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警界传说 - xp1024.com
《重生之警界传说》


第八十五章 超级心痛的问话

看到高志强和林子君,小女孩吓得直哆嗦,抓起被子就往奶奶怀里钻,稚嫩的小脸因疼痛扭曲得变了形。

奶奶搂住小女孩,泪如雨下。

高志强和林子君互相看了一眼,心头沉重无比。

这是心里极度恐惧的表现,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多数都有这样的表现,越是脆弱的人表现的越明显。

高志强觉得很难在这个时候张开嘴询问小女孩,就用尽可能轻柔的声音跟小女孩告别:“小朋友好好休息,警察叔叔过一会儿再来看你,好不好?”

出了病房,高志强很沉重地对林子君说:“唉,惭愧啊,这案子有些棘手,万一破不了案,寝食难安啊。”

林子君安慰他道:“师兄放心,这案子能破,不抓住这狗日的我就不回去了。”

高志强惊喜地问道:“你有办法了?快说说!”

林子君见他着急的样子,也不忍心再藏着掖着了,就说道:“是这样的,首先要想办法安抚、缓解小女孩的情绪,让她尽量回忆嫌疑人的样子,然后通过给嫌疑人画像,再根据画像找人,或许能找到人。”

高志强听了林子君的话,又想了想,觉得办法似乎可行,起码是条路子,就决定试试。于是,对林子君说:“我觉得可以试试,回去我就来联系个美术老师过来。”

还找啥美术老师啊,林子君心想,只要小女孩能回忆起案发时的情况,自己便能最大限度的画清楚犯罪分子的脸。美术老师是想的,自己是“看”的,效果能一样吗?

于是,林子君笑着对高志强说:“师兄知道碧石搞的绘画技能培训吧,师弟我练得也差不多了,画像么,就交给我吧。”

高志强笑道:“你瞧我这记性,怎么把这茬忘了?行,咱们去准备准备,一会儿就回来开工。”

两人先是到超市买了洋娃娃、音乐盒、巧克力、棒棒糖和旺仔小馒头,又到文具店买了画板、宣纸、一套铅笔和绘图像皮,准备妥当了才回医院。

让病房的病人暂时回避之后,两人就开始演大灰狼和小红帽的现实版故事。

高志强一拿出洋娃娃,小女孩的眼睛里就流露出了强烈的期待,再看到高志强拿出的棒棒糖,眼睛里的恐惧就减少了许多。

高志强的声音很柔和:“小朋友,喜欢吗?”

见小女孩点了头,高志强又接着说:“喜欢啊,那叔叔就送给你。”

当高志强把洋娃娃和棒棒糖递到她手里的时候,小女孩在奶奶的示意下接了过来,剥开棒棒糖外面的锡纸,就吮起棒棒糖来,另一手还抱着洋娃娃。

小孩子的情绪很难有持续性,高志强的棒棒糖攻势看起来效果不错。

又过了一会儿,林子君觉得小女孩的情绪应该很稳定了,就示意高志强开始。

高志强轻声地问小女孩:“平时,你都是跟奶奶睡的吗?”

“嗯。”小女孩用力地点点头,对这个给她洋娃娃和棒棒糖的叔叔完全没有抵抗力。

“昨天晚上也是的吗?”

“嗯。”小女孩还没有意识到高志强想问什么。

“你是不是睡得很香?被人抱走了都不知道?”

小女孩又点点头,看神情,是触动记忆了,林子君自然不敢怠慢,开始窥探她的记忆。

“那,你看见这个抱你的人了吗?认不认识她?”

小女孩把被子又是一拉,缩到了床角,显然,这个记忆对她来说,太过惊恐。

林子君看到了小女孩的记忆:到了河边,小女孩被颠了一下,醒了。(林子君猜测应该是犯罪分子跳下河堤的时候,小女孩才醒过来。)随即,小女孩被放倒在地上,嘴也被捂住,一张脸摇摇晃晃地出现在小女孩的视线里,很小的一个月牙就在小女孩侧方,随后,小女孩的视线就被犯罪分子的身体遮挡住了,只能依稀看到犯罪分子左胸处的一个象是黄色的实心圈圈,再后来,小女孩的视线模糊了起来,最终,成了一片黑暗(应该是昏迷所致)。

林子君长出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回忆之前看到的画面,握紧的拳头也稍稍地松了些。

有两个重要线索,一是犯罪分子的脸,在野外的星光下总体还算清楚,只是一些细节特征可能没办法获得;二是犯罪分子穿的衣服,左胸处有一处可能是实心的圆形图案,黄色或者白色。

林子君拿起高志强还没来得及拿出的音乐盒,打开电源开关,《致爱丽丝》的音乐响了起来,这也是买的时候特意挑的,声音清脆,节奏舒缓,能缓解紧张情绪。

把音乐盒放在小女孩脸前,林子君接过高志强的班,也开始扮演大灰狼了。

“小燕子,好听吗?”

“好听。”小女孩虽然还是很恐惧,却明显减弱了几分,新奇的东西总是能轻易吸引小孩子的注意力。

“那,叔叔把这个音乐盒也送给你。”林子君看见了小女孩的眼里有惊喜闪过,便接着说:“叔叔还会画画呢,给你画张像好不好?”

“好。”小女孩看着这个叔叔拿出画板和铅笔,不禁有些好奇。

林子君让小女孩坐好,便开始展示已经颇具功力的绘画技艺。

先是用4h的铅笔给小女孩勾勒出轮廓,这得按实际的脸型比例来画,不然的话把圆脸画成了方脸,把圆下巴画成了尖下巴,后面可就没法画了。

稍稍修改了几下,小女孩的头型、脸型、发型便已固定,然后,便是小女孩的五官。

高志强看着林子君娴熟地作画,难掩心中的惊讶,这个小师弟,干啥象啥,原以为推广绘画不过是个噱头,没想到他画得还真好。

眼睛是最后画的,这是最难的地方,俗话说画龙要点睛,点睛才能传神。

林子君把小女孩的眼睛画出了一点笑意,这是他所希望的,希望这个小女孩在今后的日子里可以忘记这段经历,开开心心地生活。

小女孩看着林子君把最后一笔完成,自己的形象跃然纸上,开心地说:“叔叔真厉害,画得跟燕子一样一样的。”

林子君也是一脸的笑意:“那,叔叔就把这幅画送给你,好不好?”

小女孩高兴地说:“嗯,好。”

随即,林子君一想到还要问小女孩犯罪分子的长相,顿觉为难。

每一次让小女孩回忆案发时候的情况,对她来说无异于一场摧残,是对她幼小心灵的再次伤害。

可是,不问的话,这画像怎么来的?

第八十六章 嫌疑人画像成功

思虑再三,林子君还是决定再问一次,最后一次,而且在问的时候尽量迂回一些,技巧一些,尽量不要让小女孩陷入恐惧之中。

“叔叔是警察,专门抓坏人的,小燕子知道不?”林子君特意拿出工作证,把上面穿着警服的照片出示给她看。

“嗯,知道,叔叔是警察,专门抓坏人的警察。”

“那,叔叔想把坏人画出来,小燕子可以帮帮叔叔吗?”林子君觉得自己比大灰狼还大灰狼。

“好。”小燕子虽然不知道怎么才能帮到警察叔叔,答应的却是很干脆。

林子君根据自己脑子里的印象,把犯罪分子的脸部轮廓画了出来,这是一副很平常的脸型,类似于椭圆脸,直接画出来也不稀奇。

小女孩看着林子君画画,专注地很,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

林子君故意画了个大鼻子,问道:“鼻子象不象?”

“不象,没这么大。”很意外的,小女孩并没有流露出恐惧、害怕的表情。

好吧,我知道不象,再改一下,林子君,把鼻子一点点改小,小女孩还一个劲地说:“再小点,再小点。”

林子君心里有些感悟,小女孩应该是因为注意力都放在了画像上,又觉得自己是在帮警察叔叔的忙,恐惧心理反而在不经意间被淡化了。

这可太好了!

既不会让小女孩的心灵再次受到伤害,又能顺理成章地把犯罪分子的画像搞出来,实在是意外之喜啊!

“你画的这个嘴巴太小了,比我的还小,得再大一点,再大一点。”

“耳朵,耳朵还没画呢,大耳朵,大耳朵。”

“对了对了,我想起来了,他的这里有个大圈圈,黄色的。”

……

……

小女孩和林子君配合地非常好,最后的眼睛,林子君故意没按她的想法画成极其凶恶的样子。

一来,可能会刺激到小女孩;二来,这个人在小女孩的眼里是很凶恶的,平时,在别人看来却未必就是那副模样。

完了以后,林子君应小女孩的要求,又给她奶奶也画了张像。

林子君也觉得给她奶奶画像的确很有必要,这样的话,若干年后,小女孩的记忆里,大约就是这么个印象了:一个很会画画的警察叔叔,给自己和奶奶画像,画得可好了。

拿着林子君刚给奶奶画的像,小女孩一脸地兴奋:“我长大了也要学画画,给奶奶画像,给爸爸妈妈画像,给警察叔叔画像,……”

林子君把地上的袋子拿起来,对小女孩说:“好,这些,都是叔叔送给你的。小燕子要好好学习,好好学画,长大了当个画家。还要好好听奶奶和医生的话,过几天叔叔再来看你。”

高志强在林子君画像的时候,已经在笔录上签好了字,让小女孩的奶奶按好了指纹,便随着林子君一起和她们告了别。

出了病房,高志强叹道:“总算是完成任务了,这样的询问真心不想再来一次了。”

林子君也深有同感:“是啊,最怕的就是这样的情况了,好在,还算顺利,抽空我再来给她做个心理辅导。”

高志强想起了林子君娴熟地画像技巧,深为叹服:“师弟这画像功夫确实不错,没想到你们是真下工夫学的,师兄我以小人之心了。”

林子君笑道:“我这也是上次回来在署门口看到有人在路口摆摊,给人画像,才偶然想到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于实战了。”

高志强很由衷地感慨道:“是啊,一个人的成功,从来不是偶然。我也看到那个画像的女孩了,估计署机关的人都看到了,好几天呢,可就没有一个想起来要学习画像,倒是你只是回来见了一次就想到了,而且还推广到全署了。”

林子君笑着说:“现在学也不晚啊,咱虹城的美术老师可比碧石的好,你可以向海署建议一下啊。”

高志强当即表示等办完这案子,汇报的时候跟海署提一下,并笑道:“咱们一块儿去跟海署汇报吧,省得他老提你意见,这回看他怎么说。”

林子君一想,也好,就和高志强一块儿去找海大富了。

海大富一见林子君来了,很热情地从办公桌后面站了起来:“哎呀,稀客啊,什么风把我们林队给吹过来了?”

林子君很不好意思地说:“老领导就别埋怨了,这不回来跟你报到了吗?”

高志强也跟着说:“是啊海署,林队这次可是带了先进经验来的,正打算跟你汇报呢。”

海大富饶有兴趣地说:“说来听听,让我也取取经。”说完,扔了根香烟给林子君。

高志强把这起恶性案件跟海大富做了汇报,然后又把两人在医院谈话、画像的情况跟海大富详细做了汇报,还把林子君画的犯罪分子画像拿了出来。

海大富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一看到画像,不等高志强建议,直接就安排到:“这果然是办案的神技,高导回去之后立刻拟个方案报来,我们要象碧石一样,向全署推广。”

高志强连忙答应,然后又说:“正好林队放假回来了,就让他也跟大家介绍下经验呗。”

海大富瞅了一眼林子君:“林大队长有时间没?”

林子君哪能说没时间啊,再说了,能推广画像技能,的确是好事,于是连忙应了下来。

看着时间到了饭点,海大富不容林子君拒绝,让高志强跟队长孟东方联系了一下,又给刘玉刚署长和林远山打了电话,请他们晚上一起吃饭。

刘玉刚就住在林子家楼下对门,正好和林远山在一起说话,便答应了下来。

晚上在虹城饭店吃的饭,席间,海大富的兴致最高,对林子君颇多赞誉,只是,赞一下喝一大杯酒,让林子君难以招架,不喝,显然是不行的。

刘玉刚也充分展示了掌控局面的能力,一个接一个让人难以拒绝的理由随口而出,孟东方、高志强再怎么着也得听署长的话吧,于是几人轮番上阵,把林远山、林子君父子二人都灌醉了。

林子君回到家以后,胃里头似翻江倒海,阵阵抽搐,终于忍不住了,跑到卫生间吐了个七荤八素。

吐完了以后,林子君叹道:白吃了,全特么出去了,真是浪费。

唉,这酒风,真是让人头疼啊。

第八十七章 义务出手查嫌犯

这一夜,可以说是林子君睡得最为悲催的一个长夜了。

一夜做梦无数,无数画面在脑子里闪过。

一早醒来,林子君浑身酸疼,头也难受的很,一夜光怪离奇的梦境竟没有留下什么能够回想起来的画面。

如果不是肚子里“咕咕”地响个不停,林子君都不愿意起床,更别说起床锻炼了。

下意识地拿起bb机,一条凌晨一点半的信息赫然在目:我想你了!

这是洛瑶瑶的思念,林子君心里一暖,似乎状态也好了许多。

到了客厅,林子君拿起电话,给洛瑶瑶回了条信息:娘子,俺也想你,要早些睡觉,不许熬夜!

喝了锅里还热着的稀饭,林子君觉得胃里不怎么难受了,就出了门,到刑警队找高志强。

今天是二月三号,农历腊月二十六,星期一了,正常上班。

高志强正在办公室写培训方案,见林子君来了,很是高兴,让他帮忙修改了一下基本完工的稿子。

林子君也不客气,根据自己在碧石的经验给他改了改,便让他赶紧交给海署,趁着自己有时间,他还想陪高志强一起去抓人呢。

海大富把培训方案又拿给刘玉刚局长过目,得到了刘玉刚的肯定,便安排在第二天上午开班,和碧石一样,培训两天,让局总机马上传达到各个单位。

之后,高志强把自己与林子君一起去办案的情况也向海大富做了请示。

海大富当然没意见,林子君在虹城的时候,这两人就一惯配合地很好。现在,林子君作为碧石县的刑警队长,愿意义务帮忙,再好不过了,不管案件办得怎么样,这面子上亮堂啊。

于是,林子君作为义务外援,和高志强一起去了南墩镇。

刑警队办案,一般情况下,是要先到警务所的,不然的话,到了地方,两眼一抹黑,很难开展工作。

南墩警务所的所长叫何先河,很有意思的名字,反着念正着念都一样。人也很有趣,圆脸,短发,一脸的和气,个子不高,但很精神,居然有两个小酒窝,看着就喜庆。

见高志强、林子君二人到来,何所长一脸笑意:“欢迎高导,欢迎林队,二位可是稀客啊,有什么需要老何做的?”

高志强把案件的情况跟何所长简单说了下,又拿出林子君画的画像,说:“这个人,如无意外,应当是案发地附近的人,我们想让你把附近几个村的书记、村长、治安主任都召集过来,认认这是谁。”

何所长今天一上班就听说了这个案子,对这个案子也很重视,连忙让几个治安队员通知几个村的村长、书记、治安主任到警务所来,还单独派人到镇政府看看有没有已经在镇里的。

这个何先河不愧是多年的老所长,很细心,工作安排得让人觉得舒心。

何先河把事情安排好之后,表情严肃地说道:“这个案子性质太恶劣,老百姓的反响很大,镇里领导对这起案件也极为重视,要求我们尽一切努力开展工作,争取早日破案,需要镇里提供什么帮助,只管提。”

高志强点点头,说道:“现在看来,应该没多少难度了,按图索人,只要能找到人,剩下的就没啥问题了。”现场提取的一些痕迹,嫌疑人不明确的情况下用处不大,但找着人了,就能发挥作用了。

何先河说道:“那就好,我就怕这案子办不好,没办法跟镇里、跟老百姓交待,听说孩子父母已经往回来了,今天不到,明天一定到,压力很大啊。”

高志强安慰道:“放心,我们的神探林队长都来帮忙了,肯定能破案。”

何先河也笑道:“是啊,一见你们两个来,我这心里就松快一半了,难得林队能过来帮忙,平时可是请都请不到。”

林子君笑着说:“何所这么说就见外了,我也是虹城人,遇到这案子,能尽一份力,肯定是义不容辞啊。”

三人在何先河的办公室里聊着,小到一起起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到风云变动的国际局势,无不在三人的话题之中。

何先河作为多年的警务所资深所长,对基层的感悟尤其多。

其中感触最深的就是人心之变。

何先河举了个例子,几年前,他刚干所长的时候,所里的正式警员仅三人,经常人不够用。有一回,因为一人请假,就他和警员祁路两人带几个治安队员在所里。所以,晚上,出警忙不过来了,祁路刚出警没几分钟,又有一人举报村里有人聚众赌博。何所长带着一个治安队员就去禁赌了。

到了举报人举报的人家,果然有二十人聚在一起赌牌九。何所长一进门,说道:“我是警务所所长何先河,全部都蹲到一边去。”参赌人员一听说是警务所所长亲自抓赌来了,都老老实实地蹲到墙角去了。

何所长清点完赌资,找了根绳子,把这二十余人全被都在胳膊上绕了一圈,就让他们跟在后边一路回到了警务所。

何先河感慨地说道:“就我和一个治安队员两个人,一前一后,这么多人就老老实实地一直跟着我来所里了。那时候,老百姓多单纯啊。现在可好,所里都不敢抓赌了,去年有一回,所里的人一进场,这些赌博鬼里就有人反抗了,煽动一帮人强行冲闯,竟然把那家的门楼给挤倒了,砸伤四个人,后来也没处理,不了了之了。现在啊,很明显人心变了,不再那么好管理了。”

这一点,林子君也是心知肚明,哪儿不是呢?到处都一样。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公安机关将会和其他政府部门一样,向服务型单位转型,传统的管理型理念将会被摒弃。

在这个和平年代,随着老百姓外出务工队伍的增大,在外面闯荡的人越来越多,受外面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老百姓早已不复当年的纯朴。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还在做梦呢,人还在家里呢都被人翻墙进来把财物给偷了,谁还捡到东西了在旁边等着人回来找?

就如这次的案子,老奶奶带着孙女在家睡觉,祸事却照样临头,财物没偷到拿孩子泄愤,做下这天怒人怨、令人发指的恶行。

按魏天雷的话来说,一言以蔽之: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第八十八章 追到嫌犯跑不动

几人正在聊着,已经有接到通知的村长、书记、治安主任陆陆续续过来了。

这些人中,有正当壮年的中青年,也有头发花白的老年人。

又等了一会儿,眼看人到的差不多了,何先河就跟他们说:“有个案子,刑警队的两位同志想找大家认个人,稍后,大家一个一个地到旁边屋里认一下啊。”

一帮人连声答应,派出所所长发话,这些村里的干部哪能不听啊。

高志强和林子君到了隔壁的房间,开始逐个地让大家进来辩认画像。

一个一个地单独来辨认,就算第一个人就辨认出来了,也要让所有的人都辨认完才行。

这不是法定的辨认程序,是工作原则,主要是出于对基层村干部的保护,尽量避免暴露,给他们带来不好的影响。

到了第五个人的时候,是下河村的老书记,快六十岁了,看到画像,一眼就认出来了,说:“这是我们村一个老光棍任大华要的孩子,小名叫狗剩,大名我不知道,这小子从小手脚就不干净,初中没毕业就到社会上混了,前几天我还见过他。”

然后,下河村的村长、治安主任都确认画像里的人就是这个小名叫狗剩,学名叫任小伟的小伙子,大约二十一、二岁。治安主任前几天也见到过他,穿的小袄上就有那个黄圈圈。

治安主任又将任小伟家的位置也介绍了一下:离河堰很近,地方有些空旷,视野很好,陌生人过去容易被发现,但开着车的话顺着河堰就基本上能到他家门口,车速快一点的话,就算被发现了他也跑不远。

两人让治安主任先回去打探一下,看看任小伟在不在家,在家就去抓,不在家的话还得多费些工夫。

之后,两人又让其他人进来一一辨认,其中上河村的治安主任也说见过这个人,虽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知道他就是河对岸庄上的人,属于下河村的。

高志强、林子君心里很兴奋,这狗日的,没意外的话看来是要到手了,等抓到了先暴打一顿出出气再说!

看看时间已到了中午,正是吃饭的时候,高志强、林子君和何先河商量了一下,决定趁着中午吃饭的时候去抓人。

何先河让内勤拿了下河村的地图过来,找到任小伟家的位置,结合下河村治安主任的话,几个人制定了比较详细的抓捕方案。

何先河准备让所里的驾驶员开着车带着他和所里四个治安队员过去,绕远一点迂回到带庄子里,距离稍远一点隐隐地把任小伟家从左、右、后三面围起来,他本人亲自在正后方指挥。

高志强、林子君再带所里另外两个治安队员开着车从正面突进,只要任小伟在家里,只要不出现意外,他就别想跑掉。

这个方案,很中规中矩,看起来没什么遗漏。

下河村治安主任的办事效率不错,没多久就打电话到派出所,告知何先河,从昨天上午到现在都没有人见任小伟出过庄子,应该在家里。

于是,大家按拟定好的方案,立刻开始行动。

快到河堰的时候,一个治安队员示意先别过去,说何所长他们应该还没到位。

林子君一想,可不是么,高志强和自己心急如焚,把车子开得飞快,何先河他们还要迂回过去,哪能这么快到位啊。

又等了大约十分钟,高志强开着车上了河堰路,直奔任小伟家飞速而去。

任小伟家和所里地图上的记载一样,位于河堰地上,孤零零地没有一家邻居。

房间布局很简单,一间堂屋,一间偏屋,都是土房,没有院墙。

高志强把车子一直开到任小伟家门口,车还没停稳,林子君就打开车门第一个下了车,冲了进去。

堂屋,没有,偏屋,也没有。

正在偏屋做饭的老人任大华一脸茫然地看着众人,手足无措。

林子君心道:坏菜了,难道是消息有误?或者是有人走露了风声?

这年头,村里的工作越来越难干,有的村干部刚给派出所反映过情况,一转脸就通知嫌疑人逃跑的事儿时有发生,既不得罪村里的老少爷们,又把派出所糊弄过去了。

林子君一边想着一边到堂屋进行简单的搜索,找不着人也得看看家里有没有什么跟案件有关的东西吧,毕竟,小女孩的衬裤可还没找着呢。

正在搜寻的时候,后面传来何先河的声音:“站住!”

林子君放下正要查看的塑料袋,连忙跑出屋子。

只见一个小伙子正沿着林子君等人来的河堰路飞奔而逃,速度很快。

林子君大喜,跑步啊,这是哥的强项。

随即,快速追上去。

追了一阵子,虽然两人的距离在逐渐缩小,但林子君想在极短的时间追上去估计做不到,这个任小伟之前大约没少被人追过,跑得是既快又持久。

林子君都追得有些累了,这货还没露出疲软的样子来。

这下子遇到对手了,林子君心下有了计较,适当地开始调节身体状态,保存了一些体力,免得追上的时候没力气制服他了。

距离一点一点地在拉近,就在林子君稍快一点就能抓住任小伟,而林子君又实在没有加速的余力的时候,这货突然往地上一摊,趴在那儿起不来了。

林子君挪上几步,到了他的身后,上去踢了几脚,气喘吁吁地说:“狗,狗日的,还,还挺能跑,再跑,你再跑啊。”说完,一屁股住他身上一坐,也没力气站起来了。

林子君转过身子往后面看了一眼,一个人影也没有,估计这五、六公里下来,几个人不知被甩了多远了。

稍稍喘息了一会儿,林子君感觉有些力气了,便把任小伟的腰上皮带解了下来,把扡捆上之后才拽他起来,一眼看见这货的左胸果然有个黄圈圈,林子君又松了口气。

这家伙还没有歇过来,走路都是深一脚浅一脚的,看起来身体并不象自己开始时想象的那么好。

走了大约两公里多一点,才看到河堰,高志强几个人的身影在河堰上已隐约可见。

第八十九章 警察暴怒扁嫌犯

走上河堰的时候,高志强迎了上来,手里还拎着个塑料袋,说道:“我艹,幸亏把你给拉来了,要不然还真抓不到这家伙,这袋子里就是小女孩的袜裤和他自己换下来的裤子,有血呢。”说完,上去就朝任小伟头上一顿乱抽:“狗娘养的东西,人渣,还跑?叫你跑,狗东西。”

林子君强忍怒气,说道:“行了师兄,赶紧回去吧,回去再慢慢收拾他,治不死他。”说完还瞟了任小伟一眼。

任小伟的身体轻轻地一个哆嗦,眼睛里闪过一丝恐惧,林子君心道,这狗日的还知道害怕?知道怕就好,审讯的时候多用点暴力手段,就更容易突破了。

万一还不解气,送到号子里再特么让人收拾你,林子君恨恨地想。

这种人,一旦进了号房,注定是被虐的对象。别看号房里没啥好人,但对于小偷小摸、强&am;am;am;暴妇女的人犯,从来都不会客气,至于任小伟这种丧尽天良的人,更别想好过。

办案的警员么,打几下出出气也就罢了,打得狠了,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官那儿都不好交待,这种事儿,还是交给号子里的人收拾最好,只要不打死打残了,啥事儿没有。

回到警务所,高志强和林子君饭都没吃,就开始了审讯。

这也是惯例,好不容易抓到人了,先审过再说,顺利拿下,一切好说,不顺利地话再斟酌。

审讯异常得顺利,高志强才上去两个大耳刮子,还没解气呢,这厮就招了,是个不经打的主。

这种人,放在抗战时期,绝对是个汉奸。

事实就如林子君、高志强分析得一样。

快过年了,任小伟家里没什么钱,这家伙在城里跟几个小混混后面混了顿饭就回家了,看着别人都带着女孩去开房了心里就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琢磨着弄几个钱也去找个妞开开萦。

这家伙没敢在本村下手,怕被人发现认出来,就到了河对面的上河村去转悠了。转到一家院墙外边的时候,他发现墙外边有树,比较容易借力,就翻了进去。谁知,在屋里翻了老半天,别说钱了,一样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发现,头还磕到桌角一下,磕得生疼。

转到祖孙俩睡的床边,任小伟正小心地在床铺上摸索,不料小女孩睡梦中一个翻身翻到了他的手臂上。

任小伟没敢把手臂抽出来,却泛起了坏心思,心想,老子没钱泡妞,弄个不要钱的,便把小女孩轻轻抱了起来,从里边把院门打开,去了河边。

任小伟的家就在河对岸,对那一片的地形自然熟悉,便径直去了自己平时好去躺着的地方。

下河岸的时候,任小伟被石头绊了一下,小女孩惊醒了,他便捂住她的嘴,不让她吭声。

这时候任小伟已经精虫上脑,忍不住了,便对小女孩实施了性&am;am;am;侵。

后来,任小伟发现小女孩晕迷了,再一摸身下,好多粘粘的东西,好象是血迹,也吓得不行,就抓过小女孩的衬裤擦了几下,拿在手里跑回家了。到了家就把小女孩的衬裤和自己染了血的裤子脱下来塞到了塑料袋里。

这家伙在家里呆了整整一天半,哪儿都没去,直到今天中午到屋后上厕所的时候,发现有警察来抓他了,才提上裤子跑出来。

记完了笔录,让任小伟签字按指印的时候,高志强忍不住又抽了他几个大耳刮子,惹得林子君也上去踹了几脚。

把手铐给任小伟铐好,两人拉着他就上了车,上车之前,几个治安队员也上来踢了他几脚,吐了几口唾沫。

到了车里,林子君自然也不会让他好过,拉着他上了后排,把他按在座位前的空档里,一屁股坐了上去,既解气又能防止他狗急跳墙。

嫌疑人在车里撒泼、拼死一搏,导致发生事故的事儿多了去了,林子君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回到了署里,已经是傍晚十分,海大富正在刑警队的值班室里等着两人归来。高志强、林子君两人一进值班室,海大富就朝两人冲来,吓了林子君一跳。

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却见海大富一把扯住任伟的头发把他拽了过去,上去一脚把他踹翻在地,接着又拿起炉子边上插的火钳子,一阵乱砸,嘴里还直骂:“你个龟儿子,狗日的,我打死你!”

林子君看得目瞪口呆,这才想起前世的时候,有一回一个刑警中队长被人敲了闷棍,嫌疑人抓到之后,也是在值班室,海大富当时还没干署长,也是这般上来一通胖揍。

这也是个性情中人啊!

眼看着有一下差点砸到任伟的头了,林子君连忙上去抱住海大富:“海署,消消气,消消气,别打坏了。”

海大富恨恨地啐了口唾沫:“老子特么恨不得现在就把这狗日的弄死!”

林子君这时候才觉得解气,海署这性子,真解气!

这才是刑警本色!

没有真性情,对这种恶行都无动于衷,还干什么刑警?!

高志强填好了《呈请拘留报告书》,让海大富签了字,就去办公室开拘留手续去了。

海大富递给林子君一根香烟,说道:“子君啊,这案子多亏你来了,就不给你要功了,当然,你也不缺这个。明天啊,这个案子,你要讲一讲,怎么想起来学画画的,怎么引导受害人的,包括怎么抓到这个人的,都说说。我看啊,都得把画练好,把身体练好才行。免得再遇到这样的案子,画不出来,追不上人,丢人啊。”

林子君连忙表态:“海署您放心,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多少心得体会就都倒出来,绝不会藏私。”

海大富又感慨道:“你这一走,周署是高兴坏了,我可是愁坏了,真想把你再要回来。”

林子君一听这话,脑子里一激灵,心道:可别啊师兄,我这眼看着就要副科了,可不能把我再弄回来。

海大富也只是这么一说,当然不可能真把林子君要回来。

且不说周宏伟同不同意,要回来了给个什么位置呢?

还干队长?孟东方干好好的,又要往哪儿放?

提副署长?自己咋办?

这些问题,海大富怎么可能想不到?

无非是感慨下罢了。

海大富笑笑说:“我这话也只能在这儿说说罢了,可当不得真,作为你的师兄,我可不会扯你的腿。”

林子君一脸真诚地说道:“我知道,要不是海署您一直以来的照顾,也没有我的今天,不管我到了什么位置上,都不会忘了您的教诲。”

两人又寒暄了一会儿,高志强办好了拘留手续,海大富就安排人把任伟送去了看守所,俨然还是刑警队长的作派。

林子君和海大富也告了别,回家去了。

走到门口,林子君看着高志强和王亚伟将任伟押上车,心里觉得无比畅快。

实在是心情舒畅啊,前世的这起案子始终没破,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这次却因为林子君的出现,迅速归案,这心情,怎一个爽字了得?

第九十章 歪门邪道不能走

林子君回到家里的时候,朱玉秀刚好才开始盛饭。

林慧娴笑着说:“哥这鼻子就是灵,刚要开饭就回来了。”

朱玉秀问道:“你不是上午就出去了吗?怎么现在才回来?中午在哪儿吃的?

林子君没打算把案件的情况说的多详细,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不是刑警队有个案子吗,我去帮了个忙,一直到现在。”

林远山倒是知道些情况,听儿子这么说,估计是不想透露太多案情,就说道:“好了好了,赶紧去洗洗手吃饭。”

林子君刚坐下,饭碗还没端起来,bb机就响了起来。

朱玉秀以为是刑警队又找儿子,埋怨道:“这不刚回来吗,又找,吃完饭再说。”

林子君拿出bb机一看,是魏天雷留的言,就三个字:速回电。

林子君一惊:魏天雷有急事!赶紧到客厅,拿起电话往魏天雷家打了去。

才刚振铃,魏天雷就接起了电话:“林子君吗?”

“是我,别急,慢慢说。”林子君听出了魏天雷话里的焦急。

“王德良被巡警队带去了。”魏天雷还是很紧张,声音也很大,跟炸雷似的。

被巡警队带去了?林子君顿时松了口气,把听筒拿远了一点,同时也想起来了,前世的时候,王德良确实被巡警队处理过一次,是因为黄色录像带的事,想必就是这次了。

林子君一愣神,魏天雷又接着说道:“下午,王德良有个朋友从他那儿拿了一盘黄色录像带,在家里看的时候声音有点大,被人举报了,巡警队把他抓了去,他把王德良供出来了,说是从王德良那儿拿的。刚才巡警队把王德良从店里带走了。”

林子君心道,这事儿有点怪自己,没想起来提前提醒这小子,钱赚的也不少了,没必要做这种违法的事儿来赚钱。

林远山在一边也听见了魏天雷的话,就说:“告诉他,就承认那一盘好了,我一会儿去给张杰队长说说,罚点钱呗。”

林子君一听,心里一阵嘀咕,又是这话,前世的时候就给了这么个意见,被林子君给否决了,这回还是这样。

王德良和巡警队的队长张杰是有小过节的,这回落在了张杰手里怕是难办,而且还会牵连到作为合伙人的魏天雷。自己就算不管王德良,也绝对不能不管魏天雷。

老爸不知道情况,可自己知道啊。

于是,林子君对林远山说:“爸,你不知道情况,张杰去王德良店里买音响的时候,王德良没给他面子,一分钱没让。张杰当时就放话让他小心,别落自己手里了。这次要是真承认了,怕是连魏天雷都要进去,你说情都未必管用。”

林远山一听林子君这么说,也觉得难办了:“这样的话,还真是个问题。”

魏天雷在电话那头等得着急,催道:“你快想想怎么办吧。”

林子君想了一下,觉得还是按自己前世的意见办比较好,就跟他说:“这样吧,就帮他这一次,你去找机会跟他说,不能承认,不能落把柄到张杰手里。王德良放在你家里的录像带,你立刻处理掉,一盘也不能留。”

林子君可是记得很清楚,王德良因为家住的比较远,把录像带放了一半在魏天雷家里了,要是被搜出来,问题就严重了。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魏天雷出事。

魏天雷还是有些担心,问道:“你确定这样能行吗?”

林子君很肯定地回答:“确定。”

魏天雷马上说道:“行,我这就处理。”说完便挂了电话。

说实话,王德良的确有些太高调了,颇有些赚了钱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的味道。

如果不是怕牵扯到魏天雷,林子君还真想让王德良吃次亏,长长记性。

光明大道不走,偏要搞歪门邪道,这是取祸之道。

叹了口气,林子君继续他的吃饭大业,饿了大半天了,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这事儿没什么好说的,林子君自问自己不是不讲原则的人,但,谁没有亲朋好友没有七情六欲啊,警察不是人么?就不需要讲究人情事故吗?就算普通的朋友、熟人什么的,也免不了要尽点心意,更何况事关自己最好的兄弟呢?

魏天雷对林子君的话历来都很信任,执行力也是绝对到位,这一次也不例外。

半个小时左右,魏天雷就打来了电话,一是已经把所有的录像带全部烧了,包括自己家里的和王德良家里的;二是借送饭的机会把林子君的意见告诉了王德良。

林子君这才彻底放了心。

又过了大约一个小时,魏天雷再次打电话来,说幸亏处置及时,巡警队已经到两人家里进行了搜查,没有搜到录像带。

魏天雷的声音里透着轻松,还有逃过一劫的喜悦,最后说道:“之前我也不赞成他弄这个,是他自作主张进的带子,我考虑他已经买来过了,钱都花过了,就这一回吧,结果差点出事了。等这事儿过了,我就把钱拿回来,店就让他自己开吧,太吓人了,我可不想再经历这种事。”

魏天雷的这个意见,林子君也是赞成的,两世的经验充分说明,合伙生意不好做。

且不说这次可能会受到牵连的风险,以后,万一因为钱的事儿闹了矛盾,连朋友都没的做了。

常言道:男人无所谓忠诚,只是诱惑的力度不够大;女人无所谓坚贞,只是背叛的砝码不够多。

合作伙伴反目成仇的例子多了去了,林子君自己的经历就是明证。

林子君心想,有了这次的教训,王德良应该会反省自身了吧。

前世的时候,王德良很坚决地贯彻了林子君的意见,死抗到底。

张杰最终也无计可施,就那么一份口供不能定案啊。于是,先是让他每天到巡警队报到,然后又威胁他的父母让家里以钱作保换得王德良的自由。

而王德良老实巴交的父母由于担心过甚,真交了三千块钱到巡警队,张杰才放了王德良。

再后来,王德良和蒋红雪结婚后,成了警属,还找张杰要过钱,被张杰给拖的不了了之了。

这次,林子君也没打算提醒王德良交钱的事,铁了心地要他花钱买教训。

第九十一章 醉汉滋事也要管

吃完饭有一个多小时了,林子君还是觉得肚子有些胀,怀疑可能是中午没吃饭,晚上又吃得太饱了的缘故,便出去走走,活动活动。

路过巡警队的时候,林子君特意从窗户里看了看。只见王德良正无聊地坐在一张办公桌前,叠千纸鹤呢。

林子君估计蒋红雪应该是不知道王德良被巡警队抓来了,否则的话就算不去缠着张杰说情,也该陪着王德良聊聊天吧。

林子君也没有打算进去看王德良,张杰的性格他还是知道的,轴得很,越是有人去找他说情他越会拿架子打官腔。

既然已经安排好了,自己没必要去触那个霉头,或者说完全没兴趣跟张杰打交道。

紧了紧羽绒袄的领子,林子君继续往街里走去。

天气有些冷,预报夜间有雪,所以街里的人比平时更少。

走到虹城文化馆门口的时候,林子君看到有人在摆地摊,是用竹圈套石膏像的,不禁来了兴致,打算玩两把。

记得前世的时候,林子君专门找摆摊的要了个圈圈,在家里练了一整天,虽说达不到百发百中的水平,十中六七还是有把握的。

林子君给了摆摊的老板一块钱,换了十个竹圈,便站到了白线外边,仔细瞅着地上的石膏像,做势欲投。

却不料身后过来一帮人,其中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酒气熏天,把林子君往旁边一挤,朝摆摊老板说道:“给我来二十个圈。”

林子君瞅着小伙子的样子,明显喝醉酒了,就没和他计较,感觉没意思,这货明天醒酒了能不能记得今天晚上的事儿都难说,跟他扯什么蛋呢,还故意又往边上让了让。

小伙子站都站不稳,哪里能套得中石膏像?不到一分钟就扔完了二十个竹圈,他身后的几个伙伴前俯后仰大笑不已,林子君也觉得有趣。

小伙子大约是被同伴笑得脸上挂不住了,摇摇晃晃地上去几脚把地上的石膏像扫倒一大片,嘴里还骂着摆摊老板:“妈~了个比的骗子,骗子。”

摆摊的老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大婶,也没敢生气,只是轻声地解释:“小孩子都能套到几个,是你自己没套好。”

小伙子一听这话,更加恼火,又抬脚准备去踢石膏像。

林子君还在边上呢,哪能让他再去踢人家摊子?上前一步拽住了他的胳膊,说道:“行了啊,喝醉了回家睡觉去,别惹事。”

说实在的,这种醉鬼,林子君真是懒得跟他较真,而且石膏像的成本又低得可怜,被扫倒的那一大片石膏像也不过只值几块钱,没必要小题大做。

没想到小伙子却不依不饶,居然一伸手就抓住了林子君的袄领,他的几个伙伴也围了过来。

这个时候的林子君有很多种擒拿动作可以选择,但由于下意识的作用,林子君用出了最熟悉的动作。

伸出左手一抓一扣,扣住了小伙子抓住自己的右手,同时右手一伸卡住他的喉咙,上右腿一别,向左拧腰与右臂同时发力,又是一个切别摔!

说起来复杂,其实也就瞬间的工夫,小伙子已被按在地上。

林子君的右手顺手从兜里掏出了工作证,向着围上来的几人一亮:“警察!”几人顿时止步,面面相觑。

林子君见有效果,喝道:“赔钱,我可以考虑放了他!”这种小事儿,没必要那么较真。

几人中有一人连忙掏出钱包,取出两张一百元的钞票,递给摊主大婶,说:“对不起,朋友喝醉了,我赔给你钱。”

摊主大婶看看林子君,又看看这几人,没敢接钱。

林子君说道:“拿着吧,没事。”

摊主大婶赶紧接过钱,把地上的包一拎就走了。地上的石膏像一共也要不了二十块钱,直接就不要了。

掏钱的那人又说道:“不好意思,朋友喝多了,我们这就送他回去。”

林子君这才把小伙子拉起来,往几人身边一推,说道:“不能喝就别喝,走吧走吧。”

几人扶着那个小伙子,慢慢离去。

几个酒鬼,并没有给林子君的情绪带来什么影响,这些人都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人物,不值得林子君费那脑子。

林子君从地上捡起一个石膏像,是个孙悟空的造型,看着挺威风凛凛的样子,本来就是他瞅好了准备套的,于是,拿在手里,走了。

经历了这么一场小小的闹剧,林子君觉得肚子里的胀气消了好多。

魏天雷房间的灯还亮着,林子君看了看时间,还不到九点钟,不算太晚,就想上去找魏天雷聊聊。

魏天雷还沉浸在王德良的事件中,见林子君来了,又从头至尾地说了一遍。

林子君也把刚才在街上的事儿跟他说了一遍。

听着林子君对那个小伙子的描述,魏天雷发现被林子君教训的小伙子好象是自己的小师弟。

这是个不省心的主儿,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学习,高中没考上,家里人托关系把他弄进了邮政局,混了一段时间,还转成了正式在编的人员,专门负责特快专递这一块。

没料到,这家伙酗酒,十喝十醉,有一回正送快递的途中跑去喝酒了,居然忘了关上车厢的门,导致大批邮件丢失。

邮政局在赔了一大笔钱的同时,毫不犹豫地把他给开除了。

而魏天雷的另一个师弟,也在邮政局工作,却因为工作勤恳、表现突出,已经被提拔为部门主管。

据林子君的描述,魏天雷估计,今天晚上掏钱的那个可能就是这个已经升任部门主管的师弟。

这两个师弟,对魏天雷都很敬重,因为他的豪爽,和他的义气。

魏天雷感叹道:“同样是师弟,两人的境遇却是截然不同,真是不同的性格导致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际遇造成不同的结果啊。”

林子君笑道:“可不是么,换作你来经营音响店的话,哪里会有王德良的这一出?金钱的诱惑力太大,在金钱面前,有几个人能经受得住考验?王德良的以身试法,就是例子。”

没经历过生活的锻造时,最爱琴棋书画诗酒花,可以豪气冲天行天涯。

越是涉世未深怀揣梦想的少年人,越是立场坚定爱憎分明,越能禁得起诱惑。在社会化进程的洗礼中,尤烦柴米油盐酱醋茶,宁惜斗米折腰守小家。

越是阅历丰富饱经风霜的成年人,越是信念薄弱是非暧昧,只因,当初的那份纯真,早已经湮灭在岁月的长河。

有人说,人是会思考的动物,有时候,正是因为想得多了,烦恼才越多。

比如,林子君最后想到的是,如果自己不做警察了,遇到那几个醉汉,管还是不管?

或者这就是个伪命题,自己怎么会不干警察呢?

万一哪天不干了呢?真不好说。

第九十二章 绘画推广到虹城

早上,林子君六点钟准时起了床,去操场锻炼身体。昨晚并没有和魏天雷聊太久,十点多就回家睡觉了,也算是早睡早起了。

天气预报一如往常的不靠谱,天空虽然阴暗,天气也很阴冷,却依然没有半片雪花飘落。

跑完步,林子君想到了上次带洛瑶瑶晨练还跟人k的事,特意到练太极拳的那一堆人附近转了一圈,没有发现那个自称是黄朝徒弟的年轻人,估计很有可能不再过来教太极拳了。

没有真功夫的人,一旦露出了原形,谁还拿他当回事儿?

记得曾经看过王占军打擂台赛的视频,一伸手、一挑脚都能轻易将对手撂倒,那是真有功夫在身的,令林子君向往不已,这不仅是出于爱好,更是工作的需要。抓人的时候,打不过咋办?警察的形象也很要紧啊,被人打得鼻青脸肿,成何体统?

没有老师教,林子君只是自己练习,很难练出真正的太极功夫,也就只能是强身健体了,多次跟人动手,靠的还是散打的基本功。

虽然如此,林子君还是不打算花太多工夫去练习搏击,自己是警察,又不是运动员,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去锻炼?以后可能还会有更多有助于办案的技能要学呢,比如计算机、网络什么的。

回来的路上,林子君在上次和洛瑶瑶一起吃早餐的店里吃了几个包子、喝了一碗八宝粥,就直接去了虹城警察署的大礼堂,今天上午的开班仪式就在这里举行。

大礼堂的大门已经开了,主席台上边还挂了横幅:虹城县警察署局绘画技能培训班开班仪式。两个保洁员正在做最后的卫生清理。

林子君到了最后一排坐下,看着这个熟悉的礼堂,心里感慨万分。

这里最初是虹城县警察署行政拘留所,刘玉刚任署长以后把这地方改成了大礼堂,把拘留所搬到了北关外。

这是刘玉刚的得意之作,县委县政府和其他各大单位经常借用这个大礼堂开会,直接促成了虹城县警察署h县委县政府及各大单位之间极为协调的关系。

前世的时候林子君入党宣誓就是在这个地方,而今世却是在刑警队的大办公室完成的。

今天,自己将要作为绘画技能的推广者在这里发言,介绍自己的经验和心得。随着参训人员的陆续到来,一个个熟悉的面孔从脸前经过。

只有少部分人认得林子君,跟他打了招呼。

多数的人却已经把他当作了路人甲一般对待,没有了前世的熟络。

虽然,林子君对他们每一张面孔都很熟悉。

刘玉刚到县委开会去了,培训班开班仪式由海大富主持,林子君也应邀坐上了主席台。

随着虹城一中最为有名的美术老师张家义的到来,开班仪式正式开始。

海大富先是向大家介绍了张家义老师,然后又介绍了林子君:“林子君是现任碧石刑警队长,之前是从我们刑警队出去的精英,估计有不少人都认识。林队长对于工作的热情和认真不用我多说了,不知道的新人回去后可以向你们的所长、队长问问。今天请张老师和林队长来,主要是为了请他们给大家讲解绘画技能和实战应用。

首先,请林队长介绍下自己的经验和心得,然后就由张老师给大家上绘画课。现在,大家欢迎林队长给我们讲话。”

林子君打开麦克风的开关,清了下嗓子,说道:“在坐的有工作多年的老同志,也有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新同志,可能有的人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办这个培训班,以及学这个绘画到底怎么用于日常办案中去。下面,我把自己当初的想法和之后的做法给大家介绍一下。”

随后,林子君把自己当初是怎么想起来学绘画的、怎么练习的、怎么推广的、怎么把技能用到日常办案中去和一些注意事项详尽地给大家讲解了一遍,最后,又结合南墩镇任小伟案给参训人员做了极为细致生动的解说,包括如何引导受害人情绪、如何发问、如何着手画像等等。

张家义是虹城画界第一人,对于虹城县警察署的邀请很感兴趣,讲课的时候也非常用心,加之多年的教学经验,讲起课来诙谐幽默,生动有趣,又是由浅入深地逐步教学,几十个学员听得都是颇为认真,林子君也从中受益不少。

尤其是人物的精气神怎么刻画方面,张家义随手的寥寥数笔就如画龙点晴一般,就可以表现出人物特定的神韵,这可是绘画大师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有了张家义的现场表演,自己多加练习自然能够掌握。

因为心里还惦记着在医院的小女孩,下午的课,林子君没有去。

林子君到文具店买了带磁性的画板,又在街里买了些小孩爱吃的零食,便去了医院。

小女孩正在病床上摆弄音乐盒,很开心的样子,老奶奶坐在床边看着她,情绪也好多了。

林子君还没走到病床前,小女孩就看到他了,很亲热地叫道:“警察叔叔好!”

“小燕子好!”林子君也很亲切地跟她打招呼。

老奶奶连忙站起来,很拘谨地说道:“来看燕子啊。”

林子君点点头,随手把东西放在了床头。

林子君拿出画板,对小女孩说:“叔叔教你画画好不好?”

小女孩很高兴地说:“好,我要学画画。”

林子君开始在画板上画一些简单的图形,教小女孩画画。

过了一会儿,林子君觉得小女孩的注意力全都放在画画上了,就装作很随意的样子说:“小燕子,叔叔已经把坏人抓起来了,关起来了,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啦。”

小女孩果然很高兴:“太好了,小燕子再也不怕了!”

林子君感觉效果已经达到,就陪着小女孩又画了一会儿,然后就和这祖孙俩告了别。

自己不是心理专家,只知道小女孩的心理阴影要及时消除,却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只能根据模模糊糊的印象做个简单的心理暗示,暗示坏人已经被抓,再也不能出来害人了,让她心里关于警察叔叔的良好印象比不良的记忆更加深刻。

叔叔能为你做的就这么多了,希望你可以健康地成长,林子君在心里默默地为小女孩祝福。

他却不知道自己在病房外面与小女孩的父母擦肩而过,更不知道小女孩出院后会全家搬去外地,再也不回来。

第九十三章 飞雪迎春到京都

雪还是下下来了,林子君走出门诊楼的时候,有雪花落在了脸上。

林子君还没来得及将它抚去,便感觉到那一丝清凉。

雪花,已消失不见。

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飞舞,路上的行人走得愈发快了起来,还有跑的。

林子君却是很喜欢在雪中漫步,仿佛这个时候天地之间的距离最短,空气最是清新,头脑也更加地清明。

一片二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千片万片无数片,飞入芦花总不见。

林子君想起了郑板桥的这首《咏雪》,想象着诗中描写的情景,不禁感叹于诗人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寥寥几句,这雪花似乎就有了生命,就象顽皮的孩子在戏耍,玩捉迷藏,把雪花刻画得极为灵动,惹人喜欢。

林子君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这么一个画面:

小女孩奔到窗边,看着窗外大雪纷飞的景象,惊喜地叫道:“好漂亮的雪花啊!”

老奶奶抚着她的头发,喃喃地说道:“是啊,是个好兆头。”

日子还长着呢,但愿这家人能从悲痛中走出来。

看着随处可见的顽皮儿童冒着大雪无忧无虑地四处追逐、玩耍,林子君再次为小女孩的一家祝福。

临近春节,街上的人流量远超平日,漫天的雪花也没有让人们的兴致大减。

卖烟花爆竹和春联、玩具的摊子撑起了大大的油纸伞,一顶接一顶,占据了大部分的街面。

林子君从喧嚣的人群中穿过,感受着过年的气息。

洛瑶瑶这时候也不知道到了京都没有,那里是否也和虹城一样热闹呢?

从来没去过京都的林子君想象不出现在的京都会是怎样的喧闹繁华。

洛瑶瑶已于中午时分随父母到了京都的家里,京都的雪下得更大,到处都已是白茫茫的一片。

洛家的大宅是个占地十余亩的庭院,位于市郊,比之一些大家族,不算很大,却也足以显露出这个家族的不凡。

寻常人家哪有能力在市郊置下这么大的院落?

这不仅仅是财富的问题,更是地位的象征。

洛瑶瑶跟在父母后边亦步亦趋,去后院拜见爷爷,一路上不停地跟来来往往的叔伯、婶婶们打着招呼。

洛家贵在洛家排行老五,上面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下面还有个弟弟。

洛家老爷子已经八十岁出头,但仍然耳不聋眼不花,面色红润,身体的健康状况良好。

老爷子见洛家贵、林梦红夫妇带着洛瑶瑶来了,顿时眉开眼笑:“瑶瑶回来啦,快到爷爷这儿来。”

洛瑶瑶跟小燕子似的扑到爷爷身边,抱住爷爷的肩膀,娇笑道:“爷爷的气色越来越好了,看着比我爸还好,这是越活越年轻啦。”

洛老爷子刮了她的鼻子一下,笑道:“你这丫头,最会哄人了。”

洛瑶瑶皱皱鼻子,嗔道:“爷爷的手劲还是这么大,把我的鼻子都快刮塌了。我可没哄你,我说的都是大实话。”

洛老爷子笑着说:“还说没哄我,这么长时间也没回来看爷爷,是不是不想爷爷了?”

洛瑶瑶的脑海里顿时想起了林子君的奶奶,和林子君说过的关于“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那番话,眼睛顿时有些红润,蹲了下来,乖巧地趴在爷爷的腿上,愧疚地说:“爷爷,我错了,以后工作再忙我也抽时间回来看您。”

洛老爷子感受着洛瑶瑶的真切心情,不禁老怀大慰:“瑶瑶真是个好孩子,知道心疼爷爷了,比你那几个哥哥、姐姐强多了,爷爷没白疼你啊。”

洛家贵、林梦红夫妇看着这爷孙俩感情深厚的样子,也是相视而笑,都是同样的心思:这丫头去了林家两回,回来却越发地孝顺了,看来林家的家风不错,是个好现象。

谁愿意自己的亲家不循礼不懂事啊。

洛老爷子招招手让洛家贵和林梦红过来,笑着说:“你俩最让我省心,瑶瑶也教得好,我很高兴啊。”

洛家贵也笑着拍了老爷子的马屁:“这是您老人家教得好啊,仁爱淳厚的家风代代传嘛。”

洛老爷子笑道:“说得好啊,忠厚传家远,诗书继世长,咱华夏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啊,走,去前厅,和你大哥、二哥他们聊聊去。”说完,从太师椅上起身,向前厅走去,洛瑶瑶赶紧跟上,拽过爷爷的胳膊,就欲抱住,突然想起这是爷爷的胳膊,便改抱为扶。

看着林梦红略带促狭的笑意,洛瑶瑶心里又羞又恼,又是这个坏人,差点害我出丑。

躺枪的林子君到了家门口,拿出钥匙刚要开门,楼道里一阵冷风吹过,冷不丁打了个喷嚏,心道:这是谁在惦记我了吗?瑶瑶?

可不是么,洛瑶瑶的惦念从京都穿越时空,瞬息之间便到了林子君身边,真是快啊。

洛瑶瑶扶着爷爷到了前厅坐下,便站在了爷爷身边。

她的几个哥哥、姐姐在一边羡慕不已。

这个位置,除了洛瑶瑶,还真就没别人能站。

洛家老爷子对洛瑶瑶的喜爱,众人皆知。

洛家的老大洛家邦率先说道:“爸,这么冷的天,您怎么到前厅来了?”

“是啊,爸,您的老寒腿可受不得风寒。”洛家贵的二哥洛家国也跟着说道。

洛家老爷子摆摆手,说:“哪有那么娇贵?当年我过大雪山的时候可比现在冷多了,老六呢?”

洛家邦赶紧答道:“老六正在谈个合同,还没赶过来,已经催过他了,今天一定能赶回来。”

老爷子这才收回目光,叹道:“这孩子也不容易,这么大个摊子真是难为他了,你们做哥哥的,得多照顾照顾他。”

洛家邦、洛家国、洛家贵兄弟三人连忙称是,答应下来,老幺是老爷子五十多岁才得的儿子,在几个兄弟姐妹中最是得老爷子喜爱,整个家族都指望他赚钱呢,哪能不照顾他?

要说洛家二代人物的领军人物,还是现任江东省督办主任的洛家贵,颇得首长看重,正处在上升期。

洛家邦虽然级别比他高,现任商业总署署长,却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已经没有了上升的空间,估计这一任结束就会退下来。

洛家国却还不如洛家贵,当年因为受婚变影响,从教育总署常务副署长的位置上直接被调去京都大学担任了名誉校长兼党委副书记,已提前进入了养老阶段。

林子君向来不太关心这个级数的官员变动,目前仅知其准岳父是个副省级的督办主任,到时候知道了洛家的情况,不知会是怎样的心情。

第九十四章 飞越时空的元神

林子君回到被窝里,困意全无,又无事可做,于是拿出单放机和耳机,开始听古琴曲。

古琴曲的按摩效果一如既往的好,听着听着,林子君的意识里渐渐融入了一份宁静,进入了灵台清明的境界,意念似乎隐隐有种要冲破障碍的感觉,很迫切。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林子君感到自己的脑海里好象有轻微地“啵”声响起,似乎有什么,破了。

随即,林子君感到自己的意念伸出了体外,既有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又似乎仿若实质触手可及,这种感觉的出现,让他感受到自已的身体仿佛沐浴在一种暖流之中,身心无比舒畅。

沉浸在这美妙的感觉之中,林子君觉得自己似乎是在做梦,便想到了洛瑶瑶,要是能与瑶瑶分享这样的时刻多好啊!也不知道瑶瑶现在是否也在梦中,也在想着自己,真想去看看啊。

这样想着的时候,林子君的意念似乎感受到了一种情绪,远方的洛瑶瑶,也正在思念着自己。这样想着的时候,这意念竟缓缓地透出了窗外。

林子君感觉自己明显地看到了外面的白雪皑皑,看到了外面的雪花飞舞。

这意念停顿了数秒,似乎在找寻什么。之后,缓缓地向着一个方向飘去。

林子君透过这意念的视角,辨识出了意念前行的方向,是北方。

这意念一路向北,越过了公路,越过了河流,越过了大山,越过了高楼大厦,越过了黑夜,越过了黄昏,速度越来越快,超越了时空。

这意念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实质化,最终竟成了自己,似乎透明、隐形的自己。

林子君看到一条高速公路上,数十辆车因为雪天路滑,造成严重追尾,堵车堵了好几公里。他还控制意念稍稍停了一下,观看了下在这个年代难得一见的堵车情景。

最终,林子君的意念停了下来,因为,他看到了洛瑶瑶。

紫色的大门里边,洛瑶瑶挽着妈妈的胳膊,在庭院里悠闲地散着步,肩上挎着的包还是林子君送给她的那个,林子君清晰地看到包的一角已经磨损,大约是上次抢包贼抢包的时候在地上蹭出来的印痕。

洛瑶瑶与妈妈一边散着步一边说着话,还不停地跟一些亲戚打着招呼,然后到了后厅,跟一个老爷爷说着话,应该就是洛瑶瑶的爷爷。

……

吃完年夜饭,洛瑶瑶扶着爷爷回了后厅,说起了与自己的恋爱经历。

老爷子睡了以后,洛瑶瑶拿起了电话,是打给自己的,一脸欣喜地跟自己诉说着喜悦。

一个明显比洛家贵大一些的妇人走了过来,跟洛瑶瑶说着话。

这一切,好象,都是真实的?

包括中途自己看到的飞速闪过的画面?

林子君惊讶不已,完全没注意那个妇人和洛瑶瑶说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洛瑶瑶转身的时候,林子君似乎醒悟了过来,这,难道是回溯技能的升级版?

居然升级到这种程度?!

全面改版了啊这是。

一阵虚弱的感觉涌了上来,看着洛瑶瑶离去的身影,林子君的意念不舍地离开。

意念体缓缓地,轻轻地,迎着漫天飞雪,飘上了天空,顺着来时的路,返回。

意念体回归的速度越来越快,回到了黄昏,回到了夜晚,回到了林子君的卧室。

这意念体居然看见了林子君自己,此刻,正躺在床上,在被窝里。

似是感受到了越来越深的疲惫,这意念体轻轻地落了下去,融入了林子君的身体。

林子君睁开眼睛,环目四顾,发现自己还是在被窝里。

伸出手,在胳膊、大腿、脸颊捏了捏,也并无什么特别,除了感到脑子里有种很沉重很疲乏的感觉外,别无不适之处。

林子君想起了很久以前在气功杂志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说是佛道两家都有修习神念的功法,经过极度的放松、入定,积累神念,最终可以做到神念离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元神出窍。

而离体的意念体是可以支配的,可以按照修炼者的心意,飞越空间,超越时间,到达预定的地点。

高深的修炼者甚至可以将意念体化为实质,实现控物、攻击等各种功能。

而文中除了提及密宗的一种元神出窍的修炼方法以外,对于佛道两家的功法都语焉不详。

这里边最重要的是放松,入定,最简单易学却又最难实现。

说简单,是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什么叫放松,难就难在坚持。

擅长放松的人可以用最少的时间达到最好的效果。(有兴趣的书友可以尝试一下,效果绝对杠杠滴!)

想到这里,林子君确定自己刚才就是元神出窍了,这在任何年代可都是了不起的能力!这实在是个好消息!

不过就是需要的意念强度太大了些,半天多时间的回溯,就让自己积攒大半年的意念能量消耗一空。

要是能学会什么修炼意念的功法就好了,林子君只好感慨了一下,这年头,到哪儿找这种功法去?就算真有,谁肯教自己啊?

看来,只能跟之前一样,多听听古琴曲,享受音乐的按摩,别无它法了。

但,总之,这是好事。

如果,自己想看瑶瑶了或者别的什么人,貌似挺容易啊,用于办案更是神器级别的了。咱就把眼一闭,啥都看到了,还有什么案子破不了?

要是能带个相机啥的,就更好了,不但能看的见,咱把照片都拍出来,那可帅呆了。

赶紧听曲儿,按摩按摩。于是,又戴上耳机,全身放松,一边听着古琴曲。

所以说,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得了陇便又望着蜀,正如一首描写人之贪念的《不知足》诗:

终日奔波只为饥,方才一饱便思衣。

衣食两般皆足具,抬头却嫌房屋低。

盖了高楼并大厦,又想娇容美貌妻。

娶得妻妾生下子,恨无田地少根基。

置得良田千万顷,出入无船少马骑。

高头大马门前系,又恐无官被人欺。

知州知府还嫌小,司马道台仍觉低。

一朝入朝为宰相,又思篡位想登基。

心满意足做天子,东征西讨打蛮夷。

四海万国都臣服,吩咐快做上天梯。

升到天上还嫌低,更望万世死无期。

一旦求得长生药,再跟神仙比高低。

玉皇大帝让他做,还嫌天宫不华丽。

若要世人心里足,除是南柯一梦西。

第九十五章 心不在何来灵犀

大约是刻意加强了冥想训练的缘故吧,一早醒来,林子君一扫疲态,被子一掀,一个鲤鱼打挺就起来了,神清气爽,浑身通泰。

下了这么大的雪,操场上应该没什么人了吧,林子君决定去看看,而不是象往常一样阴雨天就在客厅里锻炼。

这不过就是一个临时的决定。

大街上少有行人,操场上更是连一个人都没有。

说什么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看来是不包括雨雪天的。

跑了一会儿,林子君就回家了,在雪地里跑步感觉很不爽,比平时累不说,鼻子还冻得生疼。这样的天气,最适合的大约就是打牌、喝茶了,智能手机普及以后再加上玩手机。

有时候,一些不经意的决定,往往蕴含着难以言喻的奇妙事件。

前世,一二十年都没遇到过的韩雪,这次,居然刚出了操场就遇到了,差点撞一块儿了。

韩雪定定地看着林子君。

林子君却不敢看她,生怕她说出“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联系我”之类的话。

犹豫了一下,林子君讪讪地说:“真是巧啊。”

韩雪大约只是很意外,或者已经把过去淡忘了吧,忘了这个被自己发了好人卡的男人。

韩雪的眼睛里似乎有雪花落进去了?化作了一滴晶莹滑落脸颊?

林子君宁愿是这样的情况。

怪不得前世在网上经常有人说:分手了就不要再见,再见只是惘然。

气氛果真是既微妙又尴尬,令人无所适从。

韩雪平复了一下情绪,扬了下眉毛,头也有些微扬,说道:“我喜欢这样的雪,所以特意早起了来操场看看。”

是啊,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这一点,根本不用刻意提醒,林子君就知道。

五年前,快过年的时候,下了一场大雪。

林子君一大早陪着她跑了十几公里,到城外的一座山上去看雪,看那山上的雪是不是如传说中的那么美丽。

这是个极度浪漫充满幻想的女孩,因为迷恋着一部警匪片的男主角而毅然决然地跟林子君分手。随着社会阅历的增长,她大约也早就知道了自己当初对于爱情的理解是错误的了,以至于对林子君心存愧疚,这一点,林子君后来从她的qq空间日志里得到了明证。

所以在前世,在去年春节之前,林子君去找她的时候,轻易地就再度扣开了她的爱情之门。

可是,可是,那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对林子君来说,已经是前世的记忆了。

重生以来,林子君并没有去打扰她,就连去年春节在家里搞了一帮同学聚会时都没想起来叫她。

原想着今世再也不会见面,谁曾想,会在这个时候遇到呢?

什么叫不期而遇?这就是,突如其来,让人毫无防备。

林子君强扯了一丝笑容出来,说道:“别来无恙否?”说完,又极度后悔,真想给自己个大耳刮子。

为啥?前世的时候,林子君去韩雪的单位找她,第一句就是这话。然后,韩雪还以灿烂的微笑,对他身着警服的样子大加赞赏。

自己是唯一一个到她单位找过她的人,而且,还是当初的初恋情人。

韩雪似乎没注意到林子君的想法,回答道:“还好啊,还活着。”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地球人估计都知道,说不知道的都是假装的,比如林子君。

林子君说道:“是啊,活着就好,然后才能活得更好,我一大早来跑步就是为了身体更健康,活得更好。”

尼玛,这话不能再说下去了,说的什么话这是?

林子君还没想好怎么说告辞的话,韩雪又发了话。

“陪我走走吧。”说完,韩雪直直地盯着林子君的眼睛。

“好啊。”林子君没敢犹豫,露出自以为很自然的微笑,却不知道自己的勉强在韩雪的直视下无所遁形。

同时,他也感受不到韩雪心内的叹息,心已不再,如何还有灵犀?

眼睛才是心灵的窗户,而不是笑容。

“这地上的脚印都是你的吧。”韩雪的声音如银铃般悦耳,却是让林子君的心里更加不安。

“嗯,我来的时候一个人也没有。”

“我早上也经常来操场,却没看到过你。”

“我去年六七月份就调到碧石工作了,平时很少回来。”

“是刑警队长吧。”

“是的。”

“我听人说过。”

“不胜荣幸。”

“那人说你为了个女孩跟人打架,还把人打伤了。”

“呃,,,谁这么无聊啊?”

“还说那个女孩长得特别漂亮,跟电影明星似的。”

“还行吧。”

林子君越来越觉得尴尬,浑身的不自在。

好在,韩雪主动地转移了话题,说起了自己参加工作以后的辛酸事儿,说自己到乡镇上去了,当了个会计,单位的主管领导一直对她有非份之想,说自己是如何地周旋,怎么保持独立与清白,怎么在同事的勾心斗角中做到超然物外,等等。

这些,林子君当然知道,前世的时候就听她说起过,于是时不时地插两句嘴,夸她夸她洁身自好,夸她冷静机智。

大约,韩雪只是需要这么个人来倾听自己的苦楚吧。

最后,韩雪笑了,笑得晶莹如雪,笑得阳光灿烂。

“谢谢你,谢谢你肯听我这么唠叨。”

“谢什么,咱俩用得着这么客气吗?”林子君说完,又想抽自己,这嘴得安个过滤器才行,不能什么话都说啊。

韩雪倒是笑着说:“是啊,跟别人我还真开不了这口,也就只有跟你说了。”

唉,是啊,这个骄傲的女孩子,怎么会轻易对别人说出这些心里话?

包括以前的同学,都知道她的高傲,高傲到让所有的同学都对她敬而远之,可谁知道她那一副冰山美人的模样只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呢?

韩雪也是个极为冰雪聪明的女孩子,林子君的窘样自然逃不了她的眼睛。

“回吧。”韩雪淡淡地说道。

“嗯,好。”林子君答应的很干脆。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似乎该说的话都已说完。

一直走到要分手的路口,韩雪率先说道:“今天很高兴见到你,再见。”

“嗯,我也是,保重。”

两人挥手,各自转身,留下两行清晰的脚印,向相反方向行进的脚印。

林子君发出一声叹息,消散在风中。

韩雪留下了几滴清泪,融进了雪里。

第九十六章 兄弟二人齐接站

林子君回到家里的时候,正好赶上吃饭,朱玉秀问道:“这回跑步怎么这么长时间?”

“在操场上遇到个同学,聊了一会儿。”林子君答道。

“哪个同学啊?”老妈的问话让林子君一阵头疼,干嘛问这么细啊?就算你认识的差不多一半了,也还有一半你不认识吧。

“你不认识,没到家里来过。”实话肯定是不能说的,否则的话,老妈还不知道怎么想、怎么说呢。

当年林子君和韩雪情意正浓的时候,韩雪曾经因为和父母呕气,一大早就来找林子君,并在家里吃了两顿饭,晚上才由林子君送回家。

后来,两人分手后,老妈还替林子君难过了一阵子。

如果现在听说林子君和韩雪又见面了,还不定怎么数落自己呢,洛瑶瑶可是深得林家人喜欢的。

好在朱玉秀也就随口问问,并没当回事儿,让林子君松了一口气。

不知怎么的,这次和韩雪的见面,让林子君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明明,自己没干啥啊?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

吃完了饭,林子君无所事事,便回房修炼去了。

不知道多久才能再施展一次元神出窍,只有勤加练习了。

以前看网络小说的时候,就经常见过修炼无日月的说法,没想到自己一陷进去,还真是这样子。

几天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这几天林子君连家门都没迈出过,更别提去操场了,打死也不去了。

如果不是每天要翻过一页日历,林子君甚至有可能错过了接洛瑶瑶的时间。

按惯例,林子君去了澡堂泡了一会儿,洗白白了,才去车站接洛瑶瑶。

到了车站的时候,林子君看看时间,才十点半,估计客车还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路上的雪还没化完,跑不起来。

想见媳妇的心思还是急了些,不稳重啊,可得注意点儿,别让罗小娇看了笑话。

一想到罗小娇,林子君一拍额头,众急急与独急急,孰急?怎么把魏天雷忘了呢?

于是,赶紧找了个电话亭给魏天雷打电话,让他赶紧过来接站。

看着魏天雷的身影出现,林子君心里顿觉轻松,哎呀,真不急了。

魏天雷的眉宇间,似乎还有隐隐的忧伤,这个痴情人啊,希望罗小娇的到来,会让他开始一段新的爱情故事。

魏天雷见到林子君,便问道:“大概什么时候到啊?”

林子君笑着说:“怎么着?比我还着急啊?”

魏天雷笑道:“我有什么着急的?我和罗小娇最多只能算是朋友,可不象你俩。”

林子君也回以微笑:“俗话说得好啊,一回生二回熟三回手拉手,人家这次可是带着诚意来的,你可别不当回事。”

这话倒是不假,罗小娇既然愿意陪着洛瑶瑶来了,必定对魏天雷的印象不错,否则的话,就不用说否则了,地球人都懂的。

魏天雷不置可否地笑笑,没接这话茬。

不知怎么的,林子君和魏天雷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很轻松,除了开心的聊天,完全不用动脑子,想什么就说什么,不需要考虑说的话得不得体合不合适。

所以,时间过得很快。

一辆南都到虹城的客车还没进站,林子君就看见洛瑶瑶了,这丫头,把上半身伸出窗外了,一个劲地冲林子君招手。

魏天雷看着也觉得很有趣,一脸的笑意。

这回,洛瑶瑶和罗小娇不象上回大包小包的带了很多东西,每人只背了个背包。

洛瑶瑶扑到林子君怀里秀了下恩爱,就把背包交给了林子君。

魏天雷很绅士地帮罗小娇拿下了背包,拎在了手里。

罗小娇很淑女地道了声“谢谢”,也不言语。

由于有了上次四人一同走路的经历,这次就成了自然。

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头前开路,魏天雷拎着包和罗小娇走在后边。

没走多远,林子君就看见徐能达过来了,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不停地吵嚷,徐能达时不时地转头喝一声:“别吵!到派出所再说!”

看见林子君的时候,徐能达笑着说:“林老弟新年好啊。”

林子君也连忙说道:“徐老兄新年好,这是干嘛呢?”

徐能达皱皱眉头说:“这两个人在争一个装钱的袋子,里边有两万块钱,都说是自己丢的,真是的,大过年的也不消停。”

洛瑶瑶见是林子君的熟人,兴趣大起,“这么说,搞不清楚是谁的钱?”

徐能达一见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哪还不知道两的关系啊,就摇摇头说:“这事儿真不好说,”然后又对林子君说:“走走走,到所里坐一会儿。”

林子君还没来得及推辞,洛瑶瑶却是兴致勃勃地回答:“好啊,”然后才看看林子君:“咱们去看看吧。”

林子君当然同意,于是一帮人浩浩荡荡地回了西关派出所。

徐能达安排人员分别给两个人做笔录,然后到办公室给四人倒了茶,才说道:“这个事儿还真挺难办,看来捡到钱的人也数过钱了,两人说的分毫不差,而且这钱不是从银行提的,都说是从家里拿的,要还钱,都说媳妇不知道。”

林子君心想,这种小事儿,以徐能达的水平,应该能处理好,根本用不着自己插手。

拎着钱从家里出来,就算媳妇不知道,总该有人看到吧。

就算没人看到,既然是还钱的,还给谁啊?总该有个还钱的对象吧。

就算都能找到还钱对象来,这事儿是突发事件,没经过事先沟通,总不能口径一致吧,分开一问便知真假。

按林子君的想法,甚至不用这么费事儿,把这些情况告知双方,再告知他们“将他人遗失物或者遗忘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的属于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估计捡钱的直接就不敢较劲儿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这明摆着假的撑不住调查,谁还会顽固到底呢?

所以,林子君兴趣了了。

也就洛瑶瑶这种不谙世事的小丫头才一头劲儿地凑热闹。

果然,两人做完了笔录,徐能达又去分别找二人谈了一会儿,事儿就结束了。

直接把钱给了失主,又把捡钱的人训了一通。

洛瑶瑶两眼冒光,一个劲地追问是怎么弄清楚的,徐能达笑着给她解释了一下,跟林子君想的基本一致。

洛瑶瑶听了,深感佩服,说道:“原来,这事儿这么简单!”

林子君笑着给她敲了个脑崩:“你以为?对徐哥这种经验丰富的老杆子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魏天雷和罗小娇互相了看了下,又笑了笑。

林子君眼尖,瞧见了这一次互动,心里很是满意。

很多时候,事情都不是那么复杂,不经意之间,就情意渐生,只不过当事人未必知晓而已。

还是在上次住的酒店,林子君为两人开了个标间。

四人便一起去了林子君家。

第九十七章 一对一对又一对

朱玉秀见魏天雷也一起来了,很有些意外,但再看到罗小娇,心里就明白了,觉得这两人还真是般配。

林家的人对于魏天雷的印象是一惯的好,而罗小娇又是洛瑶瑶的闺蜜,也是个很好的姑娘。对于林家人来说,魏天雷和罗小娇好了的话,那就跟亲上加亲差不多。

随着洛瑶瑶的到来,奶奶的脸上又堆满了笑容,这个肯陪自己聊天的孙媳妇,好象比较贴心呢。

这下子,一共八个人吃饭了,餐厅的餐桌就显得小了,坐不下了。

于是,林远山让儿子和魏天雷把客厅的八仙桌搬到了客厅中间当作餐桌了。凡是人多的时候,这个八仙桌就派上了用场,再多几个人的话,还可以在上面加个更大的圆桌面,一圈坐下十二三个也不显得拥挤。

吃饭的时候,奶奶和林慧娴做在一面,林远山和朱玉秀坐在一面,另两面分别是林子君、洛瑶瑶和魏天雷、罗小娇。

洛瑶瑶早已融入林家,丝毫不见半分拘谨。

魏天雷以前也经常在林家吃饭,跟在自家一样随意。

倒是罗小娇,这回却有些不大自然,一来感觉好象只有自己跟林家的客人一样,二来和魏天雷这么一落座,好象两人已经是一对情侣似的,有些扭捏。

事实上,大家的确是心照不宣、步调一致地促成了这样的坐法,这是亲朋好友之间惯用的招数,坐在一起,自然就亲近多了,多亲近几回,不就成了?

何况,林家人岂止就这么点招数?

林子君用筷子夹起洛瑶瑶爱吃的五花肉,殷勤地给她放到碗里,嘴里还说着:“喜欢就多吃点。”

朱玉秀也把林远山爱吃的鱼给他往碗里夹:“这是你爱吃的鱼。”

林慧娴则是把炖得很烂的排骨去掉骨头夹到奶奶碗里:“这排骨炖得可烂了,奶奶多吃点。”

然后,朱玉秀又招呼罗小娇:“丫头不要客气啊,想吃啥吃啥。”

林慧娴从桌子底下踢了魏天雷几脚,示意他给罗小娇夹菜。

魏天雷瞅了眼罗小娇,见她脸上隐隐有些红了,心道:莫非就在等我夹菜?

鼓了鼓勇气,魏天雷也夹起五花肉,放到了罗小娇的碗里,有些结巴地说:“这,这个好吃,你也,尝尝。”

罗小娇连忙低下头,扒拉起饭菜来,脸上羞意明显,都红到脖子了。

魏天雷也是一样,窘得不行,闷头一个劲地吃饭。

林子君见状大喜,这是有戏的节奏啊!

这就相当于相亲了,害羞就等同于默认,没拿对方当回事的话,至于害羞嘛。

两人再接触接触,加深下感情,妥妥的又是一对。

眼见一大家人都面带微笑,气氛有些微妙,林子君赶紧说道:“吃饭吃饭,吃完饭还要逛街呢。”

魏天雷不时地瞅瞅罗小娇,见她一脸娇羞的样子,不禁有些心跳加速,又给她夹了鱼,却没说话。而罗小娇吃这鱼的时候,脸上娇羞更甚。

这种娇羞无限的女孩子,最容易让人心动了。

大事定矣!

林子君心里仿佛乐开了花,心道:咱这一家人齐上阵,威力无穷啊!

吃完饭,林子君、洛瑶瑶、魏天雷、罗小娇四人一起,逛街去了。

林慧娴没有跟着凑热闹,这是典型的四人两对阵型,何况,魏天雷和罗小娇还没确定关系,正需要磨合呢。

几乎是下意识的习惯,几人逛着逛着就到了王德良的音响店门口。

王德良正在店里忙活,这是生意人的旺季,谁都不愿错过。

王德良把最好的音箱用了起来,超重的低音“咚咚”地直入人心,震得门上的玻璃都有些晃荡,林子君前世就曾担心有一天会被震得掉下来。现在看来,是白担心了。

蒋红雪也在店里帮忙,看起来已经提前进入女主人的角色了,林子君心道,得催着魏天雷早点退股了,这个店已经不是纯粹的朋友合伙了。

蒋红雪眼尖,率先看见几人进来,迎出来道:“哎呀,师兄师嫂来了,你看这店里忙的。”

若不是知道蒋红雪的性情,林子君几乎要以为这是在下逐客令了,她这是得瑟呢。

林子君笑着说:“这年前年后的都这样,忙了才好,多赚点钱好结婚啊。”看这样子,蒋红雪是已经被王德良拿下了,林子君这么说就是不见外了。

蒋红雪果然笑吟吟地说:“那是,到时还得好好谢谢师兄呢。”

王德良接待完一波顾客,笑眯眯地说道:“你们几个这是,才吃过饭?”说完还特意瞅了瞅魏天雷和罗小娇。

林子君笑道:“嗯,你嫂子和罗小娇中午才到,刚吃完饭,我和魏天雷陪她们来逛逛街,这不,直接就过来看你们了吗,事情结束了吧。”

王德良深叹了口气:“唉,升斗小民不容易啊,幸亏按你的指示办了,不然真麻烦了,老妈架不住张杰忽悠,交了三千块钱,可给我气死了。”

林子君安慰道:“钱是小事,可不要怪阿姨,她那不是担心你吗?你可别觉得赚了些钱就腰硬了,跟阿姨说话可得客气点儿,这才是儿子的本份。”

林子君这么说,是有些敲打王德良的意思。

很多人都有这毛病,在家里一旦成了经济主要来源,就容易心理膨胀,对待家人的态度有时就会失了分寸,忘了上下尊卑,这是个坏习惯。

王德良连忙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反正钱也出过了,再说什么也没用了,抽空看看能不能要回来吧。”

这钱,当然要不回来了,林子君是知道的,却不想再说这个事。钱的事儿林子君一惯不怎么在意,在意的是王德良对父母亲的态度。

几个人又聊了一会儿,见王德良实在太忙,就告辞了。

出了门,林子君对魏天雷说:“上次太晚了,就没去你家,这次带你嫂子去认认门吧。”

洛瑶瑶接话最快:“好啊好啊,去认认门,小娇姐也得见见家长。”

罗小娇大羞,抬腿就是一脚,洛瑶瑶连忙一跳,躲到林子君身边去了。

林子君心里是笑得不行,这俩丫头真是有趣得很,刚开始罗小娇一个劲地插科打诨,极力促成林子君和洛瑶瑶,动不动就把洛瑶瑶说得面红耳赤。现在正好反过来了,轮到洛瑶瑶调理起罗小娇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今年到罗家了。

第九十八章 发现偷车贼窝点

洛瑶瑶现在真是开心,抱着林子君的胳膊晃啊晃的,不时伸头看两眼满脸羞涩的罗小娇,贼笑贼笑的,搞得罗小娇越来越紧张,越来越象初次上门的新媳妇。

魏天雷的心里突然觉得愉悦起来,脸上的线条也不再那么僵硬,变得柔软起来。

林子君敏锐地觉察到了他的变化,不禁为他感到高兴。

成年人正儿八经地相亲,跟平时的追求不一样,因为都是心知肚明,只要第一眼有好感,就很容易步入婚姻殿堂。

这是常态。

快到魏天雷家楼下的时候,魏天雷见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推着一辆摩托车迎面过来,先是“咦”地一声,然后说道:“这摩托车怎么象是我的?”

等那个小伙子走到跟前时,魏天雷仔细打量了下后座上的后备箱,确定就是自己的摩托车。于是,从林子君身前绕过,就准备去把摩托车给拽住。

林子君赶紧把他搂住,小声说:“别动,别惊动他,跟着。”

魏天雷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图,连忙点点头。

林子君看了一眼洛瑶瑶,见她又是一脸兴奋的样子,就安排道:“你和小娇跟我俩一起去,这个人推着摩托车走不快,我们远远地跟着就行,四个人正好两组,每到一个路口换一组走前面。听懂了没?”

洛瑶瑶、魏天雷和罗小娇都是聪明人,也都在电影电视里头看过跟踪的情节,自然都明白的很。

于是,林子君和洛瑶瑶稍稍快了一点走在前面,魏天雷和罗小娇走在后面,远远地跟着偷车贼。

这个时候大街上的男男女女多的很,四人分做两组后在人堆里丝毫也不起眼。

偷车贼的警惕性并不高,他可没想到这么巧被摩托车的主人看到了,所以走得不急不快。林子君几人也不急,只是远远地跟着。

偷车贼穿过虹城的南北主干道之后,进了个巷子,林子君知道这个巷子还有两个出口,里面都是老房子,绕来绕去的比较复杂,不敢大意,就快速跟了上去。

到了巷口,林子君让洛瑶瑶从包里拿出化妆镜,先是蹲下来很隐蔽地通过镜子观察偷车贼往哪边拐了,然后再快速跟上。

最后,拐了几个弯之后,那偷车贼往巷子两边看了几眼。

林子君躲在一边通过镜子看到这情况,知道他这是到窝点了,进门前最后一次观察,看两面有没有可疑人物。

林子君的镜子是贴着地面与墙壁的夹角放的,而且只露出很小的一块,极其隐蔽。

偷车贼果然没有发现,观察过之后,就把摩托车腿放下来,开始敲门。

门是铁门,所以敲门的声音不大却很清晰,节奏很明显,是“咚”、“咚咚”、“咚咚咚”的顺序,然后再来一遍。

门开了,偷车贼把摩托车推了进去,门里有人说:“挺快啊,你的任务这就完成了。”

偷车贼说:“那是,刀哥我出手哪有落空的?”

随着关门的声音响起,林子君带着几人赶紧退出了巷子。

林子君不能不小心,这个团伙不知道有多少人,万一有别的同伙回来,发现有人在盯着,就麻烦了,所以不能象上次在南都抓人一样,一边自己盯着一边让媳妇去警务所报警。

出了巷子,林子君把自己的想法跟几人说了一下,几人也都很认可他的说法。

最后,林子君对魏天雷说:“如果只是找回你的摩托车,在你家楼下直接动手就可以了,那人绝对跑不掉,但他的同伙肯定抓不到,而且他也绝对不会交待更多的案子。这是个团伙,只抓一个太可惜了。”

魏天雷笑着说:“都找到老窝了,我这摩托看样子是保住了,怎么做你决定呗。”

林子君找了个电话亭,给城区警务所所长郑卫东打了个电话,把情况跟他说了一下。

郑卫东很高兴,这个林子君简直就是及时雨啊,前些天刚抓了两个抢包的,带破了前期的七、八起案子,给所里加分不少。这次又要端掉一个偷摩托车的团伙,简直,简直没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了。

警务所的工作最是繁忙,案件也最多,远非虹城其他十几个警务所可比。郑卫东能在城区警务所当上所长,并且干得有声有色,能力毋庸置疑,不然怎么会有“铁手”的外号。

挂了电话之后,十分钟左右,郑卫东就到了。先是感谢林子君的帮忙,然后,郑卫东把自己的打算跟林子君也说了下。

这一片区域一共就三个出口,管片警员张曙光等下穿便衣去认下门,就可以确定家主身份(自住),或者租房的房客身份(出租房),然后就可以向下进行。

林子君让洛瑶瑶和张曙光一起去认了门。不出所料,经过张曙光确认,这是个出租房,一间偏屋三间堂屋,带一个小院子。租房子的是一个外地的年轻人,具体哪个地方的人、叫什么名字回去一查档案就知道。

但郑卫东表示没必要再查,把握好动手的时候就好了。

许进不许出,这是郑卫东思路的核心。

郑卫东打算找三辆地方牌照的车子,把三个出口守住,每个出口配一个居委的老人员,只要是从里边出来的生面孔,一律拿下,审查过后再说,最后,在夜间动手,把出租房里的所有人拿下,人赃俱获,就好办了。

郑卫东的安排,林子君觉得可行,剩下的事儿,就没打算参与。

只要抓到人起到赃,郑卫东自然有的是手段撬开这帮人的嘴,这一点林子君深信不疑,不然岂不是辜负了“铁手”的美誉?只是嘱咐郑卫东把魏天雷的摩托车查扣之后给他打个电话领回去。

这点小事,郑卫东当然应允,让魏天雷领摩托车的时候顺便做个笔录,把发现摩托车的情况写一下。

经过这个事,耽误了半天时间,眼看要到做饭的时间了,魏天雷先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林子君他们要到家里吃饭,让老妈多准备几个菜。

罗小娇在一边听着,竟然,又有了羞意。

想必是想到媳妇见公婆了吧,林子君心想。

一路上,洛瑶瑶各种猜测,猜测那个团伙有多少人,有没有女的,能查获多少摩托车等等。林子君哪知道啊,便随口应付,说估计得有五六个人,摩托车估计怎么也得有十辆八辆的,应该有女的,等等。

魏天雷只是笑着,不吭声。

罗小娇也是。

但,两人有时候也会互相看一眼,笑着。

第九十九章 不小心抓到大鱼

到魏天雷家的时候,他妈妈刘阿姨一看到四人进来,眼睛顿时一亮。

靠林子君很近的姑娘,看样子是他的女朋友了。

那个在门外有点害羞、还要魏天雷拉一下进来的,是谁?好俊的姑娘!

林子君见了刘阿姨或者魏叔叔都会第一时间打招呼,这次也不历外:“刘姨好,”随即又对从卧室出来的魏叔叔喊道:“魏叔叔好。”

洛瑶瑶是夫唱妇随,紧随着林子君的声音喊道:“刘阿姨好,魏叔叔好。”声音清脆、甜美。

刘阿姨和魏叔叔俱是一脸笑意:“子君来啦,快坐下喝杯茶。”

罗小娇的声音可就没洛瑶瑶响亮了:“刘阿姨好,魏叔叔好。”声音小得很。

魏叔叔和刘阿姨都直盯着罗小娇看,魏天雷似乎在犹豫,不知道怎么介绍罗小娇。

林子君正准备开口,罗小娇居然抬起头,自我介绍了!

“我是罗小娇,魏天雷的女朋友。”

此言一出,满室皆惊!

魏叔叔和刘阿姨是惊喜,魏天雷是惊讶。

洛瑶瑶嘴都合不拢了,这,这是罗小娇吗?

唯有林子君暗赞:好一个罗小娇,这是个敢爱敢恨的丫头啊!

罗小娇的心里反倒轻松起来,这魏天雷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但通过洛瑶瑶的介绍和这两次相处的表现,明显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起码值得一处。

与其老是被动的被洛瑶瑶调笑,不如大大方方的,谈朋友怎么了?你情我愿的。

魏天雷倒是挠起头来,轮到他害羞了,尤其是罗小娇伸出小手拉住他的大手的时候……

惊爆一地眼球!

魏叔叔和刘阿姨满心欢喜,这几年,儿子因为那个什么沈依然心里有多少痛,当父母的哪有不知道的?

不敢说,不能提,生怕让儿子更难受。

托了那么多亲朋好友给儿子介绍对象,他一个都不愿见,实在逼急了才去应付一下。

儿子有多少次午夜梦回,长吁短叹,这些,当父母的都心知肚明,都感同身受。

如今,总算有了女朋友了,都带回家来了,这让二老怎么能不高兴?怎么能不激动?

刘阿姨轻轻抹去了眼角的泪水,给几人倒茶。魏叔叔却是去了厨房,不知是要亲自下厨还是抒情去。

罗小娇连忙站了起来,接过茶瓶,说:“阿姨,我来吧。”

刘阿姨连声说“好”,转过身,继续抹着眼泪。

魏天雷在这个时候,才感受到二老的心情,为自己这几年的浑浑噩噩后悔不已。

对于罗小娇的表现,生出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激。

林子君还好些,反应不大。

洛瑶瑶是个感情细腻的人,却是明显感受到了这些异样的情绪,拉住了林子君的手,紧紧握着。

魏叔叔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子君啊,有些时间没来了,魏叔叔弄几个菜,等会爷俩喝几杯!”

“好啊,难得魏叔叔出手,不喝酒怎么行?”林子君应道。

相比之下,更为难得的是,林子君也有想喝酒的时候,比如今天。

林子君没有喝醉,平时不喜欢喝酒,不代表不能喝。

醉的是魏叔叔。

他这个年龄,哪是林子君的对手,尤其是心情高兴,不加控制的时候。

告别了刘阿姨,林子君、洛瑶瑶、魏天雷、罗小娇四人一同离去。

洛瑶瑶和罗小娇要住酒店,林子君和魏天雷怎么着也得把两人送回去吧。

洛瑶瑶一如往常抱着林子君的胳膊。

罗小娇与魏天雷走得很近,两人的胳膊不时地会碰几下。

洛瑶瑶从后面捣了罗小娇几下,示意她主动点,抱抱胳膊而已嘛,貌似可以了吧,都自认是人家女朋友了。

罗小娇几经催促,胳膊伸了几伸,轻柔地抱上了魏天雷的胳膊。

林子君高兴之余,觉得奇怪,她为什么抱的是右胳膊呢?

难道洛瑶瑶就知道我左胳膊更有力些而罗小娇知道魏天雷右臂的力量更强?

真是奇怪。

晃悠到酒店楼下的时候,洛瑶瑶趁着魏天雷和罗小娇不注意,偷偷亲了林子君一下,说:“我回去睡了啊,晚上要想我哦。”

林子君当然答应,然后洛瑶瑶又笑着对魏天雷说:“你也得想小娇姐哦。”

魏天雷笑着点点头。

罗小娇却是给了洛瑶瑶一拳,两人嬉闹着上了楼。

林子君拍了下魏天雷的肩膀,笑道:“走吧,人都上去过了。”

魏天雷很认真地说:“子君,谢谢你。”

林子君笑笑说:“傻了吧,咱俩用得着说谢谢?”

魏天雷有点自嘲地说:“是啊,我是傻,这么长时间都没有顾及到爸妈的感受,让他们担心了这么久,所以要谢谢你,并不是因为你们为我介绍罗小娇这件事情。”

林子君也很有感慨:“我明白,以前我见了魏叔叔和刘阿姨的时候,他们总是笑着,我也没想到,原来,他们的心里也这般难受。罗小娇是个好女孩,跟你一样,好不容易走出阴影了,你们要好好的。”

魏天雷点头答道:“嗯,会的,我想我不会让你们失望。”

两人各自回家,脚步同样的轻快,有力。

还没进家门,林子君的bb机就响了。

林子君拿起一看,是城区警务所的号码,郑卫东打他传呼了,让他过去一趟。

想必不会是魏天雷摩托车的事,应该有什么别的问题吧,林子君想着,便到家里给郑卫东回了电话。

郑卫东的心情应该很好,在电话里跟林子君说了晚上七点多抓捕的情况:这些人竟然是自己做饭吃的,正吃饭的时候被郑卫东带人一锅端了,一共抓到七名嫌疑人,查获摩托车六辆和一辆前来接赃的厢式货车。

但同时,郑卫东提到了一个情况让林子君也来了兴趣:其余六个嫌疑人都或多或少地交待了一些问题,只有一个嫌疑人一言不发,另六人都只知道他外号长毛,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且,这个长毛在抓捕的时候还稍有反抗,身体素质很好。

郑卫东凭多年的经验判断,这个长毛是条大鱼,不定身上背着什么案子呢。

林子君也有同感。

按惯例,这些盗窃摩托车的小毛贼都比较容易审讯,抵赖不掉的认就认了,光棍的很,更多的案子呢,多花点工夫也多少能再挤出来一些。

出现死不开口的情况,多半是身上还有其它案子,怕会被牵连出来,索性咬死不开口,到法院审理阶段,判多少是多少。

这就有点意思了,林子君来了兴趣。

第一百章 小偷竟然是军人

到了城区警务所,林子君直接到所长室找到了郑卫东。

郑卫东对这个大福星很是热情,从办公桌前起身,绕过办公桌来跟林子君握手,笑着说:“这么晚了,还麻烦你过来,真是过意不去啊!”

林子君也笑道:“郑所这是在挠我的痒处啊,哪能不来?”

郑卫东从抽屉里摸出一条硬中华,扔给林子君:“老哥我这也没什么好东西,这条烟是我战友带来的,来路正得很,林队不要客气。”

林子君当然不会跟他客气,欣然收下,这东西在虹城现在还是稀罕货,限量供应的,市面上难得一见。

郑卫东的脸上笑意更盛,说道:“林队经常到外地协助办案,这回就帮老哥个忙。”

林子君早有心理准备,也不推辞:“郑大哥别客气,需要小弟做什么尽管说,义不容辞。”

谈及正事,郑卫东收起了笑脸,很郑重地说:“这个长毛,嘴很硬,能用的招数都用了,就是不开口,虽然按盗窃收案的话没问题,可我就是觉得这家伙身上有事儿,不甘心这么草率结案,所以想请老弟出手,把他拿下来。”

林子君在前世就很清楚郑卫东的手段,他既然说能用的招数都用了,这个长毛仍然死抗,必定是个心志极坚的硬汉子,寻常的手段看来是不会有效果了。

林子君让郑卫东带他到审讯室看看长毛,郑卫东也不避讳,把他直接带进了审讯室。

只见长毛被反铐在窗户上的钢筋上,仅脚尖着地,上身的衣服出被扔在一边,地上还有个电风扇正对着他直吹。

林子君看着这场景,直接就是一个哆嗦,我艹,这得多冷啊。

长毛只是闭着眼,一声不吭,问什么都不说,完全不理会审讯人员。

林子君看着长毛的上身,又把他转过来看下前上,似有所悟。

这家伙的肌肉并不是很厚,却是力感十足,应该是长期锻炼的结果。胸口的各种疤痕有许多,估计跟人拼命的次数不少,但后背却没什么疤痕,想来是条硬铮铮的汉子,没转身逃跑过。

对付这样的人,郑卫东那些手段是没用的,反而更激发他的傲气。

林子君很沉稳地说道:“把他放下来吧,衣服也穿上,坐审讯椅上就行了。”

郑卫东不知道林子君要怎么审讯,见他发话,连忙让人按他的话去做。

长毛抬头看了林子君一眼,没有什么所谓的感情色彩,但林子君知道,起码,他对自己的抗拒会少一点。

林子君让审讯人员出去,只留下郑卫东在场。

其他审讯人员的身份摆在那儿,没有力度。

林子君想了想,先开口介绍身份:“我是林子君,刑警队长,这位是郑卫东,所长。”

这是必要的,两个人的身份在这个小县城,算是有点份量的了,同时参加审讯,足以说明对长毛的重视。

长毛抬眼看了两人一眼,仍然没有做声。

但林子君相信,他心里一定有所触动。

林子君并没有直入主题,这个时候,让他开口地是最重要的。

“你是条汉子,看你身上的伤疤就能知道,几乎全在正面,勇往直前,从不退缩,是吧。”林子君并不掩饰对于这种优良品质的欣赏,

“我很喜欢与这种人交朋友、打交道。”

林子君的声音很平淡,但很有力度。

“但我很想知道,你跟这帮垃圾混在一起,还有什么好骄傲,好自豪的。”

长毛没说话,但表情变了,瘦削的脸上稍有抖动,眼神也不那么冷峻,反而有了些痛楚。

就是这个时候!

林子君开始获取他的记忆。

林子君看到的画面说明,长毛是个军人,是个特种部队的军人。

长毛的视野里,出现的第一个画面就是一个训练基地,随后的画面就是一些训练的场景,然后就是和队友一起执行任务的画面,最后,林子君通过长毛的视野目睹了一场触目惊心的“大战”。

长毛在回家探亲的时候,在县城里遇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爷在路边摆着摊子卖山货,一帮城管过来,掀翻了老人的摊子,其中一个城管还踢了老人一脚。长毛愤而出手,遭到了七、八个城管的围攻。结果显而易见,这帮人哪是特种兵的对手,一会儿工夫就全部倒在了地上,其中踢老人的城管大约是遭到了长毛的“特殊照顾”,被一脚踹飞了出去,后脑撞着墙了,流了一地的鲜血,怕是活不了了。

长毛没有再回到部队,而是辗转流浪于各个城市之间,最终被江波市一个保安公司收留。这个保安公司居然暗中掌控着一个盗窃、销售各种赃物的团伙,长毛此次前来,就是代表公司来收货的。

在长毛的记忆里,多次出现“野狼”特种部队的番号。

林子君相信,这就是长毛之前服役的部队。

可是,在这个年代,关于打死城管的新闻,这两世,林子君都没有听说过,倒是在十几年后网络上报道过类似的消息,但肯定与这个长毛无关了。

那个城管没死?林子君不禁猜到这种可能,脑袋撞墙上去了,出了很多血,并不代表着这人就死了,如果只是重伤的话,这种事情不了了之的可能就很大了。

这样的话,长毛想极力隐瞒的,无非就是自认为的“杀人”命案,而实际上,这起命案很可能并没有发生,那这个事情,可就不算什么事了,一帮蛮横的城管,打了也就打了,活该。

想到这里,林子君长出了一口气,这么个铁铮铮的共和国军人,还真不希望他是个杀人犯。

林子君站起来,走到郑卫东身边,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我直觉这家伙是个军人,有些事人多了不好说,老哥让我单独跟他交流一会儿,保证误不了事儿。”

郑卫东心道,这家伙,怕是有什么绝活不想让我知道吧。于是,转身就出去了。

林子君坐下后,静静地看着长毛,看着他脸上变幻的表情,知道他内心里肯定是极度矛盾、极度懊恼,不忍见他这般饱受记忆的折磨。

“你是个军人,至少曾经是,对不对?”林子君尽量用很平静的语气问道。

“是。”长毛终于开了口。

“一般的部队估计培养不出你这种汉子吧,是哪个特种部队的?”

“野狼。”

“哦,我听说过,里面的都是全军的精英,多次外出执行任务,获上层赞誉无数,是吧。”

长毛有些诧异,但还是点点头。

“我再重复一遍,我很喜欢跟你这样的汉子交朋友,这不是虚言。”

长毛的眼神有了几分光彩,腰也挺得更直。林子君心道,这就对了,不然后面不好沟通了。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吗?”

“段英杰。”

“好名字,名如其人。”林子君倒不是随口敷衍,他的记忆画面里,段英杰的确当得起英杰二字。

段英杰似乎想到了自己犯的“杀人案”,眼神又黯淡下去。

林子君盯住段英杰的眼睛,很随意地问道:“你想隐瞒的是什么案子?命案?”

段英杰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是。”

这事儿一说出来,段英杰仿佛得了解脱一般,把两年前打城管的事儿一口气都倒了出来。果然和林子君看到的画面一样。

林子君笑着问道:“打城管的事儿,你后悔吗?”

段英杰不知道林子君为什么发笑,但却很认真地回答:“后悔肯定后悔,但再遇到的话,还是会动手,这个改不了。”

林子君越发地想笑,继续问道:“你为什么会认为那个城管死了?如果没死呢?”

“如果没死,”段英杰正准备接着说,突然反应过来了,惊喜地问道:“没死?你是说那人没死?”

林子君笑得很开心,这个可叹又可悲的汉子啊,被自己吓成了“逃犯”,落到了贼窝。

“我不是百分百确定,但,至少有九成的把握,我只听说过特种兵被一帮城管打伤的传言,却不曾听说过特种兵打死城管的传言。”

“太好了!”段英杰要不是还被铐在审讯椅上,估计要高兴地跳起来了。

“我建议你把现在的问题谈清楚,争取立功,同时,把自己是现役军人的身份说出来,和部队上取得联系,你不过失踪两年,部队不会就不认你了吧。”

林子君搞不清楚部队里的规定,但想象的话,应该不会那么不讲情面。而且,如果算现役军人的话,段英杰的案子,可就不是地方上随便就可以管的了,要么带回部队处理,要么开除军籍以后移交地方处理,这两种处理方式都有前例可循。

“嗯,好,谢谢你林队长。”段英杰发自内心的感谢眼前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刑警队长。

“行了,不多说了,等下有人来给你做笔录。记着啊,一是检举揭发那个保安公司,争取立功;二是和部队取得联系。其余的就听天由命吧,总之不会比现在更差。”

段英杰连忙答应下来。

第1011章

周六上午,王昊破天荒地没睡懒觉,坐着第一班公交车赶到了云雾山。

因为,他一大早被尿憋醒之后,脑子里再次出现上次听到过的声音:“主线任务发布,云雾山探查。数千年以来,地球被封印,灵气被隔离。近期云雾山出现灵气波动,请立刻前往探查,吸收灵气。”

但对于王昊“你怎么知道云雾山有灵气波动?完成任务有什么奖励?”的问题,系统却并没有作出回答,也没有给他随机传送。

不过,这个任务的发布,让他的心里跟猫抓似的,一刻也不能平静。

他从小就是个好事的主,好奇心极重。

看蚂蚁上树能看一整天忘了吃饭,上学路上遇到交通事故能跟到医院耽误了上课。

系统发布主线任务了,以他的性格,怎么可能会放过?

云雾山一号山峰山势雄伟,道路崎岖,或者说没有明显的道路。

沿途一个人也没看到,只有王昊自己,拖着笨重的身躯攀爬而上。

那一身的肥肉给他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快到悬崖的时候,喘着粗气的王昊敏锐地觉察到空气中有种与别处不同的气息。

站到悬崖边上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明显。

悬崖下面绿树成荫,薄雾缭绕,不知深几许。

正和他梦中所见一模一样。

使劲地吸了一大口这里的新鲜空气,他顿时觉得头脑清明了许多,疲惫的感觉也得到了明显的缓解。

“这就是灵气?”

王昊记得任务里说的是云雾山出现灵气波动,还要他吸收灵气。

“这特么怎么吸收?难道就是大口的吸气?”

他的念头刚起,已经有些熟悉的声音提示道:“你已发现云雾山灵气波动,请按照以下口诀进行吐纳导引,吸收灵气。”

随即,他的脑海里出现一段口诀:“玄黄吐纳导引术,总纲:盘膝端坐,脚分阴阳,手掐子午,五心向天,二目垂帘,眼观鼻,鼻观心。闭口藏舌,舌顶上腭,呼吸绵绵,微降丹田。心神意念守祖窍,三花聚顶秋月圆。下座拂面熨双睛,浑身上下搓一遍。伸臂长腰舒筋气,静极而动一阳现。

行气要诀:深则蓄,蓄则伸,伸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则长,长则退,退则天。天几舂在上,地几舂在下。顺则生,逆则死。”

王昊只在玄幻小说中见过修行相关的内容,而且看书的时候全是直接跳过去的,此时一看到行气要诀这苦涩难懂的口诀,顿时觉得头大。

“呃,前面的还好说,后面的这什么行气要诀,整不明白啊,能翻译一下不?”

系统满足了王昊的要求,但同时又说了个坏消息:“可以翻译,但因为系统能量不足,翻译之后就得休眠,需要你自行领悟了。”

“那,得休眠多久?”

“不确定,要看你能吸收多少灵气了,少则三五个时辰,多则三两天。”

王昊心下一松:“最多也才三两天,貌似不算多久,那就好,翻译吧。”

系统的翻译速度很快,一篇浅显易懂的口诀瞬间便出现在王昊的脑海里:行气时要深深吸气,体内蓄积的气体增多,然后引气下伸,稍停,意固气于下焦;然后缓缓呼出,如草木之萌芽,往上长,与下伸的道路相反而退出,退到绝顶;即缓缓呼气,直到腹中秽气全部吐出为止。这样,天机便朝上动,地机便朝下动。顺此行之则生,逆此行之则死。

“好吧,记住了。”

就象过目不忘似的,整篇口诀和一些关于修炼的基本常识立刻印在了王昊的脑子里。

这记性,强大的一匹!

看来,醒神丹的药效还没过去呢。

王昊盘腿坐好,按照口诀开始练习吐纳导引之术。

第一次修炼的人,最难的便是入静,就是进入心静的空灵状态。

他一会儿想着学习,一会儿想着游戏,一会儿想着修炼,脑子里还出现过秋寒雪。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没什么效果,他完全感受不到打坐、吐纳有什么鸟用。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感觉到有一小股暖流,从头顶顺着身体前侧中线流入小腹内。

这时,他突然觉得灵台变得清明了,那些纷芜的杂念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小腹内升起一种温热的感觉,然后慢慢扩散到全身。

片刻工夫,他就觉得浑身上下象刚洗完澡似的那么轻松、舒适。

这是一种懒洋洋的、舒服到极致的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王昊的整个心神完全沉浸到这样的吐纳导引中去了。

作为一个一天也没修炼过的小白,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入定状态,也就是深度的入静。

一股肉眼几乎看不到的灵气,从悬崖之外的一处空间源源不断地进入王昊的体内,流进了他的小腹,缓缓地旋转。

王昊虽然以前学习成绩糟糕的一塌糊涂,却不是笨人,反而极有悟性,无非是心思没放在学习上而已。

进入了入定状态之后,他无师自通地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不停运转的暖流上,感受着暖流在体内的运行状况。

这是正确又快捷的方法,是道家传统功法中内视或者说观景的基础。

随着灵气的不断注入,那暖流在他的小腹内逐渐形成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气旋。

气旋不停地旋转,自然产生了一股吸力,不需要他再刻意引导便自动从头顶吸入灵气,经体前经脉汇入小腹。

那里,就是传说中的下丹田,后天修炼出来的元气的储存之所。

之前看一些玄幻小说里说修炼无日月,王昊觉得那都是作者瞎编的,什么一眼一闭再一睁,数月数年甚至千万年便过去了,扯淡呢吧。

这回轮到自己了,他总算有了初步的感触,这特么才第一次练习吐纳导引,还是基础的不能再基础的功法,竟然一不留神就七八个小时过去了。

来的时候旭日东升,现在已是夕阳西下了!

若不是系统声音惊醒了他,他还不定要什么时候才能醒来呢。

系统提示:“你已完成云雾山探查任务,奖励洗髓丹一枚”。

他从打坐中睁开眼睛,发现虽然是晴空万里,日头却已经快要落到地平线了。

他感觉脑袋有点昏昏的感觉,跟之前刚吸收灵气的时候大不相同,觉得很奇怪:之前不是还觉得头脑清醒、身体舒泰吗?这会子怎么昏沉沉的?

他机械地转了转脖子,颈椎“咯咯”地响了几声,感觉才好受些。

仰头的时候,他看见头顶上方有一大团浓厚的乌云,正在慢慢消散。

奇怪,这万里晴空,就自己头顶上方有这么一大团的乌云!显得很突兀!很反常!

更奇怪的是,之前他吸收的那种灵气的味道,没有了……

难道,吸收完了?

“洗髓丹干嘛用的?”他一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问道。

“洗髓啊,祛除体内毒素、改善体质用的,可以大幅度提高身体素质,多服用几次的话可以去除体内的毒素,重归先天体质,使你的身体更加适合修炼。”

这倒是和小说里面介绍的差不多,王昊心道,看来服用的话应该也没问题。

不知道怎么回事,王昊觉得系统的声音好象有点疲惫,有点情绪低落似的。

难道系统也有情绪?

拟人化到这种程度,可见这个吃瓜系统有多强大了,腻害腻害!

好吧,出来一整天了,也不知道家里是个什么情况。

赶紧回家吧。

咦?没有回城符?

这时候王昊才想起来系统并没有象上次一样奖励回城符。

这,岂不是说怎么来还得怎么回去?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体验过了回城符,哪里还想跑路回去?

“系统系统!”

“宿主呼叫系统!”

……

“我擦,又没动静了!之前说要休眠,刚才又给了奖励,这会儿又不理人了,真是反复无常……”王昊自顾自地发了句牢骚。

“好吧,得赶紧下山,再晚了连公交车都赶不上,那才真特么郁闷。”

想到公交车,他才有了猜测:“没奖励回城符,会不会是因为他是坐公交车来的,而不是系统传送来的?就连到云雾山都是坐车来的……”

“虽然说系统能智能到这种程度的话,的确很强大,可是,这么抠门的系统,真小气!小气!”

不知道是体力变好了的原因还是怎么的,下山的时候,王昊觉得轻松至极,时不时跑几步、跳几下,完全没有吃力的感觉。

到了山脚下,他迎面遇到一行三人,正要上山。

这三个人,为首的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者,须发皆白,看起来慈眉善目的,穿着白色的练功服,颇有几分老神仙的气质。

其余两个均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男一女。

男的一头短发,身形健硕,穿着一身灰黑色运动服,背着一个大号的旅行包。

女的扎着马尾辫子,穿着红白相间的运动服,背着个小肩包,双手捧着一个类似游戏机的盒状物。

三人和王昊打了个照面,互相瞟了几眼,便各自离去。

王昊隐约听到女子的说话声:“真是奇怪,怎么会没有信号了呢?”

老者的声音里透着几分无奈:“唉~,既然来了,上去看看吧,兴许能发现什么呢。”

王昊的心里有些奇怪,这三人不象是游客,游客没有这么晚来的,倒象是寻找什么东西似的,难道,山上有什么宝贝不成?

看看天色已晚,他摇摇头,管他呢,赶路要紧,再磨叽,赶不上车就惨了。

王昊的运气还不错,最后一班公交车刚要关门时,他正好赶到了,一个纵身跳上了公交车。

咦?身轻如燕啊好象?

他觉得自己的体重好象不存在了似的,竟然轻轻一跃就跳上来了!

还有一枚洗髓丹呢,回家以后把它服下去!

不会飞起来吧?

他的脑子里浮现出“王昊奔月”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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