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伪装者 - xp1024.com
《重生之伪装者》


第二百九十九章 我们,一定

清晨的京都大酒店,碧空如洗,红日满窗,是一个温暖的冬末。--x-

小徐最后一次行使他的权力,将这批一路上带来欢笑、麻烦、触动的羊儿召集起来,拿出一摞信封,每一个信封里面都有一张或几张属于团友们的照片,照片背面留下他对未来的祝福,无论是在非富即贵的上流社会混出头脸的大咖还是不名一文的学生党,接到小徐这份礼物时都由衷地道了声谢。

也许这个地方不会再回来了,也许再回来,物是人非,心境不再,但这白驹过隙的一刻却永远留在了记忆里。

白富美小团体和高帅青年三巨头商量好去一趟韩国,这趟旅程比较私密,缘于前晚白富美团队中三十五岁的周女士与高帅青年三巨头中二十五岁的张小伙两杯轩尼诗下肚后**对上了,张小伙过五关斩六将折腾地久旱逢甘霖的周女士清早下床都扶着墙,但身体的舒爽和脸上的幸福感让这个不缺钱缺**的女人怂恿其团体里另外两个人,终于促成了接下来韩国之行,白富美毕竟未婚,要不是想钓潘神的计划失败,是决计不会去的。

看到坐在沙发上,静静望着电梯口的潘神,白富美心里也酸,据说前晚死对头语雪生病住医院,潘神陪了半个晚上,昨天又有人看到潘神背着语雪回来的,看来两人在东京的矛盾似乎解决了。幸好,潘神晚上没有留在语雪房间里。这还算一点点慰藉吧,要不自己真成了笑话。

潘神昨晚整晚没有睡。

香草约定后,将语雪带回酒店,一路上语雪一言不发,回到房间就钻到了被窝,蒙住了头,潘神知道一时间发生这么多事情,她需要时间,留下聪明伶俐的李佳陪着语雪,他则离开酒店。找到办好出国手续的安已然。交待好了下一步行动计划回到酒店,黎明之前安已然驾车停在京都大酒店门口,潘神带着叶月去了灵道寺。

半小时前,赶回来。

潘神对语雪和盘托出了他安排的这趟日本之行。虽然语雪不搭理他。但是能感觉到她有很多疑问想知道。仅仅有一件事潘神说了谎,这便是他的重生。

这件事除巫师以外他不打算对第三人说,语雪也不例外。告诉语雪只会让她更加不安,毕竟这么匪夷所思颠覆世界观的事只流于传闻中。他只是将自己容貌为何如此年轻归咎于天赋以及修习秘术。

当电梯门打开,语雪和李佳相伴走出来的时候,潘神还是怔了怔。

运动装,板鞋,将脸遮住大半的鸭舌帽,几乎与在泰山停车场见到的语雪一模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两人接到礼物,和小徐寒暄了两句。

知道语雪和潘神都不跟他们走,让所有人都讶然,在这么多人面前甚至连个联系方式也无法留下,这让一些单身的男同胞倍感失落。

一行人离开了酒店,上了巴士。

李佳拉着语雪的手,红了眼眶,昨晚语雪昏昏沉沉半睡半醒间啜泣了好多次,她默默地陪了一晚上。清晨醒来时语雪对她说不回东江了,要跟潘神去罗马。这事李佳在潘神背着语雪回来时,多多少少有了预感,虽然心里也吃醋,但一想到语雪的病况,什么都不重要了。她劝语雪静养,不行就跟潘神直说吧。语雪告诉她,潘神已经知道了,这次去罗马是为了治病,不是她想象中的浪漫之约。李佳听到语雪的病还有办法,喜极而泣,虽然相处时间短暂,但早已把语雪当做最好的闺蜜。她并不知道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的直觉告诉自己语雪变了。

初次相见,语雪的容貌令她嫉妒,而气质更令她折服,只是除了跟似乎早先就认识的潘神话多点,和别人寡言鲜语,很难接近。后来因为帮语雪仗义说了几句话稍微熟络些,看到语雪的笑,风趣,觉得她是外冷内热的女孩,没有富家小姐的颐指气使,挑剔,可以深交。直到知道了语雪的沉疴,她才明白,原来无论是冷漠,还是热情,大家看到的语雪不过都是她自我保护的面具,她的冷漠是不愿意浪费有限的时间在无用的人际关系上,她的笑是因为友好,不忍伤害伙伴的慈心,可这些都不是她。没有人能坦然赴死,特别是在这样繁花似锦的年纪。直到昨晚,第一次看到了蜷缩着哭得委屈的语雪,原来语雪是这么脆弱,她竟无言去安慰,但是她欣慰,终于,她们有机会成为朋友了,而不是旅伴。

“保重,如果有任何需要,给我打电话,我第一时间赶过去!”李佳擦了眼泪,哽咽道。

一旁的白富美团体嘲笑着两人演戏般的感情,语雪和李佳都没有理会,语雪抱了抱李佳,在她耳边颤声道:“你别让我哭出来,赶快走吧!最多一个月我会回东江,此行不管结果如何,到时你从上海过来,我们一聚,也让你看看我心里的那个人,让他带一个靠谱的好男孩给你!”

坐在返程的大巴里,所有人欢声笑语,却只有李佳一个人失声痛哭,没有人知道她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我们走吧!”见大巴消失在视野里,潘神去帮语雪拎皮箱和行李袋,尽管在京都没买什么,但是东京采购的衣服,食品还是不少。

“走开!”

语雪红牙玉板,字正腔圆吐出两字,干脆。绕过潘神,往前走。

潘神没有丝毫的难堪和埋怨,向街对面停靠在马路一旁的车招招手,一辆路虎揽胜流畅甩头开了过来,这是盛世年华总经理杨橙得知夏夜之要去日本一段时间,于是早早托人在这边买好的。只告诉了安已然,其实只能用上一半次,估计就变卖了。

安已然从车上下来,不用潘神说什么,他走到后面打开车门,礼貌道:“语雪小姐,方便的话,请交给我吧!”

语雪抬起头,是一个年轻人,大概二十五六岁。挂着善意温和的笑容。声音很熟悉,似乎在东江郊外那晚见过,她认人比较准,主要是这个男孩笑容记忆深刻。

“麻烦你了。真是!”语雪不好意思地客气了一句。“我该怎么称呼你合适?”

“安已然!”

“很好听。我记住了!”

“这是恩主赐给我的!”

聪明如语雪自然知道这里面有故事,也知道他说的恩主自然就是夏夜之,但她不会像个二十岁初头小姑娘追根问底。事实上经历过东江那晚的事情,她已经明白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隐秘的,所以她聆听就好,不要多问。

安已然将语雪的东西妥妥当当放好,语雪道了谢,问:“这趟你也会去罗马吧!”

“是的!”

“那好,安顿下来,我再答谢你!”

安已然有些不安地搓搓手,“语雪小姐不要客气,您在怪罪恩主的时候,我内心也不好过,毕竟打电话给您将您骗过来的是我!”

安已然看不见语雪棒球帽下的表情,只是听到她温和的声音:“我想感谢你的就是这件事,谢谢,真心的!”

潘神耳音极好,自然不会漏听过这些,昨晚安已然曾对他坦承过心底的担忧,是否对语雪小姐说出实情,否则以后让她发觉会不会不好。潘神无所谓地耸耸肩,说语雪不是那样小气的人,相反,她知道兴许会感谢你。

潘神为语雪拉开后面的门,语雪连眼尾都没有甩他,直接插上耳机,坐到了副驾驶,潘神推了推眼镜,掩饰着笑意,这样的小雪,才是十五年前和自己争锋相对的小雪,但愿此行一切顺利,将她这段悲伤的时光抚平。

转出了几条街的时候,语雪忽然摘下耳机,对安已然道:“麻烦在前面停一下!”

“怎么了,难受?需要什么,我立刻去买!”潘神抓着椅背紧张问道,因为那边有一家药店,生怕语雪是身体不舒服。

“没事,放心!”

依旧惜字如金,只是口气不同。

语雪下了车,安已然扭过头道:“恩主,小姐似乎不生气了!”

潘神靠在座位上,摇摇头:“你不了解她,你在,她无论如何不会伤我面子!”

安已然眨了眨眼睛,懂了。

“等这趟事情结束了,我抽时间帮你找一个合适的女朋友吧!当然如果你愿意自己寻觅,也可以!”

安已然握着方向盘的手抖了下,喇叭响起,吓了走过的行人一跳,静默了几秒道:“我在晓娟的坟前发过誓,此生这条命是恩主的,我会一直陪在恩主身边,其他的事不再考虑!”

“我需要的是志同道合共同行进的同伴,而不是一个奴隶,虽然你对我的忠心让我不免欣喜,但我说过你并不欠我,等时机成熟,你,布拉格,文华,都必须要离开我的,也许你现在不懂,但以后你会明白。在这件事上你既然没有自主性,那么交给我!”

安已然眼神灼灼盯着潘神那对漆深的眸子,点点头:“一切由恩主做主。但前提是恩主和小姐安定下来,不在有危险,在此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考虑,只专心做好恩主的影子!”

潘神阅人无数,知他所言非虚,别说一般人,就是说谎高手也难以骗过他,这是基纽每一个高级学员都会的技能。看到语雪出了药店,向这边走来,潘神道:“既然如此,也罢了,稍后我会传授你一些东西!”

安已然下车为语雪开门,语雪三令五申说以后这些事再也不要做了,要不会生气,安已然这才保证下不为例,语雪系好安全带,将一个塑料袋递到后面,潘神倒是有些惊诧:“给我的?这是什么?”

知道问了也是白问,潘神打开塑料袋,原来是治疗创伤的药,恍悟。是因为昨天她在自己脸上留下的伤。可也不用买这么多种药吧,大概店里顶用的创伤药都买了,潘神心里一暖,戏谑道:“有点诚意好不好,我的大小姐,你难道不会给我涂么?”

这句语雪听到了,回答了。

“你需要,我就做!”

那对墨蓝色眸子太过明丽,他从来不愿意多看,因她太聪明。对于哲理的理解浑然天成。有些话不及说出口,她就知道,可如今看来,却发觉聪颖背后不曾对旁人泄露丝毫的是那藏着的太多情绪。

一小时的路程。路虎停在大阪伊丹空港附近的江户川茶店。

在那里。杨橙安排的人将新的身份。护照交给了安已然,潘神下了车,拉开副驾驶车门说:“小雪。去茶店喝杯茶,一会该上路了!”

语雪昨晚没睡好,真的没有什么精神,压了压棒球帽遮住脸:“不渴,我在车里等!”

“走吧!”

“不去!”

“呃……难道你不想跟晓娟道个别么,这一离开不知何时再见!”潘神含笑道。

果然,语雪撑起疲倦的身子,立刻下了车,对于晓娟的感激和愧疚不想多说什么,原以为要一起去罗马的,所以她没有多问,此刻听潘神意思,就要和晓娟分别了,语雪再累也不会不分轻重。

上午的江户川茶店,门可罗雀。

熙攘的人流多半涌向机场免税店抑或星巴克蹭ife,这里相对的宁静恬淡。与中国的茶店不同,江户川的茶店典型的日式风格,一个个**的房间围绕着编制绿萝的花圃而建,潺潺的山泉从房间下开凿的渠道流过,时不时,几条跃出水中锦鲤欢畅嬉戏。

语雪拍了一张照片。

敲了敲房门,一个光头少年人从房间里走出,一双不同颜色的瞳子在语雪脸上扫个不停,一贯静若处子的语雪也有些不敌避开了眼神,少年人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古色古香的盒子,递到语雪面前,用不流利的中文道:“一点心意,收下吧,漂亮的小姑娘!”

语雪有些莫名其妙,明明是一个光头少年怎么叫自己小姑娘呢,疑惑地扫了旁边的潘神一眼,听他道:“长辈的心意,收下吧!”

“谢谢!”潘神既然这么说,她不会多问,装进包里。

还了礼,语雪跟着潘神走进茶社内。

一道茶几摆放在中央,晓娟恬淡跪坐,正为他们斟茶,见语雪这副打扮,晓娟浅浅颔首,声音飘渺而出:“小雪,请喝一杯茶!”

从第一次见晓娟,语雪就感觉这个女子定然是出自书香门第的贵族,否则不会有这样的气度和韵味,非常符合沐姨讲的禅境。在不知道潘神身份的时候,语雪真的以为是潘神的妹妹,然而此刻,她不会这么认为了,晓娟必定也非寻常人。

说了几句诚挚的感激,语雪问晓娟怎么不随他们去罗马,晓娟笑道,这一切都是潘神君的安排。

这种称呼方式,十有**她是日本女子,语雪越来越觉得好奇,身旁这个被自己揶揄为夏小子的家伙到底在全世界认识多少优秀的女孩子。

恰好,潘神站起身,说要出去和久源老师聊几句,语雪知道久源大概就是那个光头少年人的名字,她也准备起身离开,却被潘神拍了拍肩膀,示意稍安勿躁。正纳闷,却见潘神绕过茶几,走到晓娟身旁,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瓶子,点了两滴在手指上,然后擦拭在晓娟手腕上,如同擦香水一般,语雪还没有来得及惊讶于潘神怎么当着自己和其他女孩子这样亲近的时候,从晓娟身上竟然散发出淡淡的氤氲,一霎而去,再看晓娟,已然像是换了一个人,就像那天第一次敲开房门看到的那个令她和李佳都有些失神的晓娟。

潘神走到语雪身旁,道:“还记得我答应过你什么吗?”

语雪的眸子在潘神拉开房门的一刻,有些不适应转过头,她还是不明白潘神的意思,张口正欲询问晓娟,倏然,手中的茶杯不小心脱手,在茶几上发出“啪”地一声脆响。

“小雪,你好!”

“叶……”

一个字声音便沙哑了,语雪惊诧地掩住嘴。

这样近。从未有一刻这么想过。

她不想用什么溢美的辞藻去铭记这一刻的感受,她不是小女生了,在精神上甚至超越了这世上绝大部分人,被陆堑圈子里诟病为古井不波,八风不动的女哲学家,而被狗婷子讽刺为具备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看破世情高贵品质的女版范仲淹,可这一刻,一弯晶莹还是上了心扉,湿了眼眸。

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偶像。语雪也不例外。她喜欢奥沙利文和哈迪德,一个是斯诺克大师,一个是建筑设计师,与她兴趣和职业有关。至于明星之流。从未被她正视。自然叶月依织也在其内。当几年前得知自己病情后,万念俱寂,自暴自弃的那段时间无意中听到了叶月依织的歌声。从此这个歌声就与桌球,图纸成为了她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东西。

她终于知道了自己的狭隘,终于看到了画面中的叶月依织,以她的能量,想见到在世的任何一个明星,不应该算太难的事,但叶月依织偏偏是个例外,因为连最苛刻的媒体都知道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不为名利,不为亘古留名,只为将温暖灵魂的声音送进那些愿意聆听之人的心中。所以,见到她真的很难,五年前,维也纳绑架事件后,她一直处于半隐退状态,芳踪渺渺,这次来日本其实就是为了在生命最后的时间里感受一下她生活的国度。

至于说见到叶月依织,只是一个很单纯的愿望,没有报过多期待。

这次见面应该十分艰难吧,一周前,叶月依织被射伤坠海失去了踪迹,原来是潘神救了她,叶月冒了这么大的危险,只为让自己见一面。

想到自己在东京的任性,此刻真是羞愧。

而潘神,费这么周折做这个决定,就为了了自己的心愿。

原来,他一直记得。

语雪垂下脸,擦拭着眼泪,不想这么丢脸。

哪里想得到,叶月似乎明白她的心意似的,捧起她的脸颊,轻轻拭去泪水,经历了如此多的打击和危险,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那被《时代》赞颂为“乞力马扎罗最后之雪”从容纯净的笑靥。

“与潘神君初见到如今,竟然过去十六年了,原来真的这么久远了……“

“潘神君曾是叶月少女时代的一个梦,这些年叶月一直在想,潘神君喜欢的女孩子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嗬,见到小雪的第一次,我便懂了,于是这场梦便是完满。”

“小雪不必有太多顾虑,跟随潘神君走下去吧,坚定地走下去吧!”叶月摘下语雪的棒球帽,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天之涯,海之角,无论在哪,叶月依织都会为你祈福的!”

语雪一张秀丽容颜上云蒸霞蔚,两行暖泪潸然扑落。

临近中午,江户川茶店外。

潘神跟巫师相拥道别,两人都知道天空虽然明媚,但暴风雨似乎不远了,何时再见,两人都没有把握。

走进机场大厅,语雪插在口袋里的右手,紧紧握着一只音乐播放器,这是临走时,叶月送给她的礼物,从医院回来后,叶月依织便着手开始为她写《雪精灵》,并将另外几首这三四年在旅途中感悟出心得而录得歌,也是未曾公开发行的歌一并重唱后存在播放器中,送给了语雪。

听着耳机中传来这世间独有的声音,仿佛黑暗夜空中那永不熄灭的北极星,永远为迷路的人指明着方向,语雪恋恋不舍地回望了一眼碧空下的京都。

潘神在拥挤的检票通道看着身旁抓着自己衣袖一角,却紧紧不放地语雪,莞尔道:“这趟日本之行终于圆满落幕了,小雪!”

“谢谢!”

语雪没有抬头,可是温柔而略带依赖的声音却传入了潘神的耳朵,“我们……有机会,还能再回来吧?”

“我们!”

潘神咀嚼着这两个字,眼神里风起云涌,异彩斑斓,“一定!”(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罗马的假日

这是一个用石头来诠释时光的城市,你若来这里寻找柔美,那想必是来错了地方,至于你要的浪漫,还是看看罗马假日罢了。

日暮下的语雪小姐用脖子上那架单反相机记录着余晖中沧桑与厚重交织的罗马斗兽场,这不是她头一次来过这里,在英国留学期间整个欧洲几乎都走过了,这里自然不会错过,可头一次是以这样的心情,心境去仰望,而不是审视一段相对于有限的生命而言无限的时光。

我不需要寻找柔美,因为柔美就在背光的一侧;我也不需要浪漫,因为浪漫就在转身之间。

摘掉潘神的面具,换上了夏夜之那张年轻学生脸的他如是说。

浅蓝色的意大利学院派衬衫,修身的休闲裤,卡其色牛皮靴,拎着小牛皮夹克搭在肩上,穿着前世最爱的行头,这样一个镀着无暇余晖青年小子被锁在了相机了。

语雪小姐看看相机里的人,满意地笑笑说,你不要柔美,不要浪漫,来罗马为什么?

为了我的爱情!夏夜之斩钉截铁的回答。

我没有想要自作多情地将自己理解为你的爱情,如果我不小心地理解对了,那我想说的是,我只是你这次旅程的搭伙人而已,无足轻重。

夏夜之无所谓地耸耸肩道,天色将晚,我亲爱的语雪妹妹,早点吃完饭休息!

下了飞机,夏夜之先让安已然打计程车将行李拉到他们在台伯河岸租下的公寓。夕阳下的美景是语雪小姐的最爱,自然陪她一路走来一路留下足迹。在语雪的坚持下,两人决定坐公车返回。可语雪在报亭内买票的时候,愕然发现口袋里的钱竟然不翼而飞,看夏夜之,夏夜之只是笑。

在陌生的城市,选择鱼龙混杂的公交车车站,难道不需要付出些许代价?

可你为什么不提醒我,我不信你没看到!

那个人手脚利落,又有同伙相助。我去追他。必然留下你,如果你丢了,岂是那点点零钱能找回来的,而且别忘了你我只是旅客。仅仅是平凡的东方旅客。我面对地痞流氓应该是弱者吧。默默承受就好。

你很可恶!

夏夜之最后掏钱买票,没有让语雪去取钱夹。语雪嘴上说夏夜之可恶,但在魁梧的欧洲男人和壮硕女人组合成的拥挤人流中听话地站在夏夜之为她铸成的安全领地里。感受着他前胸贴着自己后背那似有似无的心跳,语雪心跳微微加速,却装作懵懂不知地望着公车前来的方向。

风悄悄吹过,撩起她的发丝一缕缕扫过夏夜之的脸庞。车站旁的还未彻底点亮的高压钠灯散发着昏黄的光线,照着她一隅露在黑缎外凝脂白玉的耳尖,夏夜之有意无意地用上唇新萌生的胡茬搔了搔她,语雪惊得将脸扭到与他保持一致的角度,不敢再看道路两边。

“你脸上的伤好了?”

“为什么这么问呀!”夏夜之摸摸已经脱落的痂,好奇道。自从攀上涅槃境界之后,身上的伤痕恢复的特别快,就算现在身体成了这副不中用的废弃品,但恢复能力却没有蜕化多少,语雪买的药甚至都没拆开。

“因为我现在很想转过身给你一耳光!”咬着牙的语雪,也不知道扭头看她的一个金发碧眼青年能不能听懂中文,所以含糊地吐出这么一句话,“虚伪的哥哥,你还是给我小心点吧!”

夏夜之讪讪一笑,顾左右而言他道:“你看过罗马假日么?”

语雪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似早熟悉他的伎俩,冷淡道:“没!”

“罗马假日讲的是一个公主和一个记者的故事,公主到罗马访问,烦闷之余溜出大使馆消遣,结识了落魄的记者,记者的好心成了她们缘分的开始,但后来记者知道了公主的身份,在曝光公主照片可得到不菲利益和名誉的机会面前从摇摆到坚定再到对公主情根深种最后为了保护公主无私奉献最后赢得了公主的信任和垂青!”

这部电影的内容并不需要回想,因为并不遥远,毕竟在去年那个不远的夏天,小妖精学姐留给他的那箱不忍在毕业拍卖会卖掉的珍藏品里有这部电影,一个余晖遍洒,夏风和煦的日暮,在江大南门外留着小妖精味道的房间里他静静看完,那是他第一次看,却有种执果索因的感觉。

语雪微微侧脸,道:“可故事的最后,公主并没有和记者在一起,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

“恩,是的,公主最后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不能因私废公……原来你看过!”

“没有,以前没有时间,后来没有心思!我只是觉得故事的思路大抵如此,如果公主和记者在一起了,那么这个故事也不应该叫做罗马假日了,既然是假日,就会有结束的一天,仅仅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吧……”

意兴渐渐阑珊,声音越发嚅嗫,眼波闪耀的光弧里印着的不是繁花似锦,而是似水流年,这一行,之于她,或许也顶多是一段美好的假日。

“其实,我想讲给你的不是这个电影。二十多年前,奥黛丽葬礼我路过了,听到她的丈夫讲了一些我不懂的事情,所以十多年前,派克去世的消息传来,我放下所有的事去了,我可仍旧不明白是什么让两个明明心心相惜的人宁可相忘于江湖,也不相濡以沫,在白驹过隙的流年里天涯海角羁绊一生,我觉得派克是宽厚的,奥黛丽是典雅,懵懵懂懂中走过许多年,也一直认为是对的,可在冬天的东江,我似乎明白了,小雪,是你让我明白的,故事终究是故事,而现实才是现实!”

“嗬!”长长吸了一口气,语雪笑了,没有讥诮,没有自嘲,她感激,暖意溢满心扉,可她毕竟也不是二十岁清高而无畏的语雪了,“就像你说的,故事终究是故事,现实才是现实,面对可能随时结束的流年,你也执意要抓住最后的尾巴,而不让你在意的人安息?所以你也……宁愿让她在不舍和怅然中陪你强颜欢笑,而忐忑度日吗?能告诉我……你,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

“语雪……”

或许是身旁那个金发碧眼的青年帅哥误会了语雪笑得意义,所以在几个同伴挤眉弄眼中也朝语雪报以微笑,站在两人之间的肥胖女人也许因为冬天事业的事情心情不佳,厌烦地瞪了眼青年,故意用身体挡住漂亮的东方女孩。

等车的每个人各怀心思,言笑,惆怅,与时令,节气无关。

夏夜之抖了抖衣服,看着公车闪烁着黄灯从街角驶来,坚定道:“因为我确信站在我面前让我眷恋的这个女孩,不是在寒山寺与我在许愿池前投硬币的女哲学家林小姐,而是十几年前为了一个香草甜筒与我争锋相对的小雪,无论你失望还是希望,抱怨还是体谅,在我眼里你都是流年里陪我最久的那个姑娘,所以我要你在我的世界里安身立命,繁花似锦!”

她笑,还是笑。

笑得澄澄澈澈,笑得温温暖暖。

在炙手可热的明星手捧玫瑰,举世皆知地表白前,她笑过;在才华横溢被人众星捧月的才子追求下,她笑过;在追着她影子跑遍半个欧洲半个中国的富家公子狂热中,她笑过;在几乎要凑合的陆公子的港湾里,她还是笑;就算在懂她明白她的潘神哥哥的情愫里,她还是笑着,可又有几人能知道她的笑不在脸上,都在眼睛里。看到就看到了,看不到永远看不到。

夏夜之也笑,将小夹克裹在她的单薄的身上,“风有点凉,别感冒了!”

“啰嗦,知道!”

长大了的小雪不再是顽劣的小姑娘,却仍旧可以在这个大叔面前任性一些,叛逆一些。

“都是因为你,车走了!”望着暮色里消失在教堂阴影里的巴士,语雪抱怨。

脑袋被夏夜之揉了揉,语雪嘟起嘴,“你头一次跟女孩子见面,就这样啊!”

“我怎么觉得都好多年了!”

看着又一辆人少的公车相继赶到,夏夜之坏笑,“你又怎知什么时候峰回路转呢,不用报任何期望,做最勇敢的努力就行啊!其余交给我,我们走……”

语雪冰凉的手忽然一暖,猛然就被从台阶上拽下去,夏夜之走得很快,她走几步就会被带着小跑两步,才能跟得上,语雪试着挣了下,没有挣脱,只是抓着身上的夹克不要掉了,以及看着霓虹下的影子被拖得很长,直到身后的车门关上,语雪抽出多半手指,只剩下纤细却因多年执画笔的原因关节内侧磨出坚硬死皮的食指勾着夏夜之的四根手指。

深深吐了口气,语雪挥着手在耳边扇了扇,似要赶走脸颊上绯红的温度。

“好吧,我答应你香草甜筒的约定,我赌了!”

夏夜之挑挑眉,倏然甩脸,将她往身边拉了拉,脸颊挨着她发烫的耳尖,垂脸道:“赌注呢?”

语雪躲着他,不让她看自己此刻内容丰富的容颜。

“让你从此以后的每天都不可能再有忘记我的机会!”

街道两旁穿透车窗的霓虹在她脸上划出一道道的斑斓,用仅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她如是说。(未完待续……)

...

...

第一章 一季轮回,重生

黎明的微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漫进促狭的房间中,落了一地斑斑驳驳的碎影。

一呼一吸间,樱花又在轮回里开了一季。

几片花瓣随着清风钻进了木窗中,落在灰白色格子的床单上,夏夜之放下日记本,揉揉有些疼痛的眼睛,望着薄薄氤氲中一场稀稀疏疏花雨,思绪不禁飘远。

两个月前在日喀则到定日县途中遭到算计,重伤濒死,一路跌跌撞撞摆脱猎杀者,最后潜进了一辆大众牌车子的后备箱中,再睁开眼,就是这间二十三四平米的小房间里。

陌生的地方,陌生的脸!

一本日记,就是全部!

随着耳中低低的啜泣声远去,紧闭的房门倏然打开,一个略显富态的暮年男人闪身进来,又将门从里面反锁。

他摘掉搭在耳际的淡蓝色口罩,走到神龛之前,将四张叠得全是折子的百元大钞放在上面,合什双手嘀嘀咕咕不知念叨着什么。

夏夜之撑起身子,披上那件褪色的运动衫,看到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一如既往怜悯地俯瞰着这个世界。

两个月来,他度过了时而清晰时而昏沉的日子,仿佛沉湎于幻觉,唯一在这幻觉之中永恒不变的就是面前这个佝偻的身影。

确切的说,他不知道这个长相有七分相似拉里布朗的叫什么名字,名字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无疑于一个随时可能更换的代号,假如有必要他甚至可以叫达尔文抑或夏洛克福尔摩斯。

夏夜之最奇怪的是,为何自己出现在这里。用老鬼的话说,他是在后院那辆零一年就弃用的大众车后备箱里被发现的,而那辆车最后一趟旅途确实是从离珠峰不远的定日回到这里,只不过时间是零一年。

听到那段天方夜谭的故事,看到镜中那张陌生的脸,他彻底震惊了,即便以他的渊渟岳峙的心性也不可避免怀疑自己被下了迷幻药。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他不言不语,用自己的五感观察着巴掌大的世界,最终他确定这是一个本该发生在圣经里的故事——

他的确死了,却又复活了,而且占据了另一具没有记忆躯体,躯体的主人叫夏夜之,一个有九分愤世嫉俗郁郁不得志,一分睥睨天下狂妄心思的学生——这些从那本挂着小锁的日记中暴露无疑。

尽管他心中早已惊涛骇浪,但是表面上却没有丝毫表露,所以老鬼只以为他是被歹人捅了十几刀,丢了钱财,走投无路溜进了他的后院弃用的车内。

夏夜之收回思绪,望着这个伪虔诚信徒饶有兴致笑道:“老鬼,是不是又赚了一笔昧心钱?”

“什么叫昧心钱?我是在拯救少女的灵魂,好不好?”老头听到他的讥讽没有回头,不以为然道。

“那你在耶稣面前絮絮叨叨什么?”

重生之后的他,对周遭所有事情都分外感兴趣,似乎随着两千多年才能发生一次的奇迹,他刻骨的城府和冰冷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于是他开玩笑道:“老鬼,做你这份不光彩的职业很是损阴德,难怪无儿无女!我想知道的是,你在耶稣面前是忏悔呢,还是祈祷?”

“每个人都需要忏悔,自我救赎;每个人都需要祈祷,为兄弟、为姐妹,我们是行走在河边的羊儿,等待主来牧养,主会原谅我们以往的过失,不让我们迷路!年轻人,这是一段心路旅程,你感受到了吗……”

“呣……还没有!”

夏夜之品味了一下,旋即撇了撇嘴,“我只是听到一个自诩为按摩师,实则深谙女性身体的老油条以惯用的方式从一个初尝禁果而失足的小孩子那里索取了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钱,在那个小男人怯懦的讨价还价时,这个自称被上帝牧养的羊儿又以正规医院要身份登记为由加重勒索了两倍的筹码!最好笑的是他居然说是在拯救少女灵魂,这个词怎么听起来很耳熟呢?”

老头搔了搔见白的头发,将钱放入小金库中,转脸笑道:“这个属于经济杠杆作用,也算曲线救国吧,对于你们这一代年轻人,身体负距离交流发展的速度已经赶超美国,直逼日本了,一板一眼的说教有多大作用?关键还是要在国情上下手嘛,让那小子出出血,他才会明白少不经事的可怕,最起码以后不会因为一己之利忘掉担当。再说,区区四百块钱,从我这里换取了多少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他亏?哈,我还觉得我亏!哎,当一个人生舵手有多么难啊!”

看他一副忧国忧民嘴脸,夏夜之无语耸耸肩,点了一支烟,讥诮道:“你的理念恰恰与你的那位牧主相反吧?”

“不会!”

老头推了推眼镜,仿若一个老神棍,“神对于人类最宽容的一点你知道是什么吗?……是任其发展!被钉死在十字架那刻,他用血洗去我们的罪,为的是什么?为的是他的兄弟自我救赎!夏夜之,你看耶稣的眼神……看,那里面是什么?痛苦,无助?不,不是!是洞悉,是悲悯!你觉得他如此全能,难道还有什么看不透?”

夏夜之推开一扇窗,倚在晨光温暖的窗边,任烟雾在胸臆中翻滚激荡,半晌,揶揄道:“你的意思是说上帝老爷子冷眼观望着羊儿的堕落?”

“啧,黄口小孩不要说这么亵渎的话,我们的父亲和兄弟既然甘心以血洗去我们的罪,又怎会冷眼,那是仁慈,悲悯!”

“呵呵,我想很多人会同我一样,不是很买账!也不是很有耐心听你扯淡!”

老头显然不是那种认死理偏要说服他人的老学究,听到夏夜之的话,他无所谓的耸耸肩:“三十年前,我还在医学院教书的时候,有许多不着调的学生,偏偏逆流而行。我虽不敢说是一个每日三省吾身,在工作岗位上蜡炬成灰的老师,但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理念却没有动摇过,看着那些朝气蓬勃的学生,心里何尝不是当作自己的孩子。我做过多次劝解,甚至……嘿,但是路终归是要他们自己走,只可惜有些人执迷不悟,到了最后还是烟消云散了……我想作为全世界最畅销书的作者,耶和华也该如此想法,该说的他说了,不该说的他想办法说了,但是羊儿依旧执迷不悟,他能如何?”,

“听起来好可怕啊,这次是玛雅人还是埃及人的预言?”夏夜之将胸口的烟吐出来,笑道,“于是……”

“于是,明天我要离开这里,去耶路撒冷参加圣修会举办的一个讨论会!我属于悲观论调派,怎么样,刚才那番话有没有一点蛊惑人心的力量?”

“这个是很容易遭到权威砖家厌烦的!”夏夜之按灭了烟蒂,又点燃一支,眼神微微闪烁,“貌似这个世界从来都不需要先知,凡是先知不是关进神经病院就是进了研究所!”

“难怪你喜欢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老头莫名嘟囔了一句,从抽屉里拿出听诊器戴上,示意夏夜之躺在床上,然后在他胸前,腹部摆弄着冰凉的听头,像模像样地说道,“脾脏看来恢复的还可以,你还真是命大,挨了十几刀居然还能活!肩上被钝器打击的伤有点严重,伤了经络,恐怕没有些时日左肩胛不能剧烈活动!”

夏夜之印着薄雾晨光的眼睛眨眨,奇道:“这东西有这么大作用?”

“有些医生说得神乎其神,不过我用了三十多年,除了性骚扰外,真没发现有多大用!”

说到这,老头自得其乐的笑了,也不知道在这三十年兢兢业业研究人体结构的过程中,是一段怎样的心路历程。

看着被风吹散的烟雾,夏夜之也笑了,近二十年,从没有哪一天如此这般开心过,他起身穿好破旧的衣物,伸出了手,“老先生,承蒙你妙手神医,我前生今世都会感激你的!”

老头被他攥着手掌,嘴角抽抽着:“拉倒吧!你前世是个美女还好说,要是这哥那哥这姐那姐的就免了吧,哎,当一个灵魂舵手确实任重道远!”

叹了口气,他从床头拿起那本日记,指着其中某一页的一句话担忧道:“‘当我以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时候,眼泪不会流下来,当我以一百三十五度仰望天空的时候,我知道生命将会离我远去!’呃,夏夜之,很抱歉我看了你的日记,不过我以一个资深医生的角度建议你可以去你们学校心理诊所做一下辅导!我觉得你有精神分裂的倾向……”

不等夏夜之蹙眉,老头僵了僵鼻子,翻到最后一页指着最后一句话,关切道:“我觉得前者还是很容易实现的,毕竟这年头的年轻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个小资梦,不过后面这个……据我的切身经验,就算美国鼓吹的药物也不一定顶事!”

老头信誓旦旦将日记本递过来,夏夜之瞅了一眼,有些讶然。

最后一篇日记,就寥寥几个字——

我是一个诗人,我有一个大JB!

……

美好的一天随着那温热的风和绚烂的春日来临,天空之中漂浮着些微的柳絮,夏夜之回头扫了一眼庭院中脏兮兮的大众车,对着将他送到门口的老头挥了挥手,“老先生,后会有期了!”

老头看着徘徊在门口一个二十左右岁穿着靴子身材姣好的女孩笑逐颜开,急忙撩了撩手背,“好了,年轻人去享受美好的春日吧,如果你没去过泰山,建议你去等高望远!”----------------------------------------------

(粉嫩仙人新书,乞求推荐收藏,还望骨灰级新晋级书友多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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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技巧性的“第一桶金”

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不是重生,而是我就重生在你的身边,你却不知道。

夏夜之没有想到两个月前身在世界第一屋脊,而两个月后历经了百转千回的那一幕,人却在拥有五岳之首泰安。

五月将至,风光旖旎,混迹在慕名而来的熙攘人流之中,他不禁有些恍若隔世之感,仿若自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江大学生,来此地不过是一趟游玩。

靠从老鬼那蜗居在犄角旮旯黑诊所里顺手牵羊弄来的一包从未抽过的“将军”烟,从早晨走到下午的夏夜之有些饥肠辘辘,虽然在西伯利亚那些年,饥寒交迫的寂寞生活早就融入灵魂,可是换了一副学生躯壳,意志似乎也被同化孱弱了许多,闻着炸鸡店老板娘刻意用排风吹出来的香味,再摸着空空如也的口袋,一时无语。

要说钱,他近十年从没发愁过,单说存在瑞士帐户上的一千万美元足够他这个初次踏足的地域通吃通玩个遍,就算是在八星级超豪华酒店常住都够了。

他明明知道只需要一连串的密码就能为这次新生来场世界级别的庆祝,可惜,户头上的钱一分也不敢动。事实上,他有七分确定在西藏的失手跟钱有关,而那些人既然能在瑞士银行严苛的安保程序之下寻找到蛛丝马迹,自然不会跟丢他这条线。

对方动用了如此大的人力物力的确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他不想也不值得以这种状态犯险,所以现在能做的就是同过去以往的种种断绝联系,重新织一张属于自己的网。

不过这张网的起步却出乎意料的低,低到连顿饭都吃不起,只靠着日记本上那番愤世嫉俗的豪言壮语麻痹神经。

银座商厦之前,不乏以豪车美人为伴的款爷,从挂着鲁A牌子黑色奔驰S600下来中年男人牵着一个几乎可以当他女儿的年轻女孩自他身边经过的时候,夏夜之的手指敏锐地顺着他身侧划过,本来眨眼就能搞到手的东西他最终还是放弃了。

面对着男人厌恶的眼神,夏夜之道了声歉,径直向另一边走去,在一个报亭边随手抄起一本杂志翻了起来,借着压在报刊上的镜子,他撩了一眼几米外抽烟的两个短发男人,几乎同时,一个刚刚偷到手机想分赃的扒手被逮了个正着。

在依靠旅游兴盛的城市中,人多手杂的定律深刻印入警察的脑海,离火车站不远的地方,藏污纳垢并不稀奇,同样,有贼的地方就会有便衣。

可是,谁是蝉,谁是螳螂,谁又是黄雀?

恐怕谁也说不清!

夏夜之轻轻哼了声,四下环视着人头攒动的街区,商厦出口不远处顿时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是做什么?”看到一个篮球架被摆放在出口处不远的地方,他有些好奇。

老板娘磕着瓜子,瞥了一眼,懒懒道:“就是个哄小孩子的把戏!购物满多少钱发一张游戏券,然后有机会参加投篮游戏,喏,那不是么!投进多少球,又会有奖励,一圈套一圈的,还不是商家的手段?不过,摆了两个小时也没看见谁得着啥奖励了……”

夏夜之听到奖励,挑挑眉梢,放下杂志径直向那边走去,来到近前发现果然都是十三四岁的小孩。

一个身穿二十号球衣的小胖子这时正对同伴炫耀道:“我的三分球记录是十中七,你看着!”

他说完,将游戏券交给拿话筒的女人,烫着一头卷发的主持人笑盈盈道:“小帅哥,五投三中就行,准备……”

小胖挽起一只裤脚,将手腕间的护腕揪到手肘处,很玩票地做了个胯下交叉,然后屈膝,抖手腕。

旁边两个女孩看到一连串流利的动作,嘴巴微张,在这个很容易对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定义为帅的年纪,娴熟的篮球技巧确实很有诱惑力,甚至远远胜过外表的蛊惑。

可惜,小胖那一道出手的弧线就跟蔫了半个月的黄瓜一般,不着调地在半空中下坠,最后居然离着篮筐还差了大几十公分。

一旁那个拎着东西的男生见到这场景,竖起大指,嘿嘿笑道:“神射手雷,真厉害!”

“靠!”

小胖低骂了一句,擦了擦手汗,再次拾起球投出,结果比上次稍稍好点,不过依旧没碰框。

“这球有问题!”小胖投完第二球,对着女主持气道:“比我家的重!”

女人似乎对这个不是很懂,摇头笑道:“小弟弟,是不是有美女看着紧张呀?”

一句话说得小胖脸上一红,也不吭声了。

NBA伟大的巨星麦蒂曾说过,我不软的时候,干拔照样能轻松砍下30分。不过因为膝盖问题,这个归来誓言迟迟没有完成,反而经常有怒砍三、四分的表现,如此可见膝盖的力量对于投篮的重要。小胖年纪还小,膝盖自然没劲,余下三球均没沾到篮筐,结果缩着脖子,早早就钻进人群中了。

夏夜之心里明白,这游戏确实哄小孩的。篮球肯定加了重,如此小孩子自然投不到篮筐,纵使勉力投到了,也会因为用力忽略了准星;大人又碍于情面不屑于玩,而且有技术的不多,摆了两个小时,一个“50元”奖励也没有送出去,也在情理之中。

仅仅一个游戏,便存在如此多的猫腻,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扑朔迷离?

夏夜之点了根烟,注视着银座商场的出口。

小胖子刚走,一个女生拖着男朋友走了过来,那男生性格腼腆,见周围不少看热闹的瞧着,推辞了好几次,最后实在架不住女朋友怂恿,勉强投了三个,失之千里,最后一球险些砸到女主持人,在众人嬉笑声中,拉着女友赶紧撤了。

看到女人裹满粉底的脸上一阵铁青,还要强颜欢笑,夏夜之忍俊不禁,连手指夹着烟也掉了,正这时,他瞥见奔驰S600的主人搂着满脸幸福的情人从银座走了出来,与料想一样,一出门,男人随手便将游戏券扔进了垃圾箱。,

夏夜之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候!

对他来说,与其依靠窃取方式直接搞到一只可能装着千八百块钱和一堆卡片的皮夹子,倒真不如以更切合身份和心境的方式去迈出这一步。

以他十几年走在命运边缘的经验来看,那足以令他人为之窃喜的捷径不过是进退维谷的先兆,特别是在危机的放大下,尤为明显。

越简单越有效,没错。

错的是,那经不起推敲的端倪。

这就如同数学中一对一的映射关系,通常很好解决,可是当一个答案指三个五个甚至更多的头绪时,问题便不再成为问题,而是迷局。

即便在前世身为基纽学堂幕僚的他,在百年后翻开苏格兰场关于“开膛手杰克”的资料时,仍旧不能从繁杂错乱的线索中逆推出真正的凶手。

也就是从那天起,如蛛结网,如凰涅槃的心念一直左右了他十几年时光,直到死前……

夏夜之走到垃圾箱旁,佯作扔掉烟蒂,纤长的双指并拢敏捷夹出了那张游戏券,没有多余的思虑,直接交给了主持人。

一朝被蛇咬的女人这次变得聪明多了,跟他站在一条水平线,也不知是什么心理,很多围观的人都打起了口哨,似乎想看到更为滑稽的一幕。

然而,这个一身土的掉渣运动装的青年就仿佛被锁定了的投篮机器,并不标准的动作在半分钟内连续重复了五次——

全中!

随着一声“全中”,不少从各地赶来爬山观日出的游客都对萍水相逢的年轻人爆出了掌声,一边两个背着半人高旅行包的白人这时也挤了上来,跃跃欲试地递上本来要扔掉的游戏券。

“稍等,请稍等!”主持人用英文说了两句,然后转脸向夏夜之道:“恭喜这位帅哥哦!不过呢,在领奖前先要请你跟我们说说,如何可以将篮球投的这么准?看你的样子,该不会是职业运动员吧?怎么样……请说说吧?”

这种活跃气氛的方式,其实比本身那点奖励吸引力要有效的多,登时很多从商场购物出来的行人都围了过来。

“这个,不必紧张的!其实刚才我站在你旁边,看到你那么帅的动作,才紧张呢!”她拍着自己胸口,桃花般的眼睛弯了弯,“我刚才还在想,不会是有幸碰到一名职业篮球人了吧?”

围观众人一阵轰笑,夏夜之脸上微红,搔了搔头道:“我哪是职业的,我连业余都算不上!”

“帅哥还很谦虚啊!那你一定经常练习吧?”女人眨眨眼睛又问道。

“也不是啊……其实,我觉得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刚才那个穿20号球服的小孩说球跟家里的不一样,我觉得那没什么奇怪的,那只是他还没有殊途同归……”

听到他这么说,主持人急忙插嘴道,“是啊是啊,世界上都不可能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何况篮球呢!”

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我身边也有不少朋友,篮球打得很好,足球踢得很好,而且台球也厉害!这就是想通吧?”

夏夜之认同地点点头:“差不多吧,不过每个人不尽相同。我个人觉得投篮就像射击,而一个陌生的篮球就像一把陌生的枪,篮筐就像静止下来目标,而且在长距离的狙击中,需要考虑风速、湿度、温度的影响,比投篮更需要眼手配合,还有心算。如果换了枪就失了准星,说明还是自身没有真正凌驾于枪之上,那么人与枪的位置就会倒转,人反而成了枪的工具,甚至影响心理,这个时候,当然不会准了!”

“这个……嗯……”女主持人有些语塞,干脆先将五十元现金和一张打折卡交给夏夜之,可她万万没想到面前这个穿着土气的男生竟然会给自己一个拥抱。

她一阵厌恶,强忍着扭了扭肩膀挣脱出来,正习惯性地想要讽刺两句,结果对方早已钻进了人群。

面对台下看好戏的口哨声,女人撩了撩头发掩饰尴尬,静默了几秒后,又挂上了甜腻腻的笑容:“嗯,网络游戏荼毒不浅,刚才那个帅哥肯定是玩多了,大家可不要沉迷其中呦……”

人群之外的夏夜之仰望着空中漂浮的白色柳絮,扬起了一抹莫名的笑。

攥着五十块钱,径直向接踵摩肩的街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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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伊始,希望大家多多留言,你们都是诗人!ORZ!)

第三章 黑丝魅惑

旅游时节宰人日!

一点不假!

徜徉在街摊之上,随处可见鳞次栉比的小玩意和讨价还价之后自以为淘到好东西的外地游客,蹲着站着,踟蹰犹豫,欢喜窃笑,遗憾失望,林林种种,在这个你骗我,我都不知道骗了谁的世界,什么东西都被歪曲成另一种光怪陆离的模式。当夏夜之看到一个男人从一千多搞到三百心满意足买了一块玉后,有些唏嘘。

三十五六岁的光头小贩一边吹嘘着鉴别真玉的办法,一边信誓旦旦从精美的盒子里拿出一块被红绸包裹的弥勒佛在玻璃上擦划,指着那一道滑纹让周围几个围观的人摸。

“这是上好的蓝田玉石,终年佩戴,邪不侵身!走过路过的不要错过,不信你来看,真正好玉能划玻璃,玉本身不受损伤。把头发丝捆在上面,火烧不断,这位师傅能不能借根头发……”

旁边一个男人立马拽下一根头发,“吹牛吧,我不信!”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光头将头发缠在玉石上,拿出打火机按下,一团火焰簇起,“大哥大姐,美女帅哥,都看看,头发不断啊,这是真玉!”

眼见那一寸长的火苗烧了半天,头发还没断,递头发那人恍然大悟,一拍腿:“他妈的,原来以前买的那几块都是假的!”

“你多钱买的?”光头瞥了眼问。

“有一百的,二百的……”

“一二百能买好玉?我中国走遍了,还第一次听说……”光头笑而不语。

“那你这玉多钱?”

光头吸了口烟:“你要诚心买五百给你,不诚心就看看热闹,然后去买一二百的吧!”

“四百,四百卖不卖?”说着,那人掏出皱巴巴的四百块钱。

“师傅,你还是去别人地方转转,问问再看,这玉就跟美女一样,你诚心,她才会诚意……”光头将玉包好不再理他讲价,那人叹了一声,遗憾走开了。

两个河南口音穿着普通的男人眼见他走了,赶紧上来,其中一人试探说:“能不能便宜点?”

光头轻哼了一声,弹掉烟,颇为有气:“不诚心买的我都不屑地跟他说,这玉是蓝田玉石打磨,由永济寺苦尘大师开光,喏,这还有证书!”

光头说着,从盒子里拿出一张卡片,指着“一生平安”的标签说:“这是防伪标志!苦尘大师佛法精通,通晓命理,在中国佛学圈子里声望很高,大家有信佛的喜欢研究佛的可能知道他!苦尘大师一年最多也就开光十几块玉石,我这只有三块。我要是信佛,我早自己留着了……”

两个男人一听,又让光头演示了一下划玻璃,烧头发,絮絮叨叨询问了一阵,然后解开扣着扣子的口袋,连整带零数了一千块,买了两块玉,笑意融融的走了。

光头将钱塞在腰包里,见有客人上来,吆喝道:“小兄弟,喜欢钱币收藏,还是古董?我这有玉石,男戴观音女戴佛,正好还有一块观音玉,要不要?”

夏夜之摆摆手,“我不信观音不信佛!”

“呵,那你信什么?”

“马列主义!”

光头嘿嘿笑了起来:“大学生吧?得,小兄弟,要点什么!”

夏夜之蹲在近前,在零零碎碎的东西中拨拉着,将压在下面一只褐色木梳拾起,仔细端详了半晌,问道:“这个怎么卖?”

“这个?是送给女朋友?”

夏夜之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这梳子可不是一般普通街面上的仿古做工,光看着木齿就知道时间不短了,这是我朋友收藏的,你知道谁用过吗?……”光头顿了顿,“对于你们这代只关心迈克杰克逊,周杰伦的,估计没几个知道‘金嗓子’吧?这梳子曾是金嗓子周璇用过的,说起来可有一段历史了……”

光头唠唠叨叨说了一遍,追忆起许多往事,眼看时间接近五点,夏夜之打断道:“多少钱?”

“萍水相逢也是缘,看你送给女朋友,就四百吧?”

夏夜之挑了挑眉:“你的托又溜达回来了,估计他那四百这回能用上!”

见到揪头发那个男人装作懵然不知错开眼神,夏夜之笑着站起来,“你要告诉我这梳子是李清照用过的,我说不定就花四百买了!”

“哎,哎……小兄弟,你说多钱?”

“五十!”

“五……”

“不行算了,既然是周璇用过的,你朋友死了留给你的,你就慢慢缅怀吧!”

光头脸色一阵变化,瞪了不远处男人一眼,陪笑道:“嗨,五十就五十吧,认个亏!用不用给你包起来?”

“不必,一会我再买!”

光头嘴角抽抽,笑容也僵了下来。

夏夜之似是不关心道,转移话题道:“附近什么地方有那个玩的?”

看他做了个手势,光头眯了眯眼睛:“转过这条街,街角旅馆都有,住单间有的就会给你打电话,不过,天还没黑,小姐还没上班!”

“呵呵,不是小姐,我问哪有玩牌的地方,有没有比较宽松点的赌场!”

光头微微张了张嘴巴,重又打量起面前这个怎么看都像穷学生的乡棒,片刻,戏谑道:“你当这是电影呢?谁敢在这附近开赌场,就算真开了,也不敢在五一节这阵子经营!麻将摊倒是有!”

“我不会麻将,有没玩纸牌的地方,比如“黑杰克”之类的!”

光头在这摆摊也有几个月了,来来往往,什么人没见过,想了想,他指着斜对面几家听破旧的旅馆道:“那地方住混间的有玩牌的,很多都是路过出差路过泰安的,还有外地游客,你要有个小一千可以玩玩!”

夏夜之点点头,“行,我两个小时后回来,你要不着急收摊就等我!”,

“傻比!”光头瞧着他离开的背影,啐了口:“一个穷逼学生还赌?就你那糗样,也不撒泡尿照照,等着进套子吧!”

六点的钟声从旅店大厅传来,是那种古旧的摆钟,夏夜之抬头看看昏暗无光,字掉了大半的旅馆招牌,拾阶而入。

一个爆胸女人正坐在发黄掉漆的吧台后,扬着满是折子的脖子,看着电视,见到夏夜之过来,热忱道:“住宿?”

“是!房间多钱?”

“普通间,一百!标间,一百八!”

“混间就行,一个小时!”

老板娘抬了抬眼皮撩了他一眼,又将视线转移到二十一寸的小电视上,“209!一小时十五,出来时结账!”

坐在女人对面藤椅上摆弄鱼缸的驼背男人拍了拍手中馒头渣,领着夏夜之上了二楼。这时,一个身材火辣的年轻女人从楼上下来。

借着走廊墙壁上昏黄的灯光,夏夜之看到了她头发湿漉漉的,还有水珠沿着发梢往下滴,一件红白点雪纺纱下胸部的曲线跃跃欲试,随着她一步步下来,胸部以一种节奏颤抖着,胸前红白色的圆点图案交相凸显,分外显眼。

女人捋了捋超短裙,身体靠着墙壁一侧,让过了领路的驼背男人,然后继续走下来。

夏夜之这才看见那条离膝尚有一截距离的超短裙下两条长腿裹着撩人的黑色丝袜,加上脚上那双黑色高跟鞋,直接将下半身的长度优化许多。

他抬头看女人的时候,那女人也在看他,两点漆眸中印照着昏黄的半弧形,擦身而过的瞬间,夏夜之扭过脸,女人嘴里嚼着口香糖,神情自若的看着他。

“玩不玩?”她将手里的白色小皮包摆了摆,碰着夏夜之的手臂。

夏夜之清了清喉咙:“半个小时后,到209找我!”

“二百!”女人伸出两根细长的手指,做着殷红美甲的指缝里干净白皙。

看着她笑得妖艳,夏夜之咽下一口唾沫,“行!半个小时后!”

第四章 独钓寒江雪

住混间的人,大多都是游走各地的旅客,这些人不是因为差旅费的限制住不起更高档点的,就是将公费省下中饱私囊。

所以,混间里的人群往往是最混乱的,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

夏夜之被带进房间后,驼背男人便转身离开了。

环顾着房间里的六张床,其余四张已经有人,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手里拿着杂志,正站在窗边欣赏着即将要拉开帷幕的夜市,见他过来,便将杂志扔在北边角落的床上,把最脏的一张床留给了他。

不知是谁说过,世界上最脏的地方就在廉价旅馆的床上,此刻看着满是印迹脏兮兮的床单,夏夜之反而觉得难得的舒适,翻身仰在床上,点了一支烟悠然望着窗外。

夕阳西坠,余晖氤氲,在天空之上勾勒出斑斓的晚霞,层层叠叠延向远方,喷气式飞机留下的一道白色尾烟横跨天际,分外清晰。

谁也说不清要到哪去?

夏夜之闭起了眼睛,任胸际间蔓延着刺激的烟气。

不知过了几分钟,一直静默的房间里响起了声音:“真无聊,有没人玩牌?”

夏夜之斜对面穿着风衣的男人翻身坐起,附和道:“最烦在外面出差的日子,淡出鸟了,不敢找小姐,哎,打打牌算了!”

他又对角落里戴眼镜的男人道:“伙计,玩不玩?”

“不玩!”

眼镜男仰在床上翻着杂志,头也不回道。

夏夜之旁边穿鸡心领羊毛衫的中年男人打了个哈气,听到有人说打牌,于是懒懒道:“玩什么?”

“升级吧!”

“那再找个人!”风衣男对着离门最近的那个玩手机的年轻人问道:“小伙,玩不?”

年轻人笑了笑:“不会玩!”

正当风衣男一脸扫兴望着身旁提议打牌的男人时,角落靠窗的那张床上传来声音:“我会!”

说话的正是夏夜之。

提议打牌的男人看了看夏夜之,“中,正好四个!”边说着,边从公文包里摸出了一副扑克。

穿鸡心领毛衫的中年男人插着口袋,刚走到对面,看到只有一副扑克,登时意兴阑珊:“就一副扑克?一副扑克打升级最没意思!算了算了,不玩了!”

“是啊,一副牌升级算也能算出来,而且一个人没几张就出完了,没意思!”

“那咋整?”提议打牌的人把玩着手中扑克,做了几个花式洗牌,顿了顿道:“要不小赌两把?你们愿意玩吗?”

“那爬三或者二十一点吧!好久没玩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穿鸡心领毛衣的男人又打了个哈气,“玩玩钱确实提神,不过咱们可别赌大,俗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小兄弟,你看怎么样,你要不敢玩就算了!”

“朋友,别说啥敢不敢的,我们东北人最烦听这话。大家出门在外,能在这遇见就是个缘分,别扯什么高低尊卑!”风衣男掏出软云,甩给每人一支,“玩几个小钱是消遣,又不是赌房子赌地赌人命,玩两把没啥了不起!小兄弟,过来玩两把,觉得没意思不玩不就得了?”

他往旁边挪了挪给夏夜之让了个位置,然后给几人点上烟。

“你哪人?”

“徐州!”

“你哪的?”

“金华!”

“我齐齐哈尔的,过来搞商品推销……呵呵,放心放心,不是传销!”

“哦,难怪口才这么好!简直跟我们领导一个级别,刚才说的我都一愣一愣的,以为开会做检讨呢!”

“朋友,哪高就?”

“嗨,就像你说的,什么高不高,低不低的!我在金华粮食局混口饭,这不社会主义的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嘛,人民公仆,呵呵……”

……

三个男人你一言我一语,天南海北扯起来。

夏夜之眯缝着眼睛,在丝丝缕缕杂乱无章的烟雾中寻找他吐出的。

从交谈中得知,提议打牌的叫杨宏,徐州人;穿风衣的叫高强,来泰安推销电子传感器,人很粗豪,也很热忱;至于穿鸡心领毛衣的周康自称是金华市粮食局的副科级公务员,人有些冷淡,不过言谈举止的确不一般。

“小兄弟,怎么称呼?”

夏夜之腼腆笑笑:“各位大哥,叫我小夏好了,我还是学生,江大三年级!”

“江大?江大可是不错!我家邻居的外甥也在那上……”杨宏一边插牌,一边打问着家庭。

夏夜之随意敷衍了两句,说父亲早亡,母亲改嫁,前两年老家的爷爷去世,把一半的地卖了,给他存了笔钱,虽然不富裕,也倒是够用。他这次来泰安就是散心!

如今,真正牛逼的人物不是在北京、上海这种寸土寸金的城市搞套公寓就以为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小商人大公仆,也不是住着一套房子,租一套房就经常处处嘲弄他人来彰显自己真知灼见的小资本主义,更不是那些当牛做马,起早贪黑才好不容易混了个首付就屁颠屁颠觉得自己融入了大城市的小白领。真正牛逼的人物是那种老子有地就盖房子,任你随便发展随便拆的“地主”,在人口膨胀的时代,有地才是王道。

杨宏虽然看夏夜之不起山,但他可不那么自以为是觉得这就是个穷光蛋,因为现在流行的不是摆阔,而是装穷。谁知道眼前这位土包子是不是跟某些闲的蛋疼,以花钱雇人破处为荣的脑残人士一样喜欢重口味。

思忖间,他将牌洗好,对三人道:“咱们也别玩21点那么复杂了,简单点,爬三!小夏也知道吧,有的地方也叫诈金花!说白了就是比大小,豹子最大、同花顺其次,同花再次,顺子第四、剩下的是对,单,其中以A最大,2最小。每次开牌前,先下底钱,底钱多少……”,

“十块,怎么样?”周康将钱夹放在身旁,露出厚厚一叠一百元,高强也从钱夹里拿出一千,道:“少点,先玩一块吧,事先说好,我输完一千可是不玩了!”

杨宏深知大饵惊鱼的道理,于是道:“今天最多玩一千,输赢就这些了,先玩小点的吧!”

他从公文包里拿出纸笔做了个记录,在纸上标出每个人的姓,旁边标上局数,这样做的好处是防止突击检查,就算真有人检查,他们也可以推说是在打记分牌,不见钱就不能算赌博,自然也不会犯法。

第一把杨宏坐庄,每人三张牌,发完之后,他右手位置的周康先说话,周康看看牌,直接喊道:“三块!”

夏夜之舔了舔嘴唇,手里的三张牌因为用力过大被攥得变了形。

“我跟!”

“小夏,几块钱的事,不用紧张!”高强安慰了下夏夜之,连底牌也没看:“跟!”

这个叫暗牌,如果下家没有看牌跟,算三块。如果看了牌,再跟就是六块。如果“飞”(弃牌),底钱的一块就归最后赢家。

杨宏翻起牌看了一眼,颓丧扔一边,“什么破牌,飞!”

周康无所谓地耸耸肩,似乎不在乎,依旧跟了。

事实上,他钱夹里那一叠钞票按这么玩,足够玩腻了。

夏夜之用手背抹了把鼻尖渗出汗珠,再次看了看牌,小声嘀咕了句,“我也跟!”

高强从牙缝间“嘶”地吸了口气,“都这么厉害?”

他看到两人都跟,也不暗牌了,翻起来看了一眼,很东北味地说了句:“跟!”

这会的牌已经由暗转明,都成了一次跟六块。

周康挑了挑有点歪的嘴角,直接将牌扔了。

“嘿嘿,猜也能猜见你们肯定有人在诈!”高强一顿,“小夏,跟不?”

或许夏夜之有些激动,当“跟”那个字发出来时,声音都走调了。到现在为止,加上底钱四块,已经三十一了,对于第一次玩牌的人,这个数字多少会令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索性,高强将牌往床上一摔,飞了!

“我是诈,那烂牌,最大才K!”

“妈的,我还有个A!”杨宏后悔地叹了口气,“小夏坐庄!”

夏夜之将一把牌握在手里,像是生怕洗不开似的,来来回回洗了二十遍,不过这个从衣着和发型来看,怎么都像是因为上辈子积德祖坟冒青烟,才有幸考上大学,爬出了某个藏匿于五线城市穷山恶水,一朝登枝变凤凰的乡下人运气还挺好,起手摸了个带A的同花。这局高强说话,转了两圈下来,就剩下周康。

结果战战兢兢的夏夜之花了十块钱看周康底牌,才发现这为人民公仆又是玩诈,一对三带张九就敢装逼,硬是输掉了二十多。

“呵呵,小夏,像你手里这牌基本上值五十,不到五十不用开,或者你让他开!”高强又散了一圈烟,给夏夜之面授机宜。

“小夏这运气真是好,”杨宏朝双手啐了两口,“看看这把能不能把皇帝拉下马!”

可惜,连续两把都是飞。记录本上,三个人每人都挂着负数,夏夜之那快两百了!

此时,夏夜之声音大了,底气也足了,看了看墙上的钟,干脆道:“大哥们,十块下底吧!要不老飞,好牌也成了垃圾……”

杨宏和高强都没意见,不过周康却道:“小夏,你准备玩多钱的?大家见面是缘分不假,但是可不玩赊账的!”

夏夜之搔搔头发,拉开运动衫的拉索,在三人瞠目结舌下居然拿出一本挂着小锁的笔记本,杨宏看到黑皮本好几处都脱皮了,不由怔道:“这是……”

“我的钱夹!”

话音还未落,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快,收了!”周康叫了一声,揣起钱夹起身,丝毫不乱。

杨宏将牌和本胡乱塞进公文包里,将桌子上的半导体打开,一段梨园唱腔徐徐漫了出来,然后两人闭着眼睛哼着,仰在床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周康这时打开门,然而当一双裹着黑丝袜的长腿迈进来的时候,几个人都愣了。

“抱歉,找人!”年轻女人径直走到夏夜之面前,带起了一阵令人迷离的幽香,满室春色之下,连看杂志的眼镜男也翻身坐了起来。

高强看着这张虽然离精致还有不小的距离但也称得上姣好的面容,心中第一个想法是夏夜之的女朋友。不过,当老油条的第二眼扫过时,就明白过来。

夏夜之一拍额头:“操,光顾打牌,忘了这回事了!”见高强几人立马表现出紧张表情,夏夜之挥挥手,“算了,今天不玩了!”

“你这人怎么搞得,等你半小时了!”

“去,去,去,哪卖逼不行,非要跑这打扰我们玩牌?”杨宏有些不耐烦,起身就将她往外推。

女人看着三个男人凶神恶煞向她走来,吓得退了两步,这时,夏夜之走过来,拦住三人,用钥匙打开了笔记本上的锁,忽然又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折得乱七八糟的五十递了过去。

“你要不怕耽误生意,就在下面等我,怕浪费时间,就找别人!”

“行了,拿了我兄弟钱裤子也没脱,多便宜的事,快滚,快滚!”杨宏厌恶地一把将他推出去,摔上了门,转脸对夏夜之笑道:“小夏人不错,其实对这种臊逼根本没必要客气,她们见不得光,又不敢怎么着!”

夏夜之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无所谓,五十块钱才,唉,大家继续,继续!一块钱的底没意思,玩一晚上,赢得钱还不够双飞,十块钱的底,怎么样?”

高强和杨宏相视一眼,几乎异口同声:“行!”

第五章 套

“运气来的时候,真是挡也挡不住!”高强一边说着,一边洗牌坐庄,二十局过去了,他由负数变成七百了,有六百多都是夏夜之贡献的。

见自己大几百的战绩转瞬化为乌有,还倒贴了快一千,夏夜之耷拉下脑袋:“这局再输,我就不玩了!”

“呵,你前五把不就说不玩了?”

高强捋了捋用啫喱水固定的背头,露出一脸憨厚笑意圆滑笑意,乐道:“年轻人,别泄气!玩牌这东西说白了就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运气!一会你运气顺过来,老哥我估计都得把裤子当了!”

“算了,咱们事先说好就是小赌怡情嘛,老高,你也别拉着大学生不放,快成高衙内了!”

周康依旧是那副不温不火的模样,虽然他这一来一去输了一千多,不过丝毫不像夏夜之那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杨宏看出夏夜之举棋不定,也说:“小夏,不行就别勉强了!你输给我那七十块钱老哥也不要了!周科长说得没错,就是图个高兴!”

然而,听到两人劝他歇牌,本来迟疑不绝的夏夜之骤然下了决心,咬牙道:“他妈的,我就不信手气一直这么背,再玩最后几把,输到二千绝对不玩了!高哥,开牌!”

高强灌了两口啤酒,随大流的脸上显出一丝笑意,道:“小夏,你在学校没毕业或许不知道社会上的道道,其实,很多时候,不管处朋友还是办事,人家看得就是你这个人!咱就算输牌,也不能输了这门面,是不是?”

夏夜之眼神灼灼看着他,半晌,点点头:“是!”

“对!这才像个爷们!”

高强拍拍他的肩膀,也没好好洗牌,随意插了两下,就在他要发牌的时候,躺在旁边看杂志的眼镜男起身来到他们旁边。

“加我一个玩两把,成吗?”

想起刚才叫他被冷冷回绝,高强略带讽刺道:“我还以为朋友是正人君子,不屑于我们这些左道旁门呢?怎么一阵冷,一阵热啊?”

“耍牌这东西真是上瘾,我躺那看杂志,一行字都没入眼,耳朵里全是这的动静,心里又痒,又难受!”眼镜男从身上掏出一盒黄色硬包装熊猫烟,按例散了一圈,道:“也不怪你挤兑我,我刚才确实装蒜!但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怕你笑话,为了打麻将玩牌,我媳妇跟我闹过好几次,光保证书都不知道写了几份,所以……”

周康吐了口烟,看着这个挺孬的男人笑道:“这年头要说什么难找我不知道,但是女人这东西,还不是随便一拎一大把?她离就离,你能亏什么,今天离了,明天再找一个不得了?”

“你当我不想?结婚七年,连个种都没我弄下,先不说赚钱赚多赚少,光想想死后连个送终的都没,咱这奔四的男人还有个什么盼头?”

周康见他抽档次不低的熊猫烟,又听到他话语中的苦涩猜到个大半,惧内。

至于为什么,就像某人说得,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事都跟钱离不开关系。

“朋友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能重活,我宁可跟你换换位置少奋斗二十年,哪怕伺候的是个脾气大的富家小姐!咱有了钱,自己再外面盖个金屋,藏个乖巧会伺候人的妞,还不是照样开心,你们说是不是?”

这么赤果果的话从他这个在官场厮混的人嘴里说出,众人更能体会个中三味。

“包二奶?哼,说得容易做得难!”眼镜男对这个抽中华烟的副科级公仆的轻描淡写满脸苦笑,咧开嘴巴,指着三颗镶的牙,“这就是代价!”

一直看笑话的杨宏眨了眨眼:“家庭暴力?操,你老婆彪悍,不是东北妞吧?”

眼镜男冷哼一声,干脆卸下斯文的伪装:“这都是她那个JB哥哥干的,我的牙硬是被钳子揪下来的……”

这话一出口,几个人脸上的戏谑都扫光了。

这事要说是哥哥替妹妹出气把牙打掉了有情可原,说明哥哥疼妹妹,可要说用钳子一颗颗硬生生揪下来,这东西就邪乎多了。在坐几个除了夏夜之,都是四十里外在社会大染缸里淘洗了好多年的人,谁还听不出道道?

周康有意无意地跟高强对了个眼神,后者立马挪了个地,让眼镜男坐下,他一边发牌,一边宽慰道:“哎,啥也别说了,玩牌,玩牌!”

随着十几局玩过去,夜幕来临,黛色渐起。

白天车水马龙燥热的空气慢慢散去,带着酒瓶相撞清脆声的夜市喧闹起来,几缕烧烤排挡飘出的炭火青烟划过窗际,香味四溢,夏夜之一天没吃饭,肚子咕噜咕噜响个不停。

这局高强坐庄。

几轮高式风格的暗牌之后,已经积累了七百多,结果他一看牌,叫了“一百”之后,眼镜男也跟了一百。

眼镜男开始一直输,直到上上局夏夜之坐庄的时候,一把赚回输出去的不说,还捞回一千二,底气足了不少,看到高强又是老一套,立马跟了。

杨宏搓开手中的牌看了一眼又扣下。

“这牌值一百,轮周科长!”

一副自始自终高深模样的周康很少说话,不管输赢,不管好牌差牌,都惜字如金,戒骄戒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优秀品质在这位副科级干部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周康看了眼手中的顺子,细碎的牙咬了下嘴唇,没多犹豫便将牌扔了。

听到夏夜之肚子里传来的咕咕声,杨宏戏谑道:“小夏,这局完了就不玩了吧?”

夏夜之点点头,道:“玩完这把,吃饭去!”就在杨宏和高强都以为他要飞的时候,他居然跟了。

一圈走完,又轮到的高强说话,握着一手带A同花高强看着牌面累积的钱超一千了,但是还有四个人继续跟,心里有点没底,转脸对下手位的眼镜男道:“五百——看你底牌!”

看底牌,俗称见面。

各地见面的筹码并不一样,但是至少要比每轮的下注高几倍,否则万一拿到好牌,被哪个胆小的见面,让其他人成了惊弓之鸟,纷纷飞走,哪里里外外就亏大了。

眼镜男啧啧嘴,有点不乐意,不过还是将牌凑到高强面前缓缓搓开,“高老板这么沉不住气?呵呵,怎么样,谁大谁小?”

“草!”

高强骂了句,将牌扔一边,没说多余的话。

这是玩牌的规矩,比输了,不能说话,否则连底带赌注一人全包。

眼睛男呵呵一笑,给高强递了支熊猫,算是安慰,然后加码道:“五百!”

这时杨宏有三种选择。头一种当然是刹车扔牌,那就是对自己牌不自信,不敢玩下去的表现。第二种,像刚才的高强那样,见面,可是现在他还隔着夏夜之,要想跟眼镜男见面,必须先看夏夜之的牌,按照五倍原则,先不说能不能赢,光说看两人牌就要五千,所以隔人见面这种找死策略除了夏夜之这个菜鸟用过,谁都不用。

至于第三种选择,就是继续跟。

这个除了对牌特别有把握,或者铁了心诈牌比忍耐外,也是找死。

杨宏搓着牌,手心里全是汗,他撩了眼高强,看到高强左手握拳,夹着烟右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按在左手凸起的关节上,三个指头动了一下。

很轻微。

杨宏出了口气:“跟!小夏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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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章!稍等!

第六章 难得一遇大花豹

此时,夏夜之头发都粘在满是汗水的额头之上,样子颇为滑稽。

他攥着手中的牌,犹豫了好一阵,就在众人以为他铁定弃牌滚蛋的时候,这个腼腆的大学生很野性地抹了把汗:“跟!”

这样,又把难题抛到眼镜男那边,到了这个时候,谁也不愿意冒险见面,谁也舍不得扔牌,于是那所谓的小赌心理已经失去了控制,真正演变为赌运气的大赌。

三轮下来,眼镜男支持不住了。身为每局的领头压力确实不小,他将收音机关了,连着吸了两根烟,最后什么也没说,直接将牌埋了。

“真爷们!”

难得说话的周康不加掩饰的恭维道。

眼镜男自嘲地摆摆手:“爷们个屁,三轮下来一千五还不跑就不是诈牌,这比花两千五见面死舒服多了!”

他一飞,就剩下杨宏和夏夜之两人。高强拿着笔算了算,这把玩得最大,眼见六千冒头了,比玩麻将还狠,他有些担忧,于是提醒道:“差不多得了,玩下去没边了!”

杨宏耸耸肩,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无所谓!看小夏吧!”

夏夜之运动衫的腋窝处湿了大片,不住地抹着头上汗水。其他四个人静默不语,也不催促夏夜之,整个房间的气氛有些渗人,只剩下那个玩手机的年轻人按键盘的“嘎嗒”声。

突然间,不知谁的手机铃声响起,李贞贤那首劲爆的DJ横空出世,惊了所有人一下。

眼镜男抱歉地掏出手机,脸色有点难看,他对众人做了个禁声手势,又把收音机打开,才接起电话,一开口竟是那种反差极大的谄媚声:“哥,哎,对,到了,快到了,这不在出租车上面呢……没,绝对没,我要敢在外面找烂货,出门被卡车碾成肉渣成不成?哎哎,哎,知道……稍等!那行,哥,再见!”

几人看到他那装孙子的样,正好笑,可是刚挂了电话,眼镜男的笑脸就阴了,他毫无征兆地攥着手机狠狠砸在地上,“砰”地一声,碎块溅得到处都是,“操你祖宗十八代,早晚有一天上面抓住你,非枪毙你个够娘养的……”

在他旁边的高强吓了一跳,结巴道:“这是咋整的?”

眼睛男气喘吁吁,却又无奈地摊摊手:“还不是我老婆他哥?操他妈的,你说一个干部动不动跟匪徒一样威胁人,这他妈哪家子事?”

“干部?”周康听到敏感的两个字,本能地问道,“你大舅哥是干吗的?”

“我们那公安厅四把手……”

“你说啥……”杨宏顾不上玩了,惊愕道,“兄弟,你不会也是某系统的吧?”

眼镜男见几人立时紧张起来,赶紧摆了摆手:“没事,放心,他比咱们这玩的不知大多少,再说他来这开会,手还能伸这么长?……哎,我说兄弟你俩倒是快点结束,谁赢我把钱给谁,赶紧撤!”

一句话又回到正题,高强赶忙催道:“小夏,利索点,别磨叽!”

“那、那……我看你底牌吧!”夏夜之抱着笔记本,忐忑道,“杨哥,我这钱不够见面了,我算算,一百、两百……呃,差着四五百!你看能不能成?”

杨宏被一个电话弄得现在心不在焉,只想着早点结束撤摊,听到夏夜之这么说,大度道:“老哥老弟的,别说那话,你输了,零头我都不要!啥牌吧!”

夏夜之感激地点点头,“啪”,把牌翻过来——

三张K,大花豹。

高强傻眼了,刚才比牌时,眼镜男明明拿的是KA的同花顺,他开始不知道杨宏拿的什么牌,所以通过事先约定好的暗号提示过他,不过看杨宏一副胸有成竹,猜他一定拿着大豹子。可是,当见到夏夜之亮牌竟然三张K的花豹,心一下子凉了,眼镜男同花顺有张A,自己同花里有张A,杨宏是万万不可能拿到三张A的豹子王,输了。

毫无疑问,这把输了。

六千多呀!

杨宏也傻了,手里的三张掉在床上,刚才高强比完牌,他还担心眼镜男拿着A或K的豹子,不过看到他的手势,心里一下子有底了,四张全出现了,难道还能同时出现四张K?除非这个傻里傻气的大学生走狗屎运!

然而,玩牌很多很多时候就是怕什么来什么,比中五百万还邪乎,杨宏本来以为万无一失的一把载了进去,整个人有点瘫。

周康薄薄嘴唇抿着,恼火地剜了两人一眼。

眼镜男从钱夹数出两千三,扔给夏夜之,“行啊,大学生,置之死地而后生!我还以为老杨拿着三张A,你小子完蛋了!”

夏夜之拿了两千,把三百又扔回去,“杨哥那么够意思,咱也不能不仗义吧?不够一千的零头统统不要了!”

“小夏……”

杨宏拍床坐起,一把拉住夏夜之袖子,嘎巴着嘴:“你、你不能赢了就拍拍屁股走人吧?”

“不是说好了最后一把?”夏夜之眯了眯眼睛,“杨哥不会赖账吧?刚才高哥可是说过输牌不输人……”

高强还未来得及说话,就被呛了回去,脸上一红一白不是颜色。眼镜男看着场面快要翻脸,赶紧拉开两人,给每人点了支烟,“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嗨,玩牌这东西就是个心理,老杨,你要像我该扔就扔也不至于输这么多!玩了这么多局,你也不是看不出来,小夏不会玩诈!既然他敢跟,肯定是有好牌,要是你运气比他好,输的还不是他?”

顿了下,眼镜男又对夏夜之说:“大学生接触社会少,有些事不懂大家也不怪你,玩牌最忌讳的是赢钱走人,小夏,要不再玩一局呗?”

夏夜之轻轻哼了声,似笑非笑道:“你们不是一伙的吧?”

“哎,你这小兄弟怎么说话呢?我钱不都给你了吗?敢出来玩牌,不敢消账,狗娘养的才干那事呢?”

见眼镜男有点火了,夏夜之不好意思道:“我不是那意思,再玩一把也行,不过万一几位老哥不给我钱,怎么着?”

第七章 过山车

“哪能呢!”

杨宏一看有转机,赶忙陪笑道:“先把账了了,再玩最后一把中吧!”说着,拿过纸笔,把前面的账抵了,给了夏夜之二千五,周康随意点了二十张扔给夏夜之,高强因为前面赢了他不少,抵完账,夏夜之还差他五百,于是数了五百给高强。

这局轮夏夜之坐庄,杨宏深怕他最后一把直接弃底飞了,跟周康递了个眼色。

“最后一把底高点吧,五百!小夏赢了快七千了,没意见吧?”

周康寡言少语,但他的话令人听起来就感觉有分量,夏夜之见其他三人都同意,也不好说什么,因为是最后一把,老油条们都是玩现钱,所以光底下就扔了两千块钱。

夏夜之发玩牌后,高强“暗牌”叫了五百,所有人都暗牌跟了一圈。第二圈,高强还是暗牌,眼镜男也跟了圈暗,底钱已经不少了,轮到杨宏,翻开牌一看,K,5,7,烂的不能再烂了,他要靠这牌跟下去,纯属找死,所以干脆弃牌。

周康抠起一角,看了眼,不温不火道:“一千!小夏说话!”

夏夜之琢磨了下,没翻牌:“两千五,跟高哥见了!”

因为两人都是暗牌,赌注是五百,见面五倍翻,是两千五。

高强明知道夏夜之是想早点结束牌局却没办法,毕竟五倍价钱看底牌已经很够意思了,就算他以前变向给领导送礼,也就这么玩玩。

“哎,伙计,帮我们看看牌吧?”杨宏对唯一一个没有玩牌的年轻人说道。

那哥们虽然坐在对面的床,但是眼神一点也没离开这面,很显然心里不是不想玩,只是看大几百大几百的输输赢赢有点承受不了。杨宏给他说了下规矩,告诉他怎么比较大小,因为赌局中人最怕有打通牌的,所以才叫旁观的人裁判,也不容易出现调牌的事情。

青年有点紧张地拿起两个人的牌,这一注就是两千五,光买扑克不知能买多少。

“哪个大?”高强见他看个牌还这么磨叽,没好气道,“是不是一样大?”

青年看了看左手的牌,又看了看右手的牌,最后朝夏夜之努了努下巴,“这哥们大!”

然后又把牌给高强看了眼。

高强的表情相当有趣,先是难以置信,接着变为遗憾,最后居然很庆幸地仰在床头,他翘着三根手指,用食指和拇指捏着牌,扔到一边,笑道:“老哥我差点当裤子了!小夏,你继续,还轮你……”

“行,那我还是暗的,五百!”

眼镜男拿起牌,足足犹豫了半支烟时间,道:“跟,一千!”

像高强和杨宏这样的老手都知道很多时候犹豫并不是犹豫,而是故布疑阵,对于新手来说这种打乱节奏的方法屡试不爽,周康轻哼了声,直接将牌扔到一边。

眼镜男笑笑,半戏谑半认真道:“怎么每次高老板一飞,周科长就飞了?你俩还挺心有灵犀呀?”

高强脸腾地红了,心中暗骂一声。这家伙绝对跟小夏不是一个层次的,大学生表面上装的仿佛对世事比较了解,但是言行举止就是个年少轻狂不谙圈套的小孩,幸亏这里不是闹市,否则就算他赢了钱也走不了,最后怎么也得洗光。但戴眼镜这位一看就是老手,表面上含含糊糊,实则一个小小动作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周康看到夏夜之有些警觉,又拿出在机关里磨炼出的似是而非那一套。

“怎么说我手里也有些小权力,老高想推销产品多少得形而上学点吧?再说,你手里攥着一把硬牌,想套我上钩,嘿嘿……我不干!”

他这边正想着,夏夜之和眼镜男已经杠上了,一千一千往进扔,仿佛一辆在盘山公路下坡的油罐车,颇有点一往无回的架势。

几轮下来,夏夜之渐渐沉不住气了,把所有钱都扔进去。

眼镜男把玩着那盒熊猫烟,砸了砸嘴:“小夏,不用玩这么狠吧?”

高强在一边也劝,生怕夏夜之这一去真就回不来,牌局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看眼镜男沉稳,说不准真像周康猜的,拿了一手顶天的硬牌。

然而,夏夜之已是进退维谷,于是咬咬牙道:“见面!”

说着,三张牌摊开,又是豹子,豹子3。

三张3扔在床单上,颇有点凶神恶煞的意味,很多时候运气都在开玩笑,吃大不吃小,就像杨宏三张皮蛋照样能栽在K手里,可有时三张3就是横着走的牌。

连续两把豹子,如果不是几人知道他是新手,真跟出千差不多!

眼镜男嘴角挑了挑,扔出一张2。

周康看了眼,瘦削的脸上露出一抹讥笑,“真是命,三张3吃死三张2!还是人家文化人厉害,不光学历高,玩牌也强,看来我抽空还是去深造深造吧!”

“老哥,真不好意思,又是大一点……”夏夜之对着眼镜男赧然一笑,数出一千块钱,递到他前面,“这一千算小弟意思,你留着喝个茶!”

然而,眼镜男却没接那一千块钱,而是推给夏夜之,随着手里另外两张牌放下,众人看得清楚真切,2,3,5,不同花色。

周康杨宏高强三人都怔住了,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他敢这么玩,2,3,5,是最烂最烂的牌,却是豹子的天敌,但是除了钱多的烧得慌,谁敢这么玩?

这简直不是玩牌,是找死!

“小夏,你输了!”

夏夜之张大眼睛,道:“别开玩笑了,我三张一样的!”

“没开玩笑,你确实输了!”眼镜男一边收钱,一边解释规则。

“不,谁说的,谁规定这么玩的……”

眼看一万四千块钱,几分钟时间化作乌有,夏夜之疯狂的扑了上去,可是眼镜男一记扭腕就将他放倒在床上。

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世面的高强本身喜欢研究武术,一看他这一手不地道的擒拿,立即明白了大半,这家伙走的是野路子,肯定在道上混过的。

他们三人自然不关心夏夜之是死是活,他们担心的是他这一闹惹了不必要的麻烦,输了钱对他们是小事,换个旅馆,两天就能赢回来,可一旦惹了麻烦,就完蛋了。

周康想起自己身上还背着挪用公款炒股的账,赶忙上前拖住如疯牛挣扎的夏夜之,眼镜男似乎心头窝着火,狠狠踹了夏夜之两脚之后,摔门而去。

那个缩在角落深怕殃及池鱼的青年此刻看着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大学生,暗自庆幸自己忍住了诱惑,这一趟过山车仅仅看起来都够刺激,心脏不好的根本不适合去坐。

更刺激的是每个人脸上那副伪装,嬉笑怒骂,杯弓蛇影,当真分不清……

第八章 点灯的星星

夜风微凉,繁星。

比起许许多多摩天高楼遮云蔽日,霓虹闪烁的不夜城,这里要萧寂许多。

从旅馆里走出来的夏夜之插着口袋,佝偻着脊背,有些单薄的身体因为重伤刚逾对气温的骤起骤降还有点不适应。

闻到一股面香从街边鳞次栉比的小饭店飘出,夏夜之胃里如灼烧般难熬,脑海之中不觉回想起好多年前一本旧版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个故事中小女孩划着火柴,望着幻象中的烤鸡烤鸭抑或烤鹅,会心微笑的插图。

那仅仅是一个童话,对很多人来说。

或许如今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父母会在孩子睡前给他读一个类似的故事,更不会在孩子懵懂之时有耐心解释启迪,甚至不会说,瞧,这个小姑娘多可怜?

因为人们的内心不再柔软。

还记得好多年前,在导师桌前放着的那本硬装版安徒生童话。那时他初入基纽不久,对于导师有着年轻人近乎狂热的崇拜,他一直觉得身份越是显赫的人对自己要求越是严格,就像阿道夫希特勒枕边常年放着《资本论》一样,导师桌前摆放的也应该是一本足够份量的书,哪怕是《圣经》,哪怕是《人类发展通史》。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第一次走进房间,桌子上放着的是一本幼儿读物。

或许导师发现了他眼中的失望,不久之后一次旅行中,带着他还有另外两人来到丹麦哥本哈根,在安徒生墓前,导师献上了一束花。

他毫不避讳称安徒生是一生中始终崇拜的偶像,即便是对马克思他也从未给过如此高的评价,当时,那两个随行的学生曾激烈反驳过导师,因为他对于那位大人物丰功伟绩的轻慢是两个学生无法容忍的。导师并未愠怒,而是笑言马克思也是一位童话作家,只不过他提供一条自以为可以将童话变为现实的路,那并不能成为启迪,反而束缚了许多人的思想。

因为这件事,两个学生认为在这个离经叛道的老头手下不可能成为优秀的学者,于是愤然离去。就连他也有些动摇。

直到许多年之后,已经成为基纽学堂幕僚的他才发现按照如今文明发展的轨迹,马克思的所寓言的东西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而翻开当年在哥本哈根旅行时的记录,他霍然发现一条早已被遗忘的训示,那是在去往麦地那的途中,他见到一场飓风后的惨象问的问题——

“为何世上会有如此多的灾难?”

“因为人们的心不再柔软,所以需要不断的痛苦来唤醒迷失的心!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怀着一颗没有私念的心将这种痛苦承接下去,这也是自然之心……”

正是这句话改变了许许多多同僚的一生,也掀开了一场血雨腥风。

……

过去的岁月依稀淡忘,可是每每走过不同城市的街头巷尾,总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正在身无分文的夏夜之如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站在街角怔怔出神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回过头,露出并无深意的笑容,跟着那个戴眼镜的男人走进了幽巷。

“你就不担心我一个人拿着钱走了?”在昏黄的路灯下,眼镜男点了一支烟,有些好奇道。

夏夜之拒绝了他递过来的烟,摇摇头:“不担心!”

“呵!你似乎很容易相信人!”

夏夜之不置可否道:“你还有一个女儿,跑不了!”

眼镜男那双眼睛闪过了一丝狠厉,将包中的钱拿出来,将其中一捆用皮筋扎好的钱交给夏夜之。

“这里是七千,你数数!”

看到夏夜之揪下皮筋,一张一张缓慢数着赢来的赌资,眼镜男又道,“我还是不明白,凭你出千的手法完全可以一个人赢这些钱,为什么还要拉上我演戏?”

“这点很重要吗?”

“我只是好奇!”

“很简单,那三个人设套,不论我怎么捣鬼,成功的几率还是不高,五十二张牌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控制而不露马脚,但是如果加上一个人,就容易多了!”

夏夜之没有抬头,灯光暗影下,看不清他的表情。

眼镜男弹掉一截烟灰,又道:“你让我演戏,是不是怕那三个人最后坑你?”

“坑我?”夏夜之玩味着这两个字片刻,笑道,“也许吧……赌场上最厌烦的是赢了钱就走,如果我不拉上你演戏,恐怕这一晚都要赢下去。赢得多了对方自然眼急,到时候发展成什么样的结局难以预料,虽然兜了个圈子,不过至少稳妥,你老婆的哥哥不是镇住他们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

夏夜之又将钱数了一遍,抬起头,半长浸在光影里的脸显出一抹笑意,“我是一个赌徒!”

赌徒?

眼镜男有些讶然,他实在很难相信站在面前这个衣着破旧,头发零乱的年轻人竟然是一个在校大学生,他的心机远非两句轻描淡写就能勾勒出来,更不是旅馆里那副横冲直撞,意气用事的样子所能诠释。

要说可怜要数那三个下套的赌徒了,这个姓夏的学生貌似紧张肉戏在他们看来是一种心里畅快,所以胸有成竹的他们自然忽略了牌上被他佯装紧张而折出的轻微纹理。

也不知道那些人细细查看牌之后能不能发现上面的手脚,发现之后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这三千给你!”夏夜之将手里的钱分成了两份,将一份少的递到眼镜男面前道。

“什么意思?不是说好了对半分?”眼镜男没有接,反而警惕地看着他。

“你摔烂了一个手机,还买了一包好烟,一副眼镜,应当算在里面!”

“手机是地摊货,两百出头,熊猫烟才八十,加上这副眼镜最多也才六百,哪能用三千?我看算了……”眼镜男推开夏夜之的手,“我这人文化不高,也不怎么会说话,不过你在关键时候帮了我一把,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他叹了口气,想起两个多小时前,还在为女儿住院费发愁,看着才五岁大就得了尿毒症病怏怏的女儿,抢劫绑架的念头出现了不是一次两次。他不是没求人,可白衣天使的脸色和口气比魔鬼还冰冷。

当他听到一个手术完缝合伤口有问题的病人家属说如果不塞红包,什么事情都不好处理时,彻底崩溃了。

抱着女儿跪在冰冷奢华的大理石地板上,眼前几步远的墙上就是白求恩的画像,那一刻,他恨不得将这里所有嗜血的人都宰了。

也就在那一刻,一个穿着破旧运动衫的年轻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愿不愿意挣点钱。

听到近乎于从天堂飘下来的声音,他甚至都没有看清逆着阳光的那张脸,便答应了……

两个多小时之后,从旅馆出来的一刻,这个活了四十年没有干过一次骗钱勾当的男人躲在犄角旮旯失声痛哭,刚开始是为了苦命的女儿,后来是为了活着的憋屈,再到后来他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抬起头,他只是看到了漫无边际漆黑的夜,和那寥寥无几点灯的星星……

弹掉烟蒂,眼镜男重重吐了一口烟,“什么归什么!如果你不是手头困顿,我想你也不会赌钱,这是你挣来的,我不能要!”

“血透就算一个星期做两次,一次三百,也要六百,这点钱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你女儿要想活下去,还得换肾,所以今后的日子你会更加痛苦煎熬……”夏夜之弯腰,将三千块钱放在地上,“要不要随你,但是你应该知道今晚你赌的是你女儿的救命钱,是你下跪时的尊严,这个钱,我认为你该拿!”

说完,再不理他,揣好笔记本和四千块钱,夏夜之转身离开。对于有些人有些事,犹如一幕风景一场樱花开败,经年累月之后的某一天,或许会在路过街头巷尾之时从记忆深渊里偶尔翻涌出来,也或许会彻底淡忘。

所以,并不是每一次擦肩而过都是前世因缘羁绊,也不是每一次相遇都那么弥足珍贵,毕竟人的生命是有限的。

转过街角之前,夏夜之隐约听到眼镜男的声音传来——

“那你赌的是什么?”

夏夜之侧过头,想说什么,不过终究还是没说。

第九章 老校友

当夏夜之出现在光头老板摊前的时候,光头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上下打量着他,问长问短。

夏夜之没多跟他废话,而且很乐意满足他幸灾乐祸的幻想,花了五十块钱买了一把据说是周璇用过的梳子,便离开了摩肩接踵的街区。

不知走了几分钟,夏夜之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子。与此同时,一道春意缭绕的倩影出现在视野之中,那女人见被发现了,也没婉约少女那般忸怩地揪揪裙摆,等待对方的苛责或是漠视,反而径直走了上来,那一双被黑丝袜包裹的珠圆玉润的长腿施施举步,轻柔落下,在这个微微有些凉风的夜晚媚态横生。

旁边便利店刚走出来三个年若二十的小男人见这引人遐思的身材,一时有点怔,纷纷拾阶而下,尾随身后,然而当看到美女的目标是一身老土运动服的夏夜之,三个约摸也是爬泰山的学生迅速超前,然后装作寻找方向般回头瞅了两眼女人的脸再次确认是美女之后,自我安慰骂了句“好逼都让狗操了”,悻悻地消失在霓阑之中。

女人来到夏夜之身前停下脚步,眼波流转道:“我等你一个多小时了,这下你总不会又放我鸽子吧?”

一开口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

说实话,夏夜之真忘了这个茬,在旅馆楼梯上搭讪完全是灵机一动的想法,说白了这个服务行业的妙龄女人只是被他利用的造势工具,不想一句连他说来都觉得敷衍的话她还认真了。

看到她烟视媚行极力撩拨的样子,夏夜之佯作惊讶地敲了敲心口,“吓我一跳,刚才我还以为是周围哪个学校的校花跟我说话呢!”

“校花?”上下撩了夏夜之一眼,衬着街灯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轻蔑,旋即掩嘴笑道:“校花可不是这个价,以前我一个姐妹也是校花,而且是重点大学的,不过要带出来玩的话一晚这个数!”

她右手比了个三,然后握成拳头虚空敲了三下。

可能是因为洗了澡,卸去了妆,她嘴唇之上少了一层沾红带粉的不羁,这个镜头,一下子不知怎么和猥琐老鬼的小黑诊所重合上了。

饿了一天的夏夜之此时饥肠辘辘,而且心头压了许多事需要他细细梳理清楚,哪有心情细细领会二百与三千在品位上的区别。看到这个女人貌似比较较真,夏夜之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两百块钱交给她。

这行她做了两年,豪爽到事前付钱的客人说真的还是第一次遇到。一时间,不由有些错愕,看到这个年纪跟自己差不多的男人出手还算阔绰,她急忙报出了几间酒店的名字。

旅馆和酒店,从字面上看意味就不一样。旅馆,住人。酒店,人住。细细品味,就会明白一里一外的区别。虽说无论旅馆还是酒店都是那么一下子,但是贪图享乐的心思人人都有,做她们这行在世人眼中或许最肮脏,不过事实上她们的身体比大多数女人要干净,也更爱干净。

然而,她的如意算盘还没打响,夏夜之却挥了挥手,“行了,今晚不玩了,你走吧!”

“嗯?……不玩?”

女人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以他二十四岁的年纪虽然不敢说阅人无数,但爬过她肚皮的男人没有五百也有三百,至今回忆起来,似乎找不出哪一个是能多沾一点便宜少沾半点不较锱铢的货色,今个破天荒见到这么一位叫她怎么能不惊讶。

没错,这世上拿钱不当钱的人不少,但是有钱人会玩她们这种货?

据说,出入天堂人间的一品鸡不少开的都是奔驰。

她是有三分姿色,但要说在这个圈子里混到一品的地位,却不是有几分姿色就能开得起染坊,她还是有那个自知之明的。

她不是一品鸡,不过凭她阅人的眼界也不认为面前这个全身行头加起来还不值她一只美宝莲唇膏价钱的男人会是那种一掷千金的主。

眼看他转身要走,女人踩着高跟鞋“嗒嗒”跑了两步追上来,狐疑道:“你到底玩不玩?”

夏夜之忘了是谁说过,小姐是对身体条件要求最高的行当,姿色、身材、见识、性格,少了哪一样都是上不了台面的货,真正顶级的商品就算不是红牙玉板婀娜娉婷也相差不远,看到面前这个踩着高跟鞋比自己稍低的年轻熟女,夏夜之笑了,伸手轻轻挑起女人的圆润的下巴,浪荡道:“来,美女,给爷笑一个!”

她有些尴尬,不过职业素质还是让她勉强勾了勾嘴角,当街路过的几个老太婆看着这一对打情骂俏的小年轻直摇头。

夏夜之眯了眯眼睛:“OK!玩完了,我还有事,先走,你继续做生意吧!”

说着,再不理她,从东岳路转弯,拐进了校场街。

没走多远,一家肯德基店印入眼帘,想起两个月前出事那晚也是在肯德基店将就了最后一顿晚餐,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漫上心头。

三年前,在纽约布鲁克林区执行一项任务的时候,他和另一个年近四十的接头人在一家鲁菜中式餐馆吃晚餐,那个接头人说的一句话至今印象深刻——今天脱下鞋和袜,不知明日穿不穿——那晚眼皮一直不停跳动的同伴一反素来节俭的习惯点了一瓶拉菲酒庄号称最稀少年份的红酒跟他分享,或许人的潜意识中真的有某部分能够感知未来,他断断续续聊了许多对过去的遗憾,结果当他走出店面的时候,被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连开三枪射杀。

当时他就坐在临街一扇宽大的玻璃窗之前,品着殷红欲滴的酒汁……

人生就是如此离奇不可捉摸,谁也想不到最后一顿饭是在哪里吃。

站在从窗口射出的白炽灯光下,夏夜之叹了口气,推门进了肯德基。

时值旅游旺盛季节,肯德基里人满为患,排了足足十分钟后,端着盘子挤出人群的夏夜之却发现想吃点东西连地方也没有的痛苦,正当这个时候,一截莲藕手臂在角落一张桌子对着这边晃了晃。

夏夜之望过去的时候,不禁蹙了蹙眉。

又是那个卖身不卖艺的妞!

眼看高朋满座,站的比坐的人多,夏夜之只好端着盘子来到桌边,等服务员收拾干净桌面走后,夏夜之不冷不热道:“呦,这么巧啊!”

卖身妞有些讷讷将二百块钱推到他面前,正当夏夜之以为无意插柳柳成荫拯救了少女灵魂的时候,她说了一句令他很崩溃的话。

“这个不是假币吧?能不能换两张!”

任他处变不惊的心性,面对这种情况,一时也有点找不着北。

索性,对钱的态度一贯都是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夏夜之从口袋里拽出五六张百元钞,结果口袋里的东西不小心也掉了出来,夏夜之低头去捡之前,另一只很白很细的手也伸了过去,先捡起了那本掌心大小褐红色皮子的学生证。

手的主人几乎带着他乡遇故知惊喜腔调叫道:“老校友!”

第十章 约定

老校友?

夏夜之抬起头,赫然印入一张微微发胖的脸。

“我叫马立强,江大三年级,科学哲学院的……你是——”他翻开那本掉皮的学生证,看到一张因为沁了水而退色的照片,照片的旁边那栏写着详细信息。

“夏夜之,工程学院?靠,咱们一届的!”

趁着五一前夕,单枪匹马从东江来到这个陌生的异地的马立强万万没想过能遇到同校校友,本来有些因为和自己较劲而失落心情一下剧烈升温。

“真是太巧了!”马立强将手递到夏夜之面前,有些亢奋。

打量了一眼这个戴着黑框眼镜,五官还算周正的男生,夏夜之阳光地笑了起来,伸出瘦长的手掌与他相握,“缘分!”

大有一番相见恨晚之感。

夏夜之的热忱明显打动了马立强,所以他那副两国领导人会面的正经架势也松懈下来,小鸡啄米般点头道:“缘分,缘分!”

喜不自胜的马立强这时才发现夏夜之对面还坐了一个漂亮美眉,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他那张不次于女孩子水灵的皮肤微微发红:“这是你……”

本来他想问“这是你女朋友吗?”,不过一看两个人的穿着和扮相实在不搭,一个时尚性感,一个仿若九十年代中期的穿越工作者。

在江大厮混的这三年,重口味的女生也见过不少,比如他们宿舍那个身高一米六九的哥们,找了一个身高一米八一的女生,再比如两个月洗一次澡的那位居然追到一个文学院样貌清秀的川妹子,这些眼睁睁的事实完全颠覆了他脑海中“鱼配鱼,虾配虾”的审美意识,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沉堕于自卑自抑之中。

没想到从南到北跨越了大半个中国后,又见到如此反差的一对,登时,马立强镜片下藏着的眼睛闪啊闪,不停闪。

然而就在他以为挂着尴尬笑意的美眉是在默认时,夏夜之却道:“这是我姑母表弟的老婆一外甥女……呃,我叫她表姐!”

姑母、表弟、老婆、外甥女……

马立强每听到一个词,都会下意识点一下头,也不知道是否明白了其中关系。

这个大学三年除了“对不起、不好意思、谢谢”之外基本没跟漂亮美眉说过话的男生看到“夏夜之表姐”灼灼的眼神,有点紧张问道:“我能不能在这坐下?”

“随便!”

“谢谢!谢谢!”马立强将双肩书包放下,坐在靠外面的位置,转脸又对身旁散发着馥郁香水味的卖身妞道:“请问美女怎么称呼?”

卖身妞复杂而又感激地望了夏夜之一眼,“我叫孟想!”

实际刚才她已经准备离开,可是夏夜之那一句轻描淡写的话不知怎么就刺进了心里。在风月场中,什么德性的男人都可以骂她贱货骚货,但是离开风口浪尖,她也只是一个比别人多趟了两年浑水的女孩子,这个世界有没有女孩子第一次就贱到去做这行她不知道,但她还不至于。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骗了她所有还把她推进这潭深水的男人,也许她今天也是一个拿着高学历坐在高档办公楼里一年到头开空调的白领!

可是高学历算是什么?不过是流氓的外披,道貌岸然罢了!

比起那些本来就赤果果的下作,多的只是一件迷惑的华衣。

马立强看到孟想的脸色变幻不定,以为她不高兴,于是赶忙站起来,“我去买东西,你们还吃点什么?”

夏夜之喝完可乐打了嗝:“我再要一个奥尔良鲟鱼堡吧!”

“孟想姐呢?”

“我?”孟想眼中有些雾气,有点似真似幻的错觉,仿佛在这两年记忆里男人唯一给她买过的东西就是那玩意。当耳中第二遍想起马立强局促的声音后,孟想展开了一丝毫无做作的笑靥。

“我要一杯可乐,一包薯条!等等……”孟想拿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马立强,“给你钱!”

“不用,不用,才十几块钱!”

孟想一把拉住他,坚持道:“今天,我请客,把这一百都花了!”

见马立强还要拒绝,孟想黛眉一挑:“你坐下,我去!”

“啊?这……那好吧!”马立强推推滑到鼻梁的眼镜,不知说些什么。

美女效应在什么时候都存在,夏夜之眼看刚才人头攒动将他挤得七荤八素好像买东西不要钱的场面,因为孟想走过去忽然构造了一个小小的真空地带,也不知是不是那双美腿太过撩人,以至于身后身旁的两个青年有意惜花,反正孟想站在那里没有一点点狼狈,反而还有人不时说对不起。

“你表姐挺漂亮的!”

马立强半恭维半由衷道:“是不是咱们学校的?”

夏夜之摇摇头。

“哦!”马立强有点失望,不过很快转移话题,“听说你们工程学院女生挺少,夏夜之,你有女朋友吗?”

夏夜之抿着吸管,对于两个同届大学生之间的话题很感兴趣,他本来的计划是靠那本日记一点点融入这个新身份,但是很意外碰到马立强,对于善于捕捉细微末节的他这个机会自然不会放弃。

“僧多粥少,没有啊!马立强,你有吗?”

“我?我更没有!”

马立强将“更”字咬得很重,一瞬间,夏夜之便把握了他自卑的心里。

“你们学院不是美女挺多?”

“多是多,可惜要不是名花有主就是凤姐类型的,哎!咱们江大要说美女最多的还是文学院和艺术学院,据说江大最漂亮的几个女生都在里面!罗莎莎在江湾校区的美术系,秦娆在音乐系,岑琦在中文系,三大校花你见过没?我觉得那才是美女……”

同是天涯沦落人的马立强掰着手指细细说着,脉络清晰。与自己这个身体曾经的主人单单愤世嫉俗神经质不同,马立强虽然也是郁郁不得志,不过他有天生的聆听倾向,特别对一些关系交错似是而非的内容很有吸取力,夏夜之从那些八卦小道中约摸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比如罗莎莎家世比较好,父亲在大连海事局,男朋友是副处级公务员;秦娆绯闻多,身材极品,经常有奥迪A6级别轿车接送;岑琦是冷美人,号称美男终结者;姚婷和张欣然也是校花级的美女,可惜因为百合缘故降低了男生的评价;谢弋玩过的女生一摞一摞,照样有不停找死的;篮球队队长韩端跟学生会主席戴斌因为秦娆不慕;江大最牛逼的人开的是迈巴赫;前不久刚有一个男生跳湖,一个女生跳楼;哪个女生楼周末夜不归宿多,哪个女生被包养;在中国高校圈子传闻里相当有名的女生下学期将要转来……,

若不是孟想端着盘子回来,马立强恨不得将所有知道的与面前这个很宅的哥们分享。

夏夜之像饿死鬼转世一般,拿到汉堡就往嘴里塞,边塞边说:“强子,你来泰安做什么?”

“爬泰山!当然是爬泰山咯!”被唤作“强子”的马立强眉飞色舞,“小夜,你不也是一样吗?要不一起如何?”

夏夜之心道,他哪知道来这里做什么,他现在比任何人都想知道来这里做什么,不过目前情况,还是和马立强多在一起为好,一是多了解一下情形,二是两个大学生在一起出入方便。想到这,他欣然点头。

“那你把手机号留给我,明天我联系你!”

夏夜之哪有手机,而且他就算有,除了当表外做什么用?

马立强从小到大都有点悲天悯人的情操,眼见这个哥们跟表姐在一起都这么寒碜,心里或多或少有了猜测,所以他道:“那你今晚住哪里?明天我来找你吧?”

正当夏夜之模棱两可的时候,一直静默不语的孟想忽然开口道:“马立强,你把我的手机号记一下,明天给我打电话吧!”

“好,好!”

马立强心中的潜台词回响着:“那美女跟我们一起爬泰山吧!”

匆匆将就了一顿晚餐,马立强说今晚要先去一趟农业大学找他高中同学要学生证,据说有当地大学学生证爬山不要门票,于是趁机大包大揽说为两人也弄上,孟想本来要拒绝,可是看到这位腼腆的大学生很热忱,于是也没有再回绝。

等到马立强人影消失在夜色之中,夏夜之插着口袋转过头来,邪恶地笑道:“表姐,这地方你熟,我们住哪?”

孟想撩了他一眼,伸出五根手指。

“包夜,五百!”

第十一章 最大的引诱

这是一个很重要夜晚。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神秘的女体本身就是令人充满遐思的诱惑地,无数英雄沉沦其中,不可自拔。上帝造就了男人的勇猛刚强,同样赐给了他一个极大的弱点。

那一捧祸水却让人又爱又恨,唾弃被其伤,却终归要走向这步田地。

……

第二次翻开日记的时候,这些看似意识流的东西因为一个多小时前与马立强的简短聊天变得明晰起来,在这遍日记中很多地方出现了RSS,写下这些字迹的时候,笔锋时而断续,时而仓促,说明当时的内心存在一种煎熬。

虽然很多地方写得隐晦,但是能看出来是站在旁观者位置的偷窥了一场艳情,很显然曾经那个夏夜之对RSS失身与一个男人很痛心,却又无力,他将自己想像成英雄,却始终超脱不了心中的情愫,这也许是在写这篇日记时笔锋高亢低昂相差剧烈的原因。

RSS……

“罗莎莎?”

夏夜之轻轻吐出这三个字。

看来,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对校花之一的罗莎莎存在一定的感情基础,也许是暗恋,也许是其他。

这有点像小时候玩的猜谜游戏,每找到一点提示,就会获得新的惊喜。

夏夜之迫不及待地翻到下一页,可关于RSS后半截的内容却在这里断掉了,不知怎么跳到一场学校篮球赛的内容。

夏夜之来回翻了两次,发现两页之间的接缝参差不齐,像是被撕掉了一张。几乎是本能,他翻身坐起来到房间最亮的地方,借着玻璃桌上的台灯,隐约见到有字的痕迹。

他向来就是一个心思敏锐的人,而且类似这样的事遇到不止一次,按照前主人对这本日记敝帚自珍的态度很难想像为何撕掉一页。

除非遇到了什么紧急的事情!

所以,在没有字迹的另一面选择记下备忘。像这种品位不高的地摊货,纸张做工极为粗糙,用墨水稍浓一点的钢笔都会荫到另一面,所以很容易在仓促间留下印迹。

对于那个人的所有事,夏夜之都怀着锱铢必较的心思,他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铅笔,粗略地削开一点,然后摊开本子放平,铅笔与纸张呈三十度角先滚了一遍,待周围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铅迹,夏夜之这才细细图起来。

铅笔在夏夜之两指的搓动下,灵巧而圆滑地涂了一大片,很快灰色空间里显出两行字:

榆北街,75号。四月二十三号三点。

四月二十三号三点?

瞥了一眼温度计上的台历,正是明天凌晨。

“那是什么地方?做什么?”

夏夜之将日记翻了一遍,直到再没有发现撕页后,又细细确认一次。

确实是凌晨三点,不是午后。

这个时间实在是太过敏感,三点正是人睡眠最沉的时候,偏偏是这个时候约定地点,有些蹊跷……

夏夜之下意识摸了摸腹部的伤疤。

思忖间,浴室的门“吱呀”打开,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水流声,夏夜之合上笔记本锁在抽屉里,一抬头,看到裹着一块白毛绒浴巾的孟想走了出来。

她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道:“我好了,你去洗吧!”

夏夜之摇摇头,道:“不洗了!”

“不洗?”孟想怔了一下,眼神中闪过一丝无奈,一丝厌恶,不过很快敛去,“算了,不洗就不洗!”

说着,她将电视打开,换到正播着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频道,随着大提琴声和低音提琴交织的舒伯特第五交响乐漫出,孟想解开掩在胸口的浴巾,整个脊背暴露在灯光下。

还未吹干黑发粘成一缕一缕,发尖上的水滴沿着光滑的肩胛凹处汇聚成一脉,然后滑到腰际,再流到翘立的臀部,虽然她的皮肤不是特别白皙,不过因为年龄的关系,肌肤呈现出极好的弹性。

她从白色手袋里取出一个塑料包,用牙齿叼住,“嘶”地一声,塑料袋被扯开一边,她将透明橡胶圈拈在两指尖,转过身踩着米黄色地毯笑盈盈走到桌边,施施然挤在夏夜之怀里,那宛如莲藕的粉臂环着他的脖子,撩拨着脖颈间的一绺头发,“唉,在看什么呢,帅哥?”

电视中重播的那场维也纳新年会随着指挥一个极有力度扬手,琴音倏止,帷幕缓缓落下。

镜头在台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观众席一扫而过的那刻,夏夜之从电视上收回微微发怔的视线,自嘲的笑笑:“在看自己!”

孟想转过头看了一眼,会意道:“呵呵,以后要是发了财可别忘了表姐啊!”

那一对浴后布满氤氲的眸子半冷半热,却偏偏媚态横生。她牵起夏夜之一只手按在柔软的胸口,鼻尖凑到夏夜之脸颊处,轻轻摩挲着,娇声道:“脱衣服吧!”

一呼一吸间,胸口起伏,还算丰满的胸部上有几处明显的吸痕,因为水汽泽被,绯红的皮肤格外脆弱,已经变成点点血丝斑点。

孟想抬起一条腿,将夏夜之的另一只手夹在温热的双腿之间,盈盈道:“在这还是上床?”

夏夜之干净的指尖触摸着她胸部发红的印迹,蓦然停了停,将她整个人抱起来向床走去,来到床边将孟想放下,夏夜之拿起那件与时尚理念格格不入的运动衫抖了一抖,随后穿上。

“我还有些事情,你先休息,或者去周围做做生意!”

孟想本来还有一点笑意的脸色立即冷下来,翻身起来,拿起浴巾裹在身上,“你……你到底想怎么着吧?说不玩就不玩?这一晚上耽误我多少事,有意思吗?”

夏夜之挑了挑眉,从口袋里取出五百块钱,依旧不染喜悲地放在她身旁,开门的一刻,听见一个不知是喜是怒的声音哼道:“想谈恋爱找小姐?真是有病!”

夏夜之握着门把的手顿了顿,笑眯眯地探进脸来:“上午逛街的时候我看到一只五花大绑的青岛海蟹,从十九块钱的那堆拼了命地往二十五块钱那堆里爬,当时我想这家伙可真他妈的上进啊……哎呦——”

见一只枕头飞来,夏夜之急忙关门。

“你说谁呢!”孟想脸色不善道。

“我说自己呢!”

夏夜之留了一道门缝:“我正要去勾搭开跑车的妞,这么好的条件你也可以走走左右邻居呀!”

说完,砰地一声合住了门。

走出酒店,不知何时居然飘起了雨丝,夏夜之抬头望了望天空,叹了口气:“强子,这天你怎么看日出?”

第十二章 峥嵘初露

春季的天气犹如小女孩的脾气,说变就变,三个小时前站在街头听马立强勾画明晚爬泰山大计之时还是一片波澜壮阔璀璨星河,而临近深夜却变成一场剪不断理还乱的相思泪。

零星的雨丝欲语还羞,钻进夏夜之的脖子和眼睛,在24便利买了一杯咖啡,趁着夜色钻进路边停靠的计程车。

“去哪?”吃完煎饼的司机舔了舔手指问道。

“榆北街!”

司机从后视镜看了他一眼,“道可不近,出市区了……”

夏夜之笑笑,从口袋里拿出一百块钱递过去,“开车吧!”

早已习惯了夜生活的夏夜之并不像其他都市男女那般在纸醉金迷的酒吧赌场寻欢作乐,很多时候他是站在这些奢华场所附近的楼顶俯瞰着这些形形色色的放浪人群,主宰着生生死死。

怀着导师所谓的那颗无关私利的自然之心他浑浑噩噩走过了十几年的时光,他也一直以为那是神圣的,崇高的,哪怕双手之间充满了杀戮血腥,直到四年前在维也纳发生的事……

就是那场际遇,使他彻底抛开了理念和信仰,脱离了基纽。也就是从那天起,他只想用眼睛去见证她的对抑或她的错,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

一场赌博!

计程车快速穿梭在细雨零丁的深夜,将晕着淡黄色光芒的路灯甩在身后。因为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夜雨,玻璃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哈气,夏夜之用袖子略微擦抹了一下,眺望着远方的灯火阑珊。

或许对日文不感冒,当收音机里响起了叶月依织的《天国》,司机将频道调换到午夜悄悄话。

“就听听刚才那首歌吧!”夏夜之拍了拍椅背道。

司机见他说话,心里发毛的不安感总算落下去不少,像他这种跑夜车的,最怕遇到三棍子闷不出个屁的乘客,加上这年头经济不景气,铤而走险的不少,破财消灾倒也罢了,就怕遇上个手冷心黑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还不算,还要焚尸荒野连全尸都不给留。前几年,同行里有个朋友遇上越狱的逃犯,结果下场惨不忍睹。

此刻听到夏夜之说话,这位拖家带口的不惑男人赶紧把频道换回来,搭讪道:“是不是你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都比较喜欢听外国歌?我家小子上初二,也听些叽里咕噜的歌,你说他听也听不懂,有什么意思?”

“呵呵,也许那歌能给他激励,也许那歌能让他平静……”夏夜之靠着座位,轻轻哼唱起来。

司机有些意外,不过心中忐忑也彻底放下了,有心情研究外国歌发声的年轻人肯定不是那种偏激的流氓。

车流稀少,树影憧憧。

也不知过了多久,计程车缓缓停在偏僻的地方。

付钱下车,夏夜之将咖啡杯塞进锈得掉渣的垃圾筒,向着雨丝稀稀落落飘舞的窄街走去。

这片老区早在十年前就被淘汰,沦为了开发商下一步榨取剩余资本的预备地,所以无论旅馆还是小店都沉浸在上个世纪的气氛当中。看着楼距不过六七米阴仄的清水墙壁,夏夜之心中再次泛起狐疑。

按图索骥,走了十几分钟,总算找到了七十五号,出乎他意料之外竟然是一家数码产品维修店。矮矮的店面,红红的灯箱看起来怎么都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味。

时间临近十二点,四周格外宁谧,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证明这个地方附近有居民区外。夏夜之来到门前,屈指敲了几下,无人应声。他透过被雨水冲刷的玻璃望进去,可是里面丝毫没有灯光,又敲了敲玻璃,还是无人应声。

夏夜之吐了口气,暗忖时间是不是太早了?看到巷尾明州旅馆破烂的招牌,他紧了紧运动衫,向着深处钻去。

明州旅馆昏暗的店面确实名不副实,不过在这里凑合三个小时总比在湿漉漉的店门口舒服的多,夏夜之拾阶而上,然而迈进旅馆的一刻,迎面走出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

在这等档次的店里如果走出一个衣着如他的工人,倒也罢了,可是穿着一身品位不低的西装,手腕上带着铂金西铁城,那就另当别论。

那两个男人形色匆匆,夏夜之极力闪避,还是不免相碰,就在擦肩而过的时候,对方腰间的东西惊了他一下,那种东西他再熟悉不过。

事出无常必有妖!

望着两个男人消失在狭窄的巷尾,他毫不犹豫跟了上去。

“头,我确定东西在那女人身上!只是刚才她转身跑了,没看清长相,不过只要再见到她我肯定能认得出!”夏夜之刚藏身在一间废弃的店面里,便看到破裂玻璃外面那个从旅馆出来的高个男人说话。

站在他对面的平头男人撑着伞,忧虑道:“她知不知道自己拿着东西?”

“应该不知道!”

和高个一起从旅馆出来的伙伴沙哑道,“我们接到消息直接到了七十五号,那家伙想翻窗逃跑,被我们堵住……”

“东西藏哪了?”平头男弹掉指间未抽一口的烟。

“我们问了,他说藏在那女人放在店里损坏的DV里!她应该还不知道我们追她的目的,刚才大概是把我们当成色狼,所以躲起来了!”

高个男人也点头道,“数码修理店那家伙说得应该都是真的!不过他知道的也不多……”

“那面处理干净没?”

“放心,头……”

听到这里,夏夜之心咯噔了一声,不用问,店主肯定死了,也许就死在刚才的店里。这时,陆陆续续又有三四个男人脚步声出现。

“没找到!”

“不、不在!”

“明明看着朝这个方向进来……”

“头、头……我们错了……求你手下留情……”,

几个人的声音里充斥着惶恐。

眼看平头男人掏出了枪,几个手下扑腾扑腾全跪在地上,颤颤巍巍连声求饶。就在他上好消音的时候,从不远处一幢楼上闪过微弱的蓝光。

同一时间,地上溅起几点火星,折射而起的跳弹将旁边一间破落的店面玻璃崩了个粉碎,锵然落了一地,平头男人不发一言,扔掉手中雨伞,朝着那个方向跑去。

那个几个幸免于难的手下仿佛见到救命稻草一般,疯狂追去。

夏夜之望着手机荧屏发出一闪而没的光,双眉紧蹙。

从口袋里摸出那双离开老鬼诊所随手搞来的乌金丝手套迅速带上,夏夜之如弓般瞬间弹了出去,一个钻越从狭小的后窗穿出,腰部用力,凌空将下坠的身子强行逆转,轻盈落在地上,侧目望向右边巷口,一道黑影飞快地朝那个方向掠过。

他快速扫了一遍周围环境,只见前方有一座四米左右的墙,上面隐隐有光闪动。此刻,他已经来不及从巷口追出去。

那些连他也看不出身份人显然不是一般地痞流氓,尤其是其貌不扬平头男,速度比他想像的要快很多。

夏夜之看着面前耸立的高墙咬了咬牙,从地上捡了两块石头放在口袋里,一个箭步射了出去,右脚前脚掌踩在墙上,微一用力,整个身体凌空升起,在空中凝滞的瞬间,他右手闪电探出,扒在墙头之上。

“咔嚓咔嚓!”

一阵玻璃断裂的声音响过,夏夜之抬起有些沉重的左手向下一撑,又是几声脆响。

随着右手腕稍微使劲,整个人刹那如降世幽灵般蹲伏在墙头那两块扫除了玻璃茬的地方。

看到裤腿被挂烂的布条,夏夜之眼神微微沉黯,这种在前世根本不会发生的失误,因为这副身躯行动力大打折扣,如果说前世的身体像一辆布加迪威龙,那么这个大学生的身体就像一辆三十年代的福特老爷车。

相形见绌之下他只能靠最原始的技巧弥补身体的不足,不过也正如导师所说,当你有办法将四个轮子转起来的时候,你将永远不会忘记那个节奏。

夏夜之屏息凝视,眯起眼睛扫视着漆黑的院落。目力所及,除了一根粗壮的烟囱黑黝黝地森然挺立在视线之内,其余浸透在丝丝朦胧的雨夜里,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石子,扔了下去,半秒不到,沉闷的声音传来。

土地,还是……

夏夜之心里呈现出几副宏观图,微一思虑,确定脚下不是足以将整个人陷进去的池塘淤泥或细沙之后,纵身跳入院落。

只是这一系列动作,整个后背便被汗水打湿了,两耳之中不停回响着心脏不堪负荷的激越声。

他顾不上这些,摘下乌金丝手套,拈起脚边一撮湿漉漉的泥土凑近鼻端嗅了嗅,一股令人作呕的煤油味传来。

这里以前一定是堆放焦炭的地方,那么是工厂?

夏夜之再一次确认脚下是实地之后,俯身快速掠行起来。

浮云遮月,暗色幽深。

凌乱的脚步声,惊碎了宁谧的夜……

第十三章 夏奈尔的呼吸

翻过了两道挂着发锈大锁的铁门,一幢黑黝黝的老式楼体呈现在眼前。

夏夜之很清楚要是绕到前面正门,碰到茬子的几率很大,不如从后面想办法进去。

抬头向上望去,这八层高楼比一般住宅层高要高不少,看样子不是工厂就是医院,如果换作以往每次任务,都会事先准备好工具,别说这七八层楼就是十七八层也不是问题,但是现在徒手攀爬上这幢几乎没有落脚点的楼,加上左肩的伤,他有点发怵。

夏夜之退后了十米左右,依旧如刚才翻越高墙般快速向墙壁俯冲,只是这次飘行的线路划了一个狭长的弧度,以10点钟方向角度斜着踩在粘土砖砌成的墙壁之上,接着快速用右脚踩踏,身体与墙壁保持着大体平行,左右脚高速交叉地走了五步以后,身体已经上升到将近五米的高度,此时去势已尽,重力点失准,身体已然无法保持与墙壁的平衡,他快速探手,不顾一切向砖缝扣去。

“嘎嘎——”

随着沉闷的响声,右手四指就那么硬生生嵌进灰缝之内,而斜上方一截伸出墙壁的角钢离他有半个身位的距离。

原本按照他的算计,瞬间的爆发产生的弹力和摩擦力形成的力矩应该轻松攀到五米左右的地方。这已是他尽量将身体看低估算出来的高度,可是没想到重生之后的这副身躯连平均程度也达不到,若不是依赖基纽学堂三大身体术,掌控了重力点,他大可以趁早收拾东西找一个闲适之地归隐了。

看着触手不及的角钢,和头顶两人高处一扇窗棂腐蠹的窗户,夏夜之肺腔中早已浑浊的一口气却丝毫不敢吐出。他很清楚就算能站在角钢之上也肯定够不到窗台边缘,而且以整个楼体的建筑材料和方式来看,至少有十五年的历史,十五年的栉风沐雨,那截从墙体中的伸出的角钢还能吃得住一个方向的力吗?

他很想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但是他不敢,也不值得去赌!

所以,唯今之计,也只有利用体操中前回环的技巧尝试爬到头顶之上窗台上……

心念电转间打定了主意,夏夜之强忍着手指间传来的锥心疼痛,右手肘部向上做了一个弹性屈伸,再配合右脚踩蹬,整个人蓦然间脱离了墙体,抓住了角钢。

角钢骤然承受了重量,发出吱呀一声刺耳的擦划,从墙体里倾斜出一段,粘土砖的砖粉顺着孔洞缝隙不住泻下,夏夜之不敢犹豫,依靠身体的摆动顺时针荡了起来,做一个单杠技巧中的前回环,就在身体即将达到十二点钟方向的一霎,他放开了手。

那股力道带着他的身体飞起,径直朝窗户射去。夏夜之凌空做了一个转体翻腾,犹如一羽骤雨欲来前剪尾燕,灵巧地贴着碎裂残败的窗玻停在十五公分不到的窗台之上。

同一时间,那只角钢脱离了墙体束缚,落了下去,溅起了一声沉闷的金属撞击。

夏夜之心中暗凛,庆幸自己没有去赌,更庆幸从老鬼那里临走时,带出来一副坚韧的乌金丝手套,否则手指能不能扣进石灰缝还是一回事,更别提抓住棱角尖锐的角钢做回环了!

纵使如此,粘稠的液体还是从手套金属丝间隙淌出,滴滴答答砸在窗台上。

耳中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清晰,夏夜之深深吸了几口沁凉湿润的空气,压下胸口的剧痛,透过布满灰尘的破碎玻璃向里望去,诡异而漆黑的通道口就像每个人孩提时代难以逃脱的梦魇般幽深冷寂,然而对他来说,这一切确实最好的伪装。

夏夜之从破碎的玻璃缺口中探进手臂,将里面的插销拉开,之后如狸似的闪身进去。

这幢旧楼的布局比想像中要复杂得多,走进通道的夏夜之此刻望着虚荡荡的空间几乎确定这里是废弃的工厂。

阵阵发霉的味道从四下角落里蔓延出来,特别遇上这种时晴时雨的天气,味道更是难闻,就像老鼠死后散发的怪味。

而黝黑盘旋的楼梯下面的门板吱呀作响,细碎零散的脚步踩在老旧的木梯上发出咔哒咔哒的响声,在这漆深夜里如幽灵来袭。

夏夜之不敢再做停留,深深吸了一口衣袖上的雨水气息,凭着记忆中亮光出现的那个位置蹑足而上。

女人总该喷香水的,即使不喷,洗发水的味道在这种阴潮无风的天气也会放大许多,这十几年的经验根本不会表现在这张年轻了好几岁薄凉郁愤的脸蛋之上,所以说一个人的阅历很容易被外面所蒙蔽。

夏夜之驾轻就熟地循着经验钻过了一片管道密布的区域,屈膝蹲下摸了摸地面,果然一层厚厚的尘土,他掏出打火机贴着地面按下,照亮了一小隅空间,只见脚印在两三米范围内颇为凌乱,之后向着甬道那边延伸过去。

楼梯下方手枪机括的轻响在寂静的环境中引起了微仅可察的回声,想波心中的一圈涟漪向外荡漾开去,到了这个时候夏夜之也顾不上考虑那些人会不会如他般仔细查看地上的脚印,索性按着打火机向着里面走去。

靠着飘曳的火光,隐约可以看到墙上的铭牌标着“储藏室”三个黑字,涔涔锈迹的铁门微敞着,锁链掉在地上,夏夜之刚推开门,从储藏室里涌出的风扑面而来,轻易熄灭了手中的火光。

他眯缝着眼睛,放轻步子闪身走了进去,在这寂静空间里心脏怦怦跳动的声音和不知哪里涌进呼呼的风声显得格外刺耳,仿佛又带他回到了过去的时光。

他还记得那是成为基纽幕僚一个月后的正式培训。忘了是第几堂课,他们有幸见到了基纽真正领袖Z,罩着面具的Z将他们那批学员带到了一间漆黑的地下仓库之中,然后告诉他们要在黄昏前寻找到出口。,

起初很多人都以为那不过是个演戏训练,说说笑笑并没有当真,可当他们发现身旁的同僚一个个减少时,却为时已晚……

那晚黄昏日落后的雪原出现了少有的极光,然而如此美景下只有不到二十人生离了仓库。

他还记得那天Z临走时曾说过的话——

人终究还是人,不管多么沉稳的心理高手,还是会有心理承受能力的域阀,在一种未知的环境里恐惧会让域阀超出控制进而发出非自然的表征,所以无论是体温变化还是气味总会有迹可循。做一个合格的猎手必须要记住你是猎手的同时也是猎物,你们要如豺狼谨慎、狐狸狡猾,这样周围的黑暗便不再是黑暗,对于你们,那就是天堂……

时间过去差不多十五年了,无论作为精神领袖的导师,还是真正教授他们各种严苛学科的Z,在他的心中都已清淡如风,不过这些理念和学识却如耶稣无法洗去的那部分罪永远刻在灵魂里。

夏夜之收敛心神,佝偻着身体以近乎四肢着地的方式搜索。

果然,在货梯间听到了沉重的呼吸声。

而外面追踪者的私语越来越近,鞋跟和铁板敲击证明他们已经走到自己刚才翻进的楼梯间,用不了几分钟,那些极其职业的猎手一定会找到这里。

没有时间再多犹豫的夏夜之一把拉开货梯间陈旧的幕帘,只见一个女孩正捧着散发幽蓝光芒的手机瑟缩在一包盛满瓶子的麻袋下。

她见到一个人影突然无声无息出现,手机吓得掉在地上,出于女人危机时刻的恐惧,她下意识张开了嘴。

这么近的距离,如果真要发出尖叫,麻烦就大了,面对几把上了消音的手枪,以他现在的状态恐怕难以全身而退。

就在这电光火石一瞬,夏夜之扑了过去,将手腕死死卡在她的牙齿间,那本来将是撕心裂肺的嚎叫就那么在喉咙里打了个转变成了呜呜低鸣。

可是,这一下她更急了,连踢带抓厮打着夏夜之,同时,还算锋利的牙齿锁紧,锁紧,最后深深嵌入肉里。

夏夜之凶厉地扼住她的喉咙,那一刻,闻到了一股最喜欢的夏奈儿香水味……

第十四章 只有一个转身

女人啊女人,为什么总喜欢叫,即便自己不能叫也要想方设法制造噪音或者让别人的因疼痛替她叫。

“我是来帮你的,我松开手你可别叫!好不好?”

夏夜之忍着剧痛,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那款诺掉在地上的诺基亚N97散发出来的光照亮了一小片区域,一脸惊慌失措的女孩并不像那伙人口中婊子般放荡不羁,一身夏奈尔粉白格女士衬衫搭一件紫色针织V领春装线衣,看起来不像流连于风尘中女子那般促狭,蓝白色束腿牛仔裤配合一双高帮帆布靴将她完美的腿部线条展现得淋漓尽致。

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个女孩都适合这样的打扮,如果腿型不直穿上紧身牛仔时会很难看,尤其是膝盖关节处内弯或外弯的女孩这样打扮效果会很差,当然腿不够修长和偏粗穿紧身无疑与自毁形象。

而这些很有品位的衣服仿若专门为她而设计似的,穿在她身上更加相得益彰。

若是她知道那些人要杀她,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夏夜之心内暗叹一声,道:“如果放开手,你要叫,我转身就走,你是死是活我都不管,明白了吗?”

女孩一双剪水秋瞳会意地眨了眨,长长的睫毛上沾着的泪珠子扑扑簌簌落在颈间的系着的小方巾上,满是汗滴的鼻子剧烈抽吸。见她这副快要被自己扼得昏厥过去的模样,夏夜之的手松了松。

他深怕这个貌若双十的女孩出尔反尔,所以等了片刻,直到她的瞳仁慢慢汇成了焦距,才谨慎地抽出了手腕。

两排整整齐齐的牙印看起来倒是颇具几分巴洛克风格,只是鲜血淋漓不甚雅观。

夏夜之用衣袖死死压住手腕,夹在两膝间,恨声厌恶道:“你有没有血液病!”

谁知一句话,她居然呜咽起来。

夏夜之一阵头大,按了按她不住抖动的肩膀,强笑了两声:“开玩笑,开玩笑的!不过,你的牙可够锋利的,平时吃排骨不少吧!”

“对不起……”女孩抬起泪眼婆娑的眼睛,嚅嗫地道歉一声。

她微一张嘴,殷红的血液便顺着她的嘴角淌下,在手机幽光下像极了吸血鬼公主。夏夜之拿起她诺基亚手机,一看居然没有信号,顿时气道:“你拿个没信号的烂玩意干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她恐惧地扑闪着眼睛,“这个晚上刚买的,原先那个……丢了!”

“丢……”夏夜之抿了抿嘴,“你这个该不会是在地摊上买的吧?”

女孩立即蹙了蹙平展的黛眉,“你怎么知道?那会太晚了,我就……可是,当时我试过,挺好用!”

“……”

夏夜之彻底无语,不想再跟这个智商无限接近水平线的女人说话。看到手腕的已经不再大面积流血,一把将她拉了起来。

“你要做什么?你要做什么啊!”女孩死死地抱着麻袋不松手。夏夜之几乎是将她生生拖出了货梯间。

“现在不是考虑我要做什么的时候,而是要想想你该做什么!”夏夜之指着外面,压低声音道:“你怎么招惹上那些人的!”

女孩惊恐地摇摇头,剪得很齐很薄的刘海不安地摆动,在这个诸多女孩长发飘飘的时代,以她如此完美的脸颊留着剪发确实让璀璨降低不少。

显然她无辜莫名的表情并不是装出来的,想起刚才那伙人的对话,夏夜之几可肯定她并不知道事情缘由,大概真以为是色狼了,如果这样,就方便多了。

他一双漆深的眼眸四下扫量着周围环境,可是环视了一圈之后,心中暗暗发沉。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出口,似乎是到了大楼的角落里。

透过一扇掉漆的木窗可以看到对面四米远处另一幢更高的车间的接货窗,夏夜之心念一动,四下摸索起来。

女孩瑟缩着身体,死死抱着双膝,颤声道:“你在找什么?”

“潘多拉魔盒!”夏夜之埋着头,用她那款照明功能格外突出的手机照着房间地面,刚才当他看到对面的窗口距离忽然明白了为何储藏室在这个地方,那是因为对面车间需要的瓶子是从这边直接传过去。四米的距离当然不可能丢过去,那么一定有传送工具。

比如——

木板!

女孩见夏夜之不像在开玩笑,也爬起来跟着他摸索。

片刻,夏夜之兴奋地轻叫了声“YES”,从一堆麻袋后边抽出一块长条木板,他又仔细摸了摸,并没有想象中应该有的小滚轮平车。

“帮我照着!”夏夜之吩咐一声,将手机递给她。自己则抱着有些份量的木板蹑手蹑脚走近窗口,将木板一头向对面黑黝黝的窗子送了过去。

女孩这时似乎明白了潘多拉魔盒的意思,探头向下望了望,远处路灯阑珊,在雨线里固守着一片片氤氲,零星的汽车喇叭声在宁谧夜里分外悠远。

“好了!”夏夜之摇晃了一下木板,果然卡得很紧,应该不会出现滑脱,“现在从这里走过去!”

她怔了一怔,听见房间外面追逐者的回声,坚决地点了点头。

夏夜之抱着她纤细的腰,将她托到窗台上,催促道:“快,你还犹豫什么!”

女孩并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小姐,高中时还是体操队的队员,虽然很多时间沉浸在音乐钢琴里,但说起来她也算是个运动女孩。

不过,运动与玩命逃亡差距就像天与地,根本不是电影上轻描淡写的那么容易。

此刻站在二十米高处,看着远方寥落的路灯一阵阵眩晕,从两幢楼间灌进的阴风仿佛幽灵般像她召唤,而下面幽深的空间被这仅容下两只脚的木板衬托得异常可怖。

“快点!”夏夜之有些急了。,

可是,她还未完全站起身便又蹲了下来,抓着夏夜之的双肩,使劲摇头。

“我走不过去……”

“没关系,你不要往下看,把木板当成盲道上的咖啡砖,平日里怎么走,现在就怎么走!”

站在夏夜之的角度来说当然容易,即便是没有木板他照样有办法逃脱,可对于一个二十年没遇到过什么危险的女生,这简直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我害怕!”她微微哽咽道:“我真的走不过去,我们走别的地方吧,好不好?”

夏夜之的脸色渐渐冷了下来,讥诮道:“你是不是处女?”

“什么?”

女孩猛然抬头,惊恐地松开他,刚刚形成的信任转瞬化作乌有。

“你跟男人上过床没?”

夏夜之露出鄙夷的神色:“如果你那层膜已经没有了,那么你就留在这里,让那些色狼上一遍,记住不要反抗,不要说报警,尽量闭上眼睛,回去吞两片避孕药甚至去趟医院检查一下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你十分在意自己坚贞,那么就鼓起勇气从这里走过去,掉下去与留在这里差别并不大,往前一步就是天堂,后退一步就是地狱,你自己抉择,快!”

往前一步就是天堂,后退一步就是地狱……

这个冰冷却饱含复杂情感声音就像一场记忆里的雪崩,刹那席卷了他的脑海。

短暂的踟蹰后,她擦了擦眼泪,站起身。

不过,不知为何却站不稳,有种在波涛汹涌大海中将要翻船的幻觉,一下子,她又蹲了下来,低声啜泣起来。

夏夜之叹了口气,声音柔了柔:“转移注意力,想一想最令你着迷的事情,比如美食,恋爱,电影,音乐,想像一下每一个能让你全情投入的东西,你能做到!”

“音乐……我最……最喜欢的……音乐,是音乐!”

“很好,朝着这个方向想下去!假如你喜欢K歌,那就想像你在KTV,其他女伴羡慕你美妙歌声的时候……”

夏夜之一个纵身也跳上窗台,鼓励道:“对,站起来,一边想一边走,记得你不是在冒险,而是在挑战!当你走过这段有些曲折的道路之后再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你不敢面对!你会看到金色光芒如旋律婉转,从一扇象牙白的雕花门里溢出,女神在向你招手……”

夏夜之并不知道心理暗示在这种危及时刻能起到多大作用,一切除了靠运气之外只能看面前这位美人有多坚强的心。

十几年前训练的场景一幕幕快速回放。

几百米高的悬崖由一根钢丝牵连,在没有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必须在半个小时走完四百米,否则钢索就会被解开……

乖巧的男孩,漂亮的女孩,在生命面前一律平等,掉下去的就掉下去了,能活下来的无疑成了强者。在往后的岁月里,再没有任何艰难能令他们丧胆,卓绝的信念在绝境中得到永生。

而身后那个戴着面具的Z总会不假感情说,“往前一步就是天堂,后退一步就是地狱……”

夏夜之甩了甩头,摒除思绪,发现女孩涣散的眼神已经凝聚起来,而淅淅沥沥的雨却似乎也被夜风里传来的悠扬小调凝滞了。

“很好,你不只是长得漂亮,声音也很美妙,继续下去!”夏夜之扶着她的腰,如多年前在钢丝上,身后的女孩对待他一般柔声道:“伸开双臂,平视前方……放心走下去!”

女孩微微侧过脸,勉强勾起的唇角。

“放心,我离你永远只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嗯!”

第十五章 下绊子的人

储藏室的门被大力撞开,嘈杂的声音回荡在那边,“在那边!是两个人!”

在二十几米高空,女孩哼着《唐璜的回忆》,纤长的手指虚空弹奏着,沉浸着,沉醉着。

然而,一声厉喝打断了她。

夏夜之明显感觉到她脚步凌乱起来,看到半米多的距离再不犹豫,他脚下用力,将发朽的木板踩出了一条断痕,接着反弹之力抱着她纵身向车间窗口跃去,同时,口袋里那块石头朝着木板上的断痕处全力击去,咔嚓一声脆响,两块断裂的木板向下方坠落。

眼看头朝下撞在坚实的机床上,她吓得闭上眼睛。千钧一发之际,夏夜之凌空扭腰,右脚朝着相反的方向虚空踩踏,诡异的事发生了,就在他们即将撞在机床尖锐的刀齿上的那刻,蓦然平行移动出半个身位落在地上。

夏夜之重伤未愈的左肩重重撞了一下,发出一声痛哼。这被称为三大身体术中最难的“人体漂浮术”还不是这副身体可以完全使出的,技巧虽然华丽,但没有身体的依撑也只能如一现的昙花。

不过,这争来的一点距离足够他和她避免被带有齿轮的钢圈割伤。

夏夜之落地,抱着她滚了两圈,正好避开了窗口,耳中传来“叮叮”两声,只见钢梁上擦出两点火星。

“那是什么?”

女孩双唇贴着夏夜之耳垂惊恐道。

“没事,没事,打火机爆了……嘶!”

夏夜之深吸了口气,忍着整个左肩痉挛的痛楚,从地上扯起她向着下面跑去,视线离开窗口的那一刻,他分明看见平头男人疯狂地朝这边点击,不过那些子弹统统打在外墙上。

精于黑暗中辨认方向和位置的夏夜之没用多少时间,拽着女孩逃出了厂房,或许是上天不忍如此年华的女孩死在这个半月也不会被发现尸体的地方,才在车间和工厂大楼之间设立了一堵连他也不可能徒手翻越的墙壁。

“你叫什么名字?”被拖着的女孩喘息着问道。

“潘多拉!”

“啊?”她明显怔了一怔,看到他头也不回,心中大概明白了什么,“你是警察吗?”

夏夜之在另一条湿漉漉泛着油光的巷尾像里面望了一眼,“不是!”

见到这条大约五百米左右的巷子没有动静,夏夜之拉着她的手走了进去,“我是特工!”

“特工?”她血渍未干的嘴唇一开一合,品了品这两个字,崇敬道:“难怪,难怪……”

她摸出手机,再次看了看,还是没有信号。正像面前这位特工说的,这手机似乎除了照明外,就是一块表了,看到凌晨一点十分,她自嘲地摇摇头,难道又被骗了吗?

就在她心中责怪自己愚笨又被骗了几千块钱的时候,夏夜之将他拉进了旁边一座低矮的平房里,几下呼吸后,三个男人毫无征兆地从他们所藏身的破旧平房外经过。

见到那些人凶神恶煞的表情,她身体不由战栗,下意识转身搂紧了特工男人,牙齿紧紧咬着他的衣领才不至于叫出来。说到底,她还是一个胆小的人,难怪她的每个决定母亲都会反对,难怪每一次独自闯荡都会让母亲心忧蹙眉,原来以前的自己是这么没用!

这么无能!

可是,从今天以后的岁月里,她会更加坚强。

那种站在高空,离死亡只不过半步之遥的感觉她永远都不会忘掉,正像这个特工先生说的:当你走过这段有些曲折的道路之后再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你不敢面对!

她离开了夏夜之的肩头,紧紧咬住嘴唇直面着三个男人的走过、走远,当他们终于消失在巷尾那刻,她笑了,眼眸之中印着两弧白盈盈的光芒。

忽然她对夏夜之伸出脏兮兮的手掌:“特工先生,你好!我叫……”

“你爸妈没告过你不要在危险的时候随便告诉别人你的真名吗?……我知道你叫夏奈尔就行了!”夏夜之头也不回,眼睛波光流转,警惕地凝望着两百米远的巷口,那里被雨丝沁湿的地面蕴着朦胧却令人悠然神往的光雾。

她握着领口,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夏奈尔,夏奈尔,也算贴切。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夜晚,陌生的人之前,她静静张开嘴唇,又静静合上,抿出一抹醉心的笑靥。

不知何时,绵绵雨丝停了下来,朦胧月光从淡淡的云层中穿出,狡黠地点水而过。

夏夜之等了几秒,直到听不到任何动静,一脚踢瘪发绣的铁门,拉着她像巷口狂奔而去。

“再坚持一会,就到公路了!”

狭窄的巷道,两个人的脚步打碎了沉寂,晃动的灯光一点点靠近,靠近……

终于,那连通远方的柏油马路出现在视野里,夏奈尔无力地跪坐在地上,不知道是惊惧过后的松懈,还是劫后余生的惊喜,她眼圈通红,眼窝里面泪光闪闪,却没有滴落。

夏夜之看着那张灰尘涂得乱七八糟的脸,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他稍微喘了口气,抱着僵硬麻木的左肩来到了公路中央,拦住了一辆红色甲壳虫。

一个少妇抱着两三岁的女儿惊慌失措地望着他,手里攥着手机。

“女士,别担心,我没有恶意,我和那个女孩刚才被两个色狼追逐,现在刚摆脱,拦不到计程车,希望你能载她一截!”夏夜之故意加重色狼两字,又指指发抖的夏奈尔,“载她就行了,我不上去!”

夏夜之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五百块钱递过来。

那女人狐疑地盯着他半晌,摆了摆手,推开夏夜之递过来的钱。她见夏奈尔穿着和相貌处处透着娴静气质,况且她手上膝盖都有明显的擦伤,不像打劫的样子,于是动了恻隐心。,

“快叫她上来吧,万一坏人回来怎么办?”

“谢谢!”夏夜之扶着夏奈尔坐进车里,“好了,女士,你把她带到能离开泰安的车站……”

“等等!”夏奈尔从上衣口袋里拿出钱夹,将一叠钱递过去,“我没别的意思,只想谢谢你!”

夏夜之扫了眼,差不多两千,他也没有故作清高地推辞,毕竟他现在的处境还不是对两千块钱无所谓的地步,所以想也没想接了过来。

“你有电话吗?等我安定下再联系你!”夏奈尔羞怯地指了指自己花了的脸颊,拿出那款堪称鸡肋的手机等着夏夜之说号码。

夏夜之拍了拍口袋,神秘道:“你觉得做我们这行的会有手机吗?”

看到她遗憾地揪着挎包,夏夜之挥了挥手:“不必客气,我帮你也是在帮自己,也许是上辈子你从我身边经过时我给你使了个绊子,于是今生特意在此偿还……”

夏夜之的一句话让坐在驾驶位置上的女人也噗嗤笑了出来。

“喂,人家在问你要联系方式,就算没有手机也有电子邮箱吧?你要是没女朋友就告诉她呗,这么好的机会可不是每一个小伙子都能遇到的!”

“是啊,电子邮箱也可以!我一安定下来,会给你写邮件的!”

夏夜之开朗地笑了,随口说了一个邮箱。

“你之后要去哪里?”女人发动汽车前,夏奈尔急着问了句。

“我也不知道下一步去哪里,也许就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也许很快会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所以……”

夏奈尔会意地点点头,再次伸出脏兮兮的手掌:“那么有缘再见,下绊子的好人!”

夏夜之脱了乌金手套将手递进窗口与她相握,不料优雅的夏奈尔居然在他手腕那块咬痕上轻轻吻了下。

那一瞬,她的眼睛裹上了一层薄雾,盈盈道:“如果今生没机会,那么来世相遇时我一定报答你……”

看着红色甲壳虫沿着蜿蜒的公路向着路灯尽头驶去,渐渐消失在视野之外,夏夜之的微笑敛去,疲倦和痛楚渐渐爬上了脸颊。

坐在路肩点上最后一支烟,肩部的痛楚似乎舒缓了许多,他从怀里取出一架索尼数码相机,除了一些照片没什么其他东西。扭下镜盖,在黑色螺纹镜盖里面卡着一张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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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推荐的给点,留着也是留着,当然这辈子没投过票的就算了,不勉强!

第十六章 梦想

回到宾馆打开房门,一层不变的房间里一个盘着头发的女孩正在翻阅着膝间的画册,白色画册镶着金边,看起来不像是宾馆所有,在女孩旁边一个约摸三十多岁穿着丝光T恤的男人指指点点不知说些什么,脸上表情充满了暧昧。

有人说,熟男比帅哥对二十五岁左右的女孩更有杀伤力,尤其是当这个男人有房有车,有一份无论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体面的工作,那种魅力会令迈出校园初涉社会不久的女孩迷离。当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女人的情商和心理较男人早熟,不过这同时也从侧面反应出这个时代女人对于生活和感情的理念。

夏夜之看到一身名牌品位梳着稳重分头男人的时候,以为走错了。他抬头再次看了眼门牌号,终于确定没有因为今晚的波折失了方寸。

戴着金边眼镜的孟想颇有点知性女人的气质,久经风月场阅人无数的小姐本身就是合格的伪装者,如果再加上娇娆的外表,那么对于任何一个不知底细的人都可能会用蕙质兰心来形容。

男人的成就感建立在“征服”的欲望之上,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男人都能插足世界纷争,谱一段睥睨天下的雄心韬略,而女人恰好满足他们这份无法觊觎的遗憾,所以无论精虫上脑的生理因素,还是彰尊掩卑的心理因素,男人多半对年轻美貌的女人下半身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幻想,区别也许只在于克制力而已。

当孟想见到夏夜之回来,细如葱根的指尖慵懒地拨合了画册,推到一脸堆积着郁愤、失落表情的男人手边,“谢谢徐大哥,时间很晚了,晚安!”

男人尖削的鼻子因为这出乎意料的逐客令忿忿地蹙了蹙,瞥了一眼形容仿若三流垃圾城市的夏夜之,愤怒爬升溢满了肺腔,他实在不理解凭借他屡试不爽的谙熟手腕完全可以一夜雨露的女孩子怎么忽然冷冰冰的,难道说那小子是他男朋友?

他是不信。

玩女人他也算是老手,从初入大学的青涩处女,到刚上社会懂得利用身体赢得本钱的开窍女人,再到拥有香车豪宅的贵妇,他一直都是游刃有余,所以刚才看到她问服务员索要泰山旅游画册时,便自告奋勇将自己所带的东西拿过来分享。当看到女孩也是一个人的时候,他几乎十拿九稳含了一片万艾可,刚才的几句颇为暧昧的话更是催动了情欲,可是这突如其来的插曲就像一盆冰水当头浇下,那种难受只有他自己清楚。

“你不是说没有男朋友?”

“是啊,我们是在旅途上认识的,约好了一起爬泰山……”孟想撩了撩头发,“徐大哥,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姓徐男子两腮抽抽着,如果不是因为有一个不知深浅的野小子在场,他恨不得SM了这个令他下体湿漉漉的美女。

看着他气鼓鼓的弓着身子摔门而出,孟想嘴角噙着的一丝冷笑终于漾开。

她就是爱看这种自以为是的男人从飘飘欲仙跌到失魂落魄的嘴脸。

没错,她是婊子。

但是,那并不意味着对于谁她都会脱下裤子叉开双腿,让那肮脏不堪的东西进入身体。对于类似姓徐的这种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牲口,她除了痛恨就是痛恨。

整个暧昧灯光深蕴的房间,又恢复到几个小时以前的样子。

孟想看着狼狈不堪的夏夜之,讥讽道:“哎呦,这么早就回来了?开跑车的女人怎么没一起带回来呢?”

夏夜之没有搭理她,脱掉外套,径直走进卫生间。

“喂,跟你说话呢,大学生!”

被夏夜之搅乱心湖的孟想这一晚焦灼不堪,寻思着怎么奚落他找回尊严,然而当她倚在门边以准备好言辞数落夏夜之时,却惊得捂着了嘴。

两年时间,她见过太多男人的身体,有健硕的,有肠肥肚满连自己下面也看不见的,可是她从没见过哪一个男人像他这般带了一身伤痕。

从墙壁上的镜子里可以看到腰腹间参差的刀痕,而在左肩上一片触目惊心的殷红血液正混合着汗水滑下。

“你、你……你怎么搞的?”

孟想赤着脚跑了进去,拿起一块白毛巾,却不知道如何下手。

夏夜之咬咬牙:“想搞创收,怎么也得付出点代价吧?没事,你出去呆着吧!”

“什么叫没事?非得被人家阉了才叫有事?”

孟想一把拉过夏夜之的手腕,沾湿了毛巾,轻轻擦拭着他手腕上的齿痕。夏夜之猜她是误会了,说不定这会正将自己想象成那种施暴被反抗的货色。他从肥大的裤口袋里拿出一个在私人诊所买来的应急包,道:“把酒精包撕开,倒在碗里,这有脱脂棉,表姐,你帮我擦擦后背!”

“你还真小人啊,用得着我就表姐表姐的,用不着就……”孟想瞪了他一眼,不过还是依照吩咐,将塑料包里的酒精倒在茶杯里,然后用脱脂棉蘸了点酒精,“这个很疼,你能忍得住吗?”

“忍不住怎么办?”夏夜之勾了勾唇角,“听说性爱过程中能产生多巴胺,多巴胺可以止疼……”

“切,少来这套!刚才给你你不要,现在我没心情!”孟想说着,狠狠将酒精棉按在他肩上。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夏夜之额头上还有后背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前者是假,后者是真,但是孟想哪里知道,她还以为夏夜之真的很疼,黛眉微蹙间,声音也软了下来:“我知道没什么资格给你建议,不过站在女人的角度上,我说一句你不爱听的话。现在的女孩子比你想像的现实,特别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人家开的宝马5系,奥迪A4,是,很光鲜,你想少奋斗二十年也无可厚非,可是她们竟然有那样的出身,也一定会有更加光鲜的诱惑,夏夜之,你觉得你是这个光鲜的诱惑吗?”,

孟想长叹了口气:“别怪我交浅言深……谢谢你!”

一句有点云山雾罩的“谢谢”回荡在明亮的卫生间里。

一个是被男人玩弄,被女人厌恶的边缘角色。

另一个是比世人虚伪更虚伪,比圣人无私更无私的寻路者。

一面镜子将两个人圈在一起。

三千世界,却是浮光掠影。

孟想看着夏夜之映照在镜中深邃的眼神,又看看他的腹部,不禁伸手轻轻抚摸起来:“这是刀伤吧!一、二、三……十一!”

近乎带着看待奇迹的眼神,孟想声音有些颤抖:“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因为梦想!”

夏夜之侧过身,见左肩血已经止住了,从塑料包中取出注射器,孟想眼看他将一小瓶没有标签的液体吸入注射器中,一把夺了过来:“你吸毒?”

虽然做这挥霍青春醉生梦死的生活,但是她并不是一个甘于堕落的人,至少身边朋友不止一次用毒品诱惑过她,然而在一步之隔的崖边她却死死戍守着最后的底线,当他发现面前这个几分斯文几分绅士的大学生要注射毒品时,本能地将注射器扔在地上。

“啪!”

一连串清脆的声音,在白色瓷砖上溅起。

碎裂的玻璃渣散得四处都是。

“夏夜之,你怎么不懂得自爱呢?你有这么好的条件……”

孟想指着夏夜之的鼻子,声音苦涩,“你有这么好的条件,你知不知道有多人羡慕你?这就是你的梦想?毒品?呵,你就是这么浪费你的条件?”

夏夜之嘴唇微微发紫,牙关不停敲碰着,他努力挤出一抹笑,却不知为何带了几分戏谑。

“那你呢,你的梦想呢?说来听听……”

“我?呵呵……我还能有什么梦想?”她踉跄地退了两步,无力地撑着洗脸池,两湾清澈的泪光蓦然从因睡眠不足微微发青的眼帘中滑落。

一泪引得众泪吟。

孟想瘫坐在地上失声啜泣起来。

“我想重生一次!我想回到十七岁!我想……我再也不想……呜呜……”

她将脸埋在膝间,撕掉了最后的伪装,仿若站在面前的不是一个会拿五百块钱伤到心底仅剩的那点卑微尊严的男人,而是一个灵魂,一个可以倾听的灵魂。

也就在那个时候,她感觉一双温暖的手滑向了后背和腿间,将她整个人抱了起来,随着几声玻璃渣咯吱作响的碾压声,离开了狭仄的卫生间。

“美人,你把我的‘封闭’摔碎了,我今晚怎么睡?”

夏夜之额头和鬓间的冷汗沿着胡茬青蒙的下巴滴在孟想的脸颊上,可是这一句“美人”却不再嘲弄。

第十七章 焕然一新

“封闭……封闭针?那是封闭针?”

孟想难以置信,满脸通红的支吾道,心底那一点点自作聪明此刻却成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笑柄,她挣脱了夏夜之怀抱,踩上凉鞋,拉门向外跑去。

“我去给你买药!”

门关上的一刻,急促的声音从门外传回来,而同时对面的一扇门打开,一个衣着三分火辣七分低俗的女人走进了房间,刚才那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满脸狰狞,他朝这面鄙夷地剜了他一眼,充满了雄性牲口对于雌性下体的支配欲望。

饱暖思淫欲!

不住打冷战的夏夜之从酒橱里拿出一瓶啤酒,灌了起来,随手翻着一份报纸,大半篇幅都被地震的消息覆盖,看着一张张残垣断壁特写图片,看着一个个食不果腹的孩子迷茫的表情,他叹了口气,轻轻合上报纸。

站在窗前,夏夜之抹去一层哈气,盯着外面一起交通事故现场。

颅骨被撞扁的女孩倒在血泊之中,一只白色旅游鞋掉在事故现场外几十米远,咖啡色宝马车头左侧凹陷了很大一块,穿着一身大概是范思哲外套的青年叉着腰,正指着八成死透了的尸体喝骂着什么。

两个交警面色尴尬站在一旁整理着残局,谁也没有看见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从宝马车后绕了过来,他的手里拎着一块半头砖,就在那个青年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上的那刻,半块板砖拍在他留着“鱼蛋”发型的后脑上。

即便是站在十几米远的房间里,夏夜之依然看得见鲜血迸射的惨景。

他攥着酒瓶的手指骨节微微涔白,几度凑近嘴边的酒瓶又放下了。

不过青年反应也是很快,当第一砖砸在头上的时候,他并没有懵然不知地转身,用脸去面对突袭,反而是蹲身抱头,用手臂挨了接下来的第二砖……

少年那点力气只维持了几下,便被鱼蛋头拱倒,之后一连串几乎可以隔着玻璃听到的拳击声传来,当警察赶过来拉开不住唾骂的鱼蛋头将少年铐起来时,那张有几分清秀脸上再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

然而,他那对满是泪痕的眼睛却格外漆黑,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夏夜之甚至能感觉到森森寒意。

那一刻,他苦涩的嘴角孕出一丝笑意。

Z曾说过,当一颗种子深藏在灵魂之中,只需要合适的氛围温养,终有一天会绽开刺目的花瓣,而那一天坚硬的心也将重归柔软。

……

嘹亮的警笛声离开没多久,门再次打开,孟想窈窕的身影走了进来。

她气喘吁吁抚着胸口:“刚才外面出车祸,一个女孩被撞死了,听说才二十岁。与她相依为命的弟弟也被警察带走了,哎,真可怜!”

“于是你就成了众多围观驻足者的一员?忘了我这个行将就木的病人?”

“哪有?”孟想斜睨了他一眼,从手袋里拿出一个纸包,“我可是跑了好几家药店,都买不到注射药剂,只能给你买了几片止痛药,但是行不行,就要看你上辈子积没积德咯!”

就着啤酒,夏夜之一口气吞了三片,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药效,很快他战栗的手臂舒缓下来。

孟想松了一口气,踢掉鞋子,捧着一束花来到夏夜之面前,“这么晚了居然还有人卖花,就剩这几支了……好看吗?哎,你干什么!”

孟想正想听一听这个大学生的赞美,可哪里知道他柔和的眼神突然闪过一丝狠厉,就那么夺过她手中的雏菊,揉成一大把塞进了垃圾桶。

她已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面对这等粗野无礼的举动,立刻沉下脸来,“追不到女生,也犯不着用花撒气吧?夏夜之,你有病吗?”

“嗯,我对雏菊过敏!”

夏夜之似是而非说了一句,不管她信不信,然后从塑料袋里拿出一卷纱布缠在肩上。孟想冷冷哼了一声,随手关掉灯进了卧室。

沉寂在一片黑暗氛围里,夏夜之仿若不受阻隔,熟练地用纱布缠绕着身体。

……

当清晨第一缕曙光漫入纱帘的时候,孟想揉了揉眼睛,下意识去看身旁的位置,凭着她的直觉,夏夜之一夜没有睡觉,最起码在唯一一张床上没有留下他躺过的痕迹。

拉开卧室门的那一刻,这个在风月场中醉生梦死从来都是七分笑三分假的女孩露出了会心的笑靥。在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只盛满清水的花瓶,而花瓶中散落着五六株粉白色的雏菊,虽然被蹂躏有些折痕,但它们依旧顽强地撑起脑袋仰望着雨后洗练的蔚蓝晴空。

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我去买早餐了,一会回来!

孟想眼神微微闪烁,旋即又摇了摇头,脱掉衣服走进浴室。这两年的复杂经历让她染上了洁癖症,每天清晨和晚上必须洗澡。

看着镜子中赤果的胴体任水流冲刷出斑斑痕迹,她有些失神。如果当年不发生那些事,如今她也许会跟夏夜之一样在校园里读书,也许还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孩,也许还会是一个学生干部,也许,谁知道呢……

昨晚睡前,她思虑了许久给过去最好的一个姐妹也是唯一的朋友丫丫发了条信息,这才知道丫丫如今在北京一所普通大学读一年级。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她惊呆了,又是羡慕又是嫉妒,踟蹰了许久她还是发了一条言不由衷的祝福信息。

清晨的时候,她打开手机,有一段触动心扉的话——

孟想,我现在很幸福。虽然人生的旅程并不能重头来过,但是我觉得如果不是抱着明日复明日的心态,许多事还是可以修正的。离开你之后,我参加了高考,凭着那些年攒下的钱勉强进了大学,并且学了服装设计。请原谅我不告诉你学校的地址,因为我真的想与过去断绝联系。况且,我现在有一个男朋友。他是个挺内向挺单纯的男生,以至于我告诉他我不是处女后甚至哭了。不过,几个月的冷静后,他还是追求了我。对于我的眼力你不用担心,淌过那摊浑水之后,还连男人也看不明白?比起那些金玉其外的公子哥,他更踏实,所以尽管有许多出手阔绰的男生追我,我还是认定了他。我将过去所有的东西隐瞒了,如果他认真对我对待这份感情,那么我会用此生剩余的时间去加倍爱他弥补我的愧疚。如果……呵呵,这一年多我不止一次自问,一步与一百步有区别吗?答案是有。但是,每天推开窗子看到日出而身边不再是纸醉金迷的混乱之后,对我不吝于一次重生。所以,我觉得我又回到了第一步……今夜过后,就再不能与你联系了。孟想,当明天推开窗子的时候,我希望在某一个地方,你也会焕然一新!,

孟想关掉水蓬头,拿着毛巾一点点擦掉身上的水渍。然后她赤果着身子拎着那身光鲜的衣服径直走到客厅,当看到从外面回来的夏夜之两手拈着油条大快朵颐的时候,她怔了下,“早!”

“早!”

夏夜之嘴巴顿了顿,灌了口豆浆将满嘴的碎物咽下去:“窗子都开着,小心着凉!”

孟想微微颔首,将衣服扔进垃圾箱,又将手袋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扔掉手袋,然后披上了一件青绿色浴衣来到桌旁,坐在夏夜之的对面,品了口豆浆,盈盈道:“谢谢!”

夏夜之并没有深究这两个字,他用纸擦了擦手,靠着窗子点了支烟。

“今天你有什么打算?”孟想撩了他一眼。

“爬山!”

“爬山?”她放下筷子,来到他身前道,“你昨晚都那德性了,还要爬山?”

夏夜之藏在烟雾中的眼睛眯了眯:“生命在于运动啊!吃完饭,你把马立强的电话给我,这里是五百块钱……”

还不等他掏出钱,便被孟想沾着油光的两手按了回去,似乎还不罢休,又在他够脏的身上使劲抹了两下,“我也要爬山!”

“你?”夏夜之蹙眉,声调扬了扬。

“怎么了,不让?”孟想一口气将豆浆喝完,“昨晚我去买药,看见楼下那家海鲜店里的一只龙虾从缸里爬出来,连翻带滚逃出饭店,向马路那边爬去,当时我想这家伙太他妈执着了……”

夏夜之一口烟雾钻到气管里,笑呛了:“于是你把它举报了?”

“当然没有!”

孟想和他并肩站在晨曦氤氲里,淡淡道:“只是它方向走偏了,我帮它摆正过来,向东边,因为那里有广阔的大海!我做的对吗?”

一截烟灰从夏夜之手中掉落,被雨后干净的晨风吹散。

他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第十八章 不禁叹风尘

“我穿着这个,确实有点……”

“很凉吧?风吹着……”

“你脑子里能不能想点正经的东西,夏夜之!”

“我怎么了又!”

“你知道我没穿内衣内裤,你说那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呵,我对马克思发誓,真没什么……”

上午八点,夏夜之和孟想站在泰安温州商业步行街上,出门之前,夏夜之本来让孟想穿上她原来那套衣服再买新的,可是孟想铁了心就是不穿,最后就裹着那件薄薄的青绿色浴衣踩着拖鞋走了出来。

若是一个长相肥猪流一些,胸部下垂,脸上再带点陶瓷猪烟熏妆的女人这样出来兴许就不会引起什么骚动,可对于一个介于女孩和小女人年纪的漂亮美眉这么招摇过市就有点对广大淫民不负责任。

于是一路上逛街的小青年们回头率严重超标,最可气的就是某些姿色稍微处于中国平均水平以下的美眉,见到身旁男朋友眼神呈现超越直线射程的偏移之后,忿忿地施展出掐字诀真谛。

可是,在雨后初霁春光如此明媚的清晨,那薄薄的浴袍在她闲庭信步间的许多时候都分外撩人心扉,没有戴胸罩的酥胸上那两点花生粒大小的蕊心无疑冲击着感官。

孟想无奈地抱着肩,可是清晨的清风却将那件颇具超时尚意味的蝉翼春装吹得贴在身上,于是某些男士对于这件浴袍里面的内容纠结起来,从她前面经过的男士,看到小腹以下的位置三角沟壑时还心想这个女孩够大胆居然穿看不出棱角的丁字裤,然而当他们怀着君子坦荡荡的心思回眸流连背影后,却惊掉了一地下巴。

分明是什么也没穿嘛!

孟想满脸绯红,眼看前面戴连衣帽的臭小子很不地道地拿着一款像素高达一百三十万的山寨板砖机朝着这边跃跃欲试,急忙转弯进了沙宣美发店。

“我操,他妈的看这点,老子耳朵!”

一个脑后三道纹肥脸男人对着理发的小伙骂了一句,然而当他看到进来一个大尺度的妞,便细声细气了。

看到两个客人进来,洗头女孩赶忙迎了上来:“请问两位是一起的?嗯……有跟的师傅吗?”

夏夜之不太明白意思,交给孟想应付。

其实,孟想在泰安也就两个多月,很少逛街,自然不可能来这里剪发,于是摇了摇头,道:“随便找个,但是要剪得好才行!”

“两位放心吧,我们回头客多了,师傅们手艺都很好!”女孩捋起袖子,正要为他们洗头,这时,五号位刚刚剪完头发的理发师走了过来,拍拍她的肩,“我来吧!女士优先!”

孟想摆摆手:“不用了,我早上洗过了,剪剪刘海就好!给他洗吧!”

“呃,那什么,小丽,我去找钱,你帮帅哥洗一下哦!”理发师一个找钱遁奔到前台,又把夏夜之推给了放下袖子的女孩。小丽嘟着嘴,十分鄙夷地睨了理发师一眼,刚才还以为他那一手的神来之笔是破天荒日头西出呢,原来是看人下菜哦,见人家美女漂亮性感就凑上来了,人家不洗头,又跑了,哎,死男人!

小丽心里暗暗骂了一句,领着夏夜之来到洗头椅旁让他躺下,看着他一头遮住半张脸的愤青发型,她忽然想起许多音乐圈子某些臭屁长发男,又想起平时理发师间拿长相寒碜顾客打趣的一句话,头发是用来遮丑的!

然而,当她将夏夜之带油打绺的头发沁在蓬头下的时候,却发现这个穿着老土的男生其实长相还不错,尤其是那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颇有几分她偶像流川枫那狐狸眼的味道。他的胡茬要是刮一刮,衣服换一换,兴许还是个帅哥呢!

真没搞得这么犀利嘛!

小丽一边揉着头发,一边好奇道:“帅哥,那美女不是你女朋友吧?”

撩了眼坐在四号位“小志”那的女生,再看看店里二十多个人流连的目光,她确实难以将这两个人以那种关系联系起来。

夏夜之闭着眼睛,感受着头皮上酥酥痒痒的力道,笑了笑:“你为什么要说‘不是’呢?”

“因为眼光!”

“呵呵,那你的眼光可能存在问题哦!建议去医院检查下度数,看看是否需要配镜!”夏夜之心情很好,这一天里虽然发生了许多事,不过事实证明他脖子上这台中央处理器至少还是管用的,至少过去那些学识技能没有随着前身湮灭而丧失在轮回之中。

小丽自然不会知道他的心思,还以为他又在意淫呢,于是开玩笑道:“那我问问人家美女啊!”

对于他们这些服务人员对于什么人说什么话是很有分寸的,什么人能开玩笑,什么人需要保持缄默,她们早已摸透。

面前这个男生无疑是那种没什么个性却挺圆滑的人。

小丽给他擦了头笑盈盈领他来到五号位,对着身旁的孟想道:“姐姐,这是你男朋友吗?”

坐在沙发上等朋友的几个年轻人听到这句话,怔了怔,忘记了话题似的都侧过了耳朵,而跟随孟想进来那两个穿校服的高中生更是装作等“小志”师傅,坐在四号位后面,时不时地瞟着镜子,每当她印着淡淡弧光的眼神借着镜子扫过来,两个十六七岁的早熟少年总会涨红脸研究手机。

这时听到洗头工的话,两个还未迈出男孩向男人一步的高中生不禁面面相觑,双拳紧握,撑起了身子。

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又盯着夏夜之小声嘀咕了两句。

当他们看到镜中那不染唇彩的双唇吐出“不是”两个字的时候,不禁小小雀跃了一把,然而不等他们欣慰笑容漾开,那个没戴胸罩的美女姐姐侧了侧脸,楚楚可怜道:“人家不接受,有什么办法……”

一句羚羊挂角的回答噎住了小丽,也让一群暗自与夏夜之比较后的帅锅们大跌眼镜,若是肯定回答也就罢了,可这种辨不清真假的回答却更让人心中撩拨。

孟想只是稍微修了修刘海就让殷情的理发师停住了,然后他走到夏夜之身旁洒落地摸进了他的口袋,掏出一个女士钱包,“多少钱!”

夏夜之摆了摆手道:“我来吧!”

结果被孟想一个幽怨的眼神瞪了回去。

“这一百块钱,两个人的,剩下的一会找给他!”

孟想说完,又站在夏夜之后面,抓起他的头发对刚才那个找钱遁的理发师比划了下,然后轻声道:“我去对面内衣店逛一下,一会过去找我!”

在风铃轻响中,孟想离开了理发店。

夏夜之面对着身后一系列狼一样的目光,只能暗暗叹风尘。

第十九章 我不是犹太人

“你的发质有点缺少营养,不如用点营养液!现在这个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那么漂亮的女孩我就不信你不动心……是不是怕看不住被别的帅哥拐跑了?呵呵,所以自己也该打扮打扮!到你这个年龄,也到了该拾掇拾掇的时候,毕竟青春不等人!你底子还是挺好,你自己没发觉吗?”

理发师拿着一瓶营养素,循循善诱道。

借着镜子,夏夜之看到身后那排沙发上时尚的小年轻,离子烫、耳钉、链子、花哨的T恤,戒指,当年这个年纪的时候,他的全部时间都花在了训练和任务之上,繁华三千,却流于肤浅,回过头看看,有多少次装扮是真正为了自己呢?

或许真是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夏夜之欣然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哎!我大学读的是市场营销,后来半路出家做美容行业,也算造化弄人!”二十七八岁的理发师讷讷道,“命运这个东西谁也说不准啊!小时候我相当老板,再大点又想做工程师,大学毕业初入社会才见识到什么叫世事无常,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工作还真做不来,虽然现在枯燥点,但是心灵最起码安稳!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伟人,做个平凡人平平淡淡也挺好……怎么样,搞一个尝试尝试吧?”

“嗯,搞一个吧!”

夏夜之眼神望向天际,微微出神,淡漠地任理发师打理着他半长的头发。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一阵喧闹。

“那边怎么了?”

四号位的小志师傅又处理完一个头发,指了指对面内衣店门口围观的人。

“偷东西的吧!”

“偷东西偷到内衣店?不是内衣控就是变态!”小丽忙完手头上的活,伸了个懒腰,拉开门向对面望去。

可能是因为早晨又是工作日,步行街上的人流稀稀落落,远没有傍晚时候拥簇,就是这么点人流都被那家内衣店吸引了。

“我过去看看哪个是哪个猥琐男这么无耻!”

“哎,小心老板看见了又骂你!”小志提醒了一句,只见这个理发店里的活跃分子已经穿过街道,然而连半分钟不到,便满脸焦急地跑了回来。

或许是因为用力过猛,推开门的那一刻,橡胶条老化的门框上有些松动的玻璃骤然落地。

“啪!”

一声脆响,整个喧闹的理发店一下子跌入了冰窖。躺在一号位上那个脑后三道纹的逼斗油子正舒舒服服修着胡子,然而突如其来的震动让理发师的刀抖了抖,老愤青脸上立时呈现了一个Z型血口。

小丽根本不理同伴的呵斥,呼呼喘着气来到夏夜之身后,“你……你女朋友被……被流氓强啊……欺负了!”

“这倒霉孩子说什么呢!”小志看到一地狼藉啐了一句。可他脸上幸灾乐祸的表情还没展开,就僵硬了。透过镜子,那个穿着大胆的美眉正捂着胸口向这边跑来,而他后面三个男人追着。

就在她快要冲进店时,随风飘扬的长发被当头男人一把揪住。那男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小拇指粗细金项链,满脸横肉。

“欠操的货,让你跑,跑啊!”

他手腕一用力,将女孩揪到怀里,那只少了半截小拇指的手按在她的胸口,揉了一把。

旁边两个同伴一个穿着纹龙图案的黑色休闲衬衣,另一个趿拉着一双小花园布鞋,穿黑衬衣的去拽女孩的腿,春光乍泄间这个小青年突然像打了鸡血一般亢奋:“操,里面没穿,里面虾米都没穿!”

趿拉布鞋那个十八九岁小痞(子)就因为这一句话,下体拱起老高,他连忙按住女孩腿,试图撩起浴衣。女孩失声呜咽,一只手奋力推开凑到脸上那张臭烘烘的嘴巴,两腿则死死夹住小青年的手。

“混小子,你们这干吗呢!”

一个路过的老头见众人只是围观,没一个上来阻拦,气愤地挤进人群,怒斥道。

“老爷子,我女人跟我闹别扭,这没你啥事!”

老头戴着大框眼镜,拎着一个蓝色便易包,似乎是某个学校的老师。见女孩不停挣扎,禁不住走过去推开拽她腿的小痞(子),“闹别扭有这么闹的?你们这是什么?这是人身伤害,这是流氓行为,知道不!”

“哎,老逼崽子,我强奸你老妈了,还是破你孙女的处了,我流氓你家谁了!”小痞(子)反手推了老头一把,扬着下巴一顿带着方言的粗口。

老头活了大半辈子,如今到了这把年纪,还第一次被人这么侮辱,脸腾地红了,举起手里的包朝着小痞(子)砸去,可是他却不知道如今某些年轻人都活回到南京大屠杀时代,哪管你是老头。

小痞(子)一手挡开老头手里的包,另一只手抡圆了朝着老头堆满皱纹的脸上就是一巴掌。

清脆的一响,老头打着转跌倒,小流氓这阵子气势也上来了,坐在老头身上左右开工,啪,啪,啪,啪,四个响亮的嘴巴。

在温州步行街逛荡的大多都是四处而来背着旅行包的游客,抱着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虽然心中气愤,可是要说让谁站出来面对三个身上雕龙纹凤的流氓,一时间还真没有。

先不说英雄是不是气短,但命短是肯定的。而叫嚣着报警的那几个人也只是虚张声势,都不想惹上麻烦。毕竟,这东西传出去好说不好听,而且在那些不八卦活不了的街坊邻居嘴里准变味。

眼看一个古稀之年的老头被这么欺负,被抓住头发的女孩拼命地挣开束缚,扑了过去,推开了施威的小痞(子),“老大爷,对不起……”

说了一句便哽咽地说不下去了。

老头擦擦渗血的嘴角,将她楼在怀里,“丫头,不哭,不哭……你们这么多大老爷们,谁帮帮忙……啊,都站出来搭把手啊,你们,你们……”

见到几个中年男人都退到人群外,老头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竟然笑了起来……

本是哈佛大学客座教授的他昨天刚刚回国,在离开波士顿的前一天,他特意去参观了犹太人屠杀纪念碑,吊念死于那场屠杀中的养母。

纪念碑上铭刻着一首新教牧师尼莫拉所作的短诗: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著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原以为经历过相同苦难的同胞会明白其中的真谛,却没想到几个逞恶的流氓就吓住了五倍、十倍的人,可笑,真是太可笑了……

第二十章 穿针引线

“老东西,你是不是也想上上这女人?不过我怕你下面不行,玩不了这婊子!”

“住嘴,畜生……”

“哎呦,老爷子啊,你还不知道你怀里的小婊子是做什么的吧?听说过红灯区吗?听说过夜场歌厅吗?听说过坐台小姐吗?她就是干那个的!”

戴金项链的男人得瑟着,笑道:“我们可不干流氓勾当,更不是流氓,我就是和这妹妹谈谈你情我愿的事,你说你插着一腿做什么?您老要是真想玩,要不我给你介绍几个水平高点的?”

“哈哈……”

那两个同伴也笑了起来,“老家伙,你弄了半天帮了一个婊子!活了这么大白活了,我看您还是出门左拐找棵歪脖树吧……”

这番话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本来压抑沉寂的氛围顿时骚动起来。

“原来是个小姐啊!”

“我就说么,穿得这么骚!”

“活该!”

“嘿嘿,现在小姐怎么都发展到大白天在街上……”

……

那几个退出去的爷们仿佛终于找到了情绪宣泄的突破口,纷纷落井下石奚落喧喧。

老头却抱得她更紧了,用瘦弱的胸膛挡住她泪水潸然的脸。

此刻最震惊的要数坐在理发店那一票子人。

刚才还是色迷迷的众生相随着美好幻想被打破女神掉落神坛全部变成了鄙夷,似乎各个都是正人君子。

小丽脸色泛白,看着一旁脸色淡漠的夏夜之,支吾道:

“你,你……你跟她……”

沙发上那些帅锅也戏谑地看着这个穷得找妓女养活的穷逼,心里忒舒爽。

然而就在他们以为这小子吓得屁滚尿流连话都不敢说的时候,夏夜之扫了扫脸上头发茬子,一把揪掉袍子,朝沙发上扔去,不等那些人张口开骂,他已经走出了理发店。

满身酒气的男人扭了扭脖子,见到一个穿的跟他妈刚从灾区出来的难民一样的小子有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愤青劲,戏谑道:“哎呦,又来了一个!怎么着,哥们,草比也要讲个先来后到吧!”

夏夜之穿过众人,径直走到那边,将老头和孟想拉起来。

“你他(妈)聋了,老子跟你说话呢!”穿黑衬衫小子解开胸口几颗扣子,露出一排肋骨,骂道。

夏夜之连眼角都没甩他,转脸对老头道:“老先生,你用不用去医院?”

老头摇摇头,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角。

他上下打量了夏夜之一眼,不禁面有忧色,低声道:“小伙子,快走吧,他们对你可不会像对我留手,你一个人怕是……”

“嗯,走吧!”

夏夜之并没有表现出一副拼着自损八百也要伤敌一千的气势冲上去,而是牵着潸然泪下的孟想推开前面几个围观的老皮条。

可是还没等离开,身后的一拳便砸在了受伤的左肩上。

一下子,夏夜之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那种深入脊髓的痛楚简直难以忍受,踉跄了半步,他吃痛的蹲了下来。

“妈的,让你个小杂种装逼,装逼,再装逼……”

穿衬衣的青年一拳一拳砸下,可除了第一拳打到了夏夜之,其余的统统落在了死死抱着他的孟想身上。

“你放过他,求你们放过他,这不关他事!”

孟想哭着求饶。

“你陪我什么都好说!”戴金项链男人嘿嘿笑道,“听说你从不给客人吹箫,就是不知道今天能不能让我舒服舒服……”

“好,我什么都答应你,行不行!”

“哎呀,早这么着不就成了?一个出来卖的学什么处女装矜持!”

说着,半拖半拽着孟想向前走。

然而,另一只手却也拉住了她。

孟想转脸气恼地瞪了一眼夏夜之,哽咽道:“你是不是也不要脸了?跟我这个婊子一起你不丢人吗!”

一个大学生在怎么能闹腾也还是个孩子,可能因为一时激愤看不清混乱的世事,出头,闹僵,背上污点,或许会被学校开除……

她已不是那个会因为个人英雄主义而心如鹿撞的青涩年纪。如果换一个对她身体觊觎的伪君子,这一刻她一定会小鸟依人看他去争风吃醋,说不定还会冷眼旁观地在心底骂一句“傻比”,可是让这个有点好面子有时正经有时愣头愣脑的大学生冒险却不行。

婊子是无情,但,并不是无心。

她是不崇高,但是却从未觉得比卖身立牌坊的戏子、曲意逢迎道貌岸然伪君子卑微。

既然命运不给她机会,那她就认命,卖?卖就卖吧!

一步一步走到人老枯黄,或者早早结束不堪的命运,都好!真的没必要连累一个有几分欣赏的大孩子……

孟想心中五味杂陈,指尖在夏夜之手掌中最后流连了那些许发烫的温度后,决然推开了他。

那一刻,她觉得夏夜之一定会转身,迈步,在清晨干净的风和明媚阳光中,消失。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那只有些发颤的手坚定地按在了她肩膀上。

“如果龙虾执意想回到大海,作为一个路过的行人,我也不介意为它指明方向……”

夏夜之很轻很轻地说着,以至于孟想一时间没有听清。

“什么?”她的眼泪没有再落下,眼眶却微微发红。

“没什么!”

夏夜之擦身而过的那一刻,脸上淡然的表情全部敛去,两点漆眸中似乎吸干了所有光芒,变得阴暗,自然……

“我操,你逼货真是脑门子被下面夹了,干他!”

穿一身狰狞龙纹衬衫的小青年刚刚很玩票地用那只骷髅头造型的火油打火机点燃一支烟,见对方过来,斜叼着烟屁,一拳砸过来。

孟想吓得一闭眼,不敢再看他被群殴的惨象。

夏夜之从始至终对于侮辱和挑衅一语未发,他也不在意周围这些卑微蝼蚁眼中的担忧、戏谑、抑或看戏的兴奋。,

在基纽有一个人很爱唠叨,那个人叫导师。在基纽还有一个人寡言少语,只有当死亡临近的时候,他才会针砭时弊的说两句,那个人叫Z。

十几年前,他崇拜前者,因他博学,睿智,悲悯。

十几年后,他信奉后者,因他直接,利落,自然。

于是,当那一拳打来时,他只是微微偏了偏身便闪开了,接着握紧了右拳,朝着那家伙几块孱弱的腹肌捣去。

“哇!”

一声从腹腔里发出的作呕声从小青年嘴里发出,那支刚刚点燃的紫云也随之从嘴里掉落,夏夜之左手穿花蝴蝶般衔住了烟屁,周围人甚至根本没有看清他动作,就见小青年痛苦地哼哼着。他很想张嘴吐出那个表面有两三百度,中心甚至达到八百度高温的烟头,可是这时肚子上又挨了一拳。

“呃——”

随着一口气,烟头被吸入了嗓子,接着是食道,他甚至能感受到“嘶啦嘶啦”的声音从喉管里传出。

“疼死我了,疼死我了!”小青年跪在地上,死死扼着喉咙,撕心裂肺的喊着。

夏夜之拍了拍他的肩膀,关切道:“今后的四到七周,尽量吃点流食……”

“你他(妈)找死!”

趿拉着小花园布鞋那小痞(子)冲动了,在众人一片惊呼声中拿着一块碎玻璃朝着夏夜之腰部直刺而来。

这个时候,他已经忘记了世界上有种叫做法律的东西。整个十九年很少用脖子上那驼肉思考问题的他自然很容易被肾上腺激素一瞬间大量分泌而蛊惑,于是白刀进红刀子出的想法充斥了每个能做形象思维的脑细胞。

那一刻,孟想扑了上来,是下意识的。

也就是那一刻,夏夜之从口袋里伸出的一只手握住了玻璃茬,随着“咔嚓咔嚓”的零碎声音,锋利的玻璃竟然被生生攥碎了。

“操你(妈)……”

小痞(子)张嘴一句国骂,却不想想对方手里攥碎的玻璃是做什么用的。夏夜之一个转身绕到了他身后,抬脚轻轻踩在了膝间。

没有半点拖泥带水,小痞(子)便跪在刚才被他扇了四个巴掌的老头身前。

夏夜之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和气道:“跟老先生说对不起!”

“算了,算了!”老头摆摆手,“小伙子,教训教训他们就行了,不要把事情搞大了!”

老头想得很深远,害怕这件事连累了这个很朴实的小伙子。

夏夜之会意地点点头,松开手道:“好吧!老爷子不怪你就行了……”

小痞(子)吐着血沫,惊恐地望着他,夏夜之呵呵一笑,贴着他耳朵轻声道:“玻璃跟烟头不一样,待在胃里久了会刺破胃壁,胃液也很有可能流进其他器官中,你知道胃液成分吗?”

“酸……”小痞(子)抖若筛糠。

“嗯!”夏夜之微微颔首,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道,“明白就好,听说有人曾这么死掉了,所以我觉得你还是先去医院洗胃,比较好!”

因为两人是头顶着头,众人以为夏夜之是在平心静气地教导着这个小流氓,一时间都有点感动,几个中年女人带头鼓起了掌。

看着两个同伴一先一后跑了,戴金链子的男人心里慌了。

“哎,哥们,今天事算了,你看咋样?”他抱着肩,强作镇定道。

夏夜之像没听见一样,一步一步走进。

“夏夜之,别闹了,好不好?”孟想跑了上来,拉住他的手臂,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她有点担心起来,万一跑了的两个人叫来同伙打他怎么办?

“是啊,小伙,凡事给自己留三分余地!”男人眯了眯眼镜,皮笑肉不笑道:“这婊子你玩得了,说白了,你不就是要个面子,今天哥哥认个错,中不?”

夏夜之看着孟想恳求的眼神,听着老学究的劝慰,叹了口气。

“中!你去隔壁店里借上针和线!”

“借那玩意干啥?”

“我靠,你兄弟把我衣服撕烂跑了就没事了?你这做老大的怎么当的,没文化还做流氓?公司还要法人呢!”

一句话,逗得大家都乐了,孟想闪烁的眼神看着他,不禁破涕为笑。

男人见这么多墙头草倒来倒去,只好舔着脸问隔壁服装店要了针和线。

“我可不会缝,哥们可别嫌我手艺糙!”男人咬着牙蹦出几个字,将线穿好,“你脱了吧!”

“我里面没了!”夏夜之一犹豫,问服务员借了个试衣间,“走,进去缝!”

说着,边脱衣服边走进试衣间。

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心中操了他家一户口本,愤愤跟了进去。

第二十一章 光影交织

“小兄弟,我混了这几年,不敢说干过什么杀人,抢劫的大事,但是女人绝对比你上的多,跟你直说附近这几所大学现在还有断断续续维持性趣的女大学生,还有一个读研的,伙计你要是舍不得那几百块玩小姐的钱,哥可以把我那几个宝贝给你介绍介绍……呃……”

男人正变向施威,企图搬回一些气势的时候,忽然觉得后颈被捏了一下,接着整个身体麻痹了。

“你要做什么!”他满嘴黄牙,散发着口臭味的嘴巴里蹦出几点唾沫腥子,因为牙关无法张开,只能含混的发出几个音。

夏夜之将门插好,取过他手里的针和线,在末端缠了个结。

“你特么的要干什么……”

“嘘!”

夏夜之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听到服装店里响起了一首相当撕心裂肺的高亢歌曲,于是道:“请问这歌叫什么!”

“离……歌……”

“很吵!”

夏夜之顿了下,探手捏住痞(子)的嘴,“不过很好!”

“噗!”

一声细微而沉闷的声音随着针刺穿这个刚才还耀武扬威的流氓嘴唇响起,夏夜之细长的两指撵着针的那一头从他上嘴唇揪了出来,将沾有血珠的线绷直,又从上嘴唇穿刺而下。

男人活了快三十岁,似乎从没受过这种待遇,他想要挣扎,可是这个时候的身体仿佛不再属于他,一缕一缕的凉气顺着脊椎往上爬,“你要钱,我给!要多少,你开价,求求你,别弄了,我很疼!”

他想喊根本喊不出来,只能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疼,疼死我了……”

“呵呵,有心疼吗?”

夏夜之很细心的将每一针尽量与前面的对齐,柔声道:“就像你说的,我就是一个穷逼,一个连学费都要靠打零工才能交齐,被老板克扣的那部分只能用馒头和咸菜弥补,你说你们何苦为难我。其实无论你们怎么侮辱我也无所谓,可你为什么非要为难一个女孩?如果她自愿,哪怕你在大街上玩都无所谓,可是既然她不想做了,难道不能给她一次机会吗?她求你的时候,你为何不能停手?”

“我,我混蛋,我不是人,求你当屁一样放了我吧……”

被缝住了半张嘴的男人最后哀求道。

“你是真心的?”

“我发誓!我发誓!我要敢骗你,出门就……”

“对不起,我从来不相信誓约!”夏夜之将他右边半张嘴捏住,草草缝了三针,“我相信你……不过下次,你若还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我就不会用针了,明白么……”

男人裤子湿了大片,不迭点头。

夏夜之在他后颈处捏了一记,然后伸出手,“好了,我们出去吧!”

男人不敢去摸他的手,颤巍巍地扶着墙壁站了起来,捂着嘴当先跑了出去,在一片嘈杂声中消失在街角,围观的人群中有几个虽没有血性但是最起码道德观还有的爷们带头鼓起了掌。

人群一哄而散。

站在镜子前,夏夜之看看烂的够呛的衣服的确没什么挽救价值,对服务员打了个手势。

一个穿工衣的低个女孩仰望着他,扬起笑意:“你好,要什么?”

“一件长袖T恤,一身外套……要登山服,如果没有,篮球训练服也可以,牌子无所谓,不要太贵……”

“帅哥是要爬山?”

夏夜之不置可否,指着一件白色阿迪T恤,“这个给我试试,”

“这个吗?”

“嗯,谢谢!”夏夜之接过T恤和一套篮球训练服,拉开试衣间的门走了进去。

还没等他关门,一袭青绿色浴衣的孟想挤了进来,微微发红的眼睛盯着他,哑着嗓子道:“傻瓜,你不怕那些人找帮手回来找茬吗?怎么还有心情试衣服!”

“不会吧!哪有你说的那么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们就是有点不够道貌岸然,不会用怀柔手段嘛!刚才我和那位大哥谈了谈,发现还是能讲通道理的!看样子不像你说的那么极端!”

“一丘之貉!”

夏夜之笑笑,没有反驳。

他脱掉外套,站在镜子前,整理着松散的绷带,然而孟想娉婷的身姿却贴在了他身前,“你怎么不骂我!”

她的声音哑哑的,颤抖着,也不管夏夜之身上全是汗水,便将脸埋在他的颈间,“对不起……对不起……”

说了两声对不起,孟想转身退出了试衣间。

夏夜之套上T恤,在镜子中转了个身,细细流连着。这是第一次发觉衣服除了遮体避寒外对他有了新的意义。

夏夜之很满意,伸手去口袋里摸钱,然而当手指碰到一个光滑的东西的时候,不由怔了怔。

那是刚才孟想放在自己口袋里的手机,一款崭新的诺基亚N79,虽然不是特别精致,但是比起昨晚见到的那只徒有其表的N97来说,好多了。

夏夜之坐在凳子上,摆弄着陌生的按键,足足有四年,没有碰过任何手机,看着屏幕上日期,不禁吁了口气。

又快到四月二十六号了!

夏夜之收拾情绪,走出试衣间,却发现孟想比他快一步,已经换了衣服。一条休闲牛仔裤,一件黑色长袖T恤,还穿了一双运动鞋,简简单单地像个普通学生。尤其是那张没有化妆的脸,很是清淡。

她不是那种第一眼撩人风情的女人,本身的气质也随着衣装有明显的变化,这可能与她复杂的经历有关。

“哎,过来,试试这双鞋!”

孟想见他出来,招了招手,将身旁摆着一双阿迪篮球鞋推到他面前,“你的脚是四三码的吗?”

“我的?”夏夜之低头看看自己那双寒碜的鞋,摇了摇头:“我忘了!”

“自己的鞋码都能忘了,你还有什么忘不了?”孟想白了他一眼。,

别说鞋码,就是胸围、腰围、体重、血型,他也不知道。

“怎么样,还算合适吗?”

服务员笑盈盈地看着面前这两个风云人物,问道。

“有点大,换双小一点的吧!”等服务员走开,夏夜之从口袋里掏出昨晚夏奈尔给他的一叠钱递给孟想,“手机挺漂亮,谢谢!不知道够不够……”

“不要!”孟想打开他的手,“这是用你昨天给我的钱买的,也算你自己买给自己的!给我钱做什么?”

孟想说着,避开他灼灼的眼神,望向外面。这时,服务员拿了一双四二的鞋过来,夏夜之换上之后,道:“结账吧,小姐!”

“一共两千九……购物满两千,打九折,嗯,最后是两千七!刷卡,还是现金?”

“现金!”

夏夜之和孟想异口同声道。

“我来吧!”夏夜之先把钱递过去,孟想赶忙也递过去,“我来!”

服务员有些为难,不过按照男士优先的付钱原则,还是接过夏夜之的钱。

“你是不是嫌我的钱脏?”孟想噙着一丝冷笑。

夏夜之不答她,反而对服务员说:“小姐,你觉得钱脏吗?”

女孩愣了一下,挤出一抹笑:“只要这个世界还需要钱,那么钱永远的脏的!”

夏夜之挑挑眉,不禁赞道:“这是我这么多年听到过最好的答案!”

孟想还想争辩,忽然手机响了起来,接起来是一个男生嚅嗫的声音。她将手机递给夏夜之:“你同学,那个什么强!”

“嗯……我们,嗯,这是哪?”

“温州步行街!”服务员将两个人的旧衣服包好,提醒道。

“我们在步行街买点东西……好的,不过可能还需要些时间,这样吧,十一点去找你,到时再说!”夏夜之挂了电话,拎着换下来的旧衣服出了商店。

上午九点,街上行人逐渐多了起来,深深吸了口空气,孟想转脸凝望着夏夜之,“这是我这几个月以来第一次见到早晨的阳光,谢谢!”

夏夜之耸耸肩:“欢迎回到二十一世纪,表姐!”

“去你的,没正经!”嗔了他一句,孟想踏了两步,向前走去。

“哎,是东边,表姐,你转向了!”

……

两个人消失在街角后,一辆并不起眼的别克商务车从对面街巷转了出来。

车里,一个戴着金项链的男人“嘶嘶”地抽着凉气,剪断嘴上的线,骂道:“就是那个小兔崽子干的,旁边那婊子来这有一阵了,出来卖还装逼……”

“别说没用的!”旁边一个身量极彪悍的男人一巴掌抽了过去,“那男的跟你说过什么?”

被抽的两管鼻血飞溅男人后悔死了刚才上了这辆车,原以为这个穿西装的壮汉也是想收拾那小子,他才上来,此刻他才发觉他们好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总是兜着圈子套问那小兔崽子见过谁。他特么的哪知道,估计那乡下佬早就迷失在那妞下面了,于是他哆嗦道:“他就说他只是一个穷学生,要我给那女的一次机会……也不知道说得什么玩意……”

“没别的了?”

“没了,我发誓!”

壮汉转脸,对着车后面戴着一副宽大太阳镜的男人恭敬道:“应该没问题!”

一片大卫杜夫喷出的烟雾中,男人轻轻撩了撩无名指,之后又陷入了沉思。

戴金链子的流氓僵着嘴,哭声道:“我可以走了吗?”

壮汉点点头:“现在送你回家!”

他那双足以轻松抓起篮球的大手,按住流氓的两颊,往怀里一扭,随着一声“嘎巴”的响声,戴金链的男人脖颈诡异的扭曲,连半句话都没说,便倒在座位上。

“处理干净!”壮汉拍了拍司机的肩膀。

“放心吧!”二十出头的小伙压了压帽檐淡漠道。

壮汉拉开车门下车,走到一辆停在不远处的奥迪A8旁,将车子开了过来,然后拉开车门,让后面抽雪茄的男人上车,之后缓缓开离了街巷,吊着从服装店里出来的一男一女慢慢缓行。

“这小子不简单,捡到了我的东西,还真的跑来泰安了!看着下手不像一个大学生,池城,你说是不是?”

开车的壮汉捋了捋满脸打卷的胡须:“老板,需要做掉吗?”

“先不着急,等等再说!”

第二十二章 拥趸

“波什,你们学校谁是校花?”

“告你干吗!强子,你特么少来我们学校祸害女生!”

“哎,真抠,说的好像我想干吗似的!弄几张照片看看!”

“有毛的照片?A片有,你随便看!”

“FUCK!”

农大男生宿舍里,马立强点着一支烟坐在联想笔记本前吞云吐雾,趁着高中时代死党“龙王波什”洗头的功夫,他疯狂翻了好几个盘,除了29G的各路猛片外,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不多。

看到波什这么不够意思,马立强哼了一声:“真不给哇?行,那你以后别跟我要……”

波什正对镜梳头,听到马立强得瑟,放下梳子,眼神灼灼地盯着他:“带过来了?”

“切!”

马立强撇了撇嘴,拇指和中指衔着烟蒂弹到角落,点开“樱井利亚”文件夹,快速拖动鼠标,在一段肉戏中,停下了。

“强子,我靠,你真的带来了?”

波什扑过来,伸手夺过放在桌上子的数码相机,一张一张翻着照片,马立强无动于衷,任他摆弄,半晌,波什放下相机,妥协道:“强哥,快点让我看看!”

“凭啥!”马立强白了他一眼,促狭道:“去年你到我那,要看照片,老子让你看没?你说要秦娆照片,老子费了多大功夫给你搞来,没想到想看看你们学校美女照片都不让!”

“强哥,我日,你是我大爷!大爷,我错了,行不!”波什逢迎地贴到马立强身边,捏着他瓷丁丁的脸颊,“哎,跟秦美眉一比,我们学校女生有毛的看头……”

马立强见计得逞,诡笑一下。想起去年波什到江大,在餐厅吃饭见到秦娆,竟然装逼说秦娆在农大最多也就算二流档次,每次回忆起他那球样心里就发堵。

没想到这厮一回学校就问他要秦娆照片和企鹅号,死皮赖脸称自己找到生命中另一半的完美拼图,对于拿着人至贱则无敌当座右铭的波什,他没少数落。这次来之前,他好不容易搞了十几张照片,就是想吊吊这厮胃口。

“在哪呢?利索点!一会我同学估计就过来了!”

“F盘,学习资料……啧,你看我干蛋,再点,百家讲坛,于丹讲座,对,对……右边shoushou……”

马立强不禁嗤笑,心道这厮还真是个伪装者。

装纯,装处,装逼!

“哪个,黑木耳还是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波什给了他一拳。

马立强嘿嘿一笑:“黑木耳是啥?你暗恋女人的果照?”

“放你娘的屁!”波什一把夺过鼠标,点开高等数学,最大化,里面就两张照片,“这个是文法学院的,这个是英语学院的萝莉,就这了……”

马立强推了推眼镜,拖动滑轮,将拍的跟凶杀现场一样冷寂萧条的图片放大,仔细地看了看。

波什脸上微微有些发热,想起去年五一时节自己的言行有点后悔,于是忐忑道:“怎么样?”

“哇塞,美女哇!比我们学校那些强多了,难怪秦娆到你们学校才是二流档次!”马立强竖起大指,“厉害,厉害!”

“强哥——”波什舔着脸,给马立强点了支白将军烟,谄媚道:“你就别寒碜我了,俺们学校什么情况实在不足以向外人道也,去年我眼贱,不该四处乱扫荡,不该看见秦美眉;我嘴也贱,更不该昧着良心说坏话。强哥,看在我曾经给你洗过精斑内裤的份上你就行行好,让我看看媳妇照片吧以解相思之苦吧,求你了!”

马立强受不了这厮的背背山表情,从背包里取出一只金斯顿U盘,插在机器上,不等他杀毒,波什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点开了H盘。

“我靠!这么多啊!这我媳妇……这我媳妇……我媳妇……也是我媳妇……媳妇……”

“草,你别剪切呀,复制就行!”

看到波什疯狂将秦娆的照片剪切,马立强急了,这东西他还没来得及留底,很有可能成为绝版资料。

万一在五年十年以后回味往昔,回首青春留下的那串弥足珍贵的足迹时,这个就是唯一带他回到那个年代的凭据。就算偶尔需要自我释放的时候,也是绝佳的意淫对象啊。

“你看我媳妇这脸蛋和身材,哎,让我不觉回到当年追《爱在哈佛》的日子了,嘶——”

波什一道山河瀑布从嘴里流出来,直接砸在马立强肩膀上,见马立强似乎发觉,赶忙道:“这个是谁?”

“哪个?”

“呃……”波什一边擦着马立强衣服上的口水,一边拖动鼠标,他本来就是瞎掰,然而当鼠标拖动到一张相片的时候,他不禁怔了怔。

“这个,这个也你们学校的?”

波什指着一张貌似演奏会照片惊愕道。

“不信?”

“废话不信!”

波什一把推开马立强的头,将照片放大。照片之上是一个最多不超过二十岁的女孩,她坐在一架钢琴前,纤长的手指按在黑白琴键,虽然只有一个侧脸,但是清新典雅的气质丝毫不下于被时代杂志评为“乞力马扎罗最后之雪”的歌星叶月依织。

这并不是最令他吃惊的。

最令他震惊的是,同她坐在一起弹奏钢琴的大叔,和站在钢琴前杀气腾腾的老头。

“这、这,这是久石让和宫崎骏?”波什从书架上拨拉下一堆书,抱出最里面一个木匣,打开盖子,翻了半天,从里面拿出一张原声大碟,对着照片看了许久。波什黑脸通红:“靠,这真是你们学校的?”

马立强眨眨眼睛,“你没病吧?是不是见了你媳妇神经错乱了!”

“哎,跟你这种没有艺术细胞的交流真困难!小强,你自己百度吧,看看久石让和宫崎骏是谁!”波什咽了口唾沫,“《千与千寻》看过没?《天空之城》听过没?没有?OK,你可以去死了!”,

“没,没这么严重吧?”马立强嘴角抽抽着,不自然地推了推黑框眼镜。

波什不理他,而是意味深长地点了一支烟,在不大寝室里踱着一圈,道:“手机号有吗?”

马立强一见他这幅装逼样,心中就堵得慌。

“有个毛!人还没见呢!这女生下个学期才能转来!”

“草!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夏,夏什么,还是什么夏……确切名字不清楚,但是在高校圈内……”微微踟蹰的马立强忽然在波什大腿上拍了一巴掌,“你记不记得咱们那届14班,有一个考上中央音乐学院的?”

“胡淑菲吧!每次学校庆典上拉小提琴的那个?咋啦……”

“这照片就是去年从她对象那拷的!当时他把这女生吹的老牛逼了,说什么在高校上流圈子里大家一说‘秀色可餐’就知道是谁,还说什么部部长的独子追了她几个月没追上,为此跟某军区大佬子弟闹的很不欢,开始我听着还挺玄乎,结果后面他说了一句这女孩跟她女朋友是死党,差点把我恶心死,哈哈,他咋不说自己是国务委员呢,最看不上装逼还玩铺垫的……”

马立强回忆着往事,小脸泛起几分阴险,几分忿忿,几分位卑者的忿忿!

然而,波什这时已经羡慕到爪哇国去了。

“……强子,啥也不说了,今年十一去你们学校,我操!他为啥不来俺们农大啊!”

“那你媳妇咋整?”

“没事,一个爱慕,一个爱恋,不冲突!哎这个是谁?”波什翻着照片。

“这个你就别想了,罗莎莎,名花有主,还是公务员!”

“靠,那这个呢!”

“岑琦!这个我喜欢了三年,哼,不过咱们都别想了,据说是帅哥的坟地!”

“呃,这个,这个……”

马立强见他一副青蛙大嘴喷着唾沫腥子,还真把自己当成人物了,正想劈头盖脸奚落他一顿,忽然手机响了起来。

“老夏,你在哪?哦!行,我光速过去,你稍等……孟想姐也来了?哦,好好!”

放下电话,马立强一拍波什,“快走!”

“走哪!”

“靠,见美女去!我同学她表姐也要爬泰山……一会别给我丢脸啊!”

第二十三章 路演

农大,上午十一点。

夏夜之站在树荫下,远远看见马立强和另一个皮肤略黑的男生跑过来,然后从身边匆匆而过,朝着水杉下乘凉的孟想而去。

“孟想姐,夏夜之呢?”

马立强四下打量,没发现夏夜之身影。

早已笑得两颊晕红的孟想将太阳镜摘下,挂在胸前,对着走过来的夏夜之道:“你被忽略了!”

“美女效应的缘故!”

夏夜之无奈地摇摇头,叹道。

马立强大窘,白嫩的小脸立时刷了两道红漆,不知该做什么表情。

面前这个人是夏夜之吗?是那个穿一身破旧运动衫,凌乱长发遮颜,胡茬落拓的校友吗?

看着这种惊讶的反差,马立强陷入一种光怪陆离的精神状态。面前的夏夜之绝对不是那种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极品男人,也不是风姿翩翩,潇洒倜傥的花花公子,甚至比不上学校里的破处王谢弋,然而不知怎么的,他只是站在那里,就有种渊渟岳峙,泰然自若的气质。

如果要用一个词去形容,那就是判若两人。

马立强张着嘴巴,尴尬地挠挠头,琢磨了半天蹦出几个字:“直到现在我才相信你是孟想姐的表弟!”

顿了下,马立强搂着身边男生介绍道:“这是我高中同学,你们管他叫波什就行!这是我大学同学,夏夜之,神交已久,今日在齐鲁大地相见,是缘分。这个……是孟想姐!孟是孔孟的孟!”

夏夜之很洒落地和波什握了握手,远没有马立强那种两国领导人罩面皮笑肉不笑的架势,孟想和气地伸出手:“不要叫姐,我差一个月才24,大家应该差不多,就叫我孟想吧!”

马立强差点怀疑自己掉了眼镜,怎么看判若两人的都不只夏夜之。在他脑海里对孟想的首因效应是属于类似于江大中文系岑琦那种冰山美人,不苟言笑,拒帅哥于千里之外,拒不帅之辈九霄云外,至于青蛙级别,自动退回到侏罗纪。所以,刚才打电话的时候,他有些紧张,可是,此刻见换了一身标准大学女生装扮的她如此平易近人,真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

幸好,波什打破沉默,提议先吃饭再商量爬山大计。

瞥了一眼身后的夏夜之和重新罩上太阳镜的孟想,波什用肘子撞了撞马立强,将手伸到他面前,哑着嗓子道:“你闻,真香!”

“真没出息!”马立强推了他一把,心中有鬼似的急忙拉开两人距离,心中却也叹了声,真香!

对于他们这种既不能把自己的脸当别人的脸那般说不要就不要的男生在大学里别说流浪几张双人床的境界,就是能跟漂亮女孩说两句话不心跳加速的境界都达不到。

夜深人静,每每躺在床上,脑海里总是幻想着一些光和影勾勒的简单镜头,鼓励着,自勉着,憧憬着,然而等到一觉轮回后,一切都回到了出发点。

岑琦永远那样高高在上,谢弋永远那样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勤,他还是那样混迹于大众之中,连影子都残缺不全,无以自怜。

晃眼三年,他从初入大学第一天新生报道时惊鸿一瞥间的心如鹿撞,到一个小道八卦者四处打听着关于某系某宿舍某女孩的点点滴滴;从在日记本里偷偷记下她的名字,到幻想某一天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因为宿舍某个家伙的卧秽语涉及了她的名誉而争吵的面红耳赤甚至恶语相向,到几十个有意无意的擦肩而过却紧张地手心发汗惜字如金,他走过了一段甜蜜与苦涩交织的时光。

一步一步归于现实之后,他选择将将那份只能称为暗恋的情愫深埋心底,守着癞蛤蟆的尊严默默为那只永远高不可攀的天鹅祝福。

或许,上苍会安排许多人在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回眸一笑,甚至在短暂而珍贵的记忆里纠缠下小小的记号,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会得到、占有这段缘分,也不意味着要用天长地久的枷锁去羁绊,也许那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提醒我们风景远去,年华易逝,提醒我们去做自己生命中的主角……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极其简单命题,然而又有多少人真正能在自己的命运里安身立命?

很多时候,我们努力去做,却不一定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角。

这是可惜的,却又是难以避免的……

马立强一路走,一路羡慕地看着对什么都似乎抱有好奇心态的夏夜之,也不知道这个新认识的校友过得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在江大是否有一个善解人意的女朋友。

马立强跟夏夜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有些心不在焉。而走在前面的波什却相当热烈地为孟想当着向导,看着那个给三分颜色就开染坊的家伙,马立强心中有些忿忿,丢下夏夜之也凑了上去。

转眼四人来到国美电器城前。

大概今天是在搞促销活动,整个商城前人头攒动,彩旗飘曳,临时搭建的舞台上,两只大音箱爆发出阵阵喧嚣。

见到台上穿超短裙的美眉,波什有点迈不动步子,但是考虑到孟想在身边,只能按下围观的心思。然而,本来挂着笑靥的孟想却不知为何忽然敛去了笑容,蹙起了黛眉。

不等波什询问,孟想已经挤入人群,走向后台。

夏夜之一怔,也跟了过去。离着还有几米,就听见一个男人咆哮的声音。

“你唱不出来不早点放屁,啊?今天这些演员都要赶好几个场子,你临来了说唱不了,现在要老子去哪找人?就你这德行不知当三陪去!”

“我不是……不是故意的!”戴着发卡,一身粉裙的女孩委屈地说不出话,可是昨晚赶通告淋了雨半夜突然发起了高烧,到早上还没消,嗓子里充了血,别说唱歌,就连说话也像钝刀子划一样疼。,

可是,男人丝毫不让道:“你不唱可以,你特么给我去找个人代你唱!我丑话说在前面,要是今天因为你砸了场子,你就趁早给我滚蛋!”

“那钱……”

“钱你妈啊,还钱……”男人怒不可遏地推了女孩一把,把她推得一个趔趄,眼看就要仰面跌倒的时候,身体却被后面的人扶住了。

“谢谢,谢谢!”

女孩转脸赶忙道谢,然而当她看见站在面前摘掉太阳镜的女人时,禁不住失声道:“孟想!”

“最近好吗,婷婷!”

“还——好……”被唤作婷婷的女孩眼窝里的泪痕忍了忍,终还是忍不住淌落下来。

孟想摸了摸她的头,安慰道:“别哭,别哭,我替你唱!”

可越这么说,婷婷哭得越伤心。

孟想搂着她,对写着一脸鄙夷的男人道:“你不要为难她了,我替唱!”

“你?”男人脸上横肉挤了挤,一对三角眼在孟想的身上流连了几下,冷笑道:“美女,我提醒你这可不是KTV,你行不行?”

孟想轻轻哼了声:“我唱的不怎么样,不过比你请的那几个大概能强点!”

此刻,台上一首挠心的《飞舞》唱完,旁边两个路过的男人直吐舌头。男人干这行好些年,唱的好坏他心中能不知道?

说到底,还不是想尽量榨取剩余价值嘛!

这会,见台上的女人下来,他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说好了,唱得不行,你这姐妹可得负责……”

孟想将他当作空气,对着夏夜之明媚地一笑,拿起话筒走上台去。

今天玩路演的,下半身一个比一个穿得少,上半身一个比一个穿的低,下面那些人眼见上来一个上不露,下不露的女孩,一看就不是演员,倒像是表演欲旺盛的路人。

“又一个想出名想疯了的姐啊!”

不知谁喊了一声,登时,口哨响了起来。

马立强看着台上戴上太阳镜的孟想不知跟吉他手键盘手说什么,紧张地拉了拉夏夜之衣袖,“孟想姐还会唱歌?”

“现在哪个女生不会唱歌,凤姐都敢参加比赛,别说孟想这种美女了!”波什嗤之以鼻,“我靠,这首我喜欢,爱情买卖……”

台上沉重的贝斯发出一阵嘶嚎,音乐缓缓而出,孟想一出声,竟和说话差了许多,带着些微沙哑。

一时间起哄声戛然而止,波什很勇猛地“啪啪”拍起了手,扯着嗓子吼了一声:“好!”

看着众人投射过来的发笑目光,马立强一阵脸红,赶紧向夏夜之身后撤了撤,然而,心中还是跟着孟想的嗓音轻声哼着。

他虽然不懂得唱功,也听不出来是不是有些跑调,但是孟想的嗓音无疑是特别的,有些苍凉,有些悲伤。

或许是听到波什的喊声,孟想的视线转向了这边,尽管隔着太阳镜,可是分明能感觉到她的目光是看着自己这边,一下子,马立强心脏不争气地乱跳起来。

第二十四章 惹祸

孟想一曲唱完,掌声如潮。

要说刚才唱歌的几个人也不是上不了台面,关键是伴奏的乐队在后面耍花腔,老玩南辕北辙的伎俩。

作为纯属拉拢人气的商业路演与酒吧演出不同,露天大音箱效果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吝啬的男太过周扒皮找的全是些看见就倒胃口的庸脂俗粉,偏偏条件还高的要样。这几个伴奏哪个不是老油皮,谁还不是心知肚明,干脆睁一眼闭一眼瞎对付。

玩音乐的或多或少有几分矫情,几分不在红尘中的贞操,喜欢的就捧,不喜欢的就拆台,尤其看不惯那种明明唱不了还要顺杆硬爬的人。就像刚才唱《飞舞》那娘们,高音根本起不来,凭着嗓子死吼,要像阿信一路吼到底也就罢了,可她一转弯到副歌,又降一调,那感觉就像是上一女人正开心呢,忽然叫停,重新前戏。

所以台下越是哄,他们越是瞎弹,也难怪那女下台时会摔话筒。

然而,当孟想上台后,四个也不是什么正经货的男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卖力演出,整个场子搞得跟阶级斗争似的大风向标猛转,于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的架子鼓手甘心情愿地秀了一把RAP,为孟想做陪衬。

演出这东西完全就是个台风,模样摆那了,噱头足了,观众自然爆棚。

孟想第一首歌唱完,里一圈外一圈围观的人已经不在少数,紧接着第二首唱的是陈奕迅的《爱情转移》。

先不卖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间的划分界线,单说行走在街头手里攥着价值三四百块钱大洋板砖机的爷们们,有几个找的着陈奕迅的调调?但是慕容晓晓这首单曲的已经飙到小姐必唱五首歌的第一位,传唱率相当惊人。

大众场合自然还是通俗更受欢迎,有欣赏能力的永远是金字塔上面那一小撮,看不懂想不明白的比比皆是,难得糊涂嘛!

孟想第三首歌是《看得最远的地方》,站在台下的婷婷情不自禁地跟着唱了起来,想起一个多月前,刚入行的婷婷跟着孟想第一次去扫房,最后夺门而逃,躲在阴仄的楼道里嚎啕大哭。

半个小时后,孟想披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来,带着她来到KTV,点了一达百威,两人几乎是一口气一瓶干掉的,那晚是她们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见面,离开前,孟想点了一首歌,正是《看得最远的地方》,不同的却是那晚她一句也没唱。

“我的人生已经毁了,不过你还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你不想沉沦,不想被掏空,那么就不要用放逐的方式惩罚自己……”

那晚的话犹自回荡在耳朵里——也就在那晚后,艺校毕业的她跟将她推倒最深火热境地的骗子彻底一刀两断,开始四处打拼。虽然这段时间辛酸疾苦常压得她很卑微,不过卑微并不卑贱,她不再需要躲躲闪闪。

婷婷交握着双手,看着孟想太阳镜下若隐若现的淡然目光,心中不由地感到一丝丝欣慰。

“最后一首歌,我想唱给我的一个好朋友……”台上的孟想声音在音响中微微带喘,不过却分外平和。

“对啊,多说几句嘛!”台下有人起哄道,“美女,哪个学校的?”

孟想顿了一下,轻轻笑道:“有些东西是在学校学不到的,那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件事,也许是一段经过,所以……最后一首歌,唱给他……”

……

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我穿过金黄的麦田

去给稻草人唱歌

等着落山风吹过

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

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

你穿着透明的衣服

给我一个人唱歌

全都是我喜欢的歌

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

等候鸟飞回来

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

你不会回信

就这样吧

……

孟想略微沙哑的声音慢慢宽厚起来,不需要做作,也不需要矫情,在这个微微燥热的正午,仿佛穿越了变幻瑰丽的时空,进入到追寻自由的世界——

那个身影抱着膝盖坐在青草漫漫的小山坡上,眺望着山谷之间的高架桥,带着泥土芬香的晚风吹斜了袅袅炊烟,在暖意深蕴的夕阳下定格成隽永的一刻。

孤单的自由,却不寂寞。

……

似乎是被这样的歌声感染,四个年过而立的男人也跟着小妹妹唱了起来。

然而,人群之外的一连串急促的喇叭声,将这美好的一幕打断,一辆挂着鲁的欧陆经过,后面跟着一辆尾号四个6的兰博基尼,之后一辆黑色世爵,一辆银色奥迪TT,最后面压阵的是浙A保时捷卡宴。

似乎是因为那辆奥迪TT停在路边,所以呼啸而过的几辆车打了个转全部掉了回来。

没见过高档次跑车的人不在少数,在他们概念里,好车就像倾国倾城的美女一般,遇见是难得的缘分,当许多好车结伴而行的时候,就像一副披着轻纱的美丽胴体,引人遐思。

顿时,大部分人的注意力从给地向这边看来,拿出手机拍照的不在少数,波什一拍马力强,“你相机呢,我拍几张!”

马立强虽然对车没有多少钻研,但是大体上几个牌子还是认识的,在他印象中,最牛逼的车无疑就是江大风云人物赵炫江的座驾迈巴赫。

然而今天一下见了几台不容易见到的好车,也不由兴奋起来,他拿出相机递给波什,两人兴高采烈地跑了过去。

“喂,语雪,怎么不走了!”

兰博基尼车门推开,一个穿蓝色短袖T恤的青年徐徐走下,来到奥迪TT旁边问道。

车窗摇下,探出一张素容,因为戴着鸭舌帽,只有鼻子以下暴露在众人视线里,不过完美的脸型却丝毫不受阻隔。

此刻跑到近前的波什咔嚓卡嚓,在兰博基尼周围照了几张,一转头看到奥迪TT的车牌,不禁撞了马立强一肘:“强子,你们东江的!”

马立强一看,果然是。

“给我,我也拍两张!”

拿过相机的马立强照着奥迪TT一咔嚓,可能是因为不想被拍到,坐在车里的女孩伸出皓腕下意识地将帽檐往下压了压。

这一个动作激怒了青年,他转脸瞪了马立强一眼,操着北方口音喝道:“小胖子,你干什么呢!”

“没……没什么!”

还不等马立强说完,那青年三步并作两步上来,伸手去夺相机。

第二十五章 难为

马立强不是什么富有的人,这一款相机还是当年高考后,在海南做生意的舅舅送的,所以看到对方要夺相机,他连忙往怀里藏。

青年揪着马立强的领子,拖着他甩了一圈,然后马力强像个陀罗一般打着转跌了出去,摔了个仰面朝天,书包里的东西洒了一地。

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的波什虽然早听说过有钱人的颐指气使,但要说真正眼见为实这还是第一回,看到面前这个穿着已经不能以时尚来形容的富家子弟朝着落在一边的相机抬起脚来,他支支吾吾不敢言语。

然而,就在青年那只穿着暇步士的脚将要跺在相机上的时候,一只手捏住了他的脚踝,不知什么原因,青年明显触电般打了个哆嗦。就是这一哆嗦,他重心脚没有站稳,踉踉跄跄退了两步,扑腾摔倒。

围观的人爆发出一阵哄笑。

因为看到一身工薪阶层一个月勒紧裤腰带也买不起的行头与尘土甚至阳光下干涸的痰斑亲密接触是一件极其平衡心理的事。不患寡而患不均,说出这句话的人物就算不是一个前推三百年,后论五百载的半神,也是一位深谙人类灵魂发展的大家。

此刻,无论在北大精英圈子还是才女如过江之鲫的复旦都有不少拥趸的青年眼见自己竟成了娱乐大众的小丑,那种感觉对于他简直比得上在大雅之堂放一个响屁般无地自容,特别是坐在奥迪TT车里的林语雪不染脂粉的脸上还偏偏在这个时候露出一丝笑意。

青年像坐了一地的玻璃渣似的猛然站起,也顾不上这个动作是不是比刚才摔倒更失态,张口骂道:“你是不是想找茬!”

满脸冤枉的夏夜之愕然地张了张嘴:“对不起!对不起!我们几个爬泰山就指望它了,请你脚下留情!我把照片删掉好吧……”

夏夜之拿着相机走到奥迪旁,将波什和马立强拍到的所有照片全部删掉,跟坐在车里那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女孩道歉了几句。

“没关系!”

从车里淡淡传出一个声音,没什么情绪,仿佛既不为自己被拍而恼火,也不为对方道歉动容,她的眼神越过夏夜之,越过了吓得脸色惨白的马立强,望向匆匆丢掉话筒走向台下的孟想。

本来夏夜之诚恳道歉,当事人一句谅解,这根本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可是世爵车里一个嗲声嗲气的女人声音偏偏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老公,要是我被欺负了,你会像郑建大哥那样不吭声吗?”

坐在驾驶位的男人在她脸上印了一口:“娇娇,你懂什么?人家那叫绅士!”

“呣!我才不要你那种绅士!我是被欺负,你不许那么没用,听到没有,否则小心我不理你哦!”

“好,好,我不那么没用还不行?”

夏夜之心里暗暗叫糟,他很清楚对于这些有家世有背景的人,面子里子都比一般人矜贵,宁可伤他们的钱也不要扇他们的脸。

果然,只是两句话就把他激怒了,那叫郑建的青年面色酡红地走上来,咬牙切齿道:“这人多,有种敢跟我上车不,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

“不好意思,都怪我们没见过场面……”

夏夜之再次退步,不想节外生枝,毕竟今晚的事在现阶段比任何事都重要,他实在想从这个迷局里找到一个突破口。

这时,波什也凑了上来,声音发虚道:“是你们的车太好了……对不起!”

“都别他妈废话!我骚扰你女朋友,说声对不起好不好?”

郑建捡起马立强掉在地上的学生证,哼了一声:“你们三个都是江大的吧?”

“我不是,我是农大!”

波什本意是想暗示,我是本地人,我学校里有很多哥们,你不要太嚣张。然而超乎他预料的是郑建冷笑道:“那更方便了,省教育厅我有几个朋友在,一会跟他们打个招呼,最迟下个月,你就可以领到肄业证!”

波什微黑的脸刷拉一下白了。嘎巴嘎巴嘴,说不出半句话。

郑建舌尖舔了舔上牙齿,将他的反应尽收眼底,然后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电话很快接通。

“喂,是我!还好还好……对了,你现在帮我查一下江大三年级科学哲学院的马立强!嗯,有点事!”

三分钟电话响起,郑建直接按下免提。

“怎么样,查到了没?”

“查到了,不过人没在!他们院长给辅导员打电话问的,说逛了两天课了,怎么,是不是谁惹着你郑少了?需要帮忙吭气,我还欠你一个人情!”

郑建满脸笑意漾开,看着结结巴巴的马立强对着电话道:“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事了再找你帮忙!”说着,挂了电话。

看着郑建按着手机,马立强心中第一次感受到自己渺小,除此而外就是害怕。

单纯是逃课,本来算不上太严重的事,即便被教务处查住也是跟辅导员求求情的事,可是如果私自在课业时间离校,那么问题性质就不一样了。这半个学期以来,江大发生过两起学生在校外与他人发生争执,演变为械斗的事,一度闹的沸沸扬扬。市教育局甚至下了文件,撤了党委书记。

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个时候又是风口浪尖,他这样没有请假私自跑出来本来就是大错,如果再被举报校外惹事,那十有八九要被开除学籍。

对于马立强,大学文凭意味什么,自然不用说。他平庸的父母早已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如果真被开除,好面子的母亲怎么面对街坊邻居,高血压的父亲会不会……

“你到底想怎么样?”

看到马立强投鼠忌器,夏夜之心中不得不佩服这些人的关系通达。不战而屈人之兵,主宰一个人命运的上兵伐谋,无疑比恶语相向更有威胁。,

这时,卡宴车玻璃摇下来,探出一张蓄着精致连鬓胡的脸,那人吐了口烟,道:“小建,都多大年纪了还跟小孩子一样粗鲁?不能玩点有层次的东西?”

对于这个人的斥责,郑建没有丝毫轻慢,反而心平气和笑笑:“看在陈哥的面子,我也不为难你们,这样,咱们去台球俱乐部玩一局,你们谁上的都行,如果赢了,这事了了!”

“如果输了呢?”夏夜之道。

“输了,呵……你就跪在我面前!”

“不要……”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没有什么选择的夏夜之要答应下来的时候,孟想从人群中挤进来,她没有和郑建理论,而是直接跑到奥迪TT旁,对着坐在车里的女孩道:“这件事我们不对,不过照片已经删掉了,请你阻止他们好不好?”

一直八风不动的鸭舌帽女孩第一次抬起了头,两点乌漆注视在孟想脸上,“你跟他们是一起的?”

她轻轻说了一句。

“嗯!”孟想绞着手,紧张地看了一眼夏夜之,“他们都还是学生……”

“你不是吗?”

“不是……”孟想眼中黯淡下来,不过很快抬起头,坚定道:“不要难为他们了!”

女孩顿了顿,吸了口气:“你的歌唱得很好听!”

不等孟想说话,她冲着郑建道:“好吧,我答应和你一起爬泰山!”

“什么!”

郑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两步冲过来:“真的吗,语雪?你真的肯跟我一起爬山?”

她握着方向盘的纤细的手指骨节发白,仿佛做了很大努力,点点头:“可以,不过你别再难为这几个人了!”

第二十六章 引折腰

癞蛤蟆吃到天鹅肉往往比较有成就感,但是在郑建心中,能吃下语雪这只名副其实的天鹅绝对可以称为近小三年的目标之一。

回忆起这只名副其实的天鹅,还要追溯到去年在新天鹅堡游玩的那段日子,只不过当时他和复旦外语系一个二年级的系花正打得火热。在一个落日熔金的傍晚,他和那个被称为外语系最令男人魂牵梦绕的女孩在玛丽安桥闲步,分享着前一晚初入伊甸的美妙,然而命运却让他在桥上遇到了形单影只的语雪。

他是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所谓的一见钟情在他心中最多也就是能使下半身有感觉的一种冠冕堂皇的说法。但是,偏偏见到那个戴着兔绒帽,缠着紫色围巾,鼻尖微微发红的女孩子时,一种从未有过的心绪就那么突兀绵延而出。

如果说世上百分之八十的处都破在百分之二十的男人身下,那么对于钱不缺,温柔善良妩媚风骚各色女人不缺的郑建,本就应该波澜不惊。就说身边的复旦系花的姿色也不逊于她多少,可是每个人心中总有点莫名其妙的跳脱情节,足以使自己魅惑不解。于是当晚在酒店宽大的榻榻米床垫上竭尽所能大演帽子戏法过后,郑建阔绰的甩了二十万,最后在女孩哭哭啼啼下又补了十万,让她补个膜回学校做她的万人迷,而他自己则追着那个如一道闪电划过生命的女孩开始了漫长的追逐跋涉。

在德国兜了一个圈子之后,他知道了女孩叫语雪,至于姓她说没有。在阿姆斯特丹,他以为五万大洋就能一亲芳泽的女孩却令他惊愕地用十万买下了一头小马驹送给了只相处了三天的白血病小男孩。或许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所以回国之后,他尽全力找朋友调查她,但是除了一幢公寓和一辆奥迪TT外,关于所有的东西都是空白。

朋友甚至告诉他,女孩可能是某位上市公司老总的豢养的金丝雀,叫他别碰为妙。然而,性情本来就颇为薄凉的他居然破天荒地迷失在她的气质里,当时他甚至信誓旦旦道,哪怕语雪是天上人间的小妞,他也不在意。

不过,老天貌似比较照顾他。半年时间里,他发现语雪并不是故作清高冰冷,而是确确实实的不近殷情,无论在酒吧还是旅途中,搭讪的男人无一例外折戟。聪明如他见微知著,自然不会急于一时,而是欲擒故纵地陪着她走过了一百多个日夜,不冒进,不摆谱,终于在四月的一天,语雪第一次接受了他的邀请,一起去了趟敦煌。返回途中,俱乐部里几个人在泰安聚会说要爬泰山,可是语雪不知什么原因拒绝了邀请。任凭他如何怀柔,都是一个结果,回忆这半年,的确,每逢碰到有山的地方,她都不去,不知何故。

所以当语雪那句话出口的时候,他兴奋的声音只有自己听得到,因为当一个女孩对你改变习惯时,就意味着认同。

“语雪?你真的肯跟我一起爬山?”

“可以,不过你别为难那几个人了!”说这话的时候,她眼睛注视着孟想,看到她感激的抿着嘴唇,她在方向盘上握紧的手慢慢放松下来。

坐在卡宴里的男子见他忙活了大半年,总算有所斩获,也替他欣慰。可是,一贯游戏花丛花不沾身的郑建却问了一句极其多余的话:“语雪,你不会是因为同情他们才答应我的吧?”

她没有半刻犹豫:“你可以这么理解!”

郑建就像是挨了一记闷雷,满脸的笑容瞬间僵死在脸上,耳中回荡的都是世爵车里拿一对狗男女的嘲笑声。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车里的女孩,一只手紧紧抓着另一只手腕上的欧米茄强忍着愤怒。

“我这半年陪你走了多少地方,啊!你怎么能一点都不感动?你可以去打听打听,我对谁这样过?”

“对不起!我想你误会了一些事!第一,我没有让你陪我;第二,你对别人如何跟我无关;第三,呵……”她有些苍白的嘴唇微张,似自嘲般地叹了一口气,“你图的是什么,你比我更清楚,可惜你找错了人!”

郑建几乎是生生将欧米茄的链子拽断的,“锵”的一声,砸在了奥迪TT的车身上,划出一道痕迹。

转过头,那双适才还游刃有余的眼中充满了狠厉,对着夏夜之三人,爆喝了一声:“不想找麻烦,跟我走!”

……

当兰博基尼剧烈刹车声在君豪俱乐部门口响起的时候,拎着炒米线正准备回台球厅的球童有点傻眼,然而当其他四辆车尾随而至时,他几乎震惊了,撒脚跑了回去。

坐在电脑前算账的老板看他匆匆忙忙跑了进来,米线撒了一地,正要发火,这时,一行人走了进来。

在这干了几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穿着和举止到这个层次的人,尤其是走在最后面那个带鸭舌帽的女孩手里拿着一瓶依云矿泉水。

二世祖?

他脑子里第一时间闪过了这三个字,然后便是心跳加速,此刻,他想的是不会是自己不在时,谁得罪了客人,然后人家找一帮人来踩场的吧!

老板也是个精明人,赶紧陪笑迎了上去:“各位,打球吗?”

“呵呵,要打炮也不来这地方啊!”一身纪梵希休闲衬衫的青年搂着怀里娇小的萝莉嘲弄道。

老板干笑了两声:“那开几张桌子?”

“就一张,斯诺克,偶们都系观众!”

“斯诺克?”老板向里面望去,几张台子都有人,于是建议道:“哎呀,现在不凑巧,都是刚来,要不你们玩美式落袋吧!”

“捡一张最好的斯诺克桌子!”郑建面无表情道。

“可是……”

“别废话!快点!”,

老板为难了,干这行一般讲究客源,维持住客源才能撑起场子,所以无论大客人小客人都是得罪不起的,眼看青年这么强势,他一时摸不著脉,眼珠转了两圈,道:“要不您跟那几位商量下吧!”

他指着中间一张灯光极佳,桌布茵绿平整的星牌球桌说道。

“行!就那张!”

郑建说了一句,独自走了过去,老板正寻思着给不给面子就看人家的时候,忽然就见那青年抄起一只球杆,砸在桌上,“啪”地一声,也不知用了多大劲,那球杆木屑崩飞,断成了两截。

“滚!”

这年头,横的怕不要愣的,眼见来了一个愣逼,后面还跟着十来个人,打球的两个学生连半句话也没吭,屁颠屁颠跑了。

嗯,特权嘛,大家懂的。

“你们三个谁上也行,”郑建在夏夜之三人身上扫了一圈,眼光最后落到孟想身上,“让那妞上也行!爷随便!”

老板擦了擦鼻尖的汗,嘿嘿陪笑地将球摆好,赶紧闪到一边,身旁殃及池鱼,他偷眼看了看这三个小伙子,明显穿着寒碜得多,不用问大概惹着那位二世祖了。

波什推了推马立强,结巴道:“强子,强子……你知道我就会玩带黑八的那种,这个我老罚分!”

马立强脸上闪过一丝窃笑,耳语道:“我们学校去年台球社团办过一次青年杯,我得过第二,我来!”

“老夏,你这个行吗?”马立强转头,还是问了夏夜之一句。夏夜之望了望天,似乎回忆着什么。

半晌,叹道:“十年前最后一次玩!”

“那肯定手生,我来吧!”

马立强挑了一只杆道。

第二十七章 打过九十分

对于有钱公子哥,倒不一定都是喷香水,朝伪娘方面发展。不过,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洁癖,所以郑建打球前要了一副新拆包的手套戴上。

轻轻擦了一下枪粉,开球。

很经典的斯诺克打法,白色母球撞开红球弹两库回到开球端撞裤弹起。

“好喔!郑建大哥真厉害耶!老公你行不行?”擦了一脸脂粉的小萝莉咬着男朋友嘴唇,像吸果冻一样呢喃。

开世爵的二世祖细嫩的手从她的热裤中伸进去,抚弄着深深的沟壑,不过情迷意乱的他这次倒也没嘲弄郑建,而是由衷道:“我那水平还真不够人家菜!”

蓄着络腮胡男人是唯一一个不嫌沙发脏的,他翘着腿点了一支烟,眯了眯眼道:“玩这东西嘛还是要有天分的,一般一杆能打出四十分以上在业余圈子里就算不错了,能上八十分可以参加比赛了,反正我是没打出过六十以上!”

这伙人显然都以他马首是瞻,见他这么说,也都频频点头。

“不过,小建打过一次九十,是跟台神!”

只是一句话,另外几桌的目光一下子便投了过来。

中国俱乐部职业赛去年他们几个人也参加了,有一个运气不好,碰上了号称中国台神的丁俊晖。那比赛完全被晒在一边,喝了一个小时的矿泉水,连他娘的陪练都算不上。索性,丁俊晖也就是名气稍微大点,要说起存折上的数字和上过的女人,他们其中任何一人都可以甩他几条街。

马立强两扇芭蕉耳听得真而且真,一哆嗦,擦枪走火,撞完红球后卖了个结结实实。

九十?

他最多一次只打出过三十五分。

九十,到底是什么概念,而且还是跟中国数一数二的牛人?

郑建是左手持杆,出杆极快,一瞄就发枪,倒是跟他做人风格有些类似。转瞬,吞了四个红球,三个彩球,得了二十五分。

老板站在记分牌上拨弄着金属计数器,周围几桌干脆不打了,都围过来,搞得跟现场直播似的。

看着瞬间拉开的比分,身前身后身左身右还有那么多双直勾勾的眼睛,马立强眼皮不停打架,手心里捏了一把汗渍。

几乎瞄了有半分钟的时间,他才捅出一杆中远台进攻,红球在底袋弹了一下,终于进了。

“强子,真准!”波什有些激动,压抑了半天总算见到马立强假期里在美式落袋桌上常菜他五星六星的长台进攻。

看到马立强擦了把汗,孟想轻轻提醒:“别紧张!”

“丫头,紧张不紧张都没有关系,因为实力上的差距放在那了!”

蓄着络腮胡的男人吞云吐雾,倒是没什么架子,也不介意跟这些比他小个七八岁的小弟小妹聊聊。从刚才开始,他就注意到语雪那丫头对明显对这个女孩挺有好感,这一个星期,他们在山东盘踞,走走串串去了不少地方,几个爷们都把她当宝宠着,逗着,也没见她对谁多说过半个字,就说郑建,连求带哄请她去泰山,她轻而易举就推了,不给半分理由。可为了第一次见面这女孩,就能答应,如果不是以前相识,那么只能说王八看上绿豆了。

一百合心思。

他这边思忖着,那边郑建又赚了五分,大概也摸出小胖子的深浅,也不防守,中袋相当难打的返袋也被他玩了出来。

马立强两颊红彤彤的,微卷的头发粘在额头上,眼看着计分器走过了二十五,三十,四十一,五十七……

而他一共上手了三次机会,第一杆远台做掉红球,周围还有几个鼓掌的,到了第二杆干掉一个红球,一个篮球,反而被嘲笑了,第三杆,罚分。

又送给对方七分后,马立强整个人已经发起抖来,双腿明显拧着麻花,站在他后面的夏夜之和波什都能看到他握着球杆的手在抖。

“强子,加油……”波什娘皮般地细细嚅嗫,明眼人都看得出两个人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关键一点是,强子不怎么走位。

孟想拍了拍他的肩膀,依旧笑着:“别灰心,如果连我们都没有信心,那就是真的输了!”

孟想的每句话都如锤子一样重重敲在马立强的心头,说实话,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再怕输,输了大不了就跪下,哪怕是叫声大爷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少皮不少肉,至于丢脸,脸才值几个钱?可是,一想起夏夜之替自己出头,一想起孟想在车边对女孩说出那句“他们还都是学生,请别难为他们了”的话时,他心里就一个念头——

马立强,你可以丢自己的人,但是你不能丢孟想姐弟的人。

他不粗枝大叶,在郑建威胁要找人让他们从大学里滚蛋时,他感觉得出孟想的担忧,但那并不是单纯担心他们被欺负或者拳打脚踢一顿,而是担心他们失掉学业。

那一刻,他有些动容。

在同龄女生大多都是谨小慎微,宁可把你当个长期饭票使用睚眦必较的这个时代,像孟想这样的女生也许有,不过他还没有机会遇见过。

马立强一边暗骂自己没出息,一边观察着球的走位,他有优点,杆法准,不过缺点更多,尤其是那种根深蒂固的自惭心思令他如何也大气不起来,所以他要爬泰山,去尝试会当凌绝顶的味道。

“你打篮球加一个左塞,撞库后就能要到下一颗红球了,否则还是打完一杆没有下一杆!”就在马立强经不住后面的催促声要盲目出杆时,站在茶几边两手合握着矿泉水瓶的语雪风轻云淡地提醒了一句。

听到语雪提醒,郑建两腮动了动,不过兴许是路过的风景多了也变得收发自如,他很快敛去了眼中的失落,换上一副讥诮的伪装:“语雪,你用不用亲自上来手把手教他?看得出你对这小子挺有那么点以身相许的口味,要不我陈人之美?”

跟他还算熟络的几个人都嗤笑起来。

郑建这句话在他们看来挺损的,把他们和这些穷小子联系起来,的确大煞风景。

银色的节能灯光在她有几点小黑痣的脸颊上投下一道明暗交织的分界线,谁也看不到她深藏在帽檐下的眼眸。

她的表情一如起初淡漠。似乎任何言语丝毫激怒不了这个看不出年纪的女孩,或许是她从没将穿耳而过的这些话在记忆磐石上烙印。

马立强脑海里的杆法仅限于低杆、中杆、高杆,至于其他六个点位的衍生技巧,他从没研究过,所以一杆连差强人意也算不上的高杆后,终于无球可打。

郑建将球杆扔在一旁,脱下手套:“不用打了吧,大学生们?”

马立强算了下台面分数,就算全打进也是平手,可惜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个能力。

马立强颓然地点点头,将球杆放下,可是球杆在桌子上滚动了两圈,压过一道痕迹后,便被另一只手接住,叼着一支将军烟的夏夜之,将杆拿起来,沿着杆体流线看了一眼,道:“这杆不直,给我换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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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还有一章!

第二十八章 曾是火箭的克星

“哈哈……又来了个装逼的!”郑建将脱下的手套扔在马立强身上,重新拾起了杆,好整以暇地打了个呵气。

“哎,你抽烟小心点!要是烧坏了桌布可得赔!”老板指着柱子上贴着的罚款明细道。

这句话连同周围围观的几十号人都笑了,马立强脸上一红,拉了拉他的衣服:“算了,老夏,不要闹了!”

“不试一试还是不甘心!”

“你没听他们说,那人跟丁俊晖打过,还打出过九十分,咱们这种业余也算不上的能打得过吗?”马立强捏了捏他的肩膀,朝欲言又止的孟想看了一眼,“你已经很够意思了,我替你跪了……别再让孟想担心了!”

夏夜之环视着墙上挂着的画像,吐了一口烟,“丁俊晖是谁?”

“说话小心点,穷逼!”郑建咬着嘴唇,“你要是想找不在……哦!”

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见一颗篮球朝他飞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下身那块最脆弱的地方,结结实实的水晶球在他下体上撞了一下,以一个反弹之力跌到地上。

一时间全场哗然。

蓄络腮胡的男人手支着额头上揉了揉,心中不禁喊了声,人品啊!

开世爵车的二世祖那只在小萝莉热裤里使坏的手也拿了出来,脸上复杂表情变幻,最后化作一个极大极大的坏笑。

戴鸭舌帽的女孩嘴角轻轻挑起半分,慵懒地挤进一把椅子里,抱着双膝静静看着。

“夏夜之,算了,别打了!”

孟想看着暴跳起来的郑建被几个人拉住,一脸焦急道。

夏夜之脸上愕然,叼着烟怔了几秒后,扔下杆:“这么多年没碰球,都不太会玩了!哥们,对不起啊,我不玩了!”

“不玩?操,你敢不玩!你敢不玩——”被两个伙伴奋力抱住的郑建咆哮道:“今天输多少分,你给大爷磕多少头,少一个,今天你要能出了这台球厅老子跟你姓!”

孟想脸色刷地白了,她遇到过不少有钱公子哥,那些人什么脾气她自然比这些学生更了解,只要结上梁子,就纠缠没完。

实在不行,报警吧!

她手里攥着手机,犹豫着。那边郑建得了五分之后,弓着身子坐在沙发上,脸上肌肉抽搐着,显然忍受着剧烈的疼痛。

轮到夏夜之上手,一片嘘声。

他也没计较,将抽得只剩下烟屁的烟按灭在烟灰缸里,像模像样地围着桌子转了一圈,就在大几十号人以为这是个扮猪吃虎的世外高人的时候,却发现这家伙十足一头蠢猪,居然连近在咫尺的红球都能崩袋而出。

在一片嘲笑声中,那颗用力过猛的母球乱撞了几库之后,居然停在底袋黑球之后。

“真他妈狗屎运!”不知谁喊了一句。

二世祖身旁的小萝莉啧啧嘴,搂着她男人道:“那人真笨!”

“笨是够笨,运气倒不错,做了个斯诺克!”

郑建撑着身子,围着桌子看了半天,可惜一杆出去,只碰到了篮球,罚分。

“让他继续!”夏夜之朝老板扬了扬下巴,让他摆回原来的位置,结果郑建虽然没碰到彩球,但是也没碰到红球。

“继续!”

“操!一个狗屎运,看你那德性!穷逼永远是一辈子的穷逼!”郑建竖起杆,朝着白球左上角用力砸下,只见白球划了一道诡异的弧线,绕过了黑球,终于撞到了红球,破开了斯诺克,“来,再给老子蒙一个看看!”

夏夜之操起杆,看也没看袋口附近的红球,又是一杆无厘头,而这一次,那颗白球像长了眼睛,卡在黄球,粉球之间。

所有人呆了!

马立强简直难以置信。

“老夏……”

“我靠,老夏是高手?”波什嘴巴张成一个“O”。

夏夜之摆摆手:“高什么啊,十年没碰球杆了,现在纯靠蒙!”

坐在沙发里的男人有些坐不住,一次靠蒙有情可原,两次也靠蒙就有点……

他看着郑建第一次解球,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直到第五次后,不信邪的他又一次见到了他奶奶的卑鄙手段,放不下面子的郑建又不自杀,于是开始了冗繁的解球,而计数器不经意间就变成了后来者居上!

那一刻,他的脑子里扎了下,终于明白了——

这大学生第一杆根本就是故意的,他是故意用球去撞桌库,目的是看看桌库的弹性和桌布的摩擦。

难道说他……

不敢想像!

怎么可能?有这水平怎么不去参加比赛?

如果说打出一杆147分是大师级的水平,那么他这个算什么?

眼看又是一杆斯诺克后,郑建笑了。

“小建,算了,今天栽了也不丢人,别人有心算无心,你不是对手很正常!”

“有心算无心?”

郑建玩味着这几个字,手里的球杆转了个方向,朝着台桌砸去。

“有心算无心!”

“有心算无心!”

“有心算无心!”

“有心算无心!”

“操……”

一口气连续砸了五下,手里的球杆就剩下擀面杖长短的一截,郑建喘着粗气,指了指夏夜之,“有种,小兔崽子,咱们以后走着瞧!”

再瞪了一眼语雪,郑建脸红脖子粗地扔下一摞钱,暴怒地推开人群,向门外跑去,片刻,传来了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声。

“快,追上他,别出了事,他老子就这么一个儿子!”蓄着络腮胡的男人对旁边两个人嘱咐了一句,那两人跟郑建交情也不错,不用多说就追了出去。

“见过牛人,没见过这么牛的,如果你有兴趣参加中国职业赛,找我!”二世祖丢下一张名片,搂着马子哼着一首菊花台,徜徉而出。

“朋友,戏也做完了,能不能报个名号!”络腮胡男子掏出一支南京九五礼貌地递过去,又给马立强和波什散了两支,啪地打着火机,凑到夏夜之嘴边,为他点上,“你真的十年没碰杆吗?”,

夏夜之倚在台边,透过烟雾,看着墙上那个左手持杆,表情严峻的运动员画像,有些恍惚——

“你不参加职业比赛可惜了!”

“呵呵,有什么可惜!人生短暂,谁知道前面还有多少东西在诱惑?没有可惜不可惜一说!”

“要说掌控主球的水平,到目前为止,我只见过亨德利达到这个程度,如果不介意,能不能说一下练习方法!”

“……每一颗子弹打出去的时候你要考虑风速、温度,湿度,还有目标移动的速度,角度,打球就像狙击,殊途同归……”

“哈哈,这个比喻很有趣!不过,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加入职业?”

“暂时不了!若是有一天我走完属于我的路,也许会考虑……也许没那么一天,谁知道呢!”

“那好吧,我也不勉强了,这只球杆跟了我十三年,今天送给你了……不要拒绝,否则当着我新交的女朋友实在会很没面子!嗯……我叫罗尼奥沙利文!”

“奥沙利文,嗯,以后你的比赛我会看的,也许你会迎来一个属于你的时代!有缘再会!”

“喂,你叫什么?”

“……潘神!”

十年荏苒,物是人非。

坐在台边的夏夜之吹开烟雾,对着面前等待答案的男人淡淡笑道:“开玩笑的!”

男人很性感的嘴唇挑了挑:“你可以考虑一下做职业球员!”

“呵呵,算了,同胞相残不好,我是专门用来对付奥沙利文的!”

“火箭?”

走到门口的男人回过头:“如果有一天赢了他,你偷偷告诉我吧!”

夏夜之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弹掉烟蒂。

第二十九章 萎哥的心思

离开台球厅,众人看夏夜之的眼神就跟瞧国家领导人一样,先不说那辆兰博基尼以光速消失的噱头,单是一进一出半小时,蔫了的三个人趾高气扬走出来就足够令人大开眼界。

波什跟打了鸡血一般亢奋,东拉西扯,呼呼喝喝,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在这片小地方来了一位不显山不露水的绝世高手,至于那些在中国排的上的名的桌球手赶紧来吧。马立强的沉稳则缘自对未知的敬畏和骨子里的自卑,他不像波什那种神经大条,所以更多的是在欣喜的同时感觉到跟夏夜之不在同一个层次。

孟想踩着夏夜之被午间日光圈囿于方寸之地的背影,心中的震骇并不比马立强小。这个男生有太多她看不清的东西,远非那张脸上表现出来的一览无余。

或许,连他自己也没有发觉沉湎于泥沙之中的那只蚌中正在孕育着珍珠吧!

不过,诸事宁息,也算是个不错的结果。

孟想轻轻松了口气,转脸对身旁戴鸭舌帽的语雪道:“马上中午了,我们请你吃饭吧!”她也知道如果不是有语雪在场,郑建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

“是啊,刚才的事确实是我们的错,我们请你吃饭吧!美……呵呵!”

波什一贯挂在嘴上的“美女”,被她的矜傲和那辆银色奥迪TT堵了回去,只得咧开一嘴白牙。

语雪只是摇摇头。

“希望今天的事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夏夜之见她不愿一起吃饭,由衷道。

以他那些年的眼力,语雪摆在脸上的表情并不是佯装的清高,也不是富家小姐那种理所应当的盛气凌人,她的拒人于千里来自于不着感情的淡漠。

如他所料,语雪只是微微颔首,便上了奥迪TT,对于他、波什、马立强都是惜字如金。

“谢谢你的帮忙!”车子发动时,孟想说了一句。

语雪荣辱不惊的弯了弯唇角,扬起脸淡淡道:“请问你刚才唱得那首歌叫什么?”

第一次看到她的眼睛,却是那么难以言表。

很冰冷,很清澈。

孟想怔了一下,不好意思撩了撩垂在额前的刘海,“如果有来生!”

“如果有来生……嗯,你唱的很好!”

说完,奥迪TT绝尘而去,甚至连一句再见都欠奉。

马立强吐吐舌头,对于富家子弟他始终抱有七分敬畏,三分冷漠,所以看到她走了,心里反而松了口气,“孟想,谢谢你……奥,今天想吃什么,尽管点……”

“哇,那就吃川菜吧,我知道有一家川菜很有特色!强子,我最爱吃辣子鸡丁,还有鱼香茄子,还有还有……”

……

或许是孟想的歌声让波什见证了什么叫做KTV麦霸级的实力,于是趁着午饭后带着他们去百乐门狂吼了两个多小时。当然,波什点了许许多多的男女对唱,唱到最后他的嗓子都哑了。

夏夜之五音不全,唱了一首歌就被波什夺过了话筒,于是他干脆乐得璧上观和情绪低落的马立强一瓶一瓶灌着小百威……

大概是中午吃的太饱,晚上四个人喝了一点小米稀饭,便穿过科技大学溜达着向泰山进发。

傍晚六点,夕阳西斜,微微燥热的空气舒缓下来,红门路黑黝黝的柏油路上,四道身影被拉得很长。

“老夏,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吗?”

透过树荫被打成碎金的夕阳余晖洒在马立强酒后微红的脸颊上,罩了一层彤红的光晕。

“不知道!”夏夜之看着这个很大众、不浮夸、不聒噪的小男人笑了笑,“为什么?”

马立强不答反问:“你觉得一个男人活了二十三年,没有钱、没有女朋友,除了愤世嫉俗除了畏畏缩缩,就是那些空荡荡的自欺欺人的幻想,是不是很失败?”

“失败总归有起源的,一件事两件事,慢慢积累下来……这就像蚊子在身上叮了一个包,为了解痒,或是为了一个使自己偷懒的借口,你把这个包挠破了,不去管它,时间长了也许会感染。你觉得它总会自己处理,会痊愈。然而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按照设想中发展,久而久之,伤口也许会恶化,甚至得了血液病,那时候再想办法治疗远比当初擦一些消肿的药要难上许多……失败不会突如其来,我想它总是一步步击溃我们的防线!”

“对,对啊!所以,我才一个人从东江来到泰安,我想看看自己敢不敢!”

“结果呢?”夏夜之莞尔。

“我从没尝试过一个人走这么远,很艰难!老夏,你不知道在车站我犹豫了好久,最后连车票都攥湿了……以前总以为自己海角天涯,像个旅行家一样无所顾忌,可是真到了那时候,心里总是有个声音劝我放弃,逼着我瞻前顾后!”

“不过最终你还是来了,跨出了一步……”

马立强使劲点了点头,不过眼神又忽然暗了下来:“可是遇上很多困难,我还是发现自己很萎!”

“呵呵,能承认自己很萎的人还不算懦弱,总要比不敢直面的固执来得可贵!”

夏夜之吸了口傍晚的空气,眼神流连着天边大片彩霞,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老夏,你不要安慰我了……如果今天的事再发生一次,我可能还是那样!”马立强的手指扣着书包带,扭过头看着比自己高比自己潇洒的夏夜之,艳羡道:“我要是像你一样就好了!你肯定没有这么萎过吧!”

“强子,每个人都有闪光点!你能跟那些出生就含着金手指的二世祖比富有吗?那些人的车也许我们一辈子都无法染指,这个很多时候不是受意志左右的,就像我们无法选择出身,但是,有一点却可以,你要搞清楚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是什么,如果那个东西是夜晚入睡前铭记于心到了天明却抛在脑后,那么你大可以放弃……”

听着夏夜之平缓的语速,马立强微怔道:“我的目标是什么?”

“这个你该问的不是我,是她!”夏夜之探手拍了拍马立强的心口,“如果你虔诚去问,我相信她不会吝惜告诉你的!”

马立强猛然挨了一下,仿佛脑子也清晰了一些,他弓了弓身子,尴尬道:“老夏,那你的目标是什么?”

“……”

“老夏你就够意思,告告我!你是不是也喜欢校花?也想开公司,当老板?”马立强绕着夏夜之左转右转,迫切想知道答案。然而夏夜之只是叹了口气,“我还不知道……”

不等马立强追问,夏夜之挥了挥手打住:“强子,我跟你一样仍在旅途中,不同的是,你活在过去,而我活在未来!你想知道的是过去的因,而我……却在执着未来的果,其实,我很羡慕波什,你明白吧?”

波什?

马立强扭过头,看了看指手画脚在孟想面前颇有一番天地之大,我游刃有余气势的波什,撇了撇嘴,“那小子是YY王,你不知道他一直意淫着咱们学校的秦娆!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马立强几分英雄气短地叹了口气:“老夏,我要像你懂得这么多,肯定也有女孩子喜欢吧!”

“忘记背后,努力向前吧!该到了就算迟到也会到的!”

“就像……”

马立强正想说,就像女孩子每个月来的那东西吗?可话未出口,就看见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孩被三个男生缠着。

第三十章 夜相

独自旅游的女孩对于不惜撕掉道貌岸然伪装的男性来说犹如一只行走在雪原上的羚羊,特别这只羚羊还是一副懵然不知身陷重围故作平静的模样时,无疑充满了诱惑。

语雪大概见惯了群蜂环绕的景象,倒没有多少失态,她斜背着GUCCI挎包,换了另一顶银灰色短檐棒球帽,拾阶而上,对于旁边的聒噪置若罔闻。

这个世界时时上演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猪拱白菜的传说。但如果不是发生了天鹅自甘堕落,白菜烂秧在田的意外,其实无论蛤蟆还是猪都很难得手,当然就像人体会发生极小概率的基因突变一样,谁也不能保证某只蛤蟆不是流浪的蛤蟆,同样也不能保证某只猪不是老猪。

所以,三个极有恒心操着一口挺蹩脚普通话的男青年还是挺形而上学,懂得搭人墙的道理。

“哎,我说你们几个要脸不?人家不理你,就闪开!”

一声沙哑带着几分气愤的呵斥从孟想嘴里吐出,吓着的不只那三位!波什一缩脖子,与同样僵着鼻子的马立强面面相觑。

哇靠,孟想姐也会不淑女?

那几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流氓同志看到石碑旁走上来一个挺清秀的学生妹,立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揣测起来,然而当身后三个黑、白、红三叉戟赶上来的时候,那些家伙摆出一副好比都让狗操了的表情,颇有几分不屑地去骚扰前面一群贼花儿朵朵的高中美眉。

孟想咬了咬牙,将太阳镜推起,等三人滚蛋后,来到语雪身旁,惊奇道:“你怎么一个人?”

语雪勾了勾肩上的挎包:“一个人惯了!”

“早知道你也来的话,中午和我们一起多好?”孟想指着身后三个叱诧风云了半分钟的爷们道:“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爬山,一是危险,二是不方便,跟上几个男生多少不用担心那些无聊的人!要不,跟我们一起吧!”

语雪扫了一眼三个背着书包的男生,怔怔了片刻,终于难得地点了一次头。

对于这位点头之交,马立强仍旧是进而远之,可能是因为心底里的小自卑根深蒂固,见到这些有钱的千金小姐,他总有点不自在。可气的是,波什那小子又不争气地跑了上去,名副其实地一尽地主之谊,他也不看看人家妞都不理他。

有些人就是这么喜欢热脸死贴冷屁股!

索性,身旁的夏夜之还是很够意思,没有重色轻友。

“哎,老夏,看什么呢?”马立强拍拍他的肩膀,见夏夜之扭身向后望去,摩肩接踵的人群里貌似没有极品美女,于是他奇怪的问了一句。

夏夜之玩笑道:“总感觉有人跟着咱们!会不会是异时空的鬼魂?”

黛色浓密,天幕低垂,夜风流转山涧,怪石苍松潜伏如刺。

远远望去,巍峨的庞然大物似乎也要挣脱束缚一般排山倒海倾轧而来。

马立强不禁打了个哆嗦,“进山谈邪,不吉利的,老夏!”

丢下一句,他赶紧举着相机追上前面的三人。

夏夜之没想到他这么多道道,敷衍一笑,不再言语,再次扭头向身后望去,百级台阶下,只有人头攒动的各地游客。

他暗自感叹了一声神经过敏,跟着沿路不停咔嚓相机的马立强向前走去……

山中无时日,一点不假,如果不看手机手表等现代科技的产物,只是形形色色的小摊小贩和讨价还价的游客,时间有那么一瞬仿佛真在距离差中静止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人走在最前面的语雪忽然停下了脚步,向着一座露天凉亭走去,凉亭之中,石凳糜苍,值于地上,走过经年累月的石碑字迹模糊,利岩勒勒,一派岁月年轮之感。

几个乘凉歇脚的客人拿着罐头,扒鸡,面包,大快朵颐,人声嚣嚣。而另一边一个身穿上世纪三十年代长衫的男人则坐在一张简易小桌上摆弄的手里的铜钱,在小桌旁立着一个不算醒目的牌子。

“布衣看相!”

一路上无论过庙过观,都形色冷寂的语雪居然跨步走到了小桌前,要看相。这破天荒的举止让几人一时有点转不过弯。

孟想这两年在北方辗转过不少城市,有那么几次,她被心中绝望蛊惑,经人介绍找了大师算了几次卦,无一例外都是说她未来坦荡,前程似锦,不过眼下有波折、有血光之灾,需要求个护身符,墨宝等等。人的心理很大程度上都有信仰存在,这个信仰并不是对佛对神,而是对未来的恐惧和渴望,尤其在身边事情极其不顺的时候,这种效应会放大许多。于是,少则花小几百,多则花几万几十万的“信徒”比比皆是。

一个虔诚,一个庇佑,两个词足以套住信大拿得永生的游客。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孟想回忆起那些可恶的神棍,赶忙提醒道:“小心别被骗了!”

“没事!”语雪轻轻说了一声,在三条腿的凳子上坐下,望向男人。

算卦的男子年纪五十岁往上,头发灰白掺杂,虽然也蓄着山羊胡,但根本看不出一点三绺须髯散满前心道骨仙风的模样。好在也没有那种搬个小马扎躲在散发着尿臊味天桥下就敢号称知天命通人事的神棍那么猥琐,就一挺普通的人。

男人浑浊发黄的眸子在语雪脸上扫了一下,道:“姑娘,看手相,摸骨,还是测名字?”

“测名字吧!”语雪拿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道。

“请问贵姓,尊名?”

语雪手怔了一下,不知为何摇了摇头:“还是看手相吧!”

“随你!”

一身古典装扮的卦师放下手中纸笔,道:“姑娘是测吉凶祸福,还是姻缘媒妁?”

语雪轻轻哼了一声:“有区别吗?”

“区别自然是有!不是说一手卦看不出所有东西,只是能看出来的也不会在这地方撑个摊子糊口了……这么说姑娘明白吗?”

语雪抿了抿嘴唇,“明白了!”

“那么,呃……”顿了一下,卦师对着凑上来的一张黑脸挥了挥手,“劳烦小兄弟退后几步,你挡住光了!”

波什不好意思地干咳一声,嘀咕了一句神棍,在几米外捡了一张木椅坐下。

见几个人走开,卦师续道:“那姑娘想测什么?”

“我什么时候死?”

“啊?”卦师眨了眨眼睛,“这个嘛……呵呵!”

“算了,你就随便测吧!”

卦师搔了搔头,托起语雪微微发凉的手,满是老茧的食指在她手心比比划划,像是写字,又像是走纹,半晌,放下她的手,拿起水笔蘸了两点墨,在发黄的宣纸上沙沙写了几笔,缓缓折好,递给她。

“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姑娘……哎,找你钱……”

不等他说完,语雪已经放下三百块钱,转身走到那边。

第三十一章 命数

“你们谁想就去算算吧……”

“马立强和波什齐齐摇头!”

“钱已经付过了……”

语雪轻轻丢下这句话,捡了个远一点的位置蜷身坐下,扭开矿泉水,慢慢抿着。

“哎,强子听见没,钱付了!不去白不去,你去看看嘛!”

波什捅了马立强一下耳语道。

马立强一直觉得自己在走霉运,他并不是不想看相,只不过一位五十元,有点舍不得。可是一听到有钱妞把钱都付了,心里爽翻了,不过当着孟想夏夜之,他有点不好意思表现出来心里的想法,于是推了波什一把:“你先!”

波什踉跄两步,走到近前,不等卦师说话,先敬了一支烟:“大师请笑纳!”

男人一看他嘿嘿贼笑的模样,也乐了:“小兄弟,不要拿烟,否则乱了卦象!”

“啊?真的?”

一句话,吓的波什将烟赶紧扔到一边。

卦师压压手,示意他坐下,笑道:“你测什么?”

“测姻缘!”波什斩钉截铁,“大师能不能算算我跟秦娆有没那个……有没缘!”

“不好意思,我这里不是道观摇签,你既然指名道姓说了对方名字,从卦学来说,已经有了干预……再说明白点,就是测不出来,能看出来的也都是骗人!算卦,算的是大方向,若是能算到个别事的话,那个叫先知,不叫神棍!”

波什没想到刚才骂他的话被听到了,顿时脸一红,尴尬道:“那就算姻缘吧,看看什么时候能找到女朋友……顺便告别处男之身!”

后半句他只是在心里转了一圈,没敢说出来。

兴许是他手太黑了,卦师还得戴上眼镜才能看得清楚。约摸十来分钟,他在宣纸上勾画了几笔,递给波什。

波什是性子,自然不会管泄不泄灵气。当着男人的面就翻开了,一看里面内容,当即眉开眼笑:“谢谢大师!谢谢大师吉言!”

说着,一边拱手一边退了回去。

“哎,写得啥让我看看!”

马立强见他一副小人得志模样,急忙扒着他的肩头,想要看看纸上写着什么,可是波什死活不给,最后竟那张纸塞到嘴里。

“草,你等着,一会我也不给你看!”

马立强忿忿丢下一句话,走了过去。

忽然,一阵《月亮之上》的手机铃声从那张小桌下响起,卦师对马立强做了一个稍等的手势,撩开衣襟,从裤口袋里掏出一只板砖机。

接起电话,等了几秒,一脸面色不善道:“什么?怎么又套住了?……屁,那东西怎么能算住,算住了,我还摆摊?赶紧割了,赶紧,那股没钱途!”

挂了机,他已是一脸颓然,而他却没看到马立强更是一脸颓然。

稍稍收敛情绪,卦师又神棍起来,“我看你天庭饱满,地壳方圆,是一个有福的人!”

“有福?哈……”

马立强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苦笑了一声,“我倒霉都倒不够,还有福?你看我是能当总统呀,能当比尔盖茨呀,还是能被ET带走做研究呀!”

“当总统的不一定幸福,做平凡人的也不一定没福!有房有车包情人的该死照样逃不了,明星大款跳楼的也不少,他们没钱吗?那不见得吧……可是却不一定就活的幸福!有一首歌怎么唱的来……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小兄弟,我给你写两句,你试着去做,看看效果如何?”

马立强一看这家伙半分钟前还一番势力模样,本分钟后就能侃侃而谈,暗忖要能相信他老母猪还能爬树呢!

马立强连连摆手,退了回去。孟想拍了拍他肩膀,以过来人的口吻道:“嗨,马立强,别信那些,随便听一听图个乐子就行了,要是他让你破财消灾,千万别理他!”

她嘴上虽是这么说,还是情不自禁地来到桌前。

男人捋了捋胡子,“姑娘,测姻缘吗?”

“切,谁测这些!”孟想顿了下,颊上染了两抹红霞,好在光线不亮,她顿了顿道:“你这些无非就是骗小孩子的,我倒想看看你的姻缘算得准不准!”

男人见她言不由衷,也不戳破,托起她的手掌端详半晌,写了几十个蝇头小字,折好后递给她道:“物来则应,过之不留,姻缘说白了就是这么个事,姑娘不必太执著!”

孟想鼓了鼓腮,本来还想要讽刺两句,不过听他没有像以往那些太缺德的骗子兜销烂玩意赚钱,也就将讥诮的话吞了回去。

“夏夜之,轮你了!”

“我……我就算了吧!”

“老夏,去呗,你看那女人明显是不会要退回来的钱,你不去太亏了!”

“是啊,老夏,最起码你去问问我们明天能不能看到日出嘛!”波什望了望天,见星盘闪烁,玩笑道。

夏夜之前世从没有看过相,更对这些装神弄鬼的东西不屑一顾,然而转世之后,每一点东西其实都在吸引着他,见到大家都让他去,他也就没有再推辞。

“来,小兄弟,伸出你的手掌!”

见最后一个客人过来,卦师瞅了对面语雪一眼,小声道:“哎,那个戴帽子的姑娘是你的女朋友吧?其实年轻人闹别扭很正常,旅行是最好的修补关系的方式,身为男子汉,有时候说一两句道歉的话是正常的,别那么小气!”

见夏夜之不置可否,男人呵呵笑道:“测姻缘吧?”

“不用,我想请师傅帮我测个名字!”

“这个没问题!来,你写在纸上……”他将宣纸推到夏夜之面前,蘸了点墨,“……还有,把生年和血型写下来!”

“这是为何?”夏夜之怪道。

“血型跟性格存在很大的关系,生年在命理参数中影响很大,否则相同名姓的人算出来重复了怎么办!”,

夏夜之失笑摇头,又写了一串数字,推到男人面前。

卦师戴上眼镜,看着几行潦草字迹,又抬头看了他一眼,“潘——神……是潘神吗?”

“嗯!”

“哎呀,这个名字还真少见,小兄弟,是你的名字吗?”

“不是,一个朋友的!”夏夜之淡淡道。

卦师点点头,从挂在桌子上面的包里拿出一本皱巴巴的小册子,两指抿了点唾沫,拈着黑漆漆的纸页。夏夜之见他翻几页,还神神叨叨掐掐手指,拿笔在纸上点点画画,心中莞尔,或许也只有在这样有文化底蕴的国家才能有这些术数,虽然神鬼莫测了些,不过至少比占星看起来容易被人接受。

在基纽学堂,他也曾学过不少观人之法,但是那些东西与占卜无关。最多是参考心理学和行为学衍生出的一种类似侦查学的科目。

至于说真正的占卜,自耶稣那个时代之后,鲜有先知出现。

大概是算名字比较麻烦,磨蹭了一刻钟,卦师才放下笔,整理了整理笔记,递给夏夜之:“名字跟手相不太一样,你若是有不明白的,我可以粗略解释一二!”

夏夜之展开宣纸,见又是数字又是名词,干脆道:“还是师傅说说吧!”

卦师重拿了张纸比划道:“每个人的名字都是由天、地、人、和外格组成!天格发乎先祖,也就是说是先人留下对后代的影响,比如你的祖先为何姓此姓之类,这个数理影响不大;地格指前运,影响的是年轻时的命数;而所谓的人格就是名字的中心,主一生命运;至于最后这个外格,有的卦师是不参的,因为变数比较大,打个比方,就拿你爬泰山这件事来说就是一种外格。为何你不爬黄山、华山?为何你不选择白天爬看日落?为何你不是一个人来?这些都是外格。你明白吧?”

夏夜之摸了摸下唇,印着灯光的眸子划过一丝溢彩,踟蹰了几秒,似乎来了兴趣,于是点点头道:“师傅请继续!”

“小兄弟,你看……你朋友这个名字的天格主刚,但是所谓过刚易折,忍而功成,有时候遇事还是多留三分余地比较好。再看你朋友的地格,属木,应该说他二十岁之前运势不错,根基深阔,虽不一定是福源深厚的人,但至少运势大多数时候是站在他身边。”

“哈哈,你的意思潘神是一个命数不错的人咯?”

“啧,要说这两点确实不错,可是错就错在人格之上!”或许是有点不确定,卦师又翻了翻那本有些年头的书,这下夏夜之看得清楚,这书不是铅字印刷品,而是零零星星的笔记,也许年头不短,很多字都阴透了纸张,涂成一片。

男人找到那页,又在生年下划了一道线,才道:“注解上说此格如岳武穆,为变怪英雄相,属波澜重叠。但英雄不成反成祸,不得顺境必相克!说实话,是大凶兆!不过好歹血型为A,虽为理想主意者,但是并不极端。这就是血型决定性格的道理,若是AB型,就十分不好了……”

男人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张五十,然而,夏夜之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表情。

仅是一霎,却足够心惊。

“小兄弟,算得还准吧?你那位朋友怎么样?”男人将五十块钱放在他面前道。

夏夜之眯了眯眼睛,穿过灯光的暗影,似乎能望向深邃的过去。

“死了!”

半晌,夏夜之说了一句。

“啊?死……死了?小兄弟,这种玩笑不要随便开!”

“没关系,人有旦夕祸福!”

夏夜之轻吁了口气,将那五十块钱又交给他,“师傅,再帮我测个名字……”

他拿过纸笔,在上面写下三个字:夏夜之。

第三十二章 忘川

“夏夜之……”

卦师欠着污渍的指甲划过三个字,干巴巴道:“这个人不会也挂了吧……”

“不会!这个人就坐在你面前!”

“哦,是你啊!”

卦师听他这么说,松了口气,这才翻开笔记对照起来。

那边的波什等的急了,一溜烟走出凉亭,趁着大家乘凉的功夫拎回来十个茶蛋。到了山上什么东西都是落地起价,一瓶矿泉水最便宜还要五块,想喝瓶红茶要十块,就连茶蛋都是三块一个。

马立强身材属于散热型,爬了四个多小时,胃里的东西消化的所剩无几,所以两个比鸽子蛋稍微大点的鸡蛋,一口一个就吞了下去。索性,语雪和孟想都不饿,他如愿又分到了两个。

波什拎着塑料袋,转脸对夏夜之道:“老夏,你那是不是研究银行利率呢,要这么长时间?快吃茶蛋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不等夏夜之说话,男人嘀咕道:“好了,好了,年轻人着什么急……”

“急”字的音尚未落下,他胡须凌乱的嘴角斜了一斜。

夏夜之很快捕捉到他的失常,可还未有任何动作,突然间,男人就像坐了电椅,两颗发黄的眼珠子充满血丝,几乎以肉眼能见的速度向外鼓胀,慢慢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以至于握着墨笔的右手将刚刚写好的一串字,涂成了浓墨重彩。

“蛇!”

不知谁喊了一句,坐在凉亭里乘凉和吃晚餐的十几个人顿时尖叫起来,向外面跑去,跌跌撞撞将上山的几十号人挤翻,有几个甚至顺着台阶滚了下去。

就在这时,一条通体绿色,短尾,三角头足足一米长的蛇从卦师的座位下穿出,快速游弋,向着草丛划去,夏夜之手疾眼快,衔起放在桌在上的裁纸刀,两指一转,就在尖利的裁纸刀毫无疑问能斩断那条成年竹叶青头部以下三寸软肋之时,令从容不迫的夏夜之惊愕的一幕发生了——

在他拿起裁纸刀的同时,那条蛇居然似有预感地停住了。蓦然转过头,一对黄色瞳子眯成了垂直一线,在不停摇曳的灯光下幽光隐动,像在审视他。只是一息之间,一贯好战的竹叶青又恢复了常态,避开两个拿着铁锹围堵过来的小摊贩,划向草丛。

而他手上的裁纸刀始终没有射出。

“夏夜之,你没事吧!”

孟想满脸焦急地冲了过来,抓着夏夜之的肩膀使劲摇了摇,见他没有受伤,拍了拍心口,催促道:“咱们快走吧!快离开这!”

刚才还一片恬淡的凉亭里陡然间人去亭寂,就连面色青紫,嘴角不断渗出呕吐物的卦师也被几个人架着朝医疗站跑去。

一阵从山涧中逡巡而来的幽风轻轻拂过,卷起桌上那张宣纸,飘飘忽忽向着苍松翠柏峥嵘而生的崖壁堕去。

灯影憧憧,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时间与空间仿佛在交叠伸展,那一刻,夏夜之甚至觉得只要从悬崖边追着那张宣纸跃出去,就可以回到过往,回到第一个岔口之前。

拖家带口的游客们亲眼目睹了卦师惨象,无不忧心忡忡,生怕倒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有两个家庭团立刻决定返身下山。

一个背砖的掮客看着竹叶青消失的地方摇了摇头,跟同伴嘟囔道:“泰山上好多年没见蛇了,更别说竹叶青!”

“是啊,我老家那多绿条子,没想到北方也有啊!”

同伴抹了把汗,嘲弄道:“这老神棍成天忽悠人,不知道算没算到自己今天有这么一劫!要是他这次死不了,不知道以后还敢不敢在这地方忽悠了!”

掮客露出一嘴暴牙,乐道:“对头,对头!人算不如天算,这就是人算不如天算呀!”

……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很多人骨子里都害怕蛇,甚至在梦中见到蛇的场景都能吓出一身冷汗。夏夜之记得导师说过,人类的潜意识在一定区域都是相通的,而蛇就是串联起这些区域的一个掐口。

伊甸园因为魔鬼化身的蛇作祟,有了偷食禁果,人类受到了最初的惩罚,同样也得到了喜怒哀乐的人性。埃及也曾向往蛇,因为那是神性向人性过渡的一种觊觎。归根结底,人类对蛇的敬畏并非凭空产生,而是追溯到久远,而蛇却是贯通时间与空间的纽带。

经过竹叶青那一遭,几人吓得不轻,颇有几分小迷信思想的波什买了五条“登上泰山,全家平安”的锦带,一人发了一条。

尽管如此,他们游玩的心思还是锐减了许多,就连泰山幽区最令人魂牵梦绕的胜景也唤不起上山时的兴奋劲,马立强也只是象征地拍了几张类似杀人现场的照片。

孟想几次想跟夏夜之说话,都换来了狭长的沉默,她以为夏夜之还没有从刚才的恐惧中缓过神,所以只能陪在他身边,静静地走着。

到中天门时,已近午夜,一直缄默不语的语雪看了看一拨拨喝茶吃点心谈天说地的游客,又看了看自己身后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的同伴,破天荒地转过脸对夏夜之道:“我看你还是歇一歇,大家也都先睡一会,等到三点再往上走!”

“也好!”

夏夜之涣散的眼神找到焦距,又回到四下喧嚣嬉闹中,见到众人因他而气氛低落,不由暗叹了声。

对于曾身为基纽幕僚的他来说,任何的事情都不可能干扰他的心思,因为那颗早已泯灭了私心的内心再没有什么是无法失去的,所以他们比任何虔诚的人更加坚贞,更加坦然。

可是,借着这一次重生,有一些东西却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

当竹叶青两点瞳子眯成一线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害怕了,确实是害怕了。但是他的害怕并不是出于对竹叶青的畏惧。如果说为了避免泄露身份,故意将自己AB血型说成A型后,听到的那个答案有些讶异的话,那么真正令他震惊的确是卦师被袭,那一刻他仿佛感觉到冥冥之中有什么在干扰他去窥探属于他也属于夏夜之的未来,而那种力量甚至比重生轮回之力还要神秘。,

如果没有遇到语雪,他们也许不会去占卜,但是就像卦师所说,外格对于数理的影响是最扑朔迷离的。

假如没有遇到语雪,又会遇到谁去引导他?

躺在中天门玉液泉旅馆床上的夏夜之揉了揉眉心,渐渐潜入睡眠,而过去那抹不去的回忆去趁着松弛的心神翻涌而出……

四年前的维也纳,因为一场机缘,他救了当时刚刚在歌坛崭露头角的叶月依织,却没想到绑架叶月的匪首趁乱逃脱。

他更没想到的是两天后竟在维也纳遇到了曾负责他康复治疗的医生Chanel,为了完成任务,他利用了单纯的她,甚至在她发现端倪时他甚至试图杀她灭口。

可是,做这件事的却是那个绑架案中逃脱的匪首。

为了给同党报酬,埋伏在一家花店对面的匪首,向他连开三枪。

三颗子弹全部打到了Chanel,其中最为致命的一枪打穿了她的肺。

那个位置洽洽是与Chanel背身站立的他身体上最为脆弱的心脏,而她在面对歹徒的时候,居然没有闪开。

Chanel倒下的那刻,散落一地的粉白色雏菊被溅上了点点斑斓的色彩,以至于日后几百个日夜里,他几乎再没有一个安稳的夜。

“潘神,你说的没错,我的一生只能帮助有限的孩子,可是你却能帮助许许多多的人,为了我,你要好好活下去……”

Chanel最后一句话他永远不会忘记。直到她冰冷在自己的怀中,他也没有告诉她,所谓的帮助许许多多的人不过只是一个谎言。

一个谎言。

仅仅只是众多谎言之中的一个。

让她在二十四岁生日那一天,沉睡在最爱的雏菊之中。

三天之后,他才知道Chanel来到维也纳只是为了帮助一个叫雪莉的败血症少女寻找骨髓。拥有合适骨髓配型的男人在弥留之际给她开出了一个条件,要她带儿子来见他,否则不会捐献骨髓。

那个早晨,他来到医院,见到了坐在床边给父亲念诗青年。

年过半百的男人热泪盈眶,握着他的手恳求他将对Chanel医生的感激带去。

因为Chanel,这个曾抛妻弃子的父亲在生命最后一刻得到了心灵的宽恕。

因为Chanel,只有八岁的雪莉活了下来,去年他去看她,小姑娘正在学习溜冰,她也曾问过许多次,Chanel姐姐去了哪里。

Chanel去了世界上每一个需要她帮助的孩子身边——这是他唯一能给出的答案。

因为Chanel,他没有像许多同僚那样死于非命。

可是,同样也因为她,这个基纽高层之一为崇高理想奋斗的伪装者,第一次产生了动摇,对导师,对Z,对信念。

也就是那一天,潘神没有偏颇感情的生命里有了新的意义——

在那条完全相悖的道路上,他要证明她的对,抑或她的错。

……

滴,滴,滴——

一连串单调的闹铃唤醒了睡眠极浅的夏夜之,他仰在床上静静吸完一支泰山烟,将那张从索尼相机里取出的红色纸片放进口袋,轻声离开了房间。

凌晨一点,夜风清凉。

倚着汉白玉栏杆向天幕望去,星夜如此烂漫。

夏夜之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又快到香奈儿的生日了……

第三十三章 玫瑰拼

凌晨一点五分,夏夜之来到一座石筑城门楼体前,从口袋里拿出那张红色纸片,在背面,写着工整的字迹:壶天阁,一点十分,玫瑰,女人。

再次确定没有搞错地方,夏夜之拾阶而上,借着昏黄的灯光,可以看到石墙之上一副红字漆底对联:“登此山一半已是壶天,造极顶千重尚多福地。”

在国外成长的夏夜之对于这些中国传统文化造诣有限,如果换作平时,也许会流连一番,聆听他人评头论足,可惜今晚事关重大,他根本没有闲暇多做停留。

避开几个驻足欣赏的中年学者,他缓步走了进去,半支烟的时间,循着台阶一个女人背着旅行包缓步而上。

或许是游览泰山的游客遍及全世界,所以一个褐色头发的外国妞并没有引起多大注意,相反碰到年轻人,她还会“嗨”一声,表示问候。

当她经过夏夜之身旁,微笑着点了点头。

“今晚天气不错,看来明天很适合观日出!”

夏夜之踩灭烟蒂,用一口相当标准的英语说道,同时他的眼睛也注意到外国妞手上的玫瑰。

“哦!确实是个好天气!”女人将一缕碎发撩在耳际,有几分惊异地望了他一眼,“你的英语说得很好啊,是学英语的吗?”

“那倒不是……”夏夜之随和地笑了笑,指着她手中的玫瑰,道:“这花能送我一支吗?”

“不好意思,这个是送我男朋友的!”

“哦?女人送花给男人很少见!”

外国妞展颜而笑,眼角显出几丝鱼尾纹:“因为我在追求他嘛!不过,他似乎找不到这个地方?”

夏夜之犹有深意“哦”了一声,道:“我也有个朋友,他说约了女士,可是遇到些麻烦脱不开身,所以让我过来,说是一点十分见面……小姐,也许你等的人就是我!”

“哼,你想跟我搭讪吗,小弟弟?我男朋友跟我可是有暗号的!”

女人说着,伸出右手食指虚空比划了一个长方形形状。

夏夜之眯了眯眼睛,拉开裤口袋拉索,从里面衔出那张红色卡片,在她眼前比划了一下,“玫瑰能送我吗?”

“那当然了,亲爱的!”

喊了一声亲爱的,外国妞小跑两步上前,伸手缠住了夏夜之的脖颈,两片嘴唇印在他的唇上。院落之中观赏的人见到这对情侣激吻,都不约而同绕开。

转到树荫背面,女人嘴唇离开夏夜之,将下巴压在他的肩膀上,仿若情侣间的低声呢喃。

“把东西给我!”

夏夜之感受着嘴唇上热辣辣的温度,失笑着将纸片递上去。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张纸片一面是红色的,然而当面前的外国妞从旅行包里拿出一张卡片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了。

只见一张玫瑰图案的卡片中心残缺了一块,而那块残缺的轮廓正好和自己从索尼相机里拿到的卡片一样。

霎时,夏夜之眉角轻挑,什么事情至于这么谨慎?

“这个是你要的东西!”

女人从背包里取出一个档案袋递给他道,“你将文件交给派你来的人,告诉他一定要在安全的地点打开,关于那个人的信息就在资料里,切记!”

不等夏夜之开口询问,女人已经推开他,循着台阶而下,转眼混入人流。

夏夜之收回视线,在一个无人山石角落坐下,借着从两颗从枝叶稀松的绿竹间洒下的月光,他细细打量着手中的档案袋。

咖啡色的牛皮纸,很普通,并没有多少奇怪的地方。封面没有字迹,在封口处压着一枚火漆,因为光线关系,夏夜之看不清这枚火漆的图案,不过繁复程度比之一般印章明显复杂许多。

他从书包里取出水果刀,挑开火漆,伸手进去,取出一张男人半身黑白照片。看背景的样子,应该不是近照,照片之中男人身材魁梧,留着短发,五官周正却有一股粗犷的感觉,在他眉心之间又一颗朱砂痣。

想起刚才女人的话,很明显是让他们这边去寻找这个人,而死去的数码店老板可能只是一个暗点,真正的接头人发现危机有可能蛇逃了,也有可能已经被做掉了。

到底是什么事,牵涉到性命?

夏夜之想着,又从档案袋里抽出一叠资料,资料外被一层半透明塑料纸密封着,也许秘密就在这里!

这种东西留在身边,只能是夜长梦多,最好看完之后,立即销毁,夏夜之打定主意,拿起水果刀,在密封袋上划开一个口子。

可是,就在他要抽出那叠密密麻麻印着铅字的资料时,忽然自头顶山石上传来一声微仅可察的声音,紧接着莫名的暗影遮住了清幽月色,也笼罩了他的影子。

夏夜之微一侧目,眼角余光刹那扫到了一条黑影正从山石上跃下,来势极快。他几乎本能地快速闪避,将将避开了撞向心口的一膝,但是劈向颈间的手刀却无论如何也闪不开。

耳中只听见一声咔的响声,接踵而至的便是剧烈眩晕,夏夜之没敢停留,借着势子倒翻了两个跟头。

那人本来想解决掉他,不过林间小道上隐约看得见人影晃动,略微犹豫了下,他轻蔑地哼了一声,拾起档案袋,一踩一蹬,灵活跃上山石。

夏夜之咧着嘴角,从牙缝之间深深吸了口冰凉的空气,脑子里的眩晕感才好了一些,眼看对手夺走了资料又上了山石,一身黑色衣袂消失在绿竹间,他不敢再耽搁,撑起身子摄着那人的身影追了上去。

虽然没看清对方长相,但是凭那人身手和灵活性,夏夜之可以断定是个女人,眼看一道山涧横在面前,那人没有丝毫停留,一个空翻横跨了三米距离,微微屈膝卸去垂直力,将横向力量化作前冲之势,探手抓住一根枝丫,做了个回旋落地,继续向前跑去。

极限运动?

夏夜之脑海里显出四个字。

如果换作以前的他这一连串动作应该信手拈来,可是重生之后夏夜之的身体只是普通人,就算基纽三大身体术他仍旧能做出来,但却是事倍功半。况且,左肩的伤使得他的左手不敢发力,所以夏夜之大巧化拙,也不在乎身法是否利落,直接跳了过去,手扒脚蹬地爬上小山坡,朝着十几米远的身影追去。

月光如水下,女人曼妙身材颇为撩人,举手投足间媚态横生。

夏夜之对于地理环境十分陌生,同样偷袭他的女人也一样,就这么不辨东西跑了不知道多久,眼前道路已经,几十米外悬崖壁立,山峦崔嵬,一道缆车钢索悬在半空,串联两端。

“将东西还给我!”

夏夜之平稳了一下呼吸,冷喝道,“你逃不了了,将东西放下,你可以走!”

“还你?哼哼……”

女人冷笑着从山峰的阴影里走出,露出一张清秀的瓜子脸,高挺的鼻子下,那张红唇轻柔地吐出几个字:“凭你?除非拿命来换!”

“你……”

夏夜之怔了下,只见她向上一跃,双手抓住了钢索,圆润的小腿一勾,整个人翻身踩上钢索,向着黑暗的远岱缓缓走去。

第三十四章 钢索上的舞蹈

记不清第一次站在半空之上的钢索上是在什么时候。

九四年?还是九六年?

那是基纽必修的一课。

站在寒风凛冽的一千米高空,心更接近天堂。

然而,回头看去,Z的这句话又掺杂了多少水分,揉进了多少谎言?

不知那些从千米高空堕下的同僚在十几秒时间里是否回溯了那些年的旅程,他真的不知道!

时过境迁,又一次站在钢索之上的夏夜之不禁生出万物轮回之感。

从脚下深不见底的山坳中一阵阵扑面而来的夜风,带着这跟看不到头的钢索不停的摆动,而钢索之上夏夜之身体和着那个节奏也同样微微晃动。

前面的黑衣女人如狸猫一样弓着身子,压低重心,近乎贴伏在钢索上前行,这种比一般硬瑜伽更难以谙熟的技艺就算对于一个极限高手仍是步履维艰,何况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

起初靠近山坳风力不大,她走得还算轻快,可是当走到一百米之外,整条钢索就像秋千一般荡了起来,而后面那个男人却离她越来越近。

望山跑死马。

此刻,她很清楚那座耸立在眼前的山峦看似近在眼前,实际远比想像中远很多,很多。尤其在风速逐渐大起来的前半夜,要想顺利走过去根本不可能。

看来必须解决掉身后的男人。

她咬了咬牙,将档案袋揣在怀里,就那么在钢索上来了一个转身。

隔着五米的距离,夏夜之放缓了脚步,一只脚踩在钢索上,另一只脚脚面微微堕下几分,勾住钢索,道:“将东西还给我,你可以离开!”

“你是什么人?”

“我?一个走钢丝的杂技演员!”

夏夜之淡淡一笑:“你呢?”

女人一对眸子眨了眨,也笑了起来:“跟你一样!”

“中国有句古话,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既然都是同行,你又为什么抢我的东西?”

“同行不一定同路,也许你的桥当着了我的道,也许你们根本不该有桥……谁知道呢?”女人一边说着,一边将头发盘起,修长的脖颈,曼妙娇小的身材在银色月光荡漾下有一点广寒仙人踏履人间的味道。

夏夜之狭长的眸子在她被紧身黑衣束缚的胸口游移,片刻,抿了抿唇道:“虽然不知小姐芳名,但说句实话,你是第一个能令我生出感觉的女人!”

女人脸上闪过一丝愠怒,不过很快敛去。

“你们男人在所有女孩子面前就会这一套花言巧语,这边才夸人家漂亮,令你心动,那边又不知想着谁,你这谎话谁信呢?”

“你有两件事说错了!第一,男人并不是在所有女孩子面前都会花言巧语,这个分值得不值得!第二,男人如果不是对你有兴趣,一般是会吝惜‘漂亮’这两个字的!”

“呵呵……看你年纪不大,没想到懂得还挺多!”女人顿了下,“你刚才不是说谎吗?”

“你信,谎言也就是箴言,你不信,箴言也就成了谎言!谎言大多数时候很假,可是为何会相信?因为它很甜蜜。相反,为什么真话会被厌恶?因为它很桎梏……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是喜欢听谎言呢,还是真话?”

冷寂的月色下,钢索泛着幽光,站在千米高空,寒风渐渐刺骨,早已被汗水打湿的衣服被吹得猎猎飞舞,女人沉吟片刻,道:“如果换一个人跟我说这些话,我会割下他的舌头,不过对于你这样的男人……”

“如何?美人还看得上眼吗?”

“呵呵!只要你能抓到我,今晚……我就是你的了!”

夏夜之看着她交叠两腿间被紧身裤勒出诱人的轮廓,莞尔道:“说话算话!”

“当然!”

随着一声当然出口,她像狸猫一样贴着钢索划向夏夜之,“蹭”一声拽出腰间链子刀,朝着他的脖颈划去,夏夜之低头刚让过夹杂风声的刀锋,女人一脚扫向他脚踝。夏夜之双脚用力一压,借着反弹,腾身半空。

然而就在这一刻,女人嘴角孕出一抹惊心笑意,神光电闪之间,三道泛着幽光的东西朝着面门、胸口、下阴三处射来。

“带着你的甜言蜜语去见鬼吧!”

因为智慧,人是万物之灵。可造物主在打开一扇窗的同时为了公平,必然会关上一扇门。所以人类无法像鸟儿飞翔,也无法像海豚潜泳,在陆地上他甚至连一头笨拙的野猪也跑不过。然而在人的身体里有一种叫做潜能的东西,自人类诞生那一天就默默潜藏在身体里之中,休眠,沉睡。

可是休眠并不等于死亡。就像世界上任意一座休眠的火山都会在沉寂百年千年爆发一般,人体之中的潜能也会因时而异地展露出来。

谁也说不清为何一个母亲在几十米远的马路对面看到自己的孩子从楼上坠落,能在眨眼间接住他。同样,谁也说不清为什么十几年前的一个梦会完完全全出现在眼前。

禅修和瑜伽因为在不同程度上揭开身体和精神串联的奥秘在这个时代大行其道,但是很少人知道那种被称为蛊惑人心的秘术却在世界阴影里以另一种独辟蹊径的方式繁衍了万年之久。

它一直存在于人类身边。

可是就像面对很多难以置信的事情一样,人们选择一叶障目。

就在女人以为那三柄萃了麻醉药的尖锥足以使他跌入深谷的一刻,诡异的事情发生了,身在半空中的夏夜之整个身体忽然向左移了半尺,突兀地避开了钉锥,而就在脚下悬空的夏夜之要掉下万丈深渊的刹那,他的腰猛然弯曲绷直,两下眨眼间连贯的动作后,本是毫不着力的身体就那么莫名地平移了回来,晃了几晃粘在钢索上。,

“身体漂浮术!”

女人脱口而出,失声喊出五个字。那一刻她在想的是,这个人是否可以揪住自己的头发将整个身体拎起来?

“你是基纽的人?”

那张瓜子脸上显出前所未有的惊讶。但是,她却没发现夏夜之眼眸里闪过一丝刺骨寒意,借着晃动之势,夏夜之欺身来到她身边,左手叼住她的刺来的链子刀,右手伸向她的胸口,一把抓住了档案袋。

“放手!”

“不放!”

女人作出最后的反抗,试图抱住夏夜之一起坠入山谷同归于尽。可惜,她料不到的是,夏夜之不只懂得身体漂浮术,他最最那手的是重心掌控点。

当她扑上去那刻,只见夏夜之身体向后仰倒,仿佛舞蹈中的下腰动作,而不同的是,他既没有用手支撑,也没有用头支撑,就那样与钢索成四十五度角仰身立住了。

女人一扑失去了势子,在想调回重心为时已晚,整个身子堕了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夏夜之曲掌成爪扣住了她的手腕,“我抓住你了!”

“你想也别想!”

她的脸上显出一丝决然的笑意,“基纽的魔鬼,终有一天,你会下地狱的!”

女人拿着链子刀的手虚空划了个十字,之后居然是朝夏夜之的手腕扎下。

沉闷地一声,链子刀尖刺透了夏夜之的衣服,顿时,温热的液体便沿着刀锋流了出来,划向她的手腕。

“你给我放手!”女人刺下了第二刀。

夏夜之忍着剧痛将她拎了上来,一挥手,重重摔了她一记耳光,“你就这么想死?”

“噗!”

一口混着鲜血的唾液喷到了夏夜之的脸上,“你们这些混蛋,杀了我的父母,弟弟,害得我家破人亡,我恨不得一刀一刀将你的肉割下来……”

两缕清亮的泪贺着她的眼角滑到消瘦的下巴,洒落成一弧晶莹流光,随风荡去。他挣着最后一点力气,第三次挥起了刀,朝向了夏夜之气管。

然而,一声似有若无的断裂声之后,她挥动的手无力的垂落,那柄链子刀在钢索上发出了一声锵然的金属撞击,像一片羽毛般在风扯动下掉入深渊。

十分钟后,夏夜之出现山崖边。

钢索上的这一百米,他走的时间出奇的长,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段执著而冰冷的时光。

望着苍茫的天地在远处交织成黛色的一线,夏夜之吐尽了最后一口烟,蹲下身子,在身边停止了呼吸的女人身上摸索着,除了几柄没有射出的钉锥外,只有脖颈间一条项链。

夏夜之托起链坠转了转,按开了弹簧纽扣,借着月光,他看见一张嵌在链坠里的照片。

那是一张全家福。

一对白人夫妇和他们的孩子站在刷着白油漆的房子前,小男孩站在父亲身前拿着一只冰激凌,而那个身着绿裙的女孩怀里则抱着一只白色萨摩耶,弯着柔和的眼睛望着镜头。

夏夜之重重地吐了一口气,合上链坠,僵硬的手指摩挲着链坠背面的钢字印迹。

“妮妮艾露!”

他轻声念着这个名字。

“妮妮……艾露……”

过往的回忆如潮水席卷而上,然而太多的东西就如过去麻木的岁月一般早已碎成了齑粉,无从捕捉。

夏夜之抹掉她脸上未干的泪渍,深深叹了一声:“无论后悔与否,过往的事情已经无法改变,可是,我还是想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踟蹰了片刻,夏夜之长身而起,又回头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去。

而她的手腕上,一条红色锦带顺风飘动,上面的金黄色字迹在格外耀眼:登上泰山,全家平安。

月色下两道慢慢拉远的身影化作了天空之上的两点漆眸,一只盘旋的鹰隼扑扇着翅膀,消失在深邃的夜空。

第三十五章 登山

凌晨三点,中天门前人头攒动,等着向最后目的地发起冲击。

玉液泉旅馆外,盈盈而立的孟想顾盼流波,短短十分钟,已经有三个男人过来搭讪,其中一个长相斯文,差不多三十五六岁的男人聊了几句,居然很绅士脱下西装外套要为孟想披上。

对一个不惹女人讨厌、长相过关,多金的男人,这个时代这个年纪的女孩很少会有排斥,即便欲拒还迎一番也是为了更深入了解这张网是否捞了鱼,又是否值得钻。

女人和女人的差距,在年少轻狂的小青年眼中大概可以定义为脸蛋子和身挑子的差别,不过在熟男看来,味道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和语雪搭讪的多是些只会死皮赖脸说些恭维话、装逼装纯装可爱的学生。尽管孟想穿着学生,可是身上的女人味道还是难以遮掩。

马立强和波什两人就像两根电线杆戳在地上,又像两尊不开眯眼的门神,看到这样赤果果的追求,两人面面相觑,不禁感叹起自己固步自封囿于樊笼的可怜。

纸醉金迷,溺醉、沉迷的永远都是那些需要仰望的人。

孟想拒绝男人的好意,男人倒也没有如何纠缠,出于一种比欲望更为优先的欣赏后,他很绅士地离开。

“孟想,老夏呢!”蜂蝶散去后,马立强这才好意思走上来问。

孟想比他更着急,本来约好三点出发,可她睡醒之后,去找夏夜之,发现房静人空,只有一些杂物和手机放在枕边。

那刻,她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是否是让他烦了,要不为什么连送他的手机都没拿,难道是不辞而别吗?

攥着手机,她跑出了旅馆,在购物街附近都跑遍了,也没见到夏夜之半个人影。看看表已经过了三点一刻,孟想转过头对马立强无奈地牵了牵嘴角:“你们两个先陪着语雪上去吧,不要耽误了时间!我在这等他,如果我们走散了,明天还在这里集合!”

马立强也想尽点兄弟义气,一块等夏夜之。不过一来孟想执意让他跟着那个冷冰冰的语雪,二来心里确实十分想看日出,所以也就没多推辞,跟着跃跃欲试的波什向南天门进发。

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孟想蹲下了身子。

冰凉的夜风吹得她那件T恤宛如浮萍,飘零无依,人的心情很多时候,比之难以捉摸的天气更加复杂。当一种心情蔓延时,是很难说放就放的。

孟想凝视着摇曳的灯光,眼神不觉迷离。

倏忽间,一只手按在了她的头上,抚乱了她的发丝,孟想好半天才找回焦距,按着膝盖想要站起来,可蹲得久了,腿麻木了都不知道,不等撑起身,就又向后踉跄跌去。

“哎,表姐,怎么这么不小心!”

夏夜之揽着她的腰肢道。

“夏夜之……”孟想咬着嘴唇,眼眶微微发红。只隔着一件淡薄的T恤,能感觉到他手掌传来的温度,“我还以为你走了……”

“你如果以为我走了,怎么还在这里傻等?”

“傻……你才傻!”

“我哪傻了?”

“下次你和女孩亲完嘴以后,记得把唇彩清理一下!”孟想伸出拇指在夏夜之嘴唇边抹了一下,吁了口气,把手机放在他的口袋里,“你若真的不喜欢,到了山顶把它扔下去吧!”

“这个……嘿嘿,碰到一个非常热情的外国妞,于是……”

孟想背起书包,勉强笑了笑:“快点走吧,否则要错过日出了!”

……

泰山最迷人的一段路程莫过于“十八盘”,漆黑的夜里,那千级台阶串联的通道上,仿若九幽之境,远远望去,有一种不知何时才是尽头的感觉。

粗糙的台阶上,被行人的脚磨出各式各样的痕迹,也见证了经年累月的时光流逝。

踩在只容纳半只脚的石阶上,第一次爬山的女孩子们总是谨小慎微,生怕一失足就会掉下去,夏夜之走在孟想身后,心中百感交集,如果不是因为这次际遇,他恐怕永生都不会以一种游玩的心态踏上任何一座山。

那份资料他看过之后已经被销毁,可是震撼带来的余波仍旧没有消退。如果资料之中的内容换作是一个普通人倒也罢了,但是当他得知那个男人背景曾是苍鹰特种大队指挥时,他预感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好在,三个月后,那个人将在东江出现,到时一切都将清晰,而他必须趁着三个月时间,调整好身体和精神状态……

越往高处走,风力越大,那种明明一身汗,还要吹冷风的感觉说不上舒服,但绝对刺激,夏夜之看着一路上未发一言的孟想越走越慢,甚至走十级台阶便要休息半分钟,知道她的体力已到了强弩之末。

终于,到第十层平台的时候,她支撑不住了。

看了一眼上面盘旋的阶梯,孟想叹了口气:“我走不动了,你先追他们三个吧!”

“这么快就放弃了?”夏夜之坐在她的旁边,拿出矿泉水灌了几口道。

孟想用袖子抹了抹额头上的汗,道:“你一个人走得快,跟上我,会拖累你的,你先走吧,我一个人慢慢爬……”

看到夏夜之站起身,孟想眼神黯了黯,然而她想不到的是,这个男生居然脱下了外套披在她的身上,然后指了指后背对她说,“上来!”

“呃?”

“呃什么?上来,我背你!”

那一瞬,一股莫名的暖流就那么从心底悄然划过,孟想垂下了眼睑,紧紧捏着手里的矿泉水瓶,“乱说什么呢?我怎么可以让你背!”

不等夏夜之说话,旁边一个刚刚爬上来的小女生撒娇地对牵着手的男生道:“老公,走不动了,你背我吧!”,

这句话说得有点嗲,有点可爱,所以立时引得几个同伴发起哄来,那男生属于排骨型身材,爬到这地方已经气喘如牛,一听女朋友这么说,两只蜗牛眼瞪得溜圆。

“你什么表情嘛!让你背一背怎么了?”女生嘟着嘴,不满意地哼了一声,坐在孟想的旁边,在几个相随的同伴面前对男朋友大发娇嗔道:“反正我是走不动了,你不答应我就算了……”

女孩家庭条件还算殷实,长相也很不错,男生则相对逊色一些。对于这些刚迈入大学的学生,思想还算单纯,恋爱在很大程度上都很浪漫化。女孩子多半挑的不是钱,甚至许多时候并不刻意挑剔男生相貌,她们选的是一个会说甜言蜜语会哄自己开心的人。

几乎没有男生不奢望能找到一颗水灵灵的白菜,对于各方面中庸的男生犹是如此,而当这种男生找到一个很不错的女朋友时,排除了见异思迁的因素后,毋庸置疑,她在他的生命里将会像珍珠一样。

男生看到女朋友生气,根本顾不上身后那群起哄的哥们,一溜小跑来到女孩近前,哈腰揽背,施展赖皮十八摸,终于弄得那女生咯咯笑了起来。

“不是我不想背你!关键这台阶连一只脚也踩不下,万一我一个不小心,咱俩就……”男生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你要弄伤了,我心会痛死的!”

女孩听到前半句时脸上也显出几分害怕,但是当听到后半句,整个人都软在男朋友怀里,“我要掉下去,你真的心疼?”

对待这种很萌的问题,男生两只眼睛没有丝毫敷衍地看着她的眼睛:“嗯!”

只是一声“嗯”,女孩抱住了他,“傻瓜……人家只是说说嘛!”

男生在她后背上慢慢地摩挲着:“那我在这陪你,让他们先上,直到你有劲了,再走!”

“不用啦!”

女孩说着站起来,在他胸口敲了一下,低声道:“快走,快走,不准看别的女生!”

说着,牵起一脸司马昭之心的尴尬男生向前跑去。

孟想看着那对小情侣的背影,眼圈莫名有点涩,似乎怕被夏夜之看到,于是在他后背推了一把:“不用管我了!你快走吧,我一个人能行,”

夏夜之淡淡笑了笑,谦虚道:“关键是我一个人不行!”

就在孟想还想找理由推辞的时候,夏夜之揉了揉她的头发,“小孟想,走吧!”

倏地,孟想怔了怔,讶然地望着他。

这是夏夜之第一次用这种口气说话,很苍凉,却很厚重,以至于见惯波澜的她一时间迷失了情绪。

“嗨,夏夜之,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小孟想……小孟想是你叫的吗?”

听到她那撩人的声音,又一拨上来的游客脚步居然顿了顿,直到转到那边还在回头。

夏夜之促狭地耸耸肩:“好啦好啦,表姐,你小点声,小心造成声波杀伤!”

“你……”孟想咬了咬牙,一顿的功夫,已被夏夜之搂住腰胯,负在了背上。

“快放下我,傻瓜,让别人知道会怎么看你……”

孟想挣了两下,可是夏夜之根本不听她的。

将她身体稳了一下,踏上了第十一层台阶。

第三十六章 日出

听着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和游人兴奋、疲惫的声音,夏夜之的心思有些飘忽。

“表姐,你晚上会不会时常做梦?”

“怎么,是不是被蛇吓到做噩梦了?”

孟想下巴轻轻压着他的肩膀,道:“我以前没事做的时候,读过佛洛依德和荣格一些关于心理学方面的书,对于释梦,多少知道一点,你说说看,说不准还能蒙上呢!”

似乎是在回忆梦境,直到走完十二层台阶,夏夜之才道:“最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梦到自己变成了一个杀戮者,在全世界执行任务……”

“我弟弟……嗯,是我亲弟弟,前一阵给我发短信时,也做过这些梦,也让我帮他分析,我说你们男生啊,就是玩游戏玩太多了,听我妈说,我弟晚上睡觉经常狼一声鬼一声喊着让人给他作掩护,扔闪光弹,你说说这孩子……夏夜之,玩杀人打仗的游戏会令神经绷紧,晚上自然会做噩梦!要我说你以后还是以学业为重,少玩些游戏!哎,一说起这些就想起我那个上高三的弟弟,真担心他上不了大学……算了,不提他,你继续说!”

“其实也没什么……”

“都说了一半,怎么就突然不说了,不行,快说!”

“真的没有什么,我就是梦到自己制造了许多死亡,那些人有的是财阀,有的是黑帮头目,有的是官员,因为种种手段他们逃脱了制裁,但是最后都……呵呵,死在了我的手下!”

“有点蜘蛛侠的感觉哦,小夏夜之,我觉得你心底其实也有一点大男子英雄主义,很大的一点……”

“那你觉得我在梦里那样做对吗?”

孟想搭在他肩上的手慢慢地垂下,环绕在颈间,“那些无法制裁的人固然不对,可是凌驾于生命之上杀戮也不一定就对呀。我也恨过那个欺骗过我将我推进火坑的人,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他,可是我却从没有想过真的要他死……你要知道,那些人也许还有家人,有老婆,有孩子,他们是无辜的,一个人的死意味着一系列悲痛,这些悲痛又会影响他人,就像蝴蝶效应……呵呵,我没有读过大学,不太会说,不过这都是我心里的想法!”

似乎背着一个人有些气紧,夏夜之没有在说话。

孟想侧过脸枕着他的肩,仿佛能听到他心脏美妙的节奏。乌黑光泽的卷发垂在夏夜之颈前背后,一阵阵夜风袭来,带着发丝飞扬,卷起淡淡的发香。

在第十五层台阶,他们超过了刚才那对小情侣,孟想看到那个比自己小两三岁的女孩掐着自己男朋友的脸颊,自己的脸颊莫名有些烫,她闭上了眼睛,有些发颤的牙齿间轻轻哼出了几个音符,“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我穿过金黄的麦田去给稻草人唱歌,等着落山风吹过。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你穿着透明的衣服,给我一个人唱歌,全都是我喜欢的歌。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等候鸟飞回来……”

“你唱的很好!”

夏夜之听着孟想沙哑的声音,心神摇曳,身边那些喧嚣和嬉闹渐渐远去,而自己身在一个辽阔自由的天地,那里有看不清的光晕,澄澈的湖水……

吸了口夹杂芬香的冰凉空气,夏夜之那颗承载了无数尔虞我诈,淡漠和纯净交织的心灵止若静水,他侧了侧头,耳际贴住了孟想的嘴唇,轻轻笑道:“能继续唱吗?”

孟想无声地点了点头。

月光剪影下,蕴在眼眶里的两湾泪痕不禁滑落,滴在了夏夜之白色T恤上。

……

到南天门的时候,已经将近五点,身前身后遍是接踵摩肩却满脸兴奋的游客。

夏夜之刚吁出一口气,人群之中,便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老夏!在这呢,在这呢!”

马立强几乎是以一百七十斤的小钢炮身材拱开了前面几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伪娘,冲到了夏夜之面前,结果看到孟想撩人的睡姿,他险些从台阶上继续扫荡下去。

“哇靠!孟美眉这样也能睡着啊?”波什舔了舔嘴唇,如果不是这么多人,他真想捏一捏她被风吹得发红的脸颊。

或许是南天门的风过大,孟想打了一个寒战,惺忪的双眼开了一线,在院落摇曳的灯光中找到了焦距。这时,眼前显出一张干瘦的黑脸,当看清楚是波什时,两抹云霞立时漫上脸颊。

拍了拍夏夜之后背,她低声埋怨:“到了怎么不告我一声?唉,快放下我!”

夏夜之的手臂早已麻木,差点将她扔在地上,还好转过身搂住了她的腰,孟想踩在最后一层台阶上,抚了抚胸口,转身。

可夏夜之却按住了她的头顶:“不要回头,让过去的都过去吧!”

孟想仰视着他眼睛中两弯金黄色的光弧,用力地点了点头。

“啊,要大衣的排队!”

院落之中不知谁喊了一声,在门楼之外的人疯狂的涌了进去。

“老夏,快走啦,你穿一件T恤不冷吗?赶紧租大衣!”头上系着那根登山泰山,全家平安锦带的波什风风火火搞出来三件大衣之后,那边已经挤得不成样子,波什不管三七二十一自己先披了一件,窝在墙根下避风,另外两件交给了马立强。

“这个给你们……”马立强打肿脸充胖子,明明很冷,还是将两件大衣给了夏夜之和孟想。

“你不冷吗?”孟想上下牙齿打架,问道。

“不冷,我肉多,呵呵,比较壮!”

“强子,很绅士!”

马立强听到孟想称赞,羞赧地搔了搔头,赶紧借着给夏夜之大衣避开了视线。夏夜之穿上运动服,挥了挥手,指着背靠墙根孤零零坐在那边的语雪道:“去给她吧!”,

“呃……”

马立强眨巴眨巴眼睛,有些后悔刚才给夏夜之这伪绅士让大衣,早知道他不领情不如自己穿上,也好过热脸贴冷屁股。

孟想见他为难的样子,会意笑道:“行了,我去吧!”

对于不近人情的女生,马立强的作风是不理,甭管她多漂亮,多受欢迎。这个语雪他十分不喜欢,就算被称作“铁达尼噩梦”的岑琦也不会那样子,简直有点太骄傲了。

果然,那只骄傲的天鹅拒绝了孟想的好意,看着孟想无奈地摇头,马立强赶紧抢过大衣裹在身上,“好了,我们继续走吧!据说到玉皇顶还要半个小时!”

眼看天空泛起鱼肚白,黛色慢慢褪去,大家向着最后一道关卡进发,差不多二十分钟,五人站在了泰山主峰之巅玉皇顶。

当那缕晨曦似醉不醉地从东边尽头慢慢爬升,在云海之上镀出明暗堆叠的光晕时,凝立在聒噪的山岩上的旅人一瞬间都静默了。

站在雾霭溟蒙之中的马立强被初辉渲染成彤色的脸上现出一抹惊讶,看着东西南北平铺着弥漫的云气,他手中相机的快门频繁闪烁。在波什强烈要求下,马立强给他和孟想照了几张合照,波什自然也投桃报李,至于孟想只是用手机拍了几张夏夜之坐在山石上沉静的表情。

最后一张全家福,出自语雪的手,镜框中圈下了四个人。

“我给你照一张吧!”

看着语雪摆弄的手机,夏夜之莞尔道。

语雪没有反对,站在一块翘楚山崖的大石上,捋着被风吹散的青丝,有些紧张:“能照清楚吗?”

“如果再笑一笑就好了!”夏夜之比划了个手势,“嗯,很好,照咯!”

随着,咔嚓一声,手机里留下了一张挂着浅靥的照片。

夏夜之靠在山石上,仰头望着天幕之上逐渐淡出尘世的夜星,轻轻呢喃着什么,一阵晨风掠过,拨走了围在旭日前面几缕云丝。

日出了。

第三十七章 终章

上山容易下山难。

下山时的膝盖仿佛都不是自己的,这是爬过山的人都知道的。五人中除了夏夜之还能自如行走,其他几人都像鸭子一样,扶着护栏慢慢磨蹭。

等到下了山已过正午,在孟想几次邀请下,语雪答应一起吃午餐。在停车场提了车,载着几人来到市区昨天那家川菜馆,兴许几人都是第一次坐这个档次的车,好奇的心思多半流露在脸上。

“语雪美眉,接下来,你要去哪里?”

饭桌上,波什将美眉两个字咬得极其暧昧,加上他嚼着一嘴油渍渍的辣子鸡丁,整个人看起来极其市井,语雪每一道菜几乎都是浅尝辄止,见最后一道菜上来,只是象征性地夹了一小口,便放下了筷子。

对于波什的问题,她只是摇摇头,或许因为这一路作伴,她也觉得这样冰冷对待一个很殷情很活络的男生有点残忍,于是抿了口菊花茶后,淡淡道:“也许会去一趟大连,也许会是长白山……”

“哇,我真羡慕你,要是我有这么多钱,可以想去哪里旅游就去哪里该多好啊!”

“羡慕?”

语雪棒球帽下投出两点滞纳的目光,不知是自嘲还是嘲弄波什说出这么幼稚的话,她失声笑道:“既然你那么羡慕我,那就跟我走吧,你敢吗?”

波什大窘,万万没有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嚼在嘴里的辣椒趁着他失神间钻进了气管。

“咳——咳咳咳——”

波什剧烈咳嗽起来,溅得身边满是狼藉。

坐在他对面的马立强看到自己碗里被溅了好几块残渣,气得在桌子底下一记撩阴脚送给他,波什脸红脖子粗地捂着下身,怒目而视。

“噗嗤!”

一声轻笑就那么从语雪淡漠的嘴角露了出来,周围两桌聚会的学生眼睛不争气地向着这边不停的挑,语雪将一缕青丝撩在耳际,望着玻璃之外散发着热气的柏油马路,不知在想些什么。

波什灌了几口茶水,将喉咙里的食物送下去,对马立强言和道:“强子,后天周末了,要不一起去济南玩玩吧?”

“不去!”

“我请客!”

“你请我也不去!”

马立强眉宇之间罩上一丝忧愁,“我还是赶紧回学校吧,这次出来没有请假,学校要真较真,最起码要受处分的!”

他转脸对夏夜之道:“老夏,吃晚饭,我们去买票吧,下午七点有车……”

夏夜之心里其实比他还急,于是点点头:“好!”

“叮”地一声,孟想手中的筷子掉在了地上。

“哎呀,孟美眉,筷子掉了还怎么用?叫服务员在拿双筷子上来!”

波什大包大揽发挥地主之谊,不过孟想摆了摆手:“不用了,已经吃饱了!”

她低低垂着头,转着手里空空的茶杯……

时间在珍惜的时候流逝的速度往往特别快,一转眼又到了一天傍晚。

四道身影沐浴在日暮温暖却不灼热的余晖之中,马立强抓紧时间,在有一百多年德式小楼前照了最后几张留影,对着孟想伸出手:“下次希望你能到东江玩!”

“谢谢!”

孟想在他手上象征性地握了握,“有机会的话,嗯,再见了,强子!”

拖着行李包,波什勾着马立强的脖子走进了大厅,左一句秦娆,又一句秦娆,又开始了每天的必修课。

孟想看见两人进去,对着夏夜之伸出手:“那么,一路顺风!”

夕阳的余晖耀在眼中,微微有些模糊,孟想深吸了口气,压下胸臆间的酸涩,道:“小夏夜之,回到学校要好好学习,不要挂科啊,嗯……烟还是少抽的好。上学的时光很宝贵,尽量少玩游戏吧,有那个时间不如打打篮球,还有……还有什么来着?……”

孟想拨弄着刘海,“怎么想不起来了?”

“表姐……”

“呵呵……看我多啰嗦,小夏夜之肯定有自己的主义,我还这么婆婆妈妈……”

孟想抬起手背轻轻遮着嘴,涩声道:“好了,快进去吧!不要让同学等久了!”

“你呢?有什么打算?”

夏夜之问道。

“我想回家看看!这两年,除了寄钱回去,都没有跟家里多联系,好想爸爸妈妈和弟弟,先回去督促我那个不省心的弟弟好好学习吧,总不能像她姐姐这么没用……好啦好啦,你快走吧!”

夏夜之勾了勾被夕阳染成彤色的嘴角,向后退了两步,上了台阶,忽然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走了回来,从书包里翻腾了几下,他取出那把五十大洋从光头小贩那里搞来的梳子转身递给孟想。

“这个据说是大美人周璇用过的梳子,虽然不知道有几分真实,不过好歹是木梳,你留着吧!”

“这你也信啊,笨蛋?还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孟想抚着梳子上纹理,捧在手心,紧紧攥着。

夏夜之挥了挥手,露出整齐的牙齿:“我走了!”

“如果到了学校那边办了手机号,如果想告诉我……”

“什么?”

快要走进大厅的夏夜之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侧过脸,笑道。

“没什么啦!”孟想使劲吸了口气,扬起干净的笑容:“我说,不要在被别人欺负了,笨蛋!”

“我知道了!”

夏夜之摇摇头,莞尔笑道,“那再见了,小孟想!”

看到他终于还是消失在人群中,孟想松开了一直紧咬的嘴唇,“再见了,小夏夜之……”

刹那,一弧泪光沿着脸颊就那么不争气地滑了下来,断成了扑扑簌簌的珠子。

孟想默默地转过身,将木梳捂在心口,钻进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

“去哪里?”司机从反光镜里看了一眼,问道。,

“随……随便……”

孟想再也忍不住心头酸涩,像个小女孩,失声痛苦起来。

司机无语地摇摇头,发动汽车,缓慢地开出了熙攘喧嚣的人潮……

候车大厅公共电话厅旁,一头半长飒爽头发的夏夜之目送着计程车离去,浅浅抿了抿嘴唇。

他揉了揉额角,循着记忆拨通了一个电话。

片刻,里面响起了甜甜的问候声。

“我想订一束花!”

“嗯,先生请说……”

“有小雏菊吗?”

“嗯……有的,今天刚送来的,请问先生订多少?”

“二十八,二十八支!”

“呵呵……是女朋友生日吗?”

“……是朋友生日!”

“哦,好的,需要在卡片上写什么吗?比如,生日快乐,永远珍惜之类的……”

夏夜之凑在话筒边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不过终究还是化作一抹隽永的笑意。

“不必了!”

“嗯,好的,我记下了。二十八支雏菊,不要卡片……请问先生什么时间,要送到哪里?”

“4月26号,布拉格东郊康复院,你将花交给门房的琳达女士,就说是送给香奈儿医生的,她会付给你钱……”

“那提前预祝您的朋友生日快乐,再见……”

“我替她说声谢谢!再见……”

放下电话,夏夜之买了一包精品泰山烟,跟着一脚踹开波什的马立强走进了检票通道。

“老夏,终于要回去了啊!”

“嗯……”

“这次来泰山收获真的不少,尤其早上看到日出的那一刻,居然觉得做什么都有信心了!”

“是啊,信有多大,成就多大,强子,忘记背后,努力向前吧!”

“呵呵,老夏,回去我准备写封情书,到时你一定要帮帮我!”

“这个……”

……

……

澄澈的小湖里,几尾红眼石斑在鱼钩边逡巡了半晌,终于有一条耐不住诱惑,一口吞下了鱼钩。

一个三十岁模样的男子一抖手腕,拉钩起杆,身后的坡脚老头立马端着一只木桶走了上来,将那条不甘挣扎的鱼放进水里。

“主人,听这里人说四月份的石斑鱼是湖里最难钓的,果然啊,这都两个小时才上了一条,恐怕太阳落山前就只是它了!”

男子无所谓地耸耸肩,又拈了点面团勾上,道:“最难钓的不是四月的鱼,而是不开口的鱼,若是鱼不开口,神仙也无能为力!”

“呵呵,主人说的是……”

老头说着,忽然仰起头。

倏地,密林之上,一只鹰隼盘旋了几圈,直击而下。

老头眯了眯眼,随手将木桶里那条石斑鱼扔上半空,那鹰隼张开又长又弯的喙,一嘴叼住了石斑鱼,吞下。扑扇了两下翅膀,栖在了老头手臂之上。

“它老了许多……”斜倚在岩石的男子侧了侧脸道。

“是啊,这是它最后一次褪毛了,可能熬不过这个冬天了!”

老头叹了声,搔了搔它颈间即将脱落的羽毛,絮絮叨叨不知嘀咕着什么,片刻,只听那只鹰发出了一连串时而短促时而悠长的啼鸣,然后竟然在空中做了一个古怪的盘旋姿势重又落在了他的手臂。

老头舒缓的眉心瞬间凝紧,也顾不上跋涉了十天的老伙伴,一挥手甩开了鹰隼,小跑着来到男子近前:“主人,日耳曼说,我们的人在泰山被一个女人偷袭了!”

“一个女人?那找到她……把东西拿回来!”

“可是,那女人似乎被做掉了!”老头弓着身子,两手比划了一个手势,“日耳曼看见,那个人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

男子握着鱼竿的手陡然紧了紧,另一只手缠绕着鬓间一缕茶色卷发,半晌,说道:“晚餐过后,跟岩月擎说,让他想办法去查一下五天前那个时间段有没有卫星拍到泰山清晰的图像,最好不用惊动五角大楼……还有,派人去落基山,跟斯卡罗布林导师要一份基纽学堂近三十年的名单!”

老头怔了怔,虽然不愿意,但是还是说道:“主人,据阴影里传闻,基纽学堂现在已经分成独立的两部分,学术方面也许斯卡罗布林还能做主,至于内部名单……恐怕要跟Z先生交涉了!”

“怎么,有这么大难度?”

“呃……这个恐怕不是动动嘴就能成的!按照内部多年评估,基纽学堂对于我们一直是阴影里最大的威胁,如果您执意要动Z先生,那么人手选择必须是9以上的序列,而且至少要四人才有希望……当然,帝王加纳若是愿意出手,就令当别论了……”

男子望着湖中游动的影子,沉默了良久,点点头:“那好吧,我试着去联络帝王加纳,你今晚等我通知……”

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浮漂动了动,老头挑起两道花白眉毛,乐道:“又有鱼咬钩了,看来今天战绩不错啊,晚上岩月公子估计要有口福了!”

男子一甩竿,那尾狡黠的石斑精确地落在木桶中,道:“晚上岩月擎又带哪个女友来?”

“也许是凯瑟琳泽塔琼斯,也许是苏菲玛索……谁知道呢?五百分之一的概率……”

男子点了一支烟,若有所思地道:“只要不是希尔顿就行了,我实在讨厌那个吹毛求疵的女人!”

“那万一是呢?”

“那今晚桌上就多加一道菜吧,看看岩月擎能不能吃下去……”

男人玩笑了一声,长身而起,穿过树荫的阳光落在他古铜色的脊背上,赫然印出一个数字。

“3!”

他随意套上扔在一旁的T恤,拎着鱼竿向半山腰那座宫殿般的庄园缓步走去。

第三十八章 情书

休假之后,江大又恢复了往常。

春意盎然,绿荫弥漫的校园,让第一次感受大学时光的夏夜之不禁有点措手不及,好在他模仿力足够强,不至于走进女生宿舍跟楼管大妈火并抑或在深夜熄灯关门后从楼顶空降而下扒阳台进卧室。

事实上,所谓的120宿舍的四张床都已罩上了不少尘土,夏夜之也只是将就了一个晚上就找到了这个身体的前主人设在校外居民区的根据地,不同的是其他三位近十天里还未照面的舍友是因为要和新时代女大学生做些在宿舍不方便做的事而淡出了校园,而他则是因为一些更加不可以在宿舍里做的事不得不离开那个挺惬意的空间。

从泰山着急赶回来的马立强尽管极力祈祷不要被学校处罚,但是还是未能逃过那个记过处分,好在这个不影响毕业证和学位证。至于夏夜之,那绝对堪称牛人,因为拖欠了上个学期的学费,江大很不客气地拒绝了他继续吃霸王餐。于是,这个学期的夏夜之成了名副其实的贩夫走卒,加上他的扮相变化太大,十天里,没有遇到设想中某一个男生拍着他肩膀,喊一声“哥们,这么长时间你死哪去了?”的场面,也没有哪一个女生会用书本敲着他的桌子,催他交作业。

长假过后,夏夜之终于理清了一些头绪。

这已经不是二十年前那个男生女生擦肩而过连眼睛也不敢注视彼此时代,当他漫步在林荫小径之上,无论抱着课本的earlybird,还是脂粉浓郁的时尚女都不会因为眼神相交而产生多大震撼。

即便是有一点小羞怯,也只是一扫而过。

这样一个清晨,穿着一身篮球训练服的夏夜之倒真是有几分显眼,尤其是他身上渊渟岳峙的王七气质确确实实令那还达不到女生口中养眼的水准连续跳了好几个档次,差点与优质男生划了等号。

走进餐厅,夏夜之要了一颗八毛钱的煎鸡蛋,一个两块五的汉堡,五毛钱的海带丝,还有一碗类似于刷锅水的廉价豆浆,

当别人都刷卡时,他却掏出了一叠百元大钞,结果立时遭了胖妞服务员含沙射影的白眼——同学我们这规定不收钱,也找不起你的钱——幸好每个大学都有那么几个性格很不错,长相很一般的义气女生不计较排队充钱的苦恼,乐于助人。

就在夏夜之好奇地将大额信用卡和饭卡等同问了一句几千块钱才能办张卡时,那个女生很意外地夸了他一声“真幽默”后,叽叽喳喳和几个同伴嬉笑打闹着跑出了餐厅。

夏夜之不禁莞尔,那一刻,他第一次觉得融入了这个新身份,而不单是去苛求一个足以死而瞑目的结果,拿着几个铁碗像模像样地摆在铁桌上,又从消毒柜里取出一双筷子,他开始了新一天的第一课。

听马立强说江大女生很漂亮,虽然均衡水准比不上一些艺术类高校,但是在尖端那些女生绝对可以和中戏北影叫板,眼见走进来两个拿羽毛球拍的女生,夏夜之周围十几张桌子上埋头吃饭的哥们不约而同地抬起了头。

两个女孩手牵着手,在餐厅里转了一圈,拿着几个碗在夏夜之斜对面的桌子坐下,戴发箍的女孩很细心地拣去了同伴头上的树叶,而那个将头发分成两束的女孩则将仅剩的一块糯米糕夹到对方碗里,两个女孩同时会心地相视一笑。

“哎,要是咱俩能一人把到一个多好!我要张欣然!”

“滚,你还没人家张欣然高呢,你就要姚婷吧!张欣然我的!”

“屁话,英语系一米六九那男生还不是搞了一个一米八一的排球队女孩?我跟张欣然怎么不行?”

“那你去吧,过去跟张欣然说你喜欢她……你要敢去,这个学期到结束为止早餐我都请了!”

“王八蛋哄是吧?”

“去吧,去吧……”

“得,算了吧,张欣然和姚婷从军训就好上了,这马上两年了,要是有人变心,早变了,谢弋那货上个学期还给张欣然送花呢,结果还不是竹篮打水?哎,我就郁闷得不行,为啥两个人就拉拉呢……”

“我觉得挺好,真要是被谢弋哄到床上去,我估计得嫉妒死,咱也不说那些搞到张欣然绝对一辈子不变心的话,但是与其说被谢弋玩了,我倒觉得宁愿看着她们这样,你看,两人多幸福……”

“是啊,幸福地像原子弹一样呢,别看了,赶紧吃饭……”

两个人表情挺促狭的男生嚼着馒头喝着稀饭,眼波还是不住飘向那里。

原来这就是那对百合花!

夏夜之想起马立强在初次见面时跟他说过的话,姚婷和张欣然都是外语系大二女生,是外语系用来制衡音乐系秦娆和美院罗莎莎的资本,因为许多年英语系都很少出校花级别的人物,对于外国语学院如此大系之中,学生心中多少有点忿忿,可是不知什么原因,姚婷和张欣然在军训时吵过一次嘴后就变得形影相依,直到今天。

看来传闻不假。

就在夏夜之思索着马立强对两个女孩评价的时候,一摞书“砰”地扔在桌上,惊了他一下。

一本《说文解字》,一本《当代文学史》,最上面一本是《尼采》。

穿着绿色灯笼裤的女孩仿佛当夏夜之空气一般解下书包就扔在了座位上,也不问问是不是还有人。

而她身后一身黑色连衣帽的女生则比较娴静,最起码懂得轻拿轻放的道理。

夏夜之抬起头,看到她罩着帽子,穿着一条蓝白色牛仔热裤,一双耐克牌子的白色运动鞋,虽然女生站在餐台前看不见正面,但是从背影来看,比例无疑很协调,只是对于标榜翘臀的某些男人来说,臀围略微有点小,达不到幻想中骑马射箭此消彼长的程度。

“哎,哥们,跟你换一下桌子怎么样?”

刚夹起煎鸡蛋送到嘴边的夏夜之,见到一个男生走来要换桌子,狐疑地眨眨眼。

“哦,我跟朋友一起的!”男生顿了顿,道:“桌子上还有一瓶可乐,没打开,呵呵,哥们,借个方便吧!”

夏夜之一贯都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人,听男生说和朋友一起吃早餐,他忙点点头,没有摆弄半点叉腰瞪眼吵吵先来后到的架势,只是拿着几个碗,坐到了一边。

就趁着这短暂的几秒,男生从口袋里迅速掏出几页折好的信纸,翻开那本十五公分厚的《牛津英语大辞典》,鬼祟地夹了进去。看到两个女生买完早饭走了回来,他装深沉地翻动着手中的《南方周末》,时不时还把拳头放在嘴边,装模作样地咳嗽一声。

周围不少瞄着他一举一动的学生都有点忍俊不禁,仿佛期待着一场好戏。

夏夜之恍然大悟,敢情那家伙织了半天网,搭上一瓶可乐,就为在字典里夹几页信纸?

这种伪装他还是第一次见!

夏夜之不由地重新审视起这个“同行”。

第三十九章 铁达尼之郁

一百多年前,泰坦尼克号从英国南安普敦出发,经瑟堡-奥克特维尔、昆士敦,开始了目的地为纽约的处女航。4月14日晚,泰坦尼克号在北大西洋撞上冰山,两小时四十分钟后,沉没。由于只有20艘救生艇,一千五百多人葬身海底,造成了最严重的一次航海事故。

为了这此灾难,专家和媒体争论不休。

实际上,以那艘史诗级客轮的承载能力,无疑可以配备足够的救生艇。结果很多人埋怨起那座冰山太过无情……

清晨,江大第八餐厅之中,几百号食客的视线因为一个女生进来而发生了偏移,正当这些人流连着传闻中江大最美的校花岑琦买饭的背影时,只见一艘还未达到泰坦尼克号吨位级别的男生将紫色的信纸夹在“冰山”的字典里。

不幸的是,这次有组织有预谋有胆识的行为先被岑琦的好朋友“巡洋舰”袁小操同学敏锐的雷达捕捉到了。

放下一碟充满营养的水果沙拉后,袁小操同学从那本字典里揪出了叠得还算工整的信纸,目无表情地翻到最后一页……

就在面前那个仔细读报的大一小兄弟慑于这柄大杀器不敢抬头正视,而目睹过一系列自爆行为的过来人处于爆笑临界点的时候,袁小操同学那精确制导的眼神划了一个诡异的弧度落在了旁边一张桌子吃汉堡的男生身上。

然后,她扬起了下巴,以近乎三十分贝左右的声音哼道:“有胆子写情书,还不敢直接给,以为换了个座位别人就发现不了了?别人就那么傻吗?”

拎着两个塑料袋的冰山同学看着袁小操又不知道跟谁较劲,急忙将她按在座位里,轻声道:“测试没过,我陪你继续练就好了,你干吗又发火啊?”

“什么呀,我又不是因为篮球考试没过吵吵,不就是一个考试吗?”

“那又是怎么了?”

“还不是这个……”袁小操气呼呼地捋起袖子,将那几页颜色暧昧的信纸拍在她面前,“情书,诡异的情书!”

岑琦放下筷子,接过那几页信纸,粗略地翻了一遍,片刻,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无奈道:“的确是被丘比特的弹弓给打了!”

袁小操凑过脸去,忿忿道:“昨晚在第五餐厅就遇上个连面都不露的胆小鬼,讨厌鬼,迷糊鬼,乱动别人东西,害得我连选修课论文也丢了。今天这个可好,名字都不敢留,还玩起来掩耳盗铃了!”

说着,斜睨了夏夜之一眼,“还不是某些人心虚?”

“好了,好了,你那论文还不是网上剽窃的?就是打印花了两块钱把你气成这样了?”

“哎,岑琦!我怎么发现你总是胳膊肘朝外拐,你不帮我说话就算了,还挤兑我,哼,以后再有男生缠你,我可是再也不帮你挡了!”

袁小操很委屈,瞬间扫荡完自己碟子里的沙拉,又开始扫荡岑琦的。

岑琦早已深知她的性子,一边喝着高档次的袋装豆浆,一边细细翻着那封情书,不知看到什么了,忽然笑了起来。

“傻样,你没事吧?”

“没事,我觉得这个男生还挺有意思!”岑琦高高束着的马尾摇了摇,眼睛盯着穹顶,嘴里低低地哼着什么调子,不过她没有注意到坐在对面男生眼中回光返照那一下绿幽幽的目光。

袁小操扒着她的手,问道:“哪里有意思了?今天拽的是唐诗还是宋词?”

“不是,不是!”

岑琦摇摇头,“这句歌词让我想起以前的事,你看这里……五颜六色千变万化,世界是座魔方大厦,有风雨也有彩虹,有冰雪也有春花。五颜六色千变万化,世界是座魔方大厦,让心灵快展开翅膀,拉起手现在就出发。展现出多少副神奇图画,多彩的奇妙世界……呵呵,很早以前的一部动画片,不过后面的歌词写错了!”

“切,不只歌词写错了,还好多错字,还有语法,写不了长句就不要加这么多定语嘛,跑中文系来拽文,太杯具了……”

袁小操同学干脆从书包里拿出一支红笔,在信纸上涂改起来,“这里……这里……这里也是……”

转瞬,一封情书上密密麻麻全是红油彩批语,就像小学老师给我们作文上进行的大手术,最后在末尾处,打了个20分,划了两道横线。

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回光返照的一瞬,男生本来想果敢地承认塞情书是自己干的,但是一听岑琦说歌词写错了,到嘴边的话忽然打了个转又咽回肚子里去,然后又被大杀器给点评了半天,哪里还好意思承认这么没水准的事是自己所为?

趁着周围人还不知所以,他赶紧拎着书包,卷起那份一直拿反的《南方周末》,屁颠屁颠逃出了餐厅。

眼看又一次自爆失败,感同深受的爷们们哈哈大笑起来。

江大三年里,果然还没有出现不怕撞的铁达尼啊!

这时铁达尼的悲哀,还是冰山的悲哀呢?

坐在那边的姚婷和张欣然一直看着这幕,笑得花枝乱颤,见那桌男生走了,两人干脆坐了过去。

姚婷跟岑琦虽然不是同一届也不是同一系,但是两人都是大连的,开过几次老乡会,也算认识,此刻见到这么有趣一幕,忍不住过去凑热闹。

四个女人的这台戏,观赏价值十足。

偷偷动用手机的爷们不在少数,不过没有500万以上像素的爷们们也不着急,因为最迟在晚上江大论坛里肯定会有不下千楼的讨论。

姚婷笑意盈盈地看着岑琦,笑道:“学姐真厉害,这学期的情书不下五十封了吧!”

“五十封?不止吧,听咱们系男生说,有很多人写好了都不敢寄,估计寄出去的话,不止这个数……”

张欣然捂着嘴笑道:“学姐知道谁写的吗?”

不等岑琦说话,袁小操戏谑地转过脸对着咽下最后一口汉堡的夏夜之道:“同学,你还真能沉得住气啊!”

即便是夏夜之,一时也不知该作何表情。

“其实我刚才就想说一件事……”

“哼,你还想说什么?”

袁小操逼视着他,想听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解释。

“呃……”夏夜之忍不住打了个饱嗝。

“同学们,其实刚才几个男生走的时候踩过椅子……”

在忽然寂静下来的餐厅里,夏夜之不高不低地说了一句话。

“啊……”

几乎是同时,三个女生都站了起来,只剩下袁小操同学非常镇定。

“幸好我垫了本书,嘿嘿!”

袁小操拍了拍胸口,庆幸起刚才的明智。

“你那个座位问题在椅背!”夏夜之好心地提醒道。

“少唬人啦,谁疯了踩椅背!”

面对她的笃定,夏夜之无奈叹了口气:“其实,刚才一个吃面包的同学走的时候抹了一把牛油!嗯,牛油,是牛油!”

“哇!”

袁小操跳了起来,一转身,其他三个女孩都看见红色T恤上粘了一大片白腻腻的油渍……

第四十章 心动

“120,郭凡,夏夜之!”

“靠,老徐,大中午的你想吓死我?”

周日中午,刚通宵完的郭凡睁开了迷蒙的眼睛,看着身高一米九二的班长老徐横在他床头,跟诈尸一样,惊得叫了一声。

“这么害怕?是不是在打飞机?”

老徐一脸坏笑,撩开他的被子。

郭凡一把夺过被子,“有媳妇还打飞机?有病!”

“咋样,最近生活和谐不?”

“操,在和谐就累死了!”

“是?我还说半个学期没见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我马子这两天身体不方便,回宿舍住了,我也回来住两天,要不白交住宿费多可惜?”郭凡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你怎么样,岑琦钓上没?”

“呵,钓毛啊!你见谁钓上过?”

“她经常看篮球队打球,你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郭凡甩给他一支红河,自己也点上一根,八卦道。

“没用,你又不是不知道,柔道社团社长段非追了她三年,现在最多就是见面打打招呼,不是每个女生都那么容易追的……”

“嘿嘿……这我就放心了!与其被你们这些五大三粗的男人破处,还不如就让人家单身呢,罗莎莎已经失手了,秦娆绯闻不断,我听我媳妇说,上周末,五月四号那晚上,秦娆没回宿舍,听说跟你们篮球队老大韩端出去了……你知不知道这事?”

老徐喷着烟,睨了他一眼:“最近韩端心情不好,你小心点别乱说……”

“咋了?没破?”

“学生会主席戴斌跟韩端那事你不知道?差点上酒瓶了!”

郭凡腾地一下坐起来,拉开窗帘,奇道:“啥时候的事?”

“得,不跟你死贫了,我还有事……”老徐将烟蒂弹到快生了蜘蛛网的角落,“我来就是告诉你一声,下午补考,你和夏夜之,哎夏夜之呢?”

“我们宿舍有这个人吗?”

郭凡穿着CK紧身内裤,站在床上,“夏夜之说不定地震给震死了……”

“小子,嘴下留德!”

“日,他家就那一片的,我们还给他发信息了,结果也没回,说不定真就死了……”

郭凡正往腿上套裤子,忽然见门倏地被推开,走进来一个男生,那一刻,他下意识地退了一步,结果裤脚一绊,直接从二层床铺跌了下来,屁股重重着地,摔了个七荤八素。

“夏……夏夜之?”

郭凡顾不上提裤子,赤脚吧唧吧唧跑到进来的男生面前,左打量,又斟酌,最后尴尬地说了一句,“夏夜之,好久不见了,哎呀,认不出来了!”

老徐瞅着郭凡得瑟的样子,嗤笑道:“既然你两个都在就行了,夏夜之,记得下午补考英语!”

老徐说完,又去其他宿舍,郭凡拎着裤子一溜烟也跑了出去。

其实郭凡大可不必尴尬,夏夜之回宿舍的目的只是将前主人的所有东西打包,拿到租的房子那里。

进入五月份,天气有些热,夏夜之觉得应该添两身衣服。家里倒是有那么几件春夏交织间能穿的衣服,可是他不在的时间放了三个月没有整理,加上东江气候湿润,都生了霉,也许是前世太过奢华,动辄成千上万的名牌养出了一些毛病,只要没有任务在身的时候,他对一些东西还是比较挑剔的。

至于衣橱里那几套称得上上世纪古董的寒碜衣物他还真有点厌恶,但是想归想,经济放在那里。

他从泰安回来的当晚,神通广大的房东趁夜突袭,搜刮走了一千块钱后,身上仅剩的将将好三千多块钱。

生活需要钱,吃饭需要钱,左肩的伤理疗更需要钱,单说应付一项暂时看来算不上捉襟见肘,但是当所有东西一下子接踵而至,真就有点困顿了。

如果是在泰安抑或其他的地方,他完全可以靠玩牌搞些钱,甚至赢得他们分文不剩也不必在乎得罪那些下套子的主,可是在东江就是另一回事,毕竟在这里呆得时间要久一些,所以,还是一些正当渠道的赚钱方法比较合适。

趁着这几天,夏夜之一共应聘了两份工作,一份是江大老图书馆,工资每个月五百,每周一、五晚上和周三下午各两个小时。

另一份是在校外,东江青年路上的“北回归线”酒吧,每周六晚从九点到凌晨四点,无固定工资,但据负责人说,北回归线的老板很大方,只要做得好,钱不会少,而且来那里消费的多是白领和事业有成的人,有时候客人打赏少则一二百,多则上千,昨天已经通过面试,下周上班。

而图书馆那份工作要今晚才有通知,毕竟面试的有好几十人。

夏夜之拎着包步出校园,转过了几条步行街,路过一家表店时候走了进去。

出于多年习惯,他住过的任何一个地方,至少要配置三只表。

一只是标准格林威治时,便与接到任务后换算精确时间。

另外两只表是当地时间,原因自然是担心其中一只走快抑或走慢。

“您好,要买表吗?”

一进店,老板就迎了上来。或许是如今人们用手机多了,没必要戴手表,所以店里比较冷清,零星的几个人还是为送生日礼物才买表。

夏夜之看着琳琅满目的风景,点了点头,“有什么机芯比较好的!”

“瑞士机芯好,但是贵,国产的上海不错,您是要手表还是钟表?”

“一个小钟,必须是金属机芯。剩下两块腕表就行,不要机械的,电子表就可以,不过电池要最好的……”

“电池好说,先看看表吧……”

店主三十出头,看得出做这份职业不是单纯为了糊口,这些从柜台中一块专门为收藏腾出来的地方即可略见一斑。几十块不同年代不同产地的腕表挺有价值。,

“我觉得送女孩的话,swatch不错,刚才有个江大学生刚买走一块送女朋友!”店主殷情地从柜台里拿出几块腕表让夏夜之挑,然而夏夜之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放在精美盒子里的一块女士腕表上面。

“这个我看看!”

夏夜之摸了摸下巴上新长出的短须说道。

“这个是浪琴……”店主搓着手,上下打量着夏夜之普通的穿着,嘿嘿笑道:“瑞士的表,机芯很好,挺漂亮的是吧!”

他嘴上这么说,但是却没有给夏夜之取的意思。

一块上万的女士表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买得起的,万一这个穿篮球鞋的家伙一溜烟跑了怎么办?店里又没有摄像头,虽说害人之心不可有,但复杂的世道防人之心还是不可无的。

前几天,对街一家差点被偷了一千多块钱,作案的竟然是一个外表光鲜的美女,要不是有摄像头,现在那服务员还被冤枉监守自盗呢。

老板这么想着,道:“那个不适合你们年轻人,有点……呵呵……”

“有点贵是吧!我知道,浪琴名匠L2系列,在这大概一万三到一万五左右吧,如果在表盘内侧有设计师微缩签名的话价钱应该翻上一番!”

店老板眨巴眨巴眼睛,拿起放大镜,在红宝石机芯表盘中隐约见到一些划痕,以前他还很奇怪是不是用人私自拆开不小心磨损了,此刻听面前的年轻人一说,他顿然开悟。

“呵呵,是啊,我还真没发现,您眼光可真好……”

夏夜之云淡风轻地摆摆手:“老板你放心拿给我看看,我不会溜之大吉的!”

“我倒不是怕你跑,我是怕……”店主被夏夜之拆穿心思,干咳了一声道:“这表是一朋友放在我这托卖的,你也能看到有戴过的痕迹,我就是怕万一卖不了,给人家碰一下磕一下不好交待!”

店主悻悻将盒子取出来,又借口说中午的风热把门关上。

夏夜之没有因为他那点无可厚非的心思不爽,他拿起桌面上一块眼镜布捏着表链细细地看着,那一瞬,淡泊的眼睛里显出一抹化不开的柔软,沧桑而又恬淡。

“心动了是不?”

“嗯,心动了!”

第四十一章 ..

店主看到夏夜之拿起浪琴的神态和刚才明显不一样,本着发烧友心心相惜的心思道:“小兄弟也是懂表的人啊!”

夏夜之抿了下嘴唇:“我不懂表!只是对这块了解一点罢了!我朋友……她曾经戴过的!”

“呦,那一定是位富家千斤咯,嘿嘿,人家女孩子要是您女朋友,可真是有福气啊,少奋斗十年!”

“其实这块表在国外没有这么贵的,那是她们医院院长送给她的!”

“难怪,难怪!”

店主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说道:“现在医院油水大得很,一年能挣一套房的大有人在。我小姨子就在市医院,工资大几千不说,奖金比工资还多,真让人羡慕啊!”

店主带着被时光蹉跎的无尽感慨望着夏夜之,羡慕道,这年头找一个大学老师,找一个银行员工,找一个医院医生做女朋友,无疑是一个男人的福气。

夏夜之轻轻笑了笑,涩声道:“她只是一个医疗志愿者,没有什么油水,也不懂什么是油水……”

仿佛不愿在回忆往事,他顿了下道:“你朋友是要卖这块表吗?”

“是啊是啊!小兄弟有兴趣吗?”

“多少钱肯卖?”

“九千……嗯,八千,八千吧!”

“八千?我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

店主看他的穿着也明白不是那种为搏情人欢心一掷千金的款爷,于是叹了口气:“我朋友说了,最少要六千,这个不能再低了,我在这干了五年,没坑过人,如果不是我老婆管钱管的紧,我肯定买下了!六千,真不贵!”

夏夜之不置可否,有些心不在焉地挑了一只小钟表,一块普通腕表,付了钱。临出门时他道:“如果下周末,这块表还没有卖出去,我就要了!不过老板你也不要刻意为我留,我不敢保证下周一定能凑够钱!”

……

送走客人,店主刚喘了口气,门又被推开了。

“您好,要买表吗?”

店主抬眼看了一下来客,约摸四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身休闲条纹衬衫,颇有几分学者的味道。于是立即指着一款价位在一千左右的成熟男表推荐起来。

“你这里能清洗表吗?”

“当然能咯!是什么表,我看看!”

店主看到男人抬起左手的拇指之上戴着一枚扳指还觉得有些可笑,然而当他从衬衫的袖子下解下那块表时,他整个人惊呆了。

“宝珀?”

“怎么,有问题?”

“没问题,没问题!”

店主小心翼翼地将表放在镜布之上,从抽屉里先摸了一副手套戴上,在足够凉快的店里居然出了一头汗。

也难怪,毕竟这款两百多万的表全世界只有一百二十块,是为新千年特别推出的纪念版,不用说超高技术含量的机芯和镶钻,就是在表膜上划一道子,他就算把这家店档了都赔不起。

男人将表解下来便不再关注,而是指了指他还没收起来的浪琴,称赞道:“这块女表挺不错的!”

“呵呵,您就别寒碜我了,如果我不是眼神有问题看错了,您手上这块表差不多能买一辆法拉利吧,就是在上海也能买一套房子了!”

“价钱并不等同于喜好,刚才似乎有一个年轻人想买吧?你还不是因为喜好没舍得卖?”

听到这样位面的男人夸奖,他这个小小店主一时差点乐道西天去,“哪是我不卖,是刚才的客人钱不够,我估计他也是打肿脸充胖子,说说罢了,您要喜欢就买了吧,一万块钱对您来说也不算什么……”

店主本着为朋友多卖点价钱的心思说道。

“算了,这东西讲究的是个缘分,君子不夺人所爱!”

男人踟蹰了半晌,从钱夹里取出二百块钱放下,接过手表,走出了店门。

两分钟后,他钻进巷子里停着的一辆加长奥迪A8之中。坐在驾驶位的壮汉转过头道:“怎么样,老板?那小子去表店有幺蛾吗?”

“没有,只是想买一块表!”

“买表?那他拿着的东西呢?”

“永昶,你确定在山上,他拿到东西了?”

“老板,这个我亲眼所见,一个外国女人趁着亲热,将一个档案袋给了他,不过那小子警觉得很,绕到了竹林那边,我开始不敢跟的太紧,怕打草惊蛇,再后来看见一道影子,等我追过去,什么都没了……”

坐在后座的男人转动着拇指上扳指,沉思良久,沉声道:“如果我猜的不错,东西八成被他销毁了,永昶,你这两天将他所有的资料给我找出来,还有留意他最近的动作,这件事千万不能让其他人知道,特别是萧家……”

“明白了!”

……

下午四点十分,一身白色T恤的夏夜之来到第二主教学楼,308阶梯教室,当他看到一屋子黑压压的人头时,才知道原来英语对大学生还是挺困难的。

或许是因为他在同系学生中早已淡出校园的模样来了个足够称得上颠覆的转变,所以当他走进教室的一霎,郭凡前后几个同系哥们都以一种惊奇的眼神看他,结果立即遭到了四大名捕之首灭绝师太的警告。

正在这时,教务处的督导拿着一份名单大腹便便走了进来,道:“没交学费的同学先把这个学期拖欠的学费交了,再来考试……我再重复一次,这个学期的学费还没有交的同学,先到教务处将学费交了,再来补考!都自觉点吧,不要让我逐个点名!”

一看到这位督导来了,十几个本来还抱着侥幸心理负隅顽抗的学生在一些幸灾乐祸的笑声中灰溜溜地走出了教室,要不是郭凡在身后提醒,夏夜之差点忘了这个茬。

好在身为全国排名前三十的高等学府,江大倒也不是不近人情,虽说不允许吃霸王餐,但是对于生活拮据的学生允许学费分交制度。,

比如一个学期的学费,可以分成两次交,第一次交百分之三十,剩下的只要在学期末交齐,就不会刁难学生。

对于夏夜之这样的欠费常客,五个学期就是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磕磕绊绊中过来的,所以刚进教务处,坐在隔间里的女老师那张极其性感的嘴唇便忍不住瞥了下来:“我说那个夏什么同学,半个学期没见还真有点认不出了……有件事跟你说下,因为上个学期挂科,本学期助学贷款没有你的,这个已经跟你们导员打过招呼了,你过来找谁也没用!”

“我是来交钱的!”

玩扫雷的女老师惊讶地眨眨眼睛,“交学费?”

“没错啊,我像是吃霸王餐的样子吗,王老师?”夏夜之眯了一眼桌子上工牌,笑道,

这破天荒的话从夏夜之嘴里吐出来着实惊了她一下,想起年前这个学生死缠烂打地天天往这里跑她就头大,一副邋遢德性不用说,说话又直又愣,身上还一股几年不洗澡的味,里外怎么看都是粪青,办公室里几个同事没有一个不认识他,也没有一个不烦他。

没想到,才几个月没见,这学生整个人都焕然一新了。如果不是碍于师生礼数,还真想跟他聊几句。

“你去财务室交钱,开完收据给我就行了!”

“谢谢老师!”

夏夜之在四五个熟女窃窃私语中离开了教务处,坐电梯上了十二层,来到B102财务室。

刚推开门,就见一个高分贝声音道:“你穿的安娜苏也不下一千吧?有钱买名牌,没钱交学费?哪家子道理?”

“没有,这个是朋友送的……我能不能晚点再交?”

站在铁栅栏前的女孩说道。她套着一件紫色安娜苏牌子的小外套,里面穿着的白色棉质T恤漫过腰际,搭在一条灰色松紧修腿弹力九分裤上,虽然不算华丽,但是也不是专卖店逛一圈大包小包拎出来那些打折货可比。

九分裤下赤着的那截脚踝白皙而骨节分明,在骨感与消瘦之间站到了一个恰如其分的临界点。那只算不得三寸金莲的赤足上踩着一双半跟黑色绵软鞋,带着几分怀旧款式。

夏夜之见过会穿衣服的女人并不少,但要说起衬衣服能与面前女生相比的却屈指可数。其他不用说,单单是一条修腿九分裤便不是大部分女孩子适合穿的。

腿型过粗穿贻笑大方,过细就像棉布裹麻花般渗人。腿型不直膝关节超过生理弯曲的如果穿上纯属自毁形象。

即便隔着衣服,以夏夜之的眼光还是能看得出那称得上黄金比例的身姿,正当他以一种欣赏艺术品的心思想看看这位女生是不是马立强口中所传言的背影杀手时,只听那上了年纪身材走形的女老师阴阳怪气道:“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不过我要提醒你,秦娆,这是你最后一个学期了……你自己斟酌吧!”

秦娆?

夏夜之挑了挑眉,绕到侧面,终于一见了波什单相的对象——

江大美名远扬的校花。

第四十二章 图书馆女孩

从别人口中听到对某一个异性的褒奖或多或少会令人产生期待和新奇的感受,然而当有一天真的能一窥庐山真面目,那种期待感是否能化作一种归属认知甚至能产生相见恨晚的感觉却很难断定。

在波什舌灿莲花马立强推波助澜的描述中,夏夜之对于秦娆的直观印象是家庭出身良好、略有拜金,对于男生的认知比较实际,不花痴。懂得利用身体周旋于不同男生之间的物质女生。

然而当听到这个穿着档次超越白领被上万男生所膜拜的女神竟然会拖欠学费,夏夜之心中蓦然升起一种很可笑,甚至轻蔑的感觉。

于是夏夜之没有过多流连于她那丽质天成的美,只是交了学费便离开了财务室。

对于大学英语考试,实在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以他每分钟上千字的浏览速度,一份试题满打满算十一二章的信息量,的确有几分屈就。

……

傍晚时分,晚餐过后,夏夜之步行来到老图书馆。

之所以称老图书馆,是因为新址逸夫楼已经在半个月前正式开馆。在那座十八层多功能图书馆吸引过去更多的眼球的同时,坐落于星海广场旁的原江大图书馆相形见绌之下便成了老、旧的代名词。

踩着微微皲裂的石阶,嗅着花池中丁香阵阵的馥郁,夏夜之来到二层办公室,此时已经有七个人在走廊里等待。说来也巧,那位周姓女老师他早在那日打早餐时已经认识了。

周姓老师看到夏夜之,怔了几秒钟,忽然拍了拍额头,“哎,是你啊,那天谢谢你的汉堡,我家小孩才没有迟到!”

吃一个夹香肠的汉堡,和一个夹鸡蛋生菜色拉的汉堡,对他无所谓,无意而为的事情不需要多少客气巴结,夏夜之只是谦恭地笑笑。

“你也是来应聘图书馆值勤岗位的?”周老师一边翻动着报名表,一边温和道:“你叫什么名字?”

“夏夜之,夏天的夏,夜晚的夜,点子头的之!”

“噢!看到了看到了!夏夜之……工程系,三年级,嗯,说说看你对图书馆的了解和对管理员的见解!”

夏夜之事先没准备,闻言有些惊讶道:“这个需要考试吗?”

“不!不是考试……”

周老师摆摆手,敛去平日里的官腔,道:“多少说说看吧,要不我也不好推荐啊,你说是不是?”

她的话,传递出的信息很明显。

身在一个不咸不淡没什么油水和晋升前景的岗位,所掌控的权力无非就是这点勤工俭学名额分配,根本谈不上人事走动礼尚往来这个层面,利欲心自然也不多。

所以选路人甲不选路人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的主观印象,在周老师心中对于面前这个学生的首因印象十分不错,别说是有两个名额,即便只有一个名额,她也决定给夏夜之。让他说一说对图书馆的见解其实是花些时间,不想让外面的学生途生口舌而已。

“那好,我随便说说……”

在基纽学堂的前三年,他很多时候都是在图书馆中度过的,就拿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一本书,首当其冲地就是寻找图书检索目录,在政治、经济、社会、宗教等诸多大条目中,还有子项分类。夏夜之按照回忆将基纽学堂图书馆藏书架大类一一做了概述,又提到林肯图书馆一些先进的搜索和安排方式,使得周老师不禁动容。

半年前她老公被江大外派到美国深造,上个月两个人煲电话粥时,老公还对林肯图书馆的先进赞不绝口,连她这个浙大图书管理专业的正牌硕士生也被够得心生摇曳。

此刻,从夏夜之口中听闻对林肯图书馆的描述,与老公口中的描述的直观印象如出一辙,若不是知道这个学生生活拮据到需要勤工俭学,她绝对会相信夏夜之去过林肯图书馆。

“夏夜之同学,看来是用不着我还你人情了,呵呵……”周老师起身,拉开办公室的门,对他招招手,“走,先带你熟悉一下!”

“虽然咱们这个老馆面积不如逸夫楼新馆大,不过要说起藏书,特别是有些年代的绝版书,那里是绝对没有的。咱们这分四层:第一层大厅里除了露天自习室外,两侧一个是报刊,一个文献馆。二层,东西两个馆,都是图书借阅处,周一到周五开放,你周三下午在这里帮忙,记好了……三层,是多功能影视厅和机房,这个不需要你来管。至于顶层,西边这个是杂志阅览室,东边这个也是阅览室,只是因为书刊比较实用,也有些年代,所以喜好娱乐的学生都在东区……这可以带书进来,但不能将杂志带出去,当然,门口有报警器,而且江大学生素质在全国高校来说也算前列,你不用担心丢东西……”周老师带着夏夜之从一层上了四层,最后指着东侧阅览室道,“我去跟值班老师交待一声,一会你先熟悉熟悉,明天晚上工作时给你工作牌!”

夏夜之道了声谢,走进馆里。

差不多有八千平米左右,泛着光泽的橡木桌延伸十几列,只有零零散散几十号学生,当然如果不是今晚有音乐会,来这里的人应该相对多些,不过比起对面人满为患的阅览区,这里明显冷清许多。

夏夜之循着书架,一步步向里走,有些年代的水磨石地板上,皲裂不少,很多地方都被学生的鞋底磨出了痕迹。

每路过一列书架的时候,他都会记下名牌上的英文缩写级书号序列,毕竟在今后一段时间,闭馆前整理书籍的工作落在他的肩上。当然,这些对于记忆力经过强化的基纽学员来说只是一碟小菜。

路过历史文献区几排书架时,惊得一对缩在角落里忘情亲吻的燕鸥光速散开,夏夜之摆摆手,示意他们继续,接着往后走,在一块灯光灰暗的地方,居然有十几个男生蜗居,书桌上像模像样地摆着汽车、枪械杂志,一对对眼睛四下扫量,显然心不在焉。,

就在他转绕最后一张橡木桌,转向过道另一侧书架时,橡木桌上扣着的一本书书皮就像一道闪电敲在了他记忆的磐石上——

《未世书》,斯卡罗布林著。

斯卡罗布林……

导师……

那一刻,地板之上仿佛生了根。

夏夜之思索了几秒钟,还是踱了回来,捧起那本包着透明塑料皮的书,两指轻轻拈动着被水浸过有些发皱的纸张,满书页流动的铅字,每一个符号都那样熟悉,不知不觉回忆的那扇闸门悄然打开……

那是八年前,迈过七十岁的斯卡罗布林从死海疗养归来时,突发奇想将那些年的手稿整理之后,交给了书记员凯恩斯,要他打印出来。

不巧凯恩斯那段时间应伊丽莎白二世邀请,正要出发英国,临走时,他将导师的任务交给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校对,一个修改,另一个打印,而打印的那个人就是潘神。

起初,他还觉得斯卡罗布林有些多此一举,若是想出版直接交予出版社便可成型,凭借他在学术界的威望,有大把的出版商愿意不惜价格出版,不过到了最后只是一份被线串攥的半成品。

他并不知道导师出于什么想法,放弃了上亿美元的著作权,他唯一清楚的是,那部手稿经打字机敲了三百次之后以没有署名没有封皮的模式送给了教会牧师和一些学者。

一晃八年而逝,没有想到有一天还能重温经自己手打出的标志模板。

看着上面粘着的牛皮纸自制书皮,和圆珠笔勾画的字迹,夏夜之叹了一声。

“不好意思,这本书是我的!”

一股兰花香味随着脚步声从身后传来,夏夜之连忙站起了身,扭脸一看,居然是那天在餐厅见到的女生岑琦。

“是你啊!”

夏夜之习惯性地伸出了手,然而这里不是国外,这个女生也不是好莱坞善于交际的影星,她只是甩了甩手上的水,轻声道:“我们认识吗?”

这句话,就连脸皮修炼到城墙拐角位置薄厚的夏夜之有些无语。

他不禁也小小自问了一声,我们认识吗?

看到周围那些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的谦谦君子们投来了讥笑的表情,夏夜之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空阔的阅览室唯独这里比较扎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

索性,夏夜之的反应极快,见不着喜怒的岑琦抱着书要离开将桌子让给自己,他立马起身,让开了座位,歉意道:“对不起,我只是对斯卡罗布林这本书比较有兴趣,无意冒犯!”

“你知道斯卡罗布林?”

就在他退开两步,像洗手间走去的时候,岑琦问了一句。

如果恭谨的她说出这句话的口气如她本身表现出冷漠一致的话,夏夜之可能会淡淡一笑,敷衍一句听说过,可是她一对藏在镜片之下云清风淡的眼眸里忽然流露出一丝不认同的轻视时,夏夜之耸了耸肩,指着一本牛津英语字典轻描淡写:“斯卡罗布林的未世书中,很多地方用到了典故和俚语,如果只用字典的话,很容易曲解成其他意思,加之本身称得上深邃的思想,到了你的意识里大概会不伦不类!”

说完,他掏出一支烟,拐进了洗手间。

第四十三章 邀约

某届某系某男生曾在某教学楼某间被发现过保险套的教室里最后一排课桌上写道:

江大女生千万,吾独钟情三人。罗敷之美在于沉静,秦君之美在于风情,而岑媛之美在于淡漠。汝等若问三人谁美之最,吾只道,罗敷美于献身之前,秦君美于不经意间,岑媛之美唯独不现。不现非是不见,该因其从未堕落世间。

后来,这段话不知如何流传到一位国内知名美学研究员,也是江大教授耳中,于是加批两字:中肯。

所以看到岑琦鲜有跟男生主动说话的时候,几十只呆头鸡僵僵着脖子,仿佛等着挨剁一般,而且那家伙在大大的禁烟标识下叼着一支烟走进洗手间,居然敢那么无所谓。

平白无故的挫败感对于正值青春的轻狂男生来说实在难忍,有的人唉声叹气地蜷在桌子上,有的人拿出手机翻着自己的照片,与走进洗手间的家伙比较,也有的人佯装着从书架上取书,一寸一寸逼近那张橡木桌。

那一刻,他们看到了岑琦从宽松的热裤口袋里取出了那只在众人心头早已成为标志性的“装饰”。

——魔方。

啪,啪,啪,啪——

随着一连串敲打,那只魔方在岑琦的手中灵巧而快速的旋转。

有些人的记忆里,还存在着第一个勇敢的追求者在军训时捧着玫瑰单膝跪在岑琦面前,说“我喜欢你,琦,我们交往吧!”的画面,当时的岑琦在上千名围观者面前,只是从包包里取出一只魔方,打乱,接着用了篮球队某人喝掉一瓶可乐的时间拼好,递给那个男生,然后说道:“只要你比我快,我答应跟你交往试试!”

一般男生很少玩这种落于时代的益智游戏,逻辑学专业的一个男生曾参加过全国性的比赛,拿过三等奖,然而当他在那段拍摄的如同杀人现场的视频上见证过岑琦的速度时,准备一展身手的夺美计划被迫流产。

至于,这件事情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校园文化广场上那些精品店的店主,谁能想到那些原本根本卖不出去的压箱货居然会脱销。

岑琦拨弄着魔方,终于在五分钟之后等到一身烟味的夏夜之,眼看着他头也不回走到另一端,手心不禁沁出了点点汗渍,撑起的手臂还是落了下来。

然而好奇心是如此之重,以至于打破了心中的禁锢,就在夏夜之拐到另一侧,岑琦快速将书收到手包里,在众人错愕的目光中攥着魔方跟了上去。

白炽灯下,夏夜之缓步而行,将最后两列褐红色实木书架旁的铭牌记牢,又随手将桌上子扔着的一本环保杂志放回书架。

转身的刹那,他看到单肩挂着书包的岑琦脚下顿了顿,不等他打招呼,那个娴静的女生已然低下头擦身而过,走出了阅览室。

但是那句微仅可察的话,还是被他捕捉到了。

“我想约你,在外面等你五分钟……”

走出那间微微有些闷热的阅览室,岑琦推开走廊里一扇窗户,深深吸了口外面微凉的空气,夜色浓密,花香依依,周围教学楼灯火辉煌,却只能照亮一隅方阙。

岑琦的指尖在铝合金窗棂上无意识地划擦着,发出了略有刺耳的声音,直到此刻她还在犹豫是不是该立即转身走掉,可是那个男生没有给她犹豫的机会,只是一分钟的时间,他的身影出现在狭窄的门口,挡住了阅览室的银色光芒。

“去哪里?”

逆光而立,岑琦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听到他舒缓而不躁动的语气。

幸好他没有问“有事吗?”,否则她自己也不清楚会给出什么答案。

岑琦欲言又止,循着楼梯缓步走下,走到第一个层台时,抬起头回望了一眼,以夏夜之的心思自然明白她那个动作的意义,没有多说废话也没有无用的搭讪,跟着岑琦步出了图书馆。

或许是因为戴着连衣帽,罩住了她的轮廓,十几分钟路上并没有引起过多的瞩目,直到眼前展现出一排鳞次栉比的小店,岑琦才停下脚步。

夏夜之抬起头,见霓虹招牌上写着三个字:避风塘。

拉开别有风情的木门,两颗绿竹垂髫而下,不经意间小小地偷袭了他一下。见到他的狼狈,店主一声银铃笑意:“欢迎光临!”

“呵呵,挺有特色的!”夏夜之逗弄着翠绿的,莞尔道。

“同学你肯定是第一次来吧!否则就不会中计了!”

店主是个年轻女孩,看样子二十左右,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同学,要点什么?”

“这个……”夏夜之眼神在价目表上逡巡,半晌无所谓地耸耸肩,对身旁的岑琦道:“我没来过……”

“拿两个圣代冰激凌,一杯冰奶茶,再要一个果盘!”岑琦摘下帽子道,对着店主抿了抿唇角,“是我!”

“哇!小琦姐!”

女孩抓着岑琦的双肩蹦了两下,“好久不见你了,为什么这个学期不来?”

“有些忙!”

女孩“哦”了一声,指着夏夜之,眼睛眨了眨,对岑琦讶然道:“你,你们不会是一起的吧?”

“你为什么要用‘不会’呢?”夏夜之插嘴道。

“呵!当然是要用不会了!因为小琦姐……”

“好了,别取笑我了!”不等她往下说,岑琦挥手打断道:“有没有包间?”

女孩吐了吐舌头,笑道:“有啊,你们先进去,我一会给你们那过去就好了嘛!”

岑琦点了点头,向一间垂着珠帘的小隔间走去,很是轻车熟路。

夏夜之正要跟上,却被女孩拉了一下。

“哎,你和小琦姐不会是在谈恋爱吧?”

夏夜之依旧道:“你为什么要用‘不会’呢?”

“因为你是小琦姐第一个带过来的男生啊!”

女孩捅了夏夜之腰际一下,“你不会连这个还不知道吧?”

夏夜之无语地耸耸肩,说实话,他真的不知道!岑琦到目前之于他的感觉还很模糊,模糊到以至于站在她面前,那张称得上精致的脸颊都失去了本真。

马立强的大学女生面面观,美女三六九等的言论确实有些参考价值。

思忖间,他挑帘走了进去。

说是包间,其实只是隔断,所以隔壁男生和女生的嬉闹声毫无遮蔽地传来。隔间的面积不大,三平米左右,仅仅容得下一张桌子,和两张沙发。

夏夜之挤进沙发,舒服地伸了一个懒腰,借着茶色灯光,他细细审视着岑琦。这些天她也听了不少八卦小道消息,传说中岑琦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美。

虽然不免有些言过其实,但是身为一个女孩子所追求的精致五官,她一样也不缺,她做得最多的动作就是垂头,避开视线,而这洽洽是令男人心底越加感兴趣的东西,或许就是这一点将她推上了江大最美校花的位置。

第四十四章 是巧合吗

“你可以抽烟……”

踟蹰了半晌,岑琦蚊呐般说道。

这样的开场白夏夜之还是第一次遇到,加之对于这位大众情人知之甚少,他还分不清岑琦的轻慢是为了彰显校花的地位有意而为之,还是不谙社交技巧的一种逃避方式,所以一时间也不知从何开头打开话匣子。

就这样,两人沉默着,直到店主端着盘子进来,又咯咯笑着跑出去,岑琦才道:“我是认识你的!”

“我想也是!”

夏夜之抿了口巧克力口味的冰激凌,柔声道。

岑琦摆弄着奶茶吸管,“那天的事不好意思,我同学的嘴巴有些不饶人……”

“没关系!我很喜欢她!”

“喜欢?”

“呃……那个在这里是该叫做欣赏,欣赏更合适吧,呵呵,我很欣赏她的活力,也很羡慕!”

“我差点误会了!”

说起别人的事,岑琦变得随和很多。夏夜之眯了眯眼睛,道:“今天她没跟你一块吗?听说你们总是形影不离的!”

“她……最近正在跟一个男生交往,这个时间在逛街吧,也许在看电影!”岑琦顿了一下,“那天你在信上没有署名,不知道怎么称呼……”

“我叫夏夜之!夏天的夏,夜晚的夜,点子头的之!”

“夏夜之……哦,我记住了!我叫……”

“你叫岑琦,这个全江大男生恐怕都知道的!”

对于这样的变相夸奖,大多数女生可能会娇滴滴地说,“哪有啊。”

抑或很大方地说,“谢谢!”

可是岑琦脸上丝毫没有一点反应,难怪被称为冰山了。

“你是大一,哲学院的吗?”岑琦回忆着情书上的内容道。

“我读工程,三年级。”夏夜之琢磨了一下,还是道:“其实写那封信给你的不是我,而是那天坐在你对面的看报纸的男生……”

岑琦抬起脸,第一次注视着他的眼睛,眼神中有几分狐疑,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见,就像袁小操说的,有胆子做没胆子承认的男生不在少数。

“你怎么不解释?”

夏夜之大大咧咧啃着冰激凌:“大概是我这个人比较木讷吧,活了这么久似乎没有解释过什么!况且,那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对我来说也很特别,干吗非要解释?”

“那你今晚在图书馆,难道也是巧合吗?”

“当然不是巧合!世界上有巧合吗?因为我们既生活在别人创造的多层面的世界中,也生活在自己创造的多层面的世界中,一切都有可能,现在发生的一切,只是万有可能中的一种,碰巧只是一种表面现象,而非巧合!你所谓的巧合,无疑是该与不该,就像那些对你倾慕的男生围着图书馆守候你,这个你不会认为是巧合,因为在你的意识里自然而然地将他们当作了应该,而假如我说我与那些人的目的不同,你心底会觉得我在说谎,而为了相信我,你不得不将相遇当作巧合!”

隔壁两侧的喧闹越发凸显出这个包间的宁谧,茶灯在奶茶杯上投下一个黑黝黝的圆影,圆影又压在字典之上,牛津字典又遮住了那本书。

岑琦绞着手指,半晌,说道:“这个我没有想过!”

“这个我也没有想过,呵呵……”

夏夜之白皙的牙齿上粘着黑色的巧克力,开怀笑道。如果在一般女生心目中肯定会为这种粗鄙的举动皱眉,毕竟对于二十左右岁的女生,还是喜欢斯文一些的男孩子。

不过,岑琦倒是例外。

不管夏夜之摆出完全不似他人见到校花诚惶诚恐般的表情,还是这副没心没肺仿佛不知道在美女面前吃东西该表现出淑男作风的样子,她一如既往淡漠。

好在夏夜之对于她所抱的信念与大学生典型心理不同,自然也不会患得患失。他只是拿起压在字典下面的书,随意翻到一页,指着一行文字道:“这个是斯卡罗布林的想法,他认为这个世界没有巧合!”

看到她蹙了蹙不经喜怒情绪缭绕的眉角,夏夜之顿了一下,道:“你不是在研究他的理论吗?”

“我……”

或许是想起了在图书馆中有些轻视的态度,岑琦埋下头,喝了一口冰冷的奶茶:“我还没看到那里,因为很多词语都不认识!所以……”

“所以你想问我?”

就在夏夜之想说帮她全部翻译出来的时候,岑琦竟然又一次跳脱了他的思维樊笼,道:“不是,我只是想问问你是什么时候看过这本书的?”

夏夜之双臂交叉抱着脑袋,靠着柔软的沙发,有些失神道:“是因为我知道斯卡罗布林让你很意外吗?”

岑琦轻摇螓首,高高束起的马尾随着她肩膀晃动一左一右摇摆,“不是!其实这本书在国内是没有的,这是一个教会的牧师朋友送给我的,所以,我有些好奇你是在哪里看过的?”

“其实我的堂叔在美国留学时曾在斯卡罗布林导师门下学习过一段时间,那年暑假,他回国时,我碰巧发现了你这本书,抱着提高英语成绩的心态,我就一边让他指导我,一边学习英文,就是这个样子……”

“难怪你在图书馆会说那些话了……”

这时,岑琦的手机响了起来,她刚接起来便听到那面一阵骚动,也顾不上和夏夜之打招呼,将五十块钱放在桌子上,粗略收拾好东西向外跑去。

看着她倩影消失在店门外,夏夜之独自享用着那只剩余的冰激凌和果盘,见岑琦走后,小女老板还不忘对夏夜之耳提面命一番,说得他好像跟撞大运而不懂得珍惜的小尾巴狼一样。

难怪众口能铄金!

离开避风塘,时间刚好十点,夏夜之揉了揉有些发木的肩胛,回到公寓。今天晚上本来是要去医院做理疗的,但是因为节外生枝,有些耽搁。,

好在他不住宿舍,也不必像那些在网吧玩得没点的家伙等宿舍关了门,站在外面咚咚之敲尴尬。披上外套,夏夜之拦了辆计程车,来到东江市立医院。

乘电梯上了七楼,找到了前一周已经检查过他情况的李医生。

“你肩部还是有淤血,现在暂时看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时间一长可能会影响到组织,还好你身体比较结实,为你清理伤口的大夫处理的比较干净,”在明亮办公室里,李医生指着X光片开门见山道:“今晚先做一次理疗,之后每周两到三次,视情况而定,你看行的话,办一下手续!”

夏夜之没有意见,在金钱和身体上之间选择,他从来都倾向于后者,或许前世一掷千金的机会太多,听到一千多块钱可以做一个疗程,反而有点担心起效果。

好在牵引,烤电,针灸过后,麻木酸胀的左臂有了明显的变化。听着外面嘈杂的广播,有些昏昏沉沉的夏夜之从铺着白被单的床上醒转过来,穿好衣服,夸了小护士几句,离开了理疗室。

就在夏夜之跟着几个满眼泪痕失声恸哭的家属走到电梯间门口的那一刻,他眼角的余光扫到了走廊里那个还残留在印象中的熟悉身影。

长长的马尾斜垂在肩侧的女孩蜷缩着靠在椅子里,拿书包当作垫子,伏在上面,肩膀一起一伏,显然是睡着了。

“岑琦!”

夏夜之轻轻叫了声。

不过,她只是动了动肩膀,并没有张开眼睛。清凉的夜风从未关严的窗缝里溢入,撩拨着她的发丝,岑琦下身只穿着一条未过膝盖的牛仔热裤,兴许是夜风有些凉,她紧紧蜷缩着。

夏夜之左右环顾了一下,偶尔见到医生也是匆匆而过,懒得多说一句话。

也不能确定岑琦是来看病,还是看人。

看到她手里抱着的那本斯卡罗布林的未世书,夏夜之不禁又回想起那段关于巧合的言论。

人与人之间缘分,缘于意识的引力。

当一个人在本体意识创造出的层面发生了匮缺,便会以磁极的方式吸引另一部分可以补充匮缺的层面,而这个层面也同时被另一个意识创造着,所以当我们每每陷入困顿或者自己无法明确感知的需求之时,也许会有恰如其分的人出现,如明灯、如烛光。

我们总是惊叹出现在身边的巧合,却忽略出现巧合背后的原因。所以,当我们将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当作一种巧合的时候,不妨细细思索一下你此时此地所创造的层面是不是发生了匮缺,又是不是需要别人弥补?

凝立在岑琦身边夏夜之牵了牵嘴角,将外套脱下来搭在她的腿上,随着神情落寞的病人家属走进了电梯。

第四十五章 风波

隔行如隔山,一点不假。

夏夜之桌球可以恬不知耻地将郑建那二世祖防守到气急败坏,不代表玩魔兽不被马立强秒杀,同样,夏夜之英语强悍到无数专业词语都铭记于心,却不代表对于一个经济学问题不会滞讷。

所以在星期四的融资学双语课堂上,鲍蓉蓉老师看到夏夜之竟然一旁走神,还走的那么大义凛然,便让他起来,用英语回答一下融资分几种。

按照夏夜之的作风,很少会触碰到短板。假如问这个问题的是避风塘的小女老板,那么他会用一连串华丽的诱骗技巧说得她不辨东西,可是面对在美国攻读完经济学硕士的鲍蓉蓉来说,自由发挥的意义不是很大。

正如舍友郭凡、于洪亮和张宇脸上所表现的出来意思戏谑一样,他就是一只茶机。

郭凡那位混进课堂陪太子读书的女朋友见到她老公宿舍唯一一个不熟悉的男生,不禁好奇地打问起来,而且说了一句:“我觉得夏夜之也挺帅的啊,怎么没有女朋友呢?”

郭凡怡然自得地躲在角落里,手掌在她大腿内侧撩拨了一下,很大度地指着位列前排一个长相大于实际年龄两倍的臃肿的女生说,“那女生本来能看上夏夜之,而且去年参加过一次联谊活动表现出对夏夜之好感,可惜那家伙,哎,媳妇,你知道那厮暗恋谁不?”

郭女友听闻夏夜之那么逊,心底里又跟自己老公一比,顿然觉得超级幸福,于是无所谓道:“谁啊?”

“罗莎莎!”

“罗莎莎?”郭女友眨了下涂着睫毛膏的眼睛,“你不是说他连学费也交不起,而且经常挂科,他追求罗莎莎?”

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郭女友笑出了声。

坐在倒数第二排的张宇回过头,放下手中小说道:“要本怎么说他杯具加餐具呢?用你们女生的眼光看看,他又希望没?”

“这个……谁知道!”

郭女友表面很内涵地说了一句,心底里早已拿自己跟罗莎莎的位置对换,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假如夏夜之示爱,她一定会拒绝。

“其实夏夜之人还是不错的,大一经常帮我们打饭,大二每次系里检查卫生都是他打扫宿舍,还帮我们叠豆腐块被子!有一次,导员抓住张宇……哦,不是,好像是于洪亮在宿舍用违禁电器,于洪亮吓得躲在阳台上,还是夏夜之背的锅,结果遭到了通报批评!”

郭凡一扫搭在木椅扶手上,眼神望着窗外,似乎有些缅怀,不过转瞬又戏谑道:“不过,那厮脑子确实有点问题,而且很不合群,就因为罗莎莎成了赵炫江的女朋友,我们忘了说了两句什么,还跟我们翻了脸,后来……”

“后来关系就僵了,很少说话。你老公经常将烟头扔到人家书桌下面!”张宇插嘴揭短道。

“不过确实也不能怪我们,谁叫那家伙又不洗澡,又不理发,又不刮胡子,每天神经兮兮的,他也不看看人家罗莎莎是谁?就算跟赵炫江分手了,最差找的还是市里副处级的公务员!”可能是看到别的宿舍的人在窃笑,张宇咳了一声,道:“咱这是对事不对人,谁没有点奢望呢,是吧!”

郭女友闻言在郭凡腰际捏了一把,吃醋道:“你们以前每天睡觉前就聊这些?郭凡,你是不是也喜欢罗莎莎?”

“靠!罗莎莎不适合我口味,还不如我媳妇呢!”郭凡欲盖弥彰。

张宇则笑而不言,周围几个宿舍谁不知道这货念叨了一个学期的岑琦,结果好不容易打探到岑琦爱去图书馆,给他安排了一次近距离表白的机会,他竟然连句话也不敢说。

其实,没有几个男生不猥琐,也没有几个男人不是寡廉鲜耻,如果觊觎校花可以枪毙,那么拖出去扑街的大把大把了。

一丘之貉的好高骛远莫过于最大的心知肚明。

好在,夏夜之也不用当太长时间的石雕,坐在第一排那个集美貌和学习能力为一体的刘亦菲又自告奋勇地展示其工程学院副主席兼共青团团委的实力,流利地用英语回答了鲍蓉蓉的问题。

在僧极多粥贼少的工程系,能有这样一个算得上音乐学院某班平均水准的女生实属不易,所以刘亦菲追求者不在少数,甚至有人还专门写了一份《追求刘亦菲项目评估报告》发在了论坛上。不过十分可惜,最后与她坦诚相见的是学生会主席戴斌同学,据说刘亦菲已经确定毕业能留校,大概也因为此,所以当戴斌暗恋音乐系秦娆,只将刘亦菲当作备用的传闻甚嚣尘上时,这个确实很现实也很受老师喜欢的女生平淡地跟戴斌分手,与信电学院一大二学弟腻上了,至于是不是坦诚相见,小道八卦还没有传出来。

就在刘亦菲自信满满地回答完问题,在上百学生注视下带着应有的飘然要坐下的时候,夏夜之却指出了她答案中的错误。

刘亦菲那张擦着腮红的脸忽然阴了下来,“那个男生,如果我错了,请你纠正,让我多学一点东西!”

明白人都能听出来,刘亦菲话语中隐藏的骄傲,谁不知道工程系年年一万四千块钱的头等奖学金都揣进了她口袋,那个毫无花巧的第一名也是暗箱操作?

就算是,可你它妈一个英语都需要两次三番补考的家伙凭鸟去质疑人家?

顿时,几个那天见过夏夜之出现在英语补考现场的哥们带头起哄,搞得郭女友都有点无地自容。

没有被唾沫星子淹死的夏夜之八风不动地指出了刘亦菲那个答案中的错误。起初还是用汉语说,然而在刘亦菲挑衅般地用一句英语嘲弄了夏夜之后,夏夜之便开始一连串的舌灿莲花。,

平均语速超过两百,发音纯英式,爆破、连读,字字铿锵。

瞬间,全场静谧。

一边还在咒骂夏夜之给120宿舍丢人的张宇那张嘴就像没了电池的英语复读机,走了腔调。

刘亦菲身子晃了晃,要不是她那位陪公主读书的凯子扶着,兴许还会出洋相。

鲍蓉蓉看到刘亦菲神情不对,想偏袒她两句,所以用还算熟练的中式英语刁难夏夜之,可惜偷鸡不成蚀把米,夏夜之那地地道道美国文化底蕴彻底打击了她。

一堂融资学,戛然断在了这里。

鲍蓉蓉年纪不大,未到三十,处理起问题自然没有妖孽级别的老师那么圆滑,被揭了短板后,竟然沉默了足足五分钟,讲课的思路也断掉了,几次拿起粉笔,都停在了黑板前两公分。

“铃——铃——”

幸好,中间课堂的铃声恰如其分地响起。

丢下一句“下课”后,鲍蓉蓉攥着茶杯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阶梯教室。

偌大的堂课没有沸腾,只是窃窃私语。

偷偷看着云淡风轻的夏夜之窃窃私语。

而坐在第一排的刘亦菲,踩着高跟鞋嗒嗒嗒嗒来到夏夜之面前,笑意盈盈说道:“同学你那么厉害,刚才怎么不回答老师问题呢?”

一个刘亦菲的死党也围了上来,变相讥讽着夏夜之,“是想故意表现吧?”

另一个附和道:“大概人家几个月前就预习到这,就等着炫耀呢!”

夏夜之手里把玩着笔,环视着前面几个女生,没有说话,郭凡和张宇对了个眼色,过来打圆场。

要说城府还是刘亦菲比较深,还不等她凯子表现出一副“走,有种咱们到外面商量商量”的时候,她一把拽住了凯子的手,温和道:“同学,以前都没有听说过你的名字,希望你不吝赐教一下!”

学生之间就应该有这样生动活泼,意志清明的交流,哪怕是带一点好面子的纠缠,这都是见过太多腥风血雨尔虞我诈的夏夜之所乐于接受的。

所以,他抱歉地笑笑:“我叫……”

正在这时侯,门口一个男生连奔带蹿地跑了进来,声音有些异样地喊:“夏夜之……夏夜之……谁是夏夜之!”

刘亦菲的凯子听着耳熟,一转脸,见到竟是班长,连忙过去打招呼。本来今天他们班在这层上课,他是翘课来陪女人。

信电学院班长在江大也算小有名气,刘亦菲的凯子见很多人都跟他打招呼,自己也就走上去搂着班长肩膀,倍感有面子的打趣道:“是不是也受不了寂寞来这看美女了?用不用我媳妇给你介绍个?”

班长见他过来纠缠,一把被推开了,闹得他一个尴尬。

或许是班长有点急,在这群学长面前,也忘了该保持低调。

“谁是夏夜之?”他环视一周,喊道。

夏夜之站起身,看着不相识的男生狐疑道:“我就是,你找我什么事?”

班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有些摸不著头脑,逆光而立的这个男生也没有什么特别嘛!

看着他面色不善,张宇和郭凡撤了撤位置,回到座位,谁知道宿舍这位杯具哥们怎么惹着这位信电学院下届学生会主席,在大学,惹事这东西么……

还是不要殃及池鱼,能躲多远就避多远吧!

可是他们心底的算盘还没打响,班长说了一句令整个教室哗然的话。

“我朋友岑琦叫你出去一下!”

第四十六章 你是影响不了我的

信电学院某姓班长在江大还算有一定知名度。

知名度意味的地位,从国家政党到幼儿园小盆友概莫能外,试问有几个男生在四年大学中不愿意成为瞩目的焦点,不愿意从犄角旮旯钻出来成为公众人物?

信电班长肯定不是。

不过,若要说比起岑琦的知名度,他还真就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所以,他走进来的不顾自己小学弟的身份吵吵的时候也就少部分男生跟他打打招呼,但是当听闻岑琦在这个教室门口的时候,那种骚动就不是一般地强烈。

对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校花,很多人没有见过,即便见过也是在赶课的途中惊鸿一瞥,要说这么好的近距离观察机会实在难得。

一个是大众情人,一个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子。

事出无常必有妖。

于是,趁着课间,能跑出去的都挤在楼道里。

班长同学仿佛是调停中间人,小跑到站在走廊厅台边眺望落叶湖风景的岑琦身边,道:“小琦,夏夜之同学帮你叫出来了!”

说这话的时候口气超级温柔,跟刚才进阶梯教室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岑琦温和笑了笑,谦恭道:“谢谢你!”

信电班长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耸了耸还算宽厚的肩膀,道:“那个,对了,今晚你有没有空,朝花夕拾社团搞了一个沙龙,我想请邀请你过去指点一下!”

朝花夕拾是江大诗歌爱好者成立的社团,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本来是一个得不到学校资金支持的小团体,然而时过境迁,十几年过去,当初的创始人如今在中国文豪圈子里颇有点地位,零四年的时候进入中国作家协会,发表过几篇关于现代诗歌走向和生存的见解,获得瑞典文学院的青睐,并于一年前移民爱尔兰。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如今的朝花夕拾已经从一个玩票性质的社团,过渡为正经的诗歌研究团体,单是江大每年的拨款就差不多是其他所有社团的总和。

而且还同爱尔兰,英国、俄罗斯等很多高校建立的学术交流研讨会,每年七月份都会派精英前去各国学习。当初纯属爱好者参与人气零落的社团如今已是极难加入。单是在全国A级诗刊上发表作品三篇以上的条件足以成为高高的门槛。

所以当信电班长说出邀请岑琦前去指导时,很多人申请加入朝花夕拾抱着出国学习心态的知性女生眼里都闪烁出嫉妒的目光,她们很清楚,如果岑琦过去,十有八九会得到一个夏天出国的名额。

不只在学校,在任何一个地方,美女总是享有特权,况且是称得上天生丽质的江大头牌!

就在所有人觉得作为中文系才女岑琦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时,她却摇了摇头:“不好意思……”

“那明天或者周末……”不等岑琦说完,他便追问道。

“不好意思,我还有许多自己的事情没有做完……”

“那下个月,下个月呢……”

信电班长锲而不舍,可是岑琦已经推开厅台的门,向落叶湖走去,同时望了夏夜之一眼。

手挽明星走过好莱坞红地毯的夏夜之本该静若止水,可是当那种已经超越了嫉妒的目光像针一样射来的时候,心里某个位置还是有一些异样。

这倒不是说身为基纽幕僚的那个灵魂活回去了,而是因为离开老鬼小诊所的那天,他决定选择一段新的生命历程,在他的心中已然没有任何一件事要高于他在四年前那个夜晚许下的承诺,哪怕是死亡。

“对不起,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找到你,希望不会对你造成影响!”

杨柳岸边,和风微送,湖中波光粼粼,不知谁用蜡质折的“表白船”被清风吹到了这边,岑琦淡淡说着,走下台阶,捡起一只搁浅了的,写着情意绵绵表白的小船,转了个方向,向前送去。

周围不远处十几张木椅上缠绵的情侣不约而同向这边望来,而随便抬起头,坐落于风光怡人的落叶湖边的教学楼上都能看到探出窗口的黑色脑袋。

夏夜之在离她几米远爬满常春藤的凉亭里坐下,俯身对撩拨着湖水的岑琦道:“我无所谓,除了宿舍的人,没几个认识我的,倒是你,不会因为一些闲言碎语造成什么影响吧?”

岑琦只是侧了侧脸,浮出一抹衬着碧绿波光的笑靥:“没关系,你是影响不了我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岑琦抬起了脸仰视着夏夜之,迎着高大教学楼和两弯弧度的眼眸没有再避开,也没有再躲闪。

夏夜之眉心骤然蹙了一下,看到的再不是那晚坐在避风塘里的岑琦。

如果这个就是所谓令泰坦尼克号郁闷的冰山,那么不知谁可以去消融?

“对了,这个是你的衣服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岑琦站起身,拎着一个时装袋在夏夜之面前晃了晃,“希望你不要再做一些没有结果的事浪费自己的时间……嗯,我想说的就是这些!”

岑琦本来想说什么,不过还是没有说出口,夏夜之细腻的心里很明白,不做过多解释不是她高傲,而是不在乎。

索性,他非是波什、非是信电班长、非是许许多多的路人甲乙丙丁,非是情窦初开的男孩,非是从前那个自抑自郁患得患失的夏夜之,也非是哪个将岑琦追到手的视作人生终极目标的痴情种子,所以他同样不必解释。

“以后不会了!”

“十分抱歉打扰你了,回去上课吧,夏夜之学长!”岑琦将时装袋交到他手上,笑着挥了挥手,穿越走廊。

“我靠,我靠靠靠他老母,岑琦送男生东西,咋不送我?她要是同意做我女朋友,我把处男贞操留给她三年,五年也行哦!”

“滚一边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那贞操值多钱?我估计,岑琦初夜两百万也有人买!”

“绝对有,以前听说过东江夏海集团总裁想让她做红颜知己,开价五百万,买五年!”

“五……五百万?真的假的!”

“废话真的!”

“嗯,差不多,我估摸着只多不少!”

“结果呢?”

“是啊,岑琦答应没?”

“这个……”

“怎么?”

“嗯,下了课晚上烧烤摊前细聊吧……”

“切!”

随着铃声响起,黑压压的人头带着各种非议散去,

看到郭凡他们几个人在门口磨叽,夏夜之知道免不了又刨根问底,干脆也懒得去上鲍蓉蓉的课,于是溜达着向篮球场走去。

第四十七章 篮球场航母勇撞冰山事件

袁小操这个学期的体育课本来可以选修她最喜欢的舞蹈,而且听说每个学期有几节课还会找秦娆客串。

事实上,她与秦娆没有打过交道,甚至两年里只有那么寥寥数次擦肩而过的机会,所以她很想在那位绯闻不断的学姐淡出江大前认识一下。

毕竟,跟岑琦在一起久了,会在一定程度上与寂寞为友。

孤单跟寂寞不同,孤单只是没有人在你身边,而寂寞却是所有人在你身边,你却觉得还是一个人。

在她两年的时光中,岑琦就是这样的女孩!

如果岑琦矜傲,她兴许会理解,会高兴,因为每个大学的校花都该如此。

可是,她骨子里并不骄傲,她只是冷,一种令人心疼的冷。

袁小操选择最不擅长的篮球课,起初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此,她只想陪在岑琦身边,照顾她,这不是姚婷和张欣然那种百合情深,而是一种绿叶对红花的眷恋。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在篮球课上会遇到一个喜欢的男孩子。她一直以为飞蛾扑火的爱情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惜月老的牵线总是发生在不经意间。

也许是一个回眸,也许是一个背影,却偏偏无法抵御。

那个男生叫徐程,江大篮球队分卫,她到现在也不理解这样一个篮球玩得很花哨,投篮很流川枫的男生为什么会选修篮球课,她同样也不知道徐程是否明白了她的心意,反正两个多月,十三次篮球课了,她依旧这么傻傻的,哪怕测试不及格,哪怕总是看到篮球老师那张令人厌烦的臭脸。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很简单,就是喜欢他所喜欢做的事,哪怕自己本身没有很大的兴趣。

那种可称为这个时代少有的单纯感情如今就发生在袁小操身上。

又是周四下午,袁小操早早就来到操场,带了一水壶中午偷偷在宿舍用违禁电器煮好的绿豆汤,他在人头攒动,被磨得有些反光的操场上寻找着早已烙印在脑海里的身影,终于在一群赤膊上阵的高大男生中间,见到了身材轻盈的徐程。

“徐程!”

袁小操喊他时,正好徐程投进一记难度颇高的后仰,她就像自己通过了万恶的罚球线投篮测试一样高兴。

那边几个光背的哥们很艳羡地对徐程使眼色,示意在操场边站着的袁小操,袁小操摇着手里的水壶,眼睛弯成了一线,不过徐程只是点了点头,四下望了望,并没有走过来。

如果换作其他人,以袁小操小小的骄傲性格,大概会嗤之以鼻,说两句讽刺的话。可是当那一身印着四号的江大球衣在徐程快速急停,脚下白色的阿迪篮球鞋在水泥地面上发出“吱吱”的摩擦声时,袁小操激动地合着手,“徐程加油!”

“隔着三个场地就能听到你的女高音了!”

一双手搭在袁小操的肩上,道:“呦,勤快的丫头还给我煮了汤?”

“岑琦,你别,你别!这是我……”

袁小操看到岑琦将水壶报过去,捏着两只小拳头在岑琦身边乱跳。袁小操长相不能说漂亮,但绝对是喜人的类型,一双大大的眼睛,两个小酒窝,懂得生活的男生多半会喜欢这种类型,尤其是她充满活力的性子总给人鼓舞。

岑琦嘟了嘟下唇,促狭看着她道:“真是的啊,上个星期也不知道谁中暑了,我冒着被院里批斗的危险用电饭煲熬绿豆汤,要不怎么说重色轻友呢?”

“哎呀,我记得嘛!小琦,你就饶了我这次!”袁小操弓着身子,扑闪着两只黑葡萄大眼睛,伸出一根手指比作一,乞求道。

两个女孩矗立在上千号人的球场上,拉起了一道瑰丽的风景线,一百米外足球场等待上课的学生密密麻麻扒了一铁丝网,起初在靠近那边的篮球场练习投篮的女生还有些羞怯和欣喜,不过当她们发现那些视线直接以四十五度忧伤倾角望向对面时,不禁有些失落。

同样,置身篮球场上奔跑的男生分化成越战越勇和驻足旁观两个极端,这边徐程所在的篮球场不知谁走了神,一下子将球朝场边的岑琦和袁小操抛了过来,眼看要砸到两人,一道身影飞快的扑了过来,横身飞起,将篮球捞到一边,可是惯性太大,避开了岑琦无法避开袁小操。

“砰!”

两人滚在的一起,跌倒。

袁小操手里装着绿豆汤的水壶划了一道弧线,向后扔去,就在水壶快要堕地的时候,一只手分毫不差地拎住了水壶袋子。

和袁小操一起摔在地上徐程咬了咬牙翻身站起,也不管手肘上的一块擦伤,走到岑琦近前:“岑琦同学,你没受伤吧?”

岑琦顾不上说话,赶紧来到跌得七荤八素的袁小操身边,道:“小操,你要紧不要紧!”

袁小操吃痛地揉着胳膊,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没事吧,袁小操,对不起!”

徐程来到近前,托着袁小操两腋将她抱起来,轻轻拍打着她身后的灰尘,歉疚道:“要不要送你去校医院?”

那一刻,袁小操两行本已经忍住的泪水不禁滑落,差一点就忍不住撞进徐程的怀里。

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微笑:“没事没事,就是稍微有一点疼!徐程,你不用管我,快去打球吧!”

“要不我去给你们买汽水……”

徐程看了眼岑琦,去外套里摸钱。

袁小操攥着两只黑黝黝的手掌,深怕弄脏徐程的T恤,以手背在他腰际推了一下:“不用担心我,没事啦,真的没事,我还有绿豆汤,绿豆汤……”

袁小操惊愕地看着空荡荡的手里,脸色转白,“我的绿豆汤呢?”

“呃,你的绿豆汤真的很甜很好喝!”,

身后一个男生捧着水壶,走了过来,擦了擦嘴角的豆渍,由衷夸道。

“你……你这家伙怎么喝我的绿豆汤!这是我给徐程……哎呀,你太过分了!”见那男生又要对着水壶嘴喝,袁小操一把夺了过来,瞪着他咬牙道:“你这个人懂不懂礼貌?女生的水壶你们男生能对嘴喝吗?”

那男生大咧咧一笑,搔了搔后脑:“不好意思,我是转学过来的,今天走了一路,实在口渴,于是……再说了,刚才不是我接着你的水壶,现在一定摔烂了,按照国际有偿条约,我只喝一半不过分吧?”

“你……”

袁小操还想发飙,被一旁的岑琦拽住:“算了,算了!”

“呵呵,还是岑美人大度啊!”

那男生随手掏出两张湿巾递到她俩面前,笑道:“岑琦,跟我交往吧!”

哗——

他们所站两边的球场,顿时哗然。

江大男生剽悍,自古有之。

这都源于江大女生太过美貌的缘故,所以沉稳如戴斌韩端懂得迂回,放浪如谢弋也明白甜言蜜语的怀柔。

像这般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如此不珍惜脸皮的人物还是很罕见的,以至于岑琦一时也怔住了。

好在袁小操这艘巡洋舰又在雷达上找到了准星,她一叉腰,指点着男生,“喂喂喂,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你要能在一分钟内拼好魔方,我答应岑琦跟你做朋友!”

“呵呵,真的假的?”

男生不信地睨了睨她,对岑琦说:“皇帝不急太监急?这要看岑美人的!袁小操,你能做主吗?”

袁小操听到对方连自己名字都喊出来了,还暗讽自己多管闲事,拉了拉岑琦:“你把魔方给他,对这种死皮赖脸又大言不惭的家伙不要在乎他的面子!”

绿荫浓密的操场上,几缕阳光从枝叶间渗下,在岑琦那身天蓝色运动装上投下斑驳疏影,岑琦踟蹰了一下,不想自己这个唯一的朋友在喜欢的男生面前丢面子,于是点了点头,从米奇挎包里拿出魔方,在手中啪啪啪打乱,交给他。

袁小操扬着脸,看着这个比自己高一头的男生,帮腔道:“喂,让我们大家看看你有什么资格要求岑琦跟你交往!”

男生失笑地接过魔方,“多谢岑美人手下留情,没有打乱得不可开交,就凭你的这么善良的性格,难怪能有这么多拥趸,呵呵,我决定正式追求你了……给!”

“了”字的话音刚落,男生便将魔方塞在木讷的袁小操手中,“多谢关照!”

袁小操使劲揉着手中的湿巾,怔怔地看着腕表。

二十七秒!

“不行,不算!岑琦还没有和你比!”袁小操急忙将魔方塞给岑琦,“小琦,赢他!”

可是,岑琦流云划过的眉宇却轩了轩:“人家比我厉害的!”

呼!

一阵此起彼伏的轰动。

这个时候,许多人的脑海里回荡起当年的那幕,揪心的、失望的、暗骂的,几乎每个人心中都有些担心——

岑琦,不会融化了吧!

然而就在此时,徐程走了过来,用高大的身躯挡在岑琦身前:“哥们,刚才赌约说的是做朋友,并不是说男女朋友!”

袁小操咬着嘴唇感激地望着徐程的侧脸,一句话也说不出。

男生就该这样,让女孩有安全感吧!

男生见到忽然出现篮球青年,耸了耸肩:“难不成,还要比比篮球吗?”

“我正是这么想的!”

徐程自信一笑,迎着阳光的脸镀上彤色的炫彩,伸出宽大的手掌,笑道:“江大篮球队后卫,徐程,请多指教!”

那一伙想入江大篮球队没有资格的哥们也拥了过来,站脚助威,口哨连天,整片篮球场像一个漩涡一般,快速将其他场地的男生女生吸了过来。

开玩笑,江大篮球队技术排的上前三的徐程和一个只会动脑子玩魔方的男生,比篮球?

没道理呀!

然而,那个穿着一身白色短袖衬衫,一条灰色牛仔裤的男生相当开心似的,伸出了干净的手掌,与徐程相握:“杜克大学篮球队PG,SG双能卫,MikeLee,请多指教!”

两只手搭在一起,徐程洋溢的微笑陡然凝固,手心上带着泥水的汗渍留到男生的手腕。

“MikeLee?你,你是NCAA……”

“呵呵,那是以前的事了,现在我叫李林林,江大三年级,请多指教!”

第四十八章 2V5

袁小操不知道NCAA,就像很多人不知道CCAV一样。

但是,十分喜欢篮球的岑琦却知道。

听到男生报出名字,她不禁愕然抬头,她从来不是盲目信奉的人,所以看着这个横空出世从世界名校转来江大的男生抱了九分怀疑。

为什么?做什么?

她脑海里浮出许许多多的问题,难道真的是追求自己?

她不是自恋,也没有那个天分。但是对于一个不只会三步上篮,定点投球的女生来说,心底还是不由动了动。

李林林差不多一米八三,比徐程要低一些,白衬衫,灰色纯棉牛仔裤,一双AIR白色篮球鞋,平平常常普普通通,如果他不是这么自信,即便在人群中也不会脱颖而出。

徐程的震撼则远比岑琦大得多,他嘴巴张了张,不知该说什么,索性转身走到篮球架旁,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

“都来篮球场,嗯,都来……去找韩端,那些上课的也都叫来,快一点!”

听着他凝重的口气,那帮光着脊背的哥们忽然感觉自己很傻,怎么就从很有优势的嘲弄者变成没有气势的旁观者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个个任汗水从晒得黑黝黝的脊背上流动臀部,打湿裤子。

篮球场上也只有无忧天使袁小操还懵懵懂懂,咋咋呼呼。

球场上的骚动,自然惊扰了体育老师,本来以为又是哪个热血青年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不过当他们见到一个穿白衬衫的青年手里拿着篮球简单地在身侧拍打,而号称弹跳力惊人的徐程做着流畅的胯下交叉运球。

平日里他们也偶尔跟江大篮球队切磋,不过每次都输十几分,关键是防不住徐程的速度,眼看没事干闲的慌选篮球课的徐程貌似因为江大几乎无人不知的岑琦欺负一男生,这几个而立之年的体育老师也仿佛找到了年轻时的血气方刚饶有兴趣地结束了科目,挤在众人前。

做完一个连续胯下运球的徐程,看到李林林不顾弄脏白色衬衫斜抱着球望着自己,脸不禁一红:“你准备好了吗?”

“我没问题,你还需要时间吗?”

这句话从来都是他问别人,今天,居然反了过来。徐程不是对自己不自信的人,在他心里纵使国家队那几个后卫跟自己比速度和弹掉也不一定会输,可是面对李林林不知为何心底总是虚了一截,而且是一大截。

或许是NCAA的名头太盛?或许是明明可以当选MVP却急流勇退?还是那个可以与AI媲美的称呼?

一时间,他也有些搞不清。

“哎,徐程,你快点啊!我们这还有课呢!”

一个戴阿迪王遮阳帽的体育老师起哄道。

徐程吸了口气,强自挤出一抹笑。传闻毕竟是传闻,也许言过其实,看对方身材比自己低,肌肉也没想像中那么强壮,也许只是技术?

但是现在不是团队篮球,而是斗牛单挑,唯快不破一力降十慧的情况下,谈技术不如谈速度和爆发力。

“好了,来,请准MVP指教!”

徐程说的声音很大,是在为自己鼓劲,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李林林身份,都以为徐程在嘲弄那自不量力的家伙。

李林林轻轻哼了一声,只是平平淡淡拍着球来到徐程面前,就在徐程以为能拨到球的那一刻,李林林一个压肩,左手轻轻遮着徐程的身体近乎倾斜贴地般从徐程左手边突破。

好快!

徐程心中暗叫一声,身体如弓一般向后飞撤,两只小腿显出轮廓分明的肌肉。这一步撤的相当大,而且伸展手臂做了标准的姿势,完全封住了李林林的路线,如果他在往前压肩,一定会带球撞人。

然而,徐程万万没想到对方那极大的一步只是真的不能再真的假动作,眼看他要撞倒自己的一瞬,李林林右手持球,反胯下穿越,将球交到左手。

“上当了!”

没看过半分钟美职篮联赛的袁小操也能看出门道,实在是李林林太柔软,于是紧张地大喊了一声。

徐程身为江大去年夺得大学生联赛亚军的绝对主力,反应着实很快,眼看第一招被骗,重心脚一撑地,又扑了过去,即使赔上犯规,即使有点不光彩也绝对不能让他从自己右边突破轻松上篮。

所谓的时间差,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一下产生了。

李林林左手持球,并没有直接突徐程右手位置,而是一个华丽的转身,身体绕着扑上来的徐程转了半圈,依旧是他的左边,随着“啪”地一声,球不差分毫的撞击地面再弹回手中,李林林以两个大身位的优势完全摆脱了徐程,直接面相篮筐。

那一身白衬衫,休闲牛仔,几乎以所有人想不到的姿势凌空飘起,身体前倾三十度,单手大力劈扣。

“砰!”地一声,斯伯丁的标志在重重亲吻了篮圈内侧之后,划着美妙的弧线,崩上了十米高处,然后旋转,坠落,跳到了场边岑琦的脚下。

剧烈颤抖的篮筐下,李林林尴尬地搔搔头:“FUCK!玩大了!”

几个蹲在那边的体育老师,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满脸瞠目结舌。

戴阿迪王遮阳帽的体育老师满脸不可置信。

那完全是美式职篮的打法!

江大哪有这一号人?

他操着蹩脚的普通话问道:“你是哪个学校的?”

“江大!”

李林林人畜无害地笑笑,走到岑琦身边,“岑美人,我还行吗?”

不等岑琦说话,揪着领口的袁小操拧着两朵小细眉,不服道:“你球都没进还显摆什么,这回轮到徐程了,有你好看!”

袁小操拢着嘴,喊道:“徐程,不要输给他,加油!”

看着比自己低一头的丫头,李林林有点苦笑不得,转身将球抛给徐程。,

“来吧,徐程大哥哥,一定要打败我,否则袁小操就是我妹了!”

“你无耻!”

“切,我就无耻你,怎么样?”

李林林大咧咧走到三分线前,一拍掌,脸色冷了下来:“利索点,能进三秒区就算你赢!”

能进三秒区就算你赢?

好大的口气!

周围人忿忿地喧嚷着,拿起塑料瓶重重地敲打的地面,一时间,喧闹异常。

可是,这些鼓励对于这刻的徐程全部化作了压力,去年大学生联赛上被华侨大学分卫压制的情景一幕幕回印在脑海里,只是麦克李要强于那个人。

远远的强于。

至于是否比得上AI,恐怕永远不是他这个层次的球员能明白的!

“你拍球太高!”

“什么?”

“而且,太靠前,身子压得不够低,这样球很容易被断!”

徐程连忙转身背后运球,推土机般往后靠近篮圈,结果从背后伸出来的一只手轻松将球波掉,“背转身重心脚怎么站你都不知道?能护住球才怪!”

“……”

徐程脸一阵红一阵白,偏偏他又不是那种死皮赖脸的人,所以即便当着这么多人被指出毛病,他也是闷闷无语。

掘着骨,咬着牙,忍着辱的徐程,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场边,正要捡球,另一只手搭在了上面,单手将球抓起。

“韩端!”

徐程失声道,“你总算来了!”

一个身高一米九零的男生拎着挎包踱出,随手将包扔在地上,点头道:“徐程,不用单挑了,咱们差的很远!”

韩端说着,扯掉身上套着的绿白色波士顿训练服,将球抛了过去,“高手,打一场比赛吧!我们五个人……”

他一转身,指着身后三个翘课的男生,由衷道:“你开个赌约吧!”

“我的赌约就是……”

李林林走到韩端近前,轻声耳语了几句。半晌,韩端啼笑皆非道:“这个恐怕办不到!不如赌我钱夹子里面所有的钱吧,我们输了,全是你的。假如你输了……”

“我钱夹是泡妞用的!”

韩端无语道:“你输了,什么都不用,但是……”

不等他说,李林林摆摆手:“免了免了,你能赢了,我立马滚蛋,回杜克大学!”

那三个人脱掉衣服,全部甩给了篮球队第N人,工程系的老徐。

刚才李林林的表现老徐都看到了,自己上,绝对是“卧底”的料,到这会他也不再像平时那么急切,反而心平气和地想看看杜克大学的转校生如何强大。

韩端将一包中华散给几个体育老师,道:“麻烦麻烦,领导们给卡卡哨,严谨一些吧!”

都是老熟人,而且就差几岁,四五个体育老师也不矫情,收拾了收拾,开始清场。

韩端趁着这个时候对李林林道:“高手,你随便选几个人吧!如果不怕卧底,也可以选我们篮球队几个替补!”

一接到徐程电话,得知麦克李来了江大,韩端连关系到学位证的补考都不参加了,直接翘了跑过来,看到徐程几乎被耍,他就明白了麦克李是什么样的人!

以他骨子里的骄傲一定不会选篮球队的人!

然而他还是没想到,李林林指着站在岑琦身后的一个男生道:“就他了!自从跟LBJ玩完,好久没2V5了!”

众人齐齐甩脸望去,只见岑琦身后站在一个身高七六、七七左右的男生,正叼着一支烟微微错愕。

而抱着衣服的老徐则大跌眼镜喊了一声:“靠,夏夜之?”

第四十九章 那一抹隽永的一骑绝尘

夏夜之从教学楼出来,原本想去操场活动活动,没想到今天下午有课,眼看球场的人头攒动,正欲离开,却被李林林和徐程的单挑吸引了。

料不到,江大篮球队出场直接要求五人比赛,而李林林居然让他一起。

“我不会打球!”

夏夜之叼着烟,有点木讷,比他木讷的是班长老徐。

靠,三年里别说打球,一次体育活动也没见过夏夜之参加,打球?他会吗?

袁小操拉了拉岑琦,嘀咕道:“小琦,不是你把他叫来的吧?”

那天岑琦彻夜未回,袁小操着急地给她打电话,岑琦说没有事,在亲戚家里。第二天早上回来,袁小操发现岑琦拿着一件男生衣服,岑琦说那是表弟的,但是她记得在餐厅,递情书的小子明明穿过。

一个不好的念头在她心中慢慢酝酿成型——

该不会是两个人那晚……

在江大,女生校外与男生过夜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她们宿舍有两个人已经住在了外面,除了上课平日里很少见。这个学期开始时,她其实还对那两个同舍女孩嗤之以鼻,觉得她们不自爱,可是在遇到帅的像流川枫一样的徐程之后,不知为何,夜里总会胡思乱想。

想与他牵手漫步在洒满丁香花的林荫小径,想与他坐在被夕阳染成彤色晚风微漾的湖边石椅上,想与他在东江繁华的步行街相拥而过,惊起无数羡煞,想与他那薄而坚毅的嘴唇轻轻划过的震颤,甚至想有一天当他提出要她共沐伊甸之美时自己的纠结……

也许正是因为女孩子这点春心媚媚的改变,那本该指责岑琦这个死党和生命中最重要的姐妹糊涂的话语变作了一句酸丢丢的探寻。

问完了,连她自己的脸也红了。

岑琦与夏夜之极为相同的一点是,两人都不爱解释。她捋了捋马尾,看了夏夜之一眼,轻描淡写道:“看来还是影响你了!对不起……”

听着她轻柔欲隐的声音,夏夜之将烟蒂踩灭,“不怨你,我自己的问题!”

两个人惊鸿间的对话,震得老徐精矍,手里的衣服坠了一地,他实在搞不明白,夏夜之这小子怎么换了个精干的外形,就能踩上天屎。

就在这空挡,李林林挤进人群,扶着袁小操的双肩,对夏夜之道:“伙计,上来!”

“你确定要我上?”

夏夜之狐疑地看了他一眼,问道。

“那当然!你没有看到么,我女朋友岑琦和小妹袁小操都对你寄予厚望呢!”

“谁寄予厚望?谁是你小妹?白痴,把手拿开!谁是你小妹!谁是你小妹!”

袁小操一个旋身,打掉他的手,鼓着腮啐道:“见过脸大的,没见过你这么脸大的!小琦,你别光沉默啊!你不说话,这家伙会得寸进尺的!”

袁小操在她腰间挠了挠,施展出了拉拢战线同盟的小伎俩。

可出乎意料的是,岑琦居然当着数千人,将天蓝色外套脱掉,塞给了袁小操,“能跟美高校准MVP一起打球的机会可不多,这个机会我不能错过!我也想上!”

那一刻,一件白色的网眼大背心出现在众人眼中,从她腋下宽松的空隙中,并不能称为丰腴的胸部被黑色的连腰抹胸遮着,两根背带搭在肩上,从背心外露出,与其他女孩透明内衣肩带,形成完全迥异的对比。

在这个胸罩竟可能花哨的时代,也许只有岑琦才会以这一袭惊天动地的黑色束身束腰抹胸拉开风景线。

那一刻,不知有多少男生回味了清晨起床时那朝气蓬勃的一幕。

那一刻,有多少道貌岸然的斯文男,顾不上被骂色,恨不得将眼睛抠下来,从岑琦纤细的手臂下伸进去,放在她的胸口。

那一刻,几秒前还是哗然到震耳发聩的操场上,就那么默契地滞了一下。

之后。

掌声雷动如潮——

“岑琦,我爱你!”

“岑琦美女,嗷~”

“岑琦老婆,跪求你再脱一件~”

“满地打滚,三百六十度昏天暗地求~”

“岑琦,扣篮!!!”

……

一时间,无论是牛逼哄哄的江大篮球队,还是身手无底线的李林林,全部成了配角。

岑琦在一片呼啸中,前倾身,右手运球跑了几步,在篮下轻轻跃起,抬手臂,撩手腕,指尖一挑,那只斯伯丁被抛出一个如她般美妙的弧度,擦板入框!

落地时,穿着黑色的运动鞋的后脚很帅气地扬起,然后,运球再转身,一记绝对男生化的跳投。

打板,再进!

“我会尽力量不给你丢脸的!”明媚地有些耀眼的阳光下,岑琦摘掉无框眼镜,放在篮球架边,对着李林林伸出手。

李林林摸了摸下巴,细长的手掌裹住她的素手,傲然道:“好吧,那我也会尽力对得起你的信任!让你看到在这项运动中——”

“呵呵……我就是王者!”

岑琦微微张着嘴巴,点了点头。

旋即,她双手抱着球,来到韩端和那几个如木桩一样戳在地上的江大篮球队队员面前,扬起脸:“我水平很烂,不过加我一个可以吧?”

几人面面相觑,还沉浸在刚才的片段中。

他们很想问的是——

岑琦,你何时跟男生握过手?

被心里这个命题搞得浑浑噩噩的韩端尴尬地咳了一声,“这个,那好吧!欢迎校花……”

“岑琦同学,你快下去吧!”

不等韩端说完,徐程抢上前来道。

“为什么?你是看不起我的水平吗?”

岑琦有一丝倔强地眯了眯眼睛,她的眼睛不是漂亮形容的,就像她的人永远不需要绝色两个粗俗的词语可以代替一样。

或许是因为戴眼镜时间有一些久,她的眼神不再如星空皓月清亮,而是带了一层雾蒙蒙的磁性,可就是这种很多戴眼镜学生都有的磁性反而让她的目光变得更加诱惑。,

“我在你心中就是这样的人?”徐程深吸了口气,有些委屈道:“这样激烈的对抗,你伤到自己怎么办?”

倏地,岑琦怔了一下。

因为前面那句话。

也因为刚才救球的那一幕。

岑琦不经风霜的脸容瞬间绷紧。

她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场边的没心没肺对她挥手的袁小操,心里不知怎么揪了揪,冷道:“行了,男人不要那么啰嗦!”

说着,丢下一脸难堪的徐程转身走开。

另一边的李林林却对夏夜之勾了勾手指:“队友,你快上来呀!白穿了我们的队服了?”

“呃……”

夏夜之看了看自己的白色T恤,又看了看李林林的白色衬衫,最后眼神落在岑琦的白色网眼大背心上,不觉莞尔:“那好吧,但是输了可别怪我!”

“切!如果输了,美国国家队教练脸上也无光!”

夏夜之正一头雾水时,岑琦淡淡道:“他说的是K教练,你不懂篮球,不知道也是正常!一起来吧!”

夏夜之叹了口气,无奈地将手中放着外套的时装袋交给满脸不情不愿的袁小操,走上操场。

戴阿迪王遮阳帽的体育老师脖子上挂着哨,看着很给面子选他课的“手下爱将”窈窕的身材嘿嘿直笑,关照了几句不要勉强。

“准备!”

他抿着哨子,示意争球,结果李林林摆摆手,“准备什么,直接把球给他们,放马过来!”

“大牌就是不一样啊!”

阿迪王赞叹了一句,将球扔给韩端,低声道:“别给江大丢人,小子们!”

江大篮球队在场上五名主力都是去年夺得大学生联赛亚军的人马,小前锋韩端无疑是第一人,也是篮球队队长,也是学校仅次于英国贵族哈罗公学毕业的赵炫江的第二帅哥!每次只要是他打球,看的人绝对不会少。

即便是偶尔和朋友在室外场地玩玩,不远处的台阶上也会有小萝莉眼巴巴地观望,只可惜,因为江大另一花旦秦娆的关系,韩端从三年级开始再没有和其他女孩交往过。

大前锋,叫陈磊。十足的猛男,据说卧推150公斤的狠人,单是站在那里,大臂间经络分明就足以令人畏惧。

中锋,脑残。大冬天光脚穿拖鞋,一顿八个馒头,喜欢小泽玛利亚的呻吟声,曾将床板压碎过两块,造成下面一位仁兄睾丸撕裂,打架斗殴欺负小萝莉无所不干,罪行累累……

控卫,江华。曾在八一体校二队,后来被江大破格录取,控球技术第一,意识第二,体力第三,得分第四,女朋友……呃,这个令人羡慕,江大外国语学院讲师,学校唯一公开的一对师生恋,而且跟那位北外毕业的讲师一起住在教师公寓,令人羡慕。

分卫,徐程。很多女孩私下叫他流川枫。篮球队唯一一个名草无主,等人采摘的优质男生。

随着一声哨音,江华挥手让四个人上前,自己快速运过半场。徐程跟麦克李的单挑他没有看见,但是在篮球杂志上看到过这位中国纯血统的双能卫简介,据说,此人跟年轻时的AI有一比。

眼看他漫不经心地走过来,习惯性地做了一个背身运球的动作。

然而,与可怜的徐程一样,这种鸡肋的运球根本无法媲美NBA巨星,贾森基德的水准,李林林一手按着他的腰,另一手随便一掏。

“啪!”

球被打掉。

江华急忙转身,去追,可是李林林像一头猎豹一样瞬间就弹了出去,他连拉都没拉住。

更令他吃惊的是,一个单薄的身影已经灵敏地跑到了后场。

“接着!”

随着李林林一记精确制导的击地球长传,穿着背心的岑琦跨了两步,一个单手送球挑篮。

“唰!”

“二比零!”

阿迪王对着计分的同事做了一个手势,记分牌上鲜艳的“2”被翻了过来。

从空中落下的岑琦,溅起了几丝灰尘,她吸了口气,用手背擦了擦从脖颈流到胸口的汗珠。

起身,扬起了手,在李林林手掌上击了一下。

阳光在人间织布的氤氲中,那袭青丝高挽,倩影飘动的景象,不知会在多少人心中烙刻下时间永远无法抹去的印迹……

第五十章 心思

“江华,不要背身运球,麦克李的手臂长!”

徐程看到岑琦跟李林林击掌,心里隐隐泛起一丝酸涩,此刻他满脑子都是得分,得分,压倒李林林。

不能被她看不起,绝对不能输。

而江华耳中只是回响着砰,砰,砰的心脏激越声,连徐程的话都有些飘渺,麦克李简直不是人,速度,力量,意识,技术,什么都先不说,就说自信心差下的不是一斤两斤。

那个人明明和自己身材相仿,可是只要他站在面前,自然而然就是一种渊渟岳峙的感觉。

似乎理所应当!

他并不知道中国教育与美国教育最大不同在于对自信的培养。

一面以好管教为借口从教鞭打手抽脸,到嘴巴贴胶带再到辱骂罚站,一直在走着压抑收敛的路子,而另一面是鼓励的方式放纵张扬,如果抛却相形见绌,略见一斑的短见,只谈信心,中国的学生在水准上远低。

只是一个照面,江华便不敢直面李林林,只好依靠脑残的挡拆推进,进入阵地战。

因为己方只有三个人,所以李林林选择站在弧顶,防正面攻击,岑琦和夏夜之各自守在一侧底线。

“防不住不用勉强!”

李林林刚交代了一句,极其smart的岑琦便出现在脑残进攻的线路上,江华一传脑残一接,眼看比自己小了N号的岑琦挡在身前,脑残那辣手摧花的本性便暴露无遗,咸猪手朝着岑琦的胸部挤去。

岑琦没有想到他这么下作,整个身子下意识后仰,结果被他一撞,直接飞了出去,斜着摔倒在地上。

“咻!”

在男生们怒不可遏的抱怨声中,一声哨响中断比赛。

阿迪王赶紧跑了过去,想劝这个宝贝女弟子下场,不等他开口,岑琦已经撑起了身子,连身上的尘灰也没有拍打,走到了一边,对李林林道歉:“我本来能造进攻犯规……”

李林林宽慰地拍拍她的肩:“那蠢货再过来,你别管,我抡死他……”

顿了下,李林林若无其事地走开,留下一脸哭笑不得的岑琦。

脑残罚球,两罚都中,迅速退防。

也难怪江大在大学联赛里不是那种打酱油的档次,中锋罚球这么准,还真不多。

李林林接到岑琦传球球,挂着一脸漫不经心的笑容缓慢推进,双能卫的实力徐程和江华都领教过,都不敢冒昧的扑上去。

“不上来,我三分了!”

李林林离着三分线两米的距离,张手就投,球打在篮板,反弹了下进框!

整个过程,就像大人在欺负小孩。

袁小操很为难,一边是死党,一边是喜欢的男生,她不觉得自己是重色轻友的人,所以当死党一骑绝尘,潇洒地抛进一球,她心里替岑琦高兴,也好羡慕。岑琦的运动天赋她一辈子也学不会,就像她的美貌是她一辈子也赶不上的。

两年来,她一直把别人对岑琦的表扬当作是对自己一般,一荣俱荣。

就像去年夏天的消夏晚会,某骚男在艺术礼堂前说岑琦是性冷感,她听到后,挤开众人,一脚将那家伙从十几层台阶上踹下去,肋骨断了两根。

为此,她到现在还背着一个处分。

袁小操没有想很多,她也不是远见卓识的女孩,她只希望岑琦笑,开心的笑,她就快乐。可是,岑琦二十岁的生命里仿佛弥漫着一层灰色,即便她在笑着,也能感觉到心灵之间的距离。

袁小操将这些归咎于岑琦的美貌,而且时常拿岑琦打趣,说她如果跟自己长的一样,肯定早就有男朋友了。

那一刻,她实际想的却是,“只要四年里你还在我身边,我永远保护你!”

袁小操像一朵倔强的牵牛花,不管别人将她非议成八婆还是女同,她一直默默站在岑琦的身后,从来没有离开过分毫。

但命运偏偏让她在这个学期的篮球课邂逅了徐成,第一个令她心动的男生,也就在潜移默化下,心中的单竿称不知不觉变作了天枰……

“徐程,加油!”

袁小操脸颊漫上一层酡红,拢着嘴大喊,潜意识中已经为比赛定了基调——岑琦一定会赢,不过徐程一定要拿最高分。

在场上的徐程一贯以冷静著称,不过今天却一反常态。见到江华屡次被李林林逼得狼狈,他干脆自己运球,结果这种单干行为将江华气得差点翻脸,其他几个人要不是看这么多人围观,真就爆粗口了,只有韩端无奈地笑了笑,撩了一眼马尾高束的女孩。

徐程的速度爆发力确实不容置疑,眼界虽不如江华,身体素质好的却不是一点半点。脑残一个挡拆堵住了李林林,徐程从右侧四十五度,斜插进去。

岑琦被陈磊卡着动不了,朝着没事人一样的夏夜之轻声喊道:“快去封他的眼睛!”

徐程心头剧烈翻动,肾上腺素狂飙,以至于将火气全部撒在夏夜之身上,在离着夏夜之半个身位的距离时,徐程双腿用力,整个人飘了起来,也不管会不会撞伤人向篮筐飞去。

一米八七的身高,加上臂展,确实很有威慑力。

就在众人以为站在篮下穿白T恤的哥们要被虐,摔得鼻青脸肿的时候,夏夜之出人意料地退了两步,闪到了底线外,为徐程打开了绿色通道。

十足的卧底作风!

徐程的大力扣篮属于卯足了劲硬把篮球往框里塞,与李林林凌驾于篮筐之上半只手臂的大力劈扣没有相比性,不过砸出的动静还是不小。

眼见球进,围观的人忿忿了。

“人家岑琦美眉一个女孩都敢挡中锋,你躲,你他1妈是不是纯爷们?是不是春哥的信徒?”

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声,后面的人纷纷嚷道:“不行滚下来,哥上!”

看来想上的人着实不少。

难道摔得鼻青脸肿也值?

夏夜之目前仍不能感同深受,那比世人虚假更虚假的面容挂着古井不波的笑意,不尴不尬地将球扔给顾盼流波的岑琦,看着她拍球。

岑琦运球,自然没人防。一路绿灯下,也就脑残象征性地沾点小便宜,谁叫岑琦也属于纯洁的小萝莉范围呢!

欺负小萝莉乃是人生一大快事!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

而换作江大篮球攻的时候,韩端明明有机会出手,却甘做嫁衣,将球分给徐程。面对夏夜之这个场上看客,徐程使劲刷数据。

公平的说,徐程的动作和滞空确实强大,也不亏能在361扣篮大赛中名列前茅,李林林也不管他,任由夏夜之处置。

一来一往,二十分钟悄然而逝。

无论江大篮球队,还是三人组,都很和谐,没有冲突。

中场休息,四十二对四十二,谁也不愿意多得一分。

第五十一章 精确制导

趁着中场休息,自告奋勇要将夏夜之这个卧底替下的人络绎不绝,阿迪王感到很无奈,也建议李林林换换人,但牛逼哄哄的大神级人物麦克李就是不换人,也不管这两个伙伴怎么打,反正输了分他就一人对五人,追回来。

一对五,相当华丽。

李林林属于连包夹也防不住的妖孽,关键是他的投篮,准的一塌糊涂。

半场二十分钟,麦克李一人拿了三十四分,岑琦同学拿了八分,卧底同学零分。

对于夏夜之“我家大门常打开”的作风,最高兴的就是袁小操了,所以中间时刻,袁小操很单纯地将自己绿豆汤分给了他一小杯。

看看离下课的时间差不多,韩端走了过来,坐在李林林身边道:“高手,下半场也不用打二十分钟了,咱们谁先到五十分谁赢如何?”

韩端的心思很简单,就是想激起李林林的好胜心,看看这个叱诧NCAA的人物最强悍的样子。

李林林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不矫情道:“好,玩完了我要去洗澡!”

“那来吧!”

一声哨响,下半场开始。

仿佛是有了明确目标,江大篮球队这几人打得很认真,脑残也开始一板一眼的要位置,率先攻下两分。

李林林急停急跑,还以颜色。

但是,篮球终究是五个人运动,除去岑琦条件限制,和夏不防的卧底身份,李林林不可能一个人防住不停倒手传球的五个人。

这时,此前为徐程甘做嫁衣一分未得的韩端终于爆发,发挥出他江大篮球队队长的实力,连续两记精准的跳投,一记还是李林林封到脸上时投出的高难度后仰。

瞬间拉开比分。

“高手,四十八了啊,还差两分!”

韩端一边返身跑着,一边指着蓝色的分数道。

李林林淡淡一笑,接过岑琦的球,先摆脱江华,一个体前变相将陈磊晃倒,转瞬来到对方半场,胯下转身假动作,第二次用相同的方式甩开了急着扑上来抄球的徐程。之后,一个克劳福德最擅长的背后换手跳步假动作,避开了抱着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心思脑残,在篮筐下起跳。

韩端一直在等待这个时机,他很清楚如果脚不离地的情况下,此人绝对不是江大篮球这些人能防得了的,但是只要他在空中,那么凭借自己高七八公分的优势,一定能扇他一个大帽。

哪怕他是美高校风云人物麦克李!

场边拿DV一直记录比赛的小女生,看到韩端学长冲了上来,兴奋地对准他的手,期待着那精彩的火锅。然而就在韩端大手即将封盖掉李林林的上篮那一刻,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李林林仿佛算到他的计策一般,飘在半空中的身体居然以韩端为轴心,转了一百八十度,从面对面的劣势,变为背对背直面篮筐。

他右手拉杆,将球换到左手,手腕一拧,篮球划了一道弧线脱手而出。在将将落地前,斯伯丁图标剧烈旋转,在篮板上一个本来已经很偏的位置擦了一下,旋转着砸在篮圈上。

“唰,唰,唰……”

转了足足五圈,球入。

小学妹难以置信,透过荧光屏看到的是对方飞快的动作,还有韩端学长傻傻地对着空气拍下的一巴掌……

“四十六!”

李林林擦了把汗,“我不留手了!”

看着他跑开的身影,韩端无语失笑。

差距!

江华底线接球,进攻。韩端跑位,接球,

眼看徐程斜插而入已经在夏夜之身前抢到一个转身面框的位置,作为篮球队队长的韩端无私将球分了出去,也就在同一时间,一道身影飞快穿过,就在徐程干拔跳投,球离手时,一记爆响的火锅拍到了篮板上。

“砰”地一声,篮球跳了起来,蹦到夏夜之怀中。

李林林落地,朝着一个人都没有的后场头也不回向前跑去,速度极快。

“快传啊,夏夜之!”

岑琦催促一声,但又怕夏夜之没碰过球扔到对方怀里,于是急着跑到他前边,伸手:“给我!”

“啊?你怎么不早说?”

夏夜之摊摊手,球已经离手,朝着天空中一架飞机射去。

“唉!”

岑琦吁了口气,有点无奈。这个男生什么都好,怎么偏偏不会打球?

就算你连传球也不会,至少打过沙包吧?方向上该有个谱啊,怎么朝半空扔去?

索性,岑琦不是那种耳提面命的人,她只是要求自己尽了力做好。

“算了,没关系!我们重新防守吧……”

岑琦微微垂下肩,宽慰着被没有素质的家伙们骂作“傻比”的夏夜之。然而,就在她擦肩而过的一瞬,整个场地上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惊叹。

她愕然转身望去,只见李林林在对方三分线前双手叉腰,凝视着篮圈正下方弹起的篮球,哈哈大笑,而一直对她动手动脚的脑残,双手抱着头,喊了句“哦买嘎嗒”。

“进了?”

岑琦讶然问道。

夏夜之并肩跟她往回走,擦了擦下巴上的汗,“我哪知道?”

眼看阿迪王跑到场中心,对场边计分的同事做了三分手势,那红色数字一跳,变成了49!

“哇靠,卧底真狗屎运!”

“你敢不敢再投个牛逼点的!”

“什么投的,是蒙的!”

……

后面几个刚下课赶来的男生轰轰嚷嚷叫嚣着。

“真厉害!”

被盖了帽的徐程英俊的脸上显出一丝促狭,拍着手道:“你这个球就算是跟麦克李比,也强多了!”

夏夜之听出他的话里有几分酸涩,将自己和李林林做比,无非是不想别人觉得他那记大帽被盖得太丢人,夏夜之没有当面揭穿别人心思来展现自己见微知著的爱好,所以抿了抿嘴,谦虚道:“我们是各有千秋吧,我不会运球,只会投篮,如果单挑可能平分秋色,如果说观赏,他至少甩我十条街!”,

“呵呵!那你再投一个让大家惊讶一下!”

徐程似笑非笑,站在他面前,大张旗鼓地要球。

韩端吸引李林林,将球交给江华,江华见李林林被引开,直接一个高吊将球交给比夏夜之高了不少的徐程。

看着球从半空落下,徐程斜睨了岑琦一眼,满脑子想得都是如何投出平日里最令他骄傲的高难度入球,不过,他怎么也想不到站在背后一直悠哉游哉的男生,竟然一下子冲到他旁边,以绝对不可能的高度将球凌空抱住,那可是在以弹跳力第一的自己面前。

“回防,回防!”

韩端顾不上瞠目结舌,大声招呼同伴退防,当先追着一路狂奔的李林林下去,徐程懵了几秒,刚要去追气喘细细有些跑不动的岑琦时,身后的声音响道:“别急着走,你不是想让看一次?那么……这就是了!”

夏夜之眯了眯眼睛,托着篮球的手,掂了掂,之后,嗖地一下,将球抛出,比之刚才更加离谱。

那只斯伯丁,像吃了万艾可般亢奋坚挺,先是超越了下意识跳起拦截的徐程,超越了隔离足球场的铁丝网,再超越了一排高耸挺拔的杨树,精确制导地划过了几十米的球场,朝着篮圈坠去。

李林林撇着嘴,斜睨着从头顶划过的篮球,直接转身走下场边,抱起那桶刚买来的饮用水狂肆起来。

已经到了极限的岑琦,撑着膝盖,望着那道如洲际导弹一般的弧线,当美妙的篮网与入赘的篮球亲密接触发出动听音符的一刻,她蹙着的两条淡若晨曦的黛眉慢慢舒缓,迎光而立的脸上落满了暖色深蕴的温霞。

即便是汗水沁透的天蓝色的运动裤,在屁股上留下一滩可见的阴影,即便是背心贴在胸口,显出狼狈的球印,即便是脸上一道一道,如花猫一般——

她依旧是最瞩目的焦点。

而那只举在半空的拳头渐渐地伸出拇指,对着隔了整场的夏夜之比划出一个“棒”!

夏夜之点了一支烟,凝望着碧蓝天空中那一道喷气式飞机划出的白色尾烟,心神飘远……

在人生这本小说中,有多少人只是自己生命中可有可无的配角呢?

他们是否如龙套一样停留,远走,熙熙攘攘,面目全非?

他们是否像那一道尾烟随波逐流,被风吹散?

也许,是的!

可是,谁又能否认那令人铭记的一瞬没有出现过?

那些跳跃的、瞠目的、懊悔的、自嘲的、艳羡的、失落的,像一张时间刻意安排的老照片,定格在夕阳西下的这个瞬间。

许多年后,回想起这一幕,他或者她会不会为离开的、永别的龙套说一句——

其实,我还记得你噢!

========

因为比较喜欢篮球,比较喜欢好多年前那发旧发黑发烂被无数人传来传去望眼欲穿的《灌篮高手》,所以多扯了一点。

不过回头想想,当许多年后回味起那样的天蓝,风清,回味起汗水的咸涩,校花的笑靥,斑驳的树影,回味起被时间渐渐抹去棱角隐匿于世俗烦恼的青春,你还会对曾经从你身边经过的龙套说一句,其实,我那晚做梦梦到了你!

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不知道你是否仍会偶尔望望那尾横贯天际不知去向的白烟,但是我知道你曾站在我身边!

和我见证了那个瞬间。

第五十二章 北回归线

星期四下午那堂体育课,几个中午喝了点酒的大四毕业生看到球场上那一幕因为太过伤感跟不知道轻重的小学弟发生了口角大打出手,最后惊动了保安。

一场本该用呼声和追捧来结束的比赛最终变成了不欢而散。

江大篮球队输给三人组,韩端兑现诺言,将钱夹子里连整带零,总共三千七百四十九块三全部给了李林林。

李林林分成三份,给岑琦和夏夜之,岑琦不要,说什么都不要,最后李林林说那就每天送一束花,送完为止。

有人问韩端,谈赌约时,李林林跟他说了什么?

韩端无语失笑,没有回答。

如果说来自于大洋彼岸的麦克李足够在本不缺少名人明星的江大掀起一场风暴,如果说岑琦那出尘之姿竟然也有如此令人销魂的一面的话,那么事实上最大跌眼镜的要数夏夜之其人。

谁也不知道这横空出世的主是什么来头,对于野鸡没名,草鞋没号的家伙,大部分骚人没兴趣了解太多,有那个情操不如多看两眼岑琦湿漉漉的身体和从运动裤下透出的小内轮廓,所以夏夜之两记跨越整个球场的高射炮在这些看女人胜过看球的家伙眼中也就是一分钟的惊诧罢了。

但是,对于韩端,对于徐程,对于缺两根弦的脑残来说,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绝对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韩端找老徐了解了一下情况,可气的是,身为班长,夏夜之在老徐印象中只是120宿舍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就连名字具体怎么写,他都不清楚。

如此而已。

……

坐在公交车里,晚风从玻璃窗口缝隙中徐徐卷入,扬起夏夜之半长的头发,五彩斑斓霓虹在的眼眸中弯出了瑰丽的弧度,夏夜之合起昨晚马立强扔在他宿舍桌上的那本《蓝猫三千问》,起身下车。

傍晚九点,东江青年路上接踵摩肩,作为东江新城区最繁华的市中心商业街,高楼大厦怒天而立,名车,名人屡见不鲜,几乎是繁华东江的缩影。

夏夜之穿过两条串联的步行街,绕过沃尔玛购物广场来到青年路中段的娱乐地带,这里是喜欢酒吧夜店夜生活白领人士的天堂,充斥着纸醉金迷的暧昧氛围。

隔着很远,豪车停靠的东街,北回归线的招牌霓虹闪烁。招牌下,几个画着烟熏妆的站街女孩吸着烟,烟视媚行,偶尔看到中意多金的男人便随着对方钻进车里。

夏夜之站在北回归线门外吸了一根烟,之后推门走了进去。

九点刚过,不到黄金时间,所以北回归线里的客人并不多,刚进门,吧台水晶灯下一个穿着红格短裙的女孩对他眨了眨眼,和气道:“你来了?”

夏夜之礼貌地点点头:“来了!”

女孩叫王霞,是东江理工大学四年级学生,来北回归线也是打零工赚些钱,夏夜之上周来这里,招呼他的就是王霞。对于江大,王霞有着很深的怨念,当年因为数学不理想,不幸与全国高等学府擦肩而过,到了一个青蛙便地跑的理工科二类大学,结果单身至今,这件事她碎碎念了四年。

当王霞知道夏夜之是江大学生时,便东拉西扯跟他攀谈起来,不过夏夜之这个本校生貌似还不如王霞了解的多。

提到篮球队长韩端,王霞赞不绝口,不吝惜爱慕的语言。夏夜之是一个绝佳的聆听者,所以那天只用了十分钟便和王霞熟络起来。

一周晃过,再次见面,王霞擦了擦手将他拉到一边,新奇道:“哎,夏夜之,前天你们学校是不是有篮球赛?你去看了吗?”

“呃……”

“到底去了没有啊?”王霞将酒杯摆好,急道,“小学弟,不要扭扭捏捏的,这样以后怎么能找到女朋友啊!”

夏夜之无语:“算是去了吧!”

“那你见到韩端了吧!”

“见到了!”

“怎么样?韩端帅吧?”

“这个……呵呵……”

“嗨,你们这些男生怎么都是这样……”王霞伸出纤纤细指在夏夜之胸口点了一下,夏夜之干笑一声:“什么意思啊?”

“呵,还装呐!我们班以前那些男生去江大打球,明明韩端很厉害很帅,偏偏嘴上不承认,很明显是嫉妒嘛!”

看着满脸促狭的王霞这样定义嫉妒,夏夜之有点无语。

“不过啊,据说那天你们江大篮球队被岑琦为首的三人给打败了!真的假的啊?我们宿舍一女孩专门跑过去,可惜晚了……不过据说岑琦相当性感啊,对了,夏夜之那两个男生帅不帅啊?”

“怎么,你有兴趣?”

“那是,改天我没事了,带我去江大转转……哎,店长来了,快去干活,完了再聊!”

就在王霞准备让夏夜之明天请她混江大食堂时,一身夹克的壮男拎着挎包走了进来,王霞赶紧拿起一只杯子擦抹起来。

北回归线的老板很少来,平日里基本都是店长薛涛负责,薛涛身材发福,走路有点八字,平日里比较严肃,不过对待夏夜之还好,毕竟同校出身,虽然一个是酒店管理,一个读工程,相差甚远,但是第一次见面薛涛就相中了夏夜之。

眼见夏夜之来得挺早,薛涛笑着打了声招呼,带着他走进后面换衣间。

“小夏,给你!”

打开衣橱,薛涛拎着一件放在桌子上。夏夜之拉开拉索,只见里面不是服务生穿的白衬衫黑西裤,而是一款浅色窄身小西装,休闲款的西裤。

“上次听你谈起对酒吧管理的了解,我觉得你做服务员有点浪费,还是做店助吧,也就是店长助理……”

听到这个挺新鲜的词,夏夜之想起王霞上周跟他说的事。本来这家北回归线生意相当火爆,但是两个月前一家叫冰点的酒吧开业后,情况就差了许多。而且很不地道地挖走了建店时一直陪北回归线成长的几个元老,其中就包括两个店助。,

为此老板火大,臭骂了薛涛一顿。

做这行的都知道,酒吧夜店属于三教九流集中地,人员比较复杂,只有少数背景牛逼的夜店敢沾黄沾赌,其他诸如酒吧之类顶多是玩玩暧昧,想办那种事肯定不行。至于说毒,谁碰谁死!

所以,盯场子的人极需要眼力和能力。

如果没有眼力得罪了客人,说小了坏招牌,影响生意。说大了,搞不好哪天挟私报复,万一发生死伤就是停业整顿甚或吊销营业执照,极伤人气。

像北回归线这样上千平米,上下两层的中型场子,薛涛一个人根本看不过来,男服务,女陪酒只管营销酒水饮料方面的事,真正有闹事的他们根本上不了台面,于是店助这个职位变得十分重要。

来北回归线消遣的客人多是东江市的白领和有点小钱喜好小资的上班族,这些人除了朋友聚会外说白了大部分就是冲女人来的,一般情况下,你情我愿的事也不会发生什么矛盾冲突,但是有时候酒喝高点,心情郁闷点,再碰上挑事的就麻烦了。

店助就是需要在这个矛头发生之前,阻止客人过激行为。

之前的那两个店助都是老板一手带起来的,捅刀子撩钢管的大场面见过几次,所以处理起一般小问题信手拈来,不过自从他们被挖了墙角,薛涛就有点头疼,周围一带混混老出没,不买他面子,幸好前不久他一个在东江夜店“盛世年华”做了几年助理的朋友准备回北京,走之前一个月答应帮他看场子。

这一个月时间,就是薛涛四处找人的时间。

要是换作淡季,兴许还不难找,但是即将入夏,各娱乐场所管理人才真是供不应求,圈里有点名气有点能力的都被抢光了,剩下那些滥竽充数只会卖嘴的他又不敢用。

就在上周六,一个江大学弟来这应聘兼职,薛涛一眼就相中他了,细细聊了两句之后,更加对这个叫夏夜之的男生上心。于是思谋了一个星期再次见面时,薛涛打算让夏夜之跟着朋友锻炼上几次,先顶顶场子,若是他以后愿意,再谈雇佣。

薛涛心里是这么打得算盘。

夏夜之自然也明白他的心思,不过对于他来说,服务员、店助、店主所有的职位都没有实际的差别,毕竟,十几年里,他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

这个,不过是新的尝试而已。

第五十三章 纸醉

见夏夜之从试衣间走出来,正被一花衬衫小骚男纠缠地哭笑不得的王霞像见了救命稻草般嗲声道:“老公!”

“怎么了,女人?”

夏夜之一身很有派的衣服,往那里一站,完全摆脱了学生的稚气,尤其是那一对看似笑意盈盈却时刻充满冷寂的眼眸印着水晶灯幽光的时候,总有一副让人觉得很安全很沉稳的气势。

小骚男也不是嫩头,在东江其他酒吧也打过几手漂亮的攻坚战,最牛逼一次是碰到一个保险公司女文员。一瓶六百块钱的芝华士,又在“燕莎国际”购物中心放了点血送给那女孩一块Swatch之后,开着那辆从朋友那借来的丰田凯美瑞便和女孩进了连锁旅馆,半推半就之间做了女孩头一个男人。

不过他属于不安分的类型,况且那女孩长相也就算普普通通,一直做女朋友的话有点丢面子,所以开苞后玩了几次也就没什么感觉,差不多半个月前扔了一千块钱抚慰金便说了分手。

当晚,跟朋友来到北回归线,发现吧台上的穿红格子的女孩挺对胃口,于是搭讪聊了聊,不过这女孩比较精明,甜言蜜语堆积了一晚上,没有实质突破不说,还白白消费了一瓶威士忌记在了她的业绩上。

对于他这种在女人身上找信心的男人,最忌讳的就是铩羽而归,况且这个叫王霞的妞外表沉静,内里风情,绝对是女人中的极品,所以多花点时间做些一棵树上吊死的事也是值得的。

眼看王霞对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喊老公,他心头自然明白两人在演戏,骚男从口袋里拿出一包软云点上,半开半闭着一只眼道:“美女,都老公了怎么还这么生疏?不演个热吻让我看看吗?”

王霞最近一段时间烦透他了,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是见过周围不少泥足深陷把自己坑了的女生,她不想也不会,她喜欢多金的帅气的男人,但做老公,一定要踏实。

王霞有些举棋不定,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矛盾,夏夜之心领神会,绕过吧台走到王霞身旁,揽着她的腰际,没有丝毫踟蹰便抿住了王霞的嘴唇。除了在幼儿园被骗走初吻之后,在男女间亲密之事上尚是青涩的王霞涂着黑亮睫毛膏的眼睑瞬间垂落,她只是想暗示夏夜之来个简单的拥抱,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吻了自己。王霞下意识地想推开夏夜之,然而被他一只抚着脸颊和左耳的手指扫过,整个身体传来一种极其难言的舒适和空阔感。

他的嘴唇不干,嘴里没有丝毫异味,即便是那若隐若现的烟味也并不像密友们说得那么令人排斥和讨厌,他也没有趁人之危用舌尖撬开自己紧闭的牙齿揩油,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那么王霞只能想到,不温不火。

王霞身体反应很快就漾开了,如初夏新棉的胸前两点樱果慢慢僵硬,而下腹中不自然地传来丝丝坠感,温热却不难受,含苞未放的身体被夏夜之温暖的手掌搂着传来阵阵战栗,一股暖流划过的那刻,王霞心头一乱,紧紧揪着夏夜之小西装的两手慢慢放松,变成了拥姿。

在一旁欣赏电影的小骚男,吞云吐雾了足足半分钟,在擦得反光的烟缸里大力按灭烟蒂,嗤了一声:“玩真的?不早说,真是浪费感情!”

起身拿着半杯加冰威士忌转到别的地方搭讪去了。

王霞眼睛闭着,但是耳朵灵光,听到小骚男走了,一把推开夏夜之,捂着涂着淡淡唇彩的略有发麻的嘴唇嗔怒地瞪着夏夜之,不等想好责难的词,夏夜之已经眨了眨眼,走出吧台。

“这是我们的秘密哦,谁也别说!”

丢下一句话,已经向着那边陪几个熟客喝酒的薛涛朋友走去。王霞咬了咬牙,将手中布子轻轻摔在黑色大理石台面上,望着夏夜之非常协调的背影道:“你还和谁有秘密,哼!”

……

薛涛的这个朋友叫刘琨,北京人,以前曾是一个走穴乐队的吉他手,后来跟着乐队南下东江才发现自己更适合与人打交道,所以离开不死不活的乐队,辗转过几家咖啡店和西餐厅后,终于摸索出一些管理经验,最后经朋友介绍在盛世年华找到了自己的。

作为东江新崛起的夜总会,盛世年华各方面的超华丽让他补益甚多,特别是盛世年华的老板出手极为阔绰,对待下面的员工颇为宽厚。

虽然只见过一面,只知道那个三十些许的俊男姓赵,但是对于赵老板和杨橙经理的知遇之恩,刘琨还是很感激的。可惜,上个月道上发生的一件事,让他这个见惯场面的人也不由心惊,打了退堂鼓,辞职离开了那里。不过,纵使离开盛世年华,他也没有再接其他夜总会的高薪邀请,毅然选择北返。

在北回归线帮忙,完完全全是为了帮薛涛顶顶场子,至于两万块钱的工资他根本没放在眼里,毕竟摸得路子多了,人的警觉性也变成了第六感。他隐约觉得东江大幕之下要发生一些变革,为了挣钱以身犯险不值得,况且也该给北京那边厮守了几年的女友一个名分了。

显然是薛涛提前打过招呼,刘琨一看夏夜之走过来,不冷不热道:“是夏夜之吧!”

“是的,琨哥!”夏夜之说着,恭恭敬敬递了支烟,为刘琨点上“听店长说,琨哥是圈子的前辈,刚才站在一边,还以为店助就是指挥下舞台装饰,检查下服务员出勤和卫生这么简单,但是看到琨哥跟这么多人都很熟络,我发现有点胆怯了。像我在学校和同学相处有时都觉得很费劲,要跟这么多陌生人而且有的态度傲慢的人相处,呵呵……小弟什么也不懂,还希望前辈多多指教!”

刘琨吸着烟,脸上虽然还是风淡云清,但是心底却相当舒服,先前听薛涛说夏夜之是名校出身,他有点厌恶,事实上,无论在北京还是东江,他对这些名校生极其反感,一个个谈吐好高骛远,做事心烦气躁,明明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水准偏偏还高傲的不行,原本以为薛涛又找了个玻璃瓶子来当助手,没想到这人还挺识趣。,

刘琨自然不会因为几句恭维就飘飘然,不过倒也没像刚才轻慢。

“只要你认真学,不怕累不端大学生的架子,你会学到许多东西!”

刘琨带着夏夜之,开了瓶轩尼诗XO,端着两个杯子,在场中逡巡,“在酒吧,服务员是不允许喝酒的,就算你朋友来,也不能,除非店主特别同意,不过作为店助,如果客人执意要和你喝一杯,那么你就喝!各个酒吧情况不同,有明陪和暗陪,你看那些女孩,有的是陪酒女,有的……呵呵,这个你不用管,反正总有上道的客人!”

在一个开放式的隔间门口,刘琨倒了三分之一杯的轩尼诗,对着里面两男一女,打了声招呼,坐在暗红色稠绒沙发上穿雅戈尔西装的男人拉住刘琨的手腕,非常热情,刘琨敬了一杯,那人立马点了一瓶轩尼诗VSOP,还了刘琨一杯。

寒暄了几句后,刘琨出来道:“敬酒也需因人而异,刚才你也看到了,我敬的是六百八十八的,对方立马点了瓶两千四的,一是对方好面子,二是今天他请客,这个时候,往往就是赚钱的时候,一般五个点的提成!你看看,不少吧?”

夏夜之点点头,确实不少。以前他一掷千金的时候,从来没关心过那成本低廉的酒水剩余价值的分配,没想到一瓶酒的点提比学校一个星期勤工俭学还多。

“这就震惊了,大学生?走,带你去上面见识见识,什么叫大户,几百块的酒,算个屁!”

刘琨将嘴里一口酒吐掉,面有得色,道:“北回归线档次在青年路这带算前列了,散座和大厅里玩的人说白了就是泡马子,钓凯子,什么红茶兑芝华士,雪碧兑啤酒的玩法都有!上面VIP包间和长廊就不一样了,等下不要乱说话,看着就行!”

来到二层,夏夜之两侧望去,只见长廊里曼妙身姿的女人倚着栏杆跟男人畅谈,时不时勾肩搭背,莺莺燕语,富二代们的浪在昏黄的灯光以及墙壁上高雅的艺术画间发挥的淋漓尽致。

刘琨的人面确实够广,而且记性不错,十个人里最起码有一半能叫上名字,正如刘琨所说,当你用“某少”而不是“您”称呼这些开着至少是A6级别以上豪车的年轻人时,他们在雌性动物面前会觉得倍有面子。

夏夜之不说话,不多嘴,看着刘琨施展着交际手腕,在他口中的款爷面前装孙子,装卑微,心中好笑,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带着令人恶心却又无可厚非面具,他可以是至高无上的王,也可以是令人鄙夷的路乞,扭曲着根深蒂固的尊悲观。

“不错吧?”

DJ一曲劲爆的舞曲开始,点燃了北回归线的气氛,舞池里妖精们扭动着令男人激素快速分泌的曼妙腰肢,大开大合地暴露着春色,刘琨凑在夏夜之耳边,拍了拍他的肩:“这个就叫做夜生活,小同志,以后慢慢学吧,前面令你着迷的东西还多呢!”

震耳欲聋的鼓点敲击着心脏,DJ一连串华丽的介绍舞池中小萝莉后,用极其低沉的声音喊道:“Next,Maria!”

聚光灯一转照在透明有机玻璃舞台上,一袭黑色紧身长裤,白色束身裸背衣的女孩踩着猫步,走到台中央做了一个鞠躬的姿势,身姿如一根顺风飘扬的麦穗般侧移,右手抚过斜扎在一侧的马尾上,轻摆上身,纤细的腰肢,盈盈俏丽臀部性感扭动起来。

台下发出嗷嗷的叫声,酒花四溅!

二层那些攀谈的富二代也不禁被女孩脸上罩着的银色波西米亚面具吸引,停止了攀谈。

夏夜之撑着栏杆望下去,由衷道:“她的平衡感真好!”

“平衡感?”

刘琨哑然失笑,嘲弄道:“你还懂什么平衡感?小子,这年头学校是不是都流行装叉?还平衡感,呵……”

刘琨哪里知道站在他旁边的江大学生对身体术的奥秘已到达了大巧若拙的境界!

第五十四章 专业找茬

其实对于舞姿来说,大部分人只是停留在视觉冲击上,至于北回归线里这些玩暧昧的家伙看得无非就是在两侧肩胛和肚脐之上那两团东西。

Maria穿的是裸背装,自然没有穿内衣,所以动起来的时候,胸前起伏如秋波滟滟,对于老手,只需要一秒钟甚至更短的时间便可以直观勾勒出褪尽衣物后的胸型。

而Maria的胸型几乎无可挑剔,那既不是气死洋妞的爆炸胸,也不是典型中国小女人的含苞待放,她们动如稚兔,惹人爱怜,静如雏鸽,慵慵欲眠,随着Maria的身体摆动,在银白色的江南锦上划出曼妙的姿态。

大舞舞于台,小舞舞于怀,该是如此。

“这个妞哪来的?”刘琨嘀咕了一句。

“琨哥,不是你安排的?”夏夜之听说演出都是店助安排的,难道刘琨自己都不知道?

刘琨也很茫然,今晚上的节目都是老套路,他这个人活了三十多年,走过了路都是中规中距,特别在人走茶凉之前,没必要兴师动众搞这一出。想来该是那些报节目的临时替换的人吧!

不过看到亢奋的牲口们,一个个睁着两只蜗牛般的眼睛流连着那个叫Maria的身体,自然高兴得很,那张银白色波西米亚面具确实够蛊惑人心,在盛世年华呆了两年也没见谁搞过这么有创意的事,估计很多人都在等待掀开面具后的那张脸颊,所以靠近台下的几张桌子明目张胆的开盅赌大小。

赌什么?

赌的自然是魔神身材能否配一张天使脸颊。

开始的时候,刘琨在二楼抽着黄山抱着看傻比的心思跟着这些贵公子们打口哨,然而当一个头上有疤的平头青年流里流气拿着一杯酒,往台上走去时,他心叫糟了,狠狠踩灭烟蒂,往下就冲。

不明所以的夏夜之只听见这位玩世不恭又极其内敛的主骂了一句:“冰点的狗!”

他顿时反应过来。

生意场上,双赢的事就像在烟花场地碰见一个举世皆浊我独清卖艺不卖身的贞操女一样困难,想各人自扫门前雪也不成,大多数的竞争者盼得都是对手何时个屁着凉,为此不惜用下三滥手段。

冰点酒吧的后台是东江一个财大气粗的暴发户,道上认识他的私下都叫他“老婊子”,老裱子本来从事的是建筑行业,对娱乐业狗屁不通,但是有一次因为在北回归线调戏公主吃了瘪,被不明所以的保安摔了几个耳光,灰头土脸轰了出去。

有钱人都爱面子,况且老婊子还跟着几个生意伙伴,所以离开时候,他指着薛涛的鼻子放了一统狠话,说不搞垮北回归线就是婊子养的。

结果,不到三个月,就在青年路一百米的范围内起了一家更大规模的酒吧,起名冰点。这个有些弱弱的名字也符合他小学五年级文化程度,好长一段时间被圈子里的人笑作“五毛钱的冰棍铺子”,名字萎靡不振不要紧,关键手段硬就行。

老婊子前十几年赚的都是黑金,也不心疼钱,硬是花下大价钱将冰点搞得跟皇宫一样奢华,装修用的全是最好的材料。这还不算,为了打压对手,老婊子特意找茬子在北回归线里卧底,买通了一个服务员,将几瓶假酒卖给客人,然后又找托故意大闹,煽动众人,要不是北回归线老板彭加出面道歉,不知要流失多少熟客。

老婊子见计得逞,立马压低价格,抢占客源,而且不惜冒处罚风险提供底线服务,一个月前更是明目张胆地将北回归线大半元老挖走。

文人骚客向来干不过地痞流氓这句话在老婊子身上应验,彭加一看这样下去迟早完蛋,迫不得已找人牵线搭桥请老混混东哥出来做和事老。

差不多二十天前,在一品海鲜楼摆了桌酒,老婊子当着东哥的面跟比他小一个层的彭加化干戈为玉帛,还称了兄弟。

彭加以为这一章就算揭过去了,然而没想到在两周前,东哥因为一块地皮惹上了萧家人,在洗浴时被人砍成植物人……

这一下,老婊子又得瑟起来,三天两头找混混来北回归线挑事,不是说酒有问题喝出毛病,就是整服务员,服务员本身来这就是混口饭吃,被客人骂完被薛涛骂,憋屈成这还干个屁,于是撂挑子辞职的又是一半。

这些天彭加四处找人活动,自己也拎着好礼登门拜访老婊子,可惜那小人记仇得很,根本不见。

薛涛愁得是焦头烂额,幸好这个时候老朋友刘琨从盛世年华出来,这下解了燃眉之急,来这些地方玩的人大多去过盛世年华,跟刘琨都是个脸熟,就这样三四次的挑衅都因为抹不开面子悻悻而终。

谁想这才消停了三天,又来茬子了。

“妹妹,下来喝杯酒吧!哥哥请你!”

平头舔着脸,站在台边,对着Maria闷骚道。

Maria刚准备与另一个女孩斗舞,看到一个大鼻子满脸粉刺疤的平头凑过来邀请她喝酒,立刻回绝道:“对不起,我只是演出,不是陪酒!”

“呦,装什么矜持呀!来这里的,咱们谁不了解谁啊!妹妹,你要不下来,我就上去了!”

平头从起哄的伙伴那端着人头马,拿着自己用过的杯子到了半杯,迈着鸭子腿上了舞台,凑到Maria近前,两只眼睛在她的胸前像浇了混凝土般停住,十几秒后,舔了舔嘴唇色迷迷道:“晚上跟我和朋友一起兜兜风,怎么样?”

“哎呀,不要这么冷淡嘛,妹妹,来摘下面具让哥哥看看你长啥样!你只要跟柏芝差不多,这钱就是你的了!”

平头说着,将对折的一百块钱往Maria胸口塞。

Maria一惊,退了一步:“请你检点点,这是公共场合!”

“检点?嘿嘿……你卖给哥哥个面子,把这杯酒喝了,我就检点点,怎么样啊,好妹妹?”平头晃着手中酒杯,金色的液体在杯壁上漾着沫子。,

有几个想英雄救美的小骚男本来想上来,然而往那一桌瞥了眼,顿时泄气。那六七个人都是戴着狗链子,戴着大金戒,脸上表情不遗余力写着:黑社会。

在这种层次复杂的地方,富家公子一般都是寻欢作乐,谁都不会脑子缺弦管闲事,更何况跟这些流里流气的老皮条结梁子很麻烦,所以大多数人都是作壁上观抱肩看戏,等着英雄好汉跳出来。

Maria如雪的双肩垂下,静默了半晌,接过那杯酒,“好吧,我喝!但是,喝完以后请你不要再捣乱了!”

平头憨厚地笑笑,指着杯上自己的唇印,道:“用这里,用这里,要不哥哥下去也没面子撒!”

Maria握着杯子的手怔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将面具微微推上,抿在那个几分异味的地方一口灌下。

“咳——咳——”

或许是没喝过这种洋酒,一入喉便咳了起来。

趁着这下,平头男伸手去揭她那张波西米亚面具,就在那一瞬,Maria手中的玻璃杯扬了起来,咚地一声砸在了他的下巴上,平头男没料到小妞这么烈,踉跄了两步后,终于露出了藏在笑容下的狰狞。

事实上今天就是来找茬的,老婊子出了钱让他们有多乱搞多乱,只要不动刀子不出重伤就行,原本几个哥们还在商量从哪里下手,这一下可好,说不定除了对得起那边交待的事还能上了这妞。

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干了,泻完火只要拍几张,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再去骚扰基本没啥大问题发生。

平头打定注意,正要发火的时候,身后一个谄媚的声音道:“呦,华哥,您快坐下消消气,今天和朋友的酒水都算在我……”

平头从舌头下卷出用来插水果的半根牙签,斜叼在嘴上,近乎暴怒地截断道:“算你妈比!”

随手抡开酒瓶朝着刘琨的脑袋拍下!

“啪!”

一声清脆地爆裂声,人头马方瓶碎成了四瓣,刘琨就像一只陀螺打着转栽进了旁边一张桌子,几声高分贝的尖叫立时压过了DJ,在宽阔的北回归线里蔓延开来。

“琨哥!”

“琨哥,你没事吧?”

两个服务员刚想走过来,一连串玻璃杯子在地上炸开,那一桌流氓终于都他妈不用将就素质硬装逼了,一个个飞扬跋扈拿着酒杯砸在大理石地上。

“谁他妈过来,就跟这孙子一样!”

一个鱼蛋头僵僵着脖子吼道。

就这一嗓子,将周围两个拿着橡胶棍的保安吓得一哆嗦,怔在原地。

几百双枪林弹雨的目光下,一个发福的男子从酒吧后面嗒嗒嗒嗒跑了出来,“老大们,手下留情,今天得罪你们的通通补偿,哎呦,哎呦……”

薛涛听到刘琨被撩趴下,心知坏事,一边给老板彭加打电话,一边往出赶,但是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店主刚走到近前,耳朵便让嚣张的平头男人揪住了。

“你个耐球货,戴个耳环装人妖呐?来,爷爷给你修一修,省得你老娘受不了街坊邻居唾沫找歪脖树!”

说着,平头将嘴里叼着的牙签塞在那个黑色耳环里,两手一扯,叼着薛涛耳朵上一小块肉揪了下来。

平头贴着薛涛鲜血狂涌的耳朵轻轻说了一句:“老子是专业找茬,今天替你酒吧免费服务!”

第五十五章 小鸡,快跑

文华不是满脑子喊打喊杀的街边小喽啰,他属于流氓中比较有文化底蕴的人物,所以这几个五大三粗认汉字不比火星文多的茬子们都以他马首是瞻,叫他华哥。此刻,看到薛涛一百八十多斤的身体倒在地上捂着耳朵咧咧,文华并没有施以狠手。

这一来是要让那两个保安知道他们游刃有余,二来也是怕哪个胆小的报警,眼见那个人精头破血流直抽抽,薛涛也吓破胆子求饶,文华觉得差不多可以收工,于是对一个同伴使了个眼色让他提车,然后自顾自上了舞台,皮笑肉不笑道:“妹妹,你把哥哥下巴骨都砸折了,是不是该赔钱?”

Maria攥着酒杯的手指骨节发白,警惕地盯着他,道:“是你先无礼的!”

“……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

文华露出发黄的牙根,连连挥手敬礼道歉,那礼行的相当标准,“妹妹,哥哥虽然没有礼貌,但是没有人身伤害吧?你看你一杯子将哥哥砸成什么样了,我牙骨本来就不好,你来这么一下,我估摸着断了,你说怎么赔偿吧?”

他抱着肩,斜斜盯着比自己还高的Maria,一点都没有三等残废男的自卑,估计也是玩惯了妞,底气足了的缘故,Maria眼波涟涟,只是面具遮住了脸颊,既看不出美丑,也看不出喜怒。

不过那身材太让人销魂,对于审美极其严苛的他完全可以忽略掉脸的影响。

什么叫身材好?

在他的女性学典里,有棱有角有轮有廓的窈窕女人就算,但是多一分脂肪不多,少一分不少这种令女人骄傲的条件在他眼中也只能称得上性感而已,真正登堂入室,跨过性感的门槛走到销魂的境界的,是真正多一厘则多,少一厘则少的女人,这才是极品,眼前这个妞就是后者。

“妹妹,你把我砸成这样,哥哥说过一句侮辱的话,没动过半点粗吗?哥哥虽然是有点好色,但绝对不是不讲理的人,你不信可以问我的朋友……”文华一摊手,憨厚地对着那桌几个同伴道。

所谓一丘之貉,简单地说就是一荣俱荣一辱俱辱,为了朋友不一定是两肋插刀,但肯定是尿在一个壶里的活兽,看到老大演得像模像样,几个小名也是流氓的家伙怎么能落下,一个个脸上立时表现出“妹妹,你真误会华哥”的纠结表情。

“妹妹,既然你都听见了,哥哥也不浪费大家的时间,直接点,一万了事,中不?”

Maria原以为他最多要个医药费,一千以下就认倒霉了,可对方一出口明显是敲诈,她吸了口气,声音有点颤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过分,一万我拿不出来……”

没钱不要紧,有洞才是硬道理,文华一听,宽容道:“我就知道你肯定要说我坑你……得,我现在一分钱不要你的,你陪着哥哥去趟医院成吧,检查看病花多钱算多钱,我要多坑你一毛钱,我断子绝孙”

整个二层贵公子们,听到这句话,恨得牙根都痒痒,谁心中都清楚这闺女今晚估计得交待了,只希望她不是个雏就好!

就在文华强拉着根本挣脱不开的Maria信誓旦旦地叫嚣着不欺负女孩子时候,一件窄身西装,黑西裤,白色运动鞋潮人打扮的青年迎了上来,舔着一张脸巴结道:“华哥,华哥,久仰大名!”

文华刚扯着Maria走下舞台,看到青年,舔了舔下唇的短须,“小子,你哪根葱啊!”

“嘿,华哥真会开玩笑,我哪什么葱啊,有我这么大个的葱吗?”

青年搓着手,尴尬道。

文华一听乐了,这傻比不是装怂就是脑子有问题,不过举手不打笑脸人,况且还是个小后生。文华有点不奈道:“小子,不要碍着爷爷看病,你有事说事,没事滚蛋!”

青年有些忸怩道:“其实我是学医的,就想给华哥治下伤,我观察了下你的下巴,是有点肿,不过只是皮外伤,真没必要去医院让那些唯恐天下不得瘟疫的大夫骗了,华哥,你这么精明,肯定不会干那蠢事吧!”

文华听前半句还以为这小子是想巴结自己做小弟,不过听到后半句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这狗日的在暗示自己,他也算城府深的人,不会动不动操家伙翻脸,于是道:“小子,你是想英雄救美吗?不过哥哥提醒你一句,别英雄当不成成了狗熊!”

文华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就是赤果果的警告,原以为他出来得瑟就是为了美女垂青,一诈唬准屁颠屁颠滚蛋了,然而小青年依旧像七八点钟的老二一般坚挺地立在眼前,道:“华哥,其实英雄狗熊我都不想当,但你拽着俺媳妇,俺能怎么办,就像我拽你媳妇你肯定也不乐意,是吧?华哥,你给个面子,今晚酒水全算我头上!”

“你媳妇?”

文华眼睛在他和Maria身上转来转去,有些狐疑,他自然不会傻到开口问小妞,那样岂不是落了下风,再让别人说他图谋不轨,理上就亏大发了。

正这时,人群中一个穿花衬衫小骚男搂着一大波妹走过来,嬉笑道:“我草,哥们你可真行啊!你到底几个媳妇?刚才跟那吧台女亲个嘴,哥信了,这回你不会跟美女现场AV吧?”

“呵呵,这位兄弟说的是!”文华一笑,亲昵地搂着对方肩头道:“小子,你现在脱了裤子,也不用多闹,就一两下,哥哥我就信你,中不中?”

“中不中,小兄弟?”那几个流氓也起哄道。

青年额头上全是汗,怔怔半天吐了口气,道:“这……我跟我媳妇商量下!”

“媳妇,你看中不?反正你带着面具……”青年一把握住Maria的手,拉到身边,还不等她厌恶地抗争,青年嬉笑的脸上凝了下来,低声道:“你什么也不要拿,快走,如果有你的东西,我会让服务员给你收着,等没事了你再过来取!”

透过波西米亚面具,Maria两道清澈的目光投了过来,微仅可闻的声音歉疚道:“你不会有事吧?”

“不会,不会!”青年将嗓门提高了些,按着Maria的肩膀,“这地方暗,别人拍不到!媳妇,你去对面便利店买个套套,五块钱的杜蕾斯啊!”

青年说着,从口袋里取出一堆皱巴巴的零钱,抽出一张五块的递给Maria,在她后背推了一把。

开始时,那几个人还在笑,可是Maria有点太不会演戏,不知道包里有什么贵重的东西非拿不可,她偏偏在走过吧台的时候一把拎起了包向外跑去,这一下,几个流氓醒悟过来,一句粗口国骂,掀翻桌子往外就追。

青年很无语地叹息一声,喊道:“小鸡,快跑!”

第五十六章 小高潮

夏夜之装了半天怂,哥长哥短地叫出了惯性,其实要是Maria听他的,安安静静地离开这帮人也没辙,已经动手伤了两个了,还能如何?

再说以夏夜之千机百变的性格,能被收拾了吗?

可是,Maria这拎包一跑就拆穿了,几个老油皮立刻翻了动手,还好小鸡快跑跑得不慢,转身就消失在北回归线外。

眼看一个肥膘男往出追,夏夜之一把拉住他脖子上狗链,哀求道:“哥,你就放了俺媳妇吧!她刚怀了我的孩子,禁不起你们五大三粗的折腾!”

“放,放你妈……”

肥膘男甩手一记耳光,不过耳光未到,夏夜之已经一个趔趄,向后跌出去足足两米,一个旋身,朝着后面赶上来两流氓,鼻梁上就是两拳,嘎巴嘎巴两声,鼻梁骨应声折断,那种巧劲并非向街头打架发了血性那种直捣黄龙的暴戾,而是在弹手间大巧若拙敲在两人鼻梁最脆弱的地方。

鼻子、耳鼓和下体几乎是人的死穴,这一下寸劲打了两个爷们扑腾扑腾跪倒在地,捂着鼻子翻滚。

夏夜之捂着脸颊跌倒在地,委屈道:“你怎么打人呢!”

肥膘男嘴巴长成一个“O”型,摊着手对着脸色阴晴不定的文华:“我他妈没有啊!”

“算了,算了,撤了!”

文华从刚才开始眼皮一直再跳,眼看这个青年有点邪乎,他心里没谱,一挥手招呼其他人搭起那两个不住从嘴里呕吐出酒水的同伴要走,就在这时,北回归线门突然被推开了,众人目光全部被吸引过去,只见适才出去的那个人扭着Maria的手臂将她推到文华面前,轻声道:“老大,这妞他妈跑了还不算,还想打电话报警!”

“这是她手机?”文华拎着那款N79一角,“妹妹,你不知道为什么服务员和这些人不报警吧?那我告诉你,就是因为娱乐场恶性事件查的紧,稍微弄不好就是停业整顿,嘿嘿……”

随着文华两指松开,N79凌空坠落砸在大理石地面上,他那双意大利老人头像模像样地压在手机上,另一脚撑起,嘎巴嘎巴几声,以耐倒腾著称的诺基亚大概也废了。

文华对夏夜之道:“小子,你媳妇不是怀孕了?那哥哥也就不为难她了,但是身为爷们得有个担当,这样吧,你跪下来,将手机吃了,今天的事一笔勾消怎么样?”

“那能不能换个地方给我清蒸一下,拌上咖喱?”

夏夜之细长的眼睛弯了弯,很正经道。

肥膘男呸了一声,道:“都什么时候了,这逼小子还有胆子开玩笑!”

Maria对着夏夜之使劲摇头,见他衣服一片狼藉,想毕是刚才别这些人殴打了,自幼坚强的性格,让她站了出来:“你要来冲我来,不要欺负别人!”

深谙顺风逆风的文华这个时候自然不会和娘们讲礼,胸有成竹地望着夏夜之,既然面前这小子要演戏,那么就看看他怎么收场。

“怎么样,如果不吃哥哥就带弟妹去医院检查下身体,这年头当男人的不要这么自信,说不定是谁的种呢,还是检查下比较好!”

蓝色荧光在场中飘来荡去,DJ摘下了耳麦摸弄着几个单调的音符,刘琨昏了,薛涛钻到桌子底下呲牙咧嘴,整个一层没几个有闲情喝酒谈天的,就连那些酒吧的托儿也加入了围观,想看看这不知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的愣头青怎么把手机吃下去。

就在夏夜之权衡着有没有必要将这一窝杂碎全端了的时候,北回归线西边一个包房里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一道柔和而明亮的灯光渗出,穿着一身黑色连衣裙年纪在三十出头的女人不忿道:“你们这些人捣乱也就罢了,怎么还不依不饶?”

这一句话就像水库决堤前最后一拨激流,将那几个无处散发欲火憋得够呛的牲口的激情全部点燃,一个梳着中分头穿这件纪梵希扫货档次衬衫二十八九岁的男人叼着根牙签,淫荡道:“姐姐,你的胸胸真漂亮啊!起码也是D罩杯的吧?房间里有没有人,要不我们聊聊?”

操着一口方言的中分头晃着肩膀向那面走去,后面哥们们的起哄声更加剧了他的下体坚硬速度,眼看他凶神恶煞过来,女人急忙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可是刚拨通电话,一记耳光就摔了过来,连人带手机打飞。

中分头一把捏住娇俏女人的下巴,那张祸害过几个黄毛丫头的鲶鱼嘴便蛮横地咬住了女人殷红的嘴唇,两只手从她的裙摆里伸进去,熟练地将胸罩解掉,那手感带来的刺激竟然让他忘记了脸上被抓出几道血痕。

包房里这时操着酒瓶又冲出来三个熟女,连打带骂赶开了中分头,说实话,他们虽然胆大,干过不少霸王硬上弓的勾当而且背后有老婊子撑腰,但是真要说在这么多人面前强暴女人,那绝对是不现实的。

沾了满手滑腻的中分头嘿嘿一笑,退了几步,捡起掉在地上接通的手机,醋味浓烈道:“你马子的胸真坚挺,刚才配合地大爷好舒服……”

还未说完,电话那面就挂断了。

“忒,没种!”

中分头啐了口,拎着那款黛安芬黑色蕾丝胸罩来到同伴近前,深深嗅了下,得瑟道:“兄弟们,这不是一般的香,你们闻闻,香不?”

黛安芬内衣被五六个人轮番转了一圈,最后凑到Maria脸前,中分头一边说着挑逗的话一边用内衣蹭波西米亚面具,看到Maria浑身颤抖,他反而不着急揭开面具,他心里也明白,来这里表演的若不是丑八怪谁不想露脸,说不准被某位星探抑或钱多的花不完的款爷看上收入比这十倍不止。

虽然有句话是关了灯都一样,但现在没关灯,万一恶心地自己得了什么后遗症下面起不来就毁了。,

曾经有过阴影的中分头还没来得及在Maria两点豆蔻上施为,门外咚地响了一声,紧接着汽车警报聒噪地鸣叫起来。

“这他妈什么停车技术啊!”

中分头看到那个杯具了的车主诚惶诚恐地拉开门,也望了过去,可是不等那个开着老板的奔驰车来这里炫耀的家伙出去,一票人大张旗鼓走了进来。

为首的一个青年他们都认识,正是一直夹着尾巴度日的北回归线老板彭加,而身后跟着的那个穿黑色西装的中年男子他不认得。

躲在桌子下面已经认命的薛涛踉踉跄跄地朝那边跑了过去,一见老板来了,委屈地差点哭了出来。

“彭总,这……”

彭加环目自己苦心经营了几年的酒吧又一次狼藉成这幅模样,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若不是薛涛样子怪可怜而且人也多,他早就耳光上去了。

好不容易压着火,彭加冷声道:“芸姐呢!”

“谁是芸姐?”

薛涛脑子有点不够用,老板来了不问谁闹事,先问什么芸姐?芸姐是谁?

“滚,滚滚滚滚……”

彭加没耐心,一把推开了薛涛,指点着那几个围观的保安气道,“囊货,把东西收拾下,赶紧清场!”

之后,三步并作两步上了舞台,拿起话筒敲了下,强笑道:“今天北回归线出了点事,对不起各位朋友了,现在我们要打烊,请各位朋友配合一下,如果愿意结账的卖我彭加个面子的,以后一律是会员优惠,若是觉得今晚不愉快不愿意清帐,我理解,明天见面大家还是朋友,不伤和气,这样好不好?请大家配合一下!”

在没有冰点之前,北回归线的口碑一直很好,所以纵使发生了几次假酒事件,老顾客们仍然会第一个念头想到这里,所以彭加一发话,一些上了年纪的都很配合,陆陆续续离开,只是一些年轻小伙为了看热闹暂时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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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大动静

中分头大大咧咧地悠着手中的黛安芬,嘲弄道:“彭老板,今天你这里的人伤了我们三个兄弟,这账怎么算吧?是不是得给各位兄弟办张无限消费卡?对了,卡面最好是带镶钻的……”

“对啊,彭老板,你看我鼻梁都断了,你要不给赔偿,别怪咱道上兄弟砸你招牌!”

彭加捏着话筒的手嘎巴一声,将麦克风掰断了,“好,稍等片刻,一定给各位一个交待!”

以“软”著称的彭加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就在四天前,硬是给老婊子找来闹事的四个人每人一张五折黄金卡,中分头一看彭加气瘪,心中那个舒服,对着老大不住挤眉弄邀功。

可是文华却像雕塑一样,一直怔怔地看着那个穿西装长相有点白面小生味道的男人,当他看到包间里那个穿黑裙子的女人撞进他怀里失声呜咽的时候,脑子里忽然闪过了什么东西,一下子瘫坐在座位上。

“老大,你怎么了?”

“快,快给老婊子打电话,让他过来,快你妈——打!”

“哎,哎……”

中分头掏出大板砖机,一通忙活,那面的老婊子正不知在哪个公主身上翻云覆雨呢,听见让他过来,以为是看好戏,于是加快了节奏,在一连串呻吟中挂了电话。

彭加看到二层还有一部分贵公子饶有兴趣地等待后文,不肯走,不由有点头疼,做多了这一行他已经是如坐针毡,就算抱着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心思他也清楚绝对干不过老婊子,所以他试着去杭州搬人,但是拖了十几层关系,塞了不下一百万,那面那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就是一句话:东江还不够乱?萧家人早发愁没人过去挑事!再说,你东江有林天骄在,我这个层面上过去份量不够呀!

铩羽而归的彭加在飞机上失望的不能再失望,不是本地人斗不过地头蛇,不知不觉已经打了退堂鼓,准备将这份好不容易打下的基业转手出去,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刚下飞机,电话就响了,当那面牵线人说周啸天在天鼎国际茶吧等他有事谈的时候,彭加连行李都没敢拎直接打车过去。

周啸天他没有见过面,只是听人提起过,据说这人四十出头,最早以前在台湾演过一两部票房惨淡的电影,后来因为台湾一个相当有名花旦牵线,认识了上海十大首富之一的林天骄,做了那时天鼎实业集团一个部门经理。

谁知这一次选择竟然是登上枝头变凤凰的际遇,十年后,林天骄不知什么原因从上海隐退东江,建立了天鼎国际,并以制造业为主向周围产业辐射,凭借广博人脉,迅速崛起,只用五年就超越了东江黑白两道皆通的萧家,和东江明面上的老大龙甲。

三年前,林天骄先后经历了丧妻和女儿决裂,渐渐淡出了社交圈,整个天鼎实业集团分给了五个部下,而其中之一的天鼎国际过度给了跟随他二十多年兢兢业业的周啸天,周啸天成为东江甚至华东的制造业之王,而由他一手兴建的萧山庄园深得东南政军两界大佬的赏识。一年前,东江政府班子大调,赵秩从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坐到了常务副市长的位置,主管审计方面,同年,她将小女儿赵心男嫁给周啸天。

彭加一路惴惴不安,不知道这位站在财富和权力尖端的人物怎么忽然叫自己,等他战战兢兢到了天鼎国际,第一次见到周啸天的时候,他才知道周啸天是对自己的酒吧感兴趣。

本来彭加对于老婊子的挑衅已经妥协,正准备将这个烫手山药扔出去,哪怕陪点也认了,但是,周啸天的意思却不是全盘接手,他只是想做北回归线幕后股东,至于多少股份由彭加说了算,同样,碰到麻烦如果处理不了,可以找他。

天上有没有掉馅饼的事,彭加不知道,可眼前这个事情实在有些蹊跷,换作平日,不知多少比自己强大全的人物想巴结这位天鼎国际董事长,也没见他鸟过谁,今天为何平白无故牵上自己?

在市井里走过几年,就不会像刚从山沟里走出来的纯洁土包子那般,见到金矿死命挖,也不低头看看淤泥是否过了膝盖,所以彭加在三个保镖面前,还是鼓足勇气问了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站在这个位置上的男人很少会有一个女人。

在利益占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婚姻中,周啸天娶了比自己年轻近十五岁的赵心男,她喜欢他,愿意为他建一个小窝,养一对孩子,但是赵心男也知道,周啸天真正爱的是那个十年前在上海相识的女子。

这种事情无法强求,就像她许多次求欢都被拒绝一样,但是她却不恨他,相反更加贤淑地照顾着丈夫和孩子。

周啸天表面做的也是滴水不漏,从不给赵心男难堪,无论是面对日理万机的赵秩还是那对不懂事的小宝贝,他从没做过半点沾花惹草的事。

他也很少彻夜不归,即便与情人在外面欢爱,也会在天明前回家。

这些年一直如此。

至于,他对北回归线钟情,完全是因为对那个不求名分不能为他生儿育女的情人弥补,只要她喜欢的东西,周啸天基本上都会满足。前一阵,齐小芸在东江碰上了当年复旦同级毕业生,几个都已身为人妇的女人每周相约来北回归线喝酒谈心,就是因为如此,周啸天出资五百万,名义上只要了北回归线百分之二十股权。

半个小时前,在东江颐景国际酒店周啸天找律师办好手续,并将钱划到彭加私人帐户上,周啸天询问了一些情况,两人正谈到冰点酒吧闹事的问题上时,一个电话打了过来,说话的竟然是一个流里流气的男人。,

周六晚上,北回归线是齐小芸必去的地方,周啸天一听直接将手机放在了火锅里。

之后,一个电话,两个电话,三个电话……

彭加都吓傻了,那晚鱼翅粥洒了一身。

当即开车带路,一路绝尘来到北回归线,眼见门口堵车,彭加想也没想直接撞开。

此时,见到还有些人不走,他有些为难地来到周啸天身前,先双手合什给齐小芸规规矩矩鞠了三个躬,然后道:“芸姐,今晚的事你说怎么办吧?”

在东江这个不大不小的上层圈子里几乎都知道齐小芸是周啸天的情人,平日无论是上市公司的大老板还是开个奔驰宝马的小商人见到她多是客客气气。齐小芸常去的几个酒店和健身俱乐部一年到头任何时候都为她特意准备着专位。

齐小芸本身也不是那种泼辣的女人,性子里的冲淡让她在处事上或多或少让人三分,所以在此刻那三个昔年也是名校生的密友吵吵着要将中分头碎尸万段的时候,她不是高兴,而是担心。她认识周啸天足足十年,甚至为他放弃了上海电视台主持人的职位,但是对于这个唯一深爱的男人她的了解甚至比不上身后站着的那些戴墨镜的跟班,她不想问那么多,但不代表她花瓶,这些年,东江里经历过多少次大小事她都清楚。

以前,她不担心,因为在老公背后支撑大局的男人在东江举足轻重,许多次,在东江名人会馆和江南风情里她都听别人提起过那个男人,他们一般不会直呼那个人的名字,而是很西化地喊一声东江教父。

可是,对老公有知遇之恩的那个人已经淡出了东江,真正玩转东江的人物她虽然不知道是谁,但绝对不会是自己这个老公,所以平日里偶尔的一些小委屈齐小芸从来不说,为的就是怕周啸天和别人结梁子。

同样,即便今天受了奇耻大辱,齐小芸依旧保持了一个知书达理大家闺秀的优点,她只是摇摇头:“算了,赶走他们就好了!”

几个姐妹头一次见到周啸天这个传说中的人物,都暗暗肯定小芸的选择,这个时候自然也明白她的心意,所以也就没有在做多余的煽风点火。

周啸天揉揉齐小芸的脸颊,嘴角显出一抹淡笑:“那就听你的!”

然后一转脸,对其他三个不停审视自己的熟女道:“今天晚了,改日再请你们吃饭吧,小芸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如果平时她有什么困难,也麻烦你们几个姐妹多照应!”

“当然没问题!”

几个女人听到钻石王老五发话,不约而同道。

“现在时间还早,我请你们去购物吧,小芸也该买几件衣服,姐妹们帮忙参谋参谋……”周啸天说着从钱夹里拿出一张信用卡,递给其中一个女伴,“尽情挑喜欢的,刷爆了也没关系,小陈,你今晚就跟着芸姐她们吧?”

叫小陈的司机戴着一顶鸭舌帽,静静点了点头,出去提车,而这几个早已过了花痴年纪的女人一边将周啸天这个钻石王老五跟林志颖比较一边感叹着自己老公头发也秃,小肚腩也起了,艳羡地不得了。

没有任何心情的齐小芸无奈地在周啸天脸颊上吻了一下,关切了一声“小心”,才三步一回头地出了北回归线。

晚上十一点一刻,偌大的酒吧里甚至能听得见外面街道上某家音像店的声音。

周啸天缓缓解开那缀金纽扣,将大几万的西装随手甩给后面的人,信步间来到吧台前,对着穿红格子裙子吓得不轻的女孩道:“小姐,把店里的拉菲拿出来一瓶,要最好的!”

腿到现在还发软的王霞抱着一只水果盘子当挡箭牌,忽地听到男人让自己拿拉菲,紧张地望了眼只见过一次的老板彭加。

彭加递了个眼色,赶紧挥手催促道:“以后这就是咱们的老板,要什么酒尽管捡最好最贵的拿,不用记账!”

王霞微张着嘴,头点的像拨浪鼓,转身向后面跑去,刚跑出两步,又被周啸天叫住!

“老板……还有……还有什么吩咐?”

王霞有点噤若寒蝉的意思。

周啸天随和一笑:“随便给我找把钳子,要半锋利的那种!”

第五十八章 道

王霞从酒窖里拿出一瓶年份不算稀少的拉菲,没舍得把镇店之王给周啸天端上来。

周啸天看到彭加脸一阵红一阵白,他自然明白缘由,不过并没有计较,相反,他对于王霞这种或可称之为护犊的举动有点欣赏。

好多年前,在南京路一家小办公室里,他也曾为了一根圆珠笔被客人谩骂过,他没有想到就因为一个圆珠笔,一单十万块钱的生意泡汤了。

第二天,周啸天将所有的积蓄取出来,放在一个档案袋里,连同一份满怀愧疚的辞呈放在了林天骄的桌子上。背着四十块钱的廉价旅行包,在码头边等船的周啸天却没想到,林天骄已经等候他多时。

他还记得那天雨雾蒙蒙,江水汹涌,林天骄没有撑伞,只穿着一件淡黄色的风衣,那一刻,他这个在片场被明星扇耳光,在情场被女人背叛,被兄弟插两刀都没有哭过的爷们第一次流下了泪。

林天骄不带半点怨责,将他拉起来,沿着黄浦江徐徐走了一遭,承受着巨额亏损的天鼎实业集团老总只说了一句令周啸天毕生难忘的话——

赔了一单生意,却守卫了自己的原则,这一点我很欣慰。但是你却要不告而别,这点令我很失望。周啸天,你要知道一个男人可以失去一切,唯独不能失去尊严。昔日你从台湾逃到上海,今日在从这里逃到另一个没人知道你的地方,我敢肯定你一辈子都会像丧家之犬,只要遇到困难都会临阵退缩……

或许是因为这番话在那个年纪听来十分刺激心中的傲气,周啸天当着林天骄的面将行李扔进了黄浦江,之后连续一个月守在那个客人家门口,最后那人实在不厌其烦,将十万块钱汇到天鼎实业的账号上。

就在半年前,天鼎实业周年庆典宴会上,周啸天和其他四个人代替早已隐退的林天骄主持,又见到了二十年前那个客人,两人在天台上相视一笑,无须多余的话。

后来,周啸天才知道,那十万块钱根本不是这个有些执拗脾气的客人出的,而是林天骄自己垫的。整整一个晚上,他默默立在林家庄园外,热泪盈眶。

过往的回忆在暗红色的涟漪下,如潮水来了又去,周啸天摇晃着酒杯,一饮而尽,对局促的彭加道:“从今往后,只要是经这位小姐推出去的酒,不管价钱,都对半抽成,算在我的资金里!”

“真,真的……哇!”

在这些身家不能以万来计算的富豪面前,还没有正式学会伪装的王霞禁不住欢呼起来,其他服务员和酒托艳羡地看着,听着,有点后悔自己的轻蔑。

周啸天拿过钳子,在灯光下细细打量,也不在意二层那些小屁孩们的目光,他不说话,彭加也不敢多嘴,就站在他身旁,倒酒,切水果,做了一个很精致的果盘。

约摸十分钟,北回归线大门再次打开,穿着一件枣红颜色T恤的中年人带着七八个朋友,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对着见也没见过的这些人一抱拳:“哎呦,各位晚上好,晚上好!”

那几十个穿着干练的男人像雕塑一样,不笑,不言,就默默立着,给新来的一批人让了条通道,接着将门锁死。

中年男人倒抽了一口凉气,看着二层上面一个个幸灾乐祸的笑脸,隐约觉得不对劲。他也是见风使舵的主,一见北回归线老板彭加正给一个穿白衬衫的男人斟酒,就猜测这家伙又找了靠山,不过那个奶油小生模样的男人他有点陌生,一时不确定见过还是没见过。

于是故作关心地来到彭加面前,抱了抱拳:“彭老板,今天也在啊?”

彭加接过王霞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手,礼数周到:“是啊,今天正好有空过来!倒是赵老板,怎么有兴趣光临我这里?”

老婊子干笑两声道:“听朋友说,你这出了麻烦,咱们好歹也是邻居,我想能搭一把手就搭一把手,过来看看!”

见彭加不说话,继续给那人斟酒,而且还是上万的红酒,老婊子眼珠一转,舔着笑脸道:“这位朋友有点面熟,老彭啊,都是一个圈子里的,给介绍下嘛!”

彭加冷笑一声,道:“这位是北回归线的大老板,估计赵老板也听说过东江天鼎国际集团吧?这位就是天鼎国际董事长周啸天,周董!周哥,这位就是我跟你常提起的冰点酒吧的邻居!”

彭加将“邻居”两字咬得铿锵作响。

老婊子还没听完,那张肥嘟嘟满是皱纹的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意,赶紧鞠躬递上双手,道:“我的天,原来是周董,幸会幸会,今天的您和您部下的花销全算在我头上!哎!老彭,你可千万不能跟我见外啊!”

彭加实在佩服老婊子这能伸能屈的风骨,对周啸天苦笑着摇摇头,意思是一切由他定夺。

周啸天连眼尾也没甩老婊子,慢道:“既然赵老板这么爽快,周某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你手下……哦,你千万不要跟我说你不认识那几位道上的牛逼人物,你那几位朋友,把我这里弄得七零八落,伤了我两个人,而且还干了点不该干的……抛去最后那一条跟你无关外,我有个建议!”

后面几十号人跟他妈兵马俑一样凶神恶煞的,老婊子又不傻比,不是没听过周啸天拿下萧山庄园时的手段,哪还不知趣,于是弓着腰道:“什么建议,您说,您说!”

“彭加果然没说错,赵老板做人就像做生意一样,就是阔绰,那周某也就不矫情了!”周啸天对保安招招手,“今晚上损失多少?”

保安屁颠屁颠跑来,扬眉吐气似地大声道:“十五个杯子,两个果盘,一张桌子,还有四个人!”,

保安指着有点恢复过来的刘琨和窝成一滩肉坐在沙发里的薛涛,还有夏夜之和Maria。

周啸天点点头:“彭加,一个杯子少算点,就按两百万起价,多吗?”

“两……两百万?”

彭加有点愕然,心里只觉得那种霸气是前所未有过的,“不多,就算两百万,赵老板不在乎这么几个小钱!”

“嗯,那就好!”周啸天拿牙签串了一块西瓜抿在嘴里,道:“果盘四百万一个,桌子一千万肯定不多,最重要的是咱们的人,一个按两千万走吧!一共……”

“一亿两千八百万!”

刘琨晃晃来到吧台,问王霞要了个冰袋,顺便道,这时候他还蒙着呢,不过人精嘛,就算在外太空失重的船舱里也改不了脑子快的毛病!

老婊子额上冒了汗,心中暗暗问候了对方全家女性,可是表面上连个屁都不敢放,“您稍等,我打个电话……”

老婊子战战兢兢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很快那边接通了,他故意按下扩音道:“刘局,晚上好,我是小赵!”

“有什么事直说!”

“那个什么……您上次不是说对冰点有兴趣,想参一股吗?这两天我忙着把条条框框罗列了一下,您看什么时候方便签个字!”

那面显然很高兴,冰冷的语气舒缓了些:“小赵,你啊你,就知道搞些小聪明,没错,我对娱乐业确实感兴趣,但是党性原则不能坏,你别指望我给你开绿灯,你那两块地该怎么办怎么办,听到没有?”

“哎哎,您老放心,我就算腐败也不敢腐败到您那是不?”老婊子见负责城建的副局长舒服了,话锋一转,带着郁闷道:“刘局,但是有个麻烦,你也知道咱们冰点跟北回归线有点误会,这不我正在北回归线彭老板这,手下几个脑子不够用的不小心碰坏了人家几个酒杯,结果对方要我赔偿一个多亿……您看?”

“啥!这还有没王法了?你把电话给那个什么彭的……”

老婊子满脸春意盎然地将电话递给彭加面前,得瑟地挑了挑眉毛,彭加面有难色,刚接起电话,那面立刻训斥道:“我说一点小别扭,用得着这么计较?你那个什么北回归线是不是不想干下去了?”

“我……”

“我什么我,该收多少就是多少,让小赵给你陪个情就算拉倒,谁也不要翻旧账,这事就这么定了……”

话还未说完,坐在椅子上吃柠檬的周啸天便道:“你说这么定就这么定?那我找人把冰点砸了吧?”

“啧,你谁?”

周啸天擦了擦手,接过电话,笑道:“我周啸天,怎么样,刘局,最近还好吗?”

那面怔了一怔,几秒前还是居高凌下的官腔立时缩的豆腐丁大小:“哎呀,是啸天啊,我都没听出来!我还是老样子嘛,倒是你,好久没见,最近还好吧?对了,赵市长明天要下来视察,我拖他给你带两罐普洱吧!”

“那些再说!”

周啸天笑意凝固,语气冷了三分:“刘局,看来你跟赵老板挺熟啊,那今晚的事你看怎么办吧?”

“熟?熟什么熟,就是旧城区改造时吃过几次饭……哎呦,啸天实在不好意思,我要做血糖测试了,你慢慢忙吧,等哪天你这个大忙人有空可得赏脸来我家坐坐啊!”

说完,立即挂了电话。

第五十九章 盛宴

老婊子揣起电话,瘫软在椅子上,耷拉着脑袋怔怔出神,一亿多就这么出去?

要是换个人,他或许还抱着侥幸心理花一千万活动活动,找找人,但是在东江能在周啸天面前一句话了事的除了那个隐退的教父,其他好像还没生出来!

此时,老婊子真想将那几个没脑子傻×拖出去装麻袋扔湖里。

周啸天看他那模样,淡淡笑道:“看来赵老板有时候也不爽快嘛!算了,都是吃一方水土的人也没必要鱼死网破,这样吧,我再给你划个道!”

老婊子几乎带着哭腔,扑通跪在周啸天面前,扒着他的膝盖道:“您说,只要是我能接受,我,我……”

“不是什么大事,我给你二十分钟,将你们店牌拆下来,今晚连夜找人挂上北回归线二店的牌子,其他原封不动,人也不用辞,我想你干建筑这一行,这点事应该不成问题吧!要是赵老板实在不情愿,周某人也不为难,只是以后务必在东江躲好,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说到这里,周啸天将那瓶剩了一多半的红酒,交给彭加,让他给那个人分了,然后拎着小钳子对着三四十号部下使了个眼色,向最大的包间走去。

“没问题,没问题,一定办好,一定办好!”

老婊子和那七八个朋友在中分头和伙伴一连串骂声中逃也似地离开了北回归线。

周啸天经过那张掀翻在地的桌子时,瞥了一眼中分头手上的内衣,腮帮子咬了咬,对后面的壮汉沉声道:“将这几个傻比拎进来,谁反抗把手给我剁下来!”

在那些富公子一连串惊诧地目光中,所有与此事有关的人都进了包房。而看热闹的,几乎在同一时间风卷残云似地离开了北回归线。

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他们一定知道。

明亮的金黄灯光下,挂在墙壁上的几幅毕加索赝品有点扭曲世界的味道,周啸天点了一支烟,坐在主位沙发上,静静出神,不知想些什么,直到仍旧懵懵懂懂的王霞递过来的一副手套戴上,才道:“既然你们几个都是混的,我也按道上的规矩,给你们抗辩的机会,说说吧!”

此时,作为老大的文华推开几个兄弟恭恭敬敬跪在周啸天面前,道:“周老板,今天确实我们确实是砸场的,东西砸了,人也打了,这几个都是我下面的,跟了我有几年,犯了事,我接着,今天要杀要剐冲我来,就是请求你别难为弟兄几个!”

这点事,到不至于杀人,文华自己也知道,但是看样子善了不了,其实从对方进来那刻他就知道今个算栽了,老婊子根本指望不上,事实也是如此。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周老板,你看着对付吧!”

中分头比文华要小几岁,街头打架捅黑刀子的事也干过几回,都说见了一次血的人胆子也大了,这点在他身上表露无疑,眼看这边六个人被小白脸吓住,顿时火冒三丈,“老大,咱们跟这孙子拼了,不要跪!”

随手抄起一张椅子朝周啸天拍过去,彭加没想到还有这小子脑子这么缺弦,可是已经来不及制止,就在周啸天一副气定神闲按灭烟蒂的同时,站在沙发后面一个光头男人二话没说冲了过去,一转身挡在了周啸天身前。

“啪”地一声巨响,包间里连王霞在内的四个女孩发出了一声尖叫,光头后脑勺上血花就像炸开了一样,溅起一尺多高,落在米黄色大理石上。

同一时间,几个男人冲了上来,扭住中分头,又拿毛巾压住光头后脑,从始至终,一个字未说,而光头也只是压住伤口就重新站在沙发后面,半声未吭。

这就是差距!

所以流氓与道上的差距。

“他妈有种杀了我,今天弄不死我,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明天我就草了你马子!”

“猴子,你不想活了!你个傻比,住嘴,快住嘴!”

文华急着大喊,不过被两个人架着,根本冲不上去!

周啸看着文华的眼睛,半晌道:“你的账属于跟北回归线酒吧的梁子,咱们一会再结,至于你这个小弟干过什么不用我重复。我说上一句夸口的话,在东江谁碰我女人,我周啸天就算倾家荡产,拼个鱼死网破也要他捅翻,威胁的话,威胁的话我早听了他妈几万次了!”

周啸天拿起烟灰缸,照着中分头的牙齿狠狠砸下。

砰!

砰!

砰!

三下以后,中分头满足挺俏皮的小银牙,零零碎碎耷拉在嘴唇外,他正想朝周啸天吐一口,一个壮汉已经用毛巾勒住了他的嘴,另一个将他拖到沙发旁。

彭加手心里全是汗,赶紧将王霞和其他几个没有关系的侍女撵了出去,又让保安盯紧外面,不要让人报警。Maria也想走,却被彭加拦住,“小姐,不好意思,你请稍等,一会儿该怎么补偿全部赔给你!”

Maria浑身哆嗦,无助地缩在墙角拉着夏夜之的衣襟,轻声道:“你能不能带我离开?”

“不好意思,我做不了主!”

就在Maria失望地垂下眼帘的时候,夏夜之将西装脱下来披在她发颤的肩上,“不过,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保你没事,但是不要再说多余的事情!”

Maria听到他说“多余的事情”脸一红,要不是自己多余担心怕连累他而报警,也不会被抓回来,说不定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一连串的事,说到底都怨自己这个灾星。

夏夜之没有心情管她怎么想,他只是凝视着周啸天,想看看东江这个地下圈子到底有多深的底蕴,也好为今后做一些必要的打算。

“你拿的那件内衣是我买的,你听明白了吗?”

中分头怒视着、挣扎着,可惜动不了,不光如此,随着周啸天拿起钳子,手下似心有灵犀地掰开中分头的手递了上去,周啸天张开钳子,夹在他的大拇指上,淡淡道:“今天不是被你侮辱的那个女人宽宏大量,你就等着让你家人收尸吧!”

“嘎巴!”

一声筷子被折断的声音后,中分头的拇指齐根断裂,在地上弹了下滚在一边。

十指连心,那种痛,痛彻心扉,即使被毛巾勒住嘴,中分头的哭声还是不遗余力传了出来。

“嘎巴!”

食指掉落,接着中指和无名指,黑红的血液汩汩溢了出来,周啸天像没看见一样,麻利地将小指剪断。

片刻前还是一双玩弄女人胸脯的手,转瞬成了光秃秃一片。

胆小如薛涛,捂着嘴巴,径直冲进了洗手间。

无助如Maria蜷缩着身体,瑟瑟发抖。

谁能想得到一起令人围观看乐的闹剧会演变成为血腥的盛宴。

第六十章 飞镖党

许多时候男人的硬气是一时气血冲昏头脑的表现,也是痛的程度还不能让他对这个世界畏惧。

适才叫嚣着不弄死自己要把齐小芸下面玩烂的中分头嘴再硬还是顶不过受尽折磨的身体,晕过去一次被弄醒后,已然十足一个阶下囚。

“我不敢了……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两个壮汉将他拖开两米远,解掉了毛巾,中分头鼻涕和眼泪混杂在一起,扑过去捡起自己的几个指头,“让我去医院吧,让我去医院吧!”

周啸天又点了一支烟,对身后最靠近他唯一一个穿着不公式化的黄脸男人道:“倪科,我能相信他吗?”

叫倪科的男人推了推银边眼镜,斯文道:“说句不好听的,行不行?”

“开玩笑!你跟大哥那么多年,什么不敢说?怎么到了我这忸怩起来了,说吧,要是我周啸天哪做的不合适,你该说说,该骂骂!”

倪科没有狗头军师那种给三分颜色就开染坊的不自量,他只是压低声音,道:“假设有一天,你垮了,你欠账的那些人会不会墙倒众人推?我知道你现在什么都不怕,可是你想想小芸,她的身份尴尬,后面没有助力,到时候这个杂碎真要做点什么事,你后悔也来不及!”

“那……”

“交给我吧,你忘了当年我们在西郊庄园养的那些猎犬么,最后驯服不了我是怎么做的?呵呵,男人在一定程度上与狗一样,如果少了一些东西,野心也会下降许多,还有把钳子和手套借给我用一下!”倪科取过钳子,对两个壮男招了招手,走出包间。

中分头被拎着领子,哭爹喊娘地对文华挥舞着那只没有指头的手,“老大,老大……”

他们一伙人在东江混了七八年,干过多少蛮横不讲理的事连自己也记不清了,他们只记得那些跪在面前叫爷爷的可怜虫求饶的模样,可是今天,时间仿佛做了一次颠覆性的轮回,盛气凌人的他们也成了阶下囚。

那个刚混进圈子的小弟看到中分头的惨象,吓得尿了裤子,黄色的尿液在脚下积了一滩。

文华心下暗叹一声,仿佛回到了十五岁那年一个人单挑三个新疆劫犯的无畏,他一抖肩,将按着他肩膀的壮汉的手掌滑脱,然后抓起他的手臂骤然发力,一个相当标准的过肩摔。那男人一百六七十斤的身体朝着挡在周啸天的两人砸了过去,倒成一滩,顿时挤出一个空间。

文华从裤口袋里取出钢制折叠刀,很敏捷地甩了一下,露出森白的刀刃,抬手划伤了最后一道屏障,朝着周啸天一往无回刺去。

擒贼先擒王,事到如今,他别无选择。

文华出手极快,加之周啸天身后两人跟着倪科去了另外一个包间,周啸天身旁一时无人能赶得上来,就在周啸天尽力避开心脏要害,准备用肩胛挨一刀时,一尾飞镖从另一边沙发上激射而来,比文华动作快了一线毫无花巧地刺入他的后耳骨。

作为人体最脆弱的地方之一,后耳骨布满神经,当那支绿色飞镖刚一扎入皮肤,文华就像触电似的整个身体向下猛坠,扑在了周啸天脚边。

周啸天这些年被暗算过的次数不多,但每一次都是致命的,混到这个层次他们除了本身居安思危外,平日里大都接触到技击训练。

周啸天外表在四十三岁的今天看起来隐约还有当年奶油小生的风彩,可是谁能想得到就是这一位放在大学里当教授足够令美女学生倒贴男人竟然是玩引体向上是至少一百的猛人。

这短暂的一刻,足够周啸天抽出时间应付。他穿着西裤的两条腿死死缠上文华的脖子,两手攥着他的手腕逆时针一扭,只听文华如野牛般哼哼了两声,折叠刀便锵然落地。

“老板!”

“老板!”

“老板!”

……

几个反应过来的壮汉连滚带爬地窜过来,将文华死死扭住,惭愧地站在周啸天面前,如果倪科倪副总在,刚才这个混乱样子,他们每个人都是断一截尾指的结局,周董平日虽然随和宽厚,但是见过他手冷心黑的部下无不敬畏。

然而,周啸天的目光全然没有落在他们身上,即便是对文华也没扫一眼,他整个注意力先是定在了墙上挂着的那个飞镖靶上,之后向下转移落在站在一边青年身上。

彭加满嘴干涩燥热,脑子就跟炸开了一样,这瞬间的变化让他有些迟钝,等反应过来后,愕然地望着薛涛:“薛涛,这位兄弟是?”

他没有说“朋友”,而是说的“兄弟”。

薛涛捂着包扎好的耳朵,道:“这就是我跟你提起的那个小兄弟,夏夜之!”

“哦!是夏夜之啊!”

彭加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其实脑子里根本就不知道夏夜之是个谁,薛涛是提过找个人来培养,不过这些小事对于如坐针毡的他来说就是耳旁风。彭加一面称赞夏夜之年轻俊才以掩饰这段信息空白,一面从酒柜里取出一瓶90年的威士忌,拿了两个杯子,熟络地坐在夏夜之身旁,“小夏,你是不是练过功夫?”

夏夜之看到身为北回归线老板的彭加放下架子双手将酒杯递上,自然也不会不识趣,他一口气将威士忌灌下去,豪爽道:“哪有什么功夫!就是从小喜欢玩飞镖,小的时候我们都喜欢把自动铅内芯拿出来,然后在芯头上安根针,在土地上或者是门上划出轮廓,几个伙伴比赛看谁扎得准!后来有一阵子飞镖玩具特别流行,我爸就给我买了一套,那阵子没事就玩,高兴了找人比赛,不高兴了拿它发泄,久而久之手上有了感觉,嘿嘿……真没啥的,我纯粹就一飞镖党!”,

彭加也就是随口问问,至于什么自动铅,什么飞镖的他并没兴趣,不过这个和自己差了一个时代的青年没心没肺的样子倒让人挺有好感。彭加仰头也将威士一口气忌干了,道:“多余的话不说了,作为这里的负责人,我替咱们新老板周哥干了这一杯,小夏,以后不管你是继续做这行,还是去干别的,只要你看得起彭哥,来北回归线吃喝玩,全免费!”

不等夏夜之说话,彭加看了眼蜷缩在他身后的Maria,道:“刚才听人说,你女朋友怀了孩子,不知道受到惊吓没?弟妹,刚才我真的没有恶意,只是想让你出了气再走!要是有冒犯的地方,我这干了这杯,算是给你赔罪!还有,以后你只要来北回归线演出,也不用找那些走穴的搭桥,你直接来找薛涛,或者直接找你男朋友,一晚上我给你一千,弟妹看成不?当然了,还是肚子里的孩子放在第一位!”

北回归线在娱乐业竞争激烈的东江能搞得有模有样,主导的还是彭加,这个70后出生的富翁身上鲜有那些年轻才俊惯常的骄傲,而且做事几乎滴水不漏,不是惟利是图见人下菜,从谈吐言行上,的确很难让人找出不周到的地方。

同样身为店主的薛涛就有点小家子气,听到彭加的话他暗暗咂舌,假如这小学弟成天带朋友来喝酒,怎么弄?

他打了两个眼色,见彭加不搭理他,也就闷头不语。

这一屋子其实就刘琨是明白人,不过他不会傻到这个时候跳出来揭露夏夜之和Maria的关系,窈窕美女君子好逑,虽然凭借经验他隐隐觉得女孩脸上可能稍微有些缺陷,但是女人嘛,关了灯还不都一样?

这万里挑一的身姿足够令他男人销魂了。

第六十一章 数十下

一直未开口的周啸天惦记的却是自己两个孩子,刚才那个瞬间,唯一划过脑海的不是齐小芸,不是赵心男,不是他这些年奋斗打下的基业,而是那一对在床头爬来爬去的小宝贝。

所以在听到Maria怀孕时,喜怒不惊周啸天以长辈的身份关切道:“我看稳妥起见,还是送你去医院看看吧,孩子是大事,万一动了胎气会很麻烦!”

周啸天说着就要打电话联系人。

Maria大窘,明明是子虚乌有的事被身旁这男生一说,结果惹来这么多目光,现在又弄的要叫医生,她想否认,可见了那些人的手段,又担心这么耍人对方会翻脸,于是,脱口而出道:“不用了,不用了,我还没有确定!”

“弟妹啊,什么叫没有确定?”刘琨捂着半边脑袋,看到Maria平坦的小腹,故意带点邪恶地挑问道,

“就……就是……就是这个月……还没有来!”Maria拽着夏夜之的衣角三分埋怨七分求助压低声道:“你倒是说说话呀!”

夏夜之看着刘琨眉飞色舞,有点你不给来点表示别怪我卧底的意思。而身边Maria身上淡淡茶花香味在无风的房间丝丝缕缕钻进鼻腔,是体香!

对于嗅觉极其敏锐的他来说,这种味道总能带他回到过去的时光,心下感叹一声,他的手指间划过丝滑的江南锦揽住Maria的腰,对周啸天道:“谢谢周董关心,刚才是我急了,害怕她被欺负,才说出那样的话!实际上我也不确定,上个月安全期没做保护措施,这个月她推迟了……我想还是先买试纸看看,完了再说!”

周啸天支着下巴,片刻,向身后手下道,“拿一万来!”

接过一摞百元大钞,周啸天放在茶几上,推到Maria面前,见Maria要推辞,周啸天一挥手,阻止Maria,道:“不管这次有没有孩子,我希望能尽点心!”

“我什么也没做,这……”

也许是血腥太盛杀戮太多,也许是有点厌倦了人心险恶的圈子,周啸天忽然想为出世不久的孩子积点德,“你男朋友做了就够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不能光为了身材节食,去买点补品吧,贵是贵点,不过有好处!”

一万块钱不是通过支票的方式赤果果摆在面前,不知道会令多少人心花怒放,然而Maria却犹豫了半晌,还是将钱塞给夏夜之:“还是你拿着吧!”

夏夜之有些意外,隔着面具看不出她脸上的神色,也不知这里面有多少水分,女人不爱钱?

除了那个傻瓜,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孩子吗?

薛涛有些意外,想起自己包养的那个江大读书的拜金妞,心道人和人怎能比啊,看看人家这马子。

当然,最意外的要数刘琨这个人精了,Maria的动作让他一下子明白了,夏夜之在跟自己装蒜,估计来这打工赚钱是假,看住这丽质天成身姿的女朋友才是真!

“小夏啊,让琨哥看看弟妹的绝世芳容吧?老板们不说话,搞得我自己都像是柳下惠一样!”刘琨在盛世年华这两年该探过的路子都谈过了,说实话女人经历多了有一种审美疲劳,所以来到北回归线对于搭讪的,暧昧的,他都是进而远之,但是今天却出现了一个让他可以不以面容区分路人甲或者路人乙的女生,身体中某些零件仿佛在一段缺少机油的冗长时间恢复了动力。

薛涛也连连怂恿,只不过他想的跟刘琨相反,他是希望Maria是个丑女,最起码不能比自己马子漂亮吧?否则,这小子也太他奶奶走运了!

身材好,样貌好的那是尤物,因为上帝打开了一扇门。

如果人品好,又善解人意,那么将是上天的过错?

夏夜之搔搔眉,为难道:“媳妇拿不出去手,又面嫩……”

“不行,不行!小夏,今天你不让弟妹露脸,就是不给彭哥周董面子,你看着办吧!”刘琨半促狭半揶揄,铁了心跨过心理障碍。

Maria绞着手,两点漆眸盯着夏夜之,嚅嗫:“这……”

见惯美女的彭加也被挑起了兴趣,就在准备落槌让Maria一现庐山真面目的时候,周啸天忽然摆摆手:“以后有机会吧,今天都不要再添麻烦!”

他使了个眼色制止住起哄的几人,道:“小夏,你先送女朋友回家吧!这里的事不用你操心!”

此时隔壁的包间里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喊声震得人头皮发麻,彭加打开唱片机拨了一张老曲调僵硬地笑道:“是啊,需要的话我找人送你们吧!”

“不用!”

Maria半拉着夏夜之的手臂抢先道:“我们逛逛夜市吧!”

“好啊!”

夏夜之扫了一下那几个低眉顺眼几乎傻了的流氓,点了点头。

两点光晕打在周啸天喜怒不兴的脸上,他起身探出那只并不如脸容般细腻的手掌,递给夏夜之,“今日之事,周啸天记在心里,若是哪一天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找我!”

夏夜之受宠若惊,小鸡啄米般点头道:“多谢,多谢周董!”

……

午夜的东江,霓虹闪烁,车流穿梭,很多人沉入梦乡的时候,这里才开始真正的夜生活,走出北回归线,Maria放开了夏夜之,挥了挥手向一边转去,仿佛约好了似的,夏夜之也没有说多余的话,向另一侧转去。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应,巧合的几乎连这个什么都见过的男人都为之一怔。

在十字路口栏杆外的斑马线上,Maria转过身,江南锦上溢彩流光,映照出九分刻意雕饰的浮华,夏夜之在一家OLAY专卖前也转过了身,看着她被风吹得飘曳的几缕马尾,微微笑了,“你下次还会来吗?”

一辆蓝色保时捷在经过路口的时候缓了一下,探出一张纸醉金迷的脸庞,点了一支烟,眼光不下作地流连着Maria的身体,却有着你情我愿般的自信。,

然而,Maria没有去看几百万堆砌的铁皮,隔着白色油漆栏杆对夏夜之道:“你这个算是邀请吗?”

“应该算是吧!”夏夜之没有掩饰本来想掩饰过去的东西。

“那——或许会吧!”Maria咬着很轻的普通话,字正腔圆。

“那你能摘下波西米亚面具,让我看看你的脸吗?”

“嗯?”

“嗯!”

“……会把你吓到吧!”

夏夜之插着口袋,被风扫过的半长头发像麦浪一样起伏,他耸了耸肩,自嘲道:“其实你已经吓到我了!”

钟楼“咚”地响了一声。

Maria侧着发丝间露出的白皙耳廓,道:“什么?”

“没有什么,就是想看看你长什么样子!”

夏夜之倚着栏杆,让开路过的取车的富家公子们,像一叶浮萍,不自傲不哀伤:“那我坚持呢!”

Maria手伸到后面的丝带上,对夏夜之说:“你闭上眼睛,数十下!”

“呵呵!”

夏夜之轻轻笑了,闭上眼睛。

十下心跳还未过,就听见一辆车停在路边,等到睁开眼睛,Maria已经进了计程车,探出一只手挥了挥。

夏夜之有些促狭道:“哎,不是说好数十下吗?”

摇下半边的窗口里传出一个没有挂碍的声音:“我还以为你中途眯起眼睛看到了,呵……”

随着几缕丝丝入扣低沉婉转的嗓音,计程车绝尘而去。

夏夜之抚了抚头发,再次自嘲地笑了笑,转身走入霓虹。

第六十二章 幽灵

午后的时光,落在水光浮动的茶杯里,两片泡开的毛尖舒展的叶片,在热水中翻腾。夏夜之放下手中的《蓝猫三千问》,拿起浪琴看了看时间,一点四十五分!

有些事情难如所料,那天在北回归线他原本想跟玩飞镖的人玩一手,赚点钱,没想到最后飞镖落在的不是镖盘上,而是小混混的耳朵上。

好在殊途同归,换了一种方式。

至于周啸天说的最后一番话,其实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所谓的权势与利诱。

说好听点,那是给面子,上位者对于下面的赏识,说不好听点完全是人走茶凉……

初夏的味道渐渐近了,江大校园里熙熙攘攘男生女生也裹上了一层夏意。

夏夜之穿着半袖白衬衫,一条休闲牛仔,脚下踩着滑板鞋,这套小年轻的典型装束敛去了许多不必要的气质。

来到图书馆正好赶上上课铃,透过走廊里的窗口向外望去,小跑的、飞奔的、骑自行车、骑电动车的层出不穷,熙熙攘攘往教室赶。

夏夜之循阶而上来到二楼借阅室,两个男老师一个看报纸,另一个伏在桌子上睡眼惺忪,唯一一个将近三十岁的女老师正规划着下个月结婚后的蜜月游,桌子上摞着一叠《世界旅游》。

因为江大新图书馆建立,旧馆俨然成了后娘的孩子,被冷落了不少,原先四个职位也被取消了一个。走了的那个会讲笑话的小女生,偌大的房间里沉闷了许多,只剩下头顶上那只老式吊顶电扇吱呀作响。

见到夏夜之来了,两个四十大几不惑之年的男人无动于衷,倒是那个待嫁剩女挑了挑修得极细的眉毛,心情不错道:“麻烦你把东边借阅室还回来的书整理一下归类!”

东边借阅室都是实木书架,高大而厚重,比起西边借阅室前年刚换的轻钢书架,显得老迈许多,所以就像这里的泛黄微脏的书一样,不怎么受学生欢迎。

除却研究生博士生来这里专门借一些论文辅导教参以外,平日人都很少,这里一不适合谈情说爱,二不适合娱乐放松,套用某女生一句话说:在东边借阅室里呆久了,会有一种跟幽灵一起的感觉。

事实上,东边借阅室确实发生过死人的事,十多年前曾经有一位兢兢业业的管理员莫名猝死在里面,于是某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学生添油加醋说,在这里借书常觉得后面有人盯着,特别那些将书抽出来看完之后随手一扔的同学晚上很多都会做恶梦,严重的还有精神失常。

不知是不是潜意识效应,很多喜欢在这个幽闭环境看书的学生之后都有不良反应,后来校领导专门找专家调查才发现,是一些材料辐射加上窗口过小,室内空气流通问题。就这样,东边借阅室重新装修了一下,将放射性材料剔除,扩大的窗口和通风道。不过所谓欲盖弥彰,闭馆的一段时间,学生又将子虚乌有的东西妖魔化,建筑成规学院某神棍风水师说这个地方是死角,天水地位不正,而且前身下面是一块坟冢,坟冢搬迁时没有按规矩来,导致怨气加重……

有些渗人的谣言对于大多数学生是宁可信其有,所以渐渐的这边变成了门可罗雀,相对地西边人头攒动,加了隔层后仍不能满足需求,这才有了江大新图书馆。

夏夜之将那些泛黄甚至有些破损的文献放在小平车上,路过书架便将其中对位的书放上去,刺有污渍的实木书架有些年代,上面不乏刻着“王小莉,我爱你,1990.3.22”、“谁看见这行字不留言木有小JJ”、“真诚寻男友,本人美女,一米六七,长发,联系方式:139401815x”,等等令人为之莞尔的书架文化。

偶尔碰到一个年长的师兄,也会同为这些恶作剧或真诚表白会心一笑。

零星的老三届散落在某个书架之间更显得阅览室空阔,天顶上传来电风扇“吱吱吱吱”的声音,午后的阳光偶尔瞥过长春藤爬进来,将尘埃定格在氤氲微漾光弧中。

“渴望一个笑容,期待一阵春风,你就刚刚好经过,突然眼神交错,目光炽热闪烁,:狂乱越难掌握。我像是着了魔,你欣然承受,别奢望闪躲,怕是谁的背影叫人难受。让我狠狠想你,让我笑你无情,:连一场欲望都舍不得回避。让我狠狠想你,让这一刻暂停,都怪这花样年华太刺激,都怪这花样年华太美丽……”

一曲略有哀伤和颓废的歌声从放在书架二层上的MP3功放机里舒缓而低沉漫出,在一小片空间里轻轻回荡。

白色的纱帘在窗前飘动,抚着《牛津字典》的书页嘶啦作响,夏夜之将小车上一本《古代诗词赏析》放在书架上,走了过去,白净的纸张上淡淡粉红色小字在字里行间流动,翻过被阳光温照的扉页,写着三个字——

岑小小。

夏夜之左右扭头,但是不见岑小小其人。

如果去厕所,MP3应该不会放在这里吧?

回想起当年,好久好久的那个年代,图书馆依如这般古旧,执著的小孩子会为自己的东西看护许久,为其蹙眉,为其忧心,恨不得随身带着,而如今……

夏夜之暗叹了声,将车子放在走廊一边,手上拿着最后一本《信念的魔力》向最后面心理学辅导丛书书架走去。

离着还有一段距离,就听到窸窸窣窣仿佛宽衣解带的声音,本能的夏夜之顿了下,那种撞破他人的好事惊得燕鸥飞散的事情他是尽量避免的,即便是在图书馆这种公共场合,夏夜之也是行他人之方便。

静默了半分钟,没有听见呻吟娇喘,依旧是非常有节奏地声音,夏夜之放轻脚步走了过去,然而就在他看到那个熟悉的马尾女孩跪坐在地上不知做什么的时候,那一大堆白色碎片惊得他眼皮一跳。

“岑琦!”

夏夜之失声叫了一下,但是因为爬惊动其他同学和老师,他的声音很低。在图书馆撕书如果被发现了,无疑要受处分。

“岑琦,你做什么?”

夏夜之在她肩膀轻轻拍了一下,然而岑琦眸子裹着一层雾,像没看到他一样,身边好几本书都被扒了下来,夏夜之刚夺过去一本书,岑琦又从手边拿出一本书。随便翻开几页就开始撕。

夏夜之无论摇她肩膀,还是用手在她眼睛前晃,岑琦都没有反应,最后实在无奈下,夏夜之将岑琦手边所有的书都搬走了,然而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岑琦探出纤白的手指在书架上抓起来,犹如扒书皮一样,发出了极为刺耳的噪音。

早已斑驳的暗红色油漆在她的指甲里凝聚凝聚,逐渐变成了血色,食指上那粉色的指甲盖“啪”地翻了起来,本该是十指连心剧痛丝毫没有表现在她的脸上,而这个令江大万千男生觊觎的公主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被操控。

书架上一条条的沟壑曲纹向通往未知世界的路一般狰狞,不知以前是谁毁坏的。

幽灵附身?

几缕阴冷的空气从耳根后面直冒,一个不好的念头划过脑海,夏夜之顾不得冒犯,俯身将岑琦裹在怀里……

第六十三章 岑小小

夏夜之感觉到尖利的指甲嵌入了肉里,撕开了覆盖着灵魂的那层皮肉,许多年之前,那曾划过的岁月里,这样的姿势他做过多少次直到现在连自己也记不清了。

许多年前纽约皇后区的那个夜晚,是他有幸和基纽学堂最杰出“执行者”夜鹰的第一次合作,然而解决掉两个情报部门特工的一幕不巧被一个十岁左右的俏丽小姑娘看到,他早就听闻性格阴枭的夜鹰下手极为残忍,死在他手下的人必定要经历比死还可怕的一段旅程,于是他抢在夜鹰之前将要逃跑的小姑娘搂在怀中,用最利落的手法扭断了她的脖子。在小萝莉的灵魂离开体温远去的时候,手里的玩具熊坠落在一洼霓虹暗影交织的雨水中,是那么孤寂,那么难舍,可是有许多时候生命的消逝无法言说。他的手不停颤抖,眼睁睁看到拯救小女孩的爱犬被夜鹰分成了许多块,鼻子里充斥的却不是血腥弥漫的味道,而是小姑娘头上洗发水香味……

将近十年悄然逝去的这一天,这个远在万里之外的静谧图书馆,那股熟悉的发香味道就像锥子一样将蒙蔽在记忆磐石上的残蜕砸掉,露出了本来面目,那一刻,他本该敲在岑琦后颈处的手掌莫名松了下来。任她食指上的指甲连根嵌在皮肤里,道:“岑琦,岑琦,你能听得见我说话吗?”

“我是夏夜之!”

任他呼唤,可岑琦依旧像被幽灵附体,没有痛感,没有反应。

这种表征迹象若果不是他在基纽中听闻过,一定会在惊愕中下重手,夏夜之用双腿缠着岑琦光洁的大腿,手指在她痛穴上戳了一下,如果是正常状态,人条件反射下会发出相应症状,然而岑琦只是动了动,甚至连叫声都没有。

“岑琦,岑琦,你醒醒!岑小小……”

就在“岑小小”三个字从夏夜之嘴里跳出来的那个瞬间,岑琦打了一个冷战,仿若灵魂归位一般回复了神识,同时,因为手指剧烈的疼痛,她忍不住呻吟起来。

幸好,隔着十来个书架那边的某位秃顶研究生师兄属于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专心致志地做着笔记。

两行清泪顺着岑琦的脸颊滑了下来,她右手紧握着染满鲜血的左手,低声抽泣。虽然从来到江大的那天到现在只不过与她见过几次而已,但是对于见微知著的夏夜之来说,岑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心中或许比某些深恋着这位校花的拥趸们要清晰明朗许多。

她外表的矜傲并不像某些女生所说的刻意装出来,当然如果那个能称为矜傲的话。实际上在他眼里,岑琦是一个绝对自律坚强的女孩子,从在篮球场上果敢地挡在江大篮球队高中锋身前被撞出去却洒然应对便可略见一斑,即便是换了一个男生,在体型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也未必敢做这种事,而她,岑琦却敢,足以说明她的自律克己和坚强。

按照这样的逻辑,她的不坠云端或许不是因为没有足够出色的男生来打动她,而是因为她的心已然老了,她的随和也不过是超越尘世情感的淡漠。

这样性格拼凑出来的女生会为手指的疼痛掉泪吗?

或许会,却不该在他的面前。

夏夜之一时间有些局促,急忙松开了抱着她的手,心底还在纠结,莫不是有些冒失的行为让这个被歌颂为天使的女生觉得被侮辱了吧。

夏夜之从口袋里取出纸巾,递给她,道:“手指很疼吧?”

岑琦缩着脖子,委屈地点点头,“疼,特别疼!”

她接过纸巾,在手指上缠绕起来,可是当白色的纸巾很快被鲜血渗出斑驳的阴影,她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扑簌掉落,小声呜咽起来。

“没事,没事,我帮你,别哭!”

夏夜之舒长的眉毛挑了几挑,无奈间只好带着大叔哄骗小萝莉的口吻道:“来,把手给我!”

岑琦抬起埋在膝间梨花带雨的脸颊,颤巍巍地将左手递过去。夏夜之一看,食指指甲全部掉落,稀薄的鲜血沿着那个模糊的轮廓往外渗,中指指甲盖则掀起了大半,其他指甲不是劈出了裂痕就是充满了血丝,白净的一双手成了这幅模样。

夏夜之抽出一张干净的纸巾,在她手指上轻轻环绕,另一只手在手腕和手肘血管处压了几压,对于穴位和关节的解构常识他自然比普通人强许多,所以随着指腹挤捏在关节上,痛感减轻了许多,差不多五分钟后,稀薄的鲜血也止住了。

“岑琦,现在暂时是止住血了,但是最好去医务室包扎一下!”

“我不是岑琦!”

“呃……什么?”

“我不是岑琦,我是小小,岑——小小!”

“你说……”夏夜之坐在对面,细细地审视着她的表情,直到确定她根本不是在开玩笑,才道:“那你和岑琦?”

“她是我的姐姐!”

长长的马尾,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肤,甚至那副眼镜……与岑琦活脱脱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夏夜之有些感叹,也不知哪对夫妇这么幸运,生下这对同样美貌的姐妹花。

“你叫什么名字?”岑小小用手背将流到嘴边的眼泪抹掉。

“我叫夏夜之!夏是夏天的夏,夜是夜晚的夜,之是点子头的之。我跟你姐姐相识!”想到那个公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夏夜之尴尬地搔了搔头:“岑小小,我看还是跟你姐姐联系一下,要不她会担心的……”

夏夜之说着站了起来,然而岑小小一把拉住了他,“不要啊!千万不要!”

大概因为跪的久了,岑小小两腿麻木,还没站起来,便向后倒去。

“哎!岑小小,你小心点!”

夏夜之一把抄住了她的腰,用身体支撑起她依靠过来的重量,重又坐下。,

“怎么了,你和你姐姐闹别扭了?”

岑小小睫毛簌簌颤抖,睁开眼睛遭遇到夏夜之近在咫尺的目光,羞怯地涌上两抹红晕:“我姐姐要知道我惹麻烦,一定会把我关起来,夏夜之,你别告诉她,好不好?好不好……求求你!”

“好……呵呵,好!”夏夜之摇头失笑,停在岑小小头上的手拍了拍,“在你心中,你姐姐似乎蛮可怕的!”

“是、是啊……姐姐很聪明,想什么我都不知道,而且遇到什么困难都不会紧张不会害怕,哪像我……这么傻傻的……”岑小小声音低了许多,两手指尖相碰着,涩声道:“我觉得姐姐肯定不喜欢我……”

“不要这么想,其实你姐姐很有责任感的!”

夏夜之脑海中回印着岑琦认真的样子,笑了笑道。

那些年跟随斯卡罗布林导师游走世界各地,双胞胎他也见过不少,而且在基纽学堂就有一对女性双胞胎学员,他第一次见那两个女孩是十几年前,两个小姑娘吃饭学习都在一起,彼此亲密无间到令许多男生郁闷;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相见是在五年前,他完成任务折返落基山总部只见到其中一个,另一个不知去向,后来听书记员说两人因为性格分歧已经断绝了关系。

其实,随着年龄成长,即便长相别无二致,但性格多半会发生不同的偏折,除了一部分内在因素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被别人拿来攀比而刻意改变性格。想毕以岑琦自控力很强的性子会讨厌被划归到娇气的范畴里。

所以当岑小小的眼圈又红了的时候,夏夜之压下了开玩笑的心思。

“你稍等片刻,我把这里收拾一下!”

岑小小看着满地狼藉和夏夜之手臂上的伤痕,噤若寒蝉,“这都……都是我……干的?”

夏夜之不置可否:“你不记得刚才的事?”

岑小小先是点点头,又摇了摇头,怯声嚅嗫道:“你不会打我吧?”

“呵!”

夏夜之露出一嘴白牙,“欺负小萝莉的事我已经不干了,放心,放心,我来想办法,你到其他地方转转,稍等我一下!”

即便夏夜之用了最温和的口气,可是性子醇和的岑小小还是担忧地默立在窗边,揪着裤脚,扑闪着一双水灵秀气的眼睛……

第六十四章 萝莉多钱一个

岑小小一共撕了五本书,按照学校规定,这个属于品德问题,如果被借阅室的老师发现,就算大事化小也要十倍罚款并且受到处分,如果碰到哪个心情不好的老师就会很麻烦,被图书馆加入黑名单不说,还会“光荣”地登上学校公告处罚栏。

岑小小不是江大学生或许可以不在乎,可岑琦呢?

那个做事不出纰漏,自控很强的女生会不会真将这个妹妹揍一顿?

好在,那个快要嫁出去的女老师因为下午要去市区试婚纱,很早就走了。而进入梦乡的男老师口水在下面一本汽车杂志上积了一滩,唯一一个看报纸的男老师悠然地品着茶,看到夏夜之拿着垃圾桶出去,还不忘风轻云淡关照一句:“差不多就可以,你看你忙的满头汗!”

他哪里会想到夏某人此时正干着监守自盗的事,分开处理了三次,总算将那个惨绝人寰的现场处理的滴水不漏,过度敏感的职业习惯甚至让这位大拿将指纹和地上的痕迹处理的一干二净。

“好了,岑小小,背上书包,先在外面等我!”

夏夜之将东西塞在她的书包里,道。

岑小小像个初入学校的小丫头般任夏夜之摆弄,提心吊胆地走到中央借书区,刚走到检测仪旁,那个看报的男老师抬起了头,笑眯眯道:“岑琦,今天这么快就走了?”

就算是江大校花,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认识,不过因为岑琦常来,图书馆这个常坐早就认识了她,所以趁着一个同事不在,一个同事睡得像死猪,他也为老不尊了一回。

岑小小像钉子一样立在那里,怯生生道:“我是岑小小,岑琦是我姐姐!”

男老师推了推眼镜,片刻,哑然失笑道:“我是梁朝阳,梁朝伟是我哥!”

“哦,那老师再见!”

嗒嗒嗒嗒……

岑小小背着双肩包,像一阵小旋风般瞬间冲出了借阅室,消失在楼梯间,梁朝阳品了一口茶,喃喃道:“这丫头原来是这样有趣!”

半分钟后,夏夜之出来,恭敬道:“梁老师,我忽然有点急事,您看能不能请个假?”

梁朝阳兜了一眼钟表,板着脸:“是去约会找女朋友吧?”

“不是!”

“不是就别请假!”

“啊?”

“啊什么,是不是!”

“……是!”

梁朝阳一咧嘴,换了一副笑脸:“年轻人还在我面前装呐?别忘了我也是从学生过来的!”

“那我能请假吧?”

“就你干活的态度,假不用请了,这个我做主!”梁朝阳掌握着这点小权力,心里也高兴,于是挥了挥手,“去吧去吧,谈恋爱要紧!”

下午三点一刻,早退的夏夜之走出了图书馆,可是左找右找不见岑小小的人。

就在他以为小萝莉发现了他内心中的大叔本质绝尘逃窜的时候,两棵茂盛的法桐树后,一个漂亮美眉蹑手蹑脚地闪了出来,对着图书馆这边挥舞双臂。

“我还以为你走了呢,萝莉!”

岑小小背着双手,抿着浅浅的笑靥直甩马尾,然后跟着夏夜之的步子,走三步,小跑两步,仿佛怕他走丢了似的。

憋了足足五分钟,岑小小忽然绕到夏夜之身前,伸出双臂,结果硬生生撞倒了夏夜之的鼻子,自己还跌了一跤。

一股酸涩涌出心房,夏夜之半蹲在地上囔囔道:“你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了?”

岑小小僵着黛眉:“我……我笨!”

夏夜之闭着眼睛,忍下去了那股眼泪,将岑小小拉起来:“这不是笨,说明你是一个突发奇想的孩子,怎么了,你刚才想到什么?”

“什么是萝莉?”

越过图书馆屋顶的阳光从叶脉间隙中慵懒地坠落,在迎光而立的岑小小脸上星罗棋布镶了一片碎影,岑小小被阳光镀了一层金色的眼睫眨了眨,扬着下巴鼓起勇气道:“什么是萝莉!”

什么是萝莉?

据马立强的言传身教,萝莉指的是未经小道的小盆友,不一定要多美丽,但一定要可爱,有可塑性。正处在发育期的少女,称为小萝莉。而发育良好却还未跨过青涩那道关口的则称为萝莉。

夏夜之本不是个跟风的人,然而在图书馆看到岑小小哭泣的样子,心里那刚刚开启的淡漠不知不觉就世俗了一下,此刻又见岑小小执著和期待的表情,他莞尔一笑:“萝莉啊,其实萝莉就是样子非常漂亮的菠萝呀,你不知道吗?”

夏夜之一扭头,见到岑小小怔在原地,道:“怎么了,手又疼了?”

“不是!”她拽着书包带,忽然生出一抹醇和的笑靥,“我好像也觉得自己像只菠萝……”

两个骑单车的学生路过,看到站在路肩上的校花还有站在她一旁那个穿白衬衫的男生,有些愕然,两个人对了个眼火,故意在几米远停下车,从烟盒里掏出烟有模有样地点上,岑小小像是没有发现般,眨了眨乌漆漆的眸子,“我可不可以告诉你你像什么?”

并不是太爱出风头的夏夜之也没有提高声音,只是轻描淡写道:“嗯,可以说来听听!”

“我觉得你像棉花糖呀!”

说完,岑小小跳下路肩,小跑了两步向前走去。

棉花糖?我像棉花糖?

夏夜之望着法桐路上骑单车从女孩身边加速“嗖嗖”驶过的疾风少年,嘴角弯出了一个超大弧度,三步并作两步像猎豹一样奔跑起来:“岑小小,你给我站住,谁是棉花糖!”

“啊!是你说过可以说的!”岑小小伸手到背后压着书包迈开两腿光洁的美腿像鸵鸟一样飞奔起来,可惜十米的距离就被凶神恶煞的伪大叔追上。

夏夜之一把箍住她的腰将她悠了起来,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岑小小闭着眼睛,将脸埋在他的肩上,胆怯道:“是你让我说的,是你让我说的,你不可以欺负我……”,

……

从医务室里出来,岑小小食指和中指裹上了胶带,对着阳光比划了半天,眼圈红红的。

没有哪个女孩不爱美,也没有哪个女孩真如钢铁。

夏夜之在岑小小看不见的角落里吸完一支烟,又嚼了块口香糖,道:“接下来,去哪里,公主!”

听到被咬得铿锵的两个字,岑小小扁了扁嘴,一弧泪光在眼窝打转,“回家!”

“要我送你吗?”

“……要!”

踢着一颗石子,岑小小走出了江大,夏夜之说打的送她回家,岑小小不吭声,夏夜之心道她大概是个节俭的女孩,于是说坐公交,可岑小小还是不说话,眼睛却盯着地铁站标识,夏夜之也没说什么,径直向地铁站走去,在站门口,一个小贩正在吆喝:“菠萝,菠萝!”

已经擦身而过的岑小小抬起的那只脚刚落下,又转过身子,跑了过去。

小贩三十出头,大热天戴着一顶白色遮阳凉帽,见到岑小小走过来,视线仿佛带了磁力在她脸上怔了怔,干笑道:“美女要吗?”

岑小小在三轮车的架子上扫了扫,指着一个很匀称的菠萝道:“叔叔,萝莉多少钱一个?”

小贩胡茬凌乱的嘴巴微微张了张,手上半个菠萝掉在案板上,发出砰地一声闷响,不过以他这个年纪自然不会如二十不到的少年般不知所措,他将削了一半的菠萝重新拾起来,打趣道:“嘿!你不就是萝莉吗?”

那个瞬间岑小小退了两步,瞥了眼叉着口袋靠在栏杆上笑意盈盈的夏夜之,甩了甩马尾倔强道:“我才不是萝莉!”

小贩看这她懵懵懂懂的样子,心里感慨,打了个哈哈道:“那你说什么才是萝莉?”

“萝莉是……萝莉是……”

忽然,岑小小像赌气似的,对小贩吐了吐舌头道:“我才不告诉你!”

就在几个围观的乘客看着被女孩子摆了一道的小贩发笑时,夏夜之拾阶而上,指着刚才岑小小看上的那个削得非常好的菠萝,道:“把这个萝莉……”

还未说完,一只裹着纱布的手就堵住了他的嘴,夏夜之低头,只见岑小小眼窝里印着自己身影的图像一下子破裂变成了细碎的珠子滑落而下,岑小小咬着嘴唇,涩声道:“不要出卖我们的秘密!不要啊!”

几个穿着篮球服排队等菠萝解渴的男生没有听到她的话,只是将这个比较“作”的小动作当作情侣间的打情骂俏,窃窃私语间,更羡慕起这个男生的运气。

夏夜之点了点头,直接丢下二十块钱,带着岑小小喜欢的那只萝莉走进了地铁通道。

第六十五章 有关萝莉的事情

夏夜之来到江大二十天,还没有坐过地铁,买了票走进地铁站一看,可谓人头攒动,多了一丝紧张。

大批大批失业者或者踏出校园郁郁不得志的青年扮相千人一面,白衬衣,领带,黑西裤,皮鞋,身边挎着单肩商务包,或垂头丧气,或翻着报纸勾勾画画。

东江的地铁站不似巴黎,会有裸体女郎踩着高跟鞋,在地铁站拍照;不似伦敦,会有某个身着披风,带绅士礼帽的男子突然对你一抖手,变出一只白鸽;也不似维也纳,会有小提琴演奏家不计较过往乘客会不会在琴盒里扔上几块钱,忘情演奏一曲。当然,也不会如日本,会有那么多在地铁呼啸风声中湮灭的灵魂。

当地铁到来时,一股粗壮的人流狂涌而上,岑小小被冲得直打转,这个时候也没人管她是不是美女。岑小小高举着手中的菠萝,不知道是怕菠萝被挤掉,还是怕夏夜之找不到她所以树立了绝无仅有的标识。

等到人们上的七七八八,夏夜之和岑小小上去,座位早已没了。

邻座两个男生超分贝谈论着NBA,说哪哪哪不行,又说下赛季选修不知道哪个队能选到利文斯顿和麦克李,世界有时候真的很奇妙,奇妙到难以言表,如果他此时告诉这两个自吹自擂卖弄谈资的小盆友,麦克李已经到了江大装大神,他们肯定不会信。就像别让不会相信一个平淡到生死都没人关心的大学生躯壳里装着一个“执行者”的灵魂再世为人。

人们总是愿意相信自己理智所能承受的事情,所以某些敢于挑战权威的人都去了该去的地方。

夏夜之站在岑小小身后,一只手抓着她的肩,一只手拉着吊环,见岑小小看着手里的萝莉,一直在咬嘴唇,怪道:“你怎么不吃?”

岑小小抓着插着菠萝的一次性筷子,翘着包扎着纱布的手指,小声嘀咕道:“你不嫌我咬过吗?”

“什么?”

夏夜之只听到激进主义的小胖子“科狗科狗、太监太监”叫唤个不停,没有听到岑小小说什么。

“我说……”岑小小弯了弯眼睛,“你先吃!”

这个小妮子确实有点跳脱主义,随着一句你先吃,一个标准的自由女神伸臂,将菠萝戳到夏夜之脸上,一个咬着和路雪的美眉本来再打量岑小小那足以令女孩子嫉妒的脸蛋,忽然看到这一幕恶作剧,噗嗤将小半口雪糕喷了出来,坐在她旁边那个赶着应聘网络公司项目经理穿着得体的男人看到一块雪糕喷来闪电般站起,但是随手扬起的公文包却不小心碰翻了旁边坐着的女士手中的冰咖啡,点点浑浊的颗粒划着弧度向周围溅去。一个穿着十几厘米长高跟鞋的贵妇“哇”地尖叫一声,向后退了一步,不巧踩到穿凉拖的非主流美眉,非主流美眉顿时向后跌倒,右手紧握的打折LV手袋偏偏敲在了正和女朋友甜蜜的一高中生微微隆起的下身,这个地方确实比较敏感,只见那男生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使劲往后翘了一下屁股……

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

刚从古董街淘了一件花瓶的中年大叔瞧着那个见了好多次的伪贵妇终于歪了脚还幸灾乐祸窃笑的时候,忽然一股大力将他撞了个趔趄,为了防止被挤被碰而顶在头上的花瓶就像刻意报复般地朝着前面穿白衬衫的青年砸下。

锵!

一声半清脆半沉闷的碎裂声在夏夜之头上爆发。

夏夜之在前有菠萝堵截,后有花瓶追击下,终于失手了。他翻了翻眼皮,吁了口气,此刻他才相信很多时候,民众对于外星人和重生者的态度都会打破根深蒂固的阶层歧视,这个时候,他们绝对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妈的,你长眼没!老子的花瓶!”

中年大叔义愤填膺地拽住高中生的领子,爆了粗口。高中生又是惊恐又是委屈地一指非主流美眉:“是她推的我……”

非主流美眉烟熏妆因为脚趾被踩破显得狰狞,对贵妇嚷道:“老女人,穿这么高的鞋你是不是谋杀?”

“你这个没教养的丫头片子怎么说话呢?老娘是故意的?”她揉着肿起的脚踝对看杂志的女人气道:“地铁上你喝哪家子咖啡,装小资回家装去!”

女人四十岁出头,素质还算不错,浅浅一笑:“管我屁事!你有本事别站在我面前得瑟,都经期了还穿高跟鞋?纯属找罪受!”

贵妇嗅了下发觉确实有点味道,脸一红,伸出做着美甲的细指转向攻击那男的:“你有病吧!”

“你有药吗?”

“你神经病!”

“你能治?”

“你,你……你还是不是男人,比个娘们嘴都碎!不就是一块雪糕,你至于闹这么大动静?”

男人心中问候了一遍她家女性,转脸对旁边吃雪糕的女孩说:“看见没,一块雪糕引发的血案,你自己跟发情期的大婶大妈们道歉吧!”

美眉平时就是娇生惯养的女孩,看着那么多人愤怒盯着她,哼了一声,指着岑小小:“什么事也得找个罪魁祸首吧?你们也别欺负我,你们问问她发什么神经!”

出于某些嫉妒的因素,美眉率先攻击起岑小小:“美女,这地方小名叫地铁,大名叫公共场所,你打情骂俏也不挑个地方?回家床上去玩吧!”

贵妇一看她手中攥着菠萝,气不打一处来:“你说人家吃东西最起码带个包装,你看你,也不知道你家人怎么教育你的,亏得长了个美人坯子!”

非主流吵吵着让贵妇赔偿医药费,贵妇又让素质女赔偿,几个人越说越火,最后都把矛头指向最令人嫉妒的那张脸。

岑小小缩着脖子,也不敢出声,任别人指着鼻子骂。,

对女人,夏夜之除了扭断脖子外,几乎很少讲道理,此时见到这些攻讦,他摸了摸后脑勺,踉踉跄跄倒在地下,向贵妇和非主流扑去,“我不行了,我不行了!”

被花瓶的碎片开了一个小口子的后脑渗出了一些鲜血,夏夜之借着这鲜血现在贵妇松弛的手臂肉肉上来了一把,然后又在非主流美眉脸上来了一把。

结果,两个女人以超分贝的尖叫撕开人群向着车门跑去,这会刚到了一站,离她们的目的地还远着,可是眼看那男生像是神经了在她们身上脸上胡乱擦抹,两个心底都挺胆小的女性逃也似的下了车。

其实吵吵的也就是这两个女人,吃雪糕的美眉见夏夜之疯狂的样子,早就噤若寒蝉,其他几个没有受伤也无所谓。倒是把大叔吓了一跳,赶紧过去将夏夜之拉起来。

“走走走,快去医院!”

夏夜之乐呵呵一笑,“算了,小事!”

“啊?你装的?”

夏夜之不置可否,转移话题道:“爷们,你买的是个赝品,甭心疼了,摆家里让识货的客人看见了掉价!”

在众人愕然眼神中,夏夜之搂着岑小小的肩膀向另一节空旷些的车厢走去。

“怎么不说话?”

夏夜之抚了抚岑小小头顶,“不会又在酝酿眼泪吧!”

岑小小探出食指,顶在夏夜之的鼻子上,毛茸茸的纱布搔得他鼻子痒痒的。

“你在干什么啊,又准备掀起一场惨绝人寰的血案?”

岑小小没有哭,没有笑,她一直抬着手指,倔强地顶着夏夜之的鼻子,周围乘客,闪人的闪人,躲一边的躲一边,让出了一排座位。

就在这个时候,岑小小眼睛又弯成了月牙,她施施然坐在椅子上,像收获了至宝一般,甜甜道:“好了!”

夏夜之纳闷:“什么好了?”

岑小小侧过身子,将脸朝向车门,让从缝隙里挤进来的风吹干睫毛,声如蚊呐道:“我把你画下来了,就算有一天你真的变成了棉花糖,我真的……变成了菠萝,我也会记得你……”

声音越来越小,后半句夏夜之都听不见,就在他准备凑过来看看小萝莉是不是又哭了的时候,岑小小毫无征兆地将菠萝甩过来,幸好一朝被蛇咬咬的夏夜之早有准备,拉开了距离,他握着一次性筷子象征性地咬了一口,又还回去。

岑小小抱着膝盖将自己蜷成一团,然后紧挨着夏夜之的牙齿轮廓,小小咬了一口,窗外流光划过,车内音乐,岑小小用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轻轻道:“……找到你!”

第六十六章 棉花糖和萝莉非主流约定

差不多三十多分钟,地铁停在东江西站,夏夜之在岑小小同学的带领下,出了车站,横穿过美女如云的东江师范大学。

师范类院校本就是美女如云,或者称为男人的天堂,东江师范前年统计结果,男女比例为一比三点七,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全部愿意谈朋友的话,一个男生可以邪恶地经历三点七段感情。

当然这个只是臆想,拿马立强的口头禅说,世上百分之八十的处都让百分之二十的家伙破了,剩下的百分之N只能喝西北风。

岑小小被斜阳拉长的影子在散发着热气的柏油地面晃动,夏夜之插着口袋一副恬淡模样走在后面,一路上,岑小小似乎有什么心事,不见她说话,而且自顾自地絮叨着什么。

路过球场的时候,一只便宜的胶钉篮球滚了出来,赤膊光背的男生助跑了两步,踩在栏杆上,挥舞着手喊道:“美女,帮忙捡一下……捡一下……”

美女是一个很笼统对于女孩子的称呼,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比如,一个腿型不错的女生穿黑丝,那么不用看其他,她就是美女。

同样,一个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的女孩穿着热裤,扎着一走一跳的马尾,还背着双肩书包,那么她就是美女。

“岑小小,那面叫你呢!哎,岑小小!”

直到夏夜之喊了两声,岑小小才转过身子,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有人叫我吗?”

“当然!”

“谁啊!”

“美女……美……哎呀!”那男生看到拧着两条小眉毛一脸懵懂的岑小小朝这面转过脸,大脑中的某个位置忽然被不锈钢小榔头敲了两下,顿时热血上涌眼前一黑,还在栏杆上得瑟的脚就这么不合时宜地滑脱,后半个屁股在栏杆上坐了下,直接掉在了地上。

几个打球的猛男们正嘀嘀咕咕往岑小小身上瞧,忽见那上篮老爱玩滞空的装逼犯跌下去,全部狂喷。

要说能玩滞空拉杆的都是些身体素质比较变态的家伙,男生虽然摔得七荤八素,但是看到岑小小过来拉自己,立刻幸福地像一朵花一样。

在花色大裤衩上死命地擦了两下手,他极绅士地握着岑小小四根手指撑起了身体,有那么一刻,他也想过如果假装一次没站起来,是不是可以拉着她一起摔倒,然后用自己的身体做肉垫不让她摔着,然后她会感激,然后或许留个电话,然后有机会吃个便饭,逛个便街,拉个便手,亲个便嘴,然后……

不过很多时候,思想上的巨人是屁事不顶滴,没有经过陈老师言传身教加上少女萝莉熟女御姐的培训,抑或某夏这种变态存在,是很难在思维的同时付诸于行动。

“我叫张冠西!请问美女哪个学院,芳名是什么!”

男生握着岑小小的手指没打算松开,声音温柔到仿若注入了安乐死般平和。

岑小小僵着鼻子,抽了两下终于把手抽出来,丢下一个“不”字,跑到了夏夜之身后,冠西整张如沐春风的脸变得难看了许多,难道名花有主了?

他上下打量着夏夜之,白衬衫,休闲牛仔,一双白色运动鞋。既不像非富即贵的富家子弟,也不像什么刻意玩低调来校园撒网的某明星,除了一双生的细长的狐狸眼,简直就是个高中小盆友。

凭啥这么叼,能钓到比东江师范最漂亮校花还清纯美丽的女孩?

猫腻,有猫腻,大猫腻!

这小子如果不是拿来凑数做挡箭牌的,大概就是这女孩的亲戚!

所以,他一扫颓势,自信道:“哥们,我看你挺面熟,肯定在球场上见过,你是哪个系的来着?要不上来玩玩?单挑,分伙都成!”

夏夜之看着球场上狼一样的目光,将脚边的篮球挑了起来,在手上掂了掂,笑道:“想追她?过了我这关再说!”

随着一道划过半空的弧线,在球场外几米远的夏夜之将篮球掷出,几十个黑黑的脑袋尾随的弧线转移,直到因为篮球赛而新上的篮网发出“唰”地一声。

一个做着胯下运球的男生也不知是因为岑小小那原地跳来跳去不顾淑女风范开心大笑的模样惊诧,还是因为夏夜之的投篮震精,手里玩得还算娴熟的篮球不小心砸在脚上滚到了夏夜之身前,夏夜之捡起来,对岑小小道:“来吗?”

岑小小鼓了鼓腮,有些黯然地垂下头。

夏夜之捏捏她的肩膀,宽慰道:“人生之于人生,无论做什么都是毫无意义,但重要的是你做了,你同意吗?”

岑小小右脚踩着左脚的鞋帮,侧过脸看着夏夜之,在他淡如傍晚和风的脸上划过一丝缅怀:“我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这个是一个医生姐姐告诉我的!”

岑小小被猜中了心思,脸颊上泛点绯色,她咬了咬嘴唇仿佛做了很大努力,忽然从夏夜之手上拿过球,跑了两步,用力向前掷去。

那只在男生手里玩得颇具观赏性的篮球被岑小小以一个落叶球的方式砸在了栏杆上,之后……

岑小小看到天空一块一块裹在一起的淡云,还有一群自由翱翔的白鸽,觉得鼻子热热的,于是抽了一口,只是嘴里腥咸腥咸的,有些不是滋味。

眼前许多晃动的影子,有好看的,难看的,都绷着脸对着自己询问什么。

她眨了眨眼睛,看到头顶上一张有些愧疚和无奈的脸,勉强牵了牵嘴角,“投进了吗?”

夏夜之捏着两团卫生纸的手,顿了顿,轻轻堵住了岑小小的鼻子,“进的漂亮!”

岑小小只觉得身子一轻,似乎离着天空更近了,而本来已经很难出气的鼻子里居然莫名闻到了一股草香。

怔了半天,她缓缓抬起双手环在夏夜之脖颈上,“我能不能去吃冰激凌?”

夏夜之被她刘海搔得发痒,故意促狭道:“不能!”

“为什么呃!”

“因为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多重呢,公主!”

岑小小张开血盆小嘴,一本正经地说:“二十块钱!”

夏夜之用了半分钟,才在岑小小脏兮兮的脸蛋上找到了答案,再一次被她的跳脱主义思维折服。

“好了,萝莉,我们去吃冰激凌!”

……

傍晚,攥着甜筒的岑小小在某夏保驾护航下没有再发生类似踩鞋带摔跤的事,事实上她有过这个征兆,但不幸的是被见微知著的某夏扼杀在苗头。

在一片有些年头的小院落前,岑小小停了下来,道:“夏夜之,谢谢你送我回家!”

“你好像还是第一次喊我的名字!”

岑小小舔了舔嘴上的奶油,“那下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再叫你夏夜之!”

“那什么时候是下一次呢?”

“明天清晨,八点!”

“地点?”

“这里!”

“好!”

“还有,你一定要来!”

“好!”

“那你能等着看不到我以后再走吗?”

“好!”

“棉花糖,再见!”

“再见,萝莉!”

第六十七章 怪大叔

第二天大早,夏夜之坐公车来到南京路,穿街过巷在东江师范餐厅里买了两块三明治,和一杯封口豆浆。

离着八点还有十分钟,夏夜之点了一支烟,坐在岑小小家院外葡萄架下等候。

昨晚,他又梦到了夏奈,但不是那个诀别的场景——

在梦中,夏奈穿着休闲装,手里拿着两只香草冰激凌,在夕阳西下的查理大桥上向他走来,夏奈颈间的十字架闪动的彩色的光晕,有些晃眼。

“人生之于人生,无论做什么都是毫无意义,但重要的是你做了,你同意吗?”夏奈将一只冰激凌递过来,笑着问他。

他露出了一丝无奈和欣慰:“以前我只同意前半句!”

“现在呢?是不是发觉后半句有了一些意义!”

见惯风浪连都能八风不动他早已抛却了人性中那些羁绊的弱点,所以向来都极会掩饰心情,可在夏奈面前,总是发现天赋上存在短板,抿着口冰激凌,感受着沁入心肺的凉爽,他点了点头。

夏奈和他站在一起,在查理大桥画师笔下,烙印在简单的铅笔画中。

“人的一生就是发现爱、寻找爱的旅程!从我们诞生的那天睁开眼睛,便对这个世界存在的依恋,我们学习,爱上语言;我们相识,爱上交流;长大了,我们发现亲情、友情,爱上了身边父母和朋友,之后也许会发现那个可以在一起谈心并且愿意将自己交付出去的恋人,之后有了孩子,仿佛我们生命的重演……我们也许会发现丑恶,去憎恶身边的人,去憎恶世界,但那又何尝不是执著于美好的一份爱?这个时候,我想问,嗨,你有爱吗?”

“我……不知道!”

“你在犹豫?”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夏奈,你能告诉我吗?”

“抱歉,这个需要你自己去理解!你是一个特别的人,所以注定了你不可能像其他人一样很快地找到自己。但是,不管你过去身为谁,做过什么,都在你决定的那一刻重生了!你相信人会重生吗?”

“重生……”

“对呀,答案就在那后半句——但重要的就是你做了——相信我吧,你一定能找到你执著的!到了那一天,请记得回来我们相识的地方,亲手为我送上,呵呵……哪怕一支雏菊,记得将清晨的露水洒在上面。我喜欢每一天的清晨,也希望你喜欢呢!”

“你要走了,夏奈?”

“嗯,再见了!我希望那一天很快来临,到时候我们再见的时候,你可以微笑着告诉我:夏奈,我明白了,你不必再为我牵挂……”

“我……”

“没关系,真的没有关系!我做了我愿意做的事,你呢?相信我,忘记背后,努力向前吧,再见了……”

……

清晨微凉裹着水雾的徐风将烟雾吹散,在两个微微隆起的蚁穴边留下了细碎的烟灰,一只小蚂蚁扛着一块烟灰向蚁穴里走去,可是还没有走出多远,烟灰就碎裂成齑粉。它在原地盘旋了几圈,又去扛下一个。

夏夜之莞尔地摇摇头,看了看表,已经过了八点,还不见岑小小的人,又等了几分钟,他推开那扇斑驳的绿漆铁门,挨着走过了四幢小楼,循阶而上,在昨晚岑小小消失的地方按下了门铃。

半分钟后,一个上了些年纪带着花镜的女人打开了门,很礼貌道:“年轻人,你找谁?”

“嗯,您好,请问这里是岑小小家吗?”

“你找小小?”

“是的,今天跟她约了八点在院外见面,可是……”夏夜之看看表,“我是想问问她是不是有事或者生病了!”

“有什么事,张婶?”

就在这时,一个穿牛仔休闲衬衫的中年男人来到门边道。

“先生,这个小伙子说跟小小约好了……”

“我知道了,这里没你的事,去做早饭吧,我一会还要出去……”

男人抬眼打量了夏夜之片刻,带着几许刻板的腔调,道:“你是哪里人?”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夏夜之愕了愕,没想到对方开门见山,于是沉吟了两秒钟,道:“家在甘肃!”

“父母都是什么职业?有兄弟姐妹吗?”

男人不像是一般人那样温和,至少对于陌生人带着平等,他说话时候双手抱在胸前,字句里虽然没有什么怠慢的挑剔,可是夏夜之还是听得出对方的居高临下。

“父亲得病很早去世了,母亲改嫁后没了音信!爷爷将我带大,不过辞世快一年了!”夏夜之不需要编纂什么履历,这个就是了,如假包换。

男人轻轻哼了一声:“那你凭什么追求我女儿?三根棒棒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别给你吹什么理想,未来!”

夏夜之哑然失笑:“这个我真没有想过……”

“你以为我会信你?”男人手捏着门框,嘲弄道:“我不敢说我女儿惊为天人,但是凭她的相貌,有几个男生不会动心?你别跟我说什么友谊,说吧,你有什么目的!”

夏夜之彻底有点哭笑不得,这个大叔还真是有点赤果果。

“我觉得你误会了,我是江大学生,认识岑琦,碰到岑小小绝非什么刻意安排的巧合,冒昧上门是有些担心岑小小是不是生病了或出了什么麻烦,如果您非要那么认为,我现在可以走!”

“哈哈,你不用跟我玩激将法,小子,想追我女儿,你先过了我这关再说吧!”

就在夏夜之思索着这话怎么那么耳熟的时候,门骤然关上。以他的修养,也不觉有点恼火,当然这种恼火不再是年少轻狂的小男生在对方家长面前受挫非要令其刮目相看的愤懑,而是完全站在岑小小的立场来想。

没错,漂亮的女孩,特别如岑琦岑小小这样,在十八九岁的年纪确实很容易迷失,身为父亲谨小慎微,将全世界男生当成公敌的心思他也能理解,可是以这般闭塞的方式蛮横阻拦,很容易造成孩子的社交恐惧。,

岑小小大概就是这样养大的,所以性子才胆小!可是,他也不能如何!

想着想着,夏夜之叹了口气,转身下了台阶……

房子之中,一道纱帘掀起,看到夏夜之离开,男人刻板的脸上神色复杂,刚走过客厅,就见岑小小挎着包,戴着一顶喇叭帽站在楼梯边。

“是夏夜之!”

“什么夏夜之!”

男人装作懵然不知,坐在沙发上喝了一口刚刚泡好的西湖龙井。

“爸爸,你骗我,我听到他的声音了!我要去找他!”

岑小小握着拳头,朝大门狂奔,可是刚拉开一道门缝,就被一只大手无情地拽到了后面,岑小小打了个旋,自己连同背包摔在地上。

“小小,你没事吧?”

男人将门锁好,紧张地跑过来,将她拉起来,“没伤到吧!”

“我要出门!”

“你不要傻了,外面现在什么世道,你没心没肺的出门被卖了都不知道!听爸爸的话,上楼!”

“不!”

岑小小扬着脸,执着道:“我要见夏夜之!”

“上楼,别让我说第二次!”

“不,我要见夏夜之!”

岑小小扭着身子,像挣脱男人的手臂,“我就要见夏夜之么!”

“给我上楼!”

“不上!为什么姐姐就可以和朋友一起,我就不可以?你偏心,你偏心,你……”

“啪!”

一记清脆的耳光落在脸上,而厨房里几声盘子碎裂的声音同时响起,张婶抹了把手,匆匆跑了出来,然而不等说话,就被男人粗暴地打断:“这没你事,去准备早餐,我赶着出门!”

“我也要出门!”

岑小小噙着嘴角一丝血,泪眼婆娑,“我要去找夏夜之!”

“你给我滚上楼,立刻!”

男人又抬起了巴掌,只是还没有落下去,岑小小便两手抱头向楼上跑去。

“呜——坏蛋!我恨你!”

在二层楼梯,岑小小抹着眼泪,大声喊着,“你和姐姐都是坏蛋!我恨死你们了!”

男人脸色一阵铁青,喉间发咸,赶忙从口袋里取出手帕,“咳!咳!”

几缕血丝沁透了手帕!

他长吐了口气,颓然坐在藤椅里,深陷的眼窝满是疲倦。

第六十八章 逃亡计划

“先生,早饭好了!”

张婶端着一只考究的盘子,和一杯牛奶走到餐厅。

“刚才对不起了,张婶!”

男人咬了一口煎馒头,“嗯,味道还是这么好吃!”

张婶默立在一边,有些意外,“你还是第一次说‘对不起’这三个字,小岑!”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是不是这个道理?”

“乱说什么呢!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再说了,你还是早期!我老公晚期的时候,都坚持了三年,那会要有钱,说不定还会更久。小岑,对自己有点信心!倒是你的脾气,哎……”

男人嚼着馒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三十年前就相识的女人,“你知道我的性子,希望不要也像小小恨我!”

“哪里哪里!呵呵……”

纵使年华不再,女人笑起来的时候依旧不是乏善可陈。

“恕我多嘴,其实你该说对不起的是小小,的确你有点偏心小琦了!”

“哎,这半年多在国外我一直再想,我是不是只要到死那天才能学会如何做一个爸爸,而不是一个遭恨的父亲!”

“瞧!又乱说?什么死啊死的,你要能死,二十多年前早死了几回了!有这功夫,你还是考虑下怎么做好爸爸这个角色吧!”

男人就这牛奶将瓶盖里五色斑斓的十几片药咽下去,道:“看着点小小,别让她跑出去,没心没肺的被哪个臭小子耍了!”

“你真觉得那个男孩子出身和家庭不行?”

“嘿,我还缺钱吗?就是今天我死了,也够你们花十辈子了!我倒希望他不是个花花公子,穷小子有穷小子的可取之处,只是我还要调查调查!”

张婶将盘子碟子收好,抿着嘴笑道:“好好调查吧,看看能不能做我们家的顶梁柱!”

……

九点,一辆奔驰S600停在院落门口,约摸半分钟载着一身休闲装的男人离开。

岑小小在三层小阁楼里,收好望远镜,又写了一张纸条放在书桌上,然后又从衣柜里取了一只旅行包,将望远镜塞进去,然后系上绳子,将包先送下去。

“岑小小,加油!”

坐在窗棂上,先自我勉励了一番,岑小小才探出了身子。

三层阁楼外有一个通往楼顶的梯子,她必须先从这里爬到楼顶,再从后面下到二楼阳台,拿着一份刚才设计好的路线图,岑小小终于开始酝酿了三十分钟的周密逃亡计划。

因为处在阴面,铁梯子上有一些露水,岑小小从布裙口袋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毛巾,每上一个阶之前,她都会谨小慎微的擦干,三分钟之后,她笨拙的爬上了楼顶。浓密的杨树密植在四周,阳光很难透下,分不清前后左右,岑小小从口袋里取出一只指南针,在原地转了个圈子。

“这是北……那么这就是西……哈,岑小小,你今天脑子没有秀逗,加油!”

再次鼓励了自己一下,岑小小从西边的楼顶爬下,踩着屋脊,四肢着地,缓慢向下爬行,与所料不差,张婶不在二楼,她屏住呼吸,轻轻跳在了一张早已栓在两根铁柱上的吊床上。

“厉害,这也被你想到了!”

带着自满的情绪,岑小小绕到阳台边,那里有一根出水管。

坐在阳台边,岑小小咬着铅笔头,在设计图阳台的位置划了一条竖线,旁边标着:3.5,然后在出水管上勾勒出一个小人,标着:1.65,接着在旁边列了一个式子,3.5-1.65=1.85。

“哇,要这么高?”岑小小拧着眉毛,摇摇头,迅速在小人上面划了个叉。

又从万能口袋里拿出一卷钢卷尺,拉出一截到小臂关节,“四十公分?假如算四十公分,那就是一米四五!”

岑小小有些犹豫,铅笔在设计图上乱画,很快勾勒出一只托着尾巴幽灵,那一刻仿佛下定了决心,岑小小将所有东西揣好,一手扒着阳台边,一手扒着出水管吃力地将身子放下去,昨天手指的伤口还隐隐作痛,可是这一刻她也顾不了那么多,好在她知道下面是泥土和堆积的树叶,否则无论如何也是不敢跳下去。

然而有些时候往往百密一疏,就在岑小小落下身子的时候,忽然想到后面的那家养着狗,很大的那种,而那只大狗很碰巧地从狗窝里钻出来,兴奋地跳过篱笆,半坐在树叶堆旁,仰望着岑小小。

“呵呵呵……”岑小小带着哭腔裂开嘴,“你别吓我好不好?”

也许是从岑小小布裙下看到了鲜艳的小内裤受到了感官刺激,也许是岑小小不停摆动的脚丫像挂在半空的香肠,那只大型犬呲着牙,喉咙里发出“呣——呣——”的凶恶声音,渐渐地弓直了脊背。

“啪”地一蹬后退,咬住了岑小小的鞋带。这一下失手,更勾起了它的凶性,岑小小的两条胳膊早已麻了,向往上爬根本有心无力,眼瞅着那狗人立而起,失声呜咽起来:“我不敢了!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那狗侧着头,枣一样的大眼睛瞭了瞭她泪水涟涟的样子,忽然打了个哈气,夹着粗壮的尾巴意兴阑珊地向着狗窝那边走去,吊在半空的岑小小张开眯成一线的眸子,扭着脸向那边瞧去,只见一成不变的白衬衫男生正抚着狗头,微笑不语。

用一块三明治中的火腿收买一只大型犬,某夏非常乐意。

引开狗以后,夏夜之来到岑小小身下,张开手臂道:“下来吧,我接着你!”

岑小小已经透支的力气完全靠着心底的胆怯维系,一见到夏夜之的笑脸,不知怎么心底里那片柔软的区域就再也无法抑制,确确实实地泪崩了。

她两只手松开,半空坠落,如果换作一般人,兴许会出现阴差阳错的事故,可是夏夜之即便换了一副身体,状态远不如前,可是眼光依然犀利,他张开两手,恰如其分地接住了岑小小的腰。,

“公主,到站了!”

轻轻在她耳边唤了一声,岑小小两只脚尖一踮,踩落在松软的树叶堆上。

“我……我,我还以为你走了!”她抓着夏夜之两侧衣衫努力止住抽泣。

其实,夏夜之根本没有离开,他想确定一下岑小小是否因为昨天伤势而生病,当他听到岑小小父亲说要出门,便躲在花园中守候,等到那辆奔驰离去,他才转了出来,岑小小并没有看见他,而他却看到她从屋檐上笨拙地滑下的那幕。

一个萝莉逃家,承受的压力和责难可想而知,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想翻身屋檐将她抱下来,可是最终还是放弃了,他不是救世主,不可能拯救每一个所遇到的人,正像斯卡罗布林所说,上帝最伟大之处不在于给予,而在于放任。

每个人必须学会自己的成长,哪怕这个过程有些残忍!

“你怎么没带眼镜?”

夏夜之发现岑小小没有戴黑框眼镜,不止如此,昨天扎着的马尾也换成了披肩发,发端微微向内卷,有点小公主的高贵气质,特别在头顶上别着一只红色发卡,显得极其温婉。

她上身穿着红白碎格子衬衫,手腕上的扣子系着,下身穿着一条茶色短裙,黑色的袜筒缠在膝盖之下,脚上踏着一双白色帆布鞋,只是经她刚才一折腾,白色帆布也变成了灰色。

岑小小啄了啄嘴,道:“我不要再模仿岑琦了!”

听着她的口气,夏夜之纳闷道:“怎么了?”

“我讨厌她,还有我爸爸!”岑小小嘴角有些血痕,夏夜之一看就明白了,有些愧疚,道:“那公主,我们今天去哪,你说了算!”

“去郊游!”

岑小小拉着夏夜之的手,向扔下旅行包的侧面跑去,没跑两步,口袋里东西淅淅沥沥掉了出来。

“这什么呀!”

“指南针!”

“干吗要带指南针?”

“万一我们迷路呢!”

“哦,你想得真周到!”夏夜之擦了擦汗,“那这个呢!”

岑小小一把夺过来,脸上红扑扑的,“这个是我画的路线图,没什么用了现在!”

“那……”

夏夜之从她裙子侧兜里拿出一只带皮筋的小刚叉,这种上个世纪80年代的玩意令他一阵失神,不觉紧了紧岑小小的手:“那我们带弹弓做什么?”

岑小小微微发肿的眼睛眨了眨,一本正经道:“我要保护你!”

夏夜之直感觉一股热汗从额头上渗出。

第六十九章 萝莉的钻石品位

这个入夏的早晨,阳光特别明媚,岑小小挎着旅行包在繁华南京路上溜达,回头率超过百分之二百,的确,美而不妖的小女生比之以妆和露为卖点的美女更会让人流连,后者就像都市繁华,第一眼给人惊叹,第二眼让人觊觎,第三眼便让人挑剔起其中不足。而前者宛如青山碧水,第一眼令人好奇,第二眼让人捉摸探索,第三眼便是从各个角度三番二次的确认,以及在今后或长或短的岁月中回味流连。

能看到这种好果儿对于许多三十岁以下的小男人是一种迈入婚姻前的绝佳享受,于是肆无忌惮地在岑小小身上寻找着未经人事的纯美,而家中红旗猎猎作响,外面彩旗一竿未扬的男士在擦身而过的一刻,只能感叹人生只有一次。

岑小小没心没肺地插着口袋,不太明白怎么发挥美女应有的权力让别人垂涎,反而总是挂着傻傻的笑,要不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地纠结着小眉毛,让人怀疑这个小女孩有着哲学家的一面,但是却不想这样杀伤力更为巨大,最直观的祸害就是一辆很骚气红色奥迪A4停车时直接骑上了路牙子。

夏夜之觉得这个时候的自己属于招人恨的角色,在别人意味深长的目光中颇有点大尾巴狼招摇过市的意思,可惜他做的无外乎就是守在岑小小的左边,抑或过马路的时挡在车多的一侧。

就在他怀疑岑小小背着军用望远镜、闹钟、地图、水壶、两把锁子、手电筒、雨伞、吊床等等无用武之地的设备只是为了穿街过巷完成所谓的郊游时,岑小小却在一家旅行社门口停下。

仰脸在公告牌上浏览了一遍后,岑小小目光停留在古镇水乡两日游那栏,她嘴巴微微张了张,从旅行包里取出一个陶瓷猪的零钱罐,扣开猪肚皮的盖子,将钱洒在桌子上。

桌子后那个干着拉客勾当的女人正寻思这小妮子和身后不紧不慢走过来的男生是不是一搭的时候,桌子上叮叮当当有零有整地堆了一簇钱,说是一簇其实也没多少,许多在上个世纪流通的5分银币差点亮瞎了她的眼。

“小妹妹,你这是?”

岑小小嘴唇微张,将十元的钞票一张一张数过放在左边,将两张百元整钞和三张五十元钞票摆在中间,仿佛怕夏夜之都听见般悄悄说了声:“能便宜点吗?”

“这个……”女人枯坐了一个小时,半点业绩都没有,极其希望开张,可是没想到这妮子居然讲价钱,于是无奈道:“不好意思,我们旅行社是市里面注册正规旅行社,这点钱都是按照物价局来的,真的没有多要你的,小妹妹你要钱不够,可以选择东江一日游……”

女人以为岑小小是外地人,所以开始殷情的介绍起东江风景名胜和旅游景点,见岑小小有些犹豫,又费了半天嘴皮子拿着P过N次的风景照大加渲染。

“报名吧,小妹妹,五分钟后车就过来了!”

岑小小怀抱着陶瓷猪,怔了半天,有些依依不舍地将笑眯眯的猪推到女人面前,“那这个也归你,行不行?”

女人有点崩溃,心道这小美人哪个村里出来的,怎么如此淳朴啊,旅行社不是当铺,真的不是当铺,再说一个存钱罐值几个钱?

她这么想着,又拿规章制度出来推辞,却没发现那陶瓷猪眼睛上镶的其实是货真价实的黑珍珠。

“真的不行吗?”

“真的不行,这个是规定!小妹妹,你就报东江一日游的旅行团吧!”

“不用,就那个!多钱?哦,七百是吧……”

夏夜之拿出钱夹子,掏出一叠百元大钞,数了七百放在桌子上,然而,不等女人收过去钱,便被岑小小的胳膊压住。

“你干什么呀!”

“当然是付钱!”夏夜之心想岑小小不会想吃霸王餐吧?这类地方可不是酒吧,不卖脸面账。

“不,你的钱不能用!”

夏夜之搔搔鼻子:“我的钱是真的!”

“我知道!”

岑小小很有心眼地把夏夜之的钱数了一遍,确认是七张后还给他,“就是真的才不能用!”

女人本来向下垂的眉毛因为这句话完全变作了一个很囧的表情,“帅哥,美女,你们不是故意搞笑吧?”

夏夜之耸耸肩,很无辜地表示不知情,只是参与围观好了。

而这个时候,岑小小便露出了小女人精明的一面,在她绚烂的逃亡计划中,早已料到所需要的资金非是一个陶瓷猪里攒下来的钱就够的,所以她做了两手准备,在另一个只有岑小小知道的地方藏着其余的闺房钱。

(关键字:防盗,防丢,柳暗花明又一村。)

女人眼见这个穿着山寨LEVIS衬衫的小丫头从旅行包里取出一个塑料水壶,半开玩笑半认真道:“美女,我家真的不当东西!”

岑小小才不理她,谨小慎微地侧过身子,以一个女人看不见的角度扭开壶盖,神秘地将手伸进去……

夏夜之伸着脖子,偷偷从她的肩膀望去,只见岑小小包着绷带的两指衔出一小捆百元大钞。

钞票是卷在一起的,而且用牛皮筋拴着。

顿时,夏夜之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什么岑小小要带两个水壶了,原来那不是真正的水壶,那其实是一个存钱罐。

这是多么伟大的跳脱主义思维啊!

看着她揪开皮筋,一张一张数着崭新油亮的钱,夏夜之再一次将钱递过去:“我来我来!”

“不!”

岑小小用脑袋顶着他的手臂,挣着把钱送过去:“今天我来付!”

“为什么?”

“因为……因为……”岑小小咬着嘴唇,小声嘟囔道:“因为是我约的你呀,棉花糖!”

“那下次说好了,我约你,我来付!”,

夏夜之在身旁身后几个眯缝着眼活动着腮颠着下巴的游客将自己当作大尾巴狼之前赶紧强调,不过仍有些欲盖弥彰,但岑小小却执著地摇了摇头:“不!等花完我的,才能花你的!”

夏夜之做了一个吹口哨的嘴形,用那双被许多人暗暗诟病的狐狸眼四十五度仰望天际,猝然无语——

昔年总是吃死别人,如今却被萝莉吃死,这难道不是悲剧吗?

看着两人走进旅行社等候大巴,旁边一个也打算报古镇水乡二日游的男生摸着干瘪的钱夹子,有些不是滋味地扫了扫身旁身材像水桶的女生,跟那个带发卡的美眉一比,简直逊色的太厉害了吧。

今趟跋山涉水过来见这个在网上聊了一年多都已经用老婆相称的网友,实在让他郁闷到了极点,原来照片中那么卡哇伊的女生在现实中也能这么侏罗纪啊,他终于有点相信以及肯定有图有真相的时代已经逝去。而且,这个女孩又小气又拜金。人家那个刚才走进去的绝色LOLI,是对自己小气,对朋友大方,身边这位P图高手呢……

男生越想越心凉,打肿脸充胖子地将七百块钱递上,心想着一定要在肉体上找回投资的本钱,哪怕她就是侏罗纪也要血战到底!

女孩貌似也是个精明的小女人,像模像样地道:“下次我请你去世博会玩!”

男生搂着她的腰轻笑着点了点头,眼神中却闪过了新时代网男的绝密心思……

十五分钟后,一辆白色大巴停在旅行社前,带着最后一批游客,向着古镇水乡苏西驶去。

要说旅行绝对是最容易催生姻缘的方式,就在来这里的三十分钟时间里,某李宁T恤男已经以那张夸死人不偿命的嘴俘获了身旁东江理工某二年级计算机系女生的半颗芳心,竟然连手机上的装饰链都相互换了。

而岑小小刚一坐下,后面尚能自如活动的空间里立即窜出两个青年,当两人在第五排座位狭路相逢时,脸上都写上了“这么巧,兄弟?你也是过去揩油的”表情,结果前排穿着挺时尚,打着耳钉的青年以装模作样扔掉一瓶可乐阻挡对手的下三路伎俩获得了第三排那个倍受觊觎的位置。

五六个单独旅行的男生心中隐隐可惜,暗骂自己腿不争气,只好如刚才般伸着脖子继续关注动态。

(关键字:没脸没皮,不择手段,果敢。)

岑小小正扒着车窗等候买饮料的夏夜之,也没留意身旁坐了一个男生,直到对方貌似很意外地碰了碰她的手臂,她才反应过来。

“哎,同学,请问下几点能到苏西!”

岑小小脑子里闪过一连串休止符。

耳钉男明显是开过荤的老手,虽见美女不答,但仍遇挫不颓,道:“你是东江人吗?”

“不!”

“哦,你是在东江上学吗?”

“不!”

“……”

耳钉男根本没有与岑小小搭上线,所以没理解这个“不”的意思实际上是小萝莉对于险恶世情的逃避和无力地抗争。

耳钉男侧过脸佯装不适应阳光,于是道:“还是拉住些帘子吧,别把美女晒黑了!”

岑小小看到他借故拉窗帘遮阳赤果果朝这边侵略过来,吓得缩起了脚,将自己团成一只基围虾,同时,手伸向口袋,握上凶器。

不过,岑小小天生不是个战士,更不是个勇士,虽说要保护某夏,可是面对空间被压缩,她也没有拿出一点霸气掏出弹弓。

归根结底,她还是个非暴力不合作的人呐!

第七十章 湿意

癞蛤蟆不可怕,可怕的是成精的癞蛤蟆。

耳钉男在岑小小抬腿的时候,从她两膝之间看到了粉色的小内,敏感的神经一下串联起生理反应,在这个天气渐热,穿着甚少的季节,单单是撩人的发香已经能勾起大多数以下半身思考问题男同志的欲火,更别说白皙的腿根和粉色丝裤。

岑小小胆怯的模样一时间被他当作了逆来顺受,尤其她翕动的殷红嘴唇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有点欲拒还迎。

于是这个此生注定掀不起什么大风浪只能搞点小祸害的牲口,便酝酿起下一步计划。

“美女,你穿的是LEVIS吧!”

他说着,伸手便要去摸那个材质,然而手还没落下,便被那一只手衔住了腕子,“天还没黑呢,干吗动手动脚!”

耳钉男怔了一下,斜睨着横空出世一男生,有点心虚,不过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遇到,就连他自己也装过好几次路见不平之后再近水楼台的勾当,所以微怔了半秒便笑道:“哥们,你说什么呢?”

夏夜之买了两瓶可乐刚上车,就看到空调大巴里第三排的座位外伸出一条毛腿,走到近前看到岑小小被骚扰,他一把抓住了耳钉男咸猪手,笑道:“这个地方已经有人了,我们是一起的!”

“现在‘一起’这个词用得还挺泛滥啊!你怎么不说你跟这座位是一起的,你怎么不说你跟这大巴是一起的?”

或许是看到夏夜之文质彬彬,穿着又斯文,所以耳钉男耷拉下来脸摆出一副谙熟世事的老油条模样,那款多普达手机在腿上转着个,得瑟道:“哎呦,不好意思,我晕车!”

对吃硬不吃软的找虐货实在没什么话可讲,夏夜之懒得再看他一眼,直接拿下旅行架上的挎包向后面走去。耳钉男向后扭着头,正暗暗叫爽,忽然脑后窸窸窣窣,软绵绵的两团东西挤过来,他一转脸,鼻尖恰好碰到红白格子衬衫隆起的部位。

“胸,哇,是胸胸……”

心中那句“真香”,还没叫了一秒钟,下体膨胀的某部位便被一只脚丫碾过,“我——的妈呀!”

豆大的汗粒立时从额角滑落,耳钉男指着岑小小向后走去的背影,“你想出来说一声……好像我不让你出似的,用得着这样嘛!”

周围前后邻座顿时狂喷。

刚才与耳钉男争风吃醋的那位心道侥幸,没想到这小美妞还挺狠的!

坐在最后面的夏夜之差点将嘴里的可乐喷出来,尤其是岑小小还一副恬淡的模样,更是让他忍俊不禁。

“棉花糖,你困不困?”岑小小手背掩着嘴巴,打了个哈气。

“你困了就睡吧,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夏夜之道。

“那……”岑小小扫了扫后排几个望着自己的游客,将脸凑近夏夜之的脸。男男女女间一些小暧昧其实无可厚非,只是以夏夜之现在这幅心境对上岑小小这个在他眼中被当作金丝小雀养的有点自闭的小女孩,还真有点束手束脚。

不过这么大尺度的动作并非一个类似于吻之类的暧昧,岑小小神秘兮兮地凑在他耳边,压低声音道:“那你看着咱们的包啊,还有,那个死家伙要是过来找茬,你就叫醒我,我收拾他……”

夏夜之受宠若惊地向后靠着椅背,忙点头:“一定,一定!”

岑小小以三十秒无缓冲的速度快速进入梦乡,无忧无虑地靠着夏夜之的肩膀。夏夜之叹了一口气,有点羡慕。

有十几年了,他没有如此睡过一个安稳觉,甚至是一晚。他最怕黑夜降临,失眠的痛苦像一个手段阴毒的侩子手一点一点折磨着他,那些年他只能靠精神科药物维持每晚两个小时左右的睡眠,而且环绕着无穷无尽的噩梦。

他的生命里绷着一根钢丝,紧若利刀,若不是坚强的意志和信仰支撑,恐怕他真会如许多基纽同僚一样在噩梦环绕中步入自戕的后尘,纵使这样他依旧有了严重的幻听的症状,直到结识了夏奈。也许人的一生注定了就是要这样与其他人相遇相知,而且因为一些人的离开,让他更深刻理解自己。

夏奈在那个春末的日子离开了她一直执恋的世界,却将一大堆的疑问和希望抛给了他这个本该行将就木的人,那一刻,殷红的鲜血流过指缝的时候,仿佛真的带走了他的罪,他分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随着飘散在空中的热气一起向着高远清澈的天际飞去,带走了梦魇,也剪断了钢丝……

夏夜之嗅着大巴空调中微微凝滞的发香,也合上了眼睛。好在,耳钉男没有再过来做挑衅。不知多觉过去,随着乘务员话筒中传来一声,“各位,欢迎来到苏西古镇!”打瞌睡晕车的人仿佛打了鸡血,沉默的车里一下子沸腾起来。

夏夜之睁开眼睛,发现前面男生扭着头看着自己,眼神相碰的一刻,那个男生黯然地推了推爬在腿上口水流了一滩的水桶腰,不冷不热道:“冰冰,到了,到了,快醒醒!”

女孩揉了揉惺忪的泡泡眼,娇嗔地在他肩膀上砸了两下:“讨厌,是不是趁我睡着了亲我来着,我怎么感觉嘴上有湿意呢?”

男生极其郁闷,索性背了黑锅干脆将嘴凑上去。冰冰忸怩了一声,推住了他的胸膛,拒绝道:“都占过人家便宜了,还不知足?哼,今天要是开心或许就在奖励你一下!”

说着,拎着小挎包,向车下走去。

夏夜之打了个哈哈,心知肚明地瞅了男生一眼,男生将两个行李包挎在肩上,满脸旧社会地跟着下去。

“小小,到了,到了,快醒醒!”

夏夜之动了动肩膀,说道。

岑小小眼睑下的眸子动了几下,眯开一只眼见前面的男生女生走了,下意识摸了摸嘴唇,霎时,两抹红晕漫上颊间,心头如小鹿怦怦狂撞。,

“没睡好吗?”夏夜之关切道。

“噢——哦,不,不,挺好的!”

岑小小听得出自己声音在颤抖,于是更不敢抬头,匆匆夺过夏夜之手里的包,向车下跑去。

“哎,慢点,着急什么呢!”

夏夜之感叹她的小孩子心性喊了一句,结果差点雷死剩余男性同胞娇俏声音远远传来:“naturecalls!”

苏西古镇的味道从下了车便能感觉,小桥,青石板,古旧的弄堂,厅廊里吆喝贩卖鱼虾的小贩,每一样无不散发着脱离喧嚣置身时间之外的味道。

花了两元钱,夏夜之在一颗水槐下称了点桑果,眺望着厕所方向,没过几分钟被自然召唤而去的女孩挎着包跑了过来。

“给,吃点,很甜!”

夏夜之将牛皮纸包着,写着苏西特产的桑果递到岑小小面前,一颗吃心的岑小小立时眉角上扬,然而也只是小小兴奋了一下便忧心忡忡地推开了,“不要!”

“怎么不喜欢吃?”夏夜之有点意外问。

岑小小捏着小拳头,绕到了夏夜之身前,撅起嘴巴。

“好了,不吃就不吃,不要生气嘛!”

“不!”

岑小小依旧撅嘴嘴巴。

“我明白了,萝莉,不的意思就是不要给你吃!”夏夜之莞尔,将桑果全倒在嘴里,紫色的果汁渗出了嘴角,他舔了舔:“我吃光了啊,没你的了!这下好了吧?”

岑小小开始纠结了,两条小眉毛在眉心处起了疙瘩,插在口袋里的手紧紧攥着那只兰蔻唇膏,嗔道:“不!”

从苏西古镇游玩结束的男男女女踏上拱桥,与两人擦肩而过时,见到岑小小嘟着嘴,都不觉有些惊艳。

小美妞明显是生气了嘛,也不知这个男生是不是男朋友?若是的话,什么事惹到她了?

这么娇俏清新的小美妞都不知道哄,这男生还真是……

夏夜之也有点尴尬,毕竟这个女孩的思维方式不同一般,对于很多事她可以不在乎傻兮兮,但是也许对一只冰激淋又抑或飞过去的麻雀她就能纠结。

所以,夏夜之败退道:“到底怎么了?”

岑小小僵着鼻子,有些委屈,但又不能说出来,只好撅着嘴道:“这里有湿意吗?”

杨柳岸黄雀啾啾,桥下碧波幽幽,撑着小橹带着草帽的船夫洋溢着满脸自得其乐的幸福,情侣间相拥细语,那一点不够诗意呢?

夏夜之呵呵一笑,会意地闭上了眼睛,将脸凑到岑小小面前。

岑小小两手拽着胸口碎襟,吓得也闭上了眼睛,悄悄地踮起左脚,等待那一刻。

然而,等到的却是夏夜之一句酸丢丢的:“折得一枝香在手,人间应未有,这难道还不能称为诗意吗?”

同时,一枝月季随着两手一番变了出来,如同魔术一般华丽,顿时吸引了四五个结伴而行的女孩子,也不知是花美醉人还是人美自醉,女孩子们都站定了脚步,等待着浪漫的下文。

岑小小的脸像是熟透了的苹果,睁开微微颤抖的睫毛发现面前横着一支花,刹那,鼻息粗重却不带音地哼了下,然后将那只穿着帆布鞋废过耳钉男的脚丫踩在夏夜之脚上,缩着脖子气呼呼走开。

第七十一章 寒山寺记事

苏西古镇外盘踞着许多旅店,除了一家四星宾馆外,其余规模倒是一般,这不是说大鳄觉得在这里投资收益率不高,恰恰相反,这里的寸土寸金比之东江市过犹不及。

但是为了避免破坏这种原生态,十几年前就颁布了禁令,严禁在苏西古镇里私自兴盖建筑物以及构筑物。游客若要体味原生态弄堂雨巷也能在镇内住,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受得了潮湿和冰冷的夜晚,到头来还是要投靠旅店的。

夏夜之所在的旅行社长年跟一家名叫“水云间”的旅馆合作,团里的客人差不多都住在这里,当然有些挑剔的有钱人为了安全或是一些其他例外的原因还是选择再花钱住四星宾馆。

导游带着三十多号人进了水云间旅馆,分房间的时候,差点没把耳钉男给郁闷死,跟他分一间房的正是被他用可乐争竞下去的那位。这个时节,有人络绎,就连价格昂贵的四星级宾馆都住得满满当当,很多人眼巴巴地到处找地方都找不到,更别说挑剔了。

他们这个团单身游客不少,大多都是高校学生和一些来东江不久的单身工薪阶层,正是因为这样能将就大家就将就了,毕竟在旅途上结实一个朋友也是讲究缘分的。

其余拖家带口的,和情侣自然住在一起。

身材曲线不是很明朗的冰冰看到纯美扮相的岑小小心底里早有结识的想法。冰冰本身属于脸蛋中庸,身材相当一般的虎妞,唯独有一个优点,上镜。所以在空间里她并不吝惜地存放了大量上半身美图,加之达到登峰造极境界的P图水平,精心作业下的卡哇伊照片确实对一网情深的帅锅有不小杀伤。

但她对自己认识还算比较清醒,也不会排斥好看的女生,见到岑小小的第一面冰冰就觉得这个女孩很对胃口,可以做个朋友甚至是知己,到时候肯定不会缺少认识帅哥的机会,于是挑门牌号的时候选在了隔壁间。

“小美女,你还没到十八岁吧?”在走向二楼房间的时候,冰冰主动和岑小小搭讪。

没心没肺的岑小小不知道冰冰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点点头:“差一个月!”

“还真是啊!”其实她这种公主甜美型打扮本身就显得青涩,加上她举止中不怎么会装,冰冰便猜测小美妞还未成年,或者说只有十六七岁。现在这个时代,女孩早熟的很,她表妹才15岁就已经开放了自己的第一次,前段时间生日party时,还悄悄地嘲笑过她都二十了还没恋爱,所以冰冰对于眼前女孩和一男生住一个房间也没有太大的意外。

不过或许是有些担心晚上没有勇气抵御这个蛮帅的网友被半推半就潜规则了,所以冰冰还是象征性地道:“小小,要不你跟姐姐住一个房间,让他们两个爱谈论游戏篮球的男生在一起,好不好?”

在冰冰的女人直觉里和从野路子培养出的鉴别能力有八成把握断定这小美妞还是个处女,来这一定也是被忽悠来的,大概因为那男生也不帅,所以从进古镇后都有些忧心的样子,要不怎么老是蹙着眉?

所以出于对未来好姐妹的保护,也出于对自己的犹豫,冰冰建议道。

几乎同时,那个网名叫做“寂寞的秋”的成都某高校男生和岑小小齐齐摇头。

寂寞的秋摇头也就罢了,毕竟司马昭之心,可岑小小摇头却出乎冰冰的意料,冰冰还准备继续怂恿岑小小陪自己,可岑小小已经钻进了房间,踢掉鞋子,将自己砸在了铺着白单子的双人床上。

感叹了一声羊入狼口的冰冰也在寂寞的秋连哄带搂的暧昧下,进了房间。

当然,这个时间要做一些额外运动是不可能了,导游只给了几分钟,便吆喝大家集合。在夏夜之循循善诱下,岑小小终于放弃了背着旅行包一路游玩,只把用皮筋拴在一起的小捆百元大钞揣在身上。

这次行程安排分两天。第一天步行在古镇几个著名景点参观,午餐定在“水乡人家菜馆,下午去寒山寺游玩。晚上,是烧烤party。第二天上午,徒步五公里,之后在古镇上游瀑布有皮划艇极限活动,中午安排了一顿水产农家饭,下午摆渡回来,晚上有人妖表演。第三天清晨返回。

古镇游本就是为脱离喧嚣的城市人寻找一点宁谧的氛围,所以初次见到水乡人间的游客们几乎迈不开脚步,只要到一个景点,数码相机手机齐齐爆发,就拿冰冰来说,那绝对是“好摄一族”,才走了一个小时不到,储存卡中已经满满当当,寂寞的秋想起那P成卡哇伊的实力,不禁心中恶寒。

岑小小不怎么会玩相机,拍摄水平跟马立强的杀人现场照完全有一拼的实力,夏夜之就有点纳闷,为什么镜头中总是出现半个身子的人,而且还是下半身点位,好不容易拍了几张有脸的,还都是别人非常囧的时候,比如染着一头黄发的导游抠鼻子,比如耳钉男揪裤裆……

就这样导游紧催慢催,到了中午还是两个景点没有观光,好在几十票人醉翁之意不在酒,求得只是安逸的氛围,就似那水乡里穿蓝白碎花斜扣衣,梳着单侧大麻花辫的女孩摇着橹,偶尔一个眼神,一句地道的乡音宛转巷间,都是一种震颤灵魂的享受。

或许在今后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狭长岁月里,偶尔回味往事,偶尔穿街过巷,偶尔沉溺浮华,在那个不经意的时候,也许会想到许多年前意气风发的上午,在黝黑湿漉漉的厅廊里摇一地丁香花瓣,竟闲情逸致地去数它每秒掉落的距离,也许会为在拱桥下蓦然划过的那幅“江南可采莲,莲叶荷田田”画卷中所深藏的伊人轮廓而对月感叹,也许会在某个午后阅读一本书时为当年那句“偶来嘎嘎了”蓦然浅笑。,

自然,也会为了身边那个或许已经消缺的身影怔怔失神……

中午的时候,大部队赶到了“水乡人家”,饥肠辘辘的人们也顾不得吃相,大肆朵颐,虽然还是有一些人为团费如此之高,而餐馆如此简陋而忿忿,甚至抱怨,但是当一桌价廉味美的菜肴端上,独特地味道回荡在唇间时,没人顾得上吵吵。

寂寞的秋好歹也是天府之国的臣民,可是见到色泽诱人的酱爆螺蛳,居然比身边聊了半年多搞定的冰冰更亲,手拿把攥左右开弓。就连前世人生那十几年缺少了太多娴静时光来体味生命的夏夜之也不禁动容,品尝着鲜美的鱼汤。

岑小小学着冰冰夹了一只芥末蜗牛很残忍放到夏夜之碗里,又挖了许多青豆,之后锡纸虾,南瓜饼,很快累积成一座小山,一桌人两眼含泪的在筷子和盘子间发出当当的抗议声,却又舍不得指责她两句。

毕竟除了一嘴油花外,小美妞还没有吃什么!

最不容易的是某夏了,都掏一样的钱却像大尾巴狼似的吃那么多肯定是要遭白眼的,两个女人操着一口上海话就把他数落了一遍。碗里的东西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吃了是大尾巴狼,不吃人家说你暴殄天物。

这会他有点怨责那个什么冰冰了,岑小小一下子淑女起来,每样菜都是浅尝辄止,一小撮口水都流下来了,还装不想吃。

结果出了饭馆才走了几步,岑小小突然拉住夏夜之,说了一句:“我饿!”

然后摆在河岸的小贩摊前,买了五个各色滋味的小粽子,趁别人不注意,吃得满脸都是……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风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这首诗的名字叫什么,回答正确的可以得到一个小礼品!”

在郁郁葱葱的山脚下,导游对着众人说。

耳钉男啄着牙签还有点对美食意犹未尽,听闻有礼品,爱出风头的他立刻举手:“美女,我来答!”

“好,看你这么积极,就交给你了!”

“这首诗出自宋代诗人白居易,名字叫《夜入寒山寺》,好了,礼物给我吧!”

导游看着他嬉皮笑脸,游刃有余的劲笑得花枝乱颤,“夜入寒山寺,搞得白居易跟飞檐走壁的大盗似的!而且连白居易的朝代也说错了,帅哥你还真能混!”

“那是欧阳修的?”

耳钉男刚说完,立遭三个结伴而行高中女生窃笑。

他同房间那青年拍了拍手,打了个哈哈暗讽道:“我哥们高中老师过世早,大家原谅一下!”

耳钉男轻轻哼了声,反唇相讥道:“呦,大文豪发言,大家鼓鼓掌!”

青年比较帅气,声音非常有磁性,立时惹得几个女生刮目想看,他不像耳钉男那么风骚,而是带着身过花丛片叶不沾的洒然道:“夜入寒山寺,哥们,你不如说夜入寡妇门呢!这诗名字我虽然记不住,但这种多愁善感的的调调,除了李清照还能是谁写的?而且喜欢在船上吟诗的就是寡妇李清照嘛!”

青年转脸对三个高中女生道:“美女们,是不是?”

结果三女吐了吐舌头,齐声渺视道:“切!”

这下,众人狂喷,这两大文豪敢情都不是等闲之辈呐。

就在众人为这两人互相揶揄高兴的当子,旁边台阶上走来几人,当先一穿着相当有品味青年转头对身后同伴笑道:“嗨,这年头年轻人挺非主流的,看来我们都落时了!”

几个人嬉笑附和,都把目光集中在当中的女孩身上,带着明显的讨好。

女孩似乎没什么兴趣,所以没说话,只是朝这面粗略地扫了一眼,那两点比许多女孩更明亮眸子清凉清凉的,让旅行团中没谈过恋爱的青涩男生不敢直视。

那边相跟的几人见怪不怪地继续前行,口中聊得除了这届东江政府班子调动就是股票经济,这个层次的谈资明显让耳钉男和室友怔了一怔,然而最吸引他们目光的还是那个女孩,也不知怎么回事,本来擦肩而过的妙龄果儿身子忽然顿了顿,朝这边望来,那如深潭的眼神陡然有光晕闪了闪。

耳钉男喉间微动,本来又要讽刺室友的话就那么烟消云散在嘴里,取而代之地是一副很娴熟的笑脸。

更令他血脉有点喷张的是,女孩居然同样以微笑回应。

而且。

笑得风淡云清。

第七十二章 许愿池

“哎,美女对你笑呢!”

“是啊,我看到了!”

“呵呵,哥们,你脸皮还真厚!你没听见那几个人谈的什么?你看咱们都这么熟了,我就不恭敬地问一句,你父母做什么的?”

“这个……”

耳钉男被新室友一顿揶揄,终于碰到了短板。他父母就是一个玻璃瓶场的普通工人,父亲下岗,在外面揽了三份活,起早贪黑一个月两千多点、她母亲在工厂里吃着低保,半下岗状态,因为离着东江三中比较近,开了一个小饭桌,每个月下来也就两千多点,而他呢,从大专毕业后,换了五份工作,都因为性格和脾气干不下去。他唯一的爱好就是找女人,所以还算不错的外表经过一些奢侈品的陪衬,也骗了不少希望找个有钱男朋友的女生。但是,那都是昙花一现,好在他对感情的需求集中体现在下半身,女人离开了他也不纠缠,反正需要时电话,各取所需。

此刻,被问及痛处,他咬了咬牙,目光冷了三分:“我跟你好像今天才认识吧,用得着交浅言深?伙计,正像你说的,某些癞蛤蟆自然追不到白天鹅……”

“得,好心劝你不要好高骛远,还被说成癞蛤蟆,行,行,行,我是癞蛤蟆,你是王子,成了吧?”

看到那女孩被簇拥向台阶上走去,青年哼了一声,不理耳钉男。在另一边,岑小小凭借渊博的文学知识,顺利得到了礼物——一枚胸章。

“给你吧,棉花糖!”

岑小小摊开手掌,想送给夏夜之。夏夜之看她认真的表情,也不好拒绝,于是收在口袋里。

他们这个团才陆陆续续上山。苏西古镇的寒山寺并非姑苏城外寒山寺,只不过同名罢了,说是寺庙,其实早已脱离了正统烧香进佛的范畴,相反因为各地游客比较多,逐渐成为了一个游玩的地方。

出了清澈甘冽的泉水,几人合抱的榕树等等自然风光外,其余就要数许愿池非常有名。

东江甚至周围的城市人,很多都是因为许愿池慕名来此。

时值五六月交替,高考前夕,来此许愿的家长络绎不绝,许愿池边上,围了一票子人,争先恐后地往里扔着一元硬币,好像那不是钱似的。

“这个就是苏西古镇最有名的许愿池了,很多人试过都挺灵验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换些硬币投掷,好了,现在是三点,等到五点一刻的时候,我们在这里集合下山,记住时间噢!”导游吩咐了一声,履行完任务,就和其他团几个导游聚到大槐树下,嗑瓜子品茶去了。

寒山寺前山后山也有不小面积,要想都逛完,两个小时只少不多。

十来个上了年纪的游客,都不会傻兮兮的拿着人民币换硬币,再往池子里的鱼嘴里扔,这东西把很大程度是个心理作用,要是扔进去还好,就怕是仍不进去,心里犯嘀咕。

此时,在池子南面一对夫妇扔完两百块钱的又换了一百块钱零钱,扔了十几个下去,见没有一个着边,女人有些急了,直接将剩下的硬币全倒进去,这下池中溅起了点点涟漪,什么都看不见,到底是进了还是没进谁都不知道。从这夫妇穿着看,不像是一掷千金无所谓的主,也就是工薪阶层的水平,瞬间三百块钱花了,却没点效果,女人急得坐在池边抹眼泪,嘴上一个劲埋怨老公没用,絮絮叨叨地抽泣着,担心孩子高考没戏了。而偏偏旁边那一对夫妇,就在这个时候将钱扔进了鱼嘴里。

“还是诚意不到啊!诚意到了自然就进了!”

丢下一句话,那个穿黑丝袜超短裙从背影看疑似妙龄女的半老徐娘搀着她那个看得见肚子看不见脚的老公施施然离去。

女人气愤地在男人腰上捏了好几下,又戳着他的额头道:“没有的,去,再请鱼神,今天要是投不进去,你就给我住在这……”

男人唯唯诺诺,片刻之后,又拿了一百块钱回来,人上了点年岁,眼也不顶事,扔了还没十个,水池子里点点涟漪根本看不清鱼的嘴在哪里。

夏夜之站在池子旁,目送着被冰冰拐到钟楼那边的岑小小,掂了掂手中两个硬币。岑小小还是很大方的,自己掏腰包请了十个硬币,分给冰冰五个,自己扔了三个,见不上道,便失去了兴趣,跟着冰冰看捏泥人的去了。

斜角四十五度这对夫妇的对话他都听到了,所以在男人垂头丧气再次向池子里抛了一枚硬币的时候,他屈指一弹,手指间那枚银光闪闪一元钱像精确制导的鱼雷似的,分毫不差地在水中切中另一枚硬币,并且改变了原本沉向水底的路线,就那样很巧很巧地掉进了鱼嘴里。

四十多岁的女人捂着嘴,满眼激动拽着老公的衣服,颤抖道:“进了,老公,进了!”

男人古板黑瘦的脸上显出一抹发自真心的笑,刚才要不是旁边的小伙子扔进去的硬币撞了下,肯定是进不去的。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到夏夜之面前,道:“真巧啊撞上了!”

夏夜之蹙了蹙眉,叹气道:“是啊,要不撞我的就进了,看来鱼嘴拒绝了我的愿望!”

“没事,没事,别灰心,来,剩下这些都给你了!”男人仿佛把一纸袋子钱都当了游戏币,全部塞给了夏夜之,“唉,小伙子抽烟不?”

“你搞什么啊,老公,抽烟有什么好,你让人家家长知道了怎么想?别人让你儿子抽烟你干呢?”女人狠狠捏了他一把,道。

看着老婆色厉内荏的样,男人开心地勒了勒松松垮垮的裤腰带,尴尬道:“看我糊涂的,对不住,对不住,幸好你家人不在,要不……呵呵……”

“好了好了,赶紧走吧,去那边给儿子买个护身符!”,

“老婆,你这不是让我找骂呢?儿子天天叫喊着马克思主义,你还搞这些迷信,到时你一推二净,还不是我背黑锅?指不定怎么数落我呢!”

“哼,那要不你别买!”

“唉唉唉,别生气呀,我们不能说买,只能说请,说买就不虔诚了!”

“那你就不怕你儿子生你气了?”

“呵呵,只要能应了心,儿子能上个好学校,有个好未来,让他教育两句就教育两句吧!”

“还说我宠他,你比我还宠呢……”

“我宠,我宠,行了吧……”

夫妇心愿达成,心情俨然大好,说说笑笑离开了池边。

水里点点晶莹闪烁折射在夏夜之眼里,让他微微有些失神,而周围声音也有些倏然渐远……

其实,那个夜晚在纽约皇后区完成任务分手后,他以处理痕迹为借口,没有跟夜鹰一起回基纽复命。

看着俏丽的小女孩脸上血色逐渐褪尽,变成了苍白,他忍不住在公用电话亭报了警。透过一幢二层旅馆的玻璃窗,紫色红色交织的灯光印亮的巷子,警察带着小女孩的父母前来,那个长相温婉柔弱的母亲见到女儿已经冰冷的身体,刹那就昏了过去,而男人抱着孩子的尸体痛哭失声。当在人群里的他听到男人哭泣着对警察说,今天是凯瑟琳得到重点高中录取通知的日子,所以允许她和朋友参加派对的时候,他双手止不住的颤抖。

直到天明,救护车将凯瑟琳的尸体从他怀里拉走,这个父亲仍坐在湿漉漉的地面重复着一句话:对不起,凯瑟琳,爸爸早点去接你就好了,别哭,回家,我们回家……

动用了四名警力,医生才从他的怀中抢出的女孩的尸体,随后,又为他注射了镇定剂。对于枪支泛滥凶杀案时常发生的这个繁华世界,一起没有枪支没有毒品没有黑帮牵涉其中的普通凶杀案,就像入夜十分突入起来的绵绵细雨一般寻常。

在夜鹰利落的手法和他精心布局里,警察没有也不可能找到蛛丝马迹,除了那只被撕碎的宠物犬从支离破碎的痕迹中可以推断出凶手是个变态杀手,可凯瑟琳身上的简单甚至不带痛苦伤势又推翻了这个结论。

最后的结果无外乎成为了悬案。

但是,地上那一撮撮头发,像是刀子一样刺在了潘神的心中,以至于在往后的狭长岁月让他始终无法摆脱煎熬。

那一天,他始终记着,那是小女孩凯瑟琳最开心的一天,因为她考上了一所相当有前景的高中,却也是这个家庭最悲伤的一天,因为这个充满亲情温情的小家如漂浮在空中的泡泡锵然碎裂了。

三天后,凯瑟琳的葬礼在一座公墓举行。

那些中学伙伴们,一个个眼睛肿着,泪水潸然的和躺在水晶棺中的好朋友道别,为她献上最后一支花。

所有凯瑟琳的家属都在雨水和眼泪混杂中带着悲伤,默默为她在天堂祈福。凯瑟琳的父母都没有出席女儿的葬礼,一切都是她的姑母代办。

其实在小天使离开的那晚,许多人都猜到了这样的结局。所以当得知凯瑟琳的母亲前一晚在家吞药自杀的消息后,亲属们没有太过震惊,反而都很体谅她的行为。

可是一直操办女儿后事的父亲却无论如何也承受不了打击,终于在疲倦和忧伤中精神崩溃。

在这个细雨霏霏阴云惨淡的早晨,一身黑西装戴着墨镜的潘神在一百米外的车道上默默站了许久,直到黄昏时,管理员请他离开,才将手中那束被雨水打湿的白莲花放在公路路肩上……

Z曾经说过,身为基纽的学员,一定会承受巨大的痛楚,甚至遭受诅咒,但是无论他们这些人做过什么,到死的那一天都会被神原谅,灵魂归往天堂,因为他们都是怀着一颗无私的心去做,都是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丽。

那番动听的话从被尊为神祗的Z先生口中虔诚的说出,成为许多人信奉的真理,但是命运偏偏安排了他遇到夏奈……

时隔了这么多年,又经历了这么大的变故,再一次触景生情念起凯瑟琳以及他的父母的时候,手里的硬币“噗噗”落了一池子。

幸好,一只手将袋口扶起,才避免了硬币尽数浪费。

“你在许愿吗?”

一个有些疲倦而淡静的声音在耳边回响。

夏夜之怔了怔,侧过脸,划过一丝复杂的笑意:“不,我在祈福!”

第七十三章 搭讪

“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旅行这么快就回来了?”

“忽然有些倦了……嗯,你表姐呢?”

“她啊,回去监督要高考的亲弟弟了!”

“你那个同伴呢,怎么没有一起来?”

“他?大概在宿舍睡觉!”

夏夜之脑子里回想起马立强小钢炮一样的身体偏偏床上扔着一个美少女抱枕,每天还必须抱着睡,这个时候大概正与那抱枕亲密接触呢吧。

不过幸好他没来,对于这个走到哪里仿佛都有不少拥趸的语雪,马立强相当腹诽,在火车上那晚,他非要强迫夏夜之认同他的观点——

岑琦比语雪要漂亮一百倍,哦,错了,是一万倍。

那次篮球场团灭江大篮球队事件,马立强只是赶了个末班车,没有看到夏夜之惊艳,当然在多到不能多的男生眼中,他就像沧海一粟,好微渺好微渺,大家眼中容下的只有一个主角,马立强自然也是。在强子心中,岑琦伟岸的形象又拔高了一倍,不过仅仅只是一倍也足以将所见过的女人甩一万条街了。

所以对自己还算有清醒认识的强子最终还是没有将情书送出去,只是将它作为青春的祭奠方式之一,与松岛枫剪贴画一起藏在了小保险匣里。

夏夜之想到这些,不禁莞尔道:“你走到哪里似乎都是众星捧月的对象啊!”

“因为我漂亮!”

夏夜之听着她很简单的答案,倒是有些意外。生平与人无数,除了好莱坞那些佳丽偶尔对镜头会说出这种话外,其余女孩子倒很少这样。按照逻辑,男生如果夸女生漂亮,多半的答案会是“谢谢”抑或“哪里哦,我才不漂亮”,类似这种自恋的答案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语雪依旧戴着一顶棒球帽,似乎她对这类压压帽檐就能遮住大半张脸的装饰情有独钟。因为东江的天气比较热,她换上了网眼T恤,下身穿着收腰九分裤,踩着一双与自己一个牌子的旅游鞋。

“一直看着我做什么?”语雪掠一丝被风吹散的发丝,淡淡道。

夏夜之遇上语雪的目光,有些败退,于是转移话题:“你那些朋友呢?”

“去求签了!”

“那……我请你投硬币吧,听说这个许愿池很灵验的!”

语雪嘴角显出一丝笑,在夏夜之看来,是讥诮。这有点像攥着五块钱校园电影票月生活费不过三百元的男生邀请某系系花而对方从包里随便拿出来的都是七八十钱首映式门票的味,只不过这位明显不是二奶的小女人,拥有的不是令人羡慕的电影票,而是一辆大几十万的顶配奥迪TT,甚至在被二世祖郑建用手表砸出划痕时,连看都懒得看。

相形见绌下,略见一斑。

就在夏夜之感觉有点自讨没趣的时候,语雪反问道:“这个除了自欺欺人以外,有用吗?”

“呃……”

“比如说,得了癌症晚期的病人,真的把硬币投进鱼嘴里,然后许愿明天康复就真的会好吗?再比如,假如想让变心的男友回心转意,是不是只要扔进去,等明天睁开眼睛就可以了?”

语雪的问题切中的要害,正如马立强所说,一旦你认真就输了。其实,许愿池就是一个念想,它能不能如语雪说得那般灵验如同牛顿在实验室证明耶和华存在一般,都是不属于人类思想范畴所能知道的事,而对于这种事人们通常采用两种回答方式。

第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第二,相信科学,杜绝迷信。

夏夜之觉得语雪挺没有幽默感,不过难得她没有摆出一副相见不相识的阔家女态度和自己说话,于是也便耐下性子道:“埃德蒙·唐泰斯曾说过,人类的一切智慧是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许愿池能不能如你所说灵验我不知道,但是人总该是有希望的……”

“埃德蒙·唐泰斯?”语雪眨了眨眼睛,平和道:“你似乎很了解他!”

“呵呵,这个是我儿时的偶像,他的很多想法做法在许多年之后的今天,我仍然赞同。”

“呵!”

语雪似笑非笑轻呼一声,“你让我感觉你好像经历过什么生死起落沧海桑田似的——大学生!”

有点小小的嘲弄。

不过夏夜之倒也不在乎,经历过那么多事以后,他才发觉自己是一个贫瘠的人,拜她所赐,一些都要重新开始。

“那要不要试一试?”

夏夜之循循善诱,像是再说,小MM要不要一起去看金鱼?

沉吟了片刻,语雪摇摇头,“如果是我的愿望,自然要我的硬币才能实现,你把硬币给我,假如我投进了,愿望该算谁的?或者说,你跟我的愿望一致吗?”

这一连串问题到把夏夜之问得愣住了。

“你是学哲学的吗?”

在语雪走向“请鱼神”的神龛前,夏夜之有些好奇,见语雪如雪一般白皙的下巴扭过来,又急忙摆了摆手:“好吧,好吧,我不问了!”

从泰安第一面相见,那高傲地有点不近人情的性格;再到站在泰山崖边的从容淡定;再到与他们分别时的淡然洒落,这个女人将情感看得很淡,既不关心他人的看法点评,又不会刻意体会别人的感受。

她很自私。

不过,是对自己。

耳钉男刚去厕所吸了根烟,一出来就看到了在寒山寺下对自己微笑的女人在许愿池旁边的神龛买硬币。

其实那个微笑他心中知根知底,这样的女孩身上的气质决定了她们应该受到追捧,而笑容只不过是扩大交际的一个手段,不过这个至少说明她对自己还是感兴趣,又或者再近一步,兴许可以到床上一起聊聊马克思主义。

毕竟这个圈子里的女孩能将处子之身保留到高中已是不容易了……

想到这,耳钉男系上了胸前一颗纽扣,将太阳镜推在额头上,走了过去,在语雪掏出钱夹子前,递上了五十块钱。

“老伯,麻烦给这个小姐换上五十个硬币!”

耳钉男对着将一元钢镚累起来的暮年大叔礼貌道,有层次的女人不管如何傲慢都不会讨厌一个有素质有风度的男士,这是一个大尾巴狼混进绵羊圈必修的一课。

果然,见美女笑了。

耳钉男一边拎过纸袋,一边伸手道:“你好,认识一下吧,我叫田晓明,你呢?”

“语雪!”

“哦?语雪!名如其人!”

耳钉男很诚恳地夸了一句,颇有风范,却不轻佻。不过出乎他的意料,女孩并没有谦虚地说一声谢,只是不起风霜地捋了捋耳际散落的乌丝。

“美女贵姓?”感觉到对方越来越有味,自己也越来越有戏的耳钉男为了加深了解不禁问了一句。

然而,那一瞬间,两道刻骨流毒的眼神从棒球帽帽檐下冷冷射来,仿若能刺穿眼眸的屏障般直到心底。

语雪挑了挑唇角,漠然道:“没有姓!”

第七十四章 追求

说到追女,一个关键词叫做,投其所好。

对于耳钉男来说,从那个美女相当多的大专到社会,从十四五岁的青涩女生到寂寞少妇,被他这张网捞到的不说一百大几,但是三五十还是有的。

有没有不爱听甜言蜜语恭维的女人?

也许有,不过目前来说还没遇到,所以概率也不是很高。

他最牛比的一次记录,是两年前暑假。会说两句半吊子口语的他在英语角遇到一长相中上的美眉,那个很傻很单纯的女生被他杜撰的爱情故事触动心扉,加上才和移情别恋的男朋友分手一周,所以不经意间就被他趁虚而入。

当然,耳钉男无论在谈资上还是在风度上都达到了普通妖孽级的水准,他对女孩说,曾经爱上了一个女生,初中毕业后,因为学校不在一起苦苦等候了对方三年,可是在上大学前,那女孩居然找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将当初的誓言抛却脑后。同病相怜的女孩自然问他有没有交女朋友,耳钉男嗟叹连连,说需要时间疗伤。

这一小段前奏司空见惯,但是每每好戏都是这样戛然而止。毕竟,后续的操作往往由于胆怯和口袋里钞票限制,无法实施。不过耳钉男在这方面绝对是行动上的巨人,他一边安慰小女生不要难过,一面提出带她去散心。之后的下午,游乐场、步行街购物,花钱时他毫不手软,最后凭借一件大几百块钱的裙子,彻底砸懵了女生。

女生本来是要将钱还给他的,可是耳钉男战战兢兢说了一句:你又让我鼓起了勇气去相信感情。

他温柔的关心,帅气的外表,潇洒的风度,大方的气度,就在那个将影子拉得很长的黄昏撕开了女生的矜持。朦胧的感情自有朦胧感情的好处,身为陈老师引领下的新时代帅哥,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洞彻心扉,所以他轻轻握住了女孩的手,而女孩只是象征性地缩了缩便任由他握住。

追女的很多败笔在于此。就拿拉手一说,除非对方相当不喜欢你,否则就算忽然被拉手,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下给你来一记耳光,假如她觉得时候未到,或是你下药不足,最多也是推诿。

多巴胺分泌的时候,女孩无疑是很快乐的,相当具有满足感。所以,晚餐时,耳钉男咬了咬牙请女孩吃了一顿价格不菲的烛光西餐,将这种被宠为公主的满足感最大化。

牵手花了三个小时,搂腰花了四十分钟,而排除西餐的时间,接吻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微微有些醉意的女孩就这么靠着他的肩头看完一场爱情电影,然后在宿舍关门后羞答答地跟着他进入了连锁旅馆……

令耳钉男物有所值的是女孩还留着第一次,所以当早晨交房费时,很单纯的女孩子把弄上点点殷红的床单买了下来,说要留作纪念。

这场如同美国电影一样浪漫……或可称为浪漫的事情有着如同电影一样凄美的结局,至少在女孩心里是这样。

两年后的今天,她又交了三四个男朋友,不过每每做完最后一道工序后,时间都长久不了,偶尔星夜烂漫,凭窗眺望的时候,身在大学宿舍的她都在想:如果时间能够重来,该有多好!

她也曾打听过他的消息,不过听到的无非是与自己雷同的片段。

如此而已。

深谙投其所好的耳钉男回味着以往的片刻,重新找到自信,而语雪凌厉的眼神也已经散去,重又恢复了清水出芙蓉的姿态。

“对不起,语雪,刚才让你难受了!”耳钉男诚恳地道歉一声,递上钱袋,“我们去许愿好不好!”

“假如我拿着你的硬币投进去了,那么这个愿望是你的还是我的?或者说,你跟我的愿望一致吗?”

同样的问题抛出来,经历了大风大浪承受了比死更加煎熬生命时光的夏夜之滞讷无语,而经历过不少床第的小青年却柔情似水地道:“如果能让你的愿望实现,我情愿自己少实现一个愿望……”

他说道这里便戛然而止,在涉世未深的小女孩面前一句“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或许会让对方心如鹿撞,不过在这些富家女面前,一见钟情不过是湮灭在初恋的过度罢了。她们或许会爱的执著,但是很难再如初恋那般快速投入。

追富家女是一项长期投资,还要承受着巨额亏损的风险。但只要能够成功,回报将是无止境的。

语雪遮着一道划过神龛坠落地阳光,染着金色的瞳子闪了闪,“你很聪明!”

“嗯?”

语雪轻轻叹了口气。

耳钉男顿了下,有些怔然,目光凝在她苍白的嘴唇上。

那一声充满了疲倦的叹息瞬间将心花怒放的情绪浇灭了,不知怎么的,心底深处习惯了女生眼泪的地方竟有那么一缕恻隐而生的心疼,就是这一丝莫名而来的情愫,让他发自真心地怜惜道:“如果我够聪明就能了解你心中的忧伤,可是显而易见,我还不能替你分担,哪怕是一点……”

耳钉男施出了杀手锏,在他自己的评价中这可能是以往到现在最耐下性子的一次,但是却不是做作。

他在心中甚至自问了一句:这算是一见钟情吗?

摇头,点头,都无所谓。

能得到女生青睐的男生多半是感性的人,所以他更能清楚什么时候是顺风飞扬的时间,也清楚什么时候该逆风归港。

也许,这是一个能让自己漂浮的心静静归落的女人。男人纵使一生经历过许多感情,但终有一天是要收起风帆的,那个荣辱不惊的时候他或许会为这个懂得他的女人付出其后人生所有的宝贵时光和真挚的感情。

而他在那一声温婉的叹息中,竟然感觉那个时间到了。这让他兴奋期待,又有点害怕,可就在他兀自幻想的时候,语雪从钱夹中拿出三张百元大钞。,

“我这里有钱,语雪!”

耳钉男也挣着掏出了钱夹,金色、绿色、红色、黑色,琳琅满目的卡片插在两侧,甭管有钱没钱,气势摆在那里,而将钱夹塞得鼓鼓囊囊的一叠百元大钞不知会令多少逛街购物还要大肆杀价的女生心动。

兜售硬币的中年人笑嘻嘻地瞧着语雪,帮腔道:“姑娘,看小伙子这么诚恳,你就给他个机会呗!说句实在话,寒山寺许愿池促成的缘分还真不少!几乎每个星期都能看到相恋甚至结婚的男女来这里还愿……”

耳钉男感激地看了一眼老伯,头一回对这些靠神神叨叨伎俩赚钱的人生出好感,“我也相信缘分。”

两点梨涡在帽檐阴影下娇美横生,一白本遮千丑,何况如此欺霜赛雪的肌肤,耳钉男出奇地没有勾起情欲,这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感觉,初恋的感觉,虽然在二十四岁的时候来的有点晚。

“语雪,给我一次机会吧!”他再一次乞求道。

“是想和我上床吗?”

即便是爱情升华到极致也是羞羞答答私密的话语,就这么轻描淡写地从她嘴里吐出,红牙玉板,字字清晰。她的眼神不闪不避,甚至带着挑衅盯着面前长相颇为帅气的男生。

心里忽然有种很痛很痛的感觉,他从来没想过被一个女孩误解会这么痛,痛到脚底生凉,他急着辩解道:“没有,我发誓……语雪,我只想和你谈恋爱,能照顾你!”

中年男人不禁愕然,在这里好些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直接的女孩,而且如此端庄,在她身上丝毫找不到任何放荡的气息,可偏偏那么敏感的字眼却是从她嘴里说出。

耳钉男满脸纠结,伶俐的言辞也不再管用,难道是耳钉让自己显得像个浪子?还是说身上的BOSS香水让她产生怀疑?

“语雪……”

“呵呵,抱歉,我不想谈恋爱!”

“为什么?”

“因为……”

耳钉男在等待答案,就像许多男人追求被他甩掉的女孩时等候一样,这个世界似乎充满轮回。

语雪抿了抿有些刻薄的薄唇:“因为那样浪费时间!”

“那,那……我们可以先从朋友做起,再慢慢……”

“男女之间有所谓的朋友吗?你又对朋友了解多少?”

“语雪……语雪……”

看着她拎着三包钱冷漠转身,向许愿池走去,耳钉男怀中硬币丁丁铃铃落了一地,有几枚在不停打着转,在阳光正面和背面交替反射着莹莹光芒。

可谁也不知道最后落地的到底是哪一面!

第七十五章 追女标准

语雪随手抓了一把硬币朝着池中扔了进去,有一枚在鱼嘴边颠了一下,弹了出去。

“差之毫厘!”夏夜之把玩着手里的硬币道。

语雪微微摇了摇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那你为什么要一把扔出去?”

“弹片理论对于运气不是很好的人来说,还是不错的一种选择!”

夏夜之自然明白她的意思,富家女也不会在乎这两个钱,所以也没多事地好为人师。

“你怎么不劝我了,哲学家?”

夏夜之手顶在池边撑着身子,莞尔道:“在女哲人面前,我又何必班门弄斧,我想的那点东西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你猜到了!所以……”

“所以如果谁成了我的男朋友,那么他一定非常痛苦!”语雪似了解他的心思一样接过话茬子,轻描淡写道:“我是个挑三拣四的人,又有些不近人情,保不准他在外面沾花惹草,如果这样也就罢了,可是他一定会编造谎言,你说那样会不会很辛苦?”

语雪又抛了满满一把硬币,不过只是随手扔扔而已,方向不定。

“你是说自己辛苦,还是那个男人辛苦?”夏夜之好奇道。

“当然是他咯!”

夏夜之猜不透她的想法,笑道:“那又是为什么?在我的印象中偷腥的男人貌似比较幸福呐!”

语雪不置可否浅浅一笑,有点小小的骄傲。

“虽然我有点不近人情,但是有一点我相信自己能做到……我肯定不会拆穿他的谎言,那么时间久了,他一定会内疚,甚至有一天当他发现明明摆在眼前的证据,我都懒得去碰一下的时候,他大概会很失落吧!可是他偷腥在前,总不能当着朋友骂我吧,要骂的话他怎么说呢?……‘我女朋友不管我,所以我堕落了?’似乎有点说不过去,那他憋着是不是很辛苦?而我呢,又是一个有些自恋,有些小心眼的女人,当我离开他的那天,我会给他留下一本日记,此后的余生里他纵使在经历其他的女人,大概也无法抹去我的影子,你说!这样的男人是不是很辛苦?”

几点水花溅在脸上,有些清凉,夏夜之抹去水渍,道:“那假如他是一个没心没肺的男人,或者干脆说他不在乎呢?”

“呵呵!”

语雪两瓣剪得很圆滑的指甲衔起一枚硬币,在池台上弹了一下,硬币旋转着掉落在水池中,击碎了一小片暂时平静的水面,平静道:“如果那样,也不错……至少我会心安理得!”

不等夏夜之说话,语雪又道:“哎,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夏夜之有些意外,“如果你是在关心我,那么一定是我的错觉了!”

“小小年纪,不要跟某些花花公子一样油腔滑调的,我是认真的!”

听着她带了点前辈的口吻,夏夜之再次败退道:“好吧,好吧!没有!”

“哦,那我就放心了!”

“啊?什么意思?”

“帮我个忙吧!今晚见见我的挚友!”顿了一下,语雪道:“以男朋友的身份!”

夏夜之怔了下,不知该用何种口气,最后干脆像一条泥鳅似地道:“我还没有把硬币投进鱼嘴里呢,怎么愿望倒实现了!”

“听得出你不是很愿意,不过事实也如此,今晚上你在我这里可能得不到实质性的油水,而我又不想用钱让自己显得很掉价,所以……好吧,我承认,在寒山寺下见到你,我已经开始蓄谋了,这下子你好受了点吧!”

虽然脸没有红,虽然语气还是那么让人觉得拒人于千里般的不舒服,但是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她的双肩明显是绷着的,似乎有些担心被拒绝。

夏夜之凝视着她在水中的倒影,沉吟了几秒道:“我不是不愿意,不过你的那些朋友大概都见过我了,如果你是想摆脱纠缠,我怕没人会相信!”

“这个你不用担心,他们如何不如何,与我与你都无关,重要的是今晚上的人!如果你答应了,我就去找你,你们那家旅馆晚上应该有自由烧烤节目,那个氛围也合适!”

“既然如此,那我百分百答应了,不过……”夏夜之朝她身后努了努嘴,“这位老兄貌似比我性急!”

语雪一转脸,发现刚才那个帅哥又买了三袋子硬币,对方径直走到她面前,执著道:“语雪,我刚才有些性急了,我想我们还是先从普通朋友做起,我保证,绝对不会对你做出冒犯的事!”

“呦,哥们,意思你以后还想做冒犯的事啊!”

一个揶揄的声音,从后边响起,耳钉男一回头,只见刚才那帮子贵公子们施施然从寺中徜徉而出。说话的一个男生五官很大气,身材微微发福,看样子二十八九岁。

耳钉男一看对方手里把玩的CD滤光镜,心里就沉下去许多,他是少爷的身子穷人的命,要说奢侈品,他懂得不比这些人少,甚至照本宣科能讲出一大堆各个品牌的优劣,可惜一些归于想像,就拿着上万的滤光镜来说,他连摸都没摸过,而对方拈在手里,仿佛是一副学生档次的眼镜一般。

好在,经过磨砺的他不会被对方一句话吓得噤若寒蝉。

“男女之间的事情,在情投意合之后,自然就不叫冒犯了!哥们们不会连这点气度都没有吧!”

被反将一军的男人并没有丝毫忤怒,反而和身后那些穿着至少是LV,CD等一线品牌青年笑了起来,“哥们,听你说话挺排场,不知什么学历,报一报吧!”

这些人都有留洋背景,虽然不一定是多牛叉的学校,但是海龟海龟,境界就不一样了。除了全国排名前十的大学可以叫叫板,其他的他们还真不放在眼里。,

耳钉男也就专科学历,说好听点,挂靠着某重点大学,实际毕业证上的签字章狗屁不是,所以他一时有点语塞。

“就这点胆子,还追语雪呢?这么跟你说吧,RobertPattinson你知道么?如果你有朋友在英国剑桥读书的话,你可以向他打听打听,06年秋天人家是如何跑到剑桥追语雪的!”

“行了,别说了……”

语雪有些不悦,黛眉轻蹙。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面前这号野鸡没名的鸟人站在同一阵营而大感掉价,青年皮笑肉不笑嘲讽道:“你不是要气度嘛!行啊,如果三兜子硬币就能把语雪追到手,我赔你三平车,中不中?”

这原本像是玩笑的话,出奇没有人笑。

被七八双眼睛盯得发毛的耳钉男本来想硬撑撑台面的心思一下子瓦解了,拎着三包硬币,怔怔无语。

“我可以给你提个建议,你参考下!第一,学历不要求多高,本科以上就好,但是就两所学校,哈佛耶鲁,还没完呢,哥们……”青年舔了舔尖细的牙,“哈佛必须是商学院文凭,耶鲁必须是法学院;第二,你不是有钱么!那俨然不错,你户头上的钱不用多,够在浦东陆家嘴一品汤臣买套四百平的景观房就可以;第三,车不用多,宾利一辆,R8一辆;第四……哎,语雪,你去哪!”

青年还未说完,语雪已经返身向寺外走去,身后那几个青年路过耳钉男的时候,都挂着遗憾的表情拍了拍他的肩,青年用眼镜镜腿在他胸前比划了比划,露着一嘴细牙道:“小子就你这德性,还谈什么风度?你要不服,随时可以去东江星巴克咖啡馆找我,当然你还是先把我说的那些弄到手再说,不然只是自己丢自己的人,听到了吧!”

青年最后在他胸口上毫无礼貌地轻轻敲了一拳,扬长而去,只留下他在原地怔怔失神。

夏夜之眯缝着眼睛,看着那行人离去,屈指一弹,将手中最后一枚硬币射入水中的鱼神嘴里……

第七十六章 护身符

寒山寺院内,两颗菩提相迎而立。

树下几张小桌相邻,人流围着菩提树熙熙攘攘,尤其是摇签算命看手相的摊位,火爆的不得了。

登寺不看相,枉登寺上香。

信男信女自然不会错过让峨眉大师点评来路一二的机会,相形见绌下其他的摊位倒是冷落许多。

紧挨着卦摊旁,一个面色黝黑的中年男人,坐在马扎上扇着扇子,脚下红绒布上,摆着诸多琳琅满目的小饰品,两个女孩站在前面,小声商量着什么。

“买不买?”

冰冰指着一块玛瑙,道。

“不要!”

“观音呢?”

“不要!”

男人不吆喝,也不勉强,岑小小抱着膝盖蹲在小摊前,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其实心里面都想买,不过口袋里的钱不够充裕,而且她知道如果花光了就要花夏夜之的钱了,所以她一定要节省。

“这个多少钱?”

岑小小眼神逡巡了半天,落在几根红绳上面,随意拎起了一条,发现是几股红线拧成的麻花,在一头有一个搭扣,做工虽然比较简练,但是纯正的红色看起来很喜人。

“这个啊!这个想要的话就给你算二十吧!”

“啊?要这么贵!”

“嗨,小姑娘,这还贵啊?你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吗?”男人摇着发黄的扇面,粗糙的手指拈着红绳,正经道:“你别小看这个红绳,实话跟你说,这是峨眉山一个潜修的女施主亲手编的,叫做姻缘绳。你有喜欢的人吗?”

岑小小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他,轻轻咬着嘴唇,不说话。

摊主早已将她表情尽收眼底,呵呵一笑,道:“峨眉女施主有一段坎坷的情感经历,所以了断尘缘之前她在佛前整整三天滴水未尽,编出了八十一条姻缘绳。为的不是别的,只为了天下间有情人终成眷属!小姑娘,如果让喜欢的人为你戴上的话,那么神明的力量就会保佑你,让那个人想念你一生一世!”

站在一旁的冰冰听到这里,切了一声道:“我们管你是什么峨眉师太还是少林方丈,一根外面地摊上两块钱的红绳子你番十倍价?肯定是骗人,走,小小,咱们被听他忽悠!”

冰冰是个比较精明的女人,很多事上都是精打细算,追求利益最大损失最小,之余受骗上当的事她没干过,也不想让这个小姐妹上当,所以一听摊主靠这种方式忽悠,立马拉着岑小小的手要走。

可是岑小小两只脚扒着地,死活不肯离开,那双黑玛瑙一样的眸子怔怔盯红绳。

冰冰心道这小妮子怎么这样死脑筋?那男生有什么特别的,除了笑起来有点魅力,也没见如何牛叉啊,一看穿着就不是有钱人,勉强算有点气质。可这年头,气质能当饭吃吗?能比LV手袋强吗?

居然旅游还都要女孩子花钱,真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不过她也清楚,这个世界有种女生相当痴情,就像飞蛾扑火一般,至伤至死方能休罢。这与美貌无关,只于性格有关。

看岑小小是铁了心想买,冰冰无奈下对男人道:“十块,卖不卖!”

忽然觉得给得有些多,冰冰比划了个手势又说:“八块,你要不卖,我们就走啦!”

男人唉声叹气了下,道:“小姑娘,你真是的!缘分无价啊!”

岑小小忙点头。

结果挨了冰冰一记二指禅:“你个傻丫头,到底站哪面啊!”

岑小小弯了弯眼睛,显出一抹甜美笑意:“十五块钱,你卖给我两条,行不行?”

男人在这里摆摊,有的时候一天颗粒无收,所以见客人是能宰则宰,毕竟家里有个疯癫的老婆,还要供一个脚有些坡的女儿上学,确实挺不容易。可是被这个小姑娘一哀求,心里不觉有些酥软想到自己的女儿,眼睛有些酸,于是摆了摆手,“好吧,拿去吧!”

岑小小从口袋里揪出了两张十元钱,又确认了下没有重叠,递给摊主。

“小姑娘,记得要让你喜欢的男娃给你戴上噢!”

岑小小耳根都红透了,支吾应了一声,接过钱赶紧拉着冰冰逃出了院落。

……

夏夜之见岑小小和冰冰一脸笑靥走出来,饶有兴致道:“又淘到什么好东西了,我看看!”

冰冰咯咯笑着,拿眼睛直瞄岑小小:“哪有什么好东西哦?小小买了一根……哎呦!”

话还未说完,腰间一小坨“婴儿肥”被戳了一下,痒得她打了个战。夏夜之眨了眨眼睛,凝视着岑小小:“什么东西搞得这么神秘?”

“没!没什么啦!”岑小小揪着裙摆,赧然道:“一个护身符而已!”

“是啊,是啊!”

冰冰眼珠一转,立刻反应过来,晃了晃手中的红绳,“我们每人求了一道护身符,不好意思,帅哥,没你的!”

对这些装饰品,夏夜之自然不会在乎,可是岑小小却急了,拉着夏夜之的衬衫心焦道:“不是,不是那样……摊主说,呃……摊主说!这种护身符男生戴不好看!”

冰冰担心自己说下去露馅,于是一声很嗲的老公,便跑向那边拿着手机只顾跟宿舍哥们诉苦的“寂寞的秋”。

夏夜之看时间尚早,这寺里也没什么好逛,建议去寺后玩水。冰冰一听是玩水,连忙摇头,趁着夏夜之不注意在岑小小耳边低声嘱咐了一句“别让他把你衣服弄湿了”,便拽着老公二次返回院落,朝着刚才相中的一块心仪的玉石直奔而去。

寒山寺后,一条小溪蜿蜒而过,清澈清冽,没膝的水中隐隐有鱼儿游弋。岸边树荫下,几十对情侣或依偎,或背靠,或耳语。

溪水中,两个相当大胆的女生穿着内衣,追逐打闹,惊掉了狼友一地下巴。,

“哎,美女耶!”

一个狼友,见穿格子衬衫,茶色短裙的女生从台阶上下来,急忙拍了拍躺在旁边日光浴的伙伴。

“哪呢?”身上擦着防晒油的家伙翻身坐起。

“你瞎了?那!”

“哪,哪,哪,哇塞!我眼镜,给我眼镜……靠,看那腿,看袜筒,我靠,你敢不敢上去泼点水?”

“靠,你敢?小心挨耳光!”

“不至于,要不你假装追我,我跑过去见机行事?”

“那行!但是说好了,有机会公平竞争!”

“成、成、成,快点吧!她上独木桥了……”

一根滚圆的木桩横跨在小溪两侧,就像许多童话故事中所描述的静谧森林一样,夏夜之看到岑小小伸展手臂,踩在木桩上也没有阻拦,因为下面溪水清澈,即便算上光折射的影响,水深也最多过腰,小溪不像水潭,下面不是淤泥,而是鹅卵石,就算她掉下去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故。

岑小小心下叹了口气,见夏夜之没有跟上来,脑海里酝酿起了小小的计划,假如从这里掉下去的话,他会不会担心?可是转而一想又觉得那样的理由太过牵强。

“岑小小,你这个木头脑袋,这么白痴的点子连自己也骗不过,还能瞒过他吗?不行,不行,快点想!”

她有些纠结地拧着眉毛,心如鹿撞,惩罚般地狠狠咬了自己嘴唇一下。

正在这时候,一个男生飞快地向着这边冲来,后面另一个光着脊背的男生追在他身后气呼呼道:“别跑,你给我站住!”

前面男生顿了下,扭过头猛撩了几捧水故意气对方:“你要能抓住我,你在我脸上唾一口,老子站在太阳下晒干不擦!”

旁边几个踢水的女孩听见他这么粗鲁的话,齐齐鄙视,而在水中两个穿内衣的女生也生怕被揩了油,闪到了一边。

前面的男生脚下加劲,水花溅起老高,就在快接近独木桥上的美女的时候,前面的男生膝盖上忽然感觉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瞬间就麻了,整个身体不由自主地砸进了小溪。后边赶上来的同伴心道,这家伙还真够敬业的,表演的这么像?

想到这,双手海底捞月,猛地将水往过撩。

“啊~神经病啊!”

“死色狼!”

几条被殃及的池鱼连声娇斥,捂着被水花溅湿贴在胸前的T恤火速逃开,敞开了一条康庄大道,站在独木桥上的岑小小闭着眼睛,僵着鼻子挨了几朵凉涔涔的水花,不知怎么,整个人向后倒去。

“噗通!”

一颗叫做岑小小的浅水鱼雷在溪流里爆炸了。

忍着膝盖麻木撑起身子的男生瞠目结舌对身后伙伴赞道:“你的威力也太大了吧?这么大一人都被你轰下去了?”

“屁!我就朝他脸上的身上撩了几下而已,这美女也太有点弱不禁风了吧!机会来了,我们赶紧过去吧,嘿嘿!”

一狼一狈快速包抄。

站在岸边的几米远的夏夜之好无语好无语,这世上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那两个模样十六七八岁小子一动地方,他就猜到了他们的心思。所以趁着水花大溅,踢出去一颗石子打到对方麻经上,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丫头也太迷糊了,竟然被几朵水花从桥上打下去。

眼看满脸志得意满的狼狈像见到了水灵灵小白兔般拱了过去,夏夜之飞身跳上独木桥,如履平地般地俯身冲过去,在一片惊诧声中跳下了溪流,将岑小小拦腰抱起,确定了她没有掉落东西后,返身上了河岸。

岑小小自脖子以下的衣服全都湿透了,粘在身上,勾勒出虽不骄傲但玲珑有致的曲线,两点梨涡挂着水珠,在阳光下熠熠隽永。

狼和狈很郁闷,但是当看到美女两只手环在那男生脖子上的时候,又打消了被拔头筹的郁闷,相视着吐了吐舌,开足马力遛了。

夏夜之将岑小小放在一张有些年头的木椅上,蹲在她面前,不知好气还是好笑。

“你……”

“我!”不等夏夜之开口,岑小小果断抢话道:“我受伤了,不许你责备我,听到没有,棉花糖?”

“哪又受伤了?”

“这里!”岑小小将左手食指竖在夏夜之面前,左右晃了晃,像是干了一件什么伟大的事似的。

看着一道小口子里挤出来的血丝,夏夜之按住她的关节,压了压止住血,揶揄道:“呦,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还笑呐!”

岑小小扑闪着眼睛,露出尖尖的两颗小虎牙,笑得更加离谱,“因为我有护身符呀!否则这次一定是重伤,说不定经脉寸断,血肉横飞呢!”

“要是护身符的话,应该不会受伤!你骗人呢吧?”

岑小小脸一红,撅着嘴争辩道:“哪有?岑小小从来不骗人!这个是因为我没有戴上的缘故,要是戴上了肯定一丁点伤都不带的!”

她摊开右手掌,拈起早已被汗水攥湿的红绳,在夏夜之面前显摆了半天,然后踢掉鞋子,将袜筒褪下,露出湿漉漉的脚踝,衔着红绳两头环住脚踝,就在要穿扣打结的时候,红绳勒了食指一下,失手掉落。

“好疼!”

夏夜之莞尔一笑,捡起来,道:“行了,我帮你弄吧!”

岑小小听得到自己的心脏怦怦的声音,窃窃地吐了下舌头,“那棉花糖,你帮我拴紧了!”

“为什么要拴紧呢?”

“因为……哎呀,你哪那么多为什么啊!拴紧了就不会丢了呀!”

夏夜之讶然,将岑小小光洁的脚丫放在膝盖上,红绳绕过她纤细的脚踝穿扣打结。

岑小小按着他的肩,眼睛里裹上了一层水汽,心里一个声音静静地流过——

这样我就丢不了啦,是吧,夏夜之?

第七十七章 前世我就在你身边

在古镇游玩了一天,对于很多人仍有些意犹未尽,不过大部分人都不愿意错过晚上的自由烧烤晚宴。

久居城市中的人用腻了天然气,电磁灶,一提到炭火烧烤,那帮子三四十岁的男人意兴甚浓,夕阳刚坠,到已经开始干起煽风点火的勾当。

浴房之中,雾气缭绕,夏夜之站在浴室的大镜子前,穿好衣服。虽然这不是他第一次冒充别人的男友,可是换过新身份以后,这种感觉却突兀许多。他是那种答应别人的事必然尽全力办的妥帖的人。以语雪的谈吐和身份,加上剑桥大学的背景,能被她视为挚友的也肯定不会是普通人,怎么说都应该是所谓圈子里的精英。

所以,他还是慎重准备了一下,至少一身清爽不会是多余的负累。

拉开浴室门,夏夜之看到岑小小正爬在床上不知做什么,大概是听到门开了,岑小小忽然抬起枕头,将什么东西藏在下面。

夏夜之没有过多询问,而且从枕头下露出的一角他大概猜到岑小小在做什么。

“怎么不穿鞋子,烧烤时间要开始了!”夏夜之将岑小小烘干得袜筒和鞋子拎到床边道。

“我不想吃!”岑小小摸了摸肚子,感觉有一点胖了。下午冰冰在她耳旁一直说男生喜欢苗条的女孩,闹得她因为中午卷进肚子里的好几个粽子而心有余悸,加上晚上又是肉食,她更有些害怕了,所以摇头道:“你去吧,我在屋里等你回来!”

“那好吧,我给你打开电视!”夏夜之打开电视,随手调台,没想到竟然有《蓝猫三千问》,“这个节目不错,你慢慢看吧!”

岑小小将塞成一团的袜筒朝电视扔了过去,道:“谁要看这种小孩子看的节目?”

“你不是小孩子?”

“我……”岑小小一下子从床上跪坐起来,挺起胸膛气鼓鼓道:“我才不是小孩子,我才不要看少儿节目!”

岑小小拿起遥控快速转换频道,在某档韩剧的地方停住,像一个小女人般翘着腿,若无其事道:“这男的太笨了,人家女生早有了意中人,根本不喜欢他,他还死缠着,好讨厌!”

夏夜之干笑了两声,道了声别,一头雾水地走出房间。

岑小小光着脚,跑到门边,拉开一道缝,确认夏夜之走了,迅速换到《蓝猫三千问》,然后从抽屉里拿出冰冰给她的薯片,犹豫了半分钟后果断撕开袋子,咔嚓咔嚓啃起来……

傍晚的苏西,吹拂着淡淡的清风,黛色浓重天幕下,繁星低垂。

旅馆外油香四溢,袅袅飘扬,夏夜之捡了一张远离篝火堆的空桌坐下,买了一罐蓝带,独自饮酌。

半小时不到,远远便看到一辆银色奥迪TT向这边驶来,接着如车主人那般宁静地停靠在旅馆门前。

今天晚上的语雪特别穿了一件满有青春味十足的粉红色低领T恤,七分裤也换成了性感的超短裙,脚下踩着一双银色镶碎钻的高跟鞋,而且从未改变的棒球帽形象也彻底颠覆了,披肩的直发高高盘起,头一次舍得露出两侧的脸颊和文秀的耳廓。

语雪身后跟着一男一女,女人长相文秀,穿着一件旗袍,倒是那男人长得其貌不扬,走路还有明显的外八字。

旅馆外靠近街道的七八个老爷们一边拼酒一边讲着男人间那点事,这几个有点闲钱的狼友正切磋着苏西有没有美女的时候,路过的语雪就像一块磁石带着一大片的惊艳目光偏折了较大的角度投向了坐在角落里的小青年。

“我草,说曹操曹操就到哎!”

“是啊!这咱们团的?”

“没见啊一直,那小子不是咱们团的么?”

“不会是一对吧!”

“一对毛线,你没看他有女朋友吗?那小美妞不是他的吗?两人都住我对面房间!”

“小美妞也不错,过个六七年绝对也是一祸水型的!不过么,现在跟这美女比,还差些!”

“切,哪差啊,你就看上人家那四个套在一块的O的吧?”

“得了,爷们们,咱都是工薪阶层,四个O的跑车就别想了,等孩子这辈吧!”

这一句话,让其他几人唏嘘不已。

那穿旗袍的文秀女人挽着语雪的手,掩嘴轻笑道:“你当年在剑桥要这么会打扮,非得把国王学院那群疯狂的男生着急死不成!”

“舒婷,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那些汗毛比较浓重的家伙有根深蒂固的歧视,让我跟他们睡在一起?那我宁愿去修道院!”

“所以,我们的万人迷就选择了这位MrRight……”

舒婷走到桌旁,对夏夜之伸出手,细细地打量道:“舒婷,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夏夜之极合礼仪地在她四根手指上轻轻握了一下,不生疏但也不过分热情道:“夏夜之,请多关照!”

舒婷朝语雪眨了下眼,笑道:“性格跟你很像呢!都是冷,酷,雅的!”

语雪也有些意外的眼神一扫而过,旋即道:“这样还好,要是找个话多的,估计被我这脾气拖得郁闷死!”

“夏夜之,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挚友兼大才子李煜!”

“你好,我是李煜,听说你跟雪儿是在旅途上一见钟情的,不知都到过哪些地方?”

一连串流利的英语脱口而出,仿佛是怕他听懂般,语速超快。

夏夜之猛然怔了一下,暗责自己失策。刚才看到舒婷跟语雪亲密走在一起,他早已先入为主将舒婷当作语雪口中的挚友,所以脑中所出现的很多都是女人要提出的问题,但是他错了。假如这男人采取的攻势不是一句话而是一颗子弹,这看似不起眼的失误,足以让他葬送此地。

“嗨,你干什么啊,煜,人家又没有出国留学,你还说英语?”舒婷有些不悦地指责了一声,可是男人却没有丝毫理会,继续道:“既然常在国外旅游,怎么可能不会英语,难道你以为雪儿在国外随便找个男生都用国语搭讪?夏夜之,前段时间你们应该是在阿姆斯特丹吧?”,

语雪似乎也料到他会如此凌厉,其实心里对于这个江大学生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她只是不愿意让这个在英国律师圈子打出一片天地的男人再在她身上浪费光阴,毕竟身边还有一个舒婷在等他最后披上婚纱。

然而就在她不得不摊牌的时候,夏夜之却开了口,而且纯正到听不出一点中式腔调。

“没错,我们是在阿姆斯特丹进入角色的,不过说实话,我从伦敦一路绕了大半个欧洲都在思索将这位贵小姐绑缚到身边的方式……”

舒婷难以置信地捂着嘴,想问他的英语是从什么时候学的,但又怕自己这个未婚夫鲁莽,所以接口道:“那你是采用什么方式把我们这个连帅哥罗伯特帕丁森都追不到的女孩哄到手的?你都不知道至今我们学院的女生提起语雪时都在惋惜,说如果当初她答应了交往,会不会顶了暮光女主角!语雪的冷可是不次于吸血鬼的!”

夏夜之并非全能,自从四年前发生那件事后,他的心思脱离了基纽,自然也减少了与娱乐界那些明星的接触,所以很多后起之秀他并不清楚,就像如果不是夏奈喜欢灵魂歌手叶月依织,他恐怕永远也不会认识。

想到这,夏夜之谦逊道:“其实我只是很鲁莽地堵在她面前,并且很无耻地说,小姐,我让你七十五分,你敢跟我打一把斯诺克吗?”

“然后呢,然后呢?”舒婷着急道。

“然后?呵呵……语雪小姐就上了我的贼船!”

“那么说,你竟然赢了我们剑桥斯诺克社团的社长大人了?”

“呵呵……你们的社长大人那个时候可是相当阴沉,非要和我继续切磋,可惜啊!”

“可惜什么?”李煜声音依旧生硬,就像他的职业一般。

夏夜之也不计较,故作傲然道:“当时我对她说,语雪大美女,咱们做个协议,我让你九十分,如果你赢不了我的话,那么……”

“快说啦,怎么老在关键时刻暂停!快说快说!”舒婷催促道。

夏夜之看到坐在对面的语雪支着下巴,一直顾盼流波的眸子定了下来凝在自己脸上,印照着不远处两点飘动火焰,煞是静美,又似鼓励自己继续说下去。

“结果我们的社长大人再次沦陷,掉入了我的小小圈套,于是我有些不道德地说,如果赢不了我,那么就跟我一起爬泰山!”

“是啊,语雪从来不跟我们爬山,没想到处女爬就在你这里失足咯!”

有些遗憾,但更多的是欣慰,李煜拍拍夏夜之的肩膀,将服务员递上的啤酒杯撞了下,一口闷掉。夏夜之又岂会矫情,喝酒上再胜一筹。

李煜也不在乎两个美女在场,连续打了几声饱嗝:“说起斯诺克,呵呵,我永远都是雪儿的手下败将,这里有几张珍贵照片,可是我私藏的,今天就给你吧!”

李煜将放在桌上的公文包打开,取出三本影集,挑了中间的一本,翻动了起来,在某一页上他停下了手指,脸上古板的表情显出一抹深情的笑:“这是那年前苏格兰公开赛,雪儿非要跑去看奥沙利文!而且还惹出了笑话……”

“是吗,这么可爱啊,不会是被奥沙利文那花花公子追了吧?”

李煜浅笑着摇摇头,充满了对过往时光的怀念:“那倒不是,不过这个更囧吧,你看人家的衣袖都被她掉落的冰激凌弄脏了!”

李煜哈哈大笑起来,舒婷喊着“真坏真坏”也揶揄起来,淡静的语雪终于露出了女儿家的一面,捏了李煜一把:“你要我在这小子面前出丑吗?你看他这幅怪模怪样,以后嫌弃我怎么办?”

然而这一刻夏夜之却抬起了手,轻轻环住她,以前所未有的语气道:“哪里丑啊,我觉得那时的雪儿是最美的!要是我当时坐在你的身边,我会说,小姑娘,奥沙利文打满分,我给你买一只香草味的甜筒!”

“啪!”

一声清脆的碎裂的声音响起,语雪手里的杯子锵然落地。

第七十八章 流时

零零年公开赛,当时刚在英国落脚读女子高中的语雪专程赶到苏格兰,想见见心目中欣赏已久的几位明星。

于是在刚刚就读剑桥的幼年玩伴李煜陪同下来到苏格兰,很幸运卖到了奥沙利文的那场球球票,更为幸运的是看到了火箭打出了单杆147的满分。

而其中发生的一幕小插曲,至今记忆犹新。

在奥沙利文打进一颗关键球的时候,她因为激动,手里的巧克力冰激凌掉在了旁边另一个观众的衬衫袖子上。

结果还没有道歉,那个人却说,小姑娘,奥沙利文打满分,我给你买一只香草味的甜筒!

这句话本无可厚非,可是从那人的口气却像是再小看火箭,所以年轻气盛的她非但没有道歉,反而倔强道,大叔,如果奥沙利文这杆打不出满分,我给你买十件这种档次的衬衫。

其实说完之后,她也有点为自己的失态后悔,不过那青年脾气似乎不错,被叫大叔也无所谓,虽然都是用英语交流,但是语雪看得出对方也是亚裔血统。

那局如她所料,火箭打出了单杆满分,等她从兴奋中反应过来,身旁的“大叔”不知何时已经走了,只剩下在座位上放着的十美元……

时过境迁,一晃十年就这样无声无息划过。

这十年她经历了太多,心也渐渐疲倦,如今家里的抽屉里早已塞满了那几位欣赏的明星球票,可她却再也提不起兴致去看,那份心境比她本身衰亡的更加迅速。

孤独,是因为身边没有人陪伴。而寂寞,是全世界喧嚣都簇拥着你,你却依旧感觉孤独。她一直觉得自己属于后者。

所以,当看到十年前十六岁花季的自己清稚的脸庞和不知疲倦的笑容甚至会为什么而气恼的表情的时候,喉间那一团火灼了起来,眼眶不争气地红了。

“雪儿,你怎么了,没事吧?”李煜也不管未婚妻在场,搂住了语雪的肩膀,心疼地关切道。

“没事,没事!”

语雪用手背轻轻遮着嘴巴,压下心头翻涌的思绪,“就是被这小子害的,我心中不服啊!去,给我买冰激淋,惩罚你!”

夏夜之感觉到桌下的小腿骨挨了高跟鞋重重一击,但是比起敲在心上的那下,远远不及。

如果有一天,你会重生。

而,在另一个陌生的地域却遇到了十年前生命中的过客,而你和她竟然同样为一件事记忆至今,那种充斥着心扉的唏嘘或者缅怀恐怕就像一道雨天忽劈而至的闪电。

对于她,时光很难流回,无论生命中经历了什么都是如此。而对于他,时光同样不给机会,他有时会埋怨,为何上天既然答应给自己一次机会,为什么不把时间的指针调整到十年前?哪怕是四年前也好啊!

可惜,上天像是故意要他背负沉重,又故意让他以黑暗的双眼去寻找明亮的灵魂。

李煜看到夏夜之怔怔的样子,以为他被语雪难得一见的任性吓住了,所以赶紧缓和道:“我们四个人一起在这里散散步吧,雪儿也帮着出出主意,看看本才子怎样才能娶上你这位同窗!”

“噔啷!”

舒婷剩余的多半杯酒连同杯子被碰倒在桌上,之后滚了半圈,清爽地碎裂在脚下,两缕因过度开心而涌出的眼泪扑扑簌簌落在胸口的旗袍上。

“真……你说的是……”

不待舒婷说完,嘴唇已被李煜胡茬扎人的嘴巴封住,舒婷嘤咛了一声,闭上了眼睛,也不管周围渐渐多起来的客人,忘情地回应着。

旁边几个二十四五岁左右的女孩有些不明白了,这么清丽的一个女生怎么就喜欢上了旁边这个不修边幅的青蛙?还不如那个穿白衬衫的男生呢!

当然,对于动辄拿男友相貌身家出来比较,今天能和男友身体无间隙交融明天便可潇洒说分手的她们来说,自然也不会理解舒婷所想。

一个真正有内秀的男人在情感上带来的慰藉远比情欲和利欲来得更为可贵,那是在今后漫长的时间乃至到生命尽头都值得拿出来夸耀和回味的事。

一个法式长吻后,李煜松开了嘴唇,将酒杯抛向身后,“啪”地一声碎裂,惹来了一连串的不满。

他却仿若不知:“我说过,只要雪儿交了男朋友,我这个做了十五年大哥和暗恋者的小男人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婷婷,感谢你这四年不离不弃的关照,今天请答应我这个有些不懂情趣有些粗枝大叶的男人求婚,做我的新娘吧!就让雪儿和她的小男朋友夏夜之做我们的见证人,你愿意吗?”

李煜从裤口袋里摸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戒指,单膝跪在舒婷面前,牵着她的手,等待。

“我愿……我愿意,太愿意了!”

舒婷哭得一塌糊涂,仿佛怕除了这丑男没人要自己一般,主动将无名指伸进了戒指中。

“啪啪啪啪——”

一连串掌声,就这么自然而然地由那些来自天南海北的朋友手中不遗余力地馈赠而出。

李煜搂着哭成泪人的舒婷沿着河岸像一条乌蓬小舟走去,“喂,两个小鬼头,今晚上不如我们在船上做一些男女该做的事情吧,如何?”

夏夜之和语雪面面相觑,却没有太多尴尬,相视一笑,牵着手并肩走下河岸。

……

旅馆的房门被敲开的一刻,岑小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仓皇地将薯片扔在抽屉里,然后一手换电视节目,一手撸着嘴唇上的渣子。

但是当她看到进来的是冰冰而不是夏夜之的时候,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萎顿地砸在大床上。

“你呀你,在姐姐面前还装?你鼻尖上还有油渣呢!”

岑小小葡萄一样的眼睛滴溜溜转了下,赶紧擦了一把,“这下呢?”,

冰冰叹了口气,“傻丫头!”

“呣?”岑小小嘟着嘴,“我哪里又傻了!”

冰冰有些不忍,但是看她仍旧蒙在骨子里像个守家的傻女人一样,戳着她额头气道:“你男人都劈腿了,你怎么还傻傻地窝在家里?”

岑小小脑子里闪过一连串休止符,懵懂地眨眨眼睛。

“哎呀,你最后要是死了也是笨死的,走,我带你去看!”冰冰拽着岑小小的手腕拼命往门外跑,岑小小的脚丫只勾到了一只鞋子,另一只还踩着旅馆的拖鞋便跟着冰冰跑了出去。

“你自己看!船上那个是谁?”

岑小小揉了揉眼睛,只见两男两女站在船边,其中穿白棉衬衫的男生正牵着一个漂亮女生的手,满脸笑靥地不知讲些什么!

“傻瓜,你看到了吧!这就是你呆在旅馆里不闻不问的结果,再晚出来一会,你男人就和那贱人上床了!”

岑小小揉着眼睛,揉出来两抹水花。

“嗨,这是哭的时候么!等他们上岸,你径直走过去,扇那女人一耳光,她要敢还手,我帮你,死女人,别人老公也抢,这世上没有男人了吗!”

岑小小贝齿咬着嘴唇,垂着双肩无力坐在椅子上。

不到二十岁的服务员一看小美妞出现,飞似地跑了过来,“呃,请问小姐要点点什么?”

岑小小双手托着下巴,勉强扬起一抹笑意,涩声道:“我要一杯果汁!”

“要什么果汁啊,真是!要酒!”

冰冰撸着袖子,肉肉的手掌拍在桌上,将一小碟瓜子溅飞:“你看你的打扮,小小!衬衫,扣子都快系到脖子上了,土气!你看你裙子,多长,天啊,都过膝了,保守!再看你头发,还弄发卡,幼稚!你装清纯也不看看时代!”

冰冰在岑小小胸部捏了下,气道:“那贱人乳沟都露出来了,你呢?真亏了你的长相,还有,这么大人了连啤酒都不会喝,还要果汁,你怎么能吸引住姓夏的臭男人?男人每一个好东西,你指望他不花心?靠他自觉?靠你们青梅竹马的感情?做梦!”

服务生手里拿着纸笔不住打颤,也不敢多瞄小美妞,壮着胆子问:“那个,两位,是要啤酒吗?”

“废话!我说你怎么还像个木头桩子一样戳在这,没看见本姑娘和姐妹心情不好,拿酒拿酒!”

服务生脸一阵红一阵白:“唉,唉!您稍等!”

岑小小看到他走开了,强忍的泪水一下子决堤而下,伏在桌子上呜呜哭了起来,冰冰还想恨铁不成钢地数落她两句,可是听到岑小小伤心的声音,却下不了嘴。

“不是说了系上姻缘绳就能一辈子在一起了吗?为什么骗我?为什么要骗我呀!”

冰冰还在她脚腕上那条红绳,重重叹了口气,抚着她丝滑的头发,怜声道:“小小不要哭,这世界男人多了去了,你甩了他再找,一定能找到更好的!”

“不,我不想再找了!呜——他要不理我,我就一辈子不嫁人,不找男朋友!”

冰冰一时语塞,也不知该说什么!

大学三年见过不少被感情所伤的女生,宿舍里的璐璐就是。和男友分手后的那一周,她头也不洗牙也不刷颓废的不得了,说没有男朋友不知如何生活下去。

可是第三周,她便又结交了新的男朋友。

恋爱,有的时候就像一场游戏,其实不必当真,当你认真的时候就输了。

韩剧里那种执著的女孩为了离世的男友吞安眠药自尽爱情让人敬佩,但是她却不希望发生在身边,幸好,这个时代不是童话故事。

灰姑娘嫁给王子不是为了爱情,身体比水晶鞋也更加好使,即便不是王子,但只要有豪宅,轿车,一切OK!

谁离了谁也不是活不下去,谁跟谁在一起又能如何?

你还真当真啊?

第七十九章 螳螂捕蝉

“小小,我们去吃烧烤吧!”

在一只浓香四溢的烤全羊和若干烤鱼上摊后,晚会到了最高潮,冰冰男友两次过来叫她已经有些不高兴了,所以看着远处那仿佛最后通牒的眼神,她对岑小小建议道。

岑小小一小口一小口的啜着啤酒,那苦涩的滋味让她直拧眉角,但是无论如何难喝如何苦,她没有让哪怕一滴露出嘴角。

“小小……”

“你去吧,我在这等他!”

“小小,在那边也能等呀!”冰冰摇晃着小小肩膀,见她情绪低落不已,无奈地叹了口气:“那我先过去,要是那贱人上来,你就过去叫我!”

在酒精作用下,岑小小脸上红扑扑一片,眼神有些凄迷,小口小口地吞着苦涩。

“哎,小小,一个人喝酒闷吧?”

洗过澡的耳钉男带着一身香水味坐在岑小小旁边的座位上,藏着三分怨毒地瞭了一眼远去的乌蓬船,关切道:“我带你散散心如何?”

“我要等他!”

岑小小咬着玻璃酒杯杯口,对服务生招招手:“再给我来一杯!”

耳钉男竖起四指,义气道:“来六杯,我陪你!”

服务生心说又一个占便宜的,但是客人要酒,他也不能说什么,于是打了六杯生啤送了上来。

“你这样喝只能越来越闷,咱们整杯喝!”耳钉男撞了下杯子,一口气闷了下去,见岑小小迟迟不动,怂恿道:“没有魄力,又怎么能驯服得了男朋友呢!我比你年长几岁,就倚老卖老下,说真的,到了我们这个年纪的男生,比起乖乖女更喜欢大方洒落的女孩!”

岑小小发红的鼻翼动了动,显然被那几个敏感的词刺到了,本身性格执拗的她端起酒杯,强迫自己喝下,这种苦涩能稍稍缓解心中的酸楚。

“哥们,你这样不对啊,怎么灌女孩酒呢?”

耳钉男正要引诱微醉的岑小小喝第二杯酒的时候,被身后青年打断,他扫了那青年一眼,回嘴道:“我和朋友喝酒,管你屁事!”

青年吐了口烟,笑眯眯地径直离开了。

“囊货一个,还装逼!”

耳钉男看着他的背影啐了一口,又开始鼓动岑小小喝酒,不过岑小小胃已经涨满,不住往上翻滚着酒气,看样子已经醉了。

耳钉男寻摸着差不多,再醉点的话,一会玩起来就没有兴致了。可是这时候,一个穿着性感的女孩走了过来,对他招招手,羞怯道:“帅哥,能过去帮我看着点倒车吗?”

女孩手指着停靠在旅馆那边停车位的红色马六嗲声道:“能不能耽误你两分钟呐?”

面前这个凹凸有致的女人着实对味,帮个忙能要个联系方式,以后慢慢发展也不错,世界上分两种女人,语雪是一种,其他女人是一种,既然得不到前一种,其他的还有蛋相干,玩就是了!

耳钉男打定主意,很绅士道:“没问题,走吧!”

跟着女人盈盈玉步,一先一后绕道了旅馆后,耳钉男滞讷道:“不是帮你看车吗?”

“呵呵,车有我好看么?”女人伸出玉手在他脸颊上微微摸了下,笑呵呵地向后面花园跑去,被酒精挑起欲望的耳钉男下身一阵热辣,追着她向绿树葱茏的花园里跑去。

看到他进去,一个青年闪出来,对身旁人道:“好好教训一下这傻比!”

说完后,他施施然又返回了烧烤区,径直来到岑小小声旁,道:“美女,你男朋友都不要你了,这么委屈干什么?走,跟哥哥去兜兜风吧!”

岑小小捂着嘴,摇头。

“哎,那个是不是你男朋友!”青年随手像岸边指去道。

岑小小揉揉眼睛望过去,巡视了一圈,哪有夏夜之的人影。也就在一瞬间,青年将一小瓶金色液体倒入了岑小小的酒杯中。

岑小小将脸埋在酒杯中,像个出来买醉的失落小女人似的一饮而尽。

五分钟时间不到,岑小小额头上渗出点点汗珠,身上传来一股烦躁感,她用手在脸颊两边扇着,不过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渐渐的皮肤下面传来一阵强烈的酥麻感,双腿不住打颤,想站起来都用不上力。

“夏夜之,夏夜之,能抱抱我吗……”

周围天旋地转,岑小小抓着面前的青年衣服,面颊绯红,呵气如兰。

青年狭长的脸上,弯出一抹压抑不住的笑靥,“好,好……我们回房间……”

青年半搀半扶着岑小小钻进了路边一辆黑色凌志中,发动汽车,向着古镇外方向扬长而去。

服务生心不在焉地将十块钱递给一桌结账的客人,踟蹰地望着岑小小被带走的方向,片刻后,四个人从后花园中陆续走出来,钻进一辆帕萨特,跟着那辆车远去。

“你这人怎么搞的?我给你一百,你应该找我四十,你给我十块做什么?”那桌女人呵斥了一声,将十块钱扔在地上,不过服务生似乎没听到,嚓啷一声丢下手中的盘子,向着冰冰所在的那边烧烤摊跑去。

……

傍晚清风悠然,船桨敲打在河水中,泛起了点点晶莹的涟漪。

“你是怎么想到的?”语雪望了一眼依偎着躺在乌蓬里,甜言蜜语的两人,悄声问夏夜之。

夏夜之轻轻一笑:“不拿出两把刷子,怎么能叫尽力而为呢?不过,我说的也是实话!”

“我才不信!你也不用让我七十五分,你让我五十分你能赢一局,我就对你服服帖帖!”似乎觉得有点示弱了,语雪扬起脸颊,又道:“八月份几个同学在东江搞了个活动,你有没有兴趣一起来?”

“斯诺克吗?”

“嗯,不过也不全是,因为我们那帮子同学女生比较多,大部分只玩美式落袋和九球,你来了,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美女让你认识!潘晓婷,你知道吗?”,

夏夜之脑海中搜索着这个名字,有一个在美国某软件公司做到总监的一个女生叫这个名字,不过是新加坡人,在圈子里名气不大,想毕语雪说的不是这个。于是他摇摇头。

“是骄傲吗?”涉猎桌球的人不知道潘晓婷的并不多,特别是男生,语雪在泰安见过夏夜之的球技,虽然那将郑建气走的五杆全部是不着调的打法根本看不出路子,但是从他后面平静的表情来看,语雪觉得他至少应该达到了国内二线水准,抑或水准之上。这样一个男生肯定少不了玩球,如果他都不知道潘晓婷是谁,那么十有八九是骨子里的傲气。

“人可以有傲骨,但不能傲气!虽然我为人处世也不怎么成功,但我走了那么多地方,自问见得人不少,真正能在某一行当混下去而有精进的最起码要有一颗谦逊的心,我这样说你反对吗?”

“你太有点看得起我了!”

听到这没来由的一句话,语雪没有愠怒,而是轻视地一笑,不再说什么。

夏夜之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又放回去,“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语雪,以你的性格应该不会对我这个普通草根大学生上心吧?”

语雪轻轻哼了声:“我什么性格你了解?别太把自己当盘菜!”

那道好容易温和下来的目光,又涌上了一层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冷的像冰。

夏夜之下意识避开视线,不知是不是受了那张照片的影响,在与她相处起来,总带着一层敬畏,那是对命运的敬畏。

“对不起,刚才的话算我没说!”语雪扭过身子,望向河岸两侧的灯火阑珊,微微吁了口气。原本以为自己已经看淡很多事,没想到当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心里还是动容了,虽然也知道是巧合,虽然也知道面前这个学生不可能和自己拥有更多的交集,可是那一刻,还是希望尽自己的力量能给这个有缘相识的男孩一点帮助,哪怕他不珍惜。

可是,没想到他却和那些自以为了解自己的人一个腔调,了解?

哼!

一个过着平平淡淡学校生活的学生又能了解自己多少?

这不会让她觉得高深莫测进而产生兴趣,反而会将本来不错的印象完全抹掉!

两个人各有心事,一时间都沉默下去。

正在这时侯,夏夜之忽听到岸上有人喊她,定睛望去,只见坐在电动车后面的一个女孩正对自己挥手,正是冰冰。

“麻烦,靠下岸!”夏夜之脸色凝重了不少,隐隐预感到岑小小出事了。

船舱里的李煜撑起身子,道:“怎么了,夏夜之?”

“朋友可能找我有点事!两位,今晚失陪了!如果定好结婚的日子,请让语雪转告我!”隔着岸还有两米远,夏夜之脚下用力,弹身而起,踏上了河岸。

语雪见他突然这么匆忙,也站了起来,还没说话,便见李煜挥了挥手,“去吧,雪儿!”

语雪点了点头,等到穿靠边,踩着踏板上了岸。

看着她消失的背影,李煜心里有些酸楚,不过命运真的很无奈,青梅竹马未必能走到最后,一切还得看个缘字,勉强不来!

语雪刚上岸,看见骑电动车的是服务生,有点意外,令她更意外的是,从车后面跳下来的女孩居然朝着夏夜之就是一记耳光。

第八十章 一支香草冰激凌

夏夜之看到冰冰怒不可遏冲过来,退了一小步,间不容发之际冰冰挥舞的巴掌贴着脸划了过去,夏夜之一把叼住了她的手腕。

“你这个禽……”冰冰恶狠狠瞪着夏夜之和身后的语雪,张嘴便要破口大骂,可是手腕传来的剧痛让她倒吸了口凉气,半个字也吐不出。夏夜之面沉似水,声音冰冷:“你甩我一巴掌是小事,但多浪费一秒钟,结果就是天地差别!你直接说,岑小小怎么了?”

“你还记得你女朋友……”冰冰喘着气,牙齿微微颤抖,一着急,眼泪冒了出来,“小小被坏人带走了……”

“带哪了?”

“我哪知道,你问他!”小小一指服务生。

服务生也不知道,他就看到小美妞不知怎么了,被弄进了凌志,之后又一辆帕萨特跟了出去,忽然他又想起了先前那个戴耳钉的帅哥,也许是一伙的!

“那些人走了多长时间?”

“呃,十五分钟……不,不对,十分钟差不多!”

“好,电动车借我,麻烦你两个走回去!”夏夜之不容拒绝地对服务生和满脸愤慨和惊愕的冰冰嘱咐了一句,对语雪招招手,“语雪,你跟我一起!”

语雪这样全世界一个人行走的女生早已脱离了那种女孩脾气,轻重缓急分得泾渭分明,面对冰冰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的眼神和“狐狸精狐狸精”的辱骂,没有任何纠缠,哪怕是丁点质问。

夏夜之将档位飙到最大,在人群中风驰电掣穿行,五分钟的距离被他两分钟搞定,离着还有一段距离,他就看到耳钉男问服务生要了一只冰袋进了旅馆。

夏夜之紧跟着走了进去,推开门的时候,将耳钉男吓了一跳,褪在膝间的裤头甚至都来不及兜上。

“语雪——”

一贯以在异性面前展示雄壮下体的耳钉男见语雪进来,嫩脸一下子红了,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语雪别过了目光,站在门口,没有半点惊慌。也难怪,当一个学期画了几十个男人的裸体后,男人的身体对她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岑小小呢?”

夏夜之走到他床前,盯着他的脸道。

耳钉男挨了一顿揍,下面挨了几脚,都是因为该死的小女孩。此刻,闻听对方口气,立即火大道:“你你妈什么意思?进门前懂不懂先敲门?”

“岑小小在哪?”

“你你妈什么素质!”耳钉男指着门吼道:“在我没发火前,滚出去!”

“我最后问一遍,岑小小人呢!”

为了女人没少挨揍的耳钉男笑了,面前的夏夜之不比自己高更不比自己壮,就算打架,老子怕你?他在高中时也是以泰森级抗击打次数著称的,于是下巴朝语雪扬了扬对夏夜之嘲讽道:“我草,你翘我女朋友,就不允许我玩玩你女人了?我就跟你直说,我上了你马子,怎么着吧!”

见到夏夜之朝门口走去,就像在大巴上他不让座只能夹着尾巴滚到后面一样怂,耳钉男舔了舔嘴唇,得瑟道:“她叫床声音还真好听嘞,下面也紧得很,搞得我好爽——”

语雪冷冷看了他一眼,“要多少钱你才肯说?”

“钱?不不……语雪,你误会了,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只要你做我女朋友,那我跟这小子也就是朋友,什么都好说……”

“说”字尾音还未落,锁好门的夏夜之从玻璃桌上的笔筒里抽出一支钢笔,径直来到床边,在耳钉男还没来得及反应前,屈膝磕在他膀胱位置。

本来在花园里被那帮人踢得有点肿涨的下体正灼烧难忍,坐下憋涨,站起来下坠的痛楚还没退却,结果这一下撞来,耳钉男只感觉括约肌一下子不受意识控制,一股极烫的热流夹带刺痛涌了出来。

“草你……哎呦,我的下巴!”

耳钉男张嘴刚爆国骂,有点男人小性感的微翘下巴便被夏夜之捏住,一推一拉的功夫,两侧勾环脱扣,整个下巴无力垂落,接着黏糊糊的口水顺着两个嘴角澹澹流出。

“夏夜之,不要太过火了!”语雪黛眉紧蹙道,这倒不是因为看到耳钉男那副惨样求情,而是害怕夏夜之惹出祸,可还不等她劝阻,夏夜之一脚踩住了耳钉男的左手,不似街头斗殴争风吃醋般的放狠话,也没有强势者只言片语的威胁抑或警告然后打个巴掌再送个甜枣,他只是拔开钢笔帽,朝着耳钉男的左手猛力戳下。

钢笔的笔尖虽不及刀刃锋利,但是这么猛的力道戳进手掌根本就是吹灰之事,瞬间一股混合着蓝色和红色的液体就从伤口中涌了出来。

“我说,啊——我说,我说——”

耳钉男下身CK裤头湿了一大片,黄色的液体在地板上汇聚成一洼,鼻涕流得满脸都是,模糊道:“那些人在……西北边郊外有别墅,他们给你女朋友灌了……灌了催淫药,说要好好玩,呃,玩……一晚上,呜,呜——我就知道这么多,真没了,真的没了,求你相信我吧!”

夏夜之做了个嘘声的手势,以两个人间的声音平静道:“嗯,我相信你!不过,刚才的事你卖我个面子吧,哪怕我离开后你如何诅咒我都行!但是,我希望你守口如瓶,至于你的手三个星期肯定会没事的!当然,你可以当我是威胁,电话就在旁边……不过,你若多事非要做一些额外的负累,我会让你尝尝耶稣受过的苦痛——下一次!”

夏夜之突然放大了声音,将三个字在他耳边咬得铿锵作响,耳钉男一哆嗦,下身滴滴答答又渗出液体。

“呃……呃……”

耳钉男吓得失了声,喉间就那么一片模糊的腔调,不知道是愤怒,还是恐惧。,

夏夜之捏着他的下巴一推,嘎巴一声,套在环上。

“语雪,借你的车用下!”

走出房门的时候,夏夜之下意识做了个奇怪动作,竟然抽了条毛巾在门把手上擦了擦。

语雪怔了下,有点想笑,可是看着夏夜之比平静还镇定的侧脸倏地有些恍然,再扫了眼痛哭流涕,躲在桌子下抖若筛糠的青年,不禁暗叹口气,恐怕在这个人今后的生命里都将会残留一道阴影了。

出了旅馆,外面依旧是一片升平的喧嚣,觥筹交错,笑意浓浓!

那桌酒过三旬的爷们见语雪和夏夜之一先一后快速从旅馆出来,眼珠睁得溜圆,特别是她那双镶着碎钻的高跟下在入夜的霓虹下,溢彩流光,甚是华丽,心中荡漾不已,连连打着口哨。

语雪解了锁,踩着高跟鞋小跑到车旁,刚拉开车门,夏夜之便跟了过来,“时间紧,我来开!”

几年前也是一把快车好车的女孩惊诧地眨了眨眼睛。

“放心,碰坏了车,我赔!”

语雪抿了下唇,讥诮道:“我不是担心车,我是担心你,大学生。救人不成别连自己也搭进去!”

说着,把钥匙抛给了他,坐到了副驾驶,还好,大学生没有令她失望,车钥匙总算找对了地方,比某些号称对车谙熟的公子哥洒落多了。

“从前面绕吧,那有条小路,但是坑坑洼洼,我的车底盘低,怕是过不去!”语雪指着东北方公路说,似乎又觉得不妥,补充道:“如果你不信我,就走小路吧,至于车子如何你不用操心!”

语雪这么说已经很够意思了,即便是相熟的朋友会不会让你糟蹋大几十万的车子还是一回事,更别说将话张得这么满,毕竟这不是三五百的一瓶酒。

夏夜之道了声谢,一个漂亮的半弧,将车子甩了个头,一连串极其协调的手脚搭配,奥迪TT如闪电冲出了停车场。

语雪支着门窗,流连着外面的风景,然而还没走出一分钟,车速放慢下来,夏夜之看着反光镜,将车向后倒,直到快擦到路肩,停了下来。

“系好安全带!”

“什么?”

“我们从这里过去,系好安全带!”

语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着七八米的河道,她咬了咬嘴唇:“我知道你救人心切,但是你有点常识好不好?河岸两边差距根本不大,这里没踏板,你车子就算速度再快也会在半空下坠,我们只能撞倒青石上……哎,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

夏夜之从语雪那侧拉过安全带,为她扣上,慢慢将车发动,道:“如果我们过不去,我就给你买一支香草冰激淋!你若不信我,现在下去还来得及!”

);

第八十一章 不要随便装

你为何这样勇敢?

你为什么这样平静?

你又为什么仿若出现在我生命最美时光,却偏在这个时候才姗姗来迟?

微微震动的车里,语雪合着微微发凉双手。下一刻,她抬了眼睛:“冲过去吧,让我看一次奇迹!如果我进了医院,记得,给我带一支香草味的冰激凌!”

“自然!”

夏夜之蓦然加速,但却没有冒失地上演夺路而逃的惊魂场面,奥迪TT轻盈的车身在一道弧度下加到了高速,就在语雪睁着眼睛等待离开岸上的一刻,夏夜之如同躲避一辆横亘在前面的大卡车般突然急转方向,即便以奥迪TT足够底的重心,还是失了控。

语雪那边的轮胎离地翘起,她的整个身子倾向了夏夜之,幸好有安全带,不至于扑到他身上。以为翻车的语雪本能地闭上了眼睛,耳边听得到惊呼和类似“不要命”的喝骂声。不过瞬间就恢复了寂静。

难道掉河里了?

在这种时候,人是很容易出现幻听的症状,语雪救生常识让她在第一时间按下玻璃,不过再次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头顶一片水雾,而是头顶上繁星点缀的天幕。

她下意识向前看去,只见链接两岸的狭窄拱桥上,能往后撤得仿佛恨不得自己少长了两条腿,拼命往后跑去,撤不了的都抱着石栏闪在两边。

能看见车底盘的那边的行人别说喝骂,就是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生怕这两个轮胎着地的怪物倾轧下来,另一侧看得见车身的行人则都在吹着气,大有推波助澜希望车倒在那边的意思。

不过开车的人的车技还是没令弱侧的五斗米小屁民失望,十几米的长度,不管上坡还是下坡虽是擦身而过,但连衣服角都没擦到,显然不是牛逼哄哄飙出几十码将人送到另一个世界的档次。

随着一声沉闷的轮胎撞击声,奥迪TT落地,然后一个流畅的变档加速向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不过是短暂的几秒,带来的感官刺激着实令人震撼,语雪捂着心口,失笑摇头,那一刻,她承认,自己害怕了!

她有很多话想问身旁这个看起来平凡无奇,却一次又一次令自己惊讶的男孩子,但是她知道现在不是时候。

“走左边那条路!”语雪在三条岔道前指点道。

夏夜之正迟疑该选哪一条路,听到语雪笃定的语气,心里绷着的弦一下松了。尽管他表面不起波澜,然而心下却是暗流汹涌,多年的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习惯已经让他学会了掩饰心绪,但并不代表他完全抹杀了人类负面的情绪。

他也会欢笑,他也会悲伤,只是藏得比别人跟深沉,更浓烈罢了。

“中间这条路是上国道的,右边返回东江,左边是郊外度假庄园,我确定,放心开吧!”语雪话不多,不过每一句都是关键。

夏夜之沉吟了下,道:“你对这里很熟悉!”

“不只是这里,我对很多地方都熟悉!”

语雪似乎不愿意多谈,夏夜之自然也没有多问,在她的指点下奥迪TT在林间公路以130脉的速度飞快奔驰,弓着腰的高压钠灯像是垂暮的老者一样,被银色闪电甩在身后。夏夜之夜间的视力极好,加上距离感绝佳的判断力,所以一路驶来,没有发生半点惊魂场面。

在经过一个指示牌后,汽车很快进入了郊外别墅园,出乎夏夜之意料,这里面积大得惊人,鳞次栉比的欧式别墅沿着山势散落,在漆深的夜里灯火辉煌宛如明珠。

夏夜之指尖快速敲着方向盘,打着路灯在外圈巡视了一周,可是轮胎印记繁杂,身后时时有开进别墅的私家车,不同螺纹碾压,任他灵敏的观察力也无能为力。

倒是有一个超级热心的肥婆担心靠近铁栅栏的房子被盗,悄悄将这辆貌似踩点的车报告了保安。

四个拿着电棍的保安在这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热心业主的唠叨和事必躬亲下,秉持着为业主服务的心态,拦下来奥迪。

“你们是这里的居民?”一个将自己武装地挺严实的中年男人打着手电,晃了一下车内两人道。

“不是,我们有急事!你有没有看见一辆黑色雷克萨斯?”夏夜之急道。

“没有,你们快走吧!”保安指着一块牌子道。牌子上写着,闲杂人等,谢绝入内。

“我们有急事!”语雪也道,“我认识这里的开发商,各位能不能行个方便!”

“嗨,我老公就是这股东之一,难不成你找他?行了,美女,你这借口我见多了,不管有什么事,你最好先到那边联系你朋友,否则我们可要以窥探私人住宅报警了!”

肥婆家就在靠路这一侧,两次离奇失窃后,她是十年怕井绳,所以有个风吹草动就找这些保安麻烦。前不久肥婆半夜发神经突然跑来查岗,发现他们值班睡觉后立即给物业管理公司打了报告。大概她老公确实有点权力,所以开除了两个保安。这年头找个高档点的小区混完饭就不容易,现在他们见她就头疼,所以一听肥婆这么说,赶紧附和。

夏夜之揉着头发,脑海飞速运转,如果换作其他地方,打晕这几个人也就罢了,可现在动粗闹出事情,只会拖延时间。

那肥婆嘴太过凌厉,语雪说一句,她就拿十句讽刺来回应,不知是不是老公嫌弃了她这个黄脸婆在外面有了小三,反正见到比自己年轻漂亮的语雪,话题老是往上迎。

正在这时候,几辆轿车从枫园名人会馆中徐徐开出,为首一辆挂着浙A牌子的加长林肯当先开路,到门口时,发现门锁着,司机立时火大,骂道:“你们几个傻鸟吃屎呢?”

保安们都知道今天张总在名人会馆宴请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这些客人一出手至少都是购买五套别墅以上的大户,他们这些屁民万万得罪不起。一看对方满脸横肉,四个人吓得屁颠皮颠跑过去,将门打开。,

“那谁车,赶紧让滚开!”

“哎,哎哎,知道了,知道了!”腰围三尺粗的保安捂着帽子连连陪笑,然后扭着屁股快速跑到奥迪旁,阴沉着脸:“你俩,快开走,别挡着道!”

“夏夜之,掉个头吧,我联系下负责人!”

夏夜之拍了方向盘一巴掌,满脸阴郁,向后甩了个头。

“草,不是叫你们离开吗?倒车干吗!”胖子挥舞着棒子吼道。

加长林肯后排座位一四十多岁的男人正在旁边情妇短裙里摸着,看到保安那笨样骂道:“真是废物,姓张的搞别墅还像模像样,可他妈请这群饭桶真够垃圾!”

他那个最多二十岁出头的情妇交叠着双腿,夹住他使坏的手,咯咯笑道:“养条狗还能护院呢,养这些人哎,连个路都疏不通!”

“谁说不是呢!等年底我们搬过来,要还这样,就跟姓张的投诉!”男人看了看飞机票,又看了看表,骂道:“还有这开车的傻比,早不堵晚不堵,老子这赶时间,他还挡路,去,撞开他!”

男人对着前面司机嘱咐了一声。

退伍三年的青年点了点头,呲着牙笑道:“明白了,叔!”

他见奥迪TT横过来,一踩油门,砰地撞了上去,而且脚下油门不松,推着奥迪TT撞到了路肩,夏夜之这侧的门凹陷了一个大坑,被死死卡住。

正打电话语雪刚跟对方说在门外,结果被这一撞,手机掉到外边。

“看,看你妈比呢看!”二十出头的司机将头探出车外,朝着奥迪TT啐了一口。

夏夜之打开敞篷,点了支烟,正要下去,结果被语雪一把按住:“别忘了咱们来干什么的,车坏了就坏了,你别给自己找麻烦,我下去等人!”

懂得深浅的女人什么时候都不是那种因为一时激愤怂恿男人发挥武力值的货色,见惯场面的语雪将这些看得很淡,她走下去,捡起手机,向枫园里眺望。

后边两辆同样挂着浙A牌子的A6中探出几张脸,在语雪胸部和大腿上逡巡不定,幸好,只隔了一分钟,在助理女秘书陪同下枫园老板张耀成从大门走了出来,见到语雪,年过不惑的张耀成眼神闪了闪,紧走两步上前,握住她的手笑道:“哎呀,我们的才女设计师,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设计师?”

那边几人面面相觑,吸了烟的夏夜之同样怔了下。

“张总,这美女你认识?”A6后排大肚便便的男人嘿嘿笑道。

张耀成点点头,有些自豪的介绍道:“这就是咱们枫园别墅设计师之一,也是园内景观总设计师语雪,不光枫园别墅,东江有好些地方已经被我们这个年轻的才女烙下了印迹!”

“哦!”

众人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可能是今天晚宴高兴,有个喝高了的男人推开车门,径直来到语雪身前,伸出手:“哎呀,误会误会,原来是朋友啊!”

看在张耀成的面子,语雪象征性地跟他握了下,谁知对方一握上手就跟狗皮膏药般死活不放,殷情道:“今天才女可要赏光,陪我们去酒吧坐坐,聊聊设计理念吧,说实话,我也不是外行,都对老张这枫园园艺外景很中意,雅中有静,今晚得遇知己,岂能失之交臂!放心,车的损失我们负责!”

“嗨,这厮又潜规则啊!”

车里不知谁说了一句,众人捧腹大笑。

语雪蹙起黛眉,挣脱道:“不好意思,我和朋友有急事!”

“有嘛急事!是不是不给面子啊?”男人说着伸出一根指头,“够不够?”

“你喝多了!”语雪捂着鼻子微微侧身,张耀成赶忙劝道:“是啊,刘老板喝多了,快回宾馆休息吧!”

“去,去,去,这没你事,老张,我今晚要高兴了,明天再买你一套!”

说着,左手比划了个五,又捏起拳头,“这个数够了吧,省下你一年累死累活熬夜干活了!”

语雪斜睨了他一眼,冷冷一笑,转身就走,可是林肯车车门一开,小青年走了下来,挡住她去路,坏笑道:“美女,别走嘛,刘总请你喝酒,可是给你面子,以后你到杭州发展,刘总少不了提点帮忙!”

“没兴趣!”

语雪想绕开他,谁知小青年一把手攥住了她手腕,“你别给脸不要脸啊!”

其他那些人嘿嘿一笑:“老刘,赶紧潜规则了,潜规则了!”

林肯车后排那男人摇下玻璃,当看到语雪的时候,怔了下,被旁边小情人捏了一把,赶紧笑道:“来,上车,今晚除刘总给你的,我在补上30万,你买辆新的!小曹,带才女上车!”

夏夜之弹掉烟蒂,从敞篷翻出来,那小青年指着他:“你别多事,傻鸟!”

张耀成满脸焦急,因为一个设计师不好得罪这几个花了超过五亿买房的财主,又不知如何解围,正愁着,忽然,一辆陆虎撞开了大门,从里面嚣张驶出,接着三十辆至少百万级别以上的各式豪车堵在门口。

几十个穿着干练,西装笔挺的男人走下了车,朝着这边围过来。

“真他妈比的不长眼!”

带头那个长相颇为斯文男人骂了一句,抄起手里的那只机皇手机,朝着林肯玻璃轰下。

有幸看到这个场景的各地炒房族们在离开东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热议着一个话题——

这个时代不要随便装逼,哪怕对方只是个领着孙子逛街的不起眼的老太太!

第八十二章 助力

“各位,各位,大家助手!大家助手啊!就当给我个面子好不好?”

好多天憋着的雨迟迟不来,临近六月的天气,更显得闷热,没有空调还穿着笔挺西装,再被眼前的场面震惊,张耀成汗如雨下。

说实话,刚才他还在想枫园设计师语雪穿的这么漂亮,又是晚上出来会不会不安全,没想到就一两分钟,便引得杭州地产圈子里有些名头的刘中贵觊觎。虽说在本地他也有些人脉,要说对这些外地人怵到不敢吭声,那有些言过其实。但身为商家,就是以钱为大,其余统统让步,为了一个设计师,跟五亿真金白银甚至以后在杭州合作的机会冲突,肯定不现实。

再说,混到他们这个层次,什么样美女没见过,说句夸张点的话,上到九十九,下到才会走,只要价钱上去了,陪个夜还算什么大事?

再退一步说,这时代漂亮女孩子有几个出了大学还是处女的,八十万一晚的天价,睡明星都够了,一个设计师累死累活呕心沥血一年能不能挣这个数还是问题,按理说就算忸怩下也不会拒绝的吧!就像他身旁女秘书,响当当浙大毕业生,还不照样五万一枚的钻戒拿下?

你语雪就漂亮点,可过了这村没这店,再过个三五年值不值这个价还两说呢,傻了才不答应。张耀成的商人思维是这么想的,所以纵容了刘中贵的毛手毛脚。

可怎么就捅了马蜂窝,惹恼了东江那帮子有头有脸的七零后?

他眼睛没瞎,耳朵也没聋,刚才在名人会所里,砸林肯玻璃那姓侯的男人跟这伙人有说有笑谈论杭州的美女,因为刘中贵大包大揽说去了杭州就当自己地还交换了名片。纵使说商场就是逢场作戏,可也不至于半小时就翻脸成仇,往死里招呼吧?

眼看那司机被打得他妈都认不出来了,老刘也被踢得哭爹喊娘,再闹下去要出人命,张耀成赶紧跑了过来,哀求众人助手。

乱战中挨了一拳的侯姓男子吐了口血,半颗门牙被打掉了,不过丝毫没在乎,照着地上司机头上“砰砰”又踩了几脚,意大利的真品皮鞋这时也不成模样。

晕头晕脑的张耀成屁股上也落了几个脚印,还必须陪笑:“各位老板,今到底怎么了?侯总,是不是我张耀成招待不周,让你们结了梁子?”

“切!”

侯姓男人接过穿着一身黑色晚礼服的女友递上的湿巾,擦了下嘴上血,正眼都没瞧他一下,整了整衣领,径直来到语雪面前,满脸绅士笑意道:“美女,出气不?”

躲得远远地围观那些外地买房人不禁爆跌眼镜——

草,把人揍成这模样就为泡妞啊!

张耀成心中暗骂了句红颜祸水,三步并作两步匆匆走上来,点头哈腰对男人道:“候总,这就是咱们枫园建筑设计师语雪,今天给你添麻烦了!”接着口气一转,带着点长辈威严道:“语雪,人家这么些老板可都是有头有脸,为你见义勇为,你还不赶快说声谢谢……哎呦!”

就在张耀成装好人的伎俩刚要施展,脑海里估摸着怎么利用下语雪和这些人打好关系的时候,身后早看他不得劲一大个上来就是一巴掌,“滚你娘了个蛋,刚才你作死去了!”

“美女在这,你嘴能不能干净点?”侯姓男人瞪了他一眼,“去去去,闪一边去,傻大个!”

众人笑作一团,整理了整理狼狈样子,一瞬间都变成人畜无害的好公民。侯姓男人凑到语雪前两步,堆笑道:“美女,赏脸去酒吧喝个酒呗!”

语雪揉了揉手腕,蹙眉道:“没兴趣!”

被当众扫了面子,加上后面家伙们起哄,男人干咳了声:“小姐……”

语雪斜了他一眼:“谁是小姐?”

“靠,瞧我这烂嘴,活该牙掉!”他装模作样抽了自己一耳光,像癞皮狗一样,绕到语雪面前,一脸谄媚,“公主,您车坏了,要不嫌弃做我那辆吧……”

“你女朋友在哪,你这样有聊没聊?”语雪看到穿黑礼服的女孩子绞着手,一脸不安,气道。

姓侯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继续纠缠道:“嗨,有你在,我还顾得上那些啊!走,走,上车!”

他也不敢去冒犯语雪,只好笑嘻嘻地伸开两臂拦着她,谁知语雪听完他那句话眼神刹那冰寒至极:“滚!”

“啊?”

“滚!立刻给我滚!”

张耀成这会不敢拦了,眼巴巴看着这个哪都好,就是不近人情的设计师得罪自己客人,心道一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认命了!

然而,与他所想中霸王硬上弓的完全不同的场面出现了。姓侯的真够能屈能伸的,听到滚字后,立刻对围观那些人扬了扬手,“好了好了,看上帝呢?都滚,都滚!”

“那咱们呢?”大个小声问。

“草,你三十多年活狗身上了?小姐让你滚,就是相当不爽,滚就是了,别废话!”姓侯的一句话,几十号人对着语雪躬了躬身,都像各自车跑去。

大个刚拉开自己那辆卡宴车门,姓侯的一脚蹬到他屁股上,将他踹了个趔趄:“妈的,你上辈子是不是活狗身上了?连点眼力架也没?没看见小姐的车坏了?”

大个在张耀成这老油条面前凶悍的像东北虎,可被侯实实在在蹬了脚还真没脾气。

“你真跟猴一样精,行了,留我的就留我的,我今天住你跟你媳妇家,看你们的小电影……”大个愤愤了一句,转身对语雪堆笑道:“小姐,车钥匙我给你放座位上了!你要没车用,这个就归你了,嘿嘿……”

“嘿你个头,满嘴黄牙还有脸对小姐笑,赶紧滚上来!”侯姓男人笑骂了一句,等着前面七八辆车开走,才点火,忽然又听语雪喊道:“都给我回来!”,

“啊?”

“啊什么啊,都给我回来,有急事!”

“这女人神经病吗,真是!”坐在副驾驶的女人不满地嘟囔了一句。

貌似有虐妻倾向的小侯反手抽了她一个很脆的巴掌,“少你妈比的给我丢人显眼,这车钥匙,你自己回去!”

女人呜呜哭了出来:“你为了个婊子居然打我?”

“啪!”

又是一巴掌。

“为什么?为什么!”女人捏在小拳头在小侯身上乱砸一通,虽然又气又恨,但是根本没有使劲,早将玻璃摇起来的小侯叹了口气,揉了揉她的头发,“没有那女孩的父亲,你男人十几年前就死了,还会有今天的房子,今天的车?别人怎么样我管不着,我侯建不是白眼狼,那丫头今天就是让我废了那几个浙江佬,我也干!傻妞,你别怪我,早点回家!”

“弟妹,猴子说的没错!当年股灾我父亲跳楼,我母亲差点被债主逼死,如果不是因为语雪的父亲出手相助,我兴许连学也上不了……”

“少他妈忆苦思甜,在我面前少提你那悲惨经历,走啊,丫的,别耽误事!”

说着,推开门,跟大个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小跑过去。

“有几个滚远的,回不来了!公主,您看我们二十来个够用不?不行的话,一个电话,海陆空半小时内支援!”

语雪冷淡的嘴角划过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没工夫和你们闲扯,我一个朋友被一伙人绑架进了枫园,但是找不到人,只知道对方开着黑色雷克萨斯和帕萨特,现在时间紧急,你们帮帮忙,行不行?”

“行,行,这太行了!”小侯转脸对早已呆若木鸡的张耀成和秘术道:“给你一分钟把监控录像调出来,有难度吗?”

“有……”张耀成见大个捏着的拳头响了响,迈开小罗圈腿飞快往枫园跑:“没,没问题,这个没问题!”

第八十三章 本性

其实很多事情并非办不成,而是没有胁迫压力,身在高位的大老爷们如果屁股上顶把水果刀,办起事来那个麻利远非一般凡人能比。

一分钟之内,在张耀成颐指气使下保安将监控录像调出来,十点一刻时,一辆雷克萨斯和一辆帕萨特先后驶入了枫园。

以枫园这等规模的别墅小区,监控着实到位,几乎可以达到无死角的地步,所以跟随着电子眼切换,很容易找到D区23号。

“D区23,走!”小侯一招呼,这些玩车都非庸手的人,飙着向那边冲去,大个开着卡宴,载着语雪夏夜之和小侯旋风般杀到。

夏夜之也不知道这些人前身都是干什么的,一个个经验丰富,离着23号二三十米,就熄灯下车,步行围了过去。

“小姐,一会进去后,你躲在我身后!”大个嘱咐了一句,拾阶而上,抬手按下门铃。

“谁呀!”从对讲机里传来震耳的音乐,一个不耐烦的声音爆出。

大个平时大大咧咧,貌似一粗豪男人,实际上能在事业上搞到千万级别身家的主能是二杆子吗?

听到对方询问,大个道:“名人会所的!今天晚宴咱们这没参加吧?”

“什么晚宴,没!没空!”

“我们给没参加的客户准备了一款精美礼品……”

“我没兴趣,你自己留着吧!”

“哎,稍等……”大个知道里面有可视监控,所以像模像样地拿出一份流水清单,用钢笔在上面勾画,“不好意思,我们经理交待了,礼物必须送到,如果没有客户签字,我是无法交差的!”

这时,里面另一个声音传来:“快给他签个字打发走,别耽误事!”

藏在宝塔松外的夏夜之心中咯噔了一声,手心里刷地湿了,一只冰凉的手轻轻握了他一下,安慰道:“你喜欢的人一定会没事,相信我,我的预感很准!”

夏夜之迎上她淡静的目光,点点头。不知为什么,语雪那双眼睛总能使自己躁动的心灵平静下来,可她不过是一个普通女人而已。

随着一道闪烁的舞台灯光从门内泻出来,探出一张酒气浓重的脸,“你说你们经理是不是闲的蛋疼?还有逼着客户要礼物的?快点,在哪签!”

“在你妈脸上签!”

砰!

大个硕大的拳头几乎罩住了男人半张脸,一拳就轰了进去,左肘一卡门,对后边一甩脸:“上!”

不知是不是做超金领做得腻了,骨子里的野性没处发挥,这些衣冠楚楚临近不惑之年的男人就像见了兔子的狼一样,见人就扑。

房间之中的六个人,有两个只穿着内裤,倒在贵妃床上欣赏着壁挂里的日本爱情动作片。除了开门那个人还算清醒,其余两人磕了迷幻药,正伴随着音乐甩着头。

一个漂亮女人穿着蕾丝内裤,长靴,踩在茶几上,骚首弄姿地喝着酒。

房间音箱震耳欲聋的《野人》肆无忌惮爆出,配上这些倒霉蛋的鬼哭狼嚎,绝对相得益彰。

“大家留在下边,我上去!”夏夜之撞开几个房间见没人,翻过楼梯栏杆向上跑去。

“我也去,有些事不方便我可以帮忙!”

“小姐……小姐……”

不等这些男人阻拦,语雪已经跟着夏夜之上了楼。

这幢别墅有两层,面积在500平左右,楼上两卧室,一间书房,还有一个浴室。细细的水流沿着下水管道流走,发出汩汩的声音,浴室墙壁上嵌着裸女图案的装饰。

一股玫瑰精油香气混合着热气,从浴缸里散发出来钻入鼻腔,相当醉人。

那种令血液沸腾,不合时宜的气味,令夏夜之心中急坠,他急忙旋身,跑向透出一线红色灯光的卧室将门撞开,然而看到的一幕让他大惊失色。

床单之上猩红点点,岑小小被四条领带拴在床角,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之上,凄美异常,模糊的呻吟声从她的牙关中挤出,“夏夜之……夏夜之……”

一个青年赤裸着身躯跪在岑小小分开的两腿之间,正耸动着身体,忽然听到有人闯入,惊得一哆嗦,手中一根黑色的情趣玩具掉在地上。

“你,你谁?”

他一慌乱,赶忙扯过浴袍系上,面色酡红道:“你到底是谁?”

夏夜之听见身后楼梯间响起了语雪高跟鞋急促的声音,反手将门锁住,眼神在桌子上的几片蓝色小药丸上一扫,又落在青年下身鼓胀的浴袍上。

“怎么,不敢说哪个学校的么?得,我也懒得问!说实话,你这样我见得不少,去年秋天,东江师范一男生的马子让我上了,也跟你这怂样差不多,在我面前吹胡子瞪眼还声称找我算账,哼——可后来怎么样,还不是他妈在东江骨科医院躺了一个月?他以为他是什么,装逼英雄救美?你也有这想法是不?嘿嘿,明白告你吧,那女的昨天还躺在这张床上让我弄得潮吹了一次,缠我缠的不行!你别不信,我这还有艳照,给你看看?”

青年从抽屉里拿出一款索尼数码相机,随手翻了几张,都是大尺度的激情镜头,“怎么样,信了吧?你们这些穷逼还真别不服气,爷爷一个月能给妞花五千,你看你个穷逼,浑身上下哪一件是名牌,那破鞋也就几百块吧?妈的,这么水灵灵的妞跟着你真浪费……咋,没话说了?没话说就他妈滚蛋,不然老子叫你在东江呆不下去……”

青年揉搓着下身,丝毫不在乎别人在场,将相机对着不停扭动呻吟的岑小小和自己拍摄起来,一连串挑逗的英文粗口脱口而出。

在保险箱里,放在这几年好多类似的片子,有时闲的无聊拿出看看,不过那些配合的妞玩过以后才觉得没意思,真正有趣的是躺在床上的这种,一看就是雏,什么也没经历过。,

他正在镜头前显摆着,倏地,就感觉拇指一凉,相机失手掉落。

青年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低头去捡相机,然而,地毯之上有一样比相机更令他震惊的东西——

噗!噗!

那块少了零件的拇指关节像抽泵机一样,将鲜血一股股往外喷,呲得满地都是。

“啊——啊——呣——”

痛感这个时候才袭来,青年扑通摔倒在地上,在床与墙壁间满地打滚,“我草,你你妈干了什么?”

门外响起了“咚咚”的敲门声,语雪焦急地喊着夏夜之的名字,可夏夜之陷入了一种全情投入的状态。

他轻轻走到青年旁边,将刃上带着血珠的水果刀拾了起来,平静道:“这个是你自己割掉,还是我帮你?”

“你妈的说啥?”

“我说,是你自己动手割掉,还是我帮你?”

青年额上青筋蹦起老高,断指之痛非但没有让磕了药的他迷糊,反而更加清醒,他看到夏夜之一脸认真表情,心中本来还有的底气一下子软了下来:“我还没有上你马子,那血是她咬得我,你看,你看,我手腕上的压印!”

果然,青年撩起衣袖,手腕上两排整齐的齿痕。

夏夜之点了点头,嘴角扬起一抹笑。

“真……真……真的……我没……没骗你!兄弟……”

“嗯,我知道,我知道!”

“呵呵,咱们不打不相识,以后……”

青年话为说完,夏夜之打断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你是要我帮你,还是自己……”

“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噢,我明白了!”夏夜之由蹲姿站起身,青年扬着脸,帅气的脸都有点扭曲,鼻孔粗重地踹着气,撒出最后的底牌:“得饶人处且饶人,哥们,我告你,我爸在东江道上也有一号,跟东江地下圈子丁扬也认识,丁扬你知道吧,娶得可是萧家女人,萧家……”

“听说过了!”夏夜之按住了青年的嘴,青年心说,清楚就好,等过了今晚,老子他妈不宰了你,跟你姓!

然而,夏夜之似乎并不是因为害怕而阻止他继续说下去,而是为了抓住他,确切说是抠住他的下排牙齿。

然后……

门被语雪撞开的时候,夏夜之已经解开了拴着岑小小的领带,她的脸颊上全是汗,脖子上有几处淡淡的吻痕,两眼迷醉地望了夏夜之一下,两手一下子缠住了他,也不知哪里来的劲,硬生生将他推翻在床上。

殷红地要渗出血的脸颊,紧紧贴在夏夜之的脸上,嘴唇胡乱找着夏夜之的双唇。

语雪怔了一下,忽然明白了怎么回事,伸手慢慢掩上了门。可是,仅仅半分钟,夏夜之便抱着岑小小冲了出来。

“语雪,开车,快点!”

“去哪?”

“去河边!”

夏夜之几乎是从楼梯上跳下去的,连在客厅扫荡的那伙人都吓了一跳。

“这丫头……被下了药!”小侯在圈子中混了十几年,一看岑小小迷醉的样子就明白了,大个怔了下:“脱了衣服上床,过了劲就行了……靠,小侯,你给我一肘子啥意思!”

“闭嘴吧你!”

大个还要狡辩,结果被赶下来的语雪瞪了一眼,不敢再言语了。

“我们走了!楼上楼下的你们能不能搞定?”

“这点事没问题,吃了摇头丸迷幻药,这些人也不敢声张,交给我们吧!”在语雪跑出门的一刻,小侯道:“小姐,”有空回家看看!

然而,语雪只是怔了下,头也未回便跑了出去。

她也顾不上挑车,随便开了辆离别墅最近的BMW730,加足马力朝外开去。张耀成比猴都精,那边发生了那么大的事,一个保安都没过去。坐在监控室看到语雪发动宝马,张耀成连忙挥手对保安道:“开门,开门!”

“张总,这女孩什么来头,不就是个设计师吗?”女秘悄声在张耀成耳旁嘟囔道。

看着绝尘而去的宝马,张耀成松了松湿透的领带:“还有拖欠的设计费没,她同学的也算,你今晚叫财务整理一下,明天都全部付清,千万别少了,千万!”

……

第八十四章 惊变

时速一百一,在车流中流畅的穿梭,语雪的驾驶水平别说在女人里,就是在玩车那帮男人圈子也绝对算合格,可是,夏夜之却一直再催。

透过反光镜,看着车后面那个第一次见到的女孩,语雪很直接问道:“你们没有做过爱吗?”

“没有!”

“这个时候又不是趁人之危,你这么拖下去,她会烧坏的,如果刚才你在意那些人在场,现在你大可不必操心,我下车走开就是!”

“借口终究是借口!”

“哼,没想到今天有幸还能认识个正人君子啊!”语雪不是敬佩,反倒发自内心的一种轻蔑:“你还能再虚伪点么!”

虚伪……

或许是。

前世的那些同僚本就是比世人虚伪更虚伪的,为了信念,他们可以不折手段,可以欺骗原本善良纯真的人,甚至可以……但是说到底,借口终究是借口,不管背后的冠冕有多么华丽。

夏夜之没有还口,同样是这两个字,那个傻丫头明明知道,却埋在心底,直到撒手离开,而面前这个冷淡如霜的女人却毫不掩饰的说了出来。

她很胆大!

“我自有办法,像河道开就行!”

沉吟了下,夏夜之道。

此刻的药效发挥到了极致,岑小小在夏夜之怀中猛烈扭动着身子,已经有一些抽搐,昏黄的灯光从车窗透进来,印照在岑小小殷红的脸上,分外妖娆。胸前的扣子已经被她自己全部扒脱了,露出了满是汗水的腹部,夏夜之的左手被她夹在两腿之间,隔着薄薄的私底,湿滑粘腻的液体沁润了他的指尖。

意乱情迷的岑小小咬着夏夜之的嘴唇,低声呻吟,但是未经人事的女孩不知如何表达身体里爆炸的欲望,只能盲目地引导着他的手。

看到岑小小越来越难受,夏夜之咬破了她的嘴唇,吸出了一口血。被她双腿紧紧箍住的手指拨开私底,轻缓地摩挲着鲜明的轮廓。

顿时,岑小小濒临痉挛的身体舒缓了一下,在夏夜之耳边轻吟浅唱。当年在基纽,那门称作“亵学”的科目,他得到高分,以至于不少女人沉迷在他所设下的情山欲海之中,可是对于岑小小他却不能在更近一步。

眼看就要拐上狭窄的岔路,几缕灯光射了过来,一辆被撞得惨不忍睹的轻型小车横亘在路中央,两副担架上的伤者静静躺着,似乎失去了生气。

语雪看着封锁的路面,一拍方向盘,颓然吁了口气道:“你信不信命运!”

“不信!”

“哼,你真冷血!”语气侧了侧脸,在打开车门前,道:“现在我无能为力,该怎么做你心底也清楚,一个小时后我再回来!”

可是,不等她下车,夏夜之便按住了她的肩,朝一侧大桥努了努下巴,“开上去!”

“那……好吧!”

语雪犹豫了一下,还是发动引擎,上了蓝桥。

这里是东江有名的水库风景区,而横跨两岸的蓝桥被称为燕鸥的聚集地,远远地,就看到隔三岔五停着私家车,甚至有几辆车的前挡风玻璃被遮阳布盖着。

语雪原以为夏夜之是知道这地方的情况,所以还想说用不用给他们放哨,可是夏夜之随手将应急灯递给她,“你帮我照着!”

“呃……我帮你?”语雪抿了抿唇,“其实我……好吧,好吧!”

就在她有些为第一次目睹男女之间的亲密无间的事情而紧张的时候,夏夜之驾轻就熟地将岑小小发卡、手表,和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抱着岑小小下了车,向护栏走去。

“喂,你到底要做什么?”

“让她的身体侵入冷水中!”

夏夜之一个翻身上了栏杆,将岑小小抱起来。一场久违的雨还在做最后的挣扎,迟迟不肯落下,而早已预知的风从遥远的海边吹来,带着浓重的水汽撩拨着,将两个人的发丝纠缠在一起。

“你疯了,你要从这里跳下去?这有二十多米!”

语雪用手电筒晃了晃桥墩,急道:“夏夜之,你到底爱不爱她?”

对于基纽学员来说,距离感远比常人着实敏锐,这并非先天如此,而是在反复磨练中的一种条件反射,所以他们常常敢跨越两幢建筑,也常常敢从飞驰列车跃出,都缘于这种磨练。

在语雪看来,有二十多米,其实从所站位置到水面,不过17米,而他脑海中反应的纠正差距也仅仅是三十厘米上下。

夏夜之眺望着远方灯火阑珊,静静笑了:“我也想知道呐!”

“什么?”

语雪侧着耳朵,没有听清他的话,可是夏夜之已经按着那个女孩的头从桥上翻下,几乎是同时,几辆朝东边方向停下的车车门打开,那些激情消退的男男女女或掩嘴,或惊呼,难以置信地看着桥上消失的人……

一朵水花砰地溅起,又迅即消失,比之所谓的十米跳台中那些精英的落水幅度还要小。

基纽的身体术,在对自身操控上已经达到了一个睥睨当代瑜伽大师的高度,若说出其右者,也仅仅是某些传闻中妖孽级隐士纯靠天赋修成的堪称挑战万有引力定律的浮空术。没有人知道Z是否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基纽三大身体术中的漂浮术的前身就是浮空术。

只不过,更实用。

从这么高的地方跃下,人的身体很难保证以恰到好处的角度与水面撞击,所以十米跳台那些顶尖选手看似漂亮入水那短暂一瞬的背后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努力练习。

夏夜之最担心的是岑小小,好在经过几次磨砺渐渐熟悉了这幅身体的憋端后,对于重力点的掌握谙熟更多,不过纵使如此他护着岑小小的头,让自己身体先射入水中的时候还是出现了短暂的晕厥。,

强劲的撞击力撕开了对鼻腔的控制力,几口冰冷的水肆虐地钻入肺中,夏夜之却顾不上痛楚,将岑小小拉到身边吸住了她的嘴,同时,右手从她私底中深入,触动着敏感的穴位,岑小小像泥鳅一样缠着夏夜之,怯怯的小舌蠕进了他的嘴里,吮吸着篡夺着仅有的空气。

不知过了多久,岑小小身上灼烧的温度渐渐被这片辽阔的水域带走,那抖动的身体也渐渐缓和下来,夏夜之也已是强弩之末,脚下一踩水,终于从水面露头。

“哎,疯子,这边!”

刚出水面,就听到那个单薄的声音,像是憋久了突然爆发出来,一只竹排摇摇晃晃靠近,接着,雪白的素手伸了过来。

夏夜之将岑小小托上竹排,拉住语雪的手猛一用力,身体射出水面。语雪没想到他那么用力,眼看自己这个救人的要跌入水里,不禁失声惊呼。可是蛮蛮纤腰却被湿漉漉的手臂环住。

男人头,女人腰,不是情人你别招!

第一次被碰到这个敏感部位,而且还是穿着单薄的T恤,语雪几乎是下意识地踩了夏夜之一脚。

一面是五公分的鞋跟,一面是湿透的运动鞋,那一下亲密接触,夏夜之只感觉泪腺有点不受控制。

语雪轻轻咳了一声,旋即笑了,“今天的油水赚够了吧?赚够了就去看看你女朋友,你已经欺骗了她和我一次,别再有第二次了!”

想起在许愿池边,这男生还一副信誓旦旦说没有女朋友的模样,就想嘲讽几句。可是,不知为何又忽然倦了。

或许是看到那个虽然有些可怜却有一个愿意为她从二十米高空坠落的男生而感怀,或许,是为他的不羁,勇敢而自惭,所以她仅仅是缄默,如一贯般的淡漠。

夏夜之推了推岑小小,又唤了几声,不过岑小小像是睡着了一般,就连上岸也是他抱上去的。

“她不要紧吧!”语雪蹙着黛眉,忧心道。

夏夜之捋了捋她头发上的水,捏着她的鼻子吹了几口气,耸耸肩:“没事,大概是亢奋之后的短暂休克,不要紧!”

然而,就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如睡莲一样静谧的岑小小那双玛瑙般的瞳子毫无征兆地绽开,看到夏夜之的手按着自己胸部,而衬衫的扣子全被解开,倏地挡开他的手,裹紧了湿漉漉的衣服。

夏夜之还有些惊讶,试图解释,但是,岑小小绷紧了脸,抡起了手臂,照着他的脸落了下去。

“混蛋,你要对我做什么!”

第八十五章 始末

说几句题外话!

为人诟病的第二卷草草煞尾,留下的问题在第三卷解决。

有些书友对岑小小比较喜欢,包括我自己在内,一如。但是,也有些书友认为她是多余。

不管如何吧,她的存在很有价值,希望大家给她一些宽容,等到回过头来,也许你会发现我不是多余之举。

线索依旧继续,尽量控制,还是那句话,为自己和懂的人而写!

全面妖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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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久违的雨在天气预报三次错误估计后,终于初露端倪。

星期五的清晨,天空灰蒙蒙的一层,遮天蔽日,风中夹着淡淡的泥土腥味,似乎酝酿着一场暴雨。

14号女生宿舍灯火通明,即将步入大学二年级的已脱青涩的女生将被风肆虐了一晚的衣服拿回宿舍,不知是谁比较倒霉,那件小熊维尼的内衣被吹到14号楼对面的江大第四餐厅门口,成了路人的笑柄。

内衣的拥有者肯定是大一某位很有童稚心理的美眉,不过身在大一尾巴末端自然还没有修炼到大三大四那样八风不动的地步,所以从餐厅迎来第一批早起背英语的课人时,某个寝室窗帘后边那张布满红晕的脸颊写满了踟蹰,然而机不可失,一旦到达人潮高峰,想要下定决心便越加艰难。

一款内衣的价钱倒是其次,重要的是放不下脸面在众目睽睽甚至早已蹲点等候的男生邪恶的口哨声中去将它拾回来,于是只好将它抛弃在那里。

但是,女孩忘了一件事,14号楼至今为止只出现过一件小熊维尼的内衣。这么有情调的事情知道的女生岂会少?

可想而知那个拿手机记录下清晰一幕的美术系男生在今日的BBS上一定会做一些有图有真相的大事。

当然有八卦的地方就会有喜欢袖手旁观的屁民。

这其中,就有神采熠熠的马立强同学,这厮一边邪恶地估算着罩杯,一边打了一个长途给远在旅游城市的波什,一开口就是天雷阵阵。

而波什正在流连着昨晚的美梦,将受了天大罪责的四角裤头塞到枕头下,一听马立强说秦娆的内衣上天了,而且有图有真相,本来疲倦的某部位就那么一柱擎天,吓得从哈工大赶来旅游投奔哥们的借宿者直打寒战。

马立强再次露出邪恶的表情才收了线,志得意满地走进餐厅。没想到,从泰安回东江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夏夜之居然独居一隅吃着饭。

马立强特意多要了点辣味海带丝凑了过去,拨了一半在夏夜之盘子里,埋怨道:“老夏,你小子实在不够意思,找你三次了,你宿舍都锁门!不够意思,实在不够意思!”

夏夜之从书中收回了视线,将那本佛洛依德《精神分析》放在桌上,谈话心情不是很浓烈。

“有什么急事?”

“嗨!老夏……你忘性也太大了吧!”

马立强小肉脸绷了绷,嘴唇上摸着一层光艳的牛油,大快朵颐消灭掉一个面包后,说道:“上次你成功晋级岑琦的一垒,不是答应请我喝啤酒吃烧烤么……啊,我纯粹是想为你庆祝,你要觉得我是宰你就算了!”

马立强看到夏夜之双眉忽然紧了紧,急忙掩饰,其实他也知道夏夜之不是有钱人,不过对于他们这些家庭一般的孩子真要自掏腰包海吃一顿烧烤的确舍不得,唯一的机会就是以各种各样的庆祝为借口。

他哪里知道夏夜之的心思。

一场本该很轻松的郊游高潮迭起,像小说一样险象环生。幸好,岑小小到最后没有事,而这也成了唯一值得庆幸的东西。

在图书馆那天,夏夜之脑海曾经在一瞬间划过那个敏感的词。但是,实在岑琦扮演的角色太过逼真,他很难将一个柔弱犹豫的娇气包和另一个坚强果敢的女孩联系在一起。况且,真正的多重人格在现实中已经很少见,能剥离得这么彻底,如她那般在角色间扮演地丝毫不露蛛丝马迹更是难上加难,最重要的一点是,岑小小口口声声管岑琦叫姐姐,承认她的存在,这种针对性极其明确的角色分属特性实为罕见。

昨晚的事,尽管有语雪在一旁解释,但是岑琦还是选择独自回家,语雪和夏夜之只好开着宝马一路跟随着计程车,直到到达小院门前。

语雪打电话又让她那些看不出深浅的忘年交将东西送了回来。

旅行包是夏夜之拎进去的,他没有见到岑琦,也没有再见到那个怪大叔,只跟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佣人说了几句话,不过很明显她也是满脸忧色。

在南京路跟语雪分手的夏夜之没有立即回家,而是打车去了东江市立医院,理疗完旧伤后,通过李医生介绍了找到了精神科主治医生,但是因为病人的资料是严格对外保密的,所以他也没有打听出岑琦是否在这里就医,最后借了一本经典版的《精神分析》回了家。

通宵未眠看了一部分后,收获并不大。

佛洛依德在心理动力学领域甚至整个广泛心理学领域声名赫赫,也是现代精神学科奠基人,不过受时代制约以及临床案例束缚,他的很多理论都是几乎都有难以弥补的短板,就拿梦的解析来说,存在一个概率面统计缺陷,纵使有人提出人类潜意识是共通的,但是因为文化和所处环境不同,东西方国家甚至同一国家不同层次人群,梦的表征实际差别很大,很多挂着权威心理咨询师称号的专家至今仍旧停留在半摸索半猜测的状态,比之巫师神棍稍强,但与牛顿第二定律在十九世纪一样,极度缺乏考证。

同样,佛洛依德留下的宝贵理论知识在临床实际操作方面有些举步维艰,如今纯靠药物治疗痊愈的病例公布出来的并不多,新兴崛起的催眠疗法虽然效果显著,但是存在反复交叉影响,很容易造成受体更深层的精神创伤,甚至导致精神失控。,

当年在基纽,曾听斯卡罗布林导师提起过一个叫艾尔卡洛斯的怪才,据说此人在哈佛生理学读硕士期间与世界精神学权威导师发生了意见分歧,之后演变成为攻讦,最后艾尔卡洛斯愤然离校。

之后,辗转世界各地的他并没有如愿得到赏识,反而因为那种逆师与世界精神学发展唱反调的举动被划归到毒瘤和异类中,或许是因缘巧合吧,一个偶然的机会基纽学堂另一半掌门人Z先生阅读到他的临床报告之后,以一个非常高昂的价格聘请他为基纽首席专家。从此艾尔卡洛斯在学术圈子销声匿迹。

但是,Z掌控的另一半基纽学堂中的所有学员都记得他,因为几乎所有人都保守了无穷无尽的精神折磨,而他所开发出来药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治疗了那些人的心理创伤。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基纽王牌之一,夜鹰一度产生了人格分裂,对于天赋异禀的他来说,委实可惜,Z以及众多专家对此束手无策,然而在那位怪才驾临的那一天,夜鹰消失了,等到他再次归来的时候,已经彻彻底底变成了杀戮机器。

那些年,艾尔卡洛斯藏在幕后,比之Z先生的神秘不逞多让,夏夜之前世虽然也是高层幕僚,但始终无缘得见,其他人情况大概也类似。学员们和艾尔卡洛斯唯一交流的机会是通过一个加密网站,不过直到他被暗算那一刻为止,都没有登陆过。

……

失神的夏夜之在马立强几声呼唤后,拽回了思绪。

“哎,老夏,老夏,你啥时候上二垒啊?”

“什么二垒?”

“少装啦你!岑美眉可是我让给你的,你好歹也投桃报李吧,把她死党介绍给我呗!”马立强咕嘟咕嘟咽了几口牛奶,对隔着一列桌子的地方斜了斜眼睛,“袁小操也不错,你可别让肥水流到外人田里啊,老夏!”

没有岑琦作伴,袁小操形单影只,就是和音乐系的那对百合花打了打招呼,便坐在一旁吃起了早饭。

夏夜之思索了下,对马立强道:“烧烤的事安排在今晚吧,图书馆忙完了,我来这里找你!”

马立强还没来得及赞扬夏夜之的伟大,就见这小子居然拿起书向袁小操走去,那一刻,他是心花怒放,外加忧心忡忡。

夏夜之,这家伙实在太勇敢了,太够意思啦!

马立强擦了擦嘴角,摆了一个很深沉的姿势,在袁小操望过来的时候,紧张而兴奋地冲出了餐厅,敬候佳音。

第八十六章 陷阱

袁小操见夏夜之走过来自顾自坐在自己对面,小嘴一瘪,轻轻哼了一声,貌似又回想起许多天以前坐了一身牛油的糗事,所以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袁小操是真性情,只是有点小家子气,有点小视力,不过和这样的女生处熟了,便会发觉她的心底实则非常善良,没有那么多弯弯绕,有的时候甚至会比爷们还义气。

外语学院的百合花吃完早餐,不吝惜那些狼一样觊觎的目光,跟夏夜之打了个招呼,牵手离开,这一切换作平日,其实都是一副相当值得感悟的画面,只是这个时候夏夜之没有心情消遣。

“岑琦没来上学么?”夏夜之直奔主题。

“管你什么事!”

袁小操白了他一眼,手指戳着桌子,“喂喂喂,拜托你现实一点好吗?追小琦的人多了,要帅的有谢弋,要人缘广的有段非,要有钱的还有赵炫江,哪一个不是江大牛人,纵使他们都追不到小琦,你跟我说说你比他们强哪了?”

袁小操掰着手指,一本正经道,在她眼里岑琦算得上是一个传说的存在,两年里没有见到她流露过任何一点对男生特殊的心思,就拿段非来说,自从岑琦进校的第一天,就对岑琦关怀备至,而且不是那种有企图的殷情。

当时,他们寝室的女生都还没有男朋友的时候,大家一致赞成岑琦跟段非交往,毕竟比他们大两届的段非没有任何绯闻,不像谢弋那么花心,而且长相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人缘好,在江大提起帅哥谢弋也许很多人会嗤之以鼻,但若说起段非,百分之九十的家伙不会装逼地问,段什么什么是谁!

可惜,就是段非这样在她们一众女生眼中完全过关的男生与岑琦相识两年后依旧没有实质的接近。

所以袁小操对于夏夜之的痴心妄想表现出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

“袁小操,你有没有听岑琦说过她还有个妹妹……”夏夜之转移话题道。

“得了,那个谁,你不必拐弯抹角打探了!明白告诉你,我们小琦是独生女,而且是大家闺秀呢,她家可是超有钱的!”

“你听她提起过岑小小这个妹妹吗?”

“好了好了,夏夜之同学,你走火入魔了,有这个时间你不如实际点找个其他的追求目标,当然本姑娘已是名花有主了!拜拜!”

……

上午的课本来是一门重要的专业课,但是岑琦抑或说岑小小的事情始终盘桓在脑海里放不下,于是在半路中,他干脆直接改道去了图书馆。

图书馆三层机房刚刚开门不久,或许是天气闷燥的原因,平时八点前差不多爆满甚至需要排起长龙等候的机房里,没有多少人。

零星的几十个人也是来查资料赶毕业论文的四年级学生,不是图消遣来看电影的,偌大的机房里没有往日情侣们对着屏幕中的某部喜剧相拥窃笑,也没有阳光透过纱帘洒在靠窗一排桌角仙人球上的彤色深蕴。

在这个灰色的天气里,一切都是浑浑噩噩。除了沙沙的写字声、嘎嗒嘎嗒手机按键声外,就是那座格力空调运行的单调声音。

夏夜之捡了一个角落位置,开机。通过最古老的地址键入模式,进入了基纽学堂专门为艾尔卡洛斯制作的网页之中。

蓝色的页面并没有丝毫华丽的修饰来吸引人,甚至连一个广告弹窗也没有,可想而知是何等冷清。不过正是这种冷清消除了被好事者强行破解攻击的风险。

页面主标题很简单,当然这种简单是对于基纽学员别有深意,因为是艾尔卡洛斯的英文名字的缩写,在简陋的主页面上就是几条陈旧地有些掉牙的理论知识,随意点击下,页面跳转,链接的不是一些地方性的医学小网站,就是十九世纪至今精神学科那些奠基人的简介及贡献。

在页面左上角,有一个登陆条框。

这个才是真正隐藏在背后的冰山一角。

登录框旁没有会员注册提示,所以除非知道登陆码,否则想进去除了拥有黑客技术外,当真望尘莫及。

夏夜之将脑海里那串16位的数字和英文组成的符号键入,然后输入登陆码,或许是因为网速慢的原因,等待了将近半分钟后才打开。

……

地球另一边,步入深夜。

一间无窗的地下密室中,一盏红灯闪烁。

一个妖冶女人手指中摩挲的鱼缸锵然坠地,玻璃飞溅,几尾金鱼在地上猛烈翻动着躯体,发出“啪啪”的声音。。

其他两个守在计算机旁的年轻女人,脸上的浓郁的倦意一扫而空,指尖在键盘上快速跳动。

妖冶女人拉开抽屉,解去密码锁,拨了一个电话:“主管,有人进入网站了!”

电话那头一阵窸窣,大概是在穿衣服,怔了几秒后,响起了苍老的声音:“菲罗娜,我立刻过去,一定要追踪到IP地址!”

“主管,放心!”

菲罗娜放下电话,抱着肩来到的两个女人身后,嘴角显出一丝运筹帷幄的笑意。中国有句古老的成语叫做,守株待兔。

讲的是战国时宋国的一个农民,看见一只兔子撞在树根上死了,便放下锄头在树根旁等待,希望再得到撞死的兔子。

而她们三人的职责就是做这个可笑的事情。

基纽学堂绝大多数的成员是因为崇高的信仰凝聚在这里,但是人的心理却像浮云,难以捉摸,所以有史以来任何一份基业任何一场革新,总会出现脱离规则的人。在基纽而言,深悉秘密的这些个体对于母体具有相当大的威胁,这个威胁从百年前就一直存在。

为此,基纽特别成立了肃清组,希图将那些逃离组织,企图摆脱控制的人员清洗掉。然而,随着Z掌权之后,基纽内部引入了一套新的模式,特别强化了训练,那些失控的个体无论从智商还是情商逆商都远远高于从前,肃清组的网罗也再不如几十年前那样密不透风,正因为这样,一些叛逃者可以在阴影里隐藏几年才被发觉,而有的高明者,至今杳无音讯。

所以当艾尔卡洛斯入住基纽学堂后,Z早年的那计划完成了最后一块拼图。包括他自己和艾尔卡洛斯在内的九名专家组成了一个评估组,对基纽学员的所有资料进行评估。同他一样,艾尔卡洛斯也笃定,人性灵魂中隐藏着“基因密码”,这个百分之九十五来自遗传的原始密码将会在诸如死亡、灾难等重大挫折前爆发出来,从而左右人因生存环境塑造的意识和行为。

评估组的存在极其隐秘,即便身为基纽高层,也被排除了知情权。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进入千年后,艾尔卡洛斯以帮助受到精神折磨的基纽执行者为掩饰,建立了一个以他姓名为缩写的网站,然后以随机抽取登陆码的模式将账号发给每个人。

很多学员都对这种方式非常满意,这样相互之间不知道对方的隐私,可以放心给艾尔卡洛斯留言,但是他们却怎么能想得到,这个幌子背后的真谛却是一个阴谋。

那所谓随机抽取的登陆码,不过是经过评估组操纵定向指派的,只要被评估组认定有反叛潜在性的,便会发放一组特别的登陆码。

当这个人失控后,甚至潜藏后,便会列入名单。只要对方登陆,不仅仅能查到IP,还有一个特殊关联,那就是远程控制摄像头的开启。

守株待兔固然可笑,然而,当被艾尔卡洛斯的语言和药物诱导,长期暗示之后,这棵貌似残断的木桩就成了狡兔真正的家。

不管逃到多久,他们终究是想回家的!

光明与黑暗,其实,永远无处不在。

第八十七章 暗流潜藏

白炽灯明亮的光线反射在液晶显示器上印照出年轻的轮廓,与当年披着一身伪装的潘神相差很大,自己如果不去刻意与那个男人的形象重合,当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夏夜之闭上不住跳动的手眼,食指揉捏着眼皮,不知为何总感觉浑身不舒服,仿佛有一张无形的网藏在灰色的天幕背后,在觑时机。

登陆页面的时间比想象中长了一些,不过脑子总算没有生锈键错密码,记得前世有同僚说过,艾尔卡洛斯教授的精神疗法比安眠药更容易使人进入梦乡,就像家一样舒适。

大概是因为那是对女人的话有些轻视,他从没有登陆过这个被称为“家园”的地方,而且当知道夜鹰的人格是被艾尔卡洛斯第二次塑造之后,他从心底里生出了抵触情绪。所以那些年即使再挣扎再煎熬,他也没有投入这片港湾。

这次进来完全是因为岑小小的关系,他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药物和疗法对于多重人格症有裨益。

然而,当他随意点击了一个关于心因性身份障碍临床催眠诱导疗法的链接时,倏地跳出一个弹窗,接着更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卡在液晶屏上的摄像头竟然泛起了幽光。

对于电脑,夏夜之并没有多深的钻研,看到黑黝黝的弹窗,他立即按下右上角的小叉,这时,十秒钟的倒计时开始运转。

夏夜之眨了眨憋胀的左眼皮,第一时间按下了重启键,以最快速度起身离开了图书馆。

……

落基山基纽学堂地下密室中,菲罗娜站在八台主机前,染着艳红色甲彩的手指有节奏地敲着桌子,身旁戴眼镜的女助手吁了口气后,笑道:“弄到了!”

“对方在哪里?我希望你能给出确切地址!”

“IP地址显示……中国……东江市……呃!”

“难道就是这些吗?”菲罗娜嘴角绷了绷,压抑住怒气,“一会主管若是来了,你要我怎么说?”

女助手脸色惨白,吓得咽了口唾沫,而另一个穿着职业套装的女孩接口道:“菲罗娜小姐,这个不能怪琳,对方谨小慎微,刚登陆到页面四十秒就撤了出去,时间确实太短了……”

菲罗娜岂会不知道,只不过因为想尽早上位难免觊觎太多,此刻闻听助手的话,颓然叹了一声,然而却见女助手峰回路转地一笑,“但是对方机器上刚好有摄像头,刚才成功抓到了,马上处理打印,而且……”

“而且什么?”正在这时候,视网膜识别系统操控的房门无声洞开,一个沧桑的声音响起。

菲罗娜当先站起,其余两个助手跟着起身让开了位置,恭声道:“主管!”

被称作主管的男人并不像声音显得那么苍老,顶多五十出头,但是脸上的伤痕,和拖着的那条废腿,却将这个本该处在强健之年的男子勾勒得衰老许多。

他摆摆手,让三个属下随意,然后道:“接刚才的继续说,而且什么!”

穿职业装的年轻女人不敢再像对待菲罗娜般兜圈子,让她从谷底感受升至云颠的快感,她将后台记录系统调出来,道:“主管,我们追踪到地址的同时,也查获了对方登陆码!在这里!”

“好,好!太好了,哈哈!”

男人丑陋而古板的脸如坚冰融化,丝毫不压抑兴奋的情绪,“这次如果成功肃清叛逆,在‘圆桌会议’上,我不会克扣功劳,这点你们放心……菲罗娜,你将密码薄交给我!”

“主管,还是我来吧,呵呵!”

菲罗娜在男人肩上按了下,笑靥如花地翻开封存在档案柜中的密码薄,核对着屏幕上那串密码,纤指高雅而快速地扫过一连串名字。

男人心情大好,也不顾自己立下的禁止在室内吸烟的禁令,从烟盒里倒出一支希尔顿,叼在嘴上。

就在他掏出打火机点燃的时候,菲罗娜捧着的那本厚重的密码薄砰然坠地,砸在木地板上,发出重重一声闷响。

主管犹有深意地望了她一眼,弯腰将密码薄捡起,见惯风雨般的平静道:“菲罗娜,不要激动!”

“不,不是……”菲罗娜那张风姿妖娆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难以置信地道:“是……”

“是谁?”男人啪嗒点燃煤油打火机,带着大男子根深蒂固地成见瞄了她一眼,“基纽这些年能被Z先生经营成如今在阴影里举足轻重的位置,最终要的一点就是我们严恪的纪律,菲罗娜,你不会到如今还看不明白吧?”

三年前,从外缘文职工作调入基纽情报处的菲罗娜在处理一次肃清任务的时候,刻意隐瞒了信息,结果造成目标逃脱,可是纸包不住火,被另一个恪守纪律的同僚揭发。就在处决前一天,Z先生压下了元老合议会的批示,亲自与菲罗娜见了一面。

当时她还是一个为爱执著的小女人,在死与爱面前,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者,可是当她按下勃朗宁扳机自裁的时候,枪里却没有一发子弹。

Z没有说什么便离开了。也就在那天,Z声称要处决她,并将这个假消息散布出去,可是被她深爱着的那个男人竟然像缩头乌龟一般远遁千里。

比死更加可怕的是信念的破灭,被伤到极致的菲罗娜在软禁的房间里割腕自尽,并留下了当年和那个男人同居的地址。不过,她并没有死,当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Z先生站在她的床边,将新的任命书递给了她。

三年一晃而逝,那个伤她的人早已湮灭,而她如今也坐上了情报处第二把交椅,掌管着核心密室。但是,过去的事终究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私下里对她鄙夷的同僚不在少数,而这个对女性存在轻视的上司就是其中之一。,

此刻,闻听他当着两个比自己小不少的女孩再翻旧账,菲罗娜不气反笑,指着镶着金边的某一页,自弃道:“如果当初换了是他,就算被负心,我也不会苟活!”

男人重重哼了一声,随之鼻子里喷出一股烟雾,烟雾散去后,他目光停留在书页之上,瞬间,嘴里叼着的那支烟滑脱,声音几乎走调道:“潘……是,潘,潘神大人!”

菲罗娜抱着肩,咬着嘴唇,似嘲弄道:“原来主管也会吃惊啊!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傻女人才会将东西掉落……”

“住口!”

主管抡起书,反手抽了她一记耳光。

鲜血沿着菲罗娜的嘴和鼻子淌出,菲罗娜无所谓地爬起来,盈盈笑道:“如果我没有记错,主管您的如今的位置似乎是五年前由潘神大人一手提拔的,这次不知您怎么处理……”

“菲罗娜,住口!你别忘记了你的身份!”他脸上狰狞尽显,“潘神他四年前叛出基纽,在私我欠他许多,在公没有友情交情可言,即便如今我与他再相遇,我也会拼劲一切击杀他!”

“呵呵,我相信您有这个觉悟!不过在基纽除了王牌夜鹰,似乎没人办得到!恕罪地说一句,当年潘神大人毕业时综合成绩可是同期学员中第一位,而且以他的资质那么年轻能坐到四大幕僚之一,您觉得是Z先生走眼,抑或……是您没有得到更高的重用?”

“够了!够了!我不想和女人啰嗦!”

主管一挥手,对琳道:“照片给我,我亲自去找主事!”

对于这些传说,琳这个新来的成员多半带着敬仰,基纽有史以来众多叛逆中,那个名叫潘神的人是最令人惊诧的。是因为他对于基纽的贡献,是因为他曾经是斯卡罗布林导师最信任的学生,也是因为他是被Z评为能在未来四十年改变阴影的关键人物,更是众多女孩子心中所崇拜的前辈。

琳从冲印机里取出清晰处理后的照片,刹那,她惊呆了。

菲罗娜扫了一眼也惊呆了,甚至顾不上再和上司的争锋相对,踟蹰了半晌,讷讷道:“主管,这个……这是……”

同样,怒不可遏的主管怔得说不出一句话。

不可能,不可能啊!

怎么会是他!

“菲罗娜,跟我一起去见主事,我想该是派人去东江的时候了!”

第八十八章 帝国之王

一场疾风骤雨在周六下午终于耐不住人们的怨念汹汹而来,肆虐了两个小时后,才逐渐浅吟低唱。

不过今天的东江像打了鸡血一般,黄昏前转弱的霏霏细雨或许可以破坏一场露天烧烤,或许可以破坏一段高中时代结束前的青涩恋情,但是却不能影响主流系统的运作。

从上午开始,东江市委市政府就开始了忙碌。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宣传部长刘文成的小儿子一家娱乐杂志社工作的女朋友的二姐的死党,前不久刚从日本参加完仓木麻衣的演唱会归来,本来她还想去看看被《TIME》和一贯重口味的《Playboy》双双评为未来十年最具影响力的歌手叶月依织,但是那位新时代偶像又不知道去哪里浪迹天涯了,不光经纪公司郁闷,连找她做这一季品牌代言路易威登、香奈儿等顶级奢侈品公司掌权人也大为光火,被一再拒绝后,干脆找枪手撰文攻讦叶月依织架子大、虚伪。

娱乐圈子里什么时候都少不了甚嚣尘上的口水仗,有些小明星纵使不被口诛笔伐而死,也会郁郁悬梁,关键在于背后的拥趸的支持度不够,而这位被《花花公子》评为全世界男人最想与之上床的女明星的实际支持率已经超越了当年的戴妃,最难能可贵的是在当今这个出淤泥不染都不行的圈子里,竟然有三亿七千万的独立IP认为她还是处女,占了投票公众的百分之九十二,最终在一系列女星中被冠以上下半身都是天使的美称,向心凝聚力可见一般。

可是欲望世界的主流力量从来不喜欢被一个不出卖肉体的女人盖过影响力,所以从08年开始,一直致力于挖掘,编造各式各样的绯闻来让她屈就,并且动用财团影响力对她进行半程度的封杀,甚至还波及到好友仓木麻衣,迫使其不得不跳离原来的公司。

在潜规则和金钱超强压迫下,叶月依织陷入了自19岁崭露头角以来最大的危机,恐吓电话、恶作剧骚扰,一系列令人不耻的攻讦让这个中日混血儿在日娱圈子举步维艰。

或许就像每个有后台的妖精都打不死一样,每个白雪公主身后也一定有王子默默关注,于是当横跨新闻,出版,文传,娱乐众多领域的现代世界传媒之王,圣彼得·索莫纳斯·岩月擎,以一个令世人哗然的价格强行收购索尼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后,一切发生了改观。

这位时代华纳第二大股东、贝塔斯曼第二大股东、励德·爱思唯尔、培生第三大股东、CBS第三大股东、默多克新闻集团第四大股东,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殖民游戏”,世界上没有任何企业是由他一手创立的,也没有任何法人登记着圣彼得·索莫纳斯·岩月擎这个名字,若偏要寻找一家说有,倒是也有。

那就是一家在意大利某个犄角旮旯位置的冷饮店,还是去年某一次去米时装周,专门为500绯闻女友之一的林赛·罗翰建的。

世界上爱他的人,称呼其为“教皇”、“睡神”、“月球人”,进入千年以后能连续十年被评为世界第一美男子,绝对不存在水分。这不等同与那些好莱坞抑或体坛明星,为什么?

区别只在于层面。

如果他愿意,他可以不计成本投资一部电影,让那些所谓的一线男星乖乖走进来,怎么令他高兴怎么演。如果他愿意,他明天可以用双倍价钱买下“银河战舰”。毕竟,身为全球第一败家子纨绔总需要两把刷子的。

那些对他恨之入骨、被一二再再而三横刀夺爱的大佬男星,则喜欢称他“妇女之友”。作为总喜欢将女孩子拐到床上谈马列主义的代表人物(没有之一),不得不说除了拥有福布斯榜前三位的总和的资产以及不偏东方也不偏西方近乎计算机合成的完美容貌外,岩月擎确实有特别的一面。

用帕里斯希尔顿的一句经典的话说,能和“睡神”倾心聊一晚,比拥有所有顶尖品牌的最新款服装还要美妙,而其他比较开放的女星在不同场合或多或少表达了相同的想法。

不管传说中的500位女友足不足数,也不管世纪大种马岩月擎是不是欠了一屁股风流帐,但是对于叶月依织,他从来不过激,就像两年前的大刀阔斧令整个日娱哑口无言,却偏偏举重若轻,身为大老板,他甚至没有要求见一见叶月依织,更别说潜规则了。

当然,叶月依织不是无心人,在去年圣诞节一首用《星之所在》为曲自谱歌词的英文歌专门送给他,那张单曲CD,在一周内销量超过400万张。

那个在日本没有见到叶月依织的死党,本来有些失望,但是偏偏让他撞见了为叶月依织送去礼物的岩月擎在索尼唱片公司的秘书,而且那个很八卦的女生运气很好,在秘书摊开的笔记本上看到了岩月擎的行程安排。

令她想不到的是,周末,岩月擎将会来东江。

第一时间赶回来的女孩将这个消息卖给了好朋友,那个好朋友立刻发短信告诉了自己在杂志社工作的妹妹,于是很快地传到了宣传部长刘文成的耳朵里。

如果是一个明星,或许这些政府老爷们不会有什么触动,但是对方的身份颇为复杂,跨越行业较多,在美国和欧洲上层交际圈中声名赫赫,与某些政府官员交往密切,这样一个人来东江远不能以娱乐界的范畴涵盖,谁也保不准有名的败家子是不是来东江大兴投资的,正好最近开发区有几个中外合资项目上马,正在招商引资。

刘文成没敢怠慢,直接找到了分管文化宣传的副市长薛莹。有些人总以为政府官员古板没有情趣,只知道在钱与权间打滚,这其实只是一方面,其实某些官员在竞技娱乐方面的造诣并不浅,薛莹自是其一。,

三十五岁坐到副厅级位置薛莹并不像老一辈那样固步自封,身为厦门大学新闻学毕业的高材生,这个女市长自身修养很高,对于圈子里涉猎范围极其广泛。在国家文工团里几个比较知名的明星私下里都跟她是朋友,一些明星在东江的音乐会她也常去看。演唱会去的少是因为身份问题,但并不代表她没有兴趣。

忙里偷闲的时候,她也爱逛逛音像店,买一两张外文专辑。从几年前叶月依织刚刚崭露头角,她便一直关注着那个有一半杭州血统的老乡,平时有空,也会挖挖她的八卦来看,在两年前叶月依织因为不参加商业演出被打压的那段时间,她一直发帖支持,像个执著的粉丝跑去她博客留言,发邮件鼓励对方。当时听说传媒界之王岩月擎成为叶月依织的东家后,她又是心忧又是惊喜,毕竟站在一个传统女人角度,不希望叶月依织跟那个浪荡公子发生什么,好在岩月擎并不像传闻中那么不君子,至少他掌权后,没有逼迫叶月参加过任何商业活动,这样的老板简直难以想像,当然不能忽略他是败家子这个事实。

不管如何,依靠他强大的网络,叶月依织的声望被推向了顶点,就算是在非洲某些国家的高速公路上,也可以看到以她肖像为背景的环保广告。

去年,薛莹在日本公干的时,正是叶月依织被《时代》评选为最具影响力艺人之后再次被冠以“乞力马扎罗之雪”的美誉。那一天,她第一次见到了美男子岩月擎,而岩月擎的一个小举动令她至今难忘——

在索尼公司门口有一个叶月依织宣传栏,那天不知道是谁恶作剧,将果汁泼到了叶月依织海报上,当时她就站在公告栏前,鄙夷着日本人的素质,就在这个时候,岩月擎推开保镖走了过来,解下领带,一点一点把海报上的果汁污渍擦去。当时不知怎么,心里倏然间触动了,对于一直讨厌的花心男人莫名升起了好感,将纸巾递了过去。

一句,给你。

一句,谢谢!

就是全部。

薛莹也没想到此生中还有面对面再见的机会。薛莹的考虑跟刘文成一样,不能盲目定位,否则一来显得突兀,二来影响东江乃至中国的风貌。

所以,她专门去找市长陆云,但是因为陆云刚上任,在中央党校有一个进修,昨晚刚走。于是,薛莹直接找到了市委书记肖日和。

肖日和能做上如今的位置还是靠薛莹父亲的提拔,所以对待这个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属下,他更多的是以一种朋友和长辈的身份来相处。听到薛莹的报告,肖日和直接拍板,以半严肃半放松的形式去机场迎接。反正那老外爱出风头,媒体也叫上。

肖日和作为东江第一大佬,自然不可能亲迎,于是让薛莹全权操办。薛莹平日里虽然也和一些富豪打过交道,但是毕竟底蕴不足。

于是肖日和打电话给常务副市长赵秩,让他帮帮忙。

谁不知道赵秩的女婿是东江排得上号有钱人,周啸天。

……

傍晚十分,夏夜之来到青年路酒吧的时候,恰好和风风火火的周啸天撞了个正着。

原想打个招呼算了,没想到周啸天忽然拍了拍他的肩,带着一嘴酒味道:“小夏,你会不会开车?”

“会,不过没有本!”

周啸天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斩钉截铁:“要那玩意干吗,走!”

第八十九章 大风景

周啸天的座驾,是一辆黑色宝马740Li,这个档次的车在寸土寸金的东江各条繁华街道上,只属于中间档次的车型,或许是出于考虑到身为常务副市长的老丈人,周啸天车库里没有任何一辆高于150万的豪车,不过纵使这样对于普通大学生来说,坐一次都难得,别说亲手尝试。

可以想像某个开皮卡练手出身,经过昌河面包,一系列豪华实践版磨砺而来的草根族,当手掌压在手自一体档位上沁出细密汗珠的感觉。

二十年风云变幻,遇到一个伯乐,靠着中上的天资和不懈努力,周啸天就是这么一步一个脚印过来的,所以阅人无数的他对待赏识的人除了自身必要的修养外,很少端架子。

“小夏,别紧张!要是不行我再叫司机!”周啸天含了两颗醒酒药,仰在后座位上搓着脸,看着反光镜中夏夜之的穿着,他并不意外这个年轻人会胆怯。

“无事!”

夏夜之有些慵懒地挂档,在前后拥挤的车位之间风轻云淡扬长而去,变速超车,拐出了商业街。

周啸天点了一支黄鹤楼,没有独享,分给前面夏夜之一根,档位旁放着的中华烟打开许久,半支未碰。

“说真的,看你开车的动作真不像一个需要出来打工赚钱的人,是不是玩惯了好车?”

“当一个人学会了开车,他就永远不会忘记如何让四个轮子转起来,这似乎跟车无关!”

“你这句话像是欧洲文学翻译过来的,有些生硬,齐小芸常常会突然冒出一句,呵呵,年轻真好!”

周啸天吐了一口烟雾,忽然道:“那个跳舞的Maria确实很性感,有没有想过发展!”

快速过弯的奔驰轮胎发出一声“吱呀”的声音,夏夜之手上夹着的黄鹤楼燃出的一截烟灰落在车上,他吹了口气,道:“对不起,周董……”

周啸天没有去追究这句“对不起”的具体含义,而是道:“小夏,你还没学会用眼神去表达爱意,爱也不是拉手,拥抱,上床那么简单的!我不是指责你欺骗我什么,我只是想说,如果有好感就快点追求,迟了恐怕会遗憾……你把窗子摇下来!”

“周董,醉酒吹风很容易呕吐!”

“没关系,没关系,像我们这批不靠家庭背景,完全自己玩命从白菜地里拱出来的草根没这么娇气,你打开窗,将烟味跑一跑,还有,你在锦江花园那里停一下,接一下我老婆!”

“您那位司机不是去接芸姐了……”

夏夜之微怔了下,忽然反应过来,直接将下半句咽回了肚子。对于周啸天的背景他暂时没有路子细细打听,不过一下子回忆起那天几个女人对话,貌似齐小芸和周啸天还没有结婚,所以他很快联想到情人关系。

身在上层圈子的名人都很忌讳别人提到自己情人,对亲信如此,对一般人更是,不过周啸天却没有丝毫避讳:“齐小芸是我的情人,赵心男是我名义上的妻子,你若是对我有什么看法我也能理解……”

在锦江花园一片灯火辉煌的印照的雨粉里,夏夜之减缓了车速,在周啸天指挥下,绕到一排别墅前。几棵鳞次栉比的法桐下,一个身穿黑色长裙脖间系着丝巾的女人朝这边挥了挥手,正是东江副市长赵秩的小女儿赵心男。

车还未停稳,周啸天推开车门就跑了下去,将西装外套脱下来,为赵心男遮着雨保驾护航似的坐进车里。

“怎么不在家等,淋雨感冒了怎么办?”周啸天拿出一块毛巾,细心地为女人擦拭着头发,女人搓了搓发红的手,淡淡笑了笑:“放心吧,我妈和我小姨在家看着孩子,没事!”

周啸天手顿了顿,轻叹了一声:“我说的是你,不是孩子!这么大人都不会照顾自己!”

赵心男扫了眼坐在前面的夏夜之,倚在周啸天怀里,抚着他脸颊,丝毫不在乎他满身烟酒气:“生了病也不错,你能多照顾我一点!”

周啸天在她额头上蜻蜓点水吻了一下,却没想到赵心男将自己缠得更紧,火热的嘴唇贴了上来,纠缠着他的双唇。

坐在前面的夏夜之借着抽烟的机会,识时务地推门而下。栉沐在凉风雨粉里,任烟雾肆意在胸际间萦绕,有种寂寥空阔的感觉。

透过别墅宽大的落地玻璃,可以看见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人一人抱着一个孩子在房间里溜达,她们时不时在孩子脸上香上一口,洋溢着欢笑。

两个含着金手指出身的孩子能投身在这样的家庭,毫无疑问是幸运的,他们不需要在凄风苦雨中挣扎,不需要为了一块面包而争执不休,也不需要考虑下一天会不会断粮断奶。六七年后,他们会上最好的学校,会接受最好的教育;十四五年后,也许会出国留学,开始自己丰富多彩的人生;他们或许会叛逆,或许会有身为天之娇子的高傲,或许会与同样身世不菲的人恋爱,成为上流社会的精英。

虽然他们不一定会幸福,但是因为拥有这样的父亲、母亲,他们会幸运、平淡而不平庸地度过一生……

听到周啸天打了个响指,有一点感慨的夏夜之将吸了半支的烟踩灭,坐回车里。

赵心男补了补妆,气度雍容道:“小夏,不好意思,让你淋雨了!”

夏夜之不置可否,转移话题道:“第一次见赵姐,比想象中还要漂亮!”

年近三十的赵心男产后身材依然苗条,平时有很多时间保养皮肤,所以整个人看起来与二十四五岁的妙龄女子差别不大。不管身在什么位置,女人总是喜欢赞扬,赵心男开口道了声谢。出身名门的女人自是不同,本身自信高雅的气度完全可以涵盖褒奖,不会学校里或者社会上普通层次的女孩那般反应强烈。,

齐小芸固然举止优雅,但和自幼温养而成的赵心男相比,差距还是很明显的。

“去机场!”

周啸天刚嘱咐了一声,手机便响了起来。

“啸天,是我!你接到心男没有?”说话的是赵秩。

周啸天将被洋酒白酒弄得发紧的嗓子清了清:“接到了爸爸,我们正往机场走,您老在哪?”

“我在上榕路,你快点过来,我有些话讲给你!”

赵秩有一些老一辈官员慢条斯理的味道,虽然让周啸天快点,但是语速却缓慢,沉稳,他没有说“有话跟你说”,而是“有话讲给你”,体现了一种符合上位者身份的威严。

周啸天挂了电话,对夏夜之道:“快点,去上榕路!”

夏夜之的人就像德国的车一样靠谱,路面湿滑的雨天,这辆宝马在车辆峰流的时段竭尽所能发挥到了最快速度,每一次超车都极其平稳,哪怕坐在后面的周啸天也不得不佩服这个年轻人的胆大,几次就连他也以为会擦到旁边车辆的反光镜的刹那,夏夜之总是轻轻扭一下方向盘,像一个舞者般优雅错开。

七八公里的路,只用了不到十分钟。

远远地,就看到一排挂着东江政府牌照的一汽黑色奥迪A6停在路边,几十个交警一副枕戈待旦模样,卖力地指挥着交通,将附近三十米搞得门可罗雀。

见到宝马飞驰而来,一个年轻高个交警吹着哨子,打着手势冷厉道:“走那边,走那边,快点!”

他扫了一眼车牌,四个9。

如果换作平日,遇到挂着这种晃眼车牌的豪车发生普通违章,他们一般都会睁一眼闭一眼,不会盲目去贴处罚单,然而今天一个个亢奋的仿若打了鸡血,根本不将这些有钱人放在眼里,一台挂着武警牌照很嚣张的丰田也被毫不留情地扣在一边。

开玩笑,那边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宣传部长都在车里坐着,而交通局长,交警大队队长都在雨中淋着,你有钱?有钱眼里也得带点颜色吧?

他身后的同伴刚处罚完一辆临时变道的外企车,走过来相当不奈地敲下玻璃窗,“出示驾照,机动车行驶证……”

周啸天抱着肩,似笑非笑地撩了他一眼:“驾照的没有,行驶证在上海希尔顿宾馆,前天回来忘记带了!”

这种雨天交警鼻子一贯灵敏,见周啸天白皙的脸上压着一抹酡红,心中冷笑,直接拿出对讲机道:“总台,总台,上榕路交叉口50米北向有违章车辆,请派拖车过来……”

说完之后,交警拍了拍夏夜之肩膀:“你的车被扣了,现在下车,测试一下酒精含量,快一些!”

周啸天也无所谓,将西装披在赵心男肩上,拉着她走下车。夏夜之看到周啸天不给力,自然也跟着下车,高个交警一把将钥匙拔下来,放进口袋里。

旁边那辆武警牌照车里正喋喋不休打电话找人的男子一看这阵势,也蔫了,干脆也下了车。

正这个时候,挂着00001车牌的黑色奥迪里,一男一女走下,没有要司机打伞,小跑着向这边过来,同时,穿着短袖衬衫大腹便便的交通局局长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一把推开高个交警,吼道:“你干什么呢,赵市长和薛市长要坐这辆车!”

一转脸,看到周啸天和赵心男。赵心男他不认识,但周啸天十年前就是社交圈成名了,他岂会不认识?干笑了一声道:“这些司机同志们要像周董这样遵纪守法,知道酒后不能开车的重要性,东江交通事故能减少五成!”

两个二十五六岁的交警看着旁边那些老子辈的交警偷笑,悻悻地退到了直拿眼剜他们的交警大队大队长身旁。

人行道边骑电动车、赶公交,打伞归家的行人踩着路边的路牙子,竞相探头围观着热闹,不时低低窃语几句。

或许,对于上班下班一贯环保,油盐酱醋层次的他们,这个就是大风景吧?

夏夜之手臂撑着车窗,划过一抹笑……

第九十章 三个偶像

赵心男见薛莹和赵秩上车,自觉坐到前排座位。

“心男,今晚穿的很漂亮!”

“谢谢薛市长夸奖!”

“得,在你爸你老公面前就别装了,小学妹!当年你顶替你姐在辩论会上对我可没这么客气!”

“呵呵……”

两个女人相视一笑,明显流露出对往昔岁月的缅怀。

薛莹和赵家两个姐妹同为厦大校友,读博时与赵家姐姐更是同届,但是相互并不熟悉,只是因为一次辩论会见面有些印象。毕业之后,赵心男的姐姐到北京发展,赵心男回到东江,不过因为对政界没什么兴趣,所以做了编剧。而薛莹凭借背景和出色的才干步步高升,辗转了三个地级市后终于成为了东江最年轻的副市长。

八年里,她们都再没有交集。只是因为去年初接到赵秩邀请参加他女儿的婚礼,才再次见面。之后陆陆续续见过几次,只能算普通朋友。

政府A6在前面开路,夏夜之开着宝马不疾不徐跟在后面。坐在车后排的三个人开始研究起来。

今天上午,正在审计局开会对下半年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的赵秩忽然接到市委书记肖日和的电话,要他回市政府做准备,跟薛莹晚上去东江国际机场迎接一下世界传媒巨头圣彼得·索莫纳斯·岩月擎。

对于那个年轻人他只是在《财富》杂志上粗略了解过,并不太熟悉,于是不用薛莹说,他就想到了女婿周啸天。周啸天这一周很忙,先是去新加坡签了一个合同,然后飞到上海参加了昔日天鼎实业集团一个女徒弟的婚礼,上午又去苏州给身边最亲密的两个女人带了点礼物,中午刚回到东江,天鼎集团深圳分部的一帮子卸甲归田的元老又拉着他喝酒,从东江国家大饭店的国窖喝道北回归线的拉菲,等到一干人等走得走,散得散,已近日暮,这才想起下飞机时手机没开。开机后,二十多个未接电话,又是手机又是政府办公室的座机。

周啸天赶紧回电话,一问才知是岩月擎要来东江。周啸天在商业哪怕是出版传媒业都有很深的涉猎,专业问题自然难不倒他,可语言却是拦路虎。他说粤语台腔都在行,英语么……

赵秩这个年纪的人会英语的太少,而薛莹没有留学背景,英语就是个带手势的普通交流水平。本来赵秩提议带翻译,结果被薛莹否决,毕竟岩月擎这次来没有事先通知,如果安排翻译未免有点掉价的味,她想起赵心男有留洋背景,而且说不准岩月擎会带女伴,于是推荐要赵心男去。

令赵秩气闷的是女儿相当不给面子,打了三次电话,都说有事忙。而周啸天只说了句晚上一起去看看世上最美的男人,赵心男便答应了。

此刻,想起这些,赵秩只能感慨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

“心男,你也不用说那么多专业的东西,就随便聊聊!周先生帮助我们谈谈口风,哎,要不是他身份太复杂,我们大可不必这么麻烦!”薛莹抱着一摞子花了整个上午托朋友传真过来的资料,有些失了方寸:“赵叔叔,以前我真不知道岩月擎家族衍射的外延居然有这么多名人!我的天啊,竟然……竟然,还有美国总统五星上将艾森豪威尔!赵叔叔,这可是我爸的偶像,每次说到诺曼底登陆,他老人家沏一壶茶就能拉着人侃一下午,谁走跟谁急!岩月擎,岩月擎……”

赵秩看着资料,同样震撼,用一句中国话说,艾森豪威尔跟岩月擎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然而什么东西一牵扯上利益就不同了,疏远的人也会变得比兄弟还亲。原来岩月擎祖父妻子的表弟曾娶了艾森豪威尔家族中一个重要女人,就是因为这层关系,岩月擎家族在艾森豪威尔当上总统时给了极大的助力,而这仅仅是他们家族在政治这个领域支持的最亮的一颗星。

“小莹,幸好这次我们来了,否则让他杀了措手不及再趁机利用媒介渲染,肯定有损我们国体!”

“爸,你怎么没事老往国际大势上扯呀,岩月擎就是一个有钱的公子哥,别把人家搞得跟国家公敌一样好不好?”赵心男不懂冠冕堂皇的社交圈,而且作为思想开明的留学生,十分反感父亲这一点,“我觉得岩月擎这次来多半是因为叶月依织!”

“呃?谁是叶月依织?”

“嗨,爸,你对娱乐圈一点也不了解,我跟你简直是鸡同鸭讲!”

赵秩戳了赵心男额头一指,“谁不知道?不就是韩剧里的明星!丫头,你写剧本吸取国外文化我不反对,但是你不要把畸形的情呀爱呀也搬过来!中国文化这么悠久昌盛,国粹这么深沉厚重你怎么不好好学学?偏要学些糟粕,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

“又是老一套说教,爸,我错了,错了还不行?我改,我改!”

与其说赵心男在赵秩面前像个小女孩,不如说她更愿意让周啸天笑一笑。看到周啸天前仰后合的样子,心中的憋屈就那么就冲淡了。

一个女人。

说到底,她只是一个希望被疼爱的女人呀!

“心男,你有功夫,多跟你薛莹姐学学,你和小莹差不了几岁,却心浮气躁的多,都什么年纪了还追星,你看小莹什么时候提那个韩国什么织的……”

薛莹正寻思平时古板的赵市长也有这么风趣的一面时,忽然有种被打脸的感觉,受不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恭维,赶紧坦白道:“赵叔叔,看来我又得让你失望了!其实,你口中那个什么织的不是韩国明星,她是中日混血儿,而且……呵呵,也是我偶像!”

……

傍晚九时刚过,缠绵细雨的东江上空,一架改造后的空客A380徐徐下降。这架号称空中巨无霸的顶配级飞行器几乎可以用奢侈来形容,长度足以匹配三分之二足球场长度的机身完全就是一座空中宫殿。,

如果说要买一架空中客车,相信世界上至少有5000个富豪可以做得到,但是愿花超过3亿美元玩这种烧钱的败家子游戏,恐怕不会超过50人,而能有这种手段从空客公司经过各项审批弄出来的,不超过5个人。

此刻,这架被命名为“索莫纳斯”号的主人岩月擎刚刚洗过澡,挑了张CD放进播放器。

环绕立体声音响里,叶月依织第一支英文单曲《繁星》在奢华而宽敞的空间萦绕,完全能媲美歌剧院的效果。

“这首歌你都听了多少次了?有个事问你岩月擎,你接手叶月依织的时候她是不是处女了?”

靠窗的餐桌旁,深褐色头发的青年男子摇动着酒杯,红色酒汁在杯中盘旋,印照着明亮的灯光,这种被酒藏爱好家视为珍宝的82年拉菲在他手中犹如一杯廉价牛奶。

青年咕嘟咕嘟咽了几口,见岩月擎不说话,揶揄道:“你不会还没睡过叶月依织吧……啧啧,岩月擎,你可别告诉我这两年来,你连她下边的尺寸都不知道啊!”

“米罗……”

“哈哈,我知道,我知道……不过美丽的女人就是用来让男人享乐的,岩月擎,如果你不用,可别怪我推倒你的偶像!”

坐在窗前眺望着雨夜下灯火辉煌的岩月擎没有计较,轻笑了一声:“我一生中有三个偶像……”

“听杰克菲利特提起过,”米罗饶有兴趣地点了一支雪茄,“那个小歌星肯定是其中一个,其他的呢?”

“我的第一个偶像,是我的曾祖父,正是因为他的苦心经营带领家族走到了今天的辉煌,才让我有机会结识这个世界上站在金字塔尖端的人物,但是,他却没能迈出跨越平凡和卓绝之间登堂入室的一步,所以他只能算是一个承天应命的人,不能算一个创造者。与我曾祖父相比,我更崇拜主教大人就是因为此,他不仅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新时代的蓝图,并且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可谁也说不清那条路有多长久,也许是我们一生都难以完成的,而人的心却像飘动的浮云,真正能使它静定下来的唯有信念。没错,米罗,正如你所说,那个小歌星就是我的信念,顺应世界上站在金字塔尖端的人物,但是他却缺少一种,那些憋屈一下子如同这首歌里所表达出的,信念就是通往未知世界的路灯,在寒夜给予慰藉,在黑暗中照我们前行!所以,无论是谁,都不可以去亵渎她,你懂了吗?”

第九十一章 世事如棋

“难以置信,像你这样的人还需要偶像?我很纳闷!”

“纳闷什么?”岩月擎长身而起,介于白与青之间隐青色的修身西装里套着一件黑色纹理19世纪贵族衬裳,华丽的镶钻金怀表插在口袋里,透出一丝丝文弱的败家子味道。

米罗注视着他那早已被夸耀为计算机合成的脸颊,慢条斯理道:“我纳闷的是,像你这样的人为何会屈居于杰克菲利特之下,他让你到幽湖山庄你就去,他让你来东江你就来,岩月擎,我怎么感觉你像杰克菲利特条狗!嘿嘿,你不会因为这个把我扔下去吧?”

米罗故意模仿杰克菲利特的一个小动作,用手指缠绕着鬓间的一缕头发,言语间满是嘲弄和挑衅,“要不要我帮助你上位,其实在我个人看来,我更希望你爬到第三,甚至更高!那样,我再干掉你……”

岩月擎从柜架上拿起叶月依织的单曲CD,抚摸着封面上叶月依织的脸颊,不喜不怒道:“在圣修会中,论实力,我远不如帝王加纳;论财富,最多算第二,比起支撑了修会千年之久的‘黄金面具’家族来说,只能算九牛一毛!然而,纵使帝王加纳和黄金家族现在的继承人,照样要听从杰克菲利特安排,我又能例外吗?再说,主教大人既然认定了杰克菲利特的能力,你我还有什么腹诽的吗?”

米罗脸上幸灾乐祸的表情顿了顿,“加入圣修会七年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主教到底是谁了吧!”

“以你的地位……恕难奉告!”

“砰!”

米罗朝着岩月擎的方向掷出了酒杯,砸到了高压窗上,强大的撞击力将水晶酒杯炸成了点点碎珠,崩散在各个角落。

岩月擎从口袋里,优雅地扯出手帕,抹掉CD上的酒渍,放进了收藏夹,对于这种无礼的举动,自始至终未发一言。

“岩月擎,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副淡漠嘴脸!权力是靠自己争取的,屈居人下像狗一样被驱使的感觉好受吗,你我为何不联手开创一番大业?”

岩月擎依旧不答。

恼羞成怒的米罗从桌子上衔起一张扑克牌,两指一甩,激射向岩月擎。就在岩月擎一撮额前的头发被削掉的同时,一声清脆的响动,摆放在桌子上红酒木塞被扑克的巧力生生扯开,一瓶7系宝马价格的红酒汩汩地倾倒出来,流了一地。

远处十个跪立的壮汉,满脸愤怒,就要扑来收拾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岩月擎摆摆手制止道:“别找罪受,我可以保证,三步之内,你们脖子上的气管位置就可以开一个口子,比死还痛苦!”

一个皮肤黝黑,颈间肌肉线条发达的壮汉毫不畏死地冲了过来,倏然之间,一张梅花J几乎在人反应极限速度中旋射了过去,眨眼切入了壮汉的脖颈,眼看划破皮肤的横向冲力将要割开气管,一直默立在一旁穿黑色燕尾服的老管家突兀地出现在壮汉身侧,两指衔住梅花J,没有让它再深入半寸。

噗!

一股冲劲很猛的鲜血射了出来,壮汉捂着脖子踉跄了几步,仰面跌倒。

另一个舱室里丝毫不逊于明星长相的小护士冲了出来,手脚麻利的穿针引线,在壮汉脖颈上穿刺起来。

那边的同伴一个个忍耐到了极点,纷纷请命:“岩月先生!”

岩月擎接了一小杯红酒,足够暴殄天物地任那瓶十几万美元的红酒流干,探出食指晃了晃:“他在挑衅,别管他!”

“切!”米罗朝着地毯啐了一口。

两个身材顶级,长相顶级的处在豆蔻年纪的侍女慌忙地跑过来,擦拭着地毯上的口水,平日里她们都倍加爱护机舱的环境,如果不是因为有客人,她们一定会包着头巾,防止头发掉落在名贵的地毯上。

然而,她们似乎忘记了刚才岩月擎说得话。

米罗是在挑衅,他就想触碰到面前这个位列圣修会前十,深不可测却偏偏甘愿屈居人下的杂种的底线,哪怕与他大战一场,证明自己确实超越对方,所以他表面的气量狭窄完全是伪装。

同样,他当着这么多男人,将这两个女孩压翻在沙发床上,近乎蛮横地撕烂她们的短裙,并且用极其熟练的手法挑动春情之后,以违背圣经违背法律的方式强行侵入两个十三岁女孩的身体,为的并非那点欺凌少女的刺激抑或宣泄压抑已久的欲望,他就是要打岩月擎的脸,只要他出手出言制止,在他看来,就足够消却心中对岩月擎的恐惧。

可惜,任凭两个少女如何委屈,如何哀求,身为索莫纳斯号之主的岩月擎依旧不染喜怒。那些血性的汉子看到两个女孩被剥去衣物,鲜红的血液顺着皮沙发上的纹理如泼墨滑落,既心疼,又痛恨。

他们痛恨的是米罗,是两个相处得十分融洽的小姑娘。

他们了解,主人的忠告从来只说一次,如果你听从,他将是你最坚实的后盾,如果你悖逆,那无论是荣耀还是悲凉,都再与他无关。所以,当两个侍女因为米罗的举动将主人的劝告抛诸脑后被诱骗过去的时候,这些跟随了主人十年之久的壮汉便知道等待她们两个的是什么!

岩月擎打了个响指,唯一有资格站着的老管家佝偻着脊背,抬手放下了帘幕,也阻断了众人的视线,或许对于那两个女孩,这是主人的最后恩赐。

在一片莺莺燕燕的婉转低吟和啜泣声中,岩月擎淡淡道:“米罗,这次杰克菲利特要你来东江,你最好收敛点,在我的地盘怎么玩都没关系,但是到了那边……我不是危言耸听,杰克菲利特的为人我十分了解,如果他认为谁是害群之马,就算那个人是他的至亲,恐怕也只有一个命运——”,

随着肌肤间声音渐弱,呻吟声也被哭泣声盖过。

隔着帘幕,米罗得意地笑起来:“你放心岩月擎,就凭你这一路的慷慨,我保证死之前也会为你添加足够的上位砝码!”

岩月擎轻轻哼了一声,翻着手中杂志,道:“你也别大意,今趟截获我们情报的对手已经可以肯定是基纽的人,可惜现在的国防部已经非是我祖父健在的当年,所以,我只调出了几张低分辨率的照片。杰克菲利特带着帝王加纳亲自去了趟基纽总部,跟Z先生交涉……”

“怎么样?”帘幕那边声音戛然而止,米罗一把拉开纱帘,“结果到底怎么样?Z死了?”

米罗赤着被鲜血染红的下体走了出来,毫不避忌地坐在岩月擎身边,好奇道。许多天前,杰克菲利特曾经打电话给他,要他一起去基纽,虽然没提什么事情,但他预感到圣修会与阴影里最神秘的组织第一次直接面对,一定有什么大事,所以好战的他倍感兴奋。可结果却是,作为圣修会指挥官的杰克菲利特联络到了帝王加纳,决定执行第一计划。

“事实恰恰相反!”

岩月擎扔给他一块毛巾,指了指浴室,道:“这趟旅行并非如他计算的那样!”

“什么?帝王加纳不是也跟着去了?”

每次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米罗的声音总会呈现一种紧而快的节奏,这也难怪,作为庞大体系的运转的王牌人物,那个人的实力在阴影中一直挂在顶端,只是外人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日在何种情况下,他成为了他们当中的一员。

岩月擎思索着杰克菲利特在电话中的模糊的言辞,耸了耸肩:“不是他高估了己方的实力,而是将对手看得太低!在我看来,若不是Z不知道我们身后的背景,在落基山基纽学堂的地盘,他们想全身而退——机会为零!”

“可惜!”

米罗捏紧拳头,砸在了舱壁上,“真是可惜!”

好莱坞某位女星的照片飘荡而下,他搓手成刀,轻描淡写间将照片切成了两断,切口处犹如剪刀剪过,异常光滑。

岩月擎没兴趣深究他这句可惜的真正内涵,喃喃道:“不过,杰克菲利特毕竟是被主教大人信重的人,这趟有点托大的表演终于还是有收获的,至少帝王加纳确定了两件事。第一,基纽还不是圣修会的对手;第二,在基纽里,能达到截获我们情报的人所掌握的身体术水准的不超过五个。以杰克菲利特分析整合的专长,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答案!倒是你,米罗,不要大意,在未来一段时间,你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遭遇到对手。话我只说这么多,剩余的你自己斟酌,好了,收拾收拾,东江要到了,等待我们的还不知是什么!”

匆匆抹了把身上的血污,米罗走了出来,换了一套阿玛尼西装,修饰地宛如好莱坞某些电影明星。这个身份,最适合在岩月擎身旁。

“那你呢,睡神大人?我自然不相信你会为了专门送我一程,亲自陪来?”

岩月擎站在镜子前,整了整衬裳前的碎襟:“某种程度而言,我依旧是一个社会人,在圈子里有属于我的朋友,当他们需要岩月擎的时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我不吝惜提供帮助,况且,需要我帮忙的这个人还是我在贝塔斯曼集团里重要客户之一,也是伴随我成长的一个非常欣赏的作家,于公于私,也必须亲来一趟。”

第九十二章 岩月擎

机身之上闪烁的灯光比东江起落的任何一架飞机都要耀眼,在探照灯光投射下,机身上“Somnus”字样分外明显,世人很少知道索莫纳斯的真正意义,有爱好小道八卦的娱乐众挖掘,圣彼得·索莫纳斯·岩月擎中没有任何一个名字段位属于他那个应该被称为梵蒂克的家族。

圣彼得是耶稣门徒,《新约.约翰福音》说,在最后的晚餐之前,耶稣为彼得洗脚,有人说那是因为彼得是耶稣最喜欢的门徒,也有人说彼得是最了解耶稣的人,最后虽然肉身死亡,但是他的灵魂已经达到了半人半神的境界,最终没有辜负耶稣的期望,将神圣在世人心中扎根。当然在另一种角度来看他也被认为是第一任教皇。

索莫纳斯是罗马众神中的睡神,掌管着沉睡的力量,在拉丁语中意为罂粟,世界著名杂志《花花公子》曾针对这一问题,展开过讨论,当红一线男星普通认为,岩月擎有一种特别的诱惑力,就像毒药一般,吸引而摧残着对爱情憧憬的女人,却像迷幻药麻醉着500位明星女友。

至于岩月擎这个明显拼凑的姓是什么含义,还没有人知道,但是一位与他深交的女星说与月亮有关,所以这位“妇女之友”的外号被被引申为,教皇,睡神,月亮。

东江国际机场中,人头攒动,停机坪被特意留下一块超大的地方,让空中巨无霸停落。一百七十三家各地媒体驻扎在东江的记着顾不上逐渐大起来的雨点,不遗余力地占据着最佳角度。

人们都在猜测岩月擎第一次踏上东方古国的目的,《泰晤士报》、《太阳报》、《先驱报》自然不会像《星光》、《名人》等杂志关心他的隐私,他们更希望这是有关政治层面的造访,但是对于这个号称全世界最烧钱的败家子,大家心里也清楚,他除了泡妞以外能干出什么伟大的事就像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不靠谱。

日娱媒体则宁愿相信,岩月擎这次踏入中国是为叶月依织踏入这个娱乐业相当有发展潜力的国家宣传造势,所以当一袭考究奢华装扮的岩月擎踏出机舱门的时候,整个东江国家机场成为了闪过灯的海洋。

数千闪烁的灯光仿若阴霾月夜的人间繁星。

相比之下,东江本地记者有点措手不及,原本以为岩月擎突然到访是一个低调秘密的安排,应该没几家媒体知道,为此各家都准备了详实的采访记录,可没想到一来这,才发现自己就跟普通拥趸一样,成为了最外围的观众。

好在一贯以捕风捉影的信息来组织杂志内容的记者们有几张照片就够了。

赵秩没有见过岩月擎,起初还以为走下来的那个帅小伙是岩月擎的儿子,直到薛莹跟他介绍,赵秩才反应过来,带着周啸天、赵心男迎了过去。

身为编剧的赵心男头一次从幕后走到台前,面对闪光灯也有一丝紧张,好在见惯世面的周啸天握着她的手,给了她很大的鼓励。

“岩月擎先生,您好,欢迎来到东江!”赵心男用流利的英语说道,接过旁边随处的花,递给岩月擎。

赵心男有三年留洋背景,英语不成问题,但是她有些担心,面前这个拥有巨额财富,家族背景庞大的公子哥会不会给面子。假如与某些国内明星一样,让保镖荡开记着和拥趸,一语不发冷脸走开,那该是多大一记耳光?

所以,开头,她没有介绍市长和那些政府办公室的官员。

“谢谢!好美的花,如美人相映成辉!谢谢!”

岩月擎礼貌地握了握赵心男的手,竟然以一口很标准的中文回应,而且还恰如其分地说了一句成语。

一时,喧闹凝滞。

录音笔全部递了上来,赵心男竟不知道该怎么说,资料里没写,其他人也不知道,岩月擎会中文。

黑压压的人群里,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女人率先发难:“岩月先生,我是J-STAR记者,我想问您,为何你会中文啊!”

岩月擎保持着玩世不恭的微笑:“美女,那你为什么会啊!”

“我……”女记者愕了下。

就这功夫,被国内同行的声音淹没,一个戴眼镜的大嗓门女人操着日语道:“您好,岩月擎先生,我是MYOJO,在国外见到你真高兴!您的中文是不是因为叶月依织小姐而学的?”

“我是COOL的记者,岩月擎先生,半年前在日本我采访过你……哎呀……”

这个冒死冲上来的小儿子女生被挤得七荤八素,录音笔掉在地上。

岩月擎蹲下身子,将笔捡起,和善地递给她,“我记得!你最爱蹲在叶月依织小姐家门口!”

“您好,索莫纳斯,我是法新社的,请问凭借你手上发达的资源和成熟的链条,为何自己不经营集团?”

“我是美联社的凯文,索莫纳斯,我也是这个问题!”

岩月擎吁了口气,沉吟道:“我本人有一种性格上的弱点,那就是垄断!你们也知道传媒业不同于新兴电子业,比尔盖茨的微软可以在领域内造成垄断的氛围,但是出版业很难,在欧洲如此,在美国如此,当然我可以选择一个岛国或者非洲某个国家垄断,但是那个没有实际的意义,我本身是一个有野心的男人……”

“哈哈哈……”

众人哄笑,大废材谈自己有野心?

有趣!

“你对女人有野心吧!”一个前插后插都插不进来的男记者只能依靠这种方式吸引注意,“岩月擎先生,我们都知道你有500位女友,我想问,你在上床后愿意再保持后续联系的是谁?……”

就在两个壮汉保镖挤开了人群走过去要让那个傻鸟闭嘴的时候,岩月擎打了个响指,宽容道:“你们可以关注一下我参与哪部电影投资运作,或者说投得钱最多……剩下的我不说了!好了,再回答两个问题!”

“叶月依织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吗?你怎么看?还有,你成为索尼唱片第一大股东,是不是追求她的先兆?还有,还有,一定要回答,谢谢!”

除了经济政治类的杂志报纸,这个问题该是所有人都关注的,所以喧嚷的声音都静了下来,只剩下相机“咔嚓”的声音。

岩月擎浅浅笑了,亚麻色的头发,柔和的脸部曲线,毫无瑕疵的五官,还要洋溢着贵族气质的穿着,在他身上本就找不到弱点,如果再配合他发自真心不加敷衍的笑意,这个人就是真正的罂粟。

第九十三章 财富位面

娱记总是希望能捕捉到那些可以让杂志狂销的新闻,哪怕只是捕风捉影,哪怕只是牵强附会。这个与道德关系不大,与饭碗关系甚大。

这次从日本赶来的娱乐记者,就希望挖掘到人气歌后叶月依织的八卦,女神最大的诱惑并非光芒万丈,而是要有一点瑕疵,而世界传媒巨头岩月擎早已被认定为能造成这点瑕疵的人,男人。

岩月擎久在名利场,赤膊上阵惯了,加上本来就是人类金字塔顶端的上位者,自然不在乎得罪谁不得罪谁,有能力封杀的人,上个世纪有,死了。这个世纪,也许也有,但还没出生。

“在我看来,叶月依织小姐无疑是最美的女人……没有之一。无论是以前,还是以后,她在我心中永远都是乞力马扎罗最后的雪,能伴在这样美丽善良的天使身旁已是我最大的安慰,至于追求……我没有想过!”

“那你为什么要将她签为旗下歌手……”

“没错,岩月先生,你这个理由似乎不充分……”

“商人怎么会不计报酬?”

“岩月先生……”

……

报着一腔希望的日本娱妓们,锲而不舍,哪怕岩月擎话语中有一点点漏洞也好。

“好了,最后一个问题!”挡在岩月擎身旁的妙龄女人截断道。如果有人这时注意一下将会发现从机舱里走出来的女人无论哪一个在样貌上都足以将所谓水准左右的漂亮女星甩开几条街。

不过众人只顾酝酿最后的问题,无暇他顾,终于达成一致后,问题被抛了出来。

“岩月擎先生,请问你对自己如何定位,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商人,半个政治家,十足的明星界宠儿,还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哈哈……”

“请不要回避!”

“是啊,不要回避!”

雨粉飘曳的苍穹被机场的灯火染得有些发红,岩月擎仰脸看了看天幕,旋即扯出了一个很大的微笑:“其实我的本职身份是一个医生,一个非常有潜力的精神科医生……你们不信?可以去翻翻我大学时出过的几篇学术论文!假如有一天,我的目标完成了,我会用尽自己所有的财富和能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病人,这才是财富的意义,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意义!”

“您的意思是说,像比尔盖茨,像巴菲特他们那样,致力于慈善事业吗?”

一连串新的问题接踵而来。

不过岩月擎再不回答,在闪光灯前,他永远是平易近人和高傲的两个极端。

赵秩与薛莹面面相觑,不得不佩服这个人的号召力,往日作为焦点的他们今日反倒被晾在了一边,也算一种别样的感受吧!

看到在保镖的护送下,岩月擎来到了东江政府这一边,赵心男思索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不要卖弄自己那不成熟的英语,干脆拿中文介绍。

“这位是东江副市长薛莹女士!”介绍到薛莹时,薛莹点了点头,优雅地伸出了手,岩月擎如钻石的眼眸闪动着撩人的神采,出乎他人意料,岩月擎居然拥抱住了与他年纪相若的女人。

后面那些部长,主任,各个瞠目结舌,这不是明显揩油吗?

薛莹可是政府班子里公认的明星脸!

被以讹传讹荼毒不轻的众人再一次确定了这个家伙,是一个十足的花花公子。

薛莹嗅着他身上淡淡的清香,倏然间有一些沉醉,但是理智还是让她挣开了岩月擎的怀抱,这个就是救叶月依织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男人吗?

薛莹勉强笑了笑,道:“岩月擎先生真是很热情,与传闻中不同啊!”

岩月擎眨了眨左眼:“谢谢你当时的纸巾!”

一瞬间,薛莹怔了,身体仿佛被圣灵浇灌似的,涌上了极为玄妙的感觉。对于那时出现在日本,装束迥异的自己,她根本没希冀过时隔这么久在自己都无法清晰回忆起这个容貌出众的男人时,岩月擎会为了那么一件小事记得自己。作为坐到副市长位置的她来说,记忆力本就是超越常人的,特别是认人方面,然而对待一个擦身而过的路人,时隔了一年之久,真的还能认出来?

她自问不是叶月依织级别能让人一眼记住的女子,岩月擎怎么可能……

但是,事实发生了。

他确实还记得自己,仅仅一眼之缘。

薛莹忽然发现自己心里有许多话想和他聊聊,然而,岩月擎已经走到了那边。

“岩月擎先生,初来弊地,一定先要我们东江的特色风味!”赵秩对周啸天使了个眼色,周啸天会意,迎上来客气道:“岩月擎先生中文这么流利,肯定也听说过一句老话,入乡随俗!今天来了东江,我们怎么也要一尽地主之谊,住宿方面您也不必担心,东江国际大饭店的规格不次于希尔顿酒店。说实在的,我们也都希望在传媒领域得到您的指点……”

周啸天这五年,除了给岳父和妻子干过主动开车门外的勾当外,还真就想不起来伺候过谁,所以以他的气度表现出来的客套着实有一种令人无法拒绝的好感。

岩月擎看着被打过蜡后崭新的奥迪A6,欣然道:“周先生这样赞赏,我再推却反而显得有架子,好吧,今日也尝尝地道的中国白酒!”

这次东江政府出动了十几辆车,但是没想到他会乘私人专机,更没想到带了这么一大帮随从。其实索莫纳斯号加完油就可以立即返航,但是这种看人下菜的事赵秩他们怎么会干,于是立刻联系人在附近的财政局派最好的车过来。

“市长大人不要忙了,他们有车,只要让安检放行,我的车队就能进来!”

赵秩愕了一愕,立刻反应过来,岩月擎低调造访东江很有可能是考察投资项目,那么自然有接待他的人先一步赶到,想到这,立刻叫下面人通知机场安检放行。

进入千年之后,由于众多垄断寡头的出现将福布斯排行榜固守了好多年的次序一次次颠覆,这其中最著名的大拿之一莫过于阿布拉莫维奇,靠石油发家致富与普金私交甚密的阿布拉莫维奇是“极”懂得让物质变为享受的人,或者可以称之为“最”。从他将英超切尔西折腾的上天入便可略见一斑,的确阿布拉莫维奇是排场相当奢华,从豪车到私人飞机,在顶尖奢侈品领域随处可见此人染指的痕迹,甚至连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在个人物质要求上都与之相去甚远。

阿布拉莫维奇拥有的实际金钱虽然不一定能到世界前三,但他绝对是一桶水舍得倒出半桶的人,这一方面因为他发家致富的原因,第二也是个人价值取向。

在东江国际机场,有一位跟阿布拉莫维奇关系不错的记者,本来还想拿岩月擎打趣,但是看到那架索莫纳斯号的顶级空中客车,直接将咽回肚子里,然而,此刻当两辆迈巴赫62之后跟随的三辆劳斯莱斯幻影和宾利、保时捷等几乎所有顶级豪车驶入机场的时候,他简直有点难以置信。

本来被飞机引擎制造的噪音弥漫的机场,顿时被另一股更加躁动的喧哗完全压了过去,那些还在纠缠于没有挖到更多猛料的记者们也转移了视线,只要手里能亮的东西,全部招呼到了奢华的车队上。

第九十四章 索莫纳斯的力量

赵秩看了看薛莹,发现薛莹也在看他,一时间两人面对自己的奥迪,有点脸热。那些平时志得意满的各机关的领导脸上笑得也都有点勉强。

这里面就周啸天那辆宝马还将就,只是将就而已。

执拗脾气的赵秩有点后悔,早知道现在这情况就让女婿周啸天将东江能弄到的豪车都叫过来,现在也不用这么气短。

“总裁,坐迈巴赫吧?”刚才为岩月擎挡话的发言人丝毫没有将这群在东江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尴尬的表情放在眼里,挥手将银灰色的迈巴赫62招呼过来。

幸好,岩月擎不是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除了和密友帕里斯希尔顿一样有一些败家和放纵外,他还是配的上家族继承人的称号,至少在这种场合,没有打两位市长大人和众官员的脸,洒落地坐进了奥迪里。

从世界各地来到东江刚下机的乘客列成两排,向行驶注目礼一般为车队腾出星光大道,十几个执勤的交警骑着摩托当先开路,向东江国际大饭店驶去。

赵心男见这个场合不需要翻译,而她也不是喜欢站在名利场上抛头露脸的女人,所以跟赵秩和周啸天找了个借口说自己头疼,不想参加晚宴。

周啸天也担心本来身体不是很好的妻子生病,于是嘱咐夏夜之将她送回家,在他看来夏夜之年纪虽然不大,但是做事沉稳,内敛,不像有些年轻人经不起几句赞扬就飘飘然起来,至少一贯观人无差的周啸天还没发现这个年轻人有什么本质上的缺点,至于说借势上位,攀附权利,这没什么错,年轻人该有野心,只要这种野心不要太过赤果,只要这种野心配的上他的能力。

经过雨水的洗礼,柏油路上现出了一块块积水,印照着霓虹闪烁,在将纸醉金迷的世界浓缩在眼眸之中。

目睹了一场人气度很高的演出,夏夜之有些感慨。前世,他与岩月擎没有交集,有好多次名人圈子的宴会他都与这个人失之交臂,就拿那次施瓦辛格当选加州州长举办的宴会来说,本来他是可以与岩月擎相逢,不过就在岩月擎的加长林肯停在花园别墅门口的时候,他发现有基纽的人出现,所以第一时间离开宴会,门里门外与岩月擎只有几个身位的距离,却真是无缘相见。反而岩月擎传闻中的某些绯闻女友倒是与他有过密切联系,两世为人之后,这种感觉越发玄妙。

夏夜之跟在车队后面,一直到达市区。

东江国际饭店在南湖区主要商业街上,锦江花园与之方向相反。正在夏夜之转弯下高速的时候,前面打头的八辆骑警忽然掉头,向后折返而来。

“陈队,后面有辆出租车跟了我们一路,不知道有什么目的,请指示!”当先的骑警拿起对讲机说道。

那面一个声音谨慎道:“拦下来,务必检查一下车内人员身份,如果可疑扣车扣人!”

“是!”

拉响了警报的骑警队瞬间席卷而至,四个方向将出粗车围住,一边带着它减速前行,一面打着手势。

开出粗车的是个中年司机,身材臃肿,见骑警忽然迫近,有些紧张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操着一口蹩脚的普通话侧脸对后排坐着的男人道:“大哥,你一直让我跟着当官的车,不是有什么目的吧?”

“没事,你放心停下吧!”

出粗车停在便道上,男人摇下挂满星星点点雨水的玻璃,不等交警说话,先开口道:“岩月擎先生是不是在前面的车里?”

“对不起,无可奉告!”

肤色黝黑的骑警扫了他一眼,敬了个礼,道:“请配合,出示一下身份证件!”

男人没有说什么,从钱夹里将身份递上去,交警见没什么问题,又朝男人身旁望了眼,车内灯光很暗,隐约能看出是个女人,“里面的是谁?”

“我女儿!”

“麻烦她也出示一下身份证!”

男人脸上闪过一丝不奈,直接道:“你们不用费劲了,岩月擎来东江是找我们的,麻烦递个话!”

几个交警相视而笑,他们虽然没有机会看到岩月擎的长相,但是他们看到那些辆在东江少见的豪车后,说实话为能参加这次任务感到相当荣幸。然而,此刻穿着不上档次的男人居然说他们保驾护航的贵宾是特意来找他的,心中又气又笑,拿起对讲机道:“陈队,陈队,出粗车一对父女,说‘贵宾’是来找他的……呵呵……”

说道后半句,自己都笑了:“那个身份证似乎没有问题,精神?精神——还看不出……看样子就是普通打工的!”

他身旁另一个刚入交警队一年的警校毕业生忽然想起前一段时间的报道,据说有个女粉丝忒钟情一位香港艺人,为了见那明星一面,跟父母跑到香港,结果与设想中形成了巨大反差,遭受到了冷遇。女儿十多年的精神信仰一下子崩塌了,哭死哭活,对那个艺人心生埋怨的父亲,为了为圆女儿的梦,也为了出口气,最后竟然偏执地选择跳海自尽,一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艺人的拥趸都说女粉是自讨没趣,偏激点地甚至说她自不量力活该,事实当然也不能怪艺人,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信仰蒙昧的时代,也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文明发展必经的阶段。

岩月擎的被誉为世界第一美男子,为其而钟情的女人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位大腕明星,这些在网上八卦新闻里早已屡见不鲜,想起这些,这个平时嘴上有点损的年轻小伙和几个哥们嘲讽道:“又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女孩!”

然而,就是这一句话,点燃了导火索。

坐在车里的男人猛然一推门,将交警撞倒。其他几个交警一看同伴吃亏,登时火冒三丈,全部扑了过来。男人身材颀长,肩膀极宽,如果脱下衣服,可以看到坚实而健美的肌肉,这对于一个五十岁的男人是相当不容易的。,

伸腿勾倒第一个交警,男人两记相当标准的勾拳将接踵而来的两人击倒,又挡开了第四个人的一拳后,才被压倒。

“你他1妈找干!”

一个爆脾气的交警朝着他脸上猛击了两拳,忍不住爆了粗口。

见父亲受伤,坐在车里的女儿扑了下来,想推开那些压在父亲身上的男人,可还不等她有什么动作,已经被当作恐怖分子扭手腕,压肩头,踩膝弯,放到在地。

“婊子养的,放了我女儿,有种冲我来!”

纵使被压着,男人依旧像一头猎豹般挣扎翻滚,若不是六个人按着他,真就无法制服。

或许是因为动静有些大,惊动了停在那面的车队,一辆法拉利眨眼飙了过来,刚到近前看到嘴角渗血的男人,旋即飙了回去,径直来到挂着00001车牌奥迪旁道:“老板,傅叶先生和一个女孩被打了……”

仍旧在车内和薛莹赵秩谈笑风生的岩月擎怔了怔,推开车门,不发一言朝那边跑去。

岩月擎这一动,他带来的那些保镖全部冲了出去,那一瞬,就像欧美大片中追逐的镜头一样,声势汹汹。

薛莹纳闷至极,招呼司机过去,一到那边才发现几个交警像捉贼一样踩着一男一女,尤其那个女孩,年若芳华,貌美如花,光洁的小腿上硬是粘着好几个脚印,被按倒在地。

薛莹只觉得被抽了一个耳光,这么有损形象的事让岩月擎看到,这,这……

可是,她惊讶还在后面,岩月擎一使眼色,身后十几个保镖涌了上去,像拎小鸡一样将交警们拖开,然后他亲自上去将男人搀起,拉着女孩向劳斯莱斯幻影走去。

“岩月擎先生……岩月擎先生……请冷静,请冷静!”

薛莹踩着高跟鞋追了过去,岩月擎按下玻璃,冷笑了一声:“市长大人,假如你的好友在国外被人欺负了,你觉得你会冷静吗?”

“我……”薛莹一时语塞。

“我并非针对你,也并非针对那些执行任务的人,只是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上来说一句,人与人之间一定要通过乒嘲讽鄙夷等等方式,凌驾与另一些人之上才能彰显特权吗?如果你也是这样认为,那么我无话可说!”

“不,不,不是!我从没有这么认为过,从我第一天坐在这个位置,我就没有忘记过魏征对李世民说的那句话……”

薛莹心中焦急委屈全部涌了上来,连她自己都在怀疑什么时候这样失措过,眼看岩月擎招呼车队离开,她一急,咬破了舌头。

一股腥咸的味道漫在口唇之中……

“哎,小莹,你倒是说句话!”

身旁忽然传来赵秩的声音,薛莹打了一个寒战,眼睛之中细密的雨丝溅在水洼之上的涟漪渐渐清晰。

面前的岩月擎脸上浮现的也不是阴沉,而是玩世不恭地笑意。

那对父女依旧被压着。

劳斯莱斯幻影依旧停在远处。

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薛莹抿了下嘴唇将血液吞下,心道,怎么走神了?

停在不远处的那辆兰博基尼中,褐色头发的青年勾下挡风镜,两点鹰隼般的目光射去,压抑不住慑人的神采。他啄着嘴,对着薛莹的背影做了一个吻的姿势,阴测测笑了。

傻女人,你已经被索莫纳斯的力量催眠了……

第九十五章 好大的谱啊

薛莹拽回思绪,立即命令道:“你们干什么?还不快把人放开?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个小姑娘,丢不丢人!”

见到市长发话,那些交警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想辩驳却又不敢,下巴挨了一拳的交警嚅嗫道:“是这个男人先动手的!”

“你还说!”

薛莹瞪了他一眼,这种典型没有道理的话是公职人员该说的吗?

一时间气氛迥然。

谁也没想到,在这时岩月擎忍俊不禁笑出了声,过去将男人拉起来:“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脾气一向大,年轻人有点火气也是正常的,况且他们为的是完成任务,薛市长也不要过分责备了!”

有人说富家公子都是颐指气使得罪不起的,哪怕得罪的是他们平时当奴才看待的随从,他们也会剑拔弩张,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仗义,而是为了彰显自己神圣不可侵犯。

小学是,中学是,贵族学校,平民学校皆是。古代是,现代是,未来也可能是!

岩月擎本该是骄子中的骄子,在如今世界构成的角度上来说,岩月擎拥有凌驾于世人的脾气和性子无可厚非,但他这一刻的表现偏偏让周围这些上了年纪的官员有些汗颜,想到自家的孩子骄纵惹事不长进的模样,从心底里佩服起他来。

望着岩月擎的薛莹微微失神,假如自己的朋友在国外受罪,真保不准会甩下脸子走人。

人与人为何不能以一种平衡的自然方式相处?

薛莹揉了揉太阳穴,将不停在耳边环绕的那句话压下,走到那个女孩身边,愧疚地掏出手帕沾了点矿泉水,将她小腿上几个脏兮兮的脚印子擦掉。

这个女孩相当漂亮,精致的五官将东方美发挥到了极致,如果不是那副黑框眼镜遮盖了本来的光芒,她的美应该上浮两成,特别是修长的嘴唇红而不艳,纵使身为一个女人,此刻也有些心旌摇摇,“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哪个学校的?”

“岑琦,东江大学!”

“什么?你是——岑琦……江大的岑琦?”市文体局局长一对小眼睛睁得溜圆,上下打量着岑琦。

“马局长,你认识这孩子?”薛莹回头问道。

“当然!当然!岑琦在江大,就相当于……”马局长本来想说岑琦在江大的名气,就相当于你薛莹在东江政府班子里一样,但是话到嘴边觉得不妥,立时改口道:“就相当于校花!呵呵,薛市长可别怪我俗,都是我家那嘴上没个边的小子说的,对了,我儿子也是读文科的,岑琦,你认识你们这届中文系的马小涛不?瘦高瘦高的,戴一副眼镜那个……”

岑琦礼貌地笑笑:“上大课的时候见过一两次他回答问题,没有说过话……”

马局长干咳了一声,心中失落不少,那死小子从大一开始就念叨岑琦怎么怎么漂亮,怎么怎么有才,搞得他和媳妇都以为两人有点发展,为此还推掉了两次提亲,敢情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啊!

旁边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王亮这时半挤兑半活跃气氛道:“老马,今晚酒桌上你可得多罚几杯!”

“我为什么多罚?”马局长冷眼扫了下那几个缩在一边的交警,心想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嗨,我还不知道,你家公子是个只顾读书的好娃?到现在也没谈女朋友,不怪你这个老爹怪谁?人家既然有中意的,你这老爹是不是该给给力了!”

王亮这么一说,众人都明白过来,附和着笑了起来,紧绷的气氛顿时缓和下来。

薛莹心中转了转,听他们这一说,似乎也有点朦胧的印象,于是又一次打量岑琦。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在遇到粗鲁行径不为所动已经实属不易,而遇到市长位置的官员亲手为她擦掉污渍,依旧风淡云清,面对夸奖,对答平静,语气中听不到丝毫波动。

到底是怎样的家庭才能教育出来的?

薛莹不由将目光递到那个男人身上,这一晚上令她惊讶的事着实不少。

然而,在岩月擎私人医生帮助下清理掉嘴角血迹的男人却突然冷哼了一声:“你那儿子想追我女儿——哈,过了我这关再说!”

一听他这口气,马局长登时那个气,心说你算个什么玩意,不就是个能坐得起出粗车的么,凭什么跟我这么说话?要不是看你女儿知书达礼,赵市长薛市长在这,我还真顶你两句!

在局内会议上一向嘴不软老马正寻思着怎么回应几句,给自己给那个单相思儿子扳回点面子,那边一辆颇有气派的奔驰S600驶了过来,在他们身旁停了下来。司机探头出来,对着男人道:“岑先生,对不起啊,机场堵车,根本出不来!”

“……”

马局长嘎巴嘎巴嘴,回忆了一下银行帐户上的数字,觉得有点不得劲。

那几个交警心中最是郁闷:要早点开着奔驰过来不就结了吗?用得着搞成这样?

两百大几十万的梅赛德斯S600被雨水冲刷地宛如新车,倒映着蒙在雨雾氤氲中的溢彩流光,在这个夜晚,有一些光怪陆离。

岩月擎抱着肩倚在门旁,手指抚摸着车体流线,砸了砸嘴:“我还以为你是个勤俭节约的人呢,没想到也够奢侈的!”

“钱是我的,怎么花难道要你支配?”

一听这么不客气的口气,众人也明白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不由猜测起男人的身份,交通局局长赶紧从口袋里掏出芙蓉王,敬上一支烟:“同志,实在实在抱歉,你放心,今天的事我们一定认真处理,不能让东江百姓受委屈!”

男人嘴角挑了挑,推开他的手,道:“得肺癌了,我还想多活两天!”,

“同志,是不是还生气……”

“不是!”岩月擎摆摆手,“他不是开玩笑!”

交通局局长将烟收回烟盒,“这个……呵呵……”

一时,真的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更加气愤这些下属,一个得癌症的父亲,一个女孩子,你们这面八个人……

雨丝撩拨,高速路口车来车往,已是非常喧嚣,可男人反而像是一只孤傲的苍鹰,忍着剧烈的咳嗽挺起脊背,以最快速度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串电话号码,递给岩月擎,道:“索莫纳斯,完事后尽快联系我,时间不多了!”

见岩月擎郑重点头,男人拉着岑琦钻进车内,只听见一连串药瓶乱响的声音,男人以手掩口仰了下脖子将药吞下,探出苍白的脸对着马局长道:“你要愿意,改天把你儿子带来我看看,地址岩月擎有……”

说完这句话,玻璃升起,黑色奔驰快速驶离了高速路口。

“好大的谱啊……”

王亮用肘子撞了下马局长,后者脸色不太好看。

一直找不到机会开口的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开口道:“岩月擎先生,您这位朋友看着眼熟,好像报刊上见过……”

岩月擎耸了耸肩:“我涉足的这个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过真正遇到相知相重的人却真的不多,他算是一个!诸位要是在出版文化圈子混的,大概听说过傅叶这个名字吧!”

“傅、傅叶……”

文联主席和薛莹几乎同时一怔,终于遇上了这一晚上最吃惊的事。

“99年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进入了十八人的半长名单……你们知道吗?傅叶,傅叶,那个人就是傅叶啊……旅法作家!拒绝法国国籍的中国人!”

文联主席抓着身旁同事,兴奋地喊着。

因为岩月擎的身份,这次跟随分管宣传、文艺的薛莹副市长出来的多半都是浸淫在文化圈子好多年的官员,虽然这些人不一定听说过国内一些畅销书的作家,但是让他们说出一两部诺贝尔文学作品,那简直如同儿戏。

因为文化宣传的力度,以及语言限制,中国文学作品一直难以融入世界文学圈子,而瑞典文学院的评委又是亲一色的西方文人,一部地道的中国作品在翻译后很难保持原有语言特色,而丰富的明喻暗喻又是将书内在灵魂表现出来的重要方式,所以真正清醒的评论家都知道中国文学与诺贝尔文学奖的距离。

哪怕是提名!

忘了是零几年,巴金本来得到了推荐,可以参加诺贝尔评选,但是他的家人婉言谢绝,实在可惜,毕竟哪怕是通过第一轮审核进入半长名单也是极大的荣耀啊,而近十年夺得诺贝尔奖的高行健却也是外国国籍,就是因为这样,国外常常拿中国无法培养出“诺贝尔级作家”来打趣。

在中国社科院中文研究所,傅叶早已美名远扬。只是因为他旅居海外,而且性格孤僻行事低调,又不接受任何采访,所以认识他的人极少。

文联主席跟马局长讲解着他所知道的关于傅叶的谈资,而后者明显有点找不到北的感觉,脑子里一心规划着怎么才能让儿子和那女孩在一起,虽然傅叶有点谱大,但就算过气了,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换句话说,那个叫岑琦的女孩极有可能成为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家乃至成就最高作家的继承人,如果搭不上这趟车,天知道几个月后的行情该会是怎样天翻地覆的变化?

而就在这时,岩月擎又丢下了一颗重磅炸弹。

“其实……上周我接到了瑞典文学院的通知,傅叶于08年完成的新书《夏之夏至》已经在五月底进入了决选名单,据我能得到的内部消息,瑞典文学院对傅叶的这部作品比较看好,其中一个恕我不能说出姓名的主审评委给出的理由是,‘将生命中细微末节的得与失进行了诠释,并为人类文明、信仰、和灵魂提供了三位一体的参考。’因为考虑到评委会口味,原版是法文,不过遗憾的是整个版权在贝塔斯曼集团,对于中文,还不准备放开!我想董事会也在等待九月份的结果……还有,马局长,虽然傅叶不善于交际,脾气也不好,但你如果找到了这样的亲家,我只能说,你太幸运了!”

见诸人都楞住了,仿若听一部有声小说,岩月擎搔了搔亚麻色头发上的雨水,无奈道:“各位,雨又下大了,难道我们不该在这样美丽的雨夜里举杯欢畅吗?”

第九十六章 女人经

下了高速,驶上上榕路的宝马740Li中,一曲《城里的月光》静静漾出,夏夜之一手支腮,回忆着刚才的片段。

按照斯卡罗布林导师的引力理论,两个人间相见并非因为巧合,那么岑琦和岩月擎之间会有什么引力?自己与岑琦之间呢?

刚才发生的一切他尽收眼底,很明显岑琦的父亲和岩月擎是相识,岩月擎的年纪三十出头,多金,绝伦的面容,爽快洒落的性格,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是一个无挑剔的男人。而岑琦无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他们会不会……

夏夜之觉得自己有一点多事了,可心底里岑小小恬静的脸庞和执著的小脾气却很难抹掉,这样一个复杂性格的女孩该怎么面对与一个多情的男人相处?

夏夜之蹙了蹙眉,强自收回心神,发现身旁一直缄默不语的赵心男正在看着自己。

就在宝马驶到密植洋槐的东江美院侧门的时候,赵心男忽然开口:“时间还早,先去一趟北回归线!”

“吱呀——”

一声猛烈的刹车。

一对红灯时横穿马路的学生情侣惊恐地睁大眼睛向这面看着,似乎是担心被骂,男生拉着女生的手快速向街对面的连锁旅店跑去。

“怎么,心虚了?是不是怕我碰见你家主子?”

赵心男从手袋里拿出一包ESSE女士烟,抽了一根叼在嘴上,点燃。

“赵姐……”

“呵呵,怎么了,是不是周啸天对你说我怕烟味?”

赵心男放下一半玻璃,吐了口烟,“做编剧压力大,灵感枯竭的时候,唯有烟是最好的伴侣!齐小芸不抽烟吧?”

“我不知道!”夏夜之据实回答。

“你放心,我不是对你发脾气……其实,在我和周啸天结婚的时候,我就知道齐小芸的存在!按照正常的逻辑,我算是小三吧……”

赵心男幽幽叹了一声,几片洋槐投下的暗影遮着她的脸颊,让这个女人有一丝落寞的味道。

“周董不知道你抽烟吗?”

“不知道!”

赵心男牵出一丝苦笑:“我的烟在包里放了有一年的时间,书房抽屉里也有,不过他从来不翻我东西。”

“那是对你的尊重吧?”

“呵,你真会说话!不过我宁愿不要这种尊重!”赵心男调低了一点音乐,将头倚在窗边,耀着路灯的眼眸微微有些闪亮,“我刚怀孕的那段时间,曾想过在外面找一个男人,不管是真上床,还是走走形式,目的就是想让他生气,嫉妒,可是真正走到那个地步,我却退缩了!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在宾馆浴室里给周啸天打电话说我和别的男人在上床,他很快就过来了。不过,当看到我和大学时代的同学衣衫不整的共处一室的时候,他没有大发雷霆,也没有动用他的手腕对付那个男的,他只是和我的同学在阳台上聊了半个小时便离开了。他走后,我问我同学,周啸天跟他说了什么……呵呵,周啸天居然给了他一串钥匙,那是他开发的一个住宅区的别墅,位置比较隐蔽。当时我好恨好恨他,这个男人把我当成什么了?哪怕是一个耳光也比这样让我好受,至少证明他爱我……”

一截烟灰被从窗口涌进的风吹掉,落在她黑色的裙摆上,赵心男低头吹掉烟灰,一连串断线的珠子也随着这个动作洒落。

“那晚,我同学说,‘赵心男,你醒醒吧!这个男人根本不爱你,就是为了你父亲的地位,你跟我走吧,我会让你幸福的!’听到这番话,我很感动。因为那个男生追了我好多年,家庭条件也相当优越,可是三十多岁都没有结婚,他母亲曾找过我,求我劝劝他。那晚我心一横,就答应他了。可是,回到家里看到在书房中还在翻看财务报表的周啸天,不知怎么,所有的怨与狠就消散了!有人说,女人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比找一个自己爱的男人要幸福,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只要能为周啸天做一顿早餐,能在生日时陪他逛逛街,我就感觉特别幸福!所以……”

赵心男将烟蒂掐灭,对夏夜之道:“带我去见见齐小芸,我不会惹事的!”

“这……”夏夜之有些为难,这恐怕是这些年遇到的最让他为难的要求。

赵心男有些孩子气地笑了:“夏夜之,你可以不带我去,但是我要告诉你一件事,那就是你将我送回家后,我再打车去北回归线,万一路上遇到坏人,把我怎么了,我再一时想不开寻短见,在遗书上我会说,那个开车的夏夜之要为我负责!”

“编剧就是编剧!”

夏夜之叹了口气,一转方向盘,奔向北回归线。

傍晚十点,青年路。

经过那晚风波后,老婊子当真滚出了青年路这一带,以前除了冰点酒吧外,老婊子还有一间量版式KTV,不过如今那家“皇朝”已经易主,牌子也拆了。

赵心男自从怀孕后有一年多没有在晚上出来过,所以看到灯红酒绿的繁华气氛,心情也开朗许多,刚进青年路口,便说要步行过去。

夏夜之担心她出意外,干脆就在路口泊车,陪着她一路步行。

“赵姐,一会进去的时候,你跟着我,尽量走暗的地方……”

“呵呵……小夏,你刚才的表情好像我故事中的主角!”

赵心男虽然开玩笑打趣,但是推开那扇厚重的门,看得出她还是相当紧张。

夏夜之最发愁的是有什么人认出赵心男来,毕竟她是上流圈子里的人,就算许久闷在家里,可是当年和周啸天结婚时,见过她的人肯定不会少。

于是,他尽量贴着边道走。

在路过吧台时,一晚上都在猫他影子的王霞喊了声:“夏夜之!”,

夏夜之自然听得见,但是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佯装耳背。

“夏,夏……夏死人,占了便宜就躲!真无耻!”

王霞咬牙切齿地折磨着手中的布子。

“占了便宜……”

赵心男轻轻一笑,重复这那句话:“还真没看出来!”

夏夜之眯了眯那对狐狸眼,无辜地默默承受了。

“哎,哥们,三号包间有人点你!”

紧躲慢躲,还是被人精刘琨逮住了,他向后瞄了一眼赵心男,低声道:“呦,又泡了一个?”

夏夜之心道难怪你挨砸,就你这八卦样,你不挨砸谁爱砸?

“这我姐!”

“哦!”

刘琨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这个没怀孕吧?”

赵心男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抱着肩道:“还有哪个怀孕了!”

因为另一家酒吧开张,彭加一时找不到人手,干脆让他做了经理,年薪五十万,正准备北归的刘琨直接爽了,于是家也不回了,什么闲云野鹤一亩地十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的话都抛诸脑后,周四刚和从北京过来的未婚妻看了几个楼盘,准备在风景怡人的东江安营扎寨。

今晚,那面不忙,于是抽空过来得瑟得瑟,没想到周董没过来,彭加去盛世年华应酬,薛涛江大那个情人背着他私下包了个研究生,这阵子大概叫人正大耳帖子抽那丫的研究生呢,他很无聊啊,相当无聊啊,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夏夜之,哪能不小人得志?

眼见从更衣间走出来一个身材无限惹人遐思的女人,刘琨立刻指道:“夏姐啊,那个,就那个!”

赵心男顺着刘琨所指望去,只见一个戴着波西米亚面具,身穿紧身裤,海砂色江南锦的高挑女孩走向舞台,DJ一声劲爆的,“Maria!”

登时,一片盖过音乐震耳发聩的喝彩声爆发,举着啤酒的男人们操着暧昧的口吻,发挥出雄性动物的本能。

同时,一层尽头包房里门开,走出一个穿着雪纺纱知性女子,夏夜之碰了碰赵心男,“那个就是了!”

第九十七章 意料之外

“赵姐,赵姐!”

赵心男尽管努力告诫自己镇定,但是见到齐小芸那刻,还是忍不住冲了过去,夏夜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在这个场合,万一闹出事来,对这两个女人或许还不算大事,可是对东江常务副市长赵秩来说,绝对会是影响仕途的一笔。

“不是说好了,我们说好的!”

对于被感情左右的女人,夏夜之知道劝说没什么用,只要赵心男再有过激的行为,他一定会把她拖出去。

赵心男气喘吁吁,靠在墙边:“夏夜之,我比她难看吗?还是身材比她差?”

“说实话,在我看来你比她更有味道,无论身材还是脸蛋!”

“真的?你不要骗我……”赵心男的手紧紧攥着夏夜之手,满是冷汗。

“真的!”

赵心男苦笑一声,“你一个小孩子懂得什么?这话要是周啸天对我说该有多好!”

“其实准确的说,如果算上我的前世,我要比你大!虽然我不敢说我的审美观念有多高,但是至少苏菲玛索对我审美观赞同不已,我想赵姐既然喜欢戴法国牌子Chaumet,也一定欣赏苏菲玛索的品味,那自然也该相信我!从品味这点上,纵使我如何谦虚,照样可以甩周董几条街!”

“呵!”

赵心男再一次被逗笑了,居然以此刻的心情还能笑出来,她自己也有点奇怪。只能说这个夏夜之太有趣了,他讲的不是笑话,却比笑话还能降低笑点,若说他大言不惭也不对,最起码他观察入微,见识广博,就算卖弄也卖弄的到位,不会像某些人的谈资风马牛不相及。

赵心男抚摸着冰凉的项链,手指尖却觉得温暖:“这个是周啸天送我订婚礼物,我一直带着……好了,夏夜之,我心里舒服些了,放心,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冲动了!”

女人善于说谎,这种谎话常常像一记麻醉剂令人松懈。夏夜之本身并非什么君子,所以无论前世今生从不介意以小人心思揣摩对方,他只相信人性,所以表面上点头,实则还牵着赵心男的手。

幸好,全场的目光都被Maria和另一个专门从韩国请来的职业舞手斗舞的情景吸引,韩国在街舞方面的创意的柔韧性确实令人佩服,特别是女生,充满着一种野性的诱惑味道。

而Maria明显有些放不开,只是轻轻摆动着小臂,做一些手肘和手腕上的花式,但她的身姿着实太过完美,一点小小风骚的付出就比对方舞手卖力飙舞更加吸引掌声,或许中国人心中都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情操,Maria越是矜持,水晶舞台下的牲口们越是吵得紧,她每一次手腕撩过头发,转身露出如丝绸般光滑细腻的后背时,下面都会非常有节奏地发出一声“喔”的呼声。

一个端酒的服务生随着音乐晃着挑染了几撮金发的头,嘴里嘟囔着:“Maria,哦,再劲爆点,比死那个骚娘们,哦,eon!”

直到夏夜之与他擦身而过时,这家伙才发觉,赶紧点头哈腰,唤了一声:“夏哥,来了!”

那晚夏夜之走后,北回归线老板彭加早就招呼了下面,要他们见了夏夜之客气点,而且吩咐他们,有客人醉酒或者故意骚扰Maria的,直接轰出去,不用客气。

夏夜之点点头,不想多生枝节,紧跟着赵心男向后边休息区走去。北回归线酒吧除了一般酒吧应有的暧昧气氛外,也有一些别具匠心的设计,比如这个休息区。就是为一些玩累的的红男绿女提供心灵休憩的港湾。在一面暧昧的粉墙上,有许多蜂巢一样的小斗,里面塞着许许多多卡片,这些卡片上有的写着心愿,有的写着自己的心情故事,有的干脆是涂鸦,很多闲来无事的都市男女乐于抄起陌生了好多年的笔,斜斜写一段话,哪怕只是发泄,也是一种享受,当然有一些缘分就是这么不经意的产生。

赵心男见齐小芸拿着一摞打印出的A4纸,走到灯光明亮的角落坐下,在隔着三张桌子的斜对角坐下,佯装着拿起笔,在纸片上写着阿拉伯数字。

夏夜之坐在她的身旁,以防赵心男有什么过激举动。

齐小芸刚坐下,很快一个三十多岁的穿着格子休闲衬衫的男人便坐在她的对面,见赵心男那爽印着弧光的眼眸又看自己,夏夜之无奈道:“齐小芸那边才一个男人,刚才你刚坐下,后面有两个人就站起来了……”

赵心男“哦”了一声,又将视线转移过去。

齐小芸看上去要比自己要稍微大一些,皮肤并不十分白皙,五官属于文静秀气的类型,就算是当年,这样的女孩在美女如云的上海高校虽然不多,但也不少,不过她坐在那里,自然而然生出一种自若的知性美感,举手投足间温柔而娴静。

“难怪周啸天喜欢她,的确,她比我更懂得贴近一个男人的心!”

“你们出身不同!对于一个草根摸爬起来的人,心里更容易接受比自己相较差一些的女孩,赵姐,并非你比她差!”

赵心男的父亲归为市长,而她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一路顺风顺水,家教之中难免带有大家闺秀的味道,草根而起的周啸天很有可能存在着一些压力,本能排斥来做自我保护。毕竟,男人都是要强的动物,而成功的男人,更是如此。

赵心男也不是没有鉴别力的女人,只是身在局中,一心记挂周啸天的她难免乱花迷醉,此刻听夏夜之道述,自信心又恢复了一些。

那边,穿格子衬衫的男人刚坐下,齐小芸便抬起了左手,无名指上一颗钻戒在灯光下熠熠生辉。男人的扮相一看就是小有成就,不是死皮无赖的公子哥,见到齐小芸的暗示,轻轻笑了一声,离开了座位。,

等男人走后,齐小芸拿出了手机,翻动着通讯录,赵心男心头一跳,顿时,彩笔在卡片上划出了重重一道。

夏夜之不用问也知道她在想什么,即便是在前世,这样的场景也没有遇到过,或许那些明星对于这些分分合合的事情见得多了,也看得淡了。用哲学家兼爱情学家马立强的话说,爱情很假,百分之八十建立在生理需要上,百分之十建立在占有欲上,爱情不是奉献,而是索取。

齐小芸手指尖在那叠A4纸打印的资料上摩挲着,似乎在犹豫什么,半晌,还是将电话放在耳边。休息区人不少,但是相对来说安静许多,齐小芸温和的声音不受干扰地传了过来:“是我,齐小芸!对了,徐导前两天跟你说的事怎么样了?嗯……不是我的剧本,我哪有这个才,是一个朋友的……按照现在大陆一线偶像明星身价加上其他,至少要拍成《奋斗》那样吧,最好那几位人气明星能凑齐,投资需要多大?是,是,我知道水涨船高,钱不是问题,投资方已经有了,地点也可以随意,对方说了一定要将剧本全实的展示出来,收视率那些都可以不考虑……呵呵,是啊,赔本那些不用考虑,只需要挑选合适的明星,尽量将他们档期赶在一起!两千五到三千万?……呃,不是价钱的问题,投资方担心的是演员水平,因为许多年前投资方曾经在台湾演过一两部片,算是行内人,所以很看重质量……推广不用担心,真的,又不是我出钱,我哪有钱啊,你不用考虑价钱问题……都这么多年交情了,给个痛快话,行不行?真不是我的剧本,呵呵,你不用想着替我省钱,该请的人请,该找的剧组班子找……好,好,说定了啊,可不许反悔,那下周我去上海!你完了给编剧打个电话吧,对方叫赵心男,嗯,嗯,还有啊,一定不要提我和投资方。呵呵,行,我给你交个底,投资人是编剧的老公……好了,徐导,你别啰嗦了,尽快,尽快,冲我面子你也不能马虎,嗯,好,拜拜!”

齐小芸收了线,微微有些发怔,旋即摇头浅笑了一下,拿着那叠文件资料走出了休息区。

“赵姐……”

夏夜之扭过头准备送赵心男回家,然而,赵心男早已泪水潸然,轻轻倚着他的肩膀,低声啜泣起来。

“他,他,他……”

一连三个他,也仅有三个他。

夏夜之拍了拍她的肩,柔声道:“赵姐,我想周董那么细心的人不会不了解你,也许因为愧疚吧……”

赵心男抹着喜极而泣的泪水,“我没想到,他会看我的剧本!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拿去复印了一份!你知道吗,拍不拍电视电影我真的都无所谓,只是希望他能看看,原来……呵呵,夏夜之,今天……太谢谢你了,说吧,想要什么奖励?”

“给了吻好不好?”夏夜之搂着她的肩头,眯了眯那对狭长眸子。

“去!没个正经!”赵心男拧了他一把,站起身,“好了,送我回家吧!”

“呃,不找齐小芸理论了?”夏夜之眨眨眼,“我已经准备好站在大家闺秀赵心男小姐这边了……”

赵心男千娇百媚地白了他一眼,旋即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你什么心思我还不知道吗?好了,别趁火打劫,否则我告诉我老公,说姓夏的那小子强吻我,呵呵,你就等着吧……”

她是一个可爱的女人。

要的只有一点,却当作十分。

这该是周啸天前世修来的幸运吧!

“赵姐,为了庆祝你片子开拍在即,我决定也做点贡献!将就点演个配角吧,但是,演对手戏的女演员一定要漂亮,妩媚……哎哎……”

被赵心男拧了一把,夏夜之抿了抿嘴角,与她并肩走出了休息区。

……

送完赵心男,再次返回北回归线快十一点了,薛涛一脸郁闷地坐在吧台喝酒。

貌似比烟花还落寞。

刘琨大概去那面罩场子了,所以半醉半醒的薛涛跟王霞诉着苦水,见夏夜之又出现在视野里,王霞嘴巴微撅着,剜了他一眼。

夏夜之没搭茬,找服务员要了一瓶二十年轩尼诗,踱进了尽头的包间。

今天的事情,连他也有些意外,齐小芸这样的女人兴许一生都会受到卫道士暗地里指摘,但她确实是一个出色的女人,有大男人的胸襟。

推开那扇门,四个女人争执的声音传了出来。

染着黄色卷发,有些发福的女人挥舞着手里的一本书,大声道:“你两什么水平,亏了还是法语班出来的,丢不丢人,连句翻译都错了。齐小芸,给这两个只知道跟帅哥暧昧的小女人上一课!”

齐小芸掩嘴轻笑,指着对面两个熟女:“你们啊,也确实,连老本行都丢了!这本叫《夏之夏至》,傅叶的书……你俩在学校那会只关注春上春树,米兰昆德拉,其实我个人觉得傅叶的书更符合东方思维!”

“小芸,你别对牛弹琴了,这两个就是大变态,喜欢虐恋,畸恋!男人最好不把她们当女人才好!”

“嗨,吴丽,你怎么说话呢!谁没看过傅叶的书?大一那年以前齐小芸枕头旁……”

“呦,张媛,怎么不说了?是不是想起来那会翘小芸男朋友的事了……”

不等吴丽说完,张媛将扒了一半的香蕉塞进她嘴里,忿忿道:“多大的人了,还玩挑拨离间的游戏,这还是上学时的小团伙?”

“吴丽,别光顾吃,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给我说说!”

“宋佳佳,你也跟小骚合起来欺负我?”张媛在她稍微臃肿的肚子上摸了一把,“行,你要不怕以后生个妖精,我就把自己当年糗事说说!”,

“切,我生妖精怎么啦?就勾引你家双胞胎,让他们天天见面大耳帖子问候!”

张媛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摆摆手:“好了好了,我说!我说还不行吗?当年啊,话说当年啊……先跟小芸说声对不起!当年,小芸枕头旁放着本书,我见她天天晚上拿应急灯看,以为什么宝典呢,就偷偷爬到她床铺拿下来看。正巧那天晚上去自习室翘小芸前任男朋友,没想到那本书就丢了,回来以后见小芸和吴丽满宿舍捣腾,才知道小芸那书是从中文系一教授那借的,结果,哎,当时脸皮也嫩,做了坏事只敢藏着掖着,原想着这事就算过去了,嗨,你们还别说,才两天,某人前男友把书送来了,当着我们宿舍六个人的面说,张媛,你那天书忘了……你说,我哪脸还往哪放,于是我撸起袖子,啪,啪,左右开工,给了那小子两个耳光。哈哈……哎,一晃都好多年了,那会虽然觉得上课无聊,在宿舍吵嘴斗气恨人,可回头想想,那会的日子都好啊!对了,小芸,其实有句话我一直想问你,你那阵为啥天天抱着傅叶的书?说真的,你是不是暗恋人家?”

“你别乱说,让我们周董知道多不好?是吧,小芸,咱们暗恋也得放心里!”

齐小芸脸一红,拍了吴丽大腿一把,“哪有什么暗恋?我当时就觉得人家傅叶刻画的人物特细,特崇拜书里那女主角,那会也小,估计就跟某些喜欢福尔摩斯的男同学一样,把自己想象成女主角,去说话,做事,不过学了半天就是东施效颦,还不是个娇气鬼?”

“哎呀,那女主角叫什么,那本书?我完了观摩观摩,”宋佳佳摸着肚子,“好从小培养我家妖精,最起码不能输给她干妈齐小芸不是?”

过了许多年张媛也忘了,跟同样感兴趣的吴丽一起附和。

齐小芸没想到一本书成了教参,于是道:“书名《未明》,女主角叫岑琦!”

第九十八章 习惯的小动作

“哦!原来我们齐小芸的气质是这样练成的啊,好,以后我家妖精生出来,我就说,你看啊,女儿,长得好不如嫁的好,你看你妈和你干妈,你选哪个吧?”

宋佳佳打趣道。

其实,他们四人小圈子里都知道齐小芸和周啸天的事,当初毕业那会,她们就知道齐小芸跟一个大型企业的职员好上了,但是她们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起初,几乎没人支持,毕竟上海复旦的毕业生前途一片光明,可是齐小芸认准了方向,谁也改变不了,没想到这一次本该是自杀式行为的选择居然收获了一只潜力股,十年时间,潜力股就变成了绩优股。尽管她现在的身份处于情人,没有明媒正娶,但是却没人小瞧她,毕竟齐小芸不是傍大款,而是同甘苦过来的,而且为了那个男人放弃了做上海电视台主持人的机会。

这样的牺牲同样不是每一个女人能做出来的!

上帝总是在关闭一扇门的时候,打开一扇窗。齐小芸不能生孩子,也许一生不能得到名分,但是她却得到了最安逸最幸福的生活。她有一个将百分之六十的财产划到她名下的男人,七亿的身家足以令她在东江乃至江南贵妇中名列前茅。她用不着担心柴米油盐酱醋茶,用不着计划开支,用不着为孩子升学,买房操心。她甚至不用说话,老公便将北回归线买下来,而且从齐小芸盘问出的闺蜜中那些事,也足以令她们嫉妒齐小芸的同时气愤自己丈夫年老色衰,毫无激情。

吴丽算是几人之中最先从坟墓中跳出来的,不过那个许诺给她别墅的情人最后只送了一枚两万块钱的戒指,至于别墅……

女人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内外兼修,况且齐小芸这么好的模板在眼前摆着,谁不心动,于是争着要先睹为快。

站在门口的夏夜之本来听到女人间那些隐私想要回避,但是忽然听到了“岑琦”的名字,手里的酒杯失手滑落,眼看酒杯就要落地,夏夜之闪电岀脚,不知用了什么巧劲,酒杯侧着落在他脚上居然没有因为反作用力弹起,而是粘在上面。

朝门口扫了一眼的张媛双手掩着嘴巴,拍了拍宋佳佳,“快看,快看,杂技!”

“你演?”宋佳佳切了一声,一转头恰好看见酒杯掉在地上,碎裂成茬的一幕,“我说啊,熟女,你看把小帅哥吓着了吧?赶紧问问小芸,岑琦是什么眼神,把你那蜗牛眼修炼修炼!”

眼睛有些凸的张媛见宋佳佳戳自己短板,立刻扭打做一团。齐小芸无奈地笑笑,将身边沙发腾出个位置,对夏夜之客气地点点头:“你好!”

“芸姐,好!”夏夜之等手脚麻利的服务生将碎杯子收拾好,又送进来一个新杯子后,道:“今天店长遇上些事可能心情不好,我过来招呼一下!”

张媛和吴丽交换了个眼神,刚才不是没有服务员进来过,但一个个见了她们束手束脚,说不上几句话就口齿不清,好不容易进来个刘琨还是个得瑟男,油滑地让人讨厌。原本以为这小伙子也是进来凑数,还想摆摆谱数落下他,让他们店长和经理知道谁才是这里大老板,没想到他说话相当有底气,而且出手很大方。

一时间,两个尖酸的女人都不知如何开口。

齐小芸拿起酒杯跟夏夜之碰了一下,浅浅抿了一口,扬着脸望着他:“那天你挺勇敢的!”

夏夜之知道她是说帮助Maria解围的事。

“那是我分内的任务,如果连演员的人身安全都保证不了,还有谁会来北回归线?况且,我不是也领着薪水嘛!”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有胆子做的人不多,来,这杯算我敬你的,为了你的勇敢!”

“呦,凭什么光你敬,来,我也敬,帅哥!”吴丽也凑了过来,灌了夏夜之一杯。

这等给力的场合,怎么能少了宋佳佳和张媛。

话说好汉架不住一群狼,面对三个要解决自己女人,夏夜之微微一笑,轻描淡写三杯下去,又要了一瓶,吴丽最近分手,心情郁闷,好不容易找了个斗气的,哪会放过机会。

也不知道几杯下肚,连她这号称一斤不倒的水准也有点吃不消,面前的夏夜之飘忽起来,宋佳佳有孕在身,早早败下阵来,就剩下张媛一人苦撑,又干完一瓶后,张媛干脆摆摆手,喊了句妖精,便跑进了洗手间。

齐小芸有点不好意思,道歉了一声,却发现旁边的青年似乎就跟没喝一样,眼神依旧闪烁凝聚。

“对了,芸姐,刚才听起你说岑琦,怎么,你也认识岑琦?”

“你也认识吗?”齐小芸不答反问。

“我的一个同学,叫岑琦!”

“那肯定不是一个人!”齐小芸其实很喜欢文学方面,但是这几个朋友要不是相夫教子,要不就是为生活忙碌的白领,早已没有当年在学校时的那个闲心了,所以平日里她想找个共同嗜好又相熟的朋友很难,见这个第一印象挺好的青年很耐心,齐小芸道:“我说的岑琦是活在虚构世界里的女孩,不是现实中的!是傅叶一本书中的女主角,你知道傅叶吗?”

夏夜之摇摇头,刚才听到岑琦的名字,还以为齐小芸认识岑琦,原来是一本小说人物,但是索性闲来无事,而且见齐小芸谈资甚浓,就耐下心来:“我读过的书比较偏,很少涉及文学方面,不过对于那个叫岑琦的女主角,我倒很感兴趣!”

“那可不一定哦!我也是从学生走过来的,虽然那个时代男生比较保守,但说到底,男生们还是喜欢温柔热情活泼的女生吧?”齐小芸看着夏夜之,见他眼神有些悠远。有悠远眼神的男人都是有故事的,虽然那故事可能很令女生讨厌,“故事里的岑琦是一个很冷静很自控的女孩,也可能是讨厌自己心底的懦弱吧,所以当时就把她当作偶像!特别是她有一个小习惯,在当时的我看来,简直酷极了……”

“呵呵……芸姐,这个字用得好!”

夏夜之也没想到,外表柔弱的齐小芸心里有点男孩子的性格,用“酷”形容女孩,果然如周啸天所说,说话间有点西方翻译体的味。

齐小芸眼波停留在酒杯褐色液体中,似乎在回忆,又似在酝酿那种身临其境的代入感。半晌,道:“福尔摩斯最爱的抽烟斗,或者将烟草放在拖鞋上;埃德蒙唐太斯习惯揪着鬓角的发丝打绕;冉阿让总是喜欢对着烛台发呆;其实这些小动作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在某个特定时候比一连串针砭时弊的旁白还要打动心扉。同样,在傅叶的书里,岑琦也有一个小习惯,她遇到纠结的问题时,总是习惯拿出一只魔方,在拼好之前,将失控的情绪稳定住,呵呵……你别笑话我,当年我还专门买了一个魔方……”

夏夜之脑子突然嗡了一下,想起在图书馆见面时,她手中的那个魔方。

一时间,齐小芸的声音飘远,许多复杂的猜测涌上心头。

现实的岑琦,虚构的岑琦?

谁在模仿谁?

第九十九章 活在虚构世界的女孩

“芸姐,那本书的作者你见过吗?”

“怎么可能啊!”齐小芸不无遗憾道,“而且,相见说不定不如不见,就像我当年将柯南道尔设想成福尔摩斯的模样,见到本人照片后,大失所望。同样,我一度将傅叶想象成一个冷静从容、在迷雾森林里游走的美女!可惜,在大学那会已经知道他是个男人咯,稍微有点点失望,这可能就是因为形象大与思维的原因吧!至于现在呢,人家已经旅居海外,而且一部散文诗进入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傅叶已经是大人物了,所以见面的希望就更加渺小了。”

夏夜之努力压下心中震骇,尽量让口气显得平静:“书中有没有提到岑琦的妹妹?”

“为什么会这么问?”齐小芸眨了眨眼睛,“你该不会是欧美剧看多了,觉得人物能从书里走出来吧?很遗憾,没有一个可爱的小妹妹被这个伟大的姐姐庇护,《未明》里没提到,不过《夏之夏至》,对,这本书……”

齐小芸推了推睡在沙发里的吴丽,从她身下将压着的书抽出来,很熟悉地翻到某页,指着道:“这里也有岑琦,说她有一个影子,当然加入了迷幻手法,有些光怪陆离!其实,傅叶这个人的一生也是……怎么说呢,就说光怪陆离吧!我上大学那会,因为比较崇拜他,所以专门托人查了下关于他的资料。当然也如刚才所说,知道了让我非常失望的消息……不过他的经历却又让人不得不去为他故事中所写人物而牵挂。傅叶曾经的妻子,是北大中文系一个非常有名的才女,而他只是一个在高中因为打架辍学的‘坏学生’,呵呵,很难以想像吧?为了追求北大才女,傅叶开始背诵欧洲近代大量诗歌,还专门在北京租了个房子,有空就去旁听,他涉猎的范围不止文学,还经常去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学习其他延伸类的知识,而且因为父亲是船员,常在法国的关系,他的法语功底很深,加上本人为了追女生,阅读了大量法国文艺作品,据说能一字不差地用法语将《等待戈多》背诵出来。那一年,北大有一个诗晚会,傅叶冒充本校生将自己写的《颠覆戈多》演讲出来,震惊了不少教授,在最后结尾时,他想着那位女生表白!你想想那种场面,那个时代,敢这么做的有几个,是吧?”

“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于是……呵呵,傅叶被群殴了……”

“这么惨?”

“要不是因为这样,我想那个有几分野性的才女大概不会答应做他女朋友呢!傅叶这个人不光在文学方面有极高的天赋,在打架上更是技术精湛,据当年目击者回忆,他一个人挑了十三个大学生,才被打倒的!”

“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于是,女孩说,你要真喜欢我,就等我十年!”

房间之中隔绝了外面喧嚷的噪音,茶灯外围的光晕袅袅,在齐小芸眼中溅出了点点涟漪,齐小芸有些羡慕有些欣慰,道:“傅叶等了十年,在十年里逐渐成为了法文作家,自由诗人,十年后娶到了女孩,之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可是……女孩因为大出血在医院离世……傅叶满心愧疚,带着女儿离开了北京,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将全部的爱放在女儿身上,如果这样也罢了,可命运似乎嫉妒这个男人,一次意外事故,傅叶的女儿早夭……哎,命运有时候真的很难说,是吧?”

夏夜之蹙了蹙眉:“那然后呢……”

“然后……然后,傅叶去了法国,就再没有消息了!”

“书中写的什么?”夏夜之顿了下,“那关于岑琦的故事是怎么样的?”

“《未明》写作体不是平铺直述的风格,傅叶写岑琦这个人物是站在现在和未来两个角度同时来写,就像刚才我说的,‘现在’的岑琦是一个冷静自控的女孩,她的一生都在寻找某种问题的答案,仿佛等待戈多一样。而‘未来’角度的岑琦更像是一种因果关系的反应,她的几次重要选择对应了未来的几种结果。就拿在图书馆遇到一个男生来说,那个片段……”

“那个片段怎么了?”

见夏夜之忽然打断,齐小芸以为他是关心岑琦是否和男生在一起,于是笑道:“放心啦,岑琦哪是这么容易就追到的?那个男生只不过是她最后的一个‘戈多’!”

齐小芸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中,夏夜之敏锐地把握到了两个重要的字,“芸姐,岑琦的结局怎么样?”

“结局啊……呵呵……”

齐小芸抿了口酒,眼神中有一些伤感。

……

午夜钟声响过,一部分喝得烂醉的客人勾肩搭背地散场。

包间里,除了齐小芸外,都喝醉了。宋佳佳是因为高兴醉了;张媛是纯属起哄,自己把自己折腾的吐了好几次;吴丽心情郁闷,只是硬撑着场子,对于那份和金龟婿的爱情还是很看重,夏夜之好不容易才和司机将她放到车上,司机很憋屈,脸上多了三道血痕,像被犁头犁过一般。

一帮子被酒精度挑得很高的牲口正死皮赖脸地堵在台下,非要Maria唱首歌才能走。因为没有过激举动,所以保安也不好把这些家伙像死猪一样扔出去。

“我不会唱歌!”

Maria站在台上一直解释推辞,但是下面就是不放行。夏夜之安排齐小芸等人走后,再回到北回归线,恰好赶上这一幕。他想也没想,冲上舞台,一把将话筒拉了过来,对着吉他手打了个响指,“ScarboroughFair!”

吉他手干笑了两声,“好,斯卡布罗集市!”

王霞拿着酒杯,虽然不情愿,还不时向这边望来。然而,当锯条一样的声音从话筒里逃出来的时候,许多人震惊了,王霞脸上感觉一热——

真替他丢人!

原本看他上去那劲,以为多牛逼呢,结果……

在台下两个喝酒喝到脖子眼的男人,正比拼着最后一瓶啤酒,就在这个时候,倏然划过一道摧悲之音,登时就吐了,相互吐得满脸都是。

主音吉他手啧了啧嘴,小声啐了一口:“妈比的,啥玩意啊!恶心不死人怎么地?”

夏夜之闭着眼睛,微微摆动着身体,旁若无人般地进入了一种迷醉状态,也不管那些被荼毒的生灵浑身鸡皮落一地。

“妈的,这要在我学校,我抡起吉他拍死这鸟人,脸真大啊!”伴奏吉他手听着夏夜之最后那串走调的口哨,心生不满,直接过度弹起了《卡萨布兰卡》,没想到那家伙还真能随机应变,口哨直接转音。

五分钟的时间,足足五分钟,台前一片空寂。

夏夜之志得意满,借着如此美妙的机会,牵着Maria的手洒然离开。

第一百章 青蛙王子恐龙妹

(一百章纪念!)

“我唱的怎么样?”

出了北回归线的门,一股凉爽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随风而乱的雨粉将午夜霓虹包裹在朦胧的氤氲中,似幻似真。夏夜之撑开伞,遮住Maria,问道。

“嗯,挺好的!”

Maria露出一丝狡黠微笑,眼眸闪了闪,弯成月牙。

北回归线门口,车流拥堵,打车的白领排成了长龙。Maria拎着挎包,沿着人行道,向前走去。

夏夜之紧跟两步,仿佛遇见知音似的,激动道:“那我继续给你唱!”

“呃……”

Maria无奈地摆了摆手,“别唱了,雨夜唱歌会招来游走在界间的灵魂……”

指如葱根,粉甲圆润,干净的掌纹横亘在手心,夏夜之哼了一声:“骗人!”

“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偏要迁怒于我?”Maria半促狭道。

“没有!”

夏夜之举着伞,任旁人新奇艳羡的表情投过来,淡漠道。

“骗人!”

Maria倏然站定,探出一根手指,按在他的双眉之间,一本正经道:“放松!”

温暖的指尖,揉搓在冰凉的眉宇产生了一种火辣辣的触感,嗅着淡淡香水味,夏夜之缓缓合上了眼睛,“我是第一个享受到这样优待的人吗?”

“不是!”Maria顿了下,转身继续向前走去。

“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忽然对我这么冷淡!”

“我跟你很熟吗?凭什么告你?”

“因为前世,我们相熟!”夏夜之一副天桥下搬马扎就敢自称瞻前瞻后三百年的老神棍,信誓旦旦,然后探手伸向Maria的面具。Maria身体颤了颤,向后挪了小半步,不过终究没有避开。

一双印着柔和光线的眼眸丝毫不让地凝视着他,凝视着他的手。

“我只要在往前一寸,你就会踢我!”

眼看就要碰到她的面具,夏夜之忽然垂下了手,像一个充满勇气的骑士,在一片战鼓声中凯旋,就在亲吻公主殿下手背那个光辉时刻,光荣就义。

Maria露出一排精致皙白的贝齿,浅浅笑了:“好吧,我相信你了,那前世我们在哪相熟的,你还记得吗?”

夏夜之笑得风骚,Maria抿着嘴唇,几乎是异口同声:“斯卡布罗集市!”然后,又同时意料之外般地补充了一句:“骗人!”

夏夜之撇了撇嘴,吹起了斯卡布罗集市的口哨,巷子里一只在垃圾筒边觅食的黑猫缩了缩脖子,向外面张望了一眼,夺路而逃。

Maria不堪其扰地捂着一侧耳朵,无奈道:“好吧,好吧!我说……”

“今天早晨起来……忽然发现又长高了一厘米,心里面很不是滋味!”

Maria撩动着耳际一缕乌丝,有些摧悲地吁了口气。

因为演出的关系,Maria穿着高跟鞋,本来长而直的美腿更加出彩,也将整个人的身高拔高了几公分,夏夜之上下打量了一下,由衷地点点头:“终于说了一句真话!”

一辆无人的计程车,从青年路路口驶了进来,Maria远远地挥了挥手,望着车轮溅起的雨水,道:“上次的事,今天跟你说声谢谢不算晚吧?”

“下次再说吧!”夏夜之耸耸肩,带着几分过往时光里早已沉淀的淡然,洒落道:“下周应该是你最后一次来北回归线了吧?”

Maria手指摩挲着街边的护栏,将一连串雨珠扫掉,她没想到这个男人如此灵犀,也许是一个与很多女生打过交道的老手,不管怎样,毕竟是不顾危险帮助过自己,而且因为他的关系,这两次赚到的钱,平时三四个月才能赚到,怎么也该感谢对方一下。

“承蒙你的照顾,让我拮据的生活暂时有了着落!”Maria微微欠了欠身,那优美的身姿勾起了一大片视线,“那么为了表示感谢,下周让我做一次东道,请你吃饭吧?因为本人穷,加之比较财迷,所以只能吃一百块钱以下的百度烤肉,我会早点过来,所以……晚上就不要吃饭了!”

“放心吧,虽然本人自觉富有,但是极其喜欢占便宜,特别遇到财迷的女生,常常会宰到一发不可收拾甚至令人发指的残忍地步!”

Maria抚了抚胸口,像是放下了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那我就放心了!其实,我有些嘴馋,可是实在吃不多,又担心一个人去吃烤肉划不来,被烤肉店赚太多,所以,下周你就狠狠宰吧,青蛙王子!”

青蛙王子?

夏夜之玩味着这几个字,脑海中浮现出马立强的言传身教,陪着她走到车旁,道:“那我就不送了,恐龙妹!哦,对了,还有个事请教……”

计程车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子,遇到这么特别的男女也是头一次。两人说是情侣,少了一股暧昧的粘劲,换了是他,自问做不到这么克制,先不说恐龙不恐龙,只看那身姿,和裸在空气中的脊背以及没有一点疤痕的干净手臂,足以让男人的两只眼睛打架,把握不住到底该先看她哪个部位。若说两人是陌生人,那言语间时不时互相嘲讽,针锋相对实在不合时宜。至于朋友……那只有一种可能,除非面具下藏着的这张脸实在有点……

Maria像上次一样,摇下半边玻璃:“有什么事,请指教!”

“从刚才在舞台上我就在想,到底是你面具下的真实内容杀伤力大,还是我的歌声杀伤力大?”看到自己在Maria瞳仁中一副司马昭之心的样子,夏夜之揣摩着口吻嘴硬道:“这不是手段高明低明的问题,关键我想知道自己刚才是不是多此一举,毕竟,在一段时间内我还是要在这地方混的,今晚的举动虽然也耀眼,但是不得不说在一定程度上有些削弱了本人斯文的形象,所以我想看看到底是不是自己多此一举!”

“十分遗憾,今晚你真的多余了!”

Maria笑,小狐狸似的下巴扬着,依旧笑得风淡云清,“好吧,看在斯卡布罗集市上你两次从十五块一斤的摊里往二十五块钱的摊里蹦跶的上进精神,老规矩,数十下!”,

好强大的伶牙俐齿,属于霸王龙级别!

司机暗寒,想起前两天见面的那个女网友,深表同情地将计价器打开,对于恐龙妹,他们行内有个规矩——人见人宰,从不姑息!

夏夜之闭着眼睛:“一、二、三、四、五、六……”

听到发动汽车的声音,夏夜之嗤笑一声,微微张开了眼睛。然而,一片灿烂的霓虹之中的街道上,一个魁梧的男人拎着背包蓦然走过。

那一瞬,一道惊雷划过脑际。

是他!

凌榛!

夏夜之合拢雨伞,单手一撑,整个身体翻过了栏杆,抄着内道追摄而去,而同时,Maria摘掉了面具。

“哇塞,这么快就吓跑了?杀伤力果然不小……”

司机嘿然笑了一声,扭动反光镜,向后猫了一眼。

昏黄的高压钠灯透过沾满雨丝的车窗射了进来,照亮了她半边脸庞,竟是如水般温柔娴静,特别是在笑的时候……

“吱!”

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响过,计程车猛然蹿了出去,吓得身后开过来的一辆雅阁慌忙刹车,司机一边按着喇叭,一边将头探出来,以六十分贝的声音,骂道:“草你妈的,赶去投胎啊!”

计程车司机丝毫没有往日的睚眦必报,也没有反唇相讥,趁着前方没车的间隙,向后扭了扭头,再一次确认了不是因为光影的效果和预防针心理而将侏罗纪时代主宰过度美化,心满意足道:“附近一个市场卖的油炸青蛙很好吃,要不要去看看?”

“又骗人!”

攥着面具的Maria遥望着夏夜之迅速远去的身影,摇了失笑。

第一百零一章 瞬秒

凌榛,原名凌木秦,原苍鹰特种大队指挥官,正师职大校军衔。

一九六八年出生,祖籍山东蓬莱。家境优越,以卖海产起家。其父凌上云为北派长拳凤毛麟角的宗师之一,凌榛自幼学习拳术,练习桩功。十二岁时,第一次拿到全国大赛名次。十五岁时,取得第三名。之后,因体格异禀,修习硬功,专攻实战型更强的散打格斗。

十八岁时,被应招入伍,三年磨砺,两次二等功,三等功多次,破格提升为中尉,之后曾参与多项实战演戏以及联合国维和行动,表现突出。一九九四年,被调入苍鹰特种大队,之后履历不详,二零零五年,凭借冷静的头脑、出色的领导天赋以及强烈的责任感,正式成为苍蝇大队指挥官,官至大校。

三年后,帕米尔高原一次绝密行动,因违反组织纪律导致计划失败,被革职,交由军管委员会处置。

凌榛中年丧偶,有一个女儿叫凌蓝,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研读心理学,之后游走世界各地,五固定住址。

附:耶稣诞生后第二个千年,阴影单兵实力重新评估,凌榛,位列三十七位,上限浮动基数为五,下限浮动为二。

夏夜之坐在计程车上,回忆着资料上的内容,下意识摸了摸左肩。从挡风玻璃向前望去,可以看到坐在前面车里凌榛结实的后颈,凌榛身量极高,差不多一米九,那粗壮如树干的手臂蕴涵着爆发性的力量,若是胸口被挨住,极有可能会使心脏瞬间停跳。

不知道这个男人为何提前一个多月回来,资料中说,八月中旬在萧山茶社会有接头人,难道说接头提前了?

“右拐!”

夏夜之看到凌榛坐在计程车向右驶去,急忙招呼道。他自然不会像电影中那些无厘头情节般跟司机说,跟住那辆车,这种很傻很天真的想法在如今这个草木皆兵的时代是相当危险的。

“在右拐就往郊区走了!”司机声音中有些不乐意,“师傅,这么晚了你去郊区?”

“玩女人在市区碰到熟人同事怎么办?”

夏夜之点了一支烟,在司机透过反光镜望来的视线前编制了一片模糊的云雾。

司机嘿嘿一笑,感慨道:“这年头,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啊!”

“当然,男人大多好色,区别只是克制力而已,有个美女等着你尽情欢娱,你能把持的住?”

“嗨,把持什么?这年头爱情假的很,人生要的就是得意须尽欢,我……呃,那啥,我朋友在外面有两个女人,他媳妇早就知道,也不管不问,反正把钱拿回来就行!男人嘛……不是用管的!最近,听说新开了家俱乐部,你有空可以去转转,也有不少好货!”

夏夜之笑笑。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午夜已过,路上的车辆不多,很快就来到了郊外。在东江政府换了班子,市长陆云上台后,大力倡导环保,曾经在市区的很多工厂作坊被强制赶到了郊外,一些重点污染企业停牌的停牌,改建的改建,而靠近市区的这个说正不正,说偏不偏的地方已经被东江萧家得到了标的,准备在三年内投资十五亿建造一个娱乐园、一个大型森林公园,以及度假庄园。

远远地,就能看见一幢幢黝黑的建筑峥嵘而出,明亮的探照灯悬挂在几十米高处如夜晚的太阳,而另一侧,被拆除的建筑群却如地狱一样陷入黑暗的笼罩。

司机明显是个胆小的人,眼看路灯到了尽头,说什么也不再走了,夏夜之无奈,付了钱立刻下车,追着前面那辆车跑了将近三分钟,终于看到它停下。

夏夜之躲在一棵槐树后,看到凌榛向后望了一眼,然后坐在路肩上静静吸了一支烟。如此闲情雅致在他这个跟踪高手看来,自然存在不小的猫腻。

能坐到大校位置,又是苍鹰特种大队指挥官,直觉绝对超乎常人的敏锐,如果说对方没有一点警惕,那才叫见鬼。

夏夜之蜷缩在树后,忍耐了足足五分钟,才听见那边轻微的脚步声远去,幸好,对方穿着硬底靴,否则光是跟踪就是个麻烦事。

他不敢离着太近,一是害怕被凌榛发觉,二是害怕暗中有探头,所以有墙根的地方,他绝对不选路中央,约摸差不多五百息的功夫,脚下的泥泞的沙土路变作了沥青,前面一幢外墙装饰全部扒掉的工厂车间出现,凌榛在用帆布遮着的门前张望了一下,弯腰进去。

夏夜之蹑手蹑脚走到车间楼下,向上眺望了一眼,探手摸了摸墙壁,入手的感觉粗糙坚硬,踟蹰了几秒,他猛然弹身,脚下一踩窗台,凌空后翻,啪地一声,双脚脚背勾在雨篷边缘,如一只雨天倒挂的蝙蝠做起了钟摆摇晃。

在一个极其合适的角度,夏夜之锁紧的脚面忽然泄力,将自己甩了出去,利用身体术优势,夏夜之将冲撞力减到最小,右手扒住了二层窗台。

如今,他是能不用左手尽量不用,除了顾及久疲成伤以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尤其见到孔武有力的凌榛爆炸性的肌肉之后,他决定在不能判断是敌是友之前,还是暂时不要正面相对为好。所以,看到墙壁上光滑的瓷砖脱落,露出了干燥的混凝土墙壁时,他选择以往最喜欢的方式,从二层的窗口翻进去,然而就在脚下用力的一刻,冥冥之中,倏地生出警觉。

作为普通人,当身后有人注视的时候,常常也会生出感应,就像一个男生偷偷看着女生背影时,女生会忽然回头一个道理。而作为基纽学堂综合成绩第一的他,这种天赋被发掘到了极限。

几乎超越了身体的本能,夏夜之在身体向上纵入窗口的一刻,猛然旋身,以左肩为轴由脸对墙的姿势变成了背贴墙,与此同时,噗地一声,火星飞溅,夹杂的混凝土的碎屑崩了他一身。,

失了支撑的夏夜之从五米高度向下跌去,而随着远处六层高楼某个位置荧光一闪,在静谧的夜里不分先后传来了子弹穿过消声器的沉闷呼啸和弹壳落地清脆的敲击。

五百米的距离眨眼即至,再想躲已经来不及了。

夏夜之蓦然眯紧双眸,电光火石之间抛开了生死的芥蒂,仔细凝视着子弹轨迹。时隔七年之后,终于再一次遇到了不得不动用禁术“瞬秒”的危机。

瞬秒,并非由基纽学堂所创。说起来,要追溯到三百年前一位印度瑜伽高手乌达亚奥拉。

传闻,乌达亚奥拉在悟通了“身知”境界后,曾说过时间在他的生命里慢下来了。

当时,普遍认为能操控时间的只有神明,即便是半人半神的梵天后裔都不敢如此轻慢。所以,乌达亚奥拉被一干人等嘲笑抨击,当地实权派更是以武力勒令他去恒河三个月,洗净对神佛的亵渎。

或许这次忏悔是上天安排的机缘,在水花漫天的恒河里,乌达亚奥拉从水滴重力下落入手,创造一门有法可循的秘术——瞬秒。

瞬秒用现在的解释是,将人眼中所能看到的连续片段帧化。

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对于常人来说即便是苍蝇飞行的速度都是肉眼所无法辨别的,何况更快速甚至高速运行的物体?

但是实际上,人脑中有一个器官组织确确实实能将稍纵即逝的物体全部捕捉,只是在神经与视觉之间缺少一个搭接桥梁,将神经模式转化为视觉模式,而乌达亚奥拉恰恰凭借风华绝代的天资和艰苦的修行在人类进化史上留下了足够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恒河归来三天后,乌达亚奥拉以“伽趺金盘式”的打坐姿势仙去,将一部手稿留给了他的弟子迦南,迦南研读老师手稿后,才发现,乌达亚奥拉所说的时间在他生命中慢下来并不是指的他能掌控时间,而是说,以视觉的方式将物体运动轨迹放缓。

但是,因为在一瞬间的精神极度凝聚,会导致脑干坏死,所以在乌达亚奥拉辞世前特别将瞬秒列为禁术。

时间幽幽而逝三百年后,在落基山基纽学堂Z以近乎妖化的能力将瞬秒改进,传授给了三个人。

三人当中,唯一的女性已于四年前被不明势力清洗,还有一人成为了如今基纽的神话,剩余的那个人身上发生了两千年一次的奇迹。

曾经,他叫潘神;

如今,他叫夏夜之。

第一百零二章 见面礼

时隔七年再次体验时间放缓下来的感觉,谈不上美妙,毕竟这种逆天的禁术是以透支生命为代价的。

经过Z改良后的瞬秒,在对人体副作用上没有丝毫减少,只是另辟蹊径避开了多年瑜伽修炼达到“身知”境界的要求。

夏夜之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那颗子弹在身前十米的范围出现了四次,以他现在的实力想要用手弹开狙击枪的子弹跟找死没有多大分别,加之走得本身不是硬功路子,很有可能在子弹落入手掌的一刻,来不及变向就会洞穿手背,接着是下颚,如果运气好,打穿下颌从腮部穿出还可以保命,如果运气不好,打入颈椎,则是必死,就算是前者,因为巨大的前冲力,那张脸将不再是人形。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夏夜之左手攥着的雨伞猛然上甩,连他自己也不知使了多大劲,直接将雨伞伸缩杆甩脱,雨伞上半部分在身前划了一道弧度迎上了子弹,“叮”地一声,子弹精准地砸在了伞顶的钢卯上,微微改变方向,贴着夏夜之的耳际飞了过去,钻进了坚实的混凝土墙壁之中。

借着甩雨伞时向上的发力,夏夜之加速下坠,刚一落地,紧接着一个后空翻,连带着挡在门口的帆布滚进了房间。

钢质脚手架上,溅起了火星……

汗水沿着下巴滴滴答答落在地上,夏夜之伏在灰尘蒙蒙的地上,看着一步远断裂的伞把苦涩地叹了一声:“Maria,你救了我一命!”

如果不是今晚下雨送她出来,以他凡事化简的性子百分之一百二十地不会打伞,如果刚才没有伞……

夏夜之吁了口气,死神与幸运女神又一次与他擦肩而过,不过这一次是她回眸微笑。

可到底是什么人?

狙击专家?

回过神的夏夜之刚想爬起来,身后疾风狂飙,来不及多想,他右肘撑地,身子在空中旋了起来。可对方速度实在够快,一条粗壮的腿举重若轻,那么用力的下劈落在地上仅仅是拍起了尘土而已,之后猛然横甩,如果不是因为那条腿太长,夏夜之翻腾的动作完全能避开,但是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就是这理论上的判断失误,让他只能用双臂硬吃下这一击。

砰!

一声沉闷撞击,夏夜之的身子在一米高度横着飞出去七米远,眼看落地,夏夜之与地面平行的身体像体操中跳马运动员凌空转体后空翻540度,右脚撑地,可这一下冲击力实在太过强大,第一次落地根本无法站稳。夏夜之接着连续做了两个后空翻,当双脚第三次落地时,终于站住了。

朦胧的光线下,十米之外站立的魁梧男人,渊渟岳峙立在原地,吸了一口指尖夹着的烟,沉声道:“凌某背后偷袭,阁下仓皇间躲闪,竟然才能战个平手,了不起!”

夏夜之微微弓着身体,仿若猎豹一样蓄势待发,站在男人身后五个身材极其标致的男人呈弧线拉开,拿出瑞士军刀,警惕戒备。可惜,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时候,夏夜之的双臂早已没有知觉。

挨着一击之前,他心中早有计算,但是当这一腿之力真的碰到了身体时,他才知道又一次失算,这力度,此生第一次遇到,实在太过强悍,直接导致双臂经络闭塞,失去了感觉。

而更令他凛然的是,对方气度慑人,丝毫不在乎承认自己偷袭的事实,对于高手来说,这不是降低位格,而是说明他连荣誉都可以置之度外。

凌榛,这个就是凌榛?

“朋友,敢不敢报个身份?”凌榛看着他垂下的双臂,静静抽着烟,没有近一步的打算。

“凌大校,对于你那两个字,我深表感谢,不过这个时候,我的身份并不是最关键的,五百米以外有一把雷明顿狙击,如果不是你的人,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你们被伏击了!”

“小子,你胡说什么?”

凌榛身旁一个寸头青年男子左手持着军刀,洒落地逼近,“你有种跟踪大校进来,难道没种应战吗?找什么借口?”

夏夜之侧了侧头,下巴努向窗外的位置,淡淡道:“狙击手是专家级别,很有可能带着红外瞄准,即便不带,以你嘴上叼着的这支烟的火星,我可以断定,当你下一步裸露在窗口位置,你的头就会炸开!”

“放屁!”

青年粗豪的声音响起,转脸对身后道:“布拉格,扔把刀过来,别让人嘲笑大校的部下只会欺凌弱小!”

那面一个男人摸了摸光头,从花哨的衬衫下摆里取出一把银白色短刃抛了过去,“手下留情啊,小鲍鱼,这个帅哥是我喜欢的类型!”

夏夜之眯了眯眼,凝视着被叫做布拉格的光头,三十到四十之间,圆脸,虽然看不清长相,但是言语间带着一丝媚气,应该是基佬,或者至少是双向性取向。

“小鲍,留神!”

几缕烟雾从凌榛鼻子里冒出来,“他的手虽然麻木了,但是你要注意他的膝盖和腿,但凡高手,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可以攻击!”

“小意思!”小鲍扭了扭脖子,发出咯咯的声响。

“小鲍,你没听见大校的话?叫你小心!”

凌榛右边穿着军靴的男人喝道,口气之中带着长辈训斥的味道,小鲍支吾了两声,似乎想要反驳,不过最后还是低低嘟囔了一声:“哥,我知道了!”

是兄弟?

夏夜之舌尖在牙齿上扫过,违背以往的习惯再一次道:“你有父母吗?有女人,孩子吗?如果你有,我建议你听我一次,哪怕你认为是废话!”

“别他妈啰嗦,是爷们动手!”

“小鲍……”凌榛扔掉手中半支烟,沉喝道:“住手!快住手!”,

然而,年轻气盛的小鲍已经将布拉格的银色军刀掷了过去,“动手!”

啪!

啪!

啪!

军靴踩在地面上响起的回声掩盖了藏匿在寂静深夜某个位置的轻响,夏夜之左耳微动,并没有伸手接小鲍扔过来的军刀,而是一记弹腿将军刀踢了回去。

小鲍也没想到这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青年这么傲气,居然准备单手和自己打?想到这,登时怒火中烧,在苍鹰特种大队公开技能大赛上,他可是拿到过前五!

“找死!”

小鲍暗骂一声,侧脸让开了击向面颊的军刀,蓄势待发扬起手臂,可就在这一刹那,车间墙壁气窗上的玻璃锵然炸碎,他还来不及反应,鼻子前一热。

“小鲍!”

大鲍快速奔跑过来,纵身将弟弟扑倒,再看他,大半个鼻子已经被炸飞了,鲜血一股股涌出来,还好,子弹只是打掉了鼻子,没有生命危险!

“没,没事,死不了!”小鲍牙缝间嘶嘶抽着凉气,硬撑道。

看到弟弟还能笑,大鲍抡起胳膊,朝着他脸上一连摔了十个耳光,打得小鲍口鼻鲜血横飞,若不是布拉格和凌榛将他拉开,他还要打下去。

“朋友,今天……”大鲍心中想起母亲临行前千叮万嘱让他一定要保护好这个刚愎自用的弟弟,再看看与弟弟年纪相若的对手,千言万语满溢胸际却只能化作一句:“总之,我欠你一条命!”

“哥,他妈跟这小子有屁的关系,他……”

小鲍话说了一半,便被亲哥哥一脚结结实实踹到了他胸口上,“我是你弟,还是他是你弟?”

光头布拉格赶紧跑过来,点了一支中华,塞进大鲍嘴里:“消消气,好在这小子没事,就是以后找媳妇困难点,不过从凌大校手下出来的,哪个不是样样全能,把妹一样!”

大鲍哑着嗓子,恨铁不成钢道:“你个蠢货真给咱爹丢人,刚才要不是人家踢过来军刀阻你一阻,你1他妈现在脑浆早流了一地,你知道不?刚才大校命令你住手,你还冲,要是咱爹活着,非打折你的狗腿!”

凌榛从地上挎包里,拿出一瓶止血药,扫了一把按在小鲍脸上,这种刺激性的灼烧药粉能快速凝结伤口,但是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很容易让病人昏厥,军医一般都不敢用。然而,小鲍只是双手撕扯着皮带,连半声都未吭。

夏夜之不由动容,所以见到大鲍恭恭敬敬将一包中华烟放在他面前,而没有丝毫堤防,对这一对兄弟多了些好感。

那小子虽然自负,但还是个爷们,即便危急时刻,也不会是个逃跑的孬种。而这个三十出头的兄长,是非恩怨分明,不用怀疑,就算此刻自己下狠手结果了他,他也不会动半分,但是如果还跟凌榛交手,他一定不会袖手旁观,在他眼中纪律应该是第一位。

凌榛一直在注视着夏夜之,只要他稍有异动,必下杀手,可对方似乎也能看穿自己心思,双手放在明面上,掌心向外,没有丝毫趁火打劫的意思。

“虽然我知道你跟踪我到这不是为了帮助我,但是还要跟你说声谢谢,以后如果有用得着……”

“凌大校不必客气,”夏夜之挥手打断道,“你猜的没错,我既然能找到你,自然有我的目的,这个就当作见面礼……”

倏地,夏夜之静默了。

稍稍迟了几秒,凌榛凝起了浓眉。

偌大的车间里顿时鸦雀无声,其余几人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都望向他们的长官。

“你们被伏击了!”凌榛将小鲍嘴上叼着的烟掐灭道。

“什么?不可能吧!”布拉格搔了搔光头,暗想整天打鹰,难道今天被鹰啄了眼睛?

凌榛长身而起,将T恤脱掉,露出了极为壮硕的肌肉,不置可否地笑笑:“这年轻人跟踪我不被发觉,而我却能听到那些人脚步,布拉格,你自己反省吧!现在,集中精力准备作战吧,否则今晚我们谁也别想活着离开!”

第一百零三章 算计

“朋友,你口口声声说外面有狙击手,你要我们怎么能相信,狙击手不是你安排的一场秀?这个手段并不高明,当年在侦察连我至少学过杯弓蛇影,你不会以为单凭你的一面说辞就能蒙混过去吧?”

就在大敌当前关键时刻,凌榛的一个属下质问起了夏夜之,他这一句话,顿时将刚刚布好的防御瓦解,布拉格摸了摸光头,纠结道:“头,老江说得也没错,万一打起来,背后挨刀的事可不好受,虽然我喜欢这美人,但是事理先行,必要时也该忍痛割爱……”

布拉格说得极其露骨,“美人”两字配合着他口中吴侬软语不禁让人打个发寒,这里的几人除了他一身花哨纪梵希衬衫,都是清一色紧身装,古板归古板,但是无疑显示出纪律严谨性,唯独他懒懒散散,更像个花花公子哥。

三米之内,布拉格脸部轮廓清晰些许,夏夜之心里不禁赞叹,这个妖人确实长了一张堪称俊美的脸庞。比起世上第一美男子岩月擎虽有段不小的距离,但是也算是能拿得出手的货色,据前世经验,有好光头这一口的女人并不少,至少欧美不缺。

看凌榛依旧沉默不语,布拉格手指在光头上划着圈圈,道:“这样吧,美人,你把衣服全脱了,站在一边!”

“嗯,大校,我看布拉格这法子行!”老江从裤兜里拽出了一条拇指铐,径直丢给布拉格,指着窗口拇指粗细的栅栏道:“光头,交给你了!”

布拉格柳眉轻扬,盯着夏夜之的下半身,嬉笑不止。然而,他的内心却并非如面容上那么放纵不羁,一对清亮的眸子凝视着夏夜之的两膝,刚才这小子与凌榛交手,他看得真切,明面上凌榛占了很大优势,一腿之力将他双手震麻,但是,对方仓皇间竟然能在空中摆弄身体,仿若猫一般对于重心掌控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在这片偌大的东方疆域还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不确定,反正他绝对没有见过。如果凌榛和这小子一对一,结果悬念很大。

“美人,走呗!难不成让我帮你宽衣解带?”

“你为什么喜欢男人?”夏夜之没有反抗,转身向窗子那边走去,光头嘿嘿一笑,忙前忙后解释起自己恶趣味。

“我发现有时候,布拉格的手段比我们来硬的有用多了!我估计那小子没缓过劲来,”老江吸了口烟,贴着凌榛揶揄道。

众人皆是一脸无语,都想不通,凌榛这么一个伟岸的男人为何独对这个娘娘腔信重,什么事情都是他第一个知道。最恶心的是这家伙时常还喜欢扮演弱势的女人角色,然后再以雷霆万钧的手段逆袭,眼看那家伙死性不改,像一个贤淑小家碧玉俯首帖耳地往那青年身上蹭,几人心中不禁恶寒。

“搞定了,搞定了呦!”片刻,布拉格一脸春花秋月地跑了回来,对凌榛比了个V的手势,凌榛没有功夫理会他八成另有所指的深意,耳朵耸了耸,将两根粗壮的手指并拢从眉间划过,打出了暗号。

终于来了!

包括受伤的小鲍在内,一瞬间热血沸腾,要知道跟随凌榛离开苍鹰大队后,一次正经的战斗没有经历过,每天盛世年华窝着,老板赵炫翼把上等姿色的精品都送给他们,但是受过磨砺的众人却没有多少心思玩温香软玉那一套,除了布拉格荤素不忌外,他们还没有碰过女人。说到底,心中还是渴望着战斗。

时隔一年多,终于又有机会面对未知的敌人,怎么能不兴奋?

就在身体微微战栗,将兴奋点提高到最佳状态时,两道人影悄无声息地从两根方形柱子后面闪出。

没有丝毫征兆。

仿佛,那两人在柱子之后早已守候多时。

小鲍深呼吸了一口气,汗水顺着两鬓漫流,滴滴答答掉在衣服上。他侧目看了眼哥哥和其他人,无一不是发怔的表情。

实在太古怪了!

“请问哪位是深海凤凰凌榛凌大校?”

左边身材纤瘦穿黑色紧身衣的男子扯掉了罩在外面的风衣,甩到一边,说道。听声音,有些沙哑,但是辨不出年纪。

凌榛的眼力自然要高出手下不只一个档次,否则也不会在阴影排名中那样靠前,刚才的障眼法只是利用了风衣颜色和他们脚下所穿的软底鞋造成的效应,而且其他几人都在调侃布拉格分了神。毫无疑问,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在精神上压垮己方。

所以,到了这个时候,他不能在不发一言。想到这,凌榛从遮体中闪出来,“深更半夜,各位专程来访,凌某是不是该受宠若惊?”

“呵呵……呵呵呵……凌大校还真是风趣,没想到在帕米尔高原死了那么多弟兄,这么快就脱离阴影了?看来情报上说凌榛极重情谊不准啊!”

倏地,凌榛双目怒张,手臂青筋暴突。

“阁下不必用激将法!没错,为那件事,我恐怕会愧疚一生,但是凌某人也一定会为他们活下去。如果除了说废话,阁下已经黔驴技穷,那么现在大可以滚了!”

另一个黑衣女子咯咯轻笑起来,“好大的口气!凌榛,在帕米尔高原遇到帝王加纳的时候,我记得你嘴里好像说的不是这句话吧?你貌似在大声哀求帝王加纳,不过阴影之王没有搭理你罢了,最后也不知道是哪一位靠着手下拼死掩护,如丧家之犬一般逃跑才捡了一命!要说滚……”

“住口,娘们!”

“是不是被说到痛处了?你知道吗,当时我就在现场,看到你狼狈不堪……”

“住口!”

“呵呵……”

“住口!”

凌榛一拳击打在钢管上,发出嗡嗡响声。

“住口,贱人,别逼我杀你!”,

女人抱着双肩,倚在柱子旁,“凌榛,你的梦想恐怕要葬送此地了!沙鸥,动手!”

就在女人一声尖利的声音落下的同时,凌榛双眉紧蹙,心凉了一大半。瞬间,全力吸胸弓背,将一口硬气功全部护在了心肺和两腰四个位置。

“硬气功?……嘿嘿,凌大校,您的硬气功能挡得住我的阿拉斯加捕鲸叉吗?”

噗!

一阵夹带着风声的穿刺声骤起。

凌榛暗叫一声完了,难怪老江要带着这么扎眼的东西,原来不是虚荣,而是为了对付自己。

没想到,最后还是死在自己人手里。凌榛心下感叹,扯出一丝无可奈何的苦笑。

然而,就在他脑海中回想起女儿凌蓝那娇美的模样,遗憾不能看着她披上婚纱出嫁的时候,一声金属撕裂的声音响起,接着噗嗤一声,刀尖钻入腰间。

本来以为肝脏一定会被扎穿的凌榛愕然发觉剧痛之后,刀尖不再给力,刹那反应过来,叫上一口硬气功将肌肉绷紧,衔住刀刃,同时曲肘后击。

几百斤的力量不偏不倚砸在老江右胸上,径直将他撞出去三米。老江一个燕子翻身,单膝跪地,瞠目欲裂的瞪着凌榛身后一脸得瑟的光头,喷出一口鲜血:“是你?”

“嗯,当然是我,除了光芒万丈的本大人能及时出现在凌帅哥身后外,那些饭桶能行吗?你以为老子就会在盛世年华捏两把奶子,玩玩负距离接触?还有啊,你觉得这个阿拉斯加烤鱼叉很叼?嘿嘿,有老子的诺基亚钢板机叼吗!”

布拉格亵玩地笑了一下,按着凌榛后腰,将阿拉斯加捕鲸叉拽出来,啧啧心疼道:“老子手机里还有和盛世年华‘小金鱼’的大尺度写真呢,你小子也忒毒了吧,连储存卡也给我扎断了?赔我,赔我!”

“草你妈!”

老江剧烈咳嗽起来,零星的碎沫伴随着鲜血喷了一地,止都止不住。此刻,他已经知道自己完蛋了,那一肘之力,将肺叶震碎了,大罗金仙在此,也回天乏术,都是游走在生死边缘的战士,真正知道活不久,索性也松懈下来。老江仰面躺在地上,看着布拉格娘娘地拎着阿拉斯加捕鲸叉朝他身上比划,不服输地啐了一口:“死光头,老子差不多只有一刻钟时间,在死前让我痛快下,告诉老子你是怎么知道我身份的?”

“老江啊老江,众人之中,就属你最看不起我了,你以为老子真是猪头?老子要是猪,你……哎呀,算了,算了,不数落你了!你那身份大家早就知道了,在一起这么久,你下面长几根毛能瞒得了,何况一个身份……”

“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能接触到我资料的只有基纽高层……”

老江倏地看到布拉格露出一丝邪笑,心知上当,怒火攻心间,鲜血从口中狂涌,每一次咳嗽都会加剧了肺叶碎裂,“光头,你算计我?”

布拉格擦掉脸上的血沫,将破烂的钢板机垫在老江脑袋之下,让他可以呼吸地稍微顺畅一些,布拉格收敛了笑意,带着几分无奈唏嘘了一声:“你不该在大家都掐灭烟的时候吸烟,你也不该在大校分配任务的时候死死粘在他身后,跟屁虫的事一直是我布拉格的专长,你老江目高于顶何时做过?即便那人是凌榛!其实,当那小子告诉我留心你暗刺凌榛时,我倒宁愿这是他的离间之计……”

“那小子……”老江梗着脖子,眼球努出框外,“他……”

布拉格拍拍他的脸:“怎么了?说!”

老江气火攻心,抽搐了两下,气绝而亡,手指不甘地指着那边。布拉格蓦然回头,可窗口之下哪还有人,孤零零的拇指铐在那悬着!

“别说一副孩子气的道具,就算十副,你觉得能锁住我吗,光头?”

布拉格倒抽了口凉气,耳边萦绕着夏夜之刚才的话!

“妈的,被算计了!这小子到底是谁?”

布拉格拿起捕鲸叉泄气似的在地上重重划出一道白痕,起身向那边战斗圈跑去。

第一百零四章 十字大红心

对战的最高明手段无疑是以优势兵力歼灭对方相对较弱者,最后再合围彼方统帅。穿黑色紧身衣的男子,揉身上前,缠住了凌榛,走得是阴柔路子。

在来之前,他们早已得到了“沙鸥”发来的翔实资料,没想到多年前安插在最精英部队的一颗棋子得到了用处,资料中详细标注了凌榛的强点和弱点。特别将他四肢力量,肘击膝撞的力量做了严谨的报告,所以他们来之前,都穿了减缓冲击力的内衬。

但是,见到沙鸥被一肘撞碎的肺叶后,代号为“冰人”的男子彻底打消了硬碰硬的想法,趁着凌榛受伤鲜血崩流的弱势,运用基纽身体术,在他身边纠缠。同时向那个女子命令道:“霓蓝,你去帮其他人扫除障碍,这边交给我们!”

同时配合冰人行动的两个健硕男子完全是靠冰人扯开的空挡偷袭凌榛,但是在实力上他们差的不是一格,所以只能轻描淡写挨到比他们灵活的深海凤凰。

小鲍因为受了伤,眼神有些紊乱,被一个拿链子刀的男人杀的左右支出,片刻两肩和胸口就挂了彩,尤其胸口,伤及见骨。大鲍用擒拿扯脱了一个男人的肩膀,正要去支援弟弟,忽然一袭魅影飘至,戳手成刀劈砍在他的后耳鼓侧,大鲍只觉双耳一阵嗡鸣,危机间反手敲击,眼看就要砸中这女人的高耸的胸口,可这个蒙着脸的女子猛然后仰,身体以近乎摔倒的方式与地面倾斜,让开拳风之后,竟然诡异地收了回来,同时,身体如鳗鱼般柔软弓起,脚后跟倒踢直接击中了大鲍面门。

大鲍闷哼一声,嚓嚓嚓连退三步,手中军刀掉落,霓蓝微微侧耳,挂在耳根上的凤凰耳坠嘶嘶颤动,就在那柄军刀落地之前,她轻斥一声,闪电岀脚,踢中刀柄,那柄伴随了大鲍十三年,远征过沙哈拉沙漠多次救命于危难的知己此刻像嗜血的狂魔冲向了主人,倏地,一个柔媚的声音响起:“呦,美人,腿型不错啊,我都羡慕了!”

发话之间,一柄银白色的双齿军刀落下,分毫不差地插入了大鲍军刀的空槽里。

惊出一身冷汗的大鲍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重新找回焦距,只看到光头布拉格将那件为人诟病的纪梵希衬衫脱掉,扔在一边,开始惯常的逞口舌之利。

认识这家伙足足五年了,当初也不明白凌榛为何挑一个这么风骚娘腔又不懂得纪律的白痴做第一助手,今天他终于明白了。没错,在老江暗刺凌榛时,他们都成了摆设,发誓为大校效忠的诺言差点成了贻笑大方的玩笑,那个时候是布拉格没有让他们蒙尘,在他差点被自己的军刀扎穿眼窝刺入颅内的一刻,还是布拉格救了他一命。他是一个固执木讷的人,不会像其他同伴讥讽布拉格,也不会墙头草似的随意改变对一个人的看法,可是,在布拉格扯掉那在他们看来恶心的衬衫时,他惊呆了。布拉格的后背光滑如镜,而前胸上满是疤痕,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单是弹痕就有七个之多,真不知道他是如何逃命的。

如果按照一道疤记一次三等功,一颗子弹记一次二等功,打到要害部位记一次一等功的话,这个光头身上本应该挂满了勋章。

“啧啧,美女,功夫不错吗?不知床上的技术行不行?”

或许,只是因为他那不着调的样子让人轻视吧!大鲍扶着柱子站起来,道了声谢,跑去支援弟弟。

看到大鲍走了,布拉格淫荡的眼神也沉淀下来,“对于一个失明的女人,能练成这样的功夫需要多大的艰苦,恐怕连我们这些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男人都做不到,你能做到,我很佩服!”

“用不着你佩服,把命留下就行!”

霓蓝再次出手,比刚才警惕了许多,只是第一次接触,她便知道这个吊儿郎当的痞男才是高手,如果单凭手刀技巧,只会被她粘死,还是用那招吧?

打定了主意的霓蓝,探手深入怀中,几声微微咬合的响动,再伸出手,右手手指尖出现了五只冰爪,弹腿扫开布拉格撩向腿部的刀锋,霓蓝以快打快,迅速以守转攻,锁布拉格的咽喉,如果这一抓抓上,毋庸置疑,整个喉结连带气管都能扒下来。

布拉格以前所未有地专注凝视着冰爪运行的轨迹,立马横刀,卡在霓蓝手指腹处,一转刀背,咔嚓一声,将五枚冰爪剃掉,接着刀锋横摆,银色刀刃就像打了一道闪电,斜刺向蒙着面纱的脸蛋。霓蓝再一次用出了身体术,又一次在间不容发之际避开了致命一击,但是躲开了脸,却始终躲不开发箍,随着嘶啦裂帛之音,发箍被军刀划开口子,撕成两半,霓蓝一头淡金色的卷发如瀑散落,直垂腰际。

“呦,是外国妞啊?中文说得相当好!”

霓蓝惊呼一声,抽身飞退。

布拉格如附骨之蛆,阴测测道:“别急着走啊,还没上床呢,妞!”

眼看就要追上,布拉格见那两串掉在耳珠上的凤凰耳环颤了颤,心下暗笑:想玩诈败的伎俩,多跟罗成学学回马枪吧,至少做得像点!

果然,在追到两个身位的一刻,霓蓝蓦然转身,疾走急停静如水波般写意自由,一双闪亮的眼睛光华闪动,左手反手持刀,轻道:“十字大红心!”

她的口音很柔和,在这等动辄身死的时候不起半点杀意,宛如一幕青山碧水间诗韵飘香,又似古寺间袅袅梵唱抛却世俗,布拉格心知不好,立刻咬破舌尖,强自凝神,“妞,差点让你得手!”

布拉格挥刀去格挡,谁知霓蓝手中的刀似有了灵魂,就那么一下如游鱼滑开他最自信的粘刀,横着划向他的心窝。,

“哈哈,美人,不是在开玩笑吧!这种距离最多是皮外伤……”

就在布拉格准备让已满是创伤的前身再多添一道伤疤,而凭借长了十几公分手臂割断她纤细脖子的时候,面前霓蓝的身影忽然模糊了,只觉得背后一阵纵向的疾风贴着左右肩胛急飙而上……

那一刻,他脑海里回想起,布拉格广场钟楼的声音。

七年前的某一天,在布拉格刀匠大师赫尔摩奇手下刀技略有小成的他接到昔日上司凌榛的邀请,准备动身返回国内的时候,赫尔摩奇拿出了一份记录着阴影实力排名的手抄版名录给他。

据说,那份名录是由阴影某个“秘结学派”编纂,分为正本和第一第二副本,所谓正本编纂是每个世纪末完成(1901~2000的名录是在两千年编纂),但是因为时代交织,加上人生命时间受限,自古以来,能两次出现在正本前五十位的名字凤毛麟角,于是为了更加权威,诞生了第一副本(世纪初记录,每二十年补充修订),为的就是给没有机会经历时代交接的高手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可自从阴影之间势力纠葛越来越明显,死伤之数大增后,第一副本的精确度逐渐降低,所以秘结学派花费极大精力编纂出第二副本,也称为“年浮动本”,意为每年都会修正。

三版之中,正本是最具传奇色彩的,因为这份名录横跨了一百年,可想而知,一个站在一百年末尾的人很难与几十年前甚至百年前的人物照面,那么凭什么决定是否超越或者不及呢?只能靠一些数据比较,虽然不免有些偏颇出入,但仍具有很高的价值,也是最能反应时间历程的标志。

第一百零五章 阴影千年新名录

三版之中,正本是最具传奇色彩的,因为这份名录横跨了一百年,可想而知,一个站在一百年末尾的人很难与几十年前甚至百年前的人物照面,那么凭什么决定是否超越或者不及呢?只能靠一些数据比较,虽然不免有些偏颇出入,但仍具有很高的价值,也是最能反应时间历程的标志。

至于第一副本,是非常玄妙的,很多武道家都以不能登上正本名录遗憾(齐藤原,日本武道家,生于1954,卒于2002,在两千年的正本名单中,排名五十一,因差一名未能跻身百年正本,很显然,他难以活到下个世纪末放榜,而且齐藤原身患重疾,于1999年病危过一次,但是因为有了第一副本,齐藤原在死之前终于得以欣慰,至少在他心里将毕生献给武道并非竹篮打水),正是因为此,副本的受关注度相当高。

而第二副本,则有了一层更深的意味……

这份名录价值连城,秘结学派只卖出手抄版,就算最便宜的正本手抄版的报价都要超过一千万欧元,纵使这样,买者仍是趋之若鹜。

一来,这是荣耀的象征,那些自问不凡的人都想看看自己在什么位置。二来,某些组织为了辨清实力分布,避免惹祸上身,不得不购买。

他没想到赫尔摩奇竟然有一套完整名录,于是在三版中兴奋地寻找着老师的名字,在正本中,已是七十二岁的赫尔摩奇排在三十九位,第一副本中,略上。第二副本,略下。

因为老师的成绩斐然,他很高兴,但是他却没有理解赫尔摩奇的深意,赫尔摩奇并非是炫耀,而是指点这个来自东方的学生什么人是碰不得的,什么人是见到必须避开的,尤其是第二副本,最具参考价值。

排在第二副本头名的,被人尊称为帝王加纳,真名不详,出生地出生年月不详,见过他的人,基本都死了,所以有关帝王加纳的传闻最多也是最令人噤若寒蝉的。

最可怕的是,帝王加纳居然是三榜第一,而据秘结学派越估,此人不会超过五十岁,也就是说,出生在1960年左右,以这样的晚出生的劣势,竟然能排在正本第一,可想而知实力是如何超群。不过很可惜,由于见证人极少,帝王加纳的招数无人所知。

赫尔摩奇自言,如果自己碰到帝王加纳,大概连五招都撑不过。从此,这个名字根深蒂固地印入他的心底。

排在第二副本次席的,依旧名字不详。但阴影之中上位者都知道此人代号为Z,因为总是带着面具而且行事低调,年纪性别相貌统统不详,这点与帝王加纳类似。Z鲜有与人交手的记录,但是凭借他一手创立的阴影第一大公开组织基纽特种学堂的地位,他足以荣登次席,很多很多人都希望,他能与帝王加纳一战,可惜一个天涯,一个海角,恐怕永生无戏。Z的精密招数繁多,为人所知的有基纽身体术,听闻另一项绝技“瞬秒”只教授过三人。

在副本第三位的是一个女人,具体姓氏没有,只知道叫沐风,一生在西藏修行禅理,唯一一次有记录的出手,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与帝王加纳在红山讲经阁一战,据说六十招不敌,但因为禅理令帝王加纳折服,得以生还,从此不再言语,也没有再踏出红山的。她同时位列正本第四。沐风招数是密宗大手印,而且善用一把短刃,为古代流传下来的玲珑匕,据说锋利度与鱼肠剑不相上下,专破硬功。

第二副本四席,正本第七,外号巫师。身份,巫师。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某郡人。以怪术闻名,毒药,解药,长生药,金丹,灵丹,回魂丹,什么都造,而且会诅咒,据传,多次坠机沉船事件与他的诅咒有关。因上个世纪末,基纽特种学堂尽启高手围剿不死而名声大噪。招数极为诡秘,传说有一招绝技叫做“百破”。

第二副本五席,代号为黑桃A。据说是玫瑰十字团现任血裔继承人,喜欢易容,样貌不详。身法以飘渺蜚声,堪称世界第一,此人曾被帝王加纳追慑了半个欧洲,最后在一座教堂里消失,至今影踪杳杳。

第二副本六席,正本第九,名叫潘神,也有人称之为潘多拉。Z最出色的学生,基纽学堂百年难得的奇才,综合成绩第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声名鹊起,逐步成为基纽高层之一。因与巫师一战,而奠定了阴影中的地位,但是由于那战甚为蹊跷,而同行的还有排名第十的夜鹰,却让巫师逃离升天,所以名次在巫师之下。有人说,如果没有帝王加纳的光环,以潘神的年纪达到如此高的造诣应当成为百年来最杰出的人物。潘神出身基纽,为Z学生,所以招数大体沿袭了基纽学堂特色,而且很有可能是继承秘术“瞬秒”的三人之一,另外一个自创绝招,名为“十字大红心”,十字大红心因为加入了梵音分神的迷幻术,极为诡异,而此人行事极为谨慎稳定,所以,至今无人知晓十字大红心真正奥义。

……

赫尔摩奇在他离开那天说,如果有一天不幸与副本中的人产生了利益冲突,如果不是非用死才能解决的问题,那么,选择逃走吧!那或许是唯一活命的机会。

布拉格从来不是一个热爱战斗的人,相反受了多次重伤的他更加觉得享受生命的重要,而且老师的叮咛一直铭记在心,所以有几次能与第二副本名录上的高手相遇的机会都被他主动放掉了,然而,七年后的今天,当一阵扰乱心绪的梵音刺入大脑神经,心口位置出现一道横向红色血线的时候,他不禁感叹命运弄人,原来潘神是个女人。

真是应了盛世年华小金鱼的一句话——为X生,为X死,为X奋斗一辈子,吃X亏,上X当,最终死在X身上。

冰冷的寒气迫体而至,甚至身上的汗毛都有感应,全部立了起来,布拉格尽了最大努力向前弹出,耳中只听到一声“吱呀”矬响,便失去了直觉。

第一百零六章 师徒

霓蓝这一刀本是拼尽了全力。

当年在基纽学堂中她因为失明的缘故,被很多人排斥,最适合女人的狙击术她无法练习,就在心灰意赖的时候,遇到了基纽高层幕僚潘神讲解身体术运用技巧。兴许是失明的人耳力非常敏慧的缘故吧,她在潘神大人的口音里听出了一种非常不同的韵味。

潘神的天资卓绝众所周之,与她同期的众多学员都将潘神当作心中的目标和崇拜的偶像,不停追逐,希冀有一天能够赶超。

因为自卑以及其他女学员讥诮的关系,她一直认为那些人敬仰的潘神既然站在光环之中,一定看不起自己,所以每当潘神出现在她所在的地方,她总会进而远之。她是怕,怕报着满腔希望后再度失望。

但当那个午后,意外听到他清雅的嗓音和略微哀伤的语调后,她想,这位大人也许有一颗怜悯的心。终于,在思索了几个夜晚后,她鼓足了勇气。某天,潘神在图书馆翻阅资料时,她怯懦地说出了请求。

“指导我技巧吧,潘神大人!”

“不要叫什么大人了,如果你信任我,叫我一声老师,我就很高兴了!”

“老师……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的!”

那一年,她十六岁,有着知恩图报的单纯心思,虽然对方只是笑笑,并没有从她这里索取任何东西。那一年,她有了一个不再是代号的名字,霓蓝。

五年后,凭借比别人艰苦好多倍的努力和不能为潘神荣耀摸黑的信念,霓蓝成功掌握了基纽三大身体术中最基础的重力掌控点,而且作为潘神唯一的弟子,这位老师将自己的绝技“十字大红心”传授给了她。

可惜,在四年前,潘神莫名失踪,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消失在维也纳。基纽学堂迅速作出反应,Z亲赴欧洲,追摄他的行踪,不过如此广袤的大陆上一个人要蓄意隐藏,极难发现,况且还是基纽中心算第一的潘神。返回落基山总部的当天,Z发下手谕,不惜一切代价清洗潘神。

昔日那个为少年少女们传颂的名字再也没有谁敢冒然提起,而霓蓝就像一副留了灵魂躯壳,为了麻痹自己,也为了有一天能再见到他,将所有的时间用来学习中文和十字大红心。再后来,基纽内部发生了情报处高管“菲罗娜”泄密事件。她担心有人会拿她威胁潘神,于是心甘情愿地接手了一个卧底任务——做美国一个大公司高层人士的情人。

两年一晃而逝,许多事情都改变了,她不敢也不期望带着不洁的身子能再见老师,然而,就在前几日,那位高管人士在众多非议下要娶一个盲女为妻,而基纽总堂主事也转达了Z的默许时,他接到了一个噩耗——潘神已死。

她的地位没有资格了解到这个消息的来源方式,起初甚至怀疑这又是Z的一次烟雾弹,像两年前放出消息处决菲罗娜一样,不同的是,她的确不知道老师现在的所在,就这样,怀着希望和忐忑,她在婚礼前一天离开了佛罗里达,返回落基山。

当知道连夜鹰在内的基纽高手被调回了总部,次日赶往中国东江的时候,她的心一下子死了。

那晚,她在老师曾经卧室的门前,跪了一晚,第二天便随着夜鹰来到东江。对于是谁杀掉了潘神,夜鹰缄默不语,纵使在真正有眼力的人看来,如今的夜鹰已经追上了当年的潘神,但是谁能担保这次行动能稳操胜券?

就在这个档口,又横生枝节,接到安插在苍鹰特种大队代号“沙鸥”的暗桩,发来信息,告诉他们在帝王加纳手下逃跑的凌榛就在一两天之内将会到东江,请求援助。

于是,作为总指挥的夜鹰让普顿牵头,冰人和她协助,组织这次行动。

意料不到的是,沙鸥竟然被发觉,那个阴阳怪气的男人又缠住了她,万不得已之下,她第一次在对战中用出了老师所教授的十字大红心,可就在纵向血线将要完成的刹那,一柄刀后发先至绞在她的刀刃上,接着,对方出手将布拉格打昏,抽身便走。

“当啷!”

霓蓝的手中的短刀失手脱落。

多年前的回忆波澜汹涌地冲溃了理智的堤坝——

“霓蓝,我教你的这招名为十字大红心,算是我的一点私藏吧!”

“老师,我的眼睛……”

“正是因为你的眼睛看不到,所以精神力更容易集中!十字大红心分为两步,第一步简单说就是迷幻术,第二步,是刀法,我现在做一次,你听着……”

他的声音就像风一样轻,雨一样凉,仿佛带自己回到了幼年时的农场,小小的马驹,矮矮的青草,骑在马上感受风的自由。接着,左胸口便感受到横向划过的微痛,还没来得及反应,后侧肩胛下不分先后传来竖向的微痛,一刹那,心脏仿若受到了重击忽然跳停,身体不受控制地仰面栽倒,幸好,后背被他托住。

“刚才我用的只是手指,而且留了四成的力,假如是刀的话,即便对手穿着防弹衣,也免不了身死!好了,从今天开始,你先学习梵音分神的第一步,至于能到什么成就,只能看你的悟性了!”

她红着脸,垂着头,虽然知道自己看不见,但还是不敢触碰他的目光,捂着胸口,她轻轻问了句:“老师,这个是不是很厉害?”

“当然!”一贯谦逊的潘神,难得地豪迈道:“就算帝王加纳在此,如果不知道手法,也休想阻止我解决目标,呵呵,不过被他近身,我同时也会身死!”

……

“老师——”

一瞬间,眼泪夺眶而出。她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哭过,就算被那个大公司的高管夺了初夜的那一晚,她也没有因为委屈掉半滴泪,可是这一刻,她实在控制不住,朝着衣袂风动声传来的方向追去。

“老师!”

终于在一个静谧的环境中,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霓蓝听着自己的声音在空间里回荡,瑟瑟发抖。

她伸手勾掉面纱,掩不住欣喜地扑了过去,可来到他的身前,微微抬起的手臂又蓦然垂落了,她已经不配在拥抱昔日的恩师了,已经不配了。

霓蓝双膝一软,跪在对方面前,死死咬着唇忍住酸涩的眼泪,轻轻唤了声:“潘神大人!”

夏夜之没有说话,借着雨后初霁的一丝朦胧月色,细细地打量着面前女孩的脸,如今,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吧,比起当年清丽了许多,同时也淡漠了许多,如果当初能料想到今天的一切,他一定不会教她任何东西,不如跟随斯卡罗布林导师做些学问,哪怕是嫁给一个大学生也好。

可惜,已经不能由他重新选择了。

夏夜之轻叹了口气,将她拉起,“你的老师已经死了

第一百零七章 味道

霓蓝轻轻攥着夏夜之温暖的手掌,抬起了脸,明明知道自己看不到,但她还是想望一望他,每个女孩子心目中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青涩记忆,历经了时间的流逝,世俗的蒙尘,这些沉淀的记忆可能会随之褪色,但是永远散发着最醇和最馨香的味道。在她其后的岁月或许一帆风顺,或许充斥着灰色的苍凉,或许只如几十亿分之一的普通人平平淡淡度过一生,但是在偶然的午夜梦回,在偶然的温言浅笑间,她总会怔一怔,为那些回忆依旧是自己来过世间的见证而欣慰。

霓蓝能感觉到自己眼中的雾气,在老师不告而别的那一天,她已经料想到这样的结局,但是只要他活着,健康的活着,那么哪怕他不愿再与自己相识,又有什么关系?

因为九年前的那一晚,她已将灵魂交付与他。

这两年间,那位富翁对她确实很好,他甚至说,不管你爱不爱我,只要嫁给我,我就会伴你到老。

每一次,她都笑。

好奇她中文说得很流利的男人也笑,想着用最优渥的生活为她黑暗的世界带来光明。

但是,男人却从来不知道霓蓝温柔笑靥的背后藏着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知道并将永远埋藏下去的秘密。

其实,那并不是一段世俗的爱慕,也不属于肉体间该有的历程,那只是一个梦,一个属于她值得她用灵魂守护的梦。

早在许多年前,星夜当空,蔷薇幽幽的静谧庭院之中,这个梦就开始。

当然,她也想过这样会不会对甘愿娶一个盲女的好男人不公平?

不过,想着想着她自己也释然了。没有办法,谁让他来的这么晚呢?

又是一个散发泥土清香的夜晚,她闻到了淡淡的汗味,曾经有过一次,她偷偷地抱着的老师的衣服去洗,生怕别人分享了什么似的走到僻静的角落,有些傻气地捧着衬衫凑在鼻子前,因为看不见,所以她更加珍惜其他的感官,他的声音,还有他的味道。学堂里的女学员在沐浴时偶尔提起男人身上的汗味时,都会或矜持或表现高傲嗤之以鼻,可在角落里的她却独自享受着心底的小快乐,暗暗地默念一句,你们不懂而已。其实,她自己也不懂那有什么好闻的。

许久之后,当庭院中没有那个身影的岁月里,她时常会坐在露天的水池边,静静发呆,而那些充满汗味的男学员擦身而过的时候,鼻端却再也没有那样令她魂牵梦绕,令她怀着小小兴奋,小小忐忑的味道。

或许,好闻的不是汗味,而是思念的味道。

所以,时光荏苒,岁月葳蕤的多年后,在杂尘微漾的空气里再次闻到汗水的味道,霓蓝笑了。

她指尖在夏夜之手背上轻快地按了按,脱出他温和的手掌,“我知道了,谢谢!”

没有过多纠缠,没有锲而不舍地追问,只说了几个字。

聪慧有时候就是这样,并不是只有用眼睛才能表现出来。

夏夜之看到霓蓝重新将面纱勾上,退后两步转身,有些单薄的身影一如当年,心下不觉柔软,道:“稍等,他有几句话托我转告你!”

“请说!”

“那个男人身份很干净,生活态度也很正统,虽然有一些木讷,但应该是一个靠得住的伴侣!还有……”

“老师……老师去看过我?可他为什么不……”霓蓝身子颤了颤,斜倚在墙壁上,潮湿的墙壁传来一阵阵沁凉的感觉,却又那么温暖。

夏夜之顿了下,有些话本不想说,怕她有什么负累,但是也许此地一别,以后恐怕很难再有机会相见,所以沉吟了片刻,还是将埋藏在心中的事情说了出来:“潘神一年前曾经给Z先生写过一封信,做了个交易……他相信以Z先生的为人既然出口许诺,大概不会反悔,所以,你其实已经自由了!你的老师,希望你……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那么就离开基纽吧!”

一层湿漉漉的东西,又漫上了眼窝,霓蓝感觉鼻腔酸涩。

是的,按照基纽的规定,组织成员从进入基纽的那一天起,一生都会烙上基纽标志,如果没有得到Z先生的批准,擅自脱离,将会被清洗。

以她卑微的身份,根本没有可能与Z先生接触,任何请求都是经由直属上司转到部门主管再转到主事那里,由主事审核定夺后,才有可能呈递到Z先生手中。得到Z先生的批准是一项极难的事,所以,至今也没有听说过谁脱离组织,而就在前不久,极其意外地得到了Z先生的批复,准许她与那位商人结婚。而且,条件并不苛刻,只要求她保守基纽的秘密。

那天,她真以为是自己的幸运,原来……

“嗯,我记得了!”

泪水不知不觉顺着脸颊流了下去,霓蓝吸了口气,从牙缝里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

“差点忘了,还有一件事!不知道你还有印象没有,他曾经送给你一本盲文版的海伦凯勒自传……”

“记得,记得!我怎么会忘记!”霓蓝生怕他误会,忍不住哽咽道:“那是我十八岁成年礼,老师送给我的,他还说,希望我像海伦凯勒一样,坚强,乐观!”

“那就好了!”

夏夜之轻轻笑了一声,“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页的夹层里,他黏了一张羊皮卡片,上面有一个以你名字在苏黎世银行开的账号!钱没有多少,但应该足够你的眼睛接受美国最好的手术治疗,希望你有机会重新见到光明!他死之前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你,不知道今天算不算晚,如果有可能,呵呵……就把这个小礼物当作他不辞而别的道歉吧!有一位朋友曾经告诉他,要忘记背后,努力向前。作为老师,我想这个就是他最后想对你说的话!你也能做到,是吧?”

“……”

霓蓝捂着嘴,用力地点了点头。

“能做为老师的女学生,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这几年,我学会了中文,有机会接触到他出生地的文化,他卧室里的每一本书我都读过了。我相信,人有来世!所以……请您将我的请求转告,来世,让我再当一次老师的学生,如果他不嫌弃的话,我还要附加一个小小的祈求——只希望时间可以比这次更久一些!”

第一百零八章 企

在纽学堂严密性其实在于这些学员的身世,如果一个人拥有复杂的亲缘关系,他的身份很难保密,这就是基纽学堂的成员多是孤儿的原因,这些孤儿有的是因为灾难丧失亲人,有的是因为战争家破人亡。

霓蓝属于前者。

夏夜之曾听霓蓝提起过,她的家乡是在苏格兰北部的一个田园小镇,五岁的那年一个秋天的晚上,一场大火从马棚燃烧,借着风力,很快就吞噬了他们所住的别墅,母亲当场被浓烟熏死,父亲为了救她,被一根倒塌的横梁砸中,最后没能逃出来。

在邻居的帮助下,大火最终被扑灭,可是霓蓝的眼睛也在灼热的火焰中落下了残疾,起初一个多月的时间还能辨清事物,但是这样的情况没坚持多久,她便彻底失明。

恰好基纽学堂派在欧洲的密探路过这个小镇,便将孤苦无依的霓蓝带回了落基山。

像这样的例子并非唯一,每一个人的故事拿出来,都可以令没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普通人百转千回。所以,当潘神那晚在图书馆碰到霓蓝的虔诚求助,心里动了恻隐之心,答应了以老师名义传授她技巧。

渐渐地,霓蓝身上优秀品质吸引了他,特别是霓蓝的执著和乐观,总像一颗闪烁在无尽黑暗中的明星。在她十八岁那年,他开始通过执行任务中的手段秘密在为她开的账号上存钱,为了避开基纽学堂的探子,钱只能以很小的幅度转移,就这样,在四年前他动身去维也纳前终于凑够了三百万。

维也纳的事改变了他太多,以至于令他生出极大的勇气叛出了基纽,那一天他知道自己很难有机会教霓蓝的什么,他更不能带着她一起亡命天涯,所以他一直再找机会将那笔钱交给她.

今天,他总算了却了一桩心事,尽管时间是晚了一些。

夏夜之长出了口气,可就在这一瞬间,她看见吊在霓蓝耳珠之上的凤凰耳坠轻微震颤起来,几乎同时,霓蓝倏地回头,朝他喊了一声:“小心!”

在她提醒之前,夏夜之已然听到身后有东西飞来,右手军刀在五点钟方向疾劈而下,叮得一声脆响,刀尖划开了背后射来之物,刹那,一股特别馥郁的烟雾漫出。

在基纽中,他们曾经学过一门叫做“毒”的课程,当世百种奇毒,无一不是带着馥郁的味道,除了几类典型的化学试剂外,真正无色无味的毒药根本不可能靠嗅觉致人死地。

这门课程,他拿到A减,不过但凡有记载的毒药,他都印在脑子里,为的就是以防万一,然而当这股介于玫瑰和丁香之间的味道散发出来时,他脑中的资料竟然一时对不上号。

心中暗叫一声糟糕,夏夜之刹那闭住了口鼻,向后飞退,脚刚一粘地,就像是灌了铅一般,再想挪动半分都做不到。

满口满鼻都是滑腻的味道,几秒功夫,自脚底到颈椎位置就像用一根钉子穿起来似的,再也无法动弹。

“你快走!”霓蓝侧耳倾听着声音,可令她又急又惊的是,只能听到夏夜之粗重的呼吸声,却听不见他的脚步。

“快走呀!”

“走?哼,走不了了!”

一声重重的鼻音响起。

“普顿!”

霓蓝浑身一颤,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这个声音她十分熟悉,是普顿,这次行动的指挥,夜鹰最得力的助手。在基纽学堂中评分为四星,仅次于四星半的夜鹰和五星潘神。

“霓蓝,你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至少该称呼我一声普顿大人吧?我知道,我知道,在基纽里你只称呼过叛逆潘神为大人,这个我听说过。难不成,你今天准备步你那位崇拜者的后尘,与整个基纽作对吗?”

基纽学堂成员众多,分工复杂,普顿并非新人,甚至比霓蓝进入基纽的时间都要早,但是因为他是西伯利亚人,对整个西伯利亚地区环境极为熟悉,所以被主事任命为密探,潜伏在那片广袤的地区,一年多前,被调回总部,升任夜鹰副手。

早在十几年前,他就听说了潘神的名讳,在他心中对那个被称为百年难遇的奇才一直是三分敬畏,七分不服,然而两千年时当阴影大名录一出来,他才发现自己的排名与潘神相差了那么多,可惜由于身份和保密性,他与潘神只是神交。

一年多前,他成为夜鹰助手的第一件事,就是提出了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潘神为什么叛出基纽?

夜鹰回答,不知道。要是有人知道,那么只有Z先生。

第二个问题,潘神为什么能被评为五星?

夜鹰回答,几次最艰难的任务都是他亲手拿下来的,包括当年在撒哈拉以南某郡对阵巫师。

夜鹰的评价就如他的人一样不着丝毫感情,凡事必从零感性的角度分析,尽管基纽高层普遍认为经过怪才艾尔卡洛斯“灭杀精神法”改造后的夜鹰已经超越了当年巅峰状态的潘神,但是在他自己看来,潘神的最大威胁远不是他的实力表现的那样。

于是普顿就此追问,潘神的杀招是什么?

夜鹰说,潘神和他同期生,接受的技巧训练大同小异,除了基纽身体术,基本格斗术外,都学会了Z先生的绝学“瞬秒”,这一招是专门对付帝王加纳和黑桃A公爵的最后底牌,除此而外,潘神依靠领悟,修成了十字大红心。

听了夜鹰由衷评价,普顿很好奇,既然十字大红心分为两步,第一招梵音分神又是关键,为何不依靠内置耳塞阻隔声音?

如果十字大红心这么好破的话,为何有那么多人败在他的手下?再说,谁知道站在前面的人就是潘神,难道一直准备两个内置耳塞?如果你对十字大红心有兴趣,可以去找一个叫做霓蓝的人,只要你有办法撬开她的嘴,你可以了解到更多。

不过,纵使你了解了红心大十字的奥义,也未必能如何,毕竟,潘神所有的底牌是不是仅限于此,谁也不知道!

这是夜鹰的最后的回答。

人总有攀比心理,所以当普顿知道霓蓝曾是潘神在基纽唯一的女徒之后,千方百计窥探,可惜最终没有得逞。

今夜,他提议让霓蓝来这边伏击深海凤凰,其中最大的目的就是想暗中偷窥,摸出十字大红心的奥义,没想到横生枝节,在关键时候,竟然被这个年轻人打断。

“霓蓝,我原本以为你是为了替你的老师报仇而来到东江,没想到来到这居然是因为一个情人,要让潘神大人灵魂知道你做这件事,不知会怎么想?”

霓蓝内心被痛搅动,但她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意气用事,普顿来到基纽的时候,老师已经离开许久,肯定不知道老师的长相,唯一拥有照片记录的地方就是情报处,而情报处作为基纽心脏,又被Z严令禁止僭越,以他的资历当然不可能知道。

只要想办法搞到解药,一定要弄到!

第一百零九章 巫师百破

借着从窗口溢入的朦胧月色,普顿细审着她清丽的脸颊,暗忖果真是个尤物,可以想像潘神当年是多么快活,那个时代,她还是少女吧,一切都是新的,一定什么都肯做。

“霓蓝,我很想知道你成了潘神的人之后,再让另一个男人享受你的身体,这算不算是对潘神前辈的侮辱?听说他可是连自己最好的东西都教给你了……”

普顿开始继续攻心,这是他最擅长的。就连以守口如瓶蜚声遐迩的中情局特工也逃不出他的手段。

“我没有!”霓蓝用力甩着头,两行清泪扑簌落下。

“我明白你不愿意承认,是啊,换作我也不愿意!假如我是潘神前辈,即便离开了基纽也会想办法去看看我的女徒,看看她生活的好不好?可是,当我看到的不是一个如我念她那样思念我的女徒,而是脱光衣服,让男人进入她的身体……”

“普顿,住口!你配和潘神大人相比吗?”

霓蓝一挥刀尖指着普顿,这样的举措已经超越了基纽铁律,如果没有主事的手谕,这样的举动就是僭越,轻则割掉手筋脚筋,重则必诛。

“也对,也对,我与潘神前辈自然不可相比,为了钱和优越生活曲意逢迎,抛却恩情和信念的女人,我一定对她恨之入骨,何况潘神前辈,我想他死也不会愿意再见你一面!”

“住口,住口!”

凌蓝虚弱地依着墙壁,泪水纵流而下,她明明知道普顿是在挑衅,但是从普顿嘴里吐出的每一句话就像刀子一样剜着她的心,很痛,很痛。霓蓝狠狠砸着墙壁,白皙的拳头上鲜血淋漓,她在惩罚自己,只有痛才能洗却心中的愧疚。

“好了,好了,霓蓝,我说出这种话可能有些刺耳,但是你不明白我的深意吗?”普顿摊着手,一脸怅然若失,“你是我的姐妹,兄弟,我是不想看到你堕落,我理解你在情感上的需求,好吧,我将这小子杀了,今天的事就当没有发生过,你依旧是霓蓝,你依旧心中只有潘神前辈,好吧!”

普顿说着,向夏夜之走去,他脚步很慢,很有节律,踩在地面上发出“嗒嗒”的响声。

夏夜之心如明镜,知道夜鹰的这个助手是要从心理上击溃霓蓝,他根本不可能放过她,如果他通融了,以夜鹰的性子一定会把他杀了。

“走!”

夏夜之脖颈就像灌了铅一样,根本无法扭动,哪怕分毫,这种毒麻痹性实在太过巨大,远胜当年巫师所用的“迷迭香”,他试着加快心脏供血,加速血流,冲开束缚,但是尝试了三次都无法做到,反而,心脏就想要炸裂一般,绞痛难忍。

“听到我的话没有,快走!”

“嘿,还真是情真意切,让人感动!可惜年轻人,你喜欢错了人,她可是基纽的霓蓝,你不过是被利用罢了!好吧,马上我给你个痛快,只需要十秒钟,你的大脑会被我手中匕首切开,你可以用这段时间缅怀一下美女身体的味道……”

就在普顿抬手的一刹那,霓蓝向前抢了几步,失声道:“不,不要,普顿,我求你放过他!我接受任何处罚!”

普顿脸上闪过一丝意外的表情,长吁了口气,尖刻的语调缓和下来:“霓蓝,真的没想到,你居然动了感情,你难道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吗?基纽的铁律可是……哎,这样值得么?”

霓蓝似乎想到了什么,温暖地笑笑,“值得!就像你效忠夜鹰一样,值得吗?”

半晌。

普顿无奈地笑了:“好!因为这两个字,我答应你放过你的情人!”

普顿从怀里拿出一包解药,“但是,承担这么大的风险,我必须有回报!这样,你将十字大红心的奥义告诉我……当然,我不是强迫你,只是做一个交易,至于是否同意,就要看你自己的!”

霓蓝的修得尖尖的指甲嵌入手掌的肌肤里,默默垂下了头,听到潘神第三次命令她逃走,这几年所有的委屈全部化为了烟尘:是啊,以您那些年毫不藏私的悉心教导,我又如何摆脱不了普顿呢,可是我走了,您呢?您会被夜鹰活活折磨死的!

内心挣扎了片刻,霓蓝再抬起脸的时候,轻轻点了点头:“好,我交易!”

听着她的脚步,夏夜之心中一沉,声音随即冰冷下来:“霓蓝,你站住,听完我最后一句话!”

霓蓝怔了怔,在落后夏夜之半个身位的地方脚步戛然而止,这是第一次老师用这么冷漠的声音对她说话,就算在当年自己最笨拙,每个动作都要他教百次以上的时候,他都没有一点不耐烦,没有一点冷漠过。

此时全身的血液已经停止了,如果此刻有一种叫做心电图的东西连接到他的身上,那么几乎会令人惊愕地呈现出一条直线,由起搏点,心房,心室相继兴奋产生的生命标准迹象完全在他身体里消失。

阴影里有很多事其实都是旁人想知道却无从知道的,就像帝王加纳和沐风当年的一战,秘结学派寥寥几笔的描述可能只是皮毛,可能很是牵强,除了当时有限几人外,谁也不知道那是怎么一番惊心动魄;就像当年帝王加纳追摄A公爵大半个欧洲,最后那位据说身体速度已经变态到看不清影子境界的神秘人莫名消失在一座小教堂中的时候,该是什么样的匪夷所思?

同样,人们都想知道,在撒哈拉以南某郡,潘神与巫师的蹊跷一战,包括配合潘神行动的夜鹰。但是那一战真正的秘密却只有两个人知道。

一个是巫师。

另一个就是他。

阴影里大多数人都觉得基纽学员就是杀手的另一种称呼,可是在他心中从来没有一刻这样认为。他们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忍受着精神煎熬,为的既不是金钱地位,也不是恩怨情仇,甚至不是荣耀,世界上有这样的杀手吗?他们为的只有崇高的理想,为此就算出卖灵魂也在所不惜。但是,Z先生的许多决定他并非没有质疑,就拿Z发下手谕要围剿巫师来说,他一直觉得理由不充分。,

第一,巫师没有罪大恶极,一些神神叨叨的传说不过是牵强附会;第二,巫师从没有阻挠过基纽学堂的计划。

那么,为什么要围剿他?只为了几种他不肯交出的药物配方?

所以,当他遇见那个长相颇为滑稽,性子带着大半古怪天真的老头时,他最终违背的Z的意志没有下杀手。毕竟夜鹰眼力也是一等一,在夜鹰面前他自然不能做得太假,幸好,巫师以古灵精怪的术法而声明卓著,他也就是靠着这一点,佯装受了禁制,骗开的夜鹰,放走了巫师。

巫师天生就不是一个杀戮者,死在他手下的很多都是疾病缠身,抱着最后一丝希冀而吃了他配得药撒手人寰的病人,这一切被讹传成了一个杀人魔王的传说。

巫师对于他手下留情很是感激,于是将此生一大绝学——百破,传授给了他。

巫师善用毒,其中广义的毒又分为迷幻性毒,和破坏性毒。所谓迷幻性毒就是可以使神经不能支配或者只能部分支配肌体行动的药物,例如麻醉药。这种药物一旦入体,神经元将不能传到感觉,让人体如同植物。阴影许多高手其实并不怕这种毒,这种毒完全可以通过加快血液流动,促进新陈代谢的方法来解决。真正可怕的破坏性的毒,例如眼镜蛇毒药提取的液体。这类药直接破坏体内组织,致人体死亡。

善于用毒的人往往对毒药甚是敬畏,巫师有些怕死,也害怕常在河边走,会有湿鞋的一天,于是凭借先人留下的巫术经过自己的改造优化,发明了一门术,叫做“百破”。

百破的意思就是在中了破坏性毒后,通过阻止心脏供血降低生理机能,将毒素活性降低,压迫至毛细血管壁,然后再经由瞬间爆炸力的心跳将限制的血液排出,这样产生的电位差就会像鞭炮一样在毛细血管内炸响,最终由渗血的方式彻底排毒。

但凡违逆造物主意愿的术都是极难修成的,巫师用了三十多年,都不敢跨过最后一步。因为他没有把握在心脏骤然停顿后再短暂一瞬间承受超乎二十倍的力量足以令心脏爆裂的搏动,连百分之三十的把握也没有。

巫师将这套理论倾囊相授,就是希望自己一生的心血不要白费。而且,在百破之后,他还有一个更加宏伟的境界设想,那个境界叫做涅槃。

这个理论的基础点在于,世上的一切东西都有迷幻效应,会对精神产生或轻或重地催眠。比如,当一个男人看到美女之后,本能的雄性荷尔蒙就会分泌,进而出现亢奋,幻想的状态。当到达涅槃境界,就能完全依靠生理性的改造戳穿催眠的本质。

那个时候,A公爵的诡谲身法或许也就成了单纯的速度,而对帝王加纳慑心的恐惧也会消弭,成为了真正靠力量和修为较量。

带着这样的秘密,潘神离开了非洲,开始了修行。可想到与做到的差距实在并非一点点,别提涅槃,就算是百破这第一步,他已是举步维艰。用了三年时间,他才学会了改变生理机能,令心脏减缓至濒死状态,但是同巫师一样,对于最后一步,他心生畏惧。

几个月前,从拉萨红山别院拜会沐风之后,他辗转而下,那晚又一次尝试冲击百破境界,他感觉身体状态十分不错,达到了那些年前所未有的高度,几乎有八成把握可以跨过这一道坎,但是谁能想得到,就在最后关键时刻,被意外偷袭,靠着最后一口未断之气,他跳进了拉萨河……

如今,以现有的身体状态,他又能跨过这道砍吗?

或者说,当一个奇迹发生之后,还会有另一个奇迹吗?

第一百一十章 自私

在基纽许多学员印象中,潘神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强者,事实上,一切如鱼饮水,只是冷暖自知。

既然没有五成以上的把握,何苦要多连累一个人,一个陪伴了他五年之久的女孩。

人非草木,又岂能无情,他不是夜鹰,做不到所有事情都朝着有利于自身和基纽的方向引导。

霓蓝虽然失明,但是凤凰耳坠完全能帮她找到了空间定位,只不过属于没有图像的眼睛。以刚才她和布拉格交手时的情况来看,假如自己在为她牵制住普顿,她脱身不成问题。

以这个叫普顿的人能做到夜鹰的副手而且被认可,城府深浅,略见一斑。他一旦从霓蓝口中套出十字大红心的秘密,为了不让夜鹰知道,他必会杀人灭口。退一步说,万一自己最后的冲击无法成功,就算不死,也会重伤,霓蓝如果还要偏执地带自己一起离开,那两个人互相拖累,跟死没有什么分别。

作为无数次行动的总指挥,他需要考虑到许多结果,如今许多结果中最好的一个选择莫过于霓蓝不再理会任何事,返身离开。

想到这,他不得不严苛下来。

“霓蓝,多年来我可曾令你失望过?如果你连一次特例也找不出来,现在立刻转身离开!这点小事我足够应付,你不要多余,假如你还执意不听,那么你超过我的一刻,就是我和你恩断义绝之时,我一生都会记恨你!”

呵呵……

他终究是色厉内荏的人啊,连借口都是这样牵强。霓蓝按着起伏的胸口,轻轻地笑出了声。

是啊,五年里,您从没令我失望,哪怕仅有一次,相反您将全部的希望带给我。简单的一个后空翻动作,你重复过不下一千遍,却从不会厌烦,而我始终做不好,我的笨拙愚钝让您失望过很多次吧?

如果您连一次特例也找不出来,就不要赶我走了……

一阵湿漉漉的风吹过,将蒙在窗口的塑料布吹得猎猎作响,天空中被镶着银色乌云向着东边退去,露出皎洁的月弯,夏夜之紧闭双眸,面色惨白,连嘴唇之上也没有一丝颜色。普顿的观察细致入微,当发现这点不对,立刻道:“霓蓝,我给你五秒钟,要他生还是死,你一句话!”

“你别乱来,我交易!”霓蓝挥手打断了普顿。

那些年,你给我的都是背影,今天,也让我站在您身前一次吧!

默默念着这句话,霓蓝最终还是跨过了那一步。

而同一时刻,夏夜之将被束缚在某些地方,早已汹涌的血流放开。

咚——

咚——

咚——

仿佛巴黎圣母院的钟声一样响彻耳际,他只感觉到整个身体快要分裂开来一般,一团火在心口灼烧。

失败了!

还是失败了吗?

那边的声音变得忽近忽远。

“好,霓蓝,你这个选择很明智,我也为今后能留一条彼此再见的底线而欣慰,为了让你看出我的诚意,我将解药放在地上,你我保持相同的距离,当你将十字大红心的奥秘说出一半时,我退后三步,当你说完时,我转身离开,在这个距离我是不可能出尔反尔的!”

“别——信——他!给我走,走!”

夏夜之气若游丝,勉力吐出几个字。在静谧空间,却分外真切。

普顿眼中闪过一丝刻毒的目光,相反,声音极其柔和道:“霓蓝,这个年轻人表现出来的勇气至少值得你付出,刚才那番话我全部收回,说真的,我替你高兴,好了,现在将秘密说出来,快快了结此事,你我各自一方!”

“好!”

霓蓝挂着一丝笑意,“普顿,你听好了,十字大红心的秘密其实就是……”

“嗯?是,是什么?”

普顿忽然听到霓蓝的声音转低,喝道:“快说!”

然而,一声如风铃般悦耳的声音从她口中响起。

“十字大红心——”

普顿在西伯利亚生活了十五年,那十五年中,他不能和任何人说话,不能参与任何交际活动,不能碰女人,甚至连一次性的小姐都不能找,这个就是做密探的桎梏。

在那段非人的日子里,他是孤独的,寂寞的,前几年,他几次都处在崩溃的边缘,自杀的念头兴起了无数次,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他最怕的就是冬天的日子,在苍茫的雪原上,只有淡淡的星光和一串扭头看去无穷无尽的脚印,那个不是寂寞,而是死寂,比死亡还可怖的寂寞,仿若整个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

一年多钱,回答基纽总堂后,在夜鹰的建议下他立刻加入了艾尔卡洛斯博士的精神疗法,收效显著,特别这半年来,已经渐渐抛却了心理阴影。

然而,当霓蓝口中一串神秘的音律脱口而出的时候,那段如同九幽地狱的日子再一次身临其境,他甚至看得到身后有饥饿的雪狼靠着敏锐的嗅觉追逐自己,而前方没有尽头的世界像是迷宫一般,不停重复。

那一刻,他真想拿刀刺穿太阳穴一了百了。

幸好,胸前的痛楚及时唤回了他迷幻的神智,眼看左胸口的位置,衣衫已经横向被划开一道,他倏然暴喝道:“开枪,开枪!”

砰!

一声上了消音的沉闷出弹声骤然响起,同时,霓蓝持刀的右豹光迸溅。十几米外的一个角落,闪出一个人影,用流利的英语暗骂了一句。

本来那颗子弹可以她穿她的肺,可是普顿副指挥在她身前就跟木头一样一动不动,如果直接打肺腔,子弹在穿透她的身体后肯定会打中普顿的。不过打中手臂效果一样,她肯定会闪避,到那时就是最好的攻击时刻,他不相信这个女人也有用雨伞挡开子弹的本事。,

可是,他错了。

……

那是许多年前的星夜烂漫的夜晚,刚刚晋升五星的潘神对她讲的一段关于十字大红心的秘密。

“就算帝王加纳在此,如果不知道手法,也休想阻止我解决目标,呵呵,不过被他近身,我同时也会身死!”

“老师,连那位大人物都阻止不了么?您不是说,你们两人之间的实力还有不小的差距!”

“呵呵,没有错!我是这么说的!但是,你要知道,但凡是最后的底牌总会有它的特殊之处,十字大红心的第一步,是什么?”

“是梵音分神呀!”

“没错!确切地说,梵音分神只是对于对手的作用,而对于己身,同样有作用,那就是凝神,当一个人的精神全部集中的时候,痛觉就会消失。这也就是为什么瑜伽大师可以忍受刀割的痛楚而静定自若。所以,就算帝王加纳给我致命一击,我划下最后十字的一刀仍旧会进行下去。这一点一直是我的骄傲,因为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我至少可以不用带着未完成的遗憾死去,你说,这难道不是最好的归宿吗?”

霓蓝的脑海中浮现出那段话。

潘神对于生死一直都很洒落,仿佛他对于死早有预感。对于她而言,也许是出生在苏格兰的原因,她对于个人英雄浪漫主义一直很崇敬,在自家的农场骑在小马驹背上,她便将自己幻想成为中世纪的骑士。

可当火灾吞没马棚,吞没房子,带走父母的生命后,她才知道自己多没用。初入基纽的几年,她走路经常会被绊倒,吃饭常常会弄到身上,更可笑的是,她连自己的衣服也洗不干净。她什么也不敢说,不敢做,凡事让别人,提醒自己保持笑脸,就是这样仍旧会遭到挖苦。

直到遇到了潘神,她才体会到什么是崇高,什么是尊重,什么是奉献,什么是牺牲。

她喜欢他,喜欢他的掌心抚摸自己头顶时的赞许,喜欢他任何事都勇于担当,不计较个人利益的无私,喜欢他将一切明明光彩夺目的成就当作流沙,随风吹去的淡然。

她羡慕,却做不到。她是自私的,狭隘的,不擅长说教,也不懂那么多道理,所以,她只为一个人而佯装崇高、尊重、奉献和牺牲,这样就好,即使那被所有人称为自私,她也不在乎!

在睁目如盲的世界,他就是属于自己的一盏灯。

仅次而已。

“开枪,费尔,打要害!”

普顿感觉到背后划下的刀顿了顿,就靠着短暂一瞬,尽量抢出身位,同时,命令狙击手。他没有时间说得更彻底一些,告诉费尔自己穿着金色软甲,没有大问题。所以费尔只以为普顿副指挥是要牺牲自己,费尔的枪术绝对没有问题,即使用手枪也一样,十几米的距离他不会打不中心脏,不会打不中脑颅,只是他不敢打。

砰!

砰!

连续的两枪,从霓蓝的肝脏和肾脏位置穿透,又打到了普顿身上,弹头发出叮得清脆响动,同时,霓蓝的刀锋纵向划下,“吱呀”搅在了普顿贴身金丝软甲上。

纵使如此,连续两击的震荡之力还是爆发出来,普顿张口,哇地喷出一滩鲜血,缓解了心脏立即暴毙的风险。

十字大红心,真是太可怕了!

普顿转脸向霓蓝望去,只见她跪在地上,短刀已经脱手丢在一旁,汩汩的鲜血沿着腰腹洒落在地上,绽放出了大片大片的殷红,她伏在地上,用没有受伤的左肘撑着身子,向解药挪去。

那个值得她这么付出的年轻人就像一座石像,矗立在那,没有丝毫生命迹象。

普顿狐疑了一下,捂着心跳节律完全失衡阵阵绞痛的胸口来到她身边,在霓蓝伸手攥住解药的同时,他将短刀插入她的手背。

“快说,十字大红心的诀窍在哪里?否则我让你生不如死!”

霓蓝粗重地呼吸着,刚想抬起受伤右手,便被一只脚狠狠踩住手腕,坚硬的枪口顶在后脑上,“快说!”

“把解药给我吧,求你们了……求你们……咳——咳——”

“普顿副指挥,看样子她撑不了多久了!你看夜鹰大人那边……”

“住口!”

普顿沉吟了片刻,不甘揪着头发,狠绝道:“既然她这么想死,就让她尝尽基纽的手段痛苦而死!费尔,你是专家!哎,你听到我说话没……你怎么了?见到漂亮女人舍不得下手?好,你愿意玩就玩一次,玩死算了!”

普顿泄气又不耐烦地甩了甩手,可费尔一对眼睛像是中了邪般,凝视着那边。

他意兴阑珊地转过头,然而入目的一刻……

不知什么时候,那个年轻人的黑色的头发全部变为红色。

血一样的殷红,火一样的耀眼。

带着湿漉漉水汽的空气里渐渐地漫上了血腥……

第一百一十一章 暴走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一连串燃烧木柴的劈啪声从夏夜之身上响起,空气之中血腥味更浓。

“费尔,快去先杀了他!快点!”

普顿眼看情形越发诡异,急忙命令道。

费尔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诡异的场面,刚才这小子明明是黑头发,怎么转眼变成了赤红,而且他穿的白衬衫外裹了一层血雾,到底哪里喷出来的?

一波一波的疑问冲刷着他理智的防线。

突然,就在他抬起枪口的刹那,站立在那里的男人蓦然睁开的眼睛,头发全部矗立,离弦之箭一般狂放,似要从断开头皮的束缚,向天空飞去。

一直响动的劈啪声倏然而止。

“这……这难道是……”

普顿踉跄地退了几步,如拨浪鼓般大摇其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撒哈拉巫师怎么可能这么年轻,还是东方血统?”

费尔听到普顿一阵自言自语,侧过脸怪道:“是什么?不可能什么?”

“这是……百破!”

“百破?”费尔对枪格外钟情,他脑海里盛放的多是玩枪高手的名字,对于阴影大名录上面的高手反而知之甚少,更别说他们的招式。

“啧,百破有什么了不起?难道比枪还快吗?”

费尔将枪口扬起,对着夏夜之的眉心,嘴角扯出一丝狞笑,模仿着子弹出膛的声音:“啪!”

他的指尖,扣在扳机上,轻轻一拉,一颗金黄色子弹从7.62口径枪管闪电射出,钻向夏夜之眉心,费尔按照往常习惯,让枪绕着食指快速旋转几圈,插入枪套。

“解决了!”

看到夏夜之向后仰去的身体,费尔轻描淡写道,然而还不等他话音落地,夏夜之的身子像是牵扯了一根弹簧,眨眼间收了回来。

“基纽身体术!”

这下,费尔和普顿几乎异口同声。这,这分明就是他们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基纽身体术中的重力掌控点。

更可怕的是,那家伙……那家伙的指尖……

竟然夹住了子弹!

“你,你是谁?你到底是谁?”费尔伸手摸向腰间的枪,他拔枪的速度虽然算不上最快,但是零点三秒的时间,绝对可以让很多高手饮恨枪下。

但是,当枪口准确指向胸口位置的时候,眼前的人影蓦然消失。

消失了!

凭空在眼前消失。

“蠢货,你在看哪里?他在你身旁!”

“呃……”

费尔眼角的余光扫到夏夜之的身影一刻,白色衬衫的衣袂恰好擦着他的腰间静静走过,宛如幽灵!

“白痴!这么近的距离也不懂攻击?活该没命!”

费尔转动枪口,朝着夏夜之的后脑“啪啪啪”连续开了三枪,这么近的距离,就算是带着钢盔,也免不了脑浆崩裂的下场。

眼看三颗子弹不偏不差穿透了对手的脑壳,消失在黑暗中,费尔心脏乱了节奏,怎么,怎么,他……

几点火星在墙壁上闪烁了一下,旋即消失了痕迹,同时,眼前几乎触手可及的人影就那么化作了一缕风尘,消散了。

这时,他才感觉到一阵凉风从后背传来,脖颈之处直冒凉气,费尔伸手摸了摸脖子,鲜血顺着指缝滴滴答答滑落。

“妈的,这是怎么了?东江这么多蚊子么?”

他用力拍了自己脖子一巴掌,忽然间,视线垂落,直到地面。

咚——咕噜——

“费尔,费……你,你……”

普顿望着费尔齐颈断裂的头颅瞠目结舌,他眨了眨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蹲在霓蓝身边的青年,那柄刀锋印照着雨后分外撩人的月色,涔涔发冷。

普顿非是普通人,脑中只是一乱就立即明白过来。刚才自己看到的身影是因为对手太快,造成了视觉上的残留影迹,其实在那个时候,他已经走到了霓蓝的身旁。费尔看到的同样是残像,不过在他开枪之前,其实已经死了。

这么快的速度,简直闻所未闻,以他的层次根本无法看清。难道是,百破之后激发了潜能?

普顿的心已经乱了,他是精明的人,好不容易混到了基纽学堂,成为了基纽王牌夜鹰的副手,这是多么高的荣耀,他怎能浪费机会。

拼死?拼死?他才不是霓蓝那种傻瓜!

思绪至此,普顿拇指食指接环含在口中,一声尖利的呼哨随之响起,这是撤退了指令,今天败得实在太惨了,如果夜鹰要怪罪的话,就全部推在霓蓝身上,说她叛变了组织。

他打定主意,飞快向窗口掠去。

五米,三米,一米……

倏地,一道身影突兀地出现,恰好挡住了窗口,那一头红发在夜色下格外妖娆。

“怎么,要走?你不想知道我是谁了?”

普顿强作镇定,攻心道:“小子你不要以为杀了我一个手下就能无法无天?你应该知道站在我背后的是什么?告诉你吧,是基纽,和我一起来东江的还有夜鹰大人!既然你会百破,就该知道巫师当年可是被夜鹰和潘神两位大人追得落荒而逃,我奉劝你一句,不要招惹基纽,与我为敌,就是与整个基纽为敌……”

“那又怎样?”

“怎样……年轻人,你不要顽固不化,你要知道夜鹰……”

“呵呵呵呵,夜鹰?就算两个夜鹰今天在此,也休想活着离开!”

“放肆!”普顿惊怒交加,“你知道不知道阴影大名录,夜鹰可是被Z先生认定为接班人的,他已经超越了巅峰状态时的潘神……”

“哼,这么混账的话真是Z说的?还是你们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走卒为了巴结夜鹰而得出的定论?如果你今天能活着离开,你可以光荣地对夜鹰说,他已经超过我了,可惜,你认为有这个机会么?”,

“你……你乱说什么?你是潘神大人?哈哈……可笑,真是可笑,蠢货,潘神已经死了,想玩心理攻势应该换个对象!”

普顿放声大笑,掩饰着内心的恐惧,然而对方却丝毫没有在意,只是将军刀横握,对准了他的心口。

“你要做什么?”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十字大红心的奥秘么,好,我告诉你!”

“真,真的?”

“真的!不过,我要你的命来交易!看好了!十字——大——红心!”

普顿只听到一声低吟从面前这个充其量不超过二十五岁的青年口中飘扬而出,声音并不高亢,像一阵清风——

西伯利亚雪原上,跟踪了自己十几年的影子终于走了出来,原以为是雪狼,然而当最终看清那个轮廓的时候,他愣了,那根本不是什么雪狼,那个就是自己,另一个普顿。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因为,你拿走了我的心,还我的心,我要我的心!”

普顿像是着了魔一样,在地上翻滚着,撕扯掉那件金色软甲,之后是内衣,赤裸的胸口之上一道红色的血横分外诡异。

“你让我活不了,你也别想活!”

普顿尖利的指甲在胸口抓挠着,扣下深深的沟壑,大块大块的肉被他撕扯下来,鲜血四处迸溅,他硬生生掰断了自己的一块肋骨,用锋利的骨茬在心窝的位置抛了一个洞,然后将手伸进去,“谁也别想活,啊,啊,啊——”

不知道扯断了多少血管和组织,终于一颗跳动的心脏被他拽了出来,普顿忍受着非人的痛苦,咆哮着:“你的心,来抢啊,来抢啊!”

他一张嘴,将心脏放在口中,带着一世的痛恨和绝望疯狂咀嚼……

第一百一十二章 初夏夜之梦

喧闹再一次安静下来的时候,夏夜之吐了一口血。

他终于还是跨过了百破这道坎,却在这样一个时候。

巫师发明百破初衷是为了危机时破解奇毒,恐怕连他自己也猜不到百破真正的奥妙是由死转生一瞬间激发的潜力,这种悖逆人体机能的潜力带着锋利的双刃,在生与死之间旋转,选择死神与幸运女神手中的引线割断。第一次强行冲关失败,夏夜之原以为修为尽废,又怎能想到这副身体的一个缺陷却是峰回路转那羚羊挂角的一笔。

百破之后,不单治好了他的旧伤,而且直接将这样一副普通身体修补成了完全可以媲美曾经平均状态的躯体。而这种巅峰的暴走状态甚至让他生出了极大的信心,敢与大名录前三的高手一战!

可以假想,如果有一天参透了“涅槃”境界,这种暴走程度或许将成为平均状态。

这一切的未知是多么令人憧憬,令人兴奋,可是这一刻,他宁愿什么都不要,只求一个心愿。

“霓蓝,醒醒!霓蓝……”

夏夜之扶起霓蓝的身体,唤了几声,尽管施了他最擅长的急救止血手法,但是他很清楚这只能是延缓生命消逝的速度而已。

霓蓝冰凉的手在他手背上无力地按了按,扯出了一丝牵强的笑意,“您没有受伤吧……”

“傻瓜!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走?”

“因为我……我是一棵树!在很久很久之前,就种在了他的身旁,他每天都会为我浇水,精心呵护我,却从来不从我这里带走一点绿荫……记得有一次我生重病,他刚刚赶任务回来,手臂上还有深深的划伤,可是他连衣服都没有换,就背着我去了医务室,后来听梅琳医生说,其实他比我伤的重,肋骨都断了……”霓蓝轻轻摇着头,有些涣散的眼神充满了疲倦,同样充满了浓烈醇和的幸福,“我舍不得走,是因为我自私,我怕,我怕没有了他,再也没有人会为我剪枝,为我裁叶,我怕我会枯萎,所以我赖着他,缠着他,想用我的一片树荫为他遮风挡雨,好让他也舍不得离开我!可是……”

夏夜之鼻腔一涩,“只要你说,他难道会忍心离开你么?”

“不,不!我最怕的就是这样!他需要的不是一个看不见盲女,是一个带他脱离忧伤的天使,我好想好想做到,可是……我尽力了,别人总说我没用,我也觉得,不过,我真的尽力了!”

霓蓝沉默了一下,气若游丝道:“我一直有一个心愿!”

夏夜之放开了按着她腰腹的手,让血流的速度加快,这样她就不用再受煎熬。

“不管有多艰难,我一定帮你完成!你可以如信任他那般信任我!”

霓蓝两点梨涡乍现,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倏然显出一抹绯红,印照在明朗月色里如同虚幻一般,“我……我想……我想摸摸你的脸,可以吗?”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心愿吗?

许多年前,你就可以完成了,你怎么不说!

夏夜之将一口涌上喉间的鲜血又咽了回去,狭长的眼眸再也禁不住酸涩的温润,大颗大颗的眼泪落在了霓蓝的脸上。

“好!”

对于一个盲女,也许已经在黑暗中放弃了恢复光明的幻想,她只是想看看陪伴自己的人,哪怕只是一眼。

霓蓝紧紧咬着嘴唇,燃烧着最后的生命,努力地将手臂探往夏夜之的脸庞,就在她触摸到心中偶像下巴的时候,终于还是支撑不住,幸好那只或许永远都是那么温暖的手掌握住了她的手腕,随着脸颊摩挲起来。

他的脸很光滑,没有想象中的伤疤,胡子刮得很干净,很像他平时严谨的作风,鼻子不像自己高挺,果然是东方人……那双眼睛,他是第一次流泪吗?

如果是,太好了,母亲曾经说过,能认识一个为你流泪的男孩子,是一生的幸运,虽然这个幸运逃不过时间的羁绊,但是对一个本没有希望的女孩来说,就知足了!

霓蓝用指尖擦着夏夜之的眼眶,用了很大力气一字一字道:“能为我哼那首歌吗?”

“哪一首?”

“《ChildhoodMemory》……”

不知为什么,每次听到这首歌,总会想起过去的时光,有人说,当你时常回忆往事的时候,证明你老了,但是老去在一个深深恋慕的男人生命中,何尝不是最美的归宿。

他的口哨声还是一如既往悠扬和感伤,在那个蔷薇幽幽的庭院,那棵由她亲手播种的梧桐已经长大了。老师,你曾告诉我,播下去的是种子,收获的梦想,这一世我没有机会炫耀我的骄傲,那么下一世呢,您还愿意做我的老师吗?

如果会,那么,我就在那棵树下等你!

……

她的手指还是松开了,什么时候她开始自己修指甲了依稀淡忘了,可是时间却没有改变她的纯净的心灵。

梦有开始,当然会有结束,但是我会笑着做完,傻瓜,你做到了,无论是曾经的他还是如今的我都为能认识你而感到庆。

好多年前,那些记忆又在这个夜晚涌上来了,她的一颦一笑原来依然这么清晰。那天他还在图书馆中分析有关开膛手杰克的资料,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

“潘神大人,能打扰你一小会吗?”

是一个女孩,似乎见过,又没有印象。

“有什么事吗?”

“我想跟您学习!”女孩的眼神显然有些找不到焦距,他轻声笑了出来,不成想她却哭了,“我是看不见,但是我想我不会令你失望!指导我技巧吧,潘神大人!”

几个同僚也在打趣,劝说她收下这个娇滴滴的美人儿,按照基纽的规定,如他身份的人,可以随意挑选侍女和伴寝,就因为听主事建议给后辈带了几节课,整天都有女学员上门“讨教”,他不习惯将自己阴暗的一面暴露在别人视线里,所以全部拒绝了。,

就在他想拒绝的时候,见一些女学员朝这边轻慢望来,言语间隐隐透露着奚落,加上几个同僚怂恿,一时心软便道:“不要叫什么大人了,如果你信任我,叫我一声老师,我就很高兴了!”

她确实很单纯,在这个谁都不会相信诺言的时代,居然傻气道:“老师……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的!”

“是么,那你今晚收拾东西,搬到我那里去住!”

听到这句话,她明显颤了下,几个同僚很多嘴地给她做了些“关照”。

当晚,拎着一个破旧的大皮箱,她跌跌撞撞搬进了他所在的小院,在院门口,她跌倒了不下三次,娇气地抹眼泪,他就站在门口,没有出声,也没有出手帮忙,人总有经历过苦难之后,才懂得坚强。

“把你的衣服脱了!”有洁癖的他看到这个女孩脏兮兮的衣服,有些感慨,感慨自己真是没事找事。

“我还没有洗澡呢!我先去洗澡,再……”被同僚们蛊惑得不轻的女孩跑进了浴室,却将里面弄得一团糟,几十分钟时间,玻璃爆裂的声音不绝于耳,最后裹着一条浴巾忐忑的走了出来,“可以了,要我为您脱衣服吗?”

看到这么一个营养不良身材消瘦的小丫头说出这么生硬的话,他一肚子厌烦不知不觉消弭了,“把你的衣服拿来!”

“什么?”

“什么什么,我去给你洗衣服,昨天的咖喱牛肉饭的油渍还在胸口!你难道准备继续这么穿下去?”

他的衣服从来只穿一次,不管是否昂贵,今天却干起了保姆的活。小丫头也不说话,就那么挂一脸悲伤站在一边,那里有动静,她就会转头,用耳朵寻找方位。

他是个色厉内荏的人,骂她几句说不出口,像同僚那样拿皮鞭教训侍女的事他更做不出,后面站着一个幽灵总不是那么回事,于是他说:“你去种树吧!窗台上有一包梧桐种子!”

可想而知,又是一番惊心动魄。

能碎的东西,基本都碎了,等他晾完衣服,愤愤走过去的时候,却笑了。

院子那么大,这女孩偏偏找个土壤最坚硬的地方挖,连手指都破了。稍微说了句笨,她又哭了。

他无奈,只好问她为什么要在这里种,她说,因为在这她不会绊倒,她可以尽心去照料。

或许是这点认真打动了他,他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种树吗?”

她甩了甩淡金色的头发,眼神很无辜,仿佛在说,是惩罚我打碎了您的东西吧?

“你要明白,你种下的一颗种子,收获的却是梦想!这个就是我要为你上的第一课!没有人会同情一个只会悲伤的人,也没有人会喜欢一个自怨自艾没有梦想的人!这棵梧桐五六年以后就会长大,到时你站在它下面可以问问自己,你的梦想是什么?”

说完这番话,他回答了卧室,半夜头痛醒来,却发现她拿着小木桶和木勺还在浇水,每当摸到土壤干了,她就会浇上一勺水。

“你在干什么?这样浇能活吗?”

那个时候,她嘴巴张成了一个“O”型,眼泪在眼眶中打着转,很幼稚地说了一句:“我只是希望它快点长大,因为……因为我的梦想已经想好了!”

“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的……就是,我,我想把自己最好的交给潘神大人……交给老师!”

“梦想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不,不是!我想了一晚上了!”

“想了一晚就确定的是梦,不是梦想!梦有开始,迟早都会结束的,小丫头!”

“梦有开始,当然会有结束,但是老师,我会笑着做完……”

“……”

人的心总像浮云一样捉摸不定,何况只是年少时的小孩子心性,一切不必当真——他以前对这句话笃信不已,其实,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

霓蓝,至少你证明了老师是错误的!

“你做到了!”

夏夜之吻着霓蓝挂着笑靥和泪光的脸颊,泪水禁不住决堤。

……

这一场午夜之后的战斗在悄无声息中结束,两方均有不下五人死伤,幸好深海凤凰这边来了助力,最后以七条人命为代价击溃了基纽学堂派来的猎者,其实连凌榛自己也奇怪,为何那伙人会突然撤退,按照道理最起码,也是互相死伤。

同样想不通的还有布拉格,被击昏到醒来还没来得及庆幸劫后余生之际就被小鲍指着鼻子痛骂临阵脱逃,大鲍理所当然地修理弟弟一顿,看着死去的战友,这个时候没有人心情会好。

夜鹰从来不相信任何人,即便是身为副官的普顿,在临行前,他早在每个人饮料中下了基纽艾尔卡洛斯研究出的一种奇毒,这种毒只在生命停止时才会和血液发生作用,最后将躯体焚为烟尘……

初夏以一场干净的清雨荡涤了这场杀戮,也宣告了夏天这个生命最旺盛的季节来临,夏夜之将那对耳坠收入怀中,从另一个方向来到了众人面前。

显然布拉格对凌榛交待了什么,所以看到他的时候,凌榛伸出了手掌,“多谢,有机会还你这个人情!”

不是客气,而是一种信重!

旁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毕恭毕敬走过来,依照传统礼数抱了抱拳:“今晚的事真要感谢小兄弟,没有你的提醒,恐怕凌爷逃不过这一劫,如果不嫌弃的话,请到盛世年华小坐片刻!”

夏夜之早已没有心情,甚至连他们说得什么都没听清,有那么一刻,他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但是多年濒死的理智又将他劝了回来,他勉强笑了笑,和凌榛耳语了几句。

凌榛脸上闪过一丝讶异,又倏然敛去,沉声道:“兄弟们的后事要安排,下周六小聚一下再谈吧!”

留了一个联系方式,夏夜之疲惫地走出了这片废弃,或者不久之后即将兴盛的地方,鬼使神差地,他没有回住所,又返回了北回归线。

“Maria……”

他有一些失神,不知怎么提起了这个名字,旋即才想到Maria早就走了。在王霞的凌厉的眼神和人精刘琨调侃声中,他浑浑噩噩离开了。

路边的花枝招展烟视媚行的美女和那些摇曳的灯光,统统变得光怪陆离,或许这才是世界本来的样子,只是因为一些可爱的人让它变得不同。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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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谈感情

天气不错的初夏,大学校园里美轮美奂,很多男生乐于在这个时候走走楼梯。当然,为的自然不是出一身汗来锻炼身体,为的是什么呢?

“哎,夏夜之,你说为的是什么?”

拿着一份社会学调查报告的郭凡从常年不卸微微泛黄的蚊帐里探出头,对着夏夜之道。这份报告是她那女友的课业任务,也不知道社会学除了研究女性身体外,还学什么,反正他是十分十分不了解。

“看裙子吧!”

夏夜之在半遮半掩着脑袋的被子里回答。

“哥们,你没事吧?”

其实,对女人身体谙熟的郭凡又岂会不知道那个答案?

他只是想让夏夜之说话。

这几天他女朋友来例假,在外面住干柴烈火挤兑的难受,于是都回宿舍度过这段空白期。周日清晨回来,没想到夏夜之居然在。三天,他没见夏夜之下过床,至少以他的观察力来看,那双鞋没有动过地方。

没有喝水,没有吃饭,连厕所也没有去,就像死了一样。

昨晚梦到某个喜欢用榔头的同学后,一大早惊醒的郭凡就来到夏夜之床铺前闻了闻,想看看有没有传说中的尸臭,结果还是可以听到轻微的喘息,用了一上午和隔壁宿舍打了两把魔兽,郭凡找了个借口和夏夜之交流,本来没抱多大希望,可是夏夜之偏就回答他了。

“没有什么,病了一场,今天好多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郭凡光速冲出了宿舍,三分钟后,拎着十几个塑料袋飞快跑了回来,“三天不吃不喝,我还以为你羽化仙去了!来来来,赶紧下来吃饭!我特意买了你最喜欢的椒盐虾仁!”

“给你钱!”夏夜之有气无力地吁了口气,干裂的嘴唇上一说话绽开了几道血痕,他撑着身体从梯子上走下来,掏出一百递给郭凡,郭凡两眼睁得跟蜗牛一样。

“夏夜之,你啥时候变得这么,这么……”

一个大方的人到任何地方都会受欢迎,钱本身就是修身齐家平天下的最佳气场,郭凡摸了一下,又断然推了过去,“得了,都一个宿舍的,客气啥劲啊,哥们还想让你带着去北回归线见见世面呢,呵呵,说实话,长这么大了,还不知酒吧是啥模样,里面是不是有穿蕾丝丁字的美女?”

郭凡眼神中透出一丝憧憬,揶揄道:“据说酒吧可以一夜情,只要有胆量过去搭讪几句,是很容易和小白领去开房的,是不是呀?夏夜之,你别光顾着吃,跟我说说!”

夏夜之埋头将一盘子椒盐虾仁和一盘子炸鱿鱼吃尽,道:“你不怕你女朋友知道?”

“嗨,知道就知道呗,随便分手就是!”郭凡呷了一口扎啤,感受着冰凉入肺的畅快,“说实话夏夜之,你说男人有几个不花的,区别只是自制力而已!刚开始谈感情的时候,都是一口一个海誓山盟,我记得大一那阵,张宇跟他女朋友说,‘许她一生’,你记不记得我说过什么?……呵呵,就知道你不记得了,我说,咱走着瞧,两年后,你要还能说出这话,我给你洗一年内裤……可能是我这人嘴叼,不像于洪亮滑,当时张宇还跟我翻脸,可结果呢,去年这会还不是分道扬镳?他跟那女孩说不合适,说什么希望对方找到更好的,其实都扯淡,变心就是变心,找那么多借口干蛋啊!其实,感情这东西真就跟小姐的腰带一样,相濡以沫的时代早他娘的过度到狗肚子里了,现在谈的都是现实。女孩现在也不是给了你初夜就怎么着非要缠死你,人家也在寻摸绩优股,尤其是漂亮点的,单纯不了多久。除非你这个人实在像紫微星一样耀眼,但咱就一俗人,见美女不免想入非非!再说,哪个能不想?你不想?张宇不想,还是于洪亮不想?所以我说,该玩玩,该怎么怎么,大学里谈恋爱无非就是寂寞和生理需要,有几个能坚持四年奋斗后,最后能走到一块?没错,是有,但不多吧?结了婚离的也不少吧?那个只是当初情感战胜理智的一时豪言,激情早晚会褪色的,而且我们看不见的诱惑多着呢!你说唐僧见了国色天香的女儿国国王就真不动心?切,只能说他是迫不得已,或者有更深远更伟大的追求!有几人如此?”

郭凡脸上裹上一层酡红,靠在椅子上点了根烟,继续道:“不要说咱大学生有素质,那是自欺欺人,你不见百分之N十的每天脑子里都想些什么,一部分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那些说什么至死不渝的爱情,我还没见过,要是真有个美女能跟我至死不渝,那估计是我祖上当了三辈子太监修来的福分……话说回来,好男人不是没有,你和你那个哥们马立强,我觉得都是好男生,可好男生能咋样,还不是目送着喜欢的人投入别人怀抱自怜自抑?你看谢弋,玩了十几个处,其余的更不用说,按理在陈世美时代都该让包黑子用猪头铡铡几百回了,名声也烂了,可人还不是混得风生水起?照样有美女献身?上个月你不在,我听班长老徐说,谢弋甩了那女的又把她对门宿舍一水灵白菜介绍给那货,结果前几天正式宣告失身,当初张宇还追这妞来着,用他的话说这妞贼矜持,绝对是个贤妻良母型的罕见美女……挺打脸不是?所以我说,在这个蒙昧时代,自欺欺人就很好,你认真就输了!唉,这话也就能跟你说说,我知道你口风严,老夏,你可别跟张宇说,那厮知道了免不得说漏了,万一我媳妇知道了,又将面临空白期了……唉,你到底听没听我说?”

“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

“得了,得了,等你经历过以后就明白了……”喝了点酒的郭凡刚兴起的想指点江山的兴致,立即萎顿了,“我看我还是继续替我媳妇做答卷吧?”

“你认为在大学里,谈恋爱的原因:A.看到别人谈,所以也想谈;B.空虚寂寞;C.生理需要;D.真爱……切,有个鸟真爱……”郭凡拿着笔准备在ABC上划勾,忽然笔被夏夜之握住,按在他的手在D上面挑了个勾,笑道:“小心暗桩,伪装也是一门技巧!”

郭凡挤抹挤抹眼睛,忽然反应过来,一拍大腿:“草,这他娘哪是社会学问卷,这分明就是测验男人心理的题,真是女人心海底针,差点中了圈套!要让她知道了,还不知怎么纠缠!看看还有什么雷区……”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好了!不好了!

“这题挺有意思,你认为世上的人可以划分为几类?嗨,这么简单,两类呗,春哥和凤姐!”

郭凡捧腹大笑,就在他准备报复性地写上这几个字的时候,门忽然被推开了,一张白瓷小嫩脸在拉着窗帘满是烟雾散发着霉味的幽暗环境中找了找焦距,道:“呦,老夏,我托你那事……”

“呵,说曹操曹操就到!”郭凡见挺对胃口的马立强来串门,急忙拉了把椅子,殷情招呼道:“强哥,还没吃吧?快过来吃点喝点!”

强子下了课刚吃了两包泡面,突然见桌子上小碗里放着最爱吃又舍不得买的红烧肉,登时眼睛一亮,将到嘴边的话咽下去,“谢了,凡哥!饿死我了,这他妈下课连个饭也吃不上,那队排的真粗真宽啊!哎,你和老夏说什么悄悄话呢?”

“哦!替我女朋友做个问卷!”郭凡收敛了一下,道:“强哥正好是哲学的,我问问你,你觉得大学谈恋爱什么原因?”

强子扫了四个答案一眼:“肯定真爱啊!”

“靠!”郭凡有点不解,心说怎么都知道选这个?但是嘴上不能这么说。

“强哥果然好人呐!你真认为有真爱?”

“真爱肯定是有!”一提到辨证方面的讨论,马立强就来了精神,加上本来有些好为人师的性格,于是推了推眼镜,满嘴油光侃侃而谈:“真爱还是有的,但是据我从人性角度分析,真爱大多是单方,而且并不对等,举个例子来说,假如凡哥你追了校花,追上了岑琦秦娆或者罗莎莎之中一个,你会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带出去逛街见朋友聚会啊等等的挺有面子?”

“废话,那不是‘挺’的问题,是‘倍’的问题,带出去绝对倍有面子,能痒痒死一箩筐牲口!我宁愿让人说好比都让狗草了,也不愿人家说这男的真有同情心!”

“那是不是会觉得为她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比如洗个内衣啦,买个日常用品啦,替她洗头发啦等等!NO,NO,NO,不必说出来,静下心想想……”马立强吧唧吧唧嚼着红烧肉,齿呷留香道:“反过来,凡哥,假如对方是学历史那个长胡子的陈戴妍,你还会有这种感觉么?同理,为何如此多的女生被谢弋搞到手,难道不知道他的人品吗?不见得是吧!所以说,真爱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经历同生共死带来的物理生理效应,这种世上能有多少人遇到呢?咱普通人就不要想了;另一种就是所谓的不平衡效应,只有不平衡才会产生真爱,真爱往往都是单方,同时真爱也不是永恒的……”

“呵,强哥不愧是学哲学的,就是侃也侃的这么有理有据!干了干了!”郭凡和他碰了下碗,一饮而尽,接着道:“强哥,你觉得世上分几种人?”

“很明显,男人和女人!啧,社会学的快赶上美院玩返璞归真了,看这问题问的!”马立强给夏夜之散了支白骄子,最近他参加了一个音乐故事沙龙,碰到一个抽白骄子的学妹,于是自己也买了一包尝尝这个调调,“老夏,你也说说话么!”

“是啊,夏夜之,世上分几种人?”

夏夜之将烟点上,放在桌边,看着一缕缕飘散的清淡烟气,恍如隔世般地叹道:“世上分两种人,一种是顺应文明发展的,一种是阻碍文明发展的,前者……算了,算了,这都是很久以前的想法!”

“那现在呢?”

自从在泰山被夏夜之一番话打动之后,马立强回到江大以后奋发图强,不仅养成了早起跑步的习惯,而且决定勇敢地在美食和美女方面有所建树,夏夜之的话虽然不多,但是马立强总觉得这个给人很多故事感觉的家伙往往针砭时弊的就是几个字,而这几个字却能让人回味许久,所以他觉得去泰山一趟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这个良师益友。

“夏夜之,现在是不是发现世上除了岑琦是一种人,另外所有人都是一类啊?”郭凡想起前段时间教学楼惹出不小风波的事情,忍俊不禁开起了玩笑,本来以为在大学流年可以见证一段令人嫉妒又令人期待的感情,可惜只是一场烟幕。如果不是知道夏夜之内向,他真会以为是作秀。

这一个低谷期实在有些漫长,用了三天不吃不喝不睡夏夜之还是没有能走出来,此刻再听着郭凡揶揄,丝毫没有心情,摇了摇头,道:“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迷路的,另一种找到了出口……”

“我说哥们,你是不是受了感情上的打击?说真的,像咱们这种普通人,就不要想校花了,你没听说么,校花都是大款养的金丝雀?现在有点姿色的,都被校外开奥迪的宝马的包了,岑琦……呃,我倒不是说岑琦被包了,不过你看多少富家公子大款用钱砸,也没个结果……我可是冲着咱们关系说的,听兄弟一句,需要了找个普通的女生,先把这段空白期度过去!”

马立强有点不爽,他这个人属于对投缘之人极其护犊的,一听郭凡把夏夜之说得好像很凄惨似的,立刻截断道:“凡哥,我发现你跟老夏一起这么久还没我了解的多啊!跟你直说吧,老夏的表姐就是实打实的美女……靠,你别不信,我要哄你下辈子转狗成吧?而且,我们在泰山的时候,有个开奥迪TT的美女对老夏非常有好感,差点就……得得得,不信是吧,咱是有图有真相!”

马立强说着掏出手机,先翻出几张照片,那是去泰山时波什偷偷拍的,完了从电脑上传回来的,“这个穿运动服的就是夏夜之表姐,这个看到没,这个戴棒球帽的,就是开奥迪TT那美眉,咋样吧?”,

“我看,我看,等下强哥,别翻太快……”郭凡在张宇篮球服上面抹了抹手上的油渍,小心翼翼接过马立强的手机,对于公众美女也许很多人都没有什么兴致,毕竟那些人离他们生活太过遥远,可是一旦身边出现了这样一眼扫过去便能精确制导的美女,完全成了两种情形,毕竟男人好虚荣的居多,都有攀比心理,郭凡一比较自己女朋友,嘴里涩涩的,“这个不会是别人……”

“嘿,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这还有视频,”马立强又调出了一段在餐馆吃饭的视频,正好是语雪对马立强说敢不敢陪她一起旅游的时候,在波什那个角度看来,那话恰好是对夏夜之说的。语雪青丝三千,肤似霜雪,穿着打扮很明显不是买LV手袋还要打折的水准,那一颦一笑少言寡语的气质在马立强的背景渲染下简直到了极致,登时,酒后亢奋的郭凡匍匐在椅子上,对夏夜之膜拜道:“强烈要求老夏同情,让我见见弟妹,老夏,我的终生幸福就靠你了!”

马立强面有得色,这招屡试不爽了,当然在别人面前炫耀时,他一般说孟想是他高中死党,无话不谈。语雪从小青梅竹马,在泰山遇到后,都怀念过往那段岁月,都有交往的意愿。反正夸张点又不会死人,有图有真相,反而令人艳羡。如今全宿舍都将他敬为天人,有个感情方面的大事小情的都得敬好烟请教,在这种潜移默化下马立强自信心倍加膨胀,所以才有勇气让夏夜之牵线搭桥准备向袁小操同学下手。

就在夏夜之不知道好气还是好笑时,门再一次被推开,比之刚才马立强小鸡啄米的动静大了不知多少倍,一脸热汗的张宇一看这么多人在,大声道:“不好了不好了!”

“咋啦?你又在篮球场被人围殴?”

“去你娘的,郭凡!”张宇夺过一瓶没打开的可乐,猛灌了几口,道:“今天发生了一件三年都没发生的大事——校花沦陷了,就在咱们宿舍楼门口刚过去,走走走,去围观,围观的已经一摞人了!”

“哪个校花?”

“岑琦!”

张宇的话音刚落,对门旁边三个寝室的门几乎是同时洞开,好些人以比消防演习时更敬业的速度冲了出去。

第一百一十五章 招摇

大学和中学是两种环境,在中学最受关注的无疑是年级成绩第一名,而步入大学以后那些曾经的第一名头上的光环逐渐地黯淡下去,只能囿于仅有的范围散发光芒,因为在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世界里,存在一个校花的头衔。

八卦的人永远多于墨守自己一亩地默默耕耘,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淡定众,所以当岑琦从男生宿舍公寓经过并且是和一个口沫横飞满脸春光洋溢的男生经过时,就引发了一场地震,最愤慨的无疑是那些从岑琦入校军训时就惊为天人进而在之后两年岁月里的每个夜晚熄灯后都要卧谈至深夜的零丁男,次之就是那些勇敢点的递情书男抑或自恃有两把刷子的表白男,再次之就是一些混得也不行,脸子也扔不下的不着调男,最后是有自知之明纯粹将岑美眉当作大学最美的一道风景流连感叹的单纯男。

当然,无论是哪一种人都逃不开一个人性的弱点,谁都希望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能成为永恒,就像太阳,月亮和星辰,就像一朵倍加珍贵的奇珍异种濒危植物,因为珍贵,所以珍惜。

套用世界第一美男子在《花花公子》上针对叶月依织的赞颂:女神不是用来亵渎的,而是用来瞻仰的。

岑琦或许与叶月依织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在江大这块绚丽的土壤上,岑琦就是叶月依织。

“哪个男生是谁呀?”

“谁他奶奶的知道?竹竿男一个,还是四饼!”

“啧,没听过营养均衡理论?但凡瘦的跟竹竿一样的男人,下面普遍都比较巨大,据说那样的男人可以充分满足女友,搞得欲仙欲死!”

“闭住你那臭嘴,再说别怪老子翻脸!”

工程系出名的猛男刘志超手里的可乐瓶都变形了,几个拌嘴的一看,都不敢言语了,其实他们也是心中酸溜溜,与那四眼一比,顿觉完全可以虎躯一震,可是怎么就不敢出手呢?

张宇刚从宿舍楼出来就看到了刘志超,见号称一挑N的猛男面色不善,他忘不了某个月黑风高的深夜上厕所,因为灯泡坏了的关系给正在上大号的刘志超来了一场倾盆酸雨被打得差点住了院悲惨回忆,于是坚决选择另辟蹊径找位置旁观。郭凡见女友也在旁观者行列,和夏夜之马立强打了个招呼,也过去了。

马立强一看两人走了,霎时泄气道:“老夏,你看我和小操妹妹还有希望么……”

夏夜之精神也不好,要是换作旁人他早就挥袖而去,可是那个人毕竟是……

“谁把那厮套麻袋打一顿,我给一百块钱,快,谁干!”

这时,临街的一间宿舍窗子拉开,穿着美利坚共和国大裤衩的男生两指夹着一百块钱,对着一票密密麻麻的人头喊道,“妈的,老子还指望陪着岑琦处到毕业,哪来的鸟人!快点,我出钱!”

“老子出五百,不用套麻袋,上去两耳光,一脚就行,那脚踹JJ,快点啊,人都快拐花园了!”

三层走廊里一刚打完开水的哥们气得直接将水瓶扔了下来,谁知一杆掀起千层浪,水壶脸盆,酒瓶劈里啪啦从楼上纷纷落下,楼管大婶和她侄女吓得不敢出门,眼睁睁看趁着雨后初霁明朗天气搭在外面晾的被褥被浇成了落汤鸡。这比中国队那年世界杯停电造成的暴动还要激烈。

就在进入小花园前,一辆迈巴赫正巧驶过,那小子居然借机伸出爪子拉着岑琦的手腕,像模像样地将她护在身后,这一下点燃了怒火,满楼都充斥着“干他”的嘶叫。

迈巴赫车门打开,探出一张皮肤白皙的脸,这张俊美不过谢弋,硬朗不过韩端的脸在江大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做过他女朋友的几乎都是顶尖货色,远超谢弋荤素不计的档次,三大校花之一的罗莎莎就是他玩过抛弃的,其余系花和外校的美眉就不用说,而且有人常看见他的迈巴赫停在东江最大的夜店盛世年华外,按理说,这样的人该和谢弋一样遭人鄙夷,但是实际情况却相反。

谢弋本持的是一种滥情的姿态,而他,完全是将美女当作一种精致的商品。前者是放肆的高调,后者是华丽的低调,所以就算为罗莎莎投资了超过七八十万,他也没有炫耀过。人的鄙夷都是有一个底线的,你可以鄙夷一个同等位面的,但是对于将自己甩出去N条街的上位者,那个不叫鄙夷,叫嫉妒。

几百万的豪车在江大众多子弟中,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能买得起,但是只有他一个敢开,不在乎露财,他叫赵炫江。

赵炫江勾下太阳镜,朝这边宿舍楼门前叫得最凶的那票人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这些没啥大追求只会起哄的家伙一时噤若寒蝉。

赵炫江打了哈气,回过头慵懒地支着车门,看着桃树下这一对怎么看也不般配的男女,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小眼镜,你挺牛,顶风作案的感觉不错吧!”

“赵炫江,我叫马小涛,你放尊重点!”

马小涛是刻意扬声,所以离着近的,站在路肩花池甚至花园门口的许多人都听得真切,豁,敢这么和赵炫江说话的人江大还是头一个。

“呃……”

赵炫江露出一嘴白牙,无声地扯了一个玩亵的笑意,“好,我错了,小马哥,这样够尊重了吧?不过你那蹄子是不是也该尊重点?本来是走路的东西,拉着琦琦的手算个什么事!”

“赵炫江!”马小涛脸腾地红了,咬牙切齿道:“我和我女朋友拉手管你屁事!”

“呦,这是哪家子事?我怎么记得琦琦是段非的女朋友!”顿了下,赵炫江又道:“段非这两天去厦门参加比赛了,你这话过两天说试试,果然是姓马的,脑袋瓜子不小,装得货还没一个核桃大!”

马小涛不是不知道段非这号猛人,从他入校时就知道,而且段非两年来对岑琦无微不至,为了等岑琦一句话,拒绝了所有女生倒追,至今还是单身。当年,赵炫江本来也想染指岑琦,段非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反正赵炫江不再打岑琦主意,而且还和段非成了朋友,柔道社团前两年活动经费拮据,许多比赛都无法参加,段非公关能力不行拉不到赞助,还是多亏了赵炫江这尊财神,大笔一挥扔了三十万。

这些事不是什么秘密,若是换一个平常家庭出身的学生可能会怵,但是马小涛好歹是东江市文体局局长的公子,从小娇姐生着冠哥养的,平日都是他不给别人面子,今天居然有人敢主动找茬,肝火扑扑,于是冷哼了一声,一字一字道:“赵炫江,你是闲的蛋疼,还是因为戴斌把秦娆翘了,你嫉妒的疯了,我谈情说爱跟你有个屁关系!”

赵炫江眼中寒意森森,脸上依旧挂着万年不变的笑,他将车门摔上,径直朝那边走过去,马小涛脸色一紧,侧身往岑琦身后挪了挪:“你……你要干嘛……我爸可是……”

第一百一十六章 惩罚

“我知道,我知道,别动不动就把你爸搬出来,你爸也有死的一天,你那时候去哪搬?”赵炫江一把耗住马小涛的领子,抬脚踹在他小腿脚踝处,马小涛那瘦干巴体型就像断线风筝一样失了势子,扑通跌倒在地上。

宿舍楼走廊里刚扔暖瓶那小子一见这场面,拢着嘴大喊道:“赵财神,踹老二,踹他老二!”

旁边一丛人附和。

马小涛也不傻,立即捂紧下盘,可惜赵炫江还没这么不上道,他只是掏出多普达手机在马小涛面前晃了晃,“这手机按照你老爹那个水平的正常收入一般是不舍得买的,今天就送你,吃了吧!”

赵炫江啪啪啪啪四个耳光,抽得马小涛眼冒金星,就在他捏着马小涛的嘴要塞进去的时候,从花园里走来一个捧着玫瑰的男生,还未挤出人群,女生惊叫声早已连绵成了一片,赵炫江一抬眼见到这个男生,眉间紧蹙,失声道:“麦克李!”

“哦?”男生怔了一下,还真没注意这边动静,原本以为就是闹别扭,再看到穿着一身顶级休闲品牌的赵炫江,旋即笑了:“原来是你啊,叫个什么来着?”

赵炫江心中郁闷,这不是明显嘲弄么,心中问候了他家所有的女性,面色缓和道:“算了,我和你没什么交集,知道不知道也没多大意义!”

赵炫江嘴上说没什么交集,心里实则早已惊诧惴惴,八年里这是第三次见到这个人。因为良好的家庭条件,八年前他便到英国著名的巴德明顿中学学习,在这里他第一次遇到了麦克李,也就是在第一见面,他和另外两个中国留学生以及十几号当地学生因为偷看一个女生换衣服结果被这位亲爱的麦克李同学追到了一条胡同,被他一个人整整围殴了一个多小时。没一个能站着走出来的……

第二次碰面,是在瑞典,听说有一场极限运动的私斗,他和初恋女友专程飞去观摩,那场确实赶得上动作片特效的比赛中,麦克李风头一时无二,不过就在成为当之无愧的耀眼巨星时,被如今世界人体极限领域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打败,那个人的名字叫胡迪尼。

至于第三次,是去年在美国一场高校篮球赛上,麦克李砍下了大三双的数据。

当年在巴德明顿的老校友都十分怀念麦克李,除了这个人打架吃饭天赋样样出众的缘由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的转学,翻开麦克李的履历表,可以看到自从十三岁起,他从没在一个地方呆足一年,他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留学生,一个很传奇的人物,而据说这个很传奇的人物这么做完全是为了一个女生。

此刻,当赵炫江想起当年的糗事,忽然醒悟过来,“是不是她来了?来了江大?是江大么?”

麦克李淡淡一笑:“那你觉得呢?”

“是真的?”赵炫江喃喃,不知道是问别人还是问自己。

“除了她,你觉得这所学校哪一点值得我浪费时间……”

麦克李丢下这句话,不再理他,径直来到岑琦面前,将玫瑰献上,“今天这是最后一束花了,你不在的时候我都给了你宿舍那个小妹妹,反正她挺高兴的!”

上次一场篮球赛,岑琦夏夜之和李林林三个人从韩端手里赢了不到四千块的奖金,岑琦一分没要,李林林说那以后每天送她一小束玫瑰,直到送完为止,不过最近他不知道岑琦什么原因请了好多天的假,都是那个比较有趣的袁小操代收的。

岑琦将玫瑰放在鼻端嗅了嗅,柔和地望着李林林,轻声道了句:“谢谢!”

这样的眼神,这样的口气,谁曾见过?

是一种信任,就像在球场上一般。

“你能帮我个忙吗?”

李林林搔了搔眉角,没心没肺笑起来:“我在这里停留最多不超过半年,如果你想要我做男朋友的话,时间可能有点短,不过有一点可以保证,我绝对不会躲在你背后。”

岑琦藏在眼镜后面双眸尽管有一层淡淡的感伤,但是却没有更多流露,她只是浅浅笑了笑:“麻烦你让赵炫江别欺负他了!”

“哦,原来是这个样子啊!”李林林咂了咂嘴,对赵炫江勾勾手指,“小赵,放了‘薯条’吧,开着你的烂车快点走!”

赵炫江脸上的笑意彻底僵硬了,他能听得到背后那些声音从喧嚣走到了窒息。

四年大学里,谁敢这么和他说话?

段非?即便是段非,说出恳求的时候,是跪着。

“麦克李,你不要忘了这是在哪?用你的脑子想想,这里是东江,不是国外!”

我草!

李林林嘴里无声地吐出这两个字,看得赵炫江一惊,当年貌似就是这一句开场白的铺垫,宣告了近二十号人被他挑翻的命运,如今……

赵炫江不是白痴,打架的水平他三脚猫,能给他做主的人他不敢随便叫,虽然那个是他的亲哥,亲的不能再亲的亲哥。

比起这位曾给他留下耻辱的主,那位盛世年华的幕后大老板给他的则是无边无际的阴影,那个人的世界远不是他这种一掷千金的花花公子所能涉足的,想到这,赵炫江拍了拍马小涛的脸,“过两天段非会找你的!”

再次抬起头,扫了李林林一眼,“麦克李,我相信你会为今天的话后悔的!”

最后,赵炫江深深望了一眼岑琦,“琦琦,你能给我句明白话不?你为什么要帮他?”

“因为……”

岑琦攥着玫瑰花的手紧了紧,类似放弃般地叹了一声:“他是我男朋友!”

“听到没有!听到没有!”

脸上贴着大手印子的马小涛得瑟道:“姓赵的,你他1妈的真是太平洋警察!这下好了,自己抽了自己的脸吧,活该,草……”,

就在马小涛发泄很爽的时候,脑袋上一片黑影下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李林林居然踩着他的头,悠然地吹着口哨向着那边走过来的韩端诸人挥了挥手,“小子们,借钥匙去体育馆活动活动成不?”

在学校私人川菜馆酒足饭饱的韩端他们一伙人本来想看看是谁惹了赵炫江这尊神,结果看到的却是刚才一副场面,又见李林林借钥匙,一个个心底又是觉得有面子,又是觉得兴奋,前者因为赵炫江谁也不敢惹,篮球队都被他压着一大头,没想到在转学生李林林面前居然吃瘪,这个学期怪事真是多!后者是因为李林林那是高手高手高高手,想跟他切磋学习的恐怕能绕着江大排一圈。韩端哪里还不知趣,连忙道:“求之不得,求之不得!走,现在就去,大个去买点饮料,最好的!”

七八个人都跃跃欲试,那些女生三五成群的小声低喃,看样子也想去看看,可是篮球队小前锋徐程却对韩端说头疼,韩端意思让他忍忍,不要错过了这个机会,不过徐程像是铁了心。

李林林跟篮球队走了,赵炫江一踩油几秒钟消失在视野内,马小涛虚荣心极大满足,在众人恶狠狠目光中向校门外扬长而去。

人群散了……

一直不愿承认自己是生命中龙套的马立强,见搞出这么大动静完全插不上手,才晓得这个世界很大,拍了拍夏夜之肩头,安慰道:“真可惜,老夏,岑琦怎么就……”

“她……是在放弃自己,逼着自己走向最后一步!”

夏夜之叹了口气,“走吧,该是我们出场的时候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等一个人

晚上七点四十,华灯初上,东江鹿园路水晶丽日酒店门口,马立强嚼着五片绿箭聚精会神地盯着门口逡巡的保安。

“我们会不会出师无名?”

在夏夜之起身的时候,马立强忽然拽了他一把,有点胆怯道,“岑琦和那龟儿子进去是吃饭,我们以什么名义,呃……”

他其实想说,我们以什么身份进去呀,看看霓虹闪烁的招牌,看看富丽堂皇的厅门,再看看门口星罗棋布的高档车,最后眼神落在外面巡逻的保安以及大厅门迎,感觉底气缺了不是一点半点。进去了,假如说找人,那服务员一定会亲自带领;不说找人就得吃饭,这个跟饭量和胃口无关,跟钞票有关,马立强属于上上不去,下下不来的主,反正见大场面就怵。

夏夜之哪里还不知道他的心思,荣辱不惊地笑了笑:“今天以钱的名义就可以了!”

马立强远远绕开奔驰S系和宝马7系的车,生怕被向来喜欢看人下菜的保安怀疑图谋不轨,好不容易走到门前,一看对面走过来的一队青年夫妇雍容,矜贵,身上手上堆金砌玉,他打量对方的时候,对方视线也扫了过来,不过只是眼尾一撩,挡在他前面走了进去,带着耳麦的大堂助理立即笑脸迎了上来,“四位是一起的?”

女人扭头看了看,轻描淡写摇了摇下巴,“当然不是!”

大堂助理“哦”了一声,让穿着旗袍的服务生将两人引进去,然后打量了马立强一眼,笑吟吟道:“两位先生用餐吗?”

“吃过了!”马立强习惯性地回避道,见大堂助理被眉笔画得惹人心动的双眉紧了下,更加忐忑,就在一张小脸憋得通红,想转身离开的一刻,他感觉口袋一紧一松,扑啦,一叠对折的红花花的钞票落了一地。

“先生,您的钱!”

大堂助理再次亮出了甜美的微笑,“您身上如果不装个钱夹子,这样很容易丢钱的!”

“是啊,强哥!”夏夜之随口附和道,“几千块钱对您来说小事,那你干脆丢我手里吧,肥水还不流外人田呢!”

马立强难以置信地看着手上一叠厚重的钞票,擦了擦鼻子上的汗。夏夜之一笑:“这地方烤鸭好吃吗,非要带我来这?”

马立强被问的一头雾水,不等回答,大堂助理立刻接过话茬子:“当然好吃!这是本店的一道招牌,分四种口味,很多客人是专程来这吃的,两位老板可以尝尝,保证满意!”

“那就这吧,一路风尘仆仆,懒得走了!”

“好,请这边来!”

一个长相颇有点英语系百合花之一姚婷味道的旗袍美眉莲步轻移在前面引路,马立强借机赶忙道:“老夏,这钱你啥时候塞我口袋的?”

“进门的时候!”

“为啥?”

“不为什么,强子,今天你就是主人,我就是客人,你尝尝花钱的感觉……没关系,往完的花就行!”

“可,可……老夏啊,我可还不起!那啥,要不咱喝瓶汽水……”马立强看到夏夜之细长眸子深望着自己,顿了下,“要不一人来瓶青岛啤酒?就说吃过了!”

夏夜之鼻子轻轻哼了声:“一个有渊渟岳峙的气质的男人之初要懂得花钱,钱不用你还,你不花也是我花,这个机会难得,你不必紧张,把这里所有的客人当成学校餐厅里的学生和厨子,把我当成你的……当成美女吧!你请美女在食堂吃饭是什么样子的,在这里如是!”

“老夏,”马立强抿了抿嘴,搂上了他的肩膀,“真是兄弟!”

“呵呵……”

夏夜之平静笑了:强子,你的身上有许多可贵的特点,可惜现在只是一块粗柏的玉石,如果不发掘一下,着实可惜,但愿这不多的机会能对你有帮助!

“两位,请问点点什么?”

水晶丽日酒店的女招待个个都是身材纤瘦,面貌姣好的的妙龄女孩,一开口就是标准的普通话,夏夜之将菜谱堆到马立强面前,客气道:“马总,您看!”

马立强心里不停念着“这里就是学生食堂,海带丝三毛,茶蛋五毛,”,一咬牙,翻看菜谱:“烤鸭不是挺好?来一只!”

女侍记着,推荐道:“鲍鱼也不错,澳洲鲍,今天下午刚到的!先生可以点来尝尝!”

“鲍……鲍……”马立强偷眼瞧了夏夜之一眼,只见他的视线早已停留在远处岑琦那桌,一狠心,“来两只!”

“喝参汤吧?”

“喝!”

“酒水是来白酒还是……”

“啤酒,拿最好的青岛纯生!”

“嗯,好了,请稍等!”女侍转身要走,马立强回头又叫住她,“对了,顺便帮我拿包白沙和天下!”

看着她施施然远去的身影,马立强靠在沙发上吐了口气,环顾左右,雍容华贵,烟视媚行的女人,衣着典雅,谈笑风生的男人,自己这身衣服,只能说不入冠冕之堂,可却没有被冷眼相对,偏偏进来了。

“爽不爽?”

“爽,简直太爽了!我从生下来到二十三岁,从来没有一次这么爽过!”马立强摘下眼镜,透过镜片打量着这个与众不同的世界,不时地对一些品牌时装指指点点。

夏夜之依旧没回头。

“这就是人上人的感觉,仅仅是平均水准往上而已!”

马立强有些莫名感触,几千块钱就这么出去了?而穿着普普通通的夏夜之却像扔了几块钱一样,连点表情也没有,顿时涌起了豪情壮志:“老夏,等哥们挣了钱,请你去盛世年华消费,咱也见识见识夜店什么样!咱也过过公子哥的生活!老夏,现在我忽然觉得其实跟女生表白也没什么难的,你觉得呢……”

“老夏……”

“老夏……”

马立强看见夏夜之眼神越过他,向自己身后望去,也转过头,正巧看见一袭绿裙扎着两股头发的女孩匆匆从后面跑过,不由激动道:“小操妹妹!是小操妹妹!”

不等他站起来,手腕一把被夏夜之拉住,“别动!等着!”

“等什么?”马立强一愕。

“等一个人!”

第一百一十八章 决裂

袁小操今天本来预计着约徐程一起去嘉年华,怕岑琦一个人在宿舍闷,也顾不上徐程是不是觉得二人世界比较好,于是一大早就去排队抢限购票,下午回到学校,听闻了一个让她差点回不过神的消息,中文系04班的马小涛居然强拉岑琦手,袁小操心里就是一痛,加上一帮无能为力好事众添油加醋,登时火冒三丈。

在周边找了一下午,没见岑琦影子,最后袁小操干脆在最后一节课后专门堵在04班等那小子,谁知马小涛根本没来上课。这下袁小操有点急了,打电话给徐程,有徐程在她心里有底,没想到电话接通徐程已经在计程车上,到了中华街的水晶丽日大酒店,她挂了电话也跟赶着去了。

还没等下车的袁小操商量出对付那只早已被人诟病为癞蛤蟆的计划,徐程当先冲进了酒店。

“徐程,你干吗啊!先礼后兵!”袁小操看着跑过来的保安和大堂经理,有点担心徐程吃亏,急道。

旁边十几桌吃饭的客人都放下了筷子,尽管钢琴声依旧袅袅婉转,但是比起这边的风景差多了,特别那个女孩,一进门的时候,很多人就注意到了,穿着虽然不华丽,却丝毫掩饰不了美玉的动人光泽。

大堂经理刚才还跟助理打趣,说戴眼镜那小子福气好,还在猜测是不是富家公子,转眼间就风云突变。

这两天整个水晶丽日酒店高层天天开会,据说世界传媒帝国骄子岩月擎近期可能入住酒店,总经理任杰先是专门聘请东江酒店管理专业高级教授王召博士以及东江业界著名的酒店评估专家试住二十五层总统套房,又根据评估报告从饮食到餐厅格调再到客房环境安保条件全面整合了一遍,就担心出了纰漏,让上面那些人不高兴。

这并不是小事,所以看到出了乱子,大堂经理第一时间给总经理任杰汇报,任杰指挥专业人员为二十五层地毯消毒除虫,刚刚进入全景电梯,就看到了楼下骚乱,急匆匆赶了过来。

“我是丽日酒店总经理,姓任,朋友有什么事不妨到客房部谈,别影响其他客人!”昔年,曾在天鼎国际大酒店做过大堂经理的任杰从周啸天那学到了不少东西,找茬的分为两类,一类是找酒店的茬,另一类是客人间的纠纷,不过一个成熟的顶级酒店管理者是绝对不会当着众人的面将客人扔出去的,哪怕他就是故意找茬也要想办法找私下环境处理。

其实徐程这是第二次来,去年大学生篮球联赛取得第二后,整个篮球队曾来这里庆祝,当时任杰很给面子,特地陪这他们喝了几杯。徐程对任杰的印象不错,见他很客气,于是点了点头。可坐在座位上颐指气使的马小涛不干了,一拍桌子愤道:“我和我女朋友吃的好好的,凭什么换地方!你最好把你们老板叫出来,现在!”

任杰见过横的多了,以前在天鼎国际酒店也有找茬的,但是每一个竖着进来,还能竖着出去的,水晶丽日酒店的老板若论身份不次周啸天多少,只是身为副市长李开明的侄子不像周啸天的背景那么复杂,所以行事多按典型生意人的套路来,但说要怵谁,那是扯淡。

看马小涛官本气的模样,任杰也能猜到他家位面,皮笑肉不笑地道:“不用勉强,您可以继续用餐!”

“我……”马小涛滞了一下,“行,你等着我的投诉吧!”

最后还是灰溜溜跟着去了。

夏夜之一拍马立强,“走!”

“走?咱们烤鸭,鲍鱼和海参汤还没上呢!”

“那你先在这里吃!”夏夜之丢下这句话,起身向那边去了。今天这次弥足珍贵的体验说到底是拜夏夜之所赐,马立强哪里好意思一个人吃,哪也太不够意思了,艰难地做了决定,他干脆将两瓶啤酒咕嘟咕嘟灌下肚,告诉服务员把其他东西打包,一会来拿,总之不能亏了。

“老夏,小操妹妹找篮球队徐程冒充男朋友这招还是挺明智的,徐程个子也高,人长得也不错……”

分析帝马立强刚拐进客房部通道,也没注意怎么回事,就听见杀鸡一样的呐喊,接着看到马小涛快速向这边跑来,鼻子里挂了两管鼻血,失声哽咽道:“你给老子等着,我给我爸打电话!”

被四个保安狠狠按住的徐程不吭气,一脸无畏地瞪着马小涛,当着他的面对岑琦道:“小琦,让我做你的男朋友……”

正在哀求任杰放了徐程的袁小操犹如被冰水浇了一般,怔怔看着徐程。

“你乱说什么!”岑琦厉声截断,声音冷下来,可徐程似乎铁了心,执著道:“我要让你做我的女朋友,就像在给你的信里写得,让你比其他女孩幸福快乐一百倍,我什么都不要求,只想保护你!”

“等等,等等,徐程你在说什么,什么信……”袁小操似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勉强笑道:“你在开什么玩笑,你不是和我……你不是和我……”

“对不起,袁小操!我……我只是把你当作朋友!”

“闭嘴!”

啪——

一记清脆的耳光落在的徐程的脸上,岑琦鼻尖上微微渗出汗,颤声道:“你是跟小操……”

“我当时答应你接受小操,只是因为你说那样你会快乐!可是,今天看到你的样子,我知道你内心一定很痛苦!你为什么要这样……”

“住口!住口!你了解我?徐程,从今天起,我再也不认识你这个人!”岑琦走到袁小操面前,吸了口气,仿佛用了很大的努力,才让自己笑起来,“小操……”

袁小操也笑了,笑着笑着两行眼泪就落了下来,“岑琦,你还记得吗,军训的第一天站军姿,因为你身体不舒服,有一个女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和教官争吵,来江大的第一天就收到了一个警告。”,

“第一学期,05级的冯佳因为男朋友移情别恋,叫了几个社会上的死党准备在澡堂欺负你,那个女孩放下自尊替你求情……”

“去年冬天,自习室突然停电,一个不要脸的趁着黑灯骚扰你,女孩为了保护你,被人从楼梯上推下去,一个星期连早操也去不了!就在上学期,有个家伙偷拍到你换衣服的照片,为了不让你担心,女孩宁愿让那个该死的家伙沾了手脚便宜,才抢回了照片!没过多久,那家伙公然在艺术中心门口说你的长短,女孩将他踢下楼梯,为此至今背着一个处分,可能连学位证也拿不到!她从来没想过,这一切有什么回报,她就是想做你的知心朋友,不管你有什么事,她拼了命也要为你出头!可是,扪心自问,你是怎么对她的?”

“小操……我都记得,都记得!”

“她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男生,第一时间就跑来告你,不是她爱炫耀,爱发骚,不是!她只是想将自己最开心的事情与你分享!如果她知道那个男生也在追你,就算她喜欢的一塌糊涂也会甘心走开!因为你是岑琦,和父母一样是她最亲的人,可是呢,呵呵……你怎么就忍心把她当傻子一样戏弄?岑琦,你去当演员吧,你真是一个好演员!”

“我没有!”岑琦伸手去擦袁小操的眼泪,可是袁小操却躲开了,旋即从挎包里拿出三张好不容易排到的嘉年华极限乐园限购票,啜泣道:“今天,本来她想跟徐程去约会,但是害怕你一个人闷,于是自作多情顶着太阳排了一上午队买了三张票……她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嚓,嚓,嚓——

袁小操将三张票撕碎,挥手向岑琦脸上扔去,可是手落到一半,却松弛了下来,扔到了地上。

“小操,如果你不出气,可以打我!随便你如何,别哭,别哭好吗……”

“放开我吧,我明天就搬出宿舍!”

“小操!听我说……”

“我什么也不想听!”

“对不起,对不起!”岑琦摇着头,追上转身要走的袁小操,拉着她的手臂,“我做什么你可以原谅,你只要说……”

“放开!”

泣不成声的袁小操一把甩开她,岑琦整个人撞在饮水机上,咣当一声,眼镜的镜腿“嘎巴”一声折断,鲜血也从额角流了出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她

徐程嚎了一声,不知用了多大劲,甩开了四个保安,一把扑了过去拉住袁小操,“你这个傻瓜!你觉得岑琦对不住你是吧?好,我现在告诉你,你的篮球考试是怎么过的,是岑琦替你考的,她怕你有一门成绩低,错过了奖学金!那次你受伤了,没错,早操去不了,岑琦签名的时候都是签的你的,所以她旷了一个星期早操,你们那个女班主任当面数落她时,你还在美梦中吧?”

“徐程,我再也不信你了!”

袁小操忍不住心疼,不敢去看受伤岑琦,抹了眼泪直摇头。

“不信我没关系,我说一件事!当年你因为什么事惹了学生会主席戴斌的女朋友,你大概记得吧?”

袁小操身子一怔。

徐程松开了她的手腕,回忆道:“那天晚上你高高兴兴去上网了,对方宿舍女生跑来叫嚣去操场私了,是岑琦替你去的,替你挨了几个耳光,你肯定也不知道吧?如果你还不信,可以问问你们宿舍的,是岑琦不让她们说!”

“还有,你把姓杨的那小子踢下台阶,断了两根肋骨,是很够义气,可是你不想想为什么断了两根肋骨,你只受了一个记过处分?事后,你也没去打听打听姓杨的是什么背景,你每晚潇洒看完电影回去,肯定不知道岑琦这一晚上做了什么?告诉你,为了替你求情,她在医院足足伺候了对方三个星期,受尽了侮辱,她可曾道过一句苦,抱怨过一句?至于处分,你可以去教导处问问,最后是落在谁的头上!”

“还有……”

“别说了!”

袁小操捂着耳朵,“别再说了!”

总经理任杰阻拦住要上前的保安,被世俗沉淀的眼神闪了闪,他没有想到两个二十岁不到的女孩子居然有这么深厚的情谊,谁也曾年轻过,可这些年在大染缸里浸泡的渐渐麻木,什么友情还不是建立在冠冕堂皇的利益上,真挚或许有,只属于过往,任杰不由叹了口气,温和道:“算了,算了,既然事情说开了,也不要再生怨气了,你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恕我倚老卖老说一句,真正的好朋友是一生最大的财富,相信到了我这个年纪,你们再回头看时,就明白了!”

袁小操涕泪纵横,扑到在岑琦身边,将她扶起来,呜咽道:“小琦,小琦,你说句话啊,别吓我,我的心疼死了,我……”

和岑琦同舍两年多,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早已刻画在心底,可是当岑琦抬起脸,挺秀的鼻尖蹙起,嘴巴微张成“O”的时候,袁小操没来由地觉得一阵陌生。

“哎呀,好疼!难道又被篮球砸了?”她四下环顾,散乱的视线忽然定格在几米之外走过来的夏夜之脸上,旋即裂开一个阳光灿烂的微笑:“棉花糖!”

“萝莉,你好!”

夏夜之弯下腰,在袁小操和徐程以及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下将她拉了起来,袁小操双手捂着嘴,眼泪戛然而止,这个声音,根本不是岑琦的声音。

“哎,我这是在哪里啊?”

“小琦,你没事吧?”袁小操抓着她的双肩使劲地摇着,“岑琦,你不要吓我!”

“别再我面前提岑琦,我都讨厌死她了!我是岑小小,哼!”

岑小小下巴一扬,对着夏夜之俏皮地眨眨眼,“棉花糖,你是怎么把我救出来的?那只大狗没咬着你吧?”

夏夜之放在背后的手按住了袁小操,风淡云清道:“怎么会?我不是有香肠么!”

“香肠?”岑小小抿住下嘴唇,脸上有点羞红,“我请你吃香肠吧,好不好?”

“不用了,这里是酒店,我请你吃大餐!”

“不!”

岑小小两只脚尖碰着,倔强道:“我请!说好了,先花完我的钱,难道你敢反悔?”

夏夜之弯出了一抹笑,从口袋里拿出纸巾,擦了擦她额头上的血迹,揶揄道:“请是我请的,但是钱是你付的,已经准备好了,就等萝莉要餐了!”

“你可真会啊!”

岑小小两只葡萄般的眸子闪了闪,旋即由促狭转为大度道:“算了,算了,这些都是浮云!”

岑小小一只手插在宽松的牛仔裤口袋,另一只手在耳边挥了挥,表示不计较,样子可笑至极,可是除了夏夜之,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愕然。

“任经理,麻烦你给我开个房间,把刚才我们点的东西送过来!”夏夜之道。

任杰见过的场面着实不少,但按今天这诡谲风格还是头一回,一个女孩在瞬间就改变了性格和声音,从沉默变为了活泼,真……好吧,真有意思!任杰点点头,擦身而过的时候,小声对夏夜之说:“是不是撞到头的关系?酒店有医生!”

“无关!”夏夜之也知道酒店怕承担责任,坦白道:“她自己的问题……麻烦了!”

任杰连说了几声不麻烦,很快就将那两桌打包的饭菜送过来,并且又附赠了两个菜,在一间两居室的房间里,五个人落座。

“哎,你把我介绍一下啊,大家还不知道我吧!”

岑小小见三人一个个呆若木鸡,都望着自己,有些赧然对夏夜之道。这率真的个性让马立强憨笑起来,低声在夏夜之耳边道:“这个比那个好玩多了,难道是双重人格。”

夏夜之不置可否,先指着马立强道:“这是我的好朋友马立强,哲学家!这位是袁小操,爱吃零嘴的女孩!这个篮球队主力,徐程同学!”

见岑小小着急,夏夜之莞尔道:“这位是岑小小,某人的妹妹!”

“大家好!认识你们很高兴!”岑小小果断站起来,道:“大家快吃饭吧,今天我请了!夏夜之的朋友以后就是本人的朋友了!”

马立强见这丫头这么好说话也不客气了,赶紧先将属于自己的那只鲍鱼据为己有,然而一双精致的手掌同时按住了快餐盒,“马立强,你吃豌豆,豌豆对身体好!”

自小到大没有哪个女生对他这么关心过,更别说是美女,顿时马立强涌上一种幸福的感觉,不过幸福感在临界点破裂了,因为他看到岑小小居然把那盒鲍鱼摆到了夏夜之面前,还很大方地摊了摊手。在他向另一盒鲍鱼下手前,岑小小再次捷足先登,将鲍鱼拿到袁小操面前,“别客气,吃吧!”

马立强嚼着豌豆,食之无味地品了品,顿时,发现这个丫头一点都不可爱。

袁小操只夹了一片,眼泪又不争气地冒了出来,对夏夜之使了个眼色,借口接电话,急忙跑出了的房间。

“夏夜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我刚才推了她一下,撞到头了……你快告诉我啊!”

夏夜之拍了拍袁小操的肩头,示意她到窗边说话。

“不要哭了,今晚的事要多亏你!也只有你才能将岑小小带出来,说到底,岑琦唯一在乎的还是你啊!这个跟撞到头没有关心,你不要自责,只是她为了逃避心痛,不得已开启了这种模式,如果这样你还不明白的话,稍等片刻,有人会给我们揭开最后的谜底的……”

窗外车灯闪烁,一辆阿斯顿马丁一个大尺度的漂移钻进了两辆车之间,可惜技术相当不高明,偏偏还要这样做,于是周围一辆卡宴和一辆奔驰S350今天倒了霉,同样阿斯顿马丁更加凄惨。

第一百二十章 藏在过往时光的隐衷(大章)

几个惊慌失措的保安赶紧跑了过来,围堵住从阿斯顿马丁,却发现后面那辆劳斯莱斯幻影立时下来四个黑人壮汉,直接将他们拎鸡一样控制住。

坐在酒店里那两个车的车主都跑了出来,一看自己那车的模样,心疼地脸都绿了,两方的女眷开始对着坐在阿斯顿马丁车内车主攻讦。

车门打开,两人一左一右下车,驾驶位置上的司机松了松休闲领带,摘下风镜,以一口很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笑道:“不好意思,失误了,失误了!”

“失……”

穿一身丝质连衣裙的女人二十五六模样,时尚光鲜,挽着一个满脸疙瘩,大肚便便的中年男人,女人刚亮出一口伶俐小尖牙,忽然就怔住了,同时,卡宴车青年也怔住了。

“岩……岩月擎……”

“OH,MYGOD!”那青年也顾不上女友,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近前,用英语道:“真的,真的是你……哈哈,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能见到您啊!”

“呃……需要签名吗?”岩月擎手指勾着搭在肩头的小西装,没什么架子。

“好,好,好!我找纸!佳佳,快把你电话本给我!”

“用什么电话本,衣服上就好了!”岩月擎随手从口袋里拿出水笔,在男人粉色T恤上,龙飞凤舞写了一连串考究体的英文。旋即对身后随从招了招手,“你们留这处理!”

“快点吧,索寞纳斯,我女儿也不知道怎么了!”另一边男人急着催促道。守在门口的马小涛一看岑琦的父亲来了,急忙跑过来,“岑叔叔,我爸呢!”

男人瞥了他一眼,冷冷哼了一声,没说半句话就走进了水晶丽日酒店。

“傅叶,我早说过了,这小朋友不适合你女儿,你偏不信!比有钱,他老子就算把今年东江财政都吃了,能比上我?比脸……呃,这个瞎子也能看出来差距,你把你女儿交给我不得了!”

“索寞纳斯,你能不能低调点!”傅叶看到岩月擎对那些惊诧于他面容的男男女女不遗余力抱着微笑,时而对叫出他名字的人挥挥手,宛若国家主席视察一样,又气又无奈。如果就是他两个还好说,岩月擎偏偏将她的医疗组也带来,清一色的黑色套装,丝袜,高跟鞋,任何一个挑出来,容貌都足以将水晶丽日酒店的这些精挑细选的女侍甩出几条街,实在太招摇。

岩月擎始终一副在媒体面前落落大方地笑意,被指责后,很无辜地耸耸肩:“我也想低调,可惜这个世界从来不给我低调的机会!”

整个一层大厅喧哗了,有几个接到内幕消息这几天一直猫在酒店蹲点的记者闪光灯齐放,要不是大堂经理和保安保驾护航,到客房部不知要经历什么样的考验。

房门推开,傅叶大步迈进去,一把拎住正跟岑小小大谈特谈动画片的马立强甩到了一边,对着岑小小关切道:“岑琦,没事吧!”

岑小小像被踩了尾巴的小猫,一出溜钻到了夏夜之背后,探出一张执拗的脸顽抗道:“我才不回家,你要再打我,我就离家出走,再也不理你了!”

傅叶如遭雷击,怔了一怔,颓然地对着岩月擎摇了摇头,“这个是小小!”

岩月擎噙着一丝笑,挥手示意认出他几人自然点,将小西装扔在沙发上,摊开了双臂。岑小小黑玛瑙似的眼眸弯了弯,从夏夜之身后跑了过去,撞入岩月擎的怀抱,兴奋道:“索寞纳斯,你上次答应我的冰激凌呢?”

“有啊!现在全世界有三家哈根达斯,是我的!想吃什么,我打电话空运!”

“空运要花钱的吧?”

“飞机是我的,用的是我自己的油,”见傅叶要阻拦,岩月擎摆摆手,对身后助理美女道:“给日本店打电话,特制一只冰激凌蛋糕,明天这时务必送来,否则让他们统统滚蛋!”

对于败家子岩月擎来说,任何一掷千金抑或烽火戏诸侯的事都不离奇,女助理到一边立刻筹划去了。

“好了,不要抱着我了,有人生气怎么办呀!”岑小小对着岩月擎眨眨眼,岩月擎忍俊不禁,耳语道:“恋爱了?”

“哪有!人家可能有女朋友了!”

“谁呀,介绍一下!我帮你参谋一下,值不值得抢过来或者贴上去做小情人!”

“啊!这个不行吧……”

岑小小挣脱了岩月擎的怀抱,欲扬先抑地先将其他几个人介绍了一番,岩月擎很随和,即便拥有不计其数的钱、名流圈高高在上的地位以及那足以傲视俊男美女的无双面容,但是这个人仿佛是植根于最低层的世界,无略谈举止丝毫看不出半点轻蔑的感觉,倒是马立强徐程和袁小操都不敢说话,握手时仅仅是沾一下就松开了。

轮到夏夜之时,岑小小握着拳头轻轻咳了一下:“这位是我的挚友夏夜之,嗯,这位是我的死党圣彼得·索寞纳斯·岩月擎!”

两只手握在一起,夏夜之由衷道:“久仰大名!”

岩月擎客气道:“相见恨晚!”

他那双如宝石一样时时刻刻散发着森冷和炽热的眼眸遇上了夏夜之静如深潭的狭长眼眸,停了几秒钟,夏夜之没来由的心头一乱,先避开了。

“我们是不是见过,在某个宴会上?为何感觉很熟悉?”

夏夜之心中暗凛,表面嗔怪道:“是啊,我也有这样感觉!”

岩月擎眨了眨眼睛,松开他的手,搂着岑小小的肩,“你的挚友很幽默,看来很适应世界文化!走,咱们到那边坐坐,这几年好想你啊,准备了那么多笑话都没有愿意分享的人!”

“好啊!”岑小小眼睛一亮,在傅叶迎上来之前做了个鬼脸,跟岩月擎到一旁去了。,

傅叶无奈地摇了摇头,从烟盒里抽了一支烟,向阳台踱去,经过夏夜之身旁时,说道:“小子,你跟我过来一下!”

终于到揭开谜题的时候,夏夜之反而平静了许多。袁小操和徐程也跟了过去,只有可怜的马立强被傅叶扔出去后,一直心惊胆战,躲在一旁。

“小子,看你的样子,似乎挺胸有成竹的!好,今天我就先不提什么门当户对的话,你先说说你了解她多少!”

抽了半支烟后,傅叶才说道,语气里带着很浓烈的讽刺。

“岑先生的名字我不知道,但是有另一个圈子里威望很高的名字——傅叶,对吧?”

“没必要拍马屁,继续吧!”

夏夜之没有介意他的不近人情,越是这样冰冷的人,越拥有如火焰般炽热的内心。

“傅叶的妻子是北大才女,为她生下女儿后离开了人世,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没过多久之后,女儿因为一次意外事故丧生,丧妻丧女的打击不仅让他意志消沉,远赴欧洲,也将他推上世界级大文豪的精神境界!”

“就这些了么?”傅叶笑着,却格外苍凉。袁小操揪着心口,涩涩地问了一声:“岑琦不是叔叔的女儿吗?”

“岑琦不过是一个活在虚构世界的人物,直白点说,就是傅叶先生一本《未明》之中的女主角!”

“什么?”徐程瞠目结舌,“你不要开玩笑,岑琦怎么……”

徐程一直以为自己对岑琦了解很深,岑琦沉静,淡然,有着外人不为人知的善良,怎么可能是虚构的?这也太荒谬了。

“你们不要插嘴,让他继续说!”

夏夜之回忆着那天和齐小芸的交谈,组合成一个个片段,就像当年研究开膛手杰克资料时一般,“岑琦应该是岑先生的养女,岑小小才是您的女儿,在年纪上来看,岑琦应该比岑小小大两岁左右,也就是说如果岑小小还活着,今天该是十七岁,请问这个假设对不对!”

傅叶抱着肩,显示出典型的防御心理,可是身子却向夏夜之倾斜,又表现出期待,“一点没错!”

夏夜之点点头:“那我就可以继续猜想,岑小小的事故应该与岑琦有一定的关系,在她离世后,年纪尚幼的岑琦应该很痛苦,这样巨大阴影和思念让她无形中创造出了另一种人格,也就是刚才和我们一起的那个小小。傅叶先生《未明》的成书时间大概是远赴欧洲后不久,据我仅有的了解,这本书塑造出的女主角是一个自控冷静的性格,也许是傅叶先生希望自己坚强,所以无形中将希望寄托在这个人物身上,而您的养女又恰好读到了这本书,她可能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于是扮作了岑琦,想让您快乐起来。潜移默化下,她自己也无法超脱出来,渐渐岑琦这个女主角的性格便成了她的主导人格,她本身的人格被深深的掩藏。至于另一种人格的岑小小会因为某些不确定的诱因被诱发出来!”

“那刚才……”袁小操还是忍不住出声道:“我推倒她就是诱因?”

“不是因为你推倒她的缘故,而是因为她太在乎你,怕你受伤害,无形中通过人格转移来逃避!至于我第一次碰到她时……”

那是在图书馆,岑琦手在书架上纵横斑驳的条纹上扒着,夏夜之眯了眯眼睛,对袁小操道:“你和她住在一起两年,发现过……怎么说呢,岑琦害怕竖条纹的东西吗?比如栅栏,栏杆或者条纹衣服之类的……”

“没有!”袁小操思索着,坚决道:“小琦很勇敢,什么都不怕!”

“那……你觉得岑琦有什么不同吗?比如令你觉得很诧异的地方!”

袁小操咬了咬嘴唇,“如果说有的话,也有,岑琦从来没有跟我们一起洗过澡,而且,而且……”

夏夜之见袁小操有些羞怯,欲言又止地样子,接口道:“而且,岑琦从来不待胸罩,而且,你也从来没有看见她赤着身子,对吧?”

“你……你……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打篮球的时候,穿着一件黑色紧身胸抹,那个应该是很热的,对于束胸的效果也不一定有胸罩好,当时看到她穿着T恤时,夏夜之就有些奇怪,原本以为她是那种有特殊癖好的女孩,其实,她是想掩饰什么。

就在夏夜之张口要问傅叶的时候,傅叶长吁了口气,又点了一支烟,顾不上处在肺癌治疗期,狂吸了几口:“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没错,岑琦问题出在后背。当年,我知道小小因为在湖里溺水而亡后,将全部的怒火她的身上,我……我拿着竹藤抽了……抽了她一个小时,直到我力竭的时候,才发觉那孩子已经休克了,若不是医院就在附近,她……哎,我真是个混蛋,咳,咳——”

傅叶拿出手帕掩住嘴,一朵殷红梅花绽放在手帕中,见徐程和袁小操都一脸紧张,傅叶疲倦地牵了牵嘴角:“我还死不了,麻烦的是她啊!小子,你猜测的大概都对,岑琦原名叫岑媛媛,是我和我老婆领养的孤儿,她和小小自幼关系非常好,八岁那年,小小离世,她很痛苦,那段时间,我恨死她了,恨不得……就像你说的,我将自己意志放在了作品中,创作出岑琦这个人物后稍稍缓解,但是每每想起女儿,都十分痛恨媛媛。后来,我慢慢发现,媛媛说话做事的方式有了很大改变,无论怎么责骂她,她都不动声色,没有一句抱怨。有一天,我发现她偷看我的手稿,才明白过来,从那时起,媛媛的人格就逐渐被取代,开始我没有怎么留意,可是岑琦出现的同时,我女儿岑小小的人格也不知怎么出现,而且惟妙惟肖。那些年这两种性格经常性的反复,说实话,让我重温了和女儿的快乐,但是她越长大我越发现不对劲,岑琦为了阻止相反的性格出现,开始服用镇定类精神药物,十五岁的时候她第一次出现了精神崩溃的预兆,幸好,我遇到了索寞纳斯,也就是你们熟知岩月擎!索寞纳斯是一位极为出色的精神科医生,因为他的催眠疗法,岑琦康复了。小小出现的频率愈发减少……”

“《未明》中说的,岑琦最后……”

“我知道,我知道!”

傅叶一拳重重砸在墙壁上,“我的身子不争气,一年多前查出患了肺癌,我以为她没事了,就答应索寞纳斯到国外疗养,可是我那个大姐有一天收拾家的时候,发现岑琦一本日记,里面在倒计时,她心很细,把这个事告诉我,我才惊觉,那个日子,正好是书中岑琦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这才连夜赶回来,又向索寞纳斯求助,这就是过往的一切,如今只能靠他了……”

徐程忽然想起了什么,恍然道:“难怪岑琦非要我照顾袁小操,她说如果我能和袁小操在一起,她会感激我一生,难道那时她就……”

袁小操一阵眩晕,早已眼泪干涸的她刹那昏厥过去。

就在这时,岩月擎抱着熟睡的岑小小走了过来,敛去了笑意对傅叶道:“情况别我想像的还要严重许多,我看不要拖了,就在酒店进行吧,你去叫任经理把总统套房打开,这里有点乱……”

傅叶理顺岑小小的额前的刘海,千言万语最终化作了断线的珠子,这么一个倔强坚强的男人也落下了泪。

岩月擎抿了抿嘴,道:“放心吧,傅叶,这个世界只要有我岩月擎的存在,就有奇迹,没必要这么沮丧,我保证将她带回来就是!”

他没有用安慰口气,而是带着强大到足以睥睨整个世界的语气。

夏夜之蹙了蹙眉。

两千年前耶稣这样说过……

第一百二十一章 选择

东江水晶丽日酒店总统套房价格8000美元一晚,在东江市排名前茅,如果不是沾了岩月擎的光,无论是马立强袁小操还是家境宽裕的徐程恐怕一生都不能在这个代表着高高在上,只有少数人的世界里驻足,哪怕是片刻。

马立强这一天充分过足了贵族的瘾,刚进门就用手机在每个房间咔嚓不停,“这里真大,真华丽,真宏伟……你们快来看看夜景!”

徐程脸一红,不悦道:“哥们,别掉份成吗?”

此时,房间里除了他们几个江大学生,岩月擎还带着四个二十三四岁的外国女孩,四个淡金色褐色的头发的典型欧美风情的妙龄女子听到马立强欢呼,掩嘴轻笑,相比之下,坐在沙发上喝着咖啡的那个青年明显平静许多。

“诸位不要客气,困了就睡,去吃夜宵也好!唯一的要求就是保证安静!想看电视或者娱乐的可以到隔壁!”

岩月擎专门找了一间卧室,让四个助手布置房间,岩月擎虽然这么说,但除了对一切倍感新鲜的马立强还有心思在总统套房内散散步外,其他几人都陷入了沉寂。

时间慢慢流逝,有个褐色头发的美女在十一点的时候,打开门,傅叶紧张地站起来,手指不住哆嗦道:“怎么样了?”

“进行中……傅叶先生,我必要提醒你,治疗期间不能吸烟!”

女孩中文口语比起岩月擎差多了,不过意思还是明白,傅叶根本顾不上自己,如果此刻让他做一个选择,只要女儿没事,哪怕即刻死掉,也好,非常好。

“请相信岩月擎先生,只要他许诺过的事,就算是美国国防部拦路,一样可以解决!”房门打开,岩月擎从日本带来的女助理铃木水月拎着几袋子夜宵走了进来,从门缝里,可以看见走廊里枕戈待旦凝立着不下二十个壮汉,宛如雕塑。

徐程和袁小操毕竟是学生心性,听到上位者这么说,心里稳下许多,加上马立强时不时讲一两个冷幽默调节气氛,边吃边聊,时间慢慢流去。

夏夜之没有在吸烟室,怔怔地看着墙上的钟,面前的烟缸里摆满了烟头,在十二点整的时候,卧室门再一次打开,岩月擎挽着袖子走了出来。

就像等待急救室结果一样,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傅叶一把拉住他:“怎么样,怎么样了?”

“哎……”

岩月擎眺望着窗外星光漫天,幽幽叹了口气。

袁小操腿一软,倒在马立强身上,傅叶脸色惨白,忽然岩月擎在他胸口敲了一下,呵呵笑道:“我岩月擎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别以为挂着行医资格证的就不是庸医,别以为上镜作秀的就是绣花枕头!谦虚的说一句,如果我有兴趣,五年前诺贝尔医学奖早就挂在庄园里了!”

“索寞纳斯,谢谢,谢谢!”

“唉,你别激动,傅叶!我也是有目的的,单身了这么久,身边总觉得缺少个伴……”

“呸!你休想!我才不会把我女儿推进火坑!”傅叶一脸忿忿,但是悲凉情绪一扫而空,“你继续高调做你的花花公子,我女儿还是我女儿,老子也不当你岳父!”

两人的斗嘴惹得那些女孩咯咯直笑,铃木水月拿了一杯热咖啡递给岩月擎,谁知被傅叶一肘子碰掉,就在咖啡落地的半空,两只手一先一后地握住了杯子,一点咖啡未洒。不知为何,两人又同时收手,咖啡落在米黄色地毯上,印了斑驳的一大片痕迹。

“对不起!”

铃木水月抽了一沓纸巾,赶忙蹲在地上擦抹,岩月擎摆了摆手,“擦什么,叫任杰换地毯就是!”

转脸对夏夜之风光灿烂道:“反应很快!”

“还是慢了岩月先生一刻!”夏夜之由衷道:“岩月先生反应比动作快多了!”

岩月擎欣然道:“身为世界第一美男子也有一点小小的希冀,当然希望各方面都第一,可惜,力有未逮!最想第一的领域,总被别人赶超,如今完全成了空架子……好了,跟我进去见个人!”

傅叶早已等不及了,大步向卧室走去,岩月擎一把拉住他,道:“她只想见夏夜之!你们最好不要在这个时候打扰她,以免造成创伤!”

“你有没有搞错,她是我女儿,我都不能见?”傅叶倔脾气又上来,岩月擎眸子闪过一丝清冷,低声道:“岑媛媛出来了,你敢见就跟着进来吧!”

岩月擎拉开门,当先走了进去,傅叶心里一阵绞痛,咬了咬牙最终还是跟了进去。昏黄光晕柔和地洒在床上,雪白色床第间,一个女孩静静坐着,长发散落在肩上,见到傅叶,她明显颤了颤,撑起了身子。

“爸爸!”既不同与岑琦淡静的声音,也不同于岑小小叮当一样清吟的声音从女孩的嘴里吐出。

“你是……媛媛……”

晶莹的泪光溢出了她的眼眶,沿着脸颊滑到嘴边。岑琦从来没有流过泪,岑小小是个娇气鬼,常常哭鼻子,而此时这幅身体真正的主人的眼泪格外动人。

她双膝一软,跪在地上,沙哑道:“爸爸,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小小,如果可能,我情愿死去的是我!”

“啪!”

一记耳光清脆地落在她脸上,傅叶箍紧了她的双肩,摇晃道:“你给我振作一点!我都熬过来了,你还有什么熬不过来?”

“不行,不行!我错得太多了,爸爸,我把小小还给你……”她挣开了傅叶,拉着夏夜之走到了阳台,午夜的初夏清风在高远的天空袭来,撩拨着她的发丝,她深深吸了口气,忍住抽泣,对夏夜之绽放了一个温暖的笑容。

“我该怎么称呼你?”

“你要愿意就叫我媛媛吧!”她用手背蹭掉脸上的泪痕,低声道:“谢谢你!”,

“为什么要这么说?”

“谢谢你带给小小的快乐,夏夜之……把你的手给我!”

“你……”

夏夜之一愕,没想到岑媛媛拉着他手放在了自己心口。岑媛媛雨打梨花的俏脸一红,呢喃道:“没关系,你可以碰我……早在苏西古镇就可以了!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夏夜之知道她要说什么,不解道:“那你呢?”

“她不会原谅我的!”岑媛媛摇摇头,凄然笑道:“不过我一点也不难过,因为她是小小呀,所以,所以拜托了!”

就在话音刚落的一瞬间,她明亮的眼神滞了滞,视线定格在夏夜之脸上,显出一丝冷漠和深深防卫,“你怎么会在这?”

夏夜之不知该怎么解释,手掌迅速上移至她的肩头,“岑琦同学,肩膀上有虫子!”

“你可真无聊啊!”

岑琦摇了摇头,走进房间,那边岩月擎和傅叶不知谈论着什么,岑琦礼貌地向岩月擎打了个招呼,走到傅叶身边,“爸,今天不用跟马小涛家吃饭吗?”

傅叶一把将岑琦搂进怀里,“不吃了,我才舍不得把我女儿交给那个呆瓜!”

岑琦没有什么表情,只是默默点了点头,跟着傅叶出了房间。岩月擎走过来,拍了拍夏夜之肩膀,“你也看到了,岑琦的控制力多强,我用了一晚上才把岑媛媛叫出来,她只用了几分钟便又夺回了人格,离奇不离奇的话我就不多说了,我有两套方案,已经和傅叶交待过了,现在征求一下你的意见!”

岩月擎倒了两杯红酒,将其中一杯递给夏夜之,浅酌一口道:“催眠疗法可以抹去一部分记忆,按理说,可以通过催眠可以将岑琦这个人格从她的记忆里擦掉,但是人的深层意识在很多地方是散乱繁杂的……”岩月擎说着,将傅叶抽剩下的半支烟在杯口旁磕了磕,一撮烟灰落在红色液体之中,岩月擎伸出食指,拈出了一些,在夏夜之面前晃了晃,“正如你看到的,深层意识就像落在这杯红酒中的烟灰一样,看见的或许可以清除掉,但是溶解在整杯酒液之中的烟灰却很难清除,除非这样……”

啪啦啪啦——

红酒淅淅沥沥沿着倾斜的杯口落了一地毯。

“全部清空?”

岩月擎眼眸弯了弯,带着几分赞赏道:“没错,全部清空,什么也不剩下!当年傅叶来找我时,我就跟他摊牌,提出了这样的方法,但是傅叶拒绝了……其实,我心里清楚,当年那些保守治疗不过是舍本逐末,早晚有一天会以更剧烈形式呈现出来!”

“那……”

“别急,我还有一个方法!”

“与我有关?”

“呵呵……和你说话能省下不少力气,全世界要都是你这样的人该有多好!”岩月擎没来由地感叹了一句,续道:“如果换作几年前,或者一个月前,这个是绝对不行的!原因就在于岑小小。岑琦服用镇定剂,并非因为岑小小时常出来控制意识,而是因为岑媛媛。岑媛媛发现再也驾驭不了岑琦的时候,担心岑小小受伤,所以一直在抗争,同样,岑琦也在抵御,精神不行,便依靠药物,这也是她兴奋点无限高的原因。事实上,主人格在多重人格案例中向来都占据主导地位,可为什么岑媛媛这么特别?原因就在于对于岑小小的愧疚,她觉得岑小小不会原谅她。当年,我尝试很多办法,也和家族里著名精神科医师合作过,但都失败了,就算傅叶……那个家伙更别提了……”

说到这里,岩月擎颇有点嫉妒道:“也许是巧合,也许是你的独特魅力,也许是你和她的缘分,反正,你得到了一个契机,只要你能说服岑小小原谅岑媛媛——也就是岑琦,配合我的疗法,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让她回来。你有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考虑一下,最算最坏的结果,她的生命也不会以悲剧结束!好了,我要去休息了,否则下一个多重人格症的患者就是我了,到时候世界上又有谁救得了我呢?”

深夜一点整,水晶丽日酒店二十五层角落一间总统套房门被岩月擎推开,一进门,他便看见一桌子的红酒酒瓶,两个侍女见他进来,躬了躬身子,为难地扫了一眼桌子,没敢说话。

岩月擎随手拎起一个瓶子,看了看年份和出产地,转脸问侍女:“几个人喝了这么一桌子?”

“不……不是……是米罗先生……”

“他也太能喝了!”岩月擎将领带解下来扔在一边,一顿喝下去五百万的东西,没死?

“不是,”一个侍女大着胆子道:“米罗先生说用葡萄酒洗澡对皮肤好……”

岩月擎也不知好气还是好笑,“人呢?”

“在浴室!”

岩月擎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晃晃荡荡向浴室走去,地上衣服散乱,丝袜,胸罩,蕾丝内裤,杂乱纷呈,岩月擎摇摇头,推开玻璃门,看见两个女孩被米罗一左一右楼在浴缸里,洗着红酒浴,这大概是全世界最昂贵也是档次最高的洗浴吧。

岩月擎倚在门边,任冰凉的啤酒咽下肚,嘲讽道:“用不用现在给世界吉尼斯总部挂个电话,派人过来为你公正一下?”

两个女孩早已将脸埋在手掌中,不敢看主人,不过岩月擎也没有责备,径直走到浴缸旁,坐在边沿,道:“不是跟你说了,在东江尽量不要露面?你还有任务,米罗,别忘了杰克菲利特的脾气!”

米罗拿着一只高脚酒杯从浴缸里舀了半杯“洗澡水”,递给岩月擎,见岩月擎没什么兴趣,便送在嘴边自己灌下,“我是保护你啊,你手无缚鸡之力,又是欧美黑手党高价悬赏的人头,万一在东江挂了,杰克菲利特还不是一样会让帝王加纳拧断我的头?早死晚死都是死,你也体量一下我,对了,我刚才又订了一车红酒,你帮忙查收下!”

米罗侧了个身,将腿插入一个女孩两腿间,挺了挺身,道:“怎么样?”

“……疼!”身下女孩咬着嘴唇,怯怯道。

“呃……”米罗吻了她脸颊一下,“不是问你,我是问岩月擎,那个小美人如何了?”

“还好!”岩月擎凝视着他,“我知道你什么心思,米罗!别怪我啰嗦,你若敢碰她一下,下次这浴缸里装着的就是水泥!”

岩月擎听到门铃响,站起身,在离开浴室前道:“今天遇上了一个人,虽然我确定没有见过面,但是直觉总让我有一种玄妙的感觉。而且,他反应相当敏捷,身体控感非常好!”

“需要做掉吗?”

“你太邪恶了!他还是个学生!”

浴缸的红酒不停翻滚,米罗呵气粗重道:“我也是学生,麻省理工的,只是没毕业而已嘛!”

“你帮我调查一下他的背景,这样的人才如果能被圣修会所用,再好不过了!”

岩月擎伸手掩上门,任春色泛滥。

第一百二十二章 诚意

“我发现在总统套房睡觉比宿舍舒服安稳许多!”

马立强洗完澡后裹着白色浴巾走了出来,脸上还加了一个面膜,跟鬼一样渗人,在水晶丽日酒店住了三天,马立强把能享受的都享受了,昨晚看到服务生推着一车红酒到岩月擎房间门口,他大着胆子过去,想看看又没什么精品,结果岩月擎非常大方地塞给他两瓶波尔多酒庄出产的葡萄酒。

他斟了一杯,将脚翘在茶几上,给夏夜之扔了一支白沙和天下,道:“你出去找岑小小他们?我也去!”

“不是,有点事情!”

“哦,差点忘了,今天周六了,你要去酒吧?”

“嗯!”

夏夜之很罕见地戴了一副太阳镜,在镜子前晃了一下,发现没什么问题,出了门。下午六点,天色处于明亮与深黛交织之间,西坠的夕阳在高楼大厦之间游弋穿行,洒下暖意深蕴的彤色。这两天他尝试过几次说服小小,不过一提到岑琦,她总会赌气,然后把自己闷在一个角落,不过明显有一些动摇了。

夏夜之仰望着高空,不觉笑了,怎么感觉自己都像是大尾巴狼。

随手拦了一辆计程车,道:“去东江盛世年华!”

司机从反光镜里看了看,揪了揪下巴上打卷的胡须嘿然笑道:“小兄弟,是外地人吧,也听说过盛世年华?盛世年华确实是个好地方,男人都爱去的好地方啊,不瞒你说,今天你是第五个跟我打听盛世年华的客人。说句实在话,外地游客来东江只要手上有几个闲钱的都得去那过过瘾。其实东江除了盛世年华夜店外,还有不少娱乐场所,比如最大的私人俱乐部烟雨红楼,比如三颗星,比如花样年华,比如东江会馆,但为啥要去盛世年华呢?你朋友肯定提过‘燕瘦环肥‘这个词吧,就是形容盛世年华里的女人,啧啧,反正什么样的都有,你去看看,听几个客人说点歌的话小金鱼是红牌,出台的话……”

司机几乎是喋喋不休了一路,将盛世年华美化成了人间天堂,仿佛在里面醉生梦死一晚死了都值得一样,果然是轻车熟路,跨越了大半个市区,才四十分钟就到了盛世年华大门口。

此时,霓虹牌匾已经开始闪烁,四根高大大理石柱撑着玻璃钢露天平台中,蓝色绿色灯光闪耀,各式各样品种鱼在里面穿梭,很多场所也采用过海洋布景设计,不过一般都是放在脚下,像这样摆在头顶的到是鲜有。

见到夏夜之走上台阶,两个保安立即迎了上来:“抱歉先生,现在还没有开张!”

“还早啊?”夏夜之透过太阳镜镜片望了眼西沉的斜阳,“你们家为什么开这么晚,要等到几点?”

“对不起,先生,盛世年华从开张一直都是七点四十五分营业!”

前世这种场所去的都腻了,和某些女明星女模特在一起的日子,天天就是泡吧逛夜店,夏夜之看看时间,还有将近一个小时,于是道:“我来找人,找一个叫布拉格的光头,你帮我联系一下里面!”

保安拿着对讲机在一边,半晌回到:“不好意思,布拉格先生说不见客!”

夏夜之并不奇怪,补充道:“就说一个帅哥找他!”

保安一脸莫名,照着夏夜之的话说了,很快门打开了,一个穿着精干,打着一头啫喱的小青年迎了出来,陪笑道:“先生,请跟我来!”

如果说盛世年华外表已经足够华丽的话,那么内部只能用耀眼来形容,纯属烧钱的修饰到处可见,在前方尽头,一座交叠的舞台从现代到近代风格转换显示出十足的层次感,最下面是水晶搭建,与北回归线类似,刘琨就是根据这里倒腾过去的,不过无论材质还是气势都差了一大截,第二层平台效仿欧洲歌剧院,西方化明朗,最特别的要数左右上角两个被汉白玉打造的平台,一眼看去仿佛《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朱丽叶家阳台的味道,一个沙金色头发的俄罗斯女孩正在台上练习着VITAS的歌。

大厅里人不多,七八个人围着一桌,烟雾缭绕,觥筹交错。

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背心男人正在舞台上抽着一个画着烟熏妆女孩的屁股,女孩厌恶地挣开他,向台下跑来,边跑边喊,“救我!”

看到夏夜之走过来,她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般地扑去,就在她整个人即将扑进夏夜之怀里时,面前的青年没征兆的一闪身,女孩哇地尖叫了一声,结结实实砸在了地上。

女孩斜着眼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夏夜之像是没看到般继续向前走,坐在那桌一个右臂纹彩龙的精壮男人一拍桌子,斥道:“老子最看不惯不懂怜香惜玉的货色!”

“孙爷,这世界看不惯的多了!我还看不惯龙假呢,开个烟雨红楼就有资本装逼了?可人家就装了,怎么着,不让你进就是不让,要我说有些事能忍忍就忍忍!”

“忍你妈的比,布拉格!”孙姓男人端起一杯酒朝着坐在对面的光头泼去,一滴都没浪费,全部招呼到光头和他抱着的盛世年华歌后小金鱼身上。

小金鱼细媚如丝眼角闪过一丝刻毒,甜笑着劝道:“孙爷在沈阳的时候,大名我们就听说过,据说您徒手干掉一条藏獒,可是龙假是东江地盘账面上的老大,光身旁保镖年薪都是百万以上,你一个人……”

“我去你妈的!”男人反手一记耳光将小金鱼抽倒,看着她鼻血横流,啐道:“老子最恨就是男人说话是插嘴的贱货,你们算他妈什么东西,脱了裤子让男人随便进的婊子,夸你两句漂亮,唱歌好听就不是你了?”

孙姓男子在烟雨红楼吃了瘪,心里本来压着火,本来他来盛世年华是想和凌榛切磋切磋,结果凌榛死活不应战,当着那么多人感觉相当没面子,所以迁怒起凌榛的副官布拉格,“怎么样,光头,老子动了你马子有意见?有意见动手,爷爷腰里有把牌,你们谁玩跟谁来!”,

布拉格抹了把脸,将小金鱼抱了起来,擦着她委屈的泪水,无奈道:“孙爷,你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就我这斤两,在您孙枭面前一摆,还不够恶心你的!”

“你知道就好!”孙枭鼻子里重重哼了一声,拿了一只酒瓶朝着那边夏夜之掷去,刚才听人说外面有布拉格的朋友,他就想法找茬,要是能惹得凌榛出手是最佳,就算不行,今天来盛世年华走这一遭也值了,最起码在东江他可以说盛世年华全他妈一群孬种。也好给龙假一个下马威。东江老大算他妈个啊,放在东北还不就是个挨刀。

孙枭见戴太阳镜的小青年一甩脸让过了酒瓶,无论气质和火起都上了顶点,就在他要离席的时候,坐在他和凌榛之间的老者一把叼住了他的手腕,陪笑道:“孙爷息怒,盛世年华的女孩子随你玩,酒随你喝,要是孙爷想去国外转悠一圈手头不方便,也都算在我头上,你看,那孩子是盛世年华翼爷的朋友,你看能不能卖老头子个脸面!”

孙枭扫了一眼坐在主位上,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盛世年华老板赵炫翼,冷哼道:“荣老头,当年你在吉林也是一号猛人,怎么换了场子,就怂了?还是说狗跟主人的脾性?主人就是个怂包?”

“孙爷,老头子是无能,但翼爷……”

其他守在外围的男人一个个脑门上青筋暴起多高,只要翼爷一句话,整死他都行。

就在荣老头左右为难之际,那个见过一面的青年摘掉太阳镜,“我来吧,荣伯,既然来了盛世年华,怎么也得显示出点诚意,不过后事就拜托你们了,我的案底很干净!”

第一百二十三章 合作

孙枭确实是一号猛人,敢赤手空拳光背在笼子里跟恶了五天的藏獒玩,就这份勇气足以让他在道上有一号,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狗屁理论跟他根本就是一个天涯一个海角,今天小小的下马威直观的目的就是要逼深海凤凰凌榛动手,秒他,更深远的目的是在东江打出一片天地,之后再收拾龙假,萧家和昔日东江教父林天骄手下那一盘散沙,玩转东江。至于野鸡没名,草鞋没号的小地痞小混混小盆友,就是塞牙缝的。

他一把甩开荣伯的手,大踏步向前,冲夏夜之豪放一笑:“瓜皮,孙爷今天也不要你小命,就要你三条腿,完了你把我鞋舔干净就好!”

一直缄默不语的盛世年华大老板赵炫翼将插在水果上面的一把刀拔了下来,第一次开口,温文尔雅道:“卸腿用手不方便,盛世年华很干净,也没有枪让您使,这把刀将就用吧!”

赵炫翼朝后面微微侧了侧脸,漫不经心道:“来人!”

一个穿着阿玛尼西装的男人三步并作两步走来,俯首帖耳恭声道:“老板,有什么吩咐?”

“杨橙,拿五百万现金出来,孙爷活动半天,怎么也得有点彩头,要不外人该笑我赵炫翼小气了!”

“翼爷……”

赵炫翼一摆手,截断了荣伯的话,然后对夏夜之扬了扬声:“朋友,天有不测风云,今天你运气不好,碰上了道上的孙爷,也不能让你白栽了,这样吧,你要能卸孙爷一条胳膊,我给你一百万,一条腿两百万,让孙爷磕头求饶,大喊三声‘我是赵炫翼的孙子’,五百万就是你的。不过看样子孙爷不打算给你赚钱的机会,你要是死了,我给你个合理的卖命价两百万,你说交给谁吧?”

“翼爷!能不能卖我个面子?孙老弟跟老头子也认识二十多年了……”

“荣伯,你意思是要我亲自动手?”赵炫翼声音虽冷,但是还是给了这个看自己长大的老头三分面子。荣伯苍老的声音在喉间转了转,正然道:“翼爷既然有心,那奴才就是废话了!”

这个时候杨橙拎着两只皮箱,走到桌旁,将皮箱放在桌上,打开,两箱红花花的百元现钞,赵炫翼掂着餐布衔起来一摞,朝孙枭扔过去,“孙爷,验验货!”

孙枭爱财如命,伸出舌头在钞面上过了一下,品了品,笑道:“好货,这摞我就先收着了!”

赵炫翼摊了摊手掌,表示随意。然后对夏夜之道:“朋友,你的那份提前说说吧?”

舞台之上工作人员和提前预演的小姐都让经理杨橙请出大厅,一首颇有气势的《TheMass》恰如气分地响起,夏夜之深吸了口气,道:“我要是死了,用那些钱建一间福利康复院吧!”

赵炫翼没有丝毫揶揄或嘲讽的表情,“如你所愿!”

孙枭扭了扭脖子,拿水果刀在那只生撕裂藏獒的大糙手手心处划了一道血横,就在鲜血渗出来的一刻,他将凶性提到顶点,残暴地喝了一声,大踏步向夏夜之冲去。左手一记勾拳直捣夏夜之脑袋,当年就是这一击让一百二十多斤的藏獒瞬间就昏厥了,人头比起藏獒硕大头颅来说,无论硬度还是耐受力差太多,孙枭抱着一拳将他脖子打折的心思,狂笑道:“你就给爷爷在这吧!”

坐在布拉格腿上的小金鱼吓得一侧脸,不敢看那残忍的一幕。

然而,随着一声震耳发聩的撞击声,那个青年并没有脑壳砸碎般的惨厉,小金鱼眨了眨眼,愕然发现青年一只手掌贴住了孙枭壮硕的拳头,不惊惊呼起来。

“大校……”布拉格舌尖在唇下一撮胡子上舔了舔,掩饰不住满脸兴奋。何止是他,连修习八级五十多年的荣伯都不禁愕了,他的眼力自非外行看热闹的小金鱼,只懂欣赏动作片一样的拳掌相击,甚为那惊心动魄的声音颤抖。第一招交手落在荣伯这种行家的眼力,是看受损和余力。

孙枭是冲上去的,那爆发力无疑将拳力放大许多,按照常理,纵使这一拳接住,对手也会向后退几步,可是那孩子连半步都没挪,只是脚下的钢化玻璃绽开了一簇裂纹。

“凌爷,这和你描述的似乎不太一样……”

荣伯讶然无语,那晚凌榛说过,和他交手一个毛头小子身法灵活,有点欧洲酷跑运动的影子,但是力量差多了。在坐几个有眼力的都知道凌榛天生神力,但即便如他刚才那一击如不避锋芒,硬生生接住的话,向后退是肯定的,关键是退几步,狼狈不狼狈的问题。

本来觉得是一番耗时间,以巧对拙,以柔和对强横追逐战一开头就转化为力量间的角逐,毫无半点花巧,凌榛掐灭了烟蒂,凝重地抬起脸。

“凌叔怎么说?”

赵炫翼罕有地见到向来八风不动的凌榛露出震撼的表情,道。

凌榛刚毅的嘴角动了动,自嘲道:“若不是他在短暂的几天内进步了几个层阶的话,就是那天蓄意让我,今天看来你得破费了……”

如果说旁观的人是惊诧的话,身在场中孙枭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对方的身材明明属于玩不了力量的类型,怎么可能接住自己刚猛的一拳,还偏偏捏着自己的拳头进退两难。事到如今也轮不到他多想,爆喝了一声,孙枭抬起右脚向着夏夜之的腰腹横扫而至,希冀用腿功迫退这小子重整旗鼓,但是他有一次失算,对方依旧不闪不避,探出左手分毫不差地钳住了他的脚腕,脸色一下子变得殷红,不知叫了多大的力,孙枭只觉得自己的身子一轻,旋转了半圈就朝着柱子上撞去。

咔嚓一声,孙枭的小臂臂骨硬生生撞断,瞬间额上渗出了豆大的汗滴。,

“一百万!”

赵炫翼吃着刚从国外运回来的提子,将一只箱子合上,扔在地上。

孙枭彻底眼红了,从腰间拔出水果刀再次扑去,他人虽猛,但也是有心计的人,这一刀真划是假,佯攻脱身是真,今天算是彻底栽了,但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逃出盛世年华再想办法找人,非得废了这小子全家不成。

他的如意算盘是这样打得,但是刀都到了对方脖颈前一寸,对方硬是没有闪避,反而轻轻道:“以你这种层次,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孙枭被戳穿心思,变虚为实,怒道:“孙子才跑!”

夏夜之的眼力先不说,就说孙枭,他其实走得是大开大合的路子,玩巧技术差了不是一点半点,以虚化实这种刁钻技术考究的是火候,既然虚了,力度也弱了,他不懂得蓄力的道理,再变实又能有多大威力。

夏夜之一个简单的滑步绕到了孙枭身后,手指在他颈椎位置一捏,只听到嘎巴一声轻响,孙枭扑通就跪在地上,手上再用不上半点劲。

“脸皮都不要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夏夜之冷笑一声,攥着他的刀,轻描淡写在脸颊上划了一圈,接着探手一拉。

嘶——

一声粘连声响起,夏夜之甩手一甩,手中的东西落在了桌子上,“这个值多钱?”

小金鱼呜了一声,忍不住干呕起来。

荣伯一闭眼,老僧入定般不再说话,人作孽不可活。

赵炫翼用餐布拈起一角端详了几秒,饶有兴趣的合上另一只箱子,扔在地上,淡淡道:“孙爷,麻烦你喊三声,‘我是赵炫翼孙子’!”

“放屁,放屁,士可杀不可辱!”

孙枭此时的痛觉消失了,并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脸上有什么响动,所以依旧咆哮道,“姓赵的,是爷们就放了我,等我召集上人手,再好好玩!”

“爷们……”

赵炫翼耸耸肩,笑了起来,他一笑,身后站着那些手下都笑了。

“你以为这是拍电影?”赵炫江对着身后经理杨橙招了招手,“去,再拿五百万,孙爷的命今天我收了!”

“啥?你说啥?赵炫翼,我草你老妈!”孙枭喷着唾沫,眼睛向上瞧了瞧,“小兄弟,你给我留条命,咱以后就是过命的交情,要不你废我条腿,废我条腿好不好?哥哥求你了……”

孙枭猛是真,但猛是不是可以和不要命划等号?

他连声哀求,可是夏夜之却摇了摇头:“换哪天都行,今天不行!这是利益,也是诚意,你和我应该更加有觉悟,不必担心,你亏不了多少,也许有一天我的下场比你还惨!”

说完,夏夜之将水果刀拍进了孙枭的头顶,直到没柄。

赵炫翼擦了擦手,心情大好道:“好了,换地方谈正事,你们把店里收拾收拾,厚葬了孙爷,好歹也是条汉子,在东江找块风水宝地供着吧!”

凌榛长身而起,布拉格抚了抚小金鱼的粉背,“别嫉妒,你老公当年比他还狠!”

说完,四人进入了通道……

盛世年华又迎来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的一天!

第一百二十四章 机枢之谜

一副山水画屏风后,四个人围着八仙桌坐了下来。

赵炫翼挥退了沏茶的妙龄女子,亲自为夏夜之满了一杯茶,这种待遇目前没有人尝过,哪怕是被他尊称一声的凌叔的凌榛。

“真没想到,一个江大学生有这么高明的身手!”

对于赵炫翼摸底,夏夜之见怪不怪,想摸他底的绝不止赵炫翼,以后会越来越多,不过那又能如何?见到凌榛之后,听到帝王加纳的消息,他就很清楚,这条只露冰山一角的线索一定不是局限于某一区域某一利益团体的问题。面前这个静若书生的赵炫翼绝对不是他弟弟那种只会用钱砸人摆阔的纨绔子弟,今天的事夏夜之自然不会觉得是个巧合,赵炫翼的目的是看看自己是否有这个实力参与进来,一千万并不是个小数目,他肯花,那么至少证明带来的利益将是百倍千倍以上,甚至可能完全与钱无关。

夏夜之道了声谢,抿了口普洱说:“我也没想到闻名东江的娱乐业老板是如此深藏不露人!冒昧地问一句,赵炫江你可认识?”

“呃……”赵炫翼哑然失笑:“那个是家弟,如果日后有得罪的地方,放他一马可好?”

夏夜之无所谓地耸耸肩:“赵老板都打了预防针,我记得就是,好了,现在说正题吧!”

赵炫翼喜欢直来直去,点点头,转向凌榛道:“既然合作,那么大家就必须开诚布公,否则日后极容易被人离间,我提出这一点凌叔不反对吧?”

“好吧!”

凌榛转动着手中的茶杯,望着芬香四溢的氤氲,眼神有些悠远:“一年多前,我和部下在帕米尔高原执行一次营救行动,遇到了一个小姑娘。当时她身上多处受伤,撑不了多久,于是我的部下擅自将她留下。那些孩子们二十多年也没有遇到过危机,可能正是这一点让他们有点自命不凡,面对追来的人,他们没有退让,当然要是他们知道追来的这个人是帝王加纳,那么退不退让其实并没有多大不同。等我赶到时,整个精英小分队已经死伤过半……”

砰!

说到这里,茶杯忽然被捏爆,“我凌榛一生戎马,从没干过临阵脱逃的勾当,可是在那个时候,我深知就算拼死一战,可能最多拼得帝王加纳轻伤,既然死了那么多兄弟,如果不把事情搞得水落石出,我死都不会瞑目,更没脸去见酒泉下的兄弟!”

赵炫翼蹙了蹙平直的眉毛,沉声道:“帝王加纳真的如此厉害吗?如果你我联手……”

“别提联手,小翼,”凌榛断然截断道:“先不说解决帝王加纳,就算让他重伤,没有你我这样实力的五六个人合围而且不畏死攻击的话,那是休想!而且我亲眼见证了一点!”

“什么?”赵炫翼关切道。

“现代热武器对于帝王加纳根本没用,在一米之内,他可以轻易将沙鹰的子弹握在手掌!”

“核弹呢?”

布拉格扬起那张令女人嫉妒细皮嫩肉的脸,忽然发觉气氛不合时宜,抽了自己一个嘴巴,默默不语。

“小夏,你怎么看?”赵炫翼又问夏夜之,刚才他的表现足以有资格做出评价,这与年轻无关,与闻道有先后有关。

“我与此人并没有交集,但是多少听闻过他的事迹,按照凌大校的说法,如果没有偏差的话,在这个世界上以我所知的人恐怕只有基纽学堂的Z先生或可一拼,但是他不可能和我们合作!”

赵炫翼向前倾斜着身子,眼神灼灼盯着他道:“我想知道,假如是你碰到帝王加纳,结果会是如何?”

这个问题委实尖锐,换作任何场景下,夏夜之或许都不会回答,但是赵炫翼既然提出开诚布公,那么有些事就不得不说。

前世,他不算一个上进心很强的人,至少比不上夜鹰,他完全凭借着自己的天赋和上天带给他的好运行事,所以没有刻意衡量过与阴影大名录三榜第一的帝王加纳之间的差距,也许是无心,也许是刻意回避,直到那一晚第一次体验到了“巫师百破”的境界,他不单旧伤痊愈,而且在那种状态徒手接到了一颗子弹,而在“百破”之上的“涅槃”该是什么样的情景?

夏夜之品着茶,缄默半晌,道:“如果此刻帝王加纳就在这间屋子里,我最多能撑住30息,利用这30息你们能跑多远?但是结果一定不会是这样,真正的结果是你们三人无一幸免,而我能受伤保命离开,并且一定会这样做!这样说,赵老板该释疑了吧?”

赵炫翼眼神变幻莫测,时而闪烁,时而沉黯,当听到夏夜之最后一句话,眼中闪过一丝利芒,击节道:“够爽快!你这个朋友赵炫翼今天交定了,因为换作是我同样会那么做!如果我们全部都死了,谁来帮我们完成愿望?所以,今天不妨把话说开,翌日一旦我们与帝王加纳不得已碰面,谁也不要顾及对方性命,能跑多远跑多远!”

布拉格纠结着手指,一脸郁郁:“到那时我还是不跑了,我求帝王加纳收我做徒弟吧!”

赵炫翼笑骂了一句孬种,道:“凌叔,请继续!”

亲自体验过帝王加纳杀人如取卵的凌榛没有多少心思开玩笑,稍微补充了一下对帝王加纳的看法,他续道:“我不敢直接回国,于是就带着那个小姑娘,对了,小姑娘名字叫芭碧萝,我带着芭碧萝一边调养,一边向欧洲靠近,那段时间芭碧萝时而清醒时而昏迷,可能怕自己死了,所以她告诉了我一个秘密!”

(“容我插一句嘴,这个秘密是不是应该告诉读者!”

“这个你问夏夜之吧,我们又不是主角!”

“小夏,你什么意见?”,

“我哪有什么意见!别人都以为我重生是为了泡妞,踩富二代小流氓,哪知道这些小脚色扭成一股也抵不上头号人物的一片指甲盖,算了,色吧,色吧!”)

这一句话吸引了众人注意力。三人同时放下茶杯,凝视着凌榛。

“说起这件事情要追溯到几百年前,当时有一个叫苏西洛的传教士被教廷追杀,一路向西来到了中国的青海,在青海他碰巧遇到了被康熙皇帝批准押解回京的仓央嘉措,两人甚为投缘,便在解差的同意下攀谈了一晚。这一晚具体谈了什么芭碧萝没有跟我说,她只是说传教士给了仓央嘉措一件东西便离开了……其后的几日,仓央嘉措兴致大发,不光一扫颓然的心绪,而且写了几篇至今没有人猜透深意的诗歌,终于,在第三日,仓央嘉措消失在青海湖边。解差好怕担责任,于是商量好,编出了一个仓央嘉措圆寂的谎言。”看到几人神色不一,凌榛想起自己当时的表情,不由苦笑道:“这个故事的真与假先不要考虑,芭碧萝提到关键的一点是——机枢——就是仓央嘉措拿到的那件东西。”

“宝藏?”夏夜之拧了拧眉。

“难道是亚特兰蒂斯失踪之谜?”布拉格异想天开道。赵炫翼摇了摇头,“应该是宝藏吧,凌叔?”

“说是也未尝不可,但是肯定与金钱无关,那种东西不可能引起帝王加纳的兴趣!”

这一点夏夜之早想到了,不光是帝王加纳,恐怕排在第二副本前十位的人物没有一个是对金钱有兴趣的人,钱对于他们完全成为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只要他们需要,没有拿不到的东西。

“请凌大校直言!”

“呵呵……”凌榛刚毅的脸上难得露出对什么感兴趣的神采,回忆了一下道:“其实,芭碧萝本人也不知道,她只是给了我三个猜测:第一,机枢里面藏着的是基督血裔的秘密,只要通过机枢,就能找到圣童;第二,机枢里面藏着的是圣经《启示录》的真正翻译本,只要能解开秘密,就能破解两千年从未有人解开的对人类的预言;第三,机枢里面藏着的是一个秘密,有关于人类灵魂归往和由来……”

凌榛看着夏夜之三人怔怔的表情,顿了下,道:“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也以为是小姑娘呓语,又或者是她怕我丢下她,想吸引我的兴趣!但是,当我在伊斯坦布尔被帝王加纳再次追上,几乎只能拼死一战的时候,出现了一个人,帝王加纳立时转移了方向……”

“头,你命可真大,那人到底是谁?”布拉格回想起老师说的话,不由期待道。

“A公爵!”

沉沉的声音从夏夜之嘴里吐出。

凌榛猛然抬头,愕道:“你怎么知道?”

“帝王加纳一生从未有敌手,除非他愿意,否则根本没有能从他手底下活命的人,但是十多年前,A公爵遇到他连毫毛没伤便溜走了,以帝王加纳的心气,怎么可能能平静下去,所以能将他从如此重要的东西上引开的,只有一个人,就是玫瑰十字团的A公爵。看来这件事,玫瑰十字团也有份!”

赵炫翼拳头捏得作响,激动道:“凌叔,按照小夏这么说的话,我方的实力又增加了一大截,至少副本第五位的A公爵站在这面!”

“小翼,不要高兴的太早,是敌是友,要过一个月才能知道?”

“为什么?”

“一个月后,芭碧萝会来萧山茶社与我见面,正像小夏所说,芭碧萝也有可能是玫瑰十字团的人,到时候一切都将见真章!所以,趁着这段时间,我们要准备一下,至少要把萧山茶社从龙假的手里拿过来!我可不想,谈话时,有个抽烟袋的在旁边拉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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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烤肉约会

交待了一些事情,时间已经不早了,赵炫翼出去了一趟,回来时道:“小夏,我已经让杨橙将九百九十九万给你过户了,三天内钱就能到账!当然,这钱你没必要现在动!我另外准备了一个账号,里面放着一千万,每隔一段时间我会让人往里面充钱,这笔钱作为你,布拉格和凌叔的手头钱,如果还不够用,无论你们谁,和杨橙说就可以,有我赵炫翼在,在钱上大家不用操心!”

赵炫翼拍了拍手,门吱呀打开,三个羞涩的女孩紧张地站在赵炫翼跟着杨橙进来,看年纪大概十八九岁,虽然离沉鱼落雁的标准还有不小差距,但是挂上清秀、漂亮的形容一点不为过。

杨橙推了推三个女孩,道:“这位是凌爷,这位布爷,这位是夏爷,你们三个今天就留在这吧!”

女孩们怯生生依次问候了三人,看样子紧张至极。

凌榛撩了撩眼皮,起身绕过坐在身边端茶递水的女孩,走到赵炫翼身旁,拍了拍他的肩:“小翼,我有些话给你私下说……”

赵炫翼见怪不怪,自从凌榛妻子死后,就没有再碰别的女人,这个人哪里都好,就是太顽固,不过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反而令他心生敬佩,所以赵炫翼没有多言,点了点头,出了房间。

布拉格荤素不忌,拉了一个女孩抱在怀里,在女孩小脸上亲了一口,开始了惯常的嘘寒问暖。

被凌榛冷冷回绝的女孩,忐忑地望了杨橙,杨橙轻咳了声,往夏夜之方向递了个眼色,女孩立即明白过来,强笑着坐到夏夜之身旁,倚在夏夜之肩头,颤声恭维了几句,溜须拍马都不会。

杨橙能当上盛世年华的经理,自然知弦雅意,接过女孩手中的紫砂壶,给夏夜之一边敬茶,一边道:“夏爷放心,都是没有开苞的女孩!”

这时门再次打开,服务生推着小车的走了进来,杨橙亲自将晚餐摆在桌上,叮嘱了两句,出了房间。

“夏大哥,吃一块羊排吧,这是老板专门从意大利请回来的厨师,味道相当独特!”

女孩夹着一块羊排递到夏夜之口中,忽然夏夜之蹙了蹙眉:“今天星期六?”

“嗯!是啊!”

夏夜之一拍额头,旋即起身:“光头,我有事现在要走,你慢慢吃!”

出了盛世年华已经快十点了,打车都打不上,最近的发生了太多事,以至于他连和Maria的约定也忘了,要不是上了小羊排,他根本想不起来去吃烤肉的事。擦身而过了几辆车,都被人抢了,这时,身后一个腻腻的声音道:“夏哥哥去哪呀,我送你吧?”

夏夜之一阵毛骨悚然,扭头只见布拉格满脸堆笑,摇晃着手中钥匙,夏夜之怪道:“你怎么不玩了?”

“你怎么不玩?”光头反问了一句。

夏夜之耸耸肩:“这些东西早就腻了!”

“我还不是一样!少在我面前炫耀你玩过的女人,老子在你这个年纪记录早已破百!”

夏夜之哭笑不得,也懒得去辨别真假,催促道:“布拉格,你车借我用用!”

“凭啥,我也要去,见识见识美人,你不要告我说这个时间出去不是约会!”

“呃……我是去吃饭!”

“我也去!”

“我吃的很普通,比起小羊排差多了!”

“我也不是奢侈的人!”

“草……”夏夜之爆了句粗口,“你跟着我也行,但是要多一句嘴,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布拉格一边向车库走去,一边拿着耳勺掏着耳朵:“你舍得杀了一个这么听话,这么可爱的徒弟吗?”

“再恶心我一句,小心我阉了你!”

“阉了我,我就去做变性手术,彻底当你的人!”

再夏夜之岀脚的时候,布拉格赶紧跑开了,“妈的,一点幽默感都没!”

来到地下停车场,早有人守着,见他过来一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立马凑过来,陪笑道:“布爷,开哪辆?”

“夏夜之,这两排车位全部是赵炫翼的车,你随便挑吧,也不用还,整烂了扔了再换就是!”

夏夜之放眼望去,两排停车位将近三十辆车最低档次的也是奥迪A6,这时再想想赵炫江开着四百万的迈巴赫,也不足为奇了。

“小子,记住这张脸,以后他来提车,不用多嘴!”

看车的小子也是精明人,将恭维说得极其自然:“夏爷这出众的长相,我见过一次还能忘了还不如去死!”

布拉格从小伙手里拿上兰博基尼的钥匙,他最近比较喜欢蓝色的调调,夏夜之对车不是很懂,也不是很挑,周啸天的宝马7就很合手,不过想到日后有可能进出学校,也有可能遇到熟人,他没选太耀眼的车,点了一款大众的辉腾。

“华丽的低调,有品味!”

夏夜之没理他,一给油,漂亮的甩尾冲出了车库,布拉格那车性能更高,后发先至,在路口就超了夏夜之,谁知夏夜之一个右拐,立马红灯了。布拉格一拍方向骂道:“想甩老子?换车吧先!”

随即一个加速,临时抢道,直走变拐弯,再无恶不作地闯红灯,后面差点撞上他的奥拓小车司机想骂,但一看人家那印照着夜晚霓虹光彩夺目的车身亮漆,干脆识相的闭嘴。兰博基尼一起速眨眼就找不到了,路旁两个女孩按着裙子,忿忿指着远去的豪车大骂色狼。

来到青年路,只用了二十五分钟,在大道上牛逼哄哄的兰博基尼到了这地方照样得龟速前进,管你是五百万还是一千万的车,老子就在前面慢慢走,有本事你就从我头上开过去,布拉格被这些潜台词搞得非常不爽,干脆早点泊车,跟夏夜之用走的。

因为百度烤肉和北回归线门对门,夏夜之先进北回归线,扫了一眼,薛涛又没来,刘琨在一桌子上和客人喝酒打屁,王霞瞥了他一眼,冷淡道:“还以为你不来了!”

“Maria今天没来?”

“我哪像某些人那么闲,大把的活等着我忙!”

这个某些人一定是指自己了,夏夜之无奈。布拉格死皮赖脸地坐在吧台边,“给来杯黑方!”

布拉格一口喝完,舔了舔嘴唇:“小妹妹,你晚上几点下班?”

“……”

“有电话吗?留一个!”

“……”

布拉格脖子一紧,几乎是被夏夜之拖离了座位,张牙舞爪道:“我有车,晚上送你吧!”

见过直接的,没见过直接地这么无耻的,王霞大喊:“哎,你还没付钱呢!”

“我……没钱!记夏哥哥头上!”

出了门,布拉格坏笑道:“吃烤肉的不是这个吧?”

夏夜之一肘击在了他的胸口,“一会你要给我找麻烦,别怪我翻脸!”

“怎么会,我这是活跃气氛,和我交往的女孩子即便分手了,也说我风趣……哎哎哎哎,算我没说,算我没说不成吗?”

在百度门口,夏夜之警告了他三次,才拉门进去。

第一百二十六章 夜袭

百度烤肉分为上下两层,时间已过十点半,生意依旧非常火爆。夏夜之进门,服务员殷勤迎了上来,“请问先生几位?”

夏夜之伸出一根手指,身后的布拉格伸出两根手指,夏夜之四下寻找着Maria,“我找人!”

“女人!”

布拉格补充道。

裹着围裙的服务员“哦”了一声,去招呼其他客人了。一层大概有十七八张桌子,没有一桌是单人的,夏夜之扫了一眼就知道Maria不在其中,步上二楼的台阶瞭望了一眼,除了几桌临近毕业的学生聚会,二层相对空落,依旧没有她的身影。

布拉格扒着夏夜之的肩膀,踮着脚向上猫去,急切道:“哪个美眉,哪个美眉!”

“都是因为你杀气太重,把人吓跑了吧!”

夏夜之嘴上埋怨了一声,像是玩笑。心底不免有一些失落,这是一种很难言说的感觉,按道理早已风轻云淡的他心境已该静若潭水,可是第一次遇到那个女孩,就感觉很熟悉。这与美貌,妙若毫巅的身材无关,只与两个字有关——

默契。

所以当本来不可能有什么交集的酒吧店长助理在街角回头的一刻,随时可能迁移的酒吧小演员同时也回头,他宁可相信他感觉到一丝心灵微妙的同时,她也感觉到了。

人的一生或许总会遇到灵犀的人,区别可能在于擦身而过,或许在某个灯火阑珊驻足等待。

夏夜之略微有些遗憾,踢了布拉格屁股一脚,“走啦!”

“我还没吃!”

布拉格一双水灵灵的眸子显得很可怜。

“那我请你!”

“真的?”

“嗯!”夏夜之从钱夹里掏出一张五块钱,递给布拉格,“拐角有个街摊,卖鸡蛋灌饼,你要个夹火腿肠的三块五,喝了的话买瓶水一块,记得把五毛钱找回来!”

布拉格咽了口唾沫,握紧的拳头伸出一个中指,“你够狠!”

说完,悻悻下了楼,“老子回去把你那两个女人玩了,气死你!”

夏夜之插着口袋,无语地笑笑,就在他将要走出门的时候,从厕所里出来的穿着白衬衫的经理听到服务员说找人,立刻叫住了他。

“请问是找一个女生?”

不等夏夜之说话,布拉格应道:“是啊是啊!”

“呵呵,不好意思,那个女孩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走了!”见那个光头有点意兴阑珊,经理道:“不过,他给一位先生付了钱,说他一定会来的,不知是哪位?”

“是我,是我,肯定是我!”布拉格肚子咕咕直叫,急忙接过服务员递上来的餐具,径直将一玻璃屉的黑椒牛柳倒入盘子里,夏夜之看他没出息的样子,懒得搭理,又付了一个人的钱,道:“她是多会走的?”

“差不多有半小时了吧!”

“哦,这样啊!那她没有说什么?”夏夜之觉得自己有一点八卦,不过就是想问。

“她说,嘿嘿……”胖经理摸着肉嘟嘟的下巴,看着光头笑道:“她说让你记得答应她的事!”

“什么事?”布拉格呷了一口可乐,探过脸关注道。

“我哪知道?你不是她朋友么……”经理指着光头半晌,忽然恍悟,扭过脸对夏夜之说,“她说你会尽力的……”

夏夜之扫了扫自助台上的肉,点点头,然后对布拉格命令道:“光头,去拿十个盘子,把肉装满,今天不把本钱吃回来太对不起人家!”

布拉格敬了个军礼,堆笑道:“放心吧,当初野外生存训练时生牛肉还能吃二斤,别说熟的,按照市价差不多了,我还能吃虾,最起码两盘子,老大你放心!”

看着这厮一脸阴险走开了,夏夜之拉了拉满脸错愕又不知该说什么的经理,道:“最后问一下,那女孩长得什么样?”

经理抿着嘴,露出了两个肉酒窝,呲眉挤眼半天,道:“这个不好说!”

“放心说!”

“呃……那就是很一般,相当那啥!嘿嘿,你也知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

夏夜之眯了眯眼,旋即绽放了一个明媚胜夏的笑靥……

――――

傍晚十一点四十五,三辆宾利雅致从青年路,向北驶去,中间一辆车内后排,一个青年目光忽然一凝,向着百度烤肉店望去,“岩月擎,就是这小鬼?”

坐在他旁边翘着腿,插着无线耳机正在听CD的岩月擎转了转脖子,看了一眼,道:“没错!调查的怎么样,米罗?”

“哼!就这么一只小苍蝇也值得你拉拢?”

米罗不屑地轻哼一声,“这小鬼身上没有一点闪光的东西,三年大学默默无闻,挂科倒是常事,几乎没多少人认识,岩月擎,你也有眼瞎的时候,很好!”

岩月擎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收回目光,“有时候一个人的潜力比本身爆发出的光芒更引人关注,就像当年你不服气杰克菲利特,可如今杰克菲利特还不是坐上了圣修会指挥官的角色?”

“这能一样?”米罗脸上狠厉之色闪过,“杰克菲利特是故意隐藏,这能一样吗?”

“那你凭什么知道那孩子不是刻意隐藏?或许过不了多久,他会以让你我都瞠目结舌的速度崛起,到时候你这番话又成了自己打脸的废话!”岩月擎见米罗还要争辩,忽然伸手制止,透过反光镜向后撩了一眼,对司机道:“有贵客临门了,朝郊区开!”

三辆宾利保持着适中的距离向东江西北方郊区快速驶去,半个小时后,驶进了一片旧城拆迁区的街道,就在这时,巷口巷尾黑影晃动。

头车两个彪悍的黑人保镖喝骂着下车,然而还没有将话说完,便被夜色中闪过的微茫割断了喉咙,打着旋跌倒。,

同时,两幢拆到只剩三层的破旧楼房内,七八个黑影几个跳纵,来到了车前。一左一右两人拿着上了消音器的微冲,朝着岩月擎和米罗的窗口位置连放了一排子弹。

“真幼稚!岩月擎坐的车难道不按防弹标准配置?”

米罗笑意盈盈地看着对方放完一梭子子弹,按下玻璃,两指一衔,一张扑克牌从指缝间飞出,那人几乎连反应也没有,便倒在地上。

“我下车活动活动,你老实呆着吧,记得别让别人砍了脑袋,否则我恐怕得被帝王加纳追着亡命天涯咯!”

车门倏开倏合,米罗从车上下来。刹那,两个黑衣人四十五度角夹攻而至,米罗扬起一抹笑,同时举起两臂,左右一划,那或出拳或掌劈的两人顿时只觉得腕口一凉,两只手就那么凭空掉落。

“原来是基纽的小罗罗,还以为有什么大菜!”米罗嘲讽了一声,猛然下蹲闪过背后割颈的一刀,旋身横向甩动手臂,只见一大蓬血雨散开,那人肠子肚子从被剖开的腹部狂泻而出。

“啧啧啧啧……正主再不出来,罗罗都要死光了!”

一声口哨在巷口传来,黑衣人如潮水褪去,朦胧月色下走来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阴鸷的目光罩在米罗手上,淡淡道:“‘手刀’米罗,原来是岩月擎的人,恕我孤陋寡闻!”

“基纽跟岩月擎什么时候有仇的?不怎么不知道!”

“并无私人恩怨!”

“那为何阴影中首屈一指的堂堂基纽对付一个生意人,还得动用微冲不行,对了,火箭炮没带来吧?”

男人并没有因为米罗的讥讽动气,他伸手探出怀中,衔出一张照片,向米罗掷去,道:“冒昧问一句,潘神是否死在你们手里!”

“潘神?是第二副本第六位的基纽潘神?”米罗脸上的笑意敛去,看了眼手中照片,明显是摄像头抓拍的,不是很清晰,但是足以看清整个人的面容,不是别人,正是岩月擎。他敲了敲玻璃,对着还在哼唱《繁星》的岩月擎道:“公子哥,你什么时候惹事潘神了?”

岩月擎蹙了蹙眉,接过照片,有些意外,讶然无语。

“我老板说不知道!”米罗扬了扬声。

“哦,不说也好,那就把命留下吧!”

男人将风衣扯掉,从腰间抽出一副手套,米罗舔了舔嘴唇,“钨金丝,你以为钨金丝就能挡得住手刀?”

“就算我再自负,也没想过要赤手空拳接下比匕首还要锋利的手刀,不过那不是因为你的实力有多高,只是因为我讨厌流血!”

“切!”

米罗洒然走过去,离着还有七八米的距离,倏地加速,借着俯冲之势劈下,男人猛吸了一口气,没有丝毫避退,握起右拳,迎上。

嚓!

一声挠人心扉的金属摩擦音爆响,溅起了点点火星。

米罗只感觉手腕骨自掌骨要裂开一样。

“这不是钨金丝!”

“哈哈,钨金丝也有不同!”

米罗向后一撤身:“你到底是谁?”

也就在这个刹那,男人动了,犹如一道魅影一样眨眼既近,探手抓米罗的肩头,尽管米罗已经尽全力躲闪,但是实在是对方身法鬼魅,肩头剜心一痛,一大块肉被生生撕了下来。

“夜鹰!”

米罗惊呼了一声,惨笑道:“基纽夜鹰也亲自出动了,Z先生……”

“放心!收拾你们还用不到Z先生,”夜鹰慢条斯理,对着身后静立的手下挥手,道:“米罗交给我,你们去把岩月擎的首级拿来!”

前后两车将近十个保镖,全部挡住停在中间的宾利雅致。

“保护岩月擎!守住!”

米罗看到两个生猛壮汉一瞬间就被割断喉咙,急火攻心,忍着手部痛感的劣势拼命向夜鹰抢了三招,然而夜鹰的身法明显快过他不止一线,三记手刀只割开了他的衣袍,右胸又挨了他指尖一记,被划出几道血痕。

夜鹰冰冷到毫无感情的眸子忽然定格在米罗的胸口,虽然光线黯淡,但是他仍旧清楚看到一个数字“13”。

“怎么,怕了?”米罗啐了一口,抚摸着胸口的刺青,戏谑道:“如果你遇到的是把3去了的那个人,恐怕已经死透了!”

“帝王加纳!”

“你去问Z吧!”

夜鹰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沉声道:“既然如此,你们更必须死!”

这一次,夜鹰再没有半点懈怠,招招出手都是刁钻致命,米罗被攻的左右支出,完全处于下风,这是从来没有的情况。这时他再想抽身根本是痴心妄想。

就在这个时候,宾利车的车门打开,一身十八世纪繁复贵族衬裳的岩月擎居然走下了车,几个保镖大惊失声,求他回去。

可岩月擎摆摆手,笑道:“我也出出力吧,否则今天你们肯定都离不开!”

基纽此次行动的目标就是他,知道他杀掉潘神又入侵网站的消息,Z立刻结集精锐,当然知道其中秘密的只有夜鹰一个人。岩月擎下来的时候,夜鹰看得真切,确定是本人后,立刻打了声尖锐的口哨。

所有埋伏的人都扑了过去。

说话间,岩月擎走到两个黑衣人间,基纽学员做引以为傲的并非多强的战斗力,也非高尖端的武器,而是让人摸不透的敏捷身法,两个黑衣人避开保镖的阻拦,绕到了岩月擎身后侧,左右横次他的心肺,两人用的都是阿拉斯加捕鲸叉,即便以凌榛硬气功加上诺基亚手机都能深入半寸,以岩月擎光滑如璃的皮肤,如果扎牢,直接就会洞穿胸口。

被阻拦在身后的保镖不敢再看惊骇的一幕,悍不畏死如他们也不敢再看,可就在这时,岩月擎举起的右手拇指与中指相捏、摩擦、进而发出清脆的响指声。,

“啪!”

不疾不徐。

两柄阿拉斯加捕鲸叉就在他背后一寸停下……

“啪!”

当先抬起格洛克手枪的基纽学院瞬间如雕塑一样矗立在那,“啪”岩月擎又打了一次响指,那人上半身能动了,可欣喜若狂的他却将枪口伸向了自己嘴巴,无论他怎么挣扎,手臂就像是长在别人身上似的不听指挥,“你,你……”

“哦,忘了介绍!在下圣彼得·索寞纳斯·岩月擎,一个小小的精神科医生,初次见面,请……”

砰!

从格洛克17式9mm枪口射出的子弹将脑壳轰飞……

此时,米罗已经有点支撑不住夜鹰的狂攻,间不容发之际,岩月擎喊了一声:“夜鹰!”

倏地,夜鹰整个人如遭雷击,曲指成爪扣向米罗的手刹那就麻木了,可经过艾尔卡洛斯改造过神经组织远胜于一般人,只是短暂的半秒,夜鹰的身体发出骨骼错动的响声,在米罗手刀划向自己的一刻,向后闪身,朝着夜色深处掩去。

“恕岩月擎不远送,请代我问候Z先生!”

米罗伸出舌尖舔了舔掌骨上鲜血,细细地品味,岩月擎有些反胃地苦笑了下:“可惜,没将他留下来,那样你可以把他的血全部吸干,我也可以问清楚我到底和潘神有什么关系!”

“他的意思是你杀掉了基纽曾经的王牌人物!”米罗玩味地盯着岩月擎俊美出尘的脸颊,“你确定不是你干的?”

“冤枉啊!”

岩月擎摊摊手,“看来有人控制了视频照片想借基纽的手除掉我,幸好此次不是Z亲自来,不然要很麻烦呢!”

米罗笑得极其阴险,怂恿道:“要我猜,肯定是杰克菲利特不满你受主教大人恩宠,想除掉你,要不要我帮你干掉他?你只需要控制住他,动手的事交给我,之后,是帝王加纳……”

“想也别想!”

岩月擎见到渐渐化为虚无的基纽学员身体,叹了一声:“人心确实难测,为何总要那么自私?好了,这件事往后看看吧,希望不要是我最失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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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已经坑添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倒计时

这是东江进入夏天以来最炎热的一天,清晨还淅淅沥沥下了十几分钟的小雨,让人以为有一个雨水时段要来了。天气总是难以测度,二十八度的温度并没有持续多久,刚过午后一下子飙升到三十七度,而且异常闷热。

不过在东江水晶丽日酒店的总统套房中,却是凉爽剔透,足以让外面的人嫉妒死的舒适,买了两套夏装的袁小操刚刚推开门,就看到一张笑脸,“小操,你回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袁小操眨眨眼睛,惊诧道:“岑琦?”

这两天,岑琦和岑小小的人格反复的很厉害,清晨的时候,岩月擎刚刚通过催眠将岑小小的人格唤出来,这才几个小时又变了?袁小操望了望空荡荡的房间,道:“徐程呢?”

“今天篮球队有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他去参加了!”

“夏夜之马立强呢?”

“马立强有门结业考试,夏夜之……我的眼睛有一些不舒服,让他帮我去卖眼药了!”

“那岑叔叔呢?”

“我让爸爸回家,帮我取两身衣服!”

“都不在啊!”袁小操歪了歪头,有点狐疑,不过看到岑琦今天这么开心,她心情也明媚了许多,说实话,认识岑琦两年了,还第一次见她笑得这么明快,袁小操兴奋地晃了晃手袋,“小琦,你看,我给你买了衣服呢,快穿上试试!”

“谢谢!”

岑琦走上前两步,将袁小操抱在怀里,柔声道:“小操,你是我一生最重要的朋友,知道吗?”

袁小操被她的刘海搔得有点痒,虽然同为女孩,但是头一次被岑琦这样抱着,心里还是莫名跳动,“我知道,我知道啊,小琦,你也是我最最重要的人!”

听见岑琦微微叹了口气,袁小操将手放在她额头上,关切道:“你没事吧?”

“没有!”

“那就好,快试衣服吧!江大男生们都是秦娆学姐的身材最好,其实,在我眼里,小琦的身材一点都不比秦娆学姐差,来,快穿上试试!”袁小操拉着岑琦的手就往房间走,然而,手却被岑琦攥住,“衣服待会再试吧,我想……”

“想什么,你说啊!”袁小操催促道。

“我想……让你帮我擦擦背!”

袁小操微张着嘴巴,一时间有点没回过神,“你是说——洗澡?”

“是啊?”

岑琦闪动的眸子有些羞涩,促狭道:“你不愿意就算了!”

“我……我……”袁小操觉得喉间一涩,很多话一时间堵着说不出来,以前叫岑琦洗澡都不去呢,她一直以为岑琦是轻视她们,直到那天听到夏夜之和岑叔叔的对话,她才明白里面原来有原因,今天这句话从她嘴里,袁小操自然震惊,不过既然这句话能从她嘴里说出来,是不是说明她解开了心结?

想到这里,袁小操跳脚嗤笑道:“要是让那些男生知道我偷看了小琦的身体,会不会扁我啊!话说,我这样算不算百合啊!”

岑琦戳指在她额心上点了一下,轻轻斥了声:“傻瓜!”

旋即走进了浴室,袁小操放下东西,也是一身热汗,早想洗澡冲凉,于是跟着岑琦走进浴室,反手把门锁上。

岑琦脱掉素白色的V领T恤,里面穿的不是内衣,而是像舞蹈运动员那样紧身胸抹,袁小操脱掉衣服,紧张兮兮地道,“小琦,让我帮你好不好?”

岑琦点了点头,轻轻道了声:“好!”

胸抹很紧,背后有三处搭扣,废了不小的力气才解开,穿这样的束胸内衣不难受吗?袁小操正想询问一句,忽然看见了岑琦的后背,一下子胸抹脱手坠地。

袁小操掩着嘴巴,眼泪不禁渗了出来。

“怎么了?”

“没事,没事,”袁小操不忍心再看那斑驳的疮疤,泪眼婆娑地扭开水龙头,几缕温暖的水流满下,洒在了她们头上。

袁小操缄默不语,平息着心中心疼,为岑琦擦着背。

岑琦闭着眼睛,许久,微微吸了口气:“能来江大,能认识你,是我最大的福气!我总是担心伤害你,因为徐程……”

“别提他了,小琦……”

“对不起,小操,好了,我们不提他,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嗯,嗯!”袁小操拿着澡巾轻轻抚着她的背,心思全然不在。

“记得,要快乐的生活,好吗?”

“呃……”

“记得,要快乐的生活,好吗?”岑琦浅笑着重复了一遍,“我喜欢看到你开心的样子,答应我,永远开心下去好不好?”

袁小操轻轻咳了下,压住哽咽的声音,道:“小琦,我卖了新的沐浴露,兰花香味的,你等等,我去拿!”

她披了一件浴袍,向外走去,进了卧室刚关上门,袁小操再也忍不住,抱着枕头呜呜哭了起来,她平时大大咧咧,但是对岑琦却格外在乎,想到她幼年时经历过得那些,仿佛发生在自己身上一般疼痛。

正在这时,她忽然摸到岑琦枕头下放着的东西,嘎啦嘎啦作响,是一个白色药品,袁小操擦了擦眼泪,拿起来,不看还好,一看惊出了一身冷汗,毛孔里透出丝丝凉气。

她也顾不得穿着浴袍,径直拉开门,朝着岩月擎的房间跑去,“岩月先生,岩月先生!”

袁小操“咚咚”敲着门,“岩月先生,你在吗?”

就在他绝望的时候,门倏地拉开,探出了一张白皙的脸颊,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外国青年,肩膀上缠着绷带,袁小操一愕间,已经被青年拉到了怀里。

“好香啊,美人!”

“对不起,我走错了,你放开我!我没时间了,我找岩月擎先生!”

袁小操推着青年的胸口,满脸焦急。

“哦,原来是找岩月擎的!”青年意兴阑珊地放开她,玩世不恭地支着门,“岩月擎不在呀,小女孩,你找他什么事?”,

“我,我……我好朋友岑琦要……要出事了,先生,求你,求你帮我联系一下岩月擎!”

听到“出事”两字,青年脸上戏谑的笑容僵了僵,旋即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喂,我是米罗,你快点回来吧,你的病人看样子情况不妙,嗯……好,没问题!知道了知道了,现在说话不方便,你快点回来就是!”

“小女孩,岩月擎十分钟就能到,你快去看好岑琦!”

袁小操感激地恨不能给他跪下,给了他一个很大的拥抱后,返身跑回了房间。

十分钟后,电梯门悄然打开,三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跑在最前面的夏夜之连门也没敲,一脚就电子锁撑断,迫不及待的跑进去。

“快,快,分头找,分头找!”

紧跟进屋的傅叶脸色蜡黄,嘴角还溢着血沫,首先冲进了岑琦的卧室,里面没人,接着是其他两个卧室,拥有十几个房间的总统套房在这个时候成为了众人心中最大的憎恶。站在门口的岩月擎听了阳台上传来隐约的哭声,径直奔了过去,刚入房门,就看到岑琦推开了叫袁小操的女孩,锁住了阳台门,向着阳台边靠去。

他用非常大的力量搓动手指,“啪”一记响指,瞬间,袁小操就像挨了一记闪电,整个人跌倒,昏厥过去。

“糟糕!”

岩月擎双眉紧锁,万万没想到阳台门的隔音效果如此之好,再也顾不得许多,岩月擎闭上眼睛,短暂的几秒,蓦然睁开后,已经满目鲜红,梳妆台上放着的钟表指针在一点三十六分的时候,戛然而至。

已经踩在阳台边缘的岑琦一身草绿蕾丝镂空长裙在二十五层的高空猎猎飞扬,忽然间,她迈出去的右脚失去了知觉。

但是因为惯性,为时已晚,江大千年之后最美的校花像一只扑向海面的鸥鸟向下栽去。

砰——

一声沉闷的响声划破了寂静的夏日午后……

第一百二十八章 陶瓷猪

傅叶冲进门口,看到了岑琦坠下,顿时只觉得天旋地转,一大口腥咸涌上了喉间,双膝一软,扑腾跪在地上,重重地砸着地板。

岩月擎用力地按了按他的肩膀,“或许这样对她是最好的归宿吧,她所承受的痛苦远比我们想像的要多得多!”

“不,不!”傅叶大把大把揪着头发,“怎么能,怎么能,她才二十岁,最美丽的时候……不,岑琦……”

傅叶踉踉跄跄冲了过去,拎起一把椅子,将阳台的落地窗砸碎,扑了过去,岩月擎生怕他悲极生恨,因为一时冲动轻生,急忙赶了过去,死死抓住他的手臂,可是傅叶的身体倏地凝住了,仿佛石化一般。

“女儿,女儿呢……”

“什么!”岩月擎探头向下望了一眼,停车场下是密密麻麻的高档豪车,刚才沉闷的撞击声他也听到了,人呢?

就在岩月擎惊诧不已,傅叶抱着一丝侥幸以为神迹发生的时候,二十四层房间里传来了喝骂声,声音尖锐刺耳,明显是个女人。

“你们是谁,滚出去,滚出去,我报警了!”

同时,两人对望了一眼,向下跑去。

跟着岩月擎的两个保镖用强壮如牛的身体将门撞得稀烂,冲进去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貌若二十的小女生正在穿衣服,床上凌乱不堪,空气中充斥着暧昧的味道。

在阳台上,一个青年正抱着岑琦往外走,傅叶失声道:“夏、夏……你……”

夏夜之见傅叶几乎要给自己跪下了,急忙闪身躲开,“傅叶先生,现在说什么也不是时候,还是想办法了结此事吧!”

夏夜之身上有一点皮外伤,不是很要紧,岩月擎眼波流转,赞叹道:“夏,你真勇敢,难道不怕吗?”

“怕!”

这句话发自夏夜之真心,在二十五层超过百米的高处,只要有一个闪失,几乎就是万劫不复的结果,即便是帝王加纳,恐怕也没有把握生还。

“岩月先生,你的眼睛怎么了?没有问题吧?”

重新回到总统套房,夏夜之才留意到岩月擎眼角有一抹殷红滑到颊边,相当刺目,岩月擎摆摆手,“没事,擦伤吧大概,放心,即便我就剩一口气了,也一样能完成本职工作!你们也看到了,倒计时开始了,如果今晚之前不能解决问题,那么我将她所有的记忆全部清除!好了……现在你们出去吧,等我叫你们!”

“岩月先生,求你一定要救他,哪怕,哪怕……哪怕她不再是小琦,不再是小小,这些都无所谓,我只希望她能活下去!”袁小操双手合什,哀求着,事实上,这些天她没有一晚上能睡着,那天听了岩月擎和傅叶的谈话,她隐约听得出,如果要救岑琦,那么这个人格就会在她的身上消失,袁小操一直很害怕,在逃避,可是当真正见证了十分钟前发生的事,才醒悟到自己太自私。

客厅里一片死寂,没有人说话,只是望着墙上的钟表嘎嗒嘎嗒走动,三点半的时候,开完会的徐程赶来,才知道这个消息,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四点的时候,马立强给岑小小买了一包糖果,兴致勃勃进了门,发现客厅里烟雾缭绕,烟灰缸里全是烟头,连不会抽烟的徐程也是一根接着一根。夏夜之简单说了几句,马立强嘎巴着嘴,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可是任他舌灿莲花,这个时候也是讷讷无语。

抽烟吧!

拿出舍不得抽白的沙和天下,四个男人一根接着一根冒烟……

终于,五点的时候,卧室的门拉开一条小缝隙,两点漆眸闪了闪,接着咳嗽起来。

傅叶第一个反应过来,一拍众人:“掐了,把烟都掐了!”

“棉花糖,不许抽烟!”

那个甜甜声音的主人背着手,从房间里走出来,嘟着嘴巴,一脸好为人师道:“抽烟的男生不是好孩子!”

“呃……”夏夜之看到岩月擎做了个OK的手势,知道暂时没有问题了,立即会意道:“我没抽呀!”

“没抽?”岑小小轻轻哼了声,坐在他的身边,指着他手指尖夹的烟蒂,“那这个是什么?”

“这个……这个,明显是在熏蚊子,你不是最怕蚊子吗?点上烟蚊子就晕了,就不会咬你了!”

岑小小斜睨着夏夜之,在后者倍感促狭之际,冰容瓦解,绽放出一个柔美纯真的笑靥:“好了,这次算你过关!对了,你看看我这身裙子漂亮吗?”

“当然!”

“不许奉承!”

“要我发誓吗?”

“要!”

“好!”夏夜之忍俊不禁,抚了抚岑小小的头顶,“萝莉穿上这身裙子,可以晕倒全世界的男生!”

两抹红晕爬上了脸颊,岑小小一跺脚:“谁要那些家伙晕倒!白痴……”

岩月擎插话道:“这么好的天气,你们也不出去转转啊,我可是要约会去了!”

“我也一样啊!”夏夜之打了个哈气,耍赖道:“萝莉,你得陪我去,要不我白白点烟给你熏蚊子?”

“那你是赖上本小姐了吗?好吧,好吧,算我倒霉,让你这个家伙缠住了,我认了,认了!”岑小小习惯性在耳边撩了撩手,表示自己的宽和,心里却美滋滋的。缠我吧,缠我吧,傻瓜!

“那我准备一下!”岑小小走进卧室,还不忘傲慢的补充道:“你要是着急,完全可以约袁小操同学嘛,我和小岩月也可以去玩!”

趁着她进去,岩月擎悄声道:“夏,我有必要再提醒一次,你最多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果还不能说服岑小小,一切就按照我的计划来!等会,你带他去东江公园,我们会在车里跟着你……”

见徐程和袁小操都要说话,一贯随和的岩月擎脸色凝起,声音也冰冷下来:“你们不要浪费机会,这件事连傅叶都不能参与,何况你们,难道你们觉得他这个做父亲的还比不上你两人对那孩子爱深吗?”

一句话,将两人闷住了。

岑小小从卧室出来时,低着头和众人打了个招呼,匆匆走到门边,对夏夜之勾勾手,“走啊!”

“等等!”马立强跑过去,将一包徐福记递上去,“小小,这个是我特意给你买的,带上吧!”

岑小小垂着头,讷声道:“谢谢!”

徐程也走了上来,将塞在牛仔裤里的遮阳帽压在了她头上,叹了口气:“戴上吧,遮阳!”

“等一下我,小小!”袁小操跑进房间,从时装袋子里拿出一条丝巾,“这个是我专门为你买的,一定非常漂亮!”

袁小操忍着湿润的眼眶,亲手为岑小小系上,岑小小是很容易感动的小姑娘,所以抬起脸,笑(^__^)嘻嘻……道:“你们今天对我真好!以后有什么事,岑小小一定两肋插刀,拔刀相助,同仇敌忾!”

她不抬脸不要紧,一抬脸诸人再低沉的情绪也不禁住这一幕——

这脸上也不知道擦了多少粉底,就跟掉进面缸里一样,再加上两团没抹均的腮红,俨然——

俨然,一只陶瓷猪!

看到他们有的流泪有的憋得脸都红了,岑小小捏着拳头,在夏夜之脚上狠狠踩了一下,咬牙切齿道:“都是因为你,慢腾腾!等下出去了再算账!”

第一百二十九章 原谅,幸福

“夏夜之,刚才踩你还痛不痛?”

“怎么不痛?”

“对不起,对不起!”岑小小绞着手,忐忑道:“我不是有意的,只是爸爸他们在……要不你也踩我一脚!”

夏夜之在岑小小鼻子刮了一下,“那你补偿我吧!”

徜徉在湖边,垂柳依依,微风凉飒,相依相偎的情侣比比皆是,阳光穿过枝叶,落了一地斑驳光影,岑小小伸出食指搔了搔鼻子,打了个喷嚏,脸红道:“好,你说怎么补偿?”

“心里可以不恨岑琦吗?”

岑小小纠结着小眉毛,歪着脸盯着夏夜之,“不!”

“你……”

“不,就不!”

岑小小捂着耳朵,“我不听,我不听!”

看着岑小小跑向湖岸边的一艘企鹅脚踏船跑去,夏夜之对着停在不远处的奔驰车摇了摇头,同时,车门打开,傅叶便要过来,结果立即被岩月擎拉回车里。

恨跟爱一样,从来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夏夜之清楚,很难勉强,铃铛既然系上了,要解开自然不能靠一个外人。

“等等我呀,小气鬼,你一个人能开动吗?”夏夜之追着岑小小跑去,一个纵身在船离开湖岸之前,跳上企鹅脚踏船。

“我不理你啦!”岑小小用力踩着脚踏,但是方向感不好,努力了两次还是撞在了河岸上。夏夜之眯了眯狐狸眼,阴森森道:“你敢不理我,我就把你从这里扔下去,喂鱼!”

“哼!”岑小小吐了下舌头,扬起高傲的下巴,“你敢威胁本小姐?小心我召唤水怪咬你!”

或许是觉得比较幼稚,岑小小自己也笑了,在夏夜之帮助下打着方向盘,向湖心驶去,“棉花糖,你说是我好看,还是岑琦好看?”

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带着水汽的微风掠过,抚起岑小小青丝,几缕黑发搔在夏夜之脖颈间,有些痒痒。

“这个还需要考虑吗?”

岑小小撇了撇嘴,“一点眼光都没有,还有上次,你那个穿高跟鞋的女朋友,我们三个谁最好看?快说,快说呀!”

夏夜之被她摇得七荤八素,眼神禁不住柔和,素来很少评价女人姿色的他也罕见地开口道:“应该是你!”

“真的?!”

岑小小一下子跳了起来,“不要骗人啊!”

“真的!”夏夜之哭笑不得,这个丫头很奇怪,从最初见面时的怯怯,可笑,到后来佯装成熟,佯装深谙男女之事,再到如今贵小姐的洒落和任性,真是有意思,可惜……

看着她煞有介事地点评岑琦和语雪,夏夜之轻轻叹了声:“今天玩个痛快吧,萝莉!”

“那是必须的!棉花糖,你沾我岑小小的光,哪一次不是玩得很痛快,本小姐又大方,又随和,又懂得体量你,你要知道我可是有很多男孩子追求的,肯定比你那个冷冰冰的女朋友强多了,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我……”

“不要对我说谢谢!”岑小小伸手按在夏夜之嘴巴上,两点梨涡浅浅,“我不要你对我说谢谢,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任何事!你知道吗?”

“我……”

“我什么我,高兴了吧!”岑小小脸上的红晕刺透了粉底,满溢出来,仿佛要把自己融化,不等夏夜之开口,又一次打断他,“高兴了,还不让本小姐执行驾驶权?”

夏夜之乐得做甩手掌柜,靠在椅背上,望着黛色溅起的天空,几只白鸽在自由的翱翔,就像这个女孩子一样。

企鹅船荡荡,嬉笑祥和的声音就在耳旁,夏夜之忽然觉得有一些疲倦,缓缓合上了眼睛,他不想再逼她了,也不舍得。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到一声尖叫,夏夜之猛地张开眼睛,只见十几米外水花点点,有一个女孩在水里挣扎,沉下去几次又凭着生命本能浮了上来。

“救人啊,救人啊!我妹妹落水了,求你们救人——”

站在船上的女孩撕心裂肺地喊着,离着他们最近的船的主人是一对初中生模样的小情侣,两人看到对方求救,为难地不知所措,那女孩摇着男朋友的手臂,胆怯道:“我不会游泳!”

“我也不会,小时候还溺过!”男孩脸色惨白,两个孩子有心无力,只好拢着嘴,朝周围大喊:“救命,快来人救命!”

可是离着最近的一艘企鹅船也有十几米。

站在船上的女孩咬了咬牙,一头扎进水中,会不会游泳看第一下就知道,越是甩臂用的力气大,越容易消耗身体里的氧气,女孩不像是在刨水,倒像是在打水,所以刚刚拉了一把落水的妹妹,自己一张嘴,咕嘟咕嘟灌了几口湖水。

远处五十米转过一座湖心小岛的中等游舫上,一个四十多岁的热心人已经拔掉外套和裤子跳入水中,可是等他过来最少要一分钟,夏夜之想也没想,一纵投入湖里,他没有留意到岑小小牙齿再打颤。

旁边小情侣见姐姐跳下去,以为她会游泳,可是才扑腾到妹妹身边,自己也沉了,男孩急道:“你不会游泳,怎么也……”

就在他们眼睁睁看着姐姐要沉下去的时候,企鹅船上那个男生撑了姐姐一把,然后一口气沉入水中,几秒钟,年纪十岁左右的女孩也被扯了上来。人在溺水的时候手边的任何事物都是救命稻草,只要抓到,就会拼命向下拉,以夏夜之前世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潜游三公里的水准,在湖里淹死说出去简直可以称为耻辱,但是被十来岁的小姑娘死拉活拉的根本没有办法去救她那个姐姐,正在发愁将妹妹拖上船后,姐姐还能不能坚持住,而朝这边游过来的中年大叔能不能及时赶到之时,一道身影游了过来,从背后勾住姐姐的脖子,向船游去。,

夏夜之此时应该说是惊诧,因为那不是别人,是岑小小啊!

有了岑小小的帮助,已经被连累呛了几口水的夏夜之一扫郁闷,拎着小姑娘的领子游到了船边,将她先举上去,再将那个十六七岁的姐姐举上去,这会中年大叔也游过来,一看危机已解,一张口东江方言爆了出来:“你两个小鬼命儿是风给的?你家大人是吃啥子嘞,快回去,快回去!”

中年大叔和夏夜之打了个招呼,就穿着裤头上了船,也不顾两个劫后余生的小姑娘哭哭啼啼,架着船往岸边驶去。

夏夜之一闷头,消失在印照着绯色晚霞涟漪层叠播散的湖面,下一刻出头,已经来到了岑小小身后,轻轻环住她的腰,将下巴压在她的肩上,喃喃道:“刚才,你好美!”

岑小小没有如往常那般因为夏夜之稍稍的一句夸奖,便觉得收获了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她只是转过身子,双臂缠上了夏夜之的脖子,那一瞬间,分明有两行清泪洒落。

“怎么了,小小?”夏夜之搂紧了她,说了句,“闭气!”

之后如一枚鱼雷似的,潜行了十几米,翻身上了船。

经历了这么一场波折,两个人都没心思在玩了,况且一身水经晚风一吹还真有些凉,草绿色长裙贴身的岑小小抱着膝,挤在椅背里,一言不发,不知再想些什么!

“你冷不冷?”上了岸,夏夜之拉着她坐到夕阳最后一抹余温眷恋着的木椅上,“不然,我们回去吧!”

“不用,夏夜之,我想再坐一会!”

“刚才你很勇敢!”

“谢谢!”

岑小小没有像往常会闪动着眸子,追问一句,“真的吗?”

在这个傍晚,她很沉静,沉静犹如游船渐渐散去的湖水,只是有微风让它泛点涟漪。

夏夜之脱下她的鞋子,放在椅子上,那秀气白皙的脚踝处,一根红色的绳子上积着几颗水珠,夏夜之瞭了一眼她褪去粉底羞红的脸颊,就那么轻轻吻在脚背上。

“傻瓜,你……你不嫌脏啊!”岑小小捧着夏夜之的脸,用手指抹着他的嘴,“你干吗呀!”

“岑小小脏吗?”

看到岑小小黛眉微蹙,他笑了:“比起某个灵魂,你就像天使一样纯净!”

“真的——吗?”

“呵呵,这次是百分之一百的真切!真切得我都有一些害羞了!”

小狐狸一样的微笑还是不知不觉从岑小小嘴角泄露,她大着胆子将小手钻进了夏夜之的滚烫的掌中,颤抖着伸开手指,扣紧了他的十指,“就让我握一会,一小会就好了!”

远处的车里,傅叶按在膝盖上的双手将裤子印出湿漉漉两只手印,吁了口气对坐在驾驶位的岩月擎道:“是不是解决了?”

“未必!可能是刚才的事勾起了媛媛潜意识的一点回忆,这种东西很复杂,没有十足的把握我不会给你任何不切实际的希望……”

“岩月先生,是不是将小小带回去?”徐程咽了口唾沫,还是吐出了下半句话,“她会着凉……小操,你去将他们叫过来吧,我和马立强打车回去就可以!”

徐程说着就要和马立强下车,不过却被袁小操拉住,“不要打扰他们,她好幸福!好幸福!”

袁小操抿着嘴,眼泪簌簌扑落,她笑着摇摇头:“我能感受到,小琦,她真的……真的好幸福,再给他们一些时间吧!”

第一百三十章 飞翔吧,萝莉

“我要吃冰激淋!”裙子干了一半的岑小小看着将要收摊的冰激淋小摊说道,自从那天岩月擎从日本专门空运过来一个特制的岑小小冰激淋蛋糕后,她对于冰激淋的需求简直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

“好,我买!”夏夜之掏出钱夹,一叠厚厚的百元纸钞,如果说这两千五百块钱挺扎眼甚至被当作硬充大尾巴狼的虚荣情愫的话,那么若是有人知道这副学生扮相的斯文男在钱夹侧面银行卡中放着的数目足以让一个人在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买一套还算体面的房子和一辆气死班车族的豪车,该会是怎样的瞠目结舌。

岑小小一把拉住他,“我没说好的!”

“什么?”

“你还是学生,没有钱,先花完我的,再花你的!”岑小小光着脚丫踩着椅子上,比夏夜之高了一大截,居高临下增添了不少糟糠之妻懂得持家的味道,平时要是有人这么干,肯定被一群路过的人当作没有素质,可一个小美妞居然有这种一本正经地表情,怎么也是一道亮丽风景。

如岑小小自己所说——我也是有好多人追求的——事实上如此,那些逛公园还成群扎堆的光棍男们,半脸垂涎三尺半脸郁郁不平。就快要找个角落画圈圈叉叉诅咒夏夜之了。

岑小小鼓着腮,一脸酡红,看那么多目光注视自己,赶忙放下叉在腰上的手,淑女地撩了撩散落在耳际的碎发,然后从口袋里摸阿摸,不容易地掏出了两张皱巴巴的一块钱,嚅嗫道:“就这些了!”

“放心,以后让我养你!”夏夜之莞尔道。

不想这一句话,却让岑小小眼泪涌下,她笑着擦掉泪,紧紧抿着嘴唇,点了点头,心里默念道:“我让,我让!”

“既然大方的岑小小投资了两元钱,那我这个穷人也该出点力吧?”夏夜之转过身,将岑小小的鞋子拴好挂在肩膀上,然后道:“上来,我背你!”

“呵!”

岑小小轻呼一声,将身体整个重量压在夏夜之后背,贴得紧紧的。

卖冰激凌的服务生是老板从东江师范雇来的大学生,大学里走街串校是家常便饭,更何况东江大学号称美女集结号,从零四年开始,不断有经典到令星探跑来挖人的美女出现,甚至远远超过几所艺术类院校,自零六年号称江大建校以来最有魅力的校花秦娆入学后,相继出现了罗莎莎、郭旖旎、陈雪、姚婷等广为其他学校传颂的美女,但是在零八年到一零年为止,最有风头的当数一个叫岑琦的女孩。

据说至今没有男朋友,而且冷得能让夏天温度骤然降至冰封,服务生见过岑琦两次,一次是在江大餐厅的近距离接触,而且还说过一句话。

虽然只是一句搭讪的“同学请问这里能花钱买饭吗”,但是那容貌一生只需要见一次就足以令人印象深刻,所以当看到男生后背上的女孩递过来两块钱的时候,他惊呆了,“美女,你是江大的岑琦吗!”

岑小小小鼻子蹙了蹙,“不是!我是她老妹,岑小小!”

“啊?岑琦还有妹妹?”男生握着甜筒的手一不小心弄了一层冰激凌,有些尴尬,不过看到夏夜之,立刻会意道:“放心,我不说,我不说!”

岑小小接过甜筒,递到夏夜之嘴边,“你先吃一口!”

夏夜之咬了一小口,就觉得冰牙,岑小小诡计得逞似的笑笑,牙口甚好地咬了一大口,又递给夏夜之,这一幕看得男生好想泪奔,一天还算不错的心情就像下台阶一样,跌跌跌,看着两人甜蜜蜜地在铺满鹅卵石的林间小道徜徉而去,心想,为啥这好事不落在我身上。

一支甜筒两个人分享,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岑小小坐在木椅上,踢着脚,将最后一块干筒强硬地塞进了夏夜之嘴里,紧盯着他的眼睛,倏地沉静下来,“棉花糖,你说在我们有生之年,记忆是不是不会褪去?”

“哦?岑小小学马立强成了哲学家?”

岑小小嘴角弯出一个大大的弧度,“能回答我的问题吗?我们的记忆在有生之年是不是不会褪去?”

夏夜之伸手环住了岑小小的腰肢,将她拉进怀里,轻轻道:“你说呢?”

“我想要你告诉我呀!”岑小小穿着一件薄裙,能感受到他手掌的温度,有些突兀,有些紧张,所以只好傻笑。

“呃……”夏夜之搔了搔眉角,“那我告诉你!”

岑小小的嘴角有几点奶油,就像她的迷糊性子一样,注定撑不了一颦一笑都掌握火候时时刻刻注意形象的淑女,夏夜之探出手指抹去了奶油,放在嘴里抿了下。岑小小眼帘眨了眨,蓦地垂下头。

夏夜之咯咯笑道:“那还要不要我告诉你?”

岑小小揪着裙摆,时而捏紧时而放松,似乎是蓄足了勇气,再次抬起头,殷红已经漫过了耳根,“要!”

“那好!”

夏夜之轻轻托起她的下巴,摩挲着岑小小的脸颊,向着香草味浓郁的蛮有湿意的嘴唇吻下,可就在嘴唇相碰时,岑小小忽然闪开,“等一下!”

“又怎么了?”夏夜之佯装不奈,“那我不亲了就是!”

“不行,不行!”

岑小小光着脚丫,踩在地上,怯声道:“这下好了!”

“这有什么不同吗?”

“哪有?”岑小小躲闪着他灼灼的眼神,心里道,初吻,自然要站着咯,这是女生的秘密,笨蛋!

夏夜之站了起来,生怕她再跑,一把搂着她的腰,拉进怀里。缓缓抿住她两片嘴唇,岑小小支吾了一声,身体感觉酥麻,像是被轻微的电流扫过一样,顿时周围的喧嚣寂静了下来。

“小小,先闭眼睛,然后……轻轻吸他的嘴唇,一定要轻,不对,是吸上唇,让他咬着下唇,然后……对了,对了,快踮起你的右脚!”,

岑小小白皙的脚趾点在鹅卵石上,将右脚竖起,双手缠上夏夜之的脖颈,也不知过了多久,岑小小终于憋不住了,离开夏夜之的嘴唇,倒在他怀里大口大口喘气,“接吻,真难啊!”

“正是因为困难,才记忆深刻!这下你该知道答案了吧?”

岑小小无力地坐在木椅上,枕着夏夜之的肩头,“嗯!”

夏夜之抱紧了她,深深吻着她的头发,叹了声:“我们回去吧!”

“棉花糖,我真不想走!”

夏夜之以为她想再玩一会,心知今晚将消除一切,不想让她遗憾,所以点了点头。

岑小小抬起脸,仰望黛色渐浓的天幕,那里有几点繁星闪烁,好多年了,天空还是这么美,闪烁的星星落在她的眼眶里变为点点荧光,“其实我早已原谅了姐姐,就在她让我认识你的第一天,有一个男孩子在耳边轻轻喊了一声‘萝莉’……我要谢谢姐姐,这个夏天虽然短暂,但是真的是我最最开心的一个夏天!”

“小小……”夏夜之鼻子有些发涩,这一切太突然了。

“时间差不多了,我要走了,”岑小小的泪水沿着夏夜之的脖颈流到心口,浅浅勾了勾唇角,“再见了,我最喜欢的棉花糖!”

她长长的眼睫悄然落下,宛如消失在西边尽头最后一抹绯色,傍晚的凉风扫过树林,翻过树叶的脊背,一不小心用大了力,连同自己一同坠落下来,落在了岑小小的发间。

再次睁开眼睛,她捂着嘴巴,失声痛哭起来。

于是。

这个傍晚。

小小离开了,媛媛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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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一日,依旧是一个普通的夏日午后,江大篮球场上人头攒动,等待在体育课上一睹岑琦美眉风采的几个外校男生亟不可待,那天听同学说,岑琦居然还有个妹妹,也是一等一的绝色,几人便下决心旷了专业课,不过大半截课都下了,也不见岑琦。

不光如此,据说冰山护航舰袁小操同学也没来,几人不免有些扫兴。

而在东江机场候机大厅里,袁小操强忍着眼泪拥抱了岑琦,不,应该说是岑媛媛。

“小琦,我有空会去看你!”

“小操,”岑媛媛抹着眼泪,“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

那晚,岑小小离开了,同时也带走了岑琦,岩月擎通过催眠,很奇怪的发觉两种人格的记忆竟然全部都留下了,也就是说岑媛媛记得之前所有的事。但是任何阴影都不容易消缺,身为一个资深专家他很清楚,这一切事情之中,夏夜之发挥了弥足关键的作用,但是正是以为这种作用会让岑媛媛产生依赖,所以征求了几个人的意见后,他决定带她回美国。

“你们放心,最多三年,我有信心让她康复,到时候你们也都毕业了,再相见时应该别有一番意味!”

离愁别绪在岩月擎这颗大太阳面前,显得如风般清淡,这样一说,袁小操也破涕为笑,“小琦,徐程说队里有事,他……”

马立强这时挤了上来,“什么呀,那小子分明是怕见你忍不住哭,昨晚他还跟我说,大概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死马立强,你多嘴干吗?”

“哎呀,小操妹妹,你能再狠点掐我吗?我感觉好舒服哎!”

“滚……”

原本脾气暴躁的傅叶这几天心情大好,看着这些年轻人,摇头失笑。傅叶走到夏夜之身前,紧紧握着他的手:“中国有句古话,大恩不言谢,这样弄得我也想再多活几年,好看着女儿出嫁,当然女婿人选问题……反正对与某个小鬼,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要某人别混得连个戒指都买不起就好!”

傅叶丢下这句话,大笑着和岩月擎像安检走去,不忘讽刺岩月擎抠门,不派专机过来,当然他也清楚,岩月擎不想惊动太多的人。用他的话说,你想让江大学生把这里挤爆是不是?

看着他们都走开了,岑媛媛朝夏夜之走来,还是草绿色的长裙,长长的马尾。

“我走了!”

“保重!”

岑媛媛斜睨了言简意赅的夏夜之一眼:“不想吻我?”

“想!”

“不让!”岑媛媛背着手,扬起下巴,“下次见面时看你表现……”

“看来无论如何我也要增强个人魅力咯?”

两人相视而笑。

“对了,我有一些东西要给你!”岑媛媛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裹的东西递给夏夜之。

“什么?”

“不许拆!等我走了再看!”

此刻,机场广播里传来催促登机的声音,岑媛媛道:“好了,我真的要走了!”

走到一半,她突然转过身子,踮脚在夏夜之唇上亲亲吸了一下,“一定不能忘了我,棉花糖!”

说完,岑媛媛向安检口跑去,脚踝上那根红绳落在白皙的皮肤间,格外耀眼。

“飞翔吧,萝莉!”

夏夜之拢着嘴,在众人的怪异目光下,对着岑媛媛的背影放声大喊,岑媛媛没有再回头,怔了一下,纤秀的身影消失在通道中。

袁小操心情低落,在机场门口,和两人道别去购物。离开前,夏夜之从钱夹里将所有现金都拿了出来,交给袁小操,“这个是岩月擎先生答谢你的,昨天忘了给你!”

袁小操红着眼睛,接过钱,钻进计程车。

马立强心里清楚那是夏夜之自己的钱,只是为了让袁小操能开心一些,所以没有点破。

“这是什么啊?书?”坐进计程车,马立强看到夏夜之撕开牛皮纸,看样子像是一本书,然而当他翻开后,发现是一本日记。

“嘿嘿!好幸福的老夏,老甜蜜的老夏啊,小操妹妹如今没戏了,我啥时候才能找到女朋友啊!我的苍天,我的大地,我的夏天多会才能来?”,

翻开紫色的扉页,一张照片滑落出来,夏夜之莞尔一笑,轻轻抚着照片上那张古灵精怪的脸孔,正是在寒山寺和岑小小的合照。右下角一行娟秀小字:二零一零年,寒山寺和他。

翻开夹着照片的那页日记,忽然他想起来在旅馆那晚,岑小小将日记本塞在枕头下的一幕,眼眶不禁湿润——

“今天,我和夏夜之一起在寒山寺游玩。又被骗了十五块钱,但是我却很高兴!为什么呢?因为老板说,假如能让你喜欢的人为你系上这根红绳,那么你们将有一世缘分!

可是要用什么方法?

在去后山玩水的时候,我就在一路盘算,如果受个什么伤该多好,正巧走独木桥的时候,有两个讨厌的家伙竟然冲本小姐跑过来,明显是占便宜的,好在本小姐充分利用了他们,掉在水中。

这只是计划的一部分,就像每一次我从家里逃走时,都会周密计划一样。

既然掉在河中,一定有鹅卵石或者碎玻璃之类的,与我想像中一样,一片锋利的瓦片很容易割破手的。

他将我抱了椅子上,对,没错,我是被他抱上去的,他责怪我为什么不小心,我当然顺利成章的说,是因为求的平安符没有绑在脚腕上,然后我装作手指一痛将红绳掉在地上,这样……

这个笨家伙居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不过不知道最好,否则多羞人啊,对吧,岑小小?

岑小小呀岑小小,你真的很笨哎,无疑,大部分时间都是,但是这一次,呵呵,连我都忍不住要赞美你了,瞧,你并不是天然呆……

小小,乐观,加油,勇往直前!(^__^)”

……

夏夜之放下玻璃,任午后微微灼热的风擦过发涩的眼睛,轻轻道:“正式进入夏天了!”

躺在一边流口水的马立强惊了一下,打着哈气无精打采道:“是……又是一个夏天,和以往没什么不同的夏天!”

夏夜之看着东江国际机场一架起航飞机从头顶掠过,飞往遥远的天际,欣然道:“怎么会没有?难忘的人,难忘的事,这些不都是不同的?在我们有生之年,记忆不会褪去的!”

第一百三十一章 江大第一

岑琦走后的第二天,消息终于传开了。如果说一个学生转学不过是个别班级的事,那么岑琦离开带来的影响只能说超乎了学校的预计。

最发愁的要数女生宿舍的楼管大妈,两天袁小操闭门不出,于是泄愤的男生们差点把大妈晚节搞掉。

徐程两天里没回宿舍,将自己关在篮球馆里,没命的训练,韩端劝了几次无奈后,只好陪他,韩端很早就知道徐程和岑琦的故事,他不赞成徐程追求岑琦,因为在江大有一个叫段非的人同样执恋着这个校花,而且段非后面还有江大的一尊大神“赵财神”。

就在这个星期二的下午,段非闯进文学院男生公寓将中文系那个马小涛堵在厕所里踩了一顿。马小涛把他文体局的老爸搬来了。

学校领导本来已经做了开除段非的决定,但是一辆迈巴赫停在行政楼门口,十五分钟后,马局长和赵炫江一脸相知恨晚走出来,鼻青脸肿的马小涛还得给赵炫江陪笑。

最后,段非只是记了个过。

可见赵炫江的手眼通天。

立时,有喜好歌功颂德这一口的八卦众就将赵炫江捧上了天,例如120宿舍的张宇。

张宇此时正当着郭凡和马立强的面口沫横飞,大加渲染那场战斗的激烈性的时候,窗外喇叭滴滴响起。

“谁啊,那是?”张宇眺望了一眼,骂道:“一辆烂比帕萨特叫你妈啊叫,老子挡你了?有种你开进来……啊!”

张宇正叫唤着,一只鞋就从护栏里飞了进来,径直砸在他的脸上。

靠在车门上的光头对着车里的夏夜之道:“你们宿舍都傻比啊?”

夏夜之屈指一弹手中烟头,不偏不倚正好弹在布拉格的“五百瓦大灯泡”上,布拉格疼的一蹦,怒道:“你小子有种下来,跟我一对一,搞什么偷袭?”

夏夜之向下拉了拉太阳镜,眯缝着眼睛盯着他:“我说我请几个小朋友吃饭喝酒,你凑什么热闹?盛世年华好酒多的是,你闲的鸟疼,跟我出来?”

布拉格翻脸比翻书还快,立刻化怒为喜道:“呵呵,夏哥哥不要这么说嘛,我也是小盆友呀!”

“你还小?没四十也有三十吧?”

“草,我九零后的!”

夏夜之差点吐了,摆了摆手,“你最好客气点,伤了大学生们是小,别把底细全漏了,最起码我现在还是暗桩,你不要把我也连累了!”

布拉格如小鸡捣蒜猛点头,对着里面三人道:“哥们们,快出来吃饭喝酒了,今天夏夜之请客!”

一句话,里面正大气不敢吭,躲在窗帘后的三人嗖嗖嗖冲出了宿舍。

“我靠,夏夜之,从哪搞得车?这要十万多吧?”张宇虽然愤世嫉俗,但是也分时候,知道是夏夜之开的车来接他们,立时觉得风光无限,活到这么大做过最好的车是现代,还是五一高中同学结婚时沾的光,此刻坐在后排,有些兴奋地拍着夏夜之的椅背道。

“去去去,啥眼神,这车怎么也得二十多万吧!”郭凡随后坐进来,笃定道。

马立强也是惊奇,不过想想应该不是夏夜之买的车,所以道:“老夏,你还不给介绍下这位大哥?”

“哦!”夏夜之一边拐出宿舍区,一边道:“他是九零后的,长得稍微老点,你们叫他光头哥就行!”

布拉格脸抽抽着,忍气吞声从牙缝里憋出几个字道:“姓夏的,我怎么见你就发怵呢,当年我老师跟我说遇上第二副本前十的人,只管跑就是,我对了半天没找到你,你敢不敢抱了号?”

“我说过了,我是暗桩,司令不死,军旗不翻的道理你懂不懂?”夏夜之放大音乐,低声道:“等你死那天,我告诉你就行了,现在不要说这些!”

他有些分神,音乐开的大,加上后面三个大学生同志明明开着空调,还故意将玻璃放下炫耀,唧唧咋咋说个不停,没留意拐角过来的车。他反应一等一的快,猛踩刹车,就这样还是撞歪的那辆车的反光镜。

车上顿时跳下来一个小子,骂骂咧咧地走过来,然后两个画着烟熏妆的女孩也走了下来。

“还不滚下来,是不是让老子揪你?”

剃了一个鱼蛋头的小青年一身刺鼻的香水味,夏夜之蹙了蹙眉,拿起布拉格的茶杯,连茶带水全泼了出去。

“妈的,刚才还说自己是暗桩,这才半分钟就高调了?”布拉格嘟囔了一句。

他是没反应,可是坐在后面的三人脸都绿了,张宇拉了夏夜之一下,结巴道:“夏,夏,夏夜之,咱们完了,那是赵炫江的车!”

此刻,驾驶位上戴着一根金链的赵炫江满脸阴沉地下来,那小子见正主撑腰,又要破口大骂,结果夏夜之的烟头已经弹进了他嘴里,赵炫江撇了撇嘴,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半分钟一堆人拥到了本不宽敞街角,在羽毛球场活动完的女生都不敢出来,密密麻麻在铁丝网后站了一排。

坐在后面的郭凡和张宇最多是玩过王八拳打架的水准,这会都吓呆了,还是最近见过不少大世面,住过总统套房的马立强镇定点,他推了推眼镜,紧张道:“要不赔他点钱,或者叫李林林吧,你不是跟他有点交情吗?好像赵炫江挺怕李林林的!”

“下来吧,还要我动手?”

赵炫江来到窗口边,冷厉地说了声。

夏夜之心中苦笑,前两天这小子他哥刚打了预防针,请自己有事放他弟弟一马,这才几天?

这小子就是一个养尊处优有一点小城府的纨绔公子,难怪赵炫翼提到他时,也有点失望,是啊,他一辈子注定爬不了多高,要是哪一天赵炫翼玩完了,在东江他不知道要树立多少敌人!

“夏夜之,千万别下去,赵炫江惹不起……”

“老夏,赔点钱认倒霉吧……”

“夏夜之,你下去道个歉,求求他吧,千万别犟啊……”

夏夜之颓丧着脸,打开车门前丢下一句:“我要被打了,你们记得告老师!”

坐在车内的布拉格听到鱼蛋头叫嚣着他们狗眼不识人,不知道江大第一号人物的存在,叹了口气,很同情地看着和低调中透着强势,斯文中透着阴冷的赵炫翼没有一点想像的赵炫江。

江大第一?

这顶帽子早晚连累死这小子。

第一百三十二章 搬兵

夏夜之下了车,从钱夹子里拿出一叠钞票,其实赵炫江的反光镜只是稍微挂了下,变了方向而已,基本上搬过来就好,赵炫翼既然开了金口,若是非要当面锣对面鼓较真也没意思,于是道:“这些钱差不多!”

“小子你你妈脑子没问题吧?跟赵财神谈钱,我看你你妈是蛋疼!”鱼蛋头得瑟地点了支烟,吃面条一样发出吸溜的声音,半叼着烟,得瑟道:“这样吧,你你妈把这根烟咽下去,给赵财神乖乖地认个错,我帮你求求情,这事兴许就能拉倒!”

夏夜之笑笑:“我没吃烟这习惯,倒是我见有狗吃过!”

“你你妈……”

鱼蛋头出口成脏,一句话听不见点实质东西,倒是“你你妈”三个字听多了,就在这家伙一副老子今天在这就是爷爷派头的时候,夏夜之一蹲身,朝着他的胃部就是一拳。鱼蛋头呃了一声,一张嘴,烟掉落下来,夏夜之闪电探手,抓住那支小熊猫拍进了他的嘴里,鱼蛋头呲牙咧嘴,痛苦难忍,刚才只是将嘴里烫了个泡,这回直接咽到了食管里,当时便觉得像锉刀一样在喉咙间磨一样,夏夜之搂着他的肩,笑意盈盈道:“不好意思,让别人代为求情的事,我从来不干!”

“动手!”

赵炫江怒喝了一声,一帮子小弟就冲上来,夏夜之道:“人海战术啊?赵财神,你这样不仗义,许你叫人,不许我叫人?敢不敢稍等会?”

赵炫江气乐了,上了他奶奶四年学,在江大还没人敢这么跟他说话。

“行啊,你把车上那几头猪都叫下来吧!”

车上那几个人他眼熟,好像是大三的,眼见一个个脸不是白就是青,赵炫江干脆抨击道。

夏夜之也没生气,对叼着一根牙签的布拉格道:“光头哥,人家骂你是猪!”

“我了割草,谁敢骂老子?”

布拉格探出光头,顿时几个长发男回应道:“就骂你个秃驴!”

“行啊,小子们,继续骂吧,一会有你们哭的时候!”

布拉格转脸对赵炫江道:“你不是狂吗,江大第一,好,一会见分晓!”

说着,布拉格拿出手机拨了号,十分钟后,一辆帕萨特从便道上看了过来,跟着鱼蛋头那个骚蹄子,看样子是见车卖身型的女人,见就一辆车过来,嘲讽道:“还以为把东江市长搬来,怎么也得是辆奥迪A6档次,原来还是辆帕萨特,你两辆帕萨特加起来,连我们江哥的一扇车门也买不下!”

听到帕萨特按着喇叭,让挡在前面的迈巴赫闪开条道,另一个极为妖媚,穿着露背小吊带的女生嘻嘻笑道:“就不让,气死你,你还敢撞我们的车怎么着?”

话音刚落,迈巴赫右侧尾灯“砰”地一声就爆了,紧接着帕萨特向后倒了十米,一个加速,将迈巴赫撞了个甩头,两个刚才骂布拉格的小子被一拱,一个立时被压在腿,另一个脸上被飞溅的玻璃渣破了相。

赵炫江“呵”了一声,“行啊,想把事闹大?今天要怕了你们,从此江大再没有我这号人!”

敢这么干的一定也是茬子,从小到大没少打架甚至动刀子的赵炫江眼力还算不错,一看对方手里又牌,也豁出去了,顿时打了个电话,“杨经理,我是赵炫江,有人要在江大动我,你派点道上的人过来,对了,千万别告诉我哥啊!千万啊!”

赵炫江想到盛世年华经理杨橙基本算得上半通天的手段,还怕这些菜瓜?他这边还在志得意满,帕萨特车门打开,一个长相斯文,三十五六岁的男子,先下车。

顿时,赵炫江脸如死灰,赶忙将手从缠着他的吊带妹腰上放下,接着,副驾驶位置下来一个老头,还未说话,先叹了口气。

“荣……荣伯!”赵炫江像猫一样滑溜,低眉顺眼地闪到了老头背后,“我哥,我哥怎么来了?荣伯,你一定要帮我,我求你了……”

从小到大他就是一顽劣性子,一家人中,他最怕的就是这个大他十多岁的亲哥,十一岁的时候,他亲眼见赵炫翼扭断一个潜入家中行窃的强盗的脖子,然后轻描淡写继续看手中那本鬼谷子。之后,有一批人将尸体处理。

赵炫翼没有和他说过多少话,他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句就是:我可以给你一辈子用不完的钱,同时也给你两条路,第一条,做一个吃穿不愁的少爷,不过你不要给我惹事,否则即便是亲兄弟也别怪我手下无情;第二,跟我一起受苦,担险,时刻准备着进棺材,但是只要我活着一口气,你就安全。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赵炫江从小就是一个好逸恶劳,怕吃苦的小少爷,又偏偏喜欢招摇,爱慕虚荣,最后他选择了第一条,这些年夜夜笙歌,除了没有染指更高的政治权利以外,能享受的他都享受了,睡过的处女没有一二百也有七八十,就像罗莎莎,还不是八十万搞定。但是在哥哥赵炫翼面前,他就是一个好好青年。

以前小时候,靠荣伯收拾残局,在国外,靠钱拉帮结派,回到东江上了江大,又靠杨橙的关系认识了一些道上还算有头有脸的人物,每次惹了人,都有人接他的摊子,没想到,今天撞枪口上了,他哪能不害怕,即便站在那里,两条腿都是哆嗦的。

当赵炫翼眼尾也没甩他,从身边径直走过的时候,他几乎比第一次和女人上床还紧张百倍,眼看赵炫翼走向夏夜之,他脑筋飞转,看来哥哥还是护犊的,先收拾了这帮杂种,哪怕服个软,挨两耳光就算了。

赵炫江心中打算盘的同时,马立强郭凡张宇三人满脸冷汗,马立强摘下眼镜,抹了一把湿漉漉的脸颊,对布拉格道:“光头哥,这下怎么办,是不是黑社会的?老夏,老夏,要完了!”,

“穿黑衬衫的……”张宇咽了口吐沫,下半截话不敢说了。

眼看赵炫翼将手插入口袋,郭凡一把捏住了张宇的大腿,双脚猛缩着:“刀,动刀子呀……咱们快跑,快跑……”

郭凡拉开车门,玩命地向宿舍跑去,在转角的时候,他还算有点良心地看了夏夜之一眼,结果却看到那人从口袋里拿了一包铂金版的苏烟,递给夏夜之一根,然后为他点上。同样刚刚跑下车的张宇也看到了这一幕,立时呆若木鸡。

更惊愕的是那人说的话。

“毕竟也是做哥哥的,家丑不好外扬,这个人情也算我头上吧!”

赵炫翼心里虽然知道夏夜之不会计较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分什么时候,你当着这么多人摆谱,按照道上的规矩就是打脸,谁闲的蛋疼愿意被打脸?

夏夜之淡淡道:“赵老板客气了,今天你能过来我倒是很意外!”

赵炫翼压低声音:“刚从萧山茶社回来,谈崩了!那面人去通知龙假了,开来文的不行得来武的了,龙假身边跟着一个老头子,荣伯见过,早年的时候给阎锡山当过贴身保镖,还有几个花大钱在烟雨红楼养的门客,而且跟南京军区当年退下来的头号猛人焦雷私交不错,要是动起手来,单靠我和凌叔把握不大,所以还要麻烦你!”

“没什么麻烦不麻烦,我们都有想得到的东西,只要熬过这个月就好了,所以,这个月辛苦一些吧!”

赵炫翼不想曝光太多,只是半支烟的功夫,便转身离开,经过赵炫江身旁时,淡淡道:“炫江,跟我回家!”

“哥……”

“不要让我说两次,如果你不想当着这么多人出洋相的话!”

赵炫江哭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叱诧江大四年的公子哥就这么哭了,“荣伯,你帮我求求情,荣伯!”

荣老头爱声叹息,推开赵炫江的时候说了声:“小翼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小翼了,小江老头子已经没用了……”

赵炫江抹了把眼泪,连跑的勇气都没有,闷着头向迈巴赫走去,吊带妹谄媚的走上来,还没说话,赵炫江一耳光将她抽倒,在吊带妹浓妆艳抹的脸上,猛烈地踢了十几脚,直到没劲了,他才颓然坐进车内,吊带妹满脸开花,血流一片,八成破相了。

坐在车里的马立强砸了咂舌,情不自禁地摸着自己的脸,只听光头哥阴阳怪气地说了句,“以赵炫翼的作风,赵炫江回去也好过不了!算了算了,又不关我事,吃饭喝酒女人才是硬道理!”

第一百三十二章 遇见

跟着夏夜之有肉吃,有酒喝的生活是大学里最幸福的日子,站在三年级末尾的几人今天见了世面,才明白夏夜之原来是一个深藏不露的主,比起投鞭断流的谢同学来说,更值得瞻仰,呃,是赞扬。

从澳门豆捞到北回归线的路上,张宇还在吧嗒着嘴,想着刚才的味道,与其说是豆捞的味道,不如说是钞票的味道,夏夜之真大方,一顿饭就弄出去两千多,而且在停车场的时候和他们一同出来的那桌穿着时尚,开着奥迪A4的青年男女,特别客气,出车时紧往旁边打方向,生怕擦着他们的车,一辆帕萨特有这么牛逼?

“夏夜之,今晚兄弟们就靠你了,北回归线美女多不?”

“多!吧台就有一个,”布拉格打了个饱嗝,带一股烟熏火燎的味道:“不过那个是我的,你们得另找!”

适才在澳门豆捞里,包括马立强在内三人轮番向夏夜之发问,为啥赵炫江这号叱咤江大N年,金屋藏娇的猛人一下子就怂成那德性,夏夜之说是布拉格的关系,车也是布拉格的,登时,众人对这个九零后光头哥简直惊为天人。所以听他点了鸳鸯谱,自然不敢多言。

很难想像一个经历过生死的男人却非常乐于和几乎屁都不懂的大学生海聊,布拉格吸着烟,被恭维的飘飘然,也很够意思地指点了一些酒吧泡妞的诀窍。

尽管做了充分的准备,进入装修奢华的北回归线,三个头遭踏足这种场合的小青年还是不禁打着颤,DJ播着震耳发聩的音乐,明暗交织的灯光,擦身而过的服务生,以及酒精和香水的味道,舞池里丝袜,吊带,烟熏,美甲,什么样的女孩也有,往任何一个地方随便一扫,就能发现让人脸红口干,不敢触碰目光的美女,有的跟着男伴,有的是和女伴前来。

布拉格依旧坐在吧台,深情款款望着王霞。

“大叔,你先把上回账结了再说!”

“姐姐,你不要把我叫老了,我九零后的……”

夏夜之摇摇头,走到一层最里面的包间,今天不是周六,齐小芸和几个闹腾的女人都没来,不过这个包间已经完全被老板彭加让给了齐小芸,宁可得罪人空着,也不接纳客人。见到夏夜之来,被刘琨带出徒一个二十八九岁的青年赶紧走过来:“夏哥,今个有空来了?”

虽然比夏夜之大五六岁,但是青年还是极为客气,像他们假如工作时间不来又不打招呼,准挨店长薛涛责备,不过夏夜之根本不在框框里,而且在北回归线不管拿多钱的酒,不用付账,前一阵他抽空问了一下师父刘琨,刘琨只说了句夏夜之是周董周啸天的人,他便不敢再问了。

今天不是周六,夏夜之居然来了,他有点惊讶。夏夜之没有刻意谦虚,礼貌地恭贺了两句,道:“最近生意还好吗?”

“嗨,比起两周前Maria在的时候差多了,你没看牲口们也老实挺多?”

夏夜之眺望着舞台上,专门从韩国请来的艺人正卖力地飙舞,可是效果一般,除了马立强他们这些头一回来的客人还兴致勃勃扒在台边声嘶力竭地叫好外,老皮条们几乎不怎么感冒。

夏夜之四下找了找,不见刘琨的影子,怪道:“琨哥今天没过来?”

“师父,在二店!”

“行,那我去找他!对了,我有几个同学今天过来,他们想喝什么酒就上,回头我给你结账,还有那边缠着王霞那个光头,你不用叫保安,他不会干出过激的事!”

“夏哥,瞧您说的,几瓶酒我就能做主!还用你破费吗,算我的,就当多认识几个朋友!”

夏夜之客气了几句,过去跟那四个家伙打招呼,他奶奶的,来了这地方,就跟丢了魂一样,除了光头佬让他火速消失以外,那三位干脆理都不理他,眼巴巴地盯着长腿和胸口看。

出了北回归线,多少有点意兴阑珊,遥望着斜对面的百度烤肉,他自嘲地摇摇头,向二店走去,这还是他第一次来零点,老婊子确实是个烧钱的主,装修比北回归线还要雍容,但是毕竟暴发户,比不上高学历的彭加,搞出来的东西缺乏一样层次美。刘琨正陪着一桌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谈天说地,见他来了,打发走一个过来邀请夏夜之喝一杯的美女酒托,道:“呦,夏哥今天大驾光临,真令小店蓬荜生辉!”

“琨哥,今天怎么阴阳怪气的?”

“嘿嘿……”刘琨一脸云山雾罩,找了个不算吵的角落,道:“你那个姐姐来前几天还来找过你!”

“谁啊!”

夏夜之嘴上这么问,心里一转,早明白了,应该是赵心男。

“还跟我装呐!”刘琨大力在夏夜之肩膀上拍了一巴掌,“赵市长的女儿,周董的媳妇,娘的,要不是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认出来,我到现在还跟傻鸟一样蒙在鼓里!”

见夏夜之蹙了蹙眉,刘琨赶紧说:“放心,放心,话到了我耳朵里,就跟到了死人那差不多,我混了这么多地方,这点口风还没?说吧,今天有啥事?”

“没事!”

“骗鬼吧!没事你会来找我聊天?”

“和几个同学去那面喝酒,随便过来!”

刘琨一对小眼镜挤抹挤抹,“没事那我走了,夏哥,你自便!”

“琨哥!”夏夜之一把拉住他袖子,无奈道:“Maria最近来过没有?”

“你媳妇,你问我?我要说来过,你不知道,还不灭了我?”

刘琨开了半句玩笑,摇了摇头:“那妞走后,店里生意跌了不少,我还巴不得求她来,不过确实没来!薛涛那怂货也不知道,Maria跟着一个走穴的乐队来的,那晚事后,乐队早撤了,对了,你要见到她,跟她说一声,就说我求她来,一晚一万起!”

“切!我有病啊,你都说了,是我媳妇,我还能把媳妇往你们这狼窝里推?得了,琨哥,你忙!我去那边喝酒潇洒去了!”

夏夜之道了声别,出了酒吧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本来准备回北回归线,可是忽然扫过人群的目光,忽然滞了滞。

他看到一个差不多到自己大腿高度梳着两个丫头髻的小女孩正牵着一个女人的慢慢走往前走,夏夜之往后扫了一眼,跨过栏杆,穿过街道,向那面跑去。

第一百三十三章 极限战栗

如果是一大一小两位女士自然不会吸引夏夜之,吸引他的是后面十几米跟着的一个平头男人,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只要见过一面说过两句话的人一生都不会忘记,何况还动过手?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天在北回归线骚扰Maria,又差点行刺了周啸天的小混混,文华。

对于小混混之间的殴斗,他素来没有兴趣,假如文华是跟一堆人械斗,哪怕被捅个透心凉,他也没有半点兴趣,但是看他鬼鬼祟祟跟着两位女士,既然看到了,总不能不管。

正如前世夜鹰对他嘲讽——你永远都不是一个合格的执行者。

也许吧,但那有什么重要?

有些还不是宁愿做傻瓜?

夏夜之吊着文华的背影,穿过了两条巷子,拐出了繁华喧嚣的青年路,在这种地方做什么事的话,简直就是找倒霉,身为一个混混良好素养之一就是选择月黑风高地理的优越位置。

而两位女士对于身后跟着一个敢玩刀搏命的狂徒并不知情,仍处于悠然中,小女孩蹦蹦跳跳牵着年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的手时不时捡起地上掉落的东西,在女人面前比划什么,一脸甜蜜模样,夏夜之有些后悔,那天离开之时,他对周啸天说,希望他放文华一马,不要赶尽杀绝,看来周啸天果然够气度,这位商界骄子非但没有灭了文华,相反看他行走自如的样子,也没受多少罪。

一般的混混之间都是酒肉朋友,遇到为难便分道扬镳,都是今天脱下鞋,不知明天穿不穿的处境,能为朋友拔刀相助的真就不多,夏夜之正是亲眼见到文华为了一个典型的渣子以命搏命的举动后,有些触动,没想到还真是妇人之仁了。

幸好,今天遇上了这一幕。

自四年前那件事后,杀戮之心已经渐渐淡却的他再一次起了杀机,路过街摊的时候,夏夜之戴上风镜,买了一副擦车手套戴上,加快脚步进了胡同“万巷”。

这是一片繁华地带的老四合院,在如此富饶的地段也算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东江城建局几次起草方案准备将这里拆迁,建一个大型的超市,和一座五星级宾馆,但是提了五次,都被市政府否决。

就是这样一条错综复杂连接纸醉金迷和破落之间的胡同,偶尔就会发生一两件罪案,没想到今天遇上了,夏夜之刚拐进胡同,便看到前方两个青年让走几个赶夜市回家的大婶后堵住了去路,接着不知从哪个路口,又出来两个,直接将两位女士卡在中间。

“行,还找了帮手!今天一起倒霉吧!”

夏夜之心里喃喃了一句。

那个小女孩已经发现了叼着烟留着怪异发型的青年们,不禁打了个颤像楔子一样钉在地上,“妈妈,有坏人!”

她吓得摇了摇头,一溜烟闪到女人身后,女人护着小女孩,颤声道:“你们要干什么?我报警!”

“嘿嘿!你报呀,你报呀!”

女人从包里刚掏出手机,摸索着的键盘,就被一个黄毛青年夺过去,“呦,诺基亚呀,就是有点旧了,算了,哥哥也不嫌弃!”

“你妈比的,一个烂比手机你稀罕个蛋啊,钱呢,赶紧办事闪人!”

“哎,哎,老大,我这就弄!”黄毛对身旁头上有几块疥疮的矮胖子点头哈腰后,凶狠地捏住了女人的脸颊,“妈的,快把钱拿出来!”

“什么钱?”

“还给老子装?你身上那五万块钱呢?老子亲眼看见你在银行柜台上取的!”

“我……没钱……”

“还说没有?草,有没有!”黄毛在掏出一把刀,在女人脸上比划着,想吓唬她,可是却发现这个女人似乎看不到一样,不止如此,她的眼睛焦距混乱,根本没看自己。

“放了我妈妈,坏蛋……”

小女孩从女人身后跑出来,两手抓着黄毛的腰带,朝着他小腿迎面骨上踢了两脚,“快放开我妈妈,我妈妈看不见!”

黄毛腿上传来一股钻心的疼,一挥手,朝着小女孩侧脸反手一记耳光,“去你妈的,小兔崽子!”

咚——

小女孩打着旋跌出去,撞在垃圾桶上,顿时失声呜咽起来。

“别打我女儿,别打我女儿!”

女人双膝一软扑腾跪在黄毛面前,泪眼婆娑:“求你们放过她,她才六岁!”

“钱呢?臭婊子,钱呢,啊?”黄毛揪着女人的头发。

“那是我治眼睛的!”

“治你妈比,再治你能成了张柏芝?”黄毛啐了口,“行,先把小兔崽子的衣服扒了!”

“别,不要,好,我给,我给,要钱是吧……”女人啜泣着,显然平日就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柔弱个性,急忙将死死抱着的肩包递上去,“都在这里,都在这里,我不治眼睛了,别伤害我女儿,呜——呜——”

黄毛伸手拿包,可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将当年父亲车祸死亡赔偿款取出来治眼睛的女人又怎么舍得放弃,黄毛掰着她的手指骂道:“放手,放手,操!”

“黄毛,快你妈点,来人了!”

矮胖子看见堵在那边的两个马仔被一个平头青年几记勾拳放倒,向这边冲来,喝道:“先解决这小子再拿钱!”

黄毛应了一声,踹开女人,对着冲过来的平头比划着手中的刀子,“小子,不要找不自在,想想你的小命!”

眼前的平头也就一米七零的身高,相貌平平,黄毛左右手倒腾着刀子,想吓退他,然而就在刀子从右手抛到左手这一下子功夫,平头一个俯冲扑了过来,直接将他拱翻,捏起拳头在他脸上砰砰砰就是三拳,顿时鼻梁也砸歪了,可就在这时,矮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瓶喷雾剂,趁平头不注意,按下按钮。,

“嘶!”

一声液体喷溅的声音,平头顿时感觉眼睛火辣辣的剧痛,一下子明白过来,是防狼烟雾。

“找死,草你妈的,坏爷爷好事,今天弄死你!”

矮胖子上来抬起牛皮靴在平头腹部踩了几脚,平头反应很快,也很冷静,挨了两脚并没有慌神,而是借着身体滚动压住矮胖子的脚,将他挤倒,随后竖起肘子在胖子下身处砸了一记,可是倏地腿上感觉一凉接着又是一热。

“废了他,黄毛,别要命就行!”

捂着下体滚到一边矮胖子喝道。

很多人一见血就昏头,黄毛典型属于这类人,见到匕首沟槽里滴滴答答淌落的血液,脑子一热,也不管老大的嘱咐,一把揪住平头后衣领径直冲着后心去了。

平头心道完了,平生坏事没少干,今天也算是报应,只可惜……

他吁了口气,等着一刀结束这悲剧的一生,然而不等他发出最后的吼叫,黄毛先叫了起来。

“我的耳朵!我的耳朵!”

他手中的刀还未捅到一半,就失手掉在地上,去捂耳朵,伸手一摸,全是血,“……什么时候过来的!”

黄毛一转脸,愕然发现身旁站着一个咖啡色戴风镜的男人,风镜很大,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清面容,这人手上戴着一副青白色的胶皮手套,右手拇指食指间捏着一片耳朵。

“老子跟你拼了!”

黄毛甩手抽过来,将全部的力气都卯上了,但是四根手指被对方一把就捏住了,“你可能从来都是掰别人手指抢东西,今晚你也尝尝这个味道!”

咔嚓一声,黄毛的四根手指反方向弯曲贴向了手背,之后左膝盖处一声令人战栗地碎裂声,他失了重心向左面倒去,瞬间,右膝膝弯被踩住,带风镜的男人一用力,他右腿直接成了一个“V”型。

“你妈……”黄毛喷着唾沫星子,意志模糊的最后一刻还是嘴不饶人。

“很早就死了!”

一击猛烈膝撞,平头整个下巴骨全碎了……

矮胖子一看这情形,吓傻了,尿顺着裤裆顿时就漫了出来。他四肢着地,向后划蹭着,“钱我不要了,爷爷,你就给我留条命,留条……”

话说道一半,舌头就让钳住了,对方手里晃着那把带血的匕首,露出一嘴白牙,贴着他的鼻子竖着插下,将上唇舌头和下唇穿在一起,随后高位脊椎处一阵嘎巴嘎巴的响动,恐怕这辈子再也站不起来了。

“好了,够了,朋友手下留情,再弄就出人命了!”

平头这时也缓过劲,用吐沫擦抹了几把眼睛后,渐渐看到了救命恩人,再一看已经半死不活的黄毛,和惨不忍睹的矮胖子,急忙劝道,可是当手搭在对方肩头想阻止的时候,一击快若闪电的肘击落在胸口,一下子,他跌出去两米,整个身子都麻痹了,胸口就像是压了万斤大石。

“朋友,求你了,别……”平头看到对方抽出匕首,朝着矮胖子天灵盖戳下,拼尽力气喊了一声。

就这一声,男人落下的手顿住了。

起起落落了几次,就在矮胖子头顶两寸处移来移去。

“夏夜之,杀了他,你还磨蹭什么?快点啊,把他的脑浆挖出来,那股味道很香很甜,你也可以先从眼球开始,你的解剖技术也是一流,十分钟,把他分了,在这样繁华的地方,该是怎样一件艺术品,快点,快点……”

“啪!”

一声清脆断裂声响起,那把匕首径直从中间被生生掰断了。

平头也顾不上震惊,不禁吁了一大口气,露出了笑容,可等到风镜男人转过脸来,霎时,他脸如死灰:“是……是你……”

第一百三十四章 混混的情操

夏夜之此刻根本管不了文华见到自己是什么心态,他只是敲着额头,一个劲地用掌骨敲,就在刚才他差一点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嗜血的欲望。

尽管前世手染鲜血,无数杀戮缠身,但是从心底里他是排斥鲜血的,否则按照他的天赋,就算夜鹰经过艾尔卡洛斯精神开发,他照样可以远远将夜鹰甩在身后,甚或可能在十年之内直追基纽掌权者Z。也许上帝在打开一扇窗的时候,必然会关上一扇门。既然给了潘神无以伦比的天赋,那么注定要给他一个不能匹配的性格。

连他也没有想到,就在今晚,他居然突破了当年的心理屏障,对于并非罪大恶极的小流氓,对于这些轻而易举就能卸去战斗力的小混混,他竟然非常想下杀手,是非常非常想。

如果不是关键时候,心底最深处的影子,他百分百会将矮胖子的头盖骨掀开,最后将他剔骨分尸。

足足半分钟,夏夜之敲着额头,心里不住问自己怎么了,就在盛世年华和孙枭动手那天,他最开始只是想着废掉孙枭的几十年功夫,而且最后游刃有余,足够将孙枭打至白痴或者重伤成废,可他偏偏选择了灭口。事后,他找了许多借口,比如孙枭会揭露他,比如孙枭可能会寻仇,但是真正不能掩盖的是心底嗜血,此刻,回味起当时的感受,发现有一个声音再引诱他。

夏夜之倏地怔了一下,失声吐出两字:“百破!”

当年在撒哈拉以南某部落和巫师学习百破的时候,巫师曾经提到过,为什么他总是无法突破最后一层,因为巫师一生并不曾主动染过杀戮,多半是迫不得已用毒抑或一些其他精神异术,每每在冲百破到关键时候,心底就会出现一个声音,但是听不到说什么。那晚和基纽对阵,因为霓蓝中枪,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拼死冲关,忽略了身体的变化,这刻回想起来,似乎隐约觉得有什么东西扎根了。

他实在不愿提及那两个字,纵使那是使他修为提升,跨过一道屏障的原因……

夏夜之脸上阴晴不定,落在文华心底简直就称得上波澜汹涌,那天原来他是跟自己闹着玩,如果真要如此……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文华撑起要碎裂一般的身体,快速走向向这边望来的小女孩,一把将她搂进怀。

“叔叔,那些坏蛋呢?”

文华一呃,逼自己强笑出来:“舒婷,坏蛋被吓坏了!”

文华用身子挡住舒婷的视线,不让他往那面看,不用说是一个幼不经事的小女孩,就算是他亲眼见证了那一幕也感觉头皮发寒。

“是不是叔叔你和那位大哥哥把坏人吓跑的!”

“婷婷,是谁呀!你在和谁说话!”

女人侧耳朵听着声音,向这边爬来。

“妈妈,是那个叔叔,我跟你说过像‘小头爸爸’的那个叔叔!”

女人思索了一下,忍着喜极而泣的泪水,贤淑地说了句:“是邻居大哥!谢谢你!真是……”

文华摸着搓着手,一脸尴尬,过去一把将要跪下的女人搀住,道:“舒颖,快不要这样,我也是碰巧取钱,看见几个小子不地道,既然遇上了,我怎么还能袖手旁观?好了,快走吧,这里不安全,你们这是要去哪,非得走这条胡同?”

“去看外婆!”

“那以后要来,你叫我……”文华咬了一下舌头,顿时渗出了鲜血,他抿了抿嘴,见舒颖扬着脸,虽然看不见他,但是在细细聆听,于是这个男人罕有地脸红,敷衍道:“哎呀,我在这也有个朋友,偶尔过来聚聚,反正也是顺路,就一起来呗!”

“好!”舒颖还没说话,牵着女人手蹦蹦跳跳的舒婷忽然道,“大哥哥也来吗?”

舒颖抚了抚女儿的头,有些赧然跟文华道了声谢,又听女儿说大哥哥,不由怪道:“哪位大哥哥呀?”

“就是大哥哥!大哥哥真酷哦,几下就把坏人吓跑了!”

舒婷牵着妈妈的手往前伸,触碰到一个温暖的手掌,不禁缩了下,“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夏夜之再次开口时,脸上已经恢复了往日的风轻云淡,自我介绍道:“我和文华大哥认识,他一个人怕没把握吓跑坏人,于是我也跟来了,正像文华大哥说的,你一个女孩子眼睛又不方便,尽量不要在晚上走这种小胡同。”

别人提到她眼睛时,一般都会回避,舒颖其实觉得那样让她自己卑微了许多,反而有什么说什么比较好,于是欣然点了点头,“医生说我的眼睛只要及时手术还是有很大希望的,我不会放弃,谢谢你们,去我妈那喝点茶吧?”

文华给夏夜之递了个哀求的眼色,同情之色显然至极,夏夜之见到黄毛和矮胖子那两个同伙将他俩背走,肯定不会有大事,也就点了点头。

舒婷的外婆家院落里种着一颗大槐树,在杂乱的巷子里无疑是一根指南针,几人刚到门口,一个五十出头的女人正在院子里焦急地踱着步子,见他们出现,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来,“颖呀,怎么了这是,啊?”

“外婆,我们遇到坏人了!”

舒婷委屈地扑到女人怀里,哭了好一阵,在众人安慰下,才止住哭声。其实,她挨了反手一耳光,就是脸颊稍微有点肿。舒颖也就是肘子有点擦伤。要说伤数文华最严重,不过连周啸天都敢刺,这点皮肉伤算不了什么。

舒母听了外孙女的描述,感激地涕泪纵横,靠着早年插队时在医护组学得处理办法,给文华缝了十几针,文华一身也没叫。

趁着舒颖带着女儿去吃饭,舒母看着两人问,“年轻人,你们都是在哪里高就?”,

“呃……阿姨,我就是在其他餐馆,打打工,没多大出息!”文华明显心虚,目光躲闪着,不过舒母并没有小觑的意思,“这年头下层百姓有哪个生活容易的,房子吵得买不起,物价也涨,就怕得个病,如今的医院也不像我们年轻时的那个样子了,先不说掖红包,就说没钱垫医疗费,有一口气的也得活活熬死!我总觉得人活一辈子,做什么事也得讲个良心,有没有大出息不要紧,只要你问心无愧,活着就是幸福,小伙子,你说对不?”

文华借着喝水,掩饰住不自然。

舒母又转头问夏夜之:“你呢,孩子?”

“我还在上学!”

“哦,这样子啊……”

舒母眼光在夏夜之脸上停留了半晌,有些遗憾地笑笑,才五十岁出头,已经有些苍老,适才在门外见到两个小伙子和自己女儿说说笑笑,舒母还心想这个长相斯文的小伙子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大,有没有可能。但是一听人家是正牌大学学生,自己女儿只是一个大专生,还是离异,带着一个小拖油瓶……

就算让小舒婷跟着自己,人家也不一定能看得上离异的闺女。这边年纪三十左右的平头,长相和身材都一般,但是明显很在乎舒颖,可能条件不太好,但是只要人好,就没问题,颖颖不能再遇上一个白眼狼了。

舒母一时百感交集,叹了口气。

“阿姨,这里就你一个人住?”

文华对于舒颖的一切都十分想了解,于是开口问道。

“是啊,一晃眼都这么久了!”舒母抹了把眼泪,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相册,一边给两人翻,一边道:“颖颖他爸五年前一场车祸事故走了,当时颖颖也在车上,刚生完孩子才半年多就因为车祸落下了眼病,因为开车的司机喝了点酒,肇事责任没有个具体认定,司机又是我老伴几十年的好朋友,人都走了,我还能问人家妻儿要钱吗?最后对面给了十万块钱,又出了丧葬费把这事了了!”

“这个是颖颖的弟弟!”舒母指着一张雪景照片,里面一个十七八岁的男生站在梅花前,捏住雪团,“老伴去了那几年他承担家里所有的活,还得读书,原本以为他能上个大专就不错了,没想到最后考上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喏,这就是今年冬天拍的。这娃报的是软件专业,说毕业后找工作挣钱多,以后为姐姐治病,却没想到学费也高,这不,才半年,一万多出去了,上周,颖颖还给他买了一个一万多块钱的笔记本,怕同学们看不起他……”

舒母说着说着,哽咽了,“就在前几天去医院检查,大夫说颖颖的病又恶化的迹象,如果不立即开颅,不只是无法修复挫伤的神经,还有可能造成永久失明,到时候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哎……我死不死没关系,都到了这个年纪,可颖颖才二十六岁还不到,难道就这么一辈子看不到东西?万一哪天我……她们可怎么办呀?”

文华攥着拳头,道:“那舒婷的爸爸呢!舒颖成这样了,他还离婚?太他妈……太不是东西了!”

“那个人刚结婚,就在外面有了女人,可能是生的俊俏吧,跟一个大他十来岁挺有钱广东女人腻在一块,离婚的时候,本来说给颖颖十万块钱分手补偿……”

“然后呢,那然后呢?”文华胸口压着一团火。

舒母笑了笑,有点骄傲,也有点无奈:“颖颖没要,不光如此,连那男人留给他的房子也退了回去,宁可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也不要一分钱!”

“好,做得太好了!”文华击打着手掌,“人活得就是骨气,舒颖做得太对了,错过这么好的姑娘,让那个混蛋后悔一辈子去吧!”

“话是这么说不假,可是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如果有那十万,加上我让她从银行取出来的五万,再借上点,手术费就有了,也不用把这老房子卖了!住了几十年,有了感情,如今,还真是有点舍不得……算了算了,两位头次来,不提这些闹心事,相信人善人欺天不欺,颖颖一定会复明的!”

舒母平日里找不到谈话的对象,这些事都憋在心里,今天吐一吐,顿觉心中舒服多了,可是院子里叮当一声,旋即舒颖跌跌撞撞冲进来:“妈,你刚才说什么?你把房子卖了?”

“颖呀!”

“妈,这是你和爸爸的回忆!能卖吗,能卖吗!就算你卖了,我也不用这钱看病,我怕我内疚一辈子,我宁可从此瞎了,也不要,也不要!”

“颖颖……你听妈一句……”

“不听,不听!”舒颖跑出了屋子,舒母不好意思地道了几声歉,也出了屋子,剩下文华和夏夜之两人。

看到文华沉默不语,夏夜之道:“我想那天去北回归线闹事,就是为了赚钱帮舒颖吧?”

又是一阵沉默。

文华不置可否耸耸肩,抽出一支五块钱的长征烟,扔给夏夜之,“谢谢你没在阿姨面前揭穿我,给我留了脸,咱们那些旧账你想怎么算,出了门都由你!就是舒颖……”

文华苦恼地揉着头发,见舒母叹息着走进来,从拉着拉索的裤口袋掏出两摞钞票,可能是刚才银行取出来,还打着封条:“阿姨,舒颖说得一点没错,说啥子这院你也不能卖,我所有的钱就这些了,你先收着!”

“使不得,使不得!”

舒母推着文华的手,“小伙子,你的心意阿姨领了,但是阿姨拿什么回报你?快把钱收起来!”

“阿姨!”文华执拗地攥着她的手,“容我说一句话不?”

“你说!”

“我喜欢舒颖,喜欢小舒婷,我喜欢你们一家人,这个理由够不?还需要您什么回报?”文华脸上一片酡红。

“那,那……”

舒母犹豫着,要说不想接这个钱,那是假的,现在钱就是命啊!

“妈,你收下文华大哥的钱吧!”就在这时,端着一盘西瓜的舒颖站在门口,“收下吧!文华大哥的这个人情,我会还的,只要有一线希望,我绝对不放弃,但是房子说什么也不能卖!”

“那好吧!”舒母是一个简单传统的女人,除了感激,说不出什么奉承话。

这一切,夏夜之看在眼里,他掏出了皮夹,“既然我朋友的事,我也尽尽心!”

夏夜之皮夹里有五千多块钱,文华看着心下感激,由衷地说了一句“谢谢”。

但是,夏夜之只掏出了一百块钱递过去,登时文华和舒母都怔了怔,文华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夏夜之又从右侧皮夹一排卡中,拿出一张:“这附近大概有银行吧?你们打车去去取钱,打车回来,记得让司机把你们捎到门口,密码是卡号中间六位……”

夏夜之将卡和钱塞到文华手里:“快去吧,需要多少就取多少!”

舒母有点懵了,这么慷慨的人还第一次见,可能是学生的缘故吧,还不懂人情世故,既然是文华的朋友,舒母也没有再推辞,心想大概是人家的生活费,看这孩子钱包里装着五千,大概也是小康家庭,既然一番好意,就少拿一些。

文华更是懵了,找不出理由。

“你……”

“你就当帮我了却一个心愿吧!”夏夜之拍了拍他的肩,接过眼圈通红的舒颖手中盘子,“哎呦,好久没吃西瓜了,今天运气真好啊……”

第一百三十五章 心愿

一个小时后,文华和舒母回来了。

舒母脸色紧张的从有点年代桔黄色的小包里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翻开塑料袋里面还套着一个皮筋。舒颖端了两杯橙汁,“给,妈,给,文华哥,你们终于回来了,我和夏夜之还以为遇上麻烦了,正要去找你们!”

“没,哪有什么麻烦,就是取钱……”

“取了多少,给人家打上欠条!”

舒颖想着估计拿出银行卡怎么也借了一两万,但是舒母却道:“取了五千!”

“哦,是这样啊!”舒颖眼神黯了黯,有些失望,不过转念一想,人家还是学生,怎么好意思用学生的生活费呢,所以欣然道:“五千也要打条的,婷婷,去把你笔拿来!”

夏夜之蹙了蹙眉:“怎么卡里没钱?”

夏夜之甚是奇怪,赵炫翼的九百九十九万早就该到账了,为了方便故意办了三张卡,每张卡里存了三百三十三万,以赵炫翼做事不可能这么马虎,夏夜之又掏出钱夹,把另外两张卡都拿了出来,递给舒母,“阿姨,你看看这两张卡上还有钱没,有多少都取了吧!”

舒母扑腾坐在椅上子,结结巴巴:“不是钱……钱……”

连续说了两个钱,后面的话硬是没说出来,舒颖一急,“妈,你怎么了,倒是说话呀!”

舒母站起身,走到门口,向院子里望了望,直到确定没有人,才悄悄把门关上,径直来到夏夜之面前,愕然道:“小夏啊,这卡是你的吗?”

夏夜之咯噔了下,心道莫非赵炫翼的钱被冻结锁定了?迟疑了下,道:“没错,是我的,但是我还没来得及用,是不是有问题!”

“里面是三百多……三百多万?”舒母拉了拉文华的衣角,“华子,你刚才是不是跟我说里面有三百多万?”

文华拧着眉,细细想了想,当时插进去卡第一件事就是查看余额,他先前知道夏夜之在北回归线干活,而且那天周啸天给了他一万块钱,心想估计就一万多块钱吧,结果跳出来的数字吓了他一大跳,直接退卡而出,换了一台ATM机,插进去,再点查询,仍旧显示3330000。

瞬间,文华差一点喜极而泣,最先想到的就是舒颖的眼睛有救了,舒母的房子也不用卖了,自己也不用去借高利贷,或者替老婊子那种垃圾坑人,但是心念一转,又胆怯起来,一个大学生一张卡里存了三百三十三万,会不会有什么猫腻。

舒母也看到了,本来就有高血压,这一看差点晕倒,文华只能临时编了个谎,说夏夜之家姿过亿,而且是独子,才会有这么多钱。

舒母想既然这样,就先借上十万吧,可是倒腾了半天,只取出五千块钱,提示一天取款限额已到,两人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晚上不能取那么多钱,又跑了三个地方,换机器,还是一样,最后有些悻悻地回来。他们都明白,人家就是借他们一次,卡还得还,那好意思说,明天我们再取?

以舒母的修养不会,文华虽为混混,首先义气当先,夏夜之这么够意思,他嘴上不说,心里已经感恩戴德了,至于借着用的话更是说不出口。

舒颖听完文华详细说了过程,没半分犹豫就把卡从他母亲手里拿过来,交还给夏夜之:“夏夜之,实在是太感激你了,你和我就是萍水相逢,不光帮我免遭抢劫,还这么……这么信任我妈……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放心,你的钱我会尽快还给你!”

夏夜之笑笑,一个人的自尊心不是钱能买到的,好多年前他便感同深受,于是没有多言,将卡放在钱夹里。

眼看时间不早,舒母执意留两人过夜,给文华和夏夜之拿出了干净的被褥,安排了房间,自己和女儿还有外孙女去了另外一间屋子。临睡前,舒颖打来洗脚水,要给夏夜之和文华洗脚,文华死活不让,为此差点红了脸,倒是夏夜之甘之如饴,享受了十几分钟的足底按摩,那一刻,仿佛回到了九年前的那天,瘦小的霓蓝磕磕绊绊端着一盆水要给他洗脚,他就站在门口,看着她在陌生的屋子里跌跌撞撞,洒了满地的水,直到第三次才端到他的面前。

他什么事历来习惯独行独处,本就讨厌阿谀奉迎的事,可是看着霓蓝泪眼汪汪,手臂上还挂着被那些女孩们欺负的青紫痕迹,心一软便答应了。霓蓝为他洗完脚,要为他按摩,可不知从哪个庸师手底下出的徒,按起来死疼死疼的,他几乎是强忍着埋怨才熬过那必须数秒才能经过的半个小时,结束后,霓蓝还扬着脸童真地问他舒服不舒服,他真是不知好气还是好笑……

一晃多年过去了,正应了那句话,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夏夜之心里阵阵酸楚,情不自禁地握住了舒颖的手,直到文华挤过来一张臭脸,他才意识到失态,夸奖了舒颖几句,等到舒颖回了房间,才知道原来他这几年一直在做足疗,平日遇上好点的客人还好,遇上色鬼,多少要被揩点油。

凌晨四点的钟声响过,夏夜之悄悄起身,将那张银行卡放在文华的枕边,就在拉开门要离开的时候,灯亮了。

文华两眼通红,打着哈气,显然一晚都没睡,陪太子读书挺辛苦的样子。

“说真的,你晚上将银行卡给我的时候就不怕我卷着你的钱跑了?”

夏夜之索性坐下,从口袋里掏出赵炫翼给他的那盒铂金版苏烟,点了一支,又甩给文华一支,“我既然敢给你,就不怕你跑!先不说你放不下舒颖,就说你见过我的手段,扪心自问,你敢吗?”

“嘿嘿!”从来最厌恶威胁的文华鲜有地平心静气,憨厚笑起来,“我现在还舍不得死,最起码要看到颖颖眼睛康复了,否则死都不瞑目!”,

“颖颖……”

夏夜之品味着这两个字,叹了口气,若是当年喊她一声“蓝蓝”该有多好,夏夜之摇摇头,道:“喜欢她就娶了!你玩过的女人肯定少不了,世俗成见也该没那么多,舒颖跟了你最起码不用担心小丫头受气!”

“算了,自己什么德性自己知道,不要祸害人家了,只要她眼睛好,我做啥都无所谓!”文华将烟在鼻子上过了过,掏出自己那长征烟盒,收了回去,“这么好的烟,我可舍不得抽,还是留着吧!”

“切!”

夏夜之轻轻哼了一声,将只抽了四根的多半包苏烟扔了过去,“快别贫了,拿出你在北回归线行刺周啸天的霸气吧!”

“说真的,你有什么理由……”文华点了一根苏烟,任烟雾在肺腔里缭绕,仍旧处在难以置信的阶段,“我没有资格追问你这些钱干净不干净,我只想知道你有什么理由要帮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孩?要说你对她有意思,嘿嘿,我还真不信!”

夏夜之有些讶然,将抽了半支烟掐灭,在促狭的屋子缓缓踱着:“你就当作我缅怀一个牵系的朋友吧,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流年,最终我也没能给她什么,帮舒颖确实有点私念,你就当作帮减少心底的一点亏欠,抑或帮我了却一个心愿吧,这样说你信吗?”

“不信!”文华言简意赅。

“那你就当作我的钱多的失去了意义,想找人替我花!”

夏夜之走到这间屋子里唯一像样的一件立柜家具前,对着镜子按着眉心,轻轻道:“放松,放松!”

“那这钱我怎么用?”

“这个难道还用我教你?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医院连为你圆个谎的水平也没有,还是说你本人连谎也不会说?”

眼看夏夜之拉开门出去,文华道:“事情完了,我一定把卡还给你,但是钱恐怕……”

说道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夏夜之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轻掩的门扉外。

……

夏夜之回头北回归线,早已歇业了,好在刘琨的徒弟李飞刚当上店助,最近薛涛因为小情人包养小白脸的复杂纠葛,很少来北回归线,他一个人倒是兢兢业业,就住在北回归线。

夏夜之进去的时候,李飞正在吧台清帐点酒,见到夏夜之,有些奇怪:“夏哥,你昨晚一晚上去哪了?”

“忽然有点事忙!”

夏夜之找了个位置坐下,李飞很有眼色地开了一瓶酒,“你那几个同学喝大了,光头把他们拉回去了!”

布拉格平日虽然每个正经,但是能被凌榛那么严谨的人看上,办事必定是百分百的出力,那几个交给他很妥帖,夏夜之抿了口酒,对李飞道:“现在还有点早,我先去眯一会,没问题吧?”

“瞧夏哥说的!”李飞专门打开一个房间,还特意拿了一条毛毯。

这一觉是夏夜之自重生后,睡得最安稳的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出了包间,李飞还在睡,夏夜之推醒他,告诉他将门锁好,便离开了北回归线。

光头果然把车开走了,夏夜之兜了一圈,索性步行回去,走了半个多小时,在美食城找了间馆子,随意点了两个菜。

他做的位置正好面对窗口,忽然之间心绪一动,蓦然抬起头,在对面沃尔玛超市的电梯上,一袭湖水绿短袖休闲T恤,外面罩着白色宽松背心的身影一闪而过。

夏夜之手中的筷子“啪”地一声折断了,也顾不上浪费掉才吃了两口的菜,放下一百块钱,闪出了饭馆。

“哎,还没找你钱呢!”店主看着扔在桌上的一百块钱,摇了摇头,“见谁了这是,连钱都不要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见或不见

第一百三十六章见或不见

夏夜之在一片斥责声中。冲上了电梯,登上最后一级台阶,入目的是一广场的人头攒动,广场之上,密密麻麻停着新车,大概是一个露天车展。

一贯素来喜欢人多的他第一次感觉头大,找人和躲藏伪装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Maria在北回归线一站无疑木秀于林,但在成千上万号人群簇拥的美食城广场简直沧海一粟,她又不可能戴着面具来这地方。

夏夜之在车展的人流中穿梭,最终还是没有发现那个身影。

正午的阳光斜照在地上,将影子钉在一个小范围中,看着影子他不禁有些意兴阑珊,人与人的相遇有时候是突兀的,又像流星一样短暂,也许会遇到一个觉得有缘分相识的朋友,可是命运之神却牵动着手中无形的引线将尘世间这些木偶摆来摆去,在机会唾手可得之前道一个无伤大雅的冷幽默。

夏夜之平静了一下心绪,穿越了广场,在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之间,一条充斥着画家、园艺家、音乐家、小丑、卖花女郎的小巷展现在眼前。尽管到了正午,这里依然流连着许多外国游客。

曾经这条巷子本是一条通往大剧院的必经之路,零九年的时候城管大肆清理这些“站街小贩”,当时恰好薛莹升任副市长不久,有一次她去大剧院路过这个地方的时候,听到有一个十三四岁的俄罗斯男孩在大冷天依旧纵情的拉着手风琴,哼唱着萨芬娜.阿尔苏那首非常好听的《冬天的童话》,那时正好飘着大雪,很多人都是满脸惶急地往家赶,薛莹顶着一头白雪认真听完,觉得比大剧院昏昏沉沉听歌剧有趣多了,于是放了十元钱在小铁盒中。

三月份的时候,一次办事路过这里,薛莹有一次独自走进了巷子,想找那个孩子听听他专注的手风琴声,不过打听了半天才得知少年就在那天凌晨的时候生病去世了,见到城管又在驱赶艺人,薛莹立即返回市政府,找到市长陆云专门谈论这件事,他觉得在国外很多著名的城市都能给予世界各地以卖艺为生的艺人一个宽松的环境,为什么东江不能呢?

陆云听了薛莹讲了那个故事后,心生感触,当下拍板决定,将那条半公里的巷子改为“艺术巷”,而且在巷中建了一座喷泉,按照薛莹的描述做了一个少年拉手风琴的模型,从那时起。这里逐渐繁华起来,来自世界给地的艺人在这里找寻着人生的欢乐,不仅仅是为了生活。

夏夜之听着导游为外地游客讲述着这里的故事,放慢了脚步,在一些画摊前驻留片刻,顺便支持了几个自己比较欣赏的画家,这几年无论在世界各地,遇到这些人时总会感念起在查理大桥上那个夕阳西下之日。在巷子里慢行了一半,忽然发现一个银装素裹的女孩拦住去路,女孩脸上手上所有暴露的皮肤涂上了银色涂料,穿着一件银色的裙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夏夜之想绕开,女孩挪着小步子,又挡住他的去路,手里捧着一个精美的音乐盒。

“想让我买吗?”。

夏夜之莞尔,从钱包里翻出一张百元钞票递上,女孩笑而不答,指了指钱夹里那张五元钞票。

“这个够吗?”。

女孩依旧不答,然后将音乐盒打开,放在脚边,一个银色的女性小人偶合着旋律。缓慢地摆弄着舞姿,同时,面前的女孩也学着动作起来,模仿的惟妙惟肖。时而拎起裙摆,时而牵起他的手,舞姿轻扬漫步一圈。…,

差不多四分钟,音乐戛然而至,女孩的动作也停下,拎着裙摆做了一个欧洲贵族小姐的再见礼,夏夜之欣然地拍了拍手,女孩抿了抿嘴,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递过来。

“找零吗?”。夏夜之道了声谢,转身要走,却又被女孩拉住。

“还要为我跳支舞?”夏夜之怪道。

女孩摇摇头,在他面前双手合什,然后垂下眼帘。

“是让我祈祷吗?”。

女孩嘴唇横成一字,打着手势,右手食指和中指在面前划了个圈,然后打了个响指,用手遮着有些炎热的阳光看他。

“是让我许愿?”

“呃!”

女孩嘴里吐出了一个声音,仅仅能发出这样简单的声音。

原来是失语症。

夏夜之配合地点了点头,学着他的姿势将硬币合握在掌心,静默了片刻,用拇指弹起了硬币,一道晶莹的光芒自下而上飞起,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属光泽,夏夜之伸出掌心等待硬币落回,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竹蜻蜓。撞到了硬币,之后硬币改变了方向朝地上落去。

“叮!”

一声轻响,硬币弹了一下,滚落到下水沟中。

两个小孩子跑过来捡起竹蜻蜓,看夏夜之脸色不善,撒丫子就跑,没想到发生了这么一场意外的女孩走过去拍了拍夏夜之的肩膀,又从绣花小包里拿出一枚硬币,笑盈盈地递给他。

“谢谢,”夏夜之紧蹙的眉松了松,推开她的手,“不用了!”

“唔!”

女孩拉过她的手掌,用手指在掌心上写着“不要丧气”!

夏夜之裂开嘴,搔了搔头,“没有啦!”

“那就好,加油!”

写下这几个字后,女孩执拗地将那枚硬币塞进他口袋,挥了挥手,又去找其他行人,却没有发现夏夜之脸上的微笑渐渐褪去。

他不由想起在泰山之上有点神棍模样的男人给他看相的遭遇,那是重生后第一次他非常希望知道关于未来的预测,哪怕只是一个神棍蒙人骗钱的把戏,结果卦师被一条竹叶青咬伤。占好的卦象被墨水涂掉。

第二次,就在刚才。

在硬币在空中翻动的时候,他心下想的是,如果硬币落在了正面,他就能再次见到Maria,如果落在了背面,那么与那个灵犀一动的女孩也许就是擦肩。

他很想知道结果,以至于盯着硬币翻转的频率和速度在心下快速计算着落在手背上的情景,然而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方式结束。

没有正反。

一切不可预料,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阻止他的每一次执念。

微风吹过,夏夜之木然转身。三分无奈,七分烦乱地离开了这条巷子,也许某个流年后他还会回来,还会再问女孩要一枚硬币,也许不会说话的女孩只是命运安排在此时此地的启示,仅仅只能见一次的启示。

夏夜之没有打车,从美食城走回江大,走了整整三个小时,走到汗流浃背。

进了宿舍楼,他先在水房冲了十分钟的凉水,才回到宿舍,推开门,一阵剧烈的酒精味蔓延出来,张宇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小旗杆挺拔着。郭凡穿着小内裤在床上翻来覆去。于洪亮的床上,踏着马立强,小胖子一嘴口水,不知梦到什么,一个劲的撅嘴。在于洪亮的电脑前,布拉格正仪态翩然地吸着烟,挨着点开80G的AV,听到门响,头也不回道:“才回来?”…,

“嗯!”

夏夜之应了一声,“你怎么混进来的?楼管没拦你?”

“拦到没拦!”

布拉格狠狠地踩灭烟蒂,“不过,那老娘们跟老子说,厕所有一个坑堵了,让老子给疏通!”

夏夜之呵呵笑了几声,惊醒了郭凡,郭凡揉了揉一看表,喊了一声:“糟了!”

“糟了糟了糟了……”

刚走下床,腿一软扑通跪那了。

“你这三个小盆友昨晚上喝了十来种酒,我事先可都说了,没啥本事就不要喝混酒,否则纯属找罪受,可没人听呀,好像老子要害他们一样!好么。几个女酒托往这几个小子身上一靠,简直有逼必应,让喝这个就喝,让喝那个也喝,反正逮住不要钱的往死里灌,于是就这个结果了……”

“老夏,老夏,快帮我个忙,”郭凡扒着床头,两条腿打颤,“我昨天跑了一晚上肚子,现在看你和光头哥还在转呢,麻烦你帮我把东西给我对象送过去,她下午在音乐学院有选修课!2012!呃,是教室号!”

布拉格本来一脸轻蔑地看着郭凡,没想到这小子都这模样了还惦记女朋友,不觉有点欣赏,没想到郭凡补充了一句:“东西要不给她送过去,她肯定怀疑,不能让她怀疑,绝对不能,去了趟北回归线老子是明白了一件事,女人他的即使不用也要占着,坚决——占着!”

郭凡打了个嗝,栽倒在床上,半分钟不到,又起了鼾声。

夏夜之拎着小袋子出了门,下午…的篮球场上飞舞着赤膊上阵的身影,穿过操场,沿着水杉垂暮的盘山道向坐落在半山腰的音乐学院走去。

江大这块地不同于东江理工,虽然在全国大学排名上江大要远高东江理工,但是东江市政府当初还是偏心,审批时,将那块平坦的好地让给了东江理工,江大只捡了一块靠山的地势,没想到正是因为这一点,反而在古板的教学文化中增添了一抹别具一格的风情,用江大每年毕业生的话说:每当你徜徉在水杉盘山路,手里拿一本英语字典,时而抬头看看莺飞燕落,鸦雀啼鸣,时而听一听音乐系传来的竹笛钢琴声,是一番何等的心灵宁谧?仿若置身尘外,仿若寻觅一段随流年而逝的尘缘。

自从进入江大以来,他还没工夫往山腰上走,此刻感受着夏日的光斓在林木间穿梭,学生们牵手漫步,确实与下面聒噪不同。

五分钟之后,他进了音乐系主楼,一座仿茱莉亚音乐学院音乐楼的建筑,高大的半圆穹顶,象牙色的漆料,还有一个个看起来明显透着气质的学生背着乐器擦肩而过。目光中明显比马立强他们多出一些自信。

夏夜之拾阶而上,寻找门牌号,原来2012是一间大舞蹈室,夏夜之刚出现在走廊口,就见一个焦急的女孩攥着手机小跑过来,“哎呀,夏夜之太谢谢你了,郭凡那家伙真够懒得!”

郭凡女友抱怨了一句,估计郭凡又编了个谎话。

“下次请你吃饭,拜!”

“拜!”

夏夜之挥了挥手,转身,蓦然间撞到了一个跑过来的女孩,女孩手里的一摞书,噼啪落了一地,却率先道:“对不起,对不起,同学,没撞疼你吧!”

她只顾着弯腰捡书,却没留意到夏夜之脸上比醉酒还要浓烈的酡红,夏夜之举着拳头放在嘴边轻轻咳了一声:“当然疼,同学,你请客补偿我吧!”

“嗨,你还真会赖啊!信不信我揍你!”

女孩扬起脸想看看又是哪个油皮男生这么嚣张,可当目光落在那张脸上的时候,手里刚刚捡起的书,又落了一地,她浅笑着摇摇头,将一缕散落的头发撩在耳际,再次笑了。

阳光从玻璃穹顶透射而入,将她裹在氤氲里,那一刻,划过夏夜之冰冷心扉的无疑是“温暖”两个字。

与季节无关,与心情无关,只是与她的笑有关。

原来她一直是这样笑着,无论在北回归线,还是江大,笑得如此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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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小妖精

第一百三十七章小妖精

看着她一本本捡起书。袖手旁观的夏夜之做了一个假设,如果昨天不去带郭凡他们喝酒的话,今天轮不到他为郭凡女友送东西,也不会遇到Maria,他从来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对于那三个布拉格口中的小盆友即便是在前世偶遇,请一顿酒这样的小事他也不会有多挂怀,然而当这个形色匆匆的女孩撞倒自己的时候,他从心底非常感激郭凡。

或许这个想法被这副身体的前任主人听到会嗤之以鼻吧,那篇日记里洋洋洒洒写满了抱怨,对郭凡的描述言简意赅就是两字——无耻。

“我说你在傻笑什么?”她怀里抱着一本厚厚的西方经济学,一本投资经济学,还有一本凯恩斯理论,如果说这样的女孩学经济,那么不知道是不是一种损失。

“我?”夏夜之挑了挑眉,“学姐是在说我吗?”。

“呵!一见面就学姐长学姐短的,小子你认识我吗?”。

或许是这次峰回路转太过匪夷所思,夏夜之心湖被一粒石子溅起了一波一波的涟漪,少了往日的古井不波,反而有些无赖道:“这不就认识了么,学姐以后多多关照!”

“好——吧!”她笑了笑。伸出纤秀的手递到夏夜之面前,“在下秦娆,请多关照!”

夏夜之将手上的汗在裤兜里蹭了蹭,握住那只没有任何手饰,指甲剪得整齐甚至有点男生般简练的手,“在下夏夜之,请多关照!”

两只手并非第一次贴在一起,只是在北回归线的洒落偏移了天平,倾向了秦娆一边,她束着的长发侧着垂在肩上,两只眼睛充满了期待,所以特别炽热,细而平直的黛眉在女生中出现的不多,如果不是因为这张线条柔和的脸或许显得有些英气逼人,但是配合着她温和的脸型就变成了洒落的味道,此时夏夜之想起了一首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很直观却又无法细细言说的感觉,然而最令他心旌摇摇的始终是驻留在秦娆脸上仿佛永远舍不得离开的微笑。

事实上,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第一次见面并非在这里,而是在财务室,那个被财务室女人嘲讽拖欠学费却穿安娜苏的秦娆,那时只是擦肩而过,看到的只有一个侧影。

此刻当两张脸孔在下午明媚阳光下相对时,夏夜之回想起某人在江大某间教室某张课桌上写得那句点评。秦娆的美在于她的风情!

的确,一个有风情的大女生。

铃——铃——

一阵铃声划破了短暂的沉默,从教室里走出一个女生,小声喊道:“秦娆学姐,上课了!”

秦娆拿书敲了下自己的额头,“抱歉,这就来!”

“小夏学弟,我要去上课了,回见!”

秦娆拍了下夏夜之的肩膀,和那好奇打量夏夜之的女生进了教室。

“回见!”

夏夜之品了品这两字,失笑自语道:“真是抱歉,小秦娆,现在就想看看你!”

2012是一间舞蹈教室,差不多四百平米,光泽的木质地板,四周墙上透体的镜子,加倍放大了空间,此刻,门口已经挤满了学生,有的背着吉他,有的手里拿着萨克斯。看样子大部分都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呦,又是小妖精代课啊!”

“那当然,你啥时候看见教室门口都堆满了人?小妖精魅力无限啊!”…,

夏夜之听着一蹙眉,拍了拍斜背着电吉他的男生,“哥们,这么说人家不好吧?不少字”

那小子一头艺术家飘移长发,扭过脸打量了夏夜之一眼,见怪不怪地“切”了一声,然后厉害地又将脸转过去,留给夏夜之一身头皮屑。

夏夜之眯了眯眼睛,一按长发男肩膀,长发男半边身子顿时感觉一麻,“哎呦,你松手,你他松手!”

“哥们,哥们,冷静冷静!”旁边一个圆脸男生拉住夏夜之手,将弱不禁风的长发男解脱于夏某某的掌下,解释道:“一看你就是外系的,本系的谁不知道秦娆的外号叫小妖精?小妖精不是侮辱别人,你懂不?是俺们音乐系专门送给秦娆的绰号!你哪个系的?”

夏夜之抱着肩膀,“工程!”

“难怪,都说工程的和尚满街跑,哎哎,开玩笑,开玩笑……”圆脸男生看到长发男脸色都变青了,灰溜溜上课去了,才道:“哥们,你选过舞蹈课么?”

“没有!”夏夜之起了好奇心。追问了一句:“有什么稀奇?”

“肯定么,没稀奇说个屁!”圆脸男有些小闷骚地卖弄道:“你知不知道咱们全校哪门选修课报的人最多?”

夏夜之什么人,看他表情就知道是这门,但是他不能这么说,作为一个良好的倾听者,信息接收者,越是让对方觉得百般荣耀,得到的信息越多,所以夏夜之故作惊讶道:“难道是这门?”

圆脸男生带着弥勒佛一般度化世人的憨厚笑容点了点头:“大二的时候,秦娆就开始配合老师代课,起初一个学期客串七八节课,到了大三几乎只要有空她就来选修课,从那会开始舞蹈课就成了全校最抢手的课程,每次网上选课冷门点的课程比如什么大学物理之类的鸟课还没十个人,舞蹈课都报了一千多了,牛吧?不少字可惜后来搞了个什么垃圾ASP系统,,每次选都跳,就是选不上!你不信的话,去你们系找几个男生问问……”

“不用问,我信!”

夏夜之想起袁小操抱怨,说非常遗憾在秦娆学姐毕业前也不能选她的课,不说远的说近的。郭凡那厮本来想选舞蹈课,却被她女朋友一顿爆菜,闹到最后也没敢选,倒是他女友选上了。

“你以为这帮学弟学妹是冲老师来的?NO,NO,NO,我敢用脑袋跟你保证,绝对是看小妖精来的,这就是俺们系小妖精的魅力,什么罗莎莎,岑琦。是绝对绝对没有这种亲和力的!”

夏夜之微笑不语,在人头间隙中寻找到秦娆的身影,忽然听到有个女生喊:“秦娆学姐今天来晚了,大家说,是不是要罚?”

秦娆无奈道:“我都说过三次抱歉了,还不成吗?”。

“不成!不成!”

有人带头,就有人附和,欺负的对象可是秦娆啊!

“秦娆学姐平时都教舞蹈了,今天给大家唱首歌吧!”

“唱歌……”秦娆纠结道:“不谦虚的说,舞跳的还行,尤其是现代舞;谦虚的说,歌唱得太烂,尤其是流行歌,我很少听!”

一个打着耳钉的男生立即道:“没关系,学姐随便来一首就好!”

“秦娆,你就唱唱呗!”

“老师!”

秦娆无语地看着在旁边努着嘴,煽风点火的舞蹈专业副教授李海红,只见李海红双手向上托着,示意让大家再发出高分贝的噪声。…,

“好了,好了,咱们也不难为秦娆学姐!唱首两只老虎就可以!”

耳钉男打着拍子,带头唱了起来,“两只老虎,两只老虎……”

平日里这样很傻很天真的举动绝对会遭到这些九零后的时尚男女生鄙视,不过在这样的场合身临其境,大部分人都放下了伪装,也不在乎是不是可笑,齐声唱起来:“跑得快,跑得快……”

秦娆无奈地叹了口气,拍了拍手:“好吧,好吧,我唱!唱还不行吗?不过也不至于唱两只老虎吧……”

“三只也可以!”

在不少女生带着好感的眼神中,耳钉男游刃有余开着玩笑,在大学里,这样的男生比较吃得开,比内涵更容易吸引女生好奇。

秦娆对他眨了下左眼,这样一个小放电动作。被耳钉男放大成一个趔趄的动作,顿时惹得一片欢笑。有人说她绯闻多,做过篮球队队长韩端、学生会主席戴斌、江大风云人物赵炫江的女友,甚至和某个商人有染,但是很多男生心中都把她当作女友,因为秦娆从来就是这样,她不是淑女,也从来不需要扮成淑女掩饰风情,她就是大众情人。

所以当磁性的声音从她略带沙哑的喉间漫出的时候,喧闹立时静了下来,站在门口这些为抢位置撩眉瞪眼的牲口们,忽然没了火气,只是屏住呼吸,注视着那个粉色身影。

“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云,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底风,幽幽一缕香,飘在深深旧梦中。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回头时无晴也无雨,明月小楼,孤独无人诉情衷,人间有我残梦未醒。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薄,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任多少真情独向寂寞,人随风过,自在花开花又落,不管世间沧桑如何,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这也叫不会唱歌?”

站在门口的圆脸男生用胳膊肘子撞了撞夏夜之,“小妖精好谦虚啊……”

“嗯,一贯如此,谦虚起来就像说谎!”

秦娆的唱歌的水准中规中距,基本都在调上,关键是嗓音中的韵律独特,不过就有喜欢挑刺的人,几个结伴路过的女生也在走廊门口停下,听到秦娆唱完,挂着一脸好为人师的笑容的高挑女生道:“嗓音条件还凑合,就是基本功太差了,老老实实跳她的舞就行了,卖弄什么,在我们才女白灵静面前纯属是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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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a这个坑终于添上一半,还有一半挂着前面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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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云间漫步

第一百三十八章云间漫步

这个女生说话并不是窃窃私语。搞得一大堆人都听见了。

圆脸男生哼了一声,道:“小妖精唱歌比起白灵静是差一大截,都是一个学院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你们这些人三番四次讽刺人家做什么,小妖精哪得罪你们了?”

“嗨,就是你们这些不懂品味的男生才把某些人捧得那么高,真正有品味的谁像苍蝇一样整天围着一个臭鸡蛋瞎转悠,无聊不无聊?”

女孩柳眉一挑,满脸的讥诮,看起来就像一条放了半个月没有洗的抹布,夏夜之淡淡道:“有些人纵使唱功再好,也没有几个听众,因为她是用嘴唱的。有的人不需要唱什么高难度的名曲,哪怕只是几个音符,也能惹人遐思,后者肯定是有故事的人!”

“是有故事,花边故事一大箩!”

就在那女生刻薄的薄唇动了动又要朝讽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下,她不悦地扭转肩向后怒视过去,却发现站着一个年过不惑的男人,顿时笑得比花都美:“萧教授好!”

其他围着教室门口的学生见是音乐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萧清一。也赶忙附和着问候,那几个女生脸色有点发白,不过想到萧教授也是本家教唱功的,又是知名钢琴家,享受维也纳爱乐乐团特殊津贴,怎么说也跟她们声乐专业近,跟舞蹈专业远。

想到这,这一小撮白灵静死党顿时来了底气,非要德高望重的萧清一给个断定。

一身墨蓝色纯棉衬衫,深绿色休闲西裤的萧清一凝视着夏夜之片刻,又看了看身旁的几个能叫上名字的弟子,语气舒缓道:“白灵静虽然是我最得意的学生,但是说句实话,她要唱一个小时歌,我只能听前十分钟,后面……几乎跟催眠一样,音乐和舞蹈都是相通的,正所谓载歌载舞,歌舞本来就不该划得泾渭分明,白灵静什么时候能虚心下来跟秦娆学学用心灵去感悟,早晚能成大器!”

他摸了摸蓬松的头发,向里面望了一眼,又叹了口气:“恐怕在我手底下是做不到咯!”

萧清一背着一把羽毛球拍子,转出了走廊,几个女生瞪了夏夜之诸人一眼,愤愤而去。

在任何地方都有钩心斗角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成为圈子以后自当排斥外来圈子,围护自己圈子,为此不惜针锋相对,圆脸男生低声骂了一声“长平公主”,众人捧腹大笑。

相比于秦娆可以称为丽质天成的身材,确实非常令女孩子们羡慕。纵使她此刻穿着粉色长裙,可站在那里自然有一种协调感,如果非要找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娴静自若。

唱完一首歌后,一百多号学生乱了,非要让秦娆再唱,好在负责这节课的李海红还知道袒护一下最喜欢的学生。

“这学期课程快要结束了,你们应该抓紧最后的时间,上完我和秦娆的课以后,你们最起码应该会一门舞蹈吧?不少字别赶到新年舞会或者平时联谊活动了,说我在李海红那什么都没学到,事先给你们打好预防针,我和秦娆可是很记仇到,到时候别让我知道那个小子或者丫头片子出去嚼舌头,否则……”

李海红这么说完全是给秦娆看的,知道秦娆想留校之后。李海红没有贪图一点私利,为秦娆奔走,差不多有九成把握,只要秦娆毕业时能评上优秀毕业生,留校做助教的事就可以盖棺定论,以她的天赋和亲和力毫无疑问能在江大校友录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所以,现在李海红已经开始培养起秦娆如何驯服学生。…,

“今天这两节小课,我们学的舞是华尔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圆舞,圆舞的起源……哎哎,我说你们一个个激动什么,跟打了鸡血一样!”

李海红刚提到华尔兹,男生们就跟炸了锅一样,嚣嚣嚷嚷个不停。

耳钉男自告奋勇道:“李老师,我会一点,我来和秦娆学姐配合!”

“我来!”

“我也会一点!”

平日里三棍子都闷不出个屁的牲口们,这时都急了,一个赛一个的勇猛刚强。

李海红没好气地扫了他们一眼,“得了吧,你们一个个几斤几两我还不知道?有谁能告诉我华尔兹有几种节奏,回答上来就能跟秦娆配合!”

“……”

“你们的小心思猜也能猜到,两年前就有过一位这样的师兄……”李海红说着,对那边穿着白衬衫的,黑西裤皮鞋的男生招了招手,“这位同学叫陈立杰,工程专业,也是你们师兄,人家当年学我这门课的时候可是相当用功,你们先看看人家是怎么跳的!”

陈立杰戴着一副记忆合金框子的眼镜,长相憨厚。上来先操着一口重庆口音做了下自我介绍,然后转过身对秦娆细声细气道:“秦娆同学,我们开始吧!”

秦娆将右手放在陈立杰的手心,左手按着他的肩膀,两个唇角向上弯起,“放松!”

“哦,哦,好的!”

陈立即喉结动了动,咽了口唾沫,避开了秦娆的眼睛。

“小陈,你还是这样,当初我教你的华尔兹节奏忘了?”秦娆左颊显出一个小梨涡,侧着脸看这个一米八的男生。

“没忘,没忘!”

陈立杰就像复读机一样,登时惹得下面女生嬉笑,陈立杰擦了擦鼻尖上的汗,将右手左肩胛上,秦娆今天是专门为这门舞蹈课换得长裙,可惜他就有一条U型裸颈裙,陈立杰的手刚搭上去就感觉不对,大学四年混迹在光棍如云的工程系,别说女朋友,连个令他有好感的女生也没有认识下。所以当接触到秦娆微微有些冰凉的皮肤时,这个挺正经的腼腆男生立即移开了手指。

“好,放音乐了!”

李海红按下录音机播放键,一首经典华尔兹舞曲漾出。

陈立杰怔了一下,没有踩到步点,他心里直犯嘀咕,昨晚得知李海红让他过来和秦娆配合教一堂课后,陈立杰一晚上都没睡着,早晨逛了小组论文碰头会,独自一个人带着耳机在这个教室练了四个小时,一边跳他一边幻想着和秦娆旋转的镜头。思想根本不受控制,静也静不下来,原本以为有四个小时预热,但是当真正时隔两年后,再握上秦娆的手,再如此近地凝视着她那双剪水秋瞳后,脑子一下子就乱了,仿佛回答当年高考时数学折戟时的情形。

第一个步点本来就慢了,陈立杰为了抢这半拍,步子有点快,按常规走的秦娆哪里跟得上,在旋转到第二步的时候,她跨步低身的一瞬,长裙被陈立杰踩住了。

若是陈立杰抓牢还好,可惜对手是秦娆,按在她后背上的手几乎就是浅层接触状态,而左手掌心全是汗,不好意思握紧秦娆的手,随着嘶地一下——

秦娆的长裙出现了一条裂纹,而她整个人结结实实仰面摔倒在地板上。

包括李海红在内,一大堆人都围了上来,几个女生数落起陈立杰。陈立杰真是百口莫辩,整张脸憋得通红,“我……我……”…,

我了两声,额头上布满了细密汗珠,“秦娆同学,对不起,实在是……”

秦娆撑着身体,一下子站了起来,吓得陈立杰退了两步,没想到秦娆浅浅一笑,将手交给他,温言道:“再来,放松!”

陈立杰也想放松,可是身体硬邦邦的就跟灌了铅一样,才转了没几个节拍,又踩到了秦娆的脚。

“对不起!”

“呃……对不起……”

“哎。实在对不起……”

“对……”

一首曲子放了一半,陈立杰摇了摇头,满脸羞愧地对李海红说:“我技术实在太差了,李老师,快别难为秦娆同学了!”

看到陈立杰脸烧红的跟熟透的茄子一样,李海红笑骂了声:“没出息!”

刚才那边几个叫嚣要和秦娆搭档的男生此刻也噤若寒蝉。

“秦娆,咱俩来吧!”

“啊?”秦娆眨了眨眼睛,“我还真没和女生跳过华尔兹!”

“那有什么办法?那几个老家伙都去打羽毛球了,要叫回来一个,可得好一阵,还是臭汗淋漓的,想一想都觉得恶心……咱俩磨合一下,先试试……”

就在李海红话音刚落的时候,门口一个男生走了进来,不温不火道:“李老师,让我和秦娆同学配合试试!”

“夏夜之!”

喊出这三个字的不是秦娆,而是郭凡的女友,郭女友一脸惊诧,然后赶忙捂住了嘴。

旁边一个女生小声道:“你认识?”

“不……不熟!”郭女友看到好几个人看她,解释道:“我男朋友宿舍的……”

“哦!”

几个女生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郭女友耳根发红:“他人还是不错,就是有点呆,有时候爱出些洋相!”

此刻,郭女友有点内疚,有点尴尬,所以在夏夜之走到秦娆面前时挡住了他,擦着劣质粉底的脸上没掩饰住不悦:“夏夜之,你别闹了,快回去吧!”

“我回去干吗?”。

“呃……”郭女友怔了下,用只有自己听得到声音喃喃道:“这个死郭凡,找的什么人!真是给我丢人!”

“秦娆学姐,这是我男朋友的同学,今天给我送舞鞋来的!你不要理他!”

郭凡的女友仰望着江大最令她羡慕的女生,却发现秦娆的目光只是划过她便落在夏夜之脸上,拦住走过来要将夏夜之请出去的李海红,色厉内荏道:“事先说好,跳舞行,但是你要踩到我的裙子或者鞋子,小心我揍你!”

耳钉男架着两个人肩膀,重复着秦娆的话:“小心我揍你!”

夏夜之嘎巴嘎巴嘴,闷闷道:“那你为什么不揍那小子!”

“人家是学工程的好不好?我打不过!”

“不好意思,我也是学工程的!”

夏夜之晃了晃饭卡,上面果然印着“工程学院”。

“怎么样,怕了吧?不少字”

秦娆想起他那天在北回归线令下面客人崩溃的歌声,鼓了下腮,认命般地呼出一口气,将手交给夏夜之的同时,轻轻道:“拿学姐出风头没关系,但是记得给学姐留条完整的裙子回宿舍好吧?不少字”

夏夜之忍俊不禁,心说秦娆啊秦娆,你可知道我前世为进入的欧洲最顶尖的上流社会付出了多少艰辛?从十一岁开始,每天练习十八个小时的礼仪,就说华尔兹,足足跳了六年,出入了多少名人宴会,不敢说比国际大师强,但就连那么挑剔的帕里斯希尔顿都没有挑嘴的地方,何况这个场合?…,

“怎么了?”秦娆见夏夜之没有接她的手,有些奇怪道。

“我还没邀舞!”

夏夜之说着将右脚后撤到左脚脚侧小半步,脚尖点地,右臂横在胸前,躬身行了个邀舞礼。秦娆摇了摇头,把手伸过去,夏夜之还是没接。

“又怎么了?”

“学姐,我们是在表演哎,有点敬业精神好不?”

“好!好!”

秦娆抿着嘴唇,千娇百媚甩了他一眼,嘀咕道:“做这么足的准备功夫,要是演砸了我就……”

秦娆嘴上这么说,但是看到夏夜之柔和地摆着肩和手臂,左右脚叉跨出,脸上的揶揄僵住了,他穿着休闲裤,脚下踩着白色运动鞋,无论哪一点都无法和陈立杰讲究的穿着比,可是他每一步优雅而哀伤,仿佛一抹天际的流云,将要随风飘荡到远方,永远都不回来似的。

对于肢体语言,秦娆感知力浑然天成,夏夜之只是走了几步,她便被代入了那片宁谧深邃的天际,秦娆和着夏夜之的步子,犹如他的一个影子,踩着拍子。

李海红眼睛不由睁大,她起先看这个男生的穿着也以为是起哄的,没想到脚步非常精美优雅,不由地拍了掌,那些女生多半都贴着手掌,怔怔地望着。

当看到落后三步的秦娆,轻快地踩着节拍绕到夏夜之右侧身前,手腕挑起,温柔地抚摸上夏夜之脸庞,而夏夜之也同时将纤长的掌心贴在秦娆泛起粉色涟漪地脸颊上时,不由地静默下来,凝滞了掌声。

夏夜之右手划过秦娆的胸际,揽住秦娆身体,顺时针旋转了两圈,之后牵起秦娆的手,绕着整个宽敞的空间旋转起来。

夏夜之左脚在地板上划出优美的弧度,秦娆粉裙翩翩,像一只随时起飞的蝴蝶,美轮美奂。

“学弟,要小心咯!”

秦娆凝视着夏夜之的眼睛,俏皮地眨了下,脚下明显加快,却没有丝毫凌乱。被步步紧逼的夏夜之丝毫不让地望着她眼底两抹光弧和自己微笑着的面容,回道:“学姐,小心咯,我可是六年艰深专业!”

令秦娆有些难以置信的是这样一个外系的男生居然有比舞蹈系教授更优雅的舞步,将心比心,自己一丝不苟的学了四年,才到如今的状态,可他……

秦娆有点小小的嫉妒,所以想让夏夜之踩到她的脚抑或裙子,可是这个男生似乎总是能猜到她心思一般,巧妙地在顺时针和逆时针旋转间变幻,偏偏要在她带点小骄傲小任性小自我的领域里,强势的凌驾于她之上,好不绅士!

但是,她却无法兴起好胜心!

渐渐地,秦娆闭上了眼睛,耳边的飘渺的歌声把她拉上的半空,穿透了洁白堆叠的云层,而她和这个似乎有点灵犀的男孩子在没有时间,没有束缚的云间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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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很受欢迎吗?那当然!

第一百三十九章很受欢迎吗?那当然!

一首华尔兹舞曲末尾,秦绕如陀螺一般快速旋转,夏夜之搂着她的腰,将她抱起,她那长裙宛如一朵绽放的粉色牵牛花,朝气蓬勃地开在这个夏日午后。

看着她鼻尖上的点点汗渍,夏夜之眼中有一点嫉妒,甚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嫉妒些什么,他的前世的十多年有着百般坎坷,纵使那样他也没有嫉妒过可以顿顿吃烤鸭的远方叔父,也不嫉妒可以在美国私利高中读书的表姐,成为基纽高层,他的生活变得富足,富足到奢侈,他更不会嫉妒,然而在这一刻,他有些嫉妒秦娆,因为她的眼神中有自己从来没有的东西。

宁静安逸的气氛,随着一个孤零零的掌声被打破,陈立杰走了上来,对夏夜之伸出手,由衷道:“我真是孤陋寡闻了,在工程系呆了四年,都不知道有男同胞跳华尔兹跳得如此好!”

李海红也走了过来,睨了秦娆一眼:“行啊,自己都找来舞伴了,还非要欲扬先抑,让我瞎扑腾半天!”

秦娆含笑着摇摇头,轻轻用肘子碰了碰正要开口解释的夏夜之,似乎觉得没必要解释什么。

那边三个大一的女生看着夏夜之,不知说些什么,嬉笑打骂着。

和郭凡女友同学院的女生盯着满脸羞红她打趣道:“刚才我还以为那个男生真是来起哄,没想到连李海红老师都夸奖,呵呵,没想到你男朋友也挺厉害,认识这样的男生!”

郭凡的女友这点道行还都拜郭凡当年所赐,被郭凡沾了小便宜的第一天,她就时不时听到有些愤世嫉俗的郭凡品评宿舍里面的几个人,夏夜之几乎是郭凡提的最多的名字,从进校起上厕所大家都用脚踹按钮他用手,到不会用自动取款机,再到给罗莎莎写情书被撕成粉末,所有的窘事郭凡怕是比夏夜之本人更为熟稔。

在郭女友印象里,夏夜之就是死狗扶不上墙的斤两,所以当看到夏夜之居然当众进来出洋相,她感觉非常尴尬,还好夏夜之没有计较,离开教室时,还给她打了一个招呼,这一下她心底更加难受,觉得明显矮了秦娆一大截。她是那种骄傲的女生,初中时也是校花,刚上初一电子琴就过了九级,加上学习成绩好,在属于她那个小舞台始终都是众星捧月的角色,但是到了江大,才发现人才济济,无论哪一方面都不拔尖。

选舞蹈这门课,无非就是想看看秦娆到底比自己强在哪,每当听到女生们说起秦娆的绯闻,她总会名褒实贬地说秦娆性感,并非添油加醋说两句见秦娆深夜被奥迪A6送回来,说罢,不忘加两字“听说”。

所以当夏夜之的眼神划过她只是轻描淡写,看秦娆却带着关爱和热切时,心里实在堵得慌,表面上还得漾出笑意为自己刚才愚蠢的举动解释,几个同系的女孩越是夸夏夜之如何如何,她越是难受,心中偏偏老拿郭凡出来对比,这一对比,郭凡就跟一个废材一样,一无是处,没上进心。

涣散的眼神无意识地捕捉着窗外闪过的男男女女,她的心底忽然莫名失落,如果当初先认识夏夜之会不会好点,如果不在半推半就见将身子交给郭凡会不会好点,如果……

课间十分,录音机里响起了梁静茹的《没有如果》,她叹了口气。…,

对于选修舞蹈课的这些学生,与其说看秦娆跳舞,不如说是更珍惜课间的十分钟,和她开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在大学这个圈子里,有姿色的女孩是非常抢手的,更别说达到校花级别的女生,在大部分比较单纯的学生看来能说两句话都是值得毕业几年后回味的片段,秦娆不会在乎别人和她开玩笑,甚至对那些明显是拿她打趣的玩笑也不会翻脸,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不同于岑琦淡漠,罗莎莎的高傲,让她显得与众不同。

有人说秦娆傻,也有人说秦娆只是城府深,但无论如何都不影响她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

夏夜之心甘情愿地将舞台的光环让给她,所以出了教学楼,在公园里静静等待,四十五分钟的时间颇有些漫长,直到下课铃响起,他才发现脚下落了一地烟头。

看着秦娆短暂的一路上,有那么多学生打招呼,夏夜之心底里羡慕,“我是该称你Maria好呢,还是叫你小妖精好?”

“干吗这么阴阳怪气?”

秦娆嘴角往下勾了勾,严肃道:“妖精是骂人的话,你知道么?”

夏夜之干笑了两声,正想说请她喝点冰茶赔罪时,叮叮铃铃车铃声作响的山地自行车从小径近乎以蛮横冲过来,“小妖精,给!”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将一罐带着水珠的冰镇可乐抛过来。秦娆半跳着,凌空接住,拍了那少年肩头一下,“还不快回去上课?江琴等你呢!”

“知道了,啰嗦!”少年吐出半截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踏上车,摇摇晃晃往前驶去,在拐弯的时候,忽然回过头来示威一般地道:“秦娆,等我给你送够一千罐可乐的时候,我就娶你!”

噗嗤!

秦娆抿着的一口可乐就那么从嘴里喷了出来,此时正值下课,周围熙熙攘攘不少人,听到少年大言不惭的爱情宣言后一个个呆若木鸡。

就连夏夜之也嘎巴嘎巴嘴,感觉到天雷阵阵。

秦娆抹了一把下巴上的可乐,咳得满脸红晕飘飞,气道:“死小子,回去让江琴收拾你!还有你,夏夜之,看把你乐的!”

夏夜之急忙摆手,“不关我事,不关我事!”

夏夜之自然知道少年是故意冲着他喊的,曾经何时,自己也有过这样的举动,只是昔年那位大姐姐当众将他送上的一盒巧克力塞进了垃圾筒。如今想来,不禁有些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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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某人身边一条得瑟狗

第一百四十章某人身边一条得瑟狗

夏夜之莞尔道:“刚才那小鬼是谁?”

“江琴在外面做家教的一个学生。江琴是我的一个老乡,你要常来音乐学院该知道的,钢琴弹的不错,人家一小时能赚130块钱,到了下个学期她大四,赚的会更多!”秦娆回忆着第一次见到少年时的情景,伸出手在鼻梁上比划着,“那时他才这么高,转眼就长到这么高,比我还要高一拳,而我也要毕业了!”

两人在小径并肩走着,完全没有前些时日中文系马小涛和岑琦散步时被51号宿舍楼痛恨的情形,事实上和秦娆结伴走在一起的男生很多,倒是刚才那个山地车少年惊骇言论着实让江大这些莘莘学子惊诧了一番。

“学姐感触很多嘛!”

夏夜之调侃了一句,像他这样前世披着无数伪装的男人深入的圈子都是名流场,所以停留在“马斯洛需求五层次”中最底层那些物质女生他很少有机会接触,秦娆算是一个!只不过这个自称很小气的女生却让他渐渐发觉有一颗心灵剔透的内心,“学姐在感触什么?”

“哪有,哪有什么感触!我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就这么大了,却……”

秦娆望着前方的眼神黯了黯。走先两步对夏夜之挥挥手,“我要回去了,准备一下选修课的论文,夏夜之,你不是逃课吧?不少字”

看到秦娆玩味的眼神,夏夜之急忙掩饰道:“哪里,我正要去上课,这不是被学姐拖住,不敢脱身吗?”。

“什么!”秦娆舒展的眉间显出一个小坑,“你敢不敢再说一遍!”

“啊?没什么,我这就走!”

夏夜之说完,转身走进了花园。

直到确定他消失了,秦娆向着停靠在女生公寓外一辆奥迪A6走去,奥迪车前站着一个中年男人,不知和秦娆说了什么,秦娆绕开他,径直向女生宿舍跑去。

“哎呦,靓妞和大款的纠葛,不知这个档次包一年是什么价位!”

在宝塔松后一个光头从夏夜之肩膀上探出,喃喃自语。

夏夜之一点也没留情,照着光头的肋骨上就是一肘子,还好吃一堑长一智的布拉格立即跳到了一边,嬉皮笑脸道:“像你这种人不会真动心吧?不少字”

夏夜之转脸,眼中凌厉一闪,“乱说什么,只是朋友!”

“切!”光头吹了吹嘴皮,一阵颤动。“这世界上男女之间有真正的朋友吗?”。

“不信拉倒!但是别忘了,拿人家手短,吃人家最短,”夏夜之冷笑道:“那天你在百度烤肉吃得不是挺嗨的?”

“啊,啊!啊?……这就是那个被胖子口中说得没人样的妞?”布拉格揉了揉眼睛,“我x,那头死猪不是骗子就是性取向的问题,瞎了一双馒头大的狗眼,操,操!”

夏夜之服了他见风使舵的本领,不知好气还是好笑。

“人家貌似做了大款的情人,你准备横刀夺爱?这种祸水级的女人诱惑能少吗,听哥哥一句,人家就是看钱脱衣服……啊,哎呦,哎呦,你他磕我老2干吗?”。

路过的女生听到布拉格言语粗俗,本来还算欣赏的眼光立时一落千丈,布拉格撇着嘴,送了两字,“势力!”

“再废话一句。我给磕断了,信不信?”

“信,信!我看你是完了,红颜祸水啊……用不用我冒充你司机,从赵小子车库里把那辆奥迪R8提出来,在学校里拉拉风,帮你散发一下王八之气?”…,

“有意思吗?”。

光头悻悻道:“说真的,你动心没?就问你一句!”

夏夜之插着口袋,幽幽望着天际,将抽一半的烟塞进布拉格牙缝里:“放心吧,能令我动心的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只是觉得,觉得……在她身上有许多……,我跟你个基佬解释这么多干吗,有事就说,有屁就放,我很忙!”

布拉格努了努下巴,示意停在一棵水杉树下的车,收敛了玩笑的表情道:“走吧,出事了!”

夏夜之就知道有问题,布拉格这个人成天嘻嘻哈哈,什么事都不会放在脸上,估计就是死前也是这一副不可救药的样子,他坐进车里,道:“什么事?”

“杨橙和她女人被扣在天鼎国际酒店,赵炫翼和凌头现在还在虹桥国际机场,回不来!”布拉格简要地说了一番,开着辉腾出了江大,直奔芜湖路的天鼎国际酒店。

“周啸天干的?”

“周啸天的地盘不假。但不是周啸天干的!”布拉格得瑟了半天,阴阳怪气地把杨橙那天跪在赵炫翼面前哭哭啼啼的事讲述了一番,赵炫江也没啥好下场,现在还躺在医院打点滴,倒不是被打的,是被吓的。

“你他说了半天,说到点子上没?”夏夜之朝着他光头上就是一巴掌,“我问你谁把杨橙扣在天鼎国家酒店了?”

布拉格噙着幽怨的眼神,看着夏夜之,眼里分明有两颗眼泪打转,夏夜之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压下心头火急,正想道歉,哪知布拉格大嘴一张:“阿嚏——”

噗——

布拉格喷了夏夜之一脸吐沫星子,挤抹了挤抹眼睛,忿道:“你他别打我头,一打头老子就想打喷嚏!把杨橙扣下的是龙假那边的人!”

夏夜之也顾不上和他计较,“龙假跑周啸天地盘折腾什么劲?”

虽然来了东江时间不长,但是出于曾经基纽学员调查环境的本能,夏夜之已经对东江的势力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曾经的东江是天鼎实业集团创始人林天骄的天下,萧家和龙假都捂着自己的行当,各干各的,可以说大气不敢出。自从那位被道上人尊称一声“教父”的男人退隐后。龙假开始依靠娱乐业快速蚕食地盘,手底下除了东江如今档次首屈一指的“烟雨红楼”外,还有N多家“高碳性质”的歌厅,据说龙假手底下的小姐就有一万多,可想而知这样庞大组织需要依靠什么样的关系网维系。

在如今的东江几乎没有人敢和龙假谈判,如果不是非要把萧山茶社拿过来的话,谁吃饱了撑得跟龙假闹翻,这意味着开战。

杨橙的运气不好,今天本来跟留学回来的情人在天鼎国际吃饭,没成想碰到了龙假手下,也是跟他一起混过风。淋过雨的小宠。以前这小子来过盛世年华,非要逼着一个来大姨女孩上床,结果被杨橙找人扔了出去。从那时起,这小子就记恨上杨橙,今天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就是故意借着风浪来个下马威。

“赵小子作风狠辣,但是对手下人还是不错!这不,还专门要我把夏哥哥您这尊神请出来,替杨小子出头。对了,那小宠叫朴畅,你听这名字起得就不地道,朴畅不就是?”布拉格谈笑间,车子到了天鼎国际酒店门前,那边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立即跑了过来,看他一脸猛汗如雨下般,就知道在太阳下站了不短的时间。…,

男人见辉腾来势汹汹,急忙拉开车门,可是当下来的一个青年一个光头时不禁失望地整怔了怔,忽然又把目光落在夏夜之脸上:“哎,你不是夏……夏……”

“夏夜之!”

夏夜之自报家门,这个男人他也见过,那次和周啸天一起来北回归线的有他。

“小夏,今天不营业,出了点乱子,实在不好意思,改天你再来,肯定好好招待,没个说的!”男人打着手势,将夏夜之往车里请,夏夜之合上车门,直奔主题道:“我一个朋友在里面……”

“啥……”男人眼睛亮了亮,想见他跟周董那么熟,肯定也是有背景的人,估计里面造反的二世祖就是他朋友,但是当夏夜之指了指停在车位里的宝马,男人顿时蔫了,耷拉着脑袋:“你朋友被……你朋友出麻烦了,小夏。听老哥一句,别进去,里面都是道上的!”

“哎,叔叔,我们也是道上的!”

恨世界太过和平的布拉格一脸阳光灿烂搂着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男人脖子,貌似挟持一般向转门走去。

男人脸色煞白,“您是!”

“我大学生!”

“大……大……”

可够成熟的!

男人不情不愿挣开他,有点急了:“你们没听我说话吗,是真的,出烦了,龙假你们听说过没?这次捣乱的就是他养的一小白脸!听我的,千万别进去,等周董来了!”

夏夜之已经看见杨橙被人拉着头发按在桌子上,脸色一下子就从晴天转到了阴天,手心里面的汗就渗了出来,昨晚的那种感觉又上来了,幸好,这次他已经堤防到了,强压下心中纵生的波澜,笑道:“没事,我们就是进去求求情,不行就撤出来!”

夏夜之说完再不理他,一拍转门,走了进去。

偌大的天鼎国际酒店大厅里,空荡荡的,很多桌子上的餐盘都没收拾,一看就是临时将客人请出去的。

此刻,杨橙一脸血污,坐在他旁边的女孩,差不多二十五六岁,已经哭成了泪人,但是杨橙却骂道:“哭个屁,等赵爷回来,把这群狗日的全端了!”

“啧啧……”

一个和布拉格穿着同样风骚的白脸青年,捏住女人的下巴,道:“可惜,你家主子现在做火箭也赶不回来,路上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小插曲,杨经理啊,今天你要能把这个盘子不碎不烂地吃进去,咱俩的账就了了,好不好?”

“你们放过我男朋友……”

啪——

白脸青年反手一记耳光,将女孩径直从椅子上抽翻在地,拿着一只盘子嘿嘿笑道:“要不这样,你要是能把这盘子放进你下面那个洞洞,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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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1v3

第一百四十一章1v3

小白脸朴畅典型的喜欢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主,啥东西到了他手里总能联系到女人那最令人遐思的地方。杨橙的女友欢欣雀跃地从国外留学回来本来抱着能与这个思慕了许多年的复旦毕业生结婚,然后生一两个宝宝,没想到杨橙变化真大,当初那个靠勤工俭学赚学费,给她送一条项链都很拮据的男生如今宝马加身,动辄出入这种顶尖的饭店,花钱如流水一般,说不爱这种虚荣是假的,可是她还没有尝尽虚荣带来的快感时,那边一个年轻人就借口饭店用的地沟油找茬,还把东西泼了自己男朋友一身,原来这一切都是导火索,她现在有点后悔,这种日子不是像她这些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女孩能感同深受的。

她向后退着,忽然身子被人从后边抱起,一转脸,一个斯文男生有些同情地看着她,不等她说话,已经将她扯到身后,“出门有车,你可以坐在车里等,也可以打车回家!”

夏夜之从钱夹里拿出一叠钱塞给女孩,让周啸天的手下送她出去,然后走到朴畅身前,笑道:“朋友,什么事这么大动干戈,非要闹得大家连饭也不能吃?”

朴畅蓦然惊了下,胆子本身也不大,不由向后面看了眼坐在桌子上的三个人。

“放心,我们在这坐着,有人敢动你一根毫毛,断他一只手,骂你一句,打碎他一嘴牙!”

说话的男人四十出头,露出衣袖的大臂上有一个观音纹身,当茶杯放下的时候,周围站着的几个酒店方面的人,都不禁向后退了退。

狗仗人势的朴畅得了助力,立即道:“关你鸟事!你算哪根葱?”

朴畅看了杨橙一眼,以为是他叫来的帮手,但是见杨橙被死死按着,紧咬着牙,一句话不说,也不看来的这人,有些纳闷,暗忖真有这么不开眼管闲事的?

其实他不知道赵炫翼早就有关吩咐,让盛世年华手里的关系把眼睛放亮点,碰到夏夜之不要得罪,也不必打招呼讨好,就当作陌生人对待就好,杨橙是什么人,跟了赵炫翼两年就飞黄腾达了,没有点眼色能成吗?

夏夜之平心静气道:“这酒店是我朋友开的!”

“我还以为哪根葱跑这来装逼,原来是酒店的服务员啊?”朴畅四仰八叉地挤入沙发,腿搭在沙发扶手晃着,对夏夜之勾了勾手指,“你过来!”

“朴少能不能给个面子,今天就算了!”

朴畅在地上扔了张百元大钞,啄着牙花道:“去,给我买两桶油回来,我怀疑你们酒店他的用的是地沟油!吃得老子肚子疼,那狗日的居然还说老子找事,你说这不明显说老子没品位吗?”。

“好,就依朴少意思!”

夏夜之出了酒店,一会拎着两桶油回来,端到桌上。朴畅扭开盖子,闻了闻,脸色大变,一脚将油桶踢倒在地,“这你妈什么烂油,你狗眼瞎了?老子要的是压榨花生油!”

金黄色的油从油汁桶里汩汩流出,转眼就漫了一地,这个世上富人有不少,穷人更多,不知有多少孩子渴望能吃一点带油的菜,却总有人这么暴殄天物。

“好,我再去买!”

夏夜之跑出去,五分钟后拎着两桶鲁花花生油回来,放在桌上。

“你脑子是不是有病!没听清爷爷说话?爷爷要的是鲁花花生油!”…,

朴畅看到光头布拉格嘿嘿直笑,骂道:“你看JB啊!”

“嗯,你说的对!”

布拉格从柜台上自顾自拿了两瓶啤酒,丢给夏夜之一瓶,夏夜之顺手接过来,照着朴畅右脸颊就抡下去了,也不知道有了多大劲,瓶颈是齐生生被折断的,朴畅整个人都飞起来了,从这面的沙发飞到了对面,脸肿的跟猪头一样。

坐在桌子上那三个人做梦也想不到这个青年居然转脸就动了手,呈三角夹住他,夏夜之看着中间一个人冷冷一笑,“刚才是你说要断手,要碎牙的!”

“是老子如何!”

“呵呵,马上你就知道了!”

夏夜之俯身扑了过去,一记左勾拳,直奔纹身男的右颊,纹身男也是正儿八经学过十二年泰拳的角色,眼见夏夜之勾拳过来,让步闪身,高弹腿直踢他的胸口,泰拳将就的是力道,平日里他练拳都是不带任何护具,身上的每个部位都在伤病中变得坚硬不比,这一脚既快又狠,眼见就要踹中对方的肩膀,忽然之间,面前的青年整个身子凭空翻起,一眨眼膝盖就出现在面前,心里想躲闪,眼睛也看到了躲避线路,可惜身子就是躲不开。

砰——

一声沉闷撞击声发出。纹身男人一嘴平整的门牙全碎了,不过连泰拳的人忍耐力都很强,纹身男只是闷哼了一声,收住步子,趁着左右两面夹攻对手的机会,再次扑上,一记刺拳直打夏夜之面门。

“拳力还可以,拳速实在是太慢了,你那个也能称为拳?看着!”

夏夜之说这话的时候,左边那人的摆拳已经挥到一半,而右边善于用膝的男人磕向他下阴的腿也已经抬到了他大腿根位置,

“找死!”

纹身男喝了一声,阴笑起来。

他们三人从十五岁时候就跟随一个老师练习合击招数,心里默契早到了不需言语甚至眼神的程度,眼看老大出拳和这小子对上,右边男人通过扭胯的动作又加了三层的力,猛磕男人身体最致命的弱点。

然而两拳交击只是短暂的功夫,纹身男就像触电一般,整只手臂出现了诡异的弯曲,自手腕往上一寸位置向下折断,而手肘关节下部白骨刺透皮肤钻出,颇为可怖。

“啊啊啊!”

三声痛彻心扉的喊声从他牙缝里吐出来,若不是因为小时候耐痛训练,单单这一下他就晕过去了,幸好,他们有三个人,如果用一只手臂换那小子终生残废也值了。

就在他有百分百把握老2一膝能要对方半条命的时候,那小子倏然间身体向后仰倒,如果真倒下去也好,即便躲开了老2的膝撞,老三接下来的肘击胸骨,和压膝一定能废了他,可是那人就像急刹车的惯性一般,仰倒七十度角的身子避开了膝撞后,忽然有折返回来,和老三硬拼了一记肘,也不知用了什么刁钻手法。他曲臂伸臂整只手宛如一条游蛇缠住了老2的手臂,一蹬一撑,嘎巴嘎巴嘎巴,三声连绵的骨折声响起。

再废一人。

老2见两个同伴都折了手,疯了一般向夏夜之发起猛攻,一副以命搏命的模样,夏夜之心脏跳得飞快,如果不是靠着百破提升的耐受力,刚才那样超负荷出拳几乎是致命的。要是一开始,三人都是这种以命搏命的打法,即便是他也只能选择退避保身,然而一切没有如果。

夏夜之嘴里轻轻吁了一声口哨,猛然间疯癫状态的男人眼神出现了浑浊,一记扫腿抬到一半忽然忘记了该怎么做,就是这一瞬,脚踝从侧面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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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学期末梢的选修课

第一百四十二章学期末梢的选修课

龙假从泰国专门请来三个泰拳段位颇高的高手三年。花费了千万不止,结果三分钟就报销了,如果龙假在场,这叫他情何以堪呢?

夏夜之肋部挨了一拳,不用看他也知道肯定充血了,以一敌三而且这样算得上号的人物能在三分钟内解决战斗,除了靠超人一等的实力外,最关键的是预判,那记拳能挨,那记挨了会影响全局,这些在交战之初都必须有个心中定计,那种武侠小说里见招拆招的伎俩都是哄小孩子的玩意,碰上幼儿园小朋友练王八拳可以见招拆招,此时无招胜有招;见到拿刀子的,继续见招拆招,或许运气好点,挂点彩还能活命。但是,当见到能在一米之内徒手抓到沙漠之鹰的子弹的帝王加纳,想在这种将一秒千分化的怪物面前谈论见招拆招,简直比说寒羽乘是世上第一美娇娘还可笑。

夏夜之这一拳是必须挨的,因为在这种场合。他不敢将基纽身体术重心掌控点发挥到极致,所以即便有内行看到了,只会说这人重心真稳!

朴畅颤抖着爬下来,两条腿成八字立着,就像初尝禁果却遭遇一夜N次郎男友的女孩,踉跄地迈着步子,那边处理完小喽喽的布拉格满脸的心旷神怡,仿佛做了什么拯救人类的事情一般。

“这下你知道了吧,我看的就是JB,你说你是JB长脸上了,还是脸长JB上了?”

这边三个高手被废,那边七八个充排场的小子捂着腚门,哭得跟泪人似的,朴畅再将金星乱蹦的眼睛注视到光头手里半截带血的玻璃茬子,心都凉到那美克星了,于是哭丧着脸道:“我JB长脸上了!”

“什么?”

布拉格一记大耳帖子掴在朴畅脸上,打得两管鼻血都出来了,“你是JB长脸上了?”

“哎,哎,对不起,我脸长JB上了!”朴畅捂着右脸哭诉道,他可没杨橙那股狠劲。

“操!”

布拉格反手一记耳光,打得朴畅东倒西歪,“你狗眼瞎了,你是JB长脸上了?”

“那……我JB到底长哪了?”

朴畅哽咽着,眼泪也出来了,心里又恨又气。刚才提花生油的事就他是一个杯具的前兆。

幸好夏夜之这时走了过来,让布拉格不要胡闹了。朴畅心里莫名感激,忽又听到夏夜之说了一句话:“你们几个把这些油喝了走吧!”

“喝油……”

“你不是怀疑人家酒店用沟油么?这个不是,喝吧!”

看见光头摇晃着手中的酒瓶茬子,朴畅咽了口唾沫,暗叹了声自做孽,抱起一桶油咕嘟咕嘟往下灌,油这东西稍微多吃点还腻胃,别说喝了。

可是在断手断脚面前,他有选择吗?

朴畅喝了三分之一顶住不劲了,一招手对其他几个吓傻了马仔吼道:“都看个JB,过来喝!”

一众小弟左右不是,跑过来陪着老大一起参与龙门宴。

十分钟,三桶油喝得干干净净,一个个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一下吐了,还得被变态的光头逼着喝吐掉的污秽。

酒店那些服务生站在远处,一个接一个的叫着“好”。

杨橙拍着手,嘴角叼着烟,从吧台要了只红酒瓶起子,周啸天手下那个男人一看。吓了一跳,赶紧走过来,可是被杨橙一把推开了,“布爷,帮我盯着稍,这小子该还手,你帮我费他的手,老规矩,一只手两百万!”…,

布拉格四仰八叉坐在沙发里,踩着一个舔地上洒落油的小弟的后背,一边道:“放心,你光头哥在这坐着,有人敢动你一根毫毛,断他一只手,骂你一句,打碎他一嘴牙!”

“嘿嘿……好熟悉的话!”

杨橙一口吐掉嘴里的烟,趁着壮汉失神,朝着他大腿刺进去,杨橙几乎把吃奶的劲都用上了,瓶起都弯曲了,红酒起子是螺旋型的,杨橙一边骂喝着,一边扭着把手,看着鲜血滋滋溢着,杨橙脸上笑得真浓烈。

布拉格心下感叹,真是什么主子什么奴,那边的朴畅就跟他主子一样得瑟,这边杨橙或许是跟赵炫翼久了,低调的足够嚣张。看着瓶起子勾出来一大块肉。布拉格心中闪过“狠辣”二字,不用怀疑了,不管两方人谁落在谁手里,都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就像赵炫翼说的,以后随时准备着掉脑袋。

这一伙人相互搀扶着离开天鼎国际酒店后,夏夜之怕中途遭到龙假伏击,和布拉格一起将杨橙送回去。

天鼎国际酒店又恢复了平日状态,服务员清理现场。

二层包间里一个络腮胡男人拎着一壶清茶放在茶几边,轻声道:“老板,你也看到了,那个年轻人绝对不是一般大学生,所以我不敢跟得太紧!”

坐在走廊藤椅里,男人抽着烟斗,拨弄着拇指上的玉扳指,倏地露出一抹笑意:“暂时不要跟了,忽然发觉那东西落在他手上比我更合适,不久以后应该见分晓了,东江这盘局也该露出点眉目了,真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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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之又一次来到江大图书馆,除了辞去勤工俭学的工作外,还借了两本书,傍晚。那一束开在窗外的丁香在夕阳下余晖下显得格外宁静雅致,两个女孩从那边走过去的时候,不忘用手机拍照。

站在台阶上一身宝石蓝的露肩短裙,脚踩平跟凉鞋的秦娆正打着手势,让另一个女生摆好POSE,然后按下拍照键,夏夜之支着下巴,在窗内静静看着窗外一幕,有一个路过的帅气男生跟秦娆打了个招呼,让她和另一个女孩站在一起,为两人拍了一张合影。

七点一刻的时候。两人像经济学院的教学楼走去,夏夜之在书架上捡了一本没人要的英文版西方经济学步出了图书馆,也向着教学楼走去。

对于一般选修课很多学生是逃掉的,即便在江大这样高等学府依旧如此,用投资经济学专业牛教兽的一句话,“同学们,大学就是个熬,你熬出来了,就成功了!平日要是没什么事就来上上课,当然要是和女朋友约会,可以不来嘛!”

在大学里,这样的如学生贴心小棉袄一样的老师是极受爱戴的,加之牛教授极爱抨击丑恶现象,说话风趣幽默,他的课向来不缺人。

夏夜之刚走进阶梯教室已经高朋满座,牛教授见他进来,还点了点头,丝毫没有中科院研究所高材生的架子,在麦克风前轻轻咳了一声,牛教授道:“咱们这门投资经济学就剩下两节课,要说大家学到很多东西,那我就是自己打自己脸,而且我也不是专门搞这方面研究的,所以立所未逮下退而求其次,也就是和大家谈谈人生,把九十年代的大学生活跟大家掰活掰活!趁着还有十几分钟上课,也说两句闲话……”

“您不是一直说闲话吗?”。…,

不知道哪个学生起哄了一句,牛教授品了口茶,没有丝毫忤怒,“首先要感谢一下音乐系的秦娆,呵呵,我就知道一提这个名字,下面准炸锅!没错,就是要感谢人家秦娆,否则这门枯燥的课也不会这么多人来捧场,你们看,这位同学还抱着本全英文版的《西方经济学》过来捧场!”

牛教授将大家的目光引到夏夜之身上。半谦虚半戏谑道:“别说当年我们看不懂英文版的《西方经济学》,就是现在也看不明白,可偏偏有些老师就爱拿这个英文教材用中文上课,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翻译呢还是翻译呢,还搞得跟大家一样!”

牛教授讥讽风格大家见怪不怪,也正因为此才比较贴近学生们的内心,随着一句话,阶梯教室里全是笑声。

夏夜之笑笑,“那也未必!”

本来向着秦娆和江琴那排仅剩的一个座位走去的步子停了下,转而向着多媒体讲台走去,牛教授挤着小眼睛瞧了瞧夏夜之,道:“欢迎这位同学为大家讲两段!”

牛教授当先鼓掌,下面起哄的一大片,这就是大学课堂上最有趣的事,善于出风头的会举手回答一两个艰深的问题,不善于出风头的喜欢看热闹,大部分人都是潜水党,潜水党最喜欢看人家翻云覆雨,自己在思想里运筹帷幄。

夏夜之也没客气,摊开那本西方经济学,随手翻到了通货膨胀,于是道:“通货膨胀是因为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也即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地上涨现象,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

夏夜之这一段话是照着课本念的,但是他用的是英语,下面三百多号学生有不少是英语系的,当时一个男生就笑了出来:“哥们,你准备的还挺细心的,这段口语练了多长时间?”

夏夜之不置可否,视线移开了课本:“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是必然的,就像太阳黑子和耀斑一样都有周期性,除非太阳这颗恒星燃烧殆尽,否则这样的现象就会交替发生,同样只要没有达到乌托邦的按需分配消除货币,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会永远存在。按照短期普利菲斯曲线模型,失业率降低会促进通货膨胀,所以无论是土豆、鸡蛋,肉类,都在涨价,简单说并不是我们食堂的饭菜贵了,而是我们银行卡里的钞票不值钱。有人会说,那就让很多人失业,钱就值钱了?但是失业超过百分之十就会发生恐慌,我想任何一个政府宁可承受微膨胀,也不要民间怨声载道……”

牛教授抱着肩膀,侧着耳朵,脸上初时的戏谑一扫而空,他到不是惊讶这个学生的专业知识,事实上他说的那些都是皮毛,就曲线模型还比较深入一点,但是这学生能将那么多连他都有点需要反应时间的专业词汇信手拈来却是不简单。

“利率怎么说?”

“利率……”夏夜之兜了眼牛教授,“这个我不懂,你问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吧,反正美国利率就是格林斯潘说了算,今天和小情人吃牛排高兴了,就涨一涨,明天生活要是不和谐了,就落一落,大同小异吧!一切看心情!”

“哈哈……”

下面几百号学生听到这么混账的话都笑了,此时,上课铃响起,夏夜之合上书,看到秦娆直睨自己,赶忙道:“抱歉耽误大家时间了,我也是过来给秦娆捧场的!”…,

夏夜之正儿八经走到第三排,坐在一个靠边的位置,和秦娆隔了三个座位,还能感受到她要揍人的目光,那边另一个女孩,大概就是她口中说的江琴,因为书皮上有一个笔走龙蛇的“江”字。

因为这一场小小的闹剧,没几个学生能听进去课,都在往这面眺望着,说实话,有几个男生上选修课是为了上课而上课,除了那些电影赏析,毛笔字课是为了兴趣和乐趣,其余最大的兴趣还不是女生?

牛总用了半节课时间将最后一点内容捎带而过,出去倒了一杯茶水,话锋一转,又品评开男女搞对象之间的事,忆往昔了半天后终于抛出了课题——要大家写一篇论文,作为节课考核。

牛总平时嘻嘻哈哈,怎么开玩笑都没事,但考核向来严格,用他当年入校时第一堂课的话说,“你莫拽,你平时太监我课没关系,但是到最后小心我太监你学分!”

这篇论文的题目是《关于XX商业区地段投资与利用》,要求五千到八千字描述,要有数据分析和简要项目评估报告,鉴于工作量比较大,牛总大发善心地允许合作,最多不能超过三人,而且合作的话审核要求更严格,最后牛总放了句狠话——字写得漂亮的适当加分,网络上找的最好能避开百度和谷歌搜索引擎,三百字雷同算零蛋。女生适当放宽。

最后一句话太监了诸多男生心中最后的希望,也非常符合牛总的风格。

于是男生们求爷爷告奶奶围着平日里根本看不起的恐龙妹们转圈,这个时候才发现了好学生的价值。

秦娆和江琴这里就不用说了,凡是和她相熟的男生,都会问一句:“秦娆,可怜可怜我好不好?”

一贯大方的校花同学今天却格外固执,“不好,不好,不好……”

后来干脆江琴代答:“我都是求了好多次,才搭上的船舫!”

看着旁边男生失望离去,夏夜之抱着书,以一个很不知羞耻的声音对递给他一颗椰蓉腰果夹心糖的丽人道:“我可怜可怜你,亲身指导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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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投桃报李

第一百四十三章投桃报李

夏夜之舔着一张脸凑上去。这样厚脸皮的男生在大学里不多,但总有,厚到你用如何言语都无法刺激他。正当秦娆不知好气还是好笑的时候,一个戴着银色发卡的女孩和另一个男生走了过来,女生嘴唇生的很薄,仿佛一吻便要化了一般,但是殷红的颜色格外有一种独特的韵味,让人生出想含在口中,细细品读的冲动。

女孩将近十公分的高跟鞋在台阶上敲出轻快的韵律,一身蕾丝边超短裙翩然而起,来到秦娆那排座位,道:“看来你已经有搭档了,本来还想着论文你要自己做不来,找人帮帮你!”

她脸上挂着笑,言语间似乎也很客气,但是腔调听得出来,满是讽刺。

秦娆制止住正要说话的江琴,不染喜怒,将桌子上的糖递过去,“要不要来一颗?”

“呦,还以为什么好东西。原来越南糖呀,我都吃腻了!”

女生做着美甲的拇指食指漫不经心地将袋子一角拎住,扫了一眼之后将袋子扔在课桌上,仅剩的三四颗糖“嗒嗒”滚落到地上。

“白灵静,你什么意思……”

江琴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甩开秦娆追着白灵静出了教室。

秦娆将凳子翻起,躬身下去将糖捡起来,吹了吹,装进袋子里,夏夜之见她拿着一颗要往嘴里放,一阵愕然:“哎,哎,都掉地上了哎……”

“怎么了?”

“赶紧扔掉!”

“扔掉?这是我同学从国外专门给我邮寄过来的,怎么舍得扔掉!假如你的好朋友本身不富裕,还辛辛苦苦从国外把东西给你寄来,你就舍得扔掉?”

“……”

夏夜之怔了下,貌似没有人这么对过他,而且十几年从来没有遇到任何想要的东西用钱买不到,所以一时无言以对。

“呵呵,没话说了吧?不少字原来你这么好面子!有这个思考的时间,很多问题都能解决了!”

秦娆俏皮地眨眨眼睛,旋即笑了,“再说,东西掉在地上三秒钟只要捡起来,还是能吃的!”

“这什么歪论!”

夏夜之第一次被一个小女生的问题难住,心底自然不会服气。

“什么什么歪论!我一贯就是这么过来的。哪有你老人家那么娇贵?我看你在北回归线被那些人带坏了,夏夜之!”秦娆轻声哼了一下,将眼神继续转回黑板上牛教授留下的题目,沙沙动笔抄了下来,字不秀气娟然,也不是剑走偏锋的类型,但很随意。

写着写着,她便要将糖送到嘴里,夏夜之急忙抓住她的手,秦娆斜睨了夏夜之一眼,“又怎么了?”

“你可是校花,不是叫花!你看那些小孩子们看你呢!”

秦娆转脸望去,此时教室后面还有不少学生没有走,东西是收拾好了,不过就是在那干坐着,也不知等什么,秦娆将额前刘海理了理,敷衍道:“好,好,我是校花,我注意还不成吗!我以为我很啰嗦了。原来你比我还啰嗦!”

看着她将手指上的糖放回袋子里,夏夜之这才放下心来,连他自己也觉得可笑。说到底,他自己从来不在乎这些,也不需要在这方面做作,即便十年前他银行账户里的资产过亿的时候,他照样坐公车,吃发霉的面包,有好几次被有眼界的人识破了,他都会好为人师地教育一番,没想到常在河边走,总有鞋湿时,今天居然被小女生上了课。…,

秦娆吮了吮手指上的椰蓉,忽然说了一句令刚刚释然的夏夜之很抓狂的一句话。

“现在不让吃,我拿宿舍慢慢吃!”

夏夜之怒了,一把抢过那个袋子,对着嘴灌下,再也不给她机会,可是秦娆压根就没看他,中性笔尖依旧在沙沙作响。

直到江琴一脸愤愤回来,这个沉浸在秦娆世界的女孩才摸了摸笔袋旁边,寻找她的糖,之后又忘性出奇大的翻了翻自己的包,最后才发现一张空荡荡的袋子飘在眼前。

“你还有心情和这家伙玩,都被白灵静欺负到鼻子尖了!”

江琴搂着她的肩膀,“秦娆,你再这样,我就,我就……”

“你就怎么样?”

“我就跟那婆娘拼了!”

秦娆伸指在她鼻子上点了下。道:“咱们不能和她比,前方还有无比绚烂的生活等待着我们,何必因为一场不快在毕业前留下一个不完美的句号?有这心思,好好弄论文吧,她说我一千句没关系,只要我能成为优秀毕业生,我想到时候她一定很生气!相当生气!气得吃不下去饭!呵呵……”

“学姐,你真坏!”

夏夜之看到她再一次露出了小狐狸的笑容,由衷赞道。

“知道怕了吧?不少字以后最好留点心,我秦娆绝对睚眦必报!”秦娆在夏夜之面前挥了挥拳头,挎起米奇单肩包,“好了,该回宿舍了,晚安了,年轻人!”

秦娆善莫大焉地拍了拍夏夜之肩膀,向外走去,那样纤纤身影带起的清香在这一刻,飘在夏夜之的记忆里,此时他觉得经年之后,甚至来世,来世的来世,他也能凭借这股很特别的味道找到他。

秦娆一离开,后面那些听歌的。聊天的,玩手机的男生拎包的拎包,抱书的抱书,打酱油连瓶子都没带来的照样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跟着秦娆而去。

夏夜之在教学楼门口,道:“两位加我一个!”

“不好!”

“好!”

江琴和秦娆同时给了两个答案,然后互相看了一眼,江琴赶忙点头,而秦娆却反之再摇头,最后江琴捏起拳头在秦娆臂弯里打了一拳。“由你吧,反正今年又不是本小姐毕业,得不到高分影响你评优秀可别怪我,要怪就怪这位夏什么的大拿吧,脸皮也真是……”

秦娆倒没开玩笑,事实上一个星期要准备选修课论文,还要准备专业论文,还有其他零零碎碎的事,时间有点紧张,再者,对于经济投资这一块她是一窍不通,尽管每节课都认真听,但是一想到题目脑子里就是一大块的模糊,她又没有白灵静那样的家境和搞房地产的父亲,所以既然面前这个相处时间不久,但总让她感觉熟识了许久的学弟这么热心,就让他指导一下吧,至少人家在英语方面足以甩自己几个国家。

夏夜之看秦娆在思索,又添油加醋了一番,最后道:“怎么说也偷吃了同学你的糖,不投桃报李也说不过去!”

夏夜之回了宿舍,原以为几头死猪还在睡觉,没想到宿舍黑着灯,还挂着锁头,开了门在宿舍里抽了半支烟,左思右想了一番,夏夜之从自己落满灰尘的书架上抽出一沓纸,拿笔勾勾画画了半天,这还是他自泰安回来之后第一次做学生的本职工作,讽刺的是居然不是为了自己。

可惜,基纽学堂从来没教过商业领域的任何东西,想想也是,到哪里都有庞大的资金援助,哪有一个人需要为钱而奔波。…,

搞了十几分钟,夏夜之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不禁汗颜,那张A4白纸上。一个裙装女生娴静地站在丁香树下,笑靥如花,跟什么投资项目半分钱关系也没有。

“如果她选的美术,就好多了!”

夏夜之在宿舍溜达了几圈,脑子飞速转动,前世编织的那张网里不乏又这方面的人才,可惜如今时过境迁,他不敢再去联系,正当踌躇之际,眼前忽然浮现了一个人。

夏夜之出了宿舍,按照那日的记忆朝着江大住宅区走去。

江大地势对于修建住宅群来说不是很方便,但是每一片住宅不是生在绿荫怀抱的衫林中,就是可以俯瞰几条街的山腰,真就是各领风骚。

约摸十分钟,在一处幽静雅致的院落停下,院落两道匾上写着半截诗,“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据说是八十年代一位颇有名气却因情所困的书法家所题,时隔了近三十年,匾有些沧桑的印迹。

夏夜之走进院子,散落着七八幢老式小别墅,他没想到这个院子不是独门,正寻思要不要找人问问时,忽然发现路边一个单杠上倒悬着一个人正在看他。

此时已经十一点了,只有一两间屋子亮着灯,要不是灯光,他还不一定能看到那个如蝙蝠一样倒挂着的男生。

“这么晚还没睡啊,李林林?”

夏夜之客套了一句,走到他旁边。

李林林的汗水随着脖子掉在地上,积了一滩,看样子倒悬了许久。他抱着脑袋,做了几个屈伸,然后一个倒翻,稳稳落在地上。

夏夜之查过他的资料,也从旁人议论中了解了一些,李林林最近风头很盛,特别受到女生欢迎,每次打球球场边总会围着一圈人,不过像这样的男生,到哪里也是瞩目的交点。

李林林用宽大的T恤抹了把脸上的汗水,依旧操着那人上人的口气道:“是你啊,叫什么来着……”

“夏夜之!”

“哦,对了,夏夜之!听说你把赵炫江那小狗踩了?”

“呃……”

夏夜之倒有些意外,那天看见那幕的人不少,但是以赵炫江在江大的威望,应该不会有人传八卦。

“碰巧遇到,碰巧遇到!”李林林无所谓地摆了摆手,“开个那破车脸还那么大,你不收拾他,我早晚得把那小狗遛一遛!对了,找我什么事?”

“想请你帮个忙!”

对于这样的人,没必要客套,人家如果愿意帮忙肯定点头,不愿意也不会敷衍。

李林林抱着一大罐冰镇可乐咕嘟咕嘟灌下,片刻,说了一句,“我考虑考虑!”

他连什么事都没问,就拉开纱窗门,进了屋子。

夏夜之等了一分钟,也不知道是吃了闭门羹,还是怎么着,不禁失笑。

这人还真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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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称职的夏老师

第一百四十四章称职的夏老师

两分钟后,门再次打开。李林林抱着一只干瘪的篮球和一根打气筒走了出来,对夏夜之勾勾手指,“那个谁,过来一下,帮我打打气!”

李林林将球针插进气眼,按住,让夏夜之打气。夏夜之干了十几年的高难度事业,像这么高难度的工作还是第一次从事。

大深夜的,两个人就在院落里“吱呀吱呀”忙碌开了,除了这间别墅外,另一幢仍没有熄灯的别墅里,一扇窗帘拉开,探出一张十四五岁的脸,看到是李林林,那个女孩揉了揉睡意惺忪的眼睛,露出笑意,压低声音喊了句:“李林林哥哥,你在干什么?”

李林林头也未回,道:“没看见么,打气!”

口气有点生硬,女孩子被噎了一下。不过还是怯声问了句:“那我帮你好不好?”

“不好!”

李林林依旧生涩道:“明天不是要上学,还不早点睡?”

夏夜之一边打气,一边看着小女孩,她穿着一身睡衣,披着有点带卷的头发,不知是打哈欠还是被李林林生冷拒绝的原因,眼圈有一些发红。

“哦!”

女孩应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在要拉上窗帘的时候,夏夜之招了招手,同样怕打扰别人似的小声道:“出来吧,你帮我,我打不动了!”

“呵!”女孩兴奋地笑了,“好!稍等我一分钟!”

一分钟的承诺会随着年龄成长越发变质,当年少之时,一分钟往往是一个无限大的趋向,女孩只用了十几秒钟,被蹑手蹑脚跑了出来,悄悄拉好门,蹦蹦跳跳来到两人近前。

“谢谢!”

她对夏夜之谦逊有礼道了声谢,可能她自己也没想过这句“谢谢”有什么不妥,到底是谁该说谢谢。

“李林林哥哥,这么晚了还要去打篮球?”

李林林支吾了一声,有点冷淡地“嗯”了一声。

“要不要我陪你?”

“用不着!你爸妈都在家呢!”

“我爸出差了,下午刚走,我老妈早睡着了!”女孩一双眼睛眨了眨,在路灯下。显得格外闪亮。

“我怕你妈吃了我!”

“才没有呢!”

女孩坚决摇头,急着道:“我老妈说没事要我跟你学学钢琴……”

李林林白了她一眼,吓得小女孩一下子不敢说了,李林林没好气道:“你这是嘲笑我呢吧?不少字你们就是钢琴老师,还用得着跟我学?再说,我拿三脚猫的技术还是跟别人学的!”

“是漂亮姐姐吧!”

女孩好不容易压下一半的打气筒嗖地弹了起来,撞到了下巴,她“哎呦”了一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声音发颤道:“我老妈说,我要能在二十岁有漂亮姐姐三分之一的水平,她就烧高香了!”

“你别跟她比好不好?”

“好……好……”

女孩咬着嘴唇,纤细的胳膊憋足了劲,好不容易打下去一下。

李林林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你到底行不行?打不动就回去睡觉!”

听到李林林的口气,她咧嘴无声哭了出来,但是也是倔强的性子,抹了把眼泪,拼着所有力气奋力压着气筒,忽然头顶被一只手掌抚了抚,“我来吧!”

她见到比自己高多半头的夏夜之很温和。努力地笑了笑:“我行的!”

夏夜之认真地点点头:“我知道!不过,你不去换鞋,怎么和我们去球场?”…,

“什么?”

“给你一分钟换鞋时间!”夏夜之挑了挑眉,女孩也顾不上趿拉着拖鞋不方便,飞快地往屋子里跑,连自己掉落了一只拖鞋也没有注意,夏夜之摇摇头,将拖鞋放在花廊的平台上。

“哎,小子,你干吗替我做主?让小丫头打气就算了,还让她跟着去球场?”

看到李林林一脸色厉内荏的表情,夏夜之穿透路灯灯光氤氲的眼神望远,天空中一颗闪烁的卫星在黛色天际缓慢移动,俯瞰着世间,李林林听到夏夜之莫名叹了口气,以为他要讲什么大道理,就像某个非常爱讲道理的家伙一般,可夏夜之只是随口说了句:“注意你的形象,万人迷!”

女孩光着脚丫踩着一双网球鞋,也顾不上扎头发,跑了出来。

这个时间在校园里能碰到的除了往校外走的情侣就是从校外往回赶的上网一族,在一公里长的法桐路上,李林林手指转着球,大步子在前面走,女孩走三步就必须跑两步,又不敢超过李林林,看起来很好笑。

夏夜之跟在最后听到她问了好几次“漂亮姐姐”,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不过当提到一个叶月依织名字的时候。倒是有点惊讶。不过也不觉得奇怪,李林林在国外的名气不小,估计那个认识叶月依织的漂亮姐姐是他的女朋友吧!

夏夜之听着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不知不觉来到了篮球场,快要接近午夜,一大片白天冒着热气照样簇拥了一大帮赤膊上阵猛男的篮球场到了这个时间段堪称萧落,不过萧落归萧落,人还是有的。

三人选了一个无人的篮球框,对面几十米外的对框下传来七八个男生纵情的喊声,地上还放着饮用水,酒和饮料,肆无忌惮的样子一看就是大四生,越是临近毕业,越是能感觉到不舍,所以一些比较细腻的学生用各种方式铭刻着这段在当时看来也许乏善可陈但今后必将成为隽永回忆的时光。

李林林将球抛给夏夜之,轻轻道:“开始吧!”

他又转头看了一眼音乐系某教师的女儿,甩了甩手:“你站着干什么?”

“我也想玩,林林哥哥……”

她的声音里有点可怜,不过也习惯了,反正每次都是被拒绝。女孩只好将希望放在夏夜之身上,抓着肥大的T恤衣摆,她忐忑地凝视着夏夜之,果然还是这位大哥哥平易近人。对着她招了招手。

李林林老不乐意了,爆了句美国国骂,道:“你小子怎么这样怂,打球还得叫个丫头帮忙?”

“你莫拽,麦克李!说句实话,本人是没有花时间在这方面,否则全世界篮球单挑第一那些名人堂的鸟名宿根本排不上号!等会有你好看的!”

“忒!”

NCAA准MVP李林林听到这一串狠话,仿佛吃了鸽子屁一样,懒得和他在这方面打嘴仗,一字一字道:“今天我让你输得连你爹妈都不认得你!”

“呸!泱泱中华,岂容外人卧榻安睡!”

“!别废话。上!”

这场针尖对毛发的角逐是以这样的方式开头的,针尖自然是李林林同学,而夏夜之连毛发最卷曲的那段也称不上,除了前三颗球被他扔进去,李林林加大了包围之后,那个篮球就像迷路的孩子,再也找不到归家的路了。

起初,那个初中小女生,还有机会发发球,后来,干脆成了场上看客,再后来,都有点同情夏夜之了,真是太可怜了。…,

“哎,别用脚,别用脚行不行?”

“哎,你敢不敢不要拍五次球!”

“哎……算了,算了,你就抱上球跑吧……”

半个小时,李林林进了五十球,夏夜之进了三球。李林林也懒得再玩了,实在是对手太面了,李林林将球抛给小女生,初中小女生非常开心,终于等到这个和他一起做某件事的机会了。

结果李林林说:“投进一百球,要不就一个人回家,路上可是有许多色狼!”

可怜的初中小女生嘤咛着,咬着牙,站在篮板下离篮筐最近的位置,五个也进不了一个的开始奋斗,夏夜之挑挑眉,“喂,你也太狠了吧,欺负我没过瘾是不?”

夏夜之丢过去一支烟,李林林摆了摆手,回绝道:“抽烟影响肺功能!”

“哦!差点忘了,你还是酷跑运动的大拿!”

“什么大拿!玩篮球或许敢称句大拿。但是那个差多了,别说不露风头的高手,就是出名的,我都排不到前十,那次我见到一个真正的高手,胡迪尼!也许你听过吧?不少字”

夏夜之思索了一下,“有印象,好像徒手爬过台北101大厦,无任何保护爬过珠峰,走过大峡谷钢丝,是他吗?”。

提到胡迪尼这个人,比篮球更让李林林兴奋,他点了点头:“嗯,这个人非常不一般,在挑战人类极限的任何领域都要留下足迹,听说前一阵刚刚在纽约时代广场几万观众注视下打破了水下无呼吸八分五十八秒的记录……”

夏夜之点点头,心里想得却是,如果让帝王加纳那种级数的高手来做,能憋气多久?

“对了,你找我什么事?”

直到这一刻,李林林才想起身旁满身是汗的篮球菜鸟找自己有事。

“我朋友需要写一篇论文,这是题目……”夏夜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被汗水沁湿的纸递给李林林,李林林翻开看了一眼,道:“什么意思?”

“我知道你在国外肯定认识同学学经济投资这一块,就是想让你帮忙!”

正如夏夜之预计的那样,李林林没有像一般人那样敷衍,而是道:“有好多干这个的,但是交情不深,看你要搞到什么程度?”

“最好吧!”夏夜之没怎么考虑,随口道。

“那就是专业级别!又需要数据,呃,按照行情,这个大概要一万五到一万八……”

“没问题!”夏夜之斩钉截铁。

“我说的是美元!”

“没问题!”

夏夜之起身用脏兮兮的手在他肩上拍了拍,还是风轻云淡道:“不要考虑钱,但要尽快,三天之内有效期,多谢了!”

李林林有些莫名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再看看自己的T恤,喃喃失笑道:“什么朋友这么尽心?这个学校难道还有比苏夏更好的女生,我怎么没发现?怪了,怪了……”

感谢上善夜凉小美妞最近的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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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雨后海棠,祸水妖孽

第一百四十五章雨后海棠,祸水妖孽

夏夜之在东江几个大型超市转了转。身后不远处尾随着一道身影,在明亮的白炽灯下那颗光头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身为一个拥有英俊外形自称与俄罗斯歌唱家艺术家VITAS有九分相似的九零后青年,布拉格一贯坚持自己能沾一点便宜绝不少沾半点的优良作风,无论是在微笑服务至上沃尔玛、还是在为人诟病的家乐福,布拉格只要见到好东西就往小车里放,单单是飞利浦的剃须刀布拉格就拿了两个,然而这家伙却不长胡子。

夏夜之不理他,爱拿多少拿多少,布拉格也不理他,也不知道这小子啥时候有心情逛超市,反正不是自己掏钱,该拿拿。这几天布拉格在宿舍里正研究美剧《越狱》,他不喜欢头脑发达超智能型帅哥麦克,也不喜麦克那位欢孔武有力的光头哥,他喜欢的是T-bag,蓦然间居然发现那小子跟自己很像,所以耳濡目染下,他的搜刮作风有点变本加厉。

“夏哥哥,你到底要找什么?”

布拉格禁不住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吃过越南糖没有?”

“没有!”布拉格脸上堆笑,“我吃过越南豆腐!”

夏夜之照着他的光头就是一巴掌,并且在光头泪眼汪汪将要爆发那宇宙波式喷嚏前。撤身出了超市。

“你可以问问赵小子,估计那厮能知道!”

上了车布拉格建议道,夏夜之想了想,果断摇头,这些无关痛痒的小事去麻烦赵炫翼他自己都开不了口。

“那下午咱们偷渡去越南,顺便见见人间胸器越南妞!”

布拉格舔了下唇,一副憧憬的模样,事实上,这家伙活了一把年纪,还没正儿八经玩过电脑,这几天通宵达旦混在夏夜之宿舍里,不光领略了于洪亮80G的岛国风光,而且网络红人认得不少,他最钟情的无疑是elly,特别那一对达到G杯的美胸,让他不禁联想到当年拿气球抽脸的快感。

“夏哥哥,你知道罩杯是怎么划分的吗?我跟你说,罩杯指的就是胸围和下胸围的尺寸差,再简单点说,就是从绕一圈的长度减去胸部下方一圈的长度,比如盛世年华的小金鱼……前天晚上我刚量了,她胸围是92多点,下胸围是75不到,才是C的水平……”

布拉格摸了摸下巴,凝视着反光镜,仿佛能看到第三个般地道:“你说,我这么一说。会不会有某些忿忿不平自称纯爷们的小美妞去量啊?”

见到了一片住宅区别墅前,布拉格又嘿嘿道:“我看你那个柴火妞校花也不错,估计能在D以上?”

夏夜之眯了眯眼,从刹车上抬起脚,径直弹向布拉格的脸,布拉格没留意,一个不小心,从刚停稳的保时捷卡宴车上滚落,然后像一团球般滚到路边,因为那天被打脸上青肿的杨橙正穿着睡衣在浇花,看到布拉格这么狼狈,赶紧扔下水壶跑过来,将光头扶起来。

“没事,没事!”布拉格拍拍屁股站起来道。

“脸都擦花了,还不要紧?”

“什么?”布拉格一把拎住了他的领子,“你再看看!”

左颊上一块青紫的杨橙咽了口唾沫,满脸堆笑:“我狗眼瞎了,布爷还是那么阳光英俊,帅气无敌!”

布拉格阴森的脸上顿时笑得阳光灿烂,风雨无阻。

“这话就是好听,难怪赵小子这么器重你。年轻人,有潜力,有潜力呀,呵呵……”…,

杨橙哭笑不得,如小鸡捣蒜般点头。布拉格是什么人,大恶人呐。虽然接触才几个月,杨橙深知这位爷的可怕,在盛世年华简直是横着走,别看表面嘻嘻哈哈,但是遇上不爽的人和事,下手那个狠辣,就说前几天,那酒瓶茬子爆了龙假七八个小马仔的菊花,这种事是人能干得出来的?

显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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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想起赵炫翼那晚四人密谈后跟他叮嘱过的话——对凌叔,你不需要主动献媚什么,他人心胸极广,是真真正正的君子,花花道道千万别沾;对布拉格,养着供着就好,虽然那人性子怪些,但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不要惹出嫌隙;至于,夏夜之……

他记得赵炫翼喝了半盏茶时间,最后才说,不要离他太近。这个人可怕在另一面,是我们无法见到的一面。但是也没必要疏远,他为人随和,也很细心认真,危难时是靠得住的人。

夏夜之的底子他是摸过的,就是一个江大学生,父死母弃,爷爷养大,没啥背景,起初,他还有点轻慢,只是生意场久了,逢场作戏的功夫逼真,所以对夏夜之恭恭敬敬,但是当那天见到这位爷三分钟就把那三个龙假花巨资请来的高手废了后,他心底态度彻底改观了,果然如翼爷说的,此刻,再一看连布拉格这号猛人也被他收拾地服服帖帖,脸蹭得更猴屁股一般,还洋洋自得,心里哪能不震撼。

“夏爷,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破地方!”

杨橙连忙让女佣沏茶。当先领路将夏夜之让入别墅中。

杨橙住的别墅确切说是豪宅,在东江能住在这样安保条件达到国际标准的庄园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夏夜之在客厅落坐后,看了看四周的装修和布置,心里也对杨橙的品味认可,接过女佣递上来的茶,抿了口,夏夜之直奔主题:“杨经理,麻烦你个事!”

“啊!”

看到杨橙手中的茶杯颤了颤,夏夜之头皮有点麻,憋了半天还是布拉格替他说出口的。

“杨小子。你能给咱夏哥哥搞到越南糖吗?”。

杨橙一蹙眉,不知道这个“越南糖”是什么暗号,道上一般有些话不好明说,一是不愿意让外人听到,二是装了窃听器抓到把柄,所以都用暗语。比如女人通常说“果儿”或者“豆儿”,白粉通常说“美金”或“洗衣粉”,枪通常说“烙铁头”或“硬糖”,杨橙一听布拉格说“越南糖”,打了个机灵,为难道:“夏爷,现在风声太紧,要搞那东西走明面肯定成,但是有把柄。走黑市都是组装,没好货的!”

“瞧,这瓜娃,满脑子的险恶用心!”布拉格将脚放在茶几上,奚落道。

夏夜之看到杨橙一脸痛苦的表情,不禁莞尔:“杨经理想哪去了,我说的越南糖就是越南糖,吃的糖,我转了几个超市都没有,所以过来麻烦一下你……”

“我……”

杨橙整个人就像松了气的皮球,一下子跌回到椅背上,“夏爷,你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要拿枪去学校灭谁呢!”

开了个玩笑后,杨橙随口道:“您自己想吃?”

不等夏夜之开口,布拉格便咧咧着嗓门道:“夏哥哥看上了个果儿……呃,不是,不是,口误,是一朋友,女性朋友,很普通很纯洁那种,夏哥哥吃了人家的豆腐……嗯,糖,吃了人家的糖。准备还一块豆腐……哎呀,他的杨小子你怎么老是勾搭我说错话!”…,

杨橙心中暗骂这王八蛋真是指鹿为马的主。他何等聪明,一点就透了,立即拍板道:“夏爷,要多少!”

“来一卡车!”

布拉格眉飞色舞,“反正小金鱼他们也能吃!我还没吃过!”

两个人都知道他嘴上溜火车,所以都没理他,杨橙想了想:“要不来上一件吧?不少字”

一件就是十箱。

看夏夜之没说话,杨橙赶紧又递话:“那就十件吧!”

她是那样的人吗?

夏夜之想了想,摇头道:“不必了,就来上一小箱就好!”

“对,对,物以稀为贵,物以稀为贵!”杨橙拍了拍脑门,随手拨了一个电话,“小陈,你不是有越南签证?嗯,你现在就动身去趟越南,干啥?买点东西,买上一箱越南糖……好了,别他废话,让你去就去,问那么多干吗,等等,等等,一箱不够,你把最好最顶尖的越南糖一样买上两箱,记得一定要正宗,好了,挂了,快去快回!”

“一骑红尘妃子笑,

无人知是荔枝来,”布拉格阴阳怪气地嘟囔着诗歌,仿佛不过瘾,又加上了RAP,“一骑呀一骑,红尘呀红尘,无非就是个妃子笑,荔枝呀荔枝,快点呀快点,yu火呀yu火,焚身呀焚身……”

布拉格也确实有表演天赋,闭着一双撩人美眸,就在客厅里摇起了头,脚下还踩着鼓点,杨橙都快要憋爆了,见夏夜之一双狐媚细眼睨着布拉格,嘴角噙着一丝冷笑,毛孔里发出丝丝凉气,硬是憋住了。

可是他憋住了,不是所有人能憋住,突然之间,一连串笑音从后面花园传来,接着响起了吱呀吱呀的拖鞋声,再接着,一个披着湿漉漉长发,似雨后海棠般春景艳丽的女孩走进视野,他看着布拉格的眼睛俏丽地弯了弯,掩嘴轻笑的动作妩媚横生。

鲨皮泳装上还有水珠不停往下滑落,布拉格挤抹挤抹眼睛,心道自从认识夏夜之,最近见到的怎么都是祸水妖孽?

他正想开口问杨橙,这俏佳人难道是你小子的?

倏地,女孩流转地眼波落在夏夜之脸上,失声道:“是你……”

感谢字母,AdashyNE小美妞的打赏,同时感谢自称纯爷们卖身不卖艺的上善夜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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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滚下去

第一百四十六章滚下去

面前的女孩二十二三岁。相貌身材无可挑剔,就算放在人群里,也能一眼认出来,这不光是久在花丛游戏的布拉格的见解,连经过大风大浪的夏夜之也不禁动容,然而,当女孩看着他忽然惊诧地说出“是你”两字的时候,夏夜之心里就不能用动容来描述这一刻的状态。

可是,这个女生他分明不认识,脑中电闪而过,怔了一下的夏夜之立刻掩饰住心底的震骇,转脸对杨橙道:“杨经理原来还有金屋藏娇这一手!”

杨橙脸上表情复杂,既对女孩冒然出来感到不满,但是将布拉格和夏夜之的反应尽收眼底后,心里又觉得有一点点骄傲,毕竟这样的女孩子不是说想认识就能认识的,盛世年华翻遍了也不会找到一个能与她相提并论的,长相上如是,才华上更是如此。

布拉格嫉妒,暗忖这小子难怪在盛世年华叶不沾身,没想到家里还留了一手。这成色的确光彩的耀眼,布拉格有点不爽地讽刺道:“哎,前几天你那个留学回来的妞呢?”

“掰了!”

杨橙知道他是故意的,不过到了他们这种地位,这种身份,老婆情人小蜜的话题也不是什么不敢拿出手的禁忌,杨橙大咧咧道:“人家不习惯我的生活方式,想走就走吧,感情这事勉强不来!”

那天,杨橙回来后立即给处了六七年的女朋友打电话,细心安慰,女友也跟他摊牌了,说要工作还是要她。杨橙沉默了良久挂了电话,最后给了女孩五十万。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为了一支唇膏一条手链甘受人下人耻辱却带着傲骨的学生,是赵炫翼给了他这个从山坳踏上峰峦一览众山小的机会,让他见识了什么叫世界。见过了一晚豪掷近千万的客人,见过为了几十万不惜将第一夜留在盛世年华的少女,见过了站在上层动辄前呼后拥的大佬,见过了杀人轻描淡写的妖艳,他已经无法脱身,这种生活就像毒品,沾上了就躲不开,也根本不想躲,所以六七年的感情就这么画上了句号,说不可惜不难受是假的,但是他笃定只有钱和权力才是这个世界的王道。只要有钱,什么样的女孩找不到?面前这个如今在东江高校圈子里名头极响的校花还不是被赵炫江八十万就搞定送给他的。想到这里,杨橙介绍道:“这是我女友罗莎莎,这位是夏夜之……我朋友布拉格的一位小兄弟!”

按照辈分,杨橙近三十出头的人称呼一声夏夜之小兄弟不过分,不过杨橙的眼神却流露出无奈,事实上,如果不是赵炫翼的吩咐过在外人面前不要暴露夏夜之这个暗桩,他宁可称呼夏夜之为夏爷。

“莎莎,你们以前认识?对了,对了,都是一个学校的,差点忘了!”

罗莎莎适才的惊诧的表情早在甜甜一笑间就掩饰过去了,跟夏夜之和布拉格打了个招呼,返身去房间换衣服。

她刚走,布拉格就一脸阴险道:“真女友假女友,又是江大的?”

杨橙不明白她为什么加了个“又”,点了点头,半开玩笑半认真道:“老布你要喜欢就送你过几天瘾,这孩子挺懂事的,味道也正,只是你不要嫌我用过就好!”

布拉格搂着他的肩膀。嘿嘿笑道:“算了算了,这种祸水级的损阳寿,老子还想多活两年,你自个留着慢慢用吧!”…,

夏夜之将杯中茶水喝尽,找了一个合适的语调间隙,故作惊讶道:“杨经理,这女孩不是赵炫江……”

话未说完,就被杨橙的一声苦笑打断了,杨橙汗颜道:“别提这事了,夏夜!也怪我耳根子软,又好色,小江当初来东江后惹了几次事,我本来想着是报答翼爷,就替他了了,谁知没过多久,那小子居然把我领到你们学校附近说感谢我,晚上多喝了点,结果当他把这姑娘带进来的时候,就有点把持不住了,嘿,说句臊人的话,看这妞脱光了要是还能坐怀不乱的估计不是男人。第二天起来,我才知道原来还是个雏,小江就是这么把我套死的!夏爷,那天真是对不住了,要是知道小江叫人对付你,打死我也不敢应声,回到盛世年华……算了,老布都看见了。我也没脸说了!”

夏夜之嘴上谈笑风生,夸了罗莎莎几句,心里却明白罗莎莎一定不会把曾经这副身体前主人给她送情书表白的事说出来。那本前主人留给他的日记中曾提到过罗莎莎委身于一个男人的事,到了江大以后他也是受了舆论的影响,以为罗莎莎是赵炫江的女人,没想到赵炫江居然背着这么大个黑锅送人情。再听杨橙刚才一说,原来前主人在当年从望远镜里偷窥到的就是他,杨橙。至于那个传闻中罗莎莎那个副处级公务员男友想来也是烟雾弹而已。

如今时过境迁了,装着潘神灵魂的身体也无须再计较这些,看看时间不早,夏夜之起身告辞,杨橙说了几句客气话,将两人送到门口。布拉格说要回盛世年华找小金鱼唱唱歌,于是开着他的车走了,将那辆保时捷卡宴留给了夏夜之。

夏夜之刚拉开车门,穿着一身爱马仕靓丽女装,拎着LV手袋的罗莎莎小跑着过来,“夏夜之,稍我回去吧!”

杨橙笑笑:“小夏,辛苦一趟!”

那样子分明不是一副舍不得将这么漂亮的女友交托他人的表情,杨橙的表情一点即明,仿佛在说,夏夜之。喜欢就拿去,千万别客气。

夏夜之点点头,也没说多余的废话,发动车子出了小区。

“我希望你……希望你别跟杨橙提过去的事!”看到杨橙的身影在反光镜里消失,罗莎莎收敛了笑意,带着三分请求,七分骄傲的口吻道。

“好!”

夏夜之明确地应了一声。

罗莎莎从LV手袋里拿出镜子和唇彩,细细地补着,半晌,发现夏夜之根本没有看她,心里有点意外。当初这个比她第一年级的学弟可是可怜巴巴地守着女生宿舍门口等她,现在难道真就忘了?

“哎,你还会开车啊?是这两年学的吧?不少字”

“嗯!”

“这车是你那个光头朋友的吗?要一百多万呢吧!”

“嗯!”

或许是没想到面前这个昔日的穷小子如今这么硬气,不是趁着这个机会请求自己回心转意,非要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心里总感觉低了一头。

罗莎莎沉默了片刻,正好有电话来,是一个最近追她的研究生打来的,平日里这类电话短信多了去了,她从不正眼看一下,但是此时却想借着这男生搬回点面子。于是,她故意开大了音量。毋庸置疑,罗莎莎秦娆岑琦身为校花的魅力,只是稍稍色授魂与,那边的男生语气便激动得厉害,差不多五分钟,最后在一连串“我爱你,罗莎莎”的表白语中挂了电话。…,

“哎,夏夜之,你给你朋友开车,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罗莎莎觉得这样问比较爽,不过也比较接近现实,很明显杨橙介绍他时说是光头的小兄弟,而且懒得多说一句话介绍,估计也就是开车的水平。

“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几个我们学院的美女?估计开上这个档次的车出去吃个饭还是没问题的!”

夏夜之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笑了笑。同样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罗莎莎铅华浸染,举止投足之间都显示着金钱的价值,但是秦娆只有一身拿的出手的安娜苏春装和那条露肩宝石蓝裙,最近几次见面穿的都是一两百块钱以内的杂牌货。同样谈到车,罗莎莎说了刚才那番话,而秦娆无论是在以北回归线Maria的身份还是现在江大毕业生的身份都是一句话,“夏夜之,别人的东西毕竟是别人的,不要为了好面子变成了负累!”

所以,前天不小心被秦娆看到,并且很没眼光地把他那辆足够买十辆帕萨特的辉腾当成二十多万的车后。夏夜之直接将辉腾停在了学校外,也许在追求时尚的青年眼里,秦娆比罗莎莎会显得小气,迂腐,但是在他见惯波澜壮阔的眼里反而却成了优点,当然这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只是他的欣赏角度。

罗莎莎看到夏夜之笑得莫名,以为在鄙视她,尖削的下巴扬了扬:“夏夜之,纵使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我也不会同意做你女朋友!想知道为什么么?那就是你的眼光狭隘,没有一个男人该有的野心,那种你想得到的爱情只存在与童话里,现实中那个女生也不傻,在同等条件下谁不是选好的,我做的有错吗?”。

“这和我有关系吗?”。

夏夜之和她实在找不到什么共同语言,又没必要没目的去带伪装接近,所以干脆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罗莎莎抱着肩冷笑道:“你当年送我的东西才值多钱?一百,两百?你知道我男朋友给我买的这支兰蔻唇膏多钱吗?”。

夏夜之摇了摇头,不是不知道,而是暗忖这女生真有意思,他真想问一句,你知道四年前我送给艾薇儿的那支唇膏多钱吗?

但是想了想,终究觉得没必要说。没想到罗莎莎话题一转,提起了秦娆。

“听说你最近和秦娆走得挺近,我宿舍女生说选修课你挺卖力讨好秦娆的,不过我说句中肯点的话,你以为秦娆就是一两百块钱能追到手的?先不说有多少人追过她,就说赵炫江、戴斌、韩端,这三个人你哪个能比的上,就是这样你见秦娆跟了谁?最多就是一夜之欢!跟你直说吧,秦娆在学校外面有男朋友,而且不止一个,虽然不能跟杨橙比,但最差也是开奥迪A6的!那最起码也有大几百万的身家,出手能抠门吗?你想想秦娆一晚上挣得比你开车一年都多,你……”

吱呀——

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卡宴就那么在车流急速穿梭公路中间停下来,罗莎莎一愕:“这离学校还远呐,你干吗!”

看到夏夜之将手伸过来,她以为他要做什么。

事实上,罗莎莎此刻根本不怕这个变化着实令她吃惊的男生对她如何,如果说对当年一身穷酸样的夏夜之还有一些厌恶的话,那么现在至少可以称为有一点好感,最起码他混得比那些骑自行车还偏偏自我感觉良好的男生强多了。假如他恳求一下,说不准可以让他牵个手什么的,说到底,当年他的痴情她还是记忆犹新的。…,

然而,那只手既没有在她大腿上摸索,也没有搂她的腰,只是跨过了她的身子,拉开了车门。

后面一辆车吓得猛踩刹车,从旁边绕过去后,大骂几句极其难听的话。可夏夜之根本没有理睬,一点也没有怜香惜玉地冷冷道:“下去!”

“喂,你有没有搞错,这车主人可是杨橙的朋友……”

“我再说一遍,下去!”

“你脑子有病吧?不少字自己没出息对别人发什么火?你能追上秦娆……”

“滚,滚你!”夏夜之一把将她的包扔出车外,那支被她显摆的兰蔻唇膏,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昌河面包车压成了碎块。

“你……你知道这一个多钱!”

夏夜之从钱夹里掏出一把百元钞,朝着她甩过去,飘飘荡荡洒了一地,“够买十个了,子,秦娆的名字从你口中说出来,简直是对她的一种侮辱!”

“你等着,我会告诉杨橙的,到时候你就等着失业吧,不知好歹的白痴!”

罗莎莎忽然出现在路中央,一下子吸引了众多眼球,的确这样的美女颇受欢迎,后面几辆车慢慢停下来,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以为是哪个剧组拍戏,这个女演员还真是漂亮,比那几个当红的强多了,忽然又见一叠钞票飞出来,洒了她一身,然后听到车内的青年道:“打吧,打吧!没钱买手机的话,我送你一台多普达!”

再然后,看到保时捷卡宴以一百七八十的超速绝尘而去,只留下那个捡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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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歪论家

第一百四十七章歪论家

在大学路十字交通灯前。夏夜之停下了车,发现旁边不停有人按喇叭,夏夜之侧脸望了一眼,只见一辆银色奥迪TT玻璃放下,探出一张欺霜赛雪的脸颊,那对非常明亮的眼眸闪了闪,在他车身上扫了一眼,道:“你好!”

“你好!”

夏夜之烦躁的心情缓了缓,“许久未见,语雪小姐!”

“把后面两个字去掉!”

“呵呵,最近好吗语雪?”

东江说大不小,说小不大,没有目的地相遇也不容易。自从上次分别后,没有再碰面。语雪显然对他这样的变化有点惊讶,不过见惯了场面的富家小姐不会像某些吃青春这碗饭的女人粗俗地在车上盘根问底,她只是点了点头:“还好,去喝茶吗?”。

“不了,有事!”

夏夜之的回答同样简短,想到今天可能李林林那块会有消息,他觉得还是赶回江大比较好,语雪从来就不是勉强别人的的人。事实上连夏夜之也搞不清她的邀请有几分是认真,后面几辆车按着喇叭催促,原来绿灯亮起。

“还记得那件事吗?”。

“记得!八月份了,还早……”

“记得就好,不要让我一人冷了场!”

语雪升起玻璃前一刻倏地扬了扬嘴角:“你这样挺好!”

说完,一个加速如电一般冲向前边,只见摄像头闪了闪,将这个超速行为拍得正着。夏夜之摇头失笑,不得不佩服她的随性,一个十足自由的人,他驾驶卡宴边左拐,边扭转反光镜照了照自己,不禁喃喃道:“有什么变化吗?”。

十五分钟后,卡宴停在小区附近的停车场,夏夜之没有立即下车去江大,而是将座椅放下,抱着头躺在上面仰望着下午的碧蓝的天空。

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姿势,因为某人说过,当你仰望天空的时候,我就在那里了。

对于这副躯壳前主人和罗莎莎的纠葛,他从一开始就报着不关己身的态度,事实上这些一直以来都认为是鸡毛蒜皮的事他是从来都不会挂怀的,哪怕罗莎莎在讽刺他的时候,他也一笑置之。他不是多么心胸宽广,只是觉得这一切都离他有些远,远到和天空的距离一样。但是当罗莎莎侮辱秦娆的那一刻,从心底里生出一种极其反抗的情绪让他压制不住火气。

对于一般人,这没什么。

但是,对于他,简直是一件重生前极难想像的事情。

是因为最近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潜移默化的影响?

还是因为百破?

还是……

……

回到江大已经是四点一刻,他径直来到了位于经济学院的自习室,因为牛总平常这个时候一般都在办公室玩四国军棋,有问题的话可以随时去问。

夏夜之推开教室后门,稀稀落落坐了七八个人,扫了一眼,坐在最后一排只有秦娆,江琴不知哪去了。

秦娆手里的笔顶着下巴,眼神却没有放在书上,而是落在其他地方,窗外是大一的排球课,也不知道再看哪位帅哥,看得那么津津有味。

他坐在秦娆旁边,看到桌上堆了一大摞从图书馆借来的投资学,房地产之类的外专业书,有一本还是纯英文,旁边还压着一个快译通英语电子辞典。只是白纸上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想玩就出去呗,既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夏夜之轻轻换了一声,秦娆这才反应过来,猛然转身,发现是他,吁了口气。

“这么大惊小怪做什么,在看哪个帅哥?”

“哪有?”

“老实交代吧!我注视你好久了!”

秦娆见夏夜之一副促狭模样,无奈道:“靠墙那个!”

“哪个?穿篮球服那个?”

“穿盔甲那个!”

因为天气有些热,所以窗子开着,在排球场铁丝网外,两个男生不知为了什么逗着嘴,穿骑士球服的男生跟他们班班长老徐挺熟,长相挺英俊,夏夜之估计秦娆是在看他,另一个穿湖人8号的,很专业地带着护腕,一双真品耐克篮球鞋,只听湖人8号说:“LBJ算个屁,别以为中间B,就不是LJ了!”

穿骑士球服的那后生个子不低,一掌推向了湖人8号的肩膀,“总比抠逼的强吧,最起码人家不会汗的去QJ,当个QJ犯很光荣?”

年轻人都有火气,况且排球场铁丝网内一大堆女生正在休息,听到吵闹,都往这边望过来,8号被推了一下。脸憋得通红,脑子一热挥起猛拳砸了过去,顿时打作一团,排球场里的两个体育女老师喊了两嗓子,见没人理,也不劝了,就号召大家围观,看看这些男生多有出息,多爷们!

那边教武术的女老师,也停下授课,以实战讲解的方式对女孩子面授机宜。

经济学院这座教学楼里很多窗户都打开了,就在一层的教室里也能听见口哨声,看热闹的无处不在。

正这时侯,两人被身后走过来男生一脚踹翻,那男生腿部力量真够大,一脚下去,扭打在一起的两人滚出去三四米,才停下。

“你他……”

被踹住的是8号,以为是身下当了垫背的这小子的帮手,开口就骂,但是话吐到一半,就怔住了,因为面前这个男生不是别人。正是篮球队乃至整个江大只要会打篮球的男生几乎都听过的名字,麦克李。

那个当了肉垫的也是一样的反应。

麦克李手里拿着一叠A4纸,钻成筒状指着两人,冷笑道:“两废物,为了外国明显自己人都掐起来了,瞧瞧这点出息!”

如果换了旁人说这话,一定会认为是装逼,但是麦克李的身份特殊,特殊到让两个猛男连屁也不敢吭的地步。最近风闻不断,有不少消息灵通的大拿挖到八卦,说NBA好几支球队经纪人正准备趁着季后赛完结自由市场开启之日。追逐他。

以前总觉得这些东西离他们很远,很飘渺,很虚幻,就像日本YY巨著《灌篮高手》一样不靠谱,但是当麦克李就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什么叫做压力,什么叫做气势。

人的确是不同的,从一出生有的人就注定是领袖,有的人注定就是小卒,所谓的后天环境不过就是将这些结果戏剧化一下,两个男生闷闷地垂着头,闪在一边,赶紧把路让开。李林林转过花池,进了教学楼。

一场风波有些意犹未尽散去,该干吗的干吗,夏夜之不解地问了一句,“大姐,你眼神有问题吗?哪个穿盔甲的?”

“靠墙这个……”

秦娆起身指了指墙角,夏夜之凝望过去,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只甲壳虫!

“有病!”夏夜之切了一声。

“敢不敢再说一句!”

秦娆白了夏夜之一眼,“也不知哪个啰嗦的人非要刨根问底!”…,

“我……”夏夜之一阵语塞,满脸幽怨道,“我这不是怕某位校花人物花痴了吗?你说你没事看个中世纪的穿越者干吗,人家指不定来着是为了完成什么机密任务才特意低调靠墙行事,不要多事行吗?”。

“那你说他为什么靠墙走?”

“走路溜墙根,说话抠衣襟,内向呗!”

夏夜之忽然想起无耻的九零后光头哥那天在北回归线跟王霞自我剖析的话,立时活学活用,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在小妖精面前总是轻浮了,不淡定了。

见秦娆出奇没有笑,而支着下巴看着他,夏夜之摊了摊手,“请赐教!”

“这还差不多!”

秦娆蹙了蹙鼻子,信誓旦旦道:“他之所以靠墙走,是因为这堵墙是他的方向标,只有贴着墙,他才不会迷路!”

“妖精美眉。这就是你这一下午的收获?”

秦娆眨眨眼睛:“还少吗?”。

“切!”

终于忍不住夏夜之斥了声,“什么歪论?”

“什么什么歪论?爱信不信,不信拉倒!”

秦娆扁了扁嘴道,坐在椅子上继续揪着刘海,望着空荡荡的白纸,很纠结的样子。这时下课铃响了,来自习的学生陆陆续续多了起来,江琴也背着红色的书包走了进来。

夏夜之心下莞尔,“你难道不会生气?”

“我这不是生气了吗?”。

夏夜之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原来这个样子就是生气了,我记得了!”

后门外,发出一个响指的声音,夏夜之回头,见李林林对他勾了勾手指,于是在江琴对他一阵出工不出力的抱怨声中,轻轻掩门出去,李林林扫了里面一眼,笑盈盈地走到阳台,将手中的一叠A4打印品晃了晃。

“果然有效率,钱明天就能到,让你朋友放心!”

夏夜之伸手要拿,可是李林林忽然抽回,一脸揶揄道:“是她?”

“什么是她?不要骗我,否则我一把将这些烧了!”

夏夜之无奈道:“是她,是她!”

“靠,难不成又一个情敌?”

这回轮到夏夜之惊诧,“什么意思?”

“我前天刚写了一封情书给她!”

微风吹过,高夏夜之一些的李林林靠着阳台栏杆,手中紧紧攥着秘密文件,而对面迎光而立的夏夜之眯着眼睛,一副争锋相对决战一层教学楼阳台之巅的意味。

“狗骗?”

夏夜之施展秘技辩证思维主义毫不客气地问了一句。

“呸,你也配!”李林林啐了口,然后非常自豪地说,“你没发现她拿着一个英语翻译辞典吗?那是为了看我的情书,你知道不知道?我用的是英文!”

夏夜之冷笑一声:“就你那点英文水准最好别让我找出漏洞,一会我就指导她给你回信,你回家耐心等待,好好等待,安然等待!”

夏夜之一把夺过资料,走进教学楼走廊,身后李林林叉着腰,气道:“最起码跟我说说,她是什么样的女孩吧?不少字”

夏夜之思索了下,半晌,耸了耸肩,沉声道:“一个歪论家,思想极度危险派,不适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人,你果断退缩吧!”

望着夏夜之厉害哄哄离开的背影,李林林张嘴做了一个口型——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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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惊世骇俗

第一百四十八章惊世骇俗

夏夜之推门再次走进教室。发现最后一排多了个男生坐在秦娆身旁,半长的头发打理的很细致,手指指甲干净,一身在大学里还算不多的杰克琼斯运动衫,看得出家境条件该是不错。

看到夏夜之进来,男生撩了一眼,之后又埋头继续在纸上比比划划,坐在一旁的秦娆纠结着一贯洒落的舒眉,鲜有地困惑起来。

江琴洗了三个苹果从外面进来,自然将夏夜之从眼神中过滤掉,一个放在秦娆旁边,一个咬了一口,然后伏在男生肩膀上,将吃了一小口的苹果塞进他的嘴里,偌大的阶梯教室,此刻赶来上自习,抄作业抑或纯打着邂逅一段旖旎爱情的莘莘学子已经不少了,见到这一幕的男生无不艳羡。

认识江琴的男生不少,有的甚至是先认识江琴才认识秦娆的,因为每年大大小小各种晚会,总少不了江琴的钢琴奏。正如她的名字一般,她的人仿佛就是为琴所生,看到她居然有男朋友,还那么亲密,那些觉得追不到秦娆退而求其次能追到江琴也是大学四年一项浩瀚工程的二十出头小青年们心中顿时如流星进入大气层一般,灼热了一刻便坠入冰冷的海中。

遗憾?那肯定!

每天有不知多少男生会因为喜欢的女孩那小小的手掌被他人握在掌心而黯然神伤,而在其后的大学岁月里这些无法超脱的专情男生只能猥琐而又畏缩地默默守在女孩看不见的角落,独自品尝经年的怅然。

江琴看到夏夜之走到身边,拍了拍男友肩膀,介绍道:“这我男朋友,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吴浩!”

也许是多年练钢琴的熏陶,江琴言语间带着一种矜贵的味道,这种矜贵又从她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出来,使得吴浩这个人的份量并非因为头衔而加重了许多。当然,江琴在说出学生会主席这个称谓的时候还是带着一点小小骄傲的语气,但这也无从指摘,热恋中的男女都是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可以睥睨天下,何况仅是一个小小学校。

“你还没介绍我呢!”

夏夜之等了半天见没下文了,促狭道。

江琴咬着苹果的嘴顿了顿,心说介绍你干吗呀,谁认识你呀,这次完了还不知啥时候再见呢,再见也不一定打招呼,介绍有什么用?

不过,最终还是勉为其难道:“吴浩,这个是夏夜之,建筑成规学院的!”

一身淡淡薰衣草味道的吴浩转过身。对夏夜之伸出手,道:“建筑学院不错,你们学生会主席李扬我很熟,听说这两天也在选干事,你没有去参加下?”

果然不是一个层面的,谈论的内容也不一样,还在学校里就带着十足的官腔,以后无论是在职责分明的大公司还是有机会跨入政坛也一定是一个懂得专营的人物。

夏夜之和他轻轻握了一下,淡淡道:“不好意思,我是工程学院的!”

“呃……”

吴浩脸隐隐红了一下,不过身为二级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自然也是灵活百变,“建筑工程不分家,工程学院主席我也比较熟,你要是有什么事,或许我可以帮忙!”

吴浩说话很和气,又不失威严,也难怪经济学院不少女生明里暗里送过秋波,的确这样的稍稍带着让人接近偏偏又不容易触摸到光环的优质男生是很受欢迎的。…,

“秦娆学姐,刚才说的这个模型你懂了吗?”。

吴浩收回目光,继续道,被称作学姐的秦娆大脑里显然对于抽象思维少了点天赋。远不如在肢体语言上的信手拈来,印着窗外夏日微光的漆黑的瞳子无奈地动了动,旋即坦然道:“我看我是无可救药了,幸好当年没选经济学,否则还不是年年榜上有名挂科的料?”

“别这么说,秦娆,经济学专业学生都不可能这么短短一阵就能明白的,你没有经济学基础,自然会接受慢一些,没关系,时间还多!”

江琴发挥了女友的地位优势,催促道:“吴浩,你就帮秦娆做一个呗,白灵静还不是找人做的?”

吴浩有些为难,他不是不想帮,抛开江琴这层关系不说,就算是无偿帮助秦娆相信很多男生也愿意,但是一来他才大三,很多东西都只是有个模糊的轮廓,再者,白灵静找的人可都是研究生,戴斌的关系比他要广得多,而且铁定毕业留学,江大共青团重点栽培,说句话自然要顶事许多,相形见绌之下,就算他帮秦娆弄一个四不像也绝对起不了多大作用,牛总可是一个平日里开玩笑怎么都行,关键时候太监人不偿命的主!

秦娆轻声叹了口气。道:“江琴,别这么说,吴浩帮我我已经很感激了,而且也学到不少东西了,你快别难为人家!”

秦娆见两人手里都有苹果,唯独冷落了夏夜之,于是将自己那个苹果递给夏夜之。江琴立时嗔了她一眼,耳语道:“这是给你洗的!”

夏夜之接过红彤彤的苹果,绝对比马立强他们舍不得花钱捡的地摊货要好多了,他两指按在苹果中央轻轻一捏,也不知使了什么巧劲,咔嚓一声,苹果从中间齐齐断裂分成了两半,在江琴瞠目结舌下还给秦娆一半,两口解决掉后,将手中那摞有些汗水沁皱的A4纸放在秦娆面前,“又沾了学姐的便宜,出工也得出力吧,这是我弄到的资料!”

江琴白了夏夜之一眼,小声嘟囔了句“脸皮真厚”,然后抢过那摞资料,翻了翻,全是英文、图表、数据。看得人都心烦,于是讥讽道:“又卖弄你那英文?这东西网上多了,谁不会下载,你以为牛教授看不出来,这不是害小妖精吗?”。

“我看看!”

吴浩翘着腿,搂着江琴的肩,一共二十多页,除了几个专业英文认识外,基本看不懂,随手将那份资料扔在桌子上,慢条斯理道:“哥们。你可能不知道牛总学识,那是正经有才的人,你从网上随便下载的玩意,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劝你趁早不要耍小聪明,那只会连累秦娆学姐!”

“算了,算了,夏夜之也是好意!还花钱打印出来了呀……”秦娆翻了翻,妥帖地放在档案夹里,“多少钱,用不用我给你!”

“几十块钱的东西,不用挂怀!”夏夜之看到秦娆挺珍重地收好,还用小夹子夹住,心中欣慰,她的言行就像她说的那句话,朋友送的东西,你舍得扔掉吗?

前世做任何事带有明确目的性的他自问做不到,所以有点嫉妒。

吴浩挑了挑眉,噙着一丝笑:“没听说打印二十页A4纸要几十块钱,咱们学校打印社最好的纸张才五毛,哥们,你在哪打印的,我也去看看!”

夏夜之来江大哪去过打印社?一时被揭穿,有点无语。前排几个经济学院的男生也转过头来,对他窃笑,心说装逼挨雷劈了吧?不少字…,

就在夏夜之有准备开始圆谎的时候,身后高跟鞋的声音叮叮敲在地板上,一个撩人的声音笑盈盈道:“哎呦,都打印好了?”

几人扭头,发现戴着银色发卡,一身淑女裙的白灵静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江大学生会主席戴斌和另一个长相成熟戴着眼镜的男生。吴浩立即起身,走了过去,先对戴斌打了个招呼,又对那个戴眼镜的男生道:“师兄,下午不忙?”

戴眼镜的男生挥了挥手里的一本装订非常精美的材料,道:“还好。熬了两个通宵和几个哥们做了个题目,牛总没过来?”

吴浩不用问,也知道读研二的高材生付小童所说的熬了两个通宵做出来的课题是牛总布置的选修课题目,戴斌面子确实够大,为白灵静请付小童帮忙,那几乎就是准专业水平级的,大四那年付小童在牛总指导下写了一篇经济模型论文上了国家A级期刊,为此直接保了研,前两天又保了博,在卧虎藏龙的经济学院不知羡煞死多少人。

吴浩心说自己幸好没火神庙前点灯,否则真是贻笑大方了。

“牛总这个时间不是玩四国军棋,就是打羽毛球去了,来教室做什么?”

一直未说话的戴斌笑了笑:“刚才打了个电话,请牛总过来指导一下灵静的论文哪里不合适,回头再改改,毕竟这门课挺重要的,直接跟优秀毕业生评选挂钩!”

吴浩心知肚明白灵静正和秦娆争一个名额,白灵静综合成绩稍微低一点,所以自然会看重对于平时学生不过是应付过去的选修课。

白灵静刷了睫毛膏的动人眼睫眨了眨,故作不知道:“你就是吴浩吧,早听戴斌说过你,品学兼优,原来是江琴的男朋友,难怪会帮秦娆!怎么样,题目做得如何了,能不能让我拜读一下!”

吴浩一脸尴尬,急忙解释:“哪有,哪有!我这水平付小童师兄应该最清楚,大三能弄出什么东西,我就是给秦娆将一些经济学原理……”

“没错,本科阶段就是学些原理,正经要做一个题目差多了!”付小童淡淡道,手指拈着那份资料,“吴浩,数据分析那块你们学过没?”

“啊……一点点,基本跟不懂一样!”

付小童见怪不怪地点点头:“你用什么经济模型?”

“这个……只知道点理论,要用到实际问题,差多了!”

“哦!”

付小童鼻子里喷了声气,也不知是鼻炎的缘故还是觉得本科学到的内容实在小儿科,捡了个位置坐下,自顾自地和几个围过来的经济学院学习不错的优等生探讨起研究生的课题。

江琴看吴浩那样低声下气,也知道跟白灵静吵也占不到优势,于是气鼓鼓地摆弄着手机,白灵静又跟吴浩跨了几句江琴的钢琴弹得好,自己都是她的粉丝,更加堵得江琴不能替秦娆这个小受说话。

白灵静眼也是相当尖,见秦娆放在桌子上的A4纸打印的资料,拿起来沙沙地从头翻到尾,见全部是英文,惊讶道:“秦娆好厉害啊,写论文还是全英文!”

虽然这话是对秦娆说的,但是吴浩都觉得没面子,横了站在一旁跟没事人似的夏夜之一眼后,道:“这是跟秦娆一起做题目的男生网上下载的,就是个参考,学姐别当真!”

“网上下载?嘿嘿……秦娆学妹真是胆大!”…,

付小童忽然止住了研究生那些话题,然后道:“牛总的脾气估计你不了解,千万别这么干,否则连学分都混不到,说不定还影响毕业呢!”

“谢谢学长!”

秦娆和气地道,“我知道了!”

白灵静打量着夏夜之,那天在讲台上看见他出挺出彩的表现本来还有点惊艳,但是知道他和秦娆走得很近后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爽,于是趁着机会挖苦道:“前几天我还以为秦娆找了个挺厉害的帮手,才不得已找付小童学长,原来这位不是你们经济系的学生,不过英语说得确实很流利,牛总貌似也会英语,你用全英文这招是倒是挺有创意,但是恐怕行不通哦!”

江琴一拉秦娆的袖子,低喃道:“你看你,真是自己找罪受!”

秦娆笑笑,无论是被白灵静讽刺还是被江琴埋怨都无所谓的他,鲜有地道:“我觉得这份资料挺好,反正以后用得着,凡事总不能太急功近利,特别是学习的过程!”

“切!”

白灵静不以为然说了一声,“那你就把这个交给牛总试试,敢不敢?”

就在被白灵静将了一军的秦娆不想和她做无谓地口舌之争的时候,夏夜之一把夺过了白灵静手里的资料,道:“有什么不敢的!牛老师不是说了,只要他搜不到就行!”

付小童带着过来人的经历冷笑了一声,“你是用百度还是谷歌搜索的资源?凡是网上能有的,这两个差不多都能搜出来,难不成你自己开发了一个不共享资料库?那我还真要请教请教!”

“哈哈……”

一众人捧腹而笑。

夏夜之像地摊小贩一样,粗俗而又讲不出什么大道理般嚷嚷道:“你懂什么,我这资料可是专业级别的,你看不看得懂还是问题!”

一句话,付小童脸变了颜色,不等他说话,戴斌沉下声道:“大三的学弟,说话尊重点,别给某位校花丢了脸!”

戴斌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气氛僵住了,偌大的教室里,凡是听到这句话的学生都扭过了脸,就在秦娆收拾东西,拉着夏夜之手腕要离开的时候,肩上背着一支羽毛球拍的牛总打着哈气走了进来,见气氛不对,挤抹挤抹眼睛。

白灵静甜甜一笑:“牛老师,您是要去运动啊,不过先耽误您点时间,一定要帮我指点一下论文,看看哪里还需要修改!拜托拜托!”

牛总先是大晕其浪的看了看这个江大名人,每年晚会都有她的节目,牛总自然认得白灵静,然后又看了看当年的得意门生付小童,微笑不语,明白了七七八八。他当时就说过允许找人帮忙,如果付小童肯放下这几年养出的架子帮忙,那论文质量应该差不了!用了十分钟草草翻了一遍,牛总眼睛又在封皮上扫了扫道:“挺好的,虽然漏洞比较多,但是考虑到不到一周时间,又是选修课,能做到这个程度基本能给九十分!”

“才九十?”白灵静声音怪怪的,结果被戴斌捏了一下手。

付小童嘿嘿搔了搔后脑勺,一脸夏意浓浓:“九十分,牛总能给九十分,已经相当难得,目前本科里面他带过的课还没给过九十!”

见那些学弟学妹点头,白灵静笑得像牡丹一样灿烂,“谢谢牛总!”

“不用谢我,一切按质量说话!”牛总将视线转到秦娆,见她要走的样子,于是道:“秦娆你的准备的怎么样了?”…,

牛总语气温和。其实一个学期的经济投资学下来,在课堂上,这个名字吐出来的次数很多人包括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牛总的确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即便结了婚,貌似老婆还是个妻管严,但是对秦娆丝毫不掩饰对秦娆的欣赏,白灵静脸上不悦之色一扫而去,将秦娆手里的资料拿过来,交给牛总,“秦娆说论文网上搜的您找不到!”

“还真有人做资料库?”

牛总语气开玩笑,但看秦娆的眼神多少有一点失望,每年选修课总会有不开眼的往枪口上撞,但没想到秦娆也会这样,说实话老师没有私心是假的,总有些看见就让人心里舒服的学生是受老师照顾的。对牛总来说,秦娆不只是给他带来了一个学期场场爆满的客源,那个算不上什么,重要的是当她一节课不缺坐在台下的时候,连讲课也别有味道,论文的事不用秦娆说,他也会在人情与职责之间尽力帮忙,不想秦娆确这样,顿时牛总有点懒得说话。

他没看论文,先翻了遍,看到一色英文,更觉得可笑——

怎么,以为自己看不懂?

但是,当他随意翻到第九页的时候,快速扫动的眼睛怔住了,手指敲在桌子上,惊叹地说出了四个字。

“惊世骇俗!”

感谢字母“AdashyNE”小美妞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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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踏实

第一百四十九章踏实

这份关于某块商用地项目投资开发的资料是否达到了牛总所说的惊世骇俗的地步。连夏夜之这个外行都知道,只不过可能是因为麦克李找的这位朋友在大学圈子里十分出众,方案报告都达到了专业甚至凌驾于专业级别以上的水准。

牛总当然知道江大学生是什么水平,就算如今快保送博士的付小童搞出来的那个方案在他眼里也是上不了真正台面的东西,时间是一个问题,但更关键的是一种理念,一种实际操作可行性,没有接触过真正投资的付小童就是纸上谈兵,按照自己想法来,照本宣科的拿了许多理论中的东西填塞,真正执行起来,就会知道,赔钱赔的连自己爹妈都不认识了。

但是,这份全英文报告则完全不同,同样文中也没有提出具体项目地址,不过牛总看了几眼就能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信息感觉到说的是美国的一块地段,最经典的是数据分析,严格按照实用技术经济来执行,字数还没有付小童那本一半多,但没几句废话,整体看来。文章有理,论证有据,如果给对方一个月的时间,这个报告基本上可以付诸实践了。

牛总一副牙尖嘴利小章鱼的表情,笑起来满脸的讥讽,比不笑还深沉,江琴看到他撩了秦娆好几眼,心脏没完没了“咚咚”个不停,白灵静非常不舒服,先不说为什么磨叽这么长时间不说话,就说翻她专门找美工花了五十块钱装订费的资料册时就随意跳着看了看,可为什么看这二十多张被攥得皱巴巴的A4破纸还要用手指一行一行读。

“小牛,找你半天了,在这呐,快走,快走,打球了!”

门口经济学院副院长,刚从美国回来不久的闫强穿着一身阿迪运动装,喊了一声,白灵静微微俯下身子,附和道:“是啊,牛老师,真不好意思耽误你时间了,去打球吧,听戴斌说你还是运动健将,上学的时候还进过羽毛球省二队!”

“陈年旧坟都被挖了!呵呵,过奖过奖!”

牛总嘴上这么说。明显有几分敷衍,怪脾气的人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拍马屁,还拍得这么不靠谱,省二队厉害吗?厉害嘛啊,省队比赛就是去当饮水机管理员,还亏他专门买了个五百多的拍子。

付小童不用戴斌打眼色也心有不甘,说到底白灵静拿的这套资料还不是出自他的手,无论什么人说不好,都是打他的脸,所以付小童凑到牛总身旁,讪讪道:“牛老师,这个行不行?”

“你自己看看……你觉得呢?”

读书读到付小童这个层次,一本专业论文都能看个八九分明白,不过关键那是中文,不是每个人经济学院的研究生都是英语高手,一是出于懒惰的情绪,二是出于骄傲的情绪,付小童倒是不懒惰,属于后者,当年牛总就看出来了,所以那篇论文他死活不加自己的名字。当时人们只觉得牛总人品无私,真正的想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上了个厕所出来的副院长闫强看到牛总还坐在那屁股里灌了铅似的,不由讥诮玩笑道:“小牛,看见美女就走不动了?小心我告你老婆!”

她将半掩的门推开,发现给他帮过几次忙的学生会主席戴斌和学院里的付小童都在,点了点头,拿着羽毛球拍子在牛总的头上压了压,“我说你这个同志怎么搞的,你叫我打羽毛球,自己坐着算个什么事?”…,

“忙!”

对领导,牛总一贯如此,在他眼中,随性第一,对胃口第二,其余的慢慢拍,所以每天福利奖金什么的,到他这都是糊涂账,零零碎碎扣了不少,好在闫强刚从国外回来不久,还停留在那种直来直去不玩弯弯绕的心理状态,看其他人都觉得别扭,这头牛倒是挺对胃口,平日打打球,开开玩笑,两人关系处得不错,超越了同事的范畴,难得成了朋友。

闫强也知道这头牛认真起来比牛都犟,看他专心致志模样也来了兴趣,“什么东西。我看看!”

“我留了个题目,这是一个学生从网站下载的,喏——”

闫强舔着微微发福的肚子,耳提面命道:“敢顶风作案啊!不知道你们牛老师是出了名的下手狠辣吗?”。

“是啊,闫院长,你看看是不是从国外网站下的!”付小童对于这个博导很是崇敬,下个学期很有可能就分到他手下了,终于可以接触大项目了,闫强每年手底下随便流过的小项目,就够他一年舒服的生活了。

此时,本来的自习室成了讨论会,那些准备期末考试的学生也放下了书本,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

闫强的眼力比起牛总来说自然还要高一筹,毕竟在美国深造接触的都是实际东西,比起牛总这种大钱赚不到甘于在学校图个清闲玩玩理论的教授更要了解实际操作。他先看了看数据分析,和项目评估报告那一块,忽然道:“去办公室慢慢看,这谁的,英语很标准么?”

在大佬们面前一直不敢说话的吴浩,看了看这架势,抢在所有人前,说道:“这是秦娆和江琴的!”

“很棒啊!”

闫强一边翻着资料一边走出了教室,连放在桌上的拍子也忘了拿。院长办公室在顶楼。秘书正听着准备去澳大利亚考察交流的院长安排工作,一看一帮学生进来,不高兴地道:“小牛,什么事?”

牛总平时跟他不对付,也没搭理,将羽毛球拍放了的闫强走进来,心情不错道:“你忙你的!”

院长又交代了两句,收拾了下资料,准备离开,走过来时故意猫了一眼,“什么论文?”

“小牛选修课的学生弄的。相当不错!”

“我看看!”

院长翻了五页,脸上露出一丝欣慰:“小牛不简单,选修课还有这么有才的学生,行了,我这赶时间,你给我复印出来一份,我在飞机上看,要不是抄袭的,闫强你就帮忙盯一下,弄成优秀论文!”

秘书风风火火地弄出来两份交给院长,院长这才背着包离开。

付小童一听,有点傻了。

当年他在国家A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只是放进学院编年册,就这么一叠A4纸内容就能做成优秀论文,等到院长和秘书离开,他禁不住问了句:“闫老师,你看看是不是国外网站上的?”

“是啊,秦娆她们说是网站下的!”白灵静帮腔道。

闫强抿了口茶水,一下子笑了:“看来你们不懂什么东西是网站能下来的,什么是下不来的,这么说吧,像付小童你那个程度的,网站里或许有,但是你想下基本不是个索要和断章,就是要花钱!像这种已经具有商业价值的东西,你给我找找看,你不花个几万块,能搞的到?”

“秦娆是哪位?”

闫强扫了众人一眼问道,江琴将秦娆向前推了一下,“这个是秦娆!”…,

从教室到办公室这一路,秦娆一直惴惴不安,实在搞不懂夏夜之下载打印的资料怎么就惹起这么大的风波,此刻,被人家院长点名,多少有点忐忑。

“这个是你写的吗?”。

闫强听过秦娆的名,但跟人对不上号,发现是这个女孩子,不免更加惊奇。

秦娆拎着包的手指紧了紧。径直道:“不是!”

站在戴斌身旁攥着戴斌手的白灵静手指松了松,脸上浮现了一抹冷笑。

“这是我的朋友刚交给我!”秦娆望了眼夏夜之,神情复杂道。

“哦!”牛总拍了拍额头,对闫强道:“这学生英语说的很好!”

闫强“哦”了一声,心想大概是英语系的?随口用英语问了几句,没想到夏夜之那语速和一些生僻口语让他露了不少关键词,闫强哈哈笑了笑,最后问了一句话:“这个不是抄袭的吧!”

“绝对不是!”

“那就妥了,秦娆,正好你朋友英语不错,你就让他在翻译成中文,我给你们往上报,小牛,你最后再给把把关!”

“什么把关,我得把我的名字也闹上去吧?不少字”

当初付小童上国家期刊的论文,牛总都不屑署名,这才主动吵吵着要署名,闫强不觉好笑:“闹,闹吧,抓紧时间,在你们毕业前评出来!”

出了办公室,牛总心情大好,准备去打球,进电梯前,跟秦娆道:“大好的天气,别闷在教室,逛逛街、谈谈恋爱不是挺好?反正有人替你盯对!”

秦娆没说什么,只是浅浅笑了下。

白灵静看着手里装订精美的论文,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她径直走向垃圾筒,“啪”地塞了进去,也不坐电梯,踩着高跟鞋嗒嗒嗒嗒向楼下跑去。

“灵静,灵静!”

戴斌狠狠瞪了秦娆一眼,向楼下追去。

江琴哼了一声:“自作自受!”

然后挽着秦娆的手臂,进了电梯。

“哥们,你的论文到底从哪弄的?”吴浩刚出了教学楼,便从口袋里掏出软云准备递给夏夜之一支,吴浩身为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能让他敬烟的人不多,然而当他发现夏夜之从口袋里掏出一盒铂金苏烟时,送到一半的手就怔住了,很别扭地放进自己嘴里。

“我说了,网站下的!”

吴浩有心结交他,于是厚着脸皮道:“那我毕业的时候可要请你帮忙噢!”

夏夜之哑然失笑道:“不好意思,我可能帮不上忙,这次是为了还秦娆学姐一个人情!”

吴浩又是一阵尴尬。

“也对,也对,秦娆学姐确实有这样的魅力!好了,我还有个会要开,先走了!”

吴浩找了个借口,逃也似地闪人了。

“这个死吴浩,太爱面子了,真是受不了他,算了,甩了得了!”走到音乐系门口的时候江琴说了一句,秦娆忽然怔了下,“你不是开玩笑吧?不少字江琴,你这样是打我脸!”

江琴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我要夏夜之做我男朋友!”

“你……”秦娆听到这里,戳了她额头一指,“你可真是……欠揍是吧?不少字骗我!”

江琴可怜巴巴道:“可惜,我没有施舍人情……”

江琴往花园小径望了望,旋即狡黠一笑:“好了,好了,我去教课了……”

一辆山地车嗖地冲到三人面前,一个漂移,然后江琴那个学生,从口袋里拿出一罐可乐抛给秦娆:“小妖精,给!”…,

“我的呢?”江琴一脸讪讪。

“我又不娶你,给你做什么?”

“呸!死小子!”

江琴拎着包砸向少年,少年岂能让她得逞?讽刺了一句“丑女猛如虎也”,骑车飞快逃了。

秦娆吹了吹额前刘海,一副真是服了你们的架势,然后拉开易拉环,喝了两口,然后将可乐递给夏夜之。

“呃……”

“呃什么,呆子?”

秦娆白了他一眼,“不喝算!”

“喝!凭什么不喝?”夏夜之嘴唇贴着冰凉的铝筒那湿漉漉的吻痕灌了几口,调侃道:“这算不算接吻了?”

“算!”

秦娆也学着他的样子眯了眯眼,笑靥如花:“我有肝炎!”

“呜——”

一股液体钻进了气管,再次夏夜之鼻子里冒出来。

“够狠的!”

秦娆想起大一的时候,每次自习去上厕所后回来总发现杯子里的水会少一些,开始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于是就在杯子上划了一道线,果然有几次被发现分明少了一些,后来只好在杯子上贴了个标签,“肝炎勿用”!

一晃四年就这么过去了。

那些男生毕业的,结婚的,陆续离去,而她也要毕业了。

要是还有四年大学多好,能和一些非常不错的人再多点时间相处,还有,这条走了四年的林荫路还真是舍不得,不过还好,看样子这门课能拿高分,而且如果优秀论文评下来,留校的事情差不多了。

秦娆瞭望着从叶片间坠落的阳光,幽幽道:“花了多少钱弄的论文?”

“还是被你发现了!”

“那当然!你以为我是花瓶啊?难道不会用脑子思考?”

夏夜之叹了口气,“一千!”

“一千?”

“九百九!一个哥们的老爸是做这行的,这是一个没有成型的方案,我跟他说你留着也是留着,不如换点零花钱!他本来问我要一千的,我说给我留十块打车费吧,于是就九百九搞定了!”

夏夜之编谎话已经成为一个习惯,即便此刻联邦调查局用测谎仪连在他身上,也丝毫不会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如果需要他甚至可以将那个所谓的哥们细化一下,将他的父亲吹嘘成一个你想找都找不到,却偏偏发现不了任何漏洞的角色。

“哇!你掐我做什么!”

夏夜之还在小骄傲的时候,胳膊被秦娆掐了一把,还挺疼的。

秦娆敛去了微笑,掐着夏夜之胳膊的手指又在原处揉了揉:“给你钱你不会要,对不对!”

夏夜之洋溢出一丝温暖的笑意:“还不傻!”

“好吧,好吧!这次算了,但是以后绝对不要这样,否则……”

“否则你又要揍我?”

夏夜之嬉皮笑脸,有点无赖。

秦娆的声音有些低沉,但很认真:“否则,我只好躲着你了!”

第一次在北回归线遇到麻烦,是他帮的忙;能赚到比平时表演多的钱,是他帮的忙;这次又是他,她有种感觉,夏夜之帮她的还不只这些,那是一种直觉。

母亲说过,有人帮你是你的幸运,没人帮你是你的命运,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没错,在临近二十二岁末尾在大学毕业的时候遇上这么好的人帮她,她该窃喜,但回头想想夏夜之在北回归线遇到的那些人那些事,多危险,很容易惹上睚眦必报的坏人。而且,人情都是要还的,他一个学生,不知世事深恶,不要连累了他。…,

秦娆浅笑着摇摇头,这个傻小子!

两人都沉默着。

保持着沉默这种一般人很尴尬的默契走到音乐系教学楼前,秦娆终于开口:“好了,把资料给我!”

夏夜之奇怪了:“给你做什么,我回去给你翻译啊,大姐!”

“我没有手,没有脑子?不会自己干?”

秦娆忿忿地伸出手指,戳向夏夜之额头,不过半途中手指停了下来,盘桓在夏夜之眉心轻轻揉了揉,“帮了我这么多,已经不想说什么感激的话了,你不可能永远都这么帮我,我也还不起。这毕竟是我的事,所以最后一步我一定要自己来,放心,学姐是不聪明,但也不能让你小看了!还有,别老皱眉,搞得自己多深沉似的!”

“啰嗦!”

夏夜之凝望着秦娆舒展的黛眉,任何时刻仿佛都如沉静在钟灵俊秀青山碧水中的一缕炊烟一样娴静从容,微弯而不弯,舒展而雅然,不禁有点嫉妒了。

秦娆将资料装进包里,向着教学楼跑去,夏夜之没有再跟着她,凝视着手里微微沁凉的可乐,再看看秦娆消失在楼道内的背影,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小秦娆,真是一个踏实的女孩。

感谢上善小盆友,和AdashyNE小美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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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鸿门宴

第一百五十章鸿门宴

周六的下午,盛世年华尚未营业。一切看起来都如平常一样没有差别,小金鱼在大厅里练着歌,但是往日坐在舞台下嗑着瓜子,悠闲喝着西湖龙井的布拉格却不在,小金鱼的死党笑骂道:“死秃驴今天怎么没来?狗改得了吃屎?”

阿嚏——

刚从赵炫翼密室里直通停车场的通道出来,布拉格摸了摸后脑勺打了个喷嚏,“不得了,不得了,今天没算一卦,万一回不来……”

走在前面的三个人突然怔住了,赵炫翼扭了扭头,扫了他一眼,没说什么,而凌榛瞪了他一眼,意思是你再废话一句,别怪我不客气。只有自称半截身子进土的荣老头笑着摇了摇头。

“夏小子,今天我怎么觉得没底呢?”

昨晚,正当布拉格和小金鱼洗鸳鸯浴的时候,说有人找他,火大的布拉格工作进行了一半硬是戛然而止,本来想修理那个不开眉眼的家伙一顿。没想到出了门见到的是一个穿着V领裙胸口开得很低的漂亮妞,说真的,如果换作旁人以布拉格的性子一定会口花花几句,但是见到这妞后,布拉格兴不起半点心情,因为这个三十出头的女人是东江如今公认的老大,龙假的情妇。

女人没多废话,只是将一份金砂纸做得请柬交给他便离开了。

有一刹那,布拉格动过将龙假这个极善吹拉弹唱的心肝小宝贝强行扣下的想法,但是这个想法只是在脑子里过了下就放弃了。

一来是因为龙假光明正大走的阳关道,他要私底下挖陷坑不仗义,圈住这妞蹂躏一把,赵炫翼大概不会说什么,但是凌榛那关肯定过不去,当了凌榛好些年副官,凌榛什么性子他还不清楚?

凌榛一生最厌恶的是拿女人做交易,布拉格是怕夏夜之,但是说起尊敬,恐怕这个世界除了老师以外只有义薄云天的凌榛,所以他没有鲁莽行事。

不过,第二个原因才是最主要的,因为在车里坐着一个身穿青衫的老头,都他二十一世纪的头十年根上了,还有穿长衫的,整得跟人民好儿子孔已己同志一样,布拉格行事一贯就是趋利避害,什么拳打幼儿园脚踢敬老院的勾当他从来不避忌。所以准备将老汉一起扣了,谈谈马列,讲讲人生,就在那妞转身要走,他迈步子踏了一步的时候,车里那位戴副墨镜在天桥下搬个马扎就能拉《二泉映月》的主朝他望了一眼,就那么一眼,布拉格踏出半步的脚硬是没敢再落下去。

气势!

完全是一种气势!

布拉格一溜烟回到盛世年华,在小金鱼身上理疗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那股子心有余悸的劲卸去,赵炫翼和凌榛是晚上才来到盛世年华,布拉格将请柬递给二人。

请柬很简单——

明晚,龙某在烟雨红楼恭迎赵老板和诸位朋友大驾光临,还望赏脸。

赵炫翼早料到龙假会来这招,自从和凌榛上海一行吃了曾经南京军区一号猛人焦雷的闭门羹之后,就明白龙假这小子已经按捺不住,开始明修栈道了,他们这些天也在准备,特别是凌榛将那日被阿拉斯加捕鲸叉刺到的伤基本养好,动手已经不是问题。

不过谁也不是傻子,龙假会不会来一场鸿门宴没人知道,平日想进趟烟雨红楼比登天还难。这次居然这么主动,事出无常必有妖。…,

按照凌榛的意思是去,可荣伯和赵炫翼都反对,正准备征求夏夜之的意见的时候,杨橙带着一个人进来。

如果说龙假的小心肝值十个萧山茶社的话,那么这个人几乎值了龙假大半江山。道上人都知道,龙假那玩意有点问题,早年的时候他求过菩萨拜过佛都没用,算卦的说他杀孽太重,今世恐怕都难有子嗣,从二十八到四十七足足二十年间,龙假走遍了大江南北,最后听了一个五台山神棍的话,脑残地花了三亿立了一座金佛。

没想到第二年,也就是在他四十八岁那年,让他那个自幼抚养大的干女儿为他生了种,后面再怎么折腾也不成,直到五十三岁,依旧只有这一个独子。龙假在私下的风闻就是狠辣阴险,某些道上的八卦甚至将此人流传为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号称某年在烟雨红楼一气之下奸杀了五个女大学生,手段狠辣到令人发指。

但是,龙假对儿子绝对是要月亮不给星星,光摆满月酒就花费了几千万,有好事的算过账,到龙假的儿子五岁为止,花的钱估计能修建一千所希望小学,这是这么一个被龙假放在手心怕碎了,放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被他送到了盛世年华。

诚意可见!

赵炫翼连夜调集了人手,原来这些人都是以游客或者闲人的身份混迹在烟雨红楼周遭,年头久了,一点都不扎眼,时间如梭,一天悠逝,转眼就到了第二天傍晚。提前三个小时,赵炫翼特意让十二个厨子准备了一套盛世年华的“满汉全席”,足足一百二十三道菜。七点整的时候,五人悄然离开了盛世年华。

这次没有开特别扎眼的车,就选了路虎和丰田越野,赵炫翼和另外三个赵炫翼不知从哪请来的客人坐一车,荣伯他们四个坐一车。

布拉格从夏夜之口袋里衔出一块糖,道:“夏小子,你为什么不把糖给娆娆?”

“呵呵,夏小兄,娆娆是哪位?”

荣伯很随和,而且有一点老年人应有通达,特别在看待后辈时饶是如此。

夏夜之心里一阵腻歪,娆娆,哼,布拉格这张破嘴,什么东西从他嘴里冒出来总有点风月场的味道。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怕自己回不去,所以强加了个信念,对不对?”光头一脸小人得志,当着凌榛的面夏夜之不好意思赏他大脑瓜子,转移话题道:“我能不能回来你先别操心,你想想你自己吧,拉《二泉映月》那位老哥哥估计就在烟雨红楼等着你这个九零后呢,你不是爱谈人生么,有机会,有机会!”

布拉格嚼着糖的嘴忽然觉得不得劲。涩涩咽下去后,对坐在副驾驶的荣伯道:“荣老头,那老匹夫到底是谁?”

“哦,那个啊,呵呵……”

“你别老是呵呵,呵呵的,搞得我老以为你是刚的处男一样!”

“啪!”

一巴掌落在了布拉格头上,凌榛掐没烟,冷声道:“说话客气点!”

“哎,哎!”布拉格忍着喷嚏,一副谄媚道:“老哥,请赐教,给我这个没什么见识的秃头科普一哈哈!”

“凌爷客气了,老布这样反倒是让我觉得年轻,呵呵……好,好,说正题!”荣老头没有接布拉格递上的烟,而是从一块藏青色手帕里取了点烟叶,用烟纸卷上,布拉格那猴奸猴奸的货色自然立即递上火,一阵噼里啪啦的燃烧声,丰田车内烟雾缭绕,“要说起那个人,可是了不得……”…,

“评书开讲!”布拉格插了一嘴。

顿时,两个声音呵斥道:“闭嘴!”

荣伯眼神望着车窗外,“我第一次碰到这个人是上世纪六十年代,跟着一个戏班走街串巷演出,有一天路过五台县,遇到了三个强盗,那会戏班子里的人手底下都有两下子,不过只是普通三脚猫功夫,班主搏斗的时候,被捅死了,而我们那个花旦人生的美,被那三个狂徒相中了,我那会才十三四岁,见了片刀腿都哆嗦。用句道上的话说就是怂了,其他几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家伙也都怂了,眼睁睁看着花旦的衣襟被撕开,就在这时候,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走了进来,二话没说一肩顶在守门那个的壮汉胸口,当时我们听得真切,那厮胸骨碎了,剩下两个人挥着刀围攻他,但就撑了五个照面,一个是肋骨被对手生生抱住勒折,另一个更惨,挥刀往上冲的时候的时候腰椎直接被顶断了,后来听说撑了一晚上就死了。”

“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如果到了一定境界,腕臂粗的树桩一撞就断,何况虚空架构的骨架?”

凌榛唏嘘了一声,他年轻时也练过两天,只不过因为身体太魁梧,专攻的格斗和腿功。

荣伯捋着胡须,微笑道:“不错,正是八极拳,而那个比我大将近十岁的人叫窦天斗,百年前的军阀阎锡山晚年时请来的近身保镖,说来我这身功夫还要拜窦天斗所赐,若不是当年以一颗少年之心见到刚猛不催,使得我们心中那个美娇娘免于暴徒,我想可能到老也就是一个敲鼓唱戏的,或者在某个戏团混吃等死!所以,窦天斗严格说起来要算我的启蒙老师,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原来是老阎头家的护院啊!荣老头要是当面锣对面鼓的跟窦老头子对上,你觉得胜算几几开?”

“呵呵……”

尽管站在对立的角度,荣伯依旧没有半点恶语相加的想法,相反脸上流露出的崇敬的神情,“现在的我也就是五十年前他的水平……”

“我了割草!你不是吧,那我们还去送死?”

布拉格自问跟荣老头比起来,稍微强点,但也强不多,虽然荣老头可能有点夸张,但是绝对不离谱,荣伯微笑不语,半晌将目光放在夏夜之身上:“今趟能不能全身而退,还要仰仗夏小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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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烟雨红楼

第一百五十一章烟雨红楼

烟雨霏霏江南月。

红楼深深相思结。

翠袖掩鬓凭栏望,

锦书不问谁人怯。

进入烟雨红楼大门,一幅墨宝真迹悬于左侧,荣伯点了点头,“好字,好字!”

布拉格摸了摸后脑勺,附和道:“烟红翠锦,好YD!”

听到年过六十的老者点评,为身后八人领路的烟雨红楼经理心里还挺舒畅,对方之中,他只认得赵炫翼这个东江盛世年华大老板,他这个层面自然不知道龙假的意思,还有些新奇赵炫翼这个绝对称不上朋友的客人为何突然到访?

好在一进来,这些人都很收敛,先是赵炫翼客套地道了声谢,递上一个颇厚的红包,算是见面礼,这让他觉得倍有面子,再来这识货的老头对店里的古董字画不惜溢美之辞,更让他觉得这些客人是有品位阶层,结果布拉格最后的一句话。就像一颗老鼠屎掉在了野蘑烫里。

经理尴尬地咳了一声,指着墨宝道:“先生有所不知,这幅墨宝是出自宋代大诗人大书法家寒羽乘之手……”

经理提到寒羽乘有些骄傲,毕竟这幅墨宝可是老板用另一幅毕加索的画换回来的,因为寒羽乘生性乖戾,每每有墨宝流于笔下,最多存放三天便投入火中烧掉,所以流传之作甚是稀少,宋代大诗人苏轼曾说,寒羽兄若非因情所困当是宋代第一大家,但也因情所困,所以一字一句皆是寄情于理的点睛之作,吾辈羡矣。而宋代大书法家米芾说过,若论字体笔势骏迈,吾或可小成,但却少了一丝寒兄的羚羊挂角,扑朔迷离的风情。

一诗一书两位大家如此评价,足见寒羽乘卓绝天资,恐怕全世界流传下来的寒氏真迹不超过三幅,其中一幅就在龙假手里,而且烟雨红楼的来历也皆因此诗,经理哪能不骄傲?

然而布拉格却道:“想来寒羽乘该是一位令人心动的小美妞?不能一见当真是今生一大的遗憾!”

经理一阵恶寒,干笑道:“您说的也对,据说寒羽乘此人确实有沉鱼落雁之姿,雌雄难辨!而这首诗有一个小故事,不知……”

“不妨说来听听!”

凌榛来了雅致,在外人看来这就是一个相貌粗犷的莽汉。但是除了赵炫翼谁又知道凌榛也有一段缠绵悱恻的感情,此人外粗内细,对诗词歌赋都有极深涉猎,只是从来不炫耀罢了。

经理粘着手中的紫砂壶,为众人添了几分茶后,笑道:“据说当年两宋第一才女苏浅浅在江南一次灯会上邂逅了风华正茂的寒羽乘,一次见面便暗生情愫,当然苏浅浅只是她的假名,为什么她要用假名呢?这都是因为苏浅浅的身世原因,苏浅浅出身青楼,虽然是卖艺不卖身,但是总有些纨绔子弟,以品过她的味道为荣来炫耀,那个时代女子本就轻贱,任她如何伶牙俐齿也是百口莫辩,所以苏浅浅不敢告诉寒羽乘真实身份,深怕他厌弃自己,落得连个普通朋友也做不成。”

“嘿,在这个时代真是难得!”

布拉格看了看涂脂抹粉陪伴着大款进出的莺莺燕燕,唏嘘了一声。

“是啊,可惜生错了年代!”经理叹了声。“那次灯会后,两人陆续有书信来往,起初只是些对词对句,聊聊山水,后来苏浅浅发现寒羽乘字里行间逐渐蕴含了一些别样情绪,两人都是灵犀的人,所以在一次对句中苏浅浅将含情脉脉一丝愁绪用做了上联给寒羽乘寄了去,说如果对的好,就去探望他。寒羽乘比苏浅浅要大十岁,年近三十都未寻觅佳期,却也对这个仅一见之缘的女子动了尘缘之心,于是花了三天不吃不睡,做了一个对子……”…,

“然后呢?”

有赵炫翼和凌榛在场的情况下,夏夜之很少说话,那些年在基纽的日子他也偶尔翻一些诗词之类的东西,但因为心境和环境只是沾了皮毛,此刻遇到这个机会,不由地惹起了遐思,想想过往的一些事,更是感怀颇深,于是追问了一句。

经理再给几人添了一次茶,道:“一个月后,苏浅浅的回信道了,通篇只有一个字,‘好’!满心欢喜的寒羽乘按照车马距离计算着时日,然而一月过了,不见佳人身影,两个月过了仍旧不见,就在他火烧眉毛之际。一封长信来了……”说到这里,经理摇了摇头:“寒羽乘以为等来的是好消息,却不想是一个令他从云端坠入的消息,原来苏浅浅已经在二十多日前许了夫婿,一月后就要大婚。那个男人是宋朝有名的富贾,而且还亲自下了请柬。寒羽乘生活虽然谈不上拮据,但离富足差着云颠之遥,愤怒了一日,蹉跎了一日,醉酒了一日。第四天,将过去的书信和那张请柬统统扔进火盆里烧了,自叹了一句,世上本无佳人,奈何偏要寻觅后便开始四方云游,也不知走过了多少地方,反正没有再涉足江南,最后在塞外定居!”

“嘿嘿,女人就是女人!”

布拉格不耻地冷笑了一声,“古往今来,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钱是真的!”

经理不置可否,拿着绣缎在被裱起来的墨宝上拂去几点灰尘,叹道:“若是如此的话。恐怕也不会有这幅字了……十年就这么幽幽而逝,有一日,寒羽乘听说那个富贾前来这里贩药,思谋了良久,决定还是去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他佯装成一个对药材感兴趣的商人到会馆拜访,可惜因为怕起风,富贾已经连夜赶路向东北而去,只留下丫鬟和书童守在会馆里。寒羽乘在会馆门外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向丫鬟打听了一下苏浅浅的消息,当然他不可能直接道出苏浅浅之名。只是找了个话题聊到了她家夫人。丫鬟说起这事,眼圈有点发红,告诉寒羽乘老爷曾经喜欢过一个青楼女子,但是那女子却深深恋慕着一个诗人,老太爷和老夫人怎么劝他娶亲都不听!”

“难道又是灰姑娘的故事?好了好了,我不插嘴,你继续,然后呢……”

正在这时,一扇雍容华贵的厅门打开,走过来一个老者,布拉格不看不要紧,一看不禁向后退了几步,荣伯半开半合的眼眸也忽然张开,对身旁的赵炫翼嘀咕了一声,“这个就是窦天斗!”

经理见到窦天斗过来,赶忙过去搀扶,平日龙假都要尊称窦天斗一声老师,他们这些说白了就是高级打工仔的货色哪还能没眼色,窦天斗摆了摆手,示意他退开,拿着一只鼻烟壶,径直来到布拉格面前,笑容沉定地看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向印照着烟雨红楼灯火通明的字框慢慢道:“苏浅浅生病了,在寄给寒羽乘那封只有一个‘好’字的信后,染上重疾,那位富商请来了最好的医生,但是却仍旧回天乏术,苏浅浅撑了四十天,都被人发现在去成都的途中昏倒,可能她自己也知道时日无多,便趁着精神的时候翻了翻那一年多和寒羽乘的来往的书信,又写了一封长信,并且让富商帮助她撒了个谎,因她深知寒羽乘有一些傲气,又极其追求完美,假如伤了他的心。他一定会负气断交。若说那富商实则也是一个伟大的男人,不只是帮助苏浅浅完成了最后的心愿,而且在她失明的最后十天里,亲口为她念信,就算是在她亡故后,还托好友想办法接济寒羽乘,确实算得上一个知己……”…,

“寒羽乘知道了事情,马不停蹄赶往江南,终于来到了那间青楼。比较令人动容的是,时隔了十多年,青楼的老鸨没有动过苏浅浅房间里的任何东西,每隔几日都会让丫鬟来掸掸灰尘。见到寒羽乘来了,老鸨将许多年前一封纸页都泛黄的信笺交给他,原来早在灯会后半年里,苏浅浅一直想表白心意,但是在那个时代女子表白的话会被当作轻浮,而且苏浅浅担心出身不光彩辱了他的气节,所以有几次走到驿站,都返了回来……”

“老鸨跟寒羽乘从午后聊到了黄昏,最后告诉她苏浅浅的原名叫越无猜便离开了。寒羽乘拉开那扇可以眺望到西南方向的窗棂上的帘子,却发现窗上画着一幅简笔画,笔调虽不精美,但胜在清新,画的内容是那年灯谜会,两人因为一个灯谜结缘的一幕……老鸨清晨的时候来叫寒羽乘吃饭,发现寒羽乘已经不告而别,那张被苏浅浅用过许多年的砚台下压着一张纸……”窦天斗说着指了指墙上的墨宝,吟诵起来,“烟雨霏霏江南月,红楼深深相思结。翠袖掩鬓凭栏望,锦书不问谁人怯……”

“锦书不问谁人怯……”夏夜之叹了口气,望着窗外夜色沉声念了一句,仿佛看得到一个情意几许善良温婉的佳人手中握着那封情信望着远方纠结的样子,只能留作最后一缕遐思随风消散。

站在寒羽乘真迹面前,虽然时隔千年,依旧能感觉得到那字里行间透着的挚爱。

苏浅浅虽凄,但身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找到心中一片芳香也不算苦,最起码有一个永生将她无法忘怀的人惦记是一件幸福的事,假如有来世,她一定能牵着这缕相思再找到那个人。

夏夜之合什双手,在墨宝前微微鞠了一躬,跟着众人向烟雨红楼里面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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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第一百五十二章山雨欲来风满楼

众人跟着窦天斗穿门入室。走过了几个大厅,坐进电梯,这个情景比较微妙,赵炫翼这边八个人站在窦天斗身后,窦天斗如老僧入定一般微闭着眼睛,透过电梯里的镜子,每个人表情各异。

说不想拿下这个老东西是假的,赵炫翼想,心里早将他家女性问候遍了的布拉格更想,夏夜之也想,但是一来电梯空间狭小,如果要拿下老头子窦天斗,己方不废几个是不可能的,按照荣伯的描述,窦天斗一身八级拳五十年前已经小成,五十年的时光即便达不到登堂入室的境界,但若说举重若轻大巧若拙绝对不为过,就是随意一耸肩,一竖肘,左右两侧至少有三个人在几息间恐怕就会交代了。

秘结会按阴影实力排名做出了正本,第一第二副本。但是他深知有许多高手都没有列入,这不是秘结会孤陋寡闻,而是有些人刻意低调,无法详细知晓罢了。适才观窦天斗一言一行,该是这类人。

越是这类人,瞬间爆发出来的能力越是可怕,这都是那些年游走在危机重重的阴影边缘积累下来的见识,弥足珍贵。

夏夜之打量窦天斗的时候,窦天斗也在打量他,两人借着镜子似有若无地对视了一眼,同时移开了目光。布拉格轻轻撞了他一下子,嘴唇微动,道:“昨晚被老乌龟瞄了一眼,现在还后怕,老大就是老大,老乌龟貌似也有点怕你,夏哥哥,啥时候给透信息,您到底是哪位主?”

这么紧张的气氛,赵炫翼凌榛众人都是一脸平静,不言语也不谈笑,唯有布拉格还是谈笑风生,应该说这里最不怕死该是他,夏夜之心下莞尔,笑道:“等你还有一口气的时候!”

电梯停止,窦天斗一撩长衫,当先迈步出了电梯。拱手道:“诸位有情,龙爷在大厅等候!”

烟雨红楼的装潢档次无愧是东江所有娱乐场所第一,龙假也是极其会享受的人。有人开玩笑说某工薪阶层奋斗一辈子也买不起一辆奔驰宝马,而在众人面前单单大厅的一扇门足够工薪阶层奋斗几十年的,赵炫翼看了一眼,心下暗叹。

门侧凝立的两名女侍,身着黑天鹅绒长裙,相貌精致地令人无可挑剔,远非一般女子可比,布拉格嘀嘀咕咕,又在贬低盛世年华那些妞没身材没样貌,女侍见到众人到来,深深鞠躬,挂着令任何雄性动物无法忽略的甜美笑靥推开厚重的厅门,布拉格深深吸了口气,在夏夜之耳边低沉道:“好大的气派!”

这个大厅足足不下五千平米,一幅巨大的屏风正对厅门,屏风之上一条青色巨龙跃然其上,利爪虚张,龙睛半合,却透着睥睨气势。似要峥嵘,凝立天地。

屏风之前一张黄花梨大椅上,端坐一人,手里拿着一把掉了漆的二胡,看样子有几十年历史,那人戴着一副咖啡色眼镜,随着曲调缓缓摇着头,似乎沉醉在《西江月》中。直到身旁一个三十些许的嘴角有颗美人痣的女人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他才从曲调中脱离出来。

男人长身而起,对着一行人抱了抱拳,接过女人递上的旱烟,吧嗒吧嗒吸了几口,笑意融融道:“欢迎各位大驾光临寒舍,龙假在此有礼了!”

包括赵炫翼在内,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繁华东江如今的第一大鳄,地下之王龙假。按年纪说龙假五十有三,但是乌黑的头发,光泽的脸蛋看上去只比赵炫翼略长几岁,如果不是笑起来嘴角有几条皱纹,这股沧桑后风淡云清的味道还真有点让人不解。…,

龙假藏在咖啡色眼镜后面的瞳子在众人身上溜了一圈,最后落在赵炫翼身上,“看来这位就是东江的后起之秀赵炫翼,赵老板了,果然一表人才,看到你才知道我老咯!”

这话说得相当客气,但是站在青龙屏风前的那股君临的气势,却不够让人受用,仿佛是在嘲笑似的。赵炫翼一贯城府极深,心高于天。不过在比自己年长近二十岁东江名副其实的霸主面前,还是感觉到一丝弱势,或者说是一种挑战者的姿态。

“正是赵炫翼,龙老大客气了!”看到对方以礼先行,赵炫翼这等修养的人岂会开始就剑拔弩张,于是还足礼数,微微倾了倾身子,以晚辈的身份抱了抱拳,然后指着身旁魁梧男人道:“这位……”

“凌榛,凌大校!”

龙假拇指在旱烟上摩挲了一下,算不上无礼地打断道:“这个不必介绍,凌大校一生戎马,气节如板桥先生笔下之竹,宁折不弯,龙假早有心结交,自然会多了解一点,”龙假伸手向旁边一撩,“这位想毕凌大校有过耳闻,也是我的知交好友,南京军区退役少校,焦雷!”

焦雷!

当这两个字说出来的时候,这边八人都望了过去,自去赵炫翼和凌榛去上海吃了焦雷闭门羹后。就知道他一定会来。焦雷人如其名,或者说,这个名字叫在他身上比较合适,他就是随意矗立在那,身上自然而然透漏出一丝风雷交加的气势,这点赵炫翼也曾在凌榛身上看到过,但那是二十年前。

凌榛有近一米九的高度,而焦雷也在八五之上,两人都是体格壮硕,肌肉间青筋脉络清晰,充满爆炸性力量的男人。

焦雷嘴角扬了扬。在一张冷厉的脸上有些不协调,“久闻凌大校威名,今日一见真是荣幸,希望不吝赐教!”

“凌某不敢!”

凌榛一对罩定焦雷眼睛淡泊如水,如他一贯风格没有多余客气,甚至在外人看来还有一丝傲慢。龙假这边调查过他的信息,知道凌榛甚少巴结逢迎,否则如今的地位应该不止如此。

赵炫翼指了指身旁光头,“这位是布拉格上尉!”

龙假微笑颔首道:“认得认得,前几日手下几个不长眼的东西惹到了布兄,结果碰了一鼻子灰,龙假早有心相见,所以专门请浮萍送了个信息给布兄,没想到布兄一如凌大校般君子坦荡,没有半分为难她,龙假在此多谢!”

“嘿嘿!”布拉格一脸尴尬,瞧着龙假身旁的情妇,再看看不知深浅的大佬,不知该说什么,只好嘿笑着敷衍。

赵炫翼又挨着介绍了几人,龙假也依次介绍着身后男人,仿佛有默契一般。赵炫翼最后拍了拍夏夜之的肩头,道:“这位是夏夜之!”

如果说介绍先头几人,只能引起小范围的注目的话,那么介绍夏夜之的时候,龙假那边连老带小,连公带母,二十人,四十只眼睛全部罩在夏夜之身上,若果换作中情局红外灯微冲枪的话,夏夜之此时身上一定盯满了红点。

那日,朴畅跑回来,爬在龙假脚下哭爹喊娘哀嚎了好一顿,最后还是龙假的情妇浮萍劝住的,龙假对他就像养条狗,在屁股上踹了两脚也没过多苛责,倒是那几个从泰国请来的高手让他有些心疼。那伤窦天斗验过,三个人中除了脚踝断裂的那个还有机会再连功夫,其他两个都废了,特别是老大整个右臂,七处骨折。窦天斗说,那是寸劲在一瞬间爆发所伤,断的不只是筋骨,还有练武者都必须修行的气脉。这种实力的人,他一生只遇到过三个。

那日,听到身为龙假老师的窦天斗的评价,龙假那些门客一个个摩拳擦掌都想见识见识那个据说在三分钟内废了三人只挨了不疼不痒一拳的猛男到底是怎样一副三头六臂七十二变的模样,结果却发现是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顿时有点说不出话。

邻居结婚,帮忙,只能赶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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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烟雨迷雾,争锋之战

第一百五十三章烟雨迷雾,争锋之战

“在东江混了几十年。恕龙假孤陋寡闻,阁下的大名还是第一次听到,不知师承何处!”龙假那对藏在眼镜后面的眸子在夏夜之身上逡巡不定,从脸到肩膀再到手臂、腰胯、站姿,他一点都没有漏掉,这个年轻人充其量不超过二十五岁,中等身材,远非凌榛那种一眼望去就令人敬畏三分的模样,粗看之下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甚至还有点他最看起的那些文弱书生的架势。若说有什么特别,唯一可圈可点的倒是那双丹凤眼,细媚如丝,如狡狐如滑狸,眼中两颗瞳仁漆深瞳仁光华内蕴,常人看起来只会觉得这个孩子眼睛比较清亮,但是身为练家子,老师教的第一堂课非是扎马步,练内气,而是观人,只有观人长短,才能避其锋锐。攻其不备,而眼睛就是这样一个可以泄露蛛丝马迹的地方。

夏夜之心里清如明镜,今天知道了自己,龙假事后定然找人详细调查,而调查的力度恐怕不会比赵炫翼差,挖根直接能挖到夏夜之祖上五代,当然他们什么也不会找到,谁能想得到一个在场的人都知晓的阴影第二副本高手会重生在这副身体上,并且依靠百破径直将身体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状态?

他们调查完只会觉得这年轻人肯定是一个极善隐忍城府极深的小子,借着赵炫翼的财大气粗攀上枝头做凤凰,不过他也不在乎,道:“家师早有过诫命,让我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说出他的身份,况且离开那里的时候,他已经给我洗了脑,很多东西,零零散散,忘得差不多了!”

这么明显的敷衍让人哑然失笑,龙假淡淡一笑,也不再多做追究,事实上他很清楚就是再问也问不出多少有价值的东西,还不如自己找人调查。旁边的窦天斗负手站立,依旧是那副令布拉格屁声窃窃的样子。

然而,站在龙假身后那个脸色微黑,个头只有一米六五的精瘦男鼻子里却哼了声:“一个连老师都不敢提偷鸡摸狗的玩意居然打败了三个玩泰拳的,真是可笑,龙老大。不是我笑你,你就是一个花钱任人骗的冤大头,好吃好喝养了三个废物!那种档次的货色,在拳王舍蒲力手下就跟宰鸡一样,玩不出半分钟就得交待!”

龙假没有半丝忤怒,抱了抱拳,缅怀道:“贵师当年的比赛我是亲眼目睹的,无论拳速拳力都堪称超越了人体极限,若是说我能请动他老人家的话,哪怕将我烟雨红楼当了我也干,还好,还好,能请来宋蓬先生,我大概也不会被外人欺负吧!”

“欺负?”

宋蓬扬着下巴,两个向上翻的鼻孔格外显眼,仿佛是听到了最大的笑话,“用你们中国话说,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这等货色交给我好了,我要你们这些中国人好好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泰拳,什么叫真正的饭桶……”

宋蓬普通话非常不标准。说起来总是很费劲,这边凌榛脸色深沉,拳头捏得嘎巴嘎巴响,赵炫翼带来的三个保镖要不是因为主子没下令,早就上去拼命了。龙假那边一个个脸色也不好,焦雷理都懒得理他,带着一副耳麦找了把躺椅闭目养神,其他见过他徒手生切一块青砖的猛人们是敢怒不敢言,而真正在这里说话算分量的两人,一个老僧入定,翘着腿品着茶,另一个满脸“您说的对”的谄媚,龙假耐着性子又带着只有中国人才懂的倨傲听完宋蓬一通得瑟,道:“宋先生说的极是,可是中国人同样喜欢说一句话——以和为贵。今天请赵老板过来是将最近的一些矛盾化解的,不要动不动就用武力嘛,宋先生这样吓到客人,我这个主人脸上也扫面子,您说不是?”…,

龙假笑里藏刀,两句话就体现出此人阳奉阴违的性子,在明里他是劝和不劝打,说给宋蓬听,事实上一方面讽刺了赵炫翼那方胆小让宋蓬顺气,另一方言外之意就是想解决问题可以,能谈则先谈,谈不了动武就是。

赵炫翼听弦知雅意,也不用龙假邀请,自顾自地带着众人,在一排大椅中落座。然后道:“龙假前辈说的极是,若不是有事相求,我也不会跑来这里。先前在道上听了一些误解,以为龙老大是很难说话的人,谈了两句才晓得龙老大这么直爽,只能说那些人瞎了一双招子。既然这样,我就打开天光说亮话吧,这次我们来为的是萧山茶社……”

说到这里,赵炫翼从口袋里掏出一叠支票,写意地添了个数字,叫手下一个保镖递了过去,龙假和身旁几个人一看,好家伙,赵炫翼出手真够阔绰,一个亿!

这个世界能拥有一个亿的人都多少掌控着世间的不为人知的深幕,即便是某些睡一觉起来随便买个几十注上百注彩票中个头奖然后人间蒸发的那些人也不例外,所以身家与所知悉的秘密完全是成正比的。龙假那方面的人见英气逼人的赵炫翼出手就是一亿,都有些心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不动心那是假的,给龙假卖命效力有几个不是图个“钱”字?

然而,龙假只是微微扫了一眼,便又将支票退了回来。赵炫翼见怪不怪,又写了一张,依旧是一亿,“如何?”

“哎,”龙假叹了一声,有些无奈地咧嘴笑道:“赵老板真是折杀我了,区区一个萧山茶社充其量也就是一两百万个东西,两亿实在多!按理说,龙某人要是不收肯定是不识抬举,但是赵老板却不知,这萧山茶社是我第一个起家的地方。有着特别的意义,当年我被一帮追债的逼得都要抹脖子了,却也没想过卖,如今……呵呵,人都是不能忘本的!”

龙假抽着旱烟,语气慢条斯理,比放在茶几上的香炉飘出的青烟还慢,若是不知道这是商量大事的局外人早就没耐心拂袖而去。赵炫翼早料到是这个结果,故作不解道:“那龙兄有什么要求?”

龙假斜倚在椅中,那个叫浮萍的女人给他捏着肩膀,那手法柔和,布拉格看得艳羡不已,龙假吧嗒吧嗒嘴,吐了一连串的烟圈,不等他开口,浮萍插了一句:“赵老板有盛世年华那样捞钱的地方,不知要个茶社做什么?”

“啪!”

龙假的旱烟杆敲在桌子上,硬生生折成两截,扭头不悦道:“男人谈话,你一个妇道人家插什么嘴?”

浮萍吓了一跳,殷红的嘴唇动了动,没敢说什么,委屈地将断裂的烟杆捡起来,小心翼翼用手帕包好,赵炫翼一切都看在眼里,心下好笑,不过表面却露出赧然的情绪:“夫人也是好奇,龙兄不要愠怒,这没什么不可言说的,因为萧山附近那块地我想盘下来开发,已经和上面的人打好招呼,不过听闻龙兄的茶社正不巧在轴心上……”

赵炫翼的话刚说了一半,龙假一掌拍在茶几上,茶杯的盖子被震地跳了一跳,正在偷瞄美女的布拉格惊得打了个颤,再看龙假,适才满脸笑意已经风卷残云消失地无影无踪。翻脸比翻书还快。

“赵老板,我龙假虽然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人,但平生最恨的就是说谎的人,你可以不说,我没强迫你,不过你要说谎就是对我的最大侮辱,好了,既然没有诚意,今天到此为止,送客!”…,

赵炫翼毕竟还是年轻,被这样突然摆了一道有些措手不及,加之他本人又是心高气傲之辈,闻言一张俊俏白脸也阴沉下来,按着身旁的玻璃茶几的手倏地加了几分力,“嘎巴”一声,茶几裂了一条缝,气氛就这么不知不觉绷紧了。就在赵炫翼要起身之际,夏夜之一把按住了他,笑意盈盈地看着龙假:“龙老大所言差矣,既然您那么在乎真话,那么我问一句,龙老大在烟雨红楼里杀过几个人,玩死过几个女大学生?你能说说么?”

“大胆!”

嗖——嗖——嗖——

七八个保镖一下子从屏风那边冲了过来,眼见已经闯进夏夜之身前两米的距离,龙假忽然喊了声“放肆”,那七八个人像狗一样又遛了回去,龙假眼睛眯了眯,心叫了声厉害。

他这声厉害并非夸奖夏夜之伶牙俐齿,没错,刚才无论怎么回答,都难免逃出说谎的范畴,但是令他惊讶的却不是这个,而是面前这个走路还没自己过桥多的小鬼根本没有一丝丝防备的样子,连几个人闯入练家子最重视的“禁区”都无反应,实在不简单,他瞥了眼窦天斗,发现后者手里煽动茶碗的盖子也顿了顿,认识老师这二十多年,出现这样神态的时候没超过三次。

龙假在厅里踱了几十步,旋即笑道:“夏小弟还是第一个敢这么和我说话,却让龙某无言以对的人,好吧,就凭这点,我退一步,既然赵老板十分想要萧山茶社,而我也确实不想因为钱让自己愧疚,那这样,你我就打个赌如何?”

“什么赌?”

赵炫翼心中五味杂陈,暗责自己冲动,身为领头人还不如身旁说话最少的小青年,又不得不佩服这个始终摸不到深浅的夏夜之。

龙假拨了拨香炉,又瞄了眼出现裂纹的茶几,道:“我不信赵老板带着各位猛人来是听我废话的,既然都是练家子,也都别藏着掖着了,我们两方赌五局,赢三局者为胜,假如我输了,萧山茶社双手奉上……”

“假如我方输了呢?”

“呵呵,那就请赵老板将目的如实相告,有什么好事也分我一杯羹,同样作为入伙条件,我仍将萧山茶社奉上,这个要求应该不过分吧!”

龙假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凡事插一手的老刁民终于禁不住诱惑,赵炫翼心中冷笑不止,这块很甜很美的蛋糕帝王加纳想要一个,你龙假有几条狗命敢开这个口?

佯装思索了一下,赵炫翼击节道:“龙兄快人快语,成交!但是这个局要怎么打?”

“随便,哪怕你赵老板一人接下五局,只要有本事拿走三局,就行!”

偌大的大厅,立刻被收拾出一块空地,两方各做一边,龙假又抄起他那只二胡,拉拉扯扯,十面埋伏起来,其他众人正商量谁先动手的时候,凌榛张身而起,冷喝道:“焦雷,不要白来一趟,动手!”

“好!”焦雷扔下耳麦,闪去外套,露出一件紧身黑T恤,“凌大校千万不要客气,否则莫怪不能健健康康回去!”

“恁多废话,你们南京军区是玩嘴仗的?动手!”

凌榛喊了一声动手,如一头雄狮一般朝着焦雷奔去,攥起拳头直轰面门,那足有旁人大半个脸大小的拳头夹着风声眨眼既至,凌榛这一拳力道足以轰碎三十片瓦,何况人最脆弱的面部,若是结实的砸上,焦雷的脸绝对变成“凹”型,而且百分之八十瞬间脑死,若是换作旁人一定会避其锋锐,等到凌榛这拳出老打实后,趁机偷袭。…,

可龙假那边诸人见焦雷根本没有闪避之意,而是探出宽厚的手掌直接去接那拳时暗喊了声愚蠢,唯有有限几人露出赞许的表情。

焦雷既然能被称为南京军区曾经的头号猛人,岂会愚蠢?他难道不知道这样硬碰硬的结果?关键在于凌榛一身功夫七成在腿上,而他在手上,只有近身才有优势,再者,如果开始就退缩,是极其损耗士气的,所以咬着牙他也要接下这拳。

蓬!

拳掌相击的瞬间,发出一声巨大的敲击声,比起夏夜之在盛世年华接下孙枭那拳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焦雷左肩一撑,左肘外扬,骨骼顿时发出两声类似与碎裂的连续响动,蹭蹭蹭,向后退了三步,喉头一咸,因为动气涌上了一小口鲜血。

焦雷抿了抿嘴,借着笑容将那口血咽下,心叫好险,要不是最近半年一直再做高负荷训练,这一下绝对会脱力,手肘肩胛都要骨折,好在总算撑过去了。

局面登时一转,龙假那边被压抑情绪点燃了起来。

谁都知道攻比守容易,能守下来,太不简单了!

听到喧哗的焦雷抖擞精神,再次扬了扬嘴角,轻轻张嘴道:“凌大校,小心了!”

随即一记下勾拳朝着凌榛胃部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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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绚斗

第一百五十四章绚斗

身高自然有身高的优势。同样略微低矮也同样有优势,凌榛要比焦雷高五公分左右,就是这五公分让他出拳的力量遵循由上至下的挥拳弧线,将击打向焦雷的拳力发挥到了极致,所以焦雷接这一拳颇为吃力。

而焦雷击向凌榛的一拳是从下往上勾,击打胃部,凌榛必须弯曲手腕,将掌心竖起,就算平常人稍微用力向上翘起手掌,腕骨都会感觉到微微疼痛,何况加了一记力量非常古怪的猛拳?

凌榛的拳以力为主,接触时的第一股力超强,只要能承受住瞬间的冲击,便能接下来,焦雷的拳法比较特别,分为两重劲,初始接触时感觉只是猛力撞击,这样便会令人松懈下来,岂知第二股手肘加扭的二重力才是正戏,很多人往往接住焦雷的第一拳,觉得力道只是大并非恐怖级别。适应了这样的力道后手腕关节会自然松弛,改为抓捏,他就是趁着这个间隙将真正隐藏的那股力道全部释放,击折腕骨、肘骨、肩软骨。

这样刁钻的拳术并非苦练就能获得的,而是一种天赋,和将天赋转变为实际能力的悟性,这些都是在上帝创造每个人时就注定了的。

就在凌榛的手掌攥住焦雷的拳头的时候,凌榛心叫了声糟糕,当时感觉腕骨一阵疼,然而这种感觉尚未消除,另一股绝强之力狂飙涌至,仿佛要将手腕生生掰折一般,他脑中神光电闪,刹那扭腰,左脚向后踏了一大步,将大部分力量都集中在右腿至腰胯之间。

众人只听见凌榛肩膀嘎巴一声,险些脱臼,而前阵子刚刚养的差不多的伤口再次崩裂,鲜血顿时就沁透了后腰处的一大片,滴滴答答落在地上,溅出了点点星斑。

焦雷阴冷地笑道:“凌大校有伤在身啊,看来今天我捡了便宜!”

凌榛忍耐力甚是惊人,这种平常人即便不放声哀叫也要呲牙咧嘴的痛楚在他脸上一点也看不出,他依旧平静如水道:“焦兄不必介意,你压着一口血不吐出来,更是伤上加伤!”

焦雷眼中利芒连闪,喊了声好。抽出右拳朝凌榛右脸颊再次击去,眼看拳头要砸到脸上,倏然之间,一条黑影自下而上撩来,速度惊人,径直压向焦雷的手臂,正是凌榛那条粗壮却极为柔软的左腿。

“好!”

龙假毫不吝惜地鼓起了掌,“好一记弹腿!”

话音未落,弹开焦雷手臂的那条腿横向扫动,如一根木桩似的朝着焦雷腰腹抽来,后者右臂弯曲,做了一个绑护的姿势守住肋骨肾部,蓬!

又是一声沉闷响声,两道身影由一米内的近战迅速向两边退开五米,焦雷右臂低垂,悬在那里,坐在那边的嗑瓜子的布拉格嘿嘿坏笑道:“焦雷,手麻了吧?不少字这感觉爽不爽?”

换作布拉格这种小名叫无赖的家伙也许还会舔着脸死皮不承认,到了焦雷这个层次,心胸已经旷达到不为这点失面子的小事挂怀,所以他朗笑一声道:“没错。没个十几分钟恐怕是缓不过来!”

布拉格趁机嘲讽道:“你这点火候还差老大一些,回去你老家再练几年吧!”

这番话让对面相当不爽,一个个像被杀了全家一样仇恨地瞪着这个很无耻的光头,焦雷不置可否地笑笑,眼睛一眨不眨望着凌榛道:“凌大校的膝盖最好还是缚缚冰,否则积了淤血可不好!”…,

布拉格一颗插在口中的瓜子不小心划破了舌头,正想奚落焦雷几句的时候,支着下巴的赵炫翼露出一嘴细碎的银牙道:“焦雷少校果然真才实学,那种情况下,还能在自保前提下反戈一击,佩服,佩服!”

焦雷左手捏着右臂,额头上有些汗,没有接赵炫翼的话,而是问凌榛道:“凌大校,你我都有伤在身,恐怕拼下去个把小时分不出胜负不说,还累得伤上加伤,这局算作合怎么样?”

如果一般人说出这话,只会让人觉得贪生怕死,可从焦雷嘴里吐出来,却让人心悦诚服,凌榛心里清如明镜,假如硬拼下去,腿上的伤还好说,但不只要留多少血,今天的鸿门宴不一定如表面看来这么风平浪静,谁能担保龙假不会使点手段,况且龙假那边有窦天斗坐镇。他必须保存实力,万一夏夜之顶不住,他必须再上。

想到这里,凌榛扭脸对赵炫翼说了句:“小翼看如何?”

“凌叔只管下来好好休息,我们这边又不是没人!”

“赵老板,好凌厉的口气,好!”压着赵炫翼最后一个字,老头子窦天斗将茶碗轻轻放在桌子上,发出一个音阶,有点鸣金收兵的味道,但突然落在众人耳朵里都十分不舒服,窦天斗一撩长衫,掖在腰间系着的布带间,迈着方步走到场中,抱了抱拳,“这局我来献丑,不知哪位贵客赏脸赐教一二?”

布拉格心叫了声老乌龟,急忙眼观鼻,鼻观心,一心一意磕起了瓜子,不过也用不着他操心,赵炫翼解下手表,将西装扔在一旁。回应道:“久闻老先生大名,至今未能领教,实在遗憾,晚辈赵炫翼跟老先生切磋切磋!”

身为众人之首,赵炫翼比谁都想赢下赌局,第一局平了有些遗憾,所以第二局很关键,谁能拿下来就占据主动优势,假设他赢了,后面一路或许能高歌坦途;假如他输了,一来能摸到窦天斗的底。二来消耗他的体力,夏夜之再战的话,能轻松许多。

这就是田忌赛马的道理,赵炫翼心中早有定计,不过看着他从小长大的荣老头心中也有自己的一套田忌赛马的想法,以他对赵炫翼的了解,即便上也不一定能讨到好果子吃,那还不如自己上去拼一把,毕竟真正见过窦天斗身手的只有他。

“翼爷把这个机会让给我吧,老头子半截身子都进土了,就剩个糊里糊涂的脑袋了,这次若没有机会跟窦大哥讨教几招,死了也是个遗憾,人们都说到了地府阎王会问你到尘世走一圈有什么收获,我好歹也得有点谈资吧……”荣伯见赵炫翼和那三个保镖都有异议,摆了摆手,“都别跟我争,否则下辈子我做你们媳妇!”

一个老头开起来玩笑绝对非是年轻人能达到的风趣,屏风那边沏茶端水的几个十八九岁的侍女闻言不禁相视地笑了,浮萍打量了荣伯一下,道:“老先生说话中气十足,再活个四五十年不成问题的!”

“借你吉言,呵呵……”荣伯又开始呵呵个不停,“到时候龙老弟假如驾鹤西游了,你要不嫌弃,就过来和我搭个伴,如何?”

浮萍烟视媚行,端着一壶茶给龙假满上,道:“一言为定!”

窦天斗没有那么多话,只是做了个邀请的手势,整个大厅里,就数他两个最老,他还要更老一些,不过他发现荣姓老者看自己的眼神却格外柔和,活到这个年纪,眼扎毛都是空的,什么看不透。所以当发现荣伯是真心讨教的样子,他心中杀意敛去七分,真正地以切磋而不是伤人入手,接了荣伯递上的第一拳。…,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荣伯一身八极拳也算小有所成,等闲七八个年轻人根本近不了身,但是当一记推山手送出去的时候,窦天斗手臂横摆,缠住他的手臂,一拉一甩,荣伯便失了重心,嗒嗒嗒嗒奔出去四小步,“太极?”

“不是也是,形如太极,力如八极,只是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一招摸索出的一招缠劲而已!”

浮萍看着场中半分钟解决的战斗,对窦天斗有点不满,刚才他用的缠劲按理说应该将荣伯缠到身前,加以肩部贴山靠,不死也是重伤,但是她深知窦天斗是自己这个男人的老师,所以也不好说什么,只是道了声:“老先生,你输了!”

“我还没摔倒!”

荣伯老脸微红,回应道,他岂是那种不知深浅的人,只是为了赵炫翼而已。

窦天斗无所谓地摆摆手,一点也不在乎明显的套招,“老伙计,小心脚下了!”

荣伯已经提了十二分小心,但是窦天斗动作一加快,探出的脚步就不是他眼神和脑子能跟得上的了,才转了四圈,一记勾腿荣伯扑腾仰面栽倒,不禁讶然道:“窦兄的脚怎么抬得这么,这么高……”

也难怪荣伯奇怪,谚语说,八极八极脚不离地,为了下盘势稳,从练八极第一天起老师就说过腿不能高过膝,适才窦天斗脚离了地不说,膝盖还超过了大腿根,他实在不解,窦天斗负手立在他面前,失笑道:“哪有那么多规矩,分明能勾倒你,难道我吃多了有脚不用?”

“可是……”

“老伙计,招数是死的,人是活的。八极拳有点像坦克,威势虽猛却少了一分敏捷轻盈,假如遇上的对手像战斗机一样,善于攻上三路,难不成我们就蹲着,弯着腿挨打?你要是连这点都想不通,此生恐怕再无所获喽!”

荣伯坐在地上,沉默了几秒钟,忽然撑着身子站起,对窦天斗深深鞠了一躬,道:“小弟输的是心服口服,窦兄随意一句话便让我茅塞顿开,多谢!”

荣伯走回到己方,对着赵炫翼和众人尴尬一笑:“令诸位失望了,没有得到多少有价值的信息!”

“谁说的?”布拉格摇着光头,竖起大指道:“老头子不要谦虚,至少你让我知道以后遇上这老东西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实在不行还可以求饶谈条件,老匹夫脾气貌似很好嘛!”

赵炫翼那几个保镖皆是一脸不屑,懒得再看这个满嘴喷粪的废物。

第二局就这么败了,败得没有一点悬念。

赵炫翼心中仅有的一点侥幸也散却,如果说刚才上去还抱着一拼的想法,那么见到荣伯败得这么彻底后,他明白自己上去也撑不了多久,就算是凌榛没有受伤,能不能顶住一百息也是未知之数,布拉格和其他三个保镖有多少斤两他很清楚,所以心中忐忑之下,不自觉将目光落在夏夜之。

“小夏,你怎么说?”

赵炫翼背着身子,压低声音问了一句,或者说试探了一句,只凭在盛世年华收拾孙枭露的那一手只能判定他所在的段位,若说真正能定位实力,未免有失偏颇,夏夜之依旧穿着一件休闲短袖衬衫,一条休闲裤运动鞋,怎么看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抑或刚步入社会不久没什么城府的随和青年,他站起来,不威猛,不刁钻,套用布拉格的话直白点说就是人畜无害。…,

可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拍了拍赵炫翼的肩膀,既没有刻意张扬,也没有蓄意收敛,平和道“五五开……”

还没等赵炫翼从惊喜怀疑交织的神情中清醒过来,又听夏夜之补充了一句:“反正他赢不了!”

赵炫翼恨不得能将他当财神供起来,闻言立即道:“小夏,只要你能拿下窦天斗,那省下的两张支票上的钱明天就可以转给你!”

夏夜之对于名利和钱财永远都是一个表情,所以无论在泰安的那个蓄着胡须的富家子弟还是语雪小妞劝他加入职业斯诺克选手赚钱,他都没有兴趣,因为只要他需要钱,可以通过无数种方式获得。

窦天斗做了个邀请的手势,依旧不废话,但是谁也看得出来他有多认真,因为那对微微下垂的眼皮此时全部张开,盯着夏夜之一举一动,就在夏夜之竖起脚尖磕了磕地板将状态调整到最佳的时候,那边宋蓬腾地站起身,操着那口怎么听都难受的中文道:“窦老师,你先给我退下!”

“何故?”窦天斗沉声问了句。

“叫你退下就退下,我怕你心慈手软放了支那猪……”宋蓬在日本呆了几年,而他最好的朋友一家都具有良好的侵华屠杀光荣史,每每讲起叔父当年杀人比赛的事都是津津乐道,潜移默化下,他也带着主观鄙视。窦天斗皮笑肉不笑的冷哼了一声,将衣衫解下,重新坐回椅内,当着所有人的面低喃了句:“死催的!”

“支那猪,我问你,我们那三个废物是你打伤的吗?”。

夏夜之垂着目光,俯视着这个一米六五黑脸男,笑得惊心动魄:“是的!”

“那就好,我也不多要你什么,一条腿,两条胳膊,外加……一颗眼球!”

夏夜之仍旧笑:“好,不过分!”

当他说出这话的时候,龙假那方猛人们都觉得这小子不是呆子就是傻子,可见过他出手狠辣的布拉格不禁打了个寒战,心中一凉,有些同情地望着这个小矮子。

“你问了我那么多问题,我就问一个!”夏夜之道。

宋蓬倨傲地摆摆手:“如果是求饶就免了,你的半条命今天我收了!”

“不是!”

夏夜之眯了眯眼睛:“我只是问你,龙假给你卖保险没?”

“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

说话间,夏夜之两只眼睛蓦然睁开,坐在椅子上刚端起茶盏的窦天斗手一紧,喝了声:“不好!”

青瓷茶盏登时碎裂。

宋蓬也看到了那对只能算是明亮眼睛里忽然爆发出肉眼可见的细碎精芒,便看到对方如猎豹一样出现在两米之内,他反应也是一等一的快,左脚上步如八极拳一般猛力踏足地面,接着右脚骤然抬起踹向夏夜之面门。

原本想着他只能选择退后,抑或左右避开,这样泰拳下一步膝撞就可以顺利施展,然而眼见要踹到他的面门,忽然面前青年的身体前倾向下倒去,在身体快要直挺挺落地前,他右手单手撑地做了一个类似托马斯全旋的动作,整个身体如勺状指南针受到强力磁极吸引那样,以右手臂为轴急速转了一百八十度,两条腿同时抽到了宋蓬的支撑脚上,宋蓬整个人就被撩到了空中。

夏夜之一个凌空鲤鱼打挺,依靠极强的腰腹力量再次站立起来,竟是刚才最后一脚落下的位置,分毫不差。…,

在空中的宋蓬一阵咿咿呀呀乱叫,还没等搞明白怎么回事,夏夜之一把擒住了宋蓬的衣领,叫了口内气,往日平坦而不显肌肉的手臂顿时呈现出蛛丝一样淡淡红纹,宋蓬个子虽小,但是肌肉结实,至少也有一百二十斤,但是夏夜之揪着他的衣领也不知使出了多大劲,整个衣襟从袖子处被扯裂,而宋蓬被甩出去三米远,幸好衣服撕裂,否则这一下子不知道会被抛出去多远。

赵炫翼一拳砸在茶几上,暗叫了声可惜。

宋蓬也因为这一下被激出了野性,一个助跑凌空跃起,夹着风声的膝撞从三米开外奔来,夏夜之放声大笑:“先收你一条腿!”

他躬身出拳,迎着泰拳拳术家们最自豪的膝盖击去!

崩!

一声算不上沉闷,但绝对不是清脆的声音响起,眼见的人立刻就看到本来是凸起的膝盖蓦然间陷下去一块,从后面凸出。

凌榛惊了,想起那日在郊外仓库用腿横扫夏夜之,假如他当时这样的话……

焦雷更惊,刚刚恢复点知觉的右臂神经质地颤抖起来……

龙假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一壶茶翻到在茶几上,咕嘟咕嘟流个不停!

然而让他们更吃惊的还在后面,夏夜之闪电出手,这次抓到的是宋蓬的脚腕,这一下他几乎是转了大半圈,将宋蓬整个人向铁饼一样朝着厅门扔去。

轰!

两扇那么厚重门,砰地反震,将门锁阵开,门口两个盈盈俏丽的女孩刚反应过来,脚下已经一大滩的鲜血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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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传奇

第一百五十五章传奇

宋蓬一生伤人无数。死在他手下的也有好几十号,一贯横行的他做梦也料不到今天就栽在一个毛头小子的手上,看着下半身如面条一样整个瘫软不听大脑支配,而身下不住有血从找不到的地方涌出,宋蓬哽咽了两声,昏了过去。

龙假脸上蜡黄蜡黄,攥着旱烟的手一用力,啪地又折了一根几十万的蓝田玉旱烟杆。虽然对宋蓬极为厌恶,但是能站在自己这个阵营的终究是朋友,眼见宋蓬不死也废了,他怎么能不动容?

手下医生立刻抬担架将他拖出去,门外的漂亮美眉吓得花容失色,却不得不拿着拖把将殷红地刺目的鲜血一点点擦净。

宋蓬败了,除了有限几人外,没有人相信这位膝撞能将一头牛震死的狠角色会败,而没有一个人相信,会败得这么惨,时间这么短,从开始说话到被抬出去仅仅三分钟。

窦天斗深吸进肺部的那口气直到大门重新合上才又重新吐出来,心中权衡着什么不是旁人所知道的,而赵炫翼这一边坚信夏夜之能顺利拿下这局的人此刻心中想的是。如果对手是帝王加纳,刚才那一战会是怎样的惊心动魄。

“奶奶个熊!夏小子真,真,真他的变态,刚才那一下就跟扔鸡一样把那狗日的甩出去十来米,到了尽头还有那么大的力道,赶得上一辆汽车的冲力了,老大,这力量和你差不多!”

布拉格一只脚踩在沙发上,四仰八叉地对凌榛道,凌榛拿纱布止住了血,又用钩针将伤口缝上,听到布拉格的话,摇摇头:“人与人不同,我体格本身占了很大优势,而夏夜之他以普通身材能做到这样,实在是不可思议,你可以想像一下,假如他拥有我这样的体格,刚才最后那一击该是什么样的场景……”

布拉格桃花眼瞬间瞪圆,将声音压得最低,说出了一个名字——

帝王加纳!

凌榛嘴角有一丝苦笑,仿佛不愿回忆过去的事情,将视线投在场中,望着凝立了两分钟之久的夏夜之。

“凌叔,小夏不会出什么事吧?不少字”

赵炫翼也发现夏夜之有点异常,毕竟夏夜之是凌榛介绍过来的。城府极深的赵炫翼不难猜想到凌榛可能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关于这个年轻人的事情,但是凌榛坦荡而费解的表情说明了一切。

他也是云山雾罩!

龙假好半天才从惊愕中收回思绪,宣布第三局是赵炫翼那边赢下,看到夏夜之仍旧站在场中,他有点不知所措,若是此刻有人拿着枪管顶着他的脑袋让他上去,他宁愿挨颗枪子,至少那样比较快,往后看了看,那些人统统避开了眼神,仿佛别的地方有什么东西更有吸引力一样,龙假心中暗骂了声饭桶,平日花那么多钱好吃好喝,原来养的是一群废物。当视线划过焦雷的时候,焦雷惨笑着摇摇头,他俩比朋友的关系更近了一步,自然有什么说什么,看到焦雷含蓄的意思,龙假心凉了半截,最后只能求助窦天斗。

“老师。你看这小子站着示威……”

“哎,非也非也!”

窦天斗压了压手,示意他坐下,然后小声道:“这是脱力了,他不是不想动,是不敢动!”

“哦?”

龙假抖开折扇,借着扇风遮着嘴道:“何为脱力?”

“你想想将一个一百二十斤的人扔出去那么远,还用手将那么坚硬的膝盖骨打到塌陷,这是常人常理能解释通的么?你不要跟我提什么帝王加纳,那个只是传说,你我见也未见过,就不要人云亦云了。我只是说这个年轻人,他靠得非是蛮力……龙假,你可以从他身体看出来,他不是李元霸那种天生神力的人,他的力是因气而生,或者说是以气引力,但是那种气又与我们的气功不同,而且澎湃太多。但是凡事都有个尽头,刚才那个就是他的极限!”…,

龙假听得一头雾水,不解道:“极限的意思是他只有那么强,最厉害的程度就是如此了?”

“看来你还没懂!”

窦天斗叹了声,“人的潜力是无穷的,但是老天爷恩赐给我们的这具躯壳却终是有它的极限,打个比方,你将阿斯顿马丁的十六缸发动机装到三十年代老福特车上,跑跑试试,如果开到五百迈车还没有散架你可以做一做皇帝的梦了!同样,一个受限制的身体要使出那么超凡入圣的力量。身体机能定然无法承受,所以他没有暴毙已经是奇迹,他应该也清楚此刻一动的话,血管会崩裂……”

窦天斗说的一点都没错,夏夜之站在原地,连半根手指也不敢动,刚才两招就将宋蓬收拾掉在外人看来或许很光鲜,但是身在局中的他却有难言之隐。泰拳将就杀伤力和灵活性兼顾,而且凡是连泰拳的人持久性和忍耐力都是极强的,在这种场合,两边都不是市井小民,井底之蛙,他不敢将基纽学堂那一套使出来,这样必然会降低灵活性,假如被宋蓬缠上,没有一时三刻,在不露底子的情况下废掉他还是有些困难。

烟雨红楼非是盛世年华,酒无好酒,宴无好宴,拖得越久,越消耗体力,对他们越是不力,打定主意后。他将那日冲破“百破”境界领悟而来透支身体潜能方式施展出来,即便强如宋蓬也顶不住,而且,他对泰拳知之甚深,宋蓬又能知道他多少知道基纽多少?

“老师,你刚才有没有看出那小子身手出自哪里?”

龙假是铁了心要挖出他的身世,但是窦天斗却没能给出一个答案。

“他刚才那种灵活性有点像一种很久远之前就失传的身体术,要是他第一招倾倒那刻不是用手支地的话,就更像了,不过那种秘术只有一部分身份神秘的人才知晓,很难修习。”

龙假不甘地追问道:“那招式呢。老师可曾眼熟?”

“没有任何招式,他若有心要隐藏,就算打出一百招也未必能看出什么端倪,除非……”说到这里窦天斗顿了顿,抚了抚下颌短须,“除非逼他迫不得已使出谙熟的招数……哎,这个年轻人简直是腿功的噩梦,幸好,我不靠腿功,就算那些年我走南闯北见过的腿功宗师站在这里,恐怕也是被甩出去的命!”

约摸又过了两分钟,夏夜之额上的汗珠才渗出来,吸了口气,这才回到椅子上,赵炫翼嘘寒问暖了两句,再次起身走到场中,在那边有人准备起身之时,直接点名道:“早闻龙老大练得一手好南拳,既然小弟到此,怎好不讨教一下,请赐教!”

“我也是这个意思……”

龙假在担心的情妇手背上拍了拍,走到赵炫翼面前,“这个就算做第四局吧!”

龙假最初是跟窦天斗学八极拳,不过几个月后窦天斗觉得他擅长闪转腾挪,而且桩功不错,最后请另一个朋友教了他几年,龙假的南拳没有细化到具体派系,许多拳路他都接触一些,比如广东的咏春拳、洪拳等四五种拳法他多少都知道一些,在窦天斗这种行事出奇的怪才手下也摸索个八八九九,这一出手,啪啪啪啪,一连串凌厉的攻势从掌下溢出,荣伯看得一阵心惊,生怕赵炫翼出事,嘴里一个劲的“哎呀,哎呀”。那边龙假的情妇捏着座椅把手,也是一个劲地“嘶,嘶”,龙假拼得很厉害,可是上了点年纪,终日养尊处优,手上的功夫比起前些年退化了好多,反而是没有固定招式,却招招实用的赵炫翼游刃有余,半晌,浮萍按捺不住,厚着脸皮喊道:“这局算和怎么样?”…,

龙假鼻凹鬓角热汗直淌,神情复杂地望着眼赵炫翼,赵炫翼摊着手,道:“龙兄到了天命年纪依然康健,又有如此红颜,小弟很是羡慕,这局算和,你不会有意见吧?不少字”

“赵老板客气了,好吧,把最后一局交给他人吧!”

龙假拱了拱手,一脸扫兴地坐回椅中,浮萍将一碗茶端给窦天斗,“老师,一切就仰仗你了!”

窦天斗是百感交集,女人就像是泼出去的水,要知道浮萍是他老朋友的小女儿,虽然不熟也算不上陌生,龙假还是通过他才认识的浮萍,如今这小妮子不承老头子牵线搭桥的情面也就算了,居然还鼓动老头子去冒险,窦天斗一阵唏嘘。

“好吧,”窦天斗再次将长衫掖好,信步走到场中,道:“最后一局,谁跟老头子走几遭?”

话虽这么说,但眼光自然落在夏夜之的身上,夏夜之长身而起,脸色平静地走到窦天斗面前,没有对宋蓬不屑的态度,为何?

只为荣伯给他们讲起的那件往事,一个侠肝义胆的人兴许会走错,兴许改变心性,但曾经过往那些功绩善业是不可抹去的,而且窦天斗为人谦和,如果不是身处在对立的位置,实在提不起半点伤害他的欲望。

“既然是最后一局,老先生进招吧!”

窦天斗以为夏夜之是想后发制人,先套招,吃盐比年轻人走路还多的老狐狸岂会上当,挤了挤眼角鱼尾纹,道:“客人先来,客人先来!”

到了窦天斗这个层次的高手,非是街头流氓打架斗殴那两下子,谁先拎个酒瓶砸到谁脑壳就占据主动,或者按照布拉格的计划,行拿辣椒粉胡椒面之类的打架瑰宝招呼老不死的一顿,然后趁着对方捂眼,在老2上先猛踢一脚,然后绕到背后,该怎么着这么着。这一手下三滥真要使出来,不用问,屁用不顶。

东方高手讲究是后发制人,观对手出招捡漏行事,窦天斗如此,但夏夜之却不是,如果站在面前的是那个人,拖一秒就早死一秒。

夏夜之听到窦天斗让招,没有半分犹豫,上去照着老头子窦天斗面门就是一拳,窦天斗闪身,上步,貌似拖泥带水病入膏肓一样,看得浮萍心头一急,差点喊出来。

外行只是看个热闹,内行才能看出门道。缝合好伤口的凌榛随意抹了把脸上的汗,喝止住喋喋不休的布拉格,叹道:“窦老年纪虽长,但论起下盘稳固,凌某自愧不如,你看他脚步行走间,就像拴着一根皮筋,充满了弹力,夏夜之要留心了……”

窦天斗一记勾腿试探,夏夜之后撤一步,如果这时他用基纽身体术的话,这一步是双脚后撤的滑步,但是此刻抽回来的只有重心脚,左边的身子还卖在窦天斗攻击范围内,适才还慢的老头嗷了一声,借着呼喝之声引气,一个前后马步扎在原地,猛然冲拳,速度不知快了多少倍,眨眼即到。

夏夜之估摸着这才应该是窦天斗真正的实力,他依旧照葫芦画瓢,施出刚才的一手,整个身子向下加速跌去,窦天斗那拳擦着他后脑过去,带的他头皮生凉,夏夜之收起大意之心,单手撑地,一个托马斯全旋,由俯身变为背身,两腿一先一后朝窦天斗膝关节勾去,宋蓬刚才吃亏就吃在这里,不同之处在于宋蓬抬得是腿,而窦天斗出的是拳,夏夜之右腿先踢到了窦天斗的膝弯,忽然间将窦老头踢得一趔趄,布拉格啪地一拍桌子,叫了声好。…,

然而,当事者夏夜之却心道不好,这老头子会卸力,要知道他这种姿势出脚算不上刚猛,但力度绝对够,不过就在挨上窦天斗膝弯的一刻,窦天斗向前带了一小下,就是这一小下如泥鳅滚刀一样,将大部分力都卸到小腿肚子、脚踝、脚板,最后传入地下,所以接近着的第二腿,夏夜之根本没踢。

纵使这样,先出的那只脚还是被窦天斗干瘦却如钳子一样牢固的手掌捉住,“小朋友,尽拿别人当铁饼子使了,你也尝尝这个味道如何吧?不少字”

窦天斗话音一落,叫了口练了六十年的精纯的内气,一把叼住夏夜之脚腕,朝着四米外大厅那根柱子猛力抛去,“嘿!”

“完了!”

赵炫翼一闭眼,那日他亲眼见到夏夜之将孙枭扔在盛世年华的柱子上,摔得骨断筋折,混凝土的柱子子弹扫都扫不烂,何况人那脆弱的身体。

布拉格紧紧抓着凌榛的手臂,如女人细长的指甲都嵌到了凌榛的皮肤里,而凌榛手里那个茶杯“啪”地应声碎裂。

看着这一切的浮萍,嘴角的那颗美人黑痣随着笑靥欢欣地跳跃着,她在龙假嘴唇上蜻蜓点水吻了下,咯咯笑得花枝乱颤,“窦老师太厉害了!”

“是啊!”

“没错!”

龙假那边二十多个人齐声附和,眼见着夏夜之向断线风筝一样朝着柱子射去,要是头撞上去最好,脑浆崩裂那一幕最爽,纵使胸背撞上去,估计八成也瘫了,龙假手从浮萍灯笼小纽扣的旗袍里伸进手去,比以往这妮子给他还爽地“嘶呀”吸了口气,然而那口气只是吸到一半,就见风中孤草乱摇的夏夜之在空中那么短的距离倒翻了一个跟头,间不容发之际,双脚点在柱子上,离着最近的窦天斗看得真真切切——

那小鬼落在柱子上的时候,仿佛粘住了似的,让人觉得如果时间再久些,他可能就那么摆脱了地球引力如舒展的红旗一样牢牢吸在上面。

啪!

借着屈腿一蹬之力,夏夜之离弦之箭又射向窦天斗,“老爷子,当心了!”

一切似同轮回。

适才的宋蓬那记膝撞此刻被夏夜之用出来,但窦天斗却不敢以拳硬碰,因为那种称得上变态的集中爆发力不是他所拥有的,窦天斗双拳击出探夏夜之两个肩头。

众人只听到一声沉闷响声。

两人乍合倏分。

窦天斗捂着胸口,一阵剧烈咳嗽,再抬起脸,酡红地要渗出血一样。

夏夜之嚓嚓嚓,连退三步,双臂做了个回环,嘎巴一声,别住的软骨,重新归位。

“老先生,还来吗?”。

“来,老头子跟你拼了!”

窦天斗笑着再次冲上来,完全是一副讨教的架子,荣伯在后面小声道:“夏小兄,请给老哥哥手下留情!”

一句话,那边所有人噎的说不出话。

窦天斗却满不在乎,激将道:“敢不敢让老头子贴身近战?”

“小夏……”

赵炫翼不放心地喊了一句。

夏夜之完全沉浸在技艺的切磋中,一如当年在基纽学堂没有血腥的学习日子,乐呵呵道:“有何不可,干脆点老爷子,让我看看你的贴山靠有多少火候!”

夏夜之迎上窦天斗的手没有躲,如他所料窦天斗的缠劲紧紧吸住了双臂,猛力地一记跺脚,窦天斗将一身功力全部借着扭胯发了出来,朝夏夜之这颗此生中最高最大的参天巨树靠去。

没有焦雷和凌榛拳掌相击那样惊心动魄的声音,只有咔嚓一声轻响。

窦天斗一只脚插在夏夜之两腿间,那身只需要一个月便可将双臂才能抱住的杨树活活靠死的功力全部发在夏夜之身上,然而夏夜之只是滑出去一尺的距离,他吹了吹微微发肿的手掌,抱拳:“领教了!”

“呵呵,受教了!”

窦天斗毫无征兆地一撩衣襟,在夏夜之面前单膝跪地,又在夏夜之搀扶前起身,扫了眼地下皲裂的那块方砖,用前所未有的语气叹道:“照这个程度发展下去,夏小兄或可在十年之内赶上那个人,成为新一代的传奇!”

夏夜之眨了眨眼睛,怪道:“谁?”

窦天斗红着脸咳嗽了一声:“不敢说,我还想再活两年呢,你心里清楚就好!”

感谢书友羊呗,夕阳深处,恋妤,读书公用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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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缘由

第一百五十六章缘由

(烟雨红楼这场戏本来还有一个高潮。大概意思是龙假表面妥协,答应将萧山茶社的地契交给赵炫翼,于是将几人带进一个房间,众人中了招。原来龙假在大厅里点着那个香炉里做了手脚。他的计划窦天斗应该能掌控全局,那么赵炫翼说出秘密,就放他们离开,或者合作,假如输了便以地契为由将众人引到房间,房间里同样有一个香炉。如果只闻到大厅里的烟是不会中招的,但是当两种烟合起来,全身就会酥麻无力,跟十香筋散的功用相同。几人被龙假摆了一道,龙假轮流威逼诸人说出秘密,砍掉了赵炫翼一名保镖的手,关键时刻,夏夜之再次冲到了百破境界,在一瞬间废掉了龙假三个拿枪的手下,就在龙假以为自己要没命的时候,夏夜之却放了他,理由是——我要你像丧家之犬一样四处躲藏,夜夜不能安眠。并且直言不讳将秘密告诉他——我们要分的是帝王加纳的蛋糕。龙假为了活命。也为了野心,负荆请罪,将自己所有的势力网络任夏夜之差使。

本来是准备再写一章,可是看到订阅从好不容易达到一百又跌到了八十,并且以肉眼可以看得到的速度在减少,估摸着可能因为很多人不喜欢战斗,或者说不喜欢我写的战斗,所以挺费劲写的一章轻松作罢!

本书成绩有目共睹,谦虚的话我也不说了,看到收藏和订阅比达到了惊人的五十多比一,我想十个有九个半的人会选择去练葵花宝典,我没有练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个故事自个觉得还是不错,特别最出彩的一段还没到来,不写到那心里觉得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那些能静下心来听我讲一段清淡没有什么疯狂的感情故事。

对于那些在订阅之后还能打赏的朋友,我十分感谢,尽管相对于其他可能花我五分之一时间就能写成的书是杯水车薪,但仍旧让我感觉到有人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对于那些手头不宽松的书友,我非常理解,默默用精神波支持也好,哪怕善意地批评两句完全能接受。我从没要求过什么,翻翻全文,我有要过一次订阅?哪怕是廉价的推荐票我也没有正经求过一次。对于那些天生就爱看盗的,我只说句不要来让我心里添堵就行,你想侮辱我侮辱这书在别的网站完全可以嘛。

这里发这点牢骚依旧不是为了求订阅,说实话,多一二十个订阅有用吗?假如我这个月写一百万字。多出来的这一二十个订阅才多钱,千字一分,大家算算,我和同样拮据的秦娆美眉好好吃顿烧烤都不可能哦!

所以求不求这点订阅没有多大意义,我只是很不爽,不爽那些盗贴者的厚颜无耻,你或许要说,我盗你那烂书是给你面子,你小妞不要太小气,太过分哦!

OK,妞服,妞管不住你那五姑娘的手,但是你特么盗得能不能给我留点时间,隔半天再盗,妞以时速八百写出来五千字要五个多小时,你倒好,一个多小时就出来了,特么的是不是这辈子没转好赶着投胎呀?

适才须臾片刻刹那间,吃了个饭,玩个小小游戏,搜书时愕然发现那个脑残君子堂已经在某猛男一炮的时间给盗过去了。于是我了割草的心里窝火啊,妞管不了你,你盗吧,妞就对奋斗在一线孜孜不倦做着盗贴工作的瓜皮送上最最诚挚的祝福,祝福你们出门遇到那种拉土的走位极其风骚的作风极其彪悍的大卡车,并用你那张万古不催的脸皮和它庞大的身躯以及矫健轮子亲密接触。…,

此致敬礼!

万恶的小气鬼寒羽乘留!)

不要担心,字数会补回来,下转正文——

……

烟雨红楼那场戏终究在龙假不情不愿拿出地契之后划上了完满的句号。萧山茶社落在赵炫翼手中,赵炫翼一诺千金,支票上的两亿没有少一分的划给了夏夜之保密帐户上。

某夏在短短几个月时间从五十块钱身家和一支山寨华伦天奴钱夹变成了进入亿元俱乐部的富豪,这恐怕是很多人每天都在YY的事情,就这么落在了三个学期都靠助学贷款才能上得起学的夏夜之头上。

然而,那些钱只是在帐户上停了一天,便被夏夜之转走,转给了以夏奈身份登记的康复医疗院,为那些有困难的人提供一点微末的帮助。尽管做这一切都有些晚了,但是他宁愿相信在这个逐渐苍白的世界真的有一个如叶月依织歌声里所唱《天国》存在,而她可以在那安眠。

有些神神叨叨的夏夜之办完这一切后把车子放在停车场,回到学校,宿舍里光头哥正耳提面命地对着电脑讲解生理课,除了郭凡有点谈资外,包括马立强在内的几个大龄处男都一副微张嘴巴,瞪着斗鸡眼的样子。

夏夜之从抽屉里将越南糖取出来,向音乐系的教学区走去,漫步在时而会掉落雨珠的衫林间,仿佛置身在维也纳森林空山新雨后的清爽,很远就看到江琴挽着男朋友的手在女生宿舍楼下溜达,礼貌地挥了挥手打了个招呼后,夏夜之走进了秦娆平日里常在的教室。果然推开门,在倒数第二排中间被包夹的秦娆同学正用中性笔搔着额前的刘海,桌上很难得地凌乱一片,自然少不了那个让麦克李想入非非的英语辞典。

夏夜之拍了拍守在边缘桌子的某个拿着高等数学教参的孩子的肩膀,礼貌道:“麻烦请让我进去一下!”

那大一孩子显然在即将迈入大二时,见识成熟了许多,抬头看到是一张斯文的脸,而不是龙眉豹目虎背熊腰的猛男,底气足了许多,虽然让开了位置,不过脸上挺不爽,像是在说,“得了吧,大尾巴狼,你这也太明显了吧?不少字”

不过让这孩子吃惊而又抓狂的一幕很快就发生了,这个恬不知耻的死家伙居然走到那位即将毕业的秦娆学姐身旁,捂住了她的眼睛。

居然敢用手碰秦娆的眼睛!

这孩子心里这么想着,仿佛怕别人听到他的心思,左顾右盼了几下,果然触碰到十几个再练几年脑袋都能一百八十度旋转的哥们夹杂着惊诧、遗憾、还有点愤慨的莫名眼神,虽然大家都知道秦娆交过许多男朋友,但是真正看到有男生碰到她那如夕阳绚美的身体时还是感觉到不可接受。

夏夜之也没过分,只是轻轻挡住秦娆的眼睛。她伸手一拉便松开了,秦娆担心打扰其他人,压低声音道:“你怎么连个手机也没有,都大三,马上大四的人啦!”

夏夜之委屈道:“穷!”

秦娆斜睨了他一眼,鄙视道:“该花钱的地方舍不得花,不该花的地方乱花!”

“什么叫乱花,巴结小妖精期望得到点甜头也叫乱花?”夏夜之撇撇嘴,“这叫理性投资!”

“你说什么!”

秦娆那对剪水秋瞳印着窗外…的阳光,以及那一片依着山势此起彼伏的衫林,仿佛是一个绚美的世界。夏夜之看到那么多人突然转过头,手挡着嘴,轻轻咳了一声:“哎,注意形象,注意形象,你可是校花!”…,

“知道了,啰嗦!”

秦娆嘴上这么说,却以凶猛的姿态回扫过去,那些男生们赶紧将视线移到了爪哇国去,秦娆这才道:“你没有手机,万一别人找你怎么办?”

“呵呵,哪有人找我?”

“谁说!”秦娆指指自己,“小孩,你怎么说话呢,我不算?”

“呦,小妖精还有时间找我?我还以为你忙着和李林林约会呢!”

秦娆舒眉一皱,旋即哼了一声:“我说你这些小道消息都是从哪得来的?”

“你别管!”夏夜之促狭道:“老实交待!”

“切!我跟你又不是很熟,干吗告你!”旋即笑了,“我在你心中就这么容易沉沦啊?我是校花,不是得注意形象吗?”。

夏夜之心说够伶牙俐齿的,原来这小妞讥讽起来也是很厉害的,可是为什么跟别人什么时候都像个受气包一样?秦娆不知道他想什么,以为这学弟较真了,赶紧拍拍他的肩:“生气了?”

“没有!”

“好啦,小女子给你赔罪还不行?”秦娆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款诺基亚触屏手机,“这个送你!”

夏夜之怔了怔,“这是做什么?”

“送你的呀!”

夏夜之知道在北回归线秦娆的手机被摔烂后,一直用的是江琴那款淘汰的旧手机,那天江琴开玩笑说,要是论文评为优秀会有奖金,让秦娆买个手机,秦娆自己还没有换,便给他买了一部,不用问是想还他这个人情,夏夜之心里顿时很不舒服,径直撩在桌子上。手机颠了一下。滚了出来。

“你以为我帮你是为了图你的回报?”

秦娆眼神有些黯然,抿了抿嘴想解释什么,不过最后还是未发一语,她将掉在地上的手机捡起来,吹了吹塑胶袋上的尘土,将手机收回到盒子里,就在夏夜之后悔刚才鲁莽行径,看着秦娆将桌上的书收进包里的时候,秦娆温暖的掌心忽然贴过来,抓住他的手腕,“走!”

那个坐在靠近过道位置的男生好郁闷,为了不让宿舍那帮狼知道他来这里上自习,最近一段时间故意选择单独行动,险些被孤立,人家几个人吃饭也不再叫他,没想到发现这样的结局。

恼啊!

出了教学楼,秦娆站在洒满阳光的台阶上伸了个懒腰,今天她穿着一件短袖T恤,罩着白色低领背心,下身穿着七分裤,一双半跟凉鞋,很简单,简单地正如一个普通女学生一样,秦娆扁扁嘴:“不准备道歉吗,给你三秒钟考虑一下!”

夏夜之打了个哈哈:“好啦,本公子给你赔罪还不行?”

说着,从口袋里拿出那包越南糖递给秦娆,秦娆眼睛闪了闪,“你在什么地方买的?前一阵赚了好几个超市都没有!”

“哦!”

夏夜之脑海中顿时显出几十个谎言的开篇,随意选了一个随口道:“我没跟你说吗?我同学老爸在越南开了一个锡矿加工厂,经常往那面跑,还让我毕业后过去工作,赚钱好多!”

“什么赚钱好多,那地方你能适应吗?这么大个中国难道还窝不下你?”秦娆瞋了他一眼,将糖拦在怀里,“这个可以笑纳,好了,现在该说说你为何不用手机了吧?不少字一定有什么故事!”

“哪有什么故事?”

“你说不说!”秦娆见他还不说,转身就走,夏夜之紧跑两步,在通向女生宿舍的花园门口拉住了她,“行,我给你编一个!”…,

却见某人一脸小狐狸般的诡笑。

夏夜之坐在木椅上,瞭望着骑单车带着女孩驶过的男生,和那些插着耳机有点小骄傲走过的女生,淡淡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因为一个电话,朋友从另一个地方跑来看我,结果……出了事故!”

虽然过了四年,但是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那时他刚刚养好伤,到维也纳执行一项任务,而夏奈医生因为一个小女孩骨髓配型也赶来维也纳,偶然间他发现夏奈身上有一个数字纹身,和行动下手的目标相同,这个发现让他不禁暗惊。他下狠心,给夏奈打了个电话,故意设下圈套,引他们上钩,在夏奈不知情的帮助下行动目标被顺利做掉。夏奈知道被利用后非常痛心,本来要离开那块伤心地,但无意发现了有人要杀他,最后替他挡了三枪……

那之后,他曾经尝试过无数次忘记,但是夏奈就像划在他心头十字疤,他最后悔的莫过于那个电话,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电话,也许今她还是那个傻瓜。

也就是那天起,他没有再用手机。

感谢AdashyNE小美妞,羊呗,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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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算是一种提前的拒绝吗?

第一百五十七章算是一种提前的拒绝吗?

“哦,原来是这样子!”

秦娆拿了一块糖放在嘴里。侧脸道:“你那个朋友是女孩子吧?不少字”

夏夜之怔了下:“你怎么知道的?”

“我可没让你承认!”秦娆俏皮地眨眨眼睛,露出一脸属于小妖精般魅惑地笑靥,声音却格外淡静:“人的一生是很难预料的,谁也不愿看到朋友亲人早早离开,但是有时候命运从不因个人意志而转移或多些许怜悯,所以我们能做的只有学会坦然承受,为那些我们关心的人更加勇敢的生存下去,因为我们是他们活过最好的见证,学弟,你可是堂堂男子汉呀,不会连一点承受力也没有,就这样消沉下去吧?不少字”

秦娆的眼神夏夜之不只是注视过一次两次,纵使在最喧闹的场合,眼神也如簇拥在音乐学院的衫林一样沉静悠远,她很难激动,但又不是内心冰冷的人,这样的女孩在这样的年纪里能拥有这番从容必然经历过什么。所以夏夜之搔搔头:“小妖精看来是有许多挫折故事的人!”

“凭什么告你,我们很熟吗?”。

秦娆用脚尖踢了踢拎在手里的挎包,促狭道,“你现在是越来越不客气了,前几天还学姐长学姐短。这才几天就叫我外号了!”

“我怕叫学姐把你叫老了,按照年级虽然小你一届,但是按照岁数我还要大你一岁,你是不是该喊声夏大哥呢!”秦娆二十二岁未满,夏夜之已经过了二十三岁,如果换作半年前的夏夜之那副落拓模样,或许别人还会以为他是研究生N年都没毕业的猛人,不过天生爱干净甚至有轻微洁癖的潘神却将这具本来就很清癯的躯壳打理地年轻了几岁,加上简单随意与花哨完全不搭边的穿着,很像一个入校不久的新生。

“夏哥哥!”秦娆讪讪地喊出三个字,令夏夜之毛骨悚然,“还是叫学弟吧,好了,好了,别打岔,快说!”

秦娆斜睨了他一眼,道:“我看你对别人一向挺随和,为何对我这么差,非要步步紧逼,难道我欠你什么?”

“我看你对别人一向有求必应,为何对我这么吝啬,难道我欠了你什么?”

“呵!”

秦娆眼睛弯了弯,这个动作她做过许多次了,也为很多对她并不感冒的女生诟病,说秦娆是一个极其虚伪,城府极深的人,表面上时时刻刻挂着微笑。心底里却冷若冰霜。夏夜之虽然还不敢断定秦娆是否城府漆深,但是这个小动作真的仿佛上天赐给她的天赋,纵使见过很多次,每次再见依旧不能从脑海里刻画出来。

“还不是因为你好欺负,我觉得我能打过你!”

秦娆在夏夜之面前挥了挥拳头,很开心地说道。这句话若是让窦天斗之流武道宗师听到,情何以堪啊。

漫步在花园里,闻着沁入心脾的花香,看着一路上抱着音乐课本偷偷望向并肩而走的他们,当目光交接时又迅速移开的小女生,夏夜之心里想,如果哪个男生能娶到她,该是怎样绚丽的平凡,纵然容颜会有老却的一天,纵然她的身姿可能将不再如此娴静娉婷,但是她骨子里的那种风情和风趣却不会因时光改变,忽然间,夏夜之有一点嫉妒,或者说很嫉妒。

心底的一个声音同时问道:那个男人为何不能是你?…,

夏夜之忽然没有执念去追寻秦娆的故事,反而觉得她像茶一样,需要慢慢品尝。反正她也不会离开江大,有足够的时间去揭开迷雾。

“我找你有事!”

走到花园出口的秦娆,在一座常春藤低垂的古堡式图书馆前道:“我找你有事!”

夏夜之正羡慕者音乐学院为何什么样别具风格的建筑都有时,听到秦娆说话,立时收敛的游弋的情绪,道:“是不是论文有问题,做不来?”

按照夏夜之的意思,那份资料他拿回去,一晚上就能搞出来,而且水准应该不会比专业差到哪去,毕竟随斯卡罗布林导师浸yin英语学那些年,几十万个英语单词不说全会,但是大半会拼写,几乎全部能认识或者猜测出大概意思,做一份资料应该是游刃有余,可秦娆死活不干,秉持着任性的小性子非要独自走完走后一步,估计结果是惨不忍睹。

“你就不能对小妖精有点信心吗?她人虽是傻点笨点,但是老师说过,不怕慢,就怕站,三个脑大残顶个诸头三,三个娘西皮顶个陈系……”

吱呀——

一声刺耳的急刹车声音在花园门口响起,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山地车少年毫不吝惜大几千块钱的车子,随意扔在路肩上,在秦娆即将爆发之际,扔过去一罐可乐。秦娆舒展的黛眉无奈地舒展,摆了摆手:“今天不想喝!”

“切!是经期到了,不方便吧?不少字”

此时。周围路过的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老师有十几个,听到少年的话统统像挨了雷一样,头发花白的教师感慨世风日下,而年轻人则觉得相当劲爆刺激,特别这个对象是秦娆。

秦娆那张算不上特别白皙的脸颊云山雾罩,彩霞纷呈,在一瞬间连脖子也红了,这个本来就不在乎淑女不淑女的校花就当着那么多人一记勒颈扼杀术,将比她还高半头的少年脖子卡在臂弯里,分到:“早想收拾你这个小混蛋,一直没逮到机会,今天……”

秦娆的话还没说完,便被少年那句很大声的“好香好幸福”彻底击溃,幸好,伟大的江琴同学拎着少年的耳朵像拖着一只兔子似的,牵走了。

一口气从花园路跑到开在音乐系附近江大西门,秦娆才支着膝盖停下:“羞死人了,羞死人了!”

夏夜之看着她几缕青丝悠然散落的耳尖像熟透的苹果一样,不禁莞尔,这个时代了还这么保守?想起马立强说的,他们班那些女生不方便时去厕所还问男生要纸巾,相形见绌下,这小丫头也太传统了!

“你看什么看?”

秦娆瞪了夏夜之一眼。旋即道:“明天帮我收拾他一顿,我付你钱!”

夏夜之丝毫不在乎在某个连脾气也没有的人面前落井下石:“抱歉,最近只接一些简单的活,比如帮小学生出席下家长会,帮初中生做做暑假作业,代高中生写写情书,打小朋友的活下个学期业务广了才接!”

“算了,一时气话!”

秦娆耸了耸肩,“气死我了!”

“那,我给你买点静心口服液吧!”

夏夜之最近听郭凡老是念叨,说是给他女朋友应该补点。以为是什么好的保健品,所以关切道。

岂知秦娆温柔的眼眸瞬间杀意弥漫,一把将冰可乐塞进他的衬衫里,咬牙恨声道:“你经期还没来吧,小子,没来就给我一口气喝干净——”…,

这副凶猛的模样惹得一众保安停止了交谈,都向这边望来。很多学生对这群成天窝在这里没啥大追求,每逢吃饭或者有大型活动晚会的时候还倍厉害的家伙极其不屑,但是却也不得不佩服这群犊子的眼睛毒辣,江大在东江乃至高校界盛产美女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尤其从进出这扇门的大多都是女生,其中不乏各种类型的美女,所以这群人都审美疲劳了,能让他们像砍头前一样带着最后领略世间风光的眼神去注视的女生真就不多,秦娆扬了扬下巴,挎上包,向校外走去,意思说,“你等着,哪天我不爽了,就叫爷们们把你小子灭了!”

走了五分钟,都到了公交站牌,夏夜之才小声问了一句:“不生气了吧?不少字”

“什么?”

秦娆眨眨眼睛,茫然不知道:“生什么气?”

城府真够深的!

夏夜之耸了耸肩,“你不是说有事?没事我就回去了!”

说完,转身向回走。

“你给我站住,死家伙!”秦娆犹豫了下,还是放下矜持,“我要你陪我逛街!”

“我是不是第一个?”

不知为何,夏夜之问了一句。

穿过树荫间隙的阳光落在秦娆的脸上,孕出两抹粉霞,“不是!”

“哦,那我回去了!”

“是!是!”秦娆鼻翼动了动,无奈道:“陪我走一趟吧,我快要做新娘了,你帮我选选衣服!”

嗒!

夏夜之心脏莫名绊了一下,像钉子一样钉在原地。脸上的表情有些猝然僵硬,几秒钟,他嘴角露出一抹很冠冕堂皇的笑意:“恭喜你,不过我想这个我不太合适……”

秦娆抿住的嘴忽然露出两排整齐的贝齿,适才被奚落的心里很是舒爽,但表面依旧恍然道:“哎呀,口误,口误,我要做伴娘了,不是新娘,呵呵……”

“呵呵,呵呵你个头!”

夏夜之两指一搭一弹,砰地一声,给了秦娆一记爆栗,虽然只是一个很轻微的动作,但是夏夜之是何等身手,本身带着未消散的莫名怨气,所以秦娆额头立时红了一片,她咧嘴,吐了下小舌:“对不起,以后不开这种玩笑了!”

看着她额头那个红印,夏夜之心中有些不忍,伸手想去为她揉一揉,可是在接触之前,秦娆已经走开了,“好了,快走吧,学弟,以后不许再对学姐无礼了,这次原谅你,因为我们是朋友嘛!”

夏夜之心里傲气顿时涌起:“不是朋友,我都懒得理你,一点性格都没有!有这时间我去谈谈恋爱多好,我最讨厌逛街了!”

这该算是一种提前的拒绝吗?

感谢羊呗书友的暴走,也感谢爱已死情未灭,这个名字很有遐想,感谢上善妹,恋妤,[风雨无阻],mmg_3265,不爱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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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她,他,她们,那个流年

第一百五十八章她,他,她们,那个流年

人的情绪有时候是自己也不明白的。夏夜之在这方面远比他人通达,用夏奈最后的话说——你是一个不懂得爱的人,又比他人爱的更加炽烈,只是你的爱太过虚无而深沉,一个人能承受这么多吗?

这是丢在他心中一直的谜题之一,所以为了偿还夏奈的恩情,他一定要找到这个答案,来证明自己的错抑或对,而秦娆,这个在此生所遇到过的女人之中,算不上最美,更算不上最显赫最有气质,可是却带给他一种别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时而明朗,时而又很模糊,云山雾罩般让他无法触摸,也许只有等到时间来解决。

稍稍平复了心情,夏夜之伸手拦了辆计程车,秦娆赶紧将他竖起的手臂按下,道:“到市区要四十多块钱……”

“我出!我出还不行?”

夏夜之本来想开车,停车场放着一辆卡宴和辉腾。卡宴是那天从杨橙家开走的,杨橙就没再提,再说赵炫翼车库里停着三十多辆车,除了一辆A6外,很难找到一百五十万以下的,不过自从秦娆说了那番话后,他没有再开到学校里。秦娆说去市区买衣服,那打车也行,可当他拉开车门,秦娆又急道:“你的钱就不是钱了?明明坐公交也很方便!”

“到底走不走?”

一个拎着个紫色LV高仿包包的女生,不满地嘟囔了一句,秦娆摆摆手,“我们不坐,你坐吧!”

结果那女生嘴角挑了挑,带着一身馥郁香味坐进车里,在计程车绝尘而去前,夏夜之听见那女生跟司机道:“还以为秦娆什么品味,找个连车都没有男生!”

夏夜之瞪了秦娆一眼,气道:“你最后就是财迷死的!”

秦娆傻笑着,丝毫不觉被讽刺后的愠怒两字如何表达般,道:“夏夜之,跟我一起没必要好面子。”

“什么好不好面子,这大热天的……”夏夜之几乎无语,三十三度的天气他怕吗?就算在滚烫的沙漠里伏了七个小时,连皮肤都烧红了,他都能忍受,一点炎热的天气算得了什么?还不是想让秦娆凉快点。结果这小丫头……

“我看你快别叫小妖精了,叫小财迷得了!听我一句,吝啬的女生并不受欢迎,就算你的条件足够嫁入豪门,但最起码的要体现出适合你这个身份的行为!”

夏夜之前世遇到过多少名媛佳丽已经记不得了,与这些女人相处慢慢潜移默化下,自然而然就会以她们的眼光行为作为衡量女人的标准,说实话,他不喜欢吝啬到斤斤计较的女生,秦娆哪里都好,就是这点让他有些想指摘的冲动。

他是有心想提点这个至少在大多数江大学生眼中也是富家公主的女生如何融入上流社会,不过看样子对方貌似不领情。

秦娆拎着包,拉着他的手臂最终还是将他拖到了站牌下,一群头发花白容貌枯槁的大爷大婶级别的老人在那里擦着汗,霸占着优势地理位置,大包小包,蔬菜带鱼,手里拎着琳琅满目的东西,秦娆将夏夜之拉到最后面,自得其乐道:“还好,这里有一块树荫!”

碎金日光陨落。夏风轻摇杨叶,秦娆见夏夜之有些不高兴,柔声道:“我又不是为他人而活,干吗非要勉强自己的荷包做给别人看!咱们要是有钱也算,那你伸手拦奥迪我才高兴呢,谁也不是傻瓜,我难道不知道坐有空调的车舒服么?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谁愿意去酒吧那种混乱的地方打工,夏夜之,你富有吗?”。…,

夏夜之脑子转了下,最后还是道:“不是!”

“这不就对了,四十块钱确实不多,但是积土成山,你不要看不起这些小钱!”夏夜之正有点想说你也太精打细算的时候,秦娆说了句令他为之气结的话,“我的意思是等买完东西回来时再打车!”

那辆公交车还是在众多怨念中风尘仆仆赶来了,顿时本来还算排的工整的队变得又粗又宽,夏夜之苦笑着摇摇头,就算公交车开得是江大校门也照样能簇拥地满满当当。

他们是最后上去的,摩肩接踵,好一番肉搏,混合着带鱼味、汗味、脚臭味以及各种复杂到让人强烈摒弃的味道混合着,夏夜之护着秦娆,却发现她丝毫没有介意,如一条泥鳅归于泥沼中,自在地在人缝间传说,拉着夏夜之的手腕叮嘱道:“没事的,不要怕。跟着我!”

夏夜之好崩溃,稍稍躲开带鱼的袭击,一个还滴血水的塑料袋里是刚刚杀好的鱼,夏夜之赶紧使了个千斤堕,将身后二百斤出头的彪悍妇女硬生生挤飞,将将避开刺向要害的死鱼怨念,见秦娆又弯着眼睛,仿佛在笑他娇气,赶紧岔开话题道:“你当谁的伴娘,怎么不和江琴一起!”

“音乐系的高晴你听说过吧?不少字”

夏夜之摇摇头。

“李晓彤总听说过吧?不少字”

李晓彤多了,美国有一个,苏格兰有一个,你说的是哪个?夏夜之发现脑子里的名字多了也不是好事,于是继续摇头。

秦娆吹了吹额前刘海,“秦娆你总该听说过吧?不少字”

“一两月吧!”

夏夜之如实道。

“也算!明天那场婚礼是高晴和李晓彤的,高晴和李晓彤是你听说过的那个秦娆的学长,秦娆上大一时,他们正好大四,帮了她不少,如今秦娆大四了,两个人经历了分分合合,终于走在了一起,李晓彤前一个多月给秦娆打电话。希望她能当伴娘,为他们见证。所以秦娆去北回归线赚了一些外快,准备买一身像样点的行头,万一以后留校了,其他老师结婚什么的,也好穿!”

“哦,那你觉得以秦娆那小气样,会投资多少?”

“你也不要小看秦娆,我估摸着她怎么也要买件上千的吧!毕竟是第一次当伴娘,总不好给学姐丢脸!”

本来半个多小时的路程,坐公交将近一个小时。夏夜之像一把伞为秦娆挡住后面拥挤的人浪,坚固如山,下车时后背就像洗了个澡似的,秦娆看着他那么汗,有点感叹道:“学弟,身子这么弱,有时间多做做运动吧!”

东江商业街,下午四点半。

秦娆当先进入一家男士衬衫店,夏夜之有些奇怪道:“不是买伴娘衣服么,进来男式衬衫店做什么?”

秦娆笑而不答,走进了衬衫店。夏夜之这才明白,秦娆带自己来帮她挑衣服是假,为自己买衣服大概才是真实目的,只是怕自己不来才找了个借口吧!于是就站在门口,点了支烟,也不进去。

一个高个子长相颇有几分韩庚模样的男服务生正招呼两个妙龄女孩,两个女孩逛了一个多小时,什么也不买,就围着他找起了话题,小到爱好,大到人生价值观,这都是第三次来了,他那个晕啊。谈话中了解到一个是北影毕业的学生,暑假回来准备到东江电视台工作。这家店是他家的,本来是想让老爸看看自己也能管好店,没想到才一个月不到,好几个女生问过电话了,这次这个女生更勇敢,直接邀请他去参加下周的宴会,颇有一番当演员的大气底蕴。…,

帅哥正不知道拒绝好,还是不要扫了人家面子答应下来好的时候,见一个一米六八六九左右的女孩背着一个简单的米奇包走进来,他下意识扫了一眼,但平时习惯性划开的目光却忽然怔了怔,犹豫了半秒钟,和那个满脸期待的北影系花道了个歉,抢在另一个刚从试衣镜旁挂好衣服的男同事之前快步迎了过去。柔声道:“小姐,您好,这边是男装,女装在那边!”

“你好!”秦娆应了声,礼貌性地看了他一眼又将目光放在男士衬衫专架上。

帅哥尴尬地咳了一声,再次道:“小姐,那边是新上架的女衬衫,我可以给你介绍几款!”

被晾在一边的那个北影毕业生胸口一阵起伏,甩开小声嘀咕的同伴,走了过来,不悦对帅哥道:“喂,你还没招呼完我呢……”

说道一半,眼神定格在秦娆脸上,“你是……江大的秦娆?”

秦娆俯身拿了一件衬衫,扭头发现夏夜之正在门口叼着根烟晒太阳,十分不配合,失笑着摇摇头,忽然听到有人喊出她的名字,蓦然抬头,发现一个比她略低,戴着大耳环的女孩,但是不认识。

“你是……”

“哎,果然是你!”女孩双手交叉地抱在胸前,上下扫了秦娆一眼,最后落在她脸上,似笑非笑道:“你肯定不认识我,不过我认识你!”

“我们见过?”

“我在北影,可没那么幸运见到你,不过我们那男生经常提起你,听说你魅力很大,有不少男朋友!”

秦娆笑笑,也不解释,将散落的一缕乌丝撩在耳际,对着门口夏夜之喊道:“夏夜之!”

“我不聋,用不着这么大声!”

夏夜之踩灭烟蒂,慵懒地走了进来,“有什么吩咐!”

秦娆拿了一件粉色的红豆短袖衬衫对着夏夜之比了一下,“这个喜欢不?”

“哼!”

夏夜之插着口袋,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淡淡道:“我只穿阿玛尼的!”

如果这句话换作别人来说,只会引人发笑,但是对于前世潘神,不管多贵的阿玛尼衬衫,只穿一次,有一部分原因是洁癖,另一部分是因为多年在基纽学堂潜移默化下培养出来的习惯,换句话说,Z一直要求他这样做。所以无论他以何种方式跻身最顶尖的上层社会,总透露着贵族气质。

秦娆以为他是在赌气,失笑着摇摇头,“那我给你挑吧!”

北影那妞扫了一眼四处逡巡的夏夜之,见他穿着一件杂牌的棉质衬衫,休闲裤,脚下穿着不知是不是高仿货的阿迪白色运动鞋,挑了挑嘴角,心中十分不爽的心情顿时变得通畅无比,拍了拍走神的帅哥,做了个打电话联系的手势,和同伴讥笑着走出了衬衫店。

在四百平米左右的店里转了一圈,秦娆觉得没有合适的,道:“上去看看吧?不少字”

夏夜之挑了挑眉,冷声道:“不就是帮了你一个小忙,有必要非划得这么清楚?”

“以前有必要!现在么……”

秦娆走到夏夜之身后,翻着他的衣领看了看号码,夏夜之虽然是有点不舒服,但他是何等修养,在这种场合无论如何也不会让秦娆难堪的,“现在如何?”

“现在我要去楼上,你要不要上去?”

又见小妖精典型的打岔功力,夏夜之孩子气地背转身,不理她。…,

“现在我们是朋友了!这个与人情无关,是学姐毕业前想送你的礼物!”轻轻留下这句话,秦娆上了二层,帅哥犹豫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是男朋友吗?”。

秦娆摇摇头,想起北回归线那晚,之后的种种,不知该怎么说,舒眉间暖意流转:“对我很好很好的一个朋友!”

“你是江大的学生吗?”。

“马上毕业了吧?不少字”

“毕业后会留在东江吧?不少字东江多好!”

“呃,毕业生晚会我会去捧场的……”

帅哥一口气问了许多问题,楼上两个女服务生都有些惊讶,平日老板的公子可不这样啊,再看看那个抬起脸的女生,对视了一下。

“这件衬衫不错!”秦娆指着衣橱里挂着一件品质非常不错的衬衫说道,帅哥站在秦娆的身后,闻着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馨香,殷情介绍道:“意大利的老牌子先驰,做工非常精细,剪裁特别,就算是大场合也绝对能拿得出去手,而且很少会撞衫,很多做学术报告的人都穿,对了,江大副校长去年也买过一件,我爸告我的……”

对于那些名牌东西,秦娆没几个认得的,平日也没有闲情像江琴她们翻翻杂志或者专门为男友去网上看看,而且也没有那个钱,听了帅哥很详尽的介绍,秦娆退后了几步,从各个角度看了看,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自己长进了,真的觉得与别的衬衫不同。

“这件要多少钱?”

“两千四百八!”

“哦,要这么贵!”

青年一想也是,不是男朋友的话,有哪个女生会买这么贵的衬衫送给朋友,况且还是学生,所以指着旁边的一件衬衫道:“这个也不错,美国牌子,普莱诗,我去波士顿看凯尔特人球赛的时候,发现很多非常有档次的人都在穿,在东江买这个牌子的不超过五家,而且这个还能给你打个九折!”

“九折!多会打折了?”

女服务怪道,然而被帅哥瞪了一眼,立即反应过来,“哦,是打折!”

秦娆专注时,是很难听到别人说话的,她的眼光没有从那件有些类似丝光质地优雅的衬衫上移开,小声道:“这个算六百吧!”

一句话将帅哥雷坏了,如果你能和我交往,我送给你一件这么贵的女式衬衫也没问题,不过你是给别的男生买的……

帅哥不好打击她,也不知怎么回答,幸好秦娆又低声补充道:“假如我朋友问的话,你就说六百好了,拜托拜托!对了,换一个普通袋子装就行!”

秦娆合着双手正经道,然后又对楼下喊道:“夏夜之,上来试试衬衫吧?不少字”

如她所料,夏夜之完全不给面子,两个女服务吐了吐舌头,一边打包一边有些替这个很傻的女生不值,这样各方面条件都优秀到无可挑剔的女生要送给男生东西,恐怕就是一颗狗尾巴草,对方也会感激涕零吧,到底哪个男生这么不识相,两个女孩看到秦娆下去了,也扒在楼梯上,向下望了望。

“她弟弟!”

“嗯,她弟弟!”

两个女孩又开始奚落,当然楼下的几人都听不到。

夏夜之见秦娆下来,拎着一个纸袋子,没牌子没名的,心里轻松了许多,他就怕秦娆为了还他人情,买件一千块钱的衬衫,幸好是普通货。

“多钱啊?”…,

“打九折,六百!”

帅哥故意写了张收据,夏夜之绷着脸洋溢出一抹恬淡的微笑:“学姐太够意思了,谢谢,明年我毕业穿!”

“你可别想糊弄我,明天你毕业时我检查!”

秦娆真的像个姐姐,帮夏夜之拎着袋子走出了店门,望着夏夜之离开的背影,帅哥遗憾地摇摇头:“你真是个幸福的人!”

在衬衣店里浪费了一些时间,秦娆本来还想逛逛其他的地方,不过想到一会还要赶去李晓彤学姐家去帮忙,在繁华的成都路上鳞次栉比的女装店快速进进出出。差不多进了五十家店,才发现了一条中意的裙装。

刚进门,就和换了一身高档裙装的北影妞打了个照面,秦娆礼貌地让过两个女孩,走到里面,一狠心花了一千七买了条韵色牌子的裙子,准备入职东江电视台的北影妞本来已经准备回去,但是见秦娆进来,突然想看看她能买什么衣服。

她第一次听到秦娆的名字是在大二,当时一个去东江参加话剧演出的男生说在江大音乐礼堂见到一个盖过北影所有女生的美女,结果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女生说你把照片拿来,也不知通过什么渠道,那个男生搞到了秦娆十几张在练舞时的数码照,顿时用事实折服了那帮骄傲的天鹅,而她就是其中之一。

漂亮的女生多少都有点攀比心思,一如男生间互相嫉妒一样,所以走出店门的北影妞又拉着同伴回去,佯装看衣服在秦娆附近,秦娆属于那种很随意的女生,对自己尤是,若不是因为参加李晓彤婚礼,又当伴娘,她还真舍不得花一千多块钱买裙子,那件宝石蓝裙子去年才买的没多久。

转了一圈,秦娆挑了条一千四百多块钱的粉色过膝裙,北影妞也有点惊讶,毕竟秦娆身上穿的和那条裙子档次相差很大,但当她听到秦娆说是当伴娘穿,这才释然。

看着秦娆进去,北影妞和同伴正要走的时候,忽然听见那个普通工薪阶层家庭背景穿着的男生指了指玻璃橱里挂着的一条粉紫色的束腰露肩裙,裙摆有一些蓬蓬状,花瓣纹褶皱,印着下午斜阳,闪烁着紫金色的柔和光芒,非常靓丽,可惜是放在橱柜里,秦娆没过那边陈列的地方看。

“这个卖吗?”。

夏夜之问了一句,打扮地非常妖娆的经理三十五六岁,看了他一眼,简单地说出一个字:“卖!”

“多少钱?”

那经理知道他是和刚才换衣服那个漂亮女生一起来的,所以才搭理他:“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

“嗯,不贵,值这个价!”

北影妞嘴里含着的那口绿茶差点喷了,小声地跟同伴说:“你看见没,那个白痴,秦娆脑子也是有病,你说会不会是未婚先孕没办法了!”

“不会吧!”她那个同伴明显不如她想象力丰富,依照现实社会以及校花发展潮流道:“应该是自己养的小白脸,把大款的钱给他用吧!”

顿时,笑作一团。

店里还有不少穿着时尚的女人,听到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问那条他们每次来只能膜拜的裙子,微笑不语。

这件裙装是名设计师卡卡茹里亲手设计的,卡卡茹里本身是中国人,真实姓名不详,也是这家店的主人。卡卡茹里年纪并不大,也不是科班出身,但是很有设计天赋,不过但凡有能为的人都有奇怪的性格,卡卡茹里每设计一件裙装,就要消失很长一段时间,或是去旅游,或者去深造,这件裙装是她半年前刚刚设计的,只做了一件,价格是她自己定的,说实话同等质量的名牌裙只需要一万上下,而卡卡茹里买这么高,其实并非为钱,而是想卖给一个真心懂她创意的人。…,

如今,已成了这店里的镇店之宝。

夏夜之看着裙装上并没有拴着标签,想也没想便对经理道:“把它拿出来!”

“什么?”

女经理忙得不亦乐乎,忍着不悦的语气道。

看到离着近的人都在笑这个男孩,蹙了蹙修得细却很别扭的柳眉,以三十多岁shu女的城府玩笑了句:“自个动手呗……哎,哎,你干什么,别动,千万别动!”

不等他说话,夏夜之已经将裙子挂到了普通裙装区,在经理那张浓妆艳抹的脸快要扭曲之前,从钱夹里掏出一张信用卡扔在桌在上,“快点刷!”

北影妞和同伴呆了,好事的女人们也饶有兴趣地看着,那经理狐疑地刷了一下,马上显示付款。

夏夜之并没有觉得有丝毫惊奇道:“一会我介绍给她,就是刚才进去换衣服的女孩,我让她试试,但是你记得这件裙子是一千八百八!”

“啊?”

见过要她们指鹿为马,将一千的裙子当一万说的买主,却没见过这种让人将八万当一千说的,真是疯了!

但是顾客至上,女经理僵着笑容点点头。

“放松,放松!”

这时,秦娆从试衣间里走了出来,在镜子前晃了晃,左扭扭,右转转,颇为认真严谨的样子,然后转了个身,对夏夜之道:“我觉得还不错,你看怎么样?”

“嗨!柴火妞模样!”

“啊,你再说一遍!”

夏夜之笑得阳光灿烂,指着那条被放在普通裙装中的独一无二的珍品道:“我觉得这个更合适你!”

“哎,刚才怎么没注意!”

“要不说你急呢,快感谢我吧!赞美我吧!”

夏夜之觉得自己此时像个循循善诱的老神棍,秦娆睨了他一眼,将裙子放在身前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立即道:“多钱?”

“八……啊,一千八百八!”

“哦……”秦娆又看了看,舍不得放下,心里盘算了一下,道:“好,我试试,合适就买了!”

三分钟后,秦娆再次从试衣间走了出来,白嫩的肩露在外面,姣美有型的胸部在褶皱的衬托下分外魅惑,她的腰肢因为常年运动,没有多余的赘肉,从肩、胸侧、再到腰、胯,很明显的一个弧线,而下半截露在裙外的小腿笔直纤细,充满了弹性。

如果当时有人记得拿出相机的话,会在镜头里留下秦娆两抹粉霞以及一旁怔住的时尚女人们丰富的面部表情。

店里流淌着一首《类似爱情》,衬托着外面的喧闹。

秦娆眨了眨眼睛,小声对夏夜之道,“怎么了这是?”

她不是小家碧玉,也不是大家闺秀,她就像一缕大漠孤烟,空廓而寂寥,从第一次见面就是!

夏夜之走到她身后,亲密却不亲热地为她解开束发的带子,一头黑绸缎的青丝落在后背前心,秦娆站在镜子前,笑得很美。

夏夜之忽然很想抱抱她,但是手只是在她的肩上按了按,便放进了口袋。

就让她的美成为自由,好吗?

好吗?

好吗?

“好了,就这么穿着吧!”夏夜之说道。

“不,明天穿吧,我有点舍不得!呃……不许笑!”

连经理也劝秦娆不要换衣服了,但是秦娆终究还是换下来。

付钱的时候,秦娆数了两次才将那一千八百八依依不舍地递给经理,经理颇有些为难,不知是收好还是不收好,可夏夜之根本没有计较,和秦娆互相打击着对方出了店门。…,

是情侣吗?

不像!

朋友?

你有这样的朋友?

看着两人消失在光晕和人流中的身影,噤若寒蝉的女人们又将八卦的战火继续燃烧,北影妞低头看着手中的裙子,又望了望空荡荡的橱柜,下意识地掐了掐自己的手。之后和同样一语不发的同伴默默出了店门。

在十字路口,秦娆挥手拦了一辆计程车,从钱夹里掏出五十块钱,递给夏夜之:“好了,学弟,你回学校吧,我打车去新娘子那……别跟我客气,今天我很高兴!”

夏夜之点点头,也不想耽误她,于是让司机像江大开去,刚转出没多远,夏夜之打开袋子,在裤子上抹了抹手心上的汗,拿出那件衬衫,一看便笑了:“你当我乡巴佬啊,先驰六百能买到?司机大哥,掉头!”

当车又行驶回原点之时,拥挤的公交站牌下,一个女孩被人流拥挤着,但脸上却挂着从容温和笑靥,夏夜之顿时觉得鼻子一热……

感谢爱已死情未灭,羊呗,游小曦,上善夜凉,恋妤,[风雨无阻]支持,今天虽然没更到一万二,但是将近一万一,一天没动地方,有点吃不住了,好在,一些细微处的感觉还算满意,虽然句子斟酌时间不过,多以短句流水为主,不过总算在感情上过得去自己这关,也算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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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不纯洁

第一百五十九章不纯洁

李晓彤是03级的校花。在学校时向他表白过的男生相当多,其中包括同年级的高晴,这段缘分颇为有意思,高晴大一时给李晓彤写了份情书,那个时代不是一个二楞子遍地走,堵住小美妞就敢说句爱老虎油的时代,那个时代的告白一般还是靠笔,抑或托人带个话,高晴选择了前者,不过阴差阳错,那份情书不知道去了哪里。

高晴是才子,管弦乐器玩得非常出色,又是一表人才,自然少不了几分心高气傲。李晓彤平日也能感觉到高晴对她的态度与其他女生不同,但是人家男生不表白,哪有女生主动倒贴的道理,况且她当时是音乐系公认的校花,追的人很多,同样优秀的她自然也憋着一口气。时间就这么幽幽而逝,直到秦娆入学那年,喜欢了李晓彤三年的高晴也慢慢死心。觉得秦娆这个女孩太特别了,若是错过了一辈子都会惋惜,既然李晓彤不答应他,就追秦娆吧!

身为高年级学长的底气加上本身优越的条件,高晴成为了第一个敢向一入校便被誉为江大千年之后最美校花秦娆表白的男生,当时这件事闹得非常轰动,高晴在秦娆军训完的第一堂课后,堵在秦娆教室门口,对那个皮肤晒得发红的十七岁小姑娘说出“做我女朋友吧!”

令高晴吃惊也是记忆深刻的是在比他要小六岁的秦娆很沉静而委婉的拒绝了他,而这件事也成为日后高年级那些倾慕高晴的女生指责秦娆虚伪,摆架子的借口。

当天,李晓彤就知道了这件事,哭得一塌糊涂,在同宿舍姐妹出头下径直找秦娆兴师问罪。据说秦娆相当狡猾,躲在宿舍里三天不出门,第四天,高晴和李晓彤每人都收到了一封信,要他们晚上在音乐广场下一个学生咖啡厅见面。

高晴见到李晓彤,李晓彤见到高晴,才发现原来是秦娆在牵线搭桥,高晴那晚抽了一包烟,一个爷们委屈地哭了,喜欢一个人三年,面子也抛下了,可对方连个回信也不屑。李晓彤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为了三年时光错失,心痛不已。

那一天。两人从牵手到接吻走完了一套大学男生们梦寐以求的过程,当然两人是郎才女貌,完全不是所谓的癞蛤蟆或天鹅奋进抑或自甘堕落的故事,可是旁人却无从知道那个处在雨季年纪的青涩女孩起了多大的作用。

她没有向任何人说,而当那些个很八卦的女生看到李晓彤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推荐秦娆参加一个名表厂商举办的文艺演出,将李晓彤说成最照顾学妹的学姐,而把她说成抢人家男朋友的小三时,她只是置之一笑。

秦娆仿佛天生不会为自己解释什么。某文学哲学专业的游子曾解读过秦娆,他说,也许秦娆的一生都在寻找一个懂得她的人,所以尘世中的委屈她甘心承受,为的只是遇到那个人时让他愧疚,让他在剩下的时光去用整个生命无比炽烈的爱她。

直到李晓彤毕业的时候,说到最感激的人时,众人才知道月老是秦娆,可是世上总有一些猜想家,怀疑家,这时候便又跳出来说,秦娆城府真深,故意欲扬先抑,因为她知道迟早李晓彤会解释这件事。到时候更能引起大家的同情。

秦娆可能是江大女生中最受争议的一个,而如今这个小学妹也要毕业了。…,

时间和回忆就是这样让人感慨的东西,就像秋日午后,明朗的天空,和入窗的轻柔微风,总让人泛起些许遐思。

夏夜之跟着秦娆来到了李晓彤所住的小区,如今已经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做到总监的李晓彤在东江四环买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并将父母接过来,也算是同届学生中的佼佼者。

从六点等到七点,司机有点沉不住气:“小伙子,你不是做啥违法的事吧?不少字”

“我长得这么斯文,像干啥子违法事的人吗?”。

“那你干吗在人家门口守着?”

司机眨了眨眼睛,声音有点颠:“听大哥一句话,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人都结婚了,你可别做傻事,否则我也有责任啊,好不好,好不好?”

夏夜之心说这都哪跟哪呀?

“我一个朋友在这里,是个财迷鬼,我怕她晚了还挤公交车,不安全,放心吧钱少不了你的,一晚上不停跑能跑多少,不要客气,我照付,不过你得把空调给开开,别搞得那么吝啬!”

“这还不是想省几个钱。挣钱多难呀!”司机看到人家小帅哥掏出大几百递给他,一脸笑意道:“你进去等她呗,咱这做生意实诚,不会跑的!”

“不行,我看见她就想打击她,还是在车里吧!”

司机看这小子嘴上一副不情不愿,脸上却挂着笑,不由来了兴趣,“她是怎样一个人?”

“我也说不清!”

夏夜之如实道。

“嘿!还谦虚上了?”

夏夜之是真不知道怎么形容她,吝啬?大方?谦虚?城府?自信?卑微?很多词语都在脑中闪过,不是不能用,只是他从来不是一个随意断定别人的人,就像斯卡罗布林导师曾说过的,我从来不觉得谦虚是什么优秀的品质,相反如实评价才更加艰难,也更加珍贵。看到司机一脸悻悻,夏夜之想了想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整天窝在出租车里,要说想翻云覆雨搞出什么大名堂大追求是不太可能了,唯一的癖好就是听听乘客们的见闻,司机一看有门,抽了一支精品白沙递给他。

夏夜之吐了一口烟雾,慢慢道:“有一个叫吉姆的贫穷男人。娶了一个漂亮的姑娘。眼看这一年的圣诞节快要到了,吉姆想给妻子买点礼物,但是在冬天,他连件大衣和手套也没有钱买,哪来的钱买礼物?全身上下唯一值钱的就是一块金表,于是他狠了狠心,把金表卖了,买了一套非常精美的梳子……”

“傻老爷们!”

司机吧嗒吧嗒嘴,吸了口烟,嘿嘿笑了起来。

夏夜之也笑了笑,继续道:“当吉姆给妻子买圣诞礼物的同时。这个叫德拉的妻子也想给丈夫买些什么,忽然她想起吉姆那块珍爱的金表缺失了表链,但是她从日常生活里只能挤出一块钱,于是她想起了自己的长发,这个姑娘有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正巧有个妇人想买头发,于是德拉便把留了几年的长发剪下来卖了,换了二十块钱,加上节省下来的一块钱,终于买到了一块金表……”

“等等,等等……”司机弹掉一截烟灰,用初中理科就没及格过的脑子理了理头绪,半晌才道:“意思是,这爷们给老婆买了梳子,把金表卖了,然后这婆娘给老头子买了条金表链,把头发卖了?啧——多好的女人啊!我他的一天辛辛苦苦顶着太阳开出租挣钱,前列腺也坐出问题了,家里那婆娘白天打麻将,晚上去吃好的,花钱咱不说了,睡个觉还闲咱这能力不如谁谁谁家男的,跑他的比吧!你说世上真有这么好的女人吗?”。…,

到了三十七八岁,男人那颗对贤淑女人憧憬的心兴许会有淡薄,但是绝不会泯灭,司机想起自己家那本都他的不想念了的经心灰意懒,直到烟蒂烧到了手,他才颤了一下,“你不会说的是我们一直跟的那个姑娘吧?不少字哎呀,确实可惜了,嫁给别人了!”

司机看着充气拱门上那个写在“高晴”下面的“李晓彤”,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原来叫李晓彤啊!这年头咋滴就碰不上个好女人?命哇,真是命!这辈子完了,下辈子吧!”

开一天出租车连个说话的也没,跟那些熟人又拉不下脸讲家丑,司机想到故事里那个女孩,吧嗒吧嗒嘴。心里不是滋味,眼眶一湿,转过头去不再说话……

傍晚七点五分,夕阳余晖漫入李晓彤家客厅,落在放在茶几的影集上。

七八个女人簇拥着,对着两人羡慕不已,一身旗袍的李晓彤面色含羞,即便已不再是当年那个男生心目中的娇滴滴月亮,但是每每回忆起往事,心里总归觉得很难言语,又怦然心动。

李晓彤将头靠在旁边的秦娆肩上,感叹了句:“娆娆,明天我就嫁人了!”

秦娆搂着她的肩膀,欣慰道:“该嫁了,不然成老姑娘了!”

“你别说我,你呢!马上毕业了……”

李晓彤在秦娆耳边低声道:“赵炫江就不说了,戴斌和韩端条件都不错,戴斌是好强,我听高晴说马上就要进入共青团当主席了,你可以考虑下。韩端家里有钱,对你也专情,这些我都知道,别人不敢说的话,我在这跟你直说吧,你条件是好,但是不要太挑了,学校的感情还是比外面的靠谱!”

“我也跟你说一句吧,都是捕风捉影的事!”

“真的?”李晓彤眼神闪了闪。

“真的!”秦娆晃了晃她的肩,一如当初和那个姐姐一般亲密道:“做了总监是不是猜忌心也重了?”

事实上,在李晓彤心目中秦娆一直就是十七岁的那个小丫头,离开学校后陆陆续续听到秦娆不少绯闻,说实话,心里很难过,但是又找不到机会问秦娆,此刻听到她亲口承认,李晓彤真心高兴。

到了社会上,许多东西都是表面风平浪静,内里不一定是如何沟壑起伏,许多东西都变了,看法也变了。她还是怀念当初那些即便是争吵也感觉很快乐的日子,然而,能见证她青涩的人随着时光消逝地所剩无几,老同学再见面都是浮于表面的嘘寒问暖。

秦娆,只剩她没有变了!

李晓彤收回思绪,扒着桔子问道:“那你就没个能对眼的人吗?”。

“我说有你信吗?”。

“到底谁呀,带来我看看!”

“没有啦,骗你!”

“好啊!”李晓彤将一瓣桔子塞进秦娆嘴里,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正经道:“高晴跟我说伴郎条件不错,父亲是交通厅的,她想给你介绍下!”

秦娆想了想,抛出了几个在李晓彤看来很不现实的问题。

“他会跳华尔兹吗?”。

“什么?”

秦娆笑而不答:“会让我欺负吗?”。

“欺负?”李晓彤刮了她一下鼻子,“这些公子自然不会让你欺负,再说了我可不相信你将来会找个家庭妇男,想想我们娆娆和一个成天跟在她身后,点头哈腰的胖乎乎的好男人在一起,天啊!”…,

“会在我发愁的时候,站出来吗?”。

“娆娆……”

“没什么,我瞎说呢!”

秦娆摆了摆手,眼神中有一丝黯淡,“他就是家庭富裕吧?不少字”

“秦娆……”

秦娆把玩着一个桔子,在掌心里转动:“没错,我是没有钱,穷得连学费也交不起,但是我不想卖了自己!受了那么多苦,我还没有真正为自己而活,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呢?”

说道后半句,秦娆声音渐低,加上李晓彤那些同事亲戚吵闹,也没有听见,但她有一点很清楚——秦娆表面是个大大咧咧什么也不放在心上的女孩,却有一颗剔透细腻又坚强固执的心灵,这让她具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但同样让她更容易钻牛角尖。

李晓彤叹了口气,忽然留意到秦娆空荡荡的手腕:“你的那块浪琴表呢?怎么舍得脱下来了?”

秦娆攥着自己的手腕,摩挲着,有些留念,又有些无奈道:“卖了!”

“又骗人!”

李晓彤才不信,当年他推荐秦娆参加浪琴表厂商举办的文艺比赛,拿了第一,奖品是一块近一万块钱的浪琴表。她记得秦娆那天请她吃了一次水煮鱼,从口袋里掏出来的都是一块一块的零钱,还有许多硬币。秦娆那时一直穿的是校服,看着都让她别扭。当时秦娆还说,除非哪天死了,否则永远不会舍得摘掉人生中第一份奖励。既然如此珍惜,怎么可能卖了!

秦娆叹了口气,唇角的笑有些遗憾:“交学费还有其他的,没办法!”

“赎回来呀!”

“我倒想!昨天去了表店,那位很熟学长说已经卖给一个小伙子了!一个多月前的事了!”

“你呀你,”李晓彤蹙着眉,“没钱跟我说声就好,难道我还会跟你玩虚的,干吗呀这是!”

李晓彤曾经借给秦娆两万块钱,在她刚刚毕业一年的时候,那是好朋友之间都很难做到的,秦娆一直感恩在心,知道李晓彤买房子,哪里好再开口。

“算了,算了,没了正好,谁要能把那块表给我送回来,我就嫁谁还不行!”

秦娆豁达地说着,这时,虚掩的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憨厚沉稳的男生,李晓彤迎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陈立杰!”

一帮大姐头一看当初的小弟来了,起哄道:“去去去,吹气球去!”

陈立杰憨厚地点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对秦娆道:“秦娆同学,上次和你跳华尔兹的那个夏学弟在楼下吃东西,你怎么不叫他上来!”

众姐妹一听,有事,绝对有事!

都望向秦娆,却发现秦娆手中的桔子掉落,跪在沙发上向院外张望去,果然那个傻子正拎着一盒麻辣烫斯斯文文地挑着粉条,而旁边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出粗车司机甩着腮帮子,吸溜着粉条。

“傻蛋,傻蛋!”

秦娆小声念叨了两句。李晓彤越过她的肩膀向下望去,“这是说谁呐!”

两抹粉霞没有征兆地爬上了秦娆的脸颊,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丢下一句“我出去看看”,匆匆跑下了楼。

夏夜之饿了,平日里都懒得吃饭的他今天居然饿了,正巧院外一排商铺几乎清一色的都是小吃店,还有烧烤摊。夏夜之要了两碗麻辣烫,又要了四瓶啤酒,以他阔绰的出手,肉串自然少不了,只有有的都要了,司机那个感激,酒肉朋友虽然也有不少,但是真的从没有一次向这样不用说些没用的场面话,鼓吹些没用恭维话,更不用他的称兄道弟哥们义气地干干干!…,

他只觉得这小兄弟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他就像一片雨云,只会落一阵雨,风一来便又走了,从此以后也许再也见不到。

所以他很珍惜,酒瓶和夏夜之撞在一起,却不说一句没用的废话,咕嘟咕嘟爽快地灌着。

“来,吃这个吃这个,补补!”

司机拿着一串圆咚咚的东西给夏夜之,夏夜之蹙了蹙眉,一看奇形怪状的,问道:“这什么东西?”

“羊蛋!”

羊蛋什么东西?

夏夜之字典里没有搜索到这个词,也懒得问,咬了一口,发现问道很独特,看到司机两口吃完,他又要了两个,就在这时,一个低沉而发磁的声音响起:“夏——夜——之!”

扭头一看,一身简单柴火妞装扮的女孩沉浸在暖色深蕴的夕阳里,正是小妖精。

于是,她对着老板朗声道:“给她再烤一个羊蛋!”

七八个围着摊边做着牙齿间最后羁绊的吃客就那么怔住了,而拿着一个羊蛋的老板胡茬凌乱的嘴裂开,绽放,僵死。

秦娆一张脸红到了耳根,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烧烤排挡,江琴曾用带着神秘的口吻告诉她,“秦娆,你知不知道羊蛋是什么?”

她摇摇头。

江琴用手遮着嘴道:“就是公羊的生殖器!”

“你跟我这个干什么?”

“昨天看了寒羽乘小美妞写的一本书,说知道羊蛋是什么东西的女生就不是纯洁的女生!我已经不纯洁了,但是心里实在不平衡,所以告诉你……”

那日,秦娆一记单指禅将江琴戳飞。

今日,秦娆紧紧咬着牙,呲出两个铿锵的字——

混蛋!

不知是否还记得那个“浪琴”的坑了,当时看上去大概跟废话一样吧,现在再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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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他会站出来吗

第一百六十章他会站出来吗

不纯洁的小妖精带着夏夜之进了电梯。按下九层,在这个幽闭的空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秦绕斜倚在电梯金属壁上,没有回头,轻声道:“早来了吧?不少字”

“没有,刚到一小会!”

“哦,回学校转了一圈,然后又拎着衬衫跑来这里,你倒是很有闲情!”

夏夜之干笑了两声,这个慌就用不着编了,索性那张脸已经修炼到古井不波八风不动的地步,看着电梯停住,秦娆瞥了他一眼道:“夏夜之,礼钱带足了吗?我可是提醒你,别指望我给你出那份!”

“那我怎么办?我可是卖艺不卖身的!”

秦娆走出电梯,对他招了招手,带着毕业生勇闯天涯的风范道:“哼,一句话就把你试出来了,就知道你是赖上我了!”

夏夜之故意讪讪道:“那你让不让?”

刚走出电梯,便看见9A单元户门口簇拥着一堆人。男生们手里拎着喷彩,喜字,贴花,眼神都朝声音方向望着,而那些如今二十六七的小女人们则带着一脸狡黠,齐声道:“让什么呀!”

秦娆千娇百媚撩了夏夜之一眼,拿出了超强的功力:“让——开啦!”

包括李晓彤在内的众女,巧笑嫣然:“切!”

刚才秦娆冲冲赶下楼去,最拥挤的地方就是窗口,只是离着很远,看不清那个男生长相,反正不是高大挺拔型,也不是很多女人喜欢的虎背熊腰安全型,而这一刻见到那张清淡斯文的脸,大多跨过了男女间芥蒂,在厅堂和厨房都有了发言权的女人们多少有些意外。

秦娆的三个传闻中交往对象,她们都见过。

赵炫江,入校第一天便是风光无限之人,直到如今,在江大男生中的影响力仍旧是第一位的。第二个是韩端,篮球队队长,曾经公开给秦娆送过生日蛋糕,一起看过电影,家里很有钱。第三个就是学生会主席戴斌。

三个人无疑都是家庭阔绰的公子,适才一帮未婚的女人们交心时还在争论,到底秦娆应该跟哪个好,最后戴斌投票最多。原因是赵炫江太花,而韩端缺少一种男人很吸引女人的进取心,相比之下,戴斌似乎没什么绯闻,谈过一个女朋友,而且在江大混得很开,有几个女生回江大办事和戴斌吃过饭,发现这个男生越加成熟,谈吐间非常有教养,又博学多才。

所以,当看到下面那个穿短袖白衬衫的学生气十足的男生时,无形中便与戴斌比较起来,然而终于见到从电梯里走出来的这个拎着一个袋子的男生后,不少直肠子或者和喜欢秦娆的小女人脸上都不自觉地露出些许惋惜的表情,而更多的女人在社会上混迹了几年,都懂得赞美的功用,帅哥帅哥叫个不停。

夏夜之大晕其浪,在众女盘根问底下走进了李晓彤的房间。

“秦娆,还不给我介绍一下?”

李晓彤上下打量了面前这个男生两眼,递上一瓶冰镇雪碧,秦娆还为刚才的糗事促狭。扬了扬下巴,“某人自己有嘴,哪里有的着我!”

李晓彤眼睛里有了几分深意,谈不上开心,她没见过秦娆对谁这样过,那么和气的一个人你很难看到她尖酸刻薄的一面,而在这个男孩子面前,却露出这种罕见的口气,若说只是朋友,未免………,

夏夜之无所谓地耸耸肩,对着散座在沙发上,椅子上,那些瞧着他像个展览品一样端详的莺莺燕燕们自我介绍道:“我叫夏夜之,男,二十三岁,是江大工程系三年级的学生,平时我的爱好是唱唱歌,打打球,我喜欢的明星是叶月依织,今天很高兴认识大家……”

在所有人被雷的外焦里嫩时,夏夜之道:“学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呢!”

夏夜之是秦娆请来的客人,李晓彤自然不好意思让人家忙,李晓彤那些在楼下挂彩旗的同事们也回来了,除了厨房李晓彤的母亲和姨夫姨妈忙得不行以外,其他人都闲着,所以一个烫着波浪卷带着一款罗西尼手表的05级女生就开玩笑说:“哎,帅哥,厨房还缺人手!”

“行,那我去!”

夏夜之说着向厨房走去。秦娆赶紧拉住他,“干吗这么认真?逗你的!”

05级女生平时就这样惯了,见这小学弟还真去,泼劲上来了:“我没开玩笑,大家都忙活一天,他赶个吃饭时间来,出出力不该?”

换作性子直点的男生当时恐怕就会翻脸,而内向的男生不是尴尬地笑,就是憋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夏夜之哪里会在乎这些,因为这类人从来都无法在眼睛中吸引他的视线,何况是心灵?

“没错,我不出出力,干吗来的!”

夏夜之将衬衫交给秦娆,走进了厨房。

霎时,05级女生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她翘着腿靠进沙发里,扬着下巴眺望向窗外黛色泛起的天幕:“男生就这点气度,连个玩笑也开不起?”

“是你玩笑开得太过了!”

就在周围坐着十几个女生脸上的笑容都僵了的时候,别说玩笑,对于指责向来都仿佛事不关己的秦娆倏地说了这么一句话,连她自己也惊了一下,身为主人又是待嫁新娘的李晓彤眼看最担心见到一幕将要发生。而那个学妹已经做出挑衅姿态,她啪地将汽水蹲在了茶几上,“娆娆……你给我进来!”

李晓彤近乎强拽着和她身高相若的秦娆走进卫生间,将门合上后,她抓着秦娆的肩,关切道:“娆娆,你到底是怎么了?”

那个女生秦娆早就认识,比她大一届,在江大最后一学年,没少的帮白灵静挤兑她,但是若说起记恨过往的种种。秦娆还觉得自己没那么狭隘,何况今天这个场合。

秦娆绞着手,眼睛没有去看李晓彤,而是盯着地面方砖,“对不起!”

“傻瓜,我是要你说对不起吗?在我心目中,她能跟你比吗?”。李晓彤将水龙头打开,遮住说话的声音,身子靠在水池上定定凝视着秦娆:“你们到底发展到哪里了?”

“只是……”

顿了下,秦娆吐出后面两个字,“朋友!”

“朋友?!”

李晓彤似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看来我不算你的朋友!”

秦娆蓦地抬起脸,急道:“谁说的!”

“你为我这样过吗?”。

李晓彤再不给秦娆躲闪眼神的机会,拿出当年为了抢高晴质问秦娆的架子,道:“什么都不要想,什么也不要考虑,我就问你,你为我这样过吗?”。

秦娆贝齿咬着嘴唇,漆黑的瞳孔微微有一些发散,静默了半晌,秦娆笑了:“我不知道!”

她的笑有一些空洞,再不是以往温婉如夕阳西下,清澈如林间溪流,走过这个时代的李晓彤十分明白这种茫然背后的意义。…,

“喜欢他?”

“……我不知道……”

“为什么不敢承认?当初那个敢作敢当的秦娆现在怎么变成这样,连一个是或否都不敢说了?”

就在李晓彤看到秦娆已经留有齿痕嘴唇微微开启的时候,秦娆走到水池前,忽然将脸沁在接了半池的水中。

“娆娆,没事吧?不少字”

秦娆脸依旧埋在水中,对着拉她的李晓彤摆了摆手,足足一分钟后,水中开始冒泡,秦娆才带着几缕湿漉漉的发丝抬起头,剧烈地咳嗽起来,李晓彤怜惜地抚着秦娆的后背,不忍心道:“要不要给你放个假?”

“呵!”

秦娆撑起身子,笑了一声,“学姐。我是那么脆弱的人吗?我们真的只是朋友!”

镜中的秦娆眼睛弯成月牙,又变成了那个让人很踏实很放心的女孩,却也拒人于千里般地不可触摸。

当当当!当当当!

一阵敲门声响起,李晓彤等秦娆拿毛巾擦干净了脸才将门打开,原来已经开饭了。

客厅里紧紧张张摆着三张桌子,虽然拥挤了些,但是很热闹,全是秦娆的同事以及江大的那些校友。李晓彤的姨夫端着一盘卖相很特别的菜上来,一群饿疯了的爷们们也顾不上绅士作风,抄起筷子夹去。

“哇——”

李晓彤公司负责动画那个小伙子,微张着嘴,眼中眼白多眼珠少,行将就木一般。

“嘿,你至于吗?我姨夫好歹也是干厨师的,给点面子成吗?”。李晓彤毫不客气地用上级的口吻批评,看到几个筷子伸到一半就戛然而至的女生,李晓彤争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刚将一个貌似青椒的东西咽下去,两行清泪漫上了眼眶。

“哇——”

不等其他人动筷子,那个青年又加了一大筷子,这次学精了,嚼了两下立即张开口,让芥末的呛度挥散后,才慢慢咽下。

“好吃吗?”。市场部那小眼镜嘴动了动,问了一句,青年连连摇头:“呣!”

“呣……”小眼镜没听懂什么意思,“不好吃?”

这时缓过劲的李晓彤喊了一声:“快别听他的,这就是个骗子,非常好吃!”

青年一口气又干了一大筷子,窝着两行眼泪竖起大指,道:“娶不上晓彤是我一生的遗憾了,以后恐怕吃不上晓彤姨夫做得菜咯!”

“晓彤学姐啊,让我跟姨夫偷偷师吧,这个菜怎么做的?”05级那女生先是象征性地咬了一小口,发现极为爽口刺激,她嘴叼很多人都知道,能得到她的恭维,连身在公司高层风淡云清的李晓彤都觉得很开心。看着姨夫有端着一盘子半个巴掌大黑乎乎,但卖相很精致的牛排物上来,李晓彤笑道:“姨夫,美女们要跟你学厨艺呢,这个菜太棒了,怎么做的?”

微微谢顶的五十多岁男人指尖夹着一根烟,闲散地吸了一口,嘿然道:“刚才那个叫青椒鸡蛋沙拉,这道叫中式牛腰肉,来来,动筷子,大家都尝尝!”

爱吃肉的男人们半分钟就瓜分了,两个男生还因为分赃用筷子闹架,但是一入口,都有点后悔操之过急。

“好吃吗?”。

“好吃!”仿佛又回到了当年,众人齐声回答班主任的问题的场景,很多人说完,都深有感触地相视而笑。结果李晓彤的姨夫来了个大喘气:“可惜不是我做的!”…,

“小姨做的?”

李晓彤眨眨眼,心想小姨也成了厨艺家。

“再猜!”

“不可能是我妈吧?不少字”

“再猜!”男人掐灭烟蒂。

这时,厨房推拉门打开,系着个围裙的夏夜之端着一小锅蛤蜊汤走了出来,端到秦娆和李晓彤面前,李晓彤筷子顶着牙齿,硬是没说出话来。

男人拍了拍夏夜之的肩膀,感叹道:“毕了业来我们酒楼,一个月七千起也不错嘛,你这小鬼为啥不干呢?”

七千?

众人有点傻眼,如今能拿到七千月薪的连三分之一也不到,随便炒两个菜就被李晓彤的姨夫相中了?

“哎,看来我这几十年厨艺学到狗身上咯!”看着自己的菜不受欢迎,而夏夜之的都被抢光了,男人感叹了句,对05级那女生道:“小姑娘,我看你还是跟这小子学吧,说不准还能学在一起!”

“一起”两字咬得很响,顿时惹得一众男生捧腹,而那女生吃了两口,尴尬地根本不好意思往秦娆那望,幸好一个电话救了她,“喂,是灵静呀,嗯,在呢,在呢,好多人呢,呃……也在,好的,好的,上来吧!”

两分钟后,音乐系的白灵静穿着一件白色低胸长裙,挽着一身深色衬衫,西裤,风度翩翩的戴斌走了进来。

“祝学姐新婚快乐!我代表江大学生会还有文工团的兄弟姐妹们送上祝福!”戴斌说话很有派头,语速不快,吐字清晰,而且不像吴浩那样过于公式化,因为后面还有一句:“前面的都是废话,主要还是代表我自己来看美女校花哦!”

一时,气氛欢悦。

可就在这时,门又一次被推开,高晴铁哥们赵阳急匆匆走了过来,开口便道:“晓彤,那辆宾利婚车可能有点问题,不行改宝马吧?不少字”

还在做菜的晓彤母亲什么都可以听不到,唯独在婚礼的事上耳朵尖的很,不等李晓彤示意赵阳小点声,晓彤妈顾不上两手油走了过来,急道:“什么事,什么事?”

“阿姨,一点小事!”

“别打岔,婚车怎么了?”

赵阳为难,尽量用平和的语气道:“那辆宾利本来说租给咱们,可是人家主人忽然要谈大生意,开去南京了!现在婚庆店说,可以半价让我们用宝马7系,阿姨,宝马7系也不错……”

“是啊,妈,宝马也是好车!”

老太太嘴抿了抿,淌了几颗眼泪,“再好能跟原班的比吗?我也没干什么亏良心的事,怎么就这么不顺呢?”

老太太坐着椅子上唉声叹气,很孝顺的李晓彤也哭了,闹得她小姨也哭了,大家安慰又不知怎么说,秦娆心一痛,也顾不上那些芥蒂,对戴斌道:“你认得人广,能不能帮忙找找车?”

或许换作平时,戴斌会嘲讽她几句,但是他毕竟是个戴斌,懂得大体,于是点了点头,可是一连打了七八个电话,只有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公司老总有宾利,十分钟后电话回过来,就两字——不借!

白灵静抱着肩,上下扫量着秦娆这身不得体的行头,极薄的嘴唇动了动,像是秦娆交心挚友般似的,道:“秦娆,你在校外不是认得很多老板?肯定能借上车!”

“灵静!”

戴斌轻咳了声,心说你也不分场合。

白灵静装作不知,犹有深意地望着系着围裙的夏夜之,交握着双手,很焦急道:“你男朋友那么厉害,连专业级的论文都能帮你弄到,车子也不是什么大事……”…,

秦娆的手忽然扬了起来,从来没有这么一刻讨厌过这个女生,她是不愿发火,并不是不代表她不会,白灵静吓得急忙往后闪了一步,不小心踩住自己的裙子,扑通一下歪倒在戴斌怀里,而秦娆的手也没有挥的出去。

在手肘成三十度的位置,另一只犹带着蛤蜊汤余温的手掌握住了她的手腕,对已经挡在秦娆身前的李晓彤说:“我可以试一试,学姐你别难过,只要赶得上明天就行吧?不少字”

李晓彤能说什么呢?

这个男孩子虽然没有哪一方面拿出来就能让人惊异的,可人家脾气很温和,初次见面还帮着做饭,心里已是很感激了,至于车,宝马那些自己也能弄下,早知道就不听高晴的话,非要要宾利。

“谁有电话,方便借我一下!”

“噗!”

那个05级的女生在这种焦躁的气氛下差点被夏夜之的话逗乐了,心说你连个手机都没有,还装什么大尾巴狼,你以为能从朋友父母那搞辆广本之类的车就光彩?开玩笑哎,这是结婚,不是去哪旅游!

秦娆担心地望了他一眼,很复杂。她既怕让李晓彤失望,又怕夏夜之欠人家人情!人情是最难还的!

“手机给我!”

“小夜!”

小夜?

夏夜之心头羁绊了一下,分明能听得见响声,往昔身边铅华浸染,喧嚣簇拥却依旧感觉形单影只的孤寂倏然被一抹暖色照亮,心中豪气波澜汹涌,他双手搭在秦娆肩头,一语未发,却也胜过万语千言。

在诸多期盼,少许讥笑嘲讽中,夏夜之拨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在这样的时间很多时候都会不接抑或很迟才接,而此刻就响了一声,杨橙一本正经甚至带着三分敬畏的声音立刻响起:“夏爷有什么吩咐?”

夏夜之假意嘘寒问暖讨好了两句让自己像一个下位者,然后踱着步子走到门口,才道:“杨经理,帮我弄辆宾利,要八成新以上!”

“多久,夏爷?”

“最迟明天早晨六点,永丰花园!”

那面传来女人埋怨和耳光齐鸣的声音,杨橙只说了声“马上办”,就挂了机。

夏夜之再次走回房间的时候,秦娆抿了抿嘴,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有希望吗?”。

夏夜之望了眼窗外夜色,明天该是一个明媚的天气。

秦娆眼神一黯,却依旧对他弯了弯眼睛:“那再想办法吧……”

“谢谢你!”

李晓彤有点失望,不过还是道了声谢,然而却听夏夜之说:“四十分钟内,一定到!”

登时,忙着拨电话的男人们以及带着各种表情的女人们齐刷刷望过来,喧嚣瞬间走进寂静。

李晓彤忽然想起晚上秦娆说的一句话——

在我发愁的时候,他会站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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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亮瞎尔等狗眼

第一百六十一章亮瞎尔等狗眼

结婚最忌讳的就是不顺利。这和迷信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人的一种趋利避害的想法。有的女孩子甚至因为结婚下大雨闹心,更别说本来谈好的婚车主车居然没有了。

那种感觉就像高考时,发现自己平日最爱用的一支笔忽然不知所踪一样,十分别扭,又忍不住去想。

李晓彤没心情吃饭,强撑着笑容在客厅里又支了张桌,将后面从新郎那边赶来的同班同学招呼好,而她则攥着手机一直守在阳台上。

秦娆并不是那种会说安慰话的女孩子,纵使在夏某人看来她绝对是伶牙俐齿的狠角色,但是小妖精偏偏不喜欢利用这种专长,她只是默默地陪着,有些不谙世事,却又令人踏实地有所依傍。

四十分钟应该是很漫长的。

所以,当李晓彤每隔几分钟看下手机上的时间,甚至做好了又会因为横生的枝节,车子到不了的准备时,仅仅二十分钟,夜色中一辆看不清什么牌子只觉得大灯分外耀眼的轿车在小区门口一记漂移,仿佛天王老子第一,他第二似的蛮横冲入。声音极其刺耳,坐在靠近阳台这一桌子女生们都听见了,以为发生什么事故,放下碗筷,都围了过来。

同时,秦娆的手机响起,秦娆以为是江琴,就接了起来,对面是一个甜滋滋的声音:“夏哥哥?”

“夏哥哥……”秦娆转头,向客厅里在一众爷们恭维下被灌了N杯酒的夏夜之望了一眼,道:“你是找夏夜之?”

“你是谁?”电话里那个声音相当藐视女人,对音律极其谙熟的秦娆哪里听不出。

“我是秦娆……”

对方明显怔了一下,接着以甜十倍的嗓音嗲声嗲气叫了声:“娆娆姐!”

登时,秦娆就像突然吃了只苍蝇一样,不过这个时候她没有心情开玩笑,也顾不上问对方怎么知道她的,秦娆客气而小心地问了一句,生怕哪句话不合适得罪了对方:“请问是不是车子到了?”

“你们在哪幢楼?”

“对着小区门口!”

“哦……”

电话里说着,远近光灯一阵交替,“看到了吗?”。

“看到了,看到了!”

秦娆有些激动,拉着李晓彤的手,“车子来了,就是那辆!夏夜之,车子来了,车子真的来了!”

秦娆跑到桌边,比她自己的论文得到首肯还兴奋。这种淡泊如水的东西在夏夜之心里根本泛不起一丝涟漪,因为拥有的太多,太轻易,所以不懂得珍惜,对于秦娆掩饰不住甚至会令上流社会那些人鄙夷的姿态他还不能感同深受。

“哦!”

夏夜之又被灌了一杯酒,脸上白了三分,整个一瓶五十度的酒全是他一人干下去的,却不见丝毫眼神迷离的迹象,旁边那几个堪称公斤不倒的,喝了半瓶便汗流浃背,说句话也是高分贝,明显有点高了。一直等消息的赵阳扒拉两口菜,急忙赶了过来:“哥们,麻烦下去一趟吧!”

夏夜之一想也对,他是不在乎,杨橙肯定也不在乎,毕竟都是局外人,人家办喜事的人自然要操心,所以他点了点头,撂下筷子,一如他行事的果断:“走!”

小女人们一个多小时前觉得这个小学弟很傻很有趣。半个多小时前刮目相看,嘴上不说但是看着精致的菜肴却心想如果自己的男朋友也能这样,哪怕是偶尔露一小手,该是多么浪漫的事?可惜那些家伙就知道在床上让她们摆动作,自诩浪漫!而此刻,则衍生了另一种感觉!…,

连戴斌那么令女孩子有好感的成熟男生都搞不到的豪车,秦娆这个小学弟能搞到吗?

见李晓彤秦娆赵阳他们下去了,索性都下去!

众人从单元门里鱼贯而出的气势倒着实将坐在机盖上吸烟的光头哥惊了下,半小时前正在宿舍诈金花,依靠死不要脸的出千手段将郭凡马立强张宇和隔壁两个贼喜欢听布拉格吹厉害的小伙赢得都肝疼的布拉格听杨橙战战兢兢地打来电话说夏夜之语气挺急要车,以为发生什么大事,当时也顾不上手风正顺,很够意思地当先跑来了,听到杨橙留给他那个电话的主人居然是秦娆小美妞,心里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估摸着这么晚了夏小子是要将其拿下,结果呼啦超涌出来这么多人。

眼见夏夜之过来,布拉格怪道:“你是准备牌AV?找这么多人观看?”

“滚!”

夏夜之趁着众人没过来,骂了一句,“我找杨橙,你死来做什么?”

“靠!杨小子那傻鸟以为你出事了,给我打电话,,老子玩钱手风正顺呢,还不是为了你,你不说向我表达爱意也罢了,还敢埋怨老子?”

布拉格老子长,老子短的挺横的口气,被随后走过来的秦娆李晓彤听见了。李晓彤攥了攥秦娆的手。心里明白这个小学弟肯定被骂了,愧疚地红了眼圈。秦娆握着领口,比起李晓彤来说,岂知愧疚,更多的是担心,但事到如今她还能如何,只有自己出面多说好话。

秦娆当先走过来,对着光头布拉格礼貌道:“您快上去喝点酒吧,没关系,今天就住在这里,不用担心!”

或许这种客套话说得少,秦娆比之江琴都差一些,更何况布拉格这种老油条,布拉格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盯着她看,不由叹了口气,比他杨橙那风骚媚骨妞强多了,玩腻了骚货的他现在已是憧憬起来返璞归真的果儿了,所以也没客气,很熟络地给了秦娆一个熊抱,在李晓彤花容失色以为这家伙耍流氓,而夏夜之眼睛眯起之际,布拉格可怜兮兮地唤了一声:“娆娆姐,死人夏夜之欺负我!”

满脸羞红的秦娆在白灵静和那个05级女生讥笑眼神中。挣开了身子,尴尬地笑笑,“您比我大吧?不少字”

“哪有,我九零后的……”

“呃……”

秦娆眨眨眼睛,心想穿着风格倒是有点像,皮肤比女生的都好,不过就是模样老成点,不过布拉格说得那么坦然,她也当真了。

很多人都没见过宾利,甚至只是在明晓溪写得《泡沫之夏》中,见到过这两个字。都想见见是什么样的豪车。05级那妞也是其中之一,自己男朋友开着辆桑塔纳两千,还是公家的,这事一直被她那个圈子里兴趣相投的拜金女们挤兑,大几百万的宾利在她心中就是一个梦。

可是当他走到车身前,看到布拉格腿挡住的标志后,忍不住笑出声:“这不是大众!”

“大众怎么了?”

一看又是这种第一眼就腻歪的妞,布拉格不爽地问了句。登时,一众人脸色都变了,李晓彤满眼失望,但是不能表现出来,只好无意义地笑着,“算了,算了,车很新,很漂亮!”

白灵静也走了上来,帮腔道:“车是不错,可学姐你是结婚啊,总不能用辆二十来万的帕萨特呀,不行让戴斌给你找宝马吧!”…,

那些女生都将目光移到了秦娆脸上,这实在有点挂不住面子啊,满口答应下来找车,结果弄辆二十来万的车,这还用他硬充大尾巴狼吗?哪个在社会上混的小白脸借不到一辆帕萨特?

就在很多女生都替秦娆难堪的时候,对车相当有研究也是专门帮高晴和李晓彤安排婚礼用车的赵阳,弯着腰围着布拉格屁股下的这辆车转了一圈,一看车体流线和排量,不由赞叹道:“辉腾呀,好车,好车!”

“还不如全部弄成奥迪A6呢!”

05级那妞抱着肩,道。

赵阳没有反唇相讥,毕竟辉腾是华丽的低调,认识的男生不多,何况是女生,而且同等价位,款爷们宁愿买辆宝马740抑或奔驰S600。

“这车购买五辆A6了!”

“啥!”

05级那女生本想反驳几句,但是知道人家赵阳这方面有研究。又在车行做过经理,只好哑着嗓子嘀咕了句:“这不就跟帕萨特一样吗?”。

布拉格踩灭烟蒂,阴测测笑了声:“是啊,某些人的见识就跟她的胸部一样缺斤少两!”

腾!

05级妞脸一下就红了,若不是在黑夜,她真羞得无地自容,她脸长得还可以,身材不错,唯一的缺陷就是胸部太小,所以一直用着胸型护垫。被这么含沙射影地奚落,这口气她哪能咽下,反唇相讥道:“晓彤学姐要的是宾利,学弟,我还以为你也能弄辆宾利!”

“学姐,你也别难为秦娆男朋友了,人家还是学生嘛!”

白灵静笑意盈盈说道,仿佛再为夏夜之开脱,布拉格不干了,看着这两个小人嘴脸,冷笑了下,随手拨了个电话:“,杨小子,你的宾利开到你姥姥家去了?车呢!”

话音刚落,小区门口一声引擎轰鸣,一辆红色法拉利冲了进来,接着蓝色的兰博基尼跑车,世爵,莲花,陆虎,丰田……

将近三十辆没有下一百五十万的车瞬间集结在门口,小区保安以为发生什么大事,攥着个防暴棍颤巍巍发抖。

李晓彤家门口空地全部停满了,灯光通明,宛如一场盛大的宴会。

杨橙摸着额头上汗,一路小跑过来,有去盛世年华开过荤的男人一下子认出来了,“盛世年华大老板?”

他们不知道赵炫翼这种大佬级的存在。

“不会是杨老板的亲戚吧?不少字”

杨橙已经知道是婚礼用车,心下苦笑,我要有这么厉害的亲戚,东江还不是横着走?

周围的回家的住户,也放慢了脚步,别的楼那些遛弯的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统统围过来,瞬间挤满了人。

白灵静和那个学姐瞠目结舌,一时晃晕了两对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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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有心结

第一百六十二章有心结

“夏夜之——夏夜之——”

耀眼车灯熄灭后短暂的视觉盲区。让众人惊醒过来,秦娆小声地叫着身旁夏夜之的名字,忘了该说什么,夏夜之脸上隐现的并非那种王八之气挥发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畅快,也并非被奚落后大逆袭那样志得意满,他微蹙着眉,凝视着走过来的杨橙。

北回归线的刘琨够精明的,圈子里的朋友都称他“人精”,但是刘琨这三十多年最佩服的一个人是杨橙,这只有几个亲密的人才知道。

据他本人描述,他的十分功力都是跟杨橙学的,所以当杨橙看到夏夜之脸色不对,立即反应过来。事实上,他也是心中叫苦,如果不是夏夜之,换了他人打电话让他帮忙,他哪里舍得从罗莎莎那缠着他腰间的中半路撤退?

这是一个下位者的觉悟!

特别当赵炫翼从龙假烟雨红楼全身而退,回到北回归线,命令他再也不要去触碰有关夏夜之所有秘密的时候,他深知自己这位主人已经由合作中猜疑过渡出来。至于过渡到完全信任还是十分忌惮,他不敢问,但多年跟随那位让他足够在名流圈女人圈商圈呼风唤雨的主子,他更偏向于相信后者。

所以,对于夏夜之的帮忙,他是打着百分之一百二的精心,去侍奉,这便是一个合格下位者的觉悟。

不过,看到夏夜之明显是为那个比自己豢养的小金丝雀罗莎莎还胜不止一筹却韵味内敛的女孩脸色沉下来时,他又恢复了上位者的姿态,径直走到夏夜之面前,掏出根烟,叼在嘴上,“小子,这么些车你随便用,不过我把明白话撂这,我欠你家老头子的人情今个算是还了,以后再无瓜葛!”

杨橙的声音不大,但却分外真切。

很多人顿时松了口气,包括李晓彤在内,对于这些,如今事业小成的她也不敢请上楼去,凑凑热闹,正发愁不知如何是好之际,夏夜之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弓着腰忙给杨橙点上,还不等他说话。杨橙借着两人身位优势,怯声嘀咕了句:“夏爷,这样做的还到位吗?不够我再……”

夏夜之眨了两下眼睛,表示可以了,然后道:“杨叔,真的太谢谢你了,我就用用宾利欧陆,就行,就行!”

“随你吧!”

杨橙心中苦笑,这一声“杨叔”要折多少阳寿!

“哪位是新人?”

看到拱门,杨橙知道有人结婚。李晓彤上前两步,发自真心感激道:“谢谢您,真是给您添麻烦了,我是嘉美公司的李晓彤,日后只要有什么能帮得到忙的地方,杨总尽管说!”

杨橙递出手,握了李晓彤一下,点了点头,温和地问候了一句:“新婚快乐!”

最后撩动的目光在秦娆脸上停了一下,返身向法拉利座驾走去,“回!”

一个干练的回。三十多辆车风卷残云迅速褪去,躲在监控室的两个保安,这才悄悄将门锁打开。

白灵静刚才一直注视着杨橙,但是对方连她扫都没扫一眼,心里非常不舒服,但是总算知道秦娆这个小男生的底细,看来也没多大能量,大概是姓杨的那男人发迹前受过点恩情,这次就是还人情吧?不少字想到这,顿时舒缓了许多,挽着戴斌的手臂,跟李晓彤道了个别,返回江大。

既然车找到了,时间也不早了,很多人也陆续告辞,而剩下的除了秦娆夏夜之就是三个李晓彤的挚友。…,

回到家中,李晓彤将找到车子的事告诉了她妈,老太太握着夏夜之的手一个劲的感激。夏夜之是真饿了,特别喝了那么些酒胃里实在不舒服,一大桌上,就他一个开吃。

“吃点饺子吧!刚出锅的!”

秦娆将一盘子冒着热气的饺子端在夏夜之面前,坐在他的身旁,支着腮瞧着他,夏夜之吃了两个饺子,带着一嘴油,?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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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之夹了一个饺子,送到秦娆嘴边。

秦娆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微张檀口。抿在了嘴里,李晓彤和母亲说了几句话从卧室里出来,刚好看见了这幕,秦娆也看到了她,登时垂下眼帘,淡淡的红晕在耳根间流连,不舍离去。李晓彤含笑着摇摇头,直接走到另一个卧室。

咽下饺子,秦娆斟酌了片刻,才小心问道:“夏夜之,跟我说句实话,今天的事会不会连累你!”

“不会!”

“说实话!”秦娆身子朝夏夜之靠了靠。

夏夜之喝了口饮料将嘴里的东西咽下,“会!”

“那怎么办?怎么办?是钱的问题,还是?你家里人会不会为难你?”

看着秦娆一脸严肃,难得地失了分寸,夏夜之莞尔道:“骗你的!”

“肯定不是骗我!”秦娆不信,夏夜之无奈道:“我爷爷是杨老板的老师傅,当年帮了杨老板一把,其实就是一个小忙,没想到杨老板这人很念旧,刚才我打电话也是试探问一下,结果没想到……呵呵!”

“傻笑!”秦娆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就这么简单?”

“你也说了。有心人最怕的就是欠人情,何况杨老板这么成功的人,就像他说的,以后不想和我有瓜葛,大概是不想搭理我这些下层的人吧!”

秦娆舒了口气,想了想刚才的情形,的确,就算突然发迹后的亲戚,都会躲着亲朋好友,深怕别人惦记他的钱,何况是外人呢?可是。秦娆又拧了拧眉,“你要不帮我,肯定可以让人家帮你安排份好工作吧?不少字”

真是个斤斤计较的小气鬼!

夏夜之撇了撇嘴:“谁帮你了,我帮的是李晓彤!你不要总是自作多情,好吗?”。

“……”

类似这样的玩笑,在往日以秦娆这种修炼到一定级别的妖精是不会有丝毫被扫了面子的尴尬的,兴许还会千娇百媚地横夏夜之一眼,反唇相讥两句,但是这刻被夏夜之突然这么说,秦娆忍不住就在他腮上捏了一记。

“哎哎哎!”

夏夜之揉了揉,还挺疼的!

所以抱怨了句:“你也太狠了吧,小妖精!”

秦娆丝毫不嫌这个男生吃相有些邋遢,伸出葱根手指,为他抹掉了一片停在嘴角的韭菜,轻轻道:“认识你这个……朋友真好……真的!”

对于一个连表达自己都懒惰的人,能说出这种话是很难的,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辞藻,就像她包的饺子一样,皮薄个大,很殷实。

“我这么好,你干脆早点入了凡尘,嫁我呗!”

秦娆刚褪下的红晕比台风席卷下的海浪还要凶猛澎湃,露在青丝间的脖颈殷红欲滴,在夏夜之一脸惊诧中,秦娆讽刺了句:“就凭你,臭青蛙?”

“就不能给你好脸色看,死恐龙!”

夏夜之懒得看她,继续埋头吃饭。

“哎呀,秦娆,煮个饺子都这么慢,真是佩服死你了!”…,

早看到她那不争气模样,却像煮熟的鸭子一样死活嘴硬的李晓彤也帮腔道:“你们说饺子会不会被她偷吃了?”

“秦娆,你不会偷吃吧?不少字到底啥时候能好啊,这都快饿死人了!”

卧室里,李晓彤的三个姐妹又吵吵着要吃饺子,催问饺子好了没,秦娆仓皇中。应了一声:“快了!快了!还在煮!”

可手下却是不停,将剩下的半盘饺子都扒拉到夏夜之碗里,匆匆拿着盘子走向厨房。

夏夜之深吸了口气,似乎还能闻到她手指留在嘴边残余的味道。

那不是香味,反而是一股韭菜馅味,却比香味还令人心旷神怡。

“能认识你,也真好,真的!”

夏夜之嚅嗫句,大口大口地吞下饺子……

晚饭后,几个小女人轮流为李晓彤上课,教她如何相夫教子,当然也说了一些女儿家的私房话,自然不让夏某人听到。

午夜十二点,他和李晓彤的姨夫,点燃了几挂鞭炮,算是掀开了喜庆一天的序幕。李晓彤父亲在隔壁借用邻居家,为夏夜之腾了间屋子,对他感激不尽的老太太又抱了一床新被子,本来他的意思是回学校,但是秦娆和李晓彤都不同意,偏要他住下,明天参加婚礼。夏夜之一进屋,愕然发现那个死光头居然打着呼噜,四仰八叉地睡在另一个房间,据相关人士称,此人以司机兼好友的身份喝了一瓶二十年的茅台,有点醉了。

几个女人帮李晓彤检查东西,到两点多才睡去。本来就以失眠为友的夏夜之忽然想到了什么,又回到李晓彤的家,幸好门还有没睡的,门也没锁。

李晓彤的妈妈三番四次地检查早已被姐妹们安排的天衣无缝的计划表,夏夜之劝了两句,她才带着一脸祥和笑容去睡觉。

空荡荡的客厅里,一盏茶灯照亮一隅方阙,夏夜之从沙发上将卡卡茹里那件紫粉色的裙装拿到灯下,在桌在上摊了一张纸,小心翼翼放在上面。

虽然花了一些钱,但是卡卡茹里的手艺当真是非常有欣赏价值,特别是线条,非常符合小妖精的身材,或许也是缘分吧?不少字

夏夜之有些神棍地给出了一个这样的结论,忽然发现自己有点老了,怎么这么八卦呢?难道秦娆的一切他都必须插手吗?

不停嘲弄了几句,夏夜之失笑着摇摇头,将目光放在裙子上。

这么晚了,哪位上厕所的女士要见了他鬼鬼祟祟在灯下鼓捣秦娆的裙子,估计非得将他当成变态拿扫帚抽他不成。夏夜之自然不会为了一条在他看来根本无所谓的裙子眼馋,他只是睡不着,突然想到秦娆只顾着帮李晓彤,会不会检查一下裙装是否完好?

夏夜之眯着眼睛,从正面看了一遍,没有漏掉丝毫细节,这件卡卡茹里最近的杰作工艺很细,当时经理说做了三个月,他觉得有点吹嘘,此时看来果然不错。

背面依旧没有任何毛病。

就在他准备叠好放回去的时候,眼睛忽然扫到束腰带扣的一个线头,他揪了一下,谁知这一下出了麻烦,那摞线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法,哗啦哗啦脱了下来,稍一用力,一根长线断成了几条,腰带也松垮下来。

夏夜之看看其他地方,再也没有发现脱线的情形,但是发现在裙子内侧腰际位置缀着一个小塑料包,打开一看,一枚针别在纸片上,而纸片背面粘着几圈粉紫色的线,裹着线的小标签上写着将将能看清的三个字——有心结。…,

“有心结?”

聪颖的夏夜之顿时讶然笑了,这个卡卡茹里,真是的,非要让人记住她的作品吗?

虽然说秦娆明天穿不一定就会崩开,可是万一呢?脑海里想了下那个场面,夏夜之不禁咋舌,干脆看到了,就帮她弄好吧!

夏夜之穿针引线,手法娴熟利落,即便是女人见到他的身手,也不得不叫声好,三针暗线搭扣,斜搭,每一环都很严谨。

这一套纯爷们们不屑,甚至会被鄙夷为娘娘腔的女红其实是基纽学员必会的一门课,完全是为了让他们在执行任务受伤的危急时刻自我拯救的手段,伤口缝不好,命都没了,所以十几种针法,他们都必须掌握。

前世的他屡次受伤,都是靠这门技艺才能保命,即便再世为人,他也不会丁点忘记。

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束腰带便系好了,丝毫看不出半点斧凿的迹象,夏夜之又检查了一遍,这才离开了房间,不忘将那些线头带走。

片刻后,卧室门拉开了道缝隙,披着一头青丝的秦娆穿着一件阿童木睡衣,手指扒在门框上,灼烫的热气带起了一片氤氲,瞬间从心里某个坚强而柔软的位置漫上了眸子,化作几颗清澈的珠子,坠落在微微伏动的胸口。

秦娆倒了一杯咖啡,将自己缩成一团窝进了沙发里,抱着那件裙子。

客厅镜中反射出的一个光暗交织的角落里,一个女孩时而微笑,时而抹着眼泪,有谁知道即便在她最艰难的时刻,也未曾落过一滴泪……

昨天同学结婚帮忙,匆匆发了一章就出去,半夜回来想想可能稍稍有点过,以后尽力避免。今天还要去帮忙,回来早有时间一定写!

感谢羊呗这只领头羊,上善妞,我叫小明因为我很聪明,hehehe~~~~,爱已死情未灭,明镜止水之心,游小曦,三清天,速度不快,剑龙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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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可爱的妖精,倔强的妖精

第一百六十三章可爱的妖精,倔强的妖精

早晨六点,布拉格便被夏夜之拎着领子像死猪一样拖下了床。不情不愿地开上车先去了高晴那边。虽然只是个形式,但是这一遭还是要走的。

李晓彤那帮同学在八点之前,差不多都到了,商量着一会怎么着折腾高晴,为此总有些头脑灵光的想出些无所不用其极的方法。

李晓彤的一双高跟鞋被藏在两个地方,一只在电冰箱里,另一只在电脑机箱里。

诸多牲口眼神在秦娆身上流连不停,对于这个学妹,多数上了社会工作了几年,回想起当初暗恋这个女生的事都变得释然,没结婚的不少爷们居然拿这个打起了趣。李晓彤气得直叫,表示今天她才是新娘。

秦娆很是尴尬,穿着那件裙子站在镜子前,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了,昨天被夏夜之那家伙奉承地头昏脑胀,本来心里还想着千千万万不要抢李晓彤风头,结果临到头,还是买了。

早晨五点,秦娆便醒了,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穿这条好不容易大方了一次买的婚礼裙,李晓彤坚持了几次。秦娆实在没辙,这才穿上。

有不少昨天没有过来帮忙的同学同事,一大早就来凑热闹,见到秦伴娘后,都在打问这个女孩是谁,有没有男朋友。尤其是男人们,到这个鸡飞狗跳的操蛋年纪有几个不着急的?

秦娆窝在角落里,善守不善攻地抵挡着要电话的猛士们,才一会,已经成为站在远处的一圈的男人私下的话题,这倒不是说这些爷们们没见过长得漂亮的美女,实在身为伴娘的某个妖精脾气太好了,如今的伴娘和伴郎是最惨的,新郎新娘婚宴上喝的都不是酒,酒瓶子灌的都是水,拿个小酒盅扮猪吃虎一路下来,既愚民又轻松。唯一过不去的地方就是同学和关系贼铁的同事,这个时候可怜的伴郎和伴娘就要遭受迫害了。

小酒盅先来,然后一两的酒盅,再然后三两的口杯,不喝?不喝可以,伴郎点天灯,裤裆里面塞鸡蛋。伴娘好点,不用担心身体受辱,除了脸上被抹得乱七八糟,一般表演节目的时候只需要做做帮手,也就是所谓的执行者。比如拿颗鸡蛋从伴郎裤腿中放进去,一路向阳,过山车后再从另一个裤腿出来。

几个已经准备好节目的牲口们作为先发部队过来卧底,看看新娘这边的人怎么为难新郎,没想到伴娘这么,这么……嘿嘿,那个感叹啊,感叹伴郎他的真是太幸福了!

秦娆哪里知道针对她的诡计,时不时向门口张望,顾盼流波间自有一种令人自作多情飘飘然的风情,更惹得一众蔫坏的牲口于心不忍,李晓彤那几个挚友还以为紧张,为此专门交代了一些做伴娘的心得。

十点的时候,抢亲的队伍风风火火杀到,在紧闭的大门口集结,发动了第一轮人肉车轮战,但是李晓彤家的门固若金汤,几个一百七八十斤的虎背熊腰男气喘如牛地败退下来。

第二轮红包利诱开始。

高晴也真是大方,一出手从门缝里掖进去一百个红包,瞬间被李晓彤亲戚家的那些孩子瓜分了,傻小孩们只顾抢了。也不看看里面的面额是多少,打发了小孩们,又掖进来几十个红包,都是二十打底的。

通过重重考验的高晴顶着一头在啫喱下塑得有型的头发窃头窃脑地走进了李晓彤家,跟猪八戒进高老庄一个德性,接着是卧室那道门,里面的女生们非要高晴用三种乐器表演《月亮代表我的心》,高晴是专业人员,这自然难不倒他,但是随后的心有灵犀节目,却让这位昔日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难出了汗。…,

今天温度超过三十五度,再加上一屋子的人,高晴衬衫一大片的湿漉粘在后背上,不知谁凄惨地为高晴鸣哀,听得床上的李晓彤犹自心疼,也顾不上没鞋,径直光着脚跑去开门。别人都是为了守她,她倒好,玩起了监守自盗的游戏。

于是这场无间道的游戏自然在李晓彤的卧底下,变成了攻防摧城拔寨,守方叫苦不迭,到了十点半,漂亮的李晓彤被高晴背着离开了公寓,坐进了那辆欧陆。

秦娆还没来得及跟好不容易看到的夏夜之说半句话,便被伴郎邓晨拽上了车,透过宝马的车窗玻璃,秦娆看到夏夜之插着口袋,在人群喧嚣之外静静凝立,仿佛一株开在喜马拉雅最高处的雪莲。微微有那么一点遗世独立,当然心里不免打击了句,“臭美吧你!”

“秦娆,你会喝酒吗?秦娆……”

邓晨靠在椅背上,松了松那条七百多的领带,柔声对身旁的秦娆说,不过发现身旁的江大校花好像没听见,一直微笑着注视着窗外,于是又唤了声。

秦娆眨了眨眼睛,将思绪拽回来,道:“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

邓晨是高晴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时的同学,虽然不在江大,但是早听邓晨说起过这个女孩,每逢假期回东江的时候,都要去江大转悠转悠,不过有几次都与那位据说是校花的人物无缘相见。前两周,听说是秦娆做伴娘,邓晨没有考虑就同意接下这个明知山有虎的活,昨天上午在飞机上,还在思虑着万一秦娆不如心目中所想怎么办?

到了高晴家,高晴翻出秦娆十七岁大一时穿着校服的照片让他看了下,这个家庭条件十分优越的子弟饶有兴趣地追问起秦娆有没有男朋友。

高晴很爱护那个学妹。自然不会将一些道听途说的绯闻告诉邓晨,只说秦娆眼光有些高,现在没有男朋友。高晴知道邓晨家庭非常不错,而那个时代秦娆生活都很拮据,现在虽然好转,不过每个学期的学费总是要拖到学期中后期才能交齐。邓晨虽然在四川音乐学院和一个女生同居过几个月,但算不上花心,秦娆能嫁给他应该会过得安稳。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高晴本身是心气颇高的人,能和邓晨成为铁磁,邓晨的性格可见一斑。邓晨面对高晴的推销,没有立即答应,只说先看看人。

然而,当半个多小时前,见到秦娆的那一刻,他真的有一种被丘比特那个不喜欢穿裤头的猥琐男射中的错觉,他本身就是很自信的人,所以一上车就开始了攻势:“我是说,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既然你这么羡慕晓彤,不如找个男朋友吧?不少字”

秦娆知道他有些误会,不过关于那个人的事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忽然变得吝啬起来,吝啬到不想与他人分享,包括李晓彤这个好姐妹,她觉得没必要和邓晨解释什么,所以点了点头。

邓晨心情大好,眼前的秦娆就像一颗即将成熟的葡萄,等待着采撷。说实话,在四川音乐学院美女也不少,只是很少见到第一眼惊艳,第二眼扑朔迷离,以至于迫切令他想深入挖掘的女孩。

“秦娆,你这身裙子很有档次,要是脖子上再有条项链就好了!”邓晨手指在脖子周围比划了下。

秦娆当然知道,裸肩的裙装配上项链效果更好,不过现在的经济条件不允许她在生活上太过奢侈。…,

“我在周大福看到一条项链不错,等婚礼结束了,带你去看看怎么样?”

“不用了!”

邓晨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听说你想留在江大当老师,当老师的话更应该注意一下仪表,哪个女生不得有一两套首饰,是吧?不少字一会酒席完了,我开车带你去吧?不少字”

邓晨将“开车”两字咬得很响,以前也有些女生很矜持,但是他将车开到女生宿舍门口的时候,那女生就欣然答应,他倒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优秀的女人自然有权力选择优越的生活。

秦娆架不住邓晨的邀请,只好如实道:“我没有钱!”

“……”

邓晨以为是多大的事,原来就是因为没钱买条项链?顿时,他恍悟过来,难怪高晴极力推销这个学妹,想到自己优渥的生活,再想想身边那些漂亮的女生,也有点同情她,轻松笑了笑,“没事,一条项链,我送你就好!”

“送我?”秦娆没有看他,在汽车驶离小区的时候,扭头向后张望了一眼,这才淡淡道:“如果我需要别人送我的话,抽屉里应该已经堆满了!”

秦娆说的很平淡,就像再说另一个人的故事,但是对音律谙熟的邓晨能感觉道这个温和个性的女生就在这句话里表示出她骨子里的傲气,对,那确实是傲气,而且是拒人千里的傲气。

除了司机,就是他们两个,这个本该是美妙的时刻,邓晨却不知该说什么。

一行人浩浩汤汤杀到高晴买的新房,终于抱得美人归的高晴将李晓彤放在床上的第一件事就是一个漫长的湿吻,弄得李晓彤面红耳赤。

夏夜之并没有过去凑热闹,而是直接去了高晴家附近的国贸大酒店门,将近十二点,人陆陆续续到了,迎接完宾客的高晴和李晓彤这对新人也走到了三层的大厅,看到有人上礼,这辈子加上上辈子头一次上礼的夏夜之也像模像样地拿出了五百块钱,却被及时杀到的秦娆按了回去。

“我还没求你呢?”

“求我做什么?”秦娆在红纸上,签上了“夏夜之”三个蝇头小字。

“求你嫁给我啊!”

夏夜之厚脸皮,这是秦娆知道的,但是没想到厚到如此地步,周围的人见到伴娘给这小子垫钱已经很震惊了,没想到他是蹬鼻子上脸,都等待着秦娆反应。然而,秦娆没有愠怒,也没有如那种交际场上游刃有余的外向女敷衍一句“好”,秦娆只是抿了抿嘴,望向夏夜之深邃清亮的眼眸:“等我五年,敢不敢?”

还不等夏夜之说话,秦娆伸出了手,翘起一根小指,“不信我?”

如果眼光能杀人,此时夏夜之应该已经被戳成了蜂窝煤,顶着如此巨大的压力,夏夜之并没有伸出尾指去勾秦娆的小指,而是轻声唤了句,“注意形象,小妖精!”

秦娆恨不得将他揪到没人的地方痛打一顿,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她这样勇敢一次有多难只有她自己最清楚,没想到对方居然不给面子。

秦娆转身想走,但是又觉得低了夏夜之一头,见夏夜之将钱又放回钱包吝啬地不让她看,一贯平和的心不知为何泛起了骄傲,捏起小拳头朝着夏夜之肚子就是一拳,然后拍了拍手,在众目睽睽下悠然走开。

“成功了?”

坐在那边的布拉格像饿死鬼一样,人家还没动筷子,他就捧着个碗吸溜着凉皮,见夏夜之坐下,撞了一肘子,嘿嘿坏笑道,“怎么不和她拉钩!”…,

“什么是拉钩?”夏夜之抽出一根芙蓉王的手顿了顿。

“我了割草,你火星来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的名侦探柯南游戏没玩过?”

“什么乱七八糟的!”

见夏夜之不像是装模作样,布拉格稍微科普了一下。夏夜之这才恍然,原来勾小指是约定的意思,刚才他以为秦娆竖起小指的意思是在鄙视他,所以要秦娆注意形象,此刻终于明白为什么挨了一拳。

婚礼进行地相当激情,吊着一个小苹果,非要两人用嘴吃完,本来预计着还有伴娘的类似游戏,幸好某些良心发现的牲口们,没有拿秦娆开刀,倒是平常最讨厌这种折磨人闹剧的邓晨有一些失落。

看着伴随着李晓彤敬酒的秦娆被缠住,喝酒完全不行的秦娆只能让那些家伙往脸上抹红彩,才一会就跟一只花猫似的,到这桌时,李晓彤那几个爷们还真不客气,一个胖子用两只手在秦娆原本已经令人大跌眼镜的脸上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嘿嘿嘿嘿揉捏。

“笑什么!”

缄默不语,却始终挂着微笑的秦娆在夏夜之面前无奈道:“栽在你手里,我完了!”

这句话忽然在夏夜之心头蹦了一下,以他处变不惊的修养,仍旧没来由地在平静心湖中激起了圈圈涟漪。

秦娆说的很轻很淡,仿佛似耳语一般在夏夜之耳边低喃,像是女神陨落凡尘的一种无奈,又像是一个可怜女孩自我抗争失败的独白。

夏夜之哑然失笑,用拇指和食指在红纸上抹了一把,深怕秦娆反悔似的,快速伸向秦娆的右耳。

纵使在这种最快乐最无所顾忌的场合,人们也都是有分寸的,例如胖子那样仿佛发现了稀世珍宝将秦娆的脸当橡皮泥捏,绝对没问题,但是耳朵,脖颈以及暴露在空气中虽然不是特别白皙,但是细腻无痕的香肩是绝对没人敢碰的。

胖子嚼牛肉的嘴巴就那么顿了顿,眼看着那个被称为江大千年以后最美的校花身子像弓一样绷着,贝齿钳着一小块殷红的嘴唇,身体也微微有点战栗,却死死守住防线,不撤退半步,然后,那小子的手指就落在她的耳珠上,不算慢也绝不快地摩挲了一下,留下一片喜庆的红。

“满意了?”

秦娆幽怨地瞋了夏夜之一眼,轻轻哼了声:“我心眼小,又记仇的,以后有你好受的,你给我记好了!”

鲜红的颜色遮盖了潜伏在小妖精皮肤下的云蒸霞蔚,在布拉格一口一个“娆娆姐,我还没玩”前,向下桌走去。

“学姐,新婚快乐!”

戴斌声音浑厚,又遗憾感慨了一声,“从此以后,世上又少了一个令江大男生魂牵梦绕的女神!”

高晴一阵笑骂。

到秦娆时,戴斌挑了一个很大的杯子,给秦娆到了半杯,“能在同一场合见到江大两任校花,真是荣幸,来,喝!”

秦娆看着那透明的液体满了多半杯,摇了摇手:“我一喝就倒,还是抹红彩吧!”

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脸。

戴斌眼神中有一种极其复杂的神色,似在怜惜,又带着怨恨,不过仅仅一闪便消逝而去,他笑呵呵地在纸上抹了一下,准备涂在秦娆脸上,忽然发现秦娆几缕散落的青丝下,耳珠之上分明有一个指印,顿时心如刀割。于是,他的手向另一块没有开发的处女地探去,然而就在碰到秦娆发丝的时候,秦娆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眼神有些忐忑地向旁桌望去,幸好,那个死家伙被光头弟弟缠着,无暇他顾。…,

秦娆心底很乱,很乱,那种感觉就像当年那场变故后高烧不退时的迷茫,以至于从不喝酒的她端起杯子,僵着鼻子硬是喝了一大口白酒。

戴斌一把将杯子夺过来,借着身位沉声道:“小娆,我哪里不好,到底哪里不好?”

看到这一切的李晓彤用身子挡住旁边的人,留了短暂的时间给戴斌,说实在的,在心里她仍旧认为这个很有上进心的男生是秦娆不错的选择。然而,秦娆只是摇摇头:“你有了白灵静就好好对她,这句话是以曾经那个好朋友身份说的,希望五年,十年以后我们还是见面能打招呼的朋友!”

“打招呼?就单单是打招呼吗?我爱你那么深,你就这样对我,为什么,为什么,你说,你给我说!”戴斌有些控制不住情绪,幸好觥筹交错嘈杂喧闹,掩盖住了他的声音。

“感觉!”

秦娆淡淡丢下两个字,有些残忍。

戴斌急了,用力地攥着她的手腕,脸上一阵白一阵红,“什么?”

秦娆被扭的生疼,却倔强地望着他道:“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必要找借口!”

“我可以改变,哪里不喜欢,我可以为你改变!”

戴斌做了最后的挣扎,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为了四年痛入骨髓的爱。白灵静,不过只是一个替代品,是他为了报复秦娆而找的替代品,就连和白灵静做的时候,他也在幻想着秦娆。

只要秦娆愿意,他很快就会跟白灵静说分手,不,即便要他现在当着这么多人,跟白灵静说分手,也行!

只要一句话,一句从这个做梦都想亲吻的嘴唇吐出来。

他甚至不在乎秦娆是否处女,他是爱,真的爱,爱的深入骨髓,但是有时候爱是无法勉强的,秦娆努力地掰着他的手指,像个等待归家的孩子一样焦急道:“让别人看见不好!”

“我不在乎!”

戴斌理直气壮,纵使看见那个他很不喜欢05级学姐惊讶地看到这一幕,他也没有丝毫松手的想法。

可是,他心里那个一贯洒落的秦娆却纠结道:“我在乎!”

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神是向着临桌的一个穿白衬衫的背影。

蓦然之间,戴斌怔了,整个人惨淡地跌进椅子里,最近的一些传闻,他身为学生会主席自然是知道的,特别还是关于这个爱的痴狂的女孩。他一直很淡定,认为秦娆是在和他怄气,却没想到她根本没有喜欢过自己,哪怕是一丁点,而此刻柔情的眼神彻底将她出卖了,就这么光明正大地抽了他一记耳光,就像他得到白灵静第一夜的那晚,以为是抽了对方一个耳光一样。

不,不一样,为何她没有那种畅快的表情,至少该笑笑吧,嘲笑自己这个傻蛋,自作多情!可是,她为什么没有!

一团火在戴斌胸口漫无边际地炸开,煎熬难忍,戴斌哑着嗓子,沉得不能再沉地说道:“你会后悔的!”

已经走开的秦娆,蓦然回头,带着些许愧疚,而更多的是一种向阳明媚地眼神,看了他一眼,矜持地骄傲地道:“秦娆从来不后悔做的事,你永远不会明白!”

听到这一切的李晓彤心下叹了一口气,鼓励地捏了捏秦娆的肩膀,在心底,她永远支持这个傻丫头,只要她有目标有方向,不会迷路就好!

听到见到这一切的伴郎邓晨,忽然有一些失落,又同时有一些敬重。

无关言语。

就在四人向着下一桌走去的时候,秦娆的电话响起来,她趁着间隙接起,一听是江琴。

“什么事?”

“你快出来,有事说!”

江琴在那头的声音很急,要她出来。

“你也来了,怎么不进来?”

秦娆话音刚落,江琴便急道:“你留校的事情出问题了!”

秦娆扬着的微笑,忽然僵了,她在李晓彤肩上拍了下,耳语了一句,向大厅外快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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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他和她的第一次

第一百六十四章他和她的第一次

秦娆不是那种心比天高非要活成一个令女人钦羡。令男人佩服的强人,金钱之于她当然是很重要,非常重要,但是天生的知足感让她不会为了那些浪费时间,浪费真正属于她却仍在一个不算近的未来。

她也深知自己的性子,不善交际,特别在遇到一切原则性的问题时她都有点愤恨自己的固执,可是那有什么办法?她从来就是这样!

这些年,尝尽了艰辛坎坷,她比任何人更深谙人情冷暖,所以她更珍惜那些体谅她给她温暖的人,所以她要努力走向光明,为默默关怀着她也为自己活得更加明媚。

在江大,这个空间有限的音乐学院,在这个清晨偶尔弥散着惹人遐思的薄雾,午后伴随着悠然竹笛,清雅的钢琴,欢畅自由的乌鹊以及日暮层林浸染的音乐学院,秦娆找到了许许多多明媚的理由。所以,她收起了和明媚理由同样多的抱怨和刻毒。

当十七岁那个单薄的身影裹着毛毯看到冬之雪霁之后朝阳升起的蔚蓝天空,明媚便不经意地驱散了心里的灰暗。似乎从那天起,她的抱怨变成了如今这份沉甸甸的从容,她的冷漠变成了今时今日的温暖。

她十分留恋这个生命历程中无需言传却已身教的老师,而毕业之后留在江大是一直是秦娆的梦想,所以当江琴忽然急切地对她说留校出了问题,秦娆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莫名感到一种无力感。

她匆匆跑出了大厅,走廊里响着高跟鞋敲打大理石地面清脆却单调的声音,仿佛又回到当年变故之后独自承担的惶恐,那段并不算长的走廊也因为烦乱的心思变得没有尽头。

“呦,这么着急是去哪呀?”

就在路过洗手间的时候,一个媚气的声音响起,秦娆转脸见到一身华丽裙装的白灵静从里面施施然走了出来,言语间如好朋友的关切似的道:“有什么喜事,这么着急?”

秦娆没有心情跟她争吵什么,哪怕一句话,转身便走,忽然白灵静冷声喝道:“等等!”

“你有什么事!”

秦娆同样没有好气道,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她挑衅,即便修炼到如此境界的妖精也是有杀气的。

白灵静最恨的就是秦娆那副以直报怨的嘴脸,与很多囿于阴暗角落的人一样,在她的世界观中,弱肉强食趋利避害的社会就很好,站在高处就该如皇帝一样,呼风唤雨,而所谓人人平等简直是对有智慧的强者从人格上的侮辱,凭什么?

从小到大。她一直都是强者,万众瞩目的对象,就连选男朋友也要选择最好的。白灵静上下打量着秦娆,双手环在胸间,仿佛时间一大把,慢条斯理道:“今天穿得还不错,这裙子不便宜吧?不少字借的吗?呵呵,不过很可惜,纵使如此戴斌照样不会多正眼看你一眼,如果你还报着借他上位的心思,我劝你还是算了!退一步说吧,我承认你漂亮,漂亮的像个妖精,就算曾经戴斌经不住你的诱惑和你发生了什么,被我知道了,放心,我绝对不会做些野蛮人做的事,相反我会同情你,因为你让我有十足的理由感到自豪……”

或许是想到下面的话有些太过低俗,这个自命清高的女生没有继续说下去,转移话题道:“我觉得那个夏什么的挺适合你的。人虽然有点傻气,不过还算憨厚,你不要太挑了,人家不嫌弃你身子……呵呵,算了,毕竟是同学一场,我言尽于此!”…,

“呵呵……”

秦娆笑了。

连她自己也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有那么一刻,她真想演场戏哪怕是给戴斌一点甜头,让他拉拉自己的手,当着白灵静的面狠狠抽这个女人一记耳光,让她丢人丢到家。可是这个有些恶毒的念头只是一闪就消逝了。

她不在乎别人说她清高,也许真的清高,高到她不想与尘俗为伍。也不在乎别人说她虚伪,也许真的虚伪,虚伪到她都懒得去为虚伪辩解。在江大有多少人知道她也曾如白灵静这样嫉妒过周遭那些比她明媚的人,同样,又有谁知道她从深渊中翻过山岭见到晴朗天空的艰辛和执著?

除了江琴知道一点点,其他人恐怕都以为她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富家小姐。

她无所谓,只要有一个懂她的人就好!

没来吗?

也许!

但,她一直会等待!

白灵静又看到了这副心底里最焦躁火气的表情,紧紧捏着拳头,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对了,秦娆,有个事忘了跟你说!今天上午我接到院里的通知,已经代表音乐学院成为今年江大的优秀毕业生,确定留校,呵呵……你又输了!”

“嗯,我输了!”

秦娆笑得惊心动魄。在白灵静一片舒爽的神情后,秦娆漫不经心道:“不过,你赢的都是我从来不感兴趣的,或者狂妄点说,都是我施舍与你的,如果这样令你不爽了,好,后半句就当我从来没说过吧!”

秦娆洒落地转身,丢下一脸错愕,气得跺脚的白灵静,转过走廊拐角,顿时无力地靠在墙上。

“秦娆,又一次说谎了,你的牛吹得好高啊,不感兴趣?施舍?你这个傻蛋……”

心中顿时好委屈,委屈地好想哭,可是见江琴背着包,小跑过来,秦娆勉力地撑起身,挤出笑靥。

而另一边,白灵静没有宣泄成功反而倒觉得憋着一肚子气又去洗手间补妆,两个人从旁边闪出来,布拉格抠着鼻子。道:“,真想把这子推到洗漱台上,尝尝她的味道!”

夏夜之眯了眯眼,“把电话给我!”

“你为什么自己不带一个?”

“给我!”夏夜之只说了两字,却带着森寒。

布拉格打了个寒战,将手机递上去,夏夜之脑子里调出一个电话,很快拨通了,“杨经理!”

对面环绕着盛世年华小金鱼歌声的嘈杂空间里响起了杨橙严肃声音:“夏爷,有什么吩咐!”

“在江大音乐系有一个叫白灵静的女生……”

“夏爷看上了?”

那面杨橙没有开玩笑,认真地问了一句。

“不是。相反!”

杨橙察言观色已经到了妖孽级别,听声音知其雅意,迟疑了几秒,道:“现在非常流行,是否需要我找人帮忙?您不方便的事都可以交给我!”

布拉格撇着嘴,心说这杨小子够小人的!

与夏夜之相处时间虽然不长,但布拉格的直觉告诉自己夏夜之会断然拒绝,然而,他却看到夏夜之的脸上呈现出一种异样的神色,就连瞳子也微微发红,夏夜之的手在眉心一直揪着,像是要驱赶什么似的,怔了片刻,竟然说了声:“好!”

布拉格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本想开玩笑讽刺他一句妇人之仁的话居然说不出口!

这样的夏夜之太可怕!

如果他拥有这样的实力,再不折手段,小小的东江应该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看着夏夜之向走廊拐角走去,布拉格摇头叹了口气,却知道再多言也无济于事。…,

……

“秦娆……”

江琴绞着手,站在秦娆面前,不知道如何说才不会让这个好朋友难过,她是知道她的心愿。

事实上,三年里,秦娆很多次都无意地透露出对江大的感情,只是她自己不知道罢了。

白灵静不知道用什么关系把秦娆顶了的消息是刚刚午饭时才知道,她连买好的饭都顾不上吃打车来到这里,可是见到笑意融融一身喜庆的秦娆实在不忍心说出口,吞吞吐吐道:“对不起……”

“是不是白灵静评为优秀毕业生留校,而我失去资格的事?”

秦娆拉开江琴绞动的手,温和地握了握,江琴有点愕然,“你知道了?”

“嗯!”

秦娆眼睛弯了弯,“当然,我的消息会比你慢吗?别忘了我是谁!”

“秦娆……”

江琴难以置信盯着秦娆的脸,也没有看到一点伤心,哪怕是半点失落也不曾出现,秦娆手上用了用力:“就让她折腾去吧。我就不信她能当一个不被学生气疯了的老师!到时候,我们看她笑话!”

“对!”

江琴义愤填膺,右手握拳击打着左手的掌心,“好,今天有她张扬的时候,明天就有她哭的时候!”

秦娆瞋了她一眼:“江琴啊,我发现有时候你也挺坏的!”

江琴回睨了她一眼:“我发现小妖精有时候也够妖精的!”

“去!”秦娆扭着她的肩,让她转身,然后轻轻推了一下,“快回去吧,我也要回去当我的伴娘!”

江琴还是有点不放心,心说这个丫头什么时候才能有点在乎的东西,不过还是问了句:“你真没事吧?不少字”

“我很难过呢!”

秦娆捂着心口,嗲声嗲气道,搞得江琴掩嘴咯咯嬉笑,这才放心走了。

终于看不到她的身影,秦娆努力绷着的肩才松弛下来,她像一颗暴雨后折断的兰花,无力地靠着墙壁,慢慢,慢慢滑坐到地上,似是再恨自己,又似再恨命运般地攥着拳头朝地上砸了一拳。

青白的骨节瞬间发红。

但她像是不知道疼痛似的,又砸了一下,再一下。

当第四拳要落下的时候,一只手抓住了她因为营养不良和生活压力有些消瘦的手腕,秦娆抬起脸,本已温热的眼眶一下子漫上了氤氲。

“不能哭,秦娆,挣点气,不能在他面前哭,绝对不能!”

秦娆死死咬着嘴唇,刻破了皮肤,一股腥咸漫入口中,可是依旧抵挡不住越来越浓的委屈,她努力挤出微笑,为了不让一个叫做夏夜之的男生担心,可是一弧晶莹的泪光在眼窝里汇聚成了一弯清澈而孤寂的溪流,然而就在眼泪即将决堤而下的那一刻,夏夜之单膝跪在了她的身旁,滚烫的手指划过她涂上殷红的唇,轻轻道:“放松,放松!”

不知道他的手指有什么魔力,秦娆紧咬的牙关猝然松动,可是点点湿漉漉的珠子却不争气地沁湿了柔顺温和的眼睫,几乎是同时,夏夜之闭上了眼睛,贴着她的耳朵坚定地到了一声:“肩膀给你,娆娆,如果不想哭,就咬吧!”

就这么一句话,秦娆撞进了夏夜之的肩膀,整齐地贝齿隔着衬衫,钳住了夏夜之肩膀的一块肌肉,两手抓着夏夜之肋部的衬衫,死死不放。

两抹泪光终于滑落脸颊,落在了夏夜之的肩上,稀释了那惊心的色彩,夏夜之微微蹙了下眉,旋即又笑了,抬起手臂轻轻抚着她的乌黑的头发,“放心,至少我还在!”…,

“嗯——嗯——”

秦娆哽咽失声,用手背不停地拭去眼泪,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松开了夏夜之,将脸埋在双膝之间。

“还好吧?不少字”

夏夜之转了个身,陪着她一起坐在地上,轻轻问了声。那只停在她后背的手犹豫了下还是没有搂住她的腰,只是像个大哥哥一样,在她颤抖的肩头拍了拍。

秦娆点点头,声音模糊地传来:“你不许离开我!”

“好!”

夏夜之抿了抿嘴。

“永远不许!”

“嗯,好!”

一抹怜惜的笑靥从嘴边泛起,夏夜之给了一个女生自己一生中的第一次,许诺。

“傻瓜,傻瓜!”秦娆再也压抑不住,抬起泪水潸然的眼眸凝视着夏夜之,她给了一个男生自己一生中的第一次,眼泪。

她呜咽着,委屈地用手背擦着眼泪,理直气壮却又无奈道:“即便你有了女朋友,娶了新娘你也不许不管我,不然我恨你一辈子!”

寂静的走廊与那边欢声笑语形成了剧烈的反差,几个端菜的服务员似乎不忍打扰地匆匆走过,夏夜之听到秦娆的心脏怦怦跳动,在她像委屈的孩子那般,凝望着他的眼眸中那点卑微却又高傲的祈求转为黯然之前,夏夜之眨了眨眼睛,倏然伸出一根小指。

不等他伸到秦娆面前,秦娆的小指已经死死缠住了他。

满是泪水的眼睛弯了弯,“好了,我要回去,继续做我的伴娘了!”

秦娆撑起了身子,勾着夏夜之的小指用了用力,“你呢?”

夏夜之浅浅笑了笑:“我要打一个电话!”

看着秦娆跑去洗手间,夏夜之又拨了杨橙的电话:“放弃,今天的事算我没说!”

在杨橙“啊”了一声,想问什么之前,夏夜之挂了电话。

富丽堂皇的走廊里有些昏暗,所以透过那一扇小天窗漫进来的阳光才显得尤为珍贵,夏夜之笑了笑,吹着能让夜晚觅食的野猫惊走的口哨,悠然踱着步子,向大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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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晚了,不知还有没人在等!

很困,但为了他和她,还是坚持住了!

OK!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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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窥探

第一百六十五章窥探

“哎,夏小子,肩膀怎么了。莫非遇上帝王加纳了?”

布拉格筷子戳在桌子上,有点意兴阑珊,连玩笑都开得这么冷,夏夜之自然不会把勾小指的事告诉这个大嘴巴,于是摇摇头:“没事!”

他往肩上扫了一眼,衬衫沁红了一小片,有秦娆嘴唇上的鲜血,也有他自己肩膀皮肤刻破的鲜血,他撕了半张纸巾在肩头按了一下,止住血,口中淡淡道:“刚才的事不过是开了个玩笑,我已经给杨橙打了电话!”

“真的?”

“废话,我要收拾一个妞,可以有无数种手段,何必那么下作?”

“哈哈!这样多好!夏哥哥果然正人君子也!”

布拉格兴致又提起来了,刚才坐在这里一直想一直想,夏夜之为什么会那样做,此刻看来大概是因他一时气愤。布拉格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挺无耻的,但是杨橙那种歪门邪道他绝对做不出来,否则凌榛不会放过他。

夏夜之心中苦笑,真对不起这四个字。他也不想对心魔的事多做解释和辩解。特别是百破关系到他最后的底牌,是绝对不能说的。

秦娆再次回到大厅的时候,脸上被眼泪冲刷地惨不忍睹的红彩已经不见了,那些以为秦娆有什么事突然出去而没有捏捏她小脸蛋揩两把油的小青年们感觉非常遗憾。

不过,李晓彤倒是放下心来,看到秦娆眼睛微微有些发红,悄声地关切道:“没事吧!”

秦娆抿抿嘴,不想让她看到嘴唇上的伤口,可是李晓彤已经发现了,拉了她一下,“嘿,你嘴怎么了?”

“被坏蛋咬了!”

“什么?还有人能咬到你的嘴唇?”李晓彤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到说出来才发现不对,一脸促狭道:“你这一生还会让人咬你的嘴唇?”

秦娆侧着脸,笑意盈盈道:“怎么不会!”

“谁啊!不会是……”

李晓彤往那个光头司机旁边瞭了一眼,那个叫夏夜之的学弟吗?李晓彤摇头叹了声:“娆娆,我看你是彻底陷进去了!”

“哪有!”

不知触动到哪根神经,秦娆手指在裙摆上下意识地理了理,矢口否认,“我们是朋友!”

“嗯,嗯,我知道,你们是朋友,是非常非常普通的朋友!饺子可以被某人喂着吃的朋友,耳朵可以被人摸的朋友,嘴唇也可以被人咬的普通朋友,就差盖一张被子的朋友了!”

“去!说什么呢!”

秦娆霞飞双颊。嚅嗫了一声:“那个是老公!”

“死妮子,无药可救了!”

李晓彤白了她一眼,接着去敬酒,坐在戴斌身旁的白灵静连筷子也没动,别人碰过的菜她一点也未沾,只是喝了一杯饮料,眼神灼灼地盯着秦娆。刚才还以为她是装作坚强,可是看她举手投足充满了生气,一点也不像受到打击的样子,心里更加焦躁。从军训的第一天教官让音乐系表演节目的那一天起,她就对这个女生十分不感冒,幸好她马上就要毕业了,而戴斌总算和自己留在学校。

白灵静心下安慰,伸手环住了戴斌的垂着椅背上的手,小鸟依人地贴在他的怀里,接受着同桌人钦羡的目光,倏然间,耳中传来一个很低很沉的声音:“我们分手吧!”

犹如一道闪电划过晴空,瞬间风起云涌,白灵静怔怔地回头:“你说什么?”…,

“我要和你分手!”

戴斌抽出被她攥着的手掌,清晰而坚定的说了一声。

怎么会?怎么会?

昨天晚上还抵死缠绵。直到半夜才相拥着睡去,怎么会?

白灵静心乱如麻,然而被七八个人注视着,却必须保持着笑容,那种如死一般的惨笑。周遭的声音仿佛一下子远了,耳朵闭塞起来,眼前所有的面孔开始晃,晃,不停地晃,而戴斌已经起身,跟高晴的哥们赵阳道了声歉,说有急事,转身大步向外走去。

“哎,灵静,戴斌怎么走了?”

“大概是有个重要的会要开!”

白灵静无意识地摩挲着盘子上干干净净的筷子。

“你和戴斌真的很般配,也很恩爱,多会结婚,一定不要忘了请我们!”

“结婚……”

她的眼神无焦距地散乱,好想追出去歇斯底里发泄一通,但是她是江大音乐系最有才华的白灵静,不能,绝对不能出丑!

强自收回了思绪,白灵静挤出惨淡笑容:“到时候请你们好了!”

“哎……灵静,你筷子拿反了!”

白灵静垂下头,盯着夹着一块土豆的筷子,筷子头之前全是牛肉碎末,顿时笑了,笑得刻毒,笑得凄然。当着七八个人,她就那么将土豆放进嘴里,像咬钢铁似的一下一下,道:“我愿意!”

下午两点,大部分人都走了,但是仍就有不少死党开始拼酒,这时候还哪管新娘新郎,硬逼着喝了一瓶五十度白开水的两人真真正正体验了一把醉酒。

可怜的小妖精无法施展用脸挡酒的模式,被一个当年跟她关系不错的学姐捏着鼻子,灌下去半杯,走路都无法进行直线运动。

下午二点四十,这批人才渐渐散摊,有几个爷们喝醉了,真的是喝醉了,眼泪哗哗的,哭声喊着李晓彤的名字,那些清醒的人心里也不是滋味,想想曾经擦肩而过的恋人或为或为人母,心中百感交集。

夏夜之让布拉格去送连眼睛也睁不开的李晓彤和呼呼大睡的高晴,而她则陪着秦娆回江大。

“你没事吧?不少字”

走出酒店,夏夜之看到秦娆高跟鞋扭来扭去,像是站不稳,急忙扶了她一把!可秦娆却摆了摆手。豪迈道:“不用扶我,没事啦!才一点点而已嘛……原来我的酒量可以这么大,这么……呵呵……”

秦娆当先走了两步,也仅仅是走了两步,然后就打了个旋跌进了人家酒店门口支着的花圃里。

明媚的夏日午后,在人流熙攘的酒店门前,一个看样子只有二十岁的女孩子仿佛在演出一场戏,就连酒店的保安也在四处寻找着迹象,甚至拿起了对讲机呼叫总台,于是,那溅起的花瓣印刻下惹人遐思的片段。框在这个青涩的双十年华,以及恋慕着怜惜着这个小妖精的人心底最柔软的位置。

……

夏夜之将秦娆带回了自己的住处,从开始到结尾没有一点蓄意,不需要冗长的铺垫。秦娆醉了,面颊发红,汗水沿着鬓角和鼻尖渗出,躺在夏夜之干净的床上翻来覆去,很是难受!

秦娆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环顾了下四周陌生的环境,心凉了一半,下意识地去摸胸口,幸好,幸好!

但是转而来的便是一阵自责。就进入大学之后第三个学期,她曾经遇到一次危机,那次为了筹钱,在酒吧表演,被一个戴眼镜看起来很斯文也能叫得出她名字的青年偷偷在饮料里下了药,幸好她带着刺激性的清凉油,能保持意识短暂清醒,强撑着进了卫生间,扭开水龙头不停喝下自来水,直到胃里承受不了,剧烈呕吐,才得以脱险。从那之后,她提了十二分小心,没想到此刻怎么就躺在这屋子里睡着了!…,

揉了揉额头,她什么也想不起来,就记得李晓彤那帮同学太坏了,还有个学姐捏住她的鼻子硬灌了她一大酒盅,之后,就跟夏夜之下了楼,在之后,就不记得了。

“请问有人在吗?”。

秦娆支起身体,跪立在床上向外喊了一声,她侧耳听着,却只能听到窗外喧嚷,不远处江大图书馆一角出现在视野中。

江大校外?

没错。绝对是江大!

再次确定了一下,秦娆翻身下床。

床边放着一双拖鞋,床头柜上是几个小卡子,也不知道是谁帮她把头发解开的。

“夏夜之?”

看到那件为夏夜之买的衬衫放在客厅沙发上,秦娆几可确定是那家伙将她带来的,登时有一点点害怕,一种本能的胆怯,但更多的却是第一次进入男生房间的好奇。前一阵,从夏夜之话语中隐约感觉到他不住校,看来她是住在这里。

“你钱很多吗,傻蛋?那你何必去打工,还拖欠学费!”

秦娆嘟囔了声,撑着虚软的腿,在一览无余的厨房和卫生间扫了一眼,并没有见到夏夜之。一转脸,发现另一个房间的门虚掩,几道从门缝中渗出的彤色阳光中浮尘闪动,在这样温度渐低的日暮,有一种老照片似的感觉。

秦娆浅浅一笑,目光流转,倏然,透过缝隙瞥见了一个人。

“死家伙,明明在还故意不说话,欠揍……”

秦娆伸手推门,然而刚来开了一小半,呵地惊呼了一声,霍然间将门合上。顿时,羞得满脸通红。

就在进门墙上挂着一幅画,如果是山水鱼虫,或者运动明星也就罢了。偏偏是一张裸画,居然还厚脸皮地镶在画框里,更加明目张胆地挂在房间正面墙上,秦娆咬着牙,既羞又气道:“大混蛋!有那么好看吗?”。

她红着脸,再次推门走了进去来到画前,发现歪歪扭扭写着六个幼稚的字——“亲爱的小枫枫”!

忽然心底里莫名浮上一种想将画扔出窗外的冲动,不过再想想某些从江琴那里听来的八卦,据说男生们大部分都看过日本的爱情动作片,而且十个男生八个电脑里都有类似的东西,也便无奈又很促狭地吁了口气,又自问了一句,秦娆,关你什么事?

越想心里越觉得有点酸,赶紧移开的视线,不再看夏夜之最亲爱的小枫枫,转眼打量起房间。

这是间书房,并没有多少特殊的地方,除了这幅令她看了也不得不对木讷的某人刮目相看的画外,就要数桌子上放着的闹钟奇怪。

一左一右,桌子上竟然有两个相同的小闹钟。

大概是有几天没人擦拂过尘土,闹钟上和桌子上布了一层灰尘,秦娆摇了摇头,拿起桌子上的抹布到卫生间涮了涮,仿佛一个女主人似的,认真擦拭起来,当然路过那幅画时,她带着小小的骄傲无视了,恨不得明天被风化了才好!

在小茶几上,放着一个紫色水晶做表的精致的小盒子,下面压着黑色封皮的笔记本,在落日的余晖下很是耀眼。

本来很规矩的秦娆一向不乱动别人东西,比如那个笔记本,很可能就是日记,即便她真的想翻一翻,也坚决没有去碰,可是那个精致的小盒子却仿佛带着很大的魔力,吸引着她。

再次瞥了一眼墙上的小枫枫,自我安慰的秦娆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小心翼翼将盒子捧起,份量不算轻,应该装着东西。

秦娆用半长的指甲轻轻划开接缝,将盒盖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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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大森林里徘徊在树墩之间的胆小精灵

第一百六十六章大森林里徘徊在树墩之间的胆小精灵

就在秦娆用指甲翘开那只盒子。想窥探一下夏夜之那臭小子到底用这么精致的盒子装着什么东西的时候,门锁微响,惊了她一下,急忙将盒子放在茶几上,继续装作擦抹灰尘。

果然,门推开,露出夏夜之那张熟悉的脸,有些惊讶,有些莞尔。

“你还没走?”

“我……正要走呢!”

秦娆看到夏夜之那一双眼眸盯着自己手上的布子,貌似真的有点越俎代庖了,所以她漫不经心地扔在茶几上,拍了拍手,道:“时间的确不早了呢,我也该回去了,免得耽误你和你最亲爱的小枫枫约会!”

秦娆伸手指向墙壁上明目张胆框起来的裸画的同时,夏夜之也瞧见了,嘴角抽了抽,不知道该用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前些天布拉格非要问他要这个公寓的钥匙,说是装潢装潢,他便把钥匙给了那贼秃头,靠。没想到所谓的装潢就是干这事?

至于小枫枫他是见过的,同样见过的还有一些如今看来都已功成名就的人。

在二零零一年的二月九号,他接到Z的手谕在京都截获国务大臣一份递交首相的深海能源的密报,因为当时政府秘密封锁,他一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离境,只好在京都做短暂逗留。情人节那晚,他路过立命馆大学的时候,看到有一场立命馆大学本土乐队的演唱会,为了摆脱探子,他混迹在人群之中,也就是在那场演唱会上他第一次遇到了尚在读高三的叶月依织,那晚有些冷,零星飘着雪粉,叶月带着手套,鼻尖通红,正在帮几个口语差劲的中国留学生指路,遇到的还有叶月依织的前辈好友青野真衣,也就是仓木麻衣。

那晚的印象很深刻,青野真衣带着一顶名侦探柯南的鸭舌帽,而他从音像店出来时捎了一张她的盗版唱片,碰巧在人群中被她那个身手不错的女助理撞掉,又仿佛受到冥冥谴责地被飞跑打闹的小朋友踩裂,青野真衣让他第二天问自己助手要一张新的,不过第二日他并没有如约前往,直到过了几年以后当叶月依织逐渐站在最高峰的时候,他才知道带鸭舌帽的那个女生是谁!

同样,在那晚离开立命馆大学后。碰到了秦娆口中的小枫枫,也就是松岛枫,一个长相娇娆的青涩女孩,在京都一间旅馆里,他亲口品尝了小枫枫做的饭团和鱼片,三天大雪纷飞交通不便的时间里,那个说话时常会闪动着眸子又很犹豫的女孩吞吞吐吐说了许多在他当时看来都是没有深意的话,可惜那时的他对于任何人和事,只存在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带着深深的伪装游刃有余讲解着广博的见闻,不过是为了多酝酿一些从这里脱身的计划。三天后的晚上,他最后见到小枫枫,正在做一个刻有他虚假名字的风铃,他没有打扰她,只是在雪花纷飞的夜晚亭廊里矗立了几秒钟,便没在苍茫的夜色中……

一晃多年过去,时过境迁。

叶月依织长大了,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明星,青野真衣依旧辉煌的足以令那些喜欢她的人所铭刻一生的成绩,小枫枫由另一种方式或许也实现了自己,还有好多好多人。追寻,堕落,抑或凋零。

他一直就像是年轮,在潮起潮落,星辉旭日间记录着身边的诞生,兴盛,以及衰亡,花开自然也会花落,没有任何事是永恒的,包括他,甚至帝王加纳也敌不过时间的磨砺,终有一天将消失在这个世界。…,

然而,那并不意味着一切只能在悲观中煎熬。

正像她握着他的手所说的——就算是为了我,也等待下去吧,到不得不离开的那天希望能给我以及你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

而如今,他似乎有一点明白了,虽然只是一点,以让他有了一个渐渐明晰的理由。

夏夜之在窗外黛色溅起,光线黯淡的房间里,默默矗立在那幅裸画前片刻,直到听到一声“混蛋”的抱怨,才尴尬地收回目光,“我说这个不是我挂在墙上的,你信不信?”

“切,关我什么事!”

秦娆抱着肩,脸色冷淡,一点也不像不关她事的模样。

夏夜之搔了搔眉角,“哦,那我还是继续看吧!”

“你敢!”

秦娆咬着牙。一点不让地挡在他面前,用手遮住他眼睛,气道:“有那么好看吗?”。

“没有你好看!”

夏夜之拉下秦娆挡他着眼睛的手,环在手掌中,这并不是第一次触碰她的手,但却是第一次为了触碰而触碰,单纯地只想这样握握,哪怕只有几秒钟。

他的眼睛紧紧锁着秦娆印照着江大南门之外闪烁霓虹的眸子,却见小妖精梨涡动了动,垂下眼帘,很多江大学子都亲眼见识过秦娆的洒落,那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漂亮女生不想被同化的别致,当然也有人会说那是傻。如果你进入江大,不管是否和秦娆熟悉,只要见到她抱着一摞书从你身边走过去的时候,问候一声,微笑一下,她绝对不会将你当作怀着某种目的搭讪众排斥,用目光将你虚化望向远方,甚或丢下一句“无聊”,然后给你一个背影转身离去。

这同样也是一个为某些女生诟病为交际花的地方。

但是,秦娆的朋友并不多,完全不能跟罗莎莎白灵静那些被N多男生女生簇拥的人相比。也许是心计,是城府,但又有谁能知道呢?

熟知秦娆的有限几人都很清楚的她的交际手段有多贫乏,不会说敷衍的话,不会放某些希望约她出去压马路的勇敢男的鸽子,她会直接说,好的,或者,不行。

洒落风情的小妖精,就是这样被定义的。

但是,很少人可以看到她的另一面。就像她的眼泪一样。

秦娆胸口起伏着,只是短暂的几秒钟,手心里已经出了一层汗。江琴在这个学期伊始曾向她主动汇报过和吴浩的进展,讲到牵手的时候,用了一连串诸如舒服,痒痒,紧张的形容词,当时被江琴以连手都没牵过为把柄打击的小妖精十分不服气,举出了自己代课时和男生跳舞的例子。

江琴自然不屑,说那哪能一样!

秦娆倔强,执意认为一样,至少对她来说!

她一直觉得她是理性的人,也一直觉得会在一个很久很久的未来才会将掌心交在另一个男生的手中。

然而,直到身体在莫名颤抖,牙齿敲击的声音回荡在耳鼓,连说话都害怕自己结巴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么自负,她其实就是一个胆小鬼。

秦娆的脑中一片空白,偏偏抽不出那只并没有被攥紧的手,而就在这时,夏夜之竟然主动离开了,向着茶几走去,然后拿着那个紫色的精致盒子向她走来。

秦娆笑着,梨涡淡淡,因为她这个时候只能这样。

“这个送你……”

“啊?”

“啊什么!”

“不能……啊吗?”。…,

这个玩笑技术含量明显很低,特别加上她微微颤抖的声音。

夏夜之睨了秦娆一眼,再次拉起她的手,将盒子压在细嫩白皙的掌心,促狭道:“是不是该说声谢谢?”

好容易反应过来的秦娆绯红着两颊,反击道:“凭什么?”

“凭我喜欢你!”

夏夜之心里默默念着这句话,耸了耸肩,莞尔道:“好了,好了,算我上辈子欠你的,好不好?”

秦娆抿了抿嘴,想说什么,但终究忍住了。她摩挲着盒子的边缘,再一次敲开接缝,不禁掩嘴轻呼了一声。

一对精致的凤凰造型耳坠安详地躺在盒中,微微闪烁着撩人的光芒。

在婚礼的时候,夏夜之总觉得她缺少什么,所以摸了摸她的耳朵,如果能偶尔在这种场合吊上一对耳坠,应该更加漂亮吧!

“我不能要,这个肯定不便宜!”

秦娆合上盖子,双手珍重地捧上,摇了摇头道。

这些天的接触,夏夜之自然了解她的性子,要让她舍得为自己买点什么,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所以干脆睁眼说瞎话,“便宜,地摊货而已!”

这对凤凰耳坠是铂金的,霓蓝离开后,他重新找工匠做了造型,并且取出了里面的辨位器,虽然这种精雕细琢的工艺并不多见,但也绝不会被人误认为与基纽有什么关系。

“你还骗我!”

秦娆扬着脸,丝毫不让道:“没错,我对专业论文不懂,对车也不懂,但是这是铂金,我能看得出来!你还骗我?夏夜之,你觉得把秦娆当傻瓜很好玩吗?”。

看着她又是这样,偏偏要和他划清界限,夏夜之心头一紧,道:“这是一对耳坠而已,你有必要这么较真?”

“较真?呵呵……”

秦娆凄然笑了:“我没有自尊心是不是?在你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极力表现自己吝啬,好博取你同情心的女人,是不是?还要装作可怜,装作清高,是不是!”

“不是!”

“不是?那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在他的面前为何总有一股无力感,这怎么行,怎么可以!秦娆,你那年是怎么对自己说的,难道你忘记了?你到底是喜欢他,还是因为你害怕了,胆怯了,疲惫了,纯粹是一种无力地靠向,你不能害他。

林林种种的往事一瞬间反复在眼前播映,一阵莫名的心酸,还有这些年压在心头从不言语的凄风苦雨一股脑涌了上来,秦娆朝着夏夜之胸口推了一下,又一下,可是面前的男生像山一样坚固,而她却像暴风雨中的小草一样飘摇,茫然。

秦娆凄然笑了,无奈而埋怨道:“为什么,你为什么非要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为什么偏偏要逼我!你……你为什么……不能早些出现!”

夏夜之心中莫名的心酸,抓着她的肩头,可秦娆像只倔强的小鹿,打掉他的手,他刚又抬起来,又被秦娆打掉,“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喜欢我?爱我?还是干脆只想得到我,满足你的虚荣心,好让整个江大知道你夏夜之多么厉害,玩了秦娆!”

夏夜之再次扬起了手。

这一次,秦娆没有再打掉,而是眼眶发红地深深凝望着他,等待那个即将落在脸上的耳光。

今天说了太多的胡话,是时候该醒醒了,秦娆,这个耳光该挨,纵使他只是欺骗你,只是想满足他的虚荣心,你真的能忘记他吗?…,

能吗?

能吗?

能吗?

不能——

因为你已经输了,傻瓜!只是你自己不敢承认罢了!害怕受伤?害怕这光明来得太短暂?还是害怕……

然而,没有来得及想那么多,他扬起的手,便落在了脸上,不是惊心动魄,像当年那些人抽她耳光的生疼,而是一种夏天夜晚和风拂过的柔软,一点涟漪起于温热模糊的眼睛,落于心如刀绞的心里。

夏夜之淡淡的声音却比窗外所有的喧嚣清晰回荡在耳中,“我不懂喜欢,也不知道喜欢可以有多久,我能做的就是一个许诺,守你一生一世!”

“一生……一世……呵呵,呵呵呵,多动听!”

秦娆笑着,声音却格外刻薄,“你了解我多少,就许我一生一世?假如有一天你发现秦娆不过就是一个虚伪的女人,一个拜金的女人的时候,你还会许他一生一世?假如你夏夜之又有了喜欢的女人,难道你还会许她一生一世?也许,你现在说会!但是,很抱歉,我没有兴趣……”

秦娆将那个装着凤凰耳坠的精致小盒轻轻放在茶几上,指尖在上面轻轻抚了下,然后从夏夜之身边绕过,在走出房门的时候,她扶着门框,沙哑道:“我说过,你再迫我,那么我只能躲开你,如果你不想珍惜我这个朋友,那么就不要再见了!”

说完这句话,秦娆跑到客厅沙发上将自己的挎包背上,穿上鞋,拉门冲了出去,那一道剪影烙在夏夜之心里,化成了浓重的酸涩。

他失落地挤进藤椅里,点了支烟,重重吁了口气。

我真的做错了吗?

秦娆在江大校园里跑着,几次扭到了脚,她都不知所觉,直到跌倒在一片衫林中,那强忍的眼泪才夺眶而出。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感谢羊呗,上善夜凉,我叫小明因为我很聪明,zwy1115s,恋妤,小あ五,西域月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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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妥协

第一百六十七章妥协

生病如墙倒,来得非常突然。

江琴前天晚上和吴浩约会回来已经快十一点了。这个四人宿舍里。有一个不争气的已经被男人拐到学校外面住了,N天都见不到一面,另一个最近去西安音乐学院为来年研究生生涯做准备,早说回来,就是不见人。

江琴到宿舍门口,发现灯熄着,以为没人,掏出钥匙来才发现门没锁,推门进去兴致勃勃地蹦到秦娆床前,想让她讲讲婚礼趣闻,不过叫了秦娆两声都没回答,猜她是睡着了,就没有打扰。

一晚上过去了,她早早去上课,到中午回来,秦娆还躺在床上,头上盖着毛巾被,像与世隔绝了一样。江琴担心她发生什么事,撩开毛巾被,只见秦娆粘着刘海的额头上全是汗,牙齿紧咬着。又是叫又是推,好半天,秦娆才醒转过来。

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可能发烧了,吃点速效胶囊就能好。结果刚下床就摔倒在地上,江琴哪还能由她,执意抱着她去了医务室,回宿舍后又去给她打饭,可是秦娆吃了一小口就呕吐起来,吓得江琴脸色惨白。

从下午请了假,就在宿舍照顾秦娆,一晚上她断断续续,醒了七八次,到快天明时干脆坐在秦娆身边,给她擦汗。

秦娆真是挺可怜的,认识她的三年里,没见过她买几件衣服,一年一万三的学费,加上住宿费一千五,其他杂七杂八下来,超过一万五。每个学期她都要拖到最后才能交齐,所以她平日里根本舍不得在吃上好钱,但是对待朋友很大方,却不奢侈。

零七年入校时,第一次见到这位同乡学姐的时候,秦娆请她还有五个老乡吃饭。当服务员推荐菜时,秦娆很坦然地说太贵,因为当时不了解秦娆,她觉得秦娆实在有点掉价,特别有三个男生在场,而且是那些饭菜的质量确实不够档次。

江琴的家庭条件比较宽裕,平日里最讨厌的就是小气的人,所以结账时,她跟着秦娆到了吧台,有点倨傲甩出三张百元钞票,意思很明显,就是不想沾你的光,吃这样的饭好像还要欠你秦娆什么似的。

可是秦娆却死死按着她的手,硬是将一堆最高面值五十的零钱甚至还有五六个一元硬币塞给了吧台那个一脸嘲笑的死女人。

江琴自小就是家里的小公主,向来脾气就是直来直去,又要面子,这件事让她非常非常不爽,那天分别后,秦娆给她打过几次电话,想问问她住的是否习惯,但她都佯装有事。含糊过去。心里想得却是这个女人真够虚伪的,见她阔绰就想拉拢关系。

开学后忙忙碌碌过了一个月,宿舍里某个脑残女把电烙铁放在床上就去和小情人煲电话粥,等他们回来,宿舍里已经烟雾弥漫,她的床铺也让烧了。

就这样宿舍重新装修,她们调了宿舍,江琴拖着行李箱一脸促狭地推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居然是那个死活不待见的秦娆。

虚与委蛇的事她自然是不会做的,趾高气扬地推开上来帮忙的秦娆,扔下箱子就跑到学校外面吃大餐,回来后发现东西都已经归位,为此已经有点嫌隙的江琴还发了脾气,埋怨秦娆乱动她东西。

秦娆只是笑笑,没较真也没解释。

之后的日子,她发现宿舍里其他两个女孩都和秦娆很亲近,她越是表现出清高,人家越是不理她,终于有一天气得病了,发烧感冒,窝在床上几天都没有力气。…,

每一天都是秦娆给她打饭,而且都是餐厅里算是很不错的菜。她的心又不是铁做的,嘴里虽然不说,心里却真正感激。而秦娆自己吃的呢?

虽然不至于像《平凡的世界》里描述的那样,吃硬的能砸碎玻璃的馒头和便宜菜底,但是也与好不搭边,直到有一天看到班长将拖欠学费的单子放在她桌子上,江琴才知道秦娆连学费也交不起。

对于家庭,秦娆很少提起。江琴也是第二个学期才知道秦娆的父亲在十年前就去世了,还有一个多病的母亲和哥哥,与她相处的越久,越能体会到一种叫做乐观的东西。

秦娆计较的东西很少,在乎的东西更少,除了友情,毕业后想留着江大或许是她唯一在乎的,一来可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补贴家中;另外,秦娆提过很多次,她爱江大。后者也是江琴所认同的,不过,对江大的感情有一多半因为这个足够用一生珍惜的挚友,所以知道秦娆不能留校的消息后,她心里很难受。

果然,秦娆在婚礼现场坚强是假的。

江琴伏在秦娆床边半睡半醒,忽然听到秦娆喊什么,睁开眼已经是午后。她以为秦娆是要水喝,然而当她听清楚从秦娆嘴里说出的话,手里端着的杯子锵然落地,炸成了碎片。

“夏夜之,你为什么要害我!”

秦娆抽泣着,吐出这几个字。

江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拿秦娆的手机给李晓彤打电话,问了问那天秦娆婚礼后去了哪,李晓彤那时早已醉得不省人事,不过听朋友说,秦娆是被那个夏学弟抱上车的。江琴随便找了个借口将李晓彤敷衍过去,心里沉沉沉,不住沉落。

看着秦娆眼角滑落的泪水,江琴恨得将自己手机也砸了。

上午十点,江琴堵在男生宿舍门口,找了个人进去叫夏夜之,半晌。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微胖的男生走了出来,自称马立强,江琴劈头盖脸就是一句:“把那个王八蛋叫出来!”

马立强嘎巴嘎巴红彤彤的嘴唇,两只小眼睛转了转,这个女生好像是秦娆宿舍的,怎么老夏惹到她了?

马立强多精啊,立刻道:“夏夜之不在学校住,在校外有房子,好久不见他了!”

看到此女凶神恶煞的,一点也不像那个温柔如水的秦美眉,纵使夏夜之在,他也不会说,何况不在。

然而这句话不知怎么捅了马蜂窝,那娘们上来照着他的小腿骨就是一脚,痛的他一阵呲牙咧嘴,惊恐道:“女侠,女侠,我,我,怎么了,你打我?”

“那王八蛋在哪住?”

“在,在,在南门外小区第三幢楼,三,三层,右手家……”

“你要敢骗我,我回来扒了你的皮,猪头!”

丢下一句话,江琴试也顾不上考了,直接拦了辆计程车,向校外杀去。

一路上,她拳头捏得紧紧的,真想找人打残那混蛋。那个衣冠禽兽,前期做的那些事都是下套子,直到骗取了秦娆的相信,又趁她喝醉后,带回外面租的房子。发生那种事。秦娆能如何,身败名裂,成为笑柄?她只能自己吃下自己苦果!

想着想着,江琴眼泪就流了下来,秦娆连手都没有签过,就被……

禽兽……禽兽……

下了车,江琴一口气跑到三楼,也顾不得会不会讨不到便宜自己反而吃了亏,一脚就朝着房门踹去。…,

砰!

门并没有锁,所以这一下让门大力撞在墙壁上,又弹了回来,震耳欲聋,惊得隔壁出来的小情侣鸡飞狗跳,同时,屋子里同时传来了桌椅的响动。

江琴脸憋得通红,朝着敞开门的屋子走了冲了进去,第一眼,就瞥见墙上的小枫枫。本来还准备先质问再说其他的江琴什么也不顾了,抄起花瓶照着那幅画就砸了过去,接着将书柜上的书全部扒下来,桌子掀翻,镜子也砸了,看到茶几上放着一个惹眼的盒子,江琴跑过去,伸手抓了起来,要砸玻璃,而就在这刻,一把铁钳夹住了手腕,顿时疼得她松开手,耳边一个愠怒的声音喝道:“神经发够了没有?”

“王八蛋!你对秦娆做了什么?”

“什么意思,她怎么了?”

“你还有脸问!你这个禽兽……”

江琴想起秦娆被这个什么也没有的家伙糟蹋,泪眼婆娑,声音尖利:“王八蛋,你高兴了吧,发现秦娆还是处子之身,你高兴了吧!”

夏夜之如坠云里雾里,直到听见“处子之身”四字,夏夜之明白过来,但同时心里一阵冰冷,手上的力量又加了三分,“是她跟你这么说的?”

江琴似乎听得见自己手腕发出“咯咯”的声音,冷汗将衣襟也渗透了,这会她才知道害怕,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但还是坚持道:“你有种就杀了我灭口,否则我一定会为秦娆讨回公道!我要是能早来一步,一定会发现你的真实嘴脸!”

江琴看着扔在地上的画,那上面的裸露女人让她作呕,而眼前这个人比之谢弋更让人恶心,秦娆可是她最好的朋友。

“你误会了!”

夏夜之一把推开她,意兴阑珊道:“我没有碰她,只是说了两句可能不该说的话!”

“你以为我三岁小孩子,混账!”

被任何人误解,他从来没有在乎过,这一次却万分失落,难道在秦娆心中自己真的这么不堪,真的是一个怀有目的下套算计她的人?如果是,那么……

“同样的话我不说第二遍,你走吧,想怎么样随你!”

夏夜之淡淡说了一声,从支在窗边的画夹上撕下了一页肖像画,对折,点燃。

一天一夜,他就这么站在画夹前,将那个对着他流泪的小妖精每一个细节铭刻下来,还为她吊了一对耳坠,她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这对耳坠的意义,那是他的誓言,以及掩藏在生命历程中那些无法弥补的遗憾,原来,只是多余,只是多余啊……

江琴眨了眨眼睛,仿佛看到画中是个女生,但是视线被对折的白纸阻隔,还不等说话,又听见夏夜之说了一句:“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可以对她说,那天我说过的一些冒犯的话是开玩笑,如果以后她需要我帮忙,只要说一声……或者,找人捎个信就行,如果没必要……那就算了!就这样吧,你可以走了,我要休息!”

……

江琴走后,夏夜之泡了壶茶。

这个习惯还是当年跟她学的,那阵子在布拉格疗养,每天都会见她在午后泡一杯茶,坐在花园里看看书听听歌偷得短暂的闲暇,她虽然不是那种漂亮的女人,但却是一个有魔力的精灵,总会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一些人,而他,就是这么不幸,又是这么幸运。

从抽屉里拿出那块浪琴表,夏夜之放在耳边,倾听着,仿佛在嗒嗒的走动声中有她的开示,许久,直到烟灰缸里他将浪琴表包好,珍重地放回抽屉里,起身,换了一件运动T恤出了大门。…,

下午四点,夏夜之来到教师住宅区的一座夏意盎然的院落,还不等穿过挂着“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的拱门墙,便听见一个不耐烦的呵斥声:“才三十秒而已,想拜漂亮姐姐为师先过了这关再说!”

一个低低呜咽的声音回应道:“林林哥哥,我不拜师,我不……拜师了!”

夏夜之看到某音乐老师家的宝贝小萝莉像蝙蝠一样双腿勾着单杠到悬着,眼泪汪汪,大帅哥李林林坐在台阶上,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着表,一点都不担心那小丫头掉下来摔到似的。

李林林听到脚步声,一转脸看到是他,而且还穿着一件运动装,犹有深意地笑了笑,“来找虐?”

“是的!”夏夜之开玩笑的心思不是很浓,淡淡道。

有些人不屑与低手较量,但是对于李林林虐谁似乎都能找到乐趣,他扬了扬下巴:“进来给球打气,顺便聊聊嘛,有什么悲伤的事讲来让我开心一下,比如失恋啊,被某个校花拒绝之类的……”

小萝莉咬牙坚持着,脸憋得通红,却不得不哀声道一句:“林林哥哥,那我呢……”

“数五十下,就可以下来了!慢慢数,我在屋子里可是能看见你!”

“哦!”

小萝莉拧着淡淡的眉,应了一声,开始计数:“一,二,三……三十七,三十八……”

李林林想起瓜子还没拿,出来将瓜子拎回去,随便问了句:“数到哪了?”

“三十七,哦,不,三十八!”

“到底三十七,还是三十八!”

小萝莉大颗大颗的眼泪涌出来,“我也记不清了!”

结果李林林相当没有同情心地说了一句:“那就从开始数呗,这么大了,连个数也数不清楚,长大后比漂亮姐姐强不了多少!”

……

江大,音乐教室2012。

这是本学期最后一节舞蹈选修课,有些学生还担心即将毕业的秦娆学姐可能因为毕业论文的事情不会来了,但是当他们见到那个穿着吊带背心,天蓝运动裤的小妖精出现在门口的时候,顿时响起了最热烈的掌声。

从宿舍到教学楼没有多远,可是却走了平时两倍的时间,到走廊里,才发现背心全湿了。在江大每年都有模特大赛,会评出男女十佳模特,各系身材好自信的女生都会报名参加,但是当某些从东江理工,东江师范,美院等高校来江大把妹的们在艺术礼堂犄角旮旯赞叹不已的时候,总会有本校那些不求闻达于小妖精男友的忠实拥趸腔调一句:“建议你去看看音乐系的秦娆美眉!”

虽然天气在一个月之前就热了,但这是大家第一次见到秦娆穿吊带背心,而且那背心贴在身上,勾勒出如青山峻岭惹人遐思的线条,远不止性感两个字可以形容,倒是将这两个字反过来形容众人的感官在一时间得到的冲击更为贴切。

郭凡的女友看了看秦娆的脖颈延伸到耳后的那条侧面曲线,再看看她胸口珠圆玉润的肌肤以及完全不需要胸垫衬托才能表现出的完美胸型,不禁有点黯然,她每天都照镜子,想像秦娆也不过如此,而这一次秦娆没有穿看不出身材的泡泡袖裙装,也没有穿T恤加大背心那种典型掩盖曲线失调的必备懒人装,她才意识到不是许多男生色,是的确很好,很好。

秦娆强撑着干涩灼烧的嗓子,和大家打了个招呼,鼻音相当重。那两腿发软的腿在迈步时,不小心踢到门槛,绊了个趔趄,幸好扶住了门框。…,

大家都在笑,笑她的可爱,笑她不需要如有些美女因为尴尬而刻意掩饰守护自己矜傲的洒脱。

可李海红却纠结着眉,秦娆明显不对劲,脸色憔悴,汗水沿着下巴滴在胸口,打湿了一片。

那天听到院里有消息说,学校决定让白灵静作为音乐学院优秀毕业生的代表留校,全校一共给出了五个名额,没有秦娆。

当时,她专门去问院长,给出了一个很牵强的理由——秦娆拖欠学费不按时交纳,而且混迹酒吧,虽然学分比白灵静高,但不能做到品学兼优,不适合教导学生这个意义深远的工作。

李海红不可能改变什么,想也能想得到一定是用了非常的手段,这个社会就是如此,小到一个学校,大到一个国家,屡见不鲜。

她想起了那句话,生活就像,如果你反抗不了,就要学着忍受。

此刻,看到这个非常非常欣赏的弟子带病还坚持来上最后一节课,说实话,心头眼眶有点发热。白灵静她不是没有打过交道,虽然不敢妄做评价,但是她的那种与年纪不符的圆滑事故让人很不舒服,也可能是主观意识的原因,或者干脆说偏爱吧,反正她觉得秦娆哪里都好。

“很抱歉,没有帮的上你,秦娆!”

李海红叹了一声,握着她发烫的肩膀轻轻道:“你要坚强,好吗?”。

秦娆有些不好意思,知道老师误会了,事实上,这两天时而醒转的时候听到江琴和几个关系不错来探望她的同学说起来这件事,带着不服和无奈,口不能言,心里却清楚,江琴也误会了。

无法留在江大,确实是很大很大的遗憾,可以让她在四年里第一次正儿八经流眼泪,却无法击倒她,真正让她这个不敢说自己天资聪颖,却敢自称坚强的女孩子倒下的是他,是他的那番触动心灵的话。

“我会的!”

秦娆苦涩却带着一点幸福地浅笑道。

“嗯,那就好!”

李海红又叹了一声,收回心绪,拍了拍手:“这堂课是我们最后一节考试课,你们可以将这一学期学到的任何一种舞蹈表演一段,就是这么简单!”

“简单”二字落定的时候,不少学生吐了吐舌头,特别是某些纯属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男生。

李海红看到一个个早就料到的模样,怜惜地看着秦娆,笑着说:“当然,由秦娆老师来打分!”

这是她最后能做的,给秦娆一节真正属于她的课,就算日后她不能站在这个位置,当许多年后回忆起这些也算是一种欣慰吧!

“喔——”

顿时,一片掌声。

这半节课充斥着欢笑,扭秧歌的,耍醉拳的,像光头哥被夏夜之从车上踹下去翻跟头的,不一而足,因为他们知道,温和的秦娆老师一定会让他们及格,及格,就好!

到耳钉男时,这个小圈子里的风云人物邀请秦娆跳一曲华尔兹,这些天,他专门下载了好多片段又在外校让专业老师矫正了一节课的步伐,所以才勇敢地提出要求。

看着这帅哥收敛了平日嘻嘻哈哈的笑脸,好几个对他有了好感的女生都有点嫉妒,然而那个一贯行他人之便的学姐却摇了摇头,很坚决地说道:“不行!”

“身体不舒服吗,学姐!”

秦娆依旧摇摇头:“去找其他女生吧,学弟……”

很抱歉,我的手恐怕要好久好久不能再被别人牵了!…,

大部分学生都得到了一个理想分,当然学习认真努力的学生,秦娆是不会辜负他们希望的。

终于,熬到了课间,秦娆走进了洗手间,扭开水龙头,不住用凉水泼洒着自己的脸,不是因为热,而是当看到耳钉男和一个乐意和他搭档的女生跳着有些生涩的华尔兹时,那天和夏夜之仿若云间漫步的感觉就会涌上来,让她强撑的壁垒瓦解。

秦娆支着水池,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怔怔出神。

忽然听见厕所里两个女生的对话——

“这堂课真的好,秦娆真的很好,跟许多传闻不一样!”

“是啊,是啊!不过,我想最好的是张磊吧!”

“去你的!”

“嘻嘻,老实交待,多好在一起的!”

“……上周!”

“会不会有些草率了?”

“不是!”

“真不是?”

“不是,我相信自己的感觉!”

感觉……

秦娆抚摸着自己的耳朵,眼神微微有些涣散,如果时间能倒流回那天,如果当时勇敢一点,此刻该会吊着那对耳坠吧?不少字

如果……

呵呵……

“秦娆学姐,你笑起来好漂亮……”

一个比秦娆低半头的大一小女生怯怯地站在秦娆身旁,望着镜子脸红着说道。

秦娆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小女生双手接过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学姐,上次和你一起跳华尔兹的那个帅哥在教室等你!”

“……”

“怎么了?”小女生发现秦娆身子忽然向后倾斜,若不是有墙壁,她兴许会摔倒,所以担心的问了一句。

然而只听秦娆木讷了几秒后,连脸上的水也忘记擦拭,向教室跑去。

双腿止不住的发软,就是这么短的距离,刚刚落下的汗又将衣服湿了个透。一进门,撞到了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三天只吃过一点点东西而虚弱无力的身子一下子瘫软下去,幸好有力的手臂将她架住。

秦娆心中的那些复杂的情绪一股脑冲上心头,本来发涩的鼻子一下子红了,像一个委屈的孩子抬起脸,然而印入眼帘的却不是被她常常促狭时抨击的狐狸眼,而是一副中规中距的眼镜,秦娆眼神如将灭的蜡烛,一下子黯淡到了极点,失望道:“是——你——啊!”

“哦!”

陈立杰有点意外,今天的秦娆与往日太过不同,从没见过她用这种口气,仿佛是傍晚等候在码头期盼见到远航归来的恋人却失望而回的女子。

陈立杰也有些失落,不过还是应了句:“最后一节课,过来看看!要是没什么事,我就走了!”

“不要走……”

“嗯?”

陈立杰心中沉落在寂寞之海的那块木板又浮了起来。

可是秦娆只是垂着头,满脸羞红地道:“对不起,对不起,不是说你……好了,再见!”

将一切看在眼里的李海红哑然失笑,怎么这孩子像是恋爱了一样!

她正猜测之际,秦娆走到她面前,咬着嘴唇,似乎极难启齿,但终究说道:“老师,我有事要走了,剩下的学弟学妹希望你手下留情!”

“有什么急事?连小陈也给撵走了!”

秦娆抬起眼睛:“去见一个人,一个男生!”

“男生?”李海红有点错愕,有点难以置信,踟蹰道:“是……”

没等说完,秦娆坚定地点了点头:“是!”…,

然后对着众人微微鞠了一躬,拼着最后一点力气跑出了教室,跑出了教学楼,向着南门跑去。

三天,她挣扎过,最后不知道是理智胜过了感情,还是感情击败了理智,这是在陈立杰臂弯间摔倒那一刻,她好想好想见到他,哪怕只是说几句话,哪怕只是并肩行走,就好,就好!

路过教师住宅区的时候,秦娆忽然想起来还有论文题目应该给老师汇报一下,所以向着刻着“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的拱门墙走去,只需要一分钟!

你在多等我一分钟,好吗?

就在她走到拱门墙不远的地方,听到一个男生猖狂的声音:“你妥协是应该的,因为秦娆小妞注定是我的,下一次我用莎士比亚的散文诗写封情书给她,你静待佳音吧!”

“李林林,大白痴!”

秦娆心下默念了一声,听到篮球拍打的声音近了,她转身想岔口走去,心里暗暗窃笑:“想追到本小姐,你做梦去吧!”

明媚的阳光落在她的眼里印照出法桐路的浪漫,秦娆看着牵手相拥而过的情侣,脸颊绯红,心下暗叹了一声:“小妖精就此搁浅了!”

死夏夜之,丑夏夜之,大混蛋!

呵呵……

我妥协了!

感谢对菊花情有独钟的羊呗,恋妤,我叫小明因为我很聪明,小あ五,胡越支持,上善妞说得不错,感情是曲折的,两个特别的人不是一碗茶就会在一起,那样的感情不够真,也不够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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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我会一直等

第一百六十八章我会一直等

当心中怀揣着一个秘密的时候。仿佛被这个世界所有的人都在看着。

秦娆心有惴惴出了江大南门,尽管身上一点劲也没有,抬抬手臂都感觉到酸疼,但是她还是走得非常快,因为总有人问她,秦娆,你做什么去?

起初她还装模作样地说一句,“去逛街!”

后来,有两个女生差点真的跟上她逛街后,秦娆不敢说逛街了,但是又不知道能说什么,于是就像小兔子一样,躲躲藏藏,见到熟悉的同学,不是躲在一颗树后,佯装发短信,就是转身,掩耳盗铃地望向后面,她却不晓得那早已被他人洞悉过百遍千遍的背影就像兔子的两只耳朵一样显眼,难道拥有两对长耳是猪吗?

好不容易挨到小区,一对音乐系大四情侣牵着手迎面走来。秦娆一个敏捷地闪躲,藏到枝繁叶茂的垂柳之后,还没喘匀气,身后一个声音忽然响起:“小妖精学姐!”

“呵!”

她就像被踩了尾巴似的,背着挎包一溜烟冲进了单元,路上那些打招呼的家伙们,统统被她华丽地无视了。

秦娆呼哧呼哧喘着气,捏起拳头在自己额头上敲了一下,耳中只能听到心脏怦怦跳动的声音,好难过!真的好难过!

从一楼到三楼,这二十七个台阶,秦娆上两个退三个,用了十分钟终于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下,舒展的眉微微蹙紧,也顾不得墙上污渍,就那么无力地靠了上去,酝酿了足足三分钟,秦娆一咬牙,将穿着凉鞋的右脚踏上。就在这时,夏夜之对面那家住户门开,一对大三情侣热吻走了出来,男生关门的同时将嘴里含着的一块糖过渡到女孩嘴里,倏地,发现有人站在那里就像石雕一样,他惊得推开女朋友,再一看,愕然失声道:“秦……娆……”

那女生也反应过来。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低垂着眼帘,嚅嗫道:“秦娆同学,你怎么来这里了……”

“……”

秦娆脸色煞白,不知道该说什么,想起刚才亲眼见到的那一幕,心跳乱了节奏,恋爱难道就是这个样子吗?

那家伙也会用嘴吧碰自己吗?会不会像江琴说的,手掌在身上乱摸?

霎时,秦娆伸向夏夜之家门的手缩了回来,然后像只少了润滑油的机器人一样,嗒——嗒——嗒——嗒走下楼。

“还以为秦娆很好说话,看来是假的!”

男生咬着女朋友的耳珠,小声道。

女孩也点点头:“表情好可怕!我不喜欢她!你也不许喜欢!”

“我……”男生嘎巴嘎巴嘴,瞄了瞄人家的背影,侧影,擦身而过下楼之际不争气地瞭了一眼,结果腰上立时触电一般疼!

如果换作往日,秦娆也许会不畏浮云遮望眼地笑笑,但曾经那个身在红尘,心在尘外的小妖精如今已是心乱如麻。她没有谈过恋爱,也以为那种情感将与她无缘,然而就在大四的尾巴上用了四年时间看过了许许多多分分合合,以为可以风淡云清不再奢望有人能够读懂她的时候,就在她即将淡出江大校园迎接令她无奈却又不得不承受的艰辛生活的时候,蓦然间,才发觉原来光着屁股的小男孩从未放弃过对她的恶作剧,早早就埋下暗桩,等着她一步步落入陷阱,最后还要满脸戏谑地拿着射鸟的小金箭刺入她的心口。…,

秦娆撑着膝盖在二层与三层之间忍受着心房剧烈的跳动,恨恨地道:“混蛋,我说了之后,你要是敢,敢……笑我,我就……不让你……”

秦娆使劲甩了甩头,将那些让她身体不住颤动的片段驱逐出脑海,再次冲了上去,屈指在门上当当当,敲了三声。

没有动静。

“死夏夜之!”

秦娆揪着吊带小背心的领口,小声埋怨道:“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才行,再不开门,我走了!”

当当当!

又敲了三下!

依旧没有动静。

最后三下!

秦娆真想骂自己一句贱,可是手却不听使唤,在门上敲了三下,然而,屋内寂静无声,楼道里静得可怕。

秦娆绷紧的双肩一下子松了,挎在肩上的包似乎变得重于千斤,垂落到了地上。本已虚弱的身体慢慢倾斜,用额头抵着那道房门,涩声喏诺道:“想让你夸一句,秦娆你今天穿得很漂亮,你在哪?想让你问一句,秦娆你生病了吗,你在哪?想站在你的面前说一声,我心里有你,但你愿意等我五年吗?不,四年,三年就好,我嫁你,可小夜,你在哪啊?”

从那个怨天尤人的秦娆变成了今天江大的小妖精,她懂得了原谅,懂得了感激,懂得了平和,原以为对谁都会一以贯之,可对他……

好难,真的好难!

深深吸了口气,秦娆弯腰将书包捡起来,转身,向下走了一个台阶。就在这个时候,屋内一阵水流冲过的声音,秦娆身子突然如钉子一样扎在原地,耳中真真切切地响起了门锁嘎嗒的声音,是夏夜之家,是夏夜之家!

眼看着门被推开了一道缝隙,秦娆仓皇失措地伸手抚过鬓间,将散落的几缕发丝撩在耳后,像一朵牵牛花迎向晨曦那般望着门里,然而,出现的并不是那个让她对李海红说是的朋友。很特别很特别的那种,而是一个穿着裤头背心,一身坚实肌肉的光头。

“奶奶的,你他总算回来了,谁把我小枫枫弄成那样的,老子……”

老子二字一落,布拉格探出了脑袋,见到的不是夏夜之,而是秦娆小果儿,登时,布拉格脑袋像是无形中挨了某人一巴掌似的,阿嚏——

一个剧烈的喷嚏带起了浑身战栗,布拉格丢下一句“我了割草”,护着膨胀的下身,一溜烟钻到卧室里,十五秒的标准军事化穿衣,布拉格一身比夏意更加缤纷灿烂的衬衫,人模狗样地斜倚着门框,礼貌地喊了一声:“娆娆姐!”

秦娆散乱的眼神终于找到了一点焦距,心里失落至极。整个下午就像过山车一样,有的不是刺激,而是心力交瘁。

“请问……他在吗?”。

“什么?”布拉格将手环在耳边,就听到前两个字,后面就像晚风吹过一样。

“我是问,夏夜之在吗!”

布拉格咧咧嘴,被回荡在楼道里的女声吓得一怔,怪道:“夏小子干了什么缺德的事,不用这么喊吧,娆娆姐!”

见秦娆垂下眼帘,眼贼尖的布拉格立即道:“不在,不过应该刚回学校没多久,茶杯还是热的!你要找他应该去宿舍!”

“谢谢!”

秦娆躬了躬身,返身向楼下跑去。心里一个声音再说,去找他!

布拉格的脸皮确实到了一种令能言善辩的佛头都无心普度的地步,也不在乎人家是不是也像他似的将自己的脸当作长在别人脸上,道:“嫂子,今天好性感!”…,

秦娆怔了一下。然后以更快的速度离开了布拉格的视野,声如蚊呐地应了一声:“嗯!”

刚出了小区,看到一辆计程车驶来,这个吝啬的小妖精居然伸手拦下。

“去哪,美女?”

开车的小伙打趣道,他对这个女生的印象很深刻,虽然只是那晚在东江青年路载过一次,但那仅有的一次已经让印象深刻到无法剔除,他还记得那晚当这个女孩摘下面具的一霎,呵呵,他有了不纯洁的幻想!

不过有点可惜,美女似乎不认识他了!真是一江春水向东流,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啊!

“就去江大,51号男生公寓!”

“这么近?”

小伙眨眨眼睛,然而上回那么温柔的小美女却很蛮横道:“快点,好不!”

“好,好,好!”

司机踩下油门,一阵绝尘。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这都两次相遇了,莫非前世一千次回眸?那要牵一下手,需要前世的多少羁绊?

当秦娆从计程车出来,站在51号楼门前的时候,在十几个窗口里,刹那凝聚了黑压压的一片脑瓜瓢,口哨连天。

这不是她第一次站在这里,也不是第一次听到口哨,但无疑是最特别的一次。

“同学,麻烦你……”

秦娆喊住了一个打水的男生,那比秦娆还要低的大一男生望了这个即将离开江大的学姐眼睛一下,立刻移开了视线,声音轻的仿佛怕吓到她似的道:“不麻烦,不麻烦,秦娆师姐,请说!”

“帮我……请……叫一下,夏夜之,120宿舍的!”秦娆语无伦次,但总算将话说完。

男生撒娇如飞,拎着暖壶跑进了宿舍楼,半分钟后,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小胖子满脸忐忑的跑了出来,正是马立强!

马立强这个下午算是郁闷透了,被江琴踢得那脚已经青了,走路都疼,这才刚让郭凡给抹了点红花油,就见大一小孩子咋咋呼呼冲进来,说秦娆让夏夜之出去!

秦娆!

马立强当时脑子嗡了一下,除了惊讶,更多的是害怕,换作平时,有这好事,郭凡张宇早就冲出去了,但是两个狗日的也发觉夏夜之可能得罪下人了,推荐他做代表,他们在后方压阵。

就在去年,篮球队队长韩端因为一个男生在水房冲凉的时候,说想草秦娆,差点把那家伙下面踢废了,尽管学校将事情压下来,可他们是亲眼所见,说不怕,那是假的,没根没底的外地还是老实本分点好!

于是义气的马立强成为了炮灰跑了出来,站在离秦娆一米之外,结结巴巴问了一声:“秦娆同学,有事吗?”。

秦娆不好意思问,往前走了两步,吓得马立强向后缩着身子,结果秦娆只是比他还胆怯地问道:“夏夜之不在?”

好温柔啊!

马立强挤抹了下眼睛:“不在,呵呵……”

秦娆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所以追问道:“是不是去了操场打球?”

“打球?”马立强脑子里回忆了下夏夜之连球都不会运被光头哥灭的找不到北的悲惨境地,戏谑道:“老夏要是去打球,地球也要倒着转了!”

然而,还不等他被夏夜之那次水晶丽日酒店之行培养出的气度发挥到极限的时候,一双微凉的手抓住了他的手,马立强的嘴巴顿时硬化成一个“O”型。

耳中只回荡着一个声音:“请你告诉他,晚上我在校外烧烤大排档等他,我会一直等,等他来!”

秦娆走了。

两头牲口义愤填膺的杀来,马立强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然后放到鼻端吸了一下,感叹道:“老夏,丫太狠了!”

感谢羊呗在深更半夜泪牛满面后不小心点错了键,感谢我叫小明因为我很聪明,感谢书友090519220901106,鸽子橄榄!

弄了一晚上,坐到现在才写出来,字数也不多,总之,不是很顺利!

如果能早更,我也不愿意熬得第二天起不来!

最近一两章差不多云开雾散,让大家看看真实的秦娆,看看能不能让说狗血的小子们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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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时光

第一百六十九章时光

夏夜之坐在篮球场边一颗槐树下静静看着李林林精准的三分。微微的凉风吹过,天幕上漂浮着一层片状云彩,如同鱼鳞美轮美奂,在天幕之下那一群白鸽斜掠而过,直冲云霄,自由自在地在广阔天地里翱翔。

“哥哥,出了一身汗后,你喝点东西吧!”被李林林讽刺为拖油瓶的小萝莉抱着两瓶汽水走来,在夏夜之脚边放了一瓶。

夏夜之哪好让一个小女孩自掏腰包,虽然她家生活宽裕,一瓶饮料算不得什么,但毕竟两个大老爷们让小丫头去买饮料多少说不过去,于是拿出十块钱递过去。

“不用了,不用了!”

“拿着吧!”

“真的不用,”小萝莉摇着手,很大度地说,“只是一瓶饮料!”

在她这个年纪,家里会限制零花钱,所以同学们很少有大方的,她父亲经常出差,给她留不少零花钱。一瓶饮料还是能负担得起的。

夏夜之递上的手顿了顿,双眉微蹙。

是啊,只是一瓶饮料,自己计较什么?

一件铂金首饰,一条几万块钱的裙子之于他就像这瓶饮料之于她们,无足轻重,可是对于施受的人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连一瓶饮料他也会计较,怎么能怪秦娆?

他一贯站在自己的观点去行事,无论是对霓蓝还是秦娆,却不想想是否给对方心里压上了包袱,没错,那点东西他不在乎,那是因为他不是一个入世者,不懂得人情世故潜移默化下的心灵。

而没有经历过凄风苦雨性情温和的秦娆大概会吓到吧,所以才那样拒绝,没错,人情永远是最难还的。

看到小萝莉怯生生跑到李林林跟前,托着饮料,而李林林丝毫不客气,还奚落小萝莉舍不得买更好的,如果她也像这家伙一样,自己又会喜欢吗?

靠在树上望着渐渐变厚的云层,心情反而不知不觉明朗了!

……

将近八点的时候,李林林在家里阴凉清爽的饭厅里摆了七八个菜,相当丰盛,夏夜之本来准备回去的。架不住他的盛情邀请,而且,小萝莉的妈妈也过来了。

那个女老师是教钢琴的,不过在音乐系,很多学生也都能叫上名字。李林林装模作样地谈起秦娆,言语间不乏对夏夜之的挤兑。

女老师对秦娆了解不多,印象最深的是她被许多男孩子追求,四年里,她带过的每一届每一个班都不乏喜欢秦娆的男生,还有的专门为了追秦娆跑来学钢琴。

小萝莉粘着沙拉奶油的嘴巴翘着,知道李林林写情书给那个据说是江大校花的女生后挺难过,那面已经有一个漂亮姐姐了,怎么又有一个校花?相比之下,她对漂亮姐姐的印象更好,于是不服气地问了一句:“秦娆有漂亮姐姐好看吗,为什么老提秦娆?”

“妈妈哪里知道,你问李林林哥哥!”

“哼,我就是问李——林——林——哥哥!”小萝莉一字一字道,在她心目中,李林林哥哥最好不要找女朋友,等她高中毕业以后……如果非要找。最起码要找漂亮姐姐,那样她心里多少能好受点,哥哥就要跟姐姐在一起,其他什么秦娆等都不要。

李林林哑然,若不是她妈在,非得体罚这小妮子不行。

“林林哥哥,你说嘛,你说嘛!”

坐在椅上子,小萝莉踢着腿撒娇,反正有老妈在,不用担心像蝙蝠一样挂单杠了。…,

“非要我说?”

“奥!”

“估计有些人听了心里发堵!”李林林坏笑着瞥了夹菜的夏夜之一眼,后者淡淡道:“这菜比起我的手艺差了一大截,估计有些人听了心里发堵!”

“我草!”

李林林遮着嘴对他愤愤地做了个口型,然后添油加醋道:“漂亮姐姐有个外号,叫秀色可餐,吴茵你们语文老师教过这个成语没有?没教过的话去翻翻字典!”

“谁不知道!”

小萝莉吐了吐舌头,“林林哥哥,漂亮姐姐在你心中的地位好高啊?”

“又不是我起的,从中央音乐学院那帮子男生嘴里传出来的,啧,不信?不信上网查查,泡泡高校论坛,就这一点还不把秦娆比下去?”

“秦娆也很有名,小妖精的名气差吗?”。夏夜之将夹道嘴边的红烧肉放下,争辩道。

“呵呵,急了,又是一个拥趸!”

女老师看着两个二十三四岁的男生为女生抬起了杠,仿若又回到了九十年代自己上大学那会,当时男生们也常常因为谁是最漂亮的女生争得面红耳赤。于是她拍了拍手,“我做评判,你们都说说各自支持的女生有什么优越的地方!”

李林林从小到大,除了那个令他都能抓狂的傻妞外,几乎没人跟他硬争一件事,文的武的都不行,比如赵炫江那伙小瘪三当年在英国私立学校组成的小圈子也挺风光,追那傻妞的时候,又是送花又是送巧克力,就差送保险套直奔主题了。他才不送,他就弹一曲钢琴就把那帮孙子比下去了。文的不行玩武的,那几个小子偷看傻妞换衣服,还不是被他一个人撵到巷子里,放展了二十个,打得赵炫江差点尿裤子。

每每回忆这些往事的时候,一面感慨时光飞溅,另一方面也是小小的骄傲,自己的少年时光都是陪伴着她度过的,从开始见她娇滴滴的腻烦,到后来折服于她不知是天真还是白痴的好脾气,再到现在深深敬佩起她那颗不染杂尘的内心后,她,苏夏。那个“苏醒的夏天”,已经是他生命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每个人都有无法触及的底线,而苏夏就是他的底线,所以无论是小萝莉还是夏夜之在拿其他人和苏夏相比时,李林林都会决然反击。

“哎,那谁,一会别比得你自惭形秽,然后在路边找棵歪脖树上吊就好!”

“恁多废话!”

夏夜之眯了眯眼,“看看你能吹成什么样的!”

“说你没见识,你怕不服气,那我随便说几件事!”李林林嘲笑一声。道:“那妞钢琴秒杀秦娆你信不?”

“切,秦娆跳任何舞还不一样甩得漂亮妞没边了!”

“那妞身材……”

不等他说完,夏夜之摆摆手打断道,“身材就别比了,怕你羞愧致死,秦娆是干吗的?”

“算你狠!”

李林林眼睛一转,直接拿出杀招,“天空之城钢琴版听过没有?”

“没有!”

“不是吧你?宫崎骏电影看过没?”

“没有!”

草!

“叶月依织听说过没有?”

“这个,听说过!”

“你总算没有不要脸到底!这么跟你说,叶月依织跟那傻妞也是朋友!”

夏夜之笑了,“我跟美国总统也是朋友!”

李林林心里那个窝火,可惜照片之类的东西他从来懒得带,不然回家找上一套苏夏和叶月依织两人照打击死这臭狐狸。…,

“其他都不说了,我最后只说一点,那妞认识李林林,就这一点足够拉开差距!秦娆认识谁?”

夏夜之支着腮,心旷神怡地靠在椅背上,瞥了瞥玻璃上雨点,半认真半玩笑地说,“潘神!”

……

夏日季节东江的天气就像小萝莉的表情一样,变化的非常快,一顿饭的时间,雨水已经淅淅沥沥下了起来。

吃完饭后,女老师回去备课,小萝莉本来还想多了解一点“未来情敌”的情报,结果被李林林嘲讽胸部太小,可怜巴巴的抹着眼泪跑回家,出门之前,李林林说没事多喝点牛奶,夏夜之不怀疑那妮子回去一定会喝,而且一定会喝许多。

这场骤雨来得突然,李林林让夏夜之在这里住下。夏夜之反倒是奇怪,他这么晚去哪,看到他背着个旅行包穿着防雨布外套走出房间,夏夜之问了句。结果,李林林说要赶飞机,去一趟巴黎。

还想问什么的时候。李林林已经消失在雨雾中。

洒落地像个独行侠,想去哪就去哪!

既然主人都走了,他还住个什么劲,夏夜之没有客气,拿了一把雨伞,将门锁好,走进雨夜。离开前,向隔壁望了眼,透过湿漉漉的玻璃看见小萝莉站在镜子前左扭右扭比划着什么,不禁莞尔,而在窗台上一盆仙人掌下压着一封信,大概是麦克李刚才放下的吧!

夏夜之出了小院,向南门外的小区走去,可是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东西似的,也许是晚上充满诙谐的晚宴散去后让习惯独处的他有点感觉萧条,也许是明媚的阳光转为雨天勾起了过往的一些人和事,夏夜之在南门外驻足了几分钟,抽了一支烟后,返身向宿舍走去。

……

“这鬼天气!还不知道要下几天的雨!”

江大校外冷清的烧烤排挡因忽然而至的骤雨沿街搭好的简易塑料棚下,攥着两根鸡翅和十几个肉串的老板,抱怨了一句。夏天的时候,生意相当好,但是一下雨就全完了,每天少赚好多钱。

将鸡翅和肉串给仅有的两桌客人送上后,老板走到靠街边的一张桌子,屈指在桌面上敲了敲,“姑娘,姑娘……”

这女孩下午六点就到了,要了两瓶啤酒之后就坐在那里,直到现在马上十一点了,还没离开。客人散得七七八八,才发现她已经睡着了。这么冷的天睡着了很容易着凉,于是店老板叫了她两声。

秦娆朦朦胧胧睁开眼睛,听到有人叫自己,腾地一下站起来,惺忪的眼神注视着面前被吓了一跳的店老板,吁了口气,看看手机,马上十一点了,有点不好意思道:“对不起,是不是打扰你做生意了,那我到外边吧?不少字”

即便是在平日客忙的时候,一个明显是在等人的女孩子要借用一张桌子,他也不会为了赚那点钱将客人赶走,何况今天门可罗雀?

“哎呀,姑娘,你误会了!我是怕你吹了凉风病了,这个季节感冒很难受,我老婆上个星期下雨天吹了风着凉了,现在还没好!”

秦娆感激地道了声谢,道:“那我能稍微再坐一会吗?”。

“能啊!能啊!”

男人点了支烟,做了个手势指着烧烤店道:“你去店里坐呗,有电视!”

“不用了,谢谢!”

“客气啥,在江大外面干了五六年了,还不是靠你们学生养活,丫头,进屋进屋!”…,

“真的不用了!”

秦娆眼神一直注视着校门方向,这么晚了,除了相拥着出来的情侣外,人越来越少,每一次看到有穿白短袖衬衫的男生走过来,她都会站起身走到路边,直到确认不是夏夜之才又坐回来,起起坐坐十几次,始终看不到那个身影。

是不是不会来了?

就像那天在百度烤肉一样,秦娆叹了口气,对老板道:“能不能给我倒一杯热水?”

“这有排骨面!我给你下,七八分钟就能上来!”

见面前的女孩抱着双肩,牙齿都在打颤,老板干脆道:“我请客中不中?”

秦娆脸上有浓浓的倦意,可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很漂亮,她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是真的没有胃口,如果不麻烦,就给我来碗面汤吧!好像真有点冷!”

秦娆将挽着的头发散落下来,紧了紧吊带小背心外面的格子衬衫,可还是冷,头又疼得很厉害,眼神也是一阵一阵模糊,但却不敢再睡了,万一他路过没找到自己怎么办呀?

三分钟,老板端着一碗散发着热气的面汤放到秦娆面前,然后又走进去,拿了一个保温壶装了一壶蹲在桌子上,被风霜雕琢的皱纹满布的脸上露出一丝感慨的微笑:“在等人吧?不少字”

“嗯!”

“男朋友吧?不少字”

“……”

听到这句话,秦娆的脸都要埋进碗里了,却还是轻轻“嗯”了一声。

很轻!

却很坚定!

那桌四个江大的学生喝了不少酒,分别在即,情绪都比较低落,只是在结账时跟秦娆打了个招呼,便互相搀扶着向学校走去。

“秦娆,原来你就是秦娆呀!”老板又续了一根烟,将炭火熄了,坐在秦娆对面,笑道:“好几年前,就听过我这吃烧烤的江大学生说秦娆,秦娆,最开始时还以为是哪的口头禅,后来说得人多了……才,才知道是个女孩子!原来你就是秦娆,幸好你是今天来了,否则让我那媳妇看见,又该给我打光棍的儿子说媒喽,呵呵,你看我这说得什么胡话!”

他儿子今天二十五了,却连个对象也没有,不是长得难看,而是每天窝在家里研究古诗词,还说什么“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们老两口也着急,可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儿子非要搞出什么名堂才找对象。他也是听到这么漂亮的姑娘有男朋友,替自己孩子操心。

“小秦同学,你明年也快毕业了吧?不少字”

“今年!”

“吼?这么快啊!”

“是啊,下月初就要毕业了!”

稍稍缓过一口气的秦娆也有些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那一年她十七岁,没有现在高,只有八十斤,搬行李箱都费劲,本来哥哥是要送她的,可是一来妈妈没人照顾,二来路费要好多。刚上班的哥哥一个月才600块钱,她哪忍心。她还记得那时的头发才刚过耳朵,哥哥临走时,花了将近一百块钱送给她一个发卡……

来到东江,形单影只的她被小偷摸走了五千块钱,她没敢跟家里说,怕妈妈哥哥着急,那时候全身上下只有两千块钱,其中一千五百块钱还要交住宿。

开学的前三天,宿舍还没有安排好,她只能在校外住。看到被家人开车送来上学的孩子,看着背着好看挎包,拿着三四千块钱手机的女生,看到能住十几层酒店、一来就把东江好吃的东西都尝遍的同学,她嫉妒过,抱怨过,甚至希望他们也被无耻的贼光顾一下。…,

那三天,她就窝在这家烧烤店后面的小区的一间地下室里,因为一天才十五块钱,而随便一间旅馆最低也要八十,地下室里有很多蚊子,而且都是很巨大很巨大的那种,那一晚上她被叮的全是包,其中一个还叮在了眼皮上,早晨起来,眼睛肿得睁也睁不开。

天刚亮,她便用凉水拍了拍脸,穿上那双洗得褪色的帆布鞋,走遍了江大。站在音乐学院散布着仿若仙境的薄雾的衫林里,迎着第一缕晨曦的那一刻,她心里好难受好难受,却又是好激动好激动。

她对自己说,小秦娆,要坚强,终有一天,你会看得到曙光。拥有真正属于你自己的人生,那一天你可以好好哭一次,把所有的委屈统统都哭出来。

四年一晃而过,许多东西都改变了。

江大有了新的图书馆,她的头发长了,个子也高了,当然也变得漂亮了。而曾经住得地下室如今已经变为了二十七层的商品住宅楼,那双帆布鞋静静躺在宿舍某个角落。

十七岁的小秦绕如见快要二十二岁了,生活依旧让她很无奈,但是那些出现在身边善良的人有趣的事却像黑暗中的一盏灯,弥足珍贵,让她充满希望,让她感恩,让她为来到这个世上经历种种而庆幸,也许风雨之后见到彩虹才是最美的吧!

她做到了四年前那个清晨对自己要求的许多事,但也有一些事没有做到,她流泪了,就在前天。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就在前天。而那么多艰辛就要在今天涅槃,涅槃为四年前只敢在梦中憧憬的美好。

虽然有一些小性子,但是说到底她还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也想找一个人陪伴她,赞赏她,读懂她,如今这个人或许已经来了,有些不是时候。

生病的这两天,她做了很多梦,梦到小学的时候和爸妈,还有哥哥一起去旅游,一起去迪斯尼的快乐时光;也梦到父亲躺在冰冷的房间,她连一滴眼泪也不敢流下来的悲伤;当然还有……扎着两个小羊角辫,才有自己腿高的小不点牵着她和夏夜之的手,跳着格子欢呼喊着:“爸爸妈妈,今天我玩的好开心!”

那是十年后吧……

仿佛!

依稀!

因为那时她已为,为人母了,在逐渐离去的青葱时光里将左手无名指那个指环为一个人而牵绊!

那个时候,或许不会再有海誓山盟的爱情,或许不再会因为一个纪念日而大动干戈,而她也不会过分强求。她只希望当年愿意为她披上婚纱的那个男孩子会在她的身姿不再如昔的时候,还会给她一个拥抱。在她为柴米油盐斤斤计较的时候,能忍受她的唠叨。在她感冒生病的时候,能早一点回家,帮她煮碗面,喝一口温暖的面汤。

这就好,就好……

“姑娘,怎么哭了?你没事吧?不少字姑娘……”

老板看到秦娆的眼泪滴到碗里,唤了几声。

“没事,热气熏的!”

秦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正好手机响了,她走到一旁接起,原来是江琴。

“我的公主,你去哪了,还不回来?”

“外面呢!”

“我的天,下这么大的雨你在外面?做什么?”

“我……”秦娆犹豫了一下,终究没有直说,“你不要等我了,今天有个活动,可能不回去了!”

“哦,那好!”江琴声音低落了些,不过一下子又高了起来:“秦娆,你老实跟我说,那天婚礼后你去了哪?怎么病了?”…,

“没去哪啊!”

秦娆勾着一缕被风吹散的发丝,别在耳后道。

“还骗我!我下午去找姓夏的那混蛋了,他承认把你带回家,不过……”踟蹰了半天,江琴还是支支吾吾道:“不过,他说……说没有动过你……可你,你说梦话时,为什么说夏夜之害你?”

秦娆心头一疼,急道:“你没有对他怎么样吧?不少字”

“死丫头,你不问问他对本小姐怎么样了?你到底哪个筋秀逗了……”

“他人呢,他人呢?”不等江琴发完牢骚,秦娆追问道,“他有生气吗?有说什么吗?”。

“哼,”电话那头江琴很憋气,“姓夏的说那天酒喝得有点多,言语冒犯了你,让你不要在意,如果你需要帮忙还可以找他,你们是朋友……这种假惺惺我见多了,秦娆,你千万不要上当!”

“怎么会这样?他是骗你的吧?不少字”

秦娆慌乱地踱着步子,不知不觉走进了雨里,滂沱的雨水瞬间打湿了她的后背,“不行,不行,我要问他,亲口问他!”

“啊?”江琴忽然反应过来,听到电话里传来的雨声,急了:“死丫头,你病成什么样了,还在外面,你给我回来,立刻……”

然而,电话已经被挂了。

秦娆攥着手机,一阵失神,茫然地看着又去烤腰子的老板。

我们是朋友?

就是朋友吗?

只是朋友吗?

秦娆一阵阵心乱,忽然头顶之上光被什么罩住了,同时,一个轻柔而压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怎么不好好照顾自己?”

感谢羊呗小盆友,但愿你还能泪牛满面,但不要再点错了。感谢小明!

百感交集,去休息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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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又二分之一章 交融

第一百六十九又二分之一章交融

发生在平行空间的故事。为了一些人而写

注:这章不水。

都市爽的书应该不少,据说心动和大涅槃很爽,后者我看过前面,很好,这点可以保证。前者看过一两章,但感觉应该适合找爽的书友。

我这书很废,从开篇就废了,原因是绝大部分花钱看书的多半是如夏夜之一样的学生青年,以及崇尚YD的人。书不被编辑老大看好,自然没有什么推荐,导致字数比点击数还多的可笑场面,当然也正合了某些乐于见此之人的心意。

如果为了爽我可以写一本猎艳无极限,想毕成绩也会好十倍,百倍,何用纠结着百八十的订阅呢?莫非说我写感情不行,床戏就不行?

说实话一来我不想写,二来与心情性格违背。

有人说,看书就是爽,你把女的写那么好,不日了,怎么行哦。你妞不要太过分哦!

所以,写到这个地方,到了一个分叉。

想了想是画个圆满的句号在这里进入尾声呢,还是继续按照我的思路往下写,到八十万字甚至一百万字以上?

斟酌之下,我决定还是选择后者。

于是乎,为了安抚一些着急的人。

我在平行空间做以下描述,对号入座的诸位请看

——

听到这个声音,秦娆蓦然转身,眼睛里充满了化不开的雾气。

夏夜之撑着伞,站在她身后,雨水沿着伞边沿垂落下来,滴在他的肩上,而他温柔地道:“怎么不好好照顾自己?”

“我要你照顾!傻蛋,我要你照顾!”

秦娆一下子撞进了夏夜之的怀里,突入其来的冲击力让夏夜之手中伞落在了雨水里,打着旋被从半山腰流下汇成溪流的雨水冲向灯光阑珊的远处。

夏夜之盯着秦娆黑曜石似的眸子,抚摸着她瘫软在怀中的粉背,一股滑腻感涌入掌心,接着带起了一连串澎湃的生理反应。

夏夜之一把将秦娆抱起,丢下一干眼中充满了艳羡,口水溢出嘴角的牲口们,冲出了烧烤店,雨水从天空漫无边际地洒落,沿着秦娆的脸颊下巴滑落,沿着在胸前那一对高耸的柔软,滑落到嶙峋的沟壑之中。夏夜之嗓子干涩,强忍着喷薄而发的情欲,伸手拦了辆计程车。

窗外大雨滂沱,车内响着一首煽情的《少女的第一夜》,秦娆坐在夏夜之腿上,羞赧地垂着眼帘,夏夜之那对光滑灵敏的双手从秦娆吊带小背心中滑入,拨开了扣着的内衣,一股少女的体香随之而来。

夏夜之咬着秦娆滚烫的耳珠,低喃道:“你想不想?”

“……”

“说嘛!”

“嗯,想呐!”

十分钟后,夏夜之抱着秦娆冲进了家里,回身将门摔上,将秦娆放在铺着洁白的床单的双人床上,她如云如瀑的长发散布在枕间,宛如打开魔盒的潘多拉一样妖魅。

此等尤物,纵然在中国演艺圈也绝对是顶尖的水准,难怪苏杭上海那些一掷千金的阔佬愿意花五百万买她一晚。

夏夜之凝望着她不住战栗的身体,和紧闭的星眸,殷红欲滴的脸颊,以及那因为呼吸急促而不得不不停翕张嘴唇。心中暗叹,这是我的女人!

夏夜之俯下身子,将身体的重量压在秦娆身上,男女无暇的生理嵌合让秦娆扭动着身子,感受着自己这一生第一个男人。夏夜之的脸停在秦娆完美无暇脸颊前一寸,轻轻吻上她的眼睛,此时的秦娆仿佛像森林中的胆怯的小精灵见到了骑着白色独角兽的王子,眼睫一阵抖动。不不善守的秦娆在善攻的夏夜之撩人的挑动下,呵气如兰,然而正是这一下,宣告了她坚守了二十年的壁垒彻底瓦解。…,

夏夜之吮吸着她柔软的双唇,微微发甜的气息弥漫进带有烟草味的嘴里,心中顿时只有两字——。

秦娆心底并非如表面表现出的坚定,一股灼热的气浪从小腹升起,凝聚,慢慢下坠,在那个女孩最最私密的部位变成了滑腻的溪流,这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在她心中波澜汹涌,蓦然,秦娆睁开了双眸,本来放在胸口抗拒着夏夜之十足侵略性的双手就那么无力地垂下,将丁香小舌彻底交给了他。

夏夜之吻着秦娆的粉颈,用力地吮吸着,片刻,几抹带着血点的吻痕就那么烙印在秦娆的光洁的皮肤之上。

夏夜之半拖起秦娆的只隔了单薄衣物的玉背,褪掉她的格子衬衫,那条因雨水和汗水贴身的吊带小背心将她娇美的胸型勾勒地淋漓尽致,秦娆茫然地抬起藕臂,配合着夏夜之的动作。任她褪掉自己的背心,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不争气,却偏偏连一个“不要”也喊不出来,那件在车上便被夏夜之解开的内衣早已形同虚设,随着背心褪去,黑色类似xiong罩落在了小腹,那对娇美羞怯的兔子高耸地傲立于夏夜之眼前。

前世亲密的女人有多少,夏夜之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秦娆的胸型绝对是记忆最深刻的,真当得起珠圆玉润四字。

粉色的花骨就在这朵绽放着牡丹上盈盈俏丽,夏夜之伸出食指和中指轻轻摩挲着,径直的花骨极富弹性,加上沐浴露因为汗水挥发出的香味,宛若一场绚美的盛宴。

秦娆感觉到胸口微微滚烫,睁开眼睛才发觉敏感的部位被这个学弟含进口中,顿时带起的快感,让她禁不住讷讷轻哼起来。秦娆抚着她的脸颊,半长的指甲勾画出他的轮廓,用这种朝圣的方式铭刻下这个男生的点点滴滴。

凭他熟练的手法,她知道自己一定不是她第一个女人,也许,也不是最后一个,她的心有点疼。但却无法拒绝,只要他能在心中给自己心里留一个位置就好,就好!(这句是不是很熟悉?秦娆能说出这话……那她也不值得当女主了!)

“我愿为你做任何事,小夜!”

这句话就像最后一道闸门被打开,汹涌澎湃的激流一下子肆无忌惮蔓延,夏夜之撕掉了衣服将秦娆裤子褪去,接着是黑色蕾丝底裤,那温柔的碧波如一甘山泉在秦娆的白嫩的腿根间蜿蜒,夏夜之挺起下身那用来天生征服女性的雄伟在秦娆如桃花粉红的花蕾处轻轻滑动着。

强烈的快感和全身的让秦娆死死咬住嘴唇的贝齿完全失去了抵御的能力,她从没想过自己是一个纯洁无暇的女孩,只是对于男女间的那些事。她报着三分顺其自然,七分躲避的心态,然而当那偶尔在卫生间抑或澡堂才能听到亲密的女孩子间私密话题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刻,还是有一点胆怯,她胆怯的是自己的愚笨无法让这个心爱的男子满意,无法靠这一夜的温润雨露将自己心灵所表达的一切一切的爱献祭给他。

终于,灼烧般的疼痛以及身体某处那种撕裂痛感烽火燎原般传递到全身的时候,两行眼泪沿着眼角滑落。

那不注滴落到白色床单上殷红火一样的耀眼,夏夜之将手贴在她的脸上,手指为她拭去划出晶莹轨迹的涟漪,深深吻着这个诱人却让人心疼不已的小妖精,下身挺进的速度却由慢至快,发出一曲大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钢琴交织的天国序曲。…,

每个男人或许或多或少都有处女情结,他并非没有,只是随着经年累月的生活以及床第间的徘徊,消磨了爱与性在生命中的意义,肉体间的深入交流不过只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前世深谙男女之事的他在今世深恋上这样一个绝对不是最美更不论最有地位的女孩时,他也明白秦娆这样面对种种诱惑的女孩怎么可能完璧至今,又有哪一个千方百计成为她口中那个常提起的三个字,心中常念起的人会不贪恋她娇美的胴体,又会有哪一个男人愿意以君子之礼给她最神圣的婚礼仪式再去探寻她最后的秘密?

然而,当真正顶开那曾阻隔的薄膜,当鲜艳的颜色沾到他的下身,大腿以及床单之上,烙成繁花的那刻,他耳中仿若只有晨钟暮鼓的清幽飘渺,贪恋的莫名地在这一刻升华。

就在没有做好任何保护措施的夏夜之准备在喷薄之前抽身而退之时,秦娆紧紧裹住了他的身体,任凭他如何挣扎也不放手,“别动!”

“可……”

“别动,就在里面吧,我只想做任何能让你高兴的事!”(吐了……)

夏夜之本就是随性之人,没有任何繁冗规则,她将秦娆的腰部微微抬起,进行最后的冲刺,随着一声沉重哼声,秦娆的身体因颤栗而痉挛。身体无比灼热,汗水粘住了鬓间的发丝,但灵台却越加清明。

这一刻,全世界的喧嚣都静了。

她仿若推开了一扇藏在深远时光隧道尽头的门。

在这个世界,一切无声,却胜似有声。

这是一间教堂的庭院,种植着兰花,长着翅膀的小精灵羞怯地躲在花瓣间,悄悄看她,而透过古朴的墙壁间的缝隙,微微有风缠绕着风铃,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向外望去——

她看到的是一个个堆叠的画面,有幼年时抬头仰望星空的童稚秦娆,有拎着行李箱,窝在促狭地下室忍受蚊子肆虐的秦娆,也有被男生爱慕者,追求着的秦娆,还有多年后牵着女儿,为他准备晚餐,偶尔会因为一个事钻牛角尖拌嘴……

在这一刻,没有时间,所有的片段只是同时发生在不同的空间。

属于她的一生……

……

写到这里,整个人已临近崩溃状态,心中秦娆也已不再是秦娆,但是为了大家的爽,我忍,而且还有个好消息,从此之后,夏夜之和秦娆就在这个平行的空间无忧无虑的生活,有闹事的家伙直接扔到基坑中浇灌水泥,成为夏夜之大帝统一世界的神殿殿基。

之后,夏夜之广纳嫔妃,全处全收,日日笙歌,用神力主宰了这个世界,这样大家可以满意了吧?不少字

然后,在另一个空间继续他和她不够YD的故事……

一个有着蛋蛋感伤却真挚纯净的故事!

除了要结果要爽的书友可以继续观看!

感谢蚊不叮狗不理的羊呗,爱已死情未灭,小明,恋妤,robH,随风吹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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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容妆

第一百七十章容妆

秦娆望着滂沱的雨夜。微微吐了口气,白色的哈气编织出一片氤氲。

是幻听吗?还是……

她转过发冷的身子,印照着烧烤摊遮雨棚下那只掉挂着的灯泡昏黄弧光的眸子弯了弯,在这个万籁俱静除了雨声敲打冲刷街面单调响声的夜晚,在这个时刻,无声胜过有声。

秦娆将自己所剩不多的精神全部都拿了出来,将散落在肩侧后背的长发盘起,露出线条圆润的粉颈,“你来了!”

只有这三个字,却有一腔浓浓的情怀。

夏夜之不禁动容,尤其在这个只有她和自己面对面的时候欣赏她,才能读出藏着风情之后的娴静,也难怪江大学生会误认为秦娆的家庭条件优越,的确这种发型配合她的脸型颈部线条,总会有一种矜贵的气质。

江大数得上漂亮的女生里,全部都是长发,岑琦以马尾清纯而动人,罗莎莎以卷发而性感,外国语学院的百合姐妹或梳着公主头,或梳着两股辫子,唯有秦娆大多数时候喜欢将头发盘在脑后。而且发型经常变换,可能正是因为这样放大了这个二十一岁女孩实际年龄的发饰风韵让她无形中被当作姐姐看待。

“是啊,听到学姐召见怎么敢不来?”

“学姐?”秦娆莫名怔了下,不知何时这两个已经变得有些刺耳了,于是立即用脚尖碰了碰他的鞋,讥诮道:“嗨,臭小子,什么时候懂得尊重我了?”

夏夜之谨小慎微地问了一句,自从发生了那件事,这两天他渐渐释然,特别是站在窗前,日以继夜花了两天时间画出秦娆的肖像时,他已经没有丝毫的埋怨了。

也许唐突的表白对她来说是一亵渎,也许女孩子不会如小说中描写的那样轻而易举就能追到,也许也有好多也许,但是有一点他确定,就算只能默默看着这个小姑娘一步一步走下去,在她跌倒的时候扶一把,也是一种安心。

所以,夏夜之笑笑:“我们永远都是朋友,秦娆学姐!”

“凭什么!”

莫名地失落感不经意地涌上心房,秦娆也不知自己拗什么,只是感觉失去了理智严防死守,她将身上的格子衬衫脱掉,一扬手扔在夏夜之肩上,“这么冷的天,你就不能多穿一点。非要病了才好?”

“我怕什么!”

夏夜之轻哼了一声,完全不是以一个大学生的口吻说的,作为一个历经生死的人,岂会如此娇气,他穿的是不多,一件单衬衫,但是何时需要一个女人脱衣服为他取暖。

“穿上!”

“有病!”

秦娆近乎是命令道,又像是一个带着关切最亲密之人的温柔妻子,“你到底听不听我的!”

“神经了?”夏夜之见那一桌几个男人流连着秦娆的身姿,一阵不舒服,于是低斥了一句,将衬衫披在她肩上,却不料这傻妞使的哪家子性子,莫名说了一句“我就是神经了,你管得着”,便撑着他的胸膛用力推开,气呼呼地穿上衬衫,跑到不停在夏夜之身上打量的店老板面前,像个睚眦必报的小女人般恨恨道:“烤一百的羊肉串!”

“多少?”

“一百串!”

“一……一百串?”

“烤!害怕我给不了你钱?”

店老板看到刚才还是个温柔文静的大家闺秀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刁蛮丫头,一脸瞠目结舌,连连摆手解释道:“不是!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们才两个人。一百串实在太多了……”…,

“我们的事你别多问!”

秦娆口中那个“们”字很轻又有点委屈的带过,夏夜之并没有留意到,他只是舒心地叹了口气——秦娆这样的反应是他最希望看到的,他最担心的是因为那个嫌隙,两个人会相敬如宾,由这个好不容易等到的交汇点向两条向无限远方延伸的交叉直线,渐行渐远。

哪怕是她还在生气,哪怕她有些一反常态,都好,都好,只要她能放下心中芥蒂,那么一百串羊肉串的惩罚算得了什么,哪出那天和布拉格在百度烤肉的疯狂演出就可以嘛!

想到这,夏夜之鲜有地得瑟巴结道:“一百串够吗,学姐?不如来两百串?”

夏夜之越这么说,秦娆心里越难受,仿佛一只好不容易选择靠岸的小船被站在岸边的渔夫用撑杆杵开。

“你真是个混蛋!”

秦娆心里骂了一句,却又怎舍得责备他,她从来都是一个色厉内荏的人,即便一直感受着人情冷淡冷漠那些年仍旧如此。

不知不觉间,她回想起今年过年时发生的一件事情。

大概是因为母亲觉得她该找男朋友了,便自作主张答应了隔壁家阿姨介绍的一个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上门,那个男生条件确实不错,二十五岁,博士一年级,用隔壁家阿姨的话说,人家是四有青年,在北京有房,有车。有学历,有人品。而那个男生表现出来的也确实很有修养,但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何况二十一岁还不是她秦娆选择驻足停留的年纪。她不排斥爱情,也不是那种被伤过之后看破红尘的女子,而且她还有小小的骄傲和自负,除非是她看对眼有好感的男生,否则再好的条件也不行。

也许,就是这份在如今八零后女孩子看来不切实际的想法,让那些屡屡靠卖弄优渥生活的青年铩羽而归。

女儿不答应,甚至连顿饭的机会都不给人家男孩子,搞得人家在北京军区工作的高级干部的父母好没面子,可母亲又能如何,女儿的倔强她是知道的,她认准的事从来就是一条道跑到黑。

那晚,母亲跟哥哥聊了大半夜,说过的一句话她恐怕这一生都会铭记——你妹妹呀,如果谁能让她爱上,一定是那男人前世修来的福分。可如果那个让她深爱的人却不爱她,可就要折磨她一辈子了!自家姑娘自家知道,死心眼的丫头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想放弃就更难了……

那天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晚上没睡着。她一边嘲弄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一边又在憧憬,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能体谅她,读懂她的人呐?

但即使这一生真的有缘能遇到那个人,也是在五年,十年之后的事了,在这几年,她要挣钱,还债,不考虑男朋友的事。

然而,人不辞路,虎不辞山。

人永远不要说不去那条路。虎也永远不要说永远不去这座山,有时候在冥冥牵动那条线的主宰总喜欢恶作剧来惩罚不受他控制的生灵。

秦娆一时百感交集,心口堵得厉害。

自己是不是没人要了?非要这么不要脸缠一个男生?

幽幽望着夏夜之半晌,却跨不出那步,用潇洒的背影折磨这个祸害了她的混蛋。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白痴还不知能不能理解她呢?

为了排遣心头的痛苦,秦娆只能惩罚自己,她起开一瓶啤酒,仰着脖子咕嘟咕嘟灌下,直到噎的出不来气,她才将酒瓶蹲在桌子上。…,

夏夜之嘎巴嘎巴嘴,刚才还以为妖精学姐又像上次喝可乐似的让自己一口气喝完,没想到秦娆自己喝起来了。

“你……”

“你什么你!”

秦娆蹙着眉,朝烧烤店扬了扬下巴,“进去等我,我有话跟你说!”

“呃……”

“呃什么又?”

“不能呃吗?”。

“不能!”

“哦!”

“哦也不行!”

秦娆的倔强是与她搭茬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但同样让人捉摸不透,后者让人能气得抓狂,让人感觉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等这个狡黠小狐狸的一句话有多难,夏某人深有感受。而前者却扑朔迷离,此刻夏夜之真的有点搞不懂一脸促狭的秦娆到底是什么心思,只好讪讪地走了进去。

夏夜之一走进去,秦娆便忍不住坐在椅子上,死死按着胃。

两天生病没好好吃饭,加上受了冷风,又豁出去了逼着自己喝酒,胃哪能承受得住?好在微微带着一点眩晕的感觉会有勇气说出真正想说的话吧?不少字

“姑娘,二十个肉串好了,你们先吃着!”

老板将在冷雨夜嘶嘶冒着热气的肉串放到盘子里,递给秦娆,然后望着秦娆身后道:“各位要点什么?”

“不要了,这不有么?”

一个薄凉的声音在贴着秦娆耳旁响起,忽然之间,秦娆手中的装着二十个肉串的盘子猝然脱手掉落,撞在地上发出叮的一声。

秦娆愕然转身,眼前站着一个二十六七岁的男人。穿着一套韩流西装,花纹衬衫领口开着,露出坚实的胸膛以及一条铂金链坠,秦娆不禁失声道:“不是说好了,过两天就把钱给你?”

“哼哼,再过两天要加多少利息,你能给得起么?跟我上车,今晚陪陪我,剩下那些钱就算了!”

“不可能!钱我会还的!”

秦娆见面前这个长相相当英俊,眼窝却有些发青的男人小西装上并没有多少雨水痕迹,而身旁那个将伞扔在桌子上的青年身上也没有被滂沱雨水淋湿的痕迹,肯定是开车来的,可是透过垂落的雨幕四下张望,街道两边却没有看到奥迪A6的影子。

“找车呢,老婆?”

青年伸出手指挑起秦娆的下巴,微微扭了个角度,向着停在一棵树下的黑色雷克萨斯道:“你忘了吗,老婆,这辆车你入学那会还坐过!”

秦娆对车并不了解,也不想了解,所以根本分不清太多的车型,况且马上就快四年了,又哪里能记得是否坐过?

“看样子你不记得了!不过没关系,我就是喜欢你这副不谙世事的样子!”

青年说着,俯下脸向着秦娆的因为害怕而颤抖的双唇吻下去,如以往每一次相同,这个小妞搞得跟个圣女一样,床不让上,嘴不让亲,连个手他的都不让碰,有在她身上费心思的精神,复旦,华师的美女都不知道破了几个了。

想起刚才在车里看到她为那穷逼脱下衣服的样子,心里登时怒火中烧,刻毒地朝里面扫了一眼,不见那小子的人,只有伞挂在桌边,估计是去厕所了。

“jian货,进酒不吃吃罚酒,有大饭店饭不吃,非吃这垃圾摊的东西,你说你是不是贱!”

青年恶狠狠掐住秦娆的手腕,恼羞成怒地往外拖,秦娆半蹲着将身体向后倾尽力挣扎,无奈青年手劲太大,猛然一用力便将她拉了个趔趄,扑倒在地上。秦娆伸出手臂环住一张桌子的桌腿,像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死死抓着,不肯放手,可这个男人疯了一样,连着用力拽了三下。…,

轰!

随着一身闷响,那张简易桌子被拉翻,而秦娆整个人也被丢进了路边坑洼的积水了,浑身都湿了。

“哎,哎,各位朋友……”

老板刚看到相貌堂堂,比自己儿子强多了的年轻人叫秦娆老婆还以为这个就是她真正等的男朋友,心想这样的女孩也只有有钱家的小孩才能追到,然而没等说两句话风云突变,就用起了强。别说不知道她是秦娆,就算是一个普通女学生在他的摊里就这样被大男人,他也不能袖手旁观。

不过毕竟是做生意的,所以陪笑着说:“各位,各位,有啥事好好说,人家一个女孩子……”

话音未落,桌上放的一个辣椒粉瓶子就砸在鼻梁上,辣椒粉洒了一脸,顿时眼睛就像被刀子划了,火辣辣的痛,那年轻人带的三个差不多二十八九岁穿着精干的男人立时过来,就在这时,一只盘子从屋里飞了出来,不偏不倚砸在冲在最前面那个梳着偏分头的男人脸上。

“草,看你逼呀看!”

其他两个人将偏分头扶起来,对着仅剩那一桌的四个男人爆了句粗口,按理说这边四个人,那边也是四个人,不该惧,但是看到人家停在那边一百多万的车顿时没了底气,不是说怕打不过,而是万一人家是某个官的犬子,抑或东江那个大佬家的公子哥,那不是纯属捅娄子吗?

再说了,就算帮了那美女,最多也就是感激一番,不痛不痒的,又不能干点啥,谁疯了才管闲事,所以四个人灰溜溜地跑了,钱也没付,走出十来米才听见小声的喝骂。然而当这边一个瘦的跟烟鬼,却留着碎蛋壳型刘海的阴郁男抄起桌上一个酒瓶追出去的时候,居然吓得连跑都忘了,为了找回点面子嘟囔了一句“叼什么叼”的那厮脑袋上立时挨了一瓶子,阴郁男丢下碎开瓶子,解开腰带,就那么对着被砸得头破血流的小伙脸上就是淅淅沥沥一阵小雨。

尿完,阴郁男一脚踏在小伙下身,猛力地扭了扭,这才带着一脸快意施施然从雨中走回去。自始自终,那几个没用酒瓶开过脑瓜瓢,没见过用尿人只有点精虫上脑小追求的猥琐男全身上下都激愤了,可是当阴郁男一个眼神瞥过来,没有一个敢触碰眼神的。

阴郁男随手又抄了一个瓶子就准备向店里走去,夏夜之手上拿着一块纸巾正擦着水,见他走来一蹙眉,心中却暗叹了声。

别过来找死!

换作另一个场地,一个没有小妖精在的场地,那人恐怕就是这辈子最后一次抄起酒瓶了,当年在纽约皇后街为了达到目的他连无辜路过的小女孩都能狠下心扭断脖子,何况这些咋种。

但是在她面前这么做,可以吗?

恐怕若是真的那样做了,他们从此真的将走上陌路,她还只是一个女学生!

就在夏夜之站在台阶上,和心里那个狂躁的声音抗争,考虑能不能不下死手处理好这件事的时候,秦娆一下子扑了过来,攥起桌子上她喝了半瓶啤酒的那只瓶子拦在阴郁男面前,对夏夜之喝了一声:“你进去!”

“滚——开——”

阴郁男睁着那双吓人的眼睛,向下撇着的嘴里挤出这两个字。

然而秦娆仿若听不到,扭转脸对着夏夜之坚决道:“这没你事,进去,等我叫你你再出来!快点!”…,

夏夜之向下又走了两个台阶,这时另一个家伙攥着烧烤摊挑火的铁楔子想绕过秦娆,然后给那傻腿上来一下。就在那几个人都相视地嘲笑着,想看看这个敢打江大校花主意的片刻后是怎么样一副低声下气样子的时候,秦娆手里的瓶子毫无征兆地砸下,带着一连串飞溅的碎玻璃茬子还有血花,本身头上就有块不知几年前被酒瓶开过留下疤痕的青年扑腾跌进一张桌子里。

“进去,夏夜之!”

葱根白嫩的手指被岔口划开了一道,鲜血涔涔而下,但是秦娆仿佛感觉不到疼痛,对着夏夜之温和道:“有我在呢!”

不知这句话里有什么魔力,夏夜之向前迈出的脚似乎被藤萝拖住了一样,放不下去,退步,转身,夏夜之插着口袋,在身后两点惊诧和讥讽交织的目光中,扶着店老板走进烧烤店。

“好,好,好!”

青年坐在一张桌上,踩着椅子点了根烟,歪着头打量着秦娆,笑道:“有句话怎么说的来?别看今天蹦得欢,就怕将来拉清单。秦娆,本来这瓶子是要砸我头上的,是吧?不少字得得得,我也不去想你想砸谁,但是有件事我得跟你交待句,我这位被你开瓢的朋友在东江认识的人虽然不多,但收拾两个学生,绰绰有余,跟玩似的!你和那小子很快就会知道了,你就等着吧……”

“等等,任超!”

就在青年打法着那个挨了一盘子挂着两管鼻血的手下搀起脸红了半边的朋友走出塑料雨棚的时候,听到秦娆喊了一声,他早料到如此。一个女孩再生猛,心理再早熟,毕竟还是个学生,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傻女人被玩了也不敢吱声。

想到这,他懒懒道:“又怎么了?”

“放过他!”

“什么?”

青年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从秦娆十五岁的时候,他就是认识了。这妞是什么样的性子他能不知道?冷漠,自私,嫉妒……也不知道上了个大学怎么就学会装模作样了,貌似装得挺好,骗了一片心甘情愿为她出头讨她欢欣的傻叉,此刻都到了这地步还装,真他够虚伪的。

青年施然垂立,双手搭在腰际,饶有兴致地看着她,等着她说下半句,或者如几年前虚与委蛇地哀求他放过她,像个毒蝎子一样表面带着笑,眼睛里却刻骨流毒,这些特点加上“红颜祸水”就是他对这个混得风生水起的江大校花所有印象,曾经是,现在仍旧是。他相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像他从生来就是这副模样,无法改变一样。

在这一刻,没有外人会揭穿她的伪善,然而她却执著道:“别连累我朋友!”

青年的瞳孔骤然缩紧,一脚踢翻了最后一张立着的桌子,笑得妖艳:“行啊,你求我!”

“我求你放过他!”

秦娆没有丝毫犹豫,心甘情愿说出这句话。

顿时,青年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一个只为自己而活的女人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但是,傲气让他不能认输,所以他硬是拉起嘴角,漫不经心道:“可以啊,跟我上车!陪我一晚上,我答应你!”

青年手指一指一指虚空戳着她,哑着嗓子道:“秦娆,你知不知道,我任超想得到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从你十五岁的时候,我就想……想要你,六年了……”

“我知道!从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你这辈子不上过我,是不肯歇心!”…,

“没错!”

撕下最后一层伪装的青年推开给他撑伞遮雨的阴郁男,声音低沉地不能在低沉:“我就是想草你,让你在我身下呻吟,让你给我,别的女人都这么给我干了,你为什么就不能?”

“呵呵……”

秦娆笑靥如花,在这样的雨夜那本是温暖的笑再次流淌出浓烈的刻毒,“我知道,所以就是不让你得逞,我要让你一步步陷进来,爱上我,然后我在把那层膜交给别的男人……”

“贱人!贱人!”

青年掏出手机朝着秦娆就砸了过去,秦娆没有闪避,肩膀硬挨了一下,那手机砸到她肩上,又弹起一米多高,落在污泥里。

那有多疼,只有秦娆自己知道,但是挂着水珠舒展的黛眉在他面前连蹙一蹙也是不屑,依旧笑得惊心:“换个条件,我这个月还你两倍的钱!”

“钱……我多的是,跟你说实话,我养一条狗都比你值钱!”

“那你说怎么才行?只要不是陪你睡觉,因为你在我心中连狗都不如!”秦娆捋着发丝,卡在耳后,这个动作她故意做得很慢,很诱惑,声音却冷的出奇。

青年同样是笑,却是惨淡。同样声音冰冷,却感觉肺都要炸了,于是他恶狠狠道:“把你衣服脱了!”

一辆越野车肆虐地经过,灯光照亮了这一片区域,混合着昏黄的灯光,勾勒出一副绝美的剪影,秦娆侧着身子将衬衫脱掉,扔给他,青年在鼻子上嗅了一下,“背心!”

怔了三秒钟,秦娆笑了,转身面对烧烤店。

忘了是什么时候,知道了“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当时听到一个男生卖弄学校里有谁谁谁为了他在北方寒冷的三月份就穿上裙子,只感觉他是个傻,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喜欢他那个脑残女的更是傻,为此嗤之以鼻许久。

然而,当这个下午她从床上好不容易爬起来走到镜子前看到自己苍白的面容时,她第一次用了腮红,在镜子前细细擦着,脑子里忍不住走神。她特意穿了一件非常衬身材的吊带小背心,因为也许一出门,就会见到某个人,然后她可以骄傲地从那些看她的男生身边走过去,在对他说一两句话,那家伙那么好面子应该多少有些虚荣心吧,这应该可以让他开心。不过她却足足在阳光明媚的宿舍门口站了三分钟,直到那些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候女朋友的男生们或勇敢或畏缩地望着她,她才有些失魂落魄地向教室跑去。

好在,这一刻,她可以让他看到,哪怕是狼狈到了极点,她也觉得一点都不丢人!也许这一辈子将从今天和他别过,从此成为记忆里的影子,但是她想让他记住——秦娆,是你夏夜之的,纵使脱衣也只为你一人!

也许,你在十年后成家立业,在某个妻子当着你的面宽衣的时刻,会想起我;也许,我只不过是你生命中一场稍纵即逝的烟火,都无所谓,只是此刻,你觉得我不难看吧?不少字

秦娆因雨水褪掉腮红的脸颊再次云蒸霞蔚,她没有骚首弄姿,也没有战战兢兢,而是从容地将小背心的带子从肩上卸下,然后脱掉,扔了过去。

“还有xiong罩!在我的时候用!哈哈哈哈…………”

秦娆眼神温婉地瞭望着灯光下那条拉长的影子,心脏怦怦跳动,响彻耳际。

夏夜之你应该就在窗口吧,好吧,好吧!这可能是我最后能为你做的了……

秦娆伸手在后面,拉开搭钩,将黑色的蕾丝边xiong罩解下,手臂缓缓横在娇美的胸口,迟疑了几息,最终双臂垂落,将手里的内衣扔了过去。

秦娆,你真是一个放荡的女孩啊!

不过,对于喜欢她,或者说喜欢过她的那男孩子来说,算不算最美的容妆呢……

记住今晚的秦娆吧,夏夜之!

感谢WBD羊呗,游小曦,cy-小小,被华丽的无视,颠倒五岳,恋妤,小あ五,鸽子橄榄,mmg_3265,爱已死情未灭,死翼耐萨里奥。

今天本来趁着感冒想窝着写一天,无奈又要出门,又是雨天啊,仿佛能感觉到她似的!晚上不一定有更,不用等了,这章七千多字,还可以吧,至少对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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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底线

漆娆望着滂沱的雨夜。微微叶了口与,白煮的哈与编织航氲。

是幻听吗?还是”

她转过冷的身,印照着烧烤摊遮雨棚下那只掉挂着的灯诲昏黄弧光的眸弯了弯,在这个万簌俱静除了雨声敲打冲刷街面单调响声的夜晚,在这个时刻,无声胜过有声。

秦娆将自己所剩不多的精神全部都伞了出来,将散落在肩侧后背的长盘起,露出线条圆润的粉颈。“你来了!”

只有这三个字。却有一腔浓浓的情怀。

夏夜之不禁动容,尤其在这个只有她和自己面对面的时候欣赏她,能读出藏着风情之后的娴静,也难怪江大学生会误认为秦娆的家庭条件优越,的确这种型配合她的脸型颈部线条,总会有一种矜贵的气质。

江大数得上漂亮的女生里,全部都是长,举琐以马尾清纯而动人。罗莎莎以卷而性感,外国语学院的百合姐妹或梳着公主头,或梳着两股辫,唯有秦娆大多数时候喜欢将头盘在脑后。而且型经常变换,可能岳是因为这样放大了这个二十一岁女孩实际年龄的饰风韵让她无形中被当作姐姐看待。

“是啊。听到学姐召见怎么敢不来?”

“学姐?”秦娆莫名怔了下,不知何时这两个已经变得有些刺耳了。于是立即用脚尖碰了碰他的鞋,讥诣道:“嗨,臭小,什么时候懂得尊重我了?”

夏夜之谨小慎微地问了一句,自从生了那件事,这两天他渐渐释然。特别是站在窗前,日以继夜花了两天时间画出秦娆的肖像时,他已经没有丝毫的埋怨了。

也许唐突的表白对她幕说是一亵渎,也许女孩不会如中描写的那样轻而易举就能追到,也许也有好多也许,但是有一点他确定,就算只能默默看着这个小姑娘一步一步走下去,在她跌倒的时候扶一把,也是一种安心。

所以,夏夜之笑笑:“我们永远都是朋友,秦娆学姐!”

“凭什备!”

,王珐比北

莫名地失落感不经意地涌上心房。秦娆也不知自己拗什么,只是感觉失去了理智严防死守,她将身上的格衬衫脱掉,一扬手扔在夏夜之肩上,“这么冷的天,你就不能多穿一点,非要病了好?”

“我怕什么!”

夏夜之轻哼了一声,完全不是以一个大学生的口吻说的,作为一个。历经生死的人,岂会如此娇气,他穿的是不多。一件单衬衫,但是何时需要一个女人脱衣服为他取暖。

“穿上!”

“有病!”

秦娆近乎是命令道,又像是一个带着关切亲密之人的温柔妻。“你到底听不听我的!”

“神经了?”夏夜之见那一桌几个男人流连着秦娆的身姿,一阵不舒服,于是低斥了一句,将衬衫披在她肩上,却不料这傻妞使的哪家性,莫名说了一句“我就是神经了,你管得着”便撑着他的胸膛用力推开,气呼呼地穿上衬衫,跑到不停在夏夜之身上打量的店老板面前。像个睚眦必报的小女人般恨恨道:“烤一百的羊肉串!”

“多少?”

“一百串!”

“烤!害怕我给不了你钱?”

店老板看到刚还是个。温柔文静的大家闺秀怎么一下就变成了刁蛮丫头,一脸膛目结舌,连连摆手解释道:“不是!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们两个人,一百串实在太多了

“我们的事你别多问!”

秦娆口中那个“们”字很轻又有点委屈的带过,夏夜之并没有留意到,他只是舒心地叹了口气一

秦娆这样的反应是他希望看到的,他担心的是因为那个嫌隙,两个人会相敬如宾,由这个好不容易等到的交汇点向两条向无限远方延伸的交叉直线,渐行渐远。…,

哪怕是她还在生气,哪怕她有些一反常态,都好,都好,只要她能放下心中芥蒂,那么一百串羊肉串的惩罚算得了什么,哪出那天和布拉格在百度烤肉的疯狂演出就可以嘛!

想到这。夏夜之鲜有地得瑟巴结道:“一百串够吗,学姐?不如来两百串?”

夏夜之越这么说,秦娆心里越难受。仿佛一只好不容易选择靠岸的小船被站在岸边的渔夫用撑杆杵开。

“你真是个混蛋!”

秦娆心里骂了一句,却又怎舍得责备他,她从来都是一个色厉内接的人,即便一直感受着人情冷淡冷漠那些年仍旧如此。

不知不觉间,她回想起今年过年时生的一件事情。

大概是因为母亲觉得她该找男朋友了。便自作主张答应了隔壁家阿姨介绍的一个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上门,那个男生条件确实不错,二十五岁,博士一年级,用隔壁家阿姨的话说。人家是四有青年,在北京有房,有车,有学历,有人品。而那个男生表现出来的也确实很有修养。但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何况二十一岁还不是她秦娆选择驻足停留的年纪。她不排斥爱情,也不是那种被伤过之后看破红尘的女,而且她还有小小的骄傲和自负,除非是她看对眼有好感的男生,否则再好的条件也不行。

也许,就是这份在如今八零后女孩看来不切实际的想法,让那些屡屡靠卖弄优涯生活的青年铩羽而归。

女儿不答应,甚至连顿饭的机会都不给人家男孩,搞得人家在北京军区工作。刚汉干部的父母好没面。可母亲又能如何。女儿的倔强鹏煌直的。她认准的事从来就是一条道跑到黑。

那晚,母亲跟哥哥聊了大半夜,说过的一句话她恐怕这一生都会铭记一

你妹妹呀,如果谁能让她爱上,一定是那男人前世修来的福分。可如果那个。让她深爱的人却不爱她。可就要折磨她一辈了!自家姑娘自家知道,死心眼的丫头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想放弃就难了”

那天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晚上没睡着,她一边嘲弄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一边又在憧憬,什么时候能有一个能体谅她,读懂她的人呐?

但即使这一生真的有缘能遇到那个人,也是在五年,十年之后的事了。在这几年,她要挣钱,还债,不考虑男朋友的事。

然而,人不辞路,虎不辞山。

人永远不要说不去那条路,虎也永远不要说永远不去这座山,有时候在冥冥牵动那条线的主宰总喜欢恶作剧来惩罚不受他控制的生灵。

秦娆一时百感交集,心口堵得厉害。

自己是不是没人要了?非要这么不要脸缠一个男生?

幽幽望着夏夜之半晌,却跨不出那步,用潇洒的背影折磨这个祸害了她的混蛋。而且,关键的是这个白痴还不知能不能理解她呢?

为了排遣心头的痛苦,秦娆只能惩罚自己,她起开一瓶啤酒,仰着脖咕嘟咕嘟灌下,直到噎的出不来气,她将酒瓶蹲在桌上。

夏夜之嘎巴嘎巴嘴,刚还以为妖精学姐又像上次喝可乐似的让自己一口气喝完,没想到秦娆自己喝起来了。

“你

“你什么你!”



万比

秦娆蹙着眉,朝烧烤店扬了扬下巴。“进去等我。我有话跟你说!”

“办

“呃什么又?。

“不能呃吗?。

“不能!”

“哦!”

“哦也不行”。

秦娆的倔强是与她搭茬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但同样让人捉摸不透。后者让人能气得抓狂。让人感觉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等这个狡黠狐狸的一句话有多难,夏家人深有感受。…,

而前者却扑朔迷离,此刻夏夜之真的有点搞不懂一脸促狭的秦娆到底是什么心思。只好讪讪地走了进去。

夏夜之一走进去,秦娆便忍不住坐在椅上。死死按着胃。

两天生病没好好吃饭,加上受了冷风,又豁出去了逼着自己喝酒,胃哪能承受得住?好在微微带着一点眩晕的感觉会有勇气说出真正想说的话吧?

“姑娘,二十个肉串好了,你们先吃着!”

老板将在冷雨夜嘶嘶冒着热气的肉串放到盘里,递给秦娆,然后望着秦娆身后道:“各位要点什么?”

“不要了,这不有么?”

一个薄凉的声音在贴着秦娆耳旁响起,忽然之间,秦娆手中的装着二十个肉串的盘猝然脱手掉落。撞在地上出叮的一声。

秦娆愕然转身,眼前站着一个二十六七岁的男人,穿着一套韩流西装。花纹衬衫领口开着,露出坚实的胸膛以及一条铂金链坠,秦娆不禁失声道:“不是说好了,过两天就把钱给你?”

“哼哼,再过两天要加多少利息。你能给得起么?跟我上车,今晚陪陪我,剩下那些钱就算了!”

“不可能!钱我会还的”。

秦娆见面前这个长相相当英俊。眼窝却有些青的男人小西装上并没有多少雨水痕迹,而身旁那个将伞扔在桌上的青年身上也没有被滂沱雨水淋湿的痕迹,肯定是开车来的,可是透过垂落的雨幕四下张望。街道两边却没有看到奥迫6的影。

“找车呢,老婆?”

青年伸出手指挑起秦娆的下巴。微微扭了个角度,向着停在一棵树下的黑色雷克萨斯道:“你忘了吗。老婆,这辆车你入学那会还坐过!”

秦娆对车并不了解,也不想了解。所以根本分不清太多的车型,况且马上就甫年了,又哪里能记得是否坐过?

“看样你不记得了!不过没关系。我就是喜欢你这副不谙世事的样”。

青年说着,俯下脸向着秦娆的因为害怕而颤抖的双唇吻下去,如以往每一次相同,这个小妞搞得跟个圣女一样,床不让上,嘴不让亲,连个手都不让碰。有在她身上费心思的精神。复旦。华师的美女都不知道破了几个了。

想起刚在车里看到她为那穷逼脱下衣服的样,心里登时怒火中烧。刻毒地朝里面扫了一眼,不见那小的人,只有伞挂在桌边,估计是去厕所打飞机了。

“贱货,进酒不吃吃罚酒。有大饭店饭不吃,非吃这垃圾摊的东西,你说你是不是贱!”

青年恶狠狠掐住秦娆的手腕。恼羞成怒地往外拖,秦娆半蹲着将身体向后倾尽力挣扎,无奈青年手劲太大猛然一用力便将她拉了个趔趄。扑倒在地上。秦娆伸出手臂环住一张桌的桌腿。像是后一根救命稻草般死死抓着,不肯放手。可这个男人疯了一样,连着用力拽了



轰!

随着一身闷响,那张简易桌被拉翻,而秦娆整个人也被丢进了路边坑注的积水了,浑身都湿了。

“哎,哎,各位朋友”

老板网看到相貌堂堂,比自己儿强多了的年轻人叫秦娆老婆还以为这个就是她真正等的男朋友,心想这样。、孩也只哼哼钱家的“孩能追到然而没等说两向话熙。火,就用起了强。别说不知道她是秦娆,就算是一个普通女学生在他的摊里就这样被大男人凌辱,他也不能袖手旁观。

不过毕竟是做生意的,所以陪笑着说:“各位,各位,有啥事好好说。人家一个女孩,”…,

话音未落,桌上放的一个辣板粉瓶就砸在鼻梁上,辣抓粉洒了一脸。顿时眼睛就像被刀划

了,火辣辣的痛,那年轻人带的三个差不多二十岁穿着精干的男人立时过来,就在这时,一只盘从屋里飞了出来,不偏不侪砸在冲在前面那个梳着偏分头的男人脸上。

“草,看你妈的逼呀看!”

其他两个人将偏分头扶起来,对着仅剩那一桌的四个男人爆了句粗口。按理说这边四个人,那边也是四个人,不该惧,但是看到人家停在那边一百多万的车顿时没了底气,不是说怕打不过,而是万一人家是某个官的犬,抑或东江那个大佬家的公哥,那不是纯属捅委吗?

再说了,就算帮了那美女。多也就是感激一番,不痛不痒的,又不能干点啥,谁疯了管闲事,所以四个人灰溜溜地跑了,钱也没付。走出十来米听见小声的喝骂。然而当这边一个瘦的跟烟鬼,却留着碎蛋壳型刘海的阴郁男抄起桌上一个酒瓶追出去的时候,居然吓得连跑都忘了,为了找回点面嘟囔了一句“叼什备叼”的那厮脑袋上立时挨了一瓶,阴郁男丢下碎开瓶,解开腰带,就那么对着被砸得头破血流的小伙脸上就是淅淅沥沥一阵小雨。

尿完,阴郁男一脚踏在小伙下身,猛力地扭了扭,这带着一脸意施施然从雨中走回去。自始自终,那几个没用酒瓶开过脑瓜瓢,没见过用尿凌辱人只有点精虫上脑小追求的猥琐男全身上下都激愤了,可是当阴郁男一个眼神瞥过来,没有一个敢触碰眼神的。

阴郁男随手又抄了一个瓶就准备向店里走去,夏夜之手上拿着纸巾正擦着水,见他走来一蹙眉,心中却暗叹了声。

别过来找死!

换作另一个场地,一个没有小妖精在的场地,那人恐怕就是这辈后一次抄起酒瓶了,当年在纽约皇后街为了达到目的他连无辜路过的小女孩都能狠下心扭断脖,何况这些杂种。

但是在她面前这么做,可以吗?

恐怕若是真的那样做了,他们从此真的将走上陌路,她还只是一个。女学生!

就在夏夜之站在台阶上,和心里那个狂躁的声音抗争,考虑能不能不下死手处理好这件事的时候。秦娆一下扑了过来,攥起桌上她喝了半瓶啤酒的那只瓶拦在阴郁男面前,对县夜之喝了一声:“你进去!”

“滚开



阴郁男睁着那双吓人的眼睛。向下撇着的嘴里挤出这两个字。

然而秦娆仿若听不到,扭转脸对着夏夜之坚决道:“这没你事,进去。等我叫你你再出来!点!”

夏夜之向下又走了两个台阶。这时另一个家伙攥着烧烤摊挑火的铁楔想绕过秦娆,然后给那傻逼腿上来一下。就在那几个人都相视地嘲笑着,想看看这个。敢打江大校花主意的片刻后是怎么样一副低声下气样的时候,秦娆手里的瓶毫无征兆地砸下,带着一连串飞溅的碎玻璃茬还有血花,本身头上就有块不知几年前被酒瓶开过留下疤痕的青年扑腾跌进一张桌里。

“进去,夏夜之!”

葱根白嫩的手指被岔口划开了一道,鲜血涔涔而下。但是秦娆仿佛感觉不到疼痛,对着夏夜之温和道:“有我在呢!”

不知这句话里有什么魔力,夏夜之向前迈出的脚似乎被藤萝拖住了一样,放不下去,退步,转身,夏夜之插着口袋,在身后两点惊诧和讥讽交织的目光中,扶着店老板走进烧烤店。…,

“好,好,好!”

青年坐在一张桌上,踩着椅点了根烟,歪着头打量着秦娆,笑道:“有句话怎么说的来?别看今天蹦得欢,就怕将来拉清单。秦娆。本来这瓶,是要砸我头上的,是吧?得得得,我也不去想你想砸谁,但是有件事我得跟你交待句,我这位被你开瓢的朋友在东江认识的人虽然不多,但收拾两个学生,绰绰有余,跟玩似的!你和那小很就会知道了,你就等着吧,”

“等等,任!”

就在青年打法着那个挨了一盘挂着两管鼻血的手下搀起脸红了半边的朋友走出塑料雨棚的时候,听到秦娆喊了一声,他早料到如此。一个女孩再生猛,心理再早熟,毕竟还是个学生,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傻女人被玩了也不敢吱声。

,王珐比北

想到这,他懒懒道:“又怎么了?”

“放过他!”

“什么?。

青年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从秦娆十五岁的时候,他就是认识了。这妞是什么样的性他能不知道?冷漠,自私,嫉妒”也不知道上了个大学怎么就学会装模作样了,貌似装得挺好,骗了一片心甘情愿为她出头讨她欢欣的傻叉,此刻都到了这地步还装,真他妈够虚伪的。

青年施然垂立,双手搭在腰际,饶有兴致地看着她,等着她说下半句。或者如几年前虚与委蛇地哀求他放过她,像个毒蝎一样表面带着笑。眼睛里却刻骨流毒,这些特点加上“红颜祸水”就是他对

,!得风生水起的江大校花所有印象,曾经是。现在仍旧婆公…相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像他从生来就是这副模样,无法改变一样。

在这一刻,没有外人会揭穿她的伪善,然而她却执著道:“别连累我朋友!”

青年的瞳孔骤然缩紧,笑容僵在了他的脸上。他实在不明白曾经那个只为自己而活的女人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顿时,一脚踢翻了后芒张立着的桌,满目怨毒:“行啊,你求我!”

“我求你放过他!”

秦娆没有丝毫犹豫,心甘情愿说出这句话,“他只是一个学生,我欠你的我还!”

“可以啊。跟我上车!陪我一晚上。我答应你!”

青年手指一指一指虚空戳着她,哑着嗓道:“秦娆,你知不知道。我任想得到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从你十五岁的时候,我就想”,想要你,六年了

“我知道!从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你这辈不上过我,是不肯歇心!”

“没错!”

撕下后一层伪装的青年推开给他撑伞遮雨的阴郁男,声音低沉地不能在低沉:“我就是想草你,让你在我身下呻吟,让你给我吹箫,别的女人都这么给我干了,你为什么就不能?”

“很简单,你不配,”

“我不配?我不配。谁配?谁配?”

青年狂躁地挥着手,指着影影绰绰的暗影里那个人道:“就他。一个带你吃这种垃圾的穷鬼?你把那个穷鬼的祖坟挖了,他能借你两百四十万?没有老,你早就去当鸡了”。

“钱”我会还你!这个月。我多给你十万,月底我给你十二万”。

“钱?钱我他妈多的是,我就要你”。

青年掏出手机朝着秦娆砸了过去。秦娆没有闪避,硬挨了一下,手机重重砸到她肩上,又弹起一米多高,落在污泥里。

那有多疼,只有秦娆自己知道,但是受人点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在那段艰难的时光,对每一个在艰难时刻帮助过自己的人,她都怀着深深的感激。没错,面前这个人从开始的目的她便深知。她憎恨过自己的美貌,因为那让她的自尊心受到侮辱,但也庆幸美貌,否则她连为父亲正名的机会也没有,恐怕要承受的亲戚朋友的鄙夷怨毒,度此一生。…,

纵然他对自己百般刁难,但正因他所说。如果没有他,也许”

“好,秦娆,今天我就给你一个面。你把身上的衣服脱光!脱光了我就放了你喜欢的那孬种!”

然而他的话音网落,里面的夏夜之便走了出来。

这个傻瓜,你能斗得过他们吗?难道你要打架吗?

夏夜之握住了秦娆不停颤抖的手。“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如果我不管你,你会恨我一辈,我没有一辈的时间让你恨,所以,这一次让我替你出头吧”。

不等秦娆说话,夏夜之并不伟岸的肩膀已经越过他向那边走去,然后对几人道:“不是要走吗?好,随便任何地方,她欠你的我全还。连本带利!”

三十分钟后,汽车停在烟雨红楼。

那边还有一个早已等待不及,准备分一杯羹草江大校花的牲口。

龙假依旧没有睡觉,拉着他的二胡,看到夏夜之被几个人押进来,那个惊诧啊,给夏夜之递了一根烟。夏夜之吸了一口,顿觉王八之气逸散。

对啊,男人就该叼,管女人喜欢不喜欢表现,也要当霸王。

夏夜之道:“龙哥,你不是有项目吗?有挖下基坑的没有?”

龙假手头项目多啊,当然不乏这种网挖下的基坑,于是说:“当然。这个没问题,不知夏哥要做嘛啊!”

夏夜之笑而不语,很装逼地道:“为你龙假的大业增光添彩!”

午夜,一辆浇灌混凝土的罐车停在位于郊外一处度假庄园外,五个被绑住手脚的青年被扔进基坑。夏夜之将任嘴里的手帕拿出来,“叫吧,使劲叫吧,骂吧,呵呵当有一天你明白愕罪读者是什么感觉的时候,再出来吧!”

于是,几个小青年就被扔了进去,然后罐车将一顿混凝土浇了进去。

于是。这个世界安静了,

花了钱的鄙夷两句,无可厚非,哪怕问候全家女性也成,可笑的是那些平日里死的连个影都见不上,这时候落井下石的牲口,说我心理有问题,你自己还不是个变态?

感谢羊呗,这破书浪费了你不少钱。实在抱歉,还有上善,小游以及很多热心书友,难为你们被一帮疯狗困扰,秦娆是不是下贱我比你们所有人清楚。说她神经病自虐狂偏执的人。我就问一句,你的女人遇到点危险,就跳着脚看着你和别人拼命,大呼过瘾的时候,你们很爽?

再问一句,你爹欠了一屁股债跳楼死了,你就心安理得的过日,让他忍受一生骂名和指摘?说秦娆随便的,秦娆只为夏夜之一人脱衣有何不可?是不是她吓得花容失色,痛哭流涕,躲在角落里让男人出头就好?

秦娆就此花瓶了。写她还有何用。后对那些故意谩骂的人说一句。滚,爷不伺候,!

后不忘感激支持过本书的人。鞠躬!

第一百七十二章 强势

第一百七十二章强势

仅仅一刻钟,盛世年华门前停了三辆车。见到保安撒丫子跑来,杨橙的脑子嗡了一声。紧接着十几个人走了进来,当先一个男人穿白色短袖T恤,带着金边眼睛,身高在一米八左右,杨橙只看一眼头皮就麻了,东城区派出所所长朱滕。

站在朱滕身后的人虽然穿着便衣,但明眼人一看架势就知道干什么的。

杨橙心中叫糟,硬着头皮走了上去,陪笑道:“朱所长,就是一场朋友间的误会,没想到这么晚了还惊动你前来!”

朱滕背着手,撩了杨橙一眼:“你是这的负责人?”

杨橙心说,你你装什么逼啊,半个月前才在一个饭桌上吃过饭,你记性不会这么差吧?不少字但是脸上依旧恭敬道:“嗯,是的,是的!”

“犯罪现场处理的还挺快!”

朱滕皮笑肉不笑地说了一句。

刚才接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旭的电话,让他立刻去盛世年华严办伤人案,到门口时,见到一个左手已经血肉模糊的青年。不过他不认识,但是闫鹏鹏他认识,郝庭长的外甥。

闫鹏鹏腰都直不起来了,撩开衣服一看,青了一大片,还有点充血。朱滕早对盛世年华有意见,几次过来查处,报上去了,都不了了之,这次总算逮住机会,可以好好惩治一把,好让这些不开眉眼的以后规矩点。

朱滕见过杨橙,半个月前几个朋友请他到江南风月楼吃饭,推也推不掉,到了之后发现有几张生面孔,其中一个就是他。想起过往盛世年华那些厉害劲,心头窝火,含沙射影地说了句“挣钱走正路,不要拐弯道”,原以为这小子应该明白意思,但没想到他还真不懂事!

幸好不懂事,否则今天这事处理起来还头大了!

杨橙脑子里运转飞快,思谋着对策,嘴上应付道:“朱所长玩笑了,就是些小擦碰,我们都是合法公民,哪里敢作奸犯科……”

“岂有此理!”

啪!

朱滕一巴掌排在桌子上。伪国字窄脸立即沉下来,怒斥道:“这么多人看见了,你还敢抵赖?除了你还有谁参与了,坦白从宽的道理你该明白!”

杨橙看到自己那个娘们吓得早就不知躲哪去了,心中那个寒,平日里对她也不错,只要不是干涉到一些她不该知道的事,其他都由着她,哪个月给她的零花钱少过五万了?这还不算名牌衣服,珠宝,他甚至没要求过罗莎莎下得了厨房最起码给他做一道菜尝尝,这才遇上大点的事就躲起来了,要上次遇上天鼎国际酒店那事还不把自己卖了?

杨橙又是失望又是憋气,可他既然能坐在这个职位,自然有相当的能力和应变力。扪心自问,如今的杨橙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复旦学子,卑微过,低贱过,所以手冷心黑,这两年给他背锅的小弟不少。

去年年初因为有人在盛世年华藏下冰毒蓄意栽赃,一个挺看好的小伙子主动站出来背了锅。判了十三年,后来保外就医了。

有些事很简单,只是一个觉悟,但是意义却很深远。

舍车保帅,自古至今都是如此,从前他一直都是做帅,今天终于要做一次车了。

杨橙笑了笑,趁着一旁小金鱼给夏夜之缠绷带之际,说道:“就我,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认识夏夜之的时间并不长,从轻视到惊讶到恐惧再到高深莫测摸不到底,杨橙很少对一个人的看法有过这么多的改变,不过这不足以改变他的认识,夏夜之真正打动他的还是前些天借车的那件事,为红颜一怒他能做的出来,为红颜一掷千金宁可做周幽王他也能做的出来,但是忍受着讥诮默默付出的傻事他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至少站在如今这个层次的他是做不出来,现实之所以称之为现实是因为人心人性,而不是因为凡尘俗世。…,

再退一步说,他这等可以说是惟利是图的人纵使再被打动也不可能做这个“车”,去保夏夜之这个“帅”,夏夜之也不是“帅”,他真正要保的赵炫翼,那个带给他一切的主子,那个值得他烧成灰烬去滋养的主子。

夏夜之眉心纠了纠,看着杨橙等待着手中半支烟的时间,长身而起,然而一下子被小金鱼抱住了腰。“别去,夏哥!”

夏夜之纳闷地看了她一眼,却见一贯跟没脸没皮的光头混在一起的小骚货霞染双颊,小声道:“死光头说你是台柱,不能倒!”

仅仅只是一句话,让夏夜之掰着她纤细手指的手怔住了。

小金鱼罕见地咬了咬嘴唇又道:“杨经理世面广,即便有麻烦缠身,也能处理好,况且,况且……还有赵总,他应该没事!你面生,去了准没好果子,到时候光头一定又唉声叹气,也没心情来我这了!”

夏夜之笑了,伸手抚上小金鱼那擦脂抹粉的脸颊,光头要是能听到这番话,恐怕又会多一件愁心事,不管怎么说,他应该庆幸。

小金鱼有些受宠若惊,吓得垂下眼帘,心脏怦怦乱跳,生怕夏夜之要她。

自从半年多前认识了光头,只出过两次台的她已经不出位了。但是和光头洗鸳鸯浴时他开玩笑说过,如果夏夜之要她,允许她陪睡,都是兄弟,无所谓。

心里虽然不舒服,不过既然死秃子那么说,她咬牙也会忍受,反正她已经将身体和灵魂分开了,她哪里知道夏夜之是什么样的人,眼见这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帅哥摸她的脸颊,以为想要发泄了。所以有些抵触,然而只是这一迟疑间,夏夜之脱开她的束缚,向着那边走去,喊了声:“等等!”

这估计是此生做过的最愚蠢的一件事。

前世的世界是一个纯粹的世界,他可以游走在阴影边缘,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潘神就像一个虚无的代号,像麦克、约翰这种名字给人千人一面的飘渺感。

中情局,军情六处,这些半权力半隐匿机构都在调查他,可终究就是凌乱的线索,因为他没有任何牵绊,没有必要用任何一个真实的身份被园囿在一处,所以他才可以风流倜傥地出现在名流宴会,出现在明星贵妇的床第上。

然而,这一世的夏夜之因为有了这个夏天,就像被钉上了十字架的耶稣基督,他不是不能解脱,只是因为有羁绊,而这个羁绊偏又是自己强加给自己的!

在杨橙独自承担下来的那刻,脑海中就出现了她那副语重心长偏又带着三分你爱信不信,不信当我没说的狡黠样。

“夏……”

杨橙一急,将燃烧的烟蒂攥灭在掌心里,顿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本来杨橙独自承担,不想殃及池鱼的公子哥们只喜欢看热闹不喜欢作证,朱滕除了屈打成招没啥办法揪出另一个人,没想到一个光着肩膀用手缠着殷红绷带的年轻人居然主动站了出来,省下他不少事。

“好,好,好,带走!”

朱滕挑了挑嘴唇,对着身后两人吩咐了一句,佝偻着身体向外走去。只要杨橙一倒台,盛世年华很快就会关门大吉,想到这里。朱滕心中舒服啊!

可就在这时,从走廊里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这就着急走?”

朱滕蓦然回头,只见一个衣装款款,英气逼人的男子在前,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在后,从走廊那边走进大厅,朱滕眼珠转了下,板下脸来:“你刚才说啥?”…,

男子笑盈盈地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包烟,磕了一根叼着嘴边,然后又磕了一根递过去:“事从两来,莫怪一方,朱所长荫蔽东城区这么久,想毕不会这么草率吧?不少字”

“少来这套!”

朱滕挥手打掉了哪根苏烟,折成两半掉在地上。

年约三十四五的男子不喜不怒,捡了一张椅子随意坐下,翘起二郎腿,细细打量着朱滕,“那来那套朱所长才肯赏几分薄面,放了我朋友?”

朱滕那沉郁的脸上反而因为这句话放出了光彩,他背着手在大厅里踱了几步,突然抓住一个打哈气的女孩的手腕,拉到身边细细看了下,“你干什么事了!”

女孩知道这是东城区派出所的一把手,吓了一跳,结巴道:“什……么?”

朱滕甩开了她的手臂,从口袋里拿出块手帕擦了擦手,忽然道:“我怀疑这里有毒品,请大家配合调查!”

朱滕故意踱到坐着的男子身侧,厉喝道:“给我搜!”

男子十指交错,斜靠在椅子上慵懒地问了句:“搜查令呢?”

“我就是!”

“名不正言不顺吧?不少字”

朱滕轻蔑一笑,露出了一颗镶牙,根本不屑回答。

风淡云清的西装男子却冷漠道:“今晚我这有贵客,你最好不要自讨没趣!”

声音虽然不大,但是胜在字字珠玑,朱滕在东城区赶了一辈子了,还头一遭听到这话,心想纵使龙假见了我也不会这么轻慢,你他算个屁啊?

“这个人有重大嫌疑,很可能是毒枭,带回所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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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橄榄枝

第一百七十三章橄榄枝

赵炫翼很少出现在公开场合。既不迎来送往,也不见风使舵,除了龙假等有限几人知道他不只是盛世年华的一个股东外,其他的人甚至不知道他这号人物,朱滕便是。

随着朱滕一句话,身后两个下属噙着冷笑一左一右就扑过来了,左边那个伸手去抓赵炫翼的头发,手还没到,腕子砰地被叼住,赵炫翼翘起的腿一弹,正中膝盖,朱滕那手下也不知怎么地扑通跪下!

朱滕一看,不知该是气还是该是笑。这盛世年华还真是牛鬼蛇神,群魔乱舞,居然敢对他的人动手,难道不知他身后站立的是什么?

朱滕向后一甩手,对十来个人道:“都上,如果疑犯反抗,酌情处理!”

一个“酌情”涵盖了无限内容,平日里很骄纵的这批人群拥而上,然而就在这时。从一个包间里冲出来几个身着短袖衬衫的男人,挡在了赵炫翼身前,赵炫翼中指无名指间的高脚酒杯惬意地摇着,懒懒道:“有人冒充警员来盛世年华捣乱,按规矩酌情处理!”

话音一落,五个孔武有力的猛男瞬间就把十几个人放倒了,招法独特狠辣,朱滕像只鸡一样被掐住脖子,本来他还想来个擒拿手,可是这两年养尊处优太过潇洒了,警校学到的本事散得七七八八不说,连招式也走行了,结果手指被硬生生掰断了一根,疼得他呲牙咧嘴。

“你们这是干什么!这是干什么!反了你们了?”

“反了你们?”

赵炫翼玩味着这几个字,将酒一饮而尽道:“看来这位冒充朱所长的同志官本主义倾向有些严重,‘反’这个字用得本身就不好,何况也不贴切!你看今天是我请你出去,还是你自己走出去!”

赵炫翼话说得并不尖刻,却处处锋芒凌厉,朱滕哪里受过这气,就是市公检法一把手也不能这么对他吧?不少字

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世界上什么最大?道理?不是,是实力。

曾今的兵今天一个个挂彩,成了秀才,他哪还有底气,急忙掏出电话求救,赵炫翼也没拦着。细碎的银牙抿着酒杯边缘,一手支腮,闲适地扫了他一眼,又望了望那边的夏夜之,微微点了点头。

朱滕颤抖着手翻着电话号码,就在这时,门口一阵骚乱,那个经常来盛世年华的公子哥一手捂着腰,向这边跑来,后面跟着三个男人,走在最前面的男人微微谢顶,额前头发很少,身材臃肿,不过却红光满面,看年纪也就四十五六岁,如果这时有个搬小马扎坐在天桥下论断江山三百年的老神棍在此的话,一定会对其仕途赞不绝口。

“小舅,就是那两个……”

“朱所长呢?”

男人捋了捋头发,将一缕盘在脑际,问道。

“朱叔叔……”

闫鹏鹏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敢相信。朱滕带的人没一个好好站着的,不是扶着桌子撑着身体,就是蹲在地上,要不干脆坐着起也起不来。朱滕见高院郝庭长来了,赶紧跑过,去一脸被黄世仁虐了几十年的杨白劳似的表情,扬起自己右手向后弯曲的无名指沉痛道:“郝庭长……”

“你这是……,岂有此理!”

郝庭长小声地爆了句粗口,拍了拍朱滕的肩膀,“放心,今天这个主我给你做定了!”

郝庭长大步走到主位上那个男子面前,呼喝道:“把你的身份报上来!”…,

赵炫翼依旧没有起身,弹掉袖子上的几根碎发,沉着道:“没听说过客人来主人的地方,让主人报名的?莫非阁下走错路了?”

郝庭长眼睛睁大,扬声道:“我是市高院一庭庭长郝江!”

外围那些公子哥大多数都是富商家的子弟,父母是官员的几乎没有,否则他们也不敢来这种地方,所以看着这些平日里很难见到的官员,不觉得有些新鲜,再一听是市高院的庭长,那些一直希冀攀附权贵的公子们都围了过来,站在郝江身后助威。

一个娱乐场所的老板就算再厉害能厉害到哪?

然而从赵炫翼嘴里吐出的话却让这些人挨了个雷。

“怎么跟我那不成器的弟弟一个名!”

郝江怔了下,蓦然间不知该说什么了。他的身份虽然不是光芒万丈,也甚少在这种场合来往,但是在圈子里谁敢这么信口开河,简直没脑子!

见到小舅被人开涮,狐假虎威的闫鹏鹏也学着任超那伙人玩起了酒瓶,不同的是坐在椅子里那个悠然自得的斯文男人没有动手。已经有人跟了过来,当着一个劲暴跳如雷却不敢出手阻止的郝江的面打得这花花公子连他都不认识了!

“住手!都给我住手!”

这一晚,像一幕戏剧的似的,一拨人铺垫出一拨人,当一个穿着夹克,梳着三七分的年纪四十左右的男人陪着另一个青年走进大厅的时候,几乎所有坐着的人都站了起来。

“宋秘书!”

“是,是,是宋秘书!”

“没错,没错!”

“宋秘书是谁?”

“草,傻,连陆市长的秘书都不认识?你看没看过电视?”

“我x,市长秘、秘书也来了?”

“何止,后面那个好像是司法局局长!”

“闫鹏鹏来头果然不小,幸亏上次没得罪他……嘿嘿,就看那装逼的怎么死吧!”

离着圈子一小撮衣着名贵的青年们议论着,都讥诮地看着已经从椅子里站起来的赵炫翼。

闫鹏鹏眼肿鼻歪地挪到宋秘书旁,口齿含糊道:“陆哥呢……”

宋秘书一看好好的小伙子成了这幅猪头相,无名火气,先不说和闫鹏鹏父母舅舅的关系,就说从小在一个院子里住着,看他长大这层关系足以让宋秘书在这个时候伸手帮一把。适才接到陆堑电话,说有朋友在盛世年华出事了。他在外地没办法抽身,才请自己出面,当时他第一时间给市公安局打了电话,局长满口应承,说没问题,东城区派出所已经抽掉警力过去了,所长朱滕亲自带队。

就是这样他放下心,等上司机才过来,一到门口,发现司法局局长也在,正嘱咐人将手残废的任超和那个昏迷的青年往医院送。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任超的母亲和司法局局长是老同学。

两人打了个招呼,一先一后就进了盛世年华。

赵炫翼也深知今晚的戏到了高潮,宋秘书就代表了市长陆云,如果能把宋秘书打发了,再大的佛也不会露面了。

想到这,赵炫翼起身在荣伯形影不离的保护下迎了过去,满脸笑意道:“一场小误会,没想到把宋秘书也劳烦过来,快请坐,来人,倒茶!”

这跟杨橙应付朱滕那番话如出一辙,然而从赵炫翼口中说出来,滋味迥然不同,没有一丝丝谄媚,却偏让人挑不出理。

“你是这里的负责人?”…,

宋秘书面色平静道。

赵炫翼从容地站在他面前,点了点头:“算是股东吧,现在交给我朋友打理!”

“打理?”宋秘书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我看打人还差不多吧?不少字”

宋秘书翘起腿,也没客气,接过茶抿了口,不经意地道:“你连警员都敢打,胆子可真够大的!”

“警员?”

赵炫翼讶然道,“宋秘书说的警员是……”

“行!戏你继续演,想怎么演就怎么演,看你能演到什么时候!”

“演戏?我何时演戏了?”

赵炫翼一脸苦笑,摊了摊手,很无辜的样子,反正就是继续装傻。姓宋的这人早有耳闻,出奇的有耐性,果然,宋秘书撩了他一眼,声音转厉道:“不是演戏就是真的咯,是不是准备连我一块也打了?”

赵炫翼甚少在嘴上和人斗,短短几句话,就感受到宋秘书的伶牙俐齿,他只好退步道:“我们这些做生意的商人又不是强徒。钱都赚不够哪有闲心打人?宋秘书说笑了!”

“好,那我就不说笑了!”

宋秘书在腿上拍了一下,“今天凡是参加过斗殴的人全部给我带走,如果反抗就是暴力抗法!朱所长,麻烦你辛苦一下!”

“哎,哎,不麻烦,不麻烦!”

朱滕挥了挥手,让几个还能站起来的手下去给夏夜之和杨橙上铐子,他自己则向着赵炫翼走去,因为激动脸上肌肉都有些抽搐,就在这时,二楼的房间门打开,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叫了声:“慢!”

很快沿着楼梯下来,一记推山手就将朱滕推了个趔趄,仰面朝天栽倒在地,然后径直走到宋秘书面前,冷淡道:“这你说话算数?”

在大多数场合别人对他都是毕恭毕敬,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小年轻像上级一样训话了?

身后的郝江一脸愤怒,怒斥道:“这是市长秘书!”

来人连眼尾也没甩郝江,而是平常地点了点头,“说话能算数就行,别废了半天劲对牛弹琴!这个你看一下!”

青年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递过去。

宋秘书满腔怒火,若不是碍于身份真就想大耳光抽这些傻。隔着一层手帕,他感觉到里面包着东西,狐疑地瞟了眼站立如松的年轻小伙子,他翻开洗得有些褪色的手帕,里面静静躺着一枚橄榄枝造型的金属条,反射盛世年华的摇动的灯光。

宋秘书的手莫名的抖了抖,一时语塞。

“不明白?看来是养尊处优久了,不懂得居安思危的道理了!”

青年冷哼了一声,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随着那块手帕递到宋秘书面前,发出了叮当的清脆声音,宋秘书伸手推了推眼镜,缓缓地将手帕拉开一角,往里扫了一眼,顿时,额头上渗出一层汗珠,腾地站起了身,“是……”

“嘘!”

青年将手指竖在唇边,悄声道:“明白了就快点离开,你们的人动手在先是事实,技不如人也是事实,不服气回去历练两年!明白吗?”。

“明白!明白!”

宋秘书用袖子擦了擦汗,狠狠剜了闫鹏鹏一眼,对同样耷拉着脑袋跟得了瘟疫的朱滕道了声:“快走!”

朱滕刚才只是瞟了一眼第一个手帕里东西就知道今晚纯属走霉运,以后还不知道啥情况呢,心底七上八下敲着鼓,看也不敢看赵炫翼,佝偻着身子向后退了几步,然而却听赵炫翼道:“朱所长这就要走吗?”。…,

“啊?”

朱滕嗓子里干涩,手指一阵一阵生疼,却真的厉害不起来了!

赵炫翼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刚才真是不好意思,没认出朱所长,以为是有人冒充你跑我这闹事,以后执勤的时候希望你穿上制服,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得澄清一下,盛世年华还是很干净的,上级部门号召的东西我们这里一定会严格恪守,若是真有脏东西,我第一个处理,就不烦劳朱所长了!”

“那是!那是!”

朱滕鼻凹鬓角全是汗,不知是疼的还是惊的,满脸陪笑着道:“今晚都是误会,一场误会,还望赵老板担当!”

赵炫翼叹了口气,适才那副好兄弟的表情一扫不见,带着三分戏谑,七分认真道:“朱所长烟也不抽一根就走啊?是不是觉得苏烟不对你口味?”

“哪里话,哪里话?”

朱滕下意识摸了摸自己口袋里那包芙蓉王,赶紧掏了出来。

赵炫翼接都不接,而是笑道:“那看来朱所长刚才是故意的啦?赵某非常喜欢结交朋友,但是也有一个很大缺点,特别爱面子,有时候真觉得脸面比这事业都重,朱所长不会打我脸吧?不少字呵呵……”

赵炫翼越是笑,朱滕越是害怕。

他一生最怕蛇,小时候被咬过一次,从此噩梦不断,眼见赵炫翼那一对闪烁寒光的眼神盯着掉在地上断成两截还被踩扁了的苏烟,脸部都要扭曲了,可是膝盖不住软下去。

于是,离着近的纨绔们看到了日后都不敢随口传的一幕——朱滕咬了咬牙,弯腰从地上捡起那根断裂的烟,叼在嘴上点燃。

而赵炫翼轻轻道了声“滚”,然后撞开他向那面走去,令众人惊愕地回不过神的事情发生了,那位年轻有为,风流倜傥的大老板脱下西装,为赤着肩膀的青年披上,然后掏出一支苏烟,递给青年,随着打火机一响,一道火苗照亮了一张淡泊的脸,哪里仿佛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于是,围在最前面起哄的那几个富家子弟情不自禁退了两步,然后恨不得爹娘多生两条腿似的撒丫子向大门冲去……

感谢思想不纯洁的羊呗,小明,白露,丫丫,nedved74支持!

情节逐渐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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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心念

第一百七十四章心念

这一场风波以莫名的方式开始。以同样莫名的方式结束,没有几人知道为什么任超要发火,也没有几人知道朱滕为何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当然如果有人看到他在车里手不停发抖的样子,大概多少能明白一些。

凌晨五点,夏夜之靠在一个包间的沙发上,静静吸了烟,思索着一些事情。

小金鱼跪坐在他的身边,拿着杨橙找人配好的药粉给夏夜之抹上,很快绽开的伤口就不再流血,小金鱼眨眨眼睛,惊叹道:“夏哥,这药是什么做的?真管用呐!”

“没什么新奇的,很普通!这剩得很多,你留着需要的时候用吧!”

小金鱼刚才给夏夜之弄了半天,血刚止住,一动伤口又裂开了。而这个地方就像膝盖一样又不得不动,反正是怎么闹都不成,就差缝针了。最后还是夏夜之厉害,让杨橙找了几种很普通的药配了一下,涂上。居然如此顶用。

夏夜之嘴里说得简单,但实际并非如此,药材确实很容易弄到,非是什么奇花异草,可用量配比极其严格,这都是基纽学堂药物学家经过几百年实验配制出来的,不顶用才怪。

小金鱼将药收入包中,轻轻点了点头,然后脱掉了小外套,呵气如兰地在夏夜之脸颊上吻了一下,“夏哥,晚上要我陪吗?”。

夏夜之狡黠一笑,在她臀部上拍了拍,道:“你想不想?”

“不……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意思是……”

半晌,小金鱼脸红道:“可以的,可以的!”

小金鱼身世并不复杂,也没有那么多逼良为娼的悲惨经历,她高中时谈过一个男朋友,醉酒后稀里糊涂就失了身,后来那男的劈腿,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索性分了。再后来没有考上大学,通过人辗转介绍到盛世年华,当初选择在这个地方留下来是完全是因为赵炫翼,因为赵炫翼老板很帅。温文尔雅,又有气质,还特别慷慨。没什么大思想甚至有点小单纯小任性的她就留了下来,而且令她敬佩的一点是盛世年华很安逸,甭管客人是什么身份,如果女孩子不愿意出位,是绝对可以保证不受骚扰的。

唯一遗憾的是,人家赵老板不用她陪。

这一年多的时间,她出过两次位,第一次是一个中年大叔,要她跳一段艳舞,出价很高,那个时间她也需要点钱买东西,于是扭扭捏捏答应了,中年大叔只是揩了几把油而已。真正算得上出位的是第二次。

因为那个青年男子是她喜欢的类型,心底也是情愿的,所以算不上买卖,倒是那一晚雨露泽被后的公子哥说要娶她,让她受宠若惊,只是沉浸在幸福许久之后,她才知道那个对她一掷千金的男人已经结了婚。虽然是家族利益联姻,但那个妻子却真的很贤淑,于是性格比较古灵精怪的小金鱼选择了淡出。

在之后,就是几个月前碰到了自称九零后的死光头,让她不可自拔地陷进去,有些女孩子天生有一种一棵树上吊死的决心,哪怕是屡爱屡伤,也执意要等到树枯枝死的那一天,等到再也等不到结果的那一天。

小金鱼知道布拉格对她多半是寻开心,贪图她尚在生命时光中最娇美状态的身子,然而纵使理智如此清晰,依旧不能战胜情感。

在某一天她决定只唱歌,不陪酒,彻底堕落成死光头的私有物品,让闻名而来的大老板大豪商很是郁闷。…,

但是讨厌的光头又说过,夏哥如果有兴趣,就去陪陪,那是一个会读女人的小yin棍。

前面的话对于小金鱼那数学29分高考水平的脑子来说,负担比较重,倒是最后三个字记得十分清楚,这才勉为其难在犹豫了半天逢迎起来。

夏夜之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模样,不知不觉想起某人的那句话:“什么可以不可以!有这个犹豫的时间,做点别的多好!”

小金鱼如蒙大赦地从夏夜之大腿上站起来,欢欣道:“要不我给你唱歌吧?不少字陪男人虽然不熟练,但是唱歌我很拿手很拿手,夏哥喜欢听什么,港台,大陆,欧美?”

“呵呵……你会的还真多啊!”

夏夜之在等杨橙的消息。索性闲来无事,便点了点头,“尘缘,你会唱吗?”。

“不是吧,什么时代了?夏哥你有时候真像夏大叔!”

夏夜之猝然一窘,较真道:“你到底会还是不会?”

“自然会,这能难得住我吗?”。

小金鱼也没开音响,就坐在夏夜之身旁一边沏茶一边清唱,这样的恬淡好多年没有感受过了。小金鱼的唱歌很专业,也难怪算得上盛世年华歌后,同样一首歌运用的技巧比之小妖精来说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一曲唱完,小金鱼双手捧上茶,可怜兮兮道:“好不好,也不告诉人家?”

夏夜之搔了搔眉角,干笑道:“好……”

“真的?”

小金鱼对于那些阔佬恭维从来都是一笑置之,但是对于和死光头非常要好的夏夜之却很看重,因为这是布拉格的面子问题,他的女人总不能在朋友面前丢脸吧?不少字

也许死光头不领情还会骂她爱慕虚荣,她不管,反正她必须做好自己。

夏夜之很实在地说了一个“好”字,在小金鱼眉飞色舞光灿烂之际,顿了下又道:“不过比起她来说,还差了一些!”

女人都有一点好强心。来过盛世年华听他唱歌的有钱人可从来没有这么扫面子,久而久之小金鱼也有点闭塞视听,囿于她那一亩三分地里,此刻闻言,不是感动醍醐灌顶,而是觉得很没面子,所以嘟着嘴,嫉妒道:“谁?”

“呃……”

夏夜之眼睛转了转,直到小金鱼快要望眼欲穿了,才说了一句:“告你干吗,又不是跟你很熟!”

“你……”

小金鱼露出两颗小虎牙。促狭道:“你女朋友?”

“不是!”

“你喜欢的?”

“不是!”

“你不喜欢的?”

“……丫头,你有完没完?”

“小气!”小金鱼一把夺过夏夜之送到嘴边的茶碗,不肯罢休道:“那你说说她怎么比我唱的好!”

女孩纠结起来,当真让人头疼,耐性着实不错的夏夜之也大感吃不消。评心而论,秦娆天生属于缺少嗓音天赋的类型,纵使她再努力学习,也不可能达到小金鱼这个水准,但正如音乐学院副院长萧清一所言,如果白灵静能够像秦娆那样去演唱的话,成就远不止如此。

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起来简单,可知易而行难。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有至理一说,正如帝王加纳能够成为百年乃至千年以来最杰出的武道家一样,迈过了那登堂入室的一步,靠得绝对不再是招式。同样,真正有大成就的歌者依赖的也不再是技巧,譬如,叶月依织。…,

有人说叶月唱功比起玛丽亚凯莉差了许多,高音环节薄弱,混音区过渡不自然。但是在千年之后,叶月依织却牢牢占据了销量榜第一,一次次刷新这些前辈们的记录,从时代杂志的一系列调查,以及“乞力马扎罗最后之雪”的美誉足以略见一斑,叶月依织就是把握到了至理,再简单点说,她就是用灵魂在唱歌。

白灵静天赋很高,却只懂得用各种技巧掩饰令人昏昏欲睡的苍白。秦娆天资虽不佳,不过却能领悟到这个至理,萧清一那番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夏夜之被小金鱼一阵摇晃,拽回了游走的思绪,道:“她有两个地方唱得很突出,一个是‘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回头时无情也无雨’这句,另一个是‘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薄’这句,你若是执意问我为何,我……”

说到这里,夏夜之顿住了,就在这时,门被推开,杨橙拿着一件衬衫走了进来,对小金鱼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出去。

小金鱼不怕夏夜之,甚至还和他嘻嘻闹闹,但是见杨橙就没有那种自如了,小声对夏夜之道了句“下次我要和你那个她比比”,然后拎上挎包拉门,关门,离开了包间。

她一走,杨橙立即走到夏夜之面前,躬身道:“夏爷,走了几家店,总算找到和你平时穿的那件一样的衬衫,嘿,说实话,还真不好买!”

夏夜之心中暗叹,也不得不称赞杨橙有心,这个人思虑深远,又不会多嘴,就像今晚的事,杨橙只字未提,也不问他是如何来到这里的,而让他帮忙去打听一下秦娆的过去,他同样没有过多探问。难怪拥有连他也看不透背景的赵炫翼如此器重这个有三分大气,七分精明的男人,的确,任何秘密到了他这里,自动会屏蔽。

夏夜之穿上衬衫,将赵炫翼的西装脱下来递给杨橙,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杨经理,我请你打听的事有着落了吗?”。

杨橙干笑了两声,赧然道:“消息还没有到,大概是我能力问题……”

“是我急了,是我急了!”

夏夜之拍拍身旁的座位,让杨橙坐下,由衷道:“自从我来了盛世年华,杨经理帮了我不少忙,如果有我力所能及的事而杨经理又不方便,我可以代为行事!”

“夏爷!”

杨橙刚坐下又站了起来,舔了舔嘴唇,本来还想说两句客套话,然而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叹了口气,转身走到酒柜,拎了一瓶轩尼诗出来,为夏夜之先倒了一杯,自己才倒上,一口气喝掉后,杨橙卸下以往那游刃有余的笑容,平和道:“我算不上什么君子,虚与委蛇的事也干的不少,也做不到夏爷那种荣辱不惊,淡泊宁静的气度,不过知恩图报四个字,我自认为还是能做到的!在我最郁郁不得志之时,翼爷给了我花不尽的金钱,给了我豪宅,说真的,一夜之间当我发现停在门口的是梅赛德斯奔驰轿车的时候,我哭了挺久,挺没出息。有时候睡不着,我都在想如果是曾经的我,除了酗酒麻醉自己外,能住上千万的房子,开上百万的车吗?罗莎莎这样的女孩会正眼看我一下吗?”。

杨橙摇了摇头,似在自嘲,又似在嘲弄人生,嘲弄命运无常,嘲弄尘世莫测,点了支烟,放松地靠在沙发上,难得没有尊卑芥蒂地对夏夜之道:“恕我夸句口,这么几年在圈子摸爬滚打,练出来的除了酒量,就是眼力了,夏爷的为人我没能耐多做评价,但有一点我十分确定,只要是你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尽力去做。所以,我冒昧地说句,请夏爷帮主人完成心愿,这就是我最想完成的事!”…,

“好!我尽力就是!况且,这也是我想做的两件事之一!”

杨橙感激地点了点头,似是放下了一件心事,不过同时又对夏夜之提到的另一件事来了兴趣,难得地追问了句:“另一件事呢?”

“证明我错了!”

“啊?”

杨橙顾不上被烟雾熏得流泪的眼睛,惊讶道:“为什么不是证明你对,而是错呢?翼爷……呵呵,翼爷从来都是积极的!”

的确,在杨橙印象中,赵炫翼从没有错过,纵使有过纰漏,也会否极泰来,关键在于手段,这也是他信奉的真理。

看到夏夜之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杨橙又举了几个例子。

夏夜之自然也不会计较,望着飘向房顶的烟雾淡淡道:“或许是比较悲观吧!或许是认为承认自己错才会好受点?或许是变了吧,不像以前固执了?或许……呵呵,谁知道呢!”

……

杨橙这一晚没有回家,中途罗莎莎打过两次电话,他都挂了,可能是被伤到了,不过以他的心性自然能熬过去,说到底,罗莎莎不过是他的藏品,他清楚,罗莎莎自己也知道,不需要多言,各取所需就好。

在半睡半醒间,手机忽然又响了起来,杨橙凑近眼前看了一下号码,立即坐了起来,按下接听键,“有消息了吗?”。

“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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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竹节

第一百七十五章竹节

“舔mimi,你笑着舔mimi。好像那话儿开在唇缝里,开在唇缝里。在哪里,在哪里奸过你,你的笑容这样兽袭,我一直想勃起。啊,在梦里,梦里,猛力奸过你,舔咪,你笑得多甜蜜。是你,是你,猛奸的就是你……”

哼着扬州小调,布拉格悠然的行走在法桐路上,一夜倾盆大雨将这个世界冲刷地清澈清冽,似一弯从高原雪山山涧蜿蜒而来的溪流,荡涤尘埃。

雨水从法桐枝叶上掉落砸在行人头上肩上,偶尔还有不上道的家伙将女孩骗到树底下,然后用力朝不招天不惹地的梧桐来上一脚,几颗年纪尚幼的小小法桐被大力撼动,摇晃着脑袋,泪水簌簌扑落。而被大雨点淋得一身狼狈的女孩子鼓着腮,促狭地攥着粉拳追着那戏弄她的坏家伙在人行道上追逐。

布拉格插着口袋,吹着口哨,旁观着这些此生本无法切身感受的情和境,心底里暗暗感激夏夜之,确实如果没有这个小子出现,这个夏天注定又是和以往一样的夏天,在炎热烦躁和漫不经心中悄然走过。

有些遗憾的是,也许这就是最后一个夏天了。

老师曾经说过,帝王加纳作为一个个体出现是阴影的幸运,假如有一天他执著于某样东西,而不能凭自己的力量得到时,就是一场腥风血雨的开始。

这句话时隔多年,回荡在耳边却清晰如初。

在帕米尔高原发生了那件事后,凌榛越发沉默了,尽管他一直就是那副石头人的模样,可是这次的沉默对于他这个熟知凌榛很久的人来说能读出一些额外的味道,那是一种死气。上周一天,他看到凌榛居然罕见地提笔写了一封信,而且将那封信交给了杨橙,不用问是送给他女儿的,为何他不直接寄出去?傻瓜也会明白!

不只是凌榛,连赵小子这些天也有点反常。再退一步说,自己!

为何整天守着这些学生?

真是吃多了找回童真吗?答案他很清楚,只是不愿揭开。

离开宿舍前,还给小胖子马立强掖了掖被子,换作以前是绝对不会做的。这一切就好像昨日那场骤雨来前,低空掠过的雨燕。

帝王加纳能追赶小天使芭碧萝,又和蛰伏了百年的神秘组织蔷薇十字会结怨,关键一点,他本来能将凌榛和芭碧萝斩草除根,能得到机枢的秘密,为何偏偏舍下两人去追A公爵?

根据十几年阴影里的情报,赵炫翼猜测是因为A公爵三次从帝王加纳手底脱逃,帝王加纳丢不下面子,必须手刃此人。可这不应该是帝王加纳那样特立独行意志如钢的人会做的。

这个问题,在李晓彤婚礼那晚他也问过夏夜之。

夏夜之说了一段话——

能站在那个位置必然胸襟天下,帝王加纳不会为了一己私利去做一件事,除非这件事不是由他决定。他的目标是机枢这点可以断定,只是他有可能不需要从芭碧萝口中得到讯息,追杀芭碧萝也许是为了封口,是怕消息走漏。所以当A公爵出现的时候,他放弃了芭碧萝和凌榛,只能说明,A公爵比这两者重要,而A公爵作为如今蔷薇十字会的核心力量,如果摧毁的话。意味着蔷薇十字会的倾塌半壁,那么这样看来,帝王加纳的实际目的可能是要将那股力量连根挖起,是不是蔷薇十字会阻碍了一些事情?如果是,这也就能解释通,为何芭碧萝会在意凌榛这种边缘人物,要将他、他们、这些分散的力量凝聚在一起………,

那天过后,布拉格也想了许久,再回忆起秘结会编撰的副本中所提到的一些细节,也倾向于夏夜之的观点。

他只关心一点。

帝王加纳是不是一个人!

而从这些人共通的直觉看来,老师的预言恐怕要实现了。

赵炫翼肯定不会抽身,凌榛为了死去的兄弟瞑目自然不会,自己就不用说了,唯一能脱身抽离的只有夏小子,可是那家伙对于什么劳什子的机枢似乎不比赵炫翼的热情小,难道他不知道帝王加纳的厉害?还是说,他本身就藏着什么秘密?

布拉格越想越想不通透,不知不觉走进了单元,心细如发的他平日里就喜欢在这种雨雾朦胧的上午听听这一扇扇门之后女孩们传来莺莺燕燕的声音,在确定一楼中间户和二楼的西边户内的大学生情侣们正在做着非常HAPPY的事后,布拉格蹑手蹑脚的走上三楼。

“啊!”

突然,看到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布拉格心脏怦怦跳个不停,脱口道:“秦娆?”

没错,是那妮子。

布拉格上下打量了一下,发现秦娆穿着一件聊斋里常出现的白衫,而且就那么悄无声息地坐在靠门的台阶上,一脸的憔悴,看到自己时。失去焦距的眸子忽然亮了起来,然而只是一下又暗了下去。

“你好!”

从她苍白的嘴唇里无力地吐出来两字。

布拉格很气啊,心说你穿上夏小子的衣服玩暧昧不要紧,可对于我这么随和的人,为啥每次都这么冷淡抵触呐,好像隔了半个地球一样。

“你不进去,坐这干吗?”。布拉格走上台阶看到秦娆扶着墙站起来,下意识地往她下身瞧了瞧,对于这种久经烟花场的老皮条,是否开过苞一眼便穿,眼见秦娆站起时身子晃了晃,闭着眼睛,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将一缕黑色乌丝粘住,晕红交叠醉心涟涟,八成是将最宝贵的东西交给夏某人了,而且还是梅花三弄的持久战。

布拉格脑海中回放着秦娆吊带小背心下那沟壑起伏的赛雪欺霜,裹着黑色束腿裤的修长双腿,还有漂亮的半跟红色舞蹈鞋,褪下这些之后,定然是一番惊心的花容月色,齐人之福盖莫如此。

昨夜骤雨瓢泼,夜色深重,带着微微的感伤。也确实是一个合适揭开女孩最后那一层神秘之纱的夜晚,以夏小子阅女无数的手段以及见微知著的能力恐怕娆娆会回忆一生。

“哎,也不知道离开的那天,这妮子会不会心碎?”

布拉格心下叹了一声,料想到不久以后逐渐揭开的大幕,倒有几分希望秦娆是那种能对爱情随便的人。

正如盛世年华里面某女郎唱的:真情抵不上红钞票,爱情只不过是性需要。那这样看得开的女孩未尝不好,特别对于他们这些不可能拥有真正爱情的人。

推开门,沙发上的单子,电视机上的罩子,以及窗帘都挂在了阳台上。昨天不小心洒在地上的咖啡污渍也擦得干干净净。

桌子上摆着两个盘子,油炸馒头片,煎鸡蛋,碗里放着牛奶。只有一颗吃心的布拉格肚子咕咕叫,果决地拿起碗,一看牛奶只剩下了一小点,嘀咕了句:“哪个猫舔了?”

“等等,我给你再热热吧?不少字”

秦娆将牛奶倒进小锅,却被布拉格制止住,“我说,你到底热了几次啊,就剩这么点了?”…,

“那我再添点……”

秦娆怔了一下,也发现奶少了不少。昨晚一晚上睡不着,心慌的厉害,不敢让自己闲下来,一晚上将所有能洗的东西都洗了,地擦了,房间摆放的东西擦抹了两次,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就怕夏夜之回来,刚到六点就做好了早餐,然后就那么看着墙上的钟表嗒嗒嗒走动。楼道里总是有声音,一有响声她就跑过去拉开门,可是总是看到一张张没有任何意义的脸孔,而桌子上的早餐凉的也快,二十分钟她就放进微波炉里热热,牛奶不少才怪。

等东西再次端上来,布拉格舔了舔舌头,咕嘟咕嘟先喝完一碗,将油炸馒头放进嘴里,支吾道:“牛奶多呢,再给我来上五袋嘛!”

“好,好,我这就去!”

秦娆像个被有洛丽塔情节的死光头虐待的小受,嗒嗒跑过去,嗒嗒跑回来,连续端了五次,结果见到布拉格一脸潸然。

“怎么。不好吃吗?”。

“没有,没有……”布拉格很郁闷,第一次吃巨甜的煎鸡蛋,夹了一点就勇敢退却了,此等戏弄男人来表达初经雨露心悸悸的一点小小撒娇方法,还是留给夏夜之消受吧!于是赶忙拍了拍肚子,笑意融融道:“喝饱了,喝饱了,千万别让夏哥哥知道我偷喝他牛奶,要不会杀了我的!”

“杀”字音刚落,秦娆手中端着的最后一碗牛奶洒到了桌子上,她甩了一下手,赶忙跑向了卫生间,片刻带着一片红走了出来,静默地将桌上的牛奶擦干。

布拉格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女孩平时笑得魅惑,能把男人心痒痒死,今天却连笑都没有,是不是出啥事了?

不等他问,秦娆先开了口:“求你帮我一个忙,帮我找一下夏夜之,你们常在一起,有办法联系到他吗?”。

“夏夜之昨晚……嘿嘿,你们没在一起?”

秦娆下意识避开了眼神,顿了一下,再次扬起脸,道:“没有,他被和我混过的几个男人带走了,你想办法找一下他,我怕那白痴吃亏!”

“和,和……你混过?”

布拉格眨了眨眼,仿佛不认识一般重新审视着秦娆,却见小妖精一脸讥诮,咬着一侧的嘴唇,不屑道:“混过怎么了?你们哪个男人不贪?夏夜之他不贪?想找单纯的去找那些恐龙啊,叫他去啊!没本事就别多管闲事!”

布拉格搔了搔光头,心道真是个豪放女,被男人伤得不浅啊,这么大的仇恨!

秦娆声音稍稍温和了些,道:“不过倒是挺感谢那傻小子的,不想连累他被人打了,你想想办法吧?不少字”

“好,好,我这就去,我也认识点人,我现在就去……”布拉格嘴上这么说,心中想得却是哪家闲的蛋疼的小子这么倒霉,碰姓夏的女人,长脸上了,他的!不过如此尤物,抵不住诱惑也正常,夏小子就算接手了也不知是几手了?

扫了一眼关上卫生间门的她,布拉格摇了摇。

出了门,布拉格蹲在犄角旮旯的地摊,咬了二斤油条,一晚羊杂,吸溜吸溜吃起来,随手拨了个电话给杨橙,听喇叭嘟嘟的声音像是在公路上,他跟杨橙没那么多话,直接问起夏夜之,听声音杨小子今天相当开心,说十分钟前刚把夏夜之放在江大附近,他这才挂了电话。

“可怜的小瘪三,回去好好想想,怎么才能整死夏小子吧!”…,

“你说整死谁?”

一个清淡的声音在雨棚外响起,漂浮在勺子上的一块辣椒趁虚而入,钻入他的气管里,布拉格咳咳咳,脸憋得通红,道:“夏哥哥,我说你没把坏人整死?”

夏夜之没追求他的话,反而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你马子说的,还让我出来找你!”

“大早上的没刷牙吧?不少字”

“哦,哦,没错,没错!嘿嘿……”

见夏夜之转身离开,手里还拎了一把韭菜,布拉格追出来,兴奋道:“秦娆那妞是不是中午给包饺子?”

“是啊!”

夏夜之趁着没进门,点了根烟。

“那中午,我跟小强说一声就不过食堂吃了,娆妞的饺子馅大皮薄,吃三鲜的吧!”

“你爱吃三鲜的?”

夏夜之侧脸瞟了他一眼,布拉格小鸡啄米般狂点头:“是啊!是啊!”

“喏,这五块钱!”

布拉格接过一张皱巴巴的五元钱,谄媚道:“那我再去买点菜?”

“用不着,隔壁超市有卖速冻三鲜饺子的!”

“那多难吃!”

“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要吃娆妞的饺子!”

“就你——还是算了吧?不少字吃啥都跟头猪一样,你不怕吃死,我害怕累着她!”

“我再说一次,我要吃娆妞的饺子!”

“我也再说一次,不行,今天别去烦我!”

“我就要吃!”

“草,你有完没完,多大的人了!”

“我……”

“滚——”

夏夜之一脚踹在他的胯上,将布拉格从台阶上踹飞出去,布拉格也不是吃素的,跳起来指着夏夜之的鼻子大骂道:“姓夏的,我草你姥姥!你等着回去吃美餐吧,甜死你个天杀的!”

然而,夏夜之扔掉烟蒂,一手插着口袋向小区走去,漫不经心回了一句,“记得把零钱找回来,猪!”

夏夜之在小区门口,向五号楼三单元三层窗户望了一眼,清澈的玻璃上印照着一个纤秀剪影。

很难想像这些年她经历了那么多的事,还能绽放出今天这么温柔明媚的笑容,她不像开在温室里的牡丹,更像泥泞中的青莲,濯清涟而不妖。

深深吸了口气,夏夜之走进了楼道……

秦娆将蛇油膏涂在手上,疼痛稍稍缓和,如果是十年前的她,就是这么烫一下肯定也会撒娇地扑进父亲怀里哭个不停,非要讨得几句心疼的话才算安慰吧?不少字

别人家都是慈母严父,他家却是严母慈父。

还记得零零年那个春天,父亲说有一笔大生意很快就能谈成,到时候全家就能搬去别墅。等她和哥哥长大了都去国外读书,然而正是那个春夏交织百花齐放,柳絮飘飞的时节,父亲从亲戚朋友那里筹来的一百二十三万连同自己的十七万全部被两个骗子骗走了,几天前还是满口恭维赞扬的亲朋,那些曾经被父亲带上商途的好友一下子就像变了人似的,成天堵在门口。

起初还只是抱怨两句,后来听说骗子已经潜逃到国外,所有的抱怨变成了攻讦,一个同事的妻子甚至说父亲是串通犯,等到风头一过好分钱,她却不想想当初入股的时候,是她自己吵着嚷着要抓商机要入股。

不善言辞的父亲一下子病倒了,半个月瘦了二十斤,每次吃饭的时候,她悄悄地走到书房都看见那里烟雾缭绕,一条红塔山只用了两个晚上就抽完了。而在银行工作贷出来一百四十万准备做大股东的朋友就像看犯人似的整天盯着父亲,生怕他跑了,居然还劝诱父亲将自己卖给一个肯花一百万卖她第一夜的富商。…,

那天她躲在小床下,哆嗦的不敢出来,不过,父亲还是那个父亲,纵使一分钱没了,也要让她穿上最好看的连衣裙。

那个月大概是有生以来最难熬的时光,直到六月二十五号的那一天,父亲一大早就起来,买了一块梅花石英表,去早市买了酒肉和菜,她还记得父亲拎着一把韭菜回来时,整个人开心的就像自己考上全区最好的中学一样。

中午那顿饭,父亲手把着手偏要教她包饺子,还对被弄得一身面粉哭鼻子的她说,娆娆,以后如果想爸爸了,每年的今天记得包一顿韭菜馅的饺子,那么不管你有的什么样的愿望都会帮你实现。

她还记得自己嘟着小嘴,一脸愤愤地说,就不告,就不告时父亲泪花闪动的样子,她不知道为什么,却被父亲的下巴紧紧压着头顶。

那顿午饭好高兴,第一次喝酒的她晕晕的被父亲抱上了床,那也是最后一次见他,就在那个午后,他从二十层的楼顶如一片羽毛坠下……

听到父亲死讯后,那些人就像疯了一样,冲到了家里。因为担心死后债权的问题甚至不讲人情地请来了律师。而当时家里穷的只剩下几千块钱,还是给姥爷做白内障手术的,就为了那几千块钱,那一晚,有两个人在家里争执起来,又摔东西又骂街。

她拉开门,将哭得没有力气的哥哥推开,对他们说,钱,一分不少地还给你们,秦刚活着不欠你们一点人情,死了依然不会,从始至终她没有掉下一滴眼泪。

从那天起,十一岁的她学会了用各种方法开源节流,半年后,她还了一万块。十三岁的时候,她还了第一个债主,然而何时才能为父亲正名?

终于,十五岁那年,有一个叫做任超的男生说,我可以给你二百四十万,不需要你还,但从今晚起你跟我!

狡黠的她依靠那钻营学来的诱骗之计,跟色授魂与的任超达成了保证,如果在二十五岁之前还不了他的钱,自己的身子就是他的,而且在那之前,不会和任何男生交往。

一晃六年过去了,她过着怎样的生活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却只将零头抹掉了。她也不是没想过出卖自己,不过是一年的事,可以得到一个整数,五百万!

可是,在那家五星级大酒店门口徘徊良久后,她终于还是没有进去。

这些年,她不是没恨过秦刚,是相当恨。恨他毁了自己的一生,然而当迷雾衫林的日出将她裹在暖色深蕴的彤色里那个清晨,这个女孩终究释然了。

这也许就是她一生的宿命。

不过。

她不甘心,她要等到为自己而活的那一天。

而今天,是十年后的六月二十五号了!

“爸爸,秦娆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如果你能听得到,就安心睡去吧,纵使再苦再难,我也会坚持下去的!”

秦娆望着发红的手深深吸了口气,“还有,我找到了一个喜欢的人,我很知足!如果你能给我什么礼物,那么请保佑他平平安安!”

正在这时,门锁里传来微微的响动,三天没吃过一顿饭的秦娆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扑了过去,一把将门拉开,在门口站着的男孩叫夏夜之。

“我回来了,不过因为买点东西,有点晚了,喏……”

夏夜之提起手里的韭菜,递过去,笑道:“自从尝过学姐馅大皮包的饺子,就忘不掉了,今天能否借个东道?”

秦娆没说一句话,紧紧咬着嘴唇,可眼窝里两弯溪流终还是落了下来,她扫了一眼夏夜之手心里舔着的胶带,也没有多问一句,只是提过韭菜向厨房走去。

轻轻丢下一句话:“早餐刚刚热好,快吃吧,小夜!”

活动了一晚上,再盛世年华硬是一口没吃,等得就是这顿弥足珍贵的早餐,夏夜之一口将煎鸡蛋放进嘴里,顿时嘎巴嘎巴嘴,强自咽下。

草,死光头!

熬到现在才写出来,是相当的晚了!

感谢上善,cy-小小,老排骨,爱已死情未灭,书友61895734,椰壳,笑天下111,鸽子橄榄,zwy111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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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淡出前的一点琐事

第一百七十六章淡出前的一点琐事

一场骤雨之后,天朗气清。温度比之前两日高了许多,六月底的最后一天,江大人流熙攘,又到了每年一度的毕业生离校大甩卖的节日。

带着离愁别绪抑或踌躇满志为四年五年大学生活点上最后一笔的毕业生将整个广场以及盘桓在周围的街道占得满满当当,有女朋友的男生自然被母老虎拎着结成“夫妻摊”,不管今后的时光里是否能走到最后,但是这一幕场景大概会成为铭刻在记忆磐石之上最隽永的一笔,也许三年、五年、十年之后这些回忆已经不会常常翻出来了,也许无名指上牵绊着属于另一个人的信仰,然而,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在某个街头巷尾蓦然回首间,这些沉淀的却无法从来再重新来过一次的片段一定会使认真喜欢过彼此的他或她叹一口气。

那些平日里文文静静的女生,居然也煞有介事地在腰上缠着以一个挎包,熟稔地拉拢着学弟学妹,各凭伎俩兜售的淘汰品,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温柔地洒一把盐。

音乐学院的秦娆在位于广场东边搭建了一个小摊,这个不知道坑了多少单纯男生四年记忆和感动的小妖精,本着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心态在毕业前仍旧要不善良地杀伐果断一次,可惜三年级的江琴美眉对于这种情绪不太能感同深受,尤其还要忍受被雨后灼人阳光暴晒的痛苦。于是只在上午稍稍陪了秦娆一个小时,就躲进图书馆遥望去了,幸好有工程系的陈立杰陈和尚在。

陈和尚同志早晨五点半起床,宿舍开门第一时间赶到了这里,名副其实的第一,八点帮秦娆以及宿舍其他两个大四女生搬下来东西。秦娆那些个姐妹们大二那年已经晓得这号难得的痴情人存在,唯一仿佛似乎大概蒙在鼓里的却是当事人——

陈和尚据说也被几个同班的女生明示暗示过好感,但统统屏蔽了,四年里经常可以看见这位文质彬彬男生围在妖精不远处的身影,接近却不靠近,让某些讥诮女讽刺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话烂在肚里,于是在某个女生寝室被笑作不解风情的陈和尚。可笑的是,秦娆童鞋居然也像抽离了凡尘似的,感觉不到。又是于是,在诸多人眼里,她与他之间的第三类爱情成了明显的周瑜打黄盖。

当时间走到六月底的时候,这段为人感慨的情感也流向了最后阶段。

“秦娆同学,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呢?”

陈立杰将租来的太阳伞悄悄地往秦娆那边拨了一下,遮住了暴露在明媚夏日里的妖精尾巴,很久了,他一直用同学这个词,在很多人眼里,这家伙没血性,有点嗲,他也不介意,因为他不奢望也不希望别人了解他的想法——秦娆,永远都是活在江大的这个妖精。十年之后,也许她身为,也许她远在天涯,但是他一直坚信,她仍旧会是二十一岁的秦娆同学。

“什么?”

秦娆东张西望,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无心恋战,陈立杰握着拳头放在嘴边咳了一下,重复道:“我是问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留在东江吗?”。

“嗯,是啊!我……对!”

秦娆想起那天让夏夜之给她找房子的事,不过不能说,不能说的,连江琴那妮子死问活问她消失一晚上去了哪,娆妞也没说,于是心跳有点加速的秦娆立即反客为主道:“你呢?”…,

陈立杰藏在眼睛后的瞳子一转,立即道:“我也是啊!”

冬天的时候,家里人其实已经给他安排好进中铁十二局,毕竟朝中有人好办事,待遇不错,可他一直犹豫,不过当听到秦娆说留在东江。陈立杰立即下了决定。因为就想看着她。

“呵呵,那以后陈立杰你要多多关照啦!”

秦娆伸出手,纹路清晰的掌心立在陈立杰面前,陈立杰怔了下,有点紧张,直到秦娆嘴角的浅靥点了点,才晓得拍了一掌,不过这一掌威力也着实大了点,搞得旁边的女生也听到了。

“嘶!”

秦娆一下子收回手掌,瞋了陈立杰一眼,“又踩裙子又打人啊,小陈我可是记住你了,以后说不准要蹭你的饭了!”

陈立杰心里一疼,满脸的纠结,但是听到后面的话就仿佛一个小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糖果,连连点头,不忘把吃过的东江饭店说一遍,不过,秦娆好像有些心不在焉,纵使面前站在一堆数不过来的雄性动物不停问价,仍旧有点神思游离。

“喂,美女,你再不理我,我就自己拿东西走人了!”

一个男生声音在面前响起,秦娆抿了抿嘴,从人头攒动的广场上收回视线,赧然道:“不好意思,太吵了,你要什么啊?”

“这个!”男生指了指放在一块绸子上的发卡道。

秦娆眨了眨眼睛:“这个。你要啊?”

“呃……”在旁边七八个女生哄笑声以及后面挤都挤不进这条蛮粗的队伍干着急的衰哥们哼哼唧唧的抱怨声中,男生扫了陈立杰一眼,见陈立杰动了动嘴唇,立即会意道:“我是给我女朋友买啊,看着挺新的!”

“是啊,戴过几次!”

秦娆微微屈膝,将发卡拿了起来,这是四年前进入江大为自己买的第一件饰品,当时要二十五块钱,如今恐怕五十块钱也买不到了!

四年时间划过,教学楼一座座平地拔起,曾经才细如腕臂的梧桐树如今已是枝繁叶茂撑起一大片树荫了,而四年前在军训上腼腆地自我介绍的那群孩子们如今都已走过了二十岁,向着更远的流年行进,很多东西都改变了。还好,红色的发卡没有褪色,秦娆将他双手托上,缓缓递到男生面前,有些不舍,但更多的是一种希望,一种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希望,发卡光滑的平面反射着阳光,微微有一些晃眼。那个男生挤抹挤抹了眼睛,并没有丝毫邪恶念头地看着秦娆,心下很俗地叹了声:好美啊!

“美女,这个多钱呢?”

“十……”

秦娆刚准备说十块的时候,陈立杰接口道:“五十!”

秦娆拍了他一下,心说你也太狠了吧,这会把人家吓走了,可是那男生居然连价都没搞,直接拿出五十递上。秦娆没有矫情,将五十块钱放在口袋里,笑道:“祝你和你的女朋友幸福!”

“谢谢!”男生道了声谢。挤出人群之前对陈立杰眨了眨眼睛后,又对秦娆说了一句:“我会记得你的,秦娆!”

咻——

顿时,口哨连天,大一的男生们踮着脚,探着头,仿佛未脱离蒙昧的面面相觑,感叹大四学长真胆大,而大二大三的那些男生则是默默含笑,有的遗憾地摇摇头,毕竟她要走了,也不知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唯有大四的那帮子脸皮厚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光天化日之下,喊“我爱你”的居然都有。…,

秦娆不知作何表情,向来从容的妖精最近是越来越不争气,有种被妖孽祸害了的可怜样,然而这个模样的秦娆却是甲乙丙丁们最喜欢的,跌入凡尘之后的万种风情当真撩人,可为何以前没见过呢?

就在搁浅的妖精眼帘垂下,真的准备装聋作哑的时候,那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让她好想好想咬人的冲动道:“嗨,你的祝福也太值钱了吧!傻子还真多!”

秦娆身子颤了下,旋即回头,情不自禁地在声音主人夏某人胸口敲了一下,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道:“哼,你想要祝福我还不给你呐!”

“你就这么不希望我开心?太小心眼了吧!”

夏夜之声音不小的抨击道,搞得面前几个男生脸色极其大煞风景。

本就是一句玩笑话,谁知秦娆立即蹙起了眉,明显带着一点苛责道:“我就是小心眼,你满意了吧?不少字”

你的祝福不能给,即便你如何如何了,我也不会给你祝福,我凭什么要给你祝福,祝福你和别的女人?想什么好事呢,混蛋!你还没让我幸福呢!

秦娆心里一下子很酸,赶紧把脸别过去。恨不得夏某人立即消失,可当他向后退了一步,又蓦地回头,确定他没走,这才没好气道了句:“来这么晚,还号称要帮忙,去给我和陈立杰买饮料!”

早听某妖精说自己好面子,夏夜之也是习惯了两个人在一起时的打打闹闹,针锋相对,看看那些人的表情才反应过来,于是很精明地点点头,陪笑道:“遵命,遵命!可钱呢?”

“钱……”

秦娆咬咬牙,恨恨道:“没有……你就不能大方点?”

不明所以的陈和尚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块,“夏夜之,给你,我喝可乐,你们随便!”

夏夜之自然是开玩笑,故意气气对他凶的某人罢了,正准备拒绝的时候,秦娆早已先一步按回陈立杰的手,“让他去,这小子欠我的!”

秦娆没发现这话有什么不妥,心有旁骛的夏夜之也没发觉,只有木讷的陈和尚这个旁观者感觉到了。

“秦娆同学……”

“嗯?”看着夏夜之光速消失的背影,秦娆吁了口气,“怎么了?”

“能欠你是一种幸福!”

心底里默默念了一句之后,陈立杰摇了摇头,带着永远的尊重和怜惜道:“你找到男朋友的时候告我一声……怎么说我也是个大哥吧!”

“哪有的事!”秦娆脸登时一红,伸出手掌在脸边扇了扇,喃喃道:“真热啊!”

就在陈立杰绷着的肩膀松下来的时候,秦娆电话响了,她堵着一侧耳朵接起,只是一下,温柔的笑靥便消失了……

感谢上善夜凉,cy-小小,白露为霜1990,石小柱,PU猫,书友090728114901213,以及那么多投月票的书友,太多了,数不过来咯!

这章写了两天,满不满意看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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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秦娆接起电话,是哥哥秦晖。他堵着一侧耳朵。喊道:“哥,你早不打电话晚不打电话,偏偏赶上最吵的时候,你可真会挑时间!”

电话那一头的秦晖听到周围嘈杂声中某些家伙对妹妹的暧昧话语,轻笑了两声,秦娆不知道他是笑自己,以为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打趣道:“是不是和那位佳人有进展了?”

当年,因为父亲的突然离去,成绩本不错的哥哥没有考上重点高中,三年时光一直在催债人的白眼和烦扰中浑浑噩噩度过,报志愿选了家乡那个北方三线城市一所野鸡没名的大学。读了两年后,因为知道她考上了东江大学,而那高昂的学费对于负债累累生活拮据的残破家庭很难负担,加之要照顾抑郁逐渐加重的母亲,秦晖便毅然选择了辍学。

虽然只读了两年大学,但是却有一个女孩子非常喜欢秦晖,女孩叫田思思,江南水乡的文静女生。前年田思思毕业,不顾家里反对留在了北方,为的就是秦晖。但秦晖一直装作不知,就在今年过年,还特意将一小时候的玩伴介绍给田思思,为此,那个笑不露齿的女孩直接逼宫到家,可秦晖又一次伤了她。田思思一气之下回了江南,就再没有消息。

所以,听到哥哥笑,以为是有了好事,然而,笑声过后,秦晖叹了口气:“她下月八号结婚!”

“哥……”秦娆的声音大了许多,“你不要开玩笑!”

秦晖声音平淡,酸涩中带着欣慰似的道:“对方是她高中同学,等了她这么多年,也不容易……”

“秦晖,感情是让的?”秦娆冷下脸,大声质问道,旁边的陈立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噤若寒蝉地望着这边,那敏感的两个字扎了他一下。

“自家知道自家事,明明就是这个模样,耽误人家干吗?”。不等秦娆说话,秦晖又道:“你先别说我,你自己呢?我就不信你没有喜欢的男生!你换位想想,你会不会像我一样?”

秦娆握着电话的手紧了紧,望着人流熙攘的街道。抿了抿唇,半晌吐出两字:“不会!”

“不会?嘴硬!你什么样,我不知道?”

“我说——不会!”

“不会……好吧,不会就不会吧,骗自己永远比骗别人更心安理得!”

秦晖仿佛一块磨盘,慢条斯理。

秦娆仿佛磨轴,矛盾而挣扎。

在大多方面不受干扰的她第一次对这个兄长不耐烦道:“好了,没什么事我挂了,不要浪费电话费!”

“等等,丫头!”

“有事你说,我很忙!”

秦晖轻轻咳了一声,“你回来吧!”

“嗯?”

“你毕业后回来吧,我小学同学刘维从国外回来,开了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看了你的资料,很感兴趣,想让你到他们公司,薪水差不多谈好了,相当可观……”

“我自己又不是没手没脚,凭什么别人对我感兴趣,我就要去?你把你自己卖了没关系。你不要卖我好不好?我有我的生活,我有我的……幸福!”

那面明显顿了一下,“妹,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

“你以前不是这样!你不会……不会……傍了……”

秦娆嘴角噙着一丝冷笑,眼中雾气缭绕:“秦晖,你要不是我哥,我真想抽你耳光!”

对于这个比自己年长四岁的兄长,秦娆感情很深。正因为在乎,所以哥哥的每一句话都会刺痛她,秦晖没有丝毫忤怒,反而吁了口气,强笑道:“丫头,你别把男人想的那么坏好不好?刘维跟你老哥是同类人,绝对绝对不是拳打敬老院,脚踢幼儿园的货色,况且人家又快结婚了,老婆也是公司的财务总监,他小子脑子敢开半点小差,我还没飞刀过去,估计回家就跪搓板了!”…,

“你……我真不知道怎么说你……”

秦娆不知好气还是好笑,道:“行了,我已经跟朋友说好,让他帮我找房子了,你难道还发愁我连个工作也找不到?”

秦娆心中有两个秘密,一个像咖啡,另一个也像咖啡,不过加了糖。第一个秦娆没有告诉任何人,所以连哥哥和母亲也不知道她和任超的约定。第二个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甚至还要骗自己。但是欺骗自己其实一点也不是心安理得,刚才夏夜之那死家伙一句话,现在回想起来,心里还不舒服,不留在东江好好折磨他一番,怎对得起小妖精的绰号?

还有三年多的时间,她才二十五岁,时间还充裕,实在不行的话她还有最后一张牌可以试。用这三年时间,让他读懂自己不好吗?在这三年时间里,每周都见他,甚至住在不远的地方,不能让那家伙忘了自己,也不让那些个女生接近!在这三年里,她可以心甘情愿将自己完完全全……

总之,总之。

你夏夜之欺负了我,你就必须是我秦娆的,否则我就,我就……让你一想到我就心疼,就难过,哼!

想到这,秦娆更加坚定道:“哥,我不回去了!不过。你放心,最多一年,我让你和妈都搬过来!呵呵,明天……”

“秦娆,妈……”

“嗯?”耳边嘈杂声太过激烈,以至于她没听到后面的话。

电话那面传来了电风扇的声音,以及空阔的回音:“妈,查出肿瘤!”

秦娆真的后悔听见,哥哥的声音那么残酷,那么寒冷。霎时间,眼前的世界都在晃动。而脚下的方砖像一艘暴风雨中颠簸的小船,秦娆蹲下身,一只手撑着地,耳中只回响着哥哥的话:“医生说是早期,做手术的话恢复几率有八成!丫头,没事,没事!妈就是想你了,想你回来,等妈好了,你再去东江也不迟啊,对了对了,明天怎么了?”

秦娆牙齿打着颤,泪珠嗒嗒掉在膝盖上。明天要答辩了,四年了,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天,她以为自己该是带着欢笑去迎接,却……

“没事,明天要下雨了!我尽快回去,挂了!”

胃部一阵剧烈的痉挛,秦娆强撑着哆嗦的双腿站了起来,走到忙的不亦乐呼的陈立杰身旁,有气无力道:“我明天要答辩了,忽然想起来有遗漏,必须回去准备一下!”

“那这些东西我给你带过去?”

“剩下的你随便处理吧,怎么着都行!”秦娆走了两步,蓦然转回头,指了指一个牛皮纸包裹的小箱子,叮咛道:“麻烦把那个给了夏夜之,辛苦你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挤出了人群。

……

夏夜之在超市里转了一圈,好不容易排到队付钱,忽然人影一闪,一个人插在了他前面,拎着两个茶蛋放在桌子上,为了两毛钱跟老板娘磨嘴皮子,在众多骂他闲的蛋疼地呵斥声中尴尬地回头笑笑,却发现救命稻草。

“我x。老2!”

夏夜之惊了下,仔细一看这张脸,想起了马立强睡的那张床的主人,于洪亮。

于洪亮满脸的胡茬,看样子还没来得及刮,他一巴掌拍在夏夜之肩头:“,身上没钱,你有没?”

按照夏夜之日记所做的描述,于洪亮同学是一个很随性的人,随性到经常让夏夜之带包烟,打个饭,却不提钱的事,当然,你用他什么东西他也不会计较,否则布拉格绝对无法领略到80G的岛国风光,无法认识亲爱的小枫枫,夏夜之脑海电光一闪,笑道:“就要两个茶蛋?”…,

“呃?”于洪亮几抹几抹挂着眼屎的眼睛,“那,那再来包烟吧,五块的……要不,还是红塔山?”

“拿一条呗!”

夏夜之将三瓶饮料蹲在玻璃柜上,从钱夹里掏出一百递过去,看着找零嫌麻烦,直接让于洪亮消费完,出了超市,于洪亮将夏夜之拉住,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一时百感交集,“你多会回来的?”

“五月初!”

“中奖了?”

“中奖了?”

夏夜之莫名地重复道。

“不是,不是,老2,你那个华伦天奴皮夹子不用了?”于洪亮想起大一的时候一个推销皮具的学长潜入宿舍,他们经不住诱惑,一人搞了一只,他搞的是鳄鱼牌,夏夜之搞的是华伦天奴,于洪亮当时后悔没买华伦天奴,一直记挂着夏夜之的钱包,后来时过境迁,他八块钱买的鳄鱼钱夹已经在艾滋病防治日沦为了保险套收藏处,有一点怀旧的他每次看到夏夜之掏出那历经沧桑的钱夹总有感慨,然而没想到刚才看到的居然是那么有型的一只皮夹,而且貌似还有一叠红钞票,再看夏夜之身上,扮相,于洪亮有点找不着北了,以前总是好为人师的他,此刻当真结巴了。

好半天,讪讪拎着手里一个小包,笑道:“老2,我最近有了一个成功之道,你听我给你说一下!这是香港一个大品牌化妆品,一千四百四一套,你买一套的话就可以成为我的会员,如果你再能推销出去一套,你就会有分成,假如你推销出去四套,发展四个会员的话,你就可以成为D级别……哎,老2,老2……”

“抱歉,这个我没兴趣!”

“我x,你不是交不起学费,哥们是照顾你,才给你说的,这两个月我真的收获不少,见过身家上亿的,和千万富翁吃过饭,百万富翁还给我洗过脚呢!你听我给你说,肯定有兴趣!”

夏夜之逆光的脸显出一种古怪表情,淡淡道:“金字塔的底层如何处理?”

于洪亮眨眨眼睛,开始口若悬河,结果夏夜之给了他个背影,转身就走,“我还有事!”

于洪亮两步赶上,“嘛事,找到女朋友了?”

这回轮到夏夜之眨眼。

于洪亮嘿嘿坏笑道:“呵呵,我就跟你说了,像咱这条件不要好高骛远,长得有谢弋帅?有赵炫江有钱?我是我瞧不起你,就现在见罗莎莎走过来,说句话你都不敢,你信不!”

夏夜之不知该作何表情,也懒得搭理他,谁知有些事就那么巧,随着一连串的惊诧声,于洪亮甩脸望去,顿时在自己脸上扇了一小下,“靠,罗莎莎!”

只见戴着一副太阳镜,踩着十厘米高跟鞋比自己都高的罗莎莎径直走来,于洪亮咚咚心跳加速。

“嗨,买烟呢?”

在一众牲口瞠目结舌的时候,于洪亮脸上洋溢出僵死的微笑,手里拎着的烟赶紧塞给夏夜之,特别是那两个被女生经常诟病的鸡蛋,也一通塞给夏夜之,然而罗莎莎眼光自然将他过滤了,走到夏夜之面前,挑了挑芬香四溢的卷发,甜滋滋道:“中午有事没,一起吃个饭!”

那天在盛世年华的事,她看得一清二楚,特别最后那个大老板给夏夜之披衣服那幕,她吓得说不出话,后来想了一晚,决定还是给夏夜之道个歉,嘴上说太抹不开面子,不如吃个饭,反正不会吃亏。再说男生都是好面子的,别说他一个可能受点亲睐的学生,就算是到了杨橙那个层次还不是老拿她充场子,说到底,三个字,虚荣心。

罗莎莎打定主意,这才在男生公寓附近等他,一看见他从超市出来,赶忙趁着人多迎了上来。当看到那些男生一个个呆头鸡的表情,罗莎莎掩着嘴咯咯轻笑起来,伸手为夏夜之摘掉肩上落下的一片柳叶,这个举动登时惹起了一片浪潮。

于洪亮恨不得将自己眼珠子抠出来洗洗,惊愕地张着嘴巴说不出话,然而令他更惊讶的是夏夜之居然跨过罗莎莎向她身后一个抱着牛皮纸箱子的男生走去,而那男生将箱子递过来,道:“秦娆回去准备论文了,夏夜之,这个是给你的!”

“哦!谢谢了!”

夏夜之有些失落和暗责,不能和她并肩站在一起,不能帮她出点力,不过看到她有东西给自己,心里还是小小的跳动了一下,也不知里面装的什么东西。

他将三瓶饮料硬塞给满头大汗的陈立杰,又客气了几句,转身向校外走去,留下一脸尴尬地的罗莎莎和歪着脖子的于洪亮。

好晴朗的天气!

感谢白露为霜1990,恋妤,风晋,书友090519220901106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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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毕业日

第一百七十八章毕业日

七月一号,清晨。

夏夜之揉揉眼睛。从窝了一晚上的沙发里直起身,关掉液晶电视。

昨天上午回来,打开秦娆送给他的箱子,发现里面有一摞DVD碟片,十五六个小时,他就没有动过地方,一共杀灭了九部电影。

除此而外,还有七八本没有用过的笔记本,其中一本在侧面盖着某小学的印章,而写着什么东西的第一页被扯掉了,想毕是某妖精害怕被夏某人数落,但是她忘记了夏夜之有时候是一个极端细心,甚至心细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当年钢笔烙在第二页的印迹,被这家伙用铅笔打出了模子,隐约可见几个字:秦娆同学,荣获毽子比赛第一名,特此鼓励。

夏夜之脑子里搜索着毽子的样子,手下意识翻着本子,在塑料皮的最后一页,感觉到有点僵硬。掀开封皮一看,是一张照片。

日期是一九九年。

照片中的秦娆穿着白T恤,天蓝色的运动短裤,黑色的袜筒,以及一双白色运动鞋,半长的头发扎成了两个羊角小辫,对着镜头比着胜利的手势,身后的教学楼浸溺夕阳里,几棵垂柳迎风飘动。

照片有一些褪色,就像秦娆身后微微发绣的“教导处”牌子,几个看样子十三四岁的漂亮女生,手里拿着镀金的奖杯,向另一侧攥着跳绳的男生们走去,时间就在脚步起落,斜影交叠的那一刻定格了。

接下来的十年,是她无法预料的,苦痛,艰辛,屈辱,坚守,那其中的滋味是一个旁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感同深受的。

再过十年……

不知道她在收到自己留给她的五百万之后,会不会记得一个叫夏夜之的学弟,还能不能想起那个曾经擦肩而过的朋友是什么样子?也许十年后的秦娆已为,过着相夫教子的安逸生活,也许向往自由的妖精仍旧惜时如金地忙碌着,直到时间一点点在她美丽的容颜上留下印迹,但是他始终相信那样无忧的微笑会因为苦尽甘来变得更加美好。

Z先生曾说过。越是悲伤,越是坚强。越是艰辛,越是丰盛。

既然上天注定要让秦娆去历经一段荆棘满布的路,她也做了选择,推开了一个并没有多大奢望占有她自由分享她时间的男人,那么这个男人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这或许也是上天给他的选择,要他在夏奈给予的那条路上继续去追寻,直到完成心愿。

如果前方真的存在一个岔口的话,那么能在这条路上和妖精走一程无疑是幸运的,因为秦娆让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坚强的另一种诠释。

十年之后,也许自己远在天边,也许上天给他的时间并没有十年,所以他更珍惜这一程结伴之缘。

索性那个岔口还没有看到!

夏夜之的指尖划过照片上小丫头梨涡浅浅的脸颊,露出了一丝狐狸般的笑意,然后敝帚自珍地放进那本日记里。

冲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夏夜之出了门,走在蝉声袅袅的树荫下,感觉沁凉清爽,今天是秦娆答辩的日子。也是她四年大学生涯最后的一堂课,他也清楚以秦娆的心性不一定会多看重,那就帮她留一个小小的纪念吧。

夏夜之从口袋掏出相机,打开摄像功能,石椅,木椅,蘑菇状的音响,抱着书本小跑着赶课的学弟学妹,骑脚踏车的男生,以及车后座喝着豆浆的女孩,夏夜之克己奉公地减少自己出现在镜头里的次数,细心地将秦娆这些日子对她谈过的每一幢有故事的建筑物,纳入镜框之中。…,

刚到音乐系,便看见人头攒动的场面。在江大,学院之间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不都是统一的,人数众多的学院,在六月底就已经陆续组织分批进行,而作为音乐、美术等学生并不是很多的学院答辩时间偏后,作为美女如云的音乐,外国语,以及美术这三个学院是男生们最关注的,那些个凑热闹的学弟学妹中有一部分是来研究导师们提出的问题好为明年做准备,不过大部分醉翁之意不在酒,对于这些即将淡出江大校园天各一方的可爱女孩们,这或许就是最后的机会了,而那些走过大一即将步入大二的新生,并没有多少离愁别绪,只是单纯地寻觅着传说中校花系花,像考古学家一样一板一眼将她们的优点记录下来。等待来年为下一批怀着梦想走进这座明净世界的莘莘学子灌输。

夏夜之进了音乐系主教学楼,公告栏前挤得水泄不通,好不容易看到了秦娆答辩所在的教室。走廊里一对对燕鸥形影不离,在最后的时刻给予对方鼓励,有一个女生看到男朋友完成答辩走下讲台拍动的手很慢很慢,而脸上的微笑居然化作了晶莹的泪水。

毕业之后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能最终由恋爱到修成正果走上红地毯的情侣毕竟寥寥,更多的情愫不过是一场幻梦,收获青春的时候也收获了一份苦涩。昔日的情人在此分别,多年之后有的还是偶尔发发信息的朋友,有的牵着另一半的手臂去追寻信仰,而有的则由亲密无间变为擦肩而过的陌路,最后杳无音讯,从此再无牵绊,各自走完剩余的人生。

这样的感触本不应该属于他,可是当看到镜头里晃动的那最真实的影像时,他才体悟到夏奈的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当你有一天站在那里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好希望能看到那一天!

夏夜之嘴角挑了挑,推门走进了教室,站在教室最后排一个男生正谈着昨天下午罗莎莎毕业答辩时的轰动场面:“我想着肯定又发傻的,果然!罗莎莎刚上讲台,有一个中午喝多了的逼当着她的面又哭又跪的,整得一排教兽贼郁闷。嘿嘿!”

男生眉飞色舞讲解着,满脸的微笑,可他身旁那脸上不太工整的男生一巴掌就摔在他的后背上,“有他什么可笑的?你不觉那哥们可怜,啊?你是不是没喜欢过女生,还是那种就知道把女孩往床上整的傻?”

“哎哎哎,你激动毛,又没说你家秦娆,罗莎莎关你屁事!”

“草,你少提秦娆,听见没!”

看到好哥们的手指尖都快顶到了鼻子上。男生忿道:“你你妈这边跟我厉害有什么用,秦娆说不定早你妈不是处了……”

为了防止被极其喜欢秦娆的死党灭掉,男生赶忙绕到了另一面,没想到伙伴只是平静坐在他的身旁,遗憾却信任道:“那些个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傻永远也不可能被她喜欢,纵使骗了她的第一次又如何,她不是处又如何,永远改变不了她在我心中的印象!你不会懂的!也不需要你懂!”

男生唯唯诺诺的样子在镜头里格外显眼,荤素不忌的夏夜之莞尔一笑,拿着相机向前走去,偌大的教室里空座位早已被抢光了,就连过道和走廊也站得全是人。

八点半的时候,音乐学院毕业生陆陆续续都来了,看到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倒是没有几个紧张的,毕竟这些个能读得起学费高昂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家境殷实,自信心也比旁人强。九点到时候,一众教兽陆续进来了,其中有夏夜之见过的音乐学院副院长萧清一。…,

看到教兽们对他谦让的样子,自然也晓得威望,萧清一坐在第一排正中央的位置,闲适地喝了一口茶,翻了翻手底下一摞论文正本,道:“陈磊……陈磊……陈磊!”

“靠,这就开始了?”

直到喊了三声,一个男生才从第四排挤出去,嘴里嘀咕道,像是对大佬连开场白也没有而控诉。

陈磊将一张大字报吸在黑板上,口齿伶俐地一通侃,轮到提问的时候陈磊的导师先问了两个问题,然后其他三个教授又各自问了一个问题。

“大家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问题了?”坐在萧清一身旁头顶一缕颇具气质白发的中年男子问道,他是这次九个导师里面推选出的组长,其实他说过就过了,然而看到萧清一一本正经外加面沉似水的样子,还是客气地补充了一句,与其说“大家”还不如说“他”。幸好问了一句,萧清一居然在论文副本上罗列了七个问题。

作为开场的陈磊原本已经准备下来。但是接近着七个刁钻问题就抛了出来,每一个都是知道一点的,但要一板一眼说出来,可真就有些困难。可怜的陈磊眼巴巴地望着坐在一旁插不上话的导师,好不容易说一句,还是恭维萧清一的。

熬过了艰难的十分钟,上台时还跟小女朋友温情脉脉的家伙带着一脸惨然走下,组长看了看萧清一笔下勾勒出“56”,不禁讶然,看来萧大侠坐镇的地方果真是阎罗殿,第一个阵亡的烈士已经出炉了,后面还不知有多少!

往年不是没有过向来不慕的老师间互相难为彼此学生的事情,但是陈磊的导师心里古怪啊,暗想着没惹到萧院长吧,也没乱站队吧?不少字

朦朦胧胧间听到大佬语气温和道:“秦娆……秦娆?”

“秦娆!”

组长喊了一声,见无人应声,直接道:“算弃权!”

夏夜之眉心不禁一跳……

感谢岑小小,石小柱,书友090519220901106,爱已死情未灭

,椰壳,不爱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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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初思

第一百七十九章初思

话音一落,全场登时哗然。坐在前面的人向后张望,希冀秦娆是没听见或者去上厕所刚回来,可等了半分钟还是没有见到那个看一眼便无法忘的身影。

“我说,是不是再等等!”

秦娆的导师李海红硬着头皮问了一句,按照音乐学院的规定,如果论文答辩前一天没有正当理由请假而无故缺席者,按弃权算,这都是明文写在规章里的制度。

还不等其他几个教授作声,陈磊那个导师听到后面有人嘀咕做他学生太菜,觉得十分没面子,于是带着三分迁怒道:“李老师,制度就是制度,你的学生怎么能例外呢?”

李海红心气秦娆,怎么平时里那么妥帖让人感觉踏实的姑娘关键时候掉链子呢?但是,想到答辩不过是什么结果,李海红攥着笔的手用了三分力,道:“一个学生学习四年为了什么大家应该很清楚,如果是学习能力不过关没有通过考核,那没有办法,可是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错过,那真的太可惜了。还希望大家宽容一下!”

李海红看了看组长。组成也是一脸为难,说实话音乐学院并不大,张三李四是谁他或许不一定知道,但秦娆是谁恐怕没有老师不知道,不过他也做不了主啊,是,改个制度是两瓣嘴唇一碰的事,没人检举徇私舞弊还好,一旦有人检举传到院长校长那,受个处分甚至评不上职称是小事,收拾东西滚蛋是大事,东江各高校音乐方面的圈子就这么大,名声坏了,以后还怎么混?老婆还不得杀了自己?好面子的女儿……

一时间,组长脑海里过去了许多东西,最终决定墨守陈规吧。

后面那些个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旁观人听到这个决定,爆发出嘘声,陈磊的导师带着上位者的威严挥了挥手,“要吵就出去,什么素质!”

李海红脸一阵红一阵白,仿佛感觉在数落自己一样,心里暗叹了一声,做了最后力所能及的事:“等五分钟好吗?”。

“这个……”组长斟酌了一下,然后对其他老师道:“大家怎么看?”

大部分老师与学生不沾亲不带故,前世无冤今世无仇,说白了今天出了江大校门,下次还不知猴年马月再见。所以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但是就有一两个更年期不顺畅的兢兢业业,陈磊导师一看有支持者,将这件事搬到了人生大义上,批评起秦娆来。

静默了半晌,萧清一抿了口茶水,拍板道:“先跳过!”

“跳,跳?”

陈磊的导师难以置信地看着萧院长,却见人家连眼尾也不甩他,顿时心里忐忑,心想是不是惹上领导了,他毕竟是从外校调过来的,人微言轻,平时做事谨小慎微,生怕那句话那个行为不对劲得罪了这里的人,说到底他还是想留在东江,留在江大这座无可挑剔的高等学府。

“好,那就先跳过!”

组长一看这架势,赶紧拍板吧,心说啥规矩都是您改啊,以往这就算不通过了。今个……算了算了,反正你是头你说好才是真的好。

李海红感激地望了萧教授一眼,赶忙拿出手机给秦娆打电话,就在这时,门一下被撞开了,李海红眨眨眼,只见单肩挎着包,发丝凌乱的秦娆剧烈地喘息着,缓缓放下手机,埋怨却又欣慰地看了她一眼。李海红旁边离讲桌最近的音乐系系主任不耐道:“秦娆,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是做什么?让我们大家等你一个,你好意思?”…,

“对不起!”

“别用对不起敷衍,你先说说什么原因迟到?”

“我……”

昨晚头疼欲裂,秦娆吃了一片安定,没想到早上醒来时已经八点半了,她匆匆洗了把脸,挎上包,一路跑过来的。对于固执的小妖精有些她不想说的事问也是白问,她也不想编谎话,于是如实道:“对不起,我睡过了……”

老师们面面相觑,倒是对这回答有些意外,以往迟到的学生总会千方百计编理由,有的理由让人听了都好笑,比如煤气中毒,比如暖壶从柜子上掉下来砸到头昏了,这女生倒也直白。组长望了望萧院长,却见一贯严苛的萧清一非但没有黑脸,反而托着腮笑了笑。莫名其妙的他摆了摆手:“算了,抓紧时间开始吧!”

秦娆匆匆走上讲台,将包里的打印的文本拿出来,之后就没有了动作,李海红对着她咳了一声,比划着大字报的样子,然而这个最喜欢的学生今天很是木讷,直到她喊出来,秦娆这才将写好的东西吸在黑板上。

组长坐在下面实在是忍不了了,迟到就迟到吧,耽误几分钟就耽误几分钟吧,你还把大字报挂反了,这是戏弄我们,还是开玩笑缓和气氛?组长叹了口气,道:“秦娆,你就准备让我们反着看吗?”。

“……”

秦娆扭过脸,发现大字报挂反了,连连道歉,同时,塑料夹夹着的论文从手掌中滑落,秦娆一慌,讲台上放着的一盒粉笔被碰倒,哗啦哗啦洒了一地。离讲桌最近的系主任推了推金丝眼镜,“秦娆,你是不是对我们有意见?”

“不是!不是!”

秦娆唯唯诺诺垂下头,汗水沿着脸颊汇聚到这些天越发尖削下巴上,嗒嗒滴到桌面溅起了两点水花,系主任顿时蹙起了修得细如凤尾的眉,“你这是什么态度?”

秦娆手里的粉笔盒被紧紧攥着,却因为太用力,底子被撑破了,所有粉笔都洒到了穿着一身名贵套装的系主任桌前,下面那些音乐学院的学生不禁咋舌。这女人四十多了,还打扮的跟三十出头的似的,一脸脂粉,身上也不知道喷了多少斤香水,隔着老远便香气袭人,而且最要命的是有洁癖。前两天,她请给她搬家帮忙的五六个研究生吃饭,席间每个菜只动了一点,只要别人一夹她就不再吃了,闹得那几个学生别扭死了。

所以眼见粉笔咕噜过来,系主任腾地站了起来,一拍桌子气道:“你是故意的!”

“不是,粉笔盒底子……”

“你还狡辩?”她双手环胸,在后面起哄声音里更加不悦,或许是平时当作一种斯文的粗口抱怨,或许是出现在脑海里的次数多了,她情不自禁地嘀咕了声:“什么教养!”

秦娆脑子嗡了一声,满腔的憋闷不知怎么就冲了上来,握着粉笔盒的手指骨节涔白涔白的,那本是垂下的眼睛扬起,丝毫不让地盯着女人。

每个人都是有逆鳞的,这恐怕就是她的逆鳞了吧?不少字

就在矛盾即将激化的一刹,夏夜之快步走到秦娆身旁,拉着她的手腕将她拖上讲台,像个胆大吃肉的猛男般笑道:“秦娆,我帮你!”

下面坐的很近的一个比较外向的大一小男生也冲了上来,“秦娆学姐,我也帮忙!”

夏夜之将黑板上那摊留给对下面同伴挤眉弄眼的小童鞋,帮秦娆收拾散落一地的论文。…,

“放松!放松!”

夏夜之鼓励地在她的手背上拍了拍,秦娆抬起脸,自进入教室以来,那黯然的眸子仿佛才找到了焦距,无力贴着地面的右膝也脱离了冰凉的瓷砖,难以置信道:“你,你来了?”

今天论文答辩的事秦娆本来是想在昨天卖完东西之后请夏夜之吃饭的时候再告诉他,却没有想到接到了哥哥的电话,打乱了所有的计划。

最煎熬的那个下午。她一直抱着夏夜之的衬衫,仿佛那上面有什么力量支撑她孱弱的内心,至于其他的事,早已被抛到脑后,幸好早晨江琴打来电话,否则她恐怕恨死自己。

夏夜之一边细心地将论文按顺序排好,一边道:“是啊,来给你做毕业留念的,放松,学姐,能不能给个面子笑一下啊?”

秦娆怔住了,看到闪烁着红灯的数码相机,耳根骤然红了,下意识地垂下头,任性道:“不要,难看死了!”

“阳光下的小秦娆是最美的!”

一道明媚的夏日阳光穿过了松林,从宽大的玻璃窗里漫上了讲台,照在秦娆脸上,一层彤色光晕拢着她,黑如玛瑙的瞳仁里耀出两道弯弯的弧光,也映照着某个夏天的影子。当年看《超人》,见那个帅哥接受阳光照耀时就会恢复力量,她很是羡慕,也尝试着这样去做,所以她爱晴天,爱阳光,但是从来没有这么一刻,她觉得阳光这样真实过,是彤色的阳光,而不是苍白的阳光,也从来没有这么一刻,她觉得自己如此幸运,可惜这样的时间太短了,耳旁回响着一句“不要让我们失望”,那个人的味道离开了。

沉浸在广博大海里的宁谧再一次回归喧嚣。

“是你,不是你们!”

心里轻轻念了一声,秦娆再次从将所有人的视线阻挡的讲台后站了起来,萧清一低垂的眼帘撩了撩,扫过擦身而过的夏夜之,然后对着沉浸在光晕中的秦娆一字一字道:“人生跟舞蹈有什么关系?这像是一个大而空洞的话题!我想听你说说!”

“好……”

秦娆望着教室里不顾旁人鄙夷目光依旧对她举着相机的夏夜之,笑了。

第一次有印象看镜头,是好久好久之前,久到印象都有些支离破碎,当时在那个镜头前站的并不是父母,而是一条比她还高还大的苏格兰牧羊犬,那尖尖的嘴巴以及湿漉漉的黑鼻头粘着自己的时候,吓得小小妖精嚎啕大哭,而镜头里比她还胆小的大狗撒娇如飞,只留了一截尾巴,和两条狗腿。

在那个小三轮车玩具枪横行的年代,她就像跳着一曲《春天在哪里》的幼儿舞没心没肺地走进了小学,在背着搭扣红书包,留着傻气的羊角辫,上学下学总是伙伴成群,蹲在学校门口看着贩卖小鸡仔的商贩五毛一只的廉价将它们卖给那些个拿绳子铅笔沙包折腾它们的死家伙手里,忿忿地攥着小拳头全部买回家,可是却在那个冬天眼睁睁看着它们一只只死去,不知哭闹了多少次的时代,她和那些伙伴就像跳着一曲带着童稚的兔子舞。

时光荏苒,走进了初中,对于身体上的一些变化谨小慎微,对于某些居然敢在本子里写下自己名字的男生带着生气,但同时又有一丝丝莫可名状的优越感,当一个男生在校门口拦住她说“我觉得你真好看”的时候,她也曾一脚踢中对方的迎面骨,扬着下巴洒然而去,那个时代的芭蕾少女怀揣着自己的梦想,而那个梦想可能是当一个被男生们爱慕时时挂在嘴边的女明星,也可能简单到等待一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甚或连她自己也说不清。…,

父亲的离开,家庭的破裂,让本该快乐的高中蒙上了阴影,当别的孩子跳着热情四溢桑巴,抑或俊美洒落的探戈时,她只有顾影自怜独舞。

而爱情之花绽放的大学里,她没有赶上那曲动人心魄的伦巴,却在四年最后的尾巴上,不期而遇了一段宁静致远的维也纳华尔兹,而也让她明白了牵手并非是将手搭在一起那样简单的物理接触。

也许十年后,这段华尔兹会变得温馨恬淡,馥郁悠远,会看着小女儿蹦蹦哒哒地走一段每个人走过却迥然不同的路,也许依旧是一人独舞,但心中那个位置恐怕对于她这样死板的女孩不会再能改变了。

秦娆并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等到连自己也心怀感激的时候,萧清一寥落的掌声响起,“虽说见解不够成熟,但贵在用心,的确舞蹈就像人生,希望你慢慢感悟去吧……”

……

上午十一点四十,一部分学生答辩完,秦娆又帮几个女生准备完东西后,才走出教室,跟李海红默默低语了几句,秦娆离开了教学楼。

“中午一起吃饭?”夏夜之征询道。

不过正像他用得是征询而不是建议邀请的口吻一样,秦娆的回答是“不好意思”!

夏夜之无所谓地耸耸肩,一路上没少人约秦娆,还是将毕业之前的时间交给她和她的同学吧,然而秦娆却突然说了一句:“晚上时间都给你,行不行小气鬼?”

夏夜之心脏蓦然跳了跳,这样的语气让他多少有些意外,其实今天也没帮什么忙,再说了什么时候小妖精需要别人鼓励了,但转念又一想,谁叫她是个在人情方面较真的人呐,于是点点头道:“几点?”

“八点!”秦娆做了个手势,补充道:“老地方!”

“我家?”

夏夜之心想难道在家吃饭?

秦娆脸颊爬上红晕,急忙侧过脸:“车站,傻蛋!”

说完,走进了花园,夏夜之撇了撇嘴,看到不远处鬼头鬼脑的布拉格,满脸的不爽。

直到夏夜之的身影消失,秦娆才走出花园,没有回宿舍,而是向着校外走去,三天后,就该离开了吧?不少字

那……

一个接一个的电话响起,攥着手机的秦娆却仿若未闻,直到十二点半的钟声响起,她才停下脚步,看着客人寥寥的药店,手心汗水将屏幕上涂上了一层水雾,耳鼓里只有心脏怦怦激越的声音。

如果要离开了……

那就把最好的自己留给他吧!

感谢白露为霜1990,石小柱,幻∮迷,死翼耐萨里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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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死狐狸,我恨死你了

第一百八十章死狐狸,我恨死你了

秦娆上一次战战兢兢做一件事。已是久远之前,然而一想到等会要怎么开口的时候,那种早已陌生的感觉又一次出现,仿佛整个世界都在盯着她一样。

在林荫道上踯躅了足足十分钟,手心里的汗沿着掌纹一滴滴砸在被太阳烤的发热的路肩上,就连出校门时的勇气消磨地七七八八。

在一个胖妞心满意足地拎着一包减肥茶离开后,秦娆一咬牙终于冲了进去,刚脱下工作服准备吃饭的年轻女医师被她这貌似打劫的举动吓得一怔,但是随即看到她的容颜,安心下来,抚了抚胸口道:“要买什么?”

“那个……那个……”

正在发短信的男生向门口逆光而立的身影望了一眼,笑意盈盈走了过来,然而当由侧影的惊艳,到正面惊诧,下意识地按着删除键将编辑了一半的短信删掉,将手机掖在兜里,心中默念了一句“哦,买糕的”,这不是江大的秦娆?

他是东江医学院的大三的学生,早在三年前一入学便在洗澡堂里听两个比谁枪大的屌男口中上晓得秦美眉这号瑰宝的存在,某日天朗气清。伙同宿舍其他几只良莠不齐的青蛙抱着看恐龙中的霸王龙的心态来到江大。很多名声都是吹出来的,见到后失望的概率远比沙漠中望见绿洲怦然心动的概率大得多。

事实也是如此,当宿舍一哥们在江大的同学指点着一个拎着水壶的水桶身材女的背影神往地介绍秦娆时,几人脸色惨淡,暗忖江大男生还真是缺乏审美观。结果那男生很深沉地点了一支烟突然大骂校长是个傻,花了一百大几十块钱做得那校服跟消防队服似的,就在他絮絮叨叨发牢骚之际,换了一条布裙和红色雪纺纱长袖衫的秦娆抱着课本从宿舍楼里匆匆走下,就那么从他的身边走过,那个男生还傻兮兮地挥着手跟人家美女打招呼,就在几人都替他难为情时,已经不能与刚才那个穿校服的背影联系在一起的动人身姿的主人居然也笑着打了个招呼。

这一幕很短暂,短暂到只有几秒,然而同样的一幕在之后的三年大学里他从未遇到,有一次在餐厅里跟低他一级的系花打了个招呼,可是人家只是堂而皇之地将视线移到另一侧,直到擦身而过后才听她和死党嬉笑着说了一句,“一只小青”,那一刻对他挺打击的,情不自禁就想到了那个女生,后来去过几次江大,都无缘再见,没想到在三年级暑假打工的第一天在药店便碰到了……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他强压下莫名激动的声音,生怕惊扰她,然而纵使这样秦娆还是像被吓着了,伸出手背遮着鼻子和嘴。

瞬间,男生额头上起了一层汗。趁着女医师询问秦娆要买什么时,深吸了一口气,发觉嘴巴里没有异味,而且秦娆跟她说话时也是那个的动作,不由松了空气。然后听到秦娆声音不大道:“买点退烧药!”

“原来是发烧了,难怪脸这么红!”

似乎忽然发现自己有点话多,他指着外面撑着伞走过情侣们比划道,“我还以为是热的呢!”

见到秦娆藏在发丝间的耳轮也像染了层霞,殷红欲滴,不由有些担心,不过一些话只是在脑海里闪了下并没有唐突地说出口,很显然秦娆已经不记得他了。稍稍有点失望,走到那边去拿药。…,

秦娆好不容易支走了男生,走到站在柜台后吃饭的女医师面前小声道:“请问,你这里有……”

“嗯?要什么?”

“避……”

“不好意思,这下好了,”女医师摘掉了耳机,歉意地耸了耸肩,“麻烦再说一下!”

秦娆感觉到牙齿都在战栗,这比当初学芭蕾困难多了,暗道了一声豁出去了。还是声如蚊呐:“有避,避孕……”

女医师一看她涨红着脸,心里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吗?不过脸上依旧平静:“避孕药吧?不少字”

毕竟对于那种事不是每个女孩都很开放,来这里买药的传统女生还是见过一些,秦娆半长的指甲在柜台橡皮条上掐出深深的痕迹,不敢转头,生怕这时候有人突然进来,速战速决地点了点头,“嗯!”

“喏,这里就是,要哪种?”

照在玻璃上的阳光分外刺眼,多待一秒对她就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所以秦娆摆了摆手:“随便!”

“这怎么能随便?你是事先还是事后?”

“……”

秦娆嘴巴抿了抿,没有搞懂什么意思。见女医师忍俊不禁,连仓皇出逃的心都有了,心里恨恨地数落了那害他的混蛋一万次,直接跨过主题,道:“一样来一种!”

女医师看她这么害羞,收敛了笑意耐心道:“如果你还没有房事,可以在事先服避孕药,如果是……嗯,如果已经房事,没有做保护措施,那么紧急避孕药比较……”

话还未说完,那个东江医学院打工的学生叮啉咣当将一堆药瓶碰倒,还打碎了两瓶急支糖浆,她叹了口气,续道:“生理避孕不一定可靠,若是保险的话建议服用紧急避孕药!”

“不是!”

秦娆绞着双手。强自镇定道:“其实是过两天有一个舞蹈比赛,我想把经期调开,所以……”

“哦,那样啊!”

女医生恍然大悟般地配合道:“那就用事先的吧!”

“好好……”

秦娆快速掏出钱,女医师又冲那边男生道:“退烧药……”

“算了,算了,我忽然想起来了,家里还有,就这吧!”

女医师真的有点想对这个第一感觉就非常柔和的女孩说,叫你那个没出息的男朋友自己准备,不准备就闷死他,但是又一想这丫头会不会羞得哭了,所以没有节外生枝,道:“稍等下,给你找钱!”

就在女医师拉开抽屉找零的时候,店里传来一个女生声音:“那个是秦娆学姐吗?”。

“绝对是!”另一个女生笃定道,说着走了过来,“秦娆学姐,你怎么跑这么远买药?”

“对啊,学姐,毕业论文答辩还顺利吧?不少字呃,你这是买的避……”

秦娆一把抄起桌子上的药瓶,就像一个行窃的小贼撒娇如飞冲出了药店。身后传来女医师的声音:“哎,你零钱!”

足足跑了五分钟,秦娆靠在一棵树上,大口大口喘气,她将束发的皮筋揪下来,甩了甩头发,回想起一个月前江琴指责又一个被大种马谢弋抛弃的女孩时忿忿的话——

最气人的是什么,你知不知道?就是失到倒贴,那贱男人居然在校外还卖弄说女孩主动上门,哼,真是给我们女生丢脸。真不知道还有没有比她这种白痴更丢脸的了!

更丢脸的?……

秦娆摊开手掌,看着被汗水沾湿的药瓶标签,像个较真的小丫头纠结地拧起眉毛,做了半晌的心理斗争,秦娆终于将万恶的药瓶摔在路旁花池中,心有不平地气道:“混蛋,想什么好事呢?去死吧,本小姐不是白痴好不好?本小姐是校花,但你是青蛙,你是青蛙,夏夜之!”…,

秦娆鼻息粗重地撑起身,紧了紧挎包,向学校走去,可是走出十来步又倒退着走了回来,“没出息的死秦娆,你就是活该,就是……就是贱!我警告你,今晚最多拉手,顶死让那死人亲一下脸抱一下……实在不行嘴,嘴是极限了……胸部,混账东西,敢得寸进尺动手动脚就踢死他!”

差点被搞出精神分裂的小妖精弯腰拨开一丛百合,寻找药瓶,忽然两只纠缠在一起的蜜蜂怒目而视地冲了出来,吓得她惊叫了一下,坐倒在地上,还未平息下心悸,突然,一把破锣嗓子嚷嚷道:“小妮子你干什么,多大的人了,还折花,你,你,你给我站住,站住!”

秦娆拿起药瓶,以比刚才冲出药店还快的速度往巷子里钻,后面追着一个系红袖标的老太婆。惊恐万分的小妖精边跑边委屈道:“死狐狸,我恨死你了!我恨死你了!”

……

夜幕降临的时候,一天的暑气总算消散了些,夏夜之从七点钟从宿舍出来,利用最拿手的摆脱跟踪法,将死光头甩掉,然后到音乐学院,穿过花园,经过宿舍,然后出了侧门,到车站的时候七点半。

提前半小时,秦美眉还没有来。看着周围的霓虹闪烁,人流熙攘,夏夜之有点纳闷,今晚某人居然大方到跑这么远,也不怕花钱了?

还是说……

不会又给自己买东西吧?不少字上辈子街头乞讨的时候,要是能遇到个这么善解人意的傻妞该多幸福啊,这辈子……

哎,算了,这样也好,到时候接到五百万的时候某人也不用太内疚,毕竟她对自己吝啬,对朋友还是蛮大方的。

胡思乱想了一番,夏夜之蓦然转身,正好瞧见一个女生往树后面躲,被发现后又扭扭捏捏走过来,“嗨,你早来了?”

“……”

夏夜之有点无语,一眼扫到了秦娆的头发,这个发型貌似第一次见,头发并不是如往常那样盘起来,而是散在肩前后背,头顶扎了个髻,额外束起一把头发垂下。她这个本不该穿裙装的身材今天更加肆无忌惮,穿上一条牛仔短裙,好在上身仍旧保持了平日里T恤加衬衫遮云蔽日的懒散造型,没等夏夜之回过神来,多彩格子衬衫被风撩动,露出黑色小吊带,登时,一排如栖在电线上的乌鸦齐齐甩过脸来,秦娆红着脸将风撩动在夏夜之脸色的发丝收回,僵了僵鼻子,“嘿,我说你看什么呢!”

霓虹映照下的那张脸打了清水妆,如果换作其他喜欢打扮的女孩,也许就看不出来,可对于这个万年素颜的妖精来说,就变得有点眉目如画魅惑人心了,秦娆身上闻不出牌子的混合着茉莉、木兰和荔枝的幽香阵阵飘来,如影随形,嗅觉灵敏的夏夜之只觉得周围的喧嚣远遁,木讷了好几秒种,才没头没脑道了句:“是你啊!”

秦娆穿成这样本来就不好意思,平日里见面最多笑笑的同学们一个劲地打量她,让她怀疑是不是有点不搭,说实话,四年了第一次穿成这幅模样,还不是为了某个白痴,不想他出去丢面子,结果等来“是你啊”三个字,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白痴死狐狸。

秦娆睨了他一眼,情绪低落道:“怎么了,不想见我?还是有约会了?”

莫名其妙的心里一酸,讷讷道:“你忙就算了,快考试了,抓紧时间复习,别再挂科了,夏同学!”…,

“不,哪有!”

夏夜之跟喝了二十斤酒似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我是觉得你穿的……”

“怎么了?”

秦娆拎着挎包,向前踏了一小步,脚尖都快碰到夏夜之的运动鞋了,眼神灼灼望着他细媚如丝的眼睛,心里蛮期待的,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这么沉沦,哪怕就在一个月前,两个星期前,五天前?

然而,终究是不争气,在大学里最后用秒都可以计数的这天,她恋爱了,确确实实是恋爱了,本来她不喜欢单眼皮的男生,因为父亲是大双眼皮的帅哥,前些个挣扎的日子每天晚上躺在床上,都会自我催眠,将夏夜之跟一向不怎么喜欢的狐狸划等号,但是呢,很可惜,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五个晚上有三个梦到他,其中还有一个……

别的不说,傍晚六点的时候洗过澡站在镜子前,趁着宿舍没人,她换了不下十套衣服,当然一半以上都是往年的陈品,这件衬衫还是偷的江琴的,连她也觉得自己快无可救药了,但是还偏偏就像自我强迫一样,换来换去。本来希冀着这样把自己也吓到了的打扮能换来一句“漂亮”,抑或“特别”,没想到死狐狸臭狐狸竟然说道:“你不冷吧?不少字”

“……”

秦娆忍住小性子的决堤点,深吸了口气,佯装洒落道:“好像有点,那你等我一下,我回去换!”

“算了算了,反正车里人多!”

真是个混蛋!人多不多关我什么事?又关你……又敢关你什么事?

看着他背转过去影子,秦娆忿忿地踩了几脚,蓦然间,夏夜之又转回了身,看见他抬起手臂,秦娆心跳一下子加速了,秦娆一下子闭上了眼睛,心道了一声,爱怎么怎么吧,反正今天由你,看你敢多欠揍,然而,夏某人只是拉住了她的手袋,在公车来前,沉着道:“我给你拎着包吧,别被偷了!”

秦娆鼓起了腮,又想泄了气的脾气吁出那口气,半跟凉鞋最凌厉的部位从夏夜之脚面经过,在夏夜之呲牙咧嘴的时候,弯了弯眼睛,很是无辜:“没看见,对不起哦!”

心里却诅咒道,我都快恨死你了,狐狸小学弟,等着吧,看今晚怎么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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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划过霓虹的车窗倒印着秦娆被光斓遮盖的脸孔。静婉而平淡。

四年前十七岁的她跨越了几百公里只身来到遥远的东江,疲惫地坐上这趟公交,怀揣的情绪似乎已经很久远了,回想起来,那时除了对命运让她诞生在这个尘世却要承受那么大的苦痛怨天尤人外,更多的就是一种无力的认命。

那天,望着撩动心扉的夜色,她也有过在任何一座高楼坠下的想法,对于那些吃饱了撑的自杀的有钱人如果说生命存在不可承受之轻的话,那么对于秦娆,就是逼迫她连呼吸都觉得困难的无尽重压。

本来就已经拮据的生活因为五千块钱被小偷摸走变得举步维艰,于是开学的那几天,她每晚都要坐这趟公交车,刻骨流毒地盯着每一个面色不善的家伙,而插进口袋的手里握着一把折叠剪刀。

时光荏苒,四年弹指即过,单层的11路公交已经变成了双层,甚至有一些路线也做了变动,道路两旁新建了许多高楼,而那天的她可能做梦也想不到四年后她原谅了父亲,可能也想不到不再厌弃自己。折磨自己,更想不到会以这样的心态去迎接每一个朝霞微露的清晨送别每一个星辰霜月的夜晚。

尽管这四年仍旧有许多的坎坷曲折,有许多身不由己的羁绊,然而呢,充斥心扉的感动总会温暖凄落的内心,让她相信这个世界总有希望,总有光明。

她还记得那天坐在身边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英语外教,据那个老不死的说是得到了圣灵启示来帮助她这个迷路的小羔羊,所以喋喋不休了一大堆神爱世人的无际言论,最后在她冷漠的眼神中留下一本英文版的《新约》,那天她翻了一页,歪歪扭扭的中文写着几个字“忘记背后,努力向前”!

时至今日,她已然懂得感恩,可对那个老爷爷愧疚的是,萍水相逢送给她的《新约》仍旧只翻了一页。

不过,也许所有的真谛就藏在这一页也说不定?

这算是秦娆的自我安慰,毕竟她是纯粹的唯物主义,唯物质主义,唯有物质才能让她摆脱窘境的主义。

这也是秦娆那天和夏夜之吃饺子时才想通的,就是因为这家伙说了同样的八个字,唯一让她酸酸的是,这八个字是一个女孩子告诉夏夜之的,就是遇到了意外让他不愿再用手机的那个女孩子,也许就是他的女朋友吧。

“只要你能忘了她,我就跟你一起……”

在夏夜之家的那个中午,秦娆喝了一点点酒。微微有些醉的她差点压抑不住冲动,不过有些连自己也觉得霸道的话到嘴边,变作了一句委婉的“忘记背后,努力向前”。

想必,那家伙也不会明白个中深意。

可惜,留给他的时间太少了,能让他明白深意的时间太少了……

想到这,秦娆嘟了嘟嘴,在夏夜之肋骨上撞了一下。

“又怎么了,大小姐?”

夏夜之从簇拥堆叠的目光中别过脸,莫名其妙地道。

“还好意思问?”秦娆擦着淡色眼影的眼帘挑高了点,黑曜石似的眸子望了站在不远处背着红书包的清秀女孩一眼,那女孩赶紧将目光移到手机上,秦娆斜睨着敢装无辜的夏夜之,似笑非笑道:“你一直看着人家小姑娘做什么?才高中生好不好?”

“我……我哪有?”…,

夏夜之冤枉道,事实上从上车开始三个小子的眼神一直鬼鬼祟祟在秦娆身上逡巡,时而交头接耳几句,他们还以为混杂在人流里一起偷窥别人发现不了,可夏夜之是什么人,但是他又不好让秦娆担心,于是有论点没有论据的敷衍着。秦娆立即追问道:“你敢说没有?”

夏夜之懒得解释,干笑道:“有行了吧!”

秦娆眯了眯眼睛:“别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继续看吧,干吗遮遮掩掩的!”

“我跟你很熟吗?管东管西的,你又不是我女朋友!”

“想什么好事呢,小子!”秦娆尴尬地哼了声,

看着夏夜之印着窗外蓝色和红色光弧的瞳孔,秦娆避开的眼神,手指在裙摆上理了理,“其实,我觉得……哎,你去哪!”

有些话对于在感情这方面一直处于戒备敌对状态的秦娆实在太难表达了——

其实,我觉得你对我挺好的。

这样说会不会有点傻气?或者说——其实,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时间过得很快!

呃,这也太弱了。

如果说——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

不行,不行,也太白痴了!

“哎,笨死你了!”秦娆用掌骨敲了敲额头暗自苛责,身为妖精本来就应该伶牙俐齿,可是此刻心如鹿撞,越犹豫嘴巴越不利索,最后索性一咬牙,水萝卜就酒直接说吧——你是不是喜欢我!

深深吸了口气的妖精趁着公交车缓慢停下,心中酝酿了三次,转过如醉酒般酡红是脸颊,然而,可恶的家伙居然给了她一个后脑勺,然后伸手去拎她膝上的包,秦娆脑子嗡了一声。忽然想起包里放着的东西,一下子将整个身体的重量压在夏某人的手臂上。瞬间,胸口感觉不对劲,又慌忙撑起身子,幸好,从始至终夏某人没有发觉,只是起身离开了座位。

于是,秦娆囧囧地亦步亦趋,捻住挎包的一角,像一个柔顺的小媳妇跟随着夏夜之下了车。

“还没到哎!”

下了车,秦娆一把夺过包,抱在怀里,左右环顾了一下,宽敞的街道边坐着很多乘凉的人,明显不是市区,秦娆气道,“这还有好几站呢!”

“我口渴!”

“……”

车上那三个难产的小痞子他见过,就在北回归线的那天,跟着老子一起进来闹事,虽然他们也不敢在这地方干出什么事,但是规避一些风险也是应该的,至少让他们知道秦娆有人照看,想动歪脑筋要过他这关。

“学姐。帮我买饮料吧!”

“这点路能渴死你么!”秦娆促狭,夏夜之还想促狭呢,“多走两步减减肥不好吗?”。

“我!减肥!你……”

秦娆一跺脚,转身向小超市走去,夏夜之舒了口气,悠然地坐在花池边,守望着玻璃窗里那个行走的人影。

不远处,一个六十出头的男人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见周围不少人都和他打招呼。夏夜之有些好奇,莫不是那位大众明星在东江居住吧?不少字

旁边拎公文包走过的一青年对身旁同伴道:“谁这是?”

“荣誉市民!”

“草,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一说。啥时候东江变成纽约了,哎哎,哪个闲的蛋疼的给颁的!”

“市长!”

同伴在青年肩上来了一拳:“扯淡吧!”

然而,青年的脸色严峻起来,压低声音道:“我说老头是市长,体验民情呢,你嘴巴干净点,小心祸从口出!”…,

“你骗我呢吧!”

同伴拉住青年,还想问个究竟,然而青年慌慌张张加快了脚步,“那后面的都是便衣,你刚才那么大声都他们难道听不到?别回头,快走!”

同伴嘎巴嘎巴嘴,还想装大拿反驳几句,但是见几个男人看他,吓得撒脚如飞。

夏夜之心说,哪个市长这么辛苦熬到晚上挤公交,正想着,忽然,那老头顿住了脚步,跟车站旁的垃圾桶来了个亲密拥抱,比见到美女的小处男还带劲,登时惹起了一阵哄笑。听见那两人对话的一个打领带的中年男人挑了挑嘴角,嘲弄道:“市长级的清洁工!”

车站里又是一阵前仰后合。

然而,就在所有人欢笑的表情还没有放开之时,老头像抽风似的抖了下,侧着摔倒在地。

“啊!”

离他最近的那个被殃及的女人尖叫了声,扔下手机跳在一边,急忙去拉裙子,大骂了声“流氓”,可摔倒在地上的男人根本没有反应,众人一下子明白过来。

车站乱成一团。

那些显然认识老头的路人赶忙拨急救电话,一个胆子大点的男人走到老头面前,伸手在他鼻端探了一下,失声道:“死了!”

不等嘈乱化为寂静,又大喘息地来了一句:“死了……快!附近有医院没,救护车叫了没?”

“是心脏病吧。快按摩!”一个貌似懂点尝试的妇女指挥着,男人将老头T恤撩起来,像摸大姑娘胸脯似的谨小慎微,搞了半天,老头那点气也没了。

“快,拦辆出租!”

夏夜之蹙了下眉,眼看两个壮实点的男人将老头往出租上抬,三步并作两步走了上去,喊了声:“放下,来不及了!”

“你瞎折腾什么?闪开!”

男人上来朝夏夜之胸口就是一掌,然而手腕忽然就被叼住了,接着一股骤然大力传来,他就像小鸡一样被甩出去两米远,撞在护栏上。

出租车司机一看老头吓人的脸色,头皮发麻,最忌讳的莫过于这事,尤其第一天跑车,所以当夏夜之将老头抱下车时,司机苦着脸,堆着笑,说了句“谢谢”。

心脏病比猛虎还厉害,前世朦胧的印象里,外公就是在他眼前去世的,也间接导致了他流离失所,最后加入了基纽。

如今回想起来,那些感情已经很淡了,甚至很不容易才会从记忆深谷里跳出来,可是当老头一如当年的外公被抬到车上,夏夜之脑子被扎了一下,曾经许许多多回忆涌上心扉。

他不是不知道,如果救不了老头,老头的家人十有八九会起诉他,甚至构成误杀罪,可是斯卡罗布林导师第一次见他时说的那句话许多年一直放在心上——担当也许很苦,也许很傻,但不会让我们在生命剩余时间遗憾。

周围的喧闹逐渐远去,仿佛又回到久远之前,伴随在悲天悯人的老师身旁的日子,而就在同一时间,一个温暖的掌心钻进了他的手掌,轻轻握了握,夏夜之抬起头,看见抱着两瓶饮料的秦娆站在他身旁,似乎也听不到那些猛烈的攻讦,对着他弯了弯眼睛。

感谢只想读点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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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等待什么

第一百八十二章等待什么

心脏复苏术对于不少人来说不该是一个陌生的词。然而知道跟会做是两码事,而会做跟能否成功又不一样。

在基纽学堂有诸多课程,一个人的时间生命总是有限的,所以任何一个基纽学员也不可能是全能,即便强如夜鹰,潘神,仍旧如此,若非经历过外公心脏病突发,在几分钟内离世却毫无办法的场景,他兴许不会刻意学习这门有别于医院医疗方式的手法。

“饮料给我!”

夏夜之对秦娆说道,不知为何,秦娆相信他能做到,盲目而不加审辨的相信,也许是同样经历过手足无措的那一刻,也许是对美好光明的期盼,也许只是单纯的花痴使她变得有所依靠。

夏夜之将老头放在地上,扭开一瓶冰镇苏打水,撩起老头的T恤,在心窝略下的位置洒了一些,这样的举动被情绪激动的爷们当成了哗众取宠,毕竟耽误一分一秒。就是谋杀一条性命。

一个貌似和老头关系不错的中年男人看他慢条斯理的摸样实在忍不住,撕开围观的人群,喝骂着冲上来,伸手去揪夏夜之的领子,干惯了体力活粗糙的拳头像铅球一样抡了起来,可是刚挥到中途便被手臂夹住了,扭脸一看,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吃痛地咬着嘴唇,鼻尖上瞬间渗出细密的汗珠。

砰!

她手中的那瓶饮料脱手掉在地上,双膝无力的向下垂落,可是即便那么痛楚,依旧没有叫出声,去影响那小子。

中年男人顿时傻了,他不是游戏花丛的人,也过了那个年少轻狂的时代,到了如今十四多岁尽管谈不上八风不动,尽管也喜欢看一些爱情片来追忆一些东西,但是若说因为一个女孩儿心旌摇曳也不至于,可是偏偏在拳头扫中女孩软肋的第一时间,便被面前的这张此生仅见的容颜触动,顾不上愤慨,心疼地搀扶住她,颤声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笨拙的男人有一把子力气,于是上天剥夺了他语言上的天赋,对于男人来说组织一段冠冕堂皇的话远比抬一吨钢费劲。所以当女孩没有如想象中大发雷霆抑或尖声惊叫的时候,他如蒙大赦,小鸡啄米般点头,道歉。

他一直笃信女人只要长得漂亮就是资本,这个为情所伤的汉子也曾因为一场背叛而变得固执己见,原本以为会指着鼻子辱骂自己卑贱可实际连句苛责的话都没说的女孩轻轻道了一声:“请你相信他!”

“……嗯!”

短暂而沉重的一声鼻音后,男人拳头松开了,探出一根粗壮的手指,“老师傅救过我一命,跟我爹一样,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不会放过你们……放过那小兔崽子的!”

她勉强的笑了一下,撑过去阵痛。

“谢谢!”

男人相信的自然不是蹲在那乳臭未干的小子,至于相信什么,一时间也没搞懂,就如同他宁愿单身到今天和老头住一个屋子,也不愿意接受一段并不难获得的感情。

“你谢我做什么!”

她狡黠一笑,似乎并不打算让他搞懂,转移话题道:“老人家救过你?”

“丫头,你可别小看我老爹,要是没他,我早没命了!”男人说着撩起衬衫。指着肚子上的三处疤痕道:“当年,在车上抓了个小偷,就到这站下车,我没想到跟下来的还有同伙,喏喏喏,就在这个位置挨了一刀!”…,

见女孩蹙着眉,大难不死的男人以一种过来人的口吻沧桑道:“那会这地方还没有修成如今这样,也没有这么富饶,你那会还小呢,跟你说你也不明白,反正我当时他的操了……嗯,干倒了,干倒了一个小流氓后,已经懵了,结果又挨了两刀,我还以为就交待在这了,幸好,老头子来了,三八两下就把那两个废了,之后把我送到医院,后来才知道原来他是警校的老师,人活一世总得有点良心,我看他无儿无女,干脆就当了他儿子。再后来,我才知道老爷子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

“老爷子家人呢?”

听到这句话,男人点了一支烟,酝酿了一下,感慨道:“听他自己说没娶过媳妇,不过倒是和一个女人交往过。可惜那女人比他小二十多岁,家境也好,这是在中国,不是外国,人家家人自然不会同意,大概是为了让女儿断绝心思,全家移民到国外,离开时,女人的爹对老爷子冷嘲热讽了一番,说如果真心喜欢他姑娘,就等十年!那女人也说,十年后一定回来……”

“他不会真等了十年吧?不少字”

男人弹掉一截烟灰,“傻吧?不少字”

她点了点头:“傻得可爱!”

男人很是意外,吧嗒吧嗒吸了两口烟,叹了口气:“他要能听到你的话,恐怕会乐坏了,从来没人夸过他一句!”

不知道是不是和老爷子多年相处有些感同身受了,看到面前这个女孩,男人脑海里总是情不自禁编织着一些东西,旋即又摇了摇头,毕竟隔着二十年,代了两层沟,但或许有些男人心中总有一个幻想中的“自由女神”。自己得不到,也自私地希望别人得不到,所以他有点不甘心地舔了舔唇髭,撩了眼那边不怎么结实的小子,道:“你同学?”

她点了点头。

“我还以为是你男朋友呢!”

男人捋着刚长出的络腮胡,傻笑了两声,比之以光头弟弟为代表的八零九零后还要腼腆,然而女孩那两点漆眸中的从容却因为这句话一阵闪乱,比他还娇憨地傻笑了下,蚊呐道:“是!”

“……”

男人怔了一怔,还想再问点什么。可是那边发出清脆的一声敲击声,甩脸看去,那小子正将拳头从老头心口拿开,然后撩下了老头的T恤。

“怎么了!怎么了!”

他头皮一麻,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

许多人看到那小年轻站起身,一眨不眨盯着他的脸,还有嘴,终于看到两瓣嘴唇张开,翕合,惜字如金地吐出两个字:“完了!”

秦娆温柔的眼帘落下,轻轻走到夏夜之面前,两只手紧紧抓住了夏夜之的手腕,用纤弱的脊背挡住无数道怨愤的目光,这是她能做的,也是她所谓的城府。

壮汉嗷一嗓子,扑了过来,就在这一瞬,躺在地上的老头喉咙咕噜了一声,接着像溺水者一般剧烈的咳嗽起来。

“爸!”

没有血缘关系的壮汉很娘地哭声道,“你没死!”

“我……我怎么了?”

虽说清醒过来,可记忆仍旧懵懂,周围人七嘴八舌,两句话就明白过来,他恍然大悟地吐了口气,对壮汉道:“扶我起来!”

“爸,赶紧去医院,做检查!”

“不行!”老头摆摆手。

“爸!”

周围跟他很熟的人也赶忙劝,可固执的老头坚持道,“今天最后一天了,扶我过去!”…,

男人拗不过他,将老头扶起来,走到夏夜之面前。

“其实说啥子也是多余,不过还是说声谢谢,小伙子……”老头无力地拍了拍夏夜之的肩膀,“能耽误你两分钟,陪我等趟车吗?”。

秦娆难以置信地眨了眨眼睛,恨恨地踩了夏夜之一脚。满脸粉晕地推开他:“骗子!”

“嘶……我又怎么了?”

夏夜之咧了下嘴,然后转身搀扶住老头,周围的人见老头没事了,该散的都散了,等车的继续等车,一个头发也有些花白的戴眼睛老太太,笑呵呵道:“你还真是命大,这种突发心脏病很容易要人命的!”

“尚未成功,怎可撒手而去?”老头玩笑道。

“还再等啊!”

七八年前就见过老头,七八年过去了,大家头发都白了,他还是每天都来,老太太感叹道:“你怎么不打个电话问问?”

“问什么?人家早嫁人了!”

“爸!”

男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刚才说什么?”

老头揉了揉胸口,一脸促狭道:“小点声,你想让你老子今天就交待在这吗?”。

“那……那,你多会知道的?”

“八年前!”

仿佛再说一件无足挂齿的事情,老头脸上看不出丝毫哀伤,反而是一种释然的淡泊。

“那你怎么不告我?”

老头白了他一眼:“你见人就说,我要是告诉你,别人还不以为我是神经病?”

听了个大概的夏夜之感叹了声:“十年,不短!”

“也不长吧!”老头自得其乐道:“虽然今天是最后一天,但觉得一切就像昨天似的,刚才在上帝那绕了一圈,仿佛又重活了一次,许多事都想明白了,呵呵,算了,不说这个,看一个个吓的!”

身为政治老师的老太太摇了摇头,失笑着像到站的公交车走去,一堆人跟着上去。

“那个姑娘是你女朋友?福气不浅!”

老头小声在夏夜之耳旁说了声,夏夜之笑了笑:“不是!”

“不是也没有关系,等待就有希望!”

九点的钟声响起,一辆人头攒动的电车晃晃喘着粗气行了过来,老头拍了拍有些走神的夏夜之,又对干儿子招了招手:“回家喽!”

“老先生,不等了?”

夏夜之怪道。

“等到了,还等什么?”老头似乎精神了些,整了整凌乱的头发,就像要见远方归来的意中人一样正式,转身混进了人群中。

“等到了什么?”

夏夜之跟上两步,然而,老头的身影已经在消失在拥挤的人流中。

感谢徐周,只是太愛你,爱已死情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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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三千弱水,就取这一瓢了

第一百八十三章三千弱水,就取这一瓢了

一路并肩走过几站。见夏夜之四下张望,也没有和她说说话,秦娆有些失落,时间对于她在东江的寥寥可数的日子弥足珍贵,否则也不会拒绝了一个接一个散伙饭的邀请,她很清楚,在关系不错的朋友眼里也许将她定性为冷淡的人,可是她实在想把不多的时间用来陪他,有补偿的想法,不过更多的是心甘情愿。

在爱情这条路上她还是个十足的新手,身旁最熟的江琴也不过是个半调子,目前仍旧挣扎在接吻这道关卡门前,所以灌输的一些东西掺杂了很多猜想,特别是对男生的心理。

男人都是好色的,区别只在于克制力不同。

江琴信誓旦旦的推论在秦娆脑海里留下了一片田地,再加上见到周围那些飞蛾扑火的女孩被燃尽翅膀后,孤零零地瑟缩在一角,眼睁睁看着甘心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奉献出去的那一半又揽着别的女生的腰肢,逗弄着其他女孩的下巴,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之后,她觉得有些荒谬。

没有时间去想,并不代表没有留意,她只是普通人,配不上清心寡欲的称号,也远远不是某些人眼中不食烟火的仙子。她只是有些保守,传统,如果还有,那就是死心眼。

还记得大一的时候,一个非常优秀的学长约她去郊游,她推了,因为当天晚上回不来。她还记得一个关系要好的学姐笑着说:出去就出去呗,女孩子就是活年轻,凭什么男生可以享受,咱们女生不能?秦娆,你还准备以后相夫教子呀?像你这样的女生,呵呵,说真的,就算是遇上个好男生但是没钱途也没前途就知道一天把你当月亮缠着,你愿意跟吗?我就不信那么多诱惑等着你你不心动?再说什么时代了,没必要把自己搞得跟修女一样,你苦了自己,到时候遇上花心大萝卜,亏不亏?反正时间还长,你就看看学校里的这些情侣有几个能走到最后,再听听是谁先提出分手的以及那些可笑的借口,你就明白男生追女生的目的。所以。千万不要认真,认真你就彻底输了,如果你幸运,无论如何都有男人疼你,反之……

在当时的她看来,学姐的话很遥远,遥远到不知道此生能不能达到,然而,四年之后,一切却近在咫尺,逼她不得不面对。

不过最后呢,自诩精明的妖精还是傻得不可救药,选择了沉沦。心底里她一直很害怕,唯一和诸多女孩感同身受的或许就是希望能遇上一个好男孩,会喜欢自己一生一世,否则将是万劫不复的桎梏。

她自问做不到学姐那般洒落的抽离,之前的洒落是因为从未置身,当有一天,她发觉自己也会在乎一句话一样东西一个人,而且在乎的刻骨铭心的时候,她很清楚。自己完了,心很酸,又很甜,最多的还是担忧,担忧有一天会被疏远,担忧那座港湾会推离她这只小船。

可是。

就算前方的明灯真的是火,真的就是要祸害飞蛾,仍旧抑制不住去靠近。

归根结底只有四个字,自作自受。

渐渐走近商业区,打扮光鲜的女孩子也越来越多,看到夏夜之的视线也随之飘摇,秦娆落下了脚步,嘟起了嘴,可惜美女实在太多了,小学弟把持不住了,秦娆咬了咬牙,跑前几步,言不由衷道:“我发现东江的水土就是和北方不一样,女孩子真漂亮,是吧?不少字”…,

夏夜之停下脚步,暗忖刚才的事自己可能是神经过敏了,急忙收回思绪,秦娆能和自己出来一趟不容易,如果把自己当知己看待,大概不会这么赏光,比如可怜的陈立杰同学,刚才在公交车上貌似还打电话了,不过被婉言谢绝了,并非爱慕虚荣的他罕然地感觉愉悦。

“还好!”夏夜之挑了挑嘴角。按照前世几个入眼的女明星的标准道,“漂亮是一方面,气质也是一方面,谈吐,修养,容妆,很多很多……”

秦娆心里一乱,脱口而出道:“那我呢?”

说完,有点后悔。看到夏夜之插着口袋,笑意盈盈审视着她,不禁赧然地向着烤鱿鱼的小摊跑过去:“来一个大的!”

“你不吃?”

“我……不爱吃!呵呵……”

十几块钱的小吃,她真没舍得吃过。

“尝尝呗!”夏夜之眨眨眼睛,“要勇于尝试!来,再来一个!”

秦娆赶紧制止住他,小声道:“要两个浪费,好吧,我尝你这个一点,一点点就行!”

夏夜之对于她的吝啬见怪不怪,从一开始有一点厌烦,到后来渐渐懂得用珍惜体会美好,再到前几天得知了她的经历,已经彻底败给她了,看到秦娆在边上咬了一小口。落下整齐的齿印,夏夜之赞了声:“前世猫转的吧?不少字”

“切,吃你的吧!”抢着付了钱,小声地补充了句:“明明是兔子!”

“什么?”夏夜之转身问道。

秦娆微张的嘴愕了愕,睁大撩人的瞳子:“我说你就是狐狸!”

“能不能换点新鲜的!”早被小金鱼诟病为狐狸哥哥的夏夜之顿觉无语,暗忖这副皮囊难道总给人狡诈的感觉?

秦娆吐了吐舌:“狐狸和兔子的故事还不新鲜?”

“狐狸和兔子?”

“嗯,狐狸和兔子!”

“谁是兔子?”

“你是狐狸!”

夏夜之愣了下,不小心将鱿鱼碰到了一个烟熏妆美女的头发上,那美女男朋友发现不对,扭过脸,夏夜之还没来得及道歉。早已被妖精拉着一路狂奔,跑出了人群,夏夜之不得不赞叹妖精是一个做特工的好料,除了钻进人流熙攘的大商场,居然还懂得利用玻璃反光来检查一下有没有被跟踪。夏夜之板下脸道:“这样好吗?”。

“什么?”秦娆装作懵然不知,在一层名表珠宝柜台上流连着。

“我还以为你肯定留在那赔礼道歉,没想到跑了!你怎么跑了?”夏夜之有点搞不懂,以他对秦娆的了解,刚才估计又是一段被人责备的小受情景。

秦娆哼了下,手在耳边扇了扇:“我哪有那么呆?该跑总得跑吧!再说了,又不是我干的坏事,良心一点都不受谴责,一点点都不哦!”

看着她嘴角的一小片油渍,夏夜之丝毫没觉得不雅,莞尔地抽出一张纸巾,伸向她嘴边的手顿了顿,还是没有冒犯,毕竟被警告过一次了,所以最终交在秦娆手里,指了指她的嘴角:“注意形象,美女!”

忽然,秦娆的手掌抚在他的脸上,拿纸巾在他嘴边裹了一下,不服气道:“你更是,瞧着邋遢劲!别给我丢人好不好!”

夏夜之干笑了两声,走进了洗手间,秦娆拿着那张被用过的纸巾丝毫不觉地擦了擦唇边,然后在柜台男服务员瞠目结舌下塞进了垃圾桶。…,

“你好,小姐,需要什么吗?”。

秦娆指了指浪琴表,“这个我看下!没有红色的那款?”

“那个啊,好像是名匠系列的纪念版吧,早不产了!你可以看看其他的,这款黑色欧米茄不错,配您的话,气质一下子就出来了!”

“是吗?”。

“嗯,浪琴的价格有些虚高。当然,这是顾客们说的,主要是奥黛丽赫本做过代言,很多女士比较喜欢,要是小姐您喜欢浪琴这个牌子,可以看看这款,林志玲代言的,要是您带上比林志玲漂亮多了!”

旁边一个高挑的东北女孩咯咯笑道:“你直接说人家人漂亮就好,拐弯抹角干吗!”

新来没多久的男服务员居然出奇地红了红脸,“我这不是欲扬先抑么,呵呵,小姐不妨试试!”

被忽悠地妖精短暂地思索了一下,弯了弯眼睛,“太贵了!”

见到夏夜之出来,挎上挎包,向那边走去,身后服务生锲而不舍道:“这个月我们店庆,有打折的!小姐……”

看到秦娆转头,无论从哪方面讲他都甘之如饴,然而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只是淡淡笑了笑:“我买不起!”

“怎么,想买表?”

夏夜之擦了擦手,问道。

“不是,想起以前一块表,看看有没有升值空间!”

“哦,学姐还是一个懂得投资的人!”

秦娆懒得搭理这个总是嘲弄她的家伙,走出了购物广场,夏夜之笑道:“去哪吃,我请!”

“着急什么,又不饿!”

夏夜之看了看钟塔,都九点半了,还不饿?难道是怕在这种地方吃饭花钱?于是莞尔道:“你不是有什么阴谋吧?不少字”

秦娆像被踩了尾巴的小猫,怯生生道,“你是不是还要回宿舍复习?”

夏夜之立即摇头,也不提吃饭这茬了:“我像那么勤奋的?我是怕你饿!”

“心领了,不过我不饿!”

秦娆向前走了两步,心里乱糟糟的,如果这么早吃过饭,是不是就该回去了,不过不吃饭做什么?难道就拉着人家逛街?小夜貌似不喜欢逛街……

正纠结着,忽然瞥见一家地下室台球厅,于是道:“嗨,你会不会打球?”

“呃,会一点,不如打架厉害!”

“呸!”

秦娆白了他一眼,“会就给我死进来,让我好好教训你!”

“等等!”夏夜之拉住了下台阶的秦娆,“去这做什么?”

秦娆总算发现了夏某人的弱点,可惜她也许多年没玩过,记得一九九八年学校附近开了个简易塑料棚搭建的台球厅,哥哥一下学,欺负完小朋友就带着自己去那,有几次回家晚了就说老师拖堂了,后来被老爸发现了,回来把哥哥骂的狗血淋头,说不三不四的人才去台球厅,吓得他们以后再没去过。如今桌球逐渐被大众接受,不再是簇拥在街头勾起斗殴的典型场所。秦娆骨子里有一点勇于尝试的精神,特别来到东江还没有一次放纵过,既然在大学尾巴上堕落了,那就就干脆再放纵点!

想到这,眯了眯眼睛对夏夜之道:“怕了?”

“怕你才怪,一会别输的哭鼻子,地下室蚊子多,你这么瘦,进去了能不能出来还成问题,你又不是蚊不叮!”夏夜之指了指街对面霓虹闪烁的桌球俱乐部,“那!”

“好吧,好吧,依你!”…,

穿过接踵摩肩的街道,偌大一间桌球俱乐部呈现在眼前,秦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声:“会不会很贵?”

望了眼停车场前络绎不绝驶进驶出的车辆,秦娆想想自己和夏夜之代步工具,有点觉得不搭,反而是那种地下室的台球厅门面比较容易接受,若不是回忆起当初在地下室被蚊子差点吃了的惨痛经历,她真的会坚持去那,毕竟自己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尤其是看到一对情侣从那辆叫做宝马的名车后备箱拿出自己带的球杆,秦娆有些担心。

俱乐部外几个青年男女在发着传单,见两人走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立即迎上来:“两位打球吗,我们俱乐部刚开业,服务是东江最高档次,有一对一的服务员帮您摆球,里面也有酒吧,水吧,进去看一看吧?不少字”

“这么多人来,不会是免费吧!”

“……”

秦娆接过传单问了句,那女孩一时无语,夏夜之一把抢过传单,塞进了垃圾桶,推着她的肩膀,“你真财迷,几块钱也舍不得出!”

“才不是,问清楚点吗!”

“还说不是?”

“就不是!”

“好,不是,不是!”

“什么态度嘛!”

“……”

星舰桌球俱乐部,九点四十。

五个青年正在柜台争吵着什么,两个女孩一个劲地道:“对不起!”

“对不起个毛啊,你们怎么做生意的,说的是可以点服务员,怎么一点就不行?”

“对不起,先生,您再重新换一个吧,那位不是服务员!”

“不是个屁,明明看到她刚才摆球,怎么了,嫌我们出不起钱,来,换最好的台子,包间,一小时不就四百?点她够了吧!”

当头洒着一身香水,穿紧腿裤高靴的青年拿出一叠钞票扔在柜台上,“点她,快点!”

两个女孩为难死了,第一晚就遇上这样难缠的客人,正不知如何是好,一把阴柔的声音从酒吧里传出来:“不想玩就滚!”

“谁你,有种出来说……”

等了一个多小时窝了一肚子火的青年骂了一句,然而当里面那个背头的帅哥走出来,青年脸色僵了僵。

这年头,不怕小流氓,就怕官宦子弟,几个青年一看对方体面的英伦打扮,粗话不禁收敛,先礼后兵道:“这地方不是你家开的,就算你是老板如何?我们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你懂不?”

“呵呵!”帅哥摇着酒杯里的黑方,“我只懂找女人去夜店的道理!”

一句话登时惹起了苗头,青年爆了句粗:“操!”

“切!”帅哥鼻子里哼了声,“滚吧,别自找没趣!”

正在尴尬之时,拎着一只小啤酒瓶的二十六七的青年走了过来,道:“怎么了?”

“哎,闫鹏鹏!”

一身香气的青年立即勾肩搭背,总算找到靠山了,结果闫鹏鹏一把推开他,整了整衬衫衣领,背头帅哥背着手,倨傲道:“你认识?”

“我爸妈商圈里朋友的子弟!不好意思宋少,给个面子!”

“让这些渣滓滚蛋!”

闫鹏鹏蹙了蹙眉,不过终究知道站在哪一边,一面是市委书记秘书家的公子,老大路堑的哥们,一边是微不足道的表面朋友,孰轻孰重还不知道?

闫鹏鹏对香水泡过的青年挥挥手,示意让他们不要进酒不吃吃罚酒。有一个小子贼不服,直接拨了个电话,片刻,满脸笑容,同样英伦风格的青年拎着根球杆走了过来,闫鹏鹏一蹙眉,蓦然想起前些天自己一行人在盛世年华衰败经历,躲到背头帅哥身后,小声嘀咕:“这个就是盛世年华老板的弟弟,赵炫江!”…,

几个青年登时来了底气,有赵大少在的地方,从来没有摆不平的事,无论动舞把操,还是把妹,带头的青年立即像哈巴狗似的添油加醋诉起了苦,闫鹏鹏咬牙切齿地点了点头,貌似要收拾他们,自始至终背头帅哥始终笑着。

赵炫江听完诉说,也笑了,像抚摸狗头一样揉了揉青年的头,“滚吧!”

“啊?”

赵炫江没再理他,而是撑着球杆,瞧着帅哥道:“唐景松,舍得滚回来了?”

“你说话客气点,赵炫江!”

闫鹏鹏脸一沉,怒气起了三分,身旁有这位人物撑腰,真要闹起来也不怕,赵炫江都懒得看他,阴阳怪气道:“那天我哥还没收拾够你们?草,你那个傻朋友,叫啥来着,叫啥来着,忘了!据说当初看我和秦娆走得挺近,还想收拾我那孙子,问一句,手还能要不?”

“赵炫江,你别得意,你知道这是谁吗?”。闫鹏鹏指着身旁道。

赵炫江噗嗤笑出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你还跟着小屁孩玩泥巴糊马蜂窝的游戏呢!”

“放……”

闫鹏鹏的话没说完,就被背头帅哥唐景松打断。

“算了,算了,就你他嘴狠!不过都是朋友,说话注意点,别伤了和气!”唐景松走下台阶,亲密地搂着赵炫江的肩膀,“你小子回了东江又糟蹋多少美眉,是不是乐不思蜀了,也不说回去看看我!”

赵炫江笑笑,压低了声音耳语道:“李林林来东江了!”

“谁?”

“你这狗记性怎么跟他一德性,麦克李!有印象没?”

唐景松一脸惨然:“把你们撵胡同里海扁那个?”

“草,好像被海扁的里面没你似的!”赵炫江斜了斜眼:“而且,某人据说也要来!”

“谁!”唐景松嘎巴嘎巴嘴,忽然想了起来,哑然失笑:“都是小时候的事,快别提了,丢不起那人!哎,有没有女孩,介绍一个认识!”

“喏!”赵炫江朝一个正在摆球,带鸭舌帽的女孩扬扬下巴,“那个!”

“快得了,你怎么跟你这些脑残人士朋友一个德性!”

赵炫江怪道:“长那样还不行?”

“不是不行,有人预定了!”

“没结婚就不怕,结了婚照样搞得她家破人亡,呃,错了错了,分崩离析!”赵炫江开玩笑道,然而唐景松却在他胸口上捣了一拳:“说话留心点!”

“呦,怎么国外呆了几年,变得这么谨小慎微了?连环爆炸案把你吓成这摸样了?”赵炫江抽出只烟,递给唐景松,戏谑道。

唐景松知道他奢侈惯了,而且背后有个挺厉害的哥哥,但是你再厉害也得分情况,见赵炫江还像当初一脸懵懂的纨绔劲,小声道:“陆堑未婚妻!”

赵炫江脸上的戏谑顿时风卷残云,“你那个哥们?陆云的儿子?”

赵炫江当初在英国读私立的时候,就老听唐景松提起一个叫陆堑的人,说跟他一个院住过,是个全才,以后一定成大气,那会陆云还没啥名气,可回来东江后情况不一样了,陆云扶摇直上,一年多前领导班子调动,升任市长。而陆堑本人低调,根本不会在夜店歌城那种分不清黑白的地方出现,所以没什么交集。

唐景松点点头,朝着酒吧一努下巴:“在里面呢,我们比你来得早!”

“你哥们不是疯了吧,找个摆球的?”…,

唐景松鼻子里轻声哼了一下,一股烟雾缭绕而出,“要是摆球的,脑残人士能点不中?摆球的能开得起奥迪TT?那桌是她的朋友!”

“走,叫上陆大少打两把,让那美女摆球,顺便认识一下!市长公子不敢嫖,难道还不敢打桌球了?”

唐景松早知道这家伙狗嘴里吐不象牙,要不是有背景早被削了无数次了,不过也难怪,别说他不清楚,就是自己也不清楚这女孩来头。

“用你多事?我们都试过了,人家美女就两个字:没空!”

“我x,女神啊!陆堑面子都不给?”

赵炫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莫非是中央某领导家的子弟?正寻思着,唐景松连忙摇了摇他,低沉的声音里蕴含着一丝激动,要知道城府深沉如他们,是很难表露真实情绪的,如果表露了,那一定是遇见了什么心动的事。

“那个女孩还不赖!”

“哪个?”

赵炫江故意拖着声音,装作不见,那几个刚才还叫嚣愤懑的青年撒丫子跑回了台桌,一个个没出息地跟打了鸡血似的,闫鹏鹏揉了揉眼睛,脱口道:“有点像任超的马子,江大的校花!”

唐景松搔了搔眉角,压低声音道:“不装逼,心动了!”

“不是处女你介意不?”

“我没你那么狭隘!”唐景松推了赵炫江一把,淡淡道:“三千弱水,就取这一瓢了!赵炫江你他给我看着办!”

感谢hehehe~~~~,只是太愛你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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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娆妞攻略

第一百八十四章娆妞攻略

一路并肩走过几站。见夏夜之四下张望,也没有和她说说话,秦娆有些失落,时间对于她在东江的寥寥可数的日子弥足珍贵,否则也不会拒绝了一个接一个散伙饭的邀请,她很清楚,在关系不错的朋友眼里也许将她定性为冷淡的人,可是她实在想把不多的时间用来陪他,有补偿的想法,不过更多的是心甘情愿。

在爱情这条路上她还是个十足的新手,身旁最熟的江琴也不过是个半调子,目前仍旧挣扎在接吻这道关卡门前,所以灌输的一些东西掺杂了很多猜想,特别是对男生的心理。

男人都是好色的,区别只在于克制力不同。

江琴信誓旦旦的推论在秦娆脑海里留下了一片田地,再加上见到周围那些飞蛾扑火的女孩被燃尽翅膀后,孤零零地瑟缩在一角,眼睁睁看着甘心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奉献出去的那一半又揽着别的女生的腰肢,逗弄着其他女孩的下巴,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之后,她觉得有些荒谬。

没有时间去想,并不代表没有留意,她只是普通人,配不上清心寡欲的称号,也远远不是某些人眼中不食烟火的仙子。她只是有些保守,传统,如果还有,那就是死心眼。

还记得大一的时候,一个非常优秀的学长约她去郊游,她推了,因为当天晚上回不来。她还记得一个关系要好的学姐笑着说:出去就出去呗,女孩子就是活年轻,凭什么男生可以享受,咱们女生不能?秦娆,你还准备以后相夫教子呀?像你这样的女生,呵呵,说真的,就算是遇上个好男生但是没钱途也没前途就知道一天把你当月亮缠着,你愿意跟吗?我就不信那么多诱惑等着你你不心动?再说什么时代了,没必要把自己搞得跟修女一样,你苦了自己,到时候遇上花心大萝卜,亏不亏?反正时间还长,你就看看学校里的这些情侣有几个能走到最后,再听听是谁先提出分手的以及那些可笑的借口,你就明白男生追女生的目的。所以。千万不要认真,认真你就彻底输了,如果你幸运,无论如何都有男人疼你,反之……

在当时的她看来,学姐的话很遥远,遥远到不知道此生能不能达到,然而,四年之后,一切却近在咫尺,逼她不得不面对。

不过最后呢,自诩精明的妖精还是傻得不可救药,选择了沉沦。心底里她一直很害怕,唯一和诸多女孩感同身受的或许就是希望能遇上一个好男孩,会喜欢自己一生一世,否则将是万劫不复的桎梏。

她自问做不到学姐那般洒落的抽离,之前的洒落是因为从未置身,当有一天,她发觉自己也会在乎一句话一样东西一个人,而且在乎的刻骨铭心的时候,她很清楚。自己完了,心很酸,又很甜,最多的还是担忧,担忧有一天会被疏远,担忧那座港湾会推离她这只小船。

可是。

就算前方的明灯真的是火,真的就是要祸害飞蛾,仍旧抑制不住去靠近。

归根结底只有四个字,自作自受。

渐渐走近商业区,打扮光鲜的女孩子也越来越多,看到夏夜之的视线也随之飘摇,秦娆落下了脚步,嘟起了嘴,可惜美女实在太多了,小学弟把持不住了,秦娆咬了咬牙,跑前几步,言不由衷道:“我发现东江的水土就是和北方不一样,女孩子真漂亮,是吧?不少字”…,

夏夜之停下脚步,暗忖刚才的事自己可能是神经过敏了,急忙收回思绪,秦娆能和自己出来一趟不容易,如果把自己当知己看待,大概不会这么赏光,比如可怜的陈立杰同学,刚才在公交车上貌似还打电话了,不过被婉言谢绝了,并非爱慕虚荣的他罕然地感觉愉悦。

“还好!”夏夜之挑了挑嘴角。按照前世几个入眼的女明星的标准道,“漂亮是一方面,气质也是一方面,谈吐,修养,容妆,很多很多……”

秦娆心里一乱,脱口而出道:“那我呢?”

说完,有点后悔。看到夏夜之插着口袋,笑意盈盈审视着她,不禁赧然地向着烤鱿鱼的小摊跑过去:“来一个大的!”

“你不吃?”

“我……不爱吃!呵呵……”

十几块钱的小吃,她真没舍得吃过。

“尝尝呗!”夏夜之眨眨眼睛,“要勇于尝试!来,再来一个!”

秦娆赶紧制止住他,小声道:“要两个浪费,好吧,我尝你这个一点,一点点就行!”

夏夜之对于她的吝啬见怪不怪,从一开始有一点厌烦,到后来渐渐懂得用珍惜体会美好,再到前几天得知了她的经历,已经彻底败给她了,看到秦娆在边上咬了一小口。落下整齐的齿印,夏夜之赞了声:“前世猫转的吧?不少字”

“切,吃你的吧!”抢着付了钱,小声地补充了句:“明明是兔子!”

“什么?”夏夜之转身问道。

秦娆微张的嘴愕了愕,睁大撩人的瞳子:“我说你就是狐狸!”

“能不能换点新鲜的!”早被小金鱼诟病为狐狸哥哥的夏夜之顿觉无语,暗忖这副皮囊难道总给人狡诈的感觉?

秦娆吐了吐舌:“狐狸和兔子的故事还不新鲜?”

“狐狸和兔子?”

“嗯,狐狸和兔子!”

“谁是兔子?”

“你是狐狸!”

夏夜之愣了下,不小心将鱿鱼碰到了一个烟熏妆美女的头发上,那美女男朋友发现不对,扭过脸,夏夜之还没来得及道歉。早已被妖精拉着一路狂奔,跑出了人群,夏夜之不得不赞叹妖精是一个做特工的好料,除了钻进人流熙攘的大商场,居然还懂得利用玻璃反光来检查一下有没有被跟踪。夏夜之板下脸道:“这样好吗?”。

“什么?”秦娆装作懵然不知,在一层名表珠宝柜台上流连着。

“我还以为你肯定留在那赔礼道歉,没想到跑了!你怎么跑了?”夏夜之有点搞不懂,以他对秦娆的了解,刚才估计又是一段被人责备的小受情景。

秦娆哼了下,手在耳边扇了扇:“我哪有那么呆?该跑总得跑吧!再说了,又不是我干的坏事,良心一点都不受谴责,一点点都不哦!”

看着她嘴角的一小片油渍,夏夜之丝毫没觉得不雅,莞尔地抽出一张纸巾,伸向她嘴边的手顿了顿,还是没有冒犯,毕竟被警告过一次了,所以最终交在秦娆手里,指了指她的嘴角:“注意形象,美女!”

忽然,秦娆的手掌抚在他的脸上,拿纸巾在他嘴边裹了一下,不服气道:“你更是,瞧着邋遢劲!别给我丢人好不好!”

夏夜之干笑了两声,走进了洗手间,秦娆拿着那张被用过的纸巾丝毫不觉地擦了擦唇边,然后在柜台男服务员瞠目结舌下塞进了垃圾桶。…,

“你好,小姐,需要什么吗?”。

秦娆指了指浪琴表,“这个我看下!没有红色的那款?”

“那个啊,好像是名匠系列的纪念版吧,早不产了!你可以看看其他的,这款黑色欧米茄不错,配您的话,气质一下子就出来了!”

“是吗?”。

“嗯,浪琴的价格有些虚高。当然,这是顾客们说的,主要是奥黛丽赫本做过代言,很多女士比较喜欢,要是小姐您喜欢浪琴这个牌子,可以看看这款,林志玲代言的,要是您带上比林志玲漂亮多了!”

旁边一个高挑的东北女孩咯咯笑道:“你直接说人家人漂亮就好,拐弯抹角干吗!”

新来没多久的男服务员居然出奇地红了红脸,“我这不是欲扬先抑么,呵呵,小姐不妨试试!”

被忽悠地妖精短暂地思索了一下,弯了弯眼睛,“太贵了!”

见到夏夜之出来,挎上挎包,向那边走去,身后服务生锲而不舍道:“这个月我们店庆,有打折的!小姐……”

看到秦娆转头,无论从哪方面讲他都甘之如饴,然而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只是淡淡笑了笑:“我买不起!”

“怎么,想买表?”

夏夜之擦了擦手,问道。

“不是,想起以前一块表,看看有没有升值空间!”

“哦,学姐还是一个懂得投资的人!”

秦娆懒得搭理这个总是嘲弄她的家伙,走出了购物广场,夏夜之笑道:“去哪吃,我请!”

“着急什么,又不饿!”

夏夜之看了看钟塔,都九点半了,还不饿?难道是怕在这种地方吃饭花钱?于是莞尔道:“你不是有什么阴谋吧?不少字”

秦娆像被踩了尾巴的小猫,怯生生道,“你是不是还要回宿舍复习?”

夏夜之立即摇头,也不提吃饭这茬了:“我像那么勤奋的?我是怕你饿!”

“心领了,不过我不饿!”

秦娆向前走了两步,心里乱糟糟的,如果这么早吃过饭,是不是就该回去了,不过不吃饭做什么?难道就拉着人家逛街?小夜貌似不喜欢逛街……

正纠结着,忽然瞥见一家地下室台球厅,于是道:“嗨,你会不会打球?”

“呃,会一点,不如打架厉害!”

“呸!”

秦娆白了他一眼,“会就给我死进来,让我好好教训你!”

“等等!”夏夜之拉住了下台阶的秦娆,“去这做什么?”

秦娆总算发现了夏某人的弱点,可惜她也许多年没玩过,记得一九九八年学校附近开了个简易塑料棚搭建的台球厅,哥哥一下学,欺负完小朋友就带着自己去那,有几次回家晚了就说老师拖堂了,后来被老爸发现了,回来把哥哥骂的狗血淋头,说不三不四的人才去台球厅,吓得他们以后再没去过。如今桌球逐渐被大众接受,不再是簇拥在街头勾起斗殴的典型场所。秦娆骨子里有一点勇于尝试的精神,特别来到东江还没有一次放纵过,既然在大学尾巴上堕落了,那就就干脆再放纵点!

想到这,眯了眯眼睛对夏夜之道:“怕了?”

“怕你才怪,一会别输的哭鼻子,地下室蚊子多,你这么瘦,进去了能不能出来还成问题,你又不是蚊不叮!”夏夜之指了指街对面霓虹闪烁的桌球俱乐部,“那!”

“好吧,好吧,依你!”…,

穿过接踵摩肩的街道,偌大一间桌球俱乐部呈现在眼前,秦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声:“会不会很贵?”

望了眼停车场前络绎不绝驶进驶出的车辆,秦娆想想自己和夏夜之代步工具,有点觉得不搭,反而是那种地下室的台球厅门面比较容易接受,若不是回忆起当初在地下室被蚊子差点吃了的惨痛经历,她真的会坚持去那,毕竟自己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尤其是看到一对情侣从那辆叫做宝马的名车后备箱拿出自己带的球杆,秦娆有些担心。

俱乐部外几个青年男女在发着传单,见两人走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立即迎上来:“两位打球吗,我们俱乐部刚开业,服务是东江最高档次,有一对一的服务员帮您摆球,里面也有酒吧,水吧,进去看一看吧?不少字”

“这么多人来,不会是免费吧!”

“……”

秦娆接过传单问了句,那女孩一时无语,夏夜之一把抢过传单,塞进了垃圾桶,推着她的肩膀,“你真财迷,几块钱也舍不得出!”

“才不是,问清楚点吗!”

“还说不是?”

“就不是!”

“好,不是,不是!”

“什么态度嘛!”

“……”

星舰桌球俱乐部,九点四十。

五个青年正在柜台争吵着什么,两个女孩一个劲地道:“对不起!”

“对不起个毛啊,你们怎么做生意的,说的是可以点服务员,怎么一点就不行?”

“对不起,先生,您再重新换一个吧,那位不是服务员!”

“不是个屁,明明看到她刚才摆球,怎么了,嫌我们出不起钱,来,换最好的台子,包间,一小时不就四百?点她够了吧!”

当头洒着一身香水,穿紧腿裤高靴的青年拿出一叠钞票扔在柜台上,“点她,快点!”

两个女孩为难死了,第一晚就遇上这样难缠的客人,正不知如何是好,一把阴柔的声音从酒吧里传出来:“不想玩就滚!”

“谁你,有种出来说……”

等了一个多小时窝了一肚子火的青年骂了一句,然而当里面那个背头的帅哥走出来,青年脸色僵了僵。

这年头,不怕小流氓,就怕官宦子弟,几个青年一看对方体面的英伦打扮,粗话不禁收敛,先礼后兵道:“这地方不是你家开的,就算你是老板如何?我们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你懂不?”

“呵呵!”帅哥摇着酒杯里的黑方,“我只懂找女人去夜店的道理!”

一句话登时惹起了苗头,青年爆了句粗:“操!”

“切!”帅哥鼻子里哼了声,“滚吧,别自找没趣!”

正在尴尬之时,拎着一只小啤酒瓶的二十六七的青年走了过来,道:“怎么了?”

“哎,闫鹏鹏!”

一身香气的青年立即勾肩搭背,总算找到靠山了,结果闫鹏鹏一把推开他,整了整衬衫衣领,背头帅哥背着手,倨傲道:“你认识?”

“我爸妈商圈里朋友的子弟!不好意思宋少,给个面子!”

“让这些渣滓滚蛋!”

闫鹏鹏蹙了蹙眉,不过终究知道站在哪一边,一面是市委书记秘书家的公子,老大路堑的哥们,一边是微不足道的表面朋友,孰轻孰重还不知道?

闫鹏鹏一蹙眉,蓦然想起前些天自己一行人在盛世年华衰败经历,躲到背头帅哥身后,小声嘀咕:“这个就是盛世年华老板的弟弟,赵炫江!”…,

几个青年登时来了底气,有赵大少在的地方,从来没有摆不平的事,无论动舞把操,还是把妹,带头的青年立即像哈巴狗似的添油加醋诉起了苦,闫鹏鹏咬牙切齿地点了点头,貌似要收拾他们,自始至终背头帅哥始终笑着。

赵炫江听完诉说,也笑了,像抚摸狗头一样揉了揉青年的头,“滚吧!”

“啊?”

赵炫江没再理他,而是撑着球杆,瞧着帅哥道:“唐景松,舍得滚回来了?”

“你说话客气点,赵炫江!”

闫鹏鹏脸一沉,怒气起了三分,身旁有这位人物撑腰,真要闹起来也不怕,赵炫江都懒得看他,阴阳怪气道:“那天我哥还没收拾够你们?草,你那个傻朋友,叫啥来着,叫啥来着,忘了!据说当初看我和秦娆走得挺近,还想收拾我那孙子,问一句,手还能要不?”

“赵炫江,你别得意,你知道这是谁吗?”。闫鹏鹏指着身旁道。

赵炫江噗嗤笑出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你还跟着小屁孩玩泥巴糊马蜂窝的游戏呢!”

“放……”

闫鹏鹏的话没说完,就被背头帅哥唐景松打断。

“算了,算了,就你他嘴狠!不过都是朋友,说话注意点,别伤了和气!”唐景松走下台阶,亲密地搂着赵炫江的肩膀,“你小子回了东江又糟蹋多少美眉,是不是乐不思蜀了,也不说回去看看我!”

赵炫江笑笑,压低了声音耳语道:“李林林来东江了!”

“谁?”

“你这狗记性怎么跟他一德性,麦克李!有印象没?”

唐景松一脸惨然:“把你们撵胡同里海扁那个?”

“草,好像被海扁的里面没你似的!”赵炫江斜了斜眼:“而且,某人据说也要来!”

“谁!”唐景松嘎巴嘎巴嘴,忽然想了起来,哑然失笑:“都是小时候的事,快别提了,丢不起那人!哎,有没有女孩,介绍一个认识!”

“喏!”赵炫江朝一个正在摆球,带鸭舌帽的女孩扬扬下巴,“那个!”

“快得了,你怎么跟你这些脑残人士朋友一个德性!”

赵炫江怪道:“长那样还不行?”

“不是不行,有人预定了!”

“没结婚就不怕,结了婚照样搞得她家破人亡,呃,错了错了,分崩离析!”赵炫江开玩笑道,然而唐景松却在他胸口上捣了一拳:“说话留心点!”

“呦,怎么国外呆了几年,变得这么谨小慎微了?连环爆炸案把你吓成这摸样了?”赵炫江抽出只烟,递给唐景松,戏谑道。

唐景松知道他奢侈惯了,而且背后有个挺厉害的哥哥,但是你再厉害也得分情况,见赵炫江还像当初一脸懵懂的纨绔劲,小声道:“陆堑未婚妻!”

赵炫江脸上的戏谑顿时风卷残云,“你那个哥们?陆云的儿子?”

唐景松点点头,朝着酒吧一努下巴:“在里面呢,我们比你来得早!”

“你哥们不是疯了吧,找个摆球的?”

唐景松鼻子里轻声哼了一下,一股烟雾缭绕而出,“要是摆球的,脑残人士能点不中?摆球的能开得起奥迪TT?那桌是她的朋友!”

“走,叫上陆大少打两把,让那美女摆球,顺便认识一下!市长公子不敢嫖,难道还不敢打桌球了?”

唐景松早知道这家伙狗嘴里吐不象牙,要不是有背景早被削了无数次了,不过也难怪,别说他不清楚,就是自己也不清楚这女孩来头。

“用你多事?我们都试过了,人家美女就两个字:没空!”

“我x,女神啊!陆堑面子都不给?”

赵炫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莫非是中央某领导家的子弟?正寻思着,唐景松连忙摇了摇他,低沉的声音里蕴含着一丝激动,要知道城府深沉如他们,是很难表露真实情绪的,如果表露了,那一定是遇见了什么心动的事。

“那个女孩还不赖!”

“哪个?”

赵炫江故意拖着声音,装作不见,那几个刚才还叫嚣愤懑的青年撒丫子跑回了台桌,一个个没出息地跟打了鸡血似的,闫鹏鹏揉了揉眼睛,脱口道:“有点像任超的马子,江大的校花!”

唐景松搔了搔眉角,压低声音道:“不装逼,心动了,赵炫江你他看着办!”

“不处你介意不?”

“我没你那么狭隘!”唐景松推了赵炫江一把,淡淡道:“三千弱水,就取这一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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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落花成琢

第一百八十五章落花成琢

夏夜之笑了,小妖精真是吹牛不上税的主。原以为她即便没有语雪的水平,最起码也算能入手的,结果呢,那只伏在桌案上的左手像小船一样抽抽着,为了架稳球杆,拇指跟烟囱一样立着,可惜吧,这技术实在不好以惨不忍睹来形容。

“这就是神勇小萝莉?”

“你别不信,我以前真的很厉害的!”

“有多厉害?”

“赖小子们都说我是神经杆!”

夏夜之忍俊不禁:“有多神经?”

秦娆这才反应过来,反驳道:“你才神经呢!”

“好好好,我神经!你没神经行了吧?不少字”

唐景松见自己仿若一个局外人,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他不是那种威逼利诱的卑鄙小人,也许是近朱者赤的缘故,陆堑身上那种洒脱的气质他很是佩服,想了想,又摇了摇头,跟着陆堑进了酒吧。

秦娆随意拿起桌上的饮料灌了口,嘟了嘟嘴:“过来教我!”

夏夜之眨眨眼睛,心道,这瓶我刚喝过呐,娆妞!但是转念又一想。还是不告她了。

“到底怎么弄呢!”

秦娆嘟着略染唇彩的嘴巴,让夏夜之指点,心内却不似表面那般无所谓,回头想想,这十年,好像是第一次这么撒娇,特别还是对一个男生。

这不是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的年纪,在她的观念里撒娇已经有了别样的意思。

曾经心底的阴暗面将撒娇归类为负面情绪,因为她没有撒娇的人,以泪洗面的母亲,还是为生计发愁的哥哥?

厌恶过,诅咒过,也曾嫉妒过,甚至……甚至把一个说话很嗲总爱伊伊呀呀的小萝莉的裙子剪了个窟窿,所以当她也这样的时候,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很难想象从刻毒麻木,逆来顺受的那个总是怀揣着怨恨的小姑娘怎样变成如今晨风朝露,晚霞星辰也会为之感动的小妖精,其实,或许连她也不知道,脱变,才是她最美丽最吸引人陷入的地方。

夏某人思绪有些飘远,历经风尘终获平淡的他轻轻咳了一声,掩饰尴尬,被蛊惑地也有点搞不清自己到底是杀手级大叔还是大叔级杀手,“呃。小秦娆,拇指贴近一些!”

“这样?”

“不对!”

“是不是这样?”

“不对!”

“夏白兔,你就不能给本姑娘摆一下手势吗?”。

夏夜之讪讪笑了下,拇指和食指拈着秦娆的拇指,稍稍翘起,“放松点,这么紧张做什么?”

“我……我哪有紧张!”秦娆贝齿浅啄着嘴唇,自然不会承认,看到远处那桌的女孩像这边望着,催促夏夜之道:“然后呢!”

“出杆!”

呲!

秦娆故意打到球的下半部,又是脱杆,白球跳了一下滚在一边,秦娆赌气地将球杆撂下,讷讷道:“我不玩了!”

沙沙吐了吐舌,走到桌旁,本来想说教她,却见秦娆藏在背后的手摇了摇,立即会意了,心下暗笑了一声,当真道:“那请去结账!”

“好,好。我教你,但你别说我沾你便宜啊!”

“又不是没占过,大尾巴狼!”

秦娆蚊呐般嘀咕了一声,重新拿起球杆,耳边夏夜之的教导听得有一句没一句,捉着自己手的这只手还好,而另一只从身后环过来握住球杆的手臂像是将她从身后抱住一般,很舒服又很难受。…,

“打白球的上部,就会跟着往前走!”

“嗯!”

“打下部,就会向我们的方向滚回来!”

“嗯!”

“那你说打中部呢?”

“嗯!”

“我说你总是嗯什么!”

“嘻——”

秦娆娇憨笑了一声。

“嘻什么又!”

“嗯……没什么啊,我在想我把你解决的时候是什么样!”

“就你?”夏夜之眯眯眼,“下辈子吧!”

“不行!”秦娆蓦然转脸,长长的头发扫到了夏夜之的眼睛,咫尺的距离,那清新的味道不遗余力地钻进了鼻子,夏某人很不地道地吸了两口,见绯红漫上了秦娆的耳际,才松开早已环在她腰际的手,装作若无其事地拿起秦娆放下的饮料,咕嘟咕嘟灌了几口。

说实话,来这种高档次桌球俱乐部消费的男人们,很大一部分冲着异性来的,说白了,就是想邂逅富家小姐,如果不行,退而求其次,遇到几个美女,请出去吃个排挡,建立初步的联系也是不错的选择。也许一周或者半月后就能成为潜在的消遣资源,再不济点的,哪怕旁桌是有三分姿色的美女在打球,也甘之如饴。

不少迟来的青年都瞄准了夏夜之那桌前后左右相邻的桌子,宁可多等会,也不点空余的台桌。

肆意将夏夜之腹诽成青蛙的家伙们找到了几点两人不可能是情侣的论据:第一,夏夜之穿着,以及点的饮料。第二,这个时代,但凡能达到小家碧玉大家闺秀级别的美女们很多在初中最后阶段就陨落了,坚持到高中结尾的无一不成为纯情小男生心目中的女神,然而,就是这些女神,在登上了大学这个更广大的舞台,以奥迪A6为代表的中高档车,几乎将她们撞下神坛,有魄力的男生们或许能分一杯羹,但是没有殷实的腰包和层出不穷的物质的打动,早晚会被逆甩。

逆甩,虽然在大男子主义来看,有些丢人,不过想想对方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姿,也绝对有谈资蔑然众人。

所以。颇为掠夺目光的夏夜之就成了艳羡的对象,这一晚获得杀伤力不小的眼神侵略远远超过了大多数每晚只会在熄灯后评论哪个女生最好看,哪个女生有没有和男朋友出去开房的牲口们一生所获得的关注。

特别当诸人看到那几辈子做太监修成今世硕果的小子搂着秦娆的腰,然后亲密无间地同喝一瓶饮料的时候,不少意志力薄弱,虚荣心极强的帅哥们选择了悻悻离去。

不过很可惜,这种赌气的行为不可能引起秦娆的注意,秦娆的眼神注视在很远的角落胜过夏夜之,胜过面前的台桌,他们又算什么?

“你觉得我什么时候能超过那个女孩?”秦娆手指在球杆上摩挲着,笑盈盈道。

“等她跳舞超过你的那天!”

秦娆轻轻哼了一声。装作漫不经心道:“语——雪——,是吧?不少字你们早认识了?”

“嗯!”

夏夜之不禁莞尔,“上辈子就认识了!”

秦娆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促狭道:“那你怎么不追她?呵呵,我知道了,人家看不上你!”

“切,她做过我女朋友!”

平静无风的湖面忽然被一颗小石子击中,泛起了层层波澜,秦娆心底那块最软的地方莫名的一酸,此刻才发觉自己确实是小气的人。江琴和吴浩恋爱时,曾经知道他谈过一个女朋友,而且在校外同居过半年,纵使如此,江琴还是说,我不管他以前的事,只要现在对我专一就行。…,

可能很多女孩子都是这样的想法,秦娆朦胧中也觉得自己是这样,可是当听到夏夜之这句话,莫名地酸楚,甚至想丢下球杆跑出去,认识那么久,又是男女朋友,那……

秦娆承认自己狭隘了,一时偏偏又无法洒落抽离,并非“来迟了,有什么办法”所能诠释的,她在乎那些对于她来说已经像是献祭出全部的事,她更在乎的是对方心中她不是全部,这会让今晚的这一切变得可笑!

就那么傻傻地将自己交出去,出现在他脑海里的还有另一个女孩?

一百分换一百分,有错吗?你告诉我!

“砰!”

一声清脆的撞击声,白色的球跳出了桌面,秦娆身体里所有的力气被抽空了,白球滚到了D5的位置,一个二十左右小子拿着球跑了过来,声音温柔地仿若五月春风,“给。美女!”

秦娆一脸矜傲地拿过白球,只是眨眼的功夫,便由适才的温和变得凛冽不可侵犯,气质对于她不过是甘为某些人剥下的面具,那小子讪讪地笑了笑,尴尬地离去。秦娆挑了挑嘴角:“原来你还是个花心大萝卜,夏夜之?”

夏夜之眯了眯眼睛,终于将她又引到了这条路上,道:“生气了还是嫉妒了?”

“都有!”

秦娆柔柔地出杆,将一颗球打进。就在夏夜之心神摇动的时候,秦娆直起身,既非轻描淡写,又非郑重其事地说:“如果真的需要,你可以……做一些稍微亲密点的举动!”

稍稍理了理散乱的刘海,秦娆将球杆放下,挽着夏夜之手臂,“不管如何,你知道的,我都会帮你,过去打个招呼,咱们走!”

她依旧还是那个不堕尘间的妖精。

夏夜之偷鸡不成蚀把米,尴尬道:“呃,其实,我是冒充的!”

“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只是被她雇佣了一次,冒充她的男朋友!”

“怎么又打退堂鼓了?”秦娆盯着他的眼睛,像是想看出什么。

夏夜之无奈道:“你知道她是谁吗?剑桥大学名校生,型男簇拥的焦点,出手阔绰衣食无忧的富家女,人家开的车我们毕业奋斗五年也不一定买的起……不过,偏偏执着于桌球,可惜啊,本人让她无解!”

“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你嫉妒什么,生气什么?”

秦娆耳根发烫,避开了眼神,恨恨道:“你又占我便宜,混蛋!放开我的手!”

“是你要伸过来的,关我什么事!不过学姐你这样,可是自投罗网哦,我可是花心大萝卜!”

秦娆被夏夜之一拽,带的向前急走了两步,这个举动在旁人眼中已是被打上了附属的标签,那么多人目送着两人离开,感叹,遗憾。

就像一颗流星划过静谧的星空,很难忘记。

出了星舰桌球俱乐部,秦娆放开了夏夜之的手臂,吸了口气道:“房子的事……”

不等她说完,夏夜之摆摆手:“这些事毕业典礼后再说,好了,请你吃饭!”

秦娆绷着的肩膀松了松,“有必要刻意提起吗!难不成还准备让本姑娘请你,好意思?”

难得秦娆大方了一回,夏夜之舒服的不得了。按照他的意思,东江南京路上的几家饭店都不错,不过秦娆抢先做主了,号称要狠狠宰他,结果最后跑到了街边散座吃火锅。

夏夜之本身并不喜欢去中规中矩的饭店,倒是这个耳边喧喧闹闹充斥着酒杯交错声环境更为随意。…,

“敢不敢喝酒?”夏夜之戏谑道。

“一会喝醉了,别哭鼻子!”秦娆小狐狸似的狡黠一笑,“一打啤酒!”

“……”

一打啤酒的威力,夏夜之算是感受到了,秦娆一个劲的碰杯子,摆出神勇小萝莉的姿态,每次豪爽地喊着干了,引得旁桌几个吃散伙饭的东江师范女生不住侧目,然而,雷声大雨点小,她就是抿一小口,然后又给自己倒满。

结果,喝到最后,她只喝了一瓶,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就这样她仍旧满脸绯红,眼神迷离,走出排挡的时候,整个人晃晃。

夏夜之不禁想秦娆起当伴娘那天出酒店时的倒在花圃里的模样,看看时间将近十一点,急忙拦了辆计程车,送秦娆回学校,就在车快到学校时,秦娆掏出手机,猫了一眼,立即咬了下唇:“糟糕!”

“怎么了?”

“宿舍那几个不够意思的,居然出去玩通宵了!我没拿钥匙!”

“要我送你过去?”

“……算了吧,去了肯定又拉着我喝酒,头晕的厉害,我想睡觉!”

“那去旅店,我陪着你,放心!”夏夜之郑重道。然而秦娆摇摇头:“去你那将就一晚就行了,都怨你,不说快点喝,害得我不能回宿舍!”

“喂,喂,喂……”

夏夜之百口莫辩,干脆不和这个认死理的家伙计较了,十几分钟后计程车停在小区门口,夏夜之扶着秦娆下车,风一吹,秦娆的醉意更浓了,进了院,一路踉踉跄跄,走上三层,夏夜之掏钥匙打开门,扫了一眼鼻息粗重的秦娆。

秦娆讷讷呜鸣了几声,结巴道:“色…迷迷地看我……做什么!”

“你鞋呢?”

“呒,”秦娆搔了搔头发,盯着自己踩在地上的右脚,“是哎,我鞋呢?”

“幸亏跟着你,否则指不定钻谁家去了.好,你先进去,我下去给你找鞋!”

“找它干什么,傻蛋,它自己不会回来?”

夏夜之也不知好气还是好笑,翻了翻白眼,转身下楼,可是还没走下两个台阶,一转头,就看到秦娆贴着门坐到了地上。

“哎,服你了,这水平也要喝酒?”

他又跑上来,一只手臂从秦娆膝弯下伸进,另一只手从她腋下穿过,将她抱起来,手指不小心压在了她弹性丰盈的胸侧,尽管隔着衬衫,吊带背心仍旧能感觉到柔软的弧形反抗着手指。

“你讨厌!”秦娆捏起小拳头敲了他一下,支吾道。

任凭夏夜之宁静的心思也禁不住这样的撩动,匆忙地放下秦娆,向外面跑去。

“嘻——”

等夏夜之消失了,秦娆从沙发上撑起了身子,一阵剧烈的眩晕感传来,她暗暗庆幸最后一点没喝完,否则真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小妖精从包里取出一个揭掉标签的小药瓶,倒出来一颗,放在掌心。

窗外的夜色是如此静谧,与往日似乎没有不同,却偏偏感觉不同,好像罩着一层光怪陆离的光晕,有点不真实,如果这样合上眼睛,永远都不会醒来,该有多好,可是,她还有不得不去面对的命运。

晚风拂过,穿窗而入,带来袅袅花香,秦娆依着窗台,撩开纱帘,一只纯白的香水百合在微风中羞涩地躲闪着脸颊。

秦娆勾了勾嘴唇,浅浅笑了起来,笑着笑着,鼻尖一酸,眼框中漫上一层氤氲,两行清泪跨越了堤岸,扑扑簌簌落在了花瓣之上。…,

听到走廊里隐约的脚步声,深深吸了口气,秦娆将在手心浓掉的药片含在嘴里,喝了口饮料仰头咽下。

“找到了!”

夏夜之提着一只凉鞋晃了晃,却见秦娆像只小猫蜷缩着身子倒在沙发里,也顾不上数落她粗心,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沙发旁,将她扶起来。

“胃疼?”

“嗯!”

“受了风吧!来,我帮你揉揉,肯定顶用!”

夏夜之靠在沙发上,一手搂着秦娆,另一只手贴在她胃部,轻轻道:“把手拿开,秦娆!”

秦娆的手在小背心里,仿若没有听见。

“娆娆?”

夏夜之见她没有答话,叹了口气,拉住她的手腕,想将她的手拽出来,然而,秦娆星眸半开半合,死死地攥住他的手,夏夜之感觉到平坦的腹部光滑细腻,鼻端弥散着属于她的气息。

“娆娆?”

夏夜之虚按着的左手终是压实,拇指贴在胸骨剑突下的位置,忽然怔了怔,秦娆并没有穿内衣,拇指移动间能碰到秦娆胸部下方,蓦然间,心神一乱,又赶紧摇了摇头,挥去脑海里不停交织出的幻想。

秦娆咬了咬嘴唇,嘤咛了一声闭上了眼睛,柔顺的睫毛轻轻垂落。沁出汗水的额头紧贴着夏夜之的脸颊,依恋地摩挲着。

夏夜之身体里的沉淀的温度忽然飙升起来,甚至能听到血液骤然加速流动的声音,四年了,他没有再接触过一个女人,原以为那种原始的冲动已经彻底泯灭,可是这一刻,他承认心灵失守了,夏夜之细长的眸子漫上了一层迷醉,俯下头,两瓣嘴唇翕合,轻轻抿住了秦娆的耳珠,紧贴着她胃部的手缓缓上移,抚在她的无需内衣束缚仍旧挺立的胸部上,不是虚软松弛,也不是过分僵硬,无可挑剔的弧形迎合着手掌的,秦娆的身子轻轻颤抖起来。

“可以吗……”

夏夜之吻着秦娆的耳廓,脖颈,呼吸沉重,“可以吗?”。

“嗯!”

秦娆鼻子里温柔地哼出一声,像是无意般答应似的。

然而,就在这一刻,一声仿若天际之外传来的清音瞬间击穿了耳鼓,刺入了脑海,面前许多扇门一扇扇打开,漆黑的夜晚就那么神奇地被一束耀眼的白光照亮,秦娆蓦然睁开眼睛——

熙熙攘攘的人流从身边走过,阳光照在柏油路上散发出缕缕的热气,一对夫妇领着一个男孩在动物园的树荫下走着。

“快点,数你最慢了!”男孩扭过脸,朝她扔了一颗花生。

秦娆看着花生旋转着飞来,没有伸手档,微仅可察的一声撞击后,分明感觉到脸颊有些生疼,秦娆难以置信地眨眨眼睛,却见脊背宽实的男人转过脸,刹那的逆光让她有些不适,隔了几秒,她咧开了嘴,想笑,却又笑不出来,只是眼睛有些花花的,一抹,眼泪便再也止不住坠落下来。

“爸爸!”

“娆娆,能不能看得见,狐狸呦!”

“我……”秦娆泣不成声,揪着男人的衣角。

“怎么了,不喜欢看狐狸?”男人怜爱地抚了抚她的头,蹲下身,将她抱起来,“那就看兔子吧,娆娆,你看那只多像你,看,躲起来了,呵呵,呵呵……”

……

“咚!咚!咚——”

午夜的钟声响过。

夏夜之望了一眼钟表,又收回视线。

秦娆的眼角不时有眼泪滑落,刚给她擦干就又留了下来,但是唇边却流露着幸福的笑靥,听着她时不时咯咯笑出声,夏夜之也不觉被感染到了,忍俊不禁笑出了声。

回到过去,大概很开心吧!

夏夜之将毛巾放在热水里涮了涮,裹着她的脚放在腿上,轻轻揉搓,“辛苦了,不过只要你在我身边一天,就不用承担那么多,一切交给我吧!”

将秦娆头上的卡子拆下来,夏夜之又为秦娆牵了牵毛巾被,关掉台灯,月色落满了房间,在她脸颊上镀上了一层皎洁的银色,俯下身,他在浅笑盈盈的小妖精脸颊上深深吻了一下,温柔道:“什么时候……可以不需要这样吻你!”

夏夜之端起脸盆,轻手轻脚走到门口,足足站立了十分钟,他才合上房门……

感谢羊呗慷慨成为盟主,感谢只是爱着你,小小的支持。

这本书订阅惨淡到大家无法想象的地步,但是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才让我没有戛然而止。也许一开始只是想写自己心目中的一个故事,不过如今越来越能感觉到他们的鲜活,是因为你们的关注,让我注入了更多的感情。

矫情点说,也是为你们懂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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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告别,夏天

第一百八十六章告别,夏天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若说有不散,那也是局限在极小极小的范围。

在一年、两年,甚至未来短暂几年,大部分人将会断掉联系,在久些,就连同窗好友也淡薄了情谊,人是感情动物,远亲比不上近邻的道理在自然不过,再久些呢?

就算是刻骨铭心的感情,就算是痛彻心扉的遗憾,也只能随着时间流逝慢慢湮灭,从此天各一方,再无瓜葛。

这个七月初的下午,隔着很远便能看到江大礼堂外飘扬的彩旗,穿着学士服的学子们竞相照着相,作为留念,也作为将来回忆往事的一种凭据。

江琴为秦娆细心地整理学士帽,将穗子缓缓放在侧面,弯了弯唇角道:“出发了,小妖精!”

“你不一起?”

江琴眼圈有些发红,双手拢着鼻翼。稍稍吸了口气,“才不,这么好的天气,我要和老公逛街去!”

秦娆亲昵地搂着她的肩,百感交集,“还生我的气吗?”。

昨天将离开东江的决定告诉江琴后,她冲出了宿舍,直到晚上才回来,江琴钻到了秦娆的毛巾被里,聊到了很晚很晚。秦娆没有告诉她具体的原因,只是说那边有一份非常好的工作,又可以照顾到家人。

江琴最终还是想通了,在她心目中,秦娆一直是那个独立的姐姐,不惧怕任何困难,永远只会向着阳光前进,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分外的吸引她,同时也默默地改变了她这个娇小姐很多,三年相处,她学会了感恩,学会了珍惜,也许会了宽容。人生毕竟充斥着分分合合,总会有喜欢在意的人不期而遇地蓦然伴随在身边,陪自己走过一程,同样,也有离开的一天。重要的是在结伴而行的这段时间里留下了什么?

“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江琴有些哽咽,在她背后推了推,讷声道,“快去吧,勤奋了四年,不要最后迟到,让帅哥们失望!”

秦娆努力地点点头,瞭望了一眼漫过大礼堂穹顶的阳光,看着江琴跑开,消失在人海里的身影,几颗晶莹的珠子落在黑色的衣衫之上。

“呦,都说女人的眼泪能打动男人的心,果然不假,你看看,多少色授魂与的,不愧是秦娆!”

一把优美的嗓子响起,秦娆摇了摇头,从远方找回焦距,面前的女孩众星捧月似的,连礼帽都有女伴帮着她拿。正是那个讨厌过,也可怜过的白灵静。

“你那个新男朋友呢?怎么没陪你一起来?也难怪,任哪个男生心胸再开阔,大概也受不了女朋友的博爱吧?不少字呵呵呵呵……”

白灵静字字珠玑,语调优雅,整个音乐学院普通话达到一级甲等的只有她,身后她的那些死党也附和着笑了起来。白灵静扬了扬手中用蓝丝带拴好卷成桶状的白纸,欣然道:“真希望你也能留学,这样大家还能在一起,说实话,秦娆,有你的日子,让我感觉到了乐趣,没了你,哎……好在,听说你准备留在东江,那没事了多回学校走走,抚慰一下那些青蛙们孤寂的心灵哦……哎,你,你,你放开,你敢,你敢——啊!”

白灵静吃痛地捂着右耳,愤怒地盯着秦娆,没想到秦娆这么野蛮,当众动手,尽管身后站了四五个同伴,但是莫名地感觉到一阵害怕,酝酿了几句阴损的话最后也都烂在肚子里。像个小兽一样支吾道:“还我!”…,

秦娆顾盼流波,那对被称为蛊惑人心的眸子闪过一丝狡黠,“给!”

就在白灵静伸手的一刻,秦娆纤细的两指一松,耳坠锵然落地,紧接着,她半跟凉鞋的跟底不偏不倚地压了上去,“咔嚓”一声轻微响声,耳坠被彻底碾碎,秦娆无辜地眨眨眼睛:“灵静,对不起,对不起哦,没看到!”

“秦娆——”

白灵静极薄的嘴唇血色褪尽,声音大了好几倍,秦娆俏皮地眨眨眼睛,用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冷道:“如果欠揍,就动手试试!”

白灵静下意识地向后躲了两步,撞在了一个人身上,令诸多女生羡煞的小蛮腰被手臂揽住,暧昧地贴着耳珠道:“静静,你干吗呢,还不快点!”

白灵静一下子振作了情绪,刻毒地剜了秦娆一眼。拱在男人怀里,眼泪涟涟:“她,她,她欺负我!”

男人按了下手里的遥控器,路旁一辆雷克萨斯高档轿车发出上锁的声音,周围那些个旁观的男生们登时哑然,本来的一些希冀的小念头也打消了。一周前戴斌和白灵静分手的消息就传开了,不少暗恋白灵静,家庭条件又不错的男生都准备好了自己追求的策略。有几个从白灵静出了宿舍门便一直跟着,甚至踟蹰着表白。然而,当一百多万轿车的主人。那个三十些许的男人亲密地抱着白灵静的时候,带着几十、几百块钱小礼物等候机会的表白男彻底放弃了,开玩笑,能买的起一百万以上车的家庭,是什么样的,恐怕不比戴斌背景差。

俗话说,男人头,女人腰,不是情人你别招。既然白灵静没有忸怩,那就是真正默许了,在离校前最后的日子,某些幻想了几晚的男生一不小心又在伤口上洒了把盐。

男人见白灵静委屈,怒了,然而抬头一看面前丝毫不怵的秦娆,满脸的怒容风卷残云而去,换上和稀泥的姿态:“算了,小别扭正常,咱们还是快点进去吧!”

白灵静心头暗恨,心说怎么这么废物,把你在床上那金戈铁马气吞万里那劲倒是使出来呀。男人在社会上操练了十多年,一看她的表情哪还不晓得?

没错,把你白灵静弄成音乐学院优秀毕业生代表,甚至给你弄个留学名额,这个能量我是有的,可我这能量再大,敢跟陆堑陆市长的公子碰吗?

四年前,他就见过秦娆,秦娆是跟姓任的小子一起参加的酒会。当时他也在,本来想依靠自己那个发小,也是东江政协二把手的孙子牵线认识下圈子里的达人们,结果碰巧遇到了那一出,之后见过很多次,只不过没有正面交谈过,最近的一次就是前天。听说星舰桌球俱乐部开业,和几个朋友去玩玩,没想到惊讶一波接着一波,先是看到赵炫江那个在东江很嚣张的二世祖纠缠秦娆。原本还想出出头,觊觎着捞点什么油水,结果居然在那种场合见到陆堑和市委秘书长家的公子,隐约听明白唐公子请秦娆吃饭,被拒绝后要手机号,还是被拒绝,到这如果打住就算了,没想到后面,我x,一个穿着普通的小青年很暧昧地教秦娆打球,那家伙放人堆里,特别是他们这个位面的圈子里绝对是野鸡没名,草鞋没号的货色,但就是这等货色把任超废了,而且更可怕的是逼得东城区派出所所长朱腾颜面尽失,市长秘书低眉顺眼的盛世年华大老板居然在那人面前也像一小弟似的,若不是当场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信。…,

给他一万个胆子也不敢惹啊!

索性,他也是老奸巨猾的角色,所以咬着白灵静的耳珠道:“周末去欧洲五国旅游,我团都报好了!”

一句话,白灵静笑得跟花一样,在男人嘴上蜻蜓点水吻了一下,在女伴们簇拥下向礼堂走去。

过了足足一分钟,秦娆才将手指从耳垂移开,那里就像熟透了的樱桃似的,鲜红欲滴。前晚的事虽然有些朦胧,但一丝一毫都记得,死家伙也咬过自己的耳珠,而且,手……

那天在车站时的所有定计全乱了,若说没有一点点害怕是假的,所以清晨的时候,她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摸胸口和下身,奇怪的是穿着衣服,腰带也似乎没有被动过,一时间,些许的遗憾弥漫上心头,但更多更多的是一种感激。

说不清道不明却足以让她刻骨铭心的感激。

她没有勇气对夏夜之说再见。再见,何时再见,还是一个转身便是一生?

她可以在一切事上勇敢直面,唯独这件事,不行。

冥冥中有什么力量将本无交集的他们当成牵线木偶错乱地安排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滋生了弥足珍贵的情愫,那就让这段情愫珍藏在这个最美的夏天,就像当年父亲在她耳边诉说的那个兔子和狐狸的童话,美好的记忆,美好的夏天。

望着明媚的有些灼人的阳光,秦娆吁了口气,拾阶而上走进了礼堂。有趣的是,刚刚坐下,萧清一便让她过去,拍了拍身旁,“坐!”

身旁就是白灵静。

大跨度网架结构的圆形大礼堂六扇门齐开,人头攒动,远远超过了万人礼堂所能容纳的人数,所以各个角落都站满了人,走廊里早早地就被男生们占据,毕竟岑琦已经远走他乡,剩余的两个校花又是这一届毕业,未来的真空多少让人有些沮丧。

也许在明年的这个时候,江大又会有新的女生被推上校花这个并不涉及什么实质权力,却能在许许多多人回忆里铭刻下一个短暂时代,一段流年的位置,也许不是也许,是一定,但是真正经历过的、见证过她们美丽的人也一定不会忘记那个属于她们和自己的年代。

秦娆中规中矩的装扮并没有引起远处人群的瞩目,又坐到了最前排那个特殊的位置,谁能料想的到,她们班级小范围甚至引发了一场骚动,猜测小妖精是不是不来了。

当然,有些想见她最后一面的其他学院毕业生不免失望,好在只是短暂的几分钟,一道完全不同于黑色学士服的靓丽身影施然而至,嘈杂的大礼堂瞬间陷入了寂静。

“看,罗莎莎!”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句,顿时,大礼堂掀起了此起彼伏的口哨,像一个赫赫有名的DJ,谙熟地调节着气氛。

“哇,真漂亮!”

坐在靠近大门旁的一个女生小声地惊呼,不过很快反应过来,“哎,罗莎莎怎么不穿学士服?”

“她一直都在努力成为江大乃至任何圈子的焦点,当然也有资本!”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道出了真谛。

的确,在礼堂前排清一色的乌鸦黑中,罗莎莎就那么自然而然地脱颖而出,换作另一个人恐怕真就没这份魄力。

罗莎莎踩着十公分长的高跟鞋,在司仪引领下缓慢地向着正中间位置走去,脖子上那串颇合适宜并不过分奢华的钻石项链在灯光下反射出绚丽的光芒,矜贵高傲。…,

司仪看到走到那边,忽然发现罗莎莎的位置坐着一个女生,是音乐学院的秦娆,一时不知该怎么说,这些位置早已安排好了,都是有顺序的,最终身材窈窕,五官姣好的女生,还是怯生生说了句:“对不起,秦娆同学,这里有人了!”

秦娆蓦地站起来,惊了司仪一跳,本能地向罗莎莎身旁移动了两步,避开了视线,然而却听到秦娆有些赧然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

就在罗莎莎嘴角流露出一丝理所应当的笑意的时候,白灵静笑意盈盈地站起身,贴过来,挽着罗莎莎的手臂,赞道:“莎莎,今天真漂亮!”

“谢谢!”

罗莎莎笑容可掬,撩了撩性感的卷发,顾盼流波间扫到了三四排,这片都是供给学院家属,一些拍照摄像师,以及一些比较特殊的人的专座。靠近中间的一个位置,他已经提前打好招呼给了杨橙,不过杨橙似乎没到,罗莎莎礼貌地走开几步,掏出手袋里的多普达手机,拨了电话,很快电话通了,罗莎莎小声撒娇道:“老公,你哪呢?怎么还不来,快开始了!”

“谁说我没来?”电话里传来一阵喧闹,“我都看见你了!行了,我来了,遇见熟人打个招呼,好了,挂了!”

罗莎莎有些不高兴地挂了电话,转回身却见秦娆又坐下了,登时俏脸一凝,没顺气道:“麻烦让一下!”

秦娆尴尬地撑着扶手试图站起来,跟罗莎莎虽然在一个学校,但是美院在另一个校区,平时见面的次数都少,更别说相熟,只是彼此见面相识而已。

可是,不等她站起来,萧清一按了按她的手,示意她坐下,对司仪道:“让她坐旁边!”

“这个……座位是安排好的,我做不了主啊!”

萧清一支着腮:“一个座位,做什么主,我说行就行!”

罗莎莎有点失面子,双手环胸,冷笑道:“这座位早定了,我为什么要让?该让的是秦娆!”

“好,我让,萧院长,我让!”

萧清一半开半闭的眼帘撩起,扫了秦娆一眼,失笑着摇摇头,“好吧,那你坐我旁边!”

“这不是校领导……”

秦娆看见桌子上还摆着矿泉水,不敢入座,结果萧清一拽着她的手臂将她拉到身旁,“我说没关系就没关系!”

秦娆没办法,只能坐下,和白灵静一左一右将萧清一包围,白灵静不屑地瞥了她一眼,和罗莎莎攀谈起来。

萧清一从口袋里拿出自己的被茶水染成褐色的塑料杯,抿了一口,扭脸看着秦娆:“你没跟过我的钢琴课,也没学过声乐,算是我的遗憾!”

萧清一伸手止住受宠若惊的秦娆,呵呵笑道:“不过要是你来了,可能几门亮红灯,你嗓音远不如白灵静,音律感觉方面就更差了!”

白灵静找了很多话题跟罗莎莎聊,她也不是没有眼色,一眼就看出罗莎莎根本不待搭理她,罗莎莎这人实在太傲了,不就是被夸两句校花么!

正有点不好下台,忽听萧清一提起她,就像瞌睡给个枕头,立即投桃报李道:“萧教授说得才不对,没有修您的课领略您的个人魅力,才是学生的遗憾呢!呵呵,要不是您栽培也没有我的今天,以后还要拜托萧院长多多指教!”

萧清一的脾气向来以古怪著称,学院里对他的评价很简单——捉摸不透。面对这样的话,几乎所有的校领导没有不受用的,然而萧清一却摇了摇头:“白灵静,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能有秦娆的一半专心,不玩这些虚的,早晚一天你能在音乐这个领域里得到一份不低的成就!可惜,我的话你都当耳旁风!有件事我提醒你,即便你可能觉得不入耳……音乐学院有音乐学院的规矩,有些事是我最讨厌的,看来你还需要做些功课……言尽于此!”…,

白灵静那张白皙的有些不健康的脸完全不成颜色,手指紧紧捏着椅子扶手,耻辱就快要变成怒火,就在这时,校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各院院长陆续走进来,各院学生在导员的带领下,全体起立鼓掌。

校党委书记压压手,示意大家坐下,然后依次落座,走过来忽然发觉有人坐了自己的位置,奇怪地望了望司仪,司仪差点就哭了,幸好,学生会主席戴斌赶了过来,一瞬间,百感交集,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

秦娆心中忐忑,不自然地望了望萧清一,后者咳了声,对党委书记道:“我学生,秦娆!”

“噢,今天算是对上号了!人如其名!人如其名!老萧,你学院尽出人才啊!”年近六十的党委书记对戴斌摆了摆手:“错开坐,错开坐就是了!”

简单的一句话,在旁人耳中兴许听不出什么,但是落在戴斌这种身份相对独特的人耳中,就不一样了,戴斌看了一眼秦娆,蹙了蹙眉,又看了一眼满眼复杂情绪的白灵静,最终轻叹了声,去安排其他事。

大厅灯光渐暗,舞台渐亮,毕业典礼正式开始。

陈芝麻烂谷子,就是老一套的一系列歌舞,煽情的朗诵,下面学生黯然神伤的、落泪的都有,坐在前排领导一个个古井不波,有点居然眼皮都快合上了,尽管连续开了三天空调,礼堂里仍旧闷热。

好不容易熬到了最后校领导至辞,领导们一个个上台落座,萧清一盛情难却,也恰好音乐学院院长出国考察,于是他勉为其难地走了上去。

在座的学生仿若被唐僧搞得崩溃的孙猴子,明里不骂暗里骂,忍着脖子后背不停冒出的汗水,苦苦支撑,终于熬到戴斌讲话,轻松了些。

一篇稿子,一千来字,读了一半,干脆揉了。

这诙谐的一幕倒是惹得台上台下一阵欢笑。

“祝一零级的毕业生,一路顺风!”

戴斌说完,从台上走下。主持人举着话筒:“现在邀请各院优秀毕业生代表,经济学院张嘉,计算机学院彭凯,外国语学院杨超,……美术学院罗莎莎,音乐学院,白灵静,请各位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

台上奋斗了四年的莘莘学子盈盈而立,台下闪光灯交错,掌声如潮,白灵静没有拆手里准备好的发言稿,那番话早已烂熟心中,江大学生们终于感受到普通话最标准的白灵静那堪称撩人的嗓音,一通煽情的感谢,诸多女生眼泪情不自禁落了下来,站在台上的白灵静泪光潸然,顿了下,笑道:“幸好,我荣幸地留在了这片深爱的土壤,感谢我的老师萧清一,感谢我的同学,我一定不会令大家失望!”

罗莎莎轻声哼了一下,不感冒地接过话筒,不咸不淡地感谢了几句,却比白灵静卖力表现一通,博得了更多的掌声。

白灵静看着罗莎莎下台的身影,暗暗诅咒她来个意外摔倒,出出洋相,不过幸好站在台上的不是秦娆,否则真是能气死她,也就在同一时刻,耳旁主持人激情的声音响起:“最后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邀请江大零六届毕业生代表,秦娆同学上台!”

仿若一声炸雷!

白灵静只觉得自己突然置身于黑洞边缘,眼睁睁看着所有光线被吸摄进去,眼前骤然一黑,整个人向前倒去。

提着裙子的罗莎莎也是一怔,刚想转头,忽然身后一股大力传来,她一只悬空的脚哪里来得及反应,啊地尖叫了一声,成了殃及的池鱼,扑到在地。

万人大礼堂一片嘈杂!

有看笑话的,有担心罗莎莎摔伤的,也有替她尴尬的,而更多更多地都是踮着脚,注视着那个被司仪带上台,一脸懵懂的傻妖精。

直到秦娆握着话筒,久久无语,音乐学院落座那片区域响起了几个男生寥落的声音:“那一天知道你要走,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当午夜的钟声敲痛离别的心门,却打不开我深深的沉默。那一天送你送到最后,我们一句话也没有留,当拥挤的月台挤痛送别的人们,却挤不掉我深深的离愁。我知道你有千言你有万语却不肯说出口……”

很快声音向四面弥散,不会唱的也跟着调子哼唱起来,“你知道我好担心我好难过却不敢说出口。当你背上行囊卸下那份荣耀,我只能让眼泪留在心底,面带着微微笑用力的挥挥手

祝你一路顺风。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我只能深深的祝福你,深深的祝福你最亲爱的朋友,祝你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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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实在不顺利,电脑要死不活的,死了三次机,东西丢了一部分,窝火的要死,剩下的明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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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黑桃queen

第一百八十七章黑桃queen

夜幕深远,月色朦胧,又是一个闷热的夜晚。

临近午夜一点,一架来自雅典的波音公司航班在东江国际机场缓缓降落,满脸倦容的旅客拖着行李向着各自的方向前行。人流之中,一个青年拉着行李箱,亲昵地搂着一个淡金色头发的女孩子,悠然步出了机场大厅。

东江并非上海那样的国际大都会,虽然平日外国人比较常见,但是多半是身体发肤的中年妇女,要不就是人高马大,汗毛比寸头还长,一身香水也遮不住的狐臭男。

像从身边走过的这对金童yu女,貌似只有在明星度假的日子,偶得一见!青年五官周正自不用说,女孩明眸皓齿,松散的卷发散在两肩,一个时尚的大风镜挡住了巴掌大的清秀脸颊,不过从眼角眉梢仍旧可以估摸出她的年纪,应该不会超过十五岁。

人们不由感慨,国外就是开放,在东江这个年纪的女孩大部分还呆在学校读书,对于感情,亲昵举动多半处在懵懂和开释之间,偶有跨入伊甸园的大胆少女,也只是偷偷摸摸,像这样大半夜跟着男孩子在一起是决计不敢的。

两人出了机场,径直钻进了一辆计程车里,青年这才松了口气,收敛了亲密的表情,郑重道:“冒犯了,芭碧萝小姐,这一切都是公爵大人的意思!”

被称作芭碧萝的女孩手指在推了推镜架,露出了两颗精致的虎牙,不过谈吐间一点也不似未至花季的口吻:“乔恩,艾尔摩斯到底去了哪呢?”

“公爵大人担心小姐此行会遭到帝王加纳阻隔,甚至打乱了整个计划,所以亲自引开他,让我到雅典接您!”

“不会有问题吧?不少字”

“一定没问题!想当年,公爵大人让帝王加纳追了半个欧洲,还不是照样在他眼皮之下逃走!”乔恩一脸骄傲。

“那还不是逃吗?”。

芭碧萝盘着腿,双手托着下巴,孩子气地嘟起了嘴,讷声讷气道:“什么时候我们才不用逃?”

“……”

乔恩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秘结社攥写的“阴影千年新名录”的第二副本他曾有机会在蔷薇十字会里见到过,帝王加纳以几乎不可逆转的优势将众人甩开,作为蔷薇十字会的王牌,也是这一任继承人的A公爵仅仅排在第五,相形见绌之下便可略见一斑。

以他的地位不可能见到艾尔摩斯,更没有机会深入交谈,但是在心底里他很清楚,艾尔摩斯的实力与那位阴影之王并不在一个档次,不只是他,恐怕被帝王加纳亲自追杀过的芭碧萝小姐也清楚,只是害怕面对家园被摧毁的悲剧吧,毕竟她才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

顿了顿,他开朗道:“只要我们拥有足够的助力,我想对付帝王加纳应该不是办不到的,他毕竟不是神!”

半个小时,计程车驶入市区,在富华购物中心外停下,乔恩付了钱,依旧如出机场那样,搂着芭碧萝进入地下通道。

纵使已是深夜,仍旧有艺人在地下通道弹着吉他,只是落魄的是观众仅仅只有一个蜷缩在纸箱里的流浪汉。

“很好听,请弹一首加州旅馆!”

芭碧萝拍了拍手,从热裤的口袋里拿出钱夹,友善地在铁桶里放了一枚100美分的硬币,艺人叼着廉价的烟,轻轻闭着眼睛,拨弄琴弦,一曲深沉的《加州旅馆》在静谧的通道中慢慢绽放。…,

然而,就在两人走到中间十字交叉口的时候,忽然冲出来三个青年,其中一个拿着水果刀,压着声音喝道:“把钱拿出来!”

“what?”

芭碧萝拉住想要说话的乔恩,佯装听不懂地拢着耳朵,操着英语道。

“钱!钱!”

没上过两年学的小流氓比划着钱夹的样子,可芭碧萝依然一脸懵懂,一个劲地“what”,恼羞成怒的流氓三人组瞄了眼她脖颈间挂着的十字架项链,其中穿着忍者神龟T恤的小子貌似比较识货,“铂金的!”

“搞了搞了!”

三人的小头目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嘿嘿笑道:“小乖乖,哥哥是好人,只要钱,色滴不劫!”



you!”

芭碧萝一手打开那无良青年伸向小小胸部的水果刀,在他小腿上踢了一脚。

另一个歪戴着帽子的小痞子眨了眨眼睛,“老大,这个我听懂了!”

“啥意思?”

“她说想草你!”

“呃……”头目怔了下,旋即舔了舔嘴唇,霸气地一拍同伴,“,小妞挺辣!你用英语告诉她,来草大爷吧!”

小痞子搜肠刮肚纠结了半天,毅然道:“pleaseme!”

“呵呵……”

乔恩忍不住笑出了声,一口流利的中文道:“快滚,否则让你们受苦!”

“骂了隔壁的,会说中文不说,爷爷今个叫你们美帝国主义见识见识啥叫东亚……强国!”

说着,左右手将匕首抛来抛去,就在这刻,一道寒芒乍起,他额前的一撮头发随风而落,还没来得及惊愕,就看见一把折叠刀在小妞的手上舞开了,就跟电视里演的一样,勾链还不是发出叮铃叮铃的声响。

起初眼神还够用,能分辨出刀的形状,但是半分钟后那脑袋就跟小鸡啄米似的点了起来,再然后就见那白晃晃的刀尖点在了下面突起的部位。

“要钱是吧?不少字”

“呃,不是,不是,我们是电影学院的学生,拍戏,拍戏!”

“拍戏?什么戏?”

戴帽子的灵机一动:“美女,你真像好莱坞的明星,玛丽莲梦露!”

芭碧萝吐了口气。

“不,不,是伊丽莎白泰勒!”

“够了!”

“奥黛丽赫本!”

芭碧萝白皙的额角青筋蹦起,横向一滑:“我说够了!”

那小子吓得登时尿了裤子:“包,包……呃……皮!”

“一群弱智,下流胚子!”

芭碧萝啐了一口,再不理这些猪头,和乔恩向上走去。

喧嚣又回复了寂静。

三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小子面面相觑。

“真割住你老2了?”

“割个毛,割住能不流血?傻!”

啪嗒!

啪嗒!

啪嗒!

一滴滴鲜血砸在了地上,旋即便血如泉涌,三个人甚至连声都没有来得及吭,便倒在了地上,那割裂的气管向外兴奋张扬着,喷洒出大量的鲜血,沿着瓷砖的纹理流进了地下水道。

在光影暗处,三张黑桃Q被沁得格外狰狞。

感谢一二三,AdashyNE,只是太愛你,风之小小白,不爱吃鱼滴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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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魔术师的夜晚

第一百八十八章魔术师的夜晚

芭碧萝和随从乔恩出了地下通道。拦了辆计程车,半个小时后,在较偏远的郊区停下,大半夜的去萧山,司机担心出事,说什么也不再走了,两人没法子只好下车,沿着一片有些渗人的郊区松林路步行。

一路上,车流虽不多,但也不是车迹罕至,连续几辆车都拒绝了两人的搭载请求,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一年前连环杀人事件犹是历历在目,作案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容貌姣好,佯装成被打劫的模样,祈求过往的单身男性司机同情,然后,将对方骗到偏远的郊区,诱骗对方发生关系,然后施以杀手。就是在这条公路上。有一辆车车主丧命。

东江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的专案小组,根据一些线索,推测这个女人可能受到过感情挫伤,心理素质和智商极高,情商相对偏低,从作案现场清理程度来看,有条不紊,也许从事着观察力严谨的职业,甚至经过特殊训练。

尸体发现的地方不是第一凶杀现场,还有一点尤为比较特别,那就是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丢弃在建筑工地,那些建筑工地,或是拆迁,或是烂尾楼,或干脆无人看管。

依靠这些线索,警方推测,杀手可能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以炫耀来宣泄心中感情,而且可能存在帮手。

经过一点点排查,以及路过司机的人物描述,终于在一个月多前,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东江建校的一名学生。

在调查家庭履历中发现,其父是某市刑侦方面的干警,七年前被一伙逃窜的歹徒围殴至死,随和母亲嫁人,继父是一个建筑工地的工人。有酗酒赌博的习惯,三年前由于一次意外,溺死在家附近的池塘里。随后不久,这个男人的独子因为煤气中毒,死在家里。

在当时看来一切都是巧合,没有谁更多联想,然而站在如今的立场,似乎摸到一些端倪,东江市刑侦技术人员专门远赴几千公里之外的小县城摸查,终于通过一个租书店打工的女人口中得知,女孩曾经和这个表哥有过短暂的交往,但是那位表哥的始乱终弃,以告诉她母亲丑事为借口威逼她去陪几个当地的小流氓,赚零花钱。某天,继父得知了这件事,非但没有阻止,反而侵犯了她,这种混乱的关系延续了几个月,直到她离开县城。

警方突袭了女孩在校外的租住的房子,在抽屉的暗阁里发现了一本日记,所有的事情一目了然。顺藤摸瓜抓到了帮凶。同校的一个大二男生。

东江市公安局连夜审讯,打开了突破口。原来张姓男生喜欢这个女生,劝过她不少次,但杀人有时候就像吸毒一样,也会上瘾,她渐渐控制不了自己,最近又在谋划。

有一点是值得欣慰的,从始至终,女孩坚持不让张姓男生插手,所以他只涉及隐瞒不报,并没有参与谋杀。

有了足够的证据,东江市公安局调派警力全面撒网追捕女孩,三天后接到一家旅店报警,赶到后却发现了她的尸体。

女孩死的太惨了,浑身就像被刀片划过似的,赤身裸体倒在床榻上。在墙角的小床头柜上,摆放着她的子,那一刻,连见惯了残忍场面的女警也不禁潸然泪下,然而有一件事非常奇怪,纵使这么痛苦,纵使牙齿、指甲碎裂,手指骨节开放性骨折,但她依旧笑着。…,

在房间里留着一副沾着明显指纹的扑克,是欧洲一个扑克厂专门为魔术师定做的,在十几个国家都有售。

线索一下子全乱了,丝毫不需要掩饰的指纹,以及欧洲的扑克,干净地超越外科手术医生的切割手法。还有就是她脸上莫名欣慰的笑意。

有着三十多年刑侦经验的大队长也无力地摇头,直到半个月前,中国公安大学某资深教授发来了一封邮件,内容很简略——

从现场痕迹来看,没有反抗以及性侵犯发生,杀人者和被杀者像是达成某种默契彼此配合,不像是谋杀,倒像是一场仪式。子代表新生命的孕育,离开身体之后,可能表达的意思是永不腐朽,长存世间,结合你们给出的背景资料,我个人倾向于,受害者厌恶自己的身体,甚至觉得不洁,这大概就是她欣然接受的原因。或许,她也很痛苦,将这种行为当成一种超脱的方式。

“听说几个受害者家属知道女孩被残忍杀害后,都相当开心,其实,我觉得她挺可怜的!我说的你们能听懂吗?”。

一辆运输蔬菜的卡车上,年逾五十的干瘦男人吞云吐雾,坐在他身旁的乔恩点了点头。“谢谢你能信任我们!”

“我是看到了主!”男人指了指芭碧萝胸口露出的十字架,“我也是基督徒!”

“从这里沿着这条道往下走,最多四十分钟就能到萧山!我还要给人送货,就不能送你们了!后会有期!”

“谢谢!”乔恩道了声谢,下车前将一本黑皮红边版本的《圣经》留给了男人,沿着右侧公路走去。这里已经不像松林公路那般偏僻。远远望去,黑暗中建筑林立,大概就是司机口中的化工厂了,因为即将要兴建萧山度假庄园,化工厂被政府搬迁到西郊,所以才会冷清。

乔恩走了几步。发现芭碧萝小姐没有跟上,扭过头,见她插着口袋,一脸失神,打趣道:“是不是刚才司机的话吓到您了?”

“乔恩!”

芭碧萝从深思中回过神,失声道:“米罗!手刀米罗!”

“您说什么?”

“那个人是米罗,手刀米罗!”

乔恩语塞,说实话真不知道手刀米罗是什么东西,芭碧萝作为蔷薇十字会现任的皇后,掌管着很多秘密,也是所有情报的核心,自然知道的多,在乔恩心中,能有机会如此接近芭碧萝,无疑是幸运的事。这一路上从她那里听到了许多传奇,比如帝王加纳的模样,Z先生的发扬光大下的基纽学堂,沐风那只削铁如泥的短刀,巫师的超自然诅咒,公爵的面具,以及潘神的神秘等等。不过,这个手刀米罗,还真没有听说过。

芭碧萝摊开双手,一脸凝重,见到乔恩一个劲的傻笑,厉声道:“蠢材,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

“他听了,只是小美人你表达的不清楚,手刀,手刀,哼哼,听起来怎么都像在谈一个厨师,我也知道有些事不能强求,但还是希望在生命中最后这段有限的时间里,您可以称呼我一声——魔术师!”

“谁!”

乔恩后背瞬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左右四顾都没有人,“谁。出来!”

一个阴柔的声音仿若从地狱里升起般冰冷:“米罗!”

乔恩甩脸向身后一堵坍塌的老围墙望去,不知什么时候一个褐色头发脸色极白的男子靠在那里,纵使如此黯淡的光线下,依然可以看清他的脸色。…,

“跑!”

芭碧萝忽地喊了一声。

“快跑,乔恩!”失控的声音被这片残垣断壁废墟冰冷地吞噬下去,连丁点回音也没有,空旷地如同置身于一层揭不开的迷雾之中。

而脚底之下松软的泥土似乎生出了怨灵结成的藤蔓,缠住了身体,将每个动作放缓了十倍百倍,芭碧萝眼中印出了一条线,食指那么长,还没来得及想明白是什么,那条线带着一道劲风从面颊旁掠过,叮地一声,嵌入了一棵杨树经年累月的沧桑树皮中。

芭碧萝蓦然回头,朦胧的月色下,古希腊的智慧和战争女神帕拉斯.阿西纳隐约可见,黑桃Q。

“嘎巴!”

架在鼻梁上的风镜一条腿应声断裂,掉落在地上,露出了芭碧萝血色褪尽的容颜,“果然是你,将那个女孩诱骗谋杀的果然是你,禽兽!”

“呵呵呵呵,果然是皇后,任何消息都来得这么如此之快,看来若是今晚不除掉你,不用挨到明天我就该上当地报纸的各版头条咯!”

“你为什么要杀她!”

“为什么?”

米罗交叉着双臂,地望着黯淡的星辰,“女人总是喜欢听谎话,她也不例外,既然她想要天堂,我就许她一个……呣,难道我做错了么,皇后?还是你想替超脱的灵魂感激我,譬如,上床?”

仿若在炫耀一件艺术品,米罗投入地细细描述着当时那个场面,“当我的手从她的身体里伸进去的时候,触摸到细嫩的肉,您该清楚,那种快感给她带来的战栗,她流着眼泪请求我带她走。毕竟我是一个贵族,不可能带着她,尽管她黑色头发,黑色的眼睛,以及饱满的胸脯,湿润的下身真的很诱人,但是我还是不能。您也知道,对于女人的请求我总是退避不得,所以我对满脸泪痕的小姑娘说——我只能带走你的灵魂!她问我怎么带走的时候,身体在逢迎着我的手,味道甘美地就像杰克菲利特家不远处那个可以捉到红眼石斑鱼的池塘,现在想一想,仍旧令人回味……她说她很爱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初次见面,两杯咖啡一盒曲奇而已!也许是几句话触及到她的心里了?啧啧,好单纯的女孩,若是拥有五百个女友的世界第一美男子岩月擎安慰她,我猜她大概愿意死五百次!她发誓要我相信她,其实我相信不相信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如何忍心拒绝她呢,于是我说,我喜欢你的子,能给我吗?你会在我记忆里得到永生。就这样,她答应了,并且拒绝用任何麻药,哎,真是太美了……”

“混账,混账东西!”

芭碧萝听到一半便捂住耳朵,一步步向后退去。

“皇后,您能给我什么呢?如果我没记错,蔷薇十字会的皇后必须是处子之身吧?不少字身体就是灵魂的女人实在是极品!”

“住口,你怎么能亵渎小姐!”

乔恩一按皮箱把手,砰地一声,弹出一把弹簧刀。

芭碧萝急道:“不要!”

然而,米罗如同变魔术一样,指间屈伸变幻间,四张扑克牌遵循着至理弧度激射而出。

“嘶”地一声,手腕柔软的皮肤被撕裂,特殊加工后的扑克锋利的边缘借着魔术师巧妙的地无法复制的劲力将乔恩右手手筋连同动脉齐齐割断,剩下的三张刺入腹部和大腿,连坚硬树皮也能刻入的“皇后”,是四张皇后牌中唯一拿武器的,而这浓烈的鲜血渲染的夜色就像司职战争的女神,妖娆冷酷。…,

“乔恩!乔恩!”

芭碧萝痛哭流涕,这个十四岁的女孩子还没有学会矜贵和理所应当之前,便将生命看得尤为重要,或许连她也不清楚今后面对的是什么。

乔恩脏器被割裂,任何一个伤口都足以在十分钟之内要了他的命,乔恩拼尽了最后一口气,突然推开了芭碧萝,将满心欢喜欣赏自己艺术品的魔术师死死抱住,哀求道:“小姐,快走!”

“滚开!”

见一身名贵衬衫上被沾上了鲜血,米罗恼羞成怒,举起了手,右手手腕齐根断裂,芭碧萝闭上了眼睛,死死的摇着头,双手嵌入泥土里,呜呜啜泣:“对不起……对不起……”

“求求你……走……求你了,别忘了……你的……”

一声清脆的断裂声,接近着沉闷坠地,芭碧萝悚然缩了缩脖子,不敢再看一眼,翻过右边瓦砾,不辨方向地朝着幽深的夜幕跑去。

她什么也不知道,只是一次次的跌倒,一次次的爬起,被割破的皮肤粘腻的涌出一波灼热的液体,身体却越来越冷。

不知跑了多久,眼前出现了一道三米高墙,身高只有一米五的芭碧萝尝试了两次,根本够不到边缘。

“别动,小天使,这样的姿势非常利于背后进入,那种紧紧夹住的感觉真的让我热血沸腾了!”

最后一张黑桃Q像一枚硬币在指间翻转,最后飞向了芭碧萝的脖颈,在和恐惧面前,纵使是他也不得不退却,杰克菲利特没死之前,他永远不敢做想做的事,因为阴影里任何一个人都知道被帝王加纳惦记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然而,眼看最后的Q割断芭碧萝的脖颈时,斜刺里霍然穿出一条白影,间不容发之际,扑倒了芭碧萝,接着一个翻身,拎着芭碧萝的腰带,向西边跑去。

“找死!”

十三张红桃一字排开激射而出,远胜过脚力的速度,但那人似乎脑后长了眼睛,一抖手,一幕白色凭空而起,十三张刚劲的红桃牌将白色撕成了碎块,而那道身影消失在拐角。

“,衬衣!”

米罗弯腰捡起一片,赫然发现是一件被撕裂的白色棉质衬衫。

感谢sd5g41r,只是太愛你,书友090519220901106,风之小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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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对策

第一百八十九章对策

现实和幻境在某些时候根本分不开。现实可以成为恍惚的幻境,幻境也可以成为令人不敢置信的现实。芭碧萝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可身体的痛感以及耳旁呼呼掠过的疾风唤醒了她,睁开泪水潸然的眼睛,只见被迷蒙月光投射下的一片惨淡疏影飞快地向前移动。鲜血沿着手臂滑落到手腕再到手指尖,滴滴答答掉落,仿佛空投包裹那样。

腰带被人抓着,能感觉到对方指间传来的温度,芭碧萝向后望了一眼,耳边立时传来喝止:“别乱动!”

然而,为时已晚。

就像一台高速运行的跑车,遇到了一枚石子,突然间失了控,芭碧萝只感觉天旋地转,重重地与地面撞击了一下,又弹了起来,可是接踵而至的是一片炫目的银光,她挣扎着无力的双臂挡在脸上,尖叫道:“小心!”

几乎是同一时间,泡泡袖的公主T恤被一股大力硬生生从身上撕扯下来,羞辱、惊恐一下子漫上心头。芭碧萝下意识放下手臂,遮住胸口,耳中便听到裂帛的声音,接着后枕骨上感觉被重重敲了一记,登时,眼泪不争气地冒了出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耳旁流动的风声渐止,一张被折成两半的梅花J从救命恩人的手指缝隙中飘然掉在地上,弥漫着阴潮味道的静谧空间里响起了急促的呼吸声。芭碧萝难以置信地摸了摸身子,除了手臂上的几处划伤,没有大碍,那刚才……抱着挎包挡在胸前,惊惧交加地望向赤着上身的男人,却见他肩和后背粘满了厚厚的泥土,泥土被血水很快又沁透了,斑斑渗人。不等她说话,男人开口道:“我是凌榛的朋友,你可以信任我!”

“我……我能听懂中文!”

“那最好!”

夏夜之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按在右肩上,就是脚下的这张梅花J将皮肤割开了一个绽,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高手,居然能另辟蹊径将扑克牌当做杀人的利器。

前天下午,他们一行人盛世年华,吃住在萧山茶社,等待芭碧萝到来,按照凌榛转述的日期,应该是昨天。可是大家在茶社里等了整整一天,连半个影子也没见到,哪怕是使者。

诸人怎么可能不失望,从龙假那里把萧山茶社抢过来花了多少代价得罪多少人先不提,夏夜之是介入最晚的,而在更早之前,赵炫翼已经开始了全盘布局,至于花了多少钱,只有他自己清楚。

赵炫翼虽然不说,但谁也能感觉到他烦躁起来的情绪。

芭碧萝是个小姑娘,这一点众人从凌榛口中得知的时候并没有发觉什么不妥,因为引起帝王加纳重视的人整个阴影也该为之瞩目,但是当一切摆在眼前被放鸽子的时候,芭碧萝是小姑娘的事实便让一切显得荒谬至极,同样十四岁的年纪,萧山小学的女孩子们抱着课本,驻足在街摊小店,流连着小零食小工艺品,这个叫做小孩子心性。

整件事,似是一群吃饱了撑的大人们陪一个小女孩玩过家家。

最失望的要数凌榛,不同于赵炫翼。他对“机枢”是什么关心程度远远不及给死去的兄弟一个交待,他就是那种义薄云天,忠诚和回报远远高于生命及探索的人。

所有人中唯一高兴的可能就是布拉格,曾经枪林弹雨走过来的猛男有了人生第一次恐惧,也许是当年老师那句“千万不要招惹帝王加纳,如果运气太背遇上了,能跑多远就跑多远”的影响颇深,也许是见到了诸如夏夜之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人物,让他对高高在上的王者生出了敬畏,反正他宁愿在盛世年华夜夜笙歌,也不想找机枢。…,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心事,夏夜之自然也不例外,对于阴影的见解他远比其他人要深入的多,值得帝王加纳重视的人不会因为其他因素受限,换句话说,就算芭碧萝明知东江一行是九死一生,她也会来。

不来的原因只有两个:中途出事;飞机晚点。

凌榛转述芭碧萝话的时候忘记了一个细节,时差!

没有睡意的夏夜之独自开车从萧山方向出来,将将赶上了芭碧萝遇袭,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针对一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那股神秘力量如此重视,竟派出了足以荣登名录前三十的高手。

这次可以肯定之前的推测,帝王加纳并非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沉睡了三百年的阴影终于要再掀起波澜。

云丝被风吹走,露出皎洁月弯,照出一隅,芭碧萝拢着耳朵侧耳听了听,道:“我要去找我的同伴!”

“死了,还找他做什么?”

身处的空间万籁俱寂,声音在里面肆意的回荡着。芭碧萝难以置信地望着他:“你要我丢下乔恩?”

夏夜之从鞋带里抽出一根钩针,翻起裤脚的毛边揪出一根线,快速地穿入针眼,又将针在打火机上烧了一下。

一明一暗间,钩针刺入了肩胛,左手两指宛如穿花蝴蝶,丝毫不逊于善做女红的女子,从他嘴里挤出几个字:“既然人都死了,在哪里还不一样?”

芭碧萝小手揪着口袋,摇摇头,“如果你的同伴为了救你舍生忘死,你还能说出这么冷漠的话?”

“你出去必死!”

“如果你的同伴为了救你舍生忘死,你还能说出这么冷漠的话?”

芭碧萝仰起脸,丝毫不让地盯着夏夜之。

那一双眼眸并没有因为身染在这个污浊的尘世而蒙昧,澄澈地像是一面镜子,能照得见过去,夏夜之将线咬断,从新将钩针穿进鞋带中,淡淡道:“一定!”

“谢谢你救我!”芭碧萝吻了下挂在胸口的十字架,“但是我讨厌你!”

“无知!”

夏夜之冷嘲热讽地嘲笑了一声,“你以为你是耶稣?你以为你去了,你的同伴就能起死回生?你以为……”

“我讨厌你!”

前世在女人方面,他从来都是予取予求。虽然不一定能超过那个拥有五百精品女友的天下第一美男子,但让人当面说讨厌还不至于,看着才到自己胸口的小姑娘孩子气地抹掉脸上的泪痕,瑟缩起肩膀,向门口走去,他不由心中暗叹,一个箭步冲上去,在她后颈处轻劈了一掌。芭碧萝身子一软,倒在他的怀里,几颗断线的珠子从浅金色的眼睫滑落,滴在手臂上。沁凉沁凉的。

这样的场景远非他第一次见到,但却从来没有如此触动心扉过,即便是在半年前,无论如何他也不会以身返险,这便是基纽学堂对每一个学员灌输的理念,一切以任务至上。

夏夜之抱起芭碧萝,向右边的空间走出,一扇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大窗下散落着几个破烂的纸箱,选了一个中间的位置的,将她放了进去,然后探手从芭碧萝脖子上摘掉十字架,扔进了包里,拎着挎包向外走去,忽然之间,又似想起了什么,夏夜之返身走了回来,将芭碧萝扶起,双手沿着她xiong罩的四周摸索起来,在打钩的内侧有一个圆形的凸起,不用拆开,他也清楚里面是什么,正如同他曾经对夏奈做过的那样。…,

蔷薇十字会的能让芭碧萝来,理应暗度陈仓,纵使这样,对手依旧能在如此精确的时间伏击她,说明对她的位置了若指掌。

这几百年间,世界上除了帝王加纳,还没有出现第二个纯凭灵觉追踪,便能感知到对方位置的人物存在,那么一定靠一些电子设备,也就是说芭碧萝身上被装上了追踪器。

这一切本就无可避免,世界上任何一个组织,在一定程度上都会被渗透,无论是公开化的中央情报局,还是隐匿化的基纽,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夏夜之解开芭碧萝的束胸放进包里,接着是热裤。鞋,直到确定再没有金属物质,才将挎包扣好。

夜色之中隐约传来追逐者的脚步声,夏夜之闪身,攀上了院落之中一棵有些年代的老槐树之上,片刻,两个身着黑色运动T恤的壮汉一先一后出现在视野之中,透过叶片间隙,可以看到两人手中握着的武器,前面都加了消音。

“这边,这边!”

当先一个男人对身后同伴打了个手势,看着手腕上闪烁着绿光的追踪器,缓缓向树下摸来,忽然发现上上面的红点定格,不再移动,左右四顾了一下,周围只有一览无遗的院墙以及身旁这棵……

“树——”

他打了个寒战,霍然举枪向上望去,也就在这个时刻一道黑影如同降世魔王堕下,他平时扛着一百五十公斤杠铃做深蹲训练也不会感觉超负荷的宽厚的双肩蓦地传来一股磅礴大力,沿着颈椎、脊椎、腰椎,跨部蔓延直双腿,两根小腿骨一时间根本无法承受爆发的冲击力,“嘎巴嘎巴”不分先后的两声,锋利的骨茬从侧面刺透了皮肤,狰狞地露出,他甚至连一个字都没喊出来,便若一滩烂泥瘫下。

感谢爱已死情未灭,风晋,star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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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什么都不是

第一百九十章什么都不是

夏夜之将体重至少是她一倍半的彪悍男人压成一滩烂泥。整个过程只有短暂的一秒,一秒有多长?

啄两下牙花,打了半个饱嗝,一秒即逝。

在一秒钟里,初中生可以读出三个单词,青蛙可以确定擦肩而过的女生是什么档次的美女,博尔特可以在十米外对镜头嚣张地回头,所有的这一切,很短暂,发生在眨眼之间,抑或思维的中断的一个间隙。

同样在这一个短暂的间隙里,雨滴从屋檐滴落,流星划过天际,足够夏夜之破坏一个人的躯体支撑。也足够另一个号称快枪手的男人开出两枪。

只可惜,这样绝佳的机会因为面前突如其来的变化以及惨不忍睹的景象推移到了下一秒,但是夏夜之的下一秒也如乞力马扎罗山顶的疾风狂飙而至。

他脚剧烈挤压在泥土之上,蓦然之间,形成一个微仅可察的漩坑,借着这个坚实的压缩点,前一秒剩余的那股巨大的反作用力,全部倒流而回。经过脚踝、跟腱、膝弯、腰胯、脊背,爆炸,使他没有轮廓清明胸肌腹肌的身体如箭射出。

“蓬!”

一声沉闷的撞击,三米外刚刚依靠千锤百炼灵敏甩正枪口的男人胸骨就那样坍塌下去,仰面跌飞,处于惯性的手指,连续在扳机上扣了四下。

第一次,他平生第一次在一秒钟开了四枪,破了自己的极限,两颗达到了树里,一颗擦着夏夜之的拼尽所能闪开的脸颊达到了墙里,还有一颗飞向了无尽的黑暗。

夏夜之俯身扑倒,如果换做平日,脚踝处磅礴的力量足以将失控的身体违背地球引力硬生生拉回,可是刚才为了缩短战斗时间,他不得已在刹那动用了过多的真力,那种感觉就像连着针头的注射器要一下子将药剂射出,幸好这副躯壳被百破改造过后今非昔比,否则即便是曾经的潘神,恐怕也不敢如此。

望了一眼脚踝处崩裂的袜子,夏夜之摇了摇头,支起了身子,几乎纯凭着多年生死间徘徊的危机感,他右肘猛撑地面,借着一股反震之力,身体在离地半米的高度向左侧旋转开去。

“噗!”

“噗!”

“噗!”

“噗!”

连续几声仿若子弹打进土地的声音响起,依靠着眼角余光。清晰可见的是四张梅花牌,J,Q,K,A,半截插入泥土之中。

夏夜之单脚撑地,根本顾不上脚踝处阵阵的锥心疼痛,强提一口气向着墙角飞奔而去,身后传来魔术师的领带和衬衫下摆在空气中震动的声音,虽然可以判断出对方大体位置,但是却掩盖了做过特殊处理的扑克牌与空气摩擦的啸音。

夏夜之心算着扑克牌的张数,狼狈地左躲右闪,尽量在掩体和夜色下奔行。眼见前方黑影狭长,一幢红砖建造的破败老厂房苟延残喘地立在一边,被高耸的墙搀扶着,夏夜之眯了眯眼,加速向那边跑去,终于在躲过了至少三次割向要害的利刃后,大腿外侧被撕开了一个不浅的口子,鲜血迸溅。

夏夜之脚步一乱,打着旋跌倒在地。

前方右侧一幢七八层的楼。正对着和左侧是一座超过五米的高墙,在撕开云雾的月光下酝酿出鬼魅的影子。

米罗停下身子,一腔压抑了许久的怒火扭曲成了狰狞的笑声:“真是喜欢夜晚行动的猎物啊,不错的韧性,就是下溅了些!”…,

随着他的指尖掠过柔软的发丝,一只从围墙之上路过,轻抬着一只短腿的黑猫扑闪了两下蓝汪汪的眸子,倏然从墙上掉落。

“喵——”

三条腿齐刷刷地断裂,黑猫凄厉地哀嚎起来,仅剩的那条腿也扭曲了形状。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在于什么,你说说?……不愿意说,还是不敢……你是不是很害怕?很后悔?……是不是,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么?后悔不该把小美人藏起来,自己当个诱饵出来冒险?后悔连她的味道也没尝过,就一厢情愿出来送死?还是害怕基纽的铁律,害怕Z那个老不死的东西,你这个基纽垃圾,把脸转过来!”

“……”

夏夜之一惊,欲言又止。

“啧啧,怎么,被说穿了心事?没关系,没关系,在杰克菲利特眼里我尽管有百般不是,但有一点绝对可以令他放心,那就是守口如瓶。芭碧萝那个小东西确实让人喜欢,喜欢的恨不能抿着她下边的东西细细品味,放心,我一定会这么做的,一瓣一瓣咬掉……然后。嘿嘿,是不是嫉妒了?”

夏夜之单膝跪着:“你既然知道我是基纽的人,还敢如此?你该知道,惹上基纽的后果就是天涯海角没有一日安生!”

“呦呦,牙齿都在打颤了?比起那个厉害哄哄的夜鹰,我倒更喜欢你这样的,可惜你不是个女人,否则我可以考虑让你舒服的死去,真可惜刚才没有帮你录音,若是将带子寄给Z,不知道他会不会气得连你的父亲母亲的墓碑都刨了!基纽向来以不怕死著称,没想到也有例外!”

“哼哼,”夏夜之将肩上的挎包扔到了一边,举起两只手,戏谑似地道:“听你刚才的口气似乎连夜鹰也不敌!那么我就奇怪了,你哪里来的自信污蔑基纽,恐怕Z先生见到你连动手的情趣也没有!”

“放屁!”

“哎,人最可悲的就是活在自己盲目的自负里,宁愿选择一叶障目!”

“放屁!放屁!”

高大的围墙挡回了两声粗言秽语,米罗手指间抹开的一扇红桃十三张,又魔术般消却了踪影,“难道说有一个……帝王加纳,还不够吗?”。

尽管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可是当真正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夏夜之心头还是一颤。果然,是他,除了这张三百年乃至千年以来最令人敬畏也最为神秘的王牌,真想不到什么组织敢漠视基纽。

“况且……”

夏夜之转过了脸,“况且什么……”

忽然之间,一张牌毫无征兆地从米罗手里掉落,脸上所有的志得意满的笑意全部僵化,死一般的难看。

怎么是他,怎么会是他,夏夜之?

为什么不会?

为什么不会!

除了基纽。谁能无声无息将一个人安排在另外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中央情报局根本做不到这样不露蛛丝马迹!

米罗心中涌起滔天巨,但他是何等心智坚毅,只是稍微一散乱便收回心绪,冷笑了一声:“其他的等你死后再知道也不晚!据说人死后会见到一个另外的世界,你真幸运,今天就可以去看看!”

夏夜之惊出了一身冷汗,急道:“你为何要用扑克!”

夏夜之争取着最后的时间,让血液流速停顿,停止心脏律动,对于这样的对手,他最擅长的近身战斗以及所有招式根本无法施展,想躲开密集如暴风骤雨的利刃,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速,除此而外,别无他法,否则他绝对不会选择使用百破这种近乎赌博而且极耗生命力的招式!…,

糟糕的是,以他现有的境界施用此法,极为勉强,根本不可能将所有生命里在刹那凝聚,这个时候就像蒸腾起大量水汽的火箭推进器,程序稍有失误,强大的能量就会引发爆炸。

“除去小丑牌以外的五十二张牌表示一年有五十二个星期。彩色小丑,表示太阳;黑白那张,表示月亮。,黑桃、红桃、方块、梅花来表示一年四季。这难道不奇怪吗?”。

夏夜之蜡白的嘴唇吐出一口气,暗道万幸,表面佯装不屑。

米罗像一个满腹学识的教授对一个白痴授教,傲然笑道:“红桃、方块代表白昼,黑桃、梅花代表黑夜。每一花色正好是十三张牌,代表每一季度基本上是十三个星期。这十三张牌的点数加在一起是九十一,正符合每一季度九十一天。四种花色的点数加起来,再加上黑白小丑的一点正好是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如果再加上彩色小丑的一点,正符合闰年的天数。扑克中的JQK共有十二张,表示一年有十二个月,这一切,难道还不够理由?是你这种蝼蚁不懂!”

“呵呵……”

“你笑什么?找死!”

米罗随手一甩,三张牌电光火石射来。然而,适才放弃抵抗的对手居然凌空跃起,绕到了他的身后,米罗啐了一口,“怎么想逃?你以为你能逃得了?”

夏夜之再次转过身,整张脸迎向撩人的月色,竟然散发出一种淡淡却隐约可见的晶莹,“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或者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我是要逃?”

“蠢材,那你跑这死角……”

米罗转身指着高达五米的墙,突然怔住了。

“对你来说这里是死角,对我……”

夏夜之摇摇头,“对你来说已经足够了!”

“呸!大言不惭!如果那天不是因为分心,夜鹰半分便宜也别想占,也好,也好,今天一并奉还,你要怪就怪自己不是夜鹰吧!”

“没错,我不是……”

两点殷红乍然暴起,夏夜之一口森白牙齿渗人地撑开,“因为夜鹰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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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幕夜之战

第一百九十一章幕夜之战

“哈哈,夜鹰在你眼中什么都不是?我没有听错吧?不少字夜鹰在你眼里什么都不是!真可笑。哈哈哈哈……你的言外之意,我也什么都不是,小鬼?”

米罗白皙俊俏的酡红一片,分不清是生气还是可笑,任何一个与夜鹰交过手的人恐怕都不会说出这么,这么……这简直就不能用“狂妄”两字可以形容的,简直就是幼稚!那晚被基纽堵在一条小巷里,他过分托大,才让夜鹰得以近身,否则夜鹰怎么可能有机会伤到他。

能够荣登秘结社团的千年名录的人物不可能是泛泛之辈,谁又知道有多少没有登上千年名录的人物存在,那位半人半神连他也没有资格参见的圣修会之主,以及至今摸不出深浅的岩月擎,还有传闻中陪伴在杰克菲利特身边贴身护卫但是一次也未曾见到的影子,还有如今的米罗。

几年前,他初入圣修会不久便与高高在上的杰克菲利特生了嫌隙,那段日子他一直在寻找下手的机会,终于在一次宴会上等到了杰克菲利特醉酒后独自在沙发上小憩的机会。

就在他动手的一刻,整个身体就像被下了禁咒,几乎是被召唤了灵魂的行尸走肉离开了杰克菲利特的庄园,疯了似的跳进了结冰的湖中。等到爬上来的时候,见到了花花公子岩月擎。

那是他一生第一次的耻辱,却偏偏心生了莫大的敬畏,抱着必死的心志,他坦然地说出了野心——杀掉杰克菲利特,掌控圣修会。

岩月擎摇着半杯红酒,只说了一番在当时看来纯属无稽之谈的废话:如此庞大的圣修会,所有的数据都藏在这个人的脑子里,你以为你是第一个想杀他的人,米罗?明白告诉你,杰克菲利特就是圣修会的大脑,只要能杀死他,圣修会至少在五十年内不可能恢复元气,想杀他的人并不在少数,至今也没有得手的,你觉得是为什么呢?就凭身边那些个没有情趣的保镖,以及这个庄园的安保么?如果你这么认为只能说明你如井底之蛙一样浅薄,你见到的只是杰克菲利特的一面,这颗双子星的另一面是连帝王加纳都顾及的存在。

那时的米罗心高气傲自然不会听进去岩月擎的忠告,时隔半个月,他利用一次绝妙的机会,在杰克菲利特晚餐的汤料中放了东西,趁着夜幕,他溜入了庄园,避开了保镖,最终潜进了杰克菲利特的卧室,可是连那张床十米的范围都没有接近。一阵阴风突然袭来……

处决叛逆的刑罚定在那周的星期四,圣修会圣殿密室之中,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带着森严敬畏仰望着高台之上的王座,空荡荡的王座之后立着圣子的塑像,一旁站立的是给过他劝告圣彼得(岩月擎),而高台下方第一位默然垂立的便是阴影千年名录中排在第一位的帝王加纳,只可惜始终没有机会看到他的样貌。

除了帝王加纳在内的有限几人没有发表意见,其他诸人一致赞成处死他,就在即将被钉上十字架的一刻,岩月擎替他求了个情,虽然岩月擎在圣修会之中远不及帝王加纳显赫,甚至比不上杰克菲利特,但是作为唯一接近圣主主教的人,他的话有一定分量。

最终,杰克菲利特点头,不过有一个条件,假如米罗有异心,便请帝王加纳亲自出手。…,

这样的枷锁意味着什么,谁都知道,那就是在今后的岁月里提心吊胆,时刻谨慎。

也就是从那天起。米罗诚心诚意跟随了岩月擎,也只有这个人才是他留在圣修会的理由。一年后,他接替了圣修会昔日空缺了四十多年的位置,成为了第十三号圣徒。

某一天,岩月擎将一本叫做《星散》的中世纪典籍交给他,要他放弃手刀去修习星散。

“你在近身战斗中,只能算是普通的角色,如果不找对方向,终究有一日会泯然众人,相信这个可以帮到你!”

“一个玩扑克牌的小丑?”米罗随手翻了翻《星散》,扔在了一边,对于他那简直是侮辱。

岩月擎出奇的好脾气,并未因他骄纵而怨责,而是耐心道:“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双子星的另一面是什么吗?”。

米罗内心惊惧,不过在岩月擎面前并不需要刻意掩饰:“到底是什么?”

“他叫影子!就像任何一个银行都有紧密的安保系统一样,影子就是杰克菲利特的安保,因为杰克菲利特对于圣修会的价值远超过金钱所能衡量的,即便资助圣修会两千年之久的黄金面具家族也无法与其比肩!可想而知影子的重要!”

“原来是个看门的!”

“呵呵,初衷不是这样!”岩月擎若有所思地笑笑,“就我目前所知道的阴影里,有两个人非常特别。假如他们存心逃遁,即便是帝王加纳也无可奈何……其中一个就是蔷薇十字会的艾尔摩斯,也许你也听说过,阴影里称他为A公爵,这么多年,帝王加纳始终无法将其擒获,也成了心灵之中唯一无法弥补臻达圆满的缝隙!而另外一个是基纽特种学堂的夜鹰。两人的相通点,就是遁走时的身法。你看过雄狮追逐羚羊吗?只要能拉开几十米的距离,纵使雄狮也无能为力!帝王加纳就是雄狮。但很可惜那两人不是后者,或者说是长了八条腿的羚羊。那天你不听我的告诫自寻死路,也遇到了影子,什么感觉?”

“你不知道?”米罗一撇嘴,“我才不信!”

“我的确不知道,因为知道的人都死了,你没有死不是因为我的两句求情,而是杰克菲利特的眼见卓识,他认定你对圣修会有利,才会留下你,否则你以为你可以站在这里跟我说话吗?”。

米罗颓然抓了抓头,吐了口烟,很久之前可怖的记忆涌上脑海,事实上那晚他只看到了一片浮动的东西,像是黑色的袍子,又像是一团雾气,总之无法用言语描述,如果非要找个词,那么……

“感觉就像阴间涌出的亡灵一样!”

“与其说影子是用来保护杰克菲利特的,不如说是帮助帝王加纳冲击两千年来未曾有人达到过的巅峰!”

“跟影子有什么关系?”米罗怔了下,忽然张开了眼睛,“难道说专门为对付艾尔摩斯A公爵所准备的?”

“不光A公爵,还有基纽的夜鹰!但是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什么问题?”米罗狐疑道。若是那样的话,A公爵、夜鹰之流应该早死了!

“算了,这个不能说!我只想告诉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和天赋的一面,他们是,你也是,你不要把精力浪费在手刀上面,当你有一天明白了星散的奥妙,你就会发觉手刀只是你曾经经过的一座山峰而已!”…,

……

的确,正如岩月擎所言,几年后。当他可以随意操纵一百零八张牌的时候,“手刀”就像对他天赋的侮辱一般,甚至有那么一刻他感觉到只要让对手的距离拉开到一定距离,即便是帝王加纳,也不一定能奈他如何。

岩月擎不肯与他交手,所以这些年他一直在寻找A公爵和夜鹰,这个世界不大,但两个人相遇实在很难,幸好,这次在东江碰上夜鹰,虽然仅仅是片刻交手,仍让他分外过瘾,在身法上,连他自己也承认的确与基纽苦心栽培的夜鹰存在差距,但是说到攻击力和防御范围,天下间,有谁能超得过他?

米罗想到这些,怒火交加,“你放心,我不会很快宰了你!看到那只猫了么……”

米罗将声嘶力竭哀嚎转为呜呜低鸣的黑猫一把揪起,“啪”地扯断了它的尾巴,然后张开尖利的白牙,一口咬在黑猫的鼻端,随着一阵抽搐,小猫只剩下了半张脸,米罗将嘴里的血肉吐到了夏夜之身前,嘻嘻笑道:“如何?”

夏夜之仿若雕塑,丝毫不受情绪干扰,专注地望着米罗志得意满的杰作,拍了拍手:“非常不错!我会给你一个比这个还要妖艳的世界!”

“什么?”

“马上你就明白了,哼哼哼哼……”

就在冰冷的笑声刚落之际,米罗指逢间蓦然射出十三张黑桃,朝着面门、两肩、膻中射来,封死了由上至下的点位。

夏夜之向侧面一跃,立时间一片银线夹杂着夜风袭来!

“怎么样!还有!还有!”

米罗拇指一撮手心,五十四张牌齐发,如疾风暴雨罩来。“死吧!”

“就凭这?雕虫小技!”

夏夜之屈指一弹,一张在胸前五十公分竖向切来的梅花3发出“叮”地一声脆响,落在地上。

“哈哈,真是蠢货!其他五十三张……”

就在米罗脸上浓重笑意漾开之前,夏夜之身前出现了淡淡的清影,起初还能看清楚手臂的方向,像是多出来七八只手的样子,然而,转瞬间化作了一团迷雾,大珠小珠坠落玉盘的声音不绝于耳,最终绵延成一声连续的清音。

五十公分的距离,五十四张牌无一能近身。

就在一瞬间。

“哼哼,到底谁是蠢货?”

“不,不,不可能!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米罗声音扭曲,两只脚不自主地向后退却,忽然之间,宛如一只鸽子出现在魔术师手中似的,一道绳索不知从何而来,钉入了墙体之中,米罗一按腰间伸缩器的按钮,他整个人一轻,向着五米高墙之外射去。

“你好好祈祷吧,下次站在你面前的就是帝王加纳了,那是你的荣幸,还是你的悲哀?”

一声夹杂着愤怒、不甘的声音在半空之中显得尤为不真切。

夏夜之冷声喝道:“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一个俯身前冲,左脚踏在砖墙之上,“噗”地一声,一块经年累月仍旧顽强抵抗的风雨侵袭的红砖再也坚持不住,霎时被压成了齑粉,借着冲力夏夜之身体离开了地面。

此时,米罗的身子已经登上了墙顶,可他并没有跳下去,甚至连丝毫逃的意思也没有,一转脸,令人可怖的谑笑浸透了月色,夏夜之蹙了蹙眉,倏然之间,只见米罗双臂垂下贴在身侧,手掌外翻,两手食指和中指各衔着一张牌,与刚才的牌完全不同的是,这两张牌通体的透明,反射着天幕之上宁谧的银盘,流淌出夺目的光辉。…,

米罗整个人沉浸在流光溢彩之中,仿若天神下凡。两瓣染着白光的薄唇微微翕动,似是咒语般漾出两个字:“星散!”

糟糕!

不是两张牌!

夏夜之霍然反应过来,因为几个身位之上天幕已经亮起了点点繁星,比之远方萧山的灯火要绚丽千倍万倍,细如金箔的特质晶状体忽然之间拥有了灵魂,随着星散落定,真就像一场华丽的流星雨,坠落凡尘。

夏夜之闭上了眼睛,耳边不绝于耳的嗤嗤声,生成了一个个小气旋,将他的发丝吹得曼妙飞舞。

“你是第一个逼我使出星散的人,这是你的荣耀!”

米罗大笑着说,这一刻,他知道自己修成了星散最难突破的境界。

这一刻,他确信就算令帝王加纳也束手无措的夜鹰站在身前,也会被割得体无完肤。

这一刻他终于体味道岩月擎所说的那种俯瞰世间,操控芸芸众生的超脱感。

也就在这一刻,两点殷红的精芒闪了一闪,穿透了晶莹光点,仿若地狱之中的火焰,他清晰地看到夏夜之惨白的嘴唇无声地张开,“瞬秒!”

瞬秒?

瞬秒!!!

潘……

很久以前,基纽学堂出现过一个叫做潘神的盖世奇才,两年时间修成基纽三大身体术,比之基纽另一张底牌夜鹰,足足快了五倍,不久后,被Z先生认定为接替人进入基纽高层,之后,东征西讨,游走于阴影之中最黑暗的深渊,一夜之间,清洗三股蜗居一方的力量,逼走巫师,除Z之外,第一个修成几百年前便已失传绝学瞬秒。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叫做帝王加纳的人,他就是三十年后的王者,甚至被看做统一阴影的希望,四年前,莫名脱离基纽,引起了一场惊天变革,基纽被迫收缩布置,不复当年鼎盛。

全因他一人!

也是岩月擎评价最高却无缘得见的一人!

如今。

得见!

……

感谢无边的黑夜,风之小小白,影流痕。

为了明日的18张更新票,我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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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13号圣徒

第一百九十二章13号圣徒

银光之中凝立的米罗。戳手成刀做出最后一搏,这柄利器来自于天赋,之后被自己抛弃,甚至当做耻辱,却不想这场战斗即将行进到末尾的一刻,居然还是要作此依靠。

其实,在对手嘴里吐出瞬秒两字时,他的心志已经散了,岩月擎曾经提到过,瞬秒是将一秒划分成上百间隙的招式,那种效果,等同于放慢了时间,他没有经历过时间流逝放缓的感受,但是当夏夜之手指间衔着一张极薄的透明扑克出现在咫尺距离的一刹,曾经那个心比天高的米罗不得不承认怯了。

流光波澜划过的晶体内,隐隐现出方块K的轮廓,这位罗马帝国时代风光无限的君主东征西伐,偏偏有着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命运,即便他风光无限,甚至将美名远播的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征服于股掌之间。然而,最终在他走向辉煌顶峰之前,却被刺杀,纵使一世基业有能奈何?

圣子诞生之前的八十年,圣修会的前身圣隐会迎来的一名虔诚的青年,他的名字叫凯撒。凯撒曾宣誓要改变那个世界,带着荣耀与理想加入了圣隐会,当时他选择的数字恰好是13,只不过是古罗马数字,大巫师曾亲口告诉他,13将是一个不幸的数字,必遭祸事。心高气傲的凯撒自然没有听从,多年后成就了罗马帝国辉煌的凯撒好大喜功,违背了当初的誓言,叛出了圣隐会,洗掉了纹身,并且派人寻找大巫师,要将他处死,但是他小觑了圣隐会的力量,尽管凯撒万分警惕,终究仍旧逃不过被清洗的命运。

这两千多年来,包括但丁,亨利四世,路易十六,加菲尔德等显赫人物,都遇到了不幸,作为拥有显赫的欧洲贵族血统的他从来不相信命运。原来花开自有花谢,漫天星光终有陨落之时。

当那记拼尽了一生所学的手刀挟着雷霆万钧之力落下的时候,面前的潘神没有闪没有避,就在半空之中,硬生生举起了拳头。

真是找死!

米罗一阵窃喜,他的手刀就连腕臂粗的木桩也能削断,人的手算得了什么?米罗全无保留,在半途又加了一次力,电光火石一瞬间,耳中传来一声尖锐刺耳的脆响,温热的鲜血溅到了脸颊之上。

蓦然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断肢残臂,潘神紧握的拳头之上被自己留下一道深深的血痕,而自己的手……

“不,不可能,啊——”

米罗难以置信的望着扭曲的不成模样的掌骨,仰天怒嚎,也就在这个时候,在远处想起了夜风撩动着衣衫发出隐隐破风声道时候,一根针刺入了耳鼓。

米罗直观的感觉那就是一根针,因为大脑内侧连带着一阵抽搐。整个身体一下子就被抽空了力气,像被打了石膏似的,失足从高墙之上坠落,这种感觉与多年前被一股莫名的力量带出杰克菲利特的庄园相类似,那一晚,他也感觉到身体不受控制,不同的是……是……

黑色的夜晚褪尽,一扇弥散着白光的大门,身后那只奄奄一息的猫居然靠着一条前腿,跳啊跳啊,就那么诡异的朝他蹦过来,身后脱出了一道殷红渗人的血迹。

“幻觉,绝对是幻觉!”

果然,空间感又找了回来,视野之中又印出了漆黑的土地,他正在加速坠落,眼角的余光扫到了几十米外那些飞奔过来的影子,米罗松了口气。今晚回去之后,首要的任务不是等待杰克菲利特的降罪,而是将潘神就在东江的消息告诉岩月擎。纵使你岩月擎天资过人,纵使你杰克菲利特智计百出,你们能想得到吗?…,

潘神居然这么年轻,居然就蛰伏在一所大学里,居然,嘿嘿,就在你岩月擎的身边得到了你的赞扬,有一天你希望能将他争取到圣修会这边,如今你再去看,你争取的是一个有潜力的后起之秀?不。不是!

那是早已成名的未来基纽之主!

一个Z已经令你们头疼,再加上一个潘神,夜鹰……

米罗忧心忡忡,却又惊喜莫名,此时,他恨不得手边就有一部手机,将今晚发生的所有一切统统告诉岩月擎,还好,援手总算过来了,就算自己摔死也可以将这个惊天秘密告诉这帮杂碎,去告诉杰克菲利特那帮蠢材,让他们在余生里永远忘不了米罗,曾经拯救圣修会的13号圣徒。

想着想着,米罗暴戾的性子莫名平静下来,眼看着黑色的土壤接近,慢慢接近……

突然!

松散的土壤像是池塘里的水被吸了下去,漩涡盘旋的中央倏地拱出硕大一团黑影,两点蓝汪汪的眸子泛出血红色的泪,宛如刺目的红玛瑙。眼见就要撞在上面,可就在这刻,那道黑影横向裂开了一道缝隙,森白的牙齿仿若锋利的倒刺上下交错,散发着腥臭的热气。

“喵~”

那一声承载了无尽悲怆的低鸣呜咽袅袅回荡。

“猫!猫!猫嘴?”

米罗头疼欲裂。抓着头发的指尖抠入头皮之中,一用力,嘶啦——将大半块头皮扯了下来,一蓬血水淅淅沥沥洒落。

剧痛过后,幻象遁去,周遭又恢复了如墨泼洒的夏夜,淡淡的身影被拉的老长,覆盖了几十米高的废旧工厂大楼。

“欢迎来到这个世界!”

一个声音在背后骤然响起。

米罗猛地甩头,天,那弯盘踞在天幕之上的银月何时变成了一道门?一道散发着白光的门?

逆光而立的男人站在自己面前,做了个邀请的手势。“我答应许诺的那个世界,就在这里!在你心脏停止跳动之后,你的大脑还有十分钟的时间,虽然只有十分钟,但是足够里领略这里的一切,好好享受比你赐予过的死亡痛苦百倍的世界吧!”

米罗踯躅了两步,还是追着潘神的身影跑了进去:“这是哪里?”

潘神身影凭空消失,白光之门收敛内陷化为一抹殷红月牙,米罗惊恐的转身,失声道:“这是哪?”

“你来了?”

“谁!”

米罗仓皇转身,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满是泪痕的憔悴面容,米罗牙齿不是控制的敲击着,一个踉跄跌倒:“你,你……你不是死,死了?”

“你不是说我会永远活在你的记忆里?怎么,你见到我不高兴吗?”。

“滚,滚,滚开!呜呜,滚!”米罗双手撑着身体,蹭蹭蹭向后移动,几根骨节森森的手指伸了过来,抚上了他的脸庞:“不要丢下我!以后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不,不要——”

……

幽深的暮色中,回荡着凌乱的脚步,夏夜之扫了一眼将自己手指一根根咬断,拼命在嘴里咀嚼的米罗,俯身撕开他后背的衣衫,抹掉了十字大红心的印记,这个印记必须除去,否则后患无穷。

夏夜之又将米罗翻过来,撕开胸口,然而,当撕开衣襟的一刻,他整个人就像遭到了雷击,瘫坐在地上,在米罗心口上赫然印着一个数字,“13”。

数字烙印!…,

他又怎么可能忘记?

因为。夏奈的胸口上也有!

“啪!”

“啪!”

两颗子弹不分先后打在了身旁的墙上,将夏夜之的思绪拽了回来,来不及多想,夏夜之脚下发力,踏墙而上,一个翻身,潜入寂寥的夜色之中。

======

美国西雅图郊外庄园,一辆面包车远远吊着另一辆红色奔驰跑车缓缓停下,随着奔驰车内一个高挑女子走出,面包车内戴鸭舌帽的男人按下相机快门。

“怎么样,拍到了没?快点,就要进去了!”坐在驾驶位的同伴瞄着走下车的女人,关切道。见同伴比划了的OK的手势,打了个响指,“这个月总算没浪费时间,终于抓到了,标题就写‘第五百零一位女友凯拉.奈特利’,如何?”

“除非凯拉愿意,否则以岩月擎掌控的传媒渠道,能发出来才怪!”

红色奔驰车缓缓开进庄园,一张娇艳的脸颊探出窗口,对着走过来的老管家道:“好像有记者跟着我,没关系吧?不少字”

“没有问题,一会我找人出去要回底片!小姐放心!”

凯拉摘下太阳镜,耸耸肩笑道:“我是问,索莫纳斯是否介意,如果他不介意,就算了!”

老管家会意的笑笑,“围绕在少爷身边的新闻从来没有间断过,我猜他不会介意!”

“他也许不介意,不过叶月依织……”

“据我所知,岩月擎先生和叶月小姐还没有见过面!”

“怎么会?在日本呢?”

“没有!一次也没有见过,尽管在索尼唱片只是楼上楼下,不过的确没有见过!呃……我是不是说得有点多了?”管家哑然失笑,吩咐佣人送上甜点和饮料。

“好像有点!”凯拉歪歪头,细细品着蓝山。

“您稍等,我上去请他!”

管家道歉一声,拾阶而上,来到三层一个房间敲了敲门。

“进来!”

里面传出一个温和的声音,管家推开门,见岩月擎正专心致志包一个纸盒,轻轻咳嗽了一声,对着默立在一旁的十四五岁的少女招了招手。女孩两只大眼睛不安的转动着,偷偷看了岩月擎一眼,还是战战兢兢走了过去。

这个女孩是半个月前一场枪击案活下来的唯一幸存者,他的父亲,母亲以及两个妹妹都被枪杀,也许是她的幸运,那日正好碰到岩月擎路过,搭救了她一命,不然她也许早已做了枪下亡魂。以岩月擎的关系,当地警方很卖力,用了一天便将潜逃了两年罪案累累的凶手绳之于法,从那天起这个女孩子便一直跟着岩月擎,从芝加哥跟到了西雅图,在西雅图机场的时候,其实他们已经将她甩掉了,但是看到女孩四下打听岩月擎的住址,好不容易找到了这里,又被保安赶在了外面,淋了一场大雨,最终岩月擎还是动了恻隐之心,让她进了庄园。

“这些事情应该你来做!”

女孩咬了咬嘴唇,仿佛生怕被赶走似的,怯生生点了点头,乖巧道:“以后我会记得!”

“用过的东西一点要放回原位,少爷非常讨厌凌乱!你看那本《傲慢与偏见》,原本是放在书架第二排的,你放在了第三排,而且还放反了!”

“我知道了!”女孩绞着双手,难过道。

“还有,下午茶的时间不管少爷在不在,你都应该准备好点心,不然你在这里还不如佣人侍奉!”…,

“我……知道了!”

管家吩咐完,这才走到岩月擎身旁,躬身道:“凯拉.奈特利小姐已经在楼下等您了!少爷,今天要去哪里?”

“去钓鱼,和几个朋友约好了!”

“我现在先派保镖过去,布下哨子!”

岩月擎僵僵鼻子,“我说,这个就不必了吧?不少字”

“少爷,还是按规矩办吧,要不然我只能离开这里了!”

岩月擎无奈的摆摆手,将手里包裹地非常精美的盒子交给管家:“这是送给岑媛媛的礼物,你帮我寄出去!”

岩月擎走到镜子前,挑出一件繁复的黑色礼服,管家立即给女孩递了个眼色,女孩紧张的跑过去,接过岩月擎的衣服,道:“少、少爷,我来吧!”

岩月擎侧了侧脸:“想跟我一起去钓鱼吗?”。

见女孩满脸期待,却怯懦的垂着头,岩月擎笑道:“你吓到她了,管家!”

岩月擎穿上衣服,对着镜子整理着领子,忽然之间,那对晶莹剔透的眸子漫上了一层迷雾,拧着纽扣的手指微一用力,生生将铂金纽扣揪了下来。

“告诉凯拉小姐一声,今天不能赴约!”

管家一怔:“凯拉小姐专程从英国飞来,明天上午还要去纽约!少爷……”

岩月擎有些疲惫的撩了撩手:“去吧,就说我不舒服!”

“我去请医生!”就在管家抄起桌子上的电话的时候,“嚓”地一声,那扇玻璃镜子轰然碎裂,片刻前还是温和的岩月擎莫名暴怒起来:“出去,别烦我!”

年逾六十的老头第一次看到这位被无数人敬仰的公众人物失态,吓得说不出话,尴尬的嗯了一声,走出房间。

岩月擎握着领口的手一用力,一排华丽的衣扣顿时坠落,滚了一地,女孩颤颤巍巍的睁着大眼睛,一粒粒的将扣子捡起,啜泣道:“是不是……少爷……是不是因为我!”

看着她雨打梨花可怜的样子,岩月擎不忍的抚了抚她的头顶,重重叹了口气:“不关你事,是我的一个伙伴去世了!”

听到“去世”两字,仿佛被勾起了伤心事,女孩恸哭起来,却害怕岩月擎心烦,死死捂住嘴,忍着不哭出声。

岩月擎默默矗立了半分钟,走到酒柜旁边拿出了一只杯子,倒了半杯红酒,走到窗边,明媚的午后阳光落在他感伤的瞳子里,打成了碎金,“不管你做了多少错事,这一刻,安息吧!”

轻轻在酒杯边缘吻了一下,岩月擎将红酒洒向了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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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纳加尔廓,深夜一点。

连绵的粘腻的骤雨刚刚过去,一股寒潮便接踵而至,夏季的气温登时降低,到了夜晚更是降到零度附近,冷厉的风从喜马拉雅山脉吹来,带起飞沙扬石,敲打在脸上,分外疼痛。

一大一小两道人影在这样凄冷的夜晚被月光拉得悠长,身材颀长的男人牵着身旁裹着黑色小风衣才到他大腿高度的小女孩,缓缓踯躅,远方绚丽的雪山之上,散发着清幽神圣的光芒,那座世界屋脊曾是无数人征服的梦想,也带走了许许多多生命,但仍旧被虔诚的信徒认为是荡涤心灵的圣地,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来的?也许不是,谁知道呢?

只是接到密报,有人看到叶月依织两天前消失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本来计划从不丹共和国翻过喜马拉雅山脉去往西藏面见沐风,索取一件东西的他不得不退了回来,改道去了加德满都,在尼泊尔兜兜转转两天,总算感应到了她的气息,一路跟来,却遇上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恶劣天气,他倒是无所谓,哪怕面对的是雪崩又如何?可是带着的小女孩却不行,看来还是守在杰克菲利特身边比较适合。…,

小女孩摘掉风帽,露出一头到肩的小卷发,冻得发红的鼻子囔囔道:“叶月依织讨厌鬼,乱跑!”

“嘘!岩月擎可是能听见!”

“我才不信!”

小女孩抱着膝坐在一块山石上,瞭望着无尽的远方:“加纳,还没找到她吗?我饿!”

“喏!不远了,就在前边那个木屋!”

“哪有木屋,加纳?”

小女孩两只手拢在眉际,环顾了半晌,才指着一个苍茫的小点,赌气道:“那个,还叫不远了?”

“几十公里!”

“好吧,几十公里,我好饿,我先要过去了,加纳,你追我!”

小女孩遮上风貌,一弯腰,化作一团清影倏然出现在百米之外。

“等等我!”

男人平淡的再也无法平淡的脸上露出一抹笑,一晃身追着小黑影而去,眨眼工夫超出了几个身位,小女孩哼了一声,再一加力,复又超过了他,还骄傲道:“你呼吸紧了,加纳,唉,怎么不走了?”

小女孩站在一棵松树的枝干上,一起一伏写意的晃着秋千,拢着嘴喊道,“怎了么,找到讨厌鬼了?”

“米罗死了!”

“你怎么知道?”

男人耸了耸肩膀,没有回答,瞭望着东边天际星辰如带,意兴阑珊道:“看来此行不一定会顺利,等找到叶月依织,你就立即回圣修会,影子!”

感谢爱已死情未灭的巨额打赏,感谢投了巨多催更的兰斯登,感谢白露为霜1990,只是太愛你,大坏蛋乐乐,被华丽的无视,alon7799



表示貌似毫无压力地完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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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同盟

第一百九十三章同盟

凌晨五点,眼睛红肿的芭碧萝从浴室里走了出来。一个人瑟缩在椅子里将脸埋在膝间低声啜泣,赵炫翼本就不是会安慰他人的人,尤其还是一个小丫头。

这一晚真是难熬,就像坐了一次过山车,从满怀期待变成了大大的失望,本来准备一气之下烧掉萧山茶社的他就那么看着奥迪出现在面前,然后两个伤痕累累的人从上面下来,后备箱里还有一具尸体。

那一刻,看到哭泣的小姑娘,赵炫翼承认自己邪恶了,做了好半天掩饰工作才将笑容敛去,找私人医生治疗伤口,又专门找人火化了芭碧萝的忠诚伙伴乔恩,按照风水师的指点葬在了一块向阳的宝地。

忙忙碌碌之后,将近五点,东边天际隐隐泛起鱼肚白,他们这帮人才落座。还没来得及开口,芭碧萝又哭了,赵炫翼一阵纠结,催促不是,不催也不是。旋即给荣伯打了个眼色,荣伯招牌式的呵呵了一声,语重心长道:“,不要难过了,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你的朋友完成了组织交付的任务,那是死得其所,大丈夫马革裹尸……”

“得了,得了,荣老头子,你快歇着,哪凉快哪呆着去!”布拉格斜了荣伯一眼,走到芭碧萝身旁,笑盈盈道:“,哥哥明天带你去吃棒棒……呃,不是,是带你去吃火锅!怎么样?中国的火锅可是很好吃的!”

布拉格讪讪一笑,骗小金鱼的那档子事说的太多了,差点说错,不过芭碧萝似乎根本没有听见,依旧埋头痛哭失声,“都是我的错,不然他一定好好的活着!”

凌榛叹了口气,欲言又止,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就算她见证了腥风血雨。说到底,她仍旧是一个孩子,她也有自己的同伴,自己的感情。就像他自己,难道不是为了死去的兄弟才一定要忍受着背信弃义巨大的耻辱坚持下去?

静谧的空气里透着一丝丝伤感,一贯没有正行的布拉格悻悻地挤入沙发,闷声闷气的吐着烟雾。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穿上干净衣服的夏夜之走了进来,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如果以前众人还只是将这个年轻人当作一个身手不错的助力的话,那么随着今天的将芭碧萝救回来,夏夜之已经俨然成了领头人,一切都在潜移默化。

芭碧萝只是手臂上划了几个口子,夏夜之则不同,有几处伤比较严重,医生建议入院治疗,可游走在最危险世界的他何曾是一个娇气的人?用自己配制的止血药,稍微处理了下伤口,夏夜之紧接着就赶到了会客厅。

一进门,从众人静默中。便略知了一二。

赵炫翼看着夏夜之身上的残留着血痕的伤口,以及右手缠着的厚厚纱布,感激道:“今趟多亏有你,我已经叫杨橙往你的帐号划了一千万,明天就可以到帐了!”

赵炫翼很直接,没有那么多冠冕堂皇的弯弯绕,这个时代有没有视钱如粪土的家伙暂且不说,单说他这副不加做作的模样便让任何人无法排斥。

夏夜之径直走到芭碧萝身旁,冷喝道:“乔恩求仁得仁,你有什么哭的?如果你仍旧看不开生死,我劝你趁早回去上学!”

这嗓子加了真力,纵使心性如钢的凌榛也不由一怔,布拉格搭在桌上倾斜的身体晃了晃,差点摔倒。…,

第一次,还是第一次,见到夏夜之动气!

包括赵炫翼,荣伯以及其他站在楼梯口警戒的人都被这刺入耳鼓的一声吓了一跳,的确,在场的人也只有夏夜之有资格说这话,毕竟是他捡回了芭碧萝的命。

芭碧萝的哭声戛然而止,胸口剧烈起伏,仇视的盯着他,“我知道欠你一命,你说,怎么才能偿还,要我对你说谢谢绝对不可能,你根本没有同情心!”

“好!”夏夜之点点头,“把你知道的情况说出来!你为什么要找上我们,或者说找上凌榛。我不相信凭借蔷薇十字会的能力还需要我们这帮乌合之众插手!”

听到乌合之众这四个字,赵炫翼下意识捏了捏拳头,不过转瞬便释然了,因为芭碧萝站了起来,小脸涨得通红,对于乌合之众这四个字,她显然也不认同。

夏夜之的手段很高明,对于一个倔强的小丫头攻于心计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不出所料,芭碧萝撑着桌子,气道:“这不是蔷薇十字会的事,而是整个阴影甚至更大范围的事!”

“是不是关乎到拯救地球?”布拉格嘿嘿笑道。

“住口!”

芭碧萝愤怒打断,“光头,如果帝王加纳站到你面前,你还敢开这种玩笑,你还敢吗?”。

“呃……”

布拉格自讨没趣,囔囔自言自语了两声,摸了摸光头,收敛了所有戏谑:“果真,那怪物也卷了进来,看来……不久之后阴影要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了!”

“比那个还要遭!”芭碧萝从脏兮兮的包里摸索出一个本子,从中间撕下来一页,然后又掏出一个紫色的药水瓶,蘸了几滴。浇在纸上,很快淡淡优雅的考究体英文呈现出来。

“这是导师临走时要我带给凌榛先生,以及诸位的!”

芭碧萝将纸推到了凌榛面前,凌榛看完眉头锁紧,交给了赵炫翼,赵炫翼深深吸了口气,推给了夏夜之,“小夏,你来看看!”

布拉格搬着椅子凑到夏夜之身旁,对于英文,这里除了荣伯之外。都不陌生,布拉格一边看一边习惯的翻译出来。

“亲爱的朋友……

今趟,芭碧萝代表的是整个蔷薇十字会,她所说的话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转折,诚挚希望诸位可以给予小小的宽容。

言归正传,事情要从机枢说起,也许凌榛阁下已经转述过关于机枢的事情,在这里我扼要说明。

机枢,从两千年前便已存在,但是知之者甚少,至于到底从何而来,是谁传出来的,已无从考证。只是知道机枢之内藏着一个秘密,两千年来,始终没有解开,不过有三个猜测参考:第一,机枢里面藏着的是基督血裔的秘密,只要通过机枢,就能找到圣童;第二,机枢里面藏着的是圣经《启示录》的真正翻译本,只要能解开秘密,就能破解两千年从未有人解开的对人类的预言;第三,机枢里面藏着的是一个秘密,有关于人类灵魂归往和由来。

起初,人们只是将机枢当作一个如同中国所说的“凤凰”类似的传说,然而,有一天,一个叫做圣修会的组织悄然兴起,一方面开始在世界各地搜集机枢的秘密,另一方面招揽世界上不同血统不同文化不同背景的人。大约在四百多年前,一个叫苏西洛的传教士来到了青海,也许是机缘,让他遇到了仓央嘉措,于是他将秘密转托给了仓央嘉措,没过几天,仓央嘉措便在青海湖附近消失。…,

后来才得知,苏西洛乃是圣修会的一员。负责解开机枢之谜,不过也许他发现了什么不妥,所以携带机枢出逃,一路被追杀到达贵境。

从这点可以确定机枢的存在,而且藏着惊天的秘密。四百年前,蔷薇十字会接到一位神秘人物的手谕,邀请我们帮助寻找机枢,但是被当时的公爵大人断然拒绝。

谁知,几十年前,偏居一隅的蔷薇十字会突然遭到了突击,一夜间毁于一旦,我们搜索幸存者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具尸体,在胸口处标记着数字烙印,这是圣修会的前身圣隐会的标志。随后的几十年,陆陆续续发现类似的情况,直到不久前,已经确认了三百七十二个数字,可惜的是最高的序列不过仅是十九。

因为那个十九号与蔷薇十字会一人极其相像,我们成员易容后渗透进了圣修会,三年后,他抄录了一份名单,可不知如何被发现了,很不幸,他丢掉了性命。但那份名单的残缺部分落入了艾尔摩斯公爵手中。

可以肯定的是包括阴影第一高手帝王加纳,君士坦丁的血裔杰克菲利特,黄金面具家族历任继承人,欧洲中世纪贵族后裔米罗,以及一位没有名姓,但被称为教皇转世的人物都属于圣修会成员。

这已经并非局限于一个范围的恩怨那么简单,芭碧萝此行的目的在于得到一些助力,如果诸位愿意,那么我们将成为并肩站立的同僚,为了让原有世界的秩序按照自然选择的方式进行下去而战斗。”

夏夜之看着一个个显赫的名字,揉了揉额角。除却其他人不说,单单是一个帝王加纳就足以掀起一场飓风。

“好,我同意加入!”夏夜之点燃了那张纸。

“我也同意!”凌榛道。

赵炫翼看了看荣伯,荣伯老僧入定般眼观耳,耳观鼻,鼻观心,一切都由他做主的模样,赵炫翼击节道:“人生从来没有这么有趣过,纵使死又能如何?虽然我的能力有限,但若说在中国这片大地上,还是有一定根基,就如蔷薇十字会所愿,我必定会倾尽所有财力人力!”

感谢风之小小白,一池萍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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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水落石出

第一百九十四章水落石出

芭碧萝自动过度布拉格,两只红红的眼睛感激的望了望众人,道:“既然如此,我就说出下一步的计划!”

众人异口同声:“什么计划?”

芭碧萝悲伤的情绪压了下去,悲伤会令一个人成熟,也会让一个人更懂得珍惜和承担的意义。对她,是好事。

“导师的建议是,一方面寻找机枢,一方面查出圣修会的名单。A公爵这些年一直被帝王加纳追杀的原因其实就是因为这个,也只有他才能缠得住帝王加纳,让他分神。而我的任务就是和大家一起寻找机枢。”

“,我有个问题!”荣伯掠了掠胡须,道:“世界如此之大,机枢什么样子,到底是一本书,一张纸,还是一块玉,谁也不知道!我们怎么去寻找,难道要一个城市一个城市挖过去?”

“荣老头别卖关子,想到什么直接说!”

布拉格掏了掏耳朵,不满道,荣伯呵呵一笑,给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错愕的答案:“我的建议是跟踪帝王加纳……”

静默。

半晌,赵炫翼开口:“小夏怎么看?”

夏夜之揉了揉眉心,沉声道:“在帝王加纳的问题上,如果不是我过度胆怯导致言过其实,那么我认为一切跟踪行动都逃不过他的察觉!早在多年前,阴影中传闻,帝王加纳凭着灵觉就能察觉到一个人气息的存在,这已不仅限于传闻,而成了神话,如果这个神话的可信度超过一半,那么我们一直跟着他,最后等来的结果也许是全军覆没!”

前一世的潘神并不是一个谦虚的人,因为在他的信念里,谦虚两个字并不是褒义,也并不是最难做到的,真正可贵的品质是如实去评价。夏夜之的这番话明显惹起了赵炫翼那边几个人的不屑,想必在那些个热武器时代狂热者的心目中一把巴雷特公司射程超过一千米的狙击枪比任何刀枪剑击,拳掌相交要无解的多,甚至某些恃才傲物的高手号称可以在百米之外将一只小鸟的小小鸟打掉。

就在赵炫翼几人深深震慑,陷入沉思的时候,芭碧萝忽然道:“不用那么麻烦,我们已经有了机枢的线索!”

“呵呵!小丫头……”

荣伯笑而不语,似乎对于这种大喘气的交心方式有些无奈,赵炫翼兴奋的点了支烟,忍住颤抖的手将烟点燃,强压下迫不及待的心思,沉稳道:“既然蔷薇十字会已经知道了机枢的位置,凭借艾尔摩斯公爵以及你们在阴影中所有的隐藏的势力拼死一搏,我不信取不到机枢。”

“没错,你说的很对!如果机枢是藏在美国五角大楼之内或者秦王陵之内的任何一个地方,我们总会有办法得到的……”

赵炫翼眼睛闪了闪,打断道:“难道……”

“就算你没猜中,也差不远了!”芭碧萝从万能背包里拿出一张地图摊在桌面上,伸出手指蘸入茶杯,然后在中国西方一个叫做青藏高原的地方划了一个圈,那双稚气的眼睛变得极为专注,凝望着桌子旁神情各异的几个人:“我们要去的地方就是西藏拉萨,那里有一座风雅别院,去找沐风!”

“啪!”

芭碧萝的话音刚落,凌榛宽大的手掌中的名贵的宜兴紫砂壶发出清脆的一声爆响,滚烫的茶水沿着指尖滴下,在纹理分明的樟木桌上汇聚成一小滩。…,

“凌叔!”赵炫翼一摆手,一个三十出头的贤淑女人从远处的一张桌子小跑进另一个房间,去拿药箱。

荣伯捋了捋花白的胡须,不解的喊了一声:“凌爷?”

“老大!怎么了?”

布拉格更是莫名其妙,认识凌榛多少年了,荣辱不惊,纵使眼睁睁看着战场上那些舍生忘死的弟兄被帝王加纳眨眼间杀死,他也是没有这么失态,而是将所有的感情积压在心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芭碧萝本来还有一些怀疑那个消息是否准确,毕竟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很多事情上都是以感性做第一时间的判断,想想凌榛,再想想传闻中那个纤秀的女子,从雅典到东江的一路上不觉在心底画着问号,然而这一刻,她确定了!

“凌先生,如果我没猜错,我在帕米尔高原被截击您搭救我的时候,丢掉的那把比军刀略长的武器该是玲珑匕吧?不少字”

“哦?玲珑匕?老朽似乎听过,早在几十年前,沐风在西藏红山与帝王加纳一战之中曾用过一样叫做明月玲珑羞云匕的武器,如果没记错的话,断掉鱼肠剑的就是这把利刃,,你难道说凌爷遇袭的那日沐风也去了帕米尔高原帮你们?”

“自三十多年前一战,沐风便闭口不言,也再未离开过拉萨,怎么可能去那里?凌先生之所以拥有玲珑匕是因为……他就是沐风的徒弟!”

“呵!”

整个大厅里,都是赵炫翼的心腹,虽然如今的世界早已进入了热武器的时代,然而阴影名录上光彩熠熠的位置,哪个人不曾羡慕,身为仅次于帝王加纳以及基纽Z的第三高手,沐风的名望又有谁不敬畏?最为可贵和令人尊敬的是,尤其她还是一个女儿身!

一个时代令无数武道家觊觎一面之缘的显赫女子竟然和如此粗旷的铁血军人是师徒?谁能想的到?

赵炫翼的印着灯光的双眼闪烁不定,脸上兴奋的表情愈加浓烈,一个足以和阴影中的帝王比肩而不分伯仲的高手如果成为己方的一员,那么……

荣伯似乎看出了赵炫翼的心思,急忙拉了下他的袖子,朝着凌榛耸了下眉。赵炫翼回了回神,再看向凌榛难以掩饰的痛苦表情,咽下了在喉咙里盘桓的劝诱。

夏夜之沉浸在自己的心绪里,连身旁激动的布拉格那聒噪的声音都远去了。半年前西藏一行,他的目的之一便是见一见沐风,然而等到的却是闭门羹,的确如传闻中一样,那一战后,沐风不再踏屡尘世,也不再关心任何事。而他的命运的转折就是从月朗星稀的那一夜开始的,一个转身便以恍如隔世了!

没想到这一次又要造访,莫非又是命运的一次戏弄?

芭碧萝抿了抿嘴,再次将视线转向凌榛:“凌先生,我说的没错吧!”

半晌,凌榛吁了口气,已经听从了女儿戒烟令的他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许久之后再一次感受到烟雾肆虐在肺腔中的滋味,“没错!”

“赵先生,这下你该明白蔷薇十字会为何需要请你们援手的原因了吧?不少字如果没有人反对,那么我们休息一天后,出发!”

芭碧萝说完,拎着挎包走出了茶社,窗外又一个晴朗夏日的第一缕晨曦将萧山崔巍的身影勾勒出来,凌榛自嘲似地笑笑:“是时候了!”

感谢xiyuxiche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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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飓风

第一百九十五章飓风

虽然是北半球的夏季,但纳加尔廓山腰之上依旧是寒风瑟瑟,沙砾狂舞,两道身影一先一后进入了沿山腰而建的小镇,恰好小镇里一座灯火阑珊的寺庙做起了早课,沉厚的晨钟传来。

一路急速赶来,男人额前的几撮头发都被汗水打湿,即便身为这个热武器时代天下间站在最巅峰的高手,掌握了超凡入圣的武道,精神上已臻至半人半神的境界,但是在肉体上还是人,无法突破凡身肉体的天人之限!

望着被狂风洗劫一空的天幕,帝王加纳吁了口气,眼神之中闪烁着比星辰还要璀璨的光芒,在他心中,只有这天是无法俯视的,幸好,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值得他去穷究的东西,否则纵使生着,又有何意义?

“加纳?找到讨厌鬼了吗?”。

帝王加纳的有些残破的袖子被拽了下,发出嘶哑一声,稍稍回过神,他对着身高不及腰胯的小女孩无奈耸了耸肩:“影子,今夜的风沙你也看到了,才半个小时而已,所有轮胎的印记都被覆盖了!”

“你不是能感觉到叶月依织的气息吗?”。

“呵!也许叶月依织放弃了,叶月依织睡着了?谁知道呢?反正气息很微弱,几乎无法察觉!”

影子一对黑葡萄似的眸子眼白多于瞳仁,幽怨地瞧着帝王加纳,额上的青筋一蹦一蹦,“我饿!”

她不只是饿,而且生命体征也逐渐减弱,果然离开杰克菲利特不能超过五天,若是今晚再找不到叶月依织,无论如何也必须将影子送返圣修会。

他最担心的并非沐风,而是基纽特种学堂以Z为首的一干人,那日惊心动魄一战就如昨日般,历历在目。

账面上看,他压倒了基纽那尊神祗,甚至有机会一举将其轰杀,但实际远没有这么乐观,就在他击碎了Z的面具的同时,他真切感觉到如果用寸劲点穿Z的眉心,那么对方的手刀必然会在临死前洞穿他的肺腔。纵使能保命不死,在其后的时光中也只能成为一个口不能言的废人,所以他宁可调养一个月,也不要堕入两败俱伤的死局。

而放眼整个天下间,恐怕也只有他才能在Z施下杀手之前窥到那所谓的“中阴”间隙,选择收手。

万幸的是,当日基纽学堂传闻之中的四张王牌都不在,如果夜鹰在,那么他只有置生死于思量之外,将两人废掉。

而假如那个早已叛出基纽的高层幕僚,也是阴影三大名录之中唯一一个能有机会比肩他的人物在,他和杰克菲利特恐怕连想离开的机会都没有!

当世能杀掉米罗的人屈指可数,这个人该不会是在东江伏击岩月擎时和米罗有过交手的夜鹰,因为岩月擎的判断他向来认可,假如米罗当真如他所说修成了中世纪的那本秘典《星散》,别说夜鹰,就算是他帝王加纳要不付出点代价也绝对是不可能的!

难道说是Z亲自出手?除了Z还有谁呢?

“影子,明天我就想办法送你回去,记得一件事,去找杰克菲利特查一查Z在这些天是否离开过落基山基纽学堂!”

“加纳,加纳,你害怕啦?”

“呼!”

帝王加纳深深吐了口气,望着三个穿着枣红色袈裟的僧人,淡淡地笑了笑:“我也怕命运!”

丢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他走了上去,苍幽的月色之下,一张苍老两张童稚的面孔渐渐映入眼帘,老僧人两道斑白的眉毛在黑瘦的脸上显得有些睿智,两个入庙不久的小沙弥拎着木桶围着他问东问西,在其中一只木桶手柄之上系着一条女士丝巾,即便隔着很远,他也认得出是叶月依织的,去年的整个漫长的冬季,岩月擎都在织这个东西,看来苦心没有白费,叶月依织还真的带在身上。…,

帝王加纳垂立在一棵松树之下,问道:“请问大师,这块丝巾是从哪里来的?”

看到小沙弥急忙将丝巾往怀里掖,帝王加纳谦和道:“放心,我找的不是丝巾,是丝巾的主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你们有看到吗?”。

两个十几岁的小孩齐齐摇头。

“哦,这样啊!”

帝王加纳哦了一声,眼中神光电闪,弯腰捡起一枚被风吹落的松针,在指尖拈了拈,忽然朝着老僧人手中握着的经筒射去,老僧人轻叹一声,伸手去捉松针,但那松针似有灵性一般,在他布满老茧的手掌捉到之前倏然加速,击在经筒之上。

“叮!”

一声清音缭绕,胜过晨钟醍醐。

老僧人浑身剧烈颤抖了一下,下垂的眼皮撩起,上下打量着面前长相朴实无华穿着落拓的男人,半晌默诵了一句佛号,对两个小徒道:“说出来便是,因果循环,一切早有定计!”

留着黑头茬的小沙弥将丝巾双手递上来,唯唯诺诺地啜泣:“不关我们的事,是师兄说能给庙里带来香火钱,才将一间木屋给那些人的!”

树桠上一身黑色小风衣的影子蜷缩着身子,支起下巴,嗤道:“蠢材,直接问岩月擎要钱不就好了,我跟你们说,岩月擎为了叶月依织,会给你们建一百座,不,是一千座,一万座寺庙,从这里翻过那座大山建到云彩上雪山巅都行!”

帝王加纳瞭望了一下,小沙弥所指的一间木屋,对老僧人淡淡一笑:“大师,可否麻烦一件事,带我到小伙伴去吃一餐素斋,一碗热粥?”

“这个自然不成问题!”

“爽快!作为回报……”

“不需要回报!希望你的朋友不要受到伤害!罪过罪过!”

帝王加纳不置可否,这几十年里试问天下间谁曾打断过他的话?

“作为回报,我可以给他一个机会!”

话音刚落,帝王加纳旋身走到松树之后,等了片刻,被影子揪着耳朵的那个哭红眼睛的小沙弥偷偷向松树后望了一眼,可哪里还有人?

另一个忐忑的小沙弥悄悄道:“师父,师兄会回来吧?不少字”

老僧人转过被月色拉得悠长的佝偻身影,凝望着越加猛烈的刺骨寒风,用自己仅能听见的声音恍惚道:“他叫帝王加纳,孩子!”

感谢风之小小白,xiyuxicheng1,冯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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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瞬间

第一百九十六章瞬间

在半山腰有一片连绵的木屋。虽说是连绵,但是一座座挨着并不近,加上这恶劣的天气,罕有人烟。

一座年代有些久远的木屋前,站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操着日语的小个男人将夹克紧了紧,瑟缩着脖子,躲到被风一侧,艰难地点着一根烟。

小个啐了一口,对另一个穿着粗布僧衣二十左右的僧人骂道:“不是要你将那三个秃子么?你个咋种,怎么办事的,要是走漏了风声,你就等着一刀刀被切了吧!,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还是夏天,夏你妈妈个蛋,冷死了……”

那僧人两眼低垂,双手合什,赤在风中左肩被寒风吹得发紫,然而却一动不动,任凭日本人如何辱骂,丝毫波澜不起。拥有尊贵的军阀血统的小个撇了撇嘴。嘀咕了几句侮辱的话,道:“你妹妹借我玩玩!”

僧人眼皮骤然一撩,射出两点森冷的光。

“怎么,不行?”小个掏掏刮进耳朵里的风沙,不屑道:“你可知道我祖父是谁吗,不妨告诉你,我的祖父就是赫赫有名的战神,松井石根,在日本能得到我们松井家后人的宠幸是何等的殊荣,她该高兴才对!现在你进去跟她说说……唉,别忘了,只有老子才能让你那座破庙……”

“你给我住口!”僧人突然瞪圆了眼睛道。

小个被吓了一跳,暗忖这小子真是有病,你怎么骂他都没关系,就是不能说他住的那座破烂的寺庙,但是见到对方这个小毛孩子就像家丁们说起的那些懦弱的猪一样,只敢愤怒却没有进一步的表现后,又恢复了不可一世的姿态,掏出口袋里的格洛克手枪朝着僧人的额上就是狠狠一记,“去你逼,快滚进去说服她好好伺候老子!给你三分钟,否则我就叫我其他八个同伴把她轮一遍,就像对叶月依织那样!”

僧人手紧紧握住,又松开,又握紧,踟躇了几秒钟,最终还是无力的松开。推门进了小木屋,三分钟之后颓然的走了出来,朝着小个点点头。

小个嘿然一笑,晃了晃手里的DV,再次推开门的时候,里面传来了低低地啜泣,交织着害怕,屈辱和无奈,摇曳的油灯被凄厉的寒风一带而灭,落下的又是漫天的星光。

一百米外的木屋那边,传来了一首凄凉的小提琴曲,是那个姑娘吧,也只有她身边带着小提琴。他何曾是一个软弱的人,从出生到十九岁这年,哭过的次数一只手也数的过来。被师傅和两个小师弟误解他没有哭,因为他知道如果寺庙没有钱,就再也支撑不下去了。被那个禽兽指着鼻子辱骂殴打,他也没有哭,因为每一滴眼泪都是对带给他和妹妹第二次生命的主持在天之灵的亵渎,他不能,即便是妹妹要被那个禽兽玷污。他也不能哭,他要拿到那笔钱,然后……带着所有的罪过结束这一切!

一阵阵的寒气从冻得僵硬的土地里传来,石子将膝盖薄薄地皮肤刺破,积了一小片暗红色,伴随着仿若亘古而来苍凉悲怆的琴音,两行泪忍不住的落了下来,在星光下闪烁着点点晶莹。

“哥哥,救我!呜——”

忽然间,木屋的小门被撞开,发丝凌乱的女孩子踉踉跄跄跑了出来,上衣的扣子也被扯掉几颗,露出胸口一小片的白嫩,后面怒气冲冲的小个上了消音器,瞄准这个十六七岁少女的后脑,阴森森的笑了起来,手指缓缓按下扳机。…,

“不!”

僧人闭紧了眼睛,鲜血沿着嘴角淌落:“对不起!”

少女听到哥哥的声音,已经预感到不妙,但是求生的本能让她向前多抢了几步,然而,一座石碑似的坚固蓦然耸立在前路之上,将她胸口撞的有些疼。她抬起头,借着星光,看到的却是一张脸。

幻想过无数次投入男子怀抱的情景,却从来没想过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男子,带着惊喜和胆怯的复杂心情,她退了两步,险些仰面摔倒。幸好,被男人撑住了腰。

“谢谢!”

她甚至来不及说出这两个字,五六米外的日本人连续朝着这边扣动扳机,她吓得一闭眼,本能的藏到了这个并不高大并不魁梧的男子身后,紧紧的抓着他后背的衣襟。

叮叮当当——

珠落玉盘的声音接连而起,弹头仿佛打到了钢铁似的,偏折了方向,朝着四面八方溅去,直到那把枪里再也打不出一颗子弹为止,小个才发现裤裆里黏糊糊一片,沿着裤管往下流。

“你,你,你是人是鬼!”

他其实什么也没有看到,只是见子弹没有一颗达到来人,吓得破了胆。不过看到来人并非猛兽一样凶悍的体格,再加上温和的笑容,这才心下稍定,“朋友,如果你愿意跟我,我一年给你的报酬不少于一亿日元,怎么样?比起你穿的这身衣服,啧啧……”

“唔。这身衣服不好吗?”。

“嗨,你是没见过名牌吧,阿玛尼,只要你答应跟我,每个月都会给你一套,如何?”

“这个提议的诱惑力当真很大,比起当年他给我的零酬劳多少有一些诚意!”

“呵!”

抓着他衣服的女孩惊呼了一声,撒脚跑向哥哥,可是跑了一半又想起哥哥刚才要她出卖自己的话,怔怔的停下了脚步,又转了回去跪在男人的脚边。认命般道:“留下我吧,别把我交出去,好不好?”

小个一脸愠怒,但随之掩去,诱惑道:“女人这玩意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只要有钱,什么还得不到,朋友有一身好身手,不会连这个也不明白吧,我保证,你要跟着我,什么样的女人都能找到!”

少女呜咽了两声,凝望着男人的眼眸,哀求的摇了摇脑袋:“叔叔,留下我吧,求,求你了!”

“我叫加纳!”

男人和蔼的笑着,抚了抚她的头,负着双手向前走去,小个搓着手,兴奋道:“怎么样,怎么样?答应吧?不少字”

“哼哼,我的世界不是你们这等蝼蚁所该染指的!”他的嘴角轻轻挑了挑,与小个擦肩而过,绕过他身后,又返身走了回来,留下听到身后溪流潺潺,一脸错愕的小个。

少女盯着加纳手里拎着的一截白涔涔的东西,眨了下眼睛,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所有的眼泪一下子吓没了,“哇”地一声扑向他的哥哥。

小个整个人像一座安装了硝铵炸药的大厦一般,摧枯拉朽的坍塌,鲜血飞溅!痛楚刚起的一刻,听见了男人的一句话:“骨髓熬汤最是补身体,特别是人的骨髓,拿去给你妹妹熬吧!对了。还有个事情,需要你帮我一下,否则以我这等吝啬的人是想不出什么理由,可以给你修缮庙宇的钱!”

……

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琴音倏歇,发出美妙音乐的那把真实价值超过一辆豪华跑车的小提琴被暴怒的田中切摔成了两半。…,

“松井平户那个蠢材呢,DV被他拿哪了,啊?”

“田中切老大,松井他……说要先,先找个妞练练手,所以去找和尚的妹妹……”

“我草他祖宗,没脑子的蠢货是不是还当这是七十年前?松井石根早就被美国佬当作战犯处决了,他以为他算老几?啊!,今趟的事要是耽搁了,咱们一个也别想活,动手动手,先把叶月依织衣服扒了!”

“老大,听说叶月依织是岩月擎的女人,我们这么做不会惹祸上身吧……”

“岩月擎算个屁!跟部长能比?你们不要忘记商人永远只是政治家调和世界的着味料!”

“部、部长?叶月依织惹到了部长?”

“闭嘴,不要问那么多,办你们该办的事,领你们该赚的钱,”田中切说到这里,朝着里面被蒙着双眼放弃一般不再做任何挣扎的叶月依织看了眼,舔了舔脣髭,“你们猜猜全世界有多少人想和叶月依织上床,哪怕明天就死!啧啧,第一壶必须我来开!”

六七个摄于田中切的yin威的手下都不敢吱声,但是谁不想开第一壶?尤其听说叶月依织至今还是处子之身,这些牲口一个个早就跃跃欲试,要不是害怕被发现,在尼泊尔首都的旅馆里早就大行其事了!

咚!咚!咚!

门在这时突然响了。

“,松井,你再不回来,老子就打电话找人刨了你家祖坟!”田中切骂骂咧咧打开门,见和尚带了个陌生人来,忽然拽出枪,一把将那人拖了进来,不分青红皂白,将那人踹到,揪着和尚的僧衣,顶在墙上,眼球爆出道:“我怎么跟你说的?是不是不想活了?”

僧人被田中强大的臂力拎了起来,直到快要窒息,才被扔下,望着黑黝黝的枪口,他颤抖道:“这个人在找一个叫叶月依织的人,松井抓住他,说不要漏网之鱼,让你一并解决掉!”

不知为何,这一句话触动了田中切的神经,半晌,他收起枪口,夸赞道:“松井办事还是不错,介绍的朋友也不赖,放心,小和尚,事情办完之后给你的酬劳会多一成,我们最不缺的就是钱!”

说完,转身走到被绳子捆住手的男人身旁,将一盏摇曳的风灯举到他的脸旁,捏着他的脸颊左看右看,横声道:“谁让你来的,快说!”

从灯罩上溢出的火苗烧焦了俘虏的几丝头发。一个手下将不知从哪里搞来的警用手铐铐在了俘虏的手腕上,另一个搜索着他身上的东西,叮的一声轻响,从那件褴褛的衣服里滑落了一把匕首。

几人面面相觑,同时爆发出剧烈的嘲笑,田中抹了抹眼角两滴泪,晃了晃手中的枪,其他人也拽出了枪。

“真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白痴!拿个烂刀子就跑来,你他当我们傻呢吧!”

“呦,老大,这东西还挺沉的!跟宝物一样!”

“我看像战国时代的宝贝!”一个手下嘲笑道。

另一个立即附和道:“说不定是织田信长的贴身匕首!”

“那一定很锋利咯!试试,试试!”

“往哪试?”

“用你老2试试!”

“草,用你的!”

“用你的!”

两人一推一就,其中一人的手指不小心被刀刃切到,只是轻轻碰了一下,便割进去一半,疼得那小子嘶嘶抽了两口凉气。

田中一蹙眉,厉声道:“给我!”…,

手下立即递了上去,田中接过刀在桌角上比划了一下,忽然猛力向下砍去,两寸厚的实木就像豆腐一般被切下,他哪里想得到?用力过猛下,闪了个趔趄。

守在里屋看着叶月依织的一个人也被吸引,见挺有眼色的僧人自告奋勇替他看着,便放下顶着叶月依织后脑的枪走了出来。田中再次握紧匕首,脸上已经没有了适才的戏谑,在俘虏左胸比划着匕首,威胁道:“说,这是什么?”

“阴影里的东西,说出来你未必知道!”

“他的,”一个手下朝着俘虏的腰胯就是一脚,“傻,你知道阴影吗?说出来吓死你,田中老大曾经跟阴影名录排在第五十日本刀术大师武田上效过刀术……”

田中一摆手,打断道:“我尚不及武田前辈十一,这个不要提了!”

言语中充满了崇敬和忌讳,在这等凶徒心底实则也有仍未泯灭的武士道精神。

然而,俘虏只是眨了眨眼睛,如实道:“武田?是什么东西?”

“草!”

田中额上青筋乍蹦,手上的匕首一用力,在俘虏的心口划了一刀,那用手似乎也能撕烂的衣服自然裂开了一道口子,“再不说这匕首的来历,我一刀一刀把你凌迟了!”

“好吧,好吧!此刀叫做明月玲珑羞云匕,简单点说,就是玲珑匕,你们未必听过!”

果然,几人面面相觑,就连一个中国通也没听过。

可就在这时,田中一失手,匕首掉落。

他一把抓住俘虏的心口,惊恐交加:“你说什么!啊!这是玲珑匕?”

“是!”

“呵……呵呵,”田中目光闪了闪,“差点就他被你骗了,阴影名录排名第三的沐风怎么可能会跑来这里?再说了,凭你窝囊废要是能搞到沐风的贴身武器,还会被松井那废物抓住,哈哈哈哈哈,我们兄弟早就死了!”

田中居高临下看着俘虏,可看到的却是对方一脸的平静,还有平静下渐渐显露无遗的鄙夷,那种感觉就像是当年那些甲级战犯屠杀平民时的样子,不,不对,更像是踩死一只蚂蚁般的无所谓,那是一种无所谓,只是在他看来有一点像鄙视。

他手心一紧,胸口那片衣服被撕了下来,顿时,他怔住了,因为在胸口之上,有一个很古怪的纹身,初看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数字,然而在仔细看,这个数字是由繁复的文字组成。

“1?”

清晰可辨!

“这是什么?”

田中像在自问,又像是再问对方,脑子里嗡了一声:“你是沐风的随从?……徒弟?”

一阵风从窗缝吹入,吹散了他额前凌乱的头发,那两对眸子里精芒连连闪烁,竟是能看得到,仿若……仿若是漫天星辰尽在他的眼中,而这双眼就是天幕。

“难道,你就是沐……不可能,不可能啊,武田前辈说过,沐风是女人,是女人!,你到底是谁,啊?啊?啊!说!”

俘虏长身而起,双臂微一用力,精钢链子应声断裂,那带着内齿的手铐被他一左一右生生揪断,“天下间除了我,谁敢将‘1’放在心口?如果你们还猜不到,那么过桥时千万别喝一种汤!”

“帝王加纳!”

就在话音落时,田中切已经摸到了门边,拉开门的一刻,一股凶急的风涌入,吹得油灯将没未灭,瞬间,房里陷入了短暂的黑暗,田中切一咬牙,将门摔上,保命要紧!…,

武田前辈曾说过,如果有一天见到帝王加纳,不要做两件事!第一,看他的眼睛;第二,和他说话。

他一下子做错了两件事!

跑吧,拼命跑吧——

这是武田最后说过的话!

田中切转身就跑,还没跑出两步,突然,眼前一道身影闲若的站在几米之外,侧脸看着他,一丝黎明微弱的光芒在他的脸上织出半明半暗的光幕。

“鬼!”

田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可能,他从里面跑出来看到手下拔枪,到关门,连一秒也没有,帝王加纳从哪里出来的?没有窗,没有别的门,难道说就从这扇门,自己关上的这扇门像那种阴间的东西飞散出来,这……这,这不是见鬼了?

向后踉跄了两步,田中将门撞开,砰地掩上,深深吸了口气,压下快要炸裂的心脏,慢慢张开眼睛,眼前没有帝王加纳,只有一地白涔涔的脊椎骨以及那一个个还没有断气的人,如果那还可以称为人。

田中双膝一软摊在了地上,眼见着那个年轻的僧人走了出来,再往后看……叶月依织伏在一个人的后背上……

之后,分不清时间与空间,眉心之处传来一声轻响。

山河永寂!

……

清晨第一缕晨曦漫过了遥远的雪山,疾风肆虐,一道小小的黑影从远处奔来……

“时间总是很微妙的,有人总在问一生有多长,其实就在一呼一吸间!小叶月,天亮了!”

乌发迎风猎猎飞舞,一张净如雪巅的容颜被朝阳渡上了淡淡的彤色,她轻轻开口,“您呢!”

帝王加纳侧了侧脸,似能看破身后沉浸在黑暗的远空,“瞬间!”

感谢大坏蛋乐乐,萝卜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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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拜访

第一百九十七章拜访

“舔mimi,你笑着舔mimi。好像那话儿开在唇缝里,开在唇缝里。在哪里,在哪里奸过你,你的笑容这样兽袭,我一直想勃起。啊,在梦里,梦里,猛力奸过你,舔咪,你笑得多甜蜜。是你,是你,猛奸的就是你……”

拉萨贡嘎机场又迎来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午后,喧闹的大厅里,阳光明媚,世界各地的旅人乘客带着各种各样的目的来到这片被称作神圣的地方,这是一种不同于麦加的神圣,但同样带着些许未被人揭开的神秘。

穿着深绿色短裙黑色筒袜的芭碧萝拖着一个箱子独自走在前面,不堪其扰的与身后闪闪发亮的光头保持距离,但是光头布拉格丝毫不在乎擦身而过那些旅人嗔怪的眼神,继续哼着在飞机上一路没停的曲子。

“嘿嘿,好歌好歌。寓意丰富,内涵精深,让我不能自已!小姐姐,哎,你怎么走这么快?”

“……”

“小姐姐,你的丝袜挂了个洞!”

顿时,惹来许多道艳羡的眼神。

芭碧萝冷棕色的细眉一蹙,小声道:“哪?”

“嘿嘿……我骗你的!舔mimi……”

“我说你能不能闭上嘴,这里是公共场合!”

“那你把包里的糖给我,我就闭嘴!”

“我凭什么给你!”

芭碧萝一回头,才发现布拉格手里拿着一袋糖,不知道什么时候包里唯一一袋在雅典买的多味糖被布拉格偷了出来,于是急忙抓住袋子一边,“还我!”

“不要!”

“啊?死光头!”芭碧萝踢了布拉格两脚,不过这厮皮糙肉厚根本没反应,登时忍不住怒道:“你还要不要脸了?”

“不要!不要!树无皮必死无疑,人无脸天下无敌!帝王加纳也不是我的对手!”

“还我!”芭碧萝冷声道。

“不还!”布拉格拽着袋子一角耍赖。

一拉一扯间,嗤地一声,撕口处被拽开,糖果哩哩啦啦撒了一地,布拉格看着芭碧萝小脸铁青,眼圈发红,心里也过意不去,讪讪的摸了摸后脑勺,想溜。结果脖子被一只如钳子大手捏紧,身后响起沉浑的声音:“捡去!”

夏夜之摇了摇头,暗暗叹了声。此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光头也很清楚吧!所以,才珍惜每一个瞬间享受。

夏夜之弯下腰,将身旁几颗糖捡起,幸好多味糖外面还裹了一层纸,只要还没被行人踩碎的还是能吃的,因为那件事的嫌隙,芭碧萝显然没有原谅他,就算是亲手将糖送上,她也只是冷淡的道声谢而已。夏夜之明白她的心思,自然也不会怨责,人的心就像天上的浮云,总是随风变化的,就算是风也不能真正明白云的心思,更何况其他?

思绪游走间,一只冰冷的手与他的手同时触摸到最后一块糖,夏夜之侧脸,只见一个穿黑色风衣的小姑娘睁着一双雾水蒙蒙的眼睛盯着他,蠕动了下嘴,想说什么终是没有说,不过手却不愿意放下那块糖。

她的脸很是苍白。到肩的小卷发没有光泽的垂着,像是许多天没有吃过东西,又像是得了一场大病,夏夜之笑了笑,将糖放在她的手心,小女孩生怕对方反悔,急忙往嘴里塞,可是被身后的人一挤,糖掉在地上,接着一只皮鞋压了上去,碎成了几块阳光下的晶莹。

夏夜之看到她蹲在一旁,怔怔出神的样子有点可怜,又从芭碧萝那边要了一个,剥去包着的纸,塞进她小小的掌心,“你叫什么?”…,

女孩一对大眼睛冲着他闪了闪,从特别小的嘴里挤出两个字:“沙漏!”

“沙漏?”夏夜之轻笑了一声,听起来像“shadow”,伸出手抚向这个身高才到自己腰胯却一身百年沧桑衣装的小盆友,沙漏本能的躲了一下,不过看到前后保镖簇拥包裹地极严实的叶月依织走进来,有点小小嫉妒地哼了一声,还是被夏夜之占了下便宜。

“我走了,拜拜,谢谢你的糖!”

夏夜之看到沙漏抿了抿手指,向着站在不远处一个比布拉格头还亮的清秀青年走去,挥了挥手。时隔多年,初入基纽,历经艰险。忘死战斗的那些初衷早已抛诸脑后,唯一记得的不过是这一点,为了这些幼小的孩子和可爱的微笑。

肩膀上被拍了拍,夏夜之侧过脸,见凌榛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封信,信封上写着几个字“致小蓝”,顿时明白过来。布拉格说起过,凌榛中年丧妻,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女儿凌蓝,可能是因为身在凶险的缘故,凌蓝从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就被送出了国,在美国斯坦福攻读心理学,令据邪恶的光头说,凌蓝此女天生丽质,和她这个凶猛刚强的父亲完全是两个模子刻出来的,很遗憾的是,凌蓝一直管他叫叔叔,而不是光头哥哥。

凌榛不知道夏夜之为什么笑,不过似是被感染了,凝重的情绪也松弛下来,忍着最近渐渐培养出的烟瘾走进了卫生间,关上门道:“小夏,可能是我想多了。我总有种预感,此行可能是我们很难全身而退!”

“凌大校,你是担心帝王加纳?”

凌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眼神中显出复杂的神情:“并不是我夸耀自己判断力,帝王加纳远比你们想像的要可怕得多,有些话我怕伤了士气,没有说!如果真的惹上了帝王加纳,恐怕……”

“所以……”

“所以,假如有那么一天,我希望你不要刚愎自用。一定尽力脱身!”凌榛语气平稳,却难掩着壮士扼腕的决绝,仇恨终究是仇恨,而被当作比生命更加宝贵的信义更是他这一生也放不下的,在他没有陪着那些兄弟赴死的时候,其实他的生命已经终结,苟活的唯一意义就是女儿。凌榛将信交在夏夜之手里,温柔地笑了笑:“如果有男人敢欺负她,希望你能代我处理,我只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平平淡淡的男人,结婚,生子,过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

夏夜之扬了扬手中的信,递了回去:“这番话你为何不亲自对她说呢?”

凌榛惭然一笑,没有说什么,又将信推了回去,夏夜之半开玩笑半认真道:“人有旦夕祸福,谁也无法预料,假如不能返回东江的那个人是我呢?”

“那么你希望我将口信带给谁?”

“不必了!”

心里轻轻痛了一下,夏夜之将半截烟扔掉:“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不希望让任何人知道!”

……

拉萨的夏天并没有东江热,只是天空太过透明清澈,阳光非常的毒,芭碧萝的皮肤没多久就红了,幸好,赵炫翼的势力很广,在这边也有他的人,从贡嘎机场出来,没走多远,布拉格就联络到了接头人。

一辆CRV缓缓停在民航大厦路旁,走下来的是一个五官英俊,两颊略带高原红的男子,扫了一眼众人,眼神最后落在凌榛身上,难掩激动的喊了声:“凌长官!”…,

凌榛颇为意外,望了望他,也觉得眼熟。只是记不清对方名姓。

“凌长官!”男子上前两步,行了个标准的军礼,“我是73056部队的袁飞……凌长官,零二年秋天,你给我们连上过课呀!”

“我想起来了。”

袁飞声音有些颤抖,或许是时隔多年后异地相见,勾起了他对往事怀念,又或许知道面前站着的是堂堂苍鹰特种大队的指挥官而感到荣耀,总之在这样的炎炎夏日,他的牙齿都在打颤,可是凌榛的话冷淡冷漠,犹如一盆冰水当头浇下。

顿时,袁飞的脸腾地红了,好在自来熟布拉格亲昵的搂着肩头,将几包苏烟塞给他,又是嘘寒温暖一番,忽忽就把袁飞兴致提了起来,扫除了低落的情绪,袁飞将几人请上车,凌榛坐在副驾驶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后面布拉格和夏夜之分坐两边,一个沉静如水,一个聒噪如蝉,芭碧萝讨厌夏夜之冷酷无情,更憎恶布拉格人不要脸,着实委屈。

窗外天空蔚蓝,云卷云舒,起伏的山峦绵延向无尽的远方,车内音响一曲粗旷的《Tuesday》徐徐漾出,夏夜之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划过秦娆的影子还有她无意间落在赠送给他箱子里一张卡片上的那句话:总有一天,我能站在高原上放声大喊纵情流泪!

而他呢,几个月第二次来到这片地方,走过相同的路,心境却迥然不同,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收获了一份礼物,一份属于麦琪的礼物。

“哎,哎,夏哥哥,到了,靠,你他这都能睡着,我服你了!”

朦朦胧胧间,夏夜之看到面前晃动的那张脸,本能地提起了防卫,细哞之中精芒电闪,布拉格头皮一阵嗖凉,心头发怵,这种眼神他不是没有见过,被窦天斗那老小子猫了一次,难受了好半天,然而,这一次的小夏给他的感觉……远胜于老头子,不过那种凌厉眨眼即逝,仿若流星划过后的深黯天幕,“风雅别院?”

前面凌榛点了点头:“接下来的一段路步行,袁飞你先找旅馆把这位小姐带过去!”

“不!”

芭碧萝听说要把自己排除在外,立即抗议,凌榛微一沉吟,道:“好吧,那袁飞你带行李回去,前面路口将我们放下!”

感谢大坏蛋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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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过去的一些事

第一百九十八章过去的一些事

夏天傍晚来临之前,温度下降的很是明显,三人跟着凌榛在路口下车,左弯右绕走了许久,来到一座宁静安逸的小院,清水墙壁上挂着一副褪色的木质牌匾。

大概是年代久远,上面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不过笔画间仍旧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与世无争,凌榛伸手抚上漆皮剥落木纤乍起点牌匾,轻轻吟诵着上面的诗句。阳光穿过庭院中那棵枝繁叶茂榕树,洒在他粗旷刚毅的脸庞之上,竟然些许罕见的脆弱。

“小雅,我回来了!”

凌榛单膝跪地,在历经风霜的牌匾上深情吻了一下,一行眼泪沿着脸颊滑落,布拉格打了个颤,收敛了脸上的戏谑的表情,缓缓摘掉太阳镜,挂在了领口,曾经的一些事慢慢涌上心头。

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他从昌平区办完事回市区,准备连夜回南京,就在路上,见到了一个穿校服的高中女生被一辆飞驰的宝马撞倒,如果司机急刹车也就罢了,令所有人义愤填膺的是,那辆宝马车又在女孩的身上前后碾压了两次,之后悠然的钻进了附近的停车场,从车里下来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小子,无所谓的扫了一眼倒在血泊中的女生,嬉皮笑脸的打着电话往酒店跑。

上海最不缺的是富翁,而北京最不缺的是官,瞧那小子有恃无恐的样子,明眼人都清楚他不是省油的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本就让人无从指摘的态度,为少寥寥的目击者选择了沉默的离去。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女生已经因为肋骨断裂刺穿了心脏结束了尚未在花季完全绽放的生命。

那个时代的布拉格年轻气盛,加上中午干了一瓶红星二锅头,一股火气冲上了头,径直钻进酒店找那小子理论,然而就在他亮出军官证时,万万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那个包厢里大概有十五六个人,其中三个身手相当了得。坏事就坏在他以为这帮子吞云吐雾披金戴玉的纨绔不敢动真格的,没想到一上来后腰就挨了一叉子,他刚将从背后偷袭那厮手腕扭断,后脑上就挨了一酒瓶,洋酒的酒瓶特别厚,砸在头上感觉就像一闷棍,而且对方很是老练,将餐布裹在芝华士外面,根本就没多大动静。

他天生头硬,昏了一下就反应过来,但是看那场面没敢再动手,就装作昏厥,朦胧中听了个七七八八,原来开宝马那小子老爹是总参一排得上号的人物,打了几个电话,便找好了目击证人做口供,按照那小子的意思,是要将他脑子打坏,就没有后顾之忧。

虽说那个时代他也是一位血气方刚的楞头青,但是奸猾似鬼的苗头如一叶小荷,已初露头角,于是趁着那小子离近代功夫,他拿叉子捅烂了对手裤裆里那不经折腾的玩意,又拿对手当做垫背,撞碎了二楼玻璃跳了出去。

那一下把他摔了个七荤八素,想靠自己的双腿跑基本就跟陷入沼泽差不多,眼看那伙人气势汹汹杀过来,酒店库房的一个大妈级的库管不是报警,而是关窗锁门,就在他以为要交待在这地方的时候,一辆不知从哪里蹿出来的桑塔纳将他搭救。

再清醒的时候,已经身在医院,旁边坐了一个女人。他发誓那是他长那么大第一次喜欢一个女人喜欢到想娶人家的念头,装可怜,装疼痛,装生活不能自理,非常嗨皮地度过了三天。…,

大福之后必有大祸,没等第一次剃光头的他在镜子中欣赏自己俊美的外表筹划表白方案的时候,几个穿着军装的猛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他弄到一小黑屋里,吃了一顿大耳帖子,又饿了三天,让他连死的心都有了。

可是,就在第四天,一个自称叫凌榛的男人进了小黑屋,对他说,小光头,加入苍鹰特种大队,抑或被结下梁子的某位还算得上有地位的大佬玩得连骨头渣子也找不到。

于是乎,小光头窝在角落里划了几个叉叉,开始了自己血雨腥风的人生,但他心目中一直记挂着那个温柔少言的女人,所以他要再看一眼神仙姐姐。

这就是他提出的交换条件!

在当天晚上,被打成猪头的布拉格又看到了神仙姐姐,而且这一次尝到了神仙姐姐的厨艺,只可惜,令他泪流满面的是,卧室中那个婚纱相框之内,被称为“小雅”的神仙姐姐自甘堕落的挽着一个像木头的家伙,就是那个诱骗了他童贞的坏银凌榛。

艰难而又不舍的度过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就像邮包一样被扔出了北京,扔出了中国,扔出了亚洲,投递到了一个充满了蚊子和毒蛇,内裤总是潮湿的地方,开始了一段连上帝都觉得恶心的生活。

时光荏苒,一年后,他又回到了北京,回到了那个家,带着成熟和释然,然而,小雅在两个半月前已经溘然长逝,没有墓碑,没有遗像,他责问过凌榛,为什么那样薄情寡义,凌榛只是说带她回家,除此之外,并未多说一字。

许多年过去了,这一直是他心中的一个谜。一个男人能念一个女人一辈子真的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可凌榛做到了,选择了一条与他放纵自己完全不同的方式。

也许在每个小光头心中都有一个神仙姐姐吧,对于布拉格这个小光头,小雅在救他的那一天,也同时烙下了一段需要用一生忘却的情愫。

所以,这些年,他用生命在守护凌榛,为的无非就是心底里从未对人说出的秘密。

……

落日镕金的这个傍晚,他终于明白了凌榛那句话的意思。

布拉格望着被夕阳拽得老长的影子,紧紧咬了咬嘴唇,眼泪终究在不经意间洒落。

凌榛轻叹了一声,轻轻按下常春藤环绕的那扇绿色铁门上的电铃,带着沧桑的喑哑,门铃响起,一个同样有些苍老的女声在院落里响起:“稍等!”

片刻后,一头灰白参半发丝的消瘦女人拉开了半扇门扉,夏夜之眯了眯眼,心头没来由的一阵空荡荡,没有人知道,几个月前潘神也曾触摸过这只电铃,也见过面前这位女人,只是被挡在了这道门槛之外,没有得到沐风的召见。

时隔不久,再次相见,女人却说了一句令他甚至凌榛也颇为意想不到的话:“小姐等候你们多时了!”

那扇门推开,种满粉红蔷薇的院落之中,一个碎花衣衫的女人正在修剪枝叶,凌榛迈步走进院落,刚要行跪礼,突然眼角扫到亭廊之中,惊惧道:“帝王加纳!”

感谢白露为霜1990,肥羊,剑龙在野,以及照顾我的兰斯蒂亚,更新很萎靡,也不辩解什么,能写一定会写!祝各位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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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风雅一战,只为交手

凌榛这一声,就像万里无云的晴空忽然划过了一道霹雳,夏夜之打了个寒噤,退了半步,前世今生几十年的时光,不论是刀山火海,还是要面对魑魅魍魉,他未曾有过一次退却过,或是从心底生出想要转身遁去的念头,但这一刻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害怕了。

然而,甩脸望去,亭廊之中空空荡荡,哪有半道身影,布拉格唇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手就像刚洗过一样,湿漉漉地,好不容易喘了口气,忽见一把样貌平平无奇的短刀插在柚木柱子上,不看还不要紧,这一看,双腿一软,脚下打滑,整个人从台阶上跌下。

帕米尔高原一役,苍鹰特种大队特别行动组的十三个小分队长为了掩护凌榛,死在了帝王加纳手中,对于凌榛是永远的心痛。而有一件他难以启齿的事也在煎熬着他,那就是丢掉了玲珑匕。

布拉格见过玲珑匕,不过并不知道是沐风的东西,所以一直都难以理解凌榛为何将这件事视为禁忌,此刻当他看到玲珑匕出现在这座蔷薇幽幽的庭院时,彻底明白了。

凌榛丢掉的不只一个军人的荣耀,还有身为阴影名录之中排名第三的高手,沐风的荣耀。

当年沐风与帝王加纳一战,按照正本中的记载是不分胜负,真正知道内情的人是少之又少,特别沐风又是女子,更增加了武道家对她的尊敬。多年来,沐风这个奇女子仿若端坐在高高神坛之上,与帝王加纳、Z并列为当世顶级高手,而且当初是帝王加纳挑战沐风,各中情形本就是一个极大的谜团,甚至有不少私下的传闻将阴影第一的高手指为沐风。

然而,凌榛狼狈脱逃之时却掉下了削铁如泥的玲珑匕,问题就在于玲珑匕是沐风的贴身利器,这一丢如果传出去,实在丢人之至,不难想象会被以讹传讹成什么样。

对于一般人可能体会不到什么,只有站在阴影里才能意识到荣耀对于那些人是何等珍贵,让凌榛愧疚不已的就是这个。

“凌榛你的人就这点出息?哼哼,真是可笑!”

刻薄的声音在宽敞的院落里飘飘荡荡,嘲意甚浓,凌榛脸一红,双膝跪下,恭恭敬敬磕了个头,“师傅,帝王……”

“不要提这那个名字,就凭你们这群乌合之众,真要遇上他,能撑的过几息?”

不等凌榛插话,沐风又道:“凌榛,你还记得当初我说的话吗?”。

“记……得……”

凌榛面色惨淡,又孕着一层深深的欣然:“您曾说过,如果我让小雅受到半点伤害,就用命来交待……谢谢您给了我这么多年,可以看着蓝蓝长大!有很多次,我想对她说,‘女儿,你的姨妈是一个伟大的人’……”

“住口!”

一声夹杂了无上梵音的斥声如平地惊雷升起,宛若在半空中骤然凝聚成的冰雹朝着众人拍下,芭碧萝只感觉耳鼓被尖利的东西刺穿了似的,深入骨髓般的疼痛,尖叫了一声,登时晕了过去。布拉格还来不及扶她,只觉得整个院落中的方砖还有那葳蕤的蔷薇一阵剧烈晃动,整个世界像是要颠倒过来,耳中一阵清鸣,夕阳在瞬间就被无边的黑暗吞没。

凌榛胸口一涩,那一抽之力能将腕臂粗的树干折断的双腿竟是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两手无力地撑着地面,失去了知觉,眼前寒光闪闪射向颈侧。…,

有那么一个瞬间,凌榛真想闭上眼睛接受这盼了十多年的归宿,小雅的离开,让他变成了行尸走肉,他答应过她要好好活着,没错,但是他的心却随着她的离逝而离开。原本以为会淡然接受这样的结局,然而当刀锋冷袭的一刻,女儿那张脸又浮现上心头,挥之不去。

拼尽了所有力气,凌榛一咬牙,硬硬挺住了头疼欲裂的痛楚,向右闪了一下,锋利的玲珑匕带起了一蓬鲜血从他肩头而过,但是紧接着那只素手便若穿花蝴蝶般钻进了他的胸口。

“噗!”

沉绵的一掌结结实实压在了胸口,凌榛两百斤的身体贴着长满萋萋青草的方砖滑出。

凌榛余光扫到身后,暗叫一声完了,眼看后颈就要撞到铁锨,再想躲根本提不起半点力。沐风有多厉害,他二十年前就知道,她的整个人就像是为了技击而生,无论多艰难的招式都可以化为心中锦绣。刚才这一拍,传承自大密宗,叫做“竭力”,简单的说法就是将对手的力气卸掉,看似平平无奇,但实则失传了近四百年,不是没有方法,是无人修习成功,据秘结社几十年前的一份没有署名的没有任何作证的记录,修成竭力的难度排在第七,稍稍落后于现世尚存的秘术之一的瞬秒,以及被誉为违逆神权的巫师百破。

就是这样的招数,便被沐风在二十年前参透了其中的玄机,沐风曾提出教他,但是刚开头便戛然而止,因为有些东西确实是需要天份的。

凌榛眼中没有丝毫怨恨,只是感激而请求的望了一眼眉梢冷厉的沐风,岁月终是在她的脸上留下了刻痕,再不是当年那个如白莲清丽的女子,不过她如此疼爱小雅,想必就算自己死了,凌蓝也不会受什么委屈。

想到这些,凌榛有些无奈,也甘心的吁了口气,可就在他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身后的衣领一紧,身体改变了方向,撞到了那颗榕树之上。同一时间,静立在院落中的沐风和身后裹起一阵风的白影交织在一起。

噼噼啪啪!

一连串清脆拳掌交击之声爆起,刚刚挺过藏密无上梵音的布拉格充血的眼睛恢复了视觉,只隐约看见碎花蓝色袖子扫到了白色衬衫的肩上,然后两道身影分了开来。

沐风手里的匕首上几滴鲜血滑落,而夏夜之的手臂上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

“如果我动了杀意,将你的气力断掉,刚才你已经尸首两分了!年轻人,果真少不更事!”

沐风话语不咸不淡,可落在凌榛和布拉格心中,岂止震撼所能形容?他们一直不知道夏夜之有多强,是因为没有一个至高点做对比,如今这个至高点找到了。

能逼沐风说出这样的话,天下间,恐怕……恐怕也只有那个叫做帝王加纳的人!

布拉格眼眶一热,一荣俱荣的挤出了两点激动的泪珠。

凌榛心中暗暗捏了把汗,急道:“夏小弟,凌榛感恩不尽,求你退下!”

“是啊,夏夜之,好了,好了!”

然而,夏夜之丝毫没有在意凌榛的好意劝说和布拉格的关心,仿佛置身于梦魇漩涡边缘,解开了一颗纽扣,轻轻哼道:“竭力,到底有多强,我今天一定要试试!”

骤然之间,夏夜之脸上血色尽失,沐风轻描淡写的眼光一凝,耳朵轻轻一侧,不禁退了小半步,失声道:“巫师……”

感谢大坏蛋乐乐,书友090519220901106,顾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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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机枢所在

第二百章机枢所在

夏夜之虽然有些讶异,但却并不奇怪沐风能认出巫师百破,这倒不是说巫师曾跟沐风有过丁点交集,只是到了这样的层面,排在阴影前十的高手都在研究彼此。就算对于他自身而言,即便不是跟凌榛前来,从沐风刚才的一招,也能认得出是失传三百年的密宗技法。

这也是他一直不敢用十字大红心的原因,除非有百分百把握将对手的命留下。

但是,巫师百破属于例外,世间知道这件事的只有两个人,而另外一个脾性古怪的老头也许早就死了,也许有生之年都不会再这个暗流汹涌的阴影里再一次抛头露脸。所以,没有人知道。

半年多前,他亲赴拉萨拜会沐风的目的不外乎就是想见证一下差距,进入千年以来,阴影名录第二副本中排在前列的高手鲜有交手,至于前十之人走动,除了帝王加纳和A公爵在绕着地球跑以外,似乎都沉寂了。

这不是说阴影里的大人物小人物真就只羡鸳鸯不羡仙,不想知道不想验证一下谁有资格站在更高的位置上。而是生怕出个闪失名声扫地,毕竟能在几十年的时光中为千万人敬仰是一件丹青留史的事情,谁也不敢冒然如何?

若说有,恐怕也只有那个丢掉了灵魂的潘神。

前世,周游列国,寻找A公爵,因为A公爵离他最近,凭着武者间的直觉,他很有信心说服对方与自己一战,不过追了一年时间,连个影子都没有摸到。而巫师已经在十多年前验过了。前三之中,帝王加纳,Z先生,沐风三人之中,有一个是令他生出胆怯之心的人,另一个与他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他避之不及。为了克服心理障碍,也为了让自己偿还所犯下的错,他来到了拉萨风雅小筑。

可惜那一次等到的不是一个结果,或者一次赎罪,而是闭门羹。

时过境迁,白驹过隙,如今又来,却换了另一种方式,同样也换了另一种心境,完全积极的心境。

夏夜之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机会很难有第二次,所以即便淡薄如他也经不住血脉里的亢奋,也许有那么一天,站在面前的不是没有杀意的沐风,而是那个被世人尊称为最近接半神的帝王加纳,到那时,这点弥足珍贵的经验兴许能让他保命,因为,他刚刚触到了那扇通往心中“普罗旺斯”的树叶门,真的舍不得不进去便离开。

沐风收敛了适才的轻视,在这个黄昏日暮的夏日傍晚,这位足以令阴影震动的高手居然失声道:“巫师……”

凌榛蓦然抬头,与双腿发飘的布拉格面面相觑:“巫——师——”

布拉格的下巴仿佛都要掉下来,阴影名录中所有的人他都是耳熟能详,若是前十,每个人大概的特征他都有一个轮廓。巫师,身在非洲大陆,赤道附近,皮肤黝黑,出生时间约在上世纪30年代,就算那个老东西没有被自己多年诅咒造孽损阴德报应,甚至吹灯拔蜡,最起码也应该是老态龙钟,皱纹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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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一点,明日继续,将这章补全。对等着领压岁章的肥羊以及猪油们,表示鸭梨很大。不得已将压岁章提前。。身体抱恙,碎言碎语,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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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机枢所在(下)

第二百零一章机枢所在(下)

“老神仙,你千万要挺住!我们全靠你了,要是败了就完了!前辈,你听的见我说话吗,老凄婆过去了,哇,夏哥哥,不行就跑吧……”

布拉格一着急,真实想法不小心说漏了,沐风听到“老凄婆”三字,蓦然转脸,那两点蛇瞳紧紧凝望着他,像是两颗闪耀的宝石,从没有一个人的眼睛能亮到这种程度,即便隔着七八米的距离,布拉格仍感觉到森森寒意透体而入,吓得咽了口吐沫,改口道:“小夏,可别挂了,小娆还等你羞羞呢!你挂了,那群脑残智障性无能准占她便宜……哎呦!”

就在布拉格话说到一半的当口,眼前蓝影一闪,沐风那张脸出现在面前,面色铁青,英气逼人的长眉斜向上挑着,眉心之间隐隐有束红色血线潜藏在皮肤之下,乍然看去让人又敬又畏。

布拉格以前总有些轻视女人,认为女人就该擦脂抹粉,婀娜多姿,顾盼生辉,曲意逢迎,所以对于排在阴影第三的沐风多年前就抱着轻视的态度,曾听老师提起过,沐风此人博学多识,尤谙禅道,或可称为东方百年难见奇才。也许是因为这样,所以在他印象中沐风就是一个贤妻良母知性女人,养养小花种种小草,圈上一两只小北兔,小花猪,可能还会舞舞剑等等,哪怕换作一个小时之前,感受着夕阳西下沧桑辽阔的西域,他还在意念营造着初次见面蛋蛋的温馨暧昧感,他哪里想得到会是这样一幅天旋地转的场面。

布拉格被拎着领子扔了出去,眼见要撞到院落中那棵有些年头的槐树,在半空中这厮来了个千斤坠,腰上一用力,整个身子颠倒过来,想起夏夜之对战老头子窦天斗时的身法,东施效颦的来了一着,虽然狼狈得很,但他的模仿能力天生就强,将将要撞到大树坚硬的树干重则骨断筋折,轻则鼻青脸肿之时,用宽实的后背顶住了大树,几片落叶飘下,落在了他清秀的脸上,滑出了一抹笑靥。

骤然间,绯光一闪,沐风手中削铁如泥的玲珑匕电光火石激射向布拉格,划开了他那条里维斯的牛仔裤的裤裆,噗地一声插入树干。

布拉格脸上的肌肉抽抽了一下,只道了一句话:“幸亏没乱想!幸亏没乱想!”

“再多说一句废话,我把你的舌头割掉!”

沐风冷哼了一声,吓得布拉格浑身瑟抖,满脸堆笑道:“我错了,像您这样义薄云天,貌美如花的姑娘……”

“咦!”

“我……我又错了!我嘴贱!呸!”

布拉格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从死鱼眼里挤出两点微光心怀忐忑地偷瞄向沐风,却发现她没有看自己,心中暗骂:吓死老子了,你大姨妈又没来,咦什么咦!

等他全部张开眼睛的时候,惊得合不拢嘴。

别说沐风不知道布拉格心里的腹诽,就算是知道,此刻也顾不得削他大嘴巴子。望着以一种诡异姿态从地上浮起的槐树落叶,沐风眉心一蹙,血线变得清晰可见,那两点映衬着绚丽江山乌溜溜的眸子一贯让人看不透,深邃而从容,仿佛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然而,这一刻,望着一个面貌如双十的男子朱漆双瞳,平生第一次露出了肃穆的神色。

槐树嫩绿的宛如学会了飞翔,浮在她胸口的高度,沐风黛眉紧锁,伸出食指,然而就在她的手指要碰到那片的时候,忽然间,一声清晰可闻的声音伴随的叶片断裂响起。…,

啪——

任沐风再泰然自若,仍旧惊了一下,霍然收回手,指尖微微一凉,抬手一看,一道如刀片扫过的痕迹烙印在光滑的指腹上。

“寸……寸劲?”

沐风脸色巨变,向站在那边的侍女一甩手,大喊道:“快闪开,快!”

沐风身影连闪,一把拽起倒在地上的芭碧萝护在怀里,挥舞着衣袖扫开附近漂浮的几片爆裂的,一连串噼啪声响过,沐风光洁的手腕上血线交织,森森可怖。

本已经泄力的夏夜之颤抖的双腿一下子绷直,舌尖一顶上牙堂,嘴里传出一声尖利的啸音,浮在自己身边的全部断裂,将他的衣裤划得支离破碎。

“沐风,今日起,你从阴影名录上除名!”

夏夜之嘴角上那抹轻蔑一闪即逝,如一缕烟尘飘在了沐风左侧,朝着她夹着芭碧萝的右臂猛烈斩下。

“你疯了?”

沐风呵斥一声,向后飘退,啪啪啪以快打快的与夏夜之交换了三招,嘴角溢出几缕血丝,哑声道:“这已超过人力的极限,你入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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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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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师说

第二百零二章师说

沐风的话一落,适才缓和下来的气氛瞬间像坐了一个过山车,急转而下。

众人此行目的自然是为了机枢,凌榛张口欲言,但想起以往种种,对沐风这个恩师的愧疚便像刀子一样剐着心窝,最终咬了咬牙,没有将盘桓在喉间的请求吐出。

布拉格想到刚才差点被老凄婆毁了终生性福,心有戚戚,别说他对什么劳什子机枢不感冒,就算他感冒,也不会多言半句。这事最急之人当属芭碧萝,可小丫头像是被下了药,沉湎于幽深的梦境之中,也不知道何时能醒。这个时候只有夏夜之来问这个问题。

夏夜之深深知道,机枢自然能吸引来帝王加纳,一定有非常大的价值,也许能够媲美这两千年来最大的悬念,具有划割时代的意义,这样东西任谁再心境淡泊,也必然经不住诱惑,拿出来示人都不可能,何况要索取。

夏夜之抬起脸,凝望向沐风,思忖如何开口相询,沐风鼻中轻轻哼了声,恢复了那种拒人千里的冷漠:“怎么,不信?咳——咳——”

不等夏夜之说话,沐风转身,用手帕遮住嘴,轻轻咳了两声,夏夜之前世身为基纽高层,耳力自非布拉格那种水平,只是轻轻一咳,便令他蹙眉:“沐师受伤了?”

“我若真的抛却性命与你争斗,你还未有资格将我伤成这样!”

胡吹大气!

布拉格一撇嘴,光头朝向一边,心说都差点把贞C输了,还装逼呢?见过装逼被雷劈的,真就没见过被雷劈不死的!心中嘀咕了一声,想看夏夜之如何作答,自从得知他真实身份后,回忆起以前被欺负的种种,心里非但不记恨,反而越发与那老不死的巫师亲近了,连他自己也搞不懂是不是有点口味重了。

然而,出乎他的意料,夏夜之根本没有刚才那股霸气,夏某人只是点点头,貌似非常由衷地道:“没错,若是沐师执意要我的命,恐怕我回气那一刻你早已得手,就算被寸劲伤到也不会深及脏腑,看样子沐师内伤不轻!”

“师父!”凌榛一急,轻声唤了出来。

沐风眼中凌厉神光一闪,对他挥了挥衣袖,“不妨事!”

夏夜之没去想她这句“不妨事”的意思,而是道:“沐师恕我冒昧,不知这伤是否因帝王加纳而生?”

院落里,忽然陷入沉默,只剩下远处蝉鸣。

沉默半晌,沐风叹了口气:“唉!”

无论初见时短暂的旁听还是片刻前一场倾尽全力战斗,夏夜之都没有见到她这样无奈的感叹,以沐风刚烈的性格,到了如此功成名就的地位,任何的表情都不必要再是叹春悲秋的做作,所以怪道:“也许我猜错了,院落如此平整,不像经历过战斗!”

“不,你没有猜错!帝王加纳确实来过了,也确实是为了机枢,只可惜这次竟然……”沐风将手帕捏了捏攥到手心之中,望着远方夜幕下巍峨的山岱,哑然失笑:“竟然会不战而败!”

众人心一凉。

“不战而败!”

夏夜之将这几个字咬得铿锵作响,他是不敢相信。

就像沐风所说,如果她不顾生死以命搏命一战,自己要想赢恐怕会相当艰难,当然她说出那番话的时候,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这具躯壳是融合了潘神和巫师的技能。

若论身体条件,比之巅峰时期的潘神差距不小,但因为练成了巫师百破,直接将这具身体修缮到了一个全新状态,在经过几次战斗磨练,综合程度兴许比之巅峰时期的潘神犹有过之,这也是他为何敢挑战阴影名录第三高手沐风的原因。

当然,以他的谦虚自然不敢想在现今赶上阴影几百年传奇,那个与半神只差一步的帝王加纳,但是若说连三十招也撑不过去,他绝对不信。沐风怎可能不战而败?

沐风的声音在耳边淡淡响起:“我记得帝王加纳就站在你现在的这个位置,问我所要机枢,并给出了一个令我无法拒绝的交换!至于那个交换恕我不能奉告。帝王加纳对我说,如果我赢了,那么他就告诉我想知道的,并且他从此在阴影里除名!如果我输了,他一样会告诉我想知道的那个秘密,但是要说出机枢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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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半神

第二百零三章半神

沐风脸上漫上浓浓的倦怠。望着澄净天幕之上几丝积淀了黛色的云霞,独自在步入一间木屋,片刻后端在一壶沏好的茶走了出来,对大家拱了拱手,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令几人颇感意外,最先端起茶杯的是芭碧萝。

懵懵懂懂睡了一觉后,芭碧萝口渴难忍,借着清茶入口的掩饰,大眼睛闪了闪,左右看看,还是没有说话。

沐风浅酌了一口,看向凌榛道:“你多年情绪郁结,终日以酒度日,血脉闭塞,吐几口血未必是坏事!凌榛,先不说你有没有资格跟帝王加纳争斗,单说气度你就输了大截!男儿当以胸襟立世,曾经我认识的那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凌榛去哪里了?”

“……”

习习晚风撩动这沐风鬓角灰白的发丝,她像是沉入了某种心绪,怔怔的望着黛色渐凝的苍穹,半晌嘴角弯了弯。划过一丝走过岁月,谙知天命旷达的笑意:“凌榛,当你仰望夜空星辰的时候,可曾想过也许小雅正在俯视着你!还是……你连看她的勇气也没有呢?”

“师父……”

凌榛鼻子一涩,猝然起身,向院外走去。沐风望着他微微抽动的肩头,摇了摇头。回想几十年前,小雅悖逆自己,随着那个男人远走的样子,也许当时写在她脸上的不是倔强,而是一种对于未来的笃定。与其在这一生漫长的时光中远远遥望着度过,不如拥有一段短暂却刻骨铭心的光阴,这就是小雅。

那场带着倔强的赌约……你终究还是输了。可是,被这样一个男人爱过,爱着,活在他的生命里一生一世,沐雅,到底是你赢了,还是为姐赢了?

沐风无声的笑了笑,将那半杯微凉的茶洒落的倒进口中,侧脸望了眼失神的夏夜之,道:“抱歉,勾起了夏兄的心绪,失言之处莫怪!”

夏夜之望向天幕的眼睛眨了眨,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放下支着下巴的手臂,以茶带酒道:“沐师客气了!”

“有些事夏兄不必过为挂怀。万事万物的起因皆由缘而生,也依缘而落,落并非生的对立!”沐风又给夏夜之添了一杯茶,才道:“夏兄不要怪我交浅言深,只是你我相别与此,恐怕此生再无相见的机会,有些事不吐不快!”

“沐师,受教了!既然如此,我也有一事相询!”

“但说无妨!”

夏夜之吁了口气,拿起茶杯碰了碰嘴唇又放下,眼神闪了闪:“如果我与帝王加纳相遇,结果会是如何?”

沐风那对历经淡泊风尘的眸子充满了神采,很快又恢复平静,欲言又止抿了抿薄唇,“呵!”

“姑奶奶……”布拉格听到沐风莫名其妙的一笑,摸了摸光头,“呃,前辈说下嘛!”

夏夜之中肯地点了点头,洒然一笑:“但说无妨!”

“我相信夏兄心中已有了答案!不过既然你执意要问,那好吧!”说到这,沐风陷入了短暂的沉吟。良久,才道:“一百七十年前,尼泊尔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寺庙,因为小寺庙处在山脊的背阴侧,地理位置偏僻,常年风沙走石,环境恶劣,谈不上与世隔绝也差不多,所以香火惨淡,生活拮据。再虔诚的心也抵御不了现实的严酷,这样,寺庙里的僧人走的走,跑得跑,落下几个年老的僧人和一群心窍未开的小沙弥,数着米粒度日,唉……”…,

沐风轻轻叹了一声,又怡然自得的笑了,她的声音很轻很柔,音律款款,音色沉柔,仿佛能将人带入梦乡,兴奋了一晚上的布拉格看了看同样眼皮打架的芭碧萝,脸上抽了抽,强撑着拍了拍后脑勺,打出一个喷嚏,听到沐风话音一转,提到“某一天”,忽然来了点精神。

“某一天,这座破落的寺庙中来了一位旅人。这个旅人似乎走了很远的地方,手脚都磨破了,鲜血斑斑,衣衫褴褛不堪,当他看到有座寺庙出现的时候,仿佛是看到了沙漠中的绿洲,然而小沙弥那决然冷漠的眼神却给他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望着那扇关闭的门,他眼神中漫过凶狠,但很快又散去,就在他带着绝望的情绪要转身离开时,那扇门又打开了,走出一个拄着拐杖干瘦的老头,老头和蔼地将半块发馊的米糕递给他。”

沐风似乎没有看到布拉格耷拉着脑袋的两人,饶有兴致笑道:“尽管那晚上这位旅人上吐下泻,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但是就是那块发馊的米糕让他保住了性命。第二天清早,他留下身上的包袱,独自离开了小寺庙,向渺无人烟的远方继续行进,可是还没走出多远,就被一个上了些年纪的僧人追上,僧人将那个包袱递给他。而这位旅人却摇摇头拒绝。他原以为僧人会很诧异,谁知僧人说道:‘住持明白您的意思,他交代我碰到您后,做一个选择!’旅人也很好奇,就追问了一句。那僧人答:‘住持说了,您的好意心领了,但是佛心不灭,一块发馊的糕是无论如何也不需要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石来报答的!住持也说了,如果您要说色即是空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收下,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请您和我一起回去!’旅人并不信佛,但是却被僧人的话触动,他所求所为除了避祸,无外乎修行,小寺庙的安静确实适合。最后旅人选择回到了寺庙!不久之后,曾经破落的小寺庙因为充足的资金被修建一新,所有大小僧人的温饱也有了着落,可以安心修行。寺庙中的住持知他并不信佛,可为了感激他所做的贡献,特别在本就促狭的地方划出了一片体面的区域,专供他修行,还派一个小沙弥侍奉左右。一年过去了,两年三年过去了,这个旅人一直住在庙中,极少露面,也极少出门,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就在时间走过第三个年头的时候,体弱多病的住持还是离开了尘世,那一天,旅人头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他没有和任何人说话,只是静静望着住持平静安详的脸庞凝立到了夜晚。随着住持的离开和一些僧人的贪婪,当初修缮寺庙后剩余的钱,让四个人卷走……”

“哈欠!”布拉格打了个哈气,半清醒半朦胧的囔囔道:“老太太的裹脚布啊……”

夏夜之没有去看下巴支撑着桌子的布拉格和芭碧萝,转动着手中茶杯,平静道:“然后呢?”

“然后……”沐风眼神从星空中坠下,凝在他身上一瞬,又返了回去,“然后那四个人都死了,尸体在几十公里外地小镇被发现,尸体上还有一枚徽章,上面烙印有‘基纽学堂’四个字!”

轰!

夏夜之心中涌起滔天巨,眼神如两柄冰刀射向沐风,却见她目光远眺,没有什么异常情绪流露,这才松了口气。而后背衣衫已被冷汗打湿。他正寻思是不是该问一句,好让自己在从容和心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的时候,沐风却一笔带过:“旅人出了趟远门,为什么称作远呢?因为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离开这么久,大概在半个月后的一个午夜,有个小沙弥见他跌跌撞撞从后墙翻入,直接进了房间,如鬼魅一般,第二天,便安然无恙的出现在众人面前,还带回了更多的钱。也就是在那日,他被推选为住持。旅人成为住持后,并没有过多插手寺庙里的事,他虽不信佛却也不阻拦其他人如何?或许正是这样的方式,懒散的小沙弥们非常亲近他,敬畏他!时间荏苒,划过七年,某一天,寺庙中来了一个美丽女子,找到住持,声称要向他讨教,眨眼便动了手,但只是几息功夫便被住持制住!这个女子也是执着,任凭僧人如何驱赶,也不离开,最终打动了住持,做了一名弟子!而随着这个女子到来,许许多多人也陆续赶来,原先古板的寺庙变得极具传奇色彩,就连山脊那面的寺庙也为之惊讶!”…,

“那个美女是不是和住持演绎了一段可歌可泣又悖逆伦常的感情!”布拉格沉重的眼皮撩了撩道。沐风轻笑了两声,不置可否:“在众多弟子中,住持最喜爱这名叫做沐心怡的女弟子,因为她的秉性最真,只可惜她并不是最有天赋的,无法继承住持的衣钵,而最有天赋的弟子名叫曼罗耶华,却因为一直违抗住持的心念,得不到他的喜爱!又是十年弹指即逝,几乎所有的弟子都得到了住持的指点,只有曼罗耶华如刚进入寺庙之初一样,受尽住持和其他弟子的白眼!终于有一天,曼罗耶华消失了,那日,住持非常开心,将所有弟子聚在一起,鲜有的喝了一杯酒!谁知这是一场劫难的开始……五日后一个大风骤起的深夜,基纽学堂倾巢来袭,一直战斗到天明,基纽特种学堂所有的势力几乎一夜覆灭,而寺庙这边,除了沐心怡被住持护住外,没有一人生还,住持心脉尽碎,在死前,对沐心怡叮嘱了几句,最后让她将自己的身体即刻火化。第二日凌晨,失踪许久的曼罗耶华出现在这片废墟中,只看到了沐心怡,还没来得及说话,便遭到疾风暴雨般的攻击,曼罗耶华知事情败露,迅速逃命!离开那里前,听到沐心怡说:‘如果师父在有生之年知道你踏入尼泊尔,必取你性命,除非你胜得过我!’好了,故事讲到这里就完了……”

“恩,完了?”布拉格嘴角的口水在下巴处积了一滩,也不知练就的什么功力,纵使这种艰苦卓绝的环境下,仍能听个大概,他摸了一把口水,拍了拍同样睡衣朦胧的芭碧萝,清醒了大半,愕然道:“这又和帝王加纳有什么关系?”

“沐心怡——恐怕应该是沐师的师长,呒……错了,怕是师长的师长!”

“呵呵,夏兄果真心思剔透,不错,猜得一点都不错!”

“嗨!”

布拉格短促的嗤笑出一声,心道你个老婆子拉大旗扯虎皮搞了半天原来就是卖弄一下,怕是刚才输给夏哥哥心理不服,把先人都搬出来了吧?不少字个仙人板板!

夏夜之陷入深思,直觉告诉他这个看似平淡的故事里一定隐藏着什么东西,可是一时偏偏琢磨不透。

那个老迈的侍女给众人又沏了一次茶,布拉格火烧火燎的端起来,瞧见沐风看自己,逢迎地呵呵一笑:“好茶,好茶!”

然而,只听到沐风道:“沐心怡也许几位没有听过,不过那位住持兴许几位都听过,他叫珈蓝!”

几个字,如泰山崩裂!

直到滚烫的茶水灌了嘴里半截,布拉格才杀猪般的嚎了一声:“你说的是珈,珈蓝?……阴影正本第二位的……大,大,大人物??”

“正是!”

夏夜之双眉紧蹙,手心中捏了一手汗,移开烫了嘴唇的茶杯,忽然灵机一闪:“莫非,帝王加纳三十年前找上沐师就是了解那场旧日恩怨?”

“不错,正是!”沐风一眨不眨的望着夏夜之。

“那……”夏夜之再次将茶杯移到嘴边,轻轻吹了口气,沉声道:“那帝王加纳怕是曼罗耶华的第三世弟子了!”

“呵呵……”沐风忽然长身而起,映照着漫天璀璨星辰的眼眸光华流转,“不,帝王加纳就是曼罗耶华!”

啪——

茶杯从夏夜之指尖掉落,一声清脆碎裂声随着远方暮鼓晚课之声,遥遥远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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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那一步

第二百零四章那一步

春末夏初更替的五月。借着江大三年级学生夏夜之的这副躯体,曾经荣辱不惊的基纽高层幕僚潘神经历了一次如今回想起来仍尤为震撼的事情——重生,或者如古老东方迷信中所传言的借尸还魂。

这本是一件想之都不敢去想的事情,想必就连这世界最睿智的思想家哲学家以及那些虔诚的神学家都无法淡泊以对,更何谈那些当权者抑或富豪,恐怕让其倾尽所有也愿意争得这次机会,然而足可以媲美两千多年前复活日的神迹却降临在他这样一个生无所恋的人身上,他又怎么能想得到!

他曾高傲过,神圣过,为人敬仰,为人所依,为人所惧,他主宰着许许多多人的喜怒哀乐甚或生命,所以他敬畏生命,特别在这次重生后,他更加敬畏,以他的方式。但是每每思及这如梦似幻的一切,那种荣耀与庆幸感还是耐不住定心禁锢,一次次钻了出来,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敢挑战阴影王级高手沐风。

他本以为这种特殊仅仅局限于他。可万万想不到自己意识里最惧怕也是最神圣的对手却以另一种方式分享了这种特殊。

时间划过了两百年,历史和文明的变迁如沉重沧桑的手指粗砺抚过键盘,演奏出一曲凝聚着千滋百味的恢宏。这其中有名垂青史的英雄,有为人唾骂的逆贼,花开花谢,生命盛开又凋零,绝大多数的人安静而平淡的走完了这段旅程,被朋友淡忘,家人淡忘,被这个世界淡忘,许久之后,恐怕提起他,已经不再勾起任何人都心绪,记得或者忘记,并没有确切的意义,如尘埃一般。

而那个人,却如神祗一样俯瞰着世界的变迁,生命的兴衰,刻意低调的走到了两千年后第一个十年。也许他旁听过马克思的言论,也许他对希特勒的鼓吹嗤之以鼻,也许他还做过毕加索某一副画作的背景……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夏夜之在酒杯落地的一瞬间仿若走过了数十年,那散大的瞳孔中茫然得不知所措,“他到底有多大,他的样貌呢,他的皮肤呢?沐师,你说……他是不是像个老头?秃发,鸡皮?佝偻脊背?”

沐风没有笑。如有所料的叹了一声,接过侍女递来的披肩搭上,拉萨的夜晚有些凉!

什么时候有的这种感觉,还是说自己真的……老了?

“姑奶奶,你倒是说句话……”布拉格直觉的满身鲜血从头到脚如坐了电梯,忽忽地飘上飘下,耳中嗡嗡作响,“两百年……半神?你别开玩笑了!啊?”

“说来惭愧,家师在将这个秘密告诉我的时候,那时我的反应比你们还要失态!我还记得当时问的问题和夏兄一样——帝王加纳到底是不是个糟老头!但是,只要有一天你未见到他,你永远都想像不出他的样子!沐心怡当年与他分别后,再没有见过他,家师有生之年一直在等待了解这段恩怨,直到死也没有见过他,而我?在师父离世后的一年便见过他,只是那一见……却废了我一生的修行!也辜负了师父的期望……”

“为什么?”

“我还记得当年师父临终前对我说的话——‘沐风,为师此生唯一的歉疚就是你,如果你遇上他,一定不惜任何代价杀了他,因为你是最有机会得手的。你的成就也将无可限量,但是谨记一点,不要试图想去了解他,不然将是你的劫难!’当时的我早已断了尘心,所以用那一年时间收集了所有关于他的情报,然而他的出现将所有的一切都打碎了!别说我技不如人杀不了他,就是能杀了他,我想我也会手下留情!”…,

“姑奶奶,那帝王加纳是否也……喜欢上了你,所以才……”

“布拉格,这是你进门之后唯一说的一句让我有兴趣回答的话!”沐风不知为何垂下了脸颊,月光清幽,树影摇曳,铺在她脸上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迷人,此时的沐风双手交握着茶杯,像个小妇人,这样的景象就连凌榛也不曾见过,更未曾想过。

“师父,阴影中传闻,帝王加纳是被你的禅理折服,不知是否可信?”凌榛心下叹了一声,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他宁可相信阴影中的这个传说!如果按沐风所言,再到眼下,于公于私,跟帝王加纳都是不死不休的结局。既然如此,他不希望这层简单的关系出现什么回转的余地,为此,就算赔上这条命也在所不惜。

沐风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不过却没有以往的苛责。她笑了笑:“帝王加纳之所以未杀我,并不是因为你们所能想到的任何一个理由,而是因为我知道一个秘密,一个由沐心怡传授下来的秘密!”

“什么秘密?”布拉格被勾得没了睡意,一手揽着同样聚精会神倾听的芭碧萝,急着追问。

可沐风没有搭理他,续道:“我说要我说出来那个秘密可以,只要你答应留着拉萨陪我到我死,我就告诉你……其实,当时真的有点耍赖,连自己都觉得丢脸,可心底里就是抑制不住那种情愫,布拉格你给我闭住嘴……”

“好吧,好吧!姑奶奶您讲!”

“再说,家师让我杀他的目的,大概也是避免杀戮,我想如果我能把他绑在身边一生一世,带着这个糟老头子一起死,目的也就达到了,还能成就小我!哈哈……不过,很可惜,帝王加纳只说了一句话,‘让我考虑一下。你就在这里等我’,于是他离开了,而这一离开……唉,足足把我绑了三十年!”

“什么?师父!你……”凌榛难以置信,“你竟为他……”

沐风站起了身,拿了一把喷壶,走到花圃旁:“丢脸吧!所以我没有对你讲过半句!不过也不全为他!事实上,这一切的对与错都是因一个人而起,那个人就是珈蓝,也就是帝王加纳和沐心怡的师长,故事中的那位旅人。家师对我讲。当初帝王加纳一来,珈蓝就看出他是块美玉,甚至可以超越自己去追寻他一生也参不透的至理。珈蓝不需要一个崇拜者,也不能让他崇拜任何人,所以他在帝王加纳心中树立了一个形象,又亲手毁掉了他,并且用最粗鲁最残忍的方式将帝王加纳赶出了寺庙,激起他的怒意。果然,帝王加纳引来了基纽学堂,其实珈蓝已经算到了自己大限将至,于是他在死前交代要沐心怡送出那番话。恐怕他也已经算到了,帝王加纳会落荒而逃,并且刻苦修习!”

“难怪!”夏夜之抿了抿嘴唇,“难怪!那敢问一句,今次帝王加纳有问沐师那个秘密吗?”。

沐风抚弄着一支蔷薇的手顿了顿:“这点才是最奇怪的……今次他对于那个秘密只字未提,而且从尼泊尔带来了一件的礼物,一把破损的小提琴!”

沐风打了个手势,那个侍女从木屋里捧着一把小提琴递给夏夜之,夏夜之手心沁的全是汗,在裤子上抹了一把,小心地接过来,看了看不禁蹙眉,“这样的琴折断了实在可惜,恐怕要是拿到拍卖行,能换来十辆迈巴赫。这琴到底是谁的呢?又有什么深意呢?”

“我虽不知道这琴是谁的,但是一定对帝王加纳有所启发,不知道夏兄还记得么,刚才我那个故事里提到过,沐心怡让帝王加纳离开尼泊尔,除非能胜得过她。以帝王加纳的性子,一定会遵守约定。这一百五十多年,所有的情报表明他没有踏足过那里,可这次……”

说到这,沐风深深望着夏夜之,片刻,夏夜之吁了口气:“琴断缘断,帝王加纳应该已经彻底斩断了过去的所有恩怨。不知道在他还在追寻什么?我真的……想知道!”

“他需要的就是那一步!也许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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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释惑

第二百零五章释惑

一丛灌木之上必然有一棵苍天古树。

Z先生能教出他潘神这样的后起之秀。那昔日阴影之王珈蓝也必然能教出帝王加纳这样的跨代传奇。

如果帝王加纳遇见的不是珈蓝,潘神遇见的不是Z先生,或许他们只不过是寻常人,即便那种与生俱来的锋芒无法掩饰,他们也绝对不会登上荣耀的峰巅。

珈蓝用毕生的心血,甚至难以置信的用所有弟子包括自己的性命作为赌注,去赌帝王加纳的明天,这种惊人的胆量与远见卓识纵观阴影千年,恐怕无出其右。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帝王加纳这块美玉经历了世情鬼斧神工的雕琢,终于站到了珈蓝永生也无法站到的高度,同样,用一种方式延续了他的生命,而作为一个看透世情的老师,大概珈蓝最担心的就是帝王加纳能走到哪一步。

那种由恨变爱,在悔恨与自责中纠缠的情愫对于绝大多数人都会化作腐朽的力量,能突破看透的凤毛麟角,能做到这一点除了自身的意志之外,考量最多的其实就是机缘。

帝王加纳应该感谢这个时代,因为这个时代有Z,有沐风。有艾尔摩斯公爵,还有那股足以驯服他这尊神祗的力量——圣修会。

正是因为这些,帮助他克服了所有负面的情绪,向着阴影千年无人敢尝试也无人能尝试的境界踏了半步,仅仅是登堂入室的半步,就足以令他脱胎换骨,以一种凡人常人无法揣度科学难以诠释的形式存在。

帝王加纳能跨过这两百年摆在面前的一道道难关,他心中定然容得下山河大川,容得下兴盛衰落,那么,如今他唯一执着的又是什么?极有可能就是那剩余的半步。

夏夜之觉得眉心处一阵阵的沁凉。

如果有他法可循,谁愿意去挡帝王加纳的半步?单单只听到“帝王加纳”这四个字,心中便会升起退却感和莫名的恐惧,就像对重生一样的未可获知。

然而,为了给前世所欠之人一个交待,就算这是一条有去无回的路,他也会走下去。

“看来夏兄心念已定,那么我就不再多言!”沐风脸上挂着淡笑,到了这个年纪这番阅历,已不需要刻意做作,所以沐风也没有隐藏她那送诸人最后一程的眼神。

布拉格被盯得怪怪的,夜风一过,槐树沙沙作响,当真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觉。夏夜之吁了口气,回应的一笑:“请沐师指点!”

“既然如此,好吧……你们所找的东西在仓央上师那里!”

“仓央……上师?”未等几人开口,芭碧萝站了起来。“您是说仓央嘉措?”

“仓央上师!”沐风静静道。

芭碧萝听到她肃穆的口吻,不禁有些年少不谙世情的惧怕,但为了完成这次使命,她还是硬着头皮:“请问前辈,这位仓央上师是否是当年仓央嘉措的后人?”

按照蔷薇十字会这些年收集得到的情报,仓央嘉措曾和一名不知名姓的女子有过深交,而且很可能传有子嗣,如果机枢在沐风口中所说的仓央上师手中,那么……

芭碧萝心头正在盘算,忽听沐风冷淡道:“我又不曾见过,如何知道?你们还是不要妄自试探,否则可能起到相反的效果!喏,路线我写在纸上了,小姑娘,你拿好!”…,

芭碧萝咽了口吐沫,捧着一页信笺小心藏在口袋里,蚊讷道:“多谢沐前辈指点!”

沐风漠然摆手,眉际显出一缕忧色:“我忠告你们一句,帝王加纳虽然被我诓到了相反的方向,但是以他的精明通透,迟早会察觉。接下来的时间。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你们自己留心吧!凌榛,你带上玲珑匕,如果觐见遇到阻碍,便拿出来馈送仓央上师,这是我离开这里之前,最后能为你做的了!”

凌榛本是垂着眼帘,羞愧听从教诲,听到这里,霍然抬头,怪道:“师父,你要离开?为什么?为什么!是不是我……”

“哼!”沐风横了他一眼,一脸厌烦的表情,“帝王加纳将我在这里锁了足足三十年,我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都错过了,难道不该趁着还有口气走动走动?”

“走动?哪里走动……”

凌榛还要再问,沐风那个侍女做了个打断的手势,含笑着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凌榛整颗失落的心仿佛受到了莫大的安慰,声音颤道:“师父,你肯原谅小雅了?肯去见蓝蓝了?”

沐风脸上阴晴不定,气愤地剜了侍女一眼,想要苛责几句,又觉得心气就那么淡了。她不是帝王加纳,人生苦短,又还能有几个春秋?

晚空澄澈,如往昔,故人已不在,依稀流年。渐远去,怀最弄人。想到这,所有的情愫化作浅笑一叹,走到树旁,抚弄着粗壮的树干,久久无语。

凌榛旧事涌上心头,眼眶一热,差点又落了泪。好在布拉格这个活宝关键时刻总能调节气氛,这也不知道是他看得开,还是天生缺心眼!

“姑奶奶啊,这都要去和我们的小蓝蓝团聚了,是不是也给我们来点告别礼!”就在沐风两道寒光射来之时,布拉格露出迷人的笑容:“帮我们一人占一卦吧,早听凌头说了,您老人家相法无双!”

“哼!”沐风鼻子里不屑的哼了一声,扫到凌榛:“你可说过!”

这么刚猛的汉子也只能蜷缩在椅子上,嘎巴着嘴瞪着布拉格干冒火,“额,好像……大概……是不是,说过?”

“说过!”布拉格点头。

凌榛搔了搔头:“嘿嘿,真的说过啊!忘了……”

“也罢,也罢!临走时一人送一卦!谁先来!”

“我来!”芭碧萝率先应了声。

布拉格一阵鄙视:“去去去,你个小外国妞。懂什么叫算卦?你还没卦呢!”

“你才没卦!你们全家都没卦!”

“我勒割草,你真够狠的,行,算你狠!你先来!”

芭碧萝心满意足的跟着沐风进了木屋中,一盏寒灯照亮周遭小片区域,虽然不够科技,但着实有种出尘的味道。大概十分钟,她蹙着眉走了出来。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布拉格撇着嘴第二个走了进去。

夏夜之摇摇头,没什么心情,却也说不上无聊。好像又回到几个月前和语雪四人爬泰山时的情景,所有的事情仿佛都在轮回似的。

半晌,布拉格哼着经典曲目“舔mimi”龙行虎步走了出来,满脸的舒爽,夏夜之看了看凌榛,凌榛也看了看他,相视一笑,凌榛起身:“那我也去凑凑热闹!”

经过这一战,凌榛看待夏夜之又与以往有了不同,似的有了一种晚辈对前辈的敬仰,这让夏夜之心中好笑,当然他很清楚凌榛不是为了算那劳什子的卦进去,而是和沐风嘱托些东西,毕竟这一别何日再见,能否再见都不定!…,

凌榛刚进去不久,门口响起了喇叭声,原来是袁飞不放心开车来接他们,等了一盏茶功夫,凌榛如释重负的走了出来,脚步轻快许多,一碰夏夜之肩头:“夏……兄弟,也进去看看吧,师父的卦的确很准的,这点凌榛可以作保!”

夏夜之摆摆手,“时候不早了,正事要紧,两天的路程,不由我们放松啊!”

凌榛点了点头,不再多言,夏夜之看到沐风从木窗探出了脸,眼神望向这边,拱了拱手,沐风似乎明了了他的想法,微微颔首,两人都知道今生恐难再会,但都没有做过多交谈,一切尽在不言中。

直到汽车笛声远去。那侍女才走了进来,泡了一壶茶,问道:“小姐,那人当真就是巫师吗?”。

沐风支着腮若有所思,最后将三枚铜钱往桌上一扔,“早为他准备了一卦,我看看,便有七八分把握!”

三枚铜钱飞快转动……

侍女仔细看着,可就在这时,三枚铜钱突然诡异地停止,就那么竖立在那里。

“小姐……唉……”

不知为何,沐风忽然跑了出去,一步便越出了门庭。

等她追出来之时,却见沐风失神地望着空荡荡的街巷尽头,“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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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夜遇

“舔mimi,你笑着舔mimi,好像那话儿开在唇缝里,开在唇缝里。在哪里,在哪里奸过你,你的笑容这样兽袭,我一直想勃起。啊,在梦里,梦里,猛力奸过你……”

“你这个流氓,闭嘴!”

“舔咪,你笑得多甜蜜。是你,是你,猛奸的就是你……”

“死光头,把你的臭脸臭嘴臭手拿开,滚————”

“好好好,我滚我滚!我电光火石地滚!”布拉格攥着芭碧萝的脚踝,笑盈盈地揩了一小把油,“嘿嘿,那我下车了,你一个小鬼头慢慢呆着,我想在这野外一定有很孤单的家伙来陪你的!”

“流氓!死去~喂,喂,你别丢下我一个,喂……”

布拉格扫了一眼可怜巴巴贴着玻璃讷讷低语却又碍于面子不愿求人的芭碧萝暗笑了两声,这时,袁飞拎着一只呲牙咧嘴不停挣扎的小灰兔回来,布拉格跟他打了个眼色,让他照看好芭碧萝,又用眼睛瞄了瞄小灰兔的后腿,挤眉弄眼了一番,这才寻夏夜之和凌榛去了。

呼吸着夜晚高原清凉的空气,看着远方山脊处月色缭绕的醉人情境,有点思念过往那些岁月。从出生到现在懵懵懂懂活了三十多年,一直不知道要什么,活着有什么意义,叛逆过,挣扎过,想通过一些方式证明存在感,然而生命轻的无法支撑,存在感变得如幻觉一样不可靠。

他很怕死,怕死后一片空寂。那些个流年,除了跟着凌榛出生入死,他几乎再没有其他信仰,凌榛偏偏又很不给面子,一点存在认同感也吝于给他。他表面没心没肺,可谁又能体谅他的无奈,只有他知道的无奈?

有些人生性自私,他自认为属于这类。曾经手冷心黑染过多少鲜血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很多时候,他都在消极的等,等着脑袋被一颗不知何处射来的子弹打爆,死在一家餐馆或者连名字也叫不出来的街道之上,如果没有这几个月来的经历,没错,应该是按照这样的程式走下去,走到消亡的终点。

但,上天让他认识了夏夜之,一个最开始被他轻蔑的小子,可是就是这个小子在几十个小时前给了他一次如新生一样的经历,许多以前浮光掠影般看不清的东西顿然变得透彻。这与他是不是巫师没有关系,尽管他只承认师承巫师,不过这一切不重要。他没那精神去学什么百破,他只希冀找到一盏明灯,哪怕只赐予他死前的平静也罢。

生,是为了守护一些东西。至于死么……如果能不死,不死最好,如果不能,那么守护的那些将是他来过这个世界的凭据,他来过了,就足够了。

想着这些,布拉格一边赞叹自己智商的朴实无华,一边哼唱着耳机里传来的歌声。

“那一天,我转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不为来生,只为你的温暖。那一世,我转山转水,只为途中与你相见。转山转水转佛塔呀,只为途中与你相见。天上的仙鹤借我洁白的翅膀,我不会远走高飞,飞到理塘就返回。山顶升起皎洁的月亮,你的脸庞浮在我心上……”布拉格见夏夜之和凌榛捡了些干柴迎面走来,道:“老大,姑奶奶给了最快捷的路线图实在太有用了,不过……这路上砾石太多,常年风化后变得尖利,一路上爆了两个胎不说,轴也坏了,袁飞这车娇气的跟小妞一样,早知道让赵炫翼弄两辆吉普过来就好了。”…,

“还能不能将就?”凌榛沉声道。

布拉格无奈的耸了耸肩:“我们推着它将就能走!”

“那暂时休息一下……”

“不知道那个跑错路的祖宗会不会休息!”布拉格小声嘀咕道,虽然现在已经淡定多了,但是听到那四个字的时候,还是一阵阵地起鸡皮疙瘩,能早点拿了机枢回东江比什么都好。

凌榛看出他的心思,若是换作以前,他兴许会沉下脸不理布拉格,然而见证过苍鹰特种大队那些昔日的战友部下一个个倒下,他深深刻刻体悟过那种恐惧,以至于在其后许许多多个夜晚噩梦中都会再现。

“布拉格,你我都是男人,这点苦倒是无所谓,可是芭碧萝还是个孩子,这几日,你也看到她的精神状况了,在这样下去,她撑不了多久,到时我们还得抽人手照看她,是吧?不少字”

布拉格心里有点惭愧,老脸一红,摆了摆手:“老大,我开玩笑的,就算他帝王加纳来,咱们不是也这么些人,况且夏哥哥也在,合咱们几人之力,他也未必能如何!”

夏夜之淡淡道:“在赵老板那个密室里我们可是说好的,如果真遇到你的假设,一定不会是你想像中那个情况……”

“啊?”布拉格脸一绿,“假如帝王加纳在后面追咱们,与其坐以待毙地跑,还不如一起将他做了!”

“做了?”夏夜之鼻子里轻哼一声,勾勾右侧嘴角,“在这种空阔地带,人海战术对帝王加纳没有用,否则A公爵早就被圣修会铲除了!”

“那……”

“没关系,不是还有你吗……”

“我?”布拉格指着鼻子,快速眨了眨眼睛,顿时,以拳击掌,意气风发道:“没错,若分开的话,我未必挡得过千招,不过,若你我联手,怕是他帝王加纳也只能饮恨此地!”

夏夜之笑笑:“既然你有信心能阻帝王加纳一千招,我就放心了,我们都能安然离开!”

“我……”

“不要误会,我没有跟你争功的意思,我只要确定自己比你跑得快就行!”

“草……”

“放心,你不会白死的!如果有一日我有信心胜得过帝王加纳,自然会为你报仇血恨!”夏夜之敛去笑容,望着星辰满布,宁谧高远的天空叹了口气,默默道:“对不起,我还不能死!”

“我……”布拉格看到夏夜之漠然表情,脸抽抽着腹诽,“我草你姥姥!”

凌榛自从昨日离开风雅小筑后就像是换了一个人,是因为得到了原谅,还是因为沐风答应照顾他那个亏欠最多的女儿而令他释然?夏夜之也不知道哪个多一点,曾几何时,他还不是偷偷地去看过那个唯一放不下的徒弟霓蓝,希冀着有一个人能代他照顾她一生一世,完成他永远都不敢去触碰的许诺,可是世事总不似童话里那样……

“小夏,情况兴许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既然老师说过仓央上师会看在玲珑匕的份上见咱们,那一定错不了,老师从不打诳语!”

“我相信沐师!”

夏夜之拍了拍凌榛按在肩头上的手,思索了一下,还是问道:“凌大校,有件事我还是想问你!”

“但说无妨!”凌榛抿了口青稞酒,洒然道。

“仓央上师难道要比沐师修为更高么?不知道这样问会不会不敬……”

“是啊,是啊,”布拉格急忙附和,其实这一天里虽然都没问,但是几人心中都知道沐风一定对凌榛吩咐过什么,只是凌榛为人低调,不喜炫耀。…,

“老大,我也想知道,嘿嘿,你就说说,说说嘛!”

“……好吧!”凌榛缓步行走在林间,月光因郊野接天连地而变得似乎更加皎洁,影影绰绰间有一丝说不出道不明的悠远神秘,布拉格看看夏夜之,见夏夜之很沉得住气,抓耳挠腮,又不好打断,好在凌榛沉默了须臾,便开了金口。

“按照这里的风俗信仰,有一种叫做转生的说法,就是说前世身死之后,灵魂不灭,会通过转生将前世的经历智慧甚至记忆注入新的生命体,延续前世的生命,当然要做到这些,需要的必定是艰深卓绝的修为,而最难的一点就是‘灵魂苏醒’,在西藏修为高的人比想象的要多,不过师父说她真正敬佩的只有一人!”

“嘶,老大……”布拉格抽了口气,不过还不等他质疑,凌榛续道:“师父其实并没有见过仓央上师,只是有简单的书信来往,可是赞美之情溢于言表,这种神情只有当她提起帝王加纳时才会有。”

凌榛从口袋里掏出烟,磕出一支,又想起了女儿让他戒烟的嘱咐,又放了回去,但一转念,还是敲了出来,叼在嘴里,“贴心小棉袄”布拉格赶紧凑上火去,给凌榛点上。这样洒脱的凌榛自从小雅死后他便再也未见过,谁知造化弄人,一场师徒再续解开了他所有的心结,凌榛吐了口烟,望着漫天星光悠然道:“师父还说,仓央上师已经到了一种玄妙的灵悟境界,或许与‘灵苏’只在毫厘之间,这点倒是和帝王加纳很像,而且还有一点……”

夏夜之被勾起了兴致,听凌榛忽然止住,脱口道:“什么?”

“这个还是不说了,关于仓央上师的一点私事!”

布拉格顾不上听后面的话,脑中一直想着凌榛的上句话,嘴巴快要咧到后脑勺上了,“按照姑奶奶的评价,是不是,是不是……可以说仓央上师……或许和帝王加纳……或许他们是同级数的高手也说不定!”

布拉格说着说着眼神又一黯:“唉……不对啊,要是仓央上师真的和姑奶奶一样厉害,那阴影大名录里为什么没有,仓央,仓央……正本和副本我都看过,可没有这个人呀!”

“呵呵……”凌榛朗声长笑,“没有仓央上师,难道有夏夜之吗?布拉格,如果你没有见过小夏,你能想象得到他比你我都要强,而且强的很多很多,你能想象得到吗?”。

“额,额,额……哈哈,是啊,是啊!我真想看到仓央上师和夏哥哥联手,收拾帝王加纳的情景!”

夏夜之斜睨了他一眼,又对凌榛无奈的耸了耸肩,心中波涛汹涌,正在这时,他目光越出林边,扫到了路上停着的三辆车,登时眼睛一亮。

而袁飞身旁的一个纤纤身影,更是让他整个人一震,手中捡的干柴锵然落地,心脏怦怦响彻起来,“娆娆……”



。,

第二百零七章难料

就在夏夜之冲过去的一刻,一把锋利的匕首自停在路边的墨色切诺基内闪电射出,在他脚前一拳之内的距离插入土里。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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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之骤然停下了脚步,从那匕首插入土地的角度来看,精准而留有三分余地,对于他这种级数的高手而言,一眼便看得通透,如果对方有心算计他,刚才无疑有很大希望得手,想到这,他脊背上出了一层冷汗。

稍稍平定了下心绪,甩脸望去,只见一个头发半灰半白扎着小辫的消瘦男子面无表情地从车内走下,同时下来的还有七八个身材壮实的青年,不等这边布拉格嘈嘈这嗓门迎上来,那站在袁飞身旁的女子先开了口。

“达克依,你这是做什么,我临行前怎么嘱咐你的!”

声音轻柔,却带着一种与音色不同的威严,同一时间,夏夜之绷紧的双肩也松弛下来,尽管努力平复,心内还是有一些失落,这声音并不属于秦娆,只是背影-本文转自书书网-.shushuw./shu/25337/4155792.html-有几分相像,加之车灯及炭火的缘故,误导了视觉。

瘦削男子依旧面无表情,但是两只鹰隼般的眼睛分毫不让的扫了这边三人一遍,最后眼神停留在凌榛身上,逡巡不定,显得更加警惕,“小姐,此地不宜久留,我看我们还是早些上路,去找仓央上师拿回东西!”

女子撩了眼在车灯下分毫毕现的三人,同样将目光停留在凌榛充斥着爆炸性力量的身躯上,微怔了几秒,或许也是被吓到了,本能地退却了一步,点了点头。

夏夜之看到这些人有车,本来还想借个方便,但是眼见气氛剑拔弩张,瘦削男人达克依与那逆光而立看不清模样的女子又用听不懂的语言不知说些什么,便不想节外生枝,看到他们要走,也没有开口询问什么,可就在这时,袁飞满脸焦急走了过来,悄声道:“凌大校,这些马来人也要去仓央上师那拿东西,会不会……”

袁飞这一天多和众人相处下来,嬉笑言谈间都很随和,感觉特别好相处,然而当他搓手成刀做了一个砍到手势后,眼中凶厉暴露无遗,才露出真实本性。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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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炫翼找的人果真靠谱,夏夜之不得不佩服。

凌榛看了眼夏夜之,像是在征求他的意见。夏夜之有些为难,对于杀戮他早已厌恶,特别这个颇有几分好感的声音让他有些不忍,不过作为一个前世双手沾满鲜血的杀戮机器,他分得清轻重。

夏夜之和凌榛碰了下眼神,微微颔首,后者吁了口气,陡然张开双眼,杀气逸散,几乎同时,那边消瘦男子转过了身,腰间拽出一把半尺长度狩猎刀,“你们四个,速速护送小姐上车,快!”

“大校,他们察觉了!”袁飞从牙缝里快速呲出几个字。

凌榛刚硬的嘴唇微启,“动手!”

正这时,布拉格攥住了凌榛的手腕,从怀里掏出一摞钞票,朝着达克依扔了过去,“朋友,我们的车坏了,行个方便让我们几个搭一程!”

达克依看也没看,脚尖一挑,那叠百元大钞又被抛了回来,声音低沉道:“不要再往前靠近,不然休要怪我不客气!”

“不客气?”布拉格摸着光头,得瑟地抖了抖肩,“你还能怎么个不客气!”

说话间,非常不地道地一扬手,一把土照着达克依劈头盖脸撒过去,或许因为凌榛的派头太足,在达克依心中怎么看也像个越洋大盗,而不是穷乡僻壤钻出来的毛贼,既然是越洋大盗怎么会屑于干这么下三滥的勾当?所以他没留心,没留心自然吃亏,眼看尘土撒来,达克依尽力闪躲,身子向后仰,布拉格见机不可失,朝着他胯部就是一脚,达克依再撤身已经晚了,扑街模样地栽倒在地。@悠$悠^

“就这两下子?嘿嘿……说!咋个死法?”布拉格眼见那女人要上车,掏出匕首佯装要扎达克依,那帮保镖模样的人一个个呲牙咧嘴,却来不及做什么,布拉格将这行说不清来路的人表情尽收眼底,心里暗笑,杂牌军和正规军如何比?

可就在他出神的一刹那,本来黔驴技穷的达克依慢慢翻过了身,接着布拉格只觉得下身某部位被一个硬邦邦的物事顶着,“别动,再动一下,我让你断子绝孙!”

布拉格光头上那汗就淌下来了,见达克依趁着月色的双眸闪烁着寒光,赶紧将手里攥着的刀扔了,“唉唉唉,没动,没动,大哥,您手千万别抖!”

那边几个随从顿时爆发出惊呼,有个护卫女人的年轻小伙可能跟达克依走得近,刚才看到达克依遇险,差点冲上来,这时发现达克依转危为安,两指撮在唇间,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用马来语叽里呱啦喊了几声。

凌榛面沉似水,拳头捏的很紧,刚才本想抽布拉格那个不要脸的东西两耳光,没想到更丢人的还在后面,偷袭前志得意满的德性变成偷袭后的怂样,心中叹了一声:若不是夏夜之在,他根本放不下脸求对方放了那蠢材,真是作死的货!

也就在那伙十几人爆发出剧烈喝彩的短暂瞬间,凌榛的眼神望着如离弦之箭掠向即将进入车内的女子的夏夜之,手指在腰间挎着刀鞘的上方顿住了,禁不住失笑地摇了摇头:快,真是快!快到他根本没有察觉刀离鞘的异样,即便是在布拉格那边有点分心,但对于他这样的级数的高手来说,也不应该。只能说夏夜之臻至一个多年前他也曾日思夜想所希冀达到的境界。

难道说师父临别前说的那番话要成真?

这样一个拥有堪比天下间最轻盈身法的基纽猎杀者,冷静深邃接近传说中阴影第一神秘的Z先生,排在仅有师父才通晓的密宗秘技“竭力”之上的号称违逆生命起源的招式“百破”,这样一个描述,总是不由地联想起几百年间那位高高在上的帝王,唯一不同的或许就是——年纪。,

正如师父所言,他只要有足够的进取心,也许在十年之内,将不输于帝王加纳多少,仿佛神排在人间的使者一般。

护送女子上车的两个保镖所感受到的震撼与凌榛完全不同,眼前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并不是他们这样最多特种兵级别的实力的人所接触到的,两把枪刚刚拽出来,耳中便听见一声尖锐刺耳的噪音,看着齐生生断裂的精钢,两人完全傻了。

侧身准备拼死护卫做最后一搏的功夫,那位柔弱的小姐脖子上已然横着一把看似普通的短刀。

“小姐——”

达克依额上青筋暴起,用手枪拼命地笃着布拉格的光头,暴走边缘的狂喝道:“放了她,放了她!不然,我一枪打爆他的头!”

若说适才布拉格一副摇尾乞怜的模样让敌人不耻的话,此刻他满脸得瑟着将枪管咬在嘴里甚至要成全达克依开枪的反应,足以让那帮只经历过小场面的保镖们震骇。达克依抽出枪管用枪托照着布拉格额上就是一下,“疯了,你他疯了?”

布拉格伸出舌头舔了舔划到嘴角的鲜血,森寒道:“我一个人能拉你们这么些个饭桶陪葬,多值,多好的事!”

“什么?”

“怎么,怕了?”

“你别找死,你别找死!”

“嘿嘿,来,来,朝这里开一枪,看看红的和白的混合在一起冒着热气蠕动的美景!瘦猴,你没看过吧?我看过,”布拉格眼睛死死盯着达克依血丝满布的眼球,“子弹从头上进去,半张脸都炸烂了,大脑还在跳……”

“闭嘴,闭嘴!你给我闭嘴!”

达克依汗如雨下,神智开始紊乱起来,按着扳机的手指已经明显弯曲,眼看就要彻底按下去,他赶紧压下枪口,照着布拉格的膝盖下移,“最……最……最后一次,放人!”

夏夜之蹙了蹙眉,扫了凌榛一眼,后者眼神微动,见夏夜之拿刀的手做了一个微小的翻动,趁着身位变化,刀尖指向了达克依的太阳穴位置,立刻会意。虽然足足有五米的距离,但是以他那种能和老妖头窦天斗抗衡的爆发力,加上玲珑匕的锋利,瞬间打穿达克依头颅并非难事,而自己有把握留下布拉格的命,顶多废一条腿。

凌榛脊背微躬,如棕熊一般蓄势待发,然而,就在这当口,只听一个凄楚而坚定的声音喝道:“够了,达克依,住手!把枪放下,你们走!”

“啊……轩儿小姐,你不要说傻话!”不知为何,达克依满脸惊恐。

“走!”

“我不能丢下你,否则回去怎么交差?”

女人声音柔了柔,“放心,他会理解的!”

“不……这,这,这,绝对不行!我就算死,也要带你回去!”达克依手腕一紧,仿佛下了最后决定。

“傻瓜,你不为自己想,难道不为他们想?枕杰才刚有了孩子,怎么能失去这个父亲?”女人看向身旁那个小伙,宁静地笑了一下,突然间,毫无征兆地扬起右臂朝左胸口击去,月色下微微有银光在她手中闪烁……

第二百零八章风一样掠过

夏夜之万万料想不到那女子会做出这样的行为,要知道人都是贪生怕死趋利避害的,特别是衣食无忧的人,更加恋生。

正是这些林林种种在基纽学堂里根深蒂固的认识让他掉以轻心,只是将全部精神驻留在自己身体和达克依手里拿着的枪上,当看到那个叫枕杰的小伙惊愕的表情顿然醒悟过来,可再想出手为时已晚。

若是面对面,他有很多种方式能卸掉女子手中的利器,但是背着身子任何一种推力只会让她殒落的更快。

眼看那只从手中露出半截的发钗在月色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芒,夏夜之心中暗叫糟糕,一把扯住女子左肩,腕上用力,将最后的希望寄于人体平衡感较弱的缺陷上,对于没有经过训练的普通人,身体倾斜会令另一边的手臂产生偏差,那么刺入心脏的可能也许会小些。哪怕是刺偏一点,也不会要了性命。

他是在赌,在做最后的博弈。

但。

他再一次估错了,这个看似弱不禁风,需要很多人保护的女人,身体灵活性远远超出他计算,当发觉自己的左肩被向后扯的同时,右臂十分协调的向上拉了几公分,而且发钗那个尖锐的椎尖精准得不能再精准的瞄准了心脏。

女人仿佛知道他要做的一切,而且冷静的似乎对生命视如草芥,以她展示出的技巧及心智来看,若刚才不顾一切执意逃入汽车,自己未必能截得住!

可为何她却不逃?

莫非……这行人里面,有比她还重要的人物?让她选择已死来承担下所有一切,为那个她要保护的人开脱?

夏夜之头皮直发麻,一瞬间就闪过了无数念头。

他突然极其后悔,后悔这么冒然的要挟,给自己连半分后路也没有留下,他甚至看得见女子释然的嘴角倾泻出的舒缓弧度。

车灯下她的身影如那个夕阳西下的傍晚,远归他乡,抹除瓜葛的江大校花……

那一刻,他心中万分难受。

沐风所赐的那柄削铁如泥的冷血杀器又似委婉,不觉从手中坠落。

玲珑匕手柄末端由沐风亲自缀上的同心结被乍然而起的夜风扯动向着一侧横飞起来,同时,一缕缕本是飘散的发丝被风带起,织出一面黑色的旌旗,阻隔了视线。

“噗!”

女人的右手不差分毫的刺在左心口的位置,白色纱裙在灯光下被染上了一点殷红,很快绽成一朵鲜艳的桃花,她整个人失去平衡,向后倒入夏夜之的怀里。

寂静,仿若死寂。

达克依脸上愤怒担忧的表情瞬息凝固成石雕,抠入土里的手指渗出了斑斑血迹,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出那种心底的悲伤。

“轩……”

达克依撕心裂肺地嚎啕一声,“轩儿——”

那边树林里沙沙作响,一先一后跑出来两人,夏夜之甩脸一看,当先一个戴眼镜的男人三十多岁,斯文儒雅,并不认识,可跟在男人身后的女孩他却认识,正是芭碧萝。

男人放慢了脚步,惊诧地看着满地狼藉,刀枪零乱,再看看倒在夏夜之怀里的轩儿,右腿一软,单膝跪在了地上,悲声道:“是我对不住你!”

砰砰砰——

男人以拳击地,爆出一连串沉重的响声,站在夏夜之几步远的小伙子枕杰缓缓的跪了下去,两行眼泪默默流下,却没有发出半点哀声。所有的保镖不分先后全部跪了下去,那景象凄然而肃穆。

身后一脸惨白的芭碧萝咬了咬嘴唇,难以置信地扫过与她一路行来的这些同伴,就像看待没有任何生命的东西一样,这个十四岁的小姑娘鼻子一僵,看了看安然沉睡的轩儿一眼,似是感同身受,握住男人出血的手,怆然道:“节哀,明泽!”

“明……明泽?”

袁飞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向前走了两步,按着芭碧萝的肩:“这位是……明泽仁波切?”

袁飞来到西藏有些年头,除了作为赵炫翼布置在西陲高原的一颗棋子外,本身也因为他对这里的人文宗教非常感兴趣,仁波切在藏语里的意思为“转世尊者”,是对一些大德大慧之人的敬称,而在汉语里常被理解为“活佛”。不过,因为藏地有很多寺庙及支派,被追认为仁波切的人也有许多,但是真正被权威及大众认可的却不多,这其中最富盛名的就要数明泽,也就是明泽仁波切。

明泽仁波切在七岁被追认为佛教圣地泽远寺活佛,屡屡令人惊讶,十六岁在布达拉宫,便以佛法折服众多高僧,十九岁时,领悟到佛教的要义,开始云游四海,接触世界各地文化,并曾接触过未来精神学奠基人斯卡罗布林导师,二十七岁时写出了举世瞩目的著作《归尘》,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海外流传,在英美多家高等学府甚至有专门解析《归尘》的课程,但是因为明泽仁波切低调,鲜有出席过公众活动,所以真正认识他人的人极少。

这些都是袁飞知道的,可他又怎么能想到,在这儿遇到了明泽仁波切?还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

那位叫轩儿的女子该是传闻中明泽的那个红颜知己了。

袁飞想说两句安慰的话,但还不等张嘴,就被芭碧萝硬生生推开,她几乎是冲到凌榛面前,捏起小拳头朝着凌榛的胸口一阵乱砸:“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要杀害这么好的人!为什么啊!”

芭碧萝虽然第一次来东方,但是对于明泽这个人并不陌生,在蔷薇十字会里,她的书架上摆着许多著作,其中最喜欢的就是斯卡罗布林导师的一本手抄版《未世书》以及明泽的《归尘》,特别是后者中那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以及丰盈的世界观深深打动了她,可以说她是明泽的粉,这一路来藏她一直在想,能不能有机会见到心中的偶像,却没想到这么有缘,在袁飞准备给那只呲牙咧嘴的野兔扒皮之前,几辆车在路边停下,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人请求袁飞放掉野兔,并答应提供了其他食物及钱,就这样怀有一颗善心的小芭碧萝陪着男人放走了小灰兔,也在交谈中得知了他的身份。,

本来还信誓旦旦想将夏夜之他们几个非常不错的家伙介绍给明泽,怎么料到发生了这样的事!

凌榛沉默无言,也被外表柔弱的轩儿勇敢的行动震撼,听芭碧萝一说更觉得惭愧,叹了口气望向夏夜之。

然而,却发现夏夜之睁那双狭长的眸子怔怔望着林中。

“怎么了?”

凌榛此时也发觉不对,因为轩儿的手中并没有握着那只发钗,胸口也没有,以那个刺入的力度,不可能将发钗全部扎入心脏的,那发钗呢?

夏夜之双眼渐渐找回了焦距,脑中却泛起惊天骇浪。

就在轩儿乌发如旗展一样扬起的时候,在发丝与发丝间仅有的一条缝隙,他觑到了那堪称为惊世骇俗的一幕——切诺基的车灯被什么东西挡住了,似乎,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电光火石般明灭了一下,勾勒出一道似有若无的疏影,之后,一切如常,仿若山谷间偶聚而成的灵风机缘掠过,流入了夏日葳蕤的林木之中……

其他人,甚至连凌榛都没有察觉到!

“小夏……”凌榛走到他面前,低声道:“你……不要太自责,责任在我!发钗呢?”

凌榛以为夏夜之拿了,但是夏夜之仅是凝重的摇了摇头,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突出三个字:“A公爵……”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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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觐见

凌榛扫了一眼月光清幽的林间,除了蒙蒙雾气没有任何异样,若换作以前,他这样严谨的人最相信的无疑就是自己的眼睛,而此时此地,他身旁站着夏夜之,论实力与眼力,他都口服心服,不过纵使夏夜之语气有几分笃定,他还是难以置信问道:“你确定?”

“呵”夏夜之叹了口气,哑然须臾,才道:“如果不是我自大的话,当今之世从我身边走过却看不清对方长相的,恐怕只有那个就连帝王加纳也万分头疼的人,蔷薇十字会的艾尔摩斯公爵”

的确,在前世潘神的经验里,基纽特种学堂的身体术已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身法,以飘忽莫测闻名,特别在同期学员矫楚夜鹰身上,他见证了那越人体极限的度。曾经有学员问过z先生,夜鹰的身法有多快,对任何事始终抱着一种如实评价态度的z先生很肯定地回答即便遇上的是帝王加纳,他也有脱身的机会。

阴影世界里任何一个人与帝王加纳放在一起比较,都足以令他倍加荣耀,纵使是排在名阴影大名录前十的夜鹰,也不例外。可就在那些学员对基纽能拥有这样的优秀的前辈而骄傲时,z先生又补充了一句但是,比起a公爵,他仍逊色得多。

时隔多年的今日,被z先生悉心栽培的夜鹰必然已非当年的吴下阿蒙,在百无聊赖中他也曾想过,假使有一天夜鹰遇到艾尔摩斯公爵会有怎样的惊世骇俗?

不过任他如何料想,也猜不到a公爵会像风一样从自己眼前划过,竟然连长相都看不清。诚然,这与天色、车灯效果、还有轩儿头遮挡都有关系,但有多少关系,他心底里最为清楚。

这大概就是z先生一定要让他们修成“瞬秒”的原因。

“为何我没有察觉?幸好a公爵是友非敌,否则我非但帮不上忙,甚至会成为你的负累,唉……”

听到凌榛自责,夏夜之急忙收回思绪,宽慰道:“凌兄不必如此挂怀,你那个角度正好处在车灯最晃眼的位置,而且你全身心注视的布拉格,没有觉也很正常,若换一个情境,定然能觉”

凌榛惨然地笑笑,曾几何时在军界里,他是屈一指的神话,就如帝王加纳之于阴影,然而,只有当你设身处地站在阴影里,才会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到底有多少深邃的位面是一个普通人永生也无法触及到的。凌榛想说什么,还是没有说,看着轩儿心口的那片血迹,恍然道:“难道这血……”

“没错,是艾尔摩斯的”夏夜之点点头,“她只是休克过去了”

夏夜之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药瓶,扭开瓶盖,顿时一股芬香逸散出来。轩儿的保镖枕杰没有听到两人间的低语,眼看夏夜之拿什么东西亵渎轩儿小姐,疯了一样冲过来,抡起手臂照着夏夜之就是一拳,完全的以命搏命的架势。

不过眼前一花,那一拳没有砸伤身材和他相若的夏夜之,而是结结实实捣在了一堵墙上,掌骨生疼,抬脸一看,一张刚毅的脸呈现在眼前。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壮汉并没有打算对他怎么样,而是耐心道:“你家小姐没有事,若不想耽误救治时间,麻烦阁下闪在一边”

这句话其他人也听到了,最先反应过来的居然是芭碧萝,这个小姑娘始终站在公平的立场上,不得不让人佩服她内心的纯真,凌榛按了按她的肩,道:“小翼暗中还安插了人,关键时候出了手,你告诉那位朋友不用担心”

芭碧萝用细细的手臂给了凌榛一个热情的拥抱,然后满脸兴奋地跑到明泽身旁,大声喊着,也许换作旁人,经历了如此大悲大喜的过山车,情绪反差定然强烈,但是身为“转世尊者”的明泽拥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洞彻,他只是对着芭碧萝点点头,嘴唇轻启,默默咏诵着什么。

差不多两分钟的时间,轩儿苍白的脸色犹如醉酒般酡红,眼睑瑟瑟抖动了几下,之后随着一声嘤咛,缓缓张开。

“我……明白了”她疑惑地看看众人,有点懵懂,但很快反应过来,从夏夜之臂弯间挣了挣身子强撑站了起来,幸好枕杰将他扶住才不至于摔倒。

这时,气氛有些尴尬,凌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事实上,他们已有杀意,那所谓的误会之类的借口不提也罢。夏夜之扫了眼芭碧萝,示意她说话,不过未等芭碧萝开口,轩儿倒是洒然道:“莫非是沐风前辈法驾到了?”,

这回轮到凌榛惊讶了,“姑娘认得家师?”

“不,我并不认识,但是……”轩儿的眼神落在了地上那柄看似平平无奇的匕,肃然道,“这样锋锐的利器除了藏地几百年来最杰出的高手沐风前辈的玲珑匕外,我真想不到其他,况且刀柄上也有一个‘沐’字”

夏夜之心中凛然,没想到她在生死一瞬间之际还能洞察地如此详细,此女不只有广博的见闻,那样从容自若的气魄对于两世为人的夏夜之也是罕见。

“看来轩儿小姐是为了保护明泽师傅才选择那样极端的方式了”

轩儿笑而不答,道:“如果你有心杀我,就不会在关键时刻拉我一把。如果你们要的只是交通工具,该不会如此大动干戈。所以,问题就出在我们这一行上。轩儿若是不死,此行无法结束,那么殃及的必然是这些兄弟。若是死了,此行就会中止,以一人之命来换取十几条性命,划算的很”

“哦……呵呵”

夏夜之哑然失笑,“轩儿小姐不只是长相娟秀,悟力更是令人佩服”

保住命根子的布拉格连忙附和道:“小姐真是蕙质兰心,比之卓文君和文成公主也不逞多让”

两朵粉霞爬上轩儿的脸颊,她看了看身后的明泽,聪慧的退在一旁,不再说话。

到此刻,剑拔弩张的气氛不知为何敛去了大半。芭碧萝适时地站了出来,将夏夜之一行人介绍了一番,然后又对几人介绍起明泽和轩儿这边,“这位是我最最欣赏的明泽师傅,而这位呢……”

芭碧萝见轩儿一副腼腆而害羞的模样,吐了吐舌头,刚才夏夜之他们不在,和轩儿交谈了一阵,作为一个洋萝莉,芭碧萝还是比较开放的,因为关心明泽,所以一直追问轩儿是不是明泽的女朋友。轩儿只是一口咬定和明泽只是普通朋友,但听起来总是有些酸楚。也许是身份的关系吧

芭碧萝眼波一转,还是放过了轩儿,道:“这个是明泽师傅的知己……”

“这是在下家妻,适才我不知生了什么,如有得罪各位抑或沐风前辈,都可以算在我的身上,明泽甘受所有责难”

明泽仁波切握着轩儿的手腕,将她拉到身后。轩儿却像木头人一样,被他拉了个趔趄,眼圈忽然红了,而那些情绪低落的保镖几乎同时甩脸,惊讶地望向明泽。枕杰咬了咬嘴唇,走到轩儿面前,声音颤抖:“恭喜轩儿小姐”

这句恭喜落在轩儿耳中,久久反应不过来,在一片热烈掌声与欢呼声中,轩儿居然挣开了明泽的手,返身跑向了切诺基。

“小姐,轩儿小姐?……”

“让她单独呆会吧”明泽伸手拦住了枕杰,然后只身走到夏夜之近前,“刚才多谢夏施主了”

“不谢”夏夜之礼貌还礼,“冒昧问一句,轩儿小姐是否患有休克性症状?”

“……没错”明泽点点头,“轩儿的病是在三年前现的,起初只是有轻微的嗜睡,我以为她只是精神不足,也就没有留意,可是后来渐渐展到突性的沉睡,而近来,她突然沉睡的时间和深度都有明显的加重迹象……其实,从一年多前,我就已经遍访名医,但无一例外建议她上手术台,但提起手术又无人敢做。正在我手足无措之际,有位哲蚌寺的高僧推荐了一个人……”

布拉格摸了摸光头:“仓央上师?”

“是啊,正是仓央上师我那时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也就是在今年二月份的时候,我专程造访,求教施解之法很可惜,我并没有见到仓央上师,只是见到了他的弟子。那名弟子让我回去等待,如果有办法,会通知我也许正像哲蚌寺的那位前辈说的,仓央上师已经在堪破来世参透往生的边沿,不愿再理世俗,如果真有人能见他,大概也只有藏地第一高手沐风了说实话,我想过去面见沐风前辈,请求她做引荐,但是同为修行之人,我深知参悟的重要甚至越生命本身,所以最后还是选择作罢原本已经打消了执念,但就在前几日,忽然接到了一封信,要我赶去玉觐……”

“玉觐?”夏夜之听到这个名字,心头扎了一下,脱口重复了这两字,他怎么能不震惊,二月份时,就是在玉觐的一家旅馆里,冲击百破境界失败,又遭到偷袭,濒死钻进了一辆大众汽车后备厢。

几个月后,重返藏地,他一直都对这两个字避讳,是因为对未知恐惧。他深怕那位主宰命运的上苍会突然现了纰漏,纠正错误,夺取了他这次机会。所以听到明泽道出“玉觐”,怔了一下。

明泽没有对他的反应深究,续道:“但是我们刚到玉觐,便又收到另一封信,让我们赶去古纳错,治轩儿的病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如果与沐风前辈生了冲突,明泽甘受责罚,但我希望这一切等到见过仓央上师之后,恳请”

明泽最后两字咬得极为恳切,凌榛看到小芭碧萝纠结的表情,吁了口气,道:“明泽师傅多虑了,一切源于误会,而且责任在我方这事凌某必定尽力而为,相信有师父的玲珑匕,仓央上师或可见上一面”V

第二百零九章情,缘

一列车队风驰电掣在林间公路穿行,向着古纳错进发。夏夜之、布拉格与明泽和轩儿一趟车,达克依作为司机。

有布拉格的存在,一路上气氛自然融洽,唯一转不过神的就数达克依了,也许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布拉格丝毫不在意,将达克依的眼神当作空气,转脸和明泽熟络道:“明泽师傅,在藏地是你修行高,还是沐风修行高?”

这话刚出口,夏夜之就一蹙眉,暗道这厮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尽问些没头没脑没羞没臊的问题。诸如:帝王加纳和z先生哪个更厉害,秦娆到底是不是处,这谁能知道对于修行者,最忌讳的就是拿来比较,当初他在基纽特种学堂,就有人拿他和夜鹰比较,即便以他那样的修养,都感到厌烦,更别说夜鹰。其实,身份境界越高,越难以看淡,归根到底,人都有一颗好胜心,希望自己站在最高的位面上。z先生当时便已看出这一点对于基纽根基的影响,下了手谕,禁止组织内部再拿两人作比较。

夏夜之觉得这个问题抛给明泽,对方多少会有些尴尬,抑或巧妙敷衍过去,岂料明泽认真思索了半晌,道:“若说在佛法禅学的造诣以及西方宗教史方面,我或可略胜半筹,但在其他诸多方面,我差的不是一点半点。比如说技击,虽然我不懂武道,但认识轩儿后,被普及了不少见识,沐风前辈既然被公认为是这几百年来藏地最杰出的武道家,自然风华绝代,我和她一比,便是沧海一粟再者,沐风前辈相法无双,在我印象中,除了未来精神心理学奠基人斯卡罗布林导师,在阅人观心方面,似乎无出其右者,以我的资质……呵呵,万万赶不上”

“斯卡罗布林?”夏夜之禁不住呢喃道,这个名字与他前世那段时光羁绊难解,也使他成为了出卖灵魂的侩子手,昔日的那些事浮上心头,总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顿了顿,夏夜之还是忍不住问:“难道明泽师傅认识?”

“不止认识我们还做过斯卡罗布林导师的学生”一直安静的轩儿忽然插嘴道,带着一点小小的骄傲。

夏夜之正含着笑等她夸奖那位悲天悯人的大师,不料,轩儿张了张嘴,忍俊不禁起来,“算了算了,我还未毕业呢,明泽来说吧,哎”

轩儿微仅可察地叹了一声,歉意地对着夏夜之弯了弯眼睛,透过车窗而入的月色静静蜿蜒,在她的眼眸之中流淌出浓浓的眷恋,似乎是想起了过往的幸福。

明泽眼波柔和,按了按她的肩,想说什么,却还是一抿唇角,轩儿用脸颊在他的手背上依恋地蹭了蹭,轻轻合上了眼睛。

一切尽在不言中,便是灵犀吧

静默了片刻,明泽才开口道:“三年前,我在完成《归尘》过程中遇到了最大的阻碍,几个月都绕不出来,最后只能被迫选择自我放逐。我还记得那是一个二月的下午,哥本哈根遭遇了最严重的雪灾,道路结了厚厚的冰,供暖不足,人们都蜗居在家或小酒馆里,整个世界安静地就像被抛弃了似的。我一边走路一边思考,鬼使神差走到了安徒生公墓,原以为在恶劣的天气该不会有什么人前去瞻仰,没想到竟在那种地方遇到了斯卡罗布林导师我忘了当时怎么和他交谈的,甚至忘了见到那位睿智的老师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但是他说的每一句话我此刻仍旧记忆犹新……那天,临别的时候,摔了一跤,我情绪也很失落,所以很抱怨地问了一句,‘为何这世上这么多灾难?’‘因为人们的心不再柔软,所以需要不断的痛苦来唤醒迷失的心’斯卡罗布林比我想象得要普通,在他的脸上没有丝毫大师的威严和旅经世事的旷达,甚至有一些孩子气的悲观与无奈,于是我带着几分孤傲质问,‘那要怎么做,堕落?忍受?还是赞美上苍物竞天择?’他沉默了许久,对我说,‘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怀着一颗没有私念的心将这种痛苦承接下去,这也是自然之心……’在那个停滞的时间,那个天与地都是一片纯洁之白的情境,万籁俱寂的世界里,就是这句话让我一下想通了许多往日纠结无法放手的事。他没有再做详细解释,哪怕只言片语,我也不确定我理解的就是他的本意,反正在那一刻我通透了。直到今天我仍在想,如果那天没有遇到他,如果选择蜗居在旅馆里,如果没有去哥本哈根,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想来想去,其实问题很简单,没有如果……他就是我生命里一次重要的机缘”,

“我也如此”夏夜之心里暗暗感叹了一声。

当年如果没有斯卡罗布林,他早在街头饿死或者成为种族帮派仇杀的牺牲品。斯卡罗布林给了他一次全新的生命,让他在仇恨中学会悲悯,而导师那忧郁的气质也如影随形溶解在前世潘神的生命中,无法化解。在潘神的心目中,对于z先生畏惧多于尊敬,那个人的深邃和远大理想是他望尘莫及的。而对于斯卡罗布林导师则是深深的眷恋,那一段为师徒为好友的日子充满了温馨和启迪,以至于他最终选择不惜手染鲜血去实现导师的梦想。如果不是因为夏奈的缘故,也许今天他仍有机会去见他,翻一翻他床头放着的笔记……也许根本就没有如果……

“一切发生即是自然,有些事不必太过执着,夏兄说呢?”

“……恩”夏夜之望着远方星垂旷野的美妙,欣然道:“也许有天我也有机会见到这位导师”

“那你或许可以去安徒生公墓碰碰运气”

“哦?明泽师傅为什么这样说?”夏夜之不解道。

“其实,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原来老师去那里是缅怀一位故人?”

“故人?”

“嗯,确切说应该是老师的学生吧,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开了后来没了音讯,虽然导师从未提及他的名姓,但我看得出老师一直记挂着那位前辈,安徒生公墓大概就是他们友谊开启的地方,真的很羡慕”明泽双手抱着脑袋靠在椅背上,眼神中充满了钦羡,然后忽然想到了什么,拿起包翻找起来,月光娇娆,远方山峦叠嶂,布拉格被这个不感兴趣的搞得昏昏欲睡,眼见明泽用的lv包,揉了揉眼睛,赞道:“明泽师傅真乃我辈骄傲,入得了世俗,出得了红尘”

“呵呵,你这是在夸我呢,还是在讽我呢”明泽不吝惜开玩笑,“我虽然没有架子,但也有点价值吧?”

“额,有,有,嘿嘿回头我也得弄一个,体现下自己的价值”布拉格讪讪一笑,想起赵炫翼早先给他账户里存了一笔钱,顿时有了底气,对这个包问来问去,明泽哑然无语,从包里掏出一本裹了牛皮纸的本子递上,不等夏夜之伸手,布拉格抢了过去,“哎呀,这是什么秘籍啊,我先瞅瞅”

结果没看两眼,就扔给了夏夜之,“全是鸟文,不认识,真无聊”

明泽没有半点愠怒,释然一笑:“布兄宛如天空中的鸟儿,潭中游鱼,受不了束缚”

“那倒是”布拉格自得其乐地掏着耳朵,一副很受用的样子。

夏夜之狠狠瞪了他一眼,将散开的牛皮纸包好,只听明泽续道:“这个是我离开前,斯卡罗布林导师让轩儿带给我的,也正因为它,我和她才会有这样一段情缘。夏兄,现在送给你了”

“这怎么行”夏夜之听到这,急忙将那分不清是书还是本的东西递回去,却被明泽拒绝,“里面都是斯卡罗布林导师的感悟,与其留在我这里,不如传给有缘人,等你看完后还可以转交给其他人”

“合适么?”夏夜之瞥了一眼靠在椅背上微微潜入梦乡的轩儿,询问道,明泽摆了摆手:“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似是想起了什么,又道:“有点可惜的是只整理了一部分就断掉了,轩儿当时交给我的时候还鼓励我补全,可惜我与导师相处时间短,不敢妄自下笔,希望在老师有生之年,能有人补全后交与他,这样也算是完满吧”

西藏人修行者对于完满十分看重,即便是明泽也脱不了轮回信仰,夏夜之点点头,很珍重地捧在手里,借着月光翻开那本有些年头纸张泛黄的本子,眼眶微微发涩。

“夏兄在笑什么?”

夏夜之怔了怔,望着那一行行晕色稚嫩的笔体,满腔的喜悲化为喟然一叹:“多谢明泽师傅”

明泽疑惑的表情缓了缓,没有再出口相询,双眼低合。

……

清晨的第一缕曙光漫过山脊时,车队在一座依山而建的寺庙外停下,布拉格擦了擦口水,看着披着袈裟僧人感触道:“这么多光头啊”

此时正值早课时间,晨钟沉浑入耳,荡涤脑海的烦绪,不少慕名而来的香客虔诚地匍匐在山下,沿着台阶跪拜上去。

车到了这里,已经走不下去,剩下的三十多公里要靠走路,明泽去寺里化了些干粮,没想到被主持认出,非要他留宿几日,最后见明泽实在有事,便让他给弟子们讲了一课,直到快十点才出来。,

几个上海那边过来的游客看到他们这行人觉得很好奇,以为是什么富商来还愿了,当目光掠过芭碧萝更觉惊讶,两个女孩操着还算流利的英语凑上来,非要合影留个纪念,弄得夏夜之一行人讷讷无语。

“我有个问题啊”布拉格揉揉惺忪的眼睛问明泽,“昨夜问了一半就睡着了……嘿嘿,我是想问,你,仓央上师和沐风谁的修为更高?”

“布兄总是出些难题”明泽先照顾轩儿吃下药,又嘱托好两人留下看车,然后向着最后目的地进发,“将我与两位前辈放在一起比较实在令在下汗颜,略去不提也罢关于沐师我已经说过了,在我所理解的世界里,能胜得过她的不外乎阴影大名录中排在巅峰的那两人,至于仓央上师我本人并没有见过,但应该是一位纯粹的精神导师,对技击恐怕与在下一样,不甚了了……”

“看来还是沐风厉害”

“呵呵,从技击的角度看只能如此了但从修行者本质来说……”

“如何?”

听到这里,夏夜之和凌榛也停止了谈话,想听这位转世活佛的评价,明泽似是寻找表达的词汇,顿了须臾,显出几分憧憬的神色,“在我记忆中,恐怕还没有一个人达到那个境界。”

“连你崇拜的那个什么萝卜导师也赶不上?”布拉格急不可待追问,像多年前在欧洲跟随师父学习时一样求知若渴,因为这个世界实在太过玄妙,远非坐井观天所能洞悉的。

“这怎么说?导师选择的是一种入世观,希望用自己的思想去改变这个堕落的世界而仓央上师秉持的是自道家流传下来的出世观,从己身沟通宇宙,两者本就不同站在人情角度上,仓央上师是成全小我,而导师成就大我,一个自私,一个无私可从造物主的角度上,反而是仓央上师更加无私”

布拉格脑子有点涨,用嫖客理论联系了一下在盛世年华花钱玩妞的各式男人,也做不出个比较,索性耸耸肩无所谓道:“我倒宁愿像沐师一样,最起码有实质的资本”

“呵呵,我恰恰与布兄相反我的目标就是仓央上师,在修行者看来,大悟是最高的境界。大悟并非一个虚无的描绘,而是有真切实质的,只是一般人未曾达到描绘不出罢了。据哲蚌寺那位推荐仓央上师给我的高僧所言,仓央上师参透了往生,只差一步就到了完满大悟境界。换句话说,沐风前辈看的是今生,而仓央上师看的是前世因果这是比技击更难做到的,也是几乎每一个修行者倾尽毕生穷究的东西,这么说,布兄该明白了吧”

“明白,明白,明白,见了仓央上师他老人家,我一定要求他帮我看看,我的前世是不是太监……嘿嘿,夏哥哥,你也看看吧,前世是不是欠了娆娆姐什么债,这辈子这么辛苦”

布拉格嘿然一笑,趁着夏夜之肘击之前,跳出去老远,乐天知命地向着雄奇俊秀,风光旖旎的山林中钻去,与那两个上海来的美妞搭讪去了。

夏夜之眯了眯眼睛,倏然向后望去,在一片光与暗交织的氤氲里,几片叶轻轻飘落。

一个老僧人摇着手里的经筒,携两个小徒与他擦肩而过,口中念着:“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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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小雨

第二百一十章小雨

“凌大校,你有没有感觉有人跟着我们?”

自从下了车,夏夜之一直有被人缀着的感觉,按说以他感官的敏锐以及前世行走在阴影之中的经验,除非到了一定级数,否则根本逃不出他的警觉。在冲击百破境界成功后,他的五感都被放大了许多倍,与沐风一战彻底将本能开发出来,比前世巅峰状态时的潘神高了不止一筹,此刻即便是帝王加纳跟踪,在如此近的距离也很难不被他发现。

这是一种属于身体本能的排斥,每个人都有,就如在街上行走,能感觉到被人注视,那是目光落在身上的不适感。对于夏夜之,效应自然清晰得多。在他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这样模棱两可的经历,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哪还需要征询他人意见,可是适才他心中明明升起警兆,身体却没有丝毫排斥感,让他有些费解,所以才问凌榛。

凌榛扭头向后望了望,远远的地方人影绰绰,背着旅行包的发烧友似在探寻藏地神秘,偶尔传来飘渺的笑声呼喝声,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难道是艾尔摩斯公爵?”凌榛沉吟道,“论起隐匿和追踪的火候,在阴影大名录之中,当以艾尔摩斯公爵为首了,没错吧?”

“大抵是这样”

凌榛望了望前边和轩儿手牵手谈笑风生的芭碧萝,心中有了大概的猜测,释然道:“那就是他了……”

布拉格的耳朵动了动,贼兮兮地转过脑袋,神秘道:“老大,如果小芭碧萝那个老相好艾尔摩斯能助一臂之力的话,加上我们,会不会……”

“哼,想也别想,你当对手是谁,虾兵蟹将?我凌榛还是有这点自知之明的”

见凌榛如此冷淡,心中幻想了无数次将帝王加纳围杀的镜头立时化为泡影,布拉格摸了摸光头,遗憾道:“若是姑奶奶这藏地第一高手能随我们走一趟,加上深海凤凰,巫师传人,蔷薇十字会皇帝,还有……呃,我唉——该是多美好啊”

夏夜之被他那爱幻想的模样搞得莞尔不禁,心底却愈发惆怅,“除非有那个人在,否则纵使沐师亲来,我们也怕是困不住帝王加纳”

“那个人……”布拉格小跑两步,跟上夏夜之的步伐,“哪个人啊?”

“……”

布拉格的设想他早在脑海中同样构筑过,就算有沐风,有艾尔摩斯,自己和凌榛,恐怕最多也是一个鱼死网破的结局。这样的假设还有许多前提:第一,艾尔摩斯必须死缠住帝王加纳。按照秘结社在千年时编撰的大名录来估测,艾尔摩斯公爵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是相对的他一定会遭受重创,他能不能承受此后的生命连仅有的自理能力也消失殆尽?这一点最关键。第二,那就是自己——要杀帝王加纳只有一个机会,帝王加纳的注意力应该会被沐风以及其他人分散,艾尔摩斯被重创的一刻,是沐风最凌厉一击展开之时,密宗的“竭力”他亲自尝试过,一瞬间就会丧失战斗力,可是近身搏斗的同时沐风大概也会受伤,剩下最后的一击就是自己,也许最好的结果是同归于尽,能做到么?至于最后一点就是沐风没有提前与帝王加纳交手。很遗憾,这个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已经发生了,此行最吃惊的消息就是帝王加纳未发一招沐风便败了。到了这样的级数,一次溃败在心底留下的阴影远比胜败的打击重的多。这个设想已经没有任何可行性了。

帝王加纳找上沐风难道仅为了知道机枢下落?会不会是故意要阻止那种设想的发生?如果真是的话,那么帝王加纳的心智比起武力来,只高不低,这是最可怕的。

“夏哥哥,你说半截咋不说了,哪个人啊?”

布拉格见夏夜之眼神闪烁不定,又显出了那副让他觉得高深莫测的样子,空气仿佛凝滞了,但是心底还是经不住好奇,因为看他的样子只要有那个人帮助,必成无疑。然而,夏夜之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聊着,走走停停,下午…钟的时候,前方忽然暗了下来,久在藏地居住的明泽皱了皱眉,对众人道:“一场骤雨快落下了,我们还是先去附近的小镇避一下吧”

下场雨男人倒是无所谓,可是轩儿身体虚弱,加上森林里温度低,走了半天时间,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已然有点力不从心。轩儿听到明泽那么说,连忙摇了摇头,“我不要紧”

明泽笃定地望了她一眼,从口袋里将地图递给夏夜之,道:“夏兄,明泽恐怕不能与你们一道了,这是地图,只要按着走就不会错……”说着又将手腕上的一串念珠解下来,递给他:“我与仓央上师的弟子有过一面之缘,你带上这个或许会有用”

夏夜之看了看凌榛,见后者点头,笑道:“急也不在一时,我们还是一同避雨吧,湿着身子总不好受”

明白人一听便知,何况明泽,就这样一行人由北转向西加速赶路,十分钟后走出了苍松翠柏覆盖的大片青郁之地。

说来也是奇怪,在森林中行走,满目苍郁,哪里可能想象的到附近会有小镇,眼见几个穿着名族服饰的少女迎面走来,并且用流利的汉语打着招呼,几人都是有些诧异。明泽指了指地图,解释道:“我们走得是捷径,省了半天的路程,因为走山林不安全,游客都是从那边绕过来。”

“这里是旅游景点?”布拉格望了望天空阴霾,又看了看亮起霓虹的几家旅馆,问道。

“这里算不上什么景点,不过因为是盛产优质藏獒的地方,所以被爱犬之人奉为圣地,慢慢也就发展起来了你看,路过的这些人,大概就是来选种的”

布拉格满怀兴致滔滔不绝讲起自己当年养的那只拉普拉多犬,他也算个爱狗之人,只是近年公务较多,真正重感情的光头不想有太多牵挂,就不再养了,但是走到此处,自然还是要参观一下的。

“芭碧萝有高原反应,这样撑不了多久就得倒下,我还是带她先去旅馆吃点药,布拉格你早点回来,别给我惹事,听到没”

“嘿嘿,老大,你看我满脸人畜无害,怎么可能惹事呢?再说我和夏爷在一起,你还不放心啊?您还是带着小女儿赶紧进去吧”布拉格暧昧地挽着夏夜之,对凌榛拱了拱手背,后者狠狠瞪了她一眼,不知好气还是好笑。

明泽叹了声道:“我不能相陪了,布兄莫怪你要是不累,倒是尽可以好好逛逛”

说完,明泽扶着轩儿进了旅馆,跟随的几个保镖鱼贯而入,形影不离。

“夏夜之,明泽怎么也叹气啊?”

“担心轩儿小姐吧”

“活佛也会担心?”

“废话”

夏夜之剥离了布拉格的手,沉声道:“即便转世又如何?”

一句话搞得布拉格懵懵懂懂。

这个小镇的确如明泽所描述的那样,一路行来到处都是来踩点的外地人,一个个那眼睛瞄来瞄去,比相对象还有神,可惜乌云越来越深,点起了零星的雨点,那些卖家深怕那动辄上百万的藏獒淋雨生病似的,早早打烊。而跋山涉水老远跑来的外地人只能无奈地钻了旅馆。

“唉,你还别说,这地方虽小还五脏俱全,居然还有酒吧你说开在这赔钱么?”布拉格说着,就摆出要去喝两杯的架势。夏夜之昨夜的那些事还在脑海里萦绕不停,今天的确是没什么心情,便道:“那我先进去探探情形,你去给芭碧萝买药送回去”

果然不出所料,布拉格在他背上推了推:“这么细心的活我干不了,或许被老骗子蒙了所不定,骗两个钱倒是无所谓,万一那小丫头片子在这地方挂了,我草,艾尔摩斯非得把我撕成碎片所以,夏夜之,你还是去买药吧,我先进去帮你点一杯,探探行情”

望着夏夜之消失在巷子里的背影,布拉格嘿嘿笑道:“想跟老子耍脑子,让我去当跑腿的还嫩了点……”

话未说完,肩膀被人拍了下,吓得布拉格一个机灵,转脸一看是袁飞,骂道:“吓死你爷爷了”,

袁飞也不和他计较,道:“夏爷没跟你一起?”

“不是老大让他去给小臭屁妞买药去了?”

“啊?”袁飞搔了搔头,“药不是早买好了?”

“买好了?”

“是啊,夏爷昨晚还吩咐我给芭……嘿,小臭屁妞喂药了”

布拉格一拍光头,踮脚骂道;“夏夜之,我草你姥姥,不想和老子喝酒就直说,干吗玩心眼子”

“呵呵,布爷别气,我陪你就是了”袁飞说着,递上一支烟,“翼爷今次连凌大校也请出来了,想必动用了极大的能量”

“呵呵,别跟老子玩心眼了,你不就是想问你能得到多少好处?”布拉格见袁飞脸红了一红,最终还是没有装比否认,很熟络地搭上他的肩膀,“赵小子的人品我虽然不了解,但是论起钱品,绝对是我此生见过最痛快的主,跟他做事你放心,此行顺利的话,你不会少于这个数……”

袁飞被说得心一动,却不见布拉格比划,急道:“哪个数啊?”

“哪个数?嘿嘿,咱们一边喝酒一边谈”

一个良好青年就这样上了布拉格贼船,不过天不从人愿,那种异域的邂逅在这样的酒吧完全没有任何发生的萌芽,两人进去坐了没半分钟,被两个粗壮男湿吻的场景恶心的差点吐了。

“要不喝茶吧”袁飞僵了僵嘴,道。

布拉格对喝茶甚为不感冒,否则以在盛世年华那地方的供给档次,他还能顾得上喝酒?他刚要拒绝,可是忽然看见不远处茶园外一袭倩影划过,本来意兴阑珊的劲扫得七七八八,一马当先向那边杀去。

离近了才发现这茶园远不像刚才酒吧那样沽名钓誉,除了怀古味十足的纯木结构茶社,门外小溪拱桥段搭配颇具江南小调的韵味,加上这雨天,气氛被烘托到了极点。布拉格扬起脸,看着招牌上带着灵气的字,赞道:“小雨——好名字啊”

“过奖了”

茶社内一个清清淡淡的声音传出来:“两位先生,欢迎光临”

布拉格收敛了痞气,硬充大尾巴狼地走了进去,边道:“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怎一个愁字了得”

很可惜,茶社内只有四张桌子有人,其中一张桌上三个肠肥肚满口喷烟雾的中年丑男瞥了一眼他,不约而同地吐出了“傻”,“”,“鬼草的”,布拉格耳朵尖听见了,登时肺都快气炸了,但是装斯文不能装一半就不装了,于是他看向另一桌一对玩电脑的两人,那一对小情侣正往电脑上传照片,听他一吟诗,女孩立刻抬起脸,布拉格看看那妞,心里有几分自得,只听那女孩不耐的挥挥手,“嗨,你别挡住光”

逗得旁桌两个二十六七岁的女孩差点喷出来茶,布拉格那脸皮也是了得,面不改色地走向店主旁边的桌子,借着光看去,店主年纪不大,最多不超过二五,长相虽算不上漂亮,但胜在清丽,布拉格那眼神多贼,带着七零后成功男人泡美眉惯用口气道:“姑娘,你叫小雨吧?”

女孩抬起脸来,淡淡笑了笑:“吴小雨”

然后将刚沏好的茶,端到了唯一一张单桌上,袁飞撇了撇嘴,带着的眼神示意布拉格继续发动攻势,布拉格斜眼看了看,只见一个长相普通的中年男人闲散地坐在那桌,还缠着吴小雨,用听不懂的话问东问西,心里冷嘲热讽了一番,加大声音道:“把店里最好的茶给我沏上一壶”

吴小雨一直保持着那种浅笑,道:“我这里茶不分贵贱,只分喜欢不喜欢。”

那边三个估计大概挺有钱的丑男停下话题,朝他看来,其中一个阴阳怪气道:“喝个茶你就不能安静会,嘈嘈个球了”

布拉格嘴巴微张,摊着手难以置信地看了看袁飞,无声委屈道:“我他是不是看起来就像个好人?”

袁飞一侧嘴角扬了扬,将椅子向后一推,站了起来,那面一个酒糟鼻男人一拍桌子,两眼瞪得铜铃大,“想干架?”

就在这时一只手像钳子似的捏在他的后颈上,向下一按,喀嚓一声,藤椅传来碎裂的声音……

第二百一十一章故,事

那丑男屁股下的藤椅别说是一二百斤的人,就是三四百斤的重物压上去,也不一定能烂,结果他屁股刚挨到,藤椅就报废了。

适才还一副天王老子模样的多金男人腆着那草包肚子,缩着粗脖子哎呦哎哟哀嚎起来。

布拉格挤抹挤抹眼睛,只见捏着那厮的男人身材和凌榛相若,一张脸黑的不成样子,幸好是这样,才使得脸上那道疤痕不是太过渗人。

就这体格往那一戳,那桌另外两个人便吓得乱了分寸,支吾道:“你,你,你要……干,干吗?”

“茶也喝得差不多了,三位请便吧”

男人未发一言,开口的是吴小雨,或许是没弄清这个“请”字是什么意思,黑大个踟蹰了半天,其他两桌客人都有些不安,纷纷掏钱包,有点想撤的架势。毕竟人在外地,谁也不想惹事,打起架来万一殃及池鱼,那亏死了。

“啪”

一声清脆响声,吴小雨将茶碗敲在桌上,冷厉喝道:“发什么愣,给我扔出去”

“扔”字刚落,那三个猪头猪脑满身名牌货到男人被黑大个连推带踹赶出了茶园,一旁吴小雨对其他两桌客人抱歉地微笑一下,语音清和道:“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了几位雅兴,今天的茶就算小雨请了”

吴小雨等两桌客人一走,点了支骆驼香烟,不耐地朝黑大个挥挥手,那威势哪像一个外表清丽的女孩所有的,黑大个也十分听话,转身便往后面走。

坐在吴小雨对面一直缄默不语的中年男人放下茶杯,对吴小雨道:“能请他过来坐坐吗?”

布拉格看看那断裂的藤椅,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心想幸好刚才挑衅的不是他,不然这细皮嫩肉的让那大巴掌像钳子一样给夹住,留两印子,多膈应人。吴小雨貌似没有对他们有什么恼火,布拉格也会来事,见这情景立马陪笑道:“是啊,是啊,请高手过来坐坐,茶水费算在我这里”

狗就算再丑,主人也希望别人会夸。布拉格这招屡试不爽,谁知吴小雨一点也不买账,不屑道:“就这么个废物,还称什么高手,比我男朋友差远了”

袁飞乍了乍舌,故意装作惊讶道:“你男朋友是谁啊?”

吴小雨吐了口烟,“跟你说有什么用?”

“呵呵,或许跟我说没用,但是你跟我老大说说肯定会有用”

布拉格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一副淡然自若的模样,实则心里舒服极了,原来还以为袁飞跟那个赵炫翼一样冷冰冰的像个死人不懂情调,没想到这小子优点这么多。

吴小雨扫了眼布拉格,眼睛亮了一下便暗了,依旧静静抽烟。布拉格在揣测女人心思方面向来有一手,结果碰到这个吴小雨,真还有些摸不透了,但是他岂会服输?

“袁飞你别乱说,我认识的人才有几个人,世界上每天生生死死那么多无名之辈,我都能认识?”

布拉格偷眼看了看吴小雨,对方还是古井不波,似乎激将法没什么用,这种既不吃软又懒得和你吃硬的主最难搭讪。他正要放弃,却没料到吴小雨开口了:“你知道什么是阴影吗?”

布拉格端到嘴边的茶又放回到桌上,戏谑的表情一扫而去,从到布拉格的反应,眼睛顿时张大:“你知道?”

布拉格微笑着摇了摇头,不等吴小雨失望的表情露出来,带着一种深谙阴影的前辈口吻道:“帝王加纳都曾与我交过手,你觉得呢?”

阴影虽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但是若说随便一个卖茶的小妞都知道,那纯属扯淡,看样子跟黑大个有不少关系。布拉格借抿茶的功夫,扫了黑大个一眼,果然,吴小雨对黑大个打了个眼色,黑大个做了个微微颔首的动作。

适才沉静若水的吴小雨霍一下子站起了身,从那桌疾走两步,坐在布拉格对面,紧紧抓着他袖子,带着三分怀疑但是还有七分压制不住的钦佩道:“那您能告诉我男朋友在哪吗?”

布拉格手指在吴小雨手腕上揩了一小把油,四平八稳地端着茶送到嘴边,“虽然我在阴影行走多年,但是并非每一个人都认识,既然你对阴影有所了解,那么我也没必要隐瞒,阴影大名录上排名前五十位的,我多少都有点交情”,

“没错,吴小姐,我老大曾与帝王加纳在西伯利亚冰原交过一次手,那次若不是其他人干扰,帝王加纳或许已经在阴影除名了不知道你男朋友在前五十位中有没有名头?”袁飞看着吴小雨卸去了那副处变不惊姿态恢复了小女儿家的茫然轻信,又添了一把火,布拉格压制着心里极其想笑的冲动,喝了一口茶,装出煞有其事的模样。

“有名,有名”

吴小雨似乎生怕被拒绝似的急忙道:“他叫潘神”

“噗”

布拉格嘴里那口茶水一下子全喷了出来,“咳——咳——,基纽特种学堂潘,潘,潘神是你……男朋友?你别开玩笑了哈,哈哈……”

“我……”吴小雨轻轻咬着嘴唇,半晌,抬起脸,惨笑道:“我只是想见他一面您知道,知道他在哪里吗?您要是带我见到他,要我做什么都行”

布拉格看她的表情不像撒谎,下意识地抽回了手,“呃……这个,嘿嘿,我没有见过,不过似乎好多年前这个人就消失了”

黑大个叹了口气:“小雨,他那都是骗你的,只是逢场作戏基纽的潘神整个生命都在演戏,除了你没人知道他真正的长相,你那些都是幻想……”

“住口,你给我住口”吴小雨操起价值不菲的茶壶照着黑大个扔去,一声沉闷的响声,茶壶掉在地上,“我不管,不管我相信他会来的,会来的……”

吴小雨用手背擦拭了一把眼泪,向里面跑去。黑大个看了看布拉格,苦笑着摇摇头:“你真不该戏弄她的”

布拉格无辜摊摊手,“你不会要动手吧?我可是跟阴影之王交过手”

黑大个似无奈似可笑地叹了声,倒了一碗茶,浅啜起来,茶社外雨点逐渐密了,悬在屋檐下的风铃发出叮铃叮铃孤寂的响声。半晌,黑大个沙哑着嗓子道:“那是四年多前,吴小雨的父亲,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去日本东京设立分公司,小雨听说叶月依织那时在京都,嚷嚷着要去,我便陪着小雨去了,不过并没有碰到叶月依织。因为分公司筹备时间比较长,小雨的表姐又正巧在京都工作,她便在那里住下了。在小雨心中叶月依织一直是一个榜样,大概是为了多了解她,小雨开始学习日语,经她表姐介绍,小雨认识了一个在立命馆大学进修的中国留学生,叫方臣。短暂接触了几次,我觉得这个长相斯文,谈吐高雅的孩子人品不错,也就放心让小雨相处。后来回忆起来,我才知道什么是涉世未深……时间大概过了一个月,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小雨从那边回来后有些不对,问她怎么回事,她又躲躲闪闪,但是分明看得出她心不在焉,所以,我就让她表姐试探着问问,结果……”

“是不是产生了点情愫?”布拉格对面那桌,捧着茶杯的中年男人饶有兴致问道。

“是啊”黑大个长身而起,烧了一壶热水,为几人添了一次茶后,续道:“始我还有点不相信,因为从出身和自小经受的教育,注定了小雨择偶的标准,平日不乏优秀的男孩子追求她,但是不管对方是官阶子弟还是富商儿子,都无法打动她,至于那些家世背景普通的孩子就不提了,所以我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对一个留学生动心。这件事我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吴小雨的父亲,并且说了自己对方臣的感觉。小雨的父亲为人开明,关于女儿的幸福从来没有阻拦过,不过为了避免女儿所托非人,他还是找私人侦探查了方臣的底。方臣是北京人,父母都在北京机关单位工作,自小品学兼优,除了家庭条件差点以外,其他都还行。最后,小雨的父亲让我安排,希望亲自和那个留学生见上一面。有一天,我看到方臣送小雨回来,小雨不知道为何一直在擦眼泪,于是躲在院子里偷听,这才知道方臣拒绝了小雨,因为他在立命馆大学有女朋友,但是侦探资料里写得很清楚,方臣没有恋爱经历,甚至有点不善人际交往。当时我火气有点大,等到小雨回家后,我就想去教训那小子一顿。我在车里冷静了一会,正要下车去他家找他时,忽然见门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等那男人走后我再敲门,已无人应答。当时我还奇怪,是不是看错了,再说后来几天小雨也没再去找方臣,我也没太往心里去。就在这件事之后没几天,一个过去的朋友突然找到了我,说希望我帮忙对付一个人,因为当年欠了对方一份人情,也无法推辞便答应当天晚上配合行动。然而,等我跟那些人会和了,才发现这次行动的特殊——那些人的身上都有一个类似海王叉的标记……”,

“暗夜?”

中年男人扬起脸,带着询问的口气道。

黑大个惊诧地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想问什么,但是脸上闪过一丝痛苦的表情,还是没说出口。布拉格见袁飞看自己,似是在询问“暗夜”是什么,但是他也头一次听说,于是耸了耸肩。

“当晚我心情很好,因为小雨说方臣答应和她交往了,晚上还约她看电影,小雨让我开车去送她,可我实在分身乏术。我按照约定的地点埋伏在京都河岸附近一个仓库等待,猎物似乎和暗夜组织这边有交易,几乎没有任何防范就进了埋伏,然而,当几个人押着猎物走到光下时,我真的惊呆了,那不是别人,居然是小雨。幸好我那个朋友见过小雨,推测有可能是被真正目标利用,那些人个个都是演戏的能手,又受过专业训练,于是伪装成警察让小雨配合。那时,我已经隐隐感觉到方臣有问题,所以我还是帮助他们欺骗小雨,告诉她方臣可能在危险中,希望她帮助警察找到背后黑手。就这样,小雨上当了,她给方臣打电话,谎称自己迷路了,有狼狗不敢出来将方臣骗了进去……”

“啊那他进去了?”袁飞手紧握着杯子,倾身问道,“你们多少人?”

“算上我,是十三个。除了我认识的那个朋友,其他任意一个人都比我强多了。而且听他们的口气,还有一张王牌。那场战斗……呵”黑大个顿了顿,眼神望着窗外,停了足足半分钟,自嘲道:“这边足足十三个人,加上十足的准备和临时的阴谋诡计,以为胜券在握,可是,谁能想到那个人竟然变态到那种程度,没错,那个所谓的方臣就是猎物们要找的目标,基纽学堂指挥官潘神,只是因为易容变为了方臣。当他和我面对面时,我终于看清了潘神的本来面目,正是那天在车内窥见的男人。他不凶恶,甚至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要温和,可他手中的那把刀却冷到极致。如果那天没有小雨在,我恐怕早就尸首两分,正是因为小雨在关键时候冲过来,潘神没有下死手,只是在我脸上划了一刀,留下了这个疤痕……也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暗夜的王牌出手了,可能是他真把小雨当成了潘神的恋人,目标直奔小雨。关键时刻,潘神推开了小雨,我看到整把刀从他的右胸刺透,血喷了我一脸,在他背后是一个银色头发的男子。银发男人说了许多关于过去的怨恨,我这才知道原来他是因为叛逃而被肃清,这次交易就是专门对付潘神而设下的陷阱小雨不顾我阻拦,硬要挡在那个人身前,结果遭到了……”

黑大个两手揪着头发,缩在椅中,整个人仿若堕入了梦魇。布拉格和袁飞面面相觑,那样清丽的女孩,竟然经历了这些事情,谁能想的到……

“如果那天没有小雨在,我会死,潘神也一样会死。”

“你们不是已经丧失了战斗力,怎么……”袁飞还是忍不住问道,“还活了下来?”

黑大个吁了口气:“因为夜鹰到了那个人是被夜鹰活活撕裂的太……可怕了就连我这样的男人也不敢看下去,小雨当时吓得昏了过去。”

“听说除了基纽的人,见到潘神真正面容的人都死了,而且有夜鹰在场,你们竟然活了下来?”

黑大个望了一眼中年男人,叹了口气:“本来夜鹰是要杀掉我和小雨的,但是被潘神拦住了,我想当时他应该是觉得自己挺不过去了,受了那么重点伤,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从那以后再没有消息,就像传说中的一样,只存在于阴影里。那时我恨透了这个人,真的希望他死掉,但如今,我却希望他就坐在这家店里,因为那是小雨的愿望,两位,如果你们听说过他的消息,请告诉我,我用我的命换”

“呃……别,别……”布拉格连连摆手,“听了这个故事,我都想去找潘神,可我是真的不知道,你们一直呆在这里也不是办法,怎么不出去找找呢”,

“怎么没有找?可谁能找得到呢?”

“那你为什么来这里开茶园?”布拉格看出他有什么事没说。

果然,踟蹰了半天,黑大个才道:“三年前,我们在布拉格遇到了一个占卜师,他说让我们等三年,也许就能碰到。小雨笃信了,便来这里开了个茶园,我拗不过她,还好他答应我,如果三年见不到,就回家。其实在小雨心里恐怕也知道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她要的只是见那个人一面。”

布拉格耷拉着脑袋,感受着吴小雨茶园内透出的淡淡伤感,心里也不是滋味,他看了看抿茶的中年男人道:“朋友,你若是知道,就帮帮忙吧”

中年男人眉心偏左的位置那颗朱砂痣动了动,那对仓灰色没有任何神采的眼眸无奈地弯了弯,道:“纵然是神也未必知道每个人都下落。不过既然那个人已经住进了小雨的心里,见与不见又有什么差别?”

布拉格咕嘟咕嘟灌了几口茶,支着腮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遥望着店门之外,倏然间,亭廊一阵风铃摇动的声音响起,接着一袭身影走了进来,布拉格舌尖被牙齿咬了一下,惊得一个激灵,捏着袁飞大腿的手一用力,疼得后者抽了口凉气。

这时,袁飞也看清了进来的女子,忽然视线有点发滞,倒是中年男人看了一眼,便低头继续喝茶。

那女孩抖掉伞上的水珠,之后走到灯下,扫了空余的几个桌子一眼,听到身后响起的脚步声,她眼光落在中年男人那桌剩余的一个座位,翩然落座。

那一对静如深海的清眼眸碰到男人那对仓灰无神的眼睛微微怔了下,轻轻道:“能请我喝杯茶吗?”

第二百一十二章 雨客

第二百一十二章雨客

这句话挠得袁飞心里痒痒。他和布拉格不一样,在女人方面从始至终他抱着的心态都是随遇而安,否则以他的条件燕瘦环肥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昔年,也有个娱乐圈小有名气的美人深爱过他,但是到最后袁飞还是选择放弃温柔乡接受赵炫翼的邀请,成为了他布置在边陲的一颗棋子。

不以情误事,不玩物丧志,这点也正是赵炫翼将如此重要的事交给他的原因。

袁飞曾想过这一辈子会不会有一个能让他能甘愿抛弃一切追求的女人,但是每每搜索脑海,始终找不到这样一个人,那种女人或许只存在于幻想的天堂里,然而,当刚才那个女孩站在门口,以阴霾的无限远空作为背景,轻轻抖掉伞上的雨珠的一刻,灯光在她身上镀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仿佛似要消却在这天与地之间,只是因为那一丝参不透的眷恋紧紧羁绊,才在这样的时间地点有缘相遇。

如果用两个字形容,那他只想到了“空灵”。

那种直觉是如此真切,以至于颇有些佛性的袁飞心神一乱,连女孩的长相也没有看清。不过她颈间宛如凝脂的皮肤以及那不带任何修饰的耳珠已让人有了无限的遐想,希冀着她回眸一笑的瞬间。

袁飞扫了眼布拉格,茶水从倾斜的茶碗中滴滴答答掉在他大腿上,染湿了一小片。袁飞心下苦笑,碰了碰他,布拉格这才反应过来,一脸自嘲地小声道:“我是不是太饥渴了到了西藏怎么老是这德性”

换作半个小时前,兴许袁飞还会嘴上虚与委蛇几句,心下腹诽鄙夷他成不了大事,可这刻那种感同身受的情绪让袁飞同样自嘲一笑,嘴上本能地反击道:“这么多桌子不坐,一进门就往男的那凑,一看就是干那个的,这种货色砸钱,什么花活都能做”

“去你……”布拉格给了他一肘子,“你就别玷污我心中仅剩的那点神圣了如果夏夜之宿舍那群小屁孩这时问老子江大哪个女生最像女神,老子现在就跟他们说:江大那帮柴火妞算个啥啊……呃,这个千万不敢让夏小子听见,否则非得踢死我”

“呵呵,怎么会,夏爷人很随和”

“随和?你是没见过他那狠样,能吓死你而且那小王八蛋护短,江大有个柴火妞校花把他吃得死死的,那小子现在宁愿五姑娘也不去赵炫翼那地方消火不过呢,说实在的,在这个世界上我只崇拜过两个女人”

“哦?哪两个?”

布拉格搔了搔光头,赧然道:“一个是叶月依织,估计你没听说过;第二个,就是……那妞嘿,你小子别骗我,是不是我特傻”

袁飞摸了摸下巴,鲜有地没有笑:“第一个我听过,但不知道长啥样,就不评价了至于第二个,老布,我就求你了,等你真把帝王加纳在阴影里除名后,再祸害吧”

两人聊了几句,亭廊里风铃再响,三个小男人鱼贯而入,当先的一个背着背包,披着雨衣,虽然头发微微有些凌乱,下巴上胡茬没刮,但是掩不住那张令女孩有好感的帅气脸庞。

男人看样子大概二十岁的样子,一进门便四下寻找,直到视线锁定了坐在中年男人对面的女孩,绷紧的肩膀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下来,他看着她,她却似乎没有发现,直到地上积了一小片雨水,才想起来这样站着不合适。

他捡了布拉格旁边的桌子坐下,轻了轻嗓音客气道:“请问老板是哪位,能给我们上壶茶,上点点心么?”

长相帅气的男人多半没有素质,好不容易有些素质的多半只懂得孤芳自赏,不懂得谦逊,所以长相帅气,有素质而且谦逊的男人总是非常令女人亲睐的。虽然他这谦逊多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至少让别人舒服。

他们前脚坐下,两个妙龄女孩便跟了进来,坐在布拉格斜对角,其中一个戴着积家腕表的女生支着腮,一眨不眨地盯着摘掉雨帽,露出深棕色头发的帅哥。

这一切落在布拉格的眼里,当真有点热血澎湃。布拉格最厌烦的就是战斗,有那精力真不如放在追女孩身上,英雄角逐的地方战场?不不不,绝对不是,应该是情场才对。,

作为搭讪高手,布拉格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黑大个刚给三个男客泡好了一壶茶,布拉格便捷足先登借花献佛,端到了对角茶桌,熟络道:“两位美女,怎么称呼?”

那两个绝对非富即贵人家的女孩显然见过大风大浪,不会像自小从疼痛青春小说中成长起来的多愁善感小女生那般被搭个讪就坐立不安,以防卫大尾巴狼的架势拒这种行为于千里之外。除了不太倨傲但也有几分敷衍地客套了两句外,还是欣然接受了。

“她叫陈璐”戴着一块价值至少在三万以上的积家表的女孩言简意赅,指了指身旁同伴,“我叫凌霜”

“你也姓凌啊,倒是和我们老大一个姓”

“老大?”凌霜诧异问道。

布拉格怪心眼转了转,意味深长道:“这地方可不仅仅是你们小女孩脑海里想像的那样浪漫,有很多你们不知道的东西,你们两个没有人照顾,还是小心点”

布拉格这招还真把陈璐给唬住了,这时才发现茶室内静地落针可闻,店老板脸上的刀疤真可怕。她下意识地朝凌霜靠了靠,凌霜对着布拉格轻哼了声:“既然我们能一路平安到这,自然有我们的方法,这个就不烦劳您操心了”

凌霜的视线自始至终就没离开过那个男生的脸,陈璐粉嘟嘟的小鼻子俏了俏,见光头哥挺人畜无害的,于是大了大胆子小声道:“凌凌已经心有所属了,你就别费劲了是吧,凌凌”

“呵呵”凌霜鼻子一僵,赶紧用手掩住,“阿嚏——”

可能是淋了点雨受了凉,她鼻音有些重,“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有些事勉强不了”

这时,外面的雨骤然大了许多,开始下雹子,还没来得及走远的路人陆陆续续冲进了茶园,黑大个也不计较,每一个桌子都给上一壶茶。

布拉格对这个女孩很有好感,女追男本来已经很难了,承认就更难了,那种多少带着一点玩暧昧的心思就收敛了,趁着人多嘈杂,说道:“你既然知道,还花痴啊?你没看那小子见着美女就失魂落魄的劲,花花公子……”

“才不是”

布拉格的话不等说完就被打断了,陈璐蹙着眉,不满道:“你有空去中央美术学院打听打听,周航是什么样的人,追她的女孩多了去了,可人家从来没接受过一个,花什么花,我看你才是个花心大罗卜,没资格说别人,哼”

见陈璐发小姐脾气,凌霜拉了拉她,示意有人在看,陈璐一回头,果然几乎所有的客人目光都向这边望来,但看得不是她,也不是在中央美术学院零九级颇有名气的才女凌霜,而是坐在那边的女孩。

“切,不就是皮肤白点么,有什么可自以为是的,周航没有眼光,哼还不如我们家凌霜呢”

站在女生的角度,陈璐其实挺讨厌这种自以为有点气质就高傲的女生,周航就算跟中央音乐学院那位天之娇女苏夏说话,人家也没这么牛。结果她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陈璐更气周航,凌霜那么喜欢他,他却连正眼也不看一下。结果刚到玉觐见到那女的,就跟丢了魂一样,跑了大半个西藏屁颠屁颠跟着人家,对方连个名字都不告他,想到这,陈璐心里堵得慌,愤道:“男人就是贱”

凌榛碰了她一肘子,“干吗这是?我都没说什么呢,你气什么啊璐璐”

布拉格看着陈璐,心道:就凭你这点城府和气度,难登大雅之堂,也就适合做个花瓶。啥时候有空去江大打听打听娆娆那柴火妞的胸襟气魄,啧啧……

就在他愣神之际,那个据说在中央美院也是拥趸众多的帅哥起身来到所有目光聚焦的那桌,对着一见倾心的女孩道:“能让我为你速写一张么?”

说着从防水背包里拿出工具,怔怔地看着她,等待答复。可女孩捧着茶碗,既不接受,也不推辞,这似乎已经不是高傲所能形容的了,就在众人或同情周航,或幸灾乐祸或暗自祈祷他不要成功的一刻,那个中年男子长身而起,对着周航做了个邀请手势,“请便”,

周航浑身一颤,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连着道了三声谢谢,别说周航,其他人都是一愣,不知道该恭维那家伙柳下惠还是伪君子。女孩微微蹙了蹙青色舒眉,清音微漾:“你不再请我喝一杯茶了?”

中年男人从伞架上拿了一把伞,在旁边放了一枚金色的硬币,在西藏这个自由的世界里,任何拥有价值的事物都可以充当货币的,金银如是。中年男人望了望阴霾里一片仓灰的世界,那双本是看不见任何神采的眸子里闪烁出了耀动山河的璀璨,“有朋友过来寻我了,再留下来只能打扰诸位雅兴”

在步出大门走向亭廊的一刻,他停了下,侧了侧脸,温和道:“你心中没有杯子,我再请你喝十杯又有什么用呢?”

众人没听到他的话,也没在意他离不离开,只是带着好奇想看看周航怎么将这位青山碧水间淡雅出尘的仙子容纳在那张纸上。

布拉格就是其中之一的幸灾乐祸者。

然而,不等他翘好二郎腿,手机便响了,一看是凌榛的号,布拉格赶紧接了起来,瞬间,脸色就暗了下来:“什么?好好好,我立刻就回去”U

第二百一十三章震慑

“怎么了?”袁飞看布拉格一脸魂不守舍,道。

“轩儿又休克了,生命体征正在消失”

布拉格本就是惜花之人,就算是陌生女孩也不会冷漠对待,何况轩儿那种在各方面都令他敬重的女子?

“夏爷呢?不用告他一声?”袁飞起身道。

不提这个不要紧,一提这个布拉格那个火大,忿忿道:“那个小王八蛋有神经病,自己不装手机,每次打电话都用老子手机,你要能找到他,老子把头割下来塞你裤裆里”

“夏爷走的时候怕有事,从凌大校那里拿了一个”

“……”

袁飞说着,播下电话号码,很快电话接通了,那边有冰雹敲打在雨蓬上沉闷的响声,还有夏夜之那沉静的声音。袁飞与夏夜之接触时间不长,他对于夏夜之的了解也多半是从赵炫翼那个掌控他命运的贵人口中得知,剩余的就是靠这几日察言观色从凌榛和布拉格的态度得知,布拉格嘴上虽然骂骂咧咧,但是他听得出语气里面除了信服还有一丝丝与亲近略有不同的敬畏。

真想不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孩怎么做到这一点的?那种城府和从容真不该出现在他身上

“夏爷,我是袁飞,你现在在哪里?轩儿小姐又休克了,老大让咱们快回去”

那边只有一个言简意赅的“好”字,便挂了电话,袁飞哑然摇摇头,对布拉格道:“快走”

说着,两人扯了把伞,向门外奔去,拉萨的鬼天气真如神那不可捉摸的心思,跑出去没有多远,冰雹倏止,地上指甲盖大小逐渐融化的冰粒带着一缕沁入心脾的清新水汽弥散在空气中,若不是没有心情,布拉格定然要好好感受一下这久违的闲适。

就在他出神的档子,两间旅馆延伸的巷子中间,一票子形容各异的人守在一头,见到他两个,当先一个满脸横肉,带着小指粗细金链子的男人对身旁年纪二十五六的青年大声道:“徐少,就这两个傻,就他俩”

“”

布拉格心里嘀咕了声,原来正是刚才在小雨茶园里闹事的丑男,再看看斜披着一件小西装,装模作样拿着烟斗的青年,布拉格心中多少有了定计,呵呵笑了两声,迎过去道:“各位,各位,刚才一场误会,咱们是不打不相识嘛,来,来,这些钱就当是请各位哥哥喝茶的,权当交个朋友……”

布拉格说着从钱夹里拿出五百块钱,可还不得递过去,丑男一口痰就吐了过来,狰狞道:“交,交你妈啊,嘿嘿,看着我们人多怕了是吧,妈比的,早点干啥去了,你俩个狗草的眼睛瞎了是吧……”

这男人打架不咋滴,骂人到还真是够损的,袁飞冷笑了一下,往前靠了几步就要动手,却被布拉格拦住了,平日里布拉格唯恐天下不乱,但是到了正经关头,他一点不洋务。布拉格深知此行的重要,否则凌榛也不会郑重叮嘱他不要惹事,况且那边轩儿还不知道什么情况,他哪有心情为这点口角琐事浪费时间。

布拉格掏掏耳朵,陪笑道:“是啊,是啊,我们狗眼瞎了,没想到大水冲了龙王庙,诸位大哥,这雨天凉兮兮的,给个面子去喝几杯茶,放我和我兄弟过去,好不好?”

“好”

站在一群小弟中央,众星捧月般潇洒的青年点了点头,将烟斗交给一个小弟,道。

布拉格心说还是你小子识相,不用老子动手踢你们屁股,正寻思这几百块钱是不是也可以省下的时候,那青年又道:“茶就不必喝了,秃头,我倒是有个事要麻烦你”

布拉格也不计较被叫做秃头,一脸阳光灿烂道:“好说,好说有什么事我能办到的,您尽管吩咐”

“好——爽快”

青年对身后一招手,立即跑上来一个尖嘴猴腮的小马仔,青年对着他示意了一下,那家伙阴笑了两声,立刻走了上去,对着布拉格一摊手中的铲子,阴阳怪气道:“我们徐少养的藏獒这两天不知怎么吃不下饭了,秃头,麻烦你帮忙验一下是不是上火了”,

“怎么验呀?”

“嗨,说你是狗眼你还真是狗都不如,狗还知道主人不开心时耍耍花活讨好,”小马仔说到这,脸上笑容一敛,眼睛瞪大,厉声道:“给老子把这狗屎吃了,啥事没有,不吃今天废了你们两个傻”

袁飞脸腾地就黑了下来,拳头捏得嘎巴作响,他的,自从来了西藏遇到过多少找茬的,赵炫翼那手段狠的还渗人,哪个没缺胳膊少腿过下半生的,有几个是活活整死的,想起过往种种,再看看面前这些个垃圾,袁飞那怒气压也压不住,有点不悦对布拉格道:“你怕你闪开,有啥问题我承担”

布拉格不屑地扬了扬嘴角,脸上还是人畜无害的笑意,指了指他们身后,“就你们有人是不是?兄弟们过来”

他这一嗓子,那群幸灾乐祸看好戏的主都是一愣,甩脸向后看,结果除了看热闹的几个藏民,屁都没,登时那个火大啊

“你妈,敢耍爷爷”

姓徐的青年或许鲜有被忤逆,暴怒地转过脸来,可就在这时,一陀黑色物体迎面飞来,再想躲根本躲不开,噗地一声,砸了一脸。

身旁小弟齿牙咧嘴的,一脸惊恐,那个丑男赶紧逃出手绢递过去,青年彻底疯狂了,一脚踹在他胯上,呵斥道:“都他的给我上,废了两个子养的”

袁飞叹了口气,心中暗骂布拉格恶心,这事换个人绝对做不出来。反正闹翻了,还怕啥,打架?开玩笑么不是好久没动手手都痒痒了

袁飞一掠袖子,朝着跑上来的丑男就是一脚,也怪那家伙倒霉,一屁股正好坐在铲尖上,嘶地一声就刺了进去,鲜血瞬间就留了一地。

青年抹掉脸上的狗屎,露出一嘴黑牙,咬着下唇:“行,行,是你们找死,记住了”

袁飞不屑道:“滚不滚开?”

青年使劲点点头,刻骨流毒地剜了他们一眼,让开了去路,布拉格拍了拍手,刚要往前走,忽然间,从那群人身后冲出来五六条藏獒,狂吼着就扑了过来。

布拉格一摸腰,心道完了,刚才走得急,刀落在小雨茶社外存放东西的地方了。他在军队那些年没少了解狗,一看这藏獒体型,心下就一凉,再一看那一个个嘴角流下口水,还有发红的眼睛,腿都软了。果然,那小子是怕藏獒上火,给他们节了食,也不知道饿了几天,这哪还是狗,饿极了的藏獒比狼还凶残。

要是一只还好说,他有办法制服,可五六只开玩笑呢不是?闹死它们自己估计也被咬得剩不下多少东西了

袁飞面色凝重,和布拉格打了个眼色,两人都看出对方眼中的惧意,几乎同一时间向后转身,然而,身后那一幕让两人差点疯掉。

本来就不宽的巷子,拥进来一行人。

当先一身素白色衣裳的女孩正是小雨茶社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眉,即便撑着发黄的竹伞遮住了面容,但那种独一无二的脱尘气质只要见过一面便难以忘怀。

后面那个叫周航的美院帅哥紧紧跟着,不停说着什么,再后面就是他那两个哥们和凌霜陈璐两个小妞。

这他不是找死吗

一个个不是英俊潇洒貌美如花,他们两个这一跑过去,这群人还有好下场?

那几个人也看到了这边情形,最先发觉的陈璐“啊”地尖叫了一声,摊在那了,一条藏獒就像发现了小兔子,发了疯地奔了过去,凌霜和那两个男孩吓懵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你真是我祖宗”

布拉格不知该骂点什么,也顾不上许多,一个侧扑揪住藏獒的两只后腿,双臂一叫劲,向旁边墙上甩去,就在同时,另一只藏獒扑上来,一口就咬住了他的胳膊。

布拉格感觉一阵钻心似的疼,却不敢动,急忙顺着狗嘴撕扯的角度旋转,他深知如果方向一不对,整块肉就要被撕下来。

“袁飞……”

布拉格想叫袁飞帮忙,甩脸一看,暗叫糟糕,一只藏獒咬住了袁飞的裤子将他带倒了,剩下两只都扑了上去,要不是袁飞拳头硬,就这么一下脖子和脸肯定就不成样子了。,

布拉格汗沿着后背就渗了出来,但是想戳那只藏獒的眼睛又保持不住平衡,眼看鲜血嘶嘶冒出来,又不舍得硬甩手臂掉一块肉,就在这电光火石的功夫,布拉格惊愕地发觉咬在手臂上的牙齿松动了,下一刻,那只藏獒竟然松开了嘴,向后退了一步,眼神慌乱地望着他身后。

袁飞那边也是如此。

布拉格顾不上疼痛,扭脸向后看,激动的眼泪差点下来。

“夏小子”

矫情地叫了一声,布拉格向上走了一步,可只是一步便像钉子一样扎在原地。

不对不对

这气势……怎么……对,就像那天在风雅小筑时……

“啪啪啪——”

夏夜之脚边尚未全部融化的冰粒就像受了什么驱使似的,一个个的爆开,炸成碎末。

布拉格突然想了起来,沐风提起过的那个词,寸劲——那些不需要完全接触就能爆发出的力量。

布拉格见过寸劲的可怕,当时沐风手腕上被树叶划出来那么多血痕,夏夜之自己的衣服被划得褴褛不看,极其可怕。可是袁飞哪里见过,他一见夏夜之来了,赶紧靠了过去,就在挨到他的一刹那,手臂上毫无征兆地划开了一个口子。整齐地就像手术刀划过。

“不要命了?”布拉格骂了一句,赶紧将他扯到一边。

袁飞惊恐地张着眼睛,颤抖着嘴想问什么,布拉格撇了撇嘴,“这个不是夏夜之了……”

袁飞不知道何故望过去,没发现什么异常,但是当视线碰到夏夜之的眼睛,立即就避开了。

可怕

太怕了

到嘴边的半句话被他硬生生吞进肚子里。

徐姓青年突然发现饿了三天的藏獒一下子都蔫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手放在唇角打了个口哨,在两幢旅馆间响起了尖利的回音。

换作平时这些被他精良训练的藏獒早知弦意,可是今天却跟傻了一样,而且明显看得到两条后腿在打颤。

在他的记忆中,藏獒一直是勇猛无畏的,即便遇上狮虎,宁可战死,也不会被吓得发抖,对面只有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小子,怎么吓成这样?

顿时,他怒火上涌,接过鞭子朝着离这自己最近的一条藏獒身上就是一下。

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白鞭子上出现了一条红痕。

“上去,快”

青年拿起鞭子又是一下,“废物”

啪啪啪——

连续抽了几下,鲜血从藏獒身上滴答滴答淌了下来,然而藏獒不住向后缩着,几乎在同一时间,六只藏獒同时发出“呜呜”地嗡鸣声,再也不顾忠诚,惊恐地四散奔逃

“操操操”

徐姓青年恼羞成怒,朝着夏夜之一甩鞭子,眼看就要抽到对方的脸时,夏夜之跨了一步,按理说即便是往前走一步,鞭子也能抽到,然而事实上居然落空了,更让他怎么也想不通的是明明只是跨了一步,这个人怎么就来到自己面前。

还不等反应过来,头上一凉。

“啊”

用衣服捂住屁股止血带丑男叫了一声,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其他人战战兢兢地指着徐姓青年,不知谁喊了一声:“徐,徐,徐,徐少……你头……头皮没……没了……”

徐性青年转了转脸,看见那小子手上拎着一个假发套似的东西,而且有几撮还染着金色,特别像自己的头发,他下意识地摸了摸,伸到手前一看,殷红顺着指缝往下滴。

扑通

他整个人栽倒在地,昏死过去。

天空中阴霾向着西方无限远处赶去,淅淅沥沥的雨滴渐淡。

布拉格舔了舔嘴角的雨水,才将憋着的那口气吐出来,忽然间夏夜之侧了侧脸,吓得他一哆嗦。

不过对方只是有些疲倦地说了声“快走吧”,便跨出了小巷。

布拉格向身后望了望,一群人都傻了,像电线杆似的戳在那。他叹了口气,扶着大腿受伤的袁飞走出了巷子。

一只竹伞微微抬起,露出一张无需用绝美来形容的脸,因为那近乎于仙子的出尘气质已将一切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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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小事

第二百一十四章小事

来西藏旅行的人大多笃信命由天定,相信轮回,那么两个祝福的字眼往往是对旅人最珍重的心灵慰藉,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福泰”旅馆的生意一向是这里最好的。

然而,七月份的这个雨天,除了那笼罩在旅馆之上无尽苍穹的阴霾外,似乎弥散了一种不祥的气氛。

店老板脸色烦忧地站在大厅里,身旁两个后背盘龙纹身的青年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其中一个留着莫西干发型的青年按灭烟头,长身而起,朝着身后站立的十几号人努努嘴道:“义哥,把几个人扔出去这么简单的事用得着这么多兄弟么?我这可是算人头的”

店老板五十开外,大背头,一脸饱经风霜的历练,他抽了口旱烟,斟酌半晌道:“你们以为我就在乎这点钱么?如果不是情非得已,我也不愿干这种雪上加霜的事,损阴德的很三年前有个大师傅对我说过,我这店正好在一处龙脉的尾上,如果多福多贵,便可保家室安康,子孙福禄。如果染了浊气,则逆了龙气,必遭横祸他当时说的清楚,千万不能让客人死在店里我平时小心谨慎,宁可一分钱不赚,也图个安定,今天下午来的这行人个个身强体壮,就是有点高原反应。看天气不妙,估计出去买药也不方便,就想着送点药过去,但是刚过去,就听见他们说有个姑娘不行了遇到这种事谁都能理解,我的意思是帮他们安排在对面,哪怕所有钱我都出也算,可是有几个马来人蛮横的狠,说要是他们小姐有个好歹,一把火把这里烧了……唉,非是我王义不仁不义,实在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活到这把该知天命的年纪也够了,关键是我那儿孙……”

店主摇了摇头,最后将烟放下,笃定道:“我先请他们下来,你们一会务必先礼后兵”

另一个盘龙纹身青年鼻子哼了声,不屑道:“你是主家,又是我铁兄弟的老大哥,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过丑话放在前面,若是有没长眼的不识相,你也别怪我手黑”

说完,他一抖手腕上的铁链,向着身后一招手,片刀铁棒之类的家伙都被那些小弟操在手中。王义再次摇了摇头,拾阶而上,还没走上几个台阶,上面光线一黯,一个巨大身影笼罩下来,遮住了灯光,王义扬起脸向上望了一眼,头皮阵阵发麻,这个大个子正是这行人中他最惧的,那肌肉仿若蓄积着爆炸般的力量,要不是因为他的存在,也没必要叫那么多人。

但是那种天生的宿命观还是让他开了口。

“朋友,有件事和你商量,麻烦你下来一下”王义见对方点头,心里定了定,客套道:“你是姓凌吧,看年纪比我年轻几岁,我就倚老卖老叫你声凌老弟”

“你有什么事吗?”

“这……唉,是这么回事,我是想请你和你那帮朋友换家旅店……钱不是问题,我这里不要不说,还帮你们全部付了,怎么样?”

王义将事情来龙去脉说了一遍,面有难色地摊摊收,原以为这个看样子没什么火气挺正直的男人会答应,谁知等来的是三个字——不可以。

“凌老弟,咱们还有的商量,你看……”

不等他说完,一个茶杯“啪”地就在他脚边炸裂,吓得王义一颤,只听拿铁链的小青年道:“别他废话,你们是自己走,还是让我们动手?”

凌榛一蹙眉,扫了他一眼,懒得搭理,对王义道:“你的心情我理解,迷不迷信先不论,只说此事,若换作平时,凌某绝不难为,但今日不同,人命攸关的当子,你怎能如此狠心?”

“这……这……”王义也觉得站在道义上说不过去,一时间不知该怎么说。这时,留着莫西干发型的青年挑了挑嘴角:“义哥,十几年前你也算条汉子,怎么今天这么怂?,给这狗熊废JB毛的吐沫,滚就滚,不滚就”

“慢着慢着,龙垣”

王义头都要裂了,他知道现在这帮小年轻不像自己当年有耐心,龙垣这个人的底细他清楚,手底下相当有两下子,而且手上有过两条人命,他万一动起手来,肯定轻不了。,

龙垣对于王义的仅有的那点童年时的崇拜也因为刚才那两句话消失的无影无踪,此时凶相毕露,手里熟练地把玩着一把镶满骷髅的蝴蝶刀往前探去,就在这时楼梯上响起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声音喝道:“慢,我们搬就是”

凌榛侧了下脸,惊疑道:“明泽师傅”

明泽点点头,道:“凌先生,既然为客,那就客随主便吧,店主也有难言之隐”

王义一听,眼泪都快下来了,胸脯拍得啪啪作响:“诸位,都怪我王义不是人,对不起了,我给你们一万块补偿”

凌榛如一棵松柏挺立,脚步没挪半分,对那边虎视眈眈的龙垣扫都没扫一眼,宽慰道:“明泽师傅放宽心,凌某走南闯北多少年,这种货色我还不放在眼里”

这句话一出,那边跟炸了锅似的,一个个如疯狗一样叫嚣起来。

明泽摇了摇头,笑道:“轩儿若是注定躲不过这劫,在哪里也是一样您不要以身犯险了,否则轩儿即便离开了,也会不安的”

他虽然笑着,豁达通透,但是语气中却含着一种悲凉,是啊,这种痛处早在多年前自己也就经历过,那的确是痛彻心扉。

想到这里,凌榛点点头,跟着明泽往上走。就在这时,外面响起布拉格的声音,“老大,我们回来了”

凌榛一转脸,只见布拉格手腕上流着血,身旁架着的袁飞伤得更重,鲜血沿着裤腿往下滴,再往后看,夏夜之也走了进来,他倒是没事,就是被雨水淋湿了,有点没精神。凌榛本想关心两句,但这时候轻重缓急他分得清,所以只是点了点头。

明泽为人真诚热心,眼看两个同伴受伤,忙返身下了楼梯,过去搀住袁飞,也就在这时,远处一片琉璃白刺入眼眸。他猛然甩脸望去,惊愕地发觉,一袭颇具古典风情白衣女子撑着竹伞向这边行来。

这样的女子只需要一面之缘便铭刻在心,此生将永难忘却。

“荣小姐”

明泽难以置信,嚅嗫了一句,心底翻起滔天巨。

正是仓央上师的弟子。

情势急转如斯,本来已经绝望的明泽怔怔地说不出话,就在这时,龙垣也瞥见了那撑伞的女子,二十来岁正值精力旺盛的时候,平时哥们弟兄在一起都在标榜谁睡过的女人多,从外地拼搏的打工妹,到价位合适便能一亲芳泽的模特,每一件精品都是他们记忆库里可以拿来炫耀的东西。但是,因为出身,阅历以及背景等等诸多原因,一些富家千金或是身在象牙塔中素质较高的校花还是他们无法凭借那张嘴和那点只能在街头厮混的伎俩所能染指的,所以在下本身陈列印象中,总少了光彩夺目的一笔。

龙垣家庭并不算差,也不是囿于这一亩三分地的井底蛙,在上海北京都小有过成就——女人方面,在他们这帮兄弟中算是见过世面的主,但是当一眼瞟到走过来的女孩,甚至只看到那宛如雪巅千年积雪晶莹的颈部肌肤时,眼睛怎么移也就移不开了,脑海中电闪雷鸣般充斥着那种yu仙yu死yu体横陈的画面。

龙垣下意识地呵了口气,确定嘴巴里没有异味,这个动作连他自己也被吓了一跳,暗忖不会是动真情了吧?他还没来得及确认这种小情绪,突然看到巷尾紧跟着跑进来一个比他大几岁的青年,气喘吁吁地跑到女孩身前,伸开双臂,女孩从侧面绕开,又被他堵住了,那景象仿佛是闹别扭的小情侣。

“轩儿小姐如何了?”夏夜之问凌榛,见后者摇头,又道:“我上去看看,或许能尽点力”

拿铁链的青年横了夏夜之一眼,下巴抽抽着:“你说啥来?”

口气里充斥着威逼,似乎再说一句就要废了对方,他见对方没有反应,就如以往那些个傻叼窝囊废般不敢吭气,更加来劲。

龙垣也顾不上这边吵闹,对着外面的周航察言观色了半天,终于发现一个让他能多活几年的秘密,原来那小兔崽子是搭讪的。

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事,他见的不少,俗话说的好,后出手的遭殃,想到这,龙垣立即迎了上去,“姑娘,需要帮忙么”,

周航一看有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过来,似乎要帮女孩撑伞,急忙护在她身前,可他哪里想得到龙垣手上有活,就那么一记肩撞,嘎巴的一声轻响,右臂脱了臼。

“别找死,小兔崽子”

龙垣拎住他的领子,拍了怕插在腰间的蝴蝶刀,声音压低道:“她我这辈子娶定了”

周航额头上的汗渗了出来,两条腿不住颤抖,在那个安逸的地域里,连打架这样的事都少之又少,哪里见过亮刀子的,他也不是胆大的人,可心底里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让他用仅剩的力气顶着龙垣,不让他侵犯一毫。

“去你”

龙垣恼羞成怒,一脚踹在周航受伤的肩头,蹬出去很远。

自始至终,那竹伞没有抬起来半分。

周航的心像碎了一般的疼痛,咬着牙撑起身子,巷尾传来了呜咽的声音,那个叫凌霜的女孩擦着眼泪跑了过来,从后面抱住了周航的腰,哀求道:“周航,跟我走吧,我们回去,什么我都答应你,我求求你了”

周航喘着气,轻轻摇了摇头,嘴里却只有三个字:“对不起”然后对着旅店大厅里喊道:“你们这些男人,不能帮帮忙吗?”

布拉格看看自己受伤的手腕,酸溜溜道:“夏哥,英雄救美吧,这个机会老布我让给你了”

夏夜之头也没抬,依旧是刚才那种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轩儿小姐情况不明,你胡闹什么,那些人与你我有关系?”

一句话将布拉格问住了,嘎巴着嘴不敢看夏夜之。凌榛发觉不对,望向布拉格,那表情似在询问。

布拉格他能说什么?还是娆娆姐在的那段日子好啊,夕阳西下,晚风轻拂,一切风轻云淡,整个世界充斥着美好

布拉格揉了揉胳膊,“老大,要不你帮帮忙?那小子手下不简单”

正在凌榛寻思之时,明泽走了出去。

“求你们,帮帮忙,不要让坏人欺负她”周航看到只有一个人走过来,哑着嗓子做最后的努力。

或许是这句傻话打动了女孩的心扉,那柄遮住她冰雪玉容的竹伞终于被收了回来,她朱唇轻启,似纠结似埋怨地说了一声:“都这样了,你还不罢休,何苦呢?”

周航沙哑地笑了起来,右臂的痛又让他笑得很难看:“呵呵……美女,你敢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展了展舒眉,“你我本无挂碍,何须着想,我不是什么好人”

“我不管你是不是好人,不管你发生过什么,受过什么伤害,我只想陪着你,看着你,就算你就这样走下去,也好,也好”周航捂着右肩,又上前挡住了女孩。

“妈了个比的,你小子真不知好歹”

龙垣摸出腰间蝴蝶刀,熟练地一记盘桓,朝着背身而立的周航大腿刺了出去。

“周航,小心”

整条巷子里充斥着凌霜尖利的声音。

滴答——

一滴滴鲜血砸在了湿漉漉的石板上,碎成了几点,被潺潺的流水带散,飘向远处。

凌霜双手拢着嘴看着那一幕,那难以置信的一幕,如果这个世界上有神迹,那么她相信神迹就在上一刻发生。

那个小男生,攥住了刺向周航的刀,周航没事

戛然而止的眼泪再次奔涌而出,是喜极而泣

有些事只有发生过,才知道可怕,当周航看到那鲜血从救过他们一次的男生手上留下的时候,他吓得瘫坐在地,向后缩着身子。

“哈哈……”龙垣舔了舔唇上的短髭,放声大笑起来,笑声回荡在整条巷子分外刺耳,“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哈哈,小子,其实我挺欣赏你的,如果不是在这个场合,也许我可以让你跟着我,可惜啊可惜,这妞老子要定了,谁跟我抢老子送他见阎王”



龙垣猛地抽刀,带起了一团血水。

“今天在你身上扎个孔,只要你半条命,等好了以后别忘了是哪个爷爷给你放的血”龙垣说着,蝴蝶刀在手中飞快折合,突然之间,刺向了夏夜之。

就在刀尖接触到裤子的一瞬,他的手腕便被叼住了,龙垣一惊,用整个身体俯冲的力量往出推手腕,然而,这把蝴蝶刀就像扎进了一堵墙里,连半分都动不了,面前这个青年露出了森白的牙齿,用两个人仅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话。,

“见了阎王,替我问声好”

“什么?”

龙垣看见对方张开嘴,然后束成了一个打口哨的形状,忽然之间,就如雷暴天气那狂躁的雷鸣般在耳鼓中炸响,比被刀割过不知道多少倍的疼痛风卷残云似地蔓延到每一条神经,那经历漫长的仿佛要几个世纪。

沉重的阴霾降落了世间,面前鬼魅飞舞,喉咙偏偏被扼住了似的无法发出一声。

太恐怖了,太恐怖了

龙垣闭上眼睛,可是狰狞的魑魅还在面前,他也顾不上许多,攥起手中的蝴蝶刀猛然刺向眼睛。

“啊”

几声尖叫不分先后的回响起来,凌霜浑身剧烈地战抖,扶着墙大声呕吐起来。

布拉格强咽了口吐沫,看着龙垣将自己的眼眶都刨了出来,哆嗦道:“这,这,这是怎么了?”

那帮站在大厅的人一个个面如死灰,都看着他们这一行的老大,拿铁链的青年也不知是害怕还是想保持威望,甩起铁链朝着夏夜之抽了过去。

不过,眼前突然一花,这个人的手腕就被抓住了。



噶噶

“你放手,呦呦,你放手,放手,哎呀,疼,疼”

喀吧

清脆的碎裂声一响而落,青年眼泪和鼻涕一下都出来了,夏夜之右脚撤了半步,凌榛猛然张开眼,想起夏夜之第一次来盛世年华的那晚,孙枭像一根树枝一样被夏夜之拎住抽在柱子上,当时就是这个动作。

这些人虽可恶,但也不至于非到死的地步,想到这,凌榛沉声道:“小夏,别下死手”

可是,夏夜之丝毫没有听他的意思,满脸戏谑的笑意,在戏谑之下似乎还隐藏着暴虐的力量,第一次,凌榛觉得又见到那个人的感觉,甚至比那个人还要令人胆寒。

青年就像一只风筝似的从店门飞出去,滑行了超过十米的的距离,撞在了墙上,一片红白泼洒,弥漫了整个世界。

两个头目一个死了,另一个估计也活不了,手下一哄而散,店长王义裤子里湿漉漉的,在脚下积了一滩,这辈子,他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太深太深,远不是他所能理解的。

一连死了两个人,袁飞有点怕了,他不敢看夏夜之,颤声问凌榛:“老大,用不用告诉翼爷一声?”

不等布拉格说话,夏夜之冷哼道:“若他连这点事也承担不了,你劝他趁早别跟那个人抢东西”

虽然是这么说,袁飞还是播了个电话,很快,那面响起了杨橙的声音,袁飞也没心情客套了,直接求见赵炫翼,那边一个沉静清冷的声音道:“你们还好吧?”

“不好了,翼爷,这下坏事了”

停了三秒,赵炫翼道:“怎么了?”

“夏爷做掉了两个闹事的小混混怕都是死了我们该怎么办?”

“袁飞……”

“唉,我在,我在”

“以后这点小事不要麻烦我,死的只要不是顶尖上那几个人就行”

“额……”

“还有,找最好的东西给夏爷压惊,你所认识最漂亮的女人,还有,跟夏爷说,一个人我补五百万嘟——嘟——”

袁飞挂了电话,发现身上跟刚洗过澡一样。

第二百一十五章荣蓉

第二百一十五章荣蓉

这场连绵的雨下到了凌晨…多,推开一扇窗,传来池塘里的游蛙欢叫的声音,微风夹杂着新鲜的空气从遥远山脊的那一边拂来,卷起了枕上的几缕青丝。

福泰旅馆三层角落的房间在一瞬间从冰冷的桎梏中回暖,看着轩儿小姐在休克八个小时后再次张开眼睛,所有人长出了一口气。

“多谢荣小姐出手之恩,达克依有生之年无论小姐有任何吩咐,誓死效力”

随着“咚咚咚”三声额头与木板的撞击声,达克依重重叩了三下头,其他八个保镖矗立在门口,一脸敬然。

轩儿从明泽的怀里挣开,颤巍巍站起来,双膝一软,便要下跪,被称作荣小姐的女子一托她的手腕,道:“我只是尽了微薄之力,不要这样”

她的话很轻,带着几分拒人于千里的冷漠。也就是对待轩儿多说了几句话,对其他人甚至吝于一言。

“荣蓉,你是如何来到这里的?”

以明泽的豁达仍旧无法平静,若不是神明眷顾,何以让心底的祈祷成真?

荣蓉将几根细长的银针过火消毒后收入针盒,经过连续几个小时的救治,她鼻尖上渗出了点点香汗,或许是出身和教育的原因,她对一些礼数比较在意。轻轻用衣袖遮住面颊,从怀里取出一块丝绢手帕轻轻拂去汗渍后,才道:“我路经此地本为避雨,恰好听到你的朋友在茶园提到轩儿,我担心出事,于是过来看看,幸好来的及时”

明泽双手合什:“多谢荣小姐搭手相助,此情明泽记在心底,今生若能还及此情,便是佛祖对我最大的宠幸”

以明泽仁波切在整个藏地的威望,能让他说出如此的话,实在是那个人莫大的荣幸。轩儿为难地有些不知所措,她是聪颖的女子,自然明白明泽这番话的重量,其实她尽可能和本来相处的不是很融洽的家族保持联系,多半也是为了明泽,为了他能够安心修行,不受外界世俗和金钱的干扰,所以她极力避免让明泽卷入各种是非利益中。

这可能就是一个贤淑女子为所爱所崇拜的男子能做到的吧

就在轩儿纠结是不是可以用金钱或者其他稀有的礼物偿还人情而又不敢开口,生怕令这个令她自惭形秽的女孩子厌恶的时候,荣蓉轻描淡写道:“明泽师傅不要谢我,你若要谢,就谢谢你的这位朋友吧我帮的那点忙只是举手之劳,他的出现却是一场莫大的机缘”

所有目光随着这一句话全部转移到了布拉格脸上,就连一直充满敌意的达克依都用真挚惭愧的目光注视着他,一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作风的光头哥鲜有地红了老脸,指着自己的鼻子尴尬一笑:“不客气,不客气,嘿嘿……”

嘴上对众人这么说,眼睛却没离开荣蓉,心底里嘀咕道:,这世上真有这样的女人啊,比之叶月依织不差多少,要是让她当个明星,得死多少男人啊特别是刚才擦汗的那一下,真像他的见到了画中仙子一样。

布拉格贼兮兮的视线在那张欺霜赛雪的脸上意犹未尽地逡巡片刻,发觉对方也在看自己,便自我感觉良好地迎上了他迷人目光,刚碰及荣蓉的眼睛,布拉格这个勃起的神经大条就像被捅了无数窟窿,突突突地萎了,他下意识地避开了眼神,往身旁一看,那些个为了保护轩儿连命都不要的小子们一个个眼睛盯着地板,怂地很。

“以前在布拉格学艺的时候,总觉得师父是最厉害的,走过这些年才知道师父他老人家放在阴影也就是个怂包,唉,看看人家荣小妞,虽然是个女滴,但是这眼神就像能刺穿灵魂一样啊,难怪连沐老太太也那么敬重她师父不愧是名师出高徒。唉,再看看人家夏夜之,那能耐就跟开了个作弊器一样,唉?夏夜之呢?”

布拉格转了转头,没发现夏夜之踪影,来到房间门口喊了几声,声音回荡在楼道里,嗡嗡作响,不知从哪个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喝骂,布拉格摸了摸光头,问候了对方全家女性。,

听到走廊那头布拉格的声音消失,夏夜之侧过脸望了望空空悬在伤口之间的线,却不见那针,一隅月光从窗口静静漫入,斑驳地洒在洗漱间的油漆门上,宁静地似是倒退了时间,回到在基纽学堂那些个岁月。

许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雨后的夜晚,他带着伤回到了家中,那是他第一次负伤,也是第一次杀戮,对方是一个政客,因为跟多起虐杀少女案有牵连被起诉,但不知采用了什么方法左右了法院裁决,最后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当时还是一个普通学员的他接到了Z先生亲笔手谕,在对方下榻的郊外别墅了结了那个正对少女施暴男人,逃跑时中了一枪。

虽然他极力劝说自己是在行善,但第一次杀人的经历还是让他浑身颤抖。

躲进浴室里,看着手上怎么也洗不净的血,他一个人惊恐的流泪,像只胆小的猫。在昏昏沉沉中做了一个接一个的噩梦,等到醒转时发现躺在床塌上,清幽的月光下坐在一位老者,正是斯卡罗布林导师。

“潘神,你要记得,越是悲伤便越是坚强。”他永远是那副和蔼谦逊又看透世情的样子,“这个世界最缺少的不是像我这样只懂说教的学者,学识只能构造出一个梦想,而真正实现梦想的还是双手。你今天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明天不再会有像你一样的苦命的孩子,如果你认为值得,就去做吧,哪怕死后会经受漫长的惩罚”

那番话距离今天隔了许多年,手里染过多少鲜血他也记不得了。夏奈曾经问过他,难道杀那么多人心里没有愧疚吗?

他也问过自己,愧疚吗?

答案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他铭刻的只需要一点,那么一点。

……

随着百破带来的力量散去,他的心灵也渐渐平复下来,夏夜之冲了冲手上的鲜血,俯下身寻找针。

一抹琉璃白不经意间浮现在眼帘之中,夏夜之蓦然抬起脸,见到门口凝立的女子,不禁怔了一怔。

前世今生见过的女子不少,在气质容貌上双双能与她比肩的似乎也唯有叶月依织。

她就那么站在门口,那对覆盖着冰雪迷雾的眸子映衬着月色分外撩人,又有着说不清的愁绪,眼神触碰了下,夏夜之便移开了,客气道:“荣小姐是否要用洗漱间?”

夏夜之说着,向外面走去,擦身而过的瞬间,带起了缕缕幽香,那应该是薰衣草的味道,不等他回过神,只听到荣蓉说道:“你是不是欠了我什么东西?”

“恩?”

“若不是你欠了我什么东西,用得着走得这么仓皇?”

仓皇?

夏夜之细细品味着这两个字,当今天下,有资格对他说出这两个字的恐怕只有两个,一个是他授业老师,另一个叫帝王加纳。这女孩虽为仓央上师之徒,言谈举止间已露出阵阵傲骨仙姿,但毕竟与他这幅身体原主人年纪相若,可能还不懂得这藏地之外还有个叫做阴影的世界。

想到这,夏夜之有点戏虐:“哪里仓皇?”

“你的针都忘了带走,难道还敢说不仓皇吗?”

荣蓉向前走了两步,俯身捡起一根针,捻在细如葱白的三指之间,不过似乎没有还给夏夜之的意思,转身向着横亘在房间中央的一张桌子走去,“你的手还在流血,伤口没有处理好,你过来……”

荣蓉虽然没说后面的几个字,但是从她的动作夏夜之也明白包含的意思,随之觉得心下莞尔,对于前世的潘神,这种事遇到过的何止一两次。当然,夏夜之不会自恋地认为这个不食人间烟火连话都懒得多说一句的名师女徒对他有什么想法,兴许是处在百破境界下的那种状态看起来有种睥睨天下的气势,与其他人对于她的关注有所不同,使她产生了好奇而已。

夏夜之本来想拒绝,但是转念又一想自己已经不是外表所呈现出的这个年纪了,也没必要摆出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清高姿态,刻意表示出对她的不在意。其实,从心底里来讲,没有被荣蓉乱了半分心思实在是有点自欺欺人,只是比布拉格他们强一些而已。,

念之所及,夏夜之道了声谢,也就不再忸怩。

刚才他伤口缝到一半的时候,灯突然不亮了,若不是这样,针也不会掉,老板大概也知道常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刻意在桌子上摆了一个烛台。夏夜之见荣蓉对着月光穿针引线,连忙掏出打火机,一拢手,对着蜡捻一按。

就在一小簇火苗升起,刚刚照亮了极小的一片区域的同时,荣蓉的云袖甩过,火苗飘曳了一下,便灭了。

夏夜之蓦然抬头,讶异地看着她,有些难以置信。

刚才的一幕他根本拦不住

这不是说荣蓉的动作有多快,而是她的动作就在上一刻刚完,下一刻还未开始的档子发生,在心底里自然而然生出一种拦不住的感觉,非常别扭。这让他想起许多年前在基纽学堂学习时某本书中提到的一个词——中阴。

他的眼神并不弱,当然不会认为是巧合,所以一下子收敛了轻视。也就在心思最松散的一刹那,荣蓉突然打破沉默,开口道:“下午的时候,你用什么方法扰了小混混的神智?”

第二百一十六章 奥义

第二百一十六章奥义

在每一个男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惊为天人的仙子,她可以幼年时一个崇拜的姐姐,可以是少年时藏在心中的一个明星,也可以是落叶生根后勾勒在心中的一抹倩影,无论如何,这个仙子总归是美丽善良的,她可以清冷,却只为一人善解人意,她可以孤傲,却只为一人翩然起舞。

这位荣小姐在容貌和气质上该都是仙子无可挑剔的不二之选,只可惜,这世间却难有人能消受得了这恩泽。站在旅店外久久不肯散去的那个周航要是能有他这点觉悟,及早抽身怕也不会陷得太深,否则便如饮鸩止渴,越是多一份欲罢不能的留恋,那毒越是一分分一寸寸,渗入骨髓。

夏夜之敛了敛思绪,莫名所以道:“你是如何知道是我干扰了他的神智?”

“我虽为一介女流,不谙技击,但浸yin了几年医术,却也识得他是发病还是乱神夏兄可否赐教一二?”

“呵呵,荣小姐观察真是细微,既然你如此好奇,我也就不再隐瞒了,不知荣小姐可听说过‘天宫’?”

判断一个女人修养和底蕴最佳的策略便是突如其来抛出一个问题,看她的反应,有的女人应对不来之际下意识就会选择掩饰,或者东拉西扯打擦边球,而有的则坦然承认自己不知。夏夜之见荣蓉既没有表示自己知道也没有露出思索的神色,似乎神游物外,又似观心通透,夏夜之也不深究,淡淡一笑:“荣小姐深得仓央上师栽培,必定博学多识,我略微解释一下你就能明白。”

“请讲”

荣蓉从木匣中取出一根针,也不见如何动作,纤如葱尖的两指轻描淡写地引线穿针,似穿花蝴蝶,美不胜收。

雨后天空清澄,漫天月色,将她的剪影投在桌上,一头黑缎带般乌亮的青丝上插着一只发钗,古韵涟漪。若不是因为束在荣蓉头上,夏夜之真想将那发钗在手中把玩一下。

“夏兄可觉得月色迷人?”

“我一直认为雨后的月色是人间极致,可今日才发觉荣小姐风姿仍胜其半筹”

夜风从窗外漫入,带起了荣蓉肩上垂落的黑发,千丝万缕搔向夏夜之,一阵微痒的感觉划过面颊,带着淡淡馨香,纵使以他的心境仍旧乱了半分。遇到这样的情形一般女子大抵都会将发丝收回,对陌生的异性赧然一笑,或轻咳一声作为掩饰,不过荣蓉在这个年少青稚的夏夜之面前却淡静地如同独处,任风扯动着发丝,漫不经心道:“夏兄的话题似乎偏了”

在基纽学堂毕业之后,这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倒像是被荣蓉嘲讽了,夏夜之眼神不自然移开,道:“如果今晚月色不是这么明亮,那么应该看得见漫天星辰”

“月朗星稀,世事概莫若此夏兄请靠过来”

“哦”

夏夜之应了声,身体向前略倾,只见荣蓉手中多出来一个小瓷瓶,瓷瓶上的塞子已被拔掉,从窗口涌入的风带着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忽然之间,他在桌子上摩挲的手指尖停在了一点,再想动,连半分都做不到。

多年行走在阴影的经验让他一下子反应过来,当第一股香气通过嗅觉干扰神经的一刻,夏夜之立即凝神屏息,全身血液流动的速度一瞬间就降了下来,心脏起搏的频率降到,这完全违逆生命机理的变化足以让一个常人昏厥过去,但对于领悟了巫师百破境界的夏夜之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纵使如此,生命力的骤降还是表现在了脸上。

“夏兄不用担心,这是麻药,效果只会维持十五分钟……”荣蓉缓缓垂下眼帘,将夏夜之的手放在掌心里,娴熟的缝合起来,夏夜之自问外科救护的技术不会比科班出身的医生差多少,但是比起面前这个年若二十的女子,则有着难以逾越的差距。

半晌的沉默,荣蓉还是开了口:“你当真吝于指教吗?”

夏夜之怔了下,从她的脸上移开目光,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细细品来又觉得捉摸不到那种相识缘自何处,若说前世有过交集又不可能,以此女的风姿绰约,兜过一眼怎么可能忘记?,

左思右想找不到突破口,夏夜之只好敛了敛心思,抱歉道:“荣小姐误会了,不是我非要插科打诨,只是类比星辰,这个道理讲得更清楚。”

“恩,看来是我失礼了”

夏夜之也不去计较她这句话里丝毫没有的抱歉反而带着点轻蔑的意味,续道:“在漫天星辰之中,最好辨认的大概就是北斗七星了,而通过斗口的两颗星连线,朝斗口方向延长约5倍远,有一颗星,就是帝星紫微,也被称为北极星。人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浓缩的宇宙,在大脑中也有类似的神经中枢,掌控着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意识,末那识,这七感就是脑中的北斗七星,同样,在人脑中也有一颗帝星紫微……”

“阿赖耶识?”

“荣小姐果然博闻强识,没错,正是阿赖耶识,种子识”

“这跟我问的有什么关系?”

“呵呵……”夏夜之轻笑一声,顿了几秒,“人们常有幻视,幻听的症状,被称之为神经衰弱,事实上从某种角度来看,是因为七感中存在了某感被控的情形,但是只有一感甚至两感被纵,是不会在短时间内左右到这个人的最终判断,只有当七感全部迷失时,人才会瞬间崩溃”

“那阿赖耶识呢?”荣蓉停下手中的针,问道。

“这所谓的第八识正是操控神识的关键,所有的幻象是否逼真到让理智和成熟的判断力也信服,靠的就是种子识,换句话说,那个小混混就是因为阿赖耶识里凝聚出的幻象,才会有那样的下场,那也是远比死更可怕的一段经历。从心理学的范畴上讲,一般人只有六感的领悟力,达到七感已经很少,至于第八感只是一种存在于佛陀彻悟的传说。所以,一旦深藏在灵魂之中的第八感被感染上幻象,普通人是无法撤除的”

“也就是说,”荣蓉的黛眉轻蹙,“如果幻象染上我的第八感,那么我也就会像他一样?”

“是”

“也就是说……我也无法撤除?”

夏夜之迎上她的眼睛,“是”

荣蓉幽深如潭的眼眸闪过两点精芒,“夏兄可以试一试”

不等夏夜之开口,荣蓉旋即一笑:“开个玩笑”

月光在她美若天成的脸颊上镀了一层银色,仿佛是流淌自她欺霜赛雪的肌肤下,美得有点心惊。

“夏兄这么坦白,难道不怕我借此机会,强逼你说出来修成的方法?”

听到“强逼”这两个字,夏夜之差点忍俊不禁,但表面还是风平浪静道:“虽与小姐是初识,但是有一点我可以断定,你并非趁人之危的人,而且就算我肯讲出来,你也未必能学会”

“呵,夏兄倒是一个自信的人”

“呵呵,也许吧”

夏夜之不介意她口气中似有似无的嘲讽。毕竟,有太多的事被他隐瞒了,因为那些事对于他来说至今仍旧是个谜。许多年前,负责看守基纽学堂图藏馆的他发现了一个暗格,打开了那个暗格,里面有一首曲谱。当时有一个叛出基纽的老乐师在被处死前凑巧见到了他,他便让那个乐师看了曲谱,当时乐师说的那句话他记忆犹新——这简直就是潘多拉手中的竖琴,我给你推荐一个人,也许当世只有她能弹出来——这番谈话之后不久,乐师被处以极刑,他远渡重洋来到了一个叫做京都的地方,按照纸片上写着的“叶月依织”,他找到了一个十二岁的少女,不知是不是天赋过人,叶月依织的钢琴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他只是听了片刻就被彻底吸引了,于是经过易容,他将那个曲谱交给了叶月依织,并且编了一通星探挖掘神童的谎话,单纯的小叶月怀着强烈的憧憬,在经过一个月的研究后终于给出了一份连及格也算不上的答卷。

而且

她只断断续续弹了一次,便再也无以为继。

但是,就是这仅有的一次,那种魅惑人心的力量深深铭刻在了记忆的磐石上,其后的三年,他一直在组合着记忆中的音符,终于在一天夜里,他组合出来一组乐器无法发出的音波,七频率的复合音……

多年之后,潘神的神话已经扫荡了整个阴影,被誉为继帝王加纳之后千年罕见的奇才,并得到Z先生器重,定位基纽学堂下任继承人。他的绝技叫做十字大红心,因为见到过的人全部死去,所以秘结会至今无法给出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和比较。

所有人都以为十字大红心也如同基纽其他绝技一样,却不明白,它真正的奥义远不在心脏二重击上,而在于那蛊惑众生的亡灵音。

一年前,他又从“亡灵音”中提炼出了另一种完全相悖的音符……

多年前的某一日,当Z先生将瞬秒传授给包括他在内的四人时,曾感慨道:如果能找回两千年前丢失的一首曲谱,那么帝王加纳也将臣服于我的脚下

第二百一十七章 对峙

第二百一十七章对峙

“死的可是两条人命,不是两只蝼蚁,夏兄倒是心安理得,也许你的后台能解决掉所有祸事,不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可是……你的心里就真的没有后悔?”

“……”

这个世界每天都有无辜的人因战乱,凶杀,阴谋而死去,可罪魁祸首却往往过着逍遥的生活,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所有的文化都在塑造超级英雄,惩奸除恶,那是一种阶层位卑的群体无法依靠自己的能力让世界美好的一种寄托。

许多年前,还是一个孩童的他,心目中最崇拜的人是父亲,因为父亲的一生都在用法律来维护心里的基准,为底层被乒的贫民伸张正义,然而,有许许多多个夜晚,他透过楼梯间的栏杆,看到的不是那个神采奕奕正气凛然的父亲,而是一个酗酒抽烟流泪恸哭的可怜男人。早熟的他渐渐明白了,父亲不是英雄,他光辉的律师身份后有着常人不能理解的屈辱,为了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他面对被幕后黑手撞成重伤的妻子,只能忍气吞声,屈服于权势威逼恐吓之下,将一起杀人案的凶手变成了被诬陷的受害者,真正的受难家属却得到了法律的惩罚。

从知道这一切那天起,父亲的形象如那一幢幢倒在炸药爆破下的老旧的大楼,彻底分崩离析。让他想不通的是为什么父亲不能像克拉克肯特那样拥有一个记者的身份,而另一面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那时的潘神对于超人有着超乎寻常的顶礼膜拜,可是一年后的祸事让他明白了,那一切真的只是一场随时会碎的美梦,仅仅只是。

因为父亲树敌太多,所以仇家利用一次地区帮会间的火拼,将他们全家屠杀了,母亲被活活烧死,姨妈被后扔进了混凝土搅拌机,唯一的妹妹在被杀后,头颅也被割掉了,这时保护他的不是超人,而是父亲那单薄的身躯,如果没有父亲,他也许早成了孤魂野鬼,是父亲将他扔进了垃圾道中……

那如骤雨倾斜的满目鲜红他永远忘不了,那个男人脸上除了唯一的一点欣慰,都是泪水。他不明白那是伤痛还是无奈,又抑或是一种悲愤?

他来不及想明白——寒冷的冬天,流浪在街头,为了躲避追杀,他不敢到收容所,甚至不敢进监狱,他怕死,但更怕的是多年后没有人会到父亲和家人的墓碑前说一句:你们安息吧

幸好,有斯卡罗布林导师,潘神得以生存下去了,那位智者传授他知识,帮他树立信仰。幸好,有Z先生,给予了他一直希冀的力量,让他可以捧着康乃馨再回到家人的墓碑前,他们一个像父亲,另一个像超人。

他还记得带着一身从基纽训练出的手段出现在仇人的面前,那个黑白两道呼风唤雨大财团主席有多么害怕,整整三天,潘神在他身上割了三百块肉,之后涂上蜂蜜,放在了蚂蚁满布的草丛中,那种带着无尽悲怆的畅快却无法平息他的心灵。

爱着的人已经离去,就算以千百倍的痛苦加诸仇人之上,他们也无法回来。

就像Z先生所说的,这是一个黑白颠倒的世界,没有救世主,也没有天堂,你所做的一切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是为了这个世间不再有如你一样苦命的孩子。你随时会受伤,遭受诅咒,甚至会死,但我可以许诺给你的是——你在死前的一刻可以比这世上最善的善人更加无愧地合上眼睛,可以比这世上最圣洁的圣人更加安然地停止呼吸。你会像超人一样活在那些孩子心里,很久,很久,久到你的怨和痛再也不重要的那一天。

如果没有夏奈,如果没有夏奈死前的那番话,他就算死也不可能叛出基纽,因为叛逃对于他比死更不安。

他甚至想过,有一天完成了夏奈的嘱托,他便亲赴落基山基纽总堂,将所有亏欠的全部了结。

可是。

直到今天他仍旧不明白夏奈的那句话——潘神,你要好好活着,你活着比我更有用。,

这是一句无关情爱的话,也是一场无关私爱的拯救,他明白。他也明白夏奈要他做的事,他都懂。他唯一不懂得是,怎么做,要怎么做?

是惩罚还是宽恕?

如果基纽去宽恕,这个世界会有多少凶手逍遥法外,多少战犯吞噬生命,多少权势肆意乒,对他们的宽恕,是不是对于那些无辜死去的人的惩罚?

那什么是惩罚,什么又是宽恕?

他能给一百个孩子温暖和安逸的生活,他能拯救一千个吗?就算能可一万十万呢?他能不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一个纵火犯,一个爆炸犯,一个战争犯却能带来多少毁灭呢?

除了他们谁还能不为利益不计生死去做这些事?

恐怕,没有。

……

夏夜之一时思绪涟涟,虽然有些事他想不通,可不是谁都有资格去质问他,想到这,夏夜之鼻子轻哼了一声,对荣蓉道:“不后悔”

荣蓉轻扬眉角,“哪怕是死?”

“那又如何?”

夏夜之心底的骄傲悲怆一波的涌上来,以他那样的城府都无法压制的住,“啪”地一声,荣蓉手中的线被扯断了,一串血珠落在了干枯的桌子上,掉漆的松木像饿了千年的野兽,畅快淋漓地吸着鲜红的液体。

夏夜之不带丝毫感情,冷漠道:“荣小姐身份尊贵,又是圣洁之人,这么晚了与陌生男人同处一室不怕玷污你和家师的名声?还是请回吧”

月凉如水,晚风乍歇,荣蓉飘散的乌发落回到琉璃白的衣衫上,黑白间杂,美不胜收,她的脸上罩着一层连夏夜之也说不清的迷蒙,不知是不是因那句话还是那个粗鲁的动作忤怒,也不知情归何处?

洗漱间陷入了沉默。

好在,一阵鞋底敲打在木板上的声音响起,接着门口印入明泽的身影,他看了看两个人,似乎约略感觉到了什么,双手合十道:“荣蓉,房间准备好了,早点休息”

荣蓉起身,到了声谢,和明泽寒暄了一两句话,走出了房间,在门口的时候,她回头看了夏夜之一眼,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没说。

第二百一十八章 见面

第二百一十八章见面

不知道是不是处在最近接上帝的一块圣地的关系,西藏的天气就像老天爷的心情一样琢磨不透,临晨五点的一场不暴雨差点让夏夜之以为此行又要停滞在福泰旅馆内,可是六点四十分的时候,一道曙光居然破出浓重的乌云,喜笑颜开地俯瞰着又一个特别抑或平淡的清晨。

凌榛和夏夜之住在一个房间,一夜无眠,只有烟灰缸里塞满的烟头显示出这漫长的一夜有多难熬,如果有监控探头隐藏在房间的角落,那么可以看到这两个在外表看来有一辈差距的男人有着不是一丁半点的代沟——整整一夜,两人未说一个字,一个借着床头的茶灯不知在纸上写什么东西,另一个捧着一个黑皮笔记本,翻过来又翻回去,视线大多时间不知游移在何处。

直到那缕宝贵的阳光从纱帘透入床头的一刻,两人同时侧过了脸,停顿了几秒,相视而笑,夏夜之看着凌榛写了整整十页的信纸,按灭烟蒂道:“这样邮,怕是要超重”

凌榛吐了最后一口烟,将烟蒂踩灭在其余“尸体”上,笑道:“不是有你呢?我们可是说好了”

虽然只是一句话,但是那种不需要多余言说的默契还是宣泄无遗,夏夜之敛了敛笑意:“如果真的遇上帝王加纳,我有八成把握你能全身而退”

“哦?”

凌榛一震,直起身:“小夏,你有把握?”

看着凌榛满脸期待的表情,恨不得借此行机会为兄弟们报仇,夏夜之真不想打击他,不过凌榛和布拉格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性格,夏夜之也没有必要做些冠冕堂皇的掩饰,他颇为自嘲道:“说实话,跟沐师交手之后,比离开东江之前,提高的程度连我自己也震惊,很震惊,但是比起帝王加纳……至少还差了四个,也就是说假如有四个我,兴许还可以与他有一拼”

“原来是这样,那……”凌榛可不是布拉格那类大言不惭的人,换那厮此刻或许还会加上句‘那算上我怎么样’,可是凌榛却不会,他对夏夜之是彻底信服,只是夏夜之刚才明明说自己可以全身而退……

夏夜之看出了凌榛的不解,轻笑了一声道:“我曾经学过一门叫做心理行为学的课程,根据我自己的了解还有从你那里得来的资料来看,帝王加纳纵使真的遇上你,也不一定会下杀手”

“那……”

“那次他的目标并非是你,而是芭碧萝如果他要杀的是你,就没有必要将玲珑匕物归原主,表面上看,帝王加纳送回玲珑匕是了却了一段恩怨,证明他已向两千年来无人敢试的境界迈了一步,另一方面,我觉得他是想通过沐师的口告诫你,不要插手圣修会的事如果没猜错,这句话沐风前辈已经传达给你了,我说的对吗?”

“……恩,可是……”

“既然如此,我的八成把握也就变成了九成在世人眼中帝王加纳虽为一介屠夫,不折不扣的杀人机器,但所有的判断得出的结论是此人心比天高,情比海阔,他并不是无情无义,铁石心肠的莽夫,他这个人应该极重师道,他的师傅对他栽培之恩他自然也会铭记在心,历经四代,你是这脉仅存的传人,帝王加纳再有选择的情况下一定不会对你下死手除非……在他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呵呵,不过这种情况貌似还不是我们所能做到的,所以,这信还是留在你那里为好,当然,我只是就事实来说,并不是我推辞了事”

“我自然知道”凌榛想了想还是揣在自己怀里,长身而起,将窗子拉开一道缝隙,清凉地有些微冷的风从窗口钻进来,不遗余力地席卷着房间里的烟雾,夏夜之打了个哈欠,起身,“我先洗个澡,一身烟味”

说着,脱掉外衣,向着简陋的浴室走去,进门的一刻,传来了凌榛的声音:“听布拉格说过,你喜欢东江大学的一个小姑娘……”

“呵呵,那家伙什么时候也管不住自己的嘴,我怕你我都没死,那家伙反倒因为嘴巴先挂了”,

凌榛也没计较他避重就轻,严肃道:“假如你死了,那需要我将什么带给她”

“唉……”

似有若无的一声嗟叹,在一片宁谧的雨后清晨显得格外惆怅。凌榛并不明白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孩子为何会有如此令他都觉得沧桑的一面,那是一种忍不住让人去窥探的好奇又带着一种害怕触及他伤口的不忍,是什么样的小姑娘能令他倾心,那样的女子又怎么逃得过他的感情?凌榛心比针细,想到布拉格言之凿凿的那些话,凌榛还是破天荒说了句:“只要我凌榛活着,你夏夜之的每一件事我都会办妥……”

“呵呵。”夏夜之轻笑而过,斩钉截铁,“如果真有你说的那么一天的话,我希望,你能帮我照顾好她,因为她真的是一个需要照顾的傻瓜至于我……可以对她说,云游四方了,顺便告诉光头,如果不想常梦到我,他最好在嘴上上条拉锁”

“呵哈哈……”

凌榛摸了摸下巴的新长出的胡茬,看着夏夜之腹部的刀疤,心下一阵豁达,朗笑道:“能认识你,是凌某此生最大的快慰”

……

上午八点的时候,布拉格的呼噜从楼道里消遁了,穿着一件纪梵希花衬衫的光头哥阳光灿烂地从房间里走出来,见到掩嘴轻笑道轩儿,布拉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好在一旁的达克依补充道:“这破地方什么隔音效果,也不知道谁呼噜打得轰隆轰隆的,我还以为是打雷呢”

布拉格一看他那小人得志的样子,心知肚明是说自己呢,不过见到荣大仙子走出房门心情甚好,依旧笑靥如花道:“袁飞这小子呼噜打得真他的响,一晚上我都没法睡”

旁边的袁飞脸部肌肉抽了抽,无语。

这时,夏夜之和凌榛也出来了,夏夜之一眼看到荣蓉,来时那身琉璃白的古典衣裳已经被一件T恤加牛仔裤的装扮掩盖,头上的发饰也摘掉了,兴许是不愿显得太过瞩目,但是那眉那眼那鼻那唇以及那泰然自若的气质依旧让人生出只敢远观的感觉。

这样的女子让人有一种猜不透的错觉,仿佛昨夜的事都是一场幻梦,夏夜之触碰到她的眼神,点了点头,当作一个不重要的角色,附和着布拉格恭维的话:“荣小姐,怎么不用发钗了?”

“发钗已断,如何再用?”

一旁的袁飞立即道:“我昨天在外面转悠,发现一款发钗和荣蓉你的相似,既然断了,就再买一个吧”

荣蓉淡然一笑,走下了楼梯,店主一看这一群人带着行李下来,心中五味杂陈,昨晚他已经经过确认,那两个小后生全部死了,本来发生了这么严重的命案,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等着警察来调查,然而结果除了大失所望外全部就是惊愕了,两具刚停在太平间的尸体就已经被火化了,警察清晨象征性地去做了调查,结论是负责火化的人因为酗酒过度造成了工作上的失误,已经被有关领导勒令停职,并且赔偿了三万块钱,算是个家属的交代,至于那火化人员去了哪里,恐怕副局级这个层次都连个毛也查不出来。

昨天那个电话店主也多少听见了一些,心里除了恨,更多的是怕,特别看见那个穿白衬衫的小青年,腿肚子抽筋,可是情势逼得他不得不迎上去,舔着脸陪笑道:“各位这就走了?不多逗留几天了?”

布拉格阴笑了两声:“你就不怕我们多住几天,阎王爷都耐不住从地下上来找你算账?”

布拉格知道他迷信故意吓他,果然,店主一脸惨白,向后退了几步,眼神迷离,幸好伙计过来打圆场,将众人安排到餐厅,布拉格一看,好家伙,这么精细的早餐这辈子都少见啊

随轩儿来的那一行人都是受过严格的礼仪熏陶的家臣,换句话说就是见过世面,但看到这早餐还是不得不吃了一惊。

明泽轻轻摇了摇头,将两倍的钱放在了伙计的手里,等伙计走了,举起奶茶道:“感谢诸位,你们的恩情明泽永记在心”,

吃过早餐,众人陆陆续续离开了福泰旅馆。向着最后的目的的,也就是仓央上师栖居的世外桃源行进。

路过小雨茶社,布拉格突然想起来自己的军刀还在那扔的呢,要是一般的东西,哪怕几千块钱,他也就送了,毕竟吴小雨那妞还是贼水灵的,而且超级有个性,可是这军刀是老师留给他的,就算继承衣钵也得有个继承的啊,所以找了个借口说肚子疼,这厮就悄悄溜进了小雨茶社。

小雨茶社依旧是昨日那番模样,仿佛死两个人,爆发一场激战,对这没有丝毫影响,还是那么诗情画意,委婉的江南小调,有几桌赶早的老茶客坐在里面听唱戏的,咿咿呀呀也不知哼个什么劲,夏夜之看见黑大个,熟络地就像一家人,踮着脚勾住他肩膀:“小雨呢?”

黑大个不冷不热道:“还没睡醒呢,有点感冒,我没叫她”

布拉格暗叫了声可惜,这一别可就是千山万水,从此恐再无相见,感叹了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后,布拉格悻悻取过军刀。

“不喝杯茶就走么?”

布拉格扭脸一看,又是那个眉心有痣的中年男人,既然人家邀请,他求之不得,咕嘟咕嘟灌了几口,虚伪道:“老哥,改天我请客啊”

男人眯了眯眼睛,呵呵笑道:“有机会的,有机会的”

布拉格心道这藏民还真是淳朴,骗傻老爷们的话也信?随意逢迎了两句,出了茶社。

等到他的背影消失,中年男人从口袋里拿出一枚古色古香的金币放在桌上,黑大个早已习惯,并不惊诧,就在中年男人起身之际,从后面传来哒哒的急促脚步声,吴小雨拨开珠帘,支着膝盖,两眼泪痕潸然,“他来了,他真的来了”

黑大个有点心疼,走上前扶住她:“小雨,你哪里难受呢?”

吴小雨紧紧咬着嘴唇,推开他,向前走了两步扒着门框,看着远处阳光编织的氤氲,轻声啜泣。片刻,她感觉一只温暖的手在头上按了按,抬起朦胧的眼睛,看到中年男人和蔼的脸。

“缘起缘灭,白驹过隙,上天已经给了又一次机会,小雨,要把握”

吴小雨点点头,擦着眼泪,“我的心愿已了……我要回家了”

再抬起头,那个中年男人早已失去了踪影。

第二百一十九章进发

第二百一十九章进发

在一路高原反应作祟,历经了种种意想不到的枝节后,这一行人总算到了目的地。

包括夏夜之在内所有人都在脑海中不止一次的勾勒着仓央上师所在的居所到底是什么样子,是不是会像沐风一样追求简约却不失清新雅致的风格,静享域外恬淡宁谧的风光,可是当眼前矗立着一座三层殿宇的时候,众人还是吃了一惊,特别是芭碧萝,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低声喃喃道:“好像回到了几千年前……为什么家里全是死板的教堂”

布拉格揉了揉她的头,笑道:“既然如此,那让荣小姐给你说说,让你留这当尼姑,白天看看身边的流云,晚上看看星星,多开心,是吧?”

芭碧萝鼓了鼓腮,躲到了凌榛身侧,鄙夷道:“记住你此来的目的,我不需要一个只知道沾花惹草,满脑子污秽的家伙做同伴”

明泽听得两人斗嘴,心情大好,的确,殿宇在古松翠柏环绕之间襟山带湖,薄雾缭绕,确实有点出尘的味道,若真是厌倦了世情,抑或本身追求一种超越凡俗的宁静,此处无遗为少有的修行场所,也难怪这里能出荣蓉这样一位绝代佳人。也不知道在每个朝起夕落的时间历程中,她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

“明泽仁波切,这边请”

荣蓉当先带路,走过一截悬在峭壁间的吊桥,来到了殿宇之下,一个十二三岁的沙弥丢下手中的书,撒娇如飞跑了出来,“主事,你回来了?”

荣蓉点了点头,向着偏廊走去,小沙弥向院子角落静待的几个年纪相若的少年扫了一眼,还是咬了咬牙,小跑着绕了过来,道:“主事,我,我……其实,是……三个同伴……不知道……”

他来这里也就是三个月的时间,与这个在他心目中已经无法用词语来形容的姐姐只说过不到十句话,倒不是说他不想说,相反他非常渴望能跟她谈心,哪怕是做些能让她开心的事,可是卑微的内心却画地为牢,让这一步的鸿沟极其巨大。加上荣小姐经常出门,一去少则三天,多则十天,实际上能够见到她的机会很有限。

他也心知能在这里修行已是莫大的恩赐,可脑子里心里装的全部是荣小姐,当然那种感觉只限于崇敬,其他妄念统统不敢升起。每当荣小姐的眼神划过来时,耳鼓里充斥的全是心脏的怦怦声,所有的虚假的话都说不出来,仿佛那双眼睛能看得透前世今生一般。

看他窘迫的样子,夏夜之总会联想起自己的过往,自卑而内向,见到容貌姣好的女子,紧张的说不出话,可惜真的鲜有遇到平易近人的女人。很明显这个少年是想将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介绍给荣蓉,至于是为了虚荣还是其他暂时不清楚,酝酿了片刻,等到夏夜之一行人都走到那边等候,沙弥终于言简意赅道:“请主事收留他们我愿做十倍的功课……”

“我不是行善的富贵人家,这里的日子已经够清苦了,你不怕连累你的玩伴?”

“他们不是来玩的,他们是想修行”小沙弥连连摆手。

“修行?修行有多苦,要舍弃多少东西,你可知道?”

不等局促的小沙弥说话,那边扎着发髻的小姑娘战战兢兢地道:“我不怕苦”

荣蓉一双清丽眸子望去,盯着女孩的手腕,只见她一只手紧紧摩挲着比她手腕还大一圈的镯子,不知这样的眼光是清冷还是威仪,反正女孩脸一红,登时低下了头,蚊讷道:“请收下我们吧”

荣蓉施然走到她面前,托起她的手腕,“很漂亮”

“这是妈妈生前最喜欢的,也是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女孩踮着脚尖小心翼翼的护送着镯子,若面前站着的不是这位如传闻中一样超凡脱俗的仙子姐姐,她是绝对不会将母亲唯一的遗物摘下来的。然而,她还没有对仙子姐姐的赞美报以感激的时候,荣蓉忽然对着小沙弥道:“看样子还值点钱,把它卖了,算作香火钱”

女孩的身子忽然一颤,眼睛张的大大的,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就是好朋友所说的那个心地善良的仙子姐姐吗?是吗?,

眼泪几乎是一瞬间漫出了眼眶,也不知是伤心多一些,还是失望多一些,她倔强地扬起小脸,委屈道:“还给我”

“哦?你难道不想留在这了?一个镯子而已”

“还——给——我”

女孩一把拽住荣蓉的手腕,张开小嘴咬在了她晶莹的皮肤上,荣蓉微一蹙眉,松开了镯子,小姑娘抢过那似乎比她生命还重要的宝贝,将一篮子水果踢翻在地,抹着眼泪向院外跑去。

那两个小男孩看到这个情况,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向后退了几步,再望了小沙弥一眼,也溜了出去。

芭碧萝看着发生的一幕,捏紧了小拳头,就在她的手从腰包里取出一张信用卡准备为那几个穷孩子打抱不平的时候,明泽按住了她的手,摇了摇头,眼神坚决而严肃。

“为什么?”芭碧萝两只大眼睛不解地盯着明泽,似乎一时间所有的人都变得陌生。她的经历与那些孩子有些相似,可是蔷薇十字会却没有因为她一贫如洗而将她当作弃儿拒之门外,难道说这就是这些所谓的高人的修行之法?

“她的用心良苦,你现在是不会明白的”

“我有什么不明白?”芭碧萝转过身子,懒得再看荣蓉,对她救轩儿那唯一的感激也烟消云散了,“她是故意气走那个的”

“呵呵……”

明泽莞尔,没有再解释。有些事这些孩子们是不会懂的,看着荣蓉将水果一只只拾回篮子,明泽心下不禁叹了口气:仓央上师到底给过你什么样的开示呢,荣蓉?

依旧是古井不波的样子,荣蓉引着众人绕到殿后,大家这才发现别有洞天,几间写意的阁楼矗立在眼前,荣蓉进了左边的一间,一盏茶的功夫走了出来,将一个古色古香的木匣交给明泽,“这是我按照家师的指点竭尽所能提炼出的药,药方也在其中,可是……”

“可是什么?请荣小姐明示”

达克依此时也顾不上尊卑礼仪,他知道明泽碍于身份有些话不方便问,轩儿从来都是乐天知命的样子也不会问,只有他来问了。

这一切有点像得了绝症病人的家属等医生最后的通牒,荣蓉似乎永远也不会说欺骗的话,直接道:“机体对任何一种药都有适应性,时间一久变不再有效了”

达克依抢前一步,不禁拉住了荣蓉的手臂,“那,那……能有……多久?”

“超不过十五年”

达克依心一凉,正要再哀求荣蓉想想办法之际,却看到轩儿肩膀一松,和明泽的手握在了一起,这么多年他一直陪着轩儿,对于她的每一个表情,他的熟知,这样的满足……却是第一次。

明泽点点头:“十五年已经足够了,荣蓉,谢谢你”

“客气”

荣蓉浅浅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布拉格眉梢挑了挑,悄悄对夏夜之耳语道:“这丫头真有两下子,咱们一会问明泽师傅打听一下药方,这东西要是卖出去,嘿嘿……”

见夏夜之冷冷剜了他一眼,布拉格讪讪笑了笑,这时,明泽道:“我还有一事厚颜相求”

“请说”

“这些朋友是来拜会仓央上师的,明泽可以以人格担保,几位都是君子,还望荣小姐通融”

凌榛从行李袋里拿出玲珑匕,递了上去,“荣小姐,家师曾说过这个或许可以帮助我见到仓央上师”

凌榛说话跟他的为人一样,直来直去,一点都不带弯弯绕的,布拉格一听那个皱眉啊,赶紧补充道:“仓央上师美名远扬,沐风早有拜会之意,无奈分身乏术,所以特派我们来跟仓央上师问好,顺便询问个事情”

荣蓉嘴唇微启,动容道:“沐风前辈”

“是,正是家师”

荣蓉接过匕首,端详了一遍,当眼神划过刀柄时,仰慕的情绪溢于言表:“确实是玲珑匕”少顷,又道:“请凌兄与我一行”

这很明显只让一个人进去,布拉格心中不免有些失落,还指望仓央上师给看看,前世是不是做太监的,可惜没机会啊。

凌榛与夏夜之互望了一眼,见后者点头,便随着荣蓉走向中间的阁楼。

差不多半个小时,临近日暮,凌榛走了出来,脸色舒缓了许多,不待几人相询,凌榛道:“仓央上师让荣小姐带我们去找东西,我们即刻起程”

“哦”

芭碧萝欢呼了一声,随即双手合十,也不知道在祈祷些什么。

明泽抱了抱拳,对几人行了个江湖礼数:“诸位有要事,明泽也不挽留,稍后拜会完仓央上师我便会和轩儿返回拉萨,日后有时间,但愿诸位能到我那里,保重”

对于明泽这样的人,所有客套都已经省去了,但是字字如金,没有谁怀疑,他将是一生的知交。

傍晚七点整,夏夜之,凌榛,布拉格,袁飞,芭碧萝跟随着荣蓉离开了,向着隐藏机枢的目的地进发。

第两百二十章疏忽

第两百二十章疏忽

一路向北行进的众人,连续遭遇了三场暴雨,本来潮湿的泥土变得泥泞不堪,在途中耽搁了三天,这个黄昏迟暮的傍晚,总算有点放晴的迹象。

凌榛当年在苍鹰特种大队吃过的苦远胜于此,所以一见放晴便急着想动身,身旁的袁飞一把按住了他的手臂,笑道:“大校,我这有盒地道的松草烟,来,尝尝”

说着拉着凌榛走出了岩壁,凌榛吸了一口袁飞所说的极品烟草,淡淡道:“有什么事直说吧,你是我的部下,该知道我的脾性”

袁飞被拆穿心思,脸上有些不自然,他避开眼神向西边望去,“大校,这雨还没完,凌晨的时候该有一场雷暴,我们走出这里,前边不一定有更好的避雨……”

“袁飞”凌榛沉声打断,“此行对我来说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你不要拐弯抹角,凌榛不是听不进意见的人,你有什么难处直说便是”

“大校,这样走下去那个小姑娘怕是承受不住”袁飞冲着山洞口上支着膝盖,瑟瑟发抖的芭碧萝努了努下巴,“这三天我们只是吃了点面包和火腿,连一顿热饭也没来得及吃,又淋了雨,我们是不是呆一晚等彻底放晴后再……”

“啪”

话还未说完,凌榛宽厚的手掌便落在了他的肩上,惊得他手中的烟掉在地上,袁飞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当年以肃军严苛而著称的深海凤凰毫不徇置了一个极喜爱的部下,那段经历不知怎么蹦了出来,袁飞喉咙动了动,艰难咽了口吐沫,仓皇道:“大校,我知错了”

然而,凌榛并没有露出愤怒鄙夷的表情,从他鼻息中喷出的烟雾渐渐散去,他的嘴角也露出一丝微笑:“袁飞,你年纪不小了,为何还不成家?”

怔了足足有半分钟,袁飞松了松肩膀:“我受命于翼爷在这里,不想分心”

“是没遇上能令你不能自已的女人吧”袁飞刚想争辩,凌榛一摆手,阻道:“我不敢说有多了解你,但有一点我敢肯定,你袁飞还算是一个爷们……英雄都难过美人关,何况爷们?说句没出息的话,荣姑娘那样的女子在凌某有生之年还是第一次见,你血气方刚怎能不动心?”

“大校……”

“呵呵别说是你,若非我经历过种种变故,抑或再年轻十几岁,或许早就不能自已了不说其他虚话,单论美貌,若我以现有的成就追求她,都有点自惭形秽”

“大校”袁飞狠狠攥着拳头,发出嘎巴嘎巴的声音,“是我没出息,是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有负大校期望”

以袁飞这样的阅历和相当英武的相貌若换作大城市中,别说是校园里那些个眼光高的女孩,就算是事业上有一定成就的女白领,凭借他的谈吐风趣要说拿不下来还真有点侮辱他,可是就这么一个在感情上一贯很自信的男人此时却呼吸粗重,如果此时有个地缝,他恨不得钻进去。

原本以为这个秘密只有自己知道,没想到居然露馅了,袁飞自个知自己事,此行任务对于他来说就是个任务,仅此而已,他甚至不关心机枢是什么劳什子玩意,远比不上和凌榛异地重逢的快乐。自从前几日在小雨茶社邂逅荣蓉之后,他整颗心就乱了节奏,满脑子充斥的都是她的一颦一笑,尽管这个女孩子很少笑,尽管她跟她说的话以及态度连过往任何一个女人十分之一百分之一都不及,但感情这种东西就是这么突如其来,这三个晚上,只要一沉入梦乡,都会出现她的倩影,那梦很单纯,单纯地仿若回到了孩提,他生怕醒来,生怕醒来后连她的影子都触摸不到,但是又希望醒来,希望闻到她那独特的味道,这些天想的最多的只有两个字:厮守。

但正如凌榛所说,的确,连跟她说话都会紧张,甚至自己打击自己,质问自己:你能配得上人家么?

只有一个字:烦。

刚才凌榛说要动身,他急忙拦住,其实跟芭碧萝一点关系也没,他就是怕荣蓉淋雨生病。,

思绪游走间,凌榛的轻笑传入耳中,袁飞抬起脸愕然地看着他,第一次见到这个严肃的长官这样笑过,只听凌榛道:“我期望的可不是我的部下一个个就跟呆头鸡一样,连点想法也不敢表达,那你岂不是成了太监了”

袁飞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允许我……”

“男儿顶天立地,喜欢便去追求,纵使碰得头破血流,体无完肤又能如何?恩……不过这样的可能还是有的,特别对她,你的学识不说得赶上仓央上师,至少得赶上明泽师傅吧,这个你好像……呵呵”

袁飞一看凌榛这样,嘎巴嘎巴嘴:“老大,你好像是在幸灾乐祸”

“我?”凌榛一指鼻子,“哪有,绝对没有嘿嘿……”

“怎么感觉老大变成了死光头”

阿嚏——

岩穴里传来一个喷嚏,凌榛挑挑眉:“你小心点,那个死光头心眼小,你让他听见你说他坏话,有你小子好受的”

“就他,我还真不怕别玩阴的一对一,我未必输他”袁飞不服气地扬了扬脖子,随之又叹了口气,望向坐在一旁啃着面包的夏夜之,低声道:“不知道夏兄弟会不会喜欢荣小姐。对了,老大,夏兄弟也是翼爷的人吗,他什么来历,怎么以前没听说过,真是年轻有为”

凌榛一瞥他:“布拉格怎么对你说的”

“那厮没句正经话,你就听他唱得那《舔mimi》,还不知道他能说点啥?”

凌榛无语地摇摇头,长长吁了口气,“我并非谦虚的人,这么多年,除了师父以外,我没崇敬过谁,但是……”凌榛欲言又止,回想起风雅小筑那惊心动魄的一战,至今心有余悸,“小翼远未有资格能让夏夜之成为手下,而且有一点小翼也应该心知肚明,夏夜之根本不是为他卖命”

“那他是图钱吧”

“袁飞,你若这么想就是在侮辱我了,难道我凌榛会仰慕一个为钱卖命的主?”凌榛半开玩笑半正经道:“不过说实话,夏夜之图什么我还真不知道,你要是想从我这里套话,那是枉费心机了”

“那夏兄弟会不会因为这事迁怒于我……大校,我袁飞是怕死,但是还没怂到因为怕死而放弃心爱的女人这种地步,我只是怕耽误了翼爷的事,毕竟翼爷对我有恩”

凌榛踩灭烟蒂,“放心吧,傻小子,他夏夜之就是让你输,也会让你输得心服口服,背里下刀的事他绝不会干”

“好,好,好”

袁飞以拳击掌,一连三个好,正觉得有点太得意忘形之际,从树林里钻出几个人,袁飞甩头看去,见几人穿着都不是藏民,背着的都是挺值钱的行李包,应该不是本地人。不等他们说话,当先的一个三十左右的青年迎了上来,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道:“老乡,这雨很快又得下,你们可得做好御寒准备啊”

身在外地遇到一个友好的朋友其实很不容易,见人家这么客气,袁飞立即回礼道:“谢谢,朋友你们这是从哪来?”

“云南”青年爽快道:“我们都是贩药材的,没想到遇上这么个糟糕天气,西藏的天说冷就冷,你们没准备御寒的衣服么”

袁飞老脸一红,心想要不是死秃头得瑟,那个装衣服的行李袋能掉沟里去么,害得荣蓉现在只有一件单衣穿,真是个王八蛋。但是这糗事他哪能说,只好道:“一时没准备,我们也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不知附近有没什么避雨取暖的地方”

青年一听,拿起对讲机鼓捣了半天,那面传来回应的声音,他的眼光扫了扫岩穴里的众人,直接说:“聋子,咱们那够六个人的吃的么?”

对讲机那边信号不好,但是还能听得清。

“没问题,没问题,烤了两只羊,还有一大块酱牛肉啊,别说六个,十个人也够分”

青年关了对讲机,道:“这潮气最伤身体,我们那有肉有酒,诸位要是不嫌弃,可以跟我去驱驱寒”

布拉格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忽然之间捕捉到两个敏感的字,酒和肉,也不知怎么地,那口水哗啦就下来了,也顾不上擦,撒脚跑了出去,激动道:“我们也带了些特产和美味,正想找人一同分享,正好正好啊,呵呵”,

布拉格这么一闹腾,芭碧萝受不了了,小姑娘心里那点坚强品质全部被香喷喷的烤肉瓦解地支离破碎,紧紧抿着嘴,向外张望,看到这个比自己女儿还要小十岁的女孩子,心中不忍,于是点了头。

众人带上行李随着几人前行,交谈中得知青年姓侯,单字飞,侯飞谈吐不凡,举手投足间都渗透出优雅的味道。他还笑称自己是猴,袁飞是猿,本是一家人。一个巧妙的玩笑,让气氛变得融洽异常。

芭碧萝撞了一脸不以为然的布拉格一肘子,低声挤兑道:“你看你们,老是色眯眯盯着荣姐姐,你看侯大哥,从始至终就没看荣姐姐一下,什么叫君子,你知道了吧”

“切,那小子八成是在装逼吧,我就不信这世上有见到荣妞不心动的雄性动物对不对,夏夜之”

“死光头,你别动不动就拉上夏夜之,你不要把他教坏”芭碧萝抱着肩膀,谆谆教诲。

夏夜之摇摇头:“谢谢你,不过我也不信”

走了半个小时,一行人来到一处更大的岩穴,还未到近前,就闻见烤肉散发出的撩人香气,别说挨了三天大雨瓢泼的几人饥肠辘辘,就算半天没吃饭,闻见胡椒,孜然上调的烤肉,以及那肉皮在火烤下发出的嘶嘶响声,也禁不住诱惑,况且三天未进一点热食的感觉,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受得了的,闹了两天肚子的芭碧萝揉了揉干瘪的腹部,看了看侯飞,侯飞爱怜地在他头顶抚了抚,对着一个扎着头巾的小伙子道:“聋子,给我们这位小公主切一块羊腿,快点”

“好嘞”

聋子手脚麻利,很快片下了羊腿上的几条肉,盛在小盘里给芭碧萝端了过来,芭碧萝也顾不上不好意思,先尝试性地小小咬了一口,忽然,眼睛睁得圆圆地,布拉格怪道:“怎么,不好吃”

结果芭碧萝舌尖舔了舔嘴角的肉渣,艰难地咽了下去,“太好吃了,差点噎住我啊”

聋子露出一口白牙,嘿嘿笑道:“这有酒,羊奶,还有菌汤,正在熬,大家也过来坐吧,哑巴,招待朋友们”

一个尖嘴猴腮,贼眉鼠眼的小子被聋子踢了一脚,讷讷地从菌汤锅旁站起,走了过来,冷淡地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然而,当眼神扫到最后那个女孩时,整个人就像被钉子钉住了一样,怔怔地愣在原地。

袁飞正给几人发烟,扭头忽然发现哑巴色眯眯地看着荣蓉,心底里顿时生出一股厌恶的情绪,赶紧挡到了他的身前,递上一支中华,皮笑肉不笑道:“朋友,抽烟”

哑巴僵硬地笑了笑,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接过烟,嘴里咿咿呀呀发出了几个声音。侯飞走了过来,拍了拍袁飞的手臂,“兄弟别介意,他没见过世面,也不会说话,我看他可怜,就收留在身边帮我的忙”

袁飞自然也不再计较什么,正像布拉格说的,荣蓉的美貌就像这片净土一样惹人垂涎,世上有几个柳下惠呢?想到这,心下便释然了,招呼着几个人入位。

这时菌汤也熬好了,香味四溢,哑巴先给芭碧萝端了一碗,然后又给荣蓉端了一碗,将碗递给荣蓉的时候,还小小地在她宛如凝脂的纤指上揩了把油。

袁飞火气腾地冒了上来,但是碍于侯飞的面子怎么也不好发作,强压了压火,袁飞找了个接口和荣蓉旁边的凌榛换了下位置,凌榛自然知道他的心意,袁飞落座时,看到夏夜之脸上若有深意地笑,心里登时一紧,脸上滚烫滚烫的。

“能在这里遇到各位,遇到我的兄弟袁飞是缘分,来,大家干一杯”侯飞站起身,举起酒杯,眼睛里映衬着一团闪烁的火焰,袁飞举起了酒杯,“我替我大哥和我这些朋友感谢兄弟,能让我们有一个这么美妙的夜晚来,干”

众人连续饮了三杯。

约摸一刻钟,布拉格站起来想上厕所,忽然之间,只觉得天旋地转,脑子里嗡了一下,踉跄了一步,跌倒在地,摔得七荤八素的他对荣蓉一摆手:“没事,美女,这才叫酒,有劲好酒你们先吃着喝着,我去方便方便继续”,

他想撑起身子,可卧推轻松搞定两百公斤的强壮双臂却怎么也直不起来,不止如此,还一个劲的发抖,袁飞开始还笑,一看布拉格不是作秀,赶忙站起来,忽然间半壁天幕的星辰全部黯淡不见,感觉有人拿着小锥子砸他的脑袋似的。扑通一下便栽倒在地。

凌榛是何等人,一瞬间就反应过来了,可是脑袋里就跟爆炸了一样疼,但是他的身体毕竟超过布拉格和袁飞,这时耳边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响起:“别动大个子,不然我要了你的命”

说话的正是侯飞。

“你要做什么?要钱的话,都在我包里,够你们好好快活一把”

“啧啧啧,真是了不起啊,到了这个时候还这么镇静,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只要手上一用力,你的肝脏就透了,几分钟之内你就玩完了”

“你要想杀我下毒药更方便,没必要上麻药吧小子,能给我支烟么?”

“大个子,我其实跟你说了几句谎话,我不叫侯飞,那是我编的,骗袁飞那傻小子的。我们也不是偶遇,我是专为她来的,”侯飞指了指坐在那边不能动的荣蓉,眼睛在她胸口逡巡了几下,笑道:“为了这女的,我一路从玉觐过来,不试试她的水大不大,怎么甘心?不过有一点我没有骗你,我们的副业就是贩药的,这麻药的剂量大概是一个半小时,你放心,我是采花的,不是杀人的,一会完事后我们带走你的钱,就当为这顿饭买单了,好不好呢,嘿嘿嘿嘿……”

“敢动她一下,我宰了你quan家”

袁飞眼睛虽然睁不开,但是耳朵还是能听清,当听到侯飞不堪入耳的话后,破口大骂,突然脸被一个人狠狠踩住,聋子那热情的声音响起:“大哥,这个金发碧眼的小妞能让么?我估摸着她还是个处”

“好吧,那个小公主交给你了,记得拍上录像”

“老大,让哑巴那孙子拍,我这次要好好玩”

“好吧好吧,小毛孩子就知道捡雏下手”

聋子一把抱起芭碧萝的腰,将她抗在肩上,芭碧萝整个人已经傻了,眼泪扑簌掉个不停,眼睁睁地看着岩穴一点点靠近。这时缄默不语的荣蓉忽然说话:“你们要做什么事先对我来,放了我妹妹”

“荣小姐,对不起,我救不了你”

袁飞几乎是哽咽地从牙缝里吐出这几个字,“不过你放心,无论如何,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会娶你”

“真感人啊,好一个痴情人,不过似乎有点自作多情,啧啧,好吧,好吧,好兄弟,我就成全你,一定让你的梦中情人享受到,你静静听着吧,嘿嘿”

“姓侯的,我要不杀了你,我不姓袁”

“呵呵,我不姓侯,傻子”侯飞说完,将刀递给同伴,让其余的五个人看住凌榛,然后又对聋子招了招手,“我先来吧,把药给我”

“老大,你真坏,让这个像仙女的姐姐变成,真是想想都美妙呢”

侯飞用湿巾擦了擦手,走到荣蓉近前,倒是没有丝毫亵渎,只是礼貌地将她抱起,这也许就是他超脱于一般禽兽的地方。

那出尘的身影就那么走出了视野,消失在袁飞朦胧心碎的泪光中……

第二百二十二章 解药

第二百二十二章解药

“闭嘴”

袁飞真的急了,一副要杀人的模样,布拉格讪讪地堆起笑脸,正在这时,侯飞从洞穴里横着飞了出来,幸好有一株丛木勾住他这才停下来,就是这样,侯飞也摔得七荤八素,感觉做了过山车似的眩晕,一张嘴,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呕了出来。

“夏兄弟,杀了他”

袁飞双眼通红盯着脸色惨白的仇敌,恨不得将对方千刀万剐,不过夏夜之却没有露出他所见到的那两次状如魔神的凶厉神情,夏夜之走到侯飞面前,平静道:“解药呢”

压根没搞清楚状况的侯飞下身感觉凉飕飕的,这些年尽干了些作奸犯科的事,在三十来岁的年纪那方面的能力已经江河日下了,见到那如仙女的荣蓉心下紧张,越是紧张越坚挺不起来,好不容易抹了印度神油来了点感觉,突然间不知怎么就被扔了出来,这一惊吓,浸yin下三滥之道多年的侯飞心下泛起苦涩,也知道在有生之年再难体会到曾经那种yu仙yu死的美妙。但是相比起活命来,什么都丧失了原有的意义,侯飞甚至能听到声音在喉咙里惊恐的逃逸,“这种解药只有我能配的出来,咱们做个交易,你放我一马,我给你解药”

火光随着远处山谷流下的气流猎猎飘曳,侯飞看不清夏夜之那小子的表情,心中没底道:“这药虽然不会要人命,但是如果没有解药,溶解在血液里的药剂就会形成沉淀,轻点说会诱发软骨病,重点说减缓血液流动速度,毒素如果不能及时排除,很可能导致心脏或者肾脏衰竭”

侯飞不是典型没脑子的阴货,就从他这番话里足以见到多年混迹的火候,他很清楚话不能说满,这个时候宁可说的轻点也不能说重,一来对方不一定会相信,二来防止对方急了,把自己做了。按照年龄上估摸,姓夏的也就二十二三岁,先不说他是不是一个重情的人,单说在荣蓉面前,他就算道貌岸然也会把表面功夫做足,,这个世界上哪有不偷腥的猫,虽然可惜点,但至少能逃过一劫,值了

他心里还在思忖是否在言语攻心上再加重少许筹码的时候,忽然听到夏夜之倦怠的声音道:“好,如果你把解药给我,我饶你一命,除了你那个手下外,你的人都可以滚”

夏夜之的手指指着臭蛋,没说其他原因,臭蛋一看这情况,慌了,登时屁滚尿流,被刺穿的嘴也顾不上疼,支支吾吾哀求道:“老大,救……救”

侯飞非但不同情他,反而恨不得一刀将这白痴的脑袋剁下来,他生怕夏夜之改变主意,赶忙道:“本身干这损阴德的事我心里愧疚的要死,但……但因为幼年家庭的阴影,我,我,我也控制不了……多亏兄弟你关键时刻醍醐灌顶,才没有让我犯下难以弥补的错误。臭蛋跟着我,叫我大哥,或多或少我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兄弟能不能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饶他一命,哪怕是废了,废了他,给他留条命……”

“你不要逼我改变主意,否则你们今天一个也走不了”

侯飞俊逸的眼眸里泪眼婆娑,点了点头,转脸对被钉在地上的臭蛋悲怆道:“兄弟,哥哥对不住你,在你犯下大错前没能提早阻止,都是哥哥的错,兄弟你也不要怕,你的爹妈就是我的爹妈,你的妹子就是我的妹子,你放心走,哥哥若是有一丁半点对不住你,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侯飞凄厉的声音回荡在空阔的山洞,撕心裂肺般地让人纠心,芭碧萝微微吁了口气,自己只是被占了一点点便宜,而那个坏小子该得到的惩罚已经得到了,看着腮帮被戳穿血流不止惨兮兮的样子,善良的她心下一软,说道:“要不就放了他吧,夏夜之”

臭蛋一见芭碧萝请求,泪如雨下,忍着剧痛,蜷缩起身体,给芭碧萝比划了个下跪的姿势,支支吾吾发起来毒誓,芭碧萝不去看他,望着苍穹的眼眸充满了宽恕的神圣:“中国有句话,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愿你真的能救赎自己的灵魂”,

夏夜之嘴角勾了勾,对侯飞道:“不要浪费时间,我数到三,你把解药拿出来”

“一”

“兄弟,你万一说话不算数,我们可怎么办?”侯飞忐忑不安,回想起自己那些年的罪恶,连他都觉得自己该死,三年前,他在云南曾经遇到一对离家出走的小情侣,那女孩特别对他的胃口,于是他动了歹心,可是那个其貌不扬的男孩手下有点斤两,他一大意,让那小子拿水果刀顶脖子上了,当时他也是今天这幅忏悔的模样,那小子实在太单纯了,心一软把他放了,结果让他用麻药放倒,当着面轮了女孩,然后又拿铁棍将他双腿砸断,如今回想起来,那小子和姓夏的傻叼还真有点像,其实挺迷信的侯飞暗自祈祷,千万不是个轮回。

一瞬间,脑海中千思万绪,侯飞想要最后的筹码,其他人死活他才懒得管,都死了才好,没人知道他今天的怂样最好,芭碧萝叹了口气,也是思绪游走,在夏夜之念下“二”时,道:“夏夜之说过的话,就像金子一样沉重,你放心吧”

侯飞脸上还留着几分狐疑,细细审视夏夜之的脸,的确,一点也不像小人奸佞般的模样,原来也是个轻信的傻啊,夏夜之不屑他道:“是个爷们就利索点,我如今能站在这里,你还有讲条件的权力?”

侯飞脸一红,恨得牙根都痒痒,犹犹豫豫从口袋里掏出一板试纸,递给夏夜之,生怕他误会匆匆解释道:“这是我自己做的,从左边起依次放在水里,顺序千万不要错,否则就不能起反应了”

夏夜之依照他的指点施行,杯中的水先是变蓝,然后又便成无色,最后就像可乐一样,夏夜之斟出一小口到酒盅里,递到他面前,侯飞无言失笑,端起酒盅一饮而尽,内心复杂道:“我这麻药别说猛虎,就是大象也能麻倒,兄弟真是神人,不知道和云南刁家有什么关系没?”

侯飞这麻药的药方是在云南游玩时在一个小镇里一户姓刁的人家得到的,那地方都用来麻野猪等大型牲口,这药虽然算不得秘传,但是这么大个中国,能在这地方碰上会解的人,侯飞自然有所猜疑。他口气中不知道是钦佩,还是折服,反正全无脾气,像一头被驯服的野兽。

只听夏夜之道:“你那药能不能麻倒大象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保证麻不倒我,因为……你们拿给我的酒杯底子是裂开的,酒都漏光了”

这句话不说还不要紧,一说侯飞眼底里涌起两团刻骨流毒的怒火,死死盯着那个躲在一边的哑巴。

这解药的确管用,刚刚喝下三分钟,凌榛就能动了,如石头般的粗壮的拳头捏得嘎巴作响,瘫软在地的聋子毛骨悚然地看着他,像是一只蚂蚁在仰视巨人,幸好凌榛的修养让他成为了一个守信的人,否则绝对是恶棍痞子们的噩梦。

“好了,我们走吧”

夏夜之当先带路,凌榛在芭碧萝身旁蹲下,将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善良萝莉驼在后背,紧跟而上,袁飞喝的有点多,所以药力发挥的慢,勉强站起来后双腿还是有些发抖,袁飞不敢抬头去看荣蓉,哪怕多一眼都是痛,如果给他一个选择,他宁可用这条命去洗去耻辱,就算是死在这个地方,也要结果了这一群狗日的咋种,可夏夜之做过的决定连凌榛都会遵守,他又怎可例外?袁飞手心里一颗尖利的石子被他按进肉中,也许只有疼痛才能让他稍微释然。

布拉格擦了擦满脸的鼻血,看着那伙残兵败将准备离开,笑盈盈地走到袁飞身旁,一拍他肩膀,道:“袁小子,咱俩怂了半天是不是有点窝囊,咱们要不要活动活动再上路?”

“布拉格,不要节外生枝”凌榛侧着脸,满脸严肃的扫过来,袁飞颓丧地叹了口气:“夏兄弟都许诺了,这不成吧……”

“嘿嘿,你小子真够天真的,夏哥哥说的是他,而不是我们……”布拉格比划着手势,把责任关系搞得泾渭分明,袁飞扭脸,看到夏夜之将凌榛让过去,稍稍停顿了一下身子,不过最终没说任何话,那边侯飞哭丧着脸,惊恐道:“我们不是说好了,我们不是说好的么?”,

布拉格摸了摸光头:“大哥你不是个这吧还没打呢,怎么就好像必死无疑似的?这要是让你上了战场,不得当汉奸吗?乖乖,我还是替国家做点贡献吧”

“老布,你不要插手,他交给我了,这份情我铭记在心”

袁飞字字铿锵,说完提过布拉格那柄爱不释手的阿拉斯加捕鲸叉踉跄地走了过去,布拉格对着那帮没见过大场面的虾兵蟹将一挥手,大度道:“都逃命去吧”

侯飞这群牛鬼蛇神的弟兄在淅淅沥沥的雨点中消失的无影无踪,似乎人间蒸发,有几个跑的慢的听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在这个风雨欲来的夜晚更显得诡秘。

……

“谢谢你”

“荣小姐不要客气,你在帮我们,我们如果让你出了意外,怎还有脸面面对仓央上师和沐师?”

荣蓉擦了擦额上的雨滴,撩了夏夜之一眼,不染烟火的声音道:“幸好你没喝酒”

夏夜之和她漆澈的星眸对了一下,便避开了,他也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听到荣蓉这么说,附和道:“是啊,是啊,百密一疏”

凌榛犹有深意地笑了一下,没有揭破,也没在提这个茬。

只有夏夜之心底清如明镜。

巫师一生浸yin药物,深知药物的可怕,他最担心最害怕的就是有一天被药物所制,所以才竭尽平生所知所学提出百破的设想,正所谓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百破没有在这位划时代的药学家身上修成,甚至连风华绝代的潘神都无法企及,却在时过境迁隔世之后,被一个放在人堆里不扎眼的夏夜之修成,并且一次次度过艰险,不知道是不是天意。

如今他才真正体会到敬畏。信服巫师的同时,他也在思忖当世是否还有比百破更好的解药

第二百二十三章随风潜入夜

第二百二十三章随风潜入夜

有了前车之鉴,夏夜之几人再没有与路上遇到的探险队和驴友搭伴,七月中旬的瓢泼大雨在这块广袤无垠的大地上做足了功夫,天将明未明时,才渐渐停歇。

夏夜之团身坐在帐篷里,呼出了一口气,鼻尖上渗出星星点点的汗珠。

“怎么样?”

坐在他对面的凌榛掐灭烟蒂,问道。

夏夜之蹙了蹙眉,半晌无语,昨夜刚刚躺下,身体便感觉到一阵不对,那种感觉非常细微,细微到很难察觉,起初他以为是受了些风寒,还暗嘲这副原装的躯体不好用。过了一刻钟,胃部传来一阵阵痉挛,并且慢慢地遍及五脏六腑,因为太晚,他也不方便找荣蓉,迫不得已只能用百破走了一圈,睁开眼睛发现凌榛也醒了。

“毒排干净了么?”

“那人的药也未免有点太霸道了吧,早知道当时不该托大,跟着你们喝点解药也好,不用这么狼狈”

汗水沿着夏夜之的额头,脖颈簌簌下流,就像刚刚蒸过桑拿一样,凌榛半开玩笑半认真道:“可惜现在想喝也是没机会了,不知那人是否能料到今趟的旅程是他最后一次感受到属于这个世界的气息想来也是想不到吧”

凌榛语意间不胜唏嘘,明明说的是侯飞的事情,但是又像是说自己一样,他对此行一直把握不大,这个夏夜之是知道的,别说是他,就连自己内心也仿佛被什么缀着一样,一路行来,那种若隐若现的感觉就仿佛从西边无垠天地蜿蜒入夜靡风,带着一点点的吊诡。夏夜之点了一支烟,凝声道:“大校,你觉得有人跟着我们吗?”

“你是说……”

“那倒不是”夏夜之摆摆手,见凌榛蓦然睁大了眼睛,一副如履薄冰的模样,干脆将后半句话咽下去,“大概我想多了,也许是艾尔摩斯公爵”

或许是因为昨日的事情,众人身上的药力还没有褪去,直到十点多才陆陆续续起来,十来个背着柴木的藏民看到他们,都带着奇异的目光,可能这里鲜有外来旅行者的足迹。夏夜之几次试图与藏民搭话,无奈语言不通,只能作罢,偏巧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听到他问路,过来讲就搭了几句。

夏夜之挺意外他如何会说中文,询问之下才知道,少年在山那边的一个地方干活,从他的描述夏夜之勾勒出一个轮廓:那地方像是工厂,又不是工厂的样子,在地下很深的位置,从他行走阴影多年的经验,想必应该是化学或者生物研究所,之所以建在地下一来可能涉及机密,二来可能就与强辐射抑或强污染有关了。

少年说进门时要将眼睛凑过去,还必须让绿色的光扫一下,然后荧光屏上出现一连串数字,身居在这穷山恶水之中的少年自然不知道那是什么,然而夏夜之一听便懂了,视网膜验证。如此机密的安检竟然能在这样的地方出现,属于基纽本能的探查意识促使夏夜之追问了几句,无奈少年只是负责折一些盒子,所知有限,至于到底是做什么的不得而知。

少年提到看守都有枪,有一次找厕所走错地方,一只黑漆漆的枪口把他顶了回来,那个地方很阔气,地面墙壁都能把人照出来似的,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坐在里面……

少年不知道如何形容漂亮,不过夏夜之看他激动的表情也猜得出来,问到这里夏夜之便不打算再多生枝节了,如此机密的地方加上真枪荷弹保卫,怕是牵涉到的层次非富即贵,跟他自然没多少关系。夏夜之想表示感谢,可钱币在这与世俗隔绝的桥乡僻壤也不流通,身上除了布拉格从盛世年华某个小妞手里强取豪夺的一个精致打火机也没什么,不过看那少年倒是特别艳羡的样子,夏夜之给了他。

就在要走的时候,少年拉住他,支支吾吾半天,在地上写了三个字,脸红道:“这个念什么?”

写得太不工整,费了半天劲才辨认出来,第一个是“詹”字,第二个像是个“岳”,至于第三个字以夏夜之的功力还真是望尘莫及,跟毕加索大师的作品差不多。,

“第一个念‘詹’,第二个念——‘岳’,第三个我就不认识了”

少年按照夏夜之的发声,默诵了几遍,嘀嘀咕咕走了。夏夜之摇头浅笑:“傻小子,什么话也信,偌大的一个帝国怎可交在女人手里”

……

“夏哥哥,你去哪了?”

一回到营帐,布拉格舔着脸走了上来。

“你跟个娘们似的,真是没完没了,老子去哪你管得着?”夏夜之没好气道。

“不管”布拉格小脸黑黑着,“我家金鱼给我的全球版限量打火机呢,还给老子”

“呃……老布啊,你看你的脸昨晚都被打花了,我这有药,好的快,不留疤,送给你”

“嘿,给我?哈哈,好的好的……唉,对了,我那打火机呢”

“……”

“还我打火机”

“……”

“草你姥姥——”

夏夜之掏了掏耳朵,走向收拾妥当的荣蓉和芭碧萝,荣蓉正给袁飞包扎手腕,看来昨晚还是受伤了。夏夜之本想关切两句,不过袁飞长身而起,走到了另一边。

荣蓉望了夏夜之一眼,夏夜之收回目光,报以微笑:“刚才问了几个藏民,未来几天都是晴天”

“哦?”荣蓉轻撩发丝,“你会说藏语?是不是以前以前来过?”

“藏语倒是不会,不过我确实来过,今年都是第二趟了”

“那想必是拜见沐风前辈了”

“呵呵,上次吃了闭门羹,这次倒是见了”

“也许我们见过”

清晨第一缕晨曦划过她的脸颊,瞳仁之中洒着淡淡的金色,夏夜之站在这个角度,感觉像是欣赏一幅美丽绝伦的画,眉若远山,瞳似乌瑙,白衣如雪,静静凝立间似是要淡出这尘世,看到荣蓉脑海中自然而然就会联想到叶月依织,她与她,说不上谁更胜一筹。

多年前如果强势一些,也许有可能一亲芳泽,可如今那小叶月眼中所见,心中所想的再不是他所能明了的,偌大天下也不知有谁能令她动心

这荣蓉呢?

夏夜之想了想,玩笑道:“我离开西藏之前也去过玉觐,说不准真的与小姐有一面之缘”

荣蓉欣然一笑,再不言语,向前走去,芭碧萝从后面擦身而过,紧了紧双肩包,有些羞怯又有些不情愿道:“谢谢你,夏夜之”

“呵呵,不必客气,就算你我不认识,遇上昨晚的事,我也会全力而为”

芭碧萝圆圆的眼睛望了望他的侧脸,旋即又低下,想了想,还是小声道:“你是不是喜欢荣姐姐?”

天空清澈如洗,阳光将影子扑地老长,站在多年以前大概是想不到许多年后的今天会有这样的澄澈的心情吧,夏夜之按了按芭碧萝头上的帽子,将帽檐拉下,心情爽朗地像是这天气似的,“小妖精啊”

“唔唔我不是,我才不是呢”芭碧萝被带了个趔趄,拉起帽檐,有点吕洞宾被狗咬地小气愤道:“哼,我不帮你了,我帮袁飞大哥”

走了大半天,远远看到祈祷的经幡和虔诚跪拜的藏民,一个村落出现在众人眼前,尽管服了解药,侯飞的麻药后劲仍在,加上高原反应,几人都走得比较艰辛,凌榛尚且虚汗直流,其他几人可想而知。商量了一下,六人决定暂时休息一晚。

午后的阳光穿透稀薄的空气炙烤着大地,凌榛躺在帐篷中刚刚有些睡意,便看到旁边的夏夜之突然翻身坐起,军人本能令凌榛心生戒备,然而看到的确实夏夜之痛苦的表情,还未来得及询问便见夏夜之整张脸惨若死灰,没有半点生气,半晌,哇地从嘴里喷出一小口黑血。

“小夏,毒没排干净?”

凌榛关切道。

夏夜之仰面躺倒,发紫的嘴唇微微颤抖,连一句话也说不完整,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夜之撩起沉重的眼皮,道:“我中毒了”

凌榛一时间默然,低声道:“会不会是那福顺旅馆的老板……”

夏夜之摇头:“先不说他有没有那胆子,就算豁出去身家性命真的敢下毒,可是这毒就算当世最杰出的药剂大家巫师重临阴影,也不见得抵挡地了百破……不不不,应该不会,莫非……”,

夏夜之眼神闪过一丝难以置信,像是想起了什么,随即又否决了,凌榛与他相处也有一段时间,本身又是心细如发的人,顿时讷然:“你一直说有人跟着我们,难道说A公爵艾尔摩斯……”

夏夜之摊开汗涔涔的手掌,止道:“我也仅是猜测”

“你我之间不必刻意回避什么虽说我们与蔷薇十字会结盟,但说到底只是因为芭碧萝的到来,凌某虽不敢自诩见微知著,不过生生死死这么多年,说谨小慎微也不为过,回忆起来,当初救起芭碧萝只是因为见到帝王加纳,你又何尝不是如此,假设这些是苦肉计,那么我们岂不是将目标引了出来……”

一时两人缄默下来,帐篷里充斥着烟雾,被从帐篷缝隙透射进来的光线一晃,烟波浩渺,在下一秒两人几乎是同时站起来,“荣蓉危险”

凌榛刚掀开帐篷,夏夜之一手拉回帐篷,眼中虽然没有往日里那样摄人的神采,可凌榛分明看得到比之自己仍深不可度心思一闪而过,耳边想起他的声音:“凌大校,我的事只字不要提,否则猜测若对,那么打草惊蛇,以艾尔摩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的本事我们当真头疼,拼个鱼死网破对我们是大大不利你今夜就留在布拉格帐篷里,那边离她近,切记留意每一点响动”

“……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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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第二百二十四章 迷雾

第二百二十四章迷雾

“夏哥哥,夏哥哥,夏,草……夏小子,吃饭了”

“布拉格,你嘴里能不能干净点”

“靠,我说小妮子,你别被夏小子的伪善给骗了,你当真不知道那小子辣手摧花的本事何等变态,想在东江高等学府东江大学里,那厮可是对我那可爱的校花姐姐娆娆始乱终弃的主她身心都交付给那小王八蛋了,可惜……最终却换的一个……哎,想起娆娆,我的心都要碎了”

“真的吗?”

“绝对,字字属实要是有半句话骗你,我爷爷就是太监”

“哼幸好我没有在荣姐姐面前为他说好话,原来他是这种禽——兽还有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嘿嘿,小芭碧萝,我老布是实打实的好人,你看我这张脸,是个姑娘见了都说我正经……嗨,芭碧萝,嗨”

傍晚镕金的夕阳余辉隐没在那远处天边的雪山山巅之下,空气中漂浮着细微的杂尘也随着夜色的降临而栖息,安逸地舒展着姿态。布拉格嚼着一块索然无味的牛肉干,笑盈盈地看着芭碧萝负气而去,嘴里喃喃道:“袁小子,大爷我可是尽力了,至于小萝莉能不能把话带到佳人的耳朵里我可不知道不过老子可不是为了你,是为了那可爱的小美妞,哎,夏天眼看都要过了,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

不远处的帐篷动了一下,夏夜之眯了眯眼,旋即又有些莫名地淡淡笑了,从缝隙中看到荣蓉施然走了出来,掌中握着一小块烤馒头干,上面还有齐齐地被牙齿扫荡的痕迹,夏夜之咧了咧嘴,真有点佩服她。

若是她生在东江,抑或任何一个铅华浸染的城市,该享受到的生活恐怕不是用“优渥”二字便能道尽的。那样的前呼后拥,众星捧月想必也不能安然地享用这么一块烤的发黄发黑的馒头干了,这么想来,此生所见,似乎也唯有她有如此随遇而安宁静淡泊的气质了。

荣华富贵之于她,也大概不过是这馒头干,半生不熟的水了。

是不是有点可惜了?

夏夜之正思忖间,听到荣蓉向布拉格道:“夏兄呢?”

“大概是睡觉呢那货懒得很你是不知道,以前在东江他和前女友住的时候,油瓶子倒了都不管,一觉睡到中午”

布拉格把几个关键词咬得铿锵作响,言语中充满了深恶痛绝,夏夜之心里本来升优越感被这死光头瞬间浇灭了,真恨不得废了这该死的基佬。

荣蓉风清云淡地“哦”了一声,丝毫无异道:“那我去叫他吧,这馒头干是我自己烤的,几天不进热食,对身体总是不好的”

布拉格微微有些讶然,也不只是他,在一旁啃着一块馒头干的芭碧萝也很意外,不过很快又明白了,夏夜之救了她一次,即便她再清冷,再高洁,总脱不开恩与怨这两个字。坐在简易床边,夏夜之心神有一丝摇曳。

前世里,他阅女无数,不过无论在心理还是生理上他都不是花花公子,甚至有一点精神洁癖。这点基纽的高层幕僚都知道,所以在霓蓝成功进入潘神住所陪侍的时候,那些身份颇高的同僚都有些意外,只有Z先生在内的几人清楚地知道潘神作为基纽的瑰宝是多么的安全。或许冷血的夜鹰会因为女人犯错,或许连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基纽主事也会因为倾国倾城的某捧祸水红颜而难免误事,不过Z先生却曾论定潘神不会因为女人而背叛基纽。不是世间无佳人,而是心比天高的他看轻天下所有女子。

Z的评价或多或少影响了潘神,以至于心中的一个秘密他不能对任何人提起,甚至连记事的本子上也只字未提,生怕影响到他崇敬的老师——

在那个时代,谁能想得到如今天下无双的女子叶月依织曾与他有过短暂而绚美的交集。

时钟倒回四年前维也纳的雨夜,他甚至差点因为救叶月依织而将性命断送,那种感情在当时的他看来大概在一定程度上胜过心中的宏伟梦想,也有可能是因为在世界舞台崭露头角的叶月渐渐如血液如呼吸成为了他的精神支柱,成为抚慰他灵魂的那只圣洁的手。潘神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承认的爱,便是对叶月,若说是一厢情愿的暗恋,那么十多年之前,还是少女叶月本可成为独属于他的女人,只是因他的高傲和动摇放了手。若说不是,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有丝毫把握断言叶月仍保有着对潘神的感情。,

之后的六年,渐渐沉重的杀戮让他不敢用肮脏的双手再去触碰她绽放出悲悯的福音的指尖,尽管他认为一生之中不可能再有那样契合他的爱人。

若不是伤重后在布拉格养伤,若不是养伤期间碰到了平凡而普通夏奈医生,若不是夏奈医生在他生命中烙下那浓墨重彩摧毁他梦想之塔的一笔成为潘神很难跨越过去的一道山岭,那么或许,如今几十亿的生灵中会有一个人在天之涯海之角遥望着夜幕星辰,用别人无法企及的恋慕念及她。

当然一切没有如果,仿佛冥冥中自有天意。

用属于夏夜之的眼神重新见到世间光明后,一些东西似乎随之而萌生,潘神性子中的太多东西都随着那个传奇人物的身死而泯灭了。他尝试着去做前世不敢去做的事,比如,牵挂一些在前世看来只能称得上平凡的人,又抑或……跨越那道山岭。

至于叶月依织,则是以一种难以言说的方式偏离夏夜之的生命主线。

叶月依织就像星辰,太缥缈了,可惜夏夜之的内心不再是深邃的夜空,容不下这漫天的璀璨。

荣蓉有着与叶月类似的一面,所以,他心旌摇曳,做了一些无关轻重的设想以及追忆。

夏夜之收了收心神,忽听到袁飞叫住了向这边走来的荣蓉,放眼看去,袁飞脸色极其不自然,几乎是从帐篷里冲出来的,还有些趔趄,“还是……我……去送吧,也许不太方便”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袁飞也是条血性的汉子,挣不脱“情”字也是正常的。

看他慌张失措的样子,夏夜之无声地笑了笑,虽然有一点不舒服,但也谈不上责怪,换成另一个角度来看,反而彰显出他的执着。夏夜之这么想着,仅有的不舒服也散去了。袁飞似乎是说服了荣蓉,后者将馒头干和水壶交给他。

突然,夏夜之脸上的笑容僵硬下来,如狸猫一样拱起了身子,因中毒而无神的眼眸之中瞬间精芒乍现。

整个下午,夏夜之都在逆推着这几天的行程,从进入古纳错后,一直隐约感觉被人缀着,却怎么也发觉不了,所以他已经加了几分小心,以他的谨小慎微,就算是艾尔摩斯亲来,到自己身边的触手可及的距离都未发觉,是说艾尔摩斯当真鬼影魅踪,还是说潘神太逊?

说实话,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他的脑海里曾经短暂的闪过一个镜头——从福顺旅馆出来后,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水壶,因为身份以及男女区别的关系,烧水灌水的任务就落在布拉格和袁飞身上,布拉格懒得跟猪一样,自然将这个责任推给了袁飞。

这个想法仅仅是过滤了一下,便排除了,因为信任凌榛,所以放松了警惕,现在再想起适才袁飞脸上的诚惶诚恐,一切都像拨云见日似的清晰起来。

听见袁飞的脚步近了,夏夜之瞬间定计,轻飘飘落回床上阖上双眼,仿佛沉睡一般。几息的功夫,一道微光透射进来,倏忽又隐没了,一阵琐碎的脚步在帐篷口徘徊了片刻,靠近了他的床边,夏夜之凝神静气,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到耳中。

怦怦怦怦怦怦怦怦

袁飞的心跳速率格外快,接着一个微微颤抖的声音响起:“夏兄弟夏兄弟”

夏夜之没有做声,额头上的汗水沿着脸颊落到了枕头上。

听到袁飞没有再叫自己,夏夜之微微睁开了一点眼睛,夕阳西下,帐篷光线黯淡,但是这么近的距离还是看得真切,只见袁飞扭开水壶盖子,稀稀拉拉地将水倒在了地上,然后扭上壶盖,匆匆出了帐篷。

夏夜之缓缓睁开眼睛,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张污迹满布油渍横生的纸条,对着帐篷的那道缝隙看去,纸条上面的字迹烂得不能再烂,歪歪扭扭地写着四个丑字——

别喝,有毒

夏夜之将纸条凑近鼻端,闭上了眼睛,尽管纸条脏兮兮的,掺杂着羊油的膻气,但是在膻气之中仍然能闻到一股馨香,如果没有这层羊油的膻气,那么毫无疑问,这股馨香给人带来的遐想是无以伦比的,只是回想起昨晚的血腥来,不免有种脊骨发凉的感觉。

在小雨茶社外等待布拉格的时候,曾听两个驴友拿了个本子念叨一些禁忌,闲来无事也就听了听,其中一条他印象挺深。说的是,不要在夕阳西下的时刻,吹竹笛,那会招来阴间的冥灵。

会不会招来冥灵,夏夜之不知道,不过今夜一切大概会有一个定计。

第二百二十五章降临

第二百二十五章降临

银色的月光如水倾斜而下,远黛绮美,一道清影从帐篷里闪出,皎洁赛月,如诗如画的脸容掩不住浓浓的哀思。

又是十五,月色分外撩人,只是心中那份欣赏月色的心境早在十多年前便已泯灭。今夜,一切该有个定计。

回头看看芭碧萝沉入梦乡的安然睡姿,她探手在虚空中轻轻抚了抚,清冷的眼眸弯了弯,顿时有些温热交织成氤氲,忘了有多少年没有哭过了,甚至连哭的感觉也忘记了,只是心如刀绞的隐隐作痛逼她硬生生将眼泪咽了回去,微微吐了口气,她向旁边凌榛住的帐篷走去,离这还有几步远,深长有节奏的呼吸传入耳中。

这伙人中,最为忌惮的就是凌榛,抛开其他诸多方面不谈,单是沐风那层关系便让她不能做出任何伤害凌榛的举动,况且凌榛为人耿正,她也不想翻脸。

所以睡觉前,找了个避蚊虫叮咬的借口,她便将几根盘香分给了另外两个帐篷。这香放了麝香,含羞草等十几种药物,有安神催眠的效果,明天一早起来,差不多就能摆脱几天的劳累,只是那时候她大概已经在回家的途中。

至于老师能不能原谅自己,她已不想多做奢求。

走过凌榛的帐篷,听到另一个帐篷咯吱咯吱的磨牙声,她浅浅笑了,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怔了几秒,然后轻轻解下挂在帐篷边的一只水壶,走到一棵古木后。

算算,这该是第三次下药了,按照她的估计,一次药量足以将人致残,可是这药她也是第一次用,自然也不敢太过笃定,也许是因为那个叫夏夜之的太过厉害,所以药效缓了些。想来也是,在基纽特种学堂中不是有一门课程专门试毒,培养抗药性么,以夏夜之的本事,说不准也是一个有名的人物,不知道与那个人熟识吗?

那便问一问吧,若是熟识,就饶他一条性命,毕竟已经杀过他一次。

她这样想着,从药匣中取出一个小瓷瓶,对着水壶的口磕进去少许,思忖了一下,又拿起瓷瓶,忽然,握着瓷瓶的手颤了一颤,白涔涔的药粉洒落,在月色下发出晶莹的光芒。

她吁了口气,淡静道:“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在她身后几米远,闪出了一个身影,难以置信地颤声道:“荣荣,这是……这是……为……什么?”

尽管被发现了,荣蓉仍旧没有丝毫惊慌失措的表情,她转过身,看着面前这个并不讨厌相反是此生第一个对自己表白的男人,心中有一点温暖,特别是昨天夜里在山洞里听到他的声音,那不是什么美妙地不可言喻的告白,而是一种承担,若换成另一个女子,也许真的就将这一生托付给他了,这应该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

荣蓉那双眸子在袁飞脸上扫了一下,沉声道:“我还是小看你了”

“为什么为什么”

袁飞攥着双拳,就像跟钉子一样钉在地上动不了分毫,沙哑着嗓子追问。昨晚看见她的帐篷没有点香,他舍不得点那支香,怕真有蚊虫叮咬,想给她留下来,却没有想到看到她从树林出来将夏夜之的水壶挂在帐篷边,当时有一种妒火中烧的感觉。中午的时候看到夏夜之喝水,心里酸酸的,躲在另一边不想说话,他不是布拉格,什么事都喜欢放在脸上,特别是为了这个他恐怕此生都不会忘记的女人。

然而,当凌榛下午古灵古怪进来,说要跟他住一个帐篷的时候,他有点纳闷,疑心是夏夜之让凌榛监视自己,对于凌榛也是昔日的首长,袁飞是心服口服,有什么都不藏着,当面把话挑明。凌榛一生戎马,不畏艰险,但最受不了的就是冤枉,眼看袁飞将夏夜之说成小人嘴脸,凌榛沉下脸,把夏夜之中毒的事跟要他来保护荣蓉的想法和盘托出,并且让他注意饮水和食物安全。

凌榛嘱咐的时候只是用了平常语气,根本没有当初下军令时的严苛,但是落在袁飞耳朵里,就变成另一番情景,荣蓉拿着夏夜之水壶出去的景象顿时就浮现在眼前,众人之中都没有中毒,唯有夏夜之中毒,而荣蓉拿的偏偏是夏夜之的水壶,忽然之间,袁飞感觉天旋地转,似乎在一场迷雾中隐藏了巨大的凶险。,

当听到荣蓉要给夏夜之送馒头干和水的时候,他惊慌失措地冲出了帐篷,本想把所有疑问都说出来,然而那个场面实在不合适,他便找借口将水接过来给夏夜之送去,一进帐篷,就见地上落着一滩深红色的血渍,夏夜之牙关紧闭,汗水涔涔,明显是中毒的表现。

他尽管不是正人君子,但也知道受人点水恩,自当涌泉报的道理,不管在追求荣蓉这场角逐中能不能赢,他都要放在明面,因为这是对荣蓉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袁飞根本没有多想,把水都倒了,出来的时候,荣蓉还问夏夜之吃了没,他只是“恩”了一声。

晚上,荣蓉又把盘香分给他们,他便留了个心眼,只点了三分之一,果然,从布拉格的帐篷回来,叫了凌榛两声,凌榛没有应声,凌榛这样警觉的人都没有反应,香里自然是有问题的,这更加深了怀疑,所以袁飞干脆躲在密林中。那几个小时,他一直祈祷荣蓉别来,很可惜荣蓉真的来了。

“原来那水是你倒掉的,难怪……”荣蓉不染喜怒,也没有半句苛责,说着从袁飞身旁经过。

“不行,不行”袁飞伸手去夺那水壶,然而面前白衣莲动,也不知道怎么地,荣蓉转到了他的身后,后颈只觉得一凉,便再也动不了了,“你……你会……”

“你真的不怕死吗?”

“荣蓉,求你别去,你要杀就杀了我”

“这是为什么?”

“你这么纯洁美丽,手里怎么能沾上血?”

“呵纯洁……”

袁飞分明看到两颗断线的泪珠从她的脸颊滚落,一时间,心如刀割,“是不是夏夜之侮辱你了是不是?在旅馆?你告诉我”

“是又怎么样?”

“那我非杀了他”

“呵呵……你不是还要救他?”

沉默了几秒钟,袁飞泪水潸然,他没有解释什么,只是道:“我去”

荣蓉冷哼了一声,不屑道:“凌榛那怎么交代”

“一死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况且死的这么值……哈哈”说着,竟是笑起来了。

荣蓉怔了一下,欲言又止,最后留下了几个字。

“希望将来你能遇到一个值得你这么对她的女人”

月光下,那道身影在幽暗明亮之间渐行渐远,消失在夏夜之的帐篷之内,仿若要决别了一样。

袁飞闭上的眼睛,长叹了一声,就在这一瞬间,脖子忽然能动了,然后整个人都松了,一侧脸,一道身影没入了凌榛的帐篷,然后又到了布拉格的帐篷和芭碧萝的帐篷,虽然看不清脸,但袁飞清楚的知道那就是夏夜之。

几乎是同一时间,荣蓉从帐篷里冲了出来,明显有些失策,直到慌乱的眼神落到了面前的青年男子脸上,才重新找回了焦距。

“你……”

不等他话音落下,身后的袁飞猛然扑了过来,夏夜之凌空向后翻起,让过了袁飞,冷喝道:“慢”

这一声加了真力,像金属扫过一样,袁飞只觉得耳膜一阵针刺地疼,手中那把布拉格的象牙白手柄的阿拉斯加捕鲸叉落在地上。

夏夜之从裤子口袋里将那张纸掏出来扔过去,丢在袁飞面前,“自己看”

袁飞如仇敌般看着夏夜之,展开纸条,只见上面写道“别喝,有毒”,一时间有些懵了,看了看从帐篷里走出来同样茫然的凌榛,不知道该说什么。

夏夜之清晰而冰冷的声音响起:“这纸条是昨晚那个不会说话的哑巴交给荣小姐的,袁飞你那时大概以为那个哑巴是在揩油,你想不到吧,那群人里面也有好人,他知道那伙人的目的,但又害怕对方知道后会对他不利,所以只能用这种方法想帮荣小姐避过一劫,没想到荣小姐却……如果我没有猜错,那么昨晚你根本就没有中毒,侯飞那点技俩,想必容小姐早已有了防备”

“你胡说荣蓉怎么会……”袁飞有点歇斯底里,揪着头发质问道。

可是一个同样冰冷平静的声音让他所有的辩护化为虚无。

“没错看来夏兄昨晚也骗了大家,那杯子应该没裂开,而且毒酒你也喝了”,

夏夜之不置可否,“我想问一句,荣小姐为何对我如此仇恨,以我夏夜之的为人,想要做出丝毫亵渎的举动怕是也难,况且我对荣小姐心有恋慕,不知道可否说清楚”

“说清楚如何?说不清楚又如何?难道你会放过我,留下我的命么?”

“夏夜之……”袁飞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纵使知道了一切,袁飞还是挡在了荣蓉面前,夏夜之勾了勾唇角,“你说与不说,我都不会对你如何至少在你掀开芭碧萝帐篷的时候,我已给了自己不动你分毫的理由”

“你们这是做什么呢,不睡觉啊……”这时,芭碧萝揉着眼睛从帐篷里出来,也不知道众人在说什么。

她只是看见荣蓉凄然一笑,似自嘲又似鄙夷,一探手从袖子里取出一只匣子,“你们基纽何时这么仁慈了”

她没有刻意扬声,但是周围的人听得清清楚楚,陡然间,夏夜之眯起了眼,戳手成刀,荣蓉将一切看在眼里,冷哼道:“当年你们就是为了找这个东西……”

“什么意思”夏夜之一愕:“我不明白,那是什么……”

“这个么,呵呵,叫做机枢”

一袭青衫身影如幽灵一样飘忽而至,站在众人中间,没有任何一个人看清他什么时候到的,包括夏夜之。

借着皎洁月色,夏夜之看到一张平淡无奇的脸,两只眼睛黯淡无光,就算是迎着月色也没有丝毫光芒闪烁,倒是眉心之间的那颗朱砂痣,分外显眼。

“是你”

布拉格和袁飞几乎异口同声,都认出了在小雨茶社喝茶的男人。布拉格嘿嘿一笑:“老兄,这么快又见面了”

男子负手而立,手里攥着那只匣子,平和道:“所以我说和你有缘”

布拉格搔了搔光头,还想说什么,然而旁边的芭碧萝扑通一下已经跪坐在地上,男人扫了凌榛一眼,然后扭身过来,面对夏夜之,登时两只黯淡无光分不清眼白的眼睛神光电闪,像是一场骇人的雷暴降临,要将世间扫荡殆尽,周遭的星辰似是要围着他旋转起来,而他却是那永恒凝立的轴。



夏夜之不由退了一步,心下一阵狂颤,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

帝王加纳

第二百二十六章两百年的积淀(上)

第二百二十六章两百年的积淀(上)

怯了

整个大脑犹如缺氧一样,出现了短暂的空白,再回过神,身上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了似的,侧目一看,凌榛单膝跪地,努力的撑起身子,但是身上似乎压了上千斤的重担,将这个铁铮铮的男人囿于原地。

帝王加纳眼神掠过一丝讶异。

沐风那个愚笨徒弟叫凌榛的他见过,一年多前在帕米尔高原有过一面之缘,对于凌榛的斤两他清楚不过,资质略有愚笨,但为人除了有些固执外倒是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时光划过两百年,在这个时代师门传承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不过有些情愫终究是剔除不了的。珈蓝用一生心血栽培了自己,如今能为他做的也唯有留下仅存的这一脉传承。

帝王加纳并不担心这伙人群起而攻之,一点也不担心。他担心的仅仅是能不能在今夜这场群雄逐鹿中取得最大的收益。

所以他一来,便以雷霆万钧之势压倒凌榛以及那个看样子似乎有两下子的小鬼。当两百年所有精华内蕴成独特的精神特质倾泻而出的时候,帝王加纳只在凌榛身上分了三成,他要的就是困住凌榛,而那个小鬼则承受剩余的七成。

原本估摸着这样强大仿若实质的压力能将这小鬼瞬间击毙,抑或将他的精神体彻底击溃,成为一具只有血脉的躯壳,可结果委实有些出人意表,这孩子仅仅是退了一步,受了些轻伤而已。

不由的令他产生了兴趣,在当今天下,能接下他这一招的不会是凤毛麟角,应该不少于十个,甚至比这个数还要多,只是在他记忆里都是些被时间拖得差不多快要腐朽的老对手以及一些见势头不对就溜的滑头。

这百年他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进军天人之境的修行上,甚少踏足阴影,不过论及眼界恐怕无出其右者,但是这个孩子却令他有些看不透。

虽然没有交手,但从他表现出来的体势及感觉,应该比二十年前的Z高,也许他还有保留,那就不是揣度就能明白的范畴。

这样的人印象里是有,有一个也是此生想见却一直无缘得见的一个人——基纽特种学堂的潘神,Z最出色的学生,基纽蛰伏近千年培养出的盖代奇才。

因为没亲眼见过,不敢断定是否言过其实,只是从秘结社提供的阴影名录及流传的一些花边消息作为参考,排除被时间遗忘了两百多年的自己外,潘神所表现出的能力以及被他更加看重的潜力无疑是最近接他的人。

按照成名时间,那个人应该不会小于35岁。然而,眼前的孩子充其量也是二十出头,除非他用了连自己也看不穿的驻颜秘术,可当世似乎没有这个东西。

那么二十多岁能拥有媲美巅峰时潘神能力的家伙是哪个人教授出来的?平心而论,自己做不到,那么谁还能做到?莫非……

如果那样的话,岂不是颠覆了这个物质理论世界的构成?

那岂不是与圣修会两千年一直致力的功业有异曲同工之妙?

帝王加纳心中算计着,听到身后的女子走过来的脚步声,他猛然一转身,忽见那戳向眉心的一只发钗,他微微向右避开脑袋,然而未及这个刚萌生的想法执行,那发钗似有灵性一样划了一个微仅可察的弧度,精确刺了过来,帝王加纳轻“咦”一声,瞬间违背了那所谓的牛顿第二定律,如钟摆一般加速向左闪了半分,一只素手如影随形而来。

“呵呵有意思”

心中轻笑了一声,帝王加纳旋即立定,静若磐石一样矗立在荣蓉身前,刹那断了六根六识,就在这一刻奇妙的事情发生了,荣蓉刺向帝王加纳眉心的发钗就那么怔怔停在对方眉心前一寸的距离。

差不多也反应过来的布拉格扯起公鸭嗓吼道:“扎啊美人,扎啊,先解决了他再谈我们的事”

荣蓉垂下手,蓦然转身,警惕地盯着自己的身后,将后背给了帝王加纳,根本不知道那睥睨天下的阴影之王就在身后似的。,

“若是姑娘能在尊师那里赏一杯茶,该是我莫大的荣幸”

荣蓉陡然转身,再回头,帝王加纳悠然而立,就在眼前,根本没动过。

荣蓉轻叹一声:“那日不知先生便是帝王加纳,否则那杯茶我是万万不敢喝的”

“小姐言重了若今趟是令师亲来,适才那一钗我便连躲的机会也没有了”不等荣蓉说话,帝王加纳摊手将匣子横在她面前,敛去了微笑道,“但就算令师前来,这个东西我也一定要带走,小姐风华绝代,不要因为这个躺在匣子里的死物而迫我辣手摧花”

话说到这里,基本已成死局。不过也正因为帝王加纳闭了身形意,锁在凌榛和夏夜之身上的精神压力顿时全消,想起新仇旧恨还有那么出生入死的兄弟,凌榛那双一贯理智的眸子转瞬变得血红,如脱笼猎豹似的弹射而去,不知何时手中多了一把没有任何起眼的匕首,但是知道的人都明白这匕首在几千年的传承中代表着什么。

凌榛反手握着匕首,一刀力劈华山,夹杂的风雷之势的玲珑匕像是割开了空气,就那么诡异地发出了如超音速飞机掠过长空发出的破空啸音。这一刀凌榛是拼了全力,夏夜之明白他的心思,想必他是抱着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玉石俱焚的意念去的,眼看那一刀就要削在帝王加纳的右肩上,别说是肌肉骨骼,就算是上百年的古木也挨不住这削铁如泥的刀刃,荣蓉毫无征兆的点出了发钗,直取的就是帝王加纳的左眼。

如果帝王加纳向左躲,定然避不开荣蓉的发钗,而向右躲的话,凌榛这一刀怕是要将他劈成两半。

布拉格几乎都傻了,攥着平生最信赖的阿拉斯加捕鲸叉像是攥着一根狗尾草,手不停颤抖个不停,不过这一切他也分不清是怯懦还是被震骇的表现在帝王加纳向右闪身的瞬间,心石落地,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好”

所有的人都以为帝王加纳犯了昏招,只有夏夜之看得出来牵制帝王加纳的根本不是凌榛,而是荣蓉,就是那简简单单的一钗,自己遇上了怕是根本躲不开,不是因为快,是因为她似乎总知道对手下一步的动向,突然,夏夜之想起了《西藏生死书》中提到的中阴,中阴,就是在完结与开始之间的一隙,在基纽特种学堂中见到过一本古籍,其中提到中阴时,曾说能看到那一隙的人都是超凡入圣之辈。想来,帝王加纳心如明镜,知道一旦被荣蓉缠上便如影随形,可是凌榛手中攥的是玲珑匕呀

难不成……

就在这间不容发一刻,帝王加纳藏在袖中的右手挥出摊开手掌,一只古色古香的木匣呈现在凌榛眼前,迎着刀锋而去,凌榛再想撤刀已经来不及了,在多年实战熏陶的本能下,几乎是下意识地松开了手,借着惯性,玲珑匕越过帝王加纳的肩头向荣蓉的方向猛冲。

荣蓉紧跟着的第二招就那么被凌榛掷向面门的玲珑匕突兀打断,不退怕是要切面而入,哪怕是那无刃的一面,她也有办法化解,可偏偏凌榛反手持刀,脱手飞出后匕刃冲着自己,曾听老师说过,那刺王的鱼肠剑和另一柄天下无双的利器流彩虹都是断在玲珑匕之下,当世怕是没什么能挡住它了。

“唉”

若有可闻地轻叹了一声,荣蓉抽身而退,玲珑匕越过她脸侧的一刻,纤手在刀柄上一搭,嚓嚓嚓,被凌榛强大的力度带的整个人向后退了三步,荣蓉才将玲珑匕抓住,不至于被扔到找不到的地方。

凌榛丢了匕首,戳手成刀,一身硬气功用到了极限,在苍鹰特种大队表演时,这一手可是震撼了军界,当时南京军区的一把手可是轻手题词写下了“神乎其技”的褒扬,这一手刀是确确实实砸在了帝王加纳的手肘处,然而一刹那凌榛便心凉了。

落手之处虚虚无无不着半点力道,竟是帝王加纳的衣袖,不知何时,手臂已经从抽了出来,那感觉就像用尽所有力气去踢球,踢到的不过是个纸糊的,登时凌榛便脱了力,俯身跌倒。,

布拉格紧张的一闭眼,心说完了,然而,片刻后睁开眼,凌榛已经从地上站起来,“为何不杀我”

“杀你不过是一根手指的事情”帝王加纳不屑地扫了凌榛一眼,似有怨气道:“除了一身鲁莽匪气,你有什么让你当沐风的徒弟还真委屈她了”

“住口,你……”沐风是凌榛的忌讳,他也知道自己生性愚钝,所以到今天这微薄的成就一直是他的羞耻,加之连累了沐风的妹妹沐雅,他愧疚得无以言说。

“有本事你杀了我”凌榛怒目而视,在气势上反倒很磅礴。

“凌大哥,不要上了他攻心的当”荣蓉将匕首掷还给凌榛,帝王加纳丝毫不在意,将半边衣袖穿上,对凌榛笑笑:“你的命我没兴趣要多半是看在沐风的脸面上,若是你再不罢休,我便废了你这一身的功夫”

凌榛哪里会听,左手攥着玲珑匕,疾劈而下。帝王加纳冷哼了一声,道:“让你死心也罢”说着,毫无花巧地探手而上,拇指与中指搭钩,眼看匕首割向了手指,帝王加纳一记弹指,说不清什么声响,凌榛连人带刀都被震飞了。

荣蓉额头汗水涔涔,看不出情愫的眼睛终于凝重起来。

这世间当真有一样东西比玲珑匕坚固,今天她亲眼所见,便是帝王加纳的手指

联手的攻势就这样被帝王加纳破解了,而他确实只动过一根手指,难怪说人海战术围攻帝王加纳没有用,不是因为他真如神一般无解,而是那洞察无遗的无上心智渺然众人,这便是两百年的积淀

夏夜之心中惊涛骇浪,不知是进是退,按照那日在盛世年华的设想,这会应该是尽自己所能逃跑,可是今日一跑,这一生恐怕再也别想达到帝王加纳的高度。

帝王加纳侧过脸,莫名对他笑了一下,那一刻他心中一叹,忽然明白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两百年的积淀(中)

第二百二十七章两百年的积淀(中)

帝王加纳不杀凌榛或许是因为师承的关系,不杀荣蓉也许是因为不想与仓央上师树敌,再牵强点也可以说成他有惜花之意,但是这一切建立的基础是什么?

在帝王加纳冲他意味深长一笑的时刻,夏夜之想通了,帝王加纳要杀的是自己。

可从帝王加纳来到这里第一步起,他便计算错了。

帝王加纳以无上念力来压垮他们若仅仅是下马威的话就太小儿科了,对方要做的其实很明白,是试探

自己就是试探的结果。

所以在荣蓉和凌榛联手攻击的时刻,帝王加纳始终保持着在外人看来捉襟见肘的被动,他采取的是守姿,一直以后背对着自己,换作其他人见到这样的时机多半偷袭而上,布拉格就是例子,只可惜他修为差的太远,插不上手,能插上手的一定是一群人中最强的,这个时候帝王加纳早已蓄势待发,就凭他最后一记弹指能将天下第一利器震飞的功力,应付凌榛绰绰有余,至于荣蓉能造成的不外乎是外表伤而已,假设适才自己扑上,那迎接的将是帝王加纳全部功力的一击,以那样雷霆万钧之势,实在是……

“看样子阁下似乎下定决心要当看客了”

那一笑已经传递了所有的意思,他大概也有些意料之外自己为何没有出手,夏夜之敛除了脸上所有的阴晴喜忧,由衷赞道:“以我的程度,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帝王加纳缓缓踱步,走了过来,手藏在袖子里负在身后,这样看去,他哪里像是一个杀戮者,恐怕天桥下搬个马扎算卦的大仙们见到他也会说其天格不足,地格昏聩,命格多灾,双眼无神,怕有性命之危。

夏夜之身形微躬,左右脚一前一后,慢慢蓄势,生死就在一瞬间,忽然间身后丛木一阵沙沙作响,到了他们这等级数高手,根本不会因此分心,几秒后,一头野猪斜刺里从他们身边略过,从容地钻进了帝王加纳身后的丛木。

倏地,夏夜之福至心灵,在帝王加纳擦肩而过的一刻,终于没有出手。

“咦”

夏夜之甚至听到帝王加纳嘴里发出的嗟叹,“你这是第二次令我惊讶”

“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依旧是这样一副自甘堕落的说辞,却真比出手有效。在夏夜之看来,与帝王加纳交手不存在什么悬念,区别就是早死与晚死。单对单,没有其他人牵制帝王加纳,在这种广袤的地方,他连是否能跑掉都不敢确定。就在刚才思索着对策的时候,野猪冲了出来,就那样悠然地从帝王加纳身边溜过,别说是野猪,就算世上最凶猛的东北虎当面锣对面鼓遇上帝王加纳嗅到他的杀意,怕是也会掉头逃窜,野猪却没有,何故?

说明帝王加纳没有杀意,夏夜之自然不会大言不惭地认为帝王加纳惜才,舍不得在这样美好的年华杀掉他,就从身上散发出的杀气足以力证刚才的推断。

帝王加纳的确要杀他,非常想,但从开始到现在对方一直采用的是yin的方式,没有直接攻击,就算是擦身而过都没有痛下杀手,那么应该只有一个原因,或者说夏夜之只能想到一个——两百年的修行,在世人眼中,帝王加纳已然拥有半神之躯,但人成为神最大的差距就是觉悟,许久之前,帝王加纳可能真是一个刽子手,但血流成河并没有令他迈出那登堂入室的一步,杀孽只会蒙蔽心灵,大概是意识到了这点,帝王加纳不再主动杀人,尤其近三十年,帝王加纳一直处于半隐退的状态,与凌榛的那段过节起因也是因为苍鹰特种大队要阻拦帝王加纳追逐芭碧萝。帝王加纳走过来的时候,刻意放慢脚步,将双手负后显示出诸多漏洞,这个时候将杀气宣泄无遗,目的就是引他出手,这样就有一个合乎自然的理由去杀他,又不影响心灵。

所以,当他在这样必须先发制人的情境下仍然没出手,帝王加纳才如此意外。

此刻,夏夜之真想放声大笑,笑那个敢妄言帝王加纳不过是一具没有脑子的杀人机器的傻,如果估量的没错,帝王加纳已经臻至因情造势,创造出一个客观环境的境界。,

而他两世为人却还只能依靠运气,要是没有野猪冲过,他当真已成为死尸一具。冥冥之中,似乎有股力量总是帮他。

就在夏夜之思忖着接下来是否真能因为不出手而保命离开的时候,一阵凭空刮起的风惊醒了一下,再抬头,一袭黑色披风衣像是在空气中撕开了一个口子似的突兀站在了芭碧萝的后面,几人也都看见了。

淡金色的头发,皮肤苍白如纸,削瘦地让人觉得一阵风都能将其吹走。即便站在那里,也如一粒浮尘不可捉摸。

这是夏夜之第一次与这位传奇中的神秘人物相见

A公爵,艾尔摩斯,蔷薇十字会当代的掌权人,应该就是他了

“哇”

芭碧萝尖叫了一声,随后意识到不对,双手捂住了嘴,但是因为太过惊讶,还是听到她嘴里发出“艾尔——摩斯”的声音,这一下众人都惊了。芭碧萝眼眶一红,从到东江为止所有的委屈再也压抑不住,坚强的小萝莉呜呜哭了起来,扑向了艾尔摩斯的怀中,按照以往蔷薇十字会的惯例,皇后是要献身与掌权者的,这个在芭碧萝被选为皇后的那一天她便知道,所以对于亲密的举动早在这个小萝莉的内心里慢慢成为了自然,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艾尔摩斯竟然闪身躲开。

夏夜之对于艾尔摩斯的兴趣很大,因为在当世这是唯一一个在任何时刻都能从帝王加纳眼前逃走的人,在身法的天赋上阴影千年来无出其右者,但这样的人,多半都承受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孤独,艾尔摩斯苍白的皮肤是因为很少见到阳光的原因,而他带着一副黑漆漆的皮手套,似乎也要将自己与世间隔开似的。小芭碧萝在艾尔摩斯面前总是自卑的,但是女孩子天生的依恋倾向还是让她伸手去握艾尔摩斯的手,结果遭到却是厌恶的斥责。顿时,芭碧萝眼泪如断线珠子簌簌垂落。

“许久不见了,公爵大人”

帝王加纳笑着打了个招呼,“离天亮没多久了,在那之前我还想找个地方睡一觉,公爵大人不会为难吧”

“留下你手里的东西,自便”

“抱歉,今趟我来此,是奉了圣修会之主的手谕,务必要将机枢带回,若是阁下一味逼我,那么我不敢保证会不会伤及这些孩子,你也清楚这里除了你没人能在我的手下逃生”

“哼他们与我有何干系”

艾尔摩斯冷哼一声,在原地倏地消失了。凌榛站在他身旁眨了眨眼睛,心中五味杂陈,感叹自己给师父丢人的同时也有一点庆幸。艾尔摩斯速度比荣蓉快,如果他缠死帝王加纳,其他人便有了机会,荣蓉应该有机会将帝王加纳逼到一个锁死的空间里,最后一击……凌榛托着自己微微脱臼的右臂,望向了最后的希望——夏夜之。

然而却听到后者朝着帝王加纳身后的一棵树喊道:“A公爵,别中了帝王加纳的计,他就是要yin你主动攻击”

话音还未落定,一片漆黑的影子便栖落在帝王加纳身后,当真如鬼魅幽灵,夏夜之揪住的心骤然松了松,艾尔摩斯名不虚传,单凭这一手独步天下的身法在阴影大名录中排在潘神之前就是实至名归。

帝王加纳反应也是一等一的快,撤步闪身,与艾尔摩斯打了个照面,忽然,他意态恬淡的表情僵在脸上,因为面前竖着的一柄黑漆漆的枪口,砰

一枚旋转的子弹从枪口狂飙而出,纵使以他的身法再想将身子躲开已然来不及,匆忙之下帝王加纳闪电出手,摊开右手手掌挡在脸前,噗

秘结社在千年阴影大名录里曾说,帝王加纳在一米的距离内可以徒手接到子弹,言简意赅到有点杜撰的味道,今晚在场的人还可以补充一点,帝王加纳可以接到穿透力近乎AK-47三分之一的罗明顿M1997的子弹,更加其妙的是,那子弹只是在帝王加纳手心里消失了难以察觉的一下,然后改变了方向,向着荣蓉飞去。

荣蓉能感觉出帝王加纳下一步的动作,却感觉不出子弹的位置,眼瞧着有东西在月色下闪了一闪,就飞了过来,速度非是思绪所及,更非笨拙的身体所及。本能的,她的身体还是向右避,耳轮中只听见“叮”地一声脆响,那声音甚是刺耳,直钻耳鼓,整个身体如堕冰窖,冰冷之至。,

荣蓉睁开秀目,只见身前挡着一个身影,手持着玲珑匕,在匕刃端崩开了一个明显的缺口,她明白过来,刚才发出的声音就是子弹打在玲珑匕上的撞击声。

“都找掩体躲起来”

这一句话胜过千言万语,连平时最喋喋不休的布拉格也哑巴了,嗖地找了棵粗壮的树钻到了后面,然后探出一个光头,紧张道:“夏哥哥,小心了”

那边帝王加纳与艾尔摩斯以快打快迅速交手了几招,在帝王加纳手里抓着一只艾尔摩斯的手套,帝王加纳游刃有余地转过身,根本不顾及强敌环视,然后对夏夜之道:“刚才那一手真是漂亮,若不是换了场合,兴许可以坐下来喝一杯,今日却不得不破戒让你饮恨在此”

夏夜之倒抽了一口凉气,“破戒”两字听得真而且真,果然,帝王加纳也是忌杀,但是看到刚才那一幕,可能为了圣修会,下了决心要除掉自己。

“呃”

一个很细微的声音从帝王加纳嘴里发出,几乎同时,他右边的身体向下一斜,扑通,单膝跪地,鲜血顺着嘴角滴滴答答落了下来。

月夜漆寂,伴随着沙沙声,一袭黑影飘然落在布拉格身后,布拉格猛然回头,裤裆倏地湿了……

一张面具

第二百二十八章 两百年的积淀(下)

第二百二十八章两百年的积淀(下)

那是很多年前发生的事情。

地点在落基山基纽特种学堂。

但至今回忆起来犹如昨日重现……

“从这一刻起,你们四个人就毕业了,作为同期中最优秀的学员,你们四个人有各自的优势,所以我希望在今后的日子你们能成为基纽学堂的中流砥柱,也为这个延续几千年的古老组织尽你们所能尽的能力”

声音从面具下传出,说不出的威严,以至于潘神如被圣灵浇灌似的,有一种灵魂上的颤栗,来基纽这么多年,没听说谁见过Z先生的真容,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基纽所有学员将Z先生当作神祗崇敬的理由。Z先生给予其他几人的关注明显比自己少,尽管同期中有夜鹰这样天赋异禀的强者,这点他很自豪,Z的声音略带飘渺,“所以,为了回报你们对于基纽的忠诚,我将最后一门课的内容只教于你们四人潘神,去倒一盆水来”

“……是”

片刻后,一盆水摆在了四个人面前,Z先生摊开手掌,一枚硬币安详地躺在他的掌心,Z将硬币轻轻贴近水面,只是稍微接触了一下,整盆水变成了红sè。

“我事先已在硬币上涂了药物,遇水就会变sè,”似乎是看到几人将注意力集中在变sè的水中,他清了清嗓子,道:“以下的事情我只做一次,能领悟到多少就看你们自己的了”

Z说着,取出一个带盖子弹透明瓶子放在桌子上,塑料盖子顶端有一个圆口,仿佛像是变魔术一般,他将硬币放在手中,展示给众人,接着两指拈起硬币对着那个圆口比划了一下,然后拿起来,潘神正在思索着老师要做什么的时候,突然,Z先生松开了手指,那枚硬币翻滚着掉入了圆口,当反射着水晶灯的金属光泽的硬币掉入圆口的一刹那,潘神扫了夜鹰一眼,的确从他嘴chún中吐出的数字与自己一样,那正是硬币翻转的次数。

能站在这个房间里,也意味着将来会成为基纽学堂新时代的脊柱,每一个人都拥有着超绝的眼力,别说是硬币翻转的次数,就算高架桥上极速驶过的列车,也数得清有几个窗子,潘神脑海中闪过这样的想法,望向Z,等待着他的询问。

不约而同的,其他三个同僚也是如此,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众人注意力转到了那只装了一半水的瓶子,水bō沿着杯壁做着微小幅度的晃动。潘神顿感惊奇,奇只见水依旧还是无sè,惊的是一览无余的液体中哪有硬币的丁点踪影。

潘神低头细审,眼角余光扫到有东西从肩上掉落,一挥手将那物事握在掌心,摊开手一看,瞠目结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就是那枚硬币,似乎还残留着Z手指上的温度,摆在眼前的不是障眼法,也不是大为科bō菲尔挑战眼力的魔术,就那么实实在在摆在眼前。

硬币的确是进入了圆口,甚至在视觉延续效应下,所有人都看到了硬币与水面接触渐起水huā的情景,就在这一眨眼的功夫,硬币从盖着盖子的瓶子里落在潘神的肩头。

“老师,能否再……”

“做一次吧”一贯沉默的夜鹰居然破天荒主动要求什么,可惜,Z先生只是摇摇头,“非是我不做,只是当这逆天的技法开启一次后便有相当长的时间不能再开启了”

几年后,这项技能已被四人学会,但是没有人能做到如Z那般;多年后,基纽学堂四大高层幕僚叛逃,死亡,殉职,只剩夜鹰一人,时过境迁,令人唏嘘。

而在这黎明前的一瞬,伴随着那张既恐惧又敬畏的面具出现在布拉格身后,那番话宛如通过神秘的经纶穿越时空倾诉在耳边,夏夜之下意识的低头,肩上并未如当年掉落什么,只是刚才为救荣蓉,用玲珑匕弹开的子弹竟然没了踪影……

这次所有人的脑海都空白了,若不是帝王加纳的咳嗽声传来,怕是要一直空白下去。

“这便是传说中的‘瞬秒’吧,果然并非浪得虚名”,

鲜血滴滴答答沿着帝王加纳嘴角淌落,看样子伤得不轻,纵使这样也没有一个人敢冲上来,深呼了一口气,帝王加纳伸直右臂,在众人错愕眼神中,猛然拍向左xiōng,“叮”一颗沾着鲜血的弹头掉在砾石上,“咳咳……咳……这两百年能让我感受到真切死亡的你是第一个”

“你不必这样说,从一开始我便未妄想过凭借这点huā巧将你留在此地”Z先生不着感情的冰冷声音透过面具传了出来,布拉格这才意识到kù裆都湿了,又羞又怕地鼠蹿到凌榛身后,这一晚,有太多事情超越了yīn影名录所涵盖的范围以及他理解能力的疆域。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丢人的举动,引得帝王加纳发出轻笑,“你一贯这么谦虚,难怪基纽在yīn影中能够一枝独大”

“不是我谦虚,就算刚才我凭借所能能够伤到你,也不会危机到xìng命,况且在最后关头,你不是也闪了一下,避开了心脏?归根结底,还要感谢A公爵,不是因为你中了他的毒,我想这一趟大概连lù面的机会也没有了”

夏夜之耳鼓里灌满了自己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终于明白了为何这一路都感觉有人跟踪,但以他的灵觉仍觉不能下确凿的定论,那是因为这个跟踪他的人正是教授他跟踪技巧的老师,所有的一切都是相通的,他又怎么能感觉到?原本对于帝王加纳并不存在恨意,只是忌惮,忌惮这种存在而已,但是当Z驾临,过往的情愫潜移默化终究将天平倾斜于围剿帝王加纳这边。

眼见帝王加纳的整个右臂从指尖到暴lù在黎明微光中的肩头都已经变了颜sè,尤其是五个指头,漆黑如墨,看起来极为渗人,这样的毒药在夏夜之两世经验中也是罕见,换位思索,恐怕换作是他早已支撑不住,但此情此景下帝王加纳依旧谈笑风生,不知忍受了多大的痛苦。

“公爵大人与我结怨多年,今日怕是一雪这十几年逃亡的郁气”帝王加纳扫了眼被自己抓下来的那只属于艾尔摩斯的手套,鼻子里轻哼了声,“原来子弹上的螺纹是用来磨破我皮肤的,真正的杀招怕是就在这手套上,怨不得适才你不让那小姑娘触碰你的手,看来是我把你想得君子了……”

“公爵不要受了他jī将,不要着急动手,这毒xìng怕是很快要攻心了”关键时刻,Z先生显示出基纽学堂执教的城府,艾尔摩斯握紧的拳头嘎巴作响,收回了最后一拼的架势,苍白的脸上压下怒气,“这毒极烈,是氰化钾毒xìng的一百倍,你就算阻止血液流动,也撑不了多久,帝王加纳,昔圣修会在全世界范围诛杀我玫瑰十字团时何等猖狂,你可有想过今日,天亮之前就是你我新愁旧怨了结之时”

“呵——呵哼哼哼……”帝王加纳撑膝而起,不知不觉间一股庞沛犹如山岳凝滞的气息骤然流出,所有人都看到那一对如星辰璀璨的眸子里闪过了骇人异彩,这个站在世间与时间之巅的帝王带着俯瞰众生的傲然笑出了声。

当下一刻,帝王加纳便像一缕烟尘蒸发了……

Z先生身子颤了一下,记忆之中一个幽深的角落里曾经听说过类似的传说——六识皆闭,物我两忘的顿悟境界,这个只存在于东方世界术士传说中的东西居然……居然……

罩在脸上的面具动了动,他深吸了口气,将心底的震撼压抑下去。

“他又消失了……”

荣蓉轻蹙娥眉,看了看周围所有愕然的人,“这次是在所有人面前”

忽然之间,一声似有若无的竹笛声响起,虽然没有多少悠扬的感觉,但是任何一个听到笛声的人在心底里都有一种沉寂如尘埃,遁去此世间的错觉,笛声婉转而起,仿若从远方幽谷中飘来,引领灵魂走入无喜无悲的极乐净土。

Z先生转脸,怔怔地望着吹笛子的青年,心中暗暗浮过一丝隐痛,而这时众人面前的空气似是被泼上了一层涂料,一个身影勾勒而出。

然后,几道身影揉身而上,再也看不出谁是谁,噼啪作响,风卷残云向着西边而去,一路上撞倒了不知多少棵古木,天边翻起鱼肚白,黎明的微光终于降临在这片神秘的大地上,该是一个晴空无云的日子,

夏夜之吸了口气,压下伤势,追摄着远去的三道身影,前方一大片象牙白建筑依山而建,襟山帯岳,蜿蜒嶙峋,便是那中央情报局也未有这样的气势。夏夜之灵机一动,差不多猜测出来这便是那孩子口中所说的那詹姓美女所在的神秘机构,眼看着帝王加纳挨了Z先生两掌之后情急之下,钻进了一个洞穴之中,接着艾尔摩斯和Z先生相继消失在视野之中,夏夜之展开身法,然而待到跟前,才发觉居然是一面高速旋转的风扇。

此时风扇已经全速转开,强大的气流夹杂着飞沙走石吹得衣物猎猎飞舞,夏夜之尝试了几次,想通过缝隙钻进去,但眼见那三人多长的扇叶已经到达最高速,哪怕是一枚子弹也穿不过去。

“瞬秒”

夏夜之双目微合,再睁开时,周遭的世界慢了下来,一滴lù水从叶片落下,在风力的作用下向他飘来,撞在衣服上,碎裂成十七点水珠,面前两片扇叶开启了一隙仅容通过的缝隙,然而就在他如箭般飙射而出之时,一条身影蹿了出来,一团血雾铺天盖地洒落,淋了他一身,接着另一道身影踉跄射出,夏夜之甚至看得见那人后背被扇叶撕开的一幕,不由的心头一凉,再不敢犹豫,扑身而上。

第二百二十九章困兽

第二百二十九章困兽

“老师,能否再……”

“做一次吧”一贯沉默的夜鹰居然破天荒主动要求什么,可惜,Z先生只是摇摇头,“非是我不做,只是当这逆天的技法开启一次后便有相当长的时间不能再开启了”

“若是……”静默中,潘神问了一句,“强行开启会怎么样?”

“这是需要透支生命用来交换的招式,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不希望你去用,你明白吗?”

时隔了十多年,记忆里的声音依然清晰如初,看到Z的影子如轻烟飘出,夏夜之心中一凉。

他很清楚,当世只有艾尔摩斯公爵能够从犹如坚牢的风扇中穿越而出,除此而外,哪怕是睥睨世间二百年的帝王加纳也不行,所以当看到Z的身影,他明白那一定是由于瞬秒。

短时间内连续两次开启瞬秒,终于还是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了么

四年前,已经与基纽特种学堂撇清了关系,排除昔日师徒情分仍在的因素,单单感念斯卡罗布林导师给予过自己一次生命,抑或只因为Z先生答应霓蓝淡出基纽,他也应该tǐng身而出。

Z明显到达了透支的边缘,脚尖刚一挨地,便向下栽倒,他用手勉强撑了下,换作昔日基纽学堂的领袖,那种近乎于改变了力学第二定律的独特身法足以让他在高速中骤起骤停,然而生命力极速透支后却要狼狈摔倒,将这一幕印在眼中的夏夜之突然减慢了脚步,下意识做出搀扶的动作,只是抬起了一半,戛然而止后不自如地mō着kù缝,心底里曾经因这个伟人而构筑的精神世界被夏奈的死逼进了意识深渊,这时候一线光明打破了那个外罩,里面顿时有种分崩离析的迹象。

算算当年相处的日子,也有十五年,在十五年里,无论是任何一个季节中的任何一天,任何一种状态中的任何一个姿势,那样威严的人物浑身散发出来的都是足以荣耀基纽千年不朽的光辉,有谁,有谁会想到这座丰碑会轰然崩塌,即便yīn影有帝王加纳这个传奇的存在,在所有基纽学员心中也仅仅是衬托Z先生这个风华绝代枭雄的陪衬,可陪衬居然……

种种复杂的情绪冲刷着脑际,夏夜之听得到自已的声音在颤抖:“快走,这个时候帝王加纳出不来,快,快走”

听到这句话,Z先生弓起的脊背陡然松了下去,“哇”地一口血喷出,只是因为面具阻隔了声音,夏夜之没听到,惊慌失措道:“快走此时不走还等什么A公爵受伤了,你不是他的对手”

“呵,呵呵,这天下什么时候变得颜sè,轮到你这样的小孩子为心”那仍带了三分霸气的声音如金属划过,夏夜之眉头一皱,气冲耳鼓才挡住摧残人耳膜的声音,滴滴答答沿着那张面具鲜血汩汩流下,夏夜之几乎是下意识地mō向了口袋,拿出了止血药,他没敢靠近,生怕惹起Z的警觉,只是朝Z的方向扔了过去,不过如同所料一致的是那瓶药粉在半空中就被Z甩出的袖口抽成了碎片,“你有这时间不如关心一下那个人”

顺着Z先生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袭胜雪的白衣闪现在葱郁了林间,身后凌榛和其他人。

“这三个月的时间不知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能够有脱胎换骨一般超越了人类极限的至理,有生之年,怕是看不到可以与其匹敌的对手,即便艾尔摩斯不受伤,即便沐风和巫师同在,加上我怕是也困不住他了,唉……”似有若无的一叹,数不尽的英雄气短,夏夜之知道Z口中的他指的是帝王加纳,事实上他不清楚,就在他离开泰安的那个傍晚后,圣修会的中枢指挥官杰克菲利特已经在帝王加纳陪同下光临了基纽学堂落基山总殿,帝王加纳在杰克菲利特的授意下和Z交手,百息内不分胜负,这一切在Z心中情如明镜。夏夜之想起沐风提起的事情——帝王加纳来西藏的路上曾取道尼泊尔,两百年后突然驾临那里,违背了他当初叛出师门永不回尼泊尔的誓言。,

也许因为这次旅程让他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跨过了两百年都无法完成的路,克服了心障,跨出了天人之境那登堂入室的半步。

“你们都错了”

“什么?”夏夜之忽然被这一句话唤回了情绪。

Z踉踉跄跄从地上站起来,似迟暮般感叹:“到了他那个层次一切皆有心而发,虽然谈不上改变客观环境,但是在小范围内一切皆是他心念所造,他非是不杀你们,此行他不仅是为了拿到机枢,或者干脆说他根本为的不是机枢,他为的就是我和艾尔摩斯……”

“为什么?”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知道越多你只会死得越快,帝王加纳是要借着我们的鲜血把另一只脚踩上天界的阶梯”

“什么……意思?”

全懵了,所有的东西以及他一直最为信赖的感觉一瞬间全部扭曲了

“至于你们……咳,咳咳,呵,他一直在谦让……”

“谦——让?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为的就是给予你们最大的成长,补充我和艾尔摩斯不足的部分帝王加纳的每一句话每一个你所认为猜透读懂的心思都是针对你自身的弱点而具象的你不需要表现出什么弱点,因为在他看来,连你的一次脉搏跳动都是错”

夏夜之手心里的汗就像一条溪流,顺着纹理划到指尖,簌簌掉在脚下的砂石上,“难道说先前的受伤,还有中毒都是他……他故意引你和艾尔摩斯来到,来到……这?”

“除了这里难道还有更好的地方能困住我和艾尔摩斯?”Z先生捂着面具,靠在一棵树上,似乎没有那棵树他就要立刻倒下一般,显得难受之极,“非是我不想走,是我走不了……”

透过面具的目光有如实质,让夏夜之感到阵阵不舒服,好在夏夜之了解他,Z先生的底线绝不会让任何人mō到,这番话无非是个试探,说到底他根本不信任自己。

“幸好,帝王加纳终究是人,任他千算万算智计百出终究还是算lù了一点,这种环境下困顿下,就算他身为yīn影大名录之首也怕是出不来,等到风扇停止的时候,呵呵……他就是不死,也将是个废人”

Z的话语带着苍凉,或许再为自己与帝王加纳那无法用时间弥补的差距感到自卑,然而当想到那个尘埃落定的结果,眼眸中绽放出傲然的异彩:“用我和艾尔摩斯的半条命换得你的末日,还有什么遗憾”

“哼”

突然,从“坚牢”之中传来一声支离破碎的冷哼,接着被强大的风力扰动的模糊声音响起:“你眼所见的帝王加纳当真如此不堪,会将自己困在一个出不去的地方?如果我告诉你早在五天前我就知道了风道开启和关闭的时间等待野兽掉进陷阱,不知阁下会怎么想”

砰砰砰砰

心脏剧烈颤动的声音响彻耳鼓,夏夜之明明知道隔着无法逾越的障碍帝王加纳出不来,可他心中仍然惊惧交加,像一个初入基纽学堂的学生,望着基纽的神祗。Z扫了他一眼,示意不要被帝王加纳攻心乱了方寸,然后冷笑道:“许多年前,我不相信有神存在,当我执掌了基纽学堂,我更加不相信有神的存在,今天我倒希望见证神是否真的站在你的身后,帝王加……”

最后一个字还未落下,Z的声音急转而下,冰得无以复加,转头对夏夜之喝道:“快带那女孩走,不要让我的故友在死后不安”

夏夜之愣了一愣,根本来不及思索老师的话,耳中只是回dàng着风扇动力消却的声音,那高速转动的扇叶以肉眼能见到速度再变慢,变慢。夏夜之急忙对着跟上来的众人打了手势,阻止他们过来。

倏忽间,扇叶缝隙中飘出一缕红sè,被风一搅,飘了过来,打在了他的衬衫之上,密密麻麻的红sè小点,夏夜之拈了一滴,在指尖搓开。

没错,是血

难道是帝王加纳

念头刚闪过,一道身影像是被风吹了出来,落在他们面前,褴褛不堪的青衫被风扯得猎猎作响,他的周身弥漫着一层红sè氤氲。,

夏夜之登时变了颜sè,终于明白帝王加纳身上那层漂浮的氤氲是什么

就是他身体里的——血

他竟然将血用蒸腾的方式逼出体外

这种超出理解的范畴……

怪物怪物

“看在阁下刚才在风道里助我将身体的温度推到极限的份上,我便给你留一个全尸吧从即日起,基纽学堂在yīn影除名”



帝王加纳如猎豹朝着Z飙射而去,夏夜之来不及回头,将气提到了巅峰:“别管我,快跑”

布拉格只感觉头上一隅天空响过一声闷雷,心胆俱碎,拉着芭碧萝疯了似的向营地跑去。

离开密林的最后一眼,他看见夏夜之像断线风筝一般朝着一棵大树上砸去,心中一凉,闪过了无数念头,最终一咬牙,不再回头。

第二百三十章 被选择

第二百三十章被选择

黎明的曙光以这样的方式印入眼帘恐怕是前世今生都不曾料想过的,在这片土地永寂的那夜潘神的脑海中闪现过帝王加纳的影子,与这位跨代奇才一战约略是yīn影中所有修行技击之人的夙愿。

将这个夙愿放在死前是最好不过,生无所恋,该是与他jiāo手最好的诠释,然而当帝王加纳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以近乎于荒诞的力量将他抛飞出去的时候,他心里忽然很害怕。

多久了,没有感受到清晨的旭日温柔美丽,仿佛那依恋佳人的手拨开了他沉重的眼睫,夏夜之勉强地动了动脖颈,因错动闭合的软骨让一缕微带草薰和松香的馨馨水汽钻入鼻腔,俊逸的山峦半悬浮于空中,似乎被一种超越自然的力量托着,在层层如鱼鳞般垛叠的云棉中忽隐忽现,像是传说中的仙洲。

一瞬间空白的意识差点让他产生了幻觉。

平躺在草地上,连手指动一动都废了很大的劲,耳鼓之中风流过空谷的声音渐渐清晰,配合着帝王加纳的声音在这清晨传来,宛如暮鼓晨钟将虔诚者的灵魂超脱到另一个高度。

“这株冷杉又高又大,恐怕有两百五十年树龄了,从一棵种子被丢进这里的时候可曾想过八万个日夜之后还能傲立与此,与朝霞星辰为邻,清风细雨作伴?如今它枝繁叶茂再回首看看脚边的灌木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咳,咳,当他被选为柏而不是灌木的时候,注定他的生命将不会庸碌而过,也注定不会被渺然于命运”

“阁下几乎凭一己之力将衰败千年之久的基纽特种学堂复兴,推到yīn影第一组织的高度,有此感悟也属正常,但听闻斯卡罗布林导师是位悲天悯人的智者,不知道你们这样两种迥异的xìng格,如何能……”

“住口”

Zyīn冷喝止,手下的一块百年之久的岩石应声断裂,“斯人不堪大用,终日沉mí于无用的学术之中,他有什么资格悲天悯人,难道靠他那身连颗子弹也挡不住的老弱身躯?所谓的悲天悯人是什么?不过是上位者的拣选,凭他一介迂腐之人,若是在非洲亚洲的一些地方,大概早已成了一具尸骨,谈悲悯,哼,可笑之极,难道不觉得丢脸么”

Z尽管受了重伤,但站在yīn影第一巨擘帝王加纳面前丝毫没有半分胆战心惊的表现,不愧为当今yīn影第一组织领袖的风范,帝王加纳静默了片刻,“阁下的想法与敝会圣主有诸多相似,身为一个走过两百年时光,见证了人类由工业革命将物质文明推至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凡人,对于他的想法我仍有许多不懂,既然不懂,也就没必要指手划脚,但就你所说,我仍认为有些不妥”

“哼”面具之下发出一声嘲讽般的冷笑,“在我的意识里一直以为你这样的怪物眼界该非同一般,心xiōng更该比天空广阔,没想到却被一个只敢躲藏在暗处的组织左右利用,太令我辈失望”

帝王加纳不喜不怒:“既然都称为yīn影,又何明处暗处之分?只是圣修会两千年以来,秉持着神明宽赦世人的理念,只在xiǎo范围的幅度做着微调,真正的人类社会秩序还是jiāo给世人来执行,只是世人没有理解敝会苦心而已”

“哈哈……不过是一群不敢lù脸,藏头lù尾的鼠辈,却被你说成cào控着几十亿人生活秩序的无上存在,真是无稽之谈”

“哦?当真是无稽之谈吗?也许有些事情你还未有机会了解……”帝王加纳叹了口气,似乎有些感叹,他的一举一动已经暗暗隐合自然,令人匪夷所思,“在技术与眼界那样贫瘠的年代,能在短短的几十年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迈出了过往一千年未曾迈出的步子,人们总归跟于智慧,却从不想像为何这样的智慧只限于个体?甚至在那个个体消失后,连继承智慧的人都找不到?你不觉得奇怪吗?”

“敝会一直在帮助世人,却不想被世人当作轻狂的资本肆意用这种上天的馈赠来炫耀,乒,忘记了最初的约定最终惹的敝会不得不做出修正。那时出现了一个年轻人,与当初的你很像,充满了理想与眼界,他曾在圣主面前许诺以信仰建立一个新时代的秩序。敝主给了他机会,并令黄金面具家族鼎立支持,在当时,他以一人之力力挽狂澜,将一个本应该属于三线战力的国家陡然变成欧洲第一帝国,而他以卑微的身份成就了这支铁血之军的领袖”,

Z的眼眸寒光一闪,“阿道夫?希特勒?”

“不错就是希特勒。当时有多少人认为是他能力强,又有多少人以为是运数所致,有谁会想过这不过是敝会的一次修正,希望能带给这个世界新的血液……”帝王加纳再次叹了口气,依稀回想起那位德意志皇帝兴起和衰落,不禁摇了摇头:“可惜,他的贪婪带他偏离的航向,他所建设的新秩序纯以一己好恶,最终惹的黄金面具家族心灰意冷,在最关键的时刻把制造核弹最关键的技术给了罗斯福,所以我想问你,你如何认为你所建的新秩序就会好过现在?这五十年,基纽特种学堂在整个世界大肆活动,巧取豪夺,打着建立新秩序的幌子,做过多少阳奉yīn违的事你心里最清楚不过……”

“哼哼,那位自诩神明的圣主岂不是又要做一次修正?”

“也难怪你这么说”

帝王加纳有些缅怀,过往云烟又爬上心头,他依稀记得那是个初秋的午后,圣主没有发下手谕,而是亲自登mén找到了修行中的他。虽然这一任圣主不具备尊贵的血统,也没有显赫身世背景,只是出身于藏地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修者,更是遭到了左右圣修会绵延至今两千多年的黄金面具家族的轻视,但以他阅人无数的经验看来,这位圣主有着说不出的奇异魅力,他来找他,除了如同前两任圣主接掌圣修会一样的例行拜访外,提到最多的便是关于基纽特种学堂复兴的事,因为不问世事已久,对于yīn影里的组织他了解的很少,加之在修为上的暂停令他无暇他顾,便没有上心。倒是圣主说的比较多,不停地向他虚心请教一些问题,提起Z时,圣主赞不绝口。他当时误以为圣修会有意将基纽特种学堂收纳,于是点头答应帮忙,可圣主却摇摇头,指着一棵松柏和下面的xiǎo草问了一个问题,那个问题在他看来也许就是卖nòng一些哲理,至于一个生命历程只有他六分之一的人能开示他,他是万万不信的,也许是当时的武断和轻视,才让他在之后的五十年倾佩于这任圣主的远见卓识。

当天傍晚,圣主做了几样xiǎo菜,bī着他破了酒戒,临走时对他说:“加纳,你蛰伏于此很难在有jīng进,如果你信的过我,那么便身入尘世之中,Z和基纽特种学堂将是你很好的一个契机。还有一件事除了包括Z的少数几人知晓外,恐怕当时再无人知道,呵呵,我知道对于这世上的任何宝藏秘密你都没有兴趣了,但是这件东西却是例外,它叫做机枢,可能藏匿了《启示录》的真正译本,也可能是对未来世界的开启,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对这个逐渐将要堕落的世界做一次彻底的修正,将今后的未来放手jiāo予世人,我最希望的是你能站在我的身旁见证这一切,帮助我来完成这个圣修会成立之初的誓言接下来的时间,我将寻找另一件东西,而你就负责寻找机枢吧……”

很难想象那番话距今已有五十年的时间,五十年对于一个普通人也许很漫长,而对于他只不过是一个空间的移位,因为他已淡忘了时间。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寻找机枢,基纽特种学堂躲着在你口中神乎其神的圣修会,那么你与我便会相安无事?”

“呵呵,不会”

帝王加纳斩钉截铁。

看到Z明显愕了一愕,帝王加纳笑道:“说实话到今天为止对于机枢这件事我完全出于对圣主的友谊和钦佩,而对于你……”

说到这,那双黯淡了好一阵的眼眸再次爆发出慑人的异彩,比之初晨的旭日更加辉煌,“当世之中,与你拼死一搏是我想得到的鲜有的趣事,可自五十年前我已收起杀戮之心,若没有合适的借口,很难与你放手一战,还好,十五年前你给了我这个借口”

“什、什……么难道你说的是机枢之谜从我基纽特种学堂被带出?”

“嘿,正是如此,当年你的手下带走机枢,将它流落此处,到了仓央上师手中,如果你偃旗息鼓,我也无所适从,可你偏偏故意走漏风声,让yīn影诸多势力知道这个消息,好将散落在世界其他角落持有部分机枢的人知道,我明白你是在引所有人上钩。可既然圣主jiāo托过,我便有了理由阻止这件事情发生,当然,我说过的,我说过,你才是我的目标,虽然你的表现令我失望了些,但还是要感谢你”,

“今天你与我之间看来只有一个人能够离开?”

“呒,大抵如此”

“你如今只剩一半的战力有把握留得下我吗?即便我死,你也是重伤的结局”

“这便是我梦寐以求的若非这样,这五十年我的等待便可能功亏一篑,所以你不想死,就拿出你不想死的本事吧”

“你……”

面具之下有轻微咳嗽的声音,连刚刚回复气力的夏夜之也听的出来,Z动摇了,这个身为自己几十年老师的天子骄子一直在做着选择的事,大概未料想到从接任基纽特种学堂之初便被选择了。

其实被选择并非什么卑微可耻的事,就算是身为灌丛也有自身存在的意义吧,那种意义又何需别人去指手画脚,是吧?

是的

既然如此,那就战斗吧

第二百三十一章 极限之说

第二百三十一章极限之说

帝王加纳发出了一声轻叹,略带惊异地看着刚刚站起来的夏夜之,非是他自负,自从登上yīn影大名录的这五十多年时间里,能在他眼中容纳的无非一个人,就是基纽特种学堂的掌权人Z,其余诸如沐风之类的只不过是这个时代的路过者,就像伴随在明月之旁的星辰一样。被圣主劝说从入尘世后,鲜有见到能让他感兴趣的人,年轻一辈除了挂在yīn影大名录上未曾得见的两位Z的学生和A公爵艾尔摩斯外,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在四十岁之前达到他在四十岁时的修为,按照自然发展规律,显而易见的是在今后的两百年时光历程中很难再有和他匹敌的对手。

然而,当他看见夏夜之,看到这个年轻人表现出来的领悟力和灵xìng的时候,心底里是欣喜的,因为在二十出头的年纪他未必超过这个年轻人多少,他甚至希望这个年轻人是出自沐风mén下,那么今后或许有机会能亲身调教一二,不要将一块璞yù荒废掉,可惜当第一次jiāo手段瞬间他便明白了。

“刚才的那一击似乎我不该留手,不过归根结底在于你的实力,既然你的实力为你赢得了一次机会,那么我便遵从命运安排,放过你”

帝王加纳说着,侧过身,做了一个手势,Z止住了一阵剧烈的咳嗽,沉声道:“年轻人,走吧”

“我若是走了,你恐怕很难应付”

“哈哈身为基纽特种学堂执教,我还是第一次需要别人担心,”Z冷笑着嘲讽道,“莫非你觉得凭你那点本事能超越我?”

夏夜之沉默了几秒。

超越?这一点在你的心目中其实很明白吧?所以你才说,如果我能活到六十岁,那么你的梦想将会变为现实,那么你也认为我所取得的成就要超越你,甚至远远的超越吧?可是对不起,我不再是昔日的潘神,但是你仍然是昔日的Z先生,不觉的,夏夜之哑然失笑,“我从未这么想过,只是你的心已经动摇了,这样的战斗没有任何意义”

“hún帐”Z大袖一挥,似乎对于这种亵渎是动了真怒,地上被拍成碎块的岩石簌簌朝夏夜之扑去,夏夜之向后轻轻一跃,退出了战斗圈,忽听得Z沙哑的声音传来,“快滚,趁我还未改变主意之前”

“呵呵,有意思”

帝王加纳莫名轻笑了一声,这个晓曦微lù的清晨,薄雾弥漫,氤氲jiāo织,深崖睡谷中苍松翠柏葱郁浓密,傲然耸立,山雀啾啾,起伏于其中,极目所尽的山峦,层云叠嶂,风流湍逸,仙意淼淼,一副净心涤念的净土风情,让人无心争斗,头顶之上一只等待寻机觅食的猎鹰盘桓在高木之上,也许是嗅到了死亡气息,原本盯着一只狡兔的眼眸转移了视线,紧紧罩在青sè衣衫的中年男人身上,一记凌空兜旋,它那尖利的锐目寒光一闪,之后惊得发出了一声长嘶,寻找那抹从画面上被悄然抹去的青sè。

Z暗叫不好,弓箭一般弹shè而出,心中的无奈只有自知,退的话,被被帝王加纳缠死bī成近身鏖战的境地,绝对是死路一条,适才若非夺机枢心切加上对帝王加纳布局的错判,也不会跟着进入狭窄的风道,不得不与帝王加纳近身硬拼,落的重伤的下场。但是此时他已然是强弩之末,要进,免不得强行应战,那只能依靠燃烧生命这种极端方式,他大事未了,怎可舍基纽特种学堂而去。

杀意倏然大起,帝王加纳的jīng神气息一lù,六根六识再无法闭绝,一袭青sè身影如泼墨般洒在画上。

再次见到帝王加纳时夹杂着瑟瑟寒风的拳头已到眼前,Z先生的身子晃了晃,便从中间被撕开

啪啪啪啪………

温热的鲜血甩在树干之上,发出清脆的敲击声,可想而知那力道如何强悍。

“基纽身体术果然名不虚传,在那等时候你还能幻出两道影子”帝王加纳看了看拳头,轻哼一声,“可要没有这个年轻人出手阻了我一下,你可要出丑了……阁下若是黔驴技穷,仅限于此的话,半个时辰后壮丽的朝阳你怕是无缘得见”,

夏夜之捂着左肩,手指骨节涔白,纵使这样也封不住喷溅的鲜血,帝王加纳负手而立,这天下第一高手并没有趁人而危,而是带着劝慰的口气再次道:“你还不退下?……好吧,我明白了既然要战,就不要藏着掖着,把基纽jiāo给你的东西全抖出来”

什么地方lù了马脚?

夏夜之一愕,听到身旁Z先生叹了口气,“就算他刚才是瞎猜,看你现在的表情也会明白。基纽不是他圣修会,没必要藏头lù尾,你若执意jiāo手就拿出全部的实力,相信帝王加纳不会因为与我基纽一己之sī便盲目杀戮”

显而易见,Z早就看出他的身份,而且不顾尊严变相为他求情,帝王加纳何等人,怎么会听不出弦外之音,他不置可否一笑,道:“不知他与阁下的两位弟子,夜鹰与潘神差距如何?”

“呵呵,想不到你也会有隐忧?是否担心基纽会在百年后培养出另一个帝王加纳?”到了两人这等级数,言语之间的往来甚至比招式更加针锋相对,一句话一个表情出了纰漏,都会被对方窥探出重要的信息。

“不过你既然问了,如实告知也无妨此子虽不如潘神夜鹰,相差亦不远”

“哦?”

帝王加纳沉yín了一下,那对无神的眼睛凝滞在Z的面具上,“听闻夜鹰是你从一块顽石挖掘成璞yù的,我虽然不知他能为如何,但或多或少了解你的想法,你最初大概是希望将他培养成你和艾尔摩斯的结合体,对不对?”

“呵帝王加纳不愧是帝王加纳”

“至于潘神,我了解的就更少了,只是十几年前听闻过他的名字,之后便如一颗巨星崛起,在你基纽应该也是自你之下的第一人了,只是……”帝王加纳故意拖长了声音,“只是听闻四年前潘神与你生了分歧,最后导致决裂,叛出了基纽,至今生死未卜,是吗?”

“这坊间传闻,五huā八mén,不过以你们圣修会的核心——杰克菲利特收集情报的能力,仍旧对潘神知之甚少,看来不是我高估了杰克菲利特,就是潘神太过高明有如此人才坐镇,倒让我对你们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圣主少了些惊惧”

Z先生几句轻描淡写的话看似谦恭,实则直刺圣修会的人才凋敝,除了帝王加纳没人可以拿得出手,帝王加纳眉间朱砂痣动了动,似是极为疑huò,“哦,看来倒是我孤陋寡闻了?前不久,你尽启基纽学堂jīng英悄然潜入东江貌似是为了寻找潘神,也不知为何盯上了我的人,夜鹰也不过尔尔,差点连命也丢在东江,也怪我当时分身乏术,否则怎可任你毁了圣修会一颗相当有用的棋子”

咯噔

Z心中一绊,想起夜鹰从东江回来那晚,逐一做的禀报。潘神和霓蓝的死对他触动很大,以至于后面的情况都被忽略了,如今想来,夜鹰说过潘神是死在岩月擎手里,岩月擎此人他早已听说,不过关心的只在于他的经商天赋和背后的资源,没想到从夜鹰嘴里道出的是另一番令他震动的真实情景,那晚有点心不在焉,所以很多细节都在支离破碎中沉寂下去,但是帝王加纳的一句话让他不经意地发现了一个矛盾点:夜鹰回来的时候说的很明白,在东江找到了岩月擎,而且证实了岩月擎却有诛杀潘神的能力,他命情报处彻底调查此人,发觉岩月擎曾经是一位出sè的jīng神科医师,但只经历了相当短暂的医师生涯便被家族安排接手生意,成为了一个出入上流社会的huāhuā公子。

基纽情报处费劲周折,最后找到了岩月擎家族族谱,发觉他的曾祖辈曾主宰了那场奠定美国历史的南北战争,再往上追溯,最终发现了一件只能以荒诞来形容的事——岩月擎的祖辈是一个叫彼得的人,“彼得”如“麦克”一样,是大众到惹不起人关注的名字,但从这位彼得的血统追溯,那个结果就太骇人了

这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就是两千多年前鼎鼎大名的圣?彼得,梵蒂冈第一任教皇,神子耶稣最信重的人。全世界能登上台面的纨绔子弟,富商豪绅都在嘲笑岩月擎的放纵不羁,恐怕谁也想不到自己是多傻,这个头衔意义远远不是只知道布什之流的跳梁xiǎo丑能明白的。基纽情报处索xìng将岩月擎的名字彻底解剖了,发现中间的名字,也就是“索莫纳斯”,也非看上去那么简单,“索莫纳斯”在拉丁语中指的是罂粟huā,而在罗马神话中则是睡眠之神,他拥有着强大的jīng神催眠力,如罂粟一样致命。至于“岩月擎”的意义如何也查不出,只知道这是他二十岁之后所用的姓。,

若在今天之前,就算凭借Z先生的见识,也不敢相信,或者认定是一种巧合,然而从帝王加纳口中亲耳听到二战只不过是圣修会一次失误的修正后,所有的事情他都想通了。

唯一想不通的就是那个矛盾之点,跟着岩月擎在一起的米罗是谁杀的?

按照夜鹰的描述,米罗这个人不简单,就算凭尽全力,也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米罗之死既然不是夜鹰做的,又是谁做的?这个人至少在夜鹰能力之上,听帝王加纳的口气似乎将这件事算在了自己头上。

到底是谁做的?

夏夜之心神不宁,帝王加纳的一句话luàn了他的方寸。

当时因为岑xiǎoxiǎo的事他中了“疯子博士”埋在他潜意识里暗mén,犯了一个昏聩的错误,也想过会引来基纽特种学堂的人,的确遇到凌榛那晚,见到了霓蓝还有基纽的人,听霓蓝说基纽分开了两批,一批是寻找凌榛,另一批由夜鹰统帅,替自己报仇。为何是替自己报仇?自己又没有死?

从帝王加纳的口气听来,夜鹰无功而返了,以他对夜鹰的了解,若非遇上应付不了的对手,一定是一个不死不休的结局。那么说当晚,米罗身旁还有高手?

那个人是谁?会不会发现他杀了米罗?

所有关于圣修会的事情都藏在扑朔mí离中。

“战斗最基本的定心能力都没有,到底还是xiǎo鬼”



帝王加纳一晃身,朝夏夜之扑去,夏夜之一路追来亲眼目睹了生长百年的高木被帝王加纳化腐朽为神奇的躯体撞断的可怖情景,很清楚如果真被他欺身进来的后果,好在基纽身体术最适合的便是防御,眼看烈风袭袭的拳头不住放大,那速度几乎达到了他神经反shè的极限,夏夜之倒chōu了一口凉气,面对这样应该算作托大的攻击,平日里他最擅长的是用柔劲切对方手腕,接着用盘绕缠住对手手臂,最后柔化刚,纯以过人的寸劲将手臂震成多处骨折。这个战术的前提,在于他的身法要比对手快一线。这也是他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资本,但是最信赖的资本在这个对手面前却如同儿科,别说看不清帝王加纳的手腕,就算看清了,切中了,又能如何?想必xiōng口会像树干一样爆炸。

夏夜之脚尖点地,身体向后上方飘起,这一记翻腾越出的距离连他自己也觉得吃惊。

“好”

帝王加纳由衷地赞叹了一声,转头对Z先生道:“若基纽能有这样身手的人物超过十个,哪怕是圣修会大概也要推迟凸出yīn影的时间了,不过……”

脱离战斗范围的夏夜之努力按奈下心脏剧烈地的颤抖和紊luàn的气息,等待着帝王加纳后半句话。

huā有荣枯,cháo有起落,这是一力枯竭的阶段,也是自然最普遍的规律。

夏夜之非常熟悉这个迅速回气的过程,每当身体到达极限的边缘,高速流动的血液便会带进了大量氧气冲入肺腔,甚至将每一个干瘪的肌ròu细胞注满,扩张,扩张到就像是要炸裂一样,经历着痛苦与舒逸jiāo织的玄妙感觉。

很久很久以前,他还是一个贫民区的孩童,为了在寒冷的冬天不至于饿死只能靠偷,因为一个面包被狗追的事情,早是家常便饭,也就是从第一次发命狂奔的经验中他知道了极限这个神设给世人的枷锁。

心脏jī跳响彻耳鼓,眼中所见世界扭曲晃动,从鼻腔到肺就像用一根矬条不停chōu动,林林种种的感觉在之后的几十年中体悟到淋漓尽致,每一次超越身体束缚,由痛苦转为舒逸的错觉就像是感觉不到身体的重量,让灵魂超脱于ròu体之外,自存于宇宙之间。

极限是什么?他那时真不知道。

兴许是无知者无畏,兴许是年少轻狂,他一次次认为曾经潘神的那副躯体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是超越极限的另一种异类存在,然而当冲击百破境界后,他才知道原来的见解是如此肤浅和妄大。

就像科技发展史中速度的提升,从以米到公里计量的划时代变化,从马力到蒸汽机机车,从超音速飞机到宇航飞船,人类打破了一次又一次的记录,打破了被自己称为的极限,然而,当光速为极的公理出现后,才蓦然发现这个极限许久之前便以神圣的方式存在,只是一叶障目,看不到。,

站在潘神巅峰的状态,他看不到。

站在夏夜之百破状态,他看到了,极限,真的存在,在他需要仰望的高度。

那曾经一次次超越的,不过是幻觉中的极限,是潜意识为了弥补意志的负面情绪带来的伤害而刻意创造出的具象效应。

“这个时候还有闲情走神?呵”

帝王加纳似嘲nòng又似无奈地轻笑一声,本该如夏夜之停滞需要迅速回气的身体倏然加速,还来不及将上一秒的思绪挥除,这一秒帝王加纳的拳头又冲到了眼前,夏夜之头皮涨痛,似要炸裂一样的,这怎么可能,难道不需要回气?

从见到基纽特种学堂的Z

先生,到浸yin技击二十年,很多道理都如天上的流云,漂浮不定,可以由能量转换方式改变其本身状态,唯独有一样是无法改变的,那便是身体的承载,身体像是一个容器,再强横的人也会有一个饱和度,存储能量也有一个极限。

重生之后,先后遇上凌榛,窦天斗,米罗,沐风,这些人一个强过一个,不过无一例外,都有一个喘息的机会,也就是回气时间,即便强如沐风,在jiāo手过程中,她的气也是在一点点损耗,那眼前的帝王加纳……该如何解释?

“别慌,与我和艾尔摩斯jiāo手后又中了毒,他应该是强弩之末,这样做无非是要震慑住你,不用管其他的,再退一步退吧”

第二百三十二章绽放之灿

第二百三十二章绽放之灿

夏夜之耳中传来Z先生的声音,知道Z是收拢声线以传音入密的方式sī语,而不是虚张声势给自己打气,Z做了他那么多年老师,他怎能不信服老师的眼力?可是心底里仍隐隐觉得不妥。

如今也顾不了许多,夏夜之一咬牙,身子似飓风中一片枯叶,鬼魅后飘,在旁人看来,夏夜之倒像是被帝王加纳的拳头推出去的。

Z轻轻点了点头,回忆起逝去年代的许多事情和人,那时有艰苦,有辛酸,有成功,有喜悦,一幕一幕历历在目。只是时过境迁,故人已去,想着想着,又叹了一声,同一时间,夏夜之单足落地,这一退又是十米。

“咦,基纽身体术本来算不得太高深的技巧,但在你身上却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帝王加纳收敛了轻视,赞叹道,“若再过十年,基纽学堂怕是要jiāo与阁下执掌了”

“基纽的cào控向来是能者居之,他有被你帝王加纳认可的天赋,再加上我的指点,十年?十年怕是多了些吧”Z心知帝王加纳早已到了因情借势的境界,单凭言语便能攻人心灵,制造心魔,刚才那话若是在基纽特种学堂内部说,传到肃清组抑或别有用心之人的耳朵里,定然会掀起一场风bō,基纽的铁律向来严苛,可并不代表他Z迂腐不化,所以他要申明立场,一是为了让眼前这个年轻人放心,二是心底确实有这样的打算,潘神已去,夜鹰的xìng子终究不适合带领基纽走下去,也许这个年轻人稍加培养后能达到潘神的高度也是未可知的

这边是千古第一人的赞扬,那边是yīn影第一大组织掌权人的首肯,对于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该是何等荣耀,可夏夜之却没有丝毫欣喜,这一退的苦实在是只有自己知道,比之上次与窦天斗jiāo手时脱力要严重,强咽下一口血后,已经受了不轻的内伤,哪还有其他闲情逸致。终于等到帝王加纳站定,夏夜之连叫庆幸,这时只要帝王加纳上前一步,怕就是个不死不休的结束,至于死的休的是谁,他心里清的似明镜。

帝王加纳负手而立,没有看他,而是睨了一眼Z先生,似笑非笑道:“我并没有否认这个年轻人的天赋,不过让我可笑的是你凭什么觉得自己今天能安然走出这片林子?”

“帝王加纳,你中了A公爵的奇毒,受的伤比我只重不轻,若是刚才你觅地治疗,兴许能有八成恢复的机会,可是你拼着命和艾尔摩斯与我jiāo手,又跟这姓夏的少年动手,人的躯体毕竟不是机器,你已经伤了本源”

清风撩动,拂起帝王加纳有些褴褛的衣襟,在左xiōng口上,有一枚窥不清全貌的纹身,但是仍旧能辨认出,是“1”,而在这个纹身旁边,Z很清楚地看到了蜘蛛网的纹理,正以ròu眼看得见的速度蔓延,所过之处映照出斑斓诡异的红sè,涔涔渗人。

“你中的毒已经漫过肩膀,如果xiōng口的皮肤彻底变黑的话,别说你苦修两百年的境界付之东流,怕是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你的命”

“你说的都对,理论上便是如此但是Z……既然我能让死亡远离我两百年,再让他淡忘我一时三刻他又能如何”

“噗”

那声音像是锤子一样压在耳膜上,震得五脏六腑luàn搅,夏夜之喉间的一口血憋不住,喷了出来。

血沫飘散在空气中,被晨曦镀上了一层金sè,有些边疆张狂的洒脱,帝王加纳就在这张狂的洒脱中轰出一拳,初见还在十米外,思维连转弯的时间也没有,那拳头到了近前,任凭他夏夜之前世今生再天资卓越,也不得不恐惧于这两百年的积淀造就出的又一个神迹。

那一世的杀戮里,不知有多少猎物为了避免与潘神正面jiāo手而殚jīng竭虑选择各种方式躲避,这种感觉今天终于尝试到了,耳中传来“嘎巴嘎巴”的骨骼咬合声,两旁高大的树木流光溢彩向前方快速掠去,这个曾经引以为傲的身体此刻似千疮百孔的枯叶在暴风中任命飘零了,果然这个拥有摧枯拉朽之力的拳头不是自己这张单薄手掌所能挡下来的,

夏夜之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背后几米远的粗壮树干,脑海之中回光返照出现了许多情景,风渐渐止息,那些凌luàn的画面也终究定格在一张面具之上。

滴滴答答的鲜血顺着面具与下颌接触的地方落下,掉在他的xiōng口,夏夜之觉得身子一轻,被放在了地上,手指尖处传来蛛纹般皲裂的触感,惊愕地看了一眼,夏夜之chōu了口凉气,将近两米的土地已经悉数裂开,蔓过Z先生的身后,顺着那裂纹看去,Z背后紧紧不到十公分的冷杉的一截树皮诡异地扭曲着,就像一块被攥干水分的máo巾。

何等庞沛的力量

夏夜之下意识地mō了mō身体,除了右臂骨环传来一阵阵揪心的疼以外,没有半点额外的伤,难道全是由他挡下来了?

心底沉寂的深潭被什么东西搅动了一下,风làng大做。

是的,他是一个无情的人,他能狠心让手下放掉钢索,眼睁睁目睹着那些少年少nv从几百米的高空坠落,也能一句号令,屠尽一个温馨的四世之家。可是,那些生存下来的孩子,成为基纽学堂枝干的学员们却也因为他的搭救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在他们执行任务一次次受了重伤之后,甚至弥留之际的那些同僚的病chuáng前,总可以看着他如石雕一样凝立的坚强背影。

弱ròu强食,适者生存。

如此冰冷的八个字是从他嘴里吐出来的,初入基纽的学员除了敬畏之余,恐怕很多人到死都觉得Z不是他们想象中的恩人,只是他们永远也不会有机会知道在他们死后的多年,那些曾经被视为兄弟好友的同僚,那些被视为感情支柱的红颜知己早已淡忘了他们的存在,而每年的祭日,在他们墓碑上送上一束huā默默站立半晌的人就是他,这个复杂的人。

他要将自己拦下来,必须承受住帝王加纳摧枯拉朽的力量,但是那样的话,自己就像两块石头之间的jī蛋,被彻底压碎,如果这颗jī蛋不碎的话,一块石头必须消磨掉另一块石头的力量,Z要保证他不被庞然大力震断心脉,必须一方面卸去帝王加纳的力量,另一方面给他一个力量,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做起来太难了,特别在这短暂的一瞬间,世上能在帝王加纳面前做到的怕只有Z一个人,敢做的也只有他一个人。

“你果然还是接了”帝王加纳有些讷然,“你该看得出我的意图”

“那又如何?”苍老的声音从面具下透出,血滴落得更加紧密。

“如果你不接这年轻人,该还有一战的机会想不到你真的接了呵……传言并不可信呐,阁下当得起加纳这一礼”说着,帝王加纳微微鞠了一躬,这一世枭性语真切,Z也有些触动,“若不是所处立场不同,你我也许可以放手一搏”

“与我所想相同可惜……这次要你命的非是我”帝王加纳抬头望了望天空,空谷那边有风流来,“有人已经在催促了”

“明白了能在你手下了此一生,在yīn影名录上也该是荣耀的一笔”

夏夜之失声道:“Z先生……”

“住口”Z冷冷打断,似乎根本不想听他说话,探手伸进怀里,将一枚金sè徽章扔在他面前,“将这个jiāo给夜鹰,传我口谕,叫他和所有人不得因为今天的恩怨与圣修会纠缠,夜鹰暂代我位,你……还有十年,抓紧时间”

如果作为一个基纽学员,或许不会明白Z此刻的意思,但是潘神曾是基纽高层幕僚,凡涉及到高层的机密有几件是他不知道的?这金sè徽章是Z的手谕,见徽章如见人,他将徽章托付也就意味着……

“这xiǎo子你能放过么?”

“自然,你不惜用命jiāo换的东西,理应得到尊重,”帝王加纳扫了夏夜之一眼,“珍惜你的命,快走吧”

夏夜之撑起了身子,深深望了眼帝王加纳,之后,转身,将手中的金sè徽章递到Z先生的面前,“这是基纽的事,与我何干,要给谁还是你自己亲手送上比较好”

“hún帐……咳咳咳你忘了你的身份”,

“我的身份?”夏夜之洒然笑了一声,再次转身,声音已经冷了下来,Z刚想斥责,忽见地上无端浮起一片,慢慢飘了起来——啪

突然发出一声脆响,从中间断裂成两半,任他泰山崩于前仍不变sè也不由惊了一下,眼瞳中显出一抹凝重。

偶然吗?

看着夏夜之弯腰系鞋带,Z狐疑地想,忽然几片从头顶上飘下的蓦然间悬停在夏夜之的头顶,像是被一股无形之力托起一样,毫不征兆地,那些啪啪啪啪,全部断裂,爆发出清脆的声音,如皮鞭chōu在地上一样。

“你是谁?”

“重要吗?”

“难道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这世界既然有人能活两百年,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Z看到面前这个年轻人苍白如纸的侧脸,像是大病初愈的模样,可就在这苍白的脸上显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意,充满了一股……一股……应该被称作暴虐的意味,连他都感觉到心惊,可是传说中拥有这种力量的不是一个曾经……即便是他似乎也没有修成,否则潘神和夜鹰怎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阁下适才用的该是起源于埃及古老典籍的逆流之川,只可惜典籍早已失传了几个世纪,让当世好武之人倍感遗憾,单是据我所知这一百多年内圣修会就在全世界寻找能将口诀默写出来的能人异士,最后听闻在非洲有一个叫做巫师的人,为了避免大海捞针,圣修会便利用秘结社编纂yīn影大名录的契机将关于巫师的消息散布出去,而巫师可能保有的秘典‘逆流之川’被圣修会以另一种更加好理解的意思表示出来,于是就叫做‘巫师百破’,他的原理是让身体血液停止流动,维持最低的生命表征,积蓄能量,再放开对心脏及各器官的束缚,让血液加速流动,释放出上苍封印在凡人身体里潜藏的力量,到达一定境界后,血液甚至可以按照与原来相悖的方式——逆流,这就是逆流之川的来历。yīn影之中大多数人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逆流只是一种特征,他真正象征的意义是时间返回,生命重造。十几年前,终于被我们探明了巫师的下落,圣主下手谕命人去探访撒哈拉部郡以南的xiǎo村落,无奈被基纽特种学堂抢先一步,破坏了圣修会多年经营,而且成就基纽学堂两个后起之秀,让他们登上yīn影千年大名录”

“帝王加纳不愧是yīn影第一,单凭见识广博这一点,足矣”

“呵呵”

帝王加纳不置可否:“听闻巫师jīng擅易容,但我观闻阁下肌肤,汗腺以及内脏器官确实在二十岁年纪上下,应该不是靠易容所能做到的。”帝王加纳mō着下巴,陷入沉思,足足几分钟后,再抬起眼眸,眼中已然充斥着刺目的金sè,这个才是他真正的形态吧,夏夜之将最后的关口冲破,那日对战沐风的巅峰状态感觉再次袭来,耳中却听到帝王加纳明了的声音,“若说阁下是巫师,那么又一个令我心动的问题出现了,是什么能让一个灵魂脱胎换骨装到另一个躯壳里?还有基纽身体术从不外传,你如何能学得到?若说你不是巫师,那么以你在这个年纪达到的成就,呵呵,Z先生,此刻的他比之潘神夜鹰如何?”

“……”

“此刻你觉得他超越你还需要十年?”

“咳……”Z大袖一挥遮住嘴,屈指将一颗yào丸弹进嘴里,片刻舒了口气,笑道:“给他三十年或者五十年,兴许能做到你两百年才能做到的事……”

“我何尝不希望如此,但是……今趟你与他都无法有命离开了,圣主刚下了手谕,很遗憾”

心灵感应么?

夏夜之心里一沉,有种万里之外被人jīng神笼罩的感觉,心中一动,扬声道:“帝王加纳是否年纪大了,说话也这么罗嗦,要战便战,那么多废话”

“哈哈,这话竟然出自一个二十岁的xiǎo鬼,两百年,你是第一个敢跟我这么说话的,有趣,有——趣——”,

声音飘渺起来,像被风吹散了一样。

不只是声音,连人也是,空谷流风,帝王加纳像一抹被风吹散的水印,突然间就失了踪影,这招他用过几次了,原理谁都知道,是一种高层次的神经反shè,但是就算老师Z先生也破解不了,该怎么办?难道只能依靠梵音扰神?万一失手,便再无后路了

电光火石间,当日与沐风一战时片段蓦然浮现,对,寸劲

一念至此,夏夜之将全身气息调至巅峰,也就在同一时间,背后传来异响,似是裂帛之声,接着,血光迸溅,夏夜之头也不回,右肩微侧,以肩胛和肘为攻击点,身体向后疾退,完全是yù石俱焚的打法。

砰砰砰砰——

一连串气劲jiāo叠的炸响,带起了飞沙走石,两道身影逐渐凸显,中年男人身上那件长衫像被怨fù用剪刀肆虐过,出现了千百道划痕,而对面的年轻人左臂上有一处深几见骨的砍痕。

“帝王加纳何时也变得害怕直面jiāo锋了?看来你真的被艾尔摩斯伤得太重了”

“看来这些xiǎo技俩已经被阁下破解了不过你知道纵然是这些xiǎo技俩,也有它独特的一面,譬如……”

“呵你终于需要回气了”似乎到了百破境界,什么东西也变得透彻,帝王加纳的确受了重伤,要比他们任何一个人要重,现在的状态也许只有他巅峰时的一半,也许连三分之一也不到,所以他终于如所有武者一般需要回气时间,这就是他的极限

怎么可能给他这个机会?

脚下泥土飞溅,夏夜之单薄的身体如猎豹一样充满了爆炸xìng的力量,shè向帝王加纳。

yīn影第一王者微一蹙眉,只得迎上,就算他想得到百破的来历,也想不到百破所爆发出的能量是这么强大,强大到连他这样最喜欢直面jiāo锋的人也不得不避其锋锐,好在两百年的战斗经验足矣弥补体质缺陷。

“百破给你这么强的信心?还是老套路?”看到面前的年轻人依旧是一拳直击过来,帝王加纳有些狐疑道。

夏夜之答也不答,进入物我两忘的心境,帝王加纳陡然化拳为掌,一旦握住对方的拳头,就该是最后一击,帝王加纳压住剧毒的所用的一大半元气迅速chōu回,等待着那一刻便将bō澜壮阔的绽放,然而就在他化繁为简的手掌即将与夏夜之一往无回答拳头相撞时候,这个身体一下子裂开了,向两边飘去,帝王加纳心叫不好,适才Z也用过这招避开了他致命一击,基纽三大身体术最神秘的一招,月光舞。

听说只有在月光下才能施展,在这样足够的光线下,他竟然能完全绽放出来,难道说是百破的原因?

哪个才是真身?

帝王加纳不敢犹豫,挥起另一条已经半废的手臂,双拳击向两道身影,可是倏然间,两道影子再次分裂,变成四个,站在外围眼睁睁目睹这一切都Z心中一颤,曾经在他最巅峰的时候能化为四道身影,这个少年却……

帝王加纳一脸凝重,双肘猛然拐出去切左右攻来的两道人影,身前和两边的角度都被封住了,果然四道身影重又合一。

“可惜”

Z暗叹一声,姓夏的少年毕竟年轻,就算学来基纽身体术中最艰难的一招,也难以超过自己,最明显的就是持续时间太短,看来基纽气数已尽,十年内别想复原。

呃……这是……

Z蓦然发现那个复合的身影在空气中发生剧烈晃动,接着难以置信的一幕发生了,夏夜之就像一侧连着的剪纸xiǎo人,被无形之力牵引,逆时针围着帝王加纳转了一周,化出八道身影,依旧还是出拳,这个动作似乎一直没变过。

Z浑身巨震:“八个”

同时震惊的还有帝王加纳,一系列的揣测闪过脑海,这个人到底是谁?他不想去计算有多少成机会选中目标,若选不中,今天怕是无法全身而退了。

如今,只好用这招了

帝王加纳心下计定,那一半用来压制毒素蔓延的力量被他迅速chōu回气海,凝练,再朝全身压迫出去,一切发生在千钧一发之际。,

倏然,风止。

下一秒,风暴中心加速扩张。

头顶之上因惊吓展翅而飞的一群山雀被撕扯成碎末,向四面八方抛飞,飓风大作,十米外的Z先生手指嵌入树干之中,才让身体不止被刮飞,眼见八道身影被没有规则的扭曲之力搅成碎片,Z心中那坚固的信念之塔轰然崩塌,心中一凉,完了

“迫于无奈”

帝王加纳双肩颓然下沉,右拳猛击左肩胛,封住血脉,纵使如此,仍然看得见黑sè蔓延过来腋窝,向心口袭去,可是他还来不及做急救,几十米外隐隐传来一声飘渺梵唱——

“瞬秒”

嚓——

朝阳灿烂的光辉中,有什么晃动了一下,不过因为光芒太亮,帝王加纳还没有看清,只是觉得心口位置凉飕飕的,他是何等人,眼光自然敏锐,可惜因为太快只见一根手指在横向划过心口位置。

空气中发出剧烈摩擦产生的啸音,那道身影一下子蒸发了,朦胧中感觉身后生出警兆……

那是临行前,与杰克菲利特和岩月擎在风岚xiǎo筑一袭谈话。

“有加纳前辈坐镇,我想就算Z先生沐风以及yīn影前十位的人全部到来,也未必能胜得过”

“呵呵,杰克菲利特,你总想这些不成形的东西,如果有一个人能同时拥有艾尔摩斯的身法以及Z先生的身体术瞬秒,加上沐风的密宗绝学,要是再有巫师那迅速提升体力的百破,想必就算是帝王加纳也要避其锋芒。”

“这……加纳前辈……”

“若是换作三个月前,岩月擎所说一点不假,但是自基纽特种学堂一战,我抛开了过往两百年都无法抛开的一些负面情绪,踏出了我曾经只敢憧憬的一步,即便当世真有岩月擎你所假设的人,最多与我有一战之力,仅此而已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有一个人我倒是很感兴趣?”

“谁?”

“潘神”

“他?充其量只有Z的一半或者更少战力而已,他与夜鹰加起来,正好是Z”

“呵呵,菲利特,在武者的世界里有些东西不是数值所能涵盖的,而且我感兴趣的也不是潘神这个人,而是十字大红心,大红心,十字,到底什么是十字大红心?菲利特,还有你岩月擎,你们谁能告诉我?”

“……”

“既然如此,那么我就还有死xùe”

“加纳前辈……”

“……而且,世事总会很巧,你的担忧往往会被造物主以具象方式呈现,所以……还是提早做好思想准备好些”

第二百三十三章 双帝

第二百三十三章双帝

“十字大红心”

Z先生根本抑制不住内心的情绪,沙哑地喊了出来。

这一招他曾有幸见过一次,是十年前潘神教导一个盲nv的时候,那个动作绝对错不了。在心口正面划上一道横线,在背后心口的位置划上一道竖线,两股力量jiāo汇产生的电流对心脏造成冲击,达到不可逆死亡的效果。

基纽学堂学员众多,古老典籍也不胜枚举,十字大红心却只有一个人会用,Z先生茫然的睁大了眼睛,夏夜之那张脸已在他视觉里消却了形象,许多纷luàn复杂的东西一瞬间涌入脑海。

基纽身体术是基纽特种学堂不外传的秘术,而这种秘术共分三部分,最简单的叫做重力掌控点,如果天资聪颖修成这个大概需要三到五年时间,再高一个层次的身体术叫做身体漂浮术,jīng髓取自印度瑜伽中神秘术人体漂浮,基纽学堂学员众多,修成者却寥寥无几,而最为艰深的碎影月光舞,在他印象中似乎也只有不超过十个人有资格修习,潘神是其中一个。

瞬秒,多年前的一天被他传授给了四个最杰出的弟子,潘神就在其中。

会十字大红心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盲nv霓蓝,她是潘神收过的唯一一个弟子,而另一个就是潘神。

百破,也就是所谓的逆流之川,当世只有巫师一个人懂,否则昔年他也不可能要夜鹰和潘神远赴非洲撒哈拉以南部郡,希冀得到那本足矣令基纽学堂压倒圣修会的失传的典籍,那次行动总指挥是潘神,见过巫师庐山真面目的只有两个,潘神和夜鹰,当年回到基纽学堂述职的时候,夜鹰曾说自己跟丢了潘神一晚,出于信任,他未想什么,但是当所有线索忽然出现在眼前,仿佛有什么东西昭然若揭。

可是,事实却否定了这唯一可以得到的推论。

他绝对不是潘神,以帝王加纳那堪称半神境界的眼力,早已dòng察万物,如果他说这个姓夏的青年不超过二十岁,那么一定不会有丁点失误。

潘神在十几年前,就已经过了这个岁数,就算是巫师的易容也做不到将躯体的生命更新改造,所以说夏少年是潘神说不通。

如果他是潘神的弟子,那么所有的一切似乎能解释通,唯一解释不通的只有一点——以二十岁的年纪如何做到?

一个人会瞬秒,碎影月光舞,十字大红心,百破,这不像是学习,而像是二千多年前那位人子借着人类躯壳再次降临世间。

帝王加纳是半神,如果。

那他,便是……

帝王加纳完了

Z先生叹了口气,似为这千古一帝就此没落而感觉惋惜,又或者为夏夜之的风华绝代而感到迟暮之悲。

恍如隔世的感觉被这种情绪打断,让Z找回了焦距,烟尘散去,终于姓夏的少年成功绕到了帝王加纳的背后,一如当年他教授霓蓝时的轻盈,不,不,是犹有过之,那速度简直不可同日而语,食指划下的那道竖线,像是封印着强大的力量,竟然似乎能看得见光芒闪烁。

一切终于定格了,在这一刻

可是。

可是……

那像水印一样烙下的,烙在夏夜之身后的,那个,那个是谁,是谁

“少年帝王加纳……在你身后”

空气因为灼热呈现出空间的扭曲,像飞机跑道上空的情景,那模糊的疏影再次出现了,“你终于将的脊背留给我了”

夏夜之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眼见着手指划过的地方软了下去,那件长衫落在地上,就像凌榛击打帝王加纳时伤到自己一样。

一般无二

这……该死的

风夹杂着凌厉的杀气而来,瞬秒用尽了他仅有不多的气力,再想弹shè出去十米已不可能,那拳像是早已等待这一刻,即便在百破状态仍然感觉晚了,闪不开了,夏夜之拼尽生命潜能,在千钧一发之际施出了身体漂浮术,身体向右偏了两寸。



一拳打在了左肩胛上,夏夜之如断线风筝飞了出去,毁灭xìng的力量在短暂的一刹那席卷了全身,连一点让他卸力的机会也没有,终于,帝王加纳起了杀意。,

所有的筋脉被庞沛能量震断了,夏夜之惨然一笑。

在弥留之际。

终于,还是握不住……

“夏夜之”

“xiǎo夏”

“夏哥哥”

撕心裂肺的喊声从远处传来,帝王加纳侧了侧脸,一个光头跑了过来,好像是叫布拉格,后面是沐风的那个笨徒弟,还有,荣姓的俏丽nv子,如果不是他眼中再容不下这世间的一草一木,这等蕙质兰心的绝sènv子该是多么值得细细欣赏的呢,想着不由怜惜地摇了摇头。

那日,离开风岚xiǎo筑前,杰克菲利特顶着敬畏的情绪还是追问了一句,

“世事总会很巧,所惧怕的事情都会发生,的确如此,那么加纳前辈要如何提防呢?”

“我能不说么?”

“这个……是学生想知道的,岩月擎也是吧?”

“你别什么事也扯上我,帝王加纳的心思我不敢窥探啊”岩月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帝王加纳不置可否笑笑,思索了许久,眉间那颗朱砂痣一扬,“十字大红心如果是近战杀招的话,之前他一定会用身法míhuò我,无论我是否能分辨出,我都会将元气全部jī发出来,如果他躲不开,那种感觉想必在死前也会铭记的”

“那假如他能躲开呢?”

“如果他能躲开,那么要施出最后的杀招唯一能凭借的仅有‘瞬秒’了,只要做到这一点,就是我的契机了,你们要知道一个人在经过运筹帷幄的布局后,都会急不可待盼到收成,而全部泄出元气的我大概在对方眼中会成为收成,而这个就是我说的契机……相信到时候他的对手只能是被我用元气吹起的衣服,而他留给我的就是脊背了在帝王加纳的世界里,永远不止有一道mén”

“可是,加纳前辈,万一他没有上当呢?”

“万一……如果有,万一的话……”帝王加纳撑着柚木栏杆陷入了沉思,繁星满天的苍穹之下,他并未显得丝毫渺xiǎo和黯淡。不知是夜寒的缘故,还是与这睥睨天下的两百年神话相处有些紧张,杰克菲利特有些颤抖,这大概就是半神与凡人之间的差别,岩月擎看出他不敢惊动帝王加纳沉思,又急于想知道答案的心思,于是走上来,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如果当真有那样一个人出现,帝王加纳一定会很开心”

“为什么?”

“为什么?呵”岩月擎俊美的脸上显出一丝憧憬,“因为终究有一个凡人可以窥到帝王加纳的世界了”

“帝-王-加-纳-的-世-界?”

杰克菲利特眉头深锁,细细咀嚼着这七个字:什么意思?

他本身是才智卓绝之辈,习惯自己去忖度一些东西,所以并未就这方面追根问底,而是向岩月擎道:“你看过么?我说的是加纳前辈的世界,你看到过么?”

岩月擎连忙摆了摆手,遮着嘴xiǎo声道:“还是算了吧,听圣主说完后,我连一点勇气都没了,我劝你也别想了”

“圣,圣主……”任何一个人听到这个称号都会肃然起敬,即便是圣修会列在第三位的杰克菲利特,“加纳前辈的世界是什么?”

纵然是最亲近圣主的教皇彼得后裔岩月擎也确确实实不清楚,只是曾听闻圣主偶然说起,具体的描述没有,只有一句话——他的世界悖逆了神所创造的基本游戏规则,非是凡人所能承受得起——如今还是有些莫名其妙,但那位明君从来不做半分言过其词的夸耀,所以他想了想,对杰克菲利特道:“那恐怕将是将最后半只脚踩上云梯的机缘了”

………

“夏哥哥夏哥哥”

布拉格抱起夏夜之的身体,猛烈地摇动,“你说话啊,说话啊,我是老布,老布”

“闪开放手”

凌榛一把推开他,将夏夜之放下,翻起眼皮,黑sè的瞳仁已经发散,凌榛心一凉,左手压在夏夜之的xiōng口,压,按,松弛,压,按,松弛,半分钟,终于还是垂下了头,不知怎么地,拿出来那封前晚他托付夏夜之jiāo给nv儿凌蓝的信,灼热的温度漫上眼眶。

“在盛世年华你说过,如果遇到帝王加纳一定会不顾一切保命离开,xiǎo夏,你食言了”凌榛单膝跪地,深深地行了一礼,与这个可以当自己儿子的忘年jiāo相识短短的几个月,感触最多的并不是他那屡次让人震惊的天赋,也不是他冷静缜密的思维以及临危不luàn的王者之气,他总欣赏的是在他身上透shè出来的面对生命的洒脱从容,还有对生命的尊重和挚爱,想起林林种种的往事,凌榛从口袋里掏出烟,都已经折断了,可是他依然点燃了半支,放在夏夜之身旁,像是做最后的祭奠,“你我说好的事我都记着,你的仇我报不了,只能将你挂念的人照顾好,我保证,放心走吧”,

看到布拉格哭得稀里哗啦,凌榛把他揽到了怀里,第一次见他这么哭,一个大老爷们,真是的。

大丈夫,马革裹尸,盖莫如此。

荣蓉似乎还没有放弃,凌榛想阻止她,但是还是松开了手,荣蓉取出一个瓷瓶,揪开盖子有一股异香,试着灌了几滴,都从夏夜之嘴角流下来,她仍旧没有放弃,一仰头,将瓶子里的汁液全倒进嘴里,俯下身去,嘴对嘴地送进夏夜之嘴里,黑sè玛瑙一样光泽的乌发垂散在胜雪白衣上,构成了黑与白的纯净世界,安详,宁谧,凌榛叹了口气,抱着最后希望想问一句,但是耳中还是在嗡鸣声中听到了荣蓉清澈却哀伤的声音,“他死了……救不活了”

“荣姐姐……”

芭碧萝微张着嘴,眼泪巴拉巴拉掉下来,“荣姐姐,你,你救救夏夜之,求你了,呜呜……”

这孩子是真的伤心了,嘴巴虽硬,但心肠甚远,夏夜之救过她三次,怎么会没有好感,否则她怎么舍得帮他去追求这么美丽的荣姐姐?

但是荣蓉鲜有的哀伤情绪的表情让她死心了,超度的梵唱自天下间少有的nv子口中缓缓溢出,让芭碧萝觉得灵魂有种超脱ròu体而远去的错觉,可是帝王加纳又走过来了,这次谁会步夏夜之的后尘?

难道坏人就不会受到惩罚么,难道上天就闭着眼,让这些脆弱的生灵任人宰割么?

奇迹,难道就不能降临一次么?

倏然间,一道黑sè闪电当空劈过,晴天里带了一层暗影降临下来,她还来不及反应,帝王加纳的身形已经消失了,噼啪之声不绝于耳。

“阁下在树上呆了许久,我一直在想,你会选择一个什么时间出手?没想到算来算去,却选择在这么一个不咸不淡的时间,哼呵”

帝王加纳故意放大了声音,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听见,所有的人都木讷了,直到Z先生冷冷斥了句“蠢货”后,大家才终于看清那个消瘦的身形,深紫sè的头发,苍白到病态的面容,如石蜡一样万年不变的表情,这几人当属凌榛眼力最好,但是看到来人,仍旧认不出,好在帝王加纳道出了身份。

“夜鹰与潘神,基纽学堂复兴的双子星适才我试过了潘神的十字大红心,虽然不是正宗,但意思到了,甚为jīng湛,不知作为基纽下一任接替人的阁下,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惊喜呢?”

夜鹰

这就是夜鹰

凌榛深吸了口气,本该是见面厮杀的仇敌,此刻却对他的到来分外庆幸,夜鹰没有说话,帝王加纳又说了几句,但是夜鹰从始至终只是木然站着。

“被杀掉灵魂的可悲蝼蚁”帝王加纳摇了摇头,就在这一瞬间,夜鹰那狭长似羽翼的长衫滑翔般飘往帝王加纳,帝王加纳嘴上托大,但是当看到夜鹰的身法,也赞叹了一声,速度不是他最大的可怕之处,论速度比之A公爵还要逊sè不少,但是怎么感觉这样怪?

帝王加纳挥出一拳,直击夜鹰的脸部,也不顾夜鹰抓向肩胛的手指,这是硬拼的打法,夜鹰抓到他的一刻,恰好是拳头落在对方脸上之机,当世之上,似乎还没有他帝王加纳击不碎的东西,如果硬说有,也有,那个东西叫原子。

眼看一拳就要轰到夜鹰的脸上,突然间肩头一凉,帝王加纳功聚左肩,试图dàng开了夜鹰的一抓,他已然将气息调至相当高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下就算是削铁如泥的玲珑匕也未必能割开他的皮肤,可是当夜鹰的手指与他的皮肤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后,一大块ròu被生生抓了下来,鲜血迸溅。

帝王加纳想起yīn影大名录中提到夜鹰的描述,果然他最大的杀招就是这一对手,戴上乌金丝手套后,更加锋利,但是最重要的是他能瞬间改变手臂的长度,不知如何做到的

“他到极限了,别给他回气时间,上”Z先生声嘶力竭吼道。

夜鹰tiǎn掉乌金丝手套上的鲜血,不给帝王加纳哪怕一秒钟的回气时间,欺身而进,眨眼即至,凌榛死死地瞪着场上瞬间的优势逆转,心里绷紧了炫,连脚下被踏出一个深坑也未觉得,眼见夜鹰与帝王加纳只有一只手臂的距离,突然间,帝王加纳的身体闪烁了两下,消失了。,

几乎同时,众人多发出难以置信的声音,又是一次集体催眠。

一秒。

两秒。

三秒。

时间缓缓流逝……

谁都知道帝王加纳所依傍的这招是为了回气,可谁也没有办法,夜鹰在所有人眼中,就是笼中的一只鸟,而身边无形的世界都是帝王加纳布置的笼子,根本mō不着,却又无处不在。

夜鹰呆在原地,朝左边击出一拳,一记比夏夜之还炫目的后翻,双膝下磕,接着左肘横起,猛烈击打,每一招都是一往无回的架势。

“这家伙不是疯了……吧”袁飞看到夜鹰的反常,像一只没头苍蝇luàn撞,不禁脱口而出。

“等等,你看”凌榛猛然睁大眼睛,指着地上,众人顺着他指尖看去,只见夜鹰没经过一块区域,地上都有血滴,不多时,帝王加纳身形再次出现的时候,身上已经多了七八道伤痕,左肩尤为严重。

“阁下能看见?”

“你如此一问岂非多余?鹰的眼睛可是最为锐利的”Z先生笑道。

夜鹰不答,只是将带着乌金丝手套的手凑近鼻子,嗅上一嗅,然后tiǎn掉手上的血。

“原来如此他果然不可能看见,Z那么说只是想转移注意力,夜鹰依靠的是超常的嗅觉,就算是我刻意用气封住了血的气味,他还是能闻到”

帝王加纳不由一凛,圣修会之中除了手刀米罗外,要找到能对付夜鹰的人真就凤máo麟角,米罗已死,若有一天自己真的淡出yīn影,其他几人又因为种种原因无法chā手圣修会与基纽特种学堂的争端,或许夜鹰就将成为左右成败的一枚重要棋子,这样的人对于圣主的大计定然是个祸害,还是除掉为好帝王加纳捂着肩头,也是有苦自知,如果不是刚才用了一次元气归元,也不至于需要回气,此刻要压制毒xìng,又要和强手过招,当真有些为难,不如……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帝王加纳心下默念,毫不征兆地chōu身便退。

这个时候夜鹰怎会么放弃,他乘势追击,目标仍旧是帝王加纳的左肩,似乎要将他整条手臂抓下来才肯罢休,两人一先一后向着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掠去,帝王加纳先一步进入那片yīn影,夜鹰随后而至,那鬼魅身法竟是将众人都惊呆了。

倏地,夜鹰停住了身形,逆光而立的黑衣上镀上一层金sè,像要被融化在光与影jiāo织的氤氲里,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夜鹰就好像一个充满好奇的孩子发现了仙境之桥一样,连Z先生的呼唤也听不到。

“啊”

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夜鹰探出两指,猛然朝着自己的眼睛刺去,一声惨叫,夜鹰踉跄着退了回来,转过身把众人吓了一跳,因为两抹血痕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接着,帝王加纳从树后转出,一步一步向着这边走来,“基纽学堂的Z大人,最终还是要由你我结束这漫长的战斗”

Z知道气数已尽,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夜鹰撑着身上站起来,无意识地挡在Z身前,但没有双目的夜鹰已经连脚下都顾及不了,又是一个趔趄,他打着旋,跌倒。

凌榛看了看荣蓉,又看了看布拉格,都在他们眼中看到了犹豫和怯意,最后,都站在一旁,任帝王加纳朝Z先生走去。

夜鹰扑腾了几下,硬是没有呻yín出声,侧耳听着帝王加纳的脚步,不知是不是因为视觉消失后,灵觉反而敏锐起来。除了脚步声,他似乎听到了风在呢喃,初时不可闻,但只是一个念头的功夫,脚步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响彻耳际的曼妙风yín。

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忽然之间,手臂被抓住了,基纽近身搏斗术要已烂熟于xiōng,夜鹰下意识地缠住了那条手臂,正要由柔到刚发力,震动对手的手臂,耳中响起了一个声音:“退下,将帝王加纳jiāo给我吧”

“潘……潘……”

夜鹰呲着牙,脸都要贴到来人的脸上,似乎想透过这双盲目将这个人看清楚,没错,这感觉错不了,是他,就是潘神,一生的对手,也是一生想要超越的人。夜鹰仍旧紧紧抓着对方的手臂,扭过头,想让老师帮他证实,却听见杂luàn,哭泣,颤抖,惊愕的声音喊着一个名字——,

夏夜之

“这……怎么会这样呢?不可思议”这是帝王加纳自天亮之前到现在第一次语调变了,他将手掌拢在耳朵旁,细细聆听着什么,旁人的欢呼早已自动过滤掉,然而就算见识广博如同人类发展历史一般的他,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是重复着那四个字,“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少年”

“很久以前,对于这个世界我真的不存在任何好感,真希望会发生一次陨石冲撞,将所有肮脏的毁灭,不过……”夏夜之将手支在眉骨上,挡着初升的旭日,光从指缝中透shè进来,搔得眼睛有些痒,他róu了róu鼻子,止住将要打出的喷嚏。帝王加纳的影子被从身后shè来的万丈光芒拽得极长,但是这一刻他却不再感到有多少压力,就像她说的,我呼吸着你的呼吸,因为我们都在顽强地向着光明,看着那和煦的阳光,眼前浮现出许许多多的面孔,那位chā着口袋的白衣天使对着他点了点头,夏夜之想去伸手,但是抬起一半,终究还是放下了,接着是她温暖的笑靥,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是什么使你仍然能笑得这么淡然而幸福,娆娆?

灌丛没有被选择成为大树,所以她必须躲在暗影里,连见到的阳光都成为触手不及的艰难,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生存的权利,甚至比大树更珍惜珍重每一寸光yīn,努力地朝向光明。选择之于存在最大的意义难道不就是在于自由么?

如果硬要为人类之间的争斗找一个理由,这就是最好的理由

“非是我夸口,这两百年我穷尽所学,虽然不敢说铭记下了所有的学识,但武道范畴内似乎没有短板,可我仍然看不出阁下身上发生了什么?你眼下似乎已然脱离了逆流之川的范畴,这个叫?”

“涅磐”

“涅磐?”

“或者叫做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呒,有些古怪还是看不透……”

“帝王加纳站在这里,应该不是享受这份欣赏日出的闲情逸致吧?”

“呵呵……”

帝王加纳无奈地笑笑:“我若不是强弩之末,你纵使站到如今的高度想要主宰这场战斗的胜负恐怕还有一段距离”

“大抵如此”夏夜之一点也不忌讳帝王加纳攻心,坦然承认,事实上他很清楚与帝王加纳的差距,不是涅磐不行,而是他突然拔高后勉强站到这个层面实在根基未稳,以这种神经质的爆发对抗那两百年的积淀,连他自己也没有胜的把握,哪怕一成

“我所剩气力不多,又不能空手而归,怠慢了圣主所托,不知道阁下能否稍作忍让?”稍稍顿了下,帝王加纳道:“最后一战,如何?”

“正有此意”

帝王加纳目光如电,嘴角带着让人不可捉mō的笑意,欣然看着傲立眼前,气息皆无的夏夜之,没有说话。

就在此时,帝王加纳身前身后,微微的薄雾以ròu眼可见的速度绕着他盘桓起来,初时还像是山谷流风的湍流夹带,片刻后情景变得诡异起来,头顶之上直到数十米树冠上的薄雾猛然被吸了下来,诸人之中Z身份最高,眼见与此,心下才晓得和这个人差距当真是天人之境,就算给他二百年时间,也未必赶得上帝王加纳的一半。

夏夜之褴褛的衣衫被帝王加纳迅速回气造成的湍流扯得猎猎作响,脸上却是微微一笑,多少压抑的心情不遗余力地涌上心田,过往那么多年的杀戮和痛苦,爱与怜惜,责任与信仰,如同一块块碎裂的镜片被时间倒流的力量粘合在一起,终于站在了曾经向巫师承诺的巅峰,体会最多的并不是欣喜若狂,而是创伤的心灵带着不受约束的情感向脱缰的野马在漫无边际的草原狂奔。

渐渐的这天这地像是融合在远方的一线,无限的接近,接近,最后那神光从他被诟病为狐睛的双眸里恣意纵出,在这一刻气机牵引下,夏夜之抬起右脚,向前踏了一步,落脚之处已在帝王加纳身后十米。

啪啪啪啪

右肩,xiōng口,腰腹,至少有十多处地方衣衫崩裂。,

竟是没有一个人看清发生了什么。

“涅磐果然非同凡响,能量级上远胜于逆流之川,恭喜阁下,以如此年轻便踏上武道巅峰,不过还是有些可惜……”

夏夜之微一错愕,哑然失笑道:“可惜什么?”

帝王加纳不答,而是叉开话题道:“请随我来”

说着,走向一株参天古木,这树怕有千年的历史,盘根错节,树冠丰盈,迎光一面与背光灯一面,似乎是两个世界,帝王加纳转身进了树影之中,夏夜之随后而至,这时,布拉格一拍光头,暗叫不好,刚才那么厉害的夜鹰就是追着到了一棵树后,就莫名其妙把自己眼睛捅瞎了,想到这,他大声喊着夏夜之的名字,要他站住。

可是夏夜之似乎进入了另一个与他有隔阂的世界,根本没有丝毫犹豫摄着帝王加纳走到树旁,倏然,前倾将要迈步的身子被下了禁咒一样愣在了原地,吓得布拉格一拍大tuǐ,“哎呀妈呀”

可就在这时,荣蓉飘然掠了过去,她没有从夏夜之一面绕过去,而是绕到了相反的一面,没有半句多余的话,猛然刺出发簪,其他人根本看不到发生了什么事,只见那天生丽质的nv子如断线风筝被抛了出去,半边身子呈乌黑sè的帝王加纳后发先至,荣蓉从他身边擦过去的时候,甚至看得清他的脸,当然也看得清他推往xiōng口的手掌。

原谅我

荣蓉心里默念了一句,闭上了眼睛,可是耳中只听到一声微仅可察的嗤嗤声,睁眼只见一道身影隔在她与帝王加纳之间,一手揽着她的腰,另一手已经与帝王加纳绞在一起,刚想喊一声“多谢”,蓦然间,脸sè巨变,一口腥甜在喉间打转,竟是忍也忍不住,喷在了夏夜之的后背衣服上。

凌榛也想冲上去,但也就是跑上来两步,就看见荣蓉被夏夜之抛了过来,他顺势将这美得不可方物的nv子抱在怀里。

夏夜之腾出的右手此刻得到了空隙,横摆着挥向帝王加纳,帝王加纳摊开手掌捏住了拳头,低yín道:“元气归元”

不好

夏夜之心叫不好,猛然chōu拳头,可是哪里chōu得动,霍然间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住进了身体里,褴褛的衬衫瞬间就被炸成了齑粉。

随着咔嚓一声,地面竟是裂开了,曲折地漫向身后,布拉格眼睁睁地看着比自己十个腰都粗的大树被连根拔起,所立之处发生剧烈的颤抖,跟地震一样。

“这场爆炸要不是被夏夜之引到了地下,我们离这么近统统都要完蛋”

风渐止,呈漩涡盘桓的薄雾又继续弥散在空中,折磨着穿行其中的阳光。

两个人像是从来没有战斗过一样,互相凝望着,半晌,帝王加纳深深行了一礼,由衷道,“今日与夏xiǎo弟一战,实是收益良多,此番回去,至少要休养三年,翌年若我能堪破天人之镜,夏xiǎo弟功劳居首,到时必定为你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

帝王加纳身上再次漫上红sè,见过的都知道,那是血,他在蒸发血来解毒,这本就是足以令人震骇的事情,但是今日所见过的震骇事情太多,也就变为了自然。

“Z,你与我的纠葛一笔勾销”

Z惨然一笑,这一战夜鹰废了,自己油浸灯枯,就算此次安然返回基纽学堂及时治疗,怕是再也达不到原来的水平,至于jīng进其他的,就更不要谈了,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心底里却是了然。

帝王加纳转过脸,续道:“不过,这对基纽学堂未必是一件好事,圣修会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人实力应该在你之上,只是因为从未涉足yīn影,说与不说对于你们的意义不大。今趟我回去之后,大概便离他降临yīn影的时间不远了,到时差不多该是做最后决战的时刻了……”帝王加纳掂了掂手里的机枢,指着远方道:“刚才的响动定然惹起了不少bō动,军用车辆都启动了,最多二十五分钟后便会到达,恕我先行一步”

到了这一刻,最重要的机枢反而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保住命的众人谁都没有开口,看着帝王加纳悠然离开。与凌榛擦身而过的一刻,帝王加纳停下脚步,却连眼角也没有看他,而是对面sè酡红的荣蓉道:“若非机缘至此,在下万万不会对xiǎo姐冒犯,他日xiǎo姐有所斩获,定然明白我所说的话,希望到时赏光让在下做个东道,请君淡茶一杯”

说罢,帝王加纳转入一棵树后,半晌,不见动静,布拉格大着胆子走了过去偷偷瞄了一眼,哪里还有半个人影?

“帝王加纳的世界,真是……”

夏夜之叹了口气,看着对面山涧烟尘大作,对众人道:“快走吧,否则要有麻烦了”

Z抱起受了伤的夜鹰,凝视着夏夜之片刻,情绪复杂道:“再会”

大概也知道此时此刻不便多说,于是向后退了一步,一晃身,向着密林深处的yīn影掠去。直到他们身影消失,夏夜之才扭回头,当先向着来时的方向走去。

第二百三十四章私事

“到头来,费了半天的劲,最终是这样的结局老大,赵小子为了这他狗日的机枢花了至少有一个亿,啧啧……一个亿呀,想起来还蛋疼,这还是明面上的,暗地里花了多少谁知道,咱这趟空手而归,回去等他发飙吧……”布拉格双手抱头靠在树上,嘴里叨叨着,袁飞那脸一阵青一阵白的,赵炫翼的手段他十分清楚,如果一个棋子能为他所用,他能不惜一切代价去供养,但是一旦这枚棋子废了,他便毫无感情丢弃。这就是赵炫翼,翻脸不认人的祖宗。袁飞心里七上八下,听布拉格的声音似乎并不怎么惧怕,心里还在腹诽,却听布拉格嘿嘿笑道:“赵小子在牛,能怎么的,他就是手段通天能通到一把手那,能大的过阴影两千年来第一人?就算是帝王加纳拿夏夜之也没辙啊哎呀,真他的变态,狂化后就是他的可怕”

袁飞听得他满嘴的火星语一阵头晕脑胀,这货的话没一句靠谱的,但是有一点他今天亲眼所见,如果说来的时候还设想过为了荣蓉与他如何决裂的场景,那么这时他便彻底绝望了,绝望的不是扔了这条命却博不得这令人魂牵梦绕的仙子回眸一笑,绝望的是自己的渺小,就像被从试管里吸出的水滴来到了海边,见到浩瀚无边际的水源一样。夏夜之刚才的眼神里容纳的是这天这地这宇宙,有那么一瞬间,真的和传说中的那个帝王加纳一样,看都看不到边,袁飞望了一眼靠在不远处树下默然无语的荣蓉,百感交集,一时自惭形秽,一时又有那么点希望和美好画面在眼前闪现,整整半天了,她没说过一句话,连小女孩芭碧萝过去跟她说话,她都没有开口,不知道是不是被吓到了,毕竟是一个女孩子,想必还为劫后余生前的可怖经历心悸吧心中烦乱不堪的时候,耳中传来凌榛浑厚的声音:“这次的事我会对小翼说,唉,如果他这次亲自来的话,想必此刻连半点想怪罪的心思也没了,能活着……真好”

按照原路返回,比之前顺利的多,或许因为没有目标,众人也放松下来,第二天的傍晚终于回到了来时经过的小镇,许多天未吃熟食的布拉格没放过这个机会,吃了一只烤羊腿,舔着满嘴的油,布拉格贼兮兮对夏夜之道:“你俩发生啥情况了,怎么荣姐儿这副模样,要超脱尘世离去一样”

“吃你的肉吧”夏夜之朝他后脑勺敲了一巴掌,端着几片羊奶面包和一杯油茶走到荣蓉身旁。今夜的风颇有点秋日的味道,荣蓉裹着一条毛毯,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山上寺庙的灯火印在她眼中,耀起了一弧又一弧的光,往昔个流年之中,也曾爱慕过不少容色绝佳的女子,无论是在风光旖旎的风景胜地,还是在喧嚣奢靡的酒吧,站在身侧静静地看着她们出神的模样都是一种享受,这种享受之于他比较简单,基本上升不到情欲成分,本想不做任何打扰,可无奈总被她们发现,然后便是搭讪亲昵抑或在床第之间直来直去,后来想想也就明白了,美女并非真的出神,出神只是吸引猎物的一种的手段,只顾着容貌的女子怎么会有那么多闲暇出神浪费光阴青春?蕙质兰心哪那么容易遇人如荣蓉这般,不管出神是真是假,恐怕想有颗定心都难,更难的是上去搭个讪,夏夜之怔了一怔,知道自己有些想入非非了,于是自嘲地笑笑,走到她身旁。…,

“昨天一天你都没有吃东西了,不是像布拉格说的要超脱世间而去吧?不少字”

荣蓉没有理他。

那边布拉格幸灾乐祸地朝这边看着,夏夜之有点挂不住面子,沉下声道:“此番连累荣小姐担惊受怕,虽然目的没有达到,但是我与凌榛他们对小姐的帮助铭记于心,小姐若是有什么需要的地方,便请开口”

“我至今从未踏出过这里,常听人们口口相传‘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不知道苏杭是什么样的?”

“苏杭……这个,呵呵,若是你报了很大的期望,恐怕见到后要失望很多不过,还是不错的如果你是对古老文化感兴趣,不如去去东江附近的古镇,如果你对山水感兴趣,黄山九寨都不错你若有兴趣的话,可以先随我们去东江看看”

夏夜之说出这话的时候,心里也莫名地跳了跳,这不像是邀请倒像是小儿科的把戏了,刚才脑子里想到的却是这样的不染尘埃的女子走在繁华的东江,会带来一种怎样的震动。那些个阔佬政僚是否会络绎不绝地拥堵在她的门前,渴望一亲芳泽,而这位佳人多半是远观而不可触摸的,那些个可怜人啊……

小小的幻想了一下,见荣蓉盯着自己没有反应,夏夜之老脸有些发红,他虽然不敢确定荣蓉会读心术,但每次眼神触碰都觉得心底再深的秘密都能被挖掘出来,“趁热吃点吧”有点失措地丢下这句话,夏夜之连忙败退。

“你见到过……”

“什么?”

忽然,荣蓉的声音响了起来,夏夜之转过头问道。

“你见到过……潘神吗?”。

这个名字许久没有人对他提起了,猝然间冒了出来,就像一块不愿揭开的伤疤,下意识地他摇了摇头:“没见过,听说已经死了”

“那……你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荣蓉避开了眼睛,重新将那对慑人的灵眸投入到寺庙的灯火中,夏夜之轻哼了声,压不住讥诮的话还是吐了出来:“小姐在我水里下药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要向别人问一句这样的话?即管我对小姐从未生过半点恶意,甚至还侥幸救过你一次,小姐照样没有手下留情。想必基纽在你眼中已是邪恶的化身了。”

因为帝王加纳的出现,本来悬而未觉的事情都被人搁置了,就连夏夜之自己也差点忘了荣蓉差点毒死他,但是当看到她似乎对这样的事连一点愧疚都没有,心中无名火起,不屑道:“至于潘神?哼,不过是一个奸道邪阴的刽子手在他手中有多少无辜的性命流失无数个夜晚出现在他梦中的都是那些可怜的女人和孩子他想要他命的人多的是早该死了因为他欠下的债太多了……咳”

喉间感到一涩,腥味顺着嗓子钻了上来,溅了一地,被皎月洗成素白的岩石上染了几点斑驳的猩红,荣蓉手一颤,端起的杯子落在地上,“你没事吧?不少字”

“呵见到帝王加纳后还能站着,我已经很庆幸了,‘安然无事’这四个字我压根就没敢想,好在不是什么大事”

“对不起连累你了”

夏夜之震了下,有点难以置信,这话是从荣蓉嘴里说出来的吗?在基纽学堂的那些年被人诟病最多的就是心软,此时一看荣蓉似乎很担心很愧疚,心一下子软了,不过还没等他说什么宽慰的话,荣蓉已然起身,向着简陋的旅馆走去,只余一缕幽香。…,

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唉

夏夜之无奈地摇摇头。

这一晚,凌榛似乎特别有感触,坐在篝火旁喝着酒,拒绝了别人陪他到好意,夏夜之明白,他在为弟兄们的仇报不了自己却独活而内疚。

芭碧萝支着下巴,失神地望着一簇簇腾起的火苗,时而咬咬嘴唇,时而擦擦眼睛,终于压不住心底的牵挂,站了起来,道:“明天我要回去了”

凌榛沉默了一下,随手将一块木炭扔进了火堆,被火光勾勒出刚毅的嘴角露出一丝苦涩,“好”

“嘿嘿,小妮子是惦记情人了小小年纪,偏偏喜欢个怪蜀黍,你比盛世年华的小妞们还不靠谱唉,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舔mimi,你笑着舔mimi,好像那话儿都开在唇缝里~~~”

布拉格依旧是没心没肺的样子,喝了点酒早早就抱着被啃的干干净净的羊腿骨睡着了,

袁飞眼巴巴地看着荣蓉进了旅馆,哈了一口气,又闻了闻,大概是闻到了满嘴酒味,最后还是没有跟着荣蓉进去。

这一夜是睡的最安稳的一夜,直到又是一个晨曦微漾的清晨,夏夜之醒过来,看到芭碧萝从房间里走出来。

“起得挺早,去吃……”

说着,不由地顿了下,因为随后走出来的是袁飞,这倒让他有点意外,只是袁飞这表情有点不对。

“怎么了?”

“给你”

袁飞将一个木匣子递到夏夜之面前。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的匣子,漆皮掉落,斑斑驳驳,那个金属铜扣环因为经年累月,已经带了一层可见的铜绿,夏夜之掰开铜扣,怪道:“这是什么?”

“机枢”

突然间,他的手僵在那里,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这个东西的确有神奇的能力,总之那一刻他的手竟然费了些劲才揭开这个匣子,入目的是一片碎瓷片,平淡的不能再平淡。

这就是机枢?

夏夜之觉得有点可笑,不过因时间沉淀出的城府还是让他将这些轻视摒除,他轻轻合上匣子,奇道:“可是……帝王加纳不是拿走了?”

“机枢——并非只有一个”

芭碧萝将手中的信笺递给夏夜之,上面那出尘的字迹仿佛并不需要特别介绍它的主人已能让人产生出深深的敬意——帝王加纳拿走了属于基纽的东西,这是我的,希望有帮助。荣蓉。

简单地不近情谊,就像她的人一样,不想和任何人有过半分亲近。

“她人走了?”

夏夜之看着芭碧萝,后者轻叹了口气,“本来今天要走,想和荣姐姐多呆会,没想到……”

“她跟我们永远也不是一路人”夏夜之按着芭碧萝的肩膀,这个可怜巴巴的小萝莉,满腔的热诚总是化作乌有,有时候真让人心疼。

芭碧萝鼻尖微红,点了点头:“我知道的”

袁飞的情绪远比芭碧萝要低,夏夜之的眼力自然看得出来,只是两个老爷们间还安慰未免有些矫情,看到袁飞失魂落魄的背影,夏夜之没有多说什么。

布拉格摸着光头,从房间里走出来,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拉着裤链,因为生理反应,局部挺得如同战略高地,他那惺忪的眼睛也没看见众人,还有羞得满脸通红的芭碧萝,语焉不详道:“这么多人等厕所啊,不行了,哥们得先去”说着,推开门,朝着荣蓉房间走去,夏夜之赶忙迎上两步,一把将正解裤带的二货揪住,本想给他一巴掌,忽然,一股奇异地香味从茶几上摆着的鼎炉里传出来,那种冰冷的感觉瞬间就袭遍了脑海。…,

“啊啊啊啊——疼死老子了,草你姥姥,夏夜之,草你姥姥”

布拉格呲牙咧嘴,脸上现出豆大的汗珠,疼的脸都变形了,夏夜之被这一惊,回过神来,赶忙放手,布拉格的手臂上就像被大口径的钳子剪过一样,呈现出可怖的凹痕,没呆半分钟,胳膊肿得跟猪蹄似的。凌榛听到杀猪般的动静,这会也出来了,眼见布拉格衣衫不整闯入荣蓉的房间,胳膊肿得跟什么似的,听着布拉格叽叽歪歪告状,脸色凝重起来,他很清楚,夏夜之肯定不是故意的,可这力度……想想帝王加纳用手指把当今世界最锋利的冷兵器玲珑匕震飞,同级数的夏夜之一把能将布拉格捏成这样,也就不奇怪了。

用了一上午几个人帮布拉格消肿,被夏夜之调侃了半天,布拉格仍旧心有余悸,在这个地方,这个叫夏夜之的小子与阴影千年的第一人帝王加纳将地都震裂了,这一世,有幸见到,也算圆了老师的遗愿。

吃过午饭,几人收拾好行李,从这里出发,整整坐了一天半的车,终于回到了拉萨,凌榛去了趟风雅小筑,然而女佣和沐风都已离开了,凌榛又是感叹又是感恩。

感叹的是曾经那段美好的岁月终于划上的句话,感恩的是师父和女儿在一起,他也就放心了。

离开前,凌榛坐在院里那颗槐树下,哭了很久。

下午四点半,拉萨国际机场,人流熙攘。

布拉格眺望了眼窗外的蓝天和悠闲的白云,伸了个懒腰,在电话这头腻腻地说:“小宝贝,今晚就回去了,脱光了等我”

“凌大校,这个你拿好”

走向安检通道的时候,夏夜之突然说道,凌榛一愕,没反应过来,夏夜之笑道:“我还有点私事,晚些再回去”

“那你……嗨,我懂了”

凌榛捏了捏他肩膀,“早点回来”

“好”

看着凌榛走进安检,夏夜之转身走出大厅,那张满是笑容的脸庞顿时阴沉,是她,前世的最后一夜,遇到的人应该是她



。,

第二百三十五章 后招

自夏奈离开,已经四年有余,摆在潘神面前的道路越来越黯淡,他从未想过会与一个既无出众姿色又无聪颖天资的女医生生出那么大的纠葛,在每晚仅有的一点点安眠的时间里,无数次出现她的身影,无论看心理医生还是服药物都不能丝毫减缓,那段时间对于他比死都难熬。

好在巫师留给他的那笔财富在空洞而孤寂的生命里亮起了一盏难能可贵的烛灯,他希冀着突破那道屏障,本意并不是在武力值上再有所精进,而是希望能够找出一个世外的桃源安放流浪的灵魂。

在千年后第十个年头的冬季,潘神徒手翻越珠峰在生死一线徘徊,他选择了西藏,心灵是四年里第一次那么开放,抛离了愧疚自责。

那夜,雪后初霁,月朗星稀,天地被银色练成了一体,站在天与地之间,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明澈,就在那一夜,他尝试冲击十几年都不敢触碰的百破。

百破自古便有之,古语称为逆流之川,通过悖逆生理机能的方式获得最大瞬间的能量爆发,就在他有五成的把握能跨过这个连巫师都不能跨越的山岭时,忽然有八人闯入,因为要堪破逆流之川,所以他选择了本就偏僻宁静的远郊,可想这个选择为自己种下了恶果,这伙不明身份的人全部都是高手,有四人至少达到了基纽特种学堂中级学员的能力,有三人达到了幕僚级的水准,剩下一个埋伏在外面的,应该与夜鹰实力相差不大,并不是基纽肃清组的成员。

在第三次冲击逆流之川的砍上,突遭偷袭,光是反噬之力就让他丢了半条命,就算不死也要成为废人,但是拼着对那个人的许诺,他逃离包围,一路奔行,终于凭借阴影顶级的藏匿隐踪术在玉觐一家旅店的房间中摆脱了追踪,可任他千算完算没有算到的是就在这样一个芳香馥郁有九分把握是一位风华佳人香闺处处引人心醉神迷的房间竟然暗藏杀机,基纽本就精擅暗杀与防暗杀,以四大幕僚之首的地位潘神这方面能力更应出众,但偏偏就是他被暗算了,被尖利之物刺入后心的伤并不致命,他怕的是对手隐藏的实力,所以他将刺入身体的利物震断,强行破窗而出,玻璃碎裂的一刻,远方掠过来三道身影。半夜时分,人烟稀少,猎杀者丝毫不忌惮被发现,真正下了死手。

潘神赖以成名却罕有人知的十字大红心在如此逆境的情形下没有令他受辱,终于在身死之前毙掉了两人,实在是最后一人实力比夜鹰只高不低,否则就算死也要让这一行不知身份的人有来无回。

拼着最后一口气,他躲进了一辆车的后备箱,于是再睁眼的时候……

落日的余辉将尽,从连绵起伏的远岱间羞窥着尘沙中的汽车,在山峦上

崔嵬的寺庙影子被拉得老长,有些雄奇,今天不知是什么节日,接踵磨肩。

夏夜之走在人群中,在山下向半山腰仰望,沿着青石台阶看去,影影绰绰。

流水的宴席上摆放着瓜果,行人驻足,都会品尝一二,以往庄严肃穆的寺庙似乎变成了一个集市,而那些只懂跪拜的善男信女悠闲地很,夏夜之随手拈起一颗葡萄放在嘴里,甘甜爽口,旁边一个年轻的藏族男子呵呵笑道:“别吃饱了,一会还会有一位漂亮姑娘给大家发水果呢”

“漂亮姑娘?”

“是啊难道小兄弟不是冲她来的?”青年吐了吐舌头,有些高原红的脸颊似乎更红了一些,“这个寺庙的师父有一位女弟子,具体叫什么我也不知道,每年的今天都是这里的祈愿日,那位姑娘会将被净水灵台洗过的水果发给大家,前年的时候我来过一次,真的就像仙女下凡一样,去年我没赶回来,没见上……昨天早上我就来了,今年一定能见上。你看这么多年轻小伙,大部分都是冲仙女来的啊哈哈”

仙女?

夏夜之不觉莞尔,说的应该是荣蓉吧

一念之间,人群顿时喧哗起来。

“仙女,仙女,仙女来了”,

旁边的藏族青年捂着怀里那个露出半边的牛角号,既怕被其他朝拜的人撞坏了,又怕被其他人赶超了,模样窘困,其他人大抵也是如此,正当夏夜之抬头向寺庙方向望去,想看看那位白衣如雪,青丝胜墨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如何俘获众生心灵的时候,在前面的人群中爆发出唏嘘的喧嚷,隐约地听到好像是来的人不是荣蓉,夏夜之眯了眯眼,即便在常人无法看清的距离内依然看得真而且真。

的确不是荣蓉,就算他第一次来,也知道绝对不是她。

那个人有一种哪怕全世界明天就要毁灭也与她无关的淡然,或者直白点说就是淡漠,与她相处的存在感相当薄弱,而视线所及的那个女孩虽然也是一身素白衣段,相貌清秀,但是当看到下面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的时候,映衬着大好河山,夕阳坠海之景的眸子光华流转起来,紧张地无法将视线聚焦。

询问声起初勉强称之为平和,到了后来就变成质问了,那女孩子被吓得泪眼婆娑,匆匆将水果发完,连一半台阶也没走完便跑了回去,幸好,一个年轻男子继承了姑娘那份未尽的事业,拎起另一个篮子继续发。

人群中有不知哪个女子一眼认出了年轻男子,失声叫道:“明泽仁波切”



喧闹沉了一下,突然又乱了起来。

夏夜之身旁的藏族青年此刻也顾不得怀里的牛角号,疯了似的向前挤,脸上的神色比之前还狂热,临走时还不忘对夏夜之耳提面命了两句:“这是西藏几百

年一遇的大活佛,福气,这是福气呀”

上千号人往前一冲,原本摆在台阶中间的水果台顿时就分崩离析了,不过这些人对于明泽仁波切的尊敬却显而易见,他的身前一直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所过之处善男信女虔诚打揖问礼。

形形色色,宗礼问道,尽在其中,前世的潘神也曾被这样礼遇过,可是在那个桎梏的世界,所有的孩子们心里藏的只有畏惧和仇恨,真正的幸福,还有爱,又有多少呢?

虔诚,不过是生存无计可施的窘境而已……

想来不禁唏嘘。

也不知过了多久,夕阳爆发出最辉煌的光芒,明泽在光晕中走了下来,站在夏夜之的视角上,也不由为他的气息所动,整颗心灵澄澈不少。

“明泽师父”

几乎在夏夜之开口说话的同时明泽仁波切看到了他,眉际一凝,似有解不开的愁绪,旋即一笑。夏夜之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关切道:“轩儿小姐……”

明泽一摆手,“请随我来,仓央上师一直在等你”

“等我?”

夏夜之愣住了,那么喧嚷的周遭一下子静了下来,感觉像是当年初入基纽时,被Z召见的意料之外。怎么仓央上师要见自己,还一直等自己?

这个场合夏夜之也不好再深问,约莫等待了一刻钟,他将最后水果发完,又为众人起了福祉,这才返身,“夏兄,请随我来……对了,你怎么没有跟你的朋友一起来”

“恩?”

又是一阵不解。

“就是那位袁飞兄弟”

“袁飞?”夏夜之愕了愕,心道:“他也在?怎么没走吗?”

后面半句话夏夜之没有说出口,只是在愕然的瞬间明白了——自己回来,是想将前世那个疑问解决;袁飞回来,大概是为荣蓉不辞而别担心。

这小子,还真是个痴情种

夏夜之扬了扬嘴角,脑子里出现了袁飞那个倔强却不令人讨厌的形象,可是一想到前世那段莫名的恩怨,就像是知道一个心中的女神戴着作奸犯科的伪装被世人功颂,历经一世,仍旧耿耿于怀。

明泽也没有再多言,循着石阶向上,雄伟的大殿在天边的火烧云映衬中抹上了一层瑰丽的绯色,微凉的空气中散发着松汁独特的味道以及草与泥土淡淡的混合味。

虽然是寺庙,但是进了两层殿,竟然连一座佛像也没有,不光没有佛像,任何带有偶像色彩的雕塑都不存在,倒是穿过两层殿宇之后的世界别有洞天。

缭绕的雾气似是盘桓在深坳山涧,不愿离去,凝聚成云,孤鸿羽雁时而从氤氲中骤然穿出,带着一缕缕波光粼粼的霞光,美轮美奂。时而隐身在云舟之底,啾声。,

“起初我也同你这样惊讶,但是想想也明白了,仓

央上师参透天地自然至理,这一山一水一天一地,一云一雾,一风一情,便是佛理,禅理,道理,公理”

雪山冰峰融化而成的瀑布带着苍远的声音沿着山涧坠入潭底,盖过了明泽的声音,夏夜之听得隐隐约约,或许明泽只是说给自己的吧,反正夏夜之感觉来到这里,每一步一目一念一思都是开示,不觉得无声胜有声了。

镕金之光落辉煌无比,在瀑布之上写意地渲上一架虹桥,夏夜之只顾看彩虹,不想峰回路转间脚下已然踩在吊桥之上,脚下层云垛叠,氤氲交织。

“真是神奇”

心中一叹,不禁吐出四个字。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四个字引起了别人的共鸣,一声竹笛悠扬而起,吹到第四个音是第一个音仍在空谷里回荡。

“真是神奇”夏夜之侧了侧耳,“是荣小姐在吹奏吧?”

“不,是仓央上师”

明泽说话间,带着夏夜之过了吊桥,两名沙弥对着他们点点头,打揖问好,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几句,走了小半盏茶的功夫,在一座凉亭之下停了脚步,“二位请上”

其实不用小沙弥说,夏夜之已然看见了在凉亭里走来走去的袁飞,笛声悠止,一袭白衣从凉亭边探出,清朗的声音传了下来:“玄艾恭候夏小施主多时,本想亲自迎接,无奈昨夜伤了元气,不宜动身,有失礼之处,还望海涵”

怦怦怦怦

夏夜之的心脏跳了两下,呼吸莫名紧了一紧,未曾见面,心下便以敬然,难怪藏地第一高手沐风对此人推崇备至,不一样,太不一样。

初见沐风,就像见到一个久违的隐者,充满敬仰。

见到Z,像传奇一样,最直观的感觉便是如山脉之力烙印在心中。

那夜帝王加纳降临,他也是他第一次所见,一个男人,用精神将整个宇宙化若幻象,唯有自己是本真,宇宙的规则在他那里似乎是被营造出来的一样,他仿若……两千年前存在的那个圣者。

此时此刻,所听到的这个声音,就像这天与地之间的风尘雨露,离自己是那么远,又像空气一样这么近,飘飘渺渺,与帝王加纳给他的感觉完全相反,似乎除了他以外,全世界都是真的。

“玄艾是老师的名字”

直到明泽走上凉亭的声音响起,夏夜之才踏上了第二步,心中暗叹一声,脚尖轻点,整个身子犹如羽箭飙起,升到一半,身体蓦然横移,看得下面两个小沙弥都傻了,远处几个手里捧着,像是刚从阁楼出来的僧人,手里的东西哗啦哗啦洒了一地,夏夜之甚至听得到他们口宣佛号的声音,他探手撑了一下凉亭上翘起的鹅卵石,闪身落在了明泽的身旁。

凉亭边坐着的那个人柔和地笑了笑,“基纽身法,名

不虚传,阁下的造诣恐怕已超过Z先生有一段距离了”

夏夜之露这一手完全是故意的,倒不是为了什么装逼,搬回下风,而是直接晾明身份,告诉对方此行的目的,在上来的一刻,脑海中百转千回,思考着不显山不露水的仓央上师是什么模样?

须发洁白的智者?还是面貌清癯剃度的老僧。

但是当四目相对时,真的连准备好的客气话也不愿说了。

此人外表看去,也就三十出头,但夏夜之很清楚他的实际岁数比之沐风还要大,恐怕已在八十开外了,黑白间杂的头发用发带束着垂在身后,那一双眼睛清波流转,充满了好奇与澄澈,那是一面镜子,不深不浅,却能直入本心,比之荣蓉的眼睛又不知是怎样一番凌厉。

明泽踏上一步,还没开口介绍,整个衣衫全部到飞而起。一股庞沛的气流强冲向端坐亭边的仓央玄艾,在玄艾面前似是遇到了无形的屏障,左右分开,继续向前冲去,凉亭外的绯色浓雾,倏然被吹开一线,露出天边泛起的黛色。

“虽然比之帝王加纳的元气归元还有一些差距,但逆流之川的潜力非凡识所能度量幸好夏小兄是友非敌,否则今个真就没有转回的余地了。蓉儿说的不错,在未来相当久的一段时间,能与帝王加纳比肩的怕是只有夏小兄了”,

桀骜

不驯

即便对阵帝王加纳的时候,站在涅磐之上的自己也未曾有过一点胆怯,就算是玉石俱焚的结局,涅磐产生出的强大自由意志也逼着身体做出抗争,如果让夏夜之给出一个词汇来形容,那么只有“一览众山小”。

夏夜之对仓央玄艾确实没有敌意,只是心底那股精神潜质根本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之上,所以根本不受夏夜之的控制便自发地做出攻击的姿态,强压下涅磐引起的狂暴之气,足足半刻钟,沉声道:“刚才多有失礼,望上师原谅。今次我只是有些事情要找荣小姐……”

“晓得晓得你与徒儿的恩怨,她此番回来已然跟我说了,因果循环,皆为报应,玄艾可以担保,她一定会给你一个交待”

夏夜之本来还抱着一丝侥幸,毕竟香味再独特,全世界也不可能一人拥有,再者,记忆总会在危机时发生偏差,若是因为错判而生了误会,那多么对不起荣蓉,毕竟与帝王加纳一战那个女子曾不顾性命出手相助,可是……

“夏夜之,你若是要伤害荣蓉,你先杀了我”

一直静默不出声的袁飞突然间站了起来,来到夏夜之面前,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夏夜之鼻子里轻哼一声,讥讽道:“也不知道你上辈子积了什么福,到现在还未死掉你最好不要在这个时候多说废话,否则别怪我不顾凌榛的面子”

袁飞愕

了一愕,印象中的夏夜之是个谦和随意的人,何曾说过这样霸气外露的话?不过为了荣蓉他是真不怕死。夏夜之前日走后,他也没有上飞机,凌榛知道他的心思也就没有强求,来这里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是不是荣蓉因为他的追求而厌烦,所以不告而别。说真的,他也知道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即便自己有赵炫翼呼风唤雨的能耐和数不清的财富,也肯定不能令荣蓉倾心下嫁,至于之类的事情压根想都未曾想过,这一切都像是亵渎,他只是希冀着能陪在她的身边,守着她,简单如此。

可是,来到了这里,荣蓉却不见他,软的硬的都用过了,仍旧不行。最后这个叫玄艾的说,让他陪着等待一个人,没说那个人是谁,只是说等,如果过了今夜没有等到,就答应让他见荣蓉一面。

万万没想到,等待的这个人竟然是夏夜之,虽然在追求荣蓉这件事上,袁飞早就跟夏夜之生了嫌隙,但就像凌榛所说,夏夜之为人上得了台面,心胸豁达,相处这么久他也是这么认为,但夏夜之一见面就以这样凶狠的气势,本能的,他站了出来,但就算站了出来,能如何呢……只恨这么多年沉迷于犬马声色的堕落生活中,没有跟着凌榛历练

“袁飞施主请少安毋躁,待我和夏施主少语片刻”

玄艾洒落地挥了挥衣袖,转向夏夜之,未开口,先笑了起来,带着几分赧然与怀念,“可能有点罗嗦,希望夏小兄能耐心听完”

夏夜之点点头,“请下示”

“事情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这件事,夏小兄应当也有了解”玄艾意味深长地看了夏夜之一眼,继续道,“帝王加纳曾在红山讲经阁与沐风一战,战斗的详情你应该也听沐风提过了,不过有些事情就连沐风也未必知道……那日,帝王加纳离开红山后,便直奔我这里,就在大殿内,硬逼着我一战,恩,没错,他当时用得便是元气归元,只是今天的火候远非那时可比,纵然如此,我还是受了重伤。按照赌约,如果我能封的住他的元气归元,他便返身离藏,有生之年不再踏足这片宁谧之地。”

“如果封不住呢?”

“如果封不住的话……我必须随他前去圣修会,未其所用”

“结果呢?”

夏夜之追问道,的确,这些事沐风只字未提,而且他隐约觉得这件事和这次帝王加纳前来有关。

“结果自然是我输了”

“那你岂不是……”

“之所以从未对外人讲的原因就在于此……我确实输了,我也没有随他去圣修会,当时只凭一股倔强的性子,想一死了之。可惜死也不成帝王加纳最厉害并不是他称霸阴影的战技,而是他的算计和攻心术。终于在他百般怀柔下,我,

答应了他的条件,唉……”

“玄艾老师,是什么要求令你也这么为难”明泽好奇道。

玄艾沉默了片刻,自惭地摸了摸头,“帝王加纳许我三十年的时间,要我为他寻找一个举世无双的女子,因缘巧合,让我遇到了徒儿,那时她才九岁,如今十四年一晃而过,出落成今天这样,在我的眼中,应该是举世无双”

“你竟是要将荣蓉交给那个老家伙”

“咳袁施主莫要激动,听我说完”玄艾叹了口气,解不开的惆怅,“帝王加纳当年曾说,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了举世无双的女子,必须倾囊而受。他也答应我两个条件:其一,就是不会强迫这个女孩做违背意愿的事;其二,无论何时,我都不能求他”

听到这里,袁飞露出一丝欣喜。原本以为帝王加纳是要来抢荣蓉,仓央玄艾为了保护徒弟,又担心力不从心,等待夏夜之援手。这么说就说通了。没想到,帝王加纳居然作茧自缚,或者说太过刚愎自用了,荣蓉自然不会同意让他如何,这个连明泽仁波切都无比尊敬的仓央上师又岂会糊涂地去求帝王加纳收了自己的徒儿?想到这,欣然地端起茶,细细品酌起来。夏夜之沉吟了片刻,“恕我直言,帝王加纳此人心高于天,若是他有心于得到荣小姐,怕是应该有九成的把握。不过既然做出这种君子协定,他定会恪守,上师何须叹气?”

仓央玄艾叹了半口气,欲言又止,一脸苦笑道:“既然两位都想见徒儿,那请随我来,见到她后,夏小兄应该也能释怀了”

说着,站了起来,向亭廊走去,步履间竟有些虚浮,此时,夜幕渐染,暮鼓悠起,不过竟有些悲凉的意味,隐约间,听见仓央玄艾的声音——

也许这就是帝王加纳的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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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未明

天空第一颗星星亮起来的时候,寺院后院的厨房内轻烟缭绕。(..请记住我们的网址)(更新最快的小说站)

咳咳咳——

十一岁的小女孩被烟呛得剧烈咳嗽了起来,另外一个稍大的男孩拍着她的后背,眼泪涩涩道:“园园,你先出去吧,我自己弄就行了”

“咳,哥哥,大师对我们这么好,收留我们,我怎么能偷懒呢”被叫做园园的小女孩擦了擦眼泪,脸上被烟熏的脏兮兮的,她走到墙边,从水桶里舀出一勺水,拍了拍眼睛,然后又走到灶台边,“哥哥,今天寺里面怎么了,感觉大家都很不开心,就连晚课唱的经都这么悲伤”

“恩,是呢,我也发现了,”男孩好不容易把火升好,擦了擦手,“园园,告诉你个秘密,你不许跟别人说”

“你讲,我不说”

“咳”

“哥——”

“好,好,我说是这样的,据我观察啊,这个寺里面的师傅们都对荣主事有,有,有意思”

“啊——”

“你闭嘴啊”

“唔——唔——你放开,我——的——”园园扒开哥哥捂着嘴的手,怒气冲冲,看到哥哥的窘样突然又笑了出来,“唉,我知道……”

“你,你知道什么”

“呵呵,我知道哥哥也喜欢荣主事其实,我也喜欢荣主事的,她长得像仙女,白衣飘飘,又干净又香,鱼团哥哥他们私下里都夸荣主事是个好人”

“切,违心话,那天咱们来寺庙,荣主事不是要夺你的手镯卖了当香火钱?小丫头,你还说她好啊”

“呃……不是……我想,大概是我不太讨人喜欢,或者说错话了……”园园摩挲着箍在左手腕上的那只青玉手镯,这是母亲留下的唯一遗物。妈妈已经不在了,她更要好好的活,因为哥哥还有弟弟都等着她来照顾,想着,眼眶红了红,转过身,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再转过来已然扬起了微笑,“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做一手好的斋菜给荣主事吃,颜心姐姐一会就过来,我要……”

“怎么不说了?”

“哎呀,糟了,我答应颜心姐姐摘菜,给忘了”

“就这记性还要做一手好的斋菜,哈哈……”男孩正笑着,门被推开,一个胖胖的小沙弥气喘吁吁跑了进来,正是介绍他们兄妹三人住在寺庙的玩伴鱼团,“你怎么了,慌什么慌”

鱼团脸色惨白,未说话,眼泪吧嗒吧嗒掉了下来,“荣主事仙,仙,仙……逝了”

一个晴天霹雳划过,园园本来要挤兑哥哥的笑容就那么僵在脸上,手里拿着的竹筐“砰”地落在了地上,门外,整个寺院都传来了钟鸣。

园园眼睛早已模糊了,泪珠就像决堤的湖水,止也止不住。

“荣姐姐……”

她什么也不顾,冲了出去,“荣姐姐,不要死荣姐姐,不要死园园还没学会斋菜,求你不要死”

“扑”

也不知道跑了多远,两条腿都没有劲了,她不小心被藤蔓绊了一下,重重摔在了地上。身体里的所有力气就像一下子被抽空了。

脑海里只有那个外表看起来清冷如月宫仙子,内心实则上善若水的女孩子。

荣蓉的事情,她是听颜心说的。

荣蓉是在九岁的时候被玄艾大师带到寺庙的,听说她的家人都被杀死了,只剩下气息奄奄的她,幸亏玄艾大师抢救及时,她才活了下来。从那天起她就住在寺庙,在玄艾的教导下修习禅理,医术。兴许是天资聪颖,在十三岁的时候,荣蓉的医术已有小成,开始四处布施,这么些年,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因她而得福。

颜心说几个姐妹私下里都为荣蓉担心,在她们家乡一直有这样的说法——所救之人都是在透支施救者的福祉

前几天荣蓉救了明泽仁波切的未婚妻轩儿,听鱼团说,明泽仁波切为了带轩儿治病,跑遍了世界各地,所有的医生都没有办法。那种病应该算得上绝症中的绝症,可是仍旧被荣蓉救活了,简直是妙手仙子。

“明明是仙子,怎么会死呢……怎么会死……”园园忍不住呜咽起来,心里越想越觉悲伤,直到有只手在头上抚过,她才止住了悲声,眨着泪水潸然的眼睛,看到一个大哥哥蹲在她的面前,很眼熟。片刻,反应过来了,是那天第一次见荣主事时,和荣蓉在一起的男生,在男生后面,玄艾大师正拿着手帕擦着额头上的汗,“园园,去看看荣主事吧,她刚醒”,

“呜——呜——”因为这句话,园园低声呜咽变成了大声啜泣,拼了命地向院里跑去,暮鼓已尽,恢复了短暂地宁谧,大殿里祈福的从僧人的嘴里传出,连成一片未可言说的哀伤。

夏夜之抬眼望了一眼院落中隐匿在薄雾里的四层小木楼,摇曳的烛光从房间中漫出,带着一点未可知的安详。

仓央玄艾轻叹了声,拍了拍他的肩膀,“给她们一些时间吧”

……

月色皎洁,怎会如此迷人?从未有一刻,这么安详过,十三年来,第一次觉得可以放下仇怨,放下行走人世的提防,放下刻意拿起的冷漠。

原来每晚师兄们都是这样做晚课的,听起来确实动人,倚在窗边,细细聆听了片刻,才听得到师兄在低诵着自己的法号,这么多年,他们还记得呐

“不要哭”鼻子有些酸涩,深吸了口夜色中微凉的空气,荣蓉依旧不争气地落下了泪水,“安静地走,别让大家难过”

啪嗒啪嗒——

断线珠子滴在窗棂上,溅出了一连串动人的晶莹。

背后的门虽然被很轻很轻地推开,她还是听到了,匆匆擦去泪痕,荣蓉转过身,看见一个瑟缩的身影忐忑地站在门口,像是想冲过来,又不敢。

“呵”荣蓉掩着嘴,轻声笑了。

她知道颜心和其他几个姐妹都不会来了,刚才分明听到她们在门口徘徊低语的声音,但是最后谁都没有进来。按照师父的性子,应该也不会来了,大概能来的只有鱼团了吧。

这样也好,少一丝牵挂便少一丝不舍。

身后门响,她以为是鱼团来送最后一顿斋饭,没想到是这个小姑娘。看着她的样子,心痛地厉害,被人心疼原来也是这么难受的一件事。

“你过来”

她冲着小姑娘招招手,小姑娘走到面前,两只脏兮兮的手抓着衣襟。

“园园”

小姑娘被这么一叫,突然愣住了,没想到荣主事知道自己的名字,掩饰不住地欣喜道:“主事,我在”

“咳”荣蓉握拳轻咳了声,“我的斋饭呢”

“啊——”园园咧着嘴,为难地抽泣起来,“对不起,我还没……还没做好”荣蓉心下叹了一声,这些年似乎连一次玩笑也没有和师兄们开过吧她走上两步,双手环住园园,试图将她抱起来,可是这副曾经令她有些小小自傲的躯壳被帝王加纳摧枯拉朽的一击完全摧毁,连灵魂都在那股吞噬的力量下一点点一点点随着生命最后的辉光燃烧殆尽。也好,也好,本来自己就是他的人,他只是拿回了属于他的东西,想着,不由悲从中来:“荣蓉,你为自己活过哪怕是一天吗?”

园园伸起手,用干净的地方蹭了蹭荣蓉的脸颊,趁着荣蓉不注意,用舌尖舔掉了泪珠,心底最深处那个虔诚的声音响起:神佛,不要带走她,我愿意把我后半生的生命都给她,求你了。

“荣主事,你别难过”

“我哪有难过?我是被你气的”看到小姑娘声如蚊讷,头快要垂到胸口了,“好吧,好吧,看你这么乖,我原谅你了,但是有一个条件,帮姐姐梳梳头吧?”

“好,好,我可以”

园园在盆中将手洗净,战战兢兢走到荣蓉的身后,这还是第一次离心里最羡慕最崇拜的人这么近,镜中的仙子白衣如雪,黑发散在前心后背,园园捧起一缕乌丝,托在小小的手掌中,拿木梳轻轻滑过,那种感觉就像手中的细沙,从指缝中流走,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主事,你喜欢什么样的发饰?”

园园指了指床边的细竹柜子,问道。

“不用了来时本无一物……走时孑然一身”说到后半句,似清风吟过。

园园却固执道:“怎么行呢?主事这么漂亮,自然要好的头饰了,我看还是……啊”

“啪”

随着一声惊叫,园园手中的木梳也随之掉在了地上,“主事,你的脸,你的脸……”她简直被眼前所见的惊呆了,荣蓉那一直被颜心和其他几个姐姐艳羡不已的晶莹肌肤,此刻呈现出无数地裂纹,就像镜子被敲碎了,她想伸手去触摸,但是又害怕真的会像一面镜子,一碰就碎。,

“呵”荣蓉凄然笑了,漫天星辰下这抹原本该是倾城的笑显得格外地孤寂,“姐姐真的要走了,园园,别哭,让姐姐安心地走,好么?”

“不”

“不”

“不”

园园连退了三步,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终于忍不住拉开门,跑出去的一刻,转过脸哀求着:“荣蓉,我明早给你送斋饭,好么?好么?”

不等回答,门已经在身后合上了。任凭眼泪坠下,再也分辨不出窗外守着自己十三年的苍穹星幕。

“你并不孤单”

“是么?”

“有我在,你并不孤单”

“……”

荣蓉蓦然转身,随着生命的消逝,连听觉也变得不真切起来,原来不是心底的声音,门口站着的那个人——

“袁——飞”

不知道是欣喜还是失望,看了看身后再没有其他人,她试探的问了句:“就你一个人么?”

“……是”

“……哦……”

摇了摇头,像想忘掉什么,她勉强笑起来:“谢谢你来送我最后一程”

“真的……没有,没有办法……了么?”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男人声音抖成这样,为了自己竟是,罪过罪过。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当能悟空,则无生死。有情轮回六道生,犹如车轮无始终,人人都说寂灭,是悲,是苦,岂知死不过是生的另一种超脱,另一种延续,袁兄是有慧根之人,不要着相”

连她自己也不知说出这番师父在幼时便常提的话有几分出自本心,有几分是违心,她只是不想欠着袁飞这份感情结束这一世尘世踏屡,因为她已欠了一个人,早在十三年前。

“荣蓉,我对你的爱,难道你到如今还不知道吗?”

“慈悲即是爱,此生能与你相遇,是我的机缘”

“荣蓉……”一阵心痛从心底升起,袁飞艰难道:“只要你能活着,此生剩余的时间我愿为你吃长斋,不,不,我答应永远都不再纠缠你,只要你好”

“袁兄可否为我做一件事呢?”想了想荣蓉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见袁飞如小鸡捣蒜般点头,心下愧疚。她毕竟不是平凡人,看破得也远非寻常女子所比,吃力地撑起身,走到竹柜旁,拉开门扇,取出一个小匣子,放在桌子上,“麻烦袁兄将这个东西交给夏夜之”

袁飞刚要伸手去接,便像划过一道惊雷,顿时收回了手,带着五分心痛四分埋怨一分不解,胸中万语千言最终只憋出几个字:“你爱的始终是夏夜之”

“我……”

爱,对于她来说实在有些奢侈,就像慈悲是那么难以做到一样,仇恨占据了她生命太多的阳光,在那座城堡的阴影里,她从未走出去,十三年都是如此。

太累了,也就不想解释了,“我和他的事你不会懂的”

袁飞凝视着逆光而立的荣蓉,眼神中分明有光芒闪过,在这个被赵炫翼看重的男人三十年的生命里鲜有过妥协,更从没有因为一个女子牵绊一生,哪怕自己的心碎了也要让她快乐的经历,指头都快要捏断了,但是却不忍说出半个苛责的字眼,袁飞双肩一点点垂下来,静默了几秒钟拉开门,“你还是亲手交给他吧”

“哎——”

荣蓉心脏忽然乱了节奏,“他,他……”

门扉轻轻被推开了,光影下依稀看得到那个身影踯躅了一下,似乎也在犹豫,他的脸其实并不比袁飞好看,更不会是女孩子一见钟情的人,只是那对比城堡的阴影藏得更深的眼睛有着将她带回往昔岁月的魔力,如果一切能退回到从前,该有多好?可是能么?

这一生虽然短暂,却不亏欠任何人半点,在这趟旅程之前她一直这么认为,甚至在夏夜之三番两次施手救她后,她仍然问心无愧,然而当帝王加纳擦身而过点出夏夜之与潘神的关系时,她的内心的仇恨彻底瓦解了,最后连与他见一面道辞的勇气也没有。

原以为一切都结束了,没想到天意弄人,然而如今这么丑陋的自己又怎么面对这个住在内心中十三年的男人?

已经有些冰冷的脸庞上突然感觉一丝温热,荣蓉一挥衣袖,烛光摇了摇,终是熄灭了。,

……

袁飞走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就像垮掉了,夏夜之头上的血全部流到脚底,直到袁飞告诉他,荣蓉有东西要给他,这才缓过来。

推开面前这扇厚重的门时,夏夜之仍旧希望这是一个误会,希冀着门内这个人与那夜为他包扎手的广寒仙子不是一个人。当门被推开,那股刻骨铭心的檀香味再一次让他的心沉了下去,女子云袖一挥,将烛光灭掉,莫不是有些欲盖弥彰?

夏夜之心底苦涩地笑了笑,合上了身后的门。静默了许久,他还是先开了口:“荣……荣小姐,是否有东西要给我”

“就在桌子上了,夏兄看看便知”

夏夜之走到桌边,托起那个匣子,打开,虽然只有月色,但依旧看得清晰,是一只发钗,古色古香的,夏夜之记得很清楚,那夜他还曾夸奖过荣蓉的发钗精美,荣蓉似乎不愿提起这个,说是断了,当时以为又是她冷淡拒人的一种方式,抑或是暗藏机锋的一句话,原来真的断了。

“这是夫人当年与父亲的定情信物,十三年前,家中突遭横祸,我侥幸生还时,只带出了这个。”

“哦确实漂亮,断了可惜了”

夏夜之自然不会认为荣蓉将这个发钗交给自己隐含着什么格外的意义,如果这样的话,一切反而水到渠成。

“半年多前,我前去玉觐为格桑仁波切看病,午夜时分刚刚回到下榻旅馆,突然有一人闯进了我的房间,当时我听他的呼吸断定他已是强弩之末,便拿着这个发钗,刺入了他的后心……”

夏夜之猛然眯起了眼睛,可是荣蓉逆光而立,根本看不出她说这话的表情,若不是适才听到仓央玄艾讲述了荣蓉的过往,只凭她说出这番话无动于衷的语气,估计自己怕是早已扼住了她的脖子。

“我知夏兄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君子,早料到有今天,既然一路上我都无法先下手了结你,那么今夜我便任由你宰割……大概一切早就命中注定了吧”

“呵”

“你笑什么?”

夏夜之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将木匣子放下,“我不知道荣小姐是不是有感而发,你的这个故事倒是挺有意思,只是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还在伪装就算自己快要死了,他也不愿意承认么?是因为不屑于自己,还是因为他不肯原谅自己?荣蓉心中有点痛。

“自我有记忆开始,便在一个牧场里,这个牧场里有一条叫宁噶的狗,后来被狗熊咬死了。将我捡回牧场的主人是一个瞎眼的男人,宁噶死后,他就把这个名字赐给了我。除了经常被打外,生活其实还可以,勉强能捡他喂狗的食物吃饱,也可以和马睡在一起,不至于饿死冻死。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两个女人,老一点的那个跟男人眉开眼笑的说了一刻钟的话后,便离开了,剩下的那个稍微年轻点的女人第二天就成为了牧场的女主人。之后,漫长的噩梦就开始了,直到有一天这个女人将我骗到一口枯井边把我推了下去……”

荣蓉深深吸了口气,又呼了出来,“我记得天黑了又亮了,反复了两次,我不敢喊,因为每张一次嘴,就会丢失一点水分。终于在又一个天黑后,我失去了知觉,原本以为就那样死了,不想醒来后竟然躺在温暖的怀抱里,到今天为止我仍旧清楚记得……夫人看到……看到我睁开眼睛时掉在我脸上的泪……那时我想,我这一生都将为夫人而活……”

她哭了,夏夜之听得到她的声音在颤抖,这个时候的她一定是强忍着才将这句话说完的,仓央玄艾并没有跟他说这么多,也许连他也不知道这么多,可是说到底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夫人待我视同己出,父亲虽然冷淡些,但是总会默默注视我,我知道他也在关心我,只是用一种属于他的方式。他们膝下那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兄妹总是缠着我……呵呵。如果一直那样生活下去,也许今天我们会在一个城市里生活得很安逸,我会恋爱,遇上命中注定的那个男子,并且和他陪着夫人慢慢变老,然而这些美好的愿景都在那一晚破碎了,一大批黑衣人潜入了我们的庄园,见人便杀,我亲眼见到了那些影子飞一般地飘来飘去,父亲居然也会,但是因为保护我和其他两个孩子,他被割开了喉咙,夫人痛彻心肺,喊着我的名字,我亲耳听到她让我快跑,什么也别管,我被推倒的衣柜压在墙角,一动不能动,吓得失了声,除了听到她的哀求,我居然什么也做不了。夫人性情温和,但把忠贞看得比生命还重,当我听到她哀求着那些人杀了她而不要侵犯她身体的时候,我想,要是老天能救了夫人和弟弟妹妹的命,我愿意做一切事,就算是死然后……那个人就出现了,我看不见,却听得到惨叫声此起彼伏,接着那帮人都吓得逃走了。夫人与那个人的对话我听到了,她应该是认得他,因为她称呼他为‘潘神大人’。那晚我知道了那些身体如风筝一样轻的人来自基纽特种学堂,被称为肃清组,而父亲和那位潘神大人同为四大幕僚,那件事的起因缘自父亲从基纽学堂带出一个装着碎瓷片的木匣子……如我猜测,夫人没有独活,选择了自尽。临终前将两个孩子托付给潘神大人,听得出夫人走得还是很安心的……”,

荣蓉走到竹柜旁,不知在找什么东西,停顿了下,像是在平复情绪,“后来玄艾师父在废墟中找到了我,并且把我带回了这里。他治好我的伤后,问我要不要走。那时我的心全被仇恨所占据,答应了他的一个交换条件,就是要将自己的一切献祭给帝王加纳。同时,我也在想法设法寻找那位大人,生怕他因为父亲的事被连累。在三年前,我终于有机会碰到一个基纽学堂的人,追问才知,潘神大人已在前一年叛出了基纽,总教Z在全阴影范围下了格杀令。我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他,十三年来,几乎每天我都会想下一个清晨会不会见到潘神,替夫人还了恩情。可是,我却想不到那一天会在一个那样的时刻来临,而且我,我……”

滴答——滴答——

鲜血沿着荣蓉的袖口砸在木板之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夏夜之欺身逼近,想去夺她手中的东西,无奈荣蓉已经将利刃顶在脖颈处,眼泪如断线珠子落下:“对不起,潘神……”

“你这是做什么放下匕首”

“我知道怎么做也弥补不了曾经的过失,但是请让我如十三年前夫人求您那样,让我走得安心点,好么?好么,潘神大人?”

“哼你是虚情假意还是真心的?”

“我对天盟誓,如果我有……”

就在荣蓉起誓的一刹那,夏夜之闪电出手,两指衔住匕首,寸劲一放,匕首齐根就断掉了,荣蓉还来不及回神,夏夜之的手便捏住了她的下巴,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折磨,那完美无暇让人挑不出缺点的下颌曲线明显尖削了。

“你说过你愿意做一切事情来报恩,这点我没有理解错吧”

“是”

荣蓉侧了侧脸,尽量让脸藏在光线照不到的地方,可是夏夜之的手指如附骨之蛆不让她躲闪半分,“也包括这样,是吧?”

荣蓉万万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当夏夜之的脸靠近,她的鼻尖甚至能感觉到他的气息,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敢离他这么近,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曾试图这样做,本能地,她撑起了手抵住了夏夜之的胸膛,然而对方像早已知道她要这么做似的,在手臂抬起的一刻,耳中便响起了他轻蔑的声音:“连这个都做不到,还敢说什么愿意做一切我此生最恨之人莫过于轻易许诺,你现在要是收回那番话也不晚”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番话撞破了荣蓉最脆弱的防线,按在夏夜之胸口的手就那么无力地滑了下来,她试图看穿夏夜之是故作试探还是趁人之危,然而那个曾经眼神如炬的荣蓉似乎也随着帝王加纳擦身而过的那几句话魂飞魄散了。

紧抿的嘴唇就在白驹过隙的一瞬被那张陌生的嘴吸住,甚至能感觉到牙齿轻轻摩擦嘴边的撕痒,脸上的温度随着战栗的身体越来越高,满心的委屈眼泪如决堤江水猝然滑落。

今晚大概是她十三年的第一次流泪吧那温热的泪滴从她的眼睛滴到自己的鼻翼上是那么沉重,沉重地像是十万阎罗要将自己拖进幽深的地狱,这滚烫的脸颊,滑腻的脖颈以及她强忍着的喘息都让他感觉到在做一件亵渎神明的事情,若是真有赎罪之说,自己这样做又是否会被惩罚呢?

终于身体里如大海般波澜壮阔的灵魂之力一波蔓延上来,夏夜之伸手摸向了荣蓉的系在腰间的带子,同一时间,一只冰凉的手拼尽了力气箍住了他,贴着他的耳朵凄哀道:“你不是这样的人”

夏夜之停下了吸吮她耳珠的动作,紧紧盯着她的眼睛,这一次荣蓉看到了他眼中浓郁的。

“在你的美丽面前,所有的伪装都无所遁形既然你愿意做一切,那么我便要初拥你的身体”

夏夜之拉着荣蓉的手,她却仍旧固守着最后的底线,可是生命的辉光却在此时发生了最后的崩散,她拼尽了意志抗争,却抵挡不住自然之力的侵蚀,终于认命般闭上了眼睛,任由这个曾经在她心目中点亮最后一盏灯的男人拔掉灯芯。

天地间所有的声响消失了,师兄弟们祈福的超度似乎也远去了,原来是自己太傻了,不过用这幅无用的躯壳能替夫人还了这份情,也是值得了。,

想着想着,烦乱的心湖似乎静了下来,师父所说的灵台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澄净,只是让她羞耻的是夏夜之解开她的亵衣剥掉她双腿上最后一层防卫的感觉却反而清晰了。

他的唇从自己的唇上划过,并没有多少野蛮,掠过胸际之时,停了下来,只有她清楚有一朵雪莲自幼烙印在那里,未曾有一个男人见过,他若是不停下来才怪。

夏夜之看着那朵雪莲,有些怔,这纹身应该是自幼烙印上去的,记忆深处似乎在哪里听说过雪莲纹身的来历,却想不起来,哪怕是一点端倪。荣蓉的肌肤美得天下无双,比之凝琼皙脂多了一分晶莹,月色下凝练出醉人心神的瑰丽。夏夜之将胸际散落的乌发拔开,指尖抚过那撩人的轮廓,他也不知道是心底的虔诚作祟还是想减少几分亵渎的罪念,张开嘴,在那朵雪莲上吻了很久,直到荣蓉的身体的颤栗传来,他才回过神来,将两半嘴唇移到峰峦之巅,轻轻吸吮着雪之净莲。

右手滑过她的小腹,竟是如此光滑,任凭搜索前世的记忆,这样的感觉也未曾有过,从这点看,帝王加纳忍心将这足以媚惑苍生的女子放弃,已然脱离了人类的七情六欲,比之自己不知又要高了几个境界,帝王加纳最厉害的并非傲视阴影两千年的无上战力,而是他以本心改变命运之轮的权柄。仓央玄艾说得一点不错,他终于跨过了最后的障碍,比肩了两千年前那位圣主。而自己就算领悟到了涅磐,缩小了身体上的差距,但是精神境界的差距却让他望尘莫及。既然如此,又何必畏首畏尾,拘泥自封。

“我要你”

短暂的三个字从夏夜之嘴里吐出,贴着荣蓉的耳际,掷地有声。

荣蓉的腿是交叠的,未经人事的女子有着属于少女的矜持,但是她的眼界心识毕竟是仓央玄艾一手调教出来,对人生中的种种情与欲早已看透看淡,唯一牵系的莫过于放下十三年的仇与怨,自此便于基纽的种种一刀两断。

当对方将要进入自己身体的一刻,她终究放不下,睁开了星眸,她要看清楚眼前这个人到底是否是自己十三年前信重的那个人。

然而,只是这一眼便已让她迷失在幽静的森林之中,许多年前的记忆又涌了上来。

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夜,她随着师父来到山谷中采药,对于一切麻木的她不为路过的景色有所留恋,玄艾大概也看出了她的心思,于是带着她在山坡漫步起来,突然间,一颗流星挣破天幕,倏然闯过,她从未见过的流星,不自然地抬起了脸,接下来,一场流星暴雨从璀璨的天幕中倾泻而下。

师父指着天幕轻声告诉她,每一颗流星化作微尘,意味着一个灵魂被送入天堂。

很久之后她才知道,那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叫做流星雨。

从那以后,她一直想再看一次,却真的无缘得见,就像师父常说的,你越想得到,越是不来,感悟常在不经意间。

于是就在这个不经意间,她看见了无数的光点自周围生成,稍纵即逝,简直像魔法的世界一般,轻轻的疼痛让她蹙起了眉,一股暖流从身体的最深处酝酿而生,整个世界变得很大很静,空阔地仿佛超越了好几个星系,向着宇宙最深处穿梭。

她想睁开眼,可是一点力气也没有,剧烈的喘息超越了她的束缚,交织成美妙的轻吟。

基纽学堂的手法确实非同凡响,原本夏夜之也没有信心破了她的明净定心,但是当荣蓉的手臂紧紧环着自己的后背,像是要将他拉入她的灵魂的时候,夏夜之知道,她也步入灵欲的殿堂,只是在这个美妙时刻他却无心去享受身体的快感以及初拥仙子的震撼。他一直在找帝王加纳藏在荣蓉身体里枷锁,如果算计错误的话,那么今夜的一切将彻底变成一场华丽的阴谋。

荣蓉的身体湿润的无以复加,汗水从脖颈,胸口以及大腿涔涔渗出,就在夏夜之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间,一丝诡异的灵气钻入身体,只是这一下,蛰伏的涅磐之力像突破枷锁的凤凰朝着灵气狂噬而去。,

又是一场元气归元。

只是发生的地方,被帝王加纳安排在荣蓉的身体里。

涅磐初生之力不住被灵气吞噬,又不住再生,被夏夜之送入荣蓉的身体里,许久,归为寂静。

……

“真的不和他们道一声别就走吗?”

山坡上青草萋萋,夜风吹过,撩起荣蓉如黑缎般的长发,回眸望去,寺庙灯火飘摇,仿佛远方一颗明珠,“不见了,若是师父的话,想必也不会见我,不过我能感觉得到他正在望着我。倒是袁兄那边……麻烦你说一声了”

“呵那小子是个痴情种,恐怕此生非你不娶了”

“哼”

荣蓉扁了扁嘴,促狭道:“我这就走了,何时再见还不知道,你莫非连半点留恋也没有?哎,真是想不通自己怎么傻兮兮地把身子给了你”

“要你留下,你也未必你的人我都留不下,何况你的心呢帝王加纳兴许早就算到了这点,你早晚会去找他的”

“切,你不要乱想好不好我找他是因为离开时,他说过翌日我有所成就,要请我淡茶一杯赔罪的”

“你也不怕她再给你一击,到时候可不一定还有一个夏夜之”

说到后半句,两人都是笑了,夏夜之知道荣蓉不是为了那杯茶而去的,帝王加纳的世界永远不是凡人所能理解的,以她的性子,放下仇怨后,追寻的必定是如帝王加纳一样的路,而这条路如何达成,她也一定会去请教帝王加纳。

“你放心,我也不会闲着,一定会想到办法让你复原”

“呵”夏夜之自嘲地笑一声,“我真可怜,沦落到一个小女生同情了”

荣蓉轻摇螓首:“怎么会?在我的心中,你一如十三年前初遇时那样”

“跟你就不能开玩笑说什么都认真”

“你这人哩……不知哪句真哪句假”

夏夜之走上前两步,与荣蓉并肩前行,身后已经看不见寺庙,极目所尽都是满目星辰璀璨,永恒不变的北极之星直在中天,似乎也笑着地上的人。夏夜之负手而立,有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豁达,荣蓉眼神丝毫不愿离开:“既然你知道帝王加纳便是要借着我,束缚你,以保全圣修会,为何还要上当?”

“这个么……”

“说呐”荣蓉像个撒娇的小女孩,摇着夏夜之手臂,夏夜之被摇得七荤八素,无奈道:“很多人都觉得圣经里的事情都是预言,就像你对帝王加纳的感觉一般。其实,就算是神也不能设定命运,设定命运的只有自己本身,而他只是看到了你我所看不到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时间在他的世界里,时间似乎也停滞了,这就是我的感觉”

夏夜之牵着荣蓉的手又走了一程,不过两人都没在说话,不知不觉,走出了山谷,天边忽然划过一颗流星,就在不经意间。

荣蓉挣脱了夏夜之的手,追着跑了两步,等了片刻,却没见再有后续,不由转过脸来,对着夏夜之赧然地吐了吐舌头。

夏夜之咧了咧嘴,皮笑肉不笑地给了个白眼,倦意浓浓道:“好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你自己保重吧,再见”

“说再见,就一定会再见”

荣蓉将被风吹散的发丝撩在耳际,轻咳了声,还想说什么,最终却化作一抹隽永的笑,撤步,转身,盈盈而去,消失在未明之中。。.。

重生之伪装者(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漂亮姐姐要来了

“舔mimi,你笑着舔mimi~”

午十分,阳光灿烂,刚刚洗完澡的夏夜之正在收拾东西。(请记住我们的..)(疯狂看小说

手打)便听见这么膈应人的声音,随手抄起一个矿泉水瓶子朝着扒着防盗门偷偷往里窥视的光头扔去,真不知道这货为何执着于这首歌。

上午从拉萨回到东江,身体有些疲倦,这在以前根本不可能发生。

帝王加纳给予荣蓉的那一击是用独特的手法,将元气封在荣蓉的体内,他算准了夏夜之一定能想到解救之法。夏夜之也猜到了帝王加纳没有毁掉自己肯定留有后招,两个人都在博弈。一个设下陷阱,等待另一个人去跳。另一个明知道这是陷阱,却不得不跳。

结果就是帝王加纳封在荣蓉身体里的腐蚀之力被涅磐新生之力中和,两种力量抵消的一干二净。

在这场博弈中,最大的受益者莫过于荣蓉。她放下了十三年的仇怨,攀上了一个连其师仓央玄艾也不敢限量的层次,正如帝王加纳离开前对她许诺的那样。为了圣修会,帝王加纳可谓用心良苦,冒着永远都不可能恢复的风险封印了夏夜之的力量,能令他如此牺牲,也不知那位高高在上的圣主大人该是何等盖代风华。

至于夏夜之,整整一个月,在寺庙里跟仓央玄艾思索着怎么破解帝王加纳设在身体里的禁制,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正像仓央玄艾说的,帝王加纳就是让他在一段时间内不能插手干预圣修会和基纽之间的事情。

所谓的一段时间有多久,那么就要看涅磐的新生之力到底能进化到什么程度。

从拉萨到东江的回程,在飞机上俯瞰着白云的时候,夏夜之在自嘲中也对自己进行了重新审核,今日的自己比之以往,就相当于CIA高级特工之于基纽特种学堂精英。

只不过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可能达到帝王加纳般的眼识。

前世一直在杀戮,重生后依然险象环生,仿佛上苍就没有给他一个喘息的机会,如今这个喘息的机会到了,可是东江会让他平静下去么?

“夏夜之,赵小子晚上约咱们吃饭?顺便介绍几个挺厉害的人物听说找了香港一线明星,吃完饭就是办事喂,姓夏的,你去不?”

“不去”

“哎呀,赵小子在这方面的水准绝对堪称顶级,女女们绝对不是陈老师玩剩的货,你放心哇”布拉格一副兴奋的模样,盛世年华的娘们之间流传着一句话——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说真的,他还真想看看那些个光鲜的女明星在床上演技如何,“操,你是不是在呆得久,肾虚了,老子不待理你了,正好过去看看罗莎莎,上周杨橙那孙子把老子灌醉了,故意安排了罗莎莎伺候老子,嘿嘿,老子定力不行,不小心犯错了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段,我先走了,杨橙刚打电话约打台球呢,晚上再说”

夏夜之一愣,叠着衣服的手顿了顿,忽然想起某位性格古怪的大小姐似乎也知会过自己在某日要和潘姓女选手过招,希望他去观战助威,而且自己还答应了,结果某日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马上就到九月,这事闹的,真伤人品……

稍微收拾完,夏夜之出了公寓,许久没进校园,还当真有一点想念,前世的潘神作为心理学客座教授曾在堪萨斯大学逗留过三个月,对于校园有一种特别的情怀。

再次走进江大,依旧是那番宁静和安谧,无论是绿意环绕的校园,还是单车后的裙摆飞扬,再抑或是擦肩而过的香水味道以及咚咚的拍球声,都证明了存在的真实感。

深深吸了口气,夏夜之情不自禁地扬起嘴角,向宿舍走去,开学前的江大已经陆续迎来了新生,一张张怀着害羞胆怯希冀幻想的脸孔从身边经过代表着所有的学生又老了一岁,被一个皮肤黝黑穿着土气的男生称了句师兄的夏夜之老脸一红,带着那一家人去了食堂。

在这地方吃过少数有限的几次饭,也是在这里认识了岑琦,时过境迁,岑琦离开了江大,为了等待她出现,早早进入食堂占座的那帮兄弟们也各自寻找新的目标,渐渐忘却曾经带给江大无以伦比魅力的名字。,

夏夜之做了个东道请了这个新学弟和他的父母一顿饭,那孩子的母亲热泪盈眶的非要孩子认夏夜之做哥哥,闹的这位阴影大名鼎鼎的人物很不适应,尤其是那句——师兄,你留个手机号,以后我们常联系——真的有点吓住夏某人了,幸亏夏某人眼尖,将黑框眼镜界的精英马立强同学在汹涌的人潮中摘了出来,接下来的时间,用丰盛的菜肴作为手段夏夜之顺利地做了红娘。

出了餐厅,强子一手搭着夏夜之的肩膀,讲述了这个夏天的种种奇遇,当然话题的多半都是围绕女孩,只是马立强仍旧停留在口花花的境界,比之种马之王谢弋办妹子技近乎道的境界差了好几万条街。

“对了,大帅哥李林林今天来宿舍找了你几次”马立强推了推眼镜,“你俩交情好像不错”

夏夜之知他心思,换位思考一下也是了然。马立强大概在想,你老夏不声不响的怎么就又认识岑琦又认识李林林,认识的就不提了,貌似跟校花秦娆关系还相当神秘,最最关键的是怎么认识包括光头哥在内那么多很有势力的人物?莫非是传说中低调的官二代?

其实马立强一直在这么想。

夏夜之翻了个白眼,“谁让你不会打篮球,你不知道会打篮球在大学里是吸引女生的一项重要技能吗?”

“呃……”马立强眉角显出一个小坑,这家伙又在沉思,趁着这空档,夏夜之赶紧撤,李林林一般不会没事找自己,估计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在江大校园里到目前为止,他只发现这一位迥异于他人的年轻人,可能正是因为此,夏夜之更愿意跟李林林接触。

他穿过林荫小路往前走,感觉后面有人跟着,先不说被涅磐提升到足以比肩帝王加纳的灵觉,单从基纽学堂那么多年的训练,他也能感觉出异常。夏夜之紧走几步,在四十七号公寓楼门口一转,靠在松树投下的阴影中,静静点了一根烟,等待了一分钟,果然一道身影在岔道口东张西望,夏夜之眯了眯眼睛,从树荫处走了出来,“好久不见了”

“吓”

来人没想到身后突然传来声音,惊得一颤,转过脸来,面有愧色,也有几分敌对。

夏夜之心中明白,这种人天生有一股狼性,不会轻易屈就于任何人,他也没在意,递上一根烟,“怎么样,心上人的眼睛治好了?”

来人正是文华,自从夏夜之那晚走后,他便带着舒颖治眼睛,对于舒颖的一家来说,那笔钱真的负担不起,总得下来花了十九万,为了防止有后遗症,又专门请了专家坐诊,出了手术方案,陆陆续续下来花了有二十三万多,这还是精打细算的。当然这些文华都是瞒着她们的,不过谁也不是傻子,舒颖的母亲私下里告诉女儿,让她记得恩情。

一个星期前,他们回到东江,为了替舒颖出气,文华又收拾了舒颖那个抛妻弃女的丈夫,连他自己也清楚,这一辈子也只有混才能诠释他的意义,所以,他拒绝了舒颖为他在单位里找的一个维修工的活计,来找夏夜之。

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夏夜之这个人极其难找,怎么也想不到像他那样要钱有钱,要狠心有狠心,要手腕有手腕,要仁义有仁义,要什么似乎都有什么的人会是个野鸡没名草鞋没号的主,用了五天才知道他在哪个楼住,昨天请楼管帮忙找了下人,结果不在,今天又来,忽然发现还有一个人找夏夜之,那人看样子该是这个学校的风云人物,走到哪目光就跟到哪。一个人身边围绕的人再多,都是酒囊饭袋,那么这个人也必定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一个人就算没什么簇拥,但是只要有几个好身份的朋友,那么这个人想必错不了。

刚才在花园里眯了会眼,琢磨着夏夜之的背景,应该非富即贵,至于到底是哪个层面,应该至少到了杀个人还不至于以命抵命的地步。

胡思乱想了一通,正想再去看看夏夜之是否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他的身影,这一路追来没想到见面了还是有些放不下面子。,

“谢谢”结结巴巴说出这两个字,文华将银行卡递给夏夜之,“一共用了二十五万”

“哦”

“我说花了你二十五万”

“呵二十五万就二十五万,我不聋,你不用这么大声音”

华使劲地叼着烟蒂,连着猛吸了几口,老脸一红,“我没钱还给你”

这个男人行刺周啸天的时候没怂过,在剁手时候没怂过,只是在喜欢的女人面前怂过一次,第二次大概就是现在,不过这样挺有意思的,如果这些人都像帝王加纳般洞察天地,泰然自若,举手投足间似乎宇宙都因他的存在而变得有意义,那么这个世界该多无趣

夏夜之掐灭烟蒂,收回银行卡,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恩,知道了”

“……”

华愣神的功夫,夏夜之已经越过他走上了林荫路,向着音乐学院走去,文华汗珠子在额上细密地生了一层,犹豫了下,还是跟上夏夜之,道:“我没有钱,只有这条命,你的钱救了舒颖的眼睛,我的命就是你的”

夏夜之头也不回道:“我要你的命干吗?”

“你需要做的事,如果不方便或者见不得……光,那么我……也可以代劳”

“呵呵,那好,你帮我解决掉帝王加纳”

“谁?”文华没有听清,只听见似乎要解决个人。看到夏夜之摆了摆手,压根没看重他的能力,文华这张脸涨得通红,“我虽然没什么大出息,但是在东江还算认识两个人,都是过命的朋友,夏夜之,你说吧,要动谁”

遥望着那隐匿与山腰松林间的红色音乐系教学楼,不由地停住了脚步,那次就是从这里看着她穿着学士服走进礼堂的,尽管被许多人误会,但是她仍旧坚持着自己的坚持,坚持是一种人类最高级的品质,夏夜之转过脸,夹着银行卡的两指一用力,将银行卡了过去,不偏不倚恰好落在文华的衬衫口袋里,所有的一切都在,唯独力量消失地无影无踪,心下暗叹一声,道:“去买两部手机,用你的身份证办两张卡,然后去提一部车,不要太贵,大众一些,不要太显眼。还有,去买十套衣服,别穿的跟难民营出来的一样,这个风格我不喜欢,相信你也不喜欢。如果你喜欢,也记得洗干净一些,味道不要那么大。”

华怔住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夏夜之又道:“剩余的钱在东江市区找个地方,开个像样点的咖啡厅,还是刚才的要求,不要太奢华,清新淡雅一点。我知道钱应该不够,不过我暂时也不准备再往里扔钱,你要想办法,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方法,今晚稍早一些的时间去盛世年华,如果你能看见一个喳喳呼呼的光头,那么他就是你的目标,他手里至少有两千万,你要想办法让他成为合伙人,无论用什么方式,前提是不能提我”

华毕竟是道上混的人,虽然搞不清夏夜之什么目的,但是只要画出道来就行。他将掏出一半的银行卡又放回兜里,眼中闪着冷冷光,“无论用什么方式?呵,也包括……”

说到后半句,戛然而止,夏夜之淡笑着耸耸肩,“我劝你趁早收了那心我只说这一句,其余的你自己想办法”

“你说了半天,除了让我花你的钱,我听不出什么对你有利的夏夜之,水贼过河就别使狗刨了,有什么目的你直说”

“你可能有点误会,让你弄咖啡厅,并不是将咖啡厅送给你,你只是个卖力的,弄成后与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要你说服舒颖做经理,去经营,她不会,可以找人带她,她的收入要和这家咖啡店联系起来,我不会施舍一个健全的人,相信她也不至于让我施舍”

沉默。

足足一分钟,文华盯着夏夜之的眼睛没有说话,似乎想在里面看出阴谋的东西,但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他有什么阴谋。图舒颖的财?可能么?恐怕把她一家人连带那个四合院卖了也不值银行卡里一半的钱。图舒颖的人?如果是这个,那么何尝不是舒颖的福气,斟酌了半天,文华咬了咬牙,“我替她谢谢你,以后你有吩咐随时知会我”,

夏夜之点了点头,然后将笑意敛了下来,仿佛换了个人一样:“我不需要你在我面前唯唯诺诺,我需要的不是仆人跟班,我需要你有个人意志,这是我能信任你的基础,的确如你所说,今后也许有些事我不能或者不方便去做,那么只有靠你。我虽然不要你的命,但是跟着我也许有一天你真的会没命,在此之前,你可以尽情享受,你懂我说的么?”

“懂了”

华释然地放下肩膀,“我这就去张罗,明天这时我来这里找你”

前世,他没有一个真正信任的人,今生仍旧如此,这是基纽在他灵魂中烙印下的东西。他本来不打算让文华融入他的生活,但是考虑到现在的状况,还是选择如此。

走过了沉浸在安逸午后的音乐学院,又是那条法桐路,离着李林林所在的院落还有一段距离,传来咚咚咚的拍球声,之后便听见某个小姑娘喊着“李林林哥哥”的声音,果然,是李林林的邻家小妹吴茵,只见她穿了一件很大的篮球背心,都快到膝盖了,背后印着4号和麦克李的名字,她抱着篮球,望着李林林家的门,探头探脑的不敢进去。夏夜之看着她那模样,心中好笑,轻轻走过去,拍了她肩膀一下,谁知小萝莉一个趔趄,带着八度高音横着跌倒在地上,夏夜之感觉自己脸上快爬出三根黑线了,赶紧将她抱起来。

这时候李林林出来了,头上湿漉漉的,沿着发丝滴水,应该刚洗完头,拎着一个古奇的包,一边走一边打电话,看到夏夜之时,脸上泛起了一抹没安好心的微笑,“丫头,你下了飞机等等,我让一个同学去接你”

啪地合上电话,李林林将手机抛给了夏夜之,夏夜之狐疑地看了看他,“你这是……”

“回美国,没时间多说了,我需要你帮我去国际机场接个人,她叫苏夏,电话通讯录里有,大概七点十分到,你去了给她打电话吧,那家伙第一次来,我怕她走丢了”

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人已经出来院,夏夜之翻了个白眼:这货,比美国总统都忙

她扭过头看了看小萝莉,还指望她能提供点什么消息,却发现这孩子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夏夜之揉了揉她的头,“怎么啦?”

吴茵仰着脸,望着夏夜之的眼神有些找不着焦距,像是在望着蓝天,茫然道:“漂亮姐姐要来了”。.。

重生之伪装者(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迷糊

第二百三十八章迷糊

“从香港飞往东江的客机很快就要降落了,请各位乘客系好安全带,感谢一路陪伴……”扩音器里响起了空中小姐动听的声音。

两个早已按捺不住寂寞的小青年早就打听到那个空姐的电话,正商量着怎么攻下这道关口,起初的时候邀请那空姐吃饭还推三阻四,连在江大读研究生的男朋友都搬了出来,号称是什么同甘共苦走过四年感情的情侣,结果其中一个小青年将手腕上戴着的卡地亚露出来的时候,拒绝就变成了看时间是否允许的活套话,这两牲口大概也是老手,趁热打铁,便要到了电话号码。

“萧哥,你看我说什么来着,兄弟魅力还行吧?不少字”

被称作萧哥的人,年纪略长,听到在香港游玩时认识的小兄弟在炫耀,收回了望着前边窗子的眼神,无所谓道:“四年的感情原来这么不值钱,一碰就碎了。你俩也够无耻的,小心这种事干多了,以后结婚了老婆给你们戴绿帽子”

“嘿嘿,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要不愿意,我还能吃了她么倒是萧哥你,一路上都盯着黑妞看,口味也蛮重的”

“小麦肤色的女孩不好吗?”。萧姓男子问了句。

两青年相视一笑:“床上估计带劲”

萧姓男子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将视线投在手上那本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上,登机到降落时只翻了十几页,而且以他这种过目不忘的本事,居然不知道看了些什么,整个脑海里,一直在勾勒着那个女孩的长相。这二十多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香港和新加坡度过,见过的女孩子也不少,但是连正脸也没有见到,只凭一张侧脸便能抓住他眼球的女子印象中似乎只有三个,第一个是十几年前的周慧敏,去香港的第一天便在私人会所遇到了她,也许是年少的缘故,也许是她表现出来的优雅娴静是十七八岁女孩没有的,所以吸引了他,十几年之后再看,便也只是一般,没有当初的感觉了。第二个是内地某位元老级高官的外孙女,若不是位面上差距有些悬殊,那个女子倒是和他有可能能成为知己。第三个只是在《Time》上见过,没见过真人,近两年已经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传说中天使的化身,叶月依织。

穿破被夕阳染得五彩斑斓的云层,飞机终于降落在东江国际机场。

坐在第三排的女孩子站了起来,摘下耳机,去行李架拿行李,一只手臂率先帮她将行李拿了下来,女孩接过小皮箱,放在脚边,轻声道了声:“谢谢”

有修养的女孩,总是能把客气的话说的让人很受用。

“举手之劳”他伸出手,自信而谦和的味道从语气中渲泄出来,“萧兢”

女孩抬起脸,望着比他高半头的青年,“我叫苏夏”

她没有伸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终于看到了这张期待了两个小时的脸,萧兢心里却没有想出合适的形容词。赞赏一个女孩最通用的词便是美女,在高级点称为天生丽质,假如这个女孩确实是几年十几年才见到的美貌,用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就不为过,假如这个女孩的美貌为很多人所仰慕,便可称为倾国倾城,而最高级的赞美,大概非女神莫属。

他看女人一般先看五官的黄金比例,如果达不到至少精致的要求,以他的挑剔根本是不会看的,眼前的女孩从脸型到五官没有挑剔之处,只是中国流传着一句古话——一白遮千丑,白皮肤在人们意识中被认为高贵,而黑色皮肤代表着卑贱,不过面前这穗美丽的小黑麦还是非常可爱的。…,

女人的眼睛是萧兢最喜欢看的部位,就跟有些人喜欢看女人的腿一样,这算是他的特殊癖好。当他以一个见多识广在上流社会以及学术圈子有不错地位的后起之秀的角度高高在上审视她的眼睛的时候,有什么东西把他拽进了过去的时光中。那是十五岁的时候,他趁着秋季休假到温哥华,一场寒流刚过的早晨,在女皇公园里他整个人都怔住了,那满目枫叶红像是突然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带着一些意外和新奇,但站在那个露水凝重鸟雀清鸣的公园里,他感觉到一种被抽离的孤寂,那个世界美丽的无以伦比,却少了一种存在感。

扬声器里再次响起空乘小姐的声音,萧兢这才摇了摇头,望着她的侧脸,以及被划入的夕阳余辉染上了一抹彤色光弧的剪水瞳,有些感叹,苏夏,恩,美妙的名字,让人心生涟漪。

只可惜萧家的家教严格,这样的女孩大概是不会被接受的,最多也只能当个情人,想了想,萧兢还是果断道:“不知道能不能把你的CD借我一下,在国外这几年,都没有时间去选几张,一直是在电脑上听,叶月依织发行第一支单曲的日子我还在上大学,真是怀念”

“你也喜欢叶月?”她抬起头,阳光照在脸上,很开心。

萧兢确实欣赏那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哪个男人心里没有一个女性偶像呢?这女孩不知道是单纯还是在自作聪明玩钓鱼,明显是一个搭讪的技巧,却像是十几岁上初中前那么认真,仿佛找到知音一样。不管是单纯也好还是钓鱼,他都无所谓,本来也只想做个情人,各取所需。

“当然喜欢了,她一直是我最喜欢的明星”萧兢点点头,“把你电话告我一下,听完了我尽快还给你”

真正有能力的高手对于女人有着绝对的把控力,深知心急吃不上热豆腐,萧兢本身追求情趣的品质颇高,相对于身体间的,他更看重追逐和征服的过程,所以拿到电话后他便抽身离去。

临近七点,东江机场人头攒动,迎来送往的人不少,早先在香港的时候,她接到李林林的电话,说是有事,不能来接她。有事就算了,她自己在外面辗转了这么些年,又不是找不到个地方,何况江大在东江声明赫赫,拦辆的士准能找见,李林林偏让一个同学来接自己,怕是不放心,这下又得欠人家情。

苏夏拖着行李,环顾着四周,见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在对自己挥手,顿时怔了怔,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似乎没有认识什么人啊,难道是李林林找的同学就这个女生么?那小子莫不是找女朋友了吧

天性柔和的她善意地挥了挥手,谁知那女孩冲着她吐了吐舌,尴尬地地指着她的身后,苏夏这才反应过来,人家不是跟她打招呼。

转脸看去,是一个背着米奇书包的女孩,和自己身高差不多,鼻子高挺,戴着黑框眼镜,打扮看起来很时尚,像大城市的女孩。

“小婷”

大概是看到了接自己的朋友,她开心地跳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将被称作小婷的女孩拥在怀里。

“欣然,我还以为你昨天回来呢”

“不是说了,今天回来,反正大后天才开学……想我没”

“哎,哎,哎……欣然,你放开我,让人家看见会笑的”小婷从同伴的怀里挣开,羞赧地对着苏夏笑了笑。…,

苏夏弯了弯眼睛。

“你认识?”欣然问了句。小婷摇摇头,小声道:“不认识,刚才跟你打招呼,她给误会了,她真好看,是吧?不少字”

“恩,还很特别呢”欣然扫了一眼面前的黑玫瑰,拉着小婷的手,“今晚去吃麻辣烫吧?不少字”

“呃……好”

小婷被拽了个趔趄,跟着欣然向机场外走去,转回头不忘对苏夏挥了挥手。

虽然人流熙攘,被撞的有些疼,不像那些欧洲国家的人稍微碰一下会说对不起,但是这种温暖的感觉……

望着她们离去的背影,苏夏浅浅笑了,这个城市很好呐

看了看大厅的时钟,七点一刻,也不知道李林林找的同学来了么,苏夏想了想,还是先打个电话吧,可当看到放在行李箱上的行李袋拉锁开着的时候,她的心一下子凉了。

手机,包括钱夹,甚至连那个CD包都……

“能借我手机用下么?我的手机找不到了”

“不好意思,用下你的手机,我的手机好像丢了……”

“呃,请问……”

一连问了三个人,那些人都带着提防的眼神扫了她一眼,就走掉了。

苏夏撩了撩贴在额头上的头发,吁了口气,拖着行李箱走出了机场,本来想找电话亭,却发觉身上连一块钱也没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燥热的空气也微微冷却,挣扎了十分钟,好不容易盼到一个面善的中年大叔走过来,苏夏怯怯地开口说借五块钱,结果被那位大叔当着好多人大声斥责了一顿,所有的好心情一下子跌入低谷。

“苏夏,你真迷糊,我都服你了……”自嘲了一句,她终于还是决定先去江大,幸好前些日子给李林林寄东西还留着住址,想到这,她又望了望机场内,犹豫了半天,终究还是决定自己回去。

这些年,还是第一次落得这么窘困,难怪李林林老说自己没有社会生存经验了,就比死人都出着一口气,事情也许真的像他说的?拦了几辆出租车,开口第一句便告诉人家没有钱,然后又因为脸皮薄,不等司机犹豫是否拉她便匆匆关了车门。

正巧,一辆咖啡色的Panama徐徐停在她的身边,车窗摇下,一张逆光的脸探了出来,“你要去哪?我可以捎你下”

一道暖流忽然升起,让第一次踏足陌生城市的苏夏有点激动,颤声道:“我要去江大,放心我会给钱的”

里面那个声音带着些许玩世不恭,“你有么?”

“没……不过,我回去一定给你,我叫苏夏”她伸出了手臂,带着一点期盼,怔了几秒,就在要失望的时候,里面那个人伸出了手,捏着她的手轻而快地握了下,又有些淡漠地收了回去,轻描淡写道:“我叫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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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风起云涌

第二百三十九章风起云涌

苏夏对于语雪的第一眼印象很深刻,有种须以淡泊抒写宁静的感觉,走过这么多地方,有钱的富家小姐自然也认识一些,不过像她这样带给自己强烈感觉的还是少有,也许不应该说淡泊,而是淡漠。最厌与人发生争执的苏夏怀着忐忑的心情向语雪开口借了电话,对方没有摆谱说让她难堪的话,也没有带着轻蔑的意味将手机抛给她显示家资巨富高人一等。她想给李林林打电话,结果发现李林林到了东江之后的手机号没记住,以前那个一直开着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大概是在飞机上的缘故吧,再打自己的手机,果然关机了,这似乎是丢手机最主要的特征,这下只好回江大了。

苏夏听语雪说要等个人,让她上车稍等,先买点东西喝。搭了顺风车,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能让人家买东西,况且语雪的车上本来有一瓶矿泉水,显然是照顾自己。苏夏劝住要下车的语雪,自告奋勇去便利店买饮料,回来的时候没想到有人叫她,扭头一看原来是飞机上认识的那个叫萧兢的人,“你怎么还在呢?”

基本上不怎么深谙寒暄的她冒出了这句话。

“遇上几个许久不见的朋友,聊了两句,说是要吃饭没事的话,一起去?”萧兢一半认真一半客套地说,他遇人不少,有的女生见第一面的时候很矜持,邀请吃饭不会去,第二面再邀请,就应了。无非就是装。这种女人他一般也没什么兴趣,除了上床连做朋友的兴趣也欠奉。苏夏拒绝了,没犹豫,就说不去。

萧兢心里没有失望,反而挺高兴,对等的对手才能激起他的征服欲。不过身后跟着两个半生不熟的小伙伴却非要给他撑面子似的,一口一个萧哥诚意,不能不给面子。萧兢还没来得及制止,那个跟杨丞琳只差一个字的小后生便走上去,很熟练地连拉带拽又不至于显得蛮横地将苏夏带向这边,就在他心里暗想这小子是不是将自己当成大嫖客的时候,从斜侧那辆panamera上下来一个女孩,走了过来,推开杨丞嚣拉起还在好言婉拒邀请的苏夏就走。

“”被推了一下的杨丞嚣非常憋气,以为哪个不长眼的赶路人干的,扭转身一看一截白藕细臂横在眼前,他对皮肤白细的水灵白菜素来缺少自制力,再望了眼女孩身段,心一下子飘飘然了。卡其色的宽领T恤,牛仔九分裤,一双船鞋,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不知道哪个大学的妹子,非常正点。杨丞嚣迫不及待地绕到前面,微摊开手臂,笑盈盈道:“苏夏,你朋友啊?”

转到正面,虽然因为帽檐关系没太看清楚整张脸,但那性感的锁骨和垂在双肩长发已经在他脑海里勾勒出一系列颠鸾倒凤的镜头,看见她们停下来,杨丞嚣对语雪柔声道:“我们和苏夏是朋友,美女,晚上一起吃个饭?”

这句话显然让语雪愣了下,扭脸瞧了瞧苏夏,苏夏摇了摇头:“不是……”

大概是顾及到那个同样非常喜欢叶月依织的萧兢,她没有说不是朋友,而是转口道:“飞机上认识的”

语雪攥着她的手松开了,平静道:“你去不去?”

苏夏再次摇头:“我回江大”

“那走”语雪拉着她绕开杨丞嚣,向车走去。

杨丞嚣多年练就出的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招式在屡次成功的经验积淀后又给了他十足的信心,被无视后更激起他的骚燥,舔着一张人模狗样的脸再次凑上去,“美女,今天没时间就算了,留个电话,完了联系”…,

另一个同伴看到语雪根本不理他,嘲笑起来,身旁人来人往看热闹的不少,再听到萧兢让他别太过了,更觉得丢面子,切了一声:“当个小三有多厉害了,不就开个一百来万的低配货?”

周围的男人们会意地笑起来,的确在东江这样女生很多,每个周末去东江繁华的几条商业街或者各大名校看看,都是大学美眉或者艺校的妞,基本二十来岁,风华正茂,开着名车,被四十来岁的多金男人养着,屡见不鲜了。

语雪像钉子一样扎在了地上,扬起脸一眨不眨地盯着杨丞嚣,背景的喧嚣顿时消没,一陀人驻足等待着下面的好戏——一个耳光抑或破口大骂。

很多人应该是失望的,因为那个戴鸭舌帽的女孩似乎怯于富家子弟,也只是对视了下便转身要走,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富家子弟一把拽住了女孩的鸭舌帽帽檐,揪下的帽子,一霎那风华毕现。

结叶繁云色,凝琼遍雪华。

这女孩的五官走得是大开大合的路子,有山川挺秀之大气绝不留恋木桥流水的小调,那一双眉眼生得冷若冰雪,像是看低了世俗三分。也许是有意的遮掩,不想那么瞩目。一顶鸭舌帽就令她判若两人。

久战床第的杨丞嚣比一般靠下身思考的小怪兽有觉悟,在他看来有一种高潮是属于身体之外的,叫做精神高潮,身体高潮可以轻而易举达到,哪怕是看一部不入流的片子,准备点卫生纸都可以玩得很嗨皮,但是精神高潮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鸭舌帽上散发着三宅一生的清澈香气,这算不得高贵但足够素雅的味道让杨丞嚣有点恍惚,所以当一只拳头狠狠砸在脸颊上将他撂翻的时候,这战斗力刚过个位数的家伙根本没有反应,直到两颗大牙混着血吐在地上,才跳起来,招呼另一个同伴上去拼命。

平日的东江国际机场很少发生冲突,觉得和平太久的牲口们今天赶上了这场皮开肉绽的搏斗,穿着帽衫看样子像是抱打不平的英雄好汉虽说是一挑二,但基本上没太费劲就将那两个富家子弟揍得鼻青脸肿,这两个富家子弟背景不浅,叫帮手的速度比保安赶来的速度都快,一辆科迈罗停在道边,里面冲下来四个青年,开车的那个块头最大,至少八五的身高,穿着篮球T恤,露在外面的胳膊浑实。

四人基本没什么嘴仗或者骂阵,也不在乎在别人眼中以多欺少是否好看,帽衫青年对付三个下狠手的已经捉襟见肘,加上这个穿着34号球衣的大块头,哪能顶得住,他的搏击技巧还像回事,但是一力降十会,力量,体力差距明显,躲开大块头砸向鼻梁的一拳,侧面袭来的一拳躲不开,脸上顿时挂了彩,泛起一片红印,血也从嘴角流了出来。

那厮得势不饶人,还要趁热打铁,没想到皮肤白净,冷若冰霜的小妞忽然横在他面前,“住手”

“语雪,闪开”

帽衫青年拉着她的手腕将她护在身侧,看了看旁边怔怔的苏夏,轻声道,“你带你朋友走,这没事”

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杨丞嚣此刻凑上来,歇斯底里吼道:“走他,打了老子就想走?今天你要是能竖着走了,老子以后跟你姓”

“呵”帽衫青年不屑地嗤笑了一声,看都懒得看他。

苏夏从手袋里掏出止血的纱布,走到两方人之间,先给帽衫青年,然后将剩下的递给杨丞嚣,轻声道:“你为什么偏要为难我们?我们做错了什么吗?”。…,

杨丞嚣脸上开了最少三个口子,皮开肉绽的,破了相,被这么一问,登时有些愕然,见过委曲求全的,见过拿着酒瓶鱼死网破宁死不从的,这个小学生时代讲道理的他还是第一回见,听着她嚅嗫的声音,杨丞嚣心底里一痒痒,忍不住笑了,这一笑,脸上的伤口又裂了,疼得他抽了一口凉气。

“啪”一甩手,将苏夏手中捧着的纱布全打掉了,要不是看在姓萧的面子上,早就耳光抽上这黑皮肤的贱民了。

帽衫青年不是怂货,看杨丞嚣给脸不要脸,火气腾地上来了,拎住他领子就往怀里带,杨丞嚣嘴上不服输道:“对,下手狠点,今天你要不废了老子,老子明天就上了你妈,给你录段视频看看她的骚样”

“别动手,他们人多你肯定吃亏,冷静点”

语雪认识他这么久,一直以为他是个温文尔雅的人,的确留学英伦那一帮子非富即贵,在骨子里潜移默化的都是清高与自恃身份,动手打架这种小儿科她还真不多见,面前的男人就像一头猛虎拉都拉不住,他不吃亏还好说,吃了亏肯定会惹来不少麻烦。正不知如何平息这场意料之外的争端,她看到苏夏挤在他们之间,用身体隔开两人。

“没关系,没关系”

苏夏推着帽衫青年起伏的胸膛,轻轻摇了摇头,然后又从行李袋里拿出一块纱布,双手递到杨丞嚣面前,“你们的医药费我会赔偿,请让我们离开,好吗?”。

“你傻,操搞得老子好像很可怜一样”蹬鼻子上脸的杨丞嚣一把攥住苏夏的手腕,使劲一扭,苏夏忍不住疼叫了出来,行李袋里的东西洒了一地,杨丞嚣真想把她扒光了,狠狠地蹂躏,他现在已经不顾及姓萧的面子,刚才挨打的时候姓萧的连个手也不搭,心下早已记上了仇,这要不是大庭广众,他肯定要试试这妞水大不大。恼羞成怒下,看见地上掉着几张唱片,包装还挺精致,素有破坏欲的杨丞嚣把脾气全部撒在上面,随着咔嚓一声,唱片盒子破碎,然后他嗒嗒嗒又是几脚,几张唱片全踩碎了。听到这妞带着哭腔哀求的声音,心里总算舒服点。

语雪看着那个认识几分钟的女孩心疼地把已经碎了的唱片都拢在身旁,弓着身体护着,像一只快要脱水而死的虾,而周围十米之内二三十双眼睛盯着,居然没有一张嘴去说哪怕半个仗义的字,心中冷冷一笑,这世道就是如此。以德报怨有屁用?真是简单的无可救药的傻瓜吁了口气,掏出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打了几个字,发了出去。

萧兢万万没想到事情发展成这副模样,情商颇高的他知道此刻劝说杨丞嚣也是白费心机,看样子大概也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说多了或许这条疯狗还会把矛头转向自己,萧家这些年一直韬光养晦,不惜在明面上对龙假示弱,任他和周啸天那一帮子人瓜分东江,盘踞势力,为的就是两个字——洗白。他很清楚萧家家规严格,别说是他,就是最被看重的长孙萧令羽都不敢在外面随意造次,别说他了。萧家水深,旁系众多,大都面和心不和,任何一个小错误都会被那些人抓住,父亲这些年打拼也不容易,好不容易从旁系里脱颖而出,往主脉上靠了靠,不能因为自己乱了部署。

思忖半天,萧兢还是觉得今天这事他没有搭手应该是最明智的抉择,只是可惜了这个机会,以后大概要想跟苏夏有进一步深交怕是也不容易了。看着一辆白色的英菲尼迪越野慢慢驶来,萧兢挥了挥手,心道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追也追不到,也只有用这话聊以自了。…,

萧兢有一年多没见二哥萧佳成了,萧家第四代之中,他和萧佳成关系最铁。萧家自从太爷打下江山,便立足东江,太爷去逝后三个儿子继承了产业,大儿子喜欢学术,所以这一脉的子孙多半登科走了学术的路子,中科院前两年新进的一批院士便有萧家人。太爷的二儿子和三儿子继承了他的产业,并且从纯商的角度慢慢转化为半黑半商的身份,在八十年代初一次东江黑道火并中三儿子被仇家做掉,本来一直称雄黑道的萧家也元气大伤,接着又遇到政策性的大风向,自此开始了韬光养晦。

零九年,爷爷去逝,萧家第二代中只剩下第二个儿子,所以外面人称呼他为萧二爷。萧二爷有五个儿子,三个女儿。开枝散叶后子孙二三十,最有出息的当数长孙萧令羽,而萧佳成便是萧令羽同父异母的弟弟,虽说如此,这两人感情还是不错。早年因为留学,萧兢和萧佳成关系不错,萧兢的父亲一直遗憾这一脉走了学术的路子,并和钱权渐行渐远,所以极力主张他和萧佳成多亲多近,萧佳成本身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跟萧令羽深不可测完全不同,一来二去十几年的光景,萧兢和萧佳成就跟兄弟差不多,这次回来,这个被萧兢称为二哥的静水兰庭地产的年轻老总推了去马尔代夫的旅行专门接他,亲昵之情可见一斑。

萧佳成不是一个人来的,副驾驶坐着一个女孩,他还是第一次见,萧佳成介绍女孩说是朋友,叫薛珊珊,在政府机关工作,别的也没多说。萧兢心知肚明两人的关系,薛珊珊刚下了车,看见那边似乎在斗殴,好奇地望了一眼,只一下就愣住了,悄声对萧佳成说了句那是陆堑,陆市长的公子。萧佳成心中一震,根本想不到,仔细一看,不是陆堑陆大少是谁?

也不怪那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富二代敢动手,因为陆云当上市长时间不长,根基未稳,陆家大少平日也比较低调,再说有几个人能知道谁谁谁是市长还是省长的公子?就像有几个人知道副市长薛莹是自己这位女朋友的小姑?

这个就是圈子和圈子的不同,也可以勉强称为位面差距。

薛珊珊是个精明的女孩,眼看陆堑面临被围殴的情势,就想出头,毕竟穿篮球服的大个她有过一面之缘,过去稍微说上几句话应该没问题,就算不行,把身份一晾,想来那些人也不敢如何,这样无形给自己一个机会,不用老靠着小姑发展。可是薛珊珊刚想上去便被萧佳成拉住了,薛珊珊一脸不解,看到萧佳成朝路边使了个眼色,薛珊珊才看见那边停着一辆奥迪A6,停在那挺不显眼,但是一看车牌便恍然。后边的车窗放下一半,此时天色暗下来,也看不清里面坐着谁,薛珊珊更加不解,道:“怎么不帮陆堑?难道看着他挨打?”。

“车里坐的八成是陆市长的生活秘书抑或其他不一般的人,我要是陆大少他……咳,我要是陆市长,估计这个时候也不会管陆堑,也肯定不让别人管陆堑,普通人打架斗殴无所谓,市长公子当街争风吃醋成何体统?陆市长在坊间的口碑一直不错,想也能想到他对孩子的约束”

“那怎么办,总不能看着陆堑被揍吧”

“放心,我有办法”

年过而立的萧佳成眼界虽然拍马也赶不上哥哥萧令羽,但能做一个注册资金上亿公司的老总,眼睫毛至少一半是空的,脑筋转的也快,他当先朝那帮人走了过去,洒落地揪了揪领带,指着语雪笑道:“各位,别冲动别冲动我朋友要是哪得罪了你们,我说声对不起。大家先去医院包扎下伤口,一会我在水天一色订桌饭,当面赔罪,大家都是年轻人,有点火气正常,适可而止……”…,

一只眼睛肿得像核桃的杨丞嚣习惯性想开口谩骂,结果一看说话的人三十来岁,气质不凡,再听对方说在水天一色订饭,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在东江的人,差不多都知道水天一色是东江顶尖的饭店,普普通通一顿饭不上万都不好意思进去,杨丞嚣活了这么大,也没去过几次,这人一开口就是水天一色,看样子应该是个有钱人,难道这正点的妹子是他的女人?杨丞嚣不是个傻子,脑筋转了转觉得还行,便道:“一码归一码,今天我就卖你个面子,你朋友可以走了,但是跟我们动手的这小子必须有个交代”

“大家都是年轻人,东江也没有多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切”杨丞嚣吐了口血,“你意思我这打白挨了?”

“双方互有损伤,就算了吧,你说呢?”萧佳成掏出呼伦贝尔,递了一根过去,心里把杨丞嚣骂了个遍,活了这么大,跟大哥萧令羽也没这么客气过,他的给这小兔崽子递烟。

杨丞嚣没接。

身后大个有点不耐烦,“杨丞嚣,你利索点,打不打?老子晚上还有事”

萧佳成一听,禁不住乐了,眼神却冷冷的,心说这他还是个赶场打架的。他自顾自地点上,带着三十男人的城府,抱着肩道:“你说吧,怎么办?”

“十万”

杨丞嚣鼓了鼓气,心里七上八下,“私了”

萧佳成吸了一口,便将烟扔掉,用脚尖碾灭,“成”

事情到此也就算了,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杨丞嚣听到后面同伴嘀咕了一声,也不知道哪根筋别住了,突然道:“十万是我的,我兄弟伤了三个,怎么也得再加十万吧”

“呵呵,有胆气,年轻人”随着一阵笑声,一个相貌英俊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杨丞嚣转脸看看,有点眼熟,想不起是谁,不过听着夸奖心里感觉不错,可是下半句听得就跟吃了只苍蝇一样,“萧家的钱你也敢随便拿,不怕烫手啊”

“萧,萧……萧家?”杨丞嚣一转脸看向萧兢,萧兢微微一笑推了推眼镜,杨丞嚣脸一下子白了。

萧佳成心里绊了一下,心说他怎么来了,来的人不是别人,在东江这个舞台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周啸天,天鼎国际集团董事长,萧山文化传媒集团董事长,上市公司老总,资产数十亿,东江常务副市长赵秩的女婿,他还有另一个萧家人非常明了的身份,那便是昔日东江黑道所有人都忌惮的大佬,林天骄的得力助手。

萧佳成尽管平日自恃身份,但若跟周啸天一比,他心里面也自知不在一个量级上,见到周啸天和气打招呼,没有装作陌生人,他赶忙伸手,带着晚辈的谦虚道:“周哥,好久不见,近来生意可好”

两个人一寒暄,杨丞嚣的一个同伴忽然跟打了鸡血一样拉着他,“你记不记得夏天在北回归线的那事?冰点老板把酒吧都送人了,捣乱的那几个手指头都被剪掉了这个……这个就是那天坐在大厅里喝酒的幕后大老板你认识吗,杨子?”

杨丞嚣一听,抖若筛糠,那天他们在北回归线二楼,看得清清楚楚,那人霸气得皇帝一样,面善心冷,带进包间的几个人好像都废了。杨丞嚣平时没少惹事,但说白了都是小打小闹,认识的几个所谓黑道的朋友基本上都是混社会的街痞,跟黑道压根扯不上边。…,

忽然,他很想给那个经常骂他让他少惹事的老爸打个电话……

“周哥,今天怎么有时间来这了?还带了这么多人?”萧佳成朝周啸天身后看了看,十来个人,再往路边看了看,一排奔驰,看不出有多少辆,在漫天的晚霞下,显得有点渗人。周啸天抽着烟斗,不答反问道:“萧兄弟来这做什么呢?”

萧佳成生怕他误会,赶忙指了指语雪,“朋友出了点麻烦,帮帮忙”

“哦”周啸天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看了看陆堑,后者礼貌地点点头,喊了一声周哥,两人不算熟,陆云带着陆堑到赵秩那做过几次客,不过因为年龄差距以及圈子不同,没有深交。周啸天掏出一块手绢递给他,道:“没事吧?不少字”

陆堑怔了怔,没想到周啸天这个年纪用手帕,不过想来也能理解,传闻中也听过不少周啸天的事,特别是那段在台湾当演员的经历让他记忆深刻。而且最令陆堑欣赏的一点是,周啸天为人非常仗义,此刻他深信,假如自己说有事,周啸天一定会帮他这个忙,当然陆堑不会这么做,他明白周啸天能来这是什么原因?

萧佳成看得出周啸天认识陆堑,想想也知道,一个是市长公子,一个是常务副市长女婿,肯定熟识,这下自己便抽身而退吧。萧家家规他记得清楚,不要树敌,也不要和其他势力走得太近,他不想落下口舌,所以准备找个借口道辞,反正这份情陆堑是会记住,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然而发现周啸天的目光只是扫了一下陆堑便落在陆堑旁边这个女孩身上,更让他吃惊的是周啸天的眼神复杂而深沉,萧佳成恍然,知道自己刚才的算盘被周啸天识破了,老脸一红。

周啸天抿了抿嘴,弯腰捡起鸭舌帽,在自己名贵的衬衫上蹭掉灰尘,轻轻戴在语雪的头上,充满怜爱地按了按,柔声道:“小雪……”

只是说了两个字。

语雪垂着头,不去看他,嘴里轻轻唤了声,“叔叔”

一种想哭出来的冲动在喉间打转,最终还是咽了下去,时过境迁,她明白了,如果自己不坚强,没有人会替自己坚强。

语雪吸了口气,想问周啸天怎么会来?因为刚才她只是给一个前辈发了条短信,那人这些年一直在照拂着她,称她为大小姐。上次夏夜之的女同学遇到麻烦,她也是找的那人,语雪知道那个前辈稍微有点势力,但是还攀不上周啸天这个层次,怎么周啸天会来呢?自从离家出走以来,大概有三年没见了。语雪失神的功夫,停在路边的奔驰车的车门刷刷刷都打开了,下来一群衣着光鲜的人,其中四个人当先走了出来,见到周啸天都是含笑打了个招呼,没有过分客套,然后陆续走到语雪面前,或带着长辈的关切,或带着赞赏,问候了一声:“大小姐”

杨丞嚣耳朵没聋,听得真切,一时间呆若木鸡。

身后那一群帮手都呆了。

萧兢推推眼镜,直皱眉头,轻轻在萧佳成耳边嘀咕道:“二哥,这女孩是谁?”

萧佳成没心情回答他,眼睛紧紧盯着五个人。周啸天,徐光山,岳怀荣,孙金中,上官云锦,这五个人的资产加起来……萧佳成揉了揉眉心,喃喃道:“就是天鼎国际的前身,林天骄一手建造天鼎实业集团。”

东江国际机场在一个秋色怡人,晚霞层叠的傍晚迎来了一场足以比肩上流社会商圈的盛宴,然而被一阵刺耳的警笛声打破,坐在市政府牌照的奥迪A6里的女人一拍座位,气道:“东城区公安局这帮人也不知道干什么吃的,特意打电话让他们别往这出警还出,平时也没见他们这么敬业”坐在前面的司机拍着方向盘,“这么大规模的集会,都是重量级人物,不由他们不出警,到底怎么了?不会是冲着小陆去的吧?不少字”…,

女人摇摇头,对司机道:“我下去看看,万一有事,你就给市局挂电话吧”

从东江国际机场出来的行人在这一天都有些茫然,有一些国外的宾客甚至误会成迎接自己,只可惜这种虚荣都在两个人出来的时候瓦解了,走在前面的中年人看样子四十五六岁,一件随意的T恤,外面套了件休闲衬衫,很随意。身后跟着一个一米八五的壮汉,拎着包,满脸的络腮胡,看起来像头狗熊。

男人大概也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多人迎接他,不过多少年来的历练早已泰然自若,对着身后的壮汉道:“永昶,给池城打电话,让他把车开来,我觉得坐他们谁的车都不方便”

“是”壮汉瓮声瓮气应了声,拨电话的手忽然怔了怔,惊讶道:“小姐?”

男人也是一怔,永昶道:“在周啸天身边”

男人定睛看去,确实,是自己的女儿林语雪。

“这……”

永昶呵呵一笑:“可能是原谅你了”

“不会吧……不太像她的风格”说道后面有些苦涩,果然还没等他走上前,语雪已经拉着一个女孩钻进了车里,任周啸天拦也没有拦住,一路绝尘。

萧兢愣了愣,还没说话,萧佳成搂着他的肩膀向英菲尼迪走去,吸了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撼:“林天骄露面了,东江怕是又要有波澜了”

陆堑望着离去的panamara,和走在身旁的女人耳语了几句,拎起书包向机场大厅走去,只剩下那一群噤若寒蝉的富家子弟和四个木然的民警。

周啸天抢先一步迎上来,激动地给了男人一个拥抱,声音有些颤抖:“大哥”

“别矫情”男人送了三个字。

周啸天擦了擦眼角的湿痕,道:“小雪我没劝住……”

男人一摆手:“十年了,这个世界变了多少,她还是这个样子,见不惯什么便冷眼相对,永远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肯定有不少人会误会她,看得到她的内心的人又有几个?”

“那几个小鬼看样子是打小雪主意了,手脚不太干净,怎么处理?”

男人平静地望了过去,视若无人般地道:“我林天骄如今能看重的不外乎两件事,语雪就是其一……”

后面没有说,周啸天已经明了了,让过林天骄和其他四个人说话,周啸天处理善后工作。

傍晚,七点半,东江国际机场恢复平静,一俩的士停在路边,匆匆付了钱,夏夜之向机场跑去,一路给那个叫苏夏的女生打电话都不通,他从来不是一个迟到的人,今天却因为莫名其妙的戒严堵了二十多分钟。

夏夜之又打了几个电话,依旧无人接听,心中有些着急,过往接机的行人口中还在传颂着刚才厉害的接机阵势,似乎某个大人物来了东江,不过他却没心思打听,兜了好几圈,实在没有办法,只好通过飞机场扩音器找人,一直熬到晚上十点,还是没有找到,快要抓狂的夏夜之灰头土脸地回了东江,心里不放心,先去音乐学院家属区,结果小萝莉坐在院子里秋千上发呆,见夏夜之进来,跳了起来:“夏夜之哥哥,漂亮姐姐来了,嘿嘿……”

夏夜之悬着的心忽地落下了,“人呢?”

“洗澡呢要不你等会?对了,你怎么没接上苏夏姐姐啊”

夏夜之脸一红,编了个瞎话蒙混过关,便告辞走人,出了院子,望着漫天星辰,夏夜之觉得马立强经常说的一句话很适合自己——我怎么觉得今天我是个打酱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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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人生

第二百四十章人生

傍晚,九峰路。

一辆奥迪A8缓缓停下,后面跟着宝马740,别看一黑一白两辆都是豪车,但是在九峰路只不过是平凡的再不能平凡的风景,因为这里有盛世年华。

坐在奥迪A8后排的男人拨弄着拇指上一枚温润的玉扳指,饶有兴趣地看着窗外金碧辉煌的夜店,“云锦,这里让我想起了淮海路”

“是啊,大哥”

被唤作云锦的女人叫上官云锦,四十出头,曾担任天鼎实业集团太平洋区副总裁,现任上海索斯特国际集团主席,同济大学名誉校长,在上海甚至整个江南商圈的商人大多都听过这个名字,如果说曾当选过中国最年轻女富豪是她的一个辉煌的成就,那么她与江南第一才子萧卿那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便是为她蒙上神秘面纱的浓重一笔。

“云锦,这么多年还是忘不了那人么?”

上官云锦轻垂螓首,萧卿走了,当今天下能令她这样的也只剩一个林天骄了,看着身旁被霓虹镀上一层深邃的大哥,上官云锦笑了笑,“一个委曲求全连自己感情都不敢争取的人,有什么值得忘不了的?如果说忘不了,我忘不了的恐怕是那个时间爱他的我吧”

“这个也不能全怪他,每一个属于萧家的人都背负着属于自己的使命,即便是如今掌权人萧二爷自己,随时都可能是一枚需要保车的卒子。政治联姻是萧家洗白的一条长远大计,哪像我们这些泥腿子无所顾忌,萧卿是身不由己啊……”

“哎,我现在反而很羡慕周哥,有一个善解人意的老婆,一个与世无争的红颜,身为男人真是好”

坐在副驾驶的周啸天噎了一下,有种躺着也中枪的感受,放下烟斗,没好脸色道:“一百亿的身家有两个女人过分么?每天出入北回归线那些糟蹋爹妈血汗钱的小王八蛋都能勾搭四五个水灵的妞,我才两个,想想都觉得我憋屈”

“啧啧,露馅了吧,周哥,还说自己这两年赔钱,生意大幅萎缩,都是骗人,哼”

“是你这个规规矩矩的小女人不懂而已我大半的钱都不能作数的,拿出去走一圈至少要洗掉六成,剩下的又要抽出一成打点,”周啸天看了看后面的宝马,那里面坐着昔日天鼎实业集团三个元老,“那三个兔崽子哪个也不次于我,云锦,你要看中他们谁,我周啸天鞍前马后给你张罗,谁要不答应,我让他们三个月破产”

上官云锦知他是在开玩笑,讥诮了两句。想想二十年前,自己从同济大学毕业,因为钱不够留学梦破碎,原以为这一生只能在漫步目的的虚度中度过,谁知只是一次尝试,却让她一步步走到了今天。一路回头看去,与林天骄,周啸天,还有后面车里坐着的三个前辈一起有过的那段经历,就像一杯馥郁的红酒,越放越醇。许多个午夜梦回,发现那些带着欢笑泪水挣扎奋斗希冀绝望的片段如今却只能在梦中浮现,便觉得不胜唏嘘。

如今四十不惑,生命也发展到一个最高的巅峰,就像二次抛物线,走到了顶端,这个时候才蓦然觉得最珍贵的是时间和回忆。无论此生多么光彩夺目,哪怕胜过星辰的璀璨,生命的时间都是有限的。

细细想来,人的一生最可悲的是什么?

大概就是只有一次生命吧就算能拥有整个世界,也免不了一死,免不了湮灭在时间长河中。…,

上官云锦信仰佛,因为佛说人是有轮回的。而在这个现实世界里,她信仰林天骄,因为在他的眼中总能看到那一抹追逐繁星的影子,二十年来一直如此。

“大哥,我们能回到你的身边吗?”。

霓虹之下,这个令无数人艳羡的女人轻轻挽着林天骄的手臂,露出了小女孩般需要依靠的神情,周啸天并未嗤笑,深深吸了口烟,又吁了出来,“一百亿与一亿如今对我并没有实质的区别,我想,后边那三个老男人大概也是这个想法吧,不如……”

就在今天凌晨,上官云锦第一个敲开了北回归线的门,徐光山,岳怀荣,孙金中陆续而至,天鼎实业曾经的五个副总裁蜗居在一个小酒吧中,一句话也不说喝到了天明。三年前,在另一个地方,分别时,周啸天将二十年前联欢会的唯一一张五人合照拿出来剪开,分给其他四个人,约定有朝一日,如果林天骄再次公开踏足东江,那么便是天鼎实业重组的一天。到那时,如果还认林天骄为大哥的就回来。前些天,周啸天得知林天骄要参加道上一个前辈金盆洗手的仪式,于是给徐光山,岳怀荣,孙金中,上官云锦挂了电话,虽然电话里没有提什么,但是每个人都知道,时过境迁,如今每一个人都成为一个商业帝国的领袖,要再让他们称臣,周啸天自己也清楚不容易。在北回归线和彭加坐到…,他还在自嘲这次丢脸丢大了,估计天明要正式宣战了,没想到,十分钟的时间,四个人都来了,那个时候真是无声胜有声。刚才还在踟蹰怎么开口,没想到上官云锦先忍不住说了出来,十几个小时前,这妮子还说死说活不担当这个差事,生怕被林天骄看不起。

“大哥,不如你来做董事局主席,我粗略的算过,我们手上上市公司总市值加在一起,差不多有六千亿,我们可能会成为中国最大的跨国集团公司,那将是多么宏伟的一番基业”

满眼霓虹的周啸天也有些憧憬,嘴上却打击上官云锦道:“你让长江集团情何以堪啊”

“周啸天,你……哈哈……”

林天骄拍了拍上官云锦的手背,也笑了,只是笑了半天,却摇了摇头:“三十年前,我还是个初出茅庐的青年,梦想过有一天能超越李嘉诚,我的起步比他高很多,所以我给自己规定,要在四十年之内超越他。十年前,天鼎实业成就了我的梦想,在上海那个国际之都我林天骄跺跺脚,股市都要为之震荡,五年前,偌大的中国能与我林天骄比肩的也不过寥寥数人,我用了二十五年,成就了一个商业帝国而如今,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浮云”

“在机场你对我说如今你看重的只有两件事,一个是语雪……”

“啸天,呵呵,你可能误会了,我说的两件事,并不包含再重掌天鼎实业,三年前,天鼎送给你们,我就没打算要回来。你们五人跟随我林天骄一路走来,见证过我的辉煌便足够了”

“为什么?”上官云锦皱了皱眉,不解。在她的心目中,男人一生便是爬上权力颠峰的过程,萧卿曾经对她多么海誓山盟,可是为了家族和自己的地位,毅然决然背叛了他们的爱情,选择了联姻,在心底里,她并不是特别恨他,有时反而认同他的选择。上官云锦觉得林天骄更该是这样的人,可是当他直言说出的时候,还是有点难以置信。…,

“十年前,我曾经遇上一个江湖术士,他与我占了一卦,说我这一生是天煞命,会克身边的人,开始我不信,直到那些年我叔父,我姐姐相继去逝,我才有点害怕,后来是云裳……”

“大哥你怎么能这样迷信?一个江湖骗子的话你也会信?云裳姐她……”

“云锦”周啸天轻喝了一声,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人提了,像是一个禁忌。林天骄笑笑,并未忤怒,“开玩笑的,我只是觉得人力终有尽头,名与利不过是镜花水月,不如用有限的生命去追寻无限的世界好了,你们的想法已经让我很感动了,有些话我林天骄很少说,其实在我心中,你们五人从未令我失望过,过去的就让我们都放下吧你们五人之中,云锦你最小,也已过了四十,该是去追寻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了”

林天骄眼神中异彩涟涟,伸手按了按永昶的肩膀,永昶会意,找了个空当将车停下,林天骄望着各式各样的人物进出的繁华夜店,问道:“啸天,你在东江这么久,可曾去过盛世年华?”

周啸天没什么心情,懒懒道:“开的时间不算长,没去过”

“比起缤纷年代如何?”

“听人说起,虽然不如,但是也相当有档次了在东江能与之一拼的也就是烟雨红楼,不过是姓龙的开的,我们那一帮人都不屑去”

“哦”林天骄点点头,“这个摊子谁照顾的?”

周啸天摇摇头:“不晓得不过以龙假的变态,开了这么久还没被他踢出东江,应该也是有来头的人物罩着”

林天骄拉开车门,“最后一个问题,进这里需要看身家么?”

“呵大哥喜欢,我买下来就是”上官云锦巧笑嫣然道,结果被周啸天捏了一把,“放肆啊,在我的地盘你也敢说这话,你还将我周啸天放在眼里吗?”。

“不放,怎样?”上官云锦示威道。

“云锦,看你这么热诚,我也不好打击你这样吧,咱俩打个赌,如果你今晚能将这里买下来,我就想办法让语雪侄女说服大哥重掌天鼎实业”

上官云锦眼神一亮,“一言为定”

说着,便跟着林天骄下了车。

周啸天原想着要到自己的地盘招呼林天骄,没想到他看上盛世年华了,摇了摇头,招呼宝马里三个人下车,就在这时,听见一声刹车,然后传来嚣张的呵斥:“你他瞎狗眼了?车过来还往上凑,怎么想讹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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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夜谈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夜谈

周啸天看到从卡宴里探出的那张脸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嚣张的语气,带着居高临下的眼神,目空一切。记忆里过去的十年,东江这块土地上还没有人敢在林天骄背后如此放肆,何况是面前,像这样扫面子的事印象中第一次遇到。一想到时隔三年林天骄好不容易回来,第一晚露面却遇上这样的不顺心,周啸天又羞又愧,满腔的怒火都升了起来,思忖在这收拾这小子还是换个地方的时候,林天骄自嘲地笑了,感叹时过境迁,对周啸天四人招招手,然后拉着一脸不悦的上官云锦拾阶而上,进了盛世年华。看不出喜怒。

卡宴里的青年挑衅地朝这边哼笑了一声,驶过周啸天的身边,借着五彩斑斓的灯光隐约能看得见后面还坐着人,而且那个人的脸孔正对着玻璃,应该也在观察他。周啸天记下了车牌号,跟着进了盛世年华。

周末的夜晚,纸醉金迷。

还未到正点,人已经挤得爆棚。

从盛世年华开业,风闻就在东江市井不断的传播,借着出粗车司机那张嘴发扬光大,不过周啸天还是第一次来这里,看着开阔的空间,炫丽的舞池,以及跟传说相比还算贴切的小姐质量,周啸天对着身旁的徐光山耳语了几句,徐光山有些心动,不过立马换上一副洁身自好的正气相,上官云锦转过脸似笑非笑道:“我知道你们说什么,别装了。然后笑骂两句。”

“你们几个,自便”林天骄会意地笑笑,“反正有啸天撑着台面”

上官云锦帮腔道:“在我面前就都别装了,你们哪个没有三五个情人的?正经让你们出来放松了还装着一本正经放心吧,这里认识你们的没多少,不用担心明天被八卦杂志八卦,况且在这你们肯定不是主角”

周啸天的意思找个安静点的包间,叫来服务生一打听,包间早已订出去了,盛世年华这种场所的服务生流动xìng本来就大,加之周啸天是风月场的稀客,所以服务生根本没觉出这个站在他面前书生气质的男人是如今东江商道巨贾。服务生不知道并不等于其他人不知道,来盛世年华的不少人也经常去北回归线,或有钱人,或有脸面的人不少,不过一来跟周啸天那个层面的没什么直接的交集,二来不了解周啸天脾xìng,眼看着他寻包间无果,也不敢贸贸然提供帮助,只能向这面观望着,在吵杂劲爆的DJ舞曲中上官云锦拢嘴大声道:“周董啊,看来在这里你吃不开啊”

周啸天是好脸面的人,知道上官云锦是开玩笑,但在林天骄面前他是一心一意,不玩半点花腔,这么一说反而令周啸天觉得怠慢了大哥,蹙了蹙眉,对那个服务生招招手,服务生立刻过来,周啸天没什么好脸sè,“叫一下你们经理”

“经理不在,有什么您可以跟我说”

服务生愣了愣,思忖是不是哪做错了,本能地道。

“不要让我再重复第二遍”看服务生添着那种早已看腻的讨好笑容,周啸天掏出名片夹,递上一张,服务生接过来,借着闪烁摇曳的灯光好不容易看清楚那个名字,为之一楞,徐光山搭着周啸天的肩膀,不由心悦诚服,刚想夸两句,却见那服务生对不远处端着酒杯走过的女人轻声唤道:“周静姐,这位客人想见经理”

徐光山嘎巴嘎巴嘴,登时没话说,“老周,不行啊”

这时,裹着黑sè蕾丝袜曼妙的双腿出现在众人眼中,一身暗香随之扑鼻而来,被唤作周静的女人看了看名片上烫金的名字,有些陌生,但是毕竟久经风月场,比之服务生成熟许多,于是陪笑道:“几位老板,有什么需要可以对我说”

周啸天啄了两口烟斗,不等徐光山调侃周姐,从口袋里摸出一本支票,扔在桌子上,“开个价,盛世年华我要了”

“哟,周老板您这玩笑开大了,是不是哪得罪您了?”周静陪着笑,给服务生打了个眼sè,叫了一瓶芝华士二十年,心中盘算着这主是谁?平时来玩的公子哥的名字在脑海里过了一圈,没这人,会不会又是个挖煤倒矿淘了些黑金的暴发户来这装,

ī呢?周静开了酒,给众人一一倒上,递到周啸天面前,满脸醉心笑意,恨不得把对方融化了,周啸天连眼角都没抬,徐光山和其他两个身家以亿来计的富豪也是看戏模样。周静眼中刻毒一闪而过,富家公子认识多了,暴发户也多了,说要买盛世年华的也多了,去年杨橙曾经大发雷霆,因为类似的事骂过一次,说别有个屁事就惶惶恐恐,买盛世年华?先他买下人民大会堂再说。周静记得杨橙那天刚应酬完,有点喝高了,虽说是戏言,但是经过这一年多对盛世年华的了解,这个地方就像真正的老板赵总赵炫翼一样深不可测,前不久,发生过一件事,她还记忆犹新,市长秘书本来想替一个公子哥撑腰,结果灰头土脸走了,从那以后,她便对能接触到赵炫翼的所有人敬畏有加,也许眼前这个人很有钱,但是再有钱能有赵老板手腕通天么,想着,周静嘴角挑挑,也懒得再逢迎,让服务生将这瓶酒算在自己头上,让别人没法挑理。

周啸天心中无名火起,这个绝非外表看起来那么易与的主心里一黑,已经准备对盛世年华下手,凭他的手腕要弄垮一个地方,特别是这种本来就不干净的娱乐场所,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周啸天刚准备起身,被林天骄按住,林天骄在托盘上捡了个酒杯一饮而尽,赞道:“听人说,盛世年华从来不卖假酒,确实,不错”

周静脸sè缓缓,又听面前的男人劝几个同伴说大厅就挺好,热闹,感觉像是回到年轻时候。这一行人中属他穿着普通,可能魂得比较落魄,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不会不知天高地厚。这个男人举手投足透着成熟,淡然,可惜不是自己的菜。不过,周静听得他谦虚请教,心情不错,知道他们在找包间,便让刚才那个服务生去看看有没有要走的。林天骄没有过分推拒,道了声谢。事情搞定,周静又挂起了迷人的笑靥,见那边又有熟客来了,找了个借口,客套道:“一会有包间了,我会尽快通知各位,不知老板怎么称呼?”

周静盈盈欲臂挽着香风递过来,黑sè的美甲带着撩人的诱惑,林天骄礼貌地握了握,“我叫林天骄”

“哦我先失陪”

周静笑yínyín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倏地沉yín道:林天骄,林——天——骄,林爷,林天骄……

虽然是陪酒女,外人看来多半带着鄙视,但是在这种顶尖会所没有一个陪酒女是简单的角sè,除了圆滑的社交技巧,讨人欢心的手段,每个人都是杂家,脑子里的储存应该说是惊人的。

那是刚来盛世年华不久的一个午夜,有个姐妹叫她去陪酒,走廊到包房的那截短短的通道,她就像踩着棉花,两腿不禁发软。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强悍到令人生畏的肌

òu,安静地像是要窒息的氛围,那是她第一次在现实中看见这么大阵势的保镖团,或者说打手组。然而,进到包房里,她才知道什么叫小巫见大巫,那十来个人,每一句开玩笑的话,甚至每一个表情,都能让她这个入世不深的女人懂得什么叫胆战心惊。

两个小时,在开着冷气的房间里香汗淋漓。一个大佬开玩笑说,你的汗把我kù子都弄湿,出去让人以为老子干什么坏事了。就这句话,周静吓得碎了一瓶几万块钱的酒。杨橙进来的时候看她的眼神差点能把她吃了,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大佬不但极力夸她,谢绝杨橙换小姐的提议,而且还将整整一本小红版塞进她胸口。

大佬说,那些傻兮兮号称要屠谁全家,为个屁事也大动干戈的也就是在地摊喝啤酒吃排档的魂魂,一只手能碾死一把。

咬人的狗一般是不会叫的。

接下来,其他几个大佬就开始吹牛,里面不乏血腥暴力,当然腹黑算计也不少,对于对黑道几乎一无所知的她来说当然新奇,先是有人提到“林爷”这两个字,接着勾起了许多年前的一些事,听着上了年纪的前辈讲往昔峥嵘,几个三十出头的后辈口气里充满了敬畏和羡慕,特别听到林爷一怒动山河,,

ī得前任东江官道一把手树倒猢狲散,东江市委大换血的豪迈,赞叹不已。也为林爷妻离子散,天下五分而惋惜。周静听得入迷,虽然不知道这个林爷是何方神圣,但是从那些人口中得知林爷在的时候,东江黑道第一大佬龙假就跟龙虾一样不知道在哪个角落蜷着缩着连大气也不敢吭,然而说着说着,这些人突然都静默了,似在感叹又在回味。周静大概也能明白他们的心情,只是不敢chā嘴,只能在心中默默记下“林爷林天骄”。

那次过后便再也没有遇见黑道大佬们如此阵势的聚会,只听闻过一次的名字也渐渐淡忘了,甚至淡忘了走出包房时的希冀,希冀着有一天见见传说中的人物,看是否符合会咬人的狗不叫的真理。

周静一时间心如鹿撞,并非芳心萌动,而是没有想到东江赫赫有名的林爷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且居然和她把酒言欢,握了手,想着想着,周静有些惨然地对迎面走来的熟客做了个抱歉的手势,急忙寻杨橙的身影。杨橙手眼通天不假,背后的赵老板深不可测也不假,遇上林爷后他们是否还能如现在光环依旧?

她走得急,有些慌神,在拐角处没有刹住,撞进了一个男人怀里,淡淡的清新味道从T恤上传来,周静脸一红连忙挣开,抬起脸一看,顿时怔住了,“是你……”

这两个字是无声地说出。

夏天的那个晚上,就在这里,她亲眼所见那可怕的一幕,一向居高临下的赵老板在这个人面前也非常客气,甚至有种毕恭毕敬的感觉,不知道他确切的名字,只知道杨橙一直唤他夏爷。还好,这位夏爷如面相般温和的态度让她绷紧的神经陡然一松,连句对不起都是人家先说的,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周静拍了拍胸口。

大厅中央,周啸天手中的直板一个劲地转着,眼神忽明忽暗,这个眼神连上官云锦看起来都觉得有点害怕,本来是很开心的事情被这么一个ā曲搞得有点不爽。

上官云锦望了眼林天骄,看到后者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悠然品着那破酒,轻轻捅了他一下,林天骄放下酒杯,拍了拍周啸天。

“大哥……”

“罢了”林天骄摆摆手,“你是个生意人,有老婆和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体面的生活,这样简简单单过日子很好。”

“大哥”

从一个落魄的演员到今天东江商圈响当当的人物,周啸天没有一天忘记过这一切是谁给他的,吃水不忘挖井人,也许他永远不会成为像林天骄一样辉煌的江南神话,能让这个神话流传下去,而不被世人轻蔑,便是他的想法,周啸天无奈地笑了笑:“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

周啸天看到林天骄的眼神陡然间变了变,那本来淡泊名利的神sè不知为何忽然就迸发出当年那个叱咤风云的枭雄,耳边只听到一句“我去一下洗手间”,然后就消失在接踵磨肩的人流中。

灯光摇曳,明暗交织,空气中弥漫着酒精与香精的暧昧气息,似乎能扭曲时空,林天骄拨开两个上来讨好的美女,别说是美女,就算是东江乃至整个江浙的天下也不能留下他分毫,因为前面那个身影他等待了五年,五年的时间他搜罗遍七大洲,依旧摸不到那个人半边衣袂,却没想到在此时此地他竟然会出现。

穿越大厅,来到走廊,灯光一转,出现了短暂黑暗,待下一束光照过来,那个人白sè身影就像被黑暗吞噬了一般。

“四个包房,四个包房……”林天骄视线锁定在四个包间上,如果换作其他事,以他的xìng子决然不会鲁莽,不过用五年的时间找一个人,有了结果,他还是按奈不住xìng子,随着一个个包房被推开,里面或惊慌失措或茫然或传来喝骂的声音,最后一个包房伴随着小姐衣衫不整的yu体横陈的画面,一只酒杯在林天骄旁边的实木门上发出沉闷的撞击,落地后摔成碎片,手臂上纹着一只凤凰的猛男从小姐短裙中抽出,陡然站起,其他几个人也跟着站了起来,发觉情况不对的内保赶过来,一看情形,知道对方不好惹,急忙劝阻,结果被凤凰男一扒拉摔在桌台上,林天骄怔了一怔,这时最里面醒着一杯,

ō尔多酒庄红酒的中年男人开口道,可能是误会。先拉住要动手的凤凰男,然后对林天骄道,朋友你是找我么?从进门开始,他发现林天骄一直盯着自己,眼神闪烁。说实话有点心虚,前天晚上小兄弟谢弋请他吃饭,带了两个江大的女孩,他一眼标中了一个长相贼水灵的妞,吃饭的时候灌了那小妞几杯,晚上十一点多,谢弋跟那两个女孩说反正回去也晚了,在酒吧玩通宵吧,然后就在大学城附近找了个酒吧,玩到两点多,其中一个女孩喝得晕了,另一个也有点多,之后他们带着两女孩到宾馆开房,谢弋挺会来事,把那个水灵妹子给了他,自己带了一个。第二天出来,出事了,那妹子一觉醒来发觉稀里糊涂了,床上一片落红,哭着给他老爸打电话,他也劝,谢弋也劝,谢弋睡的那妞是这妹子的学姐,喜欢谢弋半年了,终于做了他的女人,所以也尽力帮着劝,结果那妹子还是打了电话,一听才知道原来这妹子老爸是宁州一个区公安局头头,这一下把他吓坏了,赶紧溜了。这两天猫到天黑才敢出来活动,没想到刚坐下,就冲进来一个男人,一直盯着他,他心里怎么能不发毛。

幸好,面前这个人只是说了声抱歉,让他吁了口气。

凤凰男本就好斗,又喝多了点,让靠门的一个小弟把门关了,拽起一个酒瓶就走了过去,就在这时候,几个内保冲了进来,按住了凤凰男,后面跟着总经理杨橙,杨橙旁边还有周静。周静小声嘀咕了几句,杨橙扫了扫林天骄,一脸谦而不卑道:“林爷,下面人没眼sè,得罪之处希望能海涵,我这就安排最好的包房,今晚您和朋友尽情玩……”

后半句不用说也明白,自然盛世年华买单,要说随便玩,一百万也能花出去,这手笔不林天骄敛去脸上失望的表情,又扫了眼周静,歉然道:“不好意思,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杨橙给周静打了个眼sè,让她安排,等到林天骄出了包房,才发现后背湿漉漉的,扫了一眼众人,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真不知道你们是傻还是厉害”

十五分钟后,走廊尽头帘幕掀起,杨橙走进负一层豪华的办公室,对坐在门口的老人点了点头,“荣伯”

荣伯吐了口水烟,“怎么样,是他么”

“是”

“哎呦,这么说林天骄真的回来了……”顿了顿,“橙子,你可得安排好,别给翼爷添烦恼”

“真他要命,我来就是给翼爷送个信,翼爷呢?”

荣伯冲着里面努了努嘴,“夏夜之来了,议事”

杨橙恍然大悟,知道能到密室内谈的事自己不该问,于是出去招呼林天骄他们,想想头皮还麻。

荣伯扫了眼落地钟,再看了看钟对面的那面陈列了各种艺术品的厨壁,摇了摇头,又叹了一声。

一墙之内,便是盛世年华不为之人的地方。也是盛世年华建立的初衷。

这里与外面的奢华喧嚣格格不入。

一缕茶烟漫起,便是宁静致远。

斟茶的女人一身黑sè旗袍,轻唤了声:“夏哥”

“多谢”夏夜之礼貌地抿了口茶,赞道:“我虽没喝过多少茶,但这茶是最好的”

“难得从小夏嘴里听到一句明确的赞美,芊芊这是你莫大的荣幸”赵炫翼举起茶杯,对着夏夜之拱了拱手,“此次西藏之行斩获甚大,多亏夏兄弟力挽狂澜,以及凌叔和老布的鼎力支持,遇到的种种艰辛不是几句恭维的客套话能表达,赵炫翼便不在这矫情了,芊芊……”

芊芊从赵炫翼手中接过三个红包,按着给了三人,布拉格向来不拘小节,拆开红包,只见是一张银行卡,心里盘算着,怎么着也比上次那笔钱多,用来投资点什么好呢?

“这里是一点心意,我知道钱对于大家不过是唾手可得的东西,若是各位有什么想得到的,但说无妨,只要是赵炫翼力所能及的,必定倾尽全力去达成”

“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呵呵,都自己人,你说出来是给赵炫翼面子”,

“既然这样……”布拉格摸了摸光头,一双贼兮兮的眼睛在芊芊起伏有致的身体上扫了扫,“我要芊芊”

芊芊手一顿,茶水断流,不过仅仅只是一瞬,又是一缕徐儿不急的水流注入赵炫翼茶碗中,赵炫翼端起茶,在鼻尖过了一下,一饮而尽,少顷,轻笑道:“老布,我是该夸你有眼光还是该夸我作茧自缚?早知道你会提这个要求,我便不会让芊芊出现在这里。她从十六岁跟着我,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呵呵,不过你既然提出来,那么……好”

端着茶壶的纤纤细手骨节发白,纵使如此仍旧没有半字忤逆。

凌榛手中的茶杯嘎巴一声,发出了清脆的碎裂声。

赵炫翼在他手背上拍了拍,又对布拉格道:“老布,芊芊跟随我至今,还未谈过一场恋爱,到目前为止仍是处子之身,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唐突了佳人,而且如果可能我希望她是最后那个能为你生儿生女的人,你懂我的意思吧”

“额……”布拉格斜眼瞟了眼凌榛的杯子,咽了口唾沫道,“赵小子,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我想把芊芊要过来,因为我盘算着开一个茶坊,再开一个咖啡店,咖啡店已经有人打理了,茶坊么我觉得芊芊……”

“呵呵,老布你还真是大喘气芊芊的意思呢?”

芊芊苍白的嘴唇涌上来一抹血sè,“我愿意”

夏夜之摇着茶碗,微扬了下嘴角,看来是自己华了,一下午便让布拉格动了心,在自己如今不为人知的逆境里,如果有个合适的帮手,是一件不错的事。

他心下正盘算着,密室一扇墙壁突然翻转,接着走进来一道白sè身影,三人都是意外,赵炫翼赶忙站起来,道:“刚才只顾着说话,忘了介绍一个朋友”

“塞斯”

不等赵炫翼说话,来人便自报家门,竟是腔调周正的汉语。

“芊芊,看茶”赵炫翼拿出一盒珍藏的雪茄,点了一支,示意众人自便,然后道:“塞斯是剑桥大学的客座教授,主攻考古学方面,对于机枢比我们更有发言权”

“你也知道机枢?”布拉格撇撇嘴,一年前觉得机枢是个天大的秘密,全世界知道的人比真正知道地球毁灭之日的先知只少不多,这才一年光景,貌似遍地都是知道机枢的人。

“机枢,并不比你手里的茶杯神秘多少,只是所有知道机枢存在的人都不想让更多的人了解而去分享这个秘密罢了”

“那你还当着我们这么多人说?”

布拉格的腔调在陌生人看来非常不爽,但是塞斯没有丝毫忤怒,脱下白sè西装外套,不在意道:“知道又如何,你所了解到的机枢远远只是冰山一角……就像死海古卷一样,展现在世人面前的你以为就是真正的先知之言么?”塞斯转脸对赵炫翼道:“赵老板这块机枢残片是真的,不过仅仅是五分之一,接下来的任务便是寻找剩下的三块”

“嘿,刚才还说是五分之一,现在就说找三块,啧啧,博士的数学老师看来死的比较早”

塞斯脸上看不出丝毫情绪

ō动,推了推金丝眼镜,笑道:“非是我小觑诸位以及赵老板的能力,就算圣修会没有帝王加纳,要拿回剩下的那块机枢残片也比寻找到其他三块要难得多”

圣修会帝王加纳

提到这七个字,布拉格顿时怂了。曾几何时,他这个小光头和那个放人堆里一点都不扎眼的老不死的在一张小破桌上喝过茶,就像这会跟这个剑桥大学博士一样近。

塞斯站了起来,披上西装,“基纽特种学堂可能快要垮了,能拖住圣修会的势力只能仰仗各位了,为了我们共同的目标,前进吧”

坐了不到五分钟,塞斯便告辞离去,待他走后,赵炫翼沉默了半晌,先开口道:“小夏,老布,有件事我要说一下,接下来的时间,我要和凌叔暂时离开东江,因为我们背后的靠山最近出了些棘手的问题,这个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正好,我也需要布置接下来的第二方针,寻找更多助力。这里我便交给杨橙,你们若有什么无法用正常手段解决的问题,交给杨橙去办好了不过我相信,有夏兄坐镇,除非帝王加纳亲来,否则普天之下,呵呵……”,

夏夜之抿着茶,心里不禁苦笑,别说帝王加纳亲来,假如是上次的烟雨红楼之战换作今天,他也未必有胜得过窦天斗的把握。幸好,帝王加纳不会亲来,他现在担心的反而是帝王加纳口中所说的那个人。

至于这个塞斯,绝非简单的角sè,他似乎是有意提起基纽学堂……

夏夜之在凌榛和赵炫翼离开后也出了盛世年华,寻欢作乐的精力还是不及布拉格,本来他还想跟杨橙打个招呼,但听下面人说杨橙今晚恐怕脱不开身,既然如此他便离开了,秋日的夜晚有些凉意。夏夜之坐在出租车上想着塞斯,不知怎么就蹦出一个影子,便让司机开向星舰桌球俱乐部。

这里,留下了许多美好记忆,在那张台球桌上似乎还留着那个笨丫头佯装神勇小萝莉的可笑景象,只是时过境迁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他本可以可以轻松为她还钱,也可以强势占有她,兴许是老了,兴许是自认为读懂了她,兴许还惦记着那位亡友,不能轻易释怀,兴许只是怕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希望在现实中碎成齑粉,看着墙上挂着的照片下方的一行字,夏夜之觉得很好。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怎么,要打球么?”

旁边传来一个细细的声音,夏夜之一回头,“哦”

几乎是同时,身后的人也“哦”了一声,“是你啊”

正是上次为他和秦娆那傻妞服务的沙沙,沙沙一见是他,低落的情绪高涨了些,夏夜之要了两瓶饮料递给她一瓶,“疲倦了吧”

沙沙打了个哈欠,“还好怎么没和女朋友来么?”

“恩”

“那你是想打球么,我可以陪你”

“不了”夏夜之看着墙上的照片,“我是想问问,前一阵不是有场邀请赛么”

“哦,是邀请潘晓婷的比赛吧,推迟了”

“怎么推迟了?”

“不知道,这个你问问冬哥吧”

冬哥,是这的老板,夏夜之和沙沙聊了几句告辞,找到冬哥,冬哥正在联系几个外地的哥们,知道夏夜之来意,也认出了他。

“比赛最近吧应该,全是语雪说了算她说一个人没有意义便推迟了,我弄不懂她,谁知道呢,那丫头有自己的主意”

第二百四十二章 朋友

第二百四十二章朋友

夕阳西下,一天又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dUkaNkan.百度搜索读看看更新最快最稳定】

语雪蜷缩在沙发里,扭了扭脖子,又酸又疼,望着桌子上放着的东江市立图书馆建筑草图,吁了口气,为了这张图整个星期她没有出过公寓,也许只有这样将所有精力专注在工作上,才能让心平静下来。打开电脑音乐播放器,循环播放列表,一首《黄昏》漾出,语雪微微闭上眼睛,消遣着夜幕之前的片刻余辉。

这三年的时间,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了简洁,习惯了与世隔绝,也习惯了孤寂,时间存在的意义大概就是让内心存在失望和希望,而去遗憾,而去等待,证明活着不是一场随生命飘散便湮灭于虚无的梦。

慢慢搅动着杯中的咖啡,腾起的热气逼得眼眶一热,移开的咖啡杯,水珠便落在了膝头的照片上,那是两个稚气的小姑娘并肩站在一起淋成落汤鸡的照片,时间是99年的夏天,语雪揭起相片抖掉水痕,视线停留在照片背后的一行字上——

狗雪子……三根黑线

这时电话响了,来电显示为“大妖孽”,接起电话便听到那边传来KTV的喧闹声,和别人寒暄的大妖孽笑了几声,意识到电话通了开口道,“语雪你干吗呢。”

语雪看着照片依稀存在记忆中的字迹忍住笑道,“狗雪子,我们的感情永远都像南极的冰一样纯。”大妖孽怔了几秒,带着不满质问道,“狗雪子你不会现在才看见吧。”语雪冷笑几声,顾左右言他,“狗婷子,今晚不要夜不归宿。”被叫做狗婷子的大妖孽气鼓鼓,“去,你说什么呢,就出来玩玩,倒是你,给我少在夜店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鬼混”两边都笑了。沉默了片刻,大妖孽用试探的口气问,“语雪,你等的那个重要的人回来了么?”

“不知道。”

“不知道?那你有没有联系?”

“没有……”

大妖孽吁了口气,带着长辈的口吻道:“错过一次,也许转身就是一辈子”

“呵你别乱想了,那个人只是朋友”语雪看着镜子中那束温和的余辉,镜子中的自己有些模糊,像是虚无中的一道影子,“值得我错过的人,在下辈子等我呢,我还是尽早投胎去找他吧”

“呸呸呸,说什么呢,扯你的嘴呀”

“怎么扯?”

“真服了你”大妖孽数落了几句,敛笑,“跟你说句重要的,你给我认真听着。我觉得陆堑那小子不错,人品正,家境好,对你认真的连瞎子都能看得出,语雪,你要知道,这世上没几个人能等你三年”

“你也知道我是没良心的,等我一百年,也可能白等……别说我了,最重倒是你,狗婷子,快三十了,还不把自己嫁出去?”

“随缘”

大妖孽回答很简单。

“语雪,下周就是阿姨的忌日了,我订了后天的机票,在你那呆几天就要出国集训了,再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

“知道了你来就足够了,锦标赛之前先让我收拾收拾你,对了,如果你家小丁有空,你带他一起来”

“切,那是你家小丁,别胡乱给我就安置了归宿,你最好也带上被你捧上天的人才,让我见识见识你那位低调的世界顶尖水平”

抬起头,窗外一片暖意深蕴的彤色,语雪抚摸着照片上日思夜想的脸,三年了,妈妈。语雪用手背拭去眼睛里涌上一层雾气,深深吸了口气,再睁开眼睛,才发觉这个黄昏是如此孤寂,穿上鞋,拢了拢头发,拿起桌子上的车钥匙,语雪离开了公寓。

秋初日暮的萧山,风景旖旎,湖水里倒映着垛叠的晚霞,成群结队的乌雀越过湖与麦田,飞向一缕横冲天际的粉色烟尘,Pra行驶在公路上,拐向市区,告示牌上显目的东江大学指示标大概是为第一次来江大的学生导航。

不知怎么地,车子速度降了下来,在一个弯道伴随着轮胎与柏油马路剧烈摩擦,划出一道痕迹,抓地性能十分优良的保时捷停在一旁。从萧山游玩归来的六个男生一脸艳羡地看着车子,其中一个穿着比较潮的小伙口若悬河地正在跟同宿舍其他五个从小城市来到东江仍处在浓重好奇情绪中的舍友吹嘘自己对车的了解,当看到Pra主人走下来的时候,这些适才还在讨论班里哪个女孩最漂亮最时尚的大一准新生不禁闭了听觉,眼神飘忽地朝那边望一眼,然后避开视线,趁车主人查看轮胎的时候再在她起伏有致的身上游走几眼。某位头脑还算精明的仁兄立刻掏出烟发了一圈,貌似为了欣赏傍晚醉心风景逗留了脚步。,

这六位来自不同省市的学生万万没有想到片刻之后会被车主人请过去帮忙,更没想到屁颠屁颠的跑过去除了心甘情愿外,还能在一个小时后坐在一家只看菜单就想抹脚走人的餐厅与美女同桌吃一顿饭,四年之后许多许多的事情都忘记了,甚至忘记了被自己第一个哄进小旅馆的女孩长什么样,但是那个年长他们几岁寡言少语一整晚都在出神的女子优雅的吸烟姿势以及那段经历却根深蒂固烙印在脑海里。

……

江大校区音乐学院家属区里响起了悠扬的琴声,吴茵坐在凳子上聚精会神看着那轻柔的指尖在黑色与白色的世界里跳动,记录着她手指与手腕的样子。

天空之城听起来似乎没有传闻中那么神,偷偷看了眼打哈气的李林林,心里小小的高兴了一下,结果被老妈发现了。等漂亮姐姐和李林林离开后,老妈板起了脸:“怎么你认为你比苏夏强?”

“没,没啊……”

“吴茵,你那点小聪明能瞒得过你妈?”与钢琴打了三十多年交道的名师在专业领域即便对待自己的女儿也是一副严师姿态,“吴茵,今天我先不和你说礼貌不礼貌谦逊不谦逊的事,我就问问你,你是不是谈的能比苏夏好”

吴茵小嘴一撅,倔脾气上来了,“我练三个月也能弹那么好”

“你就算练三年,三十年,那些个作曲家也不会让你去弹他们精心创作的曲子……”

“妈,我是你轻生的,你怎么这样说,我讨厌死你了”吴茵把乐谱扔了一地,不理身后呼唤,冲出了家门。(请记住读看看小说网dukankAn.)

看着消失在门外的背影,她心里一软,暗忖是不是当老师久了?可是孩子,你能理解我的苦心么?如果一辈子只以技巧来评判钢琴的水平,那么你永远是你,钢琴永远是钢琴,就算弹得再熟练有什么用?

她摇了摇头,一张一张地捡起散落在地上的乐谱,听见院子里想起了咚咚的篮球声。

“啧啧,你个小丫头又哭什么?”李林林拿着一串葡萄,在嘴里嚼得昏天黑地的,一说话还往外喷,苏夏在他手臂上捏了一下,拉到一旁,和言安慰吴茵。

柔和的话语还有那看起来就觉得亲切的微笑撩吴茵心里挺难受,努力告诫自己和这个叫苏夏的小黑妞是情敌,不能让李林林小看自己胸怀,吴茵这才拭去眼泪。

“你的水分既然这么多,那跟不跟我去篮球场啊?”

“你说话就不能好听点么?”苏夏小声嘀咕了句,李林林回过头白了她一眼,同样小声道:“她肯定愿意”

吴茵抹掉眼泪,这是李林林第一次邀请她,所以破涕为笑道:“好啊”

李林林嘿嘿笑了几声,两只夜晚觅食的猫对望了一眼,放弃了走进这个院子,向别处逃也似的跑了,苏夏来到江大一个星期,还没有真正逛过校园。夜晚的江大美轮美奂,就算去过那么多地方,也在中国最顶尖的音乐学府呆过两个月,但是像这里令人心旷神怡的校园还是头一次碰到,打开李林林给自己新买的手机发了一封邮件——这里很美,让我想起过去很多事,希望是一段快乐的旅程。

“又和哪个美女呢?”李林林凑过一张被荧光照得异常邪恶的脸,发现吴茵也凑过脸,恶狠狠道:“你个小丫头不要看,少儿禁止”

球在手指上转了一圈,蹭到了探头想要一看究竟的吴茵,吴茵捂着火烧火燎的鼻子,故作懵懂道:“林林哥哥,不是说去篮球场么,怎么跑到男生宿舍了?”

二十五号宿舍楼的男生们有的三五结伴地拎着暖壶往宿舍走,商量着是上选修课还是翘课打游戏;有的在宿舍门口和女友依依惜别,深情拥吻;有的四顾张望,捕捉目标。苏夏也有点意外,问李林林干嘛来这。李林林戏谑道,去女生宿舍怕你被美女拐跑了。苏夏摇了摇头,回想起上次在中央音乐学院的遭遇,便说要回去了。李林林拉住她,数落道,你说大晚上黑灯瞎火的,谁能看得上一个黑妞啊,你不用担心有人上来搭讪,不躲着你走就算不错了。见苏夏还要走,李林林投降,只好说是找夏夜之。那天被语雪送回江大,听吴茵说夏夜之晚些来找过她,那会她在洗澡,夏夜之就走了。毕竟人家接过自己,于情于理都该当面说声谢谢。,

看到李林林走进男生宿舍,苏夏掏出手机,想了想,还是发了封邮件——伯恩,我又来到了一个叫东江的新城市,现在在东江大学,今晚天空明净,繁星烁烁,我的耳朵里回响着叶月依织的嗓音,《星空》很好听,如果有时间你可以听听,上次还有上上次以及上上上次的邮件你都没有回,也许你在执行任务吧不管如何,goodnews,愿你平安,夏奈。

“苏夏姐姐,你怎么还在写邮件呢?”吴茵踩在路肩上,越过苏夏的肩膀看到她用邮件,现在一般都用QQ或MSN,很少人写邮件,所以有些好奇。

苏夏遥望着天上的星辰,弯了弯唇角,“我只有他的邮箱”

“他?”吴茵小心思动了动,“姐姐的男朋友?”

“唔,不是是……”

苏夏想了想,把“救命恩人”四个字放在心里,“是朋友”

李林林跟一个男生走出来的时候,苏夏迎了上去,这个男生穿着白色T恤,看起来很憨厚,苏夏也很有好感,“夏夜之,谢谢你上次去接我,对不起,我手机丢了,让你白跑了一趟”

对方搔了搔头,透过厚厚的眼镜片打量着面前短发女孩,五官真精致,只是肤色太黑了……正想着,后脑勺上挨了一巴掌,眼镜滑下了鼻梁,耳旁热乎乎的气浪呵斥道:“小胖子,看够没”

苏夏皱了皱眉,“李林林”

李林林嘎巴嘎巴嘴,搂着男生的脖子亲热地在他细皮嫩肉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拉着苏夏向篮球场走去。

看到苏夏转过身挥手的背影,男生推了推黑框眼镜,自言自语道:“我不是夏夜之,我叫马立强,唉……夏夜之这个朋友好恶心,还是回去洗个脸先吧”

新学年的大学生活进入伊始,篮球场上已经有许多健步如飞的身影,当然还有树荫下甜蜜的小情侣,苏夏并不会打篮球,运动方面的能量比较低,所以只是象征性地投了几个球就坐在操场边。吴茵心里很高兴,即便被李林林当作球童呼来喝去依旧如此,吴茵偷偷地观察苏夏,心里美美的,至少有一点自己比苏夏强,那就是皮肤好啊,而且年轻放在篮球架下的手机发出了悦耳的声音,心情一百八十度转弯的吴茵呼唤旁边喝水的苏夏,这个夜晚,月华如水,灯光明耀,当苏夏弯下腰去捡手机的时候,凝视着苏夏腰间露出肌肤的吴茵怔了怔,然后那颗篮球咚地砸在了吴茵头上,身后是李林林乌鸦般大笑的声音,眼前是仿佛错觉的木讷,吴茵扁了扁嘴,呜呜地哭了起来,原来一切都不是随顺心意的。

李林林无奈,想责怪吴茵娇气,可是看她雨打梨花的样子,又不忍心,问吴茵是不是疼,吴茵捂着胸口点头。这个打架异常威猛的猛人,在美国大学界被评为后乔丹时代的奇才,NBA球队争相挖角的宠儿,却对那些唾手可得的名与利丝毫没有兴趣,心中只存在打败胡迪尼这个伟大目标,可惜大坏人今晚终于败给了一只萝莉,一边揉着她的头,一边好生安慰送她回家。

苏夏望着他们的背影,心中好笑,眼中温暖,这么多年,对于伴随了自己成长的他其实一点也不了解,却丝毫不妨碍她对他的感情。打开手机,邮箱里静静躺着一封远方发来的邮件——冥冥之中的指引必有其需要参悟的意义,虽有波折,但相信会是明媚的,若是你呆得久,我可能会去看你。叶月。

一生之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是精神上的支柱,给予前行的动力,在她的心中,叶月依织便像那颗孤寂的北极星,或许被星河璀璨所掩盖,但当心灵最脆弱的时候,抬起头来她却总在那里,没有变过。从来没有。

将手机装在口袋里,苏夏勾了勾唇角,很快要开学了,希望是一段美好的旅程。

……

新的学期在轰轰烈烈的新生大会后开始了,之后是军训,每个熄灯后的夜晚,男生宿舍充斥着各种话题,但是对于校花的崇拜自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讨论,对于前尘往事某些与学长接触的积极分子了解多一些,可惜缺乏感同身受基础的小子们无法体会秦娆的风情,罗莎莎的妩媚,岑琦的宁静,只能从同伴的只言片语约略勾勒出心目中具象的唯美,不过这些前尘往事与他们并无多少关系,远不如活在眼下来的实在。在一个跨了六个学院八个专业的混住的宿舍里,话题扩展深入到各个系,新生中不乏有姿色卓卓之辈,但穿着看起来怎么都像绿青蛙的迷彩,戴着帽子,再加上烈日炎炎的桎梏,晒得白里发红,红里发黑的妞们真没什么值得品评的价值,即便有也在日后了。,

外国语学院的一身有长物的牲口上唇一碰下唇便将“绝色”两字送予了英语专业的张欣然,将其神话到一定境界,上铺和临铺的听得津津乐道,口沫横飞说了半个小时,如果张欣然在此的话,估计脸都会红。对面铺位一个高个男生手指拨弄着琴弦,很是高深,不说话便博来了其他人的垂询,这个靠着一手漂亮的solo在高中就已经将校花身心占为己有的牲口感叹了声,像是怜悯其他人的浅薄,于是将中央音乐学院那段“秀色可餐”的往事简单地说了一下,点到即止的功力起到了效果,开始其他人还以为这小子是装比,但是上了百度贴吧以后,才发现那个叫苏夏的女生当真不是一般的简单。正讨论的当儿,隔壁宿舍隐隐约约传来了这个名字,诸人更是顶礼膜拜,不过一些有自知之明的人也就打消了念头,将心中的目标合理规划了一下。兴奋到凌晨两点半,仍无睡意,就剩下科学工程学院男生没有发言,很自然的挖掘不到谈资的众人将目光投了过去,要说不想说是假的,可是工程学院历来以男多女少而著名,特别从两千年后基本全面进入恐龙时代,每当别人说起各系系花时,脸上都有点挂不住,仿佛是被戳脊梁一样自卑,所以宁愿被忽略做一个倾听者,这会被问起来,捉襟见肘,不由想起来晚上在老乡会上大四师哥马立强说起的一句话,他同宿舍有个猛人,跟淡出江大的两个校花都有过一段美好的故事。这段姑且被当作师哥吹厉害,但是后面的话成为了亮点——那个叫夏夜之的人成为全学校最牛的人,因为整个学期没有一个老师见过他上课,缺勤率达到百分之百,甚至连考试都不去——这个牛人干倒了所有逃课者被通报在宣传栏里,今天下午他亲眼目睹了。当他好不容易打开话匣子的时候,发现其他几人已经安静了,打鼾声陆陆续续升起……

又是一个艳阳高照过后的傍晚,迷彩点缀在晚霞与绿意之间,青涩而黝黑的面孔怀着好奇的心情走向坐落在半山腰的音乐学院,因为今天新生才艺表演在艺术礼堂举行,推却了多次还是无法婉拒院长的盛意,苏夏只好勉强答应弹一首钢琴曲。独自一个人踯躅在林荫道间,苏夏也发觉了擦肩而过的目光,有趣的是有同学将她当作新生,而且不止一个,后来她明白了,因为自己的肤色。

路过广场喷泉时,听到座椅上传来低低的啜泣声,本来她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但是这个女孩她见过,正是刚来东江机场时遇到的那个叫小婷的女生,没想到在这里碰见她,苏夏看看时间还早便走上去,不怎么深谙交际技巧的她,只能递上纸巾。小婷抱着膝盖缩在椅子里,看到眼前的纸巾,下意识推开,拎起手边的书包要走,担当站起来看清楚面前这张脸时也怔了怔,擦了擦眼泪,“是你?我们在机场……”

苏夏含笑着点点头,指了指她的手肘,“你摔倒了么?”

“不是”小婷摇摇头,欲言又止,将委屈的情绪压了压,“我叫姚婷,你叫什么?”

“苏夏苏醒的苏,夏天的夏”

“恩——”姚婷眨眨眼睛,“你是音乐学院的?”

“…夏忽然想离开,这样的开始又让她想起了中央音乐学院的遭遇,就像在被展览的动物一样,她出不来那样的风头,也不想出。

“真没想到”姚婷看着对面这个比她高些的女生,上个学期的时候几次路过音乐学院还看见挂着“欢迎苏夏同学”的条幅,原来苏夏就是她。不过这时,她没什么心情,道了句谢谢刚想离开,令心情更糟的事情发生了,三个女生拎着一床毡子,将那些东西扔到她面前,其余两个女生将衣服扔到她身上,将她一把推倒在地。几拨路过的大一女生怔怔看着这一切,也不敢逗留,生怕殃及池鱼,匆匆走了,姚婷脸憋得通红,不知该说什么,委屈的眼泪漫出了眼眶:“别这样,别这样……”,

“你和张欣然以后再也别回来,要想搞去外面搞,不要脸的”

姚婷堵着自己的耳朵使劲地摇着头,也不知道那几个曾经的室友骂了多久,她无力垂下了手臂,望着一地的狼藉和那些带着各种情绪的目光学妹,仿佛世界都崩塌了,处分,开除学籍,父母难堪……她不敢再往下想,只想迅速逃离,张欣然去上海的舅舅家,今天是欣然表姐的婚礼,怎么可能打扰她?姚婷咬着牙,撑起身子,一件件的拾起衣服,可刚捡起一件,另一件就掉了,怎么都收拾不起来。

“叠起来吧这样好拿”

姚婷以为全世界只剩她一个的时候,认识不到五分钟的苏夏居然将衣服抱在椅子上,一件件叠起来,面对着对面五个女生嘲讽的声音,她像是无所谓。

“你走吧,别牵连到你”姚婷心里已是十分感激,就是这样更不能牵连到这个未来江大的明星,“她们骂我,跟你没关系,别因为我。苏夏,哎,苏夏,她们在骂你……”

将衣服叠好的苏夏呼了口气,无喜无忧道:“我耳朵不好”

“……呵”

姚婷忍不住笑了声,赶紧和苏夏去捡毡子,两个女生哪能拿的动两床毡子,苏夏用手擦着额上的汗,掏出手机给李林林打电话,结果电话上面传来的依旧是那个她经常听到的人工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客户已关机”不用问,又在飞机上不知道去哪了。

“你比总统都忙”苏夏叹了口气,一脸无奈地望着姚婷,姚婷推了推她,“你走吧,你走吧”

苏夏用了莫大力气提起毡子的一角,“走”

“去哪?”

“我家”

姚婷将衣服放在毡子上,提起另一角,半拖半拽着,累得满头大汗,才出了喷泉广场,之后还有很长一段路。

“你怕不怕累?”苏夏扭头问姚婷,“还很远”

姚婷使劲摇摇头:“不怕”

苏夏点了点头,放下毡子。姚婷不解道:“怎么啦”

苏夏抱歉的笑了笑:“我身体不舒服,怕坚持不到家”

沉默了几秒钟,苏夏还是掏出了手机,翻开昨天的通话记录,犹豫了下还是拨了出去,“语雪,你先在有空么?恩……不用了,你忙吧……不,不,不,不是有人骚扰我,真没事……我现在……恩,正往音乐学院大礼堂走,晚上有个节目……哦,你来?真的么,欢迎,只要你不忙,好,完了见”

挂了电话,苏夏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厚不下脸皮,语雪越是热情,她越是觉得自己势力,用人家才联系人家,想想还是算了。周围也打不到车,想拦辆车请求帮忙,结果过去了几辆车一看一地狼藉,果断选择扬长而去。

好在,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对面路边,驾驶位走下一个留着平头的男人,靠着车门点了一颗烟,苏夏是硬着头皮走过去的,开口请求帮助,果然对方很干脆的拒绝。苏夏又软磨硬泡了半天,那男人看看时间,勉强地点了点头。

姚婷眼泪一波又一波溢出,“苏夏,为什么这么帮我”

“帮你也是在帮自己”苏夏拍拍她的手背,说道。

傍晚八点半,夏夜之坐在喷泉广场的长椅上,看着一撮撮新生路过,音乐学院那片杉林里点缀着彩灯,美轮美奂,看得他有点失神,要不是刺耳的刹车,他不知道要出神到什么时候。

从别克君威上跑过来的文华有些尴尬,第一次就迟到了。夏夜之脸色不好看,他看得出来,不过也没打算找借口,就算因为节外生枝帮两个女生送东西也是他自己的决定,说出来更显得他自己没品。夏夜之沉默了片刻,“如果这一刻我危在旦夕,我能指望得上你么”

“我……”

“唉,算了我本不该对你期望太高的”夏夜之止住文华。

所有的努力本该得到认可,却因为这一件小事……虽然与夏夜之交往浅薄,但是文华深知夏夜之是什么样的人,守时如金,守诺如金便是他。不过只是灰心了一下,文华眼神中闪现出一股不服输的志气,一次做不好就用十次做好来弥补。,

“这是你要的东西”

文华拿出一款触屏手机递给夏夜之,这四年没有一部手机在夏夜之手上超过三分钟,见按钮少之又少,鼓捣了半天屏幕还是黑的,想起在泰安时被自己救了的那个小姑娘傻兮兮地上当的经历,暗忖这个而立之年的男人是否连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好,脸上的疑问越来越浓。文华满头黑线,按下上面的开关屏幕亮了,“手机和车加起来一共四十万一,这是银行卡”

“我说过了,这些钱由你支配”夏夜之带着赞赏的眼光看了看文华买的车,与心里的感觉匹配,简单实用就好。坐在车里,夏夜之让文华往校外开,这么些天,一直惦记着跟语雪的约定,已经失信过一次,不能再次失信。从到东江开始,语雪许多次的帮助都没有偿还,想来亏欠最多的还是她,夏夜之呼了口气,浏览着窗外的霓虹,手指无意碰到金属质感,低头发现座位上有一条项链,项链前端有一个精美的链缀,“舒颖还好吧你有两个星期的时间,带她出去好好玩玩”

借着反光镜,文华看到夏夜之将链缀递过来,脑子一转,忽然想起来刚才那两个女孩在后面坐过,他也没过多解释,接过链缀放进口袋里,也就在这一出神的当子,十字路口变灯后一辆黑色轿车风驰电掣般驶过,与文华的别克君威左车头猛烈擦了一下,整个大灯瞬间炸碎,那辆黑色轿车吱呀一声定住,就那么停在十字路口中央,轮胎下方一股焦烟升起,文华扫了一眼,发现是一辆奔驰S级轿车,不过没见过这款,车尾标着S65。眼见对方违章将新车撞烂,本就不是善茬的他心里的火腾地升了上来,下车,摔上车门,同时S65副驾驶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文华质问了句你怎么开的车,要不要命了?那青年也没搭理他,开了后备箱,再转身的时候,一柄黑黝黝的枪握在手中,超过一米长,青年竖起枪口,腮帮动了动,文华顿时愕然,下意识地举起两只手,冷汗沿着两鬓冒了出来,夏夜之微微拉开车门,手里攥着ZIPPO,不过没有等到下车,后面一辆卡宴带着引擎的轰鸣高速驶来,停在红灯前,车窗放下一半,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别没事找事”

是对拿枪的青年说的。

带着不容置疑的口吻。

那青年朝着文华啐了一口,收枪进了S65,眨眼驶离,卡宴等待了十秒,绿灯亮起,才离开,夏夜之透过车窗想看看说话的是谁,可惜没有看到,倒是后排位置有一个模糊的身影半转着身子向这边望来,夏夜之心有所感,侧身躺倒,直到卡宴涡轮增压声消失,他才坐起了身子,恰好,一辆拉着棺材的灵车在至少十辆途锐簇拥下,快速驶过十字路口,被吓得傻了的众人愕然看着这一幕发生,结束。从始至终,没有人敢按喇叭。

文华惊魂未定的走上车,整个人已经软到座椅上,夏夜之点了支烟,递了过去。

“刚才那是……枪?”

“M3霰弹”夏夜之沉思下,“最近东江发生什么大事了?”

文华足足沉默了半支烟,哑着嗓子道:“林天骄回来了”

“还有呢?”

“赵三爷金盆洗手”。.。

第二百四十三章 菜鸟

第二百四十三章菜鸟

有人说叫婷和叫雪的女孩都挺漂亮,每个人身边或多或少都有几个叫婷或者叫雪的女孩存在,甚至曾经走过一段属于两人的时光。【..小说网请记住我】

说起林语雪和潘晓婷的友谊,还是99年的事情,99年的秋天潘晓婷刚到杭州,参加了几场台球赛,取得了不错的名次。少年时代的林语雪飞遍世界各地,为喜欢的台球选手加油,99年的时候在杭州参加少年组比赛,不过复赛时被潘晓婷轻取。同样的台球天赋,相似的性格,让两人相识变得顺理成章,潘晓婷的优点在于稳定性,林语雪的优点在于想象力,在先手的时候,林语雪往往能将一盘死球遍布的局面化腐朽为神奇,但是剑走偏锋的打法总让她稳定性欠缺,导致失误连连,后盘无以为继。潘晓婷夸奖过林语雪,更多的时候是批评,甚至有点恨铁不成钢。林语雪是一个争气的孩子,所以她毅然决然放弃了这项无法完全发挥出自己优势的运动,将注意力专注于另一项更需创意和想象力的运动,建筑设计。而潘晓婷则专心于九球,并成为中国女子顶尖选手,以九球皇后而著称。一晃十年,潘晓婷年近而立,而林语雪也到了剩女的年纪,坐在星舰俱乐部的咖啡厅里,两人怀念起过往的时光,有欢笑,也有忧伤。每个人都有过去,听着那些往昔的追忆,东哥心生感触,虽然和语雪认识好多年了,但是一点也不了解她,更想不到她和潘晓婷有这样的友情,而也因为潘晓婷的关系,中国斯诺克界鼎鼎大名的天才球手丁俊晖也赏脸来到东江,东哥看看表,临近八点,有点迫不及待了,好在,两位女神结束了谈话。

在星舰台球会所里举办的这场算作友谊赛的比赛没有张贴告示,没有媒体宣传,低调的有点刻意。就是这样,来捧场的人都将能容纳六十张球桌的会所填得满满当当,伴随着四架大型LED屏出现的身影,掌声口哨声惊叹声声声鼎沸。很多人没想到丁俊晖会来,听到他说只打两局,都有点惋惜。最兴奋的当然属东哥了,如果没有语雪给的这个机会,恐怕一辈子都无缘与心中喜欢的球手对阵,但是或许是压力有点大,第一局对赛中,只打了可怜的二十三分,丁俊晖第一杆轰出90分,或许是打得随意,第二局,东哥干脆就没有上手的机会,被135分打得两眼冒星。

亲眼目睹一杆清台与电视上完全是两种感觉,这种猛人就站在身边时,本能得会让围观的人有一种想要拿来试金的冲动。由于东哥太水,也不好意思要求丁俊晖再打,倒是丁俊晖挺给面子,说先让语雪和潘晓婷热热身,这一热,牲口们饱足了眼福,一身黑的潘晓婷格外静雅,打球姿势优美,特别是眉角一蹙间,风情万种。能在竞技运动中见证美与技巧结合的女子,不知不觉在男人心头勾勒出一段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另一位美女在容貌身段上亮瞎了无数狗眼,尤其她洞彻心扉的眼神里每一个顾盼流波都能折射出恍如隔世,岁月变迁的感触。{请

记住小说网..}到了这个时候,观众也分不清是在看球还是在看人。

如果说丁俊晖和东哥的交手,是谦让和留手。那么潘晓婷和林语雪打在一起便是真刀真枪。打了五局,林语雪一把也没有赢,潘晓婷很认真,杆杆犀利,稳得像是加了导航一样。林语雪也很认真,额头上微微见汗,但就是赢不了。

九球,毕竟是潘晓婷的天下。

“没出息,再来”

潘晓婷擦身而过的时候,低低说了句。

“来,谁怕谁”

语雪拿起白色母球,走向发球线,忽然间,只觉眼前发黑,手指发麻,母球脱手落地,若不是她及时扶住了球台,这一下就要栽倒。潘晓婷一惊,扶住语雪关切道:“怎么了?”

“没什么,可能是上周通宵熬夜画图的后遗症吧”

“那你坐下休息会”,

语雪喝着水,眼神有些茫然,整个星舰俱乐部里人声鼎沸,全世界的喧嚣仿佛都在这一刻爆发了,而她却静得如在九霄云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有人说,当你远离尘嚣之时,不是身在田园便是身入黄泉,身归田园对于她不过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幻想,想来,任她才华横溢,画出多少优秀的图,任这具躯壳如何天生丽质,众星捧月,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难道非要如昙花,凋谢在最美的时节么。

人生,之于她,剩下的约莫只有唏嘘。

当掉落的白色母球被送到了面前,语雪回了回神,道了声谢,却听到一个有些歉意的声音。

“我是不是又来晚了”

任性地给这个家伙一拳,或者像个泼妇一样对他咆哮?可她终究做不成泼妇,至于任性,早已尘封于心底某个永远都不可能打开的角落。那天电话中和狗婷子说的并非是玩笑,的确,让她可以任性的人也许在下个轮回中等她,此生,她不愿祸害任何一个良善的男孩子了。

语雪拿过球,轻描淡写道:“没想过你能来来了,反而令我意外”

“不是生气了吧?”

“你如果今天能为我挽回一些面子,那么我就不生气”语雪笑了笑,强撑起身子。

潘晓婷已经发现语雪身旁的男生,清清淡淡,不是帅的惊心动魄,也不是丑的一塌糊涂,放在人群中不显眼不扎眼,穿着打扮也不是非富即贵的世家子弟,平凡的一个人,真想不出这个看样子不超过二十五岁的男孩子是怎么能让语雪在意的,要说语雪喜欢姐弟恋,打死她也不信。

“这个是潘晓婷,我朋友,单身。这个是夏夜之,江大高材生,未婚”

潘晓婷的性子比较文静,但是跟语雪绝对是个例外,闻言,微愕道:“你该不会是在撮合我们吧”

“请你不要一厢情愿”

“去把你嘴上的功夫放在台桌上吧,你可是被完虐”潘晓婷叉开话题,看了看那边的丁俊晖,貌似也遇上了熟人,一个三十来岁,蓄着络腮胡的男人径直走向这边,先对语雪点了点头,然后又对夏夜之道:“兄弟,又见面了”

这个人夏夜之认识,在泰安那场风波之中他该是为那群人马首是瞻的,似乎是姓陈,那群人称他为陈哥,除了一脸修剪的颇有英伦风度的络腮胡外没什么太多的印象。至于站在对面一脸古怪的幸灾乐祸表情的公子哥他记得很清楚,叫郑建。重生后第一个叫板的对手。郑建,人如其名,笑起来可真够贱的。

看样子郑建大概是对那个台球选手说了什么,虽然那个年轻人还是一副言笑的模样,不过表情多少有些不悦,不知道如何添油加醋了。

郑建又和丁俊晖耳语了几句后,朝这边走来,身旁还领着一个花枝招展的妞,妞小鸟依人贴着郑建的肩膀,要说他的品位确实说得过去。这妞一米七的高挑身材,一身黑色,长发披肩,白皙的瓜子脸,提不上多妖颜惑众,就是看着心痒痒,若是没经历过什么女神时代的牲口们,也可以当做梦中仙子了。身旁的女友被众人注视,暗赞,郑建听得入耳,紧了紧掌中纤纤素手,女孩幸福予以回应,却看不见这个认识一个月就身心俱与的男朋友印着对面清丽身影的瞳仁里有多落寞。郑建不咸不淡寒暄了两句,然后直奔主题,上回的事在他心中耿耿于怀,这次来星舰不过是为了带女朋友气气语雪,可看到梦中佳人伫立在面前风淡云清,才知道无论身边的女孩带出来多挣面子,也不过只是一个替代品。失望,很失望要说欣慰,还是有,这次来的不只是潘晓婷,竟然还有丁俊晖,好多年前,丁俊晖在未成名之前他就认识,打过一个暑假的台球,之后的时光对方一日千里,他沉迷酒色,斯诺克一杆90分便是极限。现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丁俊晖收拾收拾姓夏的小子,当着语雪的面让他原形毕露,之后再找两个小混混,陪他度过一个多姿多彩的夜晚郑建说出提议的时候,潘晓婷欣然赞成。早听语雪把这个人形容的很厉害,也不知道是真的厉害还是……看狗雪子似乎还不情愿,是怕她的夏夜之输了吧?五分钟以后潘晓婷便后悔了,夏夜之的实力在丁俊晖面前,逊色地不堪一击。夏夜之的每一次失误,送球,甚至低级的主球落袋,都让她为之尴尬。,

当丁俊晖将放在杆盒里的球杆重新拿出来的时候,很多人意识到这位中国最顶尖的斯诺克天才可能又要打了。纯属一边倒的比赛实属乏味,所以众人都觉得这次他的对手应该不是星舰俱乐部的水货东哥,果然不是,而是更水的一嫩货,一上来就罚分,仅得的一分,还是撞了几次库混进去的。

抽了半支烟,陈哥审视着场上的局势,丁俊晖如砍瓜切菜般得分,怕是奥沙利文来也没有回天之力了,他叹了口气:“人的名,树的影,跟中国第一高手过招,难免紧张,怕是再让丁俊晖打几杆,夏兄弟的信心也要完全挫败了”

潘晓婷捏了捏了语雪的手,“对不起,姐姐没经过你的同意……难怪你难为情”

“没什么难为情的,我是不想他愣头愣脑的成为了别人取笑的牺牲品,见到你家小丁,在中国年轻一代中有哪个人不紧张,更别说夏夜之了”

“语雪啊……”潘晓婷搂着她的肩,欲言又止,这个曾经被她一直叫小妖孽妹妹的伙伴从来都是一副令人操心关切的样子,她又何时这样关切过一个人,一个男生呢?不承认是放不下矜持的面子,还是说现在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呢?

潘晓婷趁着丁俊晖擦枪粉底功夫,跟丁俊晖耳语,希望他手下留情。从郑建的刻画里丁俊晖感觉眼前这个人该是一个嚣张地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而且手段非常下三滥,善于用言语攻击扰乱对手,可是这么一看跟郑建描述的一点也不一样,最重要的是这家伙明显是个门外汉。一个致力于称雄世界斯诺克比赛甚至极有希望做到的人和一个门外汉当面锣对面鼓认真较量了半天,可笑的到底是哪个人呢?

丁俊晖心里一阵憋气,周围每一次爆发出的哄笑声,感觉都像是送给自己的,他看了眼郑建,见后者笑得前仰后合,一股说不出的厌恶就弥漫上心头。忽然夏夜之一颗进在咫尺的红球因为用力过猛撞飞了,在球台里一阵骚燥的狂奔后,扰乱了两个彩球非常好的下球路线,将他们挤向了底角的袋边,然后白色主球慢慢走向袋口。

郑建用牙叼着古驰的眼镜镜腿,温香软玉抱满怀,眼见白球停在袋口不走了,啐了口。陈哥吐了口烟,“哎呀,运气不错”

的确,潘晓婷站在角袋位置,没想到还做了个斯诺克,“夏夜之,挺不错的”

不只是她觉得不错,整个赛局投射到电子屏上,在星舰俱乐部的每一个人都会有相同的认识,一片嘘声。夏夜之风平浪静走回到场边,喝了几口水,迎来了丁俊晖第二次罚分。

“我有两件事想跟你说”

语雪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恩恩,你说”

或许是有些渴了,才发觉水很甜,人很多时候就是这样。语雪清了清嗓子,“第一,你别以为这种小技俩能困住他,他是丁俊晖,不是郑建”

“怎么能说是小伎俩呢?斯诺克的初衷不就是做障碍,我觉得做一个非常好的障碍比打进一个高难度的球需要考量和计算的要多得多,比如摩擦,弹性系数,撞击冲量……”丁俊晖第三次便解开了斯诺克,这个精彩的解球赢得了鼎沸的掌声,其实夏夜之在听到郑建说出那个人名字的时候就知道了对手的级别,他所谓的那些失误既不是作秀也不是遇扬先抑的铺垫,而是一系列复杂计算的开始,可惜每当他认真的时候,别人总以为他在开玩笑,面前这个姑娘在十多年前迷疯了奥沙利文,当时她却不知道坐在她身边被她讥诮成大叔的男人是整个阴影两千年来掌握技巧最多的人,大道通技,在这方面,即便是那位王者也只能望其项背了,“第二件事是什么?”

“你喝的是我刚才喝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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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你在我眼中,只如刍狗!

“啪“

一声清脆的击球,在无数嘲笑中显得微不可闻,主球碰到红球后再次谩无目的的狂奔,夏夜之也不再看,径直走向休息区,用布子擦拭球杆上的汗水。

郑建的女朋友掩着嘴,轻笑道:“那男生真蠢呢,还不如老公呢!“跟他来的一行人都听见了,大概是想到泰安之行,带着耐人寻味的笑,郑建脸上不是颜色,他好面子好到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地步,原以为这女人能聪明点,可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好在这帮人除了发小就是铁磁,不会揭他伤疤,郑建尴尬地从烟盒里叼出一根呼伦贝尔,掩饰尴尬那个又爱又恨的语雪从始至终连眼角也没甩他一下,郑建打着火机,扬声道:“运气不是每次都会…“……“老公,看,看又做上了…………哎呀,真幸运!“

郑建拿着打火机在嘴边愣了几秒,直到烫的一缩手,才脸色铁青地低低哼了一声。

丁俊晖在球台边走过来,走过去,拿起枪粉擦了擦,放下,又拿起来眼皮一直跳个不停。如此精确的走位,堪比亨德利说运气,他是绝对不信的,可怎么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存在呢?如果存在,他怎么可能在一个小小的东江蛰伏?这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学生恐怕将来可能成为自己的宿敌!

丁俊晖绕了球台走了几圈后打出一记匪夷所思的扎杆,白色主球划出了一道美轮美奂的弧线在LED大屏上尤为明显。夏夜之心中不禁暗赞,这今年轻人以二十四五岁的年纪便有如此造诣,不可多得,难怪拥有大量的拥蹙。加以时日,待他心智更加成熟,在斯诺克世界里应该当得起“大师“二字。

西藏一行,夏夜之犹如坐过山车,在喜与忧的两极兜了整整一圈。

原以为凭借两世为人锻造修来的无上境界可以比肩帝王加纳或者说在数年后,能在公平的交手下不输给他,可是帝王加纳只在荣蓉身上设下了一个非常小的暗桩,就将他打回原形保全了圣修会的司时,废掉了基纽神抵七成功休最关键也是对帝王加纳自己最重要的一点是毁了艾尔摩斯这个他毕生最头疼的对手,弥补了心灵的一线缺憾。这样的情形对比下,帝王加纳只有依靠一个只可容身的特殊环境限制住艾尔摩斯和Z联手,于是一个地下神秘工厂的通风道便成了不二选择,事先他也一定早已到过那里。有了这个条件还不够,如果他直接遁走,想必谁也会认为是圈套,所以帝王加纳中了艾尔摩斯的奇毒,而且故意放缓了医治的速度,令那毒深入骨髓,就算其后的动作会让Z和艾尔摩斯生疑,但到嘴的肉怎么可能放掉,况且这两人早为一方枭雄,又与帝王加纳有过交手,深知即便不能力敌,保命逃走绝不是问题,却没想到等待他们的是一个牢笼。

帝王加纳的每一步都是在设谜,布局,他的深不可测并不在于技近乎道的战技和力量,而在于已臻至神级的算计。模糊的轮廓,就在刚才的一次出杆中,全然洞彻。

“好“

耳边强大的聒噪声生生将游走的神思拽回了眼前这个世界,被丁俊晖解开的白色主球经过一系列撞库,居然将唯一一颗红球弄巧成拙地碰进了袋口。

语雪坐在一旁,情不自禁拍起了手,曾经以为在斯诺克上女人不一定会比男人差,不过看到丁俊晖,心中的傲气平释了,就算她将所有才华用在斯诺克上,也肯定不会超过他的。红球落袋,剩下的彩球迎刃而解,最后一颗黑球被丁俊晖以一记漂亮的花杆打入,技惊四座。“啧啧还差点运数!不过这样就好如果你连运数也算到了,你不就成帝王加纳了,老子还敢这么得瑟?”

夏夜之点点头,布拉格瞥了眼郑建的女人,从胸部到大腿被他看了个遍,郑建想发作,又碍于素质不能爆粗口。

“不错!“布拉格舔了舔嘴唇又看了看潘晓婷,“打洞洞高手!“最后看了看围在丁俊晖身边一脸云清风淡的语雪“新搞的马子?打洞洞没?”

“你最好小心点你的狗嘴,这富家小姐不一般,怕是哪天你就要被请去小黑屋喝茶,以后只能对着墙打洞洞了!““老…………公……“……郑建的女友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拉了拉他的衣袖,郑建一甩手,一把便将她撂倒,女孩眼睛瞪得大大的,“你怎么…………我听错了吧?”

郑建根本不去管她,不去管她两行心碎的清泪,除了语雪,他上过的女人不过只是泄欲的工具,为了得到他,他可以不要面子,像个小丑。

“呵!“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语雪笑了,笑得那么凄然,“你能不能不要破坏我的心情?你能不能不要浪费我的时间?我玩不起,和你赌不起!你满足了吗?”

“不行!我就要赌,要不你就和我走!我有的是时间,可以等你,等到你接受我!“

“你疯了!“陈哥一把拽住郑建,“对不起,语雪,这小子犯混了,我带他走!““你放开我!你们谁再拦我,以后就是我的死对头!“郑建挣脱了陈哥,逼问道:“语雪,你要什么,你说,你说,你要的我都能给的起,这穷小子能给你什么?啊………你现实点吧!“

“我要你…………从此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眼前!“

刚惶自用的男人在被愤怒和欲望冲昏理智的时候总爱迁怒于别人,郑建瞪着夏夜之,用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对语雪道:“你不要逼我对他下手!“

语雪怔了一怔,攥紧了手中的手机:“你不要逼我!“

“如果你不答应我,你对我的折磨我就一百倍一千倍地报复在这小子身上!“

第二百四十五章赐予

第二百四十五章赐予

传音入密之于这个时代的理解如同外星文明之于科技一样,只存在于支离破碎的文献以及被杜撰地神乎其技的志怪小说中。

其实,早在一千多年前,秘结社出品的著作中“传音入密”已被正式提及,随着阴影千年大名录更新而出炉的一份近百年归纳的秘术排行中,传音入密勉强挤入了前十,布拉格的技击方面虽然稀松平常,但眼界着实高出自身能力一筹不止。

不过如果不是夏夜之发出的音束溃散,就算布拉格耳力要超过周围的其他人,以他这个级别的能为想窃盗一部分音束绝无可能。

任何一门技艺都脱离不开根基,就像再好的车没有燃料也无法奔驰一样,夏夜之的根基一夜全失,只剩下了架子,好在潘神堪称阴影两千年来掌握技巧方面的奇才,才能驱动这些本不该在凡人身上施用的秘技。

一场小风波过后,又恢复到先前的模样,郑建没有掀起多大的波澜,但是嚼了一只苍蝇的味道对于比赛的选手都不好过,丁俊晖觉得索然无味,困倦的感觉又爬了上来,但是看看已然开局的台面,也不好离去,望了眼夏夜之,无言地征询。

“既然开始了,就结束这盘吧”

丁俊晖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退到一边,刚才轮到夏夜之击球时出了岔子,这次夏夜之再度挥杆,周遭依旧不吝惜了嘘声,说什么的都有,要他像个男人不要用娘货的技俩打球的声音甚嚣尘上,夏夜之不知好气还是好笑,人们对于偶像的崇拜到了近乎迷信的地步,不知道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悲哀,还是欣喜。斯卡罗布林导师曾经注解过一篇出自于教皇彼得的手稿,手稿中讲述了圣子耶稣淡出世人视线的无奈,离开前,圣子留下启示,借彼得之口传他所言,要人们不再崇拜偶像。

两千年之后,这个时代的发展也许就连拥有预言能力的圣子也始料不及。斯卡罗布林说,世间的一切神祗并不是用来崇拜的,那原本应有的意义叫做破碎。

这番话根深蒂固种植在心中,所以潘神摆脱了在无数基纽人心中无法摆脱的影子,叛出基纽,所以夏夜之敢于面对沐风帝王加纳,所以他决定翻越夏奈在他信仰中设下的那座山岭。

啪——

清脆的撞击声带着无以伦比的气势将一颗红球送了袋中,镇住了喧哗。潘晓婷用肩膀碰了碰语雪,玩笑道:“你们家小夏要发威了”

语雪扁了扁嘴,也懒得和她争辩了。她知道在潘晓婷眼中,已不是打出一颗好球就能如何惊天动地,到了她们这个级数,考量最多的还是运筹帷幄,掌控全盘的能力。一颗红球微不足道,可是,就算只能打进了一个,在她的心中,他就算赢了。

“耶,傻笑什么,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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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赐予。

第二百四十五章赐予。,

第二百四十六章朝花夕拾

?秋日的第一场雨淅淅沥沥在东江蔓延开了”连着三天都是阴霾不散”偶有放睛也很短暂。东江郊区一座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砖木结构阁楼里烟雾缭绕”被穿堂而过的秋风带向窗外”一片雨色霜霜凄然飘落。

简陋的房间没有几样能看得过去的家具”唯一可取的倒是整洁”说到底还是没什么可凌乱的东西。

靠窗的桌子上放着相架”一个清秀的女孩在永不褪色的黑白世界里恬静的笑”属于这个女孩的过往令夏夜之唏嘘”如果不参杂这么多的污浊与残忍”那么或许听起来仅仅是一个悲伤故事”甚至这个主人公的名字都透露着一种无足轻重的渺茫。小娟”时”她叫小娟。

小娟是孤儿。在她前十九年的生命历程中没有什么显赫事迹”耀眼的也没有”唯一可能被人记住的大概是一个由她创立鲜有人去问津的网站。因为是孤儿的原因”小娟想为曾经呆过的孤儿院做一点贡献”就是因为这个初衷建立了“半青藤””除了记录一些曾经的点滴和介绍孤儿院的背景外”主要是希望爱心人士捐赠。在没有炒作”没有融资的今天”一个网站想兴盛几乎不可能”所以小娟的努力很大程度上是种一厢情愿的事情。

不过有一天”一封信飘进她的信箱”是一个叫安颜的人寄来的名字透露不出的性别信息在字体上一览无余”是个男生。信中安颜表达了时小娟的钦佩”字里行间里隐藏不住的还有一份心心相惜之情”后来小娟才知道原来安颜也是孤儿。

一来二去”两人通过书信成了笔友。一年后安颜提出见面”小娟怀着忐忑的心情同意了。网友见面”在千年之后第十今年头里充满了堂而皇之的味道”所以一贯洁身自好的小娟只答应在日落之前见安颜。那晚”小娟踉跄地走出房间”整个世界都塌了”她想过死”可一瞬间便被安颜那温和的笑容所吞没”舍不得”如果她这么走了”那个爱她胜过自己的男孩该怎么办?也不知道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小娟离开了酒吧”买避孕药”回家洗燥”收拾完残局”又为下夜班的安颜准备好晚餐。看着安颜把每个菜都吃的干干净净”她努力的笑”当她吃了一。自己做的菜”那感觉就像喝了满嘴的海水”刹那”眼泪忍不住的决堤。整个晚上”小娟彻夜无眠”最后她决定将这一切的秘密掩藏在心底”永远都不让安颜知道”为了赎罪”她会用生命剩余的时间让安颜做全世界最幸福的老公。第二个星期小娟去了医院”做了修复手术。原本以为噩梦到此为止”哪里知道这仅仅是个开始”一个月后”当晚时小娟行凶的牲。们以照片作为威胁”逼小娟再度失身”小娟跪在地上”不住地给为首的老大磕头”但最终还是在淫威下妥协”因为她不能让安颜知道”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偶然的机会”安颜在小娟磨披的。袋里发现一颗避孕药”之后他跟踪小娟”看到了令他震惊不已的一幕。男人最大的愤怒莫过于背叛”安颜冷笑”依着门看小娟狼狈的样子惊慌的神情”心里却在淌血”当小娟看到他嘴边的笑也笑了”从容淡定的穿好衣服”走到窗边”蓦然回头”轻而浅地对着安颜最后笑了笑”从十四层一跃而下。

那一瞬间”安颜倒在地上”心被彻底的撕裂”没错”他恨死了小娟”可如果她能过上幸福安逸的生活”他也能接受啊”可为什么要轻生?

第三天的时候”一个在酒吧工作的女孩怯生生敲开了安颜的房门”将小娟生前亲手写的信交给了安颜”用了整个下午”安颜读完信”抬起头的时候”镜中的自己脸上已然是眼睛里流出的血痕”他要替小娟讨个公道。

安颜报案”之后等待消息”但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直到第十次去”时方给出了证据不清”定为感情受挫自杀的结论”走出派冉所的一刻”安颜被十几个男人围殴”时方极尽侮辱”甚至放小娟被强暴时的视频给安颜看”离着百米不到的居然冷眼旁观。同归于尽。…,

这是安颜最后的想法”然而就在丁俊晖与夏夜之在星舰俱乐部激战的那天安颜没有能为小娟报仇”也没有赎去心里的歉疚”他被那伙人毁容”之后沉江。

这样的故事绝时不是唯一未了愿望的冤魂也不缺他一个”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在那么一瞬间”神伸手了……

夏夜之将相架放下”叹子。气”“我想你搞错了”我不是神救你的也不是神”是你自己!”

“恩主”求你替小娟报仇兴超是我们全部的钱!”蛔

安颜的整张脸已经不成人样”纱布上隐隐约约透出的血迹可以证明这个少年遭受过多么可怕的虐待他托养一张皱巴巴的银行存折”上面显示的金额是800000”是小娟这几年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原本打算用于结婚”但是如今都不重要了。布拉格吐了。烟”将烟蒂扔进火盆”接过存折”“这帮他妈的不配当人!小子放心老子替你报仇!”

属于小娟的一切在火焰里化为灰烬”安颜顾不上因眼泪流到伤。而发出的剧烈疼痛”失声道:“真的真的吗?”

咣咣的磕头声让布拉格这个纯爷们眼眶发热”在这个黑暗的时代”连心爱的人都无法保护是多么可悲的事情”既然如今的社会连邪恶也无法制裁”那么就以恶制恶。布拉格心中想法刚落定”便被夏夜之冷冷打断”“不行!”

“靠”夏夜之”老子没求你帮忙”这买卖老子自己干”自己担还不行?”

“不猝!”

“草!”

布拉格咣一拳将桌子砸到一角”鼻子里喘着粗气”斜眼割着夏夜之”从牙缝里啐道”“孬货!”夏夜之没理他”言语中沉了几分”“安颜”你的命是我捡回来的”你要报仇”抑或你要芶活”我都没有意见”但是无论是报仇还是芶活你都不能从我这里寻求丁点助力”要报仇”你自己的事”你听清楚了?”

安颜的胸臆像要炸开似的”豁然站了起来”转身就往外走。

“站住!”身后冷喝一声”不留情面道:“你这种饭桶本事”碾死你跟碾死一只蚂蚁能有多大区别?你死了不要紧”欠我的命谁还?”

安颜猛然扭过头:“你要怎样!”

“五天后”你将小娟的后事处理好”然后去找我!”

新的希望让安颜声音发抖”“你……”你会帮我吗?”从第一眼在俱乐部看到面前这个人”安颜便觉得他是一个仁慈的人。

可惜”回应依日是否定的”夏夜之摇了摇头”“我不会帮你”不过”或许可以教给你报仇的方法”这一切要看你!”

第二百四十七章最久的那个人

第二百四十七章最久的那个人

作为开名车住高档公寓的富家,必然是高富帅垂涎的猎物。文¥学%网高富帅也分三六九等,下等的纯属靠下半身思考问题,逮货基本饥不择食。中等的至少懂得择优选之,不仅限于活塞运动。只有上等的才算是花丛高手,上床之类的东东自然必不可少,但绝不是唯一的目的。

其实,在高富帅之上还有一个特『色』的群体,这些人中龙凤,马中赤兔的哥是官本子弟,坊间惯称官二代。这些未来的社会脊梁对于无名草鞋根本不屑一顾,这里面有地位的歧视,也有自身的修养水平眼界高低影响,不过最重要的是声誉,所以哥追逐的对象非富即贵,喝点酒就开房的烂货很少入得了这些人的法眼。特别还是哥中的精英。东江国土局大oss马建的马信疆最近在一次聚会上见了一个极品,事后通过关系打听得知这个极品果果的名字叫语雪。

花了两天打听,得知语雪常住在幽兰小筑,一个算得上高端的住宅小区,开的保时捷panamara,不是很贵,就职于一家颇具规模的设计公司,同事口中语雪是个才华横溢的女孩,再一看学历,居然是剑桥毕业,不由得令马信疆动心,再听说她没有男,马信疆就小兴奋的一下下也不行了。不过兴奋之余,语雪的背景比较神秘,特别是有关于其父其母的履历,找人查也查不到,他可是请的公安系统的同学,不过至少确认了她不是大款包的金丝雀。

几天前就在他拒绝了媒人牵线介绍粮食局局长千金的同时,忽闻语雪去了江大,居然和四个大一男生在食堂吃了个晚餐,让他有点匪夷所思,遂打听了那四个小子的背景,基本都是穷乡僻壤兔子不拉屎的小地方,顿时有点纠结,马建了的情绪最近不正常,盘问下得知有这段隐情,便说改天见见这女孩。马信疆第二天就找人给语雪带了话,想约她见一面,不过语雪那边没反应。想想过往经历,一报国土资源局大名,哪个不是任他信马由缰,今遇上个矜贵的人物,真是……

人都有贱的一面,谁也不例外,见语雪这么高傲,马信疆又高看一眼,加之圈子里面那群死党起哄,等待着看战果,这就让他更有征服欲。马信疆竭尽所能找关系搭线邀语雪的老板吃了顿饭,饭间谈了谈合作,能当老板哪个也不是,知其雅意自然愿意成人之美,次日时专门跟语雪提了,言语间颇有点威『逼』利诱的意味,语雪也没说,答应在东江水晶丽日大酒店见面。

月末的最后一天,林语雪来到江大。早早将车子放在了停车场,步行向江大新图书馆。自从这里建成后,她还没有来看过,在纸上的变成了耸立在地上的建筑,对于任何一个建筑师来说,不只是欣喜,更是骄傲,何况是在东江最顶尖的高等学府。这本应该开心的一件事,却高兴不起来。

“语雪姐”

林语雪审视着晚霞下瑰丽的作品,听到有人叫她,别过脸,展颜一笑,“是你们啊,要去上自习了么?”

作为大一的新兵,跟稍微好看点的女生都会脸红,偏不知为何对面前稍长他们几岁的女生倍感亲近,这是第三次见面:第一次是她的车坏了,帮了个小忙,她就请他们搓了一顿大餐。第二次是前几天,宿舍里六匹狼玩真心话大冒险,老四输了,其他五个牲口想了半天出了个主意,让他联系语雪,磨叽了半天,老四在众人『逼』迫残害下战战兢兢发了条邀请的信息,谁也没报xiwang,没xiangdao她竟然回短信了,不但回短信了,半个小时后还真来了。不起眼的餐厅,嘈杂的环境,潜伏着的诸多寂寞的丝,廉价的雪花啤酒和炭火烧烤,她居然也没有嫌。那一晚,他们好开心,六根默默无闻的狗尾巴草被上百号人用各种值得回味的眼神瞩目,从出生到二十岁还是头第一次,莫名的兴奋流便全身,仿佛沐浴着神光,连都大了n分贝,似乎担心离得远的丝们听不到他们的幸福似的。那晚,喝了三九二十七瓶酒,晕晕的几个人听到语雪打说我想见你,不这个“你”是谁,但一定是男的,每个人心里都有点失落,后,迟迟睡不着,才丝终究还是丝。这种低落的情绪还未散去,不成想今天又遇到了语雪,宿舍老大道语雪姐,你想去我们学校的图书馆么,我有学生证可以带你进去?”

因为语雪一直盯着江大新图书馆看,他才有这么一问,他也是从一个小县城考出来的普通学生,整个县城都没有一个看得上像样的图书馆,更别说比起眼前这个了。这个夕阳西下的傍晚,彩霞铺了满天,倒印在图书馆如镜般光滑的镀膜玻璃幕墙上绚丽多彩,美轮美奂,大群鸽子飞向广场,穿过音乐学院冷杉林区缓缓渡来的暮霭,带起一连串属于蓝天碧水下的清新『荡』漾。若是第一次来江大,定会被这场景感动。所以每天都有东江的旅游团都会造访这里。语雪被这么问起,哑然笑笑,“不用了,我等个人,你们去忙吧”

她可能不了解图书馆内部,但面前这个高耸的大家伙却是出自她的手笔,这是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从建筑设计到外立面装饰全包的作品,,多亏了周啸天的硬关系,江大领导层才硬着头皮吃下了她这个捞不到任何油水的case,今天看起来,还不嘛她没有对那几个挺简单的小孩们述说这些,也许说了她可以小小的骄傲,那六个孩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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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最久的那个人

第二百四十七章最久的那个人

第二百四十八 巨擘(上)

第二百四十八巨擘(上)

“您好,选衣服么?衬衫,还是套装?”

“恩,看看”

暮色降临,夏夜之走进东江商业区巴宝莉专卖店,在衣橱前徘徊了一圈,没有特别合胃口的的衣服。

在这方面,前世潘神是一个极为苛刻的人,基纽高层幕僚几乎每人都有一个御用设计师,潘神也不例外,那种手艺绝非品牌店可以比拟,所以换上夏夜之这副皮囊后,也不再讲究。不过,今晚的情况比较特殊,从语雪郑重其事的样子也可略见一斑,平时那丫头素面朝天,一条牛仔,一件T恤,便可招摇过市,对了,还有那顶用来遮脸的帽子。今个却是个例外,还是第一次见她这么用心打扮,夏夜之猜也能猜个大概,果然,事实如此,语雪要被逼婚,如同上次,他又要扮演冒牌男友,不同的是今晚是她的姨舅要介绍对象。

琳琅满目的衣物首饰并没有吸引夏夜之的注意力,好在巴宝莉的衬衫和西装还比较符合他素雅的品味,选了件真丝衬衫,黑色的,配合这张白皙而干净的脸可以年长几岁,他可不希望让语雪的亲戚觉得她遇人不淑,找了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衬衫没有任何图案,简洁大方,搭配起英伦风格白色西装,软底皮鞋,站在镜子前,仿佛换了一个人,不只是希望快点出货的服务员赞美,连他自己也觉得过关,一个普通的学生转眼间成了公子哥。稍微整了整半长的头发,再出更衣间,举手投足便是泰然自若之感。看时间尚早,夏夜之决定先去买点礼物。

八点,东江夜生活初露端倪,作为八城区的主区新商业区可谓车水马龙,纸醉金迷,坐落在闹市区的超五星级水晶丽日酒店门口车满为患,因为发改委要在东江讨论华东五省电价水价,东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副市长赵秩亲自接待,并将所有官员专家安排在女婿周啸天经营的水晶丽日里,从昨天下午开始,官员就陆续进出不停。半个小时前,不知为何停车场前的甬道忽然戒严了,大批安保人员疏导交通,所有车都不让往里停,空下了一大片地方,十几辆挂着东江市政府牌照的车塞在那里进退不得,狂按喇叭,但是出奇地保安不为所动,大佬们平时的趾高气扬轻则呵斥重则以亮身份自爆,那么点特权今天似乎也不起作用,问什么又问不出来,保安主管只是说上面安排的。在东江混得好点的主多少知道水晶丽日酒店的背景,不过大部分还是不知道,爆几句粗口然后打电话找人联系水晶丽日酒店里的关系,非要一争长短,可是问来问去,没一个知道所以然的。七点四十分的时候,一辆劳斯莱斯加长幻影印入众人视野,甬道一下打开,保安主管舔着笑迎过去,直接将劳斯莱斯送入了地下停车场,十分钟之后,陆陆续续来了将近二十辆高档豪车,之后才解去戒严。

八点刚过,天鼎国际董事长周啸天宾利雅致下来,保安恭敬地喊了声老板,从临川市新调任东江的组织部长坐在车里正憋气,忽然见酒店老板来了,低骂声兔崽子,然后吩咐了秘书几句,让秘书将周啸天叫过来。新上任不久,树立威信是最重要的,跟一群屁民在这堵了半天连个车也停不了,后面车里的下属看了笑话,要是不挽回面子,以后该如何管制?隔着一段距离,秘书的嗓门还挺大,将他的意思发挥的淋漓尽致,水晶丽日酒店老板歉意笑了笑,隐约听见他吩咐经理给这边安排一桌免费酒席,在水晶丽日吃顿饭,人均价位大概是五千,可以说算是比较适中的,要在烟雨红楼那种单个包间装修费就动辄几百万的地方,人均价位至少三番,纵使这样,能在水晶丽日免费吃一顿也是一份不算轻的礼了,可是人有时候就是惯出来的,进酒不吃吃罚酒,接受了命令的秘书长闻听周啸天就这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登时火冒三丈,叫嚣道停业整顿之类的,周啸天本身已经走进水晶丽日酒店,听到这话蓦然停住脚步,返身走出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一把揪住秘书的领子,从一口精细白牙里挤出几个字,“一个月内我要不让你们这些个狗日的滚出东江,老子这酒店跟你姓”…,

抛下惊愕地不敢言语,脸色蜡白的秘书,周啸天快步走入酒店,就隔着一条街对面坐在出租车里的夏夜之收回了视线,暗忖今天这个气氛想必是有大人物莅临,否则周啸天也不至于这么容易大动肝火。付了钱,夏夜之拎着礼物钻进了咖啡厅,店主一见他进来,有些手足无措,夏夜之示意她继续忙碌招待客人,而自己随意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一边喝着试营业期间的优惠咖啡,一边欣赏着整间店的装修风格。舒颖的审美水平挺高,只此一项他和布拉格扔进来的这一千万就没白花,这家店装修的很温馨,没有任何一处地方透露出腐败堕落的味道,也许只有长时间沉溺于黑暗中的人才能看得到真正的光明,看着舒颖敬业的样子,夏夜之勾了勾唇角,往事又涌上心头,为何四年前,他不做这样的决定,如果那时这样,霓蓝今天大概也会这么开心吧,失神间,语雪的短信来了——快来,再晚,我就要被领走了

“盒饭别急,我速来”

回了这条短信,夏夜之整了整衣领起身,舒颖忙完手头事走了过来,试了试额头上的汗,赧然道:“老板,我这方面没有经验,如果哪里做的不好,无论是批评还是辞掉我,我都会接受……如果你再给我些时间,我会更加努力的”

夏夜之耸了耸肩,没说什么,走到门口时,扭过头看着舒颖,倒影在眼里的光弧温和地闪了闪:“放手去做吧还有,从今以后,你就是老板了,别再叫我老板”不理舒颖的惊诧感激的复杂神色,夏夜之向水晶丽日酒店走去。

-――――――――――――――――

语雪七点来到水晶丽日酒店,酒店总经理早早便在这里等候,昔日林天骄创立中国神话之时,她只不过是天鼎实业集团下属一个子公司行政部的小经理,一晃十几年,如今却坐上了这年薪百万的位置,有时想来真觉世事难料。因为那天随周啸天到机场见过语雪,所以一眼认出了她,千言万语顿时涌上心头,“我记得很清楚,十二年前的今天我加入了天鼎实业,那天是林总四十三岁的生日,十二年弹指即逝……大小姐,我很羡慕你,能有这样一位父亲,大小姐?”

“不好意思,我妹妹来了……”

语雪不愿再听她忆及往事,道了声歉走进大厅,刚才的短暂失神令她非常难受,至今为止没有谁能令她如此。林天骄,那个忘恩负义的人,那个薄情寡义的人,记住他的生日干什么,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自从妈离世那天,她便与他再没有半点纠葛,如果不是小姨坚持要她来,呵,她永远不想再见那个人,哪怕是一眼可是,明明已经这么狠他了,心为什么还会疼,如此疼?

心口发紧,眼前一黑,若不是有人拉住她,她差点出糗摔倒,耳旁有个声音飘飘渺渺:“姐姐姐,你怎么了?”

足足有半分钟,语雪才缓过神来,揉了揉旁边女孩的头发,“依婷,嗨,好久不见了”

“姐,你没事吧?不少字是不是生病了”被唤作依婷的女孩眨巴眨巴眼睛,注视着心中的榜样。语雪一笑,豪迈道:“开什么玩笑,铁人雪怎么会生病,天热有点头晕而已”

“呵呵,也是林坚强……额,哎呀,抱歉”提到“林”这个字的时候,依婷明显看到姐姐冷峻的眉梢微蹙了下,立马住口,三年前大姨去世后,姐姐便和姨夫断绝了来往,这些事她知道。那么多年她一直很羡慕语雪这个姐姐,名字好听,人是古典的大美人,才华横溢,无论是打台球还是设计建筑物,她是剑桥大学的明星,直到现在提起林语雪仍旧有人知道,如今身在剑桥的依婷每每想到这些都觉得很骄傲,“对啊,对啊,我们的铁人雪怎么会轻易垮掉,一定会像自由女神一样屹立不倒……”

语雪没心没肺地傻笑着,眼底有一弧光在滑动,可是终究没有碎成点点晶莹,铁人雪也好,林坚强也罢,不过是一朵即将凋谢的昙花,不过不会有人知道,想想那些个同学朋友们得知自己离开后,会是什么表情?大概会说,语雪这家伙,真是个城府够深的人哈想着想着,心中纠结的哀与愁淡淡地散了,此生,她从未欠人,从未对不起人,足矣。…,

“姐,你要嫁人么?”依婷靠着语雪的肩,小声地问,语雪眨了眨眼,拽回游走的神思,道:“干吗这么问”

“我妈要给你介绍男朋友”依婷一字一字道。

“切,不就是个男朋友,一抓一大把,还用你妈介绍?”

依婷头点地像波浪鼓,想也能想到追姐姐的男生有多少,她不知道此刻她的脸已经非常红了,而语雪正盯着她。

“小丫头,你是不是找男朋友了……呒?老实交代”

依婷脸颊如火烧般,一直往语雪怀里钻,“姐,我……我和家骏,和他……同居了”

“呵胆子不小么丫头,你妈你爸知道吗?”。

“嘘姐,你小声点”依婷双手合十,做拜托状,语雪也知道小姨向来要求严格,处处拿自己当作依婷的模板,哪怕连专业也要选一样的,如果知道依婷大学期间和男生同居,大概要发飙的。依婷支吾了半天,终于还是把想问的话问了出来,“姐,你和以前的男朋友有没有,有没有那个……”

一句话,语雪凌乱了,于是狠狠在丫头头上来了一记爆栗。依婷虽被敲得七荤八素,但仍旧不依不饶,非得以自己的秘密换取姐姐的秘密,就在这时,电梯门开,两个如熊般壮硕的男人突然朝这边走来,依婷咽了口唾沫,忘了后半句该说什么,两人在语雪面前停了下来,恭身唤了声:“大小姐”

身后一个中年男子悠然走了过来,笑着打了个招呼:“依婷,语雪,让你们久等了”

语雪看都懒得看来人一眼,在上海滩他是为人敬仰的传奇,是青年才俊心中的偶像,在东江他是叱咤风云的一方之主,可是这个人如今在她的心中,只不过是毫无意义的一个名字——林天骄。仅此而已。

依婷捅了语雪一下,见语雪不理她,自己便跳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林天骄身前,礼貌道:“姨夫好”

拍了拍她的肩膀,林天骄对着身后走过来的一对夫妇,赞赏道:“思双,依婷长大咯”

成思双赶忙谦让:“姐夫别夸她了,依婷要是能有语雪十分之一的稳重,一半的才华,我就烧高香了”

成思双很清楚今天来到目的,自大姐亡故,林天骄心灰意冷,把江山分给了当初跟随他创建金融帝国的五个手下,自己闲云野鹤去了。而成家正因为失去了林天骄这个靠山,在上海政商两界位置一落再落,他们这一代要想在寸土寸金的上海乃至宦海浮沉的北京如何翻云覆雨已经是痴人说梦了,当年如日中天的林天骄尚且没有做到,何况今日。但是,以林天骄多年盘根错节积攒的关系链条,即便用现有的能量也绝对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们一个足够高的平台,兴许成家的下一代中会能走出一个或者几个跺跺脚,可以让世人为之瞩目的人物来。好在林天骄就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又与她关系不睦,这正是她们成家的契机,成思双深深望着语雪,有三分血浓于水的亲情,亲情的前提是,她能为成家起到作用。

“小姨姨夫,你们好”

语雪也起身走过来,微笑着点了点头,“大舅和小舅今天没来么?”

“谁说我们没来姐夫的生日我们哪次缺席过?”说话间又一拨人从电梯里出来,都是衣冠楚楚,语雪挨个打招呼,却唯独没有跟林天骄说半句话,林天骄也没计较,始终一副不染喜怒的样子,周啸天来的稍微迟了,说是为林天骄准备了一份大礼,成家那些人听他这么说,都有点底虚,论财力,一个周啸天盖过他们家族都绰绰有余,不过当周啸天把礼物拿出来的时候,众人苦笑不得,原来只是些旧报纸,都是关于天鼎实业集团过往的事,坐在水晶丽日酒店最大的豪华包间“龙凤呈祥”里,林天骄翻着报纸,从天鼎实业集团剪彩,到股票上市,到集团迁徙,到他登上财富杂志的封面,再到他最后一次主持董事局会议……一幕一幕,令他心中五味杂陈。人这一生终有尽头,越是站得高远,越觉得失落,冥冥世界中总有人所征服不完的未知,这便是神赋予人类最大的遗憾。…,

周啸天看到林天骄珍重地收起这份礼物,心里很是欣慰,今天昔日天鼎实业集团的五架马车都到齐了,不只人来了,也带来了象征他们各自财富的股权,今晚,他们的目的便是将这些三年前林天骄给予他们的重新交回,为了报恩,更为了这二十年惺惺相惜的感情。可是当着成家的面,似乎有些不便,周啸天对着给他打眼色的上官云锦摆了摆手,示意时机不合适。

“我们雪儿真的越来越漂亮了,这么好的条件一定也得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是吧,姐夫?”

“哎呦,姐,这么快呀”埋头给男朋友发信息的依婷小声嘀咕了句。

成思双见林天骄点了点头,拿出电话拨了个号码,片刻后一个身材微胖,气度不凡的男子走进“龙凤呈祥”,大概是事前做了功课,一进门便径直走到林天骄面前,以晚辈对长辈的尊敬伸出手,“林叔叔好”

林天骄细细地扫量了他一眼,再看看语雪,一脸的麻木,还记得好多年前,带她去山上打猎,每次都是这个表情,后来他知道了,当女儿眼睛不亮神情呆滞的时候,就是在煎熬了。孩子,这么多年怎么你都未变啊?林天骄收回目光,伸出手,但是没有与来人相握,而是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同时,吩咐站在身后熊壮的男人,“永昶,给客人搬把椅子”

男人手在空中递了半天,却没得到回应,心中火气腾地冒了起来,但到了他们这种身份,这个位置,脸皮修炼的境界远非一般屁民可以理解,眼看林天骄的保镖递来椅子,他顺势用伸出的手一接,道了声谢,同时眼光一扫,周啸天、上官云锦、徐光山、岳怀荣、孙金中,昔日天鼎帝国的基石都在,这个是……眼光在对面的女孩脸上停了微仅可察的一下,他心中那本来固执的天平刹那间就倾斜了,其实在北京时当成思双做媒的时候,他很是反感。他是有女友的,身边不缺女人,媒人每次介绍的女孩他都看不上,不是歪瓜劣枣就是连都能消灭的类型,他全部都是硬着头皮见一面就拉倒。但是父亲这次满口答应成思双,而且事后责令他温习温习关于林氏家族的“功课”。不看还好,一看他就忍不住动心了,原来所谓的林氏家族就是林天骄,“林”这个敏感的姓让他有了无限的遐想,不管是不是杜撰,只从林天骄的起步就能看得出那背后是不容小觑的位面,这些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林天骄的财富,而他只有一个女儿,在剑桥上学。在他印象里,登上金字塔顶端的只有恐龙,这符合弱肉强食的法则,他也明白好事只能图一头,欲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所以来这里已经做好了万全准备,然而当出现在眼中的女孩子不是恐龙,甚至在心里反作用刺激下令他惊为天人,一时心田像盛开了一片玫瑰。这时反而担心了,担心的是成思双能不能敲定了这事,真恨不得这个明显想和父亲攀关系的女人就是未来的岳母。

成思双一看林天骄的态度,也很尴尬,若是换作自己老公早就破口大骂了,可面前坐着的人借她十个胆子也不敢啊,她只能靠别的方法。想了想,成思双干脆挑明:“姐夫,这年轻人叫陈新,现在在发改委人事司任职,陈新的父亲可是了不起,听说很快要上任国家发改委秘书长了”

“嚯”

大厅里做了大概有三十多四十个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成思双话一出口,不约而同都发出惊叹。秘书长么……如果真能坐上那个位置,有生之年或许有机会走向发改委的顶峰——发展改革计划委员会主任,货真价实的省部级高官,就算不能,单是这个位置也足够万人景仰了,看来这小子来头不小,周啸天碰了碰岳怀荣,因为他老婆的妹妹就在发改委,或许他能认识,果然岳怀荣点点头,对周啸天耳语道陈新他爸可能是陈连正。…,

成思双密切地注意这林天骄的反应,似乎是那顶为人艳羡的乌纱帽起了作用,只听林天骄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道:“原来是秘书长公子”

“不不不,什么秘书长,那是成阿姨抬举了,都是些捕风捉影的事”陈新连连摆手。

陈新嘴上说捕风捉影,但有辨别能力的人十有八九都听出他只是谦虚,或者说是低调。

“林叔叔,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也有份礼物要送给您”陈新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古色古香的匣子,匣子不大,放在手心都很小巧,陈新打开盒子,“知道林叔叔喜欢玉器,这是家父收藏到一枚九龙壁玉,他也久仰林叔叔大名,只是无缘得见,这次专程托我带来,还望叔叔笑纳”

玉绝对是好玉,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孙金中离着林天骄不远,看了一眼,小声对周啸天嘀咕道:“东西还可以,拿出去拍卖不敢说五十,四十绝对有”

上官云锦轻哼了声:“区区四十万?还不够大哥拇指上那个玉扳指的十分之一”

“女人就是女人”徐光山按灭烟蒂,一副江湖大佬的模样,“送礼的价值根本不在于这个玉值多钱,而在于送礼的人,姓陈的如此大费周章目的再明显不过,不管是否贵重,大哥都得收,是吧,啸天”

周啸天没言语,只是换位思考了下,觉得该收。

林天骄仍旧是那副八风不动的神情,静静抽着烟斗,没有拒绝也没有伸手去接,就那么晾着陈新,在官场厮混也有近十年,陈新遇人无数,不管是山西的煤老板还是浙江的富商,都跟他客客气气的,摆谱的,还真他没见过。陈新自问够圆滑够事故了,但是面前的林天骄不知是眼高于顶还是干脆脑袋糊涂了不谙世事,就这么晾着他,晾着他父亲,陈新鼻子轻哼了声,脸色有些发青,成思双赶忙出来圆场,先是替林天骄表示感谢,又是替陈新吹捧,两个人的戏让她一个人演够了,依婷无奈的摇摇头,“老妈真是不遗余力”

语雪没心情听她感慨,真没想到她居然这么势力,成家抑或者林家想与那姓陈的攀关系与她无关,但是别以牺牲她为目的,听到成思双一个劲跟陈新鼓吹自己如何秀外慧中,如何才貌双全,她都有点恶心,终于在成思双说出“雪儿,你要是有陈新这么细心这么有出息的孩子照顾,大姐在泉下也该含笑了”的时候,林语雪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小姨,婚姻方面的事我自己做主,不劳您费心了”

成思双一听,柳眉一挑,“语雪,不是小姨说你,你都这么大了,也该找个合适的人嫁了,你现在还年轻,不觉得,女人一过三十就往下走了,等你过了三十,打着灯笼怕是也难找到陈新这么好的年轻人了”

“那我不嫁了又如何”

语雪倔强的性子上来,就再不是温顺的淑女。坐在旁边的成家长兄喝了一声:“雪儿,你这是说什么胡话呢大姐走了,将你托付给我们,我们怎么能不给你找个好归宿?”

“是啊,语雪,当初大姐让我们照顾你,我们就有责任,这事你听我们的,舅舅怎么会害你?”成家老2帮腔道,说得是义正言辞,冠冕堂皇。周啸天听着好笑,不过既然是人家的家事也不方便插嘴。只是委屈了语雪了。

“语雪,你先坐下”林天骄缄默半晌,终于开口,只是一句话,大鳄气度尽显,嘈杂指责语雪的成家兄弟戛然而止。

成思双一看时机终于来了,立刻推波助澜,“语雪,即便你不听舅舅和小姨的话,你爸的话你总该听吧?不少字”

“我爸?”语雪冷冷一笑,“三年前,我已经没有父亲了”

“你……”成思双顿时无语,转脸看林天骄,后者波澜不惊,也没有忤怒,只是眼中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气氛陷入了僵持,谁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忽然龙凤呈祥厚重的门被推开,一个帅气的青年走了进来,即便当着这么多人仍旧从容不迫,走到林天骄近前,露出一口整齐好看的牙齿,“林叔叔,不好意思,我来晚了,先自罚三杯”

青年也不顾众人愕然的眼神,拿起桌上的分酒器,对着嘴就进去了。

“姐姐,这男的好帅”依婷不加掩饰地赞道。

“白痴”

“……姐姐……”

放下分酒器,青年将手中的一盒貌似是特产的东西放在桌子,仔细一看居然是一盒月饼。成思双没忍住,噗哧笑了出来,“中秋都过完了,还送月饼,真是个实心眼的孩子”

话虽褒,意则贬

在月饼之上,还有一张贺卡,林天骄打了个眼色,永昶便接了过来,林天骄打开一看,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瘦金体提成两句诗——

常拟报一饭,况怀辞大臣。

后面落款二字: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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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 巨擘(下)

第二百四十九巨擘(下)

林天骄会心一笑,道:“收下了,替我转告令尊,区区小事,不必介怀”

外人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是周啸天一下便猜到。三十年前,被一波金融风暴洗劫地倾家荡产的陆云在黄浦江边与事业刚起步的林天骄萍水相逢,那天恰好是个中秋,陆云穷得连一块月饼都买不起,结果林天骄送了他一盒,之后还借给他一笔救命钱,若不是遇到当年的林天骄,今天的东江很难有一个属于陆云的位置。虽然已过中秋,但陆云托儿子陆堑送来月饼,意思很明显了。

“叔叔,我还有一个事,”喝了一分酒器的酒,陆堑的脸上染上一层酡红,也增了几分胆量,望了一眼那边撑着额头的语雪,道:“叔叔,我想娶语雪……”

林天骄哑然一笑,不置可否。但他的态度从表情上也可略见一斑。陈新心头一沉,盯着成思双,后者也顾不上风度了,俨然成了大管家,难为陆堑道:“你不会就准备用一盒月饼便娶要我们家雪儿吧?不少字”

“只要雪儿同意,林叔叔同意”市长公子一往无回道。

“罢了罢了,我没意见”林天骄摆了摆手。

然而,语雪直接道:“我不愿意”

说完,拿出手机发了条短信,很快短信收到了,依婷窃头窃脑地小声道:“姐姐,你是盒饭啊”

语雪干咳了一声:“……”

周啸天一看陆堑笑嘻嘻的样子,心里笑骂了句剃头挑子一头热,看你怎么收场?正这时候,门被推开,一个年轻男子站在门口向里面张望,兴许他也没有想到里面竟然有这么多人,终于确定了语雪所在的位置,走了进来,木讷的一群人就这么盯着他,大概都习惯了。

“语雪,这是……”

语雪没吱声,倒是林天骄开口了,“马局长家公子,是么”

马信疆一听,暗忖大概是语雪介绍了自己,这个该是语雪的父亲了,想着,赶紧将手上拎着的两瓶茅台还有两条黄鹤楼1916递上,“叔叔,你好,这点小礼物不成敬意……”

林天骄笑着,让马信疆松了口气。马信疆也是公子哥,眼神不一般,从林天骄的穿着也看得出这个人应该不缺钱,再看桌上摆的酒摆的烟都是顶尖货,不是一般人消费的起的,不过现在的暴发户都想通过结交权贵摆脱暴发户的名声,估计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才这么客气吧马信疆此刻,心里高人一等,到有点看不起面前的男人了,不过语雪那身段那样貌他实在是心痒,一点家庭背景的小瑕疵也能忍了。他一边想着,一边打量周遭,第一眼看见周啸天,有点震惊,再扫到陆堑那,竟脱口失声道:“陆——堑”

陆堑他见过,只是比他的圈子高一等,所以不算熟,但是绝对互相认识,而且手机里肯定有他的电话。他怎么来了?还未想明白,林天骄开口了,“我听说前几天马公子费心还托人调查过我,不知道你想了解些什么?是对我感兴趣?”

马信疆一听慌了,这事……不过嘴上还装傻道:“叔叔,您说什么呢?”

“呵呵,有些事你那点关系想打听还略微有些困难,不过既然你那么执着想探我的底,我可以告诉你,我姓林,名天骄”

人的名,树的影。

马信疆不是马立强,只限于多吃饭,少挂科那点追求,在上层圈子里闲谈的都是些权利地位以及这些东西衍生出的传奇,至于林天骄这个话题,他还是从父辈们那里听说的,据说,林天骄叱咤风云那阵,黑道从未有人敢直呼其名,都叫其林爷

嗡——

马信疆脑子一阵轰鸣,只觉得血往头上涌,提亲的事一下子全忘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幻听,还是意识到残留效应,隐约地听见有人非常猖狂地喊了声——林天骄

的确,龙凤呈祥的大门是被踹开的,两个安保人员鼻青脸肿滚了进来,周啸天作为水晶丽日的老板哪还能坐得住,腾地站起来,可是看到来人底气便明明白白地少了几分。…,

“龙假,这里是我的地方,你要吃饭,没问题,我劝你最好别闹事”

“啧啧这算是在威胁我吗?”。

龙假带着一副小墨镜,披着外套,手里攥着了个烟袋,丝毫没有文艺范,倒是十足的土豪范,龙假用烟袋指点着周啸天,根本不屑道:“周啸天,按江湖辈份论,你小子算几啊别以为林天骄给了你点颜色,你就能开染房了懒得跟你废话,给老子退一边去”

周啸天那张白脸一下不成颜色了,这可是自己的地盘,登时又羞又怒道:“龙假,你识相现在给我走,不要逼我让警察请你走”

“水贼过河,别使狗刨了,都是黑道上混的人,你他居然跟我说要报警,哎呦,我可真心佩服你没事没事,你要实在不嫌你丢人就报警吧,等那帮孙子把我那些小兄弟们打发走,老子的事也谈完了”

嚣张。

无所顾忌。

所有人脑海里都是这样一些词,认识周啸天的人没看过他吃瘪的样子,今天见了,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有一部分人知道龙假,早听说过这号妖人的存在,再见那舍我其谁的气势,就算想帮周啸天都不敢说话,整个明明十分喧闹的包间内,顿时落针可闻。

成思双被龙假瞪了一眼,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不敢吱声了,站在林天骄身后的永昶一步跨前挡在前面,而另一边从进来到现在如一尊泥塑的池城大步流星,迎着龙假一拳砸下,即快又猛,眼看就要打到龙假,突然一只干枯的手横亘出来在分毫之差间握住了池城硕大的拳头,池城脚下用力,加劲,可任凭如何也难进分毫。

林天骄放下烟斗,拍了拍手,“多年不见,窦老师还是这般龙精虎猛”

“林爷过奖,老头子情何以堪啊今次来,龙老大并没有恶意,只是给林爷带个请柬,还望林爷海涵得罪之处”

窦天斗手腕用力,轻易震开了二百多斤重的池城,对着林天骄衣躬扫地,无论是陈新,陆堑还是马信疆来拜访都没有表示的林天骄,出奇地站了起来,扶住窦天斗,合气道:“窦老师不要折杀我,在你面前林天骄终是晚辈”

这个面子给足了龙假,得意的脸上像绽放了花海。

林天骄对着周啸天挥挥手,然后吩咐道:“永昶,搬两把椅子给龙老大和窦老师”

“不必了,来你这我也没打算长坐,这是赵老三金盆洗手的请柬,喏”龙假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份请柬,想递给林天骄,正好陈新坐在主位旁,斜着眼朝他打量着,龙假叼着烟袋抽了两口,看陈新还没反应,额上青筋挑了挑,也没打招呼,抬起脚照着陈新踹了下去,成思双吓得双手捂住嘴,赶忙过来扶陈新,“你知道他是谁么,你怎么敢这样无礼?”

“哎呀,不好意思,敢问林兄这是谁啊”

林天骄在烟斗里塞了些烟叶,又把烟叶推给龙假,“这位是发改委高官的公子”

“额……”龙假摸摸光头,“奶奶的,姓林的,你怎么不早说,你这是纯心陷害老子,你啊,这么多年不见还是未变,就会装逼,玩心术,你看看,多好的孩子让你给带成这了,公子啊,我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得罪了”

龙假一扬手,一摞百元大钞塞到陈新口袋里,陈新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龙假又来了一脚,“瞪个狗眼你看谁呢?拿了钱,还不滚?”

说着,从桌子上抄起个酒瓶,凶神恶煞般挥来,陈新真的吓着了,活了三十来年从没见过这事,眼看对方要杀自己,屁股尿流躲到了角落里,结果龙假嘿嘿坏笑了几声,“开个玩笑,看把你吓的……还有你,你,你你你,你看看你们这群大老爷们,平日里自称一方霸主,见了我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有必要么?我龙假是恃强欺弱的人么?你们还不如小语雪淡定,泰山崩于前面不变色,嘿嘿,小语雪,晚上有时间么,陪龙叔叔出去散散心?”…,

全东江敢这么说话的人龙假算是独一份了,林天骄抽着烟斗眼光闪烁,看也没看龙假,一直盯着窦天斗,后者耸耸肩,“龙老大是个风趣诙谐的人,莫见怪”

林天骄心知肚明,知道窦天斗的立场,其实许多年前若不是窦天斗在,龙假早就消失了,不是扔进河里喂鱼就是分成一块块喂狗,窦天斗说过只保护龙假安全,不帮他欺凌弱小。

陆堑这时候忽然站起,向龙假走来,身后甚至听见语雪替他担忧的声音。

“我是陆云的儿子,语雪是我的未婚妻,请龙老大……”

话未说完,龙假一脚就将他踹倒,陆堑笑笑,爬起来,“请龙老大不要拿语雪开玩笑……”



一记清脆的耳光。

周啸天再度站起来,想要拉开陆堑,心想你可是陆云的儿子啊,不要把事情闹得激化了,变成了你父亲不得不出手的结局,那绝对讨不得半点便宜,要是龙假能除,东江早没这号人物了。陆堑不顾周啸天劝说,仍旧站在龙假触手可及的地方,终于语雪出来了,看到他脸颊半边都肿了,语雪眼睛里明显有泪光闪动,“陆堑,谢谢你,你快走吧,别惹祸上身”

“我若不出头,谁还能帮你”

“呵少年勇气颇佳,陆云也算教子有方,比其他怂货强多了”龙假一扫旁边,马信疆吓得咽了口唾沫,赶紧躲到一边去,这会他连跑都不敢跑,腿软得像踩了棉花,龙假懒得搭理他,继续道:“不过想跟我龙假讲条件,需要付出代价,你敢么?”

“敢”

斩钉截铁。

“那好,来,从我裆下钻过去,我就随了你的愿”

龙假摆的这个阵叫做胯下之辱,心如毒蝎,陆堑没有料到面前之人竟然下作如此,如果当面锣对面鼓真刀真枪的干,他一点也不怕,可是胯下之辱,丢的不是自己的脸,是陆云的脸……陆堑还没思考完利弊,语雪已经挡在他的身前,对着林天骄,满腹讥诮道:“你不是号称昔日的东江教父,你不是在东江只手遮天么?怎么,今天有人欺负到头上了,就像个缩头乌龟么?你难道就不能帮帮陆堑?”

“呵,你这算是求我么?”

“……”嘴唇上印着深深的压印,语雪终是妥协了,“是”

“我不需要你求我,我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叫我一声爸”

“呵呵”林语雪气急反笑,抄起桌上的水果刀,刺向龙假。稳如泰山的林天骄瞬间掀翻了凳子,失声喊道:“不要啊”

东江黑道之所以惧怕龙假,大多因为他心狠手辣,走到各方老大这个层面,都知道龙假身边有一位真正的高手,窦天斗。至于龙假本身,许多坊间传闻说其学过几十年武术,尤其太极出神入化,可是从未见过,今天在场的四十号人亲眼见证了这一幕,语雪整个人就像被一股庞大的吸力吞噬,整个人被龙假两根手指带着转了一圈,水果刀脱手落地,龙假手腕一翻,两指扣上了语雪的脸颊,眼中透出幽幽的寒光。

“龙假,放开我女儿”

“呦呦呦,林天骄,林爷,你终于急了呵呵呵,说真的,我他最看不惯的就是你那副自以为一切皆在掌握的样子”龙假在语雪的发丝上嗅了嗅,虽带着几分挑衅,但还没到猥亵的那个地步,正如道上所说,龙假其精似鬼,总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他这条后路就是不和林天骄公然翻脸。

“林天骄,你再往前一步,我两指一用力,小雪这么漂亮的美人从此就是没牙的老太婆咯”

“你想怎么样?痛快点”

“嘿嘿简单从我裆下钻过去”

林天骄头皮一阵发麻,这个事本来不复杂,错就错在语雪动手再先,所以现在按道上的规矩来算,他是欠了龙假,谈判之前,应该先还情,可这一钻,一世英明也就烟消云散了可是,语雪,就算这个女儿如何恨他,他却从没有一天将她从心上驱逐啊,这,这,这………,

林天骄求助地望向窦天斗,寄希望与他能调停,可这老狐狸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入定一般。豆大的汗从林天骄头上渗了出来。

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大门被推开了,一身白色西装的青年走进龙凤呈祥,见场面成了这副模样,有些茫然又有些愧疚,道:“我是不是来晚了?”

“小夏?”周啸天脱口而出喊道,这个年轻人他印象深刻。

“夏夜之,你快走,没你的事了”即便是被龙假捏的生疼,但是语雪还是挣扎地吐出了这几个字。龙假本来背对着大门,闲庭自若的洒落,但一听这三个字,脑袋跟炸了一样,同时,窦天斗低垂的眼睑刷啦一提,一脸凝重地盯着夏夜之的脚步。

黑色的衬衫,白色的西装,加上他那股可以媲美帝王加纳的洞彻天地的气度,在窦天斗眼里这个人俨然不似六尘凡人,一股磅礴的精神压力就荡漾开来,七十年功体的窦天斗右脚向后,情不自禁退了一大步,刺耳的摩擦声伴随着嘎巴一声,脚下木板碎了两块。

夏夜之根本没有停下脚步,眨眼间跨进了窦天斗的攻击区域,窦天斗终于有了动作,可是收回的拳还不等发出去,夏夜之的肩膀已经压住了窦天斗的肩膀,两股音束不分先后钻入龙假和窦天斗的耳中:“龙假,我给你一个让我欠你人情的机会,换你给我撑一个场面,你没机会考虑,若你敢说半个不字,就算窦天斗今日在此,我照样要你没命离得了水晶丽日”

一步,跨过,窦天斗没敢动。

夏夜之拍了拍龙假的肩膀,后者就像皮球一样泄了气,无力地滑坐在椅子上,陪笑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别认真嘛呵,嘿嘿一切由你夏夜之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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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来历

第二百五十章来历

烟雨红楼一战,龙假赔了夫人又折兵,事后向窦天斗请教夏夜之的来历,自从军阀大佬老阎头子挂掉后,窦天斗闲云野鹤几十年,饱览武道jīng髓,从太极,到泰拳,到柔道,再到巴西柔术,他都有所涉猎。~~旅居苏格兰的那段时间,又在机缘巧合下,结实了秘结社的成员,进而详细知晓了shadow和yīn影大名录。之后的十几年,窦天斗一直关注着yīn影动态,只是出于一个武者对于天人之限的理解,觉得帝王加纳一说只是杜撰多于实际罢了。然而,拜烟雨红楼一战,窦天斗早已尘埃落定的心境又起了bō澜,短时间恶补了秘结社三巨头之一梭罗帝格攥写的《神殿记述》,那里面对yīn影百年五十大武道家有了详尽阐述,窦天斗细读了多遍,对其中诸多细节加以推敲,最后告诉龙假,夏夜之这个名字最大可能就是一个伪装。纵观《yīn影大名录》和教参《神殿记述》,帝王加纳该是公元纪年后的第一王者,但从秘结社权威梭罗帝格笔下蛛丝马迹进行推测评估,二十五岁之前,没有人能超越得了夏夜之,可这个夏夜之居然属于野jī没名,草鞋没号的角sè,那么他一定隐藏了身份。

经过对烟雨红楼一战事后复盘,可以有九成把握断定夏夜之的身法承袭于基纽身体术;而且,在将泰拳皇帝宋蓬摔成ròu饼的那一击中,夏夜之的手臂曾呈现出诡异红斑蛛纹,这个细节窦天斗留意到了,翻看神殿记述时,梭罗帝格恰好也提到类似异象,那是一种被称作“逆流之川”的顶级战技,于公元前失传,后世流传都是赝品,但是在二十世纪末期逆流之川重新现世,成为yīn影诸多势力争夺的对象,因巫师其人所修习,而更名为“巫师百破”。窦天斗将这些讲给龙假,龙假才意识到惹上了大灾星,本来以为上次的事歇了,两方人马再无瓜葛,他依旧稳坐他的东江老大,跟什么狗屁yīn影那码字事扯不上多大干系,没成想今时今日又遇上夏夜之,龙假绝对不是那种一条道跑到黑的主,一步一步从底层爬上来的枭雄最深谙的道理便是见风使舵,于是半开玩笑半戏谑道“一切都由你夏夜之做主”

窦天斗一听,嘴角chōu了chōu,“傻”

老头子死看不上这种拉出便便往回坐的德xìng,适才夏夜之整个人透shè出来的气息已如同实质,与上次所见简直判若两人,他竟连动手的勇气也被充分掠夺了,上次况且不能守得住龙假的小命,这回……

窦天斗打了个哈欠,坐在一旁,龙假一看架势心中叫糟,脸上强颜欢笑,心里什么刻毒的话都骂了。夏夜之将语雪拉在身后,细细打量着,脖子上两道红痕,手腕也被扭肿了,加之语雪皮肤白,分外显眼,多年前那个和他打赌的小nv孩变成了这模样,夏夜之无名火起,转脸抬起了手……龙假反应也是一等一的快,撤步站起来,同时右手mō进了衣兜,整张脸刷白刷白,那日宋蓬被摔成一滩ròu泥血流泉涌的惨象仿佛过电似的在眼前闪,他是真的怕了,不过龙假却发现夏夜之脸上云雾消散,快得简直令他这个闯dàng江湖近四十年代老狐狸都乍舌,那闪电劈斩的手举重若轻,落到椅背上已是一羽鸿máo,“龙哥,又见面了,上次忘了带我爷爷向你问好了,不过……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夏夜之左右看看,懵然不明,龙假伸进口袋的手松开了湿漉漉的枪柄,两指一捻,chōu出来一张红sè请柬,摇头叹道“怪我怪我,和侄nv开玩笑过头了,其实我就是来送个请柬给林兄,这一切是何苦来由,何苦来由呢”

龙假很有爱地摇着头,一副因误会破坏了叔侄关系而惋惜的样子,和和气气将请柬放在桌上,“林兄,下月初三,赵老三金盆洗手,请柬我可是给你送到了,去不去就是你的事咯”

最近东江道上有两个消息不胫而走,一个是昔日教父级大佬林天骄归来,另一个就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有三龙四虎七十二神杀之称,三龙之首的赵普赵三爷金盆洗手,回东江落叶生根,开了一家规模顶级的海鲜楼,定于下月初三开业。…,

那天是赵三爷七十大寿,道上稍微有点名气的都在邀请之列,然而重中之重的自然是东江黑道如今的三叉戟,林天骄,龙假,萧老太爷。

林天骄翻了翻请柬,对于赵三爷这个人只是见过几次,jiāo情什么的倒是谈不上,不过按照道上的规矩,称一声师叔前辈都不过分。

“多谢龙老大专程跑一趟”

林天骄抱拳,“请转告赵三爷,说林天骄一定捧场”

龙假抱拳还礼,yīn不yīn阳不阳的来了句,“羡慕林兄得一佳婿,难怪如此稳若泰山了”

龙假话里有话,明眼人都听的出来,这里面只有周啸天认得夏夜之,刚才的一切他也都看在眼里,自从几个月前在酒吧与夏夜之相遇,周啸天就知道这小子非池中之鱼,所以有意拉拢,不过看样子对方并不十分感冒,最近两个月也没见他再去过北回归线玩,以为离开东江了,没想到再见面居然会是这样的场合,而看刚才的情况,夏夜之像是以语雪的男朋友角sè出现。周啸天爱才,特别喜欢爱干净,有品味,撑得住气场的年轻人,夏夜之那边一站…全有,周啸天不自觉地便思谋着一会为夏夜之在林天骄面前谏谏言,不过有一点他是万万想不通,龙假何许人也,在东江这十年从白到黑他都是横着走,市委书记肖日和几次想动他都动不了,最后干脆约了龙假喝茶摊牌,希望龙假在他任期内安静点,两边都好做,最后达成一致。这个敢在林天骄面前嚣张地挟持林家大小姐的霸主居然在夏夜之这个小孩面前毕恭毕敬,甚至有点……有点畏首畏尾,他想不通周啸天俊眉拧着,有点后悔没有早点mōmō夏夜之的底,这时忽然听到龙假说“既然事情办妥了,龙某就不讨饶林兄寿宴了……夏老弟,带我向夏老爷子问好”

说到后半句,声音极低,带着锱铢必较的意味,夏夜之爽朗一笑,点头应承,龙假踱着步子,又一副霸主气势向外面走去,到mén口时看了看躲在积极旮旯的陈新,不屑地啐了一口,陈新自知丢人丢大了,脸青一阵紫一阵难看的要死,看到一帮人陆陆续续走出龙凤呈祥,赶紧逃之夭夭,林天骄等人将龙假送出水晶丽日酒店,看了看外面,不由chōu了口气,整个视线所能遍及的几条大街两边齐刷刷停着黑sè奔驰,少说也有上百辆,见龙假走出酒店大mén,咔咔咔咔,车mén打开,向这边涌来的黑压压的人流看着都有点恐怖,龙假吧嗒吧嗒吸了两口旱烟,挥了挥手,那些人规矩地站在道路两边,适才还叫嚣jiāo通不畅责骂水晶丽日酒店保安狗眼看人低的富人抑或官员登时连个屁也不敢放了,喧嚣的大榕路上,车流缓行,未曾听到任何一辆车鸣笛,整个半公里的范围内,进入了真空。

成思双涔了满头的汗,tuǐ肚子开始打哆嗦,若不是被两个哥哥硬撑着,现在恐怕站都站不住,心里刻毒道那帮拿纳税人钱中饱sī囊的狗东西平日就知道对屁民作威作福,这会一个都不见了,这个没天理的世界,还有没有公平了。

林天骄扫了他一眼,轻哼了声,自顾自地叼着烟斗,全然不把一街的马仔放在心上,他的眼中只剩一人,那玩味的眼神绝非初次相见的惊诧,而是带着一种难以明说异彩。

夏夜之与龙假站在最前面,忽然龙假拍了拍他的双臂,两个差着三十岁的男人就这么来了一个兄弟间的拥抱,龙假贴着夏夜之的耳朵,一字一字道“夏老弟,龙某仁至义尽,记得你的许诺”

“只要你不过分,我说到做到,”夏夜之拍了拍龙假的后背,lù出一嘴森白西齿,“还有一件事,我提醒你,下次再让我看到或者听到你碰我的nv人,我会用那天扔泰国佬的方法把你从这里扔到这里”

夏夜之指了指头顶,又指了指脚下,松开龙假,笑道“龙哥,今晚可能有雨,还是早回,一路慢走”…,

能轻易动用上百辆奔驰S级轿车的人物在中国不敢说凤máo麟角,但在东江绝对屈指可数,也算见惯市面的东江市民仍旧怀揣好奇和生怕殃及池鱼的矛盾心里目送着车队离去,几家报刊杂志社的记者兴奋地带着大事件回归基地,写稿制片,不过最终都被毙了,人们注定无法在电视上一睹东江的真实面目。

龙假走后,天下太平,水晶丽日mén前恢复了先前的车水马龙,无论是江湖大佬还是进出水晶丽日大酒店的政fǔ官员都选择xìng忘记了风sāo的地下老大,该请客办事的该泡妞的各行其是。霓虹灯闪烁下周啸天递上一根烟给夏夜之道,你小子今天吓死我了,刚才我真想叫一声夏哥一帮人哄笑成一团。周啸天酒店的某些人对夏夜之还有印象,再看刚才的场面,此刻对夏夜之是敬若神明。林天骄目光如电,除了身后的两个保镖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等周啸天拿夏夜之开涮完,林天骄走上近前,伸出手,夏夜之两手相握,把晚辈的身份做足。

“真是长江后làng推前làng,少年英雄不过,恕我眼拙,不知夏兄弟的爷爷是哪位,竟让龙假如此低三下四?”

夏夜之人畜无害地笑了笑“我爷爷叫夏遂良,不是东江人,可能林叔叔没听过”

“夏遂良——”林天骄品了品这三个字,然后又看了看周啸天等人,见他们都是同样的神情,于是哦了一声,于是一些有些头脸的人物也纷纷点头,“夏老,久仰久仰”

夏夜之嘴上说着过奖过奖,心中着实好笑,尤其念及马立强黑框眼镜呆呆表情加上红润嘴chún小酒窝的形象更是不禁莞尔,马立强嘴上经常挂着一个名字,声称是心中最早的偶像,这个名字就是夏遂良。马立强甚至在工程学课本上写着“金灯大剑夏遂良”,还为夏遂良画了一个蔚为壮观的宫殿叫做东海小蓬莱碧霞宫,这种孜孜不倦的jīng神bī得夏夜之不记住都难,百无聊赖时也曾想过,到底这个夏遂良厉害,还是帝王加纳更加风华绝代?刚被问起出身,夏遂良三字脱口而出,前世信手拈来的máo病时隔一世也还是改不掉。

周啸天chōu了半支烟开始拿语雪打趣,实则是想缓和林天骄父nv之间的关系,又向林语雪询问和夏夜之的关系,作为这次宴会真正有所图谋的成思双一句话也chā不上,只能一个劲的叹气。

倒是林天骄既没有对夏夜之肯定,也没有否定,只是说了句你们年轻人好好玩,便推辞众人挽留,回庄园去了。

反光镜中人影渐远,坐在车里的林天骄将赵三爷请柬扔在一边,又看了看陆云的那封信,失笑着摇了摇头,只叹道“世事如棋”

永昶将信收好,最后将夏夜之带的礼物递上去,林天骄打开盒子,深不可测的双眸居然亮了亮,“永昶,你和池城跟我这么多年,知晓我所有的秘密,知晓我所有的习惯,甚至连我的心里想什么也能猜到,但是你们却从不知道如何讨我欢心”

林天骄将盒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永昶这才看清,原来是一支烟斗,池城扫了一眼,闷声闷气道“老板,你原来喜欢烟斗”

“我一生自问眼光极高,很少有东西入得了我法眼,不过当我看见这个东西的时候,我便能想象到送出这支烟斗的人该是什么样的心思”

“什么样?”

“呵呵,天机不可泄漏”

林天骄将烟叶放在夏夜之送的烟斗中,细细品着,“世上该少有人有我这样的味觉,chōu着它,仿佛能品味出欧石楠根一百年的历史变迁机枢的秘密被他得到也好,掌握在这样的有心人手上确实能让我省去太多的麻烦,就让圣修会和基纽,蔷薇十字团,还有我们那自恃甚高的秘结社争个你死我活吧……”

“老板,不如我再去调查调查那小子的爷爷,或许能提供什么新的线索”

听到这句话时,林天骄大笑出声,甚至眼泪都流了出来,“你要去哪里调查?莫非你要穿越回一千年以前?不用费尽了,如果我想知道,我有一百种方法让姓龙的说出来,他焉有活路?”

第二百五十一章 了解

夜晚从萧山那边吹来的风卷得语雪裙摆飞扬,绸缎一样的乌丝飘撒了满世界,至少在有些人的心中就是整个世界,陆堑甩给夏夜之一支烟道,我们这是第几次见面了?口味比较清淡的他喜欢抽苏烟。夏夜之笑笑说我印象中是两次。对,是两次。陆堑点头道,第一次在星舰桌球俱乐部,说实话,那时我已经很佩服你了,或者说十分惊诧。怎么说呢……陆堑有点兴奋,不知是不是与龙假今晚上的对决让这个与众不同的官二代有了新的体悟,他的嗓音虽哑,却能透露出一种对于未来命运的掌控。

“秦娆是一个特别是女生,你可能不知道,早在零六年的时候我已经认识她了。其实,在我们这个圈子里她很出名……呵呵,你明白的,人或多或少都会以貌取人,所以在星舰俱乐部见到你与她在一起,我觉得你很勇敢,你敢于面对整个江大以及某些对她觊觎已久的男人质疑和挑衅,那时我便想你拥有的一定是低调的自信和卓凡的才华,否则以秦娆眼界,骨子里的傲气不会如此,后来我才听说你就是那个差点把任超手废了,让盛世年华大老板点烟的家伙,我当时还有点替我的哥们唐景松惋惜,堂堂市委书记秘书长家公子会竞争不过一个无名小卒,不过今天的事过后,我知道唐景松输得一点都不冤!”

陆堑的出身背景以及教育经历决定了他的一生都会以阶级角度去看问题,在他的眼中秦娆是一个眼光高,有傲骨的女生,所以她不会轻易折服,若是折服,那个令她折服之人必然非富即贵,归根结底,他始终将秦娆当成一个以天生丽质换取优渥生活的女孩。陆堑没有错。秦娆的一颦一笑,秦娆的烟视媚行,秦娆的顾盼流波都能让人生出她是风情女子,并且精明而懂得怀柔的错觉,事实是。秦娆用她的智慧编制了一张自我防卫力极强的面具,不让任何人有机会看到藏在后面的忧伤灵魂。陆堑年近三十。夏夜之最多二十五,陆堑没有摆谱,是资历和年岁让他在潜移默化下笃定老成,像兄长像大哥像前辈,而夏夜之。饱经风霜的前世今生足以让资历与年岁在其面前黯然失色。陆堑以低调的自信和卓凡的才华形容他并不为过,只是和秦娆的故事里他没有走捷径,他们之间,很澄澈,就是夏夜之与秦娆,狐狸与兔子。她在被残酷的现实磨砺地筋疲力尽的时候。谁又能知道那个在阴暗和光明之间的女孩难能可贵地保留了一丝初心,这仅有的初心被挡在厚厚的面具之下不为人知,陆堑不知道揭开面具的方法其实不是金钱与地位,不是与享受。而是一颗心,懂她的心,这远比前两者要珍贵的多。

的确,唐景松输得不冤,因为夏夜之也并没有赢,只是这点心得他不必也不想与人分享。兔子永远是藏在狐狸心中一个秘密,秘密。

陆堑见夏夜之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心里好感又添了几分,“今天的事情应该已经传开了。我得回去了,否则我老爹那边恐怕会出乱子!夏夜之。语雪麻烦你了!”

“呵,你倒是放心将她交给我,不怕我捷足先登么?”夏夜之投桃报李,在陆堑和语雪打了个招呼上车前将杨橙杨大总经理上供的精品黄鹤楼敬上一支给他,陆大少粗旷地吸着,在肺中转了几圈,化成淡淡烟雾,被风一扫就散了,“我很放心,因为是你不了解她,语雪不会爱上在心中只将她放在第二位的人,夏夜之,你将她排在第几位呢?!呵呵,谢谢你的烟,顺便带我向秦娆问好,拜!语雪美人,拜!”

潇洒的市长公子来之匆匆,去之绝尘,不是专横跋扈的角色,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对他有好感吧!

语雪紧紧外套,从桥边走下来,头顶之上代表“东江之眼”的巨大摩天轮闪烁着绯色蓝色的光芒,镀在她略施粉黛的脸颊上美轮美奂,蓦然收拢发丝之际便成为了游客快门下的风景。…,

“林大小姐,林语雪,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称呼你呢?”

“你别一脸讥诮,我不姓林,你叫我语雪就行!”

“语雪,好吧!语雪,你喜欢市长公子么!啧啧,念叨起来都觉得瑟瑟发抖,我今天算见到大人物了!”

“呵!”

语雪轻声哼笑,有点贵小姐的倨傲,夏夜之又追问了一遍是否喜欢市长公子,语雪点点头。夏夜之反唇相讥不矜持,这么轻易就说了,你好歹也应该说不吧。语雪一脸茫然道我干吗说不,喜欢就是喜欢,有这样的知交好友偶尔出来挡个刀什么的,多好啊!夏夜之嘎巴嘎巴嘴,玩味道,难怪是知交好友了,还是陆堑很了解你,刚才那句话说的像模像样啊,语雪不会爱上一个将她放在第二位的人,是不是?

风吹的语雪发丝乱舞,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在她看来,爱情这种东西本来是挺不靠谱的,特别在这个海誓山盟却只为一时之快的年代,刚才听到一个男生对自己女朋友说爱她一生一世的时候有点好笑,一生一世有多长谁知道,如果有一方过早离开,还得守得住这么厚重的承诺么,横亘在江畔上的摩天轮将半空之下的世界照得分毫毕现,却越发的不真实,也许这就是有些人永远沉溺在童话中不愿走出的原因,语雪吸了口气,道:“陆堑很了解我,可惜他错了!”

“哦,哪错了?”

“的确,我不会爱上一个将我放在第二位的人,我也不会和将我放在第一位的人在一起!”

“哎?这又是为什么?”

“呵呵……”语雪笑了,十足的祸水红颜,一群擦肩而过的学生有点心旌摇摇,初次来这个据说美女最多的城市的第一天,白富美在心中有了具象化的呈现,不过眼见美女和一个大不了两三岁的家伙相对凝望,气氛有点诡异,顿时心中腹诽。心有不甘向着代表“东江之眼”的巨大摩天轮行进,嘴里念念叨叨,语雪一笑置之,继续回答夏某人的提问,“像我这样美貌与才华并重的女人。对于那个爱我的男人一定是一个负担,和我在一起越久。他会爱我越深,最终说不定还会失去自我,那我岂不是祸害了他一生?要是我哪天一不小心走了,他如何能从这段感情超脱出来呢?所以吧,陆堑那小子有点自以为是咯!”

听语雪说的信誓旦旦。夏夜之好笑,“你也太有点……自我感觉良好了吧?”

“怎么?你有意见?”

“我,我哪有什么意见!”

“你那表情是什么意思?觉得我吹牛?”

“没,没!”

“夏夜之,你给我说个清楚,你到底是不是觉得我在吹牛。不相信我的魅力?”

“嘿嘿,绝对没有,我是有点把持不住呢!哎哎……”

语雪说一句话往前走一步,眨眼走到夏夜之面前。近得都能看得见她瞳子里倒映着的逝水年华,愣神一刹,鼻尖嗅到一阵沁凉的芳香,说不出的难受,不知怎么地手就轻轻环住了她的腰。语雪那有一颗小小黑痣的唇角带着巨大的吸引力,仿佛有穿越时空的魔力,夏夜之心里自我暗示说着她只是前世与自己有一面之缘的那个小女孩,看着她出落成今天模样真是欣慰。可是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倾斜,嘴唇似乎都要染上她的味道。就在这时候,语雪一侧脸躲开了他的嘴唇。双手缠上了他的脖子,将整个疲倦的身体交给了夏夜之。

“谢谢你今天为我做的一切,我知道这让你违背你信念的初衷,难为你了,夏夜之!”

这三个字念得很慢,对于这个陌生的名字,第一次,第一次有了这么洞彻心扉的意义,夏夜之将下巴轻轻压在语雪的肩上,嗅着香水的味道,为刚才那一点点的欲念而羞愧,语雪,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呢?

“遇上你真好!我们永永远远都是朋友,对么?不管我变成什么样,不管会不会烦你,都是朋友,好吗?”…,

夏夜之轻轻将她抱下台阶,再次凝望着这对一直不愿直视的眸子,点点头。

“哈,你小子太单纯了,几句话就心软啦?刚才不是还将我当成阶级对立面么?”

语雪离开了他的怀抱,理了理头发,夏夜之哑然失笑,周围形形色色的丝们敬若神明看着他,似乎是在衡量是否般配,好在这身价格不菲的行头让那些老爱在别人身上寻找安慰的牲口们识相闭嘴,忽然听语雪道:“问你个问题,你要说实话……现在有女朋友没?”

“你莫非……?”

“别乱想!你这么好的孩子,我没打算祸害你!说吧,有没有……”

“没有!”

“恩,很好,你快感谢我吧!”

“这又是为什么?”夏夜之扬扬眉角。

“因为我要把我朋友介绍给你!”

“额,我觉得以我现在的状况,不适合找什么女朋友!”想想错综复杂的未来,夏夜之不禁叹了口气,也只有在这个人面前才能如此不愿掩饰,否则这个世上真就没什么人知道夏夜之到底是不是像入定老僧一般除了笑就是蛋定了,这声叹让语雪又咯咯笑了半天,拍了拍他肩头,带着大姐口吻道:“男人要有事业不假,但是在我眼中一个优秀的男人不至于因为感情而入不敷出,没有经历去拼事业,况且我的朋友也不是那种小女人,她更追寻的是精神品质,再说了,人家能不能看得上你还是一码事呢,怎么说名气也放那了,比你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不知要闪耀多少倍呢!”

“唉,你又开始了,什么东西到了你这里都成传奇了!”

“哼,等着吧,等你见了你就知道了,到时候可别紧张地连句话也说不出来!哎……”语雪也叹了口气,“到时候,怕是像今天能这么和你一起出来聊会的机会也没了,到时候,你估计成天围着她转了,也不知道我这么做是不是作茧自缚!”

语雪说着,向车走去,夏夜之说了几次送她。但是都被婉拒了,开着车消失在光阑之中,驶向未知的方向,夏夜之摇摇头,“真是搞不懂你!”

站在桥上。抽完一支烟,适才所有的东西都被抛诸脑后。拦了一辆车,立即赶往萧山,即便遣了文华去,心上终究还是放心不下,不知那小子能否渡过这一关。

一个小时车程。萧山茶社的灯光印入眼帘,可是到了门口,却发现文华和布拉格两人坐在茶社外地凉椅上,布拉格一口一个小兔崽子,开启了喋喋不休模式。

夏夜之下了车走到近前,才发现文华正拿着冰袋敷脸。再看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不用问也知道被布拉格打了。布拉格叫嚣的挺凶,夏夜之来了还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结果被夏夜之一瞪,闭嘴了。文华笑呵呵的,被揍的满鼻子满嘴都是血心态还不错,给布拉格递了支烟点上,布拉格翻脸比翻书快多了,立刻云开雾散,笑得一脸人畜无害,道不打不相识。以后都是兄弟了。夏夜之鼻子里不屑一哼,也不问前因后果。道:“安颜呢?”

“哎呀妈呀,那小王八蛋真他。一天没把我折腾死,老子没办法把他拴椅子上了,嘴里塞了老子的袜子,怕他咬舌自尽!”

夏夜之一扫文华,文华点点头,“我刚被老布修理完,准备上去,结果茶社的一个伙计刚送完饭,出去的时候说他刚刚平静了,叫我暂时不要打扰!”

“哦!”夏夜之松了口气,“我上去看看!”

文华起身,跟着夏夜之上楼。布拉格挺高兴,嘴上叫嚣着我们的队伍扩大了,以后就是四人组了,虽然很晚了,但是芊芊还没睡,翻着《诗经》,见夏夜之来了,起身迎接,她知道近来这里有些不一样,但是聪明的她没有多问一个字,这是赵炫翼吩咐过的,芊芊邀夏夜之喝杯茶,夏夜之不好驳面子,芊芊很细,看到文华鼻青脸肿,笑了笑进了小屋,出来时带了个药箱,一个大老爷们被美女照顾,文华还真有点受不了,但是见夏夜之打眼色,也就没有生硬拒绝,这时候,茶童将茶具端上,突然间,文华腾地站了起来,吓得芊芊一怔,赶忙道:“对不起,对不起!”…,

“这,这……”

文华指着茶童,看布拉格,“他刚才不是出去了么?”

布拉格搔搔光头,适才没有发觉,还觉得文华这小子一惊一乍在美女面前出风头,等到再看到那茶童,张张嘴,说不出话。两人打完架,坐在楼下,见这小子出去,之后夏夜之来了,之间没有半个人影。

茶童吓得直咽吐沫,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夏夜之一蹙眉,起身直奔房间,推开门,纱帘摇摆,中间摆着的椅子上放着一堆绳子,再找房间里,哪有人。

文华和布拉格傻眼了,桌子上放着的一个密码箱半开半合,密码箱下面压着的一张纸条,被从窗口滚进的风带的一起一伏,文华拿起纸条,念道:“尊严不是赏赐,是靠自己争取,活着,没有尊严,如行尸走肉;为尊严而死,虽死犹生!”

“夏夜之,这是你的字?”

布拉格怪道,“你多会写的?”

那天,夏夜之吩咐布拉格将一个密码箱交给安颜,箱子里装的是几张做面具的原始材料以及一本由他根据前世经验撰写出的制作法则,四年前,他在布拉格发誓永远不再用面具,但是作为伪装者一生的宝贵财富,夏夜之并不想让这门技艺被埋葬,见到安颜的那一刻起,这个想法便诞生了,他需要这个人去继承潘神的遗愿,而他可以继续恪守自己的誓言。

在合上密码箱的一刻,他写下了这句曾经是斯卡罗布林导师第一次见面时对他勉励的话,也是带领潘神开启人生新篇章的箴言,看来确实起到了作用,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那小子居然拥有令他为之震惊的才华,在这么短的时间便做出了面具。

按照他撰写的制作手册做出面具并不难,难的只有一点——传神。这个是他刻意没有写入制作手册中的东西,因为他想要安颜自己去摸索,没想到在精神处于崩溃边缘的绝境时,安颜做到了。

“我去找他!”

文华听夏夜之一说,明白了事情原委,却被夏夜之拦住,“你找不到他的!”

文华一怔,“为什么?”

夏夜之打开箱子,里面孤零零只剩一本制作手册,“因为他做了三张面具,你能了解那三张是谁的面孔?”

“这……”

夏夜之望着夜幕,沉吟半晌:“接下来几天,你多关注些道上的流言,也许马上有事情要发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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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迷雾

第二百五十二章迷雾

星夜璀璨,整片星空下的萧山格外寂静,伫立在山顶之上,似乎连繁星也变得越加醒目。

记得上一次这样凝望,好像是二十六年前初入基纽圣堂。当时有人问他,长大之后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说要成为一个救世主。那个连名姓也记不住的前辈说他胸有锦绣能在如此年纪便已超脱小我,不在争名逐利中迷失实属难得,他日必成大器。前辈并不知道他心中对于锦绣江山的理解其实没有多深,这只是一个受尽坎坷见证无数活在世界底层的人流离失所根深蒂固的哀怨和执拗。不过前辈说对了一件事,十年后,沉浮于腥风血雨之中的潘神不只成为了基纽中流砥柱,甚至在秘结社编纂的阴影大名录中荣登前十,为自己奠定了阴影第一刺客的美誉,秘结社三巨头之一的梭罗蒂格对潘神非常感兴趣,命麾下密探全世界收集资料,用一年多的时间特别撰写了一本《刺客舞步》,讲述潘神成名以来的经历,并将潘神与只提名字便令人闻风丧胆的帝王加纳联系到一起,为潘神的崛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潘神声名显赫,但是却与他的目标渐行渐远,他可以刺杀任何一个律法无法制裁的人,但终究杀不了人性深处的罪恶,因为刺客与救世主有着本质的区别,无法逾越。在血与罪孽的岁月里,那份梦想只能行走在漫无星光的黑暗之中。再次提起梦想,已变得支离破碎。重生于这幅躯壳,给了他一个机会,夏奈用自己的命赎了前世的罪,他们走着截然相反的路,一个杀人如麻,一个医者仁心,目标却是相同。在许许多多个午夜梦回,她都是指引他前路的一颗明星,他感念于心。至于梦想之类的东西,他不愿再提,更好的活着只为了追寻一个答案——到底夏奈是对是错?与帝王加纳一战,他受益良多,只可帝王加纳与他走着完全不同的路。这时候才发觉无论梭罗蒂格将他们描绘的多像,潘神注定永远也成不了下一个帝王加纳,这便是重生也无法改变的宿命。

夏夜之躺在草坪上,静静地望着苍穹,若不是走近的脚步打断了他的思索,不知道要出神多久,坐起身来,对走过来的文华道:“是不是有消息了?”

文华摇摇头,明白夏夜之是问关于安颜的行踪,好几天过去了,明察暗访,也没有一点消息。

夏夜之哦了声,又说:“那你怎么不睡觉?离着天明还有一段时间!”

“这也是我想问你的!”文华在夏夜之身旁停下,递上一支烟,“我第一次看到你有这样的闲心!”

文华嘴上说“闲心”,两人都是心知肚明,相处时间越长,文华越弄不懂他,混在黑道的人,图的是地位,前些时日龙假招摇过市的消息他听说了,想也能想到风光的场面。说不羡慕是假的,夏夜之完全拥有超越龙假的实力,却仍旧这样不思进取,看来他对黑道称王称霸没多大兴趣,若说夏夜之图钱,更不可能了,前几天夏夜之让他将一笔上亿的钱汇入一个海外基金组织,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一本帐目,是援建学校的,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对于善心这个屁用没有的东西,他不屑一顾,所以权且当成夏夜之花钱买安心,就像那些个拿着屠刀行凶的黑道大佬花钱塑金佛一个道理。夏夜之肯定也不图名,否则没必要把慈善做的这么低调,专门将资金分流。文华真不懂。刚才从咖啡店将舒颖送回家,谢绝了舒颖让他留宿的好意,赶回了萧山,老远看到夏夜之坐在山坡上不知道干吗,走上来后却发现他只是望着星空发呆,唯一不同的是脸上的神采,说不清道不明,但是文华万分清楚这张面孔大概才是藏在面具之下的本来面目,只是一瞬停留,发现他来到之后就消失了。这时,电话响了,文华以为是舒颖,结果一听立即皱起了眉头,抽了一口的烟立即扔了,挂掉电话道,刚才一个兄弟告诉我云湖区一个居民楼发生瓦斯爆炸,消防灭了火抬出来三具尸体,烧得看不出人样,不过他知道那是“马脸”的家,马脸是个小流氓,强奸罪蹲过五年牢,最近听说又玩了个正点的妹子,很得瑟,夏夜之你说会不会是……文华话没说完,夏夜之已经当前向山下走去,文华也不知道他想什么,只是觉得脸色不对。…,

到了云湖区凌晨五点,消防车已经撤走,警车和救护车停在楼下,周围人心惶惶的,居民楼的居民一个个抱怨着天然气公司,生怕自己家也遭遇这劫难,不敢回去。夏夜之下了车,挤进人群,听文华和他那个兄弟低声交谈。那人说本来马脸今晚叫他去打麻将,他没去,马脸就叫了别人,至于是谁他不知道,半夜睡得好好的听见一声巨响,然后就看到抬了三具尸体出来,直接是灵车拉走的,肯定死了,他还奇怪怎么是三个人,难道三个人打麻将?嘟嘟囔囔了半天,为幸免遇难庆幸,夏夜之知道这是劫后余生的表现,见问不出什么重要线索,给文华递了个眼色,上了车。

“下一步怎么办?”文华问。

“这三缺一的要命牌局,可以确定是他做的,对于第一次作案的人来说,这个活动量已经很大了,况且事发现场如此狼藉,想必他也受到一些波及,如果是我会选择一个僻静的地方休养生息,谋定后再行动。所以我觉得今晚安颜不会再有动作。其实,他能蛰伏这么多天等待恰当的时机足以说明了两点,第一,他做事有条不紊;第二,他是一个耐心十足的人。”

沉默了片刻,夏夜之道:“不过,第一次杀戮的心里负担极其沉重,无论再怎么正义的理由,在良心上都会受到谴责,现在的他迫切需要找一个倾诉的对象,我们还是去老地方看看,碰碰运气吧!”

“老房子?”文华眼睛一亮,踩下油门向安颜和小娟住的老房子飚去。

没用多少时间就到了,看着房间里黯淡地没有一点生命气息,文华摇摇头,很是失望。跟着夏夜之下了车,进了屋子,几天没有人住,整个房间充斥着沙土的味道,文华打了个喷嚏,说道看样子是没回来,咱们又白跑了一趟。夏夜之弯下腰看了看地上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抽出一块纸巾,拈起来凑到鼻端闻了闻,一皱眉头,径直走到床边,拉出放在床下面的箱子,整个简陋的屋子,连衣柜都没有,上次来的时候夏夜之注意到安颜将衣服扔进了箱子里,所以略一思索拉了出来,只见一件袖口有明显灼烧痕迹的衬衫扔在里面,一双胶底运动鞋上面有焦物,夏夜之耸耸肩道走吧,回云湖区。不需要夏夜之解释,文华已经明白安颜回来过,就在他们来之前不久,将行动时穿的衣物换了,文华在手掌上击了一拳,暗叫可惜,不过他不知道回事发地做什么?难不成那家伙还会留在那?

再次开回云湖区天已经亮了,惊魂甫定的人们陆陆续续回到家里,夏夜之看文华一直打哈气,就在附近宾馆开了房间,文华连洗澡的精神也没有,一觉就到了第二天下午,睁开眼睛,发现阳光明媚,从窗子里漫进来弥漫了半个房间,光晕之中,夏夜之坐在桌边,喝着咖啡。桌上叫的外卖已经摊开,文华饥肠辘辘,顾不得吃相,风卷残云将三个盒饭打扫干净,随手抄起桌上的《东江日报》翻了翻,发现昨晚的爆炸案已经上头条,“不知道最终会不会被查出蛛丝马迹!”

不过一想东江的警局的办案能力,文华哼笑了一声,将报纸扔在桌上,道:“夏夜之,你要回萧山我捎你一程,车我想用下给咖啡店买点东西!”

“你去忙吧……”话刚说到一半,文华见夏夜之脸色一凝,将咖啡杯放下,拉开半边窗子,向下面望去,像是再看什么,文华以为安颜真的回来了,也凑近窗子往下望,只见两个男人叼着烟,站在花池旁,对着那面指指点点,离着不远,但是听不到说的什么,夏夜之道:“你下楼开车,跟上胳膊上纹观音的,最近两天别去咖啡店,能行么?”…,

“能,能行!”开始有点莫名,不过看见两人蹲在路边将带着的一瓶酒洒了一地,便明白了,看意思像是祭奠。原来夏夜之昨晚不走是因为在等人。

“地上点了三支烟,两个人来了,逼死小娟的正好是五个人!如果猜得没错的话,那么就剩下这两人!”

文华顺着夏夜之手指方向看去,这才发现在路牙子放着三根点着的烟,两个人念叨了一阵便走了。文华立即跟了下去,在开车的同时,发现夏夜之进了钻进了一辆出租车,跟着前面另一个身材非常结实的男人走了。

胳膊上纹着观音的男人姓崔,无正式工作,昼伏夜出,流连于酒吧,半夜会带女人回住处,拥有一辆奔驰c级轿车。文华蹲了两天点,精力倒是不成问题,但有点疲倦。他担心上厕所或者接电话功夫误了事,于是叫布拉格帮忙。

“这小兔崽子生活挺滋润,不用工作,晚上还能泡妞,钱哪来的?”

听布拉格这么问,文华想起了自己的过去,那些年他不也是如此?

“这些人一般都是替人卖命的,说白了就是给有钱人办桌面上解决不了的事,赚钱的方法繁多,只是你看不见,一般都无固定家室,手冷心黑……”

“哎呦,感觉你小子像是回味个人经历似的!”

文华苦涩一笑,没说话。

布拉格抱着脑袋,翘着脚优哉游哉地躺在副驾驶位上,道:“看看你的苦逼生活,再看看夏夜之,都是道上混的,差距怎么那么大呢?”

“我和他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可比性!他所生活的那个圈子异常凶险,今天脱下鞋和袜,还不知明天穿不穿,有一句话我深信不疑,高收益决定了高风险,生活如此,金钱如是,女人也如是!”

“啧啧,才发现你还是个哲学家,布爷我最喜欢和哲学家亲近了,以后还望不吝赐教!”

文华知道布拉格这人性情古怪,如果你不能一下子震住他,让他全盘接受你总得经过一段憋气的过程,好在文华城府够深,也不在意一两句挖苦。

布拉格拍拍他的肩膀又道:“你想不想进入夏夜之那个圈子啊!”

一副循循善诱的恶心表情。文华哼了声,不过还是由衷道:“从我十六岁的时候就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成天打架斗殴,连我自己也记不清干过多少坏事,自从认识了舒颖之后,我想从道上脱身,可是这么多年欠别人的,和别人欠你的太多了,想脱身谈何容易,我就想着能把舒颖的眼睛治好,其他生生死死随便吧,活着真是个负担!如果不是碰到夏夜之,那晚我这双手可能就被周老板砍了,如果砍了,以老婊子的为人我不用想也知道会将我踢到一边,想来,现在说不定已经死了!所以,从心底我很感激夏夜之,他让我有机会站在他身旁见证我这一辈子都无法看到的风景,说实话,我很向往。就凭这一点,这条命给他值了。我虽然算不上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义气两个字我还是懂的!”

“这话你对我说效果不大,又不是给我卖命,表忠心也不用给我表,莫非你是想让我在夏夜之面前替你美言几句,让你早日进入我们这个圈子?”

“哼,随便你怎么理解!”

布拉格摸摸光头,搂着文华的肩膀,嘿嘿笑道:“开个玩笑,干嘛这么认真!以我对夏夜之的了解,他已经有意让你加入,不止你,还有那个被毁容的刀疤脸小弟,所以啊老弟,还是趁着这段时间努力进步,至少做到让我愿意用两只手收拾你,不然即便你进入了shadow,也只能是夏夜之的累赘!”…,

后半句话,说出来很刺耳,但是文华却听得入耳,特别是布拉格那个表情一点都不像开玩笑。尽管布拉格口风很紧,但是从只言片语中还是知道他们去西藏时遇到了什么厉害的人物,和夏夜之交手。他没有跟夏夜之交过手,唯一的一次是夏夜之用飞镖打掉他行刺周啸天的飞镖,还有一次是夏夜之收拾两个小混混,手段狠辣残忍,令他都毛骨悚然,至于高深的技艺,他还没见过。相反,布拉格玩刀的技术他见过,在他心目中可以用神乎其技四个字表达,纵使这样,纵使以布拉格的自大,提起夏夜之多强时,都讳莫如深,可能只有亲眼见证才明白吧。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布拉格很快鼾声入眠。两点一刻的时候,文华见崔搂着一漂亮姑娘从酒吧出来,在门口被小贩缠着买了一杯可乐钻进白色奔驰,向住地驶去。夜晚滨海路车俩稀少,白色奔驰如一道白影快速穿梭在路灯之间,文华的车技没问题,但是身下的车毕竟在速度上劣势,踩到一百八愣是被奔驰甩远,布拉格睡眼惺忪,刚睁开眼睛,突然就见前方的一道白线,紧接着一声震耳欲聋的撞击声响起,两根路灯被拦腰撞断,车头已经不成样子,文华紧急刹车,看到这情况傻了眼,也不知道姓崔的好运还是倒霉,车撞击一瞬间将他甩了出来,掉进了隔离带中又撞翻了护栏弹了出来,一条胳膊和一条腿诡异地扭曲,看一眼都觉得渗人,不过至少还有人样,车里面那个女孩因为寄着安全带,所以被挤压成了肉泥。

布拉格揉揉眼睛,翻过姓崔的身体一摸脖子,摇了摇头,“你小子坏事做太多了,天都要收你啊,酒后飚车,车毁人亡,死神这剧本写的啊……时也,运也,命也!”

文华哪里有心情听布拉格感叹,赶忙给夏夜之打电话,夏夜之让他看着人,结果人却莫名其妙死了,怎么交代。两人各忙各的,都没报警,路上过往的车辆本就很少,尤其在这个时间点,驶过十几辆车居然没有一辆停下,最后还是一个跑长途的大车司机报了警。二十分钟后,夏夜之开着卡宴赶到,文华见他穿着一件黑色衬衫,外面一身白色西装,配合白皙的皮肤,在深夜出现,真有点鬼魅引亡灵的味道。

夏夜之走到崔的尸身旁时,扫了一眼知道没救了,问文华道他出事前见过什么人没?文华点点头,指着车内一片血肉模糊道,见过,在里面了,一个姑娘,二十二三岁。布拉格也道,这小妹妹不知道图个啥,身体还没到灵魂倒是先到了。夏夜之四处看看,见几乎没有刹车痕迹,将注意力集中到那辆c级轿车上,道今晚谁动过他的车?文华摇头道,今晚和我前几天跟你说的情况一样,他作息很规律,车在住宅前停着,一直没出我的视线,晚上十一点四十五从家出发,两点一刻从酒吧带女人出来,整个过程,除他外我可以确定没有人碰过这辆车,也许是酒喝多了吧!

平生所见离奇事多了,这种可能有,文华的谨慎夏夜之信的过,看来这事故跟安颜没有关系。夏夜之又问了文华一遍,是否有人跟崔接触过,布拉格拍着胸脯道,放心吧,有我老布在,怎么可能被戏耍。这时,远方响起了警报声,布拉格招呼上车,免得惹麻烦。倒不是说警察能查出什么蛛丝马迹,就算真查出来,也跟他们没关系,就是有关系,以赵炫翼的手眼通天,算得了什么?布拉格是担心大半夜地被拉进局子录口供,那可真他妈悲催了。…,

文华和布拉格先后上了车,却见夏夜之又走向崔的尸身,手在尸体的鼻端像是测试呼吸,布拉格叫道你他妈还不信老子,难道老子连人死没死都看不出来?

布拉格一肚子光火,见夏夜之很快回来,在警车来之前,他们进入了匝道。走出了滨海路事发地,夏夜之让文华停车,一脸凝重,像是有些不悦。文华有点尴尬,因为这是头一个夏夜之给的任务,虽然崔的死是意外,但生性好强的他总觉得自己办砸了。特别是夏夜之第三次问起崔是否和什么人接触过时,文华红了脸一字一顿道:“如果真有,那么我这么多年白混了!”

夏夜之不置可否缓缓道:“首先没有刹车痕迹,说明出事前他连刹车都没踩,我怀疑刹车被人动了手脚,车已经毁成那样,我没机会去查,既然你确定车没有问题,那么出问题的一定是人。喝多了这个解释说得过去,但从我的经验觉得牵强,这种连本能也丧失的状态不像是喝多了,倒更像是猝死。我之所以查看尸体,不是要确认他死没死,我是像看看他会不会因为类似于心脏衰竭,脑梗之类的症状,你们知道我发现了什么?”

“心脏病?”

布拉格煞有介事道:“这么说就说得过去,你想想看这小逼每天都带女人回去,估计一晚上肯定连轴转,铁打的身体也消受不起啊,就算他奶奶李小龙都有挂掉的时候,何况他这个凡夫俗子!”

夏夜之没理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巾,递给文华,文华不知道什么意思,见夏夜之指了指鼻子,“闻闻看!”

文华闻了闻,不得其解,布拉格夺过来,放鼻子闻了下,“,香水——这个好象是我身上的,额,屁味没有,闻啥!”刚要将纸巾扔掉,忽然使劲吸了口气,咀嚼一下,蓦地睁大眼睛,惊愕道:“氰化钾?”

对于一般人来说,化学药品可能有些陌生,但是对于布拉格这样的特种兵,这是应有的常识,只不过一是没留意,二是味道太淡,没闻出来。

“这张纸巾沾有他唾液,你猜得没错,是氰化物,剧毒,可以说见血封喉!只要接触,一分钟之内绝对会死,按照你们所说,在死亡之时,他只和坐在车上的女人接触过,难不成是那女的下的手!”

文华摇摇头:“应该不可能,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但真的没有,单单在这条路上就走了十分钟!不可能……”

“如果时间可以推前,或者对方用了什么手段将毒发的时间推后……”夏夜之略微一思索,问道:“他有没有吃什么药物?”

布拉格打了个哈气,“那谁知道,他吸毒也不可能当着我们的面,若是想自杀,也不用用这么行为艺术的方式吧!”

“也不一定是吃的,或者在酒吧里……”夏夜之说着,摇摇头,自己否定了,“酒吧操作太困难,而且很难控制毒发时间,安颜应该做不到,所以一定是在离开酒吧到上车的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也没有人与崔接触,难不成他做得如此天衣无缝,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漏洞!”

夏夜之话音刚落,文华打了个激灵,冷汗顿时流了下来。

“夏夜之,出酒吧的时候的确有人和崔接触,是一个卖可乐的小贩,因为从酒吧出来一是热二是口渴,喝点饮料很舒服,如果这也算接触的话,实在是太自然了,连让人怀疑的想法都没有!”…,

“可乐?”夏夜之狐疑道。

文华点点头。

夏夜之并不惊讶,“早该想到这个老套的招术了!”

“什么招术?”

“可乐加冰,将氰化物封在冰里,初时喝没有问题,到一定时间,冰融化,氰化物便溶解在饮料里,正是那个时候,呼吸衰竭,发生猝死,如果量足够,三秒之内即可要命!果然,是他做的!”

夏夜之说完,点了支烟,不再说话。

布拉格和文华沉默了,布拉格想说什么,但是最后还是吁了口气,望着漫天星斗,“红颜薄命哎!”

“复仇没有错,但是牵扯上无辜的人,这样的复仇还是本来的意义么?”

夏夜之猛吸了一口烟,上了车,“我有点事先走了,你们各忙各的,等我电话!”

说完,扬长而去。

流光溢彩从玻璃窗外漫入,夏夜之却没有心情欣赏,刚才的事已让文华和布拉格困惑不已了,再让他们想其他的事情只会浪费效率,所剩时间不多,他必须找到安颜。

至于怎么找……

第一张面具见过了,就是萧山茶社芊芊身边的伙计。第二张虽然没见过,但是应该平平无奇,该是他用以掩饰的身份。最后的第三张,该是他行动时带着的,会是一张什么样的面孔?

与前三人打麻将,一定是熟悉的人。

还有一个目标没有下手,那张面具一定不会是前三人的脸,莫非是今晚死的这个?如果是,那么在天亮前,他还会动手。如果不是呢?

夏夜之手紧紧握着方向盘,指针飘到了二百四,卡宴风驰电掣划过了夜幕,窗外水气深重,玉湖周围起了一层迷雾……

第二百五十三章最后的面具

第二百五十三章最后的面具

在东江,玉湖是仅次于镜湖的第二大湖,但是却比镜湖风景秀丽,在玉湖之上连接两岸的长桥一年前正式通车,这座耗资十一亿的奢侈工艺品出自东江萧家萧老太爷的手笔,也是他退休前最后一次投资。

时近深夜,很多人都已经入睡,加之今晚风大,桥上行人少之又少,在路灯黑暗处,一道身影瑟瑟发抖,显得极为孤零。星光在他眼中耀出点点光斑,那是眼泪。

十天时间,他先后经历了人生中最可怖又是最义无反顾的事,四条人命死在了他手上。从曾经帮助孤儿院建设网站筹集善款的天使到如今犯下杀戮之罪的魔鬼,仿佛做了一场噩梦。

报仇本应该是一件快事,但是杀人后为何却没有任何得以欣慰的快感,他想不通,甚至从皮肤到内脏渗着透体寒意像黯淡的夜空处处深邃一不留神便可能被吞噬一样。空虚,害怕,寂寞,悲伤,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还着法子折磨着他。

直到刚才抽了人生第一支烟后,他明白了这些种种的不适有一个很形象的词,叫做负罪感。从那一刻烙印下,恐怕永生也难以磨灭,就算时间。不死不休。

眼泪沿着脸上的沟壑划到下巴,许久被风吹干,他弓着虾米似的背深深吸了口气,再抬起头已经是一张四十岁带着微重连鬓胡的男人。

今晚是最后一站,成功后便了无牵挂,这时想想,是死是活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他让小娟得到了尊严。

心底里非常感谢那个叫夏夜之的人,一句“尊严不是赏赐,是靠自己争取,活着,没有尊严,如行尸走肉;为尊严而死,虽死犹生”带来了彻底解脱,所以他想通了,让小娟在自己灵魂里活下去的办法就是替小娟要回尊严。

希望此行顺利,大仇得报,那么天亮之前该能向夏夜之说声谢谢吧。

安颜一路边走边想,不知不觉走入一条弯弯仄仄巷子,待他发觉时,已经是一片粉色天堂。路旁穿着短裙的女郎嗲声道进来玩玩吧,说着上来拉住他的手,安颜心头惊慌,本能推了一把,穿着十公分的高跟鞋哪有不倒的道理。这些个站街妹子床第功夫久经磨练下未必有多高,但讹诈本事实属一流,顿时两个鸡头身份的社会小青年叼着烟从房子里走了出来,当先的那人一瞪眼,牙缝里冷冷呲出几个字,阿拉子事。一句地地道道的东江土话,将身份亮的明明白白——地头蛇。妹子见撑腰的来了,自然顺水推舟说全是客人的过,换作一般外地打工的或者有家室出来偷腥的,遇到此招必然早早缴械。安颜一时间愣住了,即没辩解也没有承认,眼巴巴地瞅着小姐和拉皮条子的一唱一和发呆。两鸡头见这场面多去了,知道多半是被震住了,这会正是狮子大开口的良好时机,于是叉腰挑了挑下巴,装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牛逼人物本色道,两千,这事就算了。见安颜呆呆站着,当先鸡头朝安颜肩膀就是一掌,推了安颜个趔趄,手中的可乐也掉在地上。两个鸡头也不想把事闹大,刚想把安颜拖进角落里,翻出钱包强夺时,突然窜出几个人也不说话上来照着两鸡头就是下死手招呼,简单几下,两个小子鼻青脸肿五官移位,惨的不成样子,年纪稍大点那个吐了一口气,怯懦懦道,“彪哥,这,这是咋了?”…,

彪哥就是这条巷子老大,处理所有对外业务,说白了就是打点关系,打点好了,上面一旦有清扫行动内线就会提前知会,否则绝对是一窝端,正像西游记里演的,有背景的妖怪都被带走了,没有背景的都被猴子用棍棍敲死了。

彪哥虽然在道上是个不入流的角色,但在这里他就是爷,是妹子们巴结的红人,这行当更是肥得流油。在东江一个年薪一百万的职业经理人也算混得人模狗样了,但跟彪哥比比,差老远。不过道上要点脸的混混都看不起他,管他赚的钱叫钱。彪哥却不以为然,笑道管他妈买比,能赚钱的才是好鸡。

彪哥说鸡和鸟的区别就是多了一个“又”。这片每天都有各地妹子进来,孝敬钱自然是接连不断。鸡头们一个月孝敬彪哥的钱,就够买辆四个圈,上个星期彪哥刚买了辆a8,今天本打算过来炫炫,走进来时候突然看见一个人,吓得差点没趴下,跟着跟着就发现这幕,自己再不出头,怕是要出大事,所以这才修理了两个小鸡头。听他们还问咋回事,顿时火冒三丈,揪着耳朵骂道:“瞎你狗眼了,你妈逼的不看看是谁,也敢讹?你一个人不想混别让老子也跟你砸了饭碗!”

“谁,谁啊,彪哥……我不知道呀?”

“不知道老子告诉你,这是玉湖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谢成南,妈比的前半年这出了命案,老子好不容易打点完他重新开张,你他妈又给老子找事!”

彪哥越说越气,说完已经将对方耳朵揪开了一半,只剩一半连着,彪哥卖力的表演完,点头哈腰地凑到安颜前,道:“谢队,今天千错万错我的错,您赏脸做个东道,今晚我来安排,包您满意,请上车!”

彪哥已经准备下血本了,毕竟这事说大大说小小,局子里面关系错综复杂,如果不是长年累月跟下来坚持不懈攻克,想知道点内幕痴人说梦。

这谢成南跟治安大队长黄胜是连襟,他要不高兴也就是一句话,那边妹夫黄胜还不天天来晃荡,生意还做不做了?彪哥想的周到,却没料到谢成南一个“不”字回绝,彪哥愣了下,想平时谢成南不是这种不识时务的人啊,然后恍然大悟,也许是眼目多了点不方便,所以又凑上一步低声道:“谢头您放心,啥归啥,今晚是兄弟请,您就放心耍乐子,不在这烂地方,事后该补上的也一样少不了您的……”

他话未说完,只听谢成南咳了几声,道:“最近风声紧,这些个东西都给我免了,今天是小事,我不会放在心上,记得让你的人乖点,别动不动玩粗!”

“恩,恩,恩恩!”

彪哥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但是还有点不放心。然后又听谢成南道:“今晚的事你记得别再提,跟谁都是,听到没?”

“恩恩!知道知道!”

“行了,我走了!”

谢成南说完,去捡掉在地上的可乐,彪哥哪敢让这尊神弯腰,立马抢先去捡,边捡边吩咐马仔道:“谢头爱喝可乐,还不去买?”

这种人就怕对方不沾他便宜,说着扭开瓶盖,准备自己喝上一口,那么这瓶可乐谢成南不能再要了,所以顺理成章送他一瓶,意义并不在一瓶可乐,在于彼此间交换了关系。他刚仰起脖子,想往下灌,忽然被谢成南蛮横抢了过去,没喝进嘴里,却洒了一衬衫,彪哥眨么眨么眼睛,见谢成南倒是接过马仔饮料,赶紧陪笑,送他出了巷子。…,

等他们走了安颜吁了口气,看看所剩半瓶的可乐,心里怦怦直跳,打开另一瓶可乐将这个瓶注满,扭上盖子,抬起头,看了看居民楼,再吸了口气,终于沉下心走进了电梯。

到了14楼,整颗心就像碎了一样,眼泪不争气地涌了出来,那天就是看见小娟从这里跳下去的,没想到这个杀人恶魔居然还敢在这里住,不怕冤魂缠身么?

努力压下情绪,安颜按下了门铃,等了足足十几秒,门打开,探出魁梧身躯,面色疲倦道:“你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就快到达胜利彼岸,安颜心脏怦怦直跳,说话也有点颤抖,十分想速战速决的他进了门,便佯装废了点劲,将可乐扭开,边说道:“赵坎,这么热的天气也不说开开窗通通风?来,喝点可乐,还冰着呢!”

被称作赵坎的男人突然怪怪地看了安颜一眼。

赵坎的眼神很凌厉,神色很复杂,安颜心中不由一紧张,加之对方又是那几个侮辱小娟人中的老大,不禁觉得有点没有底气,想到这,安颜打开电视,想用声音缓和一下房间的气氛,拿起遥控器随手换台,不知不觉停留在足球比赛上,平时他就酷爱足球,这时下意识地选了这个台,没想到赵坎站起来,突然关了电视。

事发突然,安颜有点懵,忽听赵坎说:“你用不着这样,看我不顺眼你可以不来!”

样貌可以复制,但是声音却很难模仿,特别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谢成南的声音比较浑厚,而他本身才二十岁,与四十些许的男人在声带方面肯定不同,所以安颜担心是不是声音上面露了马脚,登时渗了一背的汗,顾左右而言他道:“那个是你父亲吧!”

电视机之上放着一个相框,赵坎和一个男人勾肩搭背,一派其乐融融。

赵坎哼了一声,“你还认得!”

安颜急忙道:“他身体还好么?”

赵坎顿时怔了怔,刚想爆句粗口,忽又换了口气,“还可以,他拖你办的事你还记得么?”

糟糕,安颜心中叫了声不好,整个人慌了起来,一摆手碰掉了烟灰缸,赵坎走上来说没事没事我来收拾,看衣服上闹得全是烟灰,一边拉住了安颜的手腕,把他夹克袖子掠了起来,手里握着的烟灰缸又掉在地上,气氛忽然凝重起来。

“喝点可乐!”安颜将杯子递到赵坎面前,赵坎接过杯子,缓缓站起了身,向卧室走去,随手摸出了手机。

在他三十多年的人生当中,可谓“丰富多彩”,五岁的时候见到奶奶鬼上身,说话的口气强调完全变了,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直到三叔拿着沾了鸡血的菜刀冲过去,才把阴魂吓走。十一岁上小学六年级,下了学同学们都走光了,他偷偷抄作业,忽然见到学习委员回来,吓了他一跳,结果学习委员只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那个年代小孩子也喜欢恶作剧,他走的时候偷偷把门锁了,原因为那个平日里古板认真的学习委员会哭鼻子,可左等右等不见动静,再打开门看时,那还有人。第二天上学他正想把这事拿出来吓吓同桌时,忽然发现全班女生都在哭,才知道学习委员在昨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遇上车祸死了。他没有害怕,也没有将这个秘密说出来。初中毕业后,家里走的关系让他当工程兵,几年后在一次修建导弹基地的拆迁任务中,同班的两个兵在最后爆破时刻说看见有个漂亮女孩冲进去连忙跟进去劝阻,他也一起跟进去,结果除了一件破烂的素衣什么也没有,而那两个人一直对着衣服苦口婆心劝个不停任凭他怎么叫都没反应,后来他只能出了山洞,结果那两个人全牺牲了。几年前,赵坎在峨眉山找人看了一卦,卦上说他命有钟馗之相,能压魑魅魍魉,一辈子横行无忌,但行事需谨慎,赌和嫖是破相大忌,万勿招惹。所以,很早他就戒了赌和嫖,任凭狐朋狗友如何引诱,也有定力,他玩女人从来都是一拍即合,唯独有一次,就是前不久在酒吧对小娟霸王硬上弓,如果这样也就罢了,但是因为怕小娟告他,所以给了几千块钱封口,本来这事没往心里去,可这十来天,一起干小娟的四个王八蛋,都莫名其妙死了,就剩下他一个。这三天,想起当年算的卦,想起他给小娟的钱,眼皮一直跳,本来今晚气压有点低,糖尿病又发作,有点不舒服,正好谢成南来了。…,

说起谢成南,也算是他的骄傲,在那帮狐朋狗友看来,自己能勾搭上谢成南这尊佛不知道走哪门子运,但没人知道谢成南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哥,自父亲死后,谢成南一直照顾他,虽然嘴上经常数落他不干点正事,但每次他捅了马蜂窝谢成南都帮他收拾残局,谢成南的老婆在一个市立医院当副院长,谢成南又将他介绍过去治疗糖尿病,用的都是国外的好药不花钱,所以赵坎视谢成南为兄更为父。只是这次出的这码子事太丢人,都没脸再见这个长兄了,没想到念叨曹操曹操就来了。

谢成南进门说第一句话他听着就不像,索性当成了哥哥不高兴阴阳怪气,可一进门就让他喝可乐,这不是明摆着坑他。接着又看起足球来,谢成南这辈子最讨厌看足球,以前他看足球时,谢成南每次都说他浪费时间,这次居然自己看起来,所以赵坎心里不痛快,心想哥哥这是故意甩脸子给自己瞧呢,并没多想。但就在这时,他见谢成南突然问起父亲身体还好么,不由得头皮发麻,想起小时候那些个惊奇古怪,以为出了问题,所以开始试探,没想到对方一慌神居然把烟灰缸碰掉了,他知道谢成南从小手臂上有颗带毛痣,这才借着给拍掉谢成南袖子上烟灰的档子掠起了袖子,一看之下起了警戒。

再左右一关联最近几天死了的四个人,忽然觉得明白了什么,于是这才拿出手机给谢成南打电话,结果一下子接通,那面传来了谢成南的声音,“喂……”

就在这一瞬间,赵坎突然感觉身后有动静,猛一转头,正好看见这个假谢成南一刀刺来,他当过多年兵,趁着好机会下了苦功学武,武警的招式他都会,而且耍得相当好,眼见刀扎来,他一个饿虎扑食猛然向前趴,闪过一刀,接着双手撑地,来了个游龙摆尾,一甩腿踢到对方腰眼,还不等安颜反应过来,一只大脚已然踏在安颜胸口上,手掌捏住安颜的脸,不知用了多大劲,安颜脸上的面具起皱,赵坎顺势一拽扯了下来,任凭他见过那么多世面,见了此番情景仍然一惊。

“你,你是那个,那个——”脑子里终于想起名字,“安颜!”

安颜心如死灰,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到底失误在哪了,瞪着满是血丝的眼睛,怒视着赵坎。

“我说老觉得对面的楼有人监视我,妈比的是不是你这小杂种?不对呀,老子明明把你沉江的,怎么?”

赵坎啪啪甩了安颜两耳光,“说!”

一刻钟的时间,赵坎就差把安颜杀了,但这个小子嘴很硬,像是知道必死,所以一个字也不说,反而累的赵坎一身汗。

正在思谋着要不要连夜将这小子弄死,以除后患时,忽然门铃响起。赵坎将安颜嘴堵住,然后躲在卧室里不出声,片刻电话响起,赵坎连忙接起,低声应了一声,只听电话那头道:“你不在家?”

赵坎吁了口气:“在,在!”

三步并走两步,去开门,是谢成南。

谢成南一脸阴冷,没好气道:“几点了,打什么电话,还嫌最近的事不够乱?”

赵坎被这么一训,心里反而轻松了不少,乐呵呵陪笑道:“哥,今天我又见了次鬼,可是就是鬼也栽在我手里了,哈哈!”

“什么鬼不鬼,没事我走了!”…,

“等等,带你看看就明白了!”

说着,赵坎带着谢成南来到了卧室,此刻的安颜被捆成粽子,气若游丝地扔在那里,见到谢成南来,失望地闭上了眼睛,终于仇还是报不了。

赵坎口若悬河将事情讲了一遍,甚是兴奋,又将那面具拿来谢成南看,道:“怎么收拾这小子?”

谢成南做了个嘘声的手势,揽着他的肩向阳台走去,边走边道:“按照你这么说,安颜应该是被人救了,否则沉湖还能不死?”

“,这个茬我忘了!还是你牛逼,刑侦方面我差你远了,等这事过去后,我跟你好好学学!”

谢成南微微一笑,“你还是不明白我的意思,事情没这么简单你知道么,既然安颜能找上你,假如还有同伙,是否同样能找到你,是否还会做一张面具!”

赵坎沉吟了一下,望着对面的公寓眼睛一亮道:“昨天无意间我发现那边有东西闪了一下,后来再看就没有了。我的直觉小时候就很灵这你也知道,所以我很有把握确定对面有人监视我!”

“有这事?是哪家!”

“那!”赵坎手指了一下,谢成南摇摇头:“你这玻璃多久没擦了,什么也看不清!”

赵坎尴尬一笑,的确,这房子是谢成南给他的,可是真有点对不起哥哥,把家弄得不像家,还出了人命,别人以后都不敢住了,幸好他命硬,有钟馗之相,根本不怕。

赵坎将落地窗打开,夜风倏地漫了进来,“哥,看见没,就是对面比和咱们平层的那户,现在黑着灯看不清!”

“也许对方已经出动了!”谢成南说道,“说不定离你已经不远了!”

“怕毛了,来了顺便一起收拾了,最好还是个靓妞,咱俩可以好好玩个够!”

说道后半句,见谢成南看自己,又想想当年的占的那卦,赵坎叹了口气,郑重道:“哥,这次事完了,我保证绝不再胡混,一定听你话,踏踏实实干点生意!”

谢成南无所谓地耸耸肩,赵坎也不知道他信不信,又起了个毒誓,然后听谢成南指了指下面说:“那天,那姑娘就是从这里跳下去的?”

“恩,是的!没想到那妞性子那么烈,不就是上个床,至于么,多少比他清纯的女学生我都玩过了,唉,这次算栽了,看错了人!”

“后来我查了查,听说这个女孩人不错,就是可怜,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这几年一心想为孤儿院筹集点善款,才去酒吧那种地方打工,没想到却遭此不幸,也不知道是不是命!”

赵坎不说话,掏出了两支烟,递给谢成南一支,谢成南摆了摆手,赵坎笑笑道你这么大烟瘾居然不抽烟,于是自己叼了一根,谢成南掏出打火机给他点上,这让赵坎有点受宠若惊,吸了足足半支烟,才道:“我搞过多少女人我记不得了,但那些都是贱货,表面上一个比一个正经,结果买几身衣服去几次高档饭店便躺床上给你吹箫毒龙,什么活都会敢,激情的不得了。唯独这个,没想到居然还是个处。哥,我知道我是个畜生,唉——你明天替我给她烧点纸吧,顺便替我说声道歉!”

谢成南却摇了摇头:“如果这世界真有鬼的话,那么你还是当面和她说吧!”

“哥,我怎么……”

赵坎刚想说,我怎么和她说啊,要说也是几十年之后了,结果发现身子已经倾斜向窗外倒去,他试着抓了一把谢成南,可是对方早已向后跨了一步,耳旁的风声大起,而窗子里那个人仿佛神明一样,迅速向天际远去,就在他听到硬物穿透身体发出扑哧的怪声时,他忽然看到谢成南的那张脸被撕掉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新里程

第二百五十四章新里程

闷热了前半晚之后一场雨带来了微凉的夜风,东郊的墓园里充斥着一股泥土的潮味。

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加之半夜时间,长安墓园冷冷清清,甚是寂寥。在夏夜之的资助下,小娟安眠在这片在风水相士说来堪称东江阴宅至宝寸土寸金的地下,墓碑上所贴照片里那张清秀的脸上挂着微笑。

夏夜之拍了拍安颜的肩膀,两个小时一直跪着恐怕腿吃不消。

“她会永远笑下去么?”安颜不回头地问。

夏夜之不知道在这个经历了种种磨难的少年心中自己处于一个什么角色,或许是救命恩人,或许是外表比他看来略大几岁的前辈,无论是哪一种,此刻安颜的口吻里都带出乞求得到答案的执著,这类事在记忆中并非唯一,而他与面前这少年的身份地位出身背景教育文化都有着天壤之别,若要他去感同身受,总会有偏差。但是夏夜之还是尽量以一种虔诚的口气道:“这个时候,她的灵魂应该在一个很安静的地方,那该是一个有白光,溪流,没有欺辱与冷漠的世界!”

瑟瑟发抖的肩膀挡住了夏夜之的视线,在安颜无声的哽咽里,属于小娟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燃烧在火苗之中,只是还有一张属于他和她的大头贴静静地躺在钱夹里,夏夜之点烟的手顿了顿,终究还是拉住了他。

将所有与过去记忆有联系的东西放在火里燃烧殆尽,就像凤凰涅磐,代表着新生,这是基纽的信条。

可是,初入基纽的经验在如今看来似乎有些残忍了,人本该拥有自由意志,不该任意剥夺,所以夏夜之说照片想留着就留下吧。安颜迟疑了一下,却还是将最后的一点记忆扔在火苗中,再起身,眼睛里泪水已然被风干成了灰色的麻木。

“我想跟着你!”

“以你现在的心情,我觉得不合适,你还是找个地方休息一段时间吧!”

“曾经的我已经死了,今后我将扮演其他人并且用其他人的身份活下去,这不也是你需要的么?你救我,并且答应帮助我,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么?”

即便真就如此想,被他说出来,仍旧感觉有些不舒服,夏夜之知道这口气里的怨毒并非针对自己,而是针对这个寒心的世界。

“从今天起,我不会再流一滴眼泪,不会再是今天的废物,不会再是被人践踏的懦夫,如何?”安颜双手握着膝盖,抖若筛糠,坚持撑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我不怕死,就算死,我也不会为你丢人,如何?”

沉默许久,夏夜之道:“我只有一个问题,你跟着我的目的——是什么?”

“我……没有……”

“跟着我的每个人都有目的!金钱,名利,地位,抑或是信仰,你要告诉我你的目的是什么?”

“我,我的目的?是什么?我不知道!我的目的……我不知道!”

因为不安,安颜搅动着双手,不住地低喃,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就将他逼得进退维谷,夏夜之看到他的瞳孔在放大,不由地联想起了当初的夜鹰,那个灵魂被消灭前的夜鹰,一样的麻木茫然,可惜z先生并没有给他一个目的,至到今天,夜鹰仍旧如一台机器。

“既然你没有目的,那么我给你一个!”

夏夜之将烟蒂抛在泥土中,用两个人所能听到的声音说:“为了下一次你流泪的理由!”…,

这算是什么目的?

夏夜之心中莫名一笑,但见安颜瞳孔蓦地收缩,找到了焦距。

“还有,从今天起,你不要再叫安颜了,既然安颜已死,你就叫……安已然吧!还有,如果复仇还要牵连到无辜,那么你与赵坎之流又有什么区别?这点希望你谨记!”

说完,夏夜之返身向墓园外走去,随手将谢成南的面具扔在火里,转瞬化作了焦炭。

在最初的爆炸案中,夏夜之认为安颜一定是伪装成五个逼死小娟的男人之一,但是第二天剩余两人来踩点的时候,夏夜之观察了两人的身材,赵坎体格健硕,显然不是安颜能扮演的类型,那么只能是剩余的一个人——也就是姓崔的男子。但是紧接着崔死了,从文华和布拉格的话夏夜之推断出安颜一定是扮成了贩卖可乐汽水的小贩。安颜的手中一共有三张面具,一张是混出萧山茶社时的小杂役,一张是贩卖可乐的小贩,最后一张面具排除了之前瓦斯爆炸案中三人,因为四人打麻将。假如安颜带的是崔的面具,那么杀人顺序就不对了,如果崔先死了,他如何带着崔的面具去解决赵坎?而体型差距又排除了赵坎。

夏夜之发觉自己走入一个死角,不得不推翻了先前建立起的结论,最后的面具一定不在这五人之列,那天在老房子听到安颜述说过去,提到一个人,是个警员,在小娟案中,他曾经包庇了赵坎犯罪集团,为了确定自己的判断,在崔死后那晚,他通过杨橙的关系,拿到了瓦斯爆炸案发生地附近一家金行的监控录像,通过辨认,发现了安颜的行迹,从周正冷峻的脸夏夜之感觉猜测不错,第二天他便找借口去了警局,见到了那个叫谢成南的人,之后他将谢成南的面容做了腹稿,又用手机录到了谢成南的声调,用了两天时间,研究出谢成南的发声方式,同时让杨橙调查谢成南的关系网,尤其是和赵坎集团的关系,调查结果令夏夜之震惊,原来赵坎和谢成南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因为谢成南比赵坎大十岁,所以赵坎非常敬重谢成南。赵坎这些年酒色过度,烙下许多病,糖尿病便是其一,所以赵坎在饮食上颇多禁忌,谢成南又依靠自己老婆在医院的关系给赵坎免费治疗,可以说赵坎和谢成南之间很了解。如果安颜依旧采用氰化物毒杀的方式肯定行不通,赵坎为人狡诈,说不准会识破,考虑了种种因素,夏夜之又让杨橙找专人克隆了一张谢成南的手机卡,果然刚准备完便用到了。隔着一幢楼,夏夜之亲眼目睹了安颜被赵坎识破,赵坎又给谢成南打电话,他接到,顺理成章进了赵坎的房间,最后将赵坎骗至窗口,制造了赵坎自杀的假象,并且离开前,他亲手模拟了赵坎笔迹写了一封遗书,其中大概意思就是赵坎因为自己犯下的罪孽太深,总看到小娟的魂魄,导致精神压力太大,分不清现实和虚幻,最后选择自尽,并且劝哥哥谢成南早点投案自首,交待事情真相。

“谢成南这二十多年刑侦经验都用在狗身上了,他死的时候大概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翻来覆去想……啧啧,他这一手可真阴!”布拉格叼着牙签,摇着光头,和文华嘀咕道。

半月前,赵坎死的那晚尸体被夜归的发现,警察经过刑侦调查,排除了他杀可能,特别是那份遗书透露出的讯息很多,警察顺藤摸瓜,暗查了谢成南,发现其这些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并且涉及刑讯逼供,制造假死亡现场,隐瞒多起杀人案件,为不法分子及黑社会提供庇护,检察院核实证据,批准对谢成南实施抓捕,谢成南在拒捕过程中,吞枪自尽。这起案件之后,东江纪委牵头召开反腐倡廉讨论会,短时间内挂起一阵严打风。东江市委市政fu对各机关发布红头文件,要求党员保持党内纯洁性,杜绝一切腐化行为。…,

布拉格拿着报纸,感叹道:“一只蝴蝶可以引起一场飓风,阴影世界只需要投下一颗石子,在政治社会里就能激起一片涟漪。你今后要进入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我劝你还是洗洗睡吧,当个小混混算了!”

见文华还不说话,布拉格又叽叽歪歪,“走,去老子的咖啡店,请你喝咖啡!”

“又去?你不是不爱喝咖啡么?”

“嗨,你不是说有新货进店么?作为老板我自然要品尝一二!”

文华驱车走上了滨海路,向咖啡馆驶去,下午时光正是喝咖啡的好日子,布拉格其实不爱喝咖啡,只是听说文华的小情人舒颖整了点新鲜玩意想去占便宜,这间店他是二股东,扔了五百万进去,虽说是股东,但是一然改不了占小便宜的习惯,不管是请朋友来还是自己来都算在夏夜之账上。今个一进店,见刚应聘来的东江师大小女生挺正点,便调戏了一下,把小女生吓得不轻,舒颖是这个店的执行经理,自然分毫不让,为此还惊动了在萧山的夏夜之。

布拉格给小女生赔情道歉完,一脸悻悻地坐在沙发里,舒颖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端上来咖啡。

“这他妈什么狗屁玩意,恶心死老子了,你娘们这不是糟蹋我的店么,妈的,客人花这么多钱,却尝猫屎,这他奶奶什么逻辑!”

师大的小女生战战兢兢介绍完猫屎咖啡,被布拉格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哭着跑开了。布拉格朝着杯子啐了几口,推在一边,嘴撇的老高。

“白痴,闭嘴!”

文华没好脸色道:“这地方不是大排档,你把牙刷干净再说话!”

布拉格阴阳怪气道:“别以为这几天夏夜之教了你个小王八蛋两招三脚猫把戏,就在老子面前得瑟,不服爷爷让你一个手单挑?”

文华不屑地笑了笑,看着手指上的茧,也不理他。安颜的事情过后这段时间,夏夜之将精力留在萧山,指导安颜一些东西,具体是什么,他不太清楚。有一天下午,夏夜之将他带到了后山射击场,问他有没有兴趣玩枪。文华知道夏夜之大概想教他,所以虚心接受了夏夜之的提议。说道打架斗殴,他是行家,玩飞镖,他是高手,玩车也还行,但是枪,他没有碰过,如他所料,射击不简单,光是拿稳枪就废了一阵功夫,子弹才上了靶子,至于精准度,简直没法说,整个下午,都没有打到过一次红心。晚上回去,文华找了本教射击的书,又自己研究琢磨了半晚上,第二天果真有提高,至少在50米的距离能找到靶了。

到了第三天,第一次摸到了红心,文华欣慰地看着夏夜之,夏夜之没说什么,只是让他退后一百米,接着两百米,在之后,将峨嵋运动步枪换成了85半自动狙击,结果文华又找不见感觉了,夏夜之提到一个词灵性,不知道是这两个字启发了文华还是什么,第四天他没有打枪,而是扎了一天飞镖,第五天的时候,再次达到了红心。

可是隔了仅仅一天,夏夜之让他打山谷对面的靶,四百米的距离对于初学的文华来说是个挑战,又磨砺了三天,夏夜之说可以打活动靶了,买了高尔夫自动射球机,就这样一步步学,终于在昨天,夏夜之带来一把大家伙,文华听他说叫巴雷特,夏夜之让他尝试了一下,目标是一架遥控飞机,距离一公里,文华只打了一发,并不知道打到了哪里,这就是到今天为止的成绩,也许在布拉格眼里不算什么,但是对他自己而言,简直可以用震撼来形容。文华甚至觉得嗅到了阴影的味道。…,

“对了,帝王加纳是什么?”

在秋色怡人的午后,文华没来由的说了一句话,吓得布拉格打了个激灵,四顾望去没有发现可疑身影才安下心,桌下狠狠给了文华一脚,“你瞎哔哔什么?”

文华一看布拉格反应,更起了好奇心,再三追问起来,布拉格脸色一沉,哑着嗓子道:“你知道的多,不是好事!在那个你所不知道的世界里,这个名字是一个禁忌!很少有人能在见到那个人之后,还活着,一百五十年来一直如此!”

“你就是其一吧?不少字”文华玩笑道,但是越发感觉布拉格表情不对,于是说起昨天玩枪时夏夜之说过的话,“昨天我用巴雷特时,感觉那枪力量太大,我就说这玩意连水泥墙也能打烂,若是打在人身上,连灵魂都会死!然后我就听到夏夜之说如果是帝王加纳,可以很轻松接到这颗子弹,并且瞬间便能改变路径,以至少三倍的音速扔回来,我以为是一种先进武器技术,听你的口气,似乎是个……人?”

每次提到关于帝王加纳的话题,三次遭遇过半神的布拉格都心神恍惚,正好这时,风铃一响,从门外走进来三个女生,布拉格一眼瞥到了外语学院的两朵校花,在她们身后还有一个女生,布拉格眨么眨么眼睛,心神一阵荡漾,自秦娆那小妞走后,江大他就很少去了,不知何时,有这号人物?

见文华脖子也快扭断,布拉格踢了他一脚,心想这小子三十了,长得比自己还老,咋还花痴啊,结果却见文华站起身,和那个让他心里超级痒痒外加动容的妹子打了个招呼。

大跌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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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

第二百五十五章……

在中国男人的美学观里,女孩子不一定要漂亮,但一定要白,即便是如今对女人最流行的称号“白富美”里,白也是被排在第一位的,初次见到面前的女孩,文华庸人自扰地替她惋惜了一阵子,若不是她生得皮肤黝黑,相信在几万人的江大里也会惹起不小的关注。可是今次再见,却发现她似乎白了很多,尽管脸上还是呈现小麦颜色,但是相比之前容易接受许多,大概是抹了bb霜的缘故吧。文华算是个粗人,或者套用舒颖的话来说文华是一个不解风情的顽固,前几日舒颖要文华陪着逛燕莎,在化妆品区转了半天,虽然舒颖现在是咖啡店的经营者,不过过惯了节俭生活还是不舍得花钱买那些高档化妆品,文华呢,只要见她眼睛流连在某样品牌上超过半分钟或者询问哪个品牌的化妆品,就要出钱买下。当一个男人舍得给女人花钱时,定然有两个目的,要么图她的身体要么真的喜欢她,在舒颖心中文华是什么人早已清楚,所以经历过感情创伤的她更加心暖,而嘴上却嫌文华太奢侈,挣钱不容易,不要浪费在这些没用的细枝末节上,最后逛了一圈却只花了一百多块钱买了瓶bb霜,见文华似乎不大高兴,舒颖不厌其烦地科普了一下bb霜的知识,说别看这东西便宜,但是效果绝对比那些图有其表的牌子货好用,不光使皮肤看起来水嫩白皙,又方便打理没有副作用和依赖性,文华这才释然,心底里记下了这个名字。

眼见江大的这个女孩白了些,大概猜到她用了bb霜,胡思乱想间忽然又想起一个事,上次送她们回去的时候,不知两个女孩中的谁落了项链在车上,最近事情比较多,文华也忘了这个茬,要不是有缘碰上,真不知道要忘到何年何月了。

“这个是你们的吧,上次在我车里找到的!”文华从车上将项链取来,朝着靠窗那个桌子走过去,邻桌两个刚进门的小资男人还想着搭讪,结果发现被捷足先登,不成想这小子居然还拿着一条看起来蛮精致的项链,准备工作充分如斯也算下了本钱,不知效果如何,望过去,却见小麦肤色的女孩双手捧着那条项链,半晌无语,垂着头也看不出表情。

两人心有灵犀对视一笑,对于每月挣两三万的中行员工,眼界自然比较高,追女人也与一般靠下半身思考的牲口有所不同,第一,庸脂俗粉不追;第二,女工阶层以及娱乐场所的服务员不追;第三,看起来出身与穷乡僻壤的女娃子不追。以这三条作为基础保障,再详细划分普通玩玩和认真处处的对象,刚才进来时就注意到靠窗这边坐着两颗水灵灵的白菜,穿着打扮不俗,看样子是学生,再看表情神态嫩的很,推测应该不是黑木耳,所以互相打了个眼色坐在旁边,这时候才注意到那个小黑妞,第一眼说实话震撼到了,再看第二眼心里都感叹,可惜了这眉目如画的长相,估计是青海甘肃那边小镇甚至是某村的特产。瞬间便被定性到最多玩玩的类型,倒是那两个女孩越看越心动。刚合计怎么过去搭讪,没想到横空出世个大叔,索性开得起别克君威的爷们并没有向那两颗白菜下手,让他们松心不少,准备等待时机伺机行动。

链缀平平躺在苏夏掌心,她纤长的手指摩挲着链缀上的一个凸起,最终还是没有按下,“我还以为再也找不回来了,谢谢,我……能请你喝一杯咖啡么?”…,

“小事一件!”文华摆了摆手,转身要走,忽听梳着公主头的女孩也坚持要感谢他上次出手帮忙,文华道:“我还有朋友在那边!”

话音刚落,耳边风骚的声音如影随形般地适时想起:“没关系没关系,人多热闹人多热闹哈!”布拉格挨着苏夏挤在一张沙发里,俏脸笑靥如花,谦虚道:“我叫小布,三位美女也介绍下吧!”

布拉格伸出一支淫手,死皮赖脸地模样,文华一看就气,没想到这些女孩子真是入世不深,眼睁睁着了大尾巴狼的道。

“我叫姚婷!”

“张欣然!”

“苏夏!”

布拉格在江大厮混了多久,蹭饭看av聊天打屁念叨八卦,马立强就那么点小谈资被他吸得快要精尽人亡了,怎么会连张欣然和姚婷也不知道,他其实想知道的是这个女孩是谁,按道理有此人物,不应该逃过光头哥的法眼啊,莫非是新生?布拉格阅女丰富,最懂得看女人的手,刚才隔着几张桌子便注意到苏夏的手,所以屁颠屁颠过来,再看那双美得不可方物的柔荑,便想试试,在文华看来光头又要发情,实则布拉格就是借这么一个场合握了握苏夏的手,果然,柔若无骨,应该出身于良好的家庭,从握手的姿势和力度明显受过专业的礼节熏陶,远比这一对美丽百合有深度的多。

布拉格点到即止,拉着文华入座,苏夏对着服务生招招手:“两杯爱尔兰咖啡!”

服务生一头雾水,跑到吧台对舒颖说客人要点爱尔兰咖啡,开店这些天还没有人点过这款咖啡,幸好夏夜之开店前便要舒颖选择最好的技师,千万不要吝惜成本,果然好钢用在刀刃上,技师一听,立刻操作起来。舒颖道:“马老师,爱尔兰咖啡好像喝的人不多吧?”

被称作马师傅的人笑了笑,觉得舒颖这个经理不错,也不保留道:“在之前上海那家店有个客人每次来都会点,其他的倒是不多,因为要参威士忌的关系,受众比较小,我想点这个的人多半是因为一些感情上的原因吧?”

“是什么原因?”

“呵呵,颖经理要是有兴趣,晚上我给你好好做一杯,顺便给你讲讲这背后的故事!”

舒颖支着腮,看着那边文华,有些担心,毕竟那么多漂亮的女孩,文华条件又好,跟了个非常有本事的年轻老板,不知道会不会看得上条件这么差的自己,叹了声,又道:“那简单说呢?”

“简单说……恩,简单说嘛,大概就是对此生不知是否有缘再见的人表达的思念……恩,好了,给客人上吧!”

服务生刚上完咖啡,风铃一响,又有客人,急忙上去招呼,来人告诉她找人,适应了一下光线,然后朝点爱尔兰咖啡那桌走去,还没走到,邻桌那两个中行的小白领连忙站起来礼貌道:“杨总,您也来喝咖啡!”

姓杨的男人跟他们是同龄,但是所处的级别就完全不一样了,一边是月薪两万多的职员,另一边是年薪七十万的外联部副总,手下管着一批年龄至少大他五到十岁的高级经理,也算是相当有本事的年轻才俊。外联部杨总只是点了下头,显然没时间跟他们寒暄,便带着秘书走向靠窗那桌,眼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定在苏夏身上,秘书刚想开口引荐,杨总已经躬身递出手道:“苏夏小姐,我是省分行外联部的杨君,不好意思打扰您和您朋友了!”…,

布拉格吸溜了一口咖啡,看看杨君穿着打扮,再听自报家门,知道是银行的高管,心里也是好奇,心想这丫头能让金融界的上位者谦卑到如此程度来头应该不小。

苏夏比较茫然。杨君咳了一声,脸上挤满了阳光:“刚才杜文青杜行长跟您通过电话了吧?特地派我来邀您去一下中行,商量一下宴会的事,车就在外边等您!”

“不好意思,我觉得我还是不太适合,麻烦你跟杜……杜行长说一下!”

“这个……”杨君看了秘书一眼,女秘书连忙道:“苏小姐太谦虚了,您在音乐上的造诣早已蜚声遐迩,上次去北京开年度大会我还听过您在演奏会上弹的那首《星空》,说真的当时感觉太震撼了,没想到您居然来到了东江,要不是萧清一教授推荐,我们说不定就错失了这次机会,那实在太可惜了!”

女秘书这番话说的张欣然和姚婷都呆住了,别说他们,就是中行那两个小白领也傻了,相视苦笑了一下,谁也没想到十分钟前的不屑推断居然如此打脸。咖啡店音乐很轻,离着不远的几桌都听见这边交谈,饶有兴趣地想看看是不是哪位明星来了,结果发现不是。

杨君心里也郁闷地不行。这次年度答谢会很重要,省分行这边非常重视,投入也不少,既然有那些投入,请个明星大腕来不就得了,何必找什么江大学生,又没什么名气,结果副行长杜文青说那些个又蹦又跳的上不了台面,这次年度答谢会规格比较高,出席的有很多外资公司的高管,想来想去,还是走文雅的音乐会形式比较适合,至于为什么要找苏夏,是江大萧教授推荐的,你照做就行,记得客气些,一定要请来!

杨君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好前来。没想到这么降低身价了,还是被一个学生妹给拒绝,当听到苏夏再一次说不好意思时,杨君只能给杜文青打电话。

“苏小姐,杜行长有话跟您说,麻烦接一下电话好吗?”

苏夏无奈地抿了抿嘴,接起电话,只听到电话那头杜文青道:“这次答谢会活动所有募捐的善款我们这边都会按照苏小姐的意见捐到指定的地点,还望苏小姐赏光啊!”

苏夏沉吟了片刻,这时自己电话忽然想起来,离着近的杨君正眼巴巴地等着回复,看到苏夏在桌上摸电话,早有眼色拿起来递过去,扫到了来电登时怔了一下,直到将电话递到苏夏手中,才蓦然惊愕,顿时有种血从脚底往上脑袋上涌的冲动,仿佛又回到许多年前。

坐到如今的地位,说起来算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可是这几年终日沉溺在钱财和酒宴上,勾心斗角的事多了,曾经的那些回忆就淡了。还记得大二暑假那阵,学小提琴,疯狂痴迷各种音乐,经常到音像店淘歌,因为家境还算充裕,别人还在听卡带的时候,他已经听起来cd了。大三刚开学的一天女朋友送给他一张cd,他很高兴,毕竟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女孩能送一张五十块钱的cd也是一件很让人感动的事,却没想到这也是分手礼物,女朋友决定做一个富家子弟的女朋友,并且前一夜已经身心俱付。

那是一段很痛苦很挣扎的时光,至今想来仍旧耿耿于怀,在那段沉沦的日子他悟出来两个道理。第一,没有钱,海誓山盟狗屁都不是。第二,每当胸闷的要死,人不想见,话不想说,只能靠烟酒麻醉神经的时候,那张cd就如同一只乖巧的小猫,舔舐着他的伤口,让他觉得人生并不是全由失败组成,洗把脸,走出去,阳光还很明媚。…,

第一个道理,这些年早验证了。至于第二个么……

如今的他纠结在人情世故多年已经复杂到再没有心思以及勇气去面对真实的内心,所以那张cd再没有碰过,只是将叶月依织这个名字却烙印在心中,十几年过去了,他也算平步青云,事业小成,很多人都要对他溜须拍马看他的眼色,而那个当初只是在歌唱方面崭露头角的少女已然成为了新时代符号,远远超出了歌坛娱乐圈那么狭小的范畴,而且因为她的拥趸实在太多,各个阶层涉及面太广,加之世界传媒帝国掌舵人索莫纳斯?岩月擎的推波助澜,叶月依织有点被神化的意味,时代杂志将所有能用到的溢美之词都加在她的身上,将其描绘成一个拯救亿万灵魂的女神,却很少遭人反驳。

一年前,哈佛大学心理学研究室出具了一份报告,哈佛大学权威教授哈登萨博通过十年研究,发现叶月依织的声音里有种独特的穿透力,在心理学上称为“灵魂共鸣”。灵魂共鸣现象自古至今一直都存在,最早的起源公认为来自“圣灵浇灌”,所谓圣灵浇灌是基督教信徒通过虔诚祈祷等方式使圣灵降临到己身的精神历程。当发生圣灵浇灌时,会产生奇特的生命体验,能够感受到精神超脱,类似于严寒中濒死的人沐浴暖流的感觉。叶月依织的歌声有同样的效果,就像心灵安慰剂,所以很多人会感觉听叶月依织的歌特别舒服,尤其是在伤心和痛苦的时候,大概是基于这个原因,叶月依织潜移默化地生长在了人们心里,并成为这代年轻人根深蒂固的信仰,远非巨星艺术家这样的称号所能拘囿。

杨君偶尔会点开新闻,会看一看叶月依织的近况,自从半年多前索尼公司说叶月依织去维也纳进行心灵之旅后就再没有确切的消息,他也就慢慢淡忘了,没想到今时今日却……

苏夏跟杜行长说了一声“好吧”,将电话还给了杨君,然后又接通自己电话,只是恩了一声,便挂了电话,可是杨君分明看得出她脸上的动人神采,这就更加证明了他的猜测,难怪杜行长对有些事都讳莫如深,估摸着就是她也未必了解这个叫苏夏的女孩多少。杨君当先引路,带着苏夏出了咖啡店,留下了一票莫名其妙的人。

布拉格摸了摸光头,索然寡味,喝完了一杯爱尔兰咖啡,和两个小妞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对于百合,他没啥心思,淡出水来的时候,忽然门一开,走进一个人,黑色衬衫,白色西装,布拉格顿时来了精神,唤道:“夏夜之!”

夏夜之跟舒颖说了两句话,走了过来,也看见了姚婷和张欣然,与这两人见过几次,但是算是不认识,所以也没有打招呼,布拉格兴致勃勃地说你来的正好,给你介绍个美女。夏夜之懒得搭理他,对文华道刚才有没有见到一只狗进来?文华皱了皱眉,说没有,咖啡厅怎么可能会让流浪狗进来?发生什么事了?

夏夜之摇摇头,刚才在路边停车的时候,看见一只狗钻进了咖啡厅,所以下了车连忙跟了进来,若是换成其他宠物狗,他定然不会询问。可是这狗比较特殊,是落基山系地带一个叫尼尔尼兹的小镇培养出来的品种,除却那个地方外界很少有纯正血统的尼尔尼兹犬。十几年前,沿着落基山脉行走路过尼尔尼兹时,曾有一个山民为感激他救命之恩送了他一只尼尔尼兹小犬,他本身对狗没什么兴趣,而那狗的态度显然比他还没兴趣,那性子一点都不像狗,而有点像猫,吃完食就走了,其他时间根本找不到,后来听说,尼尔尼兹犬生性冷淡,很少与人亲近,性格很孤高,除非是它认定的主人,否则态度会一直傲慢无礼。当地人也给尼尔尼兹这种犬起了个绰号,叫游侠。听着这么别扭的名字,也不知是讽刺还是什么意思,所以他一直想处理掉,在京都初遇少女时期的叶月依织,带给他一段非常留念的时光,后来返回基纽便将那只一点都不顺眼的尼尔尼兹匿名寄给了叶月依织,想看看那个从来都不会生气的女孩会不会被这狗气着,再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也就再没有去打听。时隔这么多年,夏夜之再一次看到了尼尔尼兹犬心中怎能惊讶,毕竟尼尔尼兹是属于落基山,而在落基山除了尼尔尼兹,还有一个叫做基纽特种学堂的地方。…,

“老夏,刚才美女请我们喝了杯爱尔兰咖啡,你有没有兴趣也尝尝啊!”

夏夜之摆了摆手,道:“咖啡有什么好喝,晚上有大宴,你有没有兴趣?”

布拉格就唯恐世界不乱,听夏夜之话里有话,精神为之一震,和文华向两个小妞道了个别,哼着舔咪咪跟着夏夜之出了咖啡厅,“到底嘛事啊,别吊我的胃口了!什么宴会啊,有御姐还是萝莉?”

夏夜之看了看文华,后者一拍脑袋,“差点忘了知会你,今天是初三,赵三爷金盆洗手的日子!”

“没错!今天是赵三爷金盆洗手的日子,邀请了道上不少人,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如何?”

布拉格如小鸡蚀米点着头:“那是必须的!那是必须的!”

文华心思细腻,一皱眉道:“我们就这么去?”

“自然不是!”这些天在萧山安已然又做了几张面具,正好想起赵三爷金盆洗手的事,夏夜之便突发奇想,决定参加,让文华和安已然见见世面,当然不是为了见什么赵三爷,而是为了见一见真正统治着东江的那些大佬们,如果猜测不错,龙假和林天骄都会出席,还有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萧家,摸清这些人对日后有很大帮助,“文华,你先去联络一下过去打过交道的大佬,看看能不能把咱们带进去!”

文华应了声,开车走了,忽然夏夜之那许久不响的电话响起来,不用问也知道是谁,接起电话夏夜之笑道:“林大小姐,有什么指教?”

那边林语雪心情不错,也在笑,“你在哪呢?”

夏夜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准备去见林老大,在东江混怎么能不见林老大呢?”

语雪不愿提那个人,沉默了一下转移话题道:“你要没事去嘉诚世纪吧!”

夏夜之转过身,望过去,嘉诚世纪的招牌非常醒目,作为这一带最牛逼的购物中心,也算是东江一处地标,今天周五,购物的人满未患,夏夜之扫了扫,没有见语雪那辆新入手的panamara,耳旁听到语雪说:“半个小时后去嘉诚世纪对面的咖啡馆等我!”

夏夜之又转过身,嘉诚世纪对面只有一家咖啡店,就是他和布拉格投资的,这还真巧!夏夜之心里这么说,嘴上道:“什么事?”

“你忘了?那天在东江之眼下我说过看在你比较听话长得像个好人的份上,要给你这个单身小可怜介绍个女孩认识,你快感谢我吧!”

“哎呦,真可惜,我可能去不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约会呢!不过……还是谢谢你!”

也许是听到后面几个字的真诚,语雪也没说强求,“过了这个村,不一定还有这个店,你自己想好了,我先过去,你要是改变主意了可以来找我!”

说完挂了电话,布拉格搭着夏夜之肩膀早听见了,挤兑道:“你说林小妞给你介绍女孩干吗?她自己难道不是万里挑一的人选?除了性子冷淡点,其实那女女什么都好!有钱,大气,讲义气,不粘人,冰雪聪明,还有才华……,喂,你他妈别走啊,老子还没点评完呢!”

上了从杨橙那开来到英菲尼迪,夏夜之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道:“对了,刚才你跟我说有人请你喝爱尔兰咖啡,谁?”

“切,用着老子时就这么和颜悦色,用不着老子就吹胡子瞪眼,想知道?你真的想知道?快求求本大爷……啊——啊,阿嚏!妈比的,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打老子的头,老子会打喷嚏!”…,

啪——

阿嚏——

――――――――――――――

阴历九月初三,赵三爷金盆洗手的日子。

地点定在了东江西郊生态区的卡曼私人会所里,这座会所也是刚刚落成不久,自然是出自赵三爷的手笔,除了有必要的游泳池,健身房,烟吧,红酒酒窖外,还有一个地下赌场,接待的都是起步身价要在一百万以上的会员,每逢周末,这里客人络绎不绝。在赌场之下更为隐秘的地方,是一个洽谈室,赵三爷混迹黑道多年,走得最长远的就是人脉关系,据说在巴拿马和索马里有好几处属于他的私人银行,通过他的关系可以将一些在明面上扎眼碍手的财物通过多种手段操作最终以正规的形式见光,而他收取的手续费比其他渠道要低一成,赵三爷衣锦还乡后深谙广结善缘的道理,今晚的金盆洗手仪式邀请的都是在东江有头有脸的地头。

傍晚六时,挂着五个8牌照的zeppelin缓缓驶来,一色黑西装的彪悍男人开道,五十米之内的距离不能有车靠近,那些个前来捧场的地头蛇也都识相,配合地闪到了两边,把主路让开,只看看车牌也知道是如今东江地下的头号人物龙假了。

卡曼会所占地充足,赵三爷专门为龙假安排出一块阔绰的空间停车,龙假刚下车,赵三爷已经从台阶上走下来,亲自相迎。

“龙兄,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快往里请!来人,看茶!”

龙假连客气话也懒的说,鼻子里恩了一声,心情似乎不是特别好,在窦天斗和几个得力保镖的陪同下向着花园里的露天休息区走去,赵三爷一脸尴尬,不知道为何龙假不进会所,只能舔着笑脸跟着。

片刻后,四辆挂着南k2车牌的q7当先开道,紧接着让出一辆幻影,龙假撇撇嘴,对窦天斗道:“看这阵势萧老不死的也露面了,好像这几年还是头一遭!”

窦天斗老僧入定,没多大兴趣:“林天骄重回东江,萧老头摸不出深浅,不出面探一探,怎好放心?”

龙假眼中寒光一闪,“你意思要是林天骄不来,老不死的就不会露面?难不成我连让他露面的资格也不够?”

“约莫如此!”窦天斗一副不温不火的样子,忽然张开了眼睛,吓了龙假一跳,“怎么了?”

窦天斗朝卡曼会所外望去,半晌,再次耷拉下眼睑,“没什么,林天骄也来了!”

果然,一辆奥迪a8缓缓驶来,低调地可以,然而此时的气氛却比刚才还凝重,十年前的传奇直到今天还威慑着东江黑道。

在卡曼会所之外路边停着的奥迪里,一个声音道:“刚才那个老头叫窦天斗,一会要小心行事!”

“放心吧,为他们举办一个盛大的葬礼!”另一个声音开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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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意外之变

第二百五十六章意外之变

在一个城市里,有名面上的统治者,就注定会有阴暗处的霸主。()

大部分的人总认为见到市委书记市长是相当有难度的事情,其实见到沉浮于市井的大鳄才是真正的稀罕。如果说前者叫做位面,那么后者则可以称为圈子,位面的差距在于层次感,圈子的差距却在于共融性。

平日里,龙假混迹的地方除了他产业下的娱乐场所,就是豪车豪宅里,别说一般小头目,就连心腹想见他一面也得经过多方安排,事先确定时间。至于萧老太爷,超然于所谓黑道的时候,这些个有事没事能随意号召几百马仔火拼抢地盘自诩一方诸侯的头目们还都是虾兵蟹将的存在,就连在上海打拼了多年敢说一声八面玲珑的赵三爷在萧老太爷面前也只能卑躬屈膝。

虾兵蟹将们对萧老太爷的了解比那辆劳斯莱斯幻影多不了多少,就算有,也多半歪曲了本来面目,只有上点年纪的老家伙们还能依稀记起当年那个敢到上海国际大都会去和杜月笙杜先生叫板的“萧大胆”了。

按理说,有龙假萧老太爷坐镇一方,诸神都该退位,可真正让会所之外稍有点名气小混混神往的那个人物却坐着一辆a8前来,不是说a8不好,6.0的排量,身家不过两千万的老板都舍不得这么造,但是人的名树的影,混混们对林天骄的要求随着风传的推波助澜早已飙升到普通富贾巨擘也望尘莫及的层面,简单说也应该可以担得起“震撼”二字。

可惜,林天骄的出场既没有大批保镖护卫,也没有军车开道,稀稀落落来了五辆奥迪,仅此而已,让入道尚浅的小鱼小虾们分不清他是资产严重缩水,还是自个认怂,决定安心坐好东江黑道三把手的位置。显然的是众人很失望,凝重的气氛也随着身着一件休闲风衣的男人步下奥迪而结束,不甘心者叽叽喳喳议论了半天,确定从车上下来的四十些许的男子正是当初凭一己之力便将整个东江市政班子连根拔起,在众多非议下居然能让资历欠缺的陆云坐稳东江白道第二把交椅的的幕后操手后,带着鄙视的口吻唾弃了将林天骄吹成神的二货们,陆陆续续放松了姿态,开车涌进了卡曼会所。

车流末端,别克君越里副驾驶位置上的文华将东江一些大面上的形势分析完,夏夜之点点头:“正角都进去了,也该轮到我们这些小角色入场了!文华一切都安排好了么?”

“妥当!喏,那就是咱们老大的车!”

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斜刺里被众多车卡得就差哭爹喊娘的凯美瑞司机一直按个喇叭,这已经是底线了,没有再过激的举动!

文华脸一红,道:“他叫赵雷霆,最早在东江混的时候我就跟着他,十足的一混蛋,极其好色,爱逞能,爱吹牛,爱耍小聪明,我跟着他的时候赵雷霆有个车队,专门揽拉土方的活,赚了不少钱,后来帮手们看明白了他的为人,走得差不零,同行也摸清他的斤两,遇到争活的事该动刀动刀该动枪动枪,这才发现赵雷霆就是一拉屎往回坐的软蛋!”

“哦,原来如此!”布拉格嘿嘿笑道,“夏总,您觉得我们跟着这位老大会有无限光明的前途么?”

夏夜之罕见地撇嘴道:“大晚上的,别说这么丧气的话!”…,

转回头,夏夜之对着旁边怔怔出神的青年道:“安已然,如果有一天龙假挂了,你能代替他上位么?”

安已然摇摇头,脸上挂着讨人喜爱的浅笑,声音却漠然。

“除非先把他身旁的老人干掉,否则再精妙的扮相也过不了老人的法眼!”

布拉格开车进了卡曼会所天色已暗下来了,整个会所灯红酒绿,喧嚣异常,穿着超短裙的妙龄女郎穿行在人群中,为客人送点心和红酒,热闹得像个盛大派对。夏夜之几人下了车在文华的引荐下和赵雷霆见了个面,恭恭敬敬喊了声老大。赵雷霆一双本来很小的眼睛眯成了一条肉缝,乐得合不拢嘴,拍了拍文华的肩膀道小子,跟我算你下对了一步棋,放心,大哥也不会亏待你,今后我准备将东城区那块大肥肉交给你,怎么样?文华知其为人就跟故事里那个连柴还没打,就敢吹牛说吃牛肉喝烈酒的柴夫一样,心头不高兴,被夏夜之捅了下,才勉强点了点头,一行人这才陆陆续续进了会所。

赵三爷今日摆出的广结善缘的热情,不管是大佬级霸主,还是稍微有点能量的小混混都不怠慢,不过没想到来了这么多人。可能是平日里结仇多了,生怕被干掉,所以带的人马够足,也可能是秀排场,标榜各自的地位。虽然十二层楼顶的宴会厅足够大,但是为了会场秩序赵三爷还是做了安排,进入会场的各位老大每人最多带四个进入,当然林龙萧三位不在限制内,不过一眼望去,反而还真是这三人带的保镖最少。

龙假带着窦天斗和另外两个保镖,萧老太爷身后站着两个不超过二十五岁的年轻人和一个四十多的中年男人,明眼人从站姿和眼神也看得出一定是军队出来的,至于是特种大队还是出身于其他兵种就不好说了,而林天骄身旁一边站着一个一力降十会壮硕如熊的男人,长相十分相像。其他的几个靠近权力中心的大佬也都是一方霸主也都带着自己得力干将列作于旁,按辈份和资历分宾主落座,围成了一个圈。

平时里很少有时间这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聚在一起,自然少不了热络的聊天。赵雷霆的资历与他那霸气的名字截然相反,在一个很不引人注目的角落,但是天生不甘寂寞的他却口沫横飞,和左右两边高谈阔论,回忆起自己的辉煌,要说这厮幻想能力绝对是超一流水平,硬是将一个靠恐吓和威胁抢土方生意的地痞流氓美化成一个白黑两边走,手眼通天的人物,开始两旁人还有点摸不着头脑,一个劲地附和,夸他。但是再往后听,赵雷霆吹嘘的那些牛逼关系作古的作古下台的下台,没一个可以考证的,偏偏这厮还大言不惭地说如今东江市市长当初和他是水里来雨里去的患难朋友,一句话就穿了,显然功课准备不足。两旁人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带着看戏神情,倒是他身后的四个马仔看起来挺长威风,别人带的手下见了这声势浩大的场面脸上都多少有点紧张,赵雷霆的四个手下或吊儿郎当或目光烁烁或神情自若,怎么看都不像是赵吹子的随从,倒像是姓赵的头子,赵雷霆越说越带劲,表现力非凡,金盆洗手仪式开始了,他还在那絮絮叨叨,赵三爷实在看不下去,冲着他咳嗽了两声,赵雷霆仍无所觉,这也难怪,自从亲信弃他而去,许多年没有这么风光了,正在这时,一只茶杯盖正中脑门,疼的赵雷霆打了个激灵,转头看去,坐在主位那边的龙假从墨镜下露出一对阴森的眼睛,笑意盈盈道:“你他妈都快赶得上说书的了,要不要老子把你请回去,给你立个牌匾?”…,

赵雷霆一看是龙假,脸刷地白了,跟着捅了屁篓子,咚咚响了一阵,旁边听见的人实在憋不住笑了起来,赵雷霆脸皮也够厚的,拱了拱手,“要是龙爷有需要,别说让我当说书的了,就是给您端夜壶也行啊,谁不知道在东江跟了您龙爷,三代衣食无忧啊!要是能有个这差使给小弟,就是放着东江市长我也不干呐!”

不得不说赵雷霆确实有两下,这马屁拍的甚何龙假口味,尤其是后两句话,龙假听得心里这个舒泰,翘着二郎腿瞥了林天骄一眼,幸灾乐祸道:“林老大,你大半辈子好不容易干出点业绩都被这孙子一张狗嘴给抹杀了,哎呀,要是陆云在这,我估计都能气死,还不如个端夜壶的!”

龙假说的声音不小,一眨不眨地看着林天骄的反应,然而林天骄却耸了耸肩,无所谓道:“既然是狗,又何必较真,该叫的时候就叫一叫,省下到年跟上了餐桌连叫的机会都没了!”

一句话绵里藏针的话顶了回去。

那些个东江元老们无不暗竖大指,在心底里没人喜欢龙假,甚至恨得入骨,自从他坐大后,根本不把老一辈人放眼里,明里讽刺,暗里打压,实在惹人气愤,他们惹不起,只能生闷气,相反,林天骄的威望老人都见证过,如此温文尔雅没什么架子都人自然得人心。

龙假一看这气氛,冷笑一声道:“就算是狗,打狗还得看主人,那个赵什么的以后你就是我龙假手下的狗了,谁要敢动你一根毫毛,就是跟我龙假翻脸,嘿嘿,翻什么都好,我这人就怕翻脸,一翻脸我是六亲不认啊!不过相信在东江想跟龙某翻脸的人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看看能不能玩得起这把牌!”

赵雷霆激动的差点没哭了,连忙放出来一堆马屁。

赵三爷一看形势不妙,赶忙出来圆场,先跟林龙萧三人报了个拳,走在当中,朗声道:“今晚,赵某真的很高兴诸位长辈和兄弟能来捧场,参加在下金盆洗手的仪式。说句实话,我虽然是从东江出身,但是在外这么多年,与各位少了联系,今次衣锦还乡没想到列位还能这么高抬赵某,真的有点喜不自胜。今晚趁着龙老大,林老大,和萧老太爷以及诸位前辈在场,赵某正式宣告与过去告别,从新回归咱们东江这个大家庭,来啊,上金盆!”

赵三爷吩咐完毕,从大厅另一扇门走进来一个拖着金盆的油头粉面的公子哥,起初众人还觉得很特别,为何这金盆是单手拖而不是两手端,后来越看越不对劲,赵三爷也注意到不对劲,带着七分愠怒三分疑惑道:“朋友,你是何人?”

那人笑笑,“我是给你送东西的人!”

“送我什么?”

“送你归西啊!”

“黄口小儿,你可知道今晚是什么场合,这是谁的地盘,你敢开这种玩笑?趁着赵某今晚心情好,不与你计较,你赶快滚出去,否则……”

“哈哈,否则你能如何?”

赵三爷气得胡须乱颤,“否则我,我,我废了你!”

来人左手负在身后,依旧一副闲庭信步的姿态,“就凭你?还是说凭这些乌合之众?”

这句话出口,整个大厅就像炸了锅,但是一声爆喝从来人嘴里爆出:“不想死的给我闭嘴!”

这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把众人吓了一跳,主位之上一言未发的萧老太爷眯了眯眼往这边打量了眼,自恃身份没有说话,倒是龙假受不了了,长身而起,忽然被身旁的窦天斗一把拽住,正当他疑惑时,忽听来人道:“龙假,你最好听你旁边老管家的劝告,今晚我只带了一口棺材,还不打算这么早就给你,你不要太性急好么!”…,

“敢不敢留下名字!”

龙假从牙缝里呲出几个字。

“留下如何?不留下如何?”来人反问道。

龙假吸了口旱烟,“留下了老子兴许给你刻个碑,不留下直接剁碎了喂狗!”

“哼哼,井底之蛙眼界也只能如此!你什么斤两我很清楚,若不是沾了苏北老大顾震天的光,你如今或许还是个看马场的狗腿子,也是你运气好,搞定了顾震天的情妇,合计下毒害了顾震天,骗了遗嘱,又分了一大笔钱给顾震天的私人医生堵住嘴,这才有了初期资本,一个靠下三滥手段谋权篡位的小丑,还能指望他有什么大成就呢?”

龙假的过往极少有人知道,他正是怕这些事泄露,所以当年早已将消息源掐灭了,如今能知道这些事的都跟他有着唇亡齿寒的联系,是谁泄露出了消息?这事万一让苏北那边的老大知道,怕是兴师问罪下来不好收拾!

龙假心里很乱,但是表情依旧镇定,心里已经不打算让这个小后生活着走出这里。

“我知道你怎么想的,但还是那句老话,就凭你那点手段,想留下我的命还办不到!再送你句话,即便有窦天斗在,你有命没命也在两可之间,我要是你,此刻就乖乖闭嘴坐在一旁!”

龙假肝火沸腾,眼睛里布满血丝,但是不知为何还真不敢上去,这时,一直沉默的萧老太爷开口道:“龙老弟,息怒,与无名鼠辈你犯得着这样么?”

来人冷笑了一声:“萧敬亭,我原以为你是一个聪明人,懂得钻营,看来我错了,你是老糊涂了,今趟来,我本为将你设想为假想敌,一是看你老态龙钟,二是敬重你年轻时确实算条汉子,也不准备难为你萧家,看来你是不识相,想玩点小手段拉拢龙假?莫非是准备二比一,对付林天骄么?是怕林天骄再次回来坐大之后,你萧家也挟制不了么?如果真是这样,我劝你还是趁早死了这份心,就算你萧家攀上了江浙省部级的关系又和上海青帮足够暧昧,但我还是可以告诉你,屁用不顶!亏你还研究林天骄这么多年,直到现在你还不知道你想对付的人到底是什么个背景,你真的让我很失望,萧家有你这样的决策人把持,不没落等待什么呢?我要是你就继续选择隐忍,既然都忍了这么多年了,就继续忍下去吧,最差的结果就是你死了,不过你那么多子嗣,足够熬到林天骄作古,他只有一个若不更事的女儿,那时自然都不过你萧家,如何如之何都由你们,可你这个老糊涂啊,才刚刚有点进展,就按耐不住寂寞了,我真担心你晚节不保……”

萧老太爷越听越是心惊,这么机密的事在外人来看最多是捕风捉影,可他怎么说得如此确凿,甚至关键的东西都点出来了,他甚至不怀疑这人如果愿意定然能点出那些人的名字。然而又一个问题出来了,林天骄他前前后后调查了多次,虽然极其隐秘,但他还是查出来蛛丝马迹,林天骄背后是一个副省部级人物撑着,正是因为此他才决心让萧家洗白,做好有一天正面对抗的准备,难道算错了?

萧老太爷敦了敦拐杖,沉声道:“小娃娃,你有什么想说的就直说,不必在我老人家眼皮下故弄玄虚,说句大话,我活到这把年纪,什么没见过,眼眨毛都是空的!”…,

“那你可真是瞎了!算了,既然你如此谦卑了,告诉你也无妨,”公子哥瞥了眼林天骄,后者依旧是那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只是不停地摩挲着拇指上那枚足以买下这座会所的玉扳指,“萧敬亭,你也算经历过上世纪中国最衰落时期的过来人,不知道你能不能比如今那些小学生强些,还记得开国元勋么?你在想想坐在你对面的这个人姓什么,好了,言尽于此,想再往下挖掘,就看你和你身边那些帮手的能量了!至于龙假你,还是趁早享享清福吧,你差太远了……”

“放屁!你懂得龙老大个球,敢在这大放厥词,老子先收拾你,来,给我上!”

整个大厅的人还在思索着来人抛出的问题,有些反应快的仍旧在震撼中分析真实性,反应慢的则眼前一片空白,然而这个时候忽然有人挑起事端,都放下了心思注目关瞧,只见刚被龙假钦点为狗腿子的赵雷霆已经义愤填膺地站起来,暴跳如雷朝着身后四个手下一招呼,准备动手,可就在间不容发的一刹那,来人随手从桌子上抄起一把水果刀,手腕一抖,那水果刀电光火石射出,噗地一声扎进了赵雷霆的咽喉,只听赵雷霆嘶哑嘶哑喘了两声,扑通栽倒,而那人连头也未回,遗憾道:“哎呀,果然不看不行,还是偏了,让他这么舒服就死了!”

话音刚落,嗖嗖,两道身影从背后突袭,公子哥挑了挑嘴角:“死催的,何苦呢,看来今晚果然要带来一场盛大的葬礼的,可惜棺材准备的太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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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一字如金

第二百五十七章一字如金

龙假的两个保镖都是花重金从泰国请来的泰拳高手,前一阵子听说泰拳宗师级人物宋蓬死在了东江,都有点不可置信,觉得肯定是遭人暗算。在他们眼里中国人怕吃苦,耐力不行,养尊处优惯了,在这种条件下怎么可能培养出高手?应该是典型的东亚病夫才对!所以这次特意来就是要让中国的武道家拜服在他们脚下。

眼见公子哥分心之际,左右两侧分开扑上,都是开门见山的致命招膝撞,别说撞实了,就是挨上,以肋骨的脆弱程度,也是骨断筋折的下场。也不见公子哥回头,双腿一飘,整个人向后翻起,高度恰巧凌驾于两人膝盖之上,险险避过。

手起拳落,朝着其中一人的颈椎骨捣去,速度一等一的快,那人还来不及转头,就感觉脖颈处传来一股分崩离析的大力,嘎巴脆生生一响,那人一个趔趄抢出去好几步,如一滩烂泥栽倒了地上,动也不动。

这下把另外一人吓得不轻,本能地向后施展出第二招高鞭腿,公子哥并不闪避,脸贴着对方的脚底一个仰躺式地倒地,右腿一屈一伸,借着鞋底与地面的摩擦,身体如泥鳅似的滑向泰国佬的胯下,右手握拳,食指微翘,朝着对手的会阴穴大力扣击,泰国佬本来看见他躺倒,心中叫好,这样一记脚跟拉切顺水推舟,定然能废了他。却怎能料到这个细皮嫩肉,搽脂抹粉的二女人如此诡诈多变,脚还没来得及落下,身体就跟中电一样,一口气提不上来,翻身栽倒,公子哥两腿一分,右膝接住倒下的泰国佬的脖子,就像害怕他受伤似的,一大厅人哑口无言,不知道他要干吗,莫非是以德抱怨?公子哥哼哼轻笑了两声,听得人毛骨悚然,只见他左腿高高抬起,向下一落,压在泰国佬额头上,颈椎这个支点,瞬间承受一股大力,断成了两节,离得近的老大们吓得都闭上眼,这些平日里刀头舔血的狠角色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浑身战栗。

“来,让老朽领教领教一字如金的高招吧!”

一直稳如泰山坐在龙假身边的窦天斗长身而起。听说过窦天斗的人见这尊老佛爷终于有了反应,心里松了一口气,认真观察着他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想看看为龙假奠定基业的老佛爷的能耐到底多大。听见窦天斗说“一字如金”,都有些茫然,但是公子哥的身子却震了震,“早知道一出手估计瞒不过老爷子,还以为你会为在下保守这个秘密,看来还是说出来了哎!”

“呵呵,不打紧!”窦天斗笑得像弥勒佛,用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道,“阁下行事低调,在场的人未必有多少知道你的真名,更别说这一字如金的绰号了,就算真知道你姓玉名良言,又能耐你何?”

玉良言点点头。

“呃,那倒也是!”

“所以说,你只要能杀了老头子,谁还知道你的底细?不过嘛,老朽尚有一事不明!”

“但说无妨!”

窦天斗两只手插在袖子里,十足的老态龙钟,周围人根本听不到他说什么,心里不由猜想这样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能行么?唯独玉良言不敢怠慢,知道他一甲子的精纯功夫绝对比那些攒鸡毛凑弹子所谓的高手强得多。

窦天斗踱着步子,回忆着当年的种种,道:“老朽虽然不问世事多年,但对南拳北腿一些奇人异事还算上心!你虽然打扮得像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但是算算年纪,应该三十有几了!你这样打扮努力使自己看起来像青年俊才肯定缘于对外表的在意,大概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随时间流逝而逐渐变老的容颜……”…,

玉良言一皱眉,杀气陡现,窦天斗眯了眯眼睛,细心观察着他的反应,继续说:“当年你在苏北做了一件大案子,杀了苏北大佬顾震天的漂亮女儿,一夜成名。之后,又相继在浙江上海和广东屡次犯下命案,下手的对象无不是非富即贵的名媛,据说那些女子死状颇为残忍,脸皮都被活活剥掉,指甲也被拔掉,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侵害,财物也没有损失。所以你应该不是图财。老朽这一生成就不多,但是说到相人却还自问有两下子,适才我观你言行,对名利地位金钱看淡极淡,你应该不是一个为钱卖命的人,我想知道的就是……你是为何而杀人,为何而来东江?”

玉良言一阵志得意满的狂笑,看了看坐在那边的林天骄,徐徐绕过窦天斗走向他的身后,边走边说:“这是一笔交易,确实与钱无关,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那么我就告诉你……”

玉良言压着最后“你”字,突然出手,直点窦天斗的耳门穴,耳门穴非常脆弱,一点中招,立时头昏耳鸣,丧失战斗能力。窦天斗也不回头,后面像是长了眼睛,屈指一弹,正中玉良言的手指关节,撞开了他的偷袭,接着一个金丝缠腕,施展内家派绵软巧的功夫,将玉良言往怀里一带,随后另外一只手臂曲肘挂玉良言的肩胛骨,这是要卸胳膊,换作旁人恐怕早早设法逃出窦天斗的挟制,但玉良言的反应大大出人意料,不光不抽身速退,反而高歌猛进,冲向窦天斗的怀里,像个孩童在博得老爷爷的喜爱,龙假等练家子看得出来,玉良言肩膀压得很低,位置直对窦天斗的檀中大穴,一旦撞上这要命的地方,非死即伤。眼看避无可避,窦天斗不慌不忙,微一侧身,左腿打弓步,左脚猛往下跺地,开间如此大的房间里居然发出了刺耳的摩擦声。

“贴山靠!”一字如金玉良言凤目暴睁,发现不对,的确,适才窦天斗无论是弹指还是金丝缠腕都是走的举重若轻的路子,利用巧劲牵制,可就在脚一跺地瞬间,窦天斗手上青筋暴起多高,突突突地乱跳,同时一身内家软功陡然一收,换上了八极拳中刚猛无比的贴山靠。

“嘿!”

发自丹田之气的呐喊,声震全场,玉良言尽了最大努力向后撤身子,然而这力道实在太过刚猛,他就像暴风骤雨中被肆虐的一叶轻舟,整个人打着旋向后翻跌,咚咚咚咚,一连串桌椅被掀翻的声音响起,嘎巴之声不绝于耳。

窦天斗自重身份,也不追击,负手走回龙假身旁。全场鸦雀无声,呆呆地见证着场上的一切,仿佛他们只是一群在市井围观小偷被条子暴揍的路人。

龙假一看这些人的表情,摘下蛤蟆镜扔在地下,气急败坏大骂道:“妈比的都杵这干你们老母啊!都是牲口?只会吃饭拉屎?还他妈不上去结果了那个小王八羔子?”

赵三爷煽风点火,帮腔道:“都上都上,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别愣着了,咱们都上废了这狗东西!”

他嘴上这么说,退的比谁都远,不过这两下还是起了效果,顿时诸多认为自己不含糊有两下的混混们都拎着手边能拎的家伙,蠢蠢欲动,谁都想在龙假和其他几个大佬面前表现表现,就算玉良言再牛逼,总不可能一个人吃下上百号人物吧!

众人如意算盘打得好,各抄家伙准备上,忽然间,灯光一暗,大厅内陷入一片漆黑,乱作一团,还没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灯又亮了,被龙假大骂牲口的混混们蓦然发现大厅内多出来十几个人,手里都拎着枪械,而握着水果刀抑或叉子甚至桌子腿的他们被几十只黑黝黝的枪口照顾着。…,

顿时,一个个都怂了,叮铃叮铃将刀叉扔了一地。

龙假心叫糟糕,枪这东西他根本不缺,可是在今天这场合,既不是帮派争地盘也不是要团灭哪个地头,哪想到要带枪,再说了,有窦天斗在谁敢造次!龙假知道今天再呆下去怕是凶多吉少,和窦天斗打了个眼色,准备开溜。

一转脸,正对脑门的一支银色的枪筒,在灯光下闪烁着森冷寒光,龙假只觉得眉心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吓得一哆嗦,坐在了椅子里。

那边,白色桌布被掀开,玉良言磕磕绊绊爬了出来,先是咯咯一笑,然后哇地一连吐出三口血,强打精神瞧着台上促狭的龙假:“素闻龙老大三头六臂,生猛异常,刚才不是号称要结果了哪个狗娘养的么,现在怎么不下来玩玩?”

龙假老脸一红,知道今天是丢人丢大了,不过比起命来说,脸皮算什么,擦屁股都行啊!心里将玉良言全体女性问候了个遍,脸上阴云尽散,挂着一张春意盎然的笑脸:“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说实话龙某人叱咤江湖这么多年,还真没遇到什么对手,从来都是我威胁他人,哪有他人威胁我的份?今儿遇到朋友,也算是命里有缘,俗话说大水冲了龙王庙,我是老糊涂了,挡了兄弟生财之路,不好意思,呵呵呵,真是不好意思啊!”

“哼!都说你龙假属螃蟹的,今天看来也不尽然,好歹也是一代枭雄,果然能屈能伸,若是早如此,何须让我大动干戈,你说是不是?”

龙假小鸡蚀米狂点头:“是啊是啊!你尽管忙你的!”

“萧老大,林老大怎么说?”

玉良言猛吸了口气,额角的汗水滴滴答答往下掉,一双眉梢含春的凤目扫了扫萧敬亭和林天骄。萧敬亭正襟危坐,两个年轻保镖挡在枪口前,似乎早已置生死度外。萧敬亭敦了敦拐杖,一脸吃瘪的愠怒,“我萧家与你前日无瓜葛,今后也不会有交集,你要做什么便做就是,问我作甚!”

“好,痛快!林老大呢?”

林天骄从始至终保持着右手支腮的动作没变过,一米外的枪口对着他他似乎也没什么不适,面无表情地审视着场中的一切,单是这份气度足以秒杀在座所有人,那些个日薄西山的黑道元老们混到今天,都是资产不菲的人物,越是有钱越是怕死,平日保养品营养品不知道吃了多少,就是希望多活两天,多享受两天,生怕林天骄这人刚愎自用,万一惹恼了眼前这杀神可就坏大事了,所以赶紧动员林天骄,一口一个林爷,带着哀求的语气。

半晌,林天骄伸出食指和中指挥了挥,依旧八风不动,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玉良言满意地点点头,朝三人拱手道:“那就劳烦三位老大现在打电话知会手下,各自遣散!”

话音刚落,喧哗立起,玉良言脸一沉,向手下颔首示意,砰地一声,一个叫嚣的最凶的地痞整个脑壳被子弹强劲力道掀飞,白的红的流了一地,离着近的都吓傻了,眼看着热乎乎带着腥味的粘稠物流到自己脚边,动都不敢动,玉良言出气多,进气少,斜倚着柱子道:“和诸位一样,我也怕死,别说下面那么多你们的保镖守着,以我现在的德性就是想从这里出去,也不容易,我总得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曾经靠放高利贷起家,如今东江大和房地产的董事长李旭太嚅嗫道:“你,你,你要是不放过我……我们怎,怎么办?”…,

玉良言耸耸肩:“这个时候你们还有的选么?”

李旭太擦擦额头上的汗,颤巍巍拿出手机。

“如果认同我的提议,那么诸位尽快!我的耐心很有限……还有一点,千万别跟我耍花招,要让我知道谁背地里阳奉阴违,喏,你们也看见前人的下场了吧!”

“好,好,我打电话,现在就打电话!”

随着李旭太率先妥协,其他人都开始纷纷效仿,整个大厅乱成了一锅粥。这时候,鼻青脸肿的赵三爷被推到玉良言面前,玉良言啐了口血沫子,“为了你,今天我可是把半条命都扔这了,你痛快我也痛快,把该交的东西交出来,咱们都不用受罪,如何?”

赵三爷都傻了,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抱着玉良言的腿哭诉道:“你到底要什么东西啊?我就这么一个会所,你要拿就拿去吧,别杀我啊!”

“把手砍了!”

玉良言一发话,两个人上来,一人按住赵三爷,一人拿着砍刀,赵三爷吓得魂不附体,屎尿流了一裤子,“我交,我交!”

说的稍微晚了些,咔嚓,左手已经被齐刷刷砍了下来,血流如注,赵三爷一翻白眼,要昏过去,玉良言一按他人中,帮他压住这口气,“在哪!”

赵三爷气若游丝,“保……保险,柜……柜,柜里!”

时间不大,玉良言的手下带着一个匣子回来,玉良言看看,确认无误,然后对赵三爷道:“既然你痛快,那我也痛快,保证不让你受罪!”

朝脖子比划了个砍劈的姿势,先前那两人,一个揪住赵三爷花白的头发,一个抡圆了砍刀朝着赵三爷后劲劈去,刀过,劲断,赵三爷尸首两分。玉良言吩咐了声撤,由手下护送向大厅外走去。

逃过一劫的众人,这才像找到了魂,可就在玉良言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住了脚步,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送各位上路!”

之后,人消失在门外。

等待所有人的命运就是死刑,面对枪口的牛人绝望地或立或坐,如同行尸走肉。龙假和窦天斗对望了眼,后者做了个摇头的动作,示意他不是时机。龙假看看被保镖护住黔驴技穷的萧老太爷,眼中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狠色,再看看林天骄,心头不由一颤,只见林天骄好整以暇坐在椅中,两只手套上了一双白色手套。心中骂了声装逼,嘴上依旧放狠话,调侃道:“还是林老大硬气,命宁可留给自己也不交给别人,我龙假佩服,看你手套也带上了,像是要剖腹,喏,我这有把刀,你看看尺寸合适不?不行的话,一点点割,这辈子你该享受的都享受过了,唯独死没享受过,怎么样,这个提议不错吧!”

“妈的,闭嘴!”

啪!

用枪指着龙假的男人一记大耳光,“一会爷爷好好折磨你,嘿嘿嘿嘿!”

龙假脸肿起老高,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像是盯着个死人。

“瞪,再你妈瞪老子试试!”

啪啪啪啪,又是四个耳光,龙假舔了舔嘴角的血,狠厉之色不改:“千万不要让我有机会翻身,否则你会求着我让你死的!”

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玉良言一伙哄堂大笑,对比着那些个呜咽的声音,真是鲜明的讽刺,那人用枪顶着龙假的下巴得意洋洋道:“我好想死哦,来啊来啊,操我啊……”

话还没说完,他就感觉手腕被什么东西推了一把,手指下意识的叩响了扳机,砰地一声,一颗子弹贴着龙假的耳朵打到了天花板上,那人这才看见手腕上插着一把刀。连半秒钟都没有,手臂就被窦天斗握住,一个对折,小臂完成了一百八十度,枪也掉在地上。…,

他的同伙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发生,慌忙寻找刀射来的方向,毕竟只是亡命徒,而不是职业杀手,缺少了太多的配合和作战计划,愣神的功夫,有两人已经中刀,中刀部位都是手腕或者手指。

谁也想不到忽然间发生了暴乱,吓傻了的人懵懂地看着死去的赵雷霆其中一个手下,双手飞扬,水果刀满天飞舞,却似有灵性,总是伤人的手,而另外两个手下已经捡上了掉落的枪各自躲在掩体里,朝着被水果刀射伤的人开枪。片刻,死了六七个人。

玉良言手下虽然慢了一步反应过来,但杀人却不手软,拿着微型冲锋枪的两人负责收拾残余,一梭子子弹下去,那些腿脚瘫软的黑道人物被射成了马蜂窝,稍微机灵点,胆大点的连滚带爬,找能躲避的地方躲避,一时间乱成了一锅粥。

夏夜之知道必须要除掉这两个拿微冲的人,以他的能耐,要逃走自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这里面有一个人他不能不救,就是林天骄。虽说语雪对这位父亲非议很大,也断绝了父女关系,可毕竟这世上语雪只剩下这一个血浓于水的亲人,所以他不能袖手旁观。好在那边窦天斗保护着龙假已经靠近了厅门,萧老太爷和林天骄紧随其后,只要林天骄出去,其他人的死活与他无关,他也不是救世主。

还有一件更急迫的事,却扯动着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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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幕后

第二百五十八章幕后

窦天斗和玉良言的对话别人没有听见,却瞒不过夏夜之的听觉,刚才两人之间的对话一字不漏尽收耳中,按理说无论玉良言要杀赵三爷还是要屠尽东江黑道精英,与他自身都没有太大关系,但是就在玉良言被窦天斗击倒的时候,有一样东西从玉良言口袋里滑落出来,夏夜之再次确认没有看错,惊出一身冷汗,也让他下了决心今晚必须除掉玉良言。

打定主意,夏夜之闪身而出,快速游走在掩体之间,逼近两个持微冲的男人,没来由地心底忽生警兆,自从与帝王加纳一役功力全失后,这种感觉越发的灵敏起来,他如今身体状态让他不敢疏忽大意,猛一俯身蹲俯在地上,白驹过隙的刹那,他前方一个想逃进掩体里的肥硕男人脑袋霍地爆炸了,红瓤子四溅。

“小心!有狙击手!”

夏夜之朝着厅门那边林天骄喊了一声,林天骄尚未反应,修炼成精的龙假倒先反应过来,弓背弯腰,四肢蜷缩贴在地上,砰地一声,十几公分厚重的木门被子弹崩开了一个缺口。

“妈的,连狙击手也布下了,看来今晚是真要把我龙假变成龙虾了!”

龙假扭过头,看到萧老太爷身旁的保镖惨哼了一声,倒在血泊中,另一个用身体护住萧敬亭,将他一把推了出去,萧老太爷算是捡了一条命。龙假心底里很是羡慕,暗叹若是自己有这样的死忠,今晚脱险不难。看了看窦天斗,嘴上蔫了,以窦天斗的身份和自己的关系,实在说不出让他挡子弹的话,稍微往前探了下手,一颗子弹差点把他的手打飞。黔驴技穷的龙假努力平静,嘴里颂经,口念佛号,可能是平日里坏事做太多了,杀孽太重,死到临头,脑子里佛不成佛,全是那些被他弄死的魑魅魍魉晃悠的画面,吓得他闭上眼睛。

茫然间,顿觉脖领一紧,耳边风声大作,听得一个声音不屑道:“龙假,就凭你这德性还敢嚣张,不是自讨苦吃么?”

倏忽,里面的嘈杂已经远了些,龙假这才睁开眼睛,扫了扫周围,再摸摸没有搬家的脑袋,长出了一口气。面前长身站立的不是林天骄又是谁,一身风衣被窗口的风吹得猎猎飞舞,迎着月光的脸宛如神魔。龙假最看不得别人比他牛逼,顿时五脏生烟,六腑岔气。

“纵使你我两方一贯不合,仍不计前嫌,搭救小龙,林兄真是义薄云天,请受老夫一拜!”窦天斗是被林天骄两个壮硕的保镖搀出来的,此刻脱险,惊魂甫定,说实话,他一身功夫较传统,单挑群战都不在话下,唯独枪械这种东西甚少涉及,要不是有林天骄帮忙,他还真不敢冒然犯险。

林天骄一拖窦天斗手腕,颇为客气:“举手之劳,窦老言重!”

“不管如何,窦天斗在这里谢过了,日后若有需要,可以派人知会,定当全力以赴!”

龙假撇撇嘴,“谢什么谢啊,他这是走狗屎运,那面傻屌肯定没子弹了,不然早被爆头了,说不好他妈连老子也连累了!”

“住口!”

窦天斗面沉如水,龙假这点他最是看不上,鲜有地冷喝道。

接着,歉疚地对林天骄抱抱拳:“林兄,先行告辞了,请!”

“请!”

看着窦天斗带着不屑一顾的龙假走远,永昶凑上来道:“老板,这等不近人情的货色,救他干吗?”

林天骄抽出一支烟,永昶立刻送火点上,林天骄淡淡一笑:“龙假这人难成大器,死与不死都没有关系,与其说救他不如说让窦天斗欠个人情,日后便有更多周旋的余地,再者,龙假虽然令我生厌,入不了我的眼睛,但东江少了他也是万万不行,没他制衡,萧家便会集中力量对付我们,到时可就不是今天的小儿科,头顶之上不知道要留多少分的小心了!”…,

“说来也是,刚才若不是赵雷霆的手下为老大报仇,乱了他们分寸,咱们也没这么容易出来,真想不到,有那样身手的人会甘愿折服在赵雷霆那种饭桶手下!若老板有兴趣,我可以去游说!”

“我可以向你担保,你不会有再见到他的机会了!”

林天骄说着,对刚从大厅里出来的池城道:“如何了?”

池城摇摇头:“杀手全部死了,应该是被狙杀的,看来是不想留下活口,那些人死伤了一大半,还有,赵雷霆的手下不在现场,应该是从另外的出口逃走了!那接下来怎么做?需要追击刚才逃走的人,查出幕后主使么?”

玉良言刚走的时候,从赵三爷手上取走了一个匣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林天骄点点头,蓦地,狭长的甬道尽头传来了丁铃铃清脆的声音,一道身影被穿窗而入的月光拉得修长,池城和永昶提起戒心,直到那人出现在近前,才看到原来发出响声的是来人脖子上挂着的十字架。

这人也就三十出头,一头亚麻色的头发,带着一副圆框金丝眼镜,见到林天骄微微躬身,道:“在下奉秘结社东塔三主之一梭罗帝格之命邀请您前往梵蒂冈,商议抵御圣修会大计!今次梭罗帝格大人本欲亲来,无奈俗事缠身,特意让我代他向您致歉,希望西塔能不计前嫌,共同护卫秘结社。”

“东塔西塔断绝来往已久,不知此番是梭罗帝格个人意愿,还是东塔意愿?要知道单单是帝王加纳已经非常难缠,这样与圣修会争锋相对,恐怕会引来秘结社空前未有的危机,事关重大,非我一人所能做主!”

“您之所虑确实周祥,就如同梭罗帝格大人考虑到一样。若是寻常小事,主人也未必决心拿秘结社千年声望涉险,实在是迫不得已……”他看了看林天骄身后的永昶和池城,没有往下说,林天骄挥了挥手,让两人退开一段距离,然后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日前据可靠消息,圣修会之主已亲下手谕给代行者杰克菲利特,要他派人去梵蒂冈,开启教皇之墓!”

“教皇之墓?”林天骄微微惊诧,纵使以他见闻,仍旧把握不到个中细节。教皇自然是指第一任教皇彼得,也就是神子耶稣第一位门徒,彼得死后,安葬在梵蒂冈,梵蒂冈就此成为了全世界政教朝拜的地方,圣修会为何突发奇想,打起教皇陵墓的主意?”

“也难怪大人不知,其实早在中世纪,圣修会就曾派中间人斡旋,企图开启教皇陵墓,但是因为当任圣主与秘结社东塔渊源甚深,所以硬将此事按下。据说教皇陵墓里藏有开启机枢之谜的最后关键,千年来圣修会一直觊觎,无奈处于衰落期的他们无力侵犯,直到此任圣主韬略惊天,又重提此事!东塔几百年来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也一直与各方势力相安无事,今次,内线密报,杰克菲利特已经发出了召集令,不久之后圣修会怕是会有大动作了!”

来人顿了下又道:“我在来之前,梭罗帝格大人已经说服了其余两位主人,可以肯定与西塔联合非梭罗帝格大人一人意愿,这是其一。另据我们安插在圣修会的卧底传出来的密报,前些时日帝王加纳身负重伤,已经绝迹于阴影,圣修会正全力寻找他的行踪!”

“此事当真?”

林天骄一皱眉:“让帝王加纳负伤,当世真的有这样的人物?会不会是圣修会放出的烟雾?”…,

“据内线回报确实如此,而且牵涉其中的有基纽特种学堂和玫瑰十字团。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梭罗帝格大人还是希望东西塔联合,确保此次行动万无一失。其二,假如帝王加纳参与开启教皇之墓行动,西塔方面不用担心,梭罗帝格大人亲口许诺,帝王加纳由东塔三主牵制,西塔只须负责其他人。至于西塔方面,梭罗帝格大人已经会见了其中四座,并且得到西塔两位大人支持,此番来东江,就是寄希望得到您宝贵的一票,使得联合提案能在西塔圆桌会议上顺利通过,那么对付圣修会开启教皇之墓把握大增,不知大人意下如何?”

“既然如此……,好吧!那我便随你回转秘结社!”

来人闻言,推了推眼镜,注视着林天骄的手,“大人既然受伤,稍等两天也行!”

“无妨,皮肉伤而已!”林天骄说着,一摊手,白色的手套已经全部被血染成红色,在手掌之中安静躺着一颗子弹,林天骄屈指一弹,将子弹扔出了窗外,来人再深鞠一躬,由衷道:“临行时,梭罗帝格大人曾言以您的身手,足登阴影大名录前十,若是此番得您相助联合成功,他有一份大礼相送!”

――――――――――――――

夜幕已深,一辆轿车飞速穿行在林间小道之上,整个车身被杂草乱枝划得不成样子,但是速度仍旧不减。

坐在后排被颠得七荤八素的布拉格不满道:“夏夜之,你想玩飚车也换个地方啊!”

倏地,夏夜之猛然刹住车,在前方盘山公路之上,一辆suv正向这边驶来,在后方间隔几百米的地方,跟着另一辆车。

夏夜之侧头对后面道:“布拉格,你和文华留在这里,对方有狙击手在,一定不要让他活着离开,枪在后备箱!”

布拉格摸摸光头,看夏夜之也没心情开玩笑,嘱咐了两句要他小心,然后和文华下车拿枪,夏夜之带着安已然冲下了山坡。

“呆会可能有风险,但是收获定然也不少,你若害怕也可在这里!”

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安已然摇摇头。

“东西准备好了么?”

安已然点点头。

夏夜之熄灭了车灯,静待着那辆车经过,足足一分钟,夏夜之猛踩油门,借着高度优势加速冲下,分毫不差撞在了卡宴车身上,轰然巨震下,两辆车朝着山崖边划去,幸好驾驶卡宴的人技术了得,硬顶着别克翻进了另一侧的树林之中,避免了坠谷的厄运。

夏夜之和安已然弃车,摸向卡宴,卡宴上面三个人也下了车。不得说话,夏夜之闪电出手,点射了其中两人,都是一枪致命。

安已然摸过去,又各自补了一枪。

喘着粗气的玉良言一阵苦笑:“原来是你们!”

“一字如金果然好眼力,那么多人之中也能注意到我们这些小角色!”

“我与窦天斗之间的说话声音已经够低,还能被你听到,果然暗藏了高手,想必我那些手下也都死了,不知可否留下名姓?”

夏夜之冷笑一声,“名姓就算了,我可不想被你日夜惦记!”见玉良言手摸进怀里,喝道:“别动,再动一下,要了你的命!”

玉良言也不惧,只是手上的速度放缓,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正是从赵三爷手里拿到的匣子。

“放下你手中的枪,不然我死是小,一旦手指不稳触动了机关,这里面的东西瞬间化为乌有,到时你们竹篮打水一场空!我数三下,放下你们手中的枪!”…,

“一!”

“二!”

“三……”

夏夜之略一思索,扔掉枪,对安已然道:“放下枪!”

安已然随手将枪扔在远处池塘里,玉良言那一对凤目在两人脸上打量半天,见平平无奇,怪道:“你们是如何知晓此物的?难不成你们是赵老三手下的人?不不不,应该不是,说,你们幕后的人是谁?”

夏夜之顾左右而言他道:“玉良言,你不必等待后援了,如果你想通过这种方式自救,那么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

砰!

一声枪响回荡山谷,落在树林之中的乌鸦哗哗扇动翅膀飞向空中,玉良言一惊,满脸刻毒道:“你们安插了狙击手?”

“不错!这一枪是对刚才的回报!”

“好好好,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来个鱼死网破!”

“假如我们不是冲着你手里之物而来的呢?”

玉良言似乎抓到了一线曙光,道:“那是为何?”

“把东西给他!”夏夜之对安已然微微颔首。

安已然拿着一张照片走过去,在身体接触不到的距离探手将照片递给玉良言,“为她!”

“哈哈哈,原来是同道中人,莫非阁下也惦记上了林天骄的女儿?”

夏夜之眯了眯眼,“你为何会有她的照片?”

“啧啧,既然你听了我和窦天斗之间的对话,你该明白我过去的那些事!如果你笨到连这也猜不出来,我也不妨告诉你,我来东江既不是为了金钱也不是为了名利,更不是为了手上这破玩意,我为的就是她,你难道不觉得这么美貌的女人是上天恩赐的礼物么?”

“美貌不假,但在偌大的中国,比她美貌的未必没有!”夏夜之道。

“没错,的确如此!但是,说到血统尊贵,其他人差之千里!你可知道如果四十年前林家不发生那场不合时宜的僭越行为,今日的林语雪在中国会是什么样的人物?虽然在今天看来历史决定了一切,但是我始终认为这样的她更加迷人,就像断臂的维纳斯。我一生都在追求做出一件杰出的艺术品,而她就是我的终极目标,你看她明亮如星的眼睛,雪白的肌肤,无处不透露着贵族的气质,”玉良言将照片送到唇边,动情地吻着,一股异香吸入鼻中,令人悠然神往,“真香!”

玉良言表面看似变态,实则心深似海,他身上带着追踪器,用不了多久真正的后援便会到这,那时候别说眼前的两个人就是十个窦天斗也是白给,他这些挑衅言辞完全是为了激起对方好奇,拖延时间。玉良言的如意算盘是这么打的,但是对手似乎不在预料,一步步走过来,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水果刀。

“你别跟我说不是为了我手上的东西,连岭下风城也为之奔命的东西,你没有理由不想要!我再说一遍,你再走上前一步,我就毁了它!”

玉良言眼睛里布满血丝,嘴角稀稀拉拉淌着血,这时候别说让他战斗,就是这么大声说话,五脏六腑都疼得要命,唯一的把握就是手上的匣子,眼看对方走过来,他黔驴技穷,只好鱼死网破,可是当想要捏碎匣子时,发现手指想动却动不了分毫,两条腿跟灌了铅似的,生根脚下,难移寸步。

“你可能会觉得惊奇,为什么身体动不了,这是一种麻药,可以通过嗅觉和触觉干扰神经突触传递效应,最大的优点在于见效迅速,最大的缺点呢,就是持续时间短!”

夏夜之走到玉良言近前,拿打火机点燃了他手中语雪的照片,又将玉良言另一只手里握着的匣子拿过来,只见上面用日文写着“输入密码错误超过五次以及任何解构方式都会导致其中物体腐蚀”。夏夜之将匣子装进口袋,转到玉良言身后,拿起水果刀快速在玉良言后背刺了几下,“我刺伤了你身体中最痛的几个穴位直接传递到神经末梢,五分钟之后,涂在照片上的烈性麻药就会失去效力,那时候你就能感觉比凌迟还要痛苦的折磨,这是对你亵渎林语雪的惩罚,而这把刀我也留给你了,算对你坦白的一种宽恕!”…,

“切,你以为我会信么?你不过是想套出我口中的秘密,想知道站在我背后是什么样的大人物,没错吧?若你想知道,就放我走,怎么样?”

对于玉良言给出的交换条件,夏夜之乏味地摇了摇头,“说实话,我没兴趣!”

玉良言慌了神,勉强提气,血顺着眼角滴滴答答流了出来,形容可怖,可是整个人就像被塑封在混泥土里,渐渐要石化了一般。

夏夜之和安已然退在一旁,静静等候,五分钟眨眼即过,突然玉良言萎顿倒地,整个人就像疯了一般,用力抓挠着身体,撕扯着自己的头发。这双曾经将名媛贵妇折磨得求生不成求死不能的手将他自己撕扯抓挠的不成人样,终于几经翻滚,玉良言终究选择了夏夜之留给他的刀,朝着自己的肚子,胸口,脸上胡乱扎了数十刀,才渐渐不动了。

夏夜之从玉良言身上翻出所有的东西,点了堆火,一把烧掉,树林之外,布拉格和文华已经搜索过来,借着火光,可以看到文华脸上兴奋和紧张交织的表情,也许是第一次狙杀的后效应,夏夜之招呼他们上车开着破烂不堪的别克冲上盘山路,驶离了盘山路。

一刻钟后,又一辆车风驰电掣驶来,停在卡宴失事地点,从车上走下来两人,其中一个拿着接收器,道:“应该是这里了!”

一连串急促的哔哔声发出,这人顺着公路走入树林,被眼前惨绝人寰的一幕怔住了,不过显然他非是一般人,很快恢复了冷静,对另一个穿着黑色t恤,面容苍白的青年男子道:“我已叫他小心窦天斗了,他却不听。刚愎自用家伙若非被窦天斗要了半条命,何至于连还手之力都没有,沦落到这步田地?这是何苦来由呢!”

他在玉良言身上摸索了半天,什么东西都没有发觉,旁边的火堆里只剩一团焦灰,“唉,东西也被人拿走了,这个蠢货,什么线索也没有留下就死了,这叫我们如何寻找?岭下风城,今次行动我已经尽了全力,最后的部署也是你一手操办,你既然选择让玉良言出马,就应该准备好承受他失败付出的代价。纸肯定保不住火,相信用不了多久杰克菲利特就会察觉,到时他手谕下来,我也只能据实回报,对不住了!”

“恩!”

被唤作岭下风城的青年男子机械性地恩了一声,在玉良言周围逡巡了半天,喃喃道:“两个人,一个大概六十千克,另一个六十五千克,没有搏斗痕迹,玉良言也是自戮而死的,那么说起来,”岭下风城摸了摸玉良言的嘴唇,将混着唾液和血渍的手指凑近鼻端嗅了嗅,“好奇怪的复合麻醉剂,看来死的一点不冤,是一流刺客所为!”

岭下风城起身,对同伴摇摇头,那人也是摇头叹气,显然在担心圣修会代行者杰克菲利特的怪罪,忽然在走出树林的一刻,岭下风城停下了脚步,快步又走回现场,蹲下身捏住玉良言的面颊,果然在牙齿间有个锋利的棱角,刚才就是这个棱角在他手指上留下了小小的划痕,岭下风城微一用力,嘎巴一声,将玉良言整个下巴拽拖,伸手进入玉良言嘴里,掏出一团纸。这纸材质很硬,仔细舒展开纸张,赫然是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女孩清澈如雪,只是眼角眉梢带着一股淡淡的疏离感。

岭下风城细细摩挲着照片上这张脸,之后,微微侧了侧头,道:“非常感谢能为我留下线索,放心,你的死将由我替你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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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章 最后悔的一件事

第二百五十九章最后悔的一件事

秋日的清晨,夏夜之起得很早,因为多年习惯如此。(DAN

KAN赢Q币,就像斯卡罗布林导师说的,一生太过短暂,除却懵懂的孩童时期以及苍老的暮年,真正可利用美好的时光其实并不多,在这有限的时间里你愿意把它奉献于什么?

也许你现在给不出答案,但是当你老了醒悟时,会发现为时已晚。

“醒悟醒悟,当你醒了的时候也就误了!”

夏夜之信誓旦旦地说。

这种曲解的插科打诨也只有十几岁傻兮兮的小女孩才会带着惊诧的赞赏来聆听,没想到跟在赵炫翼身边蕙质兰心的芊芊居然能耐着性子听夏夜之虚度光阴的言辞。

“夏哥,那你是醒悟还是醒误?”

芊芊似有意似无意地问了一句,见夏夜之拿眼睛眯自己,掩嘴轻笑,这时候茶已经泡好,芊芊将茶递给夏夜之,“这是这一季的处女茶,夏哥,小布,你们也尝尝!”

对于这些个粗俗之人,平时都没有喝茶习惯,唯一喝茶也是在大鱼大肉之后灌几泡生普洱刮刮肠胃里的油脂,至于早晨,他们宁愿去喝豆腐脑。不过既然芊芊这乖巧妹子如此客气,夏夜之一伙也就却之不恭了!

文华品了一口,还没喝出味道,便赞道:“好茶好茶!”

一扭头悄悄问布拉格:“什么处女茶!”

布拉格撇了撇嘴,“我不知道处女茶,但是老子知道插处女!”

芊芊显然是听到了,她也知道布拉格这人荤素不忌,脸一红,解释道:“按照帝王家的说法,处女又名口唇茶。正确的制作方法是以处女之口唇采摘,然后用胸部慢慢温熟成茶,细细品之会有奇异馨香!不过当今市面上很少有真正的处女茶,多半都是打着幌子漫天抬价,不过芊芊可以保证这茶绝对道道的处女茶!”

“芊芊拿什么保证?莫非是你摘下来的?”布拉格挑挑眉,看着芊芊的高耸的胸部,“若是如此,看来能喝到真正处女茶的也唯有赵小子了!”

“小布,我以后都不再泡茶给你喝了,你这只白眼狼!”

“不不不,芊芊你错了,布爷我不是白眼狼,我是大尾巴狼,嘿嘿!”

看着这两人斗嘴,夏夜之不禁笑起来,卡曼会所事件后,龙假,萧家和林天骄谁也没再提那天的事,就像是没发生过一样,也没有东江黑道什么举足轻重的人物出来号召揪出幕后元凶,于是东江又平静下来了,那天除掉玉良言之后,从他手里夺来的匣子夏夜之让安已然研究了几天,密码不知道,也没有什么办法打开。

夏夜之走神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收到了第一条有用的短信:有时间么?

发短信的主人是林语雪大人。

夏夜之回了第一条短信:是不是又要介绍女孩给我认识?

林语雪回:做梦!都说过了过了那个村没有那个店!其他事!

什么?

教你打台球!

夏夜之发了一连串省略号,然后跟了四个字:大言不惭!

安已然开车将夏夜之送到了星舰俱乐部的时候才九点,星舰俱乐部还未开始营业,夏夜之看着寥落的模样,心想是不是被涮了,结果发现门里面弹出一张欺霜赛雪的脸,对着他勾了勾手指,夏夜之乖乖地走了进去,有几个人发现门开了,刚想进去,门嘎巴一声又被锁上了,林语雪似乎听不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径直向场内走去。

偌大的星舰俱乐部笼罩在漆黑之中,只有最中间一个斯诺克台子亮着灯,俱乐部的老板东哥正拿着熨斗细心地打理着桌布,见夏夜之来了,加快了手脚。

夏夜之见过东哥几次,比较陌生。东哥则不然,自从上次看了那场他与丁俊晖酣畅淋漓的比赛,对夏夜之完全是顶礼膜拜,非要和夏夜之切磋切磋。夏夜之又没有谱,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什么牛逼人物,自然答应了。

时间尚未到中午,也没有服务生,语雪亲自摆球,记分,专业技术不容置疑。夏夜之这才发现今天的语雪有些不同,居然画了淡妆,而且刘海也束了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很是清新,一点也不像往日那个被夏夜之诟病为腐女的林大小姐。

“犯规!”

林语雪指了指夏夜之,“你看什么看,袖子碰到球了!”

夏夜之脸抽了抽:“没必要这么严格吧!”

“是啊是啊,我跟夏老弟切磋切磋,不用这么严吧,语雪?”东哥附和道,见语雪脸微微一冷,赶紧岔开话题道:“夏老弟,以你的技术为何不去参加职业比赛?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可是怎么也想不通!”

东哥看到被夏夜之两杆就清理的只剩彩球的台面,也不好意思再请夏夜之赐教了,索性将球杆放下,语雪也帮腔道:“在我们这些永远也不可能站在世界台坛与喜欢的球手对抗的业余爱好者眼里,你简直是暴殄天物,浪费上天赐予的天赋,请问夏大高手你是怎么想的呢?”

“是啊,能告诉我么?”东哥搓着手,一副求知若渴的表情。

夏夜之见两个人同仇敌忾,踟蹰了下,“这个可以,不过在此之前我也有个问题要请教语雪高手!”

“讲!”

“请问语雪高手,以你美貌和才华足以令无数富家子弟倾倒,为何不找男朋友呢?”

“这个嘛……”语雪没想到姓夏的小混蛋这么狡诈,突然反问起自己,顿时有点无言以对,冷脸道:“犯规!”

夏夜之撇了撇嘴。东哥看看语雪,又看看夏夜之,灯光下的两人怒目而视,就像要打仗似的,真好玩。东哥嘴上道你们打架打球随便,但是千万不要殃及池鱼,我是无辜的啊!说完,识相地溜回了吧台。

林语雪见东哥一走,眼睛动了动,赶紧摆球。夏夜之莞尔不禁,“你也不用这样吧,人家老板人品还是很不错的!”

林语雪也不答他,摆好球,去了前台拿球杆,顺手开了音乐,然后拎着球杆杀气冲冲回来了,“九局五胜,输了的请中午饭!”

如果一个平凡的男人,人品还算可以的男人有一天能有这样的机遇,或通过网络,或通过旅游的方式遇到了一个像林语雪这样的女孩,并且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可以算作熟络的朋友,在这样一个早晨,被放置在如此宽敞密闭幽静的环境里,他会想什么?会有什么样的举动?然后当他听到这个赌约,又会如何?

夏夜之努力地想了想,觉得自己不适合扮演成那样的男人,最大的一点就在于自己实在不平凡,所以也就不玩矫情那套,也不考虑取悦美女那套,更不考虑装逼地花钱请吃饭了。林语雪这小妮子也不缺那点钱,不用体谅,绝对不用客气。

打定主意,噼里啪啦,有如破竹,今日的夏夜之完全不防守,全力进攻,仿佛这场小赌注关系甚大,可以说他是用上了百分之一百二的心思,于是林语雪被打得左右支出。她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努力把握每一次的母球走位,无奈在一些长台打击的精准度上,与夏夜之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九局的赌约,在五局画上了句号。

林语雪鼻尖微微渗汗,有点力不从心了,见夏夜之一杆打完了第五局,弃杆投降。

“看来从今以后,我要退出台坛了!喏,球杆给你咯!”

林语雪将球杆交给夏夜之,夏夜之促狭道:“不用这么小气吧,不就是一把也没让你赢么,早知道就放水了!”

镁光灯将语雪手中那支球杆照得很漂亮,夏夜之似乎闻得到上面传来她指尖上的香气,林语雪俯身在绿色的球桌上,抽杆,推杆,将白色球打进了底袋,再次看了看手里的球杆,对东哥道:“你为夏夜之准备一个柜子吧,把这支球杆放里面,如果他来,就可以用了!”

东哥摇晃着杯子里的红酒,感叹道:“不光输了午饭,居然连球杆也输了,这是何苦来由呢!”

语雪并不在意输赢,夏夜之诚惶诚惶地道歉反而让她笑得很开心,语雪在星舰俱乐部里转了一圈,走过某个桌子的时候就会跟夏夜之讲在这里她和谁打过,战绩如何,一杆最多打过多少分,夏夜之恭维的同时也适时指出她可以进步的地方,在星舰俱乐部里转悠了一圈,来到了出口,时间也十一点了,语雪和东哥打了个招呼,推开门,外面秋日正好,和煦的风吹动着发丝,不过在昏暗的地方呆的久了些,眼睛会疼,夏夜之看到语雪眯缝着眼睛,逆光站在他的面前,整个人罩上一层澄净的光晕,脑海之中出现了短暂的空白,似乎十几年前,那个稚气的小丫头倔强地跟他说:“大叔,如果奥沙利文这杆打不出满分,我给你买十件这种档次的衬衫!”

光阴易逝,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你却变得这么大了,而我呢?

夏夜之伸出了手触碰到了语雪的发丝,语雪睁开了眼睛,两只手缓缓地握紧,就那么站着,等待着下一刻,夏夜之抿了抿嘴,呼出一口气,手越过她的肩膀,将门推开,“走,下一站!”

夏夜之跟着语雪上了她的车,对路边一直等候的安已然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可以离开。

“你想吃什么?”

语雪侧过脸问他。夏夜之支着下巴,思索了一下,“吃完饭做什么?”

语雪眼睛亮了亮,没想到夏夜之将下午的时间也给了自己,学着夏夜之的样子,将胳膊支在车窗上思索了那么象征性的几秒道:“这么好的时间,自然是要户外活动了!”

“那好吧,既然如此,那么就去你家!”

“我家?”语雪意外地反问。

“怎么,不方便?”

“额,那倒没有,只要你晚上离开就可以了!”

“你放心吧!我不是什么坏人!”夏夜之半开玩笑半认真道。

“你还是留点心吧,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语雪一个加速,甩开了一辆从星舰俱乐部刚出来跟着自己的兰博基尼,那车很快又跟上了,车窗放心,露出一张白净的脸,二十来岁,旁边还坐着另一个青年,冲着她比划了比划手机,林语雪嘴角扬了扬,对两人道:“什么意思?”

“美女,留个电话,以后一起出来玩!”

林语雪随和地点了点头,说了一连串号码,因为说的声音很低很快,两人没听到,林语雪无奈地笑了,喊道:“你听着,电话是……”

驾驶位上白净青年一双眼睛在她脸上舍不得离开,闻言赶紧吩咐同伴,“快记,快记!”

同伴连连点头,突然,林语雪一个急刹车,然后猛打方向,保时捷滑出了一道狭长弧线,冲进了旁边一个巷子,兰博基尼刚想拐弯,一辆从沃尔玛开出的送货车倒了出来,吓得青年魂飞魄散,急忙踩刹车打方向,随着一声刺耳摩擦声,兰博基尼在街道上划了个圈,虽然避开了货车,但是被后面的车撞个正着,青年啪地一拍方向盘,“妈的!”

巷子里的林语雪将手伸出窗外挥了挥,扬长而去。夏夜之一脸黑线,“真可怕!”

林语雪也不答,向着竹园开去,这车夏夜之还是第一次坐,觉得性能还可以,摸摸这,摸摸那,像个十足的土包子,手刚伸到工具箱,被林语雪拍掉,“别乱动!”

“小气!里面装的什么宝贝,不让看?”

“看什么看,装得女人卫生用品,你也看!”

“……”

去语雪家,夏夜之本想看看她所生活的环境是什么样子,干净整洁?抑或奢华阔气?结果语雪将他关在门外,声称要收拾一下,过了十分钟,夏夜之才进去。虽然脑海里勾勒了千百次她的家,不过进门后还是惊讶了一下。

这个公寓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建筑模型,在客厅里放置着一张很大的桌子,上面摆满了设计图,各式各样的工具放在旁边的工具箱里,桌子旁有一张沙发,上面堆满了林林种种建筑类的书籍,夏夜之随手拿起一本翻了翻,顿觉头疼,真不知如此大气的女孩如何能耐的下性子蜗居在如此狭窄的房间里经年累月钻研这些。

卧室的门关着,他也没好意思进去,不过看格局,这个公寓应该不会很大,林语雪似乎不喜欢铺张。林语雪将买好的菜带进厨房,手忙脚乱地不知如何处理,夏夜之正想看看林语雪新作——东江市立图书馆的草图,就听见厨房里盘子碟子噼里啪啦碎裂的声音,摇头叹了口气,走进厨房,指了指林语雪:“我进来,你出去!”

“没事没事,我行的,你去外面坐吧,你这孩子,添什么乱!”

左面橱柜就跟新的一样,抽油烟机比无菌室的设备还要干净,案板在光线下一刀切痕也没有,再看案板之上,夏夜之差点哭了,一条鱼从中间被切成两半。林语雪吹了口气,将头顶一绺落下的刘海吹上去,正准备往刚洗完的锅里倒油,夏夜之赶忙夺过油壶,推着林语雪的肩膀将她赶出了厨房。

看了看那惨不忍睹的鱼,夏夜之感叹了声,真是神一般的女子!

林语雪每隔一两分钟还是会进厨房看看,见夏夜之手脚利索,一个家常菜已经出炉,偷偷夹了一筷子,“唉,我说那个谁,你是不是学过厨子,怎么感觉比我常去的那几家店的大厨师傅做的还好吃呢?”

夏夜之自顾自地做,回忆着过往时光在世界各地里短暂的美好,沉浸在自己的神思中,每一个动作都能让他联想起一个地方,一个人,一段故事,差不多一个小时,三个菜,一个鱼汤做好了,而这条鱼本来是用来做西湖醋鱼的,结果……

林语雪在餐桌上既不承认自己的过失,也不坦白自己从来没做过饭的事实,每当夏夜之说起这个菜的做法,林语雪总会如小鸡蚀米点头并说对对对就是这样做,我知道呀!搞得夏夜之实在与在泰安见到的那个冷若冰霜的林语雪划不上等号。

也许在她清冷淡若的外表下原本是藏着这样一颗风趣又热情的心,只是她不轻易相信于人,也不在乎被别人赏识的缘故。夏夜之几次想对语雪说其实这样的你更好,不过话在嘴边转了几次都觉得有些怪怪的,没说出来,直到林语雪在饭后主动要请缨洗碗,夏夜之才将那句话支离破碎成:“这样勤快的大小姐还真是难得!”

大小姐去洗碗,夏夜之自然不能嫌着,也打算进厨房帮忙,林语雪两只手端着盘子,上面沾的全是洗洁精,泡沫多的像是能洗澡了,总之很是狼狈。见夏某人进来要搭手,翘着臀部用身体阻挡夏夜之,就是不给他插手的机会。忽然,手机响了,语雪放下一个盘子,用指尖拈出接通电话,不过身子却没有放松,夏夜之往左的时候,她也往左,如影随形挡着夏夜之,对着电话里说了几句,语雪转脸瞧瞧插着裤口袋无奈耸肩他,又对电话里道:“这个我真不太懂,你可以跟……我的小学弟说说!”

“喏,去接电话!”

“呃……什么啊?”夏夜之也不知道她搞什么名堂,接过电话,走出了厨房,“你好!”

那边稍稍迟疑了下,然后有点难为情地说道:“你好……”

是个女孩。不过说了一句话似乎就僵住了,不会往下进行了,夏夜之生性多疑,心机也了得,没费多大劲自然猜得出语雪的小阴谋,估计电话那头的人物就是是她想要介绍给自己的女孩,于是起了戏弄对方一下的小想法,便道:“看来你是一个害羞的女孩,不是说要见面,相互认识么……怎么?连在电话里也难以开口……恩,这样……这样问题就很大了,以后成为男女……朋友岂不是要打哑语么?”

夏夜之仰在沙发上,翘着脚,等待在那边害羞抑或与其他的反应,但等了好几秒,那面没声音了,莫非是吓得连话也说不出了?这也太逊了吧,了句,“喂,你在听么?”

“啊……不好意思,请问你是在跟我说话?”

夏夜之闭上眼睛,揉了揉额头,尴尬道:“没事,我在背台词!对了,语雪把电话给我,是你有什么事需要找我么?”

“……我有一笔钱,想捐给慈善团体……”

“恩,好事啊,你说,我在听!”夏夜之有点佩服对方温吞的性子。

“可是,我不知道东江什么地方比较可靠,我希望这些钱能一分不少的用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装进了某些人自己的口袋里,你……能给我些意见么?”

夏夜之思索了下,道:“你愿意把这些钱捐助给孤儿院么?”

“这个……当然没问题!”

“那好吧,我可以介绍一个朋友给你,我保证他可以一分不少的将钱全部用在救助孩子方面,”夏夜之第一个想到的是为夏奈建的基金,但是那毕竟带有自己过多的感情动机,这个女孩子说的明确不希望将钱用于私用,所以又想到了安已然,如果将这笔钱捐给小娟生前所在的福利院,那么他一定会全心全意去做,“但是,前提是你得相信我!”

“恩,好!”

没想到对方这么痛快就答应下来了,别是几百块钱吧……

“你凭什么这样相信我?”

“恩?”那边顿了下,“因为你提前向我打过招呼了,说明你是一个很可信的人,要是你存心想骗我的钱,肯定不会这么说的!”

夏夜之心道语雪这帮富家小姐里倒是都深谙心理学法则,不过能舍得将钱捐给孤儿院的女孩子倒是真不多,“我告诉你一个电话,你跟他联系,就说我推荐的,他就明白了!”

“谢谢,谢谢,改天请你吃饭!哦,对了,你怎么称呼?”

终于到了自报家门的环节,夏夜之字正腔圆道:“夏夜之!”

“夏——夜——之……哈哈!”

“喂,丫头,有什么好笑的?名字很难听?”

“不不不,”电话那头止住笑,憋了一下,又笑起来,“那么我的这顿饭,你必须要吃了!”

“为什么?”夏夜之越来越茫然,还未问,忽听女孩爽朗道:“因为我是那个被你在机场接丢了的苏夏!你还记得我吗?李林林的妹妹,我叫苏夏!”

“哦,呃,呃……”

这算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夏夜之翻了翻眼睛,臭屁的麦克李身边居然不是一个颐指气使的妹妹,被他描绘得神乎其技的秀色可餐居然还是很一个心存善良的小丫头,这个嘛……

某年某月某日,夏夜之还记得大魔王李林林残忍地迫害隔壁家小萝莉吴茵,逼得屁颠屁颠跟着他李林林哥哥长李林林哥哥短的小可爱像蝙蝠一样倒挂在单杠上,可怜的苏夏,你是否也经历了这么灰暗的童年呢?

“怎么样,不错吧!”

林语雪洗完盘子,泡了两杯咖啡,见夏夜之笑得挺开心。

夏夜之故作不知道:“她说要请我吃饭,自然开心!”

林语雪斜睨了他一眼,耀眼的眸子里有两道弯弯的光弧,印着秋日的明媚,夏夜之伸了个懒腰,“你下午要是没有什么安排,我可就睡觉了!”

林语雪快速喝掉咖啡雷厉风行地拿起小夹克,踩上耐克运动鞋,“走!”

两个小时后,夏夜之萎顿地坐在木马上打哈气,万万没想到林语雪的一个走,竟然走到了游乐园,而且竟然令人发指到做旋转木马这种脑残类游戏,最受不了的是一对对情侣路过这片被誉为浪漫之地时,都会驻足停留,站在前面,比划着很傻很天真的姿势留影,木马颠起来落下去,而他总能落在别人的胶卷里,定格为那一瞬间的永恒,这真是对阴影王者最大的讽刺啊!

“你似乎不高兴啊!”

林语雪从旋转木马上下来,来来往往的青年男女都是谈笑风生,开心的模样,唯独夏夜之耷拉着一张没精神的臭脸,让她很扫兴,“没意思,咱们就回去吧!”

林语雪停车场方向快走了几步,仿佛生气了,从他们身旁经过的情侣小心翼翼地张望着,尤其那女孩还和男朋友嘀咕道,要是我生气了,你会不会像这个傻蛋一样不追我?那男的明明一副福尔马林智商,还信誓旦旦道,老婆,你看我像傻蛋么?

夏夜之赶紧小跑两步,绕到林语雪前面,嘿嘿笑道:“哎呀,许久不来游乐园,发现真是好玩,就拿刚才旋转木马来说,真有意思啊,忽上忽下的,就好象在云中漫步,那咱们再玩玩其他的嘛!”

“好啊!”林语雪一张脸千娇百媚,指了指对面抓宠物布偶的机器,“咱们玩这个!”

率先跑过去买硬币了,夏夜之脑袋猛地耷拉下来,弹了几下做着振幅运动。

原以为抓宠物很无聊,无聊的还在后面,那就是在湖里蹬鸭子船,夏夜之心想闲下来也好,可以和语雪聊聊建筑方面的东西,可是一说这,语雪就说休闲时间不谈工作,无语。

在水面上呆了一个多小时,享受够了堤岸边的杨柳垂髫,语雪心满意足,夏夜之还要舔着笑脸问,需要不需要再划会了!

语雪摆了摆手,很快进行到下一个节目,这个节目的名字叫“你说我猜”,其实就是测试情侣间的默契度的一种游戏,夏夜之和林语雪一组对抗一对大学生情侣。以夏夜之的聪慧以及林语雪的形容能力,这个小奖品自然不会旁落他家,只是在形容最后一个问题时,发生了比较滑稽的一幕。那个大学女生说白白的,捏起来软软的,两只手还比划了着抓捏的姿势,见男朋友还猜不出来,提示道你昨晚吃过的。那男的见时间快到了,一皱眉,带着询问的口气小声道,是咪咪?

林语雪笑得岔了气,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带着小礼品开心的走了。

夏夜之以为费半天劲能领到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个吹泡泡的小破玩具,顿觉很扫兴,被林语雪讽刺了成拜金势力没情调的乡巴佬。

见林语雪不顾一群牲口围观兴致勃勃地玩起来,夏夜之眼睑一搭,脑袋耷拉到了胸口,腹诽道,吹吧,吹吧,吹多了你就得痄腮了。

林语雪边走边吹,带起了满世界的泡泡,期间还让夏夜之吹了吹,夏夜之趁她不注意,赶紧将塑料管里的泡泡水倒了大半,“哎呀,这玩意真好玩,要不是咱们走了这么远,真想再弄一支玩玩!”

“是?那咱们走回去!”林语雪深不可测地笑笑,让夏夜之很是心凉,好在她只,便坐在了湖边的木椅上,慵懒地甩了甩长发,望着头顶上的渐渐度上彤色的柳叶,轻轻道,“不知明年柳叶还会再绿么?”

“放心吧,你就是成老太婆了,它该绿也会再绿的!”

“是啊,”语雪眼中光弧涟涟,“那你会记得咱们在这玩过么?”

“放心吧,它就是不绿了,我也记得!”

“怎么感觉你整个下午就像一个复读机,一个机器人,是嫌我幼稚了?我知道你是嫌我幼稚了,别装了!好吧好吧,作为补偿,最后你选择一个玩的!”

这几个小时过得就像流水帐,明明有那些刺激的游戏,比如过山车,海盗船,她偏偏不玩,佯装说害怕。害怕?龙假挟持你的时候你也没说害怕,现在玩个游戏居然害怕,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谁信!

眼看快走出公园,唯一剩下的节目只剩蹦极了。夏夜之坏笑地指了指那个,见林语雪又要打退堂鼓,脸色不悦起来,最终林语雪还是妥协了。这个蹦极其实很普通,下面不是悬崖,而是湖,台子搭建的也不算高,虽说这样,上了台子后,林语雪的脸还是蜡白。

“没事,我和你一起,保证安全!”夏夜之宽慰道。

语雪一句话也说不出,就像个粽子任教练员给绑了起来,挨着这么近的距离,她的睫毛在微微颤动,从嘴里小口小口地呼着气,宛如一个婴儿。夏夜之双手越过她的肩膀,轻轻将她揽在怀中,纵深一跃,如一羽鸿雁,坠向波光粼粼的湖面。

在这个高度距离,夏夜之曾经为基纽特种学堂的新学员演示过基纽身体术,别说有绳子拉着,就算没有,他也不会摔伤,所以这个蹦极在他心目中没有什么意义,就是想吓吓胆小的林大小姐。怀中的语雪安安静静地沉睡,夏夜之还打趣地调侃了几句,她都没有反唇相讥,当被拽上来时,夏夜之发觉不对了,连唤了几声林语雪的名字都没有反应,这下把教练员差点没吓死,赶紧下去叫医生。

“语雪,你不能有事!别吓我!”

夏夜之将语雪的头枕在自己的臂弯里,急促地呼唤,忽然发现林语雪睫毛微仅可察地颤了一下,心中顿生疑窦,抓着林语雪手腕的手指扫过脉搏的时候,恍然大悟了,心想你捉弄我,我也就不客气了!

夏夜之将林语雪放在平台上,跪在她的旁边,嘴里一边喊着语雪,我一定会救你,脸一边往下去吻她的嘴,要做人工呼吸。就在他鼻子碰到了语雪冰凉的鼻尖的一瞬,林语雪忽然一转身躲开,然后揉揉眼睛,茫然道:“怎么了,我刚才晕过去了?”

夏夜之白了林语雪一眼,阴阳怪气道:“你醒的可真是时候!”

那边医生和教练员正往过跑,忽然见晕倒的那女孩从平台上走了下来,刹住了步子,医生埋怨了教练员几句返回了医疗室,教练员虽然被埋怨,但是见小美女没事,心里就像灌了蜜,临走的时候还送了两人几句,诸如天长地久之类的。

斜阳已尽,落入萧山。

一天的旅程就在这么平平无奇中度过了。

回程的时候,语雪说有些累了,让夏夜之开车。

夏夜之将语雪送到竹园门口,说自己打车回家。傍晚的天气冷了,风也很大,语雪抱着肩膀下了车,在花台边坐下,然后对夏夜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透过星巴克里透出的温和光晕,林语雪一对长腿轻轻掂着地面,哈了口气,撇头对夏夜之道:“有烟么?”

这一问让夏夜之有些惊异,但是也没有多问,搜肠刮肚地翻出烟盒,“最后一支了!”

林语雪夹烟的姿势很好看,浅浅吸了口,将烟雾送出,“夏夜之,谢谢你,陪我过生日!”

“呃,今天是你生日?糟糕都没给你买生日蛋糕,你怎么不早说?”

林语雪摇摇头:“已经很完美了,我知足!”

星夜下的语雪又恢复了沉静,白天的语雪像她手中的烟一样,一点点在消失,夏夜之捏了捏她的肩膀,“你今年是二十八岁还是二十九岁呢?”

“去!”林语雪撞了夏夜之一肘子,将烟递到他的嘴边,“你为什么不去当职业球员?”

烟上蘸着她的唇印,有种淡淡的茶花香味,既然她不矫情,自己又何必矫情?夏夜之深吸了口烟,“因为我有太多的事要做,你所能看得到我在台桌上的技巧只是我众多技巧中微不足道的一个,所以,你应该明白的……那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呢?”

夏夜之将烟递了回去,语雪吸了一口,“因为我的时间不够,担心照顾不到他,所以恩……你有爱过别人么,别的女孩!”

淡淡青烟被风带得很远,夏夜之望向远方的阑珊灯火,这个问题似乎就像灯火一样微茫:“我不知道,对不起没法答你……”

“没关系,发自内心就好!”

“那你交过男朋友么?”

再次将烟交给语雪,只剩下半截,语雪闭着眼睛,脑海中飞快地划过那些年的往事,童年时在上海和杭州,少女时代的英伦,还有此后的漂泊,她走的地方越来越多,但是心灵的空间却越来越少,也许这就是老天设定给她的命运。既然如此,又何必再牵扯上另一个人呢,尤其是她喜欢的人。

“没有!”

“不是吧,怎么可能?你在英国那么长时间!”

“我说过了,我不喜欢身上那么多体毛,还散发刺鼻气味的外国佬!”

“那你的朋友圈呢?总该有合适的吧?”

林语雪一蹙眉,“有完没完!犯规!”

夏夜之想起早晨打斯诺克时的林大裁判,尴尬道:“这也算?”

“又犯规!”

夏夜之摊摊手,赶紧闭嘴。

语雪接连吸了两口烟,道:“那你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

心倏忽被扎了一下,如果不遇到夏奈,夏奈殒命么,如果不与霓蓝那么多瓜葛,她会红颜薄命么,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小小会消失么,如果不是给秦饶那么大的压力,让她自由,她会离开东江么?弓着背,烟飘到了眼睛里,一阵刺痛,夏夜之吁了口气,“最后悔伤害过那些人!你呢?”

夏夜之将烟递给语雪,语雪笑了笑,“你思考的时间还真长,只剩下这么一截烟屁股,存心报复!”

说着,去接烟,忽然,那烟就从她的指尖滑落,掉在了地上,夏夜之看见了,讥讽道:“是谁在报复,好吧,我承认在公园里我将泡跑水倒掉了大半,你说吧!”

语雪紧紧咬着嘴唇,一推夏夜之,“下回再说吧,车来了,你快走!”

夏夜之几乎是被语雪硬推上出租车的,临走时,从窗口里飘出来一句话,“你今天很漂亮!”

出租车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林语雪一把揪住胸口,汗珠子沿着鼻尖和两鬓滴滴答答落下来,两腿一软摔倒在地上,她挣着挣着一步步挨到车门边,用尽了全身最后一点力气扯开了工具箱,里面装的根本不是什么卫生用品,而是一瓶子一瓶子的药。

林语雪慌乱的抓了一把塞进嘴里,足足五分钟,才稍稍有点力气能勉力撑起身子,扭开车载cd,传出了j,语雪抱着两腿蜷缩在副驾驶的位置,像只受伤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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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雪声音渐渐颤抖,眼泪终于决堤而下,在这个二十八岁生日的夜晚,她哭得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了。

“夏夜之,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我不能喜欢你!我,我……好想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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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最后悔的一件事

第二百五十九章最后悔的一件事

秋日的清晨,夏夜之起得很早,因为多年习惯如此。就像斯卡罗布林导师说的,一生太过短暂,除却懵懂的孩童时期以及苍老的暮年,真正可利用美好的时光其实并不多,在这有限的时间里你愿意把它奉献于什么?

也许你现在给不出答案,但是当你老了醒悟时,会发现为时已晚。

“醒悟醒悟,当你醒了的时候也就误了!”

夏夜之信誓旦旦地说。

这种曲解的插科打诨也只有十几岁傻兮兮的小女孩才会带着惊诧的赞赏来聆听,没想到跟在赵炫翼身边蕙质兰心的芊芊居然能耐着性子听夏夜之虚度光阴的言辞。

“夏哥,那你是醒悟还是醒误?”

芊芊似有意似无意地问了一句,见夏夜之拿眼睛眯自己,掩嘴轻笑,这时候茶已经泡好,芊芊将茶递给夏夜之,“这是这一季的处女茶,夏哥,小布,你们也尝尝!”

对于这些个粗俗之人,平时都没有喝茶习惯,唯一喝茶也是在大鱼大肉之后灌几泡生普洱刮刮肠胃里的油脂,至于早晨,他们宁愿去喝豆腐脑。不过既然芊芊这乖巧妹子如此客气,夏夜之一伙也就却之不恭了!

文华品了一口,还没喝出味道,便赞道:“好茶好茶!”

一扭头悄悄问布拉格:“什么处女茶!”

布拉格撇了撇嘴,“我不知道处女茶,但是老子知道插处女!”

芊芊显然是听到了,她也知道布拉格这人荤素不忌,脸一红,解释道:“按照帝王家的说法,处女又名口唇茶。正确的制作方法是以处女之口唇采摘,然后用胸部慢慢温熟成茶,细细品之会有奇异馨香!不过当今市面上很少有真正的处女茶,多半都是打着幌子漫天抬价,不过芊芊可以保证这茶绝对是地地道道的处女茶!”

“芊芊拿什么保证?莫非是你摘下来的?”布拉格挑挑眉,看着芊芊的高耸的胸部,“若是如此,看来能喝到真正处女茶的也唯有赵小子了!”

“小布,我以后都不再泡茶给你喝了,你这只白眼狼!”

“不不不,芊芊你错了,布爷我不是白眼狼,我是大尾巴狼,嘿嘿!”

看着这两人斗嘴,夏夜之不禁笑起来,卡曼会所事件后,龙假,萧家和林天骄谁也没再提那天的事,就像是没发生过一样,也没有东江黑道什么举足轻重的人物出来号召揪出幕后元凶,于是东江又平静下来了,那天除掉玉良言之后,从他手里夺来的匣子夏夜之让安已然研究了几天,密码不知道,也没有什么办法打开。

夏夜之走神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本手机收到了第一条有用的短信:有时间么?

发短信的主人是林语雪大人。

夏夜之回了第一条短信:是不是又要介绍女孩给我认识?

林语雪回:做梦!都说过了过了那个村没有那个店!其他事!

什么?

教你打台球!

夏夜之发了一连串省略号,然后跟了四个字:大言不惭!

安已然开车将夏夜之送到了星舰俱乐部的时候才九点,星舰俱乐部还未开始营业,夏夜之看着寥落的模样,心想是不是被涮了,结果发现门里面弹出一张欺霜赛雪的脸,对着他勾了勾手指,夏夜之乖乖地走了进去,有几个人发现门开了,刚想进去,门嘎巴一声又被锁上了,林语雪似乎听不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径直向场内走去。…,

偌大的星舰俱乐部笼罩在漆黑之中,只有最中间一个斯诺克台子亮着灯,俱乐部的老板东哥正拿着熨斗细心地打理着桌布,见夏夜之来了,加快了手脚。

夏夜之见过东哥几次,比较陌生。东哥则不然,自从上次看了那场他与丁俊晖酣畅淋漓的比赛,对夏夜之完全是顶礼膜拜,非要和夏夜之切磋切磋。夏夜之又没有谱,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什么牛逼人物,自然答应了。

时间尚未到中午,也没有服务生,语雪亲自摆球,记分,专业技术不容置疑。夏夜之这才发现今天的语雪有些不同,居然画了淡妆,而且刘海也束了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很是清新,一点也不像往日那个被夏夜之诟病为腐女的林大小姐。

“犯规!”

林语雪指了指夏夜之,“你看什么看,袖子碰到球了!”

夏夜之脸抽了抽:“没必要这么严格吧!”

“是啊是啊,我跟夏老弟切磋切磋,不用这么严吧,语雪?”东哥附和道,见语雪脸微微一冷,赶紧岔开话题道:“夏老弟,以你的技术为何不去参加职业比赛?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可是怎么也想不通!”

东哥看到被夏夜之两杆就清理的只剩彩球的台面,也不好意思再请夏夜之赐教了,索性将球杆放下,语雪也帮腔道:“在我们这些永远也不可能站在世界台坛与喜欢的球手对抗的业余爱好者眼里,你简直是暴殄天物,浪费上天赐予的天赋,请问夏大高手你是怎么想的呢?”

“是啊,能告诉我么?”东哥搓着手,一副求知若渴的表情。

夏夜之见两个人同仇敌忾,踟蹰了下,“这个可以,不过在此之前我也有个问题要请教语雪高手!”

“讲!”

“请问语雪高手,以你美貌和才华足以令无数富家子弟倾倒,为何不找男朋友呢?”

“这个嘛……”语雪没想到姓夏的小混蛋这么狡诈,突然反问起自己,顿时有点无言以对,冷脸道:“犯规!”

夏夜之撇了撇嘴。东哥看看语雪,又看看夏夜之,灯光下的两人怒目而视,就像要打仗似的,真好玩。东哥嘴上道你们打架打球随便,但是千万不要殃及池鱼,我是无辜的啊!说完,识相地溜回了吧台。

林语雪见东哥一走,眼睛动了动,赶紧摆球。夏夜之莞尔不禁,“你也不用这样吧,人家老板人品还是很不错的!”

林语雪也不答他,摆好球,去了前台拿球杆,顺手开了音乐,然后拎着球杆杀气冲冲回来了,“九局五胜,输了的请中午饭!”

如果一个平凡的男人,人品还算可以的男人有一天能有这样的机遇,或通过网络,或通过旅游的方式遇到了一个像林语雪这样的女孩,并且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可以算作熟络的朋友,在这样一个早晨,被放置在如此宽敞密闭幽静的环境里,他会想什么?会有什么样的举动?然后当他听到这个赌约,又会如何?

夏夜之努力地想了想,觉得自己不适合扮演成那样的男人,最大的一点就在于自己实在不平凡,所以也就不玩矫情那套,也不考虑取悦美女那套,更不考虑装逼地花钱请吃饭了。林语雪这小妮子也不缺那点钱,不用体谅,绝对不用客气。

打定主意,噼里啪啦,有如破竹,今日的夏夜之完全不防守,全力进攻,仿佛这场小赌注关系甚大,可以说他是用上了百分之一百二的心思,于是林语雪被打得左右支出。她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努力把握每一次的母球走位,无奈在一些长台打击的精准度上,与夏夜之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九局的赌约,在五局画上了句号。…,

林语雪鼻尖微微渗汗,有点力不从心了,见夏夜之一杆打完了第五局,弃杆投降。

“看来从今以后,我要退出台坛了!喏,球杆给你咯!”

林语雪将球杆交给夏夜之,夏夜之促狭道:“不用这么小气吧,不就是一把也没让你赢么,早知道就放水了!”

镁光灯将语雪手中那支球杆照得很漂亮,夏夜之似乎闻得到上面传来她指尖上的香气,林语雪俯身在绿色的球桌上,抽杆,推杆,将白色球打进了底袋,再次看了看手里的球杆,对东哥道:“你为夏夜之准备一个柜子吧,把这支球杆放里面,如果他来,就可以用了!”

东哥摇晃着杯子里的红酒,感叹道:“不光输了午饭,居然连球杆也输了,这是何苦来由呢!”

语雪并不在意输赢,夏夜之诚惶诚惶地道歉反而让她笑得很开心,语雪在星舰俱乐部里转了一圈,走过某个桌子的时候就会跟夏夜之讲在这里她和谁打过,战绩如何,一杆最多打过多少分,夏夜之恭维的同时也适时指出她可以进步的地方,在星舰俱乐部里转悠了一圈,来到了出口,时间也十一点了,语雪和东哥打了个招呼,推开门,外面秋日正好,和煦的风吹动着发丝,不过在昏暗的地方呆的久了些,眼睛会疼,夏夜之看到语雪眯缝着眼睛,逆光站在他的面前,整个人罩上一层澄净的光晕,脑海之中出现了短暂的空白,似乎十几年前,那个稚气的小丫头倔强地跟他说:“大叔,如果奥沙利文这杆打不出满分,我给你买十件这种档次的衬衫!”

光阴易逝,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你却变得这么大了,而我呢?

夏夜之伸出了手触碰到了语雪的发丝,语雪睁开了眼睛,两只手缓缓地握紧,就那么站着,等待着下一刻,夏夜之抿了抿嘴,呼出一口气,手越过她的肩膀,将门推开,“走,下一站!”

夏夜之跟着语雪上了她的车,对路边一直等候的安已然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可以离开。

“你想吃什么?”

语雪侧过脸问他。夏夜之支着下巴,思索了一下,“吃完饭做什么?”

语雪眼睛亮了亮,没想到夏夜之将下午的时间也给了自己,学着夏夜之的样子,将胳膊支在车窗上思索了那么象征性的几秒道:“这么好的时间,自然是要户外活动了!”

“那好吧,既然如此,那么就去你家!”

“我家?”语雪意外地反问。

“怎么,不方便?”

“额,那倒没有,只要你晚上离开就可以了!”

“你放心吧!我不是什么坏人!”夏夜之半开玩笑半认真道。

“你还是留点心吧,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语雪一个加速,甩开了一辆从星舰俱乐部刚出来跟着自己的兰博基尼,那车很快又跟上了,车窗放心,露出一张白净的脸,二十来岁,旁边还坐着另一个青年,冲着她比划了比划手机,林语雪嘴角扬了扬,对两人道:“什么意思?”

“美女,留个电话,以后一起出来玩!”

林语雪随和地点了点头,说了一连串号码,因为说的声音很低很快,两人没听到,林语雪无奈地笑了,喊道:“你听着,电话是……”

驾驶位上白净青年一双眼睛在她脸上舍不得离开,闻言赶紧吩咐同伴,“快记,快记!”…,

同伴连连点头,突然,林语雪一个急刹车,然后猛打方向,保时捷滑出了一道狭长弧线,冲进了旁边一个巷子,兰博基尼刚想拐弯,一辆从沃尔玛开出的送货车倒了出来,吓得青年魂飞魄散,急忙踩刹车打方向,随着一声刺耳摩擦声,兰博基尼在街道上划了个圈,虽然避开了货车,但是被后面的车撞个正着,青年啪地一拍方向盘,“妈的!”

巷子里的林语雪将手伸出窗外挥了挥,扬长而去。夏夜之一脸黑线,“真可怕!”

林语雪也不答,向着竹园开去,这车夏夜之还是第一次坐,觉得性能还可以,摸摸这,摸摸那,像个十足的土包子,手刚伸到工具箱,被林语雪拍掉,“别乱动!”

“小气!里面装的什么宝贝,不让看?”

“看什么看,装得女人卫生用品,你也看!”

“……”

去语雪家,夏夜之本想看看她所生活的环境是什么样子,干净整洁?抑或奢华阔气?结果语雪将他关在门外,声称要收拾一下,过了十分钟,夏夜之才进去。虽然脑海里勾勒了千百次她的家,不过进门后还是惊讶了一下。

这个公寓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建筑模型,在客厅里放置着一张很大的桌子,上面摆满了设计图,各式各样的工具放在旁边的工具箱里,桌子旁有一张沙发,上面堆满了林林种种建筑类的书籍,夏夜之随手拿起一本翻了翻,顿觉头疼,真不知如此大气的女孩如何能耐的下性子蜗居在如此狭窄的房间里经年累月钻研这些。

卧室的门关着,他也没好意思进去,不过看格局,这个公寓应该不会很大,林语雪似乎不喜欢铺张。林语雪将买好的菜带进厨房,手忙脚乱地不知如何处理,夏夜之正想看看林语雪新作——东江市立图书馆的草图,就听见厨房里盘子碟子噼里啪啦碎裂的声音,摇头叹了口气,走进厨房,指了指林语雪:“我进来,你出去!”

“没事没事,我行的,你去外面坐吧,你这孩子,添什么乱!”

左面橱柜就跟新的一样,抽油烟机比无菌室的设备还要干净,案板在光线下一刀切痕也没有,再看案板之上,夏夜之差点哭了,一条鱼从中间被切成两半。林语雪吹了口气,将头顶一绺落下的刘海吹上去,正准备往刚洗完的锅里倒油,夏夜之赶忙夺过油壶,推着林语雪的肩膀将她赶出了厨房。

看了看那惨不忍睹的鱼,夏夜之感叹了声,真是神一般的女子!

林语雪每隔一两分钟还是会进厨房看看,见夏夜之手脚利索,一个家常菜已经出炉,偷偷夹了一筷子,“唉,我说那个谁,你是不是学过厨子,怎么感觉比我常去的那几家店的大厨师傅做的还好吃呢?”

夏夜之自顾自地做,回忆着过往时光在世界各地里短暂的美好,沉浸在自己的神思中,每一个动作都能让他联想起一个地方,一个人,一段故事,差不多一个小时,三个菜,一个鱼汤做好了,而这条鱼本来是用来做西湖醋鱼的,结果……

林语雪在餐桌上既不承认自己的过失,也不坦白自己从来没做过饭的事实,每当夏夜之说起这个菜的做法,林语雪总会如小鸡蚀米点头并说对对对就是这样做,我知道呀!搞得夏夜之实在与在泰安见到的那个冷若冰霜的林语雪划不上等号。…,

也许在她清冷淡若的外表下原本是藏着这样一颗风趣又热情的心,只是她不轻易相信于人,也不在乎被别人赏识的缘故。夏夜之几次想对语雪说其实这样的你更好,不过话在嘴边转了几次都觉得有些怪怪的,没说出来,直到林语雪在饭后主动要请缨洗碗,夏夜之才将那句话支离破碎成:“这样勤快的大小姐还真是难得!”

大小姐去洗碗,夏夜之自然不能嫌着,也打算进厨房帮忙,林语雪两只手端着盘子,上面沾的全是洗洁精,泡沫多的像是能洗澡了,总之很是狼狈。见夏某人进来要搭手,翘着臀部用身体阻挡夏夜之,就是不给他插手的机会。忽然,手机响了,语雪放下一个盘子,用指尖拈出接通电话,不过身子却没有放松,夏夜之往左的时候,她也往左,如影随形挡着夏夜之,对着电话里说了几句,语雪转脸瞧瞧插着裤口袋无奈耸肩他,又对电话里道:“这个我真不太懂,你可以跟……我的小学弟说说!”

“喏,去接电话!”

“呃……什么啊?”夏夜之也不知道她搞什么名堂,接过电话,走出了厨房,“你好!”

那边稍稍迟疑了下,然后有点难为情地说道:“你好……”

是个女孩。不过说了一句话似乎就僵住了,不会往下进行了,夏夜之生性多疑,心机也了得,没费多大劲自然猜得出语雪的小阴谋,估计电话那头的人物就是是她想要介绍给自己的女孩,于是起了戏弄对方一下的小想法,便道:“看来你是一个害羞的女孩,不是说要见面,相互认识么……怎么?连在电话里也难以开口……恩,这样……这样问题就很大了,以后成为男女……朋友岂不是要打哑语么?”

夏夜之仰在沙发上,翘着脚,等待在那边害羞抑或与其他的反应,但等了好几秒,那面没声音了,莫非是吓得连话也说不出了?这也太逊了吧,于是问了句,“喂,你在听么?”

“啊……不好意思,请问你是在跟我说话?”

夏夜之闭上眼睛,揉了揉额头,尴尬道:“没事,我在背台词!对了,语雪把电话给我,是你有什么事需要找我么?”

“……我有一笔钱,想捐给慈善团体……”

“恩,好事啊,你说,我在听!”夏夜之有点佩服对方温吞的性子。

“可是,我不知道东江什么地方比较可靠,我希望这些钱能一分不少的用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装进了某些人自己的口袋里,你……能给我些意见么?”

夏夜之思索了下,道:“你愿意把这些钱捐助给孤儿院么?”

“这个……当然没问题!”

“那好吧,我可以介绍一个朋友给你,我保证他可以一分不少的将钱全部用在救助孩子方面,”夏夜之第一个想到的是为夏奈建的基金,但是那毕竟带有自己过多的感情动机,这个女孩子说的明确不希望将钱用于私用,所以又想到了安已然,如果将这笔钱捐给小娟生前所在的福利院,那么他一定会全心全意去做,“但是,前提是你得相信我!”

“恩,好!”

没想到对方这么痛快就答应下来了,别是几百块钱吧……

“你凭什么这样相信我?”

“恩?”那边顿了下,“因为你提前向我打过招呼了,说明你是一个很可信的人,要是你存心想骗我的钱,肯定不会这么说的!”…,

夏夜之心道语雪这帮富家小姐里倒是都深谙心理学法则,不过能舍得将钱捐给孤儿院的女孩子倒是真不多,“我告诉你一个电话,你跟他联系,就说我推荐的,他就明白了!”

“谢谢,谢谢,改天请你吃饭!哦,对了,你怎么称呼?”

终于到了自报家门的环节,夏夜之字正腔圆道:“夏夜之!”

“夏——夜——之……哈哈!”

“喂,丫头,有什么好笑的?名字很难听?”

“不不不,”电话那头止住笑,憋了一下,又笑起来,“那么我的这顿饭,你必须要吃了!”

“为什么?”夏夜之越来越茫然,还未问,忽听女孩爽朗道:“因为我是那个被你在机场接丢了的苏夏!你还记得我吗?李林林的妹妹,我叫苏夏!”

“哦,呃,呃……”

这算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夏夜之翻了翻眼睛,臭屁的麦克李身边居然不是一个颐指气使的妹妹,被他描绘得神乎其技的秀色可餐居然还是很一个心存善良的小丫头,这个嘛……

某年某月某日,夏夜之还记得大魔王李林林残忍地迫害隔壁家小萝莉吴茵,逼得屁颠屁颠跟着他李林林哥哥长李林林哥哥短的小可爱像蝙蝠一样倒挂在单杠上,可怜的苏夏,你是否也经历了这么灰暗的童年呢?

“怎么样,不错吧!”

林语雪洗完盘子,泡了两杯咖啡,见夏夜之笑得挺开心。

夏夜之故作不知道:“她说要请我吃饭,自然开心!”

林语雪斜睨了他一眼,耀眼的眸子里有两道弯弯的光弧,印着秋日的明媚,夏夜之伸了个懒腰,“你下午要是没有什么安排,我可就睡觉了!”

林语雪快速喝掉咖啡雷厉风行地拿起小夹克,踩上耐克运动鞋,“走!”

两个小时后,夏夜之萎顿地坐在木马上打哈气,万万没想到林语雪的一个走,竟然走到了游乐园,而且竟然令人发指到做旋转木马这种脑残类游戏,最受不了的是一对对情侣路过这片被誉为浪漫之地时,都会驻足停留,站在前面,比划着很傻很天真的姿势留影,木马颠起来落下去,而他总能落在别人的胶卷里,定格为那一瞬间的永恒,这真是对阴影王者最大的讽刺啊!

“你似乎不高兴啊!”

林语雪从旋转木马上下来,来来往往的青年男女都是谈笑风生,开心的模样,唯独夏夜之耷拉着一张没精神的臭脸,让她很扫兴,“没意思,咱们就回去吧!”

林语雪停车场方向快走了几步,仿佛生气了,从他们身旁经过的情侣小心翼翼地张望着,尤其那女孩还和男朋友嘀咕道,要是我生气了,你会不会像这个傻蛋一样不追我?那男的明明一副福尔马林智商,还信誓旦旦道,老婆,你看我像傻蛋么?

夏夜之赶紧小跑两步,绕到林语雪前面,嘿嘿笑道:“哎呀,许久不来游乐园,发现真是好玩,就拿刚才旋转木马来说,真有意思啊,忽上忽下的,就好象在云中漫步,那咱们再玩玩其他的嘛!”

“好啊!”林语雪一张脸千娇百媚,指了指对面抓宠物布偶的机器,“咱们玩这个!”

率先跑过去买硬币了,夏夜之脑袋猛地耷拉下来,弹了几下做着振幅运动。

原以为抓宠物很无聊,无聊的还在后面,那就是在湖里蹬鸭子船,夏夜之心想闲下来也好,可以和语雪聊聊建筑方面的东西,可是一说这,语雪就说休闲时间不谈工作,无语。…,

在水面上呆了一个多小时,享受够了堤岸边的杨柳垂髫,语雪心满意足,夏夜之还要舔着笑脸问,需要不需要再划会了!

语雪摆了摆手,很快进行到下一个节目,这个节目的名字叫“你说我猜”,其实就是测试情侣间的默契度的一种游戏,夏夜之和林语雪一组对抗一对大学生情侣。以夏夜之的聪慧以及林语雪的形容能力,这个小奖品自然不会旁落他家,只是在形容最后一个问题时,发生了比较滑稽的一幕。那个大学女生说白白的,捏起来软软的,两只手还比划了着抓捏的姿势,见男朋友还猜不出来,提示道你昨晚吃过的。那男的见时间快到了,一皱眉,带着询问的口气小声道,是咪咪?

林语雪笑得岔了气,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带着小礼品开心的走了。

夏夜之以为费半天劲能领到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个吹泡泡的小破玩具,顿觉很扫兴,被林语雪讽刺了成拜金势力没情调的乡巴佬。

见林语雪不顾一群牲口围观兴致勃勃地玩起来,夏夜之眼睑一搭,脑袋耷拉到了胸口,腹诽道,吹吧,吹吧,吹多了你就得痄腮了。

林语雪边走边吹,带起了满世界的泡泡,期间还让夏夜之吹了吹,夏夜之趁她不注意,赶紧将塑料管里的泡泡水倒了大半,“哎呀,这玩意真好玩,要不是咱们走了这么远,真想再弄一支玩玩!”

“是?那咱们走回去!”林语雪深不可测地笑笑,让夏夜之很是心凉,好在她只是说说,便坐在了湖边的木椅上,慵懒地甩了甩长发,望着头顶上的渐渐度上彤色的柳叶,轻轻道,“不知明年柳叶还会再绿么?”

“放心吧,你就是成老太婆了,它该绿也会再绿的!”

“是啊,”语雪眼中光弧涟涟,“那你会记得咱们在这玩过么?”

“放心吧,它就是不绿了,我也记得!”

“怎么感觉你整个下午就像一个复读机,一个机器人,是嫌我幼稚了?我知道你是嫌我幼稚了,别装了!好吧好吧,作为补偿,最后你选择一个玩的!”

这几个小时过得就像流水帐,明明有那些刺激的游戏,比如过山车,海盗船,她偏偏不玩,佯装说害怕。害怕?龙假挟持你的时候你也没说害怕,现在玩个游戏居然害怕,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谁信!

眼看快走出公园,唯一剩下的节目只剩蹦极了。夏夜之坏笑地指了指那个,见林语雪又要打退堂鼓,脸色不悦起来,最终林语雪还是妥协了。这个蹦极其实很普通,下面不是悬崖,而是湖,台子搭建的也不算高,虽说这样,上了台子后,林语雪的脸还是蜡白。

“没事,我和你一起,保证安全!”夏夜之宽慰道。

语雪一句话也说不出,就像个粽子任教练员给绑了起来,挨着这么近的距离,她的睫毛在微微颤动,从嘴里小口小口地呼着气,宛如一个婴儿。夏夜之双手越过她的肩膀,轻轻将她揽在怀中,纵深一跃,如一羽鸿雁,坠向波光粼粼的湖面。

在这个高度距离,夏夜之曾经为基纽特种学堂的新学员演示过基纽身体术,别说有绳子拉着,就算没有,他也不会摔伤,所以这个蹦极在他心目中没有什么意义,就是想吓吓胆小的林大小姐。怀中的语雪安安静静地沉睡,夏夜之还打趣地调侃了几句,她都没有反唇相讥,当被拽上来时,夏夜之发觉不对了,连唤了几声林语雪的名字都没有反应,这下把教练员差点没吓死,赶紧下去叫医生。…,

“语雪,你不能有事!别吓我!”

夏夜之将语雪的头枕在自己的臂弯里,急促地呼唤,忽然发现林语雪睫毛微仅可察地颤了一下,心中顿生疑窦,抓着林语雪手腕的手指扫过脉搏的时候,恍然大悟了,心想你捉弄我,我也就不客气了!

夏夜之将林语雪放在平台上,跪在她的旁边,嘴里一边喊着语雪,我一定会救你,脸一边往下去吻她的嘴,要做人工呼吸。就在他鼻子碰到了语雪冰凉的鼻尖的一瞬,林语雪忽然一转身躲开,然后揉揉眼睛,茫然道:“怎么了,我刚才晕过去了?”

夏夜之白了林语雪一眼,阴阳怪气道:“你醒的可真是时候!”

那边医生和教练员正往过跑,忽然见晕倒的那女孩从平台上走了下来,刹住了步子,医生埋怨了教练员几句返回了医疗室,教练员虽然被埋怨,但是见小美女没事,心里就像灌了蜜,临走的时候还送了两人几句,诸如天长地久之类的。

斜阳已尽,落入萧山。

一天的旅程就在这么平平无奇中度过了。

回程的时候,语雪说有些累了,让夏夜之开车。

夏夜之将语雪送到竹园门口,说自己打车回家。傍晚的天气冷了,风也很大,语雪抱着肩膀下了车,在花台边坐下,然后对夏夜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透过星巴克里透出的温和光晕,林语雪一对长腿轻轻掂着地面,哈了口气,撇头对夏夜之道:“有烟么?”

这一问让夏夜之有些惊异,但是也没有多问,搜肠刮肚地翻出烟盒,“最后一支了!”

林语雪夹烟的姿势很好看,浅浅吸了口,将烟雾送出,“夏夜之,谢谢你,陪我过生日!”

“呃,今天是你生日?糟糕都没给你买生日蛋糕,你怎么不早说?”

林语雪摇摇头:“已经很完美了,我知足!”

星夜下的语雪又恢复了沉静,白天的语雪像她手中的烟一样,一点点在消失,夏夜之捏了捏她的肩膀,“你今年是二十八岁还是二十九岁呢?”

“去!”林语雪撞了夏夜之一肘子,将烟递到他的嘴边,“你为什么不去当职业球员?”

烟上蘸着她的唇印,有种淡淡的茶花香味,既然她不矫情,自己又何必矫情?夏夜之深吸了口烟,“因为我有太多的事要做,你所能看得到我在台桌上的技巧只是我众多技巧中微不足道的一个,所以,你应该明白的……那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呢?”

夏夜之将烟递了回去,语雪吸了一口,“因为我的时间不够,担心照顾不到他,所以恩……你有爱过别人么,别的女孩!”

淡淡青烟被风带得很远,夏夜之望向远方的阑珊灯火,这个问题似乎就像灯火一样微茫:“我不知道,对不起没法答你……”

“没关系,发自内心就好!”

“那你交过男朋友么?”

再次将烟交给语雪,只剩下半截,语雪闭着眼睛,脑海中飞快地划过那些年的往事,童年时在上海和杭州,少女时代的英伦,还有此后的漂泊,她走的地方越来越多,但是心灵的空间却越来越少,也许这就是老天设定给她的命运。既然如此,又何必再牵扯上另一个人呢,尤其是她喜欢的人。

“没有!”

“不是吧,怎么可能?你在英国那么长时间!”

“我说过了,我不喜欢身上那么多体毛,还散发刺鼻气味的外国佬!”…,

“那你的朋友圈呢?总该有合适的吧?”

林语雪一蹙眉,“有完没完!犯规!”

夏夜之想起早晨打斯诺克时的林大裁判,尴尬道:“这也算?”

“又犯规!”

夏夜之摊摊手,赶紧闭嘴。

语雪接连吸了两口烟,道:“那你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

心倏忽被扎了一下,如果不遇到夏奈,夏奈殒命么,如果不与霓蓝那么多瓜葛,她会红颜薄命么,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小小会消失么,如果不是给秦饶那么大的压力,让她自由,她会离开东江么?弓着背,烟飘到了眼睛里,一阵刺痛,夏夜之吁了口气,“最后悔伤害过那些人!你呢?”

夏夜之将烟递给语雪,语雪笑了笑,“你思考的时间还真长,只剩下这么一截烟屁股,存心报复!”

说着,去接烟,忽然,那烟就从她的指尖滑落,掉在了地上,夏夜之看见了,讥讽道:“是谁在报复,好吧,我承认在公园里我将泡跑水倒掉了大半,你说吧!”

语雪紧紧咬着嘴唇,一推夏夜之,“下回再说吧,车来了,你快走!”

夏夜之几乎是被语雪硬推上出租车的,临走时,从窗口里飘出来一句话,“你今天很漂亮!”

出租车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林语雪一把揪住胸口,汗珠子沿着鼻尖和两鬓滴滴答答落下来,两腿一软摔倒在地上,她挣着挣着一步步挨到车门边,用尽了全身最后一点力气扯开了工具箱,里面装的根本不是什么卫生用品,而是一瓶子一瓶子的药。

林语雪慌乱的抓了一把塞进嘴里,足足五分钟,才稍稍有点力气能勉力撑起身子,扭开车载cd,传出了jason

e》,语雪抱着两腿蜷缩在副驾驶的位置,像只受伤的小猫。

“see

the

pyramids

along

the

nile

ber

darling

all

the

arket

place

in

old

algiers

send

me

photographs

and

souvenirs

just

remember

e

and

ill

be

so

alone

e

too

fly

the

ocean

in

a

silver

plane

see

the

jungle

e

again

you

belong

to

me

……

语雪声音渐渐颤抖,眼泪终于决堤而下,在这个二十八岁生日的夜晚,她哭得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了。

“夏夜之,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我不能喜欢你!我,我……好想能喜欢你!”

#c

第二百六十章 故去

第二百六十章故去

遥远的山涧之端,屹立着一座沧桑的哥特式建筑,不知从何时起便带着神圣的威严耸立在这片云海之都。

今夜,圣修会灯火辉煌。

偌大的宫殿里,身着矜贵华服深棕肤色的男坐在主位上,在手臂上栖落着一只老迈的鹰隼,他静静地看着陪伴多年的伙伴颈后掉落的羽毛,不知在想些什么,主位左右手,凝立着几十人,或苍老睿智,或有雷霆天威,无一例外都要年长于主位之人,但他不说话,竟然没有人表现出任何懈怠。因为他就是圣修会的代行者杰克菲利特。近些年,能见到圣主真容的仅仅有三人,第一个是帝王加纳,这自然不必说,第二个是教皇彼得的后裔索莫纳斯?岩月擎,至于第三个便是如今坐在昔日圣主宝座上的杰克菲利特了,而他代表的是圣修会独一无二的权力颠峰。

午夜钟声刚刚响过,几十米的穹顶之上的天窗便传来了震撼的爆鸣,落针可闻的大殿里象征着传说中无上之物的圣杯发出一阵有节奏的嗡鸣。

杰克菲利特抬起头望向穹顶,透过那副巨大的《后的晚餐》中圣耶稣的眼睛,属于岩月擎的那架“创始者”空中列车缓缓降落,不多时侍从来报,岩月擎要觐见,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岩月擎的身份之高,血统之尊贵堪称当代之首,又得圣主器重,在圣修会这个庞大的阴影帝国里,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是在杰克菲利特执掌下的圣修会,就连他也要遵守一切规章,顿时这些足以叱咤一方,心高气傲的人都收起了仅有的轻视之心。

随着十米高的殿门吱吱呀呀地敞开,一身白色披风的岩月擎步走入,衣服之上耀眼的钻石带起刺目的璀璨。

“索莫纳斯大人请止步!”

站在代行者杰克菲利特身旁的幕僚见平日里时刻挂着温和笑意的岩月擎满脸阴云向着主位走来,高声喝止。岩月擎似乎听不到,眼中罩定杰克菲利特,幕僚心中暗骂,朗声道:“左右两列,拦住他!”

顿时,衣袂飘飞。

岩月擎,这个被时代周刊评选为千年世界第一美男,的确人如其名,拥有一张如钻石般精致的面孔,通过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研制超级计算机blu

untn计算,岩月擎的面孔完美符合黄金分割法,加入人类进化演变史参数后,经blu

untn推演,这张脸早会在未来七千年,也就是西元九千年左右出现,而岩月擎的诞生让历史提早了七千年发生,这让美国科学院那帮老不死的恨不能将岩月擎带入实验室解剖。单以美貌论,即便是被冠以“乞力马扎罗后之雪”的叶月依织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像这样一个人如何能在刍狗遍地的世界中隐藏锋芒?

所以诸如“花花公”、“标准格林威治”这样的称号便是关注时尚圈的人对岩月擎的诠释,除此以外他就是一个败家。实则只有一部分人知道他曾是杰出的心理医生;实则只有寥寥有数的美国贵族知道他是操纵南北战争幕后势力的后裔;实则只有历任罗马教皇和某些藏在深不可测阴影中的势力知道他是第一任教皇圣彼得的血裔,而鲜为人知的一点是岩月擎拥有一种曾在二战时期被苏俄消匿的esp——催眠术,真正的催眠术。

圣主宝座之下的位置都是按顺序来排列,越靠近主位越意味着实力的雄浑,幕僚发出命令的时候,岩月擎已经走过了大半红地毯,所剩唯有十余人,而这时出手之人的衣袂带起的罡风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血痕,站在代行者身旁的幕僚不屑一笑,“索莫纳斯,你可知道阴影虽有大名录排序,但没有我圣修会参与,那所谓的大名录算是狗屁!每一个圣修会位置的排序都是按照高过阴影大名录一名来排列的,为的就是有一天我们要将阴影所有反对势力一并铲除,你要是识相,现在束手就擒也不晚!”…,

话音刚落,岩月擎哼了一声,似笑非笑道:“处于蒙昧时期的劣种,又怎么能理解血脉传承的重要……封!”

岩月擎嘴唇微张,发出一个只有身旁交手之人能听得到的“封”,陡然间,他的双眸里涌现出骇人的金色,刹那,劈在肩膀上的手掌像机器手臂便被强制刹住,圣修会前十是何等眼色,一见此情此情景无不震骇,在圣修会不少的岁月里,大致的情况他们都已知晓,身居高位的人中只有代行者杰克菲利特与岩月擎不具备战力,前者是圣修会大脑,后者是教皇血裔,所以得到圣主器重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当圣修会九号瞬间如石化丧失战力的时候,这些自恃身份不愿以强凌弱的高手都放下的轻视,齐刷刷转过身来,只等代行者的命令蓄势待发。

岩月擎抹掉脸上的血痕,丝毫不让地瞧着虎视眈眈的诸日同僚,说是同僚,自他入会至今多的只见过三次,根本谈不上交情,与他相熟的两人莫过于杰克菲利特和米罗,而其中一人已故,所以自岩月擎踏入圣殿的一刻,就不曾想过讲交情,眼见马上是群战局面,他冷笑一声,道:“以教皇之名,赐予大地永恒睡眠,若当之,则必覆!”

“你们愣着做什么,都给我上!”

“不计后果拿下索莫纳斯!上啊……”

“难道有人要违抗代行者的命令!”

直到幕僚喊出第三句,本不情愿冒犯教皇之威的圣团有了动作,岩月擎两只眼睛里金色涟涟,他不躲不闪,一扣简章,扬手间,白色披风被扯了下来,抬手拽出腰间的那把thpsn

ntndr,朝着指手画脚的幕僚眉心便是一枪,偌大圣修会能挡住这颗弹的人必定存在,可城府极深的大鳄都不愿暴露真正实力,而且到达他们这个级数,厌烦的莫过于命令,特别出自一个跳梁小丑的口中,所以眼睁睁看着代行者身旁的幕僚被爆头,顿时鲜血飞溅,适与岩月擎交手的十号脱开了岩月擎设下的禁制,闪身挡在了代行者身侧,用衣服遮住溅开的所有鲜血,怒视岩月擎。可当他眼神落在岩月擎披风下的衣装后,不禁失声道:“教皇……礼装!”

同一时间,主位前的十人身躯都震了震。

当世之中,说起价值连城的衣料恐怕两只手也数不过来,即便是美国宇航局的价值几千万美元的航天服在岩月擎这件衣袍面前也不值一提,因为这已经远远超越了价钱的问题。

在人类文明史中,无论是帝皇的护身铠甲还是皇后华贵的行装都是以材料取胜,虽说无价,可算起来总算有价可寻,唯独两种衣装是无价的。

第一,便是圣耶稣复活丢在墓穴的裹尸布——如果这算得上是衣装的话——只可惜裹尸布多半存在于传说中,并没有真正的历史考量。

而另一样东西则是彼得登临教皇所穿的衣袍,后世称为“教皇礼装”,彼得辞世后曾将教皇礼装传于继承人,但是因为此物太过神圣,第二任教皇将礼装交托于彼得后人,岩月擎一亮出这身历经千年有些残旧的衣袍,顿时起了效果,果然摄于教皇权威,没有人敢轻易造次。

岩月擎心中暗暗叫险,想起许多年前帝王加纳对他说的那番话。那还是岩月擎初入圣修会的一天,帝王加纳听他提起圣主时的崇拜模样,言道此人圣主惊天之,雄韬大略,不会拘泥于世俗束缚,你身为教皇后人兴许有一天不得不为先祖和家族的观念与圣主为敌,到时你要面对的可就是整个圣团,虽然你拥有esp催眠术,但是你要在同一时间锁定五位以上顶尖高手已经是极限,如此你还需要别的辅助,我可以为你提供两招。其一,需要经年累月的修习还要看你的潜力和天赋如何,这个留作后话。其二,很简单,就是你家族珍藏的教皇礼装,虽然仅是一件教袍,但是他的威慑效用可能会远超你的想象,如果有一天真到了逼不得已的地步,希望你还能记得我今日对你说的话。…,

岩月擎受家族所托离开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帝王加纳的这番话犹记心中,哪料到真的用上了,眼见圣修会这些顶级战将怔住了,知道机不可失,一抬手将枪口指向了代行者,道:“我奉家族之命,前来觐见,希望代行者收回命令,不要侵犯教皇墓!”

按照两人之间生死的交情,什么要求都会通融,可杰克菲利特却摇摇头:“大计已定,此次圣修会志在必得,放下手中的枪,今日之事我就当没有发生过!”

“看来,你我终有刀兵相见的一天!我再说一次,收回你的手谕!”

“呵呵呵呵!”杰克菲利特一扬手,那只栖落在他手臂上的鹰隼盘旋飞起,穿越圣殿向着对面百米外的山峦飞去,“圣主一点也没有说错,索莫纳斯终究不能以出世之心看待入世之事,这样你如何当得起承载圣修会宿命的职责!既然如此,你便让众人看看,你是否有这个能力让我收回手谕,我们来打一赌,如果你能将我带离座位,那么今日起我就辞去代行者一职,若不能,你便发誓不再干涉关于开启教皇墓的任何行动!”

身旁离着杰克菲利特近的十号闻言,心道以我们众人之力,莫说是小小岩月擎,就算帝王加纳在此,也难逃身死下场,这赌打得真是狗屁,唯有岩月擎心中感激,明白这个挚友已经尽了全力容让来帮助他,岩月擎点点头,只听代行者嘴唇微张,唤道:“圣殿武士!”

忽然之间,从两旁四人合抱的圆形大理石柱后黑影连闪,眨眼片刻,十六人集结在主位之前。

“给我拿下索莫纳斯!”

风一般,十六人从各个角度袭击岩月擎,岩月擎双眸轻合,再睁眼,赤滴,“以我之血,封魑魅,斩罪业!”

圣团听得代行者没有让他们出手,乐得自在,饶有兴趣看着争斗,但岩月擎眼睛再次张开时,他们都感觉到身体霎时僵如木雕,即便动一动指尖都要费莫大气力,无不震惊。这等技艺已然超越了战技范畴,若是一对一碰上岩月擎,恐怕没有一个能讨得便宜。

一愣的功夫,血光迸溅。

自岩月擎两肩,鲜血汩汩涌出。岩月擎吃痛,闷哼一声,咬牙向后跌退。

“这,这……”

实在难以置信,就连圣团都受到牵制,区区乌合之众如何……

杰克菲利特指节捏得嘎巴作响,沉声道:“索莫纳斯你不要自恃甚高,圣殿武士是经过圣主亲自开示,六识皆闭,只遵从我一人命令,你的催眠术不起作用,现在收手还来得及!”

岩月擎苦笑两声,望了望杰克菲利特,后者心中一凉,悲声道:“不惜代价,生擒!”

岩月擎心中再道一声谢,忽然向右后侧撤了半步,抬手扣动扳机,接着丝毫不想,向左跨前,甩枪向着虚空又是一枪,眨眼不及,左右扑上两人瞬间中弹倒地,丧失战斗能力。还没等站在左列第九位的男人反应过来,便看见岩月擎朝着他的方向开了一枪,甚至看得见火星,他万万没想到岩月擎会向他下手,以前虽然见过两次,但是也算有交情,他为何这样做?心中暗叹一声完了,但倏然间,一道黑影就像是要挡那颗弹似的从他身前飘过,被打个正着,翻身栽倒。

已经脱离催眠术禁制的圣团高手,这看清楚门道,岩月擎似乎有一种先于别人判断的能力,就像是能超越半毫秒的时间似的,刚三枪都是漫无目的发的,可是弹无虚发,绝对不是巧合。…,

太可怕了!

简直太可怕了!

这难道就是教皇后裔的真正实力?

如果真是这样,没有帝王加纳的圣修会谁能降伏岩月擎?

随着,第五枪枪响,岩月擎终于踏上了阶梯,此时此刻,脑海中浮现出的不是家族使命,也不是祖先荣耀,而是帝王加纳那张不留岁月痕迹的面容,十年前的教诲,终究没有让这位算得上半个师长的前辈失望,他终于练成了“望气”这门古老的东方战技,能先于他人行动前一步根据气息走势,预判出下一步计划。这等秘技帝王加纳竟然会拱手相送于一个初入圣修会的小辈,果然,在他的心中装的下的只有浩淼的天地。

岩月擎退后一步让过刺向面门的匕首后,终于踏上后一级台阶,站在了圣主宝座前,长吁口气,对杰克菲利特笑道:“请代行者收回命令!”

杰克菲利特摇头失笑,缓缓伸出手去握岩月擎的手,整个圣团瞠目结舌的望着一切,莫非开启教皇墓的行动就此夭折?

也不知道何时,从对面百米外的山峦上古朴的神庙传来一声微仅可察的鹰鸣,鸣声还未落,有一点火星在神庙内闪了闪,之后自圣殿大门外漆黑的夜墓穿入,如此多的顶级高手之中竟没有一个人能看得清是什么,便穿透了岩月擎的胸膛,去势不减钉在了圣主宝座上。

岩月擎伸出的手没能再往前进一步,完成家族赋予的寄托,整个人扑倒在杰克菲利特脚下,鲜血沿着他的眼睛鼻嘴角缓慢而有节奏地涌了出来,杰克菲利特黝黑的脸上显出了罕见的蜡白,以他的眼光只扫了一岩月擎的伤势,便知道大势已去。

曾经同样的年少轻狂,曾经并肩眺望夕阳把酒阔论,曾经怀揣着同样的梦想,而在这个有风流过深谷的夜里,却……

盈眶的热泪沿着杰克菲利特的眼角滴滴答答滑落,他做了个手势,对下方惊得说不出话众人挥了挥手,“都退出去!”

看到他的表情,所有人的猜测的非议都尘埃落定,今夜的阵势一度让他们认为是两个圣主面前的红人撕破脸角逐第一权势的局面,直到此刻明白,有一种叫做友情的东西早已深入到从不徇私情的代行者心头。

人头攒动的圣殿里空荡荡的,如镜花水月的幻觉一样,杰克菲利特紧闭着眼睛,抑制着眼泪。岩月擎面容安详,对着他笑了笑。

悲鸣的鹰鸣自神殿大门涌了进来,杰克菲利特抬手捡起岩月擎的枪指向了这只从幼崽时就伴随在他身边的伙伴,就在要扣动扳机时,岩月擎按住了他的手,摇了摇头,艰难道:“错不在它,原来无论是我还是你,圣主都不曾信任过,他的心中只有一件事!”

杰克菲利特咆哮失声,一时间种种复杂的情绪溢出胸腔,曾几何时,他认为自己就像圣主的嗣一般,分享着他所有的喜怒哀乐,他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圣主的大脑,所思所想都一致无二。这只鹰是五岁的时候圣主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他铭刻于心,像对待自己的恋人一般倾心照顾,这是对圣主的感恩,原来这鹰不过是圣主派在他身边的一只眼睛,一只监视他的眼睛。

看着鹰隼脖颈上被拽掉的一根羽毛,他非得没有怜悯,反而心生厌恶,就是这根从百米外神庙掷出穿越山谷的羽毛要了他好的朋友岩月擎的性命。想到这,杰克菲利特将枪扔了过去,砸断了鹰隼的一只翅膀。…,

弥留之际,岩月擎想说什么终还是没有说,拼尽了后一丝气力,将脖颈上的链缀揪了下来,“叶——”

杰克菲利特听到他含糊的声音,眼泪簌簌扑落,嘶哑道:“她在,她在!”

按着岩月擎没有生气泛白的指尖,杰克菲利特帮他按开了链缀,叶月依织那首没有歌词完全是哼唱的心灵慰藉曲《天国》从里面流出,回荡在空阔无垠的大殿里。

岩月擎挂着后一丝不舍的笑缓缓合上了眼睛,留下的只有杰克菲利特悲恸的哭声以及叶月依织那将灵魂带往天际的呢喃……

故人,已逝。

钟声敲响四下的时候,杰克菲利特坐在了岩月擎的座驾之上,与圣主的短暂对话中听不出任何喜怒哀乐,后的圣意是要他将岩月擎的遗骨带回家族安葬。

杰克菲利特单膝跪在灵柩旁默默注视着岩月擎的脸,时而笑时而哭,不知多久,被身后传来的脚步声惊醒。

“别烦我!”

脚步顿了顿,还是走到近前,一个侍从将一摞照片递了过来,“这是前些时日卫星拍到的照片,是帝王加纳大人重伤的那战,只可惜对手的样貌无法辨认!”

杰克菲利特一皱眉,冷道:“技术处理没有!”

“处理了,毫无所获!”

“其他卫星呢?”

“……都没有拍到!”

“什么?”杰克菲利特拿过几十张照片,一张张翻动,半晌难以置信道:“怎么可能?”

侍从无奈地摇摇头,凑近杰克菲利特的耳边,低声道:“技术专家查看过帝王加纳大人的运动轨迹,得出一个结论……”

“什么?”

“貌似是……”侍从极为为难,欲言又止,但是看到杰克菲利特威严的眼神,不得已道:“帝王加纳大人每一步似乎都算到了任何可能偷窥那一战的机会,所以……也就是说,他似乎不愿让别人,尤其是我们,发现对手的情况!”

“这怎么可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属下不知!”

杰克菲利特揉揉太阳穴,忽然道:“圣主知道这件事么?”

“属下不敢隐瞒!”

“圣主怎么说?”

“圣主说……这个人应该是在东江杀掉手刀米罗的那个人,而且……”

“而且什么……说!”

侍从索性不隐瞒,直接道:“圣主说此人应该与多年前失踪的基纽特种学堂第一高手潘神有关联!”

“胡说!”杰克菲利特勃然大怒,将照片扔到侍从脸上,“先不说潘神已死,就算潘神不死,以他的实力怎么可能伤得了加纳前辈!”

“属下也这么认为,可是圣主说凤凰涅磐,浴火重生,世间没有任何事是不可能的,属下参悟不透其中意思,看来唯有帝王加纳大人会有答案了!”侍从本不愿再让主人忧心,但是考虑到事关重大,还是咬牙说出来,“还有一件事禀报,前几日,岭下风城在东江失手,机枢罗盘被人盗走!”

“又是东江?对手会不会在……”杰克菲利特一急,“联络岭下风城,要他暂停行动,等待我的指示……愣着做什么,去传我手谕!”

汗珠沿着侍从的下巴滴了下来,他吞吞吐吐道:“这个……属下也试过了,岭下风城应该……已经……展开行动了!”

―――――――――――――

遥远的世界尽头,一间安逸的小屋里,一个中年男人正在修建花草,忽然之间手里的钳将一只花费了六十年培育成功的罕见曼陀罗剪断了,抬起眼,望着窗外夜色,久久无语,直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将断掉了曼陀罗异种放到营养瓶中,他回过了神。…,

老者带着无奈的口气道:“主人,从十岁开始,你将这件事交给了我,我的一辈时间都用在了这上面,到头来却白费了!”

说着,老泪纵横。

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要哭,花枝断了,我尚有方法让它复活,可是,故友去了,我却无能为力!纵使是我,也跳不出宿命!”

他叹了口气,回到书房,拿出纸笔写了一封简短的信——

上次临走时我与你提及的人已经出山,现在罢手,为时不晚,否则性命恐有危机。夏……

男人写到这里,放下了笔,此时窗外天色已亮,晨曦洒在举目不尽的草原之上,他笑了笑,突然将纸撕成两半。

――――――――――――――――――

下午的萧山沉浸在温暖的秋日下,麦浪起伏。

夏夜之将从玉良言那里得来的匣放下,对安已然道:“看来此物关系重大,过些时日,我想要去一趟日本,你跟我随行吧!”

安已然点点头。

正好,去见见她,多年未见,不知道如今的她会是什么样!

夏夜之脑海中勾勒起多年前逗留京都的那些时日,小叶月该长大了吧!

这时,手机竟然响了起来,夏夜之看也没看,接通道:“大小姐,那天欠我的一个问题还没回答呢!”

对面怔了怔,有些茫然,“你,你是在跟我说话么?”

夏夜之一听,尴尬地咳嗽一声:“我以为是……呵呵,不好意思!你是苏夏,对吧!”

“我上次有吧手机号发给你的……你没有保存么?”

听着电话那头温柔的声音,夏夜之摸了摸眉角,插科打诨道:“存了存了,手机屏坏了,呃……是不是捐赠孤儿院的事情出了问题?”

“不是的,非常顺利!所以,我要感谢你!还有上次的事,麻烦你去机场白跑了一趟,所以……所以,我想请你来我家吃晚饭,不知道……夏夜之,不知道你有时间么?”

听到这个被李林林称为秀色可餐的小妞邀请,夏夜之心里也动了一动,据说她是叶月依织的朋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呢?

“好,没有问题,我现在就动身!”

终于到了一百万字,心中很多感慨。

看着只有六七十的订阅,真没有想到能坚持到现在,直到坚持到这里,发现自己的感情已经全部融入到这个故事里,丢弃也是不可能,所以很抱歉的还要继续写下去,对于那些关注这本书的书友要说声抱歉,可能还要等个半年左右会看到结局,不过有信心带给你们一个难忘的故事,一些人,以及铭刻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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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忧心

第二百六十一章忧心

夏夜之没有想到苏夏会给自己打电话,从那一次在机场阴差阳错之后,总感觉与这个堪称神奇的女子没有什么相见的缘分。-------

苏夏这个名字早在泰安时,就听马立强和波什念叨过,只是当时那两个小屁孩攀比校花时,将“秀色可餐”搬了出来,马立强曾如是说,秀色可餐是中央音乐学院那些文艺范十足的丝给起的绰号,甚至跟中国某些真正顶尖的高层子弟有过不少瓜葛,后来被李林林夸张成世界级的钢琴新秀,还是叶月依织的闺密,搞得夏夜之多少带了些偏见,想一想,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女孩能被渲染成这样,定然不是什么心计纯朴的角色。

然而,那天在语雪家听到苏夏将钱捐给孤儿院,觉得自己该对她重新审视一番,文化说苏夏捐的那笔钱不是几百块的小数目,一共是七万多块钱,听到这个数字,夏夜之想到了夏奈,几年前捷克布拉格的那个夏天仿佛还历历在目,闭上眼睛,嗅一嗅似乎还能在时过境迁后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薰衣草味,可偏偏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你知道么,世界上最遥不可及的距离不是百年之后,而是今日之前。所以,别等什么都错过了才去追寻!”

夏奈说的每句话似乎都那么有道理。

下午六点,夏夜之从花店买了一束雏菊,缓缓踱向江大,碎金一样的阳光洒下,泽润着法桐密植的小道,路过他曾居住过的小区时,还是不由自主往里望了一眼,逆光的五号楼,墙体斑驳,因为潮湿的关系爬满了长春藤,倒有些浪漫气息。三单元的右手边,秋千晃来晃去,初夏的时候,秦娆还在上面小憩过,她两腿缠在一起斜倚着秋千铁链的样子特别好看,不过似乎也只有当精神一贯矍铄的妖精睡起来时,才能真正看到放下伪装那颗也会因世俗纷扰而疲倦的心。夏夜之摘下太阳镜,眺望着二楼,正巧凑到一个穿着内衣的女孩正在大口吃西红柿,女孩显然也发现了他,嗖一下钻到了厨具下,只露出一对眼睛警惕地向下望,看看是不是被什么色狼给偷拍了,夏夜之暗自吐吐舍,抱起花赶紧开溜。

不知道,有一天,小妖精还会hl么?

在你毕业的那个夏天,那场没结局的情愫还能不能记得呢,不知道。

夏夜之收拾心情,进了江大,正值下课后的高峰,背着书包抱着书本抑或骑单车的学生络绎不绝擦肩而过,一干人嘻嘻笑笑,印在夏夜之眼睛里的是悠然自得,像一首很轻很轻的音乐,记录着正在一点,一点,悄悄走过的流年。

拐进音乐学院家属区的这个小院,暮色落了一地,院里的灯点了几盏,光影下,穿着背带牛仔裙的吴茵手里正拿着一根火腿肠,在院门口逗一只狗。

夏夜之心里略微沉了沉,快走几步。那狗的耳朵动了动,由懒懒卧着的姿态迅猛转变为拱起脊背,非常不友善地朝这边冷眼以对,吴茵见自己花钱买的火腿肠小狗不吃,很受打击地攥在手里,“哥哥,你来了!”

夏夜之点点头,询问道:“这狗是你养的么?”

吴茵脑袋摇得像波浪鼓。------------------

“太难伺候了,太难伺候了!三块钱的王中王都不吃,你说你想吃什么!”吴茵一手叉着腰,一手攥着火腿肠质问狗,狗也不理她,扫了夏夜之一眼,绕开几步,跳上了花池,动作像猫一样轻盈,吴茵扁扁嘴,“爱吃不吃,不吃,我可就给夏夜之哥哥吃了,你别后悔哦!”…,

“喏,夏夜之哥哥,这个归你了!”吴茵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将火腿肠交给夏夜之,顿时,夏某人满头黑线,这个狗都不吃,给我……

这个时候,李林林家的小楼里响起了袅袅琴音,夏夜之怔了怔。

吴茵煞有介事道:“漂亮姐姐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弹一会钢琴,这只高傲的狗都会过来听,好像它能听懂似的!”

夏夜之不怎么通晓音乐,前世今生都是个五音不全的人,当年在京都骗了十六岁的叶月依织,缠着她弹了半个月的钢琴,觉得世界上在音乐方面的造诣应该没有人能超越她,但是当这琴音响起来的时候,还是不免吃了一惊。一股强烈的思念从心底里满溢出来,吴茵揪了揪他的衣服,“夏夜之哥哥,这首曲子叫《childhood》,上次你和李林林哥哥来我家我弹过!”

“我知道!”

“你说……我弹得好么?”

夏夜之点点头。

吴茵露出两颗小虎牙,旋即又有些黯然:“可林林哥哥说,我这辈子都赶不上漂亮姐姐,他说我只是在弹琴,可苏夏是在讲故事,不只是讲自己的故事,还让别人回味起属于自己的故事!”

“故事,呵……”夏夜之蹲下,搭着吴茵到肩,“吴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有,李林林有,苏夏有,而你,也有!”

“我没有,我怎么可能有!我从生下来就住在这里,除了弹琴就是学习,妈妈连动画片也不让我看,我去过的地方还不如苏夏半年里去过的多,我能有什么故事!”

“吴茵,我说的这个故事,不一定非要看过动画片,也不一定非要去过很多地方!我说的故事也许是一件小事,比如你心爱的东西丢了;比如你忽然想念某个人了,又或者说一段小小的不与人说的感情……”

“感情?”吴茵眨了眨眼睛,“就像我喜欢林林哥哥么?”

夏夜之莞尔,“昨天的吴茵对李林林的感情,今天的吴茵对李林林的感情,以及明天的吴茵对李林林的感情,都是故事,因为的成长,你的感悟,这些故事都变化着,有不同的开始,不同的结束,而将它们串起来,也许又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长到足以用时间才能弹奏,这时候你指尖下的便不再是钢琴,而是生命,不知道我这么说你能懂么?你听,苏夏指尖下的琴音,细细听来,像不像是在讲一个小女孩变成如今的小女人的历程,她在追思过去,所以听起来不免感伤,像是要把你带进属于你自己的故事里!”

夏夜之站起身,留下犹在出神的小萝莉,拾阶而上按下门铃,的确,就像吴茵说的,尼尔尼兹小犬似乎是冲着这音乐来的,举止神态都有些沉醉其中,早听尼尔尼兹的牧民说过,这种犬聪慧异常,心气高贵,不愿与人为伴,却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感受周遭,看样子不假。夏夜之听到脚步声响起,整了整衣领,等待这个素未谋面却真想一睹真容的奇女子。

透过纱帘,依稀可以看得出他身形的窈窕,是个身材不错的女生,随着嘎巴一声门锁扭开,屋里的一道光线窜出门扉落进夏夜之的瞳仁里,印在里面的还有面前穿着一身薄线衣的漂亮女生,夏夜之眨了眨眼,“你……”

女生上下打量了他一遍,“你叫夏夜之,我今天才算对上号呢!快进来吧,苏夏,苏夏……夏夜之来了!”…,

女生朝楼上喊到,忽然间钢琴声戛然而止,夏夜之隐约听到有个略带感冒的声音道:“欣然,你和婷婷先招待下贵客,实在抱歉,稍等一下,我马上下来!”

夏夜之朝餐厅里面望了望,只见系着围裙的外国语学院小美妞姚婷正从微波炉里端餐盘,看到他来了,姚婷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了,张欣然不像姚婷腼腆,接过夏夜之手里花,道:“帅哥真是有心,花很好看,我就替苏夏笑纳了!你先坐,可乐在那边,自己动手吧,我先去将沙拉拌好!”

“我来帮忙!”

“别,别,别,今天你是女主人的上宾,只能吃,不能动!”张欣然伸出青葱手指点了点沙发,不可拒绝的小女生气写在脸上,夏夜之很喜欢直接,这个张欣然很对味,他坐在沙发上,也不客气,打开一罐冰镇可乐喝着,手边台灯下,是一摞cd,随后翻翻都是叶月依织的。

指尖摩挲着封面上的划痕,忽然想到去日本时要是苏夏一同去的话,也许可以当面和叶月依织相见,不必要在暗处像个贼似的偷窥人家。

正想着,手机忽然响了,夏夜之害怕再弄错,这次看了看,是语雪打来的!

接起电话,夏夜之翘着二郎腿,连自己也觉得声音里有点得瑟的成分。

“大小姐,不好意思,未经过你的介绍,我已经见了你要介绍给我的女孩,哈哈,今晚你来么?”

“……”

电话那边静默,只有风声。

夏夜之抿了口喝了,含糊道:“不会生气了吧,小气鬼?”

风声渐止。

一个听不出任何感情的声音平和道:“在下岭下风城,邀请阁下今晚一见,记得带上你从玉良言那里拿走的东西!”

夏夜之咽下口中那点可乐,轻得不能再轻,生怕稍微的那点声响会引发雪崩,他本可以矢口否认,或佯装不懂对方这个叫岭下风城的人在说些什么,可夏夜之没有,脑海中每当出现谎言时,语雪的轮廓就从记忆深海里浮出来,将天才伪装者的谎言扫荡的点滴不剩,终于在尝试了几次后,放弃了,这颗藏在江大学子夏夜之身体里的心他潘神真的搞不懂了,曾经的物为己用,世人如棋的冷酷作用不知道哪里去了,沉默足足一分钟,夏夜之吸了口气,“让我听听她的声音,确定她没有事,一切都好说!”

“好!”

电话那头的男人干脆的令人可怕,夏夜之听到电话边传来粗重的呼吸,接着,微弱的声音带着委屈不舍道:“他们是不会放过我的,你别来!听话!”

到了这种地步,你……

夏夜之摇摇头,竟然笑了起来,“大小姐,如果你我对换,是我出了事,你会救我么?答案如果是肯定的话,你就乖乖呆着,不要做傻事!”

“夏夜之!”

“嗯?”

“如果,如果你来了,那我和你便……一刀两断!”

一刀两断!

话筒之中一声轻轻的叹息,“不值得,真的,不值得!”

电话被拿了过去,语雪的哀求的低泣远了,男人的声音道:“稍后我会把地址发给你,十二点,是我给你的最后期限,虽然我不愿意杀女人这种低贱的生物,但是你知道……”

“我知道,”不等岭下风城思索下面的措辞,夏夜之打断道:“无论如何,我都会去!”…,

夏夜之挂了电话,看着电话薄里“林语雪”三个字,喃喃道,“傻瓜,你不能出事,否则,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能证明我曾在这个世界活过了!”

夏夜之喝尽杯中可乐,长身而起,对着差不多准备妥当的张欣然和姚婷道:“不好意思,我有事必须要走,请代我向苏夏说声抱歉,下次由我做东,请你们吃饭吧!”

张欣然刚才还在和姚婷小声嘀咕,这可是认识苏夏以来,第一看到她这么精心准备一顿饭,还主动邀请男生来家里吃饭。不知道多少男生梦寐以求想和苏夏吃顿饭,都被她推诿掉了,这个夏夜之真有福气,霍然间,见夏夜之说走就走,直率道:“你知道不知道苏夏为这顿晚餐准备了一下午,你是什么大人物,接个电话就走,把我们苏夏当成什么了!她一会下来会多尴尬,你有体谅过没有!当初偷偷给岑琦写情书不敢承认的时候,我就觉得你不靠谱,看来一点没错,你不只是不靠谱,人品还大大有问题,你走吧,快点走吧,苏夏不稀罕你!”

“然然!”性格柔顺的姚婷捏了捏张欣然的手,想说句什么,但是还是没说,将一个非常精致的蛋糕慢慢放在桌子上,张欣然气鼓鼓道:“怎么了,小婷,这个白眼狼,让他走好了!”

姚婷拽了拽张欣然,做了个嘘声手势,“小声点,苏夏听到争吵会不开心的……”

一听这句话,张欣然似乎想起了苏夏那与世无争的样子,蹙了蹙眉,这时夏夜之已经拉开了门,回头道:“对不起,是我的问题!”

张欣然双手抱胸,冷冷哼了一声,没有打岔,恨不得这个讨厌的家伙快点走,然而,这时忽然从楼上传来了苏夏的声音,“你去忙吧,别耽误了要紧事!一顿饭而已,没关系的!”

夏夜之的眼神越过姚婷,眺望着楼梯,苏夏的剪影被壁灯柔和的灯光映在墙纸上,她的两只手交握在一起,在行为心理学中这个动作是失望的意思吧?尽管失望了,还是说出通情达理的话,看来李林林没有言过其实。

夏夜之已经没有心情再操心这些了,轻轻带上门,关上了温暖的灯光,也关上了苏夏温言暖语,这星光黯淡的夜晚透着阵阵肃杀。

行走在夜色中,夏夜之点了一支烟,忽然想起那一晚,和文华遭遇拉着棺材的车队时,在卡宴车的后排曾有一个人,让他心生忌惮。

岭下风城……

夏夜之觉得有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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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计划

第二百六十二章计划

萧山,夜晚。[非常文学].

~

二楼的一个房间里,围坐着四个人,各自忙着手里的活。

布拉格静默了半天,点了支烟,向屋外走去,走过夏夜之时拍了拍他的肩膀。凭栏眺望,远方的天幕下渔火点点,那是渔船在湖上行驶,布拉格靠着栏杆,吐了口烟道:“有几件事问你。”递过一支烟,夏夜之没有接。

“不抽?还是很没心情?”

布拉格又续了一支烟,“从回来,你陆续做的几件事有违你的风格,按照我对你的了解,你绝对不需要帮手,更别说是跟班,而短短几个月你竟然先后拉了两个人入伙!你别误会,我不是探寻你的企图,只是觉得你有点反常。看到你现在这副表情,让我更加确定,你对今晚的行动十分没底。我想问你的第一件事就是,一个能和帝王加纳的匹敌的大人物,曾经叱咤风云的巫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自从在被帝王加纳点出所学出处后,布拉格和凌榛基本都认定夏夜之这个身份是巫师的障眼法。这也难怪,秘结社对巫师的定义上看不出岁数显示,而且精擅炼金术和易容,所以即便夏夜之不是巫师本身,那与之的联系也是千丝万缕。

“是不是帝王加纳对你做了什么,恩?”布拉格铁了心追问。

夏夜之撑着栏杆,静默了几秒,返身向屋里走去。

布拉格一把拉住他的手臂,叫上了真力,忽听到夏夜之手臂关节嘎巴嘎巴作响,倒抽了口凉气,连忙松手道:“你……都没了?”

“有又如何,没有又如何?他帝王加纳又能比我好多少?”夏夜之冷冷甩手,“就算是这样,要你的命仍旧是易如反掌!”

换作平时这么污蔑布拉格,光头哥早就暴跳如雷了,然而可能意识到事情严重性,布拉格出奇平静,透过烟雾,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意味深长的罩着夏夜之:“你喜欢姓林的小妮子!”

“有什么奇怪?不喜欢她,莫非要喜欢你?”

“喜欢谁都不要紧,那要看你喜欢到什么程度了,交换的筹码要多大!简单说,如果今晚行动深陷死地,是否不惜一切代价救她!你至少要告诉我,让我心里有个底,毕竟四个人中关键时候能当炮灰还能撑一阵子的只有我了!”

布拉格点上第三支烟。

基纽学堂的铁律中有一条大致意思是——在任何时候,唯有自己能够依赖,禁止因为个人安危向组织以及同僚求助。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基纽下至学员上至幕僚都是鲜有人情交往的,从进入基纽的那天所有人必须学会独自面对险境的能力和心态,人中之龙的潘神自然不会例外,所以那一世除了唯一的弟子霓蓝,他没有莫逆之交,即便对霓蓝他隐藏的东西也要远远多于表露的,没有人知道他想什么。这一世换上夏夜之的标签,信念改变了,但烙印在心底的性格模型却一如既往按照过去的轨道行进。当玩世不恭的布拉格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微微动容,这是否是那些个小地痞小流氓嘴上所说的两肋插刀的江湖义气呢?

夏夜之停下脚步,这时背着狭长挎包的文华和面无表情的安已然准备妥当,走了出来,夏夜之凝立片刻,顿然道:“今次行动尽力而为便可,一切按照我的计划行事,若遇到危机,各自保命离开,五天后,在咖啡馆见面!明白了吗?”…,

“明白!”

文华应了声,紧了紧背上的狙击步枪。带着安已然当先下楼。布拉格抱着肩,叹了口气,道:“你连从玉良言身上夺来的神秘玩意也没带,搞了个假的糊弄人,与我所料不差,你已经做了弃子的准备,唉,你说姓林的小妮子若是听到你刚才说的,会不会痛心?,你怎么忽然停下,疼死老子了……”

布拉格揉着发涩的鼻子,听到夏夜之道:“如果命运要你做一个选择,一边是你的信念,一边是小金鱼的命,你选哪个?”

“当然是小金鱼!”布拉格一摊手,信誓旦旦道。.

“真的?”夏夜之仰着脸问道。

布拉格眨了眨眼睛,嘿嘿笑道:“因为小金鱼那小婊子就他妈是老子的信念,等东江平静了,本大爷也准备给她个名分,过过一般小屁民的生活,哈哈哈哈!”

“恩!那如果命运让你做个选择,你的命和小金鱼命……给我答案,快!”

夏夜之忽然提音,吓得布拉格退了一步。怔了五秒钟,夏夜之转身继续向下走,布拉格紧追两步,忿忿道:“你他妈凭毛质问老子!现在老子让你选,一边是信念,一边是林语雪的命……”

“信念!”

不等布拉格说完,夏夜之斩钉截铁道,布拉格眨么眨么眼睛,“够狠!”

“如果我因为一个人的命就放弃了信念,这次就白活了,同样,我因为一个人的命而放弃了信念,那我们之前所作的一切岂不是白白浪费,就算我舍得放弃,可那些以牺牲生命为代价为我们铺好信念之路的志士呢?布拉格,你说的没错,这些年我虽然一直是一个人在行走,可我的生命却承担了无数的希望与寄托,如果有一天你站到了我的位置,你就会明白我的苦衷了!好了,走吧!”

布拉格自觉得这一年长进不少,虽然武艺稀松平常,常常被老大鄙视。风月场合越去越少,猎艳记录直线下跌,但是跟着夏夜之去了一趟,整个心路像是敞亮了,就算是在宿舍里跟马立强那样的小屁孩待一块,都感觉比去十次盛世年华有意思,还没开学那几天,马立强给他推荐蜘蛛侠,看完后布拉格只记得那个死鬼老头说的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坐在车上,布拉格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想想凌榛,想想曾经那些谨小慎微的军界大佬,终于想通了。顿悟之后,布拉格更加下定决心,让他妈什么狗屁官衔见鬼去吧,等这事一结束,立即带着马子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去,责任还是留给那些有能力的人吧。望着反光镜中夏夜之忽明忽暗的面孔,布拉格似乎能察觉到他的疲倦。

也许这个曾经和帝王加纳生死相搏的高手也有和自己类似的想法吧。

一路默默无语,就像着夜色般沉重。

随着一块不毛之地印入眼帘,车速也渐渐慢了下来。

东江的南郊曾经是东江市政府最重视的地方,因为这里是整个东江的经济命脉,所有重工业基地,也是最头疼的地方,因为环境污染严重,导致整条云江被污染,云江途径下游各县市的渔民吃了捕到的鱼,怪病痛症比例猛然增加,最后一纸诉状告到东江高级人民法院。

~能在这块地方捞金的老板在一省一市基本都是通天的角色,关系网直通省委,所以市政府内部某些收了好处的官员监守自盗,甚至授意公安局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民众上访,那是东江一段非常艰难的时期,就在民不聊生之际,东江黑道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林天骄一脚踏下,以这件事为由头,凭一己之力将整个市政府揪起来,初始南郊工厂的诸多外地老板以为林天骄是个地头蛇,想讹诈一笔而已,遂以利诱方式打关系牌,后来不见效果,又采取雇人威胁恐吓林天骄,再后来发展成雇凶杀人,无所不用其极。…,

在几年前的秋天的一个晚上,林天骄下了请帖,邀请南郊各企业董事长前往,之后所有人再没有出现,一星期后市长从政府大楼坠落,警察赶来后,林天骄悠然自得地坐在市长办公室里翻阅着一本本收受贿赂的明细帐目。

当时两百辆警车将市政府围的水泄不通,公安局长申请了逮捕令亲自带队,要抓林天骄,结果在半路上撞上了油罐车,因公殉职。三天后,副局长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材料,于是本来的追悼表彰会变成了丢人败兴的批斗会。

那件事后,市政府大换血,陆云上台,再之后,陆云大刀阔斧先拿环卫局开刀,之后公安局,市政府,最后将南郊所有工厂迁徙,治理云江。

时间过去几年,云江早已治理好了,但是南郊这片地却因为种种关系迟迟没有再开发,荒凉的可以,后来逐渐成为一个集幽会,解决私怨,黑幕交易的绝佳地点。

夏夜之回想起盛世年华里听来的这段八卦,心思沉重,透过车窗留意着外面那些废旧工厂残骸,留意着每一个可能被伏击的地方,在离约定地点差不多一公里的地方,夏夜之让文华下车,目的自然是寻找狙击地点。

午夜前的三分钟,夏夜之到达了约定地点。

前方一百米的距离,两辆车交错停着,车外站着七条人影。灯光下影影绰绰,又是逆光而立,看不清男女。

“按照计划行事!”

夏夜之吩咐了一句,见两人会意点头,然后道:“戴上面具!”

对这次行动,夏夜之也没有底,曾经身经百战的他平生第一次感觉对一件事这么没有把握,所以在萧山茶社时他提出了本次行动的三条方针:第一,救林语雪。第二,如果发生不可控制的事件,第一方针作废,各自保命逃亡,十天后在江大篮球场会面。第三,除夏夜之外,其他人必须戴上面具。这个是自我保护的一招,前世潘神屡试不爽的绝技,假设任务失败,逃至人群中后便可摘去伪装,摆脱追踪。夏夜之估摸着对方肯定会确定他的身份,所以他戴面具只会适得其反,不如就让这张脸会一会那位不明来历的岭下风城。

布拉格细细地将两鬓粘紧皮肤,触手一阵毛茸茸的感觉,这感觉非常棒,让男性第二性征薄弱的光头哥找到了点自信,三人停下车,与对方一样,将车灯开启,顿时对方众人样貌也落在了视线里。

对手的人数恰好是自己这边的一倍,如果不算文华的话。夏夜之刚才看到的七条身影里,有一个并不是对手,而是林语雪。

语雪双手反绑,嘴上贴着封条,一副凄楚的样子,但是她却没有闹,甚至没有做出挣扎的举动,夏夜之心中不由一颤。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春天的午后,正如她的名字,性情薄凉的像雪一样的女子,没有富家千金那样的娇媚,也不像一个驰骋商界的矫楚气场逼人,她只是坐在车里,悄然面对逝水年华。

后来一次次的相遇,夏夜之慢慢发现了她的聪颖,大度,小小的幽默,还有藏在那张静若止水面具后难以察觉的矛盾,从未见到过她争取什么,反抗过什么,像是活在别人的生命中的一道风景。

再后来,知道她原来有姓,又知道她与那个曾经叱咤风云的父亲之间的嫌隙,夏夜之觉得似乎已经了解了这个女孩,习惯了她的性子,甚至习惯了她偶尔风淡云清地出现在自己眼前,然后又稍纵即逝地离去,如果有一天林语雪消失的无影无踪,中断了一切联系,夏夜之也并不会感觉特别奇怪,因为她有足够的资本,坚强。有时脑子中偶尔飘过她的身影时,总是希望她能稍微软弱一点,那么自己这个前世里输了一只香草冰激凌的大叔兴许可以为她排忧解难,结果她总是能利用自己的强大和全能来给予质疑最好的还击。…,

在从苏夏家里走出来的一刻,心很慌乱,乱的甚至忘记了自己这一世重生的目的,心里不住地问着她有没有受苦,会不会害怕。

这些东西他更不可能写在脸上,因为他根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哪怕是林语雪,这是属于他自己的秘密。所以当布拉格无休止追问的时候,他才会显得那么恼怒。

从车上下来的一刻,他设想了千百次语雪会是什么惊慌失措的样子,然而直到片刻前的眼见,他还是不能相信,所有的质疑全部涌上来——也许,她的坚强和淡漠根本就不是伪装。原来这个前世今生与自己相伴最久的女孩自己并不曾了解过。

内心倏忽间落了几个台阶似的。

不过仅仅是一瞬,夏夜之强收心神。

语雪的封条被撕下来,由两个人压到前边,一袭黑色劲装的男子负手一旁而立,道:“人我毫发无伤的带来了,也希望你们信守承诺,将东西交给我,今晚我要的是东西,不是人命!”

夏夜之探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匣子,目不转睛盯着黑衣男子道:“岭下风城,你先放人,东西自然会交给你!”

还不等岭下风城说话,一旁的林语雪突然骂道:“你这个笨蛋,他们从开始就没有打算放过我,立刻拿上你的东西给我滚,我不稀罕你这个蠢货救我!”

夏夜之怔了怔,转头看看身旁,最终还是摇摇头,“你不要这样好不好!”

第一次!

第一次听到他这样说,是不是被自己的话伤到了?

对不起,傻瓜,对不起!

语雪心一阵绞痛,强忍着决堤的眼泪道:“救一个要死的人,不值得!”

“废话少说!”

突然,岭下风城冷冷打断道,“我没有时间听你们罗嗦,东西快点拿来!”

“你先放人!”夏夜之手中匣子攥得紧紧的。

岭下风城阴恻恻笑了两声:“你觉得你还有得选么,我数到三,你不把东西拿来,我就割下她的耳朵,这么漂亮的耳朵不知道放在手心里细细把玩是什么感觉……岭下风城抽出一把小巧的匕首,在指尖逗弄了一下,贴在了语雪的头发上,“2!”

语雪没有再说话,也没有挣扎,两只清亮地连繁星也要逊色的眸子轻轻闭住,这一闭,便将万丈红尘关在心田之外。

看到她这副模样,本来还指望着女人的恐惧眼泪求饶等等软弱的情绪能干扰到夏夜之,结果心中算盘彻底打空,心头火急,难道还有这么不怕死的女人?

既然你宁愿不要命也不愿为难这个男人,那好,先割下你的耳朵,看看你面前站的这个家伙会不会再多看你一眼,反正今晚你们谁也活不了!

他的嘴唇刚张开,夏夜之当先一步跨前,“慢——东西我放在你我之间,但是你同时也得放人,这是我最后的底线!”

夏夜之将匣子放在地上,缓缓退了一步,同时岭下风城带着语雪向前走了一步,如此交换了七八步,岭下风城放开了语雪,弯腰去捡地上匣子,就在着千钧一发之际,那只匣子突然就弹开了,紧接着一股青色烟雾迅速蔓延,首当其冲的,语雪两腿一软,扑通倒在地上,接着以岭下风城为首的六个人就如发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扑通扑通全部栽倒在地。

岭下风城难以置信地看着颠倒的世界以及在这个刺目灯光与暗影交织空间里静静躺着的那只匣子,仿若潘多拉敞开的魔盒。…,

而潘多拉的声音似乎带着绝望的威压静静响起:“这种麻药是融合了十二种非洲丛林深处植被提取的毒液制成,雾化后的效果能在一秒之内药倒大象,特别是在这样无风的夜晚!”

计划完成!

看着躺在那里的语雪,夏夜之吁了口气,声音一松道:“别怕,这是解药,嗅一下就好了!”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瓶,突然,眼角余光下感觉一道亮芒划空而过,接近着胸口似乎被什么洞穿,倏忽间,觉得整个世界远离了。

眼见着夏夜之的脚步近了近了,似乎听得到他说话时吹在脸上的热气,可睁开眼睛,所见到的确实一滴滴热而腥的粘稠液体,这一刻,那积压在心底里那么多年的委屈不甘全部涌了出来。她似是听到了嘎达一声,就像经年累月运转的钟表终于走到了时间的尽头,蓦然终止……

躺在地上那个穿黑色劲装的男子看了看被刀刺穿的夏夜之,又看看持刀的那个如死神一样冰冷的男人,沙哑地笑了起来。

“你他妈终于上当了,哈哈,老子根本不是岭下风城,我只是个小……”

他的话还未说完,脖颈一凉,一片尖利的瓦片横着将脖颈刺穿。

“有什么好笑么,傻逼?我也不是夏夜之……”

从这张脸背后忽然就传出与刚才完全不一样的另一个声音,那是属于安已然的声音,他眼睛忽然变得很清亮,带着冷漠的微笑一把抓住了岭下风城的刀刃,“来吧,一起死吧!”

岭下风城的瞳子以他肉眼可查的速度倏地放大,因为那里面有一道身影突然消失……Q

第二百六十三章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事情正如布拉格所言,夏夜之对这一次的行动没有把握,隐隐预感到岭下风城这个对手不好对付,不只是现在不好对付,就算是潘神时代也应该是一个强劲的对手。

手打中……手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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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断念

第二百六十四章断念

“潘神,你准备好了么?”

“我想……是的,大人”

“在基纽,你可以称呼我Z先生。”

“是,大人……”

“从今天起,潘神,你将正式成为基纽特种学堂中的一员,这个机会很难得。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你应该清楚并非任何一个人都能成为基纽的成员,而通过全体高层的默许,直接进入幕阁,在我的记忆里这样的例子屈指可数。如果在未来的三十到四十年里你能坚强的生存下去,那么你很可能会缔造出一个属于基纽时代的奇迹。愿景很美好,不是么?但现实同样充满曲折和艰辛,在这一路上你将会遇到重重考验,这里面会有身体上的痛楚,更会有道德上的谴责以及灵魂上的创伤,后者往往比前者更容易令人动摇。就如此刻的你仍旧无法对那个连自己同窗都能残忍杀掉的夜鹰竟然可受长老会的提携释怀,对吧?”

“是,Z先生”

“你认为是我偏袒了,认为是长老会因为夜鹰的能力而选择性的失明,对吧?”

“是”

“既然如此,我决定收回解释的言辞。在未来的时光里,我坚信你终究会遇到相同的难题,只不过那个下手的对象可能是同窗,可能会是挚友,可能会是我或者任何一个你非常在意的人。当你在面对一枚硬币正反面非此即彼的取舍时,我同样坚信你会放弃狭隘的不忍。因为在历代基纽先贤的心中都藏着一个相同的信仰——那些经由吾手亡归的挚友会在下一世里安度永生,而吾将为此永世不受轮回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

多年前的Z先生似乎已然预见到了未来,夏夜之送别语雪的这刻蓦然想起了陈年旧事。

的确,终究还是遇到了,可是这个决定却比想象中来的更加轻易。

岭下风城身体贴地而来,发挥出了前所未见的极速,人还未至,强劲的气息裹着尘土激射。

“住手”

一声刺穿耳膜的声音钻入夏夜之耳中,登时头痛欲裂,短暂的迟愣了一下,直觉得匕首寸许难进,心神狂震间,夏夜之强撑着睁开眼,随着一声清脆的金属断裂声,阿拉斯加捕鲸叉居然横空断裂,本来能轻松割开语雪喉咙的刀刃就那么带着一抹刺目的猩红甩落在地,之后那道白影蓦然回身,以无上玄音呵斥道:“胡来”

就这么两个字,竟有醍醐灌顶,强摄心神的功效。夏夜之散大的瞳仁瞬间聚拢,勾勒出眼前那久经岁月的庄严,几乎同一时间,袭来的岭下风城与白影之间在暗夜里闪出了一连串的花火,刺耳的声音此起彼伏。

两道身影乍和倏分。

岭下风城负手在后,打量着这边,强压下脸上的潮红,冷冷道:“沐风”

“好眼力正是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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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断念

风”

沐风握着玲珑匕的右手缩进衣袖,阵阵酸麻传入神经,任她这等修为也是不好受。玲珑匕在当世堪称神级利器,削铁如泥,吹毛断发丝毫不夸张,刚才本想着削断那似戟似钩的利器,然后顺风顺水发动雷霆一击,将对手斩于刃下,却料不到那器物竟然不下于玲珑匕的坚硬,才会在交击一刻爆出火花。这看样子年纪尚青的男子也好生了得,七下交击却没有留下破绽,圣修会这次的手笔还真是不小。沐风心中暗潮涌动,表面风平浪静,对夏夜之稍一探视,便知他没事,倒是那女孩子让她不放心。沐风已然施展出藏密真传的洞察之术,如此近的距离别说呼吸,就连血液流动发出的声音都逃不过她的灵耳,可却感觉这女孩子死气多于生气,这明显不是刀刃的划伤,莫非是因为这个圣修会的人?

…,

她本是女权主义的极好例子,若不是遇上个千年难出的帝王加纳,心中傲气堪比天高,眼看这我见犹怜的女孩不生不死,一股恼火顿生,戳指一点岭下风城:“我与你圣修会三十年前就结下梁子,今日既然有缘遇上,废话不用多说,来战”

岭下风城明白过不了阴影第三高手这一关,诸事休提,所以干脆沉下心,微微一扬手。

两道身影同时暴起,向着中心点会聚。

但凡阴影中人,对于阴影大名录多少都有了解,能跻身阴影名录前十位的人物绝不好相与,至于荣登前三甲的人物,绝代高手这四个字就是最佳诠释。

岭下风城自幼经老师指点,又是天资聪慧,到了如今年纪,根基相当深厚,加之身上所藏的不世利器,更加平添了他的信心,然而,真正和沐风对上手,他才明白差距。

沐风也是暗自嗟叹,眼前这人至少小她二十岁,但是想凭借根基压倒性的取胜有些困难,拼个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对她来说不值得,与帝王加纳羁绊了大半生,青春消逝,华发已生,好容易放下心结还准备和外甥女享受天伦,自然不肯在这里受伤,于是沐风干脆以快打快,右手玲珑匕或挑或撩,招招尽是要害,左手则施展密宗大手印,别看那一双柔荑小的精巧,但挨上就是伤筋动骨,岭下风城处处闪避,在速度上已落在下风,只凭着神出鬼没的利器护住周身要害,五十招未至,鼻尖两鬓渗出了细密汗珠。

沐风见机不可失,连续三招极速强攻,终于逼得对手留下中间的空档,心中默念一声“竭力”,下一手已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密宗大手印上加持了排名阴影第七的绝技——竭力,一掌结结实实按在岭下风城的右胸口。

岭下风城犹如断了线的风筝,整个身子飘起半米,向后猛跌,似是一颗投往湖心的石子,与地面相继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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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断念

触了四次,这才在一片烟尘中坠落。

刚张嘴,一口血剑喷出,岭下风城尝试了两次,想支起身子,但又重新跌回土洼中,满身灰土,狼狈不堪。沐风飘身而至,一提玲珑匕,冷道:“上路吧”

就在玲珑匕那流光欲滴的刀尖刺进岭下风城的后心窝的一刻,一条黑影似是蝎子扬起的尾巴不知何时弹起,在空中一折直转而下,直刺沐风的后心,若是阴影十大高手在此,任谁也看得出岭下风城黔驴技穷的一招乃是最后的绝唱,毫无疑问还不等他的利器戳穿沐风,那柄堪称当世的第一利器已然刺穿他的心脏,只需一下,生死殊途。

甚至连提枪出现,对于武道属于门外汉的文华也明白这魔头真的是必死无疑了,没想到连子弹也打不死的怪物会被一个女流之辈斩杀,不管如何,终于能结束这整夜恐怖之极的梦魇了。

眼看玲珑匕顺利扎穿衣服,再进一步就是透心凉,忽然间沐风将玲珑匕抛起,左手一接,反手持刀一记海底捞月式由岭下风城张起的右腋窝位置齐根切下,右手后撩,像是反手抽出一记耳光,肥大的云袖随风飘荡,初时绵绵塌塌,随着丹田积聚的元气瞬间迸发,与身后甩下的蝎尾接触刹那,绸缎般柔顺的袖子便如一面铁墙撞上了蝎尖。

…,

“嗤”

“呔”

两种声音几乎不分先后响起。

只见一蓬血雨洒过,岭下风城那只手臂划了一道弧线,被那灌满真力的蝎尾带向半空。沐风喉间一甜,喷出一口鲜血,脚踩莲步,向前方抢出两丈,这才顿住。

“好险”

沐风吁一口气。旋身回到岭下风城身边,玲珑匕在他腰间一挑,接着一声裂帛,岭下风城上半身衣物被沐风撕下,不看还好,一看沐风暗自心惊。

这是,这是……乾隆皇帝的金丝软卫甲。

说起这件宝物,可谓鬼斧神工,不但利物无法刺透,就连竭力这种独门软功也穿透不了,不止如此,对于兵器的穿刺,软卫甲还有聚拢收缩的功效。也就是说,假如用尖利器物去刺某一部位,当尖端一陷进去,就会被立刻卡死,进退不能。

适才若是一味要结果此子性命,恐怕现在非但杀他不死,自己也受了贯穿到重伤。幸好,夏夜之传音与她,告之岭下风城衣物能挡子弹,一掌之力应该不会伤到那么严重,恐怕是诈败。

沐风一招手,将那金丝甲朝着呆若木鸡的文华掷来,右手一擎玲珑匕再次朝岭下风城扎下,被削断右臂的岭下风城已成待宰羔羊,感觉到死神来临,却没有再做任何反抗。一来受了断臂的伤,能不晕过去已是超人定力,更重要的是这一刻岭下风城真正万念俱灰,如今已成废人,再活着意义不大。

生为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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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破局之手

这一夜的东江,注定了无法平静。随着声音传来,那人急停在沐风对面,上下扫量了一眼这个年纪不轻的女人,已然猜出她的身份,身后四道身影陆续从黑暗中凸出

手打中……手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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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神秘的X

势力渗透自古就是组成阴影大环境不可或缺的一个要素。无论已成阴影第一组织的基纽特种学堂,还是蛰伏百年后逐渐显露冰山一角的圣修会,抑或处于阴影和可视

手打中……手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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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最后的礼物

第二百六十七章最后的礼物

“吓,被你们发现了!”

阿路贝利西两手支在腰间,连说话的声音都带着金属质感,狄奥第一时间联想起扑克牌中那张黑白王。

呆滞的面孔,苍白的表达能力,加上一头乱蓬蓬的卷发,单薄的身体,貌似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色却给了这夜最为戏剧的转折,在每个人心中都给了重重一击。

摩西脸上的表情恐怕连他自己此刻都有些搞不清,除了倨傲的笑,阴鸷地盯着猎物,这个古板的上位者的脸上此生都不曾这么丰富过。

“阿路贝利西,我以圣修会第五座摩西之名命你解决掉狄奥和沐风,迅速解决!”

阿路贝利西好整以暇地抖抖肩膀,身上零零碎碎掉落了四瓣玲珑匕的残骸,被他握在手里,“圣修会第五座摩西?你好大的口气!我觉得和你相处还真不如跟头蠢猪呆在一起,是吧狄奥?”

听过无数种声音,美妙的抑或折磨人的,如果说声音空灵如叶月依织能安抚人心灵上的创伤的话,那么阿路贝利西的声音就能达到相反的状态,生生撕裂伤口。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媚眼如花的女人用长指甲在冰块,黄油木,钢铁之上反复循环的抓挠。

狄奥明知道阿路贝利西将自己比作蠢猪,但是还必须憋屈地附和,因为无论从对方露出的技巧路数,还是言语中表达出对摩西的敌意,都证明他们不是一伙。

“没想到你也是基纽中人,Z先生的安排从未有任何一次让人不放心啊,哈哈哈,敢问阁下怎么称呼?”

阿路贝利西很受用地点点头,“跟我说话用这种口气才对。我很满意!作为奖励,稍后我会邀请你一起欣赏我的艺术杰作!当然,你要尽力恢复,否则那份荣幸可能就要被摩西抢走了!”

“这是我的荣幸!不过阁下还是先帮沐风夫人解开禁制,她与我们是一路的,现在中了摩西的手段,我知道解救方法,却动不了手,夫人快要到极限了,再不施救,恐怕来不及了!”

沐风此刻嘴唇全黑,整张脸紫青紫青,血丝从七窍溢出,如同厉鬼,正如狄奥所言,已是强弩之末。阿路贝利西歪了歪头,越过狄奥宽厚的肩膀,隔着十多米玩味似的看了看,摇晃着右手细长的食指,“我给你的唯一的权利是作为观众欣赏我的艺术品,在一个剧场里,作为有良好教养的观众,是不允许说话的!嘘!”

阿路贝利西保持着手指放在嘴唇上的样子,眼神扫过众人最后落定在语雪身上,从头发到指尖几乎每一寸都不放过,要不是语雪垂着头,无法一睹芳容,不知道阿路贝利西会不会流口水。

狄奥汗水沿着两鬓和鼻洼汇聚到浓密胡须的下巴,滴滴答答下落,的确,那小妞就算在他这种四十不惑眼界颇高的人看来也蛮有味道,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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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帝崩双王,超神技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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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最后的礼物

下这情况下非生即死怎能如此不顾及大局?忍了足足一分钟,眼看沐风进气比出气少,实在忍无可忍,吼道:“眼前都成这样的局势了,你到底再干些什么啊!”

阿路贝利西怔了怔,像是在极乐世界享受的巅峰被击落。

“贱种,你胆敢在一个杰出的艺术家面前大呼小叫,这是亵渎你难道不知?太让我生气了贱种……我要剥夺你唯一的权利!”…,

狄奥无语的摊了摊手,“刚才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才下的手,同出一脉,你不会因为这个怀恨在心吧?不要再开玩笑了!”

阿路贝利西不再搭理他,似乎是真的动了气,脱掉风衣,从腰间解下一个半尺宽类似于护腰的东西,自顾自地忙着。

“你到底是谁?是潘神么?”

狄奥灵光一闪,突然想起了这个名字。他虽不在基纽,但是消息却并不闭塞,据说潘神堪称基纽有史以来最杰出的天才,也是未来执掌基纽学堂的不二人选,但几年前不知因何生出嫌隙,自此叛出基纽。据闻潘神为人低调,身怀基纽学堂几乎所有的技艺,刚才狄奥看出阿路贝利西施展身体术,以他的浸yin武道多年眼力,这人该与潘神夜鹰同一级数,夜鹰已盲,不可能来到这里,如此想像,对方身份自然不言而喻。

听到这句话,洛克无比嘲讽地嗤笑道,“哦,我的天,难道前晚给老子的是潘神?”

在阿路贝利西脱掉立领风衣松开领口的时候,洛克看到烙印在脖颈以及肩胛之间皮肤上的号码,虽然时间相处不长,但是洛克知道这孙子就是个睚眦必报又胆小如鼠的人,就连吃饭的时候也会担心被毒死,所以每次都要等到别人吃差不多他才吃。

今晚要不是所有人都被制住,就算圣修会这边都死光了也别指望他会动半个指头,这些洛克都知道。这货完全是朵奇葩!如果猜测没错,这货会将这里所有的人都杀光,圣修会的那点层级尊卑根本比上他内心的刻毒,所以无论法拉欧还是摩西都会死,至于自己肯定是会活下来的,因为他知道阿路贝利西梦寐以求想知道的秘密。就是这么一个咋种,狄奥还给他带那么高的帽子,洛克下巴剧痛,依然忍不住笑,“就他,潘神?狄奥,你他想让我笑死么!”

想到这样一个最后主宰大局的人物居然任他摆布,玩亵,洛克感觉自己才是那之后定风波的手。

“阿路贝利西,你个咋种,先帮老子解了束缚!”

见阿路贝利西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果然倒退了两步,洛克甚是得意,“要是弄得老子痛了,你小心明天我捅烂你的腚眼!”

阿路贝利西手背遮着嘴,一个劲的笑,那细长的手指缓缓滑过洛克的屁股。旁边法拉欧看得一阵恶寒,接下来看到了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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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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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最后的礼物

恶寒的一幕,阿路贝利西竟然用手术刀片将洛克裤子带衣服划开,那感觉就像一条藏在锡箔纸里的烤鱼,暴露在食客迫不及待的欲望下。

可阿路贝利西的表情,却让法拉欧觉得锡箔纸里包着的不是一条清香扑鼻的鲈鱼,而是苍蝇密布的臭鱼。阿路贝利西望着那粗糙地爬满了蜈蚣一样疤痕的后背干呕了两声,捂着嘴踉跄地退开十来步。

洛克动不了身子,却知道被调戏了,登时气炸胸膛,“竟敢让本大爷出丑,你洗干净什么情况腚什么情况眼等着吧!”

阿路贝利西眼光冷淡,瞬间前的热情一股脑吹散到九霄云外,如果说一个合格的艺术家对于珍爱的杰作百倍心爱,那么对于废品除了鄙夷外,恐怕就是毁掉的冲动了。阿路贝利西朝着洛克扔出一个小拇指粗的细颈瓶,屈指将手术刀刀片一弹,就那么恰到好处地割开了细颈瓶瓶口,透明的液体不遗余力全部洒落在洛克的后背,肉眼所见一阵白烟冒起,空气中散发出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

“啊——”

仅仅一下,洛克发出了惨叫。法拉欧眼睛圆睁,看着洛克整张后背变成了炭絮一样的东西,心提到了嗓子眼,生怕下一个就是自己,要知道这一路他连正眼也没瞧得起阿路贝利西,甚至连话都不屑说一句。法拉欧斜着眼睛观察着周围的一举一动,令他几乎要虚脱般庆幸的是阿路贝利西只是朝着被硫酸烧成重伤的洛克啐了一口,道了句完全是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料,便朝那个刚才洛克一直叫嚣要骑于胯下的漂亮小妞走去,眼睛里掩饰不住的是期待还有万分的狂热。

阿路贝利西搓着双手,按奈不住激动的情绪,所以连声音都在颤抖。

“知道么,继叶月依织之后,能令我如此充满热情完成一件旷世杰作的,你是第二个!可恨上一次被帝王加纳那个混蛋将一切都毁了……”提及那个如天幕般辽阔无垠的半人半神,阿路贝利西恨不能将其碎尸万段,但是想到对方让整个阴影都哑口无言的手段,也只好埋藏在心里。这些年打叶月依织的主意不是一次两次了,可是岩月擎横插一脚让他的美梦戛然而止。阿路贝利西倒不是惧怕岩月擎的家世背景,而是惧怕他的精神烙印,那东西邪门的很,比之阴影大名录里描述的“巫师诅咒”不逞多让。每当他有染指叶月依织的念头,岩月擎立刻就会知道,但最严重的也莫过于通过杰克菲利特进行了口头警告。

可前不久在尼泊尔,由他亲自导演的那出绑架叶月依织的闹剧,将事态严重化,万万没想到岩月擎为了一个俗世女人居然放下了教皇血裔惊世荣耀,请出了帝王加纳,那晚当他发现帝王加纳和影子到来,几乎是以落荒而逃的狼狈样躲进了喜马拉雅山脉,他相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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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最后的礼物

不是帝王加纳赶着救叶月依织没空搭理他,估计会被揉成齑粉。几个月来,他夹着尾巴做人,换了好多个身份,这才躲过了帝王加纳的气机锁定。

前几天他盯上了真正的阿路贝利西,把那家伙做掉后,易容成他的模样,接着接到摩西的紧急召唤,一路晃晃荡荡就到了这里,就在今晚,不知何故岩月擎的精神烙印突然就没了,他大着胆子小做尝试,竟连意yin叶月依织那件鬼斧神工的艺术品时也不会触发精神禁制,这让他兴奋异常,原本索然无味的旅程顿时心情转好,然而当看到了林语雪那一刻,他简直觉得应该感谢这帮蠢货的脑残行动。望着浑然天成的女子,他一时间有些拿不定主意:“是将水银灌进你的身体里然后剥掉皮做一身绝美的伪装好,还是干脆将你驯化成我的傀儡好?反正你与叶月依织都要成为我完成最后两件杰作的重要材料,是很重要的材料呵,这是你的荣幸,你要好好表现来博得我的兴趣,这会决定你的用途是一件只会被我偶尔穿穿的精美行装还是一个会持续得到本大人宠幸的可人傀儡!所以,从现在开始你要尽力逢迎我,知道么?”

“拿开你肮脏的手!”

阿路贝利西指尖在触摸到一缕垂散在语雪膝上的乌丝前顿住了,那张苍白的面孔下隐约有血管蠕动,微躬着身子盯着受了两处重伤的夏夜之,“孩子,你可真是个大英雄!吓我一跳!不过……英雄一般都死得比较早,哈!不信?不信那就试试!”…,

毫无征兆地,阿路贝利西一脚扫出,夏夜之早做好准备,猝然抬起手臂格挡,一股超然的巨力透体而入。

嘎巴,嘎巴,嘎巴,连续三声清脆的折断声自肋部传来,夏夜之身体在地上拖出一道痕迹撞在混泥土墙上,语雪缓缓地抬起头,就算这样简单的动作也让她汗水涔涔,看着那个狼狈不堪的身体,语雪顿时很欣慰。到了这个说老不老说年轻芳华却也渐渐远去的年纪,虽然在夜阑人静时多少还有些幻想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的浪漫,会幻想有一个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在万众瞩目下说出那三个字让其他的女孩子即艳羡又嫉妒,但幻想总会随着年龄阅历心境变得愈来愈淡,愈浅,归于沉寂。取而代之,更多地期待的是一个在艰难关头站在身前遮风挡雨的人,但用一个不太恰当的词来表达,前者叫锦上添花,后者叫雪中送炭。女人的一生中可以没有锦上添花,纵然很遗憾,是残缺,但只要有雪中送炭,这一生就不枉然。可惜的是女人,特别是优秀而漂亮的女人都是后知后觉,风华正茂时拼命追求完美,却很难随顺心意,韶华迢迢时又追求踏实,然而踏实的正如这两个字一般,在流年里早已“踏实”,不会再挪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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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游-军号响,征战四方!

第二百六十七章最后的礼物

方。语雪很庆幸在人生的末期,有这样一个顺随心意而且踏实的小男人光临了她的世界,用句很俗的话来表达此刻的感觉就是“不足为外人道也”,不管是不是一厢情愿,她觉得都应该倍加珍护,所以她颤巍巍伸出了被鲜血染得殷红的手,死死拉住阿路贝利西的裤脚,“夏夜之,你快逃走吧!”

“这算是你对我的逢迎,女人?”阿路贝利西晃了晃腿,那只根本没有多少力量的手就跟着他的腿晃来晃去,阿路贝利西阴阴笑起来,“英雄难过美人关,但是扒了这身皮的美人,又能值得英雄多少牺牲呢?”

“混账东西,欺负一个女孩算什么本事,你是要遭到天谴的!”沐风睁开藏在血水中的眼睛,整个世界都已经模糊不堪的时候,心却异常沉静,必须救她。

沐风吸了一口气,传音道:“大个子,将你身上的纽扣揪下来!”

狄奥胸口之上还没有陷入麻痹,闻言转过脸,怪道:“为什么?”但随即立刻反应过来,连连摇头道:“夫人,万万不可,摩西的手法我很清楚,他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不经特殊手法解除你的禁制,强行突破的话,所有的血脉将在一到两分钟内爆裂,到时就算圣修会之主亲来,恐怕也无力回天!”

“现在朝我的膻中大穴丢过来!一定要准!快!”

“夫人,我能救你!”

“快!大个头!”

“这……”

“扔过来!”

狄奥纠结,他这次来是受了Z先生所托要寻找双帝之战的关键人物,纵然如此,从始至终,他都想过要牺牲掉自己的性命,毕竟武者一生修炼不易,就算仅仅是圣修会排名十位之外的小人物,依然有他放不下的荣誉,眼下显然要比自己强太多的沐风却要杀身成仁,他不解,惊诧,种种心思交织,最终化作一声愤懑的呐喊,将胸前那枚铜纽扣射出,以他的级数这点小事并不难,纽扣势大力沉,正中沐风膻中大穴,甚至将她的身子打得向后一仰,但就是这一下,沐风禁制全解,或者说正式迎来了生命最后的倒计时。…,

瞬间激发出来的力量要超越以往,加之心急如焚,沐风化为一道白色闪电劈向阿路贝利西,惊人的气势惊得焦急冲关的摩西也张开的眼睛,眼神有包含着武者那一丝尽管互为对立仍不改的钦佩,一代女尊就此湮灭,只能活在阴影大名录的历史中供后来者超越。

沐风不加任何花巧任何防护,左掌竖起密宗大手印单掌挂风,右掌发红,玄奥的竭力玄功上手,紫唇一张,密宗无上玄音音爆发出,一击要毙掉阿路贝利西。

电光火石之间,白影撕裂了阿路贝利西,将他从中间分成了两半,去势太猛,以操控力著称的沐风竟连自己的身体也控制不住,宛如击中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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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最后的礼物

石块在地上弹起三次又三次落下,终于在最后一次落下后,沐风看到了灰蒙蒙泛着红色的天空之上飘落的雨丝。

“孩子,这是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不管他喜欢你与否,你都要喜欢……喜欢那时……喜欢着他的……你!”沐风似是以相术无双洞察先机的呢喃对这个苦痛多于快乐早已厌弃自己的女孩做最后的劝勉,又似是对自己这一生执迷帝王加纳错误抉择的归结,也许眼神里的缅怀只有她自己才能说得清真正意味。

沐风留恋的望着语雪,温柔的眼神杀机迸现,整个人怔住了,完全怔住了!

那被自己撕裂的影子慢慢和在一处,依旧是那张苍白的脸以及挑起的嘴角。

“基纽身体术最终式?这是……碎影月光舞!你就是潘神!”

碎影月光舞是基纽三大身体术中最难的秘术,在偌大的基纽中只有Z先生和四大幕僚修成,如今四大幕僚已去其三,最后行踪渺渺的唯有潘神,狄奥整颗心都凉了,以阿路贝利西所展露出来的手段,沐风尚且不敌,何况他,就算现在能战又如何?

“呒呒呒呒呒!狄奥你就不想做点什么吗?”

“呸!”

狄奥啐了一口,对将他们玩转于鼓掌的阿路贝利西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他扫了眼夏夜之,头一次郑重其事道:“这点能耐,愣着不走你还等什么?你救不了她,你谁都救不了,能活一个算一个,蠢材!”

沐风撑起身子,呵气如牛道:“夏夜之,夏夜之,你尽力了,听他的话,走!”计算着时间,大概这将是最后一击了。

语雪脸上蒙着一层细密汗珠,柔声道:“你快走吧,我怕是撑不住了!”血顺着她的手往下流,夏夜之这才看到她的右肋一直在流血,语雪勉强露出笑靥,“我要你替我做一件事,告诉我爸……我不恨他了!”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你一定要做到,你保证!”

夏夜之骨节泛白,全身所有的疼痛与手里的坚硬的壳子带来的诅咒相比不值一提,如今他正在岔路口,选择摆在了眼前,如果没有语雪,夏夜之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做这样的选择,但心灵的指引在心里默念:“我保证!”

“啧啧,好感人哦!女人,可惜你所托非人!他这个断了三根肋骨的贱种,除了躺在地上苟延残喘外还能用什么保证?”阿路贝利西慢慢抬起右手,伸出了拇指和食指,对着夏夜之小腹比出了一个手枪的姿势。…,

嗤!

隔了四五米的距离,夏夜之腹部像是被刀捅了一般,鲜血迸溅,那边蓦然睁开的眼宣布大功告成的摩西是带着收拾残局的心态让所有人战栗,然而睁开眼睛的一刻再一次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

缚神指?

秘结社东塔三巨头梭罗帝格?

莫非也是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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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最后的礼物

机枢而来?

阿路贝利西歪着脑袋悲悯的看着狄奥,甚是遗憾的摇摇头,随即抬手朝着他宽厚的胸膛,左右一划,衣服血肉乍然碎裂,仿佛电焊在钢板之上肆虐而过,犁出了一个“X”型的伤口,狄奥那具相对于阿路贝利西来说宏伟的身躯锵然倒下。

“下一个该你了,沐风!”

“呵呵,呵呵!”沐风牙齿刻破食指指尖,连声惨笑,在虚空中竟然留下了一道清晰的血痕痕迹,伴随之的是嘹亮的咏唱:“以我之躯,崩灵陷天!”

阿路贝利西笑容一僵,对于技巧之王来说,阴影的绝招都不陌生,每一个绝招都会无比觊觎,但只有一招,他丝毫没有学的欲望,没错,正是眼前这招,自毁修为,炸碎气海,释放超绝的爆破力,与对手同归于尽。阿路贝利西丝毫不怀疑,沐风的血肉会以不逊于缚神指的力道,成千上万块地穿过他,将他的身躯打成筛子,他藏头露尾这么久,怎么可能毁在沐风手上,想也不想,脚尖一点,整个身体如一片飓风中的树叶飘起,迅速拉开和沐风的距离。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身后传来异动,阿路贝利西眼角余光一撩,发现被他踢断三根肋骨的废物扑了过来要将他抱住,恼羞成怒骂了声找死,看也不看身后,右手五指齐张,打出五道缚神指。

灼灼气浪撕裂空气的声音周围人都能听得到。

但阿路贝利西却分外震撼,因为这明显不是命中躯体的声音,猛一扭头,嚯!

八道身影呈一个扇面扑过来。

“他的!你怎么也会碎影月光舞!”

阿路贝利西手忙脚乱,根本来不及分清那个是真身,胡乱扫射,气弹穿过夏夜之的身体在周围的地上,墙上,地面,打出一个个小洞,倏忽间,两道身影擦身而过,阿路贝利西闷哼一声,嗒嗒嗒嗒,落地时,连续四个脚印,深的没过脚踝,浅的也有一寸。

而一个背影迅速离他远去,去势不减迎向沐风。

阿路贝利西放声狂笑道:“连本大人也无法抵挡的自毁之招,你这个贱种能挡得住吗?蠢货,蠢货!哈哈哈哈哈哈,呃?”

但,阿路贝利西的笑声很快戛然而止。

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在上一个眼睛所能捕捉到的画面中沐风削瘦的躯体极速暴涨,像是要炸裂的气球,但一个心念之后,便又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迅速干瘪下去,更加诡异的是淡淡薄雾充斥的空气宛如被强烈的涡轮抽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沐风身周坍塌,一下子消失的干干净净,连刚才目力无法所见躺在三十米外的那个基纽学堂小喽喽也清晰可辨。…,

还不待他回神,那年轻人已然到了狄奥身边,单手一掌按在他的肩上,适才血流如注的伤口顿然凝结成痂,又是一晃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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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崩双王,超神技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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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最后的礼物

,年轻人到了阿路贝利西所钟爱的艺术品身前,同样施威,噗——一根钢钉从语雪身上被弹射出去。

阿路贝利西难以置信地看着一切,难道说这人一直在隐藏实力么?不会吧!

“阁下到底是谁?”

这么多年来,他从来都没有这样问过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普天之下,他惧怕的两个人一个叫帝王加纳,一个叫神罗,他都知道,至于其他死在他手下的高手如过江之鲫,他自然不用记,所以当问起对方出身时,这句话连他自己都听来别扭,甚是难堪。而更难堪的还在后头,对方回应他的只有一个淡漠的眼神,“凭你也配知道我的名姓么,贱种?”(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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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帝崩双王,超神技再现

“什么?你知不知道这样跟本大人说话会付出多大的代价?”阿路贝利西两腮抽动,显然到了气炸的边缘。

“我不知道会付出多大代价,我只知道你如果再不动作,你的气管很快就会告诉你会付出多大代价!”

话音刚落,阿路贝利西脖颈处出现了一刀血纹,接着血光迸溅起一尺多长,夏夜之将手中一根乌丝轻轻一扬,缓缓飘落。

“竟是一根头发?竟然是一根头发伤了我!呕!”

“对了,划开你气管的时候,顺便破坏了你声带,因为我以后都不想听到这么恶心的声音了!”

“干的太好了!看来这才是Z先生要找的你!咳咳!”狄奥一时兴奋,不小心说漏了嘴,急忙以咳嗽掩饰。他收到的只是皮肉伤,不算严重,对于一个真正的武者来说并不算什么。

“夫人,你如何了?”

“看来死不了!”

盘膝调气的沐风闻言睁开了眼睛,夏夜之的突然转变令她万万没有想到,想必与仓央上师千叮万嘱要她带给夏夜之的东西有关,但此刻也不能多问,那边摩西趁着乱局,已将非人模样的洛克和法拉欧摆脱困局,此刻要战,己方三个人,对方有四个人,加之她受了相当重大内伤,没有一年半载要回到原来的状态无疑痴人说梦,但摩西应该毫无影响,局势仍旧大大不利!但却不能将这样的讯息传达给对方,所以沐风强撑道:“要战便战!”

“好!”狄奥捏着拳头,“夏夜之,你怎么说?”

夏夜之摇摇头,眼睛一直注视着阿路贝利西,同样的,想看看堂堂秘结社三巨头之一的梭罗帝格要站在哪面,这时阿路贝利西处理完伤口,擦拭着鲜血,摩西看着看着猛然怔住了。

因为他愕然发现,原本烙印在阿路贝利西身上的“34”中的“3”突然被抹掉了,只剩下一个“4”。

竟会是他?

那个自进入圣修会就如同神罗一般,从来没有见过的4号。

摩西顿时又气又喜,气的是被戏弄,喜的是无论如何,此战他们稳操胜券了。摩西与阿路贝利西交换了个眼神,便懂了,于是道:“洛克和法拉欧解决掉狄奥,沐风交给本座,至于那突生的变数,就交给……上座大人!”

洛克恨透了阿路贝利西,一解除禁制就要寻仇,可一看到那个刺目的“4”,整个人就呆了,所有的怒火都转移到狄奥身上,闻言大吼一声,扑了上去。法拉欧狠狠咬着牙,紧跟而上。

狄奥哈哈一笑:“要战便战,何惧之有!”

“不!”夏夜之伸手阻拦,“所有人交与我了,你带她们走!”

“啊?什么!就你一个人……”

还没说完,夏夜之就在身边变成了虚影,与洛克一个擦身,转折迎向法拉欧。狄奥看着洛克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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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起硕大拳头,朝着洛克甩去,可是洛克只是扑了两步,整个身躯忽然如一团烂泥在他面前塌陷,吓得狄奥一个机灵,细细朝身前看去,赫然发现洛克整根脊柱被抽了。

瞧着他死不瞑目的惨状,狄奥一身冷汗。…,

法拉欧是亲眼看到洛克白涔涔的脊柱破体而出的,登时吓得魂飞魄散,强制刹住身体,带着一身尘埃返身跑向摩西,“大人救我!”

“没用的废物!”摩西一蹙眉,直扑过来,一拳轰出。

看似平平淡淡的一拳,绝没有想象中那么朴实无华,夏夜之无论怎么变幻身法都闪不开,如果强行杀掉法拉欧,必然要承受至少半拳的力量。他不会自大到使用两次碎影月光舞来欺骗摩西这样级数的高手,暗叹一声,基纽身体术第一式重力掌控点用出,身体骤然停止,紧接着如雨燕一个凌空三折翻扑向追赶狄奥三人的阿路贝利西。

实在是情非得已,否则他绝不愿意以一敌三。

今天的场面比之那日帝王加纳面对Z先生和艾尔摩斯公爵联手的情况仍要险恶,凭借仓央上师所赠那颗“转生丹”不知能持续多久巅峰状态,所以必须一招制胜。

阿路贝利西听到身后破风声,嘴角微微一勾,甩手朝向夏夜之。

“又是你那只学到八成火候的缚神指么?”

夏夜之低声一喝,化为八道身影,然而这一次不是缚神指,是一片铺天盖地的刀刃。

大千境幻手!

帝王加纳曾创下的绝技太多,这一招是前世潘神尚未出生前便以存在于阴影的,所以夏夜之并没有多少了解,刚才见狄奥施展过一次便觉得颇为神奇,但比起阿路贝利西用出的大千境幻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就算此刻帝王加纳在此,想必也会啧啧惊叹,此人在技巧方面的造诣恐怕旷古烁今。如果夏夜之有一件风衣,他最先想到的肯定是用风衣来挡,不过将削铁如泥的玲珑匕震碎的大千境幻手是风衣能抵挡住的吗?

这个问题太过于幼稚,除非……但是,作为决定生死的底牌只能用一次。

在漫天米粒大小的刀雨中,在如此近的距离,身体又在空中,想躲无异登天,比起沐风刚才选择爆体而亡的赴死之能要强出一个级数。夏夜之逼不得已,用出了基纽学堂傲立阴影的最后绝技,也是逆天之招——瞬秒。

灵眸开启的一瞬,一秒的时间被分成上百个间隙,于是三百七十多块碎片就展现在眼前的世界里。夏夜之将部分元气留于体表,或躲闪,或用指弹,或用非要害部分抵挡,一个个的影子碎裂,重生,碎裂,又重生,仿佛几十个碎影月光舞同时发生,组成了一片连绵的残影。纵使如此,仍有超过二十粒玲珑匕的碎片割破了护体元气,刺破了皮肤,钻入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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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贝利西的表情完全不能用狰狞来形容,他终于知道了潜伏于阴影各个组织学到的那些所谓的绝技并不是凌驾于阴影之上的超神技。

瞬秒只有不超过三个人会,但眼前这个人的长相既不是Z先生,也不是夜鹰,当然也不是潘神,因为他与潘神曾经有过一面之缘,阿路贝利西觉得脑子出现了空白,这个时候什么艺术品,什么制作傀儡的心思全部消融了,占据脑子的只有一个念想,杀了这个人抑或逃走!

好在还有摩西。

手里有双王的牌怎么可能输?

圣修会两张王牌到了此时此刻,嫌隙一笔勾销,只需要一个眼神便形成了默契,他们都没有用任何花哨的手段,上手的俨然都是以命搏命的极招。…,

刀雨一落,同时扑上,选择的时机恰恰是夏夜之刚落地的一刻。

“终于来了!”

夏夜之暗叹一声,看到了伏在狄奥背上还在回头张望的语雪,长长吁了口气,身体里所有的元气居然如水似的沸腾。夏夜之收回目光,落定在阿路贝利西的脸上,轻而快地说了一句话,就是这一句话,阿路贝利西仿佛看到了黄泉之路在面前打开,和摩西联手的想法烟消云散,骤然折身逃跑,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元——气——归——元!”

帝王加纳在双帝之战中的最终式爆发。

磅礴的力量以夏夜之为中心爆发,开始吞噬周围一切,夏夜之脚下的地面承受不了如此大的力量,倏地下陷,五米外那堵砖墙直接被吹倒,有些岁月早已失了本色的红土砖在这股冲击波下被整体抛光,居然成了一个光滑的球面。另一面的厂房被气流割得千疮百孔,除了坚实的混凝土柱子外,就像放在沙漠里被千年风化的古文明残骸。

在这场超强风暴的灾难里,法拉欧被绞成了齑粉,连骨头都无法分辨,彻底的魂飞魄散。摩西被抛上半空的身子大块大块掉落着肉,待落地时,已是一副支离破碎的躯壳,骨架比肉还多,只剩的半张脸随着嘴巴翕动如泥石流后的滑坡,掉在血水中。

“阿路贝利西,速回圣殿请神罗……”

一代高手摩西在说完这句话后,撒手人寰,纵然互为仇敌,甚至差点死在他的手下,对于这个人夏夜之还是发由身心的尊敬。

转过脸望向阿路贝利西逃到三十米开外的残疾的身体,夏夜之的目光转冷,一脚踢开属于他的那根断臂,夏夜之俯身朝着漆黑的夜追了下去。

一声尖啸呼哨划过。

远远地,沐风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是不是出事了?”语雪一动身子,伤口又发生了崩裂,沐风用埋怨和责备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最后却被她眼睛里印着的那一缕将起的辰光融化,旋即抚了抚她的头,“没事,他在向我们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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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没想到你那情郎如此能忍,差点连老子和夫人也牺牲掉了!呃,好吧,好吧,你不用这么抗议吧!”

语雪的脑袋无力地跌回到狄奥宽厚的肩膀上,却是绷紧的神经一松,昏过去了,所以她看不到沐风那蹙紧的刀眉,也听不到她那声有些厌倦尘世的嗟叹。

在她的手中是一个小匣子,那是仓央上师在坐化前托她交给夏夜之的东西,揭开盖子是一行蝇头小字。

的确,如同狄奥的不满一样,沐风对于夏夜之让语雪受伤却还要隐忍也在腹诽,然而,当黎明前的光亮让她发现了小匣子中仓央上师留下的玄虚后,她才知道那个决定到底有多难!

“你很幸福孩子!因为有一个这样的人全心去护你……”(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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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伏击

天边泛起鱼肚白,印出头顶之上翻卷垛叠的乌云,雨丝断断续续地从半空中飘落,用了很久才将地皮打湿了一层。

湿漉漉的草香味掩盖了鲜血的味道,夏夜之一刻不停追踪了连续四十分钟,终于在一个岔道口跟丢了阿路贝利西。

扭脸望去,几百米外一个影子以相当不俗的速度跟进。那是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年,有着金鱼眼和亚麻色的小卷毛,略微有些厚的嘴唇微鼓的两腮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傻瓜,这个傻瓜就是被阿路贝利西一行人捉住的基纽密探。离开那片废弃厂房残骸的时候,夏夜之念及与基纽的旧情为他解开了摩西下的禁制,让他返回基纽特种学堂。不过这个叫范德的少年却没有走,坚持要找到他的狗以及老师。夏夜之对于狗什么的没有半点兴趣,迫在眉睫的事是解决掉阿路贝利西,一旦让他走脱,接踵而至的麻烦令他想想都会觉得心悸。范德跟着他良久,详细描述了他的爱狗“霍比”,一条尼尔尼兹犬,夏夜之忽然想起前几天在咖啡馆见过的那条尼尔尼兹犬,原来是他的,难怪那种稀少而冷淡的品种会跨越千山万水出现在这里了。

激战过后,神经短时间的放松,夏夜之却心乱如麻,甚至万念俱灰,那种感觉就如一个在世间种种苦难中煎熬的社会底层忽然捡到遗失在路边的彩票头等奖,正当他精心安排,在脑海憧憬美好未来的时候,却在洗衣服时被洗衣机绞烂。一切都是戏剧性的,却又让人无力反驳,毕竟那张彩票头等奖是天上掉落的,也许只是一个失误。

如此糟糕的心情掩饰不滴,已是莫大的苛求,夏夜之哪还有心情再理喋喋不休的范德,一路追踪阿路贝利西离开了东郊,可范德阴魂不散,拼了命的吊着他。

夏夜之的心越加烦躁,气机感应就越加迟钝不敏,只能依靠单纯的基纽追踪术,终于被即将到来的雨搞得一团糟,跟丢了阿路贝利西。

眼见范德的脸出现在视野中,夏夜之实在忍不住一记手刀斜劈在路灯灯柱上,碗口粗的钢生生被削断,砸向一脸阳光灿烂的范德。范德这个年轻人还以为夏夜之在考他,施展出基纽身体术第一式,却没想到夏夜之一把揪住了自己了领口,凶神恶煞的像是要将他吃了。范德终于知道眼前的基纽前辈是真的讨厌他,就像那些个疏远他的同窗一样,也许这世上唯有老师不嫌弃他。夏夜之自然不会真的杀了他,只是稍微发泄了一通憋屈的怒火和心烦,就将他扔在一边,偏偏有一本书从范德的背包里掉落了,如果不是那本书在他的基纽岁月里有着难以磨灭的印记,他也不会停下脚步。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泛黄的扉页上有这几个字。书掉落在柏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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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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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上,书页摊开,夏夜之看到一个个突起的小点以及那有些歪歪扭扭的字,鼻子微酸,伸出的手指在书的上方怔了怔,还是缓缓握成了拳头。

范德踉踉跄跄的跑过去一把夺过书藏进怀里,警惕地看着夏夜之,并且一步一步向后退,然而却发现这位实力级数恐怖到无以复加的家伙半蹲着的身子仰视着他,眼光里的焦急狠辣和莫名的呆滞被一种柔和的光束替代,似乎还听到对方问自己的老师是谁!提起老师,也是生命中最最最尊敬的人,范德自豪溢于言表,因为老师既温柔又漂亮,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霓蓝,传说是潘神大人所赐啊。…,

不知有什么好笑,范德看见比自己大不了十岁的家伙居然变脸笑了,是在嘲讽么?听闻当年老师就是别人眼中的笑柄,就因为老师看不见,但是因祸得福遇到了潘神大人,自己的处境也类似,范德外表虽然有些没心没肺,但内心深处却总有一个人不允许亵渎。这个是坚决要计较的,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

范德露出强辩的表情,涨红了脸,没想到夏夜之却不以为然地笑笑,道真羡慕你有个仁慈的霓蓝当老师。范德不满道,你见过霓蓝?忽而又觉得问的多余,此人一身基纽学堂技艺早已登峰造极,说不定不只见过老师,还见过潘神大人呢!

“你叫夏夜之是吧!”

“不错!”

“霓蓝来过东江?”

“是!”

范德抚了抚额头,煞费心思似的道:“那真要麻烦您帮忙找到那个让人操心的女人了,我想您一定不会拒绝的,呵呵,呵呵呵!”

范德心里一阵敲锣打鼓,索性厚脸皮惯了,等待了半分钟,见夏夜之脸上阴晴不定,正担心自己这微末的身份不应该用那般得意忘形的口气时,听到夏夜之说:“你先帮我办一件事,事成之后我就告诉你霓蓝的下落!”

仿佛生怕夏夜之反悔,范德叫道:“一言为定!您吩咐吧!”

夏夜之缓和的神态再一次绷紧了,指着眼前的岔道问:“你被他们挟持的时候是否经过这里了?”见范德点头,指着左边的路,夏夜之一把抓起他:“你当导游,将你们来时经过的路线告诉我,我要在天亮之前找到阿路贝利西,否则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范德感觉身子轻了,也有精神了,调动所有的记忆,顺便将来时的情况简要的说了一遍。

原来,前些时日霓蓝随基纽一队人马出征东江,可是许久没有消息,范德就有些焦急,毕竟霓蓝眼睛看不到东西,生怕她有危险,于是他悄悄离开基纽,并将霍比托运到的东江寻找霓蓝的踪迹。等他到了东江发现托运霍比的笼子开了,霍比也不知所踪,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转来转去,蹩脚的中文也说不流利,范德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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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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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了。辗转了多日没有寻到霓蓝,反而成了别人的目标,直到被绑架了都不知道对方一行人的来历,幸好有个叫狄奥的大嘴巴,问这问那,狂妄自大,没心没肺。如今范德才知道狄奥是故意的。

一路往这里来,范德也掌握了些线索,知道在不远的日子圣修会要开启教皇墓,至于具体原因他没有得到,但一想到秘结会倾巢而出竭力阻止,甚至连对立了几百年的东西两塔也在梭罗帝格的斡旋下握手言和,想必关乎非常。

范德口沫横飞正说着,发现速度骤减,等到夏夜之站定了脚步,撩开一片茂盛的松枝,凑着缝隙望过去,不禁吓了一跳。

只见前方三百米左右的距离,阿路贝利西向着山坡下快速走去,边走边撕扯着地上的野草,纵使远远一眺,范德也感受到了刚才战斗的惨烈。

在更远的地方一道白影正经过高架桥向这里疾驰而来,在黎明前最后的黑暗里遁出一道白练,照这个速度看来应该是高速列车。

“他莫非要坐这辆车离开?”范德问道。…,

“以他的现在似人似鬼的模样,坐是不可能了,说扒更合适!”夏夜之微眯着眼睛,扫视着广袤的大峡谷,山谷,江流,接踵磨肩针叶林,一览无余。

范德急道:“那您还不趁机截住他?上了车可就麻烦了!”

夏夜之摇摇头,苦涩道:“到了他这等级数,只有死战才是最好的灭杀方式,他要是不顾圣修会堂堂第四座的尊严一心逃走,这天下怕是只有艾尔摩斯能截住他,这样广阔而有利的地势只要让他惊弓,下次再见他你我可能就被他剥皮抑或做成傀儡了。他只是少了一条胳膊,不是腿!”夏夜之眼光停在不远处的隧道,忽而焦躁的眼神平静了下来,“不过若是有让他少一条腿的契机,那么截住他就变成了可能的事!”

“天已经亮了,您还是别做梦了!”范德声音萎靡,少年人心性的弱点暴露无遗。

“做不做梦,要看你!”夏夜之有些期待地望向范德,以他行走阴影二十多年的眼力来看这孩子此生怕是搞不出多大的名堂,不过有时候循规蹈矩也不是件坏事,就比如霓蓝最珍视的这本书他还带在身上,那么基纽学堂功课想必他也学得不错。

范德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靠我我我?您实在是太看得起在下了,呵呵呵,您就是把我衣服扒光了扔那,那个怪物怕是也未必会看一眼,您别把我当成您认识的那位漂亮小姐好不?”

“我只问你一句……基纽风行包你带了没?”夏夜之眼睛一眨不眨,生怕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范德眼睛咕噜咕噜转,手伸向背后在包里一个劲的摸,忽然就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小包裹,“喏,这个有什么用?”

范德没离开过基纽学堂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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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但每次出门都带着风行包,因为这是基纽学堂的基础知识之一。他没用过风行包,自然也不会知道风行包有什么用,临行东江时同窗学员甚至还笑他教条主义,不过范德依然带着。前世的潘神曾经也被笑过,所以后来执行任务干脆不带风行包,因为他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后来成为了叱咤风云的基纽新一代领袖后,他才明白了风行包真正的意义,所以他将不必要和可以随时搞到的东西剔除掉,将有用的东西放在看不见的地方,变成了一个简约的风行包。

刚才脑海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办法,但眼下设备不足以支撑他完成计划,范德的出现似乎是天意,又似乎是一种考验,所以他决定赌一把,把希望寄托在这只“呆头鹅”身上,呆头鹅果然如他所料。

“接下来的一步由我完成!”夏夜之俯下身将鞋带解开,范德百般狐疑地低下头,先是发现了夏夜之从鞋带端整出来两枚鱼钩,接着是一些手术线,感觉很震惊,当整条鞋带被用力将外面那层涤纶撕下来,闪现在范德眼前的是一根黑色的线,只是比刚才的手术线略粗,“这是乌金丝,其刚度比得上尼龙绳,韧度比得上刀刃,而且不反光。”接着,夏夜之撕开风行包,将所有东西倒出来,然后拿出一个像是握力器的东西,道:“这个是膨胀螺栓发射器。”在一堆东西里拨弄半天,最后夏夜之将一个半截小拇指大小的金属管扔给范德,然后拎着他向来时的方向掠去,范德稀里糊涂,心想怎么不管阿路贝利西了?…,

片刻,夏夜之停下,范德朝下面望了眼,咽了口唾沫,一旁黑漆漆的山谷不知多深,反正从下面吹上来的风冷冰冰的,他们所立的地方是一个隧道入口。只见夏夜之向外走出十几步,目测了一下隧道口的高度。然后脚尖在石壁上一踩,整个人猛然直上飙升了三米,眼看去势将近,夏夜之拿起那个像握力器一样的东西对着墙壁一按,噗一声螺栓打进了岩石里,基纽身体术第二式再用,身体即将落下时,生生停止,同时手指蝴蝶穿花似的连动,将乌金丝一端锁在螺栓凹槽里。

另一边也如法炮制。

接着又在稍高的地方,加了第二道乌金丝。

范德仰着脖子眨眨眼睛,原来夏夜之是要设置障碍。阿路贝利西要上列车,那么凭他现在的样子自然是不能进入车厢内部,所以他只能躲在车顶。这条隧道是列车必经的地方,乌金丝是锋利坚韧,如果身体的某些部位在两百公里的时速下碰到了乌金丝,应该会被快速切开,那样就能完成计划了!

“需要我做什么?”范德看着手里冰凉的小短棒道。

“我要你躲在暗处,检查计划是否成功,我要你确定是否有东西从车顶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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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范德斜着眼睛,听到有什么东西从车顶掉落时打了个哆嗦。夏夜之继续吩咐:“如果掉下来的东西不重要,你就按一下这个上面的按钮,如果很重要你就按两下,如果重要到无以复加,你就按三次!”

夏夜之要范德示范,范德照做,原来范德手里拿着一个发射器。每当他按下按钮,夏夜之手里一根二极管似的东西就会亮一下。

“你能分得清重要和不重要,以及特别重要么?”

见夏夜之瞟自己,范德脖子伸的长长的,手在脖子上做了个抹的动作。夏夜之点点头,随后一个纵身,攀上隧道顶端,道:“我守在隧道另一端,会适机而动,你办完这里的事立即离开,坐车到一个叫做西苑山的地方下车,那里有一所盲童学校,你在操场附近等我,我会履行对你的承诺!”

说完,一掠身,人影皆无。

“就剩我一个人了?还有人吗?”范德朝周围嘀咕两声,无人应答。扭头向着隧道里望了眼,里面点点绿色闪烁,宛如蛇瞳,煞是诡异。时不时还有风吹出来,呜咽之声断断续续,似是在哭。范德立在靠近悬崖的一侧,朦胧的光线下,峡谷下河流如一条细线,抓起一块石头扔下去,连半点回音都没有。范德再咽了口唾沫,乖乖地瑟缩在一角,盯着头顶两道仔细看才隐约看得到的乌金丝,心想掉下来的会是什么?

列车越来越近,空气中传来了咔嗒咔嗒的敲击声。

范德睁圆了眼睛,终于看到了一道刺目的强光……(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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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再见

列车以风驰电掣的速度驶来,带起的气流将范德的整个身体吹成了弓形,有那么一刻范德甚至幻想要是从脚边的悬崖被吹下去,要有多长时间才能坠落。---------------1---不知道有没有人站在这里,向前跨两步,坠落于苍莽的荒原。

很快,一个东西便将他所有无用的意淫吹散殆尽。

尽管列车速度很快,尽管那东西仍保持着惯性,向前运动,

范德确信看到了,因为几秒钟后,那东西在石壁上发出了沉闷的撞击,在隆隆的震颤中依稀可辨,范德感觉到心跳到嗓子眼上,似乎一张嘴就能呕出来。按奈住强烈的紧张,他打着手电向隧道里晃了晃,渐渐现出一只鞋的轮廓,鞋后铮亮的金属铭牌甚至非常愤怒地将一道照耀其上的光反射



列车呼啸而过,仅是微仅可察的一瞬。范德压了压吹向一侧的小卷毛,狂叫道:“脚掉了,脚掉了!”旋即又

这空阔山谷除了孤魂野鬼外谁能听得到他报信,于是按下发射器的开关。

“咦,这还有只脚!”在隧道另一侧避风港上,掉落着另一截脚,之所以说一截,是因为这只脚只有半个脚掌,跳将过去,范德发现两指厚的牛皮鞋底齐齐被切开,鲜红的血肉连带着白骨茬散发着丝丝热气。

情不自禁地,范德又按了一下发射器的开关。

突然,头顶之上呼啦一声响动,吓得范德汗毛乍起。一个踉跄坐倒在地,就在这个时候一大块血肉掉了下来,落在他面前半米不到的地方。

范德喘着粗气,耳鼓中响彻着心脏怦怦轰炸声。随着掉落在地上的手电不住滚动,一条大腿连带小腿以及膝关节的组织血流成灾,头顶之上几米高的变电箱上仍旧有鲜血滴滴答答往下落。

范德的手指

不听使唤,死死的压着发射器的开关,这个一直活在霓蓝隐蔽下并没有经过基纽学堂血腥时代洗礼的家伙涕泪狂流,嚓嚓嚓用屁股向后挪了三步,尖叫一声,翻身向隧道外狂奔而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些离开这个鬼地方,否则那条腿再站起来可真要吓死人。

两分钟前,夏夜之矗立在另一端隧道出口处。调息着身体里经过元气归元崩散的元气,毕竟要跳上一列时速超过二百公里的列车在阴影中能做到的人应该屈指可数,最危险的是万一碰到什么东西,轻则骨断筋折,重则一命呜呼。

不过这些都不是夏夜之所思考的。他怕的是万一阿路贝利西

没有在意料之中跳上列车,那么……

或者,阿路贝利西远超过自己的估量,不但身体达到了仙凡之隔的灵界点。连心神也到了洞悉万物,因境生灵的巅峰。但很快又做了否定,毕竟世上只有一个帝王加纳。就算是处于逆流之川极致的自己在对手设下相同的陷阱后。想全身而退也是痴心妄想。

夏夜之手里的接收器就在这样一个时候闪了一下,以他古井不波的定心都忍不住喊出了声,这证明计划成功了,那个不可一世又狡诈多疑的阿路贝利西身上掉下来某个部件,这时对手想不战而逃的机会大大降低。

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接收器又闪了,夏夜之一蹙眉,这是什么情况?还没反应过来,接收器开始狂闪,他甚至忘记了列车车头

冲出了隧道。夏夜之别无选择,只能在列车车尾出来的一刻全力施展基纽身体术第二式身体漂浮术,堪堪踩在末节车厢的边缘,眼看摩擦力不足以弥补两者间速度的差距,夏夜之张口吸气,右脚往下死踩,嘎嘎嘎嘎,落脚点硬是被踩进去一寸有余,同时基纽身体术第一式重力掌控点全开,他的身体几乎以平行于地的角度停在了末节车厢的边缘。…,

其实,在基纽的每个学员在初入基纽时梦寐以求的是习成基纽身体术最终式——碎影月光舞,因为不知从哪个时代起习成碎影月光舞被神化成了进入高层幕僚甚至执掌基纽的关键因素,以至于许多人盲目修习最终式,忽视了基本式,殊不知真正能用于实际行动的正是基本式,如果此刻将夏夜之这段影像在圣堂播放,想必能让那些新生代的基纽

少走许多的弯路。

夏夜之用了足足十分钟才在疯狂划过的气流下直起了身子,白驹过隙一瞬,四目相对,尽管隔了足足五节车厢,夏夜之看到了那张刻骨流毒的脸上流露出太多太多复杂到只能留待以后细细揣摩的神情。

夏夜之半俯身在车顶上慢慢移动,一眨不眨地盯着阿路贝利西,并在脑海中还原着几分钟前的景象。

如果猜得不错,阿路贝利西在经过隧道之前是右腿单膝跪地包扎左臂伤口的样子,其中较低的一根乌金丝在他脚腕的高度切过,所以应该出现一只完整的带着脚踝的脚,而另一只该是带着一半膝盖一半小腿骨以及一半脚掌。至于较高的那根乌金丝,将右腿连根切去,左腿切掉了膝盖以下的位置。

夏夜之也仅限于猜测,具体的情况除了留在隧道里的那小子外,恐怕连阿路贝利西自己也没搞清楚。因为那个过程实在太快了,快得在十几秒后才阿路贝利西才发现他只剩一只完好的胳膊。

“你赢了!”

阿路贝利西仰望着来到面前的夏夜之,恐怕这一生他都没有这样仰望过任何人,“看来你把摩西抓来的那小子救了,他成了你的路引并带你找到了我!刚才你一定就在我身后的那片针叶林里……然后,看着我一步步……咳咳,你能猜出我的打算并因地制宜设下陷阱令本座由衷佩服,不然。你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跟我碰面的!”

“在这样的环境下,你若一心逃走,帝王加纳也拿你没辙!”

“吓,还真是讽刺。竟然败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小辈手上……不不不,别告诉我你的身份,我不想知道,这样也是给我留下一线的机会!我唯一做错的事就是不该染指那个小姑娘!你看我现在的模样,哈哈,永远也做不成了,不如让我活下去吧!”

夏夜之歪歪头,道:“你还真是不同。岭下风城只是断了一条手臂,就不想生存了。就算顺位比你稍低的摩西换成现在的情况,肯定也不会求我,反而乐得我将他解决。我……很奇怪。你到底怎么想的?”

“你是指机枢?圣修会?哈哈,那些东西对我来说算个屁,我只想做些我喜欢做的事,比如说将那个小姑娘,哦不。是叶月依织,我想把叶月依织做成傀儡!”

提及这个名字,夏夜之眼中闪过一丝恨到极致的目光,逆光的脸上依旧好整以暇:“你倒是一点也不怕岩月擎!”

“你也知道岩月擎……”

不对。不对。

阿路贝利西想说的话戛然而止,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岩月擎隶属于圣修会。就如同神秘的圣殿武士的首领以及影子一样,但他们都不在顺位之内。这件事只有圣修会很少的人知道,更多的只是将他当成代行者杰克菲利特的死党,一个十足的纨绔公子而已,这后辈怎么可能知道,他指的应该是岩月擎和叶月依织的绯闻。…,

“怎么样,做个交换,你留下我的命,我把所知道的秘密告诉你!”

“唔,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主义!”

“嘿嘿,就知道你会心动,放心我不会占你便宜,你先帮我止血!”

夏夜之并不知道阿路贝利西除了是阴影当之无愧的技巧之王外,还有一项鬼斧神工的技艺,就是换器官,别说是胳膊和腿这么简单的零件,就算是眼球这么复杂的组织,在他手中,也能玩转,他最大的梦想是做出一件堪称旷世杰作的傀儡。这个傀儡的底材就是名闻天下的叶月依织。

阿路贝利西见到夏夜之弯下腰解开他的衬衫用来止血,连剧痛都忘在脑后,幻想着未来有一天玩弄傀儡的爽快。突然——

“啊!”

“你他妈这是干什么!”

阿路贝利西惊愕的发现,夏夜之竟然将他唯一的手臂生生拽下来,尽管服下止痛药,可是那痛楚依旧让他痛哭流涕,“呃呃呃——你到底要干什么,朋友?”

“如果我说……”夏夜之口中的热气喷在阿路贝利西冰冷的脸上,一字一字嘶哑道:“如果我说,她是我第一个真心喜欢交往过的女孩子,你信不信?你万万不该提及她圣洁的名字,特别用你这张污秽的嘴!”

“不不不,我想这是误会,误会!阁下留下我的命,我会告诉你秘密,一个关于岩月擎的秘密!”

“很抱歉,我与岩月擎

打过交道,并且还是我敬佩的人之一,就算你不是因为嫉妒而

借我之手除掉他,关于他和叶月依织的秘密我不会去打听!”夏夜之低头望了眼怪石嶙峋,却高达千米的沟壑,将只剩下躯干的阿路贝利西拎起。

“不要!”

“不要啊——”阿路贝利西扭动着唯一能活动的脖子,狂哭道,“饶了我,饶了我啊!”

“你还有十几秒的时间,好好享受吧!”

夏夜之轻轻松开了手,就像丢掉了一个垃圾袋。

“再见了,天才!”

望着那仅是一瞬就再也看不见的小点,夏夜之意兴阑珊吁了口气:“你

让我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在我余下的生命里,你将被铭刻!”

黛色已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褪去,就像渐渐慢下来到列车。

“乘客你好,下一站是西苑山,有在西苑山下车的旅客请做好准备……”

从广播里传出的声音唤醒了夏夜之,沉默了三十秒,夏夜之疲惫的眼睛张开了一条细线,眼前一个圆脸姑娘嘴里嚼着鸡翅,津津有味道:“嗨,你是不是该下车了?你再睡就过了!”

夏夜之勾了勾嘴角,“谢谢!”强撑起了身体,走向过道,身后圆脸姑娘叫道:“回到学校我加上你的QQ,中午跟你再聊!”

夏夜之踉跄的迈着步子,似醉微醉地点点头,无声道,让我和我的QQ见鬼去吧,那些都是我编的!

“今天的气温是5到14度,未来几天将有一波冷空气来临,并会伴有连阴雨,祝各位旅客愉快……”

哈!

夏夜之打了个呵欠,走下列车,呢喃道:“这个夜真是好漫长啊,你是不是也这么觉得,语雪?”伸手拦了辆出租车,朝着西苑山方向驶去。

―――――――

清晨,雾气弥漫的西苑山,飘落起了细密雨丝。

范德抱着肩膀在盲童学校的操场边踱着步子,肚子咕噜咕噜不停地叫,眼看四周环境不利,尤其是骑车晨练的人一波接着一波,也不知道这些个猛人哪来的这么大兴致。…,

范德夹着腿跑来跑去,屎意盎然,实在是忍不住了,没办法跑到篮球场下面的羽毛球场,这里倒是没人打羽毛球,可能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吧,不过自从他到这,就看见一个女孩在轮滑,实在憋不住了,所以打算问问哪能拉屎!

范德的出现吓了女孩一跳,搞清楚这个外国男孩的来意后,女孩很友善地指点了路径。范德看到对方隐藏在微黑皮肤下秀色可餐的脸颊,伸出了手,操着蹩脚的中文道:“你好,我叫范德,你叫什么名字!”

对于这个差点被屎憋死的家伙,女孩仍旧很客气地伸手一握,“苏夏!”

之后,范德屁颠屁颠跑向厕所,准备以最快速度解决后杀回,藏在口袋里的手还在回味着那如葱根白皙纤细的手指,好漂亮的手!

苏夏并不知道范德想入非非,转而继续沿着操场边缘绕圈。如果不是要下雨,这个场地不会给喜欢安静的她空下。

说来也是奇怪,一贯安静的她昨晚不知道突然怎么了,心烦意乱,在床上翻来覆去迟迟睡不着,一夜没合眼,到了清晨,便开车来到这里,远离喧嚣,也顺便把一些东西带给学校里的孩子。

能认识他们,还要多亏语雪姐介绍的夏夜之帮忙,只可惜夏夜之都到了家却没有见上,错过了她精心准备的一片心意,说起来好久没有下厨了。

胡思乱想了一通,苏夏心绪稍微平静了点,擦了擦汗水,准备启程回江大,然而就在这时,忽然有一个人从将近一米高的看台栏杆上摔下来,苏夏怔了几秒,然后快速向着那个人滑过去,“喂,你没事吧!”

苏夏将摔倒的人扶起,原来是个男生,岁数么和自己相仿……咦?

忽然间苏夏感觉心猛然跳了一下,

没有反应过来,直到看见那个人的手腕上有一个仍坚持不懈存在的牙印时,她才用袖子蹭了蹭对方下巴上的汗,一时间激动地不知该说什么!

“你是谁?”

听到对方这么问,苏夏张开的嘴顿了顿,有点失望,

看到对方状态,她下意识在男生眼前挥了挥手,终于确定他视觉出现了障碍。

“你到底是谁!”

又问了一遍,只是这次多了些质问,还有掐的自己手有些疼,苏夏吸了口气,以自己听起来都有些颤抖的声音柔声道:“我是……”

在泰安第一次初见时那一幕幕不断闪现在脑海里,苏夏抿了抿嘴,“我是夏奈!”

“夏奈?呃,夏奈……”

来不及再说什么,他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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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不适,精神也欠佳。



这样持续的更新能让你们充实,我也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尤其是那几十个默默订阅的朋友,我一定不负所望,保证不进宫修炼,呵呵!

感谢松鼠每日孜孜不倦的赏金,不知哪个女主让你这么坚持呢!哈哈,安了,各位(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一章 你的名字,你的样子

一个冗长的梦境里,少不了漆黑的夜,连绵的雨丝,以及脑海中印象依稀模糊的旧识,所以夏夜之在头三天里并不知道自己是醒是梦,因为他无论张开眼还是闭上,除了黑暗还是黑暗,窗外紧邻的破漏落水管始终是咕嘟咕嘟的怪声

。//高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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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第三天肠胃里发出类似落水管的声音,夏夜之知道自己醒了,醒了就好!

对于周遭的陌生,感官的退化,倒是没有任何气馁绝望,早在吃下“转生丹”的一刻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相比而言这点反噬反而令他欣慰。

他很清楚无论是眼盲还是失声,都是暂时,身体是能感觉出来的,只是这些表象化的东西掩盖了“转生丹”起死回生魔力的相悖的一面。

天下间没有免费的午餐,能量永远是守恒的,这些简简单单耳熟能详的话确是无可驳斥的真理。夏夜之不可能平白无故变成双帝之战中的夏夜之,那爆炸性的能量源于对未来生命的透支,这便是转生丹的秘密,所以在装转生丹的小匣子上,仓央上师留下了一句话:服药后,身体潜能会激发到峰值,但生命枯竭已定,由生转死,由死转生,盖莫如此!

至于生命枯竭的日期仓央上师没有说,也不可能说,毕竟这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事。将阿路贝利西解决后,夏夜之便将所有的元气封存,不敢妄动分毫,因为每一次运行都是在透支生命。在去往西苑山的列车上,他以神觉内视,感觉到血液倒行,血脉已变得纤细,有不断枯萎的迹象,若不是夏夜之修行的逆流之川本就是违逆正常生理机能的超神技,恐怕在他爆发完元气归元后的瞬间就应该猝死了,纵使有巫师巧夺天工的传授,按照血脉枯萎的速度计算

。余下的日子大概不会超过一年。

这个才是夏夜之纠结到无法释然的。

要么在一年内找到解决的办法,要么在一年内将所有心愿了结,摆在眼前的是两种抉择。

既然仓央上师能造出如此鬼斧神工的药。那么也应该有应对的方法,此刻躺在床上夏夜之有些心急如焚,恨不得立生双翅飞到西藏,就是微微一用力撑起身子的功夫。刚愈合的伤口又崩开了,“呃~”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缠了多处绷带,不由地,想起那天在操场昏倒,到底是谁将自己带来这里。难道是范德?

一时心中泛酸,浓浓的愧疚漫上心间,踟蹰是否该将霓蓝的事告诉他。这个时候,楼梯上传来吱呀吱呀的声音,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很轻,不像是范德。虽然眼睛看不见,说不出话,但丝毫不影响在阴影里混迹多年又经过屡次大战提升的听觉和嗅觉。

夏夜之闭上了眼睛装作沉寐。将桌子上放置的一把镊子藏进被中。房门缓缓地开启。刻意压下动静的脚步轻蹑而至,夏夜之心脏怦怦直跳,不自主地攥紧了镊子,计算着距离。

感受到对方手伸来带起的气流冲击着毛孔,猛然间,夏夜之抓住了来人的手腕。用力扯向自己,就在他要用镊子先将对方制住的时候。一声惊呼以及香橼、柚木淡淡的香味不分先后刺激了耳朵和鼻子,第一时间。夏夜之的反应是对方是个女孩子,接下来,整个脑海中的记忆似是被那股香味挖空了,已经渐行渐远的记忆潮水一般的涌来………,

是夏奈的味道。

是夏奈的味道!

夏夜之挥在半空的手颓然落下,勾住了她的脖颈,紧紧搂住,就连下巴也死死卡住她的光滑的锁骨,不留一点余地



一切都与爱情无关,只是为经年懊悔的一种救赎,一种忏悔。

“没事了,你安全了!别担心,你安全了!”

女孩支吾的声音从枕头里传出,温暖的手轻轻拍打着他的手臂,像是再抚慰一个受伤的孩子。

“你再不放开我,我就要闷死了!”

“卟楞!”

夏夜之手里的镊子掉落在木制地板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也惊醒了他,不,不,不,这不是夏奈的声音。

夏奈已经死了,已经死了……

有些失望悄悄蔓延。

“对,对,对不起!”

夏夜之张开嘴唇,可是声音就在喉间打转怎么也发不出来。女孩从他的臂弯里挣出来,看到掉落在地上的镊子,一双雾雨迷蒙的眸子眨了眨,旋即吁了口气,心有余悸道:“我知道你看不到,但我真不是坏人,你别害怕!”

女孩将夏夜之的手臂轻轻放回被子里,又为他牵了牵被子,“你半昏半醒了三天,前日我请医生来看过,他说你只是障碍性失明,应该不久就会好的!”

夏夜之点点头。

“这个地方也很安全,是我以前租下来练琴的!本来我想请护工过来照顾你,但是想想还是不保险……”

夏夜之心说:以我这样明显的暴力伤找护工过来,难免生出不必要的枝节,你很聪明



“所以,我打算把你送到医院……哎,你怎么了?”

夏夜之摇摇头。

“你要是没有心情说话,就好好休息,我不打扰你咯!”

夏夜之指了指自己的嘴,然后摇了摇食指。怕对方不懂,张嘴比划着口型:“我说不出话!”

“别急!我这就去请医生!”

女孩猛然站起来,却把夏夜之吓了一跳,急忙拉住她。心里五味杂陈,前世不管受了多大苦难多大的伤痛,没有一个人关心,何谈照顾。转世后不知是交了好运,还是眼前这个女孩子人实在太好了,对自己居然这般呵护,特别是听到她焦急的口气,仿佛感同身受似的。夏夜之心下触动,刚才的失望去了大半,暗责自己怎能对恩人如此怠慢?

他摊开左手手掌,右手拈起拇指和食指在左手掌上比划了一下。

“你……想吃东西?”

“……”

好吧,我确实饿了,但是我现在更想说声谢谢!

夏夜之更加形象的比划了一下,她赧然地笑笑。从书包里取出笔和本交到夏夜之的手里,夏夜之摸索着位置,在最上面写下:“谢谢你!”

“千万别这么说!”

“希望刚才没有吓到你!”

“呵呵!”她轻轻笑了声。“没呢!”

“放心,我不是坏人!”

“我也不是

!”她拿下一个苹果,坐在床边,慢慢削着皮。夏夜之继续写道:“我的身体没有大碍了,借你的地方再休息几天就能康复了,不用去医院!”

“呃……这个,好吧!但是你要经过我每天都判断,如果你的情况让我认为你严重了。你就必须去医院,咱们必须做这个协议,可以吧,我要对你负责!”

听到她煞有介事的口气,严肃地像个负责的医生,夏夜之勾起嘴唇,想了想,写道:“你叫什么名字。美丽的姑娘?”…,

夏夜之觉得自己有些马立强口中所说的骚燥。直接问对方叫什么名字不就完了,后面非要加上个“美丽的姑娘”作甚,但是笔到那里,偏偏就想这么写,也不在乎是否骚燥了,他指的美丽并非外表。而是指她的内心。

夏夜之将本子递过去,女孩莞尔一笑。“好吧,你终于舍得问我叫什么了!”

记得在泰安临分别的时候。自己要告诉眼前这个救命恩人的名字时,还遭到特工先生非常暗黑的教育,在三天前见到特工先生的一刻,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盛的满满的,真想告诉他自己就是半年多前被他救了的女孩夏奈。结果特工先生昏了过去,经历了三天的时间,那种冲动的情绪渐渐恢复了平静,再加上她的确是一个不善言辞不懂逢迎的人,最后还是放弃了将那番铭记在心的恩情用拙劣的语言技巧表达出来。既然医生也说了他的眼睛没有大碍,那就等到特工先生能看见的一刻吧,到了那个时候,被太阳晒成小麦的皮肤也就褪回了本色,相信他也会认出自己。

至于名字,当然要告诉他,不能错失这个机会。

正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一看来电是姚婷,接了起来,那面立即传来姚婷的哭声,“苏夏,快点过来帮帮我,有个男生要非礼我……你快点来……”

;psb5楼吧,先报警,先报警!”她听到姚婷报了位置,立刻背上包,往外跑去,临到门口时忽然转回头对夏夜之道:“有点事,晚些时候再来看你

!”

夏夜之朦胧中感觉她遇到了些麻烦,但以现在自己这种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状态想出力帮忙,比说出“帮忙”这两个字都难,不免叹了口气,忽然,楼梯上再次响起了脚步,夏夜之眉角倏地立起,撑起了身子,但只是片刻又缓和下来,对着门口招了招手。随后一个呼哧呼哧喘气的声音响了起来:“终于熬到您醒了,我都快淋成落汤鸡了!”

这次来的真是范德。

“要不是怕那个黑美人发现,我早来了!您的运气真好,那天刚昏倒就被黑美人发现了,她硬是把您背上车又背上楼,前天和昨天她彻夜陪着您,而我只能在外面挨冷受冻,哎……”范德又开始喋喋不休了,夏夜之真想过去踹他一脚,特别是目前极需要他帮助的时候。

;psb5楼”写出来,要他暗中帮忙,范德自然领会到“暗中”的意思,夏夜之又翻开一页,写道:“如果那面没有事,你就去枫园找林语雪,告诉他我没事,要她放心!”

范德哦了声,无精打采道:“她要问您怎么不亲自来,我就说您受伤了!”

“千万别!”夏夜之赶忙写道,因为着急字迹凌乱,“就说我一切安好,是办点事,暂时回不了东江!”

范德看看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没什么兴趣地又哦了声,这次本来是要打探霓蓝的消息,结果反而成了跑腿的,哪能爽,不过夏夜之好歹救过他的命,也就应承下来。看见夏夜之又写,范德不奈道:“怎么还有!”

“最后,去嘉诚世纪对面的咖啡馆告诉找舒颖,让他转告文华事情已办妥,我在休假疗养……恩,就这些了,办完之后回来,我除了完成对你的许诺外,还会送你一份让你满意的礼物,去吧!对了,把你包里那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借给我看看,稍后还你!”…,

范德把书给了夏夜之,拿过满是字迹和五线谱的本子翻了翻,除了夏夜之写的英文能看懂,其余的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翻过封皮有两个隽然脱俗的字:苏夏

。范德眼珠转了转,道:“我想知道您的名字怎么写。”

“夏夜之!”夏夜之一笔一画写道。

“上面一个艹头,下面一个办公室的“办”,念什么?”

夏夜之按照他说的,拼凑出了那个字,标了个音标:“su!”

范德扁着的那张沮丧的嘴忽地乐了,神经质地跑出了门,留下一连串兴奋的音符:“我终于知道黑美人的名字怎么写了,哇哈哈哈!”

“年少轻狂?还是神经?”

夏夜之听到那脚步声关门声一连串的声音远去,嘴角抽了抽,分外羡慕范德的活力,却忘了重生后自己的身体也不再是步入中年的潘神。

“一个艹头一个办,是个‘苏’字,这小子想知道女孩名字,让我写自己名字做什么,夏夜之……苏,夏……”夏夜之微张的嘴唇忽然发出了一个词,“苏夏!莫非是她,江大的苏夏!”

夏夜之竖起了枕头,靠在床头,又翻过了一页,慢慢闭上眼睛,勾勒着那个未曾见面却早已闻名的女孩的线条,竟然从没有一刻比失明时更能看清她的样子,于是夏夜之提笔:薄而柔顺的短发,光滑的脸颊,性感的锁骨,细嫩的手腕,缠绵温润的手指,略带俏皮和幽默的声音,以及那充斥着希望和等待的香奈儿味道。

你,真的是一个很善良很好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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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几位兄弟的支持,令我相信你们还在等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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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鱼水欢

有条件的去订阅,不要让书太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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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门被一脚轰开的时候,夏夜之才刚刚沉入睡眠之中不久。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有点措手不及,特别是轻快到连他耳朵也很难捕捉的陌生脚步,以及烟草燃烧的味道。

是一个男人!

夏夜之没有装睡,反而镇定地坐起来,一眨不眨地盯着走进来的人,其实他看不见。对方不说话,也不似杀手般潜踪匿行,除了脚步很轻外,其他的动作嚣张到无礼,仿佛要让这个世界不敢忽略他的存在。

噗咯咯拉出木椅,来人大大咧咧坐在离夏夜之也就是一米距离的桌子旁,吧嗒吧嗒抽了几口烟,然后按灭,接着拿起桌子上被苏夏削好的苹果,咯吱咯吱吃了起来,依旧很聒噪,五分钟后随着嘎巴一声,一股烟雾又飘起。

“给我一根烟,好么!”夏夜之先开口道。

“你见过医院里有病人吸烟么?”来人懒洋洋说。

夏夜之讥诮地一笑:“那你见过病房里烟雾缭绕么?”

“这是病房么,我怎么没有发现?”他瑟缩在椅子里,两只脚翘起,搭在桌角,离夏夜之只有几十公分。

“呵呵,每次听到你气急败坏的声音,莫名的我都有一种舒爽的感觉,你说你怎么会给人如此恶劣的印象呢,江大红人李林林!”

初听到他的声音还不敢判断,因为这家伙嗓子哑了,不过加上如此令人不快的口气以及橡胶味十足的篮球鞋,夏夜之很轻松喊出了他的名字。

“同样是兄妹,一个美好的像天使,一个呢,如同魑魅魍魉,唉!”

“你不是瞎了么?怎么还能知道是苏夏?那丫头给我打电话说得很清楚,你还不知道她是谁……”

夏夜之自然不会告诉李林林有一个基纽特种学堂的学员跑到这里,然后泄漏了你那好妹妹的身份,话说这小子已经去了两天。怎么还不回来?见他默然不语,李林林冷哼了一声:“连名字都不敢透露给救命恩人的小狗,收起你这副自以为是的嘴脸。老子万万没有想到是你!我他妈只是出去一趟,让你替我清理在我那单纯的妹妹身旁乱飞的苍蝇,没想到你居然当起了苍蝇!她让我过来照顾你的时候,奶奶的。老子差点气炸了肺,要不是进来看见你这副衰相知道你没有睡我老妹,我今天非把你的卵蛋捏碎不行!”

这货口无遮拦的样子一贯如此,能安然活到现在还真是个奇迹,有这么一个让人绝望的哥哥。苏夏要做多少善事才能抵消到他败出的人品啊!夏夜之知道李林林出身的环境以及美国文化熏陶,对于一些禁忌就跟玩笑一样随口而出,自然不会生气,所以依旧好整以暇:“你不至于吧,输给胡迪尼你就成了这副怂样?”

“操!你再提一遍这个名字老子跟你拼命!”李林林凶神恶煞地站起来怒吼道,临去巴黎之前,李林林跟夏夜之打了招呼,要去找如今极限运动当之无愧的王者胡迪尼一决雌雄。李林林也并非一个无名之辈。大概胡迪尼被他烦够了。干脆答应了他的挑战,结果没有任何悬念。想到惨败,猛人李林林攥紧的拳头一松,又颓然坐下来,“罢了,技不如人而已。没什么好不服的,输了就是输了!”

“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找回场子,也算是爱屋及乌。报答你妹妹对我不离不弃的照顾!”…,

李林林沉默着吐了几口烟不说话,也难怪,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所向无敌的天才也有难以超越的目标,夏夜之以为他是沉静在失败的阴影里,却听李林林说:“我劝你离苏夏远点,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否则有一天你要后悔!”

“在这雨夜里,听你说的这么阴森,我都觉得寒气入体了,”对于在高校圈子里充满传奇色彩的“秀色可餐”,夏夜之并无非分之想,唯一渴望的是早些复明后看到她那传说中泼墨如画天然自成的眉目,然后尽自己所能为她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夏夜之正了正色,道:“放心吧,我这个情况,她那个身份,是不可能有交集的!”

“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谁知道那傻丫头游离了大半个地球后怎么会罕有的这么热情,特别是对一个男的,操!”

“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男的怎么了?对男的热情说明苏夏同学是一个正常不过的好女孩,不对男的热情,莫非要对女的热情?”

“不管对谁热情,也跟你没关系,你趁早给我玩蛋去!”李林林站起来,将从外面带来的批萨放在桌子上,真想不通这个曾经的情敌到底有什么魅力能令一贯君子之交的苏夏悉心照料。既然这小子吃起来狼吞虎咽,不像苏夏形容的可怜,李林林也就觉得没必要依照苏夏的叮嘱留下来彻夜陪他,眼看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幕之上黛色渐起,已到了下班高峰期,李林林打了声招呼说改日再来,自然又免不了嘴战一番,待走到门口李林林刹住了脚步,“对了,有件事忘了告诉你!”

夏夜之舔了舔蘸着奶油的手指,支吾道:“什么?”

“盛世年华出了点事!”

“哦,是么?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夏夜之若无其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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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看见他被几个人强行带走了,我还以为你跟那个杨老板挺熟的才告你一声,反正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我先走了!”

李林林说完就告辞了,等到他脚步消失,夏夜之起身下了床,将窗户拉开了一线,顿时,冷冽的空气穿窗而入,吹拂着他身体每一个毛孔。夏夜之拿起衬衣慢慢穿上,又套上风衣,摸索着向门边走去。

每个世界都有每个世界的规矩,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些话每一个道上的人都知道,杨橙自然也清楚,夏夜之与他的交情不深,还远谈不上两肋插刀,唯一的来往也是基于他背后的主子,所以李林林说杨橙出事后夏夜之并没有多少着急。但当站在窗口。想起那个至今仍旧挂念的小妖精曾在杨橙的暗助下为四年的青葱时光划下美满的休止符,夏夜之便觉得欠了杨橙一份不小的人情。

“去盛世年华!”上了出租车,夏夜之吩咐道。恰逢雨天。行车不便,路上耽搁了些时间,到了盛世年华正值熙攘之时,不知是不是天气恶劣行人稀少的原因。今晚的盛世年华显得格外喧嚣。

刚推开门,那股既陌生又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女郎的莺莺软语近乎暧昧的问候,舞池中狂躁与不羁的炫动,让夏夜之也深深为杨橙的能力折服。也许在别人眼中他不过就是赵炫翼的一条看门狗,所以这些连条称职看门狗也找不到的人注定翻腾不了多大的风浪,混得还不如条狗。…,

“我找萧潇!”夏夜之开门见山。

女孩愣了一下,道:“不好意思,萧姐她今天不在!”

“你告诉她,说夏夜之找!”

那女孩有些不耐烦,每天最少有十几个客人找萧潇,可有幸能见到的屈指可数。她虽然来这里时间不长。但“小金鱼”的传奇事迹早就耳熟能详,如今若非是局长厅长家的公子或者极好的朋友,根本请不动萧潇。不过在这场合厮混的女人倒也懂得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谁知道眼前这位公子哥是不是位吃一顿饭就够十年开销的官二代了,当然女孩主要还是看出了这位客人身上的阿玛尼风衣不是山寨货,殊不知这不但不是山寨货。还是阿玛尼亲自为阿路贝利西大人裁量的,只可惜阿路贝利西阁下早已成了连回家路都找不到的孤魂野鬼。时间不大。小金鱼冲了出来,或许是老相好布拉格一票人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人间蒸发似的情况吓到了她,确认是夏夜之的一刻,小金鱼扑进了他的怀里,听到有公子哥打口哨,小金鱼抹了把眼泪,赶紧拉着夏夜之进了包房。

没有外面的浮华袅袅,包间里坐着的几个盛世年华的主心骨都在唉声叹气,往日里有大老板赵炫翼坐镇,魑魅魍魉根本不敢盛世年华这座雷音宝殿,还用他们操心?可是翼爷北上解决一件大过天的事,早已断了一切联系,就趁着这档子,昨晚突然有一伙彪悍的人将杨橙带走了。

事情起因是杨经理的江大校花女友因为口角抽了一女孩耳光,结果一起跟着两个男的为女孩出头,杨橙本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想到两个小子进酒不吃吃罚酒,先动手推了杨橙一把,杨橙自然让人请他们出去。半个小时后,四五辆奥迪7停在门口,进来差不多十五个人,清一色的短发,倒不是砸场子,和杨橙说了几句话,在东江道上呼风唤雨的杨经理便乖乖被押走了。

在盛世年华里能被称为爷的只有两个,一个是翼爷,另一个就是眼前的夏爷,虽然这些人除了小金鱼外和夏夜之最多就是见过几面,但都知道在他面前杨橙杨总管也得毕恭毕敬,终于盼到了救世主,大家都松了口气,七嘴八舌为夏夜之还原了昨晚发生的事,但没几点有用的消息。

“知道是哪方面的人么?”

“不知道!”众人皆摇头。

“好吧!你们先不要急,如果事情顺利的话,明天晚上杨经理就能回来!”夏夜之离开盛世年华,先回了趟家,取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辨位石——原本是装在霓蓝留下的那对凤凰耳坠中,夏夜之在打算将耳坠送给秦娆的时候,将辨位石取出来,没想到曾经亲手制作的东西,辗转经年,终于还是为自己所用。盲人的世界是可怕的,夏夜之如今切身体会才知那种无所承受的孤独是何等苍白,苍白到连生命的意义也变得朦胧起来,唯一最美妙的时刻似乎只有那缥缈的南柯一梦,因为在梦里在那虚无的世界,他才能看到。

出租车停在杨橙的豪宅前,特意问了问司机灯是否亮着,等到肯定的答案,夏夜之小心翼翼穿过花园小径进了院落,从自己躯体的这位前主人日记里,夏夜之很清楚前主人暗恋美院天之娇女罗莎莎已久,同时对于罗莎莎的性格差不多也有所了解。虽和秦娆同一年进入江大,并称为06级校花中傲然于最巅峰的两朵,可是罗莎莎除了性感的身姿。魅惑的美貌外,给予几乎所有男生的印象都很空洞,没有机会接近罗大校花的爱慕者因她的高傲而畏惧。但是罗莎莎同班的男生们都知道其实罗莎莎是个简单的女人。臭美,傲慢,挑剔,惰怠。虚荣,女人大多数的让男人看不过去的性格无一例外出现在她的身上,最让人受不了的一点是罗莎莎完全没有脑子,一…,

都市之美人志VIP章节

切随心恣意横行,仿佛上帝造她时。除了给了其一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容貌外,还在上面贴上了一张女神标签,可惜这标签没有贴在额头上,所以罗莎莎没有任何朋友,别提知心朋友了,有的只是一群只可远观而不敢亵玩的丝拥趸。在江大女生宿舍里用罗莎莎的简单来讽刺秦娆虚伪的段子层出不穷,细节从回绝一份告白情书,到在校园餐厅吃一顿饭。不一而同。但是八面玲珑的小妖精那滴水不漏的行事风格让那些个半夜还处于兴奋期的女生们除了骂两句虚伪装逼外还真就找不到更加裸鞭笞的由头,于是女生们心有不甘骂两句圆滑世故抑或妖精后,便将矛头全部转嫁给罗莎莎,结果拥有这样温柔娴熟名字的主人就成了深夜还回响于楼道间的笑料。

罗莎莎性格不好,但资质不差。她考进江大并非与其他人类似的普考,而是依靠专业考被全国顶尖的学府相中。曾也画得一手被美院教授们一致褒奖的国画。可惜家境比较平庸的罗莎莎掉在东江这个大染缸里,被路易威登爱马仕古奇香奈儿迷了双眼。再看不进去山川江河花鸟鱼虫,经赵炫江介绍搭上了杨橙的船。之后彻底与灰姑娘的出身诀别。从学业上来说,罗莎莎无疑是自毁前程,但从生活质量上来说,罗莎莎远比其他校花强得多得多,很难说罗莎莎这个人对于这段人生最好时光的博弈是成功,还是失败。

这一切在脑海里很快闪过,夏夜之敲开了杨橙家的门。再次见到夏夜之,罗莎莎脸上不自然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但很快还是被一脸轻慢取代。

“坐吧!喏,桌子上有你平时在t才有机会喝的百威小啤,不要错过机会!”罗莎莎优越感飘然,踢掉高跟鞋打开音响,盈盈坐在夏夜之面前的柜子边,被黑丝袜裹着的美腿交叠着有意无意地碰着夏夜之的腿,“我刚去中信银座买衣服回来,你要早来一步肯定见不到我,你是不是还车来了?”

罗莎莎见夏夜之没说话,似有得意笑笑,“你不是围着秦娆混么,听说前一阵她离开东江回家了,没和你联系吧?!呵呵,说来真是傻,来东江上学的外地人谁不想毕业留在东江,她长得也算不错,这里有大把的机会,回家有什么好的?”似乎觉得夏夜之无动于衷让她高高在上的自尊得不到满足,罗莎莎哼了声:“听说你爷爷当初是黑社会的头目,东江不少人受过恩惠,你这人,可不会为人处事,就会愣头愣脑打架,有时候你得跟杨橙学学!”

罗莎莎一手抱胸,一手指点,叙说着这些年混入这个圈子所见所闻,见夏夜之在笑,她更加得意道:“如果我猜的不错,你现在还在暗恋我吧?”

这个小一届的男生长相普通,比起赵炫江他们那种优质男生来说,相貌差多了,也没钱,在东江没豪宅没名车,但是勇气可嘉,这么普通还敢对自己告白的也没多少,罗莎莎忽然发现并不讨厌他,尤其知道秦娆还挺器重他时,更加有这种感觉。罗莎莎看着他的脸,等待着答案,让因为毕业生晚会锋芒输给秦娆一小筹的自尊心受辱得到补偿。

等了半天,夏夜之一直沉默。罗莎莎的笑容有些僵死在脸上的征兆,就在这时,夏夜之明媚一笑,头一次正视罗莎莎,这给了罗莎莎一个缓冲,反而让她更加期待了。…,

“我记得杨经理爱养鱼!”夏夜之忽然道。

“哦,你说鱼啊,他那人除了对我,对其他都是三分钟热度,那鱼缸多久没换水了,臭死了,闻见都能呕出来,我正打算雇人收拾了,正好你来了,帮我倒了吧,我给你五百块钱,买件普通衣服去,什么年纪了还网购山寨货!”

“好啊!”夏夜之点点头,“你带我去吧!”

罗莎莎一副我早知道如此的模样,领着夏夜之到了偏厅,果然一开门一股腥臭味散发出来,就像腌了一个月的黄豆水,有种令人作呕的味道。

“喏,就在这里了!”罗莎莎捏着鼻子阴阳怪气地说,突然曼妙的腰肢被夏夜之一把搂住,领敞口线衣外露着的肩膀上被夏夜之新长出的胡茬弄得怪痒痒。自从一个多月前和杨橙闹矛盾后,就没有再和杨橙做过,久旱逢甘霖,自然撩拨着罗莎莎的内心,当夏夜之对着她的耳朵说你真香的时候,罗莎莎一下子就感觉湿了,但是这绝对不足以让她饥不择食选择在她眼中无疑是粗人的夏夜之一夜鱼水情,最关键的还是在于四年里一直做比较令她疯狂嫉妒的秦娆,自从见到秦娆居然挽过夏夜之的胳膊后,罗莎莎就发誓一定要把夏夜之弄过来。

罗莎莎缩着脖子嘤咛道:“在这里不行……”

感觉到夏夜之将自己抱起来,罗莎莎大急:“你先去洗澡,戴上套子才可以……”

话音未落,就感觉整个人飞了起来,然后扑通一声……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还没反应过来,那臭水连带死鱼尸体残骸就进了肚子里,罗莎莎惊恐焦急,刚冒头,又被夏夜之按下去。

“多喝点,喝好了就不说胡话了!”

感谢松鼠,冠童,污染白菜,芃鹏芃,牟道,大坏蛋乐

乐,龙港蕉太狼,我是ero,甜咖啡的苦涩,刻录悖论,西伯利亚南洋,白露支持。

许久不见白露,以为已经如其他离开的书友远去了,恍然再会,时光已然,曾经如夏夜之般的学生如今也淡出校园,旧时光真的回不去了,一时颇多感慨,原谅则个。。。(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三章 我来做你的眼睛

“姓夏的,我草你……”

罗莎莎肺都快气炸了,这王八蛋根本不是要和她上床,而是赤果果的玩她。罗莎莎本来就有洁癖,别说沾上脏水污水,就是闻见味道都受不了,所以一冒头就开始骂。

夏夜之不温不火,手掌一用力又将罗莎莎按回去。

咕噜咕噜咕噜——

估摸着喝了三四口,夏夜之松开手,罗莎莎连忙劫后余生的扒着大鱼缸的边,满脸绿色的海藻下藏着比毒蛇更狠的眼,“你妈……”

咕嘟咕嘟——

“草你……”罗莎莎一边喝水一边猛烈摇晃着双臂,如何看得到,夏夜之会看见鱼缸里那个美人求饶的苦逼样。罗莎莎第三次浮出来已经彻底蔫了,痛哭失声,一边哭一边吐,刚开始把晚上花了几千块钱吃下的龙虾红酒清了个空,吐着吐着,绿的也出来了,夏夜之也不着急,点了根烟,任由她发泄,约莫半个小时,七荤八素的罗莎莎停止哭声,坐在自己酿制的一幅色彩缤纷的画上,反复念叨着“我要告诉杨橙,你等着”。夏夜之知道是时候灌猛药了,便说,你只知道杨总给的钱好花,却不知道堂堂盛世年华红人为了让你过挥金如土的生活得罪了多少人。现在杨总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他要出了事,你以后还想喝红酒住豪宅开名车?恐怕那些个平日里在盛世年华看尽你风骚的男人让你的下场别慰安妇还惨!

感觉到罗莎莎从怨毒变得麻木,夏夜之也就清楚这女人有多大造化,特别提到与现在优渥生活诀别的时候罗莎莎痛哭流涕,比之刚才口吞污秽不逞多让,于是夏夜之心中就有了数,道你现在去洗个澡,穿上沙发上那些个的名牌,跟我去找杨总,保住你引以为傲的这些东西。你是聪明人,不用我说也知道杨总对于你生命的意义。

罗莎莎很乖。不哭也不闹,洗过澡换上一身黑色长裙,再次变成了那个不容亵渎的天之娇女江大校花。当她开口征询夏夜之该画什么妆喷什么香水的时候,夏夜之哑然失笑,前刻还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这会竟比如胶似漆的闺密还要熟络,看来一切屈辱在失去眼前既得利益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这就是罗莎莎的三观。

出了杨橙的豪宅,罗莎莎对于坐计程车非议颇多,但也仅仅限于嘀咕几句便罢休。在夏夜之吩咐下计程车兜兜转转最后停在一家私人会所门口,这里远没有盛世年华的纸醉金迷,整座会所甚至连一个标志性的牌子也没有。门可罗雀,如果不是枫叶红色的建筑风格,或许连在东江混迹多年的生意人也不一定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罗莎莎是江大校花,见识自然比一般以学习和谈恋爱为主要目标的女生强很多,但如果不是因为当了杨橙的情人,她在江大这四年大概也顶多知道盛世年华是东江顶级夜店,根本不会知道面前这座枫红色的建筑是用来做什么的,别看这里默默无闻甚至比不过两条街外鳞次栉比的洗浴中心。可热衷于炫耀的罗莎莎却很清楚在东江娱乐业中烟雨红楼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能进出烟雨红楼的客人不是在江浙开个小作坊或者倒卖点小商品就敢叫嚣一掷千金的土包子,也不是买辆奔驰S350或者BMW730挂个炸弹号牌子就舍我其谁嚣张到不行行的小。这里停的车最高也高档不过扣掉排量和款系的A8,甚至大部分是奥迪A6沃尔沃凌志这种中档车,有几辆看车胎磨损痕迹也知道是什么年份的帕萨特和雅阁甚至贻笑大方地套着车罩,让人觉得要么车主装逼到一定境界要么车主爱车如命,殊不知就坐个这破车的人物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能让他们家破人亡还讨不到半点说法。…,

在杨橙口中偶尔会提到烟雨红楼。多半是对那些个外地来因为进不了烟雨红楼发牢骚的客人安慰,有时候杨橙还会说连他自己也进不去那种私人性质的俱乐部。所以罗莎莎对烟雨红楼存在一种向往,不过每次想问问烟雨红楼到底是个啥地方时。杨橙都会用高档奢华之类的词敷衍,再追问必会换来杨橙冷淡口气。

眼下站在会所门前,看着空气中漂浮的白气,有一种梦想与现实交轨的感觉,罗莎莎突然心情变好了,抖了抖头发上的雨水,好奇地打量着表面喜怒不行于色的夏夜之,想不到连杨橙也来不了的地方这小子竟然要来,他到底还藏着多少惊喜给自己呢?

随着门扉推开,罗莎莎瞥见了金碧辉煌的大厅,宛如宫殿一般奢华,连她这种见过世面的女人也顿时有种心跳加速的小紧张,然而很快灯光被一个身影隔绝掉,罗莎莎晃了晃脑袋,从幻想中回过神来,这才看到眼前站着一个男人。魁梧的身材足足有一米八五,一身黑西装,满脸钢铁般不近人情,就是被他看一眼,心里都感觉发毛。

魁梧猛男看到罗莎莎的时候眼睛直勾勾不加掩饰地朝着她胸口沟壑瞄了几眼,再移到夏夜之就满脸的不乐意,北方口音很重地问道:“干啥的!”

“我叫夏夜之,来找你们老板,麻烦大哥通报下!”夏夜之居然抱了抱拳,施了个江湖礼数,彪悍男人面无表情道:“你要找谁打电话给他让他出来接你,不然你进不去!”

“我找贵地老板,可惜我们只有几面之缘,没有联系方式,麻烦通报一声!”

“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不是烟雨红楼么?”夏夜之口气平淡。

彪悍男人凶狠地盯着夏夜之,平时别说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屁孩,就是小流氓,被他盯着也能发毛,毕竟手上有过人命的主和普通人有着质的区别,可是这小子却一眨不眨回望,男人也不傻,估摸着可能这位小屁孩是某个自己不知道的贵客?姑且通报下,不要坏了事,想到这,仍旧不动声色道:“你在这等会。我进去通报一声!”

看到狗熊男人扭着肥大的屁股走了,罗莎莎千娇百媚地绕到夏夜之面前,竖起了大拇指。真没想到这个在江大不起眼,拍马也赶不上赵炫江的男生还有这能耐。罗莎莎有一瞬甚至怀疑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决绝拒绝了人家示爱呢,还当众把花扔进垃圾桶,假如时光倒流也许她真会认真考虑考虑。

罗莎莎见自己发自真心的示好。夏夜之无动于衷,眼睛亮亮的,像是穿过自己望向遥不可及的后方,顿时哼了一声,又冷下脸。

“一会进去的时候。不要多言,你只需要做到大方就行,其他性感的模样就省省!”

“切,你是怕别的男人过来搭讪吧,你们男人别老把我当傻子,你们叫我陪伴哪个不是为了撑面子?”

“……”

夏夜之掠了掠额前头发上的雨水,将整个散落的刘海背到头上,顿时一个斯文的男生就变成英气逼人的男人。

“有没有人上来搭讪么……说实话。我一点都不介意。我是怕你不小心误会了让人觉得你很随便,叫你陪夜可不太好!”

罗莎莎叉着腰,冷笑道:“杨橙的女人也敢动?我倒想借他们几个胆子!”…,

说着,挑衅地望着夏夜之,很显然夏夜之也是“他们”中的一个,在罗莎莎这两年的见闻里盛世年华着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地方。而杨橙居然就是这地方的掌舵手,每每想到这。罗莎莎都感觉人上之人的骄傲,又声色俱厉地冲夏夜之喊道:“谁敢动杨橙的女人?真是活得不自在了!”

夏夜之心说你可真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懒得和她理论,便道:“呆会会见到一个光头男人,他叫龙假!但是你可千万不能直呼其名,你叫他……龙哥吧!反正他比杨橙要大一个辈份!你就说你是杨橙的女人,杨橙失踪后你很着急,于是找到我请我让你来帮忙,咱们是同学,关系非常好的……喂,罗莎莎??”

夏夜之侧着耳朵,耳中的辨位器如同蝙蝠的听觉系统,不但能分辨出前后左右的声音来源方向,而且还能分辨出对方的距离,就像雷达一般。

“罗莎莎,你在听我说么?”忽然感觉消失了目标,夏夜之问。

“你说刚才要我见谁?龙什么?龙假?呵呵……”罗莎莎笑靥如花的脸蛋就跟霜打了一般,强笑道:“怎么这么像黑道大魔王的名字?同名吧!”

“原来你也听杨橙提起过?那更好办了!你就按照我刚才说的,”突然,门扉大开,里面的骄奢淫逸不遗余力的全部倾泻出来,大概有二三十号黑西装留着寸头的精装男人如急行军似的凶神恶煞走出来,夏夜之太了解龙假作风,低声快速对罗莎莎说,“记住我是你请来……哎,你去哪?”

夏夜之耳中罗莎莎方向一片凌乱,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罗莎莎几乎是从台阶上摔下去的,因为太惊慌失措,跳下台阶的时候高跟鞋将脚踝扭到了,罗莎莎惊叫了一声,居然不顾风度单脚跳着一步一拖地往马路上跑,见了个刚要拉客的计程车,立马像见到地球末日才会出现的诺亚方舟般拼了命地冲过去,十公分的鞋跟崴了两下断了,她干脆扔了今晚刚花了六千块钱买的新鞋,赤脚钻进了计程车。

龙假,一个在东江横亘多年的黑道老大,手里染过多少鲜血已经不能以量计,但是罗莎莎清楚地记得三年前在泡酒吧时认识的一个关系不错的女性朋友曾将一封遗嘱交给她,当时还以为是在开玩笑,但是两天后这个朋友就被发现从八十多层的金茂中心赤身地摔下,一辆车的车顶都被砸扁了。罗莎莎胆战心惊地翻开那封遗嘱,才知那个朋友当了龙假的情人,用龙假给的钱养了个东江理工的帅哥当面首,事情败露后,她便东躲,商计和东江理工的男朋友远走高飞,没想到第三天就遭遇了不幸,罗莎莎起初也侥幸认为是巧合,但随即得到了那个东江理工的男生遭遇车祸,被一辆醉酒驾驶的大货车碾地支离破碎。罗莎莎想了一个晚上,最后将遗书烧了,就在那之后不久,很快就搭上了杨橙,不得不说这件事对她的刺激很大。此后一听到龙假这个名字,她就不由自主地痉挛,万万没想到,在这么一个梦想期待的地方居然藏着这么一个魔鬼,夏夜之是要将她送给魔鬼被活活宰掉。

罗莎莎大喊让司机快开车的凄厉声让夏夜之一阵头疼,实在是始料不及。今趟他叫罗莎莎来有两个目的:第一,找一个可以向龙假开口的由头;第二,让她当自己的眼睛。以盛世年华和杨橙在东江的地位,敢动他的人屈指可数,在大鱼吃小鱼的东江黑道最多三家。林天骄,龙假,萧家,除了萧家没打过交道,前两者多少有点纠葛。夏夜之见过林天骄,说实话撇开林语雪这层爱屋及乌影响判断的关系外,连他都不得不佩服林天骄的从容洒脱。若他要收拾杨橙,一个巴掌拍下来,就算是赵炫翼要替杨橙挡也要伤筋动骨。劫走杨橙不似他的作风,也不像龙假阴险的作风,至于是不是萧家或者外来的势力,他不知道。如果文华在,这件事可以打听出点眉目,但如今大家走散了,夏夜之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亲自打听,索性想出找东江情报最灵的龙假。可恨罗莎莎临阵脱逃,眼见独自深入虎穴,夏夜之真感觉有心无力。

“夏少,往里请吧,龙爷在里面,差遣我们列队迎接!”为首一个男人道,话说的客气,态度轻慢得很。夏夜之很清楚,这他妈狗屁列队迎接,明显就是示威。他实在不愿意单独见龙假,是因为不想给龙假这个动歪心思的机会,否则今晚恐怕就不是请援,而是屠场了。

夏夜之踌躇分神的档子,在跨门槛时忽然绊到了门槛,身体不自主往前倾,就在他要释放封存的生命元力来施展基纽身体术的一刻,被人拉了一把,随即一个温香低沉的声音在耳旁道:“我来做你的眼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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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在水一方

熟悉的香味仿若穿越了时空,循着雨夜找到了他,夏夜之柔声道谢。

.)这样的场合实在不愿意把苏夏牵扯进来,来这里前不是没想过请她帮忙,然而每每想到这个心地良善的天使会因罪恶深渊而受惊,他就一次次打消了念头。

“你不怕么?这里可不是个好地方!”夏夜之道。

“不怕!”苏夏轻声嚅嗫,特别是后半句轻得空灵,“有你在我就不怕!”

那是一种很深的情愫,不似女孩小鸟依人的娇柔,也不似海誓山盟的恋人絮语,于是由苏夏嘴里说出来时,夏夜之的心为之一震,甚至有点小小的嫉妒,在想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行走在馥郁芬香的亭廊间,耳中是苏夏小声的提醒声,不管是有台阶还是左转右转,夏夜之直觉苏夏整颗心都放在自己身上,并没有为烟雨红楼的雕梁画栋,堆金砌玉而分神。罗莎莎的见识在同龄女孩中已属不凡,尽管是她也会因烟雨红楼的奢华而惊叹,苏夏却没有半分流连,这莫非就是被马立强波什夸赞,高校圈子里无数风流才子传颂的那个“秀色可餐”?

兜兜转转,龙假的手下们将夏夜之带到了一个休息厅,对面红色大门紧闭,为首的男人让夏夜之稍等,进去通报。

“我还想请你帮个忙!”借着这点时间,夏夜之对苏夏说。

想到特工先生能有用得着自己的地方,苏夏欣然应诺。

“等会你会见到一个五十多岁的光头男人,你可以叫他龙哥,别的话你不用多说,你只需要对他说,你的表哥杨橙失踪了,你和我是好朋友又是同学,所以你请我来找龙哥帮忙!还有,等会你进去时,先观察一下有多少人。有没有一个看起来快要死掉的男人坐在光头男人的身边!如果遇到危险,记得藏在我的身后,并提醒我各方面的动静!你记住了么?”

苏夏恩了声。握着三根手指点点头。

“好了,给我重复一遍!”

“是的,伯恩先生!”苏夏见夏夜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有点失望。看来特工先生并没有读自己发给他的邮件,也许是任务紧急也许是时间不够,苏夏已经替特工“伯恩先生”想好了很多理由,她扳着手指道:“第一,进去时先汇报人数;第二。找到光头的龙哥并且寻找身旁有没有一位行将就木的老爷爷;第三,告诉龙哥我表哥杨橙丢了,我是来请你……对了还未请教你的大名!”

看来大坏蛋李林林还没有告诉他妹子自己的名字。

“先把最后一条说完!”

“第四,如果有危险就躲在你的背后,并且提醒你各方面的动静!但是,如果,你的背后也很危险那怎么办?”

夏夜之莞尔不禁,在这种情况下他怀疑自己是怎么笑出来的。“我想你知道的太多了。苏夏同学!”

“咦?是李林林那家伙告诉你的吧!”

夏夜之不置可否,他也不想骗苏夏,索性笑而不答。

“你呢,可以告诉我大名了吧!”

夏夜之伸出手递到苏夏面前,想到的从第一次在波什的学校听到有人议论这个名字,再到江大音乐系欢迎苏夏转学江大的条幅。再到李林林拿苏夏和秦娆对比,再到苏夏将赚到的钱全部捐给了盲童学校。感觉这个名字这个人一直围绕着自己,若非前世有缘。那么就是命中注定,“夏夜之,请多指教!”…,

笃——笃——笃——

苏夏听见自己的心脏跳了三下,蹦到了嗓子眼上,若不是身后那扇厚重的门推开随之美轮美奂的灯光将自己的剪影拉长覆盖到了夏夜之,将他整个斯文的轮廓勾勒的深不可测,苏夏真的很难从震惊中回过神,将那个曾带着她在二十几米的高空行走的男子和一个江大学生划上等号。

夏夜之嘴角勾出一个弧度,又瞬间收敛,从口袋里摸出一只太阳镜带上,举步进入了礼堂。

不论是叫礼堂还是音乐厅都合适。

因为推开门的一刻,有弦乐悠扬的声音飘飘而出。

苏夏顾盼流波打量着音乐厅,这个厅很大,人也很多,以至于一时都数不过来,不过他们都坐在四周如罗马斗兽场一般的圆形看台上,正对门方向的中央高台上有个穿中山装的光头男人很显眼,鼻梁上架着蛤蟆镜,下巴上有一小撮胡子,他坐着藤椅翘着二郎腿吧嗒吧嗒吸着烟袋,腿上放着二胡,大概就是夏夜之嘴里说的龙哥了。龙哥身旁没有看起来快要死掉的老爷子,倒是在白色钢琴旁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一手捧着香茗一手不停地抚过龙哥的后背,时不时劝着什么。除此而外还有拿着萧和竹笛的两位体型较胖的中年男子,以及一名抱着古筝的年轻女人。

两个男人身上白衬衣血迹斑斑,抱古筝的女人正在低低抽泣,漂亮白净的脸蛋上崩开了两条花线,慢慢渗出血。

“你们说!你们说!这算什么,啊?典型滥竽充数,这就是中国的教育,这就是音乐学院的老师?没有半点职业道德,不学无术,坐在这里三个小时连一首曲子也跟我合不下来,你们三个还是人?你们是三头猪!蠢猪!哭哭哭,你再给我哭,把你扔江里喂鱼,省下你误人子弟!”

龙假操起二胡的弓子朝着女人脸上又是几下,打得女人嗷嗷直叫,却不敢躲。她也躲不到哪里去,身后有二三十个保镖矗立,不躲最多挨几下,躲了恐怕真被扔江里了。旁边一个带着金边方框眼镜的男人也想劝,然而屁股刚离了椅子,就被龙假一脚踹中胸口,仰面栽倒,一个大男人失声痛哭。台下这一幕丝毫没有影响看台上那些人,他们各行其是,交换着手中的名片以及信封。直到发现一男一女走进来,才停下手中的忙碌。

龙假端起女人浮萍递过来的茶碗,没有喝,朝着大理石的地面狠狠砸下,景德镇极好的茶器就让这个败家子给毁了。刚走进来的苏夏和夏夜之受了波及,夏夜之身上溅的全是点子,苏夏比较惨。因为走在前面,脸上也是茶水。

“你们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想来就大摇大摆的来,想走就随便走?是不是觉得我龙假好说话。任人摆布?”龙假仰头对上面那些个衣着光鲜的人物问道,“你们觉得呢,我龙假像是让人予取予求的傻冒么?”

众人轻笑,大多不语,不过有和龙假走得近的摸得着他的脾气。于是声音从上面降下来:“只有脑子进了水活得不耐烦的才会这么想!”

龙假耸耸肩,一副你们也听到了的样子,走到另一个脸绷得紧紧的男人身旁,拍了拍他的脸,阴森森地道:“别跟我提什么大人物,你他妈说的那些个能给你撑腰的后台到了老子这也得点头哈腰,装逼陪笑!摆谱?我看你是选错地方了,不开眼的傻逼!”…,

拿萧的男人委屈道:“龙老板。我没有提什么大人物啊!”

啪——

一记清脆的耳光落在脸上。

上面传来一阵哄笑。谁都听得出这是在指桑骂槐,连被踹倒的那家伙都提醒他少说两句,女孩更是满眼幽怨的地盯着他。

男人咽了口唾沫,期期艾艾道:“我提了,我提了,龙老板放过我吧!”

啪。又是一记耳光。

“一副天生的贱命!”龙假讥讽了一句,指着苏夏和夏夜之在的方向。阴阳怪气道:“你说你搬兵也怎么也不叫来两三百号,怎么。嫌我地方不够,装不下大菩萨?就请来两个的恶心我?是你叫他们滚,还是陪他们一起滚?”

男人这时候才发现身后进来两个人,一扭头不要紧,赫然发现这不是这个学期刚刚转来的苏夏么?虽然不是他的老师,但是在新生入学表演的时候见过她弹钢琴,那阵子还是个黑姑娘,现在似乎变白了些,不过绝对是苏夏,他以为苏夏也是被龙假叫来的,大概看见自己这边三个人惨样吓到了,连句话也不会说了,连忙急道:“你来这做什么!走走走,还不快走!”

苏夏倒是不认识他,一时也有点懵,不过特工夏夜之进来时曾吩咐不要多说,只需要说几句话就行,于是定了定心,冲着龙假恭敬道:“龙哥,今天我来是请你帮忙找我表哥杨橙,他失踪了,正好我朋友夏夜之跟您认识,所以我就请他……”

“夏什么之的是啥玩意?我不认识!来人,将闲杂人等给我请出去!”

话音刚落,身后那二三十个保镖呼啦围过来,满脸的凶神恶煞,苏夏一见这场面,有些害怕,想起夏夜之的叮嘱,赶忙钻到他身后,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偷偷向这些人张望,也不知道该如何,说到底她不是一个在江湖上吃风喝雨的泼辣女人,平时见到的场面都是衣冠楚楚的上流社会人物,就算有什么也是藏着掖着,哪像这些人明显就是坏人嘛!

当先一个个头足足比夏夜之高半头的保镖头子走过来,去抓夏夜之肩膀,忽然眼前的人就像火箭一样穿射起来,风衣的衣角甩到了他,就感觉被一辆汽车撞上似的,一百八十多斤的身体直接弹飞了。

在空中的时候,就见夏夜之稳稳落在舞台上,举手抬掌,他嗓子里保护老大的话还没挤出来,就见夏夜之手落在龙假的坐肩头,像是旧相识一样。

其他保镖反应过来,往台上冲,也不顾这是什么场合了,腰间明晃晃的家伙全揪出来,夏夜之一挥手:“慢!”

不过说的晚了些,这些人都冲上来,离得近的枪已经顶在了夏夜之身上。

看台上那些人居高临下看得真切,前一刻还提心吊胆,心想东江黑道这位狂得不行的老大今个难道是遇上仇家了,不会被宰了吧?这些人大多数和龙假没太深交情,除了东江本地的几位领国家俸禄的官僚和龙假臭味相投外,其余的纯属利益关系坐到这里,换个场合谁也不一定认得谁。他们是怕龙假万一挂了,大笔的黑钱洗不出来。

还好那着实让他们吓了一跳的青年驾驶挺猛,原来是一人畜无害的主,倒是那些个狗腿子凶神恶煞地爬到台子上,居然连枪都拿出来了,这是什么场合。他们都是有身份的人,万一事情闹大了,惊动了地方。特别好事的媒体,妈的,这一下还不都曝光了?说实话,这个时候他们可不希望看什么闹剧。和平解决最好。…,

台上一阵骚乱,都是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是不是考虑先撤走,不要殃及池鱼,然而还不等动身。就看见十米的标准圆形舞台上坚固的大理石地板自龙假和那青年所立之处轰然炸裂,紧接着巴掌宽的裂痕快速蔓延,将舞台犁出一道贯通伤,大理石碎裂的翻涌而起,眼看是毁了。

夏夜之哑然失笑,对着龙假道:“龙老大可真是豪爽,这么名贵镶金的舞台让手下兄弟闹坏了,也没发脾气。小弟佩服你的修养!”

龙假早就傻了。斜着眼睛瞄了眼脚下,再掐了掐自己的腿,还好有知觉,腿还在腿还在!

冷汗簌簌簌下来了。

“本来还想过来和窦老打个招呼,看来他老人家也不在,可惜了!”

龙假脸上跟涂了腻子似的白。好不容易缓过口气,对着那群手下撩了撩手。示意他们退下,脸上强挤出笑:“哎呀哎呀。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原来是夏老弟啊,你什么时候也学我带个墨镜,搞得刚才都没认出来,有失远迎,见谅见谅啊!”

龙假看见夏夜之脸上一红一白的,以为他怒气未消,赶忙道:“夏老弟这么晚来,肯定不是来看老哥哥我的,莫非是想给我介绍你的新女朋友?说实话,老哥哥在这方面才是真佩服你,女朋友一个比一个漂亮!这个小姑娘也别有韵味,不错不错哈!”

夏夜之调匀气息,立刻将所剩不多的元气封存气海,照这个情况用下去,不等的眼睛复明就真的精尽人亡了,更别提找仓央上师医治之法了。

“龙老大说笑了,这次来也是她找我帮忙的,本来我想龙老大你日理万机不想打扰,耐不住人家姑娘表哥找不到了,在东江无依无靠,看着真是可怜,只好冒昧来访,我想龙老大义薄云天,在东江更是手眼通天,应该不会拒绝小姑娘这个举手之劳的请求!”

“这可真是不凑巧,我正要出一趟远门,这样吧,等我回来你们再来!”龙假对身后的女人浮萍打了个眼色,“咱们是敢晚上十点多的飞机是吧!恩,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赶紧动身吧,夏老弟和小姑娘今晚要没事就不要走了,好好在我这地方玩玩,费用全算在老哥哥这!”

能站在这里的人,哪个也不是傻子,就算龙假装的再像,夏夜之也不会信,他也自然不可能听龙假的安排,等他回来大概要到猴年马月了,杨橙说不定早就变成了香橙。

夏夜之前前后后几十年时光很少求人,更别提求从来不在己方战线上的对头,与龙假谈事情如同与虎谋皮,他很清楚,“既然龙老大赶时间我也就不勉强了,那我就长话短说,在东江这个圈子里,说得上黑白通吃的凤毛麟角,盛世年华算是其一,敢动或者能动杨橙的最多有三股势力,萧家,林家,还有自然是龙老大!而说起恩怨纠葛,我与林家小姐一向交好,自不必说,就算出了些许麻烦,关系上的疏通也完全没有问题。萧家这些年努力洗白,盛世年华上面的白色关系我想但凡有点背景的势力不会摸不到,萧家个个精明,不会这么冲动,剩下的唯有与盛世年华甚至杨橙本人有过过节的龙老大了……”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啊?莫非我龙假要收拾个赵炫翼手下的马仔还需要遮遮掩掩?”…,

“我自然不会这么认为,但是赵老板那边就……”

“在东江我龙假向谁低过头?赵炫翼想跟我死磕,那叫他来好了!”

“龙老大自然英雄气概,我知道,但是英雄也难免气短,这些年,龙老大也与不少势力结下了梁子,比如林家,比如陆市长,就算是萧家和你也没有多少共同语言吧,至于其他因地盘和生意被龙老大挤兑得只能暗自悲愤的小地头实在太多了!表面上看是一个盛世年华的小马仔杨橙。不足为惧,怕就怕因为一个杨橙,各股势力揭竿而起。加之龙老大的资源太过诱人,到时候恐怕会忙得焦头烂额!”

龙假背着手,在舞台边缘停住迈下台阶的脚步,半张在阴影里的脸转过来。哼声道:“你是再威胁我?是赵炫翼派你过来的么?”

“凭他还使唤不动我!”夏夜之轻轻笑着,踢了踢脚下一块支离破碎的大理石,“至于威胁,你觉得有必要么?我理解的威胁似乎是在实力差不多的基础上,你与我……呵!”

龙假几乎气炸了肺。但一贯嘴上不积德的黑道霸主还真就没底气反驳什么,别说干爹窦天斗不在,就是在也不可能玩出刚才夏夜之玩出的那一手,那已经脱离了硬功功夫的范畴,似乎是属于干爹偶尔在醉意熏然间提及的阴影世界。干爹也说过,阴影和现实不应该有交集,一旦产生了交集,怕就是世界末日的前兆了。从第一次见面。能掐会算阅人无数的龙假就从这小子身上感觉到一丝丝不祥。间接地也从干爹那证实了姓夏的来自于传说中那个虚幻世界,别说是小小的东江,就算在偌大的中国,哪一方势力能得到他,都胜过千军万马,正所谓千金何足惜。一士固难求,按道理这样的人不该属于小小东江任何一方。定然是有所图。

龙假稳了稳心神,便道:“夏老弟。如果我没记错,你似乎还欠哥哥一个人情!”

“自然记得!我给你的最好回报就是不会参与东江这场混战,甚至会选择一定程度帮助你,但是人情也要对等,想必龙老大明白!”夏夜之不惜做小人,受人点水恩,必当涌泉报也得分人,诸如龙假之流,你只要给他一根杠杆,他就敢翘起地球,索性断了他的妄想。

龙假不满道:“那你我交情一笔勾销,其他事夏老弟就免开尊口吧!”

夏夜之早料到他会这么说,这也是想叫罗莎莎来到目的,可惜正主没来,来了个不相干的苏夏,夏夜之正想传音提醒她该说话了,苏夏心有灵犀地已经开口了:“请龙哥帮我找到表哥!”

“这倒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正像夏老弟所言,我龙假向来喜欢对等交易,小姑娘,你能给我什么对等交易呢?哎,别跟我提金银珠宝,我龙假虽不敢说富可敌国,但说句大点的话,我穷的都剩下钱了!”

“那龙哥为什么不把钱拿出来分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呢?您不缺钱,缺的是快乐吧!”

夏夜之心里暗笑,这位秀色可餐的女孩子真是太善良了,龙假有那么好心的话东江也不会这么乌烟瘴气了。别说夏夜之,连龙假自己都乐了,“我也不为难你了,不错,我缺的就是快乐,那你就交易给我点快乐吧!小姑娘,只要你让我快乐了,怎么都好说!”

男人和女人之间谈快乐,这句话多半引人遐思,男人和女人间的快乐是什么呢?…,

夏夜之眯了眯眼,摘下眼镜。

却听苏夏欣然道:“看龙哥这么喜欢音乐,那我给龙哥唱首歌吧!”

龙假气得鼻子差点歪了,他真不敢相信小狐狸夏夜之会带个不谙世事不解风情的小妞来他这龙潭虎穴,大概是这小妮子在装傻,这可跟林天骄那独生女截然相反。一个性如冰霜,一个不温不火,再来一个炽如骄阳的,可真是享尽人间艳福了。既然想跟老子玩,那么来吧,大爷腰里又把牌,谁玩跟谁来。龙假拍了拍手,假惺惺道:“那龙某可就洗耳恭听了!”

苏夏淡淡笑了笑,风淡云清走上舞台,径直走到钢琴旁,浮萍上下打量了一遍这个女孩,不知怎么心里总觉得很亲近,如果当初处于叛逆期的自己没有离家出走,自己那个妹妹也该有这么大了吧!

“听姐姐的,别趟这滩浑水,早点走吧!”

龙假的事浮萍一直不管,更不会插嘴,这还是头一遭。龙假听见立即瞪了她一眼,浮萍还想说什么,苏夏已经坐下了,“谢谢您,但我必须帮他!”

浮萍以为苏夏说的他是杨橙,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叹了声气,垂手站在一边。苏夏对着早已成木雕的三个江大音乐学院的老师道:“不知道能否有幸邀请三位和我一起?”

苏夏虽是年轻,但在音乐方面的造诣当得起天纵之才四字。自然听得出三人根本不像龙假说得那样不堪,苏夏闭上眼睛,细如葱根的手指抚过的键盘,仿佛那里有她生命意义的存在。

“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绿草萋萋,白雾迷离,有位佳人。靠水而居……”

苏夏就这样在不经意间开腔,偌大的音乐厅里,仿若低喃细语,“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无奈前有险滩,道路又远又长。”

她不像是在唱歌,反而更像是在讲述一个故事。一个颇有无奈。却勇敢不悔的故事。

浮萍支着腮,完全看不到苏夏的表情,却似又将所有的表情尽收眼底,那些久远到似乎依稀的画面迎面而来。那是二十年前的夏夜,她不顾母亲的阻挠和父亲的耳光从西南部一个连汽车都到不了的偏远的小山村逃出来,跨越上千公里。找寻情窦初开一刹的姻缘。那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年纪,是一个轻信诺言的年纪。她忘不了某个傍晚男孩指着星辰许诺一定要将外面繁华的世界与她分享。并且只与她一个人分享时的甜蜜坚贞,可是数着日子盼着日子。终于数到了男孩第一个暑假来临的日子,然而破败的邮筒里却始终空空如也,收不到半点讯息。煎熬了几个彻夜不眠的夜晚后,浮萍终于和家里闹翻,偷偷带着一年起早贪黑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三十多块钱踏上了旅程,那年她十五岁。正如身前这个小妹妹所唱的,无奈前有险滩,道路又远又长,但是一想到能长相思守,纵然逆流也会向上……二十年时光冲冲溜走,青春已到了尾巴上,许多事已恍然明白,诺言不过是男孩子一时兴起的豪言,多半信不得的。但许多个午夜梦回,还是会梦到那个傍晚男孩在星月下伫立的剪影,仍然会感动的流泪,但是那已无关男孩,而是为她自己的执着不悔的初心感怀。

人生约摸只有一次吧,就像情窦这朵花只开一次,花开即谢,好怀念当初那个天真的自己,傻傻的自己。…,

浮萍抿了抿嘴,轻轻拭去眼角滑落的晶莹,默念着苏夏唱出的那句歌词,“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方向,却见依稀仿佛,她在水的中央……”

拿竹笛的男老师揉了揉肿胀的脸颊,思索半晌,终于还是吹了起来,这个叫苏夏的新学生让他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那可是江大校花最多的一年,刚从北方来到南方鱼水之乡的他真正见到了颜如玉,水中荷,她便是这里最美的一朵。心知自己配不上佳人,唯独四年默默的守候,便是姑娘偶然的惊鸿一瞥也会令他彻夜不眠。四年悄逝,女孩毕业出国,他则留在江大,十五年时光荏苒,伊人芳踪淼淼,他仍未成家,同事们都暗里笑他木讷不解风情,哪里知道他心中锦绣如花,每每走在江大校园,抚摸着陈旧的湖畔石椅,沧桑的杉柏古木,似乎依稀能看到她当年欢颜笑语,轻歌曼舞的影子。快乐不就是这样简单么?只要心有寄托,便是人生方向。

“我愿逆流而上,与她轻言细语,无奈前有险滩,道路曲折无已。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足迹,却见依稀仿佛,她在水中伫立……”

苏夏时而浅浅微笑,时而黛眉轻蹙,指尖轻轻划过琴键,并没有任何繁复的技巧,夏夜之觉得整个大厅变得空旷而悠远,又像是自己变得非常渺小,渺小到站在了琴键上,随着每一个音符走遍了世界各个角落,无论是顺流还是逆流,他一直都未放弃,也许歌声中的这位佳人他一生也找不到,也许这位佳人只是他灵魂所求的一个真理,也许命运就像重生一样给他千万种也许,但他始终坚信他一定会求得一个答案。

或许就在水一方吧!

一个孤零零的掌声从浮萍手里传出,却没有感觉到孤单,似乎就像她起伏跌宕的人生一般,已经不需要争得旁人认可了。

毫无疑问,这个小妹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所以这歌声从她口中婉转而出才会显得如此缠绵悱恻。

浮萍碰了碰龙假,耳语道:“龙哥,别在为难她了!”

龙假的腮帮动了动,眼镜挡着也看不出喜怒,似乎在思索什么,浮萍对于他十分了解,从来不缺女人的龙哥看来也被打动了,若是他要强夺了这女孩子,恐怕这女孩也是无力反抗的,浮萍丝毫没有吃醋,只是为了苏夏有些担忧,终于还是忍不住道:“龙哥你还记得我跟你时,你答应过我满足我任何一个请求么?这么多年,我从未求你任何事情,我知道你一直想让我求你,也算对窦老有个交代,好吧,今天我求你,不要对她做任何不好的事行么?”

浮萍凄然望着龙假,突然有一种疲惫的感觉。

沉默了片刻,终于看到龙假握紧的拳头松开,“就为个这值得求我?”

浮萍点头。

龙假哼了一声,低骂了声没出息。然后缓步走下台阶,边走边不情不愿道:“快乐龙某没感觉到,不过你唱的确实很好……我听得入耳,勉强就算及格了。小姑娘,我虽然不能帮你找到你那个白捡的表哥,但是我觉得你可以去萧山庄园碰碰运气,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些外来的牛逼人物去那疗养,或许你表哥得罪了什么权贵吧!”

龙假走到门口,手下早已将门打开,龙假终于还是回头道:“浮世沉沉,人心叵测,听你萍姐劝告,不要趟浑水,去你该去的地方,做你该做的事!”

堂堂东江黑道手冷心毒的龙假能说出这番话,就是夏夜之都震惊不已,浮萍抿嘴一笑,对着苏夏挥了挥手,随龙假去了。

“报告长官,苏夏顺利完成任务!”

苏夏对着夏夜之吐了吐舌,眼里有说不尽的温柔。

十分感谢口口丶大哭,松鼠,雷锋,酷狗,岑寂等朋友的支持,我定不会辜负大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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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是那个人么

漫步在丝丝缕缕的雨夜,夏夜之和苏夏就这样一直沉默着。两个人都是不愿与人打交道的,走在一起不说话反而不会显得有多尴尬。

“苏夏,你肯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夏夜之先开口打破了沉寂,渴望,是的,有一种渴望想了解这个女孩,特别还是一个蕙质兰心的女子,“把你的故事给我讲讲吧!”

“我的故事……”

抬起脸是红色的天空,无法看清云层之上的星星,对于一个追逐繁星的孩子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事,望望夏夜之苏夏脸微红,旋即摇摇头:“我的故事太长了,而我又是一个忘性特别大的人,曾经的许多事似乎都想不起来了,所以我必须督促自己将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等我整理整理再告诉你吧!”

苏夏走前了几步,看到夏夜之落在身后,街边便利店的灯光将这个男孩子镀出了明暗交织的两面,真的想不到他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苏夏小跑两步,来到夏夜之身前,举起手中的雨伞为他遮雨,街边路过的三五成群的东江理工男生嘘着口哨,提醒同伴有美女路过。果然,走先的男生们弯腰扭脸,果然见到一个眉若远山,剪水秋瞳的高挑女生,“是江大的秦娆!”

有一个男生忽然说道。

同伴立即讥诮道:“你就在毕业典礼上见了秦娆一面,以后见到漂亮女生就喊秦娆,搞得你和人家秦娆很熟似的!那女的明显比秦娆皮肤黑!”

男生细细看了看道:“的确没有秦娆的万种风情哈,不过我更喜欢有淡淡书卷气。气质温文尔雅的女孩,这样的女孩脾气好。修养好,绝对不会成天查岗……操。说什么来什么,我媳妇又给我打电话了,尼玛!”

夏夜之其实也是听到这个名字才站定脚步的,原来即便秦娆走了这么久,却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心,所以就算是小妖精的名字偶然从别人言语中崩出来,他也能敏锐地捕捉,然后悄悄蛰伏想听听他们眼中的秦娆是什么样子!

语声远去,苏夏轻叹道:“秦娆好有名啊。夏夜之你见过秦娆么?”

“见过!她是一个歪论家!”

“歪论家?”苏夏扬起脸,“什么是歪论家?”

“呃……”想起来这是自己给秦娆的定义,夏夜之搔搔头,有些腹黑道:“所谓歪论家其实就是用莫名奇妙的理论来蛊惑人心,偏偏又能让人信服的妖精!”

“呵呵!看来我来晚了,失去了成为信众的机会呐!”苏夏掩嘴轻笑,笑声俏皮又温柔,“我觉得能让如此多人牵挂并记得很好呢!”

“放心吧,我会记得的。至少我已成为了你的信众!”夏夜之心情愉悦道,“能成为秀色可餐的拥趸,该是一件多么令人庆幸的事!”

苏夏伸出白皙的掌心,矜傲道:“拿来!”

“什么?”

“当然是会费啦!你以为成为我的信众这么轻易吗?不需要交会费的吗?”见夏夜之不说话。苏夏大度地摆摆手,“算啦,看在你这么虔诚的份上。暂时就先不要了,如果你有天不做我的信众了。我再向你收费吧!”

苏夏心里却说的是,如果有一天你眼睛复明了。却不记得在泰安落难的苏夏了,那就向你告别吧!

“嗬,你……”

苏夏惊呼了声,伞失手掉在了地上,忽然间自己的脸颊被夏夜之温润的手掌莫名其妙地箍住了,记忆中这样的时候,貌似李林林都会将那些家伙修理一顿的啊!旁边东江理工的学生熙熙攘攘路过,朝这边望过来,似乎在等待什么。

苏夏一阵赧然,小声苛责道:“喂,你要做什么呀,这里好多人……”

最后那句话,意思包罗万象,夏夜之故意恶作剧般地道:“要我这么伟大的人物做信众可是要有相当的回报的!”

苏夏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鹿,那双剪水秋瞳闪了闪就闭上了,感受着夏夜之微凉的手指撩起刘海,抚上眉梢,掠过鼻梁,似乎在寻找嘴的位置,苏夏脑子里乱成了一团,终于触摸到了嘴唇,苏夏挣着将螓首埋下,滚烫的热度爬上的脸颊,宛如苹果熟透。

指尖最后漫过圆润的下颌,夏夜之在心中勾勒出一幅朦胧的画,似曾相识,但又说不出像谁,但总之这幅独有的画面感已经烙印在心中,夏夜之手带着淡淡香气离开了苏夏光滑的脸颊,这才说道:“好了,我记住你的样子了!”

惊魂不定的苏夏听到这句话如蒙大赦,这才明白夏夜之的用意。

“我不会忘记你这位天使的,就算我今后的眼睛再也看不到……”

“不,不,”苏夏抬手捂住了夏夜之的嘴,“你的眼睛一定能看到的,一定能的!”

尽管是雨天,尽管非常讨厌雨天,但是夏夜之分明感觉到心情豁然开朗,“走,我们去吃冰激凌吧!”

“好啊,”苏夏拍手道,“那我叫一下语雪姐吧,上次的事都没感激她呢!”

提到语雪,夏夜之一怔,连连摇头道:“不用了吧,这么晚,又是雨天,她开车出来不安全!”夏夜之不准备以这个样子去见语雪,等到复明的那天,便是对她说出该说的话的一天。

苏夏通情达理,思索一番也认为夏夜之说的在理,话说这两天语雪的手机总是打不通,可能她在通宵赶图吧!

“那我们不去萧山庄园了么?”

“你龙哥不是说了要你别趟这滩浑水,去你该去的地方,做你该做的事!”夏夜之半开玩笑半认真道,龙假的江湖经验足够深,他透露的讯息虽然听起来没什么营养。但夏夜之不用想也该知道也许差不多了,是继续让苏夏协助自己。还是如何,他也拿不定主意。踌躇间,就听见身后引擎轰鸣的声音由远及近,到近前时忽然听到一个大咧咧的声音道:“美女,去哪呀,用不用捎你一程!”

这话是冲苏夏说的。

苏夏立即道:“不用不用!”

那人锲而不舍,边将车门推起边道:“江少,你不是说东江理工都是丑货么,这不明明有美女么,你到底行不行!”

被称作江少的人。缓缓停下车,浪声浪气地说:“东江理工一群傻逼兮兮的男的尽跑江大找女人,这儿能出个屌的美女了!我看看……”

江少弯腰,从玛莎拉蒂里向外望去,只见一个撑着伞的女生正婉拒着朋友的邀请。他毕业后这几个月四地周游,上星期去澳门赌了几把,点背输了一千多万,卡里边的现金提光了,还差三百多万。多亏这些年败家没有全败到狗身上,总算危难时有人替他做了担保,也就是身旁这个温州房地产开发商儿子牛磊,这小子倒是没问他要利息。只不过想到东江找妞玩玩,赵炫江自然闻弦知雅意。牛磊听江少把江大美女吹成神了,什么秦娆罗莎莎岑琦。什么姚婷张欣然,一个赛一个的美貌。好像温州的女人都不能看了,所以他慕名而来。这也是刚到东江,大街小巷美女不少,不过那些个庸脂俗粉都玩腻了,正四下搜索,远远就看见个吸引眼球的姑娘,往那一站并不是婀娜娉婷,完全看不到大多美女烟视媚行媚死人不偿命的骚劲,清清淡淡,却是一朵梨花压海棠,待到离得近了,才感觉铺面而来的书香气,眉目如画,声如琴音,简直是一极品,旁边倒是站着一男的,不过一搭眼看两人间的样子就知道不是男朋友,牛磊完全有种被电击中的感觉。江少心道这货欣赏能力是不是有障碍,东江理工明明一群眼镜钢丝牙的暴龙妹,就是谢弋那种马都看不上,到底啥情况。然而,刚将视线驻留到那个女孩脸上时,整个人顿时就恍如隔世似的,不禁脱口道:“苏夏!”

虽然皮肤黑了,但那眉目,那气息,不是曾经名传英国私立学校,如今高校圈赫赫有名的秀色可餐是谁?

看到苏夏有点怔怔,像是认不得自己了,江少很郁闷,无形中过去的那点自卑翻滚上来,居然鲜有的促狭道:“我,我,我是那个赵炫江,你忘了?咱们在英国是一个学校的,还有李林林……”

江少差点就说你忘了我们一群人偷看你换衣服,被大坏人麦克李撵到胡同都揍得鼻青脸肿爹妈都不认识了。

苏夏撩了撩额前被雨水打湿的刘海,歉意地笑了笑:“实在不好意思,我记性太差了,我想我们大概是同学吧!”

江少完全受不了苏夏这个样子,这个善良的美人简直就是天上下凡的天使,曾经是,七年后再见依旧是,江少绝对是打蛇随棍上的主,借着同学相逢借口便邀请吃饭,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苏夏不谙人际关系更疲于人情世故,自然拒绝说有约。女孩的这种借口对江少而言简直如同小儿科。大多美女开始都是神圣不可侵犯,和搭讪的男人泾渭分明,只要吃顿饭酒吧逛一圈再买几件衣服包包之类的玩意博取好感落个大方的美名后就卸下了女神伪装,接下来电话短信集中轰炸,金银首饰跟上,一番糖衣炮弹后,连矜持面具也摘了,然后对她闺密或者朋友游说游说给点甜头帮忙能进言几句,铺垫就完成了。再然后假装消失几天表现出因工作或人世冷漠感觉很伤心很疲惫的样子,对方反而会嘘寒问暖,之后找个雨夜或者寒冷天单独约出来喝点红酒什么的,时间大概十一二点往后,找个高档酒店就可以下榻了,最后或霸王硬上弓或半推半就不一而足。江少心念一转计上心头,道:“没事,叫上你朋友一起吧,下雨天打车也不好打,都是老同学了,不要见外了!”

名车帅哥搭讪美女的风景就算在雨夜也是超级吸引眼球的一道风景,这会从东江理工出来出去各种过夜的人络绎不绝,也都看着这幕。谁也不知道自己学校怎么突然多出来一个美女,事实上。等待结果的那一群骚年们都不希望女孩上车,因为上车就是上床的第一步。打碎梦想往往比现实的桎梏更可怕。

江少心道先把你朋友叫上车,你不上也不行了,于是解开安全带,扒到窗口,招呼苏夏同伴,场面话对于江少来说太容易,他看着苏夏身旁的男生满脸春风张嘴欲言,可是突然间,灵魂不受躯体控制地出窍了。脑海里反复响起那日哥哥的话——炫江,我在清风园为你买了块地方,我这些天一直在思索是否把你送过去陪爹娘,如果我请来的客人再投诉你,我这个无能的哥哥只好请爹娘来教导你了!

江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被哥哥吓得小便失禁的那天,因为就在当天他去过清风园,那是东江一块上好的墓地,也有人叫那里人生后花园,在清风园一处售价叫板房价的地方。静静立着一座碑,上书三个字“赵炫江”,除了“卒于”之后的日期省略外,其他一应俱全。从那天开始,他就如避瘟神似的躲着赵炫翼请来的几个人,特别是江大那个魔王中的魔王。然而。躲来躲去,在这样一个和风细雨的夜晚。居然跟魔王抢起了女人。

江少丢了句“我突然想起来有点事,先走了”。档也未摘狂轰油,随着车轮烟尘飘起,空中弥漫着一股糊味,夏夜之眉头大皱,对着刚启动的玛莎拉蒂吼道:“赵炫江,你给我滚回来!”

众人瞠目结舌的时候,玛莎拉蒂居然比去势快一倍速度地开了回来,江少在他朋友惊为天人的模样下,探出一张笑靥如花的白净脸蛋,“回来啦,回来啦!”

夏夜之看不见,但心中逗死了,早听杨橙说过赵炫翼家法吓尿江老二的事,于是色厉内荏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胡闹?你知不知道出大事了!”

赵炫江好悬没吓得躺到座位上,结果这个时候夏夜之已经和苏夏上了车,吩咐道:“去萧山庄园!”

杨橙被请去喝茶的事在车上夏夜之毫无保留说了。正愁没人出头交涉救杨橙,赵炫江出现了,真是瞌睡睡个枕头。夏夜之只是简单说了两句,赵炫江立刻义愤填膺,因为杨橙是他唯一的靠山,唯一的仰仗,这次回来就是问杨橙要钱还牛磊,杨橙被抓,他能不急?

一个小时后,车开进了萧山庄园。

可杨橙在哪?

萧山庄园这么大,他们总不能拿个扩音喇叭广播,也不能挨家挨户问吧。夏夜之知道龙假的话肯定不是废话,杨橙肯定在这里,从小金鱼口中得知对方来了一批精悍的男人,有礼有兵没有在盛世年华打砸抢烧,必然不是混混,拍板决定的那个人自然有一定地位,并且在乎名誉。

窗外飘入的雨丝将他的头发打湿,夏夜之仍无所觉,一方面在思索一方面留意着周围动静,用赵炫江的话说这里好车成群,军车成队,海陆空,军政商经常出没,很难辨别,确实头疼,大概又走了二十分钟,忽然听到窗外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道:“没多大的事,谁送也一样,呵呵,主要是我怕你们丢三落四,到时候周总再着急上火就不值当了!”

这个声音夏夜之不陌生,在他引以为傲的记忆力面前立刻对上号,“赵炫江,停车!”

吱呀——

赵炫江神经紧张,踩刹车过重,车猛然就站住,一点缓冲都没有,将刚才说话的女人惊了一下,旁边立刻响起几个男人的呵斥声,赵炫江一肚子憋屈加窝火无处发泄,立刻骂回去。

被几个称嫂子的女人很有修养,道了句没事,让手下人不要大声叫嚷,这个时候听见玛莎拉蒂里有人道:“赵姐,好久不见!”

女人望向车里,适应了光线明暗后,展开笑颜道:“夏夜之,是你?”

这女人就是东江副市长赵秩的女儿,周啸天的老婆赵心男。夏夜之微微颔首,道:“赵姐怎么在这里,周董呢?”

“他在龙榭谈生意,我是过来给他送文件的,今天走得急忘拿了!”

“哦,真想不到呵!周董那么细心的人还能忘了拿文件!”夏夜之感叹道。

赵心男对于夸周啸天的话很是受用,比夸她还开心。“平日里就算是一包烟抽了几根他也有数,今天是遇上大人物大生意所以忘了!”

“在东江商圈还有比周董大的大人物?”

“呵。夏夜之你别夸他了,在我面前你还兴溜须拍马啊!”赵心男笑得合不拢嘴。“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他皇亲国戚地念叨,肯定不同寻常!”

“赵姐,今天恐怕得请你帮个忙了……”夏夜之下了车,给赵心男敬上一支白沙烟,两个人到了洋槐树下,夏夜之和盘托出。

想起半年前自己还是个郁郁寡欢的女人,要不是因为夏夜之带她去北回归线见到了齐小芸,估计心里的疙瘩一辈子也解不开。如今夏夜之提出请求,赵心男这么爽快的女人自然不会推诿,但是她自家知自家事,她虽是赵秩女儿周啸天老婆但是能量有限,只能起到引荐作用。

一行五人进了龙榭。

十二生肖别院中,龙榭档次最高,省部级大人物也曾在这里下榻,周啸天当初拿下这块地费老了功夫,要不是借着林天骄通天的关系。别说压倒高干子弟竞标,就连东江这巴掌大的关系网都难以突破,好在他心性沉稳算计精细是守江山的材料,经过这几年运筹帷幄。已然将萧山庄园经营成官商两道巨擘常选疗养基地之一。

坐在开阔的网架穹顶大厅,几人要了一壶茶,赵心男拿夏夜之戴太阳镜的事情打趣了半天。夏夜之只好委婉说自己得了眼疾,不好露面。赵心男的眼光便落在苏夏身上。都是有才华的女人,一个是编剧。一个是青年艺术家,聊起来颇为投机,倒是平时嚣张惯了的赵炫江一脸讪讪坐在那里,倒是显得很腼腆。

约莫一个小时后,多功能会议厅大门敞开,一行人走出,周啸天谈笑风生走在前面,这位跺跺脚东江商圈震三震的商道巨富谦恭有道为一旁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阐述着什么,夏夜之凝神细听,一个浑厚的声音道:“想当年你们何等威风,完完全全是又一个和记黄埔,若不是林老大激流勇退,不知道能将天鼎实业闹成什么样子,确实有些可惜,好几年没见过他了,这次来又失之交臂,哎,古人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殊不知不是我们不想停下来,是到了一定阶段就是想停,各方面的能量也逼得我们停不下来,周总,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

周啸天哑然失笑,道:“说实话二十多年前在台湾我一名不文狼狈度日的时候万万想不到今天,是林大哥给了我这个成为人上人的机会。打江山我或许不是个材料,但如果连江山守也守不下去,那我如何对得起他当年将基业交给我时的信重。如果说有什么能量逼迫我的话,就是这份信重了。成总,这次的项目我周啸天一不拼大哥的关系,二不动用市里面的人脉,今天与您谈,就是桌面谈,靠的是周啸天的能力,靠的是天鼎实业童叟无欺一本诚信,有任何问题我都有信心去解决,所以,恳请成总给我这个机会!”

周啸天的口才商圈人尽皆知,但只有亲耳听,才能感受到他那独特的人格魅力,成康身为天然气东南区的大区总裁也不禁动容,暗叹身边为何没有一个这样的帮手,看来林天骄真是慧眼如炬。这笔价值在四十亿以上的项目,于公于私心里是想给周啸天,但上面的意思却似乎想给萧家做,他确实左右为难。

成康拍拍周啸天肩膀,“啸天,我能做到的我定然全力以赴,这点你放心。但是……嗨,你爱人来了,我记得上次见她还是你们大婚之日,走,我得过去跟弟妹打个招呼!”

周啸天眉梢微翘,听得出成康很为难,看来这次真的是皇亲国戚插手指名点姓了,只好走一步看一步。收拾心情,周啸天往那边看去,不光赵心男来了,还有个熟面孔,小夏。说来,周啸天心底很感激夏夜之,如果酒吧出手相助被他当作献媚求荣的话,那之后偶然听赵心男和闺密谈起对付小三的女人经时,才知道夏夜之为化解赵心男和齐小芸的疙瘩出过力,难怪赵心男后来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周啸天本来想找个机会提携夏夜之。但是这个年轻人不知怎么和大小姐走得近了,能和大小姐走近。他提携的意义也就不大了。周啸天是发自心里欣赏夏夜之,也觉得他是福星。在这里遇见,心情自然大好。

借着成康和赵心男寒暄的档子,周啸天罕有心情地给几人都散了烟,赵炫江他看着眼熟,到了他这个层面,记忆力自然超人,虽不知对方叫什么名字,大概来历却是知道,倒是苏夏让他颇为惊艳。像一颗暗暗散发光芒的黑珍珠。待夏夜之说明来意后,周啸天也犯了愁,没想到出身牛犊不怕虎的小子居然找上龙假要人了,但就算龙假没有骗他,就算这边某人扣了杨橙,该怎么开这个口呢?

周啸天为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知恩图报够义气,看夏夜之带的这几个人也撑不起台面,思前想后还是打算帮这个忙,于是小声跟成康沟通下。成康昨晚睡得晚,确实听到些有动静,但是有些事不是他该多嘴的,便没有问。看到周啸天这边请求帮忙。成康说稍等我一下,我上去打个招呼。说完,便做电梯上去了。

三楼的一间雅厅。香烟缭绕,两个男人正坐着品茶。一个四十出头。另一个四十开外,年纪稍轻的连连摇头道:“中远。你真不该不经过我,就擅自把人弄来,还做得那么明目张胆,东江虽然不大,但你知道谁是哪条线的人,哪条线是哪个大佬拉的么?”

已经被数落了半天被称作中远的男人窝火道:“我这做舅舅也是心疼孩子,刚到东江就让人欺负了,庭均你说这成何体统,他们眼睛瞎了么,也不看看是谁就敢动?莫非我们詹家……”中远话刚到嘴边,看到庭均刚放到嘴边的茶碗忽然移开,眼露不悦,立即低声下气道:“昨晚我也是综合考虑,所以只是把人请来了,没有闹什么其他的,话说回来,那个姓杨的有多大背景了,连庭均你还至于怕?”

对于这位无脑的大舅哥,詹庭均只能叹气,大舅哥只是看到自己的风光,却看不到身为家族边缘子弟的凄苦,这些年他一直战战兢兢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以自己的沉稳争取谋得老爷子认同,可就算做到今天,手掌天然气半壁江山,在家族中仍旧说不上几句够份量的话,这一切如鱼饮水,冷暖唯有自知,他不愿也不想对大舅哥说透彻。

“盛世年华何足道哉,一个杨橙又算得了什么,但是杨橙后面站的毕竟是手握二三十万重兵的人物。你说我怕?对,我怕,我怕的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怕的是因小失大,把这些年辛苦打下的半壁江山毁在小小的杨橙身上,毁在那个争风吃醋的罗校花身上!我怕的是未来我任何一个散失……”

韩中远不是做军师的料,自然起不了什么主意,闻言反而慌了,詹庭均将茶碗一敦,有些不耐道:“又怎么了?”

“我……”

詹庭均眉梢顿时刀立而起,那风轻云淡的脸上变得阴风瑟瑟,“你不是跟我说人是请回来的?”

“人是请回来的没错,不过……”韩中远摆弄着头上一撮因紧张滑落下来的头发,唯唯诺诺道,“不过在他的地盘把我外甥外甥女欺负了,咱们怎么也得给他点教训啊,我就……就修理了那小子一顿,倒也没啥,呵呵!”韩中远见妹夫伸手指点,赶紧离座而起,陪着笑脸:“庭均别生气,我这就去放人,我这就去!”

人还未走出几步,被詹庭均叫住:“回来!现在放人算怎么回事?无缘无故抓回来,又放了?明显做贼心虚,你连做戏也做不足!”

“那怎么办呀!”

“如今只能等人来找了……”詹庭均心叫晦气,刚来东江就淌了浑水,杨橙背后的人是谁他自然摸得大概八九,对于最高位面的一批人来说,打开门的事情基本上搁不住什么秘密,但深谙此道的詹庭均很清楚越是这样越麻烦,明明摆在眼前必须要装做不知道,还要装的有水平装的像,别人以为他锦衣玉食,动辄十亿甚至百亿资金从笔下流过,看似风光无限,却鲜有人看得到这背后操的什么心!詹庭均话音也就刚落,敲门声响起,随后成康进来。

成康察觉气氛不对,敛了敛表情,恭敬喊了声“詹总”,别看成康在周啸天林天骄面前称兄道弟,但在詹庭均身旁却毕恭毕敬,这就是悬殊,一种成康眼中的悬殊。

詹庭均点点头,让成康将谈判的事情简约说了下。成康自然不会放过机会,对天鼎国际对周啸天不乏溢美之词,詹庭均也不打扰,等他说完,才道:“我知道你与天鼎实业过去的一些人交情不错,但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到了我们这个年纪,不能打马望山了,我相信你明白我的意思!对了,明天萧家会派人过来,到时候我会亲自下去一趟!”

话到这份上,算是交代了,成康知道说什么也无济于事。论实力,天鼎国际的前身是什么?是天鼎实业,与和记黄埔完全不分伯仲的国际化大集团,和正式进入商界不过几年的萧家有什么可比呢?就是傻子也明白!成康心中慨叹,周啸天啊周啸天,不是老成我不帮你,实在是你老大上一辈人与詹家积怨太深,他们自然不愿选择一枚不好控制的棋子。詹家在布新中华的这场大局,就算林天骄在,也只能被历史车轮碾过,何况你呢!

“对了,詹总,还有一件事!”

“说!”

“刚才盛世年华老板来请我们吃饭,您看……”这是周啸天让他说的,是夏夜之告诉周啸天的,这也正合詹庭均心意——揣着明白装糊涂,彼此都留足了余地,詹庭均觉得胸口那缕堵着的气,顿时通了,展颜一笑道:“成康,你就替我出席吧,我这里有两包茶,随便替我送给对方,以表感谢!”

詹庭均看着成康拎着两包包装素雅的普洱茶饼下楼,也想看看盛世年华的老板什么样,于是推门走到亭廊,向下望去,只见五六个人围着成康有说有笑,都是一帮小年轻,詹庭均有些失望,转身返回,忽然眼神凝了一凝,捏着的烟嘴顺势攥进掌心,他眯眼向下望去,脑子里大量信息翻涌,半晌,将烟点着,喃喃自问道:“是那个人么?”(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六章 不知所起

杨橙回到盛世年华,最高兴的莫过于人心惶惶的小金鱼一行人。只是他吃了些苦头,外表看上去有失以往雅致,大概交代了一些事便离开,没有个把星期大概是不会来了。夏夜之没有多嘴提罗莎莎那一笔,倒是杨橙半夜回到家见罗莎莎和两男两女四仰八叉地醉倒在客厅心情一下子跌入低谷了,罗莎莎是赵炫江送给杨橙开苞的,就算是商品也有个售后服务,所以见到这一幕,赵炫江接了一盆凉水当头浇下,罗莎莎半醉半醒地似乎还沉寂在昨夜放纵的情绪里,一个劲的发嗲道不脱衣服了,再脱就没了。几人都从杨橙青肿的眼神里看到了失望和神伤。杨橙阻止了赵炫江进一步发作,也没管罗莎莎,进了偏厅,对赵炫江道你去我书房拿点茶泡一壶。赵炫江自出生以来没伺候过别人,但是对杨橙例外,他也是精明人,大概明白杨橙有什么话跟夏夜之说,赶紧出去了。杨橙这时候终于露出疲态,握着拳头的两只手不住颤抖,强忍的眼泪还是流了下来,纵然这几年两面三刀惯了,表面功夫早练就的行云流水,但那颗心却在今年一连串事情中感觉到深深疲惫,他能对谁说,唯一的红颜?就那个不顾他死活逍遥快乐的罗校花?杨橙感觉到心如刀割,男人就是这样,一旦伤了,心也就凉了。片刻,擦干眼泪,杨橙从椅子里撑起身子,双膝一弯,跪在夏夜之身前。

“我这一辈子委屈过,蛮横过。当过狗,也当过爷。阳奉阴违的事做了多少连我自己也不记得了,但从来没有一次从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这么坦然能将谢谢两字以我这张即将腐烂的躯壳里装着的龌龊灵魂说出。”杨橙忽然泣不成声。怎么也想不到在最为难连赵炫翼也靠不到的时候又是夏夜之这个不陌生却没多少交情的人救了他,他不知道费了多大劲,听赵炫江嘀咕说这次夏夜之请了东江黑道老大龙假和天鼎国际董事长周啸天帮忙。这都是人情,凭他想用也用不起的人情。杨橙很清楚夏夜之什么人,他不爱欠人情,要让夏夜之去欠别人人情需要什么样的代价换取呢?这是赵炫翼思量过,却找不出答案的。杨橙自问比赵炫翼差太多,赵炫翼给不了的他又能给得了什么?夏夜之帮他自然也不是为了回报,他唯一为夏夜之做的事就是毕业时让秦娆成为优秀生代表好留校。可那又算什么事呢,那本该属于品学兼优的人而不是像罗莎莎这种靠关系的人。

“男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你我朋友,你此举多余!”

杨橙仰望着夏夜之,心旌摇摇,却发觉他的眼神似乎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他并不知道夏夜之也在思索,思索前世今生每一个帮助过他的人,甚至那些为他而失去生命的人,他能坦然说谢谢还是就如杨橙一样跪在他们面前?

“你要感谢就感谢她吧!”夏夜之将身后的苏夏拉过来。“这次她真是帮了大忙!”

杨橙点点头,仰望这个眉目如画的女孩子——苏夏,早在几年前赵炫江留学回来就提及过的名字。那个曾经被一帮小太保太子们疯狂追求的,在被护花使者狂扁后依然褒扬的女子就这样站在面前。站在夏夜之身边,没有罗莎莎的奢华泄地。却透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深厚,就如她在琴键上的造诣一般。

杨橙知道自己走神了,这是任何一个有着小资情调文雅内心的男人向往的伴侣。有的美女适合做红颜,有的美女适合做情人,杨橙懂女人,一眼而过,便了然于心,苏夏就是每个成功男人愿意将戒指牢牢套在她无名指上的那个适合做妻子的人。安稳而聪慧,不会拘泥于小节又善解人意,一颦一笑,温言浅语,甚至递给自己一张纸巾的举动,都透露着她温情,她的个性不会伤害到别人,这恐怕就是温柔两字最好的诠释。

“今后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尽管说,当然盛世年华永远为你和你的朋友而免费!”杨橙赧然道,发现有一些小小的紧张,那是怕自己的纸醉金迷玷污到她纯洁的灵魂。

在离开之前,夏夜之问了杨橙这次劫难收获到的信息,杨橙回答只有四个字,来头很大。自始至终,杨橙没有发现夏夜之失明的事,夏夜之也没有说,倒是杨橙送他们出小院时,发觉苏夏握着夏夜之的手臂心中感慨不已,忍不住对夏夜之道了句真心话——这么好的姑娘,错过实在枉赴此生。

苏夏本来要将夏夜之送回住处,但夏夜之执意要回原来住处取东西,于是回到福利院已经天微微亮,李林林凶神恶煞地站在门口,抱着胸,鼻孔里烟雾缭绕。上来就给了苏夏一记爆栗,口不择言道,这地方不方便,非得跑出去开房?见苏夏大窘,李林林撇撇嘴道,我是给你打预防针,省下你涉世不深步入那些个羊入虎口的圈套……喂,死丫头,我跟你说话呢,你去哪……哎呀,好吧好吧,我不管你还不行?但是你做之前要做好保护措施,未婚先孕可不好!

夏夜之要不是感觉到疲惫,真想撕烂他那张臭嘴,当时追秦娆时,这货也不知道说了多少自己的坏话。

苏夏早晨有课,熬了一夜肯定没有精神,夏夜之不放心她一个人开车回去,这下李林林来了正好。车开前,夏夜之灵敏的耳朵捕捉到李林林鬼哭狼嚎的声音——丫头,你这是要给我断子绝孙啊!

夏夜之莞尔,是不是美丽的女生生命里都会有一个大哥哥,不管是口不择言,还是凶神恶煞,他心中是为你好,哪怕你不解风情,哪怕你乖张多变。他都不会离弃,反而越来越对你好。生怕你如风筝,飞翔的太高而挣断了线。但手中的线越是拽的紧,风筝越是飞的高,于是终究有一天当风筝飞出的他的视线,他也会淡出你的生活,只在寂寞的流年里珍藏着这段弥足珍贵的回忆。

“人都已经走远了,您还站在这里啊?”身后范德的声音响起,带着些许醋意,“交待我的事我都办好了,我按您吩咐见到了林语雪!”

“她没事吧?”

“没事。她问起您的时候我说您去办点事,要一段时间才能回东江呢!”范德搔了搔头。

“还有呢!”

“其他人也没大事,但是短时间大概都不会出现了,我在咖啡馆,报了您的名字,老板娘请我喝了最好的咖啡。”

“还有呢!”

“没了!”范德又搔了搔头。

“我问的是林语雪!她……不要紧吧?”

“她受伤了,但是不重,她让我告诉你她要去三亚半个月,散散心。”范德插着口袋,耸耸肩道,“该说的我说了,不该说的我也说了。这下您该履行承诺了吧!”

范德看到夏夜之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深蓝色丝绒匣子,借着朦胧的晨光,可以看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对精美绝伦的耳坠。恐怕在世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范德太熟悉不过。“这对耳坠是潘神大人送给霓蓝的。霓蓝珍如生命,几乎从来没摘掉。”

范德睁着眼睛。咽了几口唾沫,艰难道:“她,她……不会受,受伤了吧?”

这个受伤背后的涵义让他有些颤抖,他不敢继续往下想。

夏夜之将匣子合上,细长的指尖摩挲着那柔软的丝绒,一如经年轻抚过她柔顺的头发,随着一个弧度划过,匣子落在范德的手中,夏夜之微笑道:“她走了,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去哪了?”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潘神的行踪向来隐秘,当年叛出基纽,Z先生尽遣高手追踪,至今仍无所获,若他真的要消失,恐怕就连帝王加纳也找不到他。”

“这个重色轻友的女人,真是可恶,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跟人私奔了,虽然对方是潘神大人,可是作为一个女孩来说起码的含蓄还是要有的!基纽学堂铁律森严,笨女人无故失踪,万一Z先生怪罪下来怎么办……不过,以潘神大人的谨慎和传说中的行事作风,保护霓蓝周全应该不成问题……哎,说来说去还真是一个令人放心不下的女人啊!既然走了那就祝您此生幸福。”

即使看不到他的表情,即使说的大多是埋怨的话,可听得出范德言语之间透露的完全是一种欣慰。

“这里还有一份礼物,”进了房间,夏夜之掀起枕头,将那本海伦凯乐的名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交还给范德,范德翻了翻白眼,“这好象本来就是女人留给我的吧!”

“这本书是当年潘神交给霓蓝的,她一直很谨慎保管,因为里面有一张无限期的银行支票。你是她唯一的弟子,她这一走天涯海角,不知何时再见,所以托我将这个秘密告诉你!”

范德脸上的表情丰富多彩,基纽学堂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过衣食无忧的奢侈生活,除了仅有的高层幕僚外,其他成员并不富裕,范德意外收获一笔巨额财富很是欣喜。当然也很惊讶,惊讶夏夜之居然能保持君子之心。

前世的潘神是一个很直白的人,很少顾及别人如何去想去看,因为站在那样予取予求的高度,心境已然超脱出小情小爱,但是这一世的夏夜之缺失了潘神半个灵魂,不再刻薄阴森,更懂得了温情之于人生之于苦难的意义。正如苏夏说的,其实他们只是黑暗中寻找迷宫出口的孩子,如果有能力点亮一盏灯就不要轻易熄灭一盏灯。

晨风从脸上抚过,微微渐凉,夏夜之按了按范德肩头,“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你还想回基纽么?”

范德颓然一叹,“霓蓝不在了,除了给潘神大人看家,我回去还能做什么?”

“如果你不想回去了,可以留在这里!”

“哇,那太好了,您真是一位和善友好的兄长。我决定遵从您的意见了,正好可以守着我高贵的苏夏了!”

夏夜之笑笑。道:“为什么说她是高贵呢?”

范德脑海里勾画出一个轮廓,高挑纤瘦。柔顺及肩的短发以及简单的卡子,明眸皓齿,眉若远黛,格子衬衫和针织线衣,以及紧腿牛仔裤牛皮小靴子,这个清丽的大学校花的骨子里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似隐似现,总会被她温文尔雅的笑意和动人的轻言浅语所掩盖,让人不易察觉,范德天生有一种超凡的识人本领。第一眼见到苏夏就感觉出来,他看了看夏夜之貌似不经意的笑,背着双手感叹道:“您的眼睛看不见,所以当然不知道了!一个人高贵不高贵不是看她的穿着打扮是否高贵,那是从灵魂深处透射出的味道,您要相信我,苏夏这个女孩子是一颗被埋没的明珠,总有一天,她一定会迸射出足以令世界黯淡的璀璨光芒!如果现在不抓住。以后怕就难了!”

“但愿如你所愿,那么我可要擦亮我的眼睛,等待着瞻仰女神的那日咯!”

―――――――――――

枫园小区迎来了多日雨后的第一个清晨,凉风习习。一袭单薄倩影披着毯子静静站在窗前,任晨曦亲吻着鼻尖,仿佛有一种终年积雪即将消逝的圣洁。

语雪关掉了循环了好多遍的那首《雪精灵》。这是叶月依织24岁时在乞力马扎罗山录制的,正是因为这首随心感慨。被时代杂志评为了“乞力马扎罗最后之雪”,不知怎么语雪听到这首歌就像是感觉唱给自己的。进入冬天。生命也像是进入了一个寒冬,以前她不怎么害怕过冬天,但是这个冬天特别担心,以至于天亮前她就站在窗前,等待着第一缕晨曦,身体的疲倦不时提醒着她所剩的时间不多了,不知道能不能等到下一个冬天。

他的私人医生给她的时间是十一个月。

语雪走到桌旁,怜爱地抚摸着铅笔和橡皮纠葛过的图纸,脸上浮现出淡淡笑意,她不会笑,特别是发自真心的笑,所以笑起来有些惊心动魄,连从卧室走出来的沐风也不由怔了怔。

“来,让我检查一下伤口!”

语雪也小小惊了下,不过自从经历了那场战争,她已经释然,无论对沐风,还是对夏夜之。

“不要紧了,伤口没有感染的迹象就不要紧,不疼了吧!”沐风自己也不知道这辈子是否说过如此柔和的话,即便是对凌榛的女儿,自己的亲侄女,也是世上唯一的血亲也没有这样特殊的感情,见语雪摇摇头,沐风舒了口气,“傻丫头,好好的,怎么想起拔牙了?那颗牙在我看来丝毫不影响美观,你依旧是漂亮的令人羡慕的小雪!”

语雪含笑着摇了摇头,拉着沐风的手坐下来,道:“沐姨,我还想听你讲故事!”

这次轮到沐风摇头了。

“昨天我们讲到哪里了?”

“阴影大名录!”语雪提醒道,“沐姨排名前三哦!”

“不是讲完了阴影大名录了么?怎么还讲?”沐风睨了一眼语雪,语雪脸微红,却明显地紧,轻轻咳了声,道:“还没讲到夏夜之呢!我想听他的故事!”

“原来前面的都不想听啊,亏我费心把每个人物细说了一遍你都没上心!你想听他的故事问他好了!”

貌似是生气,但语雪知道这个快可以做自己奶奶的女人是逗自己,于是小小地撒了个娇,道:“我想多了解他一点,那么我的脑海里就会有一个真实的他!”

沐风叹了口气:“阴影大名录上并没有夏夜之这个人,所以关于他的前尘往事我无法讲给你,但是从他展现出来的能力来看,绝不是英雄出少年这么简单。这和你画图一个道理,就算你天资卓越,有大师级的设计理念,但是你的经验是不可能与生俱来的,同理,他的战斗经验告诉我他绝对是一个顶级高手,有可能出身于一贯行事低调隐秘的秘结修会。如果是这个就可以解释通。如果不是,那么他的身份就不该超出阴影大名录前十位,具体是谁我不清楚,所以不会乱说。不过无论他是谁,来自哪里,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哪点?”

“年纪!”

沐风想起在风雅小筑为夏夜之算命相,却卜不出来,有一股庞大到无以复加的无形之力在这么做,他不愿把这些告诉语雪,因为之于她,阴影就是一个故事,仅此而已,她离开的那天,也会带走故事。

“他可能是一个年纪比我还要大的男人通过某种方式改变了原来的面貌,也可能是一个走在风口浪尖的可怕人物,你不怕么?”

“有一点!”

沐风抚摸着语雪微卷的长发,“他喜欢你么,傻孩子?”

“也许喜欢,也许……不喜欢,但我知道我喜欢他,就足够了!”

沐风似乎又在她身上看到了曾经那个自己,当时不听师父劝阻,一心系在那夺目耀眼的帝王加纳身上,可结果呢,苦守一生,徒让青春白白溜走,沐风不想让她的经历再一次出现在这个可怜的女孩身上,便道:“真是糊涂!以你的条件,什么样的好男人你选不上,偏选他!你了解阴影么,了解他么?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春天的时候我爬泰山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他,我记得我上大学那时曾对自己许诺,我会嫁给一个和我爬山的人!也许是自己和自己赌气,后来在古镇,我让他冒充我的男朋友来骗喜欢我的男人,再后来台球厅,在游乐场,在困难时,我与他的交情并不深,却好似绵延了好多年,直到有一天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问,林语雪,你是不是因为快要死了,所以寂寞了想找一个寄托,可是回忆种种,我也不知情之所起,有点不服气!我从不为任何人的目光言语所左右,然而,对他,却始终控制不了执拗的心……”语雪从蜷缩的沙发里坐起,这时阳光落在了桌上,照亮了那一张明暗交织的设计图,语雪将头发扎起,小小伸了个懒腰,凝脂如白玉的指尖拈起铅笔,整个人慢慢地消失在光影中,沐风眼中含泪,静静地离开了书房,心中想到却是那天语雪的话——我要抓紧时间,在下一个冬天来临前送给他一份礼物,一份在我走后能让他偶尔会想起我的礼物。

感谢松鼠和支持的朋友们,最近挺多事,对不住大家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七章 开示

经过了三次寒潮和近些年来少有寒冷的冬至,夏夜之即将迎来重生后第一个圣诞节。

这个寒意深重的午后,夏夜之站在了镜子前,认真地梳理着头发,身后影子一晃,范德鬼头鬼脑地钻进来,蹙起鼻子四处嗅着,活像一条地道的猎犬。因为苏夏刚走片刻,房间里仍然存留着她身上味道,范德这个暗恋者自然不会放过机会,换作以往面对夏夜之的质疑,范德总会以鼻炎为借口来掩饰这种卑微的觊觎。然而看到镜子中衣着光鲜的夏夜之一脸深谙其道的笑意,显然心情大好的样子。范德愣了愣,左歪歪头,右歪歪头,忽地发现夏夜之前些时日如死水般的瞳子随着他动而动,一时间范德惊得合不拢嘴,“您,您不会是……”

“怎么,亲爱的范德,难道您不希望一个可怜人重见光明么?”

见夏夜之放下梳子,转身过来,戏谑地调笑,并且那一双眼眸盯着自己,范德两眼顿觉涩涩发疼,就像进了肥皂水般难受。

夏夜之系上衬衣袖口的纽扣,道:“看来你的鼻炎很严重,范德,刚才那个样子蛮像霍比的!”

范德一张芭蕉脸被夏夜之一句话臊了个通红,赶紧转移话题大骂霍比这个狗娘养的忘恩负义的东西。

霍比不是东西,是地地道道的尼尔尼兹犬,少有的品种。范德带霍比来东江时发生了遗失,直到前些天偶然发现霍比居然在苏夏的车里,久别重逢本来应该欣喜异常。然而范德却热脸贴了冷屁股,霍比对他这个原主人竟然只是看了两眼就扭转过头。范德很内伤。虽然深知尼尔尼兹犬生性薄凉,完全是猫的性子。但这副喜新厌旧的样子还是打击了范德,好在得以安慰的是拥有霍比的现主人是苏夏,另外,霍比除了喜欢听苏夏弹钢琴和吃蛋糕外,对苏夏也很冷漠,范德平衡了些许,心里想的是有一天老子追到苏夏的时候看你个短毛畜生还敢嚣张么!

“既然您的眼睛已经复明了,那么是不是该去找语雪小姐了!”范德陪笑道。

“亲爱的范德,在我失明的这段时间里。其实我一直在想个问题!”

范德咽了口唾沫,隐约感觉这个魔王的笑容有点点不怀好意,道:“什么问题?”

“到底是语雪那小妞漂亮,还是苏夏妹妹漂亮?”

“苏夏!”范德不假思索道,旋即捂住嘴,眨巴眨巴眼睛,声音仿佛刚骟过的男人大拐弯道:“苏夏——当然比不过语雪那小妞咯,语雪是天堂降临人间的天使,苏夏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顶多算得上清秀,关键皮肤看起来很差!”

夏夜之笑得很暖,与窗外桎梏的天气格格不入,范德说的不错。他的确是要去找语雪,在这段蛰伏的时间里,思前想后。总觉得在悠然而逝的时光里错失掉那个陪伴自己最久的人是一件可惜到近乎可悲的事情。她美貌,足够优秀。颇有才华,而且头上顶着中国商界矫楚林天骄这样一个璀璨的光环。这些足以让家境殷实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望而却步。在阴影里潘神是王是帝,然而在现实世界里,也会有常人一样的苦恼,比如让林语雪这位千金大小姐钟情于他。

在不显山露水的前提下,凭一张二十多岁的脸,一个江大学生的身份,一杆拿得出手的斯诺克技艺,夏夜之还不至于勇猛刚强到视陆市长之子等众多公子哥如无物,如果不是那场大战,让他在林语雪面前乍现峥嵘,也许他的打算还会无限期的拖延。既然这个平衡被打破了,就顺其自然将心中想法实现。

驱车来到这个熟悉的小区,过去的记忆似乎已经久远,那夜同吸一支烟说真心话的片段似幻似真,一路上准备了很多开场白,不过当门铃按下的一刻竟然忘了大半。门打开,一张被岁月染了痕迹的清冷面容浮现,夏夜之有些意外,但很快回过神,谦声道:“沐师!”如果那夜不是沐风的仗义舍生,也没有今日站在这里的他。

沐风将夏夜之让进门,示意她坐在桌旁,桌上两只茶杯里散发袅袅热气,显然是刚沏的茶,夏夜之环顾四周,靠近落地窗旁的书桌上一摞厚厚的图纸在无力坠落的苍白阳光下静静躺着,慵懒而认真的那位建筑师大小姐身影不在,夏夜之收回目光,抿了口茶,半开玩笑道:“沐师看来算到我要来!”

沐风挑了挑唇角,给夏夜之添了些茶。在沙发上放着一个行李袋,茶桌上还有几本整理好的书籍,夏夜之又道:“沐师要走了?”

沐风微微颔首,随手将书放进行李袋。

这样的气氛夏夜之有些不习惯,仿佛有什么深沉压抑的东西,一时担忧起来,忍不住道:“语雪的伤是不是……”

沐风停下手中的动作,终于开口道:“语雪的朋友叫她去江大,好象是晚上有文艺活动,应该是为西方圣诞节庆祝。”

夏夜之心落了下来,抿在口中的茶香气四溢,想来应该是苏夏约的语雪,看来晚上要过去好好捧捧场了,想到范德那鬼头鬼脑欲言又止的样子,看来还是跟自己留了一手。

夏夜之心情转好,不由感念起另一位心中崇敬的人物,若不是仓央上师虚怀若谷,仁布众生,他岂能有幸领略心中的五味杂陈。

捋了捋心绪,夏夜之道:“沐师,我有一事请教……”

等了几个呼吸,见沐风没有搭腔,夏夜之不免尴尬,暗忖是否哪里得罪了对方,可事关生死,不能不问,夏夜之重新操持口气,谦卑道:“那日……”

刚说到这里,沐风叹了一声,终于开腔道:“夏兄。那日来时,仓央上师已经坐化……”

嘎巴!

一声清脆的响声划破了寂静的冬日午后。

茶水沿着夏夜之的手腕滴滴答答洒在桌上。他的脑海里刹那一片空白,仓央上师……坐化了?

天意弄人。

哎……

天意弄人啊!

这些年如浮萍起落。不敢希冀安稳的生活,好不容易改头换面以为能安享一段慵懒平静的时光,可圣修会层出不穷的高手,莫名的刺客,甚至连小街痞都出现在他的敌对名单上,这些无处不在的算计,诡谲的局势,以及他内心的挣扎,注定无法超脱。死亡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夏夜之内心百般纠结:“沐师……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沐风在夏夜之散乱的目光中也有些失语,这是一个人对生命的畏惧,这本不该出现在他的身上啊,原来乐天知命是这么的难,联想到未来不远风烛残年,沐风悲从心来,“人的这一生就像刻在阴影大名录上的名字,无论是沐风。你,还是帝王加纳,谁也无法亘古长青,阻碍我们的不是潜能的发掘。而是岁月磨砺消磨掉的生命。我一生最自负的莫过于我的悟性,可活到这把年纪才渐渐知道生死远不是‘乐天知命’四个字所能囊括的,所以我特别能理解你的心中的艰难。这些天我参照典籍,还有我这些年的所知所学。做了许多种尝试,却。无一例外失败了,抱歉,夏兄,这次恕我无能为力!”

沐风看着夏夜之脸上神色变换,终于这个年轻人再次恢复了气度淡静的样子,只是那抹不掉的失望清楚地告诉她,他们两个人刚才探讨的严肃伤感话题,“夏兄!”

沐风叫住起身的夏夜之,道:“我给不了你解药,但还有一样东西可以给你!”

仿佛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来了,夏夜之声音有些颤抖:“什么!”

“一个开示!”

夏夜之有些尴尬地收住激动的声音。沐风见状,道:“你不相信我?”

有些疲倦的声音从夏夜之嘴里发出:“不敢,谁人不知沐师相法无双!”

夏夜之以为沐风要为自己占卜,却见沐风摇摇头:“从第一次见你,便觉得你是福源深厚的人。你懂得我的意思么?”见夏夜之苦笑,沐风鲜有地耐心道,“你接连面对帝王加纳和圣修会顶尖的巨擘,一次一次化险为夷仍然能活到现在,更增加了我对你,对我的感觉的信心,这次也不该例外。呵,我知道你看不上旁门左道的相术,所以我不为你占不为你算!夏兄请坐,少安毋躁!”

沐风又拿了一只杯子,轻缓地为夏夜之斟茶,边道:“家师曾言,在所有术数中,有一卦叫做无相之相,是万法之相,有别于一般术数,乃是术之大圆满境界。据家师言,历代前辈中只有师祖珈蓝用过一次。”

提起珈蓝这个名字,夏夜之心里震了一下,不仅因为在阴影大名录百年不变的正本之中,这个人排在第二,更因为这个人就是排在第一的帝王加纳的授业恩师,夏夜之不由正了正身子,见沐风悠然神往的表情带着崇敬,道:“家师说师祖才学无双,乃是风华绝代的奇人,可惜离破缺天人之境还差了一步,所以他将毕生希望寄托在曼罗耶华,也就是帝王加纳身上,倾囊相授,就在曼罗耶华背叛本门前的最后一晚用膳时,珈蓝祖师用了无法之相,沐风不才,虽自知愚鲁,才学不及先祖万一,但为了语雪,为了夏兄你,也只好东施效颦了。”

“沐师……”夏夜之惭愧,暗叹自己这点心志怎配得上与这样的人齐名,强提精神,凝视着沐风的眼睛,沐风笑了笑,指了指夏夜之面前的茶杯,“茶是好茶,莫要凉了,夏兄请!”

“哦!”

夏夜之端起来,一饮而尽,像是一个虔诚的学生等待着老师耳提面命。谁知沐风笑笑:“夏兄去吧!”

“这……”夏夜之眨眨眼,“就完了?”

沐风点头,“请!”

夏夜之又是苦笑,不知沐风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见沐风下了逐客令,只好告辞……

夜风袭袭。呼啸的寒风将萧山北岭凋零的枯树吹的吱呀作响。

从语雪家离开后,夏夜之就将车开到了山上。俯瞰着东江的夜景,怔怔失神。时而想起前世的戎马,时而想起悠然神往的阴影传奇,时而又想起自己的境遇和沐风的话,他不知道有没有沐风口中所说的万法之相,他也并不相信,也许只是沐风在安慰他,给他打气,不过这一切不重要了。想想前不久那晚,和阿路贝利西、摩西两张圣修会王牌那场大战中。他不是许愿了么,如果语雪能平安度过这一劫,他愿意用任何代价交换,这个代价包括死亡。他并没有死,这已是上天莫大的恩赐了,就算是死也很公平,还有什么权利不知足呢?

夏夜之踩灭了最后一根烟蒂,收拾心情,驱车下了萧山。直奔江大,在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康乃馨,本来是想买玫瑰的,但是无论白玫瑰黄玫瑰还是红玫瑰貌似都有点司马昭之心的意思。再者他现在这个状态,到底是否应该对语雪表明心意,连他自己也下不了决定。归根结底,在心灵上潘神还是一个脆弱的人。

节日的气氛太浓了。街上从江大出来的学生们满脸笑容,有男女朋友的。满脸欢笑,就连出去通宵的单身小青蛙们也很快乐,进了校园没想到更是拥堵,一脸稚气的一年级新生们陆陆续续的从艺术大礼堂走出来,从他车旁走过的几个男生喋喋不休评论着晚会的内容,当然主题就是各个戏的妹子们,看晚会是假,看美女是真。

忽然听到一个操着北方口音的男生咋咋呼呼地喊:“我操,内个内个女女是内个戏的,对对对,长发那个!”

几个人停下脚步,顺着哥们指点看过去,五彩斑斓的艺术礼堂前,一个身穿短裤打底裤,黑色小皮衣的女孩正在下楼梯,长发如墨披下,赛雪欺霜的脸上被灯光衬托地美轮美奂,像精灵一般,一个眼神好的哥们立刻道,大四的估计!

旁边的一个问为啥,他嘿嘿一笑道:“只有大四的平时里咱见不上!”操北方口音那哥们黯然道:“你妈,大四的咋,老子复读三年,按照常理也大四了,老四,你过去跟她要个电话,就说我要的!”

老四道:“你去,就说我要!”

“那我去了!”说完,往那走。

老四见状急了,赶紧跑两步,“老大,老大,开玩笑么,就开个玩笑么!”

老大拍了拍老四肩膀,奸笑,“熊样!”老四顿时脸红,激将道:“有种你去,叫上去吃饭么,我请行不行!”

老大摆了摆手,“下次吧,下次吧!”其他四个人顿时很失望,一步一回头往前走。老大突然站住了,道:“这么回去是不是太逼败了,要不这的,老二老三你俩去,哥给你们充一个月点卡!”抛出了诱人条件,然而这又是一个互相谦让的开头,夏夜之无语地按了按喇叭,道:“你们到底去不去,商量好没!”

这几个货压根没看见车里有人,猛地吓了一跳,支吾半天说不出个长短,夏夜之百无聊赖戏谑道:“不去就闪开,我去!”说完,也不理几个大一雏鸟,向语雪走过去。

见语雪下了台阶,夏夜之刚想叫她,一辆黑色奔驰已经停在她旁边,没听见说什么,语雪就上了车,夏夜之听到身后那几个小雏鸟的唏嘘,貌似在对他的迈腾讥诮。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关键是这么多天好不容易要见上惦记的人了,还没说半句话,被截了,夏夜之心中烦躁,暗想这难道就是沐风说的开示么,好不容易想做一件事怎么能如此不顺利。

他赶忙上了车,去追那辆奔驰。

就在过弯的时候,警示灯马上变了,但夏夜之心急,轰油往过冲,突然前面一个骑自行车的男生也想赶灯蹿了出来,惊的夏夜之一个急刹车,忙打方向,堪堪避过,但还没来得及重新发动,一辆车直接闯灯撞在他车后,整个过程只有两秒,刚看完晚会的学生还没有从一个高潮反应过来,就又见了一个高潮,尤其是在路口附近的学生,完全惊呆了,几个女生吓得哭起来。瞬间一大堆人围拢,叽叽喳喳乱成一团。几个学生会好事的大二学生打电话给校警。说迈腾的和MINI飚车,出了车祸。

夏夜之一脚将门踹开。无名火起,狠狠瞪了骑山地车那男生一眼,那男生吓得一动也不敢动,见惯了新闻上各类富二代的嚣张跋扈,以为这富少下来揍他,没想到对方没有发生过激行为,当然,只是对他,因为开迈腾的公子哥已经气势汹汹朝后面走出。近乎粗暴的拉开MINI车门。

夏夜之知道自己有些失控,更有些丢身份,但这一刻心中有个声音不停在嘶吼,为什么整个世界都要威逼他,与他作对,阻碍每一件想做的事。说到底,他还不能豁达到在短暂的几个小时里从仓央上师坐化自己无药可救的噩耗里超脱出来,愤懑情绪积压积压,溢满了胸腔。急需一个宣泄的途径。

真他妈的操蛋!

操蛋的世界!

操蛋的人!

夏夜之一把揪住司机的衬衣领子,“你他妈怎么开车的?是不是活腻了!”边骂边将车里的人揪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撞击还是惊吓,直到被拽出来。MINI的司机才有了反应,大口大口喘息,努力地想抬起头。但脖子被一只特别特别有力的手卡的死死的,动也动不了。想掰开对方的手指,难如登天。一种无力感涌了上来,她摊下双手,放弃了抵抗。

“对不起,放我走好吗……”

从喉咙里艰难发出了这个声音,竟然是年轻的女人声音。

夏夜之刚才只从玻璃里看见对方穿的衬衫,以为是某个纨绔公子摆酷开快车,轻易践踏别人的生命,对待这样的败类,应该死一个算一个,被生下来的畜生早该身归那世,所以怒不可遏,结果一听是女人毒声音,本能的大男子主义让他手不禁一松。

失去了唯一的依靠,女人摔倒了,迷茫到近乎惺忪的眼睛愧疚而畏惧地四下张望,铜墙铁壁的四周充斥着各种令她崩溃的声音,仿佛末日审判的谴责,而一个逆光的人影就模糊地矗立在面前,似乎宣读她十恶不赦的罪名。

她有些委屈,想解释为什么自己会失控,愿意赔偿任何损失,然而话到嘴边却吐不出来,只重复着三个字:对不起。

眼泪满眶,她揉了揉眼睛,掀起一弯动人的涟漪,扁起了嘴,试着努力不哭出声,但越是如此泪珠越是断了线地狂坠不止。

在光线下分毫毕现的这一幕深深打在夏夜之涣散的瞳仁上,身体里全部血液尽然不受控制的倒冲向大脑,刺的头皮发麻。

基纽学员最强的两项本领是跟踪和认人,尤其后者,让CIA羡慕不已。

而他夏夜之记忆力超强,就算只有一面之缘的人,数年之后都不会忘记,更别说在生命特殊时段做过标记的对象了。

所以,当眼前这副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的容颜被冰冷泪珠划过的时候,他清楚而深刻地感觉到手腕上传来一股刺痛,那感觉清晰到无以伦比的真实,让他竟然情不自禁地撩起衣袖。对,那是被牙齿切破肌肤的痛。

脑海中的震骇胜过了发现语雪居然是十几年前坐在身旁的吃香草冰激凌女孩的情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候。

沐风风轻云淡的声音如晨钟划过耳际,温热的薄雾悄然漫上眼际,生性悲观的阴影王者却在飞快的计算着这样一种概率,那个小到微不足道的数字令他实在不敢与预兆开示什么的东西联系在一起。

就那么站了不知多少岁月,夏夜之的手指颤抖地触碰着她的肩头,嗓子像着了火一样的哑道:“你,你是谁……”

这种声音更像是审判时威逼的口气,于是女孩抽泣而愧疚地说:“苏夏,我叫苏夏,真的对不起,对不起……”

苏——夏——

夏夜之无声地重复这这两个字,是什么时候这两个字竟然清晰如斯呢,只要轻轻回想,曼妙的清音与时而感伤的叹息声就会浮现,夏夜之颤抖的手落在她的头上,复杂到无法言说的声音轻柔而心疼道:“没事了,没事了……夏奈儿!”(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八章 好运

东江西郊西苑山的医院,十二点。

夏夜之靠在冰冷的瓷砖上,看着对面的镜子,那里有套在光鲜服饰下逐渐腐朽的皮囊,还有太平间里伫立的萧索身影。

两个小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不免让人担心,期间夏夜之进去两趟,见她并没有过多的情绪激动,才安下心来。

坐在休息区,夏夜之仰望着天花板上的电视播出的整点晚间节目《新闻热点》——傍晚九时许,在西苑山附近五公里处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丰田SUV撞到了一名11岁的过路少年,少年被送来医院的途中因失血过多死亡,事故的原因正在追查。

记者从警方处获知,根据死者身上的线索,查到一所盲童学校地址,经核实,死者确系盲童寄宿学校学生,名叫童佟。因为这所成立才仅仅一个多月的盲童学校是纯福利性质,所收学生几乎全部是孤儿和失明遭遗弃流浪儿童,所以死者没有父母,唯一的监护人是这所刚成立不久的学校校长,通过另一名学校教职员工何老师联系到了苏校长,当苏校长赶到时,童佟已经离世,此刻苏校长就在里面,但是她婉拒了我们的采访。

据另一名与童佟同宿舍的盲童小吉所说,童佟今晚八点半从宿舍离开前往东江大学,是为了在圣诞前夕将全校十七位学生攒钱购买的巧克力送给苏校长,本来小吉也要同行。但因为他患有重度视觉障碍,被童佟拒绝,后者独自前往,在途中遭遇了不幸。

据何老师回忆,巧合力是前几天孩子们拜托她买的,起初她以为是孩子们自己想吃,没有想到是送给苏校长的,孩子们那些钱也都是苏校长上个月底给他们存的,本该是孩子们一片感恩之心却换来了这场悲剧,当童佟离世时。手里仍紧紧攥着的是这盒巧克力。

通过警方。我们从肇事司机口中得知,他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附近的西苑山医院,然而仅仅两公里的路程,却走了半小时。也就是这半个小时。断送了一条鲜活生命。

我们尝试联系西苑山院长。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只是院方工作人员称,童佟患有骨癌。癌细胞已经扩散,就算没有遭遇事故也最多还有半年的寿命。

截至本台截稿时,院方和肇事司机仍在责任问题上争论不下,不管谁对谁错,我们都希望双方能少一点冷漠,多一点爱心,就像小童佟,就像苏校长,本栏目会继续关注事态发展,新闻热点记者吴新西苑山报道……

凌晨两点,西苑山一所农家小饭店里,仅有一桌客人。厨子在端上两碗只飘了点香菜和几粒干肉的牛肉面后早早钻被窝取暖了了,舍不得开空调的老板娘时不时到门口看看能不能再逮住两个客人,因为修路的关系,客货车已经不走这里了,以往红火的小饭店最近生意太过冷清,就快赶上这样的天气了。

夏夜之望着一手支腮怔怔失神看着筷子搅拌下的面,道:“吃不下么?”

这句话与废话无异,若不是因为在电话里猝然接到这个悲哀的消息,她也不会失控闯灯撞到自己,虽然故去的并非亲朋挚友,然而从前段时间她筹备福利院的事情付出心血上看,这个女孩子对于那些刚刚认识短暂时间的孩童倾注了一片真情。这一刻,夏夜之是多么庆幸在那个雨夜里自己的抉择,同样也为曾经的利用感到惭愧。

“炒两个菜,换碗米饭!”夏夜之对老板娘道,老板娘自然眉开眼笑,不过回过神的苏夏拉住了夏夜之的手,对老板娘不好意思摇摇头,示意不必了,然后对夏夜之耸了耸肩,无奈说:“我是真的吃不下,你就不要勉为其难了!”

夏夜之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的话,看时间不早了,提议送苏夏回江大,但是苏夏还是想去西苑山。

我怕在不久,又或在几年之后会将他的名字和这段短暂相处的点滴忘记,你不知道,我的记性一直不太好,十年以前的事都想不起来了,感觉就像得了失忆症似的,所以,我还是想回去,回去看看。苏夏说。

那你没有将我忘掉真是很难得咯,不知道是不是时间不够久呢!夏夜之笑着说。

不是,不是的。苏夏轻轻摇头。你给了又一次的生命,我不敢忘记你,我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遇到一些困难的又或是开心的事,就会给你和另一个好朋友发邮件的,她都会回给我,你的邮件我一直没有收到,每次我都会仔细的在邮箱里寻找你,恩,不,是特工伯恩的邮件,找不到时,我都很气自己,是不是因为记性不好或者那晚太害怕了所以将邮箱记错了,我提醒自己不能忘记你,哪怕这一生再也见不到你了也不可以。

哎呀,用不用这么复杂呢,我这个敏感危险的身份被人惦记的都发毛了,多你一个感觉压力又大了一分啊!

夏夜之插科打诨,生怕这个认真的丫头会追问他给的邮箱地址正确不正确,万一让她得知真相可就伤了她的心。夏夜之又道,那是举手之劳,在那种状况下一位绝代佳人有生命之忧,就算我是只老鼠也会打洞将你救出的,况且还是身手如此矫健的特工级高手呢!

夏夜之纯属心中有愧,才会自谦,苏夏却眼神灼灼望着他的侧脸,眉目如画的脸上时而泛起小小的涟漪,时而露出深思的神态,夏夜之偷眼瞧瞧,生怕遇上的这位是个才智美貌兼修的女人戳穿他虚与委蛇的伪装,说句良心话,如果当时她身上没有装那么重要的东西,结果可能完全不一样,当然,也就不会有今天的这一切。

自从那晚在泰安分开后,苏夏去了巴西的里约,那里的太阳超级明媚,皮肤自然晒成了小麦色,夏夜之对于她这种不为外物所影响的淡然很敬佩,漂亮的女孩越是不将心思放在自己的脸上,深处的美往往越能出来。她的修养,专业上精深的造诣,谦和,善良,淡然的性子无愧于高校圈子里流传的秀色可餐的称号,夏夜之觉得苏夏拥有了一个女子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好,除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家庭。据苏夏所说,她自幼生活在一个很优渥的环境里,那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家庭,或者称为家族,父亲是成功的商人,母亲是知名的钢琴家,后来父亲和母亲离婚了,她跟了母亲,随母亲的工作变动,她去过很多很多地方,但是回想起来,总是很模糊,母亲告诉她在十二岁那年出过一次车祸,不但丧失了过去的记忆,而且连记性也变得很差,总是忘记一些事。所以,她会觉得与人相处有一些难度,不太善于与人打交道。这一生最大的骄傲就是认识叶月这个好朋友。对于这个话题夏夜之很感兴趣,因为光明与黑暗终究不能共存,他与站在世界顶端最光明处沐浴神光的叶月上一世只能终结在那段“友情”,时过境迁,她的一举一动他仍旧很关注,包括与世界第一美男子索莫纳斯岩月擎的恋情。苏夏与叶月的相识正是通过岩月擎,那会的叶月依织还没有今天的如日中天。苏夏最关心的不是叶月依织能长青多久,而是关心她什么时候与岩月擎修成正果,这个想法令夏夜之酸酸的,心底里虽然不太接受,但是不得不承认岩月擎是人中龙凤,前后两世所见的富家公子没有任何一人能与他相提并论,甚至连提鞋都不配,除了帝王加纳,他世界第一当之无愧,这样的男子如果还不能让叶月依织倾心,那么有点说不过去了。

圣诞夜的前夕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东江科技大学,工业大学都在西苑山,深夜两点还能看到拿着圣诞礼物的男生女生从KTV走出,本该也是一派欢庆气氛的盲童学校却笼罩着浓浓的哀伤,孩子们都知道失去了一个小伙伴,苏夏望着一只只点亮的祈福蜡烛,长长呼了口气,在夜里泛起了一层氤氲。

“今天是圣诞夜,夏夜之,我也有一份礼物送给你!”苏夏从手袋里取出包装的很精细的盒子递给夏夜之,夏夜之看到里面还有大大小小的盒子,装的满满的,看来她早就打算好了,在江大晚会结束后,给孩子们送礼物,真是个细心的人。夏夜之看着纤长手指间握着的打折蝴蝶结的礼盒,遥想起当年跟随斯卡罗布林导师的岁月,每个圣诞夜总会装睡等待着放在袜子里的礼物,然后偷偷的打开,珍藏起来。不知道从何时起,再没有谁给过他礼物,也再没有感觉到圣诞节与往日流走的每一天有什么不同,凝视着点点灯火中散发的淡淡香味的秀色可餐,夏夜之心旌一阵摇曳,道:“真不好意思,我忘了今天是节日,所以没有礼物送你!”

苏夏摇摇头:“你的眼睛复明了比什么礼物都好!”

这本该是让任何男人心脏乱跳莫名惊喜的一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竟然如此纯真,夏夜之真的很难想象出这次意外的会面会否是自己生命最重要时刻的一个转折!

苏夏在门口突然停下,转身,轻轻道:“见到你真好,特工先生,圣诞快乐!”

夏夜之回到车上,静静抽了一根烟,车窗外安祥的钢琴声隐约间传来,曾经听叶月弹过,那是《夜之曲》,夏夜之打开礼盒,一根非常精美的十字架躺在里面,上面镶嵌的钻石在夜光下散发着星星点点异彩,夏夜之取出来,轻轻吻了一下,仿佛那上面有上天赐给的好运。(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九章 此女只应天上有

新年对于江大的学生来说是弥足珍贵的,因为这个分水岭标志着一个学期的即将结束。对于夏夜之来说,也别有一番滋味,因为他是用这个身份度过的第一个新年,一个属于平凡人的新年。

这几天忙着帮苏夏处理完盲童学校的事情,又给孩子们置办了许多年货。尚且不论沐风所谓的命运开示是否灵应,不过与苏夏相处的日子却格外的惬意,让他有机会从许多方面审视这个被高校界流传为瑰宝的超校花级女生。保尔柯察金说:我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事业而战斗,因为保尔安身立命的时代是战争充斥,人类互相杀戮的时代,他没有机会独善其身。但是,苏夏所处在千年之后最安稳最祥和的时间段,她又为何将所有的生命和精力献给世界上最吃力不讨好的事业,夏夜之想不通。

为了给盲童学校配一套语音设备,在零度的天气,她穿着单薄的裙子在露天为一个小型国际汽车节开幕式弹奏了三首曲子,只赚到了三千元,整个人冻得嘴唇发紫,就这还是以被一个年老色衰号称有一辆劳斯莱斯肥男开出陪饭为代价获得的,而一顿饭花了一万,鱼翅鲍鱼海参不一而足,肥男下足了血本,他知道苏夏是江大的学生,一个漂亮的缺钱的女生,不过到了他这个年纪更看重的是她身上透着的一股高贵的气质,那些个二婚三婚四婚的狐朋狗友每次出席饭局都他妈的带着一个赛一个娇艳的狐狸精。好象是参加选美似的,一个个玲珑有致,要胸胸挺,要腿腿细,挤兑的他蛋都快碎了,前些时日勾搭上江大名气过人的罗莎莎,但招数使劲,对方依旧不从,令他火冒三丈,后来打听了一下。罗莎莎背后的来头不小。惹不起。蛰伏了一段时间在中国银行一次客户答谢活动中见到了应邀前来的苏夏,登时起意,找人打听了一段时间,得知苏夏妹子在学校没有什么显山露水的事。后台也没有什么硬货。于是趁着搞这次车展邀请她来。目的先攻下一垒,结果他奶奶的被苏夏一穷逼同学破坏了他的全部设计,看着苏才女筷子没动几下。上万块钱的珍品都进了那小子的肚子甚是肝疼,此计一破肥男又生一计,以第二天闭幕双倍奖金诱惑邀请苏夏商演。

出了饭店,天寒地冻,夏夜之为苏夏披上衣服,道:“你至于么,就为了三千块钱看人脸色?还是个那么臭的货?你难道不知道他在打你主意?”

昨天麦克李出国前蹦到他家里闹了个鸡飞狗跳,命令夏夜之看好苏夏,当然麦克李相信夏夜之的能力才这么说,而且不能监守自盗,夏夜之要搬家也没和他计较,保护苏夏的事是得豁出命上的活,他夏夜之受了那么长时间恩惠,自然不会懈怠,所以有些讷讷道:“你要多钱问我拿,别说三千,三万,三十万都可以,苏才人,您能不能不去了!”

踩着高跟鞋和夏夜之身高一致的苏夏停住脚,凝望了他片刻,轻轻展颜:“你叫我什么?苏才人?”

夏夜之一怔,苏夏继续往前走,名贵橱窗里的一抹倩影在夏夜之的角度看去美轮美奂,有一种超离凡俗的高贵,不知道是经年浸淫艺术的缘故,还是不为世俗动情烦心的缘故,但越是这样夏夜之越不允许她在属于她未来光明的道路上走歪,其中有一个原因耐人寻味,她是叶月依织的朋友,每当想到这个的时候,灵魂深处总有一个声音在叹息却坚决让他如此。从第一次见到那位还是十几岁少女期的神级人物,潘神便断定她一辈子都很难拥有什么朋友,那种全世界的喧嚣都无法让她回眸,全世界的幸福都不能让她留恋的本观怕是连阴影里排在天字位的巨擘也难以比肩,所以连潘神也真的望而却步过,可谁知道淡泊名利的叶月居然不争气的和岩月擎那败家公子混一起了,这让他腹诽了许久,不过谁让他遇上夏奈,谁让他重生一次,可能这就是天意吧!刚才苏夏的那一抹身影仿佛是叶月的影子,让潘神的灵魂发出一声叹息,夏夜之加快脚步赶上苏夏,道:“苏才人,不要看不起人啊,你需要多钱我都会支持的,咱们可是过命的交情!”

这句话真有力量,苏夏停住脚步,白皙的脚踝轻轻扭动,那半长的头发扫过,露出逐渐褪掉小麦色的脸颊,因寒冷而苍白的嘴唇轻轻翕合:“你的钱都是用命换来的,那些日子每天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我都好心痛,我怕有一天你也会不告而别,就算我用余生走遍世界每个角落也再无法将你寻回,那我,那我下一世也将不得安身,下绊子的好人,伯恩先生,夏夜之,请你不要这般无情,好吗?”

夜风袭袭,吹打在夏夜之只穿了一件衬衫的身上,他并没有感觉冷,从心底里有一股暖流慢慢爬上,迷蒙了眼睛,那句本是戏言的“下绊子的好人”原来她记得这么清楚,他还有什么可说,夏夜之浅笑着摇摇头,越过苏夏当先开车去了。

这一晚夏夜之彻夜难眠,连鬼头鬼脑的范德也不敢打扰,第二天夏夜之让范德去找语雪,告诉她晚上一起吃饭。

然后,夏夜之去接苏夏,在闭幕式上又弹了两首曲子,赚了四千,看到她那个开心劲,夏夜之不知道好气还是好笑,李林林貌似曾露嘴说过苏夏身家不菲,不至于吧,区区四千块,又想起苏夏说起父母离异,可能手头并不宽裕,又要支撑盲童学校,有点捉襟见肘吧。

汽车展闭幕后,肥男招呼苏夏去吃饭,这个饭是推不掉的。因为昨天达成的协议是饭后付费,但是苏夏也有前提,要带上夏夜之,肥男脸抽抽了半天又悄秘密地告诉苏夏今晚场子比较大,需要她配合充充面子,肥男色心不小,但胆子不大,看着苏夏居然清浅地挑了挑唇应允,骨子里不知怎么凉了一下。最后将夏夜之的身份定格为侄子,夏夜之暗骂!

傍晚七点。肥男驱车开往水晶丽日酒店。一路上尽是逼得得,一会说水晶丽日饭店多高档,一会说他的朋友多牛逼,一会又说他的产业有多大身家过亿。苏夏听得四平八稳。夏夜之就想吐。一个劲问他你的劳斯莱斯怎么不开。肥男前前后后说了三四个理由,一听就扯淡,典型也是个的装逼货。

到了水晶丽日酒店。灯红酒绿,大厅里优美的钢琴声悠悠入耳,肥男又免不了一顿聒噪,期间还想拉苏夏的手被夏夜之一双铁腕钳住了胳膊,夏夜之听见肥男嘀咕等完了要找人收拾自己,感觉他很幽默。

肥男定了个三楼的包间,应该轮到他做东了,所以一进门尽显地主之谊,和两个先到的朋友寒暄打屁,聊的无非是最近有什么好项目,又赚了几千万,哪个板块有潜力可以入手,聊得口沫横飞,不过那边两个货眼睛可都是斜的,嘴冲着肥男,眼睛却时不时瞟着苏夏。都是老油条了,肥男心中大快啊,这江大的校花杀伤力够足,放在这一言不发就把那些个平日里让他羡慕别人带的狐狸精比下去了,身上这气质太压场子了。

刚开始还一个劲玩手机头也不抬的两个刚刚转正的妞们也放下了百无聊赖的玩具认真打量起坐在对面的女子,肥男忍了半天终于憋不住隆重介绍起苏夏,吹得多神就不说了,不过肥男还是有两把刷子,只说苏夏是朋友,那边两个都是老狐狸,他越这么欲盖弥彰,两人越是暗叹好白菜都让猪拱了,不过圈子里肥男财力确实厉害,两人越看越是难受,人比人得死,暗想自己带的马子是不是又该更新了。

“张总,今天听说有大人物来!不会是这位公子吧,怎么不给我们介绍一下!”

其中一个老油条见夏夜之气定神闲坐在这里,年纪也就二十来岁,但神态举止无一不透露出官二代家族的雍容,这次多口一问,谁不知道如今以陆市长儿子为首的一批八零后官二代经常混迹在商圈中,说不好就碰上了,只要能牵上线合伙干个什么,还不是一路绿灯么。

肥男嘴一撇:“就他?哈,算个屁的大人物!是我不成器的侄子,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要不是看在他那窝囊老子的面子上,我也不会让他跟我屁股后面!”肥男横了夏夜之一眼,颐指气使道,“怎么这么没礼貌,见了长辈也不知道倒茶,这是你李叔叔,这是你陈叔叔!”

肥男暗爽,心道小崽子上了我的场子还轮得到你舒服么,可很快脸色又暗下来,只见刚一直闲情自若丝毫不将这些身家都在千万级以上的富豪放在心上苏夏抢在夏夜之之前端起茶壶为两人添茶。张李二人见她眉若远岱,目似秋水,葱根指节被茶壶把手深深压出红印,原本想沾点小便宜的心思电转,虚空拖着苏夏手腕不好意思觊觎一步连称不要客气,他们自己来就行。

不过两人身旁醋意浓重,登时让气氛有点尴尬,幸好这时有人陆续进来了,寒暄一番各自落座,都带着年轻女人,一个赛一个的标致,基本都是瓜子小脸,白若霜雪,粉腮似桃,眼睛上挂着两把小扇子,长发,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身上香气四溢,令人心旷神怡,一坐下,大家互相打量起来,有的见过有的没见过,换作往日,这会定然是你吹我捧暗自较劲秀马子的时间。可今天气氛有点不一样,一进来寒暄完的各位大佬都发觉肥男身旁坐着的女孩,这些有钱人阅女无数,远不是存在于网络世界的炮神可比的水平,燕瘦环肥什么样的没见过,但无一例外的被眼前的女子折服,说句不好听的和身边带着的马子不在一个量级,她没有风骚,没有媚骨,让他们联想到的第一件事居然不是男女关系,而是一片远在天涯之角隐藏在高大松林冷杉与积雪之中的宁静湖泊。是不应该被凡人探寻到的,而这样的感觉衬着一张眉目如画的容颜,就不单是纯净,清丽这等俗语所能形容的了。夏夜之又是另一番难以言表的感触,似乎是从山底走向峰峦的平静一路忽然惊现出一抹雨后初晴的虹霁,端向嘴边的茶杯微微一斜,洒出几滴茶水。

肥男将诸人表情尽收眼底,得意的同时也不免惋惜,没有在如夕如歌青葱年少的岁月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子算不算遗憾呢?但是那样的岁月他们又有什么资格去站在她的面前?时间这个老杂种虽然剥夺了他们所有的良心,将他们一丝不挂扔在道义面前。但又何尝不是为他们织了一件金光闪闪的金缕衣?在奔驰宝马路虎卡宴里坐着还有什么不知足。总比挨冷受冻骑车的傻逼玩意们强百倍吧!

今晚这四千块钱花出了四十万都不了的效果,肥男心中得意,亲切询问苏夏想吃什么,开始点菜。苏夏不温不火迎接的只有“可以”“随便”之类的答语。让身为堂堂房地产老总肥男很是难受。幸好这时候有人在服务生指引下进来,是一个戴眼镜穿西装的30出头的男人,肥男赶忙起身相迎。满脸春光灿烂道:“曾局,曾局,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来来来,我给诸位介绍下,这是咱们东江市有史以来最年轻有为的局级干部!”

话音刚落众人赶紧起身相迎,大家这才明白肥男今晚宴请的主客是土地局的曾副局长曾力,这人虽然名头不大,但是他爷爷曾元生可是九十年代的东江市委书记,如今的东江市市长陆云就是经曾元生一步步提拔起来的,曾元生虽是退了,但学生甚广,说句话还是有分量的,要不然曾力也不会刚到三十五岁就坐上副局级的位置。

今天来的人大部分都是房地产或者建筑行业的老板,不用问也知道请曾力来的用意,既然平日里很少见的贵人来了,哪还能不熟络熟络。曾力坐在主位上连称不敢当不敢当,笑道各位老板可都是金窝藏娇啊,可惜我这孤家寡人了,大家笑作一团,说曾局您眼光高,我们这带的您哪能看上,怎么也得张总身边那位吧!有个跟肥男一直较劲的朋友刚听见肥男介绍苏夏一直装逼地说是朋友心里早就不对付,趁机道,老张你看曾局年轻有为一表人才,不如把小苏介绍给他,郎才女貌多合适啊。肥男心中暗骂,嘴上却说,嗨,我这妹妹年纪还小,又在读书,阅历和境界哪能跟得上曾局的调调,曾局肯定看不上!曾力进门第一刻就留意了到肥男身旁坐着的苏夏,惊鸿掠影早打在心里,这会终于名正言顺将眼神定格,无奈笑道,张总看你说的我曾力好像眼长在脑瓜顶上了,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平日里尽给你们的事操心了,我的事是你不给操心吧!

一句话出口,众人已知弦意,平日里眼高于顶的曾局居然这么主动,这下该老张肝疼了。肥男和曾力对视了一眼心里叹了口气,只好忍痛道好说好说,冷眼瞥了下刚才没事找事提起这话题的人。

偷眼望了苏夏一眼,对方仿佛没有所觉为身边男生添了点茶,曾力不由动容,于是道:“这位小兄弟是?”

肥男憋了一肚子不痛快,没好气道:“我侄子,小苏同学!”

曾力哦了一声,赞道:“小苏人真谦和,现在这样的女孩太少了!”

李总连连点头,附和道:“是啊,是啊,曾局您刚没来的时候,小苏还为我们倒茶,看了一眼,就知道茶艺也相当高明!”他手里有块地还在审批,这时候自然不遗余力。

曾力连连点头,正要说什么,门推开了,一个圆头圆脑脖子上挂着一根粗金链的男人带着一个容貌娇美的女孩走进来,连声道:“真他妈逼堵,来晚了来晚了,我自罚三杯!”

肥男笑骂道:“没事没事,老赵你这边开车边化妆忙的,能这么快来我们都很意外啊!”

姓赵的老板愣了愣,曾力指了指他脸上的口红印,扔过面巾纸:“都说老赵你涉猎广,这是又进军化妆品行业了吧!”

曾力说话口气相当幽默,惹得一桌人大笑。有两个人看赵姓男人有点眼熟问身旁李总,李总小声道了句“老婊子”,两人立马会意,想起来青年路那家零点酒吧就是这货开的,相当有钱骚燥的一逼,不过后面带的马子挺纯挺水灵,貌似一朵鲜花插在牛粑粑上了。

赵总和曾力肥男都是熟人,客气了两句,拉过躲在身后的女孩,介绍道:“各位各位。这是姚婷。你们懂的!这个是曾局长,来,打个招呼!”

身后的女孩战战兢兢,头也不敢抬。蚊讷道:“曾局长。你好……”

曾力应了声。一推赵总,“行了你,又不是才认识快别矫情了。让小女生多为难!”这句话让那些一直没机会说话完全是炫耀品的妞们很是感动,暗忖这样有修养帅气的男人自己怎么碰不到,不由多了一分好感,曾力余光却扫了苏夏一眼,见苏夏闲情自若,低垂眼帘,又端起茶壶,给身旁那个同学倒了点水。

这时候姓赵的拖着姚婷坐到了曾力一边,指着曾力另一边的肥男道:“这是你肥哥,完了等他新楼盘起来给你闹一套,跟你肥哥进个……”

姓赵的刚想说给你肥哥进个酒,这时候一对色眼突然瞟见苏夏,后边半句话顿了下才道:“来,给你肥哥进个酒!”

姚婷好不容易抬起头,刚端起酒杯,忽然看到那个再为熟悉不过的人,顿时手一抖,酒杯摔在桌上,溅了曾力一身,姓赵的顿时大骂,伸手要抽姚婷耳光,曾力拉住他,笑意盈盈道:“没关系,多大点事,你至于么。”眼里却是冷的,这女孩长得比其他那些涂得花枝招展跟鬼一样的骚货们强多了,但还是上不了台面,一个女孩子手慌脚乱,没有丁点大家闺秀的泰然,跟小苏比真如云泥,心里更加美了一分。

赵老板土豪劲暴露无遗,骂了几句,又眉开眼笑,对肥男挤眉弄眼,示意他介绍介绍,肥男这回是真尴尬了,只好也只能说是朋友,这回真他妈是朋友了。赵老板又恶俗地讲了点男女关系的趣事,逗一堆男男女女前仰后合,曾力咳嗽了几声也止不住他的话匣子。姓赵的看见苏夏古井不波,偶尔给夏夜之倒茶,饶有兴趣,又看向夏夜之,夏夜之已经到了不耐烦的边缘,要不是苏夏那如丝如棉的手掌在桌下轻轻抚了抚他的手背,夏夜之或许早就拉着她闪人了,这会一抬头正好碰上老婊子的丑脸,怔了下,老婊子一见这张脸,汗毛乍起,脑海中瞬间翻过了许多画面,想起在北回归线让这小子连同周啸天吓得差点尿了裤子的糗事,老脸挂不住,不过这么多年闯荡江湖经验也算丰富,看夏夜之脸色不好,老婊子换上谄媚的笑,端起酒杯一副江湖口气道:“原来老肥是你叔啊,真是不打不相识,以后都是朋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吭气就行!”

赵总这话说的没头没尾却蕴含深刻,曾力就皱了皱眉,看向肥男,肥男更是不解,老婊子对自己都没这么客气过,对这小兔崽子怎么还拍马屁,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去年的时候在酒吧打了场架,都是误会。老婊子用哀求的眼神望着夏夜之,夏夜之见他想敷衍更是懒得提。曾力出来打圆场,说人都到齐了,再添几个菜吧,菜单子传了一圈,还是传回到曾力面前,曾力一想将菜单递到苏夏面前:“看小苏气色这么好,肯定是养生方面的行家,平日里我们尽是瞎吃,吃一肚子油腻,不知该吃点什么好,你给出出主意!”

肥男心说你小子这次算拍马屁拍到驴屁股上了,你让她点菜?这姑奶奶要是能给你点,我叫你爷爷。没想到苏夏说了声谢谢,拿起菜单点了四个菜还有一盘饺子,李总摇摇头,羡慕道:“哎呀,还是曾局面子大啊,刚才我们请小苏点菜点半天,小苏都不给面子,看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咯!”

曾力心里高兴,这话爱听,给李总抛了个眼色,众人都笑,自然也没人在意泪水涟涟的姚婷,她不敢抬头,因为她不想不要脸,一筷子一筷子夹着刚上的菜,宁愿被人当作一个吃货,因为这些都是她最最爱吃的菜啊,是她给自己点的啊!

刚过了一轮酒,苏夏以茶代酒,准备告辞,可门推开了,楼层经理一脸别扭转了一圈,将包间里八个女的打量了一遍,肥男一拍桌子,怒道:“你干什么呢!”

这男经理也是胆战心惊,来这里吃饭的都不是阿猫阿狗的角色,可他妈的总经理那狗日的非要他惹这茬子,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上来,还得干这傻逼事,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提的要求,眼看一老板怒了,他赶紧陪笑道:“不好意思,各位领导,楼下有位客人想请咱们当中一位女士下去坐坐!”

“你他妈逼有病吧!”老婊子大骂,“我们这难道都是坐台小姐?下去坐个毛,你快滚!”

曾力摆了摆手,笑道:“水晶丽日酒店什么时候提供这种服务咯,我怎么不知道呢,楼下什么人?让你上来请谁去坐坐!”

男经理擦着额头上渗出的汗,一脸感激的望着曾力,还是这位好说话,他其实就是个喽喽,是总经理让他上来的,他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也不知道让他请谁,要不他也不用一进来跟个神经病一样逮住个女的就看了,总经理只传达了一句话,他想了想,有点尴尬道:“不好意思,领导,是我们总经理让我上来的,客人好像也不知道这位女士的名字,只说……恩,只说此女只应天上有……”

“呦,这么高的评价啊,”曾力摇着手中的酒杯,玩味道:“既然是天上有的,那么怎么可能在酒店里找到呢,你看我们这群美女们那个像你说的呢!”

这些个女人平日里都对自己容貌自信,当然也确实有资本,放到哪里也当得起美女二字,让曾力这么一说,都互相看起来,瞄着经理,这男的被看得也有点发毛,一个个都是他这辈子高攀不起的,肥男拍了拍桌子,不耐烦道:“行了,别没事找事,赶紧滚,把你们总经理叫上来!”

二十来岁的经理臊了一脸通红,连声道歉退出了房间,肥男道:“不知道哪个喝醉酒的傻逼吧,当这戏院呢?还此女只应天上有,谁是天上来的啊!”

肥男看了看曾力,见曾力支着腮凝望着苏夏。(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章 一朝得见,便丰盈一世

挨了一顿骂的楼层经理只隔了三分钟又进来了,左脸上一个巴掌印,曾力摇摇头,眼神不悦。肥男抽抽着脸,今天他做东,本来目的是在众位朋友面前秀一秀身旁佳人,找回以前吃瘪的场子,结果说错了一句话赔了夫人,赔了夫人也算,最起码没有折兵,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帮助曾力得到小苏,为了大局着想。没想到莫名其妙横生枝节,怒极。再次看到不上道的楼层经理,近乎咆哮。

楼层经理很委屈,下去把情况一说,被总经理大骂饭桶,让他再上去请人,楼层经理心想问问来人是谁,要找谁,要是个硬货上去摆明身份不就能好说点,结果挨了总经理一耳光,又灰溜溜上来。眼看就要被这些个收拾他就跟拉粑粑一样轻松的大佬们生吞活剥,他摊摊手哀求道以和为贵,一桌人差点笑喷。楼层经理无奈道:“各位,对方说要是不下去,他就上来了!”

肥男抚着圆滚滚的肚子,朝经理喷了口烟,道:“把你们总经理叫上来,快去!”

还不等楼层经理说话,老婊子拽着他的领子直接将他推到门外,大骂道:“我操你妈的比,你是不是不想混了,再逼得得一句,老子干你你信不!”

看对方满脸通红,一嘴酒气,嗓门震得耳朵嗡嗡响,周围几个包间和二楼大厅的人都以为有好戏,出来看热闹,楼层经理也怕了,连连道歉。飞也似的下去了,老婊子志得意满地回到包间,这时候曾力想了想,道:“老张,要不你下去看看什么人!”

既然曾局这么说,肥男也不好说什么,要是政府里的人有曾力的面子,也没啥事,走一趟就走一趟吧,他刚起身。水晶丽日酒店的总经理上来了。

虽然只是一个高级打工马仔。但派头和阅历毕竟放在那,推开门的一瞬,那眼神就和刚才小年轻不一样,总经理自我介绍姓高。先道了半天歉。然后道:“各位真的不好意思。楼下有位客人说跟这位小姐相识,想请她下去叙叙旧……”高经理指着苏夏,很直接。看一群人脸色都不好,又续道:“各位老板想吃什么喝什么酒还缺什么尽管说话,今晚都算在我头上,这样好吗?”

“你他妈算个球,操!”老婊子直接将酒杯扔过去,洒了高总一身,离得近的女人们吓得赶紧躲到一边。高总身后跟着的女经理也吓坏了,赶紧拿毛巾过来,高总摆摆手,丝毫不在意陪笑道:“各位真是不好意思,行个方便如何!”

曾力拉住站起身要发飙的老婊子,压着火气问,“对方什么来头!”

高经理苦笑了下,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曾力瞥了一眼苏夏,心想他妈的老子好不容易看上的女人随便就让人叫走了以后传出去丢不起这张脸,于是双手抱肩靠在椅背上冷笑道:“不好意思,我的这位朋友不方便,如果相识报上姓名,如果我朋友愿意自然会去见的!”

“真没的商量?”高经理又问了一句,老婊子攥着五粮液酒瓶就扔了过来,高经理肩膀上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引来一群女人尖叫,吓得躲在角落里,整个包间一下子安静下来,外面的喧嚣顿时凸现出来,门缝外很多人朝里面张望,高经理淡淡看了老婊子一眼,还想和曾力说话,然而曾力摆了摆手,“这样吧,你去看看周董在不在,就说我曾力请他劳烦过来一趟!”

周董就是周啸天,水晶丽日酒店的老板,高经理一看话说到这份上,只能叹了口气,“周董平日一般不来这里,不过可能很快就到了,麻烦您让您那位喝多的朋友回避一下,不要因为他不理智行为把事情闹严重了……”

“你妈逼,你他妈说啥来,老子干不死你!”老婊子一把将桌子掀翻,拎了个酒瓶子就往过冲,被身旁的李总和陈总抱住,肥男知道这货就这性子赶紧劝,不过老婊子膀大腰圆,一下甩开两人,连曾力也没拦住他,一瓶子给高总开了瓢,鲜血刹那就流了出来,旁边那个女经理吓得哇哇大叫,整个包间乱成一团,就在这时候,门被推开了,两个黑色西装笔挺笔挺的青年站在门两侧,把看热闹的客人挡住,让开一条路,然后一袭风衣,面貌清癯的中年男人快步走进来,一看这场面顿时沉下脸,高经理用袖子擦了擦血,连眉都没皱,躬身道:“周董,属下无能……”

不等他说完,周啸天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做得很好,快下去止血,这没你们的事了!”

看高经理被女经理搀扶出去,曾力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嗓子:“周叔,好久没见了,身体还好吧!”

周啸天这一路上忐忑,一进来看这场面怒火中烧,以他的性子肯定不会轻易罢休,但看说话的人强压了压火气,勉强点点头,和气道:“曾老爷子还好吧!”

曾元生的名号在东江上流社会还是很有影响力的,毕竟包括现任市长陆云在内的很多官商两界混的不错的人都受过曾元生的扶持,而且周啸天的岳父赵秩也给曾元生当过两年秘书,这些倒不是最主要的,其实站在东江权利顶峰的这些人都清楚无论是曾元生还是陆云赵秩都是林天骄或者说林家捧起来的,否则他们算什么。

但不看僧面看佛面,再说曾力这个比他小十岁的男人给他的印象一直不错,周啸天也不愿为小事伤了和气,看了一眼站那哆哆嗦嗦的老婊子,周啸天讥诮道:“到哪也能遇见你,我看咱们是真有缘啊!”

老婊子登时脸都绿了,酒气本是壮胆的,可这会酒气全都吓散了。他做梦也没想过水晶丽日酒店老板是周啸天,苦着脸叫了两声周董,老婊子耷拉下脑袋走到曾力一旁,曾力什么眼力,心里一下就明白了,赶紧和稀泥:“周叔,今天老赵喝多了,给您添了这么多乱子,所有的损失该怎么赔就怎么赔,您看在我的面子上就别大人不计小人过吧。”

老婊子小鸡啄米般点头:“是啊是啊。周董您说怎么赔。老赵绝没有二话!”

周啸天背着手,在包间里踱着步子,老婊子和曾力以为他在思考,赶紧又说好话。谁不知道周啸天在东江商政两界的地位。莫说他俩。就是各部一把手都敬他七分,因为他背后那个曾经主宰东江的人物太厉害了。

肥男见周啸天停在他面前,吓得咽了口唾沫。感激递烟,周啸天连眼尾也没扫他,而是一直望着他身旁两个年轻人,先是跟那个青年点点头,然后眼光落在女孩身上,本来还算沉稳的心顿时又悬了起来,看着他那张脸怔了几秒,忽然转身对曾力说:“曾力,你先带上你的人走,这女孩子留一下!”

曾力就纳了闷了,他的身份虽然不敢忤逆周啸天的意思,但是询问一句还是可以的,于是道:“周叔我没关系,但小苏是我女朋友,周叔您可得护着她!”

肥男暗挑大指,心想曾力就是曾力,这句话坐实了和小苏的关系,小苏心里肯定也感激,就在周啸天有点意外,那些个女的露出羡慕神色的时候,忽然从宴席开始到现在基本没说过话也没什么反应的那个小苏的同学忽然道:“曾局的好意我替苏夏领了,你没必要掺和这麻烦,我既然陪苏夏来,自然会处理的!”

“曾局和周董在这里,有你说话的份?给我闪到一边去!”肥男呵斥道,其他那些个在周啸天面前连气也不敢吭的老板都觉得这个楞头青特别好笑,真是不知者无畏。曾力狠狠瞪了夏夜之一眼,口气怪怪地说了声好。周啸天鼻子轻哼了声,十分不悦道:“你小子真是不知死活!”

肥男心中大快,嘴上还像是为夏夜之好似的数落他没脑子没教养,其他那些人也是看笑话般看着场中一切,就连刚才还胆战心惊女人们也一个个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等待心中情圣曾力和只手遮天的周啸天教训这个小屁学生。他们哪里知道周啸天的真正生气的是夏夜之招惹了语雪这个宝贝侄女又和别的女孩暧昧不清,这要让林天骄知道了岂会有他的好果子吃。

苏夏轻轻抿了抿嘴,带着一抹浅笑对夏夜之道:“还是我下去看看吧,说不定是朋友开玩笑!”

夏夜之摇摇头,几乎和周啸天异口同声道:“不行!”

夏夜之不明白在泰安见过的那个有点幼稚比较胆小很是笨拙的女生怎么一下子变得这般沉静,莫名地想起范德那句让他觉得很可笑的话——苏夏这个女孩子是一颗被埋没的明珠,总有一天,她一定会迸射出足以令世界黯淡的璀璨光芒,如果现在不抓住,以后怕就难了——最近她确实变得越来越让自己刮目相看,或许这才是“秀色可餐”真正的面目,只有相处久了才知。

周啸天点了支烟,对苏夏柔声道:“你是语雪的朋友,那么无论如何今天我保得了你周全,你千万不能下去!”

这句话不说不要紧,一说在场所有人都觉得有点胆虚,周啸天是什么人,何曾需要说出这样英雄气短的话,曾力预感不对,也没心思争风吃醋了,既然周啸天作保,那来日方长,不要为了一个女人惹上大麻烦,毕竟说到底她还只是一个女人。想到这,曾力道:“老张老赵各位咱们还是先走一步,不要给周董添麻烦!”

大家都不是傻子,这么一说赶紧收拾东西,都他妈怪老婊子发疯掀桌子害得手机掉在地上还得找,正当他们忙的收拾东西的时候,这扇被今晚推开好多次的门又一次开了,几乎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一股阴森森的味道,随之看到的排场要比周啸天还大得多,十几个健壮刚强的男人将门口看热闹的人拎小鸡一样赶开,人还未进门,一把阴阳怪气的声调带着藐视嘲讽的口气道:“见个人都这么难,难不成这个包间里坐的都是中南海的老爷子们?居然还把好心替我上来请人的高经理给开瓢了。这得多大的场啊!”

话音刚落,一个梳着背头,脸色苍白,下颌上蓄着两撮羊角小胡子的削瘦男人拎着一只鸟笼走了进来,曾力这个圈子的人谁都没见过这男人,不知道是什么来头,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老的快要死了的老头子,真是凄凄惨惨戚戚。

周啸天在烟雾中眯着眼睛打量着对面的主,曾力一群人也都靠向他,毕竟对方那么多人。就算打架也打不过。谁知来人连招呼也没打。就当周啸天不存在般,径直走向老婊子,老婊子还奇怪怎么回事,结果男人将鸟笼子递给身后的人。扫了他一眼。笑着说:“刚才吵吵的最凶。动家伙打人的就是这位老兄吧!”

“误会,误会,都是误会啊!”老婊子眨眨眼。心知好汉不吃眼前亏。

男人接过身后手下递过来的烟杆,吧嗒吧嗒吸了几口,“哦,是误会原来!是误会就好说了,你说公了还是私了吧!”

“公了……”

老婊子想问公了怎么说,私了怎么说,结果刚说了两个字,就被男人截断:“哦,公了,好,老兄是条汉子,龙某佩服,来,请这位老兄到楼下稍等片刻,一会去东城局喝茶!”

两个精壮彪悍的青年立马上来,一边一个架住男人就要往出拖,老婊子也慌了,挣扎着喊道周董救我,就要到门口时,还不见周啸天发话,老婊子知道摊上事了,赶紧喊道私了私了!

男人撇了撇嘴,“还以为是条汉子,原来是个怂包,算了,既然你说私了了,那以和为贵,一口价这个数!”

他比了一的手势,老婊子抹了抹额头上的汗:“一万?我出我出,算我倒霉!”

“你当打发要饭的?”男人有点急了“十万!”

“啥?”老婊子呲着牙,一酒瓶值十万?你当打了市长公子?十万已是超过了心里的底线。

“觉得不公平?那咱们让警察同志做个裁决,来人,带走!”

眼看老婊子带着一路杀猪的嚎叫就要被拖出去,周啸天终于按捺不住了,焦躁道:“龙假,你还把不把我周啸天放在眼里!这是谁的地方!我的,还是你的!?麻烦你给我搞清楚点!”

如果说每个地方都有避忌的话,那在东江涉及到暴力、残忍、邪恶等等为人恐惧的东西,几乎都可以联系到“龙假”这两个字,这两个字代表着繁华东江最阴暗的一面,他就是黑道中的至黑,无人敢惹的大流氓恶棍,猝然间,包括堂堂东江副局级官员曾力在内所有人都吓呆了,他们做梦都没想到流传在饭桌或是桑拿上传奇人物,此刻就站在面前,对立的面前。

老婊子刚才已经被唬住,以为惹了东城区公安局局长的朋友,所以认栽。他那颗重十斤二两的狗头想都想不到眼前的主就是东江所谓白道的正大光明的公敌。传说中叼的一发不可收拾的公安局天字号人物就是给他打工的。

龙假那阴柔的声音忽地高亢道:“周啸天!你问我要面子?好!够胆!这个面子我龙假卖你,卖给你!”

老婊子心刚落,忽然见龙假转身伸手点指自己:“老货!听着!爷爷不和你废话!一口价!一百万!干!不干!说啊!”

龙假一步步逼近,声音一波比一波高,最后变得尖利,老婊子嚓嚓嚓向后退了三步,扑通仰面跌倒,咕噜个身子起来,赶紧俯身喊道:“干!干!干——”

“什么玩意,半头砖不挨挨整砖的货!”龙假啐了一口,大骂。

老婊子彻底完了,半辈子的嚣张跋扈今天支离破碎碎了个稀烂,唯唯诺诺,跪在地上,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一群自以为是的老板,没有一个心里是不慌的,没有一个此刻身上不颤抖,龙假,这就是龙假,霸道!

肥男李总陈总看到龙假迈着方步向自己走来,吓得贴在墙上,大气不敢吭,却见龙假那阴云满布的脸忽然放晴,对一旁娉娉而立的小苏道:“妹妹,老哥哥真想你。是你不想见我呢,还是谁不让呢!”

肥男喉结一阵颤动,咽了口唾沫,祈求地望着苏夏。

苏夏蹙了蹙眉,还没说话,身旁的夏夜之向前一步,挡在她面前道:“龙老大,是我叔,不关苏夏的事!苏夏为了帮盲童学校筹款照顾无家可归的孩子,去我叔的车展弹了两首钢琴。但我叔说必须要吃完饭才能付账!”

呃。这句话让很多人包括曾力都觉得难堪,原来是这样!

有同情心的女人们都将脸别过去,不敢往下看,不知道等待这个二十来岁不谙世事的学生是什么。然而结局跟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龙假竟然和气道:“啊。原来是老弟你啊,唉,不是听说你全家都死光了吗?怎么有个叔叔啊!”

夏夜之心中暗骂这老王八蛋够损的。但也不能说什么。龙假呲着一口尖细小白牙打量着肥男,“你是我老弟的叔叔,那么也是我叔叔咯!”

肥男急了,真的急了,那汗顺着肥脸淅淅沥沥就下来了,手忙脚乱支吾道:“不不不,不是,我不认识他,我是请,请小苏吃饭,他非要来,我们商量好了,小苏当我女朋友,他当我侄子!龙爷,你是我的爷!你是我的爷!”

龙假摸摸乌亮的头发,吐了一口烟,“原来这么回事,那你给我妹妹多钱?”

“四,四千!四千!”肥男说着急忙掏出钱夹点钱要给苏夏,龙假一把捏住他的手腕,“你他妈这是干吗!作践我妹子,还是扇我龙假脸呢!你知道我龙某让妹妹弹一首曲子给多少吗?”

肥男摇头,跟波浪鼓一样。

“一首十万,你给四千?”龙假拍着他的肉脸,“为什么不说话,觉得我傻逼?”

肥男吓尿了,脸贴在墙上,如果墙是泥糊的,他能穿过去,龙假拎着他的耳朵,“熟人价,一首二十万,有没有意见,啊,问你呢!”

“没,没,没没没!”

龙假叹了口气:“我妹子宅心仁厚,你还真是无耻,算了,你的钱也是来路不正,就当为公益事业做点贡献,你说好不好!”

“好!好!”

龙假搂着肥男的肩膀,开怀大笑,“既然如此,那今天非逼着我妹妹作陪的诸位大大大老板,我龙某斗胆要求大家每人再从你们口袋里掏出五十万的昧心钱,就当替自己积德,让我妹妹能再多做一点好事,周啸天董事长除外,正好也可以当个见证人,当然我龙某名声也不太好,所以我多掏点,出五百万,龙假一个唾沫一个钉,周啸天可以作证。好了,大家如果没意见就各自回去行动,限时三天,如果有意见,可以提出来,龙某在东江还算吃得开,会千方百计为兄弟们解决的,嘿嘿!”

静默了半分钟,八个老板互相看了看,都看到彼此眼中的畏惧和不满,最终却没有一个敢说话的,曾力本想借着自己爷爷的名头找回点面子,但是被周啸天暗中捏了一把,也没再敢吭气。也不知道是谁带头跟龙假问了个晚安带头走了,很快所有人陆陆续续走了。

周啸天一脸阴沉,但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才发觉手心中全是汗,说到底还是没有和龙假当面锣对面鼓拼个你死我活决心,因为他不是林天骄。

华灯初上的街头,夏夜之哈了口气,身后就是高耸的水晶丽日大酒店,灯火辉煌,而身旁就是叱咤东江黑道的老大龙假,前不久因为语雪的事两人就在这里剑拔弩张,此刻却显得尤为平和。

“她一个人要撑起全世界七十多处公益学校,太不容易。可她不接受我的钱,我思来想去也只有龙老大能够配合我,又可以让不谙世事的她少受点委屈和伤害,相信以后不会再有什么人打她主意了……”夏夜之一步步下了台阶,由衷道:“今天的事真的谢谢龙老大了,没想到昨晚只是托人带了个口信,老大就能如此义薄云天!”

“哼,你小子不要自作多情,老子欠你的人情早还完了,今个就是为了她!”龙假眼神柔和地盯着停车场那边和另一个姑娘站在一起的苏夏,“夏老弟,我不管你最终出于什么心,也不管你是好心歹心,假如我妹子因为你的算计受了丁点伤害,就算老哥哥豁出这条老命把东江连根拔起也要跟你干,记住了!”

夏夜之笑笑,跟身后的窦天斗打了个招呼,转身的时候留下一句话:“有人年少入佛,参省人间疾苦,老来两手空空。有人徒徒终日,一朝得见,便丰盈一世。龙老哥属于后者,所以今后就不必再拜佛了!”

“奶奶个腿的,说的什么鸟玩意,”龙假对着身旁那些个马仔左看右看,“你们说是不是啊?”

马仔们各个小鸡啄米般点头,龙假脸顿时黑了,低骂道:“是是是,是个蛋,一个个不学无术的东西,没文化真可怕!”

窦天斗呵呵笑了两声,两手揣在袖子里,看着前面步履渐渐有点力不从心的龙假会心一笑,“小龙有所获,夏小兄也有,老头子貌似也是,一朝得见,便丰盈一世,说的好啊!”

龙假鼻子里似是不满地哼哼两声,却也笑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一章 圆桌会议

离开水晶丽日酒店,夏夜之心里踏实了很多,这几乎是这一生他为数不多不求目的做的好事。昨天,夏夜之和苏夏分开后,想了一些事情:首先以苏夏的性子,说出不接受他的钱,那么就是不接受,掐断了他想偿还苏夏人情的想法。其次,他看过苏夏“公益事业”的大致情况,这一系列遍布全球的七十多所福利院或收养所单一年的费用超过五千万,苏夏是如何支撑起这个庞大体系?他花了很多时间也没有理出太清晰的头绪,可能苏夏背后还有人资助,但是既然有人资助,那么她为何会为盲童学校购置一套设备而发愁?夏夜之得出一个结论,苏夏的资金链应该是断掉了。最后,用什么样的方式能帮助苏夏度过金融危机?那只能用一种可以令苏夏认可的方式,几乎瞬间夏夜之就想到了龙假,多年来信赖的直觉告诉他龙假可能会乐意成人之美,于是夏夜之由龙假出发钩织了一个在逻辑上过得去的计划,涉及到公证人周啸天,还有一群吸金的待宰羔羊。昨夜凌晨他让范德去烟雨红楼给龙假送信,并安排了今晚这幕,应该说大部分还在预料中,除了一个人,这个人此刻就坐在车的后排。

透过反光镜,夏夜之观察着姚婷,从泰安回来后不久就在餐厅见过她,能在女生众多的外国语学院傲立群芳,遇见也不算奇怪,当然前主人的那本日记也提起过她,还有她的那位她。

姚婷和张欣然从入校时就备受男生关注。毕竟比起风情无限却淡若尘烟的小妖精抑或才华横溢美艳无双的罗莎莎,这两颗青青小苗似乎更容易被大众推下神坛,于是递情书,送花,表白的事情从军训还是此起彼伏,可是令众青蛙兄弟联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一下学期某个春暖花开暗香浮动的傍晚,在女生25号楼下,蜡烛摆成的“iloveyou”中英姿飒爽的张欣然竟然亲手将鲜花送给了姚婷,这是江大有史以来最轰轰烈烈的求爱,一石激起千层浪。屌丝纷纷奔走相告。于是这一对青葱情侣便在惋惜而怪异的眼神中与江大主流文化渐行渐远,但经过了辅导员劝告,警告,甚至政教处记过处分的两人依旧爱比金坚。而事实上她们经历的磨难和诱惑远比外人看到的更多。

夏夜之对双生花姐妹印象不错。特别是对温婉动人的姚婷很有好感。然而看到姚婷和老婊子混迹在那种场合后,其实有些厌恶,倒是苏夏若无其事的反应让他有些意外。夏夜之驱车返回江大。隔着一段距离,便看见枝丫凋零被灯光染得雪白的法桐下一道纤长身影矗立,身旁一个男生举止亲昵搂着女孩的肩膀,轻佻地叼着烟和另外两个男生口若悬河,苏夏对夏夜之说要去下屈臣氏,让他往右边走,不等夏夜之从直行便道打转向,忽然后排坐着的姚婷结巴道:“欣然,那——是欣然!停车,麻烦!”

夏夜之刹住车,在苏夏一声叹息的时候,追着姚婷飘舞围巾的视线望了过去,没错,果然是张欣然。姚婷跑到张欣然面前,质问着什么,然而张欣然只是不耐烦地摆摆手,就和那男生上了车,另外两个男生戏谑地逗弄一下姚婷,姚婷甩开她们搭在肩膀上的手,惊慌地后撤了两步,夏夜之一推车门,正欲去为姚婷解围,不想被苏夏拉住,看到她摇头的神情,夏夜之又坐了回来。随之那两个男生也上了三菱EVO,一路绝尘而去,姚婷追在车后面跑出去很远,最后无力地支着膝盖,充满新年喜庆气氛的街道上只有她凄然的声音在呼唤着张欣然的名字。

直到一只手用力搂住她,姚婷才渐渐凝聚了视线,望着面前温润的脸泪如雨下,一下扑进了对方的怀里,哽咽道:“苏苏,她不要我了,欣然不要我了!”

苏夏无声叹了口气,轻抚着姚婷的后背,对于那些投射而来的异样眼光熟视无睹,二十分钟后夏夜之将沉默不语的姚婷和陪着她的苏夏送回了江大,自己则开车前往罗马假日餐厅,路上夏夜之也在想,其实对于姚婷和张欣然的感情他并不看好,毕竟在这个国度,她们的爱情举步维艰,如果不是冲着苏夏在江大校园威望,两个人受到来自学校舆论和好事人的非议可能会比现在多很多,就算她们能坚持到毕业,两人背后的家庭是否能支持她们也很难说。

九点二十分,夏夜之赶到罗马假日音乐餐厅,焦急等待的范德一溜烟从门口跑了过来,殷勤为他拉开车门,夏夜之眼神越过他的肩膀望向流光溢彩的餐厅,一颗浑圆反射着灯光的脑袋在不停地晃来晃去,伴随着那熟悉的节奏。

“这死玩意一定又是在唱舔咪咪呢!”夏夜之唾弃一口,同时看到文华已经红着脸跟另一桌站起来的青年作揖,布拉格却不管不顾,眼神毒毒地看着青年的马子,充满挑衅意味,很快要升级为动手的样子,而安已然那个孩子脸上洋溢的是永恒不变的微笑,的确正像他对夏夜之承诺的,从此以后不再做懦夫,不再流泪。

任寒风凛冽,冷气袭身,也抵不过餐厅里这一幕此时此刻印在眼中的温暖,大家……都还活着!

夏夜之大步流星,推门而入,径直走到三人那桌扬起手在布拉格后脑勺上就是一巴掌,老布像被爆了菊的老猫嗷一嗓子窜起来老高,随着一声剧烈喷嚏,布拉格俊秀的脸阴云密布,但还不等发作,便被夏夜之掐着脖子按了下去,对着青年一鞠躬,“快道歉!”

本来要将这里闹得天翻地覆的布拉格出奇地安静,露出人畜无害天真无邪的孩子笑。嚅嗫地道:“对不起!”

青年脸色变了变,道了句算了。

夏夜之坐下,一时间四双眼睛都盯在他的脸上,并没有多久未见,却仿佛过了很多年,在每个人心中那一晚后,本来尚存在这个成立不久的小团体内的嫌隙一下消失了,他们不再只是把夏夜之当做一个武力值登峰造极的阴影大世界主宰,而是生命信念的依靠,一支烟的静默后。文华开口道:“老大。下一步我们该做什么!”

“嘿嘿,你小子真不怕死啊,刚捡了条命,不说和我们咖啡店老板娘享受温柔乡。就又着急的玩命啊!”布拉格嘲讽道。“年轻人。打铁还需自身硬,勇气可嘉固然是好事,但无意义冒进可是送死啊。你要英年早逝了,老子的咖啡店以后没打手了,你说是不是啊?外国来的小鬼!”

“依我看,咱们不如投奔落基山基纽特种学堂吧!那里最安全,毕竟Z先生神乎其技天下无双,帝王不出,谁与争锋,我们一边磨练技艺,一边再展宏图如何?”范德抛出了橄榄枝,作为密探的本能,这厮开始招揽人才,谁知布拉格唾弃道:“你个小菜鸟,真是火神庙里点灯,要是半年前你去过西藏,你就会悄悄地闭嘴!”

“老布,难道我错过了什么?”

“切,你小子跟夏哥哥混了这么久,居然不知道,你要看到那场旷世决战……”布拉格意兴正浓准备口若悬河讲述夏夜之与帝王加纳崩天之战的时候,被夏夜之踢了一脚,布拉格适时刹住话匣子,逢迎道:“当然无论什么战斗也不会有那晚的凶险,幸亏有夏哥哥在,否则咱们几个也恐怕只能在下界吹牛打屁了,所以一切还是听从夏哥哥安排最为妥当,安已然你别他妈一直笑,笑的老子心里发毛,你说说意见!”

安已然耸了耸肩,脸上挂着春暖花开的笑意,声音却冷漠麻木地像台机器,“一切由恩主决定!”

夏夜之看了看文华,只见他一脸兴奋,暗叹了声道:“既然诸位信得过我,那么我就说说我的想法。那晚的事你们也该知道,阴影将掀起轩然大波!”

“您说的难道是……教皇墓开启?”范德眼睛睁得如同蜗牛,被摩西等人挟持的时候他听到了只言片语,最重要的无疑就是三个字“教皇墓”。

“不错,自教皇彼得回归天国已过去两千年,按照道理作为基督世界在人间的领袖,这样的存在是应该被敬仰的,别说考古,就是圣祭也不可能,梵蒂冈不会允许,这次圣修会的手笔过于惊世骇俗,我想阴影世界另一只巨手不会作壁上观!”

“莫非是秘结社?”范德开口道,别说文华和安已然,就算是布拉格这次都对他刮目相看,那两只小菜鸟就不必说了,就是久经沙场的布拉格也对秘结社知之甚少,要说秘结社的名气那比之圣修会不逞多让,毕竟圣修会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自帝王加纳登布达拉宫红山讲经阁后才重临阴影,而秘结社自耶稣后时代起从未淡出过,别忘了阴影千年大名录这一记录先贤成就的武道圣经正是由秘结社执笔,不同的是,在外人看来圣修会倾轧阴影已成定局,而相比之下,秘结社就像是一介文弱书生。布拉格望向夏夜之,心想披着夏夜之这身皮囊的巫师应该给出更专业的答案,自那件事后,夏夜之在布拉格心中的身份渐渐明了,有八分把握证明他就是巫师。

“秘结修会……恩,对,就是你口中的秘结社,它的过去太过神秘,唯一有机会能让阴影中行者了解的就是阴影大名录,尤其是第二副本,但你们明白要准确收集资料是多么浩大的工程,单单这一点让我觉得离我们生活最近的反而是秘结社,秘结社中存在大量学者,金融家,政治家渗透在世界各个角落,类似于……”夏夜之扫了范德一眼,带着追忆往昔的感情缓缓道,“基纽特种学堂斯卡罗布林导师那个分支,类似于圣修会那神秘的伙伴、背后金主——黄金面具家族,有时候我真的感觉身边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甚至就在我们这个大不不小的圈子中。”

“我比你们知道更多的还有一点,秘结社的力量并不容小觑。我曾听人说起,在秘结社中存在两股分支,知情人称之为东西双塔,不知因何矛盾东西塔长期处于对于对立,但对立只是内部矛盾,在面临危机时,内部矛盾会变为同仇敌忾。东塔由三位主人掌管,其中一位叫梭罗蒂格,那日你们所见的圣修会第四座阿鲁贝利西所用一招便是梭罗蒂格的成名技,但据我估量。他只学到七八成。可想而知真正的梭罗蒂格在阴影大名录可占据什么位置,只是秘结社千年前就定下规矩不容许他们涉足阴影倾轧和鏖战,并不代表秘结社战力不堪一击,至于关于西塔的内幕。这位知情人没有挖到。因为他死了。”夏夜之眼神幽然。大厅里的灯光并不能照亮这个夜行者深邃的眼眸,因为那里面都是血与火的挣扎和煎熬,如果不是那个人临死前握着他的手要他不要报仇。他一定会拼着粉身碎骨荡平秘结社,因为什么?因为那个人就是夏奈……

“如果前面这些东西是你们觉得新鲜而有趣的,那就错了,因为任何一股势力都是血和罪对垒而成的辉煌,参与其中就要做好赴死的准备。这些天我想明白一件事,接下来我们,还有整个阴影世界即将要在现实世界具象呈现,与其说这是一场不同势力的倾轧,不如说是后基督时代革新派与保皇派的终极对决,不管我们愿不愿意迟早都会被卷入其中,既然如此,那……战吧,大丈夫马革裹尸,证明我们价值和意义的时机到了!”

“好!”

文华和布拉格不约而同将酒杯砸在桌上,纷纷碎裂,吓得邻桌那一对青年男女一个哆嗦,经理立马走来,夏夜之瞥了一眼手机上发来的信息,扔下一摞钱,站起身来,当先出了酒店,在寒冷的冬夜,五人围成的小圈子烟雾与白色哈气飘曳,夏夜之道:“今夜布拉格与文华你俩人收拾行李,借道麦加,搜集线索,最后的终点一定是梵蒂冈,布拉格尝试联系一下凌榛,可有问题?”

“没有!”布拉格将烟蒂狠狠弹向空中,对文华叫嚣,“小子,一路上布爷要好好给你上课,你可给我做好准备!”

文华眼神明亮,再不是那个终日浑浑噩噩的小流氓和那个为情所困的忧郁男人,他摩拳擦掌,与布拉格拳头一碰。

夏夜之点了点头,看向范德:“我要你立刻启程去蔷薇十字会寻找芭碧萝,希望能通过她的关系找到A公爵艾尔摩斯,探查他的伤势,看能否前往梵蒂冈观战,之后你再返回基纽特种学堂,我要你看看夜鹰和Z先生……”

夏夜之顿了顿,提起Z先生,他心里五味杂陈,有气有恨也有亏欠愧疚,但愿西藏一战他们没有大碍,“范德,你可有意见?”

“我能明天走么?”

夏夜之并不知道范德心里想法,要是知道了他定会吐血。

最后,夏夜之看看身边的安已然,对众人道:“我与他要去一趟京都,因为从玉良言手里得来的东西我们都没有办法打开,但在那个古老的地方肯定有人做的到,如果一切顺利,一个月后我们在梵蒂冈相见,此行,一切以保命为主,自求多福,下一次,我不希望我们的圆桌会议变成追思会!”

遣散了众人,互道了珍重,夏夜之拉开车门,带着安已然一路狂飙,在萧山附近将他放下,临走时道:“你去祭奠一下小娟吧……”

安已然脸上挂着一层不变的笑,对夏夜之躬身道:“恩主,谢谢您!”

夏夜之摇了摇头,透过反光镜看到安已然消瘦的身影,仿佛看到了曾经的那个自己。

“孩子,你保证以后再不掉一滴眼泪,这不是我想要的,也许有一天,等你重新落泪之时,你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你!”

夏夜之驱车返向江北校区,刚才接到语雪的信息临时换了地方,心里真的有些悸动,他不愿承认,因为他觉得他老了,甚至时间所剩无几,可偏偏那颗本该凋落的心却一丝一丝荡漾的一种令他脸红的情绪,这趟见面后,他就要去日本,之后要转道再去梵蒂冈,就算一切按照他的预想,再见那个前世今生陪伴自己最久的人也到了春暖花开了吧,那时候的自己又会是什么样子?

有些话他刚才坦承地告诉了几人,但有些事他没有说。

因为在那里,有一个所有人想也想不到的名字,与他有过交集,多年未见,他很想念她,在纸醉金迷的俗世里你变了吗,叶月依织,你还是当初在京都拥挤的小巷简单温馨小房间里为我谱下王陵葬魂曲的那个人吗,希望借着你的运气,再送我一次造化。

也许我能活得更久一些。(未完待续。。)

PS:好久了,真的好久了,对不住......

第二百八十二章 猫脸少女

夏夜之驱车来到江北区,华灯初上的年末并没有因为天寒地冻减少了人们诳街的热情,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他快步穿梭,在一家台湾菜门口停下脚步,没有过多奢华的气氛,简简单单的木门玻璃被寒冷氤氲浅浅涂了一层,不知道语雪为何临时改变地点来到东江师范附近这么个平凡的地方。

推开久违的温暖,风铃轻荡,稀稀疏疏的宁静悠然而生,轻柔的音乐漂浮在昏黄而温馨的空气中。

“如梦如烟的往事,洋溢着欢笑,那门前可爱的小河流

,依然轻唱老歌,如梦如烟的往事,散发着芬芳

,那门前美丽的蝴蝶花

,依然一样盛开,小河流我愿待在你身旁

,听你唱永恒的歌声,让我在回忆中寻找往日

,那戴着蝴蝶花的小女孩……”

许多年前,他偶然读到浪漫旅者肖恩费一段在爱尔兰的游记,有一个叫做《猫脸少女》的章节是这样说的:在靠近角落窗边的沙发里,蜷缩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她有白皙如羊脂的皮肤,巴掌大小精致的脸庞,微卷垂肩的头发;她细细的眼睛慵懒地眯着,伸出两指不费力气便能捏住的鼻子时而翕动,缓慢滑动手里的勺子搅拌着杯中之物;她并不顾盼流波,上去攀谈的男人无一例外被她与生俱来的冷漠推拒得讪讪离开,我也不例外;我尝试着要为怦然心动的女孩画一幅肖像,却始终无法抓住她真正的灵魂。但是我相信她不近人情的心扉总有柔软到害怕碰触的部分只对一人敞开;她如一只小猫巧巧到来,静静离去,只在心中投射下那个会在归家时睁开眼睛,咧开嘴巴放松嚅嗫的影子。

夏夜之想笑,因为端着红茶怔怔发呆的女孩终于在顷刻的注视下转过脸,慵懒眯着的眼睛以不易察觉的速度张开,映着一弯光弧的漆黑眸子如打碎了涟漪般光彩熠熠,抿成一字的嘴唇扬起了大大的弧度,这一刻她很像猫脸少女。

“你来了?”

“恩……我来了!”

相视而笑。

夏夜之内心悄然一动。

那晚在废旧的荒野他的离别赠语没想到她当真了,是不是因为那颗被自己诟病的小虎牙被拔掉了。所以她才放心笑了?

夏夜之也不伸张。手撑着她旁边的沙发靠背,寒暄道:“久等了吧!”

“没有,刚才下了一个可以加附近人的交友软件,你帮我拍张照片如何?”语雪举着手机递给夏夜之。夏夜之找了找焦距。嘴里念叨着。“我可是记得某人在泰山时说过从来不拍照,怎么改了性子?”

语雪的手微颤,笑容也缓了下来。正要收回手机,却被夏夜之一把夺过,“要我说年轻人就应该有点朝气嘛,拍照有什么不好,要不以后万一有人想念你,连个念想也没有!”

夏夜之看到语雪绷紧的脸罩着一股黯然神伤的气息,正思忖这家伙不至于如此喜怒无常吧,却见语雪融化的破冰一笑,她整了整碎花小绒衣里套着的黑色衬衣领子,将遮着右脸颊的头发全部撩过耳后,露出凝琼如脂玉劲线条,整个人挤进红色沙发里,一贯愁云惨淡的眉间轩了轩,有那么一瞬宛如回到当年,坐在他身边的稚气的少女。

“这样,可以?好不好看?”

时而凝视着她,时而凝视着小小相框里的脸,夏夜之脸上原本戏谑的表情淡淡退去,按下快门的一刻,他清清嗓子,好让心里的声音出来:“语雪,我……”

却见语雪站了起来,对着自己身后招了招手,身后传来轻柔而熟悉的香气,而那熟悉的磁性声音也响了起来:“语雪姐!”

林语雪一手插着口袋,另一只手对着刚转过身的夏夜之介绍道:“这是夏夜之,那次帮你资助盲童学校的良好青年,十足可恶却靠谱的家伙!”

又指着女孩,望向夏夜之:“这个就是你们江大闻名遐迩的校花苏夏咯,哎哎哎,你小子看人家姑娘时也适当收敛一些好不,全当我这介绍人是空气了?”

一个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一个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在这样算得上比较促狭的小餐厅里,侧目嗟叹的男生们不约而同打开手机,在一连串花枝招展的附近妹子列表中搜索着属于他们惊鸿一瞥留下的深刻记忆,于是语雪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砰砰跳出来几条信息。

夏夜之伸出手,递到苏夏面前:“早就听闻江大要转来一位国色天香级的人物,今天见到才知高校界传说的秀色可餐一点也不夸张,幸会!”

两手相合的一刻,苏夏浅浅一笑,心有灵犀般地道:“久闻其名,未见其人,多次帮助,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一定要说声谢谢!”

苏夏并不知道语雪今晚会安排夏夜之见面,但是她很清楚夏夜之的身份,作为特工先生第一首要的任务自然是保密,她既然答应过夏夜之,就一定会为他守密。

语雪发觉两人初次见面没有尴尬,倒是有些惺惺相惜相见恨晚,一个挥洒自如,表现出优质青年温文尔雅的性子,另一个明眸浅靥,不似过去那样面对男生如逆水行舟的为难,佯装叹了口气,道了声重色轻友后,让苏夏点菜,自己拿起手机发了一句语音——你在哪呢?并且曝出了自己的位置,没几秒钟一个身高一米八三左右穿着黑色呢子大衣修身长裤的青年走了过来,两撇修的精致干净却极具男人味的胡子伴随着眼眸睁大而动了动,他来这里无外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约了一个东江师范人事处主任的独生女见面相亲,百无聊赖得搜索了一下附近的人。顶在最上面的女生瞬间让他失去了滑动屏幕的兴趣,当然游戏花丛身边从不缺乏女人的青年抱着滚床单的心态加了一下,无须通过好友验证就加上了,点大头像一看女孩身后的红色沙发和壁纸不就是这里吗,在他的认知里已定位为假头像或是酒托饭托,要不是等人无聊打发时间也不会发挑逗信息,没想到对方居然发了句语音问他在哪里,那声音里的慵懒倦怠之意丝毫没有烟火气,倒真让他有了一点点兴趣,当真正见到庐山之下的真相后心里暗叫了声可惜。可惜什么呢?可惜这个被自己八分笃定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居然这么轻松约到的女生居然浑身散发这宁静如雪的气质。再看到她身旁另一位琼花碧落的女生,滚床单的想法骤然打了个问号,竟然想留下来请她们吃个饭聊一聊,哪怕是拖也无所谓。于是指着一旁留下的沙发。还没来得及问坐这里是否合适时。见女孩拿起来风衣,对着另外两人道:“我约了人,先走!夏夜之。你负责把苏夏安全送回家!”

语雪经过夏夜之身旁按住他的肩膀,生生将要站起来的他生生按回座位,俯身在他耳边轻笑着说:“臭小子,苏夏是我在东江最好的朋友,也是我认为很适合你的女孩子,你不能辜负我这一番心意,追上她,照顾好她,知道吗?”

语雪发凉的手指在夏夜之的肩膀上划过一道长长痕迹,可真暖和,暖和地让她指尖发痒,可再暖和也毕竟只是稍纵即逝的美好。

那一晚之后,她想了很久,就在前两天她这自初识夏夜之回来后头一次去东江最好的医院做了最系统的检查,得到的结果最终让她死心了。

经历过生生死死之后,语雪已经悲而不伤了,如果说生命开始进入倒计时,那至少上天对她法外开恩,在最后的阶段没有剥夺她爱人的权利,反而是她人生中最为充实的一段时光。

女人与男人是不同的,男人越喜欢就越想要占有,女人却觉得宁可今生不再相见,只要对方能比现在幸福,那就很知足,退让。这个想法是在指尖划过夏夜之肩膀的时候明悟而生的,也许片面了,但对于她来说却是这样。

所以,握不住的沙就随风飘散吧。

眼看着语雪和一个陌生男人出了餐馆,苏夏握住夏夜之绷紧骨节发白的手,温柔道:“虽然我很笨,对感情也一直很糊涂,但我觉得语雪姐很在意你,你在她眼中倒映的样子真令人羡慕,现在去追的话,还来得及!”

夏夜之猛然抬起头,道:“你真是这么觉得?”

“去吧,特工伯恩先生!”苏夏用力捏了捏他的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了月牙:“也许上辈子你经过语雪姐的身边,被她下了绊子,所以今世她等在这里偿还你,下绊子的好人,你怎能轻易就错失?”

“呵呵……”夏夜之忍俊不禁,大声笑了出来,这是第一次,他们相遇的时候,他临时编的故事,夏夜之站起来,俯身给了苏夏一个拥抱,“认识你,真的很好,愿我们能成为一生的挚友!”

夏夜之拿着衣服,跑出了餐厅,匆忙提车,追着语雪早已跨越红灯的保时捷而去。

猫脸少女,跟我回家吧……

行驶在年末的欢乐的气氛中,坐在车里听着歌剧的青年心情大好,饶有兴致地与身旁驾驶保时捷那个叫语雪的女孩并行在环城公路上。

出餐馆的一刻,他带着上位者的姿态邀请语雪上他的宝马535,在三十五六岁的年纪靠自己的本事买到八九十万的车,虽然算不上惊天动地,但是在平民出身的普通人中绝对可以拥有一段令人钦羡和追捧的谈资,他们这样的人有能力,有胆魄,远不是富二代那点纨绔伎俩能比得了的。他觉得语雪是一个小白领,这样的小白领说实话他约过不少,只是这种资质的还不曾遇到,如果对方是个好姑娘,那可以考虑做女朋友吧,而不仅止于滚床单。

就在他准备在去酒店的路上用这些丰富的经历和谈吐征服语雪的时候,却听语雪拒绝了他,转而走向自己的保时捷,一时间,他脸上的表情丰富的了不得。

终生伴侣。

足以让他圈子里那些个有头有脸的职业经理人笑掉大牙的四个字跃上心头,所以当去酒店的计划落空,只是被对方一句心情不好,不麻烦的话就陪她转转说出口时,居然就陪着她上了环城公路,这个举动连他自己都绝的傻逼,不过当真的上了环城高速的时候,他才觉得这个傻逼的举动绝逼刺激透了。

你能想到一个女孩将车开到二百二十五迈的样子吗。

说真的,瞟到迈速表的时候他都怂了,两边的路灯和车几乎都变成了流光溢彩,要是有个突发事件,明年此时就该有人给他烧纸了,所以赶紧灰头土脸降到190,就这他也明白,明天驾照估计就差不多吊销了。

他估计的还是有点差距,没想到不用到明天,就在几分钟后,警灯就开始亮起,虽然公安系统内部有地位说得上话的朋友也有些,但这个年代能少惹一事算一事,幸好他减速的时候,语雪也减速了,玻璃放下的一刻,他朝着语雪苦笑道:“看不出一个柔弱的妹子竟有如此车技,你不会是保时捷车手吧?”

语雪耸了耸肩:“不好意思,连累你了,我刚才忘了,以为就只有我一个人,所以……”

“好吧……”

青年两个嘴角咧了咧,做出很无奈的表情,自己这个年薪百万的人物居然被……遗忘了,这小妞可真是……很有意思啊!

谁知攀登高峰的征服欲刚蠢蠢欲动的时候,语雪突然喊了一声:“糟了,快撤!”

当先摇起窗子,轰油狂飙,他不明所以,心说这美女不会是连驾照也没吧,见交警过来溜之大吉?

往后瞟了眼,发觉很是不对劲,后面的车不是交警的车,一辆奥迪Q7上着警灯,他也觉得不对劲,跟着语雪也轰油狂溜。

这,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生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三章 小树苗永远要长在大树旁

由宝马535与保时捷帕纳梅拉搭配的黑风双煞组合没跑出去多远,双双遭到了前方设堵,真是前后夹击,逼上梁山,无奈只能驶进安全区。

他这种外企职业经理人应酬颇多,平时喝酒开车根本少不了,单说上了酒驾处罚严令后就被抓了两次,好在都是人精,交警过来查,都不下窗,直接打电话先找内部人,否则被查住就不好处理,这次也一样,眼见下来十几号人,他赶紧摸电话,那边也是老熟人,一听他的电话,让他报了围堵他们的警车车牌,说帮他查了下,没半分钟电话回过来,劈头盖脸就骂了一通,挂了电话,再打,哪里打的通,关机了。

青年狠狠拍了一把方向盘,也不管敲玻璃的警察破口大骂,没半分钟突然感觉自己的车一下子升了起来,还没怎么着,咚地又掉在地上,震得他七荤八素,五脏六腑生疼,接着车门听到刺耳的切割声,吓得差点没尿出来,接着被一个能比他大一号的壮汉揪着领子拽了下来。

明亮的高压钠灯在眼中飘摇地不成样子,四周不知发生什么事的路过车辆相继减慢了速度,停在了路边,驻足观看。

青年捂着脑袋以为要被狠揍一顿,幸好漂亮妮子还有点良心,跑过来解围,那壮汉见语雪过来,点头哈腰满脸逢迎之笑退到一边,青年正狐疑心道语雪不会是东江道上某个帮派的人吧,这时众星捧月似得从人群中走出一人。看年纪比他小点,也就三十左右,他揉了揉眼睛,嘴巴几乎张成O型,愕然失声道:“陆——堑!”

没错,正是陆堑,东江市长陆云唯一的公子,东江官二代的核心力量,他见过一次。

陆堑怒火中烧,正想搞清楚是什么人追语雪。那么快的速度万一出了事他不保证不会对肇事者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然而被眼前这看起来倒不像是没有节操下限的渣男叫出了名字,倒是有些意外,

压了压心中火气,问道:“你认识我?”

青年于是将前年年末青年企业家酒会碰到他并留下名片的事娓娓道来。大家都清楚一个市的市长权力其实足够大。他们的子弟大多数在公众圈子都很低调。只有处于社会上层的精英才有机会与之交往,青年自认为自己在这千万人口的城市中足以名列前茅,但见陆堑摇头的神态仍感觉不免失落。也许这就是草根阶层得不到认可的鲜明表征,不过陆堑的表情落在他眼中倒不似作伪,也许确实记不住了。

陆堑缓和下来暴躁的心情,大概明白了今晚事情的由来,对青年说:“你知道她是谁吗?”

作为世界五百强外企大区域经理,他要连这点眼力劲也没有不如去死了,肯定是陆堑的女朋友,这会他才感觉自己真是提着灯笼上茅房。

比他大一号的胖子多嘴道:“小子在东江混多久了?是不是觉得从魔都上了几年学又在美国佬那混了两年来东江拿个高薪开个泡妞标配车挺是回事?”

青年一愕,赶紧摇头。他恍悟,自己过往那点背景估计对方都知道,只是分分钟的事,甚至连夜生活这点鸡毛蒜皮的事估计比他本人都清楚。拿出一盒软中华赶紧散烟,胖子人咋咋呼呼,但倒是一挺开朗的主,见他恭恭敬敬打着火机,别说高等学历外企出身的家伙在礼仪上确实培训的到位,本来查了他履历也基本上算是人畜无害一青年企业家,喜欢美女也不是啥大罪,于是胖子有心提点道:“你那公司勉强挤进全球前三百,你听说过曾经的天鼎实业吗?看样子是知道,东江教父听说过?好,也知道,他要请你喝茶你怕吗?怕?怕你还追着他女儿环城跑?我们好佩服你,真的,兄弟,过几天某个下水道或者镜湖里就可以看到你的身影了,还能上个新闻……”

这胖子越说越邪乎,青年手抖地怎么也点不着火,冷汗沿着后背凉到脚底,前一阵,东江曾经戒严了一次,他以为是帝都那来大人物检查了,后来听公安系统里面的朋友说昔日东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林天骄回来了,一顿饭,几个货扒家底一样把林天骄辉煌成就细数个遍,他那会喝了半斤闷倒驴,还装逼地说要有机会认识林天骄的女儿,一定追到手,到时候当天鼎国际的总经理,不当他奶奶累死人的职业经理人。

这张嘴……青年真想找个地方,狠狠扇自己两耳光。

这些想法都是一闪而过,他现在只想赶紧脱身,胖子舌颤莲花的料爆起来没完,跟章回体似的,这段说起水晶丽日酒店龙假被语雪朋友吓尿败退,语雪一听提到夏夜之实在听不下去了,直接走到胖子面前,朝着那肥硕的肚子狠狠就是一拳:“装逼很好玩是吧,我是谁用得着你说,你是能沾了光还是能怎么样?”

林语雪说一句,胖子就缩着脖子退一步,陆堑狠狠瞪了他一眼,心说你好歹也是南京军区侦察连出来的,能不能不要这么傻逼,刚想着,林语雪一指胖子的鼻子,“傻逼,你给老娘滚,再不消失让你明天就上新闻你信不信!”

林语雪自然是色厉内荏,就是想让胖子闭嘴,然后散了就行,今晚是什么日子她刚才突然想起来了,十二月三十一号。

这五年就跟魔咒一样,每年的这一天,陆堑都会想办法找到她向她求婚,她翻过脸,以断绝关系威胁过,甚至跑到国外躲起来,但一句辱他面子的话也没说过,语雪懂得分寸,懂得进退,懂得五年的美好光阴之于一个优秀的男人意味着什么,摸着心口要说一点也不喜欢陆堑那是假话,但喜欢和爱真的云泥之别。存在无法逾越鸿沟。去年知道自己时间不多时,林语雪曾考虑过答应他,她的心就算是铁做的,也会凉,也想要人暖,全世界有谁比陆堑了解她,但临到最后还是死死咬住了底线。为什么?因为陆堑实在太喜欢太在乎自己,陆市长身体也不好,就希望自己的儿子结婚,了了愿。碍于自己父亲的面子和儿子的执着。陆市长求过她,可越是这样她越不忍心,也许下一个冬天自己走了,留下这个痴情的傻子……

心里极为难受。却要强撑着笑。这算什么事。林语雪情不自禁摸出烟,夹在纤长手指尖的时候怔了怔,因为夏夜之让她少抽点。

“哼。凭什么听你的,你不让我做的我偏要做!”语雪点燃,喷出一口烟雾,慵懒地扫了扫这一群陆堑的“狐朋狗友”,一个个真正有本事的精英,平时在自己公司无一不是气场强烈说一不二脾气暴躁的主,这时候都搓着手跟哈巴狗一样对自己笑着,语雪心里不舒服,他们只把自己当高高在上身披紫霞彩衣的林大小姐,他们老大陆堑立志娶到手的嫂子,或许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林语雪看待吧,也许这正是自己始终无法接受陆堑的一个理由,林语雪抱着双肩,拒绝了陆堑给她披衣服,弹掉一截白色烟蒂,嘲弄着道:“陆大少,今年的节目是什么呢?”

“求婚!”陆堑耸耸肩。

“然后呢?”语雪玩世不恭道。

“制定明年的计划,再求婚!”陆堑见她笑得惊心动魄,虽然失望,但似乎是上了发条的机器一般,情绪没有半点波动地说。

语雪咬着嘴唇,用仅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心疼道:“傻子,我到底有什么好,你看看这些年为我你耗成什么了?你值得么?你的性格都磨没了!你想想你爸爸,陆堑?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就想你嫁给我,成为我陆堑的老婆!”陆堑爬上奥迪Q7车顶,对着那些路过本来想看打架斗殴的人们大声告白,然后凝望着语雪,指着自己眼睛,“小雪,你能看到你在我眼睛中的样子吗?答应我吧,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语雪,嫁给老大吧!”周啸天的天鼎国际建筑分公司的老总怂恿道。

“语雪,嫁给老大吧!”胖子默默转过身,小声喊着,见语雪冰冷的眼神看过来,这回倒是耿气扬了扬下巴,“今天我老大像世上最美的女人林语雪告白,你们所有的人都是见证,我老大的爱了林语雪十年,求婚五年,你们说世上还有这样痴情的男人嘛!你们全中国哪一个市长公子会这么专情,大声告诉我,有吗?你们看到这一刻,你们这些混蛋感动吗?用你们车里的喇叭告诉我,告诉我们老大,他应不应该得到林语雪的亲睐,值不值得!”

“嘟——”

“嘟嘟——”

“嘟嘟嘟————”

长鸣不止的鸣笛声,响彻了整个夜空,林语雪看着周围数不清的陌生人,那一群发狂大喊让自己嫁给陆堑的那帮好朋友,再看看站在车顶上像个傻子却十足男人够爷们的陆堑,林语雪眼圈红了,两弧比整个夜空更加宁静的眼泪洒下,陆堑心像扎了一刀,这么多年头一次看到语雪哭,他慌了神,从车顶上跳下来,大声道歉,林语雪捂着嘴,对她摇着手,最后终于忍不住放声哭出来:“陆堑,谢谢!”

看着陆堑脚下一滑摔了个趔趄,林语雪破涕为笑:“今晚我很幸福,你这个混小子,你让我林语雪很幸福,你听得到吗?”

陆堑搔了搔头,赧然地说不出话,脑袋如小鸡啄米般点个不停,胖子冲上来朝着他后脑勺一巴掌,“傻逼啊,女神说他幸福你听不听得到!”

陆堑还点头,像是第一次跟女生告白腼腆地只会傻笑,胖子一脚踹他屁股上,“真他妈傻,笑蛋呢你,告白啊!等什么!”

看着用手背拭去眼泪,大口大口喘息的样子,陆堑哽咽:“语雪……”

他的声音颤抖,因激动甚至变得腔调怪异,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笑,那些完全与自己无关的陌生女人脸上或多或少挂着泪水。也许是为这一对在东江有名的璧人感动,也许是回忆起往昔那个至情至真爱着别人或被别人深爱却无奈错过,如今却被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割裂得体无完肤的身影惋惜。

陆堑努力张了张嘴,本来已经酝酿而成的告白被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堵了回去,接着一道身影快速从堵在安全区周围的车顶上穿行而过,挤开人群,钻了进来,一眼看到啜泣地已成泪人的语雪,不发一言就朝着宝马535的主人走去,青年这一晚基本被吓破了胆子。眼看对方凶神恶煞过来。灵光一闪想起了这个不就是在餐馆和语雪吃饭的男人,福至心灵的刹那赶紧喊道:“朋友,与我无关!语雪是被陆大少感动了!”

夏夜之眯了眯眼,转而走向语雪。低头轻柔道:“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出了交通事故。你,没事吧?”

这个声音就像一道闪电划过的夜空,林语雪蓦然抬起头。带着惊喜与埋怨的复杂神情望了他一眼,那本来已近干涸的眼泪瞬间水雾凝结又泛起了晶莹闪亮的涟漪,在眼窝里汇成一滩转来转去打湿了温柔的睫毛,夏夜之抬起手指在语雪微微红肿的眼袋上划过抢走了那一捧泪水,轻声安慰道:“别哭,别哭,傻丫头!”

顺势握着语雪的肩膀就要将他拉入怀中,就在一刹那,语雪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居然双手撑着他的胸膛,离开了他的身体,质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苏夏呢?你把她一个人扔那了?”

“苏夏让我……”

“住口!”语雪退后了一步,“我好不容易给你安排了一次机会,你就这么浪费?”

“语雪,是……”

夏夜之刚准备说是苏夏让我来的,跟我一起走吧,忽然斜刺里冲出一人照着他就是一拳,夏夜之看也没看,向后一旋步,躲开了一拳,冷冷看着出拳的人,三十左右,身体偏瘦,脸上有道疤,那人眼光很毒,又是一记摆拳,兜夏夜之耳朵,夏夜之又退后一步躲过,开口道:“你干什么?”

那人冷哼一声:“今晚我老大陆堑跟语雪小姐告白,你小子凑什么热闹,你算哪根葱?干死你!”

夏夜之一皱眉,在第三拳过来时,一把捏住男人的拳头往怀里一带,一记膝撞,那青年受了莫大冲击,刹那萎顿在地呕吐起来,其他两个和瘦子要好的兄弟一看这小子还手打了刑侦支队副队长,一个掏出明晃晃的手铐另一个掏着甩棍就冲了上来,左右开弓,夏夜之向后一个滑行,身体去势太快,竖肘横敲,给那甩棍的男人鼻子上来了一下,鲜血瞬间迸溅,一股酸辣,男人手里的甩棍握不住飞了出去,夏夜之抬手抓住向跑来的另一人小腿迎面骨掷去,这货摔了个狗啃屎,捂着小腿眼泪就下来了。

夏夜之出手有分寸,都不是什么大问题,胖子一看这情况,哇哇暴叫,甩开膀子一把将夏夜之脖子勒住,“小子,你真是活腻了,警察都敢打,不怕老子扭断你的脖……哎,哎——”

胖子正要施展军队必修的后绞颈,却发现这并不魁梧的小子一个凌空倒翻整个人就骑在他脖子上,一个托马斯全旋,将他甩开,胖子不愧是侦察连出来的,抗击打能力比那几位公安正统训练出来的强多了,一个翻身立马又将夏夜之抱住,大吼道:“别不把老子放在眼里!”

夏夜之懒得理他,见他不撒手,火气很大,曲指在胖子额头上一弹,胖子就像被巴雷特的子弹打穿脑袋一样,强大的冲击力带着硕大的身躯向后跌撞而去。

“哎呀,我操,练家子!”昏过去前,还不忘来了一句。

夏夜之还没转身,后脑凉风袭来,他侧脸一闪,没想到对方拳速太快,他觉得有些大意,身子加速往后偏移,但还是挨了半拳,嘴唇破了,夏夜之一转头,见是陆堑,同时第二拳到了,夏夜之啐了声不知死活,抬手砰抓住陆堑的手腕,登时陆堑冷汗就下来了,感觉跟扳手一样快把手腕掰断了,夏夜之捏起拳头,不屑道:“小毛孩子,在英国学了点格斗术,自以为了不起?太嫩了!”

就在这时。语雪大喊一声:“不要!”

夏夜之眼看落在陆堑脸上的一拳擦着他的脸划了过去,陆堑的整个脸颊就跟被犁过一样,出现了几道痕迹,顿时红得像能滴出血,语雪扑过来,掰着夏夜之的手指,一边气道:“你有病,动不动就伤人!”

夏夜之不动气,反而笑起来:“语雪小妞,陆大少的脸是脸。我夏夜之的脸难道不是脸。打上去也疼呢!”

语雪见他还有心情开玩笑,暗讽自己关心陆堑,更加心疼得很,只能故作不见。也不敢看夏夜之的眼睛。“你不是担心我。现在我没事了,你可以走了!”

“我要带你走!”

夏夜之反手一把握住林语雪的手,如握住了一块冰。赶紧拿到嘴边哈了口热气,将自己的围巾解下来,包在她手上。

砰!

脸上又结结实实挨了陆堑一拳,陆堑像嗜血的野兽接着又打了一拳,鲜血沿着夏夜之嘴角就流了出来。

“你小子是真没有见过我脾气差的时候吧,以为你有个市长老爹和一帮乌合之众小喽喽我怕你?”夏夜之捏起拳头,可刚抬起手,语雪就阻挡在陆堑身前,“你们两个都给我住手!”

不知道这句话有多大的魔力,夏夜之吐了口血,眯了眯眼看着陆堑,陆堑想起龙假对夏夜之的态度,心里不由一颤,但仍不退缩回望过去。

语雪吸了口气,扬起被路灯镀上一层金色的唇角对夏夜之笑了。

“我不跟你走,我凭什么跟你走,你只是个上大学的大三学生,我是马上奔三的女人,咱们之间只能做朋友,这条界线不能跨,跨了对咱们以后恐怕连朋友都做不好,快回去吧,夏夜之,苏夏多好的女孩,你不珍惜,跟这瞎参合什么!”

夏夜之一眨不眨盯着语雪,不放过她表情里的每一个细节:“你明知道不是!”

“我不会找比我小的男人!”语雪摇摇头。

“年纪如果一早是问题,你不会喜欢我的!”

“哈哈,你也太自恋了,我喜欢你?我有说过半句我喜欢你没?”

“你的眼睛说了!”

“……”

“苏夏都看得出来,说我在你眼睛中的倒影都熠熠闪光!”

“好吧……我承认!我承认!可……那是我想玩**,我们不可能,你的身份和我的身份,你的年纪和我的年纪,你的过去和我的过去,完完全全不同,我是不想你浪费心思,所以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我喜欢你,我但喜欢和爱并不同,你不了解女人,特别是一个比你年纪大的女人需要的是什么!咱们之间只是**!”

“看着我的眼睛说!”夏夜之低着头,在阴影与光芒交织的氤氲里寻找语雪那双一辈子都忘不了的透彻明眸,可语雪始终低垂着。

终于,能言善辩的语雪小姐缄默了,她一辈子没学会说谎,直白得几乎没有说知心话的人,连自己也觉得自己索然无味,微张着嘴因词穷道不出一句争锋相对的话,只有呼出的一股股漫在寒冷冬夜里的雾气漂散向不可捉摸的远空,茫然地看着期待等到结果的人们跺脚,抽烟,拿手机拍摄,离奇地像是电影,自己居然成为了梦寐以求的女主角,可这个女主角却不是她想要的,可能有时候遇到了好剧本,就遇不到好角色吧。

语雪心中放着顾忌和牵绊的天枰在起起伏伏,她很想找到一个理由让牵绊那边下沉,但理智告诉她千万不可让感情溃堤,那将会陷入无尽深渊,害人害己。如果她像苏夏一样,年轻健康,多好!

夏夜之声音沉了一拍,郑重了一拍,“你看着我的眼睛说!”

陆堑将语雪拉到身后挡住,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道:“男人之间的事情用拳头解决,质问女人这种下作粗鲁的方式你也能做得出来!”

“恁多废话,要战便战,你叫上你那群小朋友一起来吧!”

正常情况,陆堑一个人挑四个不成问题,但分和谁,和夏夜之他不够看,夏夜之不敢动用元气,体术也不动用,单纯靠根基,估计是杀红眼了,有个家伙居然掏出把军刀,陆堑还没来得及拦住,那家伙冲了过去,在语雪惊呼中,夏夜之一把叼住对方手腕,对语雪道:“你说的不错,我不是很了解女人,如果曾经我辜负过你,那请你原谅我的愚笨,但是只要有我在,你便能安身立命!”

“陆堑追了我十年,光求婚求了五年,你能做到吗?”语雪似乎下定了决心,对陆堑说,“咱们走吧!”

夏夜之握住那柄军刀,对语雪道:“我扮过你两次男朋友,你还记得吧!第一次在古镇,第二次在水晶丽日酒店,在郊外那晚我对自己说,如果能顺利度过,我一定要守在你身边。我没有十年的时间追你,恐怕也没有五年的时间求婚,但我可以保证,我会陪着你到我生命最后一刻,若有违誓,有如此刀!”

啪!

夏夜之在没有动用元气的基础上,硬生生用手掰断了匕首,鲜血四处迸溅,把刚才对夏夜之动刀的家伙吓了一跳,夏夜之连眉角都没有挑。

“你疯了!”

语雪转身,却被陆堑拉住,陆堑摇了摇头,语雪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走到夏夜之身前,嚅嗫道:“甜言蜜语我听得多了,说真的,你是语音表达最乏味最空洞的,但却是我最爱听的!”

语雪牵起夏夜之的手,那围巾裹住,“我在你心中能排到第几位,你告诉我!”

从来没有人问过基纽天才这样的问题,前世的潘神流连花丛不过逢场作戏,除了叶月依织他没有对谁动过真情,可等他发觉却也是多年以后,而且与其说爱,不如说仰慕欣赏更多,遇到夏奈,那是他一生最懊悔的事情,与爱无关,只信有关,重生之后的林林总总他不想回顾也不愿做出评价,因为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这个身份并不真正属于自己,应该盖棺定论。直到遇上她,开启了他的信念,有那么一刻夏夜之觉得潘神也许有天可以翻越过夏奈这座神圣的峰峦,于是他想挽留一个女生,但是最终还是顺从了对方的心念,那时他想也许这一生大概就是这样,毕竟前世今生所有的课程里,他始终带着面具在扮演,至于拥有一个陪在身边的女友,他从来没有诞生过这样的想法。

直到那晚被岭下风城威胁,布拉格问起自己对林语雪的态度以及后来以命赌命的许愿,他才知道为了保护自己,本能地逃避林语雪,如果连命都可以舍弃,这样还不算爱,那什么又算?

今晚在咖啡馆看到她,猫脸少女的深刻印象一下子敲在心扉,如果在以后能时常这样近近看着她,哪怕没有过多只言片语,也很安心吧。

所以,夏夜之道:“从今以后,你便是我心中的第一位!”

语雪仰起脸,像初恋少女听到人生中第一次表白一样,望着夏夜之。她怀疑是一场梦,直到一片雪落在鼻翼,语雪痒痒地蹙了蹙小猫似的鼻子,抬头瞭望苍穹,在那个即将要去的未知地方,有洁白的雪片飘落,这是上天的意思吗?

“语雪,下雪了!”

“是啊,下雪了!”语雪摊开凝脂一般的掌心,接起一片雪花,轻轻哈了口气,“求你一件事吧,这辈子唯一一件!”

“说吧!”

夏夜之吁了口气,眼中落满了沧桑,似乎知道她要说什么。

“把你心中那个位置留给苏夏吧,如果你能和她在一起,我从心底为你祝福,现在想一想,烤着壁炉的冬天,围坐在一起,哪怕互相只是看着,笑着,都感觉好幸福!如果你实在做不到,明年……明年的今天我再回来,来这里,还是这里,你再挽留我一次,好吗?”抬起脸来,那清亮的珠子簌簌扑落,夏夜之深吸了一口气,“一言为定,一年为限!”

看着语雪离开的背影,沙哑的声音自他的喉咙里钻出来。

“小树苗永远要长在大树旁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四章 旅途

初雪。

年末第一场雪蔓延到新年,凭栏眺望苍茫山河银装素裹,万籁俱寂。

一杯热腾腾的茶水缓缓斟下,浓香四溢,一只素手捧着茶杯轻轻放在黄花梨的桌上,静雅声音轻轻道:“夏哥,你站了一夜,喝杯热茶暖暖胃吧!”

“噢,谢谢芊芊!”

夏夜之转身放下画笔,端起茶吹了一口,嗅了一下,赞道:“以前我不爱喝茶,最多喝点乌龙茶,但是自从到了萧山,沾了芊芊你泡的普洱,便一发不可收拾。”

芊芊背着双手,饶有兴趣看着夏夜之摆在窗边的画夹,上面有一副肖像画,一个女孩子蜷缩在沙发上,喝着咖啡,慵懒地像猫一样,却又那么传神。听到夸赞芊芊转脸道:“夏哥的画也一样让芊芊看到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作为画中人该是多么幸福!”

“何出此言?”

芊芊侧着脑袋站在画前左看看,右看看,认真道:“眉目如画,飞渡千山只为见君一面,佳期如梦,一夕相见倏然而逝,却又分离,怎不令人心碎!

她明明没有一颦一笑,我却能感觉到她眼角眉梢流露的喜怒哀乐,夏哥已经将她烙印在心里了,是吗?”

夏夜之端着茶送到嘴边的手一顿,望着自己的画怔怔出神。自从那晚分别后,她尝试联系语雪,但是无论电话还是信息她都没有回,语雪的性子他也了解,若不见。便了却心念,强迫反而会把她越推越远。

这尘世的事好生复杂,真的难为住他了。

“芊芊,你说普洱茶能治疗手凉症吗?”夏夜之莫名来了一句,芊芊耐心道:“普洱也算是一味中药,生熟茶性不同,效用也不同,虽然茶经上说的效用很多,但也分人的体质,但根据我浅薄的经验。熟茶性温。暖胃,祛寒,一些轻微的伤风感冒喝点便好,也许不能治疗气血双亏的寒症。不过要缓解下我觉得还是可行的!”

“这样啊!”夏夜之眼睛闪亮。端起桌上那把西施小壶细细摩挲。“这样吧,你把你珍藏的精品给我拿上一些,顺便带些工具。我给你钱!”

“这里的东西炫翼大哥早吩咐过任夏哥采撷,夏哥想喝茶芊芊给你泡便好,想学芊芊也可以教你!”对于眼前这个没有架子的年轻男子,芊芊心里很欣赏,只是她也知道他那眼神里化不开的浓烈不是自己所能触碰的,所以两人之间的言谈也止于山水风月,看到夏哥鲜有情怀,芊芊自然高兴去准备了。

夏夜之听到轻柔的脚步响起,站起了身,片刻,安已然走了进来,将一个手提箱放在桌上,恭敬道:“恩主,您要的东西我已从杨程经理那里拿到,杨经理说一切太平,自从上次事后,与龙假那边讲和,短期没有什么风险,恩主无须操心。”

夏夜之点了一支烟,打开箱子,触摸着里面早已许诺不再碰触的东西,心中暗流汹涌,在房间里踱着步子,一支烟尽他开口道:“另一件事如何?”

“如恩主所料,语雪小姐最后还是没有答应陆堑求婚,周末傍晚,她离开东江!”

“知道了!你今夜就先行京都吧!”夏夜之挥挥手,安已然起身一拜,便要离开,走到门口时,夏夜之又唤了他一声,等他转过来久久之后,夏夜之才说:“我所做的一切你觉得有错吗?”

“恩主决断我没有资格论断,但,我觉得,有希望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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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东江国际机场,迎来送往的人潮络绎不绝,雪后初霁的空气无比清新,消散的水汽浮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如记忆一样经久不散,形单只影年轻女子伫立在落日镕金的黄昏里深吸了口气,轻轻合上眼睛。

就要走了,这一去不知道何时再回来,做过的承诺也不知能不能兑现,这一生从失信于何人,欺骗过何人,这一次却撒了谎,失了信。在夏夜之和陆堑两个人之间,她不能做任何选择,一个情深所至,一个亏欠太多,尽管她舍不得就此离别,也分外不甘心,可这样的结局对谁都好。

一年的承诺,陆堑愿意等,无论她如何劝解,陆堑只有一句话,除非你结婚除非你幸福,否则我就陪你耗一辈子,一往无回就如他的性格,她觉得一辈子能遇上这样一个男人是自己的幸运,同样却要辜负他是自己的不幸。

而另一个呢,她只好来生结草相报,只愿他能在自己的安排下活得幸福……

也许这就叫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吧。

睁开眼睛,眷恋地再回头望了一眼,别了。

坐在飞机上,语雪还在眺望候机大厅,明明知道看不见,但还是想看看,会不会有一个身影出现,与她作别。当然不会了,为了躲他,手机号也换了,本来想去一个遥远的地方,但那么多年在西方世界实在腻了,恰好有个旅行社的人发传单给她,强烈推荐日本之行,只是一句话她动心了,因为那里有女神的存在。

叶月依织,这个在她心里羡慕崇拜了十年的女人,会是什么样子,那个被《时代》褒奖为乞力马扎罗最后之雪的人又有怎样的故事,怎样的感情,如果能在生命最后一段时间坐下来,在寂静的夜半和她喝一杯咖啡,值了。

虽然有些不切实际,虽然旅行社一再保证他们有通道能与叶月依织经纪人联系上,虽然连她自己也确信这只不过是旅行社的促销手段,但还是选择了这一趟孤单的旅程。

乘客中喧嚷的声音多是惊喜,欢笑,语雪抬手去头顶行李箱里拿CD机,几张苏夏给她的叶月依织的CD散落下来。掉了一地,语雪摇了摇头,暗恨自己心静不下,这时一只手提前给语雪捡了起来,递给她。

语雪将一缕发丝撩在耳际,微微抬头,是一个男人,不长不短的头发,三十多岁的样子,却仿佛四十多岁的沧桑感。温文尔雅的脸上如沐春风。鼻子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显得学识渊博,棕色小皮衣里一件白色丝质衬衫,系着一条黑色小领带,修身黑长裤。皮鞋。整个人干净地一层不染。

语雪道了声谢坐下。男人指了指里面靠窗的位置道:“姑娘。让我进一下好吗?”

见女孩瞪着自己,男人推了推鼻子上的眼镜,“额。这样啊,原来你是想坐靠窗的位置?那让给你了!”

“不好意思!”语雪连忙摇头,“你跟我一个朋友声音有些像……”

男人洒然笑了笑,倒不介意,坐下系好安全带,随手翻起杂志。在落日余晖中飞机缓缓升空,离开了东江,语雪的眼神一直望着窗外,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个城市她无力地靠在椅背上,打开CD机插上耳机,彻底关闭了另一边与她套近乎的男人的声音。

每一次坐飞机都是这样子,搭讪的男人要么健谈,讲述自己丰富的履历;要么英俊帅气,暗示她各大高校校花多么钦慕他;要么多金阔绰,给她普及各种奢侈品限量版;最可笑的是那些公务员,特别有意思,给她讲道听途说的政治以及勾心斗角的党派纷争,不显山不露水神神秘秘半天最后告诉她其实自己是某个连层级也记不住的官二代,作为林家血统,她实在不想说什么。

狗婷子说她逼格不够,无法与世俗同流,就画画图,打打球孤独终老就可以了。

孤独,是没有人在身边,但寂寞是身边簇拥着人,却依旧感到孤独。她不孤独,但很寂寞,寂寞得对所有异性几乎提不起兴趣,一度怀疑过自己的取向,最后被陆堑一语道破,是你封闭了心扉!

那边青年自觉没趣,搭讪了半天没有丝毫收获也就不说话了,语雪松了口气,过去林林种种,光怪陆离的事一遍遍在思绪里漫无目的地回荡,没片刻,坐在靠窗位置的男人跟她说话。

语雪心想为什么每次运气都这么背,从没有一次边上能坐一个女的,但人家多少帮她捡起了CD,语雪强忍着不耐,摘下了一侧耳机,倦怠问道,你说什么?

男人指了指她的耳机,说你能分我一个听听吗,我也喜欢叶月依织。语雪内心烦乱,见怪不怪了,以前也有过这样的先例,不过说真的都是些小鲜肉,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心里操着鬼心思,她不愿揭破,一般连CD和耳机都给对方,下飞机就扔了直接,回头再买。

不情不愿地把耳机摘下来,递到一边,旁边的男人倒也不客气,拿过去就戴上,不似以前那些男人还要装模作样谦让,送一个回来给她,美其名曰一起分享,语雪每次心中都有千万只草泥马跑过。

“恩,这首我记得,06年圣诞,在台南,她遇到一个吹口琴的少年,少年因为车祸眼睛瞎了,没有上音乐学院的机会,那晚冻死在街头……这首好久没听了,应该是02年刚初露头角,为了感谢前辈照顾,写给青野真衣的,青野真衣为了让她有更多机会,与她一起发的单曲……这首,恩,充斥着感激,应该是叶月依织跳到索尼备受压力时,岩月擎力挺,后为他特意而唱的,名为《星空》,当年这首歌被翻译成几十种语音流传全世界……这个是《雪精灵》……这个是所有歌曲销量排在第一的,人们也称为心灵安魂曲,《天国》……”

起初语雪还觉得这个男人真麻烦,远没有第一印象那么好,但是渐渐地她竖起耳朵,连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认真听了起来,甚至因为一个细节而侧耳倾听,最终语雪轻咳了一声,拿过一个耳机,自己也听起来,没到一首歌,男人几乎都会做一些点评,以及道出一首背后的小故事。

虽然叶月依织的歌大部分都是伤感的歌,但那种敲击心灵的力量,往往带着鼓舞和安慰。明明很想落泪,却总是有一种幸福洋溢心间,语雪静静听着,也不说话。

又跳到一首歌,男人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表过丝毫评论,语雪等到后面,几次按捺都压抑不住好奇,终于张口问道:“这个没有故事吗?”

“这个……”男人带着思索望向窗外,直到这张CD播完,语雪按下暂停键。又问了一遍。男人才娓娓道来。

这是四年前在维也纳,叶月依织遇到了一起绑架事故,当时连同一批人质被绑到郊外一处荒废的大楼里,军情六处派人多方营救未果。遭到歹徒连续撕票。这时候有个神秘人物潜入进去。冒着危险将叶月依织救出来,叶月依织只是小伤,而那个人为了就他受伤很重。她想报答那个人,但是那个人因为种种关系一直带着口罩,她无从看到他的真面目,但她应该知道那个人是谁,于是劫后余生之后,她写下了这首歌——《翻越山岭的晴朗天空》,我觉得这是一首祝福,为那个终将随流年而远去的人祈福。

如果说前面男人多少有些卖弄的嫌疑,那么此时此刻,他的情绪里有着化不开的沉重,因为在那段时间发生一些足以改变今后命运的事情。

“我相信,我相信你说的!”

语雪放下耳机,印着光与暗交织的眼眸里有一些无法言明的情绪,当男人询问时,她却摇摇头,她怎么会说,那是她和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生之间的秘密,也是她能安然走向生命终点的慰藉。

“你很了解叶月依织,如果换个地方,也许我会想你是她身边的朋友,或是……经纪人!”

“呵呵,幸好你没有说我是专门扒明星隐私的狗仔队!”男人笑道,笑起来的样子让语雪心里一乱,她连忙摇摇头,“既然你这么熟悉叶月依织,你肯定见过她咯!”

“这点我不否认!”男人侧脸看着她,故作神秘。

语雪唯一一个弱点就是不服气,见男人这个表情很得瑟很讨厌,冷淡道:“那你跟我说说,叶月依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啊!”

语雪原以为男人会不吝溢美之词,大肆鼓吹,谁知男人思索了片刻,道:“她就像孤寂的北极星,或许被璀璨的星河所掩盖,但当心灵最脆弱的时候,抬起头来她却总在那里,没有变过,从来没有。”

语雪眼神熠熠闪烁,头一次仔细审视眼前的男人,不知为何,在他面前,自己根本不像个成熟女人,反而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美好的旅程总是短暂的,终于飞机在东京落地。

拖着行李箱的语雪和男人并肩走在疏散通道,男人很绅士为她遮挡拥挤的人潮,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继续着话题,无外乎日本的风土人情,这个时节的气候,哪里好玩哪里有意思之类的,语雪得知男人是工作关系来过这里几次,具体是什么她才不问,本身也不关心,终于走出了机场,一片人潮中有人举着她名字的牌子等待,倒让她松了口气,不用担心遇上黑旅行社,不过,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微微有些不适应,也有一些对未来未知的担忧,但经过这一路和男人的攀谈,她更加坚定了来这里的想法,希望能够聆听到女神的声音,如果再有幸能见到,那真的不虚此行。

在机场出口,语雪站定,诚恳道:“谢谢你,这趟旅程应该是我这么多年最愉快的一次!”

男人点了支烟,静静看着她:“愿意留下联系方式吗?”

语雪下意识拿出手机,打开了电话薄,新号码连自己也没有记住,倏地,看到通讯录里没有删掉的电话,又放回了口袋,旋即扬起了嘴角:“还是算了,也许我们不会有机会再见,所以相逢何必曾相识呢!”

“哈!还真是一位狠心的小姑娘!”

语雪掩嘴浅笑,然后主动伸出了手,“衷心希望你这趟旅程顺利,有缘再会!”

男人彬彬有礼握了握她的手,“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语雪!”

“语雪!”男人细细咀嚼着这两个字,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真想给你泡一壶热茶,暖暖你的手,算了,如果有机会吧!我会记着你的,小雪!”

语雪尴尬地从男人手中抽离了手,很奇怪,按道理这样被人握着手说出有点僭越陌生关系的话,她应该很厌恶才对,但对方根本不似以往那些临走时为了最后一些希望搭讪的男人轻浮,倒想是真的很关心自己,这让语雪一方面觉得尴尬,另一方面有些心暖,如果不是因为个人关系和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归属感,她真的很愿意邀请对方喝一杯咖啡以表感谢,但一点点想法就会被心底那个声音提醒——她,林语雪,是夏夜之的人,不能再与其他男人羁绊,哪怕只是友谊。

心底里微微有些抱歉,于是在男人转身离开的一瞬,语雪怯怯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爽朗一笑:“我姓潘,单字神!小雪,再见!”

霓虹闪烁的夜晚,雨丝飘扬,微微寒意打湿了脖颈,但手里却感觉到一股难以明说的温暖。语雪交握着双手,那边接她的导游也已经小跑着过来。

“潘神!”

语雪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似乎很熟悉,但又想不起哪里听到过,只好对着他的背影挥了挥手。(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五章 迟到的旅客

“语雪小姐,您喜欢收集明信片吗?”一个年纪二十四五岁,长相小鲜肉的男孩问,他叫小徐,梦之舟旅行社在东京的地接。

小徐问大家有什么特别的需求,在制度规章以及风土人情方面尽量满足旅客们的所需。当然有些需求自然是不能满足,比如前晚有一个北方汉子喝醉后提出的火烧某某神社,在谁谁谁谁铭牌前撒尿的事,他自然不能满足了;再比如,有两个看样子不好相处的老油皮提出晚上叫艺妓“耍耍”,问一次和包夜的价格的区别,小徐心中跑过千万只草泥马,花了一个小时讲清楚艺妓不同于小姐,是不能耍耍的,好不容易让这两位下半身天王放弃了出国丢人的计划。

在这里大学毕业后他选择当导游,凭着语言文化优势,居然抢了本土人的饭碗成了地接。三年多,一步步走来,他也孤独,也被歧视,也有过民族情绪,但毕竟做的是有奶便是娘的事。心态平和下来,自然发现了到哪里都有好人,到哪里都有牲口,相比之下地霸街痞流氓这里普遍较少。每天每月每年,他最希望的就是遇到通情达理的旅客,迎来送往的人形形色色,他记忆里有好多很nice

的人,成为朋友至今联系的也有,不过却没有留下深刻印象的,可能是他点背吧,没有遇到导游行业里的“邂逅”。

冬季旅客本来少,是淡季。人也倦怠,所以对这次团,他没什么兴趣,就想早早履行完职责。这一行二十来位旅客中,有一位叫“语雪”的姑娘,她没有跟团,是独自来再参团的,很“苏呆KI打”。跟朋友交流的时候,他这样形容,因为他还没有从初见的心灵撞击感觉中抽离出来。

语雪的要求很简单。唯一提到的就是买明信片。小徐热忱告诉她商店里的不好也不全,价格还离谱,硬让东京的同学捎了好多送来,一番推拒语雪还是付了钱。小徐打趣道你买这么多明信片是要寄给男朋友吗。见语雪摇头。小徐夸赞道像您这么漂亮的女生

从东京大学走出来又到上野动物园看了看长颈鹿和跳水的小企鹅。有些旅客开始跟小徐抱怨说动物哪不能看,似乎对行程产生了质疑,小徐只好讲述这里的人很喜欢小动物。贴近自然云云,到了后来见过几种没见过的神奇动物还有调皮的白毛猴后,大家都开心了。倒是那个叫语雪的女孩不喜不悲,从始至终没说过什么,像是来这里不为观光,只为散心,但是恐怕这心也散不宁静,因为几个搭讪的年青人像是商量好,轮番上阵,小徐比较捉急,一方面充当护花使者,另一方面还要对搭讪受到冷落有情绪的男人们安抚。后来居然有几个可能是东大的学生跑来,希望和语雪合影,被几个吹胡子瞪眼的北方汉子吓退了,小徐实在比较累,以往也有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哪里也一样,只是这次有些特别了。

接下来去了几个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无外乎这些,不出所料,旅客兴趣不大,倒是语雪小姐对美术馆很有兴趣,小徐攀谈得知语雪是建筑设计师,世界各地走了很多,索性是头一次来日本,小徐口沫横飞,竭尽自己所能讲解,反倒让旅客们赞扬起他的敬业精神了。

下午,小徐带着大家乘车来到浅草寺,传言在一千四百年前,有两个渔民在宫户川捕鱼,捞起了一座金观音像,附近人家就集资修建了一座庙宇供奉这尊佛像,这就是浅草寺。其后该寺屡遭火灾,数次被毁。到江户初期,德川家康重建浅草寺,使它变成一座大寺院,并成为附近江户市民的游乐之地。日本的寺院与中国传统文化接近,但风格迥然,寺院里没有太多封建陈腐的气息,没有穿着道袍头别金簪见面打揖的样子,也没有让人感到压抑的围墙,一座勾心斗角瓦殿,门口吊着一个火红大灯笼很喜庆,当然香火是永远少不了的。

天空上雨丝飘飘,地下香火缭绕,此行有几个虔诚的香客早早持了供奉进寺内拜祭,这种消费是不勉强的,小徐见语雪和其他三对情侣对烧香不感兴趣,便建议大家去求签。

情侣之间求的莫不是姻缘,抱着满满信心而去,却见求签之地仅有一个敞开的木房,简陋地令人发指,而且还得额外花钱,最重要的是没有仙风道骨的解签大师,顿时旅客们很失望。小徐见语雪笑了笑,投了钱进去,摇动竹筒取了一签,忙凑过去看。

展开签,竟然是一首中文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袤笠翁,独钓寒江雪。

一首柳宗元的《江雪》。

签头上写着第十二末小吉,意思就是吉中最不吉利的,仅比凶签好一些。

小徐一眼看到,故作笑容道,这是缘签,你名字中有雪,抽出签也是雪,这不是缘是什么。语雪淡然笑笑道,别欺负我没读过书,这首诗看似淡泊清净,另一面看不就是孤独终老的样子吗。

小徐搔搔头,在语雪面前他那伶牙俐齿总是发挥不出来,直视对方烟雨朦胧那一双灵气的眼睛时,都有些脸红。见语雪一点不介意,小徐也说这签有很多种解法,也许在姻缘方面来看是有些……有些姗姗来迟,嘿,但是假如官员来求,这不正是急流勇退,收之桑榆的意思吗。

“那我要是求的健康呢?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已进入生命的末期了?”语雪问了一句,小徐立时傻眼,旋即见语雪倾城一笑,“逗你呢,小孩子!”

“语雪小姐,最重要的是我们这里可以解签,是化解的意思哦。只需把签折起来,挂在木架上就可以咯,剩下的事观音会帮你化解的。”

这时,旁边的一个深灰色发丝的外国男人拈起一枚签,操着英文道,“what’s

this?”

上面写着: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凶签一枚。

跟随外国男人的导游眯起一双老鼠眼睛,竖着大指,“well!

best!”

外国男人似有疑问地道:“呦西呦西?”

男人鼠眉一抖。张着一对朝天鼻孔充满感情大声赞道:“best

of

all!”

外国男人大概很满意。哈哈一笑,出手阔绰拿出一叠百元钞,鼠眉男人深鞠一躬赶紧收入怀中,小徐对语雪说:“虽说这里比较正规。但难免碰到这些游霸。嘴上抹了蜜。专门骗外国人的钱,咱们赶紧走吧!”

小徐的话被鼠眉男听见了,这家伙不光一对鼠睛闪着贼光。一对招风耳也是捕风捉影,扭头扫了扫小徐和语雪,竟操着蹩脚的中文回了句:“支那狗,别多管闲事!”

小徐其实认识这个叫东条健司的家伙,经常欺骗中国游客,而且还用日语侮辱中国女孩,但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愿冲突,小徐装作没听见,但语雪却停下脚步,小徐正想劝阻,语雪已经走了过去,连眼尾也没有扫一下比自己还矮的鼠眉男,对着那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用地道英文说:“你刚才被他骗了,签上写着凶,是不好的意思,这个人为了骗你钱,说的正好相反!”

有些人宁可听谎言,也不愿听真话,语雪心底已经做好对方并不会相信自己的准备。

没想到,男人挑起薄而殷红的嘴唇,笑道:“一个游戏而已,何必放在心上,吉与凶,怎么可能由一张纸决定。你觉得抽到吉签,好事就来,是因为你的情绪会释放出同样愉快的磁场,吸引具有同步频率磁场的事物出现,同样的道理,当你抽到凶签,你必然心魔作祟,消极悲观的磁场吸引同频率事物,所以运气会差,这个便是信念的魔力!”

语雪怔了一下,抬头再一次审视这个比她高多半头的男人,发现他的英俊伟岸的容颜里有一丝撩人的媚态,这感觉一瞬消去,面前还是这个英俊成熟的男人,语雪倒是好奇起来,说:“原来你知道签是什么意思,那你为什么还给骗你的人钱?”

“小姑娘,你不觉得他这个样子很有趣吗?我们在台下看台上之人表演,做出各种姿态,哪怕违和,也需要付费,况且他表现很好,你不觉得他……像一条狗吗?”

语雪捋了捋发丝,被男人风趣的口吻逗得莞尔一笑。

男人点点头:“笑口常开,身体无碍……”

“语雪小姐,语雪小姐,快看,真有意思!”

语雪被小徐拉了一下,回过头,却见刚才那个鼠眉男人嘴里叼着一摞日元,两腿跪在地上,两只胳膊撑着原地打转,鼻子发出嗷嗷的声音,相貌不再像先前那么丑陋,相反很滑稽,旁边熙攘的人流停下脚步,驻足观看,这时鼠眉男脱下鞋,正用脚指搔着脸蛋,笑容可掬。几个烧完香北方财主见街头艺人有意思的讨好手段哈哈大笑,这种表演在北方可是没有,乞丐们只装可怜,不装可爱,一点技术都没有,于是纷纷拿出钱打赏,

“真像一条狗!”

小徐一扫刚才闷气,对语雪道。语雪并没有笑,从深思中回过神,一转脸,刚才优雅风趣的外国男人已经不见人影。

小徐整合了团里的人,在雷门转了一圈,女孩子们在附近的小商铺购买了许多小玩意,浅草寺的旅程,在捧腹大笑后,圆满结束。

冬季的天色晚的早,在电车上雨丝微微变大,霓虹闪烁的城市终于有了游人们期待的国际范,到达天空树时,灯光已经亮起,那需要仰视苍穹才能看清的样子,顿时让人心潮澎拜,雨夜的氤氲围着塔身,有一种如幻如真,光怪陆离的感觉。可惜团费里只有参观票,没有观光票,当听到不菲的票价,两三个学生还有两对情侣商量了下,选择在下面拍照留念。

小徐施展出舌灿莲花的本领道:“站在二级台上,可以看到对面大楼,你们猜上面有什么?”

“有什么?”

学生们果然上当,好不容易来一趟,舍不得错过美好风景。

小徐神秘笑笑,“如今歌坛如日中天的女神,叶月依织!”

“能看到叶月依织!”

年轻人疯狂叫道。

听到这个,一个北方煤老板夹在手指刚洗了一口的软中华掉了,咋咋呼呼道:“撇你娘的,两千能看到叶月依织?”

他不信,不过口气里还是憧憬,毕竟那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见一眼的女人,小徐感觉到自己关子卖的有点大,连忙补充道:“能看到叶月依织的经纪公司……”

“切!”

众人顿时泄气。

小徐喘了口气又道:“不过叶月依织的男朋友,也是老板索莫纳斯岩月擎先生为叶月依织小姐竖了一座女神像,目前是全世界最高的叶月肖像,你们不想看看嘛!”

后面几个字小徐加重了口音,非常具有煽动性。一时间连那些声称天空树就是个信号塔,不值得看,就跟东方明珠差不多的唱衰派,都跃跃欲试。小徐心里感叹道,叶月依织啊,永远是人们心中的谜。

这个登上时代封面最多的人,却从未开过演唱会,也从未接受过娱乐节目采访,没人知道她住在哪,会在哪出现。特别是四年前在维也纳参加完新年音乐会遭遇绑架事件后,她更是芳踪渺渺,也许除了岩月擎,根本没人能见得到他。可越是这样,人们心头越发对她好奇,于是任何有关于叶月依织的东西,都成了卖点。

果然,一个被煽动得好奇心旺盛的声音响起来:“有这么神奇?那一定要看看咯!”

“您好,潘哥!”

小徐看到一个带着眼镜,温文尔雅的男人赶紧道:“我还以为您不来了!”

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揶揄道:“有钱也不能这么任性,报了团必须来,不来我不就亏了!”

小徐清了清嗓子,准备给大家介绍这个迟到的旅客,忽然男人一眼瞅到人群中如冰雪山谷中清冽小溪一般静雅的女孩,惊讶道:“小雪!”

语雪自他出现,一直盯着他的脸,神色变幻,小徐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就在大家愕然难道有什么秘辛的时候,语雪打了个哈气,如猫一般慵懒道:“老潘!”(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六章 天空上的女神

“我们还真有缘,又见到你了,还是这么快!”语雪倚着电梯扶手栏杆,斜睨了一眼和小徐寒暄完毕站在旁边偷看自己的老潘,前几天到东京后就跟他分别了,原本还觉得旅程短暂没有多了解一些关于叶月依织的事情有些可惜,没想到两天后鬼使神差又见面了。聪明如林语雪才懒得多问,用死党婷狗子话说,关于男女情感之间的微妙联系,雪狗子向来三缄其口,所以很多尾随拥趸最后都被活活憋死,对,论持久战后弹尽粮绝精尽而亡憋死的。

八风不动的雪狗子自然不信世上有这么巧的缘分,她都懒于费脑细胞去猜测,早已修炼到物来则应,过之不留的巅峰小圆满状态,就算东江那位那么那么喜欢的生死之交都放下了,一个老潘倒不至于掀起多大波澜,来就来吧,反正这人素质就算放眼十几年搭讪史中也称得上凤毛麟角,有此人为伴也好清退那些无聊人。

就在斜睨一眼中,雪狗子心中早早酿下大计。老潘从进天空树就那副风淡云轻的德性,只言片语都欠奉,这倒是让几个有钱的女人心里来了兴趣,以为此男不是外貌协会,喜欢真金白银。

各怀心思到了第一平台,哗——

映入眼帘的除了灯火辉煌下的人头攒动,就剩接踵摩肩了,这什么季节,还这么多人,小徐一笑说道这都是些想去第二平台参观等待的人,自从索尼公司为叶月依织立了像。第一平台的参观时间限制为十五分钟,价钱翻倍,却不料世界各地的游客热情几何倍数暴增,你们看有多少国家的人在这里,特别是那些明天要离开东京的人,都想着在十点关门前一睹女神像风姿。

放眼望去,小徐所言不虚,操着各种语言的人焦急地望着二级平台的通行口,一看到放行,拼命往前挤。语雪几乎是被带着往里涌。左边一个咸猪手伸过来的时候语雪脸上就立刻降了霜,不过还没用雪狗子的“冰封眼”“冷毒舌”的绝技,那只咸猪手就被后面冲上来的人流淹没了,旁边还有个心情大好的声音响起:“哎呀。小雪。不好意思把你毛衣撤了个洞!”

语雪艰难转身看了看自己的毛衣。一个线头不知道是被什么尖锐物体挂了脱起硕大的线头,上万的东西被这样整残,语雪无奈地摇头叹息:“老潘。你给我的见面惊喜可真不小!”

身后老潘声音近在耳边:“刚有个家伙要干坏事,要不是我挤过来,他八成得手,沾了你便宜,不感谢我请我吃饭也就罢了,这是什么口气嘛!”

语雪没好气剜了他一眼,竖起肘子隔住快贴住自己后背的老潘,“我说你这么费劲挤过来就是为了把你的手放我腰上?”

“咳!”

潘神干咳了一声,赶紧把手插进口袋,对周围指指点点大抒己见。语雪得理不饶人道:“刚才不是很牛气,在电梯里跟你说话装作不认识不熟悉,这会怎么有闲心放下您高贵的身份呢?”

见潘神吃瘪不说话,雪狗子微仅可察笑了下,心想老潘应该不是坏人,刚才是真帮自己,要是在东江,按照自己那性格绝对豪爽请吃饭咯,至于毛衣有个洞什么的,她会那么小气吗?刚才不近人情的口气,只是想让老潘保持距离,不要再让她寂静的心潭平添烦扰。

谁料思绪未毕,手腕又让老潘抓住了,语雪一对猫睛这下可是张开了,散发着幽深的寒光,不过在黑脸之前,已被老潘拖到身后,玩世不恭讽刺道:“脆弱的小树苗逞什么能?还是乖乖躲到大树后面藏起来吧!”

语雪切了一声,冲他背影皱了皱鼻子,嘀咕道:“老男人,要不是看在你在飞机上给我做向导,才懒得理你!”

这么嘈杂的声音,她还说的这么小声,前面的老潘居然侧了侧脸:“说谁呢,小雪?”

一瞬,语雪脸罕有地发烫了一下,尴尬道:“我说……人真多,真热,呵呵!”

“哦,是热呀原来,来脱了毛衣,我帮你拿!”

语雪还没反应过来,已被老潘夺走了灰色呢绒大衣,此刻又向自己摊开罪恶的双手,等待毛衣脱落。

语雪脸唰一下白了三分,攥紧领口的扣子,愣愣看到对方邪恶的笑容,仿佛自己成了待宰的羔羊,语雪咬了咬牙,葱白的手指扫过额前微微被汗水打湿的刘海,煞有介事道:“冬天,风寒湿重,容易邪风倾体,热点也好,我还是穿着毛衣吧,指不定上面冷!倒是你,老潘,一把年纪还学年轻人只顾风度,不顾温度,下了飞机也不说换一件厚点的,难道是钱带的不够?哎呀,对不起,我这是怎么了,你瞧我这……接人伤疤不好,是吧,呵……老潘你就当没听见我说你没衣服的事啊!”

通往第二平台的电梯恰如其分地来了,语雪又抢回自己的呢绒大衣,搂在怀里,那种珍惜的感觉在她脸上浮现出隽永的光晕,映在潘神深邃的眸子里汇成了一道月牙光弧。小徐这个团里的人们抢着进了促狭的电梯,那边被挤得呲牙咧嘴的小徐还不忘大献殷情说里面空间大,让大家给语雪腾位置,谁鸟他。

语雪低垂着眼帘,与世无争地望着黑色小羊皮短靴的靴尖,很淑女,在一个早就因为语雪受到团里男性普遍亲睐很有失落感的中年美妇夸赞她有素质没给国人丢脸的声音中,语雪咬了下红润地下唇,对潘神嚅嗫道:“潘哥,要不咱俩换下位置?”

潘神挑起人畜无害的嘴角,抬起胳膊撑住门和人,硬生生将里面拥挤不堪的人群又压缩成了贴面礼,在原本怨声载道恶语中给语雪留下了个落足的地。似乎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等等,你刚才说咱俩换下位置……”

潘神一双狐睛眯了眯,“意思是我……”

原本还是盈盈而立淑女一般的林某人一低头跐溜从潘神腋下钻了进去,整个人靠在角落里,与潘神脸对脸,看到潘神还在跟他争论刚才那个事,语雪蹙起远山似的黛眉,不耐烦道:“有本事你把我扔出去呀!”

然后转过脸,懒得再搭茬。

潘神推了推眼镜。谁也看不到他镜片下笑成一线的眼睛。

无论在电梯里的人如何挤。无论在这不长的一段旅程中众人是否有过不快,谁对谁有想法,谁和谁在搞**,但当门打开一瞬。高空四百五十米俯瞰整个灯火辉煌城市的地方。唯一与你接近的只有那一尊女神塑像的时候。那种仿佛来自于浩瀚星河的震撼敲在每个人心灵之中。

整个环绕立体声中播放的叶月依织原音《天国》,连接了天上与人间,似乎天使经过了身边。带着圣洁的光辉。

潘神看着语雪抓着自己衣袂那握紧的一瞬,心里一个声音在沉吟,叶月在你的眼中,而你却在我的眼中。良久,潘神垂着头,在语雪耳边小声道:“怎么样?”

“她……太美了!”

潘神无声点了点头,“她雨夜的时候,也曾站在那里远望吧!”

“如果有一把伞,我想我会走过去,撑起来!”

语雪一眨不眨望着不远处那凭栏远眺的女神,雨丝纷纷扬扬洒在她的头发裙摆上,散发出晶莹的光芒,有一颗不易察觉的小黑痣存在的嘴角微扬弯成一抹弧度,“老潘,你说的没有错,叶月依织,她就像天际那颗永不凋落的北极星。”

“呵呵,那你应该对着北极星许愿!”

“许什么愿呢?”

“许一个可以实现,许一个你心里最希望的!”

风卷起了她的黑发,飘洒在凝脂如玉的耳际,语雪那沉浸于喧闹世间温软的睫毛轻轻合上,双唇翕动轻轻道:“愿爱我的人原谅我,愿我爱的人现世安稳,幸福,叶月,你保佑我吧!”

潘神插着口袋,摇头失笑:“我想所有人都以为你的愿望是见叶月依织一面呢!”

语雪睁开眼睛,就看到小徐和几个年轻男人搭着肩膀微张着嘴怔怔再看自己,轻轻咳了一声,也有些不好意思别过脸,故作冷淡对潘神道:“我是平凡人,她是夜空的北极星,怎么可能让她见我,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十五分钟的时间在这里流逝的宛如白驹过隙,临走时,语雪回头望了一眼不知眺望何方的叶月依织,自顾自地补充道:“当然,如果能见一面,就没有太多的遗憾了!”

“年纪轻轻,说起话来不像是小树苗,倒像是一颗快要枯萎的树,在我看来,你并不比叶月差,为什么不能见一面,既然你想见,我会让你们见一面!”

“算了吧,你有空多给我讲讲叶月的故事我就谢天谢地了!”语雪摇摇手。

“怎么,小姑娘,不相信潘哥?”潘神拍着胸口,道:“如果她在日本,我保证让你见一面,这点能力我还是有的!”

“潘哥,您就别拍胸脯保证了,还拍得那么响,万一拍断了脊梁小妹于心何忍……”语雪打了个哈气,向雨夜走去。

小徐在天空树下整合队伍,这一晚的旅程满意度从他们的只言片语和脸上表情足以说明一切,第一天的旅程这么快结束了,小徐提议大家走一走,如果有什么需要的可以在便利店采购。

走在雨丝打湿得散发青草味道的路肩上,夜风扑面,语雪紧了紧衣服,用冷淡回应了上来搭讪的团友,潘神想脱下小皮衣为她披上,不过最终还是作罢了。

看着被灯光拉长的身影,潘神点了一支烟,在她后面静静地走着,心头思绪翻涌——

语雪,是那个人乏善可陈的感情技巧让你觉得太枯燥?还是那个人看似年轻的容颜无法给你足够的安全感,需要你扮演严肃的大姐身份,所以你没法把本性里的东西展现出来?

可无论如何,在我心底,你始终是十多年前爱尔兰公开赛为一支香草冰激凌跟我针锋相对的那个小姑娘,陪我最久的人。

潘神回到酒店,洗过澡,打开芊芊给他带的茶坨,用茶针翘了一块,正思忖怎么邀请语雪过来喝茶,这时手机想了,一条简讯发来,潘神看了一眼手机又合上。

麻利地将茶放到茶壶里,用开水冲洗一遍,又按照芊芊说得出水时间和出水方法,夏夜之满满倒了一保温杯,然后打电话叫服务员给林语雪送去,而自己穿上衣服,出了酒店,打车到了银座一处咖啡馆,夏夜之推门而入坐在了角落里一个灯光昏黄的位置,在那里已经有一人提前等待,等潘神坐下,那人道:“恩主,通过杨经理的关系,我已经打听到你说的两个人中叫绯村名木那位,他就在东京开了家琴行,的确如恩主所料,当我说明来意后,他以找错人为借口拒绝了我。可当我报上潘神之名,绯村名木说了一句话……”

“什么?”潘神转动着手中的咖啡杯,整个人沉浸在灯光阴暗的角落里。

“他说要解开恩主手中玩具的奥秘,全世界大概还是有几个人能办到,但要在几天之内解决,世上只有他能做到,如果恩主有兴趣,他倒是愿意帮忙,只不过说需要交换条件,我问他交换条件是什么,绯村名木说很简单,他是一个琴痴,喜欢琴谱,只想要一张《亡灵镇魂曲》的曲谱,具体是什么绯村没有告诉我,只是说恩主知道……”

嘎巴!

一声闷响从潘神手中发出,原来是咖啡杯被他攥得裂开了,看到有几滴咖啡滴到桌上,潘神用手指抹去,窝在沙发里沉默良久,最后点了点头:“这件事剩下的我来处理,对了,另外一个我让你打听的人怎么样?”

“恕我无能,一点消息也没有!”

“安已然,你不用自责,如果能找到才不正常!”潘神对一直挂着谦和笑脸的青年温和挥挥手,青年起身微鞠一躬,离开了咖啡店,潘神重新从阴影中探出身子,望着霓虹闪烁的窗外,自语道:“这世上恐怕除了我,真的没有人能找到你了,毕竟我们身上流动着同样的气息,你说是吧,老师!”(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七章 原来你也是明星

银座作为与巴黎香榭丽舍和纽约第五大道比肩的购物街,几乎可以称为后东京时代的文化焦点,也是整个东京最繁华的地段,现代化的象征,每天迎来世界各地络绎不绝的参观者,购物者,对她们来说这里就是步行天国。

走过鳞次栉比楼宇大厦之间,满眼充斥着世界顶级名牌,至于为何东京游的一站设在这里,小徐最有发言权。首先,重中之重当然是购物了,不购物来这里纯属裤裆里撒咸盐,不购物他的抽成怎么能增加。根据小徐三年多的宰羊经验,但凡来到这里的羊羔,在橱窗之内琳琅满目的华美蛊惑以及同行结伴团友互相怂恿下,几乎都会超负荷选购商品,并不需要像某些国内黑导们那样威胁叫嚣耍无赖,来了这里,你不掏钱,天理难容,因为这里是世界顶级,你好意思不装逼?

至于第二重要的呢,很多人以为自己了解。

繁华?绝对不止,也不是!

事先了解过行程的团友,对于来这里怨声载道,明白是旅行社从你口袋里掏钱,可真正进了中央大街,从惊鸿一瞥到微微侧目再到倏然一惊最后瞠目结舌,觉得夸夸其谈言过其实的人总会在别人的相机里留下自己可笑的一幕。为什么?因为来这里艺人太多。

当小徐带领大家走过二丁目的时候,在一家浪琴表旗舰店门口,台湾那位声音酥骨林姓艺人,一把便将团里那些个阔气生意人的眼球吸了过去。用得着小徐说么,一个做焦煤生意的,一个做铝矿生意的男人为了能摸一摸那双被坊间称为推拿技术顶级的葇荑,不惜一掷千金。

看着站在高台上露出憨厚笑容的两位老板,这个团里大多男人都有种吃不上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只好拿着手机将焦距拖到最大咔嚓咔嚓拍个不停,两位老板在众目睽睽下摆出好好先生的摸样,至于求联系方式,日后交流之类的在低声窃语中也不知成功没有。

两位大佬在上面享受的时候,旁边两个有钱女人和一个白富美小姐组团不屑一顾地跟小徐畅聊起林姓美人坊间那些事。小徐时而哑然笑笑。时而道一句真有这样的事配合一下气氛,表情丰富多彩,心里却腹诽道,傻逼。你们至于不。这女人在你们那很有名?在同仇敌忾时三个女人聊得越来越刹不住。把男人形容为贱地不值一提。小徐毕竟年轻,听得实在不耐烦,便说道又不是所有男人都那么肤浅。比如潘哥。

说起潘哥,那三个女人不约而同瞅向站在团里最末位置的潘神,四天同游以来,说实话,对这个脸上时常挂着清淡笑容,与团友不近不疏,干净而温文尔雅的男人,单身女人们都有好感,不过到她们这个地位层次不可能和年轻小妹子一样主动上去攀谈,那会降低她们的品位,甚至还不如长相普通的那个民生银行女白领放得开,这就陷入了一个怪圈。她们想去接近,却不愿去接近,又想吃葡萄,又不想去扒皮,心里其实很别扭。

尤其见到这个似乎除了不多金,其他都很出色,就连名字都起得非同凡响令人毕生难忘的男人围着那个性情冷漠不和她们一起摆阔,聊奢侈品化妆品,炫耀各自背景、经历、人脉关系的语雪转悠,很不舒服。团里的人基本上都看出这个最后到的家伙对语雪有意思,自视条件之后,除了那两个土豪和几个帅逼外,大部分男人对语雪死了心,就是感觉每天能在一起去同样的地方挺美好挺珍惜,沦落为默默关注的角色。女人们则对本来就不感冒的语雪更加排斥,白天三三两两各自组团不搭理她,晚上在酒店背地里说损话,只是天一亮又看到不争气的潘神还围着人家转,人家还偏偏不怎么回应,心中五味杂陈。

除了个别几对情侣,其实这个团有一个人挺特别,就是民生银行那个来日本学习移动支付的金融女白领。她是唯一一个对潘神有兴趣,希望平等相处了解的女孩,还特意留下联系方式,可能慢慢发觉这个男人是外协吧,而且被那几个爱作的女人诟病颇深的语雪其实只是不爱说话,并没有丝毫傲慢或伤害到别人后,女白领大方祝福潘神,甚至还为他出谋划策。这一天反而成了团里相处最和谐的两人。

小徐为了摆脱那三个颐指气使的白富美,凑到潘神旁边说道:“潘哥,怎么不过去看看?莫非怕眼光离开语雪小姐,语雪小姐会丢?”

对于小徐的打趣,附和者颇多,各怀心思,潘神摊摊手:“人穷志短,老子要有钱,早上去了!”

一个早就觊觎白天鹅的帅逼搭着同伴的肩膀看着自己那块IWC手表阴阳怪气地道:“小徐,你小子就不懂得人间疾苦,你以为公务员什么费用都能报,发票怎么开,揩油费吗,哈哈哈!”

潘神冷笑地哼了一声:“你能开么?”

“能开,你敢报么?”帅逼抬起脸,挑衅道。

小徐听得出火药味,赶紧和稀泥,叫李佳的金融女白领蹙蹙眉,小声跟潘神说不用搭理他们,咱们去那边,这时拎着瓶矿泉水的语雪走了回来,似乎不知道这里的火药味,对小徐道:“不用怂恿你潘哥了,潘哥连衣服都舍不得买!”

帅逼一听这话高兴坏了,赶紧捧语雪,语雪将另一瓶矿泉水递给潘神,说道:“不过总觉得会持家的男人比较靠谱,潘哥是好男人!”

这声音说得清澈,不掩饰,帅逼正炫耀着手上腕表,一听这话结巴了,旁边那白富美立刻帮腔道:“呦,这不是依云矿泉水么,我都喝不起哎。帅哥你请我喝一瓶呗!”

旁边另一个三十多擦着浓重香水的女人佯装冷嘲道:“不就是个矿泉水,你至于么,村里面来上海打工的女孩都喝那,你知道为啥?怕人看不起,装!”

白富美恍然大悟道:“怨不得见她们一个季节就一身衣服,原来吃白菜喝粥攒的那些钱是因为买了矿泉水,所以买不起衣服了!算了,我喝不起依云,还是省点钱逛逛香奈儿爱马仕吧!”

是个人听见都恼火,小徐越听头越大。一边是惹不起的女人们。一边是爱慕的团花,他只好一个劲东拉西扯,说香奈儿在哪,古奇。路易威登。爱马仕在哪。他也看不出语雪棒球帽下的容颜是何表情,只见她从银色耐克小挎包里拿出几个药瓶,然后磕了几粒药喝下去。抬起脸的时候很是苍白,连嘴唇也白了。

那些女人冷嘲热讽的时候潘神嘴角还噙着一丝笑,想看语雪怎么气她们,但这会看到她憔悴的容颜,敛去笑容,关切道:“不舒服?”

李佳也问道:“是不是昨晚淋了雨,感冒了?我这里有感冒药,顶用!”

这一问又让那几个女人话里套话挤兑了两句,意思嫌她热脸贴潘神冷屁股,李佳无奈,语雪勉强笑了笑,对她礼貌说:“谢谢,我没事,就有点低血糖,可能是累了!”

潘神一听,放下心,说:“要不回去休息先?”然后准备跟小徐说先送她回去,就不逛了,语雪拍了拍他的手臂,稍微缓和的脸上居然千娇百媚起来:“潘哥,来了这么矜贵奢华的地方,我哪舍得回去,错过几位大姐和阿姨挥金如土的时刻,怎么回去和小伙伴吹嘘人家白富美买爱马仕香奈儿古奇的牛逼经历啊!”

正询问小徐去哪家店有折扣价能便宜买到奢侈品的几个女人一听差点气吐血,还准备要寻摸词语反唇相讥时,语雪已经擦身而过,还不忘幽幽来了一句:“如今嫁给有钱人也不容易,出了国也不敢乱刷信用卡,男人们给的副卡可能都有限制,这边刷的畅快了,回去就得挨大耳光了,哎,何苦呢,面子有那么重要么?”

刚喝了一口水的潘神“噗”地喷了出来,也顾不得形象笑得差点岔气,尤其语雪那别有幽愁暗恨生的表情,真形象,刚还担心她在言语上吃瘪,这下才知道这功力够深的,不带半个难听字,记忆中江大那个妖精嘴上功夫要是有语雪这一半厉害就不担心她以后工作上受气了,那只妖精只会打岔装傻,隐忍容让,倒是缺少一份底气自信。

小徐带着众人走到并木大街,刚才还沉浸在偶遇林姓艺人欢愉中的众人又见到了内地港台某些二三线的明星,白富美口若悬河地谈起这些年出入各种酒吧见识过的明星,又说在muse酒吧里**加过房祖名,吴彦祖等人,另外几个女人听得很是羡慕,让她上去引荐一下,她又不敢去,只好在嘴上说说。

并木大街拥有香奈儿,普拉达,古奇,卡地亚,百达翡丽等世界顶级奢侈品牌,来这里的明星大部分都是扫货,所以一路上都能碰见媒体中经常见到叫得出名字或者叫不出名字的熟悉面孔。

在白富美坚持下,小徐先带他们去了双C,这里的店完全不似国内依托大商场而生的门店,而是独立的一座座品牌,一进了这里,无论是富有还是拮据,很难不心动。正向小徐说的,只要来到这里,不需要鼓动,女人们或多或少都会冲动的。白富美和那几投机的女伴早就熟络似的指挥着开始了试穿。

白富美指手画脚让导购一件件的拿,肤白貌美略微有些丰腴的女人并不太适合香奈儿,穿上有些臃肿,不过她一个劲地问陪在旁边的小徐怎么样,小徐只好言不由衷地大加赞赏,最终白富美看了看标价牌只选定了两件。

小徐见语雪拿了件针织衫对着镜子比划着,趁机脱身过来道:“语雪小姐,这个很适合你!”

导购也跟过来,点点头:“很适合!”

因为国人来这里购物的人非常多,所以每个店几乎都有中文导购,语雪对着镜子比划了半天,还是摇了摇头。白富美在一旁撇撇嘴,“顶级奢侈品又不是谁都能买!”然后对导购颐指气使道:“你去帮那俩姐看看,杵这算这么回事!”

导购只好先让语雪看看有没有其他喜欢的,语雪侧脸道:“老潘,你也不过去看看,人家对你似乎有意思!”

语雪说的是李佳,李佳虽然是金融白领,但毕竟每一分钱都是自己挣下的,对于这些奢侈品,她也得量力而行。至于学生妹们。在翻翻吊牌价后还是放弃了。

潘神摇摇头,叹息道:“刚那美女不是说了,看了又买不起,索性不看!”

“你不是还记恨我吧。就跟你开个玩笑……好吧。小妹给你赔罪!”语雪从挎包拿出钱夹掏出一张信用卡递给潘神。对着那边有些踌躇是否该买一件风衣的李佳努努嘴,“看她喜欢什么拿了刷卡!”

“呦,你吓死我了。小雪!这,这,这,我刷你的卡合适吗?”

语雪无所谓地摆摆手,似乎根本不放在心上。潘神狐疑道:“不会没钱……”

语雪睨他一眼,“老潘,有时候你一定也不可爱!”

“那你为什么让我花你的钱?难道你经常这么做?”

潘神一双狐睛捉摸着语雪脸上每个表情,然而并没有期待到想要的答案,语雪声音疲倦道:“我看起来像人傻钱多的样子?”

“那你……”

“感谢你一路对我的照顾,我不傻,只不过不希望你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李佳那女孩挺不错,我能看得出来她对你有好感。无论女孩子的事业有多么成功,修养有多么高都是需要取悦的,你讨好她一下,说不定就成了。而我也能感受到身为月老的荣耀呢,在东江我也撮合了一对……”语雪看着镜中自己的眼神黯了一下,旋即又释然的笑了,“所以如果你和李佳成了,我此行也算功德圆满呢!”

潘神抱着肩膀,用食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走到李佳那边,小声地嘀咕着什么,语雪从镜子里观察着动静,心里很开心,曾经她不依靠权势滔天的父亲去努力拼搏的时候,钱对她来说是成功的象征,也是对她的肯定,甚至为了几万块钱拖欠的设计费和人打官司,可如今那一切不过是过眼云烟,除了一串数字,真没有什么了。这几天,潘神对她的照顾颇多,她又不傻,哪能感觉不出潘神心思,言语上的挤兑在别人看来或许有些不近人情,实则无非希望他远离自己,昨晚身体又出现问题,她很虚弱,的确需要照顾,然而,心里期待的不是这个人,潘神越是对她好,她越有负罪感和愧疚感,正像有句话说的,心里有座坟,住着未亡人,即使躲到千里之外,还是挥之不去。

“语雪,语雪……”

身旁站着李佳,被李佳唤了两声,语雪收回神思,只见李佳双手郑重地将卡递了过来:“你的心意我领了,不过方式还是算了。潘哥有自己的打算,我尊重他,也希望你尊重我!”

见李佳和大部分人已经走出店,语雪一脸寒霜看着潘神,冷冰冰说:“刚才你都说什么了!”

“我说语雪到了生命末期了,就想着不要有牵挂了,让我赶紧找个伴,我自己没有能力,挣不下钱,语雪把钱给我,让我给你买衣服,说买了衣服你就会高兴!”

潘神自顾自地说着,等走出店了,发现语雪怔怔地站在店里。这时耳边响起了白富美尖叫,“Shane,那是尚恩?斯蒂芬?菲南,Westlife,哇,我的偶像居然也会来这里!我要去要签名!”

如果说刚才看到的明星在银座这里的人气算高,那么此时当一个典型英伦男子出现的时候,人气剧烈爆棚,白富美还没来得及抢进人群,那边又一股人潮像马蜂一样簇拥着一男一女而来,不时听到日本女生高喊:“Justin!”

贾斯汀汀布莱克似乎是和尚恩约好了,两人礼貌地签了几个名,和歌迷们握了握手,贾斯汀就拥着身旁貌似女友的性感美人往香奈儿走,大概也是在扫货,挤开人群,拉门的瞬间,尚恩手突然抖了抖,一把拉住要出门戴着棒球帽的女孩:“wait,wait,wait…please!”

女孩茫然转过脸。尚恩迟钝了半秒,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然后抓着她的肩膀摇晃道:“有七八年没见了吧,雪儿,我们的剑桥女王!”

刚刚从潘神那句话打击中恢复过来的语雪立马被晃地七荤八素,等听到对方叫自己,焦距慢慢凝聚成眼前这张早已随经年渐渐淡忘的脸,语雪也难以置信地微微张了张嘴,然后举起拳头在尚恩胸口敲了下。

“哇!”尚恩故作不敌地向后倒,表现出很痛苦的样子。然后哈哈大笑道:“七年你几乎没变。和当年一样,要不是看到这扮相,我当真不敢认!你这是……”

尚恩看看周围的人,都驻足往这边眺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很多都在拿手机拍视频。离得最近的这些与雪相同国度的人都呆若木鸡看着。语雪压了压棒球帽遮住脸,道:“散心!”

尚恩一把将正在低头瞧着棒球帽下白皙如雪的精致面容的贾斯汀拉过来,道:“这是我朋友贾斯汀。这是……”

尚恩用手掩嘴,道:“你记不记得,我给你讲过好多年前罗伯特帕丁森狂追的女孩?剑桥人气女王!”

贾斯汀俏皮眨眨左眼,表示记得,然后伸出手礼貌握了一下语雪的手,感觉到冰凉如雪,便道:“早就听说过,有幸见面,晚餐一起,如何?”

尚恩见语雪要拒绝,连忙道:“我们来这本来是想见叶月依织,也没见到,雪,你可要弥补我们的遗憾,不要让我在朋友丢脸啊!”

语雪迟疑了片刻,终于点了点头,尚恩赶紧留下电话,他大概知道语雪什么性子,赶紧告辞,钻进店里。

小徐如木雕一般看着语雪,愕然道:“语雪小姐,你不会也是明星吧!”

本来小徐是安排三个小时的时间来逛银座,可发生了这样的事,团里的人似乎也没什么兴趣再逛了,这一路一直跟语雪针锋相对的那几个女人此刻走在人群最后,本来已经够喧嚣的街道上,她们却不敢大声喧嚷,间或窃窃私语,不知道议论着什么,白富美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一直吵吵要买爱马仕的她进了店里居然一句话也不说了。

李佳小声地问潘神到底怎么回事,潘神摊摊手,他此刻比谁都想知道怎么回事,于是走到正在低头看包的语雪身后,怏怏道:“原来你也是明星啊!”

语雪一听这强调,头也懒得抬,懒懒道:“我是走向生命末期的人!”

“呃……”

潘神尴尬地咽了口唾沫,“你给我讲讲呗!”

“有什么好讲,”语雪推开挡在前路的他,冷嘲道:“我是行将就木的人!”

“你,你,你,怎么能这样!给我讲讲!”

“不讲!”

潘神似乎以王者之姿受到了莫大侮辱,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小姑娘,你可不要后悔,以后你千万不要求着你潘哥讲故事,特别是有关于叶月依织的故事!”

见语雪不搭理自己,潘神从威胁姿态蔫了下来,妥协道:“小雪,那你晚上去不去吃饭!”

语雪拿起一只标签价格能把白富美亮瞎的包,掏出信用卡递给服务员,白皙的耳廓随着嘴唇微启灵巧动了下,“潘哥,小雪是进入生命末期的人……”

“fu…ck!”潘神恨不得将这张脸撕下来。

“fa什么?”

语雪拎着包包对着镜子照了下,觉得还行,歪歪脑袋笑嘻嘻地看着潘神。

一笑倾人城。那些男的包括两个做生意的老板都呆了。

潘神用手掌抵了抵额头,无语道:“发钱给我吧,晚上我给你当保镖!”

语雪走过潘神身边时,眼神明媚,好像当年匆匆走过的青春又从悠远的过去逆着时光回来似的,推开店门,一缕落日的余晖照在脸上,语雪皱起猫儿小鼻,冲着潘神招招手,“潘哥,烦劳您一会帮我把东西捎回去!”

潘神:“……”(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八章 绯村的夜晚

语雪答应了尚恩的晚餐邀请,丢下了一干将她敬若神明的团友。

在回酒店的路上小徐被委派任务向潘神打听语雪的来历,潘神虽与语雪有过交集,但毕竟是十几年前白驹过隙的一瞬,那会的语雪还是初入高中的少女,谁知道岁月会将她雕琢成今天妖颜惑众的模样。

潘神按照语雪大人的吩咐将她采购的东西带回酒店。洗了澡,换掉了被狗雪子诟病的那一身行装,穿上风衣,在镜子前一番细致的整理后踱出酒店,四十分钟车程来到东京音乐大学,沿着一条银杏密植的小径几乎走到了尽头,显露出一间简陋的小门店,昏黄的灯光下写着绯村琴行,潘神走进这家散发着一股陈腐岁月气息的门店,四下张望,在逼仄的楼梯上方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下来:“潘神大人请移步吧!”

潘神踩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上到二层阁楼,眼见残败的床头灯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正拿着铅笔在白纸上画着谱子,身旁一张张揉成团的五线谱扔在那里。

潘神没有多少意外,盘膝坐下,“绯村先生,终于不在京都蛰伏了,来到国都了!”

“身不由己,孑然一身,小店简陋,让基纽潘神大人见笑了!”

潘神哑然失笑,掏出烟点了一支,看着袅袅烟雾飘起,回忆道:“十三年前,我奉命来日本获取一份深海能源绝密情报,遇到阻隔。盘桓京都,与绯村先生畅谈天文地理,深深为绯村先生博大精深的所学折服,前段时间,得到了一件物事,无奈涉及古代机关,想了许久,唯有绯村先生才能破解,所以今日造访,望先生念在旧情出手帮助!”

“该说的我都说过了。潘神大人只需给出我要的曲谱。你我交易便可进行!”

潘神夹着烟的手指停在嘴边,眼中闪出一道利芒,起了杀机。绯村名木却仍然沉浸在手中音符中,似无所觉。“自潘神大人当年离去后。阴影千年大名录便将大人之名列到前十。啧啧啧,这是多大的荣耀,意味着在这世上只有寥寥数人可以与您媲美。而您一招十字大红心更成为阴影各流派最希望寻求到的秘技,风头一时无二,甚至将您称为最有可能接近半神帝王加纳的人,秘结社第二副本曾言,潘神十字大红心之下无人生还。

绯村当时看到第二副本时,心情极难平复!为什么?因为绯村也曾是这等绝技初创的见证人,深知十字大红心的真正核心奥秘是由叶月小姐创出的亡灵镇魂曲而衍生的,所以绯村求叶月小姐赐予曲谱,但叶月小姐却告知那曲谱是根据您口述她成曲,因此曲太过诡异,她只有短暂的记忆,之后便只有零星的片段,大概这就是为何您当年称为亡灵镇魂曲的原因,或许这只曲只有亡灵可闻。

叶月小姐的话绯村相信,从那时起绯村开始学习乐理,钻研古典现代音乐,希望根据叶月小姐给出的片段谱出新区,但经过几年却一无所获,之后绯村开始游历世界,甚至去过圣基山基纽特种学堂找寻您的身影,但一次次与您错失,直到五年前,潘神大人叛出基纽特种学堂的消息在阴影掀起轩然大波,后销声匿迹,阴影之中多半传言潘神大人陨落,绯村几乎已经放弃希望,来东京无非是期望与叶月小姐保持联系,希冀有一天她能想起来忘掉的曲谱。

一晃又是五年,绯村近来身体每况愈下,自感时日无多,万万没想到,前日潘神大人遣人前来,又让绯村燃起了一丝希望!”

按灭烟蒂,潘神静默片刻,声音冷如冰封:“阴影之中,从来不乏惊艳才绝之辈,能超越我却没有出现在阴影大名录之上的人肯定有,可绯村先生知道为何诸多秘技都有流传,唯独十字大红心在内仅有的几种无法被复刻?”

“呵呵,绯村知道,因为见过十字大红心真正奥秘的人都死了!”

“绯村先生不怕吗?”

“怕!敢跟阴影巨头讨价还价该需要多大勇气!何况是仅次于半神的王者,但绯村更怕带着毕生的遗憾死去,所以……”绯村将手中的笔扔掉,整整衣衫,忽然起身拜伏在潘神脚下,那双迟暮之年早已看淡生死的眼睛带着强烈的执念一眨不眨盯着潘神,“绯村心念已决,以祖宗之名起誓,黄泉之下绝不半分怨恨大人!”

潘神苦涩一笑:“绯村先生,你本是我患难时的朋友,如今却要生死为敌!”

“绯村自知非分之想难逃天谴,适才您上来时,我已服下毒药,如果大人逼迫或者不答应绯村要求,绯村一死,相信大人手中物事一年半载没有人解得开。同样,就算大人告知绯村,也不用担心秘密外泄,因为大人离开时,绯村已经成为一具死尸,不用污了大人的手,而死人是最会守密的!”

“你……这又是何苦呢!”

明明生死两边,却被他谈笑间说得轻若鸿毛,潘神纵然铁打的心也不由软了一软:“好吧,你执意如此,我便说说亡灵镇魂曲的来由。”

绯村坐直身子,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字。只听潘神幽幽道:“许多年前,我在麦加执行裁决任务时,在一场圣大的祭祀典礼中遇到灵媒大师勾通灵魂,起初我以为她的手段不过是圣灵浇灌,你明白圣灵浇灌的意思吧?那是基督教徒虔诚得到圣父认可,便降圣灵于信徒己身,得到的一种大快乐大超脱的精神体验,在行为上表现出神性语言,预知语言,以及身体悬浮等,灵媒大师同样做到了这些,不同的是她能使灵魂降临到旁人体内。祭祀典礼结束我与她达成共识,用基纽身体术第二式身体漂浮术换取灵媒的咒语!”

“咒语!原来是灵媒祈祷文。我早该想到的!”绯村击拳嗟叹,豁然开朗,潘神耸耸肩,不置可否,又续道:“当时我想如果能用这祈祷文作为蛊惑人心的手段,将变成出其不意的招数,其威力或许将超越我在基纽特种学堂学到的几大绝学,但祈祷文的需要高度精神集中,还需要繁琐的咏唱,战斗中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时间。于是我将口述的祈祷文做了实验。发觉所谓的祈祷,不过是一种催眠的把戏。”

“潘神大人,我有一点不解!如果说只是催眠的把戏,你大可以学习催眠术。何必舍近而求远学习无从捉摸的咒语?”

“我们过去、现在、未来所有的经历都被复刻在我们的大脑中。一部分被主观感觉判定为重要证据的片段变成了今天被称做‘记忆力’的东西。而剩余几兆倍被眼球吸收并被大脑刻录下来的东西被当做垃圾清理到‘回收站’中。这个回收站被称为深层意识,这里的存储量超越了任何一个图书馆,而最可怕的是全人类的超越潜意识的深层意识的相通的。存在信息共享。假如把深层意识比喻为深海,潜意识就是水面到冷水层之间的距离,表层意识也就是主观意识是水面之上的空气,相对于深层的死寂,表层和浅层是相对活跃的,催眠术作用是关闭最活跃的表层意识,沟通浅层意识,至于深层意识,是无法干扰……似乎我说的有点偏了,我想说的一点是,在临床科学所无法触及的潜意识与深层意识之间存在一种休眠介质,可以在一定频率的声波下产生共鸣,这时,过去那些被忽略的东西就会浮现!我需要的不是催眠术,是抛却繁琐一击致命的绝学!”

经历了血雨腥风的潘神向来沉默寡言,难得打开话匣子,又点了一支烟,“在潜意识和深层意识之间横亘着一座大坝,我发现在长篇大论的灵媒咒语中,只有13个音符发出的精神频率拥有沟通介质的效果,但要将13个音符组合成‘旋律’打开域阀,计算机这种冰冷的东西做不到,所以……”

“所以,你找到了叶月小姐?”

“说来,也是机缘巧合。绯村先生,那时我又怎能想到叶月在音乐方面的造诣能到今天登峰造极的境界?当时我只是觉得叶月通晓音律,报着试一试的态度,希望可以得到启示,然而当我口述出这13个音符,靠着叶月依织指尖的琴键,却真正谱出来那样一首看似简单实则差点令叶月精神崩溃的旋律。我说过,人的潜意识和深层意识之间存在着域阀,域阀的作用就是过滤掉庞杂信息,保护大脑主观意识,所以叶月说忘掉了她谱出的旋律是真的。”

绯村长出了口气,昏黄灯光下这个暮年老者意犹未尽回味着潘神的这些话,毕恭毕敬地将一叠纸和那支磨得只剩下

“你以为我说完了?”

“不是么?”

潘神挑挑嘴角,很难说出此刻笑容的含义。

“催眠需要特定的环境,以及被施术者配合,技术反倒成了其次,作为表演来讲有些意思,但作为战斗技术还入不了我的眼。我从灵媒那里花了很大代价违背了Z先生的命令换来了祈祷文;我运用自己的才学和耐心将祈祷文提纯至13个音符;我有幸遇到了叶月依织并经由女神之手排列了13个音符成旋律,与最初的祈祷文有了云泥之别;我在秘结社的阴影千年大名录,找到了记载帝王加纳师父珈蓝的古籍的线索,参考了珈蓝无上绝学梵音入密;在圣基山顶我观流星坠入大气,最终明悟;凭借我的根基尝试了几万次,终于通过次声波原理将旋律高度压缩,通过梵音入密沟通精神介质送入被施术者深层意识,遂创出亡灵镇魂曲。绯村先生,既然你如此渴求,那听好了……”潘神两片微薄略显刻薄倨傲的嘴唇再说完最后四个字的时候,似乎吹出了一缕在昏黄灯晕里泛着光线的银丝,绯村等待着人生最为辉煌的一刻……

临近午夜,潘神走出了绯村琴行,在东京帝国饭店有等待他的语雪大人。

在静谧的小巷尽头的残破小阁楼,有一道身影默默伫立在窗前,正是绯村。他拭去满是皱纹脸上的泪水,抽了一支潘神留下的烟,已有十几年沉迷于心中的追求而放弃了所有的嗜好,在微凉的夜里深深吸了一口烟雾,似乎也不像从前那样索然无味。

亡灵镇魂曲入耳的一刻,他并无所觉,下一个瞬间的时候,这一生变成了无数碎裂的片段,幼年,少年,青年,壮年,暮年,他哭,他笑,他踌躇满志,他浑浑噩噩,他失魂落魄,生命匆匆走过经年,蓦然回首,才发现每一个灯火阑珊处都有他流沙一般肆意轻扬的珍惜,那些根本没有在记忆力留下印象的点滴如水印一样缓缓浮现,带他经历了一遭又一遭的光怪陆离。

他以为是濒死前的灵魂回住。

只是睁开眼睛的一刻,却发现老泪潸然。

潘神说,这一生手染过的鲜血如噩梦一般时常回来,他不甘愿像同僚夜鹰被抹去意识,所以他在一个故友临终的鼓励下另辟蹊径,将本由13个音符组成的旋律,抽掉了一个,带来噩梦的亡灵镇魂曲于是变了滋味,成为了安魂曲。

浮现在眼前的一幕幕都是昔年发生在身边却从未被捕捉的,潘神说,人类最伟大的意志在于自由,而所有的精髓最后都会凝结为四个字,“希望”和“等待”。

的确如他说言,绯村任胸臆间烟雾散掉,关上窗,喝下了解毒的药,并将那摞写满了音符被他视若珍宝每天连睡觉都要捧在怀里的手稿随意扔在废纸篓里。十多年了,从未有过这一刻的轻松闲适。

躺在地上,静静看着雨后初霁天幕上璀璨的繁星,回想着潘神临走前那句话——我很羡慕你,至少可以听到安魂曲,知道你错过了什么,知道曾经的美好,可以用生命剩余的时间倍加珍惜。而我也许要永远生活在时间的深渊里,无法自拔,但每当有一束光,哪怕只是星火之辉,我也会拼了命去争取,直到我体无完肤死去的一天。

原来,潘神大人是这样一个人。(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九章 蒂格的条件

语雪与尚恩和贾斯汀新年初在东京帝国饭店的这顿晚餐是近一两年空洞苍白生活中鲜有的一段愉悦经历。席间,语雪招架不住贾斯汀的执着要求,将当年剑桥那段岁月与三一学院国王学院的纠葛,叹息桥上拒绝年少轻狂的罗伯特帕丁森表白的故事娓娓道来,连她也记不得有多久没有回忆过往那段美好时光,直到说起来才发觉光阴似箭,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尚恩说起西城解散前她们曾想找语雪录一支MV,可惜语雪芳踪渺渺断绝所有联系方式的时候,贾斯汀眼睛都绿了,笑称语雪如果今夏不帮他找音乐灵感,那么他就宣告退隐江湖。对于这样没有节操的胁迫,语雪总是淡淡地笑,说夏天雪就化了,而她自己也差不多烟消云散了。尚恩虽然爱开玩笑,但显然发现语雪对剑桥毕业至今的时光讳莫如深,她变了,八年未见,曾经特立独行,时而锋利如刀时而盛气凌人时而乖巧呆萌让三一学院学生会恨之入骨,被国王学院视若瑰宝的女孩变了,即使坐在面前的还是同一个人,即使她举止动作一如当年,可是身上那股不食人间烟火的疏离感让尚恩觉得陌生,挥手道别的一刻,尚恩觉得似乎这一别很难再见了。

拒绝了尚恩的送行,语雪离开东京帝国饭店,踱步走向不远处的日比谷公园,临近午夜,天幕上明月清澈,映照出的却是语雪憔悴的形容。

在日比谷公园内一座小小的石佛前挂着一个牌子,“有求必应”。语雪停下脚步,看着一对刚离开的善男信女放下的糕点甜品被流浪猫叼走,一只明显来晚的虎斑猫舔了舔渣子,眼巴巴盯着语雪手上拎着的寿司,一只爪子搭在石佛前那块有求必应的牌子上,语雪笑道,原来是这个意思,不过这可是带给老潘的夜宵,你这样好吗,不过那个家伙居然叫我猫脸女。好吧。既然咱们是同类,就先照顾你了!

那只虎斑猫吃完寿司,笑容可掬地舔了舔嘴,然后拿前腿捯了捯有求必应的牌子。语雪俯下身。盯着它看了看。“好吃吧,意犹未尽?”

虎斑猫见语雪没有反应,又捯了捯牌子。语雪恍悟一笑,旋即挥了挥手,叹息道:“我以前从不信这个,而且小时候常听人说起临时抱佛脚不灵光,现在我时日无多,做善男信女也晚了吧!”

见虎斑猫还没有离去的意思,语雪倒觉得自己矫情,索性道:“猫兄你是不是吃了我的寿司不好意思?既然你执意如此,那好吧,我许个愿,哎,许什么愿呢?……我希望剩下的日子里不要再痛苦吧,恩……就这个吧!”

虎斑猫望了眼语雪身后,尾巴一竖转身灰溜溜跑了,语雪莞尔,吁了口气,身后却有个声音道:“语雪小姐,很有闲情逸致!”

语雪转脸,蹙眉道:“谁!”

在阴影中一个颀长身影走出,离近了借着石佛前的摇曳的烛光语雪才发觉是一个头发深灰的外国男子,正是前几天在浅草寺求签遇到的那个差点被坑钱的男人,在这幽深的夜晚,他突然出现,还叫出了自己名字,有些诡异,语雪退了一步,警惕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男人并没回答,而是走到石像前,蹲身拿打火机将一只被风吹灭的蜡烛点燃,徐徐道:“佛曾说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语雪小姐刚才所说的苦是哪种苦?”

“我们似乎不认识,我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语雪冷冷道,转身就要离开。

男人倒不介意她轻慢的态度,洒然一笑道:“你不认识我,但我却认识你!林语雪!”

语雪抬起的脚步一下子生了根,蓦地回过头,“你到底是谁!”

别说在国外,就算在东江知道她姓林的人也寥寥无几,此刻被一个仅见过一次的人提起姓名,她很吃惊,男人道:“你可以叫我蒂格,我与你父亲是故交!”

语雪这下恍然,但嘴上冷嘲道:“我没有父亲,我想你认错人了,告辞!”

自称蒂格的男人不温不火,跟在语雪身后道,“你与你父亲之间的过节我多少知晓一些,也许在你眼中你父亲是一个缺少人情味的人,但我眼中的他是一个深爱女儿的父亲,自从你离开英国前查出病因,你父亲便一直多方寻求良药,以你父亲的性格与能为,你应该了解,他多半是不会求助于任何人的,但唯独在你的事让他张了金口,从这点来看他称得上是一个好父亲!”

“你说完了没有?”语雪不耐烦道:“我什么德性是死是活都是我的事,我没有求过他,也不稀罕他的施舍!”

“有意思的女孩,跟他还真是像,我们这些同辈还真是羡慕他!”蒂格饶有兴致地打量起语雪,这个女孩子骨子里的坚强难能可贵让人欣赏,相貌欺霜赛雪虽与叶月依织的风华绝代略有差距却不远矣,特别是身上这股不知浑然天成还是后天潜移默化的出尘气质在他这种目空一切,天命通透的男人眼中格外有味道,理了理额前长发,蒂格露出那张细腻无岁月痕迹的脸庞,感叹道:“此等天生丽质的女子偏偏被上天嫉妒,真是红颜薄命!”

语雪脚步戛然而止,“你说什么?”

“你的顽疾根深蒂固,就算全世界最顶尖的医生能妙手回春,你也未必能安然度过下一个冬天!”

“这是我……”语雪一顿,嘲弄道,“这是林天骄告诉你的?是不是想危言耸听,然后让我乖乖回到那个背信弃义冷酷无情的男人身旁,以让他愧疚的心得以救赎?也是。呵呵,这些年他的手段层出不尽,只可惜我熬不到他众叛亲离的一天了!”

蒂格缓缓走过语雪身旁,负手而立,审视着面前刻骨流毒的女孩,平静而认真道:“也许林天骄在你们眼中冷酷决绝,但在每一个心有所属的人心中,无论生老病死还是爱恨别离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你不明白只因你还未踏上那条道路。既然你生无可恋,那可经由我手将这条路展现给你。现在我且问你一句。愿意做我的伴侣吗?”

语雪被蒂格莫名其妙的话气得笑出声,东江的纨绔子弟他见多了,就算比陆堑地位显赫得多的人物在她面前都要装着三分自谦隐藏起本来面目,而这个相识不过两面的中年男人居然大言不惭。伴侣?你也配!

要不是看在这个人和林天骄同辈又是西方人。她当真要爆粗口了。身体的痛楚让额间镀了一层细密冷汗,语雪抓着如刀剜一般的心口,索性不去理他。着急赶回酒店吃药。却不料男人一伸手臂拦住了她,不等语雪发作,蒂格道:“林语雪,我并未有丝毫冒犯猥琐的想法,相反在吾辈眼中,任何身体的交媾都是污秽的,我口中的伴侣仅是共赏风月的红颜。在这世上有许多人梦寐以求能跟在我身边,哪怕只是很短暂的一小段旅程,她们的收获也远在付出之上!”

语雪眉眼弯弯,笑得惊心动魄道:“您要想聘请保姆,大可以找职业的,我既做不出珍馐美味,也干不惯家务。您要是想找柏拉图的精神恋爱,更不应该找我啊,我蠢到连一个男人的手都没有真正碰过,恕我没那阅历和定心陪您玩那么高端上档次的东西。所以真抱歉,您这么高贵,我这等凡夫俗子高攀不起!况且将死之人,留在您身边,除了给您带来污秽还有什么?”

语雪也在惊诧对方气定神闲,换做那些公子哥早被她的毒舌羞辱的暴跳如雷,可这人似乎言语上的争锋相对击不起他心中半分涟漪,相反,蒂格很礼貌地将挡在她面前的一根树枝拨开,为她让路。

“我并不要求你现在就做决定,在下次我们见面之前,你有充足的时间考虑!为了表示诚意,我将这颗药给你!”蒂格摊开手掌,在手掌里躺着一个蜡丸。

“吃下去之后我会立刻就死呢,还是会康复?”

“都不会,你的顽疾几乎和绝症没有区别,即使你可以做心脏复苏手术换取吻合的心脏,你也下不了手术台,因为你的血液世间稀有,”蒂格想了想,陷入回忆,“其实,早在半年前,你父亲就将你的血液给过我,这种配型生平仅见,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才在尘世中显得如此与众不同,你不用怀疑我的判断力,我也从来不会违心褒奖,我让你跟着我固然有私心,但同时也是因为尘世男人不可能配得上你!”

蒂格脸上那种恬淡无为的神情让语雪挑不出任何破绽,连她也相信此刻这个男人的每一句话不存在任何违和,作为一个女人,能收到如此高的评价,都会高兴,这让几年来一直顾影自怜的语雪心里舒服几分,安慰几分,她收敛了自己刻毒,道:“不会生,不会死,那这药用来做什么?”

“你刚才说了,只希望减少痛苦,这个药就是用来减少你的痛苦的,但是只有十天功效。原本你的气血已经枯萎到极限,可先前大概你有了什么际遇,硬生生为你拖延出半年时间。”

语雪心中暗叫了声沐姨。沐风对她太好了,她这辈子没有亏欠过什么,唯独两个人,夏夜之和沐风。她本来想在所剩不多的时间孝敬沐姨,可沐风为她的病,去了一个被称作阴影的地方。走之前,她拼尽所学为自己煎出了一副药,如果面前这个男人说的是真的,那这际遇就是沐姨给的,语雪想着想着内心更加难受,不知以后能不能再见到沐姨了,如果自己死了,沐姨知道了会不会伤心?不能随意放弃,为了沐姨,多活一天算一天,等她回来。

语雪坚定地抬起头,看着蒂格的眼睛,说:“蒂格先生,让我做你的伴侣我做不到,这药你开价吧!如果你还有的话,可以统统卖给我!”

蒂格摇摇纤长的手指,“这个是我送你的,就算是我耽误你时间的补偿,这颗药本身也没有多珍贵,而且重复使用并没有什么太大效果,至于我的提议,决定权终究在你,你有足够的时间考虑。”

语雪踟蹰半天,终究还是捏开蜡丸,借着月光一粒晶莹剔透的药丸隐约光彩流动,阵阵幽香扑鼻而来,语雪放进嘴里,还没喝水咽下,便入口即化,一道冰凉气息钻入五脏六肺,本来冰冷刺骨的指尖最先感觉到一丝丝暖流,接着这股暖流顺着血液蔓延到身体每个角落,疲倦像飓风过后被撕开的阴霾瞬间消逝,连语雪自己都记不清有多久没有这种轻松。蒂格的声音幽幽响起:“这颗药舒活你枯萎的血脉,令你封闭的经血重新来潮,你记得……”

语雪脸上红霞浸染,他怎么可能知道自己闭经的事,自从两年前身体越来越差,女孩子正常的生理期从有到少再到完全消失,语雪甚至怀疑自己还是不是女人。她正想问蒂格要记得什么,一眨眼的时间,蒂格身影全无,就像从没出现过似的,但耳边却回响起飘渺的声音:“有人来找你了,记得不要提今晚的事,下次我们相见,给我答复!”

语雪心下骇然,换做半年前她可能会失态,但自从经历过与夏夜之遇险那晚和沐风对于阴影讲解后,她知道自己的眼界如井底之蛙,莫非刚才那个叫蒂格的男人与夏夜之和沐姨一样?可父亲如何认识这样的朋友呢?

一时胡思乱想,远处的模糊的声音已经走到近前,带着让人舒服的笑,语雪抬起头,冰容消解,露出会心的笑意。

下午分开时,潘神说晚上不安全会接她,她以为对方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当真来了,自己到底交了什么好运,接二连三遇到贵人,或许是服下的药让她瞬间变回了十几岁的语雪,她开心道:“潘哥!”

“哟,小雪这是吃上蜜了,嘴这么甜?”潘神笑道,语雪僵了僵小猫鼻,似乎想起了什么,赧然道:“潘哥,不好意思……我,刚把给你带的糕点喂了猫……”

“无妨,无妨!”潘神大度地挥挥手,从胳膊上将一件大衣拿起抖了抖,为语雪披上,语雪缩了缩脖子,终究没有躲开还是承了潘神的好意,潘神怪道:“小雪,今天是不是跟帅哥共度晚餐时光,心情特别好啊!帅哥怎么没有把你送回去呢?”

语雪知道他意有所指,没好气地睨他一眼,“无聊!”

“小气!”

潘神回了一句,忽然提起鼻子嗅了嗅道:“吃了什么,小雪?这么香!”

“没,没,一点小零食!”语雪摆摆手,向前走去,潘神看着她被月光拉长的背影,那对狐睛眯了眯。(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章 始料不及

这是在东京逗留的最后一天,雪狗子起床却羞红了脸。

那晚吃了蒂格给的药,林语雪确实感受到久病以来从没有的活力,那不仅表现在体力上,更重要的是整个精神气息,昨日一天的旅程团友们都好奇本来已堪为清水芙蓉闭月羞花的语雪小姐发生了什么,那自进团以来难得一见的笑靥在几个小时里见了多次。林语雪自家知自家事,兴奋的同时又带着浓浓的失落迷惘,如果这种药带来的生机能持续下去,她情愿用一生辛苦劳作以及自己全部财富去换,可如果仅是如果,至于蒂格提出的条件,语雪在这个清晨动摇了。那本已断绝的女性生理周期竟然不期而遇,怔怔看着白色床单上那一抹猩红,语雪凝脂如玉的脸上云蒸霞蔚,偏偏这个时候可恶的老潘一直在敲门,提醒自己吃早餐,找个了借口支开了老潘,语雪急忙收拾残局,这本该在女孩子看来甚为烦心的一幕,落在雪狗子心中有种难言的欣喜。站在淋浴下,抹掉浴室镜子上雾气,凝望着镜中白里透红的皮肤,轻轻嗟叹一声,指尖扫过在东江那晚被钉子刺穿皮肤留下的伤痕,语雪摇摇头,相思苦,都说相思苦,相思确实苦。

如果蒂格真有办法救自己一命,他的要求能答应吗?如果答应了,就算只有十年,哪怕自己清清白白,落在夏夜之和那帮朋友眼中也成了污秽,活着。到底是为了自己还是他,一时真的分不清了。

心里有座坟,住着未亡人,恐怕是最好的诠释。

语雪战战兢兢处理好一片狼藉,悄悄出了酒店,没想到纷纷扬扬的雪花已经漫了一地,渐渐有点鹅毛大雪的意思,街上的少男少女们追逐打闹,为新年第一场雪欢欣雀跃,半空中雾气浓密。骤冷的空气让周遭的摩天大楼沦陷在白色氤氲中。若隐若现。

语雪拨弄掉刘海上的雪片,钻进街角的Seven-eleven便利店,买了两包护垫,不知是不是许久没有如此竟然有些害羞。就跟许多年前的少女初潮时一个感觉。收银青年笑意盈盈看着她客气点头。语雪将脸埋在包里借拿钱躲避目光,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男人腔调响起:“拿包烟,两个一起结!”

语雪蓦然抬头。旁边支着腮皮笑肉不笑盯着自己的不是老潘那混蛋是谁,这一下便烧红了耳根,语雪恨恨咬了咬牙,丢下东西转身就走,哪里会搭理老潘。

潘神手里攥着语雪买的两包护垫,心说这个小丫头好面子又被自己撞见这一幕,该有多羞人,想想她离开店时恨不得将自己生吞活剥的样子不禁一阵好笑。

望着语雪被白雾淹没的身影,潘神敛去笑意。

时隔两天,语雪身上那股蔷薇的味道还未散掉,但他清楚地知道这个味道并不是荷兰著名的野蔷薇,而是与野蔷薇具有相似异香,却极为稀有的名种“黄泉”。长在极阴寒地带的黄泉药理作用与其名恰好相反,是唤起人机体的强大生机,他最熟悉不过,因为用黄泉入药是修习巫师百破的必经法门,看来她那晚定然是见过什么人了,原来连小雪身上也藏着秘密。

“现在紧急插播一条新闻,”回酒店的路上,香奈儿旗舰店玻璃幕墙之外原本播放着新年音乐会的的LED大屏,突然接入了日本NHK频道,出现在画面中的女主持加藤绫子甚至没有做好准备,声音急如落珠,“今日凌晨据多个消息来源称,世界传媒巨头圣彼得?索莫纳斯?岩月擎于今晨2点10分心肌梗塞发作医治无效,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病逝。东京时间上午10点25分,索莫纳斯家族发言人盖尔贝证实消息真实性。索莫纳斯,索莫纳斯先生……对不起……”

加藤绫子瞬间失控,掩面而泣,画面切换,另一位主持人星野彬香正对镜头鞠躬道歉,沙哑道:“圣彼得?索莫纳斯?岩月擎是索莫纳斯家族现任掌舵人,拥有时代华纳、贝塔斯曼、励德?爱思唯尔、培生、CBS、默多克新闻集团、天空集团、NHK以及索尼等公司控股权,更有传闻称索莫纳斯家族是教皇彼得的后裔,拥有惊人财富,随着岩月擎突然离世,索莫纳斯家族发言人盖尔贝公布了岩月擎生前所立遗嘱,圣彼得?索莫纳斯?岩月擎在日本以为所有产业归还家族,而日本本土的不动产和基金股票现金全部由艺术家叶月依织继承。早些时候叶月依织已经低调抵达东京,今日中午将在索尼总部签署文件……”

潘神眉宇紧锁,无意识地吸着烟,雪如鹅毛纷纷洒落,片刻为他裹上一层银装,耸立在四周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外的电子大屏全部播放着这一条千年后的重磅炸弹,生生将行色匆匆的人流钉在原地,喧嚣的快节奏以及鼎沸人声此刻竟成了万籁俱寂,唯独残留着脚下雪片窸窸窣窣的碾压声。

“传媒巨头圣彼得?索莫纳斯?岩月擎被誉为超时代的杰作,因其无以伦比的英俊面孔和超凡绝伦的气质被视为时尚界的当之无愧的国王,他与叶月依织扑朔迷离的关系一直为世界关注,发酵至今。我们无法联络到叶月依织的经纪人,也无法知晓此刻叶月依织的情况,愿女神一切安好。十五天之后,岩月擎遗体将进入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进行安葬。届时NHK将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接下来,是NHK前方记者传来世界各地民众对此事件的反应……”

凄然哭声不知从人群中哪里掀起,瞬间扩散,最繁华的银座地段悲恸绵延。

“好莱坞明星齐聚,第五大道烛光闪烁。时报广场挤满了前来献花的人,这样的场景比之当年流行天王迈克杰克逊去逝犹有过之。在采访中,情绪低落的民众对岩月擎早逝表示无法接受,大部分理智的民众通过记者向叶月依织捎去问候,希望她坚强。而好莱坞众多大牌明星都通过推特第一时间表达了对岩月擎的逝世悼念以及对叶月依织慰问,NHK记者美国发来报道……”

LED大屏播放着世界各地民众悼念画面,整个上午东京陷入了瘫痪,仿佛沉睡了一般,人群有秩序地涌向索尼公司总部,在那里也许能见到叶月依织。那是他们内心的希望。

潘神吐尽最后一口烟。逆着人流穿梭,向酒店奔去。一进酒店,小徐从大厅沙发上站起,惊愕道:“潘哥。发生大事了你知道么。叶月依织的绯闻男友去逝了。那么富有的人居然如此年轻就死了,真令人难以相信,幸好叶月依织继承了他在日本的多年经营硕果。也算是一点安慰吧!”

旁边那两个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的土豪哥吵吵着要去索尼公司见叶月依织,小徐竭力劝阻,夸大其词说每逢这种大事发生都会动乱,不满内阁统治的反对人士甚至有可能会发生恐怖袭击,您二位家大业大,千万不敢出差错,否则我交待不了。这两句倒是将那两人唬住了,毕竟人生地不熟,一个电话别说叫不来黑白两道的朋友,就是连个挡枪挡刀的小弟也呼唤不过来,左右思量,两人还是觉得不作不会死,尽管可惜与女神擦肩而过,但命更重要。

潘神进了房间连两分钟也没有,拎着皮箱走了出来,小徐赶忙上前,道:“潘哥,您这是要去哪,外面现在不安全,而且下这么大雪,还是呆在酒店泡温泉吧,晚上我们还要坐新干线去京都!”

潘神步伐很快,小徐追到门口只听见潘神说了一句,外面不安全,要去找个同事,下午回来。

午饭后,语雪关闭了电视,整个上午铺天盖地全部是岩月擎离世的消息,前些时日听说他还到过东江,转眼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当真是世事无常。

同样是受困于心脏病,连如此卓绝的人都要死,自己呢?

语雪站在镜子前顾影自怜,早已麻木的心渐渐凄凉起来,岩月擎那么热爱着叶月依织却在最后一刻选择独自离开尘世,他会不会也跟自己想的一样?

死在深爱的人身边是残忍的事。

可独自离去又是多么黯然神伤。

语雪拿起手机,几乎是下意识地按下了那个人的手机号码,想拨又不敢拨,最终还是将手机丢在床上,站在阳台上,冰冷潮湿空气扑面,窗外一片茫茫空寂,交织而成空洞苍白让这个午后冷漠地不敢独自排遣,心里如压了一块沉重磐石,憋闷地无法呼吸。语雪轻轻拉开房门,走到对面潘神的房间,站在门口怔了几秒,还是敲了下去。

“老潘,老潘!”

语雪轻轻敲了两下,空荡荡的走廊除了自己孤寂的声音,别无其他。

“潘哥!”语雪又敲了两声,见无人应声,眼中落满了失望,退了两步,转身要往回走,这时,旁边房门拉开,探出一张脸,“潘哥好像不在,刚才我敲门也没有人应!”

语雪扭头,是李佳。

“哦,谢谢!”道了声谢,语雪往自己房间走。

“很闷吧!”李佳探出半个身子。

语雪点点头。

“其他人都去泡温泉了,你怎么不去泡泡?下雪天适合泡温泉!”

语雪脸微仅可察红了一下,似乎也觉得自己这样词穷有些拒人千里的失礼,李佳这个与自己同龄的女孩其实相当不错,有学识有内涵有雅量,而且那天面对几个女人攻讦,她还帮了自己,语雪思量了一下,道:“身体不太方便!你怎么也没去?”

李佳显然对于语雪不吝言辞有些意外,索性打开房门做了个邀请的手势:“上午听到岩月擎……你知道岩月擎吧,哎,听到他突然去世的消息,心里挺不舒服,所以没心情下去,你要不介意,陪我聊聊吧!”

“好!”语雪欣然道。

李佳笑着摇了摇头,语雪还有些惊疑是否衣衫凌乱抑或月事有味道。看着李佳走出房间走到自己房间门口将门关上,又推了推,才明白过来。

不由笑了,由衷道了声谢。

李佳摆了摆手,印着灯光的眼眸里露出一丝羡慕,柔声道:“来这里的第一个晚上,我锁门的时候,见潘哥走到你门口,我以为他……别有用心,不过他只是推了推你的门便回了房间。第二天晚上。差不多十二点。我听到导游小徐跟潘哥说话,潘哥好像问小徐酒店安全还是不安全,从猫眼里看见他又走到你门口,我觉得潘哥不像是那种人。要不就是他装得太像我看不出来。本来想如果他操什么坏心眼就去提醒你。结果跟前一晚一样,只是推了推你的门就回到房间了,之后每天晚上十二点的时候都会这样……语雪。潘哥对你真不错,我甚至怀疑你们之前就相识。”

语雪十指相碰,垂在身前,有些不安的摩挲着。

“可能是因为我们一起在东江坐的飞机……可能是这个缘故吧!”

李佳笑笑,也不揭穿她那朴素的开脱:“潘哥跟你表白了么?”

“这倒没有!”语雪摇摇头,“况且我心里有人了,容不下其他人,就算能,我也不想了!”

“为什么呢?”

“我喜欢的人,我希望我在他的心里排第一位,如果不是,我宁可放弃这份喜欢,这一点我容忍不了,因为我能做到,所以我希望那个人也能做到。但是,我又害怕他做到,万一我不小心离开了,就像岩月擎这样突然走了,他该有多难受,所以如果我在他心里成为了唯一,我只能逃!”

李佳蹙蹙眉,听语雪说完,思索了半晌,又无奈的笑了:“我在银行圈子也呆了快十年了,认识不少背景好资历好性格好的男青年,也相过无数次亲,但我能说我从来没有真正感受过喜欢的滋味吗?见到潘哥,第一次心动,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想来虽然脸红但不觉丢人,看见潘哥对你一路照顾,心里倒有些嫉妒,不过看见你倒印在他眼中的样子,不得不承认你们很搭配。你拥有太多我羡慕的东西,所以我特别希望你们能在一起,或者哪怕有一个相处的机会,那样我心里就会很安慰,很幼稚吧这个想法!”

语雪莞尔,摇摇头,“我定是要辜负你了!”

“哪怕一个机会也不给?”李佳侧着脸,伸出一根手指,“假如潘哥对你表白的话!”

“不给!”

语雪斩钉截铁,李佳摊了摊手:“好吧,我败了,你可真是我的大小姐,如果不是在这里遇见你,而是换了在国内其他场合,我相信我会像对团里那几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傻女人一样腹诽你!真好奇,你心里藏着的那位到底是怎么样的显赫,居然连潘哥这么好的男人都不能让你半分动心!难道对方是高官子弟?非常非常高的官?抑或……国内一线明星?所以不便与你同来?要不就是学者作家?或者是知名企业家?总逃不出这四大类吧!”

李佳支着腮,银行业精英的逻辑推理能力显露无疑,“我承认我是有点八卦了!你别见怪,我只八卦这一个问题,也好以后为我的择偶做一下指导性选择!”

“可惜都不是!”语雪望着窗外银装素裹,吁了口气,也不知东江的此时此刻是什么天气。

“他呀,藏着太多太多我不知道的秘密,就像谜一样,只可惜我没有机会了解更多,这可能就像老潘在你心中的感觉吧!”

李佳正想说什么,灵敏的耳朵微微一侧,忽然噤声,片刻后,眨了眨眼睛,“潘哥回来了,我听见门响了,你可以过去找他了!”

“我本来就是心里憋闷,跟你聊了半天心情居然好太多了,找不找他无所谓,要不这样吧,反正下雪也出不了门,晚上九点半还要启程去京都,不如我们一起过去,让老潘给泡茶,这两天突然觉得喝茶比喝咖啡有意思!”

“好!”李佳洒落道。

“你先看看电视,我拾掇一下,稍等片刻!”李佳打开电视,进了洗漱间。

“……索尼总部外围一百米已经戒严,据警视厅称,一伙激进分子于1点50分左右混入人流进入索尼总部,与保安发生争斗,伤亡仍在统计,目击者称叶月依织在袭击中受伤坠楼,行踪不明……警视厅警长佐藤保证将尽最大力量寻找叶月依织,我台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站在洗漱间门口,李佳握着牙刷怔怔望着电视,语雪紧张地攥着手,“咱们先去找老潘吧,他从外面回来也许知道新消息!”

李佳抹了一把嘴,穿上外套和鞋,和语雪走出房间,来到隔壁潘神的房间敲门,一阵凌乱夹杂玻璃碎裂的声音,却无人应答,李佳担心,又敲了两下,“潘哥,怎么了,你没事吧?”

仍旧无人应答。

李佳对语雪急着说:“不会潘哥受伤了吧,语雪,你去叫小徐拿房卡……”

语雪黛眉微蹙,点点头,正要去找小徐,忽然门锁一响,被拉开一些,印入眼帘的不是潘神,是一个头发湿漉漉穿着睡袍的女人,地上衣服凌乱,李佳手抖了抖,努力让自己恢复平静,沉声道:“请问潘哥在吗?”

那女人扫了李佳和语雪一眼,有些疲倦却飘渺到了极致般声音响起:“潘……神,他,不在,等他,回来,我转告,失礼了!”

门瞬间合住,将两人阻在门外,语雪甚至看得见从女人发梢上滴下来的水珠,一时间两人面面相觑,真是始料不及。(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一章 争执

傍晚七点三十分,小徐在酒店大厅里正在召集团里这些在国内就算谈不上非富即贵至少也是养尊处优的羔羊,被那几个希冀邂逅艳遇帅逼奉为黑色郁金香的语雪大小姐站在落地窗前手指无意识地抹着窗上的雾水,似乎心情不佳。不知白富美哪根筋抽住了,嘴贱的毛病又一发不可收拾,嘲讽起那个叫李佳的银行白领下午不去泡温泉勾搭潘神,小徐赔笑劝解白富美不要焦躁,大家收拾好东西就陆续出来了,又跟李佳道歉说白富美是刀子嘴豆腐心别放心上,在银行浸淫多年的李佳象征性地客气了声,转头略微黯然地朝着电梯张望。白富美因为前两日李佳帮语雪说话积怨颇深,一看这架势以为李佳怂了,便对臭味相投的高颧骨熟妇说某些人大半夜站在潘神门口,也不掂量自己水桶腰大象腿以为ONS了就成了正牌女友,李佳一下午心里不舒服也是忍无可忍,回道我是热脸贴冷屁股怎么了,总比你自卑地连喜欢两个字也不敢说出口强吧,那两个昨晚约白富美3P被拒绝的青年捧腹大笑,白富美脸上挂不住了,嘴里骂着老子说你来,你贱的是不是不行了自己承认,走过来推了李佳一把,李佳撞在语雪身上,气得浑身发抖,说和你一个团真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语雪跟小徐说团里气氛不太好,想到了京都就和李佳脱开团自己行动。白富美终于找到了话柄立即讥诮道,气氛能好么。人家岩月擎死了,叶月依织还没怎么着,你倒紧着穿一身黑就像参加葬礼,以为有点姿色认识几个明星就了不起,岩月擎甩不甩你一眼都是问题。语雪停下脚步,冷冷看了她一眼。小徐正打电话叫土豪哥抓紧点时间要赶车了,结果这边眼看杠上了,手忙脚乱地往过走,只见语雪朝喋喋不休的白富美走过去,白富美叉着腰叫嚣说你动我一下试试。还不等说完。被语雪一个耳光抽到脸上。小徐赶紧站在中间分开两人,白富美捂着脸眼泪汪汪,见小徐过来撒泼要讨说法,小徐一个头两个大。今天因为岩月擎的死讯外面已经够乱了。这又一堆烂事。勉强压下火气问白富美要怎么办,白富美说赔钱,五千块钱。小徐咂咂舌。心说够买你一炮了,你怎么不去抢。正为难,语雪已经掏出钱夹点钱,李佳挡住语雪挣着要出这个钱。

这时两个土豪哥和潘神还有一帮人也出来了,潘神搂着一个女孩的肩膀,小徐有点懵,李佳和语雪看到了,也怔住了。白富美一看这情况破涕为笑道,真他妈有意思啊,明明是两个情敌还他妈在老子面前演戏,你俩有那么好么,一个装纯装清高以为人家帅哥追你有了优越感,另一个被睡了还要帮着出钱,现在发现都被玩了傻眼了吧,真是要笑死老子了。小徐心道你脑子是不是让驴踢了嫌耳光没挨够?果然语雪一把拽住白富美的波浪卷发,右手抬起来照着白富美右脸就是一耳光,又是一下,然后又是一下。小徐心里一哆嗦,语雪这女孩太特别,女人打架都是连打带骂,她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干干脆脆四个耳光,然后掏出两本钱直接摔到白富美脸上。

白富美那两个沆瀣一气的女同伴跑过来,其中一个推了语雪一把,就要以多欺少,语雪冷笑一下,拦住李佳,抄起桌子上的烟灰缸。小徐这可吓坏了,赶紧喊语雪小姐冷静!冷静!语雪怒火中烧,有一件事她对李佳隐瞒了,下午李佳问她潘神有没有表白,她说没有,的确,潘神没有表白,可是前晚要到了她的手机号,昨晚临睡前给她发信息,邀请她日本之行结束后去罗马感受假日,语雪其实觉得罗马假日这个想法不错,可脑子里某人身影一闪,下意识就说不去,然而潘神又说还想为她泡茶,如果身上带的茶全部泡完的那天她觉得同行不如独行,那潘神就会彻底消失。

语雪自然不可能知道潘神话语里的深意,只是被潘神那句“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只愿君心似我心,坚如磐石无转移”猛然击中如夜空寂寥的心扉,下午去敲潘神的门,想最后考验潘神一下,如果他真不贪图自己条件,又不喜欢李佳,那么她便答应,尤其当李佳说潘神每晚推她门担心她不锁门的事后,她的心不知怎么了,一瞬竟然那么欣慰那么暖,如果那个人能为她这么做,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去回报。

可如今想来这一切,是李佳太单纯了,把那个伪君子想的太美好了,他想做的其实和那些性急的牲口按捺不住早早说出来的一样。

实在是……可笑之至,这个没脑子的女人说的没错,自己竟然,真的被耍了。

“小雪,把烟灰缸放下!”

语雪吸了口气,眼前站的是潘神,那个在外人看来风姿俊雅的潘神,在她看来有礼有节,默默照顾自己不图回报的大哥哥,嘿……嘴角轻轻一扬,从牙缝里厌烦地吐出几个字,“把你的手拿开吧!好吧!”

“先把烟灰缸放下!”潘神这边对她严肃道,松开手腕,转头对要和白富美一起围殴语雪的两个刻薄女人道,“稍后会给你们赔偿,保证你们满意,此事揭过!”

“凭什么?”白富美不依不饶,有点憋屈道,“她是你的女人?”

潘神犹豫了一下,点头低声道:“给我个面子,她是我喜欢……”

倏然,一阵冷风从脑后压来,潘神间不容发之际旋步闪身,只听一声清脆的碎裂声,玻璃烟灰缸在大理石地面上轰然炸裂,大厅里众人都被这一声惊呆了,适才还要当面锣对面鼓拼个你死我活的白富美三人组吓得噤若寒蝉。半个狠字也放不出来了,两个土豪哥砸吧砸吧嘴,和小徐过来劝解,潘神眉间一紧,难以置信道:“小雪……”

“语雪!”李佳一拉她,“你这是干吗呀,差点砸到潘哥!”

“哎呦,真不好意思,差点把我们御女无数的潘神帅哥砸到,小妹此生最怕被人说喜欢。特别是说话就跟放屁一样随意的家伙。所以我手一抖,哎,真可惜,浪费了一个烟灰缸!”

“语雪妹子这性子我喜欢!”土豪一哥一摸光头。大气道:“你们几个女人一路上老针对语雪妹子。非得惹毛了人家才知道害怕。以后都老实点吧,多行不义!”

土豪二哥重重拍了拍潘神肩膀,“老弟。你也省省,一路上左右逢源哥哥们看着也是怪累的,不过既然人家姑娘没意思,你也就不要再纠缠了哈,情圣老哥我倒是没见过,禽兽见多了哈,勾搭上一个就可以了,差不多就行了哈!”

“算了,算了,大家都少说两句,我们还是赶路吧!”李佳实在不忍心看潘神被这么多人攻讦,出来圆场,可眼睛里那失望的表情一览无余。

语雪眯着眼睛在笑,虽然是笑,却笑得刻骨流毒,离得这么近,瞎子都能看出来。

潘神知道她误会了,可只是扶着小娟的肩膀,语雪这是怎么了。她唤了语雪一声,语雪理都不理,就在这个时候,四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从门口进来,左顾右盼。潘神一转身,向沙发走去,扶起小娟,低声道:“包里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吧!”

“化妆品,手机!”

“扔了!”

“恩!”

小娟见大堂清洁工推着车走过,随手将手包扔进了放着床单被罩的桶里,这一个动作牵动的腰间伤口,潘神将她搂紧,快步走出酒店。

“我的东西是被装了跟踪器?”

“怕是如此!”

“你别管我了,现在没有追踪器,他们找不到我,你还是带着东西走!”

“别说傻话了,你身上的这股味道如果不是因为我施了手法根本压抑不住,如果潘神连此生最爱慕的人都无法保护,当真该阴影除名了!”

“呵,潘神君,辛苦你了!”女孩无力地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身着黑衣黑紧身裤黑小皮靴的女孩似乎想起什么了,歉疚道:“有件事忘了告你,下午你喜欢的那个女孩来过,大概看见我衣不蔽体误会了,你回来我昏过去之后再醒来,就忘了,真是失礼了,头一次见这么重要的人,就丢下恶劣的印象,对不起,潘神君!”

“都什么时候了,还考虑这些,她如果知道你是谁,就不会误会了,我一介俗人怎么可能配得上女神!”

“潘神君,你明明是懂叶月的,还故意这样说,是嫌我伤的不够重么!”

“哎呀,知道了我的女神,身体受伤我潘神能救你,心灵受伤了怕是我踏碎阴影,也是救不了你的,”踩着脚下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整个城市簇拥着悼念的人,潘神叹了口气,“岩月擎的事你节哀!”

“岩月君有他的选择!”

“他的选择就是英年早逝,丢下你一个人无人守候?”

“潘神君真的变了,这样的你虽然不是叶月思念的那个人,但却真的很好,是因为那个小姑娘么?”她轻轻努努下巴,潘神没好气道:“是啊,有她一份,你别幸灾乐祸的,你也有份!行了,你跟我说说岩月擎吧还是,你的反应真让我意外,我能说你冷血么?”

她轻叹了一声,仿若云间的声音那样飘渺:“岩月君对叶月如此照料,叶月岂能不哀伤,可既然命运使然,叶月就把哀伤放在心底吧,岩月君的事情你我未必懂,所以请别再问了,好吗?”

“你可真是一点都不如十几年前可爱了,我真觉得我其实并不懂你!”潘神摇摇头,听到身后的小徐叫自己,悄声道:“你现在的身份是小娟,所以无论言行你应该更像小娟,而不是叶月依织,记住了!”

叶月依织应了声,咬着牙忍着腹部伤口的剧痛,汗水早已湿了脊背。

在索尼公司被杀手射中的一刻,她感觉死亡的骤然临近,可如几年前在维也纳一样,是潘神救了她,她没有问为什么,有些事根本无法知道。就像这些年被行内人和传媒夸赞音乐上登峰造极,抛却技巧直指灵魂一样,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起初连她也以为自己是天赋异禀,直至那一次初遇帝王加纳先生,她蒙昧的灵智似乎因为那次短暂的结伴开启了一些,但仍旧十分不明朗,她只是不再强求一些东西,明悟了些许要走的路,就如帝王加纳所说——世界是由规律应运而生、组合而成,万物皆是规律中的代码,区别在于简单或复杂,当你明悟这代码的含义,进而跳出代码,你也就成了规律,过去二百多年我以武入道,曾以为悟道,却发觉始终还是代码,只是一个复杂的代码罢了,尽管如此小的成就也足以让我在世人眼中登堂入室,叶月小姐,谁说以武才能入道呢,您又何尝不是一个复杂的代码?

也许就是那一番支离破碎的话,让在她在迷雾重重的风浪中看到了冰山一角,但也仅仅是冰山一角,可虽然是冰山一角,她也能坦然面对如棋的世事。

潘神开始应付着小徐的各种好奇,他本可以拒绝。不过为了掩盖叶月的突然加入显得不伦不类,他还是开始了一个伪装者构造事实的流程。

中午听到叶月去索尼总部的事情,他就预感不妙,但没想到会发展为杀手追杀,他只是简单认为没有岩月擎的庇护,叶月会被这些年抢走风头的对立公司攻击阻挠,所以他回到酒店第一时间带上了皮箱。皮箱里不仅有必需品,更重要的是有一张面具,属于安颜深恋之人小娟的脸,当初没有毁掉就是算计着以后或许会用到,没想到居然用在叶月依织身上,叶月中弹后,潘神紧急处理伤口缝合,他必须带领叶月依织离开东京,甚至日本,但叶月依织身上的味道太独特,那是一种灵魂里散发的意志,若不是用基纽的迷惑术覆盖,怕是酒店这些人都会感觉到不寻常。(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二章 重逢

岩月擎的过世在全世界掀起了惊涛巨浪,特别近些年旅居日本与叶月依织传出的一段佳话让这个国度的子民尤为关切,悼念活动在每一个城市都随处可见,京都这座古老城市也不例外。

小徐这个团自来到京都后,气氛也跌落了不少,小徐也不知是不是受了东京最后一晚横生枝节的影响,潘神先生没有再跟团参与京都的行程,除了在酒店偶尔见过一次外,剩余的时间似乎销声匿迹了,另一当事人语雪小姐脸上本就鲜有的笑容弥足难现,整日与李佳相伴吝于一辞。在小徐眼里那个自称潘晓娟的女孩和语雪小姐之间无论容貌气质都有不小的差距,为何潘神会选择潘晓娟而放qì

语雪,别说他有所纠结,团里的其他人都有类似的想法,被扇了几个耳光的白富美这两天也彻底消停了,只敢和同为一丘之貉那两位贵妇窃窃私语,一旦语雪望向她,立马脸白如纸识相噤声。

经lì

完这一天味同嚼蜡的行程,小徐带着团里的羊儿回到酒店,在大厅与行色匆匆的潘神打了个照面,小徐寒暄两句,得知潘神要出门便识趣不去多问,眼巴巴看着他在语雪和李佳面前停下脚步,心道可别再发生什么事了。

在东京发生的那件事,李佳也感觉像是吞了个苍蝇,可站在潘神面前还是无法升起太多憎恶的心思,只是有点埋怨,毕竟这样出类拔萃的男人有时候即使不主动出击寻找猎物,猎物也会泥足深陷倒贴过来。在这个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时代又有几个优秀的男人能独善其身?对她来说男人花心女人拜金以金融角度衡量其实无非就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之上的等值交换,仅此而已。所以静下心来,李佳觉得在人性上有弱点的潘神才是与她们处于同一纬度的潘神,而不是先前那个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完全不属于她对男人认知定位的潘神。

当然,以她的聪明自然也看出了语雪和潘神之间发生了什么,语雪不说她宁可烂在肚子里也不问,没想到从东京到京都的新干线旅途中语雪将潘神约自己结伴到罗马的事情说了出来。李佳笑道就这点事,大小姐您就拿烟灰缸招呼人家,潘哥是不是有点冤枉。当时语雪没有争辩,说可能是自己矫情了。总是以己度人。此行结束后就打算回东江,再也不离开了。李佳只觉得她语气里难掩的悲伤大概与东江那位神mì

的心上人有关,也不好多问。直到这个积雪初融的下午她才明白其实错了,原来在她心目中冰雪玲珑才华横溢生活优渥的语雪心底里竟然隐藏着这样一片足以湮灭任何光芒的黑暗。

若不是一个叫蒂格的男人出现。突然昏厥的语雪怕是在没有任何救治的情况下可能就此消融了。一路回酒店的途中。李佳沉浸在似幻似真的世界里难以自拔。

一个对爱人用情至深、对命运坦然相视的女子就这样沉静靠着车窗淡淡开口。述说着一段似不属于自己的尘封故事,而她这个自以为看淡世情的旁听者却禁不住潸然泪下,泣不成声。

原来她说的一切并不是每个伤心女人都要经lì

的矫情。

原来她的这段旅程不为游玩。不为散心,仅是黔驴技穷的逃避。

原来她的任性是因蒙尘的初心。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而她笃定的口气皆因那里有她隐藏在心灵深处的羁绊和不舍。

李佳吸了口冰冷的空气,在鼻腔微涩前留下了不胜倦怠的语雪。

“对不起,潘哥,那天我冒失了!”

潘神太了解她了,这样谦和的语雪正是每个陌生人眼中拒人于千里的语雪,这一趟的努力眼看瞬间要化为殆尽了,潘神叹了一声:“稍后我会给你一个解释!”

“不需yào

的!”语雪颜容惨淡,却笑了笑,“你我道本不同,是我太不成熟了,这段时间给你添麻烦了,对不起!”

她萧索的背影落在眼中,潘神心有不忍,如果此时站在这里的是东江的夏夜之情况会有不同吗?

潘神出了酒店,街头巷尾响彻的是叶月依织的《天国》,这个傍晚天国落下了清冷的月光,为岩月擎留下了存活在这个世界最真实的凭据。

前世今生与岩月擎只见过两次,第一次可以忽略,第二次因为岑琦的缘故在东江短暂相处,即便当时因为叶月依织与他的绯闻关系有些介怀,但一贯客观评价万事万物的潘神从未吝惜欣赏。岩月擎是不凡的,当那次饮料掉在地上的一刻岩月擎竟然提前预判,他就知dào

这个人绝非风媒口中的败家子,只是每个人都有秘密,不便于暴露阳光之下罢了。

叶月依织被袭,一定不是继承了岩月擎日本的遗产的关系,十有八九因为她携带的东西,岩月擎的遗嘱是让她将东西交给别人,潘神本来想为岩月擎略尽心意,顺便化解掉叶月的危机,然而当他从叶月口中得知那个人的名字,震惊无以复加。

那个人就是阴影第一王者,帝王加纳。

而那个看似普通的一隅残瓷,正是机枢碎片,但凡想获得的人,无不陷入了阴影的血雨腥风。

这几日趁着叶月依织养伤时,他梳理的一下线索。

首先,可以确定岩月擎与帝王加纳的关系非薄,才得以托付如此重yào

之物。

其二,岩月擎与阴影第一大组织圣修会脱不了干系,也许还是圣修会骨干。

其三,以岩月擎表现出远超精神科医师的能力及他身边的医疗条件,突发性心脏病致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倒更像是一颗迷惑世人的烟幕弹。联想到日媒曝出的惊天消息——岩月擎可能是教皇血裔的身份,还有圣修会前不久倾巢而出赶往梵蒂冈开启教皇墓的消息,潘神做了一个推断——岩月擎作为教皇后裔,出面阻止圣修会开启教皇墓,不幸遭遇杀害。以圣修会的能量制造出任何新闻他都不会感到意wài



其四,据神mì

使者赛斯所言,机枢其实是一只几百年前流转过六世活佛仓央嘉措之手的瓷碗,被碎裂后分散消弭于世间,到底有几片连赛斯也不知dào

。西藏之行他从荣蓉那得到第一块机枢交由赵炫翼保存,东江之战灭玉良言夺得第二块。算上京都叶月手中的第三块。以及随帝王加纳消失的第四块,推算下来,可能还有两到三块,前提是各片相差不大。

最后。教皇墓里一定存zài

极具意义的东西。到底是否与下一块机枢有关?

这些假设成立在概率上说的通。但潘神觉得帝王加纳、岩月擎、圣修会之主三者之间关系绝对没有自己推论的那样简单,岩月擎既然托付帝王加纳,说明在圣主和阴影帝王之间他更倾向后者。可帝王加纳也是圣修会最重yào

的一张王牌,以圣主老谋深算怎可能冒着得罪帝王加纳的风险杀掉岩月擎,如果需yào

打开教皇墓控zhì

他便是,潘神隐隐感觉这里面有一个惊天阴谋暗暗酝酿,滋生。

终于,他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在无法确定各方势力是敌是友的情况下,手上的砝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的大势,所以他必须将这块机枢掌握在自己手中,以增加对未来的主导性,哪怕是以欺骗叶月为代价。

潘神摩挲着口袋里的东西,下了计程车,在山林小溪间逡巡二十分钟,前方峰回路转,一道千余台阶龙盘虎踞展现在面前,向上遥望,两只火红的大灯笼在夜幕里灵谧诡谲。

左面书一个“灵”字,右面书一个“道”字。

“灵道寺!”闭上眼睛默默念了这三个字,潘神踏上了台阶。

此行前,他和布拉格等人碰头,提到日本之行时给出了一个理由,为了解开机枢的密码。但是另一个更为重yào

的理由他没有说,那就是寻找最后一颗救命稻草。如果此行失败,他打算在梵蒂冈之行后不再过问阴影任何事,将剩余不多的时间留给林语雪。

有一线机会他肯定不会做此选择,因为一旦来这里,自己最大的秘密将无法隐藏。

这千余台阶,潘神走得很是费力,当最终敲开寺门的一刻,那熟悉的气息就像闻到了另一个自己的味道。

一个年轻僧人得知了潘神想借住一晚的来意后,无奈地告sù

他住持师父前一月修了闭口禅,不再接见来客。

潘神点点头,说那我只讨一顿斋饭,送些香火钱便离开。

僧人显然也是有些权力,勉强答yīng

了潘神的要求,便将他迎进膳堂。

“小师父,饭菜很是可口,素菜居然比之肉食香度犹有过之,膳堂师父的手艺很棒!”

僧人双手合十,谦和道:“施主过奖了,还是施主有所机缘才能享用到久源师弟的手艺,因为每年只有一月的时候久源师弟才会修行归来,这也是我们全寺师兄弟的口福!”

“哦,看来是我的福气啊!”潘神还了一礼,“既然见不到住持大师,那么我想见见久源小师父,也算感激一餐之恩!”

潘神递上几摞早用布包好的钱,恭敬放在僧人面前,道:“区区一点香缘,望师父代我聊表心意!”

小僧眉开眼笑,让潘神稍等,去叫久源,小僧前脚刚离开膳堂,潘神脸色惨然,伸手在喉咙里一掏,哇地将胃里的东西全部呕出来。

“用人油烧制出来的菜能不香么,一帮蠢材!”

潘神用水漱漱口,片刻后,门外响起了一轻一重的脚步声,以及欢笑声。

“施主,这便是久源师弟!”年轻僧人一指身边年约二十的沙弥,示意他将点心摆上,久源沙弥含笑点头,将一个木盒打开,立时浓香四溢,潘神微微蹙眉,而那年轻僧人已经嘴角涎出口水,迫不及待地取出几盘糕点,谦让同时先吃了起来。

“师弟,这个点心太好吃了,施主你也太尝尝!”

潘神摇摇头,婉拒道:“我不惯于吃点心,多谢小师父好意!”

“那施主真是可惜了!”僧人口齿不清,仿佛中了魔咒,一口气几乎将桌子上的点心全部吃尽,一边揉着肚子一边流着口水,不一会两眼一翻,晕厥过去,片刻之后密密麻麻几十只如米粒大的虫子从小僧人鼻子,耳朵以及嘴巴里爬了出来,那小沙弥在桌子上撒了一层麻糖,于是那些小虫子爬到了麻糖上,片刻后冒起了白烟,再之后五块小指甲大小的白色凝脂物呈现出来。

那小沙弥拿起一个扔进嘴里闭上眼睛,细碎的小牙咯吱咯吱嚼着,半晌睁开眼睛,极为享shòu

地咂了砸嘴。将两个推到潘神面前,潘神眯了眯眼,“这我吃不惯!”

那小沙弥含笑着询问道:“哪里吃不惯?就像我做的饭菜不合胃口吗?”

“最早吃人脑的习惯起因在于崇拜智者,为了获得智慧,但吃蠢材的脑子,为的是什么么,久源老师?”

“基纽之人都善于机锋?呵呵,倒是跟领袖Z风格不符!”

“你不好奇,我怎么找到你的吗?”

“你自觉聪明,却不知dào

惹了天大的麻烦,或迟或早你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小沙弥将潘神面前两颗脑髓凝块扔进嘴里,咯吱咯吱嚼起来,盯着潘神道:“还有一点十分令我反感,你竟然在我面前使用我教给你的把戏,觉得很有意思吗?”

潘神暗叹一声,早知瞒不过他,手从脸庞抚过的刹那,潘神那张温文尔雅的面容冰山消融,露出夏夜之苍白细腻的皮肤,久源小沙弥支着腮,斜倚着身子,本来含笑的两点瞳子瞬间一红一蓝,闪烁着奇特的辉光,片刻,猛然撑起身子,脸上显出不解:“不可能,这说不通!”

“我也知dào

说不通,”潘神苦笑地摊摊手:“但事实摆在眼前,你不必追问,而且要立誓替我守密,我不希望二十年后你我重逢变成生死之争,巫师!”(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三章 望闻问切

小沙弥久源眼神恢复如常,那副与世无争恬淡无忧的表情又挂到了脸上,“是不是当年你率领基纽特种学堂几大高手围剿我,我落荒而逃的传闻连你这个亲历者也被吹捧麻痹至信以为真,所以经lì

二十年沉淀后,对自己今天的能力还蛮有信心?”

“巫师,我修成了逆流之川!可是您这个传授者还是当年的样子,这方面似乎没有太多精进!”

“呵呵,那我要恭喜你了,夸你什么好呢?青出于蓝?”

潘神没有因他的讥讽而影响心绪,学术界里所谓的老师总希望弟子比自己更出色的理论其实在武道悠悠几千年的历史中鲜有成为正面教材的案例,其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武者的尊严与骄傲,二十年前,他接到Z先生手谕任命为指挥官,率领夜鹰在内四大幕僚以及众高手赶往撒哈拉沙漠以南郡围剿巫师,企图获取逆流之川的口诀,以增强制衡圣修会崛起的资本,然而与巫师一见交心,巫师将大成易容术以及逆流之川的心法口述予他,临行时叮嘱他不要修liàn

逆流之川也不可传与第三人。潘神信守承诺多年,只因西藏之行横生枝节,还是违背了巫师的教诲,不但练成了逆流之川,甚至连最终式涅槃也被帝王加纳生生逼了出来。鱼儿总有思水之恩,这一切既然都源于巫师,此行无论目的成败,他也准bèi

交回心得,以反补当年巫师不吝之情。

“我……”

不等夏夜之开口。巫师打断道:“看来我曾经认识的那个人是真的死了,如今面前的这个人只剩下那人的记忆和能力,他的灵魂心性都荡然无存了?”

他这双阴阳眼洞察万物本性,也是他在阴影大名录位列前端的底蕴之一,潘神早知dào

瞒不过他,可从他言语中透露的不像是对自己修成这天下罕有战技的嫉妒,倒像是一个严师看待不肖学生的气急。

小沙弥久源吃完脑髓膏,情绪略有平复,喝了几口水,道:“你来找我的目的我差不多也知晓了。不过你还是讲讲你之前的遭遇吧。这样也可以与我的猜测作比较!”

“从哪里讲起……”

潘神思绪如潮,记忆沿着时光的轨迹徐徐倒退。

一切改变源自于六年前,当时如日中天的叶月依织在维也纳被劫持,潘神抛却性命相救。叶月依织得以幸免。而他。受了重伤。

潜伏在布拉格康复院期间,偶遇夏奈尔医生,几个月的疗养可以称为潘神少年之后最为恬静的一段时光。也对夏奈尔医生从相识到熟悉再到敬重,他从夏奈尔身上看到普通人对生命的眷恋,弱者对于命运的敬畏,从未在爱与情中得到洗礼的潘神第一次感受到女子温柔的情愫,开始厌倦阴影的无情杀戮。

若不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或许潘神将以另一种生活方式在阴影舞台中销声匿迹,自然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夏夜之。

可如果仅仅是如果,但是却是但是。

一次偶然,潘神见到了夏奈尔医生身上的纹身。那不是瑰丽的图案,也不是什么记忆里无法忘却的人,其实仅是一个简单的数字,但落在潘神眼中竟成了惊骇,原来那个时常静静地笑,时常用柔软的手掌抚摸他额头,优雅地带着雏菊香味的女子竟是圣修会的人。

美好憧憬就这样夭折在萌芽中,夏奈尔却不知等待她的将是善于将猎物玩弄于股掌的基纽高层,一个月后那次被团灭的行动中,夏奈尔几乎失去了全部战友,仅有的漏网之鱼看着她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叛徒,正是这个救过她一命的挚友却被她深爱的男人捏碎了喉咙,当看到潘神站在面前,夏奈尔很平静,她提了一个要求,能给康复院患血癌的雪莉寻到骨髓。

一路的冷言恶语,一路的颐指气使,身体上的侵犯和人格上的双重虐待夏奈尔不曾反抗,而对他尚未痊愈的身体,夏奈尔的关切却未少半分,潘神渐渐发觉冷静之后有了另一番味道,他并不是真懂夏奈尔。

原来夏奈尔参与的行动并非源自圣修会与基纽的阴谋,而是对秘结社的渗透行动,夏奈尔并不清楚他的身份,也不是在利用他,可他却让她变成了罪人。潘神很想道歉,但王者骄傲性格让他无法低头,待他当真开口道歉的时候,夏奈尔却为了救他身中数弹,消逝于那个春末的黄昏。

那是一段饱尝腥风血雨之后的恬静时光,也是一段让潘神心性转变的时光。可是消逝得那么快。

之后的四年,潘神陷入了无法摆脱的梦魇,他无法证明自己的对,又抑或夏奈尔的错,渐渐在自责中迷失,同时被圣修会和基纽特种学堂追杀中全世界逃逸,最终在西藏玉觐被一伙神mì

杀手围剿,重伤濒死时潜入一所旅馆,万万没想到压垮王者的最后一根稻草居然是荣蓉的发钗。

重生了,借着夏夜之孱弱的皮囊。

可正是这副孱弱得不堪一击的皮囊让他在第二次西藏之行时,在与沐风交手时突pò

了百破境界,初窥逆流之川门径,直至与帝王加纳交手,疯癫般地演化出逆流之川的最终形态涅槃,与阴影两千年来第一帝王平分秋色。

之后为了救荣蓉,陷入帝王加纳的算计,功力失了大半。

回归东江后,风波不减,在争夺机枢之战中,遭遇圣修会强雄,最终在第五座摩西和第四座阿鲁贝利西联手下,被逼服下了仓央上师的灵药,以帝王加纳旷世绝技元气归元,帝崩双王,但毕竟饮鸩止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生命力极具衰弱。

于是,才有了日本一行。

他在赌。赌沐风无相之相相法无双。

他在赌,赌巫师没有克服逆流之川的天然缺陷,能在每年这个时候修生养息。

他也在赌,赌他凭借逆流之川的感应能找到巫师。

这三次赌,任何一次错了,都会与最后的希望失之交臂。

然而,眼前面临的却是最难的一次赌。

他要赌眼前这个小沙弥,能不能超越沐风,甚至是仓央无上师,为他续命。

久源小沙弥耐心听完潘神的故事。他很清楚作为基纽特种学堂综合素质第一的学员对于逻辑的严密性的把控以及格局构架的能力。所以他也没有必要去揣摩里面的水分,以及关键细节上的真实度,久源那对眼睛再次变幻出诡异的光芒,久久思索后。锋芒褪尽。示意潘神将手腕递上来。随之手指轻搭其上,道:“我想有几件事你误会了,需yào

澄清一下。以便在稍后你不会过度惊讶!”

“首先,让你为之雀跃不已令旁人艳羡的巫师百破并非我的独创,只是秘结社散布的一场烟幕罢了。阴影几千年来排名靠前的秘技如今大多失传或者藏匿,在未来的时光长河中这样的藏匿会越来越多,就像你的十字大红心,我想在几百年甚至一千年后可能也会消弭,秘结社正是早早看到了这点,才散播出去谣言,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让有能力的人去发掘,争抢,最终呈现于世间。你不必惊讶,我相信以你的才智早晚都会发xiàn

,如果你连这点小事都需yào

惊讶,那接下来我要讲出的事情,你肯定会觉得是天方夜谭了。”

“比起圣修会的阴险毒辣,秘结社的手段未必高明多少,事实上,整个阴影除却这两股庞大悠久的势力外,还有你们基纽特种学堂,蔷薇十字会等等强dà

的组织。这些组织无不有自己的算计和阴谋,你纵然天资卓绝,但也只能算到一点点无法撼动大局的事情罢了。比起秘结社的深不可测以及蔷薇十字会的深藏不露,无论是Z抑或你潘神还有些距离,当然与那圣修会历代圣主洞察天机的能力相比,便是云泥,这也是基纽特种学堂渐渐没落的主因。”

“其次,面对你得yì

的炫耀,我想说,在逆流之川这条路上我并不落后与你,当初我之所以将所谓的巫师百破法门告sù

你,是因你对我许诺你不会去尝试,而那时我也对你有所保留,源自于对你的保护。事实上,哪有什么巫师百破,巫师百破只不过是我应承了秘结社散播的流言,将逆流之川删去了关键法门编出来的,秘结社既然想算计我,我岂会听之任之,我正是想通过一些人的口,将这错误信息散播出去,所以我告sù

你的时候千叮万嘱让你许诺不去修习,不想你不只修习了,而且误打误撞居然在强dà

压力下悟出了逆流之川的全貌,甚至犹有过之达到了你口中所谓的最终式涅槃。我不得不说你是天才!”

潘神紧蹙着双眉,任他狡诈如狐,也想不出里面会藏着这些隐情,庆幸的是没有在十几年之前就背信弃义,否则以巫师的毒辣相信一定死得凄惨。他来到这里之后,原本想以反补巫师之恩的机会增加些筹码,以期能找到续命办法,没想到这点心思反而落了下乘,倒让巫师瞧出了。可既然他比自己走得远,为何还是现在这种姿态?如果以他的根基,在达到涅槃境界,想必阴影里能一争长短的也只有帝王加纳了,难道又有什么隐情?

“你不用说,我也知dào

你在想什么?”久源讥诮一笑,“你以为你跟帝王加纳那种怪物已然能相提并论了么?真是好笑!你不用做这副谦虚的表情,就算是重伤时的帝王加纳,你,也绝对不是对手!按照我个人的估量以及听你的描述,就算是巅峰状态下的涅槃境界也最多是帝王加纳六成的水平,这还仅仅是说战斗能力。如果加上他层出不穷的手段以及因境生念的能力,你大概只有他四成的水准!可是为何最后会有连你也会窃喜的局势发生?”

“为,为什么?”

潘神听得到自己声音中嘶哑,那是不甘,也是王者不容他人亵渎的骄傲。

“这点你很快就会知dào

!”久源收回手指,眉尖扫过一丝无奈。潘神立kè

察觉,这个稍纵即逝的表情意味着什么,瞬间他如坠冰窟,桌子上的水杯被他猛然抽回的手碰倒,汩汩洒到地上。久源摆摆手,“别慌,虽然我没有办法,但是这世上至少有两个我知dào

的办法可以让你不死!”

长吁了一口气,整个身体像是被抽空了气的皮球软在座榻上,悻悻道:“你说的第一个,想必是帝王加纳吧!”

“恩,你很聪明!”

“聪明又能如何,他既然能将我算计其中,也必然不会施手相救,我压根没有对他报任何希望!”

烛光下的久源微微颔首。

“那你说第二个吧!”

“我刚才说过了,在秘结社庞大的数据库中,有一个从未详细记载却足以令日月失色的人物,就是圣修会当代圣主。除了屈指可数的个别人,没有人知dào

这个人到底是谁,因为他从未涉足阴影纷争,但也从未离开过每一场或大或小的阴谋布局。据传,此人乃是两千年以来天纵奇才,圣修会敢具象呈现于阴影的最大砝码。以他的能力,我坚信让你续命不存zài

任何疑问,纵然你与他从各种角度来看,都处于对立面,但以圣主的气度,仅仅是你将摩西以及阿鲁贝利西戮杀的事,算不上他拒绝你的理由。唯一的问题,就是你是否愿意为圣修会效忠?”

“哈哈,哈哈哈哈……”潘神笑了起来,“巫师,依你之言,我虽然只是一颗棋子,就连局部的纷争都无法左右,而对方却是掀起整个大幕的主将,与之相比我宛如沧海一粟,不值一提,但身为武者的荣耀和骄傲我一刻没有忘记过,纵然粉身碎骨我也不会投之以好,这一点我早在帝王加纳面前就下定了决心,此生我不会再有信仰,我只崇尚我心中那哪怕微妙的毫光!如果你想做圣修会的说客,大可不必了!”

潘神张身而起。

“啪——”

久源一掌击在檀木茶几上,整个茶几硬生折断。

“好,很好!我辈此生能走到阴影的巅峰,无不拥有自己的信念,如果抛却了信念,那跟行尸走肉有何区别,潘神,我收回我之前的轻蔑,现在,我可以将心中藏了一生的惊天的秘密告sù

你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 秘辛(上)

万贾尼?帕尔凡帝托出生于南非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一位拥有正统信仰的传教士,母亲是一位占卜师——在当地被称为女巫,也许正是这样一个奇异的组合,造就了万贾尼?帕尔凡帝托传奇的一生。

十岁之前的万贾尼?帕尔凡帝托与普通孩子并无区别,只是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他对天主教的历史颇感兴趣,于是父亲希望万贾尼?帕尔凡帝托长大后能将福音传遍世界,为此,性格和信仰本就迥异的父母多次发生激烈争吵。十岁那年,父亲接到罗马教会聘书,到梵蒂冈任职,就在这年的秋天发生了一件大事,母亲被激进派当做异端活活烧死。带着悲伤,万贾尼?帕尔凡帝托随同父亲远渡重洋,来到基督世界政教中心接受施洗,但就在施洗当天父亲因为布教时的不慎掉进炼钢炉,而万贾尼?帕尔凡帝托也不知所踪。据当时教廷一位颇有权势的高层所言,在万贾尼?帕尔凡帝托房间内的墙壁上画满了铭文,其中一些图案预示了他父亲的意wài

,大概也是因为这一点,万贾尼?帕尔凡帝托被当做异端赶出了罗马。

四年后,名躁世界的魔术大师哈里胡迪尼举行一场私人宴会上遇到了少年时代的万贾尼?帕尔凡帝托,当时通灵术甚嚣尘上,而作为反伪科学代言人的胡迪尼听闻万贾尼?帕尔凡帝托具有通灵能力,便扬言要击垮这个小骗子。这件事因为一方赫赫威名,另一方无名鼠辈并没有多少媒体关注。但作为这场比试的中间人却在圈内有着不小的名气,他们没有具体姓氏,只有一个统一的代号——秘结社。比试的内容很简单,万贾尼?帕尔凡帝托与胡迪尼打赌,预言胡迪尼将死于万圣节之前,输的一方将在《纽约时报》上刊登道歉声明,第二天,胡迪尼的死讯传来,因为这件事太过匪夷所思,媒体将胡迪尼的死归咎于可笑的阑尾炎。随着时光的变迁。见证那些奇迹的人纷纷离世。追寻起来,可能只有一份至今保存于秘结社的赌约。

那件事之后,万贾尼?帕尔凡帝托回到了意大利,经秘结社安排。万贾尼?帕尔凡帝托被推荐给秘结社在现实世界里代言人。当时如日中天的意大利法西斯党党魁墨索里尼。希冀以他的能力在军情方面遏制另一大巨头圣修会的代言人阿道夫希特勒。因为圣修会和秘结社的明争暗斗,加之秘结社内部东西塔高层内讧以及圣修会上任圣主的庸碌,让阴影另一大组织蔷薇十字会有机可趁。通过苏维埃政权的阻击,令圣修会和秘结社具象呈现现实世界的计划被迫延后,两大军阀头子先后被处死。

这之后,万贾尼?帕尔凡帝托销声匿迹,直到上世纪80年代发生了多起莫名其妙的沉船和飞机坠落事件,万贾尼?帕尔凡帝托这个名字又重新回到秘结社的关注中,秘结社派出大批高手,却以几乎被团灭的代价得到了一个惊天消息——在近四十年的光阴里,万贾尼?帕尔凡帝托修成了阴影排名前五的绝技逆流之川,已经彻底脱出了秘结社的掌握。

而且,万贾尼?帕尔凡帝托学会了易容术,随意来去于世界各地,不受阴影规矩的限制,从此巫师的称号在阴影里广为流传,出于对此人的记恨,秘结社西塔在没有经过东塔同意的情况下,将能左右一个组织兴衰的阴影秘技逆流之川挂上“巫师百破”的名字散播开去。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基纽特种学堂掌握了重yào

线索,掌教Z派出四大幕僚突袭撒哈拉以南郡,传闻巫师被基纽特种学堂青年领袖潘神重伤,生死不明。

这也是巫师在阴影中最后的消息。

秘结社这些年多方打探,巫师的消息始终石沉大海,最终下了巫师已死的推断。最令他们感到诧异的是,万贾尼?帕尔凡帝托在墨索里尼死后的那35年里发生了什么……

“逆流之川的奥义修习起来非常繁复,但是用一句简单的话却能说得明了——逆转生机,倒行悖施,当初家师授我秘技时曾说,逆流之川如果修到极致,会出现青春永驻,时光倒流的现象,在根基上的飞跃更是普通武技所难媲美的,但是,上帝在开启一扇窗的时候总会关上一扇门,所以逆流之川也必然存zài

弱点,若所遇对手根基远在自己之上,只需将一道至刚至烈元气打入体内,就会造成体内小世界元气互冲,轻则功力对消殆尽,重则百倍加速生命流逝速度,所以家师一直不建议我修习。但,能将逆流之川修有所成之辈,本身已经站到阴影的巅峰,又有谁能在根基上有倾轧之势,自逆流之川有记载以来,家师所言的情况还没有发生过!不过家师既然对我有恩,我只好按捺心中好奇,忍着不去修习,直到家师离世,那颗从未安静的心终于压抑不住打开潘多拉盒子的欲望,于是我违背的师父的心意。不知是我适合这门秘技,还是天资聪颖,只用了十年时间我窥破了逆流之川的门径,又过十年,彻底将逆流之川修成。有一日,我在阿尔卑斯山附近禅静,思索逆流之川极致状态时,突然一阵心乱神游,似乎回到了昔日修行的寺院中,家师正坐在我身前为我授课。师父说我不听教诲,迷失初心以致大难将临,若能悬崖勒马,兴许有一线生机。我自少年时灵觉有异常人,这灵觉非旁人口中与阴间鬼魅通灵的术法,而仅仅是一种预知,却总让我趋利避害,多次逃过死劫。于是在我清醒后,拼着根基大跌的风险硬生生将逆流之川二十年的全功废除,就在那一日我结束阿尔卑斯修行。要赶回寺庙途中,遇到一个书卷气息浓重的少年,擦身而过的瞬间,他看了我一眼,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那一刻,我确信!我的神识脱离了身体,完全失去了联系和应有的行动能力,等身体有了知觉,少年已经没了踪迹!”

“那人难道是帝王加纳?”潘神实在压不住内心的震惊。尤其当巫师描述起那少年时。一种呼之而出的即视感让他联想起在西藏初遇帝王加纳的感觉,平平淡淡的一个人蓦然出现在你身边,那玄之又玄的感觉想来都让人发怵。

膳堂依旧宁谧,烛火飘摇。巫师的声音悠悠响起:“在阴影大名录上。帝王加纳排在第一。我排在第四,无法直接作比,但根据我对帝王加纳在红山讲经阁跟沐风的交手复盘。我感觉一百息之内我还是能撑住,但那少年只是看我一眼,我就形同虚设,那个绝对不是帝王加纳能做到的,至少不是二十多年前的帝王加纳能做到的!”

不是帝王加纳?那难道说还有在帝王加纳之上的人物?

这种初入阴影菜鸟级的问题潘神不会问,他很清楚阴影大名录上并不能将所有武者纳入,譬如阿鲁贝利西,譬如摩西,再譬如圣修会众多高手,在阴影大名录都没有出现,但潘神不会刚愎自用到认为这些人里面没有比自己强的,但是要说比帝王加纳强,那恐怕只有神了。

“后来呢,巫师,后来如何?”巫师说的这一切都令他吃惊,但他清楚这只是引出那个惊天之秘的引子,应该快到了。

果然,巫师深邃的双眼里爆出异彩,抓着碎裂桌子一角的手指咯吱吱嵌入进去,道:“我回到寺庙,将家师留给我的书箱找出来,在他的手札里有一封留给我的信,应该是离世前不久写的,打开信的一瞬间,我清楚记得,我是瘫坐在地上。

根据信上所言,逆流之川秘技随历代门主口口相传至今,因为它的博大精深,鲜有人能修成,但凡修成者无不在阴影巅峰占据一席之地。直至三百年前,当代逆流之川持有者突然下口谕,令子弟不要再修,但原因并未说明,只是当做本门一条戒律恪守,然而在一百多年前,一位武道家转投门下,成为本门当任者的首席弟子,其实他当时在武道方面的造诣早在门主之上,混入本门无非就是想获得逆流之川的秘技心法,那任门主离世过早,众多弟子中唯有家师宅心仁厚,克恭克顺,虽然资质最差,品德却数第一,所以离世前将衣钵传与他,并遣散了所有弟子。要说那位首席弟子当真了得,早在门主将我师招至门内第一日便看出未来我师必然继承衣钵,所以一直照顾我师。家师单纯,哪里及得上此人深谋远虑,此人离开宗门前有意无意透露出毕生遗憾就是未能一睹逆流之川这旷世绝学,家师不忍他就此落寞而去,便将逆流之川心法口授与他,要他恪守宗门戒律。他哪里会听,只说是历代门主天资愚笨,所以嫉贤妒能,深怕后辈出类拔萃令他们汗颜,才藏匿了秘技,家师劝阻不了。

此人不止心机高人一筹,资质更是百年罕有,只用了七年时间便将逆流之川修成,不到十年竟然又有所突pò

,凭借这等傲人的成果岂能不在阴影之中闯出惊天动地的名堂?不顾家师反对,此人欲广纳贤才建立自己的组织,与阴影几大组织分庭抗礼。

却不成想这首席弟子刚离开宗门,就遇到一少年希望考量他的战技,他本是心高气傲之辈,蛰伏几十年,又遇到少年挑zhàn

,怎会罢手,家师曾亲眼目睹这场对决,没有超过五十息,首席弟子就被少年战败,屈辱之下,他就要自戕,家师已劝阻不及。

就在此刻,一个男人出现,对那少年郎说,前辈以武证道的想法虽好,但在现下难以实现,不如将此人交给我吧。少年郎问为什么,男人回答说,很快一场大战,就要席卷全世界,我需yào

此人助我一臂之力,好让手里的筹码多一些。再者,以武证道需相匹配的对手,前辈如今已罕有敌手,所以以武证道的几率微乎其微。不如让我为前辈提供一条路——

前辈只需将无上罡气打入此人体内,下好禁制,其余的事则交与在下处理,百年之内,此人必定脱胎换骨,待我大事笃定,便归还前辈一道圣气,或可为前辈提供最后一步的机会,即便此法最后失败,我坚信那时的他与今日的他相比,也足以令前辈刮目相看,那时以武证道的意义难以估量,此是二法,你看如何?

少年郎思索了很久,大概是认可男人的话,便说,我凭什么信任你?

男人道,未来的那场战争涉及之广,无论你方,还是我方,都会参与进去,但最终都只能成为配角!成为胜利者的陪衬!

少年郎嘲笑男人说,你要这个人目的就是要取得你那场你所谓战争的胜利?这是我听到最有趣的笑话,我能理解为你是在向我谄媚,以期许我的帮zhù

么?

恰恰相反。男人在嘲讽面前,平静道,这盘棋,若是我费劲心机,虽然不至于获胜,但绝对也不会败北,但如果不败,藏在幕后的那人又岂能生了骄纵之心,如果那人不骄纵,无论是我还是前辈,在有生之年怕只能做扯线的木偶,留下的最多只是短暂的精彩,我相信以前辈的胸怀绝不止于此!

少年郎大笑,不管你是在吹嘘还是虚与委蛇,这盘棋我决定参与,我不信还有我做不到的事!

那前辈不妨一试,如果我料定有误,那甘愿受前辈任何处罚。但,如果我说对了,那前辈也必须答yīng

我一个条件——在一百年内,不能与我为敌,你可愿意?

就这样,少年与男人达成了一致,等少年离开后,男人对跟家师告别,将首席弟子带走,临走时,家师大着胆子问道,那个人是谁,为何离开后,我连他的样貌都回忆不起来了?男人很随和,对家师说,不止是你,如果他不想让人记住,那么就不会记住,既然你想问,我可以告sù

你,他是秘结社的旧人,未分裂前的塔主。至于我,你有生之年不会有机会知dào

,把这个好奇留给你的后人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五章 秘辛(下)

在几百年前的阴影,没有明显的组织曝于光明下,那时的圣修会休生养息,蔷薇十字会固守一隅,而没有迎来Z和四大幕僚黄金时代的基纽特种学堂仍然籍籍无名,甚至连帝王加纳这样睥睨天下足以令一个默默无闻的组织成长为参天大树的霸主也没有诞生,就是这样一个衰落的时代里,只有一盏灯永恒地亮着,那就是秘结社,所有的组织都只能仰其鼻息,看不到任何的未来。

直到四百多年的一天,秘结社塔主莫名死亡,保皇派再也无法遏制革新派,新任塔主乃一名弱冠少年,无以服众,被革新派罢黜,保皇派元老被革新派杀戮殆尽,革新派两股绝强势力互不相让,最终达成协议,分为东塔西塔,联合统治秘结社,但两股势力都有一统双塔的野心,所以所谓的联合共治不过是一个幌子,在漫长的岁月里双方倾轧,暗杀,不断发生,秘结社这个撑天巨人也渐渐沉睡。

正是这样的契机,给了其他组织苟延残喘的机会,千年之前最大的对手蔷薇十字会重新浮现于阴影,而分崩离析了二千多年的圣修会在黄金面具家族戮力下被重新捏合,后起之秀基纽特种学堂也迎来了曙光。此消彼长之下,维持了一千多年的格局被打破,发展成为三会一堂分庭抗礼,其余组织割据的局面。

而在阴影大事记中,秘结社最后一任塔主,曾经的少年就像一个笑话一般。见证了秘结社结体,被后人称为最庸碌的傀儡。

但是如果将阴影里所有的线索积攒起来一一分析,会发xiàn

,三百多年前逆流之川这门秘技突然消失;三百四十年前,秘结社遭逢惨烈屠杀,昔日革新派的元老全部战死;二百六十年前,蔷薇十字会莫名沉寂;二百二十年前,阴影之王珈蓝无疾而终……直到七十年前,那场席卷了几乎整个世界的战争,在这些记录里面。都出现过一个少年的影子。只是从没有人记得少年的摸样,也不知dào

他的名字。

而阴影中那些凤毛麟角慧眼如炬的人称之为塔主。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法西斯联盟败北后,塔主就消失了。这件事没有人知dào

原因。就连秘结社东西塔那群一贯谨小慎微的高层也断定塔主应该是生命已尽。死在了二战之中。

除了巫师的家师知dào

这段发生在寂静寺院外的秘辛外,似乎永远沉寂在那高木参天,流风回谷中。

潘神眯着双眼。心中将所有线索整合,梳理,编织,少顷,对巫师道:“依巫师所言,二战三大主力国分别被三大组织操控,您也被迫参与其中,少年既然身为秘结社旧人,自然也是支持墨索里尼,而那男人的身份也呼之欲出,想必就是现任圣修会圣主,只是当时他还未掌权罢了,至于提到的藏在幕后之人选择了苏维埃,最后还是幕后之人赢得了那盘棋局。少年履行了对男人一百年内不干涉他未来布局的承诺,从此销声匿迹,所以外人以为他生命消亡,而巫师您在几十年前,见到的那个记不得容貌的少年想必也是他,我唯一不懂的一点是他为何找上你?”

巫师脸上绯红欲滴:“当我看到家师的信,揭开这段秘辛,我才知dào

后怕,这些年我隐忍不发,说得难听点,就是藏头露尾,一部分原因也是拜那少年所赐,这一段不长不短的岁月,我一直在思索,他为何找上我。但今晚这个迷被你揭开了!”

“我?”潘神愕然,跨越了这么久的时光,怎么会和自己扯上关系?

“对,就是你!如果你今晚不来,我不知dào

何时才能破开这个迷局,幸好有你,这一切才能说得通!”

巫师盘膝而坐,双目半开半合,似在记忆深海里寻找蛛丝马迹,倏地,他道:“我问你一件事,你在干掉圣修会两大王牌时,用过帝王加纳的元气归元,我想问你,你觉得你的元气归元和帝王加纳的元气归元相比,有什么不同吗?”

“我在基纽特种学堂修习那么多年,除了技能外,我学到最重yào

的一点就是不夸大,也不贬低,如实评价世事,虽然我当时用出了元气归元,但与帝王加纳相比,只能说是东施效颦,威力相差不少!”

“还有呢?”巫师撑着身子,“你再想想!”

潘神不明白巫师为何突然执着与此,在东江那战中,他服下了仓央上师赠与的丹药,知dào

必须速战速决,否则自己就算赢了,怕也是玉石俱焚的下场,所以迫不得已用出了不成熟的元气归元,当时直接将摩西轰成齑粉,阿鲁贝利西重伤,就连一旁的砖房都像经lì

过多年的风化一样,但是威力比之帝王加纳将藏地堪比顽石坚硬的冻土都炸碎的威力还有所不及,可……

潘神眼神亮了亮,突然道:“除却威力,要说唯一的区别,那应该是我的元气归元造成了杀戮,而帝王加纳没有,他的元气归元威力更大,却只是将地面轰裂,包括打入荣蓉身体内的元气归元手法,也不是暴力肆虐,我能想到的就是这点了!”

“哈哈,哈哈哈,我终于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小子!刚才我告sù

过你,在信中圣主对少年说过要走那首席弟子的时候让他打入一道罡气,等布局完成后为他送回一道圣气,你记得吧,我早该想到,罡气与圣气的不同,罡气跟元气一样,根基越深罡气和元气越沉浑,所以以你修成涅槃的境界用出的元气归元产生了巨大破坏力,而圣气比之这两种不同是具有灵性,就像拥有智慧的元气。帝王加纳在你的身体里打入的圣气,本身不会要你性命。是你吃下了那粒激发潜能的毒药,才造成了你现在一往无回的重伤。”

“帝王加纳何须如此,他要杀我杀便是了,真是不明白!”

“真是天才!”巫师击节赞叹,看到潘神不解地望自己,嗤之以鼻道:“你这只小狐狸比帝王加纳那只老狐狸道行尚浅!你在西藏遇到的帝王加纳已经无愧半神称号,尤其在击溃艾尔摩斯这里程碑之战后他的精神已臻至天人之境,只可惜还处在肉身凡胎之中,就算修成了圣气,最多延缓衰老。延长寿元。终究还是人。于是他想出了一条路,我不确定是他自己悟到的,还是洞察天机的圣主传授与他,这条路不是什么秘技。只是一个起源于五千多年前的巫术。叫做子母因果法。他定是参考了此法。企图将一道圣气打入你的体内,让你拥有了他的……怎么形容呢,就用烙印吧。让你拥有了他的烙印。当有一天你融和了这缕圣气的时候,这个烙印就会发生效应,子体便有了圣命根基,母体成就圣命,肉身凡胎就会进化。至于因果,他是你的因,你是他的果,你一直好奇他为何要通过那个叫荣蓉的女子来设计你,我想很大可能是你和荣蓉也互为因果,他要的是无暇的圣命,就必须断掉你和荣蓉的因果,才有了你和荣蓉那一段雨露之情,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原始的方式。你与帝王加纳的相遇并非偶然,就算你不在那里遇到他,他迟早也会找上你,甚至连塔主少年也会找到你,就像当年塔主少年找到我一样,只不过我破掉了逆流之川的根基,让他失策了,我相信那时与我相遇的塔主也修成了圣气,要用的也是子母因果法门,哎,我们与之相比,终究有所不及啊!”

任凭潘神学究天人,也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个法门,原来帝王加纳所做的一切竟是这般用意。

“按照这个法门,如果子体消亡,那么母体不说半途而废,修为也必然大跌,帝王加纳这么做要冒多大风险?”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不是神,也看不到遥远的未来,所以一旦错过了这样的时机,必是终生抱憾的结果,闹不好连好不容易圆满的精神境界也会因这一丝遗憾降格,他只能冒险,但这个险太值得冒了!既然我能看出你的不同,以他因念生境的无上境界怎会看不出,你这个子体太为珍贵,你是被拣选的,你的重生必然有无法预估的意义!而且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并非唯一,你也并孤单,你别忘了还有一个一直被你忽略的角色——那个被圣主带走的首席弟子!”

潘神震惊:“他难道还活着?”

“也许吧,圣主金口即开,怎么会有失误!所以我觉得你并不孤单,你若能找到他大概就有了续命之法,这就是我能给你出的主意!”

“要找到这个首席弟子需yào

耗费多久?恐怕我没有这样的时间了!”潘神从未觉得有一刻对于时间这么珍惜,如果他还有几年,哪怕是有一年的宽裕,该有多好,现在这种状态,如果再有一次东江之战的规模,他定然是落得精尽而亡。既然时间无多,只好放手一搏了,于是他对巫师道:“你这里有黄泉吧!”

黄泉是修行逆流之川的辅助药物,并不容易获得,那日,他闻到语雪身上有黄泉的味道,那种还要胜于荷兰野蔷薇的馥郁对于曾经接触过黄泉的潘神并不陌生,巫师嗔怪道:“你要黄泉做什么?”

潘神苦笑道:“你也说了如今坐在你面前的潘神不是当年的潘神,只是一个拥有记忆和经lì

的复制品,真zhèng

的潘神能在人才济济的基纽特种学堂排名第一,并不是仅仅因为战斗力和天赋,最重yào

的一点是他拥有无以伦比的心算能力,换了这副躯壳,我从不敢妄自动用,生怕大脑撑不住巨大的信息量而瘫掉,幸好有你巫师在!”

“哈哈,说实话,我对你的武力值从来没有感兴趣过,当初你能在撒哈拉以南郡找到我,绝对不是靠今天修习逆流之川武者之间的心灵感应,想必是动用了心算,你在基纽学堂众多天骄中脱颖而出,也必然跟心算有关,当年你可以将基纽不传之秘瞬秒的法诀告sù

我,却不愿让我知dào

心算的秘密,令我遗憾颇多,今天有如此荣幸,我也不会作壁上观,你需yào

什么尽管提!”巫师起身离开膳堂,很快又回转,手里多了一个沉香木匣,打开锁扣,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瞬间满溢,就连昏厥过去的小师父都有苏醒的征兆,潘神拿了一颗药丸吞下,片刻后,身体氤氲缭绕,由毛孔里散发出阵阵香味,倏然,他对语雪的秘密有了窥探之心,这个如谜般的女孩到底藏了什么,他很想通过心算知晓,但眼下最重yào

的是找出首席弟子的下落,下定决心后,潘神对巫师道:“事到如今,我已没必要再对你隐瞒什么,心算曾是我毕生的骄傲,比之十字大红心不逞多让,它的原理很复杂,无以言表,简而言之,就是我将深层意识调动起来,翻阅那些平日里不被大脑注意自动过滤掉的蛛丝马迹,再将这些繁冗却庞大至极的信息量筛选,整合,编制,最终将概率最大的一条信息读出。平日常人的深层意识利用率大概仅有2%-8%,但心算可人为操控提升至20%,一旦超过,对大脑创伤过大,难以恢复,所以我尽可能不用,特别是在身体状况不好时,但眼下我必须争取时间,做一线之博,可受困于这副身体的大脑构造,无法尽全功,所以接下来当我进行心算时,我会通过十字大红心的奥义将信息过滤给你,由巫师你来做主要承shòu体,毕竟你精神力天赋异禀!”

巫师似笑非笑,阴阳怪气道:“说得似乎有多奥妙似的,无外乎一些雕虫小技罢了,若是你参与过本座在二战时分析情报的工作,你就不会如此托大了,年轻人!”

潘神不置可否,说了句那就开始吧,整个人瞬间进入坐忘,意识禁锢不动,巫师饶有兴致细细观察,发xiàn

潘神合住的眼睑下眼球快速颤动,在逆光的暗影里居然散发着淡淡的银色,诡异异常,就在这时,他两片薄唇微启,一缕被压缩成极致的音束就摄入耳鼓,仅仅是短短几个音符,刚入耳,便反映在大脑之中成为直观图像,倏然间,巫师两眼一黑,差点昏过去,整个大脑就像遭到一记闷棍,思维刹那成混乱状态,他猛一咬牙,两眼泛起一蓝一红的幽光,才挺住着旋晕状态。

起初尚好,景与物还很清晰,甚至脑海中还能听到言语的声音,随着音束一股股传入,所有的面孔像是毕加索的抽象画一般发生了扭曲,而那树木,教堂,摩天大楼,甚至汽车,灯光忽然进入了时光隧道一般,成百倍千倍速度流逝,最后竟然变为了流光溢彩,巫师整个人剧烈颤抖,牙齿互相撞击,不知哪一刻,几滴黑血从鼻子里淌出,接下来决堤般崩溃,向着空中爆射,根本无法控zhì



眼看一股漩涡要将自己拉入无边无际的黑洞,忽然,白光一闪,他挣脱出来,对面潘神“噗”的一口鲜血喷了过来,虚脱般倒在蒲团之上……(未完待续……)

PS:祝你们情人节快乐!

第二百九十六章 光影各半

在阴影流传的传闻中,帝王加纳以见微知着,因念生境,顿悟天机之能,令阴影之辈望其项背;沐风相法无双,鬼神莫测,一卦断过去,料前程,为之一绝;巫师,通灵之法,诅咒蛊术,一正一反趋利避害,为奇门异术之巅峰。

阴影众多贤才,谈论起来,莫不艳羡,其中自然不乏潜心钻研之辈,但这三项与战绩无关的技能至今无人能通透,能活用。

除却帝王加纳不说,沐风与巫师各自心怀不服,尤其巫师对于阴影大名录上排在女流之后腹诽许久,他认为相法始终是小道,不登大雅之堂,所以从心底对于潘神之类阴影大名录玩心智之辈不以为然。

可在短短几分钟时间内,他脑海里出现的信息量竟然超越了过往的许多岁月,若不是他本身精神力绝强,换作一个普通人,此刻恐怕就会变成神志不清的废人。

烛光燃尽,整个膳堂忽然陷入黑暗,巫师打坐良久,才呼出了一口浊气,颤巍巍将新蜡点燃,喘息道:“你差点要了老子的命,混蛋!”

潘神拭去嘴角的鲜血,平缓下急促的呼吸,半开玩笑半认真道:“区区小术而已,如何入得了巫师法眼!”

巫师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最后悄然捏碎了手中紧握的檀木,此术,若不是亲眼见到,亲身经lì

,说出来就如天方夜谭,难以令人相信。别说旁人根本想象不出这违逆人类进化常识,夺天地造化的方法。就是想象得出,如何操作怕也难如登天。潘神这小子适才提到此术法大约动用了深层意识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能量,如果有方法再进一步,能利用起深层意识的百分之五十,那该是何等的波澜壮阔,到那个时候,想必,哈哈哈……

“巫师,如何了?巫师……”

听到潘神的呼唤,巫师干咳一声。将妄想急忙隐藏。仙风道骨般道:“此术说白了就是逻辑推理能力,然后算出多种结果的可能性,倒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法,但毕竟是小术。尤其这样的结果错综复杂。难于分辨。你看啊……”

“不要废话,我时间不多!”潘神皱了皱眉,知dào

巫师好面子。懒得和他多费口舌。

巫师讪讪舔了舔嘴唇,深沉道:“你的心算我第一次接触,一点准bèi

也没有,所以过程我实在无法捕捉,只能记下结论,一共十三种可能,其中最大的可能性,首席弟子的身份是,嗯——”

巫师冥想着脑海里那个由声音具象成文字的名字,伸出食指在檀木上写下:“神罗!”

“神罗,我记得你提起过这个名字适才,帝王加纳说,圣修会除他之外,还有另一个实力深不可测之辈,只是一直修行,未离开过圣修会,这样就说得通了,当年少年塔主打入到他身体里的罡气以化为圣气,但还未找到容纳圣气的方法,所以他进退维谷,生怕如你这般在战斗中消耗生命力和元气,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未能参与这些年圣修会大大小小的原因!”巫师透过潘神给自己的画面信息,帝王加纳说那番话的声音犹在耳畔,神罗和帝王加纳就像地球的不同位面,不可能同时见到太阳,当一面面对阳光,那一面必然转为黑暗,如今帝王加纳暂时消弭于阴影,那么神罗降临的日子也就到了。

潘神咀嚼着这个名字,默然吸了一支烟。遥想当年,Z先生在讲武堂授课时,鼓励基纽学堂学员们在心算这门课上多下功夫,但连他自己也望尘莫及的技艺,心里其实没有报多大希望。起初的潘神并不出众,尤其在《耐受力》这门基纽历来非常看重的学科中,他成绩低得可怜,甚至还不如女学员,然而在毕业时能从众多学员中脱颖而出,多亏了心算这门课程。心算这门课他得到了A,并不是拔尖的A+,但并不影响什么,因为除他之外所有人都成绩都是零。几年后,当他被元老会晋升为高层幕僚时,一些不看好他未来前景的元老还在因这段过往旧事找茬,在这些人眼中基纽就是为战斗而生的组织,一门文科竟然左右综合成绩实在愚蠢,当年的潘神面对指责没有争辩什么,他心中的锦绣,他对未来的憧憬都藏在了沉默寡言的绅士风格里,这是Z也不知dào

的,整个组织里恐怕只有夜鹰那个连感情都丧失掉了的家伙才明白心算的可怕和精准,当年潘神曾在他面前用为难了苏格兰场一百多年的“剪刀手杰克”的案例做示范,在错综复杂甚至谈不上证据的线索里,最终锁定了嫌疑人。

此刻,潘神心里明白,首席弟子的身份十有八九就是神罗无疑,这是他最不愿意接受的结论。在东江那战中,有一条线索其实是被忽略的——圣修会第五座摩西赶来东江的目的是授了神罗的嘱托,希望他看护好唯一的弟子岭下风城,而岭下风城虽不是死于自己之手,也并没有多少区别,神罗如果踏足阴影,第一件事便是找到凶手,为弟子报仇。就是这样一个深不可测的豪雄,和自己有着同样的命运,这是否意味着去找神罗寻求续命的途径也断了?

“真是天杀的,歇了这么长时间,我还是头疼欲裂,你这心算比诅咒之术还要恶毒,你给我一支烟,”巫师伸出手,要了一支烟刚点上,忽然,烟从嘴里掉了出来,语无伦次般地道:“岩月擎是圣修会的人,岩月擎是教皇彼得的后裔,圣修会调动大批高手赶往梵蒂冈企图打开教皇墓,岩月擎不允许教皇墓被开启,谈判不和,被诛杀,岩月擎与帝王加纳交往莫逆,岩月擎身份特殊,岩月擎的死……圣主授意。无人敢与帝王加纳结仇……唯有神罗,唯有神罗才敢,神罗,圣主,岩月擎,教皇墓……神罗,教皇墓!”

猛然间,巫师左眼红色弥漫,右眼蓝色冰冷之极,失声道:“开启教皇墓。与神罗有关。教皇墓,有容纳圣气的东西!”

潘神媚眼如丝,这是他集中所有注意力时必然会出现的状态,他不敢漏掉巫师所说的每一个字。因为一旦巫师清醒。也许深层意识为了保护大脑。会过滤掉这段信息,再要回忆起来,就太难了。原来刚才通过心算。传递给巫师的信息不仅确定了首席弟子的身份,而且经过复杂计算,处理得到的一系列关于首席弟子的信息。

教皇墓,直觉似乎没有错,要去,一定要去!

潘神映着烛光的眼眸耀起了大片光斑,将烟蒂攥灭在手中。

===

潘神和巫师聊到半夜,直到将那个可怜的老头脑中的信息全部榨干,作为补偿,潘神答yīng

巫师让他享shòu

一段美好时光。

听闻是与叶月依织旅行,费用也不用担心,巫师眉开眼笑,对于女神倾慕已久,只能神交颇感遗憾。虽然明显是被这小子算计,但仍旧甘之如饴啊,相互约定了时间,潘神离开了灵道寺,乘车回到京都。

悼念岩月擎的民众陆续散去,残留的蜡烛渐渐熄灭,似乎任何一份热情都不能长久。

潘神意兴阑珊回到酒店,开门的一刻,心里紧了下,空落落的房间内,没有叶月依织的身影,潘神谨慎地查看了所有房间,没有丝毫挣扎的痕迹,这么说叶月依织是自己的离开的,与追踪者没有关系。

潘神琢磨了一下,走向走廊尽头小徐的房间,刚敲了一下门,就想起了小徐的应声,潘神看了下表,两点四十,这个时间小徐还不睡觉,也真是够敬业的。

小徐打开门,看到是潘神,整个人松了口气,将他让进屋内,潘神看到小徐打着哈气,但床铺整齐,也是奇怪,不等开口,小徐道:“潘哥,您这是去哪了,这么晚才回来,我问潘小姐,潘小姐也不知dào

您去了哪!”

潘神知dào

小徐说的潘小姐,是叶月依织,于是顺着话问道:“晓娟去哪了?我回来发xiàn

她不在屋里!”

“晓娟小姐去了医院!”

“什么?”潘神抓着他的肩膀,急切道,“她伤发作了是不是?”

小徐从来没见过潘神这个样子,一直以为他就是个儒雅的男人,脾气随和,风趣,女人缘好,没想到认真起来,也蛮可怕的,“不是晓娟小姐,潘哥,你别激动!”

潘神刚吁了口气,只听小徐说:“是语雪小姐,不知怎么地,语雪小姐晕倒了,晓娟小姐和李佳小姐将语雪小姐送去医院了!”

“哪个,哪个医院!”

小徐肩膀被潘神捏住,似乎能听到骨骼锉响的声音,疼得他呲牙咧嘴:“京都医院!潘哥,我刚从那里回来,晓娟小姐让我回来等你,说没什么事,哎,潘哥……”

小徐话音未落,潘神已经离开了房间,小徐摇摇头,一边揉着肩膀,一边感叹,真是个情种!

潘神离开酒店,拦了一辆计程车,直奔京都医院。

在灵道寺时,他问起巫师黄泉的作用,巫师说黄泉就是提高生命力的,他本想用心算,探寻语雪的秘密,后来实在无以为继,但隐隐觉得情况不妙,原本准bèi

熬到天明,在京都之游结束后,刨根问底非得弄个明白,可听到小徐说语雪晕倒,一切都不用问了。

在东江语雪生日那天,潘神邀请语雪蹦极,语雪本来推拒,后来架不住他的嘲讽怂恿,最后答yīng

一起蹦极,可是当时她出现了刹那的晕厥,自己为什么在她醒来没有带她去医院检查呢,反而心里贪图的她的静美,真是太不应该,愚蠢!

潘神急迫地看着两边路灯向着身后流逝而去,紧紧攥着拳头,内心分外自责:千万别出事,要不我怎么照顾你,怎么补偿你,小雪,你千万别出事!

潘神冲进医院与李佳碰了罩面,李佳愕然,旋即侧过脸,这一下潘神慌了,他甚至听到声音里的颤抖。“语雪怎么了?”

“没有大碍,应该是长期营养不良,不注意生活节奏,有点贫血吧!”

李佳勉强挤出微笑,潘神紧紧咬了咬牙,对于这个善良不会撒谎的人,潘神不想让她为难,拍了拍她的肩膀,告sù

她计程车在外面等待,不用着急叫了。自己上了楼。电梯门打开的一刻,叶月依织站在楼道窗前,双手合十仰望着星空。

“她人呢?”

“房间里!”叶月拉住直奔病房的潘神,“她正换衣服呢!”

潘神提紧的心。一下落了下来。“到底怎么了?什么病?”

“她叮嘱我不要告sù

任何人。对不起,潘神君!”

潘神咬了咬牙,手背青筋蹦起。努力地控zhì

着自己狂躁的心绪,叶月依织摇了摇他的手臂,明眸闪烁,“潘神君,我不能说,但你可问问医生的!”

潘神旋即直奔医务室……

苍白的房间内,潘神盯着检查报gào

,静默如死,一抬头,冷冽如冰的口气让几个女医生吓得躲在角落里。

“为什么不做手术!”

“抱歉,我方没有把握!”戴眼镜的中年男人道歉道。

“废物,一群废物,我要换医院!”

“先生,如果没有血液来源,病人就算到世界最顶尖的医院也没有用!”

潘神一把揪住他的领子,“你再给我说一遍试试!”

“先生,请冷静,请冷静!”

中年医生努力地挣脱了他的手,制止住要叫保安的女医师,道:“RH阴性AB型血液十分少见,在医学界不超过十例,而这个女孩子的血型比我说的这个还要特殊,全世界现有的记录证明只有一例!”

“在哪里,我去取!”

“这个……”医生推了推眼镜,一脸的难言,他示意潘神看电脑屏幕,“几年前,全世界出现过一例极为稀有的血型,在中国东江市,当时患者心脏做了移植手术,用的就是我刚才提到的RH阴性AB型血液,虽然血液相近,但只是微小的差距,最导致了患者出现溶血反应,器官衰竭死亡。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女孩子与东江那例患者有直接血缘关系,所以……”

潘神走出了医务室,就算他再愤nù

,也不可能做什么,医生尽lì

了,没有错,那例患者应该就是林语雪的母亲。隐约记得语雪与其父决裂是因为语雪的母亲去世的时候林天骄不在身边,也许并不是他不想在身边,而是去寻找解决办法。

时间,这个恶魔……

“潘哥!”

这清澈的声音,为什么如今听起来才能感觉到她玩世不恭情绪背后的炙热,潘神转过脸的时候,所有的感情像是没有光临过似的,他笑着招了招手:“我去上了个厕所,让你们久等了,小雪,你怎么样,没事吧!”

语雪似乎特意上了些妆,美得有些不可方物,笑着摇了摇头:“没事,一点小问题而已,最近游玩疲惫,加上没有吃营养品,所以才会晕倒,潘哥,这次要多谢谢晓娟,这样我请你们吃东西,去哪里都可以!”

李佳挽着语雪的手臂紧了紧,不过最终没有发话,潘神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阴阳怪气道:“大小姐,这是半夜好不好,你是夜游神,不用睡觉,我们可是肉身凡胎,熬不住,咱们还是先回去睡个回笼觉,然后再从长计议吧!”

“是啊,语雪,你回去好好休息!”李佳连忙道。

就这样,四人拦了辆计程车,返回酒店。等待了半晌的小徐,终于松了口气,这趟行程是做导游几年来,最头疼的一次,好在明天就要结束这趟行程了,虽然对这里的一些人不舍,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没有麻烦才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看看时间不早了,李佳回到房间,她的假期也结束了,结束前她想陪着语雪回到东江,逗留一半日,再回上海。

“潘哥,我跟你说两句话好吗?”

在潘神进房间前,听到语雪喊自己,于是对晓娟点了点头,示意她先进去,然后走到语雪房间,语雪脸颊漫上几丝粉霞,作为一个经济独立,思想独立,感情独立的三独优质女青年,语雪对于男生的认知就像夏夜之和陆堑那样,是胸怀宽大,海纳百川的,所以一贯认为不用跟男生道什么歉,可这一次从心底里认为自己错了,如果不是晓娟及时出现,发xiàn

她,恐怕这次怕是熬不过要客死异乡了,原来晓娟也姓潘,是潘神的表妹,自己那天错怪了两个好人,还差点失手伤了潘神,心里实在过意不去,适才本来准bèi

请他们吃饭,可潘神拒绝了,眼看明天分别在即,这道歉如果不说,怕是没机会说了,所以语雪还是放下了腼腆,恭恭敬敬给潘神鞠了一躬,由衷道:“潘哥,那天我太任性了,我不该那样的,对不起!我从小娇纵惯了,一路以来你都在包容我,照顾我,谢谢!”

潘神内心清如明镜,可表面上还得装出十分受用的表情,从来没有一次觉得站在她的面前会胆怯,可这一刻分明感觉到了。特别是当语雪说起自己小时的孤独,希望得到兄长的照顾,更希望潘神能做她的哥哥时,潘神心中五味杂陈,勉强答yīng

后,走向房间。

倏地,语雪拉住他的衣袖,潘神一怔,扭头却见语雪连耳根也烧红了,嚅嗫道:“哥,明天能陪我去买点东西么?我想你回东江的时候,帮我捎给几个人!我……恐怕短时间不回去了!”(未完待续……)

PS:新年到了,希望我寒羽乘的书友们在未来一年平安,如意!

第二百九十七章 伞,明信片

京都行程的最后一天,天朗气清,随着岩月擎故去的风波渐渐转淡,整个城市又恢复了往日古色古香的宁和。

上午将最后一点行程结束,团友们吃过了京都料理,小徐安排了自由时间,所谓自由时间就是购物时间。

白富美那个团体的贵妇们,对爱马仕香奈儿古奇趋之如骛,可听小徐口沫横飞讲完京都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述说起京都的一些小巧玩意早已意兴阑珊,相约了一场牌局便回了酒店。

冲着香艳邂逅的几个小青年则通过当地一个朋友,早早安排好下午的唱歌热身助兴,和晚上酒后的俯卧撑活动,作鸟兽散去。

两位憋了特么许久的土豪哥,见小逼货们藐视自己不带人生地不熟的他们飞,愤愤地要小徐带他们去放松,尽管小徐三令五申艺妓是艺妓不是小姐,但是土豪哥依旧固执地说穿着衣服的小姐才最有味道,在重金利诱下,小徐也有点心动,开始起灰色地带的交yì

,当然这些都不足与外人道也。

学生情侣和几只眼巴巴艳羡的单身狗还是决定压压马路,吃点小吃。

李佳原本想陪着语雪,但声音极具魅力的潘晓娟三言两语便将其蛊惑,去哪了不知dào

,午后京都碧空如洗,红日满窗,语雪出了酒店,深深吸了一口裹着樟树香味的空气,任湿意漫汲心扉。

黑色小牛皮短靴,蓝色紧身牛仔。碎花衬衫外套了件黑白间条的线衣,素色的长款风衣,及腰的长发如一幕黑缎绫散落,略施脂粉的脸上笑意盈盈,冰雪初融般灵气涓涓。

潘神望了一会窗外等候自己的佳人,收敛满眼的怜爱,插着口袋换上那副令人讨厌的玩世不恭的姿态走出酒店,抱怨道:“这一路没遇到什么邂逅,倒是捡了个便宜妹子,这什么事!”

语雪不为所动。依旧笑着:“哥。有个妹子不好么,特别是我这样远远一看就冰雪聪明,欺霜赛雪的妹子多给您老人家长脸不是?”

在异乡宁和安逸的街头巷尾,在明媚温暖的冬日阳光下。她的一颦一笑都是美的。就这样一不小心落入了游客的相框中。成了一幕隽永的温和。

潘神的思绪追溯时间似乎回到了去年春天的泰安,看到的那个落在马力强同学相机的富家千金,看到了棒球帽下拒人千里的冷漠美人。看到了那扇永远也可能推不开的门扉。

落雪的日子,雪却要化了,这是为何?

突然感受到肩头被轻轻搭住,语雪吓得跳到了一边,嗔怪地看了潘神一眼,却见他眼神之间流露出那样一种远非轻薄之人能拥有的慈爱,心头蓦然暖极,“哥,我们合影一张吧!”

“嗯……好!”

潘神站在小花园那颗茂盛的榕树下,挑选好一个绝佳的位置,语雪将脖子上挂着的相机摘下来,拉住一个穿着墨蓝色校服,黑袜筒不畏寒意的学生妹子让她帮忙,自己跑到潘神右边的位置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潘神勉强牵起嘴角,却看到身边这位大小姐全身心投入到“便宜妹子”的角色里,阳光在她脸上染了一层深蕴其中的暖意,连毛孔都分毫毕现出来,最终在猫脸少女微微侧头偏向潘神一边是定格。

“为何突然要合照?又不是情侣!”

“要给别人看的!”

语雪端着单反,选了几张满yì

的,信誓旦旦道。

“我还以为你是想念为兄,给以后的自己看的,哎呀,瞬间好失望!话说为何要给别人看?”

语雪将相机挂在颈间,一只手端着,当先小跑两步,转身,让潘神站在红墙黑瓦的民居前摆好姿势,按下快门。

“哥,你是东江人吗?”

潘神摇摇头。

“那你为什么在东江上飞机!”

“呃,处理一些事路过!”潘神狡猾地眯眯眼。

“哦,这样!”

潘神顺带套话般地问:“这趟旅程都要结束了,你才想起来关注我啊!”

语雪猫脸上露出赧然一笑,又问:“那你对东江了解多么?”

“远不如对你了解多!”

语雪没有感受到潘神语气里的认真,以为他对东江真的不熟,这才放心道:“说出来也许你不信,你妹子可是很抢手的,很多人追的。在东江有一位陆公子,家庭背景很好,人也特别优秀。这位陆公子追了我好多年,久得连我都忘了。但是,做恋人呢,总是差了一些缘分,做朋友呢,他又不肯。无论我是冷言冷语,还是躲着他,他都不介yì

。以前总想着他愿意那是他的事,跟我没关系,现在回头看看,才觉得自己太不懂事,一点责任感也没有。我不能再耽误他,可我必须有个让他放qì

的理由,所以呢……呵呵!”

“你别跟我嬉皮笑脸!”

潘神看到她双手合十,笑靥如花的样子,色厉内荏道:“就为了躲那个什么劳什子的陆公子,跑来这了?”

“才不是!”

语雪摇摇手,一副你不懂,我不屑与你解释的样子。当先走向了一家店铺,是一家买油伞的小店,京都油伞虽然是传自于中国,但是却更出名,除了因为做工细致,图案精美外,更重yào

的原因在于油伞文化已深入日本文化,特别在嫁娶婚俗中占据重yào

地位。

老板娘很是和气,语雪买了一把红色的,付了钱,走出一段距离,潘神问:“这伞是给谁的?”

“陆公子呀!”

“哈,你对那小子很是不错,就送他一人!”潘神漫不经心道。

“哥,你没听小徐讲吗。买东西几大忌,老人切忌送钟送表,病人切忌送鞋,而情侣呢,切忌送伞,伞意味着散,据小徐说很灵验!”

潘神这次真的笑了,嘲笑这个便宜妹子太迷信了,竟然相信这些无稽之谈。语雪叹了口气,由衷道:“我非是他的良人。所以这辈子就散了吧。亏欠他的,如果还有下辈子,我再好好报答!”

曾几何时,马立强义愤填膺地讲起江大炮神谢弋骗炮的绝招之一——以情动人。面对新女友不安的疑问。谢弋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这辈子不可能了。亏欠她的,下辈子好好报答”,单纯而未经人事的少女就这样被这么感伤而重情的小禽兽拐到了床上。然后重复着上一个少女很傻很天真的经lì



这句本该是负心人编造的借口从语雪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潘神的笑慢慢转为了苦涩,这些都是那晚她离开时想好的吗?

你这个傻子,你不知dào

有的人就算面对你的冷漠碰得头破血流,伤得体无完肤,也一直那么对你的不离不弃的原因,因为那从来都不是什么亏欠的果报,那是希望你那颗最真的心能碰到最懂的人。

“傻子!”

“嘿嘿,哥,我请你吃章鱼烧!”语雪进了一家小吃店,叫了一壶茶和两份章鱼烧,有些粗壮的喘息被潘神听到,潘神沉声道:“不舒服咱们就回去吧!”

“我还想买点明信片!”

“这又有什么讲究,明信难道等于明心?让你那个陆公子明白你的心?”

语雪倒茶的手迟疑了一下,几滴茶水沿着杯壁缓缓流到了桌子上,又顺着经年累月时光侵蚀出的纹理汇聚到一隅。送明信片是明心的意思她没有想过,她只是想将这美好而短暂的时光与心念的朋友分享,也许正像那首歌唱的——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某年某天,心念的人兴许会拿着捎给他的这些明信片,走过这依稀渐远的记忆,回顾倏然而逝的时光。

如果能像潘哥说的那样,明信片,就是明心的意思该多好啊,那时,他会明白自己这份心有多么艰难,是多么纠结吧,也会明白他得到了一颗最真的心。

语雪掩嘴笑笑,将茶恭敬地端到潘神面前。

“潘哥一路给小妹泡过多次茶了,这次轮到小妹,算是敬你,好哥哥!”语雪喝了一口,看着潘神狼吞虎咽埋首于章鱼烧,开心道:“明信片不是要送给陆公子的,而是送给另一个人,嗯,夏小子的……”

“咳!咳!咳!”

“哥,你慢点吃,又没跟你人抢,喏,我这份吃不了,你帮我吃掉!”

潘神捂着嘴,一个劲的摇头,抱怨道:“这芥末太呛人哩,没事,我吃,你接着说!”

“说什么啊,你真八卦!老是我说,你也说说你自己的!”

“我?我哪有什么可说的!”

“真没有?读书少,你可不能骗我!”

“没有,没有!快付钱,走人了,买你的明信片去!”

语雪付了钱,跟着潘神出了店,寻找卖明信片的店铺去了,这时一帮客人涌了进来,看到角落里座位上放着一个拉链塑料袋,打开是三个药瓶,交给了店员,店员在店门口张望半天,早看不到刚才那个美丽女孩子的影子,看看药瓶,似乎是和心脏有关的药,于是妥善的保存到柜子里。

一家棕色木栅栏小店外,语雪开心地翻着明信片,道:“赚大了!这几天我们去过的景点,这里都有啊,这下可全了!”

潘神拎着一袋子明信片,叹道:“夏小子再不明白你的心,不如去死好了!”

“呸!呸!呸!”

语雪朝向南边,拍了三下嘴,神神叨叨念道:“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哥,你不要咒他好不好!”

语雪夺过了明信片,不搭理潘神,自顾自往前走,潘神跟在后面,无辜道:“呦,小雪生气了这是?我这傻妹子生气了这是?”

“没有!”

语雪慢下脚步,看着另一条繁华的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静静道:“我只是觉得他苦难已经很多了,太不容易,如果以后的日子他能平安,顺遂,他明不明白我的心倒也不是那么重yào

了!”

“我想他会明白的,当然如果你能亲手将这些明信片送给他,他会明白!”

“哥,您可真会循循善诱,这一点,你和那小子还真有点像!”

见语雪斜睨自己,潘神回瞪道:“见你对那什么夏小子那么好,老哥心里很是嫉妒!”

“好么?比起他对我的好,还不够!”语雪望着坠向山谷的冬日,叹了口气,“如果够好的话,也不用跑这么远了,说到底,还是不容易相信别人,还是自私吧!我们回去吧,潘哥!”(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筒八章 香草甜筒的约定

“小雪,跟我去罗马享受假日吧!”

“嗯?”

“你嗯什么嗯,既然不回东江,那我再伴你这个结识了一天的便宜妹子一程,如何!”

“我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用烟灰缸还是什么更坚硬的东西砸我吗?”

“哥!你怎么能老提那件事,咱们不都一笑泯恩仇了么?”

“切!”

潘神撇撇嘴,心里计划着一些事。

沐风在离开幽兰小筑时,他一心都牵挂着身负的伤,没有察觉到沐风言语里的惆怅,那惆怅定然是为了语雪的病,沐风相法无双,也许在巫师看来那是小术,颇有微词,但他听闻过,见识过,对沐风相术由衷崇敬。既然她急于动身,大概是为语雪寻找治疗的办法,说明卦象上看语雪还是有希望,否则以她对语雪的关**,最后一段时间不会离开,而是陪着她才对。

和这个外表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内心纯净似镜温情如水的大小姐经历了这么多,虽然没有机会用心算推测出他的这次重生是否缘于前世两人之间并不深刻的因果,但有一点他肯定,那就是存在于两人之间的源力。

初识,碍于她的特立独行,碍于自己前路飘渺,登山不过是一场没有前因,没有后果的结伴罢了,未觉。

再见,苏西古镇一游,看到了前世那张照片。心念未定,毕竟前尘往事,如一幕过眼云烟。但在救赎岑小小的最后那天里,握在手中的那只香草冰激凌,让他在一瞬间陷入了两世交叠,只是不愿去触碰罢了,毕竟除了香草甜筒的青涩美好,大片记忆世界的雏菊衰败深深折磨着他。

夏日,那场开得过于葳蕤的盛景让江大千年后最美最有风情的小妖精差点迷路。或温婉或狡黠或强撑或无奈的笑靥洒在身上,舔食着他过往的伤口。慢慢结痂,脱落,曾以为永生需要仰望难以攀过的高山,却在不经意间翻越了山岭。见到了晴朗,她的光芒太过耀眼,她的灵犀太过缠人,所以尽管猫脸少女也曾一次次路过玻璃橱窗之外,一次次在有意无意擦身而过,可他狭隘的目光从未流连。阳光的温暖被所有人铭刻,月光的温柔却只能挡在那两扇拉近的幕帘之外,世人皆是,从不懂得被**与**人的潘神又怎能例外。

风轻云淡。岁月无忧的秋季,与她相熟了,她却病重了。在星舰桌球俱乐部那晚觉得她心力不济,当时懵然不知,只觉得就算全世界的喧嚣在一刻全部爆发,她也会静的如站在千山暮雪之外远离尘埃,与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他没问。没探寻,自以为多一份关心则是矫情。不远不近是他的男人经。

直到,阳光被阴霾覆盖,温暖已不再,才发现清冷的月光早已破开乌云的笼罩,不辞劳碌照亮仅是一隅的希望,只要你愿意抬头,原来一直在那。

有一种缘,不求生根,不求结果,经历过山重水复,柳暗花明,经历过沧海桑田,海枯石烂,你想起时,方知情重。

终于有一天,当这缕一直照着自己的清冽月光再也透不过阴霾遮盖,顾影自怜时,潘神觉得不能再让语雪离开自己的视线了,只要在一起,就一定有希望。

“哥,你等我一下!”

潘神耳畔回荡着语雪的声音,抬起头,她已然走到街角那家咖啡店门口,一道被斜阳拉得笼罩住自己的颀长身影站在那里,他在打量对方的时候,那人也在看他,一双眼光芒内敛。

中年男人收回目光,凝视着在他这个颇为审慎年纪,却无法吝惜溢美之词的姑娘,心下暗叹,红颜薄命,几天不见,黄泉药效褪尽,她的沉瘀又重了几分,就算以他学究天人,也无法让语雪恢复如初了,就算将她带回秘结社,也怕是减轻痛苦,拖延三两年的样子,看来当初对林天骄许诺的那份大礼怕是要食言,更为可惜的恐怕是这些年一直寻觅却始终不得的伴侣难免要离开了。

“蒂格叔叔!”语雪礼貌地唤了一声。

蒂格微微颔首,道:“那是你的男朋友吗?看样子儒雅斯文,神采奕奕!”

语雪含笑道:“我哥!”

蒂格哦了一声,倒没有刨根问底,转而道:“我马上要离开日本了,你决定了么,是否跟我走!”

语雪略微迟疑了几秒,仰起脸,笑着说:“恕我冒昧,蒂格叔叔,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如果您时间不多,那么你是愿意安享这段时光,还是愿意时刻担忧朝不虑夕,含恨离去呢?”

“呵呵,”蒂格也笑了,“我与你父亲的关系,让我不愿意在你面前隐瞒,所以你大概明白了你的处境和我的技穷,你的心意我明白了,但是我还要说一句,有时间就有希望,小雪,你不再考虑一下了吗?”

语雪不知是被镕金的落日染红,还是想起什么事,总之脸颊泛起红霞,道:“谢谢蒂格叔叔,前些时日让我感受到了四年来从未有过的健康,这一点语雪铭记于心,但我还是要拒绝您的好意,麻烦你回去告诉林……告诉我爸,我也谢谢他,这些日子一个人想了很多,我已经不怨他了,希望他可以允许我平平静静走完这一段旅程!”

蒂格捋了捋额前的灰发,赞赏地抚了抚语雪的脑袋,最后扫了站在远处保持警惕的潘神一眼,道:“既然你主意已定,我便回转,顺便将这番话转告你父亲,我相信他听到也会欣慰。短短几日未见,你哥哥却让你改变了不少,恐怕连你自己也没有发觉吧。也许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也说不定,保重,小雪!”

直到蒂格的身影渐渐消失于日暮下。潘神走到语雪身旁,沉声道:“这个人你认识?”

“潘哥,怎么这个语气,那叔叔又不是坏人,是我爸的朋友,你这人可真是,难为叔叔刚才还夸你呢。我能不能理解为你是在担心我这便宜妹子被人拐跑了?”

语雪想着蒂格刚才的话,心情明媚。不知怎么了,越来越觉得与潘神相见恨晚,什么话在他面前都不需要隐瞒,不需要矫情。

潘神还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脸上没有多少表情,而且声音还是沉沉的。

“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我想要你的答案!”

语雪本来想说晚些再告诉你,可看潘神这次绝对是认真严肃的表情,不好伤了他,于是点点头,见潘神松了口气,语雪补充道:“最多十天,而且之后不能再拉着我当你的伴游了!”

“一言为定!”

达成协议的两人并肩往酒店走,不知是不是在一下午玩笑中突然添加了点敏感而严肃的酌料。一路上两人都寡言少语,气氛有些尴尬。

“夜幕之前的片刻余晖最美,是吧。潘哥?”

前方几处山丘草木葱茏,松柏挺秀,点缀在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之间,一座座有些历史的吊桥横亘在这些山丘之间,将其串联起来。

“蓝桥!”语雪纤细的指尖划过锈迹斑斑的铭牌,“这个名字不错!”

木板钉成的褐色小木房里。一个穿着和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对她笑着说什么,语雪对潘神招招手:“哥。你懂日语,你去!”

潘神暗叹大小姐就是大小姐,我不是你哥,你是我姐才对,潘神过去,老太太礼貌地打招呼,问他要不要锁。

看着走到桥上的一对情侣,将锁锁在铁链之上,大概明白了意思,转脸问语雪:“妹,要锁不?”

“锁?”语雪摆弄玩相机,走了过来,那腿脚不好的老太太勉强站起来,佝偻着背从木箱中拿出一把锁,牙齿都要掉光,干巴巴的嘴笑着一直对她说什么,示意她收下锁。语雪看潘神,有些茫然,潘神与老太太寒暄了两句,将几张大钞放在了一个善款厢里。

“老奶奶说什么了?”

“她说可以在锁上刻上两个人的名字,锁在锁链上,如果有一天灵验了,瓜熟蒂落了,带上那个人回来,回忆往昔的美好!如果那个人与你没有缘分,当你放下的一天,也可以回来,将锁打开,放入湖中,就算释放了今日的我执,归于了平静,静待来生之缘!”潘神将锁递给语雪,道:“日本人很信这些,你有兴趣就玩玩吧!”

老太太经历过沧桑的脸上纹理纵横,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着语雪,笑着将一摞纸和一支笔递给语雪,语雪迟疑了一下,拿起笔,在纸上写道:林语雪,夏……

见潘神鬼鬼祟祟站在身后,语雪拿手挡着,潘神倏忽间闪到了手挡不到的另一面,语雪转脸,嗔道:“你,去那面!”

“切,我这便宜妹妹又发魔怔咯!好吧,好吧,去那面,去给我这傻妹子买冰激凌!”

在机器里投入硬币,按下香草味的按钮,刚才虽然只看到了一个字,但是心中无比温暖。

拿着一只香草味的冰激凌,看着语雪一步步走到蓝桥上,夕阳最后一抹余晖翻过山丘,洒落在桥上,将整个桥和桥上盈盈俏丽的猫脸少女镀上一层霞光。

抬起头,流风从山谷辗转而来,带动了天顶上的树枝以及绑在树枝上的风铃,叮叮咚咚——

潘神似一壶美酒下肚,酣然笑了,**,就是这样的感觉吗?

只是,倏然,那笑就冷了——

“语雪!”

语雪双膝一软倒在桥上,手里尚未来得及锁上的锁弹了几下,落在桥面上。这一切放慢了成倍的速度在眼中,事实上是他的速度太快了,那明信片尚在空中飘散,冰激凌刚落在地,他已然站在桥上,语雪眼中充斥着难以置信,但更多的是绝望。

她急促地呼吸,手在包里胡乱的摩挲,钱包,钥匙,化妆包。水洒了一地,却愕然发现药不知为何不见了。

那粗重的**声就像锯条撕扯着木头,让人心惊。整个桥静的似乎只能听到这个声音。没有人,也没有欢声笑语声,语雪两行清泪,漫上了眼窝,打转,打转,手肘拼命地支撑着桥面。要靠摩擦力使自己接近那只掉落的锁,似乎那成了她最后的希望。

只是那锁离她越来越远。耳畔除了风声,还有那熟悉而怀念的声音,不知怎么想起了那时在泰山,那个小子问:“你叫什么?”

“语雪!”她讥诮地挑了挑嘴角。

“我叫夏夜之!”

“你无须告我。我记不住!”太多人问了她的名字,然后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不过只是一程的过客,连生命里的过客也算不上。

而他呢,说:“你会记住的!”

兴许那会是面子,是自以为是的傲气,但一语成箴,这个闯入自己生命的过客还真是不简单。记下了,当真忘不掉,也许不是这小子闯入了她的生命。而是自己闯入了他的生命,如果是这样……会是他的一个过客么?

人生在世,有些事,想来,便是淡淡的心酸。

“来,张嘴。不要怕,我在这!”

潘神在基纽的岁月教会了他太多的东西。当昨晚离开医院时,他拿到了语雪需要的三种药,怕的就是万一药不在身旁,病发作的悲剧,此刻他真感谢基纽的一切,让他有机会救怀里的女孩。

语雪意识已经紊乱,潘神撬开她紧咬的牙关,让她咬着自己的手指,将三种药塞进她嘴里,灌了一小口水,在她平坦的腹部一按,那水带着药被吸进了咽喉,潘神将他扶起来,靠在自己的肩头。涣散的眼窝里,那弧印着黛色天空和绚丽晚霞的泪水汇聚在眼角,簌簌扑落,语雪痛楚地抓着潘神的衣服,气若游丝,怆然道:“我不舍得,我还想见他一面,哥,我还想见他一面!”

潘神深吸了口气,禁不住湿了眼眶,抚着她被风吹乱的发丝,“好,好!”

眼神扫过,整座桥上没有其他人,潘神手指探向自己脸颊,一抹之间,罩在脸上那张斯文儒雅的容颜掀去,露出的是另一张二十多岁,平凡干净的脸庞。

药力作用慢慢显现,语雪的呼吸渐渐平缓,可相反的她墨蓝色的瞳子却不住的散大,散大,最后从她的嘴里发出了“呜呜”的低鸣——

一把推开了换了夏夜之容貌的潘神,挣扎地向桥另一边跑去,没有跑出两步,整个人狠狠扑倒在地,她又挣扎地爬起来,继续跑,仿佛身后有无法摆脱的梦魇。

潘神一个箭步,闪身站到情绪崩溃的语雪面前,在她整个人倒下的一瞬间,抱住了她,也倒在桥上。

语雪拼了命推开他,坐在他的身上,扬起手,朝着他的脸上,一记清脆的耳光,因为用力过猛,自己又跌倒在他身上,那湿漉漉的泪水沿着潘神的脖颈流了进去,温温的。

恼怒和委屈的声音在耳边炸响:“混蛋,你妈的,骗老子很好玩吗?”

潘神不发一言,任她尖利的指尖抓在自己脸上,留下了道道血痕。

那一边想过桥的游客远远看到这一幕,也都愣了,没有人敢过来,只听到一个女孩悲怆的哭泣声。

最后一抹斜阳落入山谷的时候,繁星闪亮的天幕铺了满眼,语雪撑起了身子,看到被自己折磨得一塌糊涂的潘神躺着静静看着自己,语雪别过了脸,抹去眼泪,可一想到他脸上被自己糟蹋的那些伤痕,又一脉汩汩涌上。

语雪抓着铁链,撑起发颤的膝盖,蹒跚走到桥中央,将自己的散落的东西一样样装进包里,最后走到那把锁前,抓起锁,朝着墨色湖水中掷去,可手臂甩了一半,又戛然而止,犹豫了几秒钟,将锁锁在了铁链上。

站在远处的老太太平静地看着走过来的女孩,和善地笑笑,或许见过了太多的闹剧,在她看来,青春是无限美好的,不应吝啬微笑的祈福。

语雪学者老太太的日本礼仪,浅浅躬身。

拿起散落的明信片,未曾回头。未发一言往回走。

忽然,一道身影挡在面前,语雪抬头。那张斯文的脸,那个被唤了一天天的哥哥又回来了,可是心底里说不出的烦闷厌恶,冷冷道:“滚吧,不想再看到你了,虚伪的混蛋!”

潘神将一只香草味的甜筒递到她面前,语雪甩手扇掉。“你他妈到底有没有脾气,有没有自尊。我看你比我更像一个快死的人,死吧,死吧,快去死吧!”

刻骨流毒的话从她嘴里不遗余力倾斜而出。那冷漠眼神,怨毒的语气,像她。

“我身体健康的时候,你当我如无物,我快要死了,你站在我面前笑,逗着我玩,我算什么,”语雪指着潘神的脸。一下一下戳着,“你这是干什么,可怜我?知道我快死了。可怜我是吧,我林语雪什么时候沦落到需要怜悯了,哈哈,真是太好笑了,我恨死你了,滚。给我滚!”

潘神眼泪终于沿着脸颊落下,但依然止不住脸上的笑容。又一只香草甜筒从他手里变戏法般出现,这次没等语雪打掉,他抓住了她的手,“你忘了吗?”

“看来你是真的忘了!零零年,奥沙利文和马奎尔那场苏格兰公开赛,我身旁一个小姑娘太激动,把手里的冰激凌扔到我的衣袖上,可是这个小姑娘没有道歉……”

语雪微张着嘴,怔怔地摇头:“不可能,这不可能……”

“没有道歉也罢了,毕竟她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我那是年轻气盛,便逗她说,如果奥沙利文能打满分,算我错了,我给你买一只香草甜筒!”

耳鼓里嗡嗡响个不停,语雪抬起头,冷冷盯着他:“从我朋友那里把我调查的这么详细,你也是费心了,我该叫你潘哥呢,还是带着虚伪面具的夏夜之呢?”

潘神不置可否,继续道:“那个小姑娘大概是特别热**斯诺克这项绅士游戏,更加崇拜自己的偶像,所以跟我赌气道,大叔,如果奥沙利文打不出满分,我给你买十件你这个档次的衬衫,当时我哭笑不得,虽说我喜欢穿的先弛衬衫算不得多贵,但是小姑娘的口气让我不禁有了兴趣,我想看看她到时候惊讶的表情,可是奥沙利文如有神助,不知道是没有酗酒状态好,还是小姑娘的念力起了作用,结果真的打出了147的满分,我留下了十美元!”

潘神拉过语雪冰冷的手,早已骇然的语雪如木偶一般被肆意摆弄,忘记了反抗,忘记了这个深仇大恨的对手,“十几年时光悠悠而逝,我从未想到有一天还能再见到她,也未曾想到再见时她已出落得风姿绰约,我不想打扰她的生活,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身份去面对她,更不知道她的心意,然而当我明白一切,她却要远走异乡,我只想方设法将她带到这里,在这里我知道了她的秘密,如果她没有沉瘀,也许我会如往常许多次一样,由她离去,然后去继续我下一段旅程,可现在不行了,我不能再放开她,无论结果最后如何,也无论谁先离开,归于尘埃,我会一直守着,走到世界的尽头,为止。这只香草冰激凌是有些晚了,但我依然觉得这是我拿得出手,能配得起她的眷顾的心意,这份心意并不晚!”

将香草冰激凌放到她的手里,她没有再扔掉,而是背过了身子,哪怕夜色迷蒙,哪怕星光微渺,她仍不愿意潘神看到委屈的样子,她坚强,她能直面生离死别,但唯独这份仍旧不敢相信是**情还是同情的情愫是她莫名害怕的。

可是,即便是火,飞蛾也会扑上去,哪怕翅膀燃尽,那是命,但无悔啊,这就是一直的语雪啊,不是吗?

眼泪落在冰激凌上,融化成一个坑洼,带起了香草的味道,舔上去,又甜又苦涩,却触动心扉。

远方高架桥上驶过的轻轨传来了阵阵笛声,回荡山谷,几缕炊烟慵懒飘向遥远的天空,潘神静静地走在灯火摇曳,五彩斑斓的街巷上,却走得很踏实,因为背上的小雪给了他负担,这负担让生命不再是不可承受的轻。(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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