大狼要找一个开阔的地方放下猎物。

旱獭尖叫挣扎。也许是獭子味儿太浓,大狼没注意到人的气息;也许是蹦跳的小狼干扰了她的视线,大狼翻过斜坡才陡然发现了我。大狼惊得嘴一张,旱獭“扑通”掉在地上,獭子翻身就往山坡下逃窜,小狼们立刻撵上去围追堵截。

有人在,这些傻孩子竟然不躲!大狼火速扫视小狼,瞪大了狼眼和我的目光对撞,全身的狼毛都竖成了惊叹号!她是一匹母狼,苗条秀气。她的哺乳期快结束了,腹部的乳房也在萎缩恢复中,但下腹部却留着一块醒目的核桃大小的疤痕,估计是被抢奶的狼崽咬掉了奶头。她的鼻梁上有一道陈旧抓伤,鼻头都被这伤疤勒成了两半。母狼阴沉着脸皱起鼻翼,那伤疤也随之更加狰狞。她龇起獠牙,喉咙里的咆哮声咄咄逼人,那一口利齿随时要夺唇而出。

我咬紧牙,控制牙齿打战的声音。我摊开空手,尽量表示我无害,脚却继续僵在那里一动不动。并非我如此的沉着无畏,打从一开始发现母狼回家,我的腿肚子就已经抽筋了,虽然本能不断催促我逃命,而运动神经却处于断电状态,根本不听使唤。人是跑不过狼的,在狼面前一旦露怯,只有死路一条,除了壮起胆子强作镇定,我别无选择。

我和亦风多次出入狼山,与狼近距离遭遇是常有的事,但在其他地方遇到狼都不至于让我如此惊恐,因为我们知道狼不会伤人。通常狼都会主动避开我们,而眼下的情况却另当别论,我侵入了狼妈的幼儿园,并且她的宝贝小狼们就在身边,没有什么比护崽的母狼更具攻击性了!她排斥所有危险事物,何况是人。我此时的举动稍有不妥,母狼敏感的攻击神经就会被触发。

母狼瞅瞅小狼,又神经质地紧盯着我。她夹着尾巴,龇牙的同时不安地交替着前爪,她很紧张。我偷瞄了一眼不远处的小狼,立刻引来母狼不满的咆哮,她迅速上前几步挡住我看小狼的视线!她的狼耳朵摊平了,这是攻击前的准备动作。

我比她更紧张,我总觉得她看准了我的细长脖子,我下意识地把脖子往领口缩,母狼每龇牙吼一声,我就心虚地后退一步,人狼之间的弦越绷越紧。

跑也不敢跑,留又不能留,这么僵持下去不是办法。我残存的一点点思维提醒我,好歹我也是送小狼回家的雷锋阿姨啊,福仔和小不点总记得我吧。抱着一线希望,我颤声求助:“福仔!小不点!”

不喊还好,一喊之下,母狼救火一样奔扑过来。妈呀!我的心脏终于跳闸了,眼一闭就抱头鼠窜,一个跟斗滚下坡去。

好一会儿,我没感觉到被狼咬的疼,摸摸脖子,没断。我大着胆子睁眼一瞧,母狼还在山坡上,小不点抱着母狼的脑袋,福仔一个劲儿地舔着狼妈的嘴,一会儿就把母狼鼻梁上愤怒的皱纹舔平了。

飞毛腿却唯恐天下不乱,她躲在母狼身后,冲我龇着小獠牙煽阴风点鬼火,那跃跃欲试的样子似乎在说:“妈,就是这个偷窥狂,三天两头跑到我们家来,连我大便都要拍照。我帮你把她拖到厨房去!”她是个女孩儿,她的行为更倾向于向母狼学习。

人与狼之间距离一拉开,母狼倒是平静了许多,她用鼻梁拱着狼崽的小腰,推着他们回家。福仔回头瞅我一眼,小尾巴极轻微地摇了摇,母狼立刻用下巴狠狠磕在他脑门儿上,福仔“吱”一声痛哼,夹起尾巴,老老实实跟着狼妈走了。

我这才收魂附体,哆嗦着拖回摄像机。

神知道我是怎么移形换位到山上的,只感觉亦风贼笑着把我拉进帐篷:“你丫跑得比兔子还快!这母狼够泼辣!是个辣妈。”

亦风的笑让我更加委屈,我撩起袖子和裤腿,把滚下山坡时划破的伤口亮出来,怒道:“她想弄死我!你还笑!!”

他闻言收起笑脸,赶紧摘下帽子顺了顺头发,换上一副亲死党此刻该有的略带哀伤和悲愤的表情。“不怕不怕,辣妈不会真拿你加菜。她敢咬你,我就下去咬她!”亦风嘿嘿一笑,摸出创可贴帮我粘贴,“我在山上,旁观者清,刚才并不是小狼挡的驾,母狼冲到你面前的时候就已经停下了,小狼随后才撵上来,是你自己滚下山去的。你想想,咱们在狼窝周边巡逻那么多天,那附近能不留下人味儿吗?母狼肯定早就知道了,但是她并没有挪窝,可见她是不排斥我们的,她只是怪你当时靠得太近了。再说,福仔和小不点回家也肯定带着我们的味儿,母狼认识你的味儿,不会恩将仇报,只是吓吓你。”

我摸着脑袋上的包,惊魂难定,怎么也不能接受亦风“事后诸葛亮”的分析:“护崽的母狼做事不计后果,要不是我跑得快,她会不会真的攻击绝说不准,不信你下狼窝去试试。”

“不去,我还没活够。咱们别得寸进尺了,以后就隔着山谷观察他们,大家都踏实。”

帮我处理完伤口,亦风拿起望远镜继续往狼窝附近看。

小狼们不见了,可能是母狼辣妈让他们进洞了,而辣妈气鼓鼓地坐镇山腰,她并不进洞,似乎觉得这样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危险。初次见面,她也在“观照”我们,当我们自以为隐蔽地从帐篷窗口用望远镜照向她的时候,她总能冷不丁地穿透望远镜和我们对视,仿佛我们的一举一动尽在她眼中。

我摸遍腰包,找不到对讲机,可能慌乱中掉在狼窝附近了。我看着辣妈一副防火防盗防人类的样子,也涌起一种恶作剧的报复心理:我让你吓我,我也来吓唬吓唬你!我嘴角扯出一丝坏笑,拿起亦风的对讲器,清清嗓子:“福仔!小不点!格林!嗷——”

一嗓子刚吼完,哗啦,三只小狼飞也似的蹿出洞来,炸窝了!

这是什么效果?我们顿时乐了,原来不知哪只淘气的小鬼竟然把对讲机叼回了窝里,我这一吼把小家伙们吓飞了,四散逃跑。

辣妈一愣,火冒三丈地朝着其中的一只小狼追去——福仔又要挨打了。

不久,辣妈返回窝里叼出对讲机,远远地扔了出去,一仰头,凶狠地剜了我们一眼。

正文 21、辣妈教子

我以为此番扰动了狼窝,还撞见了母狼,她一定会带着孩儿们举家远走了,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小狼们依然留在这片山谷,玩耍、嬉戏。母狼照常外出,带回食物给小狼,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我对母狼辣妈心怀感激。谢谢你,狼妈妈,谢谢你能相信这两个人。

我们谨守人狼界限,再不踏足狼窝附近。每天清晨,我们都来到后山,在山头的隐蔽帐篷里,隔着山谷远望观察,到了傍晚,我们再返回小屋。

福仔有时会朝我们帐篷这边张望,他妈不在家的时候,我们走出帐篷,冲他挥挥手,福仔也会轻轻地摇一摇尾巴。小不点不会这么干,他只当我们是山里的两只动物,既不排斥我们,也不对我们表示特别的友好;但他那天能在狼妈盛怒时替我挡驾,这就已经够了,他毕竟是野狼的孩子,应该保持和人的距离。飞毛腿照旧看不惯我,也干不掉我,她只有在拉屎的时候才会偏着脑袋死盯着山头上的我们,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辣妈会不定期地挪窝,但是新窝的选址基本都在我们的视线之内。我们分析她就近挪窝的原因:一方面后山山坳里水源就这一个,水源附近的山坡上没有更多适合的洞穴可以使用。另一方面,辣妈也并不是为了逃避我们,而是狼窝每隔一段时间都需要敞敞气,不让一个洞府留下太重的味道。可能挪一挪窝能给母狼带来更多的安全感,“狡狼三窟”能够迷惑敌人。

不仅这窝狼不远离,就连我们陆续看到的其他大狼也不再避开我们。

一天,我们经过中峰去往后山狼窝的途中,远远瞧见有四只大狼捕猎归来,他们是这群狼中奋斗在前线的战士。这四匹大狼身影雄健而略显疲惫,走过山坡时,投向我们的目光很随和,如同看见邻居一样寻常。我们想用望远镜细看时,他们已经钻进灌木丛睡觉去了。这四只狼是这群狼的狩猎主力。他们夜晚出去捕猎,给后山狼窝送食,白天总在中峰山坳里休息。他们就是我们曾经远远看到过的,在开满鲜花的“灌木丛蒙古包”里睡觉的那些狼。他们白天极少到后山来,所以我们一直没机会在近处观察他们。我们没去打扰他们休息,继续往我们最关心的狼窝进发。

后山狼窝是狼群的大后方,我们在后山先后看到过七分半、龙狼,还有初探狼窝时逗引亦风远离狼窝的那匹小母狼和一匹老狼,我们叫他元老。

狼群不回避我们了,我们也会走出帐篷,躺在山坡上边观察小狼边休息,不必再对狼群隐蔽自己。

“带崽的狼群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接近啊。”亦风说。

“看他们对你的信任有多少了。从送格林回去那年起到现在,为了取得这份信任,我们用了多少年的时间啊。这还不仅仅是时间问题,如果没有这次我们送福仔和小不点回家这件事,狼群也不见得能这么接纳我们。”

我们总是穿着当年格林最熟悉的衣服,每当有大狼回山,我们就满含希望地站起身来,尽量展示自己,让狼把我俩看清楚。我们指望着其中有一匹狼是格林,希望他能认出我们,朝我们跑过来。

不过,那样的奇迹只在梦境里重复着。

当确信狼窝安全无虞的时候,辣妈会出外狩猎。

今天就是一个打猎的好天气,有元老和龙狼看家,辣妈开始做外出的准备了。她先在小溪边喝够水,然后盯着我们看了一会儿,接着开始穿花似的钻洞,从这个洞口钻进去,又从那个洞口钻出来。福仔、小不点和飞毛腿这一帮小屁孩欢蹦乱跳地跟着辣妈一块儿钻洞。辣妈每次钻出洞的动作都很张扬,总是用吓小狼一跳的架势冲出洞来,小家伙们更是玩得乐不可支,一窝蜂地又撵到那个洞口去追他们的妈妈。

元老坐在山坡上乐呵呵地看着这场捉迷藏的游戏,他听得到地下的动静,时不时地给小狼们一点暗示——他把头转向辣妈将要出现的方向。小狼秒懂,立马奔往元老提示的方向,果然能找到辣妈。但是辣妈奔跑和钻洞的速度比小狼们快得多,几个回合的穿花下来,小家伙们就糊涂了。小不点在洞口迷茫地东张西望,福仔一个洞一个洞地钻进去嗅探,等着他们的辣妈又从哪个意想不到的洞口现身。飞毛腿干脆跑到元老跟前,讨要答案。元老站起身向着山坡的东面走去,小狼们立刻跑去东面,挨个检查那边的所有洞口。

这时,我们发现辣妈从山坡西面离得很远的一个洞口悄没声地爬了出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溜下山去了。而元老还带着孩儿们在东面搜寻,这老家伙一眼都不往辣妈开溜的方向瞅。龙狼看见辣妈走了,就领着鹰慢慢溜达,上山顶放哨去了。

“地遁啊!”我服了,“这甩掉小尾巴的方法配合得太好了。”

亦风更是千言万语找两个字代替:“卧槽!”

小狼撵路的功夫我们是领教过的。想当初,我们每次出门的时候,小格林都要死要活地跟我抢门,甚至把脑袋挤进门缝里——带我走,否则你就夹死我!

我当然不能让宝贝儿子的脑袋被门夹了,只好屈服。家门都关不住撵路的小狼,这连门都没有的狼洞,辣妈居然能想出妙招脱身,真是高明。我又觉得,辣妈恐怕是想一举两得,她不光是要甩掉小尾巴,在疯狂钻洞之前她还看了我们一会儿,可能她也想同时迷惑我们:“山上的人听着,我可告诉你们啊,我就藏在某个洞里面,随时会扑出来,别想打我小狼的主意。”

辣妈大概以为我们的视线也会跟随元老和小狼吧?她千算万算,没想到我们还是看见她开溜了。谁让我们居高临下呢,嘿嘿!

不久后,小狼们进入了失望阶段,咬着灌木丛发脾气,他们大概也明白上当了,只好在山坡上无聊地张望,等老妈回家。小家伙们大约也有点生元老的气吧,他们不愿意跟元老玩,元老给他们舔毛洗澡,他们也不领情。

等到中午,小狼们和元老都困了,在沙土平台上打瞌睡。

看到一切都很安宁,我胆子大了些,趁着辣妈不在家,我偷溜下山,在小溪里打了一壶水。我抬眼偷瞄小狼。那沙土平台离小溪不算远,元老趴在小狼们身边,脑袋搭在两只前爪上休息,看似在睡觉,但仔细一瞧,他睁着倒三角的眼睛正不动声色地盯着我的一举一动,那神态像一个沉稳冷静的老管家。

福仔和飞毛腿正在打盹儿,小不点更是伸直了腿儿,侧躺在地,睡得像死了一样。睡着睡着,小不点的小爪子抽筋似的收缩,腿儿也开始挠动——他在做梦。

我瞄见小不点的嘴在嚅动抽搐,虽然溪水淙淙,听不见小狼在“说”什么,但以前他在小屋的时候,我曾经录下过小不点的梦呓。是的,他们做梦会说梦话,“叽哩呃呃——咕咕噜”,短音和怪哼居多,那发音很奇特也带着点诡异和小可爱,跟平时任何时候的狼叫或哼唧都不一样。

我拧紧壶盖儿,慢慢起身的时候,看见小不点的爪子越动越快,甚至耳朵和脖子都抽动起来。突然间,他闭着眼睛蹦跳起来飞跑,在山坡上一阵瞎冲乱撞,猛地撞在一丛灌木上,醒了,茫然四顾,我怎么睡这儿来了?

我忍住笑,小心地退回山顶帐篷里。我把小不点的梦游状态给亦风一说,亦风笑了:“我刚才觉得这小家伙怎么突然跑起来了,还以为你吓到他了呢,原来是在发梦癫啊。这家伙,难道他梦里面还在撵路吗?”

我和亦风在帐篷附近的地上找了一个小坑洞,在坑边垒上几块石头,捡些干牛粪生起小小的篝火,把溪水倒进铁饭盒里,放在篝火上烧开。

“在狼山上有热水喝了,太幸福了。”亦风说着,撕开一包“必奇”倒在水壶盖里等着冲水吃药,他因为喝生水已经拉了好几天的肚子,“我明天要带一点茶上来,用纯天然的溪水泡茶最经典。”

“我要带几包方便面,老吃压缩饼干,胃痛。”

我们喝着热水啃着干粮,一面休息一面观察。

三四点左右,亦风发现了情况:“回来了,辣妈回来了,还逮了东西!活的!”

辣妈叼回的是一只獭子。这只獭子个儿很大,看起来很凶悍的样子,即使被辣妈叼在嘴里,獭子也在乱踢乱蹬,把辣妈的胸毛抓掉一大块。她忍着痛也没有咬死旱獭,一路叼回家来。

辣妈在山坡上找了一片开阔地,等小狼们都来了,她才放下旱獭。

辣妈刚松开嘴,獭子就拿上架势了,他人立起来,露出能一口咬穿小狼爪子的门牙,瞪着兔子一样的眼睛狠狠盯着围上来的小狼。旱獭的爪子很厉害,首先是臂力惊人,他能把地底几十尺下的岩石都挖出来;他那三根五厘米长的指甲又粗又锋利,如果这爪子划过小狼脖子,能瞬间抓断小狼的咽喉。旱獭把左爪放在胸前护住心脏头颈,右爪前伸随时准备反攻。光是这防守架势就已经亮瞎了我们的眼,更让我们瞠目结舌的是,旱獭的嘴里居然咆哮出李小龙的招牌声音:“阿打——阿打——我打——”这獭子会功夫!我和亦风面面相觑,我们也是头一次听到獭子这样叫。平时不都是“嘀嘀嘀”这样叫的吗?

小狼们更是被唬住了,这套路没见过呀,猎物不是应该逃跑吗,然后我们围追堵截,从背后把他拿下!眼前的獭子非但不逃跑,反而要拼命。小狼在旱獭周围转圈,伸鼻子嗅嗅,没谁敢上。福仔的胆子要大一些,他决定试试。自从双截棍被人抓走以后,福仔慢慢成了这群小狼中的孩子王。这会儿,他在小不点和飞毛腿的掩护下,绕到旱獭身后,刚要下嘴,旱獭就果断转过身来,照着狼脸一爪子抓下来。还好福仔反应快,赶紧跳开。说时迟那时快,趁着小狼们正在慌神闪躲的当口,旱獭飞快地向山下奔去,转眼间跳进了几十米外的一个足球大小的洞里。这个洞是下落洞,最便于旱獭逃生,狼没法钻。几只小狼追到洞口就傻眼了,呆呆地回头望着辣妈。

辣妈自从放下旱獭以后,就退到一边,坐观孩儿们的表现,没想到还没等她坐舒坦,獭子就在她眼皮子底下逃跑了,等她跳起来想追时,已经晚了。

我在狼窝跟前第一次遇到辣妈的那天,辣妈也曾经叼回了一只活獭子要让小狼练习捕猎,结果因为我在,小狼们分神,让那只獭子给跑了。今天,辣妈辛苦了一早上,总算又活捉了一只,结果小狼们又让獭子给跑了。

对于才三个多月大的小狼来说,遇到旱獭,追逐游戏的心情多过捕猎,能抓到当然又好吃又好玩,抓不到,反正有妈妈给的口粮,他们还没有把追猎当作生存的必须。

饿了大半天的小狼吱吱叫着回来缠辣妈,飞毛腿和小不点使劲舔咬辣妈的嘴,缠着妈妈吐食,福仔干脆拱到了母狼肚子下面“搜身”。这些小狼抓獭子不给力,找奶吃倒是来劲得很。

连丢了两只獭子,辣妈很生气,眼看小狼们又跑回来找奶吃,她更是气恼,多大了还不断奶。辣妈抬脚把福仔蹬翻在地,一爪子摁住他的下巴,踩在地上,任凭福仔四脚朝天地拼命挣扎,母狼偏转脑袋,不看!

“这当妈的好狠。”亦风心疼福仔。

“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她不忍心看。哪个当妈的不是边打孩子边哭,你不懂。”

说话间,福仔突然不动了,四条腿软塌塌地垂了下来。糟了!是不是踩到喉咙窒息了?辣妈紧张地抬起爪子,正要嗅他鼻子,福仔却跳起来一溜烟跑了。福仔是挨打最多的,怎么对付老妈,他经验丰富。我想起格林小时候装作瘸腿受伤骗我出去陪他的事情,暗自好笑,这些小鬼头从小就跟妈妈玩心眼儿。

辣妈不给饭吃,还动爪打娃,三个小脑袋往一块儿凑了凑,决定造反了。小狼们轮番扑上来,就像狼群对付猎物一样,一个叼住辣妈的嘴,一个猛咬辣妈的腿,趁着辣妈抽腿站不稳的时候,把她扑倒,抢奶头,叼住就不放,直咬得辣妈肚子上都见了红。辣妈干蔫的胸腹早已没什么乳汁了,小狼这哪是在吮奶,简直是在吸血。

“太野蛮了!”亦风说。

“他们是狼,你不能用人的标准来衡量。”

我突然想到牧民曾经跟我们讲起的一件事。他们说山里的母狼把小狼养到一定大小,就会叼着一个羊脑壳把小狼们带到山坡上,然后把羊头滚下山去,趁着小狼追羊头的时候,母狼就赶紧逃跑,不要小狼了,因为小狼长大了要吃妈妈,狼都是很坏的!

好几个牧民都这么说过,可我没把这个说法当回事,因为我知道狼是群体动物,不会像狐狸那样清窝的。而且狼群的构成往往就是狼夫妇带着他们自己的儿女共同谋生,怎么可能把好不容易养大的孩子丢掉呢。现在看到这一幕,我似乎明白了,牧民们在山里看到的小狼吃妈妈的情形多半就是小狼们离乳期的这个过程,面对疯狂抢奶的小霸王们,那些狼妈妈想尽办法逃跑。

这会儿,辣妈一身狼毛被撕咬得凌乱不堪,她不得不搜肠刮肚反刍一些胃里半消化的食物出来,吐肉投降。趁着小狼们争夺抢肉的时候,辣妈狼狈地逃下山去,在小溪边舔着肚子上的伤。

“辣妈好可怜。”亦风说,“小狼照这么天天撕咬下去,会不会真的把她给咬死啊?”

“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啊,辣妈舍不得跑远。”

我琢磨着,上哪儿去找一个羊头或者能滚动的东西,帮辣妈一把。我迅速扫视了一眼帐篷里的物件,没有可用的东西。我只好用望远镜再看,只见辣妈一个劲啃草,龇牙咧嘴地嚼着草团,然后又蜷起身来,把嚼烂的草酱酱往肚子上糊,她嚼的那一大丛草很眼熟,这草是疗伤的吗?

正想着,小狼们已经吃完肉,再度冲下山来。这次,辣妈不逃了,从从容容地侧躺下来,露出肚子,任凭小狼们找奶吃。

咔咔,哇,呕哇……第一个啃到辣妈肚子的飞毛腿突然干呕起来,接着,福仔、小不点也吐得直不起腰。小狼们嫩声嫩气的边咳嗽边呕吐的声音,我隔着山谷听着都难受。

咦?我好像也那样狂吐过,是吃到了什么来着?我一回忆,恍然大悟:“那是‘后悔药’,辣妈竟然把这苦死人的后悔药抹在奶头上,小狼不吐哭才怪!”

我一点都不为辣妈担心了,牧民说过的那些滚羊头逃跑的伎俩都弱爆了,那些母狼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瞧咱们辣妈的招,那才叫一劳永逸。小狼只要被苦过一次,就绝对不敢再找奶吃了。狼娃娃们狡猾,狼妈比他们更狡猾。

躺在溪边的辣妈,抬起脑袋,挑衅地瞅着小崽儿们。叫你们这么大了还不断奶,苦死你们这帮小“土匪”。福仔、小不点、飞毛腿,你看我,我看你,都不敢再上了。

辣妈这才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扭着小腰,扬着尾巴,迈着轻快的小碎步,得意地踱回窝边,躺下来晒太阳打盹儿。而饿着肚子的小狼们只好四处去搜寻一点往日的干骨头来啃一啃。

狼是没法当“啃老族”的,早吃苦,早自立。我不知道这抹药教子的苦狼计有多少母狼用过,不过我对辣妈是越来越佩服了。

小狼们萎靡不振地回到狼窝边,等了妈妈一天,结果肚子还是饿着的。

元老亲切地舔着小狼们的耳朵,安慰他们。元老是这狼群里最沉稳老辣的,他似乎觉得辣妈还是有点心急了。强迫断奶固然是应该的,但是小狼们才三个多月大,辣妈就弄回那么凶猛的一只功夫獭子,这哪是小家伙们对付得了的呀。就算是锻炼捕猎技艺也得一步一步慢慢来,不能操之过急。

元老慢悠悠地哄着福仔、小不点和飞毛腿来到西面山脚下一处草浅的地方,这里有不少鼠兔窜来窜去。小狼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孩子们走得离窝那么远,辣妈肯定是不太放心的,她远远地跟在后面,坐在山坡上,替孩儿们担任起了放哨的工作。我看见辣妈时而望着山下的孩子们,时而又看着远处,呆呆地出神。

“如果她的大儿子双截棍还在的话,他一定能带领弟弟妹妹们拿下那只旱獭吧。”我自言自语着,我猜辣妈或许和我想着一样的事情。

不久以后,小狼们快四个月大了,正在换毛,有时小狼脱落的绒毛会顺着山风飘飞到我们这里,被帐篷上的尼龙粘扣带给粘住。我摘下这些狼绒,收好保存。亦风牵着帐篷顶的塑料布,把塑料布上积存的雨水引流到水壶里。草原上只要没有起风沙,雨水就很干净。我们就着雨水,煮方便面吃。

对面山坡上的小狼闻到香味,向我们这边探头探脑。这让亦风想起里主人公经常说的话:“小狼,小狼,开饭啰!”

我哧哧笑,“他们才不稀罕你的方便面呢。对了,最近要特别小心一点,方便面味儿大,今后就别再煮了,招狼不怕,就怕招了人来。旺青甲说又看见盗猎的进山了,让我们仔细别碰上。”一提起盗猎的,我皱起了眉头,“小狼别让他们碰上才好,如果盗猎的来了后山就麻烦了。”

亦风大口呼噜着面条:“咱们在狼山上这么久了,还没找到格林呢。他到底会在哪儿?在不在这个群里面?如果他不在这群狼里,他会不会已经自立门户了呢?按说,咱格林三岁半了,也够年龄讨媳妇了吧?嗯,对,帅小伙儿肯定能讨上媳妇,咱自己的儿子,咋看咋好。如果格林有个媳妇的话,我要叫她格桑,格林、格桑,天生一对……”

“格林能做个普通狼就不错了,我只希望他平平安安,无病无灾,别被盗猎的追上。唉!”我用筷子卷着饭盒里的面条,难以下咽,“今天我捡牛粪的时候路过断崖了,我放在断崖上的那颗白色圆石头不见了,我四周都找过了,没有。那是我留给格林的信物。这荒郊野岭的,风也吹不动它,谁会把石头拿走?”

“……”

刚进入七月的草原,桑拿天,蚊虫肆虐。

七月一日,我在望远镜里发现飞毛腿显得病怏怏的,一直趴在一丛灌木的阴凉处,福仔和小不点找她玩,她也没心思,一副很想不开的样子。

“辣妈出去多久了?”我问亦风。

亦风看看表:“大约半个小时了。”

“元老呢?”

“他和龙狼在垭口放哨。怎么了?”

“我想下去看看,飞毛腿有点不正常。我怕这丫头生病了。”

“你现在下去可危险啊,元老和龙狼就在不远,辣妈也随时可能回来。”

“那也得瞅瞅,她蔫儿了一天了。”

亦风摸了一把汗,接过望远镜看:“是不是中暑了?”

“过去看看才知道,最近村里好几条流浪狗都得犬瘟热死了,万一飞毛腿也染上,这三只小狼就都危险了。你替我放哨。”

亦风急了:“有情况我咋告诉你啊,你的对讲机都丢了。”

我系好鞋带,不再多话,下山了。

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小狼们休息的地方,福仔和小不点看见我来,还迎上来了几步。福仔轻摇尾巴,歪着脑袋,好像很奇怪的样子:咦,你来串门啦?

飞毛腿跟福仔和小不点不一样,虽然和我们相处了那么久,她对我仍旧是有所顾忌的。我平日里远距离看她,她还能接受,可是眼看我向她走近,她不干了,翻身爬起来,冲我龇牙!她动作敏捷,一点没有病态,鼻头湿湿的,眼神也很清透。但是这一龇牙,我可乐坏了,怪不得她情绪不好,她变成豁牙狼了。

飞毛腿换牙很不顺利,别的小狼换牙都是掉一颗马上就长出一颗,旧牙松松的还没下岗,新牙就在旧牙后面等着接班了。只有她的牙没商量好换届日期,六颗上门牙,六颗下门牙,同一天下岗,就连两颗下獠牙也提早辞职了,张开嘴,下牙床只剩床垫,只有上颚的两颗獠牙还在坚持工作,好好的一张狼嘴变成了订书机。

没了牙的她显得比平时更加六神无主,因为她没武器了。她拼命龇牙,又张开嘴冲我发出呼呼喝喝的吼声。急眼了!

“好啦,好啦,我马上就走,就那两颗牙,你还龇啥呀?放松,放松……”我边后退边柔声安抚她的情绪。只要没惹上病我就放心多了,新牙过一段时间就会长出来。

我不敢久留,返回山顶帐篷里。

“快点,可把我紧张坏了!”亦风一把把我拽到镜头后面,指着山垭口的两匹狼,“从你下山起,元老和龙狼就一直盯着你,还向你的方向跑了一截,幸亏没冲你去。”

看着缓缓回到垭口继续放哨的大狼,我冒了一头冷汗,幸亏刚才没碰小狼。

“飞毛腿怎么样?病了吗?”亦风问。

“没病,小丫头换牙呢,吃不进东西,饿着肚子不高兴。”我把看到的情形给亦风说了一遍。

“这样换牙正常吗?”

“当然不正常,好在她那些后槽牙都在,只是门齿和下獠牙掉了,我估计是昨天她跟福仔抢牛皮的时候,给活生生拽掉的,四个月的小家伙,牙床本身就是松动的。咱们格林四个月大的时候跟藏獒打架,也折断了半颗獠牙,乳牙太脆弱了。”

“乳牙嘛,哪个小孩不掉?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小时候几乎满嘴都掉光了,呵呵!”亦风笑道,“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昨天飞毛腿抢牛皮的时候,突然一个倒栽葱就滚下坡去,后来就不玩了。我还以为她摔疼了呢,结果是牙没了。呵呵哈哈哈。”

“你可别顾着笑,”我盯了亦风一眼,“小狼正常换乳牙应该是陆陆续续交错着掉的,这样新牙长出来的位置才准确,扎根才牢靠。她现在门齿和獠牙同时被拽掉了,剩个空牙床,不但容易感染,新牙也有可能长不好!”

“会这样?”亦风的笑容僵住了,“那新牙什么时候才能长出来?”

“长是很快会再长的,但能不能长好就难说了。”我望着趴在灌木丛前连喝水都没心思的飞毛腿,很心疼,“我记得格林换牙的时候,最先换的是门齿,旧门齿是被新牙从下面顶替掉的。旧牙一掉,两三天后新牙就能冒出头。等十二颗门齿都换得差不多了,才开始长出四颗新獠牙。狼的獠牙是至关重要的,这个位置一刻也不能空缺。格林换獠牙的时候,新的獠牙先藏在旧獠牙的后面悄悄地冒头,这个过程中旧獠牙毫不动摇,因为狼的獠牙受力最大,而且狼不会因为要换牙而停止撕扯,所以旧牙必须掩护着新獠牙生长。直到新牙已经冲出牙床四分之三,足够独当一面了,旧獠牙才被新獠牙给排挤掉,所以格林换獠牙的那段时间能看到狼嘴里有八颗大獠牙。旧獠牙一掉,新獠牙继续长粗,把掉牙的血洞给填补封死,出血很少,不会感染。等獠牙长粗了,最后才是换后槽牙。狼的整个换牙过程一点都不耽误吃肉,四个月大正是小狼最需要营养的成长期。现在飞毛腿牙齿掉成这样,吃东西都成问题,营养跟不上,她能不打蔫儿吗?牙齿是关系到狼一辈子的生存武器,特别是獠牙!你以为她像人的小孩那样还有机会找牙医正牙吗?狼要是长成你那样乱七八糟的牙口,他还能活吗?”

亦风抿抿嘴,这才意识到问题有点麻烦:“那现在咋办?”

“只能补补钙。格林小时候吃的是液体钙……”

“这荒郊野外,上哪儿去找液体钙?就算找到,你咋给她?”

“唉……”

我们正犯着愁,就看见辣妈回来了。她不直奔狼窝去,而是先跑到小溪边,吐出嘴里叼着的两个乒乓球大小青白椭圆的东西,还有几条银晃晃的东西。她把它们藏在草丛中,又喝了一点溪水,这才匆匆返回狼窝。

福仔和小不点早就迎上来乞食了。辣妈反刍了一大块肉任他们去撕扯,然后走到飞毛腿身边,咬咬她的耳朵。飞毛腿有气无力地张嘴哼哼着迎接妈妈,辣妈温柔地舔舔飞毛腿的牙床,可怜的飞毛腿只能抱着辣妈的脸,拿仅剩的两颗獠牙软绵绵地扎她。

辣妈把飞毛腿拱起来,领着她来到小溪边,找出先前藏在草丛里的东西。辣妈先把那几条银色的梭形的东西细细嚼着咽下肚去,然后叼起另一个圆东西,在嘴里一咬,明晃晃的黏液顺着辣妈的嘴滑下来。飞毛腿赶紧舔这些黏液,吃得津津有味。辣妈把嘴里的碎壳也嚼烂了喂给飞毛腿,接着叼起第二个……

我把长焦调到了最清晰:“好像是……鸡蛋?!格林小时候也爱吃这个!”

“笨蛋,这里哪有鸡蛋,你当山里有超市啊。”亦风说,“可能是野鸭子的蛋吧。辣妈给飞毛腿开小灶,她也知道女儿需要补钙。你瞧瞧,她把蛋单独藏在一边,先把肚子里的肉反刍给福仔和小不点,免得那两个小鬼跟妹妹抢。”

“狼妈妈好细心啊。她先前嚼下去的银色的东西又是什么,你看清了吗?”

“嗯……那个……”亦风犹豫了好一会儿,“我觉得像是……鱼吧。”

“你也是笨蛋,山里头哪儿来的鱼,你真当她去逛超市啦!”我终于有机会回敬亦风了。不过,我也挺疑惑的,除了鱼,确实再没有别的食物是那种形状。而且辣妈嚼鱼的时候,那鱼还颤悠悠的,似乎很新鲜呢。

难道这小溪里有鱼吗?我很纳闷,在狼山这么多年了,我从没发现过啊。

辣妈喂完野鸭蛋,又开始反刍食物给飞毛腿,可能就是她先前咀嚼下去的已经半消化了的“鱼肉糜”?她没有在回家之前就把鱼吃下肚,可能是不愿意把鱼肉跟喂福仔和小不点的肉食混在一起。

“狼山的小溪里不会有鱼吧?”亦风的疑惑和我一样,“这溪水到了冬天是完全结冰的,鱼活不了。况且这鱼已经有狼脑袋那么长了,这么大的鱼只有水泡子里面才会有。可是……”亦风看了看时间:“咱们以往到狼渡滩下面最近的一个水泡子去,步行最快也得六个多小时吧,来回就得十二个小时。就算狼的速度比人快六倍,也得两个小时才能来回,还不算抓鱼和找鸭蛋的时间,她今天出去了才不到一个小时,她怎么做到的?”

“她刚才在哪儿抓的鱼,你看见了吗?”

“我就顾着给你放哨了,没注意到她,你上来没多久,辣妈就回窝了,她是从西面回来的。”

“西面。也许那边有我们没发现的水泡子吧。明天你放航拍机侦察侦察。”我并非好奇辣妈是怎么抓鱼掏蛋的,而是想知道为了给女儿找到这小小一口食物,她到底跋涉了多远。

第二天,我们把狼渡滩一带“飞”了个遍,愣是没发现狼山附近有什么水泡子。

之后的日子里,神通广大的辣妈依然能变出鸭蛋、鸟蛋和大大小小的鱼,她把这些高级营养品嚼烂了给她的宝贝女儿补钙,补充蛋白质。

“这些鸟蛋也肯定不是附近找到的,她叼了多久啊?”我这样想着。为了体验一下辣妈的感觉,我上狼山之前也特意叼了一个生鸡蛋。刚把鸡蛋放进嘴里,单薄的蛋壳就被我的后槽牙压裂了,我连忙放松牙齿,好在蛋清还没流出来。我把舌面后缩,尽量给鸡蛋腾出空间。刚含了一会儿,我就感到喉咙发紧,口舌生津。我叼着鸡蛋抓紧时间爬山。五分钟后,我的舌根酸胀,喉头疼痛,呼吸不畅,唾液不停地流。我觉得还能坚持。十分钟后,离目的地还远得很,爬山原本就需要大量氧气,衔蛋疾走,我越发感到窒息了,喉咙像要被封口了,舌头被压着极想作呕。坚持到十五分钟,我因为缺氧而头晕目眩,只好干呕着把鸡蛋拿出来,麻木的嘴巴已经不听使唤了,取出蛋的时候,它还是被门牙给磕破了,蛋清蛋黄流了一下巴。

“傻瓜,你对什么都好奇。”亦风递给我纸巾,“人嘴哪能跟狼嘴比呢?”

“是啊,没法比,狼牙比我的牙锋利得多。”我大口深呼吸,重新轻松上路。

亦风边走边笑:“咱们人有手有脚的,犯不着。要我含着一个鸡蛋跋山涉水,我可做不到。”

我一声轻叹:“假如我没有双手,而我的孩子需要,我会这么做的。她就是这样。”

藏地草原有一种哑巴经,就是用一天一夜的时间,不吃不喝,也不说话,默默地过着生活,哪怕是最逼不得已的时候,对自己的至亲好友也不能用言语表达。南卡阿爸告诉我,那是为了让人们体验动物的痛苦,当你食不果腹又口不能言的时候,你才能体会万千生灵之不易。我们是幸运的,不缺吃不缺喝,有手有脚,能尽情诉说痛苦,分享快乐,做人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每当看见辣妈含着鸟蛋回家的样子,我就觉得做狼的孩子也是很幸福的,狼妈妈对孩子的慈爱丝毫不亚于人母。人们常常开玩笑说儿女想要的东西,哪怕是星星也得给他摘下来。

狼妈妈什么都不会说,但她做到了,只要是为了孩子,寻遍草原,她也会找来孩子需要的东西。那些脆弱的鸟蛋,她含在嘴里怕碎了,吞进肚里怕化了,以狼牙之锋利,需要多么温柔地叼衔着,才能一路将鸟蛋带回家,喂到孩子的口中啊。

飞毛腿、福仔、小不点,你们也将长出新的狼牙了,这是狼妈妈留给你们的最意义非凡的礼物。它能一口咬断牛腿骨,撕开猎物的肚腹,也能将肉咀嚼成细细的肉糜,饲喂你的亲人。它能给你的仇敌刻下永久的印记,也能给你的爱人留下亲昵的爱痕。

狼牙拥有最惊人的咬合力,狼吻也有最动人的感染力,狼的爱和恨全凭一张嘴,仇视或亲近都在狼嘴的分寸之间。

正文 22、与狼为邻

大约一个星期,小狼们的狼毛就换完了,撕扯肉食的时候也更加带劲儿,估计他们的新牙已经长出来了。飞毛腿长得身强力壮,跑得比从前还要快。我不再担心了,辣妈是个称职的妈妈。

今天,大狼们都不在家,小狼们正在山谷里练习逮兔子。

说来邪了门儿,今天这些野兔活腻了吗,非要往这片狼窝老巢的山谷里钻?原来这里有三大诱惑——大片的苜蓿、清洁的水源和剩肉。野兔是要吃肉的,特别是到了冬末春初没草的季节,野兔挖出雪下的虫蛹也能凑合充饥。春荒时,我们在雪中给狼投食死牛羊的监控里就曾经拍到过野兔来啃肉。刚开始我们以为野兔把羊毛误认作干草,后来才发觉这家伙确实会挑拣一些少油的地方啃干肉。野兔的体质和肠胃都远胜于家兔,为了活着,他们没有更多的选择。

现在是夏季,野兔肉食量不多,只是偶尔开开洋荤,而狼山谷中就有不少被小狼啃剩下的牛肉干,最关键的是肉上面带有兔子生存所必需的盐分。趁着大狼不在,兔子们大着胆子出动了。

兔子敢偷狼的肉,这逆天的情况可并不多见!

这群兔匪中老兔子最奸猾,叼起一点碎肉,一蹬腿儿就闪了,小狼们别想追上他。而年轻兔子则贪心了些,翻来找去,总想挑拣一口好肉,于是兔为肉死,正好给小狼提供了练手的机会。

逮兔子最能干的是飞毛腿,她不光速度快,而且比较务实,专挑那些跑不快的半大兔子下手,哪怕老兔子离得再近,她也不去白费力气。因为那些老兔精,总喜欢坐成“夜壶状”,把最有弹力的后腿藏在肚子下面,每次都在小狼离他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弹射逃出,严重打击小猎手的自信心。尽管时机和猎物都挑选得不错,飞毛腿逮到小兔子的成功率仍很低,十拿九空。

福仔比较贪大,总是费力气去追肥大的老兔子,他大概觉得要弄个大家伙才够三兄妹吃饱吧。

小不点腿脚不太利索,追不上兔子,不过他知道和哥哥姐姐配合,逮到兔子以后,福仔也不会亏待自己。

野兔的眼睛瞳仁儿很小,外鼓的眼珠子镶在有棱有角的脑袋上,一望之下凶光炯炯,哪怕死了也不减犀利。

小不点爱吃兔子,但是他不能忍受啃兔头。亦风说:“小不点肯定是在小屋啃羊头的时候,被死羊眼瞪吓过,留下了心理阴影吧。”确实,他似乎很怕无意中也和死兔子对上眼,或者这么说吧,无论兔子还是旱獭,凡是带眼睛并能用眼睛瞪他的脑壳,他都不吃!只要死兔头一对准他,他掉头就跑。

每次看到他吓成这样,我们就又好笑又为这娃娃的前途担忧。小不点,求算你心里的阴影部分面积啊。兔子瞪你你都受不了,咱以后打牦牛了,那牛眼睛一瞪,你该咋办哩?

在后山守望狼窝的日子里,我们时常猜测,哪一匹狼是当初叼水瓶喂小狼的?哪一匹又是辣妈的“如意狼君”?因为按照狼群的组织架构,辣妈的对象也就是这个狼群的狼王。

元老?肯定不是,他总是对七分半和龙狼客气恭敬,俯首帖耳。

龙狼?也不可能,毕竟他身有残疾,恐怕难以胜任“总舵主”的职位。

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七分半?七分半正当壮年,而且他经常平举起尾巴,龙狼和元老都对他特别恭顺地亮过肚子。我们第一次见到七分半时,就被他凌厉的目光和处变不惊的气度所折服,按说狼王应该是他了吧?但是……我总感觉七分半不像是辣妈的丈夫。我似乎没见到过辣妈对他有特别亲近的举动,不仅如此,有一次七分半接近飞毛腿时,辣妈恶狠狠地把他赶出了育儿圈,还在他屁股上结结实实地咬了一口。

见到这个情景,我心里一下子就平衡了:“呵呵,看来接近小狼会被辣妈咬的,也不光是我嘛。”

除了这些被我们认熟的狼之外,我更怀疑狼王有可能在中峰山坳里的那四只狼当中。他们总是在狼山的外围活动,昼伏夜出,像幽灵一样出没,往往在我们每天清晨进山之前,他们便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能感觉到他们,却始终看不真切。我们常常在清晨看见七分半、元老、龙狼这些留守看窝的狼在兴高采烈地搬运和储存一些猎物,并且和小狼们一起进食。这些食物显然是那四只狼夜里送来的。

亦风说:“他们像一个部落。老弱病残留在家负责照看孩子,年轻力壮的出去打猎养家。”

“嗯,七分半不是总舵主,没有狼王夫妇俩都在家待着享福的道理。七分半应该是育婴堂的堂主或者说是狼窝的警卫队长,而外出狩猎的那四只狼当中的头领才会是狼王,因为狼王要指挥作战。”

深入狼群那么久却没看到狼王,确实是一种遗憾,奈何那四只狼只在深夜或凌晨回家,送回食物,看看孩子。只有那么一次,在白天的时候,亦风的镜头在很远处的草场上捕捉到一只在草丛中潜行的神秘大狼。从露在草面上的腰背部看,他腰部下塌,我们猜想他肚子一定坠得很重,是装了一肚子的肉肉回来的。那大狼走到狼渡滩草场就停下来了,他不打算进山。

一看见那大狼回来,辣妈老远就从狼窝的山坡上撑起身来,飞快地奔跑到狼渡滩的草场上,夹着尾巴使劲摇,欢天喜地地迎接那只狼。辣妈跑到大狼跟前,又撒娇又乞求地舔那只大狼的嘴,吃大狼反刍给她的食物。

大狼隐藏在草丛中,被高草和冻胀丘遮住了大半个身子,实在看不清面貌,仅从草面上露出的比辣妈高出一头的体格来看,那是匹大公狼。他给辣妈喂食完毕,就匆匆离开了。

不一会儿,辣妈舔着嘴唇掉转回来,再把食物嚼细了喂给小狼。

七月七日,这天小狼们显得异常亢奋,特别是到傍晚的时候,福仔和飞毛腿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一趟一趟地往山顶上冲。七分半和辣妈也陪着他们一块儿狂跑追逐。元老依旧乐呵呵地看他们玩耍,每当小狼跑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就伸爪子使个绊。龙狼瘸着腿儿跑不快,小不点也行动不利索,他俩就扭在一块儿打闹,还时不时地吆喝出犬吠一样的腔调。

“今儿怎么那么激动?是有什么好事儿吗?”

我和亦风难得看见大狼小狼都在疯玩儿的场景,忍不住多观察了一会儿,忘了出山的时间。

到了六点多,一片雨云遮来,山里下起了暴雨,我们急忙收拾器材躲进帐篷。

等雨停了,天已经全黑了。没有月亮,也看不见山路,即便我们带了电筒,也没胆子在这狼山上走夜路。我们商量来商量去,谁也不敢果断做出撤离的决定,越商量越晚,最后两个人只好留在了山上。帐篷周围至少我们熟悉,若是摸黑在山里走夜路,指不定会遇上什么。

我们巴望着快出月亮吧,至少让我们看清楚周围的东西,但是乌云当空,老天爷干脆瞎了眼似的一抹黑。气温也越来越低了。

隐蔽帐篷内的面积只有两平方米大小,我们都不想在里面闷着,无奈外面的草地上又是湿漉漉的,也没法坐,两人就在帐篷外搓着手,围着帐篷转圈取暖。我们的登山鞋弄湿了,脚指头在湿鞋里捂得特别难受。亦风想生堆篝火烤一烤,可惜我们捡回来的牛粪都被大雨淋透了。

我把鞋袜脱了,晾在帐篷边,光脚踩在软软的长草上,一弹一弹,虽然草面是湿的,但是走起来很舒服。

“亦风,你试试。”

亦风把鞋子一脱,那酸爽!

我一切的享受感都没了,赶忙捂着鼻子:“拿远点,快拿远点,要出人命的!”直到亦风把鞋放到七八米外,我才放开捂鼻子的手。

“等月亮出来就好了。”亦风搓着手,“不知道小狼晚上都干些啥。”

“他们白天太闹腾了,这会儿可能都困了吧。”

话未落音,山谷里就有一只小狼像小猫似的叫了一声,怪腔怪调的。少顷,其他小狼也开始吱吱呜呜地起哄。

“嘿嘿,你听,他们白天的闹劲儿还没过呢!”亦风高兴极了,“好可爱的声音,头一次在狼山里,大半夜听见小狼哼哼呢。”

“还不快拿录音机!”

接着就是温柔引导的一种声音:“嗷呜——”小狼也跟着叫:“嗷、嗷、嗷、嗷呜。”

“狼妈在教小狼学说话了。”我拢着亦风的耳朵悄悄说。这种欣喜不亚于听到孩子第一次喊爹妈。

“小狼不是第一次嗥了,说不定早就喊过‘爸爸妈妈’了。”亦风摸透了我的心思,“你不记得了?福仔和小不点在我们小屋住着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也嗥过,那声音才应该是呼唤爸爸妈妈呢。”

“哦,是……那时候是奶声奶气的婴儿啼哭,比起当时,他们现在已经是童音了。”我竖着耳朵欣赏小狼夜嗥。

有的小狼叫得不像样,家长在纠正他的声调。有个小狼刚想嗥长一点,气儿不够又给呛回去了,一个劲儿咳嗽。有的小狼更喜欢由着自己的性子瞎嗥,杂乱无章,对面山上就爆发出一阵“叽叽呜呜嗷”的“争吵声”,好像小狼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在七嘴八舌地争执:“你教得不对,听我的。”“你才不对,别听他瞎说。”

我们根本辨不清谁是谁。还是辣妈的声音最温柔动听,也最容易被我们识别,她一引导,小狼就模仿她。小狼们借着静夜的回声吊嗓子。叫声越来越有样,渐渐能发长音了。他们互相在攀比谁的音更高。

我和亦风越听越有兴趣,偷偷议论着。

“今天留下来还真值得。我就说他们今天咋那么兴奋,原来是晚上要开演唱会了呀。”

“这个演唱会可能是小狼的出窝礼了。”我感觉狼的每次群嗥都是有意图的。

“出窝?”

“差不多了吧,小狼已经四个月大了,能跟着大狼去学打猎了,不用窝在家里了。”

“你是说他们要走了吗?”

“嘘——听!远处有狼在回答小狼呢。辣妈也许是在教孩子们怎么跟远处的狼叔叔狼阿姨们打招呼。咱们的小狼要出窝了,跟附近的邻居喊个话,让他们多多关照。”我自顾自地陶醉着,想象着,“嗯,这声是喊舅舅……这声是喊姑姑……这声是……”

“喊他二大爷。”亦风很讨打地坏笑着接嘴,“狼妈妈亲自教的母语就是标准啊。咱们格林小时候的狼嗥还是你教的呢,教得忒差,差点入不了群。”

亦风打断了我的想象,我正想生气,一听到后面的话,又伤感起来。小狼在极力模仿母狼的音调,格林当初也是这样竭尽全力模仿我,甚至模仿我常常哼唱的那首歌。如果李健听说他写的歌把狼给招来了,不知道会作何感想。我微笑着,耳边仿佛又听到了格林当年哼歌的声音:“呜——呜——呜——嗷——嗷——”唉,格林,歌声还在,来自“嗷星”的你到底上哪儿去了?

不对啊,好像有一个狼嗥声中真的带点的旋律,那腔调依稀耳熟!我止住亦风的絮叨,侧过耳再仔细听,没了。到底是幻听还是真实?

“刚才的声音,你听到了吗?”

“没有啊,什么声音?”亦风很茫然。

难道那是我的幻听吗?我的呼吸有点急促:“敢不敢喊格林一声?”

“……”

话一说完,两人都心虚地沉默着,有点回到现实中的状态——我们在狼窝的山里面,四处是游狼野兽,谁有胆量站出来喊那么一嗓子?话说回来……我们敢站在这里是不是胆子也忒大了点儿?

“我觉得还是不出声要好一点。”亦风提出了理智的建议,“就悄悄听吧。”

还是要安全第一吧!我正有些犹豫的时候,我们的后方,中锋山坳里也响起了长声:“嗷——”

“你听,那四只狼也开始向狼窝这面喊话了!”亦风又抓住了新的兴趣点,他举着录音机向声音的方向走了几步,“你猜他们喊的啥。”

我笑着:“呵呵,他们是负责打猎的,可能是喊:‘小狼,小狼,开饭啰!’”

这是亦风常念起的里的台词儿,我一说他就乐了,站在那边嘿嘿呵呵地傻笑起来,笑着笑着渐渐有点卡壳了……片刻的安静后,他冷不丁提出了一个怪瘆人的问题:“饭在哪儿?”

我听得心里发毛,总觉得亦风从幽暗中递来的问话阴风惨惨,吹得我后背冷飕飕的。又仿佛感觉到一只毛茸茸的狼爪子正从我的后脖子顺着脊柱慢慢地摸到了后腰,又被一条狼舌头从后腰舔回了脖子,我的腰板不由自主地挺直了。

“你在哪儿?站过来点儿。”我头皮僵硬,手脚发冷,“你不要吓我。大半夜的不能开这种玩笑,这、这、这儿的狼群一直对我们很好。”

“你养鸡的时候,也对鸡好,最后还是把他炖了……我……不……吓……你,”亦风的颤音更重了,“我就是想弄明白点儿——你确定他们不是把咱们当唐僧肉养着的吧?这个出窝礼,有没有聚餐的环节?”亦风越说越紧张,“今天那些狼干吗那么兴奋?他们的……好事儿……不是咱们吧……”

“不要再说了!!!”

我寒意升腾,向帐篷边后退两步,扫视黑洞洞的四周,难道真应了“月黑风高杀人夜”的古话?虽然我们跟狼接触数年,因为了解而不怕狼,但是在漆黑之中,身临其境地听到夜深狼嗥,这不是3D电影,也不是环绕立体声,而是狼群真的就在你身边的黑暗中。他看得见你,你看不见他。刚才还觉得可爱的狼嗥,现在却感觉诡异起来。好恐怖!我忽然间拾回了原始的本能。

“要不……我们……进帐篷?”亦风微颤的声音似乎就在三四米远的地方,但是我却看不见他,只看到他录音机上的一块浅绿的荧光在向我的右前方浮动。

“我在这边。”我压着嗓子还想再叫他。忽然间……

“嗷——”一声凄厉的狼嗥就在我们身后不远处!而这一声狼嗥在我耳边秒变成一句阴森的话:“这儿——有——吃的——”

我一哆嗦,浑身的汗毛电竖起来!

两人争先恐后地缩回了帐篷,手忙脚乱地拽上拉链门。蜷在帐篷里紧捂着嘴,先前还有心思贫嘴的亦风再不敢出半口大气。我抱着脖子缩在帐篷里,颈动脉一涨一涨地跳。

外面是风声还是脚步声,沙沙——沙沙沙,窸窸窣窣——这细碎的响动像一把鬼锯一点一点锯开我冰冻的胆囊。我一个劲儿地往亦风身边靠,亦风也在哆嗦。这跟从前在小屋里听到狼嗥是两码事,至少小屋是砖头做的呀,这帐篷……用牧民的话说:你们这种帐篷在草原上中看不中用,菲薄菲薄的,打个喷嚏都能射穿,还敢拿到狼山上去?

我额头冒汗,舌头发苦,该不会是吓破胆了吧。我根本不敢背靠着帐篷,生怕那薄薄的帐篷布后面突然伸来一张嘴,嗷呜一口,隔着帐篷布就冲我咬过来了。我们两个人背靠背抵着,亦风面对着帐篷的一扇拉链小窗,死死盯着窗口,他大概觉得就算被咬了,也得看清楚了,死得明白。我坚决不看,我生怕一扭头望向窗外时,就跟野狼撞上脸了。

在仿佛长达半个世纪的两分钟后,狼群不嗥了。刚才在最近处听到的那声狼嗥也再没重复过。外面很静,偶尔有一两声乌鸦的笑声,黑暗的帐篷中只有三种声音:手表走秒声,呼吸声,心跳声。

不久后,月亮出来了,透过帐篷布,把帐篷里照得亮亮的,能看清彼此的脸了。我发现亦风的眼睛比从前大了很多,头发也蓬松多了。

又等了一个多小时,外面确实再没动静了,连乌鸦也不笑了。狼群似乎觉得把我们玩够了,不打算再吓我们了。

亦风扔了一块饼干出去,没动静。他借着月光偷偷向外窥视:“好像走了。”

我渐渐收魂入体:“那只狼太淘气了,他就不能站远一点嗥吗?不带这么玩儿心跳的。”

又观察了好一会儿,亦风拉开帐篷四个面的窗户,让月光更多地洒进来。然后把刚才没舍得扔的一块饼干放嘴里啃起来:“我都吓饿了。喂,要是我们真在帐篷里被‘米西’了,户外用品店能不能帮我们理赔啊?”亦风似乎已经放松了。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吃完饼干,亦风胆子更大了,拉开帐篷门,钻了出去。不一会儿,外面传来亦风的声音:“咦,我的鞋呢?还有一只鞋哪儿去了?”

“明天再找吧。上半夜黑漆漆的,指不定你扔哪儿了。”

“我得找到鞋啊,不然狼来了,我跑不快!”

“你穿上鞋就能跑过狼了?狼要真来了,你还不如熏走他呢。”我没好气地说,刚才在帐篷里,我已经受够他的男人味儿了。

“你放心,我在收拾了。”外面传来亦风在积水坑里洗脚的水花声。

“喂,你快出来看,好漂亮啊!”亦风又喊,“快点啊,不出来你后悔。快!”

“等一下,脚麻了。”

钻出帐篷,我深深呼吸,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湿润的草香味和泥沼吐出的岁月的气息,这才是湿地的味道。我站在山岗上,被夜色惊艳了。

云开月出,狼山一片清朗,凉凉的水雾在草滩上幽游,月光下每根草都是银蓝色的,这是一片蓝色的草原……停在草叶上的蜻蜓,翅膀上挂着露珠,每一颗露珠里都藏着一个月亮。人从草上走过,蜻蜓低低地飞起来,晶莹的翅膀振起一片沙沙声,在身边盘旋。夜晚的蜻蜓都飞不高,他们倦怠地停歇在我头上、身上、手上,用纤弱的前肢揉擦他们的大眼睛,又偏转脑袋刷刷那根修长的“睫毛”。这让人很容易联想到魔幻故事里的小妖精。

“对不起,小家伙,吵醒你们了,继续睡吧。”我用指尖轻轻托起他们放回草面上。等明天太阳出来,他们晾干翅膀,就可以高飞了。

当月亮偶尔滑进云后,星星便亮了起来。雨洗后的夜空中,浮云如轻纱在银河中荡涤,展臂仰望,浩瀚的星空仿佛在头顶旋转起来,将我也拽入了星际。哦,我们本来就在这星空之中,原来我们拥有这么宽广的宇宙,只要我们抬起头。

城市里的爸爸妈妈应该都熟睡了吧,好希望给他们寄去一场梦,告诉他们,女儿在草原上看到的,凌晨三点的星空是世间最美的。

流星!好多的流星!他们掠过夜空,像飞奔中的狼眼……哪一颗是格林的眼?

我急忙闭目祈祷,生怕错过那一刹那的辉煌……

“……”

“许的什么愿?”

“不告诉你!”

“好吧,你不说我也知道。”

天亮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亦风晾在草地上的鞋子确实少了一只,难道昨晚听到的帐篷附近的窸窣声真的是有狼来过?就是在我们背后嗥叫的那匹狼吗?

“为啥我的鞋他不叼?”我有点小失望,“他口味真重!”

亦风只剩一只右鞋了,他只好找了一个塑料袋把左脚套起来,一脚高一脚低,乌青着眼圈走过来:“今天先回去吧,下午再来。一夜没睡,我扛不住了。以后再不敢在狼山过夜了,太吓人了。”

“还不是你自己吓自己!”

我们确实需要休息了。我收拾器材,留恋地看了看原野上缓缓舒展的平流雾和寂静的山谷。邻家的小狼们还没醒吧?我会怀念狼山夜色的……

正文 23、人祸天灾

七月九日,这天早上我们进山,感觉狼山上的气氛不对劲!

刚上山不久,亦风就发现一只被套住的旱獭正在洞口挣扎。

“这是新下的套!”亦风放走旱獭,把钢丝套收进背包里。

我查看盗猎者留下的摩托车辙印,泥地上的碾轧痕迹很清晰,而草丛中被轧过的路线经过一夜恢复早就挺立起来,草面挂着均匀的露珠:“他们是昨天傍晚来的,居然没跟咱们撞上。”

我们赶往狼窝所在的后山,在隐蔽帐篷里观察了好一会儿,一只狼都没出现,山谷里冷冷清清的,就连旱獭、野兔也销声匿迹。难道盗猎的去过狼窝了?

我们下到山谷的狼窝前。有了前天晚上在狼山过夜,与狼群相安无事的经历后,我们就更不怕这里的狼了,何况他们还不在家。我们检查狼窝附近,没有盗猎者来过的痕迹,心里稍微安定了些。我们在山谷中偶然拾回了遗失的对讲机,早就没电了。

“看,我的鞋!”

狼洞前的沙土平台上遗落着亦风前晚丢失的那只登山鞋,被咬得扁扁的,它果然是被狼叼走了。

亦风拾起鞋子拍拍上面的沙土,我突然晃眼看到鞋面上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别动!”我一把抢过鞋来仔细观察,在登山鞋鞋面的一个透气孔上,镶嵌着一颗莹白透亮的东西,迎着阳光时,像一颗钻石般晶亮。侧过光时,像一粒碎玉。

“这是个啥?”亦风很好奇。

“宝贝!幸亏你刚才没拍掉。”

我蹲在沙土平台上,铺开几张纸巾,把那颗宝贝小心翼翼地挑出来,托在手心细看。

果然!这是狼娃娃脱落的一颗乳牙,它只有一粒米大小,像一个胖胖的小茶芽的形状,或者像一个甲骨文的“山”字,中间主牙的两侧各有一个小突起,牙面莹润,牙尖透亮,牙齿的正面向外微拱,后面呈平切状。牙根很短,是在牙床中枯萎朽断的,牙根中心有一点猩红。这颗牙可能是小家伙在啃咬亦风登山鞋的时候,嵌在透气孔的小眼儿上给带下来的。

我开心极了!格林从前换牙的时候,我天天掰开他的嘴看,试图能捡到一颗乳牙作纪念,可是那么久了,从来就不知道这家伙把掉的牙藏哪儿去了。好不容易有一次,我掀开狼嘴,发现有一颗门齿挂在上牙龈的一丝丝肉上面荡着秋千,正准备“叛逃”。我赶紧抄起眉夹准备把这颗小牙牙捉拿下来,可是格林舌浪一卷,就把牙牙卷回狼口,咕嘟一声召回了“腹地”。

我那时千求万求都得不到的宝贝,没想到今天竟然在这狼窝前捡到了一枚。

“这到底是啥宝贝?快说啊!”

我不说话,把鞋子里里外外又检查了一遍,再没发现更多的乳牙了。我这才把鞋子塞给亦风,把脸转到一边,喘了口气,终于能开口了:“你什么都好,就是脚臭了点。”

“但是狼喜欢啊。嘿嘿!”亦风的脸皮挺厚,“我刚才问你话呢!这是啥?”

“是小狼的乳牙,上门齿的左边第二颗。”

“哇!都是我鞋子的功劳!”亦风很得意,“可惜不知道这是哪只小狼的牙。”

“应该是小不点的。”我更加怀疑小不点可能是辣妈的养子。飞毛腿的门牙早就掉光了,福仔也该换后牙了。这两只小狼换牙是同步的,当初在小屋的时候,我就发现小不点比福仔的牙口轻。如今,他乳门牙现在才开始脱落……他换牙的时间也比福仔和飞毛腿晚一个多星期。他和福仔不是亲兄弟。

小不点,你是谁的孩子?你是从哪儿来?你都经历过什么样的故事?

离开狼窝后,我们沿着摩托车踪迹搜山,又发现了不少陷阱。我们清理了狼夹和圈套,带回家挂在屋后羊圈的围栏上。我们猜想,狼群或许是察觉到危险,隐蔽起来了?

接连几天,巡山和破坏陷阱成了我们的主要工作。累了,我们就藏身于隐蔽帐篷中,既能监视狼窝动静又避免和盗猎者正面遭遇,就这样悄悄跟盗猎者打起了游击,他们装陷阱,我们拆陷阱。偶尔我会发现在我们取走狼夹的地方又装上了新夹子,狼夹的链条死死地钉入石缝中,看来对莫名其妙失踪的狼夹,盗猎者一定很冒火。

观望狼窝已经第五天了,小狼再没出现过。我们到辣妈曾经居住过的所有狼洞附近查看,都不再有狼居住的痕迹。辣妈可能已经迁出这片山,也可能小狼已经成长到四个月大,能够随父母浪迹草原,学习捕猎了,他们不再需要固定的巢穴,野狼一家的线索断了。

从五月初发现小狼到现在,我们守了这窝狼两个多月,小狼们从盗猎者手中逃脱过一次,也不会再轻易踏入陷阱了。在我们心中似乎完成了一个任务,踏着夜幕回家,几分欣慰,几分失落。

第二天,屋后的火燕夫妇从一清早就叫声急促,不断飞来扑击着窗户,我起床披衣查看,原来是他的窝顶盖被大风掀翻了。

火燕第一窝的四只小鸟早已出窝远走高飞,六月下旬,这对火燕又在箱子里新下了四个蛋,这段时间正在孵化。

我帮他们重新盖上窝,用大石头压好。

看看天色,阳光迟迟没有钻出云层,空气中弥散着闷热的桑拿气息。贴地的热浪旋过草面,把长草揪成一撮撮的螺髻。晨雾似乎还来不及散就被汽化,在热空气中蒸成哈哈镜一样的屏障,四周的景物都随着热浪不规律地扭曲着。

“这是什么鬼天气啊。”我装了一大钵狗粮拌肉,屋里屋外找炉旺。

“昨晚从狼山回来就没看见他,”亦风睡眼蒙眬地生炉子,“别是跟野狗溜达去了吧?”

我站在家门口,敲着狗食盆。那只大黑狗循着声音跑来,不好意思地站在围栏外。

从我们刚到草原给狼投食死羊,就招来很多的野狗,这只黑狗就是其中的一个。有一阵子,我隔着窗子瞧见炉旺跟煤堆玩得起劲,仔细一看,原来是这黑狗趴在煤堆里,她毛色实在太黑了,只有龇牙才看得出来。后来我们没有投食了,野狗们也散了,可这只黑狗还是照来不误,而且每天都赶着饭点来。炉旺生活优越从来不护食,反正食物多得是,总能给黑狗剩下吃的。两只狗的关系处得不错。

这会儿,大黑狗望着我手里的饭盆摇尾巴,等着我给食儿。

“炉旺,开饭啦!”我敲着饭盆东张西望。奇怪,今儿怎么就黑狗来了,炉旺连吃饭都不知道积极点儿。我敲着饭盆儿冲着黑狗喊:“去,把炉旺叫来,一块儿吃。”

黑狗夹着尾巴,脑袋低垂下来。

亦风端着炉灰钻出门来:“不要敲了,你先给她吃吧,炉旺饿了自己会回来的。你收拾收拾工具,咱们得补一补房顶,这天色,怕是要下大雨了。”说着往羊圈后面走去。我们的炉灰都是集中倾倒在羊圈后面的背风处,并且确认没有火星,以免随风散落草场引起火灾。

我把食盆放在院子里,顺手捞了一块肉扔到那黑狗面前。正要进屋,突听亦风在羊圈后面大叫起来。

我赶过去一看,蒙了!

羊圈后面到处是血,炉旺的尸体血淋淋地倒挂在羊圈围栏上,头骨碎裂,脑浆溢出。他被人剥了皮,只有头和四个爪子还有皮毛,赤裸的身体遍布瘀伤,割开的喉咙上还挂着凝固的血块。

亦风咬牙取下炉旺的尸体:“表皮已经风干了,他是昨天我们去狼山的时候被杀的。昨晚回来我就没看见他,还以为他出去玩了。”

“什么人干的!”我悲愤交集,万万没想到昨天出门前看到还活蹦乱跳的炉旺,现在竟然发现被虐杀在家门口。谁会到这儿来?为什么对狗下毒手?

“是盗猎的,我们挂在这儿的狼夹子被他们拿走了。”亦风咬牙捏紧了拳头,“草原上杀狗就是杀主人,炉旺是替我们挨的刀,盗猎的在警告,下一个就是我们了。现在他们已经找上门来,而我们甚至不知道对手到底是谁。”

这些人杀了炉旺,却没有砸屋破门,可能隔着窗帘不知道屋内的情形,不知道里面放着值钱的器材。而且小屋是泽仁修的,属于牧民财产,也可能盗猎者此番只是警告我们,却不想得罪牧场主泽仁,所以没有砸屋。那么他们相当清楚我们的底细。

我们太大意了,自以为这里很安全,还把那些狼夹子挂在这里。盗猎者也许首先发现了他们丢失的狼夹子全在这里,也许盗猎者过来取走狼夹子的时候,炉旺还在拼命护家,冲他们汪汪,于是盗猎者的怒气就撒到了炉旺的身上。

炉旺太弱小了,我不敢想他惨死的经过。是我们害了他。

我含泪将炉旺掩埋在山坡上。他才五个月大,却因为我们惹来杀身之祸。想起炉旺还一点点小的时候被亦风抱回家来,想起炉旺钻炉子被烫掉皮毛,想起每天回家炉旺总是欢天喜地跑来抱我们的腿……萦绕脚边的温暖生命,没了,没了。

我对不起炉旺……

黑云压近,天地之间不断传来轰鸣。正午像黑夜一样暗沉。窗外闪过一道亮光,紧接着一声炸雷震得窗框嗡嗡颤抖。电闪雷鸣之后,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豆大的雨点儿打在玻璃上、屋顶上、围栏上、炉子上,发出不同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如同一支深沉的安魂曲。窗外院子里炉旺的饭盆里注满了雨水,狗粮被冲得到处都是,挂在围栏上的空荡荡的铁链和项圈在狂风中挥舞抽打,炉旺的布偶娃娃狗淹没在泥泞中,所有东西都还在,只是少了它们的主人。

那只流浪黑狗缩身在栅栏边,任凭雨水冲刷着全身。

七月十一日,大暴雨降临。

刚开始下大雨的时候还是我们所盼望的,因为草原上已经干旱了很久。我们搬出所有盆桶容器集雨存水,缓解这半个多月来的干渴,不料这场暴雨比我们预想的要猛烈十倍,持续不断地下了三天三夜。周围的旱地都浸成了泥潭,小屋里充满了阴郁陈腐的气息。碗口粗的经幡桅杆被吹断了,牛粪筐、折凳、遮阳的大伞、接雨的水桶、太阳能板、卫星锅、帐篷……只要是一个成年人搬得动的物件都被大风刮跑了。

狂风把屋顶撕裂了好几个大口子,糊墙的牛粪泥土也被雨水冲刷剥落,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我把所有的摄像器材和电器都用保鲜膜和塑料袋包裹起来防雨。没有太阳能,储存的电力用光了。顺着烟囱淌下的雨浇灭了炉火,炉膛里积满了水,储存的牛粪湿透,无法生火做饭,两人只能啃干粮。地上、桌上、床上摆满了接漏雨的锅碗桶盆,就连睡觉时,身上也得摆好接水的盆子,不敢翻身。柜子里的衣服、床上的被褥全都能拧出水来,小屋变成了水牢。

夜晚,我们只能在内衣里贴上几片暖宝宝躺在湿床上,坚持着绝对不能感冒!

只要雨势稍弱一点,亦风就爬上屋顶补漏,而我则把屋里的积水一盆一盆往外铲倒。

没电、没热水、没饭吃,无法外出,生活陷入困顿。天上地下除了水还是水,天尽头一点光亮都没有,小屋像惊涛骇浪中漂摇的孤舟,随时可能倾覆。

第三天傍晚,雨势稍缓,风却越来越硬。我们提心吊胆地望着顶棚和墙壁,不知道这单砖墙的小屋够不够结实。

屋檐下的鸟儿们比我们还绝望,成鸟已经数天无法外出觅食,幼鸟们饿得叽叽哀鸣着往巢外爬,屋里屋外都有雏鸟掉下来摔死。我撒了一把大米到窗外,饿疯了的麻雀立刻扑去抢食,刚起飞便有数只麻雀被狂风卷起,狠狠摔击在玻璃窗上,砸成一团血花。

“不能这么喂!”亦风把大米和干肉末撒在屋里,把屋檐下的篷布揭开一个角,让鸟儿们能飞到房间里来取食。

我尤其牵挂屋后那对经常给我们预警报信的火燕。亦风本想把他们的窝箱端进房子里来避雨,可是这种鸟性情刚烈,喜欢蓝天绿野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们可以亲近民居筑巢,也可与人共生互助,但绝不能关起来。一旦被困就不吃不喝,直到死去。我往火燕的窝箱里塞进了一大把干肉碎末,让他们在孵卵期间有得吃。

那只流浪黑狗也熬不住饥肠辘辘,顶风爬到窗外乞食。这样的场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诺亚方舟,而我们的“小船”仅仅能庇护小鸟和流浪狗,不知道狼群、狐狸和黑颈鹤这些野生动物该如何躲过这场浩劫。小狼小狐狸还能钻洞,还能跟着母兽逃跑,鹤巢无遮无盖,黑颈鹤的蛋咋办?

正焦虑中,山坡上响起一阵摩托车喇叭声。

我们一阵紧张,不会下这么大的雨,盗猎者还要来吧?亦风抄起了铁锹,我用袖口擦干玻璃上的雾气,瞪大了眼睛。

一个藏族汉子骑着摩托一路打滑向小屋驶来,后面还跟着一个骑马的人。谢天谢地,是泽仁和扎西!

“收拾东西赶紧撤!”扎西一进屋就取下头巾,使劲拧了一把水,催促道,“快!只拿要紧的物件,我带你们绕山路出去。趁着现在雨小,再慢点,你们就出不去了!”

“这场雨这么厉害?!”我们没料到牧民朋友会冒着大雨来接应我们,我又感激又心惊,拽了一大把餐巾纸递给泽仁擦鼻血,“等明天或许雨就停了……”

“没有或许,马上走!这场雨凶得很!我们差点进不来。”泽仁一身泥泞,脸上不少瘀青,看来这一路上他摔得不轻,“再耽误下去,我们都会困死在这儿!”

我们意识到事态严重,再不多话,收起资料和重要器材,铺盖一卷,走人!

越野车在陡峭泥泞的山坡上连连打滑陷车,好几次险些侧翻。幸而扎西、泽仁用摩托车和马一起拖拽,才勉强把车拉出山来。亦风把方向盘攥得死死的,汗出如浆。

一路上,我们才知道这场罕见的大暴雨已经成灾。一些牛羊陷在沼泽里等死,没人能把他们拖出来。不知道哪辆汽车的车门被吹飞了,在牧道边翻滚着。通往核心区的桥被冲垮,河边的泥土堤坝不断被大水卷走。我们好不容易上了进城的公路,风雨造成的车祸比比皆是,钢筋混凝土的黑河大桥岌岌可危,汽车不敢过去了。

进不了县城,我们只好原路退回,转而去泽仁源牧的房子躲避。

泽仁一家人都在源牧上。

泽仁源牧上的家是木石结构的房子,原木的房梁和地板,厚砖石的外墙,主要用于抵御冬季的严寒。房子大约一百多平方米,分隔成并排的三间,却没有固定的卧室客厅功能分化,炉子在哪间屋,哪间屋就是客厅、厨房兼卧室。女主人仁增旺姆又是个闲不住的人,即使冬季里常住这个房子,她也喜欢不定期地把简单的家具搬来搬去,在屋里玩游牧。因此他们住在哪间屋,只需要看房子哪边有烟囱冒烟就知道了。

第一天雨太大,来不及搭帐篷了。泽仁一家、扎西和我们,总共十来号人就在泽仁家的原木地板上铺被子。我和亦风靠火炉最近,被子很快被烘干了。几天来,我们总算在干燥的环境中踏实地睡了一觉。

早起,我习惯性地拌狗饭,才突然想起炉旺早就不在了,又是一阵难过。

窗外,风势渐弱,雨又大了起来。

泽仁家附近那七只狐狸邻居据说暴雨前就迁窝了,平原的洞穴容易灌水,狐狸妈妈预感到了这一天灾。

黑颈鹤筑巢的水泡子离泽仁家不远,我和亦风一直惦记着他们还未孵出的鹤蛋。黑颈鹤第一窝的两枚蛋被盗,这一对鹤蛋眼看着还有几天就要孵化了,这关键时候不能再有差池。我们俩裹上雨衣骑马前去探望。

水泡子涨水了!

骑在马背上望过去,我们暴雨前安装在鹤巢平行位置的监控摄像机已经淹没在水下。但鹤巢还略微高于水面,可见这几天黑颈鹤一直在拼命垒高巢穴。但是涨水的速度比他们筑巢的速度快。

淋湿的黑颈鹤似乎瘦了一圈,他们狼狈而慌张地护巢救卵。鹤蛋的下方浸水了,再不救起势必胎死卵中。

我急着脱鞋下水,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把鹤蛋捞出来!拿起鹤蛋护入怀中对人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鸟却不行。但是当我涉水以后才发现水深及胸,水底已经严重软化,双腿陷入淤泥里,水草缠足,走不动游不起,人根本进不去。覆巢之灾就在眼前,哪怕连举手之劳我都帮不了他们。而且,失去过一窝蛋的黑颈鹤不一定能理解人的救助行为,就算我冒险把蛋拿了出来,鹤夫妇若是误以为鹤蛋再次失窃,就此弃巢而去,我们根本无法孵养小鹤。我满身淤泥地爬回岸边急得唉声叹气。

雄鹤一遍遍飞到水浅的地方衔草回窝,雌鹤一面为鹤蛋展翅遮雨,一面加紧筑巢,跟大雨抢时间。

能帮一点是一点,我和亦风整把整把地拔下岸边的长草,揉成一团一团往鹤巢附近扔,黑颈鹤夫妇看见我们扔东西,刚开始还有些惊愕,但很快发现这些草团是筑巢材料,立刻就近衔取垒窝。

然而,尽管大家一起努力仍然无济于事。巢穴一厘米一厘米垒高,水面却一寸寸往上涨。水渐渐没入巢中,没有泥土夯实,新加的草团在水面漂浮游离。

焦急的雌鹤尝试把蛋衔起来,可是细长的鹤喙衔蛋就像老外用筷子夹玻璃球一样,根本不给力。

我急得团团转,上帝啊,给他们一双手吧,哪怕有张狼嘴也可以叼着孩儿避难啊!上帝沉默着,回答我们的只有风声雨声和揪心的鹤唳。孵蛋的日子是鸟类最无助的时候。黑颈鹤可以远走高飞,但是他们没有离开,为了仅剩的孩子,为了今年最后的繁衍希望,他们宁愿用最脆弱的一面去抵挡灾难。

筋疲力尽的雄鹤叼起最后一团草飞回巢中,绝望地审视那对鹤卵。突然,他用柔软的头颈使劲摩挲雌鹤的脖子,仰天鸣叫起来。雌鹤浑身战栗,惊恐地望着自己的丈夫,在雨中呆立片刻后,她曲颈往雄鹤背部靠了靠,也展开翅膀凄然长鸣。哀歌声歇,她终于埋下头用喙逐一翻转着鹤蛋,依依不舍,似乎在做着生平最艰难的抉择。那神情如此像人,如同大地震时废墟中同时压着两个孩子,残酷的现实分秒不容地逼问着他们的母亲,你只能救一个,你选谁?

我和亦风每一次呼吸都嗅到了疼痛的味道,风雨声为之静默。雌鹤的喙碰碰这个孩子,又挨挨那个孩子,难以取舍。雄鹤断然将左边的鹤卵推向雌鹤,他或许选择了能更早破壳的那一个。雌鹤最后看了一眼躺在右边的孩子,和雄鹤并头夹起生存希望更大一点的那枚蛋,小心翼翼地托举到翅膀下,用头承托着蛋,掖在翅下,夹紧。他们就保持着这样脆弱的姿势,犹如风中摇摆的枯荷,颤巍巍地站立水面。这是他们在绝境中唯一能抓住的一线生机。

有一种纤弱叫作坚强。

另一枚蛋渐渐被水花浸没,随着松散的巢穴慢慢地、慢慢地沉了下去。雌鹤的爪子抠入泥草中颤抖收缩着,像人类因痛苦而握紧的掌心。

我眼睁睁看着巢散卵沉,捶胸顿足地扑入水中想去抢救,被亦风强拖回岸:“不能去!万一你惊动了他们,再把那个蛋摔了,就全完了……”

我闭目泣下,不忍再看。

雨中,所有颜色都已沉静,浩原沃野上那玉雕般的身姿巍然不动,被定格成一幅画,挂在我心里。他们能撑多久,我祈祷这场大雨快快停歇,我不知道那张翅膀之下是否有泪滑落,人类看不见他们椎心泣血的悲哀。古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现实中我们见过无数对夫妻毫无理由地离散,却从未看见一对蒙难的鸟儿各自分飞。无论人祸天灾,他们总是形影不离,无论万水千山,他们总是双宿双飞。哪怕生存繁衍再艰难,他们对未出壳的骨肉依然贴身相拥,绝不言弃。这才是家……

小鹤啊,那三个兄弟已经走了,如果你能活着啄开这个世界,一定要记得你的父母是如此爱你!

我们撤离匆忙,除了随身带的单反、小摄像机和笔记本之外,大多数的设备器材都留在狼山小屋。虽然刚下雨的时候,我把设备包裹严实防潮,但我们还是不放心,因为大雨来临之前,我们没来得及修屋顶,万一小屋漏雨,器材会被淋湿。等雨势稍弱,我们就穿上雨衣骑马回去看。

当我们踏着泥泞回到狼山,傻眼了——我们的小屋塌了!

小屋是依山而建的,地下只有不到半米深的墙基,全靠六根圆木立柱连接支撑,数日的大雨把山地泡酥,这些根基早就不牢靠了,根本禁不起骤雨狂风。我们来之前还在担心漏雨,没想到干脆整个房子都垮了。摄像器材、航拍机、各种生活用品全部被砸得七零八落地泡在水里。

我和亦风愣在废墟前,吃惊!后怕!若是我们晚走一步,就被埋在屋里了。

风中传来异样的气息,潮湿的空气里飘着腥腐味道。糟了,我们屋檐下那些鸟!

我俩慌忙揭开砖瓦,一窝一窝的小鸟命丧废墟下,覆巢之下无完卵,各色羽毛飘零在泥水中。

我们这段时间心里本来就很难受,格林没找到,炉旺被杀,黑颈鹤的蛋被淹,现在又房倒屋塌,我们在小屋的动物伙伴们死的死、散的散,我们突然间有了一种家破人亡的感觉。

回想寻找格林的这大半年时间,大草原,狼山里,孤零零的就我们两个人,想起来都要掉眼泪。到现在七个多月过去了,格林毫无音信,而我们所有能用于寻找他的器材全泡汤了,我们待在这里还能做什么?

淋着雨清理这一片狼藉,我脑袋发烫发晕。

当我俩抬起屋后的一整块断墙,更蒙了——火燕的巢箱被压在断墙下。揭开箱盖一看,雌火燕护在一窝破碎的鸟蛋上,还保持着孵卵的姿势,雄火燕半张着翅膀盖在雌鸟和孩子们身上,他们全家叠在一块儿,连同巢穴一起被压扁了。

大风把我的雨帽掀开,雨水浇在烧烫的额头上,化成雾气。我坐在断墙上,浑身无力。

我们的草原小屋,那些飞翔的精灵环绕身边仿佛都还发生在昨天,现在却那么遥不可及。天堂与地狱的差距,让我根本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刹那间,我心里涌起了很多往事,又好像所有回忆都被大雨冲成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想,就是想哭,想放声大哭,那一瞬间的心痛和绝望几乎摧垮了我的意志。房子塌了,我没哭;器材毁了,我没哭;当我们看到火燕一家的最后姿态时,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要回家!”我眼睛发直发狠,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回哪儿?”

“回成都,回爸爸妈妈身边,我一秒钟也不想留在这儿!我要回家!”

委屈、愤怒、抑郁、悲观……把我胸口憋闷得快要炸开,什么都没了,我们还留在这儿干什么呀?

亦风不知所措,不管他怎么劝,我就是一句话:“我要回家!”

“好,好,听你的,回家……”亦风顺了一把湿头发,并肩坐在我旁边,摸遍全身的衣兜也找不到一张干纸巾,只好拽出内衣袖口抹了抹我脸上的雨水,长叹道,“说实话,我也想回家,可我从来就不知道家在哪里,直到和你、和格林一起在这小屋生活,在我心里面觉得这儿就是家。”亦风的眼里充满血丝,“你知道我是个孤儿,四岁父母就走了,我没有体验过绝望时能躲进父母怀里号啕大哭是什么感觉。如果你觉得我的肩膀还靠得住,就哭出来吧。”

我强忍的泪珠断线了,扑倒在亦风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才抽抽噎噎地停下来。摸摸额头,发低烧了。脑袋晕乎乎的,情绪却稳定了一些。

亦风知道我要强,不去看我红肿的眼睛,转而指着废墟对我说:“你看那儿,我注意他好一会儿了,那只麻雀就在太阳能板底下进进出出。你要是哭完了,就放我过去看看。”

我拉着亦风的汗衫,最后擦了一把眼泪,放开了亦风。

亦风走到太阳能板前,轻轻揭开遮挡物,沉重的太阳能板下面压着盖屋顶的玻纤瓦,就在交错堆叠的几块玻纤瓦遮盖之下,残留的顶棚布上还托着一个鸟窝,鸟窝下方浮贴在水面,多亏了这个顶棚布承托着,鸟窝才没有被雨水冲散。窝里有一只羽翼未丰的小麻雀,大麻雀不断飞进飞出,捡拾废墟中泡胀的大米喂他的幼鸟。

“你哭的时候,我看了他很久,只有他一只雄鸟,雌鸟可能也没了,换成人的说法就是家破人亡了,但是当爹的都还在坚持,如果他面临这场灭顶之灾的时候,换一种态度对待,觉得孩子反正都泡在水里救不起来了,干脆自己飞吧,那就真的什么都失去了。每一条命都不容易,哪怕是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麻雀。他坚持下来了,就会有奇迹出现,我们来了,就是他的希望。”

亦风看着我哭红的眼睛,微微一笑:“你看看别人的痛苦,就不会觉得自己的伤有多了不起了。一个鸟爸爸都不放弃希望,你这个狼妈妈不会被打垮吧?其实这个世界也没那么残酷,只是突然之间太多负面的情绪堵在你心里了。逃避不是办法,勇敢一点,如果这地方让你绝望了,那就在原地重新把希望种回来。火燕一家虽然死了,至少他们第一窝的四只幼鸟都孵化成功了,他们的生命也在延续。说不定我们修好了房子,他们的后代还会飞回来在这里筑巢,还会跟我们做邻居,还给我们报信儿。你说呢?”

亦风的话,我一句不答,虽说哭够了,也明白了亦风说的道理,可要一下子别过这根筋来不容易。

我默默拿了一块木板,垫在麻雀窝下面,就算雨水再涨起来,木板能让这窝始终浮在水面。我心中祝祷:鸟爸爸,加油,我不知道我的希望在哪里,但是你的希望,我能给你。

泽仁源牧的小屋里,扎西、泽仁夫妇围在火炉边看我们俩清理收回来的器材。

“你们回不去的,”泽仁说,“汶川那一截泥石流,路都断了!两千多人被堵在隧洞里等待救援呢。下着那么大的雨没法抢通,在草原上,你们至少人没事就是万幸!既然走不了,就安心待着吧!”

“是啊,回去路上更危险。留下吧,有我们帮着你呢,大家在一块儿,雨再大也不怕。”扎西说,“等我把村里人都聚齐了,告诉大伙儿,帮咱们一起找格林。”

仁增旺姆给我煮了一碗姜汤,暖在手心里。“趁热喝吧,你脸都烧红了,淋了雨最怕感冒,大雨天出不去,你可千万不能生病。我完全能理解你的心情,火燕那个窝还是你们刚到草原时,我们一起给他们搭的呢。草原上的命有生就有死,死了还会转生,他们只是回到天上去了。你还记得我家的老狗墨托吧,上次你们见过他。我嫁过来的时候就带着他,那时墨托还是个奶狗,他陪了我有二十年了,比我儿子的年龄还大。下雨前他自己离开了家,走得很远很远。”仁增旺姆的眼里泛起一层泪光,“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但我相信他来世还会再找到我。我们相信轮回,你也一样,要多看到生,黑颈鹤还有一个蛋就快孵出来了,狐狸一家也及时迁窝了,能坚持的、聪明的就留下了,草原就是这样淘汰生命。放不下生死,你的精神会垮掉的。”

充满电的手机刚开机就有来电了,是“老狼”姜戎老师:“急死我了,几天都联系不到你们,我一直在关注你们那边的新闻!说这场雨灾六十年不遇啊,你们没事吧?”

“我们很好,没事。”亦风急忙对我使眼色,示意我打起精神来,给老人家只报喜,别报忧,“我们这边下了好多天的雨,太阳能存不了多少电,所以就没给手机充,让您担心了。”

“没事就好,一直打不通你们的电话,担心得我觉都睡不着。”老狼舒了口气。自从我们到了草原,老狼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打电话询问有没有格林的消息,他惦记格林如同惦记自己的孩子。他一直关心我们在草原的情况,用他曾经在内蒙古草原生活的经验给我们借鉴,鼓励我们寻找线索。我们在狼山里观察狼窝的日子里,几乎没有手机信号,他也是这样着急,生怕我们再跟盗猎的遇上。

“那窝小狼怎么样了?”老狼问。

“他们7月9号左右集体离开狼山山谷了,7月10号我们就发现有盗猎的进山了,当时我们还很惊讶,狼群怎么可能算到盗猎的要进山?还懂得提前撤离?现在回想起来,可能是他们预感到天气有重大变化,不适宜在山谷里待了。那头天晚上狼群的喊话,可能也是狼群在相互告知,雨灾要来了,大家都撤到安全的地方去。现在山谷里的溪水已经全是泥浆了。”

“是,狼对天气变化很敏感。你上次说起的怀疑格林在狼群里的事,确认了吗?”

“狼群已经撤走了,线索完全断了……格林可能找不到了。”我还是忍不住得说心里话,给老人家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这个话题绕不过,“这片草原之大,步行绕着草原走一圈都要小半年时间。格林能去的地方我们都找过了,就算他还活着,这么大的草原上,没有定位,没有追踪器,仅凭两个人想要找到一只行踪不定的狼,概率几乎为零。就算大海捞针都比这容易,那根针至少是定在那儿的呀……”

“可是那根针不会反过来找你们啊,”老狼说,“为什么不换一条思路想想呢,你在寻找的动物往往会先找到你,这是人和狼互相的牵挂,你们经过的地方都留下了气息,狼鼻子多灵啊,说不定哪天他就来敲你们的门了。你们之前一直在满山乱找,有点盲目,得改变一下方法,比如巡山一次留下人味儿了,回家就多等几天,这样没那么辛苦,才能打持久战。”

“我们不怕苦,可是怕没有希望。我们在狼山待了两个月,如果他真在狼群里,肯定早就找到我们了。格林还在这片山脉可能都是我们一厢情愿的猜测,万一格林早就没了呢?我们等得再久也毫无意义。”

“怎么能说毫无意义呢!就算没有找到格林,可是你们来到草原已经救了一只大狼两只小狼的命啊!福仔、小不点,他们能活下来,这不是意义吗?又有新的小狼记得你们啊。而且你们还记录下了一窝狼的生活,知道了披着羊皮的狼是真的,知道了秃鹫剥不开马皮得请狼来帮忙,还拍下了那么多濒危野生动物的珍贵镜头,这不都是意义吗?你们告诉我的故事连我都没经历过,又有几个人能跟野狼亲密接触,能亲眼看见野外的狼群是怎么生活的?连我这个老狼都很羡慕你们啊。如果我年轻一点,我也会跟你们上去。你呀,不能因为你收获的不是你最想要的,就全盘否定。多少读者都盼着你们的消息,我们固然最希望听到格林的消息,但是你们在草原的所有经历,狼群的点点滴滴都是我们想知道的。何况找格林的希望并没断绝,就算格林不在了,后山那窝小狼都需要你们,说不定大雨后,他们还会回山里去,你们把他们守护长大,那都是你们留在草原的意义。我们不仅仅挂念格林,也关心狼群,更关心这片草原的命运,这是大命啊。已经坚持七个月了,不要轻言放弃。”

我欲言又止,直到收线也没好对老狼说出口——我们的器材全毁了,也没法记录了,以前有高科技设备的时候都找不到格林,现在……我们怎么来找他?。

亦风拍拍我的肩:“不怕,休息休息,我们从头再来。”

吃过药躺了两天,我退烧了,也终于想通了。

我和亦风开始清理带回来的器材,修理、研究、改装,亦风精通电路和摄像仪器,我擅长航模、四驱车等各种模型和手工制作,人这一辈子学过的东西总有一天会用到的。我们根据在草原的拍摄经验和实际情况,自己做需要的设备,我打算做几个可以远程遥控的隐蔽摄像机。也许毁掉是给重来创造机会。

寻找格林……尽人力听天命,如果老天开眼,能遇见固然是好,如果是我们预测不到的结局,也只能面对。

正文 24、老阿爸的担忧

“抓住他!抓住那只羊!”

我闻声回头,一只百来斤的大公羊正向我这方逃窜。我几步赶上去,左手扭住羊角,顺势旋了一圈,卸掉羊冲来的力道,左膝一顶羊后腰,右手一拎羊后腿,把他丢翻在地,踩住羊角。四五个娃就像小狼似的扑了过来,扳角的扳角,抓腿的抓腿,把羊牢牢摁在草地上。

“你不要紧吧?”牧民小伙急奔过来,袍子上两个泥巴羊蹄印。

我笑着一捋乱发:“不要紧啊。”

“不是问你,我问羊。”小伙子顽皮地白我一眼,把羊蹄交叠捆绑,“行啊李微漪,挤奶不咋地,抓羊倒凶得很。”

小孩儿们嬉笑起来,我红着脸啐道:“笨多吉,在城里待蔫了吗,连个羊都看不住。”

按照草原传统,牧民杀生前都要给羊嘴里灌几滴活佛念过经的水,超度生灵,多吉没经验,刚捏住羊嘴就被羊蹄子踹翻,让羊逃跑了。

这多吉正是当初带我和格林去找南卡阿爸的大学生,他今年刚从西南民族大学毕业,学音乐,弹得一手好吉他,边弹唱边跳舞,那欢快的节拍极富感染力。多吉长得英俊挺拔,汉语和英语都不错,虽然他阿爸希望多吉像他两个哥哥一样留在大城市打工,在酒吧当歌手也能挣些钱,但是多吉却噘着嘴巴回来了:“我唱的歌他们不爱听,说草原长调太土了。”

多吉家的牧场原本在大河湾那头,与我们的狼山隔着一条河一座山。冬季河面冰封的时候,我曾经过河去过他家,那时重返狼群的格林跟着一匹大狼叼了多吉家两只羊羔。我沿着狼迹寻找到他家时,只有多吉阿妈和多吉的妹妹在家,善良的阿妈不但没计较狼吃羊的事,还款待我吃羊肉包子,周济了不少干粮,助我们度过饥荒的冬季。

我们来到泽仁家源牧没几天,多吉一家也赶着牛羊来了,今年这次大水漫过了他们的草场,扎西把他们集中到地势比较高的泽仁的源牧上,大家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我一看到阿妈就亲热地迎上去扶她:“阿妈,您还记得我吗?”

阿妈端详着我慈爱微笑:“你一个人吃四人份的包子,我能不记得吗?你的狼娃娃怎么样,找到了吗?”

这个问题点中我哑穴了,我笑着摇摇头,有几分伤感却不再颓丧,寻找格林已经成了我们潜藏在心底的一个希冀,这希冀支撑着我们留在这里,探索、记录、等待。有时我们会想,到底是找到我们的格林重要,还是留下这些珍贵的记录让更多人关注“大命”更重要?最初到草原只为寻子的心情渐渐平静,我们得以用一种亲历者的眼光去目睹动物的生存及草原的变迁。等下去,记录下去,将狼群、野生动物、人类和荒原的故事延续下去。

多吉阿妈满头银发,是个和蔼的老太太,她的藏袍上常常沾着花瓣草茎却从不见泥土。常年的辛劳让她佝偻着腰身,把前倾的力量都杵在一根拐杖上,于是她挂在脖子上的念珠就在胸前荡啊荡的。阿妈的帐篷里总是供着活佛画像,手里总是摇着经筒,不下雨的时候,她会在院子里向着神山方向一遍遍长跪祝祷。

前两天,多吉阿妈家淹死一头一岁大的牛,泽仁和多吉帮她剥了牛皮以后,用门板把牛抬进帐篷里,交给阿妈自己处理。我看老太太颤颤巍巍的,连走路都不利索,想帮她肢解牛肉。阿妈轻描淡写地摆摆手:“不用,我慢慢弄,小事情。”

半夜里我被咚咚的剁砍声吵醒,循声望去——月光下,只有多吉家的帐篷还亮着灯,荧黄的灯光在薄薄的夏季帐篷上勾透出一个干瘦老太太的剪影,她挥舞着一把老砍刀,看得我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她每次手起刀落就惊得我一哆嗦,毛骨悚然地缩回被窝里。

天一亮,我再去阿妈帐篷看时,一头牛已经被肢解成小块儿,分装了十来桶,连帐篷里的血渍都擦洗得干干净净。

砍了一夜的牛,老太太竟然一点倦容都没有,她拎起一大桶牛骨肉:“拿回去吧,这份是给你那只狗的。”

我双手捧过牛肉桶,恭恭敬敬地感谢老太太,也对老太太肃然起敬,草原老人年纪虽大,干活儿却毫不含糊,她力所能及的事绝不求人。

淹死的牲畜,人是不吃的,正好分给各家的狗作口粮。

我家的炉旺没了,可是撤离小屋的时候,那只流浪大黑狗却不知什么时候沿着车辙印一路跟了过来,第二天又是饭点儿的时候蹲在我帐篷外摇尾巴。亦风看这黑狗大老远跟随我们过来实在难得,有心收养她,于是给黑狗套上项圈拴在帐篷外,让她认认这个家。那黑狗也就乖乖卧在门口,三四天了,不闹腾不挣扎,只是用一双略带忧郁的眼神看着我们忙里忙外。

雨灾的这些日子,扎西天天在草原上跑,忙着通知危险地区的牧民撤离。陆续有牧民聚来此地扎营避难,泽仁的源牧热闹起来,每来一户新邻居,大家都会帮忙搭帐篷,搬家什。

游牧生活居无定所,牧民们没有不动产的概念,他们的家什也十分简单,炉子、锅碗、地垫、组合小桌柜、几个杂物箱和国家发的一台便携卫星电视,足够了。昂贵的家具电器并非他们置办不起,而是那些影响迁徙的身外之物对他们而言实在是个累赘。令城市人羡慕不已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对草原人而言就是寻常生活。也许城里人的财富积累得太多,物质在占据生活空间的同时,也占据了精神空间,各种舍不得、抛不下,拴住了他们自由的脚步。是我们拥有了财产,还是财产俘虏了我们?

先前帮着多吉抓羊的那些娃就是这几家牧民的孩子,小的三四岁,大的七八岁。这群孩子中最淘气的还是萝卜,小鬼一来就黏上了亦风。

大雨暂停时,我和亦风整理帐篷,萝卜给我们递东西。我们只有被褥没有床,小萝卜抱来一大堆牛粪,嘴里嘀嘀咕咕说着藏语,手把手教我把干牛粪垒起来,边缘高中间低,像个椭圆形的鸟巢,刚好躺下一个人。

头一回站在牛粪床前,我有点犹豫,在城市的时候,我绝不会想到有一天要躺在粪堆上睡觉。就算是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也不过是躺在灰堆里睡觉而已,我这一躺可就破她的纪录了。

“不敢睡吧?”仁增旺姆笑道,“你们城里人睡的都是……都是奶豆腐床垫、虫丝被子,这个太委屈你了。”我猜她想说的应该是乳胶床垫和蚕丝被吧。

“不委屈,我就是……先跟牛粪沟通一下……”我蹲在床前举棋不定。

“牛粪是不臭的,其实就是生物发酵草饼。”

亦风这么一说,我感觉好多了。管他呢,豁出去了,女人可以讲究,但没必要娇气。

刚到草原时,我总嫌牛粪脏,半年以后,牛粪跟我扯平了!在草原上住得越久越能体会到牛粪真是个宝贝,不仅可以烧火、取暖、糊墙,在生活细节中更是处处离不开。在草原,牛粪和粮食、水同等重要。草原的冬季长达八个月,游牧的人没有吃喝还可以杀羊充饥,可是没有牛粪烧火取暖,一天就冻僵了。

城市人不会对煤气灶顶礼膜拜,可是牛粪炉在草原人心目中地位神圣,火旺家旺,牛粪炉四季不灭,铁质的炉面必定要擦洗得光可鉴人,如果有煮沸的肉汤滴落,沾污了火炉,主人立刻会用油布擦拭干净,恭恭敬敬地放上一撮藏香。天寒地冻时,哪怕有人的靴子被雪水浸透,也绝不能把脚翘到炉子上烤火。

我垒好牛粪床,垫上干草,铺上被褥,往巢中一躺,比钢丝床舒服多了!干牛粪床隔离了地上的潮气,自身还会散发一点暖意,同时又储存了干燥燃料,真是个好方法!

只不过……爱上牛粪的不光是我,还有癞蛤蟆和蚊子,粪块中间的缝隙正好给他们提供了避难所。每当被蚊子空袭后,亦风总会挠着身上的红包嘟囔:“我又被野生动物咬伤了。”蚊子叮咬尚可忍耐,最讨厌的是癞蛤蟆喜欢钻到被窝里去,经常把人硌硬得跳起来。

亦风也学着我的样子垒巢床,我嫌他笨手笨脚,把他赶到外面帮妇女们的忙。

大家都在忙活的时候,亦风生怕自己成了闲人。

大帐篷外,亦风对挤牛奶的姑娘们提合理化建议:“外面下着雨,你们挤的一桶牛奶半桶都是水,为啥不把牛牵进帐篷去挤呢?”

姑娘们偷笑着互相咬咬耳朵,对亦风喊:“你行你上!”

亦风经常热心“指导工作”。上次多吉挤牛奶的时候,抱怨牦牛尾巴赶蚊子,老是扇到他脸上,亦风就指导他:“你为啥不拴一个砖头在牛尾巴上,把牛尾巴坠下去就好了。”

多吉采纳了这个好主意,牛尾巴果然垂顺了,多吉高高兴兴地埋头挤奶,没想到牦牛尾巴劲大,连尾巴带板儿砖一块儿挥起来,直接把那小子拍晕了。

亦风吓得吐舌头,还是多吉阿妈沉着镇定,她看了看儿子,从锅里夹了十几个羊肉包子给多吉留在一边:“让他睡会儿,醒了再吃。”

一觉醒来,多吉明白了“珍惜生命,远离亦风”,从那以后,多吉就教给姑娘们这句专门对付亦风的汉语——“你行你上!”

“我上就我上!”亦风牵着牛角上的绳子往帐篷里拽,牦牛懒得理他。姑娘们只是笑。

“牵不进去的,别费劲了。”多吉阿妈乐呵呵地打着酥油。

“为啥?”亦风很郁闷,“牛不能进帐篷吗?”

姑娘们笑得更欢了:“活着不能。牛知道。”

虽然大雨时停时歇,但是方圆几十公里的人家们难得住在一起,像聚会一样热闹。

那边,几个姑娘正在揉土和泥做着什么东西,娃娃们也抓着一把一把的泥搓成泥丸子打泥巴仗。

我饶有趣味地走过去看:“这是什么泥啊?用来干什么?”

“黏土啊,我们这个地方有很多黏土。你看到那山里有黄色泥巴的地方那都是黏土矿。我们挖来黏土做土炉子,晾干了用火一烧就硬了。”

我一下子来了兴趣,守在那儿不走了。我记得狼山上就有不少这样的黄泥巴被旱獭从地下挖出来,狼山里应该有很多黏土矿吧。早知道这黏土可以用来做炉子,我们在狼山守狼窝的那段日子,就不用可怜巴巴地在小土坑里垒着石头烧水了。这技术得学习,我索性蹲下来看她们做炉子。

她们先把黏土和匀,在一块塑料布上拍平,做成了一个约6厘米厚、50厘米宽、60厘米长的泥板,在泥板中下部开一个巴掌大的门洞。门洞上方对应的泥板边缘处切一个5厘米深、10厘米宽的缺口,土炉子的一个面就做好了。照着这样做三个泥板,等晾得半干时,把三块泥板立起来,合成三角形,缺口向上。拍上黏土连接三块泥板,让它们竖立稳固。再单做一个长方形的泥槽接在其中一个泥板的上方。等它完全干了,一个野外的简易泥炉子就做好了。

从侧面看,泥炉子就像一个小小的烽火台。从上往下俯瞰,后方带着一个方形泥槽的三角形泥炉,像一个大大的箭头。

使用时,炉子上方的泥槽是用来输送牛粪燃料的。水壶或锅放在三角形的泥炉子上后,每个泥板上方的缺口都可以为火苗透气,泥板下方的门洞是用来掏出炉灰的。当炉子里烧起了炉火,黏土就被慢慢烧硬,趋于半陶化,一个成年人踩在上面都没问题。这炉子可以用好几个月。如果主人打算用得更久一点,可以把土炉外面也架上一圈火猛烧,旺火烧得越久,炉子越坚固,因为那黏土就完全陶化了,几乎像火砖一样坚硬。这样的炉子取材方便,只要能找到黏土就可以做成,不需要当个家什一样到处搬运,游牧的人撤走了以后,炉子留在原地,风吹日晒雨淋,天长日久,土炉子慢慢崩裂碎掉,化入土中进入下一个轮回。

聚在这里的牧民大多来自草原深处,他们还保持着藏族牧民的传统,沿用着土炉子和黑帐篷。

每次捏炉子就是娃娃们最淘气的时候,娃娃们天生爱玩泥巴,他们打完泥仗以后,一个个糊得像泥猴,现在又趴在地上开始捏泥娃娃了。我也有很重的小孩儿心性,早就看得手痒痒了,借着逗孩子们玩的由头,捏起泥塑来。

我平日里画的画很多,但其实更喜欢的是玩泥巴,泥巴塑出来的是立体的东西,全方位多角度,更有手感。只是在城市里,寸土难寻,城里的孩子恐怕连“尿尿和泥”的机会都没有了。现在好不容易蹲在了泥堆儿里,我嬉笑着卷起了袖子。我从小喜欢玩泥巴,十来岁的时候捏出的《白蛇传》和场景就被老师送到省里,在艺术展上得了奖,领到奖的时候我才知道那叫“雕塑”,说穿了还是玩泥巴。

捏“大阿福”是最简单的,我随手捏了一个给小孩玩,小孩们拿着直摇头:“这是个啥嘛!太胖了,人长成这样,睡觉都躺不下去!”

“阿姨,你见过人吗?”

“你会不会捏我们认识的、像样的东西?”

我被数落得直抠脑袋,真是出师不利,被小屁孩儿给洗涮了。

“好吧,好吧,你们认识啥?说来听听。”

“牦牛啊,羊啊……”

“还有马、骑马的人……”

小萝卜跳得最高:“邦客!邦客,我要邦客!微漪给我捏个福仔,还有小不点!”

我心里一热,这孩子还记得他们:“好好好,微漪给你捏邦客,小的们,上泥巴!”

小萝卜嘿咻嘿咻搬了一大坨泥巴:“这么多够不够,我要福仔一样大的,摆在我床上。”

“呃……不够,这点已经不够了,他有这么大了。”我又抓了一大块泥巴加上,“这样差不多够了,好吧,开动!”

萝卜乐得跳着兔步围着我转,一会儿给我加泥巴,一会儿帮我擦汗,擦得我也一脸花泥。

“微漪,等福仔长大了,我要给他捏一个好大好大的大狼放在山里面,吓他一大跳!”

人群中,唯有一人很沉默——南卡阿爸。他看起来很憔悴,一直在帐篷里休息,很少走出来。听多吉说南卡阿爸患了重病,但是老人家说什么也不愿意去大城市治疗。阿爸说:“生死有命,在草原闭眼,我心里踏实。”

我看见阿爸坐在帐篷门口,遥望黑沉沉的天边,一手摇着经筒,一手拨着念珠,像数他平生走过的日子,他低声自语:“这不是个好兆头……不是好兆头啊……活到这把岁数,这么大的雨灾,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我陪坐在他身边:“阿爸,您放宽心,等这场雨过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阿爸缓缓摇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要变了……唵嘛呢叭咪吽……”

阿爸诵着经文,望着深邃的天际,眼里遍布阴云。

正文 25、狼,调皮得很

傍晚,阴天。扎西带回了最后一家牧民才旦,狼山周边的牧民算是安顿好了。

“亦风,过来帮忙。”扎西和多吉忙着把垫子和小桌几摆在草地上,又到帐篷里去搬餐具。

亦风边帮着搬边问:“你们这是要干啥?”

“我们要野餐。”多吉回答。

“你们一年到头在草地上游牧,哪天不是在野餐啊?”

“那可不一样,脑袋上顶着帐篷就不算野餐。”扎西手里抱着东西,向牦牛群一抬下巴,笑道,“要看着天、踩着地才算。就像他们一样。”

“呵呵,这样啊,听着还怪深奥的。”

方圆几十里的牧民们难得聚得这么齐,各家拿出糌粑、油饼、奶茶、干肉、血肠,共同分享。多吉阿妈煮好了羊肉,装了几大盆摆在小矮桌上,藏家喜欢把肉煮得外熟内生,一刀割开,有葡萄酒似的血珠渗出肉面,那是最美味的程度,既有熟肉的香,又保留了生肉的鲜嫩。

“卡索(吃肉)!”藏族人粗放豪迈,尽情吃喝才是对食物的主人最真诚的回应。

扎西坐在亦风身边,长舒一口气:“跑了四五天了,咱们寨子上总算没有落下什么人。你们知道吗,国道又塌方了,大桥断了好几座,政府还在抢通呢……回成都的路估计两三个月都修不通。”

这是我们听到的外面的最新消息。

“这一路上,还有什么消息吗?大雨什么时候能过去?”

“不知道,手机不通,更别说网络了。草原上老一辈的人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雨,这些年天灾越来越多,不是好事。”扎西抓了一块羊排就嘴大啃。

我们那只大黑狗从扎西回营以后就一直挣着铁链子,这会儿黑狗不知道咋解套的,竟然站在人群后面,紧盯着扎西看。人们把她赶开,过了一会儿她又转回来,还是望着扎西,扎西一瞧她,她就使劲摇尾巴。

我问:“这狗该不会认识你吧?”

扎西哈哈大笑:“她认识我手里的肉吧。”

在这一席人中,有多吉一家、泽仁一家、扎西一家、旺青甲一家、扎西的妹妹和刚到的才旦一家。湿地核心区比较闭塞,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草原。在这些藏族人中,我和亦风这两个汉人尤为扎眼。众人七嘴八舌地聊着天,多吉给我们充当翻译。

“微漪,你的狐狸狗托给邻居照顾吗?”仁增旺姆问。

“不是,我把他送到父母那里了。邻居不太熟。”

“邻居怎么会不熟,你们城里人不是门对门住吗?”仁增旺姆指着一席人,“我们隔着几十里地的邻居都经常串门,大家熟得很。有什么事喊一声都要来帮忙。”

“是啊,应该这样……”我想起扎西冒雨奔走百里聚集乡邻避难,心生惭愧。为什么城里的我们住得那么近,心却那么远。

“亦风,在草原生活得习惯吗?”

“习惯,不过就是用水不方便,没法洗澡。”

“城市里洗澡很方便吧?”

“方便,有热水器,水龙头一开,热水就流出来了。”

“不用烧牛粪吗?”

“城里就没牛粪。”

“不烧牛粪,冬天怎么过!做饭怎么办?”

“有空调,冬天不会冷。做饭有煤气灶。”

“空调用电吧?太阳能板托得起吗?”

“电随时都有,我们不用太阳能,成都没有太阳。”

“为什么,太阳不就在天上吗?”

牧民的问题那么简单,却让我们难以回答。从城市到草原五百公里的距离,真的就是两个天地吗?

“这个我晓得,”在城市待过的扎西接口道,“我刚去成都那会儿,随时都带着伞,因为觉得天昏地暗要下大雪,后来才知道那叫雾霾,城里天天都这样,看不见什么太阳。”

“我去年也进过城,”泽仁嘿嘿一笑,“还坐了公交车,不知道那个是刷卡的,上车就把钱递给司机,司机说他不收钱,我高兴地说声‘谢谢’就到后面坐下了,路上,司机就一直在后视镜里看我。城里的楼房修得密密麻麻,街道曲里拐弯,我在草原上是几十公里都走不丢的人,在成都一个小区里硬是迷路了。”

“那城里就不咋地,没有太阳,草都长不好啊!”众人的目光又转向了泽仁,“草长不好,那牛羊咋办?动物咋办?城里人靠什么生活?”

“谁说城里不好!”多吉瞪大眼睛抢话,“城里的生活好得很,大马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加油站到处都是,车子一个比一个高档,楼房修得比山还高,都是水泥的!不需要草,也不用放牧。动物都在动物园里,给钱就能看到,就连非洲的长颈鹿和大象都有!”一说到城市,多吉眉飞色舞,“城里好玩的太多了,酒吧、游戏厅、电影院、网吧……超市里可以买到你想要的所有东西,玩到大半夜街上都有各种饮食,好吃得很!还有机场,可以坐飞机上天!成都的女人漂亮得很,皮肤白,没有高原红,穿高跟鞋、超短裙,露大腿!”

老人们吃着糌粑笑而不言,姑娘们脸颊绯红,理理袍裾,交头接耳,小伙子们心向往之:“城市里那么好,你小子还回来干啥?”

多吉耸着肩膀,傻傻笑道:“嗯……我阿妈在草原,我家也在这儿,草原够大,随便跑随便唱,和朋友说话也不用猜来猜去……城里人的想法搞不懂。”多吉妈妈慈祥的脸上现出幸福的柔光。或许,等多吉经历过岁月的沉淀以后,还会明白更多让他留恋草原的原因吧。

“你们呢?”青年们望向我和亦风,“旅游这么久不闷吗?这里什么都没有。”

围城啊……我笑着:“我们是来旅行的……”

旅游是让自己走出去,旅行是把自己找回来。而我们将找回怎样的自己,我又该如何描述城市繁华生活背后欲罢不能的无奈?在那里,密集的高楼、浑浊的车流、皮草和奢侈品、越铺越开的城市、越来越不放心的食物、越来越稀缺的资源,我们消费的东西最终消耗了我们自己。也许,在城市挨的是日子,在草原过的才是生活。我不愿意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每天透过手机屏幕看世界。在草原,我们拥有的东西少了,心却更宽了;在草原,没有ifi,我们可以十指相扣了;在草原,季节悠悠搁浅,我发现属于我的光阴如此充裕,身边的世界如此具象。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在意身边的人,用最简单的方式感受彼此,那就是大家“在一起”。在草原,不会有人教导你青春不用在“挣道”上太不现实,现实又是什么呢?还有什么比生命与活力更加现实!

酒过三巡,不知谁用吃剩下的羊腿骨敲击羊肩胛骨,发出硿硿的声响。接着,又有人开始轻敲碗碟,人们心有灵犀地击掌和鸣。伴随这节奏,多吉趁着酒意弹起璇子,唱起了他自己的歌。长调在原野上久久回荡……人们笑意盈盈。多吉没有留在城市是对的,这样的歌声本就属于草原,灯光幽暗的蓝调酒吧装不下它的辽阔, 喧嚣劲爆的迪厅歌城容不得它的悠扬。

喝到尽兴,大家各聊各的。

我听席桌的那一头“邦客,邦客”地议论着,侧头问扎西:“他们是在聊狼的事儿吧?”

“对!”扎西笑道,“才旦说他今儿吃了狼的哑巴亏。”

“什么哑巴亏?”

“今天迁场子,才旦开着卡车运羊过来的路上,正好一匹狼横冲牧道,泥地上刹车不机灵,给撞了上去。才旦下车去看,那狼死了。他白捡一只死狼,高高兴兴地把死狼扛到车厢后面。卡车里的羊群连死狼都怕,一路上咩咩咩叫个不停。后来才旦听到车后厢里羊越叫越大声,还有敲车的声音,感觉不对劲,停车再看时,那只死狼跳下车就跑,一只羊被吃掉了大半,还有一只羊挂在车后栏杆上,正在垂死挣扎,用羊蹄子把车护栏敲得梆梆响。估计那狼正想把这只羊拖下车去。才旦本以为捡了天大的便宜,哪知道白赔了两只羊。”

我和亦风刚听到撞死狼的时候原本揪着心,听到结果转惊为乐:“那狼没受伤?”

“没事儿,跑的时候精神得很,撵都撵不上。”

狼只要吃到饱,恢复起来快得很。我们放下心来,想不到狼还有这一手!

亦风强压笑意拿起酒碗和扎西的碗面一靠:“这在城里叫碰瓷。”

“碰瓷?恰子嘞(啥意思)?”

“一种特技表演。”我直乐。那狼肯定不是碰瓷专业户,我想这应该是一场意外,刚开始狼被车撞那么一下也是真晕了,等到狼一醒过来,惊喜地发现自己因祸得福“中了大奖”,掉进了羊窝,哪有不顺嘴叼羊的道理。反正晕乎乎的逃不掉,索性将计就计待在车上吃饱了再走,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统统“肉偿”。才旦吃的确实是个哑巴亏。

亦风隔着桌子招呼:“才旦,把那两只死羊留给邦客,我们买了。”

“好吧,明早我把死羊丢山里去,”才旦笑了,“送给你们了,不要钱。”

亦风冲他一端酒碗:“谢了,兄弟。”

扎西笑道:“你们到草原收了多少死牛羊了?你们已经没多少钱了吧?我早就说过了,这大草原上的死牛羊,你们就是倾家荡产也收不完的。”

我和亦风笑而不言,以个人的力量做这件事的确有些吃力,这半年里我们把卖房子的钱和稿费都搭了进去。刚开始的时候,牧民们看我们买了死牛又不运走,只是让他们留在牧场上给野生动物,他们不理解,往往以高于死牛贩子一两百元的价格卖给我们。

狼群打牛杀羊大多发生在严冬和春荒季节,这个季节里,冻死饿死病死的牛羊原本都是狼的食物,但这些食物却让死牛贩子给拖走了,狼只有捕猎活牛羊。然而,被狼咬死的牛羊往往又被死牛贩子收走了,饥饿的狼群吃不到肉,还得再猎杀,造成恶性循环,这样一来牧民的损失更大了。

自从我们开始给野生动物留下食物以后,半年过去了,牧民们发现狼伤害家畜的事件比往年少多了。牧民们逐渐明白,我们用八百元补偿了牧民的损失,把一头死牛不做人为扰动地留在原地,其实有三方面的好处:野生动物有了食物,牧民减少了损失,我们城里人能少吃一点有害食品。

牧民理解了我们的行为,有时发现小死牛和死羊会直接送给我们,大死牛也以比较低或与给死牛贩子持平的价格优先给我们。人性本善,没有人想成心去害人,但人性也是趋利避害的,牧民要把畜牧的损失降到最低,这无可厚非。然而,在对自己的利益影响不大的时候,人们还是愿意支持我们,这就是好事,而且牧民对我们表示出越来越多的友善和关怀——送奶饼,送干粮,送糌粑。

我们常说保护野生动物,如何保护?首先要确保他们有吃的,这才是保护的第一步。《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对于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当地政府应该予以补偿,但是没有人去实施。我们也只能尽自己的一点力。给野生动物留食,让他们都能生存下去是我们的梦想。也许有一天,我们的力量也会枯竭。但我不能举着“大道理”对牧民们进行道德绑架,更不能让别人替我们的梦想买单,除非我们能让人们发现这件事情对大家都利好的意义,能使之成为我们共同的愿望,才有可能长久。

才旦的“碰瓷狼”事件让酒桌上乐成了一片,狼话题一打开,别的牧民也争相聊起他们与狼的故事。

有牧民说:“我有一次放羊的时候,刚赶走了前场叼羊的狼,后院就被鹰抓走了一只羊羔,我去后院追鹰,前场的狼又折回来叼羊,结果那次我前驱狼后赶鹰,哪边的羊都没保住,狼调皮得很!”

有的牧民这两三年都没见着狼,于是在聊天中就没更多话可说。其他牧民便接茬:“我那儿狼多得很,三只狼钻我的羊圈!三只哦!”言语中隐约有些得意,似乎他那里还有狼的存在是值得夸耀的事,瞧,我源牧的生态比你好,我的放牧故事比你精彩。

“三只狼算什么,我的狼故事比你吓人哦。去年冬天,在辖曼乡那边,狼多得很,有一个人骑摩托回家,路上遇到一群狼,有七八只,不,有十多只,拦在路中间。那个人很害怕,就给家里人打电话说我被十几只狼围住了,怕是回不来了。家里人得了消息跑去接他的时候,他已经被狼吃掉了,只剩一只鞋子,还有一根血淋淋的骨头,一摸那骨头都是热的。”

这故事一讲完,饭桌上全安静了,尤其是他那句“骨头都是热的”让人的恐惧感油然而生。

“这个……我就是辖曼乡的,我咋不知道谁家死人了呢?”

“我说的是辖曼乡吗?不对,我说的是多玛乡,你听错了。”那牧民往更远的地方说。

“我媳妇在多玛乡的,也没……”

“那就在嫩哇乡,我记错了。”

“吹牛!”

大伙儿哄笑起来,气氛顿时一松,众人又开始七嘴八舌讲起来,有时一个牧民还没说完他的狼故事,另一个人就插嘴了,每个人讲的狼故事都不一样,有的吓人,有的有趣,有的简单,有的滑稽,故事不同,而讲述的人却都有相同的表情——眉飞色舞。

我和亦风不插话,笑眯眯地听他们聊。

“狼是我们的敌人。”在牧民的聊天中,我也时常能听到这样的话。牧民与狼长久以来争夺食物和生存空间,很少有牧民会表示他爱狼。但“敌人”是一个中性词,不像我们汉人给予的定性——“恶狼”“害兽”,带有贬低对手的意味。敌对是双方的,你可以憎恨敌人,也可以敬重敌人。牧民聊起这个“敌人”时使用的口头语更让我们意外而颇感温暖——几乎每次听牧民讲完与狼遭遇或者狼如何“犯坏”的事后,牧民总会笑骂一句:“邦客蛮辣色哩!”(狼,调皮得很!)

狼,调皮得很?为什么我们汉人对狼的形容词都是凶残、嗜血、狡诈、贪婪,而真正与狼争、与狼斗、与狼共舞的牧民们,却对狼用了我们形容孩子的话——“调皮”!

扎西陪我和亦风喝了一碗酒,问:“格林的多玛还在吗?正好大家聊到狼了,我想把格林的事儿说一说。”

“在,”亦风从帐篷里取来多玛给扎西看,“我们一直留着的。”

多玛是由一束束红色毛线扎制成的线圈,套在狼脖子上像一圈猩红的毛发,非常显眼。

当初六个月大的格林与人接触,屡屡遭遇追打,时不时地还有人以狼会咬羊为由找我们寻衅闹事,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无奈之下,扎西带着我们向活佛寻求庇护,活佛知情后对格林特别疼爱,嘱咐扎西的妻子为格林做了一个红色线圈戴在脖子上,并且口念经文赐福,在线圈上系了一缕象征宗教意义的金色丝线,这就是多玛。活佛也告诫牧民不许为难那两个汉人和狼。而这多玛在格林回归狼群前大大消除了来自于人的威胁。格林回归狼群以后,这多玛也就留了下来。(因涉及宗教,前书中暂未提及此事。)

扎西手捧多玛站起身来,向牧民们朗声道:“阿偌,扎西求大伙儿帮个忙,我们这两个汉人朋友在找一只放生狼,名字叫格林,格林是活佛亲口赐福的,你们都告诉亲戚朋友们,往后若是看见狼都帮忙留个心,看看是不是他,这狼脑门心有个天眼疤,爪印儿缺一个趾头。如果瞧见了马上通知我,有手机的给拍张照。拜托各位了!”

“活佛赐福的狼就是他们养大的啊!”

“听说活佛给赐福狼的多玛上吹了三口气呢!”

牧民们惊叹议论,他们说,活佛给牧民赐福或是放生其他动物通常都只吹一口气,对一只狼竟然吹了三口气赐福!活佛对格林的厚爱,让大家钦羡不已,对我们的格林更是另眼相看。虽然我们不太明白宗教的规矩习俗,但从牧民们的谈话中听到连这样的细节都传开了,看来当初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件事。在全民信仰宗教的地方,神祇的影响力远远大于律法。

众人纷纷敬传多玛,虔慕地贴在额前,双手合十念念有词,以一捧多玛为荣。大家爽快地答应帮忙寻找格林,有的牧民更是念着格林的名字详细追问和默记他的特征,亦风干脆打开笔记本给大伙儿看格林从前的视频和照片。

我俩没想到多玛竟有如此神奇的力量,一时间有了那么多双眼睛帮我们留意,我们又燃起了希望,心情大悦,连忙起身拜谢大家。

从众人入席一直到席罢散去,我们的大黑狗一直在凝望扎西。扎西受不了她的眼神,扔了块骨头给她,不料黑狗并不吃骨头,依然热烈地瞅着他。

“这狗是谁家的?”扎西问。

“是我家的,我们刚收留的。”我说了一遍黑狗的来历。

扎西摸着胡子楂,眯缝着眼端详了黑狗好一会儿:“这狗好像还真眼熟。”他想了想,试着冲她喊了一声:“强姆!”

黑狗眼睛陡然放光,尾巴摇了一下,几乎就想扑过来了。

“强姆!强姆!”扎西每喊一声,黑狗就摇一下尾巴,扎西惊喜道,“微漪,这狗跟咱们是老相识啊!你忘记了?你带着小格林在我牧场住的时候,这狗天天跟格林一块儿玩,那时候她才五六个月大,现在我们不认得她了,她还记得咱们。你看她胸口那撮白毛。想起来了吗?”

一想起格林小时候的事儿,再仔细看眼前的黑狗,记忆中的散碎蛛丝一下子穿成了线。我陡然想起当初在扎西牧场上是有这么一条游荡的小母狗,和格林年纪相仿,老是偷溜来跟着格林玩。他们一起找吃的,一起下河抓鱼、一起翻羊圈,哪怕翻羊圈时格林踩着她的背爬土墙,她都心甘情愿。

时隔两年多,如今我再遇到她时,她已经是成年大狗了。

难怪这几个月来,她总是在我们小屋外徘徊,吃我们的投食,还用那么忧郁的眼神看我们,原来她认出我了,而我还浑然不觉。以前我怕野狗性情不好揣摩,始终有点生分。一想起这段往事,我对这狗的感觉顿时亲近了许多。

“格林离开扎西牧场以后,这狗还是喜欢跟狐狸野狼混一块儿,犯了看家狗的大忌,不受主人待见,就把她给赶了出来。这算来也流浪两年了,草原狗会选择她的主人。对了,草原狗只听得懂藏语,你得用藏语给她说。”

“强姆”是藏语“母狗”的意思,既然她听得懂,循着这藏语发音,依“黑犬”之意,我给她定名“乔默”,因为她素来沉默,就没听她吠叫过。

“乔默!”我念着她的名字,第一次抚摸了她的头。我每喊一声,她的尾巴就猛地一摆,像报“到”一样,不多不少。乔默狂舔着我们的手背。我一直以为她很高冷,没想到这么热情如火,看来从前真的是语言不通所致。

“乔默嘚给!”(乔默乖!)我和亦风揉着她的脖子,她是格林的发小啊!流浪了两年,乔默都能活下来……我的信心又加了一把火。

格林,儿子,和你一起长大的朋友都回来了,你在哪儿调皮呢?

正文 26、追踪打鱼狼

一阵洪亮的犬吠把我从宿醉中惊醒!

真稀奇,认识乔默这么久,我头一次听见她叫,还以为她是个哑巴呢。

她背对着帐篷,朝水泡子方向汪汪几声,又侧着耳朵听。看不见她的表情,只见后脑勺和仰起的鼻头,以往夹着的尾巴现在骄傲地翘着,她不再是丧家之犬了。

“瞧瞧,她开始上班了。”亦风喜道,“我昨儿看了乔默的项圈,是被她自己咬断的,那断口干脆利落。她其实完全有能力挣脱,但还是老老实实让我们把她拴在那儿好几天,就是叫咱放心,她不打算走。狗终究还是恋家的。”

“盗猎那么凶,狗牙也当狼牙在卖,她不敢再流浪了,说不定乔默亲眼看到了炉旺是怎么死的。”我眉头微蹙,又有点忧郁起来,“连乔默都找到我们了,格林为什么没回来,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认出了格林的伙伴乔默,睹狗思狼,我也觉得伤感和不安,儿子的发小回来了,儿子在哪儿?乔默的到来仿佛给我传递了另一个不祥的暗示——我们重回草原八个月之久,方圆百里范围内都留有我们的踪迹,狼的嗅觉、感觉、洞察力比狗强何止百倍,狗都能发现我们,狼不可能没察觉,除非……

“要有信心,这么多牧民朋友都答应帮我们找。乔默的事儿你得这么想,流浪狗都能活着,自由狼难道还会饿死不成?在没确认死亡之前,我们都得相信格林还活着!”

是的,必须相信格林还活着,这是我们能在草原坚持下去的原动力。可是时隔两年,莽原之上,没有跟踪器,没有定位,一匹野狼的生死又如何确认得了?我们苦寻至今,没有格林的任何线索,只有猜测。

我正看着乔默出神,忽听远处传来黑颈鹤高亢的叫声,牧民们的狗都向着一个方向跑去,乔默高吠两声后也冲了过去。发生什么事了?我和亦风急忙跟出去瞧个究竟。

雄黑颈鹤跟藏狗死掐上了,他飞起来狠狠啄了藏狗一口,又迅速振翅,半高不低地飞着,那垂着的两条鹤腿就在狗前方晃悠,引得狗在地面边追边蹦高,想跳起来咬他。

快飞高啊?万一有个闪失,被狗咬住或者伤了羽毛那都是致命的打击。为什么黑颈鹤会跟狗群打起来?难道狗袭击了鹤巢?!

“怂!怂!”亦风骑马撵狗。

我用望远镜扫了一遍水泡子——大水刚退,水面的鹤巢空了!

我心一沉:“蛋被狗叼了!”

“不是那回事,快看那边!”

我眯缝着眼一看,一个鸽子般大小、黑灰色毛茸茸的小家伙跌跌撞撞地穿行在绿草丛中。

小鹤!他竟然已经孵出来了!是啥时候的事儿?我们又喜又急,这刚出生不久的小鹤就成了狗群追猎的目标。

雌鹤带着小鹤往草丛深处躲,雄鹤掩护妻小,引开狗群。乔默也横在其中。

我们扯着嗓子呼喊牧民们控制自家的狗。挨了训的藏狗们一个个夹着尾巴,低着狗头被各自的主人赶回营地。乔默平静地看了一眼黑颈鹤,慢吞吞地跟在我们身后。我发现乔默的行为与其他狗不同,其他狗在追逐黑颈鹤,而乔默则去追扑那些狗,若非乔默阻挠了狗群,恐怕小鹤已经被叼在狗嘴里了。

这片草场原本没有那么多住户,都是来临时避雨的,人类聚集的地方,必然对动物的生存产生影响,有威胁也有帮助。

大雨期间,粮食不多,但我却常常看见多吉阿妈把玉米青稞撒到草地上供养黑颈鹤,阿妈说:“雨天水浑,小鱼不好抓,这对黑颈鹤太瘦了……”

连日阴雨,动物不好过,人也不痛快。我们的衣服被子几乎都生了霉,我把衣服摊开晒,袖筒里竟然探出了一朵蘑菇。

亦风瞧了半天,蹦出一句让我吐血的话:“这能吃不?”好多天没吃蔬菜,这家伙馋疯了。

好在羊圈土墙上的荠菜和灰灰菜长得倍儿好,我割来一大盆,凉拌着吃或者下到面块儿汤里,还挺受大伙儿欢迎。

扎西拜托牧民留意狼的事儿,还真管用,各种各样的线索传递过来。有人告诉我们,他的亲戚初夏时就在牧道边看见过一只狼,脑门儿心有天眼,爪子有三个趾头,喊他格林,还跟着走了一段路,不怕人,那肯定是格林没错。不过这过于完美的消息让我们将信将疑——看见天眼需要多近的距离?这么近的距离狼早就能从味道分辨出是不是熟人了,哪里还需要跟一个陌生牧民走那么久才确认离开呢?格林如果那么傻,早就被诱拐了。何况狼也不会伸爪子让人瞧“手相”,牧民如何能看见他被毛覆盖的爪子上只有三个趾头呢。也许传话的牧民是为了安慰鼓励我们吧。

众多的消息中,有一条线索着实刺激到了我们的high点,那是牧民几天前在河岸边泥地上拍到的狼爪印照片,三个趾头很清楚!

当我们赶去河岸边拍照地求证时,只可惜经过河水一番涨落,岸边的狼爪印已经被冲刷掉了。我们在河岸再没有找到其他可以证明疑似格林经过的踪迹。我们又在那一带刻意观察了几天,没有狼出现。三趾狼爪的线索断了,我们只好拷贝了牧民的那张爪印照片珍存,好歹它是格林还活着的希望。

七月下旬,雨停水退,牧民们搬回了各自的牧场,只剩一家牧民的营地和我们隔着几百米远。那家牧民性情比较排外,不爱与我们来往,他家那几只护家藏狗特别凶猛,我们也不敢过去串门。

泽仁要到狼山下的牧场去游牧,临走他把源牧房子的钥匙留给我们,他说等路干了,就想办法弄些材料进山,把我们狼山上的小房子重新修起来,这段时间还让我们继续留在源牧的房子里住。泽仁的小侄儿萝卜黏着亦风,非要留下来陪我们。

牧民们一迁走,牧场上顿时冷清了,我们三人没事儿时就喜欢逗乔默玩。小萝卜会一连声地叫:“乔默、乔默、乔默……”然后数狗尾巴“签到”的次数,噘着小嘴跟狗较劲,“你多摇了一次。”

我让乔默嗅格林的多玛和小时候的铃铛,满怀希冀地问她:“乔默,格林在哪里,你知道吗?带我们去找他吧。”又用藏语说了一遍。

乔默翻着眼珠,露出一点白眼仁儿,茫然无辜地望着我们,像一个满腹话语倒不出的哑巴。亦风抚着她的耳朵,叹道:“算了,别给她出难题了,乔默又不是警犬……她要能听懂这些话就神了。”

乔默亲狼疏狗的性格形成是有原因的。听扎西聊过乔默原本是普通草原狗的后代,在大家都追捧藏獒的时代,她没有什么所谓的高贵血统,也就是杂种狗。乔默一窝有兄弟姐妹七个,是她妈妈偷跑出去自由恋爱的结晶。老主人对这一窝狗崽是又烫手,又不好杀生,只好软缠硬磨送给亲戚朋友,乔默也被送给老主人的朋友久美。

久美家已经养了三只漂亮大狗,碍于朋友情面不得不收留乔默,但却很不喜欢乔默,把乔默从小拴养着,只给一口汤喝。其他狗都有威武的名字,对乔默只叫她“强姆”(母狗)。久美高兴时把其他狗吃剩的骨头扔一块给她,不高兴时进帐出帐都要踹她两脚,所以乔默总是夹着尾巴,露出一种小受气包的神情。

这喝汤长大的乔默却天生神力,长到四个月大时,普通铁链就拴不住她了,她经常挣断铁链跑出去透气,找点野食填饱肚子再回家,虽然每次回家都免不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她还是要出去。久美索性不拴她,想让她自己滚蛋,还放其他狗追咬她,但乔默就算挨打受咬还是要回家喝汤。久美说乔默是个撵不走的癞皮狗,而且是个小偷,经常乘人不备进帐篷偷肉,还要偷吃晒在帐篷外的奶渣。

久美家的狗随主人好恶,欺负乔默,反倒是路过的狐狸和狼不追咬她,乔默跟着狼还能捡到剩肉吃,久而久之,她和“道上”的朋友亲近起来,沾染了些狼狐习性。狼来了,她不报信,狼杀了羊,她跟着吃肉。这就更犯了主人的大忌:“总有一天我要宰了你!”

这“总有一天”拖了非常久,久到乔默长成了牧场一霸,这狗像是天生能察觉某人的情绪,简直成了精。每条狗的食盆都被乔默光顾过,久美放了狐狸药的肉她却偏不吃。

杀不了,赶不走!乔默偷了一截羊肥肠吧嗒着,迁场的时候还死皮赖脸地叼着羊肥肠跳上了卡车。久美拿她没办法,满腔怨气全部发泄在油门儿上!

巧了!乔默虽然身强力壮鬼灵精怪,却有一个大弱点——晕车。

一路晕到了扎西牧场。久美和路遇的扎西闲扯了几句话,乔默“晕乎乎”地一头栽下车来,腿软得站都站不稳,趴在地上流清口水。久美一看甩脱瘟神的好机会来了,开车一溜烟跑了。

也正是那年,我和四个多月大的格林在扎西牧场上做客。格林发现了这只“软狗”,他壮着胆子碰碰乔默的鼻子打招呼,乔默的晕乎劲儿还没过,哇地张嘴,呕出她上车前整吞的那截羊肥肠。

格林大喜过望——姐姐好客气啊,来就来吧,还带东西!

格林当即受用了这份见面礼。对犬科动物而言,只有最亲密的关系才会为对方反刍肉食。

从此,野外无伴的格林和孤苦流浪的乔默就成了惺惺相惜的好伙伴。他俩有祸一起闯,有肉一起分。格林逮獭子,乔默帮他掠阵,格林翻羊圈,乔默帮他垫脚。

乔默还算是救过格林一命。有一次,格林找到一块夹着狐狸药的肉,而乔默抢了肉就跑,格林不依不饶在狗屁股上狠咬了几口。最后,还是扎西发现他俩打架的原因,没收了毒肉处理掉了,扎西说他以前的狗就是吃这种毒肉死的,还好发现得及时。我当时就疑惑乔默应该是明白什么,否则这块肉一口就可以吞掉,没必要叼着不吃抢来抢去。格林挺不好意思地舔乔默的鼻子。我不知道狼和狗之间是不是也能互通经验,只是后来格林再遇到天上掉肉的事,就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不长心眼了。

那年,乔默六个月大。而我一心抚养格林,对乔默的记忆仅此片段。

两年后,我再次来到草原,乔默早就认出了我,而我现在才认出她。

有了格林这个小土匪垫底,我丝毫不介意乔默偷肉的前科,不过我好奇她脑子里都在想什么,顺便也试一试我修好的隐蔽摄像机。于是我在家里放了监控,故意离开家,用隐蔽摄像机观察她——我离家后不久,乔默推开窗户进屋,只是在屋里转了一圈,查看新家。当时桌上还专门摆着一碗肉,她扬着鼻子嗅了嗅,没吃,甚至连扒桌子看一眼的举动都没有,老老实实地从原路跳出窗去。最让我咋舌的是,临走她还伸爪子把窗户勾着关上了。真是个心思缜密的飞贼啊,如果能擦掉爪纹就更专业了!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丫头的狡猾劲儿,她跟格林有一拼!我猜,她偷溜进屋只是为了了解一下新主人吧。仅此一次,乔默再没进过门,哪怕我诱她进屋,她也止步于门口,很守规矩。我想,纵使她以前偷过嘴,估计也是久美把她饿坏了。至于那久美说乔默不防狼不赶狐狸,我们反倒喜欢。

事后,乔默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把那碗肉放在她面前,对她说:“乔默,卡索(吃肉)。”

她突然间忘了该摇尾巴,以前她总是蹭炉旺的饭吃,也许这是人给她的只属于她自己的第一份肉食。她贪馋地看着那碗肉,像要刻在眼睛里。她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眼珠润润的,她抬起头使劲地盯着我看,仿佛恨不得把我的样子“咔嚓”一声拍成照片,存进她的记忆卡里。

“别看了,吃吧。”我温和地说。

乔默两股一夹,尾巴使劲摇起来。粗舌头狠狠舔了一下我的手背。她沿着碗边嗅了一圈,像吹生日蜡烛似的,然后才斯斯文文地吃起来,仿佛要把一辈子没细尝过的肉香慢慢回味。

“又被你收买了一颗狗心。”亦风斜靠在门边龇牙。

“其实她挺好的。”我爱抚着乔默的额头,动物要的就那么简单,对她好一点,她会记你一辈子。

乔默虽然“话不多”,却很忠诚,总是像个影子一样一声不吭地跟在我们身后。我们巡场,她跟着;我挖野菜,她跟着;我去河边打水,她跟着;就连亦风去上厕所,她也要跟着。这是让亦风最尴尬的事情——她认真地陪着亦风找好地点以后,就交叠着前爪趴守在旁边仔细看,让人一点隐私都没有。亦风每次都不得不把她赶开。

“她怎么有这种癖好?”亦风很懊恼。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发现亦风也架着新改装的长焦摄像机在拍摄,而镜头对应的前方,乔默正在草地上“做蛋糕”。我当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在试机器!”亦风急忙解释,“这个纯属巧合!”

好吧,我相信。乔默啊,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没过几天,乔默又让我们刮目相看。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牧民们搬走后,我们就断了肉食,即使有点肉也无法在大热天储存,我们只能用野菜下饭,给乔默的吃食也是糌粑汤泡狗粮。可是,有一天清早乔默竟叼回了一只野兔,悄没声儿地趴在墙根儿底下,自己改善伙食。把我和亦风眼馋得舌根儿返潮,难怪她在草原上流浪两年了,还活得尚好,原来这家伙自己会打猎!

被“新主人”发现她吃独食,乔默心虚地夹着尾巴,前爪却恋恋不舍地把兔子往胸前抱。一副“宁吐象牙不吐野味”的宝贝架势。

“不要紧,吃你的,有本事挣外快是好事儿!”我咽着唾沫,卖乔默一个顺水人情,反正我也不敢抢她的猎物。

“她倒不怎么护食,要是格林吃东西,你敢靠这么近看,他早发飙了。”

一天傍晚,亦风在房顶修补烟囱,黑颈鹤又叫了起来,难道隔壁家的狗挣脱了?亦风向草原打望,老远看见萝卜像个小蚱蜢似的在草场上直蹦高,冲亦风猛挥双手,隐约听他喊:“邦客!邦客!”

有狼?!亦风几乎是从房顶跳下来的:“快!带上摄像机!”

我俩向水泡子方向冲去。

隔着一大片水域,萝卜指给我们看到了那匹“绿色的”大狼。他在莎草和浅水中若隐若现,身上湿漉漉地沾满了浮萍,泛着一层油绿的光。狼的下半身蹚在水里,见尾不见首,看不出体形身姿。

这狼也打小鹤的主意?雄黑颈鹤比上次遇到一群狗时还要紧张,他张开翅膀耸起肩,抖开一身的羽毛,尽量让自己显得雄壮,掩护妻儿撤退。黑颈鹤站在百米外高声叫嚣,却不敢像挑战狗那样靠近狼。

狼在水中优哉游哉,四处嗅探,时不时地把头嘴埋入水里撩拨一番,虽然身上都湿了,却把狼尾举得很高,尽量不让尾巴沾水。狼似乎并不在意黑颈鹤吼他,对追逐小鹤那一口肉也并不感兴趣。

我们有大半个月没见过狼了,好不容易盼来一只,这“绿衣山神”不会只是下凡来洗澡的吧?他会不会是格林?虽然看不出毛色,我们还是决定碰碰运气,喊他!

“格林!格林……”

狼似乎是转头透过水草看了我们一眼,继续一心一意在水中踱来踱去。

萝卜也跟着我们喊,还学狼嗥,吼得乔默也跟着狗声狼调地帮腔起来。

狼仿佛觉得被打扰了,他上岸甩水,一身狼毛甩得像利刺一样竖立起来。他叼起岸边一样东西,头也不回地隐没在草丛中。我依稀留意到一抹薄透亮片在他嘴角颤巍巍的,像是一条大鱼尾巴。

真不给面子,这狼什么路子啊?我们这么大动静,他充耳不闻。我的脑花绞成了糨糊也想不明白,于是夜里给老狼拨通了电话。

一听说来抓鱼的狼,老狼激动得把话筒线拽得咯吱响,他叫道:“那肯定是格林啊,喊啊!”

“喊了,那狼不拿眼皮子夹我们,而且狼全身湿透,看不出特征。那片水域很广,狼吃准了人过不去,没把我们当回事儿……”

老狼的呼吸声挺重,我猜想他的心跳一定很快。好一会儿,老狼加重了肯定的语调:“我怀疑那就是格林,草原上的狼并不爱抓鱼,格林却是从小就好这口……下回再看清楚一点,要特别留意这匹打鱼狼!你们今天穿的啥?从明儿起,换上格林以前最熟悉的衣服,狼在远处认人还是要看外形衣着的!要是再碰见他,再喊!”

“行!我听您的。”我回想从前亦风和格林久别重逢时,亦风由夏装换成冬装,格林那时的确没认出亦风,老狼说得有道理。

没过几天,打鱼狼还真来了,却是在中午。

太阳烘烤着湿地,周围的景物被热浪蒸腾得像海市蜃楼一样朦胧虚幻。我和亦风在屋里打着盹儿,乔默突然跳起来挠窗子把我惊醒。乔默是只吼生人,不吼狼狐的。

我翻身跃起往窗外一看,发现那狼像幻影般飘忽在草场上。他这次离我们的屋子很近,估计不到一里远,就在东面窗户的视野内。

我迅速打开摄像机,一脚踢醒亦风:“狼来了!盯住!”说着翻窗出去。

刚爬出窗一看,狼不见了。我又是狼嗥,又是呼喊,四周没有任何回应。若不是摄像机里还留着一点液化飘忽的狼影像,我几乎怀疑自己刚才眼花了。

回放视频,那狼刚才就在小溪尽头的一处围栏边上倒腾着。我暗自纳闷,正午通常不是狼活动的时间,所以我们才放心大胆地小睡一会儿。如果说狼是来抓鱼的,通常情况下一早一晚水温低,鱼行动僵硬迟缓,容易捕捉。但是到了炎热的正午,鱼都活蹦乱跳,为什么选这个时机来?从体形上感觉,这匹狼似乎比那天看到的打鱼狼要大一点?不过或许是因为那天的狼被水湿透了毛皮,所以显小的缘故?

两人走过去查看。这匹狼经过的河边是一道沿河堤修筑的、长不见头的钢丝围栏,而狼停留的小溪尽头的地方是穿过围栏通往河岸的通道,通道处的围栏钢丝被牧场主剪断一头绑在长木棍上,做成一个可以开关的钢丝软门。到了缺水的冬季里,牧民需要从这里打开围栏门,把牛羊赶到结冰的河面去,凿开冰层,让牛羊喝水。夏季里则拴好围栏门,为防止羊钻围栏,牧民还在这个围栏门的下方牵了一个纱窗网,一直垂卷到地上。

由于牛羊长期从这里进出,通道被踩得凹陷下去,一下雨,湿地的水自然往这方汇聚,形成了一条浅溪,两寸深的水通过围栏门下方的纱网流入河中。水底的软泥上留下狼跳跃蹭擦的痕迹,可惜没有一个爪印清晰,只看得出狼在这里停留了好一会儿,打了滚,之后穿过围栏门跳下河,水遁了!

狼要翻过任何地方的围栏都是轻而易举的事,他不需要刻意找围栏门,为啥偏要从这里过?他在这里停留最久甚至打滚蹭味道,狼只有在他觉得安全或他喜欢的地方才会这样做,这里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到底是什么吸引了他?

我打开手机拍照,正要嘱咐亦风别踩坏了现场,亦风却突然弯下腰:“咦,网子在动……”

我蹲下来,轻手轻脚地揭开纱网——嗬!一网兜的小鱼和大片鱼鳞!几寸长的小鱼儿们陡然见了光,张嘴扑腾得水花四溅。我俩乐坏了,这就是狼来的目的!

只要一下雨,鱼就会顺水而下冲到这里,被网兜住搁浅,中午水被晒干,这些鱼就成了兜在网里的一盘河鲜,牧场主的拦羊网竟然成了狼的鱼窝子。那些大鱼鳞新的旧的都有,看来狼瞅上这个窝子不是一天两天了,每过几天就跑来把大鱼叼走,小鱼他还瞧不上,这个狡猾的渔翁!

“这匹狼很熟悉这里的情况啊!”

“把网子还原,过几天,狼铁定还会来收鱼。”

一个星期过去了,这期间,纱网里的鱼果然又被狼悄悄取走过两次。我每天都满怀希望地千呼万唤,期盼着格林奇迹般地出现。然而,狼没招来,隔壁的牧民却找上门了。

“你那个狼嗥不要再叫了,你一嗥,我的牛羊就跳圈,拦都拦不住!”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想到牛会反应这么大。”我俩哭笑不得,我的狼嗥就那么像?为啥牛都回短信了,我呼叫的狼却始终不在服务区呢?邻居让闭嘴了,下一步该咋办?

“用监控吧,装在鱼网旁边……”

亦风耸着肩膀撇嘴:“你又回到投食监控的老套路上了,这隐蔽摄像机从来就没拍到过成年狼。只怕你装上机器,狼就不来了。”

“这是狼自己的鱼窝子,跟投食不一样,况且那鱼窝子留下过我们的味道,狼不也照样去叼鱼了吗。这次我瞅准他沿河堤走的必经之路多装几个监控,我只求看清楚打鱼狼是不是格林。”

监控装上之后的几天里,我们守鱼待狼。

这几天里,我总是回想起守狼窝的日子里百思不解的一件事:飞毛腿换牙期间,辣妈的那些鱼是从哪儿来的?老狼说草原上的狼一般不爱吃鱼,可是辣妈不就抓鱼给她的宝贝女儿吃吗?到这里来抓鱼的狼会不会就是辣妈呢?从这儿到狼山十多公里路啊,为了儿女的营养,她竟然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抓鱼吗?老狼和亦风都深信抓鱼狼就是格林,可万一是辣妈呢?岂不叫他们失望?

也罢,就算是辣妈,我也解开了当初的一个谜团,至少也能知道他们现在还平安吧。当然,如果是格林,那就太好了!

亦风在窗子里架起长焦严加监视。我负责后勤,每天早上都去屋后的羊圈割野菜。

灰灰菜的生长不需要太多阳光,大雨后植株反而长得更加茂盛。把幼嫩的灰灰菜用沸水焯一下,拌入葱、盐、花椒,用热香油一淋,再滴点醋,吃起来清香爽口。刚吃野菜的时候,亦风给予它顶级赞誉:“野菜比什么肉都好吃,是草原最大的享受,是我的命!”

再好吃的菜也禁不住天天吃,顿顿吃。连吃半个月灰灰菜以后,亦风脸都绿了:“弄点肉给我吧,不要‘命’都行。”

“牧民们都走了,我上哪儿弄肉去?”我说着端起菜盆。乔默早已摇着尾巴冲到屋后带路去了。我戴上遮阳帽,诡笑道:“那个网子里有鱼,横竖狼也看不上那些小鱼,要不你把小鱼弄回来,我给你炸猫鱼吃。”

亦风狠咽了一口唾沫:“不行,那些都要留给格林,万一他哪天打不到猎,小鱼也能救急。”

真是个当爹的。我心尖一热,又有点小担忧:“亦风,如果来抓鱼的不是格林呢?”

“你说啥?”

“算了,没啥。”我端起菜筐出门,扬声笑道,“你要实在馋肉,就骑马去泽仁那儿牵头羊回来吧。”

我转到屋后羊圈外沿着老路线采野菜。不随处践踏草场,这是牧民珍惜牧草的做法,我们也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我刚走到半路上,就看见乔默迎面跑来,嘴里晃晃悠悠叼着一只野兔跟我擦肩而过。厉害!这家伙倒挺会自力更生!我盯着乔默回屋的背影,目瞪口呆地揪了两把野菜,再也忍不住嘴馋,一路跟了回来。这么大的猎物,乔默肯定吃不完,分我一半来喂亦风应该不过分。

乔默在院子的木栅栏边找了块阴凉地方趴下,护着野兔像遇到劫匪般委屈地瞪着我。我不敢明抢,挡住她的逃路赔着笑脸做她的思想工作。这家伙骨碌着眼珠子,既不好意思跟我翻脸,又没处可躲,只好紧抱兔子不撒爪——她也好久没沾荤腥了。

我眼睁睁看着她把面前的兔子顺着毛舔个遍,又倒着毛舔回来,就连兔耳朵上都沾满了黏答答的口水。那神情顿时让我想起了小孩子为了独吞冰淇淋,当着小伙伴的面把冰淇淋狠嘬一遍的样子。这家伙没打过狂犬疫苗。

我长叹一声,养狗不如养狼啊,想当初格林还知道分我一腿呢。乔默,算你狠!

我还是去挖野菜吧……

薄盐寡油的日子又熬了两天,亦风骑着马去找泽仁蹭肉,我到河边收监控。

安装在岸边围栏上和纱网两侧的五个监控都一无所获,纱网中的鱼也没拿走,被亦风这个乌鸦嘴说中了,装上监控,狼就不来了。可是检查河岸边明明有新鲜的狼爪印啊!为什么一个个机器都拍不到呢?

我清点摄像机,抬眼瞧见河道边支着的木棍上还有一台机器,已经快被流水冲倒了。

我滑下陡峭的河堤,取回机器检查,还好,没进水。这机器在两天前竟然启动了一条视频记录?!

“狼!”

我回放监控镜头——夕阳把河堤镀上一层浓重的金色,一匹独狼的背影出现在视频中,沿河岸轻快潜行。他是如何成功绕过下河堤处必经之路的两台监控的?这台唯一启动的摄像机刚好在他下河处的背后,而且浸在水中,被水流带走了人味,狼忽略了这个镜头。狼继续往前小步快走,越走身影越小,只能看见大概动作。

我捏紧拳头屏住呼吸,前方上河堤的地方就是纱网通道,那里有两台对向拍摄无死角的摄像机。那两个摄像机藏匿在纱网中,只露出指甲盖大小的镜头,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只要他一上岸,摄像机就会启动。快了……到!狼伸脖子一望,头一低,当即撤回!他不上当?真够狡猾的!简单一瞥就识破了伪装,难怪那两个机器也不启动!

我心跳加速,回来更好!正好看看你的脸。随着狼走近,我的眼珠越瞪越大,狼啊,再近一点……让我把你看清楚!近了……独狼边走边向河面瞄了一眼。更近了……狼抬头望了一眼河堤,他知道那上面有监控。很近了……

定格!啊……她果然是后山的辣妈!这家伙跑得够远的呀!就为了给孩子吃这口鱼?

辣妈陡然发现了暗藏的镜头。她断然转身,再撤!她加快了步伐,越跑越远……

视频停止了,摄像机拍摄时限只有一分钟,在这一分钟里辣妈轻松往返百余米的距离三次,最终是从哪里离开的,不知道。只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巧妙地绕过了我精心布置的五台“机关”。当她发现隐藏的镜头时,只有十分之一秒的定睛,立马走,毫不迟疑,绝不好奇!狼原本是相当好奇的动物,但她竟然克制住好奇的天性,她那一瞬间的眼神分明传递出这样的讯息——我不需要知道那是什么,反正是人的东西,是熟悉的路线中出现的危险异状,我必须离人越远越好。辣妈在狼山上就很讨厌我们的隐蔽摄像机,把两台机器都扔进了洞里。以至于后来,我们再没敢安装隐蔽摄像机在狼窝附近。

我独坐岸边,望着流水发呆,半个多月来笃信打鱼狼就是格林的念想破灭了……

格林,你到底在哪儿?

河风微凉,吹得我鼻子酸酸的。唉,知足吧,至少现在我明白了最初的时候,后山水源地为什么明明有狼出没,却能绕过我们的摄像机。我也知道了辣妈的捕鱼地点,解开了狼山上猜不透的谜题。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拍到成年野狼警惕多疑地躲避监控的行为,这珍贵的镜头可能在世界上都是唯一的。狼的行为比我想象的更加复杂难测。

远处,马蹄声急,从泽仁那边回来的亦风两手空空,他阴沉的脸上汗气蒸腾,翻身跳下马来:“出大事了!”

正文 27、口蹄疫席卷整个草原

瘟疫爆发了!口蹄疫席卷了整个草原,时间在八月。

口蹄疫是一种人畜共患的高传染性、高死亡率疫病。牛、羊、鹿、猪……凡是蹄子有叉的动物都遭了殃,就连接触过染病动物的人也会被感染。病变主要出现在口腔、蹄子这些部位,又呈现在畜群间广泛传染的疫势,所以叫口蹄疫。患病牛羊从口蹄部起疱溃烂,延至各器官,口角流涎、食欲废绝,一周之内暴瘦成皮包骨头,肌肉抖得站立不稳,往往因心脏麻痹而突然死亡。恶性口蹄疫在雾浓水重的湿地基本无法治愈。

口蹄疫爆发的诱因是气候异常。六月持续一个月的高温干旱后,七月连续二十多天的大暴雨,接下来又是暴晒桑拿天,病菌大量滋生。大灾之后必有大疫。八月一开始,牧民就陆续发现牲畜染病。

口蹄疫流传的根本原因是生态失衡。原本这些病弱牛羊是狼群消灭的对象,可是狼的数量太少,完不成自然淘汰,而且牛羊在人的监管范围内,狼群没机会靠近,牧民又舍不得扑杀,任病牛四处游走,暴尸牧场。疫病牛羊的水疱液、乳汁、尿液、口涎、泪液、粪便和尸体均含有病毒,疫毒之气在密集的畜群中迅速蔓延开来,爆发了大流行。

网络断了,无法查询防治方法,我四处拜托防疫站的朋友寄药品进来,又打电话求助专家,得到的回答基本是:“活该!载畜量太高了,连隔离都办不到,牛羊越多传播越快。这疫情没法救,只能等死。你告诉牧民——扑杀!深埋!消毒!”

我们没法动员牧民杀牛,只好带着药物各家各户跑,帮牧民们权且死牛当作活牛医。

我牵住一头牛正要给他喂药,牛咚一声倒地,说死就死。我回头再一看,身后的牛羊倒了一大片,蹬腿儿的、抽搐的,跳起了诡异的霹雳舞。我惊慌失措,生命眨眼间变得那么玩笑。

牛羊舍得死,牧民却舍不得埋。牧场主哭丧着脸给死牛贩子打电话。

我急了:“不能卖,这是疫死牛羊,会传染人的。”

“他们卖得远,不怕。”牧场主顾不得那么多,“城里人吃的东西哪样是安全的嘛……死那么多牲口,总得让我们挽回一点损失!”

“站着说话不腰疼。”另一牧民跺着脚下的硬土,大为光火,“深埋?这冻土挖一天也埋不下一头牛,我家的牛每天要死七八头,你让那些专家来埋!”

“政府有挖掘机,让他们来做无害化处理,还会给你们补偿一半的牛价。”亦风劝道。

“谁敢通知政府!”牧场主吼道,“政府是说过每头病牛补偿三千,可是他们派人一来,那些专家说这头也要死,那头也有病,管他三七二十一提着枪打死一大片。那些牛要是活着个个都值七八千,治都不给治,总不至于都该死吧!这样扑杀划不来!你去隔壁牧场打听打听,他家发现有一头病羊就老老实实报告了政府,结果政府带专家一来,八百头羊全部被枪毙。牧民只拿了一点点补偿,哭都哭不出来!”

大灾当前还想着利益,我俩怎么说也劝不住牧民。政府这么做是有根据的,因为病畜和潜伏期动物是最危险的传染源。一头病羊可以传染整群,发病急、传播快,口蹄疫情之危恐不是牧民想的治病那么简单。

有很多牛还活着就已经烂了,放眼四野,你能深刻体会到什么是行尸走肉。大草原弥漫着鬼厉邪气,尸骸堆积成山。这场雨灾后,被泥石流冲断的道路还在抢通,填埋死牛羊的挖掘机不够用。临时调用来的几台挖掘机,他们挖坑的速度远不及畜群死亡速度快。政府来不及处理,绝大多数的牧民又抱着侥幸心理不予合作,疫情迟迟得不到控制。

红原、若尔盖、松潘……几个县里的大型肉联厂因此关门歇业。死牛贩子们看到了商机,他们成批收购,每头死牛三百元,来不及贩运出去的,还修了大型冻库储存起来。半个月过去了,牛羊越死越多,大大小小的冻库全部塞满,死牛贩子们也忙不过来了,两百元一头牛都懒得跑一趟。

陡然之间遍野横尸,秃鹫们撑得一个个瘫在地上飞不动,只好像鸡一样踱步消食。秃鹫和野狗们肚子都快撑破了,还是有越积越多的腐尸烂肉无法降解。

有的牧民为了不让畜尸堆在牧场上传染自家的牛羊,暗地里以邻为壑,抛尸河中。泡涨的死牛羊顺河而下,河道中流淌着腥腐恶臭,水源被污染,更多的人畜染病。若尔盖、红原,数万平方公里的草原没有一处牧场逃过这场灾劫,这时候人们才想起了什么:“狼呢?!”

狼?狼敢来吗!紧跟在死牛贩子后面的就是盗猎者,下毒!下夹子!被毒死夹死的狐狸野狗到处都是,连秃鹫都有被夹断脖子的。

我骑马巡场,凡是看见有被人下过毒的死牛羊,就削掉毒肉,喷上花露水警告狼群。发现有狼夹子,取走。虽然马是奇蹄动物,不会感染口蹄疫,但也能携带传染源,我每次回来都为马仔细消毒。

狼山附近的牧民旺青甲突然捎来一个消息:“你们到各村寨去治牛那几天,有三只半大小狼下山来吃死牛,结果被死牛贩子发现了,他们骑着摩托追,听说抓到了一只,你快去看吧。”

我心乱如麻,狼山一带就那一窝小狼,这么久没消息,不会是他们出事了吧!

我们急忙叫上扎西,按照旺青甲的指示,在黑河桥附近找到了那个死牛贩子的窝点。

亦风喊出了死牛贩子:“你抓到的小狼在哪里?我们要!”

“你要买吗?”死牛贩子打量亦风。

亦风咬咬牙:“买!”

“已经打死了,死的你们给好多钱吗?”牛贩打开冻库,从门背后踢出一个冰坨子,冰坨子骨碌碌滑到我脚前——冰冻狼!

冰狼咧着嘴,紧咬钢牙,脸上的表情挣扎扭曲,一双狼眼怒目圆睁,眼珠已经泛白,僵硬地挺着四条腿。还以为来得及救他,谁知为时太晚。细看狼尸,我的心脏瞬间停跳。尽管被冻硬,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福仔,我最爱的孩子,后山狼窝中最神似格林的幼狼,我们从盗猎者手中拼命救回来的小狼,曾经在我怀里用炽烈的眼神遥望狼山的他,如今却毫无生气地躺在冻库中,与成堆的牛尸混在一起。

阴冷的风从冻库飘出,仿佛有阵无声的哭泣在空气中冲击着我的耳膜。

“怎么抓到的?”亦风声线颤抖。

“运气好呗,”死牛贩子很得意,“我收牛的时候,有三只半大狼都趴在那儿吃死牛,他们看到我们就跑,我们骑着摩托追。本来我们要抓的不是这只狼,因为他和另外一只差不多大的狼都跑得风快,钻过围栏就没法追了,我盯上那只最小的狼,那家伙吃得很胀,后腿还有点瘸,跑不快。我们眼看就要追到了,哪晓得这只大的又冲回来朝我们张牙舞爪地找死,我们几棒子就把他敲翻了,结果反而让那只小瘸狼跑脱了。”

我张了张嘴,又把涌到喉咙口的话咽了回去。逃脱的一准儿是小不点了,没想到他的后腿还是留下了遗憾。福仔自小就很爱护这个弟弟,当初小不点掉进水坑里,福仔一直抱着他的头不让他溺水。我还记得在小屋时,他们俩坐在我腿上默默望着回家的方向,小不点是听福仔劝慰才开始进食的。在狼山里,每次猎到野兔,福仔总会给小不点留一份,在辣妈试图攻击我时,福仔和小不点替我挡住了狼妈妈,我还记得福仔向我轻轻摇着尾巴的样子……一桩桩一件件都仿佛昨日发生,历历在目,一切都随着死亡而成为泡影。

福仔啊,你是好哥哥,你换回了你的兄弟,却将自己送入了这寒冰地狱。

我的手和冰狼冻在了一起,冷得没有了痛感。牛贩子的声音还像毒虫一样往我耳朵里钻:“你买不买的?咋光看不说话呢,诚心买你给个价,便宜点?可以拿去烤全狼……”

我捏紧拳头,手中的冰碴烫成了蒸汽。我多想将狼儿的尸身带回故居掩埋。我喊着他的名字,硬起心肠拉着亦风跨出冻库门。福仔,我绝不让你的死亡给任何人带来利益。

“我不会放过他!”亦风砰一声关上车门,紧咬的牙缝中蹦出几个字,他的嗓音已经被仇恨扭曲得变了腔调,让人听得不寒而栗。我知道即使招来报复,他也在所不惜。

那晚,亦风和扎西在屋外商量了很久。我听见亦风一次接一次地点火,烟头的亮光在他唇前一闪一灭。

几天后,听说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举报拘留了死牛贩子,查封了这个冻库。其他死牛贩子闻风暂时隐蔽了,要等风声过后再重操旧业。

扎西托关系私下里把福仔的遗体要了回来。

我揭开裹布,从扎西手中抱过福仔。他已经解冻了,身体绵绵的,脖子也软软地垂搭在我臂弯。他的肋骨尽断,头骨碎裂,眼里融化出两行淡红的血泪,顺着鼻梁慢慢往下流淌。

我们在狼山谷中挖开一尺净土。最后和福仔碰了碰鼻子,把他的身体轻轻放入地穴,整理四肢,让他的头对着出生的狼窝……他的眼睛闭不上,那就睁着吧。我蜷曲手指轻轻梳理着他的狼鬃,狼毛早已换过了,牙齿也是健壮的大狼獠牙。

我嘴角牵出一丝苦涩的微笑:“瞧瞧,你长大了,长得多好啊……我的福仔以后肯定是狼王……你小时候就被抓过,怎么还那么不小心啊……现在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你回家了,再也没人能伤害你……”

心中的悲痛一层层地压下来,像千钧巨石,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我以为我会号啕大哭,但是我没有,我只想在这片安静的山谷里像以前一样看着他,就这样静静地、静静地再和他说会儿话。

冰冷的泥土撒进去,盖在福仔的身上、脸上,一点一点……盖住了所有对于他的回忆。

亦风没有勇气看他,他的脸憋得青一阵白一阵,眼眶充血,但他忍着一言不发,低头坐了一会儿,又猛地站起来,一仰脖子,把将要流出的泪水逼了回去。

狼山上青白的天空中挂着一颗孤星,我不知道那颗星上面是不是附着福仔的魂魄,正眨着眼睛看我们,保佑着他以命换回的兄弟。

狼群变得更加警惕。死尸?狼群不蹚这道浑水!他们猎杀一些行将就死的病牛,他们要吃放心肉。这却让有些本来就蒙受巨大损失的牧民更加愤愤不平:“有死的不吃,却去打活的,那头病牛还死不了的!”

我们不再去劝说牧民,在利益面前,我的说辞苍白无力。我们也阻止不了疫情,只能眼睁睁看着白骨蔽荒原。

数以万计的尸骸等待填埋。苍蝇如黑雾般笼罩尸场,蛆虫从死牛眼里爬出。草包、粪便、黑血、烂肉、脓水……混合成一股极富穿透力的恶臭,十公里外都可以闻到。我用围巾使劲缠着口鼻还是挡不住恶臭往肺里钻,我的胃不住痉挛,仿佛自己的身体都在跟着腐烂。我们觉得那么累,累得想远离人群,奔向一个无人的天边。人类在灾难面前太渺小,任凭他怎么超越,也脱离不了所生存的这个自然界。

天还是那样幽蓝,地还是那样沉绿,一排排干白的肋骨把天地抓握在一起。风卷起尘土瘴雾在冷空气中飞扬。陈旧的骨骸累累堆积,新死的牛羊又被秃鹫啄食得露出了一根根白骨,碎肉飞溅在草甸子上,秃鹫们的嘴巴和蛇一样的光脖子被染得血红,一扇翅膀便挥起阵阵蚊浪蝇潮,嗡嗡声像念着紧箍咒。兀鹫从半空中扔下的骨头在岩石上砸碎的空响于一片死寂中回荡。我四顾茫然,仿佛心还在天堂,眼珠却被抛入了炼狱。这还是我认识的大草原吗?

乱尸堆边,竟然还有一个活物。一头小牦牛孤零零地站在母牛的遗体旁,惊悸地望着兀鹫群。他拱着母牛的身体,但他的妈妈不会再带他离开这可怕的地方了。小牛的眼角泛着一层水淋淋的光,像是刚流过一场泪,让人心疼。

“是牦牦雨。”亦风检查他的口角,“他还没染病!快带他走!”

我交臂抱起牦牦雨,他只有猎狗那么大,轻飘飘的,就剩一把骨头。我最后望了一眼母牛,就在我转身离开的一刹那,牦牦雨在我怀里挣扎着拼命扭头,睁大双眼看着越来越远的母牛,长声哀鸣起来。我紧紧抱着不让他挣回去,怀中那抓心揪肺的悲哭声把天边的云都撕成了碎缕。让一个孩子离开母亲的恐惧和绝望是任何人都无法安慰的。

牦牦雨是泽仁弟弟牧场的小牛,牧民们认得每一头小牛,而牦牦雨能让我们印象如此深刻缘于他的母亲——那是今年春末时候,这头母牛渐渐掉队,正遇上几匹狼下山打春荒粮,这情景被我们用望远镜套住了。

“三匹狼随便拿下落单牦牛。”那时候的亦风兴冲冲地溜回小屋拿摄像机,因为这是我们开春第一次看见狼群打猎。我留在山坡上继续监视狼牛缠斗。

母牛抵抗了一会儿,后腿就见了血,皮肉翻卷起来。她眼看寡不敌众,突然前腿一屈,朝最大的那匹狼扑通一声跪下去,低低地垂着头,下巴几乎要碰到地面,等到她再抬起头的时候,眼眶中都蕴满了泪水,她用胸腔深处的气息闷哼着一种我们从未听过的叫声。

我和亦风都愣住了,从没见过这么怕死求饶的牦牛。而更让我们吃惊不小的是,狼群交头接耳之后竟然放弃到嘴的猎物,撤了。

“咋没下文了?”我俩是站在狼一边儿的,对猎杀角逐保持旁观心态。

“领头的狼好胖啊,可能吃饱了,肚子圆滚滚的。”

难得孤牛,我们估摸着狼群会叫来大部队聚餐,于是在山梁上架好长焦等待着,然而狼群却没转回来。

母牛艰难地挪步到靠近我们小屋的山下,卧倒后就再没起来。我们猜她受伤不轻。

直到第二天清晨,烟雨蒙蒙,我们发现一头初生的小牦牛夹在母牛胯下,母牛在细雨中舔着小牛的胎衣。

我百感交集。我对牦牛了解不多,公牛母牛都长角,我能认出她是母牛就已经很能耐了。牦牛本来就长得膘肥体壮,又身披长毛,实在看不出她即将生产。

原来如此,我能理解牛妈妈为子跪求的母性本能,可我不理解狼群怎么舍得放过她?我见过非洲草原上角马生产时正是掠食动物大开杀戒的好时机。如果连这都下不了手,狼也太不够“狼”了。莫非要留得母牛在,来日吃小牛?舍大取小好像也说不过去。唯一的解释只有狼是饱的,回家的路上看见寡牛,捎带脚攻击一下,既然对方求饶,自己也不饿,那就得饶牛处且饶牛了。

这是个狼口余生的幸运家伙。我们拍下了小牦牛站立的全过程,依着那天的天气给小牦牛起名“牦牦雨”。

我下山去探望这摇摇晃晃的小东西时,他撇着外八字的腿,羞怯地拱到牛妈妈肚子下面,顶着母牛硕大的乳房夹住自己的脑袋来平衡身体。雨后瓦蓝的天空、母牛舔他额角的舌头,还有他长长的睫毛倒映在小牛犊清亮的黑眼珠上,这是牦牦雨眼中的世界。

但是后来,我听牧民说那天的三匹狼转到山背后,重新打了一头牛吃。再后来,我们在山里发现一窝狼崽时,我才陡然领悟到那只大肚子的胖狼或许是当时也同样怀着孕的准妈妈,她赦免了她的猎物。不过这些是我很久以后才明白过来的。狼的确有恻隐之心,格林就曾经让我有过这种感触,或许狼族那种目空一切又高高在上的主宰者的神情,正是源于他们内心深处的悲悯。

可惜的是,当初为了孩子不惜向天敌哀求生存的牛妈妈如今却被疫病击垮了。

泽仁掰看牦牦雨的牙口:“这么小的牛没有奶吃,很快就会饿死。这场口蹄疫光咱们寨子上就死了上万头母牛,剩下这些小牛也不过是熬日子罢了,撑不了多久。”

“不管怎么说,还是拜托你把小牛送回主人那儿去,我们藏语不好,怕解释不清楚。让他用奶瓶人工喂养,总能留条命。”我把牦牦雨抱到泽仁车上。

也许离开母亲时的挣扎已耗尽了小牛所有的力气,他无助地蜷缩在车里,连抬头的力量都没有。他的眼神空无一物,甚至失去母亲的悲哀都随着泪水流干,仿佛这世界与他再无关系。

“奶瓶?现在口蹄疫死牛成山,弄得草原上是人仰马翻,给大牛打针吃药还顾不过来,谁还有心思拿奶瓶喂小牛啊?这个季节里有多少母牛死,就有多少小牛陪葬。”

过了两天,泽仁告诉我,牦牦雨送还给他弟弟了,当时弟弟不在家,他就把小牛放在他弟弟家门口睡着,那儿有三只藏狗拴在附近看守。可是当天傍晚,小牛睡醒以后,自己走到三只狗跟前,被活活咬死了。等泽仁弟弟发现的时候,小牛只剩下脑袋和蹄子。

我心如灌铅。真不该把他送回去,出了狼口却饱了狗腹。

牦牦雨,去天国的路上会不会太挤,你找到妈妈了吗?等你找到妈妈就不会再痛,不用再怕了。

正文 28、又发现一只小狼

八月中旬,泽仁源牧小屋寄住中。

“野菜不敢再吃了啊。”亦风端着空菜盆进屋,拿肥皂洗手,“我刚去羊圈割野菜,发现有兔子死在后面,怕是牧民说得对,这地方的草被污染了。”

“死了多少兔子?处理了吗?”我一阵惊悸,这场瘟疫这么严重,连小型食草动物都被波及!

“就一只,乔默叼去吃了。”

“这个……她吃了没问题吧?”

“那么多病死牛羊都是被野狗干掉的,能吃不能吃,他们自己会分辨,草原狗和狼一样食腐,乔默也算草原清洁工啊。不过你没事儿别摸乔默了,那家伙身上病毒肯定少不了,口蹄疫是要传染人的。”亦风张大嘴对着墙上的小镜子照来照去,看嘴里有没有水泡。

我想起早上才摸过乔默,赶紧将就亦风的肥皂水洗手,满腹牢骚:“你说咱们人又不长蹄子,凭什么传染口蹄疫?”

亦风自嘲道:“人的脚丫子不也开叉吗。”

我调了些消毒水给乔默的狗窝消毒。这是我在下大雨期间给乔默盖的狗房子。既然解决了乔默的就业问题,也得分套福利房给他,安居才能乐业。只不过,这流浪狗过惯了“天地为栏夜不收”的生活,瞧不上“单位宿舍”。这会子他闻到消毒水味儿,更是不爽,连打几个喷嚏,兽性大发,三下五除二把窝给拆了,抖抖颈毛上的碎木屑,又出外晃荡去也。口蹄疫期间有吃不完的死牛羊,他不需要单位管饭,于是乔默自行改变了工作制度,实行朝九晚五制——早上九点出去溜达打食,晚上五点才回来守夜,不上白班,只上夜班。

一天,我在望远镜里发现一头死牛,估计是头天倒毙的。这头牛死得离家近,我急忙召唤乔默跟我去吃肉,要是等其他野狗和秃鹫捷足先登可就没多少剩的了。我房前屋后找了半天没见乔默的影子,也罢,趁着秃鹫没来,我自己提着刀去给乔默割点消夜回来。

我卷起袖子,搬开牛后腿准备下刀。突然间,死牦牛动了起来。我头皮过电,还来不及恐惧,就见牛肚子一鼓,从里面爆出一团黑影,夹着腥风迎面袭来!

没死?!诈尸?!遗腹子?!

我摔了个四仰八叉,抱头惊叫,腿一蹬,黑影被我踢出去好几米远。那东西扭身跃起,再扑!我左手护脸,右手挥刀乱砍,突觉挡脸的左拳一热,有舌头在舔我,我放手一瞅——乔默!我定神再看,原来是这家伙把牛肚子掏吃空了,就以牛腹当肉窝,睡在里面有得吃有得住。牦牛是黑的,乔默也是黑的,乍一看,哪里分得出来,还以为牦牛尸变呢。

在“家里”看见主人来了,乔默乐呵呵地蹦出来舔我的手,一双狗爪子讨好地往我身上扒,那份亲热劲儿像是招呼:“领导怎么有空来看我啦?”

“还好我没砍到你,”我收起刀,拍拍衣服上的草屑,“你跟我回去不?”

乔默抬头看看高挂的日头,离上班时间还早,他趴在牛肚子前面,把“家门”啃大了一点,又钻进去睡觉。

源牧屋里,我重新打了一盆水洗手洗脸,把乔默的邪行事儿给亦风讲了一遍,念叨着:“你说得对,那丫头身上肯定带菌,没事儿别碰她。下回进城记得买疫苗,我得把针给她扎了。掏牛肚子做窝,格林都没这么干过。”

“她给自己弄了个豪宅。”亦风笑着递给我毛巾,“哎,说到房子,这个月雨也停了。我看泽仁他们忙着治牛顾不上,我打算到县城边上的砖瓦厂去拉些材料,把狼山上的小房子修一修,咱们尽快搬回去守着狼山吧。三只小狼出事儿我们都不知道,要是我们在,福仔……”

看到我的表情,亦风的笑容顿时消失,硬生生把下面的话咽了回去。但这话已经刺痛我了,心里的伤可以被掩盖,却永难愈合,不经意的一句话就会触动旧日疼痛。

我咬牙皱眉,双手撑在盆沿,水中的脸一漾一漾。我闷了一会儿,说:“回去也好,让小屋有人住,现在我们就指望后山狼群能顺利养大小狼了。你去弄材料吧,我跟老狼说一声。”

怕老狼听了伤心,电话里我没提福仔夭折的事儿,只说我们打算搬回狼山小屋去。

“你们别走啊,那匹抓鱼狼到底是不是格林还没确定,如果那是格林,他大老远跟过来找你们,你们又走了,岂不是白白错过!”

“那是匹母狼,不是格林。我们布在河边的监控拍到她了,她是后山的辣妈,我们表错情了。”我说着这话很歉疚,我知道老狼对格林的牵挂如同对他转世的孩子,我们当初那么兴奋笃定地把疑似格林来抓鱼的事告诉他,让他寄托了很大希望,现在却又让他失望。

“不!不不!你们只是拍到一匹狼经过河边向着鱼网的路径去而已,一条狼道并不是只有一匹狼走,会有很多狼使用的。你并没有切实拍到就是这匹狼在抓鱼,所以还不能绝对地说她就是抓鱼狼,或者她就是唯一的抓鱼狼。你看到的不一定就是全部真相!再说,牧民是在河边发现三趾狼爪印的,狼已经来取过几次鱼了,你们有没有逐一排查过河道的爪印呢?”

“……没……”

“和狼打交道得多长几个心眼儿,你们的工作还不够细!听我的,不能搬!说不定狼就在暗处观察你们,如果住处变来变去,狼不知道你们要干什么!你再观察一下,确定了不是格林,你再走,我不拦你。”老狼摆事实讲道理,足足教导我半个小时。他竟然一点不受我判断的影响,抓住一条线索就绝不松手。

我暗自佩服老狼的执着。我的确不能百分之百肯定拍到的辣妈就是抓鱼狼,因为抓鱼狼出现时一直都是湿漉漉的,难以辨认。我只能根据视频中辣妈去向的路线猜测她的目的地就是鱼网。可是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她往鱼网方向去了,不是抓鱼是干啥?况且我们在守狼窝的时候亲眼看见过辣妈给小狼喂鱼吃,现在发现她在这里抓鱼,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死盯这条线索会不会太较劲了?而且我们这次拍到辣妈的镜头都实属走运,这条狼道已经引起了狼的警惕,难道还能让我们拍到第二次?

格林真的会回来吗?在狼山和泽仁源牧,哪里更有希望找到他?最关键的是,格林是不是真的还活着?时间已经过去九个月,我这点信念早已如风中蛛丝。虽然每当信心不足的时候总有老狼鼓劲儿,但我猜想,这么久了,亦风和老狼肯定都明白格林活着的可能性已经很渺茫,只是大家都强打精神,像狼一样咬住每一线希望,让自己信下去!坚持下去!

虽然老狼要我们留下,但我的心思早就飞回了小屋,毕竟有福仔的事压在心里没说。从内心讲,再见格林已经成了一个梦幻,我不想为了一个可能已经不存在的格林而忽视了守护后山实实在在的狼群,今年的小狼只剩飞毛腿和小不点两只了!

老狼更惦念格林,而我更惦记后山的小狼。到底是走还是留?老狼和我第一次意见相左。

“老狼说得有道理,微漪的想法我也明白……这样吧,”亦风把我俩的意思折中,“我们先把狼山的小房子修好再说,万一格林仍然在狼山一带,他看见人走了连房子都垮了,岂不是断了念想。这期间,我们继续留意抓鱼狼。”

“也好,边修边看,你们做好两手准备。那个牧民拍到的三趾狼爪印一定要保存好……哪怕你们最后找不到格林,这就是他活着的证据!草原上的狼缺胳膊断腿儿的都不奇怪,可是独独断一根脚指头的肯定是绝无仅有,一般狼不会受这种怪伤,你要相信我!九个月都等了,咱们现在找到了证据,抓住了线索,顺藤摸瓜找到格林是迟早的事儿,千万不能放弃!”

午后,微晴。

牧场尽头像波浪一样拱动着一片枯草色动物群,貌似聚集了几百匹狼。

我的鸡皮疙瘩开始排兵布阵了,现在的草原还有这么大规模的狼群?难道是口蹄疫的尸群招来的吗?我激动地拿出望远镜,一看之下啼笑皆非——是泽仁赶着一大群狼棕色的羊。

足足扭了三个多小时,泽仁才把“伪狼群”赶到了源牧屋前,因为其中不少羊是跪行爬来的。

亦风端了一碗茶迎了上去:“咋回事儿,你的羊怎么‘生锈’了?”

泽仁接过茶碗猛喝几口,苦着脸道:“羊子病多,老是治不好,上次你们留下的药,我给他们吃一次就抹一种广告颜料做记号,消毒一次又抹一种颜色,吃药消毒次数多了,颜色也搞乌龙了,就抹成了这副模样。”

我本来还觉得羊变成了狼颜色很搞笑,听了泽仁这番话,我却笑不出来了:“你把羊赶过来干啥?”

“这两百多只瘸羊一直没死,不像是口蹄疫,赶到你们这边,让你看看,也帮我隔离放牧。”

我抓过几只羊,检查羊嘴,又掰开蹄叉看了看:“是腐蹄病。”

炎热多雨的夏季,潮湿泥泞环境就会滋生羊腐蹄病。腐蹄病往往与口蹄疫继发,虽然也在畜群间传染,却对人无碍,也不属于瘟疫。玩笑的说法就相当于羊得了很严重的“脚气”。这群羊里一些轻度感染的病羊可以治好,但多数已经拖得比较严重了。有些羊蹄甲脱落,只剩流脓坏死的骨茬子。有些羊跪行的前膝血肉模糊,筋腱磨烂,就算治好也是残废。有些羊胸口肚腹溃疡,最惨的是有一只母羊由于后腿长期拖行,肚子磨穿一个洞,隐见小羊胎盘从破肚子里顶出一个带着胎膜的小腿,这母子俩居然还活着,不过一尸两命是迟早的事。对于草原上散放的绵羊而言,腐蹄病主要会由烂蹄子造成腿瘸,严重到走不动路、吃不到草,最终瘦成空壳,慢慢饿死。

“泽仁,这次口蹄疫你家死了多少牛羊?”亦风问。

“四十多头牦牛,几百只羊。小牛小羊不算。”

“唉……你这两百多只病羊到了冬天也得饿死呀。”

“我知道。没办法……”

“狼群每年吃掉你家多少牛羊呢?”亦风又问。

“连牛带羊十来只吧。”

由一户牧民略作参考,生态失衡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狼群十年的口粮,而这次疫情还远没结束。

眼下,两百多只羊爬得凄凉,泽仁一脸无奈。他对平日里牛羊意外死亡原本看得比较开,但面对这次灭群之灾,也无法淡定了,我们说什么也得帮帮泽仁。

治疗腐蹄病需刮净腐肉,用药物包扎羊蹄,最重要的是治疗期间必须保持干燥,然而羊死到临头都不会自觉,就喜欢往水多幽凉的泥沼里踩,蹄子上的纱布拖泥带水,感染更加严重。我怎么赶都无法把羊群赶离湿地,直恨得牙痒痒:“若是格林在就好了。”

记得那年在扎西牧场留居时,扎西的羊也得过一次腐蹄病,治疗后也是爱往水泡子里蹚。我在水边赶羊,格林隔着水岸,边吃兔子边看好戏。狼天生能领会同伴的意图,他见我赶羊不得法,实在看不下去了,丢下兔子上阵帮忙,把羊群拢作一团,轰到干地吃草。从那以后,格林每天抓完野兔喂饱自己就来帮我赶羊,到了傍晚又把羊轰回羊圈。天敌在此,没有一只羊敢不听狼的。有格林守着,羊群不敢下山,远离了潮湿,腐蹄病才被治愈。

尽管我喜欢小羊羔,可是越爱小羊就越恨大羊。别地儿的羊我不清楚,但是这个草原上的羊一个比一个自私。究其根源,牛羊太多了,草太薄了,羊口众多连温饱都成问题,多一只小羊多一个包袱,在匮乏的食物面前,连哺乳的母性本能都会退化,每年都有不少母羊遗弃羊羔。帮小羊找亲妈,强迫母羊喂奶是接羔期间牧民最头疼的事儿。我经常看见牧民把羊羔拴在母羊的后腿上,还得把母羊也拴在羊圈附近,免得母羊把羔子拖进泥浆里淹死。即便强迫捆在一起,牧民抓住母羊奶头往小羊嘴里塞,母羊还是避来躲去拒不喂奶。虚弱的羊羔在母羊身下饿得吐舌头,无论怎么哀叫跪求,亲妈都无动于衷,直到小羊饿死乳下。今年初春,我们拍到泽仁家有一只母羊更恶劣,为了早点解放去吃春草,干脆把小羊羔乱蹄踩死,然后朝人咩叫着,似乎不耐烦地抱怨:“他死了,这下总可以把我放了吧。”主人解开羊绳的时候,忍不住狠狠扇了她一耳光。

我帮泽仁放了半个月的瘸羊,虽然治好了几十只羊,但仍旧每天都有羊饿死病死,我们也无能为力。

一天放羊的时候,我突然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一条没头没尾的奇怪短信:“狼卖不卖”,来电的归属地是若尔盖本地。谁啊?什么狼卖不卖?

我拿着短信找亦风商量,亦风摸着胡子楂琢磨:“会不会这人有狼想卖,问你‘买不买狼’,藏族人分不清汉语的‘买’和‘卖’。如果是这样,对方可能是盗猎销赃的,你回电试试,千万别急眼,先稳住他。问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咱们再作打算。”

所料不错,发信息的那人抓了一只小狼,养了几个月了,原以为很好卖,结果一直找不到买主。前些日子他听牧民说有两个汉人在找狼,就想方设法打听到我的电话,想把狼卖给我们。对方极力动员:“你们来看一下嘛。价钱好商量。”

“狼活着吗?有没有伤残?”

“活的,没伤,再养大点就可以剥皮了。”

我不是第一次遇见兜售狼的人了,虽然我把手指节握得嘎巴响,但还是尽量平静地记下了那人的地址、姓名。那人显得很着急,又打了几次电话催问我们去不去,什么时候去。

我们这两个汉人在草原上长期驻扎寻狼,本来就挺扎眼的。又跟盗猎者和死牛贩子明争暗掐了那么久,得罪的人不少。我们的狼山小屋被发现,炉旺被杀,可见有些盗猎者对我们也是探了底的。而此人打我的电话,一再要求我们去他们的地方看狼,是真是假不得不防。如果是真,要救狼,如果是个套儿,要全身而退。

我联系扎西,告诉他事情原委,说了对方的名字地址,想探探此人的虚实。

扎西念着名字想了想:“这人我听说过,是个死牛贩子,生意做得很大,冻库都有好几处。最近查疫病牛羊的风声紧,政府在出草原的路上全部设了关卡,死牛运不出去,他没生意可做。虽说他家大业大,却是个赌棍,听说欠了外面几百万,债主追得他到处躲。前一阵子想变卖珊瑚没卖掉,会不会是手里缺钱了?放心吧,明天我和你们一起去。他不敢乱来。”

开车几十公里找到那户偏僻的人家,停在院门口,院子上空飘荡着一股浓烈辛辣的臭香,还有热合塑料的气味。这院子有十几亩地,后面是几排神秘的平房,里面有人声有动静,怪香味就是从房顶烟囱飘出来的。

我正要下车,亦风大手压下我的肩膀拍了拍,看着紧闭的院落,按了两下喇叭。我调整行车记录仪的角度,镜头对着院子。和法外之徒周旋久了,我早已克制了初到草原时的激愤莽撞,我渐渐能理解反盗猎多年的索朗和牧民们为什么不和盗猎者讲法,为什么见面还客气三分。在这三不管地带任何一点不知深浅的天真和冲动都是现实的炮灰。

少时,院门一开,走出来一个黑壮汉子,灰头土脸,头发长得能扎辫子,满脸浓密的胡须,甚至可以不包面罩。他戴着一个硕大的金耳环,脖子上的珊瑚串恐怕值七八万。

“越野车不错啊,多少钱?”金耳环拍拍引擎盖往车门边走,突然看见扎西坐在车后,金耳环愣了一下,两颗金牙在胡须丛中露出来,他一脸的横肉都在笑,压着后车窗探脸进来和扎西套磁,显然认识这个村长。

扎西也冲他点头打招呼。敢在若尔盖混世道的没有软腕子,扎西也只是个没有执法权的村长,权衡一下形势,能够不撕破脸就把狼的事平稳解决最好,先看情况再说。

金耳环转过头,从后视镜里捕捉到我的眼睛。“狼女娃是吧?一直是听说,今天终于见到你人了。”金耳环的笑容里透出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和善,“黑河桥的冻库老板你们知道吧?他这几天吃管饭去了。”

“吃管饭”是拘留的意思。金耳环说的应该是前一阵子打死了福仔冰在冻库里的那个死牛贩子。后来他被公安抓了起来,政府开始查堵疫病牛羊贩卖的生意。莫非触及了死牛贩子们的共同利益,他要找我们算账?当时扎西悄悄索回福仔尸体的时候或许留下了与关心狼的人有关的线索,让他们的鼻子嗅到了。

“哦?那他够倒霉的,我不认识他。”我理理辫子,尽量做出事不关己的平静,内心却铁马冰河般汹涌。我想扎西猜错了,这人绝不会缺几千块钱,他引我们来的意图恐怕不是卖狼而是在找人——坏了他生意的人。狼只是个诱饵,甚至,他到底有没有狼都不一定。我不知道在本地有着家族势力的扎西能不能让金耳环有所顾忌。又或许黑河桥的死牛贩子不算金耳环的朋友,只是一个竞争对手,金耳环得了解是谁把他的同行甩翻了,还弄得风声鹤唳,让他的死牛也卖不出去,他要把这潜在的威胁挖到明处来看看。

金耳环也笑着跟话:“是啊,他今年走霉运,不知道什么人跟他过不去,上半年收死牛就有人比他抢先,前一阵子又被人举报,冻库查封了,还罚了款,上百万的生意打翻了。谁会这么损人不利己呢?”

我心里打鼓,看来我们暗地里收死牛给狼留食的事儿,他们也是有所耳闻的了。

金耳环察言观色继续套话:“你们之前不是找他买过狼吗?”

“他那狼死了,”我笑着转过身,毫不心虚地正视金耳环,漠不关心地顺着他的后话问,“我要的是活的。你到底有没有狼?”

金耳环的目光在我脸上爬了好一会儿,展颜一笑:“你们来晚了,活狼已经跑了。”

我们先前的疑窦终于翻涌上来:“你真有狼吗,骗我们来的吧?”

“真的有狼,我是诚心诚意和你们做生意。想跟你们交个朋友,结果狼跑了我也没办法。”金耳环毫不避讳他的买卖,“让你们白跑一趟了,不好意思。以后遇上事儿报我的名字,多个朋友不吃亏。”他依然笑呵呵的,始终保持着和气的样子,但他越是这样和气,就越是令人觉得深不可测,善于伪装的人往往都有着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他见到我们了,他知道,凭我们奈何不了他,只不过他更玩得转和气生财的道理。

“狼跑了,你先怎么没说?”扎西开门下车,边扎袍袖边冲金耳环说,“我专门陪他们跑了几十公里过来看,你却忽悠我们,这算什么……”

金耳环一脸老到的无辜:“哎呀,没骗你们,真的跑了!狼自己挣脱的,不信你们进来看嘛!”金耳环把我们带到院子里,抓起一截拴在院角的铁链,铁链上绑着半截铁丝:“狼本来拴在这儿,昨天半夜跑的,铁丝都拗断了。”

我将信将疑地蹲下身,捏着铁丝细看,铁丝头是被旋转拧断的。铁丝断口光鲜,有些扭曲刮擦和类似凝血的痕迹,凝血上沾着几根新鲜狼毛,这的确不像人为弄断的。我扫视周围,铁链够得着的几平方米地界,被踩得寸草不生,布满狼脚印和狼粪。一个地洞斜挖到院子的石头墙脚。破烂食盆歪在洞边,盆里的碎肉汤混着泥土早已干结。石头墙边靠着一个铁笼子,竖条的笼格被铁丝横向缠绕加密。几个残破项圈丢在笼子上,遍布牙痕。

扎西占了理,执意认为金耳环说谎:“狼是哪儿来的!你还干起盗猎买卖了?”

“我绝对没打狼,是打猎的人送的。”金耳环俨然成了老实本分却因故失了信的生意人。

“哪个打猎的,他凭什么送你狼?”扎西追问。

“我给他残废儿子找了个媳妇,就是黑河边上那个冯汉川。”

冯汉川?这名字像刀子一样刺入我的耳膜,把我整个人都震了一跳。冯汉川就是几个月前掏走后山三只狼崽的盗猎者!我们当时从他家里夺回了福仔和小不点,唯独双截棍却不知去向。冯汉川当时说是送人了,却宁可举家逃避都死活不敢说送给了谁,难道就是这个人?

我们三人都激动起来:“那狼长什么样?!什么时候抓来的?”

“狼还不都一个样。”金耳环伸手比了个猫样大小,“刚逮来的时候就这么大,关在这个笼子里,喂他东西,不吃,把自己饿得精瘦,从笼子格格钻出来逃跑。我把他抓回来以后,用铁丝把笼子缠密,狼钻不出来,就整晚上鬼嚎,闹得人睡不着觉,而且他连水都不喝了。小狼一死就不值钱,只好放他出来吃东西,他吃饱了就咬项圈。我喂了他三个月,逃跑了好几次,都被我堵在院子里抓回来。他跳不出院墙,就开始挖洞,挖到墙根挖不通了,才消停下来。狼太难养了,除了逃跑,他不想别的,所以我想把他卖了省心,几千块钱也是钱嘛。”

他展示着链子头上的铁丝:“这个小狼脖子太细,项圈挣得脱、咬得断,皮子项圈咬断好几根,我最后只有用铁丝才把他捆紧,哪晓得还是被他扭断了。他趁着晚上挣脱的,我的人今早才发现他跑了。昨天他都还拴在这个地方的。”金耳环掏出手机:“我这儿还有照片。不信你看!你往前翻,还有刚抓来时的照片!”

我看了金耳环一眼,接过他的手机,一手遮住阳光一张张翻看照片——被拴的狼有四个多月大,只是营养不良导致他长得很瘦,狼尾巴一半黑一半黄……我心狂跳起来,被囚禁在这儿三个月之久的小狼果然是双截棍!这三个月里,双截棍的目标只有一个——逃亡。

金耳环还在给扎西解释:“每天晚上我们都是关了院子门的,不晓得那丁点小的狼咋个跑得出去。”

我的目光停在院墙边的铁笼子上,笼子上方的墙面有半个狼爪印,墙头还有后爪蹬抓的痕迹。金耳环家的院墙不过一米多高,虽说小狼直接蹦不出墙,不过加上笼子做个台阶,刚好。格林三个月大时就能跳上餐桌,对四个多月大的双截棍而言,这点高度不在话下。

他到底还是逃出去了,我微微一笑,放心了。

回家的路上,三人在车里颠得特别开心,双截棍这几个月来折腾得金耳环寝食难安,最终还是卖不掉、跑掉了。卖狼无利可图,这些家伙还会打狼窝的主意吗?

“双截棍越狱成功啦。拼挣了三个月啊,真有毅力!”

“这儿离狼山几十公里呢,他找得回去吗?”

“福仔、小不点两个月大都能找回狼群,双截棍四个多月了,应该没问题。几十公里对狼来说不算太远。”

“跑得好!倒省了我们跟这个金耳环掰腕子。连冯汉川都不敢惹他,这个人来头不小。狼跑了他事先不说,还坐等我们去。我听出来了,卖狼是噱头,警告我俩不要多管闲事才是靶心儿。此人不善,今天幸亏有扎西跟着,要不然我们可能回不来。”

亦风一惊:“有这么严重?”

我和扎西都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过了一会儿,扎西说:“他在本地做营生,是没必要得罪我们藏族人,但我也不是他的对手。这次主要是你俩还没把他惹急,等风声过去,他生意照做,他今天就是告诉你,他知道你们俩了,先给个下马威,是敌是友,你们自己选。”

我想起金耳环江湖经验极深的笑容,鸡皮疙瘩浪打浪:“他院子里又臭又香的是什么味儿?”

“死牛运不出去,他要做成牛肉干,国庆就快到了,卖给游客。”

正文 29、深夜来了一匹大狼!

九月七日,傍晚,狼山小屋的烟囱懒懒地冒着烟,我和亦风在屋里整理收拾。

突然,屋外“哗啦”一声,围栏震动,一黄一黑两个影子先后闪过窗前。

我吓了一跳:“谁!”

我和亦风急忙冲出屋外。那两个影子已经奔到了食指山脚下,一片昏黄中依稀能看见两个跳跃的点,后面的黑点是乔默,乔默追逐的那个黄点和枯草一个颜色,他不动就看不见。凭直觉应该是狼,草原上只有狼才有这么完美的隐蔽色。

“格林?嗷呜——”我放声呼嗥,在狼山小屋呼嗥再不用顾忌打扰牧民。

“还在吗?能看见吗?”

“在,是狼!就在乔默前面!喊他!格林!”亦风举着望远镜死死套住乔默的方位。

暮色把山影慢慢推过来,吞没我们的视野,前方迷迷蒙蒙几乎看不清什么,只能辨别那个黑点没有动,乔默成了狼的浮标。“格林!”

“狼就在乔默前面,山脚下,隔着十来米,狼在看狗,狗也在看狼……”

亦风的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他下意识地低头摸手机接通……

“妈的!骚扰电话。”亦风再举起望远镜一扫——狼跟丢了,乔默在返回。

俩人伸长脖子望到最后一线暮光也看不见,才懊丧地进屋。我把手机狠狠摔在床上:“我给你说过多少次,关静音!”

灯明了,窗暗了,狼山小屋化作夜色中坠入凡尘的一颗孤星。

我们是前天搬回来的,尽管老狼还希望我们留在泽仁源牧上,但是九月五日是活佛给牧民选定的统一迁场吉日,泽仁他们要搬回去住,我们不走不行。何况源牧人多了,也没什么机会遇见狼。那只抓鱼的狼都半个多月没现身了,因此我们留在源牧的意义不大。我们还是挂念狼山里的狼群,守在这里近山情更切。

对此,老狼万般无奈:“可惜啊,我拦不住你……”

迁场那天,我瞅见了很久没看到的泽仁家附近的那窝狐狸邻居。确切地说,他们已经不算一窝了,只是一大一小——狐狸妈妈带着仅剩的一个孩子在草场教他捉鼠兔。牧民说,口蹄疫期间狼夹子和狐狸药弄死了不少狐狸,一场灾祸让死牛贩子和盗猎者都发财了。一路上遇到的牧民都在抱怨着自家牛羊的损失惨重。

最让我们伤心的消息是,就在大家都为口蹄疫焦头烂额的日子里,南卡阿爸去世了,他的临终遗愿是盼望能天葬,可是正值口蹄疫期间,秃鹫们都撑得不行了,阿爸最后的遗愿不知道能不能实现。

搬回小屋的第二天晚上,我们听到了狼山和泽仁牧场之间的方向传来阵阵狼嗥。

亦风说狼群知道我们回来了,在欢迎我们,可我总感觉那调子幽幽咽咽更像哭声,如暗夜长风,不知魂归何处。或许是我低落的情绪使然,觉得那是为南卡阿爸的离世而哭泣吧。

“搬过来是对的,”我说,“咱们有大半个月没见过狼了,一回来就有狼出现。你注意到没有,今天这匹狼从窗外跑过,乔默只是追着他跑,却不叫。他俩还在山脚下对望,你说是不是老相识见面了。那应该是格林哦?”

“乔默从来就不吼狼,这不足以说明什么。如果那狼是格林,都离小屋那么近了,又没有外人干扰,为什么过家门而不入?我穿着他熟悉的冲锋衣那样喊他了,他为什么不回来?”

“哦……那么说……又是路过的狼?”

“……”

炉火叹了口气,落下一团灰烬。刚到草原时,我非常笃信自己的第六感,可是经历了这九个多月的漫长等待以后,我渐渐对自己的判断信心不足。

亦风把手电筒揣在包里,戴上头灯披衣出门去揽牛粪。我无精打采地躺在床头,双手枕在脑袋后面,望着屋檐发呆。

“快点出来,快出来!”

我弹射而起,两步跳出屋去。

亦风站在牛粪堆边,高举强光手电筒,戴着头灯的脑袋一动不敢动。稀薄的夜色中,两束光柱同时射向狼山脚下,聚光在一处,光圈里闪耀着一双绿眼睛,毫不闪躲地盯着我们。那儿是傍晚那匹狼消失的地方,难道他根本没有走?

我脑袋嗡的一声,瞳孔放大,仿佛被那双眼睛催眠似的有那么片刻的游离。

“我刚才正在装牛粪,一猫腰,头灯正好射到这双眼睛,我马上拿强光手电一起对准,喊你出来……”亦风激动得声音变了调。

“喊啊!”我猛然神智苏醒,唤起了最直接的应激反应,“格——林!”

绿眼睛轻微上下抖动,他在走!迎着我们的光来了!

“格——林!”

光柱死死锁住狼眼,他还在向我们走近!全世界都不存在了,我们的眼里只有那对绿光。

“格林回来了!格林!”亦风的声音哽咽了。

“格林……”我的泪花把那两颗星绿朦胧成了四颗、六颗……两年了,我几乎是看着星辰月落,整夜整夜地盼望着这种重逢时刻。是你吗?这不再是梦了吧,我揪起脸颊,又急忙松手,不,哪怕是梦,我绝不要醒!

狼更近了,已经能看见那两朵幽光拖着长长的光尾。越过沼泽的时候,水光反射出一个清晰的影子,尖耳朵,垂尾巴,是狼没错!我们心里狂奔乱跳,呼喊声不停。

狼已经走到小屋西北面山坡下,小碎步踩过枯草,在寂静的旷野中,这细微的声响被无边地放大,慢慢地,慢慢地……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仿佛闻到一股熟悉的野性气息。

离我们只有几十米了……绿光“嗖”地一下消失!

他转头不再看我们了?他隐入羊圈后面了?他转身走了?

我俩急忙用电筒光四处扫射……不见了,无论怎么呼号、静听……无声……那两颗星就此没入夜色中,就像一阵风吹过,没有痕迹。

到底是不是格林?我们亲眼看见他顺着光,迎着呼喊过来了,怎么会突然不见了!

我们被夜风冻回屋里,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激动地讨论着,还给老狼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这个消息。

打完电话,亦风想来想去,加了件衣服:“不行,我还得再去羊圈后面搜搜!”

“你先去,我跟着来。”我抱出格林熟悉的那套冬季藏袍穿上,手忙脚乱地系腰带。

我刚转到屋后就看见亦风的手电筒光在前方探照着。“你磨蹭什么!狼跑了,刚才就卧在这个草窝子里!一晃眼又闪了。”

“怎么没喊我?!”

“哪里来得及!”

我出屋的时候乔默也紧跟着出来了,一路跑在我前面。这时,她冲上前嗅闻草窝子。

我看着草面倒伏的方向,喊:“往那边去了,追!”

“汪!汪汪!”

嗅完草窝子之后的乔默突然霸道地拦在我们面前,一反常态地冲我们狂吠。

我愣在原地,用光圈套住乔默:“她不让我们追?”

乔默荧红的眼睛紧瞪着电筒光后的我们,我走一步,她挡一下,始终把身体横在我脚前。她一声一声斩钉截铁的吠叫,似乎传达给我们一个信息:“你们若是再往前追,我无法保证你们的安全!”

犬吠声中,我炽热的头脑终于被晚风吹清醒了一点点。是,不明情况黑夜追狼太危险了。

我回转电筒光,再次仔细查看狼刚才卧着的草窝子,跪下来深吸一口气,有淡淡的狼香。这些草被压伏了很久,草面正在艰难地回挺。一根高挑的草茎上飘挂着一撮换季脱落的狼毛,像一只微小的经幡在灯光里轻颤。

这个草窝子在小屋东北面的缓坡上,离我们的窗口仅二十米远。白天,我从窗子里就能看到这丛草,夜晚屋里开着灯,黑夜把玻璃反光成单面镜,再看不见外面的情形。那只狼就卧在这里,狼暗我明,我们在屋里的情景一目了然。在这里可以看见我的床铺,我刚才就坐在床边和对面的亦风兴奋难抑地讨论着狼……半个小时左右我们又再次出门搜寻,才发现了这匹狼并未离去。

山坡上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同伴,只有风声、人语和一扇透着橘黄灯光的窗。这半个小时,一匹独狼卧在离人居这么近的地方,他在想什么呢?

“记得么?这是格林从前过夜的地方……”

“乔默是条好狗,真是好狗!”那夜之后,亦风一直夸她,“狼开始靠近我们了,这是好兆头,他肯定还会来!我们一定要等着他。”

亦风太乐观了,这好兆头只是那么昙花一现。

九月在漫长的等待中煎熬着。我每天都会坐在那个草窝子里,抱膝痴傻地翘首狼山,犹如萧风柔雨中的一尊望狼石。

白天,卧在草窝子里,我才发现这里的视野原来那么好,垂下眼可以看见小屋,抬起头可以望见格林最老最老的那个故洞。人母的家和狼母的家就隔着一个山谷,这两个家都让他留恋。格林长大以后,不喜欢被关在屋子里,总是出去夜游,每次回来就在这个草窝子里卧着。刮风时,狼鬃与劲草共舞;下雪时,狼和草窝被盖成一种颜色。我还记得粉红的黎明柔光下,他在草窝子里伸懒腰。我还记得我故意隔着玻璃用一片肉逗他,而他掉转屁股对着窗户,一副不屑被“调戏”的样子。我还记得他宰了我们的羊以后,把羊脑袋叼到草窝子里当枕头,睡到高兴时舔一舔。

格林,我的回忆都还在,你的呢?

每夜,他都回到这儿。这里不孤单,可以一睁眼就看见他想看到的那个人。

窗户里,她的床铺还在那个方向。如果窗子里那个人还在打呼噜,这周围数不清的石头都可以叼来扔进去,敲醒那个大懒虫。格林当年也是这样想的吧?

同样的地方,我又回到这里,草已经历了几个轮回。你呢,你也回来了吗?

狼再没来过……

疫情终于被控制住,肉联厂重新恢复生产。牧民们的生活又回到了往常。

留鸟分秒不停地在我们新建的屋檐下筑巢,候鸟开始迁徙,那对黑颈鹤带着他们晚生的小鹤游走到狼渡滩觅食。孤单的日子里,只有黑颈鹤一家三口陪着我们。每当看见一排排迁徙的黑颈鹤从头顶掠过。那对鹤夫妻就会振起羽翼仰天鸣叫,同伴们都走了,他们还走不了,晚生的小鹤还不会飞翔。

快到月底的时候,我们去帮泽仁家修理卫星锅。

泽仁儿媳告诉我:“你们刚搬回小屋的第二天,有匹大狼来过源牧的房子,直接跑到院子里来,两只狗都撵他不走。那匹狼站起来趴在窗户上往屋里看,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吓坏了,我以为狼要进屋,就拿棍子赶他。过了一会儿,狼又跑到另一个房间的窗外,还是踮起脚往屋里东张西望,我把屋里挂着的风干肉都扔出去,狼不吃。那匹狼院里院外地转,每个房间都被他搜看遍了,他好像很着急的样子。还进了羊圈,也没杀羊,再后来就走了。我给你们打电话,打不通!”

“那狼长什么样?”我调出河边监控拍到的辣妈的视频,“你看看是不是这匹狼?”

“不是,这匹狼太秀气了,我看到的那匹狼比她个头大,是个白嘴巴,大公狼!”

泽仁儿媳的话如同一盆冰水,给我当头淋下。看来我真的错了,老狼说对了,我们住在泽仁源牧时,在我们住处附近的,真的不止一匹狼!

我后悔了……

我在速写本上整理了一下时间线索:

九月五日,我们搬回小屋。

九月六日,泽仁儿媳看见狼跑回源牧焦急搜寻,同一天夜晚,我们听见狼山和泽仁源牧之间的方向传来凄凄切切的狼嗥。

九月七日傍晚,乔默追赶经过我们小屋的狼到食指山脚下,两相对望。当晚,狼迎着我们的灯光和呼唤靠近后却又莫名消失。半小时后我们在屋后山坡上发现这匹狼一直卧在草窝子里。

我把我写下的线索圈点勾画了一遍又一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泽仁源牧搜屋的那匹白嘴公狼在急什么?他是我们久等不来的抓鱼狼吗?怎么突然有如此大胆反常的举动?他和小屋后草窝子里卧着的是同一匹狼吗?他是格林吗?

散碎的疑问不得其解,也抓不到任何有力的证明。

正文 30、十月,鹤之殇

国庆节长假到了,越来越多的牦牛跑到小屋附近“度假”,拉家带口浩浩荡荡,这些牦牛都不认识,来了还贼霸道。我和亦风分析,估计山那边的草场被游客的车碾轧秃了,牛没草吃,就往草原深处跑。牛倌们都顾着拉客骑马照相,无心管牛,就任由牛群乱窜,反正各家的牛都有记号,过后圈回去就是。

聚集在狼渡滩和狼山的牦牛数以千计,黑压压一片,把狼渡滩变成了牛渡滩。

我和亦风叫苦不迭,狼山上游牧的营盘刚搬走不到一个月,草才冒出点嫩芽又被啃踩光了。整个拇指山就只有我们小屋院子里还有一点点草芽芽,一群牛包围着院子盯着那几撮草芽的贪馋目光让我很容易联想起饥民。

不能让牛群涌进来!新修的小屋并不算结实,特别是门窗禁不起牦牛们磨皮蹭痒。自从目睹大雨中垮塌的小屋后,我们多少有点心理阴影。亦风把小院那圈可怜巴巴的钢丝围栏使劲绑牢,可是对牛来说,这些钢丝都太小儿科,只需一扑一跨就翻过来了,固定围栏的铁桩子都能被牛压倒。

白天我拿着大棒守在小屋周围,乔默则大叫着赶牛。晚上,牦牛习惯在人居附近休息以图安全,于是这些牛就全都在小屋周围过夜,我晚上出门,用手电筒光一扫,密密麻麻的亮牛眼凑得成一条银河。看这热闹情形,别说我们想等的狼来不了,就是老鼠都难以从牛阵中挤进来。

半夜里,我正睡得香,忽听乔默又狂吠起来。

我睁眼一看,窗外月光照着“牛魔王”山梁一样的背脊,牛角在单薄的玻璃上蹭得吱吱响,七八头牦牛又翻栏进院了。天寒地冻,我本没打算去管牛,忽听到“扑通”“咔嚓”!像是撞翻的太阳能板被牛蹄踩踏的声音,我叫声“糟糕”,翻身起来,外衣也顾不上穿,抓起手电筒和大棒就冲出门去。

果然,一头极大的公牦牛正把太阳能板当舞台,踩着滑步对一头母牛大秀肌肉。

我的太阳能板啊,这是我们唯一的电力来源!

人被无端吵醒后的起床气不亚于酒后壮胆。就算是牛,我也不怕!我恼怒地冲上前去,把大棒奋力甩向公牛,正砸在公牛眼和鼻子间。公牛“哞”一声叫,转过头来。不知是这一棒砸得特别瓷实,还是我鲜红色保暖内衣对牛的刺激,公牛竟然无视怕人的常规,挺起角就向我冲来。

我“咦”了一声,强光手电筒向牛眼一射,人下意识地往右一闪跌坐在地。只觉左肩猛震,公牛角擦过脖子边,扑哧闷响扎入身后的干牛粪堆中,卡车大小的粪堆几乎被撞垮,牛角缠绊在围捆粪堆的麻绳上一时间挣不脱。那漫长的两秒钟里,世界出奇地安静,我半边身子都没了知觉,直到干粪块像落石一样敲在我后背,心脏狂跳了两下重新起搏,肩膀的剧痛感袭来,我这才反应过来——公牛发威了!

牛群哞声响成了一片。

“救命啊!”我托住左胳膊,边号边往小屋冲。

亦风刚推开门,问:“咋回事?”

我闪身进屋,迅速关门。“噗!”一只牛角插透了门板,不用解释了。

亦风搬箱子紧抵屋门,牛角正在抽出,眼看公牛再撞势必破门而入,我“啊呀”一阵惊呼乱叫之后,猛然憋出了一声高呼:“嗷——”

屋外牛群陡然一静……管用?继续狼嗥!

“嗷——”

小牛蹄声乱踢,紧接着大牛蹄声便轰鸣起来,地动屋摇!房梁上的灰和鸟粪簌簌往下落。

狼嗥在暗夜中确实是穿透力最强的。我都不知道牛蹄声是几时消失的,直到亦风大手伸来一捂:“行了,别嗥了,都跑光了。”

我哑着嗓子呻唤:“水……”哭丧着脸傻笑了几声,抱着伤肩再也说不出话来。

亦风开灯倒水,两人都面如死灰。

狼山背后隐隐飘来了两声狼嗥,我俩竖起耳朵再听时却又没了。

啾!啾!几只麻雀站在窗边看热闹。

“肩膀脱臼了,忍着点!”

还好有泽仁帮忙,他跑遍几个村寨帮我找了个神医。这会儿他站在旁边,一面看村里的跌打圣手尕神医帮我把左肩接回去,一面唠嗑分我的心:“亏得昨晚你用强光手电筒射着牛眼睛,没撞准,要是直接挑到脖子,你就死翘翘了。发情的公牛,牧民都不敢惹的,三更半夜你去招他干啥?”

“我认栽,算他牛!”我咬着牙放松左肩。

“那你咋知道狼嗥能退牛?”

“我在你源牧住的时候,隔壁那家牧民说过,我一嗥,牛就跳圈……”

咔嚓轻响,胳膊端回去了,尕神医一愣:“你不痛?”

“痛啊。”

“痛咋不叫一声?”

“忘了。”我活动活动膀子,挺灵!

尕神医果然名不虚传,据说村寨里牛羊的腿错环儿了,都是他给卯上的。

“你进城买点跌打药,自己再揉揉就消肿了。”

“成,我们一会儿就去。咱们都俩月没吃过肉了,顺便买只烧鸡,”亦风故意夸张地冲我耸耸膀子,“鸡翅膀给你,食疗。”

泽仁捡起昨晚掉下来的鸟窝放回房梁上,又呼扇了两下摇摇欲坠的门:“层板的门不结实,进城问问,换个铁皮门吧。”

亦风舍不得还留着格林抓痕的门,说:“不用啦,我再修一修还可以用。”

我明白亦风的意思,笑道:“那个牛角洞也不用补了,正好当猫眼。”

“你们两个人住,没有邻居照应,下个月我让我小舅子丹增过来放牧,给你们做个伴吧。”

我“哦”了一声,没往心里去。几头牦牛还构不成什么威胁,大不了不去惹他们就是。

当我们开车翻过核心区山梁,能远望旅游景点的时候,亦风眼一眯:“火车?!”

“不是火车。”我放下望远镜,这闹心的堵车排场,我一眼都不想多看。都是来旅游的私家车,在公路上连成了不见首尾的长龙,一直延伸到山那头。

国庆黄金周,这才只是个开始。若不是为了买药尽早康复,我真不想蹚这道车河。

我好不容易挤进城,烧鸡也到手了,跳上车正想逃离人海,突然看见一家皮货店门口新贴了一张广告,写着“卖狼牙”。

看看!

这是个二十多平方米的小店铺,货架上杂乱地摆着各式各样的旅游纪念品,墙上挂满皮货,店铺中间横着一个玻璃柜台,戴着小白帽子的老板从柜台下面摸出一个玻璃瓶,整整一瓶狼牙,用冷水浸泡着。老板把狼牙倒在水瓢里,一小堆,大大小小六十多枚。哪来这么多狼?

白帽子对着围观者拍胸脯:“这些都是我亲自从狼的嘴巴里头拔出来的,就算外行人都看得出这是正宗狼牙。小的六百,大的八百,慢慢选。”

我一枚枚分辨,全是藏狗牙齿。我没吭声,从选狼牙的游客堆里钻出来,抬眼再看店里其他的货品。门口屋梁上挂着不少狐狸皮是真的,估计是口蹄疫期间从盗猎者手里收来的。想起我们一直观察的狐狸一家的遭遇,我心里一阵酸痛,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他们。

和狐狸皮挂在一起的一张小兽皮引起了我的注意,枯草色好像是狼皮,难道又有哪窝小狼被端了?狼山里一个多月没看见狼了,不会是剩下的那两只小狼飞毛腿或小不点出事了吧?

我一阵紧张:“老板,那张小狼皮取下来给我看一下。”

白帽子眉开眼笑:“买主有眼光!这是真真正正几个月大的小狼皮,又轻巧又软和,做领子做帽子都好得很。”

老板刚用衣叉子把小狼皮取下来,我就看出那是狗皮,没有狼鬃,奇怪的是也没有头皮,是从颈子割断的(通常皮货会连头脸的皮一起剥下以明确是什么动物)。虽然我也痛恨杀狗剥皮,但所幸他不是狼,还是略略松了口气。

不知道哪条狗又遭殃了,我托着皮毛轻抚了一遍正欲放下,突然我的记忆深处仿佛有什么东西被这熟悉的触感唤醒,眼前的狗皮毛色虽然有些枯败却似曾相识,我急忙剥开它左肩的皮毛,一个陈旧的烫伤疤痕显露出来——这是我的小狗“炉旺”的皮。

我的喉咙像被重重砍了一刀,痛得咽了好几口唾沫,才终于发出喑哑的声音:“他是你们打死的?”

“不是,我们是从打猎的人那儿收的皮子。你要不要吗?”白帽子的生意忙不过来。

“哪个打猎的?”

白帽子不耐烦了:“草原上打猎的多得很嘛,问那么多干啥?小狼皮精贵难得,就这么一张,你要就要,不要就不要,国庆节又不愁卖……”

没想到炉旺惨死那么久,却在这里找到了他的毛皮。再看那堆狗牙,怪不得连乔默也不敢再流浪了。

我硬起心肠走出了皮货店,身后,白帽子又把炉旺的皮挂回了房梁。

“是哪家皮货店?我去找他们算账,把狗皮弄回来!”扎西愤愤不平。

“算了,死都死了,就不要再节外生枝,我们走出草原前,越低调越好。”我看着车窗外旅游的人潮,他们眼中的草原和我们看到的草原是不一样的。如果因为一时不冷静走不出这地方,我们留下的一切都会前功尽弃。

“县城的宾馆,藏族人的家里,全都住满了游客,兵荒马乱地抢房间,后来的人根本没有地方住,这几天太火爆了。”扎西是在县城外碰见我们的,正好搭我们的车回他的牧场。

越野车好不容易脱离了车龙,开上了通往核心区的牧道。

扎西降下车窗大喊:“喂!你们咋这样开车啊!把草场全毁了!”

扎西吼的是牧道左侧的人群,十几辆赛车正在广阔平坦的草场上练车,乌烟瘴气横冲直撞。转弯!甩尾!漂移!车胎尖叫着摩擦地面,尘沙飞扬,草皮乱溅,半青不黄的草地已经被重重叠叠的车辙印磨得冒了烟。

玩兴正浓的赛车手们被扎西的吼声震慑了一会儿,有几个人冲我们挥手道:“好,晓得了,我们不开了,保证不开了!”车手们果然停车了。

扎西升起车窗:“走吧。”

高寒地带,植物的生长很脆弱,禁不起折腾,车轮来回多碾两遍,生长力较弱的草就可能被轧死,根也慢慢枯萎,大片枯死的草甸,可能几年都没法恢复过来。

“草原人连走路都不舍得乱踏草场,何况这样。”我叹道,“如果南卡阿爸还在,看见这场面肯定心痛惨了。”

扎西不答话。藏族人的传统与汉人不同,他们认为死去的人魂已归天,他的故事、他的观念、他生平的一切都随着肉体一并消亡,没有坟墓,没有祭奠,活着的人连他的名字都不会再念起,逝者已进入了下一个轮回,前生的事不必再提。

我们刚转过一个山坳,山那边,赛车杀猪般的啸叫声继续响起,见我们走远,他们又接着玩了。

我听见扎西粗粗的叹气声,问他:“要不要再回去说说?”

“他们不会听的。”扎西一探头,指着车前方的湿地,“那个车又是怎么回事?”

暮色中,一辆越野车陷在泥沼里,车后窗贴着醒目的“狼行天下,越野一族”的荧光贴。几个男女打着冷战坐在车边抽烟吃零食。奇怪的是他们怎么能走入这么深的核心区。这里看似一马平川,其实到处是软泥、沼泽和冻胀丘,没头没脑地在湿地乱窜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驴友”往往意识不到驴行的危险,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孤车一辆陷在泥坑里,即便有空调也坚持不了一夜,一旦太阳落山,秋季夜晚零下十几度的低温能把人活活冻僵。

我们虽然很反感他们乱入草场,但是不伸援手,他们肯定陷死在这儿了。

亦风二话不说找出我们的拖车绳,扎西去把绳索拴在他们车上。

对方紧张地拦住扎西:“你们想干啥子?”

“帮你们拖车。”

“要不要钱的?多少钱?先说清楚!”

“不要钱,你们出去就行了,没路的地方别乱开。”

两个男人将信将疑地看着我们这些“活雷锋”,女的背身遮住我们的视线,不动声色地把包往车座下藏了藏。

车,拖出来了。那几个人高高兴兴上了车,锁门,关窗。

扎西敲着车窗:“喂,把你们的垃圾捡一下,这些垃圾不能扔在草场上。”

对方说:“不要紧,风一吹就没了。”

“不行,一定要捡走!”

女人从车窗缝弹出两张十元:“给你,你去捡嘛。”

越野车扬长而去,远远飘出一句话:“有钱不挣,藏民脑壳不开窍的。”

扎西看着远去的车灯纳闷:“不开窍是什么意思?”

“别理他!”我不知怎么去回答扎西,怒火从牙缝里喷出来,“扎西,他们再陷进坑里,你还救吗?”

扎西想都不想:“救啊,不拉他们出来,晚上会冻死的。”

我纠结的怨气被扎西毫不犹豫的善良软化。是啊,人命要紧,可是草原也是草原人的命啊。人在做,天在看,钞票飘入泥沼中,没有丝毫诱人的感觉。它真的是万能的吗?他们来自我那个世界,他们在抛撒金钱试图解决一切问题的时候,是不是也抛下了难以找回的东西呢?

清晨, 静静的狼渡滩乳雾流淌。

我被乔默的叫声惊醒,打开窗户,竖耳迎风,东北风从山那面轻吹缓送,风中夹杂着人声、车声。旱獭纷纷蹿回洞中,兔子飞跑进山,狐狸也没心思逮兔子了,跟着兔子一起逃。黑颈鹤焦躁地伸着脖子,护着小鹤匆匆回避,他们一家长得黑白分明,没地方可躲。

我急忙把亦风从被窝里挖出来:“我听到有人来了!还有车!”

“不可能吧,”亦风边穿外套边听,“这么深的草原,到处是水泡子和沼泽,又有那么多围栏隔着,外地人不可能找到路。”

我走出屋外看。山梁上出现了两个人影,正向小屋张望。

乔默拿出了看家本领,向陌生人冲锋:“汪汪!汪汪汪!”

“乔默!怂!”我急忙跑上山拉回乔默。那两个女游客吓得抱在一起,幸亏她们没跑,不然刺激到草原狗追击的本能,我也拦不住。

“请问一下,”中年女游客向我打听,“那边那个房子是厕所吗?”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我们简陋的小屋:“大姐,除了那个房子,其他地方都是厕所。”

年轻女游客尴尬地捂着肚子:“不要啦,没有厕所人家上不出来,后面那么多人……”

那么多人?我带着不祥的预感翻山一看——庞大的车队,近百辆车和摩托朝着狼山而来。游客们边拍照边行进,翻过山就要经过小屋了!不是吧!

我赶忙上前拦住车队,正想问谁带他们来的,眼光一扫就看见牧民阿加喜滋滋地将一把一把的钱往怀里揣——不用问了。

我叫住阿加:“让这些游客就到此为止吧,这里拍照留影风景也很好了,不要再往前去。”

阿加掏出两张钞票甜乎我:“姐姐,好说,我给你两百块,你不要给泽仁说就是,都是国庆挣个钱嘛。”

我没有让路。

“那就二百五?”

我哭笑不得:“我给你一千,就以这个围栏为界,麻烦你不要再带他们过去了。”

阿加欣然收钱,回头招呼游客:“就是这里的风景最好了,想骑马照相的到我这儿交钱。”

“阿加挺本事的啊,兜来这么多客,他被聪明人点化了。”亦风也翻过山来,和我一起守在围栏这边,望着那些光鲜靓丽的游客微笑道,“你看他们,和我们当年一样兴奋,人心都是向往自由的。”

听到久违的纯正汉语,我有几分亲切感:“让他们感受一下吧,草原是个美好的地方。呵呵,咱们也沾点儿人气儿。”

我们大家都来自城市,我记得刚到草原时,我和他们一样尽情释放着在雾霾城市中憋压已久的激情,穿着白纱裙带着小狼满心浪漫。而今,我裹着朴素的藏装,蓬头垢面,离群索居,做着奔忙的人们都不会去做的事,心态和当初已是千里之遥。我们是山里人,那些时尚的装束仿佛和自己格格不入,或许在我心里一切都被颠倒了,好像这边才是真实的世界,而那边只是一场梦。很难相信时间只过了三年,从前的生活似乎已经消失,我忘了自己是谁。我喜欢我现在的样子,陋室满满的,心也是满满的,在草原漫步的每一分钟都比我曾经拥有的任何一件奢侈品更加珍贵。

好景不长。

有游客发现了水泡子里隐藏的黑颈鹤一家。摄影爱好者端着相机咔嚓声不断,时而吆喝两声,想抓拍一些黑颈鹤惊飞的动作。一些心急的游客索性骑着摩托,开着越野车追撵吓鸟。我俩连忙阻止。

这里的黑颈鹤原本是不太怕人的,然而他们何曾见过这阵势。小鹤虽然羽翼渐丰,但还不会高飞,雌鹤护着小鹤躲避,雄鹤鸣叫奔跑,想把游客引开,可是哪里引得开众多的游客,雄鹤跑得张着嘴,喉管不住抖喘,一家鹤你呼我唤聚不到一起。

又有人喊起来:“光是一只仙鹤在飞,不出效果,要他们一起飞才精彩。”

越野车开不到水泡子去,有人想出了馊主意——放鞭炮!

炮声一响,黑颈鹤惊慌失措,护着小鹤往围栏这边飞奔,小鹤第一次奋力扇起翅膀随着父母飞跃围栏。不幸的是他的飞行技巧很不娴熟,长腿没有及时收并,钩在围栏钢丝网上,惯性向前一折,哀叫起来。黑颈鹤父母急了,在围栏边飞上飞下救孩子。

有游客赞道:“这些照片太精彩了,回去发微信!”

小鹤挣脱围栏,努力低飞逃命,还有些游客扒着围栏想翻过来近距离拍鸟。

我和亦风拦不住人群,火了,挡在围栏边大喊:“不准追!乔默,轰(追)!”我们从未对乔默发出过这个追击的命令,乔默一愣,随即冲到围栏边,冲翻围栏的人大叫龇牙,跃跃欲扑。矛盾陡然升温!阿加拿出狗棒要打乔默,乔默当然认识这个武器,他的尾巴本能地夹了起来,后腿发抖,但仍旧直面阿加大叫,决不后退。

我张开双臂护着乔默:“阿加,打狗等于打主人,你今天要敢下黑手,敢放这些人过来追鸟,我们立马跟你拼了,扎西知道了绝饶不了你!”亦风给扎西打电话。

一些游客也纷纷劝阻:“别撵仙鹤,怪可怜的。文明旅游嘛!”

“大家出来是找开心的,不是惹麻烦的,算了。都消消气。”

也有游客阻止阿加和追鹤的人,阿加这才顺势下了台阶。

游客们骑马、飙车。我们不停地提醒游客枯草易燃,不能乱扔烟头,有人听也有人不听,几百人,哪里劝得过来。闹哄哄的游客直到傍晚才离开,垃圾扔了满山,我们捡到天黑也没捡完,风一刮,各种包装袋遍布草场。

次日清晨,我们在望远镜里看见小黑颈鹤羽毛褴褛,匍匐在水泡子边,一只翅膀斜撑着地,站不起来,他的腿折断了。鹤父母一直守在小鹤旁边,叼来小鱼、泥鳅,轮流喂小鹤,他们一听到人声就惊恐不已,甚至连我们靠近都害怕了。我们忙于劝阻游客,也无法分身去救治小鹤。

七天过去了……欢乐人潮退去,草原恢复了寂静。

长假结束的那天早上,我们听到黑颈鹤哀鸣不止,水边一团白影,再没有了动静。

“这只小鹤就活了三个多月。我们看着他长大,又看着他夭折。”

我和亦风在山坡上伤心地看着黑颈鹤夫妇哀悼他们的孩子。从春到秋,他们忍饥抗寒在雪中孵蛋,他们吞风吻雨护住最后一个孩子,他们抗击狗、狼和牦牛,他们在投食的多吉阿妈身边散步,他们带着小鹤在沼泽中觅食,这只珍贵的小鹤是黑颈鹤夫妇在暴雨中用生命托举起的最后一个希望,现在他也走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们拍下的小鹤成长的照片变成了遗相。我知道这对鹤就要离开了,孤单地飞往南方。不知道明年还会不会再回这片伤心地?

鹤唳声声,长歌当哭,黑颈鹤在风中为逝去的孩子跳起了最后一段舞蹈……他们再也没有什么能为孩子做的了。

亦风说:“下午我们试试能不能蹚过沼泽,把他埋了吧。”

我泣不成声:“小鹤这一生还没飞起来过,就让他天葬吧。”

正文 31、坏人 好人

草原狗绝非宠物,他们保留了一部分狼的野性,又兼具人类驯养的家畜性。他们臣服于人,需要人的庇护,俗话说“狗不嫌家贫”。但他们毕竟是食肉动物,长期糌粑面汤的待遇让他们忍不住干点儿第二职业,他们会用狼祖先流传下来的狡黠与杀性酝酿一些阴谋。

草原人通常相信自己的狗会忠于职守,但对狗而言,“东家”不在就是天赐良机。狗会模仿狼的“嘴法”杀羊,然后把死羊暴尸于牧场上嫁祸于狼,有心计的狗还会贼喊捉贼地给主人报信。等到懊恼的主人抵达谋杀现场,发现“被害羊”并咒骂着“替罪狼”的时候,狗也会忠诚地站在主人身后助威。事后,死羊会分给狗吃以表彰他们驱狼有功。

藏狗群有能力杀牛,但是他们清楚牛的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而且死牛往往会被死牛贩子收走,费力不讨好。死羊却是没人买的,迟早是狗的口粮。尽管狗的行事狡猾隐蔽,但长此以往有的牧民还是偶有察觉,不过谁都羞于承认自家的“伙计”会监守自盗,更不愿意牧民邻居像防狼一样提防自己的狗,所以他们会力证狗的清白。

自古家贼难防!打从小牛牦牦雨被看家狗吃掉以后,我就留心上了这些鸡贼的家伙。

这天,从县城采购补给回狼山的路上还真让我逮着一个,案发地是才旦家的牧场。

才旦家的大藏狗天天吃糌粑汤,早就寡得慌了。他嗅闻草场上的枯骨残骸,回味着口蹄疫期间的肉味。现在还没入冬,狼群极少攻击牛羊。想指望狼群打冬粮还得等个把月,何况狼群嘴下留肉的机会少,如果发现得晚了,兀鹫一过更是寸肉不剩。求狼不如求己,那狗对着自家的羊群流下了哈喇子。

“停车,停车!长焦架起来,那个狗东西要使坏了。”螳螂捕蝉,狗盯着羊,我盯着狗。

男主人才旦应该是在家的,他家的烟囱里冒出白烟,水汽中带着奶香茶味,喝茶的人一时半会儿不会出来。此时羊群离家一里开外,不容易发现动静,机不可失!

电光石火间,藏狗扑向了最近的一只大羊,“汪叽”一口咬住后腿,把羊拖翻在草丛中,叼住羊脖子猛甩狗头……

羊不再动弹了,藏狗吐掉羊毛,在草丛中擦擦狗嘴,报案!

“汪汪!汪汪!”顺风飘来的狗叫声中泛滥着口水音,他的味蕾已经对羊肉的各部位做好了规划。我能看见他兴高采烈的尾巴和荡漾着幸福感的舌头,又记功,又领赏,乐事一桩!

不一会儿,主人才旦挥舞着袖子骂骂咧咧地走出屋来,忠狗贴身引路。主人和狗已经走到案发现场了……等等!出了点小意外,眼看就要到嘴的“死羊”又站起来了!藏狗摇晃着脑袋,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狗眼,主人就在旁边又不可能再补一嘴灭口。

“死羊”接着吃草,主人拍拍狗头回屋。藏狗蔫头耷脑地跟在主人身后,一步三回头。呸!真是点儿背!早知道等羊死透了再报警。

心急吃不到长命羊。我和亦风笑得捂肚子,狗的牙口比狼差远了。

狼要杀牛羊,狗也要杀牛羊,为什么人们独独恨狼而护狗呢?或许,狼最可恨的不是他的杀性,而是他们自由得让人羡慕嫉妒恨!在如此以人为尊的世界,居然还有生灵胆敢不惧!不屈!不从!

我用胳膊肘捅捅亦风:“喂,你注意到没有……那两个人一直跟着我们。从县城出来,他们就跟上了,这会儿还在那儿。”我说的是后面几百米处骑着一辆摩托的两个男子,我们停下看狗,他们也停在路边。时而看狗,时而看我们,窃窃私语。

“也是看热闹的吧?”

“不像,本地人不会稀奇狗的事儿。”牧道上就只有我俩和他俩,这让我很不安,女人对威胁的敏感度比男人高得多,“咱们快走吧。”

我俩刚坐回车里,正在系安全带,就见那男子过来轻敲窗户,拉下面罩笑问:“大哥,这车是新款越野吧,真帅,能拉我兜一圈吗?我也想买这种车。”

不知是那人笑得和气,还是亦风也以车为傲,他竟然点了头:“哦,那上车吧。”

我暗里拽住亦风袖子,低声说:“人不熟还是免了吧。”虽然在草原我们也经常帮忙搭载路人,但这一路跟来的俩人实在让我起疑。就因为好奇车?

亦风满不在乎:“别把人都想那么坏,男人爱车很正常,我不开远,带他兜一圈就回来。”

我极不情愿地下车,这个男子上了副驾。另一个男子骑着摩托车慢慢滑到我身边,嚼着口香糖看他们兜车,他袍子里沉沉的有硬东西,不是狗棒就是藏刀。

我悄悄摸出手机,偷拍了一张他的照片,给扎西发去信息:“认识这个人吗?”扎西没回复。我又拨泽仁的电话,占线!我往才旦的牧场看去,才旦已经进屋,我们在下风处,才旦肯定听不到我们的动静。

越野车兜完一圈回到原地,男子没下车,在方向盘下摸找:“这车给我了,钥匙呢?”

车子是无钥匙启动的,亦风笑道:“你在开玩笑吧?”

“谁给你开玩笑,”对方拉下了脸,“耽误我们几十万的生意,这个车抵了,钥匙拿来!”

一再确认对方毫无玩笑之意后,亦风和我头皮一紧,遇到歹徒了。

骑摩托的男子把摩托挡在了越野车前方。我们还想拖延时间,对方不耐烦了,摸出狗棒从两侧夹了上来。抢劫!

耍胳膊根儿,亦风不是人家的个儿,我扑上去,拼了!

“噢——”随着高声吆喝,牧道上又骑来两辆摩托。我暗叫糟糕,歹徒还有帮手!

摩托车带着强大的气场直接冲到我们之间,大家本能地停了手。亦风托着受伤的右臂靠在车门边,捏紧拳头浑身发抖,我挡在亦风前面警惕来人。

新来的是一个彪形大汉和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年轻人用头巾包着脸。那大汉的面相却让我心惊肉跳,黑脸、鬈发、虎目、鹰鼻,长相凶恶,貌似黑道老大。他虎背熊腰,放倒三个亦风都没问题。黑汉子用那双带着异域灰色的眼珠向我一瞪,看我张开小翅膀护住亦风的样子,他嘴角微微上扬似乎觉得很好笑。

黑汉子大着嗓门和先前的两个男子用藏语交流了好一阵,那两个男子冲他讨好地笑着收起武器,走了。黑汉子转身用硬邦邦的汉语对我们说:“你们两个跟我走!”

“去哪儿?”

“去你家!”

“去我家做什么?”

“我要搬到你家去住!”

他到底想干什么?我后颈僵直,手心攥出了汗。

黑汉子看着我惊弓之鸟的样子,大笑起来:“不怕,坏人的不是!我叫丹增,是泽仁的小舅子,他没跟你说过?”又指指那个年轻人,“这是我儿子。”

年轻人眉眼一弯,冲我们点了点头。

我凝神一想,是有这事儿,泽仁在国庆节时曾经跟我说起过要让他的小舅子搬过来给我们做邻居,相互有个照应,没想到在这场面下遇到。想起了泽仁的话,我这才心宁魂定。

“那两个小混混已经撵走了,我说你们是我亲戚,谁敢动你们,我要谁的命!”

藏族人生性耿直,一旦当你是朋友,可以为你两肋插刀。这地方民风彪悍,以暴制暴不足为奇。

“你认识刚才那两个人吗?他们好像挺怕你……”

“哈哈,这里的小混混都怕我,不过你们是怎么惹上他们的?”

“我也不知道……”我脑子里正乱,事前发给扎西的短信收到了回复:“他是收死牛的,是金耳环的手下。”我明白了。

“谢谢,你救了我们!”

“哈哈,小事!”丹增大手一挥,骑上摩托和我们一起去狼山小屋。

这次多亏了丹增,他原本打算这段时间搬来狼山的草场放牧,没想到国庆期间狼山草场被外来牛群扫荡了一番。今天,他们父子俩先过来看看草长出来没有,以确定迁场的日期,结果他们在山头上正好瞅见我们遇到麻烦,就赶来帮我们解了围。

泽仁回电询问时,我们让他放心,事情都过去了。

更暖心的事儿是在当天下午,小萝卜竟然自己骑着马跑过来了,他听舅舅说我们遇见了劫道的,这个小男子汉特意赶过来保护我们。他说白色车在草原太扎眼无法隐蔽,专门带了五六个易拉罐,排列在越野车的车顶前方。

小萝卜爬下引擎盖,做个鬼脸笑道:“远看,警灯!坏人怕,不敢来!”

我走远一看,红红蓝蓝的易拉罐反射着阳光,还真像那么回事,小机灵鬼比我们更玩得转草原上的障眼法。

夜空深沉,初雪在窗棂上无声地堆积。

亦风的胳膊肿了,我身上也是伤痕累累。今年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遇险了,一次比一次严重,我最担心的是,草原小屋没有任何防护,狼山地带已经不再是三年前杳无人烟的荒野了。如果有一天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怎么办?

人在受到惊吓和挫折以后会特别想家,想念城市里年迈的父母,只有在他们身边才能找到孩子般的安全感。手机拿起放下好几次,我还是轻轻点了“家”。

…………

接电话的是爸爸,他被我的深夜来电吓了一跳:“出了什么事儿?”

“没事,就是突然想家,想和爸爸说说话。”

“深更半夜的说什么话,你老妈睡着了。亦风呢?也没睡?”窸窸窣窣的披衣声,父亲肯定还是怪我的来电不是时候,但语气中掩饰不住意外之喜。

“他睡了。”我看了一眼亦风被子上接漏雪的水盆。炉火早已熄灭,屋里冷如冰洞。

“你睡不着吗?是不是认床?对了,你走的时候说家里的床垫太软,就像睡在发面上一样,你老妈第二天就和我扛了一个木工板给你铺上了,现在睡着跟菜板一样瓷实。你老妈说你国庆都没回来,墨鱼炖鸡便宜了狐狸。”

我扑哧一笑,鼻子却一酸。我从小就爱吃墨鱼炖鸡,喜欢那种臭极香来的味道,而我老妈似乎认定我肚子里那点仅有的墨水都是吃墨鱼食补进去的。所以每次我回家,她总是率先端出这道拿手菜。

“你那儿冷吗?怎么鼻涕稀里呼噜的?”

“不冷,我这儿条件很好,生着炉火,比家里还暖和。你们要舍得开空调,别冻着。”

“知道,我和你妈身体都好,别惦记这边。”

我和父亲怕惊动各自身边的人,像两个淘气的小孩,轻声细气地递话。

“找到格林了吗?”

“还没……从九月以后都两个月没看见狼了。”

“没事儿,那娃娃聪明,一定活得好好的。”

我眼眶泛潮:“爸,你会不会怪我已然都放手了,还留在草原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也是需要勇气的,既然都去了,就坚持到自己不后悔吧。”电话那头传来老父亲沧桑的叹息,“没有离不开父母的孩子,只有舍不得孩子的父母。爸妈是过来人,理解你。”

电话两端都沉默了,我能听到父亲极力克制的吸鼻声。我不记得上一次对他说“爱你”是什么时候。此刻话到嘴边却再次无语凝噎。

“睡吧,下雪了,你盖厚点儿。”

“爸……你怎么知道下雪了?”

“我们的心在你那边。”

正文 32、“邦客图腾!狼来了!”

我和亦风在丹增的帐篷里串门。

丹增的四只公狗围着乔默大献殷勤,突然,乔默狗脑袋一偏,死盯狼山。

我抬眼一看:“有狼!”

狗声鼎沸。大伙儿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在哪儿?”

“山上!”

食指山老狼洞的上方,端坐着一匹独狼,居高临下俯瞰草场上的牛群。

四只公狗一字排开猛抓帐篷前的草地,冲着山上吼得乌烟瘴气。听见主人们走出帐篷给自己撑腰了,狗群更加理直气壮,尾巴像战旗般招展起来,以众敌寡是没有悬念的对决!养狗千日,用狗一时,挣表现的机会到了!

冲啊!公狗们雄赳赳气昂昂,顷刻间奔到食指山山脚下,山谷回声放大他们挑战的怒吼。

我们很清楚狗是追不上狼的,何况是这样费时费力地长途奔袭,所以一点都不担心,反倒想看看平日里偷嘴耍滑的狗群如何创造工作业绩。

狗群冲刺到半山腰了!

独狼从容地站起身,竖起尾巴。“唰唰唰!”他身后又站起来三匹狼!

狗群大惊,仰身制动,我们仿佛看见狗爪子急刹车冒起的青烟,形势有变,要考虑一下……狗群在半山腰原地踏步,虽然还在骂阵,但是底气不足了。

四狗对四狼?怎么看都没有胜算,要不,撤吧……有两只狗犹豫着回头瞅了瞅。不行,主人看着呢,就这样不战而退肯定受处分。何况,他们的意中狗乔默也兴冲冲地跑上山来了,在姑娘面前怎么着也得爷们儿一把!狗汉子们考虑了一会儿,只得硬着头皮继续爬山,但速度比先前慢多了,慢得似乎在等待主人收兵的号令,或者指望狼群被吼得不耐烦而撤退,这样才好借坡下驴。狗群边磨蹭边吠叫,声音却暧昧多了,更像在商量求和——狼哥们儿,我们慢点追,你们赶紧撤,给点面子,大家都好混。

四匹狼毫不买账,他们舒筋展腰扭脖子,准备打群架,专治各种嚣张不服!

亲娘哎,这是找死的节奏啊!狗群哼唧着,简直是被主人的目光推着上前线。他们跑得越来越慢,变直线爬山为“之”字形迂回,看似绕过障碍以节省力气,实则在使劲拖延时间。

丹增嗤笑着:“瞧这些吃白饭的,但凡里面有只藏獒,就不会这么熊。”

藏獒是草原上唯一能与狼对决的斗士,他是一根筋的骁勇,宁可玩儿命绝不回头!每家牧民都梦想拥有一头藏獒,丹增也不例外。

亦风微笑接口:“英雄惜英雄,獒和狼也有做兄弟的时候……”

话未落音,我手一指:“快看山梁!”

山梁上不知何时又冒出四匹狼!并且悄无声息地潜下山腰,狼洞边的狼群迅速加入队伍,八匹狼拉成扇阵,劈头盖脑向狗群压了下去。

有埋伏!公狗们尾巴一夹,腿一软,屁滚尿流地骨碌下山,撒丫子逃命。跑慢了的狗被狼撞翻就咬。逃脱的公狗们边跑边扭头看乔默,难以置信!那乔默非但没跑,反倒迎着狼阵,像等待冲击的礁石,狼群奔过她身边,竟然不咬她,而她还摇着尾巴加入了追狗的队伍,俨然成了狼群的拉拉队。

我、亦风、丹增、丹增老婆、丹增儿子,五个人张大了嘴巴。

“不是说两个月都没看见狼了吗?从哪儿冒出来这么多?”

“你家乔默到底站哪边儿的呀?”

毕竟有人在,八匹狼把四只狗撵回山下,小施教训也就算了,狼尾巴掸掸后爪上的灰,潇洒收队。公狗们战败归来,没脸回营复命,自己找了个围栏角落缩着舔狗腚上的伤。

唯有乔默还在山脚冲狼群亲切地摇着尾巴,似乎在招呼“有空再来啊”。之后,乔默乐颠颠地回家又挨个儿去碰狗鼻子,这丫头确实立场不明确。这次与狼群擦枪走火,公狗们丢脸丢大了,都不理睬乔默。不过好在公狗不打母狗,何况乔默正当妙龄。

“从八月中旬口蹄疫爆发到现在,我们确实有两个多月没见过狼了,今年还是头一次看到八匹狼同时现身。这在如今的草原算是大狼群了!”亦风喜不自胜地钻回帐篷。

“狼跟着牦牛走,是我给你们带来了狼群!”丹增眉飞色舞,“那你们得谢我,给我做点酸辣粉吃!越辣越好!”

丹增一家是十月底从骀嵬若村搬来的。他们赶着五百多头牦牛绕过黑河和公路,步行七个多小时来到狼山,在我们小房子附近扎下帐篷。我一打听丹增源牧所在的位置,正是我们两年前最后一次遇见格林时狼群大规模打围牦牛的“平底锅”牧场。虽说丹增今天赶着牦牛绕行了七个多小时,可是丹增牧场和狼山直线距离不过十几公里,冬季河面一旦冰封,直接过河翻围栏一路穿行过去,能缩短一半的路程。如此说来丹增的牧场也是狼山这群狼的领地。又听丹增说他家的牧场是最靠近核心无人区的,再往里走就是村民的公共牧场,大家都会定期一起去公共牧场放牧一段时间,好让自家的牧草喘口气儿。或许牧民们的公共牧场也是附近几个狼群集体打围的公共猎场?

我煮着粉条,脑子里转着事儿:“丹增,两年前的冬天,在骀嵬若村有一次大狼群打围,伤了不少牛,是你家的吗?”我大概说了一下那次狼打围的情形。

“你说的地点像是公共牧场。可能各家的牛都有吧,”丹增笑道,“狼群每年冬天都会打围,但他们不会指着一家人的牛吃,每家打那么两三头牛,又吃饱又不得罪人。”

“一个冬天里,狼群像那样大规模的打围要打几次呢?”亦风问。

“那就不一定了,就看死牛贩子拖走多少死牛了。死牛被收走得越多,狼群打得越多。”丹增捋着胡须,“你知道的,我们村儿只养牦牛不养羊,我们的牦牛都是跟狼群打拼着长大的,绝对是若尔盖草原上最好吃的牛肉。就算是死牛贩子也爱往我们村里钻。”丹增又奇道,“怎么问起两年前的事儿?”

“我们刚好看见那次狼群打围,后来有牧民来,我们就撤了。”

“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印象,”丹增目光一闪,“我那年看见两个汉人跟着狼群跑了,就是你们俩?跑啥!怕我呀?”

没想到当时的牧民就是丹增!

看见我咬唇低头难为情的样子,丹增笑了:“我就是样子生得凶了点,也没法让我阿妈回炉了。将就看吧。”

我盛上一碗酸辣粉端给丹增。这刚见面时还让我害怕的丹增,现在却越看越顺眼。他有印度人的眉骨,浅灰色的瞳仁和自然卷曲的长发,长得像达摩。真是人不可貌相,这样五大三粗的壮汉却吃素。丹增是个孝子,据说他从前嗜肉如命,自从他母亲生病以后,活佛说他身上杀气太重,于是丹增发愿戒肉六年为母亲祈福,现在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就算餐桌上有肉摆着,丹增也绝不伸筷子。草原上素食不多,我煮的酸辣粉就成了他的最爱。

丹增的妻子是个勤劳善良的女人,她很爱整洁,她家的炉膛总是被她擦洗得锃亮,藏家炉火旺盛象征六畜兴旺,我们虽然也擦拭炉子,但没她那么仔细。有一次她到我们屋里串门,看见我们炉子缝隙里很不起眼地夹了两根头发丝儿,顺手就拈住一扯,结果拽出来是只蟑螂,吓得她弹跳起来,拎着“小强”在屋里蹦了好几圈。虽说她吓了一跳,不过干牛粪里夹带一两只昆虫倒也正常。我以为她会把“小强”打死,谁知她吓完以后,把小东西搁到屋外草地上,放了。

丹增的妻子善解人意,她不会汉语,但她会迎合我们谈话的表情欢笑,也会尽量理解我们的意思。记得我俩第一次到丹增帐篷吃饭,女主人特别热情,用大海碗给我盛了满满一碗米饭。我哪里吃得下这么多,急忙连比带画地告诉她:“只要半碗,半碗。”女主人想了想,明白了,用勺子使劲把米饭按压瓷实,把满碗饭压缩成半碗再递给我。盛情难却,那“半碗饭”撑得我一夜都在打饱嗝。

丹增的儿子话不多,却传承了他父亲的孝顺,牧场上没什么事情的时候,他都留在定居点照顾生病的奶奶。

现在已是十一月,初冬,干燥无雪。

几日来,食指山上时不时有一匹狼在打望牧场。

狗群对狼视而不见。自从八匹狼给了狗群一次下马威之后,丹增的藏狗们再没敢上山半步。主人在的时候狗群吼一吼,主人不在,狗群便不吱声了。狗腚上的伤还疼着呢,天知道山上有多少狼?

至于我和亦风则一直静观其变,再没去儿女情长地喊格林。毕竟十个月的苦守,见狼就认亲的冲动已经平静下来。凭着对狼群的了解,我们知道狼群近日将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打冬粮了,可不能坏了他们的大事儿。

入冬后,再没有野菜可吃,我收集了大量野沙棘,糖渍以后用纱布包住挤出汁水,分装在饮料瓶里挂在屋后自然冰冻。酸酸甜甜的天然沙棘汁是我们冬季里主要的维生素补充。

亦风坐在窗前,调焦望远镜:“来了,今天是两个探子。”

我就着围裙擦擦手,眯眼往镜筒凑去。

食指山山梁上,一匹大狼隐坐在灌木丛后,一匹半大小狼跟在他后面,有样学样地躲入灌木丛,伸长脖子往我们这边看。

“来啊,还等啥,今天就是打牛的好机会,丹增一家不在,我俩保证不举报你们。吃完我来给你们买单。”亦风架好摄像机,抿嘴偷着乐。

早上丹增夫妇出门的时候就给我们打招呼:“发现偷牛贼就给我打电话!”

“偷牛贼来了,我保证把他们赶跑,但是如果狼来打牛,我们可是内奸哦!”

丹增哈哈大笑:“贼偷偷一群,狼打打一只,不要紧,让狼吃去吧,帮我防着贼就行。”

五百多头牦牛在草场上慢吞吞地吃草,丹增帐篷烟囱里的烟慢慢淡了,一切都那么宁静安全。两匹狼在山头观望半日后,大狼起身碰碰小狼的鼻子,两匹狼一块儿翻过了山梁。

我俩把摄像机调适到最佳状态,等着狼探子去叫大部队。

左等右等,一直等到天黑,丹增回营赶牛入圈了,狼群也没来。这么好的机会白瞎了。

亦风一拍大腿:“咋搞的!这些狼还真沉得住气,三四天了,就这么看着玩吗?”

“狼不会无目的地打探,他们必然在琢磨一些规律。”我看着炉火沉吟道,“问题可能出在我们这儿。藏族男人爱玩,丹增每天都会骑摩托车进城,早出晚归这是他们的规律。藏族人怕冷,如果在屋里必然要把炉火升旺,人走烟灭这也是规律。可是我们的屋子里还热气腾腾地冒着烟。虽说狼山上的狼群对我俩不设防,但如果丹增一家是在我们屋里做客呢?明天把咱们的炉火也灭掉,让狼群彻底放心。”

第二天清晨,东面屋后传来丹增的摩托车声,我钻出被窝,擦掉窗玻璃上的雾气往屋后看,东面山坡薄薄的霜面上压出一条黑白分明的摩托车辙印,他们进城了!我起床披衣,用望远镜搜索西面的食指山。随着摩托远去的声音,食指山腰上一块姜黄色的“石头”动了一下,舒展开来,坐在坡上引颈张望,是昨天那只半大小狼!

亦风用长焦死死套住狼,我以最快的速度烧了够一天喝的热水,就让炉火自然熄灭。

小屋烟囱里最后一丝烟散尽,丹增帐篷的烟囱也冷透了。翘首以待的小狼兴奋地抖抖鬃毛,屁颠屁颠地跑回山里报信儿去了。

小狼一开跑,我就乐了,那单边甩尾的跑姿是飞毛腿呀,这小狼丫头虽然长到七个月大了,可那一激动起来后腿超前腿的德行还没变呢。看那嘚瑟劲儿,这是她第一次当小侦察兵吧?

果然,没过多久,大部队来了。十匹狼越过山梁悄悄向牛群摸近,行动沉默而迅速。飞毛腿和另一匹大狼从山脚绕牛群后路包抄。

“总共十二匹狼!打围的地方离我们顶多五百米!”热血烧烫了我俩的脸颊。

狼入牛群,远远看去如同铁屑中扔进了一块强力磁石,黑压压散放的牛群迅速吸拢成一团,合力抗狼。十二匹狼对五百头牦牛,这将是一场恶战!

“邦客!邦客图腾!!狼——来——了!!!”

谁啊?谁在喊!我几步奔出门一看。萝卜光着小屁股,提着裤子边跑边嚷嚷:“邦客!阿孃,邦客图腾!!”

丹增妻子从帐篷里钻了出来,遮眼一望,急匆匆去牧场牵马赶狼。

“什么?女主人今天没走啊?”

萝卜跑回帐篷边,叉开腿站着,免得裤子掉下去。小家伙捡起一个脸盆咣咣狂敲起来:“狼——来——喽——邦客——图腾——”

藏狗们为主人大吼壮威,可是狗腿像在地上生了根,借他们十个狗胆也不敢往前冲。

和飞毛腿一起包抄的那匹大狼一看有人,迅速奔向牛群外围,试图提醒狼群。

“快看飞毛腿!”亦风的镜头套住了那只野丫头,忍俊不禁。

飞毛腿跟在女主人身后,急得抓头挠耳,爪子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完了,完了,完了……咋还有人在呢?今儿这信是她报的,现在崴泥了,她不知道该给组织发信号呢,还是自己先开溜呢,还是拦住这个女主人呢?飞毛腿手忙脚乱,她的后腿想赶去报信,前腿儿还在彷徨。她几次被后腿催得侧过身来,兜一圈再往前跑。

牵马的女主人也察觉到异样,回头一看身后还有一只狼在转圈,她吓了一跳,挥起袍袖驱赶飞毛腿。赶开飞毛腿,女主人翻身跨上马背去驱赶狼队。飞毛腿更加傻眼了。

“嗷——”萝卜嫩声嫩气地吆喝着,鼻涕闪闪发亮,脸蛋涨得红扑扑的。草原上的孩子迟早会遇见狼,这情形并不稀奇。狼群意在猎食不会伤人,一旦狩猎行动被人发现,狼群就会知难而退。因为打牛不像抓羊那么容易,得手了能叼着羊开跑。牦牛是叼不走的,狼群只能就地吃,如果有人干扰,即使放倒了牦牛也没机会享用,到头来全部便宜了秃鹫和野狗。狼不做这种公益。

撤!

狼军偃旗息鼓,从山垭口迅速收兵,飞毛腿终于统一步调,也一溜烟儿跟着大部队跑了。这今年刚实习的小狼,急于表现自己的能力,哪知道哨探工作没做好,第一天上岗就捅了娄子,她回去挨训是免不了的了。

这时狗群才英勇地冲向牧场保家护牛。乔默从头到尾坐在山坡上观望,半声都不叫。

亦风失望地按下了摄像机停止键,问萝卜:“小鬼,你怎么来了?”

萝卜把脸盆一丢,一面扎裤腰带一面露出豁牙冲我们嘻嘻直笑:“骑马来的。”

“我知道,我是问你怎么这时候来了?”

“我早上过来找阿孃玩,阿孃没睡醒,我就去羊圈后面拉屎,正好看见邦客。我就喊啦,我立功了吧!”

“对,你真能干!”我和亦风心情复杂。

“屁股擦了吗?”

“嘿嘿……”

第二天。

情报小组换狼了,资深老狼带着另一匹半大小狼见习侦察工作。新上岗的狼小兵身材瘦小,后腿微瘸,是小不点。一老一少的肚子蔫耷耷的,似乎山风一吹都能把肚皮荡起来。小不点紧盯牧场,饥饿使他无比专注!

第三天,丹增早上离开的时候断言,狼群前天打围失误,接下来的两天肯定不敢再来了。所以他放心大胆地唱起了空城计。结果人算不如狼算,丹增错了。

上午十点多,我不经意间看见大群兀鹫在半空呈“树状”盘旋,往“树根”下一看就发现草场中聚集了八九匹狼。他们已经成功放倒了一头半大牦牛,正在分食中。丹增的藏狗们知情不报,坐在山坡上望着狼群流口水。狼群啥时候出猎的我们都没察觉,等到发现时,饿了五六天的狼已经一个个吃得像红脸关公了。

狼群终于打了牙祭,唯独把飞毛腿排挤在外,前天她的失职造成狩猎行动功亏一篑,害得狼群多饿了两天,今天罚她不准吃饭,待在旁边赶秃鹫。飞毛腿咽着唾沫低头认罚,开始还算老实,到后来眼看狼多肉少、秃鹫环绕,肯定给她剩不了什么了,血腥味撩拨之下,她再也沉不住气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飞毛腿瞄上了不远处的一头小牛犊,猫着腰潜行过去,刚要下口,斜后方突然杀出一头公牛,一家伙顶在飞毛腿肚子上。

我和亦风哎呀惊叫,只见飞毛腿在空中翻腾了两圈,滚过牛背,摔在草地上。公牛还想掉头踩踏飞毛腿,两匹大狼迅速奔去救援,一匹狼叼住牛尾巴一拽,另一匹狼顺势咬住牛鼻子。牛鼻子是牛最脆弱敏感的地方,很怕疼,所以人往往也会抓住这个弱点,在牛鼻子上穿一个鼻环,再倔的牛,一被拉鼻环也只能乖乖跟人走。那两匹大狼经验老到,公牛很快被控制住。飞毛腿好一会儿才爬起来,抖抖狼毛活动四肢,谢天谢地!她还活着。

被这场意外惊得停止进食的狼群默默让开一个餐位,飞毛腿俯首帖耳地凑过去,总算有了进食的机会。

“我得去看看。”

“不,我去!”亦风拿出了爷们儿的一面,“你在这儿盯着,万一有突发状况,你的摄像机别停。”他扛起另外一台摄像机,鼓起勇气刚走了几步,又回头瞅我:“不……不会真的有突发状况吧?”

我犹豫了一下:“保持距离,不要打扰他们进食。”

“哎。”亦风小心翼翼地靠近猎杀现场。我用长焦锁定狼群,大气不敢喘,生怕关键时刻模糊了画面错过狼的任何一个表情。这跟在狼山上接近狼不能比,受到血腥味撩拨的狼群是杀红了眼的,加上护食的本能,狼群会异常凶猛。

亦风距离狼群一百米,狼没走……八十米,狼抬头看了一眼亦风,继续吃……五十米!几匹狼慢慢嚼着嘴里的余肉,略带防范地盯着亦风,飞毛腿还在狂吃海塞。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停下,这是狼群的极限。”我握着对讲机,打心眼儿里感激狼群。须知靠近抢食中的野狼群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只有足够的熟悉和信任才会容许我们近距离目睹这场野性饕餮。我们此刻的勇气和信心都是狼群传递给我们的。

亦风在距狼群五十米处的一个土丘上,以最不具威胁的姿势坐下了。那几匹狼还没放松警惕,看向亦风的眼神有些复杂,亦风用尽量小的动作架好摄像机按下拍摄键,自己则漫不经心地点上一支香烟吧嗒起来,不去直视狼,只通过摄像机的反转镜头看。

狼群放心了,继续埋头吞食。

“呼叫亦风,飞毛腿要不要紧?”

“放心,海吃着呢。她应该没事儿!”

“有没有一匹白嘴狼?”不知为什么,我对那匹白嘴狼格外留心。

“这哪儿看得出来,现在全都是红嘴!红脑袋都拱在一块儿呢!”

死的是一头不满一岁的小牦牛,以死牛为中心,内圈是狼群,中圈是亦风和兀鹫,外圈是我和狗群,天空中密密麻麻盘旋着各种食肉鸟类。狼群按等级进食,秃鹫则一落地就相互比翼展,强壮的秃鹫能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时不时有秃鹫按捺不住想上前啄一口,立刻被狼爪一耳光扇开。

吃饱的狼悠然踱步回到食指山坡上,擦嘴梳毛,等待后面的成员。

死牛身边只剩一两匹狼的时候,秃鹫们再也等不及,飞上去哄抢起来。狼象征性地向秃鹫扑抓一会儿也就撤了。漫天兀鹫刹那间俯冲盖尸,剔骨刮肉。

等到最后一匹狼消失在山梁,狗群立刻忙活开了。他们冲散兀鹫群,先扑在剩骨前吃了个痛快,然后迅速把残骸拆成零件,藏匿在草场各个地方,替狼群毁尸灭迹的同时,也给自己存点灰色收入。狗群检查得很仔细,连脊椎骨和牛尾巴都塞进了獭子洞里面,最后他们舔干净草面的血痕,刨散草包。这些善后工作一定要仔细,如果被主人发现了蛛丝马迹,会给他们的职业生涯抹黑。主人不在的时候,狗绝不会跟狼死磕,没有劫匪何须保安,或许没谁比他们更明白狼死狗烹的道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狼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和事业保障。

在这群忙碌的狗当中却没有乔默,她坐在小屋山坡上瞧着公狗们藏肉,她只需要记住藏食的位置。等晚上公狗们被主人拴住,这些藏肉就都是她乔默的吃食。闯完空门还懂得关窗的乔默绝对比那些狗技高一筹。

一头牦牛把血肉还给了草原,他养活了一大群动物。

入夜。

月光下,丹增独自站在牛圈围栏边闭目静听。察觉我走到他身边,丹增问道:“有一头小牛没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不打自招了。我曾问过丹增他有多少牦牛,他从来不清楚,就是他这五百多头牛的数量都是我闲来无事帮他数的。为啥死了一头小牛,并且被狗群处理得如此不落痕迹,他却立刻就能察觉呢?

丹增睁开眼睛,指了指围栏边一头发出闷哼声的母牛:“他妈妈在哭他。”

我心一阵颤抖。我白天还为狼群终于填饱肚子而欢欣,现在却陡然难过起来,一边是痛失爱子的母牛,一边是饥寒交迫的狼群,很难偏袒哪一方。也罢,死亡本身就是自然循环的一部分,生存就是你死我活,无法公正,也无从同情。

“我记得是一头白尾巴的小牛,前天还说他的病扛不过去,想给他治一治呢。”

“他是什么病?”

“最后一头口蹄疫的病牛。”丹增说,“明天狼群肯定还会来。”

“为啥?”

“一头小牛,狼群根本吃不饱。”

丹增又估计错了,狼群没来,狼的套路谁都摸不准。

十一月中旬,光秃秃的狼山又搬来一家老牧民,赶来了四百多头牛在拇指山脉放牧。老牧民的营盘离我们小屋仅两百米左右。我和亦风面面相觑,没想到狼山小屋这么偏僻的地方,眼看已经入冬了,却又热闹起来。

丹增和老牧民两家人的近千头牦牛把小屋夹在中间。不知道这家老牧民又要在这里放牧多久。狼山绝对不适合放牧,这里的贴地枯草不足一厘米高,今年已经被牛羊剃啃过数遍了,哪里还有剩余价值?

牛牙把地皮啃得嘎吱响,拉出来的牛粪泥多草少,干了以后烧都烧不燃。活活把个食草动物变成食土动物了,牧民们咋想的?

我过去和老人家攀谈。

老牧民指指山那头他们来时的方向,无可奈何地摇头:“那边,沙子……”

正文 33、四狼探母?

十一月末,朔风寥落,沃野茫茫。

我第一次从老牧民口中听见了这个陌生词——“黑灾”。

过去,我只知道“白灾”就是暴雪肆虐,厚雪覆盖草原,牲畜吃不到草,动辄几百万头牛羊冻死饿死。夏秋季节过度放牧吃光啃光,致使冷季没有一点儿草料储备,是酿成“白灾”的原因。老牧民说“黑灾”与“白灾”相反,就是迟迟不下雪!草又被啃光,剩下大片黑土。冬季里,地表水封冻,人畜饮水主要依靠积雪。若长时间无雪,牲畜会因干渴造成血液变浓,消化不良,流产、疾病,以至死亡。就算牛羊再抗造,二十天不吃雪,脱水;四十天不吃雪,掉膘;两个月不吃雪,死翘翘!

似乎老天爷在七月份那场大暴雨时就已经把一年份的水全降下来了。牧民们更没想到今年的寒流来得这么早,不但地表水封冻,而且无雪可下。

怕什么来什么。牧民担忧的黑灾降临了!干冷的牧场上看似什么都没发生,暗中却有一种饥渴的死亡威胁步步逼近。那一刻,“黑灾”这个词便和焦炭似的黑土地、冻结的黑沼泽一起写入了我的脑海。

“现在既没草又没雪,只有黑泥巴!我的牦牛饿死是迟早的事,哪儿才能活下去啊?” 老牧民满脸的皱纹像凿刻而成,浑浊的眼睛被皱纹挤得只剩下一条缝。

他老泪纵横的样子很自然地让我想起了南卡阿爸,我记起老阿爸弥留之际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这不是个好兆头,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从今年第一次暴雨来临,老阿爸早已预见到这一切了。

老牧民耸起的肩胛骨把皮袍支出两个棱角,在寒冷的空气中伤心地颤动。无怪他如此绝望——七月大暴雨,八九月口蹄疫,十月腐蹄病,十一月黑灾,一年中的灾难接踵而至。我不知道这老牧民之前流浪了多久,又将去往哪里,我只知道他自己的牧场已经完全沙化。这是一种无家可归的悲凉吧。

我们和丹增一家帮助老牧民拆掉帐篷,装到迁场的勒勒车上,目送他赶着牛群越走越远。他只在这里停留了一个星期。

狼渡滩虽然打眼望去还剩下些高高的枯草,可是,丹增说那些草要么有毒,要么无法消化,牦牛是不能吃的。真正的牧草已经连根儿都啃出来了。

缺牧草,缺饮水,留在狼山的只剩下我们和丹增一家。丹增的牦牛已经缺食断水十多天了,牦牛饿得集体越狱好几次,跳过分隔牧场的围栏,夜奔十余里跑到别人的牧场去找草吃。我和丹增好不容易才把逃亡的牛群找回来。这么饿着不是办法,可到哪儿去弄五百头牦牛的饲料来呢?

我想到了酒糟:“四川是产酒的地方,酒厂里源源不断的酒糟也是不错的饲料啊。”

亦风哂道:“牦牛吃了酒糟要打醉拳!”

“秸秆!每年成都平原焚烧那么多秸秆,烧得全城浓烟滚滚,与其用来制造雾霾,不如收集起来运往草原喂牛羊。”

“运费高,收集难,除非政府动员,凭个人的力量根本办不到。”

眼下之急怎么解决?我们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买大米。每年政府都有扶贫救灾的大米发放下来,有些牧民不吃米,于是五十元一大袋便宜卖,我们正好收购来喂牲口。买米喂牛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下一步就是解决牛群饮水的问题,眼下气温降到零下二十度,沼泽湿地冻得结结实实。牦牛被拉破舌头、粘破嘴皮也啃不动冰块。水,看得到,吃不到。狼山下的小溪冻成了冰瀑,我好不容易砸出一块脸盆大小的泉眼,自来水粗细的冰泉只够人喝。

“没有用的,我还是迁回我的源牧吧。我源牧上有条河,只有把牛群赶到河上,凿开冰面才能彻底解决牛群的饮水问题。再渴几天,牦牛就会脱水走不动了,我必须抓紧迁场,不能在这儿陪你们过冬了,”丹增有些遗憾,“不如你们也跟我走吧,大家有个照应。这山里冬天太苦,没有补给生活不下去。大家在一起宰牛吃肉也能过冬,我一走,你们连肉都没得吃。万一再出个意外,叫天天不应。”

我和亦风举棋不定。我们是领教过这里的冬季的,今年的冬季比往年更加严苛。万一一直不下雪,我们也面临断水。守着这一眼泉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彻底结冰。

丹增笑了:“别犹豫了,离了牛羊,本地人都不敢在这里独居。你们的目的是找狼,这次可是我把狼群给你们引来的。冬季里狼群也会随着牦牛走,你们跟着我的牦牛,看到狼的可能大得多。等到下雪的时候,我源牧的冰河面上经常留下狼爪印,你们就可以看看有没有你要找的狼了。”

我俩怦然心动,顿时想起两年前格林跟随的狼群打围确实是在丹增的牧场。他的源牧道路难行人迹罕至,这次口蹄疫期间盗猎猖獗,狼群就去他那里避了两个月,说不定狼群真打算去他那里过冬!

晚上,在小屋开“电话会议”。

我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老狼,老狼当即否决:“不能走!坚决不能走!上次你就没听我的,结果怎么样?你们跟狼白白错过,这次绝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你相信我,格林如果活着,他肯定也迫不及待地想见你们!但是因为小屋旁边住着丹增,有生人的营盘,狼不敢来,等外人撤走,他肯定第一时间就会来找你们!”

直到放下电话时,老狼还不放心地一再叮嘱:“不能走啊!千万不能走啊!”

格林啊,你到底会去哪儿?!如果我们留下,狼群却走了,这个冬天不白耗了吗?

亦风在一旁悄没声地听完我们所有对话,摸着胡须:“这次你得听老狼的。就狼这脉,没人比他号得准。咱们当局者迷啊,我站他那边儿。”

二比一,会议结束,我从了。我不想再后悔一次。

一个星期后,丹增一家搬走了。临走时,丹增想留一头牛给我们作冬粮。

我感激却没辙:“你就是留下一头牛,我也宰不了他。孤单一头太可怜了,都带走吧。”

丹增想想也是,就让妻子提了一条冻牛腿给我们:“留着,你们不吃肉,乔默也得吃。这么冷的天,没什么野生动物,盗猎的也不会进来了,你们可以放心。”

我谢过丹增一家,把牛腿挂屋后冻着。

结果,丹增离开的当天晚上就下起了小雪,真是老天涮人啊。不过这场雪很薄,薄得更像是一层白霜,呵口热气就化了,也解决不了缺水问题。

丹增走后,狼山一下子就冷清了,方圆几十里就剩我们孤零零的小屋。每天出门打望,目中无人。晚上再听不到牦牛哼哼的声音,小屋子周围静得出奇,我们反倒失眠了。

半夜两点多,我迷迷糊糊听见亦风摸黑爬起来找烟。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感觉一只大手压住了我的嘴,我一个激灵就睁开了眼。

“嘘——”亦风生怕我叫出声来,指指窗外悄声道,“你看看那是什么?”

我挪开亦风的手,蹑手蹑脚地推开窗户,冷风阴森森地灌了进来。借着雪光反射,屋外十几米处,几个诡异的黑影正在拱动。埋头垂尾两头低……是狼!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他们嗅着地面,脚步声轻如落雪。

我耸肩缩颈,毛发尽竖,既兴奋又害怕,咬着手背不让牙齿颤出声来,耳边却听见亦风的汗毛支棱起来的声音。

狼影从我们填埋厨余垃圾的一个地洞边走过。后面还跟着一只卷尾巴的影子,应该是乔默。

除了薄雪淡月,没有更多的光源,四对狼眼不像强光照射时那么明亮,只是暗绿暗绿地在我窗前游动,雪月之光把狼影的背部勾勒出一绺苍银色鬃毛。清冷的空气中裹挟着更加纯粹的气味分子,腥野的猛兽气息飘送过来。尽管明知道这么近的距离,狼群肯定早就嗅到我们的人味儿,但我还是本能地用袖筒挡住口鼻,生怕呼出的雾气更引起狼群的注意。

这里面有没有格林?我在心里不断呐喊着他的名字,嗓子却像鸬鹚一样被扎住,大气儿都出不来。我们根本不敢喊,就算其中有一只狼是格林,毕竟还有三只狼不是啊!谁知道这群狼想干什么?小屋三毫米厚的玻璃一爪子就能拍碎,单薄的房皮儿里就裹着我们这两坨肉馅儿。

太近了!仿佛吐出一丝人味儿狼群就会扑过来。虽然白天我们也曾在狼山近距离遇见过狼,但是白天狼避人,夜晚人怕狼,夜幕中的狼群自然而然携带一种神秘的压迫感。我心里没底。

我摸到了枕边的电筒,在手里捏热了也不敢开。摄像机就在床脚,亦风也不敢拿,生怕弄出响动,把狼惹火了。而且夜晚的光线太暗,拍不到的,此刻只能屏息潜听,任何一点异动都可能惊扰狼群。我们根本不想拍下他们逃离的样子,只想他们停留得越久越好,用全部感官证实他们的存在。我在胆战心惊的同时,却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依恋感。

我们睁大眼睛,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一个细节。狼群或许知道我们在看他们,大家都很安静,周围也没有任何声响。狼群从容地嗅着地面走,偶尔刨开地,似乎在找寻什么。四条狼影绕到东面屋后,狗影留下了。

我们换到东面窗户再看。狼影衔枚疾走,消失在夜色中。

“走了?……确定是狼吧?”亦风其实更想确认他是不是在做梦。

“绝对是狼!四匹狼,有两匹特别大,两匹略小一点。”

亦风摸回他的床上,双手枕在脑后躺下,这才把悬在胸腔的一口气长长呼出:“老狼神算啊!丹增一走,狼群真的来了!而且当晚就来了!真的是格林回来了吗?为什么没下文呢?就这么走了?”他喃喃自语了一会儿,渐渐打起了呼噜。

我却再也睡不着了,裹紧被子死盯着窗外,狼群还会不会转来?

嘀嗒、嘀嗒、嘀嗒……我数着秒针等天亮。

天刚蒙蒙亮,我就抱着相机沿踪索骥一直往屋后找了过去。

薄如浮纱的雪霜,无法分辨爪印的形状,但能看清狼行进的路线。他们穿越狼渡滩而来,嗅过我们的生活垃圾,那上面有我们的味道。他们转到了东面山坡,在屋后几十米外的一处有刨地和滚动的痕迹。十几个棕色球状菌孢被撕破压碎,散落出里面的孢子粉末,蹭在薄雪上的深棕色粉末已被融雪化开,手捻一撮粉末有润滑感,放在鼻尖一闻,淡淡的药味——是马勃。

马勃是草原上止血抗菌的天然伤药。狼山地带原本是没有马勃的,那年格林受伤时曾经自己叼来了一小块马勃舔擦在伤口上,不仅迅速止血,而且外伤很快就愈合了,我惊叹狼找来的药果然神效。后来我听扎西说“马勃”的藏语名字叫作“波切”,意思是“狼的奶渣”,看来这种药材确实与狼渊源颇深。

从那以后,我在草原上只要看见马勃就收集回来替格林存在家里,以备他受伤时用。送别格林离开草原的时候,我顺手把剩余的马勃扔在狼山的小屋后,孢子随风烟散,后来小屋后的山坡上就长满了马勃,夏季里远远看去像高尔夫练习场散落的球。

没想到两年前无心插柳为这里的狼群做了件公益。

高兴之余我又有些失望,原来狼群并不是为我们而来。他们昨晚只是来寻医找药的,有狼受伤了吗?

还没等我逐一拍照检查完,朝阳就把这些霜痕雪迹轻轻抹去了。

我一回到小屋,亦风就嚷嚷着:“我把昨晚格林来看我们的事告诉老狼了,他特高兴!”

“你别动不动就认定是格林!”我把拍下的照片给他看,“这群狼是来找药疗伤的,只是路过而已。”

亦风看完照片依然乐观:“甭管为什么来,狼群总是来了,这说明狼群并没有跟着牦牛走,我们留下是对的!而且狼群第一次主动靠我们小屋这么近,还不怕咱们。这就是好现象!要有信心,就算他们是来找药的,治伤也得有几个疗程吧,我们守着医院还怕伤狼不来看病吗?就安心做好过冬的准备吧。”

正说着,好像赞同亦风似的,山那边竟然飘来了几声狼嗥。初雪降临,狼群快集结了!这几声狼嗥比亦风的话还要巩固我的信心,我喜形于色:“那就存粮!过冬!”

若尔盖的藏族人是牦牛背上的民族。皮袍、黑帐篷、肉食、奶制品、燃料、运输……衣食住行样样依赖牦牛,只要有牛群,牧民就能在艰苦的草原上生存。而我们却没有这项生存根本。以往在狼山上度过的饥寒日子,想想就后怕。今年冬天绝不能再重蹈覆辙,一定要做好充分的粮食储备。

亦风去县城采购了几百斤土豆、几千斤块煤,还有大米、面粉、花生、白菜、胡萝卜、干玉米棒子、鸡蛋……

亦风搬煤,我搬粮。我把米、面、花生塞进粮食柜子里,白菜、胡萝卜、干玉米棒子摆在屋外会冻坏而且会被鸟啄,只能码在床底下。冬天里的鸡蛋不好存储,到夜里炉火熄灭,室温降到零下十几度,一夜之间鸡蛋全部“cool毙”了,冻成一个个开裂的冰疙瘩,无论煮着吃还是炒着吃,蛋黄都是硬邦邦的一坨,冻蛋简直难吃哭了,为了营养却又不得不吃,所以我们管这叫“催泪蛋”。

小屋再也堆不下蔬菜了,老狼依着北方过冬的方式建议我们挖一个菜窖存土豆。但是山腰上薄薄的土层下面就是岩石,如何挖得动呢?我扛了锄头铁锹在屋前屋后考察了一圈,终于发现一堆浮土下面的土层比较松软,就这里吧。我花了一整天时间铲土掘洞,手掌磨起了水泡,终于挖了两个一米多深的坑,再往下挖就是冻土了。我埋下那几百斤土豆,喜滋滋地拍拍一身的泥土。心里踏实了,有了这些存粮,就算大雪封山咱也不怕啦!

粮食储备妥当,我们准备去巡山。

这天清早,亦风摸出床底下的登山鞋一穿,呀?脚塞不进去?一晃鞋子沙沙作响。亦风倒出鞋里的东西一看——半鞋子的大米!起码有一斤多。我这边也叫了起来,我的摄影包里被装填了大量花生米,在包底铺了两寸深。谁干的?

亦风把这事儿给泽仁聊起,泽仁一听就乐了:“那是草原上的老鼠干的。他们喜欢自己存冬粮,按草原的说法,老鼠把大米存在鞋子里这是吉兆啊,你们要发财!”

发财不发财我没兴趣,这鬼影都不见的草原上就算捡到钱也是自己掉的。我感兴趣的是老鼠搬了那么多大米,为什么连半个脚印都没留下?而且这些米竟然储存得干燥清洁,一颗老鼠屎都没有。花生米也清清爽爽,既不黏也不脏,丝毫没有虫吃鼠咬的痕迹,什么老鼠这么讲究?他又是啥时候偷的粮食,居然没被我们察觉。鼠辈高明啊!

我动了好奇心。

晚上,我握着电筒睡得很警醒,静夜里果然听到了小动静。电筒一照,一个灰灰的小东西困在牛粪筐里团团转,不断扑腾着就是跳不出来。亦风白天倒在地上的大米已经转移干净了,或许牛粪筐里还遗落了几颗粮食,于是这小老鼠跳进去捡拾,结果白铁皮质的牛粪筐里一尺深的光滑内壁成了天然陷阱,小东西进去容易出来难!

抓小偷!亦风一骨碌翻身起来,拿火钳夹老鼠!

这小东西太灵敏了,贴着火钳夹子往下出溜,还好是筐中捉鼠,若是在地面上,休想抓住他!

“吱!”终于逮着了!火钳一夹,噗!小老鼠嘴里掉出一颗花生米,再一夹,又一颗,再夹,还有!两寸长的草原鼠,小小的嘴里居然藏了四颗花生米!我俩看傻眼了。“小偷”把包含的“贼赃”尽数吐出以后,头围缩小了一半。

两人借着电筒光仔细端详这俘虏,他长得圆乎乎的,短尾巴、大耳朵、小胖脸。非但不像城市里的耗子那么猥琐,反而透着几分可爱萌态,活脱脱像动画片里的米老鼠。吱吱!这只米老鼠可怜兮兮地眨巴着小眼睛,顷刻间就把我俩电煳了。

“咋办?”亦风于心不忍。

我也软软地笑了,“由他去吧,一只米老鼠吃不了多少粮食,既然牧民都说这是吉兆,那就当吉祥物养着。明儿你把粮食柜子的门钉上封边,别让他再钻得进去。至于他偷去的那些大米和花生,就给他吧,小家伙搬那么多粮食也够辛苦的,这些粮足够他过冬了。”

人类决定与鼠为善,米老鼠也不再做贼心虚了,有时白天也出来溜达两圈,一得空就理毛擦脚,把自个儿收拾得干干净净。

小屋里,梁上有小鸟,床下有米老鼠,都不怕人。有天一只麻雀睡迷糊了,掉到水杯里,顺便洗了个澡,又飞回去了。

有这些卡通般的小生命闹腾着,这个冬天倒是不寂寞。

正文 34、我们来得太晚太晚了

“丹增走后,狼群会主动接近你们!”自从这点被老狼料中以后,我们更加重视老狼的建议——他让我们变找为等,守屋待狼。他认为我们从前总是主动外出去找狼,说不定反而错过了格林回家找我们。狼找人比人找狼容易多了,他笃信格林闻到我们的味道会自己找回家来。

12月3日,我果然在家附近发现了一匹狼,亦风立刻用长焦锁定。

从身形上远远看去,她是一匹母狼。母狼在小屋西北面山坡下的荒草地里倒腾,对着草丛里一只猎物又拱又舔。那猎物在低洼地只露出一点点象牙白的毛皮在风中飘摇,从毛色看像是一只死羊。奇怪,方圆几十里没有羊群,狼是从哪儿抓来的羊?

我挪动望远镜了一圈,没发现别的狼。既然不是格林,我们也就安静地观察,不打扰母狼进食。

快到中午了,母狼还在那儿,直着脖子望小屋。几只兀鹫停在一边等着了,乌鸦们更是凑近猎物前后扑棱,只要母狼稍一分神,乌鸦就趁机跳到她的猎物上偷啄两口。火冒三丈的母狼把乌鸦们追撵得四处飞逃,轰出几十米还不解气,仿佛跟这些鸟有深仇大恨似的。而那猎物却貌似依旧完整,母狼脸颊和脖子上也没有进食时应该蹭上的血红色。

她没吃?这就很反常了。狼捕猎吃食都是速战速决,没有道理在这么靠近人的地方从上午护食到下午,既不叼走又不吃,这不是狼的做法。肯定有问题!

我和亦风商量了一下,决定靠近去看看。亦风在小屋给我放哨,我裹紧藏袍防寒,把手机、望远镜和对讲机揣在袍怀里,轻装徒步走下山去。

刚下山坡,那匹母狼就注意到我了,她果断放弃了猎物,掉头就走。乌鸦们见母狼一走,一窝蜂地飞向猎物猛啄一气,秃鹫也迈着鹰步凑了上去。母狼暴跳龇牙,又冲回去赶鸟,并索性在猎物原地候着不走了。

这就更让我意外了,大白天的,狼发现有人靠近都不撤退,还死守着那只猎物,什么东西那么宝贝?

狼护食生猛,我不敢靠太近,走到距狼百米之外便停下用望远镜观察。猎物的位置太低,还是看不分明,但这母狼却被我认清楚了——她是后山那窝小狼的辣妈。我后悔下山了,这辣妈是我接触过的最具攻击性的狼,当初我摸进狼窝偷拍小狼的时候,这狠主恨不得弄死我。吓得我一路滚下山去,脑袋都摔成紫茄子了,多亏有小狼们拦着,辣妈才没追来。可是一想起她凶神恶煞的样子,我就犯怵。这会儿她电焊似的目光把我每根神经都焊紧了。安全第一,我得撤了。

我刚走了没多远,就听身后有脚步声,我吓得抱头转身。果然是辣妈追来了,可是……她居然冲我摇尾巴。我没看错吧,这是我认识的辣妈吗?辣妈回头瞅瞅她身后的猎物,边摇尾巴边撤退。

“呼叫微漪,狼走远了,狼走远了。”亦风在小屋山坡上看得分明。

走了?居然把她死守的猎物让给我了吗?

看看!

我跳过沼泽里一个个冻胀丘,定睛一看,顿时打了个寒战。一匹死狼!

再一看死狼的模样,更如一记闷雷炸穿了天灵盖——我的天啊!是飞毛腿!

飞毛腿是后山四小狼中唯一的一只小母狼,她才七个月大。她右侧身体向上倒在草垛子里,肚子鼓胀得特别大,我们在山上望见的象牙色毛皮正是狼肚白。飞毛腿的右眼被乌鸦啄烂了,血淋淋的眼睛让狼脸看起来更加悲凉。致命伤是肚子上的一个窟窿,鸡蛋大小的一段肠子从窟窿里鼓了出来,这是个恶化的旧伤,伤口周围的脓血里裹着马勃残粉,脓臭味和药味直往鼻子里钻。她身上的皮毛被母狼舔理整洁,她的妈妈在送她最后一程,她要她干干净净地来,干干净净地走。

“看见了吗?是什么猎物?”

“死狼,是死狼!”我欲哭无泪,“飞毛腿死了……怎么会这样?前些日子还好好的……”抚着小狼的尸体,脑中的许多零碎事件串联起来:十一月初,狼群打围丹增牦牛的时候,飞毛腿耐不住饿,冒冒失失地去单挑牦牛,结果我们眼看着她被牦牛顶到空中摔下来。后来我们观察飞毛腿走路吃肉都没问题,以为她没事儿,结果她还是被挑破了肚皮!从那次围猎到现在倒毙,她已经坚持了二十多天,恐怕也只有狼才坚持得了这么久。我们前些天夜里看见两大两小四匹狼到小屋附近,肯定就是带着飞毛腿寻找马勃疗伤的!

亦风急匆匆地往我这边赶。那匹母狼——飞毛腿的妈妈停留在对面山腰处,坐在坡上望我们,不叫也不闹,却久久没有离开的意思。不是所有的疼痛都可以呐喊,她身为母亲更加无法承受女儿的离去。也许在她的眼里,飞毛腿依然是个依靠她、难受时只会喊妈妈的小生命。

我伤心地抱起了小狼。从前我总是远远看着飞毛腿淘气成长,没想到今天第一次抱她,她已变成一具冷冷的尸体……等等!……飞毛腿的胳肢窝还是暖的!再摸她的脖子根儿,有脉膊!我燃起一线希望,忙冲亦风喊:“她还没死!你快回去把我的急救箱拿来,还有针线、肥皂,再弄一壶热盐水,快去!”

不多久,亦风挎着急救箱飞跑回来,他一脸汗水,生怕晚了一分钟。我先就着温水把手冲洗干净,消毒。亦风打开急救箱,我用剪刀剪掉飞毛腿伤口周围的狼毛,去腐消毒,再用温盐水泡软肠子,塞回狼肚子里,缝合肚皮。

亦风一直摸着飞毛腿的心跳,生怕它就此骤停。

我每缝一针都会问亦风:“她有反应没?有反应没?”

我多希望她在手术的疼痛中能本能地抽搐一下,或是痛哼一声,至少会让我看到多一线生机。可是她没有,就那样无声无息地躺着。我给她上了消炎药,只有纱布,没有绷带,我便解下藏袍的红腰带给她拦腰缠紧包扎。

我检查那只血肉模糊的狼眼。我拨开他的眼皮吹口气,有眼睑反应,她充血的眼珠轻微转动了一下,映出我的影子,不知道她还能不能看见我。虽然飞毛腿的眼皮被乌鸦啄烂了,不过眼珠还没瞎。我想起母狼驱赶乌鸦时的狂怒。小狼还活着,这些乌鸦就想生抠她的眼珠子,当妈的怎能不恨!

我蘸了一点儿肥皂水润滑温度计,插入飞毛腿体内测肛温,抬眼望了一下食指山坡,母狼不见了,她啥时候离开的我都不知道。

“体温在降低。”我收起温度计,把剩下的热水灌进饮料瓶暖在小狼腋下,脱下藏袍,带着我的余温把飞毛腿整个裹了起来,拴紧,只留下鼻子伸出来呼吸。我躺在她身后,抱她入怀,祈祷这点温暖能唤醒她的知觉。亦风也拉开外套侧躺下来捂在我后背,环手搂着我和狼。

北风刮过荒原,残阳淌血。杳无人烟的大地上,两个人抱着一匹垂死的小狼。

“她还活得了吗?”亦风在我耳边问。

我略一迟疑,亦风便明白了,他的嘴角抽动着:“上次打围时还看见她活蹦乱跳的,这才多久,说没就没了……我们回狼山是想保护狼,可是眼看着一匹狼就要死在我们面前,却救不回来,除了医药箱,我们什么都没有!”

抱着奄奄一息的小狼,亦风的诉说更让我伤感。记忆中,飞毛腿胆子很小,总是躲在狼洞门口瞄我们。飞毛腿很好动,尽管跑路姿势怪异却速度超群,她逮兔子是一把好手。飞毛腿特别淘气,她拆了我们的摄像机,还怂恿她的狼妈妈收拾我。飞毛腿是个“半彪子”,她侦察不力,给狼群捅了大娄子。我至今都记得她跟在牧民后面着急忙慌的样子,可我万万没想到这傻丫头去挑衅牦牛,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索朗说过,草原上的狼群已逐渐进入老龄化,野生幼狼成活率极低,一大半的小狼活不过头一年。他们从刚一出生就要面对太凶险的世界,一个疏忽就是死路一条。为了活下去,我们的飞毛腿已经尽力,或许她是在跟随辣妈去寻找马勃疗伤的路上再也走不动了。飞毛腿的妈妈是那么爱她,她掉牙牙的时候,辣妈长途跋涉为她找来鸟蛋和鱼。辣妈从来就不愿意接近我们,可是为了救她的女儿,她甘愿做了她决不愿意做的事——向人类摇尾巴。我忽然明白那个无助的狼妈妈是把我们当作了拯救孩子的最后希望,可是,我们也救不了她。

在草原的这大半年来,我们目睹了狼群生存的艰险,一只幼崽要长大成狼太难了。眼看着我们守护的小狼们一只一只死于非命,我越来越害怕,我怕自己总有一天会承受不了,我怕进入狼的世界,听他们向我诉说他们的伤悲,我真的怕啊。

我感觉后颈一片潮湿,有水滴进发间,身后的呼吸在默默颤抖。我压抑着气息,不让喉头抽噎。一滴泪从左眼流过鼻梁,冰冰地滑入右眼,又被右眼重新暖热,收回眼眶,“不哭,她的死至少不是人为。”

我轻轻侧过脸,试着用小狼的视线,睁眼看看她此刻能看到的草原——昏暗的天空、破碎的云层、盘旋的兀鹫、等候的乌鸦……当我看到这些,我感到很悲哀……她只是个七个月大的孩子,就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也许到了明天就只剩尸体或者白骨。我们只能这样抱着她,陪着她。我怕她冷,怕她痛,怕她寂寞,怕她醒来哭着找妈妈。

我们无法把她带回小屋,回家的距离还远,沿路要背着已经有大狼身形的飞毛腿跳过沼泽很困难,最关键的是,飞毛腿只剩这一口气了,禁不住腾挪,我很怕她在回家途中就会死在我背上。我们也不敢离开,怕我们一走,乌鸦再来啄她的眼睛,秃鹫把她生吃活掏。

一直守到天黑,秃鹫们飞走了,我们才回家。

第二天天不亮,我们就去看飞毛腿。到了沼泽前,两人大吃一惊,狼和袍子都不见了!现场只丢下我暖在小狼怀里的那个饮料瓶,沼泽的冰面被踏碎,辨不出任何痕迹。踩碎的乱冰已经重新封冻,小狼应该是头半夜就被什么东西拖走了。

我们急忙在附近残存的积雪上寻找更清晰的线索。一串硕大的爪印让我们倒抽一口凉气,这些爪印大如人足,且更加深重宽厚,呈内八字行走。糟糕!熊掌!

我们防着兀鹫,防着乌鸦,可千算万算没算到还有熊!因为藏马熊太稀有了,而且我没料到都这个时节了,他们居然还没冬眠?可能是晚雪暖冬的气候造成的。拖走猎物是熊的习惯,难道飞毛腿竟成了藏马熊冬眠前的最后一餐?

熊出没!我们不敢贸然跟踪入山了。我们拍下爪印照片,转而绕着狼渡滩的扇形外围,找周边几家牧民打听最近是否见过熊的踪迹。

前山的牧民回答:“爪印看着是熊掌没错,但这东西很少见,牧民就算老远见了也分不清。他长得黑乎乎的,跟小牦牛差不多,没人会注意。”

傍晚时分,绕过中峰的外围,我们追查到后山边缘,那里有一家牧民的帐篷。还没走近就听见牧场主和他的帮人在吵架。我俩上前劝架,听他们各说各有理。

牧场主身上一股酒味,指着帮人脸红脖子粗地骂道:“他不老实,我亲眼看到狼群打了我一头牛,他死活不承认!”

帮人指天发誓:“牦牛一头都没少,菩萨看得见!我如果说谎,立马磕死在你脚底下!你自己数数就知道了!”

“不用数啊,”我说,“狼群吃没吃你的牦牛,去看看那头死牛尸骨不就清楚了吗?”

“死牦牛找不到,被狼群拖到山里去了。”

“什么?拖走了……”我一愣,狼群都是就地吃牛,从来不会费劲拖牛上山,难道又是熊干的?不会吧,这牧场主说亲眼看到了狼群,突然间,我心里一动:“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你在多远的距离看见狼群拖牛的?”

“上午,我吃完酒骑摩托回来,亲眼看见七八匹狼拖着一头牦牛,就从那个山垭口上去了。”牧场主就着地上一块积雪给我画了个位置,“狼就在这里,我在这里看见的……”

我一参照,牧场主发现狼群的山垭口离他视线距离少说两三公里,那么远的距离只能看个大概。这主儿大清早就喝酒啊,还骑摩托酒驾。我苦笑一声:“大叔,你能确定狼群拖走的是一头牦牛吗?”

“那么大一坨,黑乎乎的,不是牦牛还能是啥?”

我心里大约有数了,牧民分辨常见动物通常凭感觉,黑的是牛,白的是羊,黄的是狼,就连藏马熊和小牦牛都分不清。我严重怀疑牧场主看见的“死牛”是我裹着狼的黑袍子。

这么说飞毛腿的尸骸被狼群收走了?按照这路线和时间,狼群应该是趁夜把飞毛腿连袍带狼一块儿拖走的,我捆紧的袍子正好成了他们叼衔的“担架”。狼群一夜辛苦翻过食指山脉,越过中峰两座山梁,天亮时,他们翻越后山垭口,碰巧被这牧场主远远瞧见,使他误以为是自家的牦牛被拖走,引起了主仆争执。

这家牧民我们不熟,不知道他们对我们救狼的做法持什么态度,我不便给他解释,问清了地方,劝和一下我们便离开了。

我必须找回我的袍子,不然这个冬天非冻傻不可。最重要的是,这件黑藏袍是格林最熟悉的装束,也是我们能够相认的信物——野狼都不肯离人太近,没有这身装束,被格林远距离认出来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另外,尤其让我好奇的是狼群会替同伴收尸?这是一个重大发现。群体生活的动物中,蚂蚁会收埋同伴,大象也有墓园,可是以往我从没在任何狼书或者有关资料中看到过狼群会集体收尸。如果这群狼真的带走了飞毛腿的遗体,这是否能揭开一个长久以来的谜团呢?

在草原上,很多动物死去后,都被人发现过尸体,却从来没有人捡到过死狼或者死鹰(被人猎杀和被车意外撞死的狼除外),狼和鹰的尸骸去向一直是个未解之谜。因此草原人认为,狼和鹰是最为神秘的灵物,他们死后一定是回到天上去了。所以人们愿意在生命终结后将肉身交给鹰和狼,让他们把去世的人带上天堂。当然,也有不信神而信邪的人,他们认为狼残暴嗜血,狼的尸身一定是被同类吃掉了。关于这种说法,我们不太信,排除饥荒时的极端情况,我们在草原那么久,经常看见死狗死狐狸的尸骸,这些尸骸狼碰都不会去碰。同是犬科同类,狼连远亲都不吃,何况近亲。

我既牵挂飞毛腿的后事,又想知道狼群大费周章地取回同伴后又将如何善后。于是,我们循着牧民说的垭口上山搜寻。连找了两天,却一无所获。

第三天傍晚,我们搜山回家,正好撞见乔默在家门口跟两只野狗打架,争抢猎物,三只狗把猎物死咬紧绷,谁也不撒嘴!

野狗上门砸场子,那还得了!

我抄起棍子帮乔默。两只野狗撒嘴就跑,乔默叼着猎物一个倒栽葱。

赶跑了野狗,我回头再看乔默夺回的猎物。

“哇!好大一只旱獭!”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么肥硕的獭子!我一米七三的个子,把旱獭的后腿儿拎到腰间,獭子垂下的前爪能杵到地面。虽然獭子被野狗撕抢去了一条后腿,掏走了肠肚,但这剩下的重量我提起来都费劲。

“我算长见识了!”亦风捧着超级大獭子使劲看,里摸索锦襕袈裟的金池长老也不过尔尔,“这么大的獭子亏你逮得着!佩服!神犬!”

“这么冷的天了,獭子怎么还不冬眠?”

“可能他失眠了吧,今年这气候乱套了。”

乔默着急地看着獭子在我俩手中交来换去,哈喇子顺着下巴颏儿直滴答,唯恐我们拍完照后,不把獭子还给他。

乔默叼着她的宝贝旱獭跑到一边吃去了。冷风从我后脖子灌进来,我猛打了一阵摆子,缩了缩脖子,两只手拢进冲锋衣的袖筒子里,再也不肯伸出来,“冻死我了,明天还得去找袍子。”草原上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昼夜温差二十多度,藏族人一年四季作息一袭衣,在这里最管用的衣着就是藏装。

亦风说:“这么大片的山脉,就咱们俩人,找一个冬天都白瞎。我倒有个好主意,乔默这么神勇,明儿把她带上:一来安全,纵使遇见熊也能报个警;二来凭她的鼻子,准能搜出袍子!”

我一挑大拇哥:“靠谱!”

晨光熹微,两人兴冲冲地携“神犬”乔默上山搜袍。

我们尾随乔默满山游行,找了一天,原本寄予厚望的狗鼻子除了一块臭羊皮,啥也没拱出来。“靠谱”只应验了头一个字,没“谱”!说到底,指望乔默这事儿还是我们不靠谱,人家警犬的文凭不是天桥底下办的。

我和亦风灰头土脸地爬上山垭口,坐在地上抖鞋子里的沙。冷冷的太阳照着食指山西面这片荒坡。两年前我和小格林曾在这片山坡上吹着蒲公英玩,那时候这里还是一片郁绿,现在这面山坡已经沙化,两年时间而已,可惜啊。

乔默从沙坡上跑过,她跑着跑着突然又退了几步,边嗅边刨,似乎有所发现。我穿上鞋子过去看,乔默刨开的黄沙坑里露出一整片枯草色的动物皮毛,沙土下面显然还有更多被埋陷的部分——是狼尸体!

发现是狼尸以后,乔默不再刨土,他仔细嗅了嗅,晃晃脑袋转身走了。

“亦风快来,可能是飞毛腿死在这儿了!”我急忙叫亦风来帮忙,两人像清理化石般小心地刨开黄沙……

刚清理出狼的轮廓,我们就排除了刚才的猜测,这不是飞毛腿,从腐败程度上看,这狼起码死了有两个多月。他是一只更年幼的小狼,个头只有飞毛腿的一半,骨头都干了。沙土渐渐扒开,我们拼拢他散落的四肢,一具完整狼尸呈现出来,皮肉已干枯,包裹着骨架。小狼侧躺在黄沙中,头骨裸露,可以清楚看到乳牙还镶嵌在上颚没有完全顶出来,他正是换牙的时候,还不满五个月大。

“咦,这是……双截棍?!”亦风拿着刚清理出的狼尾巴,尾毛一半黑一半灰黄!

两人都愣住了,怎么会是他?

双截棍是后山四小狼中的老大,小公狼。初夏时盗猎者掏了狼窝,抓走了双截棍、福仔和小不点这三只小狼,我们得信后抢回了福仔和小不点放归狼山,唯独双截棍下落不明。直到八月底,我们才知道双截棍落在了金耳环手里,当我们赶到金耳环家时,双截棍已经越狱。我们当时还为他成功出逃而高兴。难道这具残骸真的是双截棍吗?现在是十一月下旬,前推两个多月为八月底到九月初,正是双截棍逃出后的日子。时间对得上,可是既然他逃都逃出来了,怎么会死在这里?

我揪着心继续清理……

咯噔!我的袖口被小狼残骸脖子上一个金属物件钩挂住,抬手一看——铁丝!三毫米粗细,和当初在金耳环院子里看到的捆狼的铁丝一模一样。我心一沉,眼前的狼尸确定是双截棍无疑了。

那截铁丝环成拳头大小的一圈,死死勒住狼脖子,铁丝端头拧了很多麻花绞,直至拗断。铁丝圈上留下了牙咬的痕迹,锈迹上隐约有枯竭的血斑和粘连的碎肉,铁丝圈只比小狼的颈椎骨略大一圈而已,可见这铁圈曾经深深箍进狼脖子的肉里,直至勒断他最后一口气,这就是双截棍的死因。

盘旋在我胸中的那股怒火像膨胀已久的岩浆喷涌而出,将我对双截棍的回忆燃成一片火海。

双截棍从小被盗猎者抓走,用铁链虐捆长大。他想逃跑!想活命!想回家!想自由!

一只小狼,戴着铁丝圈,翻山越岭奔逃在回家的路上。从金耳环家到狼山相隔几十公里,人类的村庄、牧道、公路、黑河、草甸、沼泽、沙漠……我无法想象以幼狼稚嫩的腿脚是如何走下来的。属于他的时间不多了,他的身体每成长一毫米,喉咙上的铁丝就勒紧一点,死亡和家都在前方等着他……他总算回来了,回到这片出生的山脉!然而,母狼已经挪窝,家空了,兄妹们散了,他找不到妈妈。这无助的孩子不知道在山里流浪了多久,他嗅到垭口这条狼道,他满怀希望苦苦等待族群归来……

双截棍用生命中最后的力量重返狼群,把最后的呼吸留在了狼山……

“八月三十号下过一场大雨,尸体没有被水泡腐的痕迹,双截棍应该是九月初死的。他逃出来以后只活了十多天……”我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如同梦呓。这是一场又一场的噩梦,福仔被人打死了,飞毛腿被牛顶死了,双截棍被活活勒死了……为什么我只能一个一个捧回他们的尸体,为什么我们连几只小狼都保护不了?

亦风颓丧地埋着头,两只紧捏的拳头一拳一拳地砸着小狼尸身前的沙砾,越砸越猛,直砸得尘沙飞扬。当他再次抬起头,仿佛苍老了十岁,浊泪冲开他脸颊上的灰尘。他扭着铁丝圈悔恨不已:“当时只知道他挣断铁丝逃跑了,怎么就没想到他还勒着这一圈啊……我们早一点去金耳环那儿就好了,哪怕把他买下来,至少能让他活着回家啊。”

我们在小狼的骨骸前给老狼拨去了电话。

听完事情的始末,老狼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好半天,老狼才缓过劲儿,仔细询问铁丝圈的样子,叹道:“双截棍应该是找到了狼群的,铁圈上有牙痕,他自己是够不着的,肯定是别的狼帮他咬过铁丝,可是狼群也咬不断铁圈,只能眼看着小狼断气。”老狼再听到双截棍的死亡时间时,顿时急了:“九月初!那就对了!狼群绝对找到了双截棍!你记不记得九月五号你们刚从泽仁家搬走的第二天,有一匹白嘴大狼急得满屋子找你们!他急什么?就是这条铁圈快把小狼勒死了,大狼实在没办法,只好去求助你们!可是你们却搬走了!我那时一再劝你们不要走,不要走!你们错过了一条命啊!”

老狼的话狠狠砸在我心上。我痛悔莫及,一直强忍的泪水终于滚落在黄沙中!我们原本有两次机会能救他。

对不起,小狼,我们来得太晚了,太晚太晚了……

我不能让双截棍戴着人类的枷锁腐朽。这圈套夺走了小狼的生命,决不能再捆绑他的灵魂。铁丝圈很坚硬,拧不开,崩不断。无奈,我们只得分离小狼朽落的头部,硬生生从颈口拔出铁丝!小狼脆弱的骨架散了一地……取下的铁丝圈却依然紧扣,犹如一个句号——一个人类为狼画上的到死都无法解开的句号。

双截棍,好孩子,桎梏已经取掉,你大大地透口气吧。小狼,你已经坚持到这里了,不要倒下,我们帮你站起来!

亦风挖来黏土,我收集双截棍的骨头重新拼接,搓草为绳将它们扎成骨架,亦风把小狼的皮肉揉进黏土中,我们一起重塑狼身。双截棍的头骨在我掌中是那么小,小得让人心疼,迎着夕阳,一束光芒从他眼窝里穿透过来。双截棍活着的时候已饱受折磨,我不想让他尸骨凌乱地躺在这片无望的沙化地,我不能容忍虫蚁再来啃咬他小小的身体。我想让他活过来,想让他长大,想让他睁开眼,看着这片他从小就没来得及多看一眼的草原。

我们依着小狼长大后的样子塑了一尊真狼大小的泥塑狼雕像,它封存了双截棍的骨骸,凝固了为自由赴死的狼魂。

双截棍安然静坐在垭口俯瞰着狼山领地,等待着他的狼群归来。

正文 35、“狼群吃了一个人!”

十二月,寒雪飘零。

我把水袋接在狼山山脚的那股清泉下,躺在虚松的雪面上,闭上眼睛,伸出舌尖轻尝那飘落凡间的冰凉。

这是食指山与拇指山夹缝中一道河一样宽的冲沟,这汪清泉便在沟底的冰层下,是我初冬时凿开的。那时丹增还在这里放牧。草原迟迟不下雪,牛群缺水,我凿出的这股细流也只够人喝。现在虽然有了积雪,但沙化地带吹来的风让积雪中夹杂了不少尘埃,我仍旧喜欢清泉的纯净味道,所以我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背水。这个水源地离小屋很近,从小屋窗子里就能望见,趁着慢慢接水的空当,我在溪边躺一躺,想想心事。

“你快点回来,耗子又要造反了!”亦风在家门口跳脚。

“唉,真要命……”我无可奈何地翻身起来,背上水袋跑回小屋。

人善被鼠欺!自打我们收养了那只小草原鼠作吉祥物以后,随着严冬逼近,两个大善人屋里冬粮储备极大丰富的消息在鼠界一传十十传百,草原鼠从四面八方慕名而来。小屋变成了迪士尼乐园,数不清的米老鼠在这里安家落户。粮食柜前门封住,后板又被啃开。我们的各种鞋子里都被藏满了大米,吉兆多得变成了凶兆。可爱的米老鼠露出了可恨的一面,鼠辈们拉帮结派打群架、争地盘、抢粮食、夺鞋袜,夜夜不消停。手电光一打,暂时安静一会儿,一关灯又翻天了。

觉是睡不着的,我们打开粮柜更是悲催。五十斤花生米只剩一小把,几个米袋子也全搬空了,面粉抛撒满地,像下了一场雪。粮食抢光后,就连冻裂的鸡蛋也不能幸免。米老鼠们把冻蛋推滚到铁炉子下面,烤化了吃!

侵略者还不只草原鼠,鼠兔和鼢鼠也把洞掏到了我们屋里。每天晚上都能听见他们啃食存在床底下的蔬菜、胡萝卜和干玉米棒子。最要命的是,这些劫匪还要咬我们的器材和电线。

“家底儿都让他们掏空了!就连乔默的狗粮,他们也偷。”我再也无法构建和谐社会。

是可忍鼠不可忍,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亦风咬牙切齿道:“如果格林还在这屋里,哪容他们如此狂欢!”

打!

历时三天的驱鼠战役拉开序幕。

亦风夹起一只只米老鼠往外面扔。拴在屋外的乔默乐坏了,兴致勃勃地当起了守门员,逃得慢的草原鼠都成了乔默的菜,一口一个!阎王不嫌鬼瘦,好歹是块小鲜肉。这场战争最大的受益者是屋檐下寄居的鸟群,满屋被老鼠糟蹋过的粮食我们只能忍痛抛弃,鸟儿们乐于打扫战场,米老鼠的“遗产”足够鸟儿享用一个冬季。鸟房客们不贪心也不捣乱,他们似乎明白不作不死。

我趴在床底下打着电筒扫除余孽,堵了鼢鼠洞,赶跑了鼠兔。两人又是一番围追堵截,居然从柜子底下捅出来一只长耳朵的东西——野兔?!

“你小子也来凑热闹!”我揪着耳朵拎出兔子,打算让他“肉偿”。

属兔的亦风却对“同类”动了恻隐之心:“免了死罪,改流放吧,只要不祸害咱们就行。”

于是我把兔子丢出了屋外,这夜我们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被流放的兔子并不走运,第二天早上我就发现他牺牲在了屋门口桌面高的平台上,身上有几个牙洞。看来是被门卫乔默就地正法了。犯我领地者,人饶狗不饶!

我勘察命案现场:“乔默也太能干了,拴着铁链还能把兔子逮到!这个链子够不到平台吧,他怎么把兔子弄到平台上的?”

“多半是他咬兔子的时候甩脱了嘴给扔到平台上的吧。”挑灯夜战了几天的亦风有气无力,“你先别管其他的了,快烧水煮一锅土豆填肚子。幸亏咱们还有土豆保底,要不然真得饿死在这儿。”

亦风扛着铁锹去挖土豆,我进屋烧水。

刚生完火,就听见亦风在屋后大叫了起来:“不好了!出大事了!”

我奔去一看,惨了!亦风挖开的菜窖除了松散的泥巴,一个土豆都没有!两人抓狂地刨开第二个地窖——窖底只剩下几个啃烂的土豆和在抢食中战败的一具鼢鼠干尸。几百斤土豆啊,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了!这些土贼真是防不胜防!

我心有不甘,抄起铁锹要挖出鼢鼠存粮的地方,把土豆夺回来!

亦风拉住了我,“没用的,已经累了三天了,省点力气吧。地道战人根本挖不过鼢鼠。”

这些地道四通八达甚至连接着小屋下方。我用铁锹敲敲冻土,又铲铲菜窖的松泥,这时才恍然大悟,难怪这块儿的土层好挖,原来我直接把菜窖挖到了鼢鼠的老巢里。这个跟斗栽到家了。老狼当初建议我们挖地窖存粮,可是他也万万想不到现在草原鼠患如此猖獗,跨越了四十年的时间,草原早已今非昔比。

这下事情严重了。屋里的粮食被洗劫时,我虽然气愤,都还没那么害怕,雄赳赳地打老鼠,丢米粮,总觉得有土豆的窖藏作坚强后盾,关键时刻总不至于挨饿,谁知道这坚强后盾早就化为乌有,空空的地窖宛如两个墓穴。我有了一种被推上绝路的感觉。

“怎么办?大雪封山了,上哪儿找吃的?”我捡起那几个烂土豆,一时间没了主意。

亦风面色凝重地望望山路,踩踩地上的积雪,咬牙道:“先找找还有什么可吃的,实在不行就把乔默那只兔子煮了,吃饱以后,咱无论如何也得再进城一趟。”

“雪大路滑,咱就算空车开得出去,拉满了粮食也回不来啊。”

“找扎西想想办法,就算背也得背上山来。”

陡峭的坡道积雪泥泞,连绵的山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时出山已经非常危险了,万一翻车没人能救。特别是翻越拇指山脉的一道骆驼峰时,即使是经验老到的亦风驾驶越野车也频频打滑,几次冲雪坡差点儿侧翻,但我们不得不冒险进城采购补给。这次必须汲取教训,买大铁箱来存粮!

“听说了吗?狼群吃了一个人!”

“有两个上山挖药的女人,一个被狼吃掉了,另一个疯了……”

县城的面馆里是小道消息最多的地方。我和亦风坐在最角落的一桌等待扎西,两人一面呼噜着面块儿,一面竖着耳朵听隔壁桌的几个人聊八卦。

我从县城的菜市场出来就一路听到有人在谈论“狼吃人”事件,各种版本都有,一个比一个传神,如同亲见。刚开始我没在意,对这种坊间谣传,我们通常一笑而过。我曾经专门问过若尔盖县长和有关部门,若尔盖大草原这么多年来就从未发生过狼伤人的事儿。这会儿我们又听到这些人乱嚼舌根子,不禁疾首蹙额。

一阵风卷进来,扎西拍着头上的雪粒钻进面馆,四下里,笑着过来坐在亦风身侧,“这么大的雪,你们咋出来的?”

“硬开车出来的,正发愁东西多了车子沉,开不回去呢。”亦风说着把人鼠大战逼得我们重新囤粮的事儿讲了一遍。

“这几年草原上的耗子凶得很!”扎西乐呵道,“没问题,回山里时我就近找几匹马,帮你们把东西拉上去。”他扬声招呼内堂,要了一碗羊肉面片。

隔壁桌“狼吃人”的话题又飘进我们耳朵里。扎西“哦”了一声,掩嘴小声道:“我这两天还正想提醒你们呢,就在上个月,狼群吃了寨子上一个人。你们别不信邪,可不敢再冒冒失失上狼山了啊。”

我心里直突突,没想到扎西也会这么跟我说。我看扎西表情很严肃,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这才重视起来:“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这谁知道,没准儿是口蹄疫把狼群养壮了,开始对人下手了。”

“这不可能,”我皱眉道,“口蹄疫留下那么多食物,狼群更不至于吃人。况且现在也不是育崽护幼的季节,狼群没有伤人动机。必然有迫不得已的事才会引发狼的攻击行为。被吃的是藏族人还是汉人,是盗猎的吗?”

“不是,是两个上山挖药的女人,藏族,逃脱的那个疯了,剩下一个女人被吃掉了,有人亲眼看见。”

“这个季节挖药?可不可能嘛?还挖得动吗?”我虽然还揪着细节嘴硬,但头皮已经麻硬了。这事儿有根有据,有人目击,多半是真的了。真糟糕,狼群为什么要伤人?

狼的确有伤人的能力,这没错,但他们非常惜命,越来越稀少的狼群是绝不愿意与人起冲突的,那会给他们带来灭种灭族的祸事,狼早就明白这点了。且不说我们自小养大的格林从未忘恩负义,就是我们在狼山里朝夕接触的那些野狼也是明智地与人保持和平距离。人不犯狼,狼不犯人。我实在难以相信,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狼邻居会做这么不计后果的傻事。

想当初,十二匹狼打围丹增家牦牛的时候,哪怕一个四五岁的小孩敲盆子,一个妇女吆喝两声骑马赶狼,狼群都选择忍饥回避。十二匹狼和两个妇孺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但是连草原上的孩子都不怕狼,因为他知道狼一定会走,不会伤人。狼群也造访过我们的小屋,他们找过药,吃过干粮,偷过羊皮,但人狼之间都是相安无事,各自保持敬畏心态。如今,狼群怎么会出口伤人?

各种流言莫衷一是,狂犬病?被逼无奈?兽性大发?绝境反攻?妖灵作祟?甚至有人说狼神积怨化身魔兽,要向人间索命……剥离神话的彩衣,狼伤人,这必定有原因!绝对有原因!!我得弄个明白。

我拜托扎西帮忙打听——被吃掉的是哪家的人?事发的时间、地点、目击者,还有那个劫后余生的疯女人在哪里?

不几日,扎西回话了,狼吃人事件就发生在核心区的狼渡滩一带,目击者已经联系上了,这就带我们去找他。

真的联系到目击者了……开车去往目击者家的一路上,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这事儿就快砸实了。狼啊狼,人有什么好吃的?你们脑子进水了吗?!

路很熟……

到了目击者家的牧场,我和亦风愣住了——这不是一个月前我们寻找飞毛腿的尸体时遇到的那家吵架的牧民吗?再一问,牧场主说他一个月前亲眼看见七八只狼拖了一个女人上山。

这事儿怎么又出“修订版”了。

我啼笑皆非,“大叔,您那时不是说狼群拖了你家一头牦牛上山吗,我们那天来过您的牧场,您不记得我们了?”

牧场主打量了我一眼,肯定地说:“我那天喝了酒,没看清楚。后来我数过了,我们的牦牛一头都没少,拖上山那东西的确是个人,我听见那女的喊救命。”

我苦笑道:“您听见女人喊救命,怎么不去救呢?”

“那谁敢去,狼太多了!”

我吃了个闷亏,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事儿早没解释,现在已经流传成神话了,再追根溯源没人会信。

我一阵心塞,一番醉话也能闹出满城风雨,“大叔,喝完酒看到的东西咱别吹牛吧。”

“他没吹牛,”帮人接口了,“我们也能证明这是真的。我上山放牧的时候,亲眼看见了死人的藏装,上面还有血。”

我眼睛一亮,难道是我的袍子?

“他说的是真的,那只为首的狼神个子虽然不大,但是其他狼都要向他进贡吃的,狼神把死人的红腰带缠在自己身上……他化妖了!”

红腰带?缠着腰带的狼?难道是飞毛腿?这小丫头没死?!

我心情豁然开朗,“快告诉我那些狼在哪儿?你们在哪儿发现袍子的?”

…………

回程路上,我边开车边乐。没想到飞毛腿那丫头命真够硬的,且看着就要“咣当”了,去地底下玩了一圈儿,结果阎王爷顾不上收她,又给扔回来了。我们那天晚上把她留在原地是对的,狼群没有抛弃她,自家爹妈才是好护士,弄回去了还一口一口把她养活!这么简陋的手术之下能够活下来的生命恐怕也只有狼了。我暗自臭美,咱“针线活儿”还凑合。

亦风也在一旁哧哧笑。

扎西纳闷儿了,“你们俩怪怪的,还想找死人的袍子做什么?不怕忌讳!”

亦风再也按捺不住笑喷了:“扎西啊,你别死人长死人短的了,那个死人活得倍儿棒,正在给你开车呢。”他笑着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扎西。

扎西听得瞠目结舌,“谣言这玩意儿,我算是领教了!那是我最好的朋友告诉我的可靠消息,我还真信了嘿!”

按照牧民说的地方,我果然找到了丢失月余的藏袍。上面所谓的“血迹”不过是我手忙脚乱打翻的一瓶碘伏,已呈现棕黑色,而系在飞毛腿身上的红腰带就再也不知被她带往何方了。我们望山祝祷,但愿那“红孩儿”平平安安。

一切的蛛丝马迹都有了清晰的联系。流言并非空穴来风,流言以流感的速度悄然蔓延在这片最有想象力的土地上。或许“狼吃人”的故事就是在一传十、十传百中逐渐丰满起来的,说到最后,总有一个版本让你不由得不信。

“我们要不要辟谣啊?”

我笑道:“怎么辟谣?这话原本就够说一回书的。”

是啊,咱是去大草原上一家家解释,还是让“吃人狼”开个新闻发布会,现身说法呢?流言这东西百鬼夜行,很多人更乐意以讹传讹而无视真相,人就有这揍性,因为谣传往往来得更刺激更上口。科学不发达的地方才有神话传说滋生的土壤,这原本就是个宗教色彩浓郁的地方,给传说留下空间吧,让人对狼有所敬畏未必是坏事,至少上山滋扰的人会少得多。

咱踏踏实实把书写出来,该了解的人自然就了解了,不明白的就让他不明白吧。只要官方明白,不因此兴师动众地“为民除害”就行。狼不知道背了多少黑锅,我还介意当一回死者吗?反正这故事也没光练我一个人儿,那疯女人是由谁来客串的呢?

“风啊……”

“啥?”

“你抽时间把头发剪剪吧。”

正文 36、谁动了我们的狼雕?

飞雪!天迷地茫。

亦风站在小屋外,用望远镜紧盯着山垭口:“有人在动我们的狼雕!你快来看!是不是盗猎的?”他说的是那个狼骨泥身的双截棍雕塑。

“这么大的雪,不会有人上山……”我用袖口擦擦望远镜被融雪打湿的镜片,隔着漫天雪雾看不清,只依稀感觉一个既像人又像动物的黑影就在双截棍的雕塑边蹭来蹭去。

“这么大的东西……只会是狼、熊、马或者牦牛吧。”

“不可能是狼,狼不会对人弄的东西感兴趣,熊也早就冬眠了。我估计应该是牦牛!在蹭痒!”

草原上没有树木,哪怕立一根木桩子,牦牛都要上去蹭痒,山上难得发现一个高度正合适的物体,牦牛当然不会放过这个蹭痒石。好不容易塑成的狼雕,千万不能让牦牛给拱了。

我们冲山垭口吆喝了几声吓唬他……那黑影似乎走了。

雪稍小点,两人就急匆匆上山查看。

刚才的动物留下的痕迹已经被雪覆盖。环顾四周,没看见牦牛群。检查塑像,除了狼耳朵单薄处残缺了一小块,也没有明显损伤。

我们准备采取预防措施保护双截棍的塑像。泥塑用的这种黏土我们很熟悉,当地人用它来修筑野外的泥炉子,只要经过火一烧,黏土就会陶化变硬,不怕牦牛磨蹭。

我们四处收集干牛粪,一直忙到黄昏才拢了一大堆干牛粪围起狼雕。

点燃……

暮霭中,小狼涅槃重生,火灭之后雕像陶化,硬如砖石,再不怕牦牛拱蹭了。

亦风把附近的积雪集中到狼雕身边,堆雪压灭火星。我在狼雕旁边装了两部遥控摄像机,想看看敢在狼头上动土的到底是牛还是马。

这遥控摄像机是我们自己改装的。七月的大暴雨中,房倒屋塌,将我们的摄像设备和航拍机都砸坏了,于是我们收拾还能凑合使用的散碎零件、组件,自己研究修理,改装成能用的器材。这个遥控摄像机就是前不久组装成的,这次正好试试效果。

忙到天黑,两人又饿又累,掏出干粮和大白兔奶糖糊弄肚子,这才提起精神下山回家。

第二天下午,日晒雪融。

我在小屋窗前,远远望见山垭口的狼雕,总感觉狼雕有重影。我开启遥控摄像机一对焦,惊呆了。

狼!一匹真正的狼就站在雕塑旁!

“这怎么可能!”我简直不敢相信眼睛。再仔细一看,千真万确,并且这狼我们还熟得很!她是“辣妈”——双截棍的母亲。难道是雕像中小狼骨骸的味道引来了他的妈妈?莫非我们昨天看到的影子是她?

辣妈绕着孩子的雕塑前看后看,或许雕塑被烧硬了让她有些意外,她从“双截棍”的头顶闻到尾巴,伸爪子摸摸他的脸,鼻子碰鼻子,还顺着“双截棍”的目光张望他在看什么。辣妈出了一会儿神,转身人立起来,前爪撑在狼雕肩上,轻轻咬了咬“双截棍”的耳朵。

过了一会儿,辣妈转身离去,从镜头里消失了。

这情况太出乎我们意料!通常情况下,狼对异常事物相当敏感,对人的气息更是避之不及,凡是嗅到一丝人味儿,看见人布置过的东西,狼立马就走,绝不动好奇心,更不会做任何接触。正因为对狼的行为太了解了,所以我们压根儿没往狼身上想,更没想到会在镜头里再次看到辣妈。辣妈的性格我们也太清楚了,她是坚决不肯上镜的,夏季里在河边监控拍到她时,她是那么避讳我们的摄像机。而这次,双截棍的雕塑中每一团泥土都揉满了我们的味道,周边也留下了我们的气息,摄像机就明摆在塑像侧方,平日千方百计都拍不到的辣妈,竟然大大方方出镜了,难以置信!

两人正激动中,另一匹大公狼和辣妈一起进入了画面。

大公狼低着头在狼雕背后嗅闻,我操控镜头跟踪对焦。大公狼从雪下找出一颗我们昨晚遗落的奶糖,他叼出奶糖放在面前的雪地上,一抬头,狼眼看向镜头。

我脑海中电闪雷鸣——神哪!天眼狼!!

“格林!!!”我和亦风同声惊呼。

我万万没想到,在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格林居然出现了!

“他还活着,而且还在这片地方,这怎么可能?”我全身的血都往脑袋上涌,我哆嗦着手背凉一凉滚烫的脸颊,极力保持清醒,我揉清眼睛,仔细看。

肯定是他!三年过去了,虽然从他的体形看,他已经是一个魁梧雄壮的狼爷们儿,狼毛也更加蓬松厚重,但他眉心的天眼依然那么明显。镜头里,天眼狼抖蓬了全身的狼毛,定定地看着摄像机,仿佛洞穿镜头,在看我们。

“他变化这么大?能确定吗?我喊他啦!”

“等等,再看看!”我生怕亦风一喊,天眼狼就跑了。我还不敢确信这是真的,没想到我们观察牦牛,竟然拍到的是狼,更没想到拍到的狼会是我们找了一年都没找到的格林!

天眼狼用舌头把大白兔奶糖送到后槽牙,“咯咔”拦腰咬成两截,他把糖吐出来,狼舌头左一钩右一卷,把断开的糖纸中间松脱出来的两半截糖块儿送进嘴里,嚼得津津有味。辣妈舔舔天眼狼的嘴唇,嗅嗅他咀嚼的余味,四周看看,也从雪里搜出了一颗奶糖。她用牙尖把糖拎出来摆在身前反复嗅闻,犹豫不决,直到瞅见天眼狼吃完,她才学着他的样子咬断糖身,剥离糖纸,尝试着吃了。

“错不了,除了格林,没哪只野狼敢这么放心大胆地吃人留下的奶糖!这吃糖的动作太老练了,格林从小就好这口!”我的眼珠子片刻不离镜头。

亦风边看摄像镜头边用望远镜望山垭口,以确定这真的是现场直播:“他还在搜糖,早知道多扔几颗在那儿。”

我想起扎西说过格林回到他牧场的那次,他没有吃他们投食的风干肉,却吃掉了奶糖。是啊,在草原上,肉并不稀奇,奶糖却是他童年的味道。

镜头中,格林舔了舔“双截棍”的耳朵、鼻头,走到“双截棍”左侧,放低身躯,像狮身人面像一样卧了下来,和“双截棍”一起看着同一个方向。他半闭狼眼嗅着风里的味道,表情惆怅凄迷,久久卧在狼雕旁。辣妈走到格林身边,舔舔他的脸颊,两匹狼一坐一卧,依偎在一起。

从刚认出格林那一刻,我的心早就飞出屋外了,我紧捏着摄像机遥控器,贪婪地对焦他每一丝表情,越看越笃定!是他,他就是我朝思暮想的格林!一想到格林此刻就在垭口,我恨不得立刻将他抱进怀里。

“走,去找他!”

“等等,还有一匹狼!快看左边!”亦风在望远镜里发现一共有三匹狼。

我急忙操纵摄像机镜头左转。哗!一张狼脸杵在镜头前,吓我一大跳!那狼直勾勾地盯着镜头,一只眼皮正在结痂,狼眼睛被这伤疤扯得一大一小。狼嘴三两下就把摄像机拱翻在地,镜头照到狼腿、狼肚子,狼肚子上有一块儿地方只长了半寸长的毛,上面有缝线的伤疤。

“嘿,是我的针线活儿!飞毛腿啊!她真的活着!你快看!快看!”我有想哭的冲动。

话还没说完,镜头就被飞毛腿使劲摔腾起来,啪!图像没了!看不见了!我一阵恐慌,好似这一生最重要的东西就要随风而去!我拉起亦风,追!

“格林——”

两人跑出小屋,往山垭口一路狂奔,一路大声喊那个名字,生怕他听不见。

…………

“跑”了一个多小时,两人总算爬上了垭口。一看,心凉了半截——狼不见了,狼雕旁边扔着两台玩坏的摄像机。

“格林……格林!”

狼去山空,只余乌鸦叫。

我失望地瘫倒,大口喘息:“晚了一步!再快点……就赶上了……”

“跑不快……缺氧……”亦风累趴在狼雕旁,上气不接下气,“爪……爪印……看……”

我赶忙爬了过去。

山上的薄雪早已被太阳晒化,只有我们聚拢在狼雕周边的雪还在,积雪上的新鲜狼迹中,赫然有几个三趾爪印!

“是他!是他!哈哈哈!”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互相拍着背。我大笑号啕,亦风也在流泪,虽然我看不到,但是感觉他的手在擦拭眼角。

终于让我们找到了!格林还活着!他还活着!这是天大的好消息!!

尽管这次错过了,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的激动心情。自格林2011年年初回归狼群,到现在2013年年底,我们日思夜梦,担心了三年,终于亲眼看到他平安出现!我们感到无比欣慰。

天已经黑了,两人欣喜地回到小屋,反复播放格林今天的视频,看不够!

他健壮的狼躯,他被时光洗练过的眼神。他走动,我仿佛也跟着走动。他吃糖,我心里也甜蜜。他伤感,我潸然泪下。

“这大家伙毛色都变了……咦,他不就长着一张白嘴吗?”我急忙定格视频,用手机拍照给泽仁儿媳发过去,请她认一认,她九月六号看见的,闯进她家院子向屋里张望的白嘴狼是不是这只狼。

发完彩信,我拨通了老狼的电话。除了我们,最牵挂格林的就是老狼了,得让老人家尽快分享我们的喜悦。前一阵子我们发现双截棍尸体的事让老人难过了很久,以至于一说起狼的消息,他都会莫名紧张。现在总算有个好消息了。

“格林找到了!”

“啥?”

“我们找到格林了!”

电话那头好一阵猛烈的拉线声,老狼很紧张:“死的活的?!”

“活的!长成大狼了!”

“哎呀!好!太好了!”老狼估计是蹦起来了,“腾格里开眼了!找了这家伙快一年啦!快给我讲讲怎么找到的,他现在什么样了?快四岁了吧!”

“我们在山垭口塑了一座狼雕像,就是放在那儿的摄像机拍到的。”

电话开成扩音,我俩抢着讲如何用黏土塑了一座狼雕,如何发现“牦牛”拱狼雕,如何将改装摄像机埋伏在狼雕旁,如何阴差阳错意外拍到格林的经过,我们描绘他现在的长相,讲他吃奶糖的样子。

“你做的狼雕能引来真狼,那一定塑得很像吧?哈哈,你们耐心等着,只要格林发现你们回来了,肯定会来找你们!”

听说他跟另一匹母狼在一起,老狼的兴奋点立马调动起来,细问了格林和母狼在一起的情景和肢体动作,老狼乐坏了:“他俩是一对儿!”

“啊?他结婚了?!”

“我还想给他的对象取名叫格桑呢,结果是辣妈!”

虽然辣妈和格林同时出现在镜头中相依相偎的时候,我也曾经怀疑他们的关系,但现在被老狼点破,我还是不禁下巴一掉,脑洞大开:“不会吧?不是只有狼王才能结婚吗?”

“他讨个媳妇生一堆孩子,那不就成狼王了吗?你以为狼王还需要选举啊?”

“这小子事业有成啊!”亦风被喜悦冲得面红耳热,和老狼你一句我一句,高兴得不得了。

我一时间也被他们热烈的讨论搅得反应不过来,沉淀脑花才想起了重点:“等等!格林的对象是辣妈,那后山那窝小狼不就是格林的孩子吗?!福仔,双截棍……”

我的心猛一阵痉挛——那些孩子都不在了。

亦风神情一黯,也不说话了。

“等明年这些小狼一长大,格林的狼群就壮大了,那些小狼都是你们的孙辈儿啊!高兴吧?……喂?喂……在听吗?”老狼还不知道福仔已经死了,我们也不忍心告诉他双截棍的遗骨就封存在这塑像里。

他们是来扫墓的……我这才知道狼雕为什么能引来狼。我们也许了解狼的行为,可是不一定能了解他们的内心。

结束和老狼的电话,我看见了泽仁儿媳针对格林照片回复的短信:“就是这匹狼。”

九月六号跑到泽仁源牧找我们的狼正是格林,尽管我发出短信时已隐约猜到了,可是当我收到确认回复的这一刻,心里依然刺痛——在格林最需要我们挽救他的孩子双截棍的时候,我们却走了。

隔着冰冷的屏幕,我抚摸着长大后的格林,格林摩挲着没长大的双截棍,他舔吻着儿子的脸颊,用头轻轻靠在雕像上。眼看着一匹狼流露出他的脆弱,我心疼,心疼我的格林,他对孩子的爱同样是那样的深沉……

我生活不下去可以逃回城市,格林不能。我还能依靠父母,格林不能。我可以哭诉,格林不能,他除了坚强别无选择,因为他是扛起这个家庭的狼父。或许夏日里,我们在后山探查狼窝、观察小狼时,他就在没日没夜地奔波觅食,只是他一直没认出我们?

格林夫妇静静地守卧在“儿子”的身边,很安详。当初为了保护孩子,辣妈不惜把我咬下山坡,可是现在,她为之拼命的孩子一个一个离她而去,她又将如何化解这份悲伤……我想起辣妈为垂死的女儿飞毛腿驱赶乌鸦,用无语凝视盼望我们救救孩子的情景。我庆幸我救了飞毛腿,我救回了格林的孩子!

至少她还活着。我在视频中端详飞毛腿,第一次把她当自己的孙女看待。她肚子上的伤好了,红腰带也没了,经历了一场死里逃生,她像是突然之间成熟了,步态和神情更加稳重,眼神有了猎手的锐利。然而,小狼们成长的代价太重了,这是一个残酷的战场,他们几乎全军覆没。飞毛腿好不容易长到八个月大了,格林离开我的时候也是这么大,他还是个孩子就走向了荒山野地,独自面对险境。我现在想起来都止不住后怕。

我是一个平凡女子,不是科学家,但是当我来到若尔盖,开始渐渐关注这一切的时候,我慢慢了解到了许多让人心痛的事实。它不是专家案桌上的理论研究,不是歌功颂德的环境改观。

无处不在的盗猎者,明目张胆的死牛贩子,过度放牧吞噬草原,袂云汗雨的游客,人祸猛于天灾!火燕一家没了,黑颈鹤的四个孩子无一存活,狐狸仅剩一只幼崽,后山四小狼死的死、残的残……这一年里,我们看到的四个野生动物家庭一个个支离破碎。小鹤、小狐狸们、福仔、双截棍……我曾经满心欢喜地盼望着能记录下这些宝宝的快乐成长,目送他们有朝一日飞向蓝天,奔向旷野,谁知道却是目睹他们走向死亡……

我的格林,你向往的自由不羁背后是风餐露宿、颠沛流离,是消亡中的家园,是猎枪、毒药、陷阱、圈套,是天灾人祸和丧子之痛……三年了,你是怎么活下来的?这三年里我日夜悬心,为了化解这份思念,我们再返狼群。我以为只要见到你平安活着,所有的忧愁就会一扫而空,我以为这种担忧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平复,我以为平复以后就可以安心地离开这里,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你自在幸福地生活着。

苦寻近一年,我找到你了,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是更加沉重的一页。

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

正文 37、狼子归来

一连三天的暴风雪把乔默吹成了“熊猫”,除了眨动的眼圈、湿热的鼻头和走动的四肢还保留着原有的黑色,身上其余地方全白了。

清晨,雪停风歇,糊满雪的窗户不透光。

乔默的爪子把玻璃“吱吱啦啦”抓出一条条亮线,阳光从线缝中投射进来。

我睁眼伸伸腰,尽管捂在被窝里,每一个关节动起来都像有冰碴子的声音。

“泽仁打电话说,下雪前有人看见山里那群狼在掐架,打得嗷嗷的。咱们在山里那么久都没看见过,你说狼群干吗要打架?”

“争领地,争狼王,还有……”我心里七上八下,“咬叛徒……”

“你早点儿起来收拾一下,今儿雪停了,咱们进山看看。别是格林遇到麻烦了!”亦风一面说一面起床穿衣。他把炉火架上,拉出灰屉出门倾倒。

“嗷——”

咣当!灰屉的落地声。亦风高喊:“快出来看啊,狼群啊!”

我瞬间清醒,抓起衣服,奔出屋去。

狼群在对面山上集结了!小屋刚升起“人烟”,他们就开吼,仿佛蓄意喊我们出屋似的。

亦风迅速扛出摄像机,我在雪地里边穿衣服边与狼群对嗥。

对面山上吼得更带劲了,与我们遥相呼应。

两人刚站定,一匹大狼迅速下山,我的心冲到了嗓子眼儿,怎么办?他来了,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我的目光再也无法从他身上挪开,周围的一切都不重要了,我的眼里只有那匹狼,我们的格林回来了!

滔滔狼嗥霎时间把我们拉回了三年前,格林回归狼群时也是漫山响彻野性的召唤,如今,群狼助威声中,狼子归来!

…………

“怎么回事?他怎么不走了?”

“不会认错吧?”我迅速扫视一遍狼群其他成员。

“不会错!就是格林,白嘴巴!快看!还有一匹狼也跟下来了……”亦风从镜头里比我肉眼看得清楚,“跟下来的是辣妈。”

格林停在半山腰,母狼辣妈紧随而至,站在他身边。他们停留的位置和小屋的高度差不多,是食指山上离我们直线距离最近的地方。格林面对着我们的方向,嘴巴和脸颊反射着白亮的雪光。

“格——林——”

两山之间陡然鸦雀无声。空气仿佛冻结了,狼嗥声骤停的压迫感甚至比狼嗥的气场还要强。群狼的目光集中在山腰,默默等着下一步可能发生的事。这群狼中肯定有目睹过我们送格林回家的老相识,甚至从狼群现有的规模和我们长时间记录在册的狼档案来判断,狼群这三年里并没有更多的新鲜血液加入,总数还是八九匹,大多数都是老成员。

我感觉到了气氛的凝滞,我张着嘴喊不出声,却渴望得从喉咙里伸出手来!

格林的名字被远山激荡回来,余音依稀。人和狼群都在注视山腰,甚至乔默也在看……

格林慢慢趴卧下来,他向着小屋的方向,耳朵轻轻转动,如同守在狼雕旁的姿态。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他与我隔空相望,不来不去,不嗥不动。

不多会儿,辣妈也陪着他卧下了。

…………

眼看着格林就要过来了,我没料到会中途断片。狼群在野,他不来,我也不敢过去,只好眼巴巴地从亦风的摄像机屏幕里望着他,生怕镜头里这个身影一旦错过就再难寻回。我数着他每一次呼吸,期望他继续前行,他每动一下耳朵我都会心跳加速。

然而,他就像扎根雪山的岩石一样不可撼动!

大约两小时后,狼群收队了。两匹大狼忽然从山梁倒转回来,下到山腰,用鼻梁碰碰格林的肩,格林和辣妈缓缓起身抖毛,这四匹狼开始翻山。

我急了:“格林,格林!”

格林没有回头……

狼群全部撤离,除了雪上的爪印,什么也没留下。

我五内茫然:“为什么!是距离太远还是他没听见?他没认出我吗?”

“不可能,狼群显然是冲着你们来的!格林当然更知道那是你!”老狼在电话里非常肯定,“格林趴在离你们最近的山腰一直望着你,说明他也很想你,想见你!这是我的直觉。虽然我没能亲眼看见当时的具体细节,但是我根据狼的习性分析,今天这情况,他不过来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是比较好的——格林是狼王,他绝不能带头破坏狼群的规矩,所有成员都以他狼首是瞻,他不可能众目睽睽之下奔着人去,这算投敌叛变。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再耐心等等,他一定会单独来找你。别灰心!”

我踅摸了一下,群狼在山头聚集的时候,格林并没有翘起尾巴显示出狼王的特殊身份,也没有表现出高于所有狼的领袖意味。正因为前几天亦风和老狼都觉得格林可能成了狼王,所以我今天特别注意了一下他在狼群中的状态。虽然从格林的气质和另外几只狼靠近他时低头夹尾的表现来看,格林在狼群中地位不低,但他还不像是狼王。山头上另有一匹大狼比他更显威严。我沉吟道:“第二种可能呢?”

“第二种可能就不太好了。咱们国内……唉,生态环境差,你知道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少。狼通常两三只一群,五只狼就算大群了。你们这次看到了八匹狼,上次打围又总共看到了十二匹,这在现今的中国草原已经是相当罕见的大狼群了。我猜想这应该是由两个甚至三个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狼群集合成的一个大群。生存条件越来越恶劣,盗猎的越来越多,狼群已经被人打散了,既然大家都活不下去,不如招降纳叛,合并实力。特别是在冬末春荒和育崽季节,更需要聚拢散兵游勇。狼不像狮虎那样会杀死幼崽,相反,狼群相当爱护幼狼,他们会共同抚养小狼。格林或许就是拉家带口入伙的。”

老狼的话印证了我在心里埋藏了很久的一件事:我们当初从盗猎者手里救回福仔和小不点时就发现这俩小家伙年龄差着十多天,后来他们换牙的日子也相差了一个多星期,我就更怀疑他们不是同一窝的幼崽。但是他们都被集中在后山抚养。小不点应该是另一位狼王的孩子,但是那个狼王怎么会只剩下小不点一棵独苗苗?小不点自幼胆怯怕生,不晓得之前经历过什么事。我们在后山守护了小狼们两个多月,始终只见到辣妈这一个哺乳期的母狼在喂养四只幼狼,那么小不点的亲妈和亲兄弟到哪儿去了?这不得而知。

如果老狼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格林和辣妈夫妇极有可能就是在狼王一家蒙难之时,收养了狼王仅存的急需哺乳的幼崽小不点,因此两个狼群并群育幼。小不点是吃辣妈的奶长大的。

唉,可怜的小不点。上次我们看到十二匹狼打围的时候,小不点还在,可是后来去了哪里,我们再没观察到。七八个月的瘸腿小狼是不可能离群独立的,他没再出现只怕吉凶难测了。

我啃着指甲思索:“我想应该是第二种情况了。”

“哦,”老狼啧啧有声,“如果是这种情况就麻烦了,活得不艰难,狼群不会带着两窝幼崽合并群体!这种环境下,人狼之间的关系特别敏感,因为狼已经被人打怕了。”老狼顿了一下:“这样合群有个麻烦,新狼群中只有首领才有繁殖权,又是一轮交配季节到了,要保证最优秀的基因传下去,于是每个小群体的狼王之间就会争夺大狼群的统治地位。狼群会合群互助,也会掐架争地盘,一切为了生存繁衍。”

我记起泽仁说下雪前狼群还在掐架,莫非真被老狼说中了,那是一场狼王争霸赛?也不知道最终谁赢谁输,下一届领导狼是谁。唉,政治斗争。狼爪上有没有事业线啊,早知道替格林看看。

“这么说,在这个大狼群里,格林也许还只是一个在野党,说不上话?”亦风问。

“也许吧,不过狼王换届是很快的,一旦过了鼎盛时期,很快就会被年轻猛狼替代。格林四岁了,论资排辈,年龄上占优势。四到七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接班狼。”

我白了亦风一眼,男人就是喜欢聊“政治”,哪怕是狼国的局势,他俩也越聊越来劲。我没有奢望过格林能称王称霸,只要他平安活着,我就很知足。我没料想他能找到伴侣,生下自己的后代,这让大家都喜出望外!狼群也包容了他们这个家庭,辣妈收养了其他狼王仅剩的孩子小不点,因为对现在的狼群而言,每一个幼崽都极其珍贵。可惜的是格林的孩子只剩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飞毛腿,即便合群都难以养活子女。狼繁殖一窝幼崽通常为四到八只,而在我们发现狼窝之时,两窝合并的幼狼总共才四只,之前有没有更多夭折的孩子就只有狼知道,天知道了。

“现在这个狼群里面,老狼多,年轻狼少,格林‘执政’也是迟早的事儿吧?”亦风还在嘚啵,“在‘嗷星人’的国家里,暗通人类算不算政治污点啊?会影响仕途吗?咱格林上台以后,让他修改‘狼法’,发展人狼友好关系。”

郁闷了一下午,我终于笑了,“你俩别闹啦。”

“他说的也不是不可能。”老狼挺认真,“狼群很少在前山出没,大雪一停,他们公开在这里集结,并且和你们对话,这就是认同你们,狼在这么怕人的形势下能拿出这份信任已经是奇迹了。你想想,如果你们经常和这群狼接触,下一代狼长大后不那么戒备你们,再过一年,又是一代狼更不戒备你们,这种亲近慢慢就建立起来了。但……前提是盗猎不要再继续,人不要威胁到狼的生存,狼不去捕食人的牲畜,这种人狼物种之间的和谐才有可能产生。”

我笑得很无奈。太难了,食物、领地、生存环境,草原上的人狼之争不是两个人和一群狼就能“和谐”的。

在国外,狼族像这样并群育幼的情况很少,但在今后的中国大草原上可能会成为狼群逆境求生的更普遍的一种趋势。尽管危机重重,星散四方的狼群依然想尽各种办法将自己的优秀基因顽强地传递下去。人改变了狼的行为,是时候改变我们自己的行为了。

“甭管格林这次过没过来,狼群跟你们对话了,这就是喜讯。这回是你的狼雕塑起了作用,格林估计就是从那儿闻到了你的味道,发现你们回来了。既然他现在知道你们在这儿了,你别着急,他肯定还会来!”老狼对这一点非常有信心。

我开心起来,一想到能够在这大草原上再次拥抱久别的格林,不由得热血沸腾。

不过,真的是狼雕引来的格林吗?狼雕所在的垭口就已经能看见小屋了,他为什么当时不沿着我们留下的气息追来?格林既然是后山小狼的父亲,辣妈的伴侣,那么我们在后山守了小狼们两个月,为什么没发现格林?格林又为什么没发现我们?今天,格林真的是迫于狼群的压力才在山腰停步不前的吗?憧憬之余,我隐约觉得我们是否忽略了什么问题。

我和亦风谈论到深夜,又高兴又惆怅,太多的线索堆积在脑海抓不到头绪,想不清,理还乱,狼的心思太难揣测。只有再观察,再等等,再想想。

老狼说格林一定会单独来找我们。我俩谁都睡不着,睁半只眼睛等着格林,窗外但凡有一丝异响,都会撑起来瞧瞧,怕错过万一。

清晨,我照例去小溪边打水,刚到溪边就发现对面的土垛子上叠着两只死兔子。

“格林!”我的心狂跳,第一反应就是喊他。昨天狼群才来过,今天就在我必经之地发现兔子,还摆放得这么刻意,这肯定跟格林有关!如果他就在不远,我断定他能听见。

左顾右盼找不见狼影,我抓起兔子飞跑回屋找亦风。

我俩仔细检查死兔子,猎物新鲜绵软没冻僵,是早上才死的,兔子肋间有四个干脆利落的牙洞!亦风的眼睛睁大了,眼神却恍惚起来,若有所思。

“我已经是第二次在那个地方发现死兔子了,上次是一只,被乔默抢先一步叼走了。我连兔子怎么死的都没来得及检查!”我把心里的疑惑一股脑儿倾倒出来,“我那时觉得有点儿蹊跷,顺口问过老狼,他说,他也在草原上捡到过死兔子,甚至捡到过死狐狸什么的,我就以为这事儿不稀奇。而且当时我们一门心思琢磨狼吃人的谣传,根本顾不上多想兔子的事,结果大家都没在意。这次又在同一个土垛子上,两只兔子交叠死在一块儿,天下哪儿有那么巧的事儿!”我越说越激动。

“等等……慢点,慢点……”亦风用手心拍着脑门,信息处理中——这几天大量的线索涌入脑海,像突然间拥堵的高速路,不知从哪里疏通才是关键,魔怔了好一会儿,他总算找到一个入口,“咱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兔子的?就是乔默吃掉的那些……”

“你也怀疑乔默的能耐?”我看着亦风的眼睛,这疑心从带乔默巡山时就有了——我们在山里路遇的野兔,乔默要么没兴趣,要么追不上。以往那些兔子,甚至那只超大的旱獭,真的是乔默抓的吗?

我急忙翻查所有的视频记录和日记,以兔子为线索与狼的行踪相扣,将发生过的事件一点点反刍整理。这一年来,我们光顾着追寻、认亲、不解、再追寻……一味往前跑,却没有沉下心来,把经历过的事情细细梳理回顾,难道线索就在身边?

随着线索的整理,我们渐渐看到了事情的另一面——第一只兔子的出现是在七月雨灾期间。我们收留了一路跟随我们迁去泽仁牧场的流浪狗乔默,没过几天就发现乔默在墙根底下啃兔子,我们以为那是乔默的猎物。同天傍晚,有一匹狼在附近的水泡子里抓鱼,我们疑心是格林,喊他,他没回应。

第二只兔子的出现是在七月底,我去羊圈后面的老地方割野菜,迎头碰见先我一步的乔默叼着一只已经牺牲的兔子跑回家吃。我想分,乔默护食。

第三只兔子的出现是在八月口蹄疫期间,亦风在羊圈后面发现一只死兔子,他以为是病死的,没敢碰。我一问亦风,与我发现乔默叼兔子的地方是同一地点。

这段日子里,抓鱼狼在我们附近若隐若现,却始终没回应我们的呼唤。牧民发现了河岸边有格林的三趾狼爪印,可是当我们得到这个线索,赶去河岸边印证时,三趾爪印已经被涨起的河水冲走了。再后来,我们拍到河岸边的野狼影像是母狼辣妈,因此放弃了这条线索。

口蹄疫期间,我们帮牧民抢救疫病牛羊,跟死牛贩子和盗猎者较劲,夺回福仔尸身埋葬。伤心之余,我们一心惦记着修好小屋,搬回狼山守护狼群,无暇他顾,抓鱼狼也没再出现。

八月底,我们得知双截棍被囚禁数月后逃亡。

九月五日,我们搬回狼山小屋。

九月六日,与我们换场而居的泽仁儿媳看见白嘴狼冒险跑回我们刚刚搬走的房子里焦急找寻,任凭人撵狗咬,狼都不走。后经她确认那匹白嘴狼就是格林。当格林终于失望地离去后,当夜,狼群悲声四起。

九月七日夜晚,我们发现一匹狼夜卧小屋窗外,久久不离,他停留的地方正是格林从前过夜的草窝子。如果他就是格林,那时双截棍惨死,在格林最痛苦、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却离开了。我不知道那时的格林是否在大荒原上,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狂奔疾走,嗅着每一寸气息找寻唯一能救孩子的人,可是他没找到,他只能眼看着孩子咽气却无能为力。当他回到狼山小屋再次找到那两个人类的时候,一切都晚了,他来到他们的窗外,望着曾经护佑他成长的家园,望着昏黄灯光里那个寻找他的人类妈妈,他无法挽救死于人手的孩子,更无力面对人类中的一员。

十月,游客剧增,所有动物躲的躲、逃的逃、死的死……狼群销声匿迹。

十月底,随着丹增牛群的迁入,狼群重回狼山。

十一月初,狼群打围后飞毛腿被牦牛顶伤。

十一月下旬,丹增迁走的当晚,我们发现有四匹狼经过小屋外,到山坡寻找狼的伤药马勃。我们开始存粮过冬。

十一月底,辣妈向我们求助,抢救濒死的飞毛腿,我给飞毛腿缝完伤后用藏袍裹护她。当夜,狼群将飞毛腿连袍带狼一起拖回山中。

之后的几天,我遍山寻不到藏袍,回家后发现乔默正在家门口与野狗争夺大旱獭。现在想来,以雄獭子的凶猛大块头,恐怕不是任何一只草原狗猎捕得了的,可是,我们太笃信乔默的猎食能力了。当时天寒地冻,我寻袍心切,便带着乔默上山,结果找到的是双截棍的遗体。悲恸之下,我们收集双截棍的骨骸塑成狼雕以慰狼魂。

第四只兔子的出现是在十二月初,塑狼雕之后不久,被我们从家里驱赶出屋的兔子于第二天清晨发现死在平台上。当时乔默被拴在家门口,链子根本够不到平台。对于这只兔子的死因我首次起疑,但那时我们没有精力去回溯之前的猎物,因为更严峻的冬粮被盗问题亟待解决,只好暂且搁下不想。

第五只兔子是在我每天必去的小溪边发现的,兔子就放在土垛子上,被乔默抢先叼走。我再次想起之前从未亲眼目睹乔默捕猎,都是我们先入为主的臆断。加上巡山时我看见了野兔,喊乔默去追,乔默却并没有出色的猎手表现,我的疑心发酵得越来越浓烈。

十二月十八日,我们在双截棍雕塑前拍到格林、辣妈和幸存的飞毛腿。

十二月二十日,狼群集结,与我们呼应,格林和我们遥相对望。

十二月二十一日,也就是今天,同样的清晨取水时间,我再次发现两只兔子叠死在同一个土垛子上,我窖藏已久的疑虑霎时启封了。

——七只野兔一只旱獭!如果这些猎物不是乔默的战利品,那么是谁放在那里的?

我们惊出一身冷汗!

“原来他早就知道我们回来了,从七月份就知道了!”

“不……可能更早,”亦风翻动日记的手抖得厉害,“或许从我们刚到狼山小屋,爬在屋顶装太阳能板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山上望着我们了。记得吗,当时我们看到山梁上有一个狼影,还在琢磨那是马还是狼!还有,我们后来在水源地布控时,发现你遗落的矿泉水瓶被狼叼回了窝,说不定他那时候就悄悄跟随过你,捡回了你丢在山里的瓶子。你当时不也怀疑过吗?”

我懊悔不已,“我那时候确实怀疑过,因为从前我每次带格林外出的时候总是给他装一瓶水。我那时对你说‘如果是格林叼瓶子喂小狼,我就一点儿不意外’。只是后来我们在山里观察了两三个月,自以为看遍了狼群的成员,可一直没发现过格林的踪迹,这种怀疑就淡了。哪知道这小子其实就躲在山里,指不定在哪个‘灌木蒙古包’里藏着看我们。你不是也有一次老远感觉有个从‘蒙古包’出来的狼有点像格林吗?”

“我那时候不敢确认,因为太远了。”

“对了,我们在狼窝山里没撤下来的那一夜,不是听见狼群嗥叫吗?其中有一个声音我就依稀觉得像格林的腔调,就是他哼的的那个调调,可是我问你,你说你没听见,我就以为是自己幻听了。”

“你哪有问我啊?”亦风急了,“你只问过我‘敢不敢喊格林一声’,那大半夜的谁有胆子喊啊?你倒是把话说清楚啊!”

我又委屈又懊悔,嗫嚅着:“还有啊,我放在断崖上的那颗沾着我的眼泪的白色圆石莫名其妙地不见了。那断崖是格林巡山时最爱去的地方,我咋就没想到是他拿走的呢!”

“你真笨!”亦风把额前的头发抓得乱七八糟,“唉,我也够笨的,我现在才明白辣妈喂给飞毛腿的鱼和鸟蛋是从哪儿来的了。那时候我就纳闷,辣妈才出去不到一个小时,怎么够时间跑十几公里去水泡子那边抓鱼呢,那都是格林给她送的鱼。辣妈不是打鱼狼,她的老公才是!就算她也会,她那两爪子都是跟咱格林学的吧。老狼也说过,草原上的狼一般不爱吃鱼,辣妈和飞毛腿的口味随了格林了,得,今后这草地上爱吃鱼的狼多半跟格林有点儿交情了。还有,格林小时候不就是吃生鸡蛋补钙的吗,他当然知道鸟蛋是好营养,他把你养他的那套法子都用上了。”

亦风歇了口气,又说:“我还记得我在山里拍到过一只大公狼给辣妈送食,然后辣妈再接力回来喂小狼,那大狼光送食不进山,现在想起来一准儿是格林这坏小子。唉,就像给你送兔子一样……”亦风感伤起来,“七月里,我们迁场,格林也跟了过去,我们在他的领地生活,他在我们附近抓鱼,他了解我们的生活规律,他悄悄看我们,悄悄送兔子,默默地尽一份狼心,不需要你知道。”

“也许他不是‘悄悄’,可能是他太高估我们了。他以为我们嗅着味道都能发现那些是他送来的礼物,我们悄悄留给他的信物,他拿走了,他也悄悄给我们留,是我们太迟钝了。”我满心满肺的话不知如何说起,这一年里的好多细节突然间找到了答案,可是越想明白了这些答案,我却越糊涂了。

傻儿子,你让妈妈找得好苦!你为什么要悄悄来呢,你见见妈妈不行吗?你不知道妈妈有多想你吗? 就这么跟老妈躲一年的迷藏?!你这家伙,小时候在天台就喜欢藏猫猫,你找得到我,我找不到你。坏蛋,你就藏好吧,要是让我抓到你,哼哼!

想着想着,我又想抱住他使劲亲,又想狠狠地揍他一顿屁股。

关于格林可能一直在我们身边的这个情况,老狼也很意外,但他并不认为格林有心思用小一年的时间跟我们玩捉迷藏:“的确,你们在狼山守了小狼两个月,他不可能发现不了你们。把你们整理出的线索仔细给我讲讲。”

老狼把我们理出的时间线琢磨了很多天后,作出了他的分析:

你们重回草原小屋的时候是春季,他老婆正怀着孕呢!这可能是格林第一次当爹,你们去得不是时候,他不敢来见你!因为他不知道你们要做什么,他怕你们把他带走!你记不记得,三年前,你最后一次和他在山梁重逢的时候还曾经给他套上链子想把他带回来,他那个时候无牵无挂,还能狠下心跟你走,可是现在完全不同,他已经是野狼了,得养老婆孩子,万一你们把他带走了,这一家子就全完了。他不敢冒这个险。

他不见你或许也有他自身的原因。你想想,如果狼要挣扎,凭你们两个人也带不走他。可是对格林而言,他或许更怕见了你以后,他也舍不得你,他更为难!母狼要生小狼,这是头等大事儿,他作为公狼,必须先顾家。

等到小狼出生,格林又得忙着打食养孩子,春荒时候本来生存就艰难,又要躲盗猎的,他分不出心来。直到七月,小狼们出窝了,野兔也多了。他能抓到好的猎物,趁着新鲜给你们送来。好家伙,七只兔子、一只獭子,算好时间放在你必去的地方,这多不容易啊,得关注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到啊!那只大獭子多半也是他抓到的最肥最大的,他觉得这是好东西,应该给你!被你们发现的猎物有这么多,没发现的、被乔默叼走的说不定还有。这么多的猎物送过来,可见格林有多在乎你们!但是在小狼长大之前,他只能克制。这是狼之常情,你们必须理解,千万不能怪他。小狼没长大,他不能来,你们住在泽仁牧场的时候有外人,他也不能来,你们回小屋以后,丹增又住在你们旁边,他更不能来。

现在是冬天了,小狼能捕猎了,没有外人干扰,狼群不就和你们公开见面了吗?你等着,格林一定会来找你们的!

原来是这样啊,格林,我不会再把你带回城市,我也很爱那些狼娃娃。我只要看看你就好了……

我一阵阵地出神,试图站在狼的角度去揣度格林的心思,想着怎么让他消除顾虑。老狼后来说了好多话,我都听得恍恍惚惚,只记得他最后长叹一声,声音有点儿哽咽:“微漪啊,等你们再见到格林,如果可能的话一定要拍下来,带回来给我看看,让我看看这孩子长大以后的样子……”

老狼最后的话让我心酸。我能感觉到尽管四十多年过去了,他对中逝去小狼的爱依然炽烈,他把那份未了之爱全部倾注到格林身上,能看到格林平安归来怎不让他触动情肠。

格林,快回来吧,我们都在盼着你……

正文 38、格林抱,我想抱抱你

哪怕一次,我想用尽全力抱紧你,握握你的大爪子,把你的脸捧在手心,狠狠看清楚,看看我们长成大狼的格林。孩子,你其实不用做那么多,妈妈只要真真切切摸到你的体温,看到你的眼睛,看看分别的这三年里,又多了几分成熟的光芒……这就够了。孩子,你别再躲藏,你只要悄悄地、悄悄地回来见我一面,我便离开。

粉红的雪面闪耀珠光,雪上的足迹写下心愿,泉水挂出冰清玉润的风骨,疏离尘世的云垂目倾听。清冷的空气中悬浮着钻石星尘,那些萤火虫般闪烁的冰晶像数不清的精灵在我身边飘飞。狼是冬的魂魄,冬是狼的知音,他们冷酷的身躯里都藏着一颗柔软的心。

我在小溪边虔诚祈祷,搅起一个小小的气旋,让钻石星尘聚作七彩烟雾在掌心袅袅婷婷。一缕光,一丝风,撩人心怀。大草原的冬天是一个童话,在童话里许下的愿望都会实现。

听,箫声……摇曳的草茎将雪层旋出一个个孔洞,北风轻拂,吹出深沉如箫的咏叹,幽冬的草原低低吟哦——你付出的每一点心都去了它该去的地方,那些你爱过的生灵,也会在平行的时空爱着你……

我微笑着背水回家,甜蜜而感伤。

十多天了,我每天在这小溪边祈祷,期待他归来,再给我一次美丽的相遇。我看不见他,却能感觉他就在这里,在冬的那一头深情凝望。

一只小鸟从顶棚上掉了下来,在玻璃上撞得头昏眼花,唧唧叫着落在我枕边扇翅膀。我起身捧起鸟儿送回房梁上。初升的阳光好耀眼,照得狼渡滩一片金黄。我习惯性地望了一眼小溪。

有动静!就在小溪冲沟对面。我擦擦玻璃上的雾气,再一看——一匹半大小狼叼着一只兔子正在甩头,两匹大狼在一边等着她。

“快快快!狼来了!”我边叫亦风边跑出屋去。

越跑越近,我看清楚了,叼着兔子的小狼是飞毛腿,她被突然出现的我吓了一跳,慌忙扔掉兔子,迅速躲进草丛中,伸直了脖子向我看。母狼辣妈从容伸展腰背,瞅向她身后的大狼!

是他!他来了!

“格——林——”我喜泪挥洒了一路,“坏蛋!呵呵哈哈,我抓到你了!”

狼身电袭般剧震,格林猛然抬头,狼鬃竖立,在风中轻颤,狼耳笔直向前捕捉我的声音。人和狼的目光刹那间撞在一起,火花四溅。格林俯首帖耳,猛然上前几步,望着我,满目惊喜。

“臭小子,跟我躲了一年的猫猫,终于逮到你了吧!调皮得很!” 我高兴得又蹦又跳又招手。我的格林,从我抱起你的那一刹那,你眼中有了我,我眼中有了你,哪怕时过境迁,哪怕你样貌变了、身体壮了,我依然记得那双眼睛!

“格林乖!快过来!妈妈抱!”我蹲下身,张开双臂。小时候,格林只要听到这句话,马上会憨笑着冲过来,小爪子抱住我的脖子,亲个够。我等待着格林越过深沟,扑入我怀中!

…………

可是,格林没有过来,不但没有过来,反而退了半步。他抖抖狼鬃,耳朵重新竖直,激烈起伏的胸腔渐渐平息下来,狼眼中的欣喜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困惑、疼痛、纠结……

“你怎么了……不记得这句话了吗?格林,快过来啊!抱抱!”我张开怀抱,更加殷勤地上前两步。

我进,他退……

“儿子,我是妈妈呀……妈妈收到你的礼物了,你也收到了妈妈的礼物,对吗?……那块圆石头,你喜欢吗?儿子,妈妈丢下的水瓶也是你捡回去的吧?妈妈知道你一直跟着我,你也想妈妈,对吗?来……让妈妈抱抱你好吗?宝宝啊,妈妈给你带了好多大白兔奶糖呢……快过来啊……”

无论我如何呼唤他,我进,他退……

我的笑容越来越僵,张开的手臂越来越沉重,我再也举不起来了,终于慢慢放下手。我心里凉飕飕的。格林不一样了……不是外表,是眼神!那眼里的神采由“爱”变成了“痛”,我从没想过格林会用这种眼神看我。

记忆中,格林的眼睛干净、透明,清澈得如同蓝天下的露珠,那眼里的东西很简单,除了爱就是全身心的信赖。那年,我大病之后再回草原与他重逢时,一声“妈妈抱”,他就那么疯狂地扑入我怀中,舔着我的脸。他八个月大重返狼群时,眼里盛满荒原,盛满对自由的向往,那燃烧的激情能把整个冬天融化。可是现在,那眼神复杂得像一部书,茫然得像一团雾。在那双狼眼里,印着一个“人”的影子。

孩子,妈妈梦见过无数次与你的团圆。

我梦见过你推开小屋的门,看着满屋蛛丝尘灰,和我一样伤感怀旧,而我悄然来到你身后,对你说:“别难过,妈妈回来了,你肚子饿不饿?我给你做好吃的。”

我梦见过一声呼唤,你能听到,你会带着家小从山里跑来,我们团聚在山野。你蹦跳着给我介绍你的妻子和孩子,我亲吻着狼孙狼孙女们,给他们讲你小时候的故事。

我梦见过遇到你的时候,你正在小溪边摸鱼,于是我偷偷走到你背后,蒙住你的眼睛:“儿子,猜猜我是谁?猜中奖励大白兔!”而你一脸中年狼的成熟:“还用猜吗?老妈,儿子都当爹了,你还那么幼稚!”

我梦见过在我的歌声里,你欢快地跑回来,前爪撑在我的肩头与我唱和。我们坐在断崖边俯瞰那开到天尽头的格桑花。你告诉我你在草原是多么快乐自由。

我梦见过在小屋里睡觉,你从窗外扔进一块闹钟把我砸醒。

…………

孩子,妈妈真的梦见过好多次,却从没想过有一天,张开怀抱呼唤你时,你会慢慢退却。

我站住了,不敢越过深沟,怕等我从小溪的深沟中爬出时,格林会不见了。

格林颤抖的唇吻一张一合,似乎想说什么,他什么也说不了。

重逢的喜泪流到我嘴角竟是那么苦涩,我意识到了什么,却也说不了。

我的儿子,也是一个父亲,他也曾经有过成群的儿女。可是面对格林一家三口,我问不出这一句——你过得好吗?

飞毛腿在草丛中看看她的爸爸,又看看我,她似乎想从我们的眼里读出什么。

假如,狼有狼言,小丫头会不会这样问他——“爸爸,我们叼着兔子是去哪儿啊?”

“去看奶奶。”

“奶奶就在对面,为什么不过去呢?”

辣妈轻咬飞毛腿的耳朵,大狼的世界,小狼不懂。她走过格林身侧,带着他们的孩子慢慢离开,仿佛提醒他——该走了。

格林看了看已经走远的妻小。转头的那一刹那,我瞥见他眼角顺着鼻梁边有一抹亮线。它犹如一道闪电,顷刻间将我的心击成两半,又如这浅浅的小溪,深深的裂隙,他在那头,我在这头。

格林还在看我,他的身体转过去了,他的一条腿踌躇着抬起来了,却久久回不了头……孩子,你要走了吗?哪怕我已经站在你面前了,你还是选择离开?

孩子,你不过来,妈妈不怪你……这都是妈妈的错。

格林,妈妈对不起你,我明明可以救回双截棍,却一心只想着回狼山,找你,找你……错过了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可以想象你奔走求救时有多么焦急,我完全明白你再找到我那夜,守在我窗外有多么绝望,我看到了你在双截棍墓前是那么伤心。对不起,格林,我有两次机会可以救你的孩子,可是我都在做什么呀!

格林,福仔长得多像你啊……我抱着那孩子的时候还以为是你又回到了我身边。我好舍不得他,我怕他那么小,找不到大狼就会死掉。亦风问我,如果还有一次机会,放还是不放?我曾说过,我会问你走还是不走。格林,你的孩子做出了和你一样的选择,然而他走了,就永远地走了……我把他埋在了他出生的那片山谷……

格林,你这一走,妈妈还能再看见你吗?

格林的答案就在这相对无语的凝望中,一转身,一行泪,他都告诉我了。

格林最后看了我一眼,深吸一口气,毅然回头,疾走几步,以矫健的姿态纵身跳过围栏!

“愣着干什么?快追啊!格林!”亦风赶了上来,我猛然回神,翻越深沟,跨过围栏急追狼影。我们不顾一切地奔向他们,而他们只是默默撤离。我们追得越紧,他们跑得越快。人与狼的距离越来越远……

“亦风啊……不能再追了……让我好好看看他吧。”我牵着亦风的手停了下来,站在高处。格林一家的脚步也缓慢了。孩子,你慢慢走,只有这样,妈妈才能看你更久一点,哪怕只是一个背影……

曾经,送格林重返狼群之时是一种幸福,我以为数年以后我们再次相遇,还能将这种幸福回味。三年了,格林如何理解人类?他还有没有可能将他的爪掌放在我的手心?我还有没有勇气将他再度抱入怀中?

“格——林——”亦风呐喊着。

走在最后的格林微微侧头,回顾的同时,将狼尾高高扬起,轻轻挥动着,仿佛向我们做着最后的告别——再见妈妈,我们会骄傲地活下去!

“嗷——呜——嗷呜——”

“嗷——”

在格林一家消失的小溪尽头,传来狼群的嗥歌,伴着小狼嫩嫩的呼应……多么熟悉的旋律,给我潮凉的心底带来一丝暖意,那是我们的歌,是我每天呼唤他回家的曲调,他还记得。

…………

格林回到了他的世界,唯有那一滴野狼之泪缓缓地沉入我的脑海。

土垛子上,叠放着“狼的礼物”——两只瘦弱的死羊羔,不远处掉落着一只还剩一口气的野兔,飞毛腿还没来得及把兔子放上去。

“为什么总是这样,又要来,又要走。这还是躲猫猫吗?”亦风拾起这些礼物,很想不通。

“是,我的儿子想一直藏下去……”我苦笑着,“还记得他以前被人追打的时候,我告诉过他:‘格林,以后你见到人必须躲,无论什么人!’他彻底做到了……”

“可是我们不一样啊!”亦风急了,“他不可能没有这样的判断力!他应该明白!”

“是的,他是明白,”我叹道,“一年了,咱们知道格林都经历过什么……你换位想一想,就算你和格林亲得不得了,假如有一天——我是说假如有那么一天,你眼看着自己亲生的孩子一个接一个被狼咬死,你会怎么看待狼?尽管你清楚那不是格林干的,你也明知道格林是爱我们的,可是当格林……这只狼……再次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是什么心情?你还能怎么做?”

亦风被噎住了,攥住礼物的手颤抖着慢慢垂下来,仿佛拿不起那份沉重。

“他已经做到了我们人做不到的事……”亦风仰天呼出长长的白雾,眼角的晶莹在寒风中结成了冰花,他哽咽道:“我们再等等好吗,也许他还能回来。毕竟我们已经等了一年了。”

唉……我握着亦风的手,久久立在风中,望着格林消失的方向。

可是,我们等待的又是什么呢?一个拥抱?有了一个拥抱之后呢,我们还会想要什么?也许还想要他把家人都介绍给我们,一家人圆圆满满生活在一起,甚至会有更大的愿望,想要整个狼群都能亲近我们,我们一声呼唤,唤出一群狼来……似乎那样就是人类心目中的与自然和谐的最高境界,但这都只是我们自己的愿望,人的欲望会越来越多的。

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

冬夜里时常传来幽怨的狼嗥,时远时近,如泣如诉……天地狼心,道是无情却有情。

也许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他悄悄来过很多次了。也许我们继续留在这里,他还会把猎物一直送下去。但是,冬天觅食太难,我们留下只会增加他的负担。他们已经叼来羊羔,可见实在找不到什么野物了。只有我们离开,才能让格林不再牵挂,才能让他安心照顾妻儿,他就剩这一个孩子了。

我们祈祷飞毛腿能够度过第一个严冬,但愿以后还能见到她平平安安。

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

如果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

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是平等的,可是人和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不是人类抛开了隔阂,动物就一定得迎合我们!

人类学会了直立行走,比其他动物站得更高了,视野更广了,走得更快了,心离大地也更远了,但是人的根还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是不是能够低下高贵的头,认真地俯视一下我们的根源呢?

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再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得更深。

如果有这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哭哀鸣。

格林,我最亲爱的儿子。我们走了,照顾好你的妻儿。天寒地冻,不要再送食物来了,留给孩子吧。

一个星期以后,与我们相识的牧民朋友们都来为我们送行。

泽仁一家按照城市人的“风俗”拍手跺脚,以往我每次都会抿嘴笑,这次却想流泪了。

乔默是大型犬,不能跟我们回城市,我们把她托付给了扎西。

亦风问小萝卜:“要不要跟叔叔去城里玩啊?”

小萝卜撇嘴摇头,他对城市没有概念:“我想跟小邦客玩。你们走了,我要怎么找狼狼啊?福仔和小不点找到妈妈没有?他们长大了吗?”

人们静了,无语,唯有风声……

车窗外的远山、牧场、牛群……牵成一线流淌的风景。所有的痛苦伤痕,终有一天都会被时间抚平,只是我不知道,那一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

再看一眼草原,无法言说的哀伤被渐渐升起的玻璃窗裁成两半……封住了梦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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