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带只嘤嘤怪 - xp1024.com
《重生带只嘤嘤怪》


第一章 嘤?

“我林牧以后就是偷电瓶车,被人抓住了打,被打死,死外边,也绝不会再去写稿子了!”

愤愤的声音还没从脑海消失,眼前的穿越,就让林牧当头挨了一棍般地难受。

林牧是个老书迷,看的书多了,就想着写一本,反正看那些作者写得挺轻松的,自己写应该也没问题吧?

这一写,就是噩梦的开端。

从玄幻写到仙侠,从都市写到科幻,武侠、历史也试过,一个字:扑!

“凭什么别人能成神,我就扑街?”

因为这个疑惑,林牧甚至跑到阅文年会上,找那些大神、编辑请教。

事情发展到这,一切正常,如果没有以后的事情,林牧也不会发现那些大神的秘密,也不会穿越了。

林牧到现在,仍旧记得自己偷偷摸进阅文总部时,不小心看到的一幕。

无数个作者的身影,无数个世界的虚幻,在演绎着一个个小说世界精彩震撼的故事。

林牧看到,在《仙逆》的世界中,一头白发的王林杀伐悲情,可是在那一回头间,竟然显现出耳根的胖脸和圆身材来,一个近乎300斤、一头白发的王林,摆了个“乌鸦坐飞机”的姿势仰天悲愤:“顺则凡,逆则仙,我辈修士,何惜一战……”

林牧更看到,在《回明》的世界中,风流潇洒的杨凌,又有了一张“月关脸”,而且还是秃头,正抱着成绮韵,在那滚烫的大石上一跳一跳……

就在这个房间,万千让林牧无语的世界虚影间,一个银色的小圆球半悬空中,滴溜溜地旋转……

林牧拿了那个球……

……

杂草处处的庭院里,一个压水井边上,林牧呆呆地看着那水池中,堆成一片的瓷碗、瓷盘,那油腻的水面映衬下,那个六七岁的幼稚身影。

好吧,穿越回到了1997年,也就是自己七岁时。

没来得及去看周围的环境,林牧抬起左手,瞧着手中那个带着丝银线纹的小小肉球,如同气球充了水一般的小圆球,如果不是它能自动悬空在林牧身前,林牧几乎以为这是个死物。

“以后就叫你肉蛋吧!”林牧自言自语道。

“嘤!”

肉球突然发出一声奇怪声响。

“咦,会说话!”林牧惊奇道,“肉蛋你还会说什么?”

这一次,肉球却是没再吱声,只是漂到林牧的肩膀上,仿佛休息一般。

面对这样一个犹如机器猫般的存在,林牧的好奇心急速爆棚。

只不过,这个肉蛋目前似乎还只是幼生期,偶尔的两句“嘤嘤”声,似乎都能消耗其很大体力,任凭林牧怎么摆弄,反应也不大。

目前看来,这个肉蛋和个充气的女朋友差不多,只能无聊时玩玩。

……

又试了几次,林牧突然就感觉肚子一阵乱叫,饥饿的感觉袭来。

“找点东西吃……”

这片杂草丛生的后院,里面也没种什么菜,除了一个装满剩菜碗的水池,林牧正要走到前院,脑海里突然出现的“记忆”,却是让他呆了一呆,怔怔地站在那里。

在这个世界里,自己仍旧叫做林牧,拥有着与前世一般无二的经历与亲人。

一个辛苦勤劳的母亲,尽全力节约着每一分钱,农活、家务全做,将自己养育长大后,因为家里实在没钱用,只好到一家工厂打工的母亲。

而在家里,却是那个自小就好逸恶劳、整天只知道和村里一群闲汉,大吃大喝的父亲,林母出去打工,本该照顾林牧的林父,却是懒散依旧,只顾自己潇洒。

一对龙凤胎的小弟小妹,才不过四五岁的年龄,被他分别寄养在姥姥和小姨家……

如今,大概是1997年的春夏相交,普通人家吃饭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但却是最需要钱的时候,在五分钱的硬币,还在社会上流通的这个时候,“万元户”是众人最渴望的目标。

而对于现在还处于七岁小幼齿身体的林牧来说,比其他留守儿童更不堪,每天饥一顿饱一顿,有时候能跟着林父吃一顿,大部分时间,却是只能五毛钱买袋方便面,或者周围亲戚喊自己吃饭了。

林牧一脸麻木地走进前院厨房。

果然,如记忆中一样,自己母亲年初刚离开没两月,煤炉就熄了火,现在自己饿得肚子响,但找遍了厨房,也没找到哪怕一块馒头!

往正屋里走了一圈,林牧“惊喜”地发现,面袋里竟然还有三四斤面,不止如此,在堂屋的门后,竟然还有三四十个“南街村”的啤酒空瓶!

“可以!还给我留了点啤酒瓶!”

林牧也不知道自己是该痛恨,还是该庆幸了。

自己这个父亲,前世就是如此,潇洒了一辈子,哪怕喝得一身是病,依旧不管家人的劝阻,整日与些酒肉朋友吃喝,在林母撑起这个家后,他吃喝起来更是毫无压力。

林母一辈子辛苦,是那种最典型的慈母,为了家,为了儿女,从青丝红颜忙到白发苍老、皱纹横生,吃了一辈子苦。

而林父,却是清闲了一辈子,几十岁的人,还和个小孩一样没一点责任心,只要自己有酒喝有肉吃、在酒桌上有面子,家里哪怕再穷,只要饿不死,他都浑不在意的样子。

由于这样的情况,林牧与林父的关系一直很差,因为母亲的劳累,青少年时,更是恨极了自己这个父亲。

后来到了四五十岁,林父性子总算有些“沉淀”,也开始关心起儿女的生活来。

再加上林牧为母亲撑腰,曾针锋相对地顶了他两次,这对林父估计也有不小震动,暴虐尽消。老年时林母整天唠叨、说林父时,林父也整天厚着脸皮受着,算得上是另一种的“和睦”,让林牧总算是体验了一把家庭温暖。

这让林牧对林父的感情很复杂,既痛恨他的不负责任,又心疼他老了后的病痛身体,如同天下间大多数父子关系一样,感情复杂。

而在现在,林牧七岁的时候,正是不到30岁的林父,最“年少轻狂”的时候,自己饥一顿饱一顿,也就成了司空见惯的生活……

第二章 坑儿子的爹

顾不上去想父子间的关系,林牧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洗了干净,又压了桶清水,取了些面在瓦盆里,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和了块干硬的小面团。

把大面团切成几个小的面块,扯宽扯长,放到一边,又切了根葱。

林父长年在家吃喝,林牧家的厨房,自然不会缺葱。

坐在锅台前,林牧有些生疏地引燃一把麦杆,填到灶肚里,小心地稳住火后,见铁锅里的残余水汽慢慢消失,就小心地往里面倒了些豆油,整个厨房,顿时散发出一股诱人流口水的香气来。

“咕咕……”

揉了揉肚子,林牧见油热了,把葱放进锅里翻炒了两下,便倒了一瓢水进锅,盖上了锅盖。

长舒了一口气,林牧坐在锅台前,慢慢地填着火,明暗的炉火前,思考着未来的生活。

目前的第一要务,就是填饱自己的肚子。

兜里,有林父给自己的两块钱“饭钱”,够买四包“小保姆”方便面。

面袋里,大概还有三斤多面,自己省点吃,也能熬个四五天。

那三四十瓶“南街村”啤酒瓶,是啤酒瓶里的“贵族”,一个瓶两毛钱,大概能换八块多钱。

大概够自己吃一个星期的。

至于林父,他在外面自有地方吃饭,不用林牧操心。

七天之后呢?吃什么?

林牧实在懒得理会现在的林父,甚至都不想与他说话,心里更是有种置气的感觉。

“我就是去偷赵寡妇的私房钱、抢小女孩的买糖钱,也不会跟他再要一分钱!

现在是春天,地里倒是能挖些野菜……

花两毛钱买把鱼钩,说不定还能钓几条鱼……

村口沟里有一块淤泥地,那里应该存着许多泥鳅、黄鳝,不过要当心其他坏孩子抢,毕竟我现在还是个七岁小幼齿……

对了,家里有小麦,我把麦淘淘,村口有打面的,不过淘麦、晒麦,可要抓紧,家里的面不多了……”

“嘤!”

就在林牧思考间,锅里的水已经开了,肩膀上的小肉球原本没什么反应,见林牧还傻着个B脸烧火,这才“嘤”了一下提醒。

林牧瞧了一眼肉球,随即就跳了起来,急速地洗完手后,把撕扯的“面条”,丢进了泛着油花的锅里。

水一开,面熟得就快了。

不过片刻的功夫,林牧就闻到一股面香,拿筷子夹了尝尝,感觉熟了,便兴高采烈地捞了一大碗“面片”,准备大吃一顿。

天可怜见,前世的林牧除了没吃过紫光阁的地沟油,平日里街上见个美腿妹子,都要上去啃一口,什么没吃过?

谁曾想,好不容易穿越一回,吃碗葱油汤面,都馋成这个样子。

“嘤嘤!”

肩膀上的肉蛋凑到碗前,软软的身体一蹭一蹭趴在碗边,圆滚滚的身体,也凸出一个极小的嘴来,不停地吸啜着面汤。

只不过,这货的饭量似乎很小,才吸了不到一勺汤汁、一点面片,就满足地跳回到林牧肩头。

“!!!”

林牧一脸震惊:“亏着你不是个圆柱体,否则现在长了个嘴,可不就是个‘丁丁怪’!!”

肩头的肉蛋滚了几滚,仿佛抗议一般。

好在肚子是真饿,林牧顾不上理它,筷子一夹,就挑了根面片往嘴里吃去。

浸了油花的面片,多了层香气,原本显得有些厚的死面,在做熟后多了两分嚼劲,咬起来极是带劲,吃起来爽快无比!

“唔!好吃!”

林牧一口把这根面片消灭,美美地端起碗喝了口面汤,满足的感觉充塞满身,原本空空荡荡的胃,向全身发出“愉悦”的信息。

天可怜见,自己是饿了多久?

心里顾不上这些散乱念头,林牧只是埋头大吃,虽然没有菜,但这顿汤面,竟让林牧感觉前所未有的满足。

厨房里,林牧七岁的身躯坐在小板凳上,满足地坐了一会,叹了口气,开始洗涮起锅碗来。

粮不足七日,钱不过十元,没时间伤春悲秋。

……

下午四点多,村间的小路上。

“小仓娃我离了,登封小县~~”

林父哼着戏调,刚刚在村头“金权饭店”喝了酒,酒友喊自己去旁边例行泡澡时,看到酒店鸡肉的林父,却是想起三个儿女平时最喜欢吃鸡腿,林牧也已经啃了一天多的方便面,就打包了根鸡腿,哼唱着往家里赶去。

一路上,见到的村民,俱都是打着招呼,林父笑脸相迎,只觉得生活滋润。

林父识字,一个70后能识字,在当地已经算是文化人,加上他会来事,酒桌文化课满分,整日里与村里“有头有脸”的那群人吃喝,而且还在村大队做事,说话“顶用”。

因此,虽然林父也好吃喝,但在村里的人缘倒是挺好,村民有什么事情想办时,也大多找他帮忙。

今天的村民,让林父觉得有些意外。

尤其是眼看走到家门口,二大娘见了醉薰薰的他,却是没如往常那么随便说话,而是瞧了瞧他手里的鸡腿,叹了口气:“小牧多好个孩儿,伟你可心疼心疼他吧!”

林父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问,刚一进院子,就闻到厨房透出一股淡淡的豆油面香。

“开火了?二姐来了?”

几步走到正屋,林父更是疑惑。

里面没有自己想象的二姐,但却已经有了极大不同。

堂屋里散乱的啤酒瓶子,已经不见了踪迹;横七竖八的桌椅,也都摆正,擦得干净。

碗盏的碰撞声,从后院传来,林父摇了摇有些醉的头脑,跌跌撞撞地走过隔墙的门户,就是一呆。

只见压水井边,自己那七岁还显得有些瘦小的儿子,正坐在一个小板凳上,身前的两个盆里,一个正在刷洗脏盘子,另一个盆里的碗盏,却是已经干干净净,莹润的瓷器,让人心里就透出一股舒服来。

“你……你饿了没?吃……吃鸡腿!”

林父只觉得酒气上涌,头脑一阵迷糊,自己那个平日里就知道看电视的儿子,会洗碗了?

说起来似乎无法理解,但对于小孩来说,刷碗洗衣服、甚至是系鞋带,如果没有长辈教着,确实是难以做到的生活技能。

说完这些话,林父把塑料袋往林牧手里一放,就跌跌撞撞地往着东间睡觉去了,只留下一脸哭笑不得的林牧。

第三章 再瞎BB打死你!

怎么评论自己这个父亲吧?!

说他浑,在林母没在家时,喝酒还能记得自己儿子没吃饭,平日里自己生病发烧什么的,也知道心疼自己。

但说他好,又整天就知道吃喝,给自己几块钱买方便面,就放下心随便浪去了,把林母打工的工资丢到酒桌、牌桌上,毫无压力,完全没有“一家之主”的担当与责任感,让林牧气极的时候,甚至想PK他一顿。

问题是,像林父这样的人,没什么文化,跟他讲道理、吵架都没用,长久的懒散性格,在没有太大的生活压力时,根本就难以改变。

这样的家,这样的父亲,怎么办?!

这样的父子关系,林牧只觉得蛋疼无比……

“嘤……”

肉蛋感觉到林牧的心情,拿头蹭了蹭,温软的身体带来一种心灵上的温暖。

肩头肉蛋安慰的叫声,让林牧心情好受了些,正要继续刷碗,却是心中一动。

“呃,刚才肉蛋就在我肩头……他看这么久,都看不见?试试再说!”

眼睛一转,林牧从厨房倒了杯热水,两个碗来回倒凉了后,带着肩头的肉蛋往着东间赶去。

“爸,醒醒,喝点茶!来,醒醒!”林牧伸着小短手,只把林父胖大的肚皮晃得直打颤。

“晃什么晃?!嗯?茶?噢,好,我喝!”

刚睡着还有些不耐烦的林父,见儿子给自己递茶,酒意稍退,心里一软,“咕咚咕咚”大口喝完,就要再睡。

浑没想到,今天的林牧似乎变得活泼了许多,抓住自己就是一通乱聊。

“爸,明晌午我给你下面条吧?”

“嗯……”

……

“爸,你给我点钱买洗衣粉吧!”

“知道了!你自己去我兜里拿钱!”

……

“爸,我肩膀上有点痒,来你给我看看是不是起痘了?来来来,我把衣服脱了,你仔细看!就这个肩膀,真没看到什么?你再看看!看看嘛,嘤嘤嘤嘤,你听见我嘤了没有?现在我再嘤一下你听听有什么不一样的,我嘤了,嘤嘤嘤嘤……”

“爸……”

林牧有酒醉的经验,酒桌上高谈阔论的醉汉,其实还有思维能力与记忆,但喝懵了之后送床上稍一放松,哪怕还睁着眼,但你哪怕尿他一身,第二天他都不会记得的。

啰嗦、折腾,趁着这个酒醉的机会,林牧肆无忌惮。

心中涌现的温暖,慢慢消失冰冷,酒醉后的暴躁充塞满心,让林父直想把自己那44号的大脚,踹到眼前的林牧欠揍的脸上。

“滚你个鳖犊子玩意儿,再瞎BB我打死你!!!”

……

瞧着林父嘟囔着再次睡着,床边的林牧露出一丝欣慰的微笑。

林父对于肉蛋,不光看不见,还听不见!

这就省了天大的麻烦,否则肉蛋以后就只能藏林牧大裤衩里夹着了。

“嘤嘤嘤嘤!”

不知道刚刚差点变成“跳、蛋”的肉蛋,欢快地跳到林父胖大的肚皮上,随着林父的呼噜声一跳一跳,满是新奇地玩闹着。

是的,新奇。

林牧明显能感受到肉蛋的情绪,如同“心灵相通”一般。

甚至于,对林父这胖大肚皮感兴趣的肉蛋,已经把这当成了床,心中的情绪显示,肉蛋今晚要在这肚皮上睡觉。

“睡就睡吧!一会记得来吃饭!”

摇摇头,转身离开,一小水池的碗要全部刷干净,林牧实在是忍受不了那股油腻。

……

月落日升,转眼就是第二天早上十点多。

“hkang……hkang……hang kang!!”

一阵急促的呼噜声中,林父胖大的肚子猛地一抖,一个腾身坐了起来,原本趴在他肚子上的肉蛋一下子被甩到了墙上,骨溜溜地打了几个滚,哼叽了两声,就往着外面的林牧飞去。

林父对此像是置若未闻一般,穿着拖鞋就往屋外急步跑去,没理会后院墙角的厕所,就在门口三四步远,对着前院那遍是杂草的地上“呲呲”尿了起来。

后院的正在洗衣服的林牧,听见声响往这边看了一眼,顿时一阵无语。

自己小时候,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这个爹,素质这么低?

一口气呲了近半分钟之后,林父旁若无人地拿上茶缸,走到压水井旁接了杯水,吸上一口,仰着头“hao(三音)haohao”了半天,一张大嘴里如同小型喷泉般喷吐不止,过了半分钟,这才“噗”地一口吐掉。

如是者三,林父又拿冷水“扑哧”地洗了脸后,如同得胜归来的大将军般,挺着肚子往厨房大步迈去。

这就算刷牙了?

他已经闻到了鸡肉、面香的气味,打开锅一看,脸上就露出一股意外之喜来。

大碗里的鸡肉面片汤,没什么奇怪,稀罕的是里面杂夹的野生“荠荠菜”,新鲜水灵,分明是刚从地里挖来的。

现在万物逢春,地里的野菜数不胜数,只是林父整天喝酒,地都没下几回,哪会挖这玩意?

“林牧大早起的,去地里挖菜了?”

林父心里闪念,端起大碗三口并成两口,就吃了个精光,很简单的食材,在酒后却有种清爽的感觉,顺气静神。

吃完之后,把碗一放,看稀奇地看了会林牧洗衣服,不由得觉得脸上发烧。

一个连碗都不洗的人,林父又哪里会去洗什么衣服?

床头柜上,年间林母洗过的干净衣服,林父穿脏了就往上丢,没干净衣服后,就从这些衣服堆里找个顺眼的穿上,堪称懒汉界的一股清流。

倒是林牧,身边的二大娘离得近,时常喊他过去吃饭,帮着洗洗衣服,显得干净一些。

就这么瞧了会,林父觉得没趣,就又向着外面走去。

自始至终,在林牧身边跳来跳去的肉蛋,他都没有看见。

……

林牧没和他怎么说话,一片破旧的家里,几乎每一处,都要收拾。

中午刚过,二大娘就拉着个当地称为“架车子”的板车过来,上面放着两个淘麦笼。

“小牧,行了!我从你嫂子那拿来了,你现在就淘麦么?哈,你这孩儿,光屁股的样子我少见了?现在还捂什么捂?”

后院里,林牧把晾衣绳挂满后,清闲下来却是发现自己一身的泥灰,跟个泥猴子似的,这才烧了锅水,在小水泥池里洗了下澡。

没想到,就在林牧站在池子里,低头认真洗小鸟时,就被二大娘逮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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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不知羞耻的鱼(求推荐票)

洗小鸟的手,微微颤抖。

好在现在还是七岁幼齿身,被抓住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林牧一阵汗颜,两下穿上衣服后,就赶紧开始拉麦。

一袋子麦,一老一少好在都是农村人,经常做些农活,近百斤的麦子拖车上,倒也能够做到。

“唉,恁妈这整天在外面,剩个伟在家里,也不扛事,把小孩儿苦成什么样了?要我说这麦我都给你淘了,看着心疼!”

一路上,二大娘不停地抹着眼泪,倒是林牧安慰她个不停,老人家已经老了,再帮自己下沟淘麦,林牧还做不了这种折寿事。

百来斤麦,分成几次放淘麦笼里,借着水流,将其中的草屑、泥块、麦杆轻松除去,引得一些小鱼苗游在林牧身边。

“嘶嘶……痒!我去,河里什么东西咬我小鸟?!!!”

浸在水下的裤头里,林牧只觉得奇痒无比,那些臭不要脸的鱼苗,逮着自己还没长大的小鸟就是一通乱咬,清理着上面没洗净的灰垢,不知羞耻!

伸手挠挠,鱼跑了。

缩手淘麦,粉嫩娇小的小鸟孤立无援时,那群咸湿鱼又跑过来一通乱舔乱咬!

这让林牧浮想联翩……

“其他人还罢了,村里的赵寡妇,三天两头就来淘麦,开始还以为她体力差,一次弄不了太重的麦,啧啧,这不知羞耻的女人,下次她再来淘麦时,我林牧可要好好看看她那副丑样子!”

……

林牧所在的水沟,连接吴庄、白庄,唤作“吴白沟”,是半围着村子的一条长沟,连通其他几个村子,水流不小。

在林牧不远处,是附近几个村子里,唯一一座乡间别墅,瓷砖贴墙,与周围的砖瓦房形成鲜明对比,这是村里首富“江喜荣”的家,他在外面做长途客运,算是“最早致富”的那批人。

在村里墙上还刷着“门前屋后多种树,来年就是万元户”的时候,已经拥有两辆长途汽车,拥有六位数家底的江喜荣,无疑让村民有种敬畏感,平日里来往不多。

反倒是林父这种“有头有脸”的,经常与江喜荣喝酒,两家关系不错。

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胖墩,原本正在别墅前的沟边钓鱼,小女孩无聊地打了个哈欠,转头间看到远处的林牧,不由得眼睛一亮。

把鱼竿一丢,小女孩扑腾着小短腿就跑了过来。

“林牧哥!你在淘麦呀?水里冷吗?我帮你好不好?”

红扑扑的脸蛋,经过一阵跑动,透着热气,更显娇嫩,林牧一瞧就笑了:“小柔你可别下来!这鱼咬人咬得痒痒。江叔怎么放你出来玩了?”

“我爸跟你爸打牌呢!林牧哥你什么时候带我去抓麻雀啊?”

林牧口中应着,手上不停,水流淘麦很省心,林牧把一笼笼的麦倒回袋子里,小萝莉江小柔就在那扒拉着,看看还有没有石子。

早饭吃完,原本还想省了午饭,没想到江小柔直接从家里“偷”出半根香肠,这可是稀罕东西了。

在这个吃肉都难的时候,后世普通的香肠,已经是整个乡都没有的好东西,两人在水边吃得开心。

吃完之后,正要拉麦离开的林牧突然就想起件事来。

“小柔,喊上胖墩,我带你抓黄鳝去!”

……

从昨天到今天,林牧一直在思考怎么才能“脱贫”。

家里有麦,春尽夏生,想填饱肚子不难,难的是怎么获得钱?

林父那里,拿的是林母寄回的钱,哪怕林牧再要,林父也不会给林牧太多。

说起来也好笑,林父不给的原因,是担心林牧手里钱多了乱花,却没想过他现在吃喝打牌,已经是把钱败个干净!

因此,林牧需要自己赚些钱,到时候即使林父想没收,林牧也能理直气壮地不给。

遇到个这么坑儿子的爹,林牧只能全力思考赚钱的法子了。

小小的村子,也藏着宝藏!

比如说,那一块已经干涸,却还有一块三四平米的淤泥地的沟底!

这是一条长沟,正在村马路边上,林牧、胖墩、江小柔三人推着一辆放了几个桶的三轮车,这样奇怪的组合,一下子引起了村民的好奇与打趣。

胖墩两眼放光:“林牧哥,这真有泥鳅、黄鳝么?”

胖墩是江喜荣唯一的儿子,原本要起个响亮的名字,可惜江喜荣左思又想,也想不出个P来,以至于其乳名“胖墩”一直用了下来,哪怕后来起了个“鹏举”的名字,亲戚朋友跟前,还是这样叫他。

林牧拿着一柄圆头锨,信心满满。

前世自己十岁时,这样的泥地才被人想起挖开,仿佛随着水流变少,一条沟的泥鳅、黄鳝都跑到了这里,收获极丰。

后来每次水干出现这样的地方时,村里那些年青人就会抢着挖。

三轮车停路边,三人扑腾着小短腿往“V”字形的沟底跑去。

这是一个宽有十余米,深有五六米的沟,底部甚至有一段平坦的“小路”,自己的目标,正是“小路”的一段。

林牧把短袖一脱,拿着锨就在淤泥坑里挖了一铲。

灰黑色的淤泥渗出几个细小水泡,胖墩有些失望,林牧却是大喜。

只这几个水泡,自己今天就没白来!

再一锨下去,泥还没铲出来,一旁眼尖的江小柔就跳了起来,指着下面道:“泥鳅!大泥鳅!哥!快去抓泥鳅!”

胖墩却没顾得上那只漏网之鱼,他与林牧一同扒开锨上的那块淤泥,仅手指缝露出的灰黄身子,就有两个之多。

林牧细细一分,湿滑腻软的淤泥触感极好,清凉的感觉从指缝里透出,带来丰收的喜悦。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

或许是临近空气,这一锨下去,竟然挖出两大两中四只泥鳅来。

尤其是那两个老泥鳅,比成人拇指还粗上一圈,显得份量极大,煞是喜人。

林牧登时干劲十足,抓住铁锨,又是一铲下去,只见平滑的淤泥上,透出一点血迹,半只黄鳝头身,正往泥里钻去,只留下半截身子在铁锨中的泥里。

原来这一铲下去,把泥里一只黄鳝给铲成了两截。

都是农家孩子,不像圣母婊那么B事多,江小柔瞧得有趣,也不顾女孩家的矜持,红着脸过来抓起了泥鳅。

淤泥挖到了干涸的岸上,泥鳅的油滑,反而增加了抓捕的乐趣,三个人在那里抓的不亦乐乎、笑声不断。

第五章 老斑鸠

泥鳅还只是开胃小菜。

林牧吸取了教训,不再直上直下地拿着家伙乱插乱捅,而是如铲豆腐脑般地,这蹭一下,那刮一下,耐着性子、细水长流地收拾起眼前的黑泥坑。

这样一来,那些又粗又长的老黄鳝,从泥坑里出来时,就一个个还是活蹦乱跳地,顶多擦破点皮,流点血,不会像先前那样,直接搞成了两截。

每当有这样的黄鳝被挖出来时,旁边的江小柔就喊着嚷着要自己抓,非要亲自把那些威武、霸气的黄鳝丢进桶里才肯罢休,看得旁边的胖墩一脸羡慕。

他已经被妹妹剥夺了抓黄鳝的权利,只能朝那些泥鳅下手了。

这片淤泥,有三四个平方,一两尺余深。

林牧只不过才挖了半个平方,旁边的桶就装满了泥鳅,另一个桶里,黄鳝也有十几条,江小柔兴奋地从上面拿了个新桶,不知疲倦地抓起黄鳝来。

对她而言,这可比跟林牧去捕麻雀、钓鱼来得有趣了。

……

发生在路边的捕捉,自然被来往的村民看到了。

那些年长的,一个个走下来看着稀奇,时不时地拿三个小孩打趣一下,虽然羡慕,但就像傻根说的那样:既然人家先发现,那就是人家的。

林牧也不认生,这些长辈都是看着自己长大的,聊起来也是开心。

倒是有一些十多岁的大孩子,钻进人群,见这么多泥鳅时,最初还有些眼红,换成别人,估计就直接挖旁边的淤泥,甚至是争抢林牧三人的“地盘”了。

但看到林牧三人的样子,却是犹豫再三,也没敢上前争抢。

林牧一个人还罢了,但胖墩兄妹俩可是江喜荣的心头肉,敢欺负他们俩的熊孩子,早被江喜荣收拾了一遍,这也是江喜荣与其他村民关系不好的原因:太护犊子!

发展到最严重时,江喜荣甚至搞了只大黑狗,天天牵着狗在那些熊孩子跟前遛狗,身后是两个五大三粗的手下司机,极具威慑力。

从那以后,村里就再也没人敢欺负胖墩兄妹,但也没小孩敢找他们玩了。

瞧着那些熊孩子不甘离开的身影,林牧不由得冷冷一笑。

他可是知道这群熊孩子有多混,一个个动不动就逃课,整天不走正道,为了五毛一块钱,都敢晚上拿匕首恐吓其他老实学生,在中学混够了日子后,就出去打工。

这样的经历,想让这些熊孩子懂什么“先来后到”,根本就是妄想,林牧喊胖墩过来,也正是为了防着这些人。

两三个平米的淤泥,看起来不大,但等到挖完,就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多。

哪怕是最小心的江小柔,这时候也同个泥猴子一般,身上脸上,俱是泥迹,林牧、胖墩的双臂,都累得发酸。

但三人的脸上,却挂满了兴奋,短短几个小时,竟然让三人挖出了一大桶黄鳝,三大桶泥鳅!

估计这段沟去年长的大部分鳅、鳝,都被三人抓到了桶里!

林牧大手一挥,挺胸腆肚:“走!牧哥带你们吃糖葫芦去!”

……

这么大的丰收,林牧自然不是为了口舌之欲。

金权饭店里,

“一块五一斤?老板娘你可别把我当小孩骗啊,泥鳅这个价还罢了,这黄鳝可是好东西!你看这黄鳝又肥又长的,都快跟黄瓜似的了,那些下笼的能网到这样大的?你要还是这个价,我可把这卖给赵婶了!”

林牧侃侃而谈,抓住条最大的黄鳝任它奋力扑腾:“赵婶,要买根黄鳝回去玩么?”

“嘤嘤嘤嘤!!”

肩头的肉蛋,对于这种浪荡话似乎特别兴奋,一阵扑腾翻腾。

“呸!”

过来串门聊天的赵寡妇呸了一声:“就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B孩子,还敢戏弄起婶了?滚蛋滚蛋,再这样屁股蛋子给你打肿!”

农村小孩早熟的厉害,虽然还不知内情,但也知道这是不好说出口的事情,胖墩兄妹在旁边听得红脸,林牧却是毫不在意,事关自己未来温饱,这点荤话算什么。

这个年月,东西不值钱,农村集上一块钱12斤黄瓜都敢卖,临到过年那两天,鲤鱼也才卖到三块多一斤。

但黄鳝难抓,又补血养身,价格当然也就高许多。

见坑不到林牧,老板娘撇了撇嘴,也就收了下来。

一桶的黄鳝,留了十几条,泥鳅留了小半桶,其他的都给卖了,拿着计算器一算,竟然足有两百三十多块!

“237块5毛,来,给你238块,收好了,可别乱花!你爸跟你要,你可别给他!以后再挖着了,就还送过来,婶还按这个价钱收。对了,看你们这一身泥猴子样子,我打盆水你们仨洗洗……”老板娘虽然爱贪点小便宜,但事情一定下来,又关心起林牧了。

“嗯,谢谢婶,麻烦你了!”

林牧心里一暖,随即又为自己那个爸蛋疼起来,连他常吃饭的饭店老板娘,都觉得他还没自己靠谱,真是不知道该哭该笑了。

三个小孩,在饭店后院的压水井边上,欢腾地洗身上的泥巴,心里满是丰收的喜悦。

“238块……”

旁边的赵寡妇咋了咋嘴,只觉得羡慕无比。

在这个年月,一个壮劳力在外面打工一年,可能也就存个三四千块,林牧这半天的成果,差不多就顶他们大半个月存的钱了。

更何况,这还是在赚钱机会更少的农村,在只能偶尔来饭店帮忙赚点钱的赵寡妇看来,自然又是另一番的叹息:“还是小男孩好,才这么大就能挣钱了,以后肯定是个能挣钱的好后生,也不知道便宜了谁家闺女……”

打完水回来的老板娘一听就笑了:“什么男孩好?村里不学好的皮孩子多了去了,你现在瞧小牧眼馋了?要是早知道,当初就该趁他小的时候,多喂他几口口粮!”

“呸!说这话也不知道害臊,身子没长开的小孩你也敢说……”

“说他咋了?当初林牧这小子出生后,村里哪家女人没抱过他、看过他?还别说,那小鸟一看长大了就是只老斑鸠,到时候‘哆哆哆’地伸头啄起人来,啧啧啧……”

第六章 羞愧?(新的一周求推荐票啊)

农村的荤话就不能听,尤其是这些生过孩子的妇女,闲扯起这些话题时,瞧那样子,简直恨不得把林牧扒光了品评一番。

胖墩、江小柔听得迷迷糊糊,林牧就受不了了,洗净了身上泥巴,就喊着他们俩上了小三轮,带着些黄鳝、泥鳅溜之大吉。

说是请吃糖葫芦,没集没节,也没卖这东西的。

林牧把钱拿出来,一共238,都是10块1块的,数出119块钱递给了江小柔,赚钱要心安理得,胖墩也出了力、也无形中驱赶了那些熊孩子,一家一半正好分了。

至于江小柔,这就是个小尾巴,胖墩的钱就是她的。

在这个年月,小学一学期的学费,也才150块,这么多钱已经是两人难以想象的巨款。

“林牧哥,过几天就是‘春会’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吃糖葫芦吧!还有唱戏的,我们去看老包画妆好不好?”江小柔巨款到手,兴奋无力。

一旁的胖墩不住地点头:“到时候咱们买枪!‘天真照相馆’边上,那有个卖大枪的!还有卖左轮枪的,能打火!林牧哥咱们买回来打仗吧!”

两个才跟自己弟、妹一般大的小家伙,生活无忧无虑,每天早上一睁眼,只要想着今天去哪玩就好,那种轻松欢快的心情,让林牧分外羡慕。

“行,到时候我叫上小弟小妹,咱们一起去,不过买枪就算了,等我赚了大钱,给你买把98K……”

江小柔听不懂98K的梗,但却感受到了林牧的“省钱心思”,再一想林牧的家庭处境,眼珠一转,就把手里的钱抓出一半给了林牧:“我回去把那半根香肠也偷出来!林牧哥你明天打面,我明天把三轮车骑过来!行啦行啦,这么多钱,我们拿回去妈妈也会给没收掉,还不如给林牧哥你买东西吃……”

林牧:“……好吧,以后做好吃的给你,这桶泥鳅你们带回去,正好让你妈做给你吃……”

兜里没钱,实在提不起底气,小萝莉只是稍一发动进攻,林牧就溃不成军。

“林牧哥记得啊,抓泥鳅一定叫上我!”

看着两人欢腾离开的样子,林牧叹了口气,提着20余条黄鳝往二大娘赶去。

……

“呯呯呯!呯呯呯!”

胖墩拿着把子弹手枪,腰间裤头那还别着一把,活脱脱港片里街头大佬的形象,兜里一毛钱两袋的子弹袋,装得满满腾腾,看他那得意的样子,估计让他正面肛全村的小孩,他都不害怕了。

只可惜,他一边骑三轮车,一边耍枪的英姿,实在是瞧不出什么“威武霸气”的。

江小柔撇了撇嘴表示不屑,手里拿着的彩色“毽子”,和足有10米长的皮筋,却是让她爱不释手,坐在三轮车上,两条腿一踢一踢,已经开始想象有了这样的利器,和其他小伙伴踢毽子、跳皮筋的场景了。

路很短,不过几分钟,家里的大黑狗的叫声,就传到了耳中。

“咦,胖墩,这枪不赖啊!”正在搓麻将的林父打趣道。

旁边的江喜荣眉头一皱,正要询问,被打怕了的胖墩就招了:“是林牧哥带我们挖泥鳅挣的钱!我累的手都酸了呢!”

牌桌上的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阵发懵。

询问清楚,又见到三轮车上的泥鳅后,江喜荣已经是羡慕万分了,转头对着林父道:“还是伟你家儿子懂事,这么小就这么厉害了,两百块,啧啧,村里这么多人,泥地有了多少年,也没见谁想起做这事。听小柔说他今天还去淘麦了?唉!我们家胖墩什么时候才能懂事点……”

牌桌上的其他两人,一个是金权饭店的老板金权,一个是大队里的付长海,此时听了,也是啧啧称奇,连叹林父有福。

林父的心情,就有些复杂了。

想起林牧今天做的那碗面,林父表面上应答着,心里也升起一种喜悦,虽然外面难免说他这个爹不如儿子,但他也习惯了,父子亲情,也不会有什么别的想法。

只不过,晚饭这顿“泥鳅汤”,林父吃得就有些心不在焉了。

总想着家里的林牧,现在在做什么。

“胖墩说他上午去淘麦了,拉麦打面,小牧一个人抬得动么?”

很奇怪。

往日里也不会多想,现在想及这些事,林父越想越是牵挂,哪怕是吃过饭后,四人例行在“金权澡堂”泡澡,心里的担忧,依旧没法消散。

旁边的金权笑了:“行了,伟你赶紧回去吧,我们几个再泡会。蜜萍!蜜萍!削二斤牛肉给伟带上,再送箱啤酒过来!”

……

林父心里想着这些事,手里提着金权送的牛肉,脸上露出好笑的神情来。

刚才给牛肉时,“老板娘”蜜萍竟是前所未有的心甘,完全没有以往的泼辣,林父还记得四人往常在那大吃大喝、泡澡时,老板娘那心疼的样子。

没法不心疼,一个乡村的饭店,盈利本来就薄,四人这没事就吃喝,澡堂更是几乎成了四人的根据地,这让老板娘怎么不气?

想着这些事,林父走进了家门口,大铁门却在那锁着。

农村大门一般都不关,二大娘瞧见了他,就快步走出院子,走了过来:“小牧去打面去了!还给他嫂子送来那么些黄鳝熬汤,这对孕妇可是大补的好东西!伟你……唉!快去瞧瞧吧!我给他送到打面的那,他怎么也不要我再帮忙,这会差不多也该打好了,你少喝点酒……”

后面的话,林父听得耳朵起茧,正要再去打面的那瞧瞧,却听到不远处已经响起板车的声音。

走过转角,林牧的身上脸上,还有些白色粉面,正拉着板车往这边走。

小小的身躯,也就比板车高半截,足有70余斤的鼓大面袋,以及一些麦糠,眼瞧着都比林牧重些。

从打面房里出来,自然干净不了,一身的白尘,显得有些狼狈。

林牧一边拉车,一边想事,不时伸手抓抓肩膀,猛抬头看到林父看他,便点了点头,往自家大门继续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林牧这样淡然,甚至可以说是“习惯”的眼神,让林父心里竟然泛起一丝……

羞愧……?

第七章 本性难改(都市新书榜第11名了,求推荐票进前10嘤嘤嘤)

羞愧?

或者说,心虚?

身为一个男人,正处于不到三十的黄金年龄,却靠着妻子外出打工养家,本来就已经是很丢人的事情,不管是放到哪里,也都会被人说三道四。

更何况,林父已经是一个人在家闲着,整天打牌、喝酒且不说,连着三个孩子也照顾不好,两个小的送到亲戚家,就剩一个大的在家,还整天饱一顿饥一顿,上顿或许还在啃鸡腿,下两顿就是两包“小保姆方便面”了。

这样的情况,在现在看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在97年时的农村,却也极多,尤其是那个时期的男丁,没文化不说,也没工作,20岁前基本上都在胡混,这样的性子一养成,哪里是随便改的?

这样的性子下,林父纵然觉得也不好意思,在周围一群懒汉的烘托下,也显得很是“正常”,家里女人偶尔实在难受反抗了,骂一顿、打一顿不就好了?

更何况,林父还自认为是村里的“头面人”,哪里都说得上话,自然就更是习以为常了。

反倒是那一时期的女性,“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自小农活家务一起做,养出比男人还强的责任心来。

这样的生活,林父已经过了二十几年,习惯了。

可是今天,自己那才比自己腰高一点的儿子,胳膊腿都没几两肉的身躯,拉着个那么大的板车,巴掌大的脸上,如同饱经风霜的大人一样思考着……

林牧在思考什么?

家里明天吃什么?

打了面粉后菜色怎么安排?

自己小弟小妹怎么办?

本该是自己需要考虑的问题,却是在眼前小小人儿的脑袋里扎了根!

此情此境,让林父如何自处?!

往日里,林父带着鸡腿回家里,总是很得意,别的小孩整天啃馒头,自己儿子却有鸡腿啃,还不心里无比敬佩自己?

可是,昨天的鸡腿,今天的牛肉,在此时一身白色粉尘的林牧面前,却让林父羞愧得拿不出手,前所未有的复杂心情,让他几乎陷入了牛角尖。

醉步走上前去,林父晃着头,奋力把面抬进屋里,看着林牧又去厨房忙活着生火,原本的醉意都放到了一边,抢着开始活面。

活面,擀面,切面,洗菜……

林父做得异常顺手,加上有二大娘回送的一些青菜,一顿面条做得倒是菜色丰富。

林牧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并没有什么“父亲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喜悦。

“儿子都这样了,我以后一定好好顾家,别的不说,起码把孩子吃饭、穿衣的事做好!!”

林父的脑海,下定了这个决心。

林牧的心里,猜到了身边父亲的想法。

呵呵,能想不到么?

高中里,哪年不是花大价钱,请老师做什么“感恩教育”?

用父母亲情,用类似于轻度催眠的方式,把一整个操场的、十七八的小孩都说得痛哭流涕,跪到身边父母身前,恨不得断指盟誓地好好学习,考上好大学,孝敬父母!

那时的学生,恰如现在的林父。

林牧丝毫也没有怀疑林父此时的心意坚决,也相信对方做这碗面的真情实义。

但……能持续多久?

……

“当当当当!现在时刻,上午七点钟!”

心绪起伏大半夜的林父,睡得极浅,钟表刚一响,他就睁开了眼睛。

昨天的坚定犹然在心,林父揉了揉眼睛,就要起床去做早饭。

一个翻身,没翻起来,身体的困倦与疲惫让林父动作一停,随即就咬了咬牙,坐起身来。

“儿子都这么懂事了,我再胡混,那还是人么?!”

林父身子一翻,坐起身来,看着旁边睁眼坐在床上的林牧,用生平最温和的声音道:“小牧你再睡会,我去给你做饭!”

林牧嗯了一声,想了想,又低头道:“谢谢爸……”

林父脸上露出笑容,挥了挥手,只觉得身体的疲倦,都减轻了大半。

身后,林牧坐在床上,看着他离开,听着厨房传来的声响,把旁边的肉蛋抱到怀里,思及自己父母的一生,忍不住就掉出了泪来:“你说他为什么就不能改过来!好好的一家人,就因为他的好吃懒做、酒后闹事,整家人一辈子都不得安宁!你说,为什么?!难道要让我再眼睁睁看着,看着我妈一辈子辛苦,到老落一身的病根,整天哭着说对不起我们兄妹三个,而他……

而他到了老了躺到病床上之后,才‘浪子回头‘,丢下一句‘我对不起你们娘仨’给我妈,仿佛电视剧结尾一般,人生终得圆满,往日好坏一笔勾消?!”

说到最后,想起前世母亲的辛苦,哪怕最艰难时刻都没有哭过的林牧,再也忍受不了内心积压的委屈,抱着怀里的肉蛋压抑着声音,哭了起来。

“嘤……”

往日里显得滑稽的声音,此时却透出一股安慰之意来,肉蛋如同一只布偶般,任由林牧抱着诉说心里委屈,待见林牧手臂松开,又跳到林牧脸前,给他擦脸上的泪痕。

心里,涌现一股温暖,林牧心里发狠:“没事!我很好!

幸亏有你在,我难受时还能有个说话的。

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特异之处,但哪怕你就知道吃喝,只是一个普通的生物,我这辈子也养你到老!

一个村里懒汉,我林牧还就不信了改不了他了!”

“嘤嘤!”

欢快的声音,让林牧的心情也好了许多,振奋精神,起床做事!

……

“好吃!爸,你烙饼烙得这么好?要是小弟小妹也在家,能吃到你烙的饼,肯定特别高兴!”

“没事,爸这锅我刷吧,你是大人,刷锅不好,你说咱们家就这样生活下去,该有多好?全村人都要羡慕、敬佩你吧?”

“累了么爸?没事,你歇会,咱俩一块洗,这衣服我昨天就洗了一小半了,现在太阳好,洗干净穿上也精神……”

“没洗衣板?爸你坐着歇会,我去二大娘家借去……”

“爸!我回来了,爸你……”

“呯!”

手里拿着搓衣板,不停振奋精神,尽力夸奖父亲的林牧,瞧着家里空空如也的后院,搓衣板掉在地上。

想哭……

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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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求人不如求自己!

林父低头急步前行,村民寻常的招呼,他也是强笑着应了一声,就快步离开。

“做了逃兵了!”

心里,翻来覆去闪现这个想法,无数次想转头回家,停下的脚步,却依旧往金权饭店的牌桌走去。

太累了!

做饭时,就觉得倦得厉害,好在儿子懂事,抢着刷了锅,否则那油腻腻的剩碗剩锅,刷起来多麻烦!

自己也没想偷懒啊,还下定了决心洗衣服,哪怕被别人看到笑话自己,都要去洗!

让儿子站一边,自己在那不是洗了好几件了么?

晾衣绳上都挂满了,虽说晒干了,多晒一天怎么了?非得今天把衣服洗完?那衣服都是冬、春天的厚衣服,搓不几下,皮都搓得疼,泡都起来了!

一堆B活,非得今天做完!

金权电话都打过来了!都是村里的“体面人”,不去人家还不生气了?那不也是人际交往么?

我又不是不洗,明个洗不行么?

一个小孩,没完没了了,洗完衣服还想擦洗什么家具、把院里草拔拔!

家具上落点灰怎么了!

又不是城里人,哪来那么多穷讲究?!

院里长草怎么了?

拔得完么!

一个又一个的理由,从心里疯狂涌出,眼前,仿佛出现自己义正言辞地、拿这些话训斥林牧的场景。

可是,这些“正大光明”理由,林父没有在林牧面前说一句,只是如同一个逃兵一样,把林牧支开,灰溜溜地逃走了……

这让他分外难受,也分外纠结痛苦。

成佛成魔,皆能得大自在,只可惜众生皆苦,多在这两难心境之间,痛苦徘徊,不得超脱。

在这种痛苦之中,林父刚到饭店门口,就听见对方的招呼声。

“就等你了伟!赶紧的!怎么这会才起?”

“没事,喝得有点高……”

嘴上应付着,林父坐到牌桌跟前,熟练地切着牌,喝了口茶后,心情总算稍稍平稳下来。

如往常一样,四人玩起了当地称之为“打枪”的四人斗地主,林父今天的运气不错,第一把牌就极好,拿了地主的八张底牌后,更是如虎添翼,轻松地赢了三人。

他牌好,叫了最大的三块,这一下,就赢了九块钱。

原本纠结、痛苦的心情,瞬间就变得理直气壮了:“我这也不是玩!我打牌厉害,长海、喜荣打得没我好,我多赢他们点钱,那也是给家里减轻负担了!”

坐在饭店门口,闷着气织毛衣的老板娘一声不吭,听着里面熟悉的说笑声,气得针路连续错了几下。

“赌赌赌!喝喝喝!好好一个洗澡堂子,快成了赔钱货了!这饭店迟早也喝关门!一群七孙!加一块一百多岁了,还没人家一个六七岁的小孩懂事!

要是金权这个七孙以后能别再喝酒,我情愿一把火烧了这个澡堂子!”

……

院子里,太阳下,林牧静静站着,足有七八分钟,这才吸了吸鼻子,把眼睛闭了一会,重又恢复平静眼神,坐回小板凳,开始洗起衣服来。

“我先前还抱着万一的念头,想着他能改好,现在看看是不可能了!

既然靠好话说服不了他,那就只能想些走些‘歪门邪道’了!”

林牧心里,闪现过万千念头,盆里的衣服都洗个干净,也没想出个办法来,眼看着这一园子的杂草,灰尘处处的房屋,忆起前世的艰难来,突然就笑了。

“本性难改!

要是这事能轻松做成,我哪还用生那么多气!

现在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先把生活稳定住!起码要先保证小弟小妹衣食无忧!

至于他这个性格……

我不能硬碰硬,多了解他的生活习惯、分析他的心理活动,把心里想的法子,一件件用在他身上!

嗯,不能让他发现是我做的事,免得关系僵硬后,影响我以后的想法实施……”

或许是经历多了生活艰难,再加上写过小说的经历,文科狗、理科狼的思维一应俱全,林牧想的法子也是千奇百怪,有的不着调的想法,连自己想着都觉得好笑。

没有钻牛角尖,林牧的心情就很快轻松下来,家里的脏衣服,也终于全都洗了个干净。

早上烙的饼还有一点,林牧吃完后,感觉两臂的酸麻,就暂时放下拔草、收拾屋子的事情,想了想,却是到了二大娘家,用一根自行车上的钢条,借着二大爷的砂轮机,小心地磨出根长柄的鱼钩来。

用细绳在钢条尾部缠了圈防滑线,林牧细细打量了会,很是满意。

这根铁钩,是农村常用的钓黄鳝的“黄鳝钩”。

这钩没有倒刺,又太粗大,钓鱼没法用,但钓那些藏在沟边泥洞里的黄鳝,只要手法合适,却是一个无上的利器!

村子里赚钱机会几乎可以说是几乎没有,给人盖房子、收鸡鸭之类的活,也早被人做上。

好在如今村子还没遭到工业污染、农药的毒害,也没有新千年后那么严重,地里水里,都有不少野物。

尤其是附近沟河不少,足够林牧维持冬季以前的生活。

有这大半年的空闲,以后的生计,想必自己也能找到……

……

有这半天磨鱼钩的休息,林牧的胳膊也恢复了过来,翻出家里许久不用的农具,开始清理起院子里的杂草来。

趁着春天种点菜,生活也能轻松点……

一时间,日程满满,林牧越忙越踏实,很快就清理出一块小小的菜地。

手指累了,正好拿锄头松松土,把二大娘送的菜种拿出来,挑了些黄瓜籽种下。

胳膊累了,正好再开始拔草,清理出一块空地,就种上一种蔬菜。

原本混圆一块的泥土,被破开坚实的土壤,用锄头把土块细细锄散,最好是成粉状。

小心地划出高低不平的田垄来,看着那一粒粒小小的菜种,落入带着温热的土壤中,再拿瓢浇上些清亮的井水,水珠混着汗珠,溅落在散软的土壤里,耳中仿佛能听到那些种子,冬眠苏醒般伸懒腰的声音。

林牧喜欢这种感觉。

这种付出辛苦,就能毫无意外地收获圆满结果的感觉……

前院里,林父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还没见人,就已经听到他炫耀般的声音。

“我回来了!看我给你带回了什么!?”

第九章 我要……坑个爹

半只鸡,几个馒头,是林父带回来的东西。

看似高兴的情绪,林父却是一直在偷瞧林牧的表情,生怕从上面看到失望与轻视来。

“嗯,爸你困了,去睡觉吧!”

林牧平淡的语气,让林父轻了口气,但也有些失望。

自己拿作借口的“牌桌补贴家用”,很明显没被林牧瞧在眼里,看后院里那一小块一小块的菜地,林父更觉得不自在。

好在他对此早有心理准备,逃避一般地喝了一肚子酒,这时候借着酒意掩护,回到东间就睡了起来。

只不过,这一次他的呼噜声,听起来明显太假,分明是一直在偷听外面林牧的动静。

林牧也没说话,逗了逗肉蛋,就继续平整起菜地来,院里四周都有树遮着光,只有中间那块能种点东西,不能浪费。

二大娘走进院子,教着林牧怎么发面、蒸馒头,叹息连连。

林牧把那半只鸡强送到了二大娘手里。

倒不是他讲人情往来,实在是看到这只鸡,就想到林父牌桌、酒桌上的“风采”,一点胃口都没有。

在一个小孩眼中,整天喝酒、对家人动则打骂的父亲,其形象和魔鬼也差不多少了。

二大娘家,自己嫂子眼看就要生产,农家互相帮助也是应该,自己以前吃的那么多饭,也不差一个鸡钱。

……

接下来的几天里,林牧在整理好菜地之后,就开始了正式稳定的生活。

吴白沟,沟通周围的吴庄、白庄,是林牧记忆中,水产最丰富的河沟。

也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的水流环绕,林牧的村子才被称之为“水庄”。

吴白沟里,林牧拿着“黄鳝钩”挑着草叶,走到一处时突然停了下来,瞧着身下那个黑漆漆、潮乎乎的洞,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左手自然地松了松短裤的松紧带,右手拿出自己那硬梆梆、足有27厘米的作案工具,小心地将其穿上一条粉红可爱的蚯蚓套,往水里浸了浸,权当润滑。

舔了舔舌头,林牧轻车熟路地先蹭了蹭洞口,算是给对方有个心理准备,免得突然伸进去,把对方吓得反应过激,对自己的家伙什失去兴趣。

手里托着大鱼沟,蹭了两下后,林牧就缓缓地将其伸了进去,轻轻地转动着,探查着洞里的情况。

就在林牧失望下来,想要快速伸进去验证一下时,长钩的顶端,却是碰到一个滑腻腻、显得有些硬的存在。

与此同时,手里的长钩猛地被什么东西咬住,一股大力拖拽着长钩往洞里缩去,一厘米、两厘米……

林牧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跟我玩拉锯战!这是你想咬住吞掉,就能吞掉的东西么?哥哥我的这根东西,可是足有27厘米好吧!

你吞啊!我看你能吞多少!

告诉你,你吞多少,就得给我吐多少!”

“嘤嘤嘤嘤!嘤……”

手里与对方角着力,身边的肉蛋却是兴奋地乱跳乱飞,似乎林牧平日里的这种滑稽行为,能让他极为兴奋,并且更有精力一般。

林牧拍了拍他的脑袋,感受到手上的吸力变小,便稳住了力道,不进不退。

果然,林牧这一不进不退,对方就受不了那种身体折磨,意志一软,就顺理成章地往前迎了一下。

对方进,林牧退,不快不慢,就保持着那种吊着对方,不上不下的力道。

只不过十余秒的功夫,对方就已经彻底丢盔弃甲,乖乖地迎合林牧力道,再无一丝反抗余力。

只要节奏稳住了,胜利就掌握在自己手中!

林牧轻力一探,一只硕大的黄鳝就被拽出了洞口,一股浑浊水流随着那只黄鳝溅出,洒落在洞边的草叶上。

OK,搞定!

目标搞定,林牧也没有直接离开,拿草叶小心地盖在洞口,等待着下一只黄鳝拿这当窝,下一次自己再来时,说不定还能获得惊喜。

只不过,今天捉了这只黄鳝后,心满意足的林牧,三天内是不会关注这只黄鳝洞了,没什么意思。

背后的竹蔑鱼篓里,已经装了五十余条黄鳝,这是林牧大半天的收获,几乎把吴白沟易搜寻的黄鳝抓了个遍,两个地笼也藏到了水面之下,等候第二的天收获。

鱼篓和地笼,都是二大爷的渔具。

……

金权饭店门口,老板娘语气有些为难。

“小牧我不是想压价,实在是我这小店,收不下这么许多的黄鳝,先前我还以为你以后每天,再能抓个三五条就差不多了,谁曾想……”

赵寡妇旁边坏笑接话道:“谁曾想老斑鸠这么厉害,连老板娘都吃不消了……”

“呸呸呸!胡说什么呢!”老板娘羞恼道,偷偷扫了一眼林牧,见林牧面色如常,这才放下心来。

小牧这娃子行,纯洁、善良、心干净,不像那其他小孩那样,嘴上不干不净的!

一道急弯,林牧毫无动容,面色如常:“没事婶,我明白,那我去刘庄街上卖去,过几天那就‘赶会‘了,饭店肯定喜欢收这个。”

从鱼篓里拿出尾精力最旺盛的黄鳝,林牧递给赵寡妇:“赵婶送你一条,没事养着玩,要是不小心破了皮流了血,直接就把这黄鳝杀了,拿血浇纸巾贴上,黄鳝血能止血生肌……”

“哈哈哈哈!”老板娘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掉出来了。

赵寡妇面红如火:“呸!小屁孩子,还真以为你是个好东西!小滑头!”

林牧笑了笑,借了老板娘家的自行车正要往刘庄赶,却听见旁边澡堂里,金权大声的吆喝声。

“蜜萍,再送箱啤酒过来!”

“……”

轻松的气氛,瞬间变得僵硬,脸上还在笑的老板娘咬紧了牙关,恨恨地道:“这群七孙!这澡堂就不该开它!”

生了会闷气,老板娘还是恨恨地送酒去了。

林牧看着澡堂,若有所思。

赶到刘庄,饭店果然都喜欢收黄鳝,林牧手里拿着钱,买了些油盐,一边推车走,一边想着澡堂的事情。

既然夸奖变不了林父性子,那羞耻心呢?

只不过,如何做,才能做到这一点?

眼中余光里,似乎突然有什么能引起自己注意一般,林牧停下脚步,往那方向一看,顿时就乐了。

《王氏中药铺》!

第十章 嘤嘤怪初立奇功

小小的地方,关系错踪复杂,所有人几乎都能扯上亲戚关系。

林牧进了中药铺,这里还兼任着给人瞧病的诊所功能,店主王医生已经五十多岁,得过小儿麻痹症的样子,十根手指一起扭着没法动,靠着指节夹着笔写字,很是唬人,跟鸡爪似的,一些不懂事的小孩就喊他“鹰爪王”。

里面正有个病人买药,林牧也不急,趴到柜台上,好奇地瞧着药柜上的标签。

“鹰爪王”给人拿了药,就笑着走了过来:“怎么着,牧娃子,要买药么?”

农村无秘密,林牧这几天的变化,在赶集村民的话里,已经为他所知,对林牧也多了层敬意,没像其他小孩那样无视。

林牧没说心里话:“孙叔,我就是想问问,人家都说爬蚱皮是中药,能卖钱,你这收爬蚱皮么?”

爬蚱,是当地的土话,其实就是知了的前身。

鹰爪王哈哈笑了起来:“你这娃子好,都知道挣钱了,爬蚱皮确实有人收,但我这药店暂时还用不上,你存着吧,有空我帮你问问。”

意料之中的回答,林牧也不气馁,而是转而把话题扯向了巴豆:“对了叔,我前几天看电影,里面动不动就巴豆的坏人肚子的,巴豆是什么豆?跟黄豆一样么?”

店里没生意,鹰爪王也乐得闲聊,从个药箱里拿出枚巴豆来:“那怎么可能?巴豆跟花椒似的,一般分成四瓣,像是四个豆凑一块了,呵呵,你可别小看这东西,它清理肠气可是好作用,药性……”

林牧听不得他的滔滔大论,聊了几句,心里就已有定计。

天色已暗,林牧转身离开,药铺就又陷入了安静。

鹰爪王饶有趣味地看着林牧离开,望人气色的本能下,感觉林牧对自家的巴豆,似乎有着不为人知的兴趣。

心里一直想着这事,夜里睡得就浅了些,当鹰爪王夜里听见药房的动静时,心里就冒出一个念头来。

“该不是林牧这家伙来偷巴豆,想调皮捣蛋吧?”

但他披上衣服,来到药房后,却又没发现任何异常,门窗紧闭,只有一个透气的小窗开着,那是给自家猫夜里回来用的,进不了人。

犹不放心,鹰爪王打开“巴豆”药箱,白天特意留意过,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巴豆并没有变少,这才放下心来,继续回去睡觉。

这一夜,鹰爪王睡得很是难受。

或许是内心想着这事的缘故,他每次睡梦里,总是仿佛听到药房声响,急速起床去看,又没什么异常。

幸亏这个年代,他还用不上监控,否则只要调回电脑一看,就能发现在静谧的药房里,标示着“番泻叶”的药箱,自动地悄然打开,随后又悄悄合上。

真要是让他瞧见这一幕,估计那十根“鹰爪”都能吓成“九阴白骨爪”了。

……

刘庄街上的建筑,中间是一条石子路,两边是两排二层楼,再外面就是麦田,树木之类。

在近一百米外的树林里,林牧闭着眼睛,感受着那种奇异的感觉。

眼前,仿佛出现了第二“观战”视角,看着肉蛋悄摸地飞进药房,甚至感受到肉蛋那兴奋的心情,待到鹰爪王进来,“两人”大气也不敢喘一声,趴在药桌上一动不动。

唯一有些意外的,是肉蛋从“猫洞”里飞出来后,往自己这边赶来的时候,竟然遇到了一只大白猫!

这猫胡须触动,感受着肉蛋的方位,眼睛一眨不眨,试探地跑过来,疑惑地拿爪子往肉蛋身上摸去。

“嘤嘤!嘤!”

肉蛋的寒毛都要炸起来了,往空中猛地一飞,那大白猫却同样往前一扑,把肉蛋扑了个跟前,晕头转向间,这大白猫仿佛找到了什么有趣的玩具,“喵”了一声,把肉蛋当成了球扑腾着玩。

“嘤!嘤嘤!嘤嘤嘤!”

肉蛋拼命地往前跑,林牧甚至能感受到它“崩溃、悲愤”的心情,不由得好笑,从地上捡了个石子,瞧准了方位,往着猫这边丢了过来。

借着大白猫警惕的功夫,肉蛋终于连滚带爬地扑进了林牧怀里。

“嘤嘤!嘤嘤嘤!”

林牧好笑地揉了揉它,安慰好它后,就见肉蛋几下翻腾,身体舒展,从身体里“吐”出几片蕃泻叶来。

林牧小心地收起药片,往着家里赶去。

内心,却是与肉蛋在进行不可言喻的交流。

“这玩意真有用?肉蛋你知道剂量?”

“嘤嘤!”

“讲真,可别搞错了,这剂量要是太大,我爸还不被我送医院去?”

“嘤!”

“肉蛋,你是老中医么?嘿嘿,能不能给我介绍两个补肾的药方?我没事养养鸟,养鸟要从小开始嘛!这样的鸟养出来,才机灵活泼可堪大用……”

“嘤嘤嘤嘤嘤……”

一路上,林牧表面安静走路,内心却是一直在与肉蛋交流,这也是白天想事情时,肉蛋突然表现出的能力。

一路上,夜路静谧,除了偶尔几家狗叫,以及几个偷菜的小孩,林牧再没遇到任何人。

用“查看地笼”的理由搪塞过林父后,林牧吃了半块凉馒头躺在床上,手抚着胸前的肉蛋,下定了决心。

仿佛能感觉到林牧的决心,肉蛋飞到林父的肚皮上,一阵蹦哒,仿佛是一个听到点火放鞭炮的小孩,两眼放光。

正在打着呼噜、胖大肚皮一鼓一鼓,跟头大河马一般的林父,还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史上……

最坑爹的熊孩子!

……

心里一旦放轻松,心情都好了许多,哪怕第二天地笼的收获不大,林牧依旧满脸是笑。

现在,只要摸清林父的活动规律就好了!

从二大爷家抱的一堆木屑末,被林牧放到了一个破塑料盆中,把十几枚葫芦籽放埋进去,浇了些水,又把盆口用塑料皮蒙住,整个盆抱到阳光最好的院子中。

这是最后能种的一点菜了,墙边洒了丝瓜种,院里黄瓜、西红杮、南瓜以及其他春天的蔬菜,都更是眼看着要发出嫩芽,在林牧每天拔草的精心照顾下,丰收的果实,离自己越来越近。

几天里,林牧照顾菜园,没事带着江小柔钓黄鳝,多了上刘庄卖,少了就卖给老板娘,时而再去江小柔家,看看林父四人打牌,日子过得飞快。

四五天后,在村大队玩了几天的林父四人,终于又再一次在金权饭店集合!

第十一章 史上第一坑爹

许是老板娘跟金权生了气,接连几天四人都在大队玩,反正现在又不农忙、又不是每月初一、十五的长途客运时间,四人乐得轻闲。

“林牧哥!”

金权饭店门口,江小柔正一个人无聊地踢着毽子,见林牧又过来卖水货,开心地跑了过来,看林牧背后的鱼篓。

林牧瞧了瞧屋里面,林父几人正打着牌,老板娘正沉着脸做饭,心头就是一喜。

时机已至!

揉了揉江小柔的双短马尾,林牧把鱼篓直接倒进了饭店里的水盆里,十几尾虾、七八条黄鳝、甚至还有一条大鲫鱼,尽数与原先的鱼混成一团。

“老板娘,这些天受你照顾,这点小东西请你了!”

数度推辞,见林牧依旧坚持,老板娘明白林牧是真心实意,脸上就露出些笑意来,亲近道:“那就在这吃个晚饭吧!”

“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大人不懂事,整天大吃大喝的,还差一个小娃娃的饭么?!你坐着,婶子把肉给你匀点!”

这时节,酒桌上,没有女人和小孩的位子,老板娘把刚做好的肉菜,捡那最好的肉挑了些下来,就招呼林牧和江小柔兄妹吃。

闲聊间,老板娘对自家男人好吃懒做的习气恨得牙痒痒,听得林牧感同身受。

一家人里,出一个好吃懒做的,整家人就都不得安生了!

“蜜萍!汤呢!”

屋里的这顿饭,只吃了足有两个小时之多,林牧终也等到那最后一碗“滚蛋汤”的到来。

当地有个规矩:但凡是酒席,最后一道菜,便是一碗鸡蛋汤,这碗汤后,就没有菜了,喝完滚蛋,便称之为“滚蛋汤”。

“老板娘你别忙活了,我帮他们端!”

林牧上前一步,抢先端过汤。

酒桌上的四人,菜早就吃得差不多,酒都喝得有一个半小时了,要是再因为老板娘端的一碗汤出事,金权还不没事找事?

换成林牧端,那就没事了,老板娘伺候了半天,心里有气,金权敢找事,老板娘可不是吃素的!

“肉蛋,上!”

“嘤嘤嘤嘤!”

肩头的肉蛋,嘴里兴奋地叫着,跳到林牧身前的碗上,借着林牧身体遮挡的功夫,一拈蕃泻叶的粉末,便被洒进了“滚蛋汤”里。

“金权叔、喜荣叔、长海叔、爸,喝汤!”

林牧把大汤盆放那,乖巧无比地拿勺子搅了搅,给四个长辈各盛了一碗,一时间,竟然想起潘金莲的那句名言。

大郎,该喝药了!

金权胖大的脸上露出亲切笑容,拍了拍林牧的肩膀:“还是伟家孩子懂事!我家孩子就闷得不行,伟,改天摆一桌,我认小牧当个干儿!”

一旁的清瘦的付长海,倒是一副斯文人面孔,还带了个黑边眼镜,酒意上涌间,意气风发:“家里难得出个好孩,今年秋天就该上学了吧?到时候报我名字,不用交那学费了!我也认个干儿!”

酒桌上就怕比大方,两个兄弟都吹过牛B了,江喜荣自然也不甘落后:“恁好个孩,便宜哪能都让你们占全了?妞妞!妞妞!”

把江小柔喊到了跟前,江喜荣胸膛拍得呯呯响:“今个咱们就定个娃娃亲,等你们俩长大了,我们家妞妞给你当新媳妇!”

“哈哈哈哈!行!娃娃亲好!娃娃亲好!”一旁的林父,只觉得脸上光彩,笑得跟个大河马似得。

“嘤嘤嘤嘤嘤!”

一旁的肉蛋,更是在空中一阵翻滚,不用感觉,也知道它已经笑得不行。

瞧着无比“慈爱”的四个长辈,以及旁边害羞得不行,以至于双手捂脸不敢看的小萝莉,林牧抹了抹额头的汗珠,尴尬笑道:“叔……”

江喜荣一巴掌拍桌子上:“叫老岳父!”

林牧一脸羞愧:“行行行!岳父,干爸,爸,你们喝汤,我带小柔出去玩了……”

扯着江小柔的手,林牧就跑回了外屋,老板娘听到里面对话,不由得调笑道:“行啊小伙子,这一碗汤送的,直接抱回来个小媳妇,真说起来,婶我这还算半个媒人吧?”

旁边的江小柔脸红成一片,与一旁的卤猪蹄有得一比,闷着一句话也不好意思说,看得老板娘和旁边的赵寡妇更是不断打趣。

林牧尴尬笑笑,与老板娘有一拨没一拨地闲扯着,没过一会,便见到四人晃荡着走了过来,哼着戏曲,往旁边的澡堂子里走去。

五六分钟后。

“蜜萍!搬箱啤酒过来!”

不等老板娘笑脸转黑,林牧已经主动走上前去,搬起箱啤酒就走:“老板娘,你坐着,我去!”

旁边的胖墩眼珠转了转,也跟到林牧屁股后面,往澡堂里跑去了。

只留下小萝莉江小柔站在那里,一双星光灿然的大眼睛扑闪扑闪,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金权浴池并不大,但里面倒是五脏俱全,除开那些常见的盆浴外,还有一个不小的浴池,旁边还有七八个淋浴。

这里,本是招待“上边贵客”的地方,这也是金权与付长海关系这么好的缘故,平日里也对外营运,不过需要加钱。

此时已经是下午将末,里面就只有林父四人了。

林牧一进浴室,就被唬了一跳。

只见放衣服的小间里,四周墙上贴满了海港城女明星的照片。

林牧是个正经人,只认识里面的叶子媚。

至于其他那些巧笑倩兮、身材娇好的美女,一个个都穿着衣服,林牧就认不出来了。

林牧恶汗了一把,这些农村闲汉,整天都在想些什么?

而当林牧走进浴池后,更是蛋疼的厉害。

外面的换衣室,虽说贴了照片,但终归是在外面,顾及了些颜面,哪怕是叶子媚,也只是与“性感”挂勾。

可是这浴池之内,简直就是明摆着地低俗了!

只见那淋浴处的墙上,一个个比基尼美女搔首弄姿,明显都带着资本主义特有的腐朽气息,让人唾弃。

一墙的“艺术”!

而在那浴池边的墙上,就更让林牧牙疼了。

上面倒不是有什么少儿不宜的海港城女明星,反而可以说是高雅,高雅到没人任何人敢说低俗的程度。

上面,挂了个维纳斯的画框……

“高雅,真他娘的高雅!”

更让林牧不忍直视的是,身边的肉蛋,不知何时已经飞到维纳斯面前,在墙上蹭来蹭去,任凭林牧心里如何招呼,都不回来。

“嘤嘤!嘤!嘤嘤嘤!”

林牧嘴角抽搐,大步走到浴池跟前,把啤酒一放。

“岳父,干爸,爸,喝酒!”

第十二章 不忍直视的维纳斯(被爆了,求推荐票嘤嘤嘤)

四个醉汉,坐在温热的池水里,在断臂维纳斯的注视下,开怀地喝着酒,高谈阔论,牛B吹得震天响。

一旁,跟着林牧洗淋浴的胖墩犹豫了好一会,这才小声问道:“林牧哥,你以后真要娶我妹妹么?”

林牧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怎么着,大舅子你不同意?”

胖墩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林牧哥你给我钱买枪,还给妹妹买糖。只不过电视上的娃娃亲,不都是结不成么?”

“嘤嘤!”不等林牧回答,旁边的肉蛋先叫了起来。

林牧心里感受到对方的情绪,分明是在说着一句话:

“三年血赚,枪毙不亏!

合法萝莉,爱酱赛高!”

一脸无语,反手正要给胖墩一个脑瓜崩,就听见身后不知是谁,肚子“咕噜”了一声。

林牧脸色一变,马上把淋浴一关,三下两下擦干了身体,往着旁边的厕所就跑了过去。

刚刚热水淋到身上,硬是憋住了那股尿意,此时林牧开闸放水,舒服无比。

身后,正在犹豫着要不要起身的林父,见林牧去了厕所,就忍下肚子里的不适,继续泡澡。

从厕所出来,林牧偷瞧了一眼四人,发现脸色俱都有些不对,尤其是林父与金权,面色古怪。

咬着嘴唇憋着笑,林牧走过去,快速地给胖墩擦着身子,大部分注意力,却是看着澡池方向。

对面,林父的脸色越来越不对,想往池子外面爬,却又紧绷着身体,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就在这种僵持之中……

“呲!”

仿佛一声水管中的水流中,一条剑鱼急速逆冲而过的声音,林牧嘴角一扯,分明看到林父身边的水池中,泛起一抹淡淡的黄光,一丝细不可闻的淡淡臭味,也随之传来。

躺着的林父,仿佛下定了决心,翻身往着池外爬去,两手并用,如同怕滑的河马一般。

旁边,林牧的便宜岳父江喜荣笑道:“伟,怎么这就走了?再泡会……”

江喜荣与付长海,饭量小些,喝的汤也少,药效发作得没那么快。

河马林父强撑着一张笑脸:“不……不泡……不泡了,我去,我去一……一一……一!!!”

话音未落,上半身趴在池边,挺着个大屁股的林父,整个人面色都是一僵,五官皱成一团……

“噗!”

仿佛天女散花,抛洒漫天花雨;又仿佛九州齐喑中,一道惊雷震响天下!

暴虐的黄色汁水,如同老渔民洒出的渔网,卷出由小变大的一个圆圈,劈头盖脸地往着墙上的维纳斯砸去!

那崩飞的力道,那180度全方位覆盖的威压,纵然间隔两三米的空间,依旧沛然莫御,威势惊人!

而在一旁林牧的眼中,那诡怪神奇的一幕,恍如惊雷霹雳般,永远地铭记在自己记忆深处。

在林牧的视角中,情况是这样的:

微侧着身子的断臂维纳斯,原本仿佛悲天悯人的圣母般,俯视着这四个迷途的羔羊,期待这四只羔羊的迷途知返。

而林父,却是突然从羔羊变成了河马,又如真正的河马一般,刚刚从洗澡的河水里爬出,就撅着屁股,将这不文之物对准了维纳斯,如同马克沁重机枪般,喷吐出让人魂为之丧的子弹洪流。

“噗噗呲!噗噗!”

百年洪患,一朝尽释,席天卷地的可怕洪流,朝着维纳斯疯狂扑去。

在此时林牧的眼中,维纳斯已经完全没了悲天悯人的气质,微侧的身子,也变成了“闪避”的动作。

只可惜,作为一个断臂的圣母,哪里能避开河马的亵渎?

林牧越瞧,越觉得在此情境下的维纳斯,整张脸的表情,都充满着绝望与崩溃,“MMP”的话语还没喊出,眼前的“黄患”就盖了她一脸一身!

隔着玻璃框上的黄色水渍,维纳斯的表情显得异样古怪,林牧一辈子也忘不掉。

其余三人如果不是分坐在两侧,只怕林父这一下,就要被直接爆头,享受和圣母一般无二的待遇了!

旁边的付长海惊呆了:“卧槽!伟你这在干什么?!你他娘的喷的是什么玩意儿!!”

“咕咚咚!咚!咚!”

话音未落,身边的金权身下,猛然爆出鱼雷炸响般的声音,一股凶猛的水花,猛地从金权的大腚下喷出水面,突出拳头大小的水花来,可怕的黄流,在一瞬间就席卷了小半个水池。

就是一旁的林牧,也看得呆了。

自家这个刚认的干爸,竟然直接就在水池里,“窜”了?!

还窜得这么暴烈!

“啊!!!”

付长海直接崩溃了,嗷嗷叫着就从水池里扑出来,只想逃离这个可怕的地狱。

但这样剧烈的运动,仿佛引爆了他肚子里隐藏的那股炸药,加上太急,扑倒在地正要再爬出来的付长海,只觉得扩约肌一松,“咻”的一声,一股黄水就从自己的大炮口斜射了出来,直接浇在两三米高的天花板上。

“啊啊!”

付长海发出鬼一样的嗷叫,生平以知识分子自傲的他,情急之下,竟是掩耳盗铃般地拿手捂在自己屁股蛋中间,想要挡住那股黄水的急射。

这一下场面更刺激了!

急飙的黄水,如同自来水笼头被手指堵住了一般,疯狂寻找着任何一丝缝隙,又因为“压力相同的情况下,受力面积越小,压强越大”的科学原理,形成细小,却又更加快速的水流,打着旋地往四周狂卷!

超级龙卷风!

而在一旁,刚刚还要把女儿嫁给林牧的江喜荣,因为长年跑车,身体素质最好,却是唯一还能跑动的人。

只见他岔着两条蛤蟆一般的腿,往着门口一步一步地“跑”着,只不过屁股上却长了道垂地的黄尾巴一般,“呲溜溜”的在地上浇出一道“黄河”。

一边跑,一边喷翔,江喜荣涨红着脖子喊道:“女婿,快别让旁人进来!”

常年跑车的老司机,脑子就是活,在此情此境之下,竟然还能想到这一点,让林牧打从心眼里佩服自家这个岳父!

林牧见机得快,在付长海360度无差别射击之前,就已经扯着吓傻了的胖墩跑到了换衣室门口,这才没遭受什么袭击。

只见整间浴室里,撅着屁股装河马的、百厘米冲刺喷翔的、趴在地上扮趵突泉的、死命挣扎,却怎么爬不出来、在那黄水池里不住扑腾的……

第十三章 嘤晕过去了

林牧、胖墩在门口,只瞧得心惊肉跳。

只见前面的浴池房间里,地上、天花板上、池上、搓澡床上,到处是纷乱的飞翔。

维纳斯的身子都气得侧开,眼球都气白了。

而那些墙上的海港城比基尼美女,一个个更是全部遭殃,要是那些美女知道自己的照片,会遭到如此残酷的对待,只怕当初死都不会当模特了!

林牧瞧着眼前的乱相,不由得暗暗敬佩自家老爹。

付长海是大队书记;

金权开着饭店、澡堂,关系深厚;

江喜荣眼光活,搭上了改革开放的顺风车,靠着长途客运,成为村里首富。

林父呢?

家里穷得叮当响,自小就是村里有名的二流子货,整天就会喝酒,除了会点电工、识点字,不会挣一点钱。

这样的根底,竟然与这三人玩得自在,而且还兄弟相称,没有任何跟班的意思,简直天生就是混官场的料!

江喜荣眼光远,让林牧别放人进来,瞧见众人丑相,以免影响以后的声名。

林父眼光短,却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在其他三人身上头上,俱都沾了一身翔的时候,林父已经把搓澡的手巾包住了头脸,撅着屁股,如河马般躲到一个能遮挡的地方,虽说同样在大片地轰炸,但情况无疑是众人中最好的一个。

他甚至有精力给林牧挤眉毛弄眼,示意林牧赶紧离开,免得林牧看见自己的样子,两人尴尬。

林牧自然是有眼力见的,拉着胖墩就往屋外跑。

不跑不行,这薰死人不偿命的气味,哪怕把湿毛巾捂鼻子上,依旧难以阻挡。

浴池里这样的动静,又是“噗噗”的放炮声,又是四人的鬼哭狼号,屋外的老板娘还以为四人酒醉打了架,刚打开棉布门帘,就见林牧与胖墩跑了出来。

胖墩甚至都没穿衣服,还一手捏着鼻子哈着舌头,就被林牧带着跑了出来,两人跑到不远处的树下,张大了嘴巴喘着气。

“这俩小孩怎……呕!”

被气味几乎薰背过去的老板娘,一愣神间,张嘴就骂:“金权你个鳖孙儿,在里面干什么呢!”

拿了个毛巾捂住嘴,老板娘就骂骂咧咧地拿着扫帚走了进去,他还以为丈夫又在浴池里喝吐了。

刚一走到里面门口,老板娘就惊住了。

此时的浴池里,四人已经没有力气再蹦跶,肚子里的翻江倒海,让他们连爬到厕所的力气都没有。

最显眼的,就是江喜荣,他“跑”得最远,此时正死死抓住一个淋浴水管,淋浴已经打开,水流冲刷着他的头脸,热水下的脸皱成一团,两条岔开发抖的腿中间,不时喷出可疑的黄水。

在旁边,是死死抱着搓澡床腿,尽力把头往上抬的付长海,他眼镜下的五官已经被薰得扭曲变形,趴在那里,后面的“趵突泉”浇得他全身都是。

这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烈的就是还在水池里扑腾的金权了,他油水最大,此时情况也最严重,七八平米的浴池池水,已经被他污染得没法瞧,水面不停“咕咚咕咚”地翻滚着水花,仿佛温泉一般。

而在一边毛巾架子边的林父,则是一如既往的“河马”形象,头上盖了个毛巾,同样一刻不停地、“卟卟”地挥洒着肚子里的黄水。

只不过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林父极其靠近浴池,喷出的污物基本上都进了浴池,自己却是没沾染太多。

这样看来,那不停在池子里奋力挣扎扑腾的金权,那个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就显得分外地悲壮了。

“我艹你M个狗R的玩意!!M个B!!!金权我R你个鳖孙!好好一个澡堂子,你个鳖孙把这当粪坑!!”

只一眼,老板娘就气得三尸神暴跳如雷,跳着脚就骂了起来,手里的扫帚直接砸了进去。

骂了两句,觉得受不了,老板娘跳出大门,愤怒地站到上风口继续骂,只把金权、林父四人的祖宗十八辈都骂了个遍。

至于屋子里那四个混账玩意,老板娘这时只恨不得他们直接拉死,省得自己被活活气死!

旁边的林牧一头冷汗地听着,见江小柔傻着个脸,一直往澡堂里探头探脑,就把光着屁股的胖墩喊过来,让他直接带妹妹跑回家。

赵寡妇往里看了一眼,也是脸色苍白,吓得连退了三步,一屁股坐到地上,花颜失色。

林牧见四周已经有村民围来,赶紧走到老板娘跟前,小声说了两句。

老板娘眼皮突突直跳,终还是一咬牙,让赵寡妇关了饭店门,自己与林牧又关了澡堂院子的大门,任凭外面村民如何询问,也只说“四个人发起酒疯”。

……

林牧在院子里,听着浴池里的惨烈声音,心里不由得有些担心。

“肉蛋,真没事么?”

“嘤嘤!没事!嘤!嘎嘎嘎!”

前所未有的活力,肉蛋此时仿佛吃了药般的兴奋,甚至第一次从心里传来明确的思想,让林牧极是诧异。

那种感觉,就像是肉蛋身体里的发动机,终于有了油,又打了火,刚刚考上驾照的萌新司机,在空旷的百米宽大马路上疯狂飙车。

感受到肉蛋没有骗自己,林牧稍松了口气,把浴池门口的棉布帘扯了下来,又把那几个通风窗全打开。

又喊着赵寡妇,打了几桶温水,放到浴池门口。

老板娘见状,总算停下嘴里的咒骂,往里面喊了一嗓子:“一群狗R的鳖孙!还能爬出来么?!”

“等一会!让我再拉会!”这是唯一还有力气的林父的声音。

至于其他三人……

“卟!”

“咕咚咕咚!”

“噗!”

听见里面的“回应”,赵寡妇直笑得肚子疼,老板娘听见四人这样不堪的回应,阴沉的脸也是被直接气笑,嘴里反反复复就是“马勒戈壁”。

“哈哈哈哈!”旁边的围墙上,响起小孩的笑声,林牧一瞧,嘴角忍不住就抽搐了一下。

只见旁边的院墙上,已经探出了几个村里小孩的头,一个个呲呀咧嘴地笑,不时有小孩笑得太厉害抓不住墙,从墙上滑了下去。

“嘤嘤嘤嘤嘤嘤嘤嗝……”

如果说这些小孩,还只是笑得抓不住墙的话,那在肩头一直乱跳的肉蛋,却是直接“嘤”得兴奋得晕了过去。

林牧看着肩头一动不动的肉蛋,内心一阵疑惑。

“呃,你怎么不嘤了?嘤啊!你倒是继续嘤啊……”

第十四章 大孝子!

身边这个整天只知道“嘤嘤”的嘤嘤怪,虽然外界看不到听不到,但对于林牧却是最知根知底的朋友,整天听它嘤,这猛地一停,还真有些不适应。

好在感受到肉蛋没事,而且似乎还在进行奇妙的变化,林牧瞧了几下,就把注意力再一次放到了浴池里的四人身上。

那间浴池,在此时的众人眼中,已经不亚于武侠小说中的魔窟,离得近点都站不住脚,更别提进去了。

老板娘驱赶走墙边的小孩后,恨声朝里面喊道:“死没死?死了给句话!”

此起彼伏的声音稍停了下,随即又是一阵飞翔疯狂打尻的声音。

林父此时就显出了过人之处,只听他断断续续地讲着里面的情况。

“还行!死……死不了!窜得差不多了……就是太臭了!蜜萍,你……你扔盒烟进来吧!太臭了!等等!

卧槽!金权你抓紧!别滑进池子里淹死了!”

听着里面的回复,林牧想及里面的情景,只觉得哭笑不得。

都在里面“焖”这么久了,还能闻见味?

还要烟,烟扔进去,那还能碰么?!

林牧本来已经找了条绳子,听到这话也纠结了。

是,自己现在是能把四人用绳子拽出来,可拽出来后呢?

一肚子存货的四人,估计厕所都蹲不住,弄不好还把院子污染一圈。

“咳咳,老板娘,既然没事,那就让他们再拉会吧?拉干净了,再弄出来,不然还不把你这院子弄得没法走啊……”林牧提醒道。

老板娘只气得杏眼直瞪,恨不得一桶汽油浇进去,把四人给点了,无奈听了林牧的话,也只好点头同意。

而在浴池之内,听到林牧话的四人,也俱是松了口气。

在这里面虽然难熬,总好过光着身子,在女人面前继续出丑,顶天再臭点,男子汉大丈夫的脸面,还是能维护一二的。

再说了,出去后,上厕所也确实是个大问题。

江喜荣一直温水冲着,身体又好,这时总算松了一口气:“好女婿!是个心疼老岳父的,你放心,等妞妞长大了,我就把她给你送过门!跟着你这样仔细、心善的女婿,我江喜荣老怀大慰啊!”

林牧毕竟是个要脸的,听了这话只觉得满脸臊红,连忙摆手:“不不不,亲事咱们以后再说,江叔你……”

“叫岳父!”

林牧一头暴汗:“岳……岳父!你们尽量往窗户口来点,我给你们用绳塞进去四瓶水,补补体力。”

“不用,三瓶就行了……”江喜荣瞧了瞧另三人的情况,尴尬道。

“三瓶?不是四个人么?”

“金权……你金权干爸差不多喝饱了……“

”M个痹,你才喝嗝……喝饱了!你……嗝……小牧,你嗝……你给我也来一瓶!不对!你先扔个绳进来,把我拖池子外面!这里面……嗝~”

“就是!乖儿你先扔个绳进来!你干爸没劲爬出来!”吩咐完后,林父还不忘了在朋友跟前晒娃,“瞧俺这儿!好不好?!关键时刻能当主心骨!喜荣你个鳖孙要是敢悔亲,我把你们家锅砸了!”

“悔啥悔?恁好个女婿,我喜欢还来不及呢!”

惨烈的战况,让林牧实在是无法想象,四人偶尔的夸赞声,更是让林牧直呲牙咧嘴。

踩着椅子,把绳从窗户扔进去,再由窗户边的岳父、干爸们接连传力,终于到了金权手里。

打环、系手。

在外面林牧三人的努力下,终于把金权拉出了池子,眼看着终于从那地狱般的“黄水坑”里脱身,金权是喜极而泣:“小牧!亲儿都没你亲!嗝!等爸出去后,可得好好感谢你!”

鬼哭狼号、神惨鬼愁的折腾中,江喜荣、付长海家女人也接连赶到,在四人终于把肚子里最后一点黄水呲出去后,总算是从浴池间里爬了出来。

林牧是场上唯一的男人,脸上蒙了两层毛巾,又把老板娘的香水喷了半瓶在毛巾上,拎着温水,在更衣间里,学电影里的狱卒,给几乎晕过去的四人,一个个浇净身上污秽。

四周的海港城女明星们,一个个明艳动人,往日里在这里换衣服总能带来爽快的感觉,此时趴在地上的林父,不经意间瞧到四周海报,不由得老泪纵横,只觉得委屈至极。

不就是懒了点,没陪儿子一块做家务么?

不就是爱玩了点,跟群朋友打牌喝酒了么?

怎么就倒这么大霉,在懂事、乖巧的儿子面前,受了这么大的委屈?!

林牧有些心虚,照顾四人就分外用心了点,不止身上洗得干干净净,就是那难以清理的头发,也用金权自己买的剃头电推子,给四人推了四个大光头。

光头好啊,一桶温水浇下去,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这样的仔细,这样的“不惧脏臭”,这样地“关怀长辈”,只把金权瞧得眼红无比,大姆指对林牧伸着,就没有放下过:“大孝子!以后在咱们水庄,有谁敢惹你,就报干爸几个人的名字!”

付长海、江喜荣也是如此,如果不是林牧小,只怕都要跟林牧烧黄纸拜把子了。

这让林牧有些意外。

林牧先前的想法,是想借着这回的事,让四个人产生羞耻之心,吃喝时遇到这种事情,换成些正常点的、顾及点颜面的,以后差不多也应该不会再在一起吃喝了吧?

偏偏此时的四人,情况虽然惨烈,但关系似乎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因为“共患难”的原因,眼看着更加亲近。

为今之计,林牧也只好祈祷在身子好了以后,四人心有余悸,不会再吃喝得那么厉害了吧?

这却是林牧对他们四人了解太少了。

四人几乎是从小玩到大的关系,彼此更是互相借重,比着亲兄弟还要亲近,喝酒吃坏了肚子,那是常有的事,算个什么?

情况最严重时,四人夏天在大队院里喝醉了,在墙角放完水后倒地就睡,对于脸皮厚的二流子们来说,这都不是事!

瞧着四人坐在板凳上,一人抱碗温水贪婪地大口喝着,林牧斗志重燃:

“爸,岳父,干爸,慢点喝,这碗水喝完了,我以后再一杯!一杯!地倒给你们喝!”

第十五章 家人的喜悦

在农村,只要不是喝了药,或者头被开了瓢,一般人就基本不会去医院,嫌麻烦是一回事,更多的是因为不想乱花钱。

反正也没大碍,在家休养就是了,哪那么娇贵?

林父四人,感觉自己情况并不严重,自然也是如此。

事实上,作为水庄唯一的饭店,因为客源少,肉类食材有时候卖不完,又没注意,偶尔也会出现吃这些东西拉肚子的事情。

林父四人之所以如此淡定,也是以为又遇到这样的事情。

天色已晚,林牧趁着夜色,用三轮车把林父送回了家里,安置好正要松口气,却听见江小柔“叭叭”地拍门声。

打开门,江小柔把手里的塑料袋,往林牧手里一塞,就直接跑了,与平日里的活泼劲大相径庭。

很明显,白天江喜荣“认女婿”的话,把她给说害羞了。

林牧对此倒是不以为意,又没喜欢的人,娶了江小柔也不错。

反正娶的时候,眼前的小萝莉已经长大,是合法萝莉,谁还能枪毙自己不成?

塑料袋里,是几斤白米,估计是“岳母”让送来的。

关上大门,在屋里的灯光照耀下,林牧竟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眼前,是自己擦得干干净净的桌几,虽然破旧,但那种干爽,任谁看了也心里舒服。

粮囤里,小麦成袋;厨房里,油盐俱全;

后院里,菜田青绿;右手里,更有滋养身体的白米。

这样的家,放天下任何地方,那也是难得的温馨家庭,本该父慈子孝,过着平静、安稳的日子。

可是现在,林父明显恶习难改,林牧更是做下前所未有的坑爹事情,被林父活活打死了都不冤。

“唉!”

林牧叹了口气,全无做过坏事后的得意,心中只感一片空虚。

……

林牧还只是心虚,林父那是真的全身都虚了!

平常的夜晚,夜里又爬起来了几次,林父瞧着直接打地铺的林牧,只感觉一阵无奈。

自己的形象本来就不好,这一下,儿子还不瞧不起自己?

好在,第二天刚醒,就闻到厨房里传来的米粥香,看着林牧细致地忙前忙后,林父心情总算安定下来,喝了点米粥后,沉沉睡去。

他睡得安稳。

水庄里的村民,可就炸窝了。

起初只是三五个小孩,说林父四人吃坏了肚子,待经过一个晚上的发酵,整个村子都把这当成了笑谈,林父四人,也成了一些个长辈教训二流子后辈的反面典型。

他们倒也没什么恶意,只不过是觉得好笑,平静的村子,难得出现这么件搞笑的“大事”,娱乐娱乐也是正常。

尤其是林牧姨姥、二姑那几个长辈,这时候看到林父“乖巧”躺在床上的样子,俱都是笑骂了一顿,看到屋子里的整洁,更是惊异得厉害。

扫得干干净净的屋子,还洒了些水,连尘土都不见半点,干净到一种令人发指的程度,就是村里那些最干净的妇女见了,都要敬佩。

后院里,青嫩的葫芦苗已经从木屑里发了芽,过几天就能移植到了菜园里,连带着其他生机勃勃的菜苗,更是让林牧心情平静。

喜欢喝酒闹事的父亲,老实地在床上休养看电视;自家的菜园,更一天天等待丰收的临近。

林牧很喜欢这种感觉。

唯一不足的,就是耳边清静了。

“今天又没有‘嘤嘤嘤’……”

把肉蛋从肩膀上拿到手心,其偶尔凸出的嘴唇和四肢,又缩了回去,恢复了圆球形状。

“咦!肉蛋身上好像出现了花纹……”林牧意外地发现了不同。

在眼前的肉球上,明显出现了层次不同的颜色,主要是青、黄二色。

林牧挠了挠他,见没反应,便又把它放到肩膀上。

他永远也忘不了穿越前的那一幕,那一个虚幻的世界中,无数作者演绎的无穷小说剧情,换成前世,绝对把肉蛋当成改变命运的金钥匙。

但对于重生了一次的林牧来说,有意义地重活一世,无疑是最重要的事情,所谓的收入、社会地位,在已经活了一世的林牧面前,无疑都是第二线的存在,没再那么重要。

家人的幸福,在林牧看来最是重要。

这一世,细心品味生活的甘苦,在更大的人生目标到来之前,却是林牧生活的乐趣所在了。

这些天的辛苦,换来的是一个干净整洁的家。

唯一可惜的,就是太安静了,没了每天的“嘤嘤”声,也没有鸡鸭猫犬的闹腾,总觉得太冷清了些。

当然了,小萝莉的身影,倒是给这个家增添了些亮色。

每天一大早,江小柔就跑了过来,揪着胖墩来帮林牧拔草,小小的菜园,给了她无尽的乐趣。

从木屑盆里培育的葫芦幼苗,细嫩的根苗正是江小柔与林牧一块种下,其中两株已经被她预定,说是等长出葫芦后,选个最漂亮的做“紫金红葫芦”。

或许真的是女生外向,在林牧不经意间思考葫芦架、黄瓜架的问题时,江小柔已经把自家闲置的上好竹竿抱了过来,俱都是一等一的建房材料,拿来做菜架,堪称浪费。

其他的,把江父带回来的稀罕食材、家里的好东西,时不时地拿来,更是成为周围邻居口中的谈资,搞得林牧每次出门,总是招来一堆的调笑。

这时候物贱钱贵,林牧只靠每天的渔获,就足以维持住菜钱、油盐钱,先前存下的那近200的黄鳝钱,已经足以用来应急。

只不过,林牧发现这黄鳝生意也越来越差了。

黄鳝少了不说,连着四周的闲人,听了自己的事后,也跟着开始抓起鱼来,纵然没林牧一身的钓鱼技巧,也给林牧带了不少麻烦。

前世的穿越小说中,各类神人一穿越回农村,钱就流水般地过来,林牧想了N天,也是没想到什么太好的赚钱办法来。

好在,春会就要到了,林牧准备“赶个会”,在会上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门路。

院子里,江小柔正小心地给菜浇水,林牧正要把一堆枯草抱到厨房,却听见大门口传来一阵兴奋喊声。

“哥!哥!我回来了!”

林牧眼睛一亮:“妹妹回来了?!”

第十六章 为人兄长(已签约,大家要是看得好,推荐票、打赏来一波)

进来的,是林牧的小弟小妹。

小弟叫林欢,小妹叫林婷婷,龙凤胎。

许是林母的慈和性格,林牧兄妹三个的关系一向极好,不像其他兄弟多的家庭,长大后为父母的一点积蓄,动不动就大打出手。

前世的林牧,之所以在工作之余拼命码字,也是存了份“赚外块”的心思,想给小弟小妹结婚时提供些支持,也给林母减轻些负担。

林牧兴冲冲地走到前院,就是一呆。

只见小妹林婷婷倒是身上干净,除了有些瘦弱外,其他还好,可见姨姥的用心照顾。

而林欢就惨了。

不止面黄肌瘦,就是身上衣服,也是灰溜溜的,风偶尔吹起他的衣角,露出的腰腹上。肋骨都能看得到,瘦巴巴的。

林牧心中恻然,小弟被林父寄住在六十多岁的姥姥家,年迈的姥姥年老体弱,家境又穷,平日时烧水蒸馒头还行,想照顾好小孩,条件也不允许。

家里的干净整洁,明显让两小呆了一呆,林婷婷反应得最快:“妈!妈!哥,咱妈回来了吗?!”

林欢也一脸兴奋,直接就往堂屋跑。

林母每年回来的时间,是他们最开心的日子了。

林牧叹了口气:“咱妈没回来,这是我收拾的,嗯?对了!明天赶会,你们俩是想跟我一块赶会……”

久远的记忆,一下子涌现出来。

幼年时,家境不好,林父又好吃懒做,照顾不好林牧三人,嘴馋几乎伴随着三人的全部童年。

也只有在这种“赶会”的时候,林父会大方地给林牧三人些钱,在会上买上串糖葫芦、一块面包吃,这对于三兄妹来说,几乎是仅次于过年的盛大节日!

林牧想得心疼,看看时间,赶紧就进了厨房开始忙活。

而在外面。

林欢两人失望地确定林母没回来后,对着林父喊了声“爸”,就好奇地查看起这陌生的家来。

一切的一切,都显得干净无比。

床头柜上的脏衣服没了,前院的杂草没了。

因为时间的充裕,此时的院子,比林母回来时,还要整洁,林婷婷跟江小柔说了会话,就听到一阵油锅的入菜声,随即就闻到一股豆油香气。

女孩早熟,林婷婷习惯地就要去厨房帮忙烧火,却被林牧蛮横地按到小板凳上,与林欢一块眼巴巴看着林牧把一大段火腿切成片,倒入油锅之中,那沸腾的香气,让林婷婷忘了女孩家的矜持,忍不住舔了舔舌头。

长这么大,她也就在海港城电影中,才看见过这样大的火腿。

旁边的江小柔只瞧得满心欢喜,她喜欢吃火腿,江喜荣就经常带这些东西回来,现在俱都便宜了林欢兄妹。

蘑菇炒火腿,蘑菇很小,房前屋后采的,很是鲜嫩,切成几块,不过片刻功夫,新鲜出炉!

林牧犹不停手,听见外面卖豆腐的货郎的叫卖声,就拿钱给江小柔,让她又买了两块钱的薄豆腐。

这是在前世城市里已经消失的薄豆腐,仅有四五毫米厚度,十厘米宽,二十厘米长。

轻轻一切,就是七八条细嫩的豆腐条,林牧刀功运转,转眼间就把两叠豆腐切得整整齐齐,很是养眼。

所有的豆腐条,倒入菜盆之中。

林牧拿起案板边的半个白菜,同样切得细致,既不使菜叶太长,又不致太过细碎,同样倒入盆中。

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

鲜葱切丝,连带着白菜、豆腐,洒上盐、点一丁点醋,再点上一点小磨香油……

城市里的人,很难理解正宗的小磨香油,究竟有多鲜香。

新鲜的芝麻,用小圆磨细细地磨制成油,简单的工艺,却是天下最完美的味觉体验。

原本还显得“略酸略淡”的凉拌菜,加上点小磨得油后,不仅多了层油光,那种新磨出的香油,还带来一种暖胃的舒适感受,尽除凉菜中的凉气与酸味,给人带来一种家庭小菜的温暖。

夹了三筷子豆腐拌白菜,分别喂到身前三小的嘴里,林牧问道:“味道怎么样?咸了没有?”

三个小家伙俱是一个模样,嘴里品尝着美味,脑袋如小鸡啄米状地不停点着。

“好吃!哥,开吃吧!我饿了……”

“不咸不咸,跟妈做的一样好吃!”

“林牧哥,你真厉害!我妈做饭一点都不好,以后我天天来吃饭好不好?”

林牧夹了一筷子凉拌菜,细一品尝,眉毛就是一皱,倒转筷子,把三小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下:“胡说八道!醋点的少了,没有中和掉白菜豆腐的寡淡味道,这叫什么好吃?!”

三小都有些委屈,林婷婷更是眼巴巴地看着林牧仔细加醋,细细地把调料拌匀,生平第一次,如此迫切地想吃掉眼前食物。

“好了!吃吧!”

一声“吃吧”未落,三小的筷子就已经探了过去,连林牧递来的馒头,都支支唔唔地顾不上接,跟三只抢奶吃的小奶狗似的。

林牧好笑地摇了摇头,从一直小火煨煮的铁锅里,盛了碗米粥,给林父送了去。

说起来心酸,自己父亲身强力壮时,家里锅里的好菜,没一样进过林牧三兄妹的肚子,全都被端上了酒桌,给林父大吃大喝。

待到现在林父这个“一家之主”倒了,虚弱地躺到床上,林欢、婷婷反而能吃点好东西,颇为讽刺。

林父犹豫了下,还是从衣服兜里摸出20块:“小牧,你明天带他俩赶会,给他们买点好吃的吧,嗯,小欢不是一直想要个枪么,给他买个好了……”

不对比不知道儿子有多苦。

在家里的整洁衬托下,林欢两人几乎如同两个野孩子一样,饶是林父平日里再掩耳盗铃,这时都涌现出一股愧疚来。

林牧看了看他,点头收下,伺候他喝了粥,却是又发现一个问题来。

床太小了。

一个双人床,到了林母回家后,想及那种拥挤,以及父母的尴尬,林牧都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是怎么长大的。

厨房里,三个五岁的小娃娃,并排坐在小板凳上,高兴地吃着饭,林牧开心之余,又是一阵头疼。

自己一个嘴还能维持,三四张嘴一块吃饭,赚钱的需求已经迫在眉睫。

“钱啊!我到底该怎么才能赚到钱?

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做生意又不会……

唔,要不……

去偷自行车?”

第十七章 赚钱的曙光

在农村,想偷电瓶车都没的偷,尴尬得要死。

好吧,这时候连城市都见不到电动车。

至于自行车,就更坑了。

别说偷整车,就是偷自行车牌,林牧都偷不到!

这不是笑话,而是事实。

一个“凤凰牌自行车,其车牌上的凤凰头含黄金”,就这样一个明显谣言的谣言,就让十里八乡的自行车上,凤凰全都被有人心“割了鸟头”。

想想看,一个紧贴在圆管上的厚铁片,用刀都很难砍断,就因为这么一句话而被切成两截,其中暴露的“赚钱”欲@望,得有多强烈?

任何一个被发现的赚钱门路,都被无数的人盯着。

……

第二天一大早,林牧就做好了饭,八点钟就领着四个小孩往刘庄赶去。

“小牧,多看着他们点!别走丢了!”

一边应着“小心人贩子”的叮嘱,林牧一边想着事情。

四个小孩,如同放飞的麻雀,林牧却是细心地观察每一个商机。

“存放自行车的生意,做不了!”

“摆摊卖小吃、卖别的,做不了!”

“遛猴?呃,我没猴,我甚至连猫都没一只……肉蛋别人看不到,想耍嘤嘤怪也没人能看……”

“不过肉蛋似乎快醒了,到时候跟它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办法……”

“……”

五毛钱一串的冰糖葫芦,是小孩的最爱,林牧买了四根递给身边的四小,瞧着他们无忧无虑地跑玩着,忍不住叹了口气。

所见所闻,没一件是自己有条件做的!

“卖书了!卖书了!《武侠》卖了!《武侠故事》卖了!《故事会》卖了!武侠小说卖了!路过的瞧一瞧啊!便宜卖书了!”

一声吆喝,吸引林牧全部的注意,喊住四小,林牧带着他们围在小说摊上。

这小小的木架上,摆着几十本书,大部分都是武侠,翻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摊主见林牧翻看,也懒得驱赶,仍旧热情地吆喝着。

武侠小说,在当地称之为“大薄子书”,名气极其不好,是这个年代最“耽误学生”的东西,一些家长因为学生有“书瘾”,几乎愁白了头。

情景与后世“网瘾”差不多。

只不过,武侠小说已经发展了快半个世纪,金古温梁成名已久,拥有无数的粉丝,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武侠小说却是最受欢迎的小说类型,哪怕其已经末落,许久没再出现过经典武侠小说。

林牧翻了几下武侠杂志,不由得有些失望,这都是一年前的旧书了,自己想了解这些杂志的收稿情况,都没有机会。

不过这好办,自家岳父每个月都开车,到时候请他帮忙买几本就行。

心中安定,林牧便问起摊主来:“老板,这武侠小说卖得最好的是哪几部?”

老板撇了撇嘴,但还是答了:“当然是金庸的小说了!《射雕》、《天龙》都好卖,古龙的就差点劲,名气大,能看进去的人,少!”

林牧道了声谢,犹豫了下,就问道:“《射雕》、《神雕》、《天龙》、《笑傲》这四本,一块买多少钱?”

老板似笑非笑:“多少钱?十二块钱你有么?就是有,你敢买么?”

四本书,12块?

林牧记得,前世的2006年,自己曾问过本盗版的《神雕》,是租书铺已经破旧的二手书,七块钱能买下。

眼前的这些书,同样破旧,一本三块,倒也说不清高了低了。

想到这里,林牧便道:“老板,我给你15,你再搭我一本《西游记》,怎么样?合适我现在就给钱!”

老板犹豫了一会,见实在没人愿意花闲钱买,便道:“行!只不过小说卖出去后,概不退换!”

林牧拿出15块:“成交!”

这年头还不流行塑料袋,林牧来时就提了个塑料菜栏子,五本厚厚的小说放进去,让林牧心里安定下来。

老板想了想,本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地道:“小孩你以后要是再买旧书,打我电话,我是乡里开书店的,一直清旧书!电话我给你写小说上!对了,我叫高文明!书店地址我给你也写上!”

林牧很有兴趣,不过这也是以后的事了,便点头告别。

……

自己的运气,仿佛好了许多。

在发现这个旧书摊后,林牧竟又在街两边的店面里,发现了个“租碟铺”!

在1997年的水庄,电视还没完全普及,大部分还是黑白电视,林牧家就有一台,靠着手拧换台,“咯噔咯噔”地换台,只能收个中央一台,以及其他几个无线台。

不过,随着在外打工赚钱的人增多,一些家庭已经开始出现了彩电,拥有一台笨重的“熊猫彩电”,是极有面子的事情,吃过晚饭后,去有彩电的人家蹭电视看,已经成为这一代人的久远记忆。

而在彩电之上,更有面子的就是有一台“VCD”了,尤其以李连杰代言的“步步高VCD”最有名,谁家有个这玩意,娶媳妇都好娶许多。

林牧没想到,在刘庄之上,竟然已经出了租碟店,不得不佩服老板敢想敢干,这样的一个店,确实能让其轻松赚上几年的钱。

碟,都是盗版碟。

不过种类却是极全,成龙、李连杰、周星驰,周润发的人气,在这个小小的租碟店里展现得淋漓尽至,醒目的地方,几乎全是他们的电影碟。

其他的,还有金庸的经典武侠剧、古龙的武侠剧,同样独占一半天下,至于后世火遍全国的好莱坞,这时还不符合兔子口味。

林牧,以及其他四小看得十眼放光,江小柔就直接转头道:“林牧哥!我想看杨过和小龙女!”

林牧直接被她逗笑了:“你这么小个人,还知道杨过小龙女呢?问题是,咱们那也没有VCD啊!”

胖墩比妹妹还有兴趣,看着成龙的武打碟就走不开:“我爸前两天还说要买个VCD呢!林牧哥咱租个成龙的碟回去看吧!”

四个小家伙,人虽小,看电视却不含糊,只恨不得住在这租碟铺一般。

“岳父要买VCD?”

林牧一拍手掌,原本想好的打算,又有些迟疑来。

“难道,真的继续当码字狗……写小说?”

第十八章 舔包!

“我林牧以后就是偷电瓶车,被人抓住了打,被打死,死外边,也绝不会再去写稿子了!”

言犹在耳,尤其自己的穿越,似乎还与此有关,林牧不由得有点心虚。

但瞧着身边的小弟小妹,还有时常蹭饭的小萝莉,林牧就叹了口气。

王竞泽就王竞泽,为了和毛爷爷亲近,节操扔了又何妨?

只不过,写小说不在一朝一夕,林牧还要做点事先准备,毕竟自己这个七岁的身子太娇嫩了,租碟店老板甚至都不问问自己是否“看片吗”。

四个小家伙对此倒是没有在意,跟着林牧满街溜跶。

这一天玩得尽兴,林牧的心情,也终于轻松了下来。

戏台上,五个人直接爬到两侧,仅隔两米远地看着大花脸唱戏,探头探脑到后台化妆处看,只要不闹腾,人家也不管。

戏台是木制的,下面有一米五左右的木柱支撑,那些拿个碗摇色子的老头,就不停地招呼着小孩过去玩。

压大小,一毛一毛的摇,两个铁瓷碗,就能把小孩兜里的一毛、五分的硬币骗了去。

还有那捣球的,跟SH滩卖烟的木架子差不多,右面一个球,可以往左边捣,捣进哪个栏,就能拿多少钱。

这个看着更诱人,10块50块的,每次试的时候总能捣出个好彩头,但真花钱玩时,球却又一直进那个空白栏。

前世的林牧,就在这上面砸了一块多钱,甚至要求那老头不碰那木架,可惜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里面的机关。

戏台是“赶会”的必去之处,另一处必去的,就是“套圈”了。

场地上一个空场上,放着一件又一件的东西,少的是一包方便面,多的甚至还有大布娃娃,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那只黄蓝相间的鹦鹉,瞧起来分外喜人。

鹦鹉吸引了全场人的焦点,鸟笼边还有其他东西,瞧起来喜庆无比,每每总有自行车轮胎圈半套在这一堆东西上,可惜套不完全,人家就不算套上。

这东西纯粹就是扔钱的,不过林牧也没小气,两块钱,换了十个自行车轮胎,看着四小兴奋地跑着圈子,寻找合适的位置套鹦鹉。

一个个小手从林牧手里接过轮胎,又一次次在兴奋中转为遗憾。

“鹦鹉!鹦鹉!”

在江小柔欢快的目光中,那第九个轮胎打了个转,便倒在鹦鹉旁边的一袋方便面上,林牧一瞧就乐了,这“小保姆方便面”算是便宜自己了。

江小柔苦着一张小脸,看着鹦鹉无比向往,回头就把最后一个圈还给了林牧:“林牧哥,你来吧!一定要把鹦鹉带回来呀!”

一阵苦笑,这么多人,倒是有一大半是奔着这稀罕鸟来的,自己又不是《杀手之王》里的李连杰。

稳了稳,林牧对着鸟笼方向,随意地把轮胎一送。

轮胎眼看着要靠近鹦鹉,冷不丁从旁边也冲过来个轮胎,两相一碰,各自往着两边倒去。

林牧的那个轮胎,转了两下,竟就落在一长袋卫生纸上,上面的钢笔异常显眼。

“莫非这是天意?”林牧有些感叹,眼看着老板心疼地把笔、卫生纸给自己,只觉得自己的节操,是彻底保不住了。

“M戈壁,哪个七孙把我圈碰了!”不远处,几个半大熊孩子当下张嘴就骂。

咒骂声传来,林牧眉头一皱,这乡村俗骂,向来为自己唾弃,自己是个文化人,不能和他们一样出口成脏没素质,当下直接一脸云淡风清:“碰你麻痹,滚!”

这些天来,为林父的事情操碎了心,早就憋着一股闷气的林牧,眼见几个熊孩子都敢找自己麻烦,那还能忍?

“靠!”

村里的熊孩子,一个个欺软怕硬、见风使舵的功夫天生就是满级,本就心疼那两毛钱的熊孩子们,听了林牧还口,一口气就跑来四五个小孩。

俱都是七八岁的熊孩子,战斗力明显比这边强上一个档次。

胖墩有些害怕,又有些兴奋,从裤腰里摸出两把“手枪”来,递了一只给林欢,“咔咔”上了膛,瞄准了对方。

林牧嘴角抽搐,也没制止。

这两支“上劲”的手枪,劲力不小,十米内打中人,够人疼半天,如果按前世某一地区条子的说法,这枪动能超标,可是真正的“非法持有枪械”!

对面一瞧,同样一愣,眼里就冒出一股贪婪来,领头的小孩横声横气道:“我叫张璞!你们碰翻我的圈,今天把这两个枪赔我,我就不打你们!”

林牧一头暴汗。

所以说熊孩子可怕呢,不说其破坏力,就说这种“我强就能抢你东西”的思维,就够粗暴直接,仿若玄幻小说中的配角了。

见林牧似乎不以为意,张璞直接开始威胁:“我爸是王老庄的张军!别以为你有两个枪就吓得住人了,我这弹弓可不是……”

“啪!”

从腰里掏弹弓的手被直接打中,张璞一声痛叫,弹弓就落在地上。

林牧不发一言,拿着从旁边玩具摊上顺手抓的两柄“宝剑”,对着其他四个熊孩子,披头盖脸就打了起来。

这五个熊孩子哪遇到这股阵势,林牧这个不讲“江湖规矩”的,竟然先用“兵器”,不怕被人耻笑么?

没看人家成龙,打架从来不用枪么?

只可惜,林牧才不管他们的悲愤,一挑四,乱砸乱打,只如虎入羊群,倾刻间就把对方打得哭成一片,眼泪巴巴地流个不停。

能不哭么,林牧手里的宝剑剑鞘都打裂了,如果不是两个并在一起,那金光烂烂,放到古代足以被当成天神法器的塑料宝剑,只怕就要断成两截了。

“嘤!”

似乎是被林牧殴打熊孩子的心情影响到了,肩头的肉蛋竟然叫了一声,仿佛蛋壳里的小鸡仔挣扎了一下。

林牧瞧了它一眼,也不耽误,低头就把那个弹弓捡了起来,连带着张璞裤兜里几个弹珠,都被林牧装到自己口袋里。

舔包,是一种态度。

看见包而不去舔,哪怕吃了鸡,游戏也没有一点乐趣,索然无味。

“嘤嘤嘤嘤嘤!”

林牧算是感觉到了,只要自己做些“无良”的事情,就总能引得肉蛋兴奋,这似乎是对方的力量之源。

PS:感谢鸟鸟糖、非墨靡、九啊酒、水渃轩、宇宙的奇点、梦魂千古的打赏,恭喜梦魂千古成为本书第一位打赏读者,萌冲记住你了,以后有什么斯文禽兽的角色,保证第一个给你安排,嘤嘤嘤……

第十九章 铜锣湾只能有一个浩南!

林牧都不明白这个时代的审美观。

电影里,大反派穿个马甲,腰里别着把手枪,冒着鸟头被打中的风险装B也就罢了,你们这群小孩跟着学毛线?

好好一个弹弓,非要别在腰上,搞得自己舔这五个熊孩子包时,还要掀对方裤头看看,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是个变态呢。

五个人,搜了两把弹弓,俱是柳木、牛皮筋制作的好东西,林牧顺手就别到了腰里,喜笑颜开。

还别说,不光携带方便安全,而且莫名地就觉得自己帅了许多,没看见四周的小孩俱都羡慕地看着自己么?

美滋滋!

两把宝剑,赔了老太婆两块钱,正被胖墩、林欢兴奋地拿在手里。

林牧左手抱着袋卫生纸,右手提着装满越冬菠菜的菜栏子,一脸狂拽酷霸吊炸天:“嘴上不干不净,以后见面给我小心点!”

旁边的胖墩兴奋无比:“就是!铜锣湾只能有一个浩南!”

“嘤嘤嘤嘤……”

许是这话太过羞耻,连龙傲天都说不出来,以致于肩头的肉蛋几乎魔音灌耳般地“嘤”个不停,害得林牧不停地抠着耳朵。

这在张璞五个熊孩子看来,自然又是一阵羡慕。

瞧人家,学着浩南哥装完B后,还学人家拿手指挖耳朵,多时髦!

没理会这五个熊孩子,林牧一时浪荡说了这些话后,就觉得周围大人笑个不停,当下就领着四小威风凛凛地离开了。

地上的张璞五人,再凑成团时,俱都觉得没面子。

两条胳膊上,尽是被打的红痕,不住地嘶着凉气。

“没见过这么狠的!动手就打!”

“就是!太不要脸了!竟然拿兵器打空手!要不是他拿了东西,看我不揍死他!”

“不行!璞哥,咱们要是这么回去,肯定又得挨家长一顿打,那弹弓还是我偷我哥的,咱们追上去,给他抢回来!”

张璞全色阴晴不定,想了想,还是有些害怕:“算了!别看他们小,手上有剑有枪,还得了咱们的弹弓子,兵强马壮!

真要拿着棍子追上去,人家一弹弓打过来还不疼死?

这么看的话,就只能先查他是哪个村的,再找你哥、我哥他们,有空打他一顿!”

另一个熊孩子道:“那个小女孩我认识,是水庄江喜荣家的,我爸出去打工坐的就是他家车,那小子肯定是水庄的!”

“水庄!”

张璞摸摸空空如也的腰上,恨声道:“放心!记着这事,早晚收拾他!”

……

“林牧哥,真厉害!刚才就那‘唰唰‘几下,就跟李连杰的黄飞鸿一样,把那几个人打倒那了!”

胖墩兴奋得不能自己,第一次跟人打群架,显得回味无穷。

林牧瞧着一旁的林欢:“你们长大期间,难免遇到坏孩子,真遇到了,心别慌,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好汉不吃眼前亏,这点你们俩要知道。”

提到“好汉不吃眼前亏”,林牧就想起自家老爹前两天浴池的表现,越发佩服。

林欢有些迟疑:“跑?那不是被人笑话吗?”

儿童的世界,有时确实很单纯,在电视上看多了英雄电影,就把“单打独斗、不用兵器”之类的学到了心里,当成行事的准则。

林牧拍拍他的肩膀:“被笑话怎么了?找机会再打回去就是了!不过身边要是有女孩在,那是必须要保护好的,就是咬,也得把对方咬怕!也得像个男子汉!知道了吗?”

四小齐齐点头:“知道了!”

林牧笑了:“知道了就回家吧!再买几只鸡崽鸭崽……”

眼瞧着四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妹妹,听着自己的一言一行,确立思想,林牧就有种莫名的触动与责任感升起。

明明是小弟小妹、小媳妇跟小舅子,林牧第一次升起“长兄如父”的感觉。

瞧着四人蹭上村里长辈的三轮车,后面江喜荣手下的一个司机总算放下心来,把烟头一丢,看了眼张璞五人,就往回赶去。

“这小子,确实有点意思!”

……

江喜荣家。

听了司机的讲述,躺在床上的江喜荣忍不住笑出声来。

“张璞我知道,那是王老庄张军家二儿子,他家在京城当包工头,手下可有不少人。”司机介绍道。

江喜荣笑道:“那就摆个酒席,咱们水庄的孩子,终归是把他们王老庄的小孩给打了!哈哈,赔个酒也正常。

你去拎点东西去张军家,把事情说明白了,小孩的事小孩解决,咱们大人没道理掺和。”

司机点了点头,收拾东西去了。

旁边江母有些忧虑:“小牧这孩子哪都好,可这打架也太凶了,人家会和解么?”

江喜荣哈哈笑道:“不和解?那就打啊!以前为了抢水又不是没打过!

人活在这世上,想文文静静的根本不可能,备不住哪天就被混混找麻烦,我先前还担心小牧顾家太老实,现在看来,我这个娃娃亲还真没订错!”

丈夫的话让江母安心下来,闻言也是露出笑容:“就是家里边的东西跟遭了贼似的,妞妞那是一天两趟地抱东西啊!你在外面搞长途,闺女在家里搞运输,唉,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她了……”

江喜荣闻言,脸上肉忍不住跳了两下,心里郁闷。

自家闺女这才五岁,就整天净想着林牧了,自家老爹都在养病了,这小棉袄还整天往人家家里跑,真是……

“好在小牧懂事,不光把我从浴池里拖出来,还知道心疼我,送药送粥的,真是……

好女婿啊!”

……

“这鸡崽是好的么?可别过一天就死了……”林父在院子里问道。

林牧把买的鸡笼、鸭笼放到温暖的太阳下,四周披上一层布防风:“没事,二大娘教着我挑的,卖鸡的是熟人,也不敢太坑人,毕竟不是城里,养个鸡都不知道鸡苗好坏……”

林父点了点头,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那几本书呢?你买大薄子书干什么?”

这段时间林牧的表现,让林父倍感压力,再加上林牧的年龄,林父这才没有发火。

像别的家长,看见自家孩子看了武侠小说,只跟天塌了似的。

若是自家孩子敢花钱买“大薄子书”……

打!

妥妥读不好书了,回家养****!

第二十章 神童林牧?

“写小说!”

“什么?”林父以为自己听错了。

林牧平淡道:“写小说能挣钱,我想试着写小说……”

一话一说,不止林父懵了,就是旁边的四小,同样惊呆了。

良久,林父才又问道:“你识字么就写小说?拼音你都不会……”

“不会就学,我看有的小孩三四年级就开始看小说了,想着也不用认识太多字……”

不会就学……

这理由太强大,强大到林父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的地步,想了好一会,也找不出训斥林牧的理由,只能摸着大光头,闷着回了东间。

五本小说,倒是先给林父当了消遣。

林牧也是无奈,自己这个七岁身躯太小,就像是一头初生不久的幼兽,根本无法离开巢穴觅食,只能想这些“歪点子”了。

摇了摇头,林牧照顾好鸡崽鸭崽后,就开始给四小做起饭来,瞧着小萝莉在那看着小鸡啄食的可爱样子,不由得暗自悲伤。

这哪是什么小媳妇,分明是当闺女养了,只怕十几年照顾下来,小萝莉长大后,自己恐怕也下不去手哇……

……

江小柔却没这些复杂想法。

对于她小小的脑瓜来说,生活的所有目标,就是玩耍了。

只可惜,往日里喜欢带她一块抓鱼的林牧,这段时间却是喜欢独处起来。

“a……o……e……”

听着林牧念着那些拼音,江小柔放轻了手上动作,瞧着林牧在后院面色古怪地“认真”看着小学课本,那些从邻居家借来的旧书,江小柔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只不过,让她全身自豪的,是林牧那快速的学习速度,只不过七八天的功夫,就把那一年级的拼音书,学了个通透。

剩下二年级、三年级的课本,也“慢慢”进入林牧手中的样子……

江小柔满脸崇拜,林牧却尴尬难受得要死,只如那些套路流玄幻小说里,男主角装B一般,尴尬万分!

想想看,在一本仙侠小说中,男主角初露锋芒,把宗门内一个天才给打了脸,路人甲便道:“哇!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未知数X求解方程?这可是三年级才能掌握的神通!眼前新入门的猪脚在一年级,其他同阶连加减乘除都不会时,竟然就使出这种神通!恐怖鱼丝!恐怖鱼丝!”

尬都尬死了!

尤其是自己偶尔还要装作懵懂地,去问那些小学生,就更是难受了!

由是此故,林牧干脆就把家里那本破旧的《新华字典》拿上,再带上《射雕英雄传》,往那田野草地里一躺,一看就是一上午。

没有人,正好温习一下金大的名作。

对于第一本小说,林牧准备写“无限武侠”类的,之所以选择这个题材,实在是因为市场情况。

在1997年这个时期,传统武侠已经末落,黄易的《寻秦记》在电视剧播出之前,还没在大陆火起来,玄幻、仙侠、都市这些后世热门的小说题材,还没有合适的读者土壤。

目前小说市场上,“武侠”算是进入了回光返照的末路时期。

一方面,读者的武侠情结仍旧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市场上却是烂俗武侠横行。

“新人作者,最好先写同人小说练练笔”,这可是后来网文圈的经验之谈,在金大告江南之前,都没出过武侠名家状告网络作者写同人的事情发生。

松软的草地上,林牧翘着二郎腿晒着太阳,周围放羊的小孩远远瞧着他,俱都有些敬畏。

林牧自学的事情,在村子里根本瞒不住,一些家长在听了这件事后,抓住家里顽皮的小孩就是一通训:“你瞧瞧别人家孩子小牧,别说拼音,就是一些简单字都会了!还会加减乘除算式!这才几岁,小学二年级都要学完了!那可是小学二年级的姿势!

人家这么小,就会这么多姿势,长大了那还得了?

你看看人家!你也不跟着学学!”

这样的风声,甚至还引起小学里几个老师的注意,在考较过林牧的功课后,兴奋地又是赠送作业本,又是借书给林牧,称赞家乡出了个好苗子。

瞧着林牧“进步神速”,林父高兴中,又夹带一丝不安:自己的儿子,可是直言要写“大薄子书”的!

甚至于,在这一两个月的功夫里,林牧已经准备弃了小学的课本,除了偶尔查下字典外,其他时间,就一直拿着武侠小说啃!

村里其他人家的武侠小说,已经被林牧盯上了!

这也是旁边小孩对林牧敬畏的原因:家长说了,要是敢看林牧手里的“大薄子书”,逮着一回打一回!

什么堵不如疏?

大薄子书就是洪水猛兽,就是精神垃圾!

……

对于这样的看法,林牧毫不在意,这话要是拿到前世,恐怕会被人笑话死。

手里一本破旧的武侠小说被合上,上面显出四个字《紫衣神剑》!

这是最寻常不过的一本武侠小说,不过其中有两个设定,让林牧很有兴趣。

第一,就是里面把“十二生肖”设定成十二路绝学武功,主角一部部搜寻蕴藏绝学的“玉石”,给人一种“集宝”的快感。

第二,就是里面主角的兵器,明着是萧,内中却含着一道三丈余长的极薄紫刃,通过机括弹出,任他再是强横的横练高手,也强攖其锋。

凭借着这柄兵器,每次新出个反派,就吹得仿佛天下第一高手一样,正道无人可敌。

可是主角就这样“君子藏器于身,伺机而发”,每每一路横扫,把对手捅成马蜂窝。

至于主角遭受暗算,掉下崖后获得秘籍,并且和妹子交合疗伤、练功的桥段,就不值一提了。

在林牧看来,男主角的这柄萧,已经可以称得上是“金手指”,有了网络小说的几分意思。

从书页中取出纸笔,林牧想了想,在上面写了两行字。

“《紫衣神剑》,神兵,秘籍收集,《兵甲武经》废天地、灭生灵,神裂歇宁清”。

而在这两行字之前,已经写满了一页多的稿纸,俱都是林牧记下的灵感。

就在林牧认真整理着灵感时,天色也已经渐晚,到了晚上四五点钟,该回家做饭了。

“咯咯!”

远处麦田飞出一只花枝招展的……

林牧眼前一亮:“竟然还有野鸡!”

PS:感谢暴君送的一个舵主,想想也是蛮新奇的,当初的萌新读者,现在变成了精品大神,还罩着我,为我哥心酸,难道他真的凉了?

第二十一章 笑尽嘤雄?(新的一周求推荐票冲榜)

这时节,虽然也用了一些年份的农药,但生态还挺好,河里沟里田里,生灵众多。

瞧着野鸡远远飞出的身影,林牧叹了口气,抓不到啊!

“要不,养条小狗?”

念头一起,林牧就意动起来,当下迅速转而回家,做了饭,眼瞧着江小柔吃过后,就送她回家。

顺便看狗,咳咳,不对,是看看老丈人好了没。

……

要说江小柔家的大黑狗,那可真是威武雄壮,大嘴长舌,甚是凶悍,在水庄小孩的心中,可怕程度排名第一。

不过那只是对于外人,对于自家人,这狗极是忠诚,又聪明,很得江小柔的喜欢。

林牧经常过来,已经与它混得厮熟,把带的个白面馒头撕成片,一片片地细心喂它。

吃惯了剩菜剩饭的大黑狗,对这馒头几乎没有一点抵抗力,温驯地抢着盆里落下的馒头,感受到林牧的摸头意图,抢食的冲动就暂时放下,伸着脑袋,任由林牧摸它狗头。

而在一旁,林牧越看越喜欢,绕着大黑狗走了一圈,啧啧称赞。

“看这狗屁股,胖大顺滑,两条大腿浑圆有力!好!

再看这细腰,圆转自如;摸摸狗头,肥圆凶悍、一条大舌头哈出来,管你是大头小头都能咬个稀碎!

好狗啊好狗,‘用’着一定顺心如意……”

就在林牧思虑间,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脑海传出。

“嘤嘤嘤!大牧你要哗这条大黑狗吗?加我一个,嘤嘤嘤……”

原本趴在地上,任凭林牧摸头的大黑狗,慵懒地抬起头,哈着舌头看了看林牧肩头,却没有什么过激反应。

林牧心中一喜,往肩头瞧了瞧,果然见肉蛋已经苏醒,正两眼放光地看着大黑狗,仿佛真如它自己所说,一言不合就要行动一般。

“哈哈,大黑,走啦!”

林牧双手抱着狗头,揉了揉它的耳朵,就站起身来,与江小柔家里告了别,在大黑狗的“汪汪”声中离开。

江母在后面瞧得肝疼。

自家闺女儿子,已经不怎么爱吃自己做的饭了,整天价地跑林牧那蹭饭吃,现在连家里狗的伙食档次都给提升了。

好嘛,这女婿要是长大后,上门来接闺女,还不把自己半个家搬空?!

……

林牧目前还没看上小萝莉的家业,只看上了她家的大黑狗。

此时夏天已经来临,林牧抱了个席子,来到村口五大娘家的平房上面,一边看着村口那条小路,一边瞧着身边的肉蛋……

或者说……嘤嘤怪。

长大后的肉蛋,似乎没什么变化,只是身上的青色淡了些,黄、色多条纹又明显了一些。

一人一球,大眼瞪小眼。

良久,林牧问道:“会动了?会说话了?”

肉蛋:“嘤嘤嘤!会了!”

林牧伸手把肉蛋拿到手里,嗯,大小适中,软软的有弹性,手感一级棒:“会动就在圆球上凸起个点,我摸着也舒服点……”

“嘤嘤嘤!大牧,要学悲风吗?”肉蛋往后缩了缩。

林牧眉毛一挑:“不凸也行,那就凹下去……”

掀开裤头瞧了瞧,林牧继续道:“先凹进去五厘米吧!”

“嘤!!!!!”

肉蛋奋力挣扎:“煮豆塞豆箕,豆在洞中泣。本是同根生,**何太急?!

友情提示:豆箕,指的是豆身哟,又细又长,嘤嘤嘤!”

林牧只听得目瞪口呆,良久才无力地吐了口气:“曹植的棺材板我先帮你压着,兄台,能否解释一下‘本是同根生’这一句?”

肉蛋眉开眼笑:“嘤嘤嘤,大牧好悟性!这就涉及到你我的经历了!嗯,用说的比较慢,……

我这里有段小视频,你看一下……”

飞到林牧身前,肉蛋身上的色调逐渐变渐,越来越淡,最终变成一枚浑圆的银色小球。

……

这小球一看就是一个微小的地球模型,上面五洲四洋齐备,缓缓转动,如同一枚真正的星球旋转一般。

白濛濛银光中,林牧眼前的银色小球仿佛越来越大,充塞眼前所有的视界,就好像自己站在另外一个地球表面一般。

从刚才的地形来看这里应该是欧洲一处地方,林牧地图渣,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

也不用他知道了,因为他的眼前,从远处天边,突然出现一条长线,重重地轰在远处的一块地面之上,随之而起的,是一个急速窜升的……

蘑菇!

林牧的眼皮,瞬间就像被加藤鹰盯上一般疯狂跳动。

卧槽!

蘑菇弹!

这里是欧洲,也不是瀛岛啊!

眼前代表着人类最高毁灭力量的蘑菇弹,在林牧眼前越来越大,冲破天云,卷动着骇人的气浪与狂风,仿佛魔神睁眼,转眼就要毁灭一切!

就在林牧怀疑自己也要被蘑菇弹带走时,更高的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只……

手!

遮天蔽日的……手!

这手嫩如婴儿,吹弹可破,压在蘑菇蛋上面,就像是一个心不在焉的家长,顺手捡起怀里婴儿丢掉的一个皮球一般。

手,下压,抓起!

看似无力,却如囚天之牢,将那肆虐四方的毁灭乱流,尽数抓得缩向手心正中。

虽然看不到,但在这样可怖的威势下,林牧甚至觉得这蘑菇蛋连束高能粒子流都透不出来!

上连天风,下通厚土的巨大蘑菇云,在这样的一只手面前,却是毫无还手之力地缓慢压缩变小。

缩小,缩小,再缩小!

缩小到针尖大小!!

林牧瞧得眼皮直跳,这已经超越了蘑菇蛋的最初体积下限,如果不是那只非人类的手,只这物质压缩爆发出的能量,只怕就能将地球炸成几片。

就在林牧的震撼目光中,另一只手出现了。

这只手的中指之上,挂着一个银色圆环,细链连接着一个银色小球,正是肉蛋先前变化而成的银球。

两只手往中间一合,针尖大小的蘑菇云,便与银色小球合二为一,在空中不断地旋转。

在这合二为一的过程中,那两只手,也没闲着。

指天划地,在大地上勾勒出一道道巨大鸿沟,一笔一划,林牧不自主地念了出来。

“世事如棋,乾坤莫测!笑尽……”

写到这里,那手停顿了一下,便在林牧几乎要吐血的眼神中,写下了最后两个字。

“笑尽……笑尽嘤雄?!!!”

PS:继承了我哥的作者号,就也继承一下他的世界背景,想要了解本章内容,请看我哥写的《武侠开端》一书。

不想了解也没事,不影响以后剧情观看。

第二十二章 嘤嘤怪的觉醒

银球静止,另外一只手轻轻一划,半空中便是一道黑沉沉地缝隙出现,瞧不见任何存在。

林牧的视界,随着银球被丢进空间缝隙中而渐渐变暗。

不知过了多久,在黑暗中林牧,突见眼前一道银光撞在自己身上,身上的一部分光芒融入了银球。

“这是……穿越时的我,与银球相撞了?”

……

夜色之中,只有林牧静坐在凉席上的身影,茫然的眼神慢慢集中,尽数集中到眼前半空中的银色小球。

“那个‘一页书’到底是谁?!”

林牧好歹是个资深武侠迷,也曾搜集过大量资料,知道“世事如棋,乾坤莫测,笑尽英雄”这句诗号,正是《霹雳布袋戏》中佛门先天高手“一页书”的诗号。

“那蘑菇蛋……怎么可能!!!”

代表人类最高杀伤力的蘑菇蛋,被一只手直接握成乒乓,如神如魔,让林牧心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震撼、疑惑的目光,集中到银色小球,只看得银球一颤,重又恢复了肉蛋平日里的样子。

“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之前被点娘抓住当榨汁姬,我也很绝望好不好!你可以把我当成一只机器猫哆啦A梦,也可以把我当成你的一部分,毕竟我是融合了一部分你的灵魂,才拥有了生命……”肉蛋撇了撇嘴,“不然你以为我怎么这么不要脸?嘤嘤嘤……”

“咳咳!咳咳!!”

林牧呛了个半死,蛋疼又期待地道:“那肉蛋你有什么能力?”

肉蛋身子一动,从空中跃到林牧怀里时:“嘤嘤嘤!!我嘤嘤怪是稽族第一勇士,只要我愿意,呼风唤雨、天崩地裂,也不是不可能……”

林牧打断它的话:“你现在有什么能力?”

仿佛不满林牧打断自己的话,肉蛋直接又跳到半空,不让林牧有撸它的机会:“人总是要成长的嘛!一只刚会说话的嘤嘤怪,你还指望我能变肉灵芝?你也是个小幼齿,该明白这一点才是,嘤嘤嘤……”

对于它转移话题的事情,林牧不为所动,瞧着它那青黄交加的身体,侧头摸着下巴若有所思:“也就是说,你除了身体变黄了点,其他什么都不会?呃,对了,你能隐身,我还能看到你的第一视角,嘿嘿嘿……”

肉蛋整个球都一阵发颤:“拒绝!”

“我还没说,你拒绝什么拒绝?”

“嘤嘤怪做事,也要讲究基本法,我是不会去偷钱的!嘤嘤嘤,大牧你这是什么眼神?告诉你,我是能偷看赵寡妇洗澡,但你到时候就没法‘观战视角’了……你也别气馁,我的姿势都在隐藏在身体里,你慢慢开发,符合条件就能解锁了……”

……

一番闲扯,林牧对嘤嘤怪的能力,倒也有了个底。

这货还是幼年期,迷迷糊糊的,比着无所不能的蓝胖子机器猫差远了,更像是一个宝库,需要慢慢发掘。

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嘤嘤怪的成长,是靠一种叫“嘤气值”的东西。

林牧仔细问了一下,发现所谓“嘤气值”,其实就类似于“声望”,自己的名气越大,肉蛋获得的嘤气值也越高。

只不过,声望这种存在,实在难以有个统计的办法,算是隐藏属性。

如果林牧够狠够不要脸,现在跑去魔都,光PG跑一圈,在自己突破下限、被警察抓走的同时,嘤嘤怪的能力,估计也能显现出一些。

想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直到沉沉睡去,再被天边红日喊醒,林牧这才平静心情,开始新一天的忙碌。

江小柔家的VCD,已经买了下来,连带着一大堆的功夫片影碟,小弟小妹现在每天跟胖墩他们在一起看电视,一个电影能看七八遍还不嫌烦。

林牧将那些电影剧情都详细记下来,却也因此发现了一个问题:自己小说资料库不够!

前世想查什么资料,百度一下就OK。

但在1997年,电脑还是一种奢侈品,林牧知道1997-2000年,是国内电脑大肆普及的时期,如果自己是个IT狗,倒是能借这股风潮发上一笔。

“看来有时间要去那个卖旧书的店走一趟了,不过不急,村子里的武侠书还没被看完,看完再去……”

心中定计,林牧就停下思绪,专心帮着二大爷打下手了。

二大爷是个手艺人,精通木匠,林牧同林父要了些钱,买了些木料,要做个床。

东间那张双人床,睡个河马就占了大半,眼看夏季农忙将至,林母回家后,一家五口还不跟包粽子似的?

弹线、下料、装拼,刷漆……

二大爷手艺一流,甚至连“加工费”都没要,亲近的农家就是这样,一如林牧每次都留些黄鳝给嫂子送来。

院子里,黄瓜藤上已经青绿一片,细嫩的小黄瓜已经出现,沾着露珠分外晶莹,再过些天就长到最大,可以开吃。

葫芦倒是差点劲,林牧留了几个好的,这是小萝莉嚷嚷要的,其他的葫芦倒是没事摘着炒了吃,全都进了小弟小妹的肚子。

菜叶下面,一群半大的鸡鸭跑来跑去在觅食,刚来时的可爱黄绒毛已经褪去,灰黄的硬毛支支愣愣,显得有些丑陋,左翅膀上被林牧染的一圈红印,昭示了它们“林家”的身份。

这些鸡鸭,已经养了有快3个月,林牧知道,鸡鸭在120天大左右的时候,自己就能吃到鸡蛋了。

童年不计日月,林牧每天全力做美食,加上江小柔家里,时不时送来的肉、菜,四个小家伙只吃得肚脸溜圆,不复先前干瘦形象。

“林牧哥!你看你看!我抓了好多‘秃崽子’!”一进门,江小柔就开始表功,献宝似地举起手里的酒瓶。

林婷婷不甘示弱:“哥我也抓好多!两瓶呢!”

至于胖墩和林欢,手里同样两个啤酒瓶,里面尽是蟋蟀。

院子里的鸡鸭见他们回来,立马就兴奋地跑了过来,“咯咯”、“嘎嘎”地叫个不停,望着瓶子眨也不眨眼。

江小柔嘻嘻一笑,把酒瓶往地上倾倒,就见三四个蟋蟀滑了出来。

一只半大母鸡离得近,伸头一啄,就美滋滋地吃起最爱的昆虫来。

PS:感谢九啊酒、恐怖广播666的100打赏,感谢暴君送的万赏,等等,我之前有感谢过吗?这两天大姨妈来了,记性不太好……

第二十三章 幼儿园

农家幼小的宠物,一般就都是小孩在照顾。

这段时间,四小把它们当成宠物般地养着,从小时候给它们挖蚯蚓,到现在给它们抓蟋蟀,生活过得美滋滋。

林牧养四小,四小养鸡鸭,生态平衡,一个个都养得肉乎乎的,没事时在院子里昂首阔步,跟群大爷似的。

要不是林牧制止,四小甚至想过春天时抓蝌蚪,毕竟这时节农家都是这样做的。

林牧笑着与它们一起丢蟋蟀,看着弟妹的开朗、鸡鸭们欢快抢食,内心一阵满足。

这三个月来,林牧家里可谓是发生天大变化。

充裕的时间,让林牧把家里整个收拾了一遍,原本荒草处处的院子,此时已经被青菜占尽了最好的向阳地,空气中似乎都浸润着蕃茄叶的酸香气息。

院里两棵长歪了的树,被林牧拿着斧头爬上去,没事时就砍枝剁干,原本花枝招展的样子,削得光秃秃的,已经联系好了人,过两天就锯掉,准备做套桌椅,再给小妹打张床。

兄妹七岁不同席,妹妹也该有张自己的小床了。

这两棵树锯掉后,又能多进来些阳光,可以种两垄蔓菁,作为冬天的小菜……

……

原本顺着墙盖的一个杂物房,里面的柴堆被鸡鸭们当成了窝,眼看着它们就要产蛋,林牧就把院里土中的废砖头,混着泥垒了个鸡窝、鸭窝,用来给它们下蛋或者避雨。

小弟小妹,每天都领着鸭群,去江小柔家旁的水域放养,几个小孩一玩就是一整天,饭点准时带着鸭群回来,顺便再给小鸡带点昆虫。

如果说,这还只是环境的变化,那四小的性格变化,却是林牧最引以为豪的事情。

胖墩兄妹,因为家庭的缘故,与村里小伙伴都亲近不来;小弟小妹,年龄小,作为留守儿童,吃得又不好,自然也有些自闭的性格,平日里闷闷的,与其他留守儿童一样,不爱说话。

但在林牧这三个月的照顾下,四小几乎都是大变样,追逐打闹,每天睁眼起床后,就跟脚下长了弹簧一样停不住,活泼得都让林牧有些烦了,自己忙的时候还凑过来叽叽喳喳,被林牧踢了几回屁股,依旧笑嘻嘻地跑来跑去。

干净的前院里,江小柔、林婷婷与几个半大女孩正在那跳着皮筋,渴了就跑到压水井旁,“咕咚咕咚”喝几口大凉水,也不认生。

而在后院的空地面上,林欢正站直了腿,弯着腰把手伸直在腰中间上。

一个小孩轻灵地按着他的腰玩“跳山羊”,后面的胖墩又兴奋又紧张,

轮到他时,因为平日里玩得少,弹跳力不行胖墩按着林欢的腰正要上跳,却觉得身体太过沉重,双臂一软。

下面的林欢,直接被压得腿一弯,两个人顿时都倒在了地上,滴溜溜打了个滚,滚成一团。

“嘎嘎,哈嘿!”

旁边一群小孩笑得兴奋,这也是游戏的一种乐趣。

胖墩摸着头,郁闷地笑了下,就蹲到那里,从“一级”开始,让别人一个个从他身上跳山羊,虽然老是“输”,但看他玩得这么开心,就知道输赢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小小的院子,就像是一个幼儿园。

童年不知时光无情,成年方知岁月难回。

这样的感悟,让重回一次的林牧,瞧得分外喜欢。

时间,在这里似乎得不到一点感叹,每一分每一秒,都塞满了欢笑。

到了饭点,嗅着厨房里,林牧做饭传来的香气,几个跳皮筋的女孩,俱都小声地吞了口口水。

她们吃过林牧做的饭,虽然食材简单,但俱都用心认真,每吃一口,都是味觉的一次享受,与其他家庭里,完全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的三餐”,有着截然不同的感觉。

极端重男轻女的人家,水庄并没有太多,只可惜物资短缺,小孩家平日里也吃不到什么好吃的,他们是很喜欢林牧做的饭的。

但林牧一个小孩带着两个小的,过得一直就不易,她们家长也都让他们别蹭饭。

江小柔他们,就没有顾虑了,一到林牧做饭,就倒坐在小板凳上,凑在案板跟前,看林牧做菜,吞咽着口水说着自己想吃的东西。

忙碌,并且轻松着,这样的日子过一辈子,林牧都不嫌多。

至于林父、江喜荣他们四人,躺床上休养了些时日,就又凑到了一起,整天如以往般打牌喝酒。

林牧已经不怎么理会他了,这么大个人,却还如同小孩一般贪玩,一点责任心都没有,说他也没用、没意思。

暂时不管他了!

……

忙碌中,林牧几乎忘了岁月流逝,在家里角角落落都被收拾一遍后,两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度过,夏季也终于彻底来临。

木屑里的嫩芽,结出了青嫩葫芦;

家里的小鸡小鸭,也褪去了毛绒绒的软毛,满菜地里找菜虫吃,闻到林牧厨房做饭,那几只鸭子偶尔也会跑过来,站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瞧着里面,“嘎嘎”地似乎也想讨点东西吃。

那些青菜碎叶,就进了它们的肚子。

唯一让林牧疑惑的,是二大娘家那只威风凛凛、红翅长尾的大公鸡,最近总时不时地往自家院子飞,瞧着自家那十余只母鸡,有时候一看就看半天。

林牧开始并没有在意,肉蛋倒是很警惕,平日里这群鸡鸭归它管,早就视若自己的“子民”。

这只大公鸡,平日里就霸道惯了,周围小孩就没有不怕它的。

这一天,林牧大早上的,正在给蔬菜浇水,却猛地听到身后一阵低沉鸡叫。

“咯!咯咯!”

回头一瞧,林牧顿时吓了一跳。

只见那只威风凛凛的大公鸡,不知何时已经飞到了自家院里,此时正扑腾着两只翅膀,斜斜地向着一只年青母鸡急速冲去。

那只小母鸡似乎是吓得呆了,傻乎乎地站在那一动不动。

大公鸡一下就跳到了它背上,张嘴就啄,叼住水灵小母鸡那刚长出的粉红鸡冠,小母鸡顿时就软了。

只见大公鸡两爪一用力,叼着对方鸡冠的嘴往下一按,小母鸡就被压趴在地上……

鸡屁股高高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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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被ntr的嘤嘤怪

“嘤嘤嘤!!!我跟你拼了!!嘤!!!”

嘤嘤怪怒火一下就烧得脸通红,自己家的小母鸡,从毛绒绒的小可爱,养到现在这样容易么?!

自己平日里给她们喂菜虫、倒清水,跟伺候女神似地伺候着,现在这只大公鸡竟然敢欺负她们?!

而且这只大公鸡,平日里看自己的眼神就高傲得紧,让人恨不得晚上套它麻袋,给它两砖头,现在又敢这么嚣张,作为稽族第一勇士,如果连这口气都能忍下,嘤嘤怪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辣稽”了!

几乎是在小母鸡刚被压趴那,肉蛋就冲了上去。

只是这大公鸡战斗力实在强横,感觉到空气中那股熟悉气味的急速靠近,双翅一拍,凶猛的力道,就把肉蛋打得飞了回来,颈上的红亮鸡毛根根竖起,显得异常威风凛凛,高头雄翅,顾目四望,引亢一鸣,声震整个院子。

下面的小母鸡整个身子都颤了一下,仿佛脱力般地低头挺臀,鸡PG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都根根散开。

大公鸡傲视了嘤嘤怪这边一眼,低头又叼住小母鸡鸡冠,身子同样俯低,尾羽下压,盖在小母鸡身上。

在旁边嘤嘤怪如丧考妣的眼神中,大公鸡与小母鸡身子急速抖了两下。

林牧直瞧得目瞪口呆,脑子里来来回回,就只是两个词语……

“夫前……取……”

更让林牧一脸懵B的,这大公鸡说是“抖了两下”,那就真是抖了两下,不超过五秒,就从小母鸡身上跳了下来,趾高气昂地又嗷了一嗓子,扑腾着翅膀就飞回二大娘家了。

五秒!!!

林牧一头暴汗,他隐隐已经猜到,自己一直以来的一个思维误区,在今天,以肉蛋的悲剧,解开了!

只不过,毕竟不是亲眼所见,林牧觉得自己有必要亲眼验证一下。

……

“行了吧?肉蛋?我去,还真受打击了?你可是‘笑尽嘤雄’的嘤嘤怪,现在一只公鸡就打倒你了?来嘤一下,嘤完了,不愉快的事就忘了……”

“嘤……”肉蛋有气无力地嘤了一声,趴在肩头一动不动。

林牧苦笑地摇了摇头,也不再劝,信手抓住来吃麦糠的小公鸡,拿起剪刀,就给他剪起尾巴毛来。

剪得很认真,尾巴毛剪了个干净,整个鸡PG完全露了出来,没有一点遮挡。

在此过程中,这只小公鸡一直在挣扎,在叫,在逃离魔爪之后,感觉着后面凉嗖嗖、空荡荡的感觉,更是梗着脖子,朝着林牧“咯咯”叫个不停,表明抗议。

林牧呸了一声:“叫什么叫!一群鸡里面,就你最骚!

别以为你刚才偷看其他小母鸡我没发现!瞧见人家大公鸡施暴,自己就也心动了?

呸!

鸡渣!

像你这样的渣渣,放我们人类世界,是要拉去枪毙的!”

嘴上痛骂,林牧手下不停,小母鸡一个个抓住剪毛。

不过一顿饭的功夫,家里那十几只小母鸡,就全被剃了毛,光溜溜的样子,低着头、夹紧鸡腿的羞涩模样,只瞧得小公鸡直了眼。

林牧猜测,按人类的眼光推测,此时这十几只小母鸡,在小公鸡的眼中,只怕相当于金子美穗下海的模样吧?

此情此景,谁能忍得住?

就是心情低落的嘤嘤怪,这时候都起了好奇心,在林牧肩头,不时望着鸡群。

没一会,小公鸡就忍不住“咯咯”叫了两声,它身边一直擦擦蹭蹭的一只小母鸡瞧了它一眼,就乖乖趴在了地上。

“嘤嘤!!”肉蛋叫了一声。

林牧哈哈一笑,心里传过来的意思,让这两个“嘤嘤”根本没法翻译,犹如吊丝看到女神真面目后的反应。

调整方位,林牧站到鸡后面,5.0的视力待命,全神以待。

这一次没有羽毛阻挡,就瞧得清楚了。

一声声惊叹,显示林牧不平静的内心。

“咦!擦!这货竟然把武器藏到了PG里!”

“一厘米!我了个去,这么短的吗鸡同学?”

“五秒都不到?!七秒七次郞??就这样都能发抖?”

“小母鸡的在PG上面3-5毫米?我了个去,以前怎么都没发现过?难道是因为我不吃鸡PG的缘故?”

一声声惊叹,大自然给林牧上了宝贵的一课。

低头掀开裤头看了下,莫名地,就有了种优越感。

能不自豪么,一个一厘米、坚持不到5秒的小公鸡,都能找着对象,以自己这样数倍的本钱,总不至于还是单身狗吧?

这要还是单身狗,那得短成什么样?

显微镜能看得到么?

还能用么……

……

因为“一厘米”这样的结果,无论是林牧,还是肉蛋,接下来的几天,心情都无形中优越了许多,走路都昂着头。

肉蛋甚至一扫前日不爽,每天都从大公鸡身边绕几圈,好好瞧瞧这个一厘米的家伙。

好在鸭子们都是在水里“办正经事”,避开了林牧这种人的窥视目光,也让林牧可怜的优越感保持了下来。

否则,林牧和肉蛋只怕会深受打击。

毕竟,公鸭人家不仅长,长得能达半个身长,而且还是螺旋状,南美硬尾鸭更是能达到42.5厘米。

不得不说,特殊行业的男人,被称之为“鸭”,不是没原因的。

一个一两米高的人,还没个鸭子强?

一头撞死去吧!

所以以后听到有妹子叫鸭,别急着开骂。

说不定人家只是想见识见识呢?

手动滑稽脸。

……

肉蛋是不知道这些的,因此它对这些鸭是精心照顾,随着林牧领着鸭群玩够了水,在驱赶着回家。

前面走着林牧,后面跟着一排迈着八字步的白鸭,一步一步,这样的农趣,让肉蛋极为喜欢,不住地绕着圈子。

只可惜,这种欢快的心情,在回到院子后,立刻变成了滔天怒火。

“嘤!!!又来!!你特么真把这当鸡窝了!嘤!!”

瞧着又一次飞进来的大公鸡,肉蛋直接失了智,扑上去就是一通撞。

大公鸡哪里会怕它?

奋翅张爪,尖嘴凌厉无匹,只叨得肉蛋抱头乱飞,咒骂与哭叫不绝于耳。

“嘤!不把你个打成死鸡,我嘤嘤怪就不是稽族第一勇士!嘤嘤嘤!”

“仙侠类《惊蛰十二变》,条件触发!!”

第二十五章 惊蛰十二变

自家兄弟,被只鸡给暴捶了,林牧自然不会坐视不理,腰里的弹弓,早就蓄势待发,只待瞄准。

不曾想,心里,或者说是肉蛋核心处传来的声音,直接惊乱了林牧心气,手上一软,弓弦的力量,就让林牧气息一呛。

“咳咳!!咳!”

“嘤嘤!大牧救命!”嘤嘤怪的PG上,已经被大公鸡叨了好几下,痛哭流涕。

“去去去!快回你窝去!”

林牧抓起地上泥土往大公鸡身上洒去,要把它赶走。

谁曾想,大公鸡平日里嚣张惯了,根本不鸟半大的林牧,竟然还扑扇着翅膀,想来啄林牧!

信手扯弹弓,一粒干泥弹珠就急速飞了过去,正正打在大公鸡厚实的羽毛上。

被林牧一记弹弓,大公鸡怪叫一声,转身就逃。

“嘤!大牧!看这鸡把老弟叨成什么样了!嘤!报仇!必须报仇!势不两立,嘤!”

肉蛋的哭诉与愤怒,林牧听若未闻,只是一把把肉蛋抓了过来:“什么《惊蛰十二变》?条件触发?”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就引动了肉蛋怒火。

“一只长毛的公鸡,也敢来我面前搞事情!你猛是吧?我就变个更猛的!”肉蛋见林牧疑惑,整个圆溜溜的身体,一点点摊开,如同变成了张银白箔纸,一道信息流显现,传入林牧脑海中。

……

“《惊蛰十二变》,条件触发!

归属世界:仙侠!

简介:十个作者九个胖,仙侠作者压倒炕!

你永远不会知道,当一个写仙侠的二愣子开了外挂后,会变得有多凶残,那平平无奇的肥胖身体下,又隐藏着多么狂暴的力量!

触发提示1:嘤嘤嘤,我想吃三白饭了……

触发提示2:韩老魔没事时,就嚼云鹤草!嘤嘤,我们去抢他云鹤草吃吧!”

……

惊蛰十二变,那是《凡人修仙传》里韩立的标志性神通,只要炼化相关神兽的精血,就能化身真龙、天凤、山岳巨猿等真灵神兽,各有绝世威能。

但现在,却是嘤嘤怪前世创立一个个小说世界后,如今觉醒的一种能力。

给林牧的感觉,就是像是肉蛋身体里的宝藏,被发掘了一些。

起点小说分类,除去“现实”,共有“玄幻、仙侠、都市”等一十二种,肉蛋的能力范围,同样是有12种,“惊蛰十二变”,就是“仙侠”中的一项能力。

林牧有些遗憾,总觉得肉蛋和“13”这个数字凑一起,显得分外搭配……

眼瞧林牧疑惑,肉蛋恢复原状,直接抬头望天:“我这《惊蛰十二变》,只要有精血,上变开公交车的卢来佛祖,下变十六七岁的瀛岛妹子,比韩二愣子高级多了!

只要能搞到精血,瀛岛风俗娘都变给你看!

行了行了!

大牧你不用开口,我懂我懂。

放心吧!

我要是哪天能变成女人,绝对先让你爽一把!”

说完这些话,想到刚才林牧帮他解围,它又在一旁“嘤嘤”了半天,仿佛补偿一般:“大牧,你说,喜欢哪个瀛岛娘们!”

“新垣结衣能变吗?”

林牧只听得两眼放光,继续问道:“金子美穗能变吗?桃谷呢?水岛津实呢?橘梨沙呢…………”

肉蛋斜睨着他:“只要你能搞来精血,今晚杀马特的马云都能躺你床上!只不过,大牧你别怪我说你,你说你一个大男人,能不能别整天惦记着金子美穗?

是!

人家是从小就出来拍写真了,但十四五岁就退休不做了好伐!

虽然是只岛国萝莉,但大牧你这样,也是要被枪毙的!!

就算不枪毙你,人家是96年10月份出生的,现在一岁都不到啊!

大牧你个禽兽,这就惦记上人家了?!!

再说了,咱们俩同出一体,我就是你。

你真就能对我开枪?

要知道,哪怕我变成***,你也是在自己上自己啊!”

“……”

林牧干笑道:“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节操那么低,做出自己啪自己那种不要脸的事情?!咳咳,咱们还是来说一说‘三白饭’、‘云鹤草’的事情吧!”

三白饭、云鹤草,《惊蛰十二变》中明确提到的两个词,明显不会无地放矢。

肉蛋喜笑颜开:“云鹤草就别想了,从韩跑跑手里抢东西,那是找死,而且咱们也找不到他!至于‘三白饭’就好办了,但凡沾上‘三白’的都行。

像‘东坡三白”,就是白米饭、白萝卜,白盐汤。

也有白米饭、白豆腐、白菜组成的‘三白’。

甚至你拿‘太湖三白’来做菜也行。

等吃完这‘三白饭’,我就能解锁新姿势给你玩了……”

三白?

林牧点头道:“这好办!这就给你做!嗯?你这要去哪?”

肉蛋头也不回:“上次咱们在地里,不是发现只野鸡么,我先去把它精血弄回来!”

野鸡?

林牧心里对“惊蛰十二变”的期待,一下子就崩塌了。

……

把碗里最后一粒米吃掉,林婷婷就乖巧地把碗放到盆里:“哥,我吃完了!”

米饭,对于林婷婷来说很新奇,盛产小麦的家乡,平日里也就宴会、过年时,才做份“甜米”出来。

她有些奇怪,林牧今天竟然留了一点豆腐汤,自家老爹吃饭前如果没回来的话,老哥可是从不会给他留饭的!

按林牧话说:几十岁的人了,还要旁人当小孩般地伺候他么?

林牧“嗯”了一声,如往常般监督她洗净了手脸,拿毛巾给她小脸揉得两下,就放他们俩去玩了。

胖墩兄妹今天没蹭饭,林牧就清闲了许多,把菜放锅里,干脆就跟着小弟小妹,看着他们在明朗的月色下,跟着村里小孩玩老鹰抓小鸡,乍乍乎乎,时不时用使出一招“降龙十八掌”后,还在那一动不动摆好一会POSS,只觉一片清宁,分外不理解自家老爹的想法了。

这样的家,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比酒桌饭席上的乌烟瘴气强么?

……

心里想及至今未归的肉蛋,不由得浮想联翩。

为了精血,肉蛋这货竟然去找野鸡!

无论“精血”是哪种意思,肉蛋这次真的是要突破下限了。

想及肉蛋几乎算自己一个分身,也就是说自己在无知无觉中,在那麦田田垄之间,正与一只真正的野鸡谈情说爱、胡天黑地,林牧就觉得全身都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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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鸡王争霸赛

这一等,就是一夜,肉蛋这货竟然夜不归宿了!

离得太远,林牧甚至没法“看”到那边的情景,只是能够粗略感觉到肉蛋的方位。

就在这种迷迷糊糊之间,林牧沉沉睡去,再醒来时,却是被一阵奇异的“咯咯”声惊醒。

大早上的,鸡就叫了?

感受到肉蛋回来,再看到它身边那只长尾彩羽的野鸡时,林牧就淡定许多了,只是对肉蛋更加侧目。

你这家伙不光找野鸡,还把它带回家里?

“嘤嘤,介绍一下,这是我第一个女票,大牧以后记得多投食,嘤嘤嘤……”

“!!!”

眼睁睁瞧着,自己看着长大的那个肉蛋,现在竟然先给自己喂起了狗粮,林牧一时间只觉得阵阵蛋疼,自家猪终于会拱白菜了的心情,更是让林牧分外纠结。

晨光映照下,那只新上门的小野鸡,对林牧这个“家长”倒是羞涩得紧,挨挨擦擦地躲在肉蛋后面,两腿藏力,一副看见不对就撒腿跑回娘家的模样。

家里那十几只长大的家鸡,对这个新同伴明显很好奇,一边在院子里觅食,一边往这边瞧着。

林牧想了想,从厨房掐了块馒头,撕碎了丢野鸡跟前,脸上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别怕,来,蜀黍请你次好次的……”

警惕地瞧了瞧林牧,许是这个七岁小幼齿的身体起了作用,又或许肉蛋对它有所影响,小野鸡啄食了两下馒头屑后,喝过林牧给它倒的清水,警惕心就去了大半,好奇地瞧着院子里的同类,“咯咯”叫了几声,就钻到鸡群里一块觅起食来。

……

肉蛋今天老实的很,带着小野鸡回来,吃过“三白饭”后,就回到后院,与自家相好玩去了。

“惊蛰十二变”听起来唬人,但似乎也并没有带来太大的变化,传说中的“化身真龙天凤”,也只不过是传说而已,表演效果的肉蛋,只是将身子钻进小野鸡身体里,除了显得更有精神外,那小野鸡也看不出什么变化。

“呀!!!哥哥!快看!咱家飞进来只野鸡!!”

直到江小柔过来玩,眼尖的小妹,这才发现院里大树的枝叶间,落着只新面孔,这让她兴奋得几乎要跳了起来,围在树下瞧着,被那身彩羽吸引了全部的心神。

“别吓到它!”林牧撒了个谎,“早上见它飞进了院子,喂了它点食,它就不往外飞了,你们几个别伤着它,也别让别人伤它,听见没?”

见四小答应,林牧这才安心,任由一群小孩在那激烈讨论。

这年月生态好,田地里野鸡野兔很多,村民时常也能捉住只回来,活的虽然少见,但也算是正常。

周围的农户得知后,对此也是啧啧称奇,围观了大半天,林牧个个叮嘱,给小野鸡上了林家户口本,这才松了口气。

在村里一群小女孩的热切目光下,小野鸡已经敢飞下树了,如果忽略旁边二大娘家的大公鸡,它那虎视眈眈目光的话,一切都很和谐。

……

小野鸡的华丽彩羽,明显让大公鸡垂涎三尺,在院墙飞来飞去,眼瞧着那群小孩离得远了,这才“咯咯”一声尖叫,飞腾着向小野鸡扑去。

它时机把握得极好,正是小野鸡从树上往下飞的时间。

已经失了转圜余力的小野鸡,如无意外,肯定是又要被这浪货当众啪啪啪的。

“惊蛰十二变!”

这一次,肉蛋明显憋着坏,几乎在那一瞬间,就飞身钻进了自家小野鸡体内,身体猛地一个变向,反而后来居上,反身落在大公鸡背上,对着对方的精壮头颈,就是一阵乱啄:“嘤!你这臭鸡,敢挑衅我!好好好,这次咱们就来个‘鸡王争霸赛’,看看我‘虎鹤双形’的厉害!!”

“咯!”

“嘤嘤嘤!”

院子里,两只华彩羽毛的鸡斗成一团,啄扑厮打,除了撕衣服发福利,比原配抓小三还刺激几分。

“糟了!”

瞧着大公鸡那越伤越勇的样子,林牧心中就是一动。

野鸡整日里扑食田间,当然精悍,但身材又瘦又小,比着雄壮威武的大公鸡,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更何况,这大公鸡自长成以来,就跟村里鸡群斗个不停,实战丰富,哪里是肉蛋这个只会“嘤嘤嘤”的二把刀所能比的?

果然,就在这几下的功夫里,大公鸡已经又压到了小母鸡身上,啄住了鸡冠,眼看贞操不保……

“要是再不出手,肉蛋岂不是要被这只大公鸡给祸祸了?”林牧全身一阵恶寒,手里的干泥弹珠就要丢出,“这可是会造成一生阴影的!再不出手,肉蛋菊花不保啊……”

就在林牧要出手的前一刻,心里传来的情绪,却是让他手上一停。

当此时刻,哪容半分犹疑!

就在这一瞬间的功夫里,大公鸡已经把身子俯了下去,一双神气的斗鸡眼,傲气地瞧着林牧……

“咯!!咯咯咯!!!”

乐极生悲!

大公鸡刚一俯下身子,得意的表情还没消逝,原本融入小野鸡身体的肉蛋,其一只手,就已经突然出现在两鸡接触中间,信手对着那小虫般的存在死力一抓……

虎鹤双形!

如果说小野鸡表演了‘鹤形’,那肉蛋这一记奇袭,就是‘虎形绝户手’了!

“嘶!”林牧在旁边瞧得一阵蛋疼。

挺枪突刺,刺进了五档电风扇里?!

这大概就是大公鸡此时的感受,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让他痛楚地爆发出全身力气,在院子里乱滚乱飞,看得周围小孩目瞪口呆。

而在林牧眼中,原本消失不见的嘤嘤怪,被大公鸡一下子“拖”了出来,随着鸡身在院子里各种翻滚,一鸡一球,如同游乐园里的云霄飞车。

“咯!咯……”

扑腾了一会,大公鸡整个身体都像是被掏干,目光呆滞地趴在地上,鸡屁股高高耸起,举了白旗。

瞧这情形,这只大公鸡,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这种痛苦了。

“嘤!服不服!还敢不敢搞事情了?!嘤嘤嘤,再敢搞事,看我不给你撕断!以后你就跟我,听见了没?!”

肉蛋骑到鸡背上,揪着鸡冠一阵乱跳,大公鸡无力地反抗了一会,也就任它施为了。

瞧着嘤嘤怪小人得志的样子,林牧忍不住抹了把额头冷汗,心中暗叫不妙。

“肉蛋这种行为,明显已经没了节操,我……我以后不会受到影响吧……”

第二十七章 灵气葫芦

瞧那大公鸡的样,哪怕肉蛋现在让它趴下卖菊花,林牧估计它都不带敢反抗的。

自家这个嘤嘤怪,未免太无节操了,“擒龙手”练得这么6,浑然不知道刚才大公鸡遭受了怎样的痛苦。

旁边的小孩都很疑惑,平日里嚣张无比,神气得他们都不敢靠近的大公鸡,这时候竟然像个东北大鹌鹑似的,撅着屁股夹着腿,怎么瞧怎么别扭。

肉蛋才不会管这些,待到大公鸡痛意过去,就骑在它的身上,满院子飞来飞去,跟个阿凡达似的。

脑海里的声音,适时响起。

“‘鸡王争霸’已完成,获得300嘤气值!嘤气值展示开启!”

肉蛋明明还在院子里扑腾着玩,林牧眼前却仿佛出现了一个数据板,原本只在肉蛋身上出现的数据,此时竟已经能随时查看。

更让林牧眼前一亮的,是数据板上突兀出现了……

一本书?

一本只有十二页的书!

林牧心念一动,藏在身后面的右手,已经拿出一本书来,这本虚拟化的书,竟然随心随意地变幻形态,只让自己看见。

只不过,这本书明显不是什么正经书,封面上不光写着“笑尽嘤雄”,还有一个表情包一样的嘤嘤怪坏笑图案。

最重要的是,它的底色,偏向淡黄,配着画、瞧着字,谁敢说这是正经书,林牧敢跟它急!

唯一正常的,就是封面的左上角。

“嘤气值:417!”

除去“鸡王争霸”获得的300嘤气值,剩下的117点,大概是平日里积攒,以及那天给林父四人投毒赚来的。

翻开书,第一页上面正写着两个字:玄幻!

第二页:都市!

第三页:仙侠!

至于后面的页数,分别写得是科幻、游戏、历史、二次元、奇幻、武侠、灵异、军事、以及体育,林牧一眼就认出,这是前世网络小说的十三种类型分类,只不过少了“现实”这一项,只有十二个。

最引林牧注意的,是其余十一页,俱都黑沉沉的,“仙侠”这一页,仙字的一边,却是亮了一片青濛濛的光芒,仿佛树苗一般。

当林牧把注意力集中到这里时,里面蕴藏的信息,便显现了出来。

“嘤嘤怪《惊蛰十二变》已完成,宿主获得免费随机抽取一项《凡人修仙流》能力的机会。”

“是否立即抽取?”

肉蛋触发一项能力后,自己也能跟着抱大腿,学习新姿势??

林牧喜笑颜开:“抽取!”

青光闪动,林牧眼前仿佛出现无数种奇花异草,一个个或冒异香、或喷云雾。

这年头,连花花草草都会喷云吐雾了?

最终,眼前出现的最后一副图案,在一株葫芦上定格。

“灵气葫芦,品阶:人阶初级,某个扑街小说家,模仿‘凡人流’所创能力,所谓‘洞天不知日月,世间已然千年’,其葫芦腹内放水后,会自动产生灵气,拥有增长植物品质的效果。

每次启动,需要消耗200嘤气值。

骚年,看到这么新奇的能力,是不是好奇其效果有多强?

这不是重点。

唯一的问题是……

你会‘嘤嘤嘤’吗?”

一张绘着青葫芦的小纸片,如同邮票一般,贴在“仙侠”这一页左上角。

合上书,随着林牧心念转动,这书又逐渐缩小,融入林牧左掌掌心,留下一个淡淡印记,就像在林牧掌心上,蒙着片黑色丝袜一般。

要不,试试效果?

林牧的心,一下呯呯跳了起来。

……

晚霞升起,院子里的小孩们,也各回各家,只留下一片清净菜园,以及散步的鸡鸭。

林牧走到那几株葫芦藤下,此时的葫芦还刚长成,如同现在的林牧一般,屁股已经长成,但胸很小。

伸手摸着葫芦下面,被葫芦身上淡淡的绒毛扎得有点痒,林牧左手掌心,闪现一道淡淡青光,脑海中,也出现“消耗200嘤气值”的信息。

这道青光,仿佛蕴含着浓郁的生机,在那还未成熟的小葫芦身上,不停地窜动,留下一处又一处的淡淡印记。

受此滋润,小葫芦原本干瘪的上半身,慢慢变得丰盈饱满,整个身子都显现出一种珠圆玉润的美感,很是耐看。

身上的细细绒毛,脱落了许多。

上半身的葫芦,也大了不少。

青暗的葫芦表面,隐现出一丝绿玉石般的光洁。

才不过一下,效果就这么大?

林牧满意地抓了抓发痒的左手,决定第二天再来。

……

第二天一大早,想着这只葫芦的妙处,林牧早早地就吃了饭,来到后院。

“灵气葫芦”这个倒霉名字,也不知道是哪个扑街起的,不过美人如葫,一个葫芦真长得跟美人似的的话,貌似也不错……

林牧思绪起伏,旁边的小萝莉们却是同样惊奇。

“呀!这只藤上的葫芦长得好快!林牧哥你给它们喂什么好吃的了?”江小柔一脸惊喜。

确实,虽然林牧只相中了那只葫芦,但它一个藤上的姐妹们,明显也得了林牧的好处,一个个长势喜人,与其他葫芦藤截然不同。

就在江小柔惊喜的目光中,待到下午时,这条葫芦藤的葫芦,就已经个个长得漂亮。

而当第二天来临后,上面挂着的那五个葫芦,身上的勃勃生机,几乎都快显出光芒来,身上浓郁的青色,映得人头发都绿了,触手清凉。

到了第三天,那浓郁的青色,反而消失不见,就像是被葫芦吸收、消化了一样。

拿手掐掐,葫芦皮坚硬异常,指甲没能在上面留下任何印记。

林牧嘴角一翘:三天,“灵气”就彻底熟了!

掐掉藤叶,林牧手中就多了一只极是漂亮的青色葫芦,扎人的绒毛已经消失不见,圆润的葫芦身体,呈现出黄金分割般的比例,盈盈一握的腰身,摸起来分外舒服,林牧觉得只这份手感,自己就能玩一年。

找了枚小刀,细细地将葫芦表面那层青衣刮开,露出里面黄玉一般的葫芦来,与寻常葫芦的苍黄,形成极大的反差美。

找根红绳子,将葫芦捆了,挂在屋子里墙壁上。

瞧着那黄玉一般的葫芦,林牧一时竟然痴了……

第二十八章 月将圆

其他人对葫芦长势的怀疑,林牧丝毫也不担心。

农家的奇事多了,尤其涉及到庄稼,几十斤的大西瓜、大半米长的冬瓜,偶尔也能见到,其他人顶多羡慕一下自家的好福气。

五个葫芦,林牧摘了那只,其他的正好给四小一人一个,夏天来了,当水壶正好。

林牧也不着急,将葫芦挂在外面,等着其慢慢脱去水气,到时候就能用了。

“哼哼哼,者行孙!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林婷婷拿着自己的葫芦,神气异常地对着林欢问道。

林欢配合无比:“爷爷在此!”

“我打死你!”

小院里登时闹成一片,几个小孩,因为一只寻常的葫芦,开心地能玩一下午。

或许多年之后,这些小孩会完全遗忘今天的经历,就像从来没有发生一样。

但林牧却永远记得,如今陪伴家人时的点点滴滴……

……

“唉!儿女难养啊!”

长兄如父的林牧叹了口气,从树下取下葫芦。

这些天来,他一直没有空闲,且不说照顾小弟小妹,单只是麦收将至,就耗费林牧绝大部分精力,跟着二大娘,认真学习农事的知识。

在这样的劳累下,灵气葫芦,倒是给了林牧一个惊喜。

许是因为《灵气葫芦》的特殊,自己这个葫芦不仅成长快,连着风干速度,也是大异寻常,远远超过四小的葫芦,只不过一个多星期,里面的瓤就已经松干一片,明显已经阴干透了。

在葫芦头上画了个圈,小心地切开一圈,摘掉开口后,林牧就是一奇。

这么久的阴干,葫芦里本该闷燥一片,但此时其透出的气息,却是清凉异常,仿佛里面放着几块冰一样。

从二大爷家拿的软木,被林牧做成葫芦塞,装满水后,塞住挂墙上!

其产生效果,正好是12个小时,傍晚挂上,第二天就能用。

清亮的井水,似乎变得更加剔透,在阳光下溅起明亮的水花,浇落在院子里的黄瓜根上。

风吹着菜叶,旁边一只母鸡“咯咯”了两声,对着湿润的泥土一啄,一粒小石子就被它咽了下去,也没见它对这水有特别的喜爱。

林牧有些失望。

“惊蛰十二变”,被肉蛋用来“野鸡变”也就罢了,自己培育出的这个小葫芦,难道也就是弄来玩玩,夏天能喝上一口冷水??

失望的情绪,到了第二天,变成了讶异。

一群鸡鸭,围在菜地边上,地面飘落的零散菜叶,已经被它们啄抢个干净,

如果不是肉蛋下了严令,以及林牧平日的引导,让院里的鸡鸭不敢祸害菜园,林牧估计自家的菜就完蛋了!

一葫芦水,只够浇几个黄瓜,林牧仔细观察,果然发现了一丝异常。

那些长大了的黄瓜,原本已经脱离幼生期,整个黄瓜身体都不复紧绷,显得有些疲软,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现在,林牧却明显感觉到其异常的变化,上面的嫩刺,已经又长了出来,虽然小,但却颇为扎手,让人一碰就有种触电般的感觉,不像成年黄瓜那样习以为常。

林牧没管它,把葫芦里的水浇向了旁边的蕃茄。

接下来的几天,林牧将菜园浇了一遍,再回头看时,变化就已经很明显了!

最早浇水的黄瓜,一个个并没有再长大,林牧摘下一根放清凉的井水里,稍一犹豫,就有些担心,也有点期待地把右手往黄瓜上一撸,从头至尾!

浸过水后,黄瓜上的毛刺已经不再那么扎人,但依旧给手心带来一种麻不麻、痒不痒、疼不疼的感觉,如果非要形容,就像是给手掌做了一次深度按摩,极是舒服。

这种感觉,城市里菜市场上的黄瓜,是根本体会不到的。

将黄瓜尖上的黄瓜花抹掉,林牧轻轻咬了一口,牙齿刚刚咬破黄瓜尖,一声清脆的“咯咔”声,就已经顺着口腔肌肉的震动,传进了脑海里,带来一种最简单的幸福感。

肉质更紧脆了!

最美味的黄瓜尖吃掉后,林牧“咔咔”几口,又咬了两三下,几乎是牙齿才一碰到黄瓜,那黄瓜就顺势裂了开来,嚼起来“咯吱咯吱”的。

“唔,这可比大部分水果都好吃了……”林牧极为满意,“虽然只是味道上的提升,但这还只是浇了一次,如果从小开始培养的话,长久食用这些蔬菜,起码身体康健、延年益寿吧?”

林牧的想法,得到了验证。

在农村,蔬菜就是小孩的水果,不要说黄瓜蕃茄,就是刚刚长大的茄子,清脆多汁的萝卜,饱满紧绷的豆角,生吃起来都极为美味。

小弟小妹同样如此,半下午摘了根黄瓜吃时,就是眼前一亮,对菜园里的其他蔬菜,同样垂涎三尺。

林牧不乐意了:“吃饭时不好好吃,整天净吃这些零嘴!婷婷你看看你一个小姑娘家,‘啃吃嘴’都吃出来了,真要是吃成小胖妞,以后可别再让我背你!”

不训不行,两个皮孩子就没一个省心的,要是不训,林牧敢保证自己这些青菜,几天就能被他们祸祸完。

“啃吃嘴”,是当地的方言,形容一个人贪吃,如同一些动物在腮里存食物,以致双腮都有些撑起,在小孩身上倒是很可爱。

小妹扁着嘴不说话,呵她两下痒痒这才又活泼起来,又去跟一群小孩玩去了。

瞧着他们无忧无虑的样子,林牧脸上泛起一丝期待:“眼看快要收麦,妈也该回来了吧?这些菜多浇点水,到时候正好给妈养养身体,她在外面,整天背铁,又不舍得花钱,老了可就一身的病痛了……”

这就是林牧对“灵气葫芦”无比满意的原因了,自己的母亲,正好需要这些东西来养身体里的暗伤。

如今是1997年,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许多年,许多村里人出去打工,就不再仅仅局限于工厂做工,但凡挣钱,都会去做。

卖菜、卖小吃、房屋装修、收废铁、收破烂,采海货……

一个人出去安定了下来,村里其他的人,往往就会跟着他去做同样的工作,久而久之,一个城市里的某一行业,往往就被一个乡镇的人全部占据。

这也算是那个时代的一张照片吧……

第二十九章 赚钱,不是为了享受

水庄里的挣钱人群,大致有三类。

一类是那些年青力壮的,在京城工地打工,是村子里的主力。

一类则那些老弱病残,平日里在村镇上,收个鸽子、卖个青菜,挣点小钱。

最后一类,也就是林母做的“背铁行业”,则比较特殊了。

当初江喜荣做长途客运,选了东北老工业基地,村里一些胆大的,就去了那边,有的刮大白、做防水;有的就看上了那里的工厂,收起了废铁废铜。

当然了,废金属是赚钱的大头,平日里也收些废瓶子、废纸箱、旧家具,相当于常人眼中“捡破烂”的,名声并不好。

东北经济虽然已经开始下滑,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工业基地的底蕴,依旧能养活无数的家庭。

这类工作,是那些没什么技术的男人、妇女在做,林母当初一心挣钱,虽然觉得名声不好听,但看着家里穷得连盐钱都快没有,林牧三人饿得可怜巴巴,林父又好吃懒做,一咬牙就顾不上这些,跟着邻居家的大娘出去了。

这一去,就是30余年。

在前世,林牧亲眼看着,那个年青时有些瘦弱、说话有些秀气的母亲,是怎样在一年又一年的重体力劳动中,身材发福,胳膊变粗,随意一甩,百来斤的铁轨,一背就就是几十上百米远。

成年后,每次过年回家,已经长高的林牧三人,拉着比自己还矮半个头的林母的手,一块上街买年货,愉快的心情,却是隐藏不了林母身体的疼痛。

那时候,林母年青时的辛苦,已经落下了病根,任林牧兄弟怎么想办法,也养不好那一身的暗伤了。

也正是因为林母的缘故,林牧与林父的关系一向不好。

现在好了,有了“灵气葫芦”,林母能免去年迈后的病根,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

林牧已经很满足了。

……

心里想着母亲回来的消息,生活就有了期待。

晚上吃饭时,林牧心情好,特意把二大娘送来的鸡蛋拿了出来,敲了两个丢小盆里,倒些清水搅匀了,葱花、香油滴上几滴,放锅里蒸上些时间,就是当地称之为“鸡蛋糕”的鸡蛋羹了。

林牧尝了一小口,味道不错,就喊小弟小妹把它喝完,两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林牧在营养搭配上,一直很用心。

谁曾想,林婷婷拿勺子喝了一口后,脸上一呆,嘴巴就是一扁,忍了一下,终还是忍不住,仰着脸“哇”地就哭了起来。

“怎么了?不好吃吗?不好吃也别哭啊!”林牧有些慌张,小妹一向懂事,怎么突然这样?

“我想‘抹’了!哥,咱‘抹’什么时候回来啊?”

小小的年纪,哭起来后,说话还带着当地的口音,“妈”都喊成了“抹”……

只这一小会,林婷婷已经满脸是泪,张着手臂过来搂住林牧脖子,哭得让人揪心:“‘抹抹’每回都炖鸡蛋糕……哥,我想咱妈……”

她这一哭,旁边的林欢想起母亲平日的照顾,也是张嘴哭了起来,两张皱着的小脸上,显得可怜兮兮。

林牧心里一痛,安慰道:“现在不是快收麦了么?收麦咱妈就回来了,对了,我明天酿米酒,等米酒酿成了,咱妈就回来喝了……”

“真的吗?”

小妹从林牧怀里抬起头,可怜巴巴地问道。

林牧拍拍她的头:“放心吧!”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很难体会到那种幼年至亲分离的心情。

现在还好,每年麦熟时,林母还会回来收麦,加上过年回来,四五个月还显得不长。

待到过两年,林家干脆不去种那一亩地时,一年回一次家的现实,林牧到时都不知道怎么劝解小弟小妹。

再大些,林牧兄妹都有了工作,过年回去20天都待不了,更是每逢佳节倍思亲。

“挣钱!挣钱!”

林牧只想给自己一巴掌,为什么自己这么笨,挣个钱就这么难?!

如果自己和其他那些人一样,一重生就中个几千万的彩票,一出手就是几十万的生意,哪还用现在骗小妹?

写小说!

必须要写小说了!

“资料库!要加快大纲设定了!”

……

第二天一大早,林牧就被小弟小妹抓了起来,催他赶紧做米酒。

林牧有些无奈,权宜之计被盯上了梢,只好尽量拖着时间,毕竟夏季米酒,不到一周就能做成,而林母回家,林牧怎么算,也得三周以后。

买米,拖拖拉拉费了一天,又故意第二天才泡米。

随后这工序费上一天,那工序拖两天,好不容易等酒装进瓦盆里,明明感觉空气中都散发出淡淡的酒气,林牧就是忍住没打开,骗两个小孩说再等等。

眼看林母就要回家,两小对一切都失了兴趣,哪怕是小野鸡,领着两只小野鸡崽回来,他们都没先前那么惊喜了。

何止是他们,整个村子里的小孩中间,几乎都笼罩起这种情绪的氛围来。

思念、难过、又期待……

林牧只好给他们找点事情,比如说没事把葫芦挂到树下,加快风干速度;后来见他们兴致缺缺,干脆就花钱买了些渔线,跟二大爷学织网,让他们帮着自己打下手,织几个地笼出来。

到后来,林牧甚至带小弟小妹,每天陪自己去收网卖鱼。

两小很懂事,每天与林牧一起去检查地笼收获,心算着林母归期将至,倒也渐渐开朗起来,院子里渐渐又传出了笑声。

米酒,已经没法再捂着,林牧塑料布,酸甜的米香味就散满了整个屋子。

“计算有误,咱爸告诉我的,咱妈下周才回来……”

连哄带骗,总算把小弟小妹安抚住了,听说再有七八天就能见到母亲,两小俱都开心无比,精气神都活泼了几分。

雪白的酒米,成了小孩们最好的零食,煮热后做成米汤,哄两小喝稀饭都容易了几分。

重新做着新的米酒,瞧着屋子里欢喜喝米酒的村中小孩,林牧心中暗暗祈祷。

“妈,你可快回来吧!再不回来,你儿子我,可就要被你那对宝贝龙凤胎闹腾死了……”

第三十章 无法拒绝的女装

“水庄F4”里,江喜荣已经顾不上和林父喝酒了,忙着检查车辆,联系乘客。

水庄周围的气氛,同样开始慢慢热闹起来,由小及大,如果把视角向上拉,几乎整个种花家的城市和农村,都因为“农忙”两个字,变得大不相同。

这年月,大家还都很重视田地,每年一次的农忙回家,是土地给那些孩童最丰厚的馈赠。

等过上几年,土地给农户最后的礼物,也将随着生活水平的快速发展,而逐渐消失。

一得一失之间,谁能说得清呢?

水庄里,小弟小妹每天流着口水,眼瞧着菜园里的“零食”在那挂着,坚持着要等林母回来,让她多尝尝这份难得的美食。

而在千里之外的东北,则又是另一番不同的情景。

城郊,一处破旧低矮的院子里,林母起了个大早,进行最后一天的工作。

在农村,女人一般都不直接喊名字,而是以“XX啊妈”代替,像旁人喊林母,就喊“林牧啊妈”之类的称呼。

林牧邻居家的大爷叫王春红,王妈瞧着林母还要出去:“明早上就坐车回去,你今天还去背铁么?”

林母高兴地应道:“就下去一趟,没东西就回来……”

三轮车骑了一圈,林母有些失望,这附近背铁的人多,东西都不好收了。

不过林母想着这半年存的钱,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她做的这一行,名声不好听,但确实比工厂上班挣钱多,林母肯吃苦,才这半年,就挣了4000多块,除去给家里寄回的两千多块,手里还有两千呢!

辛苦的回报,比着那些壮劳力也不低了,这也是林母能供养林牧三人上学的原因。

“下半年雨雪多,但应该也能挣个两三千,到时候过年扯点布,给小孩做件新衣裳……”

林母憧憬着,对目前的工作无比满意。

她永远也忘记不了,两年前自己家过年时,家里割两斤猪肉,都要欠着账,家里地少,林牧想吃个红薯,都没地方种!

而在邻居家,出来打工的王妈,明明已经添过了新衣服,在街上看见喜欢的布,就能干脆地买下来,一两尺长的大家鱼,一口气买了三条,馋得林母都暗暗咽口水。

人家怎么就能那么有钱?小孩就能想吃肉就吃肉?

自己也是肯掏力气的,人家能挣到钱,自己为什么就不能?

去年过完年,林母好说歹说,王妈才同意带她出来,大冬寒天的东北,没柴烧,冷炕断了火,跟冰窟窿似的,林母带的被子薄,冻得整夜睡不着,被窝里哭了不知多少次,只是想回家,想林牧三个小孩。

可是,家里仅有的两百块钱,自己坐车已经花了大半,就这么回去,路费都没了!

“挣够路费就回去!”

“存点钱,再忍忍,把家里欠的账还了就回去!”

“小牧来年都七岁了,该送去上学了,我多挣点钱,给他挣够学费就回去!”

一个又一个“小目标”,让林母坚持到了年底,瞧着家里三个小孩穿新衣服的欢快样子,瞧着旧账尽还、几个篮子里的炸鱼块、炸鸡块,林母“不想再出来”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

想着明早就要回家,林母就是一片欣喜,洗过澡一身清爽,眼瞧着路过早市,就停下车子,欢欣地逛了起来。

鸡蛋小蛋糕,称五斤!

香肠来两斤!

咦?这衣服店要关门,童装清仓处理了?好好好!这三套清凉夏装买下!

什么?都是女装?

林母表示无所谓,半大的孩子哪用在乎这些,女装咋了?

三四岁了,夏天还光着屁股满村乱跑,这些事自己家大孩又不是没经历过……

这种“花钱不心疼”的样子,明显给林母带来了人气,旁边卖猪肉的老板笑呵呵地招呼:“刚杀的猪肉来不来两斤?你这辛苦半年,犒劳犒劳自己,看看这排骨多好!割两斤吧!”

林母瞧着猪肉,暗暗咽了口口水:“不买了!小孩也没在这,我买这干嘛?有机会再来买……”

猪肉老板有点失望,却又敬佩地伸了个大拇指,他是知道林母情况的。

一路采买,多是些小孩吃的,林母路上遇到了王妈,见对方都是在买这些,两人忍不住就笑了。

该回家了啊!

一切,都已经收拾好,就等明天的车了!

这一下午,林母心思不属,夜里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外面鸡刚叫,她就醒了过来。

回家了!

回家喽!

……

水庄之内,林牧同样期待得睡不着觉,真就应了那句话: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为能再看到母亲年青健康的模样!

被小弟小妹缠着问了半夜,三人跟着林父,一口气竟睡到上午10点多。

把盆水放屋里,一人一块抹布,两小就欢腾地抱着小板凳,擦起家具来。

林牧就忙碌许多了,先是给菜地浇了水,再骑车去直接收了地笼,街上卖鱼的同时,也割了点猪肉,回来收拾院子,把小弟小妹刚穿了两天的衣服,再一次洗了。

“妈是早上的车,这时候该坐上车了吧?”

“这会该到上京了吧?大晚上的,也不知道妈在车上睡不睡得好……”

“小萝莉家的车,是昨天早上八点的车,整好今天晚上七点多到水镇,两天一夜,到时候让爸去接她……”

算准了时间,林牧和起面来,饺子馅已经剁好,开始包起饺子来。

“坐了一天车,肯定又饿又累,吃点饺子暖暖胃……”林牧瞧了瞧时间,催起林父来,“爸,你去接妈吧!”

一旁的林父有些嫌远,五六里的路呢!

但看着旁边林欢喊着一起去的欢腾模样,他就没好意思说出来,点了点头,就带着林欢出去了。

林婷婷坐在小板凳上,帮林牧包着饺子,自家老哥说过,妈这会该饿了,她想给母亲包些饺子吃。

只是,小板凳上似乎扎了钉子,林婷婷怎么也坐不住,听见一点动静,就往大门口跑,失望后又坐回来,如此反复。

“嘤嘤嘤!大牧,我看见了!就在屋后面,妈回来了!赶紧来接人!”

心里,肉蛋放哨传来的消息,让林牧再也平静不下来,把面皮往案板上一丢,扯起小妹的手就往处跑。

“走!妈回来了!”

第三十一章 惊喜

林母一上车就觉得有些疑惑。

那司机她认识,可是也不是什么太近的亲戚,往年也就打两声招呼,怎么今年这么热情客气,又是帮自己放行李,又是给自己两人捡了个前面的“好座”?

问对方,对方也不多说,只是笑着夸自己家小孩好。

如果对方不是熟人,林母只怕就因为担心对方无事献殷勤,直接下车了!

这辆客车,是上下两层的卧铺车,但这年月哪有什么“卧铺”,俱都是一个铺坐了两三个人,几十个人挤成一片,后人很难想象。

坐在前面,空间大上许多,这让厌烦坐车的林母,感觉轻松许多。

更让她意外的,是每次到了饭点,下去私人服务区吃饭时,司机竟然喊自己两人过去一块吃!

如果不是林父提前给她打过招呼,林母真要怀疑眼前这个喊自己“婶子”的司机,是个人贩子了!

烧鸡、葡萄汤、排骨……

林母、王妈两人开始还有些矜持,筷子一动可就收不住了,眼睛只是盯着那些肉,抢得桌上其他车的司机都偷偷擦汗。

怎么跟自己第一次跑车时,一样这么馋肉?

林母也想矜持,可是矜持不起来!

从出生到现在,她几乎没好好吃过一顿肉,林父在外面、家里大吃大喝,她和林牧三小,就只能最后吃点剩菜。

两天一夜的路途,往年对他而言极是难受,但在这一次,因为心里想着下一顿的肉,又想着下车就能见到儿女,枯燥的车途,竟然也觉得幸福无比,

接连几顿好肉好菜吃下来,林母两人回味无穷,直到这30多个小时的路途行完,从客运车站出来,两人依旧怀念。

“那葡萄汤真好吃!葡萄剥了皮,放到糖水里,还加了冰块,酸甜酸甜的!真好!”王妈还在回味,有些遗憾,“要是能带点给小孩吃就好了,那卤鸡醮上酱,味道就是香,那两个鸡腿我都吃了……”

林母想得就多了:“回去我好好问问,这司机突然这么好,我总是心里不踏实……”

水镇的车站,离水庄还有好几里路途,两人背着重包,默契地选择了走路,省上那几块车钱。

明朗的月色下,林母想着几里外的家,脚步都轻快了几分,边聊边笑,心里“嗵嗵”直跳,只是一抬头间,望见前面一高一低两个身影,心里一阵警惕,碰了碰王妈。

虽然这段路没出过什么事,两人还是从手提包里,各自摸出把剪刀,藏在身后。

“妈?”

幼小的声音,显出七分试探,三分期待。

林母如遭雷击,巨大的幸福感一下子席卷全身,手里的剪刀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快步往前跑了几步,离得近了,果然正是自已儿子:“欢欢!”

“妈!妈!”

林欢如一只小狗般撒腿跑了过来,到了近前,一蹬腿就跳到林母怀里,抱住她的脖子就不撒手,只是一个劲地喊着“妈”。

已经幸福得晕头晕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林母,紧紧抱着自己小儿子,眼泪都快掉了出来。

半年了!

儿子都知道来接自己了!

心里欢喜了好一会,嘴上却是口不对心地责怪起旁边的丈夫:“你来干什么?还带着小孩,天这么黑,来干嘛?”

林父接过个包干笑道:“小牧他们本来也是想来的,但家里还包着饺子,他们就在家给你包饺子了……”

林母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觉得半年的辛苦,全都值了!

儿女想着自己,丈夫知道自己坐车累,还给自己剁馅包饺子,都知道心疼自己了!

捡过剪刀,林母抱着林欢,只瞧得旁边的王妈一阵羡慕与疑惑。

林父是什么人?

那是比自己丈夫还没心没肺的二流子货,现在竟然就这么贴心了?

想到旁边人家一家三口热热闹闹,自己冷冷清清回家还要烧锅做饭,丈夫漠不关心,就觉得一阵心酸。

……

熟悉的黑影,慢慢变成熟悉的村落,眼看着那个砖瓦房越来越近,林母就越想哭。

林欢自己刚才仔细看了,肉乎乎的,明显伙食很不错,自家丈夫能在家照顾好小孩,那就足够了,就是想着林牧两人,是不是也能吃饱穿暖。

“抹抹!”这是林婷婷的兴奋声音。

“妈……”这声感慨万千的声音,是林牧的。

轻快熟悉的脚步声、熟悉的呼喊声传来,林母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空手里的包直接丢到了地上,一把抱住兴冲冲跑过来的女儿。

一个胳膊坐着一个人,林母瞧见林牧,身子又是蹲下,把三个儿女俱都抱进了怀里,眼泪再也忍不住地掉了下来。

感受着那熟悉的气息,林牧此刻无比感谢命运。

旁边跳来跳去的肉蛋,此时“嘤嘤”个不停,林牧帮林母擦了泪:“妈,你该累了饿了吧?饺子快包好了,先进屋吧!”

林母“嗯”了一声,又是一伸手,把林欢、林婷婷抱到了胳膊上,任由他们两个调皮,心里对儿女的情况,无比满意。

一进大门,现实又给她一个惊喜。

月色下,前院的砖头地上,竟然一颗杂草也没有,除了墙边放着一堆湿树枝。

要知道,去年她回来,那院子里砖头缝里,可是跟草地一样了,前院还好点,砖头地上,全都是些小而矮的草,后院那草深的,都有一米多高了!

而现在,前院别说一颗杂草都没有,就连落叶都没几片!

厨房里传来的烧火声,让林母反应过来,赶紧走了过去,从林牧手里端起锅盖,把上面的饺子往煤火炉子上倒。

“这是肉的,这些是素的,这几个要不蒸了吧?婷婷包的,一下水估计就散了……”

林婷婷朝林牧做了个鬼脸,看得林母一阵好笑:“没事,别逗你妹妹了,小牧你也饿了吧?都下锅吧!”

能不高兴么?

莫说是那清清爽爽的油盐酱醋,就是这最简单的煤炉子里有火,她就已经高兴得紧了,只认为旁边的林父真的变好了。

暖胃的饺子,哪怕是散开的馅,林母也吃得欢喜,想起自己这两天馋那些肉,不由得有些好笑。

那些东西,哪有家里的饺子好吃?

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直到夜里……

“什么?这都是小牧做的?!!”

第三十二章 失业的母亲

“对呀对呀!哥哥做的饭可好吃了!”

被林牧拖着睡了西间,却哭着闹着又跑回来和林母睡的林婷婷,这时候伸开了双臂,划了个最大的圈:“哥哥还带着我去抓鱼呢,上次抓这么大一篓鱼!卖完鱼后,哥哥还给我买了面包吃!”

旁边的林欢睁大了眼睛:“哪次?哥不是每次买面包都买两个的吗?”

林婷婷得意道:“哥哥说你那两天太皮,就让我把两块面包都吃了!”

“嗷!”

林欢嗷地一下就哭了,只如遭了多大委屈一般。

哄他的林母忍着笑,看向林父,见丈夫点头,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自己的心情。

一个七岁的小孩,放别人家都照顾不好自己呢,现在竟然撑起了家里的大梁!

从儿女的话里,林母已经失望地知道,自己感受到的所有幸福,与林父无关,俱都是林牧在做。

干净整洁的家、胖嘟嘟的儿女,甚至是家里的米面,俱都是自己那个刚刚七岁儿子做的!

前几次自己回家,莫说院子荒草一片,就是厨房里,面袋里可能都空空如也,还要去二大娘家借些面,连煤炉子都是冷的!

自己做好这些事情,都要忙上许久,累得厉害,自己那个儿子,又为此吃了多少苦?

一阵心疼!

林欢闹归闹,对林牧同样自豪得紧:“妈,明天我带你看菜园,还有我天天喂的‘扁嘴’,嘎嘎的,特别好玩!”

林婷婷不甘示弱:“明明每天都是我喂它们多一点的!就是因为你只顾着玩,没有管它们,哥哥才没给你买面包的……”

静谧的夜,只有儿女闹着玩的声音,这让林母觉得有些恍惚。

明明都是同样的时光流逝,前几个月的自己,就还在东北忍冻挨冷,一直想家,现在只不过回到家几个小时,就觉得在家已经了许久,那些在外打工的日子,反而遥不可及。

林母甚至偷偷掐了一下自己,确定不是梦后,这才真诚地在内心中,默默感谢老天爷的保佑。

这一夜,林母睡得很晚,但梦却做了许多个。

有梦见和家人在一起包饺子的;

有梦见与林牧一起网鱼,瞧着儿女劳累辛苦的;

更有梦见‘一切都是在做梦’,林牧、家的变化,只不过是自己梦中的幻想,每次梦里察觉自己“在做梦”,总是能惊得林母清醒过来,确定这确实是现实后,这才后怕地搂着儿女继续睡。

……

这样的精神状况,加上坐车坐了两天一夜,疲惫的林母睡得很沉,小弟小妹,林父就更不用多说,感觉林母还没起床,同样安心地呼呼大睡。

待到林母迷糊过来,看着墙上的钟表,已经走到了九点半,顿时全身一个激灵。

“得早点起来,还要收拾家里……不对,家里杂务,小牧已经做好了……”

一直想着的回家计划,在这时就成了笑话。

与儿女一块起了床,揉了揉眼睛,林母就听见后院传来的鸡鸭觅食声。

欣喜地瞧着这些生灵,还有那儿子说过的一大两小三只野鸡,林母就高兴得厉害。

天可怜见,自打自己出去之后,家里连小孩都照顾不好,哪还能养什么鸡鸭?!

林牧正在院子四周转悠,林婷婷跑过去了一会,就兴奋地握着只鸭蛋跑了过来:“抹抹!家里‘扁嘴’下蛋了!”

林母一愣,仿佛想起了什么,往旁边鸡窝里细一打量,顿时也是喜笑颜开地摸出两个鸡蛋来。

家里的鸡鸭,或许是因为这两天吃了那些灵气菜叶的缘故,竟然都在今天开始了产蛋!

这让四人俱都欢欣鼓舞,生怕漏了哪个,每个角落都瞧上一眼。

还别说,那几只鸭子确实是个粗心鬼,窝里什么都没有,院子里其他的松软地方,却是藏着两三枚鸭蛋!

更有几个不省心的鸭子,如往常一样想出门时,被林母一个个先摸了一下肚子:“‘扁嘴’粗心,所以每天放出去之前,都要摸摸它们肚子,看看蛋下完没有,没下完的,就跟这只一样,关起来,等它下完再放出去!”

林母的教导,给林欢两人带来新的乐趣,小心翼翼地摸着鸭肚,每逮到一个妄想“藏蛋偷渡”的鸭子,就指着它鼻子教训一番,然后再关到柴房里。

那几个常被当成窝的角落里,更是重点排查地点,一家人在院子里拉网搜了一会,竟然捡到七枚鸡蛋,三枚鸭蛋,外加两只想偷渡的鸭子。

大丰收!

林牧浑没想到,昨天早上,不过是想着母亲就要回来,给这群鸡鸭改善下伙食,把那些菜叶、黄瓜颈切碎了放食里,竟然就让自己得了这么大的惊喜,兆头未免也太好了。

瞧着林母美滋滋地洗着鸡蛋,准备给家人炖鸡蛋羹,林牧旁边的嘤嘤怪就兴奋得厉害。

“嘤嘤!大牧,看着咱妈,别让她把我炖了!”

在林牧还有些疑惑的时候,就见肉蛋把身子往小野鸡身上一跳,那小野鸡的神情明显就不一样了。

欢快,跳脱,翅膀一扑腾,就飞到了压水井跟前,期待地看着林母。

林母毫不客气,揪着它的两只翅膀就拿到了跟前,啧啧称奇:“昨夜里就听小欢说了,这野鸡通人性,真好,这算是咱家客人,估计也是老天爷见咱一家可怜,让它带点福气过来……”

絮絮叨叨的声音,林牧听得想哭。

前世年老的林母,记性已经很差,长年的孤寂生活,让她每次见了林牧,就没完没了地唠叨,一件事说了三四次,都要再仔细地讲上一遍。

化身小野鸡的肉蛋,似乎也拥有自己的亲情感怀,跟在林母身后边乱跑,每被投次食,都兴奋得满院子乱飞。

按它的话说,自己的“惊蛰十二变”还只是初级阶段,待过上一段时间,就能依靠不段壮大的精血,自己变化成一只野鸡,虽然林牧觉得那并没什么卵用。

一顿饭,吃得分外香甜,菠菜倒进了生鸡蛋碗里,稍稍炒得老一些,吃起来就显得极其地有嚼劲。

瞧着桌子上,跟三只小狗一般抢食的儿女,林母笑骂了声“小狗娃”后,却也陷入另一种忧愁之中。

“家里活都让大狗娃干完了,我这几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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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半生辛苦为谁忙?

无事可做,林母全身都不自在。

按以往的经验,每次回来,她可是要比外面打工还要累的,不只是做饭洗衣、拔草收拾,还要在农活间隙,抓紧一切空闲时间,尽可能地给林牧三人纳鞋底做布鞋,免得自己离开后,林牧三人连鞋子都没的穿。

听起来很荒唐,没鞋花钱买啊,外面打工不是也寄回来钱么?

但现实永远比小说还残酷。

只能说,在这个特殊的时代,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为了获得一份更好的前途,俱都失去了太多太多。

林母现在就有些无所适从,家里的变化太大,让他先前所有的忙碌计划,俱都变空。

好在她还有准备。

“这是妈妈给你们买的新衣服,都换上吧!”林母一脸慈祥。

林欢两小欢腾雀跃,虽然觉得这衣服有些古怪,但还是很开心地穿上了新衣服。

而在一旁,林牧却是瞧得满头大汗。

淡青色的纱质短袖,同等材质的短裤,硬生生做成百褶裙般的样子,就连胸前,都是两层纱衣的女式样子。

尤其是对面的林欢,正沉浸在新衣服的欢快中,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了女装大佬。

白嫩的小短腿,脆生生的胳膊,好一只女装小奶狗!

林母有些疑惑:“小牧,你不换新衣服么?”

“……不换了,我下午还要去收网,这衣服太累赘……”林牧也很绝望。

这才只是97年,他喵的香港都没回归呢,自家老妈就已经撒腿跑到了时代前沿,开始给自家儿子套上女装了!

妈,您老才是重生者吧?

惹不起,惹不起!

……

邻居二大娘家。

林母自小就赶集卖菜,眼色极活,瞧见林牧的这个样子,心里好笑,眼看着家里没事,就拿着针线鞋底,到邻居家串门去了。

“这小孩,说着说着就大了,都知道不好意思了!”林母有些感叹,“昨天我给小孩烧水洗澡,小欢他们俩还没什么,小牧是死活都不让我给他洗,自己跑去西间一个人洗了,真的是懂事了……”

二大娘一听就乐了:“这小屁孩才多大?澡都不让洗了?我记得前两年,他不还光着屁股满村乱跑的么?”

“可不是!”林母一边纳着鞋底一般道,“小孩说大就大了,唉,咱们都老了……”

二大娘笑骂道:“得了便宜还卖乖!村里那些女人,巴不得像你这样‘变老’,小牧那孩多懂事?你们没回来之前,村里哪家有你家干净?就说老五家书锋,他爸前两天刚回来,就跟他女人打了一架!

为啥?

一个女人家的,整天就知道串门打牌,别说书锋饿得肋骨突着,就是她自己都瘦得厉害!

一群大人,整天还没小牧懂事,老五前两天,千恩万谢地来你家,给小牧送了几斤鸡蛋,还不是因为小牧时常领着书锋吃饭,见他饿得很了,也时常接济他顿饭吃?

嘿,老五家女人也想过来蹭饭,直接被小牧骂回去了,老五回家知道后,那是心甘情愿地上门道谢!

你是没瞧见,看见书锋瘦的那个样子,老五多大个男人,哭得跟个孩儿似的……”

人都有圈子,跟林母她们玩得到一块的,也都是村里勤快的女人,说起这些话来,也没什么顾忌。

旁边怀孕的嫂子有些感叹:“要我说这些人,就是闲得!有点时间就去打牌,有啥意思?”

“懒人都这样!”

“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大的牌瘾!不然村里小孩都喜欢小牧,知道这些事后,哪个不拎东西过来道谢?”

“小牧还想写小说哩!好像都自己认好多字了!俺家孩子比他大,现在学个aoe都总记不住……”

你一言,我一语,听得一旁的林母,如同吃了人参果般地舒坦通透。

因为觉得不好意思,先前林父、王春红都没透露过林牧的事情,林母都不知道这半年来,家里竟然发生这么大的事。

甚至就在她闲聊的功夫,那些与她同一时间回家的村民,小孩受过林牧照顾的,心中感激之下,原本给小孩、老人买的吃食,毫不吝惜地送到林母手里。

奶糖、瓜子、苹果,甚至还有罕见的桂圆之类。

对于在外打工的人来说,最挂念的,就是家里的儿女,得知林牧的事情后,纵然是平日里再小气的人,这时候都不在乎这点东西了!

小弟小妹高兴坏了,与一群小孩一块,如同麻雀般跑来跑去,手里兜里,俱都装满了“大白兔奶糖”。

最高兴的,还是林母,一边谦虚着,一边笑得眼睛都看不到,好好过了一把“德高望重、受人尊敬”的瘾,亲戚门口送的吃食,她也不客气,瞧着那些穷家庭小孩的欢喜模样,比自己挣了一千块……嗯,五百块钱还高兴。

林母贪财,一千块未免有点太为难她。

……

邻居王春红家。

听着邻院热闹的声音,王妈只觉得羡慕万分。

手头快速地收拾着厨房,想着刚刚知道的,关于林牧的事情,王妈闷了半天,也只是叹息一声:“小牧啊妈命好……”

从她的视角往外看去,杂草丛生的院子,凌乱不堪的主屋,俱都映在眼前。

明明是很稀罕的平房,却硬是还没旁边的砖瓦房利落!

“妈!吃苹果!大娘给我的!很甜!”女儿雪萍跑了回来,分享着自己的美食。

王妈的脸上露出笑容,轻轻咬了一小口,就让闺女自己去玩了。

她从早上忙碌到晚上十点多,旁边林牧家的送礼声,在耳边就没有停过,那些小孩零食管够,都是有些玩疯了。

这样的对比差异,在晚上两家的不靠谱男人回去后,却是俱都变得相同。

一样地惹人生恨!

按往年的规矩,王妈回来后,是要和丈夫打两架的。

只不过瞧见女儿雪萍开心地拎着两斤鸡蛋回来,说是林母送来当菜吃的后,王妈就觉得没力气打架了。

打什么呢?

再打,能换回来一个好好的家吗?

再打,能让自己儿女平日里吃好穿暖吗?

她只是觉得难受、觉得不甘,半年的辛苦,都换不回儿女的衣食无忧……

第三十四章 女装?(新的一周求推荐票)

串完门,从王春红家出来后,林母心情复杂。

无休止的家务、好吃懒做的丈夫、自己拼命挣钱,却依旧换不来儿女的衣食无忧,这在王妈身上看到的一切,都像是看到先前的自己,一般无二。

这两天周围邻居的闲聊,林母已经知道了家中的变化。

长途车上,为什么自己突然受到了“优待”?

不是因为丈夫与江喜荣的酒肉兄弟关系,而是自己儿子得了人家尊重,虽说“娃娃亲”只是一时口上笑谈,但毫无疑问,江喜荣是愿意主动与儿子表示亲近之意的!

都是打工半年后回到家中,为什么王妈每天忙到十点多,时不时地就与丈夫打架,找自己哭诉,而自己放眼望去,却是无所事事,除了给儿女做鞋子、织毛衣,就只是从林牧手中抢过饭勺,想着花样地做好吃的?

丈夫依旧爱玩,但林母已经不和他吵架了,儿女的健康让她满心的欢喜,惊喜的眼光中,已经不在乎这点“小事”了。

“吴白沟”边。

林牧熟练地从水下半胳膊深的地方,摸出地笼的绳子,一点点拖拽出那足有一米来长的地笼。

里面,却只有六七只河虾。

小妹有些失望:“哥哥,最近这河里鱼变少了呀?”

林牧笑道:“多正常!先不说咱们已经下了三个多月的网,就说其他那些,听说我卖鱼后同样来网鱼的人,一个个想钱都想疯了,没来电鱼已经够好的了……”

听着儿女的交谈,林母先前的欢喜心情,慢慢地就变成心疼林牧了。

旁人眼中,林牧网鱼卖鱼,好像天天轻松就把钱赚了,以致于许多人也来抓鱼。

但这两天陪着儿子来收鱼,她却是深知这份不易。

且不说每天忙碌大半天,跑遍周围几条河沟,就说遇到哪个心眼坏的,发现林牧地笼后,不止把里面的鱼摸去,连地笼都给林牧拿走!

而到了最近一个多月,林牧的收获越发少了,每天抓的那些河虾,因为太少都不值当去卖,全都进了小弟小妹的肚子。

好在林牧耐性好,每天检查那些黄鳝洞,也能钓上十余条黄鳝,攒上了两天,拿去卖了,油盐钱是够了。

“或许,正是因为网鱼越来越难,儿子才会想到去写小说挣钱的吧?”林母暗暗想道。

眼前,林牧一脸心平气和、全无儿童跳脱的样子,让林母有些难受:“好好一个小孩,整天想着家里的困难,我们俩这爸妈当得太失职了!既然现在我回来了,就不能再让小牧这么背着压力了!

得想个办法,让小牧活泼起来……”

……

怎么才能让林牧活泼起来?

林母想到的办法很简单:女装!

第二天早上,东间。

“我不穿!死都不穿!这是女孩穿的衣服!都给婷婷穿去!我就是没衣服穿,光屁股都不穿这女装!”林牧躲在床角,瑟瑟发抖。

昨晚林母把他喊到了东间睡,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就要给林牧套女装!

林母笑骂道:“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什么女孩男孩?小孩哪分男女的?我特意给你们仨买的,不穿看我怎么揍你!”

当妈的说要揍儿子,那可不是说着玩的,抓住后屁股打肿,告到最高法院都没的说理。

林欢、林婷婷睁大了眼睛,瞧着林牧被林母强势地揪了过来,拼命挣扎也难逃被换女装的命运,年龄还小的他们,对于林母此时心里的恶趣味,还察觉不出。

林婷婷好奇地走到林牧身边,看着与自己衣服一般无二的老哥,有些羡慕:“哥哥,你穿起来真好看!”

原本别扭的林牧一怔:“好看?”

“对呀!你个高!”林婷婷看了看自己的小短腿,有些泄气,“个高穿起来好看!”

“真的好看?”

林牧有些狐疑,跑到家里大镜子前,踩着小板凳往里面看,一看就怔了。

只见镜子里,一脸稳重的幼齿脸,光滑如煮熟了的鸡蛋般的皮肤,长久看书带来的宁静气质,让套上女装后的自己,如同个大家闺秀般的秀气。

“嘤!女装!嘤嘤嘤!”一旁的肉蛋已经笑疯了,跳到林牧肩头嘿嘿怪笑,林牧瞧了它一眼,发现只这一会,它身上的“嘤气值”就已经加了100,堪称神速。

200嘤气值,就代表着一个“灵气葫芦”,就代表同样的时间里,自己能获得更多的“灵水”,无论是做饭还是浇菜,效率大为提升……

“呃,貌似还真挺漂亮的……”想着那提升的嘤气值,林牧满意地笑了,完全放弃了节操,“女装就女装吧……”

瞧着转眼就阴雨转睛的“漂亮”林牧,林母喜笑颜开。

这才对嘛!

小孩就该穿女装!

不趁着他小时穿穿女装,以后还有这机会么?!

……

林母难得地过了几天清闲日子,但随着麦子转熟,农忙也就开始了!

头天下午,林母就把镰刀磨得锋利,眼瞧着林父装看不见一般地出了家门,她也不在意,习惯了。

新买的四个草帽,已经被林欢祸害了一个,从边缘处一扯,原本如同“梯田”般的圆草帽,就变成一圈一圈的细长条。

小孩皮了怎么办?打一顿就好了!

按在腿上不轻不重地“啪啪”两巴掌,林欢就老实了,知道自己做了错事,按照母亲的叮嘱,坐在地头树下,和妹妹一起坐在地上“盘jio盘”。

“盘盘,盘jio盘……”

林牧戴着草帽,拿着镰刀一块下了地,这是昨天就与林母商量好的,一亩地的麦子,一个人要割到什么时候?

“小牧你小心点,手离镰远一点……”

林母不时叮嘱,一直关心着林牧的情况,见林牧一点点变得熟练,不像初割麦者那样常伤到手,心情终于放松了下来。

清晨的凉爽渐渐散去,烈阳高照,酷热的阳光,蒸腾着田间一个个身影。

没人顾得上抱怨太阳热,下雨倒是凉快,但真给你下场雨,你心里就冒火了……

站在空中望去,完整的麦田,就像是一颗完整的桑树,而在田间地头上,无数农忙的人,正像是无数勤劳的蚕,辛苦,却又欢欣地品味着丰收的喜悦……

第三十五章 农忙

汗出如浆!

哪怕是做惯了农活,林牧依旧觉得酷热难当,汗水浸透了衣衫,显得一身肉油光水亮。

这时候,林牧先前酿的米酒就派上了用场,坐在地头的树荫下,抱着小水壶,咕咚咕咚灌上一会酸甜的米酒,简直是人世间最痛快的事情。

尤其是林牧特意用灵气葫芦里的水,酿的这些米酒,喝下去后,如同吞了一口冰水一般,冰爽一线,从喉咙一路透到胸腹,再扩散到全身,酷热有些发懵的头脑,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

林母拿着桶,从附近村民家提了桶水,两人痛快地洗了把脸。

这时候,听了林牧嘱咐,回家摘蔬菜的林欢两人,也都跑了回来。

怀里的黄瓜、蕃茄,往桶里一丢,那青色的黄瓜、透红的蕃茄,就在水里载浮载沉,让人瞧着就舒服。

林母把黄瓜折成两段,黄瓜肚给了林牧,“咯吱咯吱”地垫巴了两口,看着田地里的麦子,心里透出一股子欢喜来。

往年她割麦子,那是真的累得发懵,任自己怎么手忙脚乱,速度都慢得让她难受,只有天气不好,眼瞧着要下雨时,林父才会来“帮她”一块收麦。

而今天,只不过多了林牧一个小孩,收麦的进度就快了大半。

不止的工作量的减少,更多的却是心里高兴,就说眼前这红通通的蕃茄,往年哪里有的吃?

只能干吃馒头灌凉水!

见林牧母子休息了,旁边农田里,同样满脸汗水的村民们,也就陆续坐到了树荫下休息,聊聊麦子的情况、说说家常,辛勤劳动后的放松,总是让人那么安心。

不远处的王妈,领着儿女坐了过来,累得脸色发白。

她家里没有人做“米酒、麦仁酒”,也没有黄瓜、蕃茄这样的蔬菜,收麦时就更为难受了。

“你怎么这么拼命?!赶紧先喝点米酒,来,吃个蕃茄!”林母吓了一跳,对方脸色明显是要中暑的样子。

王妈喝了米酒后,脸色这才松了下来,看着手里的蕃茄强笑道:“不拼怎么行?你现在苦尽甘来,有小牧帮你,收麦就快,像我不拼,不拼那麦能自己收回来么?要是王春红他能有小牧一半懂事,家里能连个麦仁酒都没的喝么?”

什么事都怕比较,瞧着林母高高兴兴地割麦,有儿子帮衬,有吃有喝,王妈想起家里的情况,心里就不是滋味,这才不要命般地收麦。

如今看着两家小孩闹腾着玩的样子,想想也是好笑。

揉了揉欢快吃黄瓜的儿女脑袋,王妈叹了口气:“没什么好埋怨的,老天爷保佑吧!让雪萍他们俩,以后跟小牧似地懂事……咦,你这米酒喝了长精神啊!这么透凉,跟刚打出来的井水似的……”

这话就没法接,林母只好劝解着她,两人一起边吃东西边闲聊。

……

“卖冰棍了!一毛钱一个的冰棍、五毛钱一个的雪糕卖了!”

田间小路上,一个十余岁的小孩,骑着个带着前杠的老式自行车,后座上捆着个白色泡沫箱,瞧见这边地头坐着的人,就停下了车,热情叫卖。

一群小孩呼啦啦就跑了过去,这个摸摸那透着凉气的泡沫箱,那个眼巴巴地看着自家父母。

有那大方点的家长,就上前买上几个冰棍,与老婆孩子坐在地头一人一个,吃得高兴。

林母也买了五个冰棍,给两家五个小孩一人一个,林牧拿了也不推辞,这种糖精冰棒旁人看得稀罕,还会想着让母亲尝尝,对他而言还不如那米酒、蕃茄养身。

倒是这个卖冰棍的,林牧有些兴趣,在他看来,但凡是卖东西,总是能比种地赚钱快。

只不过随便一想,也就熄了卖冰棍的心思。

根据他前世的经验,这冰棍出厂价应该是五分钱,卖上一百个,也才赚五块钱。

农户惜钱,也就给小孩买两个尝尝鲜,想卖上一百个,估计得跑好几个村子,待到农忙结束,这个生意也就没了。

想赚钱,还是得靠写小说,自己的构思已经有了一些,差不多也可以动笔了……

思虑间,已经休息过来的农户纷纷下了田地,林母把米酒给王妈倒了一茶壶,彼此的毛巾浸水搭在脖子里,继续辛苦的收麦。

多了一个人,进度就快了大半,不到两天的功夫,瞧着地里清清爽爽的样子,正在“打麦场”的林母,只觉得生活一片顺心。

往年她为了赶进度,晚上都顾不上休息,虽说凉快了,但看不清东西,手上常常就被镰刀割伤。

现在她与林牧还在割麦,但却是在帮王妈、二大娘他们割麦,农忙时间紧,亲近的人家,就你帮我我帮你的,谁也没闲功夫去休息。

只不过,地头的麦场,那是已经打好了的。

平整的麦场,被石滚压得硬实无比,这是小孩们最喜欢的时节,抱上席子睡在麦场里,在月色下进行各种游戏,哪怕没有玩具,依旧玩得无比欢腾。

江小柔就很兴奋,张着双手,护着身后一长串的小孩,面前的林婷婷“虎视眈眈”,左冲右突地想要抓住一个小孩。

有那转向太慢的小孩,即使被甩坐在地上,也不哭闹,一翻身就爬起来,“嘎嘎”地躲着林婷婷地抓捕。

林牧坐在席子上,旁边卧着江小柔家的大黑狗,正一脸好奇地望着身前的……肉蛋。

此时的肉蛋,没有融入小野鸡的身体里,但依旧显现着野鸡的外形,正趴在地上,伸着头与大黑狗对视着。

一面是伸着前爪,趴在那里的大黑狗;一面是卧在地上,伸着头的嘤嘤怪。

大黑狗哈了下舌头,重新趴回了前腿上,它已经习惯了眼前这个怪家伙的奇怪之处。

再一次回到童年后,林牧发现自己越发喜欢这样品味生活,尤其是在家人团聚的时候,边摸着松软的狗头,边听着旁边大人们说话,悠闲的生活,让他几乎要沉沉睡去。

许是因为林牧身上的变化,今年来找林母聊天的人特别多,偶尔间的一句话,让林牧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PS:同期推荐位上,少冲的成绩最差,收藏涨得最少,推荐票涨得最少……小声地问一下,我写的真这么差吗?排名在前面的,真就在水平上,远远把我甩开了吗……

第三十六章 田地、写作

月色下,在麦场看麦的人群,聊得开怀。

“今年这天怎么这么热?亏着有小牧啊妈帮着,不然这又急又累的,还不让人心焦死……”二大娘感叹道。

林母笑道:“也就是咱们这穷了,我在东北那边,瞧那边不少人都是用收割机收麦的,那么一大块地,几下就完事了,少吃多少苦!”

“那怎么行?”二大娘思维有些固执,“种地不就是掏力气么?用机子收麦,还不被人笑话‘懒’?”

“……”

一群人后面的话,林牧已经听不见了。

“收割机……对啊!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一个翻身坐了起来的林牧,满脸懊悔,只骂自己脑子笨。

自己不是商业巨子,否则前世也不会一生平凡了,但作为一个重生者,怎么连这事都忘了?

这个时节,是农户对土地留恋的最后阶段。

过不几年,那些打工的人就会发现,自己在家辛苦一年种的地,利润或许还没自己两个月打工赚的多,到那时的土地,就基本上完全交给了家里的老人、甚至免费承包给亲戚。

在这样的情况下,收割机、旋耕机的普遍应用,也就是理所当然了。

而现在,方圆几十里,林牧似乎还没听说哪里有旋耕机用,甚至如二大娘说的,连老百姓都觉得这是个“懒汉”的行为。

唯一的机器,也只有少数的几个拖拉机,用来耙地,算是“半自动化”、“非专业机器”。

但林牧知道,不用等到2000年,这些机器就会出现这片土地上。

甚至于在现在,一些想要偷懒的农户,就已经在期待这种“资产阶级”的自动化农田了。

自己整天想着林母留家里,不要再在外面奔波辛苦,但年青的母亲没个经济来源,肯定不同意。

买辆旋耕机,不是正好解决一切了么?!

“我怎么这么笨?!”

林牧懊恼地撸着身边的狗头,大黑狗舒服地哈了下舌头,头微微侧着,示意林牧用力。

但思考了一会,也有一个问题:钱从哪来?

林牧记得,前世在2000年左右时,自己同学家的旋耕机,据说花了8000多块。

机器与房价不同,基本很少随着时间而升价,甚至社会越发达,价格还越便宜,林牧现在买旋耕机,估计也是8000来块,甚至更高。

自己家自己清楚,刚刚把外账还了,余下点钱还不够林父败的,哪有什么存款?!

即使有,踏实一辈子的林母,会愿意把所有的积蓄,都投到这个“不靠谱”的事情上?

想到这里,林牧干脆地往家里赶去。

为了母亲早一天不再出去,自己的悠闲时光,正式结束!!

……

这一晚,林牧耗费了三个多小时,直到夜里12点才睡,终于写出了……1000字!

是的,三小时,一千字。

即使早就设计好了大纲、早就想好了一切,速度依旧慢得如同龟速,写到最后,手指几乎都要麻木。

与这些相比,赶会时套圈套到的钢笔,因为质量太差,写不一会就浸了一手墨水,这就根本不算个事了。

“传统小说撑破天100来万字,这他喵地要是写个二三百万的,还不写到怀疑人生?怪不得连无衣师尹都说‘著书三年倦写字,如今翻书不识志’,写完后回来看自己写的,鬼知道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与写小说相比,前两天的辛苦,仿佛也没有那么劳累了。

争抢时间收麦,就是因为天气不等人,几乎在林牧家刚刚将麦收完没两天,绵绵春雨就下了起来,将那干涸的田地,浸得湿润。

一大早,林牧就陪着母亲,赶往小王庄,向姥姥借了耕牛。

套上梨,林牧在前面牵着牛,林母在后面扶着犁,林欢、林婷婷也没闲着,一人抱着个小盆,跟在母亲后面播玉米种子,虽然很累,但瞧着母亲、林牧前面的辛苦,两小就懂事地坚持了下来。

母亲对农事很熟,哪怕林牧驱牛的水平一般般,她依旧能稳稳地扶住犁把。

犹豫了一会,林母还是问道:“小牧,你是真准备写小说么?你还这么小……”

林牧点头:“我想过了,在家里想赚到钱,千难万难。写小说虽然问题也很多,但好在只有质量要求,等赚到稿费,我……”

犹豫了一下,林牧停下了话头,免得这个挣钱的门路,被林母给泄露了。

自己老妈什么情况自己清楚,大嘴巴,但凡自己跟他说个事,她嘴上答应着不外传,但一天功夫不到,就逮个人就说,为此林牧不知说过她多少次。

林母有些忧虑:“但你都七岁了……今年我都准备让你们兄妹三个都上学的……”

林牧嘴角抽搐,想想自己傻着个脸,背着双手坐在那,跟群小孩“aoe”地念上半天,就觉得羞耻度爆棚。

耕地很累,尤其伤手腕,看着周围农户辛苦的样子,林牧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

写小说手指再疼,也总比扶犁轻松;想剧情再辛苦,也总比当人形牲口强。

这可不是说笑,家里实在没耕牛的,只能两三个人拖拽着绳子,硬生生把犁来回拉上十几趟,如果扶犁的人技术不好,还要更费力!

从这一点上看,林牧家只有一亩地,反而是件好事了。

因为是自家女儿,姥姥很放心,晚上都不用牵回去,放在林牧家的柴房就好。

两小对牛都很亲近,从小认熟了的,帮它抓着痒痒,林牧瞧见这一幕就笑了,手里装满精饲料的大盆抱了过来。

大黄牛疑惑地嗅了嗅食盆,低头嚼了一口后,就打了个响鼻,一脸认真地吃了起来。

能不认真么,为了犒劳它,林牧特意准备了两葫芦水,与豆子、精料、盐一块拌成食料,比自己家人吃饭还用心。

抚摸着它的脖颈,看着它那温驯的眼睛,林牧就叹了口气,仿佛看到了自己。

现在的忙碌,当然辛苦,但却能给自己挣回无忧的生活。

若是闲下来,只顾着眼前的轻松,待到机器都与自己抢饭吃的时候,自己还有生存的空间么?

第三十七章 离别

“咦,这大黄牛这么精神?”

林母有些疑惑,耕地是个力气活,人累,牛也累,所以这几天才精饲料照顾着,怎么这牛瞧着反而精神了许多?

今天的活,就轻松许多了,是耙地。

两三个平方大小的方形耙子盖在地上,套上大黄牛,林婷婷就笑嘻嘻地站了上去,牵着林母衣角,有些紧张,有些兴奋。

林欢同样如此,牵住林牧的衣角,林母站在耙子上,牵着大黄牛的缰绳轻轻一抖,大黄牛就熟练地往前走着,它还记得这几天干完活后,林牧总是给它喝那种好喝的水,因此行走之间,更是卖力。

一家四口站在耙犁上,既像是四个驾着战车的战士,又像是一个老母鸡,护着三只小鸡崽游荡在田野觅食。

这或许是农忙中,一家人最欢喜,最有童趣的时候了,就算是林母,都把这当成了一个游戏,一个陪儿女玩耍的游戏。

下过雨后的空气,不复前两天的酷热,农户们俱都趁着地湿耕地,整个田野,都是一片欢声笑语。

这或许是林牧记忆中,童年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了,即使一直苦叹自己命不好的王妈,这时候陪着儿子一起“玩”,脸上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年幼的儿女,紧紧抓住母亲的衣角,倾注所有的信任与向往,坚信自己的父母会如同一个大将军一般,完美“征服”这片土地。

有时候脚下也会站不稳,但这种犁耙,又短又宽又沉,哪怕是跌下去,也会在惯性的作用下,一屁股坐在刚耙过的泥土上,不仅不疼,反而会让儿女们更加兴奋。

在父母停下牛,伸出手来时,刚刚摔了个屁股墩的小孩们,往往只是揉揉屁股,不带一丝犹豫地就继续站到父母身边。

林牧不知道,这个年代,城市里的家长是怎么与儿女一起玩的,但如果他们能看到这一幕,想必也是会羡慕这样的经历吧?

……

只不过,林母脸上的笑容,较之先前的忙累,却是在一天天减少。

繁重劳累的农活做完了,自己……

也该离开了……

每天算着时间,自己还有几天离开,林母瞧着怀里熟睡的儿女,就怎么也睡不着,瞧着瞧着,就忍不住掉下泪来,只想再多看一眼。

下一次回来,就是三四个月后的秋收了……

林母每每想到这里,就如同一只护崽的老母鸡,有事没事都喜欢搂着自己两个小娃,手里纳着鞋底,注意力却一直集中在林牧三人身上,一刻都不能离开视线。

也有例外,那就是“储粮”的时候。

倒了放了碱的石灰水中,林母小心地把鸡蛋放进去,拿着长柄铁环滚了几滚,鸡蛋壳上就沾上了一层“石灰浆”,再用铁环套出来,在旁边的锯末里滚上几滚,就形成了一层“锯末壳”来,如同一只大泥球一般。

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把这些“泥浆蛋”放进坛子里,塑料袋密封上一周,拿出来风干,就能吃了。

家里鸡蛋并不多,林母却把大部分鸡蛋,都做成了这种“变蛋”,整整两坛子,被她小心地放在了西间里。

“等妈妈走了,你们半晌午半下午饿了,就吃个变蛋垫巴垫巴……”

没敢当着两小面说,林母瞧着认真点头的林牧,欣慰地摸了摸他的“茶壶盖”小平头,心情好了许多:“亏着小牧你懂事了,我成天就担心你们三个在家,是不是吃不上饭了,是不是又饿肚子了……你爸他懒,也不给你们好好做饭……你还是个小孩,妈知道这苦了你了,可妈也没办法啊,妈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你……”

这种话就不能说,一说林母就哭了出来,弯腰抱住林牧泪雨涟涟。

农活,做完了;鞋子,做好了。

她甚至把没有必要的鸡蛋,都做成了变蛋,就只为能多陪儿女在家一天!

在这个时候,她甚至有些“庆幸”林父的懒惰,要不是林父懒,她哪里能在家多做些活,多陪几天儿女?

林牧强忍着难受,给她擦去眼泪,心里赚钱的冲动,从未如此强烈过。

其实又何止是林母,村子里几乎每家每户,都沉浸到这种离别的氛围之中,但哪怕是走得早的人,也都选择大清早出发,不会声张。

有那灵巧的小孩发现了这种情况,回去问父母是不是也要走了,在头天得到“不走”的开心消息后,第二天一觉醒来,家里就找不到自己父母了……

一如此时的林母,明明不舍,却只能趁着儿女出去玩的功夫,悄悄地收拾行李,悄悄地抹着眼泪。

……

1997年,七月一号。

在今天,种花家正式收复海港城,母子团圆。

在今天,往东北赶的车,出发,母子离散……

江喜荣家的车,每逢初一、十五发车,人多时几天一趟,林牧自然摸得门清。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早上东间传来的起床声,哪里会瞒得过林牧?

声音很轻,灯也没开,隐隐还能听到林母的哭泣声,往日里性子很暴躁的林父,此时也只是沉默地起床,一言不发。

林牧躺在床边,里面是睡着了的小弟小妹,黑暗中,明显感觉到母亲在西间门口站了好一会,直到林父扯她衣角的声音响起,她才不舍地离开,轻轻的脚步声中,林牧分明能感受到那种“犹豫”的心情。

轻轻地坐起身,拖鞋都没穿,林牧悄悄地跟了上去。

刚打开大门的林母听见声后动静,眼泪掉得更快了,向林牧招了招手,待三人走到外面屋后,林母这才敢小声哭了出来,把林牧抱在胳膊上,一边走一边哭。

儿子懂事,她知道,但越是这样,她越难受。

村口桥边的大路上,早已站满了人,都是今天要离开的,气氛一片低落。

见车来了,林母看着林牧:“回去吧!照顾好小弟小妹,好好上学……回去吧……”

林牧一动不动,忍着泪,看着她。

也不哭闹,也不说话。

身旁的肉蛋,静静坐在林牧肩上,默默陪伴。

第三十八章 年入几千的代价

林母拿手背擦了擦泪,红着眼睛,强忍着不舍,坐上了车,林牧上前几步,站在窗户跟前看着她。

母子两人都知道,或许是一分钟后,或许是三五秒后,车就会开启,再想见面,就是三四个月后……

“妈!呜呜,妈!”

“抹抹……”

就在这时,桥那边的村间小路上,两个带着哭音的小孩声音,伴随着奔跑的脚步声,在瞧见村口的客车后,两个小孩手拉着手,速度又加快了几分,哭声也更加凄切。

晨光方起,泥路不平,林婷婷脚下一空,一下趴倒在地上,往日里最是娇弱的她,此时却是一下爬了起来,扶起林欢,哭着喊着,要往车上赶。

林牧一把抱住两小的腰,任凭他们两个怎么拍打自己的手,也只是红着眼睛不松开。

刚刚发动客车的司机,往外面看了一下,沉默了会,停下了踩油门的动作,回头对着车厢道:“我抽颗烟再走……”

“小欢!婷婷!”林母再也忍受不住,三两步跑下了车,一把抱住两个小小的人儿,压抑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如山洪爆发般地号淘大哭起来。

林欢“嗷嗷”哭着,一个劲地往她脖子里钻,平日里最是调皮捣蛋的他,此时哭得稀里哗啦,懵懂记忆中的别离场景,让他幼小的内心充满恐惧。

……

或许是母子连心,

或许是头天晚上,林母让两小与林牧睡的举动,使他们产生了怀疑,

又或许是林牧的离开,让习惯了嗅着他气味睡觉的两小,潜意识中感到了不安,在林牧母子走到村口后,林婷婷突然就醒了过来。

感受到身边林牧的消失,林婷婷犹豫了一下,喊了两声,就想跑到东间找母亲。

喊“哥”,没回应。

喊“妈”,没声音。

害怕地打开灯,却发现屋子里已经只剩自己两人!

两小顿时明白了过来:林母离开了!

坐在地上哭了一会,林婷婷就吵着嚷着要妈,林欢想起平日里“村口路上坐车”的事情,两小就哭着往村口跑,果然发现将要开走的客车。

林牧站在一旁,原以为经历过一世的别离,看事能看开点,没想到家人离散的痛苦,比前世还凶猛十倍地席卷他全身每一处神经,让他此时恨极了自己,恨极了林父。

车上有几个女人,瞧见这样的场景,想及家中一会醒来就要失望的儿女,俱都抽泣了起来。

时间过得很快,司机已经抽三根烟了,最终还是轻轻敲了敲车门。

林母回头看了一眼,哭得更加厉害,狠心站起身来,两小却都满脸是泪地抱着她的脖子,此时被林母带动着腾起了半空,两条腿哪怕难受地扑腾着,也不松手。

旁边的林父,沉默地走了过来,抱住儿女的身子,与林母一同狠着心掰开两小的搂抱。

被抱住了腰,身子不自主地下倾,小弟小妹搂不住林母脖子,就抓她衣服,抱她腰,抱她腿……

好说歹说,就是哭喊着要妈,就是不撒手……

……

林牧不记得,林母是怎么摆脱小弟小妹的纠缠,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牵着两小的手,一边哭一边回的家。

自己喊江小柔、胖墩牵着大黑狗来后,两小仿佛找到了什么精神寄托,抱住大黑狗就是一阵痛哭,任凭林牧怎么哄都哄不回来,连带着江小柔、胖墩也跟着哭了起来。

院子里,林婷婷已经哭得不行,哭声都喊不出来,只是一抽一泣地。

林牧喂她喝米酒,她也喝,喝完就抱住林牧的胳膊继续哭。

“先别哭了,去捡捡鸡蛋鸭蛋,捡够了,下星期就请司机给咱妈带去,她在那边肯定吃不着……”林牧急中生智。

林婷婷停下哭泣,泪眼朦胧地仰着头:“真的吗哥?咱妈吃的到吗……”

旁边的林欢听了,也是哭着看了过来。

帮她擦了擦下巴上的泪,林牧肯定地道:“吃的到!多捡点!咱妈好吃鸭蛋,你可别让家里‘扁嘴’在外面下蛋了……”

两个小孩一边哭,一边满院找鸡蛋、鸭蛋的样子就不能看,瞧着他们俩按母亲教的,把肚子里有蛋的鸭子关柴房里,林牧就心酸得厉害。

旁边的肉蛋没有说话,直接窜进了小野鸡身体里,扑腾着翅膀就往两小身边飞,一会蹦蹦跳跳,一会围着两小飞,滑稽的动作偶尔逗乐两个小孩,刚笑出来,想起母亲离开,就又哭了起来。

这,就是家里为了一年挣几千块钱,所付出的代价……

左裤兜里,是林母悄悄塞给自己的300块钱,右裤兜里,是王妈给林牧塞的200块钱,连林父都不知道。

林牧没有想这些,只是回到厨房,搬出昨晚留的发面,一边擦泪,一边擀面饼。

给小弟小妹洗过脸后,便把林婷婷叫到跟前帮忙烧火、喊林欢去摘蔬菜、洗菜,总之就是不让他们闲下来。

油黄澄亮的颜色,一点点取代原本的面白色,在透出油、面香气的同时,也渐渐拂平几人难受的思亲心情。

林牧用心无比,每一张烙饼都被倾注上所有的感情,自己是家中长子,不能让小弟小妹沉溺悲伤。

这顿饭,吃得很沉闷,哪怕是邻居家跑过来的小姑娘王雪萍,都学着两小的样子,双手抓着林牧吹凉的饼,低头默默地吃着。

当天出去放鸭子时,林牧坐在沟边想着事情,林婷婷、林欢却是沟两岸草窝乱跑,在林牧以为他们已经恢复心情时,林欢却是抓着一个鸭蛋,珍重无比地递给了林牧:

“哥,我刚捡的,寄给妈吃!”

……

走了一路,也哭了一路的林母,与王妈回到东北后,几乎是发泄般地驱赶自己干活,尽力让自己忙碌下来,不去想家。

只是,到了晚上熄了灯,黑暗中总是能传出两人哭泣的声音。

“这都两天了,也不知道王春红有没有给雪萍俩做饭……好在有小牧,我给他200块钱,让他注意点雪萍、小黑,没事领着她俩吃点饭,应该比往年好不少……”

浑浑噩噩的简陋日子,在一周后,突然有了变化。

“婶子,这是俺兄弟小牧,让我给你带的东西……”

第三十九章 困难重重

竹篓小筐,明显是屋后二大爷的杰作,满满地放着一篓鸡蛋;坛子里,变蛋已经做成。

两件物什全都放到了一个简陋的木箱里,填上麦杆,包得严严实实,林母算了下,发现林牧几乎把家里的生鸡蛋全送过来了!

心里的难受,一下子就变成了安心。

林牧既然能做到这些,足以证明家里儿女的吃穿不成问题,最后一丝担心,也都消失无踪。

箱子里,甚至还有一个葫芦,按蛋篓中林牧的信里所说,这是家里刚结成的葫芦,夏天装过水,放上一夜后,水清凉无比,喝起来极为痛快。

这些还罢了,信里转记的两家小孩,对林母、王妈的留言,却是让两人悲喜交集,拿着林牧录写的信件,小心地放在口袋里。

“三四个月……再忙三四个月……”

望着林母两人提着木箱的远去身影,客车司机不由得叹了口气,心中竟然涌现出一股子艳羡之意。

“林牧他家,真是要起来了……”

……

生活,似乎总是在期待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当目标到来后,又迅速地擦身而过,继续怀念。

每天都换着花样地做好吃的,又把“转移注意力”用到了极致,在经历小弟小妹两晚夜里哭出来的经历后,家里的气氛,终于轻松了许多。

为了让两小恢复,林牧甚至开始教他们数数。

小到林牧给林欢的弹珠,大到两小每天收集的鸡蛋,数错一个就拍下手心,简单的数学,占据了他们大部分心力。

其余时间,就是去田地里拔草、采野菜了。

林牧的活更忙些,每天忙碌完睡上一会后,其他就都是他的写作时间。

在此之前,林牧从未想过,没有电脑的小说修改,会是这样困难的一件事,干净整洁的稿纸上,没法用电脑上的“撤消”、“复制”,但凡有一点问题,都会把原稿子,涂划得一塌糊涂。

大纲做得再细致,真到了写小说的时候,各种灵感又会冲荡不休,写小说就像是开车,一旦上了跑道,鬼知道自己会飙出什么效果来……

也因此,林牧先前写的第一份稿子,在修改了N遍之后,其模样,与租书店里的小H书被租出去后,再还回来时的样子差不多少,都是一样的污渍片片。

到最后寄出去时,还要再抄录一遍!

林牧叹了口气,前世论坛上经常能看到种种“文豪”言论,一个个出口成章,牛B吹得震天响,仿佛只要自己一重生,就能吊打金古、鞭笞蕃茄耳根一般。

但哪怕是让这些人,手抄一遍金古的稿子,再打一遍蕃茄的小说电子版本,估计不用三天,他们就坚持不下来。

“打字机……小霸王学习机倒是有,可是没有存储工具啊……”林牧揉着麻木的手指,有些蛋疼。

磨刀不误砍柴功,林牧觉得自己想要靠文字吃饭,一台打字机是必须要有了。

而且现在已经是97年,电脑很快会风行起来不说,再过一两年,“小霸王插卡式学(you)习(xi)机”也差不多该在村子里出现了。

90后对这种游戏机应该很熟悉,简单的一个键盘,上面有能插卡的游戏槽,连上电视就能用,也不贵,不到一百块就买到。

甚至于,如果单纯是玩游戏的话,还有更简单的,连键盘都没有的“游戏机”,只要50多块就能买到。

超级玛丽、坦克大战、魂斗罗、忍者神龟、双截龙……

这种游戏机,是有学习卡的,可以练习打字,熟悉键位,但是连鼠标都没有,也没有存储元件,对目前的林牧来说,没什么用处。

至于电脑,这边很快也会出现,但只会出现两台!

乡里两所中学,到时候会建微机室,似乎还是私人承包,由学校租赁,类似于网吧那种,一台主机控制着一群电脑,也是只有主机才能存东西。

二中就在水庄村口,依照林牧现在与“水庄F4”的关系,进去蹭电脑打会游戏没问题,但想要天天用其码字,那就不行了,毕竟这玩意新鲜,微机老师妥妥的“种花家第一批网瘾中年人”,恨不得24小时待在微机室里打游戏。

真要借用的话,必须想些手段……

至于自己买台电脑……

咳咳,就连派出所里都才通上电话没两年,买电脑的行为,还是再等等吧。

思来想去,这些办法俱像是硬盘里的小电影,看着流流口水也就行了,真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其上面,是会身心俱疲的……

想到这些,林牧自嘲地笑了一下:又想赚钱,又想轻松,真当笔杆子好拿?

低头,继续写作!

……

岁月无情,一天天的童年生活,对孩童来说,或许只留下两三件记忆,其他的俱都空白。

但对于林牧来说,这两个月的生活,无疑是铭记一生的。

从最初写出底稿后,再修改得一塌糊涂,到现在的细纲做完、胸有成竹,只需要偶尔地修改一下句子,如此大的差异,都是被逼出来的。

传统小说,投稿字数不用太多,但林牧还是准备把开头五万字,细细地抄上三四份,然后一稿多投。

这也算是小说圈里的习惯了,虽然各个出版社、杂志社都明确写着“切莫一稿多投”,但他们审稿慢不说,一时没法出刊时,还会压稿,随随便便都能压上一两个月,加上邮寄的时间,小半年都过了。

因此,这时节的作者都不怎么有节操,除了与出版社长期合作的大神,基本上都一稿多投。

只不过,长篇小说比较慢,林牧还在准备,短篇小说就没这些顾虑,林牧也写了几篇,寄出去后用来试水。

除了最初的难熬,林牧越写越有感觉,身边的人,也都习惯了他的这一行为,习以为常。

“哥,快搬走VCD!林牧哥等着呢!”

一跑到家,江小柔伸手就关了电视,直接要搬东西。

旁边看《黄飞鸿》看得正爽的江喜荣,一下就脸黑不爽了,恨恨地下了床,对着自家闺女的屁股就是一脚。

“过两天就给你送学校!”

江小柔习惯地拍拍屁股,嘻嘻一笑,把旁边的“影碟袋”拿上,就与胖墩大呼小叫地往林牧家赶去。

第四十章 作者!活的!

对于自家老爸,江小柔开始还是有些怕的,毕竟自己小时,还真挨过几顿揍。

直到某一天,林牧对她说……

“你放心!你爸揍你,是因为你太皮,而且皮得会伤害到别人和你,如果你单纯只是玩耍、调皮,他绝对不会揍你的!”

江小柔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当天就拿刮胡刀,把胖墩眉毛给刮了……

果然,江喜荣没揍他……

然后,江喜荣就再也吓唬不到闺女了,毕竟江小柔顶多抱走VCD、牵走狗、偷自家的食物……

这就让江喜荣不能无中生有地揍小孩,这不符合他“护犊子”的性格。

……

“林牧哥!VCD我抱过来了!”

手里拿着连接线的江小柔,指挥着胖墩把怀里的VCD放电视跟前。

林牧额头有些冷汗:“那什么……不用的……我只是说有点剧情没想明白,晚上去你家看就好的……”

江小柔得意道:“没关系啦,我不累,林牧哥你要写东西,是正事,爸爸整天就知道看电视,也不做家务,我妈说他好多次了!”

“但是胖墩累啊!”林牧一脸黑线,“你看把胖墩累成什么样了?整天就知道欺负你哥……”

闹归闹,林牧也没矫情,连接好线,寻到《A计划》的影碟,就播放起来。

老式的黑白电视机里,登时响起熟悉的声音,屋子里的小孩已经各就各位,坐在小板凳上认真观看。

手里拿着纸笔,林牧详细记录其主线剧情,以及可以采用的打斗剧情,比如说骑自行车的那段。

“十年思虑,不如一朝躬行啊!”

林牧写的第一部小说,林牧想过了,就选用“无限电影”类的题材,用那些经典电影的人气,来弥补自己新人作者的不足。

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武侠开端》。

武侠,至今仍是电影中最流行的元素之一,以武侠剧为开端,后面再涉及到更高武力层次的电影,可不就是《武侠开端》么?

第一个电影世界,林牧选了火爆的《黄飞鸿》;第二个,原本设定为龙叔的《警察故事》。

毕竟,这是华人影视中,最经典的两个系列电影,武力层次低,当开头正好。

可是当林牧动笔《警察故事篇》时,却发现因为没有一个强力的BOSS,以至于自己笔下的主角,很难超脱出“陈家驹”的桎梏。

开头很重要,林牧想了想,就准备换成《A计划》,毕竟里面有个堪称BUG的大BOSS。

……

看电影就要和小伙伴一起看,最好还有妹子,妹子最好还是萝莉……

林牧对此深有体会,看着那几个双眼放光的小女孩,内心就涌现出一股轻松来,不像和林欢那群皮孩子看电影时那么闹腾。

就在思虑间,外面的天空中,突然传来大喇叭的声音。

林牧放小电视声音,这是村里“代销点”的喇叭,平日里用来喊村民接电话,听到喇叭后,几乎所有的村民都会仔细静听。

“林牧!林牧!林伟家的林牧!听着后过来接电话!”

“再说一遍!林牧!林牧!林伟家的林牧!听着后过来接电话!”

林牧一呆,有些意外,随即就是一喜:自己的短篇小说,哪个被采用了?

江小柔一下子就兴奋地跳下了床:“林牧哥!前两天你寄出去的稿子,来通知啦?!”

“……”林牧深吸一口气,“去看看!”

这样的热闹事,屋子里的小孩们也都特别好奇,跟着林牧乌泱泱一片,一块来到了代销点。

一间普通的红砖青瓦房里,摆着一木架的零食与烟酒酱醋,柜台上放着个电话,这是农村最普通不过的小商店,甚至连“商店”都谈不上。

店主按辈份,林牧该叫她“奶”,这样的奶,林牧有许多。

随意应付着“奶奶”的询问,林牧坐着等了一会,就听到电话铃再一次响起,拿到耳边问了两声,是一本名叫《青春男女生》的杂志编辑。

再三确定了林牧身份,对方就痛快地询问起“版权”问题来,与林牧一拍即合。

这也算是圈里的规矩,想用人家稿子时,提前电话问一声,免得作者一稿多投,已经与其他杂志社签了合同,那就搞笑了。

直到挂断电话,林牧依旧有些不敢置信:自己第一波发稿子,就这么轻易被采用了?

自己是发出去一些稿子,但就是想试试水,前世自己没试过杂志投稿,这次只是打前站。

至于问林牧,采用的是哪篇稿子?

林牧怎么知道?反正自己都还没签过约,那些短篇写出来,连备份都没抄。

撸出去当然就不管了,难道无聊撸出来的东西,自己还会去记忆其中的不同么?

……

林牧虽然高兴,但也只是觉得有个好开头,这点定力还是有的。

但对于旁边代销点老太太,以及身边那群小尾巴,就震撼太大了。

作者!还是活的作者!

一瞬间,林牧在他们眼中都有些神秘了,脑海里的林牧,仿佛都自动戴上了黑框眼镜,一脸矜持的“作者笑”。

尤其是林牧与杂志社谈好的价钱:千字25……

25块听起来不多,但这年月,去帮人盖房子忙一天,也就挣个20块,换成前几年,连钱都没有,直接就管顿干饭,毕竟现在农村刚刚重视劳动力,力气不值钱。

现在的25块,放外面都够做次大宝剑了!

农村无隐私,下午接的电话,不到天黑,整个村子都知道了。

连今天的晚饭都省了!

二大娘家,林婷婷抓着馒头,一边吃菜碗里的炒鸡蛋,一边偷偷看着旁边的林牧,心里高山仰止。

自家老哥会写字、会算数,她不震撼。

但当自家老哥写出来的东西,能换走代销点所有的奶糖时,周围的小伙伴就羡慕起自己了。

二大娘笑得合不拢嘴,看林牧跟看猴似地稀奇:“哟喝,咱们这也出个大才子了!灿美你快摸摸她脑袋,沾点才气,生的小孩也聪明点……”

挺着个大肚子的嫂子,还真就笑着摸起林牧大头来,爱不释手……

第四十一章 225块!

好好一个“茶壶盖”的帅头,硬是被嫂子撸成了火影忍者。

呵,女人!

这还只是个开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牧就只做了一顿早饭,硬是被周围亲戚,拖去蹭了两三天饭,俱都是问这问那。

这让林牧有些无语。

自己小半年时间,自学了小学三四年的课程,他们只是称赞,只夸自己天生聪明。

但当自己只不过有篇几千字的小说,被杂志社采用,自己在他们眼中,似乎就变得异常起来,简直就把自己当成了猫,见了就撸,还那么用力,直把自己脖子撸得充血发硬生疼,青筋都暴突出来了。

如果说这还只是误会,误会林牧写了一篇25块钱的小说,虽然新奇、以前没见过,但依旧在他们理解范围之内的话,那当林牧又接到一个电话之后,周围亲戚邻居的心情,直接被彻底燃爆了!

两篇小说都被录用了?!

一次可能是“太傻太天真”,一次之后再来一次……

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林牧感觉自己真的要变成猴了,周围邻居家那些十五六岁的大姐姐们,见了自己就撸,好像不撸两把自己的脑袋,就吃了什么亏似的。

……

“谁是林牧?有他们家信!”

一辆老旧的自行车,后座上搭着一个包裹,四十余岁的邮递员从信里翻了一下,拿出两封信来。

邮递员刚到,周围也就几个老人,以及林牧几人围着。

林牧一脸和善的笑脸,凑了过来:“嘤嘤嘤,就是我!”

“呸!滚犊子!”邮递员一脸鄙视,“就你个毛都没长齐的B孩子,还敢耍我乐子!再皮打你屁股!”

“……虽然我毛真的没长齐,但我真的是林牧!”

“少来!你是林牧?还尿床呢吧?上学了么?认识字么?”瞧林牧年小,邮递员说话也不客气。

干了十几年油弟员,对于这些村里的熊孩子他有经验,就不能软!

你一软,对方就得寸进尺;你要是一直硬,对方保证就软了!

尤其是眼前这样的皮孩子,一群长辈都在跟前呢,还张嘴就是“嘤嘤嘤”,虽然不懂是什么意思,但瞧那一副臭不要脸的皮样,就知道这不是个老实小孩……

“……”

林牧强忍一口气,凝声说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哈哈!”二大娘被这话逗笑了。

“哈!?莫欺少年穷?个不高,说的话倒挺高!”嫂子也乐了。

“^_^!”最矜持的是三大娘,笑出了个表情包。

看她们这架势,邮递员就觉得不对:“婶子,这真是林牧?还真有人给这小孩寄包裹?林牧你的印章呢?”

印章?

林牧一拍脑袋,只觉得一阵头痛。

乡里乡亲,眼前的邮递员同样是本地人,几十年的送信生涯,也就不熟悉林牧这些小孩,至于旁边上了岁数的二大娘三大娘,那都是几十年的交情了,足以能确定自己的身份。

但这时候涉及到文件回执的,总是习惯性地“盖章”,自己一时间上哪弄章去?

好在邮递员看出了他的顾虑,从包里拿出盒印泥来:“那就盖手印吧!瞧不出啊,年纪轻轻,还有人给你寄书……”

见林牧盖了手印,邮递员把手里的两个厚信封,递了过来。

这与其说是信封,倒不如说是个“包裹”,原本夹得紧紧的空信封,硬是被人塞进去那么大的东西,显得其肚子都鼓了起来。

林牧第一次接触,有些紧张,瞄准了封口,拇指、食指,小心翼翼地拔开那两片可爱的小纸片,只觉得手都颤了。

终于,揭开了信封那神秘的遮掩,眼睛眯着,往信封缝里面一瞄,果然是自己渴望的那件东西!!

一本书,四张纸。

书,是一本崭新的《青春男女生》杂志。

四张纸里,两张是两份合同,打印的文件,对于一本短篇杂志来说,签约明显不是多重视的东西。

剩下的两张,一张是个汇款单;另一张,却是一杂志社的稿费通知单。

“作者一页书:

您好,您投给本杂志的《那小子真帅》已成功过稿,现随信将样书与汇款单邮给您,因为您是初次过稿的作家,稿费一率按照新作者稿费规定,千字二十五元。

您的《那小子真帅》一共五千三百余字,稿费共计125元。

希望接下来能收到您更加优质的稿件。

《青春男女生》杂志出版社。”

另一张纸片上,正是125元稿费的汇款单子,林牧瞧着那数字,只觉得一阵火热,这可是自己第一次收到实体杂志社的稿费……

定了定神,林牧就打开另一个信封。

有了经验,第二次林牧就没那么兴奋了,随意地抓住信封的两边,稍一用力,那层阻挡就被林牧无情地撕开。

右手食中两指伸进信封,捣鼓了两下,手上就又多了些东西。

这本杂志叫《青春小说》,汇款单、合同都差不多,林牧被录用的稿子叫《同桌的你》,四千余字,稿费也就只有100块。

看来,千字25算是圈里新人的稿费标准。

……

林牧在那里想着,旁边的二大娘就有些心跳加快了。

先前大伙都传“林牧写了25块钱的小说”,她就以为只有25块了,谁曾想听旁边的儿媳妇一说,两本书竟然一共挣了225块钱!

225块,自己儿子搞装修,一个月都存不这么多!

这个自己瞧着长大的林牧,难道跟自己前几天开玩笑说的那样,真成大才子了?

“对了,林牧家两三个月前,家里还飞进去一窝野鸡呢,老话里这可是‘祥瑞’啊!难道他老林家祖坟风水好?”二大娘已经浮想联翩了。

而在一旁,那些围过来看有没有信的村民们,更是面面相觑,思绪各异。

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这辈子挣的最多的单天工钱,也就20多点。

225块?

那些按摩房里的小姐,最漂亮的一次也才收个40块。

都是出来卖的,你卖笔杆子,比人家卖笔芯赚的还多??

林牧,比小姐挣的还多?

第四十二章 犒赏三军

小说圈里,稿费计算一般都按千位,4999也算四千,5001与5999,真要说起来,在稿费计算上,也都按5000来。

多出来的那几百字,就像买女朋友送瓶油,一般不计价。

这两个短篇,给林牧带来225块的收入,旁人只感觉羡慕加诧异。

写小说这么赚钱?

听林牧说的,两个短篇加一块,也才九千字,撑死写半个月呗?

半个月挣两百,还是风吹不着,雨打不着地,比外面打工赚的还多,周围认识字的村民几乎都在心动。

尤其是一些没上高中的女孩,整天在家里也无聊,现在见“此路可行”,心思就活泛了。

林牧写,我为什么不能写?

嫂子毫不客气地拿去了《青春男女生》这本小说,挺着大肚子整天无聊的她,想试试这个。

坐回床上,嫂子就翻到林牧的小说,瞧了瞧笔名“一页书”,就开始看起正文了。

《那小子真帅》,是数年后南韩作者“可爱淘”的一部网络小说名,后来还被拍成了电视剧,林牧没去抄人家正文内容,只是因为自己是个“起名困难户”的缘故,就把人家书名拿来用了。

正文的内容也很简单,就是一个文静喜欢看书的高二男生,某一天突然收到校花妹子的小礼物,然后妹子就每天送饭、陪着自习,主角受不了同学指指点点、要撇清关系,结果妹子突然就委屈表白的剧情。

任何一本小说,其骨架都是丑陋的,唯有那些看似无用的文字堆砌成血肉,才会变成绝代佳人,充满美感。

这篇《那小子真帅》也是如此,文中校花妹子的“少女怀春”,男主的“懵懂单纯”,俱都着重表现。

如果让前世的作者、读者看了这文,保证笑死,一眼就能认出这是练笔之作。

毕竟,“天使一般的女主”、“沉静稳重的男主”,这种标签化的角色设定,早就被玩得烂了,“穿着白衬衫的少年”,也从一开始的诗意满满,变成了非法装B犯。

林牧写这些,纯粹就是用来练感情戏,毕竟网文小说中,男主很少主动追妹,却常常被观音坐。

而且,在这篇文里,林牧在角色设定上,还用了数个套路。

比如说男主,没有一丝外貌、身高、体重的描写,最大的标签就是“白衬衫”,一个模糊不定的形象,可以代入到每一个读者身上。

而校花妹子就好办了,从外貌到衣服,能有多漂亮就有多漂亮,能有多温柔就有多温柔。

不嫌你丑、不嫌你穷、不要你的钱、不要你的花,只要你……

这种后世被玩烂的设定,在此时显出绝大的威力来,起码嫂子看得挺入迷的。

瞧完了《那小子真帅》,嫂子无聊就翻看起其他短篇小说。

这一翻,她就能感觉到林牧与其他作者的不同了。

其他的短篇,大致分为三类:装白领小资的、文字华美空洞的,以及有些自虐,写感情波折的。

而林牧的文,却是几乎把所有文字,都放到了故事发展上,极少在环境、心情上用笔,让人有看下去的冲动,这或许也是能这么快刊发的原因。

翻着杂志,嫂子觉得自己也能写,就坐在床上,开始构思起来,一时间,灵思如潮。

只不过,真到她动笔时,手里的文字,却仿佛总跟不上自己的思绪,写一段回头一看,却是干巴巴的,如同风干的咸鱼,毫无滋味可言。

“我还就不信了,我还能不如小牧这个皮猴子!”

……

对林牧而言,却是懒得管这些事情,得了稿费,自然要犒赏一下三军。

“说,想吃什么?我给你们做!”

“嘿嘿!哥哥,我想吃烙饼!”林婷婷舔着舌头,怀念起林牧做的饼了。

林欢明显有不同意见:“哥,我想吃炒的那个肉,就是那个嚼起来硬硬的肉,啊?我不知道是不是瘦肉,就上次你做的那个……”

江小柔和胖墩就乖了,一点都不挑食。

年龄太小,小弟连瘦肉、肥肉都不知道是什么,林牧问清楚之后,决定折衷。

擀好的荷叶薄面饼,如巴掌大小,抺上薄油,厚薄适中地放到锅里蒸。

割了两斤瘦肉,切成肉条丢锅里一顿爆炒,加了枚碎红辣椒,猛火快炒,香辣俱全。

至于其他的,林牧洗了三根嫩黄瓜、一根大葱葱白、俱都切成短丝。

正好卖豆腐的来了,豆腐皮、薄豆腐来上些,同样切成豆腐丝、豆腐条。

四个小不点,坐在案板两边,流着口水看林牧忙碌,凳子腿那趴着小野鸡,一个劲地往锅里瞄,身体里明显藏着肉蛋。

随着蒸笼冒出热气,那面清油面香,也与炒锅里的香辣炒肉味交杂在一起,油腻与清淡,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味,在这一刻融合为一。

十余分钟,荷叶饼就已经新鲜出锅,热气腾腾,油香四溢,如果切细了拌一下,都能当小吃了。

“好了!”林牧拍开小弟的爪子,“过来,我教你们怎么吃!”

拿过一个荷叶饼,林牧夹了一筷子爆炒瘦肉,再来几片葱丝、从一旁碗里抹上些二大娘送的“酱豆子”,便把这小薄饼包成四四方方,如同一个饺子大小的炸药包一样。

饼很薄,映着太阳几乎都是透明的,哪怕是包叠了几层,也不嫌厚大。

四小习惯地伸出刚洗的小手,林牧检查了一遍,满意地把“炸药饼包”递进了林婷婷嘴里。

小妹眼睛顿时就变成了月牙,“啊呜”一口咬了下去。

香辣的炒瘦肉,还带着猛火的暴烈,一下子就把其全部的香辣,尽数散到每一块味蕾之上。

小孩子还吃不了太辣,林婷婷正要哈舌头,就感觉被咬破的面饼在舌头上滑了一下,原本有些过火的辣味,立刻就减轻了许多。

在辣与香的交缠中,在“啊呜啊呜”地嚼动中,林婷婷的注意力,尽数都集中到了嘴巴里的美食之上,那份美味,也就显得更加细致了。

过了十几秒,林婷婷才咧开嘴,满脸开心地仰起头。

“哥哥,好吃!”

今天更新晚一点

晚上同事聚餐,开无遮大会,估计要三四个小时,萌冲回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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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熊孩子

这菜,这话,要是放到美食节目上,那就是个笑话。

外焦里嫩的烤鸭,变成了爆炒的瘦肉;

黄瓜丝粗细不均,酱豆又不是是专业的调味品,肉和豆腐不搭配,放到任何一个有水平的厨师面前,都只是乡间小菜,入不了席面。

但按TVB的经典台词来讲,那就是:

呐!吃饭嘛,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菜色的事不能强求的,实在不行,我下面给你吃?

饭桌上摆着满汉全席的人,未必就比眼前的小弟小妹更开心。

小妹的一句“好吃”,胜过任何夸奖,林牧笑着揉了揉她的小脑袋,五个人开始动起筷子来。

按照烤鸭改来的吃法,给林牧带来了惊喜。

从未吃过这样好玩的“包子”,第一次在吃法中获得乐趣的四小,对此抱以了最大的兴趣,如同叠面包一般地玩耍着填饱肚子,一边玩一边吃,根本不用林牧再哄他们吃饭。

邻居家的雪萍、小黑也叫了过来,林牧答应王妈,平日里照看点他们俩。

从未有过的开心经历,一窝小孩吃得肚子溜圆,笑嘻嘻地把肚子当西瓜拍,比谁的肚子拍得响。

拿起最后一个荷叶饼,林牧把余下的黄瓜丝夹进去,叠成豆腐块后,把碗里的黄豆酱底,用面饼擦得干净,一口丢到嘴巴里,葛优躺般地坐在小板凳上,掀开短袖,摸着自己的小肚子,对着夏日的晚风,感觉无比地满足。

安逸哟!

今天高兴,林牧就给林父留了几片荷叶饼,林父嘴里吃着,心里几乎要淌出泪来。

不就是经常喝酒、打牌不回家么,至于做个好吃的都不给我留?

你还是我儿子么,怎么跟你妈一点都不像,一点都不心疼我??

林牧才不管他怎么想,出去浪就是没饭吃!

……

或许是林牧这一次的好心情,让林父误会了什么,在第二天喝醉了回来后,他便理直气壮地躺床上道:“去给我下碗面条!”

正在桌子上写字的林牧,瞧了他一眼,理都不理。

“我叫你给我下面条!”林父怒了。

儿子长久以来的无视,林父哪怕再心虚,也不可避免地压抑了许多怒气与不爽,这时候借着酒劲一激,就爆发了出来。

林牧把纸笔一收:“饭点过了,现在没饭!”

饭碗一般大的拳头,一下子砸到了旁边的薄板衣柜上,劣质的木板顿时破了一个大洞,但林父的手也浸满了血,他直直地看着林牧:“MGLB,没有滚去做!想挨打了是吧?!”

换成林母在这,别说做面条了,这时候瞧见林父手上的血,估计都要心疼坏,赶紧去找医生拿药了。

林牧站起来,瞧见林父手上的血,无语地撇了撇嘴,顺手拿起旁边硬木小板凳,照着那个可怜的衣柜就砸了下去。

“呯!”

用拳头打,哪有用工具砸来得直接,林牧奋力“呯呯”两下,那衣柜木门都被砸掉了半片,摔落在地上。

林牧把小板凳扔到地上,看着被惊到的林父:“喜欢砸柜子是吧?我帮你砸!够不够?不够我把这半扇柜门也砸了!

再不够?!

你说!你今天看哪个家具不爽?我帮你砸!

家具!电视机!铁锅!

咱们一个一个砸!

不把它们彻底砸报废,你随便打我!”

开始说时,林牧还有些挪揄,说到最后,却是越说越气,眼里都冒出火来。

他记得很清楚,前世自己小时,林父也是喝醉后要让林母做饭,林母在地里做农活,他就一拳砸破衣柜,喝斥林牧三人去找林母,吓得三个小孩只敢躲在大门门口哭,那种仿佛被水淹没的恐惧感,至今仍旧记得。

经历过这一切的林牧,哪里还会再惯林父这点臭毛病?

平日里喝了酒回来,还跟个大功臣似的,想我给你费劲擀面条,说喝酒后吃碗面,对身体好?

你都喝成这个吊样,自己都不管自己了,还特么有脸想着“身体好”?

身体能不能好,你自己心里就没点B数么?!

林牧的暴烈反应,将林父酒意都吓去了三分,瞧着那破烂的木柜,一阵心疼:这可是自家老爹种了多少年的树,结婚时才给自己打的家具!

现在,就这样被林牧砸个半残废?

往日里,他砸家具、砸碗,林母在旁边心疼得掉眼泪,他一点感觉没有,反而有种嚣张的快意。

但今天林牧比他更浑、比他更败家时,林父不知道不什么,内心竟然心疼起来。

“MLGB!当爹的,还能骂儿子了是吧?!”一阵怒火上涌,林父下床就要去打林牧。

林牧二话不说,抓起一旁的瓷碗,也不管里面的茶还没喝,直接砸在了地上,片片白瓷碎了一地,发出响亮的声音。

见林父继续发怒上前,要揍自己,林牧笑了下,转身就跑。

“MLGB,这熊孩子!”

林父骂了一句,酒醉后脚步慢,待他追出堂屋时,林牧已经从厨房里跑出来。

手里又拿出两个盘子,林牧“呯呯”两声,又砸到了地上:“今天,砸三个!下次再找事,我砸六个!不服气你就试试!”

扯过旁边吓到的小弟小妹,林牧冷哼了一声,转身就往外面走去。

寂静的院子里,只有一脸发懵的林父,眼瞧着一地的碎片,再瞧瞧自己血污一片,还扎着木刺的右拳,一时间,林父的怒火,一下子就没有了。

“这……这儿子是我亲生的么……”

……

林父的怒骂、砸东西的声音,早就吸引了邻居注意力,林牧刚一带着弟妹出了门,二大娘就跑了过来,仔细检查一下三小的身体,见没伤,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怎么了?你爸打你了?”

将经历说了出来,林牧揉了揉小弟小妹的头,不屑道:“人就是被惯坏的!喝点酒就找事,我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在我面前耍威风!

别哭别哭,不用怕!多来几次,他就老实了!”

嫂子见机得快,赶紧扯三小进院,给林牧兄妹安排床铺。

直到哄着林欢、林婷婷睡着了,二大娘才与嫂子对视了一眼,俱是一片发懵。

“小牧这哪是什么才子,分明就是熊孩子啊!”

PS:更新得晚了,没办法,大家也都知道,上了酒桌,尤其还是有领导的酒桌……

被垂涎萌冲美色的领导灌了一肚子啤酒,但是大家不用担心!

萌冲屁股不疼!

萌冲还能爬起来!

萌冲还能码字!

萌冲还有一更!

第四十四章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萝莉

昨晚的事,许多人看见了,甚至还有人来看林父,有好心的还给他上了刀创药。

因此林牧的光辉事迹,在第二天,全村人几乎无人不知。

知道详情后,那些大娘们瞧林牧的眼神就不对了,原本以为林牧是个哈士奇,谁曾想眼神一变,就变成头小狼狗了!

妇女们倒是都支持林牧,心疼他一个小孩,被自家老爹气成这样,一群懒汉,整天就知道在家里耍威风。

但那些男人,尤其是那些好吃懒做的男人,瞧林牧就有些警惕与不爽了,毕竟林牧这么干,让他们也觉得不自在,扫了面子,怕会“教坏自家小孩”。

自己砸东西,那正常。

你一个小孩也敢砸东西,那不是败家子么!

又摔碗、又砸柜子,就一点不心疼么?

尤其是林父,第二天醒来,忆及昨天的事后,整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林牧,想到儿子“恨极了”自己,内心又涌现一股不自在。

这样的不自在,让他这一天都呆在家里,主动收拾碎瓷片、修理木柜,陪林欢、林婷婷一块看电视。

至于林牧,似乎还是那个林牧,到饭点,见林父在家,就也给他做了饭,完全不记得昨天事情的样子。

这样的事情,倒是让林牧在小孩中间的声望,如同日了中天一般。

只可惜,哪怕是这样的事情,依旧只让林父老实了两天,没过多久就原形毕露。

……

人生在世,悲喜交集,哪怕是终于赚了稿费,林牧依旧要为家庭烦心,旁人自然也难以避免。

嫂子写的短篇,终于结了尾,可她只是瞧了一遍,就偷偷撕成了碎片,只当自己没写过,绝口不提寄出去的事,也熄了赚稿费的念头。

但其他人,尤其是村里一些年青人,就有枣没枣,打两竿子,把稿子发出去了。

他们的心思很简单……

万一编辑眼瞎呢?

万一自己一书封神了呢?

真到了那个时候,把编辑按床上鞭打,没事泡泡林青霞,不亦快哉?!

这样的想法,让《青春男女生》、《青春小说》两本杂志的女编辑,最近来大姨妈时,都气得多吐了两口血。

“范范”,是《青春男女生》的收稿编辑,做这一行刚刚一年。

“啊啊啊啊!!!一页书!!林牧!!你是在报复社会吗?!”

原本是很开心的,《那小子真帅》采用了“校花倒追”的反套路,让范范在主编大人那里得了夸奖,让她着重“一页书”这个作者,水平能稳住的话,就可以和杂志社签长约了。

因此,当再一次收到“中原省水庄”的信件时,范范是很兴奋的,以为林牧又寄来了稿子。

浑没想到,这就是噩梦的开端!

第一封信件里,写的是上山下乡时,自己追女知青,最后两人一起滚玉米地的故事……

第二封信件里,写的是自己一身西装,抽着“小熊猫香烟”,被村花追的故事……

第三封信件里,写的是中学时,喜欢班里某个染着小黄毛的男孩纸……

第四封、第五封……

见林牧写男女感情赚了钱,其他那些人就跟了风,把自己内心认为精彩的感情经历,认真YY了一番邮了过来。

范范看得直呲牙。

俺们这杂志讲究个“青春美感”,你就算是写玉米地里当“轧路鸡”,那也写详细点、写好看点啊,最起码不要让男主叫“王铁柱”、女主叫“王大妞”啊!

YY时,能不能不要用自己名字当男主角!?

“唉,一页书!要不是因为你有副正太音,看我下次不克扣你稿费!”

想到这,范范就吞了口口水,毕竟一个有正太音的男作者,调戏起来太爽了!!

……

《青春男女生》的范范,还有心情YY林牧;《青春小说》的女编辑“虎牙”,那可就已经绝望了。

自打用了一页书的稿子,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她也经常能收到水庄的稿子。

鲁迅曾经说过:中国人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男人扮女人。

因此,在《同桌的你》里,林牧把“同桌”,设定成一个女装大佬,两个男人从害羞到打闹,彻底彰显了林牧的恶趣味。

这其实就是个练手的稿子,只不过被林牧废物利用,寄了过来。

谁曾想,因为这种设定的新奇,让虎牙采用了这篇稿,也给其他人带来一种错觉:只要设定新奇,就能过稿!

结果……

“擦!同桌也是个女装大佬?”

“什么?老师也是女装大佬?”

“擦!怎么校长也是女装大佬了?”

“苟……卧槽!快打住!”

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妹子,虎牙硬生生咽下了那句诗,可是眼前一封的短篇,却是让他全身都没了力气。

写作,是一份高贵无比的职业,不是帅到了极致,或者才华横溢到浸透了内裤,那是根本没有资格写作的,只能老老实实当读者!

都是一样的故事,一样的扯蛋,但在林牧的笔下,就总能找到吸引人的元素,并加以着重描写。

至于这些稿件,虎牙都懒得看完第一遍。一个个都是神人。

如果不是林牧接下来的稿子,又发来了两个,虎牙几乎要把“水庄”的作者,全部拉成黑名单了!

“唉!天气这么热,这群作者也都开始浪起来了么,怎么只才出了一个“一页书”,就跳出来一大群跟风的?

钱不好挣啊!”

……

外界很纠结,林牧就简单许多了。

写三篇故事,其中有一篇能换回来稿费,其他两个俱都作废。

没什么好抱怨的,这本来就是练手之作,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有时候显得太过超前,怪诞无比的故事,自然是不受欢迎的。

林牧在意的是,院子里的萝莉越来越多了!

自打那天怼了林父,得了个“熊孩子”的雅号,村里的小孩似乎就把林牧当成了偶像。

林牧为此多做了许多饭,每次看到那些饿着的小萝莉,就心疼得厉害,不自觉地就去投食。

这不是因为他圣母,而是因为鲁迅曾经的一句话: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萝莉……”

第四十五章 抓鱼

萝莉,多么美好的字眼!

哪怕仅仅只是两个字,依旧能让人透过屏幕,如同嗅到一股清香粉嫩的幸福。

与之相比,诸如“御姐、护士”之类的词语,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档次都不是一个档次的!

挨饿的萝莉有多可怜兮兮,填饱肚子的萝莉就有多可爱美腻,尤其是当一只萝莉,在墙角草丛中捡到一枚鸡蛋,兴奋地举到林牧跟前,期待着林牧的夸奖时,那种无比满足的滋味……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萝莉俱欢颜!

何时眼前突兀现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你们这群御姐控,懂这种幸福么?!

唯一可惜的是,这些小萝莉未免太瘦了点,一个个吃个煮鸡蛋都馋得要命,只能偶尔投食,给她们勉强补充点营养。

更可惜的是,林牧低下头,看着自己此刻的身体,感觉自己就像空旷辽阔的草原一样,一眼望不到鞭,想扮回衣冠禽兽,身体都不支持。

……

因为这样的悲愤,林牧只好把精力全都放到了写作上,先前练笔用的短篇,但凡差不多的,俱都邮了出去,给自己换回了700多块钱。

近十万字,只换回千把块钱,林牧自然是有些失望的,加上为了给小弟小妹长身体,几乎隔一天买一次肉,这些钱花得飞快。

但在其他那些小孩眼里,就只剩满满的羡慕与向往了。

除了过年,哪怕是父母在家,他们也很少吃到肉,这时节也没什么“注重营养”的说法,顶多早上给自家小孩煮个鸡蛋吃。

而林欢、林婷婷,每天就抱着菜篮,跟在林牧屁股后面,蹦蹦跳跳地去集上割肉,林牧才不过几个月的照顾,他们俩就已经虎头虎脑,每天吃肉,胸口衣服上的油渍,就没有断过!

而且林牧的厨艺好,做出了肉,有时候瞧见他们家里没人,也会招呼他们吃,巴掌大的馒头,一口气能吃两个,更鲜美的却是那些素菜、肉菜,瞧起来就透亮好吃,不像自家父母,对“色香味”这些,根本不大注重。

这样的情况下,附近的小孩们,竟然还有些期待父母不做饭,这样自己就能跟着林牧吃好吃的了。

当然了,事后自家爸妈不好意思,给林牧送鸡蛋、家里树上的水果,以及其他稀罕东西的事,这些小孩就不知道了。

正常人家,都知道人情往来,若都是大人,留对方家孩子吃饭没什么,道声谢也就够了。

但林牧一个小孩,周围亲戚就不好意思占他便宜了,除了有两家爱贪小便宜的,其他一般都会回赠些食材、礼物的。

这点小亏,就没必要在意了,堂弟堂妹的,照顾就照顾点吧,计较那么深,也没什么意思。

抱着这样的心情,林牧的生活过得自然很滋润。

“嘤嘤嘤!大牧,你最近怎么这么颓废?”肉蛋变成的野鸡,从树上飞下来,落坐在院子里的小桌子上。

“颓废?有吗?”

“当然有!”肉蛋有些哀怨,“像我这样的金手指,小说中哪家主角不是万分珍惜?你呢?知道我会《惊蛰十二变》后,却是不管不顾,整天还这么淡定地写小说!拜托!能不能霸气一点,虎躯没事震一震?!嘤嘤嘤,再这样下去,我都怀疑我是个假的嘤嘤怪了!”

林牧回想了下,似乎……确实如此!

只不过,前世经历了那么多,眼瞧着父亲喝了一辈子酒、母亲苦了一辈子、自己为了生活压力,与父母离散、整日里忙碌工作一辈子,却只为房产商做了贡献……

经受过这样的经历,对再次重生的林牧来说,亲情就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不好好体验这种幸福,难道还要营营苟苟,为了那些死了花不完的钱,再一次割舍一切么?

因此,在林牧的眼中,之所以写小说,只是看重它能在家赚钱,能保证家人衣食无忧就行了。

至于以后用钱怎么办?

拜托,好歹是个重生者,提前买点企鹅股,或者在雄安买间房,没事时养养萝莉、约约御姐,不也是美滋滋?

再不济,去泡那些现在才十岁的女明星,以后等她们成名了,靠脸吃软饭,不也是很安逸……

等着吃软饭的林牧,对于嘤嘤怪自然就放任自流了,反正又没真的准备拿它当女朋友用……

……

似乎是感受到林牧想法,肉蛋伸头啄了林牧一下:“这样也好,嘤嘤怪就该整天玩,什么王图霸业、商场斗心,趁早离得远远的!说句真的,你最近不是担心肉不够吃吗?我想了个办法!”

“哦?什么办法?”林牧很有兴趣。

上千块,看着不少,打工小半年才能攒到,但真要天天买肉吃的话,花得就快了。

肉蛋神秘兮兮地道:“嘤嘤嘤,我最近的《惊蛰十二变》,能变水鸭了……嘤,体长一尺,鞭长半尺的那种……嘤嘤,比你的还大……”

“噗!”林牧气得直忿气,“你直接说你又搞了只水鸭子不就行了?他喵的,我说肉蛋你能不能有点节操?你是嘤嘤怪,不是悲风!”

五厘米,是林牧永远的痛,现在连肉蛋都来嘲笑他,这他喵的还怎么过?

闹腾了一会,林牧才明白了肉蛋的意思:它能下水了!

林牧眼前一亮:以后进了城,可以游泳馆水下,观赏水草了?

……

当天晚上。

林牧检查过地笼后,背着十余条黄鳝,拿着网兜开始沿着沟走。

在他身前的沟里水面上,一只水鸭子正在那水面游着,不时把又长又粗的脖子伸进水里,探查着水下的渔情。

突然,肉蛋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带起水花翻腾,一只壮硕有力的大鲤鱼,就拍打着水面疾射了出来。

这是一只足有两斤余重的鲤鱼,鳞甲密实,正值壮年,极是有力。

虽然遇到了水鸭子,它也并不慌张,毕竟水鸭吃不了它,只是习惯性地翻水花罢了。

只是,身体再次落下时,周围就变成了一个网兜,正是林牧提前,将网兜伸了过去。

瞧着这鲤鱼奋力挣扎,硕大的鱼嘴一张一吸的样子,林牧摸着下巴,就笑出声来。

“嘿嘿……鱼同学,你的嘴好大……”

第四十六章 月下夜话

玩鱼是不可能玩鱼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玩鱼,林牧就是憋死,也不会去玩。

“嘿嘿,好玩!”

林牧眉开眼笑,瞧着鱼篓里,活蹦乱跳的大鲤鱼,一阵喜悦涌来。

为了养着这些活物,林牧的竹篓里,垫了一层塑料,里面一篓水,足够存鱼了。

一人一鸭,配合得默契无间,如同文化局扫网吧一般,将五条大半夜还出来浪的不正经鲤鱼,尽数拷走。

自然说不上“清场”,虽然林牧与肉蛋心意想通,知道鲤鱼跃水的位置,但想要把握好时机接住,依旧很难。

这样也好,细水长流,这些网吧里的“小学生”,以后慢慢抓!

也不知道肉蛋出去胡混了多久,不声不响间,竟然都已经能变水鸭子了,很明显给家里那只小母鸡戴了原谅帽,这种不要脸的风格,跟自己倒是挺像。

下午放的半池水,已经被夏日的热流暖温,林牧将五只鲤鱼放了进去,又洒了几片水草,满是欢喜。

生活,越来越好了!

林牧与林母,俱都是属松鼠的,最喜欢的事,就是往自家窝里装东西,哪怕自己省吃俭用,瞧见满满腾腾的窝,瞧着不再挨饿的家人,依旧开心万分。

林牧更贪心,这只是个一平米不到的小水池,旁边那个六平米的大水泥池,才是自己的目标!

前些年,林母还没出去时,林父还有些责任感,想着在村里的一个坑里养鱼,可惜他好面子、装大方,瞧见旁人抓鱼也不管,以至于辛苦养了一年鱼,到起塘时,整个村子的年青人都跑来了……

这个大水池,就是那时候的产物,这几年一直在那放着。

“呀!这么大的鱼!哥,今天怎么这么好?”

从江小柔家回来的两小,瞧见林牧在那发呆,惊喜地问道。

林牧笑了:“会吃鱼吗?”

……

这个问题就是个笑话,穷的时候,有点好的都给小孩吃。

农家能有什么肉?还不是沟里偶尔抓几条鱼!

林欢、林婷婷齐齐点头,欢快地道:“哥,明天咱们吃鱼吗?”

这么大的鲤鱼,除了红白宴上,就只有过年那天,才会有这样的大鱼,最受小孩们的喜爱。

笑了笑,林牧就抓了两条大的鲤鱼,开始杀鱼:“去把二大娘喊来,另外告诉雪萍、小黑、小柔、胖墩,明天早上来吃鱼……”

普通的夜晚,明亮的月光下,院子里昏黄的灯光开着,林牧与二大娘就着光,仔细地择鱼,闲聊着生活琐事。

而在一旁,围坐着几个小孩,一个个精神无比,月光映着他们明亮的眼睛,俱都是对明天早饭的向往。

刚刚七岁的雪萍,小心地拿手指碰碰鱼背,被林牧不客气地赶走,原本胆小的她,这时已经不再害怕,笑嘻嘻的,心里一片放松。

这大半年来,她的生活变化了许多。

以前的她,与林牧家一样,都是饥一顿饱一顿,她很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被林牧喊来吃饭时,吃的是碗面疙瘩汤。

酸香可口的面汤,筋道厚实的面块,似乎再一次出现在口鼻之间,想及明早的“大鲤鱼”,她就再一次地舔了下嘴唇。

小黑就活泼太多了,跟着林欢两人,在水池边抓鱼玩,都被鲤鱼拍打了好几次,身上溅满了水,也浑不在意。

林父也回来了,此时正新奇地看着林牧择鱼,不时瞧瞧后院的水池。

“这孩子,有点好东西都还想着嫂子,这大半年送多少鱼了,灿美这孩子福气好,像林牧啊妈,怀你小弟小妹那会,哪有这么多好吃的……”二大娘絮絮叨叨地讲着。

一旁的林婷婷不解地道:“妈妈不是说她不喜欢吃肉吗,还嫌泥鳅肉腥,以前哥哥在地头摸了几只泥鳅,妈妈就一个都没吃……”

二大娘好笑地道:“不好吃肉?

那是穷!

当初生你们俩时,给产婆子的100块钱,都是亲戚门口凑的,哪有肉吃!”

第一次听这些八卦,旁边的林牧有些疑惑:“生小孩不是在医院吗?”

“哪舍得花钱?都是请产婆子来,便宜!是男孩就给人家50,是女孩就给25……”

婷婷嗷地一下子就使小性子了:“凭什么女孩就收25啊!二哥还没我乖呢!我刚才还帮哥刷了两个碗!”

二大娘笑了:“你是龙凤胎,产婆子收的也是50!为这事你妈还心疼了好久,平白无故多给人家25块钱,这要都是俩女孩,可就能省50多了……”

黯淡的灯光下,一家人围坐在水盆前,轻松地聊着家常。

……

直到很多年后,雪萍依旧记得这个夜晚,记得这份开心。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回的家,只知道自己和婷婷满院子玩了很久,回到家与小弟躺到床上,依旧在期待着明天早晨的美食。

二大娘带走的是条活鱼,孕妇的饭清淡,吃个新鲜。

而几人明天要吃的鱼,就已经择好,雪萍亲眼看着林牧给鱼各种去腥,放进了盐水里。

兴奋地畅想着第二天要吃的大鲤鱼,雪萍与小黑连电视都看不下去,期待的心情,让一旁的王春红都暗暗咽了口口水。

林牧的厨艺,那是已经得了村里人的认可,加上只有过年时才吃的大鲤鱼,对于他这种好吃的人来说,诱惑力之大,简直难以想象。

只可惜,林牧对他们这些懒汉,一向不假以辞色,平日在林牧家玩,眼瞧着到了饭点,林牧也不留他们吃饭,林父有次试探林牧,想在家摆个酒桌,想让林牧做饭,林牧更是理都不理他。

时间久了,王春红这些懒汉也就知道了,每次听着儿女回味林家的饭菜有多香时,总是全身不自在,想蹭饭又不好意思表现出来。

“这林伟的好运气!我怎么就没生个这样的儿……”王春红无比遗憾。

雪萍才不管他是怎么想的,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后,一个翻滚就爬了起来,与小弟坐在床上,眼等着钟表到了七点,就扑腾着小短腿往林牧家跑去。

只留下背后的王春红,在那里瞧着自家凌乱的厨房,一脸蛋疼。

第四十七章 浪里个浪

雪萍来到时,林牧正在往鱼肚子里放香料。

经过一夜地收拾,鱼腥气已经消失一空,少的那点鲜味,对这几个小家伙来说,也根本感觉不到。

林牧随意地做着鱼,内心却是在想接下来的日程安排。

吴白沟毕竟是个小沟,大鱼有限,真想抓鱼,还要去附近唯一的大河……直河!

那是横亘在高老庄与大王庄间的一条河,宽有百余米,鱼类自然也多,只是水深河大,钓鱼还行,下网就太不合适了。

在那里,鱼都在河心,自己水性一般,又没法故计重施,怎么去抓鱼?

肉蛋现在是水鸭子,又不是鱼鹰,进了水估计要被大鱼按着揍。

心里想着,手上不停,在锅里倒了些油,便把收拾好的鲤鱼娘放进去,油锅煎煮,眼瞧着白色的鱼肉变得剔透焦亮,便翻了下面继续J。

“肉蛋那肯定有法子,但‘嘤嘤怪’能力我到现在还不太懂,这些天积攒的‘嘤气值’,又给家人都弄了个灵气葫芦当水壶……嘤嘤怪……难道要我一天嘤个千八百遍,才能摸清肉蛋的深浅?”

加完水炖的鱼好了,喷香喷香的,不只小弟小妹们流口水,就是得了消息的林父,也在旁边等着开吃。

锅里的馒头发下去,两尾大鲤鱼,足够几人吃的了。

贵人们吃鱼,品尝下味道,满足下味觉的极致享受,也就满意了,诸如将一整条鱼吃下的“掉份”事情,他们不会去做。

但在林牧这里,饭菜就是用来填饱肚子的!

鱼好吃,鱼皮味道更美味,就连那些煎鱼的鲜汁,都被几人拿馒头醮了个干净,那种朴实无华的馒头中,浸润满鲤鱼汤汁的美味,最是让人感觉满足。

至于鱼头,几个小孩都不会吃,是林父的最爱,夹住鱼头一阵吸溜,看得林欢嘎嘎直笑。

在填饱肚子的基础上,什么事情都变得轻松了,包括那复杂的父子关系。

这是林父第一次起早吃早饭,林牧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开端,待林父习惯了三餐都在家吃时,外面没日没夜喝酒打牌的习惯,想必也能改变许多。

……

吃过饭就要消饱,几个小孩满村乱跑,林牧拿着东西,就去村口的乡间小路上散步,理清思绪。

小路很幽静,很可爱,如同一个丰姿绰约的美女一般。

柳树下放条凉席,在清凉的田风吹拂下,林牧趴在小路上面,一边随意地翻滚着,一边想着鱼和小说的事情。

觉得不尽兴,林牧就拿树枝在小路上写了个“李”,只当自己在帮人做头发了。

“嘤嘤嘤,皮这一下你快乐么大牧!”肉蛋在旁边看不下去了。

林牧打了个哈欠:“皮一下没感觉,但事实证明,一个人要是皮上几万下,不就很开心了么?”

“hia,hia,hia,知道你在愁什么,怎么样,把剩下的500‘嘤气值’都用上,换一次抽奖的机会怎么样?我能控制抽的奖与水有空……”肉蛋明显有备而来,毕竟它与林牧心意相通。

抽奖?

见林牧疑惑,肉蛋就解释道:“嘤嘤,我知道大牧你心态平和,一直不太在意我的能力解封,也因此不太明白我对你的帮助能力。

十二不同小说分类,代表着我十二种不同能力侧重,你每写一本相关类型的小说,我的那一类能力,便会开放权限,可以拿嘤气值进行兑换。

你现在只能用嘤气值,换那灵气葫芦。

如果你解封‘仙侠’分类后,其他那些灵物种植,就可以针对性地兑换了……”

林牧一愣:“仙侠?能修仙?”

肉蛋撇撇嘴:“修真也要讲究基本法!在这个灵气贫乏的世界,也就最基础的兑换还能保留,大牧你要真想玩点高级的,下辈子穿越个神魔世界,那就能行了!”

好嘛,连嘤嘤怪都不“嘤嘤嘤”了,估计这辈子林牧都没法学二愣子一样变大猩猩。

至于写十二本书,开通肉蛋十二门分类能力?

任重道远啊!

心里想着,手心的印记已经再次闪光,这一次,林牧在心里默念了“500‘嘤气值’抽奖”。

十二页书面上,一枚光点毫无规律地转动。

“《浪里个浪》,条件触发!

宿主与宿体俱可学习。

分类:网游!

简介:踩在浪花上!

作为一只SH的小鱼人,操弄浪花简直比开公交车还轻松!

触发提示1:嘤嘤嘤,当我还是只小鱼人时,就想吃李庄白肉了……

触发提示2:想当年我拿着一把鱼叉,从召唤师峡谷,杀到绝地岛,连杀29个人!谁不知道卢本伟牛逼!直到我拿起了那把SKS……”

林牧:“……卢老爷早就凉了,我都吐过口水了,怎么还来消遣过世主播?”

这个简介,听起来怪模怪样,事关游戏主播圈里的一点八卦,如果不是最后央视也出头了,想必圈外人甚至不知道这事。

加上上一次的《惊蛰十二变》,林牧发现“触发提示2”简直就是个坑,凡人哪里能完得成?

《惊蛰十二变》要求从韩老魔里抢草;《浪里个浪》要求29杀!

现在甚至连《绝地求生》都没有,我上哪开挂给你杀29个去?!

好在,还有第一个条件“李庄白肉”,林牧前世经历过当初的“表面兄弟”风波后,也凑热闹吃了一次,对李庄白肉的做法,倒是知道。

OK,菜猫附体,继续做菜吧!

从小路身上爬起来,林牧强忍着那份舒服感觉,开始新的生活。

……

遍身绮罗者,不是养蚕人。

这句话不适用于林牧,黄鳝这种好东西要卖钱,鲤鱼就大部分进了小弟小妹肚子了。

林牧从来不会在吃的上面节省,尤其还是小弟小妹,当天就弄了份李庄白肉。

这玩意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刚吃一口,林欢就开始表面兄弟起来了:“哥!这个做得没鱼好吃!”

“就是就是!”林婷婷也有些嫌弃,“哥哥,太没味道了!”

旁边的雪萍、小黑闻言撇了撇嘴,也不说话,低头闷吃。

他们俩可没林牧这样的哥,每天好吃好喝的,有肉吃就不错了,哪还管什么味道差点?!

PS:这两周的推荐位效果,每一个都是成绩倒数第一,今天上班时看到了,心里郁闷得真想吐血,死的心都有了。

在这里真心求批评吧!

小说有什么问题,能不能在书评区告诉我?

还是我,根本就不会写小说?

推荐本朋友新书。

《 RE:王瑾的悠哉日常》作者:王道一

王瑾安静的在公园长椅上晒太阳,并幻想着正月霸权。

一束光后→→→→→他魂穿到了【加速世界】!

附身于惨淡少年中野身上。

他开始谋求装载可以让人思维加速1000倍的BB程序,简称装B程序!

他觉醒了对战假想体——【黑白幻想】。

看完属性和技能后,他……

╰( ̄▽ ̄)╭:“卧槽!这不就是QWER吗?这我熟!”

( ̄ー ̄)——)……>>>

“Q,风王气流斩!”

……值得一提的是,加速世界只是穿越的起点站!

世界:【加速世界】……后续世界待定。

第四十八章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自己做的饭不好吃?

一人屁股上踢一脚就好吃了!

养小孩子就是事多,几个月前吃个炒鸡蛋都高兴万分的二小,现在已经开始嫌弃林牧厨艺了。

“等哪天我学到菜猫的绝学,看我不馋死你们!”

林牧恶狠狠地走出了厨房,他已经得到“浪里个浪”的完成信息。

“《浪里个浪》,人阶初级。

上善若水,会玩水、爱玩水的鱼,才是一条合格的小鱼人!

只可惜,无论是皮还是浪,又或者其他行为,做多了都伤身。

某只狒狒不懂这个道理,错把名利场当汪洋,以致原地爆炸,化身卢来佛祖。

所以说,鲁迅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有了女朋友,就专心和女朋友玩水,别去玩枪了……”

……

林牧觉得鲁迅说得对,作为一个男人,不会玩水怎么行?

月色下的吴白沟里,水草丰美,芳草凄凄。

最妙的是这水沟浅,正是适合洗澡的一处所在,林牧平日里给小弟洗澡,就是在这。

面对如此可爱的小水沟,林牧也不客气,大裤头一甩,就跳了进去。

什么?内裤还没脱?

林牧就笑了,一个大男人,没事穿什么内裤?谁家小孩穿那玩意!

夏天夜晚的溪水,同样带不来一丝寒意,林牧自地在游着水,明显感觉到了异常。

手心的黯淡印记,就像是一个源源不断的月亮,不停地传达着水性感觉,就像那些东海采珠的鲛人,对于水性的熟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三年担柴熟山性,三年罟网谙水汹,前程在心自卷舒,识志何用书中清。

在这一刻,林牧真切地感受到嘤嘤怪的强大之处。

旁人经历数年、甚至一生才得来的水性,足以安身立命的本钱,在肉蛋这里,却只是一份“李庄白肉”,外加500嘤气值,就能换来,这让林牧对那个“笑尽嘤雄”的一页书,更加多了一份好奇。

按肉蛋的话说,那应该是某个神魔世界的绝世高手吧?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向往与敬佩,林牧在给自己想笔名时,才会从“叶小钗”,换成了“一页书”。

如果笔名选用“叶小钗”,林牧甚至可以假扮女作者,坑几个土豪粉丝砸钱,如此大的诱惑都能放弃,可见林牧对“笑尽嘤雄”境界的向往了。

……

这一晚,林牧一心练水性,运气不错,正好遇到个半夜不睡觉,出来乱晃悠的不正经鱼,同样抓了回去。

这让家里的小孩,有了一个新的闹腾对象,傻乎乎地趴在小水池边,拿着馒头屑喂鱼。

一场夏雨过后,空气都凉爽了许多,一切都生机勃勃。

半年来,林牧靠着抓鱼,把家里两个小家伙养得虎头虎脑、白白净净的,但其他农家的孩子,却没有这样好的命运。

普通的小孩,一个个可能小半年都没洗过一次澡,脸上手上还挺干净,脖子里就一片灰黑了。

至于虱子什么的,勤快些的老人,还会没事拿篦子帮小孩抓,懒些的,就脏得跟个野孩子似的了。

“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这句话可不仅仅只是说说,那些有妈在跟前的小孩,哪怕瘦点,终归能照顾得干净,不像那些只有个爸的小孩,大冬寒天,可能都还光着膀子,智力方面,都显得呆呆傻傻。

对于这样又脏又臭,智力方面又显得有些毛病的人,当地称之为“傻吊”。

林牧家的院子里,是没有“傻吊”的,那些脏兮兮的小男孩们,被林牧全都送到了二大娘家,拿着二大爷祖传的剃刀,俱都刮了个小光头,连林欢当初也是这么过来的。

至于女孩,麻花辫是不要想了,一个个头发剪得跟个小男孩似的毛毛草草。

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一入夏,林欢每天就被抓住压水,大水池里井水晒热后,几个几个地丢下去洗澡,丝瓜瓢子是最好的搓澡巾,一群小孩边闹腾边洗澡,玩得不亦乐乎。

林牧嘴上禽兽,其实还是个要脸的,萝莉们洗澡时,他一眼都没有偷看。

脱下的衣服,俱都丢进小水池里,洗得干净后,在夏日阳光的晾晒下,不用多久,小孩们就能穿着半干的衣服四处跑。

小男孩们起初还反抗,不想被剔光头,结果林牧一人一顿饭的诱惑,就让他们乖乖低头,顶着个小光头低头大口吃饭。

起初只是林牧这样做,后来二大娘瞧着周围小孩可怜,便帮那些没妈在跟前的小孩洗了衣服,夏天衣服少,不费什么劲。

再后来,就是周围那些勤快的女人,主动帮邻家小孩洗衣服了。

什么事就怕开头,只要坚持上一段时间,原本觉得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就成了习惯。

当附近的小孩,明显比外村小孩白一圈时,真正的夏季,也不可避免地到来。

“东家跑,西家窜,蛾奶奶到处找野汉,私生子一年生了两三千,害玉米、害大豆,庄稼糟蹋个稀八烂!

3911来了!

啊!”

这是春收、秋收中间的时间,农药商正拼命打广告,今年雨水好,农户连浇地都省去不少功夫,没了农忙,村民们就开始寻找更多的食物。

这是一场“全民皆兵、万物皆食”的行动。

……

傍晚。

二大娘家的院子里,一个大红澡盆里,三个小孩已经闹腾得累了,二大娘给他们擦干净了身子,一人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三个小孩就笑嘻嘻地跑向林牧家。

“二胖似乎又胖了点……”嫂子在旁边坐着,“上次给他洗澡,他小鸡都比别人瘦!”

“还不是小牧养的!”

二大娘麻利地倒着洗澡水:“最近他不知道逮着哪个鱼窝,大鲤鱼一条条地往家背,刘庄街上的饭店都来他这买鱼,换回来的米面,净都扔这群小孩嘴里了。这要是让小牧啊妈知道了,还不心疼死。”

嫂子笑道:“还不是他写小说挣钱,不在乎这点鱼钱了,都是近门堂弟堂妹,小牧心善,见不得他们挨饿呗……”

婆媳闲聊的功夫,旁边的二大爷已经收拾完毕,手里拎着个矿灯,跟旁边的三大爷一挥手。

“走!抓蛤蟆去!”

第四十九章 偷红薯

林牧再一次看到这种场景。

生机一片的河沟边,四五个人拿着矿灯,照向那些岸边、水里的青蛙。

被强光一照,那些青蛙就失去了一切感知,如同一截树枝一般,哪怕被人随意地捡进袋子里,也没有什么反应。

如此轻松,如此随意,一个人一晚上,有时候能抓一麻袋青蛙。

抓青蛙的人并不多,二大爷、三大爷是为嫂子抓的,其他一些人,有的是家里穷,有的是贪那口吃的,四五拨人。

一群一片的青蛙,在袋子里叫个响亮,听起来,很是凄惨。

眼瞧着这样的情况,林牧也是有些不舒服,但也没说什么,准备回去后,拿两尾鱼,换下这袋青蛙。

其实这种抓青蛙的行为,已经好了许多,放在几年前,大家连饭都吃不饱时,每到夏季来临,几乎每家每户都抓青蛙吃,毕竟这可能是一年中唯一可以获得的肉食。

这两年来,生活条件提高了,也都知道青蛙是益虫,许多人就没再去抓,毕竟为了口吃的,杀那么多生灵,也都心里不舒服。

嫂子怀孕,要补营养,二大爷就准备抓些青蛙,给她补身子。

这还算好的,为了填饱肚子捉青蛙,放到哪,旁人也挑不出理来,如《舌尖上的中国》里,为了一口调料,一口气抓那无数的海蟹,那才叫凶残了。

只能说,兔子确实是种凶猛的杂食性动物,别说青蛙、海蟹,就是蝗虫、老鼠、FJ人,不也都排到了食谱之上了?(手动滑稽脸)

一旁的二大爷,看到林牧的表情,叹气道:“人穷志短,小牧你是个有本事的,一个小孩,就养活了一家。但你看这十里八乡的,谁家能天天吃上肉?

甚至说,谁家能天天吃上鸡蛋?

这虾(xie二音)蟆帮庄稼吃虫,是该护着,这作孽的事,也就我们这些老头子干了,唉!”

这些事情确实不好说,农村对牛、青蛙之类的生物,确实都挺重视,杀牛时常人都不会上手,请那些断子绝孙的孤寡老头去杀。

林牧表示理解:“没办法,穷时候是这样熬过来的,不过这青蛙我也没吃过,我拿两条鱼和你换吧……”

二大爷张了张口,苦笑地叹了口气,想说什么,却终也没有开口。

……

交易的过程,显得很是无趣,二大爷递过青蛙后,死活没要鱼,被林牧强塞到了家里。

这鱼要是他不收,两家以后见面都尴尬。

一口袋青蛙,林牧倒在了江小柔家附近,那里人烟少,也没人抓青蛙。

在这段空闲的时间里,林牧见了太多的人,虽然家里的粮食充足,但他们世界的重心,依旧如几十、数百、上千年前一样,全都倾向了寻找食物。

林欢领着妹妹,随意瞧了眼,就瞧见一块红薯地,从地上捡了根硬枝,就跑了过去。

双手扒开表面的硬土,小树枝迅速开挖,青绿的红薯叶下,便显出五块红色的根茎来,这让林欢更有动力,两只手就如同松鼠一般勤快。

挖完了这根红薯,林欢又从旁边地里挖了根花生。

林婷婷在旁边“放哨”,心里有些紧张:“二哥,真的没事吗?哥哥知道后真不会打我们吗?”

抓住一提,今天的收获就全都包到了上衣里,光着上身的林欢得意一笑:“放心吧!当初饿的时候,就是哥带我偷的红薯!走!对了,我让你捡的树枝捡好了吗?”

“捡好了!”

“那就抱上走,去找咱哥!”

村口的柳树下,林牧躺在凉席上,一边吹着凉风避暑,一边细想着小说剧情,见林欢抱着一堆“脏物”过来,也没说什么。

农村里,小孩偷几个红薯,算不上偷,哪怕被逮住了,主人家也很少生气,红薯也基本不会收回,毕竟都是小辈。

旁边的江小柔一脸兴奋,以前可没人带她这样玩。

林牧瞧了一眼,暗暗好气。

无论是在路边挖坑,还是通烟口的布置,都与自己当初教的一模一样,可见林欢记性极佳。

但为毛自己教他aoe,他就费半天才能记住,教个加减乘除,就费力无比?

五块红薯,依次放在“土灶”上,林欢领着三小,拿干草升火,一个个兴奋的,就不像是个老实孩子。

干树枝上的火苗,很快变得旺盛,四个小东西坐在一旁,等不及红薯烤熟,就把水灵灵的花生放到灶里,听见花生壳爆裂的声音,就拿树枝兴奋地挑出来。

“林牧哥,吃花生!”江小柔走了过来,好奇地瞧着林牧手里的纸笔。

明明烤了很久,花生却依旧带着那份春夏的水气,吃起来又烫又糯,拿来当零嘴正舒服。

小心地看了林牧一眼,江小柔犹豫了一下,这才又道:“爸爸说以后,林牧哥你少去直河抓鱼了,那边张璞好像要找你麻烦……”

张璞?

那个赶会时,因为套圈被自己揍了一顿的熊孩子张璞?

林牧倒是把他忘得差不多了,偶尔看自己的弹弓,想起这事,也全没在意。

不过既然老丈人都提醒了,那边估计也是动作不小,林牧把玩了会手里的花生米,就又笑道:“行,我明白了!没事,那小子敢和我玩阴的,我有办法收拾他!

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几个小孩要是都能吓得自己不战而退,那林牧还有什么脸面,每天在那条可爱的小路上皮上几万次,又有什么胆色,还敢在小路上写上个“李”字?!

不能给我皮界祖师爷丢脸啊!

王老庄旁边的直河,又不是青楼,人家一群人说堵你都堵上了,你面前哪怕有条缝,都钻不进去、躲不过来。

直河,那宽有百米的大水沟,自己随便往里一钻,任你千军万马,我照样继续玩我的水!

这也是无奈之举。

在这个时候,几乎所有小孩都闲得蛋疼,小孩还能去偷个红薯,每天烤红薯吃。

那些半大的熊孩子,整天无所事事,村头村尾乱晃悠,自己除非是放弃那些可爱的小鲤鱼,否则这场矛盾,终还是要有个了断。

PS:昨晚喝喜酒去了,没撑住……

第五十章 种种异变

小弟的厨艺很差,就是烤红薯,都将外壳烤得发焦,浪费许多果肉。

但塞翁失马,将那焦黑表皮揭开后,里面却能看到那烤得澄亮的红薯油,微透浅红,如同一枚红玛瑙般地可爱,林牧小心地用牙尖撕扯着红薯油,香甜味道,直透胸臆。

红薯油很少,但每撕一口,味道就更香一分,在明明知道那焦壳上面,美味已经不多的情况下,更是让人不舍得把这红薯最美味的位置,平白丢弃。

于是,这枚红薯就吃了许久,久到林牧的小腿都已经发麻,那是小妹把它当枕头的后果。

一边把自家老哥当靠枕,一边吃着美味的烤红薯,一边躺在夏日的柳树下,静静吹着凉风,林婷婷浑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满心地开心喜悦。

要说唯一的遗憾,那就是母亲不在吧?

否则一家人轻松地享受着清闲时光,一边烤着红薯,那该是多惬意的事情?

旁边的草沟里,响起阵阵蛙鸣,林牧也没在意,毕竟这时节到处都是青蛙。

休息了一会,就把席子留给四小,自己带着肉蛋,回家写小说。

肉蛋疑惑地瞧了瞧旁边草沟,但也没太在意,它也听不懂蛙鸣。

草丛中,一只年幼的青蛙,一跳一跳地跟着林牧,即使跟不上林牧脚步,依旧朝着感觉中的方向,坚持地往着那边赶去……

只可惜,今天的林牧似乎特别忙,回到家没一会,就又借了辆自行车,往着附近镇上赶去。

《武侠开端》的第一卷,已经完成,而且还抄录了三份,已经是时候投稿了。

这只可怜的小青蛙也不气馁,仍旧一跳一跳地在草丛跟着,简单的大脑,甚至不懂“守株待兔”的道理,跟在林牧屁股后面,两腿都跳得麻了……

……

轻车熟路地卖完鱼,进了邮局,花费了近百块钱,这才把四份同样的稿子,投向了四个有连载的杂志社。

第一本书,一点人气基础都没有,投出版社就是个死,林牧不觉得自己是例外的那些幸运儿。

邮局里的两个小姐姐,都已经习惯了林牧的到来,亲近地摸了摸林牧,拿手帕帮林牧又是擦汗,又是递水喝,让林牧一度觉得自己是只人见人爱的小喵咪。

唯一可惜的是,这么长时间,小姐姐似乎没有一点让自己踩奶的意向。

租碟店里,又租了张武侠碟,正要回家时,不经意间,却看到“王氏中药铺”的店门下,“鹰爪王”正伸手看自己那双“鸡爪”的样子。

小儿麻痹几十年了,这有什么好看的?

林牧有些疑惑,不过这属于人家的隐私,也不好过问,林牧便打个招呼,准备离开。

鹰爪王倒是热心:“我有两个师兄弟在收爬蚱皮,要它自己蜕的,小牧你要是有,就送我这来,一斤给你50块,要是觉得合适,你就送来……”

这还是当初偷“番泻叶”时的借口,林牧笑着答应了,犹豫下,还是问道:“王叔,刚才你怎么了?一直发呆……”

鹰爪王摇了摇头,面色奇异:“没什么,可能是我感觉错了吧!”

直到林牧离开许久,重又坐在门口板凳上的鹰爪王,突然神情一喜,原本几十年没有反应的右食指尖,突然如神经抽搐般……

跳了一下!

……

家里的爬蚱皮,已经攒了近一百个,都是这些天,小弟小妹他们找到的。

现在得了鹰爪王准信,四小对抠爬蚱的兴趣就更高了,因为林牧答应他们,卖爬蚱皮挣的钱,会用来给他们买新衣服。

林牧低头走在杨树林里,突然就停下了脚步,招呼小弟小妹:“我发现一个爬蚱洞!”

“哪呢哪呢?”王小柔立马就围了过来,低头一看,登时高兴起来,“真的呀!快把它抓出来!”

两人的中间,正有一个针尖大小的小洞,那是真的针尖大小,莫说后世近视一族们发现不了,就是心思稍杂些的大人,都极难发现复杂的地面上,存在着这样一个小小洞口。

林牧拿起自己的牙签,轻轻挑向洞口。

原本针尖般的紧凑的洞口,在林牧横挑竖刺了几十下后,就抛却了一切伪装与防备。

不费什么力,针尖就变成了拇指大小的洞口,果然是个爬蚱洞!

林牧^_^一笑,就把自己的牙签伸进洞中。

虽然是牙签捅大缸,但洞内的存在,依旧第一时间察觉并有了反应,林牧只感手上一沉,自己那根小牙签已经被紧紧夹住。

通过手里的牙签,林牧甚至能感受到夹自己牙签的那个东西,又硬又用力,毫不留情,简直是想直接把自己夹成两段的节奏。

换成旁的牙签,只怕早就断了。

但林牧手里的牙签,可是他精心收拾过的,无论是硬度还是韧性,俱都是一流的,虽然细、虽然短,但战斗力却极是凶猛。

你夹我?

我还要把你挑出来呢!

林牧嘴角一阵狞笑,右手凝力,硬是一点点往外拔手里的牙签。

对方似乎并不想林牧就这么离开,一直用力紧夹着,结果自己身子轻,却是被林牧的牙签拖着整个身体,硬生生地拖行了几个身位的距离。

“啵!”

林牧仿佛能听到这种活塞拔出的声音,原本隐藏在土洞深处的存在,就这么被林牧生生拖了出来。

“哇!林牧哥好厉害!”江小柔很是兴奋。

“嘿嘿……”林牧笑得眼睛都看不到了,随手一拎,就把爬蚱放到了林欢手上的口袋里。

这是林牧一天中,难得的休闲时间,放下一切束缚与思虑,简简单单地陪着小弟小妹们玩,一文不值的爬蚱,都能让他高兴许久。

似乎是因为林牧挣到钱的缘故,身边的四小,也特别希望能减轻林牧负担,在知道爬蚱皮真能换钱后,爆发了绝大的热情。

白天低头寻爬蚱洞,只是一个开端,到了晚上,才是丰收的季节。

天黑一两个小时后,四小拿着手电筒,在村里一个树一个树地检查。

这时候,爬蚱们刚刚出洞没多久,两米以下的树干上,到处都是它们的身影,四小一人一个小口袋,只把这当成游戏一般……

PS:感谢神佛堂、赵长乐2017,跌倒的时间的打赏。

老实说,这本书抛去了正常的套路,也使得其收藏涨得很慢,两周的推荐位,基本上都是倒数第一第二,所以确实喜欢这本书的兄弟们,萌冲是真的需要你们的推荐票,毕竟新人增加得太慢,这样下去我怕会没有推荐位。

另外万分感谢开书以来,给萌冲打赏、起点发推荐票红包的兄弟们,《嘤嘤怪》每次收藏的暴涨,差不多都是因为红包,感谢大家厚爱,萌冲无以为报,这样吧,亲一个,怎么样?

木啊!

第五十一章 《拳精》!

虽然忙碌,林牧也常带着小弟小妹们玩,也算是弥补儿时的遗憾。

抓回来的爬蚱,俱都盖到一个塑料篮下,放上一夜,爬蚱们就会脱壳而出,变成“知了”。

当然了,也可以手动剥爬蚱的壳,但这就像敲碎壳帮小鸡出来,不仅对其是一种痛苦,而且头、腿上的壳剥不下,其很快就会死去。

哪怕是现在,因为饥饿,村里的小孩也还会烤爬蚱吃,其颈背上的肉,味道很是筋道。

第二天。

当它变成知了后,肉就基本上没有了,林欢瞧了一会,就把它们全都放了,只收集那些爬蚱皮了事。

而且一大早的,那些昨夜蜕壳的知了,在树上也留有许多的爬蚱皮。

一千个爬蚱皮,才算有一斤,林琳两人也不嫌累,似乎每天的生活重心,都集中到了这件“工作”上来,无忧无虑的童年,只有满满的欢笑。

“奇怪,最近院子里的蚊子,似乎少了许多……”

清晨,林牧边往菜园里浇水,边有些疑惑。

“呱呱!”

一声蛙鸣引起了林牧注意,低头一瞧,果然又是那只半大不大的小青蛙,趴在葫芦藤下,仰头接着从藤叶上滴落下来的水珠,瞧它那专注的样子,林牧不由得好笑。

“你这个东西,也知道这水好么?行行行,我告诉他们不去抓你,你帮我多吃点蚊虫……”

闲散的生活,让林牧心情变得极为轻松,兴致一来,便把葫芦倾下,给这只小青蛙洗了个澡。

“呱呱!呱呱!”

肩头的嘤嘤怪瞧了它一眼,就有些无聊地继续躺着,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它似乎变得很懒,每天要睡上许久。

林牧收拾完家务,便拿上鱼兜网、鱼篓,往着直河那边赶去。

八月暑天,河水都被晒得温热,林牧热了会身,把大裤头一脱,双脚使力,整个人就往水里一钻。

双臂顺在身上,林牧整个人就像条鱼般地顺滑,就连小斑鸠,这时都滑出一道圆润的弧线。

稍一翻滚,林牧整个人就在水里打起转来,方向混乱,上下颠倒,闭上眼睛后,整个世界都仿佛不存在的感觉,让林牧忘记了一切烦恼,轻松自在。

这些天里,林牧的水性突飞猛进,上次“浪里个浪”的奖励,名字听着不靠谱,效果却是异常地强大。

直到自己快要窒息,林牧才将大头从水里拔出来,在水面上换了口气,头一低,林牧就又钻进了水中。

这一次林牧在水里半眯着眼适应了一会河水,就按照感觉,双眼似睁非睁,眼皮之内,仿佛浮起了一道水膜,隔着这层水膜,林牧静看着水中世界。

在河面处,还是一片光亮,沉下半米,就已经昏暗起来。

待到继续下沉,周围就尽是一片黑暗,只有头顶绰绰约约,幻动着太阳的光辉。

随流而走,林牧不怎么用力,一口气的功夫,就已经漂出近二十米,轻松自在。

不只如此,林牧一进水里,水下的身体似乎就变得敏感无比,水流的稍一变化,就能感受到周围某处的异样。

半浮半沉之间,眼中突然闪过一道黑中透黄的身子,林牧身子一翻,背上的兜网顺势就兜了过去,那鱼没想到林牧这个原本不动的“东西”,竟然突然出手,习惯性地将身一纵,还没落下,就被林牧翻扣进了网里。

“不错!有一斤三四两了!

最近天热,饭店喝酒的人多,那几家老板早就让我多备点鱼,嗯,今天多抓几条大鲤鱼……”

林牧将这尾鱼,放到自己不远处的鱼网里,下水继续抓鱼。

……

如果以上帝视角来看,林牧明显忽略了一件事情。

一个小水沟里,根本养不出太多的大鱼,百平米那么大的池塘,一般也就能出两尾斤把重的鲤鱼。

吴白沟并不大,而且一直有人钓鱼……

林牧却从里面抓了不下三十余尾大鲤鱼!

这样的数目,明显不正常。

直河同样如此,鱼虽多,但河同样很宽很大,单位面积里的大鱼,数目少得可怕。

但林牧这段时间,同样“运气极佳”地,不费太大功夫地抓了不少大鲤鱼。

可以说,无论是吴白沟,还是直河,里面的水产资源,明显比林牧前世记忆中的,要高上数倍!

这一切,都发生在林牧穿越过来之后,又或者说,是在“嘤嘤怪”出现之后……

林牧不知道这些,但今天下河之后,他明显感觉到身后不对,激荡的水流,强劲地碰撞在自己一双粉嫩如满月的小俏臀上,给林牧带来极大的异样感。

这么激荡的水流……

该是多大的东西才能发出?

林牧有些疑惑,从没听过这河里有太大的鱼啊!

但林牧现在却可以肯定,在自己半里之内,肯定有尾大鱼!

……

不远处的王老庄里。

“来了!来了!那个林牧又来这抓鱼了!”一个八岁多的熊孩子边喊,边往张璞家里跑。

屋子里,张璞赶紧将一本破旧的书塞到床下,右臂挥动,似乎在让什么东西也藏起来,待玩伴进来时,他已经恢复了正常,装作在看电视的模样。

“林牧来了?”张璞迷惑地想了想,似乎才想起林牧的行为,眼前就是一亮。

小伙伴的话,张璞已经听不到了,他浑身跃跃欲试,想去,却又有些犹豫,半晌,这才下定了决心:“走!上次被他使阴的,这次围上他,非要好好揍他一顿不行!”

两个人兴冲冲的跑了出去,屋子就安静了下来。

没一会,张母提着个扫帚,推开门,眼看地上有不少瓜子皮,就细细地扫了起来。

走过床边,张母无意间拿条帚在床下扫了扫,却是意外扫出来一本破旧的线装书来。

“大薄子书?”

张母有些紧张,翻开一看,顿时就笑了。

只见上面倒是有些字,但中间却插着五幅画,上面的人摆出“龙拳、蛇形、虎爪、鹤拳、豹拳”的姿势来,瞧起来极是唬人。

张母不认识字,以为这是儿子从哪借了本书,当成“武侠秘籍”在练武,也不意外。

但如果他识字,那他就会发现,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字,正是成龙的一部电影……

“《拳精》”!

PS:今天很难受,不只一个同行作者,说萌冲这本书要扑了……

而且成绩增长确实很差,不仅新读者没进来,老读者似乎也完全消失了。

如果你们这些喜欢《嘤嘤怪》的人再不支持,那这本书就真扑了。

另外,有人看过《拳精》的没?

感谢得吧咋了、永远七岁的主角、神佛堂的打赏。谢谢!我现在越发感觉有打赏,是件多么幸运的事情了……

第五十二章 鬼?鱼?

五六分钟后,张璞赶到河边。

瞧着河心处,林牧自在游水的样子,张璞直接就骂了起来:“麻个痹,林牧!你还敢来我们村边上抓鱼!”

早就注意到它们的林牧,正躺在水面上,只露着一张脸,借着水的浮力,也不下沉。

这样的技巧,游过泳的都会,林牧只不过更熟练,腰一挺,小斑鸠就浮出了水面,指向岸边的众人,用自己雄壮的5厘米,表达自己对对方的不屑:“上次见面,你就臭嘴一个,特么的能不能有点素质?人丑鸟小,还长了个欠打的嘴,我不打你打谁!”

河岸上的五个小孩,顿时鼓噪了起来,捡起岸边的土块就砸了过来,林牧钻水轻松避过,一身翻身,就已经变成了踩水姿势,水面只浮在他肚脐上面一点。

这样的踩水实力,附近十里八乡也没几个,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河就这么浅了。

虽然家里早说过自己,让自己别找林牧麻烦,但自小娇惯的张璞,却是根本没在意,尤其是他最近得了奇遇,简直就把自己当成了小说、电影中的男主角,更是不会再受这些气!

想到电影里的古惑仔,张璞全身就是一热:“林牧你要是够胆,就上来!咱们两个单挑!谁输了,谁低头喊大哥!认错道歉!”

身边四个小伙伴,俱是一愣,自家这个“老大”什么时候这么讲江湖规矩了?

懒得搭理对方,正要离开,身边的肉蛋却是疑惑地跳出水面,看向岸边的张璞:“嘤嘤,去!嘤!打!嘤嘤嘤……”

眼神一动,林牧就往岸边走去,踩水的身体,就像是登萍渡水一般,从河心到岸边,甚至水线都没沉浮太多,显示出林牧极强的踩水能力,想到这里,林牧就抬头挺胸,一脸傲然。

张璞几乎要吐血了:“……你……你能不能把裤子先穿上,然后咱们再打?!”

特么的,你光着个屁股蛋子,就这么站在自己眼前,叉着双腿,小鸡随风飘动,还这么一副绝世高人风清扬的样子,林牧,你确定你脑子没病?

林牧一撇嘴:“要不是担心你们几个,我会把裤子藏得老远?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要打就打!哪来那么多废话!”

无论对方再是地头蛇,在林牧两世为人的眼光中,对方始终是个熊孩子,与其说自己不在乎对方的目光,倒不如是林牧的恶趣味发作,只觉得自己是在逗小孩。

张璞嘴角抽搐,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拳!

“咦!”

随意一躲,林牧有些疑惑,对方的手,竟然虚握着,呈现出如同豹爪般的形态来,与寻常小孩打架实握拳头的方式,大为不同。

好在,这些天里,林牧做尽了家务,没事就切馅包饺子,一双手臂极是有力,和对方拼拳头,力气甚至还大上几分。

唯一可虑的,就是对方行进之间,极有章法,不只是拳势奇怪,就连脚下,也与寻常小孩追打绝不相同,明显有“招式”的痕迹。

“肉蛋似乎看出了什么,这货难道跟谁学了武?似乎也不对,不然肉蛋也不至于有这么深的好奇心……”

不得不说,张璞确实厉害,本就大林牧两三岁,吃得牛高马大,又不知从哪学了这么套功夫,林牧一时竟然有些难以招架,加上小斑鸠行动之间,甩来甩去极是不便,竟被张璞打了身上两拳。

林牧:“……不行,逆风局必须唱战歌了……”

“什么?”张璞没听清林牧的话。

林牧没理他:“我的字幕组啊!

唱战歌!”

“歌”字一落,林牧整个人的神情,都变得无比集中,眼见张璞又扑了过来,当下低头一闪,抓住对方裤头,往下就是一扯!

切!

小不点!

“!!!”

张璞哪里有过这样的经历,整个人都不好了,急忙去提裤子,却不防林牧已经来到它的身后,伸脚对着他屁股就是一脚:“下去吧你!”

接下来就简单了。

一进水,那就是林牧的天下,加上张璞入水慌张,还呛了口水,不过被林牧抓住翻腾了两下,就存不住气,灌了好几口河水。

好不容易被放回河岸,胃里直泛水花的张璞,只气得脸色发白。

还要不要脸了!

上次打架用兵器,已经很过分了,现在竟然还扯裤子!

特么的,你还是不是个人,这年头“打架不打蛋,扯衣不扯裤”已经是所有人默守的规矩了,你林牧竟然这么无耻?!

而且,脱裤子就脱裤子,你把我放到河岸上,还拿树枝挑我小鸟玩,这是几个意思?!

一时失策,竟然又被林牧如此羞辱,张璞只气得怒火如狂:“有种你在这等我一会!看我回来不报回仇!”

“行!我等着!”

有心看对方根底,林牧也不急着走,眼看自己刚才翻滚,下半身沾了些泥土,就蹲在河边,边等待,边拿河水给小鸟洗澡。

折腾了这么久,林牧也有些渴了,想了想,就跑到不远处的草丛里,拿出先前藏在那的灵气葫芦,“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边喝边想事情。

几个人都没有注意,当林牧擦过嘴角,沾上些许葫芦里的水的手,不经意间放到水里时,半里外的河面上,突然打了个水花,发出响亮的声音。

再次跑回来的张璞,神情极是兴奋,手里拿着本旧书。

见林牧在河边坐着,张璞也不说话,只是先拿书在空地方甩了甩,随后就冷笑着走过来。

想要起身应战,林牧却突然感觉身上传来奇怪感觉,根本坐不起来,就像是周围有几个人,在拉扯着自己,限制自己的行动一般。

手臂上,甚至能传来一阵清冷地感觉,与身体其他几个位置上的感觉,如出一辙!

可是,周围明明没人啊!

见鬼了?

心中一急,林牧一奋力,身上肌肉一颤,终于从地上站了起来,却是无力再躲闪张璞拳头,被它打在了肩膀之上,很是疼痛。

身体,又一次出现被拉扯的感觉!

林牧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正要猛然踩地借力挣扎时,身后的大河之中,却是猛地跳出尾金黄金黄的大鲤鱼来,大尾巴呼地一声,就重重斜拍在林牧的屁股上,发出响亮的声音。

“啪!”

PS:为免大家吐槽,萌冲解释一下,成龙的电影《拳精》里,有本书,绘着五行拳法,上面还藏着五只小鬼,帮着成龙练功夫,打BOSS,虽然是七几年拍的,但几十年过后瞧起来,依旧极是有趣,大家优酷上可以搜着看一下。

感谢非墨靡的打赏,非常感谢

第五十三章 大PG主角

“啪!”

“嘶……嗷!”

林牧一下子就跳了起来,被鱼尾啪到的屁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充血、发青,疼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不怪他受不了痛,实在是这一击,就像是在屁股上放了个开门炮,钻心地疼!

有男朋友的都知道,在被男朋友疯狂打尻的时候,不怕他实打实地拍,就怕他使坏,挥掌快,但却只用指面清脆地打一下尻,发出清脆的声音,看似一挥而过,实则疼得菊花发颤,痛到灵魂。

没有男朋友的也没事,可以找个男朋友试一下……

而在林牧眼中,那尾跃出水面的金黄鲤鱼,身长虽然仅有半米,而且身体呈现梭形,也不显得肥大,但那股子凶猛力道,却是比老丈人家的大黑狗还凶,一尾巴过来,直接把自己打得倒在地上,痛不欲生。

周围张璞那几个熊孩子,已经看得呆了,这么多年,也没见有这么神异的鲤鱼,简直就是西游记里,唐僧他爸救下的那尾化身鲤鱼的龙!

这金黄鲤鱼在林牧屁股上借了把力,整个身子都腾到了旁边两步远的灵气葫芦上,大尾一拍,将那葫芦拍向水中的同时,又向着林牧身前跃去。

这一击,电光石火,比林牧屁股发肿的速度还快!

只不过,它毕竟是野物,这一击力气用得偏了,却是把葫芦塞一下拍掉,里面的半葫芦水一下子洒了岸边的林牧一身,几滴水洒进林牧眼中,林牧的身体一下子就僵硬住了!

只见沾过水的眼中,那空无一人的地方,正围着五个红发白脸的“人形怪物”!

人形模糊不清,仿佛身子都是虚幻,只有其手掌部分极为清晰,分别呈现“龙拳、蛇形、虎爪、鹤拳、豹拳”。

金黄鲤鱼身子还没冲至,一股生机沛然的清凉水气,已经卷向了那里。

手掌呈龙拳的“人形怪”直接就被这股水气卷走,另一个呈蛇形的“人形怪”,同样避让不及,一同被大鲤鱼张嘴吞下!

此时此刻,林牧只想说上一句:恐怖鱼丝!

这鲤鱼明明是尾鱼,但仅仅只是依旧尾巴拍打地面借力,就如此凶悍地连续KO两个疑似“鬼魂”的东西,绝对堪称“恐怖”。

如果再把它抓住,做成鱼丝……

就在林牧浮想联翩时,无论是那鱼,还是那剩下的三个小鬼,俱都转头望了过来,眼睛中,分明透出一阵贪婪来!

不对,他们不是在看自己,而是葫芦里那被扬起的水花!

张璞手突然一扬,那本《拳精》旧书,就往这水花里飞去,但看他那迟疑的样子,估计是那三只小鬼搞的鬼。

大鲤鱼更是毫不犹豫地跃了过来,沐浴在水花之中。

见那本书同样飞了过来,它尾巴又是一甩,将这书狠狠地砸向河中!

张璞,以及剩下几个熊孩子,俱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鱼,直到这鱼重新跃入水中,也没敢有一丝抓鱼的动作。

毕竟,林牧那又红又大的屁股,现在还在昭示着这鲤鱼的可怕。

林牧站在一边,嘴角却是隐露一股笑意,看了眼熊孩子们,就干脆利落地离开。

良久,河心处却是猛地传来一道巨大水花,那鲤鱼恶狠狠地打了个水花,望向岸边的熊孩子们。

“啊!妖怪!快跑!”

几人心胆俱裂,就连失魂落魄的张璞,这时也是撒腿就跑。

……

直河里,闹“妖怪”的事,很快就传遍了十里八乡。

四五个小孩言之凿凿,虽然说得乱七八糟,又是鱼打葫芦,又是书飞起来的,但瞧那一脸惊吓的样子,没有村民觉得他们在说谎。

只不过,很快就有老人一脸肯定地道:“那是鲤鱼王!十几二十年前,就听说那河里有尾金鲤鱼了,只不过一直没见过。”

周围的精壮村民,围着河巡视了几圈,也没见有什么异常。

没人信真有妖怪,但那些调皮的孩子,依旧被家长叮嘱,不许再靠近河边。

“敢靠近,屁股给你打肿,就跟林牧一样!”

林牧出名了,不是因为他和卢本伟一样牛B,而是因为他那个肿得没法看的屁股!

天知道那鲤鱼怎么拍的,到了林牧回家后,屁股大得裤头都装不下,狠着心把裤头给剪了,把小弟小妹都吓坏了。

江小柔只看得眼泪巴巴,听着林牧话,跑去买了几个冻的冰袋,四小敲碎了夹毛巾里,搭在林牧屁股上。

一个毛巾都捂不住林牧屁股……

……

江喜荣家,听到消息后的林父,一手好牌直接扔了,蹬着自行车就要往家赶,中途回过神来,转而往村医“金矿”那赶去。

接着金矿回家,林父瞧见林牧那张大腚,吓得脸都白了。

小孩难养,周围淹死的、电死的小孩,经常都有,现在林牧“遇到妖怪”,还伤得这么吓人,林父纵然再没心没肺,这时也泛起深深悔意。

“要不是我贪玩,小牧也不至于下水摸鱼,现在……现在……”

好在,金矿很快给出了诊断结果:“没事!就是淤血!”

从药箱里拿出瓶酒精,醮上棉球点成火,在林牧屁股上滚来滚去,一口气火疗半小时。

随后,更是拿出枚刀片,消毒后,在林牧屁股上,一边划了一刀!

顿时,淤血激流,金矿又挤又揉,只把林牧屁股当成面团一样,百般蹂躏。

折腾了好久,这才给林牧留了小半瓶酒精,让林牧每天三次地火疗。

“哥哥,你屁股疼吗?”林婷婷担心地问道,她可是亲眼看着医生用刀,吓得她都不敢看。

旁边的江小柔也很害怕,抱着林牧胳膊。

林牧无语泪流,自己连小青梅还没看过呢,结果就让对方先看了,这丢人丢大了。

不过,经了这一遭,林父倒是表现出男人的担当来,烧茶做饭,虽然没林牧做得好吃,但也能保住一家肚子。

谢过了周围亲戚的问候,林牧终于一个人趴在了床上,伸出左手:“可别让我失望啊!”

手心光影闪现,一本破旧的线装书出现。

“《拳精》!”

PS:感谢神佛堂、冰007007、萌上猫的余,一个小北鼻的打赏。

第五十四章 我是……皮几万?!!

打架亲兄弟,林牧在一旁被鲤鱼王疯狂啪啪啪,嘤嘤怪怎么可能在旁边看着!

这货就是个猥琐的,听林牧的话,偷偷潜进水里,把被拍进水里的葫芦、《拳精》尽数摸了去,以至于鲤鱼王后面暴怒如狂。

伸出左手,光影变幻,被林牧戏称为“起点超级无敌宇宙霹雳鬼惊神颤嘤嘤嘤吓死个人一十二页天书”,为了不被骂水字数,又简称为“起点一十二页天书”、继续简称为“十二天书”的“武侠”一页上,显示出《拳精》的图标。

“《拳精》,人阶初级。

打拳打到变成精,此人功夫真够劲!

书内记载残缺五行拳法:龙、蛇、虎、鹤、豹,不堪大用,但其内含五行拳精,有质无形,不怕阳光,不惧佛气。

目前仅存:残缺虎爪拳精!”

十二页天书里,武侠一页依旧黑沉如故,但《拳精》的小图标,却已经贴了上去,显出说明。

鲤鱼王那一击极是凶猛,在吞食龙、蛇两路拳精后,又一举将书中两个拳精击散,若不是肉蛋将书偷走,只怕这五行拳经,就要被它一口气吃完了!

“听起来,倒是跟成龙的一部电影很相似……”

林牧揉了揉屁股,如果这本书,真是自己所想的那本书的话,那这顿暴啪可算没白挨。

光影散去,林牧手上已经多了《拳精》这本旧书,林牧精神振奋,翻看起来。

繁体字林牧不会写,但能看个大概,里面尽是些拳经武理,看着没用,但细细品来,却又让人心有所感,少走许多弯路。

“一忌气浮力尽、二忌立足不稳。

……

六忌欺敌怯敌,七忌当打不打。

……

九忌神不集中,十忌拳不连发。”

用心读下,尽是些浅显实用的拳理,林牧看得入心。

老子曾说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林牧觉得老子说得对,而且不仅仅只应用于武学里。

以后有了电脑、下了片,看见了一本道,自己也要学“上士”,闻道后勤而行之。

而不是像那些二货“下士”,不仅傻着个B脸淫笑,而且就连“闻道过程”,都是按的快进键,一点也不知道虚心学习。

其他还有一些五行拳招的介绍,不过单靠文字,实在难以测度。

林牧“上士”装了没一会,就没了耐心,“按了快进键”,快速翻过那些“重复又没意思”的主要内容。

终于,在《拳精》最后,林牧看到了五页图像,分别是五个练五行拳招的人形。

其中四个都很正常,唯有中间那张“虎形拳”的小人,脸面生动,挤眉弄眼,只如活人一般。

“果然是龙叔的那部电影《拳精》!”

……

《拳精》这部1978年上映的电影并不太出名,但在九十年代,全国俱粉陈家驹的时候,却是被爱屋及乌,电视上播出不少次,林牧也曾看过。

内容讲得是龙叔演的少林俗家弟子,听说藏经阁闹鬼后,就大胆住了进去,没想到真的遇到了鬼,只不过这五只鬼是《五行拳》秘籍中的“拳精”,被龙叔制服后,教他功夫,不仅撩了妹,而且把大BOSS少林方丈都给打成哈士奇,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虽然是三四十年前的电影,但即使现在看起来,依旧极有趣味。

唯一与电影不同的,是电影中,那本秘籍叫《五行拳经》,而在林牧手中的封面上,却写着《拳精》两字。

林牧精神振奋,瞧着虎形拳图像笑道:“出来吧!”

图画上,一阵挤眉弄眼,状极不屑,分明是不想理会林牧的样子,这倒可以理解,《拳精》先前已经教授过张璞,就像小姐接了客,起码把生意先做完,再去找别的下家。

这点职业素质,《拳经》还是有的!

想到了这点,林牧撇嘴一笑:“不出来?行!肉蛋,去赵寡妇家,把赵寡妇的姨妈巾偷片过来!”

肉蛋一脸无辜:“嘤?”

林牧冷哼道:“秽物破邪!记得偷片见过血的姨妈巾!到时候拿来当书签,我就不信这小鬼敢不出来!”

见血的?书签?

肉蛋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转身就要往外跑。

“呼呼!”

眼前一亮,突然现出一个一身白色紧身衣,红色长毛的“拳精”来,朝着林牧连连摆手,示意认输。

没办法,林牧手段太毒,毒到虎形拳精只要一想,全身就发抖。

“嗯?不会说话?被鲤鱼王打得形体受损?需要休养?”

林牧摸了摸下巴,从旁边的葫芦中,倒点水在碗里,瞧着这只惊魂未定的拳精喝了后,身形稍稍凝实了些后,就躲进书里休养去了。

也不知道,他是被白天的鲤鱼王吓的,还是被林牧“姨妈牌书签”给吓成这个样子。

满意地趴在床上,直到心情平复下来后,林牧才猛地睁大了眼睛。

“卧槽!竟然真的有妖怪!”

……

第二天,林牧的精神很差,没办法,昨晚没睡好。

鲤鱼王也就罢了,《拳精》的出现,彻底宣告了这个世界的不同,最起码,不再是前世那个无神无鬼的世界。

拳精,只是最低级的灵物,也就是“隐身”能力有点看头,其他方面一般般。

但如果哪一天自己看见紫霞呢?

如果自己哪一天照镜子,在镜子里,看见一只猴脸呢?

又或者,自己哪一天,遇到了想做头发的牛夫人……

自已帮不帮大嫂做头发?

自己又不是皮几万!

正在思虑间,旁边帮林牧“火疗”的小弟,知道没事后,心情早就放松下来,毕竟兄妹三人小时候经常被打屁股。

做完之后,林欢笑嘻嘻道:“哥,你这屁股,现在是咱们乡的第一了!”

“屁股?第一?”林牧闻言一愣,“PG?No……1?

PGone?!

卧槽,我艺名‘一页书’,英译是‘one page'……

等等!

one page?

one……pg?

pg……one?!

我是……

皮几万?!!”

PS:少冲绝对没有水字数,是的,没有水!

相信最近大家也发现了,是的,萌冲把先前的大纲撕了,只为让故事更有趣。

如果大家对这几章的故事有问题的话,可以书评区说,萌冲还等着抄书评呢……

第五十五章 没有变化的变化

身体没有在璐上,而是在床上,这让林牧松了口气,好歹节操还没掉。

一个人趴床上,也就只能无聊时皮一下了,屁股放了血,但此时暗伤仿佛才爆发出来,比昨天肿得还疼。

但这感觉,貌似还不错啊!

一大早,见林牧屁股疼得没法动,小弟就乖巧地端来了洗脸盆、漱口水,还在林牧屁股上点火,做火疗。

小妹就更乖巧了,见林牧困倦、头昏脑涨,就帮林牧揉着太阳穴,肩膀酸了就锤肩膀,额头都累出了一头汗,小胳膊都酸了。

至于林父,生平第一次见他好好做饭,虽然只是简单的馏馒头、炒鸡蛋,一人一碗白开水,连米汤都没有,但林牧已经很满足了。

更满足的事,很快就来了。

江小柔记挂着自己的伤,一大早就跑了过来,还抱了一大袋瓜子,给林牧无聊嗑着玩。

其他亲近的亲戚邻居,从昨天就络绎不绝地来看自己,带的吃食虽然家常,但也让林牧心里暖乎乎的。

不像自己前世,在大城市里感冒发烧了,一个人在公寓里床上躺着,感觉哪怕自己病死,都没一个人关心的。

嗯,除了屁股疼,一切都很美好。

自家老爹懒,不是没道理的,不用想着赚钱,什么事都不操心,一切都有人给自己做好,自己几十年的光阴,可以随意地挥霍……

想打牌就打牌,想喝酒就喝酒……

只要愿意,哪怕浪上一通宵,都没有关系……

这种感觉,不得不承认,确实爽!

……

只不过很显然,林牧现在是没心情享受这种悠闲生活的。

《拳精》、鲤鱼王,俱都出现了!

变化,不是个例!

而且,似乎还是从最近开始的变化!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小小的十里之乡,就出现了《拳精》、鲤鱼王这样的异数,放眼整个市、整个省、整个国家,又会有多少原本普通的人,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力量?

林牧从来不敢把家人的安危,放到“人性本善”这句话上,电影里这样席卷天下的变故,基本上都会带来一场浩劫。

这时候,林母再出去打工,明显就不合适了。

因此,林牧目前的目标,只有两个。

第一:了解一下,外面是否真的有什么变故!

第二:靠着稿费,先买下辆旋耕机,好歹把母亲哄着,留在家里,哪怕并没有什么危险,一家团圆总是好的。

打开家里的黑白电视,除了央视一台,就只能搜上几个地方台,也没什么新闻可看。

“村里消息最灵通的,应该就是村大队,到时候去那探查探查消息,小萝莉那边也行,让她多听点老丈人的闲话……”

这些,都需要时间。

想到这里,林牧就喊外面的妹妹:“婷婷!婷婷!”

林婷婷跑了过来,疑惑地道:“哥你不疼了吗?现在起来还能干嘛?”

林牧一脸认真:“扶我起来,我还能码字!”

……

码字,似乎是现在唯一的赚钱希望,也是林母是否能留在家里的钥匙。

在这样的压力下,林牧暴发出强大的码字冲动,明明身体传来阵阵疼痛,但出稿效率,比先前还要快速。

长篇杂志社的电话,还没有来,估计那些编辑,忙碌得甚至还没看到稿子。

而在此期间,周围果然如林牧所想,发生了不少奇怪的事情,比如说……

鹰爪王病好了!

几十年的小儿麻痹,手指僵硬了几十年,但就在这两天,突然好了!

虽然依旧显得很是生涩,但那五根能弯曲握拳的手指,却是惊爆四周村庄,直把他当成了“神医”,纷纷来求他看病。

小弟和大娘们过去探查过,鹰爪王没有什么隐瞒的样子,仿佛他的手,真的就突然自己变好。

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就是林牧确定,自家院子里的蚊虫变少,绝对跟那只青绿小青蛙,有着直截了当的联系!

毕竟,你见过天天早上一见林牧,就乖乖趴在菜叶下面,等待林牧浇水的青蛙吗?

瞧它那重视的样子,几乎与“虎形拳精”一个样子,整天就想着喝葫芦里的水。

现在这只青蛙已经“落了户口”,院里小孩都知道它的存在,也不抓他,否则这么个半大青蛙,出现在熊孩子面前,那真的会被小孩们抓住,拿根中空的麦杆插屁股眼里吹气,吹到肚子涨得跟球一样、舌头都长长地吐出来……

看,又是一个异数,连自家蛤蟆身体都大了许多!

心里忧虑,屁股刚刚痛感过去,林牧就跑到了村大队里,趁着林父与付长海喝酒的功夫,在里面玩了一圈,就看到了付长海收到了的一些文件。

上面没有什么异常命令,只是些正常的文件,唯一让林牧注意的,就是附近突然驻扎了一个连队,以练兵的名义,驻扎在王老庄边,连长叫孙连胜。

这份文件里,让付长海积极支持连队的拉练,有什么困难,也帮他们尽量解决。

“张璞没被抓走,反而每天跟着连队一块拉练……难道说,上面已经不在乎这样的小小变化?上午去连队驻地,借着幼齿脸,厚着脸皮周围溜了一圈,那连长孙连胜,似乎也没什么超人的样子?”

……

生活,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虎爪拳精已经好了许多,开始教林牧基础的功夫,这让林牧身体结实了一些,屁股上的淤血都消肿不少。

再过两天,就是9月1号,送小弟小妹、江小柔、胖墩上学的日子。

今天,林牧决定带着它们俩,去买套新衣服,权作鼓励。

五个人,一人背着着一大袋爬蚱皮,四小尤为兴奋,因为这些爬蚱皮,都是它们最近努力的结果。

《孙氏中药铺》里,人满为患。

看着“鹰爪王”给人切脉、抓药,再看它那生涩的十根手指,哪里像得过小儿麻痹的样子?

“这爬蚱皮,厉害!91块五毛钱!来,拿好,别丢了!”鹰爪王热心招待,比以前多了许多笑脸。

瞧他这样子,林牧就大致明白了。

孙连胜的连队,很显然最大的作用还是收集情报,并且给张璞这样的小孩,传播点正能量……

第五十六章 军威如虎

91块,林牧喜欢这个数字,这让他想起前世常逛的一个网站。

爬蚱皮一共卖了91块5,至于剩下的五毛钱哪去了?

当然是被他理直气壮地贪进口袋了!

每天给你们四个小东西做饭,贪你们五毛钱怎么了!

四小很单纯,一人一个冰糖葫芦吃到嘴里,就只知道傻笑着舔糖稀了,被林牧一个个地试衣服,都不忘了手里的美食。

鹰爪王“神医”的名头,已经传遍了四周,平日里冷清的集市,都热闹得像赶会一般。

在这个两颗白菜,就能换件上衣的年代,91元无疑是笔巨款,林牧带着四小满街溜达,终还是在个女装衣服摊位前,停了下来。

“嗷!不穿!这是女孩穿的裙子!要穿哥你穿去!”上次穿女装,被二大娘笑话了一下后,林欢就机灵了,拼命反抗。

林牧理直气壮:“什么女孩男孩!有的穿就不错了!你看咱姥村里的‘鳖打’,大冬天还光着屁股呢!再说了,这裙子穿上多好看!

你看看,琳琳、小柔穿上好看不好看?

胖墩穿上好看不好看?

你要是不穿,今天就不给你买衣服了!”

开玩笑,男孩子新衣服不买女装,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四个小皮孩子,整天闹腾得自己脑壳疼,不趁这个机会欺负欺负,以后还有这机会么?

林欢瞧了瞧胖墩,似乎还真的挺好看的,毕竟一个五岁的小孩,在英语里都用“it”,跟小猫小狗似的,都还不算个人呢,男女不分,穿什么都好看……

而且,从没穿过裙子的林欢,内心也有点跃跃欲试的冲动,再被林牧一诱惑,就半推半就地默认了。

衣服老板笑呵呵地看着,拿出四件连衣裙,连带着四双“哇呜鞋”,就要递过来。

“胡闹!男孩子就该简单利落!穿个裙子像什么话!”

……

旁边传来斥责声,林牧往边上一瞧,赶紧把衣服鞋子分给四小,扯着小弟小妹就要走。

能不跑么,来人一身半旧军装,四十多岁的方脸上一脸威严,圆瞪瞪的眼睛,跟头老虎似的,让人一见心虚。

最醒目的,是他身后两名士兵肩上的冲锋枪,挎在肩上,走路一阵风,只如行走的三头猛虎一般。

这玩意威慑力太大,周围村民都不敢靠近,只是满脸好奇地看着那枪,连兜里的钱都没留神去顾了。

不过,也没小偷不开眼,这些兵“爱管闲事”,街上但凡瞧见小偷了,那真是一顿暴揍,然后再扭送进派出所,来这不过才几天,当地都快夜不闭户了。

孙连胜一把揪住林牧脖子:“臭小子!带个小弟小妹,都不安好心思!要不是瞧着你有伤在身,我都要再揍你一顿了!”

两人前番已经见过面,只不过孙连胜的眼光,让林牧总觉得被看透,不免心虚。

此时狭路相逢,林牧自然要拿出自己穿越者的优势来应付!

“嘤嘤嘤!连长蜀黍,找我有啥事么?”林牧一脸无辜,只想蒙混过关。

两名士兵嘴角抽搐,自家连长敲山震虎,结果震出只哈士奇来,这熊孩子硬是要得!

孙连胜摘下帽子,好气又好笑地揉了揉自己的大平头:“嘤!嘤!嘿,你也就不是我的兵,要是我的兵,谁敢在我面前整天‘嘤嘤嘤’地说怪话,看我不踢死你!”

他是真是被林牧气笑了,来这边几天了,谁见了自己不客气三分,谁曾想竟然遇到林牧这个滚刀肉,仗着自己年龄小,就各种得寸进尺,连自家军营都翻进去两次,其他小孩都被自己吓哭了,林牧这小子还一脸懵懂地“嘤嘤嘤”,胆子大到没边!

如果仅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但孙连胜可是查过,知道林牧的情况,已经把林牧的名字记到了报告上,算是自己这回的重点监视对象。

在这样的情况下,林牧还敢这么肆无忌惮,当真就是胆大包天了。

林牧嘿嘿一笑,也不卖萌了:“孙叔,找我啥事?”

不是他胆大,实在是孙连胜一身军装,让他根本害怕不起来,毕竟自己前世年青时,也曾有过当兵的念头。

瞧见对方的军装,来这边后又不扰民,瞧见周围村民有困难,就尽力帮助,这样的兵,林牧又没有做亏心事,为什么要害怕?

当然了,如果对方是那代表着“光明与正义”的北美大兵,林牧真的是要退避三舍了。

瞧见林牧眼中的尊敬,孙连胜哈哈一笑:“找你当然是有事!臭小子你不是抓鱼厉害吗?以后抓的鱼,直接就送我那,市场价收!有多少要多少!

另外,送你个活干:教我手下水性!

老子手下这群兵,在地上都是一等一的好兵,进了水,那就全成了怂包!

你每天抓鱼的时候,给我教教他们的水性,我给你按班长津贴发工资!”

林牧心头一下子就暖乎乎的:这是来给自己送钱啊!

自己想着写长篇小说赚钱,但在这年头,一个新人不被重视,七八天了,到现在也没个回信,虽然自己有信心,但周围人可不知道。

在周围人眼中,虽然自己写短篇稿子,赚了些钱,但这东西不稳定,抓鱼也是,瞧着每天大鲤鱼抓得高兴,但想要维持兄妹几人的生活,尤其林牧还喜欢给小弟小妹割肉吃,日子过得就更紧巴了。

其他小孩抓爬蚱是玩,抓上十个八个也腻了,林牧一家却硬是摸了近两千只爬蚱皮,要不是手头紧,哪家小孩有这耐心?

现在孙连胜给的这个工作,简直就是来“雪中送炭”的,情意不可谓不重。

林牧自然一阵道谢,以为话就算说完了。

没想到孙连胜直接就抱起了林欢和胖墩:“顺带着,你再跟我去一趟‘鹰爪王’那,带你听个故事……咦,这两个臭小子,平日里伙食不错嘛,身子这么重了……”

小孩活泼,感受到孙连胜没有恶意,心头的好奇心爆棚,就连婷婷,都敢抓着卫兵袖子,好奇地往枪上看,她以前还只在电视上看过枪呢。

听个故事?

林牧心头疑惑,孙连胜说是顺带,这话也就骗骗小弟小妹。

心头不禁好奇起来,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

故事?

PS:感谢神佛堂再一次的1000打赏,感谢无所味的打赏。

谢谢兄弟,可能这真是本小众书,开书以来,旧书的人气完全没怎么带过来,原先老书友答应的盟主也泡了汤,能有兄弟你接连不断的打赏支持,让少冲总算多了丝底气。

世界观会一步步展开,故事也会一点点精彩,大家拭目以待。

最后,萌冲郑重承诺:本书为起点唯一正版嘤嘤怪集中地,在这里“嘤嘤嘤”,绝对不会有人挨打!

放心吧!

第五十七章 今人杀古人

“王氏中药铺”里院。

求医的人已经散去,里院因此就显得格外宁静,“鹰爪王”有些心虚地坐在床边,瞧着一旁的孙连胜与林牧。

林牧是被孙连胜强扯到身边的,三人坐在床边,四小则在院子里跑着玩。

而在七人面前,电视里正放着《神雕侠侣》,正值颜值顶峰的杨过尚没有晒黑,此时面目如画,正与小龙女双剑合璧,力战金轮法王。

孙连胜瞧着神思不属的鹰爪王,再瞧瞧泰然自若的林牧,难得地叹了口气:“难道真是活得越久,心思越杂?鹰爪王,来找你瞧病的有这么多,你都能给人家治好么?你手是怎么好起来的,自己难道不清楚?”

这话一说,鹰爪王直接就软了:“你……你知道了?!”

“嘿!小儿麻痹几十年,在几天里就突然好了,真要这么简单就能治,那些小儿还不整天‘麻勒戈痹’?

你当外面的名医都是吃干饭的?

吃了枚道家的小还丹,补足了后天精气,就真把自己当成神医了?”

道家?小还丹?

一旁的林牧直接懵了,真有这玩意?

鹰爪王一瞬间面色苍白:“你!你真的知道?你想怎么处置我?”

“处置?”孙连胜冷哼了声,“在你犯错之前,我没资格处置你!只是警告你一句,救病如救火,没那个本事,就别想挣病人的钱!这钱太烫手,容易伤到自己!”

鹰爪王如蒙大赦:“不会不会!遇到没把握的,我都是开服益气养身的药,告诉对方另请高明,昧心肠钱,我是没有挣的……”

他是真的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要被抓走切片研究。

两个月前,他深夜出急诊回来后,翻看医书时,却发现字里缝间的空白处,硬是出现了陌生字迹,细一辨识,就是《道门小还丹》的丹方,天明后返回再看,却是一切如常。

这件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悄悄地收集药材,练制蜜药丸,虽然因为药材的质量问题,炼出的药效果变小,没有补足后天元气的效果,但却让自己的双手,意外获得了新生!

没想到,连自家老婆都不知道的秘密,硬是被孙连胜一口道破!

……

点过了鹰爪王,孙连胜再看向林牧的目光,便多了份高兴之色:“臭小子不错,有了本事后,担起男人的责任不说,还把村里其他小孩给照顾上了,不错!”

林牧毫无一丝得意地扮鹌鹑:“嘤嘤嘤,应该做的……”

果然,夸了之后,就到了……

“但是!小小年纪,怎么就一点冲劲拼劲都没有?去年海港城拍的《古惑仔》,现在这边已经有盗版碟了,看过没有?有什么感想?说实话!”

林牧点头:“看过,唔,故事性挺强的,没事时看着消遣还不错……”

孙连胜一脸似笑非笑:“消遣?就没想过也过过古惑仔的日子?

就没想过,打打杀杀、快意恩仇、每天和一群兄弟打天下,手下领着一票小弟?

这个问题,我曾问过张璞,他虽然没说实话,但我看得出,他向往这种生活,否则也不会把王老庄的小孩都打服,认他当了‘老大’……

我说实话,我对他这种性格,还有几分喜欢。

年龄都差不多,你就没人家这种心思?”

当古惑仔?

林牧从心里过了一遍古惑仔的剧情,撇了撇嘴不屑道:“就瞧见陈HN威风了,《古惑仔》里的残酷之处,却都全部忽略!

电影里,被陈浩南当成父亲一般的B哥,就因为挡了人家的路,自已惨死不说,全家都被活埋!

在为帮派做事时,遭到埋伏,他最亲近的兄弟,被人乱刀砍死!

在我看来,那些看了《古惑仔》,就想去混帮派的人,就像是陈浩南的那几个兄弟,前面明明是刀山火海,眼看着要去拼命,却傻乎乎的没看见一样,只把那当成了玩笑,笑着往火坑里跑。

B哥被杀全家,他们没有触动。

兄弟被砍死,他们没有触动。

陈浩南成了铜锣湾的老大,身后跟了些小弟,他们就兴奋得大呼小叫,以为混帮派的前景,就是这样的结果。

眼里没有父母亲友,只有虚荣面子!

为了些不相干小弟的“崇拜”,就毫在在乎地看着父亲、兄弟惨死……

像这样的人,纯粹就是脑子不健全,趁早全都去混帮派,趁早被人砍死!死了清净!”

……

话说得很不客气,孙连胜刚说欣赏张璞那样的人,转眼林牧就把其批得一文不值。

林牧这还算是客气的了。

在《古惑仔》接下去的几部里,帮派的残酷,更加清晰地展露。

小结巴被人先群后杀!

地位高到没边的蒋先生,被人轻松几枪打死!

陈浩南也就是主角合格,不然早就跟其他帮派老大一样,被砍多少回了。

偏偏有些人,就只看到了“潇洒”,这种人,林牧懒得评论。

“是个顾家的!也不错,有小家才有大家!”孙连胜点了点头,表示满意,“乱世时,我喜欢张璞那样的小子;盛世时,我喜欢你这样的小子!先前说和你讲个故事还记得吧?”

眼神飘忽,孙连胜仿佛回忆到什么难忘经历一般,良久才揉了揉林牧的头,继续讲着。

“四个月前,我奉令调到了襄阳城外,与其他兄弟部队配合,封锁了一片空白的区域。

这样的任务,已经做了许多次,而这一次的对手,你们应该很熟悉……

金轮法王!”

“什么?”林牧、鹰爪王俱是一脸发懵,不自觉地望向电视。

此时的电视中,金轮法王雄威赦赦,除了杨龙二人双剑合璧,其他人根本没什么法子制服他们。

这样一个绝世凶人,被你……围住了?

尤其是对于林牧,更加无语。

这个看似普通兵一个的孙连胜,竟然敢去打金轮的主意?

太疯狂了吧?

孙连胜没理会他们的插话,依旧自言自语一般道:“那一仗打得真是辛苦,嗯,费了几千发子弹,死了两个,伤了许多,大伙终于将金轮法王……

乱枪打死!

PS:推荐下现实兄弟的《重生作死无双》,他速度特别快,嗯,特别快……

第五十八章 本书世界观(必看)

“金轮法王是哪来的?!”林牧直接问道。

孙连胜赞赏地瞧了他一眼,指向电视:“当然是神雕电视剧里出来的!

每回海港城新出什么热播的影视剧,那些剧情相关的地方,总是会沟通另一方武侠世界,时间不定、地点不定,但一般都有征兆。

像金轮法王这种顶尖高手,每次出现,灵气潮浪,即使是普通人都能感觉得出来,两境沟通,源源不断的灵气涌入进来,那种感觉只要经历过,一辈子都不会忘!”

林牧敏锐地抓住了关键词:“‘每次出现’?金轮法王出现了许多次?”

“是!《神雕》的版本有许多,金轮法王也就出现了许多次,哪怕是期间只有一部《神雕》,而且金轮法王也被捕杀过,但偶尔也会再次出现金轮法王,就像是有许多个相同的神雕世界一般!”

……

林牧仿佛第一次认识周围的世界,第一次发现,看似与前世一般无二的世界,差异竟然如此地巨大。

最起码,在前世,“平行世界”只是一个猜测,而在这里,“平行世界”已经真切地为这个世界,带来了好处。

孙连胜话中,每次两境沟通,总是有灵气涌入,单只是这一条,就是天大的好处!

同样是相濡以沫的一对鱼,一对到死都艰难地挣扎在车辙里,一对头上却时不时浇下来一大盆河水,这河水甚至有可能让自己长出翅膀,返回河中。

甚至于,两境沟通的次数,达到一定程度,整个世界的灵气,可能都要提升,那时带动的,可是所有人的变化!

“那一战,确实侥幸与辛苦,事先布置好战场且不说,集合团里所有的好手,天罗地网一般地,竟还让那金轮法王杀了两个!陆鹰连开一十七发穿甲蛋,才生生破开金轮法王的护身真气,将其击杀!这些个宗师高手,确实厉害!”

孙连胜在那里讲着,语气中满是赞赏与自豪,而一旁的两人,已经听傻了。

金轮法王?乱枪打死?

换成旁人,只以为孙连胜在漫天吹牛,但林牧、鹰爪王却是知道,对方没必要。

但这未免也太夸张了,《神雕》中的大反派,后期力压东邪南帝,一身《龙象般若功》傲古绝今,就是杨过,书中都只是侥幸胜了他。

现在,你们一群兵拿着枪,硬是把它扫死了?

说好的武功高手不怕枪呢?

说好的士兵将军都是渣,太监才是高手呢?

林牧忍不住插话道:“如果,我是说如果,要是让那金轮跑出来了呢?”

孙连胜瞧了他一眼:“旁边有军队的高手看护,他就算有通天的本领,难逃生天!”

练兵?!

高手看护,却让一群普通士兵磨练着击杀,这分明是在练兵!

这一刻,官府的实力,在林牧两人的心中,一下子强悍到了无法匹敌的程度。

对方说,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几十部《神雕》,那周期可就长了去了,十几二十年都有可能。

二十年,够军队积攒多强的超凡实力?

……

自己的话震慑到了两人,孙连胜很满意。

一夜暴富,都能让人心态失衡,更别提突然拥有超凡实力了,这样的情况下,内心的欲.望极速膨胀,人性的转变,常常比《连城诀》里的花铁干还厉害。

像鹰爪王,嘴上说得好听,在有了“神医”之名后,节操已经降了许多,以前多单纯一个老中医,现在都想着去当妇科圣手了。

不过有自己现在震慑他一下,知道上面还有人管着,想必他心态也就好了。

倒是一旁的林牧,想得更多:“你说两境沟通,也就是我们也可以进入武侠的世界,虽说有时间限制,但也足够军队有大动作吧?但听你的意思,似乎还只是被动地等那些高手出来?”

听到这个问题,孙连胜就笑了:“你是觉得,那些武侠高手太弱,一群兵拿着枪就能杀了金轮法王,更别提其他角色了?

这就是地利的关键之处啊!

在咱们这边,枪威力强绝,一枪打出,非人力可抗,即使高手有内力护体,但终究是无源之水,就像子弹打进水里,一定范围内,依旧有着杀伤力。

但在武侠世界,灵力翻腾,在里面用枪,就像是把枪放进了水里,这时候别说开枪后的威力几何,能不能保证枪正常使用,都是个问题!

因此,目前的武侠世界,也就只有那些高手才会进入,咱们这些用惯了枪的人,进去也难有什么大作为……

当然了,每次两境沟通,也都会派专门的人进入磨炼。

金轮法王,也是上面的高手驱赶出来,战场主动权,还是占据在我们这方的。”

林牧点了点头,主场优势的重要性,被放到了首位。

大致的情况已经问过,细微处对方也不想透露,林牧就也不问了。

内心,却是突然冒起一个想法来:既然现实世界的高手,能进入武侠位面,那……

那些武侠位面的高手,有没有进入现实世界的?

毕竟对方实力强悍不说,两境沟通的通道并非固定,军队也未必能发现所有通道。

说不定,街上一个普通的鸡窝,就是萧咪咪游戏人间呢……

……

孙连胜见目的达到,便从口袋里拿出两枚鸡蛋大小的铁甲甲片、两本小册子来,递给林牧与鹰爪王。

“你们只要不作乱百姓,那就没人来管你们,平日里有机会,就照拂下一方百姓,有什么事情,也可以来找我。

这两枚甲片就当是见面礼,精神集中到上面就能用,最好两人一块用,好歹有个照应。

至于这册子,就算是一点常识了,你们没事时瞧瞧。

好了,就这样,未来走什么样的路,自己多想想,别走偏了!”

孙连胜说走就走,似乎这样的事,他已经做过无数次。

林牧翻开册子,第一页只有一句话:不得作奸犯科!不得擅杀普通百姓!

字很大,很重,仿佛一旦触犯,便有残酷刑罚降下一般。

而后面,却是一些基础资料,甚至还能和官府交换功法、物品,林林总总,看得林牧一颗心越来越沉。

“这样的世界,让我还怎么愉快地睡女明星……”

PS:感谢神佛堂再一次的100打赏,葫芦侠孤城、15CM,0029J,路过的雪狼、非墨靡、逍遥书甥的打赏。

第五十九章 黑铁甲片

原本以为,只要自己安心码字,就能走上人生巅峰,偶尔装B写首歌,就能引得一大票女明星投怀送抱,满足自己装B的冲动。

谁曾想,竟然搞出这么个大新闻,眼前电视里的金轮法王,仿佛一下子变成了现实,自己这个七岁小幼齿,难道要去重生成赵志敬吗?

未来怎么搞,还如以前一样,按部就班地生活?

都是要考虑的问题,林牧坐在那想了一会,就看向铁甲甲片。

这是一枚普通的黑铁铁甲,就像电视里铠甲上掉落下来的一般,不圆不方,如同一片鱼鳞一般。

集中精神?

这倒不难,普通人都闭上眼,集中精神到眉心,都能感觉自己眉心有只眼睛,现在只不过把对象变成了手里的甲片。

“西凉铁甲甲片,凝聚西凉校尉精神烙印,使用后可进入《三国演义》世界“诸候伐董时间线”一小时,可随时回归现实世界!使用一次后消失!”

这些话,并非文字,而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无法表达,却能明白其意思。

旁边的鹰爪王明显也感受到这种信息,看了林牧一眼:“过段时间再进去?”

林牧点头,两人身体都没有休养到最佳状态,眼下不宜进入。

……

“这枚‘西凉甲片’,应该是孙连胜他们击杀西凉校尉所得,这么说来,哪怕不依靠两境沟通,也能通过这种特殊物品,进入其他世界?”

今天的信息量,大得让林牧心思不属,一直在想着这些事。

小弟小妹他们,就没这么多顾虑了,轻松愉快地围在林牧身边,跟四只绕着家乱飞乱玩的小麻雀一般,在街上摊位前,跑动不休。

江小柔停下脚步,瞧着一个算卦摊上的一堆硬纸片,有些好奇。

“小丫头,算卦么?五毛一次,测吉凶祸福喽!抽到绿签、红签,就是喜兆!不是喜兆不要钱!”

卦摊后面,是个矮身圆脸,男生女相的四五十光头,长得跟个小雕老太太似的。

江小柔好奇地翻开一张硬纸片,背面就显出红色的底纹来,几个小字写在上面。

小雕老太太笑眯眯道:“中签!平安喜乐过一生,不见风浪不见卿,你这辈子轻松一世,不经祸乱,不经风浪,对男人家来说不是好事,但放女人身上,就是难得的上上签了。嘿嘿,五毛钱!”

“呀!”江小柔听他说吉兆,还以为很难抽,原本只是试着玩玩,没想到一下就抽了一张,有些心疼地从兜里摸出一块钱,这还是林牧刚给她们四人的零食钱。

旁边的林牧反应过来,忍不住笑着走过来,将钱塞回江小柔兜里:“袁叔你这不仗义啊!连我们家小孩都坑,小柔好不容易有点糖钱,你也哄她!”

算命的老头,当地称之为“袁神仙”,不是他算卦有多准,而是只要是算命的,当地都称为“X神仙”、“X半仙”之类,林牧平日里满村找书看,袁神仙家里的那些周易、卦经,也是翻过的。

袁神仙“呸”了一口:“你小子有出息,还能有闲钱请小媳妇吃糖,可怜我早上吃个馍都是凉的!赶紧滚蛋,别耽误袁叔挣饭钱!”

见林牧笑嘻嘻地扯着江小柔,江小柔却一步三回头的样子,袁神仙又高兴了起来:“小丫头,我这还测姻缘,损寿数改命转运,一块钱一回,不顺地时候就来转转运!”

失了五毛钱,但这一块钱,袁神仙觉得早晚要进自己口袋……

……

“林牧哥,你和袁神仙很熟呀?我以前想跟他说话,可爸爸说他命不好,女孩家阳气不够,不让我去他家玩……”

“听你爸的也好,袁叔他年轻时,儿子被人拐了,老婆又嫌他穷,跟人跑了,时间一久,就神神叨叨的算起了命……咱们这边时不时也有人贩子,你们四个千万小心,陌生人说什么,都别跟他们走!不然以后就见不着妈了!”

“见不着妈”的威慑力很大,四小俱都乖乖点头。

江小柔“嗯”了一声,很快就忘了这些事情,林牧刚用三张长纸条,给他编了个“纸风车”,头上一个尖,三条尾翼,又用余下的纸卷了个纸棍。

拿着纸棍,顶在“纸风车”中间,只要往前一跑,风车就就快速地旋转起来,也不往下掉,引得旁边胖墩羡慕不已。

四小穿着刚买的“哇呜凉鞋”,稍一跑动,鞋跟处的气囊,就会发出“哇呜”的声音,让他们玩得越发高兴。

“要是一直都和林牧哥在一起玩,那就好了……”

心里这样想着,两里多的路已经在蹦蹦跳跳中走过,江小柔一回家就找妈炫耀了起来:“妈!看,林牧哥给我做的风车!”

江母笑着把她抱了起来,一看两人抱的衣服就乐了:“哈哈,恁哥给你们都买的裙子?好看!来,赶紧的,我刚给你们缝了个新书包,明天穿着花衣裳,背着新书包,跟着恁哥去上学……”

一旁正在打牌的林父看了看这边,心中一动,看了看手里的牌,又舍不得离开牌桌。

“算了,有小牧照顾着,书包的事不用我管,他会操心的……”

……

哄小孩上学,怎么能没新书包,只不过林母早就做好了,对家务毫在上心的林父,甚至不知道这回事。

一大早吃过饭,小弟小妹就站在院子里,给林牧看自己刚洗过的小手,挎在肩膀上的单肩花书包,让他们很是新奇。

林牧仔细地瞧了瞧,给小弟整理了下衣角,点了点头,牵着两小双手会合了江小柔,就往着附近的“水庄小学”赶去。

这是附近唯一的小学,送孩子的家长很多,让林牧心头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

前世的他,每次给自己身上剃了头,只觉得光阴如箭,十几二十年的时光,仿佛一下子就消失不见,现在第一次送弟妹上学,心里却闪照出前世弟妹长大后的样子。

时间,还真是无情啊……

Ps:昨晚洗完澡,码字到1800字时,不知道怎么就躺椅子上睡着了,上班间隙补上,抱歉抱歉

第六十章 《三国》前的抽奖

林牧是满心感慨,一年级的女老师,可就是头疼了。

一群小孩,生平第一次上课,既让她感到责任重大,又让她痛苦无奈。

嗷嗷叫和小伙伴一起打闹的;

哭着闹着想要回家,想爸妈、想吃糖的;

这些都还罢了,最无奈的就是那些小屁孩,见熟悉的小孩哭,自己就也跟着哭,明明毛事没有,都能哭得眼泪巴巴,坐在地上嗷嗷半天。

相比之下,林欢四小给她的印象就好多了。

“林婷婷你会写自己名字、会数数吗?”

“会!我哥哥教的!”

“真聪明,来,给老师数一下……”

“1234……100,老师,我还会aoe呢,还有乘法口诀,都是我哥教的!”

老师很欣慰,老师也很蛋疼,你哥什么都教了你,那老师还教什么?

教你“嘤嘤嘤”么?

“那你能哄哄那个同学鲍君,让他不要再哭了吗?”老师很有经验,知道小孩之间才有道理可讲。

林婷婷自豪地跑了过去,说了会话,就嫌弃地扯着那小孩的手走了过来:“老师,暴君他拉裤子里了……”

林牧擦了把额头的冷汁:“……”

这群小孩,就如同一群活泼好动的幼兽,这时候想让他们懂得规矩与静心,老师还真是辛苦了。

好在林牧平日里言传身教,四小也都懂事,这时候帮着老师,很快就恢复了教室秩序。

林牧坐在一张桌椅那,笑看着小弟小妹们的忙碌身影,心中一片宁静。

看着他们跟着老师一块抱来新书。

看着他们好奇又天真地翻看新书。

看着因为天气热,小弟小妹抱着小葫芦喝水的乖巧样子。

看着他们认真地在新书首页上,写下自己人生自一份正式签名、拿着小刀笨拙地削着橡皮……

教室很破,青砖青瓦,明显已经十几二十年了,一个年级一个班,桌椅也是破破旧旧,但一群小孩就是玩得开心,如果没记错,前世的自己,也是如此。

窗外,干净整洁的新二层楼教学楼,正在修建,忙碌的建筑工人,一反暑假里的喧闹,望着这边教室的目光中,满是欣慰与喜悦。

肉蛋坐在林牧肩膀上,羡慕地看着他们打闹,平日里喜欢“嘤嘤嘤”的习惯,这时候也消失不见,仿佛如林牧一样,回忆起自己的过往。

也不知道,嘤嘤怪幼年时,是什么样子的?

也不知道,肉蛋以后能不能遇到同类,生下一堆嘤嘤怪?

好吧,林牧承认自己脑回路有点深,眼看着小弟小妹上学上得很开心,就与他们打了个招呼,悄悄地溜走了。

小弟小妹的岁月静好,看样子还得靠自己这个老司机负重前行啊!

……

一个人回到家,失了萝莉们打闹的声音,林牧总觉得全身不自在,深吸了口气,从不知何时出现在手上的《拳精》,轻轻一甩,“红毛”虎爪拳精,已经站到了院子里。

红毛,是林牧给取的名字,学电影里叫“阿虎”、“师傅”,总觉得怪怪的。

《拳精》被评为“人阶低级”,效果确实一般般,讲术不讲法,虽说让林牧学了不少招式,但根本的增加力量、内力之类的,却没有。

因此,林牧更看重它里面的,那些最根基的东西。

身子弓曲如虎,林牧恍若一只橘猫般,在家里忙来忙去,这是红毛唯一能教自己的“根基”,林牧这些天练习着,身体倒是灵巧许多,力气也增加了一些。

林牧很想弄本功法来练,但自家“嘤气值”,出人意料地慢提升,上次自己被鲤鱼王啪了一下,倒是给自己增加了100点,其他的就零散了,到现在也才400多点,差一点才能够抽奖。

“浪里个浪”,确实让自己水性提升得厉害,效果不凡。

因此在使用“黑铁甲片”之前,林牧想再抽一次奖,瞧瞧能不能提升些能力,毕竟三国乱世,自己一个七岁的小幼齿走在大街上,指不定哪家的大姑娘小媳妇,就在暗处流着口水,一直瞄着自己。

到时候王允想让自己出卖色相,为了大汉江山卖屁股伺候董胖,自己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不答应?

指不定王允直接肛了自己!

手里的毛线交织,林牧从嫂子那学的手法,让他织东西的水平不错,将“黑铁甲片”细细包住,做成吊坠,挂在脖子里。

肌肤相贴,果然还是能够感受到甲片的存在,也能随时进入三国世界。

孙连胜虽然没说,但林牧与鹰爪王,肯定是要尽最大可能准备的,也想过进入三国世界后,要有什么样的目标。

一个小时,可以随时回归……

诸侯讨董……

林牧嘴角一勾,如果把貂婵里衣偷出来,能不能卖个100万?

……

接下来的几天里,林牧白天去直河抓鱼,顺便教教士兵水性,晚上就和肉蛋在院子里做俯卧撑,自觉身体素质大有进境。

偶尔见几次张璞,两人一块跟着训练,林牧两世为人没什么感觉,对方瞧自己的眼神,却是有些不对了。

一个十余岁的小孩,整天臭着一张脸,斜眼看着你,还喜欢翻白眼,你会是什么感觉?

很厌恶,很想直接一脚踹过去。

林牧就是这样想的,自己不是对方爸妈,没必要惯着对方的脾气。

杂志社方面,依旧没有什么进境,电话也不来,但稿子也没有重新发回来,代表着对方尚在考虑,或者说还没看到积压的稿子,在没普及电脑、手机的时代,投稿就是这么坑人。

不过,短篇小说,林牧倒是又被采用了一篇,在为林牧带来一张青色百元大钞的同时,其在村民中产生的影响,也给林牧补足了最后那几十点“嘤气值”。

房间里,林牧坐在床上,肉蛋坐在林牧上,一人一怪瞧着眼前的“十二天书”,眼睛眨也不眨。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给我来个《八部龙神火》!”

抽奖确实让人上瘾,林牧有些兴奋地看着“十二天书”书页闪动,最终在军事一页上停留。

“嘤嘤嘤,可别给我抽把98K啊!”

PS:感谢神佛堂、君莫笑、SFA董晨、非墨靡、寒冰邪影、白衣庵的打赏。一会还有一章,不过会比较晚。

另外,群里今天进了个女书友……

嗯,我的!

第六十一章 《顶你个肺》!

“《顶你个肺》任务触发!

分类:军事。

简介:窝顶你个肺!

某格斗高手在看完《疯狂的石头》后,决心创造出一招必杀之技!

于是,他的对手从此在医院的诊断书上,就只有一个病症:肾脏肿大超过三分之一!

看着你的对手,握起你的拳头,瞄准对方的腰子,爆发出超越自身极限的力量,狠狠去顶吧!

当你的对手躺在地上惨叫时,那愉悦的声音才会让你明白:这一刻的爽快,值得你耗费大量的体力!

任务提示1:你需要一个铁指套!

任务提示2:你需要顶爆一个腰子!”

林牧:“……”

肉蛋:“hia hia hia!”

林牧心中一动,望向肉蛋,笑容出现:“hia hia hia!”

肉蛋:“……兄dei,有话好好话!不要这样看着我好不好?嘤嘤嘤……”

天助我也啊!

林牧算是发现了,这些500嘤气值抽奖的东西,其任务几乎相当于白送,纯粹就是让自己实践一遍,这也正常,都花了500嘤气值抽奖了,再搞事情,《十二天书》良心也过不去。

但如果是那些自主触发的任务,其就需要一定的要求,才能完成了。

像先前的《惊蛰十二变》,又是要精血,又是要“三白饭”,也就是嘤嘤怪提醒,否则林牧怎么知道“三白饭”是什么意思?

三个白皙漂亮的女子大生,来给自己当饭?

当然了,肉蛋曾经说过,因为目前世界的低阶灵气,导致其高层次的兑换没法用,一些入门的兑换,当然要求很低了。

如果以后抽那些高级货,估计林牧就算是全国巡回果奔,都达不到要求的。

林牧对这个抽奖无比满意,当下借辆“洋车子”就往刘庄街上的五金店跑。

这时节,“洋人洋货”还很厉害,洋车子、洋油灯、洋钉的称呼依旧在普遍使用,虽然它们实际上,已经国产化了。

指套这种东西,戴在五指根部,外面就多了一层铁凸起,真要是对起拳来,保证疼得对方一只手都废了,只不过那些小流氓戴这就是为了耍帅,知道这东西狠,周围也没听谁说打架用这玩意的。

林牧手上一套这东西,“任务提示1完成”的提示就在左手显示,登时瞧见个人,不自觉就盯着对方胸膛下方瞧,寻思着从左边还是右边下手好。

“呸!臭不要脸的!”一位路过的吴女士鄙视地扫过来一眼,仿佛林牧下一刻就要扑她一般。

林牧“嘤嘤”一笑,满意至极地往《王氏中医铺》赶去,今天他来时,已经把准备好的东西都带上了。

……

王氏中药铺里。

两枚黑铁甲片同时被引动,腾腾黑气凝成一道小门,如同小叮当的任意门一般。

从这边,林牧清晰地看到里面,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空无一人。

“这时候,里面要是有只吕布,看见突然出现个门,直接冲出来把自己弄死……”林牧抹了抹额头的冷汁,实践中才发现自己的粗陋之处。

只不过,既然孙连胜放心地把东西给自己,应该也不会想故意害死自己,这里面应该还有其他林牧不知道的传送规则。

旁边的鹰爪王,嘿嘿一笑,把老式的连襟装脱掉,穿着个大裤衩进去后,就从旁边柜子里,拿了条麻布古衣穿上。

林牧更干脆,全身脱得赤条条的,身上就斜挎了个单肩花布书包,进去后见没有合适衣服,干脆就撕了块布,随意地系在腰上,权当衣服,只瞧得旁边的鹰爪王眼皮直跳。

他活了几十年,心思多,换身古衣不惹人注意。

林牧就纯粹是不要脸了,仗着自己岁数小,光着屁股去京城广场,都不带有人抓他,平日里行事愈发没有下限。

只是,一进这个世界,身后的黑色光门还没完全消失,林牧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太清新了!

此时的整个中原大地,人口恐怕还没两个亿,空气清闲的不像话,哪怕这是闹市旁的一个木屋,那种感觉依旧极其爽快。

这不同于氧气浓度的提升,更与“醉氧反应”没一丝相像,林牧只觉得全身细胞活跃得厉害,精神振奋。

“这就是……灵气深厚的效果?”

林牧觉得,自己要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寿命长短且不说,身体素质绝对一顶一的强,夜御十男都犹有余力的那种。

屋子里没什么东西,林牧深吸了一口气,推开了木门。

这是一处杂乱的小巷,明显是这个城市中的贫民区,林牧两人小心地瞧着四周,内心涌现出无可言喻的激动。

这可是东汉末年啊!

明明自己两人只是个普通小老百姓,但在这个世界中的感觉,却莫名地底气十足,这种奇怪的“穿越者”心态,也难怪那些小说中,前世只是普通人的主角,一穿越就心态非凡。

巷子中,不时有平民行走,瞧见林牧两人,也不在意,近在咫尺的感觉,林牧新奇地就像在看大熊猫。

肩头的肉蛋,就更是兴奋了,仿佛回到家一般乱飞乱飘。

在他的引导下,林牧终于走出了巷子,整个世界,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这里是……都城洛阳!

虽然繁忙程度,在林牧看来很是一般,但此时的洛阳,确实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都城。

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在这种情况下,过了二十多分钟,林牧也理解了孙连胜的用意:适应一下,这点时间、这点实力,并不用刻意去做什么。

“可笑自己还准备了一书包的东西……”林牧摇了摇头,就准备招呼鹰爪王往前走。

谁曾想一回头,原本还在身旁的鹰爪王,竟然不见了!

林牧有些疑惑:难道汉末的同胞口味这么重,喜欢鹰爪王这种老头,老菊花有嚼劲?

都城之内,想必也没人会对一个穷老头下手,那就是对方自己故意走开的?那货有小心思?

摇了摇头,林牧放下疑惑,继续顺着人流往前走。

背后,却有几双罪恶的眼睛,已经盯上了他麻布下,若隐若现的娇小身体……

“嘿!好一个肤白水灵的小娃子,拐了卖去‘南风馆’,肯定是一等一的价钱!!!”

PS:恭喜五行不缺爱的一万+200打赏,成为本书粉丝榜首。

感谢心静方可志远、君莫笑的打赏。

昨天码到800时,困得不行,定闹铃在早上,想早起码足这一章,结果就那么闹铃五分钟响一次,从五点一直响到七点……

萌冲需要一个愿意监督我码字的百合妹子……

有来的吗

第六十二章 打开新世界大门

南风馆,也就是男风馆,意如其名。

从现代文明中走出的林牧,根本想象不到旧时的乱相。

就像现在,自己以为自己一身破麻布,穷无可穷,跟个小要饭的似的,就算是来个程咬金,都没法在自己身上抢一文钱。

只可惜,这一身白肉,在别人眼中,已经是难得的好货色了。

身后这群闲散汉子,正是洛阳城中的闲散汉子,平日里偷鸡摸狗,不干什么正经事。

和林牧一个吊样。

“大哥,我记得南风馆里不是有规矩么?说是幼童要五岁为宜,容易调教。小了难照顾,大了性子野,这小子眼看已经过了岁数……”

众人中间,是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干瘦汉子,一嘴大黄牙,还缺了一个,笑起来满嘴漏风。

他是这伙人的首领,和人拼斗时削掉只耳朵后,就有了个“一只耳”的绰号。

“一只耳”贪婪地看着林牧的“裙子”缝,那双小白腿若隐若现,吸引着他全部的目光:“那是一般货色!你们看……”

他指着林牧的背景道:“这小子,皮肤白皙、腰软体强,尤其是那一双腿,长得销魂,馋死个人!

再瞧他那一脸书生气,明显以前是官宦人家的子弟!

南风馆里那群大人,可是最喜欢这样文质斌斌的小相公……咦,这小子似乎发现咱们了,追上去!”

一挥手,五六个人就往前面巷子赶了过去。

……

“进入时间,该有半小时了吧?”

手腕上两块钱一个的电子表,早已经停了下来,林牧边心里默算着,边把包里的东西往外拿。

铁钉、半尺长的小鞭炮、生石灰……

嗯,敌敌畏不能扔……

“一只耳”一群人很奇怪,前面小孩还知道扔东西跑得快?

扔的东西一般般,奇模怪样也瞧不明白,干脆也不多想。

铁钉,避了过去。

但在他们堪堪跑到鞭炮处时,脚下突然想起“咔擦”一声响,随即就是一阵短暂又急促的燃烧声。

“啪啪啪……”

没等“一只耳”反应过来,就听到脚下猛然爆出一阵炸响!

这种感觉,就像你先前认为草丛没关系,一脚踩下去,却突然瞧到只眼镜蛇一般,只把六名泼皮惊得神思不属。

他们还没见过这样尖锐的炸响,军中的战鼓声,都没如此骇人!

“嗯,鞭炮还能使用……化学反应上,没什么两样吗?鞭炮能用,但那些高速运行的火炮、枪械,估计就只有炸膛的命了吧?

除非在这个世界慢慢试验?”

心里思考,手上不停,林牧一包生石灰上风口洒出去,六人就只有倒地惨号的命了。

打架、战争就是这样,轻敌冒进,不被人轻松玩死,都算是祖上保佑。

包里的“要你命三千”,还只用了一半,林牧捡好铁钉,六人眼眶已是红肿一片,情况糟到无以复加。

……

片刻后。

“南风馆?”

林牧揉了揉打人打到发酸的胳膊,只觉得一阵无语。

自己是来看三国的,怎么净给自己整这些没节操的事情?

眼看鞭炮声引发不远处主街道注意,林牧将六人身上搜了下,只有十余枚“董卓五铢”,上面字迹浅淡难认不说,而且又轻又次,里面的方孔,几乎开到圆边上,显得极是鄙陋。

这玩意可说是我国货币史上,最劣质、最轻贱的小钱了,又被人讥称为“无文”钱,聊胜于无。

犹豫了半天,林牧还是没给“一只耳”灌“敌敌畏”,倒不是他心善,而是他突然意识到,这玩意自家以后庄稼还能用……

好吧,林牧承认,卖“南风馆”的事情,让林牧觉得有些好笑,因此在把六人打了一顿后,决定宽容地饶他们一命。

“OK,你们站好!我只要再小拳拳捶下你们胸口,就放过你们……”

几乎要昏迷的“一只耳”喜极而泣,林牧的拳头,较之个普通少年都不遑多让,这一顿暴打,终于要结束了!

勉力站起身来,一只耳心中暗暗发狠:“只要让我躲过这一劫,就是拼尽了全力,也要把这该死的小子,拖进巷子里活活打死!自己什么时候受到这……”

“啊!!!!”

混乱的思绪未及反应,一股钻心的疼痛已经狠然袭来,却是林牧收腰伏身,将全身力气都集中到右拳之上,狠狠凿向对方的左腰。

明明是空着的小笼包般的拳头,却生生如同一柄凿子般地精准、狠辣,彻底将“一只耳”的残余意识击散,整个人都昏迷了过去。

其余五人只见这阵惨叫,只骇得六神无主,无奈林牧下手毫不鸟,任他们如何求饶,都免不了那猛烈一击。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林牧出过两拳“顶你个肺”后,拳力已经收束不住,散而不聚,虽然疼痛,但伤不到人根本。

……

“还不错!得了把短剑,就是不知道带回去后,能不能当古董卖……”

把玩着“一只耳”身上搜到的短剑,林牧挥刺了几下,拿剑柄轻轻点了点自己眉心,借着那股凉意,终于平息了内心翻涌的情绪。

很奇怪,在打这六人时,对方哪怕叫得再惨,林牧依旧没有什么恻隐之心。

毕竟,对方要把自己卖去“南风馆”。

听对方话里的意思,这样的事他们没少干,为了点赏钱,不知害了多少幼童。

两世为人,林牧心情异常地沉稳,但面对这样的古代人渣时,愤怒的情绪到了极致,眼中的对手,早已经不再是人。

想想看,如果自己是个普通小孩,早就被他们得逞。

到时候天天在南风馆里,被那些文人骚客天天“采菊东篱下”,除了变态,谁愿意过那种日子?

身旁的嘤嘤怪,明显也不是个善茬,一直怂恿着自己踢他们蛋蛋,在见到林牧“顶你个肺”使出后,更是如同一个做了坏事的熊孩子一般,兴奋得满地打滚。

“你因打肿‘一只耳’左腰子,获得50嘤气值!”

“‘过街老鼠’被吓尿了裤子,获得30嘤气值!”

“‘草蛇’被你吓晕,获得10嘤气值!”

收到提示,林牧眼前一亮:嘤气值还能这样获得?

PS:感谢神佛堂再一次1000的打赏,成为本书粉丝榜首,哈哈。

感谢心静方可志远的打赏。

大家可能也发现了,萌冲的更新时间有些乱,主要就是下班后,宿舍还有人,杂音不小,码字时一分神,加上上了一天班的疲惫,很快就容易困。

因此,萌冲在下班之后,码字效率特别低,就在夜里订了两个闹铃,一个是两点的,一个是早上六点的,哪个点休息过来困,就哪个点起床码字……

想想也是蛮可怜的,唉,你们谁把我卖南风馆去,这样就不用天天半夜爬起来码字了……

第六十三章 熊孩子属性,觉醒!(三更,补齐昨天更新)

现实世界,受法律管束,林牧哪怕再皮,也有个限度。

首次进入《三国》世界后,那种“没有任务顾虑”的现实,确实让林牧心理产生了很大变化,否则也不会这么干脆利落地下狠手。

没想到,或者说没敢想过,这样的行为,竟然让嘤气值,这么迅速地增长!

“这么说的话,我倒是有个大胆的想法……”林牧浮想联翩。

想想看,把董卓实捶一顿,扒光了在洛阳城门挂一天……

想想看,在曹阿瞒进了宛城,兴奋地等着给张济戴原谅帽时,林牧直接断雕一刀……

想想看,在两军阵前,给王司徒换上女装,捆了送到丞相的双轮车上……

虽然有难度,但确实很刺激啊……

“不行!太刺激了!”林牧擦了擦鼻血,心中对肉蛋无比满意,“肉蛋你太适合我了!走走走,时间不多了,咱们再去搞事情去!”

……

一家类似于典当铺的店里,鹰爪王眼看时间将到,便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瓶来。

那是一瓶陈浩南名下的“洪兴蓝瓶二锅头”,淡蓝的玻璃瓶子,一下子让店主人眼睛都直了,看向“二锅头”的眼光,如同看着稀世珍宝。

鹰爪王笑得一脸和善:“老夫行医天下,此物为刘荆州所赠,可值千金么?”

心中,早已乐开了花:虽然因为第一次的安全因素,与林牧一同进来,但既然情势安全,两人想法不同,就没必要呆在一块。

他早有定计,拿些现代产物,骗骗这些三国土著,哪怕不能换得真金白银,也能得上大把好处。

果然,在连续走了几处地方后,他怀里已经已经多了许多金珠宝贝,金饼也有一块。

天可怜见,一斤重的金饼,就问你怕不怕!

这要是卖出去,能卖多少钱!

生平最爱数钱的鹰爪王,内心已经YY自己现实中,要怎么慢慢变卖这些金珠宝贝了,眼前店主的阴险眼神,他也没放在眼里。

反而我能随时离开,你一个三国土著,还想留下我给你暖被窝么?

一个装满宝物的包裹背在身上,鹰爪王就这么艰难走在洛阳大街上,浑不理会周围多少人觊觎的目光。

他发现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进入这个世界后,自己就感觉到,怀里黑铁铁片一直在释放着源源不断的气息,如同一层保护罩般遍布周身,给他一种安心的感觉。

但随着时间流逝,黑铁甲片中的气息明显变淡,如同车辙里的水慢慢变浅,露出里面弱小的鱼虾。

就在鹰爪王思虑这中间的问题时,后面的街道上,突然一阵骚动。

“让开!让开!太师回宫了!”

人群一阵拥挤,疯狂向后退去,中间的大道上,却行来一队西凉铁骑,环绕着中间那名肥大的骑马胖汉,正是祸乱东汉、夜宿龙床的董卓!

此时的董卓,刚入洛阳,凶横之名却已让百姓震怖,瞧着那一个个惊恐目光,只觉志得意满,士大夫们带来的麻烦,也暂时忘记。

鹰爪王瞧着这一切,倒是庆幸此时不是清朝,否则自己还要给这货下跪,那可就做不到了。

“咦……嘶!那是林牧?他要做什么?”

只见前面的人群中,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孩正往前狂跑,不是林牧又是哪个?

鹰爪王心中惊疑,不自觉地就跟着向前,眼看着一众西凉铁骑顺着大道前行了两条街道,瞧见那横埋在路上的东西后,鹰爪王内心直跃出无数的“卧槽”!

青石地面上,因为长久没人清理,早就堆叠起一层厚厚泥土,杂物垃圾,诸如茅草、小石头也有一些。

而就在那马路中间,一枚足有茶杯那么大的红衣炮杖,正静静半埋在那里,毫不起眼。

两侧的西凉铁骑也有瞧见的,但还以为是普通杂物,这时节过年还只是“烧竹子”,根本没有在意这么个小玩意。

开门炮!

还是被剪了捻子的开门炮!

鹰爪王脸色都变了,赶紧往旁边人流外行走,边走边瞧着那边情形。

……

林牧同样如此,找了个遮挡的回墙,内心一阵兴奋。

三国,你们的小可爱林牧,来了!

董胖胖,宝宝来了!

接住!

“嘤嘤嘤!大牧,我有点怕!”肉蛋两眼冒光,兴奋得站在林牧肩头,连身上的黄青色,兴奋得都有些闪烁了。

林牧把一段点着的香递给它:“别怕!你肚子里可是有蘑菇蛋的!防御力那么厉害,有什么好怕的?”

肉蛋圆滚滚的身体一点点展开,慢慢包住这枚香,兴奋得脸都有些发红:“嘤嘤,那你准备好,我一点着,就钻你怀里!”

“去吧去吧!炸董胖子!”

风萧萧兮易水寒,肉蛋前飞的身影,颇有种荆柯的气势,虽然旁人看不见它,它依旧仿佛做坏事的小孩一样,侧着身子,一步一步地往开门炮跟前蹭。

马蹄声起,董卓眼看就在近前,胖大的阴影,已经将开门炮遮住!

肉蛋兴奋无比,语无伦次:“小朋友们,可千万别学啊!嘤嘤嘤!”

右手从下面的身体里,拿出根带着火星的香棒来,凑到了炮引子上面。

“呲呲……”

细微的声音响起,在低沉的马蹄声中,细不可闻。

刚点着火,肉蛋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如同一道电光般钻进林牧怀里,先是拿林牧臂弯遮住眼耳,随后觉得兴奋,又把林牧手臂撑开个细缝,偷偷往外面瞄。

几乎就在它往外瞧的一瞬间,开门炮那被林牧剪得极短,又极易引燃的引线,已经燃到了尽头。

胯下的战马有些暴躁,董卓双腿夹紧,将其安抚,阴鸷的双眼瞧向周围,以为有什么刺客在周围,就在战马突然提速,他内心的警惕,也达到最高!

“呯!!!!!!!!!”

或许只有加上一万个感叹号,才能形容得了那震天巨响!

天地震怒、雷霆霹雳、震心夺神,骇魂裂魄!

在这一瞬间,天地间仿佛寂然无声,只有胯下那前所未闻的炸响声,震入三魂七魄每一处所在,董卓只觉得战马猛地往前上方一跃,随即就向地上狠狠落下!

PS:一会八点还要上班,虽然夜里安静,人还越码越精神,但真的要去睡了。

大半夜还在码字的萌冲,你们的票票还不投吗?嘤嘤嘤……

第六十四章 丰厚收获

在这一刻,董卓觉得自己……

碉堡了!

这不是虚言,扔个不到尾指粗的擦炮在身边,也能把人炸得发虚,更何况是那双掌合围的开门炮,在胯下炸响?

要知道,农村因为放开门炮,不小心把自己手生生炸断的例子,数不胜数,那种炸裂的惊爆声,普通人甚至都不敢放!

胯下的西凉健马,其腿腹在一瞬间被炸得血乎乎一片,昏死过去。连同马上面的董卓,只觉得一道雷霆在自己身下炸响,半截身子都失去了知觉,双腿发软,腿中间温凉一片,却是直接被吓尿了!

直到现在,依旧全身瘫软,一点力气都抬不起,董卓若非当初也是猛将高手,只怕只这一下,就要躺床上大病三月了!

周围的一人西凉骑兵,更是人人惊怖,全力控马,依旧是混乱一片,乱跑乱撞。

连同着周围惊惶而走的百姓,场面一时复杂到无以复加!

“嘤嘤嘤嘤!”

肉蛋前所未有的兴奋,从林牧怀里钻出来,就是一阵急飞,冲向裙甲一片破烂的董卓。

林牧稳定些,见场上众人都因为这“天地之威”六神无主,同样闷着头冲向董卓、

“有刺客!抓刺客!”

董卓一见林牧,登时就激动起来,先前他在马上,四周众人俱都如常,偏偏林牧、鹰爪王,如同事先准备好一般地躲避,分明是刺客一伙。

林牧伸手一把生石灰,得逞后一个翻滚,信手抓住董卓倒地后,从怀里落出的一把短刀。

这刀毫不起眼,没有任何异常,但林牧感受到上面冷洌的气息,比鲤鱼王还要强上两分,知道这是宝贝。

“返回现实世界!”林牧眼看已经有人搭弓,毫不犹豫开溜。

再见了,三国!

再见了,可爱的董胖胖!

宝宝会想你们的!

胸口的黑铁甲片黑气腾腾,笼罩林牧全身,带着林牧离开《三国》世界。

……

剧痛难忍,又见林牧依稀冲来,董卓挥舞佩剑乱砍乱劈,直到砍在两个甲士的铁甲后,这才松了口气,任由宫中医官为他看伤。

这医官也是有两把刷子的,见他落泪后,双眼红肿滚烫,知道了生石灰的特性,用油擦拭,保下了董卓一双眼睛。

“这些世外山人当真可恶!仗着身怀鬼神之术,袭扰我西凉军不说,现在竟还敢刺杀老夫!”董卓怒气腾腾,胯下依旧麻木,“以后奉先随侍!”

不提董卓如何愤怒,远处酒肆中,一个身形健美的劲装游侠瞧着这边动荡,脸上就露出好笑、无奈之色来。

她眉目间很是英武,但脸上那两个小酒窝,以及顾盼神飞的眼神,却是昭示她男装大佬的身份。

“孙连竟然收了这么个有趣的小子!胆大包天,顽劣胡闹!熊孩子啊!拿炮仗炸董卓玩?皮得连命都不要了!”

她叫“陆鹰”。

……

王氏中药铺中。

“呼!哈哈哈哈!”瞧着周围景物,林牧忍不住就就是一顿狂笑。

这种在高空钢丝绳上装13的感觉,太爽、太刺激了!

林牧甚至记得周围西凉甲士冲来的样子,那种千钧一发的感觉,眼前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慢了下来,眼中的一切,都在心中纤毫毕现!

这种感觉,就像是第一次与妹子约会,仅仅只是牵手,就让自己全身酥麻了!

更兴奋的,是脑海中传来的提示声音。

“将董卓吓得小便失禁,获得431点‘嘤气值’!”

“获得名器‘七星宝刀’!”

名器?

林牧眼前一亮,也有些疑惑:十大名器里,没听说过有叫“七星宝刀”的啊……

旁边的鹰爪王,看林牧的目光,如同看着一个牲口一般!

他完全瞧不出林牧的企图,你闲得蛋疼去炸董卓?

你能有什么好处?!

“这群熊孩子,真是无聊得蛋疼,自己以后可不能再跟他一块进去了……”

想到这里,鹰爪王就把林牧送瘟神一样送出了门外,只是当他兴奋地从怀里拿出那些金珠宝物时,却是如遭雷劈。

璀璨夺目的珍珠、暗黄的金饼、迅速变黑变脆,随风一吹,就成一片灰屑!

倒是他无意间换的一只熊掌,依旧好好的,稍稍安抚了一下他的心脏。

……

林牧一兴奋,就想撸点什么,手里的肉蛋也就是没头发,否则早被他撸秃噜毛了。

431点嘤气值,前所未有的大收获,加上之前“一只耳”的收获,只是在三国里待了一会,林牧就收获600多的嘤气值,堪称神速。

好吧,利益只是表象,最让林牧兴奋的是,记忆中董卓那恐惧又狼狈的表情!

想想看,一只体重超过250斤的董卓,在自己面前吓得瑟瑟发抖,宛如一只小白羊一样任由自己摆弄……

这样兴奋的心理下,哪怕“一只耳”那柄短剑,在自己面前化为飞灰,林牧都毫不在意了,反倒是那柄依旧冷光如故的“七星宝刀”,让他有些迷惑,想了一会,也只能把它当成灵物来对待。

“十二天书”有收纳灵物的能力,林牧把“七星宝刀”放进去,上面就显示出其简介来。

“七星宝刀,人阶中级、汉末十大名器之一。

分类:历史。

简介:永远不要相信一个男人的忠厚模样,也永远不要毫无防备地与它共处一室,天知道在你睡着的时候,这货会拿什么东西捅你!

最无耻的是,在你及时反应阻拦之后,对方竟还厚着脸皮说: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虽然这柄名器还没见过血,但放心,它会给你带来惊喜的!”

林牧:“……虽然你是我得到的第一件‘人阶中级’的宝贝,但这简介也太无耻了吧?”

说是“宝刀”,其实就是一把短匕首的样子,握住刀柄后,上面的七星宝石也都挡住,显得很是普通。

一手握刀,一手掀开短裤,林牧低头瞧了一会,还是放下了手中的七星宝刀。

“算了算了,虽然小,虽然不争气,虽然除了尿尿再没毛用,但总要给你个成长的机会……

听到没?!

这是我给你的最后通牒了,再不长大就剁了你!”

PS:最近两天不知道怎么了,下班吃饭回来后,全身发懒,反倒是半夜起来,精神百倍地码字。

这是昨天的更新,惭愧,昨天困倦地睡觉时,哄床哄得鼻子都有点堵了。

另外,我发现半夜码字,文风比较放飞自我,你们怎么看?

感谢神佛堂的1000打赏,谢谢兄弟一直以来的支持,也就是你们这样的打赏,才给少冲一点信心,一点上架后,成绩可能不会那么扑的信心……

第六十五章 喜事成双

不是林牧无理恐吓,实在是这货不争气。

都这么久了,还跟一本网络新书的成绩一样,不见一点增长,你让自己怎么想?

很蛋疼好吗?

而且,现实与《三国》世界的不同,1:10的时间流逝比例,也给自己一种异样的感觉。

这样的时间比例,就算进入三国没有任何好处,单仅是在里面看书、从书里看出颜如玉、把‘颜如玉’看得‘玉如颜’,都比现实多了十倍的时间!

这样的发现,让林牧更像是发掘出一个宝藏般地兴奋。

唯一心疼的,或许就是买“开门炮”的钱了。

这玩意少有人买,份量又跟个地雷似的,足足15块钱一个!

瞧着不多,但这年月,乡下的货郎挑着担子,一双废的塑料拖鞋或者两毛钱,就能从货郎那换个套套,当握吹着玩。

一个开门炮,就能买75个套套,这炮有多贵可想而知,就问你怕不怕!

都够给小孩添身衣服了!

因此,林牧也就买了一个,以后再用,也要量力而为。

……

人就不能浪,一浪脑子就平静不下来了,林牧收拾了一遍家务,又给院里鸡鸭喂了食,脑子依旧兴奋得厉害,也难怪他会蛋疼到恐吓自家小鸟,现在想走捷径进入贤者时间都没法做到。

就在这种迷迷糊糊之中,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大喇叭声音。

“林牧、林牧,听到后来接电话!”

连着喊了三次,为了避免被骂水字数,就不再全部打出的喇叭声,让林牧一下子冷静下来。

自己这两天的短篇还没寄出去,这电话,莫非是……

果然!

“一页书你好,我是《今古传奇》杂志的编辑‘名剑’,刚刚才看到你的稿子,请问一句,你的这篇小说,版权还在你的手上吗?是否与其他杂志社、出版社有了确定的合作吗?”

谈稿费的事情,林牧已经轻车熟路,在对方给出千字60的稿费标准后,虽然满意,但并没有立即答复,而是表示“考虑一天再答复”。

按照投稿顺序审稿,业内审稿速度都差不多,既然《今古传奇》已经审稿完毕,那其他杂志社也差不多了。

果然,仅仅只是一个下午,林牧就收到了三个电话。

《今古传奇》千字60。

《武侠》千字45.

《武侠故事》千字50。

林牧依稀记得,前世这个时候,《武侠故事》似乎还没创刊,这应该也是两个世界的细微不同。

长篇连载是杂志社的重中之重,质量要求极为严格,加上投稿的人多,稿费标准也相当高,据林牧了解,正常新人新作,应该是千字50元,杂志社再根据自身考虑,上下浮动调整。

第二天,再接过两个电话后,林牧已经下定了决心:在《今古传奇》上,连载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武侠开端》!

审稿速度,也是一个杂志社的硬实力,从稿费上看,对方明显也是最有诚意的一个。

对作者来说,10万字后视市场调整稿费、完本出版,另行追加简体出版费,这些都是这个世界的行规,不用另行说明。

而对杂志社来说,他们自有一套办法确定你版权是否在作者手上,在林牧电话里,将《武侠开端》大纲解说了一遍后,也顺利得到了对方的肯定,首卷五万字的稿费汇款单,也随杂志样本,邮了过来。

数天后,水庄小学里。

林欢听了二大娘的信,撒腿就往直河跑,刚上学没几天,没什么组织性、纪律性的江小柔、林婷婷,也兴奋地追了上去,看得讲台上的老师一阵无奈。

那天自己见到的那个小子,就是林牧?

想想林牧的一些传闻,再想想自己一个月不到200块的工资,再想想一家老小的花销,老师就很忧伤。

“哥!快回家,有你信!特别厚!”林欢跑得快,两三里路轻轻松松。

林牧正在直河抓鱼,闻言一笑,一个猛子扎水里,再浮出水面时,已经无声无息地距离河边不到三米,引得周围练水性的士兵哄堂喝彩。

孙连胜拍了拍林牧肩膀,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是你那部长篇小说?”

顿了顿,他又意味深长地道:“……好好写!”

在这个世界,有质量、有口碑的小说、影视,已经不再仅是娱乐,而是一个个真实的世界,无穷的宝藏。

《三国》世界里的事情,孙连胜已经知道,既无语于林牧的顽劣,又赞叹林牧那稳如老狗般的心态。

许多人进入小说世界后,贪嗔痴恨,诸念爆发,哪怕平日里瞧起来和善的老好人,也常常会爆发出内心的强烈的欲,望,一如鹰爪王疯狂“赚钱”一般。

孙连胜没有一点鄙视的意思,但在情绪爆发之后,依旧能稳下心态,如往常一样生活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据他所知,鹰爪王现在正拼命地炼“道门小还丹”,以期完成兑换任务的要求,再一次获得进入异世界的灵物。

张璞更是如此,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又是送钱又是送烟酒,同样想再一次进入异世界,尤其是想进入《古惑仔》的世界……

“看来,‘擒捉鲤鱼王’这次行动,三人里,也就只有林牧,能够放心让他加入了……”

……

身后孙连胜的想法,林牧和四小是不知道的。

当他赶到村子时,邮差已经被二大娘带到了家里,一圈人围着又是递烟,又是倒茶地热络聊着,周围大人小孩的目光,俱是不敢置信。

邮差手中,那封厚实的大信封,远远超过平日里的短篇杂志,如同小半本真正的“大薄子书”,饱满得如同一枚肚大多汁的包子。

“小牧回来了?赶紧按手印!乖乖,长小说啊!咱们村终也出个秀才了!”三大娘很急切。

“大薄子书”虽然名气不好,但对于这些能写小说的,村民却还保留着对“知识分子”的敬重,这年头,作家可是个稀罕东西。

林牧笑着应了声,拿过信封,入手就是一沉。

旁边的邮差也是好奇,伸着大头,凑了过来。

第六十六章 庆祝

长篇连载,一向是杂志社的大头,比对自家小头还重视。

邮差常年送信,对于这个事情也是了解的,想及先前给林牧送短篇杂志的情景,心中感慨莫名。

他看过那些短篇杂志,还特意借过林牧手里的杂志看,看完之后,当时只有一个想法:

写得什么玩意儿?!

作为一个四十多岁的人,瞧着杂志里,那里初中、高中小孩,在本该认真上学的年龄,整天却去想些情情爱爱的,瞧起来就分外别扭。

尤其是有的短篇中,动不动就女生聊“某校草真帅”,只看得他腻歪无比,偶尔在无人处,想起这些事情,就忍不住暗暗吐槽:

什么校草?

帅?酷?

仿佛天上掉下的天使?

说得好像校草不蹲坑、不拉屎似的……

这些同行的作品,让邮差对青春杂志的印象极差,虽说不至于连累到林牧的印象,但总觉得林牧挣的这份钱,就跟当小姐一样,不光彩。

伸着头,亲眼看着林牧撕开信封,从里面滑出来本厚厚的杂志来:《今古传奇》。

只不过,汇款单上的金额,让邮差倒吸一口凉气:“三千?

林牧对他笑了笑:“字数写得多,单价其实不高……”

这样的话,周围人已经听不到了,小孩们还好些,一些不识字的老头,却是惊得手里的烟都拿不稳了。

3000!

这年月,家里的后生,出去工地一年,或许能挣到这个数字,但只有那些节省的,才能拿回3000块。

至于说那些去饭店、其他工资低地方打工的,一年3000块,那是想都不要想!

而现在,就在自己眼前,就在这个普通的乡村,一个七岁的小孩,硬生生凭着自己的笔,在自己混吃等死的日子里,赚到了这笔钱!

林牧写小说,也就是在这半年,那岂不是说,林牧一年起码能挣6000?

乖乖,一个鸡毛都没长齐的林牧,先前还只是比个小姐挣的多。

而现在的林牧,硬是比一群小姐都能干?!

一群老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慨然长叹:真是老了,现在的后生才七岁,就这么能干。要是再长上几年,就凭着这股能干劲,哪怕是把省里的小姐都凑一块,都干不过一个林牧吧?!

“林牧哥,你又挣好多钱了吗?今天还做好吃的吗?”人群中,一只小萝莉怯生生问道。

林牧摸摸她的头:“好吃的还没有,奶糖倒是有几块,婷婷,给你十块钱,去一块买糖吃……先带着他们去洗洗手脸,瞧你这‘邋乌’的,昨天不是才一起冲过凉么?快去快去,再不去屁股给你打两瓣!”

偶尔瞧见脏兮兮的小孩,林牧就是一巴掌打屁股上,一群小孩笑兮兮地跑后院洗脸,享受着父母不在家中时,难得的吃糖时光。

林牧心里,却是记住了杂志社的来信:《武侠开端》,将会在十多天后的9月15号,正式连载!

……

因为这3000块钱,家里突然就热闹起来,那些往日里亲近的长辈,看自己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成年人般,没再如以往那样,动不动就捏自己脸,弹自己小鸟了。

甚至于,当林父收到消息赶回来后,二大娘竟然严肃无比地训了他一顿,直白地让他不要惦记林牧这点稿费,那种强势的态度,以前林牧从没见过。

不过,这倒是件好事。

林父挣不到钱,但却从没把钱当钱过,花钱如流水,左右不是自己卖力气挣钱,只要自己吃好喝好了,挥霍起来也不心疼。

现在二大娘说了他,也省得他再开这个尊口,兔得林牧还要想些拒绝的话,还是那种尽量不伤他自尊的。

费劲!

即使如此,几家小卖部的老板,听说消息后,都也过来道贺之后,拐弯抹角地提林牧在店里赊账买烟、买酒之类的事情。

一口气还了500多块钱账的林牧很无语。

就连店老板也明白,这钱从赊的那天起,要么林牧还,要么林母还,反正跟林父没一点关系,哪怕他才是赊账的那个人。

不对,还要他确认赊账数目,以及最后销账见证,呵呵……

林牧虽然不爽,但也没有说别的,当着店老板、林父的面,自己还一次两次账,下次他再赊账时,想必也会有些心理顾忌吧?

为了保险,林牧甚至与镇上农业银行的“叔”、“姐”们打招呼,为的就是怕林父拿自己存折,借着自己父亲的身份,把里面的钱取走赌掉!

听起来,这样的父亲很奇葩,很不可理解,但现实永远比小说更残酷,林牧唯一庆幸的是,林父起码不是个喜欢对儿女,经常家暴的人,否则自己兄妹三人,只怕早就被打傻了。

一声声道谢,谢过婶子大娘们,林牧开始了例行的庆祝。

因为平日里照顾村里的小孩,其他人家置办了什么好东西,也常常记得林牧,像豆油、花生、红薯之类的,林牧家虽然没有种,但这半年来就没有缺过这东西。

今天更不错,林牧收到了村东小姨送来两斤多肉,干脆就剁成肉馅,又拌了一大盆素馅,做起了“扁子”来。

扁子,是“饺子”的别称,不过是蒸的饺子,个头大,免得小孩不会包,一下锅就烂。

七八只平日里最干净的小萝莉,乖巧地围坐在案板跟前,馋着嘴包着“扁子”,一个个手脚麻利,只等美食出锅。

十几二十个小孩的饺子做下来,任林牧在《三国》中激荡出怎样的情绪,这时候也完全放松下来,就像是路上,被观世音所迷,生平第一次感受到“大欢喜”之后,那种“大寂灭”的宁静安祥。

这样的心态,让他注意到许多平日里没有在意的事情。

夹了一个大扁子,递到小弟嘴里,林牧瞧他大口吃饭就很开心:“去喊袁半仙过来,问他是不是有空,有空的话,来一块吃个饭……”

林欢有些不解,但还是蹦跳着传信去了。

林牧摇了摇头,继续做饭。

自己高兴时,还能与一群小孩分享心情,袁半仙孤寡了一辈子,瞧见这满院子的小孩玩耍,肯定能好过一些吧?

PS:感谢神佛堂又又又一次的一千打赏,同时感谢酷酷的人,从开局以来,每天坚持不懈地投票,给你们俩鞠躬了……

第六十七章 两次抽奖

“如果我是对方,现在会在想什么?”

前世,走在路上,瞧见别的行人时,林牧就经常泛起这个想法。

穷的、富的、丑的、美的、男的、女的……

娱乐的东西经历太多,反倒觉得与好友知已,轻松地聊天,也是一件极有乐趣,又能养神的事情,这时候触景生情,就把袁神仙给喊了过来。

一碗饺子下肚,袁神仙也是吃得高兴,闲聊了几句《易经》里的卦词,就干脆帮小孩们看手相玩了,偶尔瞧见小孩们无忧无虑的样子,神情又有些恍惚。

走时,袁神仙留下了本《道德经》,当作礼物。

林牧心静之下读了一遍,清心宁神,很是不错。

3000块钱,让林牧彻底地放松下来,生活的压力再不担心,就察觉到嘤嘤怪的异常来。

这一两个月时间,自打自己正式开始写长篇小说后,它就是这个样子,越来越懒,到了最后,甚至能睡大半天。

问它,它又“嘤嘤”个没完,气得林牧想揍他,只不过刚动手,它就哼哼唧唧的,能把林牧气笑。

三千稿费的风波,让亲戚邻居惊羡莫名,也给林牧带来了近400多的嘤气值,与先前《三国》世界的一加,竟让林牧拥有了1000嘤气值之多。

够抽两次奖的了!

想到这里,林牧就按捺不住,夜深人静时,两眼发光。

抽奖!

“给我来个《欢喜禅功》!”

十二天书明暗交错,林牧眼睛紧紧盯着那明光慢慢减速,眼瞧着它将要到“武侠”一栏,心脏几乎都要停止跳动了。

经历过三国世界,他对武力的强大有了股迫切感。

目前因为天地元气的缘故,十二天书即使抽到仙侠类,也是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反倒是武侠类,对林牧最有帮助。

只不过,明光最终还是差那一点力气到达武侠,停在了其上面的“奇幻”类兑换上。

可是……

林牧拿着手里的一对丝袜,神情呆滞。

“黑丝袜,劫匪三件套之一!

分类:奇幻。

简介:无论是头上还是腿上,当你套上丝袜后,你会发现世界都在改变!

进,则套在头上,持刀抢劫,无人能识。

退,穿上丝袜,藏起凶器,套上短裙,和轩墨一起,做个可爱的女主播。

水火不侵,遮掩面貌,防护能力超强,量身打造的黑丝袜,才是丝袜之王!

注:如果你能集齐‘劫匪三件套’,会有一个巨大的惊喜等着你!”

……

林牧眼皮直跳:“……什么鬼!500嘤气值,就给我这个?!有毛用!我拿去跳钢管舞么?!”

先前的《灵气葫芦》、《顶你个肺》虽然也无厘头,但终归各有用处,哪怕是《惊蛰十二变》,都拐回来只小野鸡,每天管着家里的鸡群,让林牧少操不少心。

可这丝袜是什么鬼?

林牧捏起一条,发现这尺寸还是按照自己腿型来的,不由得更是蛋疼。

连电脑都没有,我就是想扮女装大佬,也没那硬件条件啊?

什么?

平日里穿?

林牧怕会被林父打死!连自己都不好意思喊冤的那种!

“我王竞泽就是……算了,先不立flag了……”

心中吐槽,羞愤难忍的林牧双手一撕,就准备把它撕了,第二天当垃圾扔掉。

“咦!这丝袜挺结实啊!”

中等的力气,竟然撕之不动,林牧握好后,全力一扯……

依旧撕不开……

“不对啊!撕丝袜这种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我可是门清!只要不动用指甲撕,只要稍一动力,就能撕破纤维,哪怕是连袜的‘护国神翼’都受不了这种力道。怎么这丝袜这么结实?

林牧心中一动,将那丝袜举到灯下,细细观察。

良久,犹豫了一下,林牧还是拿起一只丝袜,一咬牙,套在了……头上!

拿起桌上的镜子,只见里面就出现一个套丝袜的变、态抢劫犯的形象,收缩的丝袜拉扯脸上的肌肉,扭曲变形,上唇都有些翻起。

再配上那层奇异的黑底色,哪怕是小弟小妹,估计都认不出这人是自己。

更妙的是,这丝袜虽然看着紧绷,但体验感却是一流,不仅毫不影响呼吸、视线,空气透过这层黑丝袜,竟还如同过滤了一遍,有了种清凉淡香的感觉!

“奇幻……莫非是哪个魔法少女穿过的?”

爱不释手,林牧想了想,还是决定留下这双丝袜。

倒不是他想对其做点什么,而是套上这玩意,确实有些好处,最起码,旁人想洒自己石灰粉,按照这丝袜的嫩滑程度,绝对能起到很好的防护效果。

……

小心地收起丝袜,林牧默念了几句《道德经》静心,再一次抽起奖来。

或许是老子的话比较管用,这一次,林牧总算没抽什么无厘头的东西,而是“武侠”类的一个……暗器!“《含沙射影》,人阶中级。

五毒教主何锡守所制,机括一发,便有钢针暴射而出,隐蔽灵巧,内装三层钢针。

因受袁承志影响,针上剧毒,已被何锡守换成麻药。

可用次数:3/3。”

一个小铁盒上,环着一条铁带,极是精巧,可以藏在腰上,连皮带钱都省了。

这倒还算不错,虽然不是功法,但关键时刻能救命,尤其是在类似于《三国》的武侠世界中,正当其用。

只不过,想起今天抽的两个东西,林牧也有些无语。

怎么尽是些宵小的玩意?

你哪怕给我抽个《龙象般若功》也好……好?

等等,孙连胜他们,杀过金轮法王!

也就是说,武侠类的各路秘籍,孙连胜他们应该都收集的有?

林牧赶紧从怀里拿出孙连胜给的小册子,翻到兑换页,果然有功法兑换的记载,只不过相关的“功勋”要求,却是林牧目前难以做到的。

心中不由得郁闷,决定第二天找孙连胜好好问问。

……

“想要秘籍?行!正好有这个机会!只要这次你帮我们抓到那只鲤鱼王,起码也能换部《全真心法》练!”

一听林牧的话,孙连胜就笑得跟弥勒佛似的:“放心,这鲤鱼王只是个普通鱼王,现在的天气灵气不高,它还做不成精怪……”

PS:前两天,经常夜起爬起来码字,结果今天早上起来后,脑仁又涨又疼,再加上重新修改大纲……

这段精神状况实在不佳,少冲会尽快调整回来。

第六十八章 等待

很巧,定下抓鲤鱼王的时间,同样是九月十五,与林牧新书《武侠开端》刊发的时间一致。

“十五月圆,这鲤鱼王通了灵,跟那些老蚌一样吸收月华,咱们到时候就跳下水,一涌而上……”孙连胜的计划很简单。

林牧想了一下那个场景:

皎洁的月光之下,一个如同黄金打造般的漂亮大鲤鱼,如同天下落下的仙女,正在水中欢快地跳水,跳累了,就浮在水面,仰着圆嘟嘟的大嘴,吸着月亮精气。

这时候,四周百十余条壮汉,只穿着一条四角裤,鼓鼓囊囊地一涌而上……

这场景,想想都不忍直视!

尤其想到,自己也是这群壮汉中的一员,不仅是吊最小的那一个,甚至连条内裤都没的穿时,林牧羞耻心就起来了:“呃,抓这样的鱼王,不是好歹应该来几条船,用渔网阵包围么?而且最好还有雷达什么的……”

孙连胜哈哈一笑,大手一挥:“这还只是个小小鲤鱼王,真要用船,几个渔民就能行了。

可以后要是遇到大场面呢?

要是下次遇到的,不是只鲤鱼王,而是头史前巨鳄、十几米长的大蟒蛇、甚至是火麒麟呢?

一尾鲤鱼王,根本不值当我们费这么大劲,趁这个机会练练兵,才是最重要的。

抓不到最好,就当多练两个月兵了!”

有句话孙连胜没说,一个水镇,就出现林牧、张璞、鹰爪王三个觉醒者,这才是孙连胜驻扎在这里的最大原因,多待两个月也好,正好多教导教导三人,免得走了邪路。

史前巨鳄、大蟒蛇、火麒麟,当然是开玩笑,地球灵气还没到那个程度。

可这几十年来,随着一次次两境交合,地球的灵气越发浓郁起来,鬼知道以后会蹦出什么玩意?

林牧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可怜的鲤鱼王,分明是没被孙连胜瞧在眼里,这也正常。

能派到这里驻扎,还参于过围杀金轮法王的战斗,孙连胜要是普通人,林牧把蛋蛋剁下来熬汤喝!

水庄共分成十个队,四队那边是碱地,只有一口老水井是淡水。

平日里也见这些士兵耍过,一个个力气大的,帮四队的老太太打水,都是直接扛着缸去井边,打满后,两个人一块抬回去,看得一群老头啧啧称奇,整天称赞“部队就是藏龙卧虎,尽是李元霸那样的猛将”。

林牧甚至怀疑,连队里,练的就是《龙象般若功》,毕竟这玩意太适合大规模练兵了!

孙连胜拍了拍林牧肩膀:“你年纪小,前途远大!这次兑换了功法后好好练,再有异世界练兵机会时,我把你带上!只要功勋够,我以后引荐你进‘登道岸’!”

登道岸?

那是国内管理觉醒者的势力?

呃,那有没有云鼓雷峰?

可惜,再深入的信息,孙连胜就不说了,林牧问得多了,他就直接跳河练水。

……

心思重重地回到家中,林牧把肉蛋放在桌子上,轻轻地捏着玩。

想增加实力,在学习功法后,就要进入异世界,借其灵气修炼!

想进入异世界,有两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趁着两界交合,产生通道时进入,不过这些通道,大部分都被‘登道岸’控制,其他一些偏僻险远的地方,比如说华山幽谷、大漠雪峰上,可能也有两界通道,但根本找不到。

什么?为什么找不到?

兔子窝这么大,指着几个高手慢慢查?你去找个试试!

如果是这样的话,林牧猜测,那些绝险之地,因为长期涌入灵气,各种灵药、异兽,估计会有不少。

甚至,还有可能隐居着绝世高人。

而第二个办法,孙连胜已经告诉林牧。

那就是在进入两界通道的前提下,以自身的实力,正面击杀里面的高手,对方精气神积聚到顶峰后被击杀,将会与身边的器物产生共鸣,以此形成灵物。

先前的“黑铁甲片”,就是登道岸的人马,击杀一名西凉军校尉所得。

林牧想进入异世界,目前的办法,似乎只有进入两界通道……

不过,貌似还有一个办法……

“肉蛋!醒醒,别睡了!灵气葫芦还能不能升级?其效果能不能再强大些?”

肉蛋翻了个身,一脸困倦:“自然能!不过需要过一段时间……”

“过一段时间?”林牧有些疑惑。

“对!对段时间。”肉蛋打着哈欠,“起码先让我升个级,这灵气再强上一个档次……很快了,嘤嘤嘤,大牧我困……”

瞧它睡得这么欢,林牧也不再打扰他,看着旁边的《今古传奇》,思考了一会,继续码字。

肉蛋说过,十二天书解锁,需要写上十二本不同分类的小说。

眼下《武侠开端》刊发在即,到时嘤嘤怪的兑换选项,应该能提升不小的档次。

码字!码字!

我爱码字!

……

生活,再一次变得充实起来。

与那些重生后,轻轻松松几千万的大佬相比,林牧无疑忙碌了许多。

小说要写,家务要做,鱼要抓,兵要教。

偶尔得了空,还要跟着《拳精》,学学虎形拳,锤炼一下身体。

林牧很喜欢这种感觉,尤其是想到,再过大半个月,林母就要回来秋收时,就更欢喜了。

这一次,小弟小妹没再哭闹,每天乖巧地捡着鸡蛋、鸭蛋,放篮子里,大部分鸡蛋,最后都进了他们肚子。

至于鸭蛋,则做成咸鸭蛋,一些给林母捎去,一些卖掉补贴家用,剩下一些吃掉。

只不过,当看到自己家的鸭子,变得瘦弱下来后,林牧就把生蛋的鸭子全关了起来,拔掉尾巴和翅膀上的几根大毛,连续三天只喂水、不喂食,让它们把肚子里的蛋仔,全部产尽。

俗话说:鸭子下蛋,先去油,后去膘,最后刮心血!

下蛋就像拤管,你偶尔拤拤没问题,一天一次,甚至N次,一口气从刚发育,拤到二三十岁,身体哪能受得了?!

男人和鸭子,有时候还真没什么两样。

因此,在明显感觉身体不对时,就要强行节制下来,像鸭子一样,吃点有营养的精饲料,修心养性。

PS:感谢神佛堂的1000,虚无or缥渺的100,拔钓吴琴的4000打赏。

近期大纲理顺了一些,今天脑子也好了许多,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六十九章 生活的困难

“当!当!当!当!”

水庄小学里,校长付育红站在一根柱子下,有节奏地摇着报时的大铃铛,一天的教学圆满完成,平平淡淡,已经足够满意了。

“放学啦!快跑快跑!”

几乎是铃当声刚落,一年级的小孩们,就已经嗷嗷叫地跑了出来,一群小短腿跑得跟旋风似的,活泼异常。

“校长伯伯好!”

听见林欢、林婷婷、胖墩、江小柔问好,付育红脸上就露出笑意,摸摸他们的头问道:“你们也好,怎么样?今天写字有没有得到老师夸奖?”

林欢老实地道:“没有,老师说不让比着米尺写字,我和妹妹还在改……”

“好好好,知道改进就好!”付育红很高兴,望向四小手里拿的啤酒瓶子,“你们拿瓶子干什么?”

江小柔有些渴,抱着挂在身前的葫芦,咕咚咕咚喝了几口水,把葫芦递给校长:“伯伯你喝水,林牧哥说家里扁嘴瘦了,要喂些好东西,我们去给它们抓点秃爪子……”

秃爪子,就是蟋蟀,属于害虫,喜欢危害花生。

付育红很满意,给四人整理了下衣角:“伯伯不渴,你们快去抓吧,你哥是个好孩,他带你们我也放心,快去吧,早点回家!”

瞧着四小跑操场的草丛中,挖裂开的土块,捕捉里面的蟋蟀,付育红乐呵呵笑着,与老师们打着招呼,一片安心。

不过,瞧见旁边正在新盖的二层教学楼时,他的眼中,就露出一片忧色。

“眼看楼快盖好了,可上面批的盖房款还一直没下来,张军那边已经催了许多次,这歀子要是再下不来,怕是会影响学生上学吧……”

现在学生用的教室,矮小阴潮,还是许多年前的产物,破旧不堪且不说,到了冬天,更是四处透风。

赶上冷雪天,一场课上下来,不只老师冻得全身发冷,下面一群小孩,也都冻得直哆嗦,瞧着就可怜。

申请了几年,付育红终于申请到了新教学楼的款子,只是断断续续的,总是拖欠。

“实在不行,就号召老师们,也学林欢他哥,去写小说?一期稿子两万五千字,一个月五万字,正好3000块钱!多写几部出来,写上一年……嘿!要真这么容易,哪还用过得这么艰难!”想到这些,付育红不由暗自苦笑。

“就算厚着脸皮,好歹今年冬天时,让学生搬进新教学楼!卖卖可怜,拖到明年春天,到时候哪怕张军锁楼,好歹也过了冬……”

难啊!

……

这些事情,四小是不知道的,幼小的事情,只有无尽的新奇与乐趣。

干裂的土块中,纷乱的草丛里,藏着无数的蟋蟀,胖墩力气大,双手一扒,就把一个小土块扒了开来,登时一群蟋蟀乱蹦乱跳。

林欢眼疾手快,跟只青蛙似地双手捕猎,双手每一次落下,总能捂住一两只蟋蟀,抓住就塞进旁边的酒瓶里。

江小柔、林婷婷就差点,不过她们心细,不像林欢只盯着蹦得欢的蟋蟀抓,专捡离自己近的,最后反而比林欢抓的还多。

放学后的操场上,到处是玩耍的小孩,弹弹珠的、跳绳的、摔面包的……

也有一些同样懂事的小孩,或是同样抓着蟋蟀,或是在操场边树下捡着树枝……

天色昏黄,四小终于把瓶子装满,擦了擦汗,高兴地蹦跳着往家里赶。

家中院子里,见林牧正在那里伏案写小说,四小登时安静了许多,蹑手蹑脚地走到后院柴房外,隔着一个拦门的木板,一点点把蟋蟀倒进扁嘴的木食槽里。

一见他们过来,那几只干瘦的扁嘴就欢快地跑了过来,看见蟋蟀落下,就伸头啄去,两个扁嘴巴张合不停,仰着脖子就吞吃了下去。

这可是难得的美食,它们最近身体虚弱,最是需要补充营养的时候。

林婷婷比较细心,见扁嘴们啄食的动作慢了下来,就把怀里葫芦打开,将里面的水全倒进了食槽。

登时,那几只扁嘴也不管蟋蟀了,低头就畅快地喝起水来,一个个越发精神。

“对了!林牧哥说把那些菜叶也喂扁嘴!”江小柔托腮看了一会,反应过来,当下就跑到菜园摘了几片蕃茄、葫芦叶子,撕碎了放到食槽里。

这些叶子,经受数月灵水浇灌,生机非凡,这几只扁嘴很识货,低头吃得畅快,欢喜时还把头晃进水里,扑腾扑腾水花。

旁边几只下蛋的母鸡看了好半天,登时就不乐意了。

都是下蛋的大功臣,凭什么你们吃得这么好?

几只母鸡,扑腾着翅膀就飞进了柴房,挺胸腆肚地“咯咯”叫,向四小讨食吃。

小野鸡带来的那两只幼鸡,也早熟悉了这个家,自来熟地飞了过来,围着四小讨好。

“嘻嘻,秃爪子抓好多呢!给你们吃!”林婷婷端过鸡食盆,给它们同样待遇。

安宁的院子,忙碌的四小,认真地照顾着手下这群小兵,不时瞧瞧前院写字的林牧,只觉一片安心。

江小柔突然转头道:“婷婷,你不是一直喜欢小狗的吗?我听他们说五大娘家的狗生了,四只小狗崽呢!我们可以去跟五大娘要一只……”

剩下三小立马就是眼前一亮,小孩子,就没有不喜欢小动物的,尤其是小狗,可说是童年最亲近的玩伴。

林婷婷也喜欢,可她想了一会,不经意间瞧见前院里辛苦写作的林牧,挣扎了好一会,这才摇了摇头:“可是哥哥他很辛苦呀!每天做饭那么多,还要挣钱,每天都睡那么晚。

养小狗要花好多精力呢!我不想哥哥再累了……”

几个小孩里,林婷婷年龄最小,却最是懂事,平素里经常帮林牧做些家务,知道林牧的辛苦。

其他三小想了一会,这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还是喜欢小狗,喂完了鸡鸭后,就跑去五大娘家看小狗崽去了。

林牧写作写得入神,虽然察觉到四小回家,但对外界的声音却是充耳不闻,手上蓝水钢笔飞快走动,在染得林牧一手蓝色的同时,也在纸上,一点点发展《武侠开端》的剧情。

“提前大半个月、甚至是一个月交稿……我多写点,争取趁妈回来之前,再挣3000,甚至更多……”

第七十章 也是疏狂也任真

一个月五万字的稿子,一天合一千六百多字,两篇作文。

林牧有种每天都是星期五的感觉,而且还都是星期五下午……

如果真只是作文,那也好办,毕竟三节课的作文,许多人一节半就能完成,错别字还比较少。

但对于一篇小说来讲,情景对话、情节安排,俱都是极细致的内容,林牧久受网文熏陶,起点那群水(o)的手段,向来为他所不喜。

而且刚连载就水,怕不是要被编辑抓去抽皮鞭?

胸有成竹,林牧总算是理解了这个词。

只有胸里,如同有大竹笋那么挺的人,才有资格当作者!

对于这些实体作品来讲,你胸里没货,跟个飞机场似的,那还写毛线?趁早回家吃木瓜去吧!

因此,林牧手中码着这句,下一段在心里已能有了文字,根据细纲,甚至读一句写一句,文思通畅。

也不是没考虑过买打字机、电脑。

但打字机这玩意虽然快,可上面有纸,打一个字,纸上就显示有一个字,一般也没法回来大范围地修改,顶多就是轻松点,不用一直抓着笔,抓得手指疼。

价格很贵,码出的字成本也太高,林牧不舍得。

电脑也是如此,虽然在81年时,国内就进行了计算机知识普及,经过十几年发展,国内机关、大学、大公司已经大范围使用了这东西,但对于一个农村来说,还是很遥远。

而且如果要买电脑,林牧手里这3000块,明显是不够的,还要再买台打印机……

对了,只有2500了,有500给自家老爹还了烟酒账……

与其那样,林牧感觉现在挺好,哪怕自己某一段需要修改,也只用把那页稿纸撕下,重新换张新的写,写的多了,错误率也就下降了……

顶多就是累点呗?

跟母亲的辛苦比起来,这点累算个什么事?算享福了好吗!

……

揉了揉眼睛,感觉天色已经黑了,林牧就收拾了一下,擦了擦汗,去后院摘了几个番茄,切了放盆里,加糖加水,直接凉拌。

这么热,再馏馒头,就让人提不起食欲了,林牧干脆就和了点面,蒸上半锅死面饼子,又津实,又好吃。

大热天的,舒服!

乍乍乎乎,如同一群“小戳儿”的四小,最是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糖水蕃茄,一边吃一边兴奋地讨论那些小狗崽的情况。

林牧欣慰地揉了揉妹妹的头,小小个人,都知道心疼自己了。

如果一只小奶狗带回家,林牧确实没那么多精力去照顾它了,教士兵水性、顺着抓鱼,已经要费半天了。

剩下半天,林牧还要抓紧写上1600多字的稿子,自己想多赚点稿费,还要多写点,起码2200字,也就是说,一下午,要写将近三篇作文……

单只瞧妹妹每天给自己捏手,就知道林牧有多劳累了。

“放心吧!等明年!明年我应该就能缓口气了,到时候再给你抱只小狗养……”林牧安慰道。

林婷婷一下子就开心起来了,和江小柔一块蹦蹦跳跳的,从背后抱住林牧脖子晃悠了好几圈,这才嘻嘻地跳了下来:“谢谢哥,我去洗澡!”

后院里,晒了一下午的池水,温热正好,在林牧的监督下,四小已经习惯了每天洗澡。

林欢、胖墩就没这待遇了,老老实实地抱来红色的大塑料盆,自己把锅里的热水、桶里的凉水倒进去,试着水温合适,就一脸不情愿地脱光了,坐到盆里,无精打彩地泼着水。

这盆不大,两个小子坐进去,根本没法玩水,他们向来不喜欢这样。

“又皮?洗澡啊!别就往身上泼水啊!!”

碗刷完后,林牧一瞧就无语了,抓住窗台上的丝瓜瓤,按着小弟、胖墩,就是一阵搓洗。

这一天天闹腾的,脏成什么样了,还不乐意洗澡?

“疼!哥你轻点!”

“嗷嗷,林牧哥,别揪我小鸡嘎……小鸡嘎我自己洗!”

对于这些话,林牧已经免疫了,这两个熊孩子深谙“乍乎”之道,充耳未闻,把他们周身搓得红通通,如同两只熟透的大虾般。

月色下,昏暗灯光的院子里,两个小孩老实地站在澡盘里,任由林牧折腾。

拿过旁边的毛巾,一点不顾惜地擦得他们挤眉弄眼,一人屁股上一巴掌,林欢胖墩就嘿嘿一笑,穿上裤头,拖着凉鞋,就往东间床上跑去。

黑白电视机挺给力,一家地方台,正在放郑少秋的《香帅传奇》,看得他们目不转睛。

说也奇怪,这个年代,明明自家有电视,许多小孩仍旧喜欢去别人家蹭着看,一群人挤在一块,哪怕看到半夜,主人家都不觉得有什么,反而聊得欢快。

偶尔电视里出现个笑点,就能引起一屋子的笑声,这样的场景,前世已经见不到了……

墙上的钟表显示,已经8点四十多,林牧把屋子里又泼了点水,终于松了口气,可以休息一会了。

《香帅传奇》,林牧依稀记得自己小时也看过,也痴迷过,但脑海中却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似乎有一个镜头,是郑少秋从地上,飞到一座高楼之上。

此时再看,便有一种奇异地感觉,即感怀过去,又有一种无法言喻地荒唐感。

在这个世界,或许此时正存在着一道“门”。

走进去,就能看到楚留香潇洒打斗的身影,那个自己无比喜爱、向往的电视剧,其内中的所有剧情,在那个世界,都是真实的人生……

黄日华版的《天龙八部》,在今年的7月28日,也就是一个多月前,正式在海港城TVB播出。

这部剧,很快就会火遍大江南北,成为几十年间,翻拍《天龙八部》中,最火最受人喜爱的版本,估计很快,华夏大地上,又要涌现出不少的“天龙牌任意门”了。

试想一下。

你走在路上,如往常一样地烦恼白天的工作,生活的压力让你喘不过气来。

这时候,在你的身前,突然出现一道门,一道通往《天龙八部》的门……

进?

还是不进?

PS:感谢并不能相逢、神佛堂的2000,9个9号书友的1000打赏。

第七十一章 《武侠开端》刊发

武侠世界,很美好,可更残酷。

一众高手看护,孙连胜众人,集全团精锐,手持现代热兵器,面对金轮法王时,依旧被反杀两人。

林牧不知道在异世界死去后,其家人会有多悲痛。

如果有可能,林牧情愿就这么平平凡凡地生活,照顾小弟小妹长大,眼瞧着他们成家立业,奉养母亲,最后了无牵挂时,再一身轻松着进入异世界,进入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绕几十年的武侠世界……

两世为人,再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家人更重要了……

但现在,天地灵气增长,鲤鱼王已经出现,未来的变故难以想象,林牧只能提前争取掌握相当的实力。

想到这些,林牧就是一阵烦闷。

妈个鸡的,哪个货弄出的“灵气复苏”?

折腾得本宝宝考虑这考虑那的,知道是谁干的,非得打死他不可!

不行,明天得买只肘子剁碎了炖汤压压惊……

……

越为了某件事纠结时间短,那事就来得越不如人意地快。

九月十五。

一大早,几个发达省市里的书店、报摊前,就已经出现三三五五的人群,俱都是等新杂志的武侠迷。

魔都。

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从别墅区走出来,素白色的连衣长裙,映照得她气质更是明光动人,青春宁静的气质,透出一股书卷气质美。

她叫王曦月,家里且不说,她自身每个月给杂志社写稿子,平均也能赚五六百块的稿费。

走到报亭前,报亭老板已经热情地递过来一叠书,俱都是最近市面上畅销的青春杂志。

“谢谢。”

王曦月道了声谢,也不离开,就在报亭前,翻看起这些杂志来。

她翻看的速度很快,只看目录,一本接一本,很快就将目录看完,眉头皱得更紧。

报亭老板笑道:“又在找那个你喜欢的作者?或许他稿子写得不好,最近没有杂志录取呢?你又不给我说他的笔名,否则我还能帮你留意一下……”

“不可能!”王曦月下意识地否定,随即就皱眉道,“文笔词藻方面先不说,仅就故事性这一条,青春杂志上,就没有比他更好的!这样的作者,怎么可能被杂志社放弃?除非他最近有事情耽误了!”

犹豫了一会,王曦月还是没拜托老板帮忙,只是花一块钱买了个信封,装进了书包。

“《青春小说》上,曾经公布过他的地址,用来让书迷寄信用。我还是给他写封信吧……”

背后,看着女孩离开的身影,报亭老板好笑地摇了摇头。

女孩是附近有名的才女,一个月稿费比自己辛苦卖报还高,而且家庭富裕,稿费也都算是她的零花钱,就为了一个不再刊文的作者,整天这么愁眉苦脸?

无法理解!

“生哥!来份《今古传奇》!上期《灵鹫飞龙》结局,预报下一部长篇小说,会是什么‘电影武侠’,主角是个现代人,进入《黄飞鸿》学功夫!想想就新奇啊!对了,生哥,你看了没有?”一个青年人走了过来。

老板哈哈笑道:“哪能没看?整天在这净看书了!昨天杂志刚到,我就看了!

那作者,对了,叫一页书,那构思真是绝了!

进到《黄飞鸿》电影里,跟着他学功夫不说,还……哈哈,不能说不能说,你还是自己看吧!”

剧透最坑,店老板递过来本杂志,接过书钱,瞧着这个青年人站在报亭旁看书,就从门后给他递了个折叠椅。

青年人也不客气,直接翻到了《武侠开端》那一页,首先就瞧见了那张算是“封面”的黑白墨画。

《黄飞鸿1:壮志凌云》的黑白海报,如电视上一样,但在旁边,却是多了个黑色背影,如同一体两面的角色形象一般。

看了一会,青年翻开正文。

“又是一天疲惫的工作,陈凡一进家就瘫坐到了床上,迷糊了许久,这才翻身打开电视、VCD,随意插了张影碟进去。

《男儿当自强》的音乐响起,陈凡苦笑了下,如果可以,真希望能进入《黄飞鸿》的世界,自己的生活,恐怕会丰富许多吧?

就在这时,电视机上,突然闪现出几个字。

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想真正的……活着吗?

是/否!

……”

青年人瞧见开头,神情就是一呆。

他从来没有见过,一本武侠小说会这么直接!

几十年来,不是一直如《射雕》一样,先介绍下环境,再引出主角,慢腾腾地踏入江湖吗?

眼前的《武侠开端》,开头直中主角,背景简单介绍了两句,就直接获得机会,进入《黄飞鸿》的世界。

主角“陈凡”的名字还没觉得有什么,如同一个平日里再平凡不过的人,一下子就代入进去了。

而那句“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想真正的……活着吗?”,却是直接击中了青年人的要害,就好像自己突然有了这样一次选择的机会……

他不知道,“陈凡”这个名字,林牧考虑了好几天。

而这短短的百余字,林牧竟然花费了不下三天去修改,为的就是那份看似简单的代入感!

代入感,这个如今作者很少会考虑的东西,被林牧放到了首位。

青年人只是觉得,《武侠开端》里的这个男主角,竟然与自己无比地符合,对方无论是“平凡”,还是“工作疲倦”的标签,都能代入到自己身上,就好像自己就是书中的男主角一般。

看《黄飞鸿》的电影时,就进入了电影世界?

这让青年读者想到了自己,自己平时也经常看电视电影啊!

如果说,这些还都只是不易察觉的代入因素的话,那主角点了“是”,进入《黄飞鸿》的世界后,那就是清楚明白的爽点连爆了!

“主线任务:覆灭沙河帮!完成后获得1000生存点,失败扣除500生存点,任务结束后,生存点为负时,直接抹杀!

支线任务1:跟随黄飞鸿习得无影脚!完成获得200生存点,无失败惩罚。

支线任务2:击败严振冬,完成获得1000生存点,无失败惩罚。

支线任务3……”

PS:剧情正式开始!

第七十二章 天下惊变!

是的,林牧把《武侠开端》,写成了无限流小说。

这种由Z大带起的无限流,最大的好处就是节奏快,省去了故事背景的介绍,以一个又一个的主线、支线任务,加快剧情发展、控制剧情高潮。

现在的小说圈,武侠虽然末落,但打斗类小说,仍旧是最受欢迎的题材,林牧又没瞎,自然不会去写什么都市小说!

都市小说?

呵,不是傻(0),或者穷到卖屁股,谁会去写都市小说!!

林牧现在人有多穷,他的笔就有多认真!

《黄飞鸿1》里,共分五方势力。

宝芝林、洋人、官府、沙河帮、严振东!

为了代入感,主角进了宝芝林,严振东是悲剧高手,因此所有的爽点,就落在了洋人、官府、沙河帮上了。

短短二万五千字,除了开始时介绍了下剧情,主角稍一稳定,就对官府下了黑手!

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一群辫子兵,只会祸害百姓,瞧起来就惹人生厌,月色下主角袭杀清兵,抢夺兵器、火枪、银两的干脆利落,一下子就将读者瞧得眼热心热。

……

青年人是个送货的,平日里平凡度日,最喜欢的就是看武侠小说,幻想自己是个快意江湖的侠客。

可市面上那些武侠小说,动不动就被灭门,哪怕主角跳崖后得了绝世武功,入江湖也是掣肘处处,难得痛快。

《武侠开端》中,刚一开始,主角就对清兵下了手,心黑手黑,仗着自己穿越者的身份,直把那些双枪将,杀得狼狈奔逃。

尤其是在主角杀上一个清兵,就获得一点点生存点的提示,让青年人有种莫名的“刷怪”感。

当然了,现在他还不知道什么叫刷怪。

他浑没觉得,杀清兵有什么错的。

若说是郑世昌、林则徐这些人,国人还会保持尊重,可对于其他那些清兵,脑残才会对他们有好感啊!

尤其是当主角击杀一个清兵,还触发了一个“洗劫衙门”的支线任务,那就更爽了!

一口气看完整个洗劫官府的剧情,送货小哥只觉得仿佛洗了个凉水澡般地痛快,这是看其他武侠小说时,根本不曾有过的体验。

接下来的收尾过渡剧情,就显得平缓了不少。

主角通过抢掠官府得来的钱,资助收买落魄的严振东。

这时候的严振东,虽然一身强悍武力,但落魄得雨天卖艺为生,连碗面都吃不起,悲凉凄惨。

这样的情况下,主角不光请他吃饭,客气有加,还要礼聘他为保镖,甚至还有给对方开武馆的打算,尝遍人情冷暖,对黄飞鸿还没什么敌视之心的严振东,还有第二条路好走?

接下来就简单了,与严振东一块扫掠官府,杀得官府控制力大降后,主角武力+银子双开道,收编民团,维持了当地治安,与沙河帮产生矛盾。

……

故事至此暂时结束,直到翻开最后一页,又确定了一下,送货小哥才反应过来,一本连载,是有字数限制的!

“关键时刻没了,这不是胡闹么!”

一场书看下来,剧情、文笔上安排,或许没其他作者那样,力求毫无BUG,但在林牧几乎一页一个小爽点的爽快下,送货小哥在第一时间被圈了粉。

接下来的剧情,不用看他都知道:借着民团、严振东之力,明争暗斗地搞那些沙河帮!

但知道归知道,该有的期待感不减反低,送货小哥已经有种预感,下一期的《今古传奇》,怕是更加火爆。

能不火爆么,还有一个洋人势力,眼瞧着主角也不会安然放过他们,只是不知道,面对船坚炮利的洋人,主角该怎么行动……

那期待中的未知爽感,那种网络小说特有的节奏感,在1997年的小说圈,确实是件大杀器。

报亭老板不用提醒就笑着应答:“绝对给你留下期杂志!这个《武侠开端》,确实是本难得的好书!”

送走了这个顾客,一上午的时间,报亭老板明显感觉生意好做了许多。

似乎是因为两周前的预告,那种新奇的设定,不同于老套的武侠剧情,在开书的第一时间,就吸引了许多资深书迷。

在大致翻看过小说内容后,几乎每个读者,都毫无意外地买下。

这让报亭的生意,增加了许多,报亭老板到了下班,发现自己存的三十多本《今古传奇》,以往要卖小半个月的数量,竟然在这一天内,卖得只剩三四本了。

“看来,一会要让杂志社多送些书过来了……”

……

一本本杂志的销售,一个个新增读者的喜爱,在无形之中,牵动了林牧“嘤气值”的增加。

虽然加得不多,嘤气值也不是按人头来算,但架不住数量巨大,仅这大半天的功夫,林牧嘤气值,已经增加了3000有余!

这彻底打乱了林牧的心绪。

往常挣个一百八十的嘤气值,都仿佛中了彩票般地欢喜,现在只不过一天功夫,就赚了3000多!

直到这时,林牧才真实地感受到,当普通人一天100块都累死挣不到时,那些人一天轻松几万、几十万收的感觉。

只可惜,肉蛋从前一天下午,就沉睡了过去,仿佛冬眠一般,趴在林牧肩膀上,睡得昏天暗地。

它没有升级,林牧就没法解锁《十二天书》,没法兑换更高级的选项。

如果说,这些还都正常的话。

更让林牧心惊肉跳的,却是从早上一起床,那翻涌的天地灵气,在练过《虎形拳》的林牧看来,几乎清晰可感!

自己打着拳路,甚至还能引动微弱的灵气,洗刷自己的身体!

就仿佛,整个天地的灵气,如同一个下海几天的妹子一般,突然就丰厚了许多、活跃了许多!

这样大的变化,不止让林牧安不下心去码字,就连孙连胜的连队,同样如获至宝般地锤炼身体素质,偶尔还回到帐篷里,盘腿做着道家打坐的姿势。

如果把目光放大放远,此时整个国内的“两界之门”,突然就爆增许多,也不知道有多少耳熟能详的高手,通过这次机会,进入了地球之中。

似乎,自己《武侠开端》的连载,如同契合这一方天地的什么条件,一下子引动整个局势的变化……

PS:感谢XL8DB的100打赏。

第七十三章 大污鱼!

奔腾的灵气,较之先前,强了不止三分,林牧此时的感觉,就像是在高三教室里闷了一下午,突然进了个有氧健身房,鸡儿兴奋得都要唱歌了……

“觉醒者”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分水岭。

有像张璞那样无意中得了拳技功法的,也有鹰爪王那样,冥冥中灵思相合得到《道门小还丹谱》的,并非一觉醒,就有非人实力。

普通人此时,只是觉得舒服,精力充沛。

但这些觉醒者,能够真实地感受到天地灵气的异常,风水宝地和衰丧死地,一下就能感觉得出来。

至于野兽,就更敏锐了,平日里安静的河面上,现在几乎百鲤翻飞,引得桥边许多人看。

眼瞧着连队中所有的士兵,都能感觉得出来,林牧不由得暗暗心惊官府势力“登道岸”的实力……

此时的河边军营中,孙连胜正一脸严肃地看着靶场,那是他特意寻的一个高坡弯河背面,不时听着验靶员回报的消息。

消息越传越多,他的脸上,喜色也越来越浓。

见林牧忧心忡忡地过来,孙连胜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枪械在异世界灵气中不能用,但在咱们这里,只是影响了些射程与弹道,只要枪能用,社会上就不会起乱子!放宽心!”

林牧眉间喜意一起,终于松了口气。

在其他小说中,恨不得世界大乱,这样主角才能混水摸鱼。

但只要用点脑子想想就知道,如果失了官府的安全控制,那混乱的局面下,普通人根本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枪械的强大,哪怕是中原五绝级别的高手,都无法忽视。

异世界、本世界那些高手,在数百万热兵器军队的面前,也都只是渣渣罢了,影响不了大局。

或许会有一些野心家,但人性善恶两分,有恶就有善,大家拼实力、斗机心,大方面上,社会还是安定的。

只要国家还掌控着治安,林母那边就应该没什么大碍。

林牧松了口气,不由得问道:“那鲤鱼王还抓么?天地灵气剧变,上面应该有大动作吧?”

孙连胜信心十足:“当然要抓!

放心!登道岸实力,远超你的想象!‘两境入口’处,可能会有些事情,接下来,应该会加派人手了!

嗯,想来也快了,你觉醒者的身份已经登记,经历考验之后,就算是‘登记在册’了,以后只要不祸乱普通百姓、为非作歹,就算是登道岸的一份子了

以后做事别遮遮掩掩,家里那些个灵菜,有多的也卖些给组织,少不了你的好处!!

真当登道岸是龙潭虎穴么?

有袁大德鲁伊护着,你还怕自己被剥削怎地?”

林牧嘿嘿一笑,表示明白,藏兵于民嘛,看来登道岸还是挺懂人心的,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被严格管理。

至于把自己当成了种地的觉醒者?

很好,有空给你们看看我的大宝贝。

……

既然大安全上没事,林牧就全身轻松,感受着肉蛋快要苏醒的意识。

已经四千多点的嘤气值,林牧没再抽奖,这玩意随机性太大,多是些没用的丝袜,眼瞧着河中群鱼奔腾,一时手痒,就想下去抓了一些大鱼回来。

一个纵身,林牧潜入水中,往着河心鱼群游去。

只是一入水,他就发现了异常。

在明亮阳光的映照下,水面上的鱼还显得有些杂乱无序,但在水面两三米之下,就泾渭分明了。

围绕着河心某个位置,往常根本不出水面的十余斤的大鱼,在这里比比皆是。

上次,眼睛无意中进了灵气葫芦的水,又因此看到“拳精”后,林牧就一直拿灵水洗眼,或许真有效果,或者长久饮用灵水有了效果,林牧现在的目力,超过身边所有的人,便是孙连胜手下,在水中都没有他的目力。

就这一会功夫,林牧的眼前,已经出现两尾身躯粗壮的“混子”,以及身上遍布黑色纹身,一张嘴大的让林牧鸡儿发抖的“乌鱼”!

而在这些大鱼外围,才是那些中型鱼的天下,彼此不停争斗,都想靠近河心一些。

感受着暗流的涌动,林牧手臂随势一展,食中两指已经捅进身边一尾大鲤鱼的嘴里,感受到嘴里进了异物,大鲤鱼自然就吞吸起来,身躯也向后急缩。

林牧邪魅一笑:“都让我伸进去了,还想跑么?”

双指中宫直入,毫无顾惜地探到了它的喉咙,指尖上鱼喉细腻的感觉,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那种痛快,林牧两指一扣,余下三指顺势塞进对方用来呼吸的鱼腮之中。

鱼腮就有些紧了,夹得皮肉生疼。

嘴里、呼吸道里,同时被五根异物插入,大鲤鱼拼命挣扎,只可惜要割被制,身形难以舒展,一身力气还用不出七成!

林牧一个翻身,双腿就夹住了大鲤鱼拼命挣扎的身体。

“啧啧!大鱼就是好!身体修长,换成个小鲤鱼,夹不住不说,连嘴都小得塞不进手指……”

心中得意,林牧手上不停,控制了大鲤鱼后,就往岸边游去。

“哈!你小子空手抓鱼的本事长进了!这么大条鲤鱼,够吃两三天了吧?”孙连胜看得羡慕,河里虽然也有其他士兵在练水抓鱼,但水性没林牧好不说,河水中视线也不好,只是捉了些小鱼。

林牧也不多说,直接将鱼丢向他,回身一跃,又再潜入水中。

今天河里大鱼都出了窝,全当给大伙加餐了!

没过几分钟,林牧又返回到了岸边,这次就更惊人了,手里提着尾大半米长的“乌鱼”,也就是“黑鱼”,饭店里经常被用作熘鱼片的那种鱼。

这是一种肉食性大鱼,是淡水湖里的“杀鱼魔”,在一些池塘里,常常有一条乌鱼,杀光整个池塘所有鱼的惨剧发生。

70年代时,北美引进了八种亚洲鱼清洁水体,结果造成了“亚洲鲤鱼”的灾难,绵延几十年,2014年最严重时,奥观海甚至宣布要斥资180亿美元,治理亚洲鲤鱼。

而乌鱼,也曾被北美引去对付亚洲鲤鱼,结果更惨,许多水域里,乌鱼把北美本地鱼也吃个精光!

PS:不小心把题目《大乌鱼》打错了,手动滑稽~

昨天打错了,XL8DB哥哥打赏的是1000,么么哒,萌冲知道错鸟……

感谢爆发一下吗的100,神佛堂大佬又一次的4000打赏,现在是本书第一个堂主了吧?实在不知道怎么感激你,等上架后,少冲爆发一下吧

第七十四章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直河里是有乌鱼的,毕竟其也在食物链中,不像林牧,什么鱼都能搞定。

但这么大半米长的乌鱼,就显得惊悚了,莫说桥边的村民吓了一跳,就是旁边的士兵,眼中都是敬佩交加。

乌鱼嘴里有牙,天知道林牧是怎么把这半米长的家伙搞定的!

他们也知道林牧的习惯,知道林牧习惯把手指塞鱼嘴里抓鱼,但这玩意考较力劲巧用,一个不慎,哪算是一只鲤鱼猛一甩头,家伙什都给你甩骨折!

林牧把大乌鱼放鱼网里,眼中疑惑。

刚才他又靠近了鱼群中心,几乎全河里的大鱼,都集中到了那里,简直刷新林牧对直河水族的认知。

而在鱼群中间的河底,哪怕是黑暗一片,林牧也能看到那一条金光的鱼影,分明是鲤鱼王!

平日里极为暴躁的它,此时正静悄悄地俯在河底,仿佛……仿佛在聆听什么一般!

群鱼环伺,鲤鱼王俯首静听……

那里……有什么?

不搞明白这件事,眼下虽然没什么,但林牧只怕以后下水都有心理障碍,洞房之夜都有阴影。

“即使告诉孙连胜,对方要调专业下水人员,估计也要几天,倒不如我和肉蛋配合,先探究竟,要是里面藏着一条美人鱼什么的,先自己爽一把,再上交给国家……”

林牧心中计定,也就不再忧心,接连下河,一连抓了五尾大鲤鱼,两尾大乌鱼,都给了做饭的伙夫。

旁边村民瞧得倒吸凉气,这是把直河当自家后花园了啊!

现在鱼群奔腾是厉害,但这么多鱼,旁人瞧着都心惊,水性差点的,被大鱼拍上两下,还能出来么?

至于渔网、渔船什么的,鱼群也不是傻子,等你架船过来洒网,人家早跑没影了。

更甚者,惹怒了鲤鱼王,只怕捕鱼的小船说翻就翻……

十里八乡,都知道林牧抓鱼挣钱,可到现在,也就林牧在吃这碗饭。

孙连胜欢喜不尽,周围士兵也是欢声一片,训练中嗷嗷直叫,有个炊事兵更直接:“我去喊你弟他们来吃饭!”

大战之前有大餐,炊事班这回算是下了真功夫了!

待到背着书包的林婷婷他们来时,驻地已经是一片香气,红烧鱼块正一盘盘地端上桌。

一些士兵怀里,还坐着周围村子里的馋嘴小孩,有些害羞,又忍不住地吞着口水看桌上的菜,引得旁边士兵心疼,自己还没吃呢,倒先给他们夹了几块。

经常来兵营,林婷婷四小也不怯场,乖巧喊了一圈“叔”,就坐到林牧跟前,抓起馒头就开吃。

大半米长的乌鱼,根本没法收拾,尽被剁成几段炖了汤,四小年幼,吃得沥沥洒洒,T恤上都沾了不少汤汁。

空旷河边,大河凉风带来一股清爽水汽,林牧看着眼前场景,与前世截然不同的命运,让林牧有些失神,偶尔小弟小妹的笑声,才让他感受到这股真切的牵挂。

这个世界,变了;但家人,依旧没变!

林牧照顾着四小,心情越发宁静,看着旁边的大河,心中无惧无忧。

……

今天的林父很不错,意外地在家,林牧帮做了他最爱吃的荷包蛋面条后,就照顾好小弟小妹睡觉,准备离开。

“恁妈过个星期就回来了……”林父在饭桌上突然道。

林牧应了一声,这消息他早在信里就知道了。

犹豫了一会,林父还是张口问道:“你真要把钱拿去买旋耕机?价钱我问过了,起码7000!风险是不是太大了……”

林牧笑了:“我找孙连胜问过,他认识的有省农机厂的人,质量也好,六千五就能买着……”

“我是怕钱砸进去,连本都收不回来!”

“……买回来之后,我妈能安心在家,你要是愿意,以后我给你也买一辆,农忙时累点,其他时间就轻松了,一家人团团圆圆的,总好过天南地北……”

先前存的就有稿子,这段时间林牧又笔耕不辍,存稿将近十万字。

前几天又发了五万字过去,第二笔稿费单,正在邮来的路上,加上林牧先前短篇、抓鱼挣的钱,前后也有七千多了。

这些事,林牧没有瞒家里人,林父林母也知道了他的打算。

对于林父而言,哪怕平时他眼皮不眨地能输光林母寄回的一两千,但七千块仍是笔从未有过的巨款,这两天他梦里都在数钱,可惜林牧从未给过他这个机会。

听着林牧平静又坚决的声音,林父沉默了,良久,这才突然问道:“你是不是特别恨我?恨我当初让恁妈出去打工?”

林牧摇了摇头:“说过去没意思,我现在只想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我妈辛苦了一辈子,我既然有能力,就不可能再让她受半点委屈!”

辛苦了一辈子……

这个常在书上见到的话,林牧是亲身体验过的,回想着记忆中年轻的母亲,慢慢苍老、白发横生、眼睛昏花、全身病痛,林牧就暗恨时光无情,恨这沉重的家庭重担,都担负到了母亲身上。

老实说,林牧现在已经不期望改变林父了,没那个心力,也没那个心思了。

懒就懒吧,当儿子的,养他一辈子好了,只要母亲不受委屈就行……

离开家门口,心里谈不上开心的林牧脑海里,突然传来肉蛋安慰的声音:“嘤嘤嘤……”

林牧转头看见他那个蠢萌样子就笑了:“醒了?走吧,咱们瞧瞧鲤鱼王的秘密去!”

虽然现在尽情异常平静,但嘤嘤怪升级,无疑是件开心的事情。

“大牧你先等下,嘤嘤嘤,可以选择开启《十二天书》中的‘武侠’一页,而且《十二天书》的抽奖结果,也提升了一个档次了!”

林牧眉角一挑:“武侠?《武侠开端》可不是专写武侠的……算了,武侠就武侠吧!”

最想开启的,其实还是“仙侠”,原因不用说。

左手伸出,只有自己能看到的《十二天书》中,《武侠》一页,果然已经明亮,全部解封!

在查看期间内容之前,林牧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大但的想法。

“要是我现在太监……然后开新书……

PS:今天不开心,给这本书五星评价的一位书友,因为题材变化离开了,你们感觉题材变化后,什么感觉?骂我也行,我听着,以后尽量避免……

第七十五章 《一气动山河》!

不停地开新书,短时间内开启更多的《十二天书》分类?

林牧想了想,还是抛开了这个想法,太监门里深似海,对自己松懈点,一辈子都住太监窝了。

《武侠分类》的开启,让林牧有些失望,毕竟“登道岸”里,已经可以做各种任务,兑换秘籍之类了,武侠世界,除了武功,似乎也就段延庆手里那点药,值得惦记。

只是,当肉蛋再一次展开身体,毫无遮掩地伸展成金箔后,上面的兑换,明显吓了林牧一跳。

“血梨,人阶上品,食用后可增加真气、抗毒能力。兑换需要嘤气值5000点”

“《九阳真经》,人阶极品。天下至阳至刚内功心法,内蕴创功者精神意志,兑换需要嘤气值十万点!”

“《独孤九剑》重剑诀,人阶极品。剑魔独孤求败绝学,搭配《自然心经》、玄铁重剑,将能突破人阶威力极限。兑换需要嘤气值十万点!”

“玄铁重剑,人阶极品。无名高手为斩杀石龙所铸,后为独孤求败所得,需以石龙之血开锋!兑换需要三十万点嘤气值!”

“仙根,人阶上品,降服后可更换身体部位,凌空半里,取人贞操!友情提示:欲换此物,请先自宫!兑换需嘤气值3000点。”

“神龙,人阶上品,蛇魔炼化而成的异蟒,通人性,粗大强壮,牙齿已经拔净,可放心使用!在此之前,你要保证是你吞它,而不是它吞你!兑换需嘤气值30000。”

“小李TMD飞刀,人阶上品,内蕴小李飞刀刀劲,攻击李寻欢时威力翻倍,可使用次数1/1,兑换需嘤气值10000!”

“……”

如果说,刚开始还能看到几个正常的兑换,比如说《九阳真经》功法,血梨这种武侠异果的话,那其他无厘头的兑换,就让林牧脑壳发疼了。

更让林牧奇怪的是,这些兑换中,最高的只是“人阶”类兑换,即使是《九阳真经》,也只是人阶极品而已。

那些高武甚至超武,比如说《圣心诀》、《金银双绝掌》,根本不见踪影。

如今两境合一的异世界,同样低武世界,莫非这里面有什么联系?

如果自己开启《奇幻》分类,里面会不会有美人鱼的兑换?

自己那四千余嘤气值,左看右看,在抛开不上不下的内功心法后,最合林牧心意的,也就是那个“仙根”了,原剧中,朱尔旦咸鱼翻身,此物可是出力极多的。

可是,割小鸟啊……

林牧丢头瞧了瞧,打了个哆嗦,算鸟算鸟,自家的虽然短小细,虽然只有5厘米,但原装货肯定更顶用,暂时留它一条狗命。

至于“血梨”、“昆仑灵桃”之类的,还是等有了功法后,再去兑换吧!

……

肉蛋所形成的“金箔纸”,悬空而立,只有林牧能够看到。

“行了,恢复原状吧!”

林牧大略看完后,便让肉蛋恢复原状,只是,随着平整的“金箔”卷折,林牧不经意间,竟然发现金箔背面上,隐有字迹!

伸手去抓,肉蛋已经恢复原状,右手正抓在它的裤腰带上。

也不知道这货跟谁学的,原本清清爽爽不是挺好,非得自己用灵气弄了身短袖短裤,好像它不穿衣服,林牧就会偷窥它似的……

我林牧是这种人吗!?

稍一用力,林牧就要把它短裤拽掉,吓得嘤嘤怪满脸惊恐,拼命抓住裤子不让瞧:“不可以!大牧,那里不可以!”

嘤嘤怪不是林牧,也是有羞耻心的!

只是,林牧兴趣一起,根本不理会它的阻拦,翻手就是一掀!

只见短裤下面,正正地显示出一个……

“正”字?!

正?

正!

林牧一下就兴奋起来了,双眼放光,一手把肉蛋裤头拽掉,哈哈大笑。

“瞧不出来啊肉蛋,你竟然还有这种属性!早说啊!早就我帮你写‘正’啊!保证写得又好看又漂亮……别动,屁股翘起来,让我看看这是什么……

“卧槽!《一气动山河》?!!!这也行?!”

嘻笑的神色,一下子消失不见,林牧被那股重大的冲击,震得脑子发晕。

“《一气动山河》!中原正道第一人、邪心魔佛根基之招……”

林牧的心越跳越快,浑没想到惊喜来得如此之快,正缺功法时,就来了《一气动山河》这种凶残绝学。

自己的笔名“一页书”,取自《霹雳布袋戏》中,正道第一高手“一页书”的名字,其诗号正是“世事如棋,乾坤莫测,笑尽英雄”,其武力值突破天际,堪称人间真神。

这么说吧,“路西法”降临人间,拼着一身根基,用人间所能达到的极限武力,硬生生把“路西法”打得飙血不止,这样的实力,就是一页书曾经展现过的。

而《一气动山河》,正是“一页书”的绝学之一,威力之强,自不用提。

林牧心中思虑,手里的肉蛋,可就羞耻度爆表了。

作为稽族第一勇士,此时却被林牧按在手里,双眼如火地盯着自己的身子,谁受得了?!

“大牧!你够了!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你……!嘤嘤嘤,你停下!停下!别掰!别揪!嘤嘤嘤嘤……”

林牧掰开嘤嘤怪双腿,揪起那个可疑物体,一点角落都没放过地看了一遍,果然又发现了几个与正文关联的字迹。

这些字迹,林牧敢肯定先前绝对没有,也正是在这次肉蛋“睡醒”之后,身上才自然而然出现这些,连它自己都不知道。

正当林牧看完最后一字的时候,嘤嘤怪背身上的《一气动山河》金光爆起,光华夺目,化为一道金色流影,映入林牧身体里,周身游走,最后在气海停了下来。。

“你获得《一气动山河》传承!

种邪心、生魔佛、魔劫万千,引渡如来!”

无数的修行诀意,涌入林牧脑海之中,正式将林牧带进了修行路。

旁边的肉蛋凄凄惨惨,捂着屁股含着泪穿上了短裤,林牧刚才用力太大,把它掰疼了……

PS:独孤求败、玄铁重剑的设定,来自萌冲小学时看过的一本《剑魔独孤求败》小说,大家有看过这本书的吗?

感谢神佛堂的1000打赏。

第七十六章 骑马布……

随着提示声起,眼前的金色流光也融入林牧身体,最后化为如豆灯火,静静浮在林牧气海之中。

林牧气海未开,原本看不清其中虚实,但在这一瞬间,就仿佛平静的湖面被轻轻一点,泛起冲向全身的道道涟漪,一片灰蒙蒙的体内世界,就此展开。

片刻之后,一切又重归黑暗,只有气海处,静静悬浮着一点金光,映照周围狭小的一片世界,一呼一吸之间,空气中的灵气,稀薄却稳定地涌入林牧气海。

再片刻后,胸口处,只有一阵暖烘烘的舒服感觉,如同雾中看花,模糊不清。

林牧静立不动,全力稳定气海感觉,片刻后,气息稳定,剩下的,就是每天采气补精了。

旁边的肉蛋好不容易穿戴整齐,瞧见林牧闭目宁神,不由得哭丧着脸,只觉得前途一片黑暗。

与林牧接触得久了,它的审美观也有些变化,原本还是个圆滚滚的嘤嘤怪,现在也长出了如同小狗般的身体,还用觉醒的一点灵气,织成了衣服穿身上。

哪曾想,先前一丝不挂时,林牧瞧都不瞧他一眼。

现在刚穿上衣服没两分钟,林牧就猴急猴急地扒自己衣服不说,还各种翻腾自己,要看清自己身上的所有字迹。

穿衣服,比全脱的更有魅力?

呵,男人!

自己身上,也就只有三四个“正”字,你就这么兴奋了?

你是RBQ啊!

自己升级这一次,就被林牧扒光了,还发现了《一气动山河》。

《十二天书》共分十二重,以后自己还要再升级十一次,被林牧再检查身体十一次?!

那样的场景,肉蛋想想就是一阵可怕,可是为什么,内心反而有些小期待?

嘤嘤嘤……”

此身此景,也就只能嘤上两声,以安慰自己那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心灵了。

肉蛋也有些奇怪,当初创造自己的那家伙,要是多无聊,才能想出这样的传承方式?

好嘛,人家都是悬崖底下的老头身上,找绝学传承,到自己这,就变成了从屁股沟里翻看了,这样清清脱俗的传承方式,也不怕长鸡眼?

下一次,秘籍写在哪?

自己痔疮上?

要拿显微镜看?

趴在林牧肩膀上,嘤嘤怪思想跑偏,反应过来后,已经被林牧再次抓到手里,当猫撸。

“走!会会那个鲤鱼王去!”

……

《一气动山河》的获得,给林牧以极大底气。

虽然还没有那位前辈单手捏蘑菇蛋的凶残程度,但随着气海灵气吞吐,林牧感觉身上力气都大了一些。

军营里,一排排士兵站得笔直,等待行动。

孙连胜一个个走过他们,看着他们的表情,满意无比:“照分配的任务区域,负责拦截!重审一遍,这是实战,不是演习!”

走到林牧身边,孙连胜顿了顿:“孙超!孙杰!你们两个照看着林牧!”

“是!”

百十条青年士兵,除了林牧浑圆一块,其他俱是六块腹肌的猛男,一个个脱得只剩内裤,又缠了条水下皮带,皮带着挂着些不知用途的小工具,换气的小塑料囊,还有一个分水刺。

还有一些士兵,几人一组,腰里挂了鱼网,围向两边。

林牧在旁看着,再瞧瞧河中心,在水面处欢喜打着水花的鲤鱼王,想了想,也挂了条皮带,直接脱光就跃入了水中。

六七岁的年龄,连条内裤都没有,林牧干脆就一口气潜到河心,四十多秒没有换气,瞧着孙连胜都有些心惊。

林牧瞄了瞄水下,目力又强三分,见水下有三条近米长的乌鱼游动,一个水花翻过,身子就跃进鱼群之中,时不时地出水,看看其他士兵围捕的阵势。

十五的月亮,对鲤鱼王似乎很重要,又或者干脆是傻,哪怕感觉到了危险,它依旧警示是瞧着四周,并不离开。

孙连胜也不急,静站在河边,看着连队行动间的配合,不时甚至放慢速度、稍作调整。

真当这是练兵了?

林牧正踩着水,胸口气海就是一跳,凭空又起几分力气!。

“四周,有灵气聚合点?”

先前时,觉醒者也能感受到灵气的变化,但顶多就是大范围地感受附近的情况,比如瞧一下整个大宅的风水。细节处,却是体会不清,哪怕是孙连胜,也没见能精准察觉周围哪里灵气浓重。

但修习了《一气动山河》后,林牧对此就份外敏锐,眼瞧着水面没事,深吸一口气,在旁边两个“保镖”惊讶的目光下,翻身潜进了水中。

周围一阵黑暗,林牧感受着四周潜流的激荡,在令那些“深海恐惧症”的水下环境中,安心无比地继续下潜。

心里有底,还怕这河里有吃小鸟的食人鱼么?!

肩头牢牢抓住林牧耳朵的肉蛋,从腰间的皮带上,取下个包了层塑料袋的水电筒,白蒙蒙的灯光照亮周围一点空间。

五六米的水下,常人早就感觉周身沉重,被水压压得难受,在林牧这,却是没什么太大不适。

“咦!这片河底周围,竟然没有水草……嗯?那是什么?”

林牧神气一动,游到一处空水河底处,气海中“一气动山河”的金色烛火,几乎要跳了出来,就在这时……

空气中的灵气,又是一跳!

就是这里!

林牧眼睛死死盯着一处小鼓包河底。

黑乎乎的、鼓胀如包子,还吞吐着灵气,一看就知道有问题!

左手一闪,七星宝刀已经握到手中,右手轻轻拂开那个小鼓包上淤泥。

许是这样的灵气喷吐,在定期清理着它上面的淤泥,因此表面上的泥土并不多。

就在林牧惊喜地想要摸宝时,淤泥下,竟然是一处有平米大小的幽蓝澄透空气屏障,林牧稍一用力,整个人就掉了进去。

这就像是一个定在河底下的大气泡!

靠近地下的气泡边缘,一道淡淡透明光门,就这么横在那里,喷吐着灵气,这里的灵气浓度超过外面两倍以上!

林牧雀悄地靠近了光门,他已经从孙连胜手里知道,不是什么异世界的原住民,都能突破两境之门的,甚至有的连光门都察觉不到!

就在这时,光门中,传出一声瓮声瓮气的声音。

“灞波儿奔,你又偷到公主的‘骑马布’了……”

PS:感谢神佛堂、哭死的鱼的1000打赏,感谢心静方可致远、爽2、一瞬间的爱情、mel冰雨by、农乾宝、酷酷的人的打赏。

第七十七章 你们让我很失望

声音低沉,瓮声瓮气,就好像说话之“人”的嘴,是一口大缸,不住地回声。

灞波儿奔?!

九头虫?碧波潭?西游记?!

林牧直听得鸡儿发硬,这他喵的,怎么就《西游》了?

平日里与孙连胜聊天时,林牧也知道了那些“两境合一”的大致情况,灵气程度与现实世界大致在一个层次的异世界,才有可能产生“两境通道”,就像这些年来,发现的异世界,一般都是武侠世界。

即使如此,也仅仅只有少数特殊的宗师高手,才能通过两境之门,来到现实世界之中。

《西游》,怎么看也是高端世界,虽然经历了六小龄童的十余年努力,至今仍旧没听说过谁进了“西游”世界,这方面的信息都没有!

难道是因为最近天气灵气的变化?

就在林牧疑惑间,耳中,对话仍旧正常地传了过来!

“奔波儿灞,你来得正好!我已经取了潭中灵水,将公主的骑马布泡了半个时辰!咱们赶紧分喝了,也能增涨些法力!”

接着,便是一阵“稀溜稀溜”的喝水声,以及“两人”乐不开支的谈笑声。

骑马布?!

这回林牧终于留意到话中的重点,不由得满头暴汗,将身子凑了过去。

这个河底气泡,大小不过一平米左右,隐陷在河底,而那个所谓的“两境通道”,更是仅有碗口大小,若隐若现,似乎并不稳定。

这么大点通道,连头都钻不进去,林牧比划了下,也就能勉强伸进自己的小鸟,而且还要是在疲软的情况下,否则进不去。

太粗……

这个通道,当偷窥孔,还是可以的。

林牧把脑袋凑过去,一眼进去,侥是他早有心理准备,依旧被吓得心脏停了下。

奔波儿灞是鲶鱼精,和小叮当一个种族。

灞波儿奔是黑鱼精,两妖俱都鱼身鱼头,伸着两手双脚,瞧起来黑鳞片片、鱼眼圆瞪,丑怪之处,把林牧这个安静的美男子都吓到了。

那是一个墙壁上有发光石头的水府洞穴,怪石嶙峋没有水,似乎西游里有点身份的水族妖怪,也都向人族看齐,不喜欢整天一身水,跟根黄鳝似的整天进水,免得让人误会自己是个不正经的妖怪。

视线的近处,除了一炉香火外,还有两个石盘,里面放着两尾鲤鱼。

洞府的正中间石桌上,两妖正在那里“稀溜”着水,桌上石盆里,一条绿色的长带,静静在放在石盆里,隐有血迹,应该就是两妖话中“万圣公主的骑马布”。

灞波儿奔喝得不过瘾,伸手抓起那根绿色长带,直接就舔食起上面的血迹来。

旁边的奔波儿灞见状,同样过来争抢,两条面目狰狞的鱼妖抢食着一根“骑马布”,场景看起来别提有多么恐怖与怪诞。

但外面的林牧,却是瞧得一头黑线,只想痛痛快快地骂上一声“卧槽”!

……

作为一个作者,林牧是看过许多书的,不像有些没文化的读者,上车都不会上。

你跟这些读者说“骑马布”,一群二货懵头懵脸,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跟这些读者说“姨妈巾”,把车开进了他们家门口,这群二货才反应过来,嘿嘿怪笑,不学无术。

一点文化都没有!

是的,“骑马布”,就是古代的姨妈巾。

在一些穿越武侠小说中,比如说《天龙八部》的同人里,经常就有些傻(o)作者为了攻略木婉清,各种关心,在对方受伤又来大姨妈时,甚至还给对方煮布带当姨妈巾,就差没在脸上写上“好男人”了,感动得木婉清情思暗结。

但事实上,如果哪个穿越者真这么干的话,那很大的可能,木婉清会把布带砸你脸上!

当老娘是傻子么,一条布带就能当姨妈巾了?

真当老娘裙子底下,是在随风跳海草舞么?

骑马布做起来简单,用干净的布条,缝成一个长带子就行,里面的空间里,可以包上草木灰,既干净又吸水,在卫生巾还没普及的年代,用的基本上都是这这玩意,骑马布的纯洁程度,那是经历过历史考验的!

这玩意又叫“月月带”、“月布”,是天下至阴至秽之物。

《西游记》是古代,万圣公主用的,自然也是骑马布……

奔波儿灞、灞波儿奔现在抢着吃的,就是这玩意……

辣眼睛!

林牧只觉得眼前惨不忍睹,这两个二货妖怪,简直把无节操表现到了极致!

别说吃了,就算是想到这个情节的人,都妥妥的变态一个!

咳咳,这些变态里,或许也有一两个纯洁例外的……

但是,排除掉这辣眼睛的视觉效果,两妖的这种行径,倒也可以理解。

《西游记》里,小白龙的“马尿”,那都不是凡物,普通水族吃了,褪凡化龙都在眼前。

万圣公主自然也是如此,甚至由于是龙血的缘故,效果还能更强些,即使一下子化不了龙,增涨法力、开启灵智,那也是妥妥的。

这么强的效果下,换成任何一个人,万圣公主的骑马布就摆在你面前。

你吃不吃?!

随着两妖将“绿色布片”丢到一旁,开始化出真身修炼,一缕缕黑色气息,也通过“两境通道”,传到了现实世界之中,引得林牧上方几尾大黑鱼,不停地兴奋追逐。

这些乌鱼长这么大,原来是这个原因!

林牧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就离开水泡,往水面游去。

……

说来话长,其实时间也不过刚过两三分钟而已。

由于贪恋满月精华,鲤鱼王想要逃走时,四面包括水下,已经被重重围了起来,这些士兵果然是修炼过的,一个个内息悠长,常人根本没法做到。

反倒是林牧,在浮起水面后,旁边的士兵忍不住向他翘大拇指。

水下剧烈运动中,能憋上三分钟还不泄气,即使是他们,也不是谁都能做到。

片刻间,鲤鱼王已经被三四条网罩住,哪怕扑腾得再厉害,也被一群士兵拖到岸边了,看得其他士兵满脸好奇。

林牧却是突然道:

“这鱼不能抓!”

PS:一群不学无术的家伙,我对你们很失望。

第七十八章 灵光乍现

“水下还有好几条大乌鱼,要是鲤鱼王被抓,只怕这些乌鱼失了天敌,能将这满河鱼虾,全都吃个精光……”

林牧没有说“灞波儿奔、西游通道”的事情,原本是可以、应该去说的。

到时候哪怕上交给国家后,那处灵气气泡,成为高手才能进去的修炼宝地,那又怎么样?

自己才七岁,到时候光着屁股游过去,非要挤进去,里面的高手你好意思不让我进?

还要点B脸不?

咋的,你还能枪毙我不成?

我小,我骄傲!

反正那么小的洞,自己又进不去,还不如告诉孙连胜,好歹挣点功勋。

至于里面两妖会不会出来,林牧觉得并不用担心,毕竟那么小的洞,进去难,出来更难,西游世界现在与现实世界,应该还没什么交集。

但心中不知道怎么,总觉得自己说出去后,会失了一个大便宜,林牧准备先考虑两天。

孙连胜挠了挠头,终还是一挥手,示意士兵把鲤鱼王放了。

连队的主要任务,是关注张璞、林牧、鹰爪王三名觉醒者,次要任务是防备鲤鱼王为祸乡里,是抓是留,自主权很大。

周围士兵放开网,鲤鱼王急忙钻进水里,附后浮起水面,疑惑地瞧了瞧岸上,似乎明白了什么,朝众人点了点头,这才又潜下水去。

……

“到底是漏了什么呢?”

回去的路上,林牧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脑海中突然跳出的灵光,真要认真去想时,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

那么小的两境通道,或许猴哥那样的大神通者,能变成小小飞虫飞进来,但两界的灵气差异,无异于一只鱼从水里,突然来到了真空,没自己爆炸都是幸运。

反倒是真实世界的人,进入那些高灵气异世界时,从来没有什么安全问题。

自己要是能进去,或许还能在洞里搜点东西,可那么小的洞,怎么可能进去……

心里一直疑惑,林牧想得头都快炸了,哪怕走到了家门口,依旧头脑发晕,这种感觉,还不如直接交给国家来得爽快。

心里不爽,林牧直接回了西间,放下这件事,研究《一气动山河》来。

这是林牧第一次接触功法,而且还是这么顶尖的,很快就沉浸在《一气动山河》的氛围之中。

夜,渐渐安静,心神,也逐渐融合进气海之内。

恍惚间,林牧仿佛看到了一片大地,一片干涸的湖泊、小河、水井,又有无数贫瘠的土地,将这些破败的“水池”分开包围着。

说是水池,水是形容词,连滴水都没有,上方是灰暗的天空。

整个空间,空空荡荡,毫无生机。

唯有在气海位置那里,一道金色光碑,上面隐有字迹,林牧凝神辨认,精神交融,正是“一气动山河”五个字。

金色光碑随着心跳跃动不止,偶尔从四周涌现各种颜色的水气,便被吸入金色光碑,化为无色透明的烟岚,融入下方土地,不见踪迹。

“三百六十五处穴位,正成三百六十五个水域,或是小湖,或是水井,土地下方,又有经脉组成的通道,勾连彼此……

这分明就是我的身体,嗯,要吸纳灵气,把体内这三百六十五处水域,全部填满,这样才算是根基奠定?

下一阶段的修炼方式,金色光碑没有说明,看来是要先打好根基再说了……”

心中计定,林牧将全部心神,都用来吸纳周围灵气,感受着周围丝丝缕缕的灵气,感觉自己就像是只可爱的小猫咪,在扑捉着屋子里的飞虫。

等等,小猫咪是什么鬼?

练功呢,不能逗比!

林牧收敛心神,全力采补周围天地……

等等,似乎哪里也不对……

心里念头一个接一个,林牧开始还耐下性子,最后干脆暴露本性,只把自己当成个怪蜀黍,周围那一缕缕灵气,就是一只只小萝莉,调皮地逃避着自己的抓捕。

原只是好玩,没想到这样反而效率大增,越来越多的灵气涌入身体之内。

……

修炼起来,时间就过得快了,脑海中那一丝灵感,林牧也暂时放下。

待他从修炼中醒来,发现时间已经过了两个多小时,小弟小妹,竟然还在东间看电视!

两个小东西,明天不上课了是吧?!

呃,好像还真不上课,人家周六周日,是休息的时间……

心里闪过《我们不一样》的曲调,林牧不爽地进了屋子,小弟小妹正坐在床上看电视,黑白电视里,正放着曹骏演的《真命小和尚》。

这是今年刚火的一部剧,曹骏这时候又小又萌,演的小和尚“开心”,武功高强,一在电视上播出,就成为许多小孩的偶像,在国内和新坡国,火得一塌糊涂。

小弟小妹看得入迷,哪怕林牧进来,眼睛都不离电视机,这么专注的情况,倒是让林牧起了兴趣,就也坐到床上,看会电视静静心。

电视中,“开心”小和尚,和一群伙伴,似乎陷入了一个山峰上绝地,四周都是悬崖,绝地里中间一个水桶般大的铜球。

随后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就找到了能让他们身体变小丹药,几个人变小后,钻进铜球里,铜球顺着崖壁掉到山下,竟就这样脱离了险境!

随后,几人钻出铜球,药效过了,身体就恢复了正常。

林婷婷看得羡慕:“真厉害!要是我也吃个这药丸,也钻进铜球里,肯定特别好玩!”

林欢表示赞同:“是啊!变得这么小,到时候骑着大公鸡,直接飞天上去!”

两小在那里热闹讨论,林牧瞧着电视上的剧情,心中那团灵光,终于想得分明!

对啊,并不是非得修仙之后,才能变小啊!

《开心小和尚》里,有变小的丹药。

十二天书《游戏分类》中,变小的游戏道具同样比比皆是,普通人就能用,只不过自己一直没抽到过罢了。

自己前世也看过《真命小和尚》,只是这段剧情早就已经忘动,潜意识中,隐隐觉得有变小的方法,这才心中疑惑思考。

十二天书《武侠》分类中,兑换页面数不胜数,根本就看不过来,林牧先前,也只是一眼扫过几栏有意思的兑换,根本不记得这些深埋于记忆的东西。

进入《西游》的世界?

林牧的心一下子火热起来,也没心思再去看电视,回到西间,搜索起相关的兑换来。

PS:本来这一章,12点前就能码出来的,但萌冲特意开了个优酷会员,去搜《真命小和尚》里,钻铜球的那段剧情,想查那个丹药叫什么名字。

查了半天,也查不到,可记忆中,《真命小和尚》确实是有这段剧情的啊。

兄弟们对这个片还有印象没?在线等,急……

第七十九章 心如赤子

“小沧粟丹,人阶中品,服用两个时辰内,身体缩小十二倍。

虽然这个名字,听起来像岛国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但请不要误解,端正你的鸡儿,把手从裤裆里拿出来!

盆友,‘沧海一粟’了解一下!

心若在,梦就在。

当你相信你很大时,那可能是幻觉;但当你相信自己很小时,这往往是个事实。

不要想着玩泥鳅,在你心境剧烈变化时,小沧粟丹药效会急剧消耗,把泥鳅嘴硬生生撑爆的痛楚,你永远不会想了解。

兑换需1000嘤气值。”

讲真,这药听起来很拽,武侠世界中,把人变小,变小后似乎可以随便浪,但正常情况下,也没什么卵用了。

不增涨功力,又是一次性物品,去偷秘籍,整个人还没本书大,鸡肋得厉害,要是变大,或许还有些用处。

林牧开始还挺好奇,看了一会,就淡定了。

经历这几个小时,或许是外面看《武侠开端》的读者又多了一些,林牧此时的嘤气值,已经有5000之多,兑换了一个“小沧粟丹”,还有4000多。

夜已经深沉,林父也回来睡觉了,小弟小妹稚气未脱,缠着自己睡觉不说,还非要自己给他们讲故事,根本走不开人。

本想去河底练练“一气动山河”,毕竟那里灵气浓郁,顺便也是盯着点两妖的活动规律。

现在被小妹缠着讲故事,林牧随意讲了个盘古开天,倒是注意到了自己与以往的不同。

在以前,自己白天里做饭、抓鱼、做家务,有点时间就赶紧去码字,哪怕是休息时,都要想着小说剧情,整个人没闲的时候,一沾枕头就睡着。

可今天经历大战,又遇到《西游》世界的踪迹,还想了小说的剧情,硬是精神异常,根本没有一丝困倦。

“胸口处,一直向全身散发暖流,修炼《一气动山河》,滋养人的精神?”

这倒是个好事情,林牧以后时间紧张,哄了小弟小妹睡觉后,干脆就回到堂屋,打开灯继续码起字来。

时间不够用啊!

西间里黑暗一片,小弟小妹睡得香甜,睡梦中偶尔还傻笑两声,仿佛在梦里,都在与小伙伴们玩耍。

中间堂屋里灯光明亮,林牧伏案写作,头脑清醒不说,夜里看书,眼睛也不干涩。

而在东间里,电视机一直开着,只不过已经没了节目放,上面的图标,已经变成一个彩色方格的地球,那是电视台今天播放结束的标志。

三四米外的床上,林父侧着身子,脸对着电视,人已经呼噜声不断地睡了过去。

林牧已经习惯了,乘着写作的间隙,去把电视关了,林父睡得浅,被他动作惊醒,张嘴要说什么,瞧了瞧墙上的挂钟,又老实地闭上了嘴。

这要是十点十一点时,他肯定会说:“关电视干啥?我还看电视呢!”

然后没几分钟,就又看着电视睡去,电视就在那亮上一夜,根本就没有下床关电视的习惯。

哪怕是林牧去关,也不行,你关上电视,林父反而精神了,非得下去把电视打开,自己就舒坦了,为这事林母和他吵了一辈子架。

试过几次,林牧也懒得和他说话了,爱咋咋地!

……

“发了!”

几乎只睡了三个小时,精神却比以前睡上一夜都舒服,精神饱满的感觉,让林牧首次比两小还起得早。

待到林欢、林婷婷跑下床洗脸时,林牧在院子里已经打过一趟虎形拳,感受着又大上一些的力气,高兴地给两小做油饼吃。

什么“早上吃清淡点的、中午吃营养点的”好,什么“早上吃得像乞丐,晚上吃得也像乞丐”,全是闲得!

林婷婷、林欢天天吃肉,除了一人一个“啃吃嘴”,也没见他们长胖,一天满村子地跑闹,跟两头小老虎似的,吃清淡了都没力气玩!

因此这顿摊饼,林牧高兴之下,鸡蛋又多加了两个。

葱花、鸡蛋、面粉和水,调成一小盆白面糊糊,林牧找了个小板凳垫脚,把面糊糊摊到铁锅里,这玩意就是考较火候,林牧对此拿手,做出来的摊饼带了点“焦”,又没有糊,两小最是喜欢。

坐在小板凳上烧火的林欢,眼巴巴看着林牧每做好一张摊饼,小妹就欢腾地开吃,好在妹妹还会给林牧、自己夹几块吃,否则他肚子可早就抗议了。

一场普通的早饭,三兄妹吃得轻松愉快。

林牧也仿佛第一次融入到两小的精神状态中去,没有早起的疲惫精神,只有对这一天生活的无限期待与活力。

心如赤子!

在这样的心境下,做起家务来,似乎都是一种对身体的锻炼,而不是辛苦的劳作。

待到上午十点多,林父肿胀着惺松的双眼,鼓着一对眼袋,迷迷糊糊地起床时,林牧瞧着才不过30余岁的林父,只觉得荒谬异常。

前世的自己,初上班时,每天累成狗,大早上精神低迷的样子,与现在的林父没什么差别吧?

从昨晚习得《一气动山河》后的大半天,林牧的心理状态,都在这种对生活的重新审视中,慢慢变化。

林牧看到,自己拿着葫芦,在给菜园浇水时,眼前那散发着淡淡烟岚般的灵气,这片菜园,经历大半年的灵水浇灌,灵气明显比别处更浓郁些。

那只趴在菜叶下的青蛙,更是一直等着接水滴喝,见林牧看它,竟然机灵地“呱呱”地叫了两声,一伸舌头抓了只蚊子,讨好地鼓着白肚皮。

林牧给它淋了头葫芦灵水,没理会它兴奋地打滚的样子,切碎了几片菜叶,给柴房里的鸭子喂食后,就摘了个番茄,揪了根黄瓜,往直河赶去。

再一次游进河底气泡中,林牧顿时感觉到了异样。

《一气动山河》掌握后,林牧对于灵气无比渴望,如果非要形容一下,大概能借用西门大官人的一句名言。

“心肝宝贝儿,想煞我也……”

PS:感谢XLBDB的500,万98的100打赏。

天气热了,今天出去剪了个头发,网上买了条夏天的短裙,更新得晚了,一会还有一章。

第八十章 修炼

一夜时间,气泡中的灵气浓度,似乎又提升了一些,馋得林牧直想舔那个碗口大小的小光门。

太爽了!

就像是坐在三千后宫佳丽中的狗暴君,不用自己费心追,周围如玉美人就自动扑了上来,想着法地往你身体里钻,想想先前费力去采纳灵气萝莉的经历,林牧不禁潸然泪下,含着泪接收着周围丰腴的灵气娘。

比着家里的缕缕浅薄灵气,这里的灵气都是论“条”的,源源不断地被吸纳进气海之中,就是那座中转的“一气动山河”的光碑,都轻轻闪动,状极欢愉。

气泡外,鲤鱼王停在气泡上面,已经默认了林牧钻进气泡的事实,许是先前林牧求情放了它,它现在与林牧近在咫尺也不畏惧,只是小心翼翼地瞧着林牧在那打坐。

林牧没理它。

悄悄地往小光门里看了眼,见灞波儿奔正在那睡觉,林牧就安心修炼,内视起身体里面来。

荒芜的体内,依旧是那三百六十五处贫瘠大地,但明显感觉有了一丝水气。

从外界吸纳进来的灵气,尽被吸进“一气动山河”的光碑,也就是被林牧用“一气动山河”的行气路线运气,再出现时都已变成纯净灵气,一小部分融入下面的土地,大部分却是散到周围空气之中,暂时无法为土地吸收。

只这半小时的功夫,林牧感觉都要超过昨晚一夜辛苦了。

气泡里的灵气很充沛,林牧吸纳起来极是爽快,只是吸得越多,周围灵气也就稀薄了五分之一,看来从《西游》世界传进来的灵气,还是有所限制的。

这给林牧的感觉,就像是一盆水银,虽然也能挥发到空气中,与空气合为一体,但那速度实在不敢恭维。

正体会这些变化时,林牧身体突然一阵抽搐,周围的灵气顿时索然无味。

气海之内,一缕黑色气息,正在半空中四处游走,明明是死物,却显出霸道异常的姿态来。

这是从灞波儿奔身上散发出的黑色气息,应该是对方身上的妖气,偶尔也从“两境通道”里传出些许,导致直河里黑鱼硕大异常,林牧一个不慎间,却是被这缕妖气冲进了身体。

妖气横冲直撞,撞击得林牧周身经脉俱痛。

表现在体内世界,就是许多土地,被这黑色气息撞得土碎石开,犹如一群乱兵大肆破坏,周围那些纯净的灵气,也一个个四散奔逃,四散钻进大地上的枯井、干湖中去,激荡得林牧精神更加振奋。

“鲶鱼效应?

之前费着心思地让这些纯净灵气滋养身体,一个个地都不情不愿,各种反抗。

现在有了这缕妖气横冲直撞,就一个个软了,哭着喊着要钻我身体里?

看来这体内的灵气,也是个抖M……”

林牧心中暗忖,却是不急不慢,气海之中,气氛陡然一变。

一气动山河!

只见光碑之上,金华大放,一天内积蓄的灵气,在光碑之上流转不停,只那一念之间,破空金锥急袭而去,正中四处破坏的妖气之上。

“duang!”

在“成龙听了想打人”的碰撞声中,金色光锥一下将妖气撞击成粉碎状态,黑色妖芒纷纷扬扬,化成一片飞灰,尽数落在干枯的土地之上。

那些临时融入进林牧身体的灵气,察觉到这种情况,却是一个个又钻了出来,扑向那些黑色飞灰,为其沾染上一丝水气后,就与代表身体的大地融为一体。

其他赶得慢的灵气,见“妖灰”已经有了主,不自觉地就向先前被撞坏的大地而去,弥补那些被撞碎的“土石”。

说是土石,其实就是林牧操作的经脉与身体。

林牧面色古怪,这场景,怎么跟那些害虫,活的时候祸害庄稼,死了后身体却也能滋养田地一样?

在自己的感知中,妖气飞灰落在了自己左臂处的一片“荒芜大地”之上,那些灵气又与飞灰融合之后,林牧感觉自己左臂的力气,竟然微有提升?!

“这是逼自己练麒麟臂啊!”

林牧乐了,气海里一击破敌的金色光锥,散成一片淡淡金气,在林牧“一气动山河”功法的牵引之下,又渐渐融入进光碑之中。

一缕妖气,竟然让林牧体内的真气,猛增五成不止!这还不算那些融入身体的灵气,效果非凡。

“亏着我有《一气动山河》的功法,否则妖气入体,只怕经脉、气血都要被损毁得不成样子。

《一气动山河》介绍中说‘邪心魔佛根基之招,种邪心、生魔佛’,看来这并非是一路安静修炼的功法,没事往身体里塞点东西,才是正途……”

林牧一边修炼,一边品味《一气动山河》的精妙之处,忘记时间流逝。

不时偷窥一下灞波儿奔,这二货有时也出入洞府,但都没个规律,林牧也不急,准备先修炼出点根基,摸清灞波儿奔情况之后,再进去一瞧。

本来,让肉蛋偷偷进去也是可以的,好歹能顺摸点东西。

但嘤嘤怪玩的时候胆大包天,一瞧见灞波儿奔那鱼头狰狞的样子,就吓得缩进林牧怀里,没林牧的陪伴,说什么也不敢一嘤当先。

而且,现在嘤嘤怪也有事情要做。

此时,林牧在一旁修炼,肉蛋就借着这里的灵气,抱着林牧的“灵气葫芦”,抹抹刻刻,为这个人阶下品的“灵气葫芦”,提升阶位。

这本来该是林牧用真气滋养,但嘤嘤怪与他同为一体,做这事也没什么问题。

外面世界的人们,依旧正常生活,惦记着今天自己的收入、家人的生活。

而在他们浑然不觉的这条大河之下,一个常人不可见的灵气气泡中,林牧正静坐正中,一身嘤儿肥的肉越发水嫩,映照着身边的嘤嘤怪,头顶的鲤鱼王,只如仙家宝宝一样。

这一幕,如果让旁人看见,忽略林牧那不时跳动一下的小鸟的话,只怕还以为林牧是天上仙童……

PS:感谢神佛堂的1000打赏,最近一直加班,更新的晚了,抱歉

第八十一章 我有女粉丝了?

肉蛋把葫芦放到林牧腿上,惬意地枕在上面伸了个懒腰,看一眼门里游荡的灞波儿奔,再瞧一眼气泡外小心翼翼的鲤鱼王,觉得有些无聊。

反手从旁边拿出蕃茄,肉蛋用牙撕破点皮,吸吮着里面酸甜的蕃茄汁。

“呼噜呼噜……”

蕃茄对于它来说,还是有些大了,刚吃了一小点,就见林牧伸手抓过旁边的黄瓜,“咯噔咯噔”吃了起来。

“嘤嘤嘤,大牧你修炼完了?”这里太无聊,肉蛋想回家了。

林牧点头:“时间也差不多了,回去吧!”

鲤鱼王绕着自己游了一圈,林牧离开气泡前,再一次往光门那里瞧了一眼,心里突然就冒出个无厘头的想法来。

“我就蹭蹭,不进去……”

结果还真没进去……

“哈哈!”

大笑着揉了揉肉蛋,林牧腾身一冲,便跳进了河水之中。

五六米的河水压强,现在几乎感觉不到,身体灵活之处,就是那些游鱼,都比不上林牧。

一只大黑鱼正围在气泡外围游荡,冷不防林牧陡然游了过来,将手一伸,五根手指如同一个老虎爪子一般,扣在了大黑鱼鱼头之上。

嘤嘤怪兴奋地骑在鱼身上,与林牧一同直冲而上,借着大黑鱼的冲力,在河面上猛然翻起。

一个大雨淋袋子装满了水,将大黑鱼丢进去,林牧直接扛着数十斤的袋子回去。

路过军营时,孙连胜告诉他,《全真心法》的批文已经下来,晚上可以去取。

回到家,小弟小妹正在压水,大水泥池已经清理干净,在一群小孩的努力下,水池已经压满了小半池。

大半米长的黑鱼,丢进去就是一阵翻腾,莫说是旁边的小孩好奇,就是院子里的鸡鸭,也都往这边跑来,热闹的气氛,就像……

林母在家一般。

……

这样平静的生活,时间仿佛毫无意义,转眼便是三四天的流逝。

背上再扛着一袋水回家,呼喇喇倒进大水池里,一只懵头懵脑的草鱼,便跟刚进监狱的犯人一般,拼命扑腾水。

天可怜见,大草鱼原本在河里好好的,无意中瞧见个圆球,随意地用尾巴拍了圆球一下,以为好玩。

谁曾想,那圆球马上就“嘤嘤嘤”地吹哨子,转眼就从河底钻出个人来,恶狠狠地向自己扑来。

大草鱼原本还没在意,那个人不光身体小,才比自己“长”一点,而且肉嫩肤白,水灵灵的,一瞧就是个“人类幼体”。

不是林牧,又是哪个?!

它在河里生活了几年,知道这些“人类幼体”,对自己没有威胁,哪怕自己被对方抓住,扑腾一下就跑了。

谁曾想,这个水灵灵的林牧,瞧它游得飞快,硬是起了兴致,跟它飙起车来。

一追追半条河,就问你怕不怕?!

大草鱼游到最后,尾巴都酸了,瞪着个鱼眼也不反抗,哪怕自己名字“草鱼”变成了动词,它都认了,腹部的扩约肌都放松开了!!

你上吧!上完大家各玩各的!

这大概就是它的想法。

只可惜,林牧是个正派人,大草鱼想跨种族来一场恋爱,他却只想把鱼炖了煲汤。

这几天里,林牧勤修《一气动山河》,借着充沛的灵气,以及那妖气不时的刺激,进度极快。

只不过才几天功夫,不止力气、耐力增涨,而且体内杂质也驱散了不少,先前锻炼身体导致的筋骨发硬,也消散一空。

现在的林牧,粉腰藕臂,皮肤跟牛奶似的,手指一按,就如同要挤出水来一般,瞧起来比林欢、林婷婷都幼嫩了。

这样的情况,让周围表姐、嫂子们啧啧称奇,没事就过来抱林牧玩,又揉又捏,亏得林牧没穿开裆裤,否则小鸟都要被玩坏了。

更过份的是,自己每次上街买菜,被邮局里那两个小姐姐看到时,就总是被上班无聊的她们,抓去一顿狂撸,跟撸猫似的。

孙连胜那些士兵,与林牧混得熟了,更是啧啧称奇,直接扒了林牧裤子看小鸟,都以为林牧是练了《全真心法》,才有这样的变化。

按其中一个年青士兵说:“要是我有你这副小白脸,相亲时早被女方抓去洞房了,证都等不及领了!”

这样的变化,林牧很是无奈,只能提醒自己别落单,整天抓完鱼就回家,否则指不定就被哪个女流氓给按地里祸祸了……

水池中,已经放养了五六尾大鱼,俱都是筋骨强健,活力四射,哪怕井水冰冷,它们依旧活蹦乱跳的。

林欢仰头:“哥,妈快回来了吧?”

这话,他已经问了好几次,林牧笑着揉了揉他的头,揽着他脖子往后院赶:“鸡蛋都捡完了吗?”

“捡完了!检查好几遍呢,扁嘴还在增膘……哥,妈快回……”

没等小弟问完,小妹突然从外面跑了进来:“哥,有你的信!好多信!”

信?

下个月的5万字稿费,前两天已经发了,哪还有什么信?

从邮差手里接过一叠信,眼看都是天南海北的寄信人,林牧先是一懵,随即就反应了过来。

这是有粉丝了啊!

先前写短篇,纯粹就是挣稿费,读者也看文不看人。

现在写长篇,明显是可以筹备艹粉的事宜了!

只可惜,想想自己那同样粉雕玉啄的小鸟,林牧长叹了口气,拿着信回了家。

身后邮差有些疑惑:“这小家伙怎么了?收信还不高兴?”

嫂子挺着个大肚子乐呵呵的:“文化人呗,心眼小!才这么小一丁点,没事逗逗怎么了,以后还给他说媳妇呢!”

……

院子里的小孩俱都围了过来,伸头伸脑地瞧着林牧在桌子上拆信。

有几个贺卡,寄信人是大学生,俱都是想交笔友的,还特么都是男的,更加恨是还让林牧回信详聊,林牧直接就放到一边,准备下午引柴火用。

那些信件,就正式多了,可惜同样是男读者居多,都是那种看了《武侠开端》,自己也想写稿子,想让林牧教他们写文的。

也对,《今古传奇》是武侠杂志,女读者确实少。

这些,林牧也没理会,写小说没捷径,想写文,先自己闷头写100万字出来,然后再说其他。

“咦!曦月?

!!!

等等,女粉丝?!

我有女粉丝了?!!”

说说本书的成绩

首先。

推荐本《重生2003》作者木子心的新作《我的血丹世界》。

少冲上高中就在看老木的小说,转眼自己也成了作者,有喜欢的可以去看看。

其次。

今天问了编辑,说这本书数据成绩,和同期作品行情差别特别大,让少冲写到上架,看看成绩有没有增长,接下来明显是没太多推荐位了。

明明不差啊!

明明好评度很高啊!

看盗版、养书的兄弟,拜托你们,来支持支持少冲吧,真的是被同期所有小说碾压了。

如果是少冲写得差,那少冲认了,可明明大家也都很喜欢,偏偏被同期所有小说给踩在脚下,在别人已经一万+收藏时,少冲还在3700挣扎……

是的,同期所有新书!

基本上都比《嘤嘤怪》成绩好!

在别人首页APP推荐位时,少冲还在失落地羡慕……

3700的收藏,上架时能有300均订吗?

少冲没把握,只能恳求大家,为了《嘤嘤怪》走得更远,给少冲一个收藏,一个点击,一个推荐票吧……拜托了!

无比感激的心情,感谢梁家小强子的100 ,感谢神佛堂的1000打赏。

神佛堂……

少冲拜谢!

第八十二章 7000块!

女粉啊!

“哧溜,哧溜……”

林牧悄悄吸溜着口水,淡定,淡定!

自己是正经人!

“哧溜……”

自己是作者,要有节操!

“哧溜……”

自己小鸟没卵用!

“!!!”

口水停止,林牧一脸淡定地打开信,右拳恨铁不成钢地捶了大腿一下。

一股淡淡的花香,就传到鼻间。

似乎信纸在闺房里太久,沾染上那股少女的清香,这让林牧心里涌现出一股好感。

像其他那些男读者的信,有为了重量轻,而用演草纸的;有褶皱一片,随意折叠的;龙飞凤舞,字丑得没法看的……

与那些男粉一比,这封署名“曦月”的信件,无疑是极有魅力的。

写稿子专用的稿纸,虽然普通,但字迹工整,间或有错字,也只是斜划一下,在旁边改正过来,一瞧就是老作者的习惯。

林牧拿起信,认真看来。

“一页书你好:

一直在《青春杂志》上关注你的作品,尤为敬佩你的故事构思、情节安排功力,平日里也曾细细思索,吸取着你作品中优秀的一面。

原想就这样做个一同写作的朋友,但已经数周没再看到一页书你的作品,很是挂念,如果是因为家庭因素,影响了写稿,不妨说上一声,我也有些稿费积蓄,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帮助一二。

人生难得遇到知已朋友,但一页书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思想、观念,却是让我很想和你做个朋友,平日里聊聊稿子,彼此诉说心事,不也是很好的一件事吗?

看你的文时,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诸如……

……

我觉得最近的短篇小说中,华丽浮藻的风气越来越盛,越发让人难以忍受,因此最近也是一直犹豫,是否改变文风,写些其他类型的小说……

……

昨天和父母又生气了,明明答应我要一起去坐过山车,偏偏又忙碌工作去了,根本不在意之前的约定,每次都这样!

我讨厌他们!

……

我曾向杂志社询问你的汇款账户,但对方却在保密,暂时帮助不到你,我很抱歉。

真心地希望你能回信,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或许我们永远不会见面,但我相信我们会成为最好的朋友……

对了,你可以叫我曦月哦,这也是我的笔名,倒是你,一页书,听起来像个老人家,哈哈哈哈……

话说你不会真的是个老人家吧?

算了算了,要上课了,就写到这吧,记得给我回信呀!

曦月,1997年9月15日。”

……

林牧闲散的神情越来越淡,认真的情绪越发深了。

可以看得出,对方确实抱着真心实意的态度,意愿出钱帮助自己也就罢了,那些青春期的小心情,明显是把自己当成“最陌生的好朋友”了。

在林牧看来,这个“曦月”虽然有些孩子气,但心不坏,纯粹就是想当谈心的朋友,与其他那些信件主人差别很大。

对方没有发现自己写长篇,那也很正常,短篇、长篇,根本不是一个圈子,《武侠开端》故事写得再神奇,圈子外的人,也或许到结尾都不知道这本书。

一叠信,也就“曦月”这一封信最后拿在手里,其他那些“求拜师”之类的信,完全可以忽视。

刚捉完鱼,林牧也想歇歇,干脆就拿出稿纸,回起信来。

笔友,算是手机没有普及前,在学校里最让人亲近的一个词。

怀着最美好的憧憬,通过对方的字迹、内容,来勾勒出一个心中的笔友形象,无话不谈。

当然,也有些不怀好意的骗炮人渣,但大部分笔友,虽然也有对异性的好奇,内心却还是如林牧一般,挺纯洁的。

“曦月:

来信已经收到……”

有个笔友,也不错,平日里聊聊写写,也能从对方信里,了解些外面的事情。

写到最后,林牧想起对方“如生活上有困难,还请开口”的话,心中一动,唰唰唰地又加了一句。

“最近要为家里购买一台机器,压力确实大了些,能否借我1000块……”

写到这里,林牧咬了下笔杆子,把“1000”,改成了“100”,纠结了一会,又把借钱的话,给用笔划去。

前世的自己,就受够了别人借钱的麻烦,要么不还,甚至连电话都打不通,这时候用“借钱”来试探对方心意,确实无耻了点。

林牧是没节操,但没节操和无耻,是两码事。

……

屋里的小孩,有的继续围着,有的已经散了,江小柔咬着手指,看着林牧写信,心情莫名地低落了。

原先还没觉得有什么,对林牧抓鱼养家,江小柔只是觉得崇拜。

但最近几个月,林牧轻松地写稿子时,自己却连字都认不了,感觉就像是一个大人,一个小孩,自然地就有了隔阂。

为此,江小柔很认真地学习认字,但明显还是不行,每当林牧哄小孩一样地哄她时,江小柔总是闷闷不乐。

尤其林牧最近和那群兵在一起后,做事更有大人风范了,江小柔又崇拜,又不开心,帮林牧烧火,看着林牧给她们做好吃的样子,都提不起精神来。

好在,小孩忘性大,一聊起过两天放农忙假,就又嗷嗷叫地去看鱼了。

第二天,冒着失身的风险,从邮局里寄出信后,林牧就去了银行,将两期的稿费,尽数取了出来。

第二次交稿,林牧留了个心眼,延展了下剧情,以6万字的稿子,结束了《武侠开端》第一卷《黄飞鸿》的剧情,并且在故事的末尾,让主角进入了《警察故事》的世界。

6万字,千字60,一共三千六百块。

加上前期稿费剩下的两千余块,以及先前短篇小说稿费、林母、王妈给的生活费、抓鱼卖的一千多块钱,勉强凑够了七千块钱。

这时候的一百块,还是青色的大票,四个伟人的合影。

纸质与前世的红色大票一样,但或许是心理因素,林牧摸着这青色的大票,硬是觉得比红色大票更坚挺,,拿在手里,安心感觉油然而生。

虽然还是不够,但依自己和孙连胜的关系,应该可以先赊上千把块钱,等稿费下来再补上。

七千块一起取出,林牧坐在银行窗口,美滋滋地数着钱。

门外,一个30来岁的精瘦男人,扫了林牧一眼,乐呵呵地与同伴抽着烟,仿佛赶集赶累的村民……

PS:感谢烟陇、晓残梦、万98、书友150510010348363的打赏,谢谢大家感受到大家的支持了。

其实也是少冲作了,又想成绩好,更新又慢,又不和大神们打好关系求章推,只想安心写文,等待推荐位后,收藏增涨,太被动了。

但少冲平日里工作忙,这一段也间段加班,实在是没时间去水作者群,一个个去求章推。

所以只能拜托各位了,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我给大家嘤嘤嘤了……

第八十三章 高风亮节林小牧

七十张青色半旧大票,拿在手里厚厚一叠,在这个物贱钱贵的1997年,是极大的一笔财富。

许多家庭,甚至都没有这么多的积蓄。

亏着银行的人员都认识林牧,毕竟这样一个特殊的“小客户”,附近百十里,估计也就这一个,换成其他小孩拿着存折来取钱,估计会直接揪着耳朵叫家长。

林牧点钱的时间,柜台后两个三十多岁的中胖女职员,也在那里闲聊,只是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往林牧手里瞄。

没办法,这数额,都够林牧包养她们两个了。

“诶,小伙子,有时间给你说个媒啊!”女柜员开启调戏模式。

林牧眉毛都不动:“26,27……行啊,婶你赶紧再生一个,到百天时我去提亲,29,30……”

“呸!臭小子!我家里三个闺女,叫声妈,我让你随便挑!三个闺女,有漂亮的,有勤快的,不嫌弃挑一个呗……就是你这小脸,漂亮是漂亮了,可还没长开呢,跟个小婴娃似的,哈哈……”女柜员乐得逗他。

旁边肉蛋已经兴奋地乱跳了,真相信有人给自己介绍女盆友。

林牧瞧了它一眼:“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嫌男人丑,脸嫩怎么了,身子壮不就行了?”

“哈哈哈哈,就你还身子壮?怕不一下就把你腰夹折了……”

被一群女人围住,就这点不好,柜台后面,哪怕平日里再是文静的女职员,这时候都化身成为女流氓了。

“70!正好!”

林牧把钱包好,放进单肩小书包里:“行了,丈母娘们别闹了,我先走了,下回再见……”

再这样下去,林牧怀疑自己真就“村村都有丈母娘”了。

……

年龄小就这点不好,取个钱都不好拿,林牧将书包抱到怀里,往着四五里外的营地赶去。

农村人少,除了集市上热闹些,到了各村的路上,就老远不见个人,林牧正想着事情,心理没防备下,没注意两个青中年男人,已经一前一后走到了自己前方。

“啪哒!”

前面骑自行车的男人怀里,掉出一个皮包,他似乎没有发现一般,继续骑车离开。

而在他与林牧之间,那个中年精瘦的男人,闻声赶紧四处看看,见林牧看向前方,就“急忙”把手指嘘到嘴边,示意林牧别大声说话。

这样做完,他又做贼般地把地上的皮包捡起,翻看了两下,乐呵呵地走到林牧跟前。

“啧啧,小孩,今个咱们运气好!这钱包里一大叠钱呢!见面分一半,叔不是吃独食的人,咱们把钱分了吧!”

说完,中年男子还把皮包掰开,给林牧扫了一眼。

只见皮包之内,放着“一叠钱”,厚厚实实,表面青色的大票瞧起来异常显眼,起码也有一万块的样子。

换成旁的人,钱帛动人心,只这一眼,就要嗵嗵心乱跳。

一人一半,起码也有几千块,是外面辛苦一年打工的钱。

中年男子继续使力:“那个男的丢了钱,肯定回来找,咱们先换个地,避开他,然后再分钱吧!”

说完,转身就走。

按照他以往的经验,这时候,目标心里惦记着钱,见自己走得快,还怕自己“独吞”,脑子不及细想,就想紧跟着自己的脚步,只要自己走得快,就能像提线木偶一样,无形中牵引着对方。

事实上,这一招他还是在火车站学的。

在火车站,无论是拉客坐车的、拉人买手机的、还是拉客住店的,最常用的就是这招,说是帮乘客提箱子,拿上你的行李箱子后,前面扭头就走。乘客手上身上有行李,走不快,就只能小跑着跟着他赶路,说话都不用说,吊着你走。

只要领着乘客进了自己地盘,那还不任由他们摆布?

警察发现了都没用,毕竟人家只是个拉客的,又没捆着你,你自己跟着人家走,有什么法?

中年男子心里YY,想着林牧刚才手里的那7000块钱,心头火热。

只是,等他急步走出十来米远后,却没听到林牧追赶的声音,回头一看,竟见林牧还是那副身体被掏空后的肾虚懒散模样。

十几米的间隔,林牧看着中年男子,中年男子看着林牧,一阵尴尬。

“诶,小孩,你咋不跟着分钱?你不分,这钱我可都拿走了,一毛钱都不给你!”中年男子威胁道。

“嘤嘤嘤,老湿说要拾金不昧,蜀黍你把钱都拿走吧,不用管我。“林牧一脸诚恳。

中年男子:“……”

卧槽!

哪蹦出的傻13熊孩子!!

还嘤嘤嘤?

嘤你大爷!

中年男子的内心,疯狂吐槽。

……

林牧再出名,也不是所有人都认识他,外村人听了“神童”的名号,听也就听了,心虚的,平日里也不敢靠近军营,根本不认识林牧。

林牧一口气取这么多钱,在中年男子看来,纯粹就是小孩偷家里存折,自己就算坑了他,对方短时间内,甚至都不敢给家长说的。

一切计划得很好,中年男子唯一没料到的,就是林牧那高尚的情操。

自己可是社会主义接班人,怎么能做出“捡钱不还”这样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事情呢?

以后还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新时代?!

这钱,宝宝不能要!

……

中年男子干笑道:“没事!钱捡到,就是咱们的,有了这钱,你想买什么买什么,‘唐僧肉’随便买!叔不能坑你一个小孩,走,咱们先走,省得那人追过来……”

“不行!”林牧义正言辞,伸手做了个拒绝的手势,“老湿前两天刚教我一首锅,蜀黍,你知道系信么嘛?”

“是什么?”中年男子一脸懵逼,怎么扯到歌上了?

清脆稚嫩的声音响起,充满了纯洁无瑕的天真童趣。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

林牧一脸意犹未尽,右臂挥展:“前两天窝捡到一毛钱,老濕狠狠誇奨莪了呢,还奖励窝一朵小红花,嘤嘤,想想银家都有点小害羞的啦……”

中年男子:“呕!!!!!!!”

PS:感谢书友150510010348363的打赏。

不困,状态又好,就又码了一章,大家看得可以,就帮忙投票,收藏书单,帮少冲宣传一下吧……

第八十四章 啵了个嘴

中年男子名叫付福忠,是三十几里外的村民,好吃懒做,伙同自己本家兄弟,经常做些偷鸡摸狗、骗钱诈钱的构当。

这年头,警力紧张,不是大案上面派人,小偷小闹的事,基本上管不了。

像林牧附近的十余个村子,只有一个派出所,所里只有两个民警,平日里处理最大的事情,也不过是村民被别人打伤告到派出所的。

林父就干过这样的事,前几年喝酒时,在饭馆跟一个外村的“酒蒙子”起了口角,仗着自己身肥体壮,把人家打得脸上冒血。

农村护犊子,常常帮亲不帮理,那个村民不敢来水庄堵林父,就告到了派出所。

可怜水镇派出所那个四十多岁的老民警周抗美,三天两头地骑着洋车子来找林父,意图了解情况,让林父与人和解,陪点钱了事。

林父那是什么人?

那是哪怕和人在澡堂子里集体肚子窜稀,都眼色活得不吃什么大亏的老司机,周民警最接近成功的一次,距离林父也不过一个二三十米的转角距离。

结果蹲在门口吃饭的林父,离老远一眼就瞄见了他,肥胖的身躯跟个猴似地灵活,碗一放,身子在墙头上一翻,就溜到了邻居家,深藏功与名。

可怜周民警辛苦跑了十几次,每次都是林母挺着个大肚子,牵着刚刚一岁半大的自家大崽——光屁股的林牧,一脸无辜地应付着。

逼得没办法,周民警发了狠,说一定要见林父,好歹商量个结果,不然就坐在林牧家不走了。

然后……

然后四处装模作样寻找丈夫的林母,就动了胎气,把周民警吓得够呛,帮着喊林牧二姑、爷爷过来不说,还又着急忙慌地去请产婆子,车链子都蹬掉几次,当天下午林欢、林婷婷就出生了。

更辛酸的是,林牧家那时穷,就连给产婆子的100块钱都出不起,最后周民警摸摸警服的里兜,得,带了30块钱,先给借着垫上吧!

这30块钱,一借就是四五年,直到林母出去打工挣了钱,这才有钱还了周民警。

为此,每次遇到林牧三兄妹,周民警总是好气地捏捏三小的脸,跟对待自家侄子一样。

林牧之前抓的鱼,也送过几条给两个老民警,很是亲近。

……

普通的村民斗殴,尤且只能如此,可想而知面对真正的农村偷抢,这个年代警力缺乏成什么样子了。

因此,中年男子付福忠算是彻底尝到了甜头,每次轻松赚到几百块,顶打工一个月的收入,让他彻底失了进取心,不过他还算小心,能骗就骗,很少去抢。

这年头村民被骗后,也很少有报警的意识。

今天遇到林牧这个“小可爱”,付福忠极为兴奋,还以为是哪家土大款家的儿子哥,不光小鸟大,而且胆子大,竟然敢偷家里存折!

那一叠青色大票,一张都够自己四人吃喝一顿了!

说不定,还能去城郊的小澡堂子,花上五块十块,好好敲上一个大背,岂不也是美滋滋?

林牧这个粉嫩小可爱的模样,实在太具欺骗性,天知道《一气动山河》是怎么回事,不光让自己“后天化先天”的状态转变,还让自己粉嘟嘟的,一张嘴口水都流出来的那种,以后长大后教给女朋友,估计能变成合法萝莉,看来也不是个正经功法。

一个小娃子,在那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付福忠不是祁同伟,听到这首歌没有一点兴奋的感觉,只是想一巴掌甩过来。

就是林牧,也被自己装非主流的样子毒到了,好在临死关头“嘤嘤嘤”了一下,净化身心,满血复活。

努力挤出一张笑脸,付福忠强笑道:“小孩!我跟你说,这钱你今天必须拿!不然别人问起你,你还不把我招出来?走!快走!咱们先避开那个人……”

面对林牧,严谨的说词就不用了,小孩好骗,付福忠连哄带骗,要带林牧去旁边小树林。

他选的这个地方很好,是数条小路交叉的拐角处,树木旁边玉米地一片,遮挡远处视线,要不是担心“抢劫罪名大,容易被警察重视”,他直接上来抢着就跑了。

扯林牧,却见林牧深吸一口气,曲腰弓身,恰如活泼可爱的小萝莉转头一笑,藏到腰里的手臂,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如脱缰的野狗一般,猛地向付福忠打来!

“顶你个肺!!”

“嗬!嗬……”付福忠直接跪了,要是嘴里吐出点血,就跟《功夫》里的周星驰一样了。

习练了《一气动山河》后,林牧身体素质增加不少,别看现在一副萝莉一样的身体,真要弄起来,无论是臂力还是腰力,较之那些十几岁大的少年人也不差多少。

陈玄风都挡不住熊孩子郭靖的一击,林牧继承林父的家风,觉得自己比郭靖还要熊点,没照着对方的子孙根,用虎形拳来上一爪,已经是自己嘤性本善了。

只不过这一拳,也打得付福忠左肾直颤,短时间里,只顾得上在地上抽搐,根本没力气说话。

一个会“一气动山河”的家伙给你一拳,就问你怕不怕?!

“蜀黍,你肿么了?!嘤嘤嘤,要我给你做人工呼吸吗?!”林牧嗷了一嗓子,继续扮乖宝宝。

这种连环诈骗,不会只有一个人,后世这种套路都被玩烂了。

果然,不远处拐角骑回来一辆凤凰自行车,上面年近三十的付福顺瞧着倒地的老表,直接懵逼了。

这是咋了?

昨晚上和嫂子玩得太嗨,吊抽筋了?

付福顺在拐角那边猫了好一会,也没见自家老哥把林牧领玉米地里,听到这边倒地的喊声,忍不住一瞄,谁曾想就遇到了这种事情?

这和剧本写得不一样啊!

心里慌乱,付福顺装模作样地骑车过来:“我钱包刚掉了,你们捡了没有?老表,老表,怎么了?犯阑尾炎了?”

“老表”,既是本家兄弟的称呼,也是这边对陌生人拉近关系的“亲近称呼”。

蹲在老表身边,心慌摇着的付福顺有些疑惑:“老表咋了?你手指颤着指我干什……呃……”

反应过来的他转头一看,正瞧见林牧灿烂的童真笑容。

“顶你个肺!”

“嗵!”

“啵!”

前一声,是林牧拳头落在他腰子上的声音。

后一声,是他趴倒在自家老表身上,避闪不及,与老表亲了个嘴的声音……

PS:感谢神佛堂再一次的6000打赏,感谢苏雍散人的500,虚无or缥渺的100,大地飞歌lyj的2000,书友150510010348363的100打赏。谢谢谢谢。

第八十五章 首位女装大佬!

两唇相交的那一刻……

剧痛颤抖的付福忠,安静了下来。

猛烈拳撞下面目扭曲的付福顺,表情僵持在那剧痛的一瞬间。

一动不动……

亲上了……

作为表弟的付福顺,甚至因为近30年的光棍生涯,不自觉地舔了舔舌头,感受了一下自家老表粗糙的下唇。

轻柔的舌尖,触碰着温热的唇,那一瞬间的颤抖与刺激,深入灵魂……

上唇主情,下唇主欲,嗯,老表下唇真厚,嘴里还一股嫂子的老坛酸菜味……

呕!

卧槽!

麻痹的我亲的是自家老表?!!

付福顺一翻身,趴在地上就干呕起来,带动肾颤的腰子,只觉得整个人跟被重机枪扫射了一般痛苦!

作为一个将近30岁的老光棍,他也幻想过在哪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自己与一个磨盘般的女人滚玉米地,甚至因为自已整天坑蒙拐骗,还曾想过哪一天,在路上抢劫一个漂亮女人,那会是种什么滋味?

……

地上的中年男子付福忠,也是一脸懵逼。

麻痹的亲上就亲上了,劳资也不嫌你早上吃了蒜,但你TMD舔我嘴唇干啥?

我说你个狗R的每次下河洗澡时,怎么老盯着我下三路看,合着你个狗R的有这种心思?!

想到这里,躺在地上的付福忠不光同样腰子疼,连那朵黑菊花都隐隐作痛了。

“嘤嘤嘤!!!!”

肉蛋兴奋得已经站不住了,绕着林牧就是乱飞,不用猜都知道,它想再看一次!

林牧满头黑线,这有什么好看的?!

如果这是那些卖脸的小仙女互亲,还有几分看头,但现在两个男人亲且不说,偏偏一个黑瘦精干,一个黄脸高瘦,亲上去的效果,比比利王的摔跤还吓人,你嘤嘤怪的审美观是不是歪了?

尤其是,上面林福顺舔舌头的样子,仿佛回味无穷,林牧在旁看得辣眼睛,只以为自己遇到了变态。

这群人!

真变态!

走上前去,林牧又是一人一脚,随便拖了一个到玉米地,踢在对方的后腰上:“哪的人?分开对口供,敢隐瞒,再给你一拳头!”

“咳咳!我……我……付庄的!”

“一夏天劫多少个人了?”

“……十……十多个吧……”

“刚才你为什么舔舌头?你是不是基佬?!说!快说!”

“基佬是什么意思?我不是……”

“胡说八道!再不说打死你!说,你是不是基佬!”

“我……我是基佬……”

“我就知道你个变态是基佬!臭表脸!”

“……”

一番询问,林牧也算是明白了这两人的根底,表兄弟四个人,三十里外付庄的,从前两年开始这一行,一个套路骗了几十外老头老太太,只是都没报警,绕着付庄,30里的半径处,流动作案。

兔子不吃窝边草?

没那么伟大,只是兔子窝边熟人多,容易被人认出来……

还有两个人,在这条路的一前一后远处看着人,如果有人,就过来预警。

林牧啧啧称奇:“你们这群基佬,很有计划性嘛!

来来来!把衣服脱了!!

对了,你们疼得动不了是吧?

没事,我帮你们脱!”

杀人是手段,吃鸡是附带,舔包才是目的!

天气已经转秋,没那么热了,除了林牧这种变态还喜欢光着屁股蛋子,其他人起码长裤外衣是穿了的,林牧先把二十多岁的付福顺上衣扒了。

几个兜摸摸,不错不错,除了半盒烟,一盒火柴,还有二十多块钱,连着毛票,没收充公,正好给小弟小妹买文具。

付福顺意图挣扎,被林牧又是一脚踹在腰子上,登时只能在地上抽抽。

林牧趁这个机会,扒下了它的棉布黑裤子……

一条布绳做的裤腰带,正给把他给绑了。

全身光溜,只着一条内裤的付福顺,夹着双腿,弓着身子,用自己的大腚对着林牧,仿佛害羞,害怕小鸟见人一般。

林牧的眼睛,死死盯住对方的蓝色三角内裤,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了然于心的笑容……

“可以啊,内裤反穿……”一伸手,林牧直接扒掉了对方的内裤,“你咋不把内裤前后反穿,把钱夹你腚沟里呢!!!”

把内裤翻过来,果然,上面一个小拉链,拉开拉链,里面是一百四五十块钱。

这年头,连个钱包都少见,偷包抢钱的,满世界都是,因此藏钱的手法,也各有千秋。

像林牧二姑,每次上街买菜,都是把钱塞自己袜子里,取钱时,就从里面拿出一张,卖菜的也习以为常,这是女人家常用的带钱手段。

有那不讲究卫生,脚臭得跟成龙一样的女人,卖菜的也只好自认倒霉,一张钱在女人的袜子里跑来跑去,足以让那些足控的兴奋到死。

男人家,就比较好办了,无论什么衣服,里兜是必须要有的。

至于藏大钱、长途藏钱,就如同这个付福顺一样,就藏在专门的内裤里。

要不说兔子制造牛B呢,内裤厂了解这个需求后,专门生产这样带藏钱兜的内裤,深受广大人民喜爱。

什么?用时怎么办?

“老板!厕所呢?我去解个手,回来给你付账!”

轻松搞定!

还有更隐秘的,把裤腰线拆开,藏在裤腰布的空间里面,再原样缝好,搞得跟衣带诏似的。

曹操来抢钱都得懵逼,就问你怕不怕?!

把内裤随意扔一边地上,林牧瞧向了三十来岁的付福忠,嘿嘿一笑:“是你自己脱裤子呢?还是我给你脱?!先说好,要是我脱的话,你衣服就碎得没法看了……”

“嗬!嗬!嗬嗬!”付福忠夹紧了双腿,就仿佛一个无助的黄花大闺女,遇见了李天一。

林牧狞笑道:“你这是逼我出手了啊!”

“嘶,哗啦啦!”

伴着衣服的拉扯声,碎裂声,付福忠的上身被林牧扯了个精光,从里面同样搜出一盒烟,一个打火机,十余块应急用的小钱。

轮到裤子了!

嘤嘤怪在旁边兴奋得“嘤嘤”直叫,嘤气值以一种远超以往的速度急升,只这一会功夫,已经足有700嘤气值到手!

既能满足自己的品味!

又能贴补一个自己的钱包!

还能收获大量的嘤气值!

爽!

老表,你们俩真是好人啊!

林牧一把把好人的裤子给扯了下来,入目处的景象,让他与旁边的付福顺,都目瞪口呆。

“卧槽!老表,你……你内裤怎么是蕾丝花边的……”

PS:感谢繁花似云、红剑的打赏。四月底公司要交一批货,因此忙成狗,现在已经差不多了,稳定更新,对不住大家,越是这种时候,越容易被领导记小黑账,希望大家原谅……

第八十六章 我就是个熊孩子

从90年代走出来的人,很难会忘记那一张张的海港城美女画报。

身材高挑,体态匀称,说不上美绝天仙,但那保守的泳衣照,即使多年以后,也常在记忆海洋里飘荡不休。

甚至,就连那些扑克,也是一个个又一个的泳衣妹子照,可以说彰显了那个时代,普通男人们内心的骚动。

蕾丝是什么?

纯洁的林牧,到现在也不知道。

花边是什么?

嘿嘿嘿……

一个三十来岁的糙汉子,正常的装扮下,却是一条如此女性化的裤衩子,那单薄、半旧的布料看不出任何美感,只让林牧感觉一头的黑线。

有没有搞错!

老老实实做你的诈骗犯不好么?偏偏跑过来辣我眼睛?

说!

为什么你要穿女式内裤?!

说!

哪个变态把你扒光?还让我看到你这么恶心至极的一面?!

呃,等等……

你衣服?

是我扒的?

呸!

怎么可能?

我怎么可能这么变态?!

林牧伸手抓住这条肉色内衣,任凭付福忠如何阻挡,依旧坚定地扯了下来。

从里面又掏出两张青色大票,嫌弃地把裤衩子扔到了他的脸上。

太恶心了!

你这个偷穿女性内衣的变态!

四百块入手,林牧虽然不耻对方的行为,但还算满意。

双手被捆,在地上痛苦吸凉气、滚尘土一对表兄弟,彼此看向对方,都是一阵羞耻,怎么就落到这么悲惨的处境?

做这一行,也都曾想过种种意外,随身带些钱应急,那是理所当然。

意外被打被抓,也想过,也有跑路的准备。

穿老婆内衣怎么了?

用你们家洗衣粉了?

付福忠很委屈,谁特么想过现在的小孩都这么变态,不光凶横得跟古惑仔似的,而且还臭不要脸地扒人衣服,可怜老汉我三十多岁,一身的老骨头老肉,你也下得去手!

不嫌口味重么?

……

最初的胡闹结束后,林牧就有些头疼了。

这两个人怎么办?

送派出所?

这是最省心的法子,可自己能打他们,一说了送对方去派出所,驱赶对方,对方就跟个死狗似地在那痛叫,不管林牧怎么踢,就是不动!

这里比较偏僻,不然也不会被他们当成诈骗地点。

传信?

林牧知道自己老乡是什么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里不是自己村子人经过的路,外村人也不会理会自己……

“看来得养只小狗啊!没事时可以玩,有事时可以遛……”

“先去营地,回来时对方要是还在,就抓;不在,就当对方运气好!

至于前面路上那个盯梢的,嗯,看情况吧……”林牧思忖着,决定由老天作主。

惩恶扬善、劫富济贫的事已经做过了,要是还有键盘侠指责自己,“雷.林牧.锋”也没什么办法了。

扶起旁边的“凤凰牌”自行车,林牧扫了一眼那被割掉的凤凰头商标,只觉得分外亲近,忍不住就笑了:“此物与我有缘啊!老表!谢谢了!我还没自行车呢!”

地上的两人几乎都哭了。

自行车,这可是家里最重要的财产之一,这还是前两年几人做这一行时,觉得“做一行爱一行”,这才集资凑了两辆自行车,属于自己吃饭的家什。

“你!洋车子不能拿……”付福忠拼命挣扎。

林牧哈哈一笑:“要啥自行车?要啥自行车!老表,等我回来娶你们!”

说完,左脚在脚踏板上一蹬,趁着车前进时,右脚就伸进前面的三角杠里,踏上了右边的脚蹬。

林牧腿短,连一圈车轱辘都蹬不了,只能蹬一下,倒着退点车链,一蹬一蹬,整辆车呈现半倾斜状地往前跑。

这可是农家小孩的看门绝学了,夏天满村卖雪糕的小孩,就是这么骑车的。

贼稳!

路过前面一人,对方明显一愣,瞧着林牧家的自行车眼熟。

林牧本没想理他,只是跑开十来米后,又停下了车子,往着眼前的付福安走去。

付福安有些懵,这小孩不是自家的目标么,怎么骑着车子出来了?

老表良心发现,不光没骗人家,还把车子给小孩了?

不怪他胡思乱想,实在是林牧现在的形象,太过纯良无害,一身软嫩嫩的婴儿肥,让人瞧着就跟只小熊猫似的。

付福安没看过后世的网络小说,不知道熊猫这货其实凶残的一批,此时看着林牧向他走来,不知底细地问道:“怎么?小孩,有事?

“给你看个大宝贝!”林牧展颜一笑,从身后单肩书包里,拿出一个弹弓,“射死你!”

只见林牧右手弓,左手干泥弹珠,匀力一扯,原本松松垮垮的弹弓,直接被扯得跟比基尼一般。

柳木与皮筋连接的位置,就是“比基尼”的两腰。

林牧的左手,就紧紧捏在“比基尼”的要害位置,对准了眼前惊呆的付福安:“着!”

“嘭!”

“啊!你个熊孩子!瞧我不……”

林牧的弹弓,是双皮筋,耐力、力量耗费更大,准确度也更难掌握,但对于整天没事就剁饺子馅,又练过《一气动山河》的林牧来说,根本不是什么事。

没打头,打的身子,打头林牧怕打死他……

付福安只觉得胸口处火辣辣地疼,几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淤血、肿胀的痛楚,只是心头的怒火也一下子窜了起来,强忍着痛,就要追向林牧,狠狠打他一顿。

什么时候,一个三五岁的小孩,拿着个小孩的玩具,也敢打自己了?!

只是,当他站起身来时,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

林牧的手中,出现了一个玻璃弹珠……

“嘭!”

“嘶!!!啊!!!我!我打死你个……嘶……”

痛得入骨!

只是当他继续抬头时,林牧的手中,已经又换成一枚……

碎碗底砸成的陶瓷弹珠……

低头,趴在地上惨号,付福安秒怂。

他是知道这种碎瓷弹珠的威力的,那是农村小孩玩“摘子”的副产品,棱角尖锐,威力极大。

这玩意佩上双皮筋弹弓,那已经不是玩具了,是真正能打死人的“凶器”,把后世什么仿真枪都甩出几条街。

真要胸口挨上一下,绝对瞬间A杯变C杯,疼得你胸口直飙姨妈血……

PS:感谢火花的500,神佛堂、心静方可致远的1000打赏。

今天又是加班到九点钟,再有两三天就完事了,之前是萌冲更新不给力,以致于三周没有推荐位,收藏也差的一批,也不该怪到读者身上。

接下来,萌冲承诺:哪怕收藏再差,更新也绝不再让大家失望了!

第八十七章 碧波潭

再一次扒光对方的衣服,林牧又是一百几十块入账。

真难得!

普通人身上,除了林父那种喜欢显摆的,哪会带这么多钱出来乱晃悠?

这都该算是“精英怪”了吧?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什么心理阴影?”林牧骑车赶向营地,有些好笑地想着。

只这一场,嘤嘤怪给自己贡献了一千二百多的嘤气值,加上这两天《武侠开端》成绩不停增涨,应该很快就能达到一万嘤气值大关。

一万,这是一个关卡,那些排得上号的兑换,最低也是这个价,林牧决定留上一万嘤气值,以备不时之需。

半个小时后,领着一群兵过来的林牧,已经看不到那几个光溜溜的家伙。

看来自己绑人的功夫,还是太差,以后要多练练!

林牧不知道,那三个被绑住的家伙,见他往营地赶云,硬是忍着痛找到了另外一个同伙,一群人为了避免被村民看到,直接钻着玉米地给溜了,身上也不知道划出多少血印子。

经受这么一劫,估计他们要老实几个月了。

后面是改邪归正,还是继续搞事情,那就归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哈!跑得倒是挺挺快……”孙连胜正色问道,“你真确定要买车了?真买的话,我就给农机厂打电话,”

认识久了,也知道林牧家的情况,7000块钱,已经是这个家从未有过的巨款,拿来“赌运气”买旋耕机,也就林牧来了,换成旁人,还怕担心担责任呢。

这还有什么考虑的?

过两天,自己老妈就回来了,再不赶紧买下,逼着她没法出去,林牧自己都过不了自己那关。

灵气复苏,哪怕孙连胜说再多的理由,林牧都觉得外面危险,自己只不过是刚踏入修行路,就几乎碾压那几个骗子,更别提那些“前辈”了。

别人管不了,自已家人,林牧没法忽视。

见他不改主意,孙连胜就点头道:“行!估计车三天内就到了!这些都是小事,等农忙之后,加入‘登道岸’的考验,也该到了,你有个心理准备,多增强点实力……”

增强实力么?

……

增强实力,林牧认准“西游”牌。

再一次来到河底水泡之内,林牧一边修炼,一边瞧着手臂上的小塑料手表。

那是五金店花了三块钱的成果,如果自己分析得没错,待到下午两点钟的时候,就是灞波儿奔例行离开的一段时间。

体内的经脉、穴道,如今已经多了层水气,不再像先前戈壁滩般地干枯。

采纳外界的灵气、运转功法纯粹灵气、吸纳功法所产生的纯净灵气……

这是林牧目前遇到的修炼三个过程,前两个也还罢了,最后体内《一气动山河》转化的元气,被林牧尽数融入进干枯的身体之中。

正常来说,吸纳灵气后,应该先从气海穴开始,通过经脉,一个个地填充满周天穴位,打通经脉。

至于灵气滋养身体,除了一些横练功法,其他的都不怎么在意,尽快练出一身真气,才能尽快拥有实力。

林牧身体太小,又久受网络小说荼毒,对身体的强大极为重视,这时候刚刚修炼,干脆将一身元气,尽数用来与身体滋养,在妖气的刺激下,效果极速提升。

而且这路《一气动山河》,不仅效果霸道,修炼起来也没那么顾忌,不像古墓绝学,遇到点打扰,就要走火入魔。

嗯,除了鸡儿小,其他的与个正常大人,也差不多少。

正修炼间,趴在腿上的嘤嘤怪突然兴奋了起来,拉扯着林牧往身下看。

对面,灞波儿奔准时起身,向着洞外游荡。

“看来这段时间,确实是灞波儿奔的当差时间,接连几天都是这样,我大概有两个小时左右……”

心中计定,林牧做事就果决了,左手光芒一闪,《十二天书》上已经显现出“小沧粟丹”的光影,林牧张口直接吞下。

“小沧粟丹,吃了后四个小时内,身体缩小为原本的十二分之一……”

这是《真命小和尚》中,主角脱离险境的神药,林牧吞下后,也没感觉气海内有什么太大变化,但整个人,硬是这么一点点变小,附带着身上的衣服,都完全按比例缩小。

电视剧里出现过的东西,真要追根结底,那真的是毫无逻辑可言了,

现在的林牧,只有一个手电筒那么大,眼中的嘤嘤怪顶天立地一般,“高大威猛”得要命,真气吸纳方面倒不影响,完全没有任何异样之处。

唯一不同的,就是那充沛到了极点的灵气!

《西游》世界,只不过是灞波儿奔的一个水府,就已经远远胜过《三国》世界许多倍,激荡得林牧气海之内一片翻腾,数倍的灵气涌现在气海之内,尽数成为林牧身体的资粮。

深吸一口气,林牧与肉蛋,两人警惕地看向四周。

这是一个看似普通简单的石室,除了那些“骑马布”丢在地上之外,其他值得注意的,就只有自己出现所在了。

在现实世界中,看着一个碗口大的通道,到这边西游,就变成认着淡淡光华的……牌位了……

是的,牌位,一个上书“先祖应龙之神位”的牌位,通道就在牌位上面!

不止看不到通道外的世界,甚至都感觉不到通道的存在,只有右手摸向牌位时,才有那么一股感应。

“时间宝贵,先检查检查……”

林牧心中计定,四周又再仔细探查了一番。

果然,整个石室里,唯一存在价值的东西,也就是地上那堆散发着淡淡灵光的“万圣公主骑马布”了。

现实里的妹子有了条件,也要分个“日用、夜用、护垫、卫生棉”之类的不同类型,材料也有要求,更别提“龙族VIP”的万圣公主这了。

俱都是上好的灵草编织而成,只不过靠近了些,就能感应到上面对自己而言,极其强大的灵气波动,牢牢吸引着林牧的注意力。

只可惜,这些普通的骑马布,似乎乎还算不上“灵物”,左手的十二天书无法收取储存。

突然,骑马布堆之内,一件银光闪闪的物件,吸引了林牧全部的注意力。

第八十八章 丑比变帅的方法

银色光华,与周围的墨绿殷红形成鲜明对比,林牧用七星宝刀一挑,一条闪着银色电芒的绿色“骑马步”,就出现在林牧眼前。

电光通过七星宝刀,冲击到林牧右手,顿时就是一颤。

手颤,心也颤。

这万圣公主未免也太重口味了吧?

小白龙这样的小白脸不要,去要一个九头虫,九个头,你受得了么?

而且还在自己的婚礼上,在要嫁给小白龙的时候,还和九头虫幽会,这时候幽会能干什么?

还真像电视里那样,依在彼此肩膀上,说两句情话就算幽会?

难怪小白龙一瞧就怒气值满槽,自己心心念念的娘子,被九个头的怪物搞,这特么的谁受得了?!

如果单只是这样,还只能说万圣公主胃口好,生冷不忌。

现在特么的,连垫条姨妈巾,上面都要带电的……

啧啧,公主殿下你这爱好……

咱们能不能别这么重口,好歹你是条龙,不是宝强胯下座骑啊,追风赤马容啊!!

心里吐槽,林牧手上却是不停,因为他已经得到了《十二天书》的提示。

“雷击骑马布,地阶下品。

原为碧波潭万圣公主精血所化,万圣公主与人争斗时,意外遭受天雷击打,正邪兼巨,具有莫测威力!

内蕴一丝龙气、雷霆之力,对鬼族、阴邪妖族伤害有特殊伤害!

也可作为药引,治疗‘泣血症’,极具奇效!”

林牧:“……”

换成旁人,或许还不知道“泣血症”这里面的猫腻,但对于林牧来说,这简直就是在辣眼睛。

“望帝春心托杜鹃”里的望帝,得的就是泣血症。

医书记载,古时民间有种病症,病人眼睛中泣出红泪,如血一般,因此便称之类“泣血症”,而且得了这病的人,丑比变帅比,帅比变丑比,堪称神奇。

那些丑比变帅的,肯定是不会选择治疗。

那些原来很帅的家伙想治病,就得以这“雷击姨妈巾”为药引子,在姨妈巾上,涂抹锅底灰“百草霜”,以及地浆水,如同膏药一般,贴到脸上,不到一天就能药到病除,重新变帅。

听起来很扯。

但万一有用呢?

所以说,那些长得丑的小伙伴,完全可以去偷几个姨妈巾,最好是新鲜的,拿电线电两下,然后糊自己脸上。

一边一个。

真要变帅了,那可就逆天改命,登上人生巅峰啊!

试试,真的可以试试……

嗯,林牧试过,很有效……

虽然效果坑爹,但这是林牧获得的第一个“地阶”灵物,即使是“玄铁重剑”,也在“人阶”之列。

林牧猜测,这或许与那丝“龙气、雷霆之力”有关,毕竟是龙族产物,非同凡响。

左手闪动,收起“雷击骑马布”。

林牧身体小,在石洞里转了一圈,发现真没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那个代表两境通道的“应龙神位”,不过是寻常木牌,哪怕林牧移动木牌,两境通道依旧在原本的半空位置,与这“应龙神位”,只不过是恰好重合而已。

……

见没什么好东西了,林牧便也不再浪费时间,盘坐在“应龙神位”前,全力吸纳起周围灵气。

气海之内,原本平静的“天空”风雨大作,无数如同龙卷般的灵气,源源不断地从外界吸纳进来,荒芜、沉闷的大地上,是一派出末日般的天象。

代表身体的大地,代表经脉的河道,代表穴位的水眼水脉,无不全力吸纳着“一气动山河”中的精纯元气,只是这吸纳的速度,又哪里及得上光碑转化而出的灵气速度?

西游世界,碧波灵潭,果然不是凡地!

就在这种灵气无限量供应的情况下,无法被身体吸纳的灵气,笼罩在气海之内的水气,越来越浓……

水气越来越浓,也不知是哪一瞬间,终于达到了极限……

一声风雷相激,惊破死寂世界。

就像蛮荒、破败的世界,天空出现第一声鸟鸣……

海中出现第一条游鱼……

土壤中,生起第一缕嫩芽……

气海之内,落下每一滴灵气雨滴,晶莹剔透,如同宝石一般,砸落在气海之内。

有了第一滴,第二滴、第三滴,很快便又落了下来。

如果让旁人,如孙连胜他们看到,估计都要羡慕得撞墙了。

他们想要凝炼出这样一滴“灵气水滴”,非得经历长年苦功,将功法修炼到极精深的境界才行,气海凝练出“灵气水滴”,才是内力大成的“真元”标志,此后以真元滋润身体,温差以前练功时的暗伤,弥补根基。

哪一个,不是经历长年累月的辛苦?!

但林牧借着西游世界碧波潭的浓厚灵气,竟然一举踏入这个境界,免去他数十年苦功。

这里面也有《一气动山河》的功劳,其他功法,哪怕是《九阳真经》、《先天功》,也无法这样急速地纯化灵气、护持气海,即使到了西游世界,敢像林牧这样毫不顾忌地修炼,也要落个气海撑爆的悲惨处境。

即使是林牧,在气海中凝炼出一些灵气水滴,也就是“真元”后,同样感觉胸口沉甸甸的,就像自己突然变成D杯的妹子一般。

内视体内,只见气海之内,云气蒸腾,更有剔透真元,显得光华夺目。

但其他地方,却依旧灰暗一片,只有靠近气海的经脉、穴道,才显出一丝光华,这是吸纳气海元气的效果,就像一国首都,与最贫困的山区一般。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林牧心里,突然涌现出这句话。

稍一思索,林牧就做下了决定,闭目敛神,登时气海颤动,那些少数的真元“水滴”,尽数融入气海大地,仿佛从未出现一般。

胸口沉甸甸的感觉,同样消失无踪,继续平平坦坦。

林牧把这些真元,散入了全身各处。

就像是把一杯水,洒进了干裂的农田,没在意其洒到了哪,没在意会有什么效果。

感受着身上涌现的舒服感觉,林牧微微一笑,继续打坐采纳灵气。

硬盘只有被清空后,才能装下新的电影……

PS:感谢遥远的绿粥、哭死的鱼的打赏。

第八十九章 溜了溜了

旁人修炼出一丝一毫的真元,那真是当祖宗一样供着,丝毫不敢有所毁伤,想要增加真元量,就要用其不断地冲击着气海、经脉,乐此不疲,将这视为天经地义。

这倒也没错,失了真元温养,气海就像失了养料,萎缩干枯也是常事,到时即使身体有所好处,也不过是百不存一,运钞车被抢后,留在车上的残余几百块钱而已。

但此时身边灵气无穷无尽,加上有《一气动山河》神异功效,林牧可以说是少走了一大个弯,在丧心病狂地修炼。

除了灵气,周围空间还存在着大量的妖气,都是灞波儿奔平日里修炼的产物,林牧比较小心,每次都只吸纳一缕,刺激自己体内灵气吸纳速度。

碧波潭是水族掌管,又有万圣公主、九头虫这样的高手,修炼妖气变不奇怪。

但让林牧意外的,是空气中,似乎又飘着一缕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只是轻轻一嗅,就能感觉全身舒泰,头脑清醒,如同好好敲了一次大背一般。

轻灵、纯净,这就是这缕气息,给林牧的感觉,与妖气的凶恶沉浊,截然不同。

“莫非这碧波潭中,还有什么仙界灵物?九头虫抢的舍利子,那是佛门宝物,绝对不是这种清灵气息……”

只不过,石洞外面的世界太危险,林牧现在还没有去探望的打算。

瞧瞧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半小时,林牧有些恋恋不舍,但为了安全,还要准备先回到现实世界。

“可惜这么好的灵地了……出去后,修炼速度可就慢如狗了……”

林牧心里不舍,对周围的东西便顾及不到,脚下一个不留神,就被什么东西绊住,摔倒在地。

“这……哈,倒是把这些东西给忘了!”

绊倒林牧的,是那堆万圣公主的姨妈巾。

这些东西在这里显得平常,但在现实世界,单只是其中蕴藏的灵气,那可就是稀世之宝啊!

正好可以用来作自己的灵气之源……

这些普通的东西,没法放十二天书里,林牧也不贪多,背着一个比自己还大的姨妈巾,吭哧吭哧就往“两境通道”那赶,费力爬上石案,林牧先自己钻出去。

气泡上方的鲤鱼王,鱼眼瞪得老大,看着一丁点的林牧,满是好奇。

林牧瞧了它一眼,周身气息流动,将笼罩在自己体表的那股“小沧粟丹”热流驱散,登时整个人就像充了气的女朋友一般,瞬间变回了正常身形。

鲤鱼王直接吓尿了,转头就跑。

这尼玛,原软软绵绵的一丁点,瞬间变粗变长十二倍,你想吓死个鱼啊!

没理会这个憨货,林牧伸手进去,直接把把姨妈巾扯了出来,满意地笑了。

这玩意其实就是个水草带子,自己可以将其改一下,做成一个皮带。

到时候围腰里,修炼时直接抽它灵气,有《一气动山河》的神效,也不用担心什么问题,岂不也是美滋滋?

就是名声不好听。

如果以后有人问自己:林牧大大,你修炼这么快,是怎么做到的?

林牧:因为我的修炼,都是吸纳万圣公主姨妈巾上的灵气,来修炼的……

靠姨妈巾走上人生巅峰的“绝世高手一页书”?

以后如果霹雳世界出现后,会不会被“邪心魔佛”直接“八部龙神火+十二神天狩+九梵神印”招呼?

林牧表示很蛋疼。

可生活就是这样,到时候也只能对邪心魔佛卖卖萌:“嘤嘤嘤,生活不易,互相理解……”

……

小沧粟丹,效果是两个时辰,但灞波儿奔每天也就这两个小时固定出去,看起来碧波潭工作压力不大,一天才上两个小时的班。

而且还经常迟到早退!

妈个鸡,公主大人怎么没扣这货工资?

在距离两小时还有五分钟时,灞波儿奔就跑了回来,也没发现石洞里少的那两片姨妈巾,浑不知道刚有一个变态潜入他的石洞。

这让外面的林牧心有戚焉,看来以后哪怕一个人在屋子里,也不能放飞自我地拤管了,指不定在哪个偏僻的角落,就有一双罪恶的眼睛盯着自己……

坐在河底气泡里,林牧瞧瞧时间还够,干脆就继续修炼起来。

拿起手里的万圣公主姨妈巾,林牧五心朝天,如同庙里的神像一样,手捧着这个宝贝,吸纳着里面的灵气。

还别说,这玩意不愧是龙女专用,又是西游世界里不错的灵草所制,里面所蕴含的灵气,比碧波潭石洞里的灵气还浓郁,只是已经转化为水行元气,而且很是内敛,需要耗费林牧更多的精力,去吸纳精炼。

把灵气从水草中提炼出来,自然会有散逸的灵气。

气泡周围,渐渐吸引鱼群靠近,尤其是鲤鱼王,瞧向林牧的眼中,更是精光闪闪。

这个能变大变小的家伙,竟然有这样的本事?

我把鱼嘴给你用一下,你让我吸会怎么样?

林牧没理会它们,修炼了一会,眼看时间到了,就将骑马布缠到腰里,往河面游去。

鲤鱼王想凑过来,被林牧顺着水势,直接一拳,打得鱼嘴发肿。

其他鱼瞧见不妙,纷纷四散而逃,一些鲤鱼跃出水面,看得旁边营地士兵啧啧称奇。

林牧含着一口气,又借胸中《一气动山河》的神奇,在水中一口气潜了三分多钟,这才达到极限,游到没人处,深深地吐了一口气。

“以后石洞要常进了,吸纳一分灵气,姨妈巾上起码散逸了五分灵气……嗯,希望公主殿下体质特殊,天天来大姨妈吧……”

拍拍屁股溜了的林牧不知道,在碧波潭中,万圣公主正阴着脸,进了灞波儿奔的石洞之中。

只不过,妖族对此似乎不太在意,查明了真相后,公主殿下也只是教训了一下灞波儿奔,引为心腹,没有直接灭杀它。

手里的力量多上一分,自己在九头虫那就多一分重要性。

后面灞波儿奔兄弟俩,被派去拿命预警猴哥,这么危险的差使都老老实实地干,可见灞波儿奔对公主忠心有多深了……

PS:感谢神佛堂再一次的1000打赏,感谢康阁艾尔的打赏,写书这么久,终于遇见个真爱粉了

第九十章 给你送点刀片

一条西游世界的龙女护舒宝,足够林牧喝一碗,倒五碗地用上十来天。

因此,接下来的时间里,林牧也就没再进去,只是在两境通道外面,静静地瞧着里面,竟让他瞧见了万圣公主几次。

公主殿下似乎把这当成了静心室,每次来了后,驱散众妖,左右徘徊,也不说话,一来就是半小时。

不得不说,公主还是挺娇媚的,起码比一线大明星都气质出众,林牧要不是身子还小,估计都忍不住。

一边,是河底的龙宫世界,一边,却是逐渐丰收的麦田。

田地里的生灵,仿佛一夜之间都飞了出来,秋收之下,被当地称之为“老飞”的蝗虫、各类其他的飞虫,到处都是。

这是一场生灵的盛宴,粮食的丰收,天气的适宜,带来无穷无尽的生存资源。

林牧家厨房的房檐上,不知什么时候,甚至出现了一只蜂巢。

被制止捅马蜂窝,林欢有些闷闷不乐,小妹倒是安下了心,就是有些怕玩时被蜜蜂蜇。

“啪!”

林牧一巴掌打在小弟后脑勺上,对这个皮孩子已经绝望:“捅马蜂窝!拿个竹竿、披条床单就敢捅?

我教你多少次了?

鸟窝不能捅!尤其是燕子!马蜂窝也不能捅!那些益虫都不能捅!

你倒好!

春天自己抓蜜蜂时,被蜇得疼,现在就忘了?!”

对面的林欢,被训得低头不敢说话,有些不情愿地道:“是二胖他说要捅了马蜂窝的……嘶!哥,别敲!再敲敲傻了!”

熊孩子,犯了错不教训一顿,根本就不会长记性!

林牧也很无语,春天时,小弟跟着群小孩,闲得蛋疼,竟然空手去抓蜜蜂!

沟边路边的小野花上,一只只辛勤的蜜蜂正在采着蜜,根本没有在意周围的环境,结果林欢就伸着两指,悄悄地凑到花边,伸手就把那些蠢蜜蜂捏到了手里。

见过他抓蜜蜂,两根手指直接抓蜂背上,蜜蜂全力弓着身子,想拿尾针扎他,但怎么也扎不着。

一群小P孩,就这么比赛抓蜜蜂玩,然后用力把蜜蜂甩出,颇有种“只有我跳广场舞的速度够快,寂寞就追不上我”的风范……

林欢最喜欢这个比赛,比赛完谁抓的多,然后某个扔蜜蜂的环节失误了,尾刺瞬间刺到手指上……

那时的林牧,刚刚穿越,兜里没钱,为了验证小弟的伤严重不严重,林牧就也抓了只蜜蜂,故意让它扎在自己手指上……

瞬间的刺痛,直接麻痹整个胳膊,麻木的感觉下,最严重是又痛又痒的指尖,任是毅力再强的林牧,都忍不住痛叫出声,捂着胳膊疼了几天。

不过还好,毒素只涉及到胳膊,而且明显也没什么太严重的后果。

甚至于,好了后的林牧,还有些期待这种被蜂针蜇的感觉……

那段时间,林牧天天蒸馒头、兄妹三个吃了三四天的凉拌菜,小弟嗷嗷了两三天,林牧就踢他屁股,踢了两三天。

这样的经历,竟然还敢去捅马蜂窝?!

没说的,直接按腿上,一顿胖揍!

林婷婷笑嘻嘻地在旁看着,打得不用力,她能看得出来。

兄妹三个正打闹间,外面突然传来“突突突”的声音,更有村民们惊叹、喧闹的对话声,打破院中宁静。

“诶!还真买回来了!乖乖,这么个大家伙!”

“这叫啥来着?旋?对,旋耕机!真能一趟下来,就耕完一亩地么?”

“这么大辆车,起码得万把吧?真是……小牧这才写多久的稿子?就赚这么多钱,能买这么辆大车了?得有林牧啊妈一块凑的钱吧?”

“说不准,哈哈,这大门太小,开不进去啊!”

林牧领着两小走出大门,只见一辆红漆、大轮子的旋耕机,正停在大门外面,两三米高的大家伙,瞧起来威风凛凛。

小弟小妹一看就直了眼,自己的个子,还没那轮子高呢!

孙连胜从旁边走了过来:“行了!车给你开到了!晚上给司机汪师傅安排个床,这两天他会教你开车的方法技巧,管饭就行!”

司机明显是农机厂的老工人,很健谈,对林牧也了解不少,在旁边介绍着这辆车的性能。

这年头,农机厂都青黄不接,农村有了这方面的需求,但又刚挣钱没两年,很少有人舍得花钱买,农机厂对每一单生意都无比重视,免费培训且不说,甚至还送了林牧一大包肥皂!

估计是农机厂员工福利剩下的吧?

暴汗!

我要肥皂干什么?不要!

等等,免费的?

呃,最近腰包空虚,还是收下吧!

事实上,这还只是农机厂打开销路想的点子,到了后世正府关注起农村问题后,农村户口买这些农机具,能获得很大的补贴,对这种事情极为鼓励。

“让开让开!我瞧瞧!我瞧瞧!”林父从人群中挤进来,他刚得到消息。

旁边付长海、江喜荣也是惊叹不已,百十里内的村庄,都没听过有这玩意,在许多村民的心中,“种地用机器耕作”这件事,还只是资本主义的专利,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顶多用机子抽水浇个地,就已经够轻松了!

旁边的二大娘羡慕地瞧着,夸着林父:“行啊!伟,你这也算是置办起家业了!”

“就是就是!这大机子,可比牛厉害多了!你看那后面‘牙’,瞧着就是个能啃硬地的!”

“还是伟你有魄力,这件家业置办起来,可比买什么家具正当多了!可以当个事做了!”

“林牧啊妈今晚上就回来了,要是瞧见这么个大机器,指不定高兴成什么样子了……”

听着这些话,林父喜笑颜开,虽然心疼林牧花的几千块,但从小一直羡慕工人身份的他这一辈人,对于这样的工业产品,有种天生的亲近。

周围的村民,虽然对“机器耕作”还很拒绝,但对这样的机器可就只有羡慕的情绪了,都是近门亲戚,不是对头,谁会当面扫人面子?

旁边瞧着乐呵呵的司机汪师傅,走到了林牧跟前,一张口,就把林牧吓了一跳。

“来,我再给你送点刀片!”

PS:感谢心静方可志远的1000打赏。

更新得晚了,见谅。

第九十一章 家业、家人

送刀片?

林牧吓得裤子都湿了:“不是吧老哥!怎么着了就送我刀片?我一个月辛辛苦苦码字,最少也是5万字更新以上……呃……”

五万字?

被送刀片似乎很正常?

只不过,这时林牧的理智已经恢复正常,抹了抹额头的冷汗:“职业病职业病……不好意思,汪师傅你继续讲……”

想差了,现在自己刚下海,读者还比较纯良,不像后世那么没素质,还没流行寄刀片的习惯。

再说了,哪怕寄刀片,也不能寄旋耕机刀片啊,自己要是伸进去,还不把发动机卡到烧坏?

旁边的汪师傅有些莫名其妙,心里腹诽。

你个小B孩,还职业病,你咋不说你气短虚汗腰腿酸痛呢?

送你刀片都不收,还写小说呢,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作者!

“嗯好,咳咳,这些刀片,是出厂配套的,因为现在农机具不好买,以后你想买新刀片时,可以直接给我厂里打电话,托关系送来也行,自己去取……”

没等他说完,旁边的江喜荣直接插了话:“托什么关系!我那车平常也跑市里,到时给顺带回来就行了!”

这话有面子,听得旁边的林父满脸红光,乐呵呵的。

以前他与江喜荣虽然也是发小,也是酒桌上的好朋友,但两人也只是好朋友,对方给自己面子,却谈不上敬佩自己。

而这半年来,林牧撑起这个家后,他能感觉到江喜荣那种羡慕、甚至是嫉妒的情绪,平日里让胖墩跟着林牧,不就是想让自己儿子也学着开开窍么?

或者说,跟着学点普通人学不到的本事……

他是开长途的,见得多了,也隐约知道些“觉醒者”的事情,前些年乱时,甚至见过有觉醒者当恶霸抢劫的。

最乱的时候,那些自我觉醒的人,已经是全国处处开花,但凡是省道国道上的,全是靠路吃饭的人,势力盘结,让人只能老实交过路费。

后来,国家下了狠心,大力清扫黑恶势力,这才让出门打工,不再是件危险、可怕的事情,也就是俗称的“严打”。

也正是那个阶段,觉醒者才为一些普通人所知,只不过大多是初觉醒者,能力都比较低。

能力高的,各有各的出路。

虽然胖墩依旧是个贪玩的小孩,但江喜荣明显是铁了心地把林牧当女婿,尤其是林牧这半年表现出的样子,让林父在“水庄F4”里,已经隐有老大的趋势。

先前林牧表现非凡,江喜荣猜测他是“觉醒者”,也只是高看,并不亲近。

觉醒者里,有实力后,常有瞧不起普通人的,也就是林牧的闲淡性格,让江喜荣明白了他的心性,这才真正愿意结这个“娃娃亲”。

听起来不可思议,但现实就是这样。

几个成、年人在一块,你说你多有钱、多有权,瞧不起别人,旁人还懒得搭理你呢。

但你要说自己儿子多有出息,讲怎么教育子女好,其他人自然而然就愿意和你交往,并且高看你一眼。

林父,现在明显就是这样了,也有村民暗暗嫉妒他的好运气,偶尔关系淡的还会骂上句“二流子货,不就生个好儿么”,但在面上,尊重是肯定的。

……

最高兴的,是村里的小孩了。

97年初的贺岁剧《一个好人》里,成龙开着大车,威风凛凛地横扫BOSS窝点。

眼下这辆旋耕机,虽然没那么庞大,但依旧是个两三米高的大家伙,一个个围着大轮子转悠,兴奋莫名。

“诶诶诶!玩可以!但是车后、车边可不许爬、站人啊!一不小心掉下去,那是要出事故的!”汪师傅无比操心,给林牧、林父两人讲着安全事宜。

旁边的林欢、林婷婷明显心思不属,一会跑东间看看表,一会又眼巴巴地看着林牧,想开口又不知道怎么说的样子。

小孩想妈了。

林牧、林父就比较忙了,与汪师傅、以及两三个亲戚,拆着旧青砖院墙,给旋耕机开出一个能进入院子的通道。

林母这次,会直接坐车回来,江喜荣真心想把闺女嫁给林牧,就卖了这个人情。

月色下的村间小路,两小与一群小伙伴在嬉闹着,如麻雀般聚散来去,偶尔听到声响,却是扑腾着小短腿,往转角处的村口望去。

一次次地失望。

思亲的情绪却是越来越浓,林婷婷再一次失望后,跑到了正在做饭的林牧身边,抱着自家老哥的手臂,小嘴巴巴的,就是不说话。

林牧忍不住笑了,把手里的鸡蛋羹放到煤炉上的锅里,一手一个,牵着小弟小妹,坐到了村头桥边。

“哥,妈这次回来,真不用再出去了吗?”林婷婷仰头问道。

林欢也很感兴趣:“是啊!哥你说……”

没等他说完,就听见远处汽车喇叭的声音,林婷婷一下子跳了起来:“妈回来了!”

两个小尾巴,一人牵着林牧一只手,如同两只回窝的小狗一样,带着林牧往前跑,随着汽车声越来越近,那个亲近孺慕的身影,终于看得清了!!

心中牵挂的亲人,虽然眼中还没看到,但与自己的距离不停接近,每当想起那种感觉,心里就总想呐喊两声,发泄着心中的积压的情绪。

眼前的大客车上,前面的玻璃窗后,林母以及其他几个村内打工的人,没一个老实坐在座位上的,俱都往村口这里的小桥看来。

有家人接的,就兴奋地挥手打招呼。

没家人来接的,就收一下心中的失落,依旧欢喜地往家里赶去。

林母瞧见林牧三小,虽然只是月色下的影子,但依旧一眼认出,等车一停,就欢喜不尽地跳下了车,一把把林牧兄妹抱在了怀里。

这一次,林母的心里,只有欢喜,没有一点辛酸与自怜……

这三四个月来,林牧隔三岔五就给她捎带东西,多是家里的鸡蛋、咸鸭蛋,甚至还有二大娘送的红薯花生之类,加上林牧写来的信,思乡、思亲的情绪就没那么厉害,时间也过得快了。

抱着一对儿女,又把林牧手牢牢牵到手里的林母,想法甚至有些无厘头。

“上回的信里,小牧说回来这天,要炖锅黑鱼吃呢,也不知道做得好吃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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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成就感

林牧是个吃货,小弟小妹也是对龙凤胎吃货。

吃货,肯定是遗传,锅要甩到父母身上,绝不是自己的问题,这是必须的!

因此,生了三个小吃货的林母,自然也是个贪嘴的。

她是60后,经历了兔子窝里最后的艰苦岁月,家里的长女身份,又让她承受了更多的生活负担。

小的时候,大家都穷,过年时间,姥姥才会把平日里省下的口粮拿出,蒸上一锅白面馒头,到大年三十才能吃。

那时候的林母饿啊,平日里杂粮面窝头都省着吃,一见到清香宣软的白面馍,哪里还能忍得住?

在白面馍一蒸出来,她就带着大舅、二舅偷馍吃,气得姥姥每年都揍她,整天骂自家这个馋嘴的闺女,打得林母四处躲。

奇怪的是,明明知道林母偷馍吃,姥姥每年却依旧早早地蒸馒头,蒸好后,又每年都挂在房梁上的竹筐里,甚至仿佛失忆了一般,每次都没在意家里三个“小偷”。

就在这样的童年中,林母渐渐长大,中学没上完就辍了学,帮着家里卖菜挣钱。

后来嫁给林父,家里饭桌上虽然常常见肉,可却与她没有关系,都被林父与狐朋狗友吃掉喝掉,以至于生小弟小妹时,家里连给产婆子的钱都没有!

更严重的是,林牧兄妹生得晚,没分上地,一家五口也就一亩地,连柴火都不够烧。

林牧小时皮,常常钓鱼、挖泥鳅。

小小的人儿,折根扫帚上的竹枝当鱼杆,在沟边钓上两条泥鳅、水草里摸上几只小河虾,装在路上捡的巴掌大的“冰袋袋子”都装不满,拿到家里,自己都只是玩趣,没想过吃。

毕竟,那些鱼虾泥鳅太小太少了,连小孩都知道没法吃。

可就是这样的收获,就被林母洗净后,沾上些面粉,用油炸出来做成一道“荤菜”。

林牧与小弟小妹,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得开心,津津有味,林母旁边瞧得心酸口更酸,一个劲地流口水。

什么吃素养生、什么吃肉对身体不好,什么早上、晚上不能吃太多,在林母看来,统统都是作的!

这样的前半生经历,可以说林母挨了近三十年的饿,对食物的渴望,早已渗透进骨子里。

这两年,她挣到了钱,食物也够吃了,可是也没吃过几回肉,在外面打工,对付对付就够了。

“又不是在家,俺儿又没在跟前,我买肉干啥?”

这半年来,林牧又是寄鸡蛋、又是寄咸鸭蛋,可把林母吃得高兴了,邻居王妈都沾了光,平日里也不用整天吃青菜。

可鸡蛋毕竟不是肉,每次看到林牧信里,讲着又包了肉饺子,小弟小妹、雪萍小黑、胖墩小柔吃得肚子溜圆,林母、王妈一边是高兴开心,一边又是抱着青菜面条,咽着口水馋肉饺子。

虽然坐车的这两天,跟着司机也吃了许多肉,但林母一点也不觉得腻,如果可以,让她天天、顿顿吃肉,她都不会嫌腻。

想到林牧说的,那半米多长的大黑鱼,林母一边抱着自家三个崽,一边就是期待起来。

“姐,一会你也别回去了,去我家!小黑雪萍也在呢,你一个人就别开火了!”林母对王妈道。

……

说话间的功夫,那几步路也就到了,林母才一到家门口,就吓了一跳。

后院结婚时垒的青砖墙,现在已经被拆了一小截,林母还以为丈夫又和人打了架,当下急忙跑进了大门,屋子时瞧了一遍,见一切如常,这才松了口气。

没事,明天自己拉点土,和着旁边的碎砖头,很快就能补好了。

厨房里,林牧喊了一声,王妈的女儿雪萍就老实地跑来过来烧火,林牧把葱姜蒜倒进油里翻炒着,眼看火候到了,便倒进些水,加醋加酱油,如同煎鱼一般地煎这锅汤汁。

锅炉前的小姑娘雪萍,闻着醋那淡淡的酸味,看得眼睛一个劲地往锅里瞄。

待到林牧把白糖也倒进汤汁,增加汤汁味道,雪萍终于忍受不了这股酸酸甜甜的味道,害羞地问林牧能不能喝一口。

喝汤汁?

女孩家也这么馋嘴!

右手敲在雪萍手上,林牧眼看汤汁要出锅,又闻到空气中散发出的淡淡鲜鱼香味,会心一笑。

大黑鱼早被自己整治过,香料调料去了腥,虽说手法不到位,显得鱼肉有些老,但吃饭吃得香就行,又不是那些美食评委,一锅佛跳墙,就喝那一口头汤,逼话讲了一大堆,对普通人来讲毛用没有。

三个大鱼盘,一层层地叠在蒸锅里,分别对应着大黑鱼的头身尾。

大半米长的大黑鱼,锅都装不下,太大了!

一勺勺地往蒸鱼上均匀浇汤汁,酸甜可口的红色汤汁,把黑鱼清淡的鱼肉增色增香增味,林牧大手一挥:“小黑,去喊大娘过来吃饭!”

三分钟后,林母怀里搂着自家两个崽,,抓着馒头,嘴里吃着大块的黑鱼肉,对于旋耕机的意外出现,都丢到了一边。

黑鱼刺少肉嫩,吃起来极为痛快,林母好不容易上肉菜桌,哪里还会想这些没用的,偷眼瞧着汪师傅、林父谈笑吃鱼喝酒,王妈带着小孩也吃得美味,就赶紧抓起筷子,在黑鱼腰上夹了几大块鱼肉,夹进三个儿女的碗里。

林欢有些嫌菜多:“妈,我吃饱了,我想吃你带回来的糖……”

旁边林婷婷也有些兴致缺缺,这半年来家里就没缺过鱼,小肚子吃得溜圆后,再没以前那种见到肉就馋得不行的感觉了。

他们俩想和林母玩,想跟小半年没见的妈一块说话看电视,想看看林母给他们俩带了什么玩具。

林母一巴掌拍他后脑勺上:“吃什么糖!不想吃什么不想吃!就你皮!小时候喂饭都费劲!看看你哥,吃饭多老实?”

黑鱼好,一块夹下去,就是一整排没刺的,林母都夹给三个儿女,生怕他们吃不饱。

林牧笑了笑,拍拍林欢的头:“别闹腾了,老实陪咱妈吃饭吧!”

原本瘦巴巴的小弟小妹,被自己养得连鱼都不怎么馋了,这种变化……

似乎也很有成就感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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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满足地赖床

确实算是很有满足感了。

重生这半年来,除了拿炮仗炸了下董卓,就没做下什么天惊地动的事情,唯一出彩的,就是连载了本长篇小说《武侠开端》,但也仅仅只是开始,赚点小钱,隔壁村子不认识自己的,大把都是。

虽然《武侠开端》很好看,但还是丢穿越人士的脸了。

但在自己的努力下,这个荒芜的家,变得堂堂亮亮,不光小弟小妹养得白白胖胖,就连院子里的鸡鸭,都是精神抖擞的,捡的鸡蛋鸭蛋,多的吃不完。

胖墩、江小柔不算,邻居家的小黑、雪萍,再没像以前那样经常饿得肚子疼,现在饿的时候,已经知道跑来喊一声“林牧哥”,帮着林牧烧火蹭饭吃。

一只小萝莉,绝对地信任你,绝对地崇拜你,知道并且期待着你能填饱她的肚子,多难得?

后备小女盆友+1……

不止他们,林牧虽然一人之力有限,身体力行之下,周围门前善良的大娘们,也习惯了帮助那些挨饿的邻家小孩,村里面的小孩开心笑声,也因此多了许多。

“升米恩,斗米仇”的大人规则,还没在这些小孩心里扎根。

在他们饿肚子的时候,林牧喊他们来吃饭,又不是天生狼心狗肺,不至于就这样仇视起林牧。

这也是林牧只帮助小孩的原因,村里那几个与林父关系好的二流子货,每次想来蹭饭,都被林牧毫不留情地赶走。

即使林父也在跟前,也场面上说了“中午了,小牧给小叔大伯们做顿饭”的话,林牧依旧没给一点面子。

挺好!

热闹了,幼童嬉闹的声音,也不是噪音,不影响写作。

清净了,没有酒桌上哟五喝六的酒鬼噪音,听着院子里扁嘴的“嘎嘎”声,心里更显宁静。

如今母亲回来,林牧更是放下心中最后的负担与考虑,眼看吃完饭,就悠哉地放下筷子,瞧瞧旁边的二小。

林欢双手投降:“知道咧!刷碗!该我刷咧……哥,你什么时候再给我做槐花糕吃啊?”

“槐花糕没有,想养小狗倒是可以,不过要你自己找小狗……”

“真的?哥真的能养小狗??!!”

林牧打了个哈欠,放松下来的精神,数月来积累的疲倦,一下子全部爆发了出来:“嗯,挑个活泼机灵的……我先睡了,困……”

吃得干干净净的鱼骨头被小弟倒进脏水桶,小妹雪萍帮着舀水倒洗洁精,两小配合无间,很快就把盘子碗刷得干净,甚至自觉地跑到水池边洗干净了手脸,瞧得旁边的林母、王妈都不知说什么好,自己想接下这活,二小却怎么也不给她。

能给么,给了就没好吃的了……

一群小家伙就在月色下,兴奋地讨论着村里谁家有小狗出生,大晚上八九点了,也不嫌打扰到人家,就这么满村乱跑地去看小狗,跟中了五百万似的。

瞧瞧自家神情无比放松,才九点就趴床上睡着的大崽林牧,林母心里闪过愧疚心疼,坐在床边看了好一会,这才小声地给二小洗澡,哄着睡觉去了。

这个家,变化太大了!

嘤嘤怪趴在林牧背上,迷迷蒙蒙地瞧了一眼林母离开,“嘤嘤”了下,就打了个哈欠继续睡。

晚安……

……

这一晚,林母搂着两个小崽,跟林父聊了很晚。

从家里这几个月的变化,到大门口多出来的自行车、旋耕机,甚至是大水池里里十余条大鱼、菜园里胖大的蔓菁,都让林母感觉无尽的新奇。

搂着两个儿女,林母对家里的变化无比期待,很想出去仔细看看这份变化。

因此才一大早,从菜园里摘上些新鲜蔬菜,林母就想着法地做了顿早饭,瞧着满满堂堂的家,就是一阵满足。

这,是自己的家!

知道自己家变化大,但林牧在信里,也只是简单提了他写作的事,没讲已经赚了6000多稿费的事情,林母只是在王妈给家里的电话里,才隐约知道林牧赚了不少稿费。

7000块钱,买了辆旋耕机,林母有些不舍得,他还想把这钱存着,预备给自家三个崽的上学、结婚钱。

种种复杂的心情,在做早饭时都变成了满足,不管怎么说,这个家是越来越好了。

只是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吃过饭后,汪师傅给他发了本小册子,单只是安全方面,就讲得她头疼。

林母连摩托车都没开过,小时也不好好学习,离合器是什么玩意都不知道,听着汪师傅的讲解,跟听天书似的,好在这种情况很正常,汪师傅也不厌烦,耐心地讲解着。

旁边的林父听得心里痒痒,忍不住就插口道:“不就是个换档踩离合么!瞧你笨的,这都不懂!”

旋耕机买回来,都知道是给林母买的,林父就心里不爽了:好歹我也是一家之主,这么大个家业活当,竟然不是给我置办的?

林母不怵他:“你聪明!你聪明还记不住刚才安全方面的东西,粗心大意的……”

父母在那拌嘴,林欢、林婷婷就老老实实地捡鸡蛋鸭蛋,家里扁嘴经历这些天的精心照顾,膘已经养了出来,可以重新正常下蛋了。

小妹里外跑了几圈,吃完饭后又跑到西间里,瞧着林牧沉沉睡着的样子,就跳上了床。

“哥哥,别睡啦!我们去抱小狗去吧!哥哥!”

养小狗,是大事,林婷婷想和大哥、二哥一起选。

“唔……你去吧……我还困……”林牧翻了个身,继续睡。

林母听到声音,往这边看了一眼,心里就是一疼:这半年来,自家这个才七岁的儿子,吃了多少苦?累成这个样子?

她已经知道。

做饭、洗衣服、收拾家里、种菜、养鸡鸭、抓鱼、写小说……

一件件事情,每天都没好好休息过,换成大人都累得受不了……

这么多辛苦,换来了什么?

林婷婷笑嘻嘻地朝林牧做了个鬼脸,会上来的江小柔、雪萍,一伙小孩风风火火地出去了。

屋子里,林牧搂着肉蛋,一大一小,睡得惬意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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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家庭新成员

没有工作,没有一切烦恼事,不用担心饿死……

睡得好爽!

“嘤!”

林牧闭着眼,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正要翻身继续赖床,背上却被肉蛋狠狠踢了一脚,耳中也传来肉蛋警告的声音。

这是,不让自己翻身?

“嗷呜!”

迷迷糊糊中,林牧一下子精神了过来,转头一看,顿见一双圆溜溜的乌黑小狗眼睛,正好奇地瞧着自己。

肥嘟嘟的身子,温软的奶糯气息,圆头圆脑,一对软趴趴的耳朵,正搭在脑袋两边,嘴里啊呜啊呜地,会同四只小短腿,正抓咬着前面的……

嘤嘤怪?

林牧一下子就乐了,肉蛋很纵容这个小家伙嘛,竟然还把身体变小了,任由这只小狗崽扑弄着它。

“哥哥,你醒啦!”旁边的林婷婷很高兴,表起功来,“看,小黑狗是我抱回来的!看它多聪明,一抱回来就不怕生……”

把枕头垫高,林牧侧躺着看着小狗,小奶狗啃着嘤嘤怪,也看着他,“呜呜”地用舌头舔了舔鼻尖,就把肉蛋放到旁边,四爪一蹦,就蹦到林牧跟前,又舔了舔鼻尖,低头嗅了嗅林牧的手。

年幼的小孩,似乎特别招这些小生灵的喜欢,林牧瞧着好玩,给它顺了顺毛,就见它舒服地趴在身边,“呜呜”地低声叫着,满脸舒服的表情。

感受到林牧手指的离开,它还仰着头,用舌头舔了舔林牧手背,一点也不认生。

越看越喜欢,林牧把它抱到胸口,拍了拍它的小脑袋,就闭眼继续睡了起来。

太累了,身体深处积蓄的疲劳,哪怕已经睡到了十点多,依旧没有休息够,天气已经不热了,秋高气爽,不睡觉干什么?

小黑狗低头瞧了瞧林牧,眉间的肉皱在一起,显得有些发愁的样子。

自己这个小主人,似乎有点懒。

正在院子里忙活的林母,往这边瞧了一眼,也是一片欢喜,和丈夫一起学旋耕机,旁边是赖床的儿女,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想想以前生活的艰苦,林母看手里的小册子就更认真了。

听儿子的,趁着秋收,先试着挣点钱!

……

嘤嘤怪似乎特别喜欢这只小狗,喜欢到主动让林牧抽奖的程度。

这么久了,林牧对抽奖的事情也有所了解,知道肉蛋就是个黑哨,对林牧并不在意,但涉及到自己的恶趣味时,就总能抽到相关的东西!

这次为什么?为这只小狗?

500嘤气值,抽奖!

“《庚金诀》,人阶中品,出自《修真世界》的小五行法诀之一。

杀五虫,灭五害!

灵田种植要诀之一,可以自身元气,化为庚金剑芒,杀伐灵田害虫。

此诀练至大成,能极大程度增加灵田种植效果。”

呃……

这是什么意思?

林牧揉了揉头,庚金诀心中流转,抚着小黑狗的手,突然一动。

在周围小孩看不见的情况下,一股细若游丝的无形气劲已经穿毛过肤,将小黑狗身上一只虱子轰杀至渣!

闭着眼睛的林牧,体内庚金诀运行,似乎能“看到”那一个个弱小生命体的光点。

小奶狗出生一个多月,还没法洗澡,林牧胸中气海翻腾,不止把小黑狗身上的几只虱子杀得精光,连刚刚从小狗身上,蹦到自己床上的虱子,也没放过。

也就这几只了,家里被自己收拾得干净,平日里还拿药粉杀过虫。

许多人对于农村的卫生印象都很差,但这其实也分人,懒的家庭,自然处处脏得厉害,但勤快爱干净的妇女,还是大多数的。

伸手点了点小黑狗狗头,林牧任由它咬着自己手指,终于爬起了床。

旁边的小弟小妹们,一个个想着法地给小狗想名字,一脸严肃。

“小狗叫小黑!”小妹很直接。

旁边的小黑有些不满:“那我怎么办?”

林欢有些头疼:“可是叫大黑的话,又和胖墩家的重名了……”

一群小东西,想出“赛豹”、“赛虎”、“赛强”这些名字,哪怕平日里再害羞的小女孩,这时候都不怕说话了。

“叫黑骑士!嘤嘤嘤!”

肉蛋也跟它闹着玩,也不知道是它扑弄着小狗,还是小狗把它当球扑弄。

“黑骑士?嗯,就叫黑骑士吧!”

不错!

看来肉蛋是把这小狗当座骑了,倒是符合它一惯的恶趣味。

小妹听了这个名字,也是十分满意,听起来就威风凛凛,比旁边几个小孩起的名字好多了。

……

这样的一只小狗,很快就融入了林牧家庭。

秋收不像春收,多是些玉米、花生、大豆之类,收起来也不是统一时间。

林牧家种的是黄豆,不光是供应一年四季吃的油,还能在幼苗时期,收获些豆芽当菜吃。

家里的豆子还没收完时,姥姥家的玉米就已经收完,听到消息的林母,就直接把车开到了小王庄,帮姥姥家里耕地。

这样的大机器,村民们还没有见过,一个个围在地边看热闹。

林母有些紧张,毕竟是生平第一次开机动车,尤其是这两天看到的那些安全事例,让她更是有些束手束脚。

林牧买的这个旋耕机,虽然贵些,但确实值这个价,不止各方面都很适合新手使用,而且旋耕机刀片外面,还加装了一层铁外罩,免得露在外面的刀片,伤到旁人。

这可不是开玩笑,就像电线刚被用时,经常电死人一样,大伙对这都没什么安全意识。

林父在下边跟村民抽烟聊天,瞧着林母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就直接喊她下来,自己在汪师傅的指点下,坐上了驾驶位。

刀片入地,加速稳定运行,看着干固的泥土,被轻意地翻出三、四十厘米的松土!

松软如粉,地头前姥爷翻看了一下土,顿时就乐了。

“吼啊!这机子好用!比家里牛犁好多了!你看这耕得深的,庄稼种进去,肯定长得吼!”

姥爷年岁大了,口齿有些不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湖建人。

周围村民也是看呆了,林父只不过顺着垅直直地跑了几趟,不过两颗烟的功夫,就耕完了整整一亩地。

林母趁势打起了广告:“谁家想耕地的,一亩25块钱,不用费那个劲了,省劲!还有要耕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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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一天……500!

一亩25块钱,正常打工一到两天的工资,听起来有些贵了。

但做过农活的都知道,夏天给玉米地浇水、秋天耕地,可以说是最累的两项农活,一个热到人中暑,一个累到人发晕。

换前几年,这个价钱绝对没人会用旋耕机,一个个穷得没有钱,掏点力气就掏点力气呗。

但这两年不一样了,林牧附近的村庄,几乎家家户户都出去打工,几年的打工经历,不止让众人眼界开阔了些,也让那些年青人有点“不拿钱当钱”的意思。

25块,哪怕需要两天打工,但打工虽累,累不过种地。

老一辈的都不舍得这个钱,但那些青、中年的人,却有几个选择了花这个钱,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花这点钱,顶多就是平日少和朋友喝顿酒。

几个人,就是二十来亩地。

林母嘴上虚伪地说着“亲戚门口不收钱”,收钱、找钱的手却是利索至极,拿着林欢用过的拼音作业本,在背面记着账,以及各家要耕的亩数。

旋耕机虽然不容易学,但不得不说,林父对机动车、工人属性的热爱,形成了强烈的行动力,尤其是看着林母在那收钱,自家那对龙凤胎崇拜地想让自己带他们的目光,心里的大男子主义就无限膨胀,在旁边汪师傅的指点下,操作起来进步极快。

心里暗暗算着,一亩25,四亩100,刨去油钱、刀片磨损成本,利润大概在70块多点。

二十多亩地,就是……350块钱挣到了?

林父被吓了一跳,二十多亩地花费也不过小半天功夫,小半天,就挣了350块?!

别看林牧两三个月,稿费就挣了七八千,对于普通农家来说,自己两年可能都存不了这个钱,在外面辛苦打工一个月,可能也就存这点钱了!

而现在,自己叼着烟,安逸地坐在“高头大车”上,舒舒坦坦地跑了一圈,就挣350块了?

林父丝毫不觉得开车耕地是件辛苦活,甚至还觉得很“时髦”,放自己小时,那些会开车的,娶媳妇都比别人容易些!

现在一边满足着自己的司机梦想,一边挣着大把的钱,林父竟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现实,比计算更好些。

有几家原本没打算用旋耕机的青壮村民,瞧见这么轻快地就耕好,而且耕地那么深,再瞧瞧自已头发花白的父母、满身是汗的老婆,为了省这点钱累得脸色发白,心里一软,就选择了花这个钱。

花点花点,大不了出去后多加个班,这老头老太太的,可别再累出事来!

绕着村子跑了一圈,除了姥姥、二舅家的几亩地没收钱,林父林母对着“账本”上的数据一计算,顿时就吓了一跳。

就这半天,少说挣了500块!

兜里五块十块的票子,又叠成厚厚一叠,林母用个手绢包住钱,装在衣服里兜里,手指颤抖,总是不自觉地去摸摸“钱包”,总觉得钱掉了。

半天!500块!

自己从春收出去这三四个月,也不过挣了不到3000块啊!

钱什么时候这么好挣了?

开始时,自己还不满意这单生意,觉得林牧小孩家考虑不周全,七千块说扔就扔,也不管里面风险有多大。

没想到旋耕机一买回来,往日里那些说“用机子种地的人都是懒汉”的村民们,一个个就都也中了“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

那些家里耕完地的村民,甚至三三两两地坐在地头村荫下,叼着烟,指着那些满脸是汗,衣服跟水捞的一般的“勤快村民”,虽然没恶意,但明显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

让你们省这点钱,一个个把老爹老娘都累得倒白沫子,能省几个钱!

这是中华土地上,持续了几千年的手工农耕生活,与工业革命爆发的最后决战,或许那些伤春悲秋的文人,会去感怀“情怀不在,机械耕种没有一丝美感”,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少,百姓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

林母就先体会到了这种变化。

往里要忙碌几天,累得自己说不出话的秋耕,现在完全就是耗点油钱、花上十来分钟的事情。

丈夫,自己没有催促,却是志得意满地干着活,挣着钱;儿女,就欢笑着抱着小狗,在地头前跟群小孩抓“老飞”。

那个自己越来越欣慰的大崽,正坐在小王庄的村口桥边,拿着个鱼钩,闲散地钓着鱼。

原本会成为家中重要肉菜的那些小鲫鱼,此时在林母看来,竟然都只是儿女们玩闹的东西,不被她瞧在眼里了。

直到天色昏暗,最后一亩地才被林父耕完,而且还时不时有犹豫的村民,过来约好明天耕地。

单只是一个小王庄,前后愿意耕地的都算上,林母粗略算了下,最后大概能挣1000块钱!

为了省点来回的油钱,林母决定把车停二舅家,二舅家院子破,围墙都没有,正好停车。

“累么?”

递上井水浸得清凉的毛巾,林母帮林父擦着头脸,犹豫了下,悄声跟他说了自己心算的数字。

林父拿烟的手抖了下,脸上就忍不住笑了出来,看着旁边的汪师傅,大手一挥:“今个老哥你也辛苦了,咱们买点现实的菜,随便喝点!”

生平第一次,林母对林父“喝酒是交际”的话没反驳,二话不说,借了辆三轮车,就跟着二舅一块去附近饭点买卤菜了。

鸡腿、鸭脖、不会说话的肘子,各种下酒荤菜居多,素菜就来了份卤豆腐。

这就很实在了,汪师傅与二舅、林父、姥爷碰着啤酒杯子,喝到畅快处,又讲了些旋耕机驾驶、维修上的小细节。

这就是“开小灶”了,林父酒桌上的本领,终于为这个家换来实质性的好处。

小弟小妹和表弟,在旁边抱着鸡腿,吃得满手是油,趁着林母不注意的功夫,悄悄地撕了块鸡肉喂小黑狗,被林牧无奈地阻止,毕竟小狗太小了。

瞧着意气风发的丈夫、以及这个越来越好的家,林母忍不住就也接了杯冰啤酒,一口气喝了下去。

林牧在旁边瞧得嘴角抽搐。

苗条秀气的母亲,看来又要步前世“林家最胖”的后尘了……

第九十六章 你竟是这样的一页书?

第二天天刚亮,林牧就起了个大早,炕了几个油馍,装进塑料袋里,又把家里比自己年龄还大的那个不锈钢饭盒拿出来,把锅里的菠菜炒鸡蛋盛满,拿上自己的稿子资料、纸笔,装进单肩书包里,领着小弟小妹吃了饭,后面跟着圆滚滚的小黑狗,往小王庄赶去。

父母在二舅家看车,一大早就赶紧耕地,没等林母催促,林父比她还积极。

十几分钟耕一亩地,就是25块到手,这样实打实地看见钱,给了他无比的动力,尤其是昨天下午村民羡慕的目光,以及林母、林欢、林婷婷的态度,更让他心里鼓了一口气。

我也能挣大钱!

一家人,实在很难说谁是谁非,只要能改邪归正,那就万幸,林牧不介意送上崇拜目光。

今天的耕地少,速度就快了,只不过才九点多就忙完,父母轮流耕地,林牧带来的油馍很合他们口味。

然后,就是那些秋收比较早的村子了!

没了夏日酷暑的秋原上,林父、江师傅在前面开着旋耕机,林母骑着林牧前两天抢来的自行车,后面林欢,前面横杠上坐着林婷婷,怀里还抱着小黑狗,奔行在村庄间的路上。

林母更忙些,把小弟小妹放地头树荫下后,就骑着车子,往四周村子打着广告,也留了水庄代销点的电话。

其实也就是她勤快了,村庄的地挨着地,小王庄的变化,早已经被附近几个村子知晓,也有预约了耕地的。

只不过,林母心疼油钱,想一次多集中些耕地,免得来回跑,省下那五块十块的成本费。

周围村子,都有亲戚,林母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讲着,渴了就喝点带的白开水。

提前通知的效果出现了,接下来的两天里,每个村子的耕地都比较集中,来小王庄看过热闹的村民,耕地不耕地,已经都确定了下来,不至于因为一两亩地,再跑一趟。

也有那耕了一小半、想花钱的地,林母也没放过这种生意,一小半就一小半,为那三两块侃价,是林母的老本行了。

汪师傅离开了,这两三天挣的钱,足够林牧补上欠下的那一千来块。

买车时送的刀片,足够忙完这个秋收,不过林牧还是又预定了些,据说还有赠品送,好歹这次不是肥皂,换了几条毛巾。

地头上,一座座玉米杆、芝麻杆堆成的柴火堆,成了小孩们最喜欢的地方。

小妹捂着眼睛,大声地数着数,就见四周的小孩呼啦啦钻进了周围的柴火堆里,借着玉米杆间的空间,如同在一个迷宫里一般。

“十!”

小妹得意一笑,朝着自己听到的玉米杆堆里钻去,没一会就听见她抓到人的笑声,一群小孩在里面钻来钻去的追逐,都听见嘻笑的声音了,还在那跟小狗似地乱钻。

小弟林欢更皮些,觉得钻玉米杆没意思,几个小孩挑了个大的麦杆堆,往里面掏洞安起家来。

两条直来直去的麦杆洞,被他们中间连了个通道,一会从这钻到那,一会又钻回来。

今天天气不太好,下了点毛毛雨,他们就把挖出来的麦杆,在洞口堆成了一道“院墙”,趴在洞里,得意地看着周围小孩淋雨。

更皮的是,林欢似乎对此不满意,喊上其他四个小孩,爬上另外一个没掏洞的麦杆堆顶,摆出电影里狼牙山五壮士的姿势,一个个往下边跳,嗷嗷直叫,也不知道在高兴个什么劲。

就你皮!

小弟太皮,林牧本来想训他一顿,结果一见下雨,直接抱着怀里的小黑狗,就跟着钻了进来,跟小弟一样,趴在洞口,一边给小狗顺毛,一边看着外面薄纱般的蒙蒙秋雨。

这样脑海里久远的回忆,再一次变成现实,林牧抱着小狗躺在麦堆里,听着细雨声,思绪纷飞。

林母坐在副驾驶上,看着不远处的儿女,又不自觉摸了摸装钱的口袋,心里欢喜无尽。

家里只有一亩地,这时候成了优势,秋收起来也快。

“这才两三天,都挣得有两千多块了!秋收前后差不多半个月,该不是能挣……一万块钱吧?”林母有些不信。

林父也有些怀疑,一万块现钱,虽然在城市里不稀奇,但在农村,那能算是一家全部积蓄了。

“这两天生意好,是因为都刚收粮食,过两天生意会更好些,可等过个十天,耕地的估计就少了,一万说不准,七八千应该还是有的吧……”

林母美滋滋地喝了口白开水:“那就抓紧时间好好挣钱,咱家小孩多,以后给仨小狗娃结婚娶媳妇、办嫁妆,都费钱,生意要是一直这样,说不定咱们到时候也不用四处借钱了吧……”

内心,满是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

而在千里之外的魔都。

王曦月从班长手里拿过一封信,一看,心就跳了起来。

是他!

一页书!

她对林牧的感觉很好,在一众写青春短篇的作者里,林牧虽然出道时间不长,但实力已经得到业内的认可。

小心地用小刀整齐破开信口,王曦月就取出里面的信纸,只一瞧,就笑了。

整整齐齐的字,老作者!

都是被编辑收拾过的啊!

自己先前提到的几个写作心得,信里得到了相关的讨论回复、关于交“笔友”的事,林牧也同意了。

这年头没有QQ作者群,能找到个水平差不多,互相讨论、提高写作水平的作者不容易,对方又是女作者,更没拒绝的理由。

“最近确实没在短篇杂技上发表文章,而是在《今古传奇》上连载了一部长篇小说……”

看到这里,王曦月眉头就是一皱。

《今古传奇》,长篇武侠?

你竟然是这样的一页书?

对于现在的武侠小说,社会上称之为“大薄子书”,固然是有些偏见,但武侠作者自身,也是有很大问题的。

粗制滥造、质量一般,这些是水平问题。

但这十余年新出的那些武侠小说里,动不动就开车,时速飙到110码,都快能打110了!

PS:感谢~~怡~~、fo?x6642、康阁艾尔的打赏。

第九十七章 90年代武侠小说现状

王曦月班里,前两天有个同学拿了本武侠小说到学校,讲的是一个乡村二愣子少年,意外进入宝地,不光获得绝世武功与内力,而且还在宝地里,薅了成麻袋的“香草”,这玩意做成的胭脂香粉,最是赚钱。

但接下来,这个疑似韩老魔化身的二愣子,就遇到了邪派公子,荒山野地里,跟着个妹子胡天昏地,成段成篇地“格格……格格”笑,王曦月当时还没看懂,为什么那个女人要一直“格格”笑。

但两人光着身子,在那“搞事情”,王曦月还是知道羞耻的,尤其是里面动不动就什么“X娃X妇”,更是让人脸红心跳。

邪派公子哥,给了二愣子一包化尸粉,又一掌打在二愣子身上,想把二愣子打得吐血,沾上化尸粉化为脓水助兴,结果二愣子内力绝顶,反倒把这对狗男女给化了。

那场面,那剧情,王曦月虽然只是大略翻下,依旧觉得无语至极。

这样的书,就是武侠小说么?

尤其里面不乏摘抄内容,诸如到了嵩山剧情时,对山介绍时,竟然摘抄了一大段的“旅游文字”,从山高几百米,到历史事迹,一口气抄了两三页!

……

王曦月对这样的“武侠小说”,打从心眼里瞧不起!

她也写了几年的文了,也曾想过写本如今最流行的武侠长篇小说,可是越是了解这一行的情况,就越是不耻这些武侠作者。

此时,金庸古龙已经退出江湖,卧龙生、梁羽生、温瑞安、司马翎、萧逸这些名家,仙逝的仙逝,年老封笔的封笔,基本上已经没有名作问世。

至于黄易,倒是名气越发地大,尤其是最近两年,他所连载的小说《寻秦记》,开一派之风,为武侠圈最值得一提的人物。

王曦月听说他的名气后,还特意从海港城,托父亲的关系订了《寻秦记》的连载。

但书一拿到手,几乎就被她丢到垃圾筒,连骂三声“写武侠的都是流氓”!

没办法,看过《寻秦记》的都知道,项少龙在里面那就是个种马,见妞就上,几乎每一章,都有详细的开车描写。

过两年《寻秦记》电视剧里的女主乌廷芳,在小说中,在喜欢连晋的情况下,项少龙直接用了强,半诱半强地要了人家身子,然后就是其他美女。

可以说,从他穿越最初的美蚕娘,到商家婢女、以至于后来的大家闺秀、名门美媛、一国公主、夫人,凡是他见过的,基本上都没有放过!

尤其是《情挑淑女》那一章,啧啧……

换成林牧在这,肯定会翘大拇指,连声赞叹:黄大师就是黄大师,真乃我辈楷模。

但这样的书,看到王曦月眼里,那就是H书了!

……

无名盗版小说处处黄暴、名家大师口味奇重,那那些中坚的武侠作者呢?

也有写得中正平顺的,比如说“三剑客”中的龙骧子,他的《逍遥浪子》,以及《玉蚌仙珠》,俱都是武侠中的精品,尤其是《玉蚌仙珠》,男主与胞兄漂流北极,领悟《神蚕九变》、《北冥神功》的剧情,堪称脑洞炸天,极为精彩。

但这样的作者,只是少数,“三剑客”中的另外两位“令狐庸”、“阳朔”,名气更大,但写出来的东西,较之龙骧子,就为王曦月不喜了。

令狐庸,听名字也能猜的出,他是专靠写金庸武侠中的人物出名的。

此时的武侠圈,金庸小说名传天下,令狐庸也是个金粉,因此就写了《风流老顽童》、《剑魔独孤求败》两部金庸人物小说,没想到这两本书一出来,竟然极受市场欢迎,一时名气大噪。

只不过,这样的题材一出,那些跟风之作也就层出不穷,更有甚者,同样假借“令狐庸”之名,写了一大批金派人物小说。

《蛤蟆王欧阳老毒》、《绝情奇侠王重阳》、《九指神丐洪七公》、《青翼蝠王韦一笑》、《白眉鹰王殷天正》……

如果说,这些小说还算是正常些的话,那……

《风流混元手成昆》、《浪荡大侠阳顶天》、《风流女魔梅超风》、《情痴女魔梅超风》、《神龙花主洪安通》、《采花淫、贼田伯光》、《淘气鬼张无忌》、《风流南帝》……

看名字,就知道写的什么玩意了,充满了无聊的打斗与开车描写,而且还是报废车,毫无一丝飙车的美感。

这样的情况下,金大侠虽然没说什么,但令狐庸自然很是愧疚,自觉对不起金大侠,在《风流老顽童》、《剑魔独孤求败》两部书卖得很好的情况下,就此收笔,计划中的《九难十魔》、《亡国公主》也就此停滞。

……

至于“三剑客”中的最后一人“阳朔”,他此时还叫“金庸新”,靠着作者一栏里“金庸新著”来唬人,阳朔是后来正式的笔名。

他的代表作,94年的《九阴九阳》,全国发行量超过400万册,推动了后金庸时代,大陆武侠小说的发展,对这一时代的武侠小说影响极大。

《九阴九阳》确实脑洞极大,主角段子羽习练九阴、九阳、蛤蟆功、独孤九剑、一阳指、六脉神剑……

一路神功绝学,看得人分外爽快,只可惜为了表现段子羽神功盖世,硬是把张无忌写成了大反派,让《倚天》迷很是不爽。

《九阴九阳》名气极大,以至于新千年后,“孤阴不生、孤阳不长,九阴九阳合练,才是正途”的设定,被许多网络小说引用,诸如《网游之文化》、《网游之金庸奇侠传》、《网游之金庸群侠传》,都采用了这一设定,可看度极高。

但《九阴九阳》之后,“金庸新”的一些作品,诸如《剑圣风清扬》、《大侠风清扬》、虽然都创当时的武侠小说销售之最,但内容,却是争议颇大。

比如说《大侠风清扬》里,风清扬练“凌波微步”时经脉受阻,红颜知已慕容雪就以身相许,阴阳相济,用自已的女儿身,助风清扬渡过一劫。

为阻“魔尊”,风清扬更是修习天师教“夫妻双修功”,与慕容雪遂日日享鱼水之欢,天天登武学殿堂……

PS:本章内容,俱为真实武侠小说历史,书中所涉及的小说名字,作者名字,也都是真实存在,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感谢虚无or缥渺的打赏。

第九十八章 曦和

单只是这样,就算完了?

怎么可能!

其简介最后是这样的:

“风清扬与精擅“吸阴补阳”和“床第之术”的倒采花女贼千面妖狐桑小蛾相遇,在知道桑小蛾是一人尽可夫的营妓之女后,对桑小蛾由鄙夷到怜悯,由怜悯到理解,终于产生了刻骨的爱情。为克制桑小蛾体内积累下来的淫毒,风清扬遂将“夫妻双修功”传给了桑小蛾,二人便日日巫山云、雨……”

飙车飙到这程度,也算是精奇了,也难怪王曦月瞧着不舒服。

平心而论,这样的简介,只是为了吸引那些读者购买,就像《笑傲江湖》的盗版本上,简介也采用过猎奇的“太监文化”宣传,《大侠风清扬》的整篇小说,其实并没有多少涉H剧情,他仗剑江湖,最后日月神教十大神魔围攻华山,被他一剑独当,甚至剑退魔尊的气势,实在是武侠小说中难得的打斗桥段。

但H段子,毕竟还是有的。

这也是这个时期武侠小说的通病,许多人对武侠小说觉得“低俗”,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王曦月一听林牧在写武侠长篇,心中自然也是怀疑他转行当了司机,但还是在放学时,去报亭买了两本《今古传奇》,这是《武侠开端》全部的连载。

回到家里的别墅,听见姐姐在琴房弹钢琴,王曦月就坐在一旁,边听琴,边翻看起《今古传奇》来。

两期《武侠开端》,主角在大闹《黄飞鸿》世界后,第二个世界,又到了成龙演的《A计划》中。

王曦月回想起自己看过的这两部电影,比对着《武侠开端》中的剧情,心情渐渐波动,受到影响。

电影中,无论是黄飞鸿、还是严振东,都堪称武力强横,但面对清朝官府、沙河帮时,却是畏首畏尾,动不动就被抓进大牢,或者被沙河帮、洋人算计。

像洋人想暗杀黄飞鸿,请他看戏,黄飞鸿明明知道有诈,还要“给洋人一个面子”,甚至还带上十三姨一块去,宛如那个时期的满清朝庭,明明都被人家各种敲诈勒索了,还一副“天朝上国”的表面虚荣。

虽然电影里,杰叔的功夫,在这种强敌围攻下,显得极为好看,但这样的剧情细想起来的话,无疑是让人极为不爽的。

好人束手束脚,打完沙河帮就说一声“滚”,还被抓到牢里去;

坏人反倒横行无忌,恶事做尽也不受惩罚,回头就烧了你的宝芝林!

王曦月是作者,对剧情很敏感,因此看《黄飞鸿》时,就总是纠结于剧情了。

但现在,《武侠开端》里,主角进去就对满清衙门下了手,抢掠银两不说,连带着那些衙门的官吏,也杀了不少,抢洋枪抢配刀,宛如一副江洋大盗的样子。

而后,借着这些钱,又礼聘了严振东当保镖,其实就是打手。

这一点,王曦月又是感受到了设计之巧。

严振东这个人,是传统武师,代表着传统文化,你像梁宽一样拜他为师,那他就会如传统师徒一样,把你当个徒弟看,动辙打骂,你敢反抗就是欺师灭祖,就像梁宽一样。

但护卫不同,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都给人看家护院了,就别再说什么武者的正义,宗师的尊严。

让你去打沙河帮,那就去打沙河帮!

硬气功之下,那些只会荼毒百姓的沙河帮众,不是筋断骨摧,就是直接被生生打死,男主下手狠辣,逮住沙河帮主,将对方暴打一顿后,不是如黄飞鸿那样潇洒地让对方“滚”,而是直接三刀六洞,悬尸府衙门口!

白天乖巧地同黄飞鸿学功夫,行医救人;晚上杀人掠货,心狠手辣。

最后为黄飞鸿察觉,虽被逐出师门,但也只是断了师徒名份,黄飞鸿犹豫之下,仍旧传授了男主“无影脚”的功夫。

爽!

这让王曦月看起来分外解气,见恶就杀,不BB!

传统武侠小说中,就像谈恋爱,磨磨叽叽,常常纵敌离开,不仅是“事不做尽”的观念,而且也是为了发展剧情,否则坏人出场两分钟就被宰了,哪还能水上一百万字?

无限流就不一样了,单独的电影世界,在短篇幅内走完,剧情发展极快,爽感也更集中,就像直截了当的找小姐,进去就爽,爽完就走,一点不拖泥带水。

王曦月未必了解这样的风格,但对这样的节奏爽感,明显是能够感觉得出来的。

……

在王曦月专心看书的时候,她旁边的女孩,手上的钢琴声也慢慢停下。

那是一个皮肤莹嫩如水的女孩,眉眼间宁静平和,如皎月当空,气质说不出的空灵。

王曦月称她为“姐”,但看他这样子,却是比王曦月还要小上两三岁,十指又嫩又白,整个人就像个月亮似的,宁和而淡雅。

更引人注意的,是她身上只着一身绢白长裙,一双白嫩可爱的小脚丫,就这样站在地毯之上,更显出种“天人合一”的和谐感。

是林牧喜欢的那种足型。

她叫曦和。

曦和脚步轻灵,走路时,又带有一丝小孩蹦跳的神蕴,坐到王曦月身边,侧头看向她手里的小说。

“《A计划》?新类型的武侠世界,这两年已经出现得少了,棋中棋、画中画,有意思……

这作者是谁,竟还有这样的奇思?”

心中一动,曦和拿起第一本《今古传奇》,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

如果林牧在跟前,只怕一眼就能看出她身上的内力波动,如水如月,分外舒服,明显是登道岸中的高手。

王曦月没有在意,她已经沉浸在《A计划》中的世界了。

在《A计划》电影中,情节爆发点,主要是在成龙的打斗,以及最后海盗岛上的决战。

但在林牧手中,海盗固然穷凶极恶,那些统治海港城的英殖民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男主也没刻意去找谁的麻烦,只是在街上走了一圈,就遇到大把横行街头的洋鬼子,毕竟在那时候的海港城,一等洋人、二等洋奴、三等官僚、四等国人,这样的划分已经很明显了。

血雨腥风,再起海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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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一万块

王曦月看得很纠结。

《A计划》中,竟然让男主杀了一票洋人后,直接当着投名状,投了大反派BOSS罗三炮!

由于篇幅原因,剧情写到这里,已经是这一期杂志的结尾,看得王曦月心里如猫爪挠到一般,又是期待,又是不爽。

这又是与传统武侠不同的一点。

传统武侠,注重情节的发展、人物的描写,对于断章这种事情,一向是不屑一顾的。

如果她经历过网文洗礼,就会知道该给林牧寄刀片了,起点断章班的进修,被林牧用到了这里。

发了会呆,见旁边曦和也在认真看书,王曦月不由得一笑。

自家这个姐姐,自从前两年觉醒,拜入移花宫,开始修炼以来,就变得越来越稚嫩,再过两年,估计就变成合法萝莉了!

萝莉!

合法!

想到这里,王曦月就有些好笑,她这个年龄,只期盼着早点长大,对于年龄变小这件事,一点也不热衷。

有时也会羡慕曦月的实力,但“觉醒”这件事,改变最大的,就是觉醒者有了气感,这样才能修炼,没觉醒的人,连气感都没有,怎么修炼?

甚至于,普通人进入异世界,由于灵气不变化,也常常发生“醉氧”一般的反应。

把信纸拿出,王曦月突然注意到信纸结尾,林牧涂黑的那两行。

先前没有注意,这时候细细察看,却是隐约能看到“需要用钱”之类的字样,王曦月顿时就是一笑,从林牧最近投稿的改变,他也能够看出林牧着急用钱。

想了想,王曦月直接从抽屉里,拿出一个EMS信封,这是她平日里为寄紧急稿件准备的。

回信,写了一大堆心里的话,江曦月想了想,又从自己钱包里拿出两千块,塞进了信封里。

钱,小意思!

她真心想帮助林牧这个“笔友”,也不介意用这些作试探,看看林牧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真是那种网上骗钱的,两千块,她也不会在乎。

旁边的曦和看着她写信、塞钱,眼看要封上信封了,犹豫了下,还是道:“等一下!”

一张半旧的纸片,被她塞进了信中,王曦月一看就愣了:“姐,你觉得他也是……登道岸的人?可是这个两境通道,会不会……”

曦和返回钢琴前面:“会不会太危险?放心吧!哪怕再无知的人,也该知道‘恶人谷’的凶险。

进,是他的机缘;留着,也是他的选择。

除非他是个什么都不管不顾的熊孩子……”

说到这,曦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觉醒者没有年龄限制,但那些年岁尚小的,学没上过,什么都不懂,心智都不成熟,什么都做不成。

年龄但凡大一点的,谁没看过古大的《绝代双骄》,谁不知道里面恶人谷的凶险?

手指按在琴键上,琴声再次响起,曦和弹琴的时候,突然心里泛起一个奇怪的想法。

“一页书……这算是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

……

如果能够站在上帝视角,那许多人一定很想知道,自己在第一次听到某个名字、见到某个人的场景,到底是什么样的?

最初毫无所感的名字,最后却成为刻骨铭心的记忆。

只可惜,正如“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所讲,林牧此时,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感觉,只是觉得自己多了个可供聊天的笔友。

秋耕的工作,比想象中更麻烦一些。

在这个年月,村民粮食已经够吃,也基本都出去打了两年工,但生活依旧贫困,积蓄很少,除去春节,可能一年也才吃上四顿肉。

对于有的老人家庭来说,30块钱,可能就是自己一年的“生活费”,平日里藏着,只有在买盐买醋时,才会拿出来花。

25块一亩的秋耕费,听起来不多,但依旧有许多老人交不起。

林母心思很活,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就直接告诉对方:可以用小麦代钱!

这是这边常用的办法了,尤其是夏天时,许多种西瓜的农户,就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跑,用西瓜换麦,然后再把麦子拉到镇上卖掉,自己虽然多了些麻烦,但也增加了许多客户。

林母这个法子,果然有效,只是一听说,那些原本不舍得花钱的村民,也选择了从家里拉出几十斤小麦,毕竟有些老人,身体也没法耕种。

生意,一下子增加了许多。

没办法,林母开起了旋耕机,林父把二姑家的大蓬车借了过来,每天从各个村子拉麦,拉够一车,就趁着黄昏去镇上卖掉。

这是林父最高兴的时候。

一车车麦,让他有种“地主大户”的感觉,而从粮食站接过的一叠叠钞票,更让他心里泛起无限的满足。

小弟小妹很喜欢坐车,每次卖麦时,都要跟着。

这时候,林父就喜欢一边数着钱,一边带他们去商店里买块五毛钱的面包吃,享受着儿女崇拜的目光。

一个好的行为习惯,只要一个星期就能稳定住。

最初,眼中只看到一张张钱的林父,又因为新奇,坚持了下来。

待到他新奇心过时,来耕地的人,又都选择了不花钱,用麦换耕。

这样的压力,让他耐下性子,与林母一块闷头挣钱,反正顶多只有半个月,每天又能见到现钱,对他而言,开着大蓬车、旋耕机,也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呜呜……”

小黑狗绕着林母的脚不停转悠,肚子有些饿了,它知道这个家谁做饭。

手里数着一张张数值不一的钱,满脸喜色的林母在账本上记下今天的收入,见小黑狗又要去找林牧,就一把把它托到了手里:“别打扰恁哥,他写小说呢!小臭狗,自己玩会,妈这就做饭!”

从厨房拿出一块馒头,撕碎了扔到旁边的食盆里,林母不由得又是笑骂道:“看恁哥多疼你,一个小狗娃,顿顿给你刷碗!懂事点,知道了吗?”

哼着小曲,难抑心中喜色的林母在锅台前,一边逗小狗说话,一边轻松做着饭,眼看林父从后院进了厨房,就压低了声音:

“小牧啊爸,咱挣的有一万块钱了!!!”

PS:昨晚坐椅子上睡着了,今天起早补上更新。

第一百章 修理种花家

一万块!

幸福来得如此突然,林母好歹一直管账,而且高兴的有了一会。

林父却是心脏猛地一抽,着急问道:“真有一万?!去掉油钱了没?”

不怪他这样,实在是这个数字太特殊了!

哪怕是二十年后的社会,一个月能赚一万块,依旧是大部分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数字,更何况是在1997年的农村?

村头摆摊的地方,现在一块钱能买十二斤老黄瓜,不然凭赵寡妇平日在“金权饭店”打的那点零工,连口黄瓜都吃不上了!

而现在,才几天?

前后干的活,也不过才十余天,就挣一万了?!

林母激动地点头:“去掉了!我刚算的!一万零45块5毛!没错!”

刚开始时,也收钱,一天收上几百几百的,林母原想着能赚上六七千,这已经是他今年辛苦一年背铁的成果,现在半个月就挣这么多,做梦都能笑出声。

可当村民可以用麦抵钱时,这个数字就急速提升,提升到一种让林母不敢相信的程度。

什么时候,钱这么好挣了?

但这事其实很正常。

做过生意的都知道,只要客户足够,哪怕是摆早饭摊,都能赚的盆满钵满。

在这个年代,机械耕种还没实行,在家乡周围百里,甚至整个省内、国内的大部分地区,几乎都是“吃早饭的”,只要“早餐”供应得上,那就跟抢钱没差别了。

一个全新的市场,林父林母第一批进去,赚不到这么多,反而才奇怪。

林父心情激荡,走了几步,心头的火热依旧难以压抑,低声道:“钱呢?我看看!”

林母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见一群小孩都在后院玩耍,林牧在西间写小说,夫妻俩悄悄地来到东间,从床头衣柜最底下,林母摸出一个铁皮茶叶盒。

打开后,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几叠钱。

印着四伟人的青色100块大票最薄,在底下静静躺着,足有六七十张。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代表形象,在50元的钞票上,有些昏黄但依旧坚挺的纸币,代表着这一张票,能让三个正派人,好好撮一顿。

这时节还没有20块面值,十块钱的上面,是汉族和MGZ农民的形象,一张票上一个山头胡,这个盒子里,起码有一百多条山头胡,全割下来纺线,足够织个毛衣了。

黄铜色的五元票、青铜色的两元票,还有一元的,五毛的、两毛的、一毛的,占据了铁皮盒大半空间。

五分的硬币原本也有,但林母这段时间高兴,收到5分的,就给林欢林婷婷买糖吃了。

一万块,在存款折上只不过是一个数字,但在此刻,却是一大铁皮盒子钱,瞧得两人俱都心头直跳。

林母账上算过了,但钱还没数过,两人干脆就坐在床头,一叠叠地数了记上,最后一算,足有一万零31块!

少的那10多块,不用想就知道,都是五分硬币,全都变成糖,进了二小肚子了!

林母有些恍然,10多块钱,全部买了糖,难怪自家那对龙凤胎,最近都不肯好好吃饭了。

想到这里,林母就从里面拿了200给林父:“给!你是男人家,身边不能短了钱,但咱三个儿,压力大,从现在就得存钱了!”

丈夫这段时间,表现得确实不错,又爱抽烟喝酒,林母也不是苛刻的人。

林父看得眼热,正想再讨两百,却见林牧从西间走了进来,坐到了林母跟前,气息顿时一窒。

对于这个儿子,他心里越来越怵,不仅因为林牧不惯着他的毛病,还因为林牧这次的选择。

原本以为会亏本的买卖,十几天就连本带利了赚了回来,家里还多了个长久的生财之道,林父越发觉得鸭梨山大。

车是林牧买的,林母也不避讳他,心疼地摸了摸林牧脑袋:“写小说写累了吧?妈一会给你煮荷包蛋吃!你放心吧!咱家以后会越来越好的,秋耕还凉快,夏耕热,估计生意到时差不多。

一年存两万,咱家再饿不到你们仨了!”

这辈子,林母最愧疚自己三个儿女,小时就抛下林牧三人出去打工,小孩在家整天饿得瘦巴巴的,每次想到都哭。

林牧嗯了一声,组织了一下语言,就问道:“妈,这钱别存了,你既然也发现这一行挣钱,干脆就再买一辆旋耕机,到时候两辆一起开,赚钱不就多了么?”

再买一辆?

林母与林父惘然对视一眼:“这……忙不过来吧?像收卖粮食,还有……呃,好像也没别的麻烦……”

先前只觉得新问题一定很多,但林母一认真地想后,却是觉得也没那么困难。

这十几天,她与林父都学会了驾驶旋耕机,唯一的麻烦,就是人手不够,收粮食没人。

但这也不是事啊,只要提前一次收完粮食,那些村民也不会怕自己赖账,耕种前各个村子一次收完,也省下自己许多麻烦了。

林牧继续道:“十几天赚一万块,是不少,但这也就占所有农户的十之一二,大家生活越来越好,过不两年,只怕所有地都会选择用旋耕机,到时候两辆旋耕机,只怕也不够用的!”

林父乍舌道:“确实,看来真要再买一辆了!”

现在东一块地、西一块地地耕,浪费了大量时间,要是所有耕地都连着,那速度就更快了。

摇了摇头,林牧道:“我的意思是说,农耕这个钱太大,是赚不完的!

要做就做大!

咱们多置办几辆,甚至几十、几百辆,最后开个‘农耕公司’都成!

人手不够就招人,会开车的人一大把,旋耕机又不难,十几天开1000块,愿意做的一大把!

像我二舅,他平时不就四处找工作么,到时候肯定愿意来!

到时候,咱们出车,租人耕地,旋耕机、收割机都置办上,你们俩也不用再去干活,只要管着车、管着人,坐着收钱就行了!”

“!!!”

这个卫星放得有点大,林父憋了半天,才吭声吭气问道:“几十辆车,得跑几百里吧?咱们……咱们哪认识路?”

林牧好笑道:“什么几百里?到时候爸你管着车队,从中原修理地球,一路推到东三省,甚至老毛子那!

不认识路算什么?

说不定到时候国家都要专门派人,一路给你指路,送烟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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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未来与信

前世的林牧,那可是见过每年农忙时节,威武雄壮的收割机、旋耕机大军,是如何一路从南往北,跨过长江黄河,长驱千里,横扫中原北疆的。

那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神鬼辟易的气势,不知让多少小国瑟瑟发抖。

收粮食能收出这样的气势,全世界也就北美和种花家了。

可以这么说,到了每年的夏收、秋收时间,不管你中东又打了多激烈的仗,也别管你北美总统又睡了哪个老碧池,只要我农收大军一出,你《新闻联播》就是再牛叉,也得乖乖过来采访我!

管你宝马奔驰、劳斯莱斯,我农收大军要走这条道,你就得给我旁边等着!

敢炸毛?

两米高的车轮子压你车脸上,就问你怕不怕?!

各地官府都要无条件配合,而且还要客客气气,一路关心食宿不说,还要想着法地让农收大军,感受到当地官府的温暖,否则耽误了农时,那是要负历史责任的!

手动扶眼镜。

江湖传闻,兔子家的农收大军,从南到北一路修理地球,直到HLJ。

到了HLJ后,收割机什么的也不开回来了,直接卖给大毛家,一群老司机好吃好喝地旅游回来。

这消息不知道真假,应该是个段子。

不过大毛家农业基础确实差,到了2017年时,国内家用的拖拉机、收割机大多老龄化严重,官方统计需要购买28万台拖拉机和9万台收割机。

真要这样的话,未来林父说不定还真能把车开到HLJ,然后再一路旅游回来。

自己父母自己知道,让他们去做其他生意一点不懂,但让他们做这种农业生意,顶多有点小麻烦,大问题是不会有的。

实在不行,不做那么大,只要把全省、甚至全市的耕地市场占住,都够自己变成富二代,没事开着宝马去扶跌倒老人了。

……

对林牧而言很正常的前景,在此时的林父看来,无疑就是无法想象的事情了。

几十、几百辆收割机?

国家派人指路,送烟送水?

要不是林牧已经证明了自己的眼光与能力,只怕林父都当他发癔症了。

……

林母:“要是有远地方村子的小流氓勒索……”

林牧:“放心!我和孙连胜关系好,他战友多,只有咱们找别人的麻烦,哪个小混混敢不长眼睛?”

开玩笑,不说孙连胜,自己未来甚至不借用“登道岸”的招牌,又有哪个小混混敢来找艹的?

……

林父:“哪来这么多钱买车?车都买回来,平常在那放着,还不生锈什么的?”

林牧:“贷款!你也看到了,现在市场大,一辆车买回来,十几天就能回本!妥妥的稳赚买卖!

开始先买几辆,放院子里就行;做得大了,买上几十上百辆,建个厂房也可以!

二姑父会电工、二姨夫是修自行车的,再招几个学徒,平日里负责保养、检修这些车,也花不几个钱!

甚至于,大规模后,成本肯定会降低许多,甚至于买机子时,都能拿个优惠价!”

……

林母:“别人看见咱们赚钱,肯定也有跟着学的吧?他们买了旋耕机,不就影响咱们生意了么?”

林牧:“看到是一回事,敢投资万把块,真去买一辆的,没几个人!

别说看见了,就算你拿着钱到他跟前,告诉他这一行赚大钱,他们都要‘考虑考虑’,考虑个两年,也不用他们考虑了。

肯定有散户也买,但市场这么大,咱们把规模做大后,也不用逼走他们,大家一块挣钱,大钱肯定还是咱们挣!”

……

一个个问题,林父林母说完,林牧总有解决的办法,毕竟他们想到的问题,并不深奥。

肯定还有其他问题,比如说公司管理什么的。

但想要做事情,肯定没法全部考虑到,农收这一行是肯定赚钱的,差别只是赚几十万还是几百万。

其他事情,根本不算事!

林牧的最后一席话,打动了林父林母:“到明年春收前,我稿费起码还能再挣两万,加上这一万,三万块够买四辆旋耕机了,加上家里这一辆,就是五台!

靠这些东西,起码也能贷个两三万,到时候凑够七八台旋耕机,那是没问题的!

七八台旋耕机一块做,就现在这个热门劲,一个春收就能把本挣回来了!

剩下的哪怕生意再差,甚至要卖掉一两台机子,那也是赚的,有什么好怕的?”

市场太大,林牧这个半吊子,只要瞅准了方向,都能赚个顺风车的钱。

林父摩拳擦掌:“中!就这么办!”

很干脆!

一方面,是林牧是自家儿子,眼界比自己宽,不会坑自己。

另一方面,林父心里“大老板”的梦,又在那作祟了。

江喜荣发家史,他是看在眼里的,开始时也不过是东拼西凑,买了辆二手破客运车,结果没两年就回了本,发了家,成了四周首富。

自己到时候也当了大老板,手下车和人比江喜荣还多,手里拿着大哥大,别里别着BB机,梳个大背头,看谁威风!

只不过这样的想法,是不好意思和老婆孩子说的。

“哥!又有你信!”屋子外,林欢嗷嗷乱叫,往屋子里跑来。

林母赶紧把钱收起来,对于未来,她从未如此地期待。

西间里。

“EMS?”林牧有些疑惑,“王曦月怎么用这寄信?嗯,里面有……钱?”

打开EMS,就见两千崭新的青色大票躺在里面,肉蛋从肩头跳到怀里:“嘤嘤嘤,大牧你下海了?!”

顺手把嘤嘤怪甩出去,地上的小黑狗敏捷地一把扑住它,叼着嘤嘤怪就往院子里跑。

它喜欢这个别人看不见的“玩具”……

林牧打开信,旁边的小孩根本看不懂,却还是凑过来。

“……一页书你最近生活有困难吧?虽然帮不到你太多,但两千块钱,应该也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困难,尽管提出。

你那边有电话吗?

如果可以,我想和你聊一聊写作方面的事情,写信毕竟还是太麻烦了。

对了,《武侠开端》里,主角进入各个电影世界里的灵感,是来自最近的世界变化吗?

登道岸?

这张纸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林牧心头一跳,从EMS信封里,勾出一张纸片来。

“天吃星药谱残篇,人阶中品,恶人谷‘天吃星’心血所著。

燕南天一身神功,吃饭时嗑了这药,都被迷晕,可见嗑药是件多么有损身心的事情。

‘天吃星’一生心血所系,使用后可进入《绝代双骄》恶人谷附近两天时间。”

第一百零二章 团圆

林牧:“……”

换个普通人看,这只是一张残旧纸片,上面字迹残缺不清,根本看不出什么来,王曦月提及的文字,又没头没脑。

但在林牧这样的觉醒者眼中,对方无疑已经表明身份。

大家,都是一个店里讨生活的……

林牧乐了,两世为人,街上和妹子要个微信号,都能被妹子误会居心不良的自己,现在竟然也开始靠才华吃饭了!

恶人谷,那可不是个友好的地方。

关于异世界,林牧目前有三个选择。

一是登道岸试练任务,孙连城已经透露过,是去年上映的《古惑仔》世界,与张璞一同进入。

《古惑仔》的世界,与现实是同一时间线,但据孙连胜透露,这并不是个完整的平行世界,更像是一个碎片世界,而且虚实不定,与其说是一个世界,倒不如说只有海港城部分地图,如同一部没有完成的漫画。

事实上,到现在也没出现过现代的平行世界。

具体情况,现在还不知道,但林牧估计,在《古惑仔》的世界里,里面也会不会有什么提升实力的东西。

至于第二个世界,就是河底的西游世界了,里面灵气充沛,而且还有几十条万圣公主的姨妈巾,是林牧首选,林牧决定先靠着它修炼一段时间,有了些实力后,再作打算。

第三个世界,就是刚入手的《绝代双骄.恶人谷》,想要进入,实力需要提升,而且还要作些准备。

两天时间,恶人谷里有什么宝贝吗?

想了一会,林牧笑着摇了摇头,开始写起回信来。

对方的钱,无亲无故,林牧不想收,便在信中索要对方银行账号,准备从银行里给对方邮去。

《恶人谷》的两境通道,只能道谢,看看以后能能还了这个情,说不定你来我往,慢慢地就把妹子撩上了呢?

计划通!

……

秋田的田野里,翻开的田地里,满是地狗子之类的虫子。

试了几次后,小弟小妹就赶着家里的扁嘴,在地里觅食,吃得这群扁嘴一个个肥肥胖胖,羽毛光亮。

小黑狗在肉蛋的教导下,已经有了两分牧羊犬的模样,每当扁嘴想往地外面觅食时,它便疾奔如飞,扑到扁嘴跟前,两个肉乎乎的爪子按着扁嘴,把它赶回自家地里,把小弟小妹看得极为高兴,一个劲地夸它聪明。

耕地耕得这么细,播种都轻松了许多,想及林牧所说的前景,坐在地头前的林母,不由得很是向往。

收麦用收割机,播种、耕地,也都有专门的机器,这还是种地么?

旁边的王妈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小牧啊妈,你后个还去东北么?”

林母心疼地道:“不去了吧,我和小牧商量过,东北冬天太冷,一下雪就是十天半月,路都封了,生意也不好做,家里这个大车,小牧他爸粗心大意的,又好玩,照顾不好,我在家没事看着,别把车冻坏了!

东北那边,三轮车你帮我卖了吧,其他东西你能用的用,不能用的扔了也行。”

能不心疼么,租的房子,都是一年年地租,现在还有两三个月到年底,人家肯定不给退房租了。

而且自己置办的那些东西,尤其是那辆三轮车,零七碎八地,也值三四百呢!

林母其实想再去东北两个月,冬天路是不好走,但背铁的人少了,收入也未必降太多,尤其是年关,生意更好做,好歹能挣个千八百的,还能把三轮车处理一下。

但林牧执意坚持,说“去那挣的钱,还不够来回路费”,林母看着小弟小妹的可怜巴巴模样,心一软,就答应了。

王妈沉闷地点了点头,没有一丝赚到小便宜的高兴。

明明都是近门邻居,明明都是一样勤快,偏偏自己就那么命苦,林牧家红红火火的,钱也赚了,车也有了,在对方在温暖的家里,帮儿女做饭、缝棉鞋、棉袄时,自己却还要在那朔冬寒节的东北,忍冻受寒地挣钱!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两家关系好,自己走后,儿女不用担心会饿到,林母肯定是不会看着小黑、雪萍吃不饱饭。

眼看着扁嘴们已经吃得不再觅食,林母就招呼了一声,喊着疯玩的林欢、小黑他们回家。

小黑狗立了大功,地里跑了一圈,嗷了两嗓子,扁嘴们就嘎嘎地跟着回家,这都快养成生活习惯了。

王妈跟着回到林牧家里,两人又从屋里抱出五袋棉花,都是新鲜松软的新棉。

秋耕时,大部分都是用陈麦付的账,但也有用棉花、花生、油菜籽、红薯抵的账。

两人坐在院子里的大席上,捡着棉花里的棉枝叶,林母拍了拍她的手:“实在不行,你也买辆车,咱们一块做这个耕地生意吧?”

“这……这能行?”王妈有些吃惊。

村里有不少人,也见了林牧家赚钱,但到现在,也没人想去买辆车做的。

有的是惧怕麻烦,没做事前,觉得麻烦一大堆,自己解决不了;有的是觉得近门邻居,自己也买车,那是抢林牧家生意,觉得面子上过不去,而且自己也没魄力,去花近一万块的钱,买辆旋耕机。

林母笑了:“没事!生意哪有做得完的?有钱一块赚!都是近门亲戚,你车买回来,我教你开!”

……

林牧和林母说过,越早形成规模,这个市场就越早一天抓住,外人再想插手进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自己家穷,当初要不是王妈带林母挣钱,这个家估计到现在还是穷得叮当响,现在权当报恩了。

这样的提议,让王妈心情好了许多,接下来的两天里,做事情也都有了精神头,只不过到了该走的时候,还是要走。

虽然冷,虽然想家,但春收前几个月,自己起码也能挣个三四千块,自家挣钱全靠自己,这点钱没法放弃,不像林母现在那么心大,一心一意地想好好照顾儿女。

离别的场景,在这个村子已经出现无数次,但每一次,那些小孩依旧哭得撕心裂肺。

扯过厚薄适中,松软暖和的被子,林母给床上的小弟小妹,小黑雪萍他们盖好,看了看小黑、雪萍脸上的泪痕,又瞧了眼旁边写稿的林牧,忍不住叹了口气。

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小孩受了多大罪啊……

PS:感谢安心吧、星梦迷辰、听王八由命、哺鸡王、龙孤狼、康阁艾尔、侠客心事的打赏,感谢神佛堂的1000打赏。

话说,听王八由命,那个字你们是怎么打出来的?

第一百零三单日章 进入《古惑仔》

这个夜晚,林欢、林婷婷梦里惊醒了好几次,每次都跑到东间,看到林母还在时,这才高兴地摸摸门后小黑狗的狗头,安心地回西间继续睡觉。

几个小孩是好朋友,二小答应了林母照顾、安慰小黑和雪萍,就没有折扣地完成这件事。

林牧睡得很浅,半夜听到小黑、雪萍哭,就轻轻安慰,仿佛看到曾经的自己。

短暂的秋收,仿佛代表了两个极端。

开始时,还是热火朝天的夏天,家人团聚,一切都吵吵闹闹,热闹无比。

但不过半个月的时间,秋风就已经萧瑟,亲人也已经远离,只留下一个个怔怔的儿童,看着空荡荡的院子发呆,有时突然跑到堂屋里,把母亲留给自己的炸面食吃一个,吃着吃着,却又一屁股坐到地上,抱着家里的小狗,泪流满面的仰天号淘大哭起来。

只不过,这样的哭闹,在一天前,还会有母亲关切地过来把自己搂在怀里,宠溺地哄着,但在此时,在空无一人的院子里,任凭自己哭得再是悲惨,也无法收获一分一毫的回应与关心。

只有身边小狗的呜咽声音,贴着脑袋,安慰着自家的主人。

这是林母第一次体会这种留守儿童的心情。

以前没出去时,她心心念念,就是家里没有粮食吃、没有钱花,即使见其他小孩在爷奶的照顾下,过得不好,内心也不太在意,只想给这个贫困的家庭,挣回来钱。

可是,经历过两三年的打工,再一次回到家里之后,身后一对儿女紧紧抓着自己衣角,走到哪跟到哪,生怕自己偷偷离开的林母,再瞧见这些周围的小孩,内心的愧疚,就再也压抑不住。

自己儿女究竟被自己骗了多少次,才会连自己的话都不再相信?

记忆中,闪散出这三年来,自己编过的借口。

“妈上街给你们买肉,一会就回来!”

“行行行,妈不出去了,但咱们得去姨姥家借钱,恁俩跟着恁爸去借钱,借到钱妈就不出去了!”

“堂屋炸的有甜糕,甜得很!恁仨不吃,可就让恁爸全吃了!”

“别哭!快回去!再不回去揍你们了啊!”

“让你哭!让你黏牙!你们当大哥二哥的,怎么一点事也不懂!还哭不哭了?!”

心里,突然就是一阵心酸,险些流出泪来,林母一手一个,抱起小弟小妹,晃悠着胳膊,咦咦呀呀地,哼着小曲,逗得小弟小妹笑个不停。

先前心疼东北那点家当的林母,一下子忘记了那几百块钱,紧了紧抱二小的手,直接就往家里赶去。

“走!给恁俩小狗娃量身子,做新衣裳去!”

……

村子里的气氛,在林母的眼中从未如此明显。

小孩子从最初的哭闹,到慢慢的平静,年岁大点的孩子哭过两场,脸上就麻木了起来,沉默寡言。

小王庄,二舅家的表弟“王洋洋”,陪着姥姥上街,看到林母一家时,冷淡无比,大人多聊了一会,就烦闷地催姥姥赶紧走,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对林母说。

他是独生子女,从出生就是留守儿童,性情孤僻得厉害,看得林母心里更是后怕。

如果不是生活有了改变,自己年复一年地出去,自己三个儿女,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的性格?

内心从未如此庆幸过,哪怕这个家还很破旧,林母也已经知足了。

“再不知足,那就折寿了!”林母如是想。

事实上,自己每天晚上带着二小,去二大娘、三大娘他们家蹭电视看时,周围蹭电视的大人,就不止一次地羡慕林母的好命,儿女不光懂事,还这么能帮衬家里。

眼看就要生了的嫂子,甚至每天都要把林牧喊过来摸摸脑袋,迷信地认为这样能让肚子里的小孩也聪明。

都说是迷信,可万一有用呢?

效果,似乎还真有!

院子外,林婷婷、林欢趴在大门缝那,与一群村里的小孩,探头探脑地往院子里瞧。

隐隐间,似乎能听到嫂子痛苦的哭叫声,院子里的表哥一个劲地抽烟,烟屁股都踩了一小堆。

农家生小孩,不让别的小姑娘靠近,嘴上说是认为不吉利,实际上是怕小姑娘留下阴影。

林婷婷现在就很好奇,前两天看电视时,嫂子还问他想要个小侄子,还是想要个小侄女,她说想要个小侄女,就被嫂子一顿嫌弃,撵狗似地撵了出来。

“哥!有小孩哭!嫂子在床底下,拾着小孩了么?”林婷婷耳朵尖,突然精神一振。

旁边的林牧笑了,院子里的表哥也笑了,周围看热闹的亲戚邻居,也都笑了。

看过孩子后,表哥感激地拍了林牧肩膀:“以后家里有事,木匠活、砖瓦活、扛东西的活,尽管来找我!对了,婶子是想再起个放车的棚子是吧?!我这两天抽空就给你们垒上!这大半年,亏得你没事送鱼送肉地给灿美补营养,好,好啊!”

一个七斤多的大胖小子,哭声洪亮,健康无比,与其他村里刚生的小孩相比,天生就壮实许多。

心事了结,表哥大把地分喜糖,周围小孩就像小狗一样,纷纷凑了过来。

二大娘龙颜大悦,直接杀了两个鸡,炖了一大锅鸡汤,欢喜的心情通过这一碗碗炖鸡,传达到那些留守在家的小孩,总算消去秋收分别的沉闷气氛。

一个个看过嘤儿后,都活泼起来了。

小弟、小妹更是领着一群皮孩子,跑到村东头的杨树林、草丛里,小心地翻看着,企图跟嫂子一样,也在树林子里捡个小孩。

或许,直到多年以后,他们再忆起这段经历,会自嘲地一笑。

但此时此刻,他们的脸上,满是期待与认真。

孙连胜喝了杯表哥的喜酒,走到林牧身边,递给他一片光盘:“可以开始了!”

“《古惑仔1》影碟光盘,无品阶。

是热血青春,还是残酷不归路?

是江湖义气,还是无知蛊惑?

使用后可进入古惑仔剧情,随机化身某一剧情人物,可随时离开,或180天后自动返回现实世界。”

PS:感谢听天由命、寒城欲挽窗、794631、哺鸡王,安心吧的打赏

这一章是昨天夜里就写了的,明明记得当时两千字已经码够,但打开见面想要发布时,却发现才1600多字,甚至不记得怎么是怎么爬到床上,一脸懵逼。

你们昨晚谁偷摸进我房间,对我催眠了?!

手动一脸厉色!

第一百零四章 靓坤出笼

“这个世界不完整,时间流速比例也很夸张,哪怕在里面呆满180天,现实世界也不会超过24小时,或许,真就像有些电影评论中说的那样:所谓的年少热血,只不过是南柯一梦!

这一次,会有25个觉醒者,包括张璞和你,进入《古惑仔》剧情,但你未必会全部遇到,甚至一个都遇不到,毕竟那么大的海港城,社团足有几十万人。”

说到这里,孙连胜笑道:“不过你和张璞是例外,张璞那小子,一直想与你比个高下,做了将近半年的功勋任务,死活都要拿到《古惑仔》里、‘陈浩南’的剧情角色,我瞧得有趣,就给你也安排到与他有关的剧情角色……”

这是一次“登道岸”的入门考核,孙连胜就像是老师,给学生安排哪个座位,自由度很大,对于学生间的良性争斗,也乐见其成。

林牧有些无语,张璞还真是下了血本。

功勋任务林牧知道,有许多不需要武力的,背诵《刑法》一章一节,都能获得多少不一的功勋,跟着军队训练、一块帮村民挑水,也是获得功勋的办法。

当然了,这些的功勋获得都慢,大头还是各个剧情世界里的任务,对武力值要求极高。

背了半年法律条文,就为了进个《古惑仔》世界,满足一下自己的“古惑仔热血青春情结”?

《古惑仔1之人在江湖》是去年上映的,才不过短短一年,就在青少年里,引动这么大的风波了吗?

想到这里,林牧忍不住摇了摇头:“考核要求是什么?”

“没有要求!一切凭本心做事!”

林牧眉毛一挑:“我进去找小姐、强X小结巴、拎着刀砍人,也行?”

“……”

忍不住就是一巴掌打在林牧后脑勺上,孙连胜被气笑了:“就你还找小姐!鸡毛都没长出来的小P孩,还想搞事情?

说直白点,你小鸡除了尿尿,还能干什么?

行行行!

退一万步!

你哪怕做了这些事情,也没关系,随你!

但凡混黑势力的,无论男女,没有干净无辜的。

只不过以后你会被重点监视,敢在现实世界里犯事,绝不放过!”

撇了撇嘴,林牧也没什么问的了。

很清楚了,觉醒者的考验,能力居其次,主要观察的,还是各人心性。

最长180天的时间,足以把这些觉醒者的心性,展露无遗,你能伪装也没事,随意你伪装成伪君子,最好伪装一辈子,就怕你丧心病狂地,直接做那真小人。

登道岸强势无比,这些小问题,对大局不会有影响。

林牧也没什么要准备的,挥挥手:“走吧!”

……

营地,一间单独的帐蓬里。

林牧把手里的影碟,放进面前的VCD里,两三秒后,旁边的黑白电视亮起,正是《古惑仔之人在江湖》的剧情开始!

而在林牧眼中,眼前的电视,已经变成一道虚幻的房门,林牧也不犹豫,直接走了进去。

身影消失,电视中继续放着节奏鲜明的背景音乐,古惑仔的故事,也正式开始。

……

“所谓义字,就是……我为羔羊!”

听着这样熟悉的对白,想着一会就会英雄救美,收伏小结巴的芳心,陈浩南,或者说是张璞,不由得心中兴奋万分。

他以“陈浩南”的身份,进入《古惑仔》的时间,已经有一个星期。

在这一周里,他领着手下山鸡、焦皮、大天二一行小弟,横行街头,威风八面,走到哪,都被人喊“南哥”,潇洒得几乎忘记一切!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带着人,去杀“巴闭”时,自己那有些紧张,又有些害怕的心情。

如果是现实,他一定不敢这么做,因为他知道有法律、有警察,有登道岸!

但在这个《古惑仔》的世界,拿刀砍人,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而且那个巴闭,欠钱不还不说,还欺负按摩的老头,甚至想强上无辜的女服务生,自己砍他,是行侠仗义,是英雄行径!

当自己一行人,围殴着地上的巴闭,将刀捅到对方身上时,张璞只觉得心都要跳出嗓子眼,兴奋得无以复加,只想大吼大叫。

当自己带着几个手下找车,因为对方老大不给面子,就直接挥拳相向,打得对方俯身求饶时,张璞就觉得“光彩”无比,仿佛只要自己“陈浩南”的名字一扬,天下就没有打不了的人!

而当自己一行人,开着“自己的”豪车,绑着小结巴横行海港大道,带到山上,“吓吓”自己这个未来的女朋友时,他又觉得浪漫无比。

每天不用上学、不用写作业,只需要带着兄弟,一个场子一个场子地看着,呼来喊去之间,就已经开豪车,美女投怀送抱,威风八面。

这,不就是自己心目中的古惑仔吗?

今天,张璞被靓坤约来收买,但他心中只是冷笑,虽然此时对方是老大,但早晚死在自己手上。

我陈浩南,是铜锣湾的扛把子!

想到一会的小结巴,张璞就没在意周围事情,连对面靓坤脸上的异色,都没有注意到。

……

“所谓义字,就是……我为羔羊!”

听着这样的话,林牧只觉得一脸懵逼。

自己的身份,是……靓坤?

林牧不由得笑了,他喵的还中了个奖,一进来就是大BOSS,而且眼前还站着“男主角”。

自己感觉自己的身体和脸,还是那么幼小、那么帅气,那样的鲜明出众,但通过旁边的镜子,里面分明是一个黑眼圈阴沉,邪气无比的靓坤形象。

对面的陈浩南,没有郑伊健的沉稳气质,反倒有些中二气质,张璞的心性,在此刻昭显无遗。

身体,讲着靓坤的台词,眼界余光旁边,还凌空浮现着“对白提词器”,林牧适应了一会,就习惯了这个身份。

人不对路,话不对口,对面张璞听到外面声音,急不可耐地要离开,准备出去救小结巴。

林牧笑了笑,送他往外走。

“我……我告诉……告诉你们!我是……是……是结对不会脱的!”

该自己出场了。

林牧歪着头,浪里浪气地走了过去,伸手就扯开小结巴的小马甲,看向里面没有一丝遮掩的内衣,满脸淫笑:

“让我看看……”

PS:感谢黑兔饭团、XLBDB、fo>?x6642的打赏。

看到有人书评区说不喜欢《古惑仔》,那你是选对书了,萌冲不像我哥,也不喜欢古惑仔,这一卷剧情里,就带大家看一看,一个大反派,是如何养成的……

第一百零五章 打脸

小身板,平平坦坦,马甲线倒是诱人无比。

林牧被这福利看爽了:“长得跟个飞机场一样,捧你当女主角,便宜你了!带进去试……”

“镜”字未出,旁边的张璞就已经冲了过来,直接把小结巴护到了身后,愤怒无比:“喂!干什么!放开她!”

自己的女人,竟然被别人看到了,如果张璞不是还有些理智,知道这里是靓坤的地盘,只怕直接就挥拳打人了。

虽然只是一个十余岁的熊孩子,但《古惑仔》已经看了几十遍,别的没学到,对“面子”看得无比重要,也知道自己的女人,不容别人染指的道理,讲起江湖脏话、更是轻松无比。

林牧趣味地看着对方:“阿南,这是人家家事,你不要多管闲事。”

旁边龙套主动出来送装B值:“陈浩南,你凭什么管?”

张璞几乎要笑出声来,甚至想敬这龙套一杯酒:“凭什么?凭我是她男朋友!怎么样?可以吗?”

果然,这话一出,此情此境,怀里的小结巴马上就满脸羞喜,有些娇嗔地悄悄撞了他胸口一下,没有一丝拒绝、反感的意思。

也是,在自己最危急的时候,一个帅气情商高的“陈浩南”过来帮自己解围,视周围小混混如无物,潇洒离去,这是多少女孩YY过的事情?

只不过,今天周围的小混混里,多出条单身狗。

狗男女!

贼情侣!

当面发狗粮,眼看对面张璞还帅气地搂着小结巴想离开,甚至还特么地潇洒地甩了甩长头发,林牧登时怒火中烧,反手直接一巴掌甩在张璞的脸上!

“啪!”

脸上轻蔑笑容还没消失,张璞表情凝固,不可置信地转回头来,看向眼前的靓坤,也就是林牧。

周围混混也是一脸懵逼。

有“洪兴年青一代第一打手”的陈浩南,就这样被当众甩巴掌了?!

旁边的小结巴,更是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认为可靠的陈浩南,竟然都有人不在乎!

林牧反手又是一巴掌:“怎么样?陈浩南?觉得自己很威风是不是?在我的地盘,还敢这么嚣张,我看你是失了智!”

“我艹你妈!”

这句浩南哥的经典对白,此时张璞喊起来,从音到调,奇准无比,旧仇新恨交织,只想把眼前的林牧一刀捅死。

当古惑仔的,惹到不该惹的人,被人打耳光,是常有的事。

但他自小跟着B哥,备受宠信,平日里谁不给他几分面子,哪里被这样直接羞辱过?!

周围的小弟,直接抓住陈浩南,按手的按手,抓头发的抓头发。

林牧笑了下,直接坐到旁边的椅子上,信手拿出兜里的烟盒,烟到嘴边,这才定神看了看烟,扔到一旁,对着旁边小弟道:“去给我买包辣条,一箱啤酒来!”

小弟觉得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什么?”

林牧:“……一包辣条!一箱啤酒!要不要我再说一次?”

没办法,自己还不满18周岁,吸烟有害健康!

东西买来了,林牧自己身边留两罐啤酒,其他的分给周围小弟。

撕开包装,香辣的辣条咬上一口,筋道!

林牧暗赞了一声,又是一口咬下,这次嘴里终于显得辣了,当下拿起旁边的冰啤酒,咕咚喝了一口。

凉爽的啤酒,冲淡嘴里的火辣,冰火二重天的快感,让林牧闭着眼,整张脸都舒展了开来,右手虚握住一根辣条,嘴里“啧啧”地赞叹道:“爽!”

整间屋子,鸦雀无声!

张璞反应了过来:“古惑仔!97年一起的!做人别太过份!”

心里暗暗后悔,看来提前进入剧情世界也不全是好处,自己就犯了先入为主的毛病,以为这次约见,如电影中一般走个过场。

现在林牧突然不按剧情走,他再傻也知道眼前的“靓坤”,另有其人了!

林牧哈哈大笑:“陈浩南!到现在你还死要面子!你说你是古惑仔,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才是古惑仔?!”

正在两人说话时……

旁边一个长头发的手下,突然扑了过来,一把把陈浩南周围几个小混混推开:“南哥!快走!”

这货战斗力好强,力气大不说,还会几手格斗功夫,又出奇不易,竟然救下了陈浩南,张璞见状,匆忙拉住小结巴,冲出了房间。

林牧有些意外,但也没太在意,坐在那里继续吃辣条,喝啤酒。

他没发话,周围小弟也不想太过得罪洪兴第一打手,叫骂声中放走了陈浩南,但自家队伍里这个叛徒,自然是不能放过,没几下,就抓着这个一头长毛的家伙,搜走了身上匕首,按到了林牧身前的茶几上。

这货真是硬气,或者说是无知,抑或者有恃无恐,到现在,还在拼命挣扎:“靓坤!你别嚣张!你知道的!你迟早众叛亲离!”

林牧拿纸巾擦了擦手,根本没在意对方的话:“长毛!你喜欢陈浩南,嗯,我也喜欢!不过刚才你拼命救他的时候,人家可是头也不回地弃你而去了!

你不是陈浩南,是我手下!

背叛老大,我现在就是砍了你,江湖上也不会有人说我的不是!

你拼命救了陈浩南,可有想过,他会同样对你?!”

喜欢?

卧槽!

自家大佬是个基?!

周围小弟的眼神,顿时变了,菊花一紧。

也有两个小混混,想上位想疯了,嘴里吸了一口气,慢慢放松菊花,权当练习。

被控制的长毛呼吸顿时一窒,随即更是愤怒:“江湖上谁不知道,陈浩南最讲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我们出来混的,讲的就是一个兄弟义气!

那个‘陈浩南’,不配这个名字!

你要杀要剐,随你的便,但你以后不要在街上遇见我,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得,又是一个看了《古惑仔》后,中了毒的。

林牧不是杀人狂,杀人哪有诛心好,当下示意手下放开这个长毛:“既然你有心理准备,以后就跟在我身边,一块看看这些个古惑仔里,是不是真的能出个‘陈浩南’!”

旁边小弟手里的大哥大响起,林牧接过来一听,看着一脸阴沉、沉默站在自己身边的长毛就笑了:

“正好!大B晚上约我谈判,一块去吧!”

PS:感谢哺鸡王、fo?x6642的打赏。

怎么样,各位RBQ,这种剧情,能适应吗?

第一百零六章 蓝色小药丸

半天时间看似很短,但已经足够做很多次了。

海港城弹丸之地,自己取代的这个“靓坤”又是个有野心的人,不仅买通了洪兴大部分大哥,就连陈浩南都想招揽,由此可见靓坤势力之广,消息之灵通。

这些基础,都便宜了林牧。

在这个小小的城市中,黑势力横行,主要有两股大势力:洪兴、东星,其他更有无数小势力周旋其中,各行各业。

办公室里,林牧坐在椅子上,长毛沉默地坐在对面椅子上,听着副手傻强的汇报。

“东星那边,骆驼是帮主,手下主要是东星五虎:擒龙虎黄振龙、下山虎乌鸦、奔雷虎耀扬、军师笑面虎、黄毛虎甘国亮……坤哥你让我查的‘横眉’,现在还只是个小弟,不过挺能打的……”

长毛在一旁听得沉不住气:“你打探这些消息有什么用?!”

经历这半天的了解,林牧已经知道,长毛现实里估计也是个不良少年,看了古惑仔后,整天幻想着像陈浩南一样打打杀杀、威威风风。

不过他对江湖的了解,也仅限于四部《古惑仔》电影了。

《古惑仔》电影拍摄周期极短,前三部,都是在1996所拍摄上映,中间周期只有3个月,《古惑仔2》更是在两个星期内拍摄完成,加上今年3月上映的第四部《战无不胜》,如今在大陆已经为无数不良少年所热衷。

林牧笑了笑,没理会这个二货:“十二堂口那边,怎么样了?”

剃着寸头的傻强点头道:“洪兴十二个堂口,只有屯门清一色。除去我们的铜锣湾、大B的慈云山不说,屯门的恐龙对蒋先生忠心耿耿,没有联络。

但其他9个堂口,基哥、兴叔他们,都已经答应了我们的条件……”

“乌鸦那边呢?”

“乌鸦是东星五虎之一,手底也有许多人眼红他的位置,不过东星和我们洪兴一向不对付,坤哥你中午刚下命令,手底下还没机会联络乌鸦……”

接下来,林牧就是听着各路消息,有时引起注意,还着重问上几句。

旁边的长毛耐心尽失,平日里看《古惑仔》时,最喜欢的就是打打杀杀,哪怕陈浩南被群攻也很痛快,最讨厌的就是种种阴谋诡计,觉得跌份!

终于,有件让他感兴趣的消息传入耳中。

“陈浩南离开我们公司后,就给大B打了电话,又和那个结巴妹吵了一架,然后就回到慈云山了……”

长毛一呆:“陈浩南和小结巴吵架,还分开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他情绪很激动,仿佛心里一个长久的情结被打破。

林牧看了他一眼,淡然道:“很正常!

要是陈浩南今天‘面子十足’地离开,小结巴肯定无比崇拜他,心生爱慕也说不准。

但他被我打了两巴掌,面子丢了个干净,小结巴就算感激他救了自己,心里也不会再‘由敬生爱’,更何况,小结巴那是什么样的人?

她以前跟飞鸿的,飞鸿帮她出头和大B谈判,谈得没面子后,她就当众鄙视飞鸿地位低,气得飞鸿直接给她一耳光,甚至把他卖到这里拍小电影!

陈浩南丢尽了面子,你以为小结巴还会耐着性子,好好安慰他么?

一个刚被人打了两巴掌的‘陈浩南’,情绪正是敏感的时候,身边的小结巴但凡有一点轻视心思,在他眼里都要无限放大,你以为这样的两个人,还能在一起么?”

很现实。

很残酷。

长毛张了张口,无话可说。

他现实就是学校里的混子,最是了解那些小太妹的心思,说什么情啊爱的都是假的,你威风,你有面子,她们白给你睡都愿意,但你要是在众人面前丢了脸,让她们觉得没面子,显得“不酷”,那转眼就懒得理你!

可是,怎么可能呢!

那可是陈浩南与小结巴啊!

对!一定是因为那个‘陈浩南’是假的!

如果是真的陈浩南,身上的英雄气概,一定不会出现这些事情!

长毛心里给自己一下理由,眼里闪现出一股痛恨与嫉妒,为什么自己不是“陈浩南”的身份?

如果是自己,绝对比那个傻B表现得好!

……

林牧没搭理这个长毛,只是把他带在身边。

登道岸的考核中,是能获得功勋值的,着重还是在这25名觉醒者身上,自己在这货身上随便费点心思,顺便赚点功勋值也不错。

已经确定,这里是《古惑仔》电影和漫画的背景,毕竟,电影中,自始至终也没出现“横眉”这个角色。

在漫画中,山鸡就是以湾岛毒蛇帮帮主的身份,单挑击杀掉“横眉”后,才瞎了一只眼,随后性情狂妄自大,与陈浩南决裂,最后被陈浩南的朋友“大梵”,在旧楼天台上打败,被丢下楼房摔死。

关注乌鸦,也是因为漫画中的一段有趣剧情,暂时不提。

目前首要任务,就是积聚力量,寻找一个机会,先把蒋天生赶下台,自己坐上洪兴老大的位置再说。

这个机会,也很快就会出现,就是陈浩南去澳门刺杀“肥狗”,被一群人围杀,焦皮死了不说,陈浩南也中了“自己”的毒计,把山鸡的女朋友给睡了,兄弟分散不说,这件事也被“自己”拿出来,逼得蒋天生面子丢尽,不得已让出洪兴老大位置。

想到这里,林牧忍不住又吃了根辣条,强压下心头火热。

自己清楚地记得,在电影中,靓坤可是给过一瓶药,让傻强喂给陈浩南助兴的。

药呢?!

从办公室抽屉里,翻出一瓶药来,看着上面的介绍,不由得笑了。

“Viagra,西地那非,100mg十粒装。”

十粒蓝色小药丸,或者说蓝色薄膜小药丸,除掉蓝膜之后,是白色粉末。

必须带上!

指不定自己鸡儿突然上班,自己就用得上呢?!

林牧心安理得地揣上药瓶,在周围小弟眼色各异的跟随下,赶往与大B谈判的餐馆。

虽说自家老大有点搞基的样子,而且还揣了瓶药提升战斗力,吓得自己菊花隐隐作痛,但想着白天痛打陈浩南的事情,又都放下心来,只感觉跟着这样的老大,确实威风!

PS:感谢神佛堂又一次的2000打赏,目前已经以4万粉丝值高居粉丝榜榜首,感谢感谢!

另外也感谢大地飞哥lyj、康阁艾尔、青YY柠、寒城欲挽窗的打赏。

表一下功吧,萌冲对文字细节很敏感,码字时,一直在注意各个角色说这话时的效果,大家可以把这一卷的对话部分,代入到《古惑仔》的角色配音中,阅读效果会更棒的哟。

第一百零七章 一言动人心

古惑仔间的谈判,似乎总是伴随着“人多势众”,如同被牵上绳子的恶犬,看似凶狠,却总是打不成。

这还是洪兴的两个堂主,有这么多小弟。

要是换成其他中小帮派的谈判,甚至还会花几十块雇些个人充场面,嘴上一个个吊的不行,真遇上狠人怂的一批。

“靓坤!浩南是我的手下,你不给他面子,就是不给我面子!大家都是洪兴的兄弟,浩南才单刀赴会,没想到你那么不讲道义!这个场子,我今天一定找回来!”大B很生气。

不只是自己的金牌手下被打,更因为“陈浩南”被打后,竟然直接就来找自己求出头!

在他看来,这是陈浩南能力不够的表现。

小孩子被人打了,回去找家长,这很正常。

但你陈浩南是古惑仔好不好!

遇到事情只会找老大的小弟,有什么前途?如果不是了解陈浩南,他几乎以为自己教出了个傻瓜。

更可气的是,林牧似乎真的一点面子都不给他,两方人马谈判,林牧竟然就那么随意地叫烧烤吃!

MMP,在饭店谈判,你就叫烧烤,这要是在夜总会谈判,你是不是还要叫两个舞小姐?!

林牧不是中二少年,懒得配合他的这种古惑仔谈判:“没大没小!敢在我的地盘上抢人,没砍死他算便宜的!

大B,你要给小弟出头,好!

社团规矩,一边派个小弟比试比试!

你输了,陪10万块给我的兄弟喝酒;我输了,也是10万块,给陈浩南当医药费!”

同一个社团之间,也有许多矛盾,虽然一般都不会真正全面开打,但却不妨碍两方派个小弟打一场,损失小,也能得面子。

打群架,虽然死的是手下古惑仔,不可惜,但医药费要花许多、事情搞大后又不好收场。

而且这种单挑,手下小弟也大多愿意打,这样的机会,容易出头。

对面山鸡直接站了出来:“行!我来会会坤哥你的小弟!”

林牧身边就有规矩的多了,几个小弟都往前站了一步,看着林牧。

林牧却并没看向他们,而是看向站在自己身边长毛:“给你个机会,去吧!”

长毛一脸懵逼,手指指着自己:“我?”

这样的规矩,他这半天里也知道了,双方都是小弟出马,可是自己是觉醒者,与林牧一样进来试练的,加上林牧一直对他和声和气,他就不自觉地认为自己地位与林牧一样,只是暂时合作。

而现在,小弟间的比试,让自己上场?

林牧打了个哈欠:“你以为你是谁?觉得自己只要加入古惑仔,就一定是老大了?这么多小弟,你凭什么能出头?赶紧给我把面子争回来,不然有你好看!”

身后铜锣湾的一众手下,面色不善地看着长毛:这个“叛徒”,坤哥给他机会,竟然还敢这么拽?

长毛往前走了一步,低头直视着林牧:“我会记住你!”

“啪!”

林牧反手就是一巴掌,鄙夷道:“你以为你是谁?!陈浩南?一没实力,二没关系,敢跟老大这么说话,真以为混古惑仔就是耍酷耍帅,吃喝玩乐睡女人?”

双眼通红,长毛恨恨地看了林牧一眼,第一次感觉到社会的残酷。

先前还觉得是同一身份的人,翻脸就能甩自己耳光,自己还没半点反抗的能力!

在现实世界,被甩耳朵,那已经是极大的羞耻,只要有点骨气的,一定会还回来。

可是在这个古惑仔的黑色世界,惹到实力强的被打耳光,简直就是家常便饭,电影上看起来很正常的情节,真经历时,却是让人痛恨到发狂!

他当然可以拼着命去回打林牧,这个世界随时能够离开,自己也不会有性命危险。

可是作为登道岸的试练任务,在这里面的表现,绝对会对自己以后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长毛是高中学校里的混混,也曾惹过不该惹的人,给人陪过笑脸,这时候决定忍上一把。

……

怒气爆棚,与山鸡的打斗,就充满了真火,没有招式,没有武功,就是两个小混混在饭店靠近门口的地方打架,翻来倒去,周围几十个古惑仔在旁边疯狂加油助威。

林牧没怎么在意这场打斗,把烤串往大B身边推了推,又举起啤酒示意碰一下。

大B也是个有城府的,拿话挑林牧:“阿坤你还真是宽宏大量,一个叛徒也耐着性子教他做人,这么收买人心,怎么?你想当洪兴老大?”

林牧随意应付两句,看着身边的大B,叹了口气:“大B,听说你最近高利贷、夜总会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场子里的小姐,一个比一个身材好。有间茶餐厅仗着自己加入了东星,敢不交保护费,被你砍了一只手?整间茶餐厅都砸了!?”

大B以为林牧在奉承自己,自然是一番胡吹海吹,讲自己当时的威风场面。

旁边的林牧每听上一句,心里曾经因为看《古惑仔》而对他产生的好感,就减去一分,那个“讲义气的好老大B哥”,终究只存在于电影里。

现实中,他终究只是一个流氓头子,收保护费、打架砍人、收放高利贷、开赌场,坏事做尽!

嗯,也挺好,起码提刀砍B哥时,小心肝不会疼,而且砍完之后还能心安理得地嘤嘤嘤了。

这时候,大B无意中挑衅了一句:“刚才听你说的话,把古惑仔说得好像惨无人道似的,怎么,阿坤你手下的小弟,都混得这么惨??”

林牧没在意挑衅,叹气道:“老家那边,听了你慈云山第一猛将陈浩南的事情后,成群的小子想着当古惑仔,十一二岁就不好好上学,整天学他的作派当古惑仔,瞧着就心烦。”

“哈哈哈哈……”

大B听得直好笑,正要反问一句“有新小弟难道不好”,心里突然一动,脸色就阴沉了下来。

每次陈浩南来自己家时,自己的儿子,似乎总也缠着他,比对自己这个老爸还崇拜的样子,原先还以为小孩子跟他投缘,现在想来,情况明显不对。

自己是社团堂主,出入间一群人跟着,再加上陈浩南这个“偶像”级的古惑仔就在身边,自己的儿子,会不会……

也想当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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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山鸡

前世,林牧步入社会后,与家里打电话,和林母讲起自己与同事吃饭喝酒的事情。

那时的林父,因为喝酒喝得一家人都烦的原因,已经与林牧许久没有聊过天,只有在过年回家时,才偶尔说上两句,平日里林牧给家里打电话,与母亲聊完后,也就直接挂了。

可是那一次,在旁边听到林牧喝酒的话后,旁边的林父却是接过电话,放低着语气、尽量不让自己的话多上一丝一毫的规劝效果:“虽然我喝了一辈子酒,但酒这东西不是好玩意,小牧你千万别沾上……”

一个酒鬼,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整天醉倒酒桌。

一个赌鬼,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在牌桌上满脸红光。

一个古惑仔,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再走上这条不归路。

一九五六年,海港城石峡尾大火,海港城政府建立大量徙置区,安置难民,数以万计的家庭生活在这样的小单元中,父母为家人口食四处奔波,根本没有精力去教导孩子。

再加上周围教育、生活环境的影响,这些徙置区的小孩,自然就学不了好,成为古惑仔的温床,到处是小流氓小混混。

一如九十年代的大陆。

大B,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理所当然地加入洪兴,敢打敢拼,运气也不错,三四十岁的年纪,就坐到洪兴十二堂主之一的位置,可以说是“成功典范”了。

按正常逻辑讲,子承父业,大B有了这样高的地位,他儿子如果做同样职业的话,肯定有个极高的起点,加上有自己提点,未来说不定比大B地位还高。

可大B从来没有动过一个念头,想让自己儿子混帮派,甚至不让妻儿接触一点帮派的事情,连自己白天的经历,都很少与家人讲!

他把自己的儿女,送进私立高校,希望他们好好读书,未来能做律师、医生最好,至不济,当个月薪几千块的白领小职员,也是可以的。

无论平日里,大B怎么给那些新小弟鼓劲,把当古惑仔说得多么有前途。

但,自己的儿女,就是不能做古惑仔!

陈浩南,很小就跟着他,他一直把陈浩南当半个儿子看,哪怕对方的声望已经高得可怕,手下小弟甚至公然问他:你什么时候退位,把大哥的位置给陈浩南。

这样的话,放别的手下那里,他绝对起了杀心,但放到干儿子陈浩南这,他只是给对方安慰,自己一定会把位置让给对方!

可以说,陈浩南现在就是他大B堂口的副堂主,掌握的权利,几乎与大B没有两样。

对此,大B都只是欣慰对方能干,没有一点猜忌。

可是,事关自己的亲生儿女,大B生平第一次,对陈浩南起了不满。

这种不满,他现在还能压得住,但却变成一粒种子,深埋心底!

……

林牧还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竟然挑拨了两人的关系。

眼前的阵仗,长毛已经被山鸡压着打,十拳里面,两拳都反击不了。

山鸡毕竟是漫画中,排得上号的打手,长毛虽然是觉醒者,也打不过他,被山鸡按倒在地,骑在他的腰上,照着脸左右挥拳!

脸上青肿充血,长毛只觉得心头邪火越来越盛,最初还想着“我脸上被打肿了,衣服被撕破了,会被旁边的人笑话”,待到多挨几拳,双眼已经如血般通红,心心念念,就是想要把眼前的山鸡,一拳打死!

“你个NPC,也敢打我!”

长毛厉叫一声,拼着被对方再打两拳,伸就就抓住了山鸡的手臂。

十指,紧紧绷直,如同一只鹰爪一般,合扣住对方脉门,就是猛力一撕,再不管身上哪里被打到!

“啊!”

山鸡痛叫一声,手臂内侧的皮肤,已经被撕出一条不规则的裂口来,虽然没伤到筋骨,依旧疼得叫出声来。

只是,他在洪兴已经厮混了十余年,打架的经验丰富无比,心里一狠,扯开对方双手后,抓起旁边的酒瓶,就要往长毛头上砸去。

电光石火之间,旁边人不及反应,长毛力气爆发之后,只能眼睁睁看着酒瓶靠近,只能硬着头皮去接这一击。

只是,这个酒瓶,刚刚甩到空中,那个实力没有受到太大影响的山鸡,整个人突然就不动了,过了三两秒,才把酒瓶放到自己眼前,看着地上的长毛,一脸懵逼。

周围其他人,也懵了,还没听说山鸡打架会留手。

但在旁边的“陈浩南”张璞,却是突然哈哈大笑,走上前来:“‘山鸡’!我是浩南!”

一场架,周围人看得莫名其妙,林牧与长毛,却是彼此对视了一眼:

“有新人进来了!还是以‘山鸡’的身份!”

对方看着对峙的林牧与大B,似乎也没明白发生了什么,毕竟这与电影中的剧情不同。

这一场架,自然打不下去了,大B勉强得了面子,与林牧碰了瓶啤酒,也就带着小弟离开。

临走时,“陈浩南”张璞、山鸡转头看了看林牧与长毛。

双方都知道,《古惑仔》第一部的转折点,就要到来!

澳门刺杀肥狗剧情!

……

夜色下的海港城,比白天还要热闹,整个城市都充塞着酒精与香水的气息。

林牧坐在一个歌舞厅里,例行带众小弟喝了次酒,听着他们在那里大声喧闹划拳,注意力,却是集中到了对面舞厅门口。

一个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在门口小弟的热情招呼下,往里面走来。

身边,两个小姐姐正凑在身边,想搭上自己这个“洪兴大佬”的关系,无奈林牧对她们没什么兴趣,只是瞧着对面那个痞里痞气的青年男子,正是陈浩南的“一辈子好兄弟”,山鸡!

林牧眉毛往洗手间一挑,率先走了进去。

山鸡沉默了一会,把杯上的酒一饮而尽,起身跟在后面,门手两个手下早已经清了场地,拦在外面,不让其他人进来。

解皮带、拉拉链,分开内裤,林牧掏出自己那粉嫩可爱的小鸟,高山流水。

而在旁边的山鸡眼中,身边的“靓坤”,瞧着自己邪笑了下后,就掏出那条不可名状的物品,畅意地放起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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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给我来把98K

对于“山鸡”而言,这半天的经历,似乎与想象中的不一样。

作为一个初中的“乖学生”,他也看过《古惑仔》的类型,或许是学校、家庭里的压抑,让他虽然没有疯狂向往那个江湖,但也常常幻想,自己摆脱所有的生活束缚,在那个古惑仔的江湖,畅意砍杀。

打打杀杀,这是男人骨子里隐藏的暴力因子,大部分男人都想过战场拼杀。

但他真正取代了山鸡的身份后,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兴奋,反倒有些尴尬。

“陈浩南”热情地与自己聊天,言里话里,都是“兄弟义气”,动不动就拍胸脯说“有事我陈浩南罩着你”,俨然一副理所当然的老大派头,把自己当成了兄(小)弟。

山鸡想着这些,心里闪过一丝不爽:即使要混古惑仔,为什么我就必须要当你陈浩南的小弟?

我自己当大哥不行?

旁边的林牧,大抵也能猜到对方心思:“都说向往古惑仔的兄弟义气,倒不如说是向往当老大的威风八面,现实里谁没发小,谁没三两个好朋友,也没见他们彼此两肋插刀!”

山鸡从衣兜里拿出根烟,犹豫了一下,还是叼到了嘴里,生涩地打着了火,吸上一口,却是被呛得直咳嗽。

林牧又道:“没别的意思,只是如果你不想一直当小弟的话,这次去澳门,该怎么做,你自己清楚。”

电影里,陈浩南一行人在澳门被群攻,死了一个焦皮,电影镜头晃动得厉害,看着很真实很惨烈,其实很假。

被人算计,手无寸铁,面对几十上百号拎着刀棍的古惑仔,随便被挨着碰着,身体受阻一下,其他古惑仔乱刀砍下,整个人就交待那了,哪还能跑得掉?

这样的境地,林牧知道,陈浩南也知道,澳门之行不可避免,就看“陈浩南”,怎么踏进这个狼窝了。

山鸡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他与陈浩南,已经去见过了蒋先生,在蒋先生说“吃西瓜”那句话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没伸出手抢,而是把水果盘往蒋先生身边送了下。

原剧中“以后好好帮浩南”的话,变成了“好好做事,洪兴的堂主,以后有你一份”!

旁边的陈浩南,明显愣了一下,看向自己的目光中,也透出一分警惕。

人心隔肚皮,哪怕是《古惑仔》原漫画中,因为势力争夺的关系,山鸡最后也与陈浩南决裂反目,更何况是生平素不相识的两个人。

“不会抽烟,就别抽了!”

林牧把烟给对方丢掉,往外面走去:“人能管得住自己,才配叫做‘人’,否则就是一摊烂泥,经历这次古惑仔的江湖,回到现实中后,就正常生活吧!”

……

两世为人,林牧再看这些初、高中的“同龄人”,就有种“爸爸”般的的感觉,瞧见对方走上死路,总想着拎棒子打他们一顿。

尤其是那个“陈浩南”张璞,对古惑仔那是真的痴迷,每天带着一票手下,各个场子找人麻烦,动不动就为一句口角,与其他势力开群架。

洪兴十二堂口,只有屯门清一色。

意思是只有屯门的地盘,全是洪兴的势力,其他十一个堂口,都是各方势力交杂。

洪兴是大势力,那些小势力哪敢得罪陈浩南,被他故意找事,还挨上一顿打,都不敢吱上一声,毕竟“飞鸿”殷槛在前,反抗只是自取其辱。

这自然让张璞兴奋。

他在现实中,只是个刚上初一的熊孩子,平日里在一群熊孩子里装B,想抽根烟,都是偷的自家老爹的,甚至是满村捡烟屁股,为了面子,还对那些手下说是“搜集烟牌子,能换钱”,其实就是看哪根烟屁股没抽干净,他好抽上一口。

没烟瘾,就是觉得大人抽烟B格高。

而在这个古惑仔的世界,别说好烟随便抽了,手里的钱比自家现实老爹还多,随便带小弟吃饭,都是几千块,好酒好菜,更是随便造。

张璞上学早,现在才十一二岁,身体还没发育成,否则更放纵。

林牧冷眼旁观,没有插手。

这样的熊孩子,你跟他说“古惑仔江湖残酷”根本没卵用,爸妈过来求着都没用,只有被人砍得浑身是血的那一刻,才会从幼稚的江湖梦中摆脱出来。

想到这些,林牧厌烦地一拳打出,正正击在沙袋之上。

沉重的沙袋荡出一个不小的角度,林牧稳住气,一拳又一拳地击在上面,坐在沙袋顶上的嘤嘤怪,随着沙袋一荡一荡,很是悠闲。

《一气动山河》修炼有了一段时间,林牧身体素质提升许多,现在比着一个壮年男子的身体素质,也不差多少。

身后,是四个泰拳手,以及四个能打的手下,被他挑出来当保镖,每天随身跟着。

傻强走进拳室,拿着十张船票:“坤哥,明天的船票已经买好了,按你说的,和陈浩南的是一条船。澳门那边的兄弟,也已经联络好了,洪兴在澳门的势力,有六成掌握在咱们手里,陈浩南只要敢去,保管他有去无回!只不过……”

犹豫了下,傻强还是问道:“我们和陈浩南坐一条船,会不会让他警惕起来?我觉得还是隐藏暗处的比较好……”

林牧摆了摆手,看过电影的,谁不知道你就是给陈浩南喂药、拍小电影的那个?

他喵的以后你连我都出卖,你敢信?

见林牧这样,傻强就又拿出一支手枪和枪套来:“这是手里最好的一支54式,能装8发7.62子弹,给坤哥你备了四个满弹匣,一个枪弹盒,里面有40发子弹……”

嘴时说着,心里腹诽:这么怕死,还是古惑仔么?

在海港城,枪不难搞,手雷想搞也能搞到,毕竟这是收复前的海港城,鬼佬们对这些帮派势力懒得费大力气管理,《古惑仔3》里就出现了手枪和手雷。

可在平时,基本都是用刀棒,还有点瞧不起用枪的人的意思。

林牧才懒得管这些,饶有兴致地对枪靶开了几枪,转头问道:“能不能给我搞把双喷?S686侬晓得伐?”

傻强:“……”

林牧继续道:“再给我来把98K,记得加个15倍镜,我15倍压枪贼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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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玩一般的古惑仔

旁边的傻强:“???”

自家这个老大,先前还只是阴险狡诈,现在却是根本猜不出对方心思,时不时说的荒诞话,总是让手下怀疑林牧已经疯了。

但在林牧看来,这群山驴逼才是有毛病!

何止是98K,如果有可能,林牧甚至想搞把满配M4,上街看到平底锅,都想买个挂屁股上。

这群山驴逼古惑仔,打个架还潜规则多得很,林牧想训练他们“三三阵列”,用来增强打群架时的战斗力,结果这群山驴逼一个个有气无力,根本提不起一点精神。

“三三阵列”,是抗战时日军的刺刀阵形,三个人背靠背行进,只用兼顾自己那120度角的敌人,能极大地增强战斗力,后来我军的拼刺也吸纳了这一阵列,在一个个战场上,战功不凡。

林牧把这些,告诉了手下,结果这群货还是不想练,理由更是奇葩。

“古惑仔砍人,就要直来直去,这样‘胆小没种’的阵列,让别人瞧见了,还不够笑话的!”

艹!

林牧当时就想骂人,一群山驴逼,宁愿被人砍死,也要装这个B,实在让林牧无语。

想想现实、电影里的小混混打架,似乎还真是这样。

能用个前后包抄的计谋,已经算是“机智”,大多时间,还是一群人面对面叫嚣一阵,然后开始PK,妥妥的春秋作风,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群文化人。

林牧没这么多毛病,手枪打着不难,近距离只要手稳,随便照对方身上打中,管他是不是要害,疼也疼得对方失去战斗力了。

万事俱备,手下已经先去了澳门,安排事情。

林牧把枪插在后腰中间,适应了一会,毕竟这种行为,总让他感觉有基佬摸自己屁股。

明明现在是铜锣湾的扛把子,生生感觉自己活得像个智障,林牧想到这里,只觉得淡淡忧桑,连身边“傻强”的名字似乎都在嘲笑自己,无奈地一挥手,带着八个保镖,加上傻强赶往渡船。

……

渡船里,陈浩南兄弟几个正坐在那里玩闹,山鸡坐在一旁,“陈浩南”张璞想拉近两人关系,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毕竟才只上初一,没头脑地打打杀杀行,接近关系这种事情,哪里能会!

正发愁这些事情,张璞眼皮就是一跳,与走进舱的林牧,对了个正眼。

旁边的大天二脾气暴躁,张口就是一阵挑衅:“怎么!坤哥,这么闲心,想去澳门赌钱啊?”

林牧对这些“NPC”没什么恶感,懒散笑道:“赌钱?还是算了,你们玩,我看会海景。”

前世今生,童年一晃而过,没有几段记忆留下,长大后又忙碌于工作赚钱,平日里连个两天的休息时间都没有,更别提四处游玩。

没想到,在这个古惑仔的世界,自己反而能够轻松一阵。

因此林牧的心情可以说是极为放松,坐在与山鸡比较近的窗边的座位,拎着瓶汽水看着眼前的海港城。

大天二有些意外,瞧了林牧一眼,低头与张璞聊了两句,也就放下心来,与焦皮他们玩闹。

薯片、彩票、刮奖……

女侍应生带来的刮奖,让他们极为兴奋,运气不错,还抽了个小奖。

山鸡的旁边,更是坐着他那个“女朋友”,缠着山鸡不停地说话。

瞧着这一切,不止是林牧,就连身边的傻强,都是一脸不屑。

这次去澳门,是去砍人的,自己虽然在那也有点势力,但对方好歹是地头蛇。

眼前这群大B手下的当红小弟,却仿佛郊游一般,还带着自己女人!

前面的山鸡女朋友,更是缠着他,一个劲地问澳门有什么好玩的地方,还缠着他下了船,先去哪里好好玩一顿,买什么衣服……

“山鸡”本就烦闷,心中的古惑仔江湖与现实截然不同,烦得都不想说话了,旁边女朋友、大天二他们,还这么轻佻,加上自己与偶像“陈浩南”的塑料兄弟情,心里的情绪彻底爆发。

“逛什么逛!去澳门是做事!你们当是去玩的吗?!!!”

原剧中陈浩南说的话,被他说了出来。

旁边的陈浩南也很不爽,看电影时还没觉得有什么,真身临其境,才发现自己这票兄弟,在自己的庇佑下,是有多幼稚。

林牧伸了个懒腰,笑道:“去澳门,可不就是玩的嘛!”

“陈浩南”张璞看着他:“靓坤你什么意思!”

林牧撕开一个虾条袋:“那些向往古惑仔的,可不就如同大天二几个现在这样,眼里只看到新奇与好玩,却对真实的残酷与血腥,视而不见!

呵呵,都觉得自己能当老大。

都觉得自己以一当百,哪怕对方数百个人围杀自己,一两个‘兄弟’自愿断后,自己就能平安无事,哪怕对方死了,最后也能找到个替代的‘焦皮’。

小说故事一般的‘兄弟情义’,总是能让许多人向往,这没错。

可陈浩南、山鸡,你们现在就拥有着这份‘电影史上最难得的兄弟情’,有什么感觉?

有没有像看电影时那样,看得心荡神驰?”

没挑衅,没别的,就是平淡的一个问题。

林牧、陈浩南、山鸡、长毛四人都是觉醒者,这个世界对他们而言,哪怕身份再是对立,也只是一次试练任务,彼此看对方不爽是真的,但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山鸡”眼中异色一闪,想了一会,突然笑道:“那我就演好‘山鸡’这个角色,看看这个兄弟情,到底是个什么感觉!”

古惑仔的友情岁月,如同梦幻般吸引人,可惜越完美的事物,就越虚假,只存在于故事中。

张璞痴迷《古惑仔》,却是对这话嗤之以鼻:“说到底,你还不是想自己出头!我和山鸡间出了问题,但兄弟情永远都在,总也比你们这些只计较利益的人强!”

林牧笑了,转头:“长毛,你觉得呢?”

长毛嫉妒地看了陈浩南和山鸡一眼,没说话。

他还是不忿,觉得自己只是运气不好,这才只是林牧的手下,否则以自己的本事,怎么也能当个小帮派的老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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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一寸光阴一寸金

鼠目寸光。

明明知道《古惑仔》只是短暂的经历,却还为了些眼前的虚名,就脱不开身,越陷越深。

或许登道岸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不止看人本心,还看人本性。

林牧倒也不意外,说到底,眼前的“浩南哥”、“山鸡”,也不过是不到20岁,甚至刚十一二岁的小孩,随心做事,心智、城府可笑至极。

一个十一二岁的张璞,因为电影里陈浩南、山鸡的关系,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自己装酷说几句古惑仔话,对方就纳头就拜。

山鸡估计就是因为“陈浩南”张璞的幼稚,才与他走不到一块,甚至极为鄙视。

林牧没再理会这群货,只是悠哉坐起船来。

兴奋时,更是跑到船头上,迎着海风,大喊大叫一阵,看得船舱里一群古惑仔头皮发麻。

这货怕不是失了智?

……

林牧对澳门的了解,仅限于那首《七子之歌》,以及澳门正府每年给居民发几千块钱,作为一个在城市中辛苦打拼的苦逼,他不知为此流了多少口水。

此时踏足澳门,却是有些失望。

见惯了繁华的现代都市,90年代中期的澳门,在他看来只是一般般,只不过环境更明媚些,较之喧闹、拥挤的海港城,有一种“高端大气”的感觉。

身边的四个古惑仔保镖,倒是兴奋得厉害,四个泰拳手更是眼睛都直了,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林牧,等着老大发福利。

林牧一挥手:“找家酒店,先安顿下来!傻强,一会让联络人过来!”

虽然当地的洪兴势力,“靓坤”已经掌握许多,但也仅限于收买。

这样的手下,带带路,介绍一下当地的情况还行,真正的大事,托付不起,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告密?

汽车后视镜里,林牧看着那个一直跟随的车牌,无声一笑。

一个十一二岁的熊孩子,在同样陌生的澳门,怎么才能对付自己?

……

“山鸡!你真不去?”张璞愤怒问道。

山鸡瞧了他一眼,没说话,心里更是不屑,一个心智未开的小孩,整天装着陈浩南的样子,瞧起来就让人想打他一顿。

旁边的大天二也有些犹豫:“南哥,靓坤毕竟是我们洪兴的堂主,我们带着小弟去砍他,走漏了风声就完了!”

张璞总算不是弱智,从海港城挑了十个可靠的手下小弟,让他们提前来了澳门听用。

他的计划很简单,既然澳门之行,是“靓坤”背后搞鬼,那打听到靓坤的位置,带着手下小弟,拎刀上去砍上一通,一切OK!

他甚至把林牧酒店周围的地图都搞到了,决定引蛇出洞,再瓮中捉鳖。

张璞一拍桌子:“先下手为强!山鸡你不去,就留在酒店跟你马子打泡吧!”

这个时期的小孩,爱学海港城电影,黑话倒是学得6,说起来觉得时髦,张璞说完这些,瞧了一眼旁边的山鸡女朋友,心里突然闪过一丝异样的感觉。

电影中,自己可是和这女人睡过的!

而且这个女人在跟自己睡过后,明显更想跟自己,只不过“自己”没理她,她才回去想跟山鸡。

想到这里,张璞心里一跳,随即就带着大天二一行人,离开酒店。

山鸡等了一会,也就带着女朋友出去逛街了。

他无所谓,只把这当成“回归好学生”前的最后经历,曾经向往的“友情岁月”就是个笑话,这个古惑仔的江湖,已经再没什么能吸引他了。

……

林牧走出酒店,身边只留了两个泰拳手保镖,妥妥的“弱小、可怜,又无助”,是个极好的欺负对象。

其他人,包括长毛,都一个给了些钱,让他们浪去了。

作为一个博彩业立足的城市,澳门的赌博业已经很是兴盛,哪怕是街边,都有老头在那里设局“赌大小”。

一块钱一次,自己摇色子。

林牧瞧起来分外亲切,仿佛看到集市戏台下那些老头,当下把兜里的硬币拿出,抓住色盅一通乱撸。

看似公平的规则,但玩了半天,手里那十余枚硬币,直接输得半个不剩。

一张香风袭来,带着媚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帅哥,想不想玩点更有趣的?”

自进入这个世界后,就没有遇到语言方面的障碍,耳中听到的,都是中文,仿佛这个《古惑仔》的世界,真就存在于现实里那张国语《古惑仔》影碟里一样。

林牧眉毛一挑,欢喜地转头:“你也觉得我帅?”

身边,是个穿着花色长裙的妹子,别的不说,那条事业线深得勾人,吓得林牧都想捂着眼不敢看了。

“呃……”

妹子脸上一呆,随即就贴了上来,摸着林牧胸口:“帅哥看你这么无聊,不如请我喝杯酒?”

带球撞人啊!

林牧被她撞得脸上发红,羞涩无比:“喝完酒呢?干吗?”

妹子以为他问的是“干嘛”,就朝林牧抛了个媚眼:“你请我喝酒,我当然也要请你喝点更好喝的啦……”

两只眼睛,如镭射激光般扫向妹子下半身,犹豫了一会,林牧觉得自己不能这么下流,要纯洁,就又把激光眼定在妹子上半身:“O**K!不过你先请我喝好喝的,然后我请你喝更好喝的!”

“死相!”

妹子脸都红透了,当小姐出来这么久,第一次见这么骚的人。

一个小酒店前,林牧对着两个泰拳保镖挥手:“你们两个回去吧!我去办点正经事。”

说完,也不等手下答应,直接拖着妹子就往酒店里钻。

趁陈浩南他们来之前,自己应该能来一发吧?

抓紧时间!

讲实话,这妹子确实极品,一脸妩媚,身材又霸道,水灵灵的,林牧感觉自己一口咬下去,真能咬出水来的那种。

虽然自己鸡儿还没到上班年龄,但林牧想试试,看看能不能当回童工。

亲嘴?

拒绝!

谁知道这张嘴吃过多少黄瓜!

妹子一看林牧这架势,就知道遇见老嫖客了,二话不说,直接衣服一扯,躺在了床上,把手伸了出来:“帅哥,白玉老虎,满意吧?一夜两千,先给钱吧!”

林牧看了看她的人,又看了看她的手,忍不住诗意大发:“真是……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PS:感谢我字随风、红剑、康阁艾尔、哺鸡王的打赏,感谢神佛堂又一次的1000打赏。

第一百一十二章 双枪一页书

只可惜,似乎怕夜长事多,林牧刚想体会一下“光阴如箭疾射”的感觉,木门处,就已经响起砸门声。

“开门!”

“开门!”

林牧看了把被子捂身上的妹子一眼,呵呵一笑,反手从后腰里,摸出一把54式手枪来。

想了想,觉得不对,就又摸了一把,拿在左手。

这是他觉得一支枪火力不够,就又搞了一把,跟双枪老太婆似的,一次能来16发,心里总算稍稍满意。

旁边的妹子脸色一下就白了,这是哪里来的狠人,身上竟然带枪?!

自己只不过收了人钱,骗他过来,撩林牧时只顾得上撩前面了,后面却是没摸。

谁曾想林牧前面的那杆枪软趴趴的,后面的这两杆枪这么吓人!

“咣!”

门被砸开,大天二高大强壮的身影出现,一脸凶狠,手里提着砍刀,旁边、身后,更是跟着焦皮、以及不认识的面孔。

至于陈浩南,似乎是只有自己一个“玩家”的缘故,他没再表现什么“身先士卒”的样子,跟胆小的鲍皮走在人群中间,毕竟破门而入的人,是最有风险的。

几乎在门响的那一瞬间,大天二看到对面两个黑洞洞的枪口里,脸色一下变得煞白,全身冰冷!

“呯!呯!”

林牧没半点犹豫,直接对着门口开了两枪,一枪打在大天二胸口,一枪打在旁边的一个陌生古惑仔身上。

54式手枪,是国内装备数量最大的手枪,25米内能射穿3毫米的钢板,10厘米厚的木板,威力极强,又被称为“大黑星”,到87年时,已经生产3500万支!

如此高的数量,足以证明其优异的性能,《中HN保镖》里,李连杰用的就是这种枪!

林牧一手一个“大黑星”,一枪下去,大天二连反抗都没的反抗,直接被打倒在地,捂着胸口,痛得发晕。

那“呯呯”的枪响,更是吓得门口古惑仔拼命后退,只是十几个人挤在门口,后面挤,前面退,乱成一团。

林牧一点收手的余地都不留,双枪连发,打得门口鲜血狂飙,一个个古惑仔倒在地上。

地上的大天二强忍着育,想捡旁边掉落的砍刀,林牧双枪偏转,对着地上连开四发,这才打中他的左臂,废了一条胳膊,整个人再没余力反杀林牧。

叹了口气,枪法得练啊,54式虽然后座不大,但打移动靶,还是太难了点。

心里数着子弹,两枪各打到第八发时,门外受伤的、没受伤的,已经倒了一片。

中了枪的,固然在地上惨叫捂伤口;有些古惑仔明明没受伤,同样脸色惨白,坐在地上,两只手颤抖着摸自己身体,查看自己哪里是否中了枪。

林牧把一只枪插回后腰,顺手摸了一个全新的弹夹,当着众人的面换弹夹。

人群中间的张璞,原本吓得全身发颤,连回归现实都忘记,现在看到这种情况,直接大喊:“快砍他!他枪里没子弹了!”

旁边的古惑仔,却都仿若未闻,一个个惊神未定,两腿颤颤,哪怕手里有刀,都提不起力气。

林牧把枪指向张璞,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他。

头发,仿佛都炸了起来,张璞张了张口,不知道说什么。

眼前的剧变,实在超出他一切的想象。

在他的预期里,哪怕林牧手下突然闯进来,一群古惑仔砍来砍去,他都不怕,只要先抓住林牧,那些手下谁敢再动手?!

对于这样的想象,他兴奋得无法自已,古惑仔的打斗,不就应该是这样吗?

危险,但热血!

可是,直到自己一方,变成弱势,只能倒坐在地上,等待别人决定自己的死活,看着自己眼前那个黑洞洞的枪口,想着自己性命,会在哪一刻死掉时,张璞才猛然体会到那种生死间的大恐怖!

而且,这种恐怖其实早就藏在自己心中,自己认为热血的古惑仔对砍,自己觉得酷的青春打斗,就这样突然变了模样。

如同自己原本觉得无害、甚至向往的青春少女,突然掏出一柄菜刀,对着懵然无知的自己,猛地一刀一刀砍下,那种蓦然回首的惊恐,才是最恐怖的。

“你……你……”

张璞不愧是包工头的儿子,大场面见得多了,这样的场面竟然没被吓哭,结结巴巴了半天,看到重伤的大天二,旁边倒在血泊中,人事不醒的焦皮,以及吓得只顾抱着自己小弟哭的鲍皮,心头的怒火,一下子就冲到了天灵盖!

“靓坤,看你作派,也是个喜欢《古惑仔》的人。

你就没有一点感动《古惑仔》的兄弟情?

你就没有幻想过一次,和大天二、焦皮他们成为兄弟?!

为什么!

为什么你就这么轻松地杀了他们!

为什么?!”

可以说,林牧这一通乱枪,彻底粉碎了张璞心中对古惑仔所有的幻想。

原本热血冲头的砍杀,变成一方面屠杀的结局,那种无力感,让他体会到古惑仔的残酷。

电影中,对方拿着喷子,还一点不畏惧,挺胸走向自己的陈浩南……

只身闯入敌营,哪怕被乌鸦拿手枪指着,听到他扣动拆机声音,连眉毛都不皱,只顾走向小结巴的陈浩南……

这些曾经无比崇拜的形象,仿佛一下子变得虚假且可笑起来。

周围的古惑仔,听不懂张璞的话,只是一脸害怕地看着林牧,只想离他远点。

“为什么?”林牧强压下心头的不适,“这还不是你逼的?”

一个十一二岁的熊孩子,这才混黑多少天,就敢提刀砍人!

你让那些进入《古惑仔》同样时间,七岁就敢开枪杀人的人,怎么想?

想到这里,林牧就一脸鄙夷地问道:“你想上位、你想踩着敌人的尸体上位,在行动之前,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自己的‘兄弟’,会被乱刀砍死?

你想过!

为了心里的那点‘想当老大’的心思,你就无视掉你所谓‘兄弟’的性命?!”

对于这样看了部《古惑仔》,就把自己打扮成古惑仔,向往那种生活的人,林牧向来是极为鄙视的!

PS:感谢康阁艾尔的打赏。

第一百一十三章 选择的命运

古惑仔的风潮,一度是80后、90后不可避免的一段记忆。

在那段记忆里,大部分人看完后,依旧自己的学业、生活,只把其当成个电影看。

但也有一部分人,看完后纷纷效仿,一时间不知有多少“浩南哥”、“山鸡哥”,更有甚者,原本就不好好学习、整天在学校厮混的他们,走上了不归路,伤人害已。

林牧无法理解那些“古惑仔”的思维,虽然看电影时,也觉得好看,起码比那些无聊的郭小四作品强,但那些人怎么就能那么乐观,觉得自己混古惑仔,就没有觉得半点不妥?!

也曾看过许多黑色题材电影,从林岭东的《学校风云》,到《旺角揸fit人》,无论哪一部,除了那些垃圾蹭热度电影,比如说黄秋生的《洪兴大飞哥》,但凡有一点脑子的黑色题材电影,都会关注到青春犯罪的社会、家庭、学校原因,从这些元素组成的电影里,林牧都没看出来,混黑是有前途的。

即使是“热血”、“潇洒”、每次都能战胜一个个敌人,越挫越强的《古惑仔》,哪怕其被人骂了二十多年,说是美化古惑仔,但真正去看电影故事的话,其依旧残酷到让人心惊。

《古惑仔》的主题,表达的是友情,这一点甚至成了电影的主基佬调,以至于“友情”就像太阳一样,掩盖了古惑仔残酷的一面。

无论是焦皮临死前拼命阻敌,还是山鸡从湾岛回来,昔日友情依旧如初,这也是许多人喜欢古惑仔的原因,因为现实生活中,很难有这样生死、荣辱与共的兄弟、朋友。

就连后来十几年后,郑伊健、陈小春代言某产品时,广告语也是“你想不想有个我这样的兄弟?”、“是兄弟就来《传奇霸业》砍我吧”……

而且,《古惑仔》的剧情,无论是前期的巴B,还是靓坤、乌鸦,这些恶人欺负女孩、打老人、坏事做尽,主角砍他们,让观众有种“为民除害”的感觉,按武侠电影的逻辑来说,打坏人的人,不就是侠客吗?

这也是《古惑仔》与其他黑色电影不一样的地方。

这样的兄弟,这样的友情,这样的情节,是《古惑仔》异于其他黑色题材电影,并且掀起这场“古惑仔风潮”的根本原因。

许多人认为,《古惑仔》里,着重讲陈浩南、山鸡一步步走上老大的位置,当了老大后,还潇洒地活着。

这样“成功”的路,误导了一些未成年人,让他们觉得这条“成功的道路”,是可以走得通的,加上“义气”的蛊惑,使这部分未成年人,走上了歧途。

可是,陈浩南、山鸡真的是一步步走向成功了吗?

为了混古惑仔、看似成功的陈浩南,失去了什么?

他的好兄弟焦皮死了,大天二死了,视若半个父亲的B哥全家都被人活埋,自己最心爱的小结巴,被人先群后杀!

山鸡呢?

他杀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他的女朋友被人设计,与陈浩南睡了,而且陈浩南被杀的那些兄弟,也同样是他的兄弟,死了多少?

两位主角这样的人生,还不算是悲剧吗?

如果,看了这些剧情,那些未成年人,如果还说他们当了大哥,依旧认为这样的陈浩南、山鸡,就叫“成功”的话,这就是鼓励人加入黑势力。

如果,这些未成年人,看了《古惑仔》,觉得自己的亲人被杀光也没事,只要能混成大哥,就是我想要的人生……

那这些未成年人,即使不看古惑仔,他也能学坏,不用《古惑仔》教他。

想想那些变坏的,都是什么人?

小学初中就抽烟,父母不管,整天不好好上学、就知道逃课、和不良少年混,可以说这种人变成混混,变成古惑仔,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哪怕被人砍死,也是自找的成分居多,有什么值得圣母可怜的?

……

脑海里闪过这些想法,林牧低头瞧着“陈浩南”张璞:“知道吗?其实每次看到你这样装‘古惑仔’的熊孩子,我就想直接暴打一顿!一个个正路不走,怎么想的?

就这么脑残,看部电影就能影响一辈子?”

林牧指着旁边的大天二、焦皮:“焦皮死了,被我乱枪打死了!大天二重伤,我心再狠点,他也要死!

你不说他们是你兄弟么?

行!

你离开,还是他们活!自己选!”

说完,林牧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张璞,等待对方的选择。

张璞先是愤怒,看到林牧平静的眼睛,头却是慢慢低了下来,不敢去看一旁的大天二,和焦皮的尸体。

他不想放弃!

哪怕他平日里最向往的“兄弟”大天二、焦皮被人打死,他依旧不想放弃这次机会。

只要留着、总比现在离开表现好!

自己是现实世界中,登道岸关注的觉醒者,怎么能因为这两个NPC,而放弃大好机会?!

选择已经做出,林牧嘲笑地看了他一眼,没再开杀,转头在屋子的桌子上,拿了两个早就开开的摄像机。

一部,对准床上,做人要学陈老师,手拿相机拍娇芝。

另一部,对准门口,是林牧的一个手段,弥补自己放过山鸡女朋友的损失。

看了看床上的白玉老虎,再看看门口的血流满地,林牧把枪插回后腰,自在离开。

没人敢追他,甚至没人敢看他。

刚才的枪响,爆裂声极强,那种在电影中经常出现的枪响,让这些经常与黑势力接触的人,分外心惊。

大黑星!

两把!

想想腿都软了,谁还敢凑上前去?!

看着林牧离开,床上妹子喘了几口粗气,赶紧穿衣服,半掩着身子就离开了酒店。

有活着的古惑仔心思快,赶紧半拉半扯地,带着张璞、大天二、鲍皮离开,躲避警察。

……

殖民地的混乱,是众所周知,未回归前,海港城被黑势力控制了几十年,那些鬼佬也没在意过,只顾自己捞钱。

澳门,差不多也这样,发生这么大的事,只是见诸报端,警察的抓捕,就是个笑话。

林牧甚至借着众人注意力被吸引,随便花了十万块,自告奋勇的手下,就把此行目标肥狗,给一刀解决!回海港城吧!

也到了要图穷匕现的时候了!

PS:感谢神佛堂1000的打赏,感谢完美人生鸡蛋灌饼、fo?x6642、哺鸡王、康阁艾尔、红剑、我字随风的打赏。

本章部分观点,是萌主摘自《有部电影》里《古惑仔20周年》的内容,大家喜欢的可以去看一下。

第一百一十四章 爽!

林牧毫发未损,兵强马壮,当地的黑势力,只会对其敬畏,在洪兴的势力下,轻松坐船回了海港城。

但对于死伤惨重的张璞来说,行动就艰难得多了。

死的那些手下,不止是他从海港城带来的手下,也有一个当地的洪兴小弟,现在直接被人杀了,他声望大损,根本没法再向当地洪兴,索求一点的帮助!

大天二受了伤,当地洪兴按规矩,找了家黑诊所给他治,除此之外,没人理张璞!

当地的黑势力,也没人去包庇他,甚至还有要来砍他们的,毕竟海港城的势力,敢来澳门闹事,还是败兵之将,当地帮派正想拿他们杀鸡儆猴。

因此,张璞带着鲍皮,每天街头巷尾地躲警察,跟丧家之犬一样。

要不是山鸡决定临走前,“祭奠”一下这份曾经向往的友情,在他“陈浩南”最危急的时候,站到了他身边,他的日子更难过。

“B哥!现在怎么办?现在到处是找我们的人!焦皮死了,大天二也受了伤……”张璞急切问道。

“靓坤”已经回了海港城,可想而知其在酝酿更大的计划,自已却还在落荒而逃,这差距未免也太大了。

旁边的鲍皮,情绪激动,甚至开始抢电话骂起大B来,情绪几乎想要失控。

瞧见这些,张璞更是心烦,来时不当回事,当成一次游玩,现在出事了,又怨天怪地,丢人现眼!

电话里,大B的声音传来:“好!浩南!你现在在哪?我……我告诉你个地址,那里是我们自己人!你们三个躲到那里,会有人给你们送饭,千万不要出来!”

张璞心中大喜,连忙答应,记下地址,又忙着翻地图找地方。

旁边的山鸡,却是一脸奇怪,身处局外的他,明显感觉到B哥的异常。

有这样的人手、势力,送自己一群人离开不行?还非要住在澳门,多一天就多一分危险啊!

不过,对于这些,他都不在在乎,有陷阱最好,早点回到现实世界,也不错。

三十分钟后,大B所说的安全房间里。

听到外面异常,觉得不对的张璞,直接被吓了一跳,周围全部,都是警察。

在这个时候,他的内心不是害怕,而是不敢置信。

B哥,竟然出卖我?!

我为社团做事,社团竟然出卖我!!!

直到被警察抓住的那一刻,张璞依旧疯狂挣扎,直到被警察打晕,脑海里依旧是愤怒、不甘的情绪咆哮。

曾经认为的义气,曾经认为的“情同父子”,在这一刻,显得可笑至极。

……

海港城。

洪兴堂主开会的“古惑仔历史房间”里,大B死死地握住拳头,强让自已装出一副漠不在意的表情。

旁边基哥翘腿抽着烟,脚尖惬意地抖着:“行了大B,都这样了,还想什么!”

大B脸色阴沉:“可是浩南他确实是在为社团做事……”

主位上的蒋天生脸色阴沉道:“出了事,当然是要他扛了!他不扛,难道社团替他扛?还是我们这些当老大的去扛?”

说到这里,蒋天生似乎觉得这话不太好听,就安慰道:“小弟帮老大顶罪蹲苦窑,这是江湖规矩,也不算吃亏,出了苦窑就能当老大,大B,看开点!浩南会理解你的。”

周围堂主也纷纷劝解,嘴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内心怎么想,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基哥看了一眼蒋天生,心里满是嫉妨与不屑,想及林牧送他的钱,心中做下了决定。

电影《古惑仔》里的蒋天生,虽然被任达华演得很有人格魅力,重用主角,显得是一个明主,但结合其他方面来看,却不是这样。

养了个小电影女明星,整天呆在国外别墅里潇洒自在,哪怕偶尔有事情指派,也是要手下大B赶往国外,完全把洪兴当成赚钱工具的样子。

后来靓坤向他发难,他竟毫无准备,手下一群堂主大部分都倒向了靓坤不说,就连他的助手陈耀,都第一个被收买。

手下都被收买成这样了,他竟然还没有一点消息,以为自己依旧执掌洪兴,简直可笑到了极点。

后来到了第三部里,自家老婆被乌鸦抓去拍照片,还潜到他身边当卧底,他同样一无所知,以致于惨死街头,这样的角色,较之后面的蒋天养,若不是由任达华去演,那绝逼是个白痴货色。

陈浩南被靓坤炸了酒吧,想要出山找人帮忙,蒋天生本该这时候暗中相助,出钱出人,结果依旧没有任何动作,要不是山鸡帮忙,陈浩南根本无人可用!

后来倒好,陈浩南把靓坤杀掉后,他又跳出来摘桃子,惠而不费地把靓坤的铜锣湾给了陈浩南,自己就依旧嗨皮地当回了老大,想想都可笑得很。

如果不是他姓蒋,洪兴老大哪里轮得到他做!

陈浩南,对他而言,终究不过是一个手下小弟,有利用价值时,不妨提拔一下,真要让自己感觉麻烦了,古惑仔间,也没有什么温情。

澳门那边搞得一地鸡毛,以陈浩南前两天被澳门警方抓住为结果,肥狗也被林牧杀了。

一切麻烦,似乎都恢复了平静。

蒋天生想到这里,就松了口气。

“不好意思,饭店排队……你们继续聊,不用管我!”林牧走进屋子,手里拿了几个饭盒。

往桌子上一放,周围洪兴堂主顿时眼皮直跳。

牛鞭汤!

烤热狗!

炸鸡块!

还有一份装满菜的手抓饼!

旁边的傻强,手里更是提着两瓶冰镇汽水,恭敬地放在林牧身前。

你这是来开会选举洪兴老大,还是来吃小吃来了?!

大B没心思找他麻烦:“生哥,做老大的有事吩咐,当小弟的肯定全力去做,这一次不是浩南不尽力,实在是……”

“吧唧!吧唧!”林牧大口吃着碗里的牛鞭。

大B斜看了他一眼,低头解释:“蒋先生,我觉得这件事,是有人故意陷害的,如果不是的话,我的手下……”

“呲溜!呲溜!”林牧干脆抱起塑料饭碗,大口喝着牛鞭汤。

喝到尽兴处,林牧抓起旁边的可乐瓶,一口气灌了大半瓶,感觉有点撑,右拳“呯呯”地捶了捶胸口:“爽!”

周围的洪兴堂主,面色古怪,齐唰唰地围观林牧。

第一百一十五章 龙头大会

十二堂主里,有几个是随大流,两不得罪,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从龙之功”只是锦上添花,地位也提不上去了。

蒋天生原本还有些得意,想依靠自己多年的老大声望,通过这些堂主的手,来磨掉林牧的锐气,自己过了今天使尽手段,四面合围。

可是身边助手“陈耀”一表态,底下被林牧收买的堂主,就顺势也举起了手,带动其他墙头草。

陈耀不是洪兴的堂主,而是他这个“洪兴CEO”的助手,连他都背叛了,其意自明。

大B愤怒无比,心里也有些恐惧,大声斥责着周围举手的堂主。

林牧抬起头,看着一脸寒意的蒋天生:“生哥,你每天坐在冷气房里,遥控指挥,不知道我们这些矮骡子的辛苦……”

“呯!”桌子被一拳砸下。

蒋天生目透邪火:“靓坤你是TW人?古惑仔就是古惑仔,说什么矮骡子!”

粤语里,称小混混叫“古惑仔”;闽南语里,就称之为“矮骡子”。

如果是原来的靓坤,蒋天生还能容忍一下,但林牧这个更加肆无忌惮的变态,现在打击自己声望时,手里竟然还拿了根烤肠啃,“嚣张”的气焰,让蒋天生这个“老大”,丢尽了脸面。

林牧一怔,随即就笑出声来:“我说《古惑仔》怎么这么火,粤语必须背锅啊!这要是跟着国语叫《混混》、或者闽南语叫《矮骡子》,那群熊孩子脑子傻了,才会出来乱混!

不行!

有时间跟海港城正府建议一下,修改一下‘古惑仔’的称呼,影响下一代啊!”

想想看,一群人看了电影后,心里热血正翻腾搞结拜着呢,一个人突然问上一句:

“以后咱们就是‘矮骡子’了?”

“以后咱们就是‘古惑仔’了?”

“以后咱们就是‘小混混’了?”

虽然都是同一个意思,但对精气神的打击,绝对天壤之别,起码那群熊孩子能有点羞耻心,不会自我感觉良好了。

毕竟,哪怕是街上的小流氓,也很少能昂首挺胸地说“我就是个小混混”。

脑海里,闪过这些念头,林牧为了个“矮骡子”,笑得气都岔了,“龙头大会”气氛古怪。

周围堂主一个个暗赞:靓坤确实有手段,这气质嚣张的,把蒋先生和大B压成什么样了?

蒋天生一脸铁青,他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

就在龙头大会处在这种“表功、打压对手”过程中时,房间外面,突然一阵骚乱。

“老大!浩南、山鸡回来了!还带了长毛!”一个小弟凑到大B跟前道。

房间里顿时一静。

前几天,陈浩南任务失败,又因为那么多的死伤,被澳门警方四处抓捕,帮里因为避免麻烦,就出卖了他,报信给警方,现在陈浩南、鲍皮、山鸡,应该还在澳方的监狱里。

大B虽然因为儿子学古惑仔的事情,对陈浩南有了嫌隙,但毕竟是喜欢这个手下头号猛将的,听说随行的还有林牧手下的长毛,心里一跳,知道事情有了转机:“带他们进来!”

一行人,连同挂着胳膊的大天二,都在鲍皮的搀扶下,进了房间。

张璞一脸仇恨:“坤哥,你没想到我还能出来吧?!”

林牧确实很好奇。

目前所知的,除自己外的三个觉醒者,陈浩南(张璞)、山鸡(乖学生)、长毛(学校混混),都站到了对面。

怎么着,你们三个人,想玩三嘤战吕布?

行啊,来,上啊!

一起来吃爸爸的“方天画ji”吧!

想到这里,林牧又忍不住笑了,这个当作散心旅游的《古惑仔》世界,还真是有趣。

张璞仇恨地看着他:“澳门那边,也有崇拜《古惑仔》的‘现实人’!”

“……”林牧感觉很蛋疼,“这群熊孩子,还真是满天下都是!澳门那边是什么剧情?进不去大陆,澳门这就算是新地图了?”

“陈浩南”这个招牌,果然值张璞半年的辛苦,几乎每个熊孩子古惑仔,都崇拜“浩南哥”,澳门那边白道里既然也有觉醒者,张璞一行人被放出来,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现代版“及时雨宋公明”啊!

“生哥,这次我回来,还带了个人证!他可以证明,我们这次,是被靓坤陷害的!”张璞大声道。

旁边的长毛站了出来:“我能证明!我跟坤哥去澳门,他让我们盯着陈浩南,还说要设局收拾陈浩南他们!酒店里,也是陈浩南他们在里面,坤哥过去拿枪杀的人!陈浩南他们拼命抵抗,坤哥子弹打完了,才逃了出去,留下了我们这些活口!”

林牧:“嘤嘤嘤???”

不止是他,连同肩膀上一直在睡觉的肉蛋,都懵逼了。

自己这个大BOSS,是……被陷害了?

厉害厉害,发生在澳门的事情,又是陈浩南引过去的酒店主场,别人也就知道个大概,知道洪兴陈浩南一群人,在酒店被林牧打光了两个手枪的子弹,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人多围杀人少的。

可林牧用枪了,把张璞十几号人打得肚子直翻,这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毕竟,当老大的,暗杀帮里兄弟,越少人知道越好,一个老大拿着枪去杀人,也很正常。

张璞他决定一群人砍林牧,是张璞实力不够,也未尝没有‘事后杀人灭口’的心思。

加上长毛这个“林牧手下”的叛变口供,几乎就成了铁证,林牧想了想,似乎自己还真说不清了!

蒋天生一脸惊喜:“阿坤你怎么说!”

旁边大B也是柳暗花明,自己是蒋天生最信任的人,蒋天生下台,他没好处,这也是他力保蒋天生的原因之一。

一旁的“山鸡”两不相帮,“局外人”的身份,这是林牧、张璞都已经知道了的。

至于大天二、鲍皮,看林牧的眼中,又有仇恨,又有畏惧,那一场毫无反抗的屠杀,至今他们还有心理阴影。

其他堂主,也都看着林牧,如果这事说不清,仅“暗算帮里兄弟”这一条,龙头他就当不上。

林牧得意地笑了笑,挥手拿出一卷录相带来……

PS:感谢康阁艾尔、飞入红尘、小爵弑的打赏。

第一百一十六章 反杀

不止是他,连同肩膀上一直在睡觉的肉蛋,都懵逼了。

自己这个大BOSS,是……被陷害了?

厉害厉害,发生在澳门的事情,又是陈浩南引过去的酒店主场,别人也就知道个大概,知道洪兴陈浩南一群人,在酒店被林牧打光了两个手枪的子弹,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人多围杀人少的。

可林牧用枪了,把张璞十几号人打得肚子直翻,这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毕竟,当老大的,暗杀帮里兄弟,越少人知道越好,一个老大拿着枪去杀人,也很正常。

张璞他决定一群人砍林牧,是张璞实力不够,也未尝没有‘事后杀人灭口’的心思。

加上长毛这个“林牧手下”的叛变口供,似乎就成了铁证,林牧想了想,似乎自己还真说不清了!

平心而论,这个说法,漏洞百出,只要随便查查,就能推敲出许多疑点。

但在古惑仔的世界,就足够了,有时候做事情,只需要看对自己有利没利,顾上自己面子、利益就行,冤枉个把人根本不算事。

只要蒋天生愿意相信,并且坚定地把这做成“铁证”,最起码今天林牧的逼宫,是要失败了。

蒋天生一脸惊喜:“阿坤你怎么说!”

旁边大B也是柳暗花明,自己是蒋天生最信任的人,蒋天生下台,他没好处,这也是他力保蒋天生的原因之一。

一旁的“山鸡”两不相帮,“局外人”的身份,这是林牧、张璞都已经知道了的。

至于大天二、鲍皮,看林牧的眼中,又有仇恨,又有畏惧,那一场毫无反抗的屠杀,至今他们还有心理阴影。

其他堂主,也都看着林牧,如果这事说不清,仅“暗算帮里兄弟”这一条,龙头他就当不上。

林牧得意地笑了笑,挥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卷录相带来……

还是鲁迅那句话:做人要做陈老师,没事屋里拍娇芝。

屋子里,是有电视和播放设备的,傻强放进带子,电视花了几下,就闪现出小酒店里的画面来。

林牧没在意,坐在那里继续吃东西,在老家农村呆半年,可把他馋坏小吃了。

“帅哥,白玉老虎,满意吧?一夜两千,先给钱吧!”

“噗!”

林牧一口牛鞭汤喷出来,抬头看向电视画面。

房间里其他十一个堂主,连带着可靠的手下,气氛也一下子炸了起来,一个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电视。

只见彩色高清的电视里,一个面容姣好、身材霸道的妹子,大大方方地躺在床上,对林牧安放摄像机的举动,一点也不在意。

也是,在她看来,反正一会林牧就要倒霉,自己到时把带子拿走,也就是了。

旁边的基哥眼睛都看直了:“阿坤,哪找的马子?有空介绍给我认识一下!”

他身边的牛佬也鸡动了:“这老虎真白!我说阿坤最近怎么把她马子甩了,这澳门的马子就是正点!”

就是蒋天生,都多看了两眼,他本就是色中饿鬼,否则也不会找个拍片子的女神当老婆。

大B有了底气,一拍桌子:“阿坤!你搞什么鬼!”

他没看到,旁边的陈浩南他们,脸色已经惨白惨白的了。

当时刚一开门,就被林牧手枪打在脸上,一群人只顾避子弹了,哪里顾得上看屋子里的情况?

后来被林牧一通乱枪,杀得死伤惨重,哪怕是活着的人,也是被吓傻了,痴痴呆呆,只顾看着周围的尸体、身上的枪伤,哪里又会去注意到,林牧在屋子里,拿走两个摄像机?!

这播放的东西虽然下流,但古惑仔,谁在乎这个,一会播放到自己一行人砸门的动静,自己还有什么话说??

千算万算,算不出林牧是个变态,老虎都跑到人跟前,要咬人了,竟然还顾得上安摄像机!

不过,林牧这样的表现,似乎和原电影里的靓坤,也没什么两样啊!

在巴B死后,靓坤去看他尸体,身边一群小弟时,就公然对着身边的妹子说:“我现在火气很大,你知道该怎么坐!”

然后,就把妹子按在身下,在背景音乐那奇怪的“咕唧”声中,一脸紧张、放松交织!

妈个鸡,果然什么人用什么身份,难道就是因为林牧太过变态,才让他替代了靓坤的身份?!

想到这里,张璞脸都黑了。

……

张璞脸黑,林牧脸更黑,黑得额头上都快有黑线了!

当时放了两个摄像机,自己是个斯文人,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还要反复回顾,仔细思考其中有哪些不足,需要弥补,又有哪些特长,是平白浪费了的。

林牧相信,这世上做事情就怕认真,只要肯认真,哪怕自己现在只有5厘米,也能达到别人15厘米才能做到的事情!

因此,这带子就被林牧放在口袋里,用来时时警醒自己:做事情要认真!

哪曾想,就因为自己这点爱学习、爱总结的优良品德,就闹出了这样的乌龙事件,玷污了洪兴铜锣湾堂主的清白名声不说,还浪费了自己人生中宝贵的几分钟光阴。

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

呸呸呸,这话听着怎么怪怪的?

好好的名言,被哪个魂淡毁掉了?!

林牧从另一个口袋里,又拿出一个带子,扔给傻强。

傻强不舍地停下电视,看得旁边的基哥一脸不爽:“急什么?阿坤一会把这带子给我来一份!看不出来,阿坤你平时知道这么多好货色!有空一定去你铜锣湾好好玩玩!”

……

几个堂主开车的功夫,带子已经开始播放,从旁白的“白玉老虎、两千块”中,众人知道这是与刚才带子在同一时间。

镜头对着门,很明显,这是林牧早就准备好,有意为之。

可不论林牧怎么“钓鱼”,陈浩南一群人,拿着刀冲进来要砍他,都是不争的事实,看得周围洪兴的领导圈子,一个个脸黑成一片。

这可比原剧中,“陈浩南勾引二嫂”严重多了,当小弟的,敢砍同一个社团的老大,那已经触犯了所有堂主的底线。

社团之间,都是兄弟,没有大小。

可是……

有尊卑!

第一百一十七章 陈浩南,你选哪条路?

洪兴社里,一片寂静,只有大黑星震撼的响声。

大B、已经满脸铁青了。

蒋天生看着陈浩南的眼神,更是恨不得生吞剥了他!

自己宠信的大B,做事不利!

自己派去澳门做事的陈浩南,却把刀先指上了林牧!

无论他心里多么想让林牧死,但只要他还想维持洪兴老大的声望一天,他也没办法光天化日之下,去光明正大的带人砍林牧!

电影中,靓坤当上洪老大都快一年了,一开始都没有去动大B,巩固地位之后,大B又接连坏了他7000万的生意,旧仇加新恨,这才狠下心来,铲除了大B。

蒋天生没有这种声望,如果他现在还敢包庇张璞,洪兴其他人,也不会容忍!

此时的张璞,一脸恐惧,周围堂主的眼光,大B痛苦,又无奈的表情,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命运。

如果不是作为一个觉醒者,随时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他才不会强撑在这里,只为自己的未来,多搏一个未知的变数。

没人说话,所有人都看着林牧。

山鸡在旁看着,第一次发现古惑仔世界残酷的一面,尊卑!

老大是尊,尊贵的尊!

小弟是卑,卑下的卑!

林牧不是杀人狂,前几天为了锻炼自己,找了几头猪杀,虽然一口气把四根肘子全部酱烧,也吃得美滋滋,但杀生,明显不是件愉快的事情。

“权当他勾引二嫂了!按这个惩处吧!”林牧随意道。

屋子里众人一愣,这个有仇必报的靓坤,怎么突然网开一面了?

敢砍老大,那是以下犯上,乌鸦是怎么对待叛逃的小弟的?

但勾引二嫂,罪过就轻许多了,“义气香”烧心,逐出帮派就是了。

大B沉默了一会,还是低头道:“好!”

他对陈浩南,毕竟是当半个儿子看,这一段虽然印象差了一些,还是有感情的。

主位上的蒋天生内心一阵无力,连自己最宠信的大B,都承了这个情,接下来“龙头大会”选举的事,肯定没脸再反对林牧。

……

“请‘义气香’!”

在听到这句话前,张璞还是很庆幸的,不用被砍手砍脚,而是如原电影中一样的惩罚,看来林牧也是个电影迷。

在他看来,只要自己撑过这一劫,就还能有机会。

可是,直到听见这句话,看到大B拿着那么大一卷香拜向关二爷,他整个心都抽搐了起来。

拿香烧胸口啊!

电影中很普通,只要“有种”就能扛过去的小插曲,如今真正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却是恐慌到了极限,全身都在颤抖。

他想忍,他想表现得“有种”,他曾设想过古惑仔路上的刀光剑影。

可是,在那些设想中,他永远是“狂霸酷拽吊”的男主角形象,身上的伤口,只是用来增加自己男人气概的装饰,何曾想过那种撕皮裂肉的痛苦是什么滋味?!

“阿南!忍一忍!”

大B看着面色惨白的张璞,狠下心,一咬牙,闭着眼睛把香捅到了张璞胸口!

“啊!!!!!!”

几乎是一瞬间,在林牧、山鸡、长毛眼中,眼前的“陈浩南”身上,环绕的一道急速变浅变淡,只有自己三人才能看到的白光最终化为透明,一道张璞的虚影,钻入虚空,再不见踪迹!

张璞,忍不了痛,精神直接崩溃,离开了这个世界!

现实世界。

“啊!!!”

直河边的军营帐蓬中,张璞惨叫出声,痛得满地打滚。

他的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因为他是附入“陈浩南”的身份。

可是,那种铭记在灵魂里的灼烧痛苦,却是如同划过纸面的一支铅笔印记,任仅他怎么去擦拭,都无法短时间内,直接擦去那份痛苦的感觉。

心里,痛苦中,又有一片恍惚。

在《古惑仔》的世界里,他是无数人敬仰的“浩南哥”;在现实世界,他只是一个普通包工头的小崽子,别说开豪车、戴名表,连零花钱都没有,想玩个气球,都得从下乡的货郎那,拿破拖鞋换套套。

看了下时间,张璞发现《古惑仔》里近一个月的经历,现实里,只过了30多分钟。

这样的反差,给他以极大的精神错乱感。

古惑仔……

想起那里面残酷的经历,张璞全身打了个哆嗦,现实里的穷苦日子,似乎也没那么抵触了……

……

《古惑仔》世界。

张璞离开,众人都在意料之中,但眼前这个满脸痛苦,却又咬牙硬撑、一脸刚毅之气的“陈浩南”,是怎么回事?

觉醒者离开后,替代的剧情人物,会继续自己的生活?

三人都有些意外,但长毛的脸上,却已经满是喜色了!

陈浩南!

那个义气无双的陈浩南,回来了!

在这一瞬间,现实里就量个混混的长毛,几乎要喜极而泣,旁边的山鸡,也是有些高兴,毕竟这也是他曾经喜欢过的一个角色。

“你淘汰一名试炼者,获得100功勋。”

没理会脑海里传入的声音,林牧走上前去,握住大B手里的“义气香”,拿开,看着满头是汗,脱力瘫倒的陈浩南。

“坤哥!我砍你!是我做得不对!”

从他眼中,林牧看到了悔恨、仇恨的情绪。

悔恨,是恨自己怎么那么幼稚,做出那样的昏招不说,还给人留了把柄。

仇恨,是恨林牧毁了他的一切,作为一个古惑仔,说陈浩南“无心名利、只重义气”,那就是个笑话,没人不想当老大。

林牧点头,知道了对方的“记忆混乱”,想了想,还是道:“我也不瞒你!你要是继续出来混古惑仔,你兄弟迟早被人砍死!

哪怕谈个女朋友,对方也不会有好下场!

甚至是大B,可能都会因为你的恩怨,遇到事情!

我不是危言耸听,你知道,古惑仔就是这个命,洪兴创办几十年了,有几个能安安生生地寿终正寝?

现在我给你个机会,你退出江湖,在所有老大面前承诺:这辈子不再混古惑仔!

只要你这么做,我给你钱开个小酒吧,大天二、山鸡、鲍皮他们,我也会给他们安排个正当工作,不用再打打杀杀,不用整天担心自己会被像巴B一样,前一秒还威威风风,下一秒就被身边的陌生人给砍死!

陈浩南,你选哪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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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尘埃落定

“这靓坤,真就变成个疯子了!”

房间里,其他堂主、包括蒋天生,俱都是这个想法。

陈浩南带人砍林牧,林牧不仅没废了他,竟然还给对方留了条活路,现在甚至有帮对方“金盆洗手”的意思。

其他堂主,脸上有向往,也有鄙笑。

陈浩南同样一脸不屑:“坤哥!你耍我?!”

林牧有些意外:“怎么说?”

陈浩南冷哼了一声:“谁不知道,当一天古惑仔,一辈子就都是古惑仔!金盆洗手,哪那么容易!这些年,我惹下的仇家那么多,每砍死一个人,就多几个仇家!

正当工作?

我怕我上班不到两个月,就要被人砍死!”

林牧这次是真是意外了:“洪兴老大都保护不了你?”

一旁的蒋天生已经没气可生了,林牧这是完全无视了他的存在。

“你说呢?!”陈浩南跪坐在地上,看着林牧。

尴尬……

真的是想简单了,林牧毕竟不是从小混古惑仔的,听了陈浩南的话,也是觉得自己的话可笑、陈浩南可悲,大陆那些“古惑仔”可叹。

《古惑仔》系列电影里,无论是哪个老大,出入都是围着一群人,陌生人离多远都被推开,不是威风,而是安全,稍不留心,就被人刀砍枪杀。

只要有仇家,总有拼了命也要砍你的,你洪兴老大怎么了?

我拼了命也要砍陈浩南,你洪兴老大算什么?!

自己的话,何其可笑?!

陈浩南自小,也只是不正经上学,并没有混古惑仔的行为,可那时的生活环境,却逼着他踏上了这条路!

被逼着上了贼船,再没有回头是岸的机会,就像罗大佑为电影《我在黑SH的日子》,写的那首《飞砂风中转》。

“人在风暴中,无奈地打转,如像风中砂,倦也须兜转!

无奈地疾冲,无奈地刁转,曾热的面孔,渐缺少温暖。

……

其实风是空,无奈斩不断,埋没几段恩,剩了几多怨。

……

年月消逝中,才悟风中转,全为贪顺风,没作主挑选。

如今逆着风,豪迈地奔远,重拾内心真,撞碎风千串。”

人在命运的龙卷风下,难免会随波逐流,许多人会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就像渺小的砂石,在龙卷狂风中一样,拼命抵抗,也没什么用处。

有大智大勇之辈,看透这些事情后,逆风前行,这才真正得了自由,这是圣人。

陈浩南被逼无奈卷入风中,哪怕被卷到了最高位置,也只不过是狂风中的一粒砂石,是进是退,都由不得他选,何其可悲?

而那些大陆的熊孩子,原本可以有个更好的未来,却像歌词里说的那样“全为贪顺风”,主动投身龙卷之中,想做那最高最亮的一粒飞砂。

却不曾想过,一粒飞砂有这样的命运,无数的飞砂只会粉身碎骨!

可叹,可笑!

……

蒋天生让开位置,林牧坐上,“龙头大会”,尘埃落定!

从今天起,最少三年内,林牧就是“洪兴”的龙头老大!

“陈浩南,你既然这么说,那也没办法,以后你和你的几个兄弟,不再是洪兴的人,也不能在洪兴的堂口下面混饭吃!

洪兴的任何人,都不许再用帮里势力,帮陈浩南出头!

洪兴赚的每一分钱,都不许再送给陈浩南这个外人!

大B,你别看我,我说的就是你!

要是让我知道,兄弟都没的做!”

林牧直视回去,大B底气不足地转过了头。

陈浩南砍林牧在先,林牧现在做的一切事情,都成了“宽宏大量”,自己根本没话说。

“至于我这个手下叛徒长毛……”林牧瞧了他一眼,“既然你喜欢《古惑仔》,以后就跟着陈浩南吧!洪兴也没你的位子了!”

手下傻强他们,瞧长毛的眼神,都很是不善,但也没说什么。

长毛没理他们,他现在已经沉浸在喜悦之中,这可是跟着真正的“浩南哥”混啊!

他就不信,自己一个觉醒者,跟着陈浩南这个位面之子,难道还混不出个名堂!

山鸡倒是无所谓,就当近距离看电影,顺便再当来海港城旅游了。

……

当上洪兴老大后,林牧第一件事,就是向宣告“陈浩南再不是洪兴的人”的事情。

一个个消息都很灵通,没过两天,“陈浩南拿刀砍林牧”的事情,就已经被所有人知道,同时也知道陈浩南在一个偏僻地方开了个“热狗吧”大排档的消息。

开张那天,大B还是去了,带着几十票小弟,震慑周围势力。

林牧对此,没有什么动作,算是给大B一个面子,只不过自己手下的小弟,倒是时常去闹事。

一个月后,热狗吧里。

“再来闹事,就不是打一顿这么简单了!”

听见陈浩南威风不减地说着这些话,驱赶着周围某个小帮派的古惑仔,长毛的心里,已经从最初的激动,变成了现在的麻木。

离开洪兴后,陈浩南开了这个酒吧,无处可去的大天二、鲍皮、山鸡、长毛,就一块在热狗吧里做事,以为生活。

电影中,对这个剧情介绍得很少,轻松一句“十个月后”,就显示了大B找陈浩南重新出山帮他的事情。

可是对于长毛来说,仅仅只是一个月,他就厌烦了。

“热狗吧”并不是那种高大上的室内酒吧,而是普普通通的大排档,周围尽是偏僻破旧的地方,如同现实生活中的七八线县城一样。

一张张露天的桌子,招待人喝些低价的啤酒白酒,以及热狗之类的烧烤,生意主要就是晚上那一顿。

这样的生意,盈利自然很少,即使没有那些古惑仔闹事,每天辛辛苦苦也赚不了多少钱,一个人一天,都分不了20块零花!

没有电影里的轻闲悠然心态,只有枯燥、无聊地辛苦生活!

哪怕没有客人,都要在店里等着!

长毛彻底厌倦了这种生活……

他向往的《古惑仔》,是刀光剑影,是花天酒地,不是在一个破旧的大排档里,给人当服务生、搬酒烤串的!

第一百一十九章 渣渣辉

可是,洪兴已经没了他的位置,“小弟砍老大”“两次背叛老大”的名声,更是没有一个社团肯要他,哪怕是洪兴的死对头东星里的人,对他都没有好脸色。

“南哥,我想出去找份其他事做!”

听到长毛的话,陈浩南沉默了一会,低头从钱箱里拿出大小不一的两叠钱来,那是他早就准备好的四千块:“我明白!这是两千块,你拿去花!,山鸡,还有你!有人敢找你们麻烦,就通知我!工作不好找,晚上记得回来睡!”

长毛低下了头:“南哥,你陈浩南一辈子都是我老大!”

说完这些,长毛转身离开!

陈浩南确实是个讲义气的人,长毛的两次帮助,他已经把长毛视为自己兄弟,平常对他没的说。

但义气不能当饭吃,长毛已经厌倦了这些,他哪怕没法再混古惑仔,也想换个工作、换种生活。

一旁正在擦桌子的山鸡,同样没有说话,默默接过另外一叠两千块的钱,转身离开。

现实太残酷了,守着一个小酒馆,简直就是在混吃等死,山鸡这种“体验古惑仔兄弟情”的人,也受不了了。

他很佩服大天二和鲍皮,因为他们是真的依赖陈浩南,陈浩南在这里开大排档,他们俩就一句抱怨没有地跟着,平日里有来找麻烦的,更是没有半点后退,真正地显示了“兄弟情”。

或许这也是古惑仔的生活心态,有一天过一天,一辈子混吃等死都没关系,积蓄、结婚这些东西,很少出现在他们的脑海中。

但这样的“兄弟情”,山鸡却是看得比几人一起砍人还要感动。

可惜,感动不能当饭吃,他也不想把180天时光,浪费在这里,海港城的花花世界,对于他这么一个小城镇里的乖学生来讲,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长毛和山鸡,都决定先找个临时工作,然后再稳定下来。

可是……

“对不起先生,您的条件暂时不符合我们的用人标准……”

“对不起先生,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们公司是很正规的公司,不想和古惑仔有什么牵连……”

“……”

一次次的打击,长毛对于正规公司已经绝望了,事实上,即使不是因为他的古惑仔身份,他一个现实世界中,十五六岁的学校小混混,连个最基本的文员工作都很难。

长毛已经把自己的头毛减短,一个精神的平头,因为怕被人看出他的古惑仔身份。

可是,身上是纹身,是根本洗不掉的!

他在现实里也有纹身,在肩膀上,是个小的飞镖纹身,是某次脑子一热,觉得“纹个身威风”,就进了纹身店。

在《古惑仔》的世界中,他身上的纹身更厉害,不仅肩膀上有头老虎,两条胳膊上,同样青青红红,遍布纹身,曾是许多古惑仔羡慕的对象。

可是,这两条曾经给自己挣来大笔“面子”的花胳膊,如今却成了自己最为痛恨的存在,稍一伸手,衣袖上翻,手掌腕上的纹身,就会被用人公司发现,发现就毫不犹豫地拒绝!

长毛拼命地遮挡,可是又哪里瞒得住!

身上的两千块,已经快要花完,长毛无奈之下,只好去小餐馆里当服务生,伺候老板和客人。

这更让他难受,每天不是老板骂他懒,就是被那些古惑仔客人找麻烦,一点不如意的地方,就能招来对方的脏话,毕竟,在一个服务员身上找“面子”,是这些底层古惑仔耍威风的最佳方式了!

他想回陈浩南那了,毕竟无论如何,在那时,不会被人指着脑门骂,不那么丢尊严。

难得的空隙,雨天的小餐馆里,没有客人,长毛也得了难得的休息时间。

看着门外的雨帘,他忍不住地发呆。

“难道我这辈子就是这样了?

……

山鸡同样很难找工作,白道的工作找不到,黑色的工作,又被古惑仔占个了满,代客停车、看场子,当保安,都是社团里自己消化,没有一份是会交给外人的。

不过他心态好,也不急,准备身上钱花完后,就离开这个世界。

自己是觉醒者,还有机会改变命运。

对,还有机会……

山鸡从来没有如此地心里欢喜过,沉沦的生活,对自己而言,只是一个梦,无论自己多落魄,无论自己前路多艰辛,只要自己愿意,就随时能回去做自己的乖学生,拥有正当的工作、正常的家庭!

何其幸运?!

这样的心态下,他眼看找不到工作,也就不找工作了,每天在海港城里转悠着,三教九流,都逛了个遍。

在这些低层场合里,他听到最多的,就是“洪兴新老大”的事情了。

哪怕晚上在黑暗的巷子里,跟群残废等死的老古惑仔聊天,林牧的声名,依旧响亮得厉害。

“这个靓坤,真是了不起!他当上洪兴的龙头老大后,别的不说,直接把场子里的小姐费,给降下来了!还说什么‘提倡廉价’,就是把行情统一,小姐平民化、普及化、合法化!这样靓坤抢了别的地方的生意,大家又都占了便宜,生意做是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巷子里的老头,牙都快没了,胳膊也少了一条,说起这些事时,还是两眼放光。

山鸡听得哭笑不得,真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玩法。

不过,另一个老头的消息,让他心里一动。

“这些都是小事情,靓坤最近还大肆招兵买马,收买了那些要钱不要命的‘大圈帮’不说,就是对洪兴内部,也是大刀阔斧,十二个堂口,除了他的铜锣湾,其他十一个堂口,换了七个堂主!”

山鸡对这些感兴趣:“不会吧?最近没听说洪举和人打,怎么死那么多堂主?”

混古惑仔的,没退休这一说法,基本上都是什么时候被人砍死,什么时候让位子,即使是大B对于陈浩南,也是如此。

老头笑了:“所以说他气魄大!

洪兴十二个堂口,只有屯门清一色!

于是靓坤就说了,哪个堂口的小弟,能把堂口范围内的其他势力赶出去,就让他当堂主!

对了,不能再叫‘靓坤’了,他最近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给自己改了个奇怪的名字……”

山鸡眼睛一亮,难道“靓坤”懒得用假身份,决定用现实里的真实身份了?

“改了什么名字?”

老头想了想,一拍大腿:

“渣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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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乌鸦

“渣渣辉!”

山鸡:“……???”

老头又牙疼地道:“听说他还想把‘洪兴’改名叫‘贪玩蓝月’,结果先前被送去养老的堂主,加上其他堂主,在大B的带领下,齐声反对……”

山鸡笑了:“以他的性格,他们反对也没用吧?”

老头道:“不光堂主们反对,就是靓坤,哦,‘渣渣辉’自己提拔的堂主,这时候也没站他身边。毕竟都是出来混的,进了个叫‘贪玩蓝月’的社团,大家哪还有一点面子?

靓坤自己起疯,改名叫‘渣渣辉’,没人管他,但拿社团开玩笑,那就过了。”

心中一动,山鸡决定以后关注一下名字里有“辉”的觉醒者。

这一晚,山鸡聊了很久,他的钱已经花光,对于《古惑仔》的世界,也再没有了留恋。

第二天一大早,山鸡回到了“热狗吧”里,一见他,陈浩南激动得走上前来,拍他肩膀,什么也没问。

山鸡看着这个自己年少时喜欢的电影角色,脸上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南哥!”

没有别的话,也不用说别的话,山鸡最后看了一眼店里的大天二、鲍皮,心里再没有了遗憾。

“离开!”

无形的白光闪过,山鸡迷茫了一会,又反应了过来,抓住陈浩南递来的啤酒,就是一口喝完。

虽然不明白自己先前为什么做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既然回来了,自己就是陈浩南的兄弟!

……

“大牧,你怎么了?嘤嘤嘤?”

肉蛋从肩膀上,跳到了桌子上,玩着桌子上的橙子很有兴致。

它是个有眼光的,橙子确实好玩,紧绷多汁,哪怕破开坚硬的外皮后,依旧很是津实,每一片橙肉,都很难撕开。

不像桔子,里面都是软软碎碎的,玩一会就变成桔子汁了。

林牧躺在沙发椅上,手里撸着肉蛋,叹气道:“就是很厌恶!”

肉蛋疑惑地看了看他,继续低头玩橙子。

“一群小流氓,让他们打打杀杀,有出头机会,一个个兴奋得提刀就上,再多人被砍趴下都不怕,就是一心想上位!

上位上吧,但我只不过是想换个‘贪玩蓝月’的名字,一群人就觉得失了面子,全部反对!

面子!

面子!

这群小赤佬,整天就为了面子活的!”

真的烦了,从这些货身上,林牧看不到任何值得自己尊重的人。

当上洪兴老大,已经两个多月,林牧每天四处闲走,也见到了其他《古惑仔》系列电影中的人物。

火楠、九纹龙、花佛、十三妹……”

哪怕是十三妹,现在也是一名合格的古惑仔,林牧记忆中,那个天真胡闹,整天与阿润呆在一起的“十三妹”,现在掌管着洪兴最大的鸡窝,一天玩的小姐,比林牧这辈子玩的都多。

林牧很想跟着他,听那个“刀疤淇”唱一首《夜风铃》。

可是,古惑仔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专门为磨灭一切人间美好而存在。

刀疤淇死了。

阿润海选了港姐,饰演了《雪花神剑》里的梅绛雪。

十三妹,成了洪兴赫赫有名的堂主,砍过的人,比她玩过的小姐还多。

林牧甚至见到了乌鸦。

这个在电影中,狂躁威猛的大BOSS,在漫画中,设定的性格,是“本性不坏”,后来失忆后甚至把自己当成一个正直的军人,恢复记忆后,更是悔恨得拿头砸地,无法接受自己竟做下那么多的坏事。

刚进入《古惑仔》时,林牧甚至想过收伏乌鸦,这个失忆后,就善恶两分的超级打手,是林牧最看好的手下,比对陈浩南还重视。

可是,“本性不坏”不是免罪金牌,在现在,他依旧坏事做绝,手段酷毒,是东星最令人恐惧的五虎之一,与东星耀扬,似乎天生就不对付。

一个个期待的人,一个个觉得还有希望的人,哪怕全部杀了,林牧此刻却是一点都不可惜了。

傻强走了进来:“坤……辉哥,乌鸦去找陈浩南麻烦了,大B也过去了,大B现在很多人跟,势力大,我们……”

心里不无腹诽,林牧这新名字,是个什么鬼东西!

林牧躺着看了会天花板,顺手抓起桌子上的嘤嘤怪:“既然烦了,那就回家!最后一场!”

肉蛋一下子眼睛就直了,三个月的时间,它早就想家了。

“带齐人马!有多少带多少!另外召集其他的十二堂主,去陈浩南那里!”

该结束了!

……

热狗吧里。

鲍皮双脸通红,上面清晰的巴掌印,青紫一片。

大B周围一群人围着,与对面的乌鸦对峙,双方小弟嘴上叫着凶,手上却没有什么动作。

这种大场面,场面越大,一般越不容易打起来,这群古惑仔早就有了预料。

乌鸦坐在一个塑料椅上,手里喝着一瓶啤酒:“你们洪兴的人,越来越没种了!靓坤当初派人到我场子里,说什么‘陈浩南再不是洪兴的人’,我TM还以为他说话算数,还想着帮你们洪兴,惩治一下叛徒!

结果倒好,大B你不仅不感谢我,还帮这个叛徒出头。

你们洪兴,到底还有没有一点规矩了?”

嘴炮上,乌鸦是绝顶的,他为人嚣张,又行事无所顾忌,大B这样城府深沉的人,自然不好与他在口头上,争个胜败。

东星的古惑仔,俱是一片兴奋。

跟着乌鸦,虽然坏处很多,但有一个好处:跟着他,自己从来都是最有面子的那群人!

面子大于天,事实上,确实有许多古惑仔,就是因为这个跟乌鸦的。

林牧来的时候,正看见乌鸦“群雄围绕,不惧不怕”的样子,心里不由得好笑,这个家伙,还真是如他的“下山虎”绰号一样。

“辉哥!你也来这里喝酒!”

见到林牧,乌鸦心里一凛。

洪兴里,他最怵的就是林牧,其他大B、陈浩南,根本没被他瞧在眼里。

但自己疯,林牧比自己还疯,其他人做事,自己还能看出对方的目的、想法,林牧平日里的一系列动作,却是根本就没有半点理由,让人瞧不出他的城府。

林牧笑着接过乌鸦递来的啤酒瓶,趣味地看了乌鸦一眼,一翻手。

“呯!”

乌鸦的头顶上,正砸着林牧手里的啤酒瓶。

一时间,碎片、啤酒混在一起,顺着乌鸦的中长发流下,满头满脸,尽是白沫……

第一百二十一章 无可预料的祭日

两个月前,乌鸦与林牧第一次见面。

林牧坐洪兴龙头的酒宴上,骆驼带着乌鸦、笑面虎来道贺,两家帮派虽然对立,但面子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

骆驼和蒋天生关系不错,但既然林牧当了洪兴“坐馆”,这份平等身份的尊重,自然也是同样。

乌鸦乖戾不驯,在酒会上四处搞事情,惹得洪兴一干堂主,俱都怒火暗涌,又不敢打坏自家老大的良好气氛,这才忍了。

林牧走过来,乌鸦还收了三分气焰,毕竟对方是老大,自家老大也在。

“坤哥,听说你在澳门,抓了只白老虎,很带劲,是不是真的?看你身体这么瘦,能不能撑住?我这里有T种新药,你要不要试试……”乌鸦哪怕收了三分狂态,说出的话,也很是不知分寸。

骆驼刚要骂他,林牧却是拦住,一脸带笑地坐到了乌鸦身边,伸手拍着对方的腹肌和肩背。

“你就是乌鸦?我听过你的名号!不错嘛小伙子!身体很壮,胸肌也大!怎么练的?”

“你别在意大飞的话,我就挺喜欢你的!实话!有空来我这里喝奶茶!”

“对,奶茶!喝酒多没意思,奶茶养身……”

“……”

一番话,说得乌鸦脸色青黑,任他平日里再能搭话,这时候在众人怪异的眼光中,都不知道怎么回复,甚至感觉林牧摸在他胸口的手,都在暗暗抓揉……

这TMD的洪兴新老大,是个基佬!

这是乌鸦对林牧的第一印象。

……

一个月前,林牧收伏大圈帮,双方在一家酒店里谈判。

乌鸦领着一票兄弟,直直地闯了进来,想要搅局。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在那里正与林牧勾肩搭背时,林牧直接一伸手,就把他的脖子按在了桌子上,反压着他的手,自己根本没法动弹。

乌鸦当时就很懵,自己是东星五虎之一,是小辈,当将哪怕惹了蒋天生,对方还不是要顾全一下大局面子?

周围东星的人,同样又惊又怒,可是一阵鼓噪,林牧不为所动,乌鸦反而制止了他们。

林牧,就这样按着他,一瓶酒,浇了他一头一脸,看得对面大圈帮的人,都是脸色惊变,暗惊林牧气魄,马上答应了林牧的条件。

……

洪兴东星的地盘有交叠,乌鸦随后也见过几次林牧。

每次见面,乌鸦老实时,林牧就和颜悦色,招呼一起吃棒棒糖。

对!

棒棒糖!

MD你一个洪兴老大,不抽烟不喝酒,竟然吃起了棒棒糖!

有棒棒糖吃,已经不错了,乌鸦每次炸毛搞事情,林牧总是不惯着他,要么直接打,要么直接骂,丝毫大局、面子也不讲。

这样的做法,就像是面对一个熊孩子,不像其父母那样容忍对方,上来就是当头一棍,来上两次,乌鸦就惊心了。

林牧是老大,他是小弟,不敢挑动两帮正面冲突。

这样的事情多了几次后,反倒使洪兴的堂主,对林牧的支持提升了许多。

毕竟,当初蒋天生坐馆时,整天都是客客气气,乌鸦每次搞事情,他也不反击,搞得洪兴很没面子。

现在古惑仔圈里,几乎是个人都知道,乌鸦随了忍骆驼,就是怵林牧了。

……

以前那些事,顶多也就是用酒浇下脸,混古惑仔的经常这样做,警告对方做过了,自己很生气的意思,面子丢得不算大。

可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被一酒瓶砸在头上,这还是第一次!

颜面扫地!

“艹!”

乌鸦挥头就是直接打来,林牧却已经退到洪兴人马里面,玩味地看着他。

“靓坤!你TM什么意思!”怒火熊熊,乌鸦再不顾什么颜面了,今天不找回这个面子,以后他没法当老大。

旁边陈浩南、大B站在旁边,没有说话,有点尴尬。

毕竟,当初林牧放过陈浩南时,已经说过“洪兴不再帮陈浩南”的要求。

林牧只是笑着看着乌鸦,看着他愤怒,看着他大马金刀地站在一众小弟里面,威风凛凛,仿佛战场上的大将军。

“乌鸦,问你个事情。”林牧坐在跃跃欲试的手下中间,“你今天早上醒来时,知不知道,今天你会死?!”

乌鸦眼睛一缩:“你胡说什么?!”

林牧左右看了看手下,笑道:“按我先前说的,谁能砍了乌鸦,把他押到我面前,以后出去,可以自称是我‘干儿子’!”

“砍他!”

话音刚落,身边的傻强已经提刀冲了上去,旁边小弟同样如此,一脸兴奋,望着乌鸦的眼神,满是贪婪。

“卧槽!”

乌鸦离得近,对面一群人虽然提了刀,但也万万没想到,对方竟敢就这么直接地砍人,着急后退了两步,躲在众小弟身后。

无奈自己来时,只是想着搞事情,没想过砍人,手里也没带家伙。

如今面对一群如狼似虎的洪兴小弟时,那些拿着塑料桌椅、竹竿、砖头的东星人马,顿时被轻易砍倒在地,哪怕有一两个身手好的,抢了把武器,也影响不了大局。

林牧瞧着收银台前,还有盘烤热狗,就走了过去,坐在那一边吃,一边观战。

大B犹豫了一会,还是道:“阿坤,这样会引起洪兴、东星的全面开战!”

林牧却没理会他的这个问题,只是趣味地问道:“浩南,问你个问题!”

“靓坤!”大B急了,刚才林牧就是这句话问乌鸦,翻脸就砍人。

林牧摆了摆手,脸上显出一丝疑惑:“认人当老爸,给人当儿子,这放到哪,都是个丢面子的事情。可是你看看他们,为什么都这么兴奋?为什么没有觉得一丁点的羞耻,自己被砍得一身是血,都要拼命来争个‘干儿子’的身份?”

陈浩南沉声道:“你是洪兴龙头老大,给你当干儿子,前途无量!”

“你呢?只要你答应,我认你当干儿子……”

“谢坤哥给面子,不过我陈浩南做人恩怨分明,这个前途不适合我!”

“所以你是陈浩南!那么多人敬佩的陈浩南!”

林牧被拒绝后,反而很是高兴,伸手指向以一敌众的乌鸦,对着陈浩南道:“你看看他,以一敌五,还占了上风,砍得我手下小弟心惊胆颤,多威风?

可我猜着,乌鸦昨晚睡觉前,今天起床后,肯定没想过,本应该威威风风,舒舒服服地一天,却是他这辈子最后的一天……”

PS:感谢红剑、康阁艾尔、死不悔改、哺鸡王的打赏。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刀光剑影任我闯?

混古惑仔,有一天没一天。

前一刻还威风嚣张的乌鸦,下一刻已经身中十几刀,被三个小弟齐齐押着按在了林牧面前,如同被汉军围困的楚霸王一样。

洪兴里有奸细,东星接到消息赶来时,战局已定。

骆驼如临大敌:“把乌鸦放了!”

林牧无所谓道:“把他两只手废了,再放人!”

傻强二话不说,提刀就要砍断乌鸦手筋,原本一脸硬气、见自家人马过来,还松了一口气的乌鸦,顿时拼命挣扎起来,脸上第一次,显出惊慌之色来。

《古惑仔3》里,他是绝对的BOSS,砍小弟手盘时,眼都不眨。

可是当自己被按在桌子上时,施暴者的快感就已经没了,此时的乌鸦,再没有分心机、胆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些巷子里的残废。

“我再说一次!放了乌鸦!靓坤!你真想掀起两家的大仗?!”

周围,洪兴的十二堂主,东星的其他四虎,也都已经得了消息,聚在周围,每个人都带了几十号精锐手下,上千人的团体聚集,惊得周围市民远远离开,连记者都不敢靠前。

小弟们紧张又兴奋,老大们同样手心冒汗,暗惊林牧的手笔之大。

当着众人的面,直接二话不说,就把东星“下山虎”给砍了,就是东星一向最心狠手辣、心思深沉的耀扬,都无法理解林牧的行为。

古惑仔之间,可以暗算,顶多是单独势力的交战,大局上,还是和平的。

林牧现在这样,明显是把东星的脸踩在脚下摩擦,东星要是不砍死几十个洪兴的,以后都没脸出来混了。

可是,真要全面开战,什么时候结束,就已经不是双方说了算,两帮势必元气大损,还会受到白道的打击,谁都不会有好果子吃。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骆驼才犹豫再三,没有直接开打。

林牧没说话,静静地看着傻强。

傻强头皮发麻,先前只当林牧要面子,才那么干脆地装着去废乌鸦。

就像那些小弟,虽然争功,也只是把乌鸦砍倒,没有真的要他的命,都不傻,怕被东星惦记上。

在林牧越来越玩味的目光中,傻强心一横,提刀就砍在乌鸦一条手腕上,乌鸦脸色煞白,只觉未来一片黑暗,登时晕了过去。

林牧手一挥:“以后傻强就是我干儿子了!”

骆驼再也忍受不住:“砍洪兴的人!”

双方人马,登时战作一团,小弟们才不会管什么大局,有担心恐惧避战的,也有想出头上位,猛打猛杀的,不大的地方上,只有刀光剑影,血腥残酷。

……

再也熬不下去,从餐饮辞了职的长毛,还没到热狗吧,就听见前面的喊打喊杀声,惨叫痛嚎声。

“辉哥说了!这一战论功行赏,砍下的东星地盘,全交给卖力的兄弟!受伤的兄弟,每个人都有一万块安家费!”

长毛听见声音,挤进周围人群往远处一瞧,就吓了一跳。

只见数百个人战到一团,一个个都拿着砍刀、短棒,砍起来一点余力都不留,一个个脸上身上都是血,青筋暴突。

不止是两人对战,双方人马混在一起,各个堂口的人都打散了,甚至分不清你我,如果不是两边开打前,在自己胳膊上各系了条黑、红丝带,这仗就打个没完了!

可是在长毛眼中,混战里又哪里顾得上分神,只不过两眼间的功夫,他就看到有一个古惑仔,在倒地的时候手臂上的黑丝巾掉落,他没发现,起来再战时,却被身后一个同样黑丝巾的古惑仔,一刀捅死在地上!

四面八方都是敌人,看见不是一伙的,就直接一刀上去,混战圈中心的人,几乎在两三分钟内,就全被砍倒了一大片,只有周围外围圈子,背后敌人少的古惑仔,保留才比较完整。

残肢、断臂、伏尸,混着合被血染得通透的泥土,直如人间再现修罗场一般!

最惨的还不是那些死的人,那些被砍得痛苦嚎叫的人,才是这片修罗场的宣扬者,脸上狰狞痛苦,青壮年的身子,随着血液的暴涌,生机一点一点离开,许多人甚至都吓疯了,想起这一生的经历,大哭大笑,再不顾及一点脸面。

他们,为了“面子”、“上位”而踏进这片修罗场,如今两帮的战局才不过刚刚开始,他们就崩溃了!

长毛全身颤抖,不是兴奋,是恐惧!

“湾仔一向我大晒我玩晒,

洪兴掌管一带。

波楼、鸡窦与大档,都睇晒,

陀地至高境界。

论背景至强大,

论劈友我不言败。

刀光剑影让我闯,为社团显本领,

一心振家声,就算死也不会惊,

让我的血可流下来!”

这首《刀光剑影》,是陈浩南他们最喜欢唱的歌,长毛自然也是唱过的,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为歌词里的青春豪情而感动,一如他当初向往《古惑仔》,在身上第一次纹身。

“湾仔这里,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地盘,我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洪兴帮掌管着这一带。

桌球室、妓寨、非法赌场都是我的场子,

这个地区是最高的存在!

说起我的背景非常了不起,说起拿刀打群架我不会输!

在刀光剑影中,我奋力拼闯,为我的社团展示本领,

我一心想要为社团振奋名声,就算死也不会害怕,

可以让我的血流下来!”

这样的歌词内容,无疑是极为威风,别说陈浩南,就是其他一个看场子的古惑仔,都常常把这首歌挂在嘴边,当作自己的座右铭。

在这首歌里,只有威风、豪情,社团都是一家兄弟!

在这首歌里,刀和血,都是自己“豪情”的见证!

曾经无数次,长毛唱着这首歌,向往着那个激情热血、一个机会就能成为人上人的古惑仔世界。

可是,当鲜血渗透泥土,当手臂、肚肠掉落尘埃,当自己的命,随时都能被人拿去,当这一切,真正出现在长毛面前时……

他心里一片冰寒,额头一片冷汗。

那一个个倒地惨嚎的身影,那一个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仿佛都在看着自己,仿佛他们都长着与自己一样的脸……

这,就是一场噩梦!

PS:感谢哺鸡王的打赏,刚才下雷阵雨,一个大雷劈下来,吓死宝宝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唔系渣渣辉

所有的“青春热血”全都消失不见,只留下那残酷的真实。

长毛只不过是个承平世界的高中混混,哪里见过这样残酷的场面,即使先前被林牧一通双枪乱射,也没眼下几百上千人的混战,来得惊悚。

周围海港城市民,却是好上一些,不过见到有古惑仔看向自己,也赶紧离开。

血腥味充塞鼻间,长毛疲惫的身体,仿佛堕入冰窑,眼看一群古惑仔混战着靠近自己,他吓得腿都软了,倒在地上双手撑地的力气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后,立刻选择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被《古惑仔》的真实残酷,吓到了!

……

林牧身边围着一群洪兴人马,大B、陈浩南、山鸡也在其中,连杀带退,好歹到了一个靠墙的位置,暂时安全。

突如其来的战斗,哪怕是双方到来的人马,都没有一丝预料,这时候真打起来,就乱了阵脚,到处都是混战的人群,手臂上一染上血,连丝巾都红了,根本分不清你我。

大B看得很清楚,自己手下的两个小弟,混战中高度紧张,转身看到对方时,却是不及反应,就挥刀相向,一个被直接砍死,另一个胸口中刀,鲜血狂涌。

战火很快蔓延到这边,擒贼先擒王,是这些古惑仔做事的习惯,骆驼那边,同样有人在围杀。

在这样的情境下,不止大B提刀防护,就是陈浩南、山鸡他们,同样拼命砍杀,有这两员猛将,洪兴的阵脚,总也算压了下来。

不过,谁都清楚,这一仗,要是再打下去,肯定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对面的骆驼,看得目眦欲裂,他是有理智的,被动地陷进这个局面,最初的怒火发泄过后,整个人就开始考虑未来了。

“停手!都停手!东星、洪兴的人,都停手!”

随着骆驼大喊,周围其他人也在喊,那些激战中的双方古惑仔,精神、体能高度消耗,虽只是十几分钟,却是早已精疲力竭,这时一听骆驼要和解,当下鼓起了一口气,竭力退出战场,

“靓坤,你出来!”

骆驼大喊一声,见林牧从人群里站出来,就愤怒道:“江湖规矩,帮派间争斗,绝不引起官府插手。靓坤,条子就快来了,你要是不想大家全被‘O记’请去喝茶,你就继续打!”

洪兴的人一听,就纠结了。

骆驼的话说得没错,可是对方一句话,洪兴就退缩的话,那显得多没面子。

林牧瞧瞧身边人的脸色,晒笑了下,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那一毛钱都不值的面子?!

当下沉声道:“唔是渣渣辉,系兄弟就来贪玩蓝月砍我吧!”

大B:“……”

陈浩南:“……”

东星耀扬:“……”

双方人马顿时就蛋疼了,你是有多不靠谱,大家伙都砍成这样了,你还起疯病,还玩渣渣辉这一套,就不怕被人砍死在街上?

不过这时候“肆无忌惮地发疯”,给我一种毫不在意地感觉,周围洪兴的一群二愣子小弟,一个个面有得色。

看吧,你们东星的老大怕条子,我们洪兴的可不怕!

骆驼一阵气结:“……你自己想死,别带着大家!回去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全面开打!今天晚上‘和顺大酒店’见面!你好好想清楚!收兵!回去!”

东星的人马,有些不甘,些庆幸地收拾伤员、死人,回想起这一场突如其来的仗,俱都是后背一阵冷汗。

林牧走到双方人马中间:“要谈,现在就谈!别浪费大家时间了!”

心里,对这场战斗,已经彻底厌烦了。

哪怕是最激烈的拼斗,都找不到一丁点让自己热血沸腾的气氛,只有那为了利益、面子的无谓逞强。

骆驼气极,这个林牧是不是疯了,真就一点不怕警察?

自己委屈求全,不顺势下台,都这个时候了,还想气势上压自己一头?

好!

我让你压我!

骆驼心里一狠,大步走到双方中间的空地上:“靓坤!你很想让我死是不是?!好!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我把命给你!”

说完,直接从腰里拿出一把手枪,在双方人马吓了一跳的目光中,把手枪塞到了林牧手里,还帮着把枪口顶到自己头上。

“你不是很想杀我吗?好!我让你杀!

靓坤,你够胆就当着所有人的面一枪打死我!”

林牧:“喵喵喵?”

什么情况?

莫名地觉得自己反派附体,反倒是对面的骆驼,此时恍如孙红雷、张学友附身一般,就差对着自己说上一句“食屎啊累”表示不屑了。

东星那边情绪明显高亢起来了。

洪兴这边的堂主,除了一开始的躁动外,很快就脸色阴沉了下来。

大B有些幸灾乐祸,又有些不爽,骆驼这样的手段,分明就是要逼林牧服软认输。

这么多人面前,别说手枪在大头上,就算裤子脱了,老菊花摆在你面前,只要不是真的想找死,谁敢开枪?

大B不止一次地遇见、听说这种情况,尤其是那些实力强的人,总喜欢玩这个,像猫戏老鼠一样蹂躏完对方的精神、尊严后,再一巴掌打到对方脸上,逼着对方喊大哥服软。

许多电影、小说中,甚至也引用了这样的桥段,用来给主角装B。

在大B看来,甚至是所有人看来,林牧是疯,但也只是疯罢了,只要是人,没有不怕死的,骆驼眼下看着递上主动权,实际上是把林牧逼到了绝路上。

还想装疯要面子?

行!那大家一块死!

不想死?

那就少起这些疯,老老实实坐在这,不该装的B,别装!

“这次,洪兴要落一头了……不过靓坤先前那么疯,玩这么大,丢点面子正好,省得他以后气焰更嚣张……”

大B暗道,转头看向其他洪兴的堂主,四目相接,也都明白对方心思。

骆驼见林牧发呆,心里压抑的愤怒更是如山呼海啸一样爆发出来:“你开枪啊!打死我,你靓坤以后就是所有古惑仔的老大!多威风!

怎么?不敢开枪啊?

你不是挺有种的吗?”

越说越兴奋,这种徘徊于生死边缘,又心里有把握的局面,就像是牌局上,对方是同花顺,自已却拿了豹子的感觉,爽到……

“呯!”

林牧一枪把骆驼打死,看向对面东兴的人马,灿烂一笑:

“大家好,唔系渣渣辉,系兄弟就来砍我吖,嘤嘤嘤嘤嘤嘤……”

PS:昨天有个禽兽书友,竟然给萌冲发了邪恶的在线视频观看APP,看得萌冲两腿发软,想着睡十分钟再码字,结果一下子躺在椅子上,睡到五点多钟。放心吧,更新全部会补上。

对于这种禽兽行径,我只想说,谁还有一样的APP?全给我发来!

第一百二十四章 《九龙冰室》(补齐昨天更新章)

地上,骆驼脸上叫嚣作死的表情,还没有完全散去,但林牧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这货的脸上,隐隐约约闪散出一条“MMP”的弹幕。

林牧理解他的心情,自己用命装的B,硬生生被装成了傻B,换谁也接受不了。

就像孙红雷那段经典戏,把枪塞对方手里,嚣张地让对方打死自己时,别说他自己,就连观众都兴奋得嗷嗷叫,怒赞这才是一个真男人。

结果,人家真一枪崩死你了!

尴尬不尴尬?

更让人死不瞑目的,是那货还在那“嘤嘤嘤”,如果死者的脸是屏幕,那上面一定刷满了“草里马”好吗?

此时此刻,除了一句“MMP”,还能讲些什么话?!

洪兴、东星的几百号小伙伴,全都惊呆了。

“艹!砍他个王、八、蛋!”

“干死靓坤!为老大报仇!”

“砍!砍死他这个嘤嘤怪!让他嘤嘤嘤!”

这下真的是捅了马蜂窝了,当着东星人的面,一枪把人家老大给崩了,这大家还能忍。

可是你杀完人,还在那“嘤嘤嘤”个没完没了,不砍死你,今晚都睡不着觉的好吧!

东星的一群人疯狂来追杀,洪兴的小弟满脸无奈,提刀应战,无奈心里也虚,觉得自家老大这么“嘤嘤嘤”,连自己也想砍他一刀。

一方气势如虹,一方心气不直,甫一交战,洪兴就落入下风,甚至有些洪兴的小弟,都没有上前,而是向着远处躲开。

林牧哈哈大笑,砍了一个装B的骆驼,心里总算爽了:“我童大宝天下无敌!”

天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林牧此时终于理解了这一句话,当一个人肆无忌惮时,天下什么束缚都控制不了自己了。

边战边退,东星其他四虎为了争抢龙头位置,对林牧追杀不休。

这一仗,东星固然损失惨重,洪兴也是伤亡极大,林牧提拔的那些新堂主,死了四五个,有两个还是背后中的刀,看来有人很眼红他们的位置。

对于这些,林牧没什么在意,甚至连那些伤亡的手下,也没在意。

自己现在是洪兴老大,难道还指望着自己“义气无双”,看见一群小弟受伤,就心疼得直掉泪么?

别说自己,洪兴十二个堂主,东星五虎,林牧只看见他们心疼实力大损,顶多再面子上慰问一下受伤小弟,若说某个古惑仔被砍,他们是根本不会在意的。

那只不过是伤亡数字中的一个“1”。

都混古惑仔了,亲爹娘或许还会惦记你,但指望“兄弟”关切,那就是脑残了。

林牧转身就走,溜了溜了

装完B就跑,真尼玛刺激……

……

夜色下的九龙区,灯红酒绿。

只不过今天的街上,明显很是混乱,老司机们下车后,没有小弟来帮忙停车,小姐姐们被人吃了霸王鸡,也没有小流氓帮着出头。

林牧挑起小姐姐的下巴:“小姐姐,请我喝杯奶茶,我就帮你扁那个男人,怎么样?”

妹子白了他一眼:“神经!”

林牧笑了笑,继续往前走。

旁边的陈浩南、山鸡很是疑惑,不知道林牧这是什么意思。

现在东星的人,满天下找林牧,警方也在通缉他,这时候不藏着、跑路,竟然还带着自己两人,说要去九龙见什么人?

拜托,咱们是仇家好吧?

路不远,但看着周围有人看到自己三人后,神色诡异地打电话,陈浩南就有些心惊。

前方,有一家茶餐厅,名叫《九龙冰室》。

林牧带着两人进去,看着一个瘸腿的服务生过来,陈浩南一下就惊住了。

这个人,长得与自己很像,只不过气质上天壤之别,一个锋芒毕露,一个平静亲和,陈浩南暗猜这会不会是自己不知道的表哥表弟之类,准备改天来问一下。

林牧看着他们俩,眼看着时间将到,笑问道:“B哥儿子,听说最近跟你走得很近?”

“没有,只不过B哥被人砍伤,我常去接他儿子上下学罢了……”

“那就好!别让他儿子跟着你混古惑仔,否则你和B哥十几年的关系,就全完了!”

山鸡在旁边听得迷迷糊糊,干脆也不想了:“靓坤!你到底什么意思?!”

惹下这么大的事,连洪兴许多人都对林牧不满。

在山鸡看来,林牧肯定是要跑路,这辈子都回不了海港城,说话也就不客气了。

瞧了他一眼,林牧揉了揉眉心,终还是说了:“陈浩南,你混古惑仔,有没有想到会有一天,大B会被人杀光全家,大天二会出卖你,焦皮会死?

山鸡会因为权势,变成你的敌人,最后被你朋友丢下天台摔死?

就连你自己,最后都会吸了毒?!”

陈浩南:“你胡说什么!”

很无厘头的话,陈浩南、山鸡却是听得心惊肉跳,就好像这话真就是自己的命运一样。

林牧笑了笑,继续道:“你的命,一直没由自己作主,这没的选,我知道,别人也知道,但那些熊孩子不知道……

你看这个和你很像的服务生,他叫‘九纹龙’,十年以前也是混古惑仔的,比你名气还大!可惜帮社团做事时,被社团出卖,蹲了苦窑。

出狱后,老婆改嫁、喜当爹的儿子都上小学了,社团里也没再管他……

门口红衣服的女人,是他以前的老婆,现在想让他重新出山!

呵呵,当初你和大头一块跟大B,大头也是帮大B顶雷蹲苦窑,他出狱后,大B真会让他当老大么?”

陈浩南听得沉默,但也没说话,静静听着。

怎么可能,一个萝卜一个坑,帮老大坐牢就能当老大,这话也就骗骗小孩子。

说话间的功夫,冰室里来进来一个红衣女人,衣着得体,全身上下名牌一片,整个人都透出股干净利落,很酷很时髦。

她不知道为什么,与那个瘸腿服务生产生了争执。

“对不起,我只想专心把儿子养大,不想再混古惑仔了,你收手吧!”服务生九纹龙苦口劝道。

红衣女人情绪很是激动:“收手?我从十六岁就跟着你,那时候你多威风,我学着你砍人,学着你抽烟,学着你加入古惑仔,现在你才告诉我要收手?!”

PS:躺在椅子上睡了一夜,早上五点起来,码了三千多字,刚刚补齐,唉,果然H是不适合女孩纸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嘤一下怎么样?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会对你影响这么大……”

看着那个与陈浩南长得一样的男人,眼角透着泪,无比内疚地说出这句话,坐在一旁的林牧,突然就有些想笑了。

一部电影,真的能把一个好人,教成一个坏人吗?

古惑仔在大陆,确实形成了一股潮流,无数的未成年人跟着学,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但平心想一下,那些跟着学的人,又是什么好鸟了?

一群心术不正的家伙,就他们是未成年人,就他们没有判断力,就他们看了《古惑仔》?

《武侠开端》的作者刘少冲,六岁就开始猥亵妹妹,

十二岁就无师自通学会拤管,

十四岁就YY自家女同学,并且以自己为男主角,把她们写成本子,

难道这怪他平日里看的小H书?

这是他本性流氓,和小H书有个毛的关系啊!

小H书很无辜好吧!

但在那些家长眼里,自家的熊孩子就没错,错的是这个社会。

俺们的宝宝原本都是白莲花,是爱学习爱劳动、尊敬师长的祖国花朵!

就是因为看了《古惑仔》,他们才从白莲花突然变成了小流氓,他们都是孩子,容易被污染!

俺们这些家长,也都是关注儿女身心,没事就与儿女谈心、关心他们的好父母,都不是整天抽烟喝酒打麻将、吵架离婚闹外遇的不合格父母,全都是因为《古惑仔》,才让俺们这些“模范父母”失去了自己的乖宝宝!

如果自家孩纸没有看《古惑仔》,那长大后个顶个都能考清华北大,起码不用像自己那样整天吃脑残片……

别的看过《古惑仔》,没学坏的小孩,都是心智早熟、定力深厚、父母都是大教育家,整天都在家里教他们,而且他们吊还大,所以才没学坏!

对,就是这样!

林牧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样,自己这群吊大的老实孩纸,还真的都没学坏,学坏的,都是那群吊小的!

嗯,真理!

以后也别说《古惑仔》影响坏是因为观影没分级了,直接就看尺寸大小,17厘米以下的,千万别看,看了会学坏的!

想到这些,林牧就想笑,看着眼前《九龙冰室》里,九纹龙、红衣女子“红姐”的对话,忍不住就走上前去。

拍了拍马交红的肩膀:“不好意思,打扰一下。刚才听你说你非要再在江湖上威风一下?”

不待对方回答,林牧回身揽过陈浩南过来:“那你跟他!以后绝对是洪兴大佬,比什么‘九纹龙’强多了!没看见人家只想养儿子么,你几十岁的人了,还这么熊孩子气?”

已经决心离开,林牧干脆也就肆无忌惮了,说的话都随意起来。

“红姐”以前跟九纹龙,那是女性圈里的大姐头,后来又跟了帮里另一个老大,同样地位极高,人人给他面子,哪曾被人这么随意对待过,反手就要给林牧一巴掌。

旁边他的女助理更是一脸不屑:“你是谁?敢在红姐面前……”

林牧抓住他手腕,反手一巴掌同样要甩在马交红脸上,笑道:“调皮!要不是看在你长得像莫文慰的份上,早一脚踢过来了!

记住了,以后别动不动就打人脸,否则被人反打回来的时候,就太没面子了!”

手,被九纹龙挡住了。

这毕竟是他曾经的女人:“兄弟,看你也是有身份的人,打女人?”

林牧对眼前这个浪子回头的九纹龙分外有好感:“教教她做人而已,开口闭口在江湖上威风、眼皮不眨就扛这扛那,说到底,旁人只不过是看在你、‘皇子’的份上,才给她面子。

真有什么事情,哈,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能扛得起么?

你凭什么扛?!”

林牧才懒得惯这些小太妹的脾气,对方也就在那个小圈子里耍耍威风,外面的风刀雨剑,随便来一个,也把她搞死了。

外面,开始传来大片一致的脚步声,透过玻璃门一看,只见一边是洪兴的大B,一边是东星的耀扬,两人各带着大批人马,将九龙冰室的门前马路,围得水泄不通。

“出来!出来!出来!”

钢管敲在铁护栏上,错乱中又有一份让人血为之沸腾的气势,难怪那些熊孩子,都向往这些威风的古惑仔世界。

毕竟,YY自己是人多势众的一方,永远是件很爽的事情。

九龙冰室里,马交红脸上已经惨白一片了。

她以为,这些人是来找九纹龙的!

自己虽然在九龙这边势力大,但与洪兴、东星这两个巨无霸相比,却是天壤之别。

她半辈子都在以势压人,哪怕在对方地盘砸人头上酒瓶,旁人都不敢动他,但此时只是想到惹到洪兴、东星,她就觉得身体一软。

“呵,女人!”

林牧没再理她,走出九龙冰室。

眼前,乌压压都是是人,一个个头毛奇形怪状,显得很是吊炸天。

林牧突然就有些后悔,后悔自己现在武力值还那么低。

要是过上几年,自己《一气动山河》大成,好歹像武侠小说中那样的高手,再遇到这样的场景,直接把这些古惑仔全打趴下,然后再拿个电推子,一个个全都剃成秃头,看他们还酷不酷……

陈浩南怎么了?给你推成光头,看你还怎么耍帅!

耀扬怎么了?不光大头毛给你剃了,连小头毛都给你剃光,看你还拽不拽!

想想就爽!

“嘤嘤嘤嘤!!”

肩头的肉蛋,感受到林牧心情,忍不住就嘤嘤了起来,一个劲地窜掇着林牧:“大牧,抽奖抽奖!嘤嘤!”

“又想骗我嘤气值!不抽,滚!”

林牧可以想象得到,自己这一抽,肯定会抽个电推子,不是的话自己把头割下来当球踢!

这边正无厘头地胡闹,洪兴、东星那边的大B、耀扬,已经开始说话。

耀扬:“靓坤!你杀我东星龙头,今天别想走了!”

大B:“阿坤,你不顾社团利益,收买人心逼走蒋先生,又没凭没据地换堂主,害得洪兴损失惨重,今天,洪兴容不下你了!”

林牧沉默。

沉默了一会,抬头一脸希冀地看着他们俩:

“我给你们‘嘤’一下,你们放过我好不好?”

PS:感谢心静方可至远的1000打赏。感谢康阁艾尔、戏家无心、骑猪小兔、梁家小强子的打赏。

最近这段时间,工作比较累,下班回来后,总是想先睡会,结果一睡就睡过去了……抱歉抱歉,更新今天会补上。也就是说今天四更

第一百二十六章 再见,古惑仔

“我给你们‘嘤’一下,你们放过我好不好?”

这么不要脸的话,一下子把在场几百号人惊呆了。

大B火气一下子就爆了起来,二话不说,提刀就走了上来,这么不要脸的老大,留林牧活着,整个洪兴都没面子!

没人阻止,就连林牧先前提拔的堂主们,都冷眼瞧着,眼里满是不满与仇视。

当小弟时,希望上位,有打打杀杀的事情,符合他们的利益,支持林牧。

可是洪兴、东星这一场大战,明明是没必要的战斗,硬生生打得十停里伤亡四五停,海港城的医院,床位都不够用,连自己一行老大,都朝不保夕!

如果林牧好好处理收尾,多给点安家费,情况还能好许多。

但林牧对这群古惑仔已经失了耐性,洪兴账面上,可以操作的近两亿港币,在今天白天,全都被他捐给了大陆助学机构!

走之前,林牧甚至还去了趟医院,看望那些白天里受伤的洪兴小弟。

“你们这些二B,说让你们砍人,眼皮不眨地就开砍!你们不挨刀谁挨刀?!

还安家费?

你们有家吗?

没有,赶紧吃点脑残片吧!”

当时就气得病房里的小弟直吐血,外面的人听说后,死活都不相信这会是林牧说的话!

直到账上的事曝光后,洪兴这群人,才相信林牧是真的把洪兴坑了。

这事被曝光后,整个洪兴都惊呆了,特么地你林牧还能不能行了,不能行大家就分手!

过什么520,特么的,我请你过清明节好不好!

大B提刀来砍,林牧甚至有余力回头望向马交红:“傻妞,瞧瞧!我一个洪兴老大,都能被手下砍,你还想混江湖,你可长点心吧!”

九龙冰室里的马交红直撇嘴,作死能作到你这程度的,几百年也就这一个了!

大B走得近了,二话不说,挥刀就砍!

“垃圾!”

林牧闭眼,睁眼,这段时间练习的格斗技巧全部苏醒,侧身躲避的同时,直接就撞向了大B,将他撞得倒在地上,刀也掉了。

全身肌肉间,仿佛有水流一般的力量涌动,林牧捡起刀,瞧着眼前这几百号古惑仔,忍不住哈哈大笑:“不要误会,我不是在针对谁,而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街面上一片安静,所有人看着林牧,恨不得乱刀砍死他。

“略略略!”

林牧卡哇依地吐了吐舌头,顺手就把自己衬衫脱了下来,丢在地上。

手上不停,解皮带,脱裤子。

随着林牧最后一把扯掉自己那条四角裤,整个街面上,更是落针可闻,所有人的额头,都飞过一头乌鸦嘎嘎叫,一头黑线的样子。

脱光了?这是……几个意思?

死前想爽一把?

这特么的,当着几百号的人脱光了,你这脸皮得有多厚!

“啪啪!”

林牧拍了两下自己屁股,对着眼前几百号人扭了扭:“来砍爸爸呀!一群小可爱!”

九龙冰室里的陈浩南、山鸡脸都是麻的,没脸瞧了,只觉得天雷滚滚,哪怕是一块看到这个场景,都觉得尴尬、羞耻得厉害!

自己洪兴的老大,竟然是这么一个变态!

洪兴人马沉默了一会,猛然情绪爆发:“……砍死他!!!”

东星人马心里更怒,自己老大就是被这个变态摆了一道:“……砍死这个贱人!!!!”

怒火几乎形成实质,烧得整个广场都热了起来,成群的古惑仔跃过栏杆,挥刀来砍林牧。

林牧双手叉腰,肩膀上的嘤嘤怪也是这个动作,双腿叉开着,对着眼前的场景“hiahia”大笑,情绪,比眼前几百号人,还要嚣张!

“再见了《古惑仔》!

再见了陈浩南!

再见了我可爱的小弟们!

再见了东星的大反派们!

爸爸会想你们的!”

biu!

林牧与肉蛋,化为一道白光消失不见。

傻了吧?爸爸是觉醒者!

光着身子,站在大街上的“靓坤”,神情突然一呆,三四秒后,才反应、恢复过来。

成为洪兴老大的事情还没高兴两秒……

一低头,就看到自己身上那个燕窝;

一抬头,就看到几百号古惑仔疯狂跑向自己。

惊不惊喜?

意不意外?

Surprise!

靓坤脑子刚反应过来,就怪叫一声,转身就往后跑。

MMP,自己先前受了什么刺激,竟然这么作死?

自己是被脏东西附身了吗,否则怎么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作死举动?!

跑!

只可惜,此时的他且不说已经被半包围,就说他现在内裤都没一条,一跑起来,下面晃晃悠悠的,两个手雷撞在大腿上,甩得生疼,根本跑不快。

一个洪兴的古惑仔跑得快,一刀砍下,靓坤怪叫一声,马上加速度,无奈时机已经晚了,被一刀砍在了右半边的屁股上!

顿时,血流如注!

其他古惑仔也追了上来,一个个怒火烧心,挥刀就砍!

一刀!

十刀!

百刀!

靓坤开始还躲避一下,后来便动也不动,死得惨烈无匹。

直到死去的前一刻,靓坤都合不住眼,不明白自己先前的举动,是个什么意思!

原先他看历史剧,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著名反派,一个劲地作死,简直就是把自己往死路上扔,完全就是一副作死模样。

现在,明白了……

一代洪兴大佬,靓坤,果死街头,成为这么多年社团争斗中,死得最惨烈的一个!

……

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陈浩南不知道,他只是想着刚才林牧出九龙冰室前,与他小声说的一句话。

林牧:“我要离开了!”

陈浩南:“去哪?”

林牧:“……下线!”

这个时候,没有网络游戏,陈浩南不明白“下线”的意思,只能把这件事,藏到心底。

靓坤死了,大B、陈浩南在这场战局中,大出风头,作为靓坤一直以来的死对头,心理阴影无限大的洪兴小弟,俱都支持他,大B顺理成章地当了洪兴老大。

陈浩南,也做了铜锣湾的堂主。

只可惜,江湖风波,从来没有止歇的时候。

PS:感谢哺鸡王的打赏。

第一百二十七章 Goodbye Mr cool

刚刚“战胜靓坤”没几天,一个又一个的挑战,又接连而来。

陈浩南疲于应对,在一场场厮杀中,痛快苦闷、豪气悲伤。

大天二,死了!

自己刚交的女朋友小结巴,死了!

山鸡性情大变,为了权势争斗,失去了一只眼睛不说,还与他绝交,成了自己后期最大的敌人,直到被自己的朋友“大梵”,扔下楼顶,死不瞑目!

B哥,没有因为儿子的事,与陈浩南闹翻,但同样死于江湖争杀。

中间,也曾认识几个有感觉的女人,可这些人,不是虽有目的,就是因为自己古惑仔的身份,或死或离。

自己,甚至在一次失败后,在旁人的引诱下,吸了毒……

浑浑噩噩过了半生,陈浩南已经是40余岁的洪兴老大,昔日年青时熟悉的面孔,已经消失一空,活下来的几个,也变得陌生。

走在街上,路过一间网吧,陈浩南正要离开,却听到里面一个玩家的笑声。

“大家好,唔系渣渣辉,系兄弟就来贪玩蓝月砍我吧!”

陈浩南一下就停了下来,走进网吧,呆呆地看着电脑上那个跳出的广告窗口,听着旁边两个小孩的对话。

“不行,我要下线了!快没钱了!”

“那你先走吧!下次咱们再来玩!”

下线……

下线!

“我要离开了!”

“去哪?”

“下线!”

陈浩南悚然而惊,后背出了一身冷汗,看着周围真实的世界,一片恍惚,仿佛再一次回到那段青春热血的岁月。

“我陈浩南、山鸡、大天二、鲍皮、焦皮,在关老爷面前,愿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眼前,似乎又出现他们的身影。

真想再见你们一眼,兄弟……

如果能再见你们一眼,该多好?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不会再带你们混古惑仔了……”

安安心心生活,穷点累点也没关系,年纪老了,大家凑到一起,喝着啤酒,吹吹牛B……

网吧里,陈浩南泪如泉涌,几十年的悲痛,终于压抑不住,不顾旁人的目光,痛哭出声……

……

现实世界。

直河边的营地里。

“进时是《古惑仔之人在江湖》,离开时,是《古惑仔之九龙冰室》,英文名叫《Goodbye Mr.cool》,倒也是个圆满吧?”

林牧坐在帐篷里,望着电视上犹还没有放完的《古惑仔》电影,神情怔怔。

现实世界,只不过过了几个小时,自己在里面,却已经有三四个多月,此时从里面出来,一股巨大的陌生感,从心里生出。

甚至,连进入《古惑仔》前,自己在做什么,都忘了许多……

坐在那里,林牧细细回忆,终于想了起来。

农忙结束,母亲留在了家里。

二大娘家,嫂子生了个壮实小侄子,看得小弟小妹一脸惊奇,正满村子树林里捡小孩。

“看来以后再进入异世界前,要给自己记个提示了,否则这要是进入十月几年的,还不把现实里的事全忘了?”

正在林牧思忖间,孙连胜也走了进来,看自己时,嘴角都在抽搐,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什么呢?

面对一个放飞自我,在海港城大街上脱光了的大佬,自己还能说什么呢?

旁的那些觉醒者,心智不成熟,顶多算是不堪大用。

林牧虽然没沉迷古惑仔,但行事却是更加肆无忌惮,直接间接死在他手下的人,没有一千,也有五六百了!

妥妥的东邪风格!

作为水镇附近,觉醒者的总负责人,孙连胜自然也是进入《古惑仔》,并且以一个局外者的身份,全程关注所有觉醒者的行为的,在提前布置的情况下,《古惑仔》世界对他来说根本没有秘密。

越是这样,越是心惊。

哪怕是一线战斗的普通军队里,手上有过十条人命以上的,都可以说是精锐中的精锐,林牧小小年纪,如果不是平日他比较了解,这时候直接就上报登道岸,汇报对林牧的建议了:

“林牧,疑似精神病人,建议将其关进精神病院,关到死的那种……”

心里吐槽,孙连胜直接把一个小册子递给林牧:“这是修炼、登道岸的一些资料。”

又拿出了一个散着淡淡红色光影的小卡片:“这是你的登道岸身份,胳膊伸出来!运功时,能查看”

将小卡片拍在林牧左臂上,其便融入进林牧身体里,林牧“一气动山河”内息遍布周身,眼睛又受过灵气葫芦洗眼睛,看向自己胳膊,就见上面多了条淡淡的绿色一道浅线。

胸口气海翻腾,对于这道外来的灵力烙印,哪怕对体内没有一点影响,体内灵气也充满了敌视,就像被侵占了地盘。

林牧压抑下吞噬这道灵气的冲动,自己现在实力弱小,还是个RBQ,有个正常身份,还是挺有用的。

注意力集中到左臂上这个“登道岸身份证明”上时,里面的信息,就闪现了出来。

“林牧,一阶一级,400功勋值。”

400功勋?

试炼世界《古惑仔》里,淘汰一名试炼者,能获得100功勋值!

四名?

长毛、陈浩南、山鸡,看来还有一个是在洪兴、东星底下的倒霉鬼,只不过被自己掀起的大战,在乱局中,直接被淘汰了。

一阶一级?

林牧翻开册子,查了一会,就找到了登道岸分级制度。

共有五阶,每阶9级,阶位倒也好记,是从西方拿来的分阶方式:一阶绿、二阶蓝、三阶紫、四阶橙、五阶金。

第一阶段,对功勋值的要求都呈数量级,目前全球觉醒者里,功勋最高的,似乎也只有三阶多些。

林牧现在想突破一阶二级,需要功勋值达到500,三级到1000,依次类推,不过到了最后一阶突破二阶时,就需要一万功勋了。

二阶突破三阶,需要十万功勋。

三级、四阶、五阶,那种数量级就恐怖了,林牧看着自己那浅浅的一条绿线,顿时就不爽了。

一阶就一阶,咋还是绿色的呢?

一条绿线划在胳膊上,跟个绿毛龟似的……

想到这里,林牧心里就是不爽,眼看旁边书桌上有笔,就拿过笔,在胳膊上画了起来。

PS:谢谢大妖侠的500打赏。夜里码字,慢得发指,一会八点还要上班,不敢再熬夜了,这是第三更,第四更晚上补齐吧

第一百二十八章 家

孙连胜转头回来,手里拎着两条鲫鱼,想让林牧帮着带给二大娘家。

这样的大鲫鱼,自己吃可惜了。

只是他刚又进入帐篷,就见林牧刚好收笔,左臂的胳膊上,那道运起内力后,能够看到的代表“登道岸一阶一级”的一条绿线,被它完美融入到钢笔画的画里。

那是一头鼻子朝天的猪,骑着自行车,线条简单,仿佛稚童的涂鸦,偏又形象无比,让人一瞧就知道是头动画猪。

打了个旋的尾巴、圆圈画得腮红,不怒自威的鼻孔,整头猪,给人一种莫名地尊贵VIP感。

“小猪佩琪身上纹,下一句是什么?!”

见他进来,林牧起身笑问道。

孙连胜:“……你要是我手底下的兵,看我不操练死你!”

林牧一道中指就伸了出去:“土鳖不土,战斗力五,连这么社会的话都没听过!不和你说话了,宝宝要回家找妈妈!”

拳头紧攥,孙连胜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打人的冲动,只想把眼前的林牧,打得跟他手臂上那头猪一样!

还“宝宝回家找妈妈”,这话其他小孩说出来,都嫌做作,被林牧这个刚刚引动洪兴、东星两帮大战,最后甚至在几百号人面前脱裤子的家伙说出,显出分外地欠扁。

林牧从他手里接过鱼,仰天大笑出门去:“想打我?宝宝可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娇滴滴小花骨朵!对了,明年暑假上个二年级,蹭个少先队员的红领巾,登道岸对我这样的小可爱,有什么优惠保护政策没有?

没有的话,我明天再来问一下,嘤嘤嘤嘤……”

“轰!”

背后,帐篷被孙连胜一拳打得破碎,周围士兵刚围过来,就传出孙连胜憋屈的怒吼:“看什么看!5公里20分钟回来!回不来的TM再跑一个!”

周围士兵一脸铁青,怪叫一声,就顺着河岸跑了起来。

林牧哈哈一笑,顺着河岸走了段路,就跳下水去。

秋天的水已经有些凉,但对于阳气重的林牧,这点凉还不算什么。

《古惑仔》世界里没法修炼,但林牧既然来了,就干脆又兑换了枚“小沧栗丹”,把身子变小后,取了两条万圣公主的骑马布,省得以后再跑一趟。

在他离开河底碧波水潭后,万圣公主再次来石洞里静心谋划。

“王母送我的‘九叶灵芝草’,果然不是那么好拿的!

那东土大唐的和尚一路行来,杀气滔天,天下妖族无不惊惶失色,便是沿路上的人族国家,也常常遭劫,被佛门陷害……

碧波水潭现在全靠九头虫的实力,这就主客易位了,关键时还是要靠自己。

若是我再把那祭赛国金光寺的舍利盗来,借其佛气修炼……”

正筹划间,万圣公主突然就是一怔。

她清楚地记得,水洞角落里,自己的骑马布,本来能遮住底下小石。

可现在,那堆骑马布,竟然显得少了不些,底下的石头边角都露出来了。

万圣公主惊疑不定,神念在石洞里扫了三四个来回,也不见有什么异常妖气残留,疑神疑鬼了半天,这才又在两境通道,也就是供位上的应龙神位拜了两拜,转身离开。

“祖龙庇佑,让我碧波水府渡过这一劫难!”

……

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林牧现在都抛到了一边,《古惑仔》世界小半年的生活,身边都是一群功利之人,让他想家想得厉害。

只是,对于林牧来说,那是三四个月的记忆与生活,对于小弟小妹来说,就只是半天功夫,堪堪够他们把周围树林搜了个遍。

小妹见林牧回来,撒开小短腿就跑了过来,额头上汗津津的:“哥哥!我没在杨树林里捡到小孩,你捡到了吗?”

话没说完,就看到林牧胳膊上画的小猪佩琪,羡慕地看了一会,就嚷嚷着也要林牧给她画一个。

林牧难得地放下写稿,从桌子上拿了钢笔,给小妹也画了只小猪,想了想,又买一赠一。

手腕背上,林牧先是画了个圈,又分四点,画出十二时段,添上“时分秒”针,顺着手腕再画上两条平行圆线,中间添点波浪状的花纹,一条手表就出现在了小妹手上。

简单的小玩意,把小妹高兴得满脸欢喜,跑到小弟身边就是一阵炫耀。

“看!哥哥给我画的!”

林欢心理不平衡了,同样跑过来,也要让林牧给他画一个。

这样繁琐的小孩行为,林牧往日里都不怎么在意,毕竟他既要做饭洗衣服,还要抓鱼写小说,有点空闲,也是神思不属,想着小说中的剧情怎么安排,对于小弟小妹间的玩闹,就少了许多关注。

小弟小妹年龄虽小,却是对懂事的,平日里见林牧写小说时,也不来打扰,但瞧见林牧休息时,总是想与林牧亲近。

这时候感受到林牧的宠溺,两个小东西就疯张起来,如同家里小黑狗一样,满院子里乱跑,动不动就跑过来,与林牧说两句话,或者凑到林牧跟前,趴他背上,好奇地看着林牧手里的小册子。

册子上的内容,并不多,尤其是对于觉醒者的限制,出人意料地少。

可以这么说,只要不在现实世界里为非作歹,登道岸就不会管,即使在异世界做些挑战人性的事,顶多也就是惹来其他人私人的不屑及追杀,以及登道岸对其权限的限制。

很明显,登道岸也知道,把觉醒者中的高手,训练得跟军队一样令行禁止,是不可能的。

反道是以传统的“礼义廉耻”,更能对觉醒者产生作用。

林牧看完册子,干脆就把册子给了小弟:“拿去叠面包吧!”

林欢一下就高兴起来了,熟练地开始撕书,几张凑一块地对折,然后一对厚纸片十字相叠,折成一个四四方方的“面包”,与院子里的小孩,“摔”起“面包”来。

小妹却是文静得多,与几个小女孩围在一起,踢着鸡毛毽子,林母给她缝的绣花布鞋上,一株鲜艳的花朵在黄昏的霞光下,显得异常光鲜。

这,就是家啊……

PS:睡过去了,更新补上

第一百二十九章 当海盗

厨房里,林母有些报怨:“可别惯他们俩了,小欢的课本,书皮、目录、不是正文的书页,都被他撕了叠面包了,一本书弄得跟薅羊毛似的,揍了几顿,都不老实……”

话没说完,就听见院子里林欢的哭声,随即就见小弟捂着手指,眼里哭得都是泪地跑进了厨房,朝林母怀里钻。

刚说完“别惯他们俩”的林母,一下子就忘了自己的话,一把抱住自己生的崽,心疼地查看着伤势,哄着哭得嗷嗷叫的儿子。

却是小弟与小伙伴摔面包,摔到墙边,轮到他摔时,手指甩到了墙面上,顿时疼得指甲发青,一边把手指伸嘴里含着,一边嗷嗷地仰天闭眼大哭。

无论林母怎么哄,都一直在哭,那泪水“巴巴”的,没个尽头。

倒是小妹了解他:“二哥,今天的《神雕侠侣》该放了,你再哭,电视就放完了!”

嗷嗷哭得震天响,房顶都要被哭得要飞出去的小弟,马上就合上了嘴,泪也不流了,屁颠屁颠地跟着小妹去东间看电视……

这尼玛……

林牧瞧得直蛋疼,眼前这个爱哭爱闹的熊孩子是谁?

自己那个乖巧懂事的小弟呢?

林牧表示很忧桑,好在还有个文静的小妹,稍稍让人能够放……

“心”字在心里还没说出来,就听见东间传来小弟小妹的打架声,林牧黑着脸地走过去:“又怎么了?”

小弟的胳膊上,已经被咬了个清晰的牙印。

小妹扁着嘴哭得一脸委屈:“《神雕侠侣》还没放,二哥非要看《圆月弯刀》,可是我想看《醉打金枝》……”

林牧:“……”

说好的文静小妹呢?

说好的贴心小棉袄呢?

牙尖嘴利,林牧瞧得一脸黑线,这也太“碾牙”了!

“碾牙”、“抹(ma)虎(wu)”,是当地的方言,说得是小孩太闹腾,哪怕大人把自己牙都说得碎了,都劝服不了自家小孩,又头疼、又宠溺的意思。

小弟再“抹虎”,面对小妹时,也有一份容让,但乖巧地小妹“碾牙”起来,那才是世界末日,林牧兄弟俩的胳膊上,可没少被她咬手表。

这样刚刚打过架的两小,不等林牧劝解,一看到电视上开始放《神雕侠侣》,片首曲还没放完,两个人就又你好我好地变成小伙伴了。

林牧瞧得直无语,一人给了一后脑勺,就坐那一块看起电视来了。

……

《古惑仔》虽然已经过去,但里面三四个月的生活,对林牧心理的影响,依旧持续,偶尔夜里被惊醒,嗅到身边小弟小妹的气息,这才能安下心来。

在那个喊打喊杀,哪怕是蒋天生,说被人杀就被人杀的世界,林牧毕竟不是变态,心理肯定有压力,否则也不会180天呆不满,就跑回现实世界。

因此,这段时间,林牧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除了修炼、码字,就是带着自家小狗溜达着玩了。

魔都王曦月寄来的新信里,并没有给林牧银行账号,甚至在信里明确表示自己不缺钱,如果林牧有需要,对方还能再支援一波。

似乎,自己“登道岸”的身份,加上往日里的表现,让对方明白,自己并不是个骗钱的家伙。

同时在信里,王曦月表示《绝代双骄》世界,可以不用急着进,似乎里面发生什么变故,“燕南天进恶人谷的日期,推迟了!”

很明显,笔友关系增近了,如果林牧贪图对方的钱,这时候行为动作,已经能显现出来,到时候真的进了恶人谷周围,估计不死也要脱层皮。

现在自己欠了对方钱,但也不算什么事,双方都不在意。

林牧对此也就不强求,以后有机会见面再还上就是了。

……

看完了信,林牧就摸摸桌子上趴在手边的小黑狗头,开始写起稿子来。

在《古惑仔》里这么久,也不是没好处,平白多了许多思考剧情的时间,三四个电影世界的剧情,都在林牧脑海里确定。

虽然字到笔端,有时总是会被新的灵感影响,而偏移了大纲,但只要底子还在,就减少了林牧许多的写作时间。

在林牧的设定中,主角在进入第二个《A计划》世界后,拿着洋人的人头,当作投名状,加入了海盗,凭着自己一身本事,更是当了个头目,平日里与罗三炮兄弟相称。

市场上,大陆读者对此并没有什么抵触,毕竟百年弱小,几乎被世界上所有列强欺榨过的兔子,对那些洋大人早就厌恶到了极点,纵有一些公知、精英为西方洗地,夸他们素质高,也引得国内机顶尖的人材,纷纷向往出国……

但,老百姓眼睛是亮的,知道这不是一群好东西!

林牧杀洋人当海盗,大陆读者看起来只有爽点。

海港城那边的读者或许会有些不爽,毕竟一些人,已经跪得久了,甚至是从娘胎里就开始跪,宁愿当异族的狗,也不愿当同族的人。

如果这会有网络,估计林牧早就被海港城读者骂惨了,“主角甘心当海盗”,足以成为他们道德的制高点。

可惜,这些人,同样对林牧没影响。

《今古传奇》还没在海港城刊发,即使最近在小说圈很有名,传播范围依旧有限,那些慕洋犬、公知的观感,不影响林牧的稿费。

于是,在林牧所写的《武侠开端》里,主角算是彻底放开了手脚,并且改变了行事作风。

对于商船,只是收过路费,引为自己的信息来源。

对于国人,同样放宽对待,反正他们也没什么钱,放就放了,还引得一群活不下去的人,自愿充当自己的兵源和线人。

可是对于有钱的洋大人们,主角可就不客气了!

《A计划》里,民国都还没建立,时间点是清朝末年,海港城刚刚被割给日不落帝国。

早期的港督,任务只有两个:搜刮海港城财富、维持海港城大致稳定。

至于发展海港城经济,那是中后期的事了,毕竟不发展一下经济,想搜刮也没的搜刮。

在林牧所写的《武侠开端》中,男主角,正窥准了这个时机,将海盗贪婪的目光,盯准了港督、日不落的船队!

PS:感谢楚孰的1000打赏,敖游、死不悔改、0100110101、康阁艾尔、大妖傲的500打赏

第一百三十章 《武侠开端A计划篇》

“这只货船看似普通,但吃水极深,以老海盗的目光来看,其已经昭显了货物的品质:

体积小、质量高!

这是一艘‘银船’!

在清朝末年的这一时期,‘大清王朝’与‘印度王朝’,堪称是世界上最大的肥猪,无数列强都磨刀霍霍,想从这两头肥猪身上,割取肥美的鲜肉,直接连血带肉地,送进自己的血盆大口之中!

陈凡尾指凑到嘴里,自在地吹了个响亮的口哨,身边的‘奴隶’们,就掀开自己伪装,把地上看守尸体手上的武器拿到手里,随着林牧,冲出船底!

这些骄横的日不落船员,根本没有一丝防备,谁能想象得到,那些低贱的、肮脏的华人奴隶,竟然也敢反抗、而且还勾结罗三炮的海盗团队呢?

陈凡哈哈大笑,手里短刀甩出一道弧线,无声无息间,将船里的日不落船员射杀当场,在极短的时间里,控制了炮台,与外面的海盗们一起爆发,打得船上的武装力量腹背受敌!

直到罗三炮抽出军刀,横在船长女儿那带着雀斑的脸下时,整个战斗,才在白人船长痛苦的表情中,落下帷幕。

罗三炮哈哈大笑:‘这个白人小妞归我了,陈凡兄弟,你没什么意见罢?’

陈凡摆弄着手里的短枪,懒得看那个一脸可怜的白种女人:‘随你便,洋人在咱们的国家里烧杀抢掠,这女人身上的每一片衣料,都沾着国人的血泪,我又不是道德君子,爱心还没泛滥到异族人的身上!’

‘好!我就喜欢陈兄弟你这脾气!’罗三炮很高兴,跃上船帆上大声喊道,“以后陈兄弟就是我们的军师二当家,大家伙有没有意见?!’

‘二当家!二当家!’

‘哈哈,老大,二当家刚刚入伙,岛上夜寒,你该把这个漂亮女人,给二当家暖被窝才对!’

‘陈兄弟拿洋人的人头入伙,又送了咱们一个这么大的厚礼,以身涉险,里应外合,智谋可比咱们这些大老粗强多了,有他当军师,兄弟们拼杀时,都能多活几个!我同意把二当家的位置让给陈兄弟,谁不同意陈兄弟做新的二当家,就是和我双头蛟过不去!’

海盗船上,登时一片鬼哭狼号,海盗们发泄的欢叫声,自然谈不上美感,甚至是一片丑陋,但在陈凡看来,却是反而顺眼许多。

他宁愿自己的国人,都是这样的一群狼,也不愿意他们如同北面大陆里那些‘大清顺民’一样,一个个面黄枯瘦,畏畏缩缩,卖儿卖女、去换那一次福寿膏的享受!

想到这里,陈凡就举刀长笑,笑到极情处,却又哭出声来。

为眼前这个亿万顺民的国度,陈凡实在压抑不住内心悲愤的情绪,双臂奋力托起海盗们抬出的酒桶,仰头痛饮起来,只喝得满身的酒,满身的泪!

泪与酒,浸染在一身的洋人血迹之上,精瘦的身体,在落日的黄昏中,在周围海盗们敬慕的眼神中,显得寂寥且孤傲、孤独且热血!

就好像在这一刻,哪怕是大清的皇帝、西太后来了,林牧也只会一刀砍去,全没一丝顾虑!

周围海盗看得呆了,忍不住又是一阵欢呼!

‘二当家、二当家!’

‘二当家!二当家!’

……

一群海盗,从船舱里抬出一个箱子来,满脸兴奋:‘老大,都是银箱!还有一个金箱!这群狗日的洋鬼子太有钱了!二当家说得没错,抢商船,没抢洋船好!’

罗三炮抓起一把银锭,甩向周围海盗,在海盗兴奋的嚎叫声中,搂着陈凡肩膀:‘兄弟,这次你是首功!你说,咱们接下来怎么办?哥哥都听你的!’

陈凡心中早就计定:‘把船开回岛上!洋人船员杀一半、留一半,逼他们污辱女王照片,用作以后控制他们的证据!

连同船长,要港督拿枪炮来换!

加紧与水警那边的联系,咱们先炸了他们的新船,暗杀那些态度强态的洋人官员,把他们的胆子和骨气全打散掉!

另外,把这箱黄金封存,收买军需处的上下官员,每年从日不落运来的新式武器,我们要三成!那些海港城二手损耗武器,我们要五成!

拿出两个银箱,在海港城各行各业收买线人,只要对咱们有用的消息,就别在意赏金,尤其是那些苦哈哈奴隶、水员,我要每一艘船上,都有我们的人!

海港城的地下势力,我们要控制住,海港城大大小小的事情,就他们消息最快,做事也最方便!

最后,向北面大陆广发英雄帖,找各方势力合作!

港督的洋船上,不止只有银船,还有其他粮船、布船、铁船、甚至是装工业机器的船!

同时,海港城是各方舰队的中转站,咱们对那些商船,可以不劫,但他们必须听话,交过路费不说,咱们需要什么机器、军火、材料,可以花钱买,他们必须提供!

咱们要用这些东西,把咱们的岛,建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军事基地,最好能有自己的军工厂,吸纳大陆那边活不下去的人,他们是咱们最好的兵源!

现在,咱们先收服海港城,增长实力,成为席面下的海港城统治者!

未来,咱们的势力,要发展到周边,甚至要在大陆拥有一片根据地,满清已经不行了,未来群雄逐鹿,咱们也要做一方最强势力!

如果有可能,到时候把慈禧那老妖婆抓来,犒赏三军!’

一席话,说得众海盗热血沸腾,听到最后,又是哄堂大笑,这个嚷嚷着‘慈禧太老,看不上眼’,那个反驳‘西太后都他娘的让你睡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还有人思起乡来,问什么时候能回到大陆。

罗三炮想着这么深远的谋略,想着自己有可能抓住西太后、甚至是当朝皇帝,心头火热,对林牧更加言听计从。

陈凡瞧着他道:‘大哥你若是想做皇帝,咱们就不能再是海盗,而是一方军阀势力!军纪、后续势力培养方面,可就要上心了!’

罗三炮双眼放光,把腰间军刀递给陈凡,呯呯拍着胸口:‘以后岛上,二当家说是什么,那就是什么!谁敢不听令,就是不给我罗三炮面子!’”

第一百三十一章 书如其人

“这!这还是武侠小说么!”

营地中,孙连胜看着《今古传奇》上的《武侠开端》新章节,一脸懵然。

武侠小说,是最近几十年里,国内最流行的文体,各个两境通道的后面,也大多是武侠世界,登道岸对这些了解很深。

开始看《武侠开端》时,孙连胜也以为这是本在各个电影中,穿越、习武的小说,虽然与传统武侠小说风格不太一样,但总体节奏,还是由弱到强,与各个电影里的武功高手厮混的。

可是,眼前《A计划篇》新章节一出,顿时打存了他原有的预期。

先前,在他看来,《A计划篇》没什么意思,毕竟整部电影的看点,大多集中到了主角马如龙的身上,里面又没什么武功高手,主角怎么看,也没有武力提升的空间!

谁曾想,林牧竟然直接让主角,去控制了海盗势力,抢起了洋船来!

开始时,看到这个剧情时,孙连胜还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感觉没什么意思。

但待到讲起那些船上,有大量的金银、工业成布、粮食后,不知道为什么,孙连胜心里就像猫爪挠心一样,总是不自觉地幻想着,自己也是海盗中的一员,盯视着自己看中的洋船,猜测着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收获。

就像一个农民伯伯,期待着自己的收成一样,孙连城被文中那种海盗的氛围,影响了!

更加让他感觉奇怪的,是他对林牧安排的“银船首战”,还有点不满意,心里隐隐觉得,如果是抢那些粮船、布船,更符合自己胃口,让自己更爽。

他这个年龄,出生在建国后最艰苦的阶段,与那些一下乡就整天喊饿、这不满、那不满的文人不同,那些在各个小说中出现的“饥饿”、“穷困”,是他幼年、青年时期的生活常态。

衣不裹体、食不饱腹,是他最寻常的记忆。

因此,在看到有机会抢布船、粮船时,他就像是那个年代最普通的百姓观点一样:金银珠玉,饥不能食、寒不能衣,看了也就看了,反倒是这一匹匹的成布、一袋袋的粮食,更能让他感到满足。

孙连胜不知道,这样的心态,其实再正常不过。

后世那些军事网络小说中,作者要是写主角抢了几箱钞票,多少钱,那大家伙顶多觉得主角发财了,没其他想法。

但如果说主角,抢了多少军火、多少粮草,那就是实力增长的基础了,堆积如山的物资,能养无数张嘴,就没有人不喜欢的!

如果单只是这些,孙连胜还只是觉得《武侠开端》多了个看点。

抢东西嘛,抢个一次两次也就够了,总不能每场抢劫都细写吧?

可是,船上林牧的一番谋略,彻底让他如同雷劈的蛤蟆,呆立当场。

控制海港城?推翻清政府?成为一方军阀势力?

这还是《A计划》里,海港城水警与海盗间的小打小闹吗?

可以说,从这个计划出来的一瞬间,整个《A计划篇》的格局,就已经被无限提升,电影里拳脚犀利、威风凛凛的马如龙一群人,已经彻底跟不上主角的脚步。

这样的剧情,主角提升不了武功。

可是,孙连胜只要想一想这些计划被一步步实现,整个人的血都沸腾了起来,满脸涌红发热,只想大嗷大叫几声,把内心的冲动,全部发泄出来!

作为一个兔子,尤其是一个兔国军人,每每想起上世纪的祖国,孙连胜曾不止一次地痛恨与向往。

痛恨那个时期的军阀,只知道争权夺利,哪怕在外敌面前终于团结起来,也浪费了最好的整军时间,以最弱小的武装、甚至是毫无训练的一群农夫,去面对那一时期最凶蛮的兽军!

他更向往回到上世纪那个民族危难的时期,在这个国家最危难的时候,用自己的热血,为这个国家贡献一份力量!

抗战,他渴望参于,晚清的战斗,他同样渴望!

那群拖着猪尾巴的“双枪兵”,先前看《武侠开端》在《黄飞鸿》里袭杀官府时,就觉得痛快异常,现在有机会看到更大的战役,孙连胜几乎要颤抖起来。

杀洋人,杀清兵,他没有一点心理障碍。

说句不好听的,那些清兵,从来就没给人留下过任何好感!

深吸一口气,孙连胜努力摆脱《武侠开端》对自己的影响。

自己是想通过这本书,了解林牧这个人的,不是一个单纯的读者!

“书如其人,文字最能表达作者观点……

其他的都好,这个无视异族人命,甚至是一个白人女孩被海盗抓去,都浑不在意的风格……”

孙连胜毕竟是个军人,长久以来受到的教育,就是“军民区别对待”,严于军、宽于民,如果是他,哪怕是面对一群鬼子兵,他也不可能说为了泄愤,去祸害那些鬼子女兵。

这是他纪律性的体现。

但在林牧的书中,几乎处处可见这种“极端民族主义者”的表现,在《武侠开端》男主角的手中,洋人的命,永远都是不用在意的,只要是敌对势力,而且还对自己国家不友好的那种,哪怕是无辜之人,说杀也就杀了!

他宁愿对一群无恶不作的海盗施放善意,也不会去费心给那些监牢中,饥饿的洋人船员,晚餐里多加半个窝头!

这样的行为,孙连胜自己没法做到,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他对洋人,也没好感。

事实上,《A计划》里,他完全感觉不到“正义战胜邪恶”的剧情主线。

罗三炮是海盗,但他是殖民地海港城的海盗,也没见怎么祸害百姓,整部戏,都在与海港城政府作对为敌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样的势力,在史书上,是要用“不屈不挠的反殖民政府势力”来形容的。

罗三炮抢洋船,把那群日不落来的官员、将军,全都给抢了,把将军的女儿给睡了。

这有什么不对的?

面对一群来自家作威作福的洋大人,不搞死他们,难道还要热情款待么?

如果不是影片结尾的一段剧情,孙连胜几乎都要骂龙叔演了个“狗腿子”了……

PS:感谢哺鸡王、康阁艾尔的打赏

第一百三十二章 《九龙冰室》的BUG!

《A计划续集》里,马家驹被革命党救了后,曾有一段对话。

“难道你还回去做警察吗?”

“不做警察做什么?”

“加入我们革命党!报效中华民族!如果我们的同志里面,能有像你这种身手的人,那我们成功的机会就大多了。”

这样的劝说,对观众而言,无疑是极为有说服力的,因为他们知道历史,知道革命党在那个年代,确实代表着一种进步。

成龙饰演的海港城警察,只是一个殖民地秩序的维护者,表现得再威风、身手再好,也摆脱不了身份上的尴尬。

但成龙的回答,却是直接点明了《A计划》的核心,甚至是成龙整个电影人生的思想核心:“革命党人,随时能够牺牲自己,牺牲别人,这就是我不能参加你们的原因。

我是一个很拘小节的人,不管我的目标多正确,多动听,我绝不会为求目的,不择手段,去做些为非做歹的事。

其实我很佩服你们,因为你们才是做大事的人,我也明白要打倒满清,要千千万万个人抛头颅,洒热血,不怕牺牲。

可是,我不敢教人这么做,因为我不知道教那么多人出生入死后的结果是什么。

所以我那么爱当警察……”

回想起《A计划续集》中的对话,孙连胜坐在帐篷里,眼前就像出现了两个形象。

一个,是《A计划》里的龙叔,没有国家与身份的差别,只是去维护一个自己心中的秩序与正义。

另一个,却是林牧模糊不清的样子,一如《武侠开端》里自己对男主角的幻想,有着自己的坚持,有着自己的道义,对于坚持、道义外的事情和人,却是冷漠无情,不怎么在意。

想起《武侠开端A计划篇》里的主角形象,孙连胜突然就笑了。

管他林牧对老外怎么个态度,重要吗?

自己是个中国人,只要林牧爱这个国家,爱这个民族,对这个国家、民族的人有一份道义与坚持,那不就够了吗?

如果自己与林牧以后在国外,看到有小流氓欺负一个异国女孩,那孙连胜可以毫不犹豫地相信,无论是他,还是林牧,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都会出手相助,因为“锄弱扶强”也是道义。

但在眼中没有这些不平事的情况下,站在一个较高角度的时候,英美人的命运,自然就要在“自家人”后面了。

想想林牧这些日子的行为,照顾家人、帮助幼小,有了补身体的好东西,也想着周围的人……

想到这里,孙连胜再没任何疑惑,内心真正地把林牧当成“登道岸”的“同修同志”。

呃,好吧,这个年代,“同志”还没有被带歪,菊花也只是菊花。

……

心里大石松开,孙连胜又拿起桌子上另外一个报告。

这是《古惑仔》里,“监控者”关于林牧最后,遇到的《九龙冰室》的报告。

在这份报告里,把“九纹龙”的命运全部地记录了下来。

包括他年轻时混古惑仔、被帮里出卖坐了七年牢,回到九龙冰室后,拒绝昔日兄弟回归江湖,只想做一个服务生,最后为了妻儿,却被一个路人一刀捅死的经历……

这样的经历,简直就是一部古惑仔迷途知返的电影!

“小小一个九龙冰室,竟然还与郑伊健是同样的面孔,而且马交红、店主,那些人,也各有性格,几乎不亚于《古惑仔》的电影了!

可是,市面上,没有一部叫《九龙冰室》的电影啊!”

孙连胜很是疑惑,其他电影世界,固然也会有衍生的故事剧情和人物,但多是普通“大众”,就像武侠世界里的小帮派一样。

可是,这部《九龙冰室》,从角色到故事,几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线,分明是电影、小说才有的剧情。

“奇怪……或许只是一个巧合吧……”

孙连胜摇了摇头,放下这个文件,不再想这件事。

……

如果林牧知道了他的想法,肯定会发现一个BUG!

《九龙冰室》,是《古惑仔》系列电影的第七部,前世是在2001年上映,在这个1997的年代,《古惑仔》系列电影,才刚刚在一年之内,拍到了第四部《战无不胜》。

至于第五部《龙争虎斗》,要到1998年,才会拍到。

在这个《九龙冰室》还没拍出的年代,硬是出现其异世界的剧情!

目前出现的异世界,都是这些年大火特火,受无数人信仰、钟爱的电影、小说、艺术作品,哪怕是乡人志怪,那也是有其来源的。

这些文艺作品、故事,是异世界的根本,连电影都还没有上映,怎么可能会出现无根之萍一样的《九龙冰室》?!

可现在,就出现了这种常理下,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那遁去的一,是什么?

在《古惑仔》里这场《九龙冰室》的变故,遁去的一,正是林牧,是他这个本来不该出现的人,导致了《九龙冰室》的出现。

再进一步讲。

在这个世界,《西游记》的故事还比较正统,那些其他方面解说的影视剧,一点观众基础都没有,根本不会形成异世界。

可是,在前番万圣公主的口中,“来自东土大唐的和尚,身显滔天杀机”,明显又与《西游》的影视作品不同。

这样的BUG,又是因为谁?

或许,嘤嘤怪真的是明珠蒙尘了。

原本该纵横万界的嘤嘤怪,到了林牧这,就变成了个“一身正气”的RBQ,想想也是可啪。

……

林牧对于这些事情,一无察觉,他是看过《九龙冰室》,但根本没关注过这电影是什么时候上映的,自然也就少了许多烦恼。

过了夏天没多久,似乎就一下子来到了冬天,在林母刚给小弟小妹套上秋衣秋裤没多久,漫天的风雪,就洒落了下来,将这人间,染成一片白莹。

窗边,林牧坐在书桌前,看着漫天雪白,在稿纸上,写下《武侠开端》最新的稿子。

“静不下心听一场风雪,便看不到飘盈风雪中的绝艳……”

PS:感谢哺鸡王的打赏

第一百三十三章 雪天闲事

“一息百年,永岁飘零。”

看着窗外的寒雪,林牧一下就想起了这句话。

这是《霹雳布袋戏》中殢无伤的名言,因为这个形象塑造得太过经典,以致于其成为武侠世界中,一个很有代表性的剑客形象,后来兰帝在《高手寂寞2》中,也曾以此创造了一个剑客形象,算是武侠迷的一种致敬。

寒风,白雪,自窗户缝里不住涌入,染得林牧指尖一片冰凉。

心情却是突然高兴起来,林牧一把推开新装的玻璃窗户,顿时漫天飞雪,吹得房间一片清冷素白。

林牧现在是文化人,见此良景,不由得诗兴大发:

“雪啊!你真白!

雪啊!你真软!

雪啊!你真嫩!

雪啊!为虾米见我一个人,你们就一块冲进我屋子?

雪啊!为虾米我一摸你们,就摸得一手的水?

雪啊!为虾米你们一上我床,我床单就湿一片?

雪啊!为虾米刚见你我老斑鸠乱跳,和你玩一会,就缩成核桃?

雪……”

林牧吟诗吟得兴起,只觉得全身诗意勃发,忍不住伸手在窗台上,抓住一堆雪。

只不过接触的这片刻功夫,手上就被雪花浸满了水,林牧悠然一笑,舌头哈了出来,对着手里的雪花就是一顿乱舔。

“唔!真甜!真香!”

站在窗前,林牧把自己也融入到雪里,一片文人骚客的悠然。

……

院子里,林欢林婷婷带着一群稚童,可就不像林牧这么有文才会吟诗了,一个个穿着棉袄,兴奋地抓雪团成雪球,朝着彼此丢去。

小黑狗长得很快,但依旧腿短,生平第一次见雪的它,比小孩子还要兴奋,身子一纵一纵地往前跑,每跑一步,小短腿就埋进深深的雪里,嘴上鼻子上,浸满了白花花的雪。

嘤嘤怪骑在它身上,“驾驾”地喊个不停,不时还给它拍拍狗头上的雪,配合无间。

“这小狗娃!看看手都冻红了!!”

林母就没这些轻快心情了,开始瞧自家儿女疯玩,还有些高兴,不待两分钟,就心疼了起来,赶紧跑到二小跟前,把冰凉的小手,放在自己脸上暖着。

那触骨的冰寒,在这一刻没有引来她的躲闪。

一边暖,一边把二小搂到怀里,拍着他们身上的雪:“给你们俩织的手套呢?怎么又不戴?!”

小妹吐了吐舌头,笑嘻嘻地抱住林母脖子,任由林母把她抱回房间,没一会,却又跑了出来,与小伙伴们一起玩。

林欢就更皮了,抓住一把雪,就往别的小孩脖子里洒,结果自己也被洒了一片,贴身的棉袄都湿了,一群小熊孩子哆哆嗦嗦,又笑笑闹闹地来了东间,任由林母、二大娘她们唠叨地拍打身上的雪。

东间里,煤火炉子被抬了过来,上面是擦得明光锃亮的水壶,整个屋子虽然说不上暖和,但也冻不着人。

那些玩得太疯,以致身上衣服都湿了的小孩,被林母赶到了床上,脱下的湿棉袜湿棉鞋,放在炉边烤着,林欢和小黑、雪萍他们在被窝里就老实许多了,趴成一排,在床边只伸个脑袋,看着前面黑白电视里的《西游记》。

都是群小孩,身上奶气重,脚倒不臭,只不过七八只棉鞋、棉袜一块炙烤,依旧散发出一股奶酸味来,这群熊孩子没什么感觉,倒是熏得西间的林牧都直打喷嚏。

林母、二大娘却是若无所觉,坐月子、带小孩比这还难受呢,照顾自家小孩有什么嫌脏臭的?

因此,在1997年这第一场雪落下时,林母与二大娘就轻松地坐在床头床尾,上面盖了层新棉花背,把一群小孩当成了铺垫,缝着细密的针脚。

秋收中,那些农户不仅用小麦抵账,棉花、花生、红薯之类的更是不少,林母特意留了些新棉,准备再添两床新被子,另外再缝几双棉袜,给林牧三兄弟再做身棉衣。

小妹趴在林母怀里,哼哼唧唧地和小弟抢地盘,闹腾得林母没个空闲。

但在林母的脸上,却是不见任何不耐烦,手里针线熟练地穿行,在缝完被子之后,又让二小把脚伸出来,耐心地比划着自己手里棉袜的大小。

那是外面用花布,里面用棉花缝的棉袜,就像棉衣棉裤一样,适用于穿草鞋,以及在家里保暖。

二大娘看着调皮的林欢,不由得笑了:“恁妈走的时候,就你闹得凶,现在恁妈在家了,你还不让她消停一会,皮猴子,老实点不中么?”

林欢不由为耻,反而满脸骄傲:“我属猴的!”

小妹不甘示弱:“我也属猴的!”

旁边小黑,其他几个小孩,同样莫名地膨胀了起来,他们都是属猴的!

二大娘气得直拍他们身上被子:“就你们精行了吧!属猴的就是皮,还是跟小牧一样好,属马,人踏实不说,还知道上进……”

林母就不能听别人夸林牧,一说这话就高兴得睁不开眼,假意地谦虚了两句,就也互夸起彼此家的小孩了。

二大娘倒也不是昧心说好话,而是真心实意。

后院里,放车的棚子已经搭好了,是她儿子亲自带着两个老表干的活,材料虽然都是些破旧的断砖,但活做得确实没话说,整齐干净,足以放下三辆大车。

是的,三辆的“车库”,而且已经装满了。

两辆旋耕机,一辆收割机。

反正早晚都要买,手里又有钱,林牧干脆就劝服了林母,直接又下了订单,虽然现在没有农活可做,但可以早日熟悉车情,增加默契度,顶多也就是多花几个月的维护费。

林母对这三辆车,可算是宝贝到家了,平日里与林父一块四处走亲戚、拿着电话纸条四处宣传接农活,一回家,总要先去看看车辆情况,每天都擦得干净。

开始时,她还老担心家里的鸡鸭爬车上,林牧就派嘤嘤怪威胁了家禽一通,谁敢爬上车乱拉,就把谁像二大娘家的大公鸡一样宰杀吃了!

是的,那个给嘤嘤怪戴过绿帽子的大公鸡,被二大娘杀了。

这大公鸡,平日里就吓坏过不少小孩,现在自己大孙子又出生了,二大娘干脆把它给杀了,给嫂子补奶。

PS:感谢神佛堂的1000打赏。

第一百三十四章 改变的命运

林婷婷趴在林母身边,听着林母与二大娘讲着闲话,身边江小柔、王雪萍嘻嘻哈哈地闹腾着,开心无比。

这样的雪天,在地下玩时还没什么,一旦脱了棉袄钻进了被窝,那是舒服得没法说,不是必要,根本都不会出被窝。

“好了,穿上棉袜子,试试合适不?”

林母拍了拍小妹的背,下床的功夫,一胳膊把她抱了出来,冻得小妹两条腿直扑腾,嗷嗷叫地死活不出来,眼看又要被林母拍打,这才老实了下来,把棉袜穿上,然后套进自己的草鞋。

农村的冬、雨天,泥路上容易湿鞋,因此各家各户都会做草鞋,浇水塑料管的蓝皮塑胶为皮,可以防水,里面再缝些棉花,棉布里衬,下面一个木板底托,小妹最喜欢穿这鞋,走起来“呯呯呯”的,个都显高了许多。

这样的鞋,就要穿这种自家缝的棉袜子,算是当地过冬的标配。

小妹试着走了两步,高兴了起来:“正好!”

说完就要去西间林牧那里显摆。

知女莫若母,林母一把揪住她,没好气道:“就你皮!别耽误恁哥写稿子!来,我再给你缝个棉手套,这大冬天的,在学校不写字时,你就把手套戴上!别傻着个脸就知道团雪蛋子玩!听到没?”

床上的几个小孩,在旁边看着林母絮絮叨叨地叮嘱着,心里就忍不住羡慕起林婷婷来。

……

在农村,夏天还好,爸妈不在家,顶多饿肚子,被蚊虫叮几口,在冬天,亲妈不在家,那可就真的是遭罪了。

像今天,林欢林婷婷,本来例行吃过午饭,要去上课的,结果在中午那两个半小时的功夫,天上就飘飘洒洒,下起大雪来。

虽然也都有冬衣,但破旧的老式教室,四处漏风漏雪,一群小孩才在班里坐了一会,就冻得手肿脸红的,就连老师,在讲台上都死命地跺脚,写出来的粉笔字,都是抖的。

眼瞧着旁边新盖的教学楼,因为欠工钱,硬是还在被封楼,校长一咬牙,就给老师学生放了假,自己深一脚,浅一脚地往乡政府去催钱了。

这群小孩,是不懂什么人间疾苦的,一听放假就高兴,整天还嚷嚷着“校长死了就给我们放假”,每次林牧听到此类的话,都要揍他们俩一顿。

这样的管教,其他小孩看在眼里,就分外向往了。

林牧比他们只大一两岁,甚至是同龄人,但在众小心里,已经不是一块摔面包的小玩伴,而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偶像,每月发稿费时,小妹总是讨好地求林牧糖吃,他们一群小伙伴也跟着沾光。

像现在,林母因为林牧的原因在家,这群小孩就愿意在这温暖的房间里玩耍,而不是自己家那冷冰冰的房屋。

毕竟,林母待人和善,又心疼这些小孩家里没妈,再加上感激当初亲戚邻居接济自已家的恩情,照顾起小孩们就尽心尽力,见哪个小孩棉袜子湿冰冰的,都心疼地给他们炙干了,留他们在家吃饭。

小黑就喜欢来林牧家吃饭,和林欢几乎都快成亲哥俩了,小时候林牧家穷时,他就经常端着自己家的蒸红薯,与林牧三兄妹一块分着吃。

林母瞧得高兴,望着窗外的雪,神情又有些恍惚:“这大雪天的,也不知道东北那边冷成什么样子了……”

要不是因为林牧的缘故,自己今年还去东北,恐怕这时正冻得不知道怎么办了吧?

想到这,把林婷婷抱回床上的林母,就忍不住摸了摸小黑、王雪萍的头,心疼地拍了拍他们背上的棉被。

……

东北,宁辽省、QS区。

QS区,是附近有名的矿山,发展几十年了,养活了周围无数的人,发展出一个个小城镇不说,还吸引了许多外地人来这里打工。

这里的建筑、露天工程,过了十一基本上就不做了,就是因为天冷。

而今年的雪,比往年来得还要早上一些,在家里下雪的前两天,这边就成为一片冰雪的世界。

在生活悠闲人的眼中,这是洁白如仙境的世界。

但在那些还要出门讨生活的人眼中,却是冰冷刺骨的寒冰地狱!

修葺过的房屋,虽然已经不怎么漏风,但依旧冷得人直哆嗦,哪怕睡在炕上也一样。

刚来两三年,手里又没存到什么钱,冬天烧的柴火都不够,更不舍得花钱买煤,林母与王妈,就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生活了这么久。

“也不知道小黑、雪萍怎么样了,在家里冻着没有,王春红懒得要死,早上饭也不知道做没做,不吃饭,儿子闺女在学校身子冷了可怎么办……”

想着这些,蒙着头睡在被窝的王妈,就再也待不住了,虽然外面依旧冰冷锥骨,但雪已经停了。

她还是咬牙从微存暖意的被窝里坐起来,披着被子,把衣服穿上。

也没什么好穿的,秋衣、棉裤都在身上穿着,棉衣垫在了身下当褥子,炕上冷,她连棉袜子都没敢脱。

冬天里,早饭是必须吃足的,不然全身发冷,也没力气做活。

今天下了大雪,王妈在打完米茶,把馒头放锅里时,犹豫了下,就从旁边坛子里,摸出个咸鸭蛋洗净了,放在馒头旁边。

尽量把身子凑到小小的炕口,王妈身上终于感到有了一阵暖意,锅里传来的淡淡米汤香味、咸鸭蛋的油香气,也让她吞了两口口水,心里升起一丝期待。

随着身上越来越暖,终于掀开锅开始吃饭,王妈心情也高兴了许多。

“有福享了!”

洁白如玉的鸭蛋壳,在灶台上轻轻一磕,尖的一头就被碎碎。

王妈小心地剥出个指肚大的口子,把鸭蛋、馒头都夹在左手,右手从碗柜里取出根筷子,往鸭蛋壳里一挑。

香软的鸭蛋清就被她挑了一小片在筷子上,填进嘴里,再咬上一口馒头。

略带咸味的蛋清,被馒头中和了盐味;馒头的充实质感,也弥补了蛋清量少的缺点。

满足!

吃了半个馒头,筷子再挑出时,就是红里透油的蛋黄了,王妈脸上露出一丝喜意,贪婪地品尝着难得的美味……

“真香!”

PS:感谢……呃,没打赏的人,不用感谢了。而且也没来站短,下周依旧果奔,问编辑什么时候上架,都懒得回的……

不想说话,心塞

第一百三十五章 曾经的生活

在这样苦寒的异乡,能吃到家里的咸鸭蛋,自然是件很满足的事情,尤其是王妈平日里只吃个馒头,就着米汤当早饭,更是显得“改善”了生活。

小小的一个蛋黄,让王妈的心情变好了许多,对于儿女的思念,也都安定了下来。

林母说了,在家肯定顾好自己家儿女,让自己不用担心!

这就够了!

王妈看着墙上破旧的日历,迫不及待地撕掉昨天的一页,放到旁边的柴火堆里,把手套放到灶口又烤了下,咬咬牙,就打开了房门。

登时,东三省那冷得人脸上刺痛的冰风,就吹到了她的身上,强忍着转头回屋的冲动,王妈推出三轮车,在雪地里慢慢行走着,先暖暖车子。

下雪不冷化雪冷,现在不出门挣钱,过两天雪一化,就更没法挣钱了。

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出来挣钱的也是少数,但凡压力没那么大的、心气没那么强的,都猫家里了,谁出来遭这份罪?

王妈今天的收获不错,山上的废弃轨道那边,收了许多边角铁料足有三四百斤,三轮车推不上山,她就只能一遍遍地抱着铁,往一百米远外的山下赶。

这个过程,是紧张的,她必须全神贯注,注意脚下每一步路,而且随时准备把边角锋利的废铁扔一边。

否则脚一滑,怀里那几十斤重的铁块,但凡擦到身上,就是一片血肉模糊。

身上虽然有止痛药,家里也有止血的东西,但王妈可不想在家里养上十来天伤,家里等着自己挣钱,自己哪能安下心去养伤?

她的两根手指指甲处,都是黑的,左脚脚背上,更是有一块吓人的砸伤疤痕,这些都是不好的经历。

直到最后一块铁,被她抬到车上,王妈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满是笑容,自在地前倾着身子,推着三轮在马路上行走。

没人的地方,雪太深;有人的地方,雪太滑。

骑不动,不敢骑,只能推,奋力挣扎,王妈对此却是轻车熟路了,甚至自在地哼着曲子,想着自己这趟挣的钱数。

“停下停下!推得什么?!”

心情放松的王妈,没有注意到前面的车,被喊停时心里一惊,随即就放松下来。

赶紧从里兜里摸出盒硬盒烟,给面前三四个身着警卫服的男子散烟:“抽烟抽烟!没啥,就是一点边角料,下恁大雪,你们还辛苦出来呢?”

挥手推开烟,带头的中年警卫男人一把揭开车上的塑料布,见确实都是些边角工字钢,眼里不由得有些失望。

从笑容不改的王妈手里接过烟,中年男人吸了一口,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走吧!”

王妈却不着急了,陪着笑脸,硬是把剩下半盒烟塞到对方口袋里,这才说了声“二哥辛苦了”,看着汽车离开。

直到汽车走远,王妈脸上的笑容才散去,对着车屁股呸了口唾沫:“国家都不管,你们这些保卫科的人倒管得宽!自己贪的时候,可没见这么正道!”

收废铁,是正当行业,但在这里,却是一份“灰色地带”。

工人们收入低,就常把厂里那些废铁悄悄卖了,换份烟钱酒钱,厂里领导也都知道,只要不明目张胆、数量太大,基本没人管。

但当地保卫科,就把这当成个创收项目了,没事就四处堵人,逮着比较大的东西,就没收罚钱,有时数量大、比较贵重时,甚至会公诉到当地法院,判个“盗窃罪”。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万多的“脏物”,还够“表哥”们的一块表钱,但却能罚人蹲一两年的牢!

只不过这种事情,那些保卫科的人,也就是想捞点钱,只要苦主肯花上几万托着找找人,就能定为“缓刑”。

嗯,缓刑是什么意思,大家都懂的。

王妈今天推的是废铁,如果他推的是什么报废的轴承、甚至是废弃的小机器,那就完了,大半年的辛苦钱,少不得要丢给这群保卫科的人。

什么?

不收这些违规的东西行不行?

就像是那些工人卖废铁赚外块,单只是收废铁,能赚几个钱?

林母、王妈在这个年头,一年能挣七八千,甚至破万,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些“违规东西”,有时知道山上哪条货运轨道确定废弃不用了,甚至会带着手锯,晚上摸黑去锯火车轨。

那么长的铁轨,硬是被锯成一米一米的,一米一百斤,一晚上背三四个来回,只要掏点力气,就能得上三四百斤铁,顶自己好几天的赚头,谁能拒绝这份诱惑?

这当然是盗窃,谈不上光彩,被抓也是应该。

但家里小孩等着吃饭上学,一个再没别的本事挣钱的女人,哪还顾得上这些?

而且这些保卫科的人,有的也是确实心黑,谁都不是白莲花,王妈骂他们,也有道理。

这一天的收入很可观,三百多斤铁,都是散铁,王妈回头告诉工人只有二百来斤,平空昧了一百斤。

这是一群工人一块卖的,只是图个酒钱,心知王妈肯定扣了秤,也都不在意,左右都是厂里的东西,不卖的话,自己还要辛苦推到废铁地点。

因此,工人们只是多要了包烟,烟抽到嘴里,一个个就都乐呵呵的,权当王妈给他们收尾干活了。

晚上回到家里,王妈算了算,加上那二百斤的赚头,今天自己赚了足有一百一十多块!

再加上下午出去的一趟,今天赚得有150多块。

小孩的学费,挣到了!

心里,一下就敞亮了,王妈同样乐呵呵的把棉袄铺在炕上,蒙着头暖和了一会,就又忍不住想起家来。

“小黑雪萍这会干啥呢?吃饭了没?

嗯,小牧啊妈在家里,小黑他们俩肯定吃了,这会应该正跟小欢一块玩呢吧?一群不省心的,老师布置的作业,肯定又没写……

还是小牧有本事,会写东西,比我们这些大老粗强多了,虽说是个小孩,可比整村的大人都能挣钱,眼光远。

一个秋收挣一万多……咋挣的?

明年我跟着开旋耕机,真也能挣这么多钱么……

家里还有五千多的存款,我趁着冬天冷,多挣点,到时候真能稳定住,也安心在家照顾小孩了……

一直在家……

也不知道小牧啊妈现在多享福……”

雪夜宁静,屋子里酣声渐起,睡梦中的王妈,不知道梦到了什么,时不时地就笑出声来。

在这冰冷孤凉的异乡,或许只有梦境,才能给人心绪一丝自由吧……

第一百三十六章 梦一般的生活

“享福享得有点造孽了……”

林母原本偏细的腰身,已经粗了一圈,想着这一冬的生活,暗自责备自己的大手大脚。

这一冬来,初时她还和林父去四周村子走走亲戚,宣传下旋耕机、收割机的生意,每天还拿着修理工具,练习练习补胎、学学小检修之类的本事。

后来亲戚走了个遍,天气又一天冷过一天,周围20里内的村子都跑了个遍后,林母就不再往外跑了。

就那一个小自行车,还是林牧先前反打劫抢的,20里的路跑个来回,还不够心疼家里俩崽没中午饭吃的。

从小到大,林母挨了一辈子饿,这两年虽然挣了点钱,但一个人在外面也是怎么对付怎么来,像王妈一样,早上干吃个馒头,就着米汤、白开水当早饭的事,数不胜数。

东北那逼冷逼冷的鬼天气,大冬天真能把人冻死,又没足够的被子、柴火,林母这么好的身体,每天都冻得想哭。

现在呢?

自打回了家,家里大水泥池里的鱼就没停过,以前看见林牧抓个鲢子都嘴馋的林母,现在都开始嫌鱼刺多了,没猪肉吃得爽利。

听见母上大人抱怨,林牧从善如流,以后就直接把鱼卖到镇上酒馆,没事就换个猪肉回来炖,偶尔还能剁条肘子改善改善伙食。

这下把娘几个吃舒服了,就连小黑、胖墩哥几个,脸上都见了红润。

一群正不老实吃饭的小孩,一边喊着“谁吃得慢谁吃嚼嚼”,也不用林母哄,得意地把碗里的汤底都喝掉,把小肚包拍得“咚咚”直响。

忙完一家三口的饭,林母就更是自在了,会着二大娘、三大娘几个相熟的邻居,坐在床上一边给小孩缝鞋底、织毛衣,一边闲聊着看电视里的《西游记》,虽然只是小窗口一般的黑白电视,那种惬意的氛围,依旧让林母觉得极不真实。

这是自己的家么?

这是自己的生活么?

每天醒来,林母都担心这是一场美梦,再睁眼时,自己会看到东北那个蜘蛛网一片的破旧屋顶!

这时候,如果小弟小妹俩头天缠着林母睡,那就最完美了。

在心里最忐忑的时候,自己那两个松软稚小的儿女,就在自己怀里,那两个暖到心里的小小身体,就像两个小太阳,总能让林母一下就笑出声来,高兴地一人脸上亲一下,作为一天生活的开始。

冷?饿?

那是什么?

林母从未像现在这样满足,甚至觉得现在的生活太过安逸,如果林牧不是每次都自作主张地往家里带肉,林母只怕都不舍得去割肉吃了。

刚开始时,早上锅里煮出的鸡蛋鸭蛋,一直都只有四个,林父、林牧哥仨一人一个。

结果被林牧私底下跟小弟小妹指点了两句,两小的“碾牙”劲就上来了,非得缠着林母吃一个,自己才吃自己那个鸭蛋。

什么“妈不好吃鸭蛋”的鬼话,在两小的闹腾下,直接成了笑话。

不喜欢吃?

不喜欢吃你现在吧唧嘴干什么?

唯一不爽的,就是二小现在不怎么能吃盐,咸鸭蛋蛋清太咸,二小都不爱吃。

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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