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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眼看金庸》


正文 前言:在文学丛林中与金庸狭路相逢

在文化里,我重点研究文学;在文学里,我重点研究小说和戏剧;近年来附庸风雅,重点研究通俗小说;在通俗小说里,曾经用心研究过武侠小说;而金庸先生早早地埋伏在武侠小说里等待我这个假面伯乐,于是我们就狭路相逢,悲惨遭遇了。

我开始读金庸比较晚,那已经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刚当上北大中文系学生会主席,我那时对什么“武侠小说”是不屑一顾的。俺自幼受到高雅的正统文学教育,批林批孔时就读、《孟子》、《韩非子》,评《水浒》时就读《水浒》、《三国》、,批邓小平时就读鲁迅、茅盾、高尔基,批“四人帮”时就读王蒙、张洁、刘心武,后来上了北大,更是什么托尔斯泰、莱蒙托夫、塞万提斯、巴尔扎克、海德格尔、马尔克斯、川端康成、小林多喜二、好色一代男……

整天大鱼大肉地胡吃海塞,只觉得天下的山珍海味已尽入腹中,曾经美味难为菜,除却西施不是人。渐渐地,看穿了各种文学伎俩,炼就一副铁石心肠,任你情天恨海,五雷轰顶,俺也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许多北大中文系毕业的朋友都走过这么一段“人性丧尽”的歧路。试问,在那饱读了古今经典、中外名著的时候,还有什么文学,还有什么作家,能够感动我们这些“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文学狂徒吗?

就在这时,我发现周围同学不仅仅迷恋钱钟书沈从文张爱玲和艾略特里尔克波伏娃,他们中颇有些人神气活现地谈论什么三毛、琼瑶、席慕容和金庸、古龙、梁羽生。作为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和班里第一批共产党员,我觉得有责任有必要了解一下这些同学“思想堕落”的根源。

我说:“什么破玩意儿?你们这么没日没夜地糟蹋身子?呈给本官,验看验看!”

同学说:“这可是最伟大的文学啊,比你那鲁迅、老舍、万家宝,一点都不差!”于是,递过来一本脱落了封面的通俗文学期刊,上面连载着两章。

中国文学史上一个辉煌的时刻到了。

正文 不读金庸就等于不懂一半中国文学

由于迷恋金庸,我开始疯狂地阅读武侠。但是几百部读下来,大多都忘记了。没有炒作,没有指导,甚至没有正版,是亿万人的阅读实践,把金庸的名字铭刻到了人类的文学史上。我加入了谈侠论剑的行列,由同学间谈到老师处。

我和其他同学,向钱理群这位以严肃著称的导师推荐金庸,我们夸张地说,不读金庸就等于不懂得一半的中国文学。于是,钱理群老师读了金庸,后来还写了研究文章,他和吴晓东著的插图本文学史第一次列入了金庸的内容。钱老师又鼓励我们把金庸当成严肃文学来读。于是,我又抱着研究者的态度一遍一遍重读金庸,但是仍然不能控制自己的泪水。

这时,我知道了金庸的读者原来是遍布全球和几乎所有的领域的,邓小平、蒋经国、华罗庚、杨振宁、王选、李陀、冯其庸……都对金庸小说评价很高。但是,要在北京大学这座中国最高学府公开研究金庸,以我的年龄身份,是必遭保守势力疯狂谩骂陷害而自取灭亡的。陈平原老师以极大的热情和才华写出武侠小说研究专著《千古文人侠客梦》,在大学界振奋一时。然而陈平原老师居然也不敢乘胜开设武侠小说研究课,可见金庸进入北大阻力之巨。

打破坚冰的,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泰斗严家炎先生。我考上他的博士生后才知道,严家炎先生不但也是金庸迷,而且早已在美国讲授过金庸问题。社会上有些黄口小儿散布谣言说严家炎自己喜欢金庸,就强迫学生都研究金庸,污蔑他是“误我青年,毁我文学”。其实我博士生读了一年,才和严老师互相发现对方是金庸迷,而且严老师从不束缚学生的研究方向,我们不过是巧遇同道而已。严老师的其他学生都对金庸研究不大感兴趣。我跟严老师的金庸观也并不完全相同,我的博士论文也并非写金庸的。

我最佩服的一些导师往往都具有超人的学术勇气,严家炎先生那么高的学术声誉仍然锐意进取。他率先在北大开设了“金庸小说研究”课,后又出版《金庸小说论稿》。果然社会上枪林弹雨袭来,颇有踏平北大之势。照我的意思,根本不用理睬,严先生却一丝不苟,每责必答,那种儒侠风范令人格外感动。

正文 铁石心肠一次次被金庸摧垮泪腺

我是个读书看戏都很投入的人,标榜“先感性,后理性;先感悟,后研究”。我在小学和中学时代,为《红灯记》和《高玉宝》流过泪,为《卖花姑娘》和《金姬和银姬的命运》流过泪,为《雷雨》和流过泪,为《流浪者》和流过泪,为《爱是不能忘记的》和《高山下的花环》流过泪。上大学以后,就不曾再为文学作品而流过泪。

我以为自己成熟了,永远不会再被作家骗去泪水了。像以及轰动一时的《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都深深打动过我,但是没有摧垮我的泪腺。

然而,我却一次又一次,被金庸感动了。

当郭靖背负着黄蓉去找一灯大师疗伤,当杨过苦等小龙女一十六年后毅然跳下悬崖,当郭襄“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当程灵素为胡斐吸尽毒液而死,当胡一刀把孩子托付给敌手苗人凤,当殷素素用生命告诉儿子张无忌“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当明教群雄出征前高唱“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怜我世人,忧患实多”,当香香公主把匕首刺进那世上最美丽的胸膛,当岳灵珊和马春花被爱人害死而临死仍然挂念爱慕着那无情的爱人,当萧峰一掌误毙了世上最爱他最理解他的阿朱,当“恶贯满盈”段延庆得知段誉是自己的儿子,当韦小宝在通吃岛接到康熙画的六幅充满兄弟情谊的“救驾图”……我几乎每次读到这些段落,都会热泪盈眶。

止庵兄说感动是不成熟的表现,读书多了就不会感动。可我确实做不到止庵兄的境界。我是万卷书也读了,万里路也行了,乱七八糟的觉也睡了一万多回了,可是眼看要到四十不惑的冷血大关了,却反而愈加容易感动起来。美国人死了我也伤感,伊拉克人死了我也叹息,气得我夫人咬牙切齿地咒骂我:“更年期这么早就来了!”

正文 写赏析金庸的文字我把金庸讲到了国

在严家炎先生促成下,北大授予金庸名誉教授称号,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金庸,跟他合了影。后来,北大又召开了金庸小说国际研讨会。这时,我已经三十多岁,有资格说几句真话了。于是开始写点赏析金庸的文字,包括与严家炎、冯其庸、陈墨等先生一起点评了金庸的小说。一些学校和电台、电视台轮番请我去讲金庸小说。那几年,社会上压制歧视金庸的正统力量很大,所以,我学习金庸研究先行者陈墨先生的策略,对金庸小说以热情肯定为主,采取一种坚决的抗争姿态。

其实我对金庸小说包括金庸本人也颇有不满的意见,迟宇宙等先生的一些批评金庸的文字我觉得也很有道理。但是,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在传统全盘否定武侠小说和中国传统文化的汹汹攻势下,首先要保护人民大众自由阅读的权利。只有在自由阅读金庸的前提下,才可能自由地谈论金庸小说艺术的是非得失。

进入21世纪,我们终于用艰苦的战斗拓展了在学术界谈论金庸的空间。金庸开始进入各种文学史。我还把金庸讲到了国外,把研究金庸的文章也发表到了国外。最近我参与主编的大学通俗文学教材中,我专门写了一章《武侠小说的革命巨人金庸》。我今后的研究重点仍是鲁迅、老舍、曹禺等作家,但金庸还是会经常遭遇的,因为这是一个四通八达的文化焦点。

遭遇金庸已经快二十年了,金庸已经成了一个有点碎嘴唠叨的老人,金庸作品改编的影视也越来越俗不可耐。但是我忘不了金庸小说带给我的感动和我知道的带给别人的感动。为了休闲,为了备课,为了研究,我肯定还要许多次打开金庸的小说。我不能预料当我四十不惑、五十知命、六十耳顺、七十从心所欲的时候,面对那些段落,还会不会热泪盈眶。

正文 金庸的小说人生(1)

孔庆东陈 珺 吕少刚

谁是读者最多的当代作家?

这个问题问过许多人,也许答案各异;但是不可避免的,一定有许多人会把票投给通俗小说,投给金庸。

三十一岁完成自己的第一本武侠小说,三十五岁创办自己的报纸,一支笔写武侠,开创江湖,纵横天下,一支笔纵论时局,享誉香江,少年游侠,中年游艺,老年游仙,为文可以风行一世,为商可以富比陶朱,为政可以参国论要,金庸一生的传奇,可谓多姿多彩之至,文人数千年的梦想,似乎全部在金庸身上实现,而这样的金庸,也显得更加神秘而让人难以把握。有人称他为大侠宗师,有人却以为他也不过是个凡夫俗子——

金庸,到底为何许人也?

金庸1924年2月6日生于浙江海宁县袁花镇,生肖为鼠,星座是水瓶座。据说这样的人思维敏捷,具有清晰的洞察力与超群的想象力,而足不停步地追求理想,最适宜成为新闻记者、政治家与文人。这固然也不过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然而金庸其后的一生,似乎正印证了这样的说法。

海宁本非繁荣大城,据金庸本人说,“海宁在清朝时属杭州府,是个海滨小县,只以海潮出名”。然而此地却当得人杰地灵四字,于景观上,东临江海,西南则依杭嘉湖平原,土地富庶,风光明媚,更拥有汹涌澎湃,雄伟磅礴的海宁潮,年年8月,大批游客聚集海宁,观赏江海相激而生的滚滚怒潮,金庸曾提过,他小时候做童子军,曾在海宁乾隆皇帝所造的石塘边露营,半夜里瞧着滚滚怒潮汹涌而来。

而他所见之怒潮,又是怎生景象?这点我们可在金庸第一部小说中略窥端倪。

“这时潮声愈响,两人话声渐被掩没,只见远处一条白线,在月光下缓缓移来。蓦然间寒意迫人,白线越移越近,声若雷震,大潮有如玉城雪岭,天际而来,声势雄伟已极。潮水越近,声音越响,真以百万大军冲锋,于金鼓齐鸣中一往直前。”

而接下来乾隆皇帝的侍卫白振为乾隆取扇,勇斗怒潮的精彩段落,则穷尽作家想象描绘之力,更是雄奇神异之至。有人论金庸笔下最出色的景色描写,推海宁潮为第一,也要拜这少年经验所赐。

而小小海宁一地,于人文上,也是名士辈出,学风鼎盛。晚清以来,局势动荡,旧学新知,传承交流,更是人才济济:文有王国维,理有李善兰。金庸的近亲蒋百里、徐志摩,皆是现代史上的名人。

然而或许是由于江南土地富饶,风致秀丽,而海宁倚江依海,士气和煦,所孕育的俊杰,也多是多思多虑,深沉忧郁的性格。金庸曾说:“近代的著名人物有王国维、蒋百里、徐志摩等,他们的性格中都有一些忧郁色调和悲剧意味,也都带着几分不合时宜的执拗。”“陈家洛身上,或许也有一点这几个人的影子。但海宁不出武人,即使是军事学家蒋百里,也只会讲武,不大会动武。”

这样的性格带着中国传统士大夫和文人的清高孤傲,带着他们的忧思冷寂,带着他们的沉静和平。后来金庸笔风转变,所写主人公以慷慨悲歌、豪杰英爽的北地壮士为主,然而江南的明丽秀雅,江南名士的淡静悲哀,却也时不时地在作品中出现。

而诞生金庸的海宁查氏,也并非凡门,称得上是当地望族,代代书香。查氏先祖源出于芈(mǐ),乃楚人之后,史称“名宦均文苑,代代有清官”。至明清之时尤盛,查氏宗祠有康熙皇帝曾亲笔题封:“唐宋以来巨族,江南有数人家”。

金庸祖上最著名的文人,一是明清之际的著名史学家查继佐。查继佐(1601—1676年),字伊璜。明亡后改名左尹,字非人,别号东山钓史。他是崇祯举人,明亡后回乡讲学著书,沈起《查东山年谱》说他有“全集一百二十册,约八千余页”,而惟《罪惟录》、《鲁春秋》、《东山国语》、《钓业》数种传世。

二是康熙、雍正年间的查慎行、查嗣庭兄弟。查慎行是清代著名诗人,因才受康熙帝赏识,曾入值内廷,有“烟波钓徒查翰林”之称。他的诗作宗法宋诗,“诗风宏丽稳惬,亦有沉雄踔厉处”,亦有不少反映战争和民众苦难之作,著有《敬业堂诗集》等,为清初名家。金庸全用查慎行《敬业堂诗集》集句为回目,既体现了他相当高的诗文造诣,也示他对先祖的景仰向往之心。查慎行与其弟嗣庭等皆入翰林,当时号称“一门七进士,叔侄五翰林”。然而后来查嗣庭主考江西,出题“维民所止”,被雍正帝猜忌为影射他“雍正”去头,于是遂兴起一场文字大狱。查嗣庭父子死于狱中,查氏一族皆受牵连,查慎行其时已老,仍不得不率领全家进京投狱,归乡不久,也即逝世,可称封建时代文人的一起典型悲剧。

到金庸本人这一代,查氏又添辉煌,现代文学史上的著名诗人穆旦,本名查良铮(1918—1977年),乃是金庸族兄,近年被许多现代文学专家推为现代诗歌第一人。这对兄弟,文名可说是超过了祖辈。

在对金庸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中,不可不提到他的祖父查文清。

查文清是光绪丙戌进士,曾任江苏丹阳知县,因政绩加同知衔,不久发生著名的“丹阳教案”。

《天津条约》签订后,大量西方传教士拥入中国,依恃本国势力,欺压中国百姓。光绪十七年,丹阳百姓忍无可忍之下,围攻焚毁了当地教堂。查文清受命捕拿为首烧教堂的两人斩首示众以向外国教士交代,但他同情烧教堂的人民,便预先通知那两人逃走,而回报上司,则说此事是由外国教士欺压良民而引起公愤,数百人一拥而上,焚毁教堂,并无为首之人。随之辞官,而为朝廷定为“革职”处分。

辞官还乡后,亲手编纂了九百卷之多的《海宁查氏诗钞》,书未成而去世。

金庸说祖父对他影响有二:一是使他知道外国人欺负中国人,二是要多读书。

后来金庸始终怀抱“外交官”的理想,主要动机是游历世界,观光各国,但于报国建功的事业心上,亦有希望以己力捍卫国家民族的尊严之意,这不能不说与祖父的教导有密切关系。

金庸父亲查枢卿是有名乡绅,心地纯厚,对人客气而随意,在金庸当时看来,“他似乎觉得交朋友比业务成功更重要”。查枢卿受过西洋教育,对金庸相当宠爱,也很注重对他的教育。金庸曾在《圣诞节杂感》里提到这样一件轶事:

“在中学读书时,爸爸曾在圣诞节给了我一本迪更斯的《圣诞述异》。这是本极平常的小书,任何西书店都能买到,但一直到现在,每当圣诞节到来的时候,我总得翻来读几段。”

《圣诞述异》,亦译为《圣诞颂歌》,是狄更斯的一部著名中篇小说。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位冷漠无情、刻薄寡恩的守财奴在圣诞夜做了一个梦,梦见三个圣诞精灵带他游历,看到别人的温暖相爱和他自己的冷漠孤独,而终于幡然悔悟,成为一个有爱心和友善的人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充满了狄更斯式的温情和爱,而对金庸的影响也相当大。他说:“我一年比一年更能了解,这是一个伟大温暖的心灵所写的一本伟大的书。”

心怀温情,宽厚待人,这样的思想,此后影响到金庸的一生。在他年少的时候,他对家中的仆役和下人便抱持着同情与友爱之心。他从他们身上第一次看到人生的不平等,看到自己之外其他许多人的命运和悲剧。他家有一位老长工,名叫和生,在查良镛小时负责接送他上学。后来金庸听他说了他的故事。他年轻时被财主少爷陷害入狱,未婚妻被夺去作了继室,他出狱后复仇刺伤那财主少爷,复又入狱,受害几死而幸为任丹阳知县的查文清所救,而查文清辞官之后,便带他回了海宁。

这一段悲剧便是金庸小说的原型。在他所写的武侠小说中,始终贯彻着这样对弱者的同情。后来金庸说,他认为的善良,主要还是两个字“侠气”,也就是扬善抑恶,为弱者打抱不平,这成为金庸的“侠”的基本理念。

金庸母亲是徐志摩的堂妹,金庸十三岁时她便早早去世。生母早逝令金庸很早养成独立自主的能力,但他对母亲的回忆与深情,仍时不时地在文字中流露。在中,写到陈家洛“回忆儿时母亲多次携他的手在此观潮,眼眶又不禁湿润起来”。这样的句子,也寄寓着他自己的身世之感。

家门世代书香,自然藏书甚多,而由于金庸的伯父、父亲、大哥都是大学毕业生,新书也不少。金庸从小与书为伍,一生好读不倦,古书、新书之外,他自称小学时代“得益最多”的是邹韬奋的《萍踪寄语》、《萍踪忆语》等游记及其所主编的《生活周报》。

据金庸回忆,他读武侠的启蒙,乃是八九岁时偶然读到的旧派武侠小说家顾名道的代表作《荒江女侠》。这部书写方玉琴为父报仇,并与同门师兄岳剑秋相偕锄奸的故事。顾名道原为言情小说家,因此《荒江女侠》既写“侠”客锄奸,又写男女剑侠之间的“情”,为言情武侠小说开山之作。这样曲折的剧情描写,丰富的情感张力,对童年金庸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而伸张正义、维护弱小,正贴合了他从小以来的梦想。此后,金庸到处搜寻古今中外的武侠作品,如《江湖奇侠传》、《近代侠义英雄传》和白羽的作品,都在他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37年,抗战爆发,金庸平静的少年生活就此结束,不得不随所在中学辗转迁徙。岁月动荡,求学不可谓不艰苦,然而金庸凭借天赋与努力,不仅数理化成绩优异,英语、国文更是出色,写得一手好文章。从小学到中学,他每年成绩都是班上第一名。

初中三年级时,金庸做了他一生中第一件大事——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作《给投考初中者》,是金庸与另外两位同学,根据自身报考初中的经验,“只是搜集了当时许多学校的招考试题,加以分析解答,同时用一种易于翻查的方式来编辑”,来教升初中的学生怎样考试答题获得高分。

这大概是这一类型的书在中国的首例,因此大受欢迎,十分畅销,金庸与那两位同学,也获利匪浅,其时,他年仅十五岁。从这一件事中,已能发现他日后在办《明报》过程中,赖以大显身手的过人才华和敏锐的市场感受力。而武侠小说的成功,也不能说不与这“洞悉读者心理的直觉能力”有密切的关系。

1941年,金庸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读书。当时学校有一个任学生自由编写的壁报,金庸因在壁报上写了一篇《阿丽丝漫游记》,以乱喷毒汁,大言吓人的眼镜蛇形象讽刺严厉苛刻的训导主任沈乃昌,遭学校开除,被迫转学。

日后看去,这可说是金庸少年时一次挑战师长、反抗压力的不凡之行,甚至被赞誉为打抱不平、反抗强权的“侠客”行径。而这种“不怕重大压力而在文学中畅所欲言”的品格,于他后来独立办报事业,也堪称一个获得成功的关键。

但在当时却使他遭受到一生中的一个大挫折。金庸回忆说:“给学校开除,不但失去了继续求学的机会,连吃饭、住宿的生活也发生问题。”用他自己的话说,“那是生死系于一线的大难”。

幸而有原校长张印通先生,虽然由于训导主任是国民党员,权力凌驾于校长之上,未能为金庸请得较轻处分,但他深惜金庸之才,便努力帮他转学。在张校长与旧同学好友余兆文的帮助下,金庸得以转入衢州中学。金庸对张校长这段恩情始终难忘,数十年后犹对人提起;1994年张校长的纪念铜像在当地揭幕,金庸亲自为之书写碑额。

中学毕业后,金庸没有忘记他童年的梦想,选择了中央政治学校的外交系,希望将来在外交方面为国效力。这是国民党培养干部之地,而外交系出来的学生也多被派为外交官,本可实现金庸的理想。经历高中一场风波,金庸锋芒有所收敛,打算一心向学,尽力做到少闻政治多读书,第一年便获得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然而,不久他竟又惹出一桩麻烦。

当时校内国民党学生特务横行霸道,学校对此纵容包庇,不加理会。一日,金庸看到这些学生特务又在校园中殴打其他同学,终于忍无可忍,打抱不平,向学校投诉这些学生,并进而对校方也加以指责,“态度极其恶劣”。与壁报事件不同,这次金庸或许已从“只是少年时代的一股冲动,没有考虑到严重后果的鲁莽行为”变为有意识地反抗。不过结果相似:他又一次被勒令退学,金庸在政治学校的学习生涯,就此结束。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金庸以本名写了一篇名为《白象之恋》的小说,以新文学的形式写泰国华侨的生活,获得重庆市政府征文比赛的二等奖,这或许是查良镛发表的第一篇小说作品。

又一次行侠受挫之后,金庸只好借表兄,时任中央图书馆馆长的蒋复聪的关系,到中央图书馆谋得一份闲职。图书馆工作薪水不高,却拥有大量的安静和闲暇时间,金庸因祸得福,在此尽情饱览古今中外名著,而对于那些具有紧张曲折的剧情,精彩的打斗场面和生动鲜明的英雄人物形象的浪漫主义名作,如英文的司各特作品《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大仲马的《侠隐记》、《基度山恩仇记》等,他更是情有独钟。后来他说,“我年轻时最爱读的三部书是、以及法国大仲马的及其续集。”他将同情之心给予小人物和弱者,但是仰慕和关注的目光,却更多地落在那些建功立业、行侠仗义的英雄们身上。

抗战胜利后,金庸随家人一同返乡。然而此刻的他,希望的不是回归童年平静安适的生活,而是开始人生中的冒险与开拓。于是不久之后,他便到了杭州,到《东南日报》找到一份担任外勤记者的工作,金庸数十年报人生涯,从此开始。

他接下这份工作的原因,是“本身对新闻报业有着浓厚兴趣”。但是,金庸并不以在这个小城市的一名新闻记者为满足,而更希望去上海发展。依然怀抱外交官之梦,工作不到一年,他即辞职前往上海,插班进入东吴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法。

但是,政局混乱,无论是学法或从政,希望都变得非常渺茫,学校许多学生,未曾修满便不得不提前毕业,金庸也不得不为未来另做打算。此时,正好出现了一个机会。

1946年秋天,上海《大公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三名国际电讯编辑,而应聘者多至三千人,竞争率至于1000∶1。经过笔试和面试,金庸最终脱颖而出。

1948年,《大公报》香港版复刊,金庸被派往香港。许多人都认为,这是他一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此,开始了金庸“身无半文走香江”的传奇。

后来的许多传记,都把这件事当作金庸一生命运的转折点:从此,金庸扎根在香港的土地上,开始他身为报业巨子和通俗武侠小说家的传奇生涯——当时局势动荡,这两支笔只有在香港这一片相对平静独立的小小地域,方能大显身手。

不过他被派往香港,这件事相当偶然:据说当时报社预备派去的是另一个人,只是那个人当时刚刚结婚,不愿远离,才由金庸临时代往。联想到大陆此后数十年间风云变幻,连金庸自己也不免感叹,当年若他留在上海,命运就将完全不同。

人生充满了这样的转变和偶然,本就毫不奇怪;而金庸终于成功,乃至可以以一种闲适态度,回想议论过往的种种机缘,而当时的困窘尴尬,数十年后看来,也成为平添趣味的逸事。

据说当时他登上开往香港的飞机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身无一文,顿时失色。幸而邻座是香港《国民日报》的社长潘公弼,见他窘态,问起缘故,借了他十块港币,才使金庸渡过难关。四十五年后功成回望,当年困窘已不复存,而代之以“南来白手少年行,立业香江乐太平”的志得意满之心。然而当时,香港尚非后来光彩闪耀的“东方明珠”,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与上海相比甚至给金庸“有点到了乡下地方的感觉”。他也只把香港当作自己人生的一个小小中转站,尚无在此长期扎根,开基立业的目标。对于涉足政界,成为能够周游天下,舌战列国的外交官,他仍然抱有强烈的向往。当时他在《大公报》做的是电讯翻译和编辑国际新闻版的工作,业余翻译他所深深崇拜的汤因比博士的著作《历史研究》。在此之外,他便有意识地运用自己所学过的外交学知识与法律知识,在报纸上撰写社评,分析论证时局时事。1949年11月,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四千余人起义脱离国民党政权,接受中国共产党政府的领导,而国共双方即就铁路部门在香港的资产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而金庸根据他的国际法知识,写了一篇题为《从国际法论中国人民在国外的产权》的长文,阐明这些资产应归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所有。

这篇长文和金庸的一些其他政论文被译成日文在日本发表,而为著名国际法学家梅汝璈先生读到并相当赏识。他曾任东京战犯法庭中国首席大法官,并亲自参与判处战犯东条英机的死刑,因此在国际上声望颇高,因此,虽然他是国民党员,新中国成立后盛情邀请他为外交部顾问。于是,梅汝璈先生一到北京,就立刻发电报邀请金庸到北京来协助他工作。金庸接到邀请,正中下怀,于是兴冲冲地只身北上,赴京求职。

而当时中国外交部的负责人乔冠华,在新华社香港分社任社长时,与《大公报》交往颇深,也相当欣赏金庸的才干。金庸见过梅汝璈后,便去找乔冠华。乔冠华自然表示欢迎,但是也坦白相告,由于金庸出身地主家庭,又在国民党的政治学校接受过教育,恐怕很难被红色政权接受。而惟一的希望是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受训,或者在外交部的外围机构人民外交协会工作,等适当的时候争取入党,再被决定能否转入外交部工作。

这对金庸不啻一瓢冷水,顿时满腔热情化为乌有。他后来回忆说:“我愈想愈不对劲,对进入外交部工作的事不感乐观。自己的思想行为都是香港式的,对共产党也不了解,所以未必可以入党。而且,一个党外人士肯定不会受到重视,恐怕很难做出贡献……”

金庸此后一生,始终追求的思想独立、言论自由、个人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而性格也倾向于独往独来,我行我素,随意不羁。因此他后来也认为,未能走上从政之路,此后多年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和不受拘束的小说家”,更加适合他的个性发展和真正追求。后来他也在和池田大作的对话中说:“我对于严守纪律感到痛苦。即使作为报人,仍以多受拘束为苦,如果我做了外交官,这一生恐怕是不会感到幸福快乐的。年轻时企望做外交官,主要的动机是周游列国,现在我可以随便到世界上任何地方旅行,不受丝毫限制,更加自由自在。现在独立的从事文艺合作,作学术研究,不受管束和指挥。只凭自己良心做事,精神上痛快得多了。”

然而当时金庸并未想到这一点,只是抱着失望之情怏怏而归,而在这次失败的北上求职的过程中,金庸的第一次婚姻亦告破裂。关于这次婚姻,他人知之甚少,只知这位夫人叫杜冶芬,1947年与金庸相识,后来同赴香港,但因金庸忙于工作,冷落夫人,相处关系逐渐恶化,而这次失败的北上,正做了他们分手的催化剂。

不久后,家乡传来他父亲的死讯,对金庸又是一个沉重而悲痛的打击,直到大半年后他心境才渐渐平复。1952年,或许是想要换一个环境,金庸转到了刚创办不久的《新晚报》编副刊。

《新晚报》隶属《大公报》,但是性质有所不同。在这个叫作《下午茶座》的副刊上,金庸为了提高报纸的受欢迎度,开始撰写一些娱乐性较强的影评专栏。金庸对于影艺本是门外汉,但是由于工作上的需要,用心阅读了大量电影与艺术的理论书,终于在相当短的时期内成为这方面的“半专家”。虽然当时他没有实践的经验,但理论方面的知识和对重要戏剧、电影的了解与认识,甚至已经超过了普通的电影和戏剧工作者。

这段经历给金庸一个很大的收获,便是他学会了“即学即用”,并以此为他主要的工作方法。他说:“不熟悉我的人以为我学问渊博、知识面极广。其实我的方法是,若有需要,立即去学,把‘不懂’变作‘稍懂’,使得自己从‘外行’转为‘半内行’。”

这段期间内,金庸不但经常以“姚馥兰”和“林欢”的笔名发表影评,并且也自己创作了一些电影剧本,如《绝代佳人》、等。《绝代佳人》由长城电影公司拍成电影,1957年还获得了中国文化部颁发的1949~1955年的优秀影片荣誉奖。

不但电影,这段生涯中金庸对各种艺术形式都产生了浓厚兴趣,甚至学过芭蕾舞,并写了不少这方面的文章。当时罗孚是《新晚报》的负责人,后来在他回忆中还有一个相当有趣的小插曲:“他(金庸)一段时间去学过芭蕾,在一次报馆的演出中,他还穿上工人服,独跳芭蕾舞,尽管在艺术上那是不合格的,却是使人能够留下印象的。”

《新晚报》轻松愉快的风格,使金庸身心都得到了相当的舒展。在这里,他遇到了两个重要朋友:一个是《新晚报》总编辑罗孚,另一个,便是与他志趣相投,才华并称,日后也成“一代大侠”的梁羽生。梁羽生本名陈文统,广西蒙山人,小金庸一岁。他毕业于岭南大学经济系,当时也是《新晚报》副刊编辑。他与金庸都爱好下棋,闲来无事常摆局对弈,并同在《新晚报》上撰写棋话,皆十分精彩。

对弈之外,两人更有一个共同爱好,便是武侠小说。书生论武,分外兴致勃勃,如、等旧武侠作品,两人一旦谈起,都是兴致勃勃,口若悬河。此时,金庸或许还不知道,他生命中一项重要事业便要由此起步;而一代新派武侠出世,也已经呼之欲出了。

此刻金梁二人谈侠论剑,虽然兴致高昂,二人又都有文字创作的经历,却尚无操笔亲自上阵之心:新派武侠小说的“药方”已齐,但“药引”未备。到1953年,终于“引子”到来,当年香港两位拳师的一场比武,成了新派武侠出世的导火线。

这两位拳师,一个是太极派的吴公仪,另一个是白鹤派陈克夫。武无第二,两位拳师既要分出高下,便选了摆擂比武方式。然而因为当时香港禁止打擂比武这类事,而澳门不禁,擂台便设在了澳门新花园。

名拳师比武的消息传出,立刻引起了好热闹喜猎奇的香港人的注意,报纸传媒更是以此为新闻热点大肆宣扬。《新晚报》自然不甘落后,立刻为此出了一个“号外”,结果是“瞬间卖空”。尽管比武当场,并无报界事先渲染的紧张刺激,数分钟便分出胜负,但市民对于比武打擂,争斗胜负的爱好,却引发了《新晚报》主编罗孚的灵机一动——在报纸上开始武侠小说连载。

深知平素手下这群干将对于武侠的爱好,罗孚决定就地取材,令他们变“说”为“写”,必受读者欢迎。于是他先去找文史造诣颇深的梁羽生,梁羽生一口应从。比武第二日,《新晚报》便刊出即将连载武侠小说的预告,读者自然大感兴趣:而梁羽生果然也不负厚望,仅仅酝酿一日,便开始见报并一路连载下去。

日后看来,这部小说身上,仍然不脱许多旧武侠的套子,“其所用楔子、回目、笔法无一不‘旧’,甚至部分故事情节、人物亦明显套自白羽”(叶洪生语),但是,对于当时读者来说,却令他们大大地感到耳目一新。小说中曲折的情节,生动的打斗,激烈而又悲伤的感情,引起了他们强烈的兴趣,报纸销量大幅上翻。这一炮打响,顿时在香港报界掀起武侠热潮,梁羽生声名日隆,各大报纷纷前来约稿,分身乏术,于是,罗孚又“挖”出了金庸,邀他为《新晚报》新写武侠小说连载。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金庸看到梁羽生一举成名,自然也不甘落后。但他之前从未写过武侠,一时不免棘手,苦思之下,决定从自己最熟悉的家乡着手,选择小时候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乾隆身世之谜。

海宁陈氏,也是当地望族,清朝雍乾时期,尤得荣宠。于是,海宁流传有这样的传说,道是乾隆皇帝本是海宁陈阁老之子,出生之时,被雍正的皇后用自己的女儿换进宫去,于是便成了清朝的“汉人皇帝”。这样的民间野史,自然完全靠不住,但是这其中的满汉血统的矛盾,权位与人伦的挣扎,却是金庸深感兴趣的话题。

在故事中引入历史上的真实人物,给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披上传奇的外衣,虚实转换之间,既令读者心理上感到亲切可信,又令读者随作者想象驰骋翱翔,金庸熟读《三国》,自然知道这种虚实之间的妙趣。

然而作为一部武侠小说,笔下虚构的人物,其发挥余地自然比历史实有其人的角色更大,也更能表达作者的独创性。于是,金庸便虚构了他的第一个主人公——书生侠客陈家洛。

在陈家洛身上,仍与“历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是江南陈家的儿子,他是乾隆的亲兄弟,他是反清复明组织的首领——这样互相矛盾的“复杂身份”带来了他的“复杂性格”,陈家洛在金庸小说人物系列中,固然算不得可爱,但是性格的丰富性上,却毫不逊色。

于是,故事围绕着陈家洛领导的反清复明组织“红花会”与乾隆皇帝间的矛盾冲突展开,1955年,金庸的第一部武侠小说诞生了,而“金庸”这个笔名,也第一次公之于世。

有梁氏小说在前参照,已经基本摆脱了旧派武侠的路子,虽然仍然沿用旧体诗词回目,但是遣词造句,已经开始走西方小说和新文学的路子。

而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从第一部小说起,金庸的武侠中“侠情”结合的特征非常鲜明,在他的作品中,情爱给人留下的印象极其深刻,而女性人物在金庸武侠中,虽然并不具备很高的地位,却是花费大量笔墨描绘的对象。后来尽管有人批评金庸对于女性的描写过于浅薄片面,但是,不可否认,金庸笔下的女性角色,可称得上各式各样,丰富多彩,各有各自不同的魅力。

而在《书剑》中,陈家洛与两位少女的爱情悲剧,更是作品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情节。这两位女主人公,性格的各异非常典型:才干出众、个性鲜明的霍青桐,和美丽绝伦、天真纯洁的香香公主喀丝丽。在这部小说中,金庸通过陈家洛在两位少女中的抉择,写出了他个人性格悲剧;霍青桐至今仍是他笔下最受喜爱的女性之一,而香香公主虽被讥为“花瓶”、“木头”,但是,对她的“美”的描写,也令人难忘——这样完美无瑕,纯真清澈的女性形象,已开金庸小说中的女性“美”之先声。

1955年开始以每日一篇的速度连载,刚刚开始连载的时候,并未特别受人关注。这也是金庸武侠小说的一个特征:开局往往平平,之后大幅铺叙,渐入佳境,读者如入宝山,愈入愈奇,愈入愈妙,兴致既起,长盛不衰。一个多月后,《新晚报》洛阳纸贵,妇孺皆闻。在的读者中,既有高级知识分子,又有普通工人,既有八十老妪,也有总角小童。在南洋一带,甚至被用作说书和广播的题材。金梁并称,一时瑜亮。

这一年,金庸三十一岁。

的连载,从1955年一直延续到1956年,在这期间,金庸又被调回《大公报》编报纸副刊。走红之后,武侠小说家“金庸”名声鹊起,多家报社都向他约稿,1956年,金庸开始为《商报》撰写他的第二部长篇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的诞生,与商业完全联系在一起,有许多地方不能避免,例如情节走某些套路,迎合读者的口味需要,以及报纸连载造成的急就章的草率等。但是金庸此后,对待每部重要作品,都力求做到部部有突破,本本有创新,实属难能可贵。虽然一举走红,他却不愿因循老路,而一直试图探索出新的写作手法和表现手段。不断创新,自我突破,自我完善,金庸此后能获得如许大的成功,与他这样精益求精的精神有很大的关系。

在中,金庸运用了倒叙、插叙等诸多手段,塑造了两个“不出场主角”。虽然贯穿全书的人物是袁承志、温青青这对情侣,但是,如他所说,“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袁崇焕,其次是金蛇郎君”。一个青史名将,一个虚构奇人,是他这部书中着力表现的人物。

《书剑》走的是野史传奇的路子,中,金庸却开始试图在“正史”与“武侠”的结合上做一个突破。写袁崇焕,完全是用正史的笔法,将他当作一个历史人物来定;而写金蛇郎君,则完全是一个武侠奇人,身负绝世武功和深仇大恨,并与仇人之女发展出一段凄美的恋情,这则完全是武侠传奇中的浪漫故事了。

从结果来看,无疑是金蛇郎君比袁崇焕来得成功。金庸在历史创作方面未能如愿,深有憾焉,1975年修订时,犹补写《袁崇焕评传》附在小说之后。史传文字自然不能代替小说,但是却展示了金庸真正把历史的大背景融入小说故事之中,在虚构人物的一人一身之爱憎之后,隐藏着一时一代之兴亡。从开始,才真正体现金庸引历史入武侠的大手笔与大气魄。修改之后,历史感尤为厚重。

当地,金庸、梁羽生和另一位武侠小说家百剑堂主,既都写武侠小说,又是同事,平时来往甚多,于是在香港武侠小说界有“文坛三剑客”之称。《大公报》一位编辑便出了一个主意,开辟一个专栏,请他们合写一些散文随笔性质的文字在报上发表,轮流刊载。

于是于1956年10月开始,在《大公报》副刊上刊载,每日一篇。

关于这个专栏的性质与定位,金庸曾在他为这个专栏写的第一篇文章《“相思曲”与小说》中做了这样的阐述:

“你或许是我写的或的读者,你或许也看过了正在皇后与平安戏院上映的影片《相思曲》(Serenade)。这部影片是讲一位美国歌唱家的故事,和我们的武侠小说没有任何共通的地方,但我们这个专栏却是上天下地无所不谈的,所以今天我谈的是一部电影。也许,百剑堂主明天谈的是广东鱼翅,而梁羽生谈的是变态心理。这一切相互之间似乎完全没有联系,作为一个随笔与散文的专栏,越是没有拘束的漫谈,或许越是轻松可喜。”

如他所言,金庸在这个专栏里信笔挥毫,无拘无束,看似东拉西扯,其中却蕴涵着他对人生对世事的观察与思考。在轻松潇洒的文字背后,金庸透露了他的散文才华。

刊载三个多月后即停止,后来另有结集出版。后来梁金二人继续创作武侠小说,各开宗派,而百剑堂主则转行写政论,三人分道扬镳。但他们联手创作这桩往事,不但留下了许多质量相当高的随笔,也在文坛上留下了一桩佳话。

这个时候,随着中国国内“反右”运动的开展,《大公报》身为左派报纸,政治气氛越来越紧张,思想控制也越来越严格。对于一生都“以多受拘束为苦”,始终重视个人自由与个性解放的金庸来说,这样的压力渐渐使他难以忍受。这个时候,他依靠写武侠小说和影评散文等的稿费,经济条件已经相当优越,在报纸内部的工作成绩也获得肯定,但是他始终感到与这样的管理方式格格不入。于是,他选择了辞职之路。由于之前有剧本创作和撰写影评的经验,他便进入长城电影制片公司担任编辑。这是1957年。

这段时间内他仍沿用“林欢”的笔名,创作了《三恋》、《不要离开我》、《有女怀春》、《小鸽子姑娘》、《午夜琴声》等剧本。另外,他与程步高联手执导了由陈思思、傅奇主演的《有女怀春》,和胡小峰合导了由夏梦、李嫱主演的《王老虎抢亲》,都相当卖座。

而金庸传说中一段相当浪漫的情史,也发生在这一时期。据金庸当年在电影公司的同事回忆,他曾爱上一位美丽的著名女星,而是否得到佳人青睐,则说法不一。传说,这位美丽的女明星,便是当年“长城”的一号当家花旦夏梦。而后来金庸创办《明报》后,为夏梦所写的报道和评论,似乎有意无意地印证了这一点。沈西城先生的文章认为,在金庸之后的小说中的美丽女主人公,如中的黄蓉,里的王语嫣,里的小龙女身上,都可看到夏梦的影子。

情由心生,本是无可确证的事,但是在这些美丽的女性身上,却的确反映了金庸对于理想女性的倾慕,假若他果真有过全心倾慕的女子,将对于所爱的理想投射于笔下,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特别是黄蓉,容貌出众,聪颖灵动,具有丰富的性格魅力,被誉为金庸笔下众美之首,或许,也得益于这段朦朦胧胧,不为人知的感情。

虽然以电影编剧为职业,但在这段时间内,金庸的创作重心仍在武侠小说上。一方面,这种创作给他带来相当高的收入,另一方面,小试锋芒的成功使金庸也感觉到了创作的愉悦和兴奋,因此,刚刚完稿,他又立刻为《新晚报》开始写另一部武侠小说。

不停地在创作实践中寻找创新突破,是金庸作为一个作家最可贵的地方,也是他成为一代武侠宗师的重要原因。这一次,他把在中通过人物语言的倒叙和插叙手法发挥到极至,并借鉴了《天方夜谭》中的一个故事由许多人说出的方法,与芥川龙之介小说《密林中》和黑泽明据之改编的电影的表现手法有同工之妙,整个故事由不同的人之口慢慢补全,而每个人又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而对故事作有不同的阐述,产生相互矛盾悖离之处。这样,一方面把故事讲得扑朔迷离、曲折摇曳,一方面每个讲故事的人自身的性情、品格,与故事中人的关系、感情,也在讲述过程中栩栩而现。这部作品表现风格深受西方文学和电影的影响,可说是金庸小说中结构最巧妙用心的一部,甚至有一个被人传诵多年的“开放性”结尾——主人公胡斐迫于误会,不得不与父亲好友、爱人之父苗人凤决战,最后一刀,砍则杀死对方,不砍则自己送命,在这个节骨眼上,金庸竟此搁笔,留下无限空间任读者想象——一时间整个香港都在议论:“胡斐那一刀,究竟砍还是不砍?”

而金庸本人对此的说法是:“写到最后,胡斐的矛盾,就变成了我的矛盾,同时苗人凤的痛苦,也成了我的痛苦,这两人如何了断恩怨情仇,连我也决定不了,所以胡斐那刀到底砍不砍下去,我无法知道……”

对于之前之后写过无数的痛苦矛盾的金庸来说,这样的说法多少是个托辞。假如他想要给胡苗一人一个了断,无论是悲是喜,都应当会是一个读者能够接受的结局。但是他却选择这样一种写法,似乎要告诉读者,人生中总有无数次可能面临两难而又不得不抉择的困境,这个时刻,能做选择权的只有自己——胡斐那一刻面临的问题,更是“我”与“他人”的孰轻孰重的,人生的根本性矛盾之一。所以他把胡斐和苗人凤的命运留给了读者,也就给了读者更深入的思考和回味的余地。

这个时刻,大家或许还都没有想到,一部奠定金庸“武林盟主”地位,也成为新武侠奠基之作的重大作品就要诞生了。

它的名字是。

“宋人议论未定,金兵已然渡河。”

正当读者们还在为的魅力倾倒之时,金庸在他的“三板斧”之后, 隆重祭出了他的力作——。

这部书以南宋抗金、蒙古兴起的历史为背景,描绘了一个气势恢弘的江湖世界,“历史”与“传奇”完美结合,拥有最生动精彩的一对主角——郭靖与黄蓉,他们的个性的差异与互补始终是“金迷”念念不忘的话题;拥有最丰富鲜明的江湖人物群像——“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成为武林高手代名词和之后武侠小说竞相效仿的对象,甚至被加以再创造,发展出他们各自的历史和恩怨;甚至连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铁木真等,也栩栩如生。金庸后来写的许多作品,技巧有过于它,但是,在“创造完整的武林世界”上,应当是奠基者。

这部百万余字的巨著,以成吉思汗般的雄伟气魄,使此前的一切武侠小说都黯然失色。金庸的武侠大宗师地位,也就此奠定。全城轰动,倪匡说:“在1958年,若是有看小说的人而不看的,简直是笑话。”曼谷的中文报纸为了抢先转载,甚至用地下电台来拍发香港当天的登载内容,这可谓是小说史上的奇闻。

著名学者夏济安先生,也非常爱看武侠小说,在金庸的武侠小说出世之前,已认为武侠小说许多人爱看,却没有人好好写过,是一门大有发展前途的文学形式。他说,将来要是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他一定想法自己动笔写武侠小说。后来在台湾读到,他就写信给朋友说:“真命天子已经出现,我只好到扶桑国去了。”借用《虬髯客传》中虬髯客见李世民的典故,将金庸称为武侠小说的“真命天子”,已是至高的评价和肯定。

时年为1958年,金庸三十四岁。

此时,作为武侠小说家的金庸,已经拥有了不可动摇的成就,但是作为报人事业,才刚刚开始。那就是金庸一生传奇的另一半:创办《明报》。

金庸在长城电影公司,尽管小有所成,但是都未造成大的影响,并不十分得志。当时“长城”在“左”倾思想指导下,拍电影注重思想教育,对于一向注重率性独立的金庸来说,在这样的压力下再次感受到束缚重重,创作意图得不到发挥。据金庸后来接受采访时回忆:“后来,我所编写的剧本好几个不获通过,兴趣自然大减,到了1959年,对电影制作的方针越趋严格,有时整年间也拍不到一两部戏。”

当时金庸依靠写作武侠小说和翻译等收入,已经有相当积蓄,不愿再受固定机构限制,开始筹划自立门户。权衡之下,“干电影时工作未见顺利,自己又没有能力搞电影公司,相反地,办小型的报纸,需款不多,但给我发挥的机会较大,故转而办报”。

机缘巧合,此时他在异乡遇到了自己初中同学,当时从事印刷业务的沈宝新。谈论之下,一拍即合,金庸便邀他作合伙人,从此开始他们三十多年的合作生涯。后来金庸回忆:“和我共同创办《明报》的沈宝新先生,是我初中三年级时的同班同学。1938年开始认识,二十一年后的1959年同办《明报》,精诚合作地办了三十几年报纸,到今年已四十九年。在共同办报期间,挑拨离间的人很多,造谣生非的事常有,甚至到现在也还有。但我们互相间从不怀疑,绝无丝毫恶感。前年我因心脏病动大手术,宝新兄在医院中从手术开始到结束,一直等了八个半小时。”人生之可贵者,莫过于得良师益友,金庸与沈宝新这样根深蒂固的友谊,令他们赢得了他们的事业,也成为金庸传奇生涯的一段佳话。

在经过充分策划与准备之后,1959年5月20日,《明报》注册后在香港正式创刊,刊名请到当时香港著名书法家王植波题写,沿用至今。注册资金十万元,金庸占百分八十,沈宝新占百分二十。

最初,金庸只是打算办一份以刊行他的武侠小说为主的小说周刊,但在沈宝新建议下,改周刊为日报,而《明报》作为报纸的定位,也走严肃社评政评和轻松通俗文学兼容并包的中间路线。

而在办报的宗旨上,金庸则明确贯彻了他长期的独立知识分子理想。后来他说:“《明报》的‘明’字,取意于‘明理’、‘明辨是非’、‘明察秋毫’、‘明镜高悬’、‘清明在躬’、‘光明正大’、‘明人不做暗事’等意念,香港传媒界有各种不同的政治倾向,在政治取向上,我们既不特别亲近共产党,也不亲近国民党,而是根据事实作正确报道,根据理性作公正判断和评论。”在《明报》当日的发刊词里,金庸即表明这张报纸要维护“公平与善良”的立场,而半个月后,他在为《明报》撰写的第一篇社评里,又这样说:

“我们重视人的尊严。主张每一个人应该享有他应得的权利,主张每个人都应该过一种无所恐惧,不受欺压与虐待的生活。

我们希望世界和平,希望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大家亲爱而和睦。

我们希望全世界经济繁荣,贸易发展,自然也希望香港市面兴旺,工商业发展,就业的人多。希望香港居民的生活条件能不断的改善。

我们办这张报纸的目的,是要为上述这些目标尽一点微薄的力量。如果我们报道战争与混乱,报道凶杀与自杀,我们是很感遗憾的,如果我们报道和平与安定,报道喜庆与繁荣,我们是十分高兴的。

我们要尽力帮助这社会公正与善良,那就是我们的立场。”

《明报》诞生了,然而创业起步,困难重重,刚起步时,编辑部不过四人而已。沈宝新管经理发行业务,金庸负责主笔和编务,潘粤生作他的助手,还有一位诗人何达,做不满一个月后便自行离去。而报纸也不过是一张四开大的四版小报,第一版主要为时事新闻,第二版娱乐消息,第三版小说连载,第四版社会新闻。

起初,《明报》的销量并不如人意,当时不少人都认为,这份报纸维持不了多久。在创业最艰难的时候,只剩下金庸和沈宝新二人苦苦支撑,甚至不惜以典当来维持。

其时金庸住在尖沙咀,每日在报馆忙到深夜,下班时天星小轮已停航,只能改乘俗称“哗啦哗啦”的电船仔渡海。此船有个规矩,如果要即到即开,船费要三元,否则就要等到有六个人登船才开航。而当时为了省下包船费,金庸夫妇宁愿捱着冬夜寒风等人,其惨淡可想而知。

而在这种情况下,创业初期,金庸的武侠小说,便成为《明报》维持生存的基本支柱。从创刊第一日起,他就在报纸上连载他的新作。

这个时候,金庸也开始写作社评,创刊初是两三日一篇,到当年年底达到几乎每天一篇。只是他这时的社评,篇幅既短,观点也未尖锐,因此尚不太受人注目,还没有后来被誉为“香江第一健笔”的魅力和影响。

正文 金庸的小说人生(2)

最初几月内,金庸便忙着招兵买马,聘得几位出色人才。其中有雷炜坡,当时在《晶报》当记者,被金庸拉来做采访主任,他以柳鸣莺为笔名写的“伶星专栏”,专写明星的爱情生活等花边新闻,很受欢迎。另外《明报》早期的“招牌菜”还有简而清以简老八笔名写的马经,汪昆以“识途老狗”为笔名写的澳门狗经。

不过在初期,金庸的武侠写作,仍是报纸的主要支柱:后来倪匡说,“《明报》不倒闭,全靠金庸的武侠小说。”

是承接的故事,其江湖世界也顺理成章地继承了上一部的设定;不过的主角郭靖、黄蓉在这本书里已经年届中年退居二线,书中主要写的是前书中人物杨康之子杨过的成长,和他与小龙女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神雕》最大的主题是“情”,强调个人的情爱的自由和个性的解放,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情”在金庸作品中的分量较之以前加大了许多。这部书以失恋之李莫愁、武三通开始,引出层层人物,而到杨过、小龙女二人。杨过是其父母爱情悲剧的产物,而小龙女之师祖林朝英与王重阳,亦终生因爱情而痛苦。到了杨过、小龙女,由于师徒相恋,不为世俗所容,乃至重重曲折后方成眷属。这个主题是《射雕》的主题的反写;强调的是一种个人的、自我的欲望,杨过最后放弃了“大侠”的功业而和爱人隐居,是遵从了小龙女的个性和愿望,比起《射雕》所坚持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神雕》更突出一种属于女性和弱者的声音。

与此同时,也在《明报》的附属刊物《武侠与历史》上连载。这份杂志上兼顾武侠小说和历史小说,也连载过很多不错的作品,除金庸的外,还有他的中篇、古龙的中期转型代表作等。由于种种原因,它后来停刊了,颇为可惜。

同时写作两本武侠小说,是金庸最艰难的时期。这两本小说都与金庸早期作品有关,是“后续”,而则是“补完”。在中,金庸借用他早期作品的情节,将在那本小说中退居次位的胡斐形象补充得更丰满而完整,如果说郭靖是金庸笔下的“为国为民”的“侠”的理想的化身,胡斐则是金庸“锄强扶弱”的理想的化身。他可以为素不相识的一家三口打抱不平,不为所爱之人的求恳所动。

告捷后,金庸开始写他的另一部小说。、和这三部小说按时间先后而下,有内容的延续性,因此后来被合称为“射雕三部曲”。前一部书中的人物和他们的后代在后一部书出现,而推动后一部书中主人公命运的发展,使金庸的武侠世界变得更完整而丰富。

的最大突破,是其中对于“正邪”的融合与思考。武侠世界中从来正邪不两立,邪不压正是武侠的根本原则。然而,金庸试图从更加人性化和更加真实的层面上,来考察“正邪”的观念和现实的矛盾,人性中善与恶的矛盾。这种正邪的辩难在他从前的作品中已经出现过,譬如亦正亦邪的人物夏雪宜、黄药师等。但是,这些人都只是“个体”,把它放到群体和社会的范围来考察,探讨正邪与人性的关系和转化,则是至《倚天》始大成。当时这样的小说,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杀人无数的金毛狮王竟与正派主角张无忌感情深厚,张无忌又当上了被认为是邪教的明教的教主,并与敌国的郡主赵敏发生恋爱,而正派的灭绝师太刚愎好杀,周芷若暗藏心机……金庸后来解释说:“在中,我要写的确是我对人生一种看法,想表达一个主题,说明这世界上所谓正的邪的,好的坏的,这些观念有时很难区分。……人生其实很复杂,命运跟遭遇千变万化,如果照一定的模式去描写的话,就太将人生简单化了。”

这种“正邪转化”的观念造成金庸笔下人物形象的丰富与复杂性,而在他写的所有人物形象中,也多以正邪参半的形象最有魅力——在里,殷素素、杨逍、赵敏这样的形象,远比正派的张翠山、张无忌父子令人喜爱而印象深刻。也许,这类在性格上不失真诚性情,有“正”的一面,而又不受世俗约束,有任性放纵的“邪”的一面的人物,其实恰恰是武侠小说中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形象。他们身上,既体现了武侠小说放纵性情,超凡脱俗的魅力,又体现了武侠小说对抗法治,滥杀无制的危险。这种“危险的放纵”是武侠带给我们的一个梦,也是武侠最常遇到的一个质疑;到底武侠能够将这个梦发挥到什么地步,又需要什么底线为限制,事实上,也是武侠小说至今仍然面临着的问题。

这部作品中的女主角赵敏和周芷若,金庸以为,都是心机太深而不讨人喜欢的。不过,这部作品中描写感情最美好的地方却是男子之间的情义。张三丰的武当派成为金庸笔下最富有温情和人性的门派,也为武侠小说世界里所少见。

而后来金庸修订的时候,仍然觉得自己当时的感受太过肤浅;经历了更多年的风风雨雨后,他感伤地道:“真实人生中不是这样的。因为那时我还不明白。”

从《神雕》到《倚天》,说这几部武侠小说为《明报》打稳了基础,应不为过。但是《明报》权威性的建立,却是依靠它的社评——之后,《明报》成为华文报纸中的著名大报,金庸和他的社评起着决定性的关键影响。

1962年,正是中国大陆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当时中国民众面临建国以来最大的生存困难,在饥饿的逼迫下,大批大陆人,特别是广东一带,采取了偷渡香港以求生的方式。当时香港居民已经有三百多万,自然承受不住如此大批偷渡者带来的压力,为了缓和越发紧张的港内经济矛盾,香港当局用强硬手段将大陆移民押运回深圳,但是仍然无法阻拦移民持续大批涌入。这便是香港历史上的“逃亡潮”事件。

在事件早期,《明报》保持着平静和观望的态度。对于与政治关系密切的问题,金庸出于小心不希望介入。随后,事情越来越大,《明报》也开始以比较客观和淡漠的态度来做少量一般报道。但是,随着事态的发展,采写新闻的记者们深入底层看到移民的悲惨生活时,都异常激动,要求对移民给予更强烈的关注和帮助;金庸在深思熟虑后,做出了真实报道这桩事件一切真相,并争取为移民提供帮助的决定。《明报》在这场移民潮中,为移民募捐到大批救援物资,对移民给予了大量同情与援助。

但是在态度上,《明报》则站在港府一边,金庸认为,对于整个香港的实际利益来说,大批移民的涌入,无疑是一场灾难,假如不予解决,便会给港民带来极大灾祸,因此,他支持港府的遣返政策,并批评大陆政府对移民潮的纵容。这便与《大公报》的左派立场产生了分歧,《大公报》也多次发表文章批评金庸与《明报》。由于这场争论关系到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明报》的发行量直线上升,自移民潮和笔战《大公报》之后,发行量从一万几千份上升到四万份,报纸也由小报规模扩展为两大张。

《明报》事业稳定下来,金庸的武侠小说创作事业也随之并进。1963年,他在《明报》上连载,这是他结构最庞大,人物关系最多样而复杂的一部小说,非具有强大操控力不能为。

连载期间,金庸受邀赴伦敦参加国际新闻协会主办的会议,并预备顺便在欧洲做一次长途旅行,而此时尚在连载中,不可能长期停载,在这种情况下,金庸决定找人代笔,这个人便是著名武侠、推理、科幻小说家倪匡。倪匡对金庸推崇备至,曾经说过“没有人可以代写金庸小说”。于是,金庸找到倪匡,而当时在场的还有著名作家董千里先生。

金庸当时说得很技巧:“倪匡,请你代写三四十天,不必照原来的情节,你可以去自由发展。”

倪匡自己说他当时的想法:“这等于是说:千万不可损及原著,你自管去写你自己的好了!换了别人,或许会生气。但我不会,高兴还来不及!若是连自己作品和金庸作品之间有好几百万光年距离这点都不明白,那是白痴了,幸好还算聪明,所以一点不生气,连连点头答应。”而金庸又说:“老董的文字,较洗练,简洁而有力,文字的组织能力又高,你的稿子写好之后,我想请老董看一遍,改过之后再见报!”而倪匡的想法是:“这等于说:倪匡你的文字不好,虽然任由发展,还是不放心,要找人在旁监督,以防万一出毛病。换了别人,又可能会生气,但我不会。因为金庸所说是实,董千里先生文字之简炼有力,海内外共睹,能得到他的帮助,对我今后小说创作的文字运用方面,可以有很大的改进,所以欣然答应。”

于是“代写”之事,终于敲定,倪匡虽得了这个“自由发挥”权,但是自言写得也是战战兢兢,等金庸欧游归来,大概写有六万字左右,基本都控制在不影响原著进展的范围内,后来修改时,金庸为保持他本人一贯风格统一,征得倪匡同意,将这一部分完全删除。不过倪匡为人,喜出奇招,见到金庸第一句话,便是:“对不起,我将阿紫的眼睛弄瞎了!”原来他说他讨厌阿紫其人,所以令她瞎眼。如此说来,倪匡代写之时,必定还是有其任性发挥的地方,而阿紫瞎眼,则是其中影响全局最大的一处了。

金庸无可奈何,也得接受,但是他自有主意,围绕阿紫眼睛,失而复得,得而再还,把她与游坦之之间的情爱纠葛写得更加动人,“凄楚、恋情、偏激、浪漫,都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竟成一个意外收获,金庸功力,可见非凡。

后来倪匡一直以此经历为得意,曾自撰一联,上联是:“屡替张彻编剧本”,下联是:“曾代金庸写小说”。其实倪匡本人,作为小说家也享有盛名,这样一副对联,只是表示他对此二人的推崇而已。

1965年,为了适应面向文化层次较高的读者的需要,金庸创办了《明报月刊》,以文化、学术、思想为主,标榜“独立,自由,宽容”。大陆“文化大革命”期间,《明报》抓住了这个时机,发表大量报道和评论来详细讨论“文革”的走向,分析“文革”的本质,并以其准确的透视力和预测力成为“中国报道权威”。金庸也成为与左派对立的右派媒体代表,而赢得“香港第一健笔”之称。

1967年,在“左”倾思潮和“左派”势力影响下,香港的劳资纠纷逐渐扩大成为与政府和社会对抗的暴动事件,这就是香港的“六七暴动”。而金庸也成为“左派”攻击对象,不得不远走瑞士避难。然而,祸福相因,在这种冲击中,《明报》的销量也从五万份激增到八万份。

“六七”之后,香港政治经济趋于好转。金庸开始投入发展明报事业。此后金庸在《明报月刊》之外,又先后增办了《新明日报》星马版、《明报周刊》、《明报晚报》、《财经日报》等报纸杂志,后来又创办了明窗、明河、明远三家出版社,把《明报》拓展成一个报业集团。其中,《明报周刊》以娱乐周刊起家,在著名娱乐新闻采写人雷炜坡手下蒸蒸日上,成为明报集团除《明报》外赢利最高的刊物,1973年李小龙死亡事件后,已稳坐香港娱乐周刊的第一把交椅。

而《明报》手下,更是人才济济,如潘粤生、陈非、雷炜坡、汪济、王琳、司马长风、孙淡宁(农妇),张续良、胡菊人、王司马、林三木、王世瑜、李文庸(慕容公子)、董梦妮等,皆先后在金庸麾下冲锋陷阵。金庸之用人,有“才”——慧眼识珠提拔英俊;有“情”——真情相待平等共处;有“识”——眼光远大谋划全局;有“度”——宽宏大量不计小怨,尤其为人所称道。

《明报晚报》前身为《华人夜报》,20世纪60年代末创办不久后金庸便把它交给了王世瑜。据《明报》老职员说,王世瑜初入《明报》,职位只是信差。但这个信差,聪明勤勉,甚获金庸欢心,很快就由信差,升为校对,助理编辑,编辑,而到最后,更被升任《华人夜报》的总编辑,升职之快,堪称一时无二。但是由于办报宗旨遭到金庸夫人的反对,争执之下辞职,转投《新报》。当时他年少气盛,便常在报上拿金庸开玩笑,语多不敬,金庸也只是一笑了之。后来王世瑜自办《新夜报》,大赚一笔,赚钱后便卖掉报纸,举家移民加拿大。金庸听说他不办报了,立刻邀请他回来重新加盟《明报》,任《明报晚报》和《财经日报》的社长,重新收归旗下。王世瑜后来对金庸的评语是:“深懂用人之道,懂得放手让下属办事,三十多年来我从未见他辞退过一名员工,或骂过一名下属,但公司的同事对他都很尊敬。”

王世瑜外,有林三木。林三木在《明报》,起初只是资料室的小职员,得到金庸赏识而被保送到英国留学,归来立刻出任《明报晚报》的副总编辑,后来总编辑潘粤生去了新加坡《新明日报》,林三木又升任总编,恰值股市狂潮,《明报晚报》时为全港独一无二的经济报纸,于是一纸风行,销路达好几万份。林三木便打算自立山头,另开事业,最终脱离《明报》,自创《信报》,成为《明报晚报》的最大竞争对手。因此,许多人都认为林三木对于金庸,太过忘恩负义,然而,金庸却反而替林三木辩解:“人望高处,水望低流,林三木有这么好的成就,我也高兴。”

后来,在许多宴会场合,金庸都会遇到林三木,他一见林三木,一定会走过去握手,很客气地称呼他做“林先生”,而不似一般老板直呼旧职员的名字。

这段期间内,金庸的武侠小说创作达到了顶峰。

在此期间,发生过一件金梁“笔战”的往事,可以说是两大武侠作家在创作基本理念上的一次碰撞。1966年1月香港《海光文艺》创刊号发表了一篇文章,《金庸梁羽生合论》,署名佟硕之(后来知为梁羽生的笔名)。这篇文章比较了金梁作品的异同,说:

“梁羽生的名士气味甚浓(中国式的),而金庸则是现代的‘洋才子’。梁羽生受中国传统文化(包括诗词、小说、历史等等)的影响较深,而金庸接受西方文艺(包括电影)的影响较重。”

随后,在分析二人各自优缺点的时候,此文对于金庸提出了以下的批评:

“武”的方面,其一,情节跌宕起伏,变化多端,固然是好事,但是有时便不免于不合理情节,而有些更是伤于人物,并非必要。(当时金庸尚未写到段誉身世之谜,故而此文将木婉清和段誉的恋爱以为果然乱伦,于是也算在其中。不过段誉身世之谜太过离奇巧合,纵然梁羽生后来知道金庸真正的安排,恐怕也不免诟病。)

其二,诗词修养不够,犯了一些平仄和史学上的毛病,如的回目不合古典诗文平仄,《射雕》中黄蓉的“宋代才女唱元曲”等。

其三,一些武侠技击写得太过离奇,令人不可相信,如天山童姥、六脉神剑这样的设计,已经近于神怪之道。

“侠”的方面,金庸常邪正不分,混淆大是大非。例如《无龙八部》中,金庸捧“大杀宋国忠义之士,官居契丹南院大王”的乔峰为英雄,不知为何。

“情”的方面,金庸的爱情描写较为单一,常常发生莫名其妙的多角恋爱,没有深厚的心理基础。

金庸对这批评想法如何,他自己一直没有提起,但是对于梁羽生批评他最主要的部分,也就是“邪正不分”这点上,金庸当时显然是不服气的。在《海光文艺》第四期,他写了一篇两千多字的小文《一个“讲故事的人”的自白》,虽然含蓄,却可看出是对《合论》的一个回应。在这篇文章里,我们也可看出金庸在创作武侠时的一些基本理念,他说:

“我只是一个‘讲故事人’(好比宋代的‘说话人’,近代的‘说书先生’)。我只求把故事讲得生动热闹……我自幼便爱读武侠小说,写这种小说,自己当作一种娱乐,自娱之余,复以娱人(当然也有金钱上的报酬)……

我以为小说主要是刻画一些人物,讲一个故事,描写某种环境和气氛。小说本身虽然不可避免地会表达作者的思想,但作者不必故意将人物、故事、背景去迁就某种思想和政策。

我以为武侠小说和京剧、评弹、舞蹈、音乐等等相同,主要作用是求赏心悦目,或是悦耳动听。武侠小说毕竟没有多大艺术价值,如果一定要提得高一点来说,那是求表达一种感情,刻画一种个性,描写人的生活或是生命,和政治思想、宗教意识、科学上的正误、道德上的是非等等,不必求统一或关联。艺术主要是求美、求感动人,其目的既非宣扬真理,也不是明辨是非。”

从这篇小文里,我们可以看出金庸创作期间对于武侠的态度:对他来说,武侠小说只是一种娱乐手段,而他致力而为的,也只是提升这种作品的艺术价值而已。他想要写的,不过是“求美,求感动人”,而不愿意将它纳入教化体系而成为苦差。之后他在里对于乔峰形象的塑造,正是对这个观点的一个阐明:当时梁羽生没有预料到,被他批评过的乔峰,身上的异族血统和暴烈个性,使他的个性和面临的处境更加深刻而复杂,而最终乔峰(萧峰)以杀身取义之行为,用自己的生命为宋辽换得短暂的和平,更使他的形象升华到金庸笔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大英雄之位。在乔峰的身上,契丹和汉族的混淆倒置,反倒使这个人物跨越了狭隘的民族观念,而具备了更高的意义。

为陈世骧评为:“无人不冤,有情皆孽”,是金庸写“情孽”写到极致的一篇小说,也是他对于“情”的一次探讨之旅。在这部书里,充满了人性的挣扎与矛盾,每个人都为自己的欲望和感情所困扰,而金庸用来解决的方法,则是佛法的超度和解脱——一些人物因为深受佛法熏陶而拥有心灵平静和完满人格,获得幸福圆满的结局,例如段誉、虚竹;一些人物则在忏悔中以出家或者死亡解脱。甚至,这本书里,几个最大的“恶魔”,都获得了在佛法中悔过的结局:如慕容博、萧远山、鸠摩智,甚至是星宿老怪丁春秋。

然而一方面是体悟与升华,忏悔与救赎;另一方面也是不可改变与痛苦;在无名老僧的教化之外,有两类人不能为佛法所超度:一种是如萧峰这样的大英雄大侠士,不能也不肯用佛法为心中的问题寻求简单的答案,最终不得不为此付出悲剧的代价;另一种是阿紫、游坦之间或慕容复这种执著于“情”或“欲”的凡人,他们宁愿选择与他们的爱情或者欲望共生,或者共灭——阿紫与游坦之选择了各自的殉情方式,而甚至最富慈悲心的段誉也放弃将慕容复接至大理的念头:“我觉得他们可怜,其实他们心中,焉知不是心满意足?”

这样纠缠转化,难判难定的爱欲之谜,使作品具有了更加深沉含蓄的意味。

20世纪60年代末期,金庸思想理念都更加趋于成熟,创作因为摆脱经济压力,自由度也更大,因此作品中便加入了更多对于人性和政治、社会、文化的思考。这个阶段他写出了他的最后两部长篇:与。这两部长篇小说无论在新派武侠史或者金庸本人的创作史上,无疑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关于写作的动机,金庸曾这样说过:“写的那几年,‘文化大革命’夺权斗争正在进行得如火如荼,当权派和造反派为了争权夺利,无所不用其极,人性的卑污集中地呈现。我每天为《明报》写社评,对政治中龌龊行径的强烈反感,自然而然地反映在每天撰写一段的武侠小说之中。”

然而,这并不是一部影射攻击性的作品,正如金庸所说,他想要做到的是“通过书中的一些人物,企图刻画中国三千多年来政治生活中的若干普遍现象”。这是金庸作品中惟一不涉历史背景的一部,金庸借了这样的写法,正要阐释,这本书里所写的,不是一朝一代的兴亡离合,而是主宰中国三千多年的普遍欲望。

这是一部关于“权力”的小说,主人公令狐冲,是一个“权力”的旁观者,他对权力没有欲望,然而却置身于许多权力斗争的中心,参与了华山派、嵩山派、少林派、日月神教等许多门派的权力之争。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一幅政治旋涡中的人物长卷:贪婪者为权力欲控制而堕落为恶;弱小者为强权迫害而身家难保;上位者为欲望迷惑,失权夺权皆如一梦;边缘者为权力播弄,求离不得求存不能……而又演出灭门破家、夫妻怀恨、师友相残的悲剧。的正邪困惑,在此发展到极致:一旦被贪欲所控制,无沦是“正派”还是“邪教”,都无法逃脱这一人性的枷锁,左冷禅、岳不群、东方不败、任我行,无论怎样的君子掌门,英雄枭杰,都为了权力二字,成了自己欲望的可怜、可悲、可笑的牺牲品。有人说,读《笑傲》令人心冷,诚然。而令狐冲,则是在这场悲剧中,几乎惟一保持了清醒和主动的人,最终得以退出旋涡,携爱隐世。然而,这种退隐的代价,也是他失去了本来如同亲人般的师父、师母和满门师兄弟,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小师妹,失去了许多正派邪派的好友尊长,在令狐冲和任盈盈终成眷属、曲终奏雅的另一面,是无可奈何独善其身的悲凉。

在《明报》连载之时,西贡的中文报、越文报和法文报有二十一家同时连载。南越国会中辩论之时,常有议员指责对方是“岳不群”(伪君子)或“左冷禅”(企图建立霸权者),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而一出,则在读者中掀起一场大骚动,甚至有许多读者写信来提出这部书是否金庸所写的疑问。金庸自己觉得:“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它是历史小说。”最令人困惑之处,便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已经不是传统武侠小说中的大英雄大侠客,而武林在皇权和官府面前,也显得异常无力,“武侠”的英雄气概,洒脱胸怀,一下子间,仿佛被颠覆掉了。

这个主角韦小宝,用一句话概括说,是一个“市井小混混”。他经历奇特,但是本质平凡,与从前的侠客们相比,他不具备远大志向和高尚品格,人生目标非常简单:第一,生存,第二,金钱与美女。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卑微的小人物,违背一切理想原则,却符合一切现实条件。他虽然不符合武侠的国家理想,却满足了人们在阅读武侠小说中寄托的一切私人欲望:财富、美女、主宰他人的权力、成名……他虽然在“道德”上,违背了许多侠客的基本信条,却因为在“人情”一面异常周到而讨人喜欢。因此,甚至连金庸自己都难以对这个人物进行定位了。他写《韦小宝这小家伙》,既承认他身上可爱重义气一面,又强调他违反道德的一面。而他对于韦小宝的态度,恰恰体现的便是这种“道德”与“人情”的矛盾。他既称韦小宝为“这小家伙”,口气自然是异常爱护:“我写写了五分之一,便已把韦小宝这小家伙当作了好朋友,多所纵容,颇加袒护,中国人重情不重理的坏习气发作了。”但是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金庸已颇有道德教化之心,对于人性与现实之外,需不需要承担道德职能,显得动摇困惑起来了,所以又要强调:对于中国的处境,“韦小宝作风”还是少一点为妙。

作为小说家来说,金庸本不必承担笔下人物的教化功能。当年回答论难时所理直气壮地坚持的“艺术主要是求美、求感动人,其目的既非宣扬真理,也不是明辨是非”,到了他晚年,看来已经有所修正和改变。后来他封笔多年之后,号召青少年要做郭靖、令狐冲,不要做韦小宝,则更是以说教代小说,作为文化名流,这样的号召本无可厚非,但是身为人物的创造者,还要做出这样的号召,就不免显得虚弱无力,顾盼踌躇了。

这其实是武侠小说长期面临的一个质疑:武侠是不是在“诲淫诲盗”?武侠小说自出生始,是否要为其中的负面因素负责?读者接受作品中的什么,跟作者是否有关?当金庸是个商业性作者的时候,他可以完全不顾及这些,只在意自己的创作艺术;但是,当他一旦成为社会名流,被尊为武侠大宗师之时呢,他是否会改弦更张,皈依“正”途?

我们无法猜测金庸当时和如今的想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随着金庸的名望日重,他开始将他本来所轻视的武侠创作当作正经文学来对待,或者至少,尽管他仍对通俗小说这种体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相当轻视,认为武伙小说本身“算不了什么”,却也在试图使“金氏武侠”成为超越于其他各家武侠小说的存在。1972年底,金庸宣布:“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了。”然后,金庸用了十年的时间,精心修改每一部作品,逐次出版。

在武侠之外,金庸对于“历史”和“学识”非常执著。当年《金庸梁羽生合论》批评他在文史修养方面的不足,金庸当时并未正面回答,但是修订的时候,他便十分在意。中的回目被重新写过,而《神雕》中黄蓉唱曲的部分,虽未删除,却多加注释解说。《倚天》等作品的回目,用诗词加以重新写过,而金庸对于历史考据的癖好和为此加上的许多注释,则几乎到了令人诟病的地步,如中,对于人物形象完全虚构的建宁公主实有其人的考证,就颇不必要。但是,另一方面,小说中的历史感的增加,对小说的艺术水平有所补益,例如中加入大篇幅关于历史的思考,成为的重要艺术价值所在。而李自成纵兵入都,李岩蒙冤身死之事,写得尤为沉痛,常被认为是一书中最精彩的段落之一。

除去删掉中倪匡代写的文字外,在情节和人物上,金庸也做了相当大的改动。一种是对于过于离奇的情节的删减,如中的“玉面火猴”,中的“捕捉血鸟”、“蛙蛤大战”。另外一种是对于故事发展因果和人物行为的再解释和再叙述。如铁胆庄周仲英杀子一事,由原来的小儿周英杰受千里镜诱惑告密,周仲英为义亲手杀子,改为周英杰被激失言,周仲英一怒之下误杀亲子。旧版中这个情节,与梅里美的小说中某情节很相似,金庸或许是因为此原因才将它改去;但是这样一改,固然消减了原来的残忍可怕色彩,但是也使这个情节失去了原来的冲击力,显得颇为多余。又如中,杨过的母亲本为捕蛇少女秦南琴,为杨康强暴生子,而杨康所爱的穆念慈则在杨康死时自杀殉情。新版则改去殉情一节,将她们二人合而为一,使情节更为紧凑,但也有人认为,却使这段情孽失去了旧版的哀婉动人的色彩。

旧版新版优劣之争,历来是永恒话题,争论不休,大家往往以各有千秋的话来调和。而论实际喜爱,则大半与感情有关,以自己第一次看到的版本先入为主。金庸在报纸上连载时的老读者,便大多钟情旧版,认为旧版率性而来,生动自然;而读到出版版本的金迷,则多钟情修订版本,觉得新版用心良苦,严谨精密。

到1982年,金庸作品集全部出齐,金庸将他十四部长篇每篇取首字,自撰一联为“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包含他十四部中长篇小说,依次为、、、、、、、、、、、、、,再加他惟一的一个武侠短篇,共十五种三十六册。此时,金庸五十八岁。

有趣的一点是,金庸第一部武侠小说的主角,为生于海宁世家的书生侠客陈家洛,最后一部武侠小说的主角,则为生于扬州妓院的小混混“反侠”韦小宝。尽管两人个性、品格、成败都完全形成鲜明对比,却都是出身于金庸所眷爱的江南,而金庸的武侠生涯,从写“书生救世”到写“玩世不恭”,也始于斯而终于斯。后来,虽然多次出现他要重拾侠笔的传闻,以及他也曾说过,有写一本历史小说的打算,但是,最终都再也未成事实。

随着《明报》事业蒸蒸日上,武侠小说风行于世,中年以后,金庸成了社会文化名流,于新闻界与文艺界皆有重要影响,也是大陆和台湾都想结交的文化朋友。20世纪70年代中期后,金庸数次受邀访问台湾与大陆,与政要进行会谈,并渐渐参与高层政治活动。

1973年,金庸应邀访问台湾,与蒋经国、严家淦进行会淡。当时他声称自己是以《明报》新闻记者的身份,而非《明报》社长和武侠小说家的身份。这二人都是“金庸迷”,但会谈中涉及问题,皆是关系到海峡两岸未来的重大政治问题。回港之后,金庸在《明报》上连载了他的名为《在台所见·所闻·所思》的旅行散记,记录了他在台湾的见闻,也阐发了他关于台湾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现状和未来的思考。

“文革”结束,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明报》密切关注大陆的改革政策,大量报道了改革的巨大成果,对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建设表示了支持。因此,1981年7月,金庸应邀访问大陆。

在人民大会堂,金庸与邓小平进行了长淡。邓小平作为政治家的自信、睿智,对历史和现实的清醒与明察,给金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中国政府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会见过邓小平后,金庸偕妻子儿女回到了阔别三十年的家乡。故人相见,自有一番感慨唏嘘。而后,金庸游览各地风光,饱赏了许多他曾在笔下描写过,却长期无缘得见的奇丽景色。在新疆天池边上,他惊喜地从维吾尔族孩子的手里,看到了他曾在小说中描写过的,陈家洛冒着生命危险为喀丝丽采来的天山雪莲,好奇之心大起,便用一块钱买了两朵,带回香港。

其后,金庸频频涉足高层政治活动。1984年,他再度应邀访问北京,与胡耀邦、胡启立、王兆国等会谈,这些党内高级领导人,也给他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在看到大陆的经济与民生状况都有了大幅度改善之后,《明报》对大陆的态度开始从对立向友好转化,接受中新社提供的官方报道,对大陆的感情倾向也改为褒多贬少。

在和邓小平、廖承志等人会谈之后,金庸逐渐了解到中国政府对于香港的态度,并决定通过自己和《明报》的力量,为香港回归祖国尽力,投身于香港回归祖国的事业之中。因此,1985年,中方委任金庸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政治体制”小组负责人,成为政制方案的主要起草者。

对于自己的正式投身政坛,金庸的解释是:“我认为我应该为我所爱的香港出一番力。我于1948年来到香港,身无分文,此后在这里成家立业,过了几十年自由自在的生活,香港给予我的实在极多。我在香港社会中受到爱护尊敬,能有较好的物质生活,心中常自有感激之情,只觉得我比别人所得为多,而回报不足。这一次有机会为香港花五年心力,真正做一件重要的事,然后退休,心中会感到安慰。”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中,派别林立,各执己见,争吵不休。基于他的一贯立场和“报答香港人”的愿望,金庸始终在寻求一条调和的道路,既坚持为香港六百万人谋福利,又不损害回归事业的大局。

正文 金庸的小说人生(3)

经过多次酝酿,金庸起草的“主流方案”出世。方案协调各方意见而偏于保守,在发表时遭到激进派的批评。但是金庸坚持认为,这个方案是最适合于香港现阶段局势,能够逐步推进的协调方案,而此方案也于1989年2月2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

心事既了,又由于种种原因,金庸于1989年5月20日,亦即《明报》创刊三十周年的日子,宣布退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并宣布卸任《明报》社长职务。

在金庸的内心中,他对于历史上为国建大功、立大业,又能不贪权位,急流勇退的范蠡、张良,始终怀着向往效仿之情。这种由“儒”入“道”,在“兼济天下”后“独善其身”的思想,贯彻于他的武侠小说之中。

而他的宗教情怀,则是另一重推动力。1976年金庸的长子查传侠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自杀身亡,金庸在长期悲痛之后向佛法寻求解脱,从而皈依佛教。佛教所求的是轻视身外的欲望,求索精神的升华,使金庸进一步坚定了放手名利事业,毅然退隐的决心。

尽管自己希望轻松无碍,却不能将一生心血随手抛弃。退隐之前,金庸所最为挂心的,自然便是《明报》的着落。子女们全对新闻事业不感兴趣,继承家业恐不可行;从前那些老友,又出国的出国,倦世的倦世,面对着如何能保持《明报》的长期繁荣发展,金庸可谓殚精竭虑。于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他做出让《明报》企业挂牌上市的决定,减少自身对于《明报》的控制和责任;同时,他在上门求购者中精挑细选,选中了智才顾问公司的管理人于品海。金庸自述原由是:“经过相当长时间的交往了解,我觉得于品海先生的经营管理才能令我十分佩服,正是巩固与发展明报企业的理想人才,同时他对新闻事业具有热诚,那是非常难得的性格。”1991年12月,金庸正式卖出《明报》,退隐江湖。

卸去一身重担,金庸开始圆他多年的学者之梦。1992年,金庸到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院士半年,并荣膺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

荣誉加身,但是金庸对于自己年龄和精力所限,不太可能再在学术领域真的开疆拓土的事实,也看得很清楚。回港之后,记者采访金庸在英国的感受时,问到“你这半年还有什么抱负,希望在余生中达到”时,金庸回答:“我在牛津时,是希望能够做些学术工作,但我的个性不适合,学术的基础也不好,现在才开始,已经做不成世界一流的学者了。我还是比较适宜做创作的工作,我没有积极的抱负,但求平平淡淡,生活自由自在就最好。”

不过,虽然他选择了逍遥退隐,但仍然没有不闻外事,对香港的政治十分关注。在此前的1990年2月27日,香港基本法获得最后通过。这次访问回到香港后,新任香港总督彭定康出台“政改方案”,在一些改革措施上完全违反中英之前的协议,引起了国际上的争端。金庸向彭定康劝说无效,便再次援笔撰写政论,对彭定康方案中违背实际情况的一意孤行进行了批驳。不过,金庸此时也已没有当年笔战群雄的精力和热情了,写了两篇社评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后,他便离开香港,再次返乡。

这次回乡,他拜访了中学时代的数学老师,也是20世纪30年代的著名文人章克标先生,此时金庸年垂七十,而章先生已是九十三岁的老人。师生叙谈五十多年前的往事,言笑甚欢。

就在这同一天,金庸又重游了自己的母校:袁花镇中心小学。应校长邢祖康之请,金庸为学校挥笔写下了这样几句话:“重游母校,深感当年教诲恩德。袁小旧生查良镛(金庸),1992年12月3日。”

此外,金庸决定捐款300万人民币,为自己曾读过中学的嘉兴市建造一座图书馆。

也就在这一年,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以“全世界读者最多的小说家”的评价,授予他文学博士称号。

1993年3月,金庸再次到北京,与江泽民会谈,中国的第三代领导人,给金庸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归来写有长文《北国初春有所思》,记录他在大陆的见闻,以及他关于大陆和香港未来的思考。这年4月l日,金庸宣布辞去《明报》企业董事局主席之职,改任名誉主席。从此,金庸完全退出了《明报》。

此后,金庸在中外各地游山玩水,饱览世界风光。此外,则读佛经,听音乐,下围棋。

随着金庸小说风行于世,学术界也受到了震动,开始重新估定金庸小说,乃至通俗小说整体的价值。叶洪生先生写于1992年夏的《“偷天换日”的是与非——比较金庸新、旧版〈射雕英雄传〉》中便提到,“近年来在有心人士的推动下,港、台两地甚至大陆,又掀起了所谓‘金学研究热’”,语虽含贬,事实难避。

1994年3月,北京三联书店隆重出版《金庸作品集》。

就在这一年的8月,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王一川教授组织策划的《20世纪中国文学大师文库·小说卷》中,把金庸列为20世纪小说大师之一,名列鲁迅、沈从文、巴金之后,位列第四,老舍、郁达夫、王蒙之前,而之前声望卓著的茅盾,竟然未曾入选。顿时,在文化界乃至新闻界,都掀起轩然大波,在报纸“金庸取代茅盾”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下,一时众说纷纭。在《中国青年报》为此专发的消息中,引用王一川的话说:“文坛长期不谈金庸,是不公平的。他的作品体现了中国文学发展的方向:雅俗共赏。”时年他三十五岁,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众多声音中,要求重估金庸地位的,大多是一些不满四十岁的大学教授、副教授或博士。在他们的青年时代,他们由于好奇和兴趣自然而然地接受了金庸小说,并为其艺术魅力所感染。这不仅仅是对金庸一人的评判变化,也是历代以来对于文学的评估标准、价值测定既有规则的反思和颠覆。

在讨论中,金庸小说在学术界的影响越来越扩大。同年10月,北京大学授予金庸名誉教授称号。在授予仪式上,金庸为北大师生作了关于中国历史的演讲。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严家炎先生在仪式上作了题为《一场静悄悄悄的文学革命》的贺词,称:“金庸小说的出现,标志着运用中国新文学和西方近代文学的经验改造通俗文学的努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是,在金庸开始进入正统文学史的时候,争论也就随之而起。正当一批学者惊喜于文学史学作品中的新血,认为金庸作品为“沟通雅俗”提供了重大意义的时候,另一批坚持传统文化立场的文化界人士则站出来反对,宣布“拒绝金庸”。

首发炮弹是1994年12月2日《南方周末》上鄢烈山的一篇文章《拒绝金庸》。在这篇文章中,对于金庸和武侠小说最强烈的批评,就在于“武侠先天就是一种头足倒置的怪物”。他认为,武侠强调虚幻的个人力量,不符合历史真实,又鼓吹反社会意识,与现代社会的根本精神相悖,武侠小说是“精神鸦片”。

这篇文章并非无懈可击,但是却触及了武侠的根本存在价值问题:武侠作品中的武侠,到底是作为什么而存在?是“成年人的童话”,还是使人陷入梦幻的精神鸦片?或者说,这仍然是金庸曾经回答过的问题:武侠小说要不要为它的教育功能负责?文学需不需要规定基本倾向和立场?文学的“社会意义”是否仅仅依靠它的现实意义来判断?消遣文学到底有没有存在的价值?等等。

针对这篇文章,严家炎写了《答“拒绝金庸”——兼论金庸小说的文学史地位》对《拒绝金庸》的逻辑进行了反驳,另有童志刚在《今日名流》上发表《且慢拒绝金庸》,针对鄢文中说他拒绝读金庸作品的行为,建议鄢先生先去读完金庸作品和金学研究著作后再来发表高见。

沸沸扬扬的争论过后,随着学者呼叫,通俗文学越来越受关注,在文学史中占的分量越来越大。“雅”、“俗”的对立统一,也成为许多文学研究者关心的问题。而金庸作为当代通俗文学作品的成熟代表,自然被作为典型受到最高的关注。

1998年,在美国召开了金庸小说与20世纪中国文学国际学术讨论会。1999年,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了评点本《金庸武侠全集》,评点者为大陆多位金庸研究专家。同年,金庸被聘任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随着“金庸热”的升温和网络的普及,世纪末终于爆发了一次涉及社会各文化层次的大论战。这场论战的起源,是著名的“痞子作家”王朔的一篇《我看金庸》。

平心而论,这篇文章冲击力,是在它语气的“骂”上,并提了“四大天王、成龙电影、琼瑶电视剧和金庸小说,可称为四大俗”。而在基本论点上,实际并未超出鄢烈山的指责。但是由于王朔的名气大大超过鄢烈山,曾经也影响过一代青年,而网络的推广使大家自由、迅速地发表和交流意见成为了可能,因此,此文一出,立刻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两边的支持者在新浪上的“金庸客栈”和“王朔个人聊天室”中,发贴争论,硝烟滚滚。其中,许多金迷由于感到自己心爱的作者作品被侮辱谩骂,感情受到伤害,因此非常愤怒,乃至口出粗言鄙语,种种有之。王朔这篇文章本身并非是严肃的学术探讨,因此这场论争主要发生在读者之中,意气成分较重。这也可以看出,通俗小说的地位提高,不但改变了通俗文学的命运,而且也使从通俗文学出发,没有强大学术基础和文化背景,只是单纯抒发身为读者的感受的“通俗评论”,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声音。

金庸本人对此的反应,却显得比较平静,接受采访时只是泛言“王朔先生与我不会有个人恩怨,我的小说既然是文艺作品,总会有人说好,有人说差。我非常欢迎有人批评我的小说”。随后在《文汇报》上发表一篇短文《不虞之誉与求全之毁》,意思相近。

与本文同时刊出的,还有著名金庸研究家陈墨先生的文章《金庸小说长盛不衰值得研究》,对王朔的观点进行了批评。数天后,在《中华读书报》上刊登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袁良骏的《再说雅俗——以金庸为例》,指出传统武侠小说五大弊病,在肯定金庸小说比起旧武侠的四点进步后,笔锋一转,抨击金庸小说从根本上,仍然没有脱离旧武侠的局限,仍然是一种陈腐落后的作品。

对于金庸小说的论争,由此扩大到学术界内。随后,严家炎先声撰文捍卫金庸小说的价值,而袁良骏先生则再撰文反击。在这一过程中,许多网友也参与了讨论,对论争发表了他们各自的看法,对于金庸小说的争论,还会长期一直延续下去。

有趣的是,对于金庸的批评,基本是对武侠小说的“整体意义”作评价,而为金庸小说正名,则重在强调金庸小说“个体”的艺术价值。随着“金学研究”的越来越深入,许多学者对于金庸的态度,也由当年的惊喜开始向反思转化,金庸小说和武侠小说到底应该被放在什么样的位置上,而金庸之外的武侠作家,如古龙、温瑞安等,又应该被如何评判,金庸的创作是不是真的“超越于一般武侠小说”,是不是真的代表了“打通雅俗”的可能,而支持武侠的一方是支持“武侠小说”的生存发展,还是仅仅将“金氏武侠”送上文学史的高位,看来还是一个有无穷开拓领域的话题。

2000年11月,在北京大学召开了金庸小说国际研讨会。金庸现在担任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并于2002年5月受聘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如今,他已经招收了他的第一批博士生,并且在访谈中,透露出写一部中国通史的计划。随着央视投拍的由金庸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播映,金庸再次成为媒体的热门话题,而重新修改他作品的计划,则又引发了读者的大规模争议。看来,“隐”亦不易,年过八十的金庸,依然畅游于名与利、文与商、个人与公众、政治与艺术之间,而诸多是非功过,也只能留待后来人评说了。

正文 美文赏析

是金庸先生的第一部武侠小说,写于1955年。或者是因为初创,该部小说的前半部,未脱传统武侠某些弊端。不分青红皂白的快意恩仇,近乎病态的相互依存的义气,帮会组织形式的专制,虽然武戏繁多,却令人窒息。

正文 告诉你 世界我相信--书剑恩仇录赏析

是金庸先生的第一部武侠小说,写于1955年。或者是因为初创,该部小说的前半部,未脱传统武侠某些弊端。不分青红皂白的快意恩仇,近乎病态的相互依存的义气,帮会组织形式的专制,虽然武戏繁多,却令人窒息。展现的完全是以人力、武力、财力为后盾的利益斗争。最为典型的是,陈家洛带着红花会的人马去逼周仲英以子偿命的情节。前者咄咄逼人的气势可见一斑。周绮的话道出了某种真理:“红花会的人哪,很爱瞧不起人。冰姊姊,我可不是说你。”

香香公主的出场,仿佛一曲优美的乐声,给血腥、暴力、仇杀抹上了一丝温暖的色彩,使整部小说朝着唯美方向转化,中和了杀伐之气。

请看陈家洛最后一次陪香香公主去看长城:

魂断城头日已昏

陈家洛黯然半晌,两人上马又行。一路上山,不多时到了居庸关,只见两崖峻绝,层峦叠嶂,城墙绵亘无尽,如长蛇般蜿蜒于丛山之间。香香公主道:“花这许多功夫造这条大东西干什么?”陈家洛道:“那是为了防北边的敌人打进来。在这长城南北,不知有多少人掷了头颅,流了鲜血。”香香公主道:“男人真是奇怪,大家不高高兴兴的一起跳舞唱歌,偏要打仗,害得多少人送命受苦,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处。”陈家洛道:“要是皇帝听你的话,你叫他别去打边疆上那些可怜的人,好么?”

香香公主见他说得郑重,道:“我永远不再见这坏皇帝。”陈家洛道:“倘苦你能使他听你的话,那么你一定要劝他别做坏事,给百姓多做点好事。你答应我这句话。”香香公主笑道:“你说得真古怪。你要我做什么事,难道我有不肯听的么?”陈家洛道:“喀丝丽,多谢你。”香香公主嫣然一笑。

两人携手在长城外走了一程。香香公主道:“我忽然想到一件事。”陈家洛道:“什么?”香香公主道:“今天我玩得真开心,是因为这里风景好么?不是的。我知道是因为和你在一起。只要你在我身旁,就是在最难看的地方,我也会喜欢的。”陈家洛越是见她欢愉,心里越是难受,问道:“你有什么事想叫我做的么?”香香公主一怔,道:“你待我真好,什么都给我做好了。我要的东西,我不必说,你就去给我拿了来。”说着从怀里摸出那朵雪中莲来,莲花虽已枯萎,但仍是芳香馥郁,笑道:“只有一件事你不肯做,我要你唱歌,你却推说不会。”

陈家洛笑道:“我真的从来没唱过歌。”香香公主假装板起了脸,道:“好,以后我也不唱歌给你听。”陈家洛心想:“我俩今生今世,就只有今日一天相聚了。我唱个歌给她听,让她笑一下,也是好的。”说道:“小时候曾听我妈妈的使女唱过几首曲子,我还记得。我唱给你听,你可不许笑。”香香公主拍手笑道:“好好,快唱!”

陈家洛想了一下,唱道:“细细的雨儿蒙蒙淞淞的下,悠悠的风儿阵阵的刮。楼儿下有个人儿说些风风流流的话,我只当是情人,不由得口儿里低低声声的骂。细看他,却原来不是标标致致的他,吓得我不禁心中慌慌张张的怕。”

陈家洛唱毕,把曲中的意思用回语解释了一遍,香香公主听得直笑,说道:“原来这个大姑娘眼睛不大好。”正自欢笑,忽见陈家洛眼眶红了,两行泪水从脸上流了下来,惊道:“干么你伤心啊?啊,你定是想起了你妈妈,想起了从前唱这歌的人。咱们别唱了。”

两人在长城内外看了一遍,见城墙外建雉堞,内筑石栏,中有甬道,每三十余丈有一墩台。陈家洛见了这放烽火的墩台,想起霍青桐在回部烧狼烟大破清兵,这时不知生死如何,更是愁上加愁,虽然强颜欢笑,但总不免流露伤痛之色。

香香公主道:“我知你在想什么?”陈家洛道:“是么?”香香公主道:“嗯,你在想我姊姊。”陈家洛道:“你怎知道?”香香公主道:“以前我们三个人一起在那古城里,虽然危险,可是我见你是多么快乐。唉,你放心好啦!”陈家洛拉住她手,问道:“喀丝丽,你说什么?”

香香公主叹道:“以前我是个小孩子,甚么也不懂。可是我在皇宫里住了这些日子,我天天在回想跟你在一起的情景,从前许多不懂的事,现今都懂了。我姊姊一直在喜欢你,你也喜欢她。是么?”陈家洛道:“是的,我本来不该瞒你。”香香公主道:“不过我知道,你也是真心喜欢我的。我没有你,我就活不成。咱们快去找姊姊,找到之后,咱三人永远快快乐乐的在一起,你说那可有多好。”说到这里,眼中一阵明亮,脸上闪耀着光采,心中欢愉已极。陈家洛紧紧握着她手,柔声道:“喀丝丽,你想得真好,你和你姊姊,都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

香香公主站着向远眺望,忽见西首太阳照耀下有水光闪烁,侧耳细听,水声有如琴鸣,喜道:“你听,这声音多美。”陈家洛道:“那是弹琴峡。”香香公主道:“去瞧瞧。”

两人从乱山丛中穿了过去,走到临近,只见一道清泉从山石间激射而出,水声淙淙,时高时低,真如音乐一般。

香香公主走到水边,笑道:“我在这里洗洗脚,可以么?”陈家洛笑道:“你洗吧。”她除下鞋袜,踏入水里,只觉一阵清凉,碧绿的清水从她白如凝脂的脚背上流过。陈家洛猛见自己身影倒映在水里,原来日已偏西,从衣囊里拿出些干粮来两人吃了。香香公主靠在他的身上,一面吃饼,一面用手帕揩脚。

陈家洛一咬牙,说道:“喀丝丽,我要对你说一件事。”她转过身来,双手搂着他,把头藏在他的怀里,低声道:“我知道你爱我。你不说我也明白。不用说啦。”他心里一酸,一句冲到口边的话又缩了回去,过了一阵,道:“咱们在玉峰里看到那玛米儿的遗书,你还记得么?”香香公主道:“她现在和她的阿里一起住在天上,那很好。”陈家洛道:“你们伊斯兰教相信好人死了之后,会永远在乐园里享福,是不是?”香香公主道:“那当然是这样。”陈家洛道:“我回到北京之后、就去找你们伊斯兰教的阿訇,请他教导我,让我好好做一个伊斯兰教的教徒。”

香香公主大喜过望,想不到他竟会自愿皈依伊斯兰教,仰起头来,叫道:“大哥,大哥,你真的这样好么?”陈家洛道:“我一定这样做。”香香公主道:“你为了爱我,连这件事也肯了。我本来是不敢想的。”陈家洛缓缓的道:“因为今生我们不能在一起。我要在死了之后,天天陪着你。”

香香公主听了这话,犹如身受雷轰,呆了半晌,颤声道:“你……你说什么?今生我们不能在一起?”陈家洛道:“是的,过了今天,咱们不能再相见了。”香香公主惊道:“为什么?”身子颤动,两颗泪珠滴到了他衣上。

陈家洛温柔款款的搂着她,轻声道:“喀丝丽,只要我能陪着你,就是没饭吃,没衣穿,天天受人打骂侮辱,我也是甘心情愿。可是你记得玛米儿吗?那个好玛米儿,为了使她族人不受暴君欺侮压迫,宁愿离开她心爱的阿里,宁愿去受那暴君欺侮……”香香公主的身子软软垂了下来,伏在他腿上,低声道:“你要我跟从皇帝?要我去刺死他么?”

陈家洛道:“不是的,他是我的亲哥哥。”于是将自己和乾隆的关系、红花会的图谋、六和塔上的盟誓、以及今日乾隆之所求,都原原本本的说了。她听到最后,知道自己日夜所盼、已经到了手的幸福,一下子又从手里溜了出去,心里一急,不觉晕了过去。

等到醒来,只觉陈家洛紧紧的抱着她,自己衣上湿了一块,自是他眼泪浸湿了的。她站起身来,柔声道:“你等我一下。”慢慢走到远处一块大石上,向西伏下,虔诚祷告,祈求真神阿拉指点她应当怎样做,淡淡的日光照射在她白衣之上,一个美丽无伦的背影中流露着无限的凄苦,无限的温柔。她慢慢转过身来,说道:“你要我做什么,我总是依你。”

陈家洛纵身奔去,两人紧紧抱住,再也说不出话来。她低声道:“早知道只有今天一天,我也不到这里来了。我要你整天抱着我不放。”陈家洛不答,只是亲她。过了好一阵,她忽然说道:“离开家乡之后,我从来没有洗过澡,现在我要洗一洗。”取出短剑,割断了衣服上缝的线,脱了外衣。

陈家洛站起身来,道:“我在那边等你。”香香公主道:“不,不!我要你瞧着我。你第一次见我,我正在洗澡。今天是最后一次……我要你看了我之后,永远不忘记我。”陈家洛道:“喀丝丽,难道你以为我会忘记你吗?”她求道:“我说错啦,大哥,你别见怪。你别走啊。”陈家洛只得又坐下来。

但见她将全身衣服一件件的脱去,在水声淙淙的山峡中,金黄色的阳光照耀着一个绝世无伦的美丽身体。陈家洛只觉得一阵晕眩,不敢正视,但随即见到她天真无邪的容颜,忽然觉得她只不过是一个三四岁的光身婴儿,是这么美丽,可是又这么纯洁,忽想:“造出这样美丽的身体来,上天真是有一位全知全能的大神吧?”心中突然弥漫着崇敬感谢的情绪。

香香公主慢慢抹去身上的水珠,缓缓穿上衣服,自怜自惜,又复自伤,心中在想:“这个身体,永远不能再给亲爱的人瞧见了。”抹干了头发,又去偎倚在陈家洛的怀里。

陈家洛道:“我跟你说过牛郎织女的故事,你还记得么?”香香公主道:“记得,你还教我一个歌,说是:‘一年虽只相逢一次,却胜过了人间无数次的聚会’。”陈家洛道:“是啊,咱俩不能永远在一起,但真神总是教咱俩会见了。在沙漠上,在这里,咱俩过得这么快活,虽然时候很短,但比许多一起过了几十年的夫妻,咱俩的快活还是多些吧。”

——选自第十九回

香香公主是人类最纯洁心灵、最美好的德行与最美丽的容颜的集中代表。《荷马史诗》中的海伦的美,那是一种掠夺的诱惑。美在这里,带来的是万千杀戮,血流千里,是暴力的动力源泉。在人性的天平上,美与邪恶不自觉地站在了一边;而香香公主的美,是神灵赐予凡尘俗子心灵净化的力量。美在这里,是使一切武力瘫痪,好人更向善,恶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无法抗拗的圣谕。上到一国之君,一帮之主,下到普通兵士,看到她的美貌时,无一例外地自惭形秽。她给予人的是感召,与污秽、粗俗、邪念、亵渎无关。

她的美,在文学历史的长河中,或许只有《陌上桑》中的秦罗敷勉强可比。“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齿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梢头。耕者忘其犁,锄者望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而香香公主则使无数风流人物竞折腰,敌兵武器纷纷坠地。“来归”不是相互抱怨,而是心中不自觉的愉悦与宁静。她的善,只有但丁《神曲》中的女神贝雅特丽齐堪与媲美。“善女人呀,因为你的缘故,地上的人类成为万物之灵!你命令我,正是看重我;假使我现在已经办妥了,我还觉得服从你太迟了。”面对这样一个“造化钟神秀”的精灵,除了尽情享受她美与善的恩泽,除了赞叹与震撼,还能做些什么呢?

香香公主天真烂漫,但也是感伤的。她为一切弱小生命的疼痛与陨落而落泪,为一切暴力与仇恨而悲伤。“男人真是奇怪,大家不高高兴兴地一起跳舞唱歌,偏要打仗,害得多少人送命受苦,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处。”

她的感伤与中国传统的常说的感时伤世是不同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是心有郁积,“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的投射型的“有我之境”。而她对于世事经验很多时候是浑然无知的,也正是如此,她的感伤往往来源于她当时所看到的每一个纤细的现实,是清爽健康,哀而不伤的。她的感伤与英国18世纪感伤主义文学中的敏感忧郁也不同。斯泰恩《感伤旅行》中的约里克是英国感伤文学的典型人物。他多愁善感,任何一件小事都会触动他那敏感的神经,动辄为一头驴,或几只笼中的小鸟落泪。而且,他将敏感性视为人最宝贵的东西,认为“敏感性,这是我们一切珍贵的喜悦感情和我们一切高尚悲哀取之不尽的源泉”。他的感伤是人们在工业革命初期,一面对资本主义文明所带来的种种灾难表示出来的忧虑,一面又开不出救治社会疾痼的良方,只剩下厌世和绝望的情绪;是在世事的种种不平中,铸就的自怨自艾。香香公主的感伤则来自对自然、生命最虔诚的相信,她不多愁善感,也非牢骚满腹,她给予万物的是具有人类学意义上广博的家。

如果说约里克的眼泪是酸涩无力的,是脆弱的,那么香香公主的眼泪则是晶莹剔透的,是坚强的。从她挺身而出,面对清朝军队的挑衅这一点就能看出。

一种是凡人的忧郁与愤懑,一种是神的怜悯与博大。

她相信自己的相信。她不惮以最好的善意去揣度每一个人。她意识不到人世间诸种的丑恶与凶险。当陈家洛把她当成商品出卖时,她于事实毫不知晓。陈家洛由于愧疚、悲痛、无奈而眼眶发红时,她还以为是他想家了。于是,“两行泪水从脸上流了下来,惊道:‘干么你伤心啊?啊,你定是想起了你妈妈,想起了从前唱这歌的人。咱们别唱了。’

她最后答应,并不是因为接受了陈家洛对她讲的舍身取义的逻辑。而是因为爱而勇敢。“一个美丽无伦的背影中流露着无限的凄苦,无限的温柔。她慢慢地转过身来,说道:‘你要我做什么,我总是依你。’”

当她转身的那一瞬间,一颗纯洁而高贵的心在饱经沧桑的居庸关上,破碎地飘落一地。

在灵魂上,陈家洛与香香是无法较量的。他的痛苦与悔恨远远不足以弥补他的罪恶、龌龊与自私。试想,如果乾隆要的人不是他的恋人,估计他痛苦都不会痛苦。他肯定会兴高采烈地去帮忙掠取。当人们在为着社会历史变革的渺茫希望高呼时,又有谁去理会在这过程中真正作出牺牲的个体苦痛呢?特别是以一个所谓拯救百姓苍生高标为借口。

陈家洛与香香公主,一个爱在现实,一个爱在心灵。香香公主纯洁,天真,无私心,爱得真诚,单纯带来的并没有爱的专制与残忍,不是以爱的名义将对方进行绑架。当然,这里面有着男性权力中心的思想在作祟。所以,让香香只喜欢陈家洛,而没有喜欢乾隆。否则,故事就会更复杂。陈家洛尽管爱的是两个,但在他的内心是有区别的。在美神一般的香香公主面前,谁都无法抵挡。尽管他本来是喜欢霍青桐的。然而,霍青桐美丽,能干,很有谋略,而且善解人意,她更符合普通人妻子的标准。在现实面前,很多人都会作出决定。人们往往不相信纯洁与善良的东西,认为非伪则假,或者认为是天真与幼稚,或者是无法长时间去感受着浪漫,只能以俗人之心去猜度与怀疑这个世界上的东西。而所谓拯救天下百姓只是一个借口,在陈家洛身上更是荒谬至极。

居然,把自己的政治理想寄托在香香对乾隆的归顺上。他爱的其实不是香香,而是自己。他不是自己牺牲,他要求的是别人去牺牲。

香香公主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向陈家洛展现自己的身体,陈家洛不敢看,等发现她那光洁美丽得像婴儿的身体时,“忽想:‘造出这样美丽的身体来,上天真是有一位全知全能的大神吧?’心中突然弥漫着崇敬感谢的情绪”。身体在这里,不是书写欲望的空间,而是灵魂飞升的扶梯。在真爱与美的面前,陈家洛是没有力量去面对的。

美往往就是这样被摧毁的。或者说,从一开始,香香公主就注定是要毁灭的。她给予陈家洛的是灵魂的幸福,以及随之而来的自惭形秽。人都是有惰性的。在紧急关头,人很习惯让渡那种让自己认为可望不可及的东西,在情感上尤为如此。或者说,作者在写作中,没有使得乾隆喜欢的是霍青桐,弄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这本身就说明了人们思维上的很多隐秘的东西。

香香公主之于现实中具有浪漫情愫、热情与梦想的人们,正如德国著名浪漫派诗人奥·威·史雷格尔之于海涅。海涅自己的第三首十四行诗中这样热情地歌颂这个把德国诗歌从矫揉造作引向真实的人:

最危险的害虫:怀疑的思想,它像匕首一样,

最厉害的毒药:对自己的力量失去信心,

这几乎啮坏我生命之髓,

我是一株幼苗,我全靠它支撑。

你抱怨这可怜的幼苗,

你让它在你善意的词句上缠绕,

我高贵的大师,为此我向你致意,

这瘦弱的幼苗会有一天开花结实。

香香公主的死是诗人之死。爱情胜过了死的恐惧。她注定属于天堂宠爱的天使,凡尘俗世是留不住她的。

这个形象的塑造是艺术的。去求证或苛责其真实性是愚蠢的。它赋予人们的是一种精神上审美的愉悦,是对人类俗世深情的最后一瞥。

香香公主的隐喻性的存在,在纷纷扰扰的社会中,显得格外亮眼。套用一下北岛的诗歌,可以说是:“告诉你吧,世界,我——相——信”,“我相信天是蓝的,我相信雷有回声,我相信梦是真的……”

正文 流泪未必非豪杰--《雪山飞狐》赏析

这部小说写作于1957年,是金庸继、后的第三部武侠小说。

该小说最大的特点是,在一个充满着刀光剑影的狭小空间里,通过不同人物对同一件事情的不同讲述,从而揭示出胡、苗、范、田四家的百年恩怨情仇。故事并未因真相的水落石出而告终,反而延伸,讲述本身又蕴涵着新的故事因素。整个小说显得极有张力。这种写作方法,在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小说《密林中》里,也有类似的表现。后者还被著名导演拍成了大家熟知的经典影片。而且,真正的主人公胡一刀在现实中是缺席的,只存在于人们的讲述之中。结尾也是开放式的,给读者留下了更多的想象空间。正如北京大学孔庆东教授指出的一样,该小说的若干特点,“在武侠小说史上都是空前的”的

这里引用的就是宝树和尚与苗若兰对胡一刀的讲述:

决战前夕

“过不多时,马蹄声在门外停住,金面佛、范帮主、田相公又带了那几十个人进来。胡一刀头也不抬,说道:‘吃罢!’全面佛道:‘好!’坐在他的对面,端起碗就要喝酒。田相公忙伸手拦住,说道:‘苗大侠,须防酒肉之中有什古怪。’金面佛道:‘素闻胡一刀是铁铮铮的汉子,行事光明磊落,岂能暗算害我?’举起碗一仰脖子,一口喝干,挟块鸡肉吃了,他吃菜的模样可比胡一刀斯文得多了。”

“夫人向金面佛凝望了几眼,叹了口气,对胡一刀道:‘大哥,并世豪杰之中,除了这位苗大侠,当真再无第二人是你敌手。他对你推心置腹,这副气概,天下就只你们两人。’胡一刀哈哈笑道:‘妹子,你是女中丈夫,你也算得上一个。’夫人向金面佛道:‘苗大侠,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果真名不虚传。我丈夫若是死在你手里,不算枉了。你若是给我丈夫杀了,也不害你一世英名。来,我敬你一碗。’说着斟了两碗酒,自己先喝了一碗。”

“金面佛似乎不爱说话,只双眉一扬,又说道:‘好!’接过酒碗。范帮主一直在旁沉着脸,这时抢上一步,叫道:‘苗大侠,须防最毒妇人心。’金面佛眉头一皱,不去理他,自行将酒喝了。夫人抱着孩子,站起身来,说道:‘苗大侠,你有什么放不下之事,先跟我说。否则若你一个失手,给我丈夫杀了,你这些朋友,嘿嘿,未必能给你办什么事。’”

“金面佛微一沉吟,说道:‘四年之前,我有事去了岭南,家中却来了一人,自称是山东武定县的商剑鸣。’夫人道:‘嗯,此人是威震河朔王维扬的弟子,八卦门中好手,八卦掌与八卦刀都很了得。’金面佛道:‘不错。他听说我有个外号叫做打遍天下无敌手,心中不服,找上门来比武。偏巧我不在家,他和我兄弟三言两语,动起手来,竟下杀手,将我两个兄弟、一个妹子,全用重手震死。比武有输有赢,我弟妹学艺不精,死在他的手里,那也罢了,那知他还将我那不会武艺的弟妇也一掌打死。’夫人道:‘此人好横。你就该去找他啊。’金面佛道:‘我两个兄弟武功不弱,商剑鸣既有此手段,自是劲敌。想我苗家与胡家累世深仇,胡一刀之事未了,不该冒险轻生,是以四年来一直没上山东武定去。’夫人道:‘这件事交给我们就是。’金面佛点点头,站起身来,抽出佩剑,说道:‘胡一刀,来吧。’”

“胡一刀只顾吃肉,却不理他。夫人道:‘苗大侠,我丈夫武功虽强,也未必一定能胜你。’金面佛道:‘啊,我忘了。胡一刀,你心中有什么放不下之事?’胡一刀抹抹嘴,站起身来,说道:‘你若杀了我,这孩子日后必定找你报仇。你好好照顾他吧。’我心里想:‘常言道:斩草除根。金面佛若将胡一刀杀了,哪肯放过他妻儿?他居然还怕金面佛忘记,特地提上一提。’那知金面佛说道:‘你放心,你若不幸失手,这孩子我当自己儿子一般看待。’”

“范帮主与田相公皱着眉头站在一旁,模样儿显得好不耐烦。我心中也暗暗纳罕:‘瞧胡一刀夫妇与金面佛的神情,互相敬重嘱托,倒似是极好的朋友,那里会性命相拼?’”

“就在此时,胡一刀从腰间拔出刀来,寒光一闪,叫道:‘好朋友,你先请!’金面佛长剑一挺,说声:‘领教!’虚走两招。田相公叫道:‘苗大侠,不用客气,进招吧!’金面佛突然收剑,回头说道:‘各位通统请出门去!’田相公讨了个没趣,见他脸色凝重,不敢违背,和范帮主等都退出大厅,站在门口观战。”

“胡一刀叫道:‘好,我进招了。’欺进一步,挥刀当头猛劈下去。”

“金面佛身子斜走,剑锋圈转,剑尖颤动,刺向对方右胁。胡一刀道:‘我这把刀是宝刀,小心了。’一面说,一面挥刀往剑身砍去。金面佛道:‘承教!’手腕振处,剑刃早已避开。我在沧州看人动刀子比武,也不知看了多少,但两人那么快的身手,却从来没见过。两人只拆了七八招,我手心中已全是冷汗。”

“又拆数招,两人兵刃倏地相交,呛啷一声,金面佛的长剑被削为两截。他丝毫不惧,抛下断剑,要以空手与敌人相搏。胡一刀却跃出圈子,叫道:‘你换柄剑吧!’金面佛道:‘不碍事!’田相公却已将自己的长剑递了过去。金面佛微一沉吟,说道:‘我空手打不过你的单刀,还是用剑的好。’接过长剑,两人又动起手来。我心想:‘沧州的少年子弟比武,明明栽了,还是不肯服气,定要说几句话来圆脸。这位金面佛自称打遍天下无敌手,手上并未输招,嘴上却已泄气,也算得古怪。’后来我才明白,这两人都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拆了这几招,心中都已佩服对方,自然不敢相轻。”

“这时两人互转圈子,离得远远的,突然间扑上交换一招两式,立即跃开。这般斗了十多个回合,金面佛斗然一剑刺向胡一刀头颈。这一剑去势劲急之极,眼见难以闪避。胡一刀往地下一滚,甩起刀来,当的一响,又将长剑削断了。他随即跃起,叫道:‘对不起!不是我自恃兵器锋利,实是你这一招太过厉害,非此不能破解。’”

“金面佛点点头道:‘不碍事!’田相公又递了一柄剑上来。他接在手中。胡一刀道:‘喂,你们借一柄刀来。我这刀太利,两人都显不出真功夫。’田相公大喜,当即在从人手中取过一柄刀交给他。胡一刀掂了一掂。金面佛道:‘太轻了吧?’横过长剑,右手拇指与食指捏住剑尖,拍的一声,将剑尖折了一截下来。这指力当真厉害之极。我心中暗暗吃惊。只听得胡一刀笑道:‘苗人凤,你不肯占人半点便宜,果然称得上一个侠字。’”

“金面佛道:‘岂敢,有一事须得跟你明言。’胡一刀道:‘说吧。’金面佛道:‘我早知你武功卓绝,苗人凤未必是你对手。可是我在江湖上到处宣扬打遍天下无敌手七字,非是苗人凤不知天高地厚,狂妄无耻……’胡一刀左手一摆,拦住了他的话头,说道:‘我早知你的真意。你想找我动手,可是无法找到,于是宣扬这七字外号,好激我进关。’他苦笑了一下,道:‘现在我进关了。你若是打败了我,这七字外号名副其实,尽可用得。进招吧!’”

众人听到这里,才知苗人凤这七字外号的真意。

——选自第三节

流泪未必非豪杰。

真正的英雄并不见得就无所畏惧,不见得就不落泪。只流血不流泪,与竞技场上的野兽又有什么区别呢?同样,在腥风血雨的江湖路上,不能企求毫无野蛮与残忍,将宽恕、怜悯与受难钉成生命注脚,耶稣般的高贵品质与英雄气概。

在“上不能养民,而游侠养之也”的中国封建历史长河中,仗剑行侠者与正统厚生爱民的英雄往往是同义的。

爱与憎的分野,犹如侠客拔剑而起时,飘飘衣袂上的褶皱,向外转,是铿锵有力,是掷地有声,是“一言不合拨剑而起,一发不中屠腹以谢”的嫉恶如仇;向里转,是“重诚诺,轻生死”,是“友难伤而国难忿”,是儿女情长,柔情似水。

侠骨与柔情的纠结,是“侠”最具魅力的性格特质。对丑恶、压迫、卑鄙、黑暗的憎,是对美好、赤诚、坦荡、光明最深沉博大的爱。爱父母,妻子,朋友,爱天下苍生,甚而爱值得尊敬的敌人。

至憎至爱者,侠气充塞于天地之间。

当宝树和尚回忆起胡一刀哭泣时的情形,心想:“瞧他也是一个响当当的汉子,大丈夫死就死了,事到临头,还哭些什么?怎么如此脓包?”在对胡一刀的评价中,宝树和尚把自己卑微丑陋人格展现无遗。怯懦之人好做豪壮语。而且,这种人更多的是通过对比自己强大很多倍的人的苛责,来衬托自己面子上的豪壮,掩饰内心的虚弱。在他苛责别人时,他的表现又怎样呢?“我心中怦怦乱跳,只想快快离开这是非之地,可是又怎敢移动一步?那时候啊,只要谁稍稍动一动,几十把刀剑立时就砍将下来,就算不是对准了往我身上招呼,只须挨着一点边儿,那也非重伤不可。”到后来害死胡一刀,再到胡斐出现时,“高声号叫,在地下滚来滚去”的狼狈不堪,他那内在的卑琐表现得淋漓尽致。

宝树和尚是最可耻的人性形象之一。此类人,贪婪、委琐、龌龊、阴暗。对别人的生命充满的是冷漠与虚伪的真诚。这种人永远无法理解人类的大悲欢,体察不到世间的冷暖。正如,当听到胡一刀哭泣是为刚出世的孩子时,“心里不禁酸了,暗想:这么凶恶粗豪的一条猛汉子,对小孩竟然如此爱怜”。然而他对亲情,对侠义的理解,也仅止于心酸罢了。对于胡一刀夫妇之间坚贞不渝的爱情,他就更理解不了。他想到的是,“这位少年夫人千娇百媚,如花如玉,却嫁了胡一刀这么个又粗鲁又丑陋的汉子,这本已奇了,居然还死心塌地的敬他爱他,那更是教人说什么也想不通”。他不懂这世间还有一种东西叫做爱情。他的眼中只有利益的权衡以及为了利益的背叛与出卖。

在亲情、爱情、人情上,他被永久地阉割了。世间留给他的只能是更多的“想不通”。年轻时的宝树是个医生,谈不上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也治不了自己的“病”,还走向了医者的反面:谋财害命。年纪大了,做一个贪婪无耻的冒牌和尚倒是他不错的归宿。

不想做鬼,又不能堂堂正正做人,更无法遁入佛门做神了。这种人就成了多灾多难的江湖上四处游荡,勾心斗角,阴险狡诈的鬼魅。

单从宝树和尚形象的塑造,就能体味到作者对人物性格命运和社会人生非凡的洞察力。

胡一刀与妻子话别的情景感人至深。

“若是我不幸死了,你怎能活着?”“妹子,刀剑一割,颈中一痛,甚么都完事啦。死是很容易的,你活着可就难了。我死了之后,无知无觉,你却要日日夜夜的伤心难过。唉,我心中真是舍不得你。”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胡一刀夫妇之间需要面对的,此时已不是“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妾来终日望,夫去几时归”,尚有着渺茫希望的思念,而是“一见无期,百身何赎”,“百年何几,泉穴方同”,阴阳相隔,充满着绝望的死别。

这段话表达的情感与革命志士林觉民中的情形,颇多相似。

中,“吾尝语曰:‘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汝初闻言而怒,后经吾婉解,虽不谓吾言为是,而亦无辞相答。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嗟夫,谁知吾卒先汝而死乎!”

世间最大的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与最心爱的人做死别。

个人的生死是不足道,担心的是死后,自己的心爱的人“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在生与死的关头,在面对自己最爱的人,胡一刀与林觉民,一个草莽英雄,一个革命志士,相遇了。

但,对于英雄的妻子来说,对于坚贞的爱来说,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正如,胡一刀的妻子最终还是随夫同赴九泉,正如,林觉民的妻子不久也就抑郁而死。

从生命的可贵,从幸福的不易来看,我们是不提倡以身殉情的做法。但文学与现实,往往上演着尚未泯灭的人类情感最高贵的品质,捍卫着人类坚贞爱情的经典模式。

情人的血泪,不由得让我们思索,是什么在摧残着人类的幸福,是什么令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

胡一刀与林觉民,一个虚构,一个现实,赴死的原因不一样,一个是为了解决无法摆脱的仇恨,一个是“为天下人谋永福”,“助天下人爱其所爱”。而内在的精神气质是一致的。那就是爱憎分明,勇于背负,勇于牺牲的侠之精神。

悲剧的背后,告诉我们的是,要远离仇恨,远离战争,远离杀戮,拒绝压迫,拒绝奴役。同时,这里还隐含着生命永恒的主题:生与死。

死是容易,而活着是难的。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气。金庸的小说不是让人厌世,而是教人如何勇敢的活。活得幸福,死得尊严!

胡夫人在侠义这一点上,丝毫不逊色于其丈夫。临危不惧,英雄相惜,气度非凡。她对丈夫说:“大哥,并世豪杰之中,除了这位苗大侠,当真再无第二人是你敌手。他对你推心置腹,这副气概,天下就只你们两人。”对敌人说:“苗大侠,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果真名不虚传。我丈夫若是死在你手里,不算枉了。你若是给我丈夫杀了,也不害你一世英名。来,我敬你一碗。”并且斟了两碗酒,自己先喝了一碗。又对自己的丈夫说:“大哥,你不用担心。若是当真命丧金面佛之手,好好将孩子带大就是。”三言两语,豪迈之情可见一斑。我们只知道封建社会里,男尊女卑,夫唱妇随。女性没有独立之身份,然而在金庸小说里,江湖女儿的飒爽英姿丝亳不输给男性。

胡一刀与苗人凤更是惺惺惜惺惺的代表。从见面,第一口酒饮尽时,光明磊落的豪侠之气就相互印证。从整宿的研讨武学,“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帮对方了结死后未了的心愿,到有意化解仇恨,人格的高标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人心险恶,江湖落暮,往往最了解自己的人,最欣赏自己的人竟然是自己的敌人。

在一片雪山之上,几壶热酒,挟着长剑,奏响了一代侠客荡气回肠的悲欢之歌。

大凡英雄总是有着无法克服的致命的弱点。阿基琉斯的脚踵,恺撒的癫痫,胡一刀的心不狠,苗人凤的使剑时的耸肩……英雄的弱点总是会令敏感的人们心痛得落泪。因为,这些弱点往往是铸成悲剧的来源。

这些不可避免的弱点使英雄从圣坛上走下来,成为活生生的人,为普通人苦难的生活增添了一丝悲壮与希望。

雪山飞狐,通体洁白,富有灵性。代表着真诚、纯洁、豪情、智能。明指胡斐,实指胡一刀,甚而说,是象征一代雪山豪杰的侠义精神。

正文 只识弯弓射大雕--射雕英雄传赏析

1957年至1959年连载于香港《商报》。它是金庸先生第一部“超级长篇小说”,同时也是金庸先生最有名的作品。很多人都是因为这部小说而成为“金庸迷”的。1980年广州《武林》杂志首次连载了,金庸武侠小说首次正式进入大陆。影响巨大。《武林》也由此声名大噪。1983年,黄日华、翁美龄主演的同名香港电视剧上演,更是深入新一代的读者的心。毫不夸张地说,大陆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铁血丹心》、《华山论剑》、《满江红》的旋律,是他们少年成长过程中无法抹杀的记忆。

作为金庸武侠的优秀作品,小说可以说的东西很多。民族冲突、民族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爱情、武功等等,可以说包罗万象。这里,只能选一些片段,冀望以管窥豹:

风雪话国耻

郭啸天斟了酒,劝张十五喝了两杯,说道:“乡下地方,只初二、十六方有肉卖。没了下酒之物,先生莫怪。”张十五道:“有酒便好。听两位口音,遮莫也是北方人。”杨铁心道:“我两兄弟原是山东人氏。只因受不了金狗的肮脏气,三年前来到此间,爱这里人情厚,便住了下来。刚才听得先生说道,我们住在江南,犹似在天堂里一般,怕只怕金兵何日到来,你说金兵会不会打过江来?”

张十五叹道:“江南花花世界,遍地皆是金银,放眼但见美女,金兵又有哪一日不想过来?只是他来与不来,拿主意的却不是金国,而是临安的大宋朝廷。”郭啸天和杨铁心齐感诧异,同声问道:“这却是怎生说?”

张十五道:“我中国百姓,比女真人多上一百倍也还不止。只要朝廷肯用忠臣良将,咱们一百个打他一个,金兵如何能够抵挡?我大宋北方这半壁江山,是当年徽宗、钦宗、高宗他父子三人奉送给金人的。这三个皇帝任用奸臣,欺压百姓,把出力抵抗金兵的大将罢免的罢免,杀头的杀头。花花江山,双手送将过去,金人却之不恭,也只得收了。今后朝廷倘若仍是任用奸臣,那就是跪在地下,请金兵驾到,他又如何不来?”郭啸天伸手在桌上重重一拍,只拍得杯儿、筷儿、碟儿都跳将起来,说道:“正是!”

张十五道:“想当年徽宗道君皇帝一心只想长生不老,要做神仙,所用的奸臣,像蔡京、王黼,是专帮皇帝搜括的无耻之徒;像童贯、梁师成,是只会吹牛拍马的太监;像高俅、李邦彦,是陪皇帝嫖院玩耍的浪子。道君皇帝正事诸般不理,整日里若不是求仙学道,便是派人到处去找寻希奇古怪的花木石头。一旦金兵打到眼前来,他束手无策,头一缩,便将皇位传给了儿子钦宗。那时忠臣李纲守住了京城汴梁,各路大将率兵勤王,金兵攻打不进,只得退兵,不料想钦宗听信了奸臣的话,竟将李纲罢免了,又不用威名素著、能征惯战的宿将,却信用一个自称能请天神天将、会得呼风唤雨的骗子郭京,叫他请天将守城。天将不肯来,这京城又如何不破?终于徽宗、钦宗都给金兵掳了去。这两个昏君自作自受,那也罢了,可害苦了我中国千千万万百姓。”

郭啸天、杨铁心越听越怒。郭啸天道:“靖康年间徽钦二帝被金兵掳去这件大耻,我们听得多了。天神天将什么的,倒也听见过的,只道是说说笑话,岂难道真有此事?”张十五道:“那还有假的?”杨铁心道:“后来康王在南京接位做皇帝,手下有韩世忠、岳爷爷这些天将,本来大可发兵北伐,就算不能直捣黄龙,要收复京城汴梁,却也并非难事。只恨秦桧这奸贼一心想议和,却把岳爷爷害死了。”

张十五替郭,杨二人斟了酒,自己又斟一杯,一口饮干,说道:“岳爷爷有两句诗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两句诗当真说出了中国全国百姓的心里话。唉,秦桧这大奸臣运气好,只可惜咱们迟生了六十年。”郭啸天问道:“若是早了六十年,却又如何?”张十五道:“那时凭两位这般英雄气概,豪杰身手,去到临安,将这奸臣一把揪住,咱三个就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却又不用在这里吃蚕豆、喝冷酒了!”说着三人大笑。

杨铁心见一壶酒已喝完了,又要了一壶,三人只是痛骂秦桧。那跛子又端上一碟蚕豆、一碟花生,听他三人骂得痛快,忽然嘿嘿两声冷笑。

杨铁心道:“曲三,怎么了?你说我们骂秦桧骂得不对吗?”那跛子曲三道:“骂得好,骂得对,有什么不对?不过我曾听得人说,想要杀岳爷爷议和的,罪魁祸首却不是秦桧。”三人都感诧异,问道:“不是秦桧?那么是谁?”曲三道:“秦桧做的是宰相,议和也好,不议和也好,他都做他的宰相。可是岳爷爷一心一意要灭了金国,迎接徽钦二帝回来。这两个皇帝一回来,高宗皇帝他又做什么呀?”他说了这几句话,一跷一拐的又去坐在木凳上,抬头望天,又是一动不动的出神。这曲三瞧他容貌也不过二十来岁年纪,可是弓腰曲背,鬓边见白,从背后瞧去,倒似是个老头子模样。

张十五和郭杨二人相顾哑然。隔了半晌,张十五道:“对,对!这一位兄弟说得很是。真正害死岳爷爷的罪魁祸首,只怕不是秦桧,而是高宗皇帝。这个高宗皇帝,原本无耻得很,这种事情自然做得出来。”

郭啸天问道:“他却又怎么无耻了?”张十五道:“当年岳爷爷几个胜仗,只杀得金兵血流成河,尸积如山,只有逃命之力,更无招架之功,而北方我中国义民,又到处起兵抄鞑子的后路。金人正在手忙脚乱、魂不附体的当儿,忽然高宗送到降表,说要求和。金人的皇帝自然大喜若狂,说道:议和倒也可以,不过先得杀了岳飞。于是秦桧定下奸计,在风波亭中害死了岳爷爷。绍兴十一年十二月,岳爷爷被害,只隔得一个月,到绍兴十二年正月,议和就成功了。宋金两国以淮水中流为界。高宗皇帝向金国称臣,你道他这道降表是怎生书写?”杨铁心道:“那定是写得很不要脸了。”

张十五道:“可不是吗?这道降表,我倒也记得。高宗皇帝名叫赵构,他在降表中写道:‘臣构言:既蒙恩造,许备藩国,世世子孙,谨守臣节。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称贺不绝。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他不但自己做奴才,还叫世世子孙都做金国皇帝的奴才。他做奴才不打紧,咱们中国百姓可不是跟着也成了奴才?”

砰的一声,郭啸天又在桌上重重拍了一记,震倒了一只酒杯,酒水流得满桌,怒道:“不要脸,不要脸!这鸟皇帝算是哪一门子的皇帝!”

张十五道:“那时候全国军民听到了这个讯息,无不愤慨之极。淮水以北的百姓眼见河山恢复无望,更是伤心泣血。高宗见自己的宝座从此坐得稳若泰山,便道是秦桧的大功。秦桧本来已封到鲁国公,这时再加封太师,荣宠无比,权势薰天。高宗传孝宗,孝宗传光宗,金人占定了我大半边江山。光宗传到当今天子庆元皇帝手里,他在临安已坐了五年龙廷,用的是这位韩侂胄韩宰相,今后的日子怎样?嘿嘿,难说,难说!”说着连连摇头。

郭啸天道:“什么难说?这里是乡下地方,尽说无妨,又不比临安城里,怕给人听了去惹祸。韩侂胄这贼宰相,哪一个不说他是大大的奸臣?说到祸国殃民的本事,跟秦桧是拜把子的兄弟。”

张十五说到了眼前之事,却有些胆小了,不敢再那么直言无忌,喝了一杯酒,说道:“叨扰了两位一顿酒,小人却有一句话相劝,两位是血性汉子,说话行事,却还得小心,免惹祸端。时势既是这样,咱们老百姓也只有混口苦饭吃,挨日子罢啦,唉!正是: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薰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杨铁心问道:“这四句诗,说的又是什么故事?”张十五道:“那倒不是故事。说的是我大宋君臣只顾在西湖边上饮酒作乐,观赏歌舞,打算世世代代就把杭州当作京师,再也不想收复失地、回汴梁旧京去了。”

张十五喝得醺醺大醉,这才告辞,脚步踉跄,向东往临安而去,只听他口中独自喃喃的念着岳飞那首《满江红》中的句子:“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郭啸天付了酒钱,和杨铁心并肩回家。他两人比邻而居,行得十余丈,便到了家门口。

——选自第一回《风雪惊变》

密室留真情

自两人相处以来,郭靖对她从未有过如此心念,不由得暗中自惊自责。黄蓉见他忽然面红耳赤,很是奇怪,问道:“靖哥哥,你怎么啦?”郭靖低头道:“我真不好,我忽然想……想……”黄蓉问道:“想什么?”郭靖道:“现下我不想啦。”黄蓉道:“那么先前你想什么呢?”郭靖无法躲闪,只得道:“我想抱着你,亲亲你。”黄蓉心中温馨,脸上也是一红,娇美中略带腼腆,更增风致。

郭靖见她垂首不语,问道:“蓉儿,你生气了么?我这么想,真像欧阳克一样坏啦。”黄蓉嫣然一笑,柔声道:“我不生气。我在想,将来你总会抱我亲我的,我是要做你妻子的啊。”郭靖心中大喜,讷讷的说不出话来。黄蓉道:“你想亲亲我,想得厉害么?”

郭靖正待回答,突然门外脚步声急,两个人冲进店来,只听侯通海的声音说道:“操他奶奶雄,我早说世上真的有鬼,师哥你就不信。”语调气极败坏,显是说不出的焦躁。又听沙通天的声音道:“什么鬼不鬼的?我跟你说,咱们是撞到了高手。”黄蓉在小孔中瞧去,只见侯通海满脸是血,沙通天身上的衣服也撕成一片片的,师兄弟俩狼狈不堪。完颜洪烈与杨康见了,大为惊讶,忙问端的。

侯通海道:“我们运气不好,昨晚在皇宫里撞到了鬼,他妈的,老侯一双耳朵给鬼割去啦。”完颜洪烈见他两边脸旁血肉模糊,果真没了耳朵的影踪,更是骇然。沙通天斥道:“兀自说鬼道怪,你还嫌丢的人不够么?”侯通海虽然惧怕师兄,却仍辩道:“我瞧得清清楚楚,一个蓝靛眼、朱砂胡子的判官哇哇大叫向我扑来。我只一回头,那判官就揪住我头颈,跟着一对耳朵就没啦。这判官跟庙里的神像一模一样,怎会不是?”沙通天和那判官拆了三招,给他将自己衣服撕得粉碎,这人的出手明明是武林高人,决非神道鬼怪,只是怎么竟会生成判官模样,却是大惑不解。

四人纷纷议论猜测,又去询问躺着养伤的欧阳克,都是不得要领。说话之间,灵智上人、彭连虎、梁子翁三人也先后逃回。灵智上人双手给铁链反缚在背后,彭连虎却是双颊给打得红肿高胀,梁子翁更是可笑,满头白发给拔得精光,变成了一个和尚,单以头顶而论,倒与沙通天的秃头互相辉映,一时瑜亮。原来三人进宫后分道搜寻武穆遗书,却都遇上了鬼怪。只是三人所遇到的对手各不相同,一个是无常鬼,一个是黄灵官,另一个却是土地菩萨。梁子翁摸着自己的光头,破口大骂,污言所至,连普天下的土地婆婆也都倒了大霉。彭连虎隐忍不语,替灵智上人解开手上的铁链。那铁锈深陷肉里,相互又勾得极紧,彭连虎费了好大的劲,将他手腕上擦得全是鲜血,这才解开。众人面面相觑,作声不得,心中都知昨晚是遇上了高手,只是如此受辱,说起来大是脸上无光。侯通海一口咬定是遇鬼,众人也不和他多辩。

隔了良久,完颜洪烈道:“欧阳先生怎么还不回来?不知他是否也遇到了鬼怪。”杨康道:“欧阳先生武功盖世,就算遇上了鬼怪,想来也不致吃亏。”彭连虎等听了更是没趣。

黄蓉见众人狼狈不堪,说鬼道怪,心中得意之极,暗想:“我买给周大哥的面具竟然大逞威风,倒是始料所不及,但不知老毒物是否与他遇上了交过手。”掌心感到郭靖内息开始缓缓流动,当下也练了起来。

——选自第二十四回《密室疗伤》

草原之夜话别

郭靖收拾已毕,道:“我去别过公主。”李萍踌躇道:“这话如何说得出口?你悄悄走了就是,免她伤心。”郭靖道:“不,我要亲口对她说。”出了营帐,径往华筝所住的帐中而来。华筝公主与母亲住在一个营帐之中,这几日喜气洋洋的正忙于筹办婚事,忽听郭靖在帐外叫唤,脸上一红,叫了声:“妈!”她母亲笑道:“没多几天就成亲啦,连一日不见也不成。好罢,你会会他去。”华筝微笑着出来,低声叫道:“郭靖哥哥。”郭靖道:“妹子,我有话跟你说。”引着她向西走去。

两人走了数里,离大营远了,这才在草地上坐下。华筝挨着郭靖身子,低声道:“靖哥哥,我也正有话要跟你说。”郭靖微微一惊,道:“啊,你都知道了?”心想她知道了倒好,否则真不知如何启齿。华筝道:“知道什么?我是要跟你说,我不是大汗的女儿。”郭靖奇道:“什么?”

华筝抬头望着天边初升的眉月,缓缓道:“我跟你成亲之后,我就忘了是成吉思汗的女儿,我只是郭靖的妻子。你要打我骂我,你尽管打骂。别为了想到我爹爹是大汗,你就委屈了自己。”郭靖胸口一酸,热血上涌,道:“妹子,你待我真好,只可惜我配不上你。”华筝道:“什么配不上?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除了我爹爹,谁也及不上你。我的四位哥哥,连你的一半也没有。”郭靖呆了半晌,自己明日一早就要离开蒙古南归的事,这当儿再也说不出口。

华筝又道:“这几天我真是高兴啦。想到那时候我听说你死了,真恨不得自己也死了方好。多亏拖雷哥哥从我手里夺去了刀子,不然这会儿我怎么还能嫁给你呢?郭靖哥哥,我若是不能做你妻子,我宁可不活着。”郭靖心想:“蓉儿不会跟我说这些话,不过两人对我都是很好很好的。”想到黄蓉,不禁长长叹了口气。

华筝奇道:“咦,你为什么叹气?”郭靖迟疑道:“没什么。”华筝道:“嗯,我大哥二哥不喜欢你,三哥四哥却同你好。我在爹爹面前,就老说大哥二哥不好,说三哥四哥好,你不用愁。”郭靖道:“为什么?”华筝很是得意,道:“我听妈妈说,爹爹年纪老了,这些时在想立汗太子,你猜会立谁?”郭靖道:“自然是你大哥朮赤了。他年纪最长,功劳又最大。”华筝摇头道:“我猜不会立大哥,多半是三哥,再不然就是四哥。”

郭靖知道成吉思汗的长子朮赤精明能干,二子察合台勇悍善战,两人互不相下,素来争竞极烈。三子窝阔台却好饮爱猎,性情宽厚,他知将来父王死后,继承大汗位子的不是大哥就是二哥,而父王在四个儿子之中,最宠爱的却是幼弟拖雷,这大汗之位决计落不到自己身上,因此一向与人无争,三个兄弟都跟他好。郭靖听了华筝这话,难以相信,道:“难道凭你几句话,大汗就换立了汗太子?”华筝道:“我也不知道啊,我只是瞎猜。不过就算大哥还是二哥将来做大汗,你也不用担心。他们若是难为你,我跟他们动刀子拼命。”

华筝自幼得成吉思汗宠爱,四个哥哥向来都让她三分。郭靖知她说得出做得到,微微一笑,道:“那也不必。”华筝道:“是啊,哥哥们若是待咱们不好,咱俩就一起回南去。”郭靖冲口说出:“我正要跟你说,我要回南去。”

华筝一呆,道:“就只怕爹爹妈妈舍不得我。”郭靖道:“是我一个人……”华筝道:“嗯,我永远听你的话。你说回江南,我总是跟你走。爹妈要是不许,咱们偷偷的走。”郭靖再也忍耐不住,跳起身来,叫道:“是我和妈妈两个人回南边去。”

此言一出,一个站着,一个坐着,四目交视,突然都似泥塑木雕一般,华筝满脸迷惘,一时不明白他的意思。

郭靖道:“妹子,我对不起你!我不能跟你成亲。”华筝急道:“我做错了什么事吗?你怪我没为你自杀,是不是?”郭靖叫道:“不,不,不是你不好。我不知道是谁错了,想来想去,定然是我错了。”当下将黄蓉与他之间的根由一事不隐的说了。待说到黄蓉被欧阳锋擒去、自己寻她大半年不见诸般经过,华筝听他说得动情,也不禁掉下泪来。

郭靖道:“妹子,你忘了我罢,我非去找她不可。”华筝道:“你找到她之后,还来瞧我不瞧?”郭靖道:“若是她平安无恙,我定然北归。若是你不嫌弃我,仍然要我,我就跟你成亲,决无反悔。”华筝缓缓的道:“你不用这么说,你知道我是永远想嫁给你的。你去找她罢,找十年,找二十年,只要我活着,我总是在这草原上等你。”郭靖心情激动,说道:“是的,找十年,找二十年,我总是要去找她。找十年,找二十年,我总时时刻刻记得你在这草原上等我。”

华筝跃起身来,投入他的怀里,放声大哭。郭靖轻轻抱着她,眼圈儿也自红了。

两人相偎相倚,更不说话,均知事已如此,若再多言,徒惹伤心。

——选自第三十六回《大军西征》

谁是英雄?

成吉思汗意兴索然,回入金帐。黄昏时分,他命郭靖单独陪同,在草原上闲逛。两人纵马而行,驰出十余里,猛听得头顶雕唳数声,抬起头来,只见那对白雕在半空中盘旋翱翔。成吉思汗取下铁胎画弓,扣上长箭,对着雌雕射去。郭靖惊叫:“大汗,别射!”成吉思汗虽然衰迈,出手仍是极快,听到郭靖叫声,长箭早已射出。

郭靖暗暗叫苦,他素知成吉思汗膂力过人,箭无虚发,这一箭上去,爱雕必致毙命,岂知那雌雕侧过身子,左翼一扫,竟将长箭扑落。雄雕大怒,一声长唳,向成吉思汗头顶扑击下来。郭靖喝道:“畜生,作死么?”扬鞭向雄雕打去。雄雕见主人出手,回翼凌空,急鸣数声,与雌雕双双飞远。

成吉思汗神色黯然,将弓箭抛在地下,说道:“数十年来,今日第一次射雕不中,想来确是死期到了。”郭靖待要劝慰,却不知说什么好。成吉思汗突然双腿一夹,纵马向北急驰。郭靖怕他有失,催马赶上,小红马行走如风,一瞬眼间已追在前头。

成吉思汗勒马四顾,忽道:“靖儿,我所建大国,历代莫可与比。自国土中心达于诸方极边之地,东南西北皆有一年行程。你说古今英雄,有谁及得上我?”郭靖沉吟片刻,说道:“大汗武功之盛,古来无人能及。只是大汗一人威风赫赫,天下却不知积了多少白骨,流了多少孤儿寡妇之泪。”成吉思汗双眉竖起,举起马鞭就要往郭靖头顶劈将下去,但见他凛然不惧的望着自己,马鞭扬在半空却不落下,喝道:“你说什么?”

郭靖心想:“自今而后,与大汗未必有再见之日,纵然惹他恼怒,心中言语终须说个明白。”当下昂然说道:“大汗,你养我教我,逼死我母,这些私人恩怨,此刻也不必说了。我只想问你一句:人死之后,葬在地下,占得多少土地?”成吉思汗一怔,马鞭打个圈儿,道:“那也不过这般大小。”郭靖道:“是啊,那你杀这么多人,流这么多血,占了这么多国土,到头来又有何用?”成吉思汗默然不语。

郭靖又道:“自来英雄而为当世钦仰、后人追慕,必是为民造福、爱护百姓之人。以我之见,杀得人多却未必算是英雄。”成吉思汗道:“难道我一生就没做过什么好事?”郭靖道:“好事自然是有,而且也很大,只是你南征西伐,积尸如山,那功罪是非,可就难说得很了。”他生性戆直,心中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成吉思汗一生自负,此际被他这么一顿数说,竟然难以辩驳,回首前尘,勒马回顾,不禁茫然若失,过了半晌,哇的一声,一大口鲜血喷在地下。

郭靖吓了一跳,才知自己把话说重了,忙伸手扶住,说道:“大汗,你回去歇歇。我言语多有冒犯,请你恕罪。”

成吉思汗淡淡一笑,一张脸全成蜡黄,叹道:“我左右之人,没一个如你这般大胆,敢跟我说几句真心话。”随即眉毛一扬,脸现傲色,朗声道:“我一生纵横天下,灭国无数,依你说竟算不得英雄?嘿,真是孩子话!”在马臀上猛抽一鞭,急驰而回。

当晚成吉思汗崩于金帐之中,临死之际,口里喃喃念着:“英雄,英雄……”想是心中一直琢磨着郭靖的那番言语。

郭靖与黄蓉向大汗遗体行过礼后,辞别拖雷,即日南归。两人一路上但见骷髅白骨散处长草之间,不禁感慨不已,心想两人鸳盟虽谐,可称无憾,但世人苦难方深,不知何日方得太平。正是:

兵火有余烬,贫村才数家。

无人争晓渡,残月下寒沙!

——选自第四十回《华山论剑》

一、靖康耻,犹未雪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一首《满江红》荡尽无数炎黄子孙的侠骨柔肠。它是伟大的中华民族坚强不屈,敢于抗争精神的集中代表。基本上是以这种浓烈的民族悲愤、正气与豪情为背景而叙述的。

小说第一回《风雪惊变》开篇,就通过说书人,对兵荒马乱后的破壁残瓦,民生凋敝,而宋朝朝廷偏安江南的讲述,奠定了整部小说沧桑的历史基调。小说两位男主人公郭靖、杨康名字的来历,也是为了让他们能记住靖康之耻,希望他们将来能成为中华民族的抵御外侮的脊梁。然而世事无常,郭靖与杨康最终站在了对立的阵营。

江湖各派势力的争夺也与这个大的背景有关。江南七怪、全真教、丐帮是民间势力的代表,在反抗外侮,扶危济困这一点上是一致的。而以杨康、欧阳克为代表的另一拨江湖势力,则是为私利泯灭了民族立场,成为金国鹰犬的邪恶代言人。前者,是一个“侠”的集团,但是无法与懦弱的官方力量结合。尽管如此,它依然是异常强大的。因为,侠的背后刺着的,分明是“人民”两个字;后者,尽管有完颜洪烈为代表的金国朝廷的支持,但是,无论从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民族情感出发,“侵略”在道德上总是短缺的。可以说,郭靖与杨康就是在这样不同的意识形态空间,不断地接受熏陶而成长起来的。

郭靖小时候在大漠,被都使辱骂一句“汉狗”,就将抽象上的民族分野,很自然地落实到了个体身上。其他蒙古人之所以喜欢他,连公主都爱上他,一来是他老实本分,二来是他们早就把这个喝羊奶、吃马肉、会射雕的郭靖,看成了自己阵营的一分子。正如,完颜洪烈把杨康看成是亲生儿子一样。只不过,关键时刻,在民族立场上,二人作出的选择是不一样的。

争夺岳飞的《武穆遗书》与郭靖拒绝为成吉思汗攻打南宋,可以说,都是小说的小高潮。这些关键的情节都是与民族大义相关。更不用说,在这过程中,为了民族的正气而献出生命的人们。

小说的时间限制基本在南宋。我们不能以现代人的眼光,去苛求小说人物应该有着更宽广的民族观念,这样会导致泛民族主义和虚无的无政府主义。无论在何时何地,那些抵抗外族的侵略,为自己的人民和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人们,总是值得人们尊敬的。

在民族主义与民族情感的叙述话语中,杨康注定是要毁灭的。在他未出生之前,意识形态的力量就已经把他划在了一个特定的文化群体。他是汉人的后代,身上流淌着的是抗金英雄的血脉。而他出生后,生活却又把他抛向一个完全对立的环境中——成了大金的小王爷。命运对于他来说是残酷的,选择对于他来说,无疑也是艰难的。特别是完颜洪烈,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总体来说,对他是爱护的。这里杨康需要面对的是一种情感的逻辑。当然,也有他爱慕虚荣的成分;而对于亲身父亲杨铁心,他可以说是没有什么感情的。但却有种民间伦理的逻辑放在他面前。民间背后还有一种强大的政治逻辑。即,不仅涉及对父母的“孝”,还涉及到对自己民族和国家的“忠”。如果完颜洪烈对他和包惜弱一点都不好,那么,这个选择是容易的。因为,事实是完颜洪烈对他很不错,不管怎么说,但他毕竟还是短期的决定跟亲身父亲杨铁心一起过。

然而,中国武侠小说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一个根本点就在于其人民性与民族性。因而,在武侠小说中,违背这一点的人和事,不仅会导致道德评判上的低下,更会遭受在文本叙事中的毁灭与惩罚。杨康之死,很大程度上与此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说,杨康也是一个悲剧人物。他英俊聪慧,但从小生活在金王府,学会了纨绔子弟的习气。同时,心狠手辣。可他对母亲很孝顺,对穆念慈尽管开始有欺骗的成分,但在情感上,他还是很认真的。环境对人成长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设想,如果杨康从小生活在大漠,而郭靖生活在金王府,小说的发展与结局肯定有很大的变化。他无法选择他的出生地。待他长大了,如果不是他发自内心地去选择人生的方向,而是别人以各种方式,劝他去选择,这种选择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徒劳的。杨康看到的更多是个人的利益,而郭靖看到的更多是人民。小说关于人生选择这个问题,在这里有了潜在的导向。

当然,对于杨康的同情也仅止于此。过分的宽容与理解,只会导致泛道德主义,而失去了点评人物的分寸感。

靖康之耻犹未雪,转眼又是蒙古族灭掉了南宋。一代又一代的人又在不断地分化成郭靖和杨康。“臣子恨,何时灭?”历史的结局不见得总遂人愿。但武侠文字的意义在于,它能展现历史进程中,那一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壮怀激烈,那份民族的豪情。这是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但又是一个有希望的民族必须具备的力量。给予人们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力量。

二、亢龙有悔

武功描写对于武侠小说的意义不言而喻。它是侠士能超越法律的范围,惩恶扬善,主持公道人心的最重要筹码。正所谓:“侠者以武犯禁。”如果说,封建的衙门和现代的法庭是以国家机器的权力去规范社会秩序,那么,武侠世界则是以武力为后盾、以道德伦理观念去改造世界。法总习惯于为统治阶级服务。权力会有腐败,法也有善法,恶法。法总是不完善的。道德伦理尽管也会有腐朽的地方,但符合更多站在权势和法的保护的边缘的普通人的价值评判与行动准则。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武侠的出现,正是调节社会阶级矛盾的重要润滑剂。使得民众利益受到侵害,特别是受到权力的侵害,无处伸冤的地方,有侠来解决;统治集团倒行逆施的时候,有侠来拯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侠除了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仗义疏财,扶危济困,为国为民的侠义精神外,还必须有武功,才能使是战胜非,善打败恶,先有能力救己,才能去更好地救人。

大侠士一般都有非凡的武功。在优秀的武侠小说作品中,武功不单是一种游走江湖,行侠仗义的工具,还是一个侠士身份的标记。使用什么样的武功,成就了什么样的侠客。或者说,武功的设计往往要符合人物的特点。好比,如果让老实敦厚的郭靖练的是阴毒的“九阴白骨爪”,而娇小可人的黄蓉练的是丑陋不堪的“蛤蟆功”,恐怕与正面人物的塑造会有损。并且,主要人物的武功名目和特点往往也是小说基调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武功往往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小说风格的建设。如古龙的《小李飞刀》中,飞刀小巧内秀,而且易折,这与李寻欢的多情、敏感、忧郁、自伤的气质是相辅相成的:小李飞刀,刀无虚发。刀刀看似飞向对手,而实际上是刺向自己的心窝。整部小说处在一种感伤的氛围之中。这与李寻欢的飞刀不无关系。又如《天涯明月刀》中的傅红雪用的快刀。没有人能看到他出刀,除了死人。刀与他的生命是连成一体的。快刀是他与世界保持距离,不被别人窥探的保护色。快刀自闭、孤僻、神秘符合人物性格,也增强了小说诡异的色彩。

这一点在金庸先生的小说中,也是如此。具体到中,郭靖使用的“降龙十八掌”,就具有这种参与小说风格建设的功效。金庸善于转化传统文化资源。其招式名目就是与佛学的结合。

“降龙”是佛教的十八罗汉之一,而掌式的名称则来自《周易》中的干卦。

易学和佛学是东方文化的显学。东汉以降,本土易学与外来佛学并行于世,同为我国古代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到了宋明理学和心学繁兴时,人们开始注意到这二者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以《易》解禅和以禅解《易》之风愈演愈烈。在二者关系探讨上,最有代表性的是明末僧人释智旭的《周易禅解》。所以,无论是作者有意的结合,还是无意的拼凑,降龙十八掌这种武功的塑造,某种程度上是在接续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

“降龙罗汉”的故事讲的是,古印度有龙王用洪水淹那竭国,将佛经藏于龙宫。后来降龙尊者降服了龙王取回佛经,立了大功,故称他为“降龙尊者”。在这个传说中,“降龙”可以看成是不畏强暴,勇往直前,为民造福的精神象征。

小说在描写降龙十八掌时,“亢龙有悔”是给予笔墨最多的。即使到华山论剑的结局时,郭靖与洪七公的比试,在关键时刻,双方也都是用这一式。可以说“亢龙有悔”代表着降龙十八掌的精髓。“亢龙有悔”出自乾卦的“上九”。亢龙有悔的意思,一般为两种,“盈不可以久”,好比强弓可以拉到最顶点,不可以持久。要有张有弛。然而,潜在的意思却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在关键时刻,奋力一击。还有一种解释是:“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通俗的理解是说英雄处于逆境时的无奈,但背后隐含着要奋发图强才能得救的意思。这里有一种厚重博大的精神在其中。当然,对于的解释是很复杂。但不可否认,降龙十八掌很多招式出自乾卦。而乾卦的象辞就是一句我们常用的话: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可以说,整个降龙十八掌的塑造,是对一种自强不息,在挫折中不畏缩,知其不可而为之,成就英雄事业的精神的塑造。这与郭靖本身的敦厚踏实的性格、宽广的胸怀、为国为民的思想与坎坷的经历是相辅相成的。降龙十八掌使得郭靖的形象更为饱满,同时也与整部小说那种“靖康耻,犹未雪”悲壮豪迈的感情基调相合,也响应了大题目那种开阔的气势。并且,从读者接受心理的角度产生相应的感受,因为,降龙十八掌出现的时候,往往是危机要被消除,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

或许有的读者不知道“降龙”罗汉的故事,也不知道《周易》,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这种武功所呈现出来的精神的把握。因为汉字的自身魅力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熏陶,读者一般会很自然地把降龙十八掌与浩然正气、一往无前的英雄品质联系在一起。

可以说,没有降龙十八掌的,就不是我们心中的了。

三、只识弯弓射大雕

1945年10月7日,毛泽东写下了“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豪壮词句。三十年后,金庸在附录《成吉思汗家族》中写道:“所颂扬的英雄,是质朴厚道的平民郭靖,而不是灭国无数的成吉思汗。”

关于成吉思汗,关于英雄,这是一个不老的话题。小说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丰满的成吉思汗形象。他既勤政爱民,又不乏作为军事家政治家的谋略与魄力;既当过奴隶,经受过坎坷与挫折,被外族欺凌,同样他也欺凌和屠杀过外族的人民。他是在草原上成长起来的一代枭雄。是非功过,难以评说。

在华山论剑的结尾,成吉思汗临终前与郭靖的对话意味深长。

“我(郭靖)只想问你一句:人死之后,葬在地下,占得多少土地?”成吉思汗一怔,马鞭打个圈儿,道:“那也不过这般大小。”郭靖道:“是啊,那你杀这么多人,流这么多血,占了这么多国土,到头来又有何用?”成吉思汗默然不语。郭靖又道:“自来英雄而为当世钦仰、后人追慕,必是为民造福、爱护百姓之人。以我之见,杀得人多却未必算是英雄。”成吉思汗道:“难道我一生就没做过什么好事?”郭靖道:“好事自然是有,而且也很大,只是你南征西伐,积尸如山,那功罪是非,可就难说得很了。”他生性戆直,心中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成吉思汗一生自负,此际被他这么一顿数说,竟然难以辩驳,回首前尘,勒马回顾,不禁茫然若失,过了半晌,哇的一声,一大口鲜血喷在地下。

文学化的情节,透露出了两位能弯弓射雕英雄的对于“英雄”的不同理解。对于成吉思汗来说,拓展疆土,不断地征服,统一中国,建功立业,是其心中英雄的梦想。尽管他也说过,让老百姓有房子住,有衣服穿,有饭吃,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善良的愿望罢了。爱民总是有所指称的范围。否则,他就不会有屠城的举动。郭靖是平民英雄的代表,他认为“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在这里与英雄是等义。他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永远是人民,而不是自己。所以,他没有过多的心计。因为,他想到的始终是别人。所谓的“仁者无敌”,郭靖是也。

从作者的创作意图与效果来说,给予郭靖英雄的认同比成吉思汗更多。这只能说,郭靖更倾向于中国传统的英雄形象特点。

中国文化中所褒美的英雄的形象主要是道德的楷模。所以,尧舜禹文武周公也就成了中国人的文化偶像。相反,那些只图自己的成就,而无道德口碑的人,他成就的事业再大,再有英雄的气质,也不被称为英雄。当然,道德的口碑主要是指称儒家的伦理纲常,忠君、爱国、爱民是其应有之义。或者说,中国英雄的价值重心在民族和国家,以民本主义为中心。这也是为什么刘邦建立了汉朝,曹操英勇盖世,吕布武艺超群,但是,一般不称之为英雄。当然,中国文化中同样有一种悲剧性的英雄意识。所以,项羽不见得是道德上的楷模,但其兵败乌江,自刎而死,同样被称为英雄。

这与西方的英雄观念是有差异的。如果说中国的英雄主要是指称道德型、内敛型,看重的是心性修为,是集体主义的,那么西方的英雄则是力量型、外向型,重视的是外王事功,是个人主义的。或者说,后者更加重视的是个体对于历史的创造。亚历山大、恺撒、查理大帝和拿破仑无不如此。

作为非汉族的成吉思汗更像是西方的英雄形象。随着蒙古人最后统一中国,建立幅员辽阔的元朝,民族的不断融合,成吉思汗自然也就成了伟大中华民族最可宝贵的英雄形象之一。

如何才是英雄?很难讲。但我们无法否认的是,小说中的成吉思汗和郭靖都算得上是举世无上的英雄。那种弯弓射雕、英勇顽强、纵横捭阖的气势,还有那有血有肉、爱憎分明的个性,足以成就他们英雄的名字。

四、桃花开

不管是中“纵有春风无路入,长门关住碧桃花”,还是崔护诗歌中“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桃花都是一个充满着情欲与暧昧的词句。从东方神秘的桃花岛,到白雪皑皑的西域,从辽阔的大草原到遥远的大理国,从偏僻的牛家村到浮华奢侈的金王府,都上演着永不褪色的爱情。真爱、痴情、私欲、占有、怨恨、等待、决裂在这里找到了最好的注脚。

无论是桃花岛主对爱妻的痴心,梅超风和陈玄风之间“恶人的爱情”,还是欧阳锋与欧阳克叔侄关系背后的暧昧,一灯大师、英姑、周伯通之间的孽缘,杨铁心、包惜弱、完颜洪烈的三角关系,情感成为彼此生命中,最不可言说最为隐痛却又最值得吟咏的一页。更不用说年轻一代,郭靖、杨康等的爱情了。

或者说,在生命的旅途中,象征着爱情的桃花是永不凋零的花朵。人们往往通过对一代一代人的爱恨情仇来触摸远去的历史,去体味世事沧桑。武侠小说中抒写的爱情,给我们提供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窗口。

爱与不爱,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在歌颂爱情的美好、真诚、热烈、融洽与和谐的同时,往往会忽略那些在爱情面前,同样真诚但受挫了的人凄凉的身影。华筝公主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她爱郭靖与黄蓉爱郭靖相比,绝不逊色,甚而说更胜一筹。

黄蓉的爱是有条件的,所以,一开始,她扮演成小叫化骗郭靖。直到发现郭靖的人品不错,她才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尽管她不在乎郭靖的武功不高强,不英俊,没文才,也无百万家财,但是,起码她有一个条件,就是郭靖要对她一个人好,心中只有她一人。“只要你心中永远待我好,你就是娶了她,我也不在乎。”“他要娶别人,那我也嫁别人。他心中只有我一个,那我心中只有他一个。”这里有一种爱情至上,抛弃世俗婚姻束缚的洒脱,或者说,黄蓉的确是懂得爱情的真正含义的。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只要……就”的句式包含着一种更深刻的逻辑:如果,郭靖喜欢上别人,这种爱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不妨说,黄蓉的爱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郭靖对她如何的基础之上。正如,热恋中的情侣,一个人问另一个人:你爱我吗?这里的潜台词就是:如果你不爱我,我也就不爱你。问世间能有几人,可以像华筝那样对爱的坚持呢?

郭靖出于一种道义和责任,对华筝说:“若是她平安无恙,我定然北归。若是你不嫌弃我,仍然要我,我就跟你成亲,决无反悔。”这表现了自己对黄蓉的爱,但也未尝不是对华筝的侮辱。华筝说:“你不用这么说,你知道我是永远想嫁给你的。你去找她罢,找十年,找二十年,只要我活着,我总是在这草原上等你。”她没有凭借自己的权势去强逼郭靖。要说,不嫌贫爱富的话,那么华筝从小对郭靖的感情就说明了这一点。在这一点上,也绝不比黄蓉逊色。华筝也是真正懂得,爱一个人就是希望他幸福的。即使这个幸福不是她自己所能给的,尽管她的内心是多么的渴望,她依旧一如既往地去对他。后来,蒙古军队南袭襄阳,她深夜冒死通报郭靖,而自己则从此西赴绝域以依长兄,终身不履故土。这一点说明了一切。

华筝的现实中挫败不在于爱,而在于郭靖。因为,爱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华筝并没有因为失去郭靖而失去了爱情,因为对爱的追求和执著是深埋在心底的。真爱已然表达,爱情已经存在,还有什么可以苛求的呢?

对于华筝,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使得她决定用一生的时间去等待而无怨无悔呢?作为草原长大的姑娘,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是因为忠于某种伦理观念,而是真正的爱郭靖这个人。

我们只能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情,是不屈服于现实时空逻辑的。对于那些不以占有为目的,而痴心去对待自己的感情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总是值得人们给予最尊贵的眼泪与最真诚的祝福的。

中的爱情可供书写的很多,但华筝不应该被冷落。因为,她是可爱的,坚强的。

正文 那一夜我看到了江湖--笑傲江湖赏析(1)

先读几段引文。

君子死知己

曲洋、刘正风、令狐冲三人眼见莫大先生剑招变幻,犹如鬼魅,无不心惊神眩。刘正风和他同门学艺,做了数十年师兄弟,却也万万料不到师兄的剑术竟一精至斯。

一点点鲜血从两柄长剑间溅了出来,费彬腾挪闪跃,竭力招架,始终脱不出莫大先生的剑光笼罩,鲜血渐渐在二人身周溅成了一个红圈。猛听得费彬长声惨呼,高跃而起。莫大先生退后两步,将长剑插入胡琴,转身便走,一曲“潇湘夜雨”在松树后响起,渐渐远去。

费彬跃起后便即摔倒,胸口一道血箭如涌泉般向上喷出,适才激战,他运起了嵩山派内力,胸口中剑后内力未消,将鲜血逼得从伤口中急喷而出,既诡异,又可怖。

仪琳扶着令狐冲的手臂,只吓得心中突突乱跳,低声问道:“你没受伤罢?”

曲洋叹道:“刘贤弟,你曾说你师兄弟不和,没想到他在你临危之际,出手相救。”刘正风道:“我师哥行为古怪,教人好生难料。我和他不睦,决不是为了什么贫富之见,只是说什么也性子不投。”曲洋摇了摇头,说道:“他剑法如此之精,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太也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哥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是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令狐冲心想:“这二人爱音乐入了魔,在这生死关头,还在研讨什么哀而不伤,什么风雅俗气。幸亏莫大师伯及时赶到,救了我们性命,只可惜曲家小姑娘却给费彬害死了。”

只听刘正风又道:“但说到剑法武功,我却万万不及了。平日我对他颇失恭敬,此时想来,实在好生惭愧。”曲洋点头道:“衡山掌门,果然名不虚传。”转头向令狐冲道:“小兄弟,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能答允么?”

令狐冲道:“前辈但有所命,自当遵从。”

曲洋向刘正风望了一眼,说道:“我和刘贤弟醉心音律,以数年之功,创制了一曲,自信此曲之奇,千古所未有。今后纵然世上再有曲洋,不见得又有刘正风,有刘正风,不见得又有曲洋。就算又有曲洋、刘正风一般的人物,二人又未必生于同时,相遇结交,要两个既精音律,又精内功之人,志趣相投,修为相若,一同创制此曲,实是千难万难了。此曲绝响,我和刘贤弟在九泉之下,不免时发浩叹。”他说到这里,从怀中摸出一本册子来,说道:“这是《笑傲江湖曲》的琴谱箫谱,请小兄弟念着我二人一番心血,将这琴谱箫谱携至世上,觅得传人。”

刘正风道:“这《笑傲江湖曲》倘能流传于世,我和曲大哥死也瞑目了。”

令狐冲躬身从曲洋手中接过曲谱,放入怀中,说道:“二位放心,晚辈自当尽力。”他先前听说曲洋有事相求,只道是十分艰难危险之事,更担心去办理此事,只怕要违犯门规,得罪正派中的同道,但在当时情势之下却又不便不允,哪知只不过是要他找两个人来学琴学箫,登时大为宽慰,轻轻吁了口气。

刘正风道:“令狐贤侄,这曲子不但是我二人毕生心血之所寄,还关联到一位古人。这曲中间的一大段琴曲,是曲大哥依据晋人嵇康的而改编的。”

曲洋对此事甚是得意,微笑道:“自来相传,嵇康死后,从此绝响,你可猜得到我却又何处得来?”

令狐冲寻思:“音律之道,我一窍不通,何况你二人行事大大的与众不同,我又怎猜得到。”便道:“尚请前辈赐告。”

曲洋笑道:“嵇康这个人,是很有点意思的,史书上说他‘文辞壮丽,好言老庄而尚奇任侠’,这性子很对我的脾胃。钟会当时做大官,慕名去拜访他,嵇康自顾自打铁,不予理会。钟会讨了个没趣,只得离去。嵇康问他:‘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说:‘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钟会这家伙,也算得是个聪明才智之士了,就可惜胸襟太小,为了这件事心中生气,向司马昭说嵇康的坏话,司马昭便把嵇康杀了。嵇康临刑时抚琴一曲,的确很有气度,但他说:‘从此绝矣’,这句话却未免把后世之人都看得小了。这曲子又不是他作的。他是西晋时人,此曲就算西晋之后失传,难道在西晋之前也没有了吗?”

令狐冲不解,问道:“西晋之前?”曲洋道:“是啊!我对他这句话挺不服气,便去发掘西汉、东汉两朝皇帝和大臣的坟墓,一连掘二十九座古墓,终于在蔡邕的墓中,觅到了的曲谱。”说罢呵呵大笑,甚是得意。

令狐冲心下骇异:“这位前辈为了一首琴曲,竟致去连掘二十九座古墓。”

只见曲洋笑容收敛,神色黯然,说道:“小兄弟,你是正教中的名门大弟子,我本来不该托你,只是事在危急,迫不得已的牵累于你,莫怪莫怪。”转头向刘正风道:“兄弟,咱们这就可以去了。”刘正风道:“是!”伸出手来,两人双手相握,齐声长笑,内力运处,迸断内息主脉,闭目而逝。

——选自第4回《授谱》

婆婆与圣姑

令狐冲低下头来,见到她娇羞之态,娇美不可方物,心中一荡,便凑过去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那姑娘吃了一惊,突然生出一股力气,反过手来,拍的一声,在令狐冲脸上重重打了个巴掌,跟着跃起身来。但她这一跃之力甚是有限,身在半空,力道已泄,随即摔下,又跌在令狐冲怀中,全身瘫软,再也无法动弹了。

她只怕令狐冲再肆轻薄,心下甚是焦急,说道:“你再这样……这样无礼,我立刻……立刻宰了你。”令狐冲笑道:“你宰我也好,不宰我也好,反正我命不长了。我偏偏再要无礼。”那姑娘大急,道:“我……我……我……”却是无法可施。

令狐冲奋起力气,轻轻扶起她肩头,自己侧身向旁滚了开去,笑道:“你便怎么?”说了这句话,连连咳嗽,咳出好几口血来。他一时动情,吻了那姑娘一下,心中便即后悔,给她打了一掌后,更加自知不该,虽然仍旧嘴硬,却再也不敢和她相偎相依了。

那姑娘见他自行滚远,倒大出意料之外,见他用力之后又再吐血,内心暗暗歉仄,只是脸嫩,难以开口说几句道歉的话,柔声问道:“你……你胸口很痛,是不是?”

令狐冲道:“胸口倒不痛,另一处却痛得厉害。”那姑娘问道:“什么地方很痛?”语气甚是关怀。令狐冲抚着刚才被她打过的脸颊,道:“这里。”那姑娘微微一笑,道:“你要我赔不是,我就向你赔个不是好了。”令狐冲道:“是我不好,婆婆,你别见怪。”

那姑娘听他又叫自己“婆婆”,忍不住格格娇笑。令狐冲问道:“老和尚那颗臭药丸呢?你始终没吃,是不是?”那姑娘道:“来不及捡了。”伸指向斜坡上一指,道:“还在上面。”顿了一顿道:“我依你的。待会上去拾来吃下便是,不管他臭不臭的了。”

两人躺在斜坡上,若在平时,飞身即上,此刻却如是万仞险峰一般,高不可攀。两人向斜坡瞧了一眼,低下头来,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同声叹了口气。

那姑娘道:“我静坐片刻,你莫来吵我。”令狐冲道:“是。”只见她斜倚涧边,闭上双目,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根手指捏了个法诀,定在那里便一动也不动了,心道:“她这静坐的方法也是与众不同,并非盘膝而坐。”

待要定下心来也休息片刻,却是气息翻涌,说什么也静不下来,忽听得阁阁阁几声叫,一只肥大的青蛙从涧畔跳了过来。令狐冲大喜,心想折腾了这半日,早就饿得很了,这送到口边来的美食,当真再好不过,伸手便向青蛙抓去,岂知手上酸软无力,一抓之下,竟抓空了。那青蛙嗒的一声,跳了开去,阁阁大叫,似是十分得意,又似嘲笑令狐冲无用。令狐冲叹了口气,偏生涧边青蛙甚多,跟着又来两只,令狐冲仍无法捉住,忽然腰旁伸过来一只纤纤素手,轻轻一挟,便捉住了一只青蛙,却是那姑娘静坐半晌,便能行动,虽仍乏力,捉几只青蛙可轻而易举。令狐冲喜道:“妙极!咱们有一顿蛙肉吃了。”

那姑娘微微一笑,一伸手便是一只,顷刻间捕了二十余只。令狐冲道:“够了!请你去拾些枯枝来生火,我来洗剥青蛙。”那姑娘依言去拾枯枝,令狐冲拔剑将青蛙斩首除肠。

那姑娘道:“古人杀鸡用牛刀,今日令狐大侠以独孤九剑杀青蛙。”令狐冲哈哈大笑,说道:“独孤大侠九泉有灵,得知传人如此不肖,当真要活活气……”说到这个“气”字立即住口,心想独孤求败逝世已久,怎说得上“气死”二字?

那姑娘道:“令狐大侠……”令狐冲手中拿着一只死蛙,连连摇晃,说道:“大侠二字,万万不敢当。天下哪有杀青蛙的大侠?”那姑娘笑道:“古时有屠狗英雄,今日岂可无杀蛙大侠?你这独孤九剑神妙得很哪,连那少林派的老和尚也斗你不过。他说传你这剑法之人姓风那位前辈,是他的恩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令狐冲道:“传我剑法那位师长,是我华山派的前辈。”那姑娘道:“这位前辈剑术通神,怎地江湖上不闻他的名头?”今狐冲道:“这……这……我答应过他老人家,决不泄漏他的行迹。”那姑娘道:“哼,希罕么?你就跟我说,我还不爱听呢。你可知我是什么人?是什么来头?”令狐冲摇头道:“我不知道。我连姑娘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那姑娘道:“你把事情隐瞒了不跟我说,我也不跟你说。”令狐冲道:“我虽不知道,却也猜到了八九成。”那姑娘脸上微微变色,道:“你猜到了?怎么猜到的?”

令狐冲道:“现在还不知道,到得晚上,那便清清楚楚啦。”那姑娘更是惊奇,问道:“怎地到得晚上便清清楚楚?”令狐冲道:“我抬起头来看天,看天上少了哪一颗星,便知姑娘是什么星宿下凡了。姑娘生得像天仙一般,凡间哪有这样的人物。”

那姑娘脸上一红,“呸”的一声,心中却十分喜欢,低声道:“又来胡说八道了。”

这时她已将枯枝生了火,把洗剥了的青蛙串在一根树枝之上,在火堆上烧烤,蛙油落在火堆之中,发出嗤嗤之声,香气一阵阵的冒出。她望着火堆中冒起的青烟,轻轻的道:“我叫做‘盈盈’。说给你听了,也不知你以后会不会记得。”

令狐冲道:“盈盈,这名字好听得很哪。我要是早知道你叫作盈盈,便决不会叫你婆婆了。”盈盈道:“为什么?”令狐冲道:“盈盈二字,明明是个小姑娘的名字,自然不是老婆婆。”盈盈笑道:“我将来真的成为老婆婆,又不会改名,仍旧叫作盈盈。”令狐冲道:“你不会成为老婆婆的,你这样美丽,到了八十岁,仍然是个美得不得了的小姑娘。”

盈盈笑道:“那不变成了妖怪吗?”隔了一会,正色道:“我把名字跟你说了,可不许你随便乱叫。”令狐冲道:“为什么?”盈盈道:“不许就不许,我不喜欢。”

令狐冲伸了伸舌头,说道:“这个也不许,那个也不许,将来谁做了你的……”说到这里,见她沉下脸来,当即住口。

盈盈哼的一声。令狐冲道:“你为什么生气?我说将来谁做了你的徒弟,可有得苦头吃了。”他本来想说“丈夫”,但一见情势不对,忙改说“徒弟”。盈盈自然知道原意,说道:“你这人既不正经,又不老实,三句话中,倒有两句颠三倒四。我……我不会强要人家怎么样,人家爱听我的话就听,不爱听呢,也由得他。”令狐冲笑道:“我爱听你的话。”这句话中也带有三分调笑之意。盈盈秀眉一蹙,似要发作,但随即满脸晕红,转过了头。

一时之间,两人谁也不作声。忽然闻到一阵焦臭,盈盈一声“啊哟”,却原来手中一串青蛙烧得焦了,嗔道:“都是你不好。”

令狐冲笑道:“你该说亏得我逗你生气,才烤了这样精彩的焦蛙出来。”取下一只烧焦了的青蛙,撕下一条腿,放入口中一阵咀嚼,连声赞道:“好极,好极!如此火候,才恰到好处,甜中带苦,苦尽甘来,世上更无这般美味。”盈盈给他逗得格格而笑,也吃了起来。令狐冲抢着将最焦的蛙肉自己吃了,把并不甚焦的部分都留了给她。

二人吃完了烤蛙,和暖的太阳照在身上,大感困倦,不知不觉间都合上眼睛睡着了。

二人一晚未睡,又受了伤,这一觉睡得甚是沉酣。令狐冲在睡梦之中,忽觉正和岳灵珊在瀑布中练剑,突然多了一人,却是林平之,跟着便和林平之斗剑。但手上没半点力气,拼命想使独孤九剑,偏偏一招也想不起来,林平之一剑又一剑的刺在自己心口、腹上、头上、肩上,又见岳灵珊在哈哈大笑。他又惊又怒,大叫:“小师妹,小师妹!”

叫了几声,便惊醒过来,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道:“你梦见小师妹了?她对你怎样?”令狐冲兀自心中酸苦,说道:“有人要杀我,小师妹不睬我,还……还笑呢!”盈盈叹了口气,轻轻的道:“你额头上都是汗水。”

令狐冲伸袖拂拭,忽然一阵凉风吹来,不禁打了个寒噤,但见繁星满天,已是中夜。

……

令狐冲向盈盈瞧去,见她低了头沉思,心想:“她为保全自己名声,要取我性命,那又是什么难事了?”说道:“你要杀我,自己动手便是,又何必劳师动众?”缓缓拔出长剑,倒转剑柄,递了过去。

盈盈接过长剑,微微侧头,凝视着他,令狐冲哈哈一笑,将胸膛挺了挺。盈盈道:“你死在临头,还笑什么?”令狐冲道:“正因为死在临头,所以要笑。”

盈盈提起长剑,手臂一缩,作势便欲刺落,突然转过身去,用力一挥,将剑掷了出去。长剑在黑暗中闪出一道寒光,当的一声,落在远处地下。

盈盈顿足道:“都是你不好,教江湖上这许多人都笑话于我。倒似我一辈子……一辈子没人要了,千方百计的要跟你相好。你……你有什么了不起?累得我此后再也没脸见人。”令狐冲又哈咯一笑。盈盈怒道:“你还要笑我?还要笑我?”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这么一哭,令狐冲心下登感歉然,柔情一起,蓦然间恍然大悟:“她在江湖上位望甚尊,这许多豪杰汉子都对她十分敬畏,自必向来十分骄傲,又是女孩儿家,天生的腼腆,忽然间人人都说她喜欢了我,也真难免令她不快。她叫老头子他们如此传言,未必真要杀我,只不过是为了辟谣。她既这么说,自是谁也不会疑心我跟她在一起了。”柔声道:“果然是我不好,累得损及姑娘清名。在下这就告辞。”

盈盈伸袖拭了拭眼泪,道:“你到哪里去?”令狐冲道:“信步所至,到哪里都好。”盈盈道:“你答允过要保护我的,怎地自行去了?”令狐冲微笑道:“在下不知天高地厚,说这些话,可教姑娘笑话了。姑娘武功如此高强,又怎需人保护?便有一百个令狐冲,也及不上姑娘。”说着转身便走。

盈盈急道:“你不能走。”令狐冲道:“为什么?”盈盈道:“祖千秋他们已传了话出去,数日之间,江湖上便无人不知,那时人人都要杀你,这般步步荆棘,别说你身受重伤,就是完好无恙,也难逃杀身之祸。”

令狐冲淡然一笑,道:“令狐冲死在姑娘的言语之下,那也不错啊。”走过去拾起长剑插入剑鞘,自忖无力走上斜坡,便顺着山涧走去。

盈盈眼见他越走越远,追了上来,叫道:“喂,你别走!”令狐冲道:“令狐冲跟姑娘在一起,只有累你,还是独自去了的好。”盈盈道:“你……你……”咬着嘴唇,心头烦乱之极,见他始终不肯停步,又奔近几步,说道:“令狐冲,你是要迫我亲口说了出来,这才快意,是不是?”令狐冲奇道:“什么啊?我可不懂了。”盈盈又咬了咬口唇,说道:“我叫祖千秋他们传言,是要你……要你永远在我身边,不离开我一步。”说了这句话后,身子发颤,站立不稳。

令狐冲大是惊奇,道:“你……你要我陪伴?”盈盈道:“不错!祖千秋他们把话传出之后,你只有陪在我身边,才能保全性命。没想到你这不顾死活的小子,竟一点不怕,那不是……那不是反而害了你么?”

令狐冲心下感激,寻思:“原来你当真是对我好,但对着那些汉子,却又死也不认。”转身走到她身前,伸手握住她双手,入掌冰凉,只觉她两只掌心都是冷汗,低声道:“你何苦如此?”盈盈道:“我怕。”令狐冲道:“怕什么?”盈盈道:怕你这傻小子不听我话,当真要去江湖涉险,只怕过不了明天,便死在那些不值一文钱的臭家伙手下。”令狐冲叹道:“那些人都是血性汉子,对你又是极好,你为什么对他们如此轻贱?”

盈盈道:“他们在背后笑我,又想杀你,还不是该死的臭汉子?”令狐冲忍不住失笑,道:“是你叫他们杀我的,怎能怪他们了?再说,他们也没在背后笑你。你听计无施、老头子、祖千秋三人谈到你时,语气何等恭谨?哪里有丝毫笑话你了?”盈盈道:“他们口里没笑,肚子里在笑。”

令狐冲觉得这姑娘蛮不讲理,无法跟她辩驳,只得道:“好,你不许我走,我便在这里陪你便是。唉,给人家斩成十七八块,滋味恐怕也不大好受。”

盈盈听他答允不走,登时心花怒放,答道:“什么滋味不大好受?简直是难受之极。”

她说这话时,将脸侧了过去。星月微光照映之下,雪白的脸庞似乎发射出柔和的光芒,令狐冲心中一动:“这姑娘其实比小师妹美貌得多,待我又这样好,可是……可是……我心中怎地还是对小师妹念念不忘?”

盈盈却不知他正在想到岳灵珊,道:“我给你的那张琴呢?不见了,是不是?”令狐冲道:“是啊,路上没钱使,我将琴拿到典当店里去押了。”一面说,一面取下背囊,打了开来,捧出了短琴。

盈盈见他包裹严密,足见对自己所赠之物极是重视,心下甚喜,道:“你一天要说几句谎话,心里才舒服?”接过琴来,轻轻拨弄,随即奏起那曲《清心普善咒》来,问道:“你都学会了没有?”令狐冲道:“差得远呢。”静听她指下优雅的琴音,甚是愉悦。

听了一会,觉得琴音与她以前在洛阳城绿竹巷中所奏的颇为不同,犹如枝头鸟喧,清泉进发,丁丁东东的十分动听,心想:“曲调虽同,音节却异,原来这《清心普善咒》尚有这许多变化。”忽然间铮的一声,最短的一根琴弦断了,盈盈皱了皱眉头,继续弹奏,过不多时,又断了一根琴弦。令狐冲听得琴曲中颇有烦躁之意,和《清心普善咒》的琴旨殊异其趣,正讶异间,琴弦拍的一下,又断了一根。

盈盈一怔,将瑶琴推开,嗔道:“你坐在人家身边,只是捣乱,这琴哪里还弹得成?”

令狐冲心道:“我安安静静的坐着,几时捣乱过了?”随即明白:“你自己心神不定,便来怪我。”却也不去跟她争辩,卧在草地上闭目养神,疲累之余,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次日醒转,见盈盈正坐在涧畔冼脸,又见她洗罢脸,用一只梳子梳头,皓臂如玉,长发委地,不禁看得痴了。盈盈一回头,见他怔怔的呆望自己,脸上一红,笑道:“瞌睡鬼,这时候才醒来。”令狐冲也有些不好意思,讪讪的道:“我再去捉青蛙,且看有没有力气。”盈盈道:“你躺着多歇一会儿,我去捉。”

令狐冲挣扎着想要站起,却是手足酸软,稍一用力,胸口又是气血翻腾,心下好生烦恼:“死就死,活就活,这般不死不活,废人一个,别说人家瞧着累赘,自己也是讨厌。”

盈盈见他脸色不愉,安慰他道:“你这内伤未必当真难治,这里甚是僻静,左右无事,慢慢养伤,又何必性急?”山涧之畔地处偏僻,自从计无施等三人那晚经过,此后便无人来。二人一住十余日。盈盈的内伤早就好了,每日采摘野果、捕捉青蛙为食,却见令狐冲一日消瘦一日。她硬逼他服了方生大师留下的药丸,弹奏琴曲抚其入睡,于他伤势也已无半分好处。

令狐冲自知大限将届,好在他生性豁达,也不以为忧,每日里仍与盈盈说笑。

盈盈本来自大任性,但想到令狐冲每一刻都会突然死去,对他更加在意温柔,千依百顺的服侍,偶尔忍不住使些小性儿,也是立即懊悔,向他赔话。

这一日令狐冲吃了两个桃子,即感困顿,迷迷糊糊的便睡着了。睡梦中听到一阵哭泣之声,他微微睁眼,见盈盈伏在他脚边,不住啜泣。令狐冲一惊,正要问她为何伤心,突然心下明白:“她知道我快死了,是以难过。”伸出左手,轻轻抚摸她的秀发,强笑道:“别哭,别哭!我还有八十年好活呢,哪有这么快便去西天。”

盈盈哭道:“你一天比一天瘦,我……我……我也不想活了……”令狐冲听她说得又是诚挚,又是伤心,不由得大为感激,胸口一热,只觉得天旋地转,喉头不住有血狂涌,便此人事不知。

——选自第十七章《倾心》

伤逝

令狐冲见那剑深入半尺,已成致命之伤,这一拔出来,立即令她气绝而死,眼见无救,心中大恸,哭了出来,叫道:“小……小师妹!”

岳灵珊道:“大师哥,你陪在我身边,那很好。平弟……平弟,他去了吗?”令狐冲咬牙切齿,哭道:“你放心,我一定杀了他,给你报仇。”岳灵珊道:“不,不!他眼睛看不见,你要杀他,他不能抵挡。我……我……我要到妈妈那里去。”令狐冲道:“好,我送你去见师娘。”盈盈听她话声越来越微,命在顷刻,不由得也流下泪来。

岳灵珊道:“大师哥,你一直待我很好,我……我对你不起。我……我就要死了。”令狐冲垂泪道:“你不会死的,咱们能想法子治好你。”岳灵珊道:“我……我这里痛……痛得很。大师哥,我求你一件事,你……千万要答允我。”令狐冲握住她左手,道:“你说,你说,我一定答允。”岳灵珊叹了口气,道:“你……你……不肯答允的……而且……也太委屈了你……”声音越来越低,呼吸也越是微弱。

令狐冲道:“我一定答允的,你说好了。”岳灵珊道:“你说什么?”令狐冲道:“我一定答允的,你要我办什么事,我一定给你办到。”岳灵珊道:“大师哥,我的丈夫……平弟……他……他……瞎了眼睛……很是可怜……你知道么?”令狐冲道:“是,我知道。”岳灵珊道:“他在这世上,孤苦伶仃,大家都欺侮……欺侮他。大师哥……我死了之后,请你尽力照顾他,别……别让人欺侮了他……”

令狐冲一怔,万想不到林平之毒手杀妻,岳灵珊命在垂危,竟然还是不能忘情于他。令狐冲此时恨不得将林平之抓来,将他千刀万剐,日后要饶了他性命,也是千难万难,如何肯去照顾这负心的恶贼?

岳灵珊缓缓的道:“大师哥,平弟……平弟他不是真的要杀我……他怕我爹爹……他要投靠左冷禅,只好……只好刺我一剑……”

令狐冲怒道:“这等自私自利、忘恩负义的恶贼,你……你还念着他?”

岳灵珊道:“他……他不是存心杀我的,只不过……只不过一时失手罢了。大师哥……我求求你,求求你照顾他……”月光斜照,映在她脸上,只见她目光散乱无神,一对眸子浑不如平时的澄澈明亮,雪白的腮上溅着几滴鲜血,脸上全是求恳的神色。

令狐冲想起过去十余年中,和小师妹在华山各处携手共游,有时她要自己做什么事,脸上也曾露出过这般祈恳的神气,不论这些事多么艰难,多么违反自己的心愿,可从来没拒却过她一次。她此刻的求恳之中,却又充满了哀伤,她明知自己顷刻间便要死去,再也没机会向令狐冲要求甚么,这是最后一次的求恳,也是最迫切的一次求恳。霎时之间,令狐冲胸中热血上涌,明知只要一答允,今后不但受累无穷,而且要强迫自己做许多绝不愿做之事,但眼见岳灵珊这等哀恳的神色和语气,当即点头道:“是了,我答允便是,你放心好了。”

正文 那一夜我看到了江湖--笑傲江湖赏析(2)

盈盈在旁听了,忍不住插嘴道:“你……你怎可答允?”岳灵珊紧紧握着令狐冲的手道:“大师哥,多……多谢你……我……我这可放心……放心了。”她眼中忽然发出光彩,嘴角边露出微笑,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令狐冲见到她这等神情,心想:“能见到她这般开心,不论多大的艰难困苦,也值得为她抵受。”

忽然之间,岳灵珊轻轻唱起歌来。令狐冲胸口如受重击,听她唱的正是福建山歌,听到她口中吐出了“姊妹,上山采茶去”的曲调,那是林平之教她的福建山歌。当日在思过崖上心痛如绞,便是为了听到她口唱这山歌。她这时又唱了起来,自是想着当日与林平之在华山两情相悦的甜蜜时光。

她歌声越来越低,渐渐松开了抓着令狐冲的手,终于手掌一张,慢慢闭上了眼睛。歌声止歇,也停住了呼吸。

令狐冲心中一沉,似乎整个世界忽然间都死了,想要放声大哭,却又哭不出来。他伸出双手,将岳灵珊的身子抱了起来,轻轻叫道:“小师妹,小师妹,你别怕!我抱你到你妈妈那里去,没有人再欺侮你了。”

盈盈见到他背上殷红一片,显是伤口破裂,鲜血不住渗出,衣衫上的血迹越来越大,但当此情景,又不知何劝他才好。

令狐冲抱着岳灵珊的尸身,昏昏沉沉的迈出了十余步,口中只说:“小师妹,你别怕,别怕!我抱你去见师娘。”突然间双膝一软,扑地摔倒,就此人事不知了。

迷糊之中,耳际听到几下丁冬、丁冬的清脆琴声,跟着琴声宛转往复,曲调甚是熟习,听着说不出的受用。他只觉全身没半点力气,连眼皮也不想睁开,只盼永远永远听着这琴声不断。琴声果然绝不停歇的响了下去,听得一会,令狐冲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

待得二次醒转,耳中仍是这清幽的琴声,鼻中更闻到芬芳的花香。他慢慢睁开眼来,触眼尽是花朵,红花、白花、黄花、紫花,堆满眼前,心想:“这是什么地方?”听得琴声几个转折,正是盈盈常奏的《清心普善咒》,侧过头来,见到盈盈的背影,她坐在地下,正自抚琴。他渐渐看清楚了置身之所,似乎是在一个山洞之中,阳光从洞口射进来,自己躺在一堆柔软的草上。

令狐冲想要坐起,身下所垫的青草簌簌作声。琴声嘎然而止,盈盈回过头来,满脸都是喜色。她慢慢走到令狐冲身畔坐下,凝望着他,脸上爱怜横溢。

刹那之间,令狐冲心中充满了幸福之感,知道自己为岳灵珊惨死而晕了过去,盈盈将自己救到这山洞中,心中突然又是一阵难过,但逐渐逐渐,从盈盈的眼神中感到了无比温馨。两人脉脉相对,良久无语。

令狐冲伸出左手,轻轻抚摸盈盈的手背,忽然间从花香之中,闻到一些烤肉的香气。盈盈拿起一根树枝,树枝上穿着一串烤熟了的青蛙,微笑道:“又是焦的!”令狐冲大笑了起来。两人都想到了那日在溪边捉蛙烧烤的情景。

两次吃蛙,中间已经过了无数变故,但终究两人还是相聚在一起。

令狐冲笑了几声,心中一酸,又掉下泪来。盈盈扶着他坐了起来,指着山外一个新坟,低声道:“岳姑娘便葬在那里。”令狐冲含泪道:“多……多谢你了。”盈盈缓缓摇了摇头,道:“不用多谢。各人有各人的缘份,也各有各的业报。”令狐冲心下暗感歉仄,说道:“盈盈,我对小师妹始终不能忘情,盼你不要见怪。”

盈盈道:“我自然不会怪你。如果你当真是个浮滑男子,负心薄幸,我也不会这样看重你了。”低声道:“我开始……开始对你倾心,便因在洛阳绿竹巷中,隔着竹帘,你跟我说怎样恋慕你的小师妹。岳姑娘原是个好姑娘,她……她便是和你无缘。如果你不是从小和她一块儿长大,多半她一见你之后,便会喜欢你的。”

令狐冲沉思半晌,摇了摇头,道:“不会的。小师妹崇仰我师父,她喜欢的男子,要像她爹爹那样端庄严肃,沉默寡言。我只是她的游伴,她从来……从来不尊重我。”盈盈道:“或许你说得对。正好林平之就像你师父一样,一本正经,却满肚子都是机心。”令狐冲叹了口气,道:“小师妹临死之前,还不信林平之是真的要杀她,还是对他全心相爱,那……那也很好。她并不是伤心而死。我想过去看看她的坟。”

盈盈扶着他手臂,走出山洞。

令狐冲见那坟虽以乱石堆成,却大小石块错落有致,殊非草草,坟前坟后都是鲜花,足见盈盈颇花了一番功夫,心下暗暗感激。坟前竖着一根削去了枝叶的树干,树皮上用剑尖刻着几个字:“华山女侠岳灵珊姑娘之墓”。

令狐冲又怔怔的掉下泪来,说道:“小师妹或许喜欢人家叫她林夫人。”盈盈道:“林平之如此无情无义,岳姑娘泉下有灵,明白了他的歹毒心肠,不会愿作林夫人了。”心道:“你不知她和林平之的夫妻有名无实,并不是什么夫妻。”

令狐冲道:“那也说得是。”只见四周山峰环抱,处身之所是在一个山谷之中,树林苍翠,遍地山花,枝头啼鸟唱和不绝,是个十分清幽的所在。盈盈道:“咱们便在这里住些时候,一面养伤,一面伴坟。”令狐冲道:“好极了。小师妹独自个在这荒野之地,她就算是鬼,也很胆小的。”盈盈听他这话甚痴,不由得暗暗叹了口气。

两人便在这翠谷之中住了下来,烤蛙摘果,倒也清静自在。令狐冲所受的只是外伤,既有恒山派的治伤灵药,兼之内功深厚,养了二十余日,伤势已痊愈了八九。盈盈每日教他奏琴,令狐冲本极聪明,潜心练习,进境也是甚速。

这日清晨起来,只见岳灵珊的坟上茁发了几枚青草的嫩芽,令狐冲怔怔的瞧着这几枚草芽,心想:“小师妹坟上也生青草了。她在坟中,却又不知如何?”

——选自第三十六回

写于1967年,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高潮之时,由于香港受“文革”波及,左派曾围攻《明报》,一直关注政治的金庸把对“文革”的思考不自觉地融入到小说之中。但该书并非简单影射“文革”,而是以生动的艺术画面,浓缩了一部中国政治斗争史,同时展现出不同人的选择方向。分析其政治的影射功能并非本文落脚点。本文只试图从情感出发,在对该小说的解读中,挖掘一些人性中某些残酷的或者是美好的东西。

一、江湖远不远?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这是古龙小说《天涯明月刀》楔子中的话。那么江湖呢?江湖远不远?

当傅红雪瘸着腿,在黑暗孤寂中蹒跚时,响起了更夫的鼓声:“天涯路,未归人,人在天涯断魂处,未到天涯已断魂……”游荡于江湖的人,在追问天涯何在,又何尝不是在问江湖的尽头何在呢?

天涯与江湖,相伴相随。行走在江湖,是一场永远没有尽头的战争。江湖,由最开始的地理名词转化成了一种文化符号。它是罪恶的巢穴,淫荡的发源地。当然,它可能残留着侠义、温柔、善良的旧梦,但这毕竟不过就是一个梦罢了。不然,人们也就不会总呈现出“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的无奈了。

江湖,是中国文字中创造出的人类社会政治的缩影。中的江湖世界,是其中的代表。正如金庸先生在《后记》中写的:“任我行、东方不败、岳不群、左冷禅这些人,在我设想时主要不是武林高手,而是政治人物。林平之、向问天、方证大师、冲虚道人、定闲师太、莫大先生、余沧海等人也是政治人物。这种形形色色的人物,每一个朝代中都有,大概在别的国家中也都有。”当然,简单的影射政治自然不是金庸的写作落脚点。“这部小说通过书中一些人物,企图刻画中国三千多年来政治生活中的若干普遍现象。影射性的小说并无多大意义,政治情况很快就会改变,只有刻画人性,才有较长期的价值。不顾一切地夺取权力,是古今中外政治生活的基本情况,过去几千年是这样,今后几千年恐怕仍会是这样。”

罪恶本身并不可憎,相反,表里如一,从一而终,坏到绝处,往往是一种人格的魅力,如《浮士德》中的靡菲斯特。最可恶的人性是虚伪与欺骗。岳不群、左冷禅无疑是代表。岳不群号称“君子剑”,也的确有“君子”的资本。身为名门正派的掌门人,武功高强,温文尔雅,处理事情得体老到,还有一个具有侠义风骨的妻子辅佐,隐蔽性很强。左冷禅与之相比,自然逊色不少,他锋芒毕露,无妻室,除了用武力和金钱,就不知道如何去笼络人心。在什么事情名义上都讲所谓道义的江湖,竞争失败是很自然的。尽管从贪婪和残暴来说,他不见得比岳不群强多少。

当然,他同岳不群的一个共同点是,都认识到“名正言顺”的道理。因此,都在处心积虑地如何通过“名”来达到行动的目的。五岳剑派要并派是典型的事件。“五岳剑派,同气连枝”,一句话讲出来,集体主义的热情令旁人感动,而背后只不过是为了个人的私欲。至于嫁祸、污蔑欺诈更是在这里找到了最好的温床。两个人都是为了一统江湖,一个为之派遣卧底,忍气吞声近二十年,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一个为了在最后时刻能以武力取胜,不惜出卖女儿的幸福、徒弟的声誉,不惜割舍自己的身体,挥刀自宫。而余沧海之流,充其量不过是他们的棋子。

这些人不是个人奋斗的典范,而是,愈是身处高位,愈发贪婪的表现。当贪婪与伪善勾搭成奸时,道义就成了一张遮羞布。而要命的是,这张遮羞布,屡试不爽。

或者说,这也是江湖的险恶之处。表面是道义的逻辑,背后是霸权的逻辑。要么,碾碎别人,要么,被别人碾碎。只有这样,权力才能得到制衡。

方证大师和冲虚道长两个正面人物同样是如此。他们对令狐冲那么关心,除了看到令狐冲心地善良,任侠使气之外,还看到的是,他能在名门正派、日月神教纷繁复杂的关系中,找到一种平衡。这种平衡正是少林和武当继续维护自己的江湖权威想要的。

任我行则是恶的代表。他残暴凶狠,喜怒无常,也很富有心计,但他还不算虚伪,尽管,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明知《葵花宝典》坏人,还故意给东方不败看。但总的来说还算是一个性情中人。他有权利去尊重值得他尊重的人,所以,他可以跟令狐冲成为忘年交;也可毫无保留地去贬损他瞧不起的人,所以,他可以不顾忌地骂众人景仰的岳不群。当然,这与他有着超强的武力作为后盾也是有关系的,他没必要进行过多的伪饰。没有人能打败他,除了他自己。在讲义气但不见得讲正义的江湖上,是非善恶难以区分。否则也就不会出现刘正风与曲洋的知己之情,也就不会有令狐冲与任盈盈的爱情。也正因为如此,任我行虽然被称为魔教,但他不需要像岳不群和左冷禅那样朝人格分裂的路上走。如果不是他死掉了,他完全有能力统一江湖。统一了江湖也很正常,不见得是邪胜了正。

江湖始终是乌烟瘴气的,它的最大影响一般只限于参与权力斗争的人,不会涉及到非武林中的人。这是小范围的政治。当然,将之迁移到现实社会生活中,那么无疑是灾难。所以,从江湖世界中,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往往能学到很多东西。这也是武侠的魅力之一,读者在与自己没有实际利益冲突下,去认识人性,认识社会。

江湖中的纷争与现实中的纷争是很接近的。人在江湖,正如人在社会之中。江湖是文学化的社会,即使你本来在江湖之中,你还可以问江湖远不远。社会呢?却不一样,你可以淡出江湖,却永远都拒绝不了社会化。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强调“内圣外王”,外圆内方,这里就很容易形成虚伪。一方面要保持内心的正直,另一方面又要圆滑,会为人处事。有时,外在圆滑世俗的形式表现多了,不自觉地也会损害到心灵内容。有的愤激之士采取以恶抗恶的手段,就好比鲁迅笔下的魏连殳,在抗恶的过程中,把自己最可宝贵的东西在恶中给毁了。而道家又讲如何“以无厚入有问,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强调个人无为,在积贫积弱的中国,这只能是一个自己安慰自己的幌子,或是统治者愚民的手段。因为,社会分明也是碾子的世界。这也是近现代以来,革命此起彼伏的原因之一。令狐冲的自由自在,在现实社会中,它同样是要付出代价的。这只是一种有钱有闲的隐士理想,不具有普适性。

金庸小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瑰丽的江湖世界,同时,也会让敏感的读者去思考一个问题:江湖远不远?

这也不由得我们想起另外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二、那一夜,我看到了江湖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江湖路是一条不归路。不同的人,由于遭遇的不同,选择的江湖道路会有不同。在弱肉强食的江湖,能全身而退者,是真正的强者与智者。而更多的人,是背负着无法逃避的仇怨、声名、爱欲、嫉恨,在刀光剑影下过活。有过得洒脱的,有沉重的。在江湖这个大熔炉中,很少人能真正左右自己。前者的代表是令狐冲,后者是林平之。

在中,令狐冲和林平之都属于年轻人,并且,都有血性,最后都练成了非凡的武功。然而,命运的过程与结果差别太大了。

令狐冲自幼无父无母,靠师傅师母抚养长大,传授武功与做人的道理。在华山这个充满着灵性的地方,他既有着师长的呵护,同门的爱护,再加上自身的努力和洒脱不羁的性格,应该说是一个很受命运垂青的少年侠士。对于江湖的认识,他一方面是靠自己的闯荡,另一方面自然有着华山派师长的耳提面命。可以说,他初出江湖时,就已经游刃有余了。他性情率真,纵酒人生,淡泊名利,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他聪明,有心计,但是不会去害人。可以令淫贼田伯光与之称兄道弟,让小尼姑仪琳倾心,更不用说博得魔教圣姑任盈盈的芳心了。不管说他如何的逍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是很能适应险恶奸诈的江湖生活的。他可能不去争一些东西,但是,他拥有的东西,别人也夺不走。

入江湖与出江湖对于他来说,正如正与邪的区分一样,看得很淡,关键是过自己自由自在的生活,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任我行让他入教时,小说写到他的心理变化:“其时令狐冲坚不肯允,乃是自幼受师门教诲,深信正邪不两立,决计不肯与魔教同流合污。后来见到左冷禅等正教大宗师的所作所为,其奸诈凶险处,比之魔教亦不遑多让,这正邪之分便看得淡了。有时心想,倘若任教主定要我入教,才肯将盈盈许配于我,那么马马虎虎入教,也就是了。他本性便随遇而安,甚么事都不认真,入教也罢,不入教也罢,原也算不上什么大事。”

或者说,不是因为发现自己从小最尊敬的师傅,是一个最大的阴谋家,不是发现任我行与东方不败本质上没有两样,不是因为任盈盈的爱,他不见得就真正认识了江湖。他可能不当掌门,不当盟主,但不见得会选择退隐。

因为他本来就生活在江湖之中。该恨的也恨了,该死的也死了,活着的也还不错。各派势力也有了新的均衡。“盈盈也辞去日月教教主之位,交由向问天接任。向问天虽是个桀傲不驯的人物,却无吞并正教诸派的野心,数年来江湖上倒也太平无事。”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他知道自己想要的,只是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了。

金庸先生说令狐冲“是陶潜那样追求自由和个性解放的隐士”。但二者在归隐这一点上是有区别的。陶渊明的归隐,一方面是世俗与自己自然的本性相违背,他不能改变本性去适应世俗,正如《归去来兮辞》中写的:“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另一方面是对当时政局的失望。并且,他不断在“出世”和“入世”之间徘徊,即使最后下了决心隐居,心里依然是不平静的。而令狐冲,本性尽管也崇尚自由,但是在江湖现实中,他并不感到生活的吃力。而且,他归隐时,面对的不是江湖血雨腥风,而是雨过天晴,风平浪静。

令狐冲与江湖是不冲突的。他并不是个嫉恶如仇、为国为民的大侠。与他冲突的,只不过是江湖中一些束缚他自由天性的东西,比如繁文缛节。江湖成就了他,他也就是江湖。他眼中的江湖不过是他玩耍的场所。累了,就停下来。仅此而已。最令他伤心的事,一是师傅把他开除出华山派,二是小师妹爱上别人。一个是亲情,一个是爱情。对于真性情的人来说,爱情亲情比什么都重要。因为,这往往是人内心最真实最纯真的东西。至于名与利,正可谓“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这里的醉不是“借酒消愁愁更愁”的悲苦,而是“逍遥堪自乐,浩荡信无忧”的洒脱。无论是华山论剑,还是淡出江湖,这都只是形式问题,最重要的是心中那份对自由的保留。

林平之,家底殷实,本有着美好的生活。他武功不高,也没有江湖经验。林平之卷入江湖,完全是被迫的。如果不是一连串的遭遇,也顶多是一个于人无害也无益的纨绔子弟。他人长得清秀,但性格刚烈,当青城派弟子在酒店调戏侍女时,他拍案而起。当家里不断遭受恐怖威胁时,尽管他知道自己武功不高,但不退缩,有勇气有责任感。“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那姓余的四川人,是我林平之杀的,可跟旁人毫不相干。要报仇,尽管冲着林平之来好了,千刀万剐,死而无怨,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杀害良善,算是甚么英雄好汉?我林平之在这里,有本事尽管来杀!不敢现身便是无胆匪类,是乌龟王八羔子!”

然而,江湖的风云叵测,使得林家一夜之间,惨遭灭门,自己则沦为乞丐。这样的一个夜晚,对于他来说是噩梦的开始。从那一夜,他开始睁开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去看江湖。他体味到了江湖的险恶,这里是没有道理和道义可讲的,武功好就是一切。所以,他要找一个武艺高强的师傅。他不是江湖人,但是他不得不踏上江湖这条路。不仅因为他要复仇,而是,即使他不这样走,别人同样不会让他存在。这种复仇不仅是为死去的亲人讨回公道,同时,也夹杂着一种家族的荣誉感,一种源于生命本能倔强的冲动。

黑夜给予他黑色的眼睛,却并没有给予他探寻光明的机会。在人生的寒夜里,他体味到的是屈辱,卑劣,龌龊。在黑夜里,他看到的是,众人不惜一切手段想得到的家传剑谱,记载的竟然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武功;看到口口声声仁义道德,爱徒如子的师傅“君子剑”居然就是偷自己剑谱的人。他本应属于白天,但江湖偏偏将他派给了黑夜。他或许也曾有过温暖,那是岳灵珊给予的。但这种温暖也只是短暂的。在仇恨的黑夜里,等待得太久的他,已经没有了接受温暖的能力。他没有了鲜活的生命,只是自己的工具。

为了报仇,在黑夜中,他作出了最残忍的决定,苦练辟邪剑法。无法想象,他是如何在这种心灵极度孤寂与压抑中走过来的。他选择在黑夜里戏弄余沧海,在黑夜中将自己的妻子,仇人的女儿杀死。到最后,命运让他彻底属于了夜晚:眼睛全瞎了。随之,躯体也在黑暗的山洞里陨灭。

他的目的很简单,他没有那些名门正派的领袖那样的“雄心壮志”,他只想复仇。他不服气的是,为什么人们为了自己贪婪而不顾别人一家人的死活。他是以江湖的强者逻辑去对抗江湖。

与令狐冲相比,他的选择是迫不得已的。他没有令孤冲的江湖经验。他也没有令孤冲洒脱的性格。他凭着自己的直觉去认识江湖时,带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与欺骗,让他根本就无法再相信任何人和事。他也没有任何的靠山,他只能靠自己。因此,即使是自残也在所不惜。只为了,让那些赋予他苦痛的人承受同样的苦痛。他做不来洒脱。他的复仇是名门正派斗争的牺牲品。他是彻底被江湖吞没了的悲剧人物。

如果令狐冲是一个精神的贵族的话,那么,林平之则是一个忧郁但同样贪婪的乞丐。他的忧郁一如他那黑色的灵魂。而他的对复仇快感的贪婪已经彻底吞噬了自己的灵魂。两人的境遇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进出自如,一个是无路可退。

但是,他们看到的是同样的江湖,一个残酷的江湖。

三、春天,最后的江湖

在一个和风熏柳,花香醉人,春光烂漫的季节,人们开始了各自的江湖旅程;同样应该是在春天,一切都归于平静了,除了岳灵珊坟头长出了几根青草。而在此之后的第四年,一个草长花浓的暮春季节,令狐冲与任盈盈,新婚燕尔,一身轻松,携手共赴华山“度假”。

江湖始于春天,也终于春天。这是中国文学中典型的自然叙事时间。在若干春天的交替中,留下的是什么呢?能够常存人心的或许就是那一曲由琴箫合鸣的,还有在乐声无边中,那两对美丽的身影。那里,有两样东西。一样叫性情,一样叫爱情。

刘正风与曲洋,一个名门正派,一个魔教,泾渭分明,属于完全对立的两个营垒。但是,这种江湖划分,却无法阻碍热爱生活、具有真性情的人的交心。一把瑶琴,一枝玉箫,“琴曲悲千里,箫声蛮九天”,奏出生命悲怆而又温雅的美妙乐章。这是世欲江湖所无法接受与欣赏的。正如刘正风的感叹:“此辈俗人,怎懂得你我以音律相交的高情雅致?他们以常情猜度,自是料定你我结交,将大不利于五岳剑派与侠义道。”又说,“你我今晚合奏,将这一曲发挥得淋漓尽致。世上已有过了这一曲,你我已奏过了这一曲,人生于世,夫复何恨?”曲洋也是拍掌称道。

江湖落寞,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没有什么比这种心性与灵魂的交融更可宝贵的了。这里,既是一种艺术化人生的追求,也是对江湖险恶的一种超脱。在杀伐之声四起的江湖,这是智者的选择。而音乐不过是一种媒介吧,正如酒一样。

令狐冲与任盈盈同样是性情的结合。一个虽不懂音律,但却有着诗一般的灵魂。既追求自由洒脱,又脱不了那一份颓废感伤的气质,特别是在被众人误解之时。所以,在对方面前,一而再地感动得涕泪俱下。性情真挚的人,起码在情感上是单纯的:一个,淡泊江湖,隐居于竹林之中,以古琴相伴,敢爱敢恨,犹如一弯清泉。一次又一次在对方最无助的时候,给予他温暖。两人的相遇,正可谓“霓袖捧瑶琴,应共吹箫侣,暗相寻”。他们都寻到了。两人的结合是上天的恩赐。世俗的人群是没有能力承受他们的爱的。尘世如潮,人如水。当一切都不可相信的时候,保持着一颗高贵灵魂的他们,还相信爱情。他们是爱的骄子。

岳灵珊是令狐冲心中永远的痛,这不仅是爱情,而且也是一种亲情。不可否认,岳灵珊一开始是喜欢令狐冲,但当她遇到了她心中觉得更好的林平之,这种爱也就转移了。

尽管,她以后会认为自己只是把令狐冲当成兄长。这不过是一个否定过去的借口。人总习惯为自己的现时选择找到适当的理由的,在情感上尤为如此。

人的选择千差万别。即使是道德低下、贫苦潦倒的人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所以,岳灵珊没有好指责的。然而,他们并不是心与心的结合,只是她单方面的给予。林平之一开始就只不过是为了利用她,利用她的家庭势力。或者说,林平之根本就没有真正爱过她。否则,就不会亲手把她杀死。如果说是一种爱的专制的话,那么尚且可以说有爱情在其中。尽管,这样的爱情是一种卑劣变态的血腥。而林平之完全是对对方的漠视。个人再如何受尽折磨,尝遍人间百苦,也不能以残害别人的生命为补偿。更何况是爱自己的人呢?以爱的名义进行欺骗是不可饶恕的。林平之是可怜的,同时也是可耻的。

但有什么人,能够用什么样的理由,去阻止一个人喜欢上别人呢?岳灵珊,在爱上是美丽勇敢的。当任盈盈感叹岳灵珊不知道令狐冲比林平之对她更好时,令狐冲摇头道:“那难说。小师妹对林平之一往情深,明知他对自己存心加害,却也不忍他身遭灾祸。”盈盈心想:“这倒不错,换作了我,不管你待我如何,我总是全心全意的待你好。”或许,这就叫做爱不知从何而起,一往情深。

选择往往都是要付出代价的。特别只是用眼睛去看周围的世界时。岳灵珊为之付出了。她也是悲惨的。相比之下,任盈盈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她是用心去看周围的世界。令狐冲从心底里是很爱岳灵珊,这种爱甚至超出了对任盈盈的爱。岳灵珊并不十分了解他。或者说,也不想去了解他。但是,他同样是不管岳灵珊待自己如何,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好的。作者对令狐冲这个人物形象爱情的塑造,超出了男性中心的限制。也就是女性同样可以对男性说不,不总是怨女,而没有痴男。

没有人能给爱情下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定义。但可以肯定,那些不计较得失,不顾自己的安危,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为对方付出的人,也都是享有爱情的。尽管,爱情的滋味各不相同。在这种意义上说,尼姑仪琳也是享有爱的。多少个夜晚她就在观音菩萨的面前,为自己心爱的人在默默的祈祷。但是,同样有谁能以什么理由去阻止两情相悦呢?她看到的是令狐冲与任盈盈的真心相爱。即使,父母用武力去为她想方设法地逼婚。真爱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但她的爱不以剥夺为目的,因而是无私的,爱得无怨无悔,同样是可爱的,也是可敬的。

春天是万物复苏,重新来过的季节。每个人都在春天里,来重整行装,开始脚下的新的旅程。再回首,就会发现,江湖的纷争如过眼云烟。而琴与箫的笑傲,才是真正的笑傲。真正能笑傲江湖。笑傲人生,只属于那些有真性情、真感情、心与心相通之人。

一曲笑傲江湖,可以让人喜笑怒骂,同样,它给人们带来思考的乐趣。江湖、社会多灾多难,人生颇多坎坷,但是,在生命和文学中,总是会有些闪光的精神在打动人们的心,给予人们安慰。这样的江湖,这样的人生,毕竟也有了一丝亮色。

正文 生命 爱情 自由--《神雕侠侣》赏析

与《明报》一同问世。1959年5月20日,在《明报》连载,历时两年多。那是金庸一生中最艰辛的奋斗岁月,创作中也折射出金庸感情世界的波澜。金庸小说的内涵丰富,有着多重阐释的可能性。金庸研究专家陈墨在《金庸小说之迷》中,谈到“对于少年读者来说,金作中对侠少年在困苦、逆境中成长的历程,青春期反抗中的挫折与收获,以及敌友师徒、男女之间复杂关系的描写,在启人心智”。应该说,这个评价对来说,是很恰当的。生命、爱情、自由这往往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面对与思考的问题。

本文就从三个方面来对该小说进行赏析。

先读一段文字:

断肠人在天涯

两人缓缓走到山脚下,回头只见夕阳在山,照得半天云彩红中泛紫,蓝天薄雾衬着山顶积雪,实是美艳难以言宣,两人想到在世之时无多,对这丽景更是留恋。

小龙女痴痴的望了一会,忽问:“你说人死之后,真要去阴世,真是有个阎罗王么?”杨过道:“但愿如此。阴世便有刀山油锅诸般苦刑,也还是有阴世的好。否则,渺渺茫茫,咱俩可永不能相见聚会了。”小龙女道:“是啊,但愿得真有个阴世才好。听说黄泉路上有个孟婆,她让你喝一碗汤,阳世种种你便尽都忘了。这碗汤啊,我可不喝。过儿,我要永远永远记着你的恩情。”她善于自制,虽然心中悲伤,语气还平平淡淡。杨过却实在忍耐不住了,转过身去,拭了拭眼泪。

小龙女叹道:“幽冥之事,究属渺茫,能够不死,总是不死的好。过儿,你瞧这朵花儿多好看。”杨过顺着她的手指,见路边一朵深红色的鲜花正自盛放,直有碗口来大,在风中微微颤动,似牡丹不是牡丹、似芍药不是芍药,说道:“这花当真少见,隆冬之际,尚开得这般灿烂。我给它取个名儿,便叫作龙女花罢。”说着过去摘下,插在小龙女的鬓边。小龙女笑道:“多谢你啦。给了我一朵好花,给花取了个好名儿。”两人又行一阵,在一片草地上坐了下来。小龙女道:“你还记得那日拜我为师的情景么?”杨过道:“怎不记得?”小龙女道:“你发过誓,说这一生永远听我的话,不管我说什么,你总是不会违拗,现下我做了你妻子,你说该当由我‘出嫁从夫’呢,还是由你‘不违师命’?”杨过笑道:“你说什么,我便做什么。师命不敢违,妻命更不敢违。”小龙女道:“嗯,你可要记得才好。”

两人偎依着坐在草地之上,遥遥听见武三通高呼两人前去用食,杨过和小龙女相视一笑,均想:“何必为了一餐,舍却如此美景?”过了一会,天色渐黑,两人累了一日一夜,身上又各受伤,终于都合上眼睡着了。

睡到中夜,杨过迷迷糊糊道:“龙儿,你冷吗?”要伸手把她搂在怀里,那知一搂却搂了个空。杨过吃了一惊,睁开眼来,身边空空,小龙女已不知到了何处。他急路而起,转身四望,冷月当空,银光遍地,空山寂寂,花影重重,那里有小龙女在?杨过急奔上山,大声呼道:“龙儿,龙儿!”

他在山巅大叫:“龙儿,龙儿!”四下里山谷鸣响,传回来“龙儿,龙儿!”的呼声。但小龙女始终没有回答。杨过心中惊诧:“她到了那里去呢?这山中不见得有什么猛禽怪兽,便是有,也伤她不得。倘若夜中猝遇强敌,她睡在我身旁,我绝不致毫无知觉。”

他这么大声呼叫,一灯、黄蓉、朱子柳等尽皆惊醒。众人听说小龙女突然不知去向,个个都大感诧异,分头在绝情谷四周寻找,却那里有她的踪迹?

杨过疾奔疾走,如颠如狂。终于各人重行会聚,杨过也静了下来,心想:“好必是自行离去,我才一无所知。但为什么要走?此事定与郭伯母日间跟她所说的话有关。当日她悄然远行,终于到这绝情谷来,也便因郭夫人一番说话而起。”大声问道:“郭伯母,你日间到底跟她说了些什么话?”

黄蓉也想不出小龙女何以会忽地失踪,见杨过额上青筋爆起,更是担心,说道:“我要她劝你服那断肠草,或可解你体内情花之毒。”杨过冲口而出:“她既活不成,我又何必独自活在世间?”黄蓉安慰道:“你不用心急。龙姑娘一时不知去了那里,她武功高强,那里会有不测?怎说得上‘活不成’三字?”杨过焦急之下,难以自制,大声道:“你的宝贝女儿用冰魄银针打中了她,那时她正当逆转经脉疗伤,剧毒尽数吸入了丹田内脏。她又不是神仙,怎么还活得成?”

黄蓉怎料到竟有此事?她虽听女儿说在古墓中以冰魄银针误伤了杨、龙二人,但想他夫妻均是古墓派传人,与李莫愁同出一派,自有本门解药,只不过一时疼痛,决无后患,这时听杨过一说,惊得脸都白了。她动念极快,立时想到:”原来过儿不肯服那绝情丹,是为了妻子性命难保,是以不愿独生。那么龙姑娘去了那里呢?”抬头向公孙止和裘千尺失足坠入深洞的那山望了一眼,不禁打了个寒战。

杨过目不转瞬的凝视着她,黄蓉望着那山峰发颤,这心意他如何不知?霎时之间又惊又怒,说道:“她既已性命难保,你便劝她自尽,好救我一命,是不是?你自以为是对我一番善心,我……我……我好恨你……”说到这里,气塞胸臆,仰天便倒,竟自晕了过去。

一灯伸手在他背上推拿了一会,杨过悠悠醒转。黄蓉道:“我只劝她救你性命,决没劝她自尽,你若不信,也只由得你。”众人面面相觑,实不知该当如何。黄蓉道:“咱们上这峰去瞧瞧。”当下众人一齐上峰,向深洞中望下去,却是黑黝黝的什么也瞧不见。

程英忽道:“咱们搓树皮打条长索,让我到那深洞中去探一探。杨大嫂万一……万一不幸失足……”黄蓉点头道:“咱们总须查个水落石出。”

当下各人举刀挥剑,割断树皮搓结绳索,人多力强,到天明之时便已结成一条百余丈的绳索。众小辈纷纷请缨,自愿下洞。杨过道:“我下去瞧。”众人望着黄蓉,听她示下。黄蓉知杨过对自己已然起疑,倘若出言阻止,他必不肯听,但若让他下去,说不定小龙女当真跌死在内,他怎肯再会上来?一时踌躇不语。程英毅然道:“杨大哥,我下去。你信得过我么?”除小龙女外,杨过最服的便是程英,自己也确是忧心如焚,手足无力,便点了点头。武氏父子和耶律齐等拉住长索,将程英缓缓缒将下去。长索直放到只余数丈,程英方始着地。

众人团团站在洞口周围,谁都不开口说话,怔怔的望着山洞,只待程英上来传报消息。各人越是心焦,程英始终迟迟不上。黄蓉和朱子柳对望了一眼,两人均是同样心思:“倘若小龙女真的死在下面,杨过定要跃下洞去,须得及时拉住了他。”

杨过向黄蓉和朱子柳望了一眼,心道:“我若要寻死,自会悄悄的自求了断,难道会在这儿跟你们拉拉扯扯,效那愚夫愚妇所为么?”

只见武三通手中执的绳索突然晃动,郭芙、武氏兄弟等齐声叫道:“快拉她上来。”各人合力拉绳,将程英吊上。程英未出洞口,已大声叫道:“没有,杨大嫂不在。”众人大喜,不约而同的吁了口长气。片刻间程英钻出洞来,说道:“杨大哥,我到处都仔细瞧过了,下面只有公孙止夫妇粉身碎骨的遗骸,再无别物。”

朱子柳沉吟道:“咱们四下里都找遍了,想来龙姑娘此时定已出谷。”陆无双忽道:“还有一处没去瞧过,说不定她正在设法捞那颗绝情丹上来……”

杨过心头一震,没听她说完,发足便往断肠崖奔去。他一面急奔,一面大呼:“龙儿,龙儿!”到得崖前,俯视深谷,但见灰雾茫茫,那有人影?

他心下暗思:“龙儿心思单纯,如有什么心事,决计不会对我隐瞒。”逐一回想小龙女说过的言语:“她只说过,要我记得永远听她吩咐的誓言。我自是永不违拗她的心意,那又何消说得?可是她并没吩咐过人什么啊?”抬起头来,低声道:“龙儿,龙儿,你到底去了那里?要我遵从你什么话呢?”眼望着对面的断肠崖,隐隐约约间便见似见一个白衣姑娘鬓插红花、身形飘忽,手执双剑正与公孙止激斗。他大叫一声:“龙儿!”一定神,那里有小龙女在?只是一团团白雾随风飘荡而已,但那朵红花却当真是在对面山崖之下。

他心中奇怪:“昨日龙儿与公孙止在此相斗,明明未见有此花在。此处全是山石,草木不生,怎会有花?若说是风吹来,又怎能如此凑巧?”当下提一口气,从石梁奔到崖上。走到临近,不禁胸口一震,这正是他昨日摘来插在小龙女鬓边那一朵,这朵红花仍在小龙女鬓边,花既在此,小龙女昨夜自是到过此处了。

杨过俯身拾起花朵,只见花下有个纸包,忙打开纸包,里面包着一束深紫色的小草,正是情花树下的断肠草。他心中怦怦乱跳,拿着那张包草的白纸翻来覆去细看,上面并无字迹,忽听得隔崖陆无双叫道:“杨大哥,你在那边干什么?”杨过一回头,猛见崖壁上用剑尖刻着两行字,一行大的写道:“十六年后,在此相会,夫妻情深,勿失信约。”另一行较小的字写道:“小龙女书嘱夫君杨郎,珍重万千,务求相聚。”

杨过痴痴的望着那两行字,一时间心慌意乱,实不明是何用意,心想:“她约我十六年后在此重会,那么她到那里去了呢?她身中剧毒,难以痊可,十天半月都未必捱得到,怎能有十六年之约?她明明知道我已将绝情丹摔去,又怎能期我于十六年之后?”他越想心绪越乱,身子摇摇欲坠。

众人在对崖见他如痴如狂,深怕他一个失足,便此坠入谷底深渊。倘若过去相劝,那崖上只能再容一人,如杨过真的发起狂来,他武功又高,无人制得他住,势必被他一同拖坠深渊。黄蓉眉头微蹙,对程英道:“师妹,他似乎还肯听你说话。”程英点点头,道:“是!我过去瞧瞧。”说着飞身上了石梁,向杨过走去。

杨过听得背后脚步声,大声喝道:“谁也不许过来!”猛地转身,眼中射出凶光。程英柔声道:“杨大哥,是我啊。我只是想帮你找杨大嫂,别无他意。”杨过凝视着程英,过了半晌,眼色渐渐柔和。

……

——选自第三十二回《情为何物》

十六年之约

杨过于三月初二抵达绝情谷,比之十六年前小龙女的约期还早了五天。此时绝情谷中人烟绝迹,当日公孙止夫妇,众绿衣子弟所建的广厦华居早巳毁败不堪。杨过自于十六年前离绝情谷后,每隔数年,必来谷中居住数日,心中存了万一之想,说不定南海神尼大发慈悲,突然提早许可小龙女北归。虽每次均是徒然苦候,废然而去,但每次一来,总是与约期近了几年。

此刻再临旧地,但见荆莽森森,空山寂寂,仍是毫无曾经有人到过的迹象,当下奔到断肠崖前,走过石壁,抚着石壁上小龙用剑尖划下的字迹,手指嵌入每个字的笔划之中,一笔一划的将石缝中的青苔揩去,那两行大字小字显了出来。他轻轻的念道:“小龙女书嘱夫君杨郎,珍重万千,务求相聚。”一颗心不自禁的怦怦跳动。

这一日中,他便如此痴痴的望见着那两行字发呆,当晚绳索双树而睡。次日在谷中到处闲游,见昔年自己与程英、陆无双铲灭的情花花树已不再重生,他戏称之为“龙女花”的红花却开得云霞灿烂,如火如锦,于是摘了一大束龙女花,堆在断崖的那一行字前。

这般苦苦等候了五日,已到三月初七,他已两日两夜未曾交睫入睡,到了这日,更是不离断肠崖半步,自晨至午,更自午至夕,每当风动树梢,花落林中,心中便是一跳,跃起来四下里搜寻观望,却那里有小龙女的影踪?

自从听了黄药师那几句话后,他早知“大智岛南海神尼”云云,乃是黄蓉捏造出来的鬼话,但崖上字迹确是小龙女所刻,却半点不假,只盼她言而有信,终来相会。眼见太阳缓缓落山,杨过的心也是跟着太阳不断的向下低沉。当太阳的一半被山头遮没时,他大叫一声,急奔上峰。身在高处,只见太阳的圆脸重又完整,心中略略一宽,只要太阳不落山,三月初七这一日就算没过完。

可是虽然登上了最高的山峰,太阳最终还是落入了地下。悄立山巅,四顾苍茫,但觉寒气侵体,暮色逼人而来,站了一个多时辰,竟是一动也不动。再过多时,半轮月亮慢慢移到中天,不但这一天已经过去,连这一夜也快过去了。

小龙女始终没有来。

他便如一具石像般在山顶呆立了一夜,直到红日东升,四下里小鸟啾鸣,花香浮动,春意正浓,他心中却如一片寒冰,似有一个声音在耳际不住响动:“傻子!她早死了,在十六年之前早就死了。她自知中毒难愈,你决计不肯独活,因此图了自尽,却骗你等她十六年。傻子,她待你如此情义深重,你怎么到今日还不明白她的心意?”

他犹如行尸走肉般踉跄下山,一日一夜不饮不食,但觉唇燥舌焦,于是走到小溪之旁,掬水而饮,一低头,猛见水中倒影,两鬓竟然白了一片。他此时三十六岁,年方壮盛,不该头发便白,更因内功精纯。虽然一处艰苦颠沛,但向来头上一根银丝也无,突见两鬓如霜,满脸尘土,几乎不识得自己面貌,伸手在额角鬓际拔下三根头发来,只见三根中倒有两根是白的。

霎时之间,心中想起几句词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这是苏东坡悼亡之词。杨过一生潜心武学,读书不多,数处前在江南一家小酒店壁上偶尔见到题着这首词,但觉情深意真,随口念了几遍,这时忆及,已不记得是谁所作。心想:“他是十年生死两茫茫,我和龙儿已相隔一十六年了。他尚有个孤坟,知道爱妻埋骨之所,而我却连妻子葬身何处也自不知。”接着又想到这词的下半阕,那是作者一晚梦到亡妻的情境:“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料想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岗。”不由得心中大恸:“而我,而我,三日三夜不能合眼,竟连梦也做不到一个!”

猛地里一跃而起,奔到断肠崖前,瞧着小龙女所刻下的那几行字,大声叫道:“‘十六年后,在此相会,夫妻情深,勿失信约!’小龙女啊小龙女!是你亲手刻下的字,怎地你不守信约?”他一啸之威,震狮倒虎,这几句话发自肺腑,只震得山谷皆鸣,但听得群山响应,东南西北,四周山峰都传来:“怎地你不守信约?怎地你不信约?不守信约……不守信约……”

他自来生性激烈,此时万念俱灰,心想:“龙儿既已在十六年前便即逝世,我多活这十六年实在无谓之至。”

望着断肠崖前那个深谷,只见谷口烟雾缭绕,他每次来此,从没见到过云雾下的谷底,此时仍是如此。仰起头来,纵声长啸,只吹得断肠崖上数百朵憔悴了的龙女花飞舞乱转,轻轻说道:“当年你突然失踪,不知去向,我寻遍山前山后,找不到你,那时定是跃入了这万丈深谷之中,这十六年中,难道你不怕寂寞吗?”

泪眼模糊,眼前似乎幻出了小龙女白衣飘飘的影子,又隐隐似乎听到小龙女在谷底叫道:“杨郎,杨郎,你别伤心,别伤心!”杨过双足一登,身子飞起,跃入了深谷之中……

——选自第三十八回《生死茫茫》

一、生命

自人类诞生之日起,生命便是人类永远探讨不休的命题。作为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基础,生命不但见证了大自然的种种奇观,而且见证了自身诸多难解的现象。生老病死早已不足为奇,然而对于死后的归依几乎没有人敢率先尝试,因此,死是一个重大的禁忌。俗语云:人死不能复生。江湖好汉即使不贪生怕死,也不愿无故殒命。

在中,作者不单安排了舍生取义者,亦描写了追求生命的诸多人物,作者对生命倚重的观点很自然地通过书中一系列的矛盾斗争而表现出来。开篇陆家面对实力强大的赤练仙子李莫愁,表面上似乎有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志气,而实质上,他们何尝不希望一家快乐地生活,他们拼尽全力所维护的,不仅是荣辱,更是生命。死虽不足道,生却更有诱惑力。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大多数人在面对生死抉择时,往往以这句话来自慰,其实不无道理。陆家明知无法逃过此劫,只好选择了舍大保小。人类有着求生的本能,因为生命提供人类一切。

小说主人公杨过,他一生坎坷,其中有多少生死悬于一线的经历!虽然杨过童年时便漂泊江湖,但他聪明机智,活得逍遥自在,并不比别人烦恼。因此他对生命自有一番领悟。自进入与世几乎隔绝的古墓,与小龙女相处几年,他的心境仍未淡泊,这与他活泼顽皮的性格颇有关系。他敬爱小龙女,称之为“姑姑”,以为世间最亲的人。但当小龙女伤重难愈,要以一种异乎常理的逻辑来完成她曾许下的诺言时,杨过首先想到的便是求生。如果他的求生是因为身世之谜未解,与终南山道士的仇怨未了,那么他以后的行动就恰好证明这一点是无法站住脚的。杨过在小龙女突然表明观点时,他是来不及思考许多的。小说中这样写道:“杨过见她眼中忽发异光,知她立时就要下杀手,胸中求生之念热切无比,再也顾不得别的,一个打滚,飞腿去踢她手中长剑。”基于杨过的以往经历,以及他的性格,他很喜爱这个花花世界,经常想着带小龙女行走江湖,这样一个热爱生命之人如何肯轻易放弃生命呢?

理解杨过的生命观,非得将其处境考虑完全。他不是一味地贪恋生命,他的内心有着强烈的矛盾。绝情谷中情花之毒,他许诺不惜以郭靖、黄蓉的项上人头来换取解药。但他明白郭靖的为人,清楚地把握当时的社会局势,杨过的内心开始忍受某种煎熬,他的生命观因而有所改变。甚至在最受打击的时刻:小龙女悬崖留书,示意十六年后相见,他看破生死般地要随风而逝。但他没有,这并非得益于其他人的劝慰,而是恰恰因为他对小龙女的深情,他宁可独自漂泊江湖十六载,他不敢想象十六年后小龙女真的兑现诺言而见不到他,杨过热爱自己的生命不如热爱小龙女的强烈,这反而成为他继续生命的动力。

假如体现生命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赤子之心,那么,作者在这一点上也有点睛之笔。郭襄的传奇经历以及老顽童周伯通的名副其实,就是一种巧妙的诠释。

生命如此灿烂而可贵,然而她却充满着缺憾。这是一个悲哀的事实。人类的现实生活是由各种无情的相互对立的合成物构成的——白天与黑夜,诞生与死亡,幸福与痛苦,善良与邪恶……生活是一个战场,它一直而且永远是一个战场。一旦它不再是这样的话,从某种意义上说,那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生命的缺憾恰是生命可贵的原因之一,正在于此。所以人必须学会忍受不能避免的东西。生活好似世界的和谐,由各种对立因素构成,音调变化无穷,悦耳的与刺耳的,热烈的与舒缓的,低柔的与高昂的。

郭靖与黄蓉这一对武侠世界的精英夫妇,他们的大女儿除了貌美外似乎没有继承父母的任何优点。作者不给他们设计完美的人生,而是根据生命的规律给他们留下了不大不小的缺憾,读来更贴近生活。到后来,生性莽撞的郭芙竟一剑砍掉杨过的一只手臂,这个令人吃惊的举动的确令读者难以接受,可仔细推敲却对这一情节的合理性毫无疑义。作者如此安排有夸大郭氏夫妇的缺憾之嫌——生下这样的不肖子女。但就连超凡脱俗的小龙女也不可避免有着严重的缺憾。作者用心良苦,似乎直到此时才现端倪:人生不可能尽善尽美,面对生命中的诸多不如意,人类无法回避,那么惟有抗争,抗争并非为了删除生命中的缺憾,而是令人摆脱其影响,追求更高的生命境界。

生命的可贵不仅因为她充满着缺憾,而且因为她更高的精神追求,其中最使人难以摆脱,最引人投入的当属爱情。

二、爱情

小说开头,李莫愁道:“那道姑一声长叹,提起右手,瞧着染满了鲜血的手掌,喃喃自语:‘那又有什么好笑?小妮子只是瞎唱,浑不解词中相思之苦、惆怅之意。’”赤练仙子李莫愁自以为历经沧桑,识尽情感滋味,因此对小妮子的传唱付之一哂。她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也是一个感情极度脆弱的怨妇。因为遭人抛弃,她痛恨世间男子,以为个个均是负心汉。李莫愁扭曲的心理导致她结局凄惨,然而到死她也无法明白情为何物,尽管她永唱不衰那一首“问世间,情为何物……”。就在李莫愁喃喃自语的时候,她身后十余丈外,“一个青袍长须的老者也是一起悄立不动,只有当‘风月无情人暗换,旧游如梦空肠断’那两句传到之时,发出一声极轻极轻的叹息”。这个青袍长须的老者似乎有着深深的感情伤痛,因为他便是东邪黄药师。黄药师的夫人早早地离他而去,而黄药师的一腔痴情并未随之逝去,他花了许多年的时间和精力想挽回妻子的生命,终于因为阴差阳错而功亏一篑。此后,黄药师漂泊江湖,再没有轻易地将感情外泄。这个足以令许多自诩为“情圣”者惭愧的千古奇人,对感情执着如斯,谁能明白他的内心?谁又能真正理解情为何物,竟使人一至于此?

杨过与小龙女这一对神仙眷侣,他们经历千难万险,坚贞不渝的爱情,同样充满着匪夷所思的疑云。当小龙女要将自己和李莫愁师徒禁锢于古墓时,“杨过越听越是心凉,垂泪道:‘姑姑,我死活都要跟着你’”,并“奔上去抱住她,哭道:‘姑姑,我若不能跟你一起,一生一世不会快乐。’”小龙女本来冷傲绝情,说话斩钉截铁,但此时不知怎的,“听了杨过这几句话不禁胸中热血沸腾,眼中一酸,忍不住要流下泪来”。待到“杨过的背影在洞口一晃,想到此后与他永远不能再见,忽地胸口一热,眼中一酸,似要流下泪来。她从来不动真情,今日两番要哭,不禁大是惊惧”。小龙女显然已经对杨过动了真情,或许在这一件事发生之前,她没有,但就算这一事件不发生,她依然会陷入,因为随着杨过的成长,当他们彼此意识到这一问题时,会自然地投入进去。书中对杨过十六岁时的情形这样描述:“身材渐高,喉音渐粗,已是个俊秀少年,非复初入古墓时的孩童模样,但小龙女和他相处惯了,仍当他孩童对待。杨过对师父越来越是敬重。两年之间,竟无一事违逆师意。”由此可见杨过对小龙女似乎只有纯粹的敬爱,可是他事事不违逆师意,除了师命难违外,恐怕还掺杂着一股男子汉的成人意识,为了显示师父对自己的倚靠,为了表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杨过是否从一开始便对小龙女产生了爱意,这不难确定,随着这种敬爱的不断上升,到后来他们的相亲相爱应该属于哪一种情感容易辨认。只是他们那不为世人所容的爱情,到底如何理解?

既然将爱情的意义灌注于情花这一象征体,那么我们便由情花来参考书中的爱情观。情花周边的刺,味甘且苦,其果实往往捉摸不透,不能由果实外表断定其味道。爱情就是如此不可捉摸的神秘之物。她来不可遏,去不可止,所以周伯通与瑛姑鬼使神差地发生了恋情,大武与小武同郭芙之间的纠缠才因为耶律齐的出现戛然而止。尤其是书中生死与共的雌雄白雕,它们的殉情更让人体会到爱的魔力,她就是像一道看不见的强劲电弧一样,在男女之间产生的那种精神和肉体的强烈的倾慕之情。问世间,情为何物?作者没有回答,因为她不能用言语来阐释。正如三毛所言:“爱情有若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三、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似乎自由的意义远胜生命与爱情。自由永远是对社会现实的非法超越,因此其所受阻力往往比想象中大得多。自由是对必然的反叛,人的自由有时是以更深刻的失败和悲剧形式表现出来的。然而对自由的追求自古至今就不曾停止,某种程度而言,这是一股推动社会进步的不可小视的力量。

中有不少特立独行之士,他们我行我素,基本上不受社会礼法与江湖规范的约束。东邪黄药师是这样的一位资深前辈。他鄙视封建礼法中的论资排辈,主张坦诚相交,人人平等,这种在当时说来相当先进的思想显然曲高和寡,所以他只能习惯一种独行侠的生活,即便孤独,也要与封建礼法对抗到底。杨过的出现,可以说是对东邪的莫大鼓舞,以至两人成了兄弟知己,有了如此难求的知音,东邪已然不孤独。

或许是青出于蓝,杨过的思想较之黄药师更为激进。他与小龙女的结合受到世人的阻挠,因为小龙女是其师,师徒结合便是乱伦,这是不容于当时社会的。杨过不理解,不接受,他尽全力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伤痕累累,但他毫不妥协,最终他成功实现了对当时礼法的超越。当然,这并非他一人之功。作者设计一位生活于古墓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难道是为了给人留下独特的审美形象?我想这决非偶然。小龙女完全不懂俗世礼法,正是为了迎合杨过那狂傲不羁的性格。没有两个人的互相扶持,他们会寸步难行,更不可能苦尽甘来。

小说中,另有一位不逊于东邪的自由人,他对人生的理解就像他的绰号一样可爱。这位“老顽童”周伯通永远都在寻找生命的开心果,他率性、坦荡,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这样一位活泼的人物如果生活在重阳殿肯定会憋死,何况一大堆的清规戒律需要遵守。老顽童追求自由的心理比其他人更甚。他能将自由以外的任何事抛诸脑后。因此瑛姑注定大半生的孤苦。老顽童不拘长幼之礼,不理人间恩怨,不涉足半点情爱,一心追求他的新鲜事物并乐此不疲。真正淡泊名利,看破生死的非他莫属,正如小说结尾黄药师所说:“老顽童啊老顽童,你当真了不起,我黄老邪对名淡薄,一灯大师视名为虚幻,只有你,却是心中空空荡荡,本来便不存名之一念,可又比我们高出一筹……”

生命是人类最可宝贵的财富,因为它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然而生命却十分脆弱,它总有着这样那样的缺憾,这也许正好印证了生命的丰富多彩从而愈显其可贵。当然,生命之可贵不仅在于其外在形式,而且在于其更高的精神追求:爱情与自由。爱情与自由是比较抽象的生命主题。作为人类千古传唱的主题之一,爱情因为永远蒙着神秘的面纱而令人难探其究竟。自由的意义则相当宽泛,不过它每每以跨越当时社会规范的面目出现,这正好成为生命与爱情升华的终点。

综观整部作品,生命、爱情、自由在主人公杨过的身上体现无遗,然而对这三者的追求无不充满了艰辛。从中郭靖的儒之侠转变为中杨过的道之侠,金庸先生赋予作品的意蕴在不断更新。只有像杨过与小龙女般至情至性的人物,他们离奇的爱情故事才能伴随生命而自由发展。与作品中“有情皆孽”相比,他们时时处处所凸显的唯个性而已。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武侠小说不免有过分的离奇和巧合。我一直希望做到,武功可以事实上不可能,人的性格总应当是可能的。”实际上,作者将生命、爱情、自由三位一体,是应了作品主人公人物性格发展的要求。对爱情与自由的追求是体现生命意义的最佳范式,没有这种追求,人生无异于失去灵气的一潭死水。这正是吸引人的魅力所在。

正文 你快乐吗?--《天龙八部》赏析(1)

1963年开始在《明报》和新加坡的《南洋早报》同时连载,历时四年。期间,金庸因出访欧洲,曾请倪匡代写了一段独立的故事,倪匡深以此事为荣。金庸后来出修订本时,删去了代写部分。被很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同他的其他几部长篇巨著一样,结构宏伟,人物繁多,关系错综复杂。民族矛盾、国家冲突、江湖帮派、几代人的爱恨情仇等等,给我们展现了一个颇具历史感的武侠世界。诚如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先生所言:“可以说是一部中国的,又是一部中国的。”

在此,不妨先读几段选文,先有个印象。

塞上牛羊空许约

萧峰披上长袍,向青石桥走去。行出五里许,到了河边,只见月亮的影子倒映河中,西边半天已聚满了黑云,偶尔黑云中射出一两下闪电,照得四野一片明亮。闪电过去,反而理显得黑沉沉地。远处坟地中磷炎抖动,在草间滚来滚去。

萧峰越走越快,不多时已到了青石桥头,一瞧北斗方位,见时刻尚早,不过二更时分,心想:“为了要报大仇,我竟这般沉不住气,居然早到了一个更次。”他一生中与人约会以性命相拼,也不知有过多少次,对方武功声势比之段正淳更强的也着实不少,今晚却异乎寻常的心中不安,少了以往那一股一往无前、决一死战的豪气。

立在桥边,眼看河水在桥下缓缓流过,心道:“是了,以往我独来独往,无牵无挂,今晚我心中却多了一个阿朱。嘿,这真叫做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了。”想到这里,不由得心底平添了几分柔情,嘴边露出一丝微笑,又想:“若是阿朱陪着我站在这里,那可有多好。”他知段正淳的武功和自己差得太远,今晚的拼斗不须挂怀胜负,眼见约会的时刻未至,便坐在桥边树下凝神吐纳,渐渐的灵台中一片空明,更无杂念。

蓦地里电光一闪,轰隆隆一声大响,一个霹雳从云堆里打了下来。萧峰睁开眼来,心道:“转眼大雨便至,快三更了吧?”

便在此时,见通向小镜湖的路上一人缓步走来,宽袍缓带,正是段正淳。

他走到萧峰面前,深深一揖,说道:“乔帮主见如,不知有何见教?”

萧峰微微侧头,斜睨着他,一股怒火猛地在胸中烧将上来,说道:“段王爷,我约你来此的用意,难道你竟然不知么?”

段正淳叹了口气,说道:“你是为了当年雁门关外之事,我误听奸人之言,受人播弄,伤了令堂的性命,累得令尊自尽身亡,实是大错。”

萧峰森然道:“你何以又去害我义父乔三槐夫妇,害死我恩师玄苦大师?”

段正淳缓缓摇头,凄然道:“我只盼能遮掩此事,岂知越陷越深,终至难以自拔。”

萧峰道:“嘿,你倒是条爽直汉子,你自己了断,还是须得由我动手。”

段正淳道:“若非乔帮主出手相救,段某今日午间便已命丧小镜湖畔,多活半日,全出阁下之赐。乔帮主要取在下性命,尽管出手便是。”

这时轰隆隆一声雷响,黄豆大的雨点忽喇喇的洒将下来。

萧峰听他说得豪迈,不禁心中一动,他素喜结交英雄好汉,自从一见段正淳,见他英姿飒爽,便生惺惺相惜之意,倘若是寻常过节,便算是对他本人的重大侮辱,也早一笑了之,相偕去喝上几十碗烈酒。但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岂能就此放过?他举起一掌,说道:“为人子弟,父母师长的大仇不能不报。你杀我父亲、母亲、义父、义母、受业恩师,一共五人,我便击你五掌。你受我五掌之后,是死是活,前仇一笔勾销。”

段正淳苦笑道:“一条命只换一掌,段某遭报未免太轻,深感盛情。”

萧峰心道:“莫道你大理段氏武功卓绝,只怕萧峰这掌力你一掌也经受不起。”说道:“如此看掌。”左手一圈,右掌呼的一声击了出去。

电光一闪,半空中又是轰隆隆一个霹雳打了下来,雷助掌势,萧峰这一掌击出,真具天地风雷之威,砰的一声,正击在段正淳胸口。但见他立足不定,直摔了出去,折的一声撞在青石桥栏杆上,软软的垂着,一动也不动了。

萧峰一怔:“怎地他不单掌相迎?又如此不济?”纵身上前,抓住他后领提了起来,心中一惊,耳中轰隆隆雷声不绝,大雨泼在他脸上身上,竟无半点知觉,只想:“怎地他变得这么轻了?”

这天午间他出手相救段正淳时,提着他身子为时颇久。武功高强之人,手中重量便有一斤半斤之差,也能立时察觉,但这时萧峰只觉段正淳的身子斗然间轻了数十斤,心中蓦地生出一阵莫名的害怕,全身出了一阵冷汗。

便在此时,闪电又是一亮。萧峰伸手到段正淳脸上一折,着手是一堆软泥,一揉之下,应手而落,电光闪闪之中,他看得清楚,失声叫道:“阿朱,阿朱,原来是你!”

只觉自己四肢百骸再无半点力气,不由自主跪了下来,抱着阿朱的双腿。他知适才这一掌使足了全力,武林中一等一英雄好汉若不出掌相迎,也必禁受不起,何况是这个娇怯怯的小阿朱?这一掌当然打得她肋骨尽断,五脏震碎,便是薛神医即行施救,那也必难以抢回她的性命了。

阿朱斜倚在桥栏杆上,身子慢慢滑了下来,跌在萧峰身上,低声说道:“大哥,我……我……好生对你不起,你恼我吗?”

萧峰大声道:“我不恼你,我恼我自己,恨我自己。”说着举起手来,猛击自己脑袋。

阿朱的左手动了一动,想阻止他不要自击,但提不起手臂,说道:“大哥,你答允我,永远永远,不可损伤自己。”

萧峰大叫:“你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阿朱低声道:“大哥,你解开我衣服,看一看我的左肩。”萧峰和她关山万里,同行同宿,始终以礼自持,这时听她叫自己解她衣衫,倒是一怔。阿朱道:“我早就是你的人了,我……我……全身都是你的。你看一看……看一看我左肩,就明白了。”

萧峰眼中含泪,听她说话时神智不乱,心中存了万一的指望,当即左掌抵住她背心,急运真气,源源输入她体内,盼能挽救大错,右手慢慢解开她衣衫,露出她的左肩。

天上长长的一道闪电掠过,萧峰眼前一亮,只见她肩头肤光胜雪,却刺着一殷红如血的红字:“段”。

萧峰又是惊奇,又是伤心,不敢多看,忙将她衣衫拉好,遮住了肩头,将她轻轻搂在怀里,问道:“你肩头上有个‘段’字,那是什么意思?”

阿朱道:“我爹爹、妈妈将我送给旁人之时,在我肩上刺的,以便留待……留待他日相认。”萧峰颤声道:“这‘段’字,这‘段’字……”阿朱道:“今天日间,他们在那阿紫姑娘的肩头发现了一个记认,就知道是他们的女儿。你……你……看到那记认吗?”萧峰道:“没有,我不便看。”阿朱道:“她……她肩上刺着的,也是一个红色的‘段’字,跟我的一模一样。”

萧峰登时大悟,颤声道:“你……你也是他们的女儿?”

阿朱道:“本来我不知道,看到阿紫肩头刺的字才知。她还有一个金锁片,跟我那个金锁片,也是一样的,上面也铸着十二个字。她的字是:‘湖边竹,盈盈绿,报来安,多喜乐。’我锁片上的字是‘天上星,亮晶晶,永灿烂,长安宁。’我……我从前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道是好口采,却原来嵌着我妈妈的名字。我妈妈便是那女子阮……阮星竹。这对锁片,是我爹爹送给我妈妈的,她生了我姊妹俩,给我们一个人一个,带在颈里。”

萧峰道:“我明白啦,我马上得设法给你治伤,这些事,慢慢再说不迟。”

阿朱道:“不!不!我要跟你说个清楚,再迟得一会,就来不及了。大哥,你得听我说完。”萧峰不忍违逆她意思,只得道:“好,我听你说完,可是你别太费神。”阿朱微微一笑,道:“大哥,你真好,什么事情都就着我,这么宠我,如何得了?”萧峰道:“以后我更要宠你一百倍,一千倍。”

阿朱微笑道:“够了,够了,我不喜欢你待我太好。我无法无天起来,那就没人管了。大哥,我……我躲在竹屋后面,偷听爹爹、妈妈和阿紫妹妹说话。原来我爹爹另外有妻子的,他和妈妈不是正式夫妻,先是生下了我,第二年又生了我妹妹。后来我爹爹要回大理,我妈妈不放他走,两人大吵了一场,我妈妈还打了他,爹爹可没还手。后来……后来……没有法子,只好分手。我外公家教很严,要是知道了这件事,定会杀了我妈妈的。我妈妈不敢把我姊妹带回家去。只好分送了给人家,但盼日后能够相认,在我姊妹肩头都刺了个‘段’字。收养我的人只知道我妈妈姓阮,其实,其实,我是姓段……”

萧峰心中现增怜惜,低声道:“苦命的孩子。”

阿朱道:“妈妈将我送给人家的时候,我还只一岁多一点,我当然不认得爹爹,连见了妈的面也不认得。大哥,你也是这样。那天晚上在杏子林里,我听人家说你的身世,我心里很难过,因为咱们俩都是一样的苦命孩子。”

电光不住闪动,霹雳一个接着一个,突然之间,河边一株大树给雷打中,喀喇喇的倒将下来。他二人于身外之物全没注意,虽处天地巨变之际,也如浑然不觉。

阿朱又道:“害死你爹爹妈妈的人,竟是我爹爹,唉,老天爷的安排真待咱们太苦,而且,而且……从马夫人口中,套问出我爹爹名字来的,便是我自己。我若不是乔装了白世镜去骗她,她也决不肯说我爹爹的名字。人家说,冥冥中自有天意,我从来不相信。可是……可是……你说,能不能信呢?”

萧峰抬起头来,满天黑云早将月亮遮得没一丝光亮,一条长长的闪电过去,照得四野通明,宛似老天爷忽然开了眼一般。

他颓然低头,心中一片茫然,问道:“你知道段正淳当真是你爹爹,再也不错么?”

阿朱道:“不会错的。我听到我爹爹、妈妈抱住了我妹子痛哭,述说遗弃我姊妹二人的经过。我爹娘都说,此生此世,说什么也要将我寻了回来。他们那里猜得到,他们亲生的女儿便伏在窗外。大哥,适才,我假说生病,却乔装改扮了你的模样,去对我爹爹说道,今晚青石桥之约作罢,有什么过节,一笔勾销;再装成我爹爹的模样,来和你相会……好让你……好让你……”说到这里,已是气若游丝。

萧峰掌心加运内劲,使阿朱不致脱力,垂泪道:“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了?要是我知道他便是你的爹爹……”可是下面的话再也说不下去了,他自己也不知道,如果他事先得知,段正淳便是自己至爱之人的父亲,那便该当如何。

阿朱道:“我翻来覆去,思量了很久很久,大哥,我多么想能陪你一辈子,可是那怎么能够?我能求你不报这五位亲人的大仇么?就算我胡里胡涂的求了你,你又答允了,那……那终究是不成的。”

她声间越说越低,雷声仍是轰轰不绝,但在萧峰听来,阿朱的每一句话,都比震天响雷更是惊心动掀。他揪着自己头发,说道:“你可以叫你爹爹逃走,不来赴这约会!或者你爹爹是英雄好汉,不肯失约,那你可以乔装了我的模样,和你爹爹另订约会,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在一个遥远的日子里再行相会。你何必,何必这样自苦?”

阿朱道:“我要叫你知道,一个人失手害死了别人,可以全非出于本心。你当然不想害我,可是你打了我一掌。我爹爹害死你的父母,也是无意中铸成的大错。”

萧峰一直低头凝望着她,电光几下闪烁,只见她眼色中柔情无限。萧峰心中一动,蓦地里体会到阿朱对自己的深情,实出于自己以前的想像之外,心中陡然明白:“段正淳虽是她生身之父,但于她并无养育之恩,至于要自己明白无心之错可恕,更不必为此而枉自送了性命。”颤声道:“阿朱,阿朱,你一定另有原因,不是为了救你父亲,也不是要我知道那是无心铸成的大错,你是为了我!你是为了我!”抱着她身子站了起来。

阿朱脸上露出笑容,见萧峰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深意,不自禁的欢喜。她明知自己性命已到尽头,虽不盼望情郎知道自己隐藏在心底的用意,但他终于知道了……

萧峰道:“你完全是为了我,阿朱,你说是不是?”阿朱低声道:“是的。”萧峰大声道:“为什么?为什么?”阿朱道:“大理段家有六脉神剑,你打死了他们镇南王,他们岂肯干休?大哥,那易筋经上的字,咱们又不识得……”

萧峰恍然大悟,不由得热泪盈眶,泪水跟着便直洒了下来。阿朱道:“我求你一件事,大哥,你肯答允么?”萧峰道:“别说一件,百件千件也答允你。”阿朱道:“我只有一个亲妹子,咱俩自幼儿不得在一起,求你照看于她,我担心她走入了歧途。”萧峰强笑道:“等你身子大好了,咱们找了她来跟你团聚。”阿朱轻轻的道:“等我大好了……大哥,我就和你到雁门关外骑马打猎、牧牛牧羊,你说,我妹子也肯去吗?”萧峰道:“她自然会去的,亲姊姊、亲姊夫邀她,还不去吗?”

忽然间忽喇一声响,青石桥桥洞底下的河水中钻出一个人来,叫道:“羞也不羞?什么亲姊姊、亲姊夫了?我偏不去。”这人身形娇小,穿了一身水靠,正是阿紫。

萧峰失手打了阿朱一掌之后,全副精神都放在她的身上,以他的功夫,本来定可觉察到桥底水中伏得有人,但一来雷声隆隆,暴雨大作,二来他心神大乱,直到阿紫自行现身,这才发觉,不由得微微一惊,叫道:“阿紫,阿紫,你快来瞧瞧你姊姊。”

阿紫小嘴一扁,道:“我躲在桥底下,本想瞧你和我爹爹打架,看个热闹,那知你打的竟是我姊姊。两个人唠唠叨叨的,情话说个不完,我才不爱听呢。你们谈情说爱那也罢了,怎地拉扯到了我身上?”说着走近身来。

阿朱道:“好妹妹,以后,萧大哥照看你,你……你也照看他……”

阿紫格格一笑,说道:“这个粗鲁难看的蛮子,我才不理他呢。”

萧峰蓦地里觉得怀中的阿朱身子一颤,脑袋垂了下来,一头秀发披在他肩上,一动也不动了。萧峰大惊,大叫:“阿朱,阿朱。”一搭她脉搏,已然停止了跳动。他自己一颗心几乎也停止了跳动,伸手探她鼻息,也已没了呼吸。他大叫:“阿朱!阿朱!”但任凭他再叫千声万声,阿未再也不能答应他了,急以真力输入她身体,阿朱始终全不动弹。

——选自第二十三章《塞上午羊空许约》

单于折箭身先死

萧峰朗声道:“众位请各在原地稍候,不可移动,待在下与辽帝分说。”不等段誉、阿紫等劝止,已单骑纵马而出。他双手高举过顶,示意手中并无兵刃弓箭,大声叫道:“大辽国皇帝陛下,萧峰有几句话跟你说,请你出来。”说这几句话时,鼓足了内力,声音远远传了出去。辽军十余万将士没一个不听得清清楚楚,不由得人人变色。

过得半晌,猛听得辽军阵中鼓角声大作,千军万马如波浪般向两侧分开,八面金黄色大旗迎风招展、八名骑士执着驰出阵来。八面黄旗之后,一队队长矛手、刀斧手、弓箭子、盾牌手疾奔而前,分列两旁,接着是十名锦袍铁甲的大将簇拥着耶律洪基出阵。

辽军大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声震四野,山谷鸣响。

关上宋军见到敌人如此军威,无不凛然。

耶律洪基右手宝刀高高举起,辽军立时肃静,除了偶有战马嘶鸣之外,更无半点声息。耶律洪基放下宝刀,大声笑道:“萧大王,你说要引辽军入关,怎么开门还不大开?”

此言一出,关上通译便传给镇守雁门关指挥使张将军听了。关上宋军立时大噪,指着萧峰指手划脚的大骂。

萧峰知道耶律洪基这话是行使反间计,要使宋兵不敢开关放自己入内,心中微微一酸,当即跳下马来,走上几步,说道:“陛下,萧峰有负厚恩,重劳御驾亲临,死罪,死罪。”

刚说了这几句话,突然两个人影从旁掠过,当真如闪电一般,猛向耶律洪基欺了过去,正是虚竹和段誉。他二人眼见情势不对,知道今日之事,唯有擒住辽帝作为要胁,才能保持大伙周全,一打手势,便分从左右抢去。

耶律洪基出阵之时,原已防到萧峰重施当年在阵上擒杀楚王父子的故技,早有戒备。亲军指挥使一声吆喝,三百名盾牌手立时聚拢,三百面盾牌犹如一堵城墙,挡在辽帝面前。长矛手、刀斧手又密密层层的排在盾牌之前。

这时虚竹既得天山童姥的真传,又尽窥灵鹫宫石壁上武学的秘奥,武功之高,实已到了随心所欲、无往而不利的地步;而段誉在得到鸠摩智的毕生修为后,内力之强,亦是震古铄今,他那“凌波微步”施展开来,辽军将士如何阻拦得住?

段誉东一幌、西一斜,便如游鱼一般,从长矛手、刀斧手相距不逾一尺的缝隙之中硬生生的挤将过去。众辽兵挺长矛攒刺,非但伤不到段誉,反因相互挤得太近,兵刃多半招呼在自己人身上。

虚竹双手连伸,抓住辽兵的胸口背心,不住掷出阵来,一面向耶律洪基靠近。两员大将纵马冲上,双枪齐至,向虚竹胸腹刺来。虚竹忽然跃起,双足分落二交枪头。两员辽将齐声大喝,拌动枪杆,要将虚竹身子身子震落。虚竹乘着双枪抖动之势,飞身跃起,半空中便向洪基头顶扑落。

一如游鱼之滑,一如飞鸟之捷,两人双双攻到,耶律洪基大惊,提起宝刀,疾向身在半空的虚竹砍去虚竹左手手掌一探,已搭住他宝刀刀背,乘势滑落,手掌翻处,抓住了他右腕。便在此时,段誉也从人丛中钻将出来,抓住了耶律洪基左肩。两人齐声喝道:“走罢!”将耶律洪基魁伟的身子从马背上提落,转身急奔。

四下里辽将辽兵眼见皇帝落入敌手,大惊狂呼,一时都没了主意。几十名亲兵奋不顾身的扑上来想救皇帝,都被虚竹、段誉飞足踢开。

二人擒住辽帝,心中大喜,突见萧峰飞身赶来,齐声叫道:“大哥!”哪知萧峰双掌骤发,呼呼两声,分袭二人。二人都是大吃一惊,眼见掌力袭来,犹如排山倒海般,只得举掌挡架,砰砰两声,四掌相撞,掌风激荡,萧峰向前一冲,已乘势将耶律洪基拉了过去。

这时辽军和中土群豪分从南北涌上,一边想抢回皇帝,一边要作萧峰、虚竹、段誉三人的接应。

萧峰大声叫道:“谁都别动,我自有话向大辽皇帝说。”辽军和群豪登时停了脚步,双手都怕伤到自己人,只远远呐喊,不敢冲杀上前,更不敢放箭。

虚竹和段誉也退开三分,分站耶律洪基身后,防他逃回阵中,并阻契丹高手前来相救。

这时耶律洪基脸上已无半点血色,心想:“这萧峰的性子甚是刚烈,我将他囚于狮笼之中,折辱得他好生厉害。此刻既落在他手中,他定要尽情报复,再也涉及饶了性命了。”却听萧峰道:“陛下,这两位是我的结义兄弟,不会伤害于,你可放心。”耶律洪基哼了一声,回头向虚竹看了一眼,又向段誉看了一眼。萧峰道:“我这个二弟虚竹子,乃灵鹫宫主人,三弟是大理段公子。臣曾向陛下说起过。”耶律洪基点了点头,说道:“果然了得。”

萧峰道:“我们立时便放陛下回阵,只是想求陛下赏赐。”

耶律洪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心想:“天下哪有这样的便宜事?啊,是了,萧峰已然回心转意,求我封他三人为官。”登时满面笑容,说道:“你们有何求恳,我自是无有不允。”他本来语音发颤,这两句话中却又有了皇帝的尊严。

萧峰道:“陛下已是我两个兄弟的俘虏,照咱们契丹人的规矩,陛下须得以彩物自赎才是。”耶律洪基眉头微皱,问道:“要什么?”萧峰道:“微臣斗胆代两个兄弟开口,只是要陛下金口一诺。”洪基哈哈一笑,说道:“普天之下,我当真拿不出的物事却也不多,你尽管狮子大开口便了。”

萧峰道:“是要陛下答允立即退步,终陛下一生,不许辽军一兵一卒越过宋辽疆界。”

段誉一听,登时大喜,心想:“辽军不逾宋辽边界,便不能插翅来犯我大理了。”忙道:“正是,你答应了句话,我们立即放你回去。”转念一想:“擒到辽帝,二哥出力比我更多,却不知他有何求?”向虚竹道:“二哥你要契丹皇帝什么东西赎身?”虚竹摇了摇头,道:“我也只要这一句话。”

耶律洪基脸色甚是阴森,沉声道:“你们胆敢胁迫于我?我若不允呢?”

萧峰朗声道:“那么臣便和陛下同归于尽,玉石俱焚。咱二人当年结义,也曾有过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

耶律洪基一凛,寻思:“这萧峰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亡命之徒,向来说话一是一,二是二,我若不答允,只怕要真的出手向我冒犯。死于这莽夫之手,那可大大的不值得。”当下哈哈一笑,朗声道:“以我耶律洪基一命,换得宋辽两国数十年平安。好兄弟,你可把我的性命瞧得挺重哪!”

萧峰道:“陛下乃大辽之主。普天之下,岂有比陛下更贵重的?”

耶律洪基又是一笑,道:“如此说来,当年女真人向我要黄金三十车、白银三百车、骏马三千匹,眼界忒也浅了?”萧峰略一躬身,不再答话。

耶律洪基回过头来,只见手下将士最近的也在百步之外,无论如何不能救自己脱险,权衡轻重,世上更无比性命更贵重的事物,当即从箭壶中抽出一枝雕翎狼牙箭,双手一弯,拍的一声,折为两段,投在地下,说道:“答允你了。”

萧峰躬身道:“多谢陛下。”

耶律洪基转过头来,举步欲行,却见虚竹和段誉四目炯炯的望着自己,并无让路之意,回头再向萧峰瞧去,见他也默不作声,登时会意,知他三人是怕自己食言,当即拔出宝刀,高举过顶,大声说道:“大辽三军听令。”

辽军中鼓声擂起,一通鼓罢,立时止歇

正文 你快乐吗?--《天龙八部》赏析(2)

耶律洪基说道:“大军北归,南征之举作罢。”他顿了一顿,又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说罢,宝刀一落,辽军中又擂起鼓来。

萧峰躬身道:“恭送陛下回阵。”

虚竹和段誉往两旁一站,绕到萧峰身后。

耶律洪基又惊又喜,又是羞惭,虽急欲身离险地,却不愿在萧峰和辽军之前示弱,当下强自镇静,缓步走回阵去。

辽军中数十名亲兵飞骑驰出,抢来迎接。耶律洪基初时脚步尚缓,但禁不住越走越快,只觉双腿无力,几欲跌倒,双手发颤,额头汗水更是涔涔而下。待得侍卫驰到身前,滚鞍下马而将坐骑牵到他身前,耶律洪基已是全身发软,左脚踏入脚镫,却翻不上鞍去。两名侍卫扶住他后腰,用力一托,耶律洪基这才上马。

众辽兵见皇帝无恙归来,大声欢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时雁门关上的宋军、关下的群豪听到辽帝下令退兵,并说终他一生不许辽军一兵一卒犯界,也是欢声雷动。众人均知契丹人虽然凶残好杀,但向来极是守信,与大宋之间有何交往,极少背约食言,何况辽帝在两军阵前亲口颁令,倘若日后反悔,大辽举国上下都要瞧他不起,他这皇帝之位都怕坐不安稳。

耶律洪基脸色阴郁,心想我这次为萧峰这厮所胁,许下如此重大诺言,方得脱身以归,实是丢尽了颜面,大损大辽国威。可是从辽军将士欢呼万岁之声中听来,众军拥戴之情却又似乎出自至诚。他眼光从众士卒脸上缓缓掠过,只见一个个容光焕发,欣悦之情见于颜色。

众士卒想到即刻便可班师,回家与父母妻儿团聚,既无万里征战之苦,又无葬身异域之险,自是大喜过望。契丹人虽然骁勇善战,但兵凶战危,谁都难保一定不死,今日得能免去这场战祸,除了少数在征战中升官发财的悍将之外,尽皆欢喜。

耶律洪基心中一凛:“原来我这些士卒也不想去攻打南朝,我若挥军南征,也却未必便能一战而克。”转念又想:“那些女真蛮子大是可恶,留在契丹背后,实是心腹大患。我派兵去将这些蛮子扫荡了再说。”当即举起宝刀,高声说道:“北院大王传令下去,后队变前队,班师南京!”

军中皮鼓号角响起,传下御旨,但听得欢呼之声,从近处越传越远。

耶律洪基回过头来,只见萧峰仍是一动不动的站在当地。耶律洪基冷笑一声,朗声道:“萧大王,你为大宋立下如此大功,高官厚禄,指日可待。”

萧峰大声道:“陛下,萧峰是契丹人,今日威迫陛下,成为契丹的大罪人,此后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拾起地下的两截断箭,内功运处,双臂一回,噗的一声,插入了自己的,心口。

耶律洪基“啊”的一声惊叫,纵马上前几步,但随即又勒马停步。

虚竹和段誉只吓得魂飞魄散,双双抢近,齐叫:“大哥,大哥!”却见两截断箭插正了心脏,萧峰双目紧闭,已然气绝。

虚竹忙撕开他胸口的衣衫,欲待施救,但箭中心脏,再难挽救,只见他胸口肌肤上刺着一个青的狼头,张口露齿,神情极是狰狞。虚竹和段誉放声大哭,拜倒在地。

丐帮中群丐一齐拥上来,团团拜伏。吴长风捶胸叫道:“乔帮主,你虽是契丹人,却比我们这些不成器的汉人英雄万倍!”

中原群豪一个个围拢,许多人低声议论:“乔帮主果真是契丹人吗?那么他为什么反而来帮助大宋?看来契丹人中也有英雄豪杰。”

“他自幼在咱们汉人中间长大,学到了汉人大仁大义。”

“两国罢兵,他成了排解难纷的大功臣,却用不着自寻短见啊。”

“他虽于大宋有功,在辽国却成了叛国助敌的卖国贼。他这是畏罪自杀。”

“什么畏不畏的?乔帮主这样的大英雄,天下还有什么事要畏惧?”

耶律洪基见萧峰自尽,心下一片茫然,寻思:“他到底于我大辽是有功还是有过?他苦苦劝我不可伐宋,到底是为了宋人还是为了契丹?他和我结义为兄弟,始终对我忠心耿耿,今日自尽于雁门关前,自然决不是贪图南朝的功名富贵,那……那却又为了什么?”他摇了摇头,微微苦笑,拉转马头,从辽军阵中穿了过去。

蹄声响处,辽军千乘万骑又向北行。众将士不住回头,望向地下萧峰的尸体。

只听得鸣声哇哇,一群鸿雁越过众军的头顶,从雁门关飞了过去。

辽军渐去渐远,蹄声隐隐,又化作了山后的闷雷。

——选自第五十章《教单于折箭六军辟易奋英雄怒》

一、你快乐吗?

“北乔峰,南慕容”,这就是江湖上盛称的两位青年才俊。两人都有高超的武艺,有着各自的追求。然而,两人的结局都是悲剧性的。

乔峰有着豪迈豁达的气质与“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魄,又有强烈的民族气节。上至王侯,下至普通的江湖人物,都对他无比尊敬。而为了救阿朱,大战聚贤庄,更是动人心魄。当智光和尚问他对当年武林人士雁门关大战契丹的态度时,他说:“但乔某纵然无能,却也是一个有肝胆、有骨气的的男儿汉,于这大节大义份上,决不致不辨是非。我大宋受辽狗欺凌,家国之仇,谁不思报?倘若得知这项消息,自当率同本帮弟兄,星夜赶去阻截。”“诸位前辈英风侠烈,乔某敬仰得紧,恨不得早生三十年,得以追随先贤,共赴义举,手刃胡虏。”然而,他或许做梦都没想到,他所敬仰的这次义举,却是一次误杀,并且,杀的是自己全家。他也不会想到,他自己原来就是他所仇恨的胡虏。从此,他踏上自己的悲剧之旅。为了报仇,一掌误杀了自己的爱侣阿朱;为了对自己民族、君主的忠诚,一剑刺死了自己。“萧峰大声道:‘陛下,萧峰是契丹人,今日威迫陛下,成为契丹的大罪人,此后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拾起地下的两截断剑,内功运处,双臂一回,噗的一声,插入自己的心口。”

一掌使得“塞上牛羊空许愿”,亲手埋葬了自己的爱情,从此走上了灵魂无法拯救的痛苦深渊;一剑“教单于折箭,六军辟易”,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掌一剑,成了萧峰生命中永远不可言说的伤痛。其悲剧起源于多年前的雁门关大战,而直接的导火索却是一个女人的嫉妒。“马夫人微笑道:‘我还想要什么?乔峰,我恼恨你不屑细细的看我,以致酿成这场祸事,你要我告知那带头的大哥的名字,那也不难,只须你将我抱在怀里,好好的瞧我半天。”世间之情事,多种多样。嫉恨对方,不惜把对方往悲剧的路上牵引,为的竟然就是让他能抱着自己看一眼。

慕容复为贵族的后代,虽然没落,但却依然有着雍容华贵的气质。为了复国的理想,他能舍弃一切,包括爱情。他心中始终想到的是他父亲对他的叮嘱:“除了中兴大燕,天下更无别般大事,若是为了兴复大业,父兄可弑,子弟可杀,至于男女情爱,越加不必放在心上。”尽管在旁人眼里,他的这种追求是很愚蠢的。正如王语嫣说的:“是的,他是燕国慕容氏的旧王孙。可是已经隔了这几百年,又何必还念念不忘着祖宗的往事?”他不学中国字,但是也不懂祖宗的鲜卑文。他就那么固执地一如既往地,为着心中的一个遥远的梦与理想去追求。即使,到最后,他所有愿望在现实中都破灭了,自己也疯了。在疯中,他仍然执著地实践着自己的梦想。这是一个为自己的理想,近似自虐的形象。不能简单说慕容复是一个贪恋权势的人。他的所作所为,以及最后的悲惨结局,更多的是自己的一种权力意志的毁灭。他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社会。从表面症候来讲,他与抱着街上走过的一匹老马痛哭流涕的尼采并无区别,也是一种生命哲学的彻底失败。

一个为了忠诚,一个为了理想,萧峰和慕容复都走向了人生的不归路。他们都不是汉族人,但是他们的骨子里却有着根深蒂固的汉族父权思想。或者说,他们都是有着深刻的“恋父”情结。这也是金庸小说男主人公一个普通的特点,一开始都没有父亲。父亲在这里只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一种别无选择、理所当然的决定与信念。正如慕容复把父亲的话当成自己存在的根据一样。这种寻父可能是去寻找一个具体的父亲,也可能是父性遗留下来的某种东西,可能是某种由父性衍生出来的忠君思想等等。胡斐失去了父亲,但他延续了父亲的相貌与豪情;郭靖没有父亲,他需要完成的是父辈为国为民的事业,杨康拒绝寻父,于是他毁灭了;令狐冲对岳不群的依赖与尊重,也是超过了普通师徒的关系。如此等等。金庸小说中的父性情结可能与香港文化的无根性有关。

在中,父亲更是一种民族身份认同的象征。乔峰在中原生活三十多年,仅仅因为得知自己父亲是契丹人,立场马上就转了过来。他对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阿朱说:“我父母这血海深仇,岂可不报?我从前不知,竟然不知道,认敌为友,那已是不孝之极,今日如不再去杀了害我父母的正凶,乔某何颜生于天地之间?”这种个人的复仇在江湖世界里,无可厚非。但马上把自己过去所有的朋友都认为敌人,直至最后,以身殉“忠”,这中间就有很深的父权思想在作祟。他的立足点是要有颜面生于天地之间。而要有颜面,就是要“孝”和“忠”,至于孝与忠的对象怎样,暂时是可以不在乎的。因此,他不在乎父亲是一个杀孽深重的凶手与阴谋家,也不在乎忠的对象——耶律洪基对他是利用。当他用自杀的方式来表示对民族和君主的忠心,耶律洪基只不过有一阵茫然,接下来,“他摇了摇头,微微苦笑,拉转马头,从辽军阵中穿了过去”。他的努力换来了短暂的和平,然而却用忠义毁了自己。当然,他也是很有侠义的,不愿生民涂炭,但并不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大英雄。

可以说,萧峰和慕容复都是这种不加怀疑的父权观念的忠实奴隶。他们没有了真正的自己,活在一种观念之中。萧峰在阿朱死去之后,命运对他是一种打击,也未尝不是一种转机,因为,他可以从此脱离不可遏制为父复仇的冲动。然而,他很快又转向了父性的另一面——忠君。慕容复则彻头彻尾都是为父辈不可实现的遗愿所左右。他们无法享受爱情,没有快乐,除了父性留下的重负。从一个更宽广的角度来说,他们是在民族冲突的缝隙中不断地找寻自己,又不断地迷失了自己的悲剧人物。

相比慕容复,萧峰毕竟还有自己最心爱的人,也有去塞外隐居的念头。而慕容复连这一点都没有。为了当能给他复国机会的西夏驸马,不惜看着青梅竹马,深爱着自己的王语嫣自杀。当宫女问他生平在什么地方最是快乐逍遥的时候,他“突然间张口结舌,答不上来。他一生营营役役,不断为兴复燕国而奔走,可以说从未有过什么快乐之时。别人瞧他年少英俊,武功高强,名满天下,江湖上对之无不敬畏,自必志得意满,但他内心,实在是从来没有感到真正的快乐过”。快乐是与他无关的。他的快乐存在于他对自己的理想的一种希望。“要我觉得真正的快乐,那是将来,不是过去。”等问到他生平最爱的人叫什么名字时、“慕容复一怔,沉吟片刻,叹了口气,说道:‘我没什么最爱之人。’”没有快乐,没有爱,除了四处奔波,作为一个人,他还能有什么呢?或许他还有希望。因为,我们分明看到他还坐在海边的石头上,享受着他的梦想。

萧峰的刚烈又何尝有过真正的快乐呢?先是为了报仇失手打死爱侣,一直沉浸于痛苦之中,后来,又在忠义与民族矛盾之间徘徊,最后没有一个社会群体是他能融入的。只有毁灭。

悲剧总是能给人以思索。从萧峰和慕容复的悲剧中,我们是否应该思考,如何去回答西夏宫女的问题:这一生你最快乐逍遥的地方是哪儿?你最爱的人叫什么?

二、梦姑与梦郎

侠义给人以心灵的震撼,而情则拨动着人内心最敏感脆弱的那根弦。在武侠小说中,侠与情是相辅相成的,或者说,一部优秀的武侠作品往往也是一部优秀的言情作品。金庸笔下的情,瑰丽多姿,写尽人间无数爱恨情思。综观金庸小说的言情模式,尽管有着重复的,但是可以看得出的是,他在每一部小说中,都在努力地寻求着新的情感生长点,寻求爱情模式的突破。除了常见的两情相悦、痴情、怨情、孽情外,又增加了几种特别的爱情。

高僧与恶人之恋。

一个是武林的得道高僧,德高望重的少林派掌门玄慈大师,一个是江湖四大恶人排名第二,“无恶不作”的叶二娘。江湖角色的定位迥异,使得二人的恋情在世俗江湖别具一番动人的魅力。我们已经无从知晓他们过去相恋的情节,或者,作者故意地隐瞒爱情的发生,而直接呈现出一个普通人无法接受的事实,给人以无尽的想象空间。二十四年后的重逢,注定地同归尘土。叶二娘受尽相思之苦与失子之痛,但为了心爱的人无怨无悔,一向以残暴凶恶著称的她,为了保全心爱的人的声名和生命,甚至跪倒在萧运山面前苦苦哀求:“他……他……他在武林中这么大的名声,这般的身份地位……年纪又那么大了,你要打要杀,只对付我,可别……可别为难他。”而玄慈大师在爱侣与爱子出现之时,并不顾及自己的声名。在众人面前承认过去的事实,并温言安慰她。此时,叶二娘大哭:“我不苦!你有苦说不出,那才是真苦。”在心爱的人面前,一切的苦痛与等待都是可以忽略不计,心中想到的始终是对方,叶二娘在情感上的态度令人感动至深。

玄慈对叶二娘同样是爱得深切。当叶二娘不忍看到心爱的人而甘愿代他受杖时,玄慈微笑道:“痴人,你又非佛门女尼看不破爱欲,何罪之有?”看似玄慈主动承担责任,而一句“痴人”包含了多少对以往爱侣的柔情蜜意!过去的二十多年,叶二娘埋藏着自己的思念,而玄慈则日日夜夜都牵挂着叶二娘母子俩。两人的这份爱慕、这份相互的体贴,无须多言。

每个人或许都有自己情感的隐痛,当人们看到一个慈祥德高望重的玄慈,当人们看到疯疯癫癫、喜怒无常的叶二娘,又有谁能想到他们也曾经年轻过,也曾经深深地爱过呢?过去的岁月是他们心底最甜蜜的痛苦。

当玄慈自断经脉而死的那一刻,当叶二娘的身体扎向大地,伴随着相爱的人而去时,他们看到的或许是自己过去种下的罪孽,但更有可能的是看到了他们彼此的爱情,彼此的青春。那一个没有其他人知道的快乐夜晚,正如他们一起死去的今天,都是属于爱情的。在这两个日子里,他们终于可以无拘无束地在一起了。

一段不被世俗容忍的爱情,往往书写着最动人心魄的故事。很多时候,比那些道貌岸然的爱情,来得更深沉。

情圣的恋情。

金庸小说中,能够算得上是情圣的可能就是段正淳了。他风流成性。他喜欢过的女子,即使经过岁月的变迁,甚至有了自己的家庭,但还都对他念念不忘。如秦红棉自名幽谷客,在隐居的生活中,则不时练着段正淳曾传授她的五罗轻烟掌,来怀念过去的浪漫时光;王夫人在山庄种满茶花,以此留住远去的情人的痕迹;虽然身为人妇,初见段誉时,听到他的大理口音、获知他姓段,都足以使她思及故人而神思恍惚,忘记身陷险境的女儿,并且在梦中经常喊着段正淳的名字,充满着爱意与哀怨的甘宝宝;还有面对段正淳的花言巧语,而心甘情愿地去相信的痴情女阮星竹,“你就是说了不算数,只嘴头上甜甜的骗骗我,叫我心里欢喜片刻,也是好的。”

段正淳有着这般令异性着魔般的魅力,除了他出身高贵,潇洒儒雅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对每个人都很认真很投入,即使,若干年重逢,面对着几个曾经的恋人,他仍然有像少年人般的热情。他不虚伪,他都是发自内心真诚的爱。

小说其实也已经给出了答案:“他生平到处留情,对阮星竹的眷恋,其实也不是胜过元配刀白凤和其余女子,只是他不论和哪一个情人在一起,都是全心全意的相待,就为对方送了性命,也是在所不惜,至于分手后另有新欢,却又另作别论了。”

段正淳是一个真正懂得爱,但是在泛爱中迷失了自己的人。为此,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自己的夫人为了报复,云游四方不说,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不惜委身于天下最丑陋、最污秽、最卑贱的男人——一个素不相识的,充满着烂泥、血污、脓疮,跛着腿的乞丐。而其他情人们也都有自己的归宿。

从严格意义来讲,段正淳尽管很多情,却还算不上一个情圣。因为,他对于情感的态度很认真,不是以玩弄别人为目的。正因为真诚,所以在伤害别人的同时,同样是在伤害着自己。他的洒脱不在于他可以毫无牵挂地随意遗弃爱侣,而在于他的情感可以不断地复活,永远保持着对爱本身的执著。应该说,他是一个有魅力的人。

魅力是如何炼成的?段正淳告诉人们,要用心去爱,要投入,要认真。不仅是爱情,做人也是一样。

梦姑与梦郎之恋。

如果说高僧与恶人之恋是悲剧的深沉,那么虚竹与西夏公主之恋则是喜剧的缠绵温柔。虚竹本是一个六根清净的小和尚,性格也比较内向,长相丑陋,心地还是很善良。但就是这么一个不能吃荤,不能近女色的和尚,命运却硬给他安排了大鱼大肉,还有绝色高贵的西夏公主。两人在黑暗寒冷的冰窖,上演了一出别具一格的爱情故事。

他们都不知道对方的长相和名字,仅仅知道对方的温度与味道。梦姑与梦郎是他们仅可选择的对方称呼,因为,幸福来得太突然,犹如在梦境中。这种爱情模式可以算得上是“野兽版”的爱情。但在金庸的笔下,却呈现出了爱的另一种唯美色彩。

身体在爱情中的重要性不比精神的重要性逊色。或许有一种爱情,双方在没有精神交流的媒介的时候,身体会成为最好的交流方式。正如影片《钢琴别恋》中的男主人公是一个粗鲁又充满着野性的村夫,女主人公是一个美丽的钢琴师,而且是个哑巴。他们的爱情就从身体的接触开始。没有语言和性情的沟通,只有肉体的交流,尽管也可以说,这种肉体的交流本身就有精神的因素。

虚竹与西夏公主的爱情也是从身体的交流开始的。正因为他们彼此都不知晓,谈不上什么精神的沟通与认同。但通过肉体的交流,他们却深爱上了对方,永难忘怀。

对于这种爱情模式,道德上评判不好说。只能说,金庸小说写出了这种模式,对于他本人来说,是有很大的突破性的。金庸在言情创作上是很严谨认真的。所以,他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爱情发生模式。但是,他设计的是两人一直都无法忘怀对方,最终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这也将之与那些只重一时肉欲没有精神的“一夜情”区分开了。

“梦姑”与“梦郎”的称呼,本身隐含了丰富的意味。爱情,对于很多人来说,何尝不是一场梦境?对未知感情的憧憬,对未知爱人的想象,对现实中情人的魂牵梦萦,都与梦有关。梦想与爱情总是紧密地联糸在一起的。段誉喜欢上王语嫣,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她与他的梦中情人——无量山石洞的玉像全然一般。更不用说那些日夜喊着自己心爱的人名字的痴情男女了。

每一对热恋的人或许都是对方的梦姑或梦郎。爱情不可言说,正如梦境一般的虚无缥缈,却都令人不愿醒来。

我们只能说,梦姑梦郎,是关于爱情的传说。

三、死去元知万事空

爱国诗人陆游有句名诗:“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诗人卧病雨村陋室,知道自己要死去了,但念念不忘的是,祖国的统一大业。这是一种对家国博大的爱。即使,陆游复活,这颗赤子之心,应该是不会变的。因为,爱是永恒的。

萧远山和慕容博在未死之前,一个心中燃烧着仇恨火焰,一个眼里看到的只是功名利禄。在他们的心中唯一缺乏的是爱。一个处心积虑,将当年参与雁门关之役的中原豪杰一个个地打死,杀了无辜的玄苦大师和乔三槐夫妇。并且把玄慈大师弄得身败名裂,被迫自杀;一个老谋深算,穷尽欺骗污蔑之能事,害得许多人家破人亡,而且让别人找不到幕后的真正凶手。其中就包括萧远山一家。

他们的对决是顺理成章的,也是小说的一个高潮。但当突然冒出一个无名的老和尚,一掌把慕容博打死时,萧远山所有的毕生的目标一下子没了。仇恨是他生命的支柱,而现在崩塌了。“他霎时之间,犹如身在云端,飘飘荡荡,在这世间更无立足之地。”“突然之间,数十年来恨之切齿的大仇人,一个个的死在自己的面前,按理说该当十分的快意,但内心却实是说不出的寂寞悲凉,只觉得在这世上再也没什么事情可干,活着也是白活。”“仇人都死光了,我的仇全报了,我却到哪里去?回大辽吗?去干什么?到雁门关外去隐居么?去干什么?带了峰儿浪迹天涯,四处漂流么?为了什么?”

一个以仇恨建立起来的生命,是不堪一击的。因为,仇恨的力量只负责破坏,却无建设的能力。当破坏的力量彻底释放出来时,也就意味着生命彻底虚无与完结的到来。

他们为着各自的目标忙碌了一生,就在死前的一刹那,都没有时间做一下短暂的停留,没有机会去好好体味什么叫生活。其实,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何尝不希望自己能歇息一下呢?萧远山看到慕容博死去时的模样,“只见他脸色平和,嘴角边微带笑容,倒似死去之后,比活着还更快乐”。他的心里“反而隐隐有点羡慕他的福气,觉得一了百了,人死之后,什么都一笔勾销了”。只是复仇与复国的欲望充斥着他们的灵魂,他们已经体味不到生命中还有其他可贵的东西。

当他们相继被老僧打死时,他们终于可以安歇了。或许,在死去的那一瞬间,他们都懂得了他们到底要的是什么。因而,当彼此神奇般被老僧救活时,无疑,他们开始了重生。一个是为过去的杀孽而忏悔以及对世间仇恨的淡薄。“弟子生平杀人,无虑百数,倘若被我所杀之人的眷属皆来向我复仇索命,弟子虽死百次,亦自不足。”一个是对生命重生的感恩以及对复国理想的虚妄的大彻大悟。“庶民如尘土,帝王亦如尘土。大燕不复国是空,复国亦空。”佛让人宽广,使人仁慈。

不知死,焉知生。死亡是人类必须面对的话题。只有死亡来临时,或许才能懂得生的含义。萧远山和慕容博经过了人生的颇多坎坷与风雨,经历了死亡的洗礼,终于明白了一切皆空的道理。正如老僧所言:“你二人由生到死、由死到生的走了一遍,心中可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确,生命是有限的,当肉体成为一扌不黄土,或是一片空气,那么,个体还有什么东西可执着追求的呢?有什么理由可追求的呢?但为什么要等人死去了,才有可能看透世事呢?是什么模糊了世间人们的双眼呢?如果说爱过方知情浓,那么不妨说,死过方知生好。虽说结果不重要,但是在生命、爱情、死亡这些大的命题前,真意却往往在回首的时候。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复生。如果复生带来的是爱与永恒,那么没有适时的回首,也就没有成长。

小说以浪漫的笔法让萧远山和慕容博有了这种回首的机会。但没有给他们的后辈同等的机会。尽管萧峰与慕容复当时亲眼看到了父亲死而复活的一幕。但他们却并没有从中汲取什么。毕竟他们年轻,他们还没有达到佛学的境界。

一位无名无号的老僧化解了一段血腥的仇恨,拯救了两个破败的灵魂。却拯救不了每个人,超度不了每个人。因为,生活毕竟在于每个人自己的创造。

金庸小说总是告诉人们要开心和以爱去对待生活,而不是仇恨与贪欲。而最高的境界则是佛的境界,洞察一切的人世悲欢。到此时,仇恨、快乐与爱都不重要了,人还原成透明的“空”,无欲无求。佛是一种不可言说的生命境界。

陈世骧先生在给金庸先生的书函中,写到:“读必须不流读,牢记住楔子一章,就可见‘冤孽与超度’都发挥尽致。书中的人物情节,可谓无人不冤,有情皆孽,要写到尽致非把常人常情都写成离奇不可;书中的世界是朗朗世界到处藏着魍魉和鬼蜮,随时予以惊奇的揭发与讽刺,要烘出这样一个可怜芸芸众生的世界,如何能不教结构松散?这样的人物情节和世界,背后笼罩着佛法的无边大超脱,时而透露出来。”又说“然实一悲天悯人之作也”,作者正是以佛学的关怀去观照大千世界的生灵。“天龙八部这八种神道精怪,各有奇特个性和神通,虽是人间之外的众生,却也有尘世的欢喜和悲苦。这部小说里没有神道精怪,只是借用这个佛经名词,以象征一些现世人物,就像《水浒》中有母夜叉孙二娘、摩云金翅欧鹏。”

红尘之中,尘缘自是难断,悲喜爱恨交错。更多的人是不可能有那份超脱的情怀的。芸芸众生于烦扰之中,将如何选择?人生犹如一部没有固定情节与人物的书,但是,金庸小说让人们不仅看到了一种生命的过程,还看到了一种结尾,令人沉思。

有爱,才会永恒。陆游死去了,但是他的对家国的爱让他活在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心中。萧远山和慕容博的复生,不是为了复仇与复国,而是对生命的大悟与感恩。

死去元知万事空,那么活着时,如果是爱与快乐,请保留;如果是仇恨与贪欲,请舍弃。这也许是的意义。

正文 小宝的眼泪--《鹿鼎记》赏析(1)

弄巧成拙变和尚

他定了定神,细细询问顺治身子是否安康,现下相貌如何,在清凉寺中是否清苦之极。韦小宝一一据实禀告。康熙一阵伤心,又大哭起来。

韦小宝灵机一动:“他妈的,我也陪他大哭一场,他给我的赏赐一定又多了许多,反正眼泪又不用钱买。”说哭便哭,抽噎了几下,眼泪长流,呜呜咽咽的哭得凄惨之极。康熙虽然难忍,哭泣出声,但自念不可太失身份,因此不住强自抑。韦小宝却有意做作,竟然号啕大哭。这件本事,他当年在扬州之时,便已十分拿手,母亲的毛竹板尚未打上屁股,他已哭的惊逃诏地,而且并非干号,而是货真价实的泪水滚滚而下,旁人决计难辨真伪。

康熙哭了一会,收泪问道:“我想念父皇,而哭泣,你却比我哭得还伤心,那为什么?”韦小宝道:“我见你哭得伤心,又想起老皇爷的温和和慈爱,对我连声称赞,说我不顾性命的保驾,很喜欢我,心中更加难过了。”一面说,一面呜咽不止,又道:“若不是我知道你挂念,赶着回来向你禀报,真想留在五台山上服侍老皇爷,也免得担心他给坏人欺侮。”

康熙道:“小桂子,你很好,我一定重重赏你。”

韦小宝眼泪还是不断流下,抽抽噎噎的道:“皇上待我已经好得很,我也不要什么赏赐了,只盼老皇爷平安,我们做奴才的就快活得很了。”他在神龙教走了这一遭,耳听得人高呼“教主永享仙福,寿与天齐”,丝毫不以为耻,不免脸皮练得更厚,拍马屁的功夫大有长进,但教讨人欢喜,言语更夸张。

康熙信以为真,说道:“我也真担心父皇没人服待。你说那个行颠行尚莽莽撞撞,甚是粗笨,父皇身边没个得力的人,好教人放心不下。小桂子,难得父皇这样喜欢你……”韦小宝听到这里,张大了口,合不拢来,心里暗暗叫苦:“啊哟,啊哟!这次老子要倒大霉,老子吹牛吹得过了份。”只听康熙续道:“……本来嘛,我身边也少不了你。不过做儿子的孝顺父亲,手边有什么东西,总是挑最好的孝敬爹爹。你是我最得力的手下,年纪虽小,却十分能干,对我父子忠心耿耿……”韦小宝心中大叫:“乖乖龙的东,我的妈呀!你派老子去五台山陪老和尚,宁可叫我坐牢。”

果然听得康熙说道:“这样罢,你上五台山去,出家做了和尚,就在清凉寺中服侍我父皇……”韦小宝听得局势紧急,不但要陪老和尚,自己还得做小和尚,大事之不妙,无以复加,不等他说完,忙道:“服侍老皇爷是好得很,要我做和尚,这个……我可不干!”

康熙微微一笑,说道:“也不是要你永远做和尚。只不过父皇既一心清修,你也做了和尚,服侍起来方便些。将来……将来……你要还俗,自也由得你。”言下之意,是说日后顺治老了,圆寂归西,你不做和尚,谁也不会加以阻拦。

饶是韦小宝机变百出,这时却也束手无策,他虽知小皇帝待自己甚好,但既出口差遣,倘若坚决不允,不但前功尽弃,说不定皇帝一翻脸,立即砍了自己脑袋,可不是好玩的,哭丧着脸,道:“我……我可又舍不得你……”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这一次却是半点不假,千真万确,只不过并非为了忠君爱主之心,实在是不愿去当小和尚。

康熙大为感动,轻拍他的肩头,温言道:“这样罢,你去做几年和尚,服侍我父皇,然后我另行派人来,接替你回到我身边,岂不是好?父皇不许我朝见,我却是非去不可的。那时候你又可见到我了,也不用隔多久。小桂子,你乖乖的,听我吩咐,将来我给你一个好官做。”眼见韦小宝哭个不住,安慰道:“你在庙里有空,读书识字,以便日后做官,做个大官。”

韦小宝心想:“将来做不做大官,管他妈的,眼前这个小和尚怕是做定了。”转念一想:“我到得五台山上,胡说八道一番,哄得老皇你放我转来,也非难事。只说小皇帝没我服侍,吃不下饭,这次离开他一两个月,便瘦了好几斤,老皇爷爱惜儿子,定然命我回宫。”此计一生,便即慢慢收了哭声,说道:“你差我去办什么事,原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别说去做和尚,就是乌龟王八蛋,那也做了。皇上放心,我一定尽心竭力,服侍老皇爷,让他老人家身子康强,长命百岁……还有……永享仙福,寿与天齐。”

——选自第二十一回《金剪无声云委地,宝钗有梦燕依人》

红颜难为

韦小宝大声道:“奇怪,奇怪!我听人说崇祯皇帝有眼无珠,只相信奸臣,却把袁崇焕这样大大的忠臣杀了。原来他瞧男人没眼光,瞧女人更加没眼光,连你这样的人都不要,啧啧,啧啧。”连连摇头,只觉天下奇事,无过于此。

陈圆圆道:“男人有的喜欢功名富贵,有的喜欢金银财宝,做皇帝的便只想到如何保住国家社稷,倒也不是个个都喜欢美貌女子的。”韦小宝道:“我就功名富贵也要,金银财宝也要,美貌女子更加要,只有皇帝不想做,给了我做,也做不来。啊哈,这昆明城中,倒有一位仁兄,做了天下第一大官,成为天下第一大富翁,娶了天下第一美人,居然还想弄个皇帝来做做。”陈圆圆脸色微变,问道:“你说的是平西王?”韦小宝道:“我谁也没说,总而言之,既不是你陈圆圆,也不是我韦小宝。”

陈圆圆道:“这曲子之中,以后便讲我怎生见到平西王。他向嘉定伯将我要了去,自己去山海关镇守,把我留在他北京家里,不久闯……闯……李闯就攻进了京城。”唱道:

“坐客飞觞红日暮,一曲哀弦向谁诉?白晰通侯最少年,拣取花枝屡回顾。早携娇鸟出樊笼,待得银河几时渡?恨杀军书底死催,苦留后约将人误。相约恩深相见难,一朝蚁贼满长安。可怜思妇楼头柳,认作天边粉絮看。”

唱到这里,琵琶声歇,怔怔的出神。

韦小宝只道曲已唱完,鼓掌喝采,道:“完了吗?唱得好,唱得妙,唱得呱呱叫。”陈圆圆道:倘若我在那时候死了,曲子作到这里,自然也就完了。”韦小宝脸上一红,心道:“他妈的,老子就是没学问。李闯进北京,我师公崇祯皇帝的曲子是唱完了,陈圆圆的曲子可没唱完。”

陈圆圆低声道:“李闯把我夺了去,后来平西王又把我夺回来,我不是人,只是一件货色,谁力气大,谁就夺去了。”唱道:

“遍索绿珠围内第,强呼绛树出雕栏,若非壮士全师胜,争得蛾眉匹马还?蛾眉马上传呼进,云鬓不整惊魂定。蜡炬迎来在战场。啼妆满面残红印。专征箫鼓向秦川,金牛道上车千乘。斜谷云深起画楼,散关日落开妆镜。传来消息满江乡,乌桕红经十度霜。教曲技师怜尚在,浣纱女伴忆同行。旧巢共是衔泥燕,飞上枝头变凤皇,长向尊前悲老大,有人夫婿擅侯王。”

她唱完“擅侯王”三字,又凝思出神,这次韦小宝却不敢问她唱完了没有,拿定了主意“除非她自己说唱完了,否则不可多问,以免出丑。”只听她幽幽的道:“我跟着平西王打进四川,他封了王。消息传到苏州,旧日院子里的姊妹人人羡慕,说我运气好。她们年纪大了,却还在院子里做那种勾当。”

韦小宝道:“我在丽春院时,曾听她们说什么‘洞房夜夜换新人’,新鲜热闹,也没什么不好啊。”陈圆圆向他瞧了一眼,见他并无讥嘲之意,微喟道:“大人,你还年少,不明白这中间的苦处。”弹起琵琶,唱道:

“当时只受声名累,贵戚名豪竟延致。一斛明珠万斛愁,关山漂泊腰肢细。错恣狂风扬落花,无边春色来天地。尝闻倾国与倾城,翻使周郎受重名。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全家白骨成尘土,一代红妆照汗青。”

眼眶中泪珠涌现,停了琵琶,哽咽着说道:“吴梅村才子知道我虽然名扬天下,心中却苦。世人骂我红颜祸水,误了大明的江山,吴才子却知我小小一个女子,又有什么能为?是好是歹,全是男子汉做的事。”韦小宝道:“是啊,大清成千成万的兵马打进来,你这样娇滴滴的一个美人儿,能挡得住吗?”又想:“她这样又弹又说,倒像是苏州的说书先生唱弹词。我跟她对答几句,帮腔几句,变成说书先生的下手了。咱二人倘若到扬州茶馆里去开档子,管教轰动了扬州全城,连茶馆也挤破了。我靠了她的牌头,自然也大出风头。”正想得得意,只听她唱到:

“君不见,馆娃初起鸳鸯宿,越女如花看不足,香径尘生鸟自啼,廊人去苔空绿。换羽移宫万里愁,珠歌翠舞古梁州。为君别唱吴宫曲,汉水东南日夜流。”

唱到这个“流”字,歌声曼长不绝,琵琶声调转高,渐渐淹没了曲声,过了一会,琵琶渐缓渐轻,似乎流水汩汩远去,终于寂然无声。

陈圆圆长叹一声,泪水簌簌而下,呜咽道:“献丑了。”站起身来、将琵琶挂在墙壁,回到蒲团坐下,说道:“曲子最后一段,说的是当年吴王夫差身死国亡的事。当年我很不明白,曲子说的是我的事,为什么要提到吴宫?就算将我比作西施,上面也已提过了。吴宫,吴宫难道是说平西王的王宫吗?近几年来我却懂了。王爷操兵练马,穷奢极欲,只怕……只怕将来……唉,我劝了他几次,却惹得他很是生气。我在这三圣庵出家,带发修行,忏悔自己一生的罪孽,只盼大家平平安安,了此一生,哪知道……哪知道……阿珂……阿珂……”说到这里,呜咽不能成声。

陈圆圆退在房角,脸色惨白,闭住了眼睛,脑海中闪过了当年一幕幕情景:

“我在明朝的皇宫里,崇祯皇帝黄昏时临幸,赞叹我的美貌。第二天皇帝没上朝,一直在寝殿中陪伴着我,叫我唱曲子给他听,为我调脂抹粉,拿起眉笔来给我画眉毛。他答应要封我做贵妃,将来再封我做皇后。他说从今以后,皇宫里的妃嫔贵人,再也没一个瞧得上眼了。皇帝很年轻,笑得很欢畅的时候,突然间会怔怔的发愁。他是皇帝,但在我心里,他跟从前那些来嫖院的王孙公子也没什么两样。三天之中,他日日夜夜,一步也没离开我。”

“第四天早晨,我先醒了过来,见到身边枕头上一张没丝毫血色的脸,脸颊凹了进去,眉头皱得紧紧的,就是睡梦之中,他也在发愁。我想:‘这就是皇帝么?他做了皇帝,为什么还这样不快活?’这天他去上朝了,中午回来,脸色更加白了,眉头皱得更加紧了。他忽然向我大发脾气,说我耽误了国事。他说他是英明之王,不能沉迷女色,成为昏君。他要励精图治,于是命周皇后立刻将我送出宫去。他说我是误国的妖女,说我在宫里耽了三天,反贼李自成就攻破了三座城市。我也不伤心,男人都是这样的,什么事不如意,就来埋怨女人。皇帝整天在发愁,心里怕得要死,他怕的是个名叫李自成的人。我那时心想:‘李自成可了不起哪,他能叫皇帝害怕,不知道是怎样的一个人?’”

陈圆圆睁开眼来,只见李自成挥舞禅杖,一杖杖向吴三桂打去。吴三桂闪避迅捷,禅杖始终打不中他。陈圆圆心想:“他身手还是挺快。这些年来,他天天还是在练武,因为……因为他想做皇帝,要带兵打到北京去。”

她想起从皇宫出来之后,回到周国丈府里。有一天,周国丈大宴宾客,叫她出来歌舞娱宾,就在那天晚上,吴三桂见到了她。此刻还是清清楚楚的记得,烛火下那满是情欲的火炽眼光,隔着酒席射过来。这种眼光她生平见得多了,随着这样的眼光,那野兽一般的男人就会扑将上来紧紧的抱住她,撕去她的衣衫,只不过那时候是大庭广众之间……忽想:“刚才那个娃娃大官见到我的时候,也露出过这样的眼光,当真好笑,这样一个小娃娃,也会对我色迷迷。唉!男人都是这样的,老头子是这样,连小孩子也这样。”

她抬起头来,向韦小宝瞧了一眼,只见他脸上充满了兴奋之色,注视李吴二人搏斗,这时候吴三桂在反击了,长矛不断刺出。“他向周国丈把我要了去。过不了几天,皇帝便命他去镇守山海关,以防护满洲兵打进来。可是李自成先攻破了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上吊死了。李自成的部下捉了我去,献给了他。这个粗豪的汉子,就是崇祯皇帝在睡梦中也在害怕的人吗?”

“他攻破了北京,忙碌得很,明朝许许多多大官都给他杀了。他部下在北京城里奸淫掳掠,捉了许许多多人来拷打勒赎,许许多多无辜百姓也都给害死了。可是他每天晚上陪着我的时候,总是很开心,笑得很响。他鼻鼾声很大,常常半夜吵得我醒了过来。他手臂上、大腿上、胸口上的毛真长,真多。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男人。”

“吴三桂本来已经投降了他,可是一听说他把我抢了去,就去向满洲人借兵,引着清兵打进关来。唉,这就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了。李自成带了大军出去,在一片石跟吴三桂大战,满洲精兵突然出现,李自成的部下就溃败了。他们说,一片石战场上满地是鲜血,几十里路之间,躺满了死尸。他们说,这些人都是为我死的。是我害死了这十几万人。我身上当真负了这样大的罪孽吗?”

“李自成败回北京,就登基做了皇帝,说是大顺国皇帝。他带着我向西逃走,吴三桂一路跟着追来。李自成虽然打了败仗,还是笑得很爽朗。他手下的兵将一天天少了,局面越来越不利,他却不在乎。他说他本来什么也没有,最多也不过仍旧什么都没有,又有什么希罕了?他说他生平做了三件得意事,第一是逼死了明朝皇帝,第二是自己做过皇帝,第三是睡过了天下第一美人。这人说话真粗俗,他说在三件事情之中,最得意的还是第三件。”

“吴三桂一心一意的也想做皇帝,他从来没说过,可是我知道。只不过他心里害怕,老是在犹豫,又想动手,又是不敢。只要他今天不死,总有一天,他会做皇帝的;就算只在昆明城里做做也好,只做一天也好。永历皇帝逃到缅甸,吴三桂追去把他杀了。人家说,有三个皇帝断送在我手里,崇祯、永历,还有李自成这个大顺国皇帝。怎么崇祯皇帝的帐也算在我头上呢?今日吴三桂不知道会不会死?如果他将来做了皇帝,算我又多害死一个皇帝了。大明的江山,几十万兵将、几百万百姓的性命,还有四个皇帝,都是我陈圆圆害死的。”

“可是我什么坏事也没做,连一句害人的话也没说过。”

她耳中尽是乒乒乓乓的兵刃撞击之声,抬起头来,但见李自成和吴三桂窜高伏低,斗得极狠。二人年纪虽老,身手仍都十分矫捷。她生平最怕见的就是男人厮杀,脸上不自禁现出厌憎之色,又回忆起了往事:

“李自成打了个大败仗,手下兵马都散了。黑夜之中,他也跟我失散了。吴三桂的部下遇到了我,急忙送我去献给大帅。他自然喜欢得什么似的。他说人家骂他是大汉奸,可是为了我,负上了这恶名也很值得。我很感激他的情意。他是大汉奸也好,是大忠臣也好,总之他是对我一片真情,为了我,什么都不顾了。除他之外,谁也没这样做过。”

“那时候我想,从今以后,可以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了。什么一品夫人、二品夫人,我也不希罕,只盼再也不必在许多男人手里转来转去。”

“可是……可是……在昆明住了几年,他封了亲王,亲王就得有福晋。他元配夫人早已去世。他的弟弟吴三枚来跟我说,王爷为了福晋的事,心下很是烦恼。按理说,应当让我当福晋,只是我的出身天下皆知,如把我名字报上去求皇上诰封,未免亵渎了朝廷。我自然明白,他做了亲王,嫌我是妓女出身的下贱女子,配不上受皇帝诰封。我不愿让他因我为难,不等吴三枚的话说完,就说这事好办,请王爷另选名门淑女作福晋,以免污了他的名头。他来向我道歉,说这件事很对我不起。”

“哼,做不做福晋,那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我终究明白,他对我的情意,也不过是这样罢了。我从王府里搬了出来,因为王爷要正式婚配,要立福晋。”

“就在那时候,忽然李自成出现在我面前。他已做了和尚。我吓了一跳。我只道他早已死了,也曾伤心了好几天,那想到他居然还活着。李自成说他改穿僧装,只是掩人耳目,同时也不愿留头,穿清朝的服色。他说他这几年来天天想念我,在昆明已住了三年多,总想等机会能见我一面,直等到今天。唉,他对我的真情,比吴三桂要深得多罢?他天天晚上来陪我,直到我怀了孕,有了这女娃娃。我不能再见他了,须得立刻回王府去。我跟王爷说,我想念他得很,要陪伴他。王爷对他的福晋从来就没真心喜欢过,高高兴兴的接我回去。后来那女娃娃生了下来,也不知他有没疑心。

“这女孩儿在两岁多那一年,半夜里忽然不见了。我虽然舍不得,但想定是李自成派人来盗去了。这是他的孩子,他要,那也好。他一个人凄然寂寞,有个孩子陪在身边,也免得这么孤苦伶仃。哪知道……唉,哪知道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选自第三十二回《歌喉欲断从弦续,舞袖能长听客夸》

“我的老子是谁?”

顾查黄吕四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想起了明朝各朝的皇帝,自开国的明太祖直至末代的崇祯,若不是残忍暴虐,便是昏庸糊涂,有那一个及得上康熙?他四人是当代大儒,熟知史事,不愿抹煞了良心说话,不由得都默默点头。

韦小宝道:“所以啊。皇帝是好的,天地会众兄弟也是好的。皇帝要我去灭了天地会,我决计不干。天地会众兄弟要我去行刺皇帝,我也决计不干。结果两边都怪我,兄弟左思右想,决定要告老还乡了。”

顾炎武道:“韦香主,我们这次来,不是要你行刺皇帝。”韦小宝喜道:“那好得很,只要不是行刺皇帝,别的事情兄弟义不容辞。不知四位老先生、两位小先生有什么吩咐?”

顾炎武推开船窗,向外眺望,但见四下里一片寂静,回过头来,说道:“我们来劝韦香主自己做皇帝!”

乒乓一声,韦小宝手里的茶碗掉在地下,摔得粉碎,他大吃一惊,说道:“这……这不是开玩笑吗?”

查继佐道:“决不是开玩笑。我们几人计议了几个月,都觉大明气数已尽,天下百姓已不归心于前明。实在是前明的历朝皇帝把百姓杀得太苦,人人思之痛恨。可是鞑子占了我们汉家江山,要天下汉人雉头结辫,改服夷狄衣冠,这口气总是咽不下去。韦香主手绾兵符,又得鞑子皇帝信任,只要高举义旗,自立为帝,天下百姓一定望风景从。”

韦小宝兀自惊魂不定,连连摇手,道:“我……我没这个福分,也做不来皇帝。”

顾炎武道:“韦香主为人仗义,福泽更是深厚之极。环顾天下,若不你来做皇帝,汉人之中更没有第二人有这个福气了。”

吕留良道:“我们汉人比满人多出百倍,一百人打他一个,那有不胜之理?当日吴三桂起事,只因他是断送大明江山的大汉奸,天下汉人个个对他切齿痛恨,这才不能成功。韦香主天与人归,最近平了罗刹,为中国立下不世奇功,声望之隆,如日中天。只要韦香主一点头,我们便去联络江湖好汉,共图大事。”

韦小宝心中怦怦乱跳,他做梦也想不到竟有人来劝他做皇帝,呆了半晌,才道:“我是小流氓出身,拿手的本事只是骂人赌钱,做了将军大官,别人心里已然不服,那里还能做皇帝?这真命天子,是要天大福气的。我的八字不对,算命先生算过了,我要是做皇帝,那就活不了三天。”

吕毅中听他胡说八道,又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查继佐道:“韦香主的八字是什么?我们去找一个高明的算命先生推算推算。”他知道韦小宝无甚知识,要晓以大义,他只讲小义,不讲大义;要晓以大势,他也只明小势,不明大势。但如买通一个算命先生,说他是真命天子,命中注定要坐龙庭,说不定他反而相信了。

那知韦小宝道:“我的生辰八字,只有我娘知道,到了扬州,我这就去问去。”

众人知他言不由衷,只是推托。

吕留良道:“凡英雄豪杰多不拘细行。汉高祖豁达大度,韦香主更加随便得多。”他心中是说:“你是小流氓出身,那也不要紧。汉高祖是大流氓出身,他骂人赌钱,比你还要胡闹,可是终于成了汉朝的开国之王。”

韦小宝只是摇手,说道:“大家是好朋友,我跟你们说老实话。”一面说,一面摸摸自己的脑袋,又道:“我这吃饭家伙,还想留下来吃他妈的几十年饭。这家伙上面还生了一对眼睛,要用来看戏看美女,生了一对耳朵,要用来听说书、听曲子。我如想做皇帝,这家伙多半保不住,这一给砍下来,什么都是一塌糊涂了,再说,做皇帝也没什么开心。台湾打一阵大风,他要发愁;云南有人造反,他又伤脑筋。做皇帝的差使又辛苦又不好玩,我是万万不干的。”

顾炎武等面面相觑,心想这话本也不错,他既胸无大志,又不肯为国为民挺身而出,如何说得他动。实是一件难事。

过了半晌,顾炎武道:“这件大事,一时之间倒也不易拿定主意……”

……

顾炎武叹道:“这些兄弟们,对韦香主还有见疑之意。他们是草莽豪杰,说话行事不免粗野,可是一番忠义之心,却也令人起敬。韦香主,我们要说的话,都已说完了,只盼你别忘了是大汉的子孙。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说着拱了拱手,和黄、查、吕诸人作别而去。

韦小宝惘然站在河岸,秋风吹来,颇有凉意,官船上火势渐小,偶然发出些爆裂之声,火头旺了一阵,又小了下去。他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

苏荃道:“好在还有一艘船,咱们先泗阳集,慢慢儿的从长计议。”

韦小宝道:“那老头儿叫我回家问问我娘,我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嘿嘿,这话倒也不错。”

苏荃劝道:“小宝,这种粗人的胡言,何必放在心上?咱们上船罢。”

韦小宝站着不动,心中一片混乱,低下头来见到地下几滴血迹,是舒化龙自坏左眼时流下来的,突然大叫:“老子不干了,老子不干了!”

七个夫人都吓了一跳韦双双在母亲怀中本已睡熟,给他这么大声呼叫,一惊而醒,哭了起来。

韦小宝大声道:“皇帝逼我去打天地会,天地会逼我去打皇帝。老子脚踏两头船,两面不讨好。一边要砍我的脑筋,一边要挖我眼珠子。一个人有几颗脑筋,几双眼睛?你来砍,我来挖,老子自己还有得剩么?不干了,老子说什么也不干了!”

苏荃见他自己神情失常,软语劝道:“在朝里做官,整日价提心吊胆,没什么好玩。天地会的香主也没什么好当的。你决心不干,那是再好不过。”

韦小宝喜道:“你们也都要劝我不干了?”苏荃、方怡、阿珂、曾柔、沐剑屏、双儿六人一齐点头,只有建宁公主道:“你还只做到公爵,怎么就想不做官了?总得封了王,做了首辅大学士,出将入相,那才好告老啊。再说,你这时要辞官,皇帝哥哥也一定不准。”

韦小宝怒道:“我一不做官,就不受皇帝管。他不过是我大舅子,他妈的,谁再罗里罗嗦,我连这大舅子也不要了。”

不要皇帝做大舅子,就是不要公主做老婆,公主吓得那敢再说。

韦小宝见七个夫人更无异言,登时兴高采烈,说道:“宏化堂烧了我的座船,当真烧得好、烧得妙、烧得刮刮叫。咱们悄悄躲了起来,地方官申报朝廷,定是说我给匪人烧死了,我这大舅子从此就再也不会来找我。”苏荃等一起鼓掌,只有公主默然不语。

当下八人商议定当。韦小宝、公主、双儿三人改了装束,前赴淮阴客店等候。苏荃率领同方怡、阿珂、沐剑屏、曾柔四人,回去泗阳集余船中携取金银细软,各项要物,然后散布谣言,说道韦公爷的官船黑夜中遇到股匪袭击,船毁人亡。但那几名船夫见到韦小宝没死,大是后患,依苏荃说,就此杀人灭口,弃尸河边,那就更加像了几分。沐剑屏心中不忍,坚持不可杀害无辜。

苏荃道:“好,剑屏妹子良心好,老天爷保佑你多生几个胖儿子。小宝,我提剑杀你,你逃到树林之中,大声呼叫,假装给我杀了。”

韦小宝笑道:“你这泼婆娘,想谋杀亲夫么?”高声大叫:“杀人哪,杀人哪!”拔足飞奔,兜了几个圈子,逃向树林。苏荃提剑赶入林中。

只听得韦小宝大叫:“救命,救命!救……”叫了这个‘救’字,倏然更无声息。沐剑屏明知是假,但听韦小宝叫得凄厉,不禁心中怦怦乱跳,低声问道:“双儿妹子,是……是假的,是不是?”

双儿道:“别怕,自……自然是假的。”可是她自己也情不自禁的害怕。

只见苏荃从林中提剑出来,叫道:“把众船夫都杀了。”

众船夫一直蹲在岸边,见到天地会放火烧船、苏荃行凶杀了韦公爷,早已在簌簌发抖,见到苏荃提剑来杀,当即四散没命价奔逃,顷刻间走得无影无踪。

双儿挂念韦小宝,飞步奔入林中,只见躺在地下,一动也不动。双儿这一下吓得魂不附体,心想怎么真的将他杀死了,扑将过去,叫道:“相公,相公!”只见韦小宝身子僵直,心中更慌,忙伸手去扶。韦小宝突然张开双臂,一把将她紧紧搂住,叫道:“大功告成,亲个子邬!”

夫妻八人依计而行,取了财物,改装到了扬州,接了母亲后,一家人同去云南,自此隐姓埋名,在大理城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

韦小宝闲居无聊之际,想起雅克萨城鹿鼎山下尚有巨大宝藏未曾发掘,自觉富甲天下,心满意足,只是念着康熙的交情,才不忍去断他龙脉。

康熙熟知韦小宝的性格本事,料想他决不致轻易为匪人所害,何况又寻不见尸首,此后不断派人明查暗访,迄无结果。

后世史家记述康熙六次下江南,主旨在视察黄河河工。但为什么他以前从来不到江南,韦小宝一失踪,当年就下江南?巡视河工,何须直到杭州?何以每次均在扬州停留甚久?又何以每次均派大批御前侍卫前往扬州各处妓院、赌场、茶馆、酒店查问韦小宝其人?查问不得要领,何以郁郁不乐?后人考证,“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之祖父曹寅,原为御前侍卫,曾为韦小宝的部属,后被康熙派为苏州织造,命其长驻江南繁华之地,就近寻访韦小宝云。

那日韦小宝到了扬州,带了夫人儿女,去丽春院见娘。母子相见,自是不胜之喜。韦春芳见七个媳妇个个如花似玉,心想:“小宝这小贼挑女人的眼力倒不错,他来开院子,一定发大财。”

韦小宝将母亲拉入房中,问道:“我的老子倒底是谁?”韦春芳瞪眼道:“我怎么知道?”韦小宝皱眉道:“你肚子里有我之前,接过什么客人?”韦春芳道:“那时你娘我标致得很,每天有好几个客人,我怎么记得这许多?”

韦小宝道:“这些客人都是汉人罢?”韦春芳道:“汉人自然有,满洲官也有,还有蒙古的武官呢。”

韦小宝道:“外国鬼子没有罢?”韦春芳怒道:“你当你妈是烂婊子吗?连外国鬼子也接?辣块妈妈,罗刹鬼、红毛鬼子到丽春院来,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韦小宝这才放心,道:“那很好!”韦春芳抬起了头,回忆往事,道:“那时候有个回子,常来找我,他相貌很俊,我心里常说,我家小宝的鼻生得好,有点儿像他。”韦小宝道:“汉满蒙回都有,有没有西藏人?”

正文 小宝的眼泪--《鹿鼎记》赏析(2)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着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

——选自第五十回《鹗立云端原矫矫,鸿飞天外又冥冥》

一、小宝的眼泪

1969年10月至1972年9月连载于《明报》,将近三年。这是金庸先生最长的一部作品。孔庆东先生在《空山疯语》中提到:“这里蕴涵了对中国社会体制和国民性的深刻批判,其深度或不及《阿Q正传》,而广度则有过之。从文化价值上看,韦小宝是20世纪中国文学里仅次于阿Q的典型形象。”这种评价是十分精当的。或者说,就整部小说来看,它的文学价值绝不比鲁迅的《阿Q正传》逊色。

“精神胜利法”作为一种国民劣根性的代名词,它的基本症状在小说主人公韦小宝身上都能找到最集中的体现。如:自轻自贱,自大自夸,化丑为美,麻木健忘,欺软怕硬,忌讳缺点,把失败幻想成胜利,在精神胜利中逃避失败的痛苦,却不思改变失败的现实。如被别人打的时候,就同阿Q一样,自认为是“儿子打老子”,以此来获得畸形心理的满足等等。这些具体的例子就不列举了。

作为韦小宝来讲,出身于市井烟花柳巷,没有知识,没有文化,也没有武功,专会溜须拍马、投机钻营、见风使舵,却飞黄腾达、官运亨通。甚至取得令知识阶层和市民阶层都为之眼红的成绩——娶了七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而那些所谓的英雄豪杰却无法施展其胸怀抱负,还想依靠他来完成自己的事业。这里,包含了深刻的历史寓意。一方面,小说通过韦小宝的视角,洞察出了宫廷的本质:一个大的豪华的妓院。这里,有着罪恶的交易与最阴险的手腕,还有最淫荡的黑幕。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各式各样的欲望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情可言,只有彼此利益的算计。上自太后、皇帝,下至太监、宫女,与妓院里的老鸨、龟公、妓女的结构关系出现了惊人的相似。这种论点无疑是作者自己对历史的想象与分析的结果。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电视剧本《大明宫词》中,武则天的面首张易之,也有过这样的叙述。这种比喻,是对封建贵族们所谓的崇高、尊严与优越感最强烈的挑战与侮辱。因为,文学和历史的事实上,像韦小宝和张易之此类取得了非凡的成功的人也不是少数。有流氓称帝的,宦官面首专权的,不一而足。更不用说,在社会上靠权谋游刃有余的各色人等。一方面,韦小宝是市民社会中,中国游民最恶劣分子——流氓的典型代表。游民一般包括土匪、流氓、乞丐、娼妓、江湖术士以及兵痞、盐枭、私贩,还有大量的江湖艺人以及江湖侠客、游方僧人,走江湖的说唱艺人和戏曲艺人等等。流氓作为游民中的一类,虽属少数,但他是游民的群体性格、思想、行为的阴暗一面的最集中、最突出的体现者。如果非说游民的群体性格、思想、行为还有光亮一面的话:那么也就是抽象化了的讲信义、重义气、锄弱扶强等。这也是韦小宝身上唯一可以称道的地方。正如,金庸先生在《后记》中写到的:“不过读我小说的人有很多是少年少女,那么应当向这些天真的小朋友们提醒一句: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照学。”

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是这样描述游民性格的:“游民与匍匐在角色规定下的‘四民’(注:传统社会中的士、农、工、商)不同,他们脱离了主流社会,失去了自己的角色位置。许多游民无妻无子,没有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没有宗亲故旧的监督,也就不必顾及面子,更不会有耻辱的感觉。他们是没有根柢,随着时势浮沉游荡的一群;他们没有地位,失去了社会的尊重。因此,他们是反对现存的社会秩序的,也不必考虑角色位置为人们所作的种种规定……他们极端重视眼前利益,不太顾及离现实较远的后果。他们很少文化教养,也就没有了文饰的习惯。一些社会舆论所不容,被通行道德所鄙视的行为,他们常常不以为非,而且为了达到眼前的目的也很少有固定的是非观念;一些士大夫甚至普通人都要掩饰的观念和性格,在游民看来没有掩饰的必要……而是赤裸裸地表现出中国文化传统的阴暗面。”而流氓在思想意识、性格特征上集中体现了游民群体对社会最具腐蚀性与破坏性的一面。其突出表现为强烈的反叛性、反社会性和无确定的价值尺度,就像鲁迅先生谈到知识分子时的“无特操”。他们以牟取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为核心,一切理论、口号乃至道德标榜都只是谋利的外衣,小到“揩油”占点小便宜,大到谋权篡位,或以冠冕堂皇的名义欺诈,或赤裸裸以卑劣下流的手段巧取豪夺,只问目的而不择手段,泯灭了一切道德良知和羞耻感。

可以说,这些都是很符合韦小宝的流氓品格的。市井文化与游民文化是相辅相成的。而韦小宝就是这种市井文化与游民文化的结合体。作为市井文化追求同等社会政治地位的代表,他对于封建君主是蔑视的。这种市井心理早在元朝邓牧的《伯牙琴·君道》中就有了体现:“彼谓君者,非有四目两喙,鳞头而羽臂也,状貌咸与人同,则夫人故可为也。”韦小宝心里一直都骂皇太后是“老鸨”或“老鸡婆”。对待建宁公主还有小郡主包括追求神龙教教主夫人,都有着这种心理在作祟。或者说,他爱的并不是这些具体的人,而是通过征服这些代表着权势与高贵的人,从而来征服着小市民的自卑感,挑战与征服整个自己原本无法企及的,被神化了的权力与权威的世界。而他对同样是贫贱出身的双儿的态度还是有不同的。当然,尽管,在市井文化中,封建帝王的威严与神圣是一扫而光,但他们毕竟无法完全摆脱封建观念。所以,韦小宝的一些行为准则,包括义气也好,对权力的尊崇和仰慕也好,也就是按照自己从小最喜欢听的说书而来的。这些说书故事要么是草莽英雄的故事,盲目的义气或仇杀,或者是为帝王将相歌功颂德的故事。同时,他的流氓本性使得他并不太在乎别人的死活,关键是自己的利益。他的仅有的几次伤心与落泪,有的是义气的作用,如以为康熙死了,还有是当吴六奇和隆平被害时。其余的基本上都是耍赖,或者说,是慨叹自己的得不到女人或金钱,最不济是被别人欺负实在没办法。他的眼中,是把周围的一切都当成商品一件件地计算的。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泪水在他的脸上划过更多的是虚伪与欺骗的痕迹。

在这一点上,孔庆东先生作出过这样的评论:“其实这些女人对于韦小宝来说,只不过是具有一种数量意义。‘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韦小宝在中国市井文化最集中的妓院长大,畸形的早熟使他永远丧失了爱的机能。他混进皇宫当小太监是假的,但是,在爱情的宫殿里,他却是个不幸的天阉。他的处事哲学是妓院哲学,他看女人也永远是‘婊子’的标准。对于漂亮的女人,他想到的是占有,花言巧语,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他从未想到过爱怜、尊重、相知等情感因素。他对这些女子的喜欢实质上是一种中国小市民对私有财物的欣喜。所以,即使他喜欢的女人不喜欢他而爱别人,韦小宝却并不伤心,而只是像蚀本的商人一样绞尽脑汁再骗回来。韦小宝是天下第一不会伤心之人。”

关于韦小宝、关于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半个多世纪以前,王冶秋先生对《阿Q正传》有段著名的评论。在这里,如果把它套用到上的话,就是,“看第一遍,我们会笑得肚子痛;第二遍,才咂出一点不是笑的成分;第三遍,鄙视韦小宝的为人;第四遍,鄙弃化为同情;第五遍,同情化为深思的眼泪;第六遍,韦小宝还是韦小宝;第七遍,韦小宝向自己身上扑来……第八遍,合而为一;第九遍,又化为你的亲戚故旧;第十遍,扩大到你的左邻右舍;十一遍,扩大到全国;十二遍,甚至到洋人的国土;十三遍,你觉得它是一个镜;十四遍,也许是警报器。”

不管读多少遍,但都无可否认,这是一部伟大的书。

二、书生和市民的较量

也是一部关于书生与市民较量的书。

小说的开头写出的是传统文人“一箫一剑平生意”的想象。“船舱门呼的一声,向两旁飞开,一个三十来岁的书生现身舱口,负手背后,脸露微笑。”书生和侠客,在这里相遇了。

正如龚自珍的两首诗中写到的:“不是逢人苦誉君,亦狂亦侠亦温文。照人胆似秦时月,送我情如岭上云。”(《乙亥杂诗之二十八》)“绝域从军计惘然,东南幽恨满词笺。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漫感》)和龚自珍一样,当纸无法或者不能满足铺叙家国想象的需要,当沾饱浓墨的笔无法扫出朗朗乾坤时,知识分子或文人,他们渴望着,能用剑向当权者表示反抗,能诉说自己的理想,或者能用它替自己想象中的一群人打出一条坦途。这些被塑造的儒侠形象,即使泰山要崩于前,他们也必须保持他的温文儒雅。这个时候,也就有了陈近南。

作者用很大的篇幅,写顾、黄、吕在舟中论略国事,密谋改天换地,言谈之间,处处见凛然侠气,铺展开历史的哀音。然后,这几个在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算是真正的侠的人物,面对统治者的武力时,惟有束手待擒。连自杀的机会都找不到。历史写到这里可谓衰痛至极。然而,这也是历史的真实。

陈近南是一个装扮成文人的侠。他武功智技冠天下,手下有天地会会众等一帮死士,还有顾、黄、吕、九难公主、沐王府等文化、政治和军事力量的支持。进行反清复明大业时,更有吴三桂、神龙教等与清廷相牵制的力量,同时还将卧底派到皇帝跟前,并成为皇帝跟前的红人,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但是,他却无法一直微笑下去,甚至连陈家洛那样的幸运也没有。论理,作为一个当家的,陈近南远比陈家洛优秀,前者,永远从大局着想,包括收韦小宝为徒,让他当上青木堂的堂主,容忍郑家少爷的百般猜忌和无理取闹,死于其手还要求徒弟不报仇;他了解天地会的兄弟,懂得容忍他们的短处,紧紧维系他们的团结一致,推进“反清复明”的目标。后者毕竟还是个有理想但乳臭未干的书生。陈近南这么有才能有气度,却没有赢得陈家洛功成身退那样的潇洒,陈家洛带领一干人众威逼乾隆皇帝,最后远走大漠,而陈近南却连笑都不能笑。他死于一场偷袭,一场跟卑鄙小人有关的偷袭。大人物死在小人之手,这就是他的结局。

然而,这还不是他悲剧的真正所在,他悲剧的真正所在是,被他视为得力干将的韦小宝,乃是一个只认“有奶便是娘”的市民。市民与书生无高下之别。但我们无法否定的是,这是多么不同的两种人!这两种人走到一起,无疑将充满悲剧性的冲突。

故事的结局是陈近南被郑克塽杀了。“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陈总舵主虽然英雄卓越,终于不能完成反清复明的大业。他的遗言是:“小宝,天地会……反清复明大业,你好好干,咱们汉人齐心合力,终能恢复江山,只可惜……可惜我见……见不着了……”这样的话对于韦小宝来说,跟耳边风没有任何区别。虽然凭着一点江湖义气,他一直执意不择手段为师傅报仇,但也正是凭着一点江湖义气,他一直执意不肯刺杀康熙,甚至在神拳无敌夫妇和儿子三人入深宫行刺这样的关键时候,不但不遵师命,而且密报康熙。这等于是出卖自己的朋友。但是这样一个人却一生履险如夷、逢凶化吉,而且最后还有—次特别的机遇。

这次机遇的发生,金庸先生再次借了顾炎武、查继佐、黄宗羲、吕留良这些当时大儒作为配角。和上次跟陈近南的晤谈相比,这几个大儒与韦小宝之间的谈话内容上升到一个惊人的高度:“韦香主手绾兵符,又得鞑子皇帝信任,只要高举义旗,自立为帝,天下百姓一定望风景从。”

知识分子或者说书生可以对政治革命有独特的珍视,甚或某种畸形的爱好与怀恋。但如果将之过渡到那些挣扎在平庸中、为了日常琐碎而蝇营狗苟的市民,或许是一种残酷的、毫无人道的激情。小说把儒侠陈近南的事业完完全全托付给市民韦小宝。而这个逻辑是,刘邦是个大流氓,朱元璋是个混混,唐太宗是靠杀了哥哥和弟弟坐上龙椅的,顺理成章地给韦小宝黄袍加身。从书生救国到儒侠救国再到流氓(流氓是市民的一种)救国,这样的逻辑让人看到了历史的残酷与无奈,或者说顾炎武等人的所作所为,在当时其实是在维护一个虚伪的没有多大意义的传统。正如,天地会的人在争谁是正宗一样。

再回到开头见到的那个“负手背后,脸露微笑”的书生,不免让人觉得这是一种辛辣的讽刺。如果说,第一回的铺垫给予陈近南的是惊鸿一瞥般的精彩亮相,那么,整个一部书五十回的铺垫给予韦小宝的是讽刺性的无奈退场。作为一个市民,虽然一度震惊于书生的大胆,韦小宝还是以其独特的“有奶便是娘”的逻辑将几个书生所有精到的、世故的、老辣的历史见识付诸一个玩笑。在一个市民甚至是无赖的眼中,几个书生所体会到的大道,尽管是以那样精到、世故、老辣的方式表达出来,依旧是无法抵挡他对平静生活的渴望。也许,正是人们对平静生活的渴望使他们认了“有奶便是娘”,使他们宁愿匍匐卵翼在异族的统治之下,也不愿意跟着别人起事吧。这样的人们,在大多数的历史时段,总是占据着绝大多数。因此,那些生不逢时的英雄们,虽然渴望改换世界,有文采有武略,也逃不了饮恨吞声或者杀身成仁的结局。

无论如何,书生是靠一种精神的想象而持续地留存在世上的;市民是靠一种精神园地的普遍闲置和同时的物质生活的安定无忧而平凡地活在世上的。我们无从评价哪一种方式是经得起所谓的历史的推敲的方式。能肯定的是,尽管在金庸先生的笔下,市民赢得了胜利,但在过去的几百年历史中,赢得胜利的应该还是那几个书生。现在已经淡漠的满汉之仇,其实从清朝建立到覆亡都一直延续着。平凡的日常的共同生活并不那么容易消融不同的民族之间的仇恨,彼此相安无事时,一切仇恨像潜水的鱼,没有丝毫踪迹,可是一旦风激浪滚,活不下去了,一切就又浮出水面。小说的结尾是非常有深意的:

韦小宝将母亲拉入房中,问道:“我的老子倒底是谁?”韦春芳瞪眼道:“我怎么知道?”书小宝皱眉道:“你肚子里有我之前,接过什么客人?”韦春芳道:“那时你娘我标致得很,每天有好几个客人,我怎么记得这许多?”

韦小生道:“这些客人都是汉人罢?”韦春芳道:“汉人自然有,满洲官也有,还有蒙古的武官呢。”

韦小宝道:“外国鬼子没有罢?”韦春芳怒道:“你当你妈是烂婊子吗?连外国鬼子也接?辣块妈妈,罗刹鬼、红毛鬼子到丽春院来,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韦小宝这才放心,道:“那很好!”韦春芳抬起了头,回忆往事,道:“那时候有个回子,常来找我,他相貌很俊,我心里常说,我家小宝的鼻子生得好,有点儿像他。”韦小宝道:“汉满蒙回都有,有没有西藏人?”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滑溜溜的瞧着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

小说一方面让韦小宝鼓吹汉满蒙回藏民族大团圆,一肚子宽容和伟大,另一方面让韦春芳大骂“罗刹鬼”、“红毛鬼子”,究竟是我中华女子,虽然一辈子是在肮脏的妓院中度过,却丝毫不缺民族自尊,见了罗刹鬼、红毛鬼子到丽春院来嫖,也是要“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的。作者究竟还是有点书生气。

三、红颜难为

自古而今,壮丽的河山与婀娜妖娆的美人,引逗着数不清的英雄好汉驰骋竞逐的雄心。无论是称霸一方的枭雄,如“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还是蛰伏乡野的草芥,如神勇无匹的闯王李自成,抑或是服职于官府之中的将领,就像那皇上跟前的大红人韦小宝,掌握天下的权炳与得揽软玉温香在怀,总是让人心痒难搔。

然而,江山与美人都不过是英雄功成名就之后的战利品,是锦上添花,是丰厚的犒劳,是逐鹿问鼎之际的筹码。美人与黎民百姓一样没有声音,也没有发出声音的权利。往往是惨遭蹂躏之后,还得默默地为最后得胜的一方,以鲜血铺陈出一条炫目的红毯。

崇祯皇帝迷恋声色犬马,无心于国事,以致奸相佞臣残害忠良,败坏朝纲,终于使孱弱的明室一息奄奄;势如破竹攻下明都的李闯王,模仿汉朝草莽建国,然而烧杀掳掠,残暴不仁,民不聊生,使满人有了可趁之机,终被消灭;而那“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的平西王吴三桂,也不过是“西瓜偎大边”,与满人达成互惠的协议罢了,又哪里是为了真心的爱恋呢?厮杀抢夺之中,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仅仅是那人人觊觎艳羡的大饼的一部分,任谁都想分一杯羹,她哪里又有“倾城倾国”的能耐呢?她不过是这些“英雄”堂而皇之、理直气壮地逃避罪责的借口,不过是一只美丽而百口莫辩的代罪羔羊罢了。

作者颇具匠心地引入著名文人吴梅村的《圆圆曲》,巧借韦小宝出身市井,满肚子草包,不谙雅辞,由当事人陈圆圆直陈本事,娓娓道来,细细地勾勒出一代美人的绝俗惊艳与柔媚的风致,以及其飘荡如萍、身不由己的凄凉一生。

“相见初经田窦家,侯门歌舞出如花。

许将戚里箜篓伎,等取将军油壁车。

家本姑苏浣花里,圆圆小字娇罗绮。

梦向夫差苑里游,宫娥拥入君王起。

前身合是采莲人,门前一片横塘水。

横塘双桨去如飞,何处豪家强载归?

此际岂知非薄命?此时只有泪沾衣。

熏天意气连宫掖,明眸皓齿无人惜。

夺归永巷闭良家,教就新声倾坐客。”

曾经沦落风尘的陈圆圆其实始终没有摆脱“娼妓”的身份。尽管她陆续成为崇祯皇帝、李自成与吴三桂的的禁脔,但那也只不过是转换了卖艺卖身的场所,只不过是改变了所侍奉的男人的地位与人数罢了。她终究是一只被囚禁在金笼之中的珍禽异兽,茫然而温顺地换过一个又一个主人。

陈圆圆低声道:“李闯把我夺了去,后来平西王又把我夺回来,我不是人,只是一件货色,谁力气大,谁就夺去了。”

这段话的确是陈圆圆一生的写照,或者可以说是为所有“红颜”的命运下了最确切的脚注。她们都不是“人”,她们只能是“货物”。掌握自我的命运,决断自己的前途,对她们而言不过是痴人说梦,倚靠一个强壮的手握大权的男子,或许还比较现实。也可以说是她们最稳定美满的归宿。因此,对那些仍然在青楼打滚的同伴而言,陈圆圆的遭际无疑是幸运的,当真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但是华冠丽服底下的辛酸,锦衣玉食背后的苦楚,个中真味又有谁能知晓?政治风云诡谲变幻,曾经权倾一时的人物又被另一个雄才伟略的豪强给取代,美人也随之易主。有道是:“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事二夫。”心怀不贰之志的亡国之臣,因此顺理成章地将旧政权的覆灭与黎民百姓的颠沛流离之苦,一股脑地归咎于佳人以狐媚惑乱人主,并且怨怒悲愤地下了结论:“红颜祸水”。美人“倾城倾国”的艳姿,恰恰成为众矢之的,转移了举世罣怒的目光,并为真正的始作俑者承担起“不祥之人”的骂名。

眼眶中泪珠涌现,停了琵琶,哽咽着说道:“吴梅村才子知道我虽然名扬天下,心中却苦。世人骂我红颜祸水,误了大明的江山,吴才子却知我小小一个女子,又有什么能为?是好是歹,全是男子汉做的事。”

的确,“是好是歹,全是男子汉做的事。”实际的权力、制度的运行与千千万万人民的性命皆在一人掌握之中。设若当权者英明有为,励精图治,则国运昌隆,百业俱兴,人民衣食丰足;反之则不然,内忧外患交侵,民不聊生,国家兴衰与否,政治清明与否,百姓生活安乐与否,皆取决于那手握权炳之人。成败既系于此,那么国破家亡之责,又与那深居于宫殿之中,凭借青春美貌博得当权者宠爱,以换取安稳无忧的生活的女子有什么关系呢?“人心不足蛇吞象”,对至高无上的权力的追求与永无餍足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穷奢极欲的吴三桂,杀人如麻的李自成,他们厉兵秣马,费尽心机,汲汲营营的不正是为此?得到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不过是另一种占有性资源宣示。

“他们说,一片石战场上满地是鲜血,几十里路之间,躺满了死尸。他们说这些人都是为我死的。是我害死了这十几万人。我身上当真负了这样大的罪孽吗?他是大汉奸也好,是大忠臣也好,总之他是对我一片真情,为了我,什么都不顾了。除他之外,谁也没这样做过。”一个但求真情真意的对待与平实安稳的女子,哀怨而充满款款深情地缓缓地述说着与男人、权利以及欲望纠缠不清的一生。面对着利欲熏心的男人之间的仇杀与争夺,战场上血流成河与堆积如山的死尸,以及饱受兵马倥偬之灾的人民,交煎于诸种压力与诽谤非议之下的她也仅能提出如此微弱而苦涩的诘问:“我身上当真背负了这样大的罪孽吗?”当真这样一个尽管辗转于欲念与占有,却仍旧抱持着天真的甚至可以说是近乎虔诚的态度相信着诚挚的爱情的温柔缠绵的女子,会是所有祸乱的渊薮吗?作者的神来之笔正在于此:运用相当长的篇幅,以独白的方式深入剖析身处夹缝之中的陈圆圆的心理世界,在两头猛兽以生命相互厮杀搏斗的战场上,在血腥暴力的场景之间,不仅凸显出一个女子的茫然与无所适从,更试图从这样一个命运飘摇的女子的角度来观察、展示与描述吴三桂与李自成这两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重新审示历史,作者揭示“一将功成万骨枯”,千秋伟业背后是无以计数的牺牲与惨遭屠戮的生灵;更尖锐地指出问题之所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还原所有伪装粉饰与借口之下的真相。或许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为古往今来所有被挤兑于掌握话语权的男人之间的薄命红颜们出气的方式吧。

正文 名家争议

金庸小说往往把男女之“情”写得浓烈异常,但在男女之“性”上,却极为干净,非但谈不上诲淫,简直是在极力维护传统的贞节观念。

正文 破金庸武侠小说之“新”(1)

王彬彬

一、“人”在何处

怎样解释金庸小说与20世纪中国新文学的关系,怎样在与新文学的比照中为金庸武侠小说定位,是谈论和研究金庸小说者无法绕过的问题。尤其对于金庸小说的肯定、推崇者来说,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个说法。认为金庸武侠小说虽属“旧文学”传统,但仍应在文学史上有一席之地,是一种说法(如钱理群);认为金庸武侠小说正因为坚持了“旧文学”传统(或曰“本土文学传统”),所以在文学史上具有特别的意义,也是一种说法(如刘再复)。这两种说法虽差异甚大,但都承认了金庸小说与新文学的异质性和对立性,都是在将新文学作为参照的前提下肯定或推崇金庸武侠小说的。在这个意义上,二者可归入同一类。另一类金庸小说的肯定和推崇者,在这个问题上却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即将金庸武侠小说新文学化,否认金庸武侠小说与新文学有着本质性的差异,宣称金庸武侠小说不但是新文学,而且是最好的新文学,因而在与新文学对立的意义上看待金庸武侠小说,是不合理不合适的。所谓“新武侠小说”就是在这种意义上提出来的。

“新武侠小说”是相对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为代表的武侠狂潮而言的。在一般的表述中,“新武侠小说”不仅指金庸的小说,而是指以金庸、古龙、梁羽生为代表的20世纪下半叶在港台出现的新一轮武侠小说狂潮。在这个潮流中,知名的写手还有萧逸、温瑞安、卧龙生、诸葛青云等一大批人。如果“新”仅仅是时序上的一种判断,那当然不会引起什么疑问。但“新武侠小说”的肯定和推崇者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却往往是在强调这新一轮的武侠小说的本质之新,借用一对陈旧的概念,即强调它们从“形式”到“内容”都与“旧武侠小说”有了本质的不同,因而不能用看待“旧武侠”的眼光来看待“新武侠”。例如,严家炎先生在《以平常心看待新武侠》(载《中华读书报》2000年6月28日)一文中,在对武侠小说做了一般意义上的肯定,在对过去关于武侠小说的批评来了一番“拨乱反正”后,说:“并不是说武侠小说的意识内容全都健康。由于旧武侠作品产生在长期封建社会中,确实不同程度地带有热衷仕途、嫉仇嗜杀、迷信果报之类封建性烙印。也正因为这样,新派武侠小说的出现就很有意义。新派武侠小说之所以为新,在于富有现代人文精神和艺术上的新成就、新创造。”紧接着,严家炎“以金庸为例”,更具体地说明了“新武侠”异于“旧武侠”之处。既然“意识内容”未必“全都健康”的“旧武侠”都被严家炎先生在一般的意义上予以肯定,那大大地“进步”了的“新武侠”就更应该在整体上予以称颂了。所谓“富有现代人文精神和艺术上的新成就、新创造”,是严家炎先生对新一轮的武侠狂潮的总体评价,逻辑上适合于所有的新一轮的武侠小说。在总体肯定“新武侠”的前提下,严家炎先生更加推崇金庸,因为金庸是“新武侠”的典型代表。

同样使用“新武侠小说”这个概念来称呼20世纪下半叶出现的武侠狂潮,同样为崇拜金庸寻找理由,但有人在策略上却与严家炎先生有所不同。例如,也任职于北京大学的孔庆东博士,在《金庸小说的文化品位》(载《通俗文学评论》1997年第1期)一文中对从“旧”到“新”的武侠小说所作的一般性的评析,就让人觉得仅仅“新”,还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与严家炎先生对“民国旧武侠”采取总体肯定的态度不同,孔庆东对那时期武侠小说是很鄙薄的,认为“从读者、作者两方面看,其文化品位都是很低的”。至于对“新武侠”,孔庆东有这样的界定:“所谓新武侠,从思想观念到艺术形式都受到新文学影响,抛开传统的章回体,运用现代小说叙事方法,有时甚至在形式上更加奇特,如古龙、温瑞安等人的作品,它们彻底摆脱忠孝节义观念,写现代人性,作者也自视甚高。”然而,孔庆东同时指出,这种“新”,并没有使得“新武侠小说”的总体品位有一个质的飞跃:“尽管新武侠比旧武侠高,但大多数仍是文化品位较低的,其中有大量的诲淫诲盗之作,甚至包括古龙的若干作品。”对古龙、梁羽生,孔庆东有一定程度的肯定,但评价仍不高。“对新武侠小说”总体上的否定,是为了显出金庸的出类拔萃。尽管同属“新武侠小说”,但包括古龙、梁羽生在内的其他所有“新武侠”都还谈不上有很高的“品位”,都还“无超越可言”。而只有金庸,不但“超越”了“旧武侠”,也超越了同时期的“新武侠”:“所以金庸小说超越了武侠小说。超越不等于‘不是’,而是说其精髓已不在武侠,所以,关于武侠小说的泛论是不适用于金庸的。”同样是从“旧武侠”说到“新武侠”,最后才突出金庸,孔庆东的思想与严家炎颇为异趣。严家炎采取的是层层推进的方式,先对“旧武侠”基本肯定,再在这个基础上更加肯定“新武侠”,在对“新武侠”总体肯定的基础上,最后烘托出作为“新武侠”之“杰出”代表的金庸。而孔庆东采取的可谓是层层剥笋的方式,先对“旧武侠”严厉否定,继而对“新武侠”也予以总体的拒绝,最后让金庸一峰独秀。在孔庆东看来,金庸的武侠小说当然也是“新”的。但金庸的“新”,不仅指“超越”了“旧武侠”,而且更在于也“超越”了“新武侠”,甚至“超越了武侠小说”本身。

尽管不同的“金学家”在对从“旧”到“新”的武侠小说的总体评价上有差异,尽管突出金庸的策略也有所不同,但好在目标是一致的,即都是为了证明金庸的“突破”和“超越”,都是为了强调不能用看待“旧武侠”的眼光来看待金庸武侠小说,不能用评价一般武侠小说的尺度来评价金庸的武侠小说。在对金庸武侠小说之“新”的认定上,严家炎、孔庆东以及其他一些“金学家”也基本相同。

孔庆东在《金庸小说的文化品位》里,是这样来概括金庸小说之“新”的:

相比之下,金庸集旧、新武侠之大成,融会了还珠楼主的神奇浪漫、宫白羽的世态炎凉、郑证因的诗化武功、王度庐的悲剧侠情及梁羽生的“宏大叙事”,形成自己博大深沉又壮丽多姿的风格。他武打写得好,侠义写得好,但又远远不止这两点,他写情——男女之情、兄弟之情、亲子之情,写历史、写政治、写风俗、写文化,均是上乘。最重要的是写人物,梁羽生、古龙也写,但金庸写得更好,成功的更多,形成了一个整齐的人物家族系列。金庸写出了一个完整的中国文化的艺术世界,他把武侠精神提升到了人性普遍意义的高度。

下面先对孔庆东的观点做些辨析。

所谓写历史、写政治、写风俗、写文化,不过是金庸给故事注入的一点调料,给作品抹上的一层油彩,骨子里是对现存文化的一种“利用”。这一层,在上一章里,我曾援引方爱武《“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载《世界华人文学论坛》1999年第1期)一文中的观点予以分析。孔庆东这段话的关键,还是写人性、人情的问题。所谓“写人性”,也是金庸所一再自我标榜的。例如,在后记中,他便说:“我写武侠小说,是想写人性。”金庸的自我标榜,往往成为对“金学家”的命题作文。金庸标榜说自己要“写人性”,就有许多人热衷于谈论和研究金庸小说的人性描写。对此,方爱武的《“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中也有很精彩的评说:

至于一部小说是不是写人性,或者说是不是写了人,并不是说你有个“人”的名头就可以了。写人或写人性,这是一个历史概念。当人对“人”的理解达到一定层次,我们的作品就会出现这一定层次上的“人”,我们便可以说这个作品中有了人。所以古希腊的神是神话时代的人,古罗马的英雄(半神的人)是英雄时代的人,中世纪的骑士是骑士时代的人,到了文艺复兴以后,人又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先是贵族式的,再是道德式的,再是平民式的或称普通人。今天我们看神话时代的人,我们便不说它是人而说是神,我们也把道德式之前的人合称为英雄。当尼采说“上帝死了”,人便成为普通人,英雄也与上帝一道远离人群。武侠小说有的是英雄或侠,人是不见的。这种毫无现实性的创作我们怎么可以把它称为“人”?

金庸小说中那些武功或高或低、品性或正或邪的角色,的确不能算作通常意义上的“人”。他们来无影、去无踪,人类生存的种种现实性制约对他们都不存在。他们有时像神仙,有时像妖魔。他们是另一类动物,是金庸虚构出来的一群怪物。这样的动物从来不曾真正地存在过,也没有丝毫现实存在的可能性。马俊华在《胡闹里的一片小小花絮》(载《文学自由谈》1999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金庸小说构造了“武林”这样一个简单的生活世界,混迹于这个世界的“人”,“整日正事不干,专门打架斗殴,谈情说爱”,“生活在这样一个虚构的武林世界的侠客们,不是一般的侠客,而是一些有特异功能或身怀绝技的人——他们不仅不需要劳动,不需要日常生活的忙忙碌碌,而且也不需要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比如他们要是困了,随便躺在冰窟里或一根麻绳上就可以呼呼大睡。这样,对他们来说,谋生的忙碌就不存在了,职业和事业也分开了,剩下的形象就很单一了,只能是既潇洒又轻松”。一种“不需要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随便躺在冰窟里或一根麻绳上就可以呼呼大睡”的东西,我们能把他说成是“人”吗?

马俊华的《胡闹里的一片小小花絮》,对金庸小说和“金庸热”的本质有很准确深切的揭示。谈到金庸所构设的“武林”中的角色时,文章还写道:“这中间,还得有一些二八少女,长得都是花容月貌。她们整天也是无所事事,不傍大款,不当歌星,偏偏要到荒郊野外地乱窜。奇怪的是,她们整天不上厕所,不洗衣裳,却个个从不蓬头垢面,灰头土脸,时时刻刻都像出水芙蓉似的。她们都得了仰慕英雄的病,一定要找个喜欢伸胳膊、撂腿子的英雄。这样,戏就多了:你爱上人家的,人家不要你;你不爱的,却整天跟在你屁股后面甩也甩不开……为此,就得失眠、痛苦、内疚、嫉妒、误解、绝望……反正爱情里应该有的心情它统统都有,就是恰恰没有过日子的心情……”金庸所虚构的“武林世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人”所生活的世界。用正常人的理性眼光看去,那是个仙界和魔界相混杂的世界,或者说像是一座精神病院。在那里,没有需要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具有世俗意义上的七情六欲的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并没有“人”,所谓“人性”又何从谈起?

作为一种大众文化,金庸的小说同充斥于银屏的电视连续剧一样,写了许多爱情,也不可能不写许多爱情。而金庸小说里的所谓“人性”,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其中的那些莫名其妙的爱情来表现的。马俊华在《胡闹里的一片小小花絮》中说:“武侠小说由于无需在实实在在的现实生活的基础上编造爱情故事,就拥有一个优势:能把爱情编造得纯情、浪漫、虚幻、炽烈……”无论是写爱情,还是写别的什么,金庸都不受现实可能性的制约,都无须考虑是否真实的诘问,他惟一要考虑的,是读者的口味,对于这样写出的爱情,竟有人推崇不已,并将其作为现实中实有之物一般来分析、研究,总难免让人觉得滑稽。方爱武在《“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中说得好:“他(金庸)是如同玩文化一样,人、爱情、现实性只是系在商品上的彩头而已。”热衷于谈论和研究金庸小说中的爱情者,总喜欢拿中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作例子。方爱武也通过对杨过与小龙女爱情的分析,对金庸小说中的爱情进行了“解构”。方爱武指出,小说中的杨过对小龙女,与其说是爱情,毋宁说是一种“信义”。杨过下山初始,偶遇陆无双,便怜爱之意顿生,想“伸过头去,要亲她口唇”,但“顿时想起小龙女来,跟着记起她要自己立过的誓:‘我这一生一世心中只有姑姑一个,若是变心,不用姑姑杀我,我立即杀了自己。’”这样才按捺住了心中的“邪念”。可见维系着杨过对小龙女的忠诚的,不是纯洁的男女之爱,而不过是一种“信义”。不过,金庸这样写,却并非没有理由。对于华人读者来说,这种由“信义”支撑的爱情,或者说,这种由“爱情”包装的信义,比“纯情”或许更具有感人的力量。所谓“儒教文化圈”的人,往往把对山盟海誓的信守,视作男女之情的最高境界。无数人,包括一些有博士、教授头衔的“大雅之士”,都为杨过对“邪念”的克制而感动,却不能意识到“邪念”的产生本身就显出原有爱情的限度,也证明他们的爱情观还是很不“现代”的。关于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问题,下面还有机会谈到,暂且放下。

二、“现代精神”质疑

对金庸武侠小说之“新”论说得最用力的,还是严家炎先生。1994年10月25日,严家炎先生在北京大学授予金庸名誉教授仪式上所作的贺信中说道:“金庸小说的出现,标志着运用中国新文学和西方近代文学的经验改造通俗文学的努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如果说‘五四’文学革命使小说由受人轻视的‘闲书’而登上文学的神圣殿堂,那么,金庸的艺术实践又使近代武侠小说第一次进入文学宫殿。这是另一场文学革命,是一场静悄悄地进行着的文学革命。金庸小说作为20世纪中华文化的一个奇迹,自当成为文学史上的光辉篇章。”(见严家炎《答〈拒绝金庸〉》,载《南方周末》1995年1月13日)把金庸小说的“创新”,视作是一场革命,而且是一场可与“五四”文学革命相媲美的革命,其评价之高,也可谓无以复加。那么,这种“革命性”表现在哪里呢?严家炎在最具有“权威性”的《文学评论》上发表过《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载《文学评论》1996年第3期)一文,从数种角度阐释了他对金庸小说的“现代性”所作的理解。在具体地阐释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之前,严家炎强调:“金庸作品中的现代意识,便是作者对传统武侠小说一系列观念变革、改造的体现,也是新派武侠小说之所以为‘新’的重要标志。”由此可知,严家炎指出的金庸小说“现代精神”的表现,也就是金庸小说的“革命性”的表现和金庸小说之所以为“新”的标志。至于严家炎从金庸武侠小说中看出的“现代精神”,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金庸小说从根本上批评和否定了‘快意恩仇’、任性杀戮这种观念”。结合对、等作品的分析,严家炎具体地论证了金庸是怎样“批评和否定”“快意恩仇”和任性杀戮的观念的。金庸小说的故事和议论芜杂繁乱,大抵是怎样好看便怎样写。从金庸小说里摘取几个情节来证明金庸具有某种思想、某种观念,这种方式的合理性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要从金庸小说里摘取另外几句话、割取另外几个情节来证明金庸是宣扬快意恩仇和任性杀戮的,也并非难事。至于“批评和否定”“快意恩仇”和任性杀戮是否就算得上“现代精神”,更是大有商量的余地。“怨怨相报何时了”是中国民间古已有之的感叹,唾面自干、逆来顺受也是传统的国民精神之一种。主张“快意恩仇”固然不是“现代精神”,但其反面,也未必就是“现代精神”。我们知道,严家炎曾把鲁迅说成武侠小说的热爱者,并且把说成是“现代武侠小说”。而鲁迅是明确地主张复仇的,是热情地讴歌民间的复仇精神的,自己也曾宣布对于怨敌“一个也不宽恕”。至于被严家炎贴上“现代武侠小说”标签的,更是一曲复仇精神的赞歌。当严家炎将“批评和否定”“快意恩仇”作为“现代精神”来肯定时,显然意识到了这种“现代精神”与“鲁迅精神”的冲突。既然已经把说成“现代武侠小说”,就无由再把它贬成“反现代精神”的“现代武侠小说”。于是,严家炎含糊其词地说:“鲁迅在小说中,曾称颂了眉间尺、黑色人于专制统治下不得已而求诸法外向暴君复仇的正义行动。”然而,这里的问题又来了:金庸小说难道不都是写的“专制统治下”的事情吗?所谓“武侠”难道不只能出现于“专制统治下”的非法治时代吗?同样的时代背景,为什么金庸“批评和否定”复仇是“现代精神”,而鲁迅讴歌复仇也是“正义”呢?也真亏了严家炎先生,竟从鲁迅编录的《会稽郡故书杂集》一书中找出了鲁迅的几句话,来证明鲁迅也是反对“快意恩仇”、任性杀戮的,而得出的结论是:“金庸小说有关复仇的一系列笔墨,都证明作者的思想和鲁迅等新文学家是相当一致的,而和传统武侠小说却大相径庭。”严家炎先生绕来绕去,就是要割断金庸与武侠小说传统的联系,将其嫁接到新文学传统上来。

严家炎指出的金庸小说“现代精神”的另一种表现,是“突破儒家汉族本位的狭隘观念,肯定中华许多兄弟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赞美汉族与少数民族相互平等、和睦共处、互相共荣的思想,而把各族间曾有过的征战、掠夺、蹂躏视为历史上不幸的一页”。严家炎摘取了和中的部分情节来证明自己的观点。面对“塑造出有道明君康熙这个杰出人物”,严家炎更是无条件地肯定,认为“这是金庸的一个重要贡献,是金庸小说富有现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其实,金庸小说的历史背景,完全是为故事的好看而设置的,与其说其中寄寓着金庸的“现代意识”,毋宁说浸透着金庸对其时香港读者口味的揣摩、把握。金庸制作那一大批武侠小说时,香港尚属英国殖民地,异族人是这块土地上的主人,金庸小说的读者都是通常所谓的“亡国奴”。而金庸喜欢设置一个民族冲突的背景,与香港其时的这种现实恐怕分不开。金庸最初写作的,就有着反清复明的思想,与后来的对满汉关系的处理就大异其趣。我以为这是因为其时香港的传统文化氛围还很浓郁,大众读者还有着“故国之思”,所以金庸要用一个反清复明的故事来迎合读者的情绪。而后来,香港的群众心理发生了变化,金庸小说对民族冲突的写法也随之而变。至于把塑造了康熙这个“好皇帝”的形象视作金庸的“重要贡献”和“现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就不免让人对严家炎先生自身的“现代精神”表示怀疑了。封建社会的皇帝,作为独裁者,是没有很本质的区别的。当然,“仁君”与“暴君”、“有道明君”与“无道昏君”,会使“子民”的生活状况有所不同,后人在对他们进行历史的评价时,也应区别对待。但是,在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人看来,再好的皇帝,也是绝对权力的拥有者,再好的皇帝,在实质上也是人民的敌人,有道之君与无道之君的区别,充其量也不过就像有道之盗与无道之盗的区别一样。这一点无关乎皇帝个人的品德才能,而是那种专制政体所决定的。这本是常识中的常识。对“明君清官”的歌颂,仍然是为了迎合往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中国人渴望“做稳奴隶”的心理。而严家炎先生竟以“康熙虽是满族,却符合儒法两家所定的‘圣君’标准”为由,来赞美金庸对康熙的赞美,真有些匪夷所思。“圣君”云云,难道是一种“现代观念”吗?儒法两家的思想中,难道能找到原原本本的“现代精神”吗?严家炎说:“完全可以说,是一部歌颂康熙的作品。”但这样地歌颂康熙,无论是用现代眼光还是用历史眼光去看,都不是没有问题的。承认清代比明代将国家管理得更好,不等于将几百年间满族对汉族的民族压迫一笔抹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且不说它,那“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严酷措施,在康熙一朝不是实行得毫不含糊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当然应该破除“汉族本位”的观念,然而,有清一代,实行的不分明是“满族本位”吗?也许不应该责备金庸,金庸本就是在“戏说历史”,哄读者开开心而已。该责备的,是拿这种戏说当真的学者。不过,金庸对历史的“戏说”,却又并不是随意地乱说。在殖民地一隅的香港,金庸对异族统治者的歌颂,或许正是摸准了“做稳了奴隶”的读者所具有的某种心理、情绪吧?里,康熙对韦小宝说过这样一番话:“我做中国皇帝,虽然说比不上什么尧舜禹汤,可是爱惜百姓,励精图治,明朝的皇帝中,有哪一个比我更加好的?现下三藩已平,台湾已取,罗刹国又不敢来犯疆界,从此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天地会的反贼定要恢复朱明,难道百姓在姓朱的皇帝统治下,日子会过得比今日好些吗?”这番话屡被“金学家”们引用,严家炎先生在这篇《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里也引用了它。康熙这番话当然说得入情入理,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当初的“反清复明”,也是封建意识作怪。然而,如果考虑到康熙这番话是金庸首先写给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读者看的,事情就变得颇堪玩味了。康熙可以对韦小宝说这样的话,而70年代的港督,难道不也可以对港人(例如金庸)说这样的话吗?——挑明这一层,仍然丝毫无意于责备金庸,更不是要给金庸戴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金庸这样写自有他的理由。这理由就在于首先要投合广大香港读者的口味。这里谈不上什么历史观,更与所谓的“现代精神”不沾边。

在的后记里,金庸声称“企图通过杨过这个角色,描写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金庸的这种自我标榜,也成为对“金学家”们的命题作文。不少人热衷于分析和研究金庸小说主人公的“叛逆精神”。严家炎先生在《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中,也将这一点作为金庸小说“现代精神”之一种:“金庸小说虽也写古代,思想倾向却与旧式武侠小说大不相同,根本告别了‘威福、子女、玉帛’的封建性价值观念,渗透着个性解放与人格独立的精神。金庸写了许多至情至性的人物,他们率性而为,行侠仗义……他们我行我素……反抗几千年来形成的不合理的礼法习俗,具有浓重的个性主义色彩。杨过便是其中突出的一位。”紧接着,严家炎对杨过的“叛逆精神”有这样的描述:

在世俗人物眼里,师徒名分不可逾越,杨过和小龙女却无视周围社会的压力,偏要抛开这名分不管,由师徒变成夫妻。面对武林群雄的纷纷指责,杨过斩钉截铁地回答:“你们斩我一千刀,我还是要她做妻子。”即使知道小龙女被人奸污后,杨过仍不以为意,坚决要和小龙女结合,可见封建贞节观念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地位。杨过是礼教习俗的自觉的叛逆者。

归纳起来,杨过的“叛逆精神”也就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不顾“礼法习俗”而要与本是“师傅”的小龙女结为夫妇;其二,在小龙女被人奸污而“失身”后,仍不改初衷。

仍然是方爱武的《“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一文,从“文化工业”的角度,对杨过的所谓“叛逆性”做了令人信服的消解。方爱武从三个方面对杨过与小龙女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第一,所谓“礼法习俗”,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规范,它植根于人类的社会性生活,也只对过一种社会性生活的人才构成制约。比如,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终日赤身裸体地四处漫游,那是不成的。但倘若他独处深山,那他不穿衣服就毫无妨碍,因为不可赤身裸体这样一种社会性的“礼法习俗”,随着“社会”本身的不存在而消失了。杨过与小龙女,生活于与世隔绝的古墓中,正如方爱武所说,“不是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缺乏“礼法习俗”的观念,毫不奇怪,因为“礼法习俗”对他们原本就不存在。金庸写这样两个并非在“礼法习俗”中成长起来的人,在“礼法习俗”根本不存在的地方对“礼法习俗”进行反抗,真是恰到好处地吻合了广大华人读者的“期待视野”。当杨过与小龙女置身古墓时,没有人会来干涉他们的“恋爱自由”,别说是师徒相恋,就是再离奇再古怪的“恋情”,也不会受到任何阻碍。然而,一旦他们离开古墓,与社会发生接触,就与“礼法习俗”迎面相遇,就有了矛盾,就有了冲突,故事就可以以吸引人的方式向前推进。而对于读者来说,杨过和小龙女与代表“礼法习俗”指责他们的“武林群雄”,都是可以接受的,都各有其理由而不令人反感、厌恶。杨过与小龙女本就“穴居野处”,他们不遵“礼法习俗”是情有可原的;“武林群雄”本就生活在“礼法习俗”中,他们对闯入社会而不遵“礼法习俗”者的指责,也是无可厚非的。这样,双方虽然有冲突,但与读者的心理却没有冲突。对于本就以招徕读者为目的的金庸小说来说,这一点非常重要。用方爱武的话来说,“如此,商品也就不会因为故事与消费者间的冲突而可能造成滞销”。

方爱武用来消解杨过与小龙女的所谓“叛逆性”的第二点,是指出“这种礼法习俗作为文本的背景早已不存在了。……事实上金庸不过是借一个现时代人都已接受的习俗来结构故事,因为不如此故事便不会曲折离奇”。在后记里,金庸自己也说:“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当然根本不存在。”金庸以现代人都已接受而那时的人视为大逆不道的行为来结构故事,使故事曲折离奇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在大众读者面前巧妙地做一番“打死老虎”的表演。对于“文化工业”来说,对于畅销文学来说,“打死老虎”是一种取悦读者的有效手段,巧妙地、合理地使用这种手段,总能有很好的效果。在现代人心目中,师徒不能通婚这样一种曾经极为森严的“礼法习俗”,已经是一只死老虎,但它毕竟曾经是一只凶猛的活虎。俗云,“虎死不倒威”,“虎倒雄风在”,对于一只脚虽已迈出封建礼法时代,但另一只脚尚停留在旧时代的广大中国读者,这样一只死老虎虽不再构成现实的危害,但打这样一只死老虎却仍具有很强的刺激性,仍能让人嘴巴大张地盯住观看。真正的反叛,是对在现实生活中占主宰地位的“礼法习俗”的反叛,但这样一来,就必然与大众读者的心理观念发生冲突,对于以取悦最广大的读者为目的的金庸小说来说,这无异于自杀。在大众面前打活老虎,只能把他们吓跑,他们的心智只适合于也只热衷于欣赏打死老虎。所以,要在作为“文化工业”的金庸小说里,找到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叛逆精神”,那无异于缘木求鱼了。

方爱武用来消解杨过“叛逆精神”的第三种方式,是援引作品中的几处细节来证明“杨过的行为并无多大怪诞之处”。小龙女“误失贞节”而杨过仍不悔婚约,这是因为本有“山盟海誓”在先,且小龙女也对自己的“过失”悔恨不已。不过,在我看来,金庸设置这样一种矛盾,也仍然是在大众面前表演“打死老虎”的游戏。所谓“贞节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也变得很淡薄,对这样一种观念的反叛,在理论上现代人完全能够接受。但这种观念毕竟曾经十分有力量,所以对它的把玩,仍能激起大众读者的兴趣。试想,倘若杨过因小龙女的“失身”而抛弃她,在大众读者眼中,他一定是一个心胸狭隘、背信弃义的“小人”,他们对金庸的小说,也就不再会有那么大的兴趣。既然如果采取某种行为就会遭人唾骂,那不采取这种行为就谈不上有丝毫反叛色彩。以敢于突破师徒名分和敢于破除“贞节观念”这两种方式来表现杨过对“礼法习俗”的反叛,都不过是金庸在巧妙地施展着对大众心理的搔痒术。方爱武引用了小说结尾处杨过的这样一番内心独白:“二十余年以前,郭伯伯也这般携着我的手,送我上终南山重阳宫去投师学艺,他对我一片至诚,从没半分差异。可是我狂妄胡闹,叛师反教,闯下了多大祸事!倘若我终于误入歧途,哪有今天和他携手入城的一天?”想到这里,杨过甚至不禁汗流浃背,心惊胆战起来。方爱武以为,小说最后让杨过来一番这样的忏悔,“已彻底消解了杨过的‘叛逆性’”。这样说当然没错。但我以为,金庸在这里是袭用了中国俗文学中长期流传的“浪子回头”的叙事模式。“浪子回头金不换”,是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作为一种文学现象,一定程度地胡闹过几年再幡然悔悟、改邪归正者,比那种一贯的好人或一贯的坏人,对大众读者更有吸引力。金庸严守分寸地写杨过的“胡闹”,是为了撩拨读者的兴趣,激起读者的好奇心,最终写杨过的忏悔,也是为了让读者对这回头浪子更加怜爱。至于是否“消解了叛逆性”,金庸是并不在乎的。

正文 破金庸武侠小说之“新”(2)

所谓“批判性”,也是“金学家”们拿出来证明金庸小说具有“现代精神”的重要证据。在《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中,严家炎说:“最能说明金庸小说富有现代意义的,也许还是他作品中潜藏的那种独立批判精神。”作为例证,严家炎首先举了中揭露了“真正害死岳爷爷的罪魁祸首,只怕不是秦桧,而是高宗皇帝”一事。岳飞的死因,即便在当时的有识之士和熟悉朝政者,也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在现代,则更成了史学界乃至整个知识界的一种常识。在通俗读物里卖弄一点学术常识,也是一种有效的包装术,对于作品的畅销,对于提高作品的“文化品位”,都大有裨益。但若说这是一种“独立批判精神”,是一种“现代意识”,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是赵构而不是秦桧害死了岳飞,这是一种对历史真相的认定,不关乎“意识”和“精神”的时代性。严家炎证明金庸小说具有“独立批判精神”的另一个证据,是、影射了其时大陆的“文化大革命”。即使金庸在写作这几部小说时,真的有意与大陆的“文革”联系起来,那也同样是发现了对于招徕香港读者,大陆的“文革”中有可供“利用”的素材。如果说金庸有意以武侠小说的方式面对香港的大众读者批判“文革”,这事情本身就是滑稽的。如果大陆的“文革”真的给了金庸以灵感,那合理的解释只能是金庸拿大陆人民的苦难博取其时的香港人茶余饭后的一笑。在没有“文革”的地方批判“文革”,充其量也就像杨过在古墓里反叛了礼法一样,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不是说金庸小说全无一点“批判性”,作为一种畅销策略,“大众文化”显出一定的批判姿态是必要的。但并不是真的要批判什么东西,关键是要做出这种批判的姿态。这样一种批判姿态,其限度在于与大众观念相吻合。倘若批判姿态过于激烈,就可能失去大众读者的支持。金庸深知其中奥妙,因此他的小说总是把批判的姿态设计得十分精确。批判师徒不能结婚的“礼法习俗”,批判“贞节观念”,都是这种精确性的表现。对于金庸小说的所谓“批判性”,还是方爱武先生在《“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中说得好:“在一定条件下运用‘批判’正是文化工业的现实策略。文化工业目的是取得商业利润,而体现的实质是维系主流意识形态的统治,方式是通过对现文化的认同,手段是借传媒等现代技术手段。所谓对现文化的认同包括对流行社会观念、社会价值观的认同。一个社会在上升时期也有改革与批判的要求,香港以及中国大陆就处在这样的时期,金庸小说要迎合消费者心理,批判是使其商品增值的手段之一,关键是看如何批判?设若香港或国人强调‘贞节’,而金庸通过思考认定贞节有碍两性关系的自然交流,于是在小说中施行之,即使理由充分怕也不得商品利润,《明报》或许早就办不下去了。但设若不批判,金庸怕也要失人之口味,味不对口,利润亦是不得,于是就有了批判,但批判死去了的观念又不会拂逆活人的心意,商家的聪明、政治家的敏锐同时在这一步中实现了。”作为一个现实生活中人,查良镛是否具有“独立批判精神”,与以“金庸”为笔名写下的武侠小说中是否具有“独立批判精神”,是两回事。即使查良镛具有“独立批判精神”,但当以“金庸”为笔名编制武侠小说时,他的“独立批判精神”也无由表现。因为每天刊载武侠小说的那块版面,是用来赚钱的地方,而不是供人发表个人见解的地方。

在《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一文结尾,严家炎先生语带遗憾地写道:“金庸小说有没有非现代意识,有没有陈旧观念、滞后思想呢?有一个现象也许可以讨论。那就是:他小说里的男主人公,总是被好多年轻美丽的女性包围着。……在古代,中上层男子三妻四妾并不稀奇,小说中写到也属正常;但是,一个男主人公四周总有那么多女性在围着他转,这类现象在他作品里又出现得那么多,那么集中,我以为还是说明一点问题,即金庸小说积淀着千百年来以男子为中心,女性处于依附地位的文化心理意识,虽然作者自己也许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连对金庸珍爱异常的严家炎先生也不得不于论列金庸小说中“现代精神”之余,严肃指出金庸的这种“非现代意识”,可见这种现象在金庸小说中确乎异常“严重”了。对这种“一男数女”的故事模式,推崇金庸的“金学家”也都往往像严家炎先生一样,于称颂金庸之余,遗憾地将其指出。而对金庸持否定态度的人,则难免在这—点上对金庸严加攻击。坦率地说,如果真正按照现代文明的标准衡量,尤其是如果按照现代女性主义尺度来要求,仅如此明显和严重地歧视女性这一点,就可以说明金庸在“现代精神”上,是—个不及格的人。周作人曾说:“鄙人读中国男子所为文,欲知其见识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对佛法以及对女人如何说法,即已了然无遁形矣。”(见周作人《扪烛脞存》,转引自舒芜《串味读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36页)金庸小说里也大谈佛,谈得如何,姑且不沦。但金庸小说对女人的“说法”甚为低俗,该是不争的事实。倘按周作人的标准,即使他谈佛能得满分,他的总体“见识”也只够五十分。与此相关的,是金庸小说往往把男女之“情”写得浓烈异常,但在男女之“性”上,却极为干净,非但谈不上诲淫,简直是在极力维护传统的贞节观念。仍以杨过与小龙女的关系为例。当误失“贞节”后,金庸对小龙女有这样的描写:“小龙女……心中凄苦到了极处,只觉得便是杀一千人,杀一万人,自己也已不是个清白的姑娘,永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深爱杨过。”一个在与世隔绝的古墓中长大的女子,竟也有如此强烈的贞操意识,不说明“礼法习俗”对这个其实生活在“礼法习俗”之外者,也同样施行着有力的制约吗?而在“古墓两个人的世界中成长起来的杨、龙耳鬓厮磨而产生爱,同室而眠而遵守礼教之大防,乃至他们决定作为夫妻但未行仪式前仍同睡而各守贞操。杨、龙这两个不经传统熏陶、不习礼法、不知‘名节’而自然生情者,如许行事及思想,如何能称呼人性或爱情?称礼法可也”(见方爱武《“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载《世界华人文学论坛》1999年第1期)!爱得这样深的两个人,生活在这样一种环境里,用古书上的套话说,却“终不及乱”,如此懂得“发乎情,止乎礼义”,如此善于以“天理”来克制“人欲”,这不是蔑视“礼法习俗”的叛逆者,而是遵守“礼法习俗”的楷模。如果真有这样一对相爱极深的男女,长期生活在远离人世的古墓中却又“终不及乱”,那是完全可以在他们生活的古墓前立起贞节牌坊的。金庸热衷于写数女恋一男,金庸如此写古墓中杨过与小龙女在“性”上的“干净”,如果体现的是金庸真实的男女观和性观念,那只能说金庸的两性观还是很陈腐的。或许把杨过与小龙女之间的关系写得那样“干净”,恰恰显示了作者内心的不干净。

不过,事情也许更应该从另一个方面来理解。应该看到,金庸将男女之情写得浓烈异常却把男女之性写得无限圣洁,这样一种有情无性的故事模式,其实也非金庸独创,而仍然是对当年“鸳蝴派”的一种继承。有论者说:“五四作家批评鸳蝴派作家‘诲淫’,可以说是一种不必要的误解。几个主要的鸳蝴派作家,其言情小说的毛病不但不是太淫荡,而且是太圣洁了——不但没有性挑逗的场面,连稍为肉欲一点的镜头都没有,至多只是男女主人公的一点‘非分之想’。后代人可能很难理解这样‘无情’的爱情小说何以当时能引起读者那么大的兴趣。正是这种相当朦胧的爱情追求,这种有点非分而又不过于越礼的男女之情,这种只有思念之意而无肌肤之亲的精神恋爱,最能适应那个时代半新不旧读者的审美情趣。”(见陈平原《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9月版,第214页)在性描写上,“五四”新文学的确比“鸳蝴”旧文学更大胆,这也构成对传统的贞节观念的有力冲击。而在与“五四”新文学的论战中,“鸳蝴派”作家也曾以“五四”新文学在性描写上的越轨为口实,对新文学施以攻击:“不料那些以提高小说艺术价值的新文化小说家(?),竟会专门提倡性欲主义。专门描写男女间的情事。甚么提倡兽性主义。描写男和男的同性恋爱。简直说一句。描写‘鸡奸’。读者不信。请看杂志第一册内郁某的小说。和郁某的专集《沉沦》一书。——新式圈点的小说。他们不是说小说在文学上占据很高的地位吗。然而到底谁是做黑幕小说的。”(见张舍我《谁做黑幕小说?》,收入芮和师、范伯群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郁达夫的《沉沦》对性心理的大胆越轨的描写,是其时的大众读者无法接受的。而“鸳蝴派”的有情无性,恰好吻合了其时大众读者“半新不旧”的心理。同理,金庸一再写数女恋一男,金庸把男女之情写得浓烈异常而把男女之性写得无限圣洁,却能博得大众读者的喜爱,说明大众读者的思想情感仍处于“半新不旧”的状态。与其说金庸的两性观还陈腐肮脏,毋宁说广大华人的两性观还是陈腐肮脏的,金庸只是看准了这一点并极力地迎合了这种观念而已。严家炎先生认为,“金庸小说积淀着千百年来以男子为中心,女性为依附的文化心理意识”,这样一种小说竟能风靡华人世界,这样一种“爱情”竟能让许多“金学家”也感动不已,那只能说明金庸小说中那非现代的“文化心理意识”,还在华人世界普遍存在。

被“金学家”们作为金庸小说之“新”的标志而加以论列的东西,有的其实是很陈旧的。而有些,新则新矣,但却已是一种常识性的观念。我发现,“金学家”们在研究金庸小说时,时时被一种“也有意识”所驱使,即强调:“五四”新文学中有的一些东西,金庸小说中“也有”,从而证明金庸小说“也是”新文学之一种。相对于大陆“民国时期”的武侠小说,金庸小说作为新一轮的武侠小说,从手法到观念上,当然会有些新的因素。但这样一些“也有”的东西,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金庸小说作为大众“迷魂汤”的实质。有位论者说:“要说他(金庸)没有什么创新也不公道,至少他生活在一个礼教已经失禁的时代,允许自由恋爱、男女私奔、婚前同居……这样,他就比以往的武侠作家多了一份幸运,可以把这些东西也写进去。我想,如果说金庸的小说是一种新武侠小说,那么,它的‘新’就主要体现在这些地方。”(见马俊华《胡闹里的一片小小花絮》)另一位论者针对严家炎先生的《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一文评说道:“严家炎先生专门写了一篇论文探讨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这些分析都是十分正确的,问题是假如金庸小说思想的深刻性只能达到这个程度,为金庸小说的伟大只能做出这样的辩护,那实在令人感到遗憾。金庸小说……无疑是正确的观念,也正是金庸小说欠深刻的地方。它们作为本世纪启蒙主义者早已解决了的问题,金庸的功绩至多不过是在改造旧武侠小说时将它们普及化了。”(见朱国华《关于金庸研究的一点思考》,载《文艺评论》1997年第3期)我觉得,这几位论者对金庸小说之“新”的基本判断,是很准确的。

三、孙悟空的跟头与如来佛的手心

当金庸小说的称颂者极力强调金庸小说“新”的一面时,往往回避了金庸小说仍有“旧”的一面;当金庸小说的称颂者极力列举金庸对武侠小说这种类型的“突破”时,往往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固有的缺陷在金庸小说里的延续视而不见。上面,论证了金庸小说所谓的“新”的表现,所谓的“突破”的方面,要么不值一提,要么压根儿就是“金学家”的误认。下面,则试图说明,金庸小说基本上仍在作为—种类型的武侠小说的窠臼里翻滚。正像孙悟空再怎样腾云驾雾、一个跟头翻出十万八千里,也仍在如来佛的手心里一样,金庸小说再怎样添加了些旧武侠小说所没有的调料、彩头和叙事技巧,也仍然无法撑破武侠小说这种“类型”而成为非武侠小说。武侠小说必然具有的通病,一样地在金庸小说里找到了存身之所。

针对金庸小说的鼓吹者所谓的金庸等人的小说是“新”武侠小说,因而应与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区别对待的观点,何满子写有《破“新武侠小说”之新》(载《中华读书报》1999年12月1日)一文予以反驳。其中说道:

鼓吹者的核心论调是,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是“新”武侠小说,因此不能与古代甚至民国年间的武侠小说等同视之。在现代社会活着,当然要沾染点现代社会的“新”,卖弄点时代之“新”,这不假。可是,武侠小说这一文体,它的叙述范围和路数,它所传承的艺术经验,规定了这种小说的性能和腾挪天地。看没看过都一样,无非是写几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侠士,有超凡的武功和神奇的特异功能(令人想起吹嘘得荒唐透顶的气功大师和李洪志之类),炼成人无法想象(他爱怎么胡编就怎么胡编,反正牛皮拣大的吹)的绝技和高精尖武器;侠男侠女们又都是些多情种子,三角四角要死要活;天生有深仇大恨要报,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寻衅打斗;这宗派那山头的侠士们也因国恨家仇乃至互不服气都要比试比试;各逞祖传的或新修炼成的绝技和奇器克敌制胜;如此等等。变来化去,情节不论如何翻新,都遁不出这些祖传招数。又因为这些奇谈怪论是现实社会生活中无法想象的,因此只得找点某朝某代的历史故事来依附,缘饰些历史掌故,生发些人生议论以示其渊博和高明。其实对历史也无异于“戏说”,清代武侠小说中就有攀附雍正夺嫡的“血滴子”故事之类的传说,更不说再古老的公案武侠小说之依附历史人物包拯、谋叛的宁王朱宸濠等类的稗史了。即使在情节的敷述中有点人生讽喻甚至是哲理性的点染,就算是很高明的,在奇闻怪事、刀光血影、浓情蜜意的整个武侠故事的框架中,也不过撒上点调料、胡椒面之类,怎么也新不起来。这不决定于作家才能如何。

一句话,武侠小说的文体及其创作机制决定了它变不出新质,犹之吉卜赛算命、西方新占星学,和老式的《麻衣》、《柳庄》、“五星子平”,花样虽不同,都是宣扬定命论的谬说一样。如果比喻得再通俗易晓一些,也略为刻薄些,则就是,三陪女、发廊女、洗脚女,诚然是新花样,但和旧式的北京八大胡同的“姑娘”,上海会乐里的“先生”一样,其提供特种服务的实质则同。

何满子先生在这里并没有对金庸的武侠小说进行具体的文本分析,只是就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发表看法,但何满子先生认为,这种看法也必然适合于金庸小说这个个案。即使根本不读金庸小说,也同样可以对作为武侠小说的金庸小说做出这种评价——“看没看过都一样”。在这篇文章的开头,何满子先生还说到,杂文家鄢烈山在表示拒绝金庸、梁羽生、古龙等人的武侠小说时,因声明自己“从来不看这类玩艺”而遭到“畅销书拜物教徒的教授”的“申斥”:“既然没有看过,怎么有资格妄加评论?”何满子认为,这种“申斥”是没有道理的:“没有读过,怎么能凭空批评?这道理似乎很过硬。但也未必置之四海而皆准。”对文学作品,必须阅读过,研究过,然后才能发表看法——这是一种准则,也是一种常识。但何满子认为,在对待金庸小说的场合,这种准则,这种常识,未必合理。对金庸小说,即使不看,也能基本知道是什么货色,也能表示拒绝,做出批判。在对金庸、梁羽生、古龙一类人的“新武侠小说”表示非议时,其实不止何满子一人显示出这种不看而“骂”的态度。而推崇金庸的人,往往也抓住何满子们的这种“破绽”不放,以不看就乱批评为证据,证明何满子们对金庸小说的非议态度本身就是很恶劣的。有位论者甚至宣称《破“新武侠小说”之新》等文章中表达的对金庸小说“不读也能批评”的观点,连同文章的标题和行文方式,都是“‘文革’式招式”。(见徐建融《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豆腐渣工程》,载《粤海风》2000年第5—6期)严家炎先生也把何满子的这种说法与“20年代末期”创造社的“‘左’得可笑又可怕”的诸人对鲁迅的谩骂相提并论。(见严家炎《以平常心看新武侠》)不读金庸武侠小说是否能对之发表看法,换言之,是否只有把金庸小说至少通读一遍才能说一声“不喜欢”,在关于金庸小说的争论中其实是一个并不算小的问题,也值得辩一辩。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何满子、鄢烈山们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不妥,而以“不读就不能批评”的一般原则来指责何满子、鄢烈山的人,恰恰是自己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上,实行着“双重标准”。

对必须先读过然后才能发表看法这样一种一般性的准则和常识,何满子们并没有表示否定,而只是说,这种准则和常识,“未必置之四海而皆准”,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即使对具体作品不看或不细看、全看,也可以表示非议和拒绝,例如对某部具体的武侠小说,就可以采取这种态度。武侠小说作为一种类型,其特性十分明显,其“家族相似性”十分突出,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判断,也基本适用于任何一部具体的武侠小说。而—个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采取批判、拒绝态度的人,就完全可以对每一部具体的武侠小说都表示批判和拒绝,不必要看一部才能说一部,这正如拒绝毒品者可以在任何一种毒品面前都背过身去,而不必要一一尝过后才能作决定。何满子们认为不看金庸小说也能对之表示非议,并未构成对只有读过才能批评这样一种一般性规则的否定,也正如肯定金庸武侠小说的人,一般说来也并未打算由此上升到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进行一般性的肯定一样。推崇金庸的人,往往也承认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乏善可陈,也即在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看法上,他们与何满子、鄢烈山们往往并无根本差别。他们只是强调金庸小说相对于一般武侠小说的特殊性,强调金庸武侠小说的“新”,强调“关于武侠小说的泛论是不适用于金庸的”。(见孔庆东《金庸小说的文化品位》)这也就是在认可了一般性观念的同时,又主张对特定的作品,这种一般性观念是不适合的。而这与何满子们在认可先读后批评这种一般性规则的同时,又主张对金庸作品可不遵循这种规则,是一样的道理。实际上,何满子和在这个问题上反对何满子的人,都在强调金庸小说的“特殊”。何满子的逻辑是:金庸武侠小说是特殊的,因此即使不看也可以批评,先读后批评的一般性规则在此并不适用。反对何满子者的逻辑是:金庸小说是特殊的,因此,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评价在此并不适用。将何满子针对金庸小说所说的“看没看过都一样”视作大逆不道者,恰恰是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上,实行着“双重标准”,即允许自己主张有突破“一般”的“特殊”,却不允许别人也这样做。主张对金庸小说即使不读也可以表示非议和拒绝的人,其实未必完全不读,而往往只是没有全读或细读而已。试图读一读然后再说话,然而,实在读不下去,便在硬着头皮读了半本一本后,将其余的大略翻一翻,或者干脆弃之如敝屣,这种情况恐怕是很普遍的。然而,读不下去,不是表示非议和拒绝的最好理由吗?

再回到何满子关于金庸小说特性的概括上来。前面所引的何满子对金庸小说的概括,与一些深研过金庸小说者对金庸小说的概括是基本一致的。何满子是依据对作为—种类型的武侠小说的判断来概括金庸小说的特性的,深研过金庸小说的人是通过对金庸小说的具体分析来总结出金庸小说的特性的,二者竟基本一致,也说明金庸小说确实未能超出武侠小说的一般范畴。

深研过金庸武侠小说,并且将之与旧武侠小说做了比较研究,从而认为金庸小说仍未能从根本上突破武侠小说这种“类型”的,是袁良骏先生。在《再说雅俗》(载《中华读书报》1999年11月10日)一文中,袁良骏先生首先列举了旧武侠小说的数种通病,然后充分肯定了金庸小说在人物塑造、故事结构、细节描写等方面对旧武侠小说的突破与超越。在这个前提下,袁良骏先生写道:“然而,十分遗憾的是,金庸本领再大,仍然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武侠小说这种陈旧、落后的小说模式本身,极大程度地限制了金庸文学才能的发挥,使他的小说仍然无法全部摆脱旧武侠小说的痼疾,仍然无法不留下许多粗俗、低劣的败笔。”这些无法摆脱旧武侠小说痼疾的地方,表现在:

(一)总体构思上的概念化、公式化、模式化。构思武侠小说,首先要设置矛盾冲突。这种矛盾冲突不可能是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矛盾冲突的反映,不可能来源于作家对现实生活的研究和感悟,而只能凭空杜撰。最常见的当然也是最能有效地推动武侠故事向前发展的,是武林世界中不同派系的旧仇新怨。旧武侠小说是这样设置矛盾的,金庸小说也是如此。正如何满子所说,这不关乎作家才能的大小,而是武侠小说这种类型所决定的。再有才华的人,只要选择了武侠小说这种类型,就只能这样来编造故事。

(二)所虚构的武林世界仍然是严重脱离现实生活的。在这方面,金庸不仅仅是沿袭了旧武侠的传统,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旧武侠小说虽然也严重脱离现实,但往往也还与现实生活保持一点联系,往往还有丝丝缕缕的人间烟火气。而金庸小说“在不食人间烟火方面可以说超过了古往今来一切武侠小说”。金庸武侠小说虽然在某些方面对旧武侠小说的毛病有所矫正,但却将脱离现实的毛病大大地发展。而脱离现实可以说是武侠小说最根本的毛病,其他一些毛病,如公式化、概念化,都与这毛病有关。

(三)金庸小说所虚构的武林世界,依然是一个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的世界。这丝毫不奇怪。既然写的是武侠小说,当然就得有打打杀杀。在这方面,变化的空间也有限,所以也不可避免地仍是用“旧招数”。“金学家”们每每强调金庸小说不只有打打杀杀,还有别的东西。然而,这打打杀杀之外的东西,其实往往不过是一种调剂。每一页都打打杀杀,也容易让读者疲劳,在两次打杀之间,来上点别的东西,可使神经得到松弛,为更好地欣赏下一场打杀做准备。有时候,写打打杀杀以外的东西,是为打杀做铺垫。总之,武侠小说就是要写打杀。人们看武侠小说,也是冲着打杀来的。金庸小说倘没有足够的打杀,绝不会有那么多读者。

(四)金庸小说将武侠置于历史背景之下,具有以假乱真的副作用。给武侠故事安上一个历史背景,也仍然是金庸从旧武侠中学来的。但金庸在“戏说历史”方面,也比前辈武侠小说家更大胆。、里的种种以真实历史人物点缀的故事,纯属子虚乌有。一些“金迷”,尤其是一些文化不高的“金迷”,不知会从金庸小说里接受多少错误的历史知识。金庸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历史癖,张嘴闭嘴都谈历史。而我从他对历史的恣意戏说,看出他并不真爱历史,并不具备史学家的修养与操守。

(五)拉杂、啰嗦、重复。这一点,其实也极能说明武侠小说与一般所说的“纯文学”的区别。所谓“纯文学”,其创作的目的是艺术性的,作品的整体结构、篇幅,都取决于艺术性的需要。当创作者意欲表达的情感、思想已经表达,当人物性格的塑造已经完成,作品就应该结束。而民国以来的武侠小说,其创作的目的是纯商业性的,作品的整体结构、篇幅,都取决于商业性的需要。这—点,在本就是为报纸服务的金庸小说创作中表现得很典型。只要还有起码的艺术感觉、文学知识和文化良知,就应该承认,从表达情感、塑造人物等角度看,金庸的那些多部头小说,都没有必要写那么长。而之所以写那么长,原因就在于其目的本就是非文学的。用好看的故事填满每天的版面,这是金庸的全部动机。袁良骏先生说:“金庸是靠武侠小说发家致富的,正因为有了他的武侠小说,他才敢于创办《明报》;他的《明报》的畅销不衰,主要也是依赖他的武侠小说撑门面。武侠小说写得越长,《明报》的寿命越长,金庸的财源越广。他怎么可能注意精练,注意删节?不客气地说,有些作品简直是有意重复,有意拖长。按照严格的纯文学创作,这是绝不可以的;即使小学生的作文,也是不允许的。这个简单的道理,难道金庸不懂吗?不是不懂,而是他不能不重复,不能不拖沓。这是金庸的聪明处,也正是金庸小说的悲哀处:为了财富,金庸只好‘背叛’才华了。”袁良骏先生这段话说得很沉痛,大有为金庸糟蹋了自己的文学才华而痛心疾首之意。这既显出袁良骏先生作为一个文学研究者的真诚,也显出其迂腐。我以为对金庸这样的武侠写家,指出其毛病就足够了,为之而痛惜却是看错了对象。坦率地说,金庸本人并没有错。作为一种“文化工业”,他的武侠小说具有拉杂、啰嗦、重复的特性,本是题中应有之意。他从一开始就是为报纸招徕读者而写作,他严格地遵守了“文化工业”的规则,因而他获得了成功,硬要用艺术的标准去要求他,本身便是不明智的。正如一个风尘女子严格地遵守了烟花场上的规则并取得了成功,而如果有人硬要用良家女子的标准去要求她并为她的沦落而痛惜,往往会显得可笑一样。当然,袁良骏先生的这番话,与其说是对着金庸说的,毋宁说是对着金庸的吹捧者说的。正因为有人无视、回避金庸小说那明显不过的毛病,才有袁良骏先生严正地指出金庸小说的毛病;正因为有人把金庸小说吹捧成“纯文学”中的精品,才有袁良骏先生沉痛地指出它不是“纯文学”并为此而痛惜。倘若没有人把金庸小说吹捧得那样高,我想,袁良骏先生或许根本就不会去谈金庸小说。

(六)同旧武侠小说一样,金庸武侠小说也有着不良的社会影响。对于金庸小说的社会影响,可以从多方面看。作为一种“文化工业”,正如前面指出过的那样,它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以引导人们逃避现实的方式来肯定和维护现实,起着“社会水泥”的作用。从对青少年心智的影响来看,它不利于青少年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也不利于青少年现代公民意识的建构。金庸所虚构的武林世界,是一个非逻辑的世界,现代生活的逻辑在那里往往不管用。沉溺于这个武林世界的青少年,很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显得思维混乱。而这个武林世界也是一个与现代民主与法制社会格格不入的世界,沉溺于这个世界的青少年,往往脑子里装了一大堆与现代公民意识冰炭不可同器的东西。而这样的青少年在中国一多起来,对中国社会的民主化与法制化,绝非幸事。

正像金庸武侠小说不过是民国时期旧武侠小说的延续一样,对金庸小说的吹捧以及吹捧方式,也并不新鲜。把金庸小说与中外一些名著相比附,是今日“金学”研究中具有方法论意义的手段之一。同样的手法,民国时期的论者也曾用于对那时期的武侠小说的吹捧。姑举一例。金庸的被今日“金学家”们视为瑰宝,尤其其主角韦小宝,似乎可与古今中外最成功的文学形象相比。将比作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更是一些“金学家”乐此不疲的,并自以为一大发现,而对所谓“反侠”形象的塑造,则成了金庸突破和超越旧武侠的无可辩驳的证据。(见陈墨《“反侠”韦小宝》,发表在《通俗文学》1993年第4期)但同样的比附,同样的腔调,也早有过了。当年,对宫白羽,就有人做过这样的评价:“他的名作虽是投时谐俗之作,自认为开倒车,但这部书到底与其他武侠故事不同——他借镜于席文蒂思(王按:塞万提斯),作武侠传奇而奚落侠客行径;——所以他的故事外形尽旧,而作者的态度,思想,文学技术,都是清新的,健全的。”(见叶冷《白羽及其书》,收入芮和师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不但金庸武侠小说翻不出什么新花样,连对金庸武侠小说的吹捧,也翻不出什么新花样。

“金学家”拼命要用一个“新”字在金庸与平江不肖生、赵焕亭、宫白羽之间掘一条鸿沟,恐怕是难以被公认的。如果说,何满子、袁良骏们还只是强调金庸并未能突破武侠小说的类型,提高武侠小说的品位,那施蛰存则干脆认为,从小说艺术看,金庸的“新武侠”尚不如平江不肖生的“旧武侠”,也不如中国古代的等经典武侠作品。(见云起《作家到大学讲什么》,载《文学报》1999年6月24日)如果从金庸小说较之旧武侠小说更脱离现实、更缺乏艺术真实性的角度看,施蛰存的观点是不无道理的。

正文 金庸透视

蒋泥

金庸以一生绮丽奇幻的想象和博览通才,营设了独立的王国,能够“回避”现实、向“古”虚构,以“武侠小说”来荡开江湖,里面丝毫看不见“现世”的影子,从而免受现世的曲解与打击,无往而不利。

读他小说的人先得有一点史学修养和悟性灵气,否则吃不透他对社会的解译、对历史的沉思、对人性的洞识,而只能停留在那个远离“现世”的古代王国,接受一点新奇而简单的乐趣。

没有一个作家有他那份天才,能设计如此众多活泼、紧扣的情节悬念了,文笔跳荡优美,时时处处透散奇趣,弥漫恬人的芳息。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已经足足让他迷恋一生。

在玩味它们、尤其在玩味中国历史的过程中,他以自己的慧性,提炼出感悟到的传统文化的精髓,让故事情节在大的脉络上和历史吻合,小的细节处穿插自己创造的人物,以他们的生活来破读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尤其是朝代迭变期的那段动乱史!同时,这也“限制”住他作品里思想境界的高度与广度。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庸的文化,金庸所得到的正是这中庸文化的精髓!“外儒而内道”,“达则兼济天下”如郭靖的报国,“穷则独善其身”如杨过的归隐;先吵吵闹闹地“争”,一旦成功了、疲累了、心灰了,再轻轻松松地“隐”。何等自在的人生——历代中国文人最高级、最浪漫的理想人生!

金庸做到了,还要让自己钟爱的主人公这样去做。这是“大侠”的高风亮节!

但是,大侠只有一个,金庸只有一个。那些不幸的生灵,他们缺少振拔,缺少鼓舞,缺少抚慰,缺少使自己的生命在“赎罪”的一生里变得更加柔韧、更具抗衡力、更能承受负荷的同情与依托。但一切“武侠小说”在争争斗斗的世界里演习人生,哪里能顾及其他?无疑,金庸的“不幸”也正在这里。

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只能领略到勇武、“成功”者的一份欢欣、几许凄凉,只能看见“成功”者的足迹——这又是怎样离奇古怪的“足迹”呢?——多像一名蛮勇的将军在指挥他的千万军马去效命疆场,换来他一个人的千秋功名啊!这些罕见的英雄,先要成为一名“大侠”,而后才能胸怀天下,为国为民,成就一番事业。大侠又是怎样成长为大侠的呢?

他必须孤身奋斗、用心磨炼,又得有卓越的天智,巧妙的机遇,所有这些,虽千万人难得其一!尤为稀奇的是,所有的“大侠”在练成深不可测的“武功”之前全有奇遇——人生中充满了不可料知的奇遇,俗话所谓“天助”。没有“天助”,他绝对练不出高深的武功,如此,他拿什么来成其为“大”侠呢?现代社会恰恰没有这些啊!

再者,他作品中的大侠所遇到的仇敌,全是可见的、具体的。

今天的人呢?不但缺乏奇遇,而且,他往往看不清也看不见阻碍自己、折磨自己、打击自己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似乎到处有压迫,人们不知道要克服、要锻炼、要超越的对象。他实在太激烈的话,就做约翰·克利斯朵夫吧——去向整个社会挑战!

然而,在未成“大”侠之前,就如此迫不及待,只能将自己脆弱的生命折毁。那么去走曲折的道路,像里的韦小宝,行不行?

不行!

金庸在《韦小宝这小家伙》里说道,韦小宝身上最重要的两个特点是“善于适应环境和讲义气”,这也是中国人最突出的长处——中庸意识、不偏不倚的“圆滑”个性,中华文明能够长存数千年而不衰,有它们的一份“贡献”。金庸认为韦小宝正是赖此而成功的。

事实上,韦小宝“成功”的原因在他通“天”的关系。这个“天”就是康熙。“适应”和“义气”只有在专制政体环境里才有生存的依附之物;一旦专制政体崩解,则随之面目全非,需要新的精神来灌注。没有绝对的君主制,韦小宝在最好的可能下,也只好做一个小王八蛋,永远做不成“小家伙”的。

今天,社会、国家、世界得被确立的基础和前提是“个体”的确立,而个体的确立需要自尊、自爱、独立的思想人格,相应的精神与才智的充实,及其随之并进的法治、人文环境;我们不复是一个没有秩序、君王至上的社会,韦小宝之类的无知无识的泼皮也就只能成为一个历史人物了!就此而言,金庸似乎有点不合实际。

不过,金庸已足够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了。在他所选择的那条路上,他已经做得最辉煌、最伟大,确实也没有第二个文人能够比他做得更好了。

正文 金庸给我们编了什么梦?

吴思

王子爱上了灰姑娘,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这类童话之所以流行不衰,是因为灰姑娘和丑小鸭们喜欢读,读了愉快,读着上瘾,她们需要这样的白日梦。有了这样的需求,不同的时代和地区便冒出了许多灰姑娘童话的变体,譬如,就很像灰姑娘故事的英国近代版。

早就有人说过,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些年,金庸编织的成人童话风靡汉语世界,2001年又大举进军影视,席卷了大众文化的各个领域。那么,金庸给我们编织了什么梦?席卷中国的白日梦是由什么构成的?我们如此上瘾地读金庸,显露出我们内心和我们社会的什么东西?

金庸对武侠的想象色彩缤纷,但是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拥有一种超常的能力,可以保护自己不受暴力的侵犯和伤害,自己却有能力随心所欲地伤害别人。

当然,有能力伤害别人,并不一定就要使用这种能力。真正的武侠,可以称为侠的人,一定要有武德,要遵守天道,不仅不使用超常的暴力害人,还要保护弱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武侠就是凭一己之力匡扶正义的人,也是替天行道的人。

我们愿意当这样的人吗?如果需要算计一下再做回答,那好,请留意以下几项条件。

第一,当这样的人门槛很低。无须特别的家庭背景和超人的资质,我辈寻常人就可以入选。入选后,也无须吃特别多的辛苦,莫名其妙的几次奇遇就能使你获得常人需要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积累起来的功夫。保持这种功夫,还无须戒酒肉,更无须远女色。

第二,一旦成为这样的人,便会有美女——通常还不止一个——芳心暗许,闹得你的生活充满月影花香,情趣盎然。

第三,你的大名在江湖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敬。凭着这个名头,走哪儿吃哪儿,华服美屋,还动辄有几百两银子的进项(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不过二十两),无须当牛做马为稻粱谋,永远不必为柴米油盐之类的琐事操心。

第四,法律管不着你。哪怕杀人如麻,大侠们也没有通缉逃亡之苦。没有查夜,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住店也不用登记姓名。

其实,不用这么充分的条件,只要有一两条就足够我满意的了。孔圣人说,如果富裕可以求得,即使执鞭之类的事我也做。如果不可求,那我就干自己喜欢的事了(《论语·述而》)。金庸笔下的大侠既富且贵,又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正义的事,受人感激的事,但愿这等十全十美的好事能让我撞上。

我们当然知道,维护正义是很麻烦的。在当代社会中,这是检查官、律师和法官们,消耗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费了无数的心血和麻烦,勉勉强强还未必能维持一个大概的。指望一个武术高手在短时间内明辨是非,以暴力维持公平和正义,这简直是一个神话。不过神话恰恰是既省事又省心的故事。我们特别怕麻烦,怕费心,怕受约束,还怕合作,怕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怕走复杂的组织程序,怕背诵复杂的法律条文,我们幻想舍弃这一切麻烦,不支付任何代价,像呼唤神灵一般地把正义从空中呼唤出来。

原来,我们的白日梦是一个富于正义感的懒汉的富贵幻想。

究竟什么人拥有超强的暴力,不受暴力的威胁,却能以暴力贯彻自己的意图?究竟什么人可以衣食无忧,既富且贵,身边美女如云?这种拥有匡扶正义的地位,凭借暴力获得立法和执法权威的社会角色,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皇帝的生活,乃是中国人所能想象的尘世间最幸福的生活。不过金庸又替我们想象了一个比皇上还幸福的角色,也就是大侠。

皇帝还有许多不自由,还有上早朝的义务,处理公文的义务,不能睡懒觉,不能自由出入民间,被迫忍受许多约束。明朝的正德皇帝就因此深感痛苦,与文官们闹了一生。武侠没有这些烦人的事。这是一个摆脱了讨厌的义务,又可以尽情享受生活的自由权利的角色。除了内心,没有任何可以约束他的力量。

总之,武侠梦就是中国男人的改良皇帝梦。

我得承认,金庸对帝制颇为反感。在他笔下,凡是有一统天下的野心的人,几乎都是大号的反面角色。但是,设身处地替皇上想一想,卧榻之畔岂容他人酣睡?一统天下正是追求社稷安全的合乎逻辑的行为。大侠凭着独步天下的武功不受任何威胁,皇上只有剪除异己才能不受任何威胁。在寻求绝对安全的意义上,追求绝顶武功的人,与追求天下一统的人,实属一丘之貉。

其实,做改良的皇帝梦也没有什么不好。我就很喜欢做。皇帝梦中的许多东西,也是人类普遍的幻想和渴望。譬如公正,强大,受人尊敬,衣食不愁,美女如云,安全,有成就,匡扶正义,偷懒,不受管束和约束,不干没有意思的苦工,等等。我们当然可以看出来,这些幻想不仅简单幼稚,而且自相矛盾。但我们愿意梦想的恰恰是这种简单幼稚和自相矛盾的东西。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愿意不愿意,而在于做得到还是做不到。譬如皇上享受的一夫多妻制度,扣到女性头上显然不公道,当代男人也不敢再拿这种制度当真,于是金庸笔下就飘出了来自西方的一夫一妻制度的爱情气息。与几百年前的《水浒》和比起来,在金庸笔下,忠孝和义气之类的许多说教消失了,杀人不眨眼的蛮横减少了,西方的人道主义和自由主义色彩出现了。经过这些调整,金庸编织的梦境就更对当代人的胃口,更容易通过具有当代口味的良知或超我的审查。

为什么武侠幻想在中国格外流行?除了合乎我们的梦想之外,社会气候和土壤似乎也格外适宜。中国人从自己的悠久历史中发现了核心秘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出财富、出尊敬、出美女、出成就、出一切。对武侠的幻想,其实就是对枪杆子的幻想,对拥有强大的伤害能力的幻想。中国古典文学中并不缺少类似的先例。孙悟空,梁山好汉,都是超强暴力的拥有者。他们都是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即使那些大魔头,由于武功高强,也成为人们羡慕尊敬的对象。只有平民是不值得一提的。在武林高手眼里,平民不过是伺候人的店小二,或是用来出气的店小二,或是供他搭救的芸芸众生。这正是皇帝眼中的百姓的功能。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假如换一个社会和时代,幻想的对象大概就不再是武侠,而是亿万富翁,似乎那才是西方男人的幻想中心。体现这些幻想的作品有、《基督山恩仇记》,还有那些畅销的关于巨富的传记。西方男人的幻想可以集中在巨大的财富上,但中国的财富很缺乏自卫能力,不那么值得幻想。在一个缺乏安全和秩序的社会里,对获利能力的幻想,不如对加害能力的幻想那么具有根本性,那么肆无忌惮所向披靡。这就是说,对加害能力和自卫能力的热切幻想,对公平和正义的热切幻想,反映了我们社会的缺陷。中国的合法暴力控制者长期失职,因此公正问题格外严重。我们营养不良,我们的社会有病,所以我们特别馋这些东西,在幻想中大口吞食这些东西。

在金庸笔下,男主人公最后总是赢了,清除了对自身和江湖的重大威胁,挟神仙美眷飘然而去。不过在我看来,更普通因此也更深刻的问题此时刚刚出现:大侠赢了以后怎么办?大侠在逃避了追杀,赢得了美人心,清除了各种威胁之后,终于可以过正常生活了,就好像我们大多数人如今每天面对的问题一样,那时候,他怎么过?如何养家糊口供房子?当保镖?当武术教练?他不觉得口中寡淡吗?如果这种问题不能提出来,如果解决这种问题的想象不能流行,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还不到提出问题的时候呢?我们的民族还不成熟?我们还没有走出童年?或者我们太老太懒太累太无能,只好在装嫩中尝一点乐趣?

正文 金庸现象引起的文学史思考

在杭州大学“金庸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

钱理群

我对金庸毫无研究,仅仅是他的作品的爱好者;因此,我今天的发言,无法进入金庸作品本体,仅能从文学史研究的角度谈一点看法。

在进入主题之前,我想先谈谈我个人对金庸的接受过程。说起来我对金庸的“阅读”是相当被动的,可以说是学生影响的结果。那时我正在给1981届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学生讲“中国现代文学史”。有一天一个和我经常来往的学生跑来问我:“老师,有一个作家叫金庸,你知道吗?”我确实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于是这位学生半开玩笑、半挑战性地对我说:“你不读金庸的作品,你就不能说完全了解了现代文学。”他并且告诉我,几乎全班同学(特别是男同学)都迷上了金庸,轮流到海淀一个书摊用高价租金庸小说看,而且一致公认,金庸的作品比我在课堂上介绍的许多现代作品要有意思得多。这是第一次有人(而且是我的学生)向我提出金庸这样一个像我这样的专业研究者都不知道的作家的文学史地位问题,我确实大吃了一惊,却又不免有些怀疑:这或许只是年轻人的青春阅读兴趣,是夸大其辞的。但后来有一个时刻我陷入了极度的精神苦闷之中,几乎什么事不能做、也不想做,一般的书也读不进去;这时候,我想起了学生的热情推荐,开始读金庸的小说,没料到拿起就放不下,一口气读完了他的主要代表作。有一天,读,当看到“生亦何欢,死亦何欢,怜我世人,忧患实多”这四句话时,突然有一种被雷电击中的感觉:这不正是此刻我的心声吗?于是将它抄了下来,并信笔加了一句:“怜我民族,忧患实多”,寄给了我的一位研究生。几天后,收到回信,并竟呆住了:几乎同一时刻,这位学生也想到了金庸小说中的这四句话,并且也抄录下来贴在墙上,“一切忧虑与焦灼都得以缓解……”这种心灵的感应,我相信不仅发生在我和这位学生之间,发生在我们与作者金庸之间,而且是发生在所有的读者之间:正是金庸的小说把你,把我,把他,把我们大家的心灵沟通了,震撼了。——对这样的震撼心灵的作品,文学史研究,现代文学史研究,能够视而不见,摒弃在外吗?

是的,金庸的小说的出现,对我们的现代文学研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研究,讨论,作出回答。或许我们可以作这样的一个比喻:在台球比赛中,一球击去,就会打乱了原有的“球阵”,出现新的组合;金庸的小说也是将现有的文学史叙述结构“打乱了”,并引发出一系列的新的问题。

现有的现代文学史叙述一直是以“新、旧文学”的截然对立作为前提的,而且是将“旧文学”(包括被称为“旧小说”的通俗小说,“旧体诗词”,以及“旧戏曲”)排斥在外的,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现代文学史”也就是“新文学史”。应该客观地说,“新(文学)”与“旧(文学)”的这种近乎水火不相容的对立,并不是今天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由于新文学的提倡者(如鲁迅、胡适等人)的“过于偏激”,“割断历史”造成的;事实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中国文坛上占主导地位的仍是“旧文学”,他们对刚刚诞生的新文学是采取“不承认主义”、“不相容”态度的,因此,“新文学”以与“旧文学”截然对立的姿态出现,对之进行激烈的批判,都带有争取自己的“生存权”的意味。而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新文学不但没有像某些旧文人预言的那样,如“春鸟秋虫”“自鸣自止”,而且逐渐占据了文坛的主导地位,建立起了自己的文学史叙述(即“新文学史”)体系,进而成为唯一的“现代文学史”的叙述体系,其中是没有“旧文学”的地位的。于是,又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一方面,在一个世纪的中国文学发展中,“旧文学(体式)”——无论是通俗小说、诗词, 还是传统戏曲的创作潮流尽管有起有伏,却从未停息过,事实上成为与“新文学”——新小说、新诗、话剧创作相并行的另一条线索,但却不能进入“现代文学史”的叙述。现在所提出的问题正是要为“旧文学(体式)”争取自己的文学史上的存在权利。可以说这是20世纪两个不同的时代(20年代与90年代)所提出的不同性质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因为“五四”时期“旧文学”对“新文学”的压制,而否认今天“旧文学”争取自己的文学史地位的合理性,也不能因此而反过来否认当年“新文学”对“旧文学”统治地位的反抗的合理性。

我们的讨论还可以再深入一步:为什么当年尚处幼年时期的“新文学”能够迅速地取代“旧文学”在文坛上的主导地位?有一个事实恐怕是不能回避的:尽管中国的“旧文学(体式)”有着深厚、博大的传统,但发展到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已经出现了逐渐僵化的趋势,不能适应已经开始了现代化进程的中国出现的“现代中国人”表达自己的新的思想、感情、心理的需要,并且不能满足他们的新的审美企求。也就是说,在20世纪中国,“文学现代化”是一个普遍的历史要求;中国的传统文学发展到20世纪,必须有一个新的变革,变而后有新生。——我曾在《百年中国文学经典》“序言”里提出:“抱残守阙,不思变革,才是‘传统与现代断裂’的真正危机所在。”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新文学对传统文学所进行的革新、改造正是为传统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历史的新机的,其生命力也在于此。当然,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变革”固然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但“采取什么方式变”却是可以有(而且事实上也是存在着)不同的选择的。也就是说,新文学对传统文学的变革方式并不是唯一(或唯一正确)的。这个问题也许今天回过头来进行总结,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事实上,从“五四”(或者可以上推到19世纪末)开始,就存在着两种变革方式的不同选择。新文学采取的是一种“激变”的方式,即以“形式”的变革作为突破口,而且是以激进的姿态,不惜将传统形式搁置一边,另起炉灶,直接从国外引入新的形式,自身有了立足之地,再来强调对传统形式的利用与吸取,逐渐实现“外来形式的民族化”。最典型地体现了这种激变的方式的,无疑是新诗与话剧。——当然,这里所作的概括不免是对历史的一种简约,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即使是早期白话诗的创作,也仍然有着旧体诗词的某些痕迹,不可能彻底割断,所谓“另起炉灶”是指对传统诗词格律总体上的摈弃。尽管今天我们可以对这种变革方式所产生的负面效果提出这样那样的批评性的分析,但有一个事实却是不可忽视的:即使是新诗与话剧这类从国外引入的文学新形式,经过一个世纪的努力,已经被中国民众(特别是年轻的一代)所接受,成为中国新的文学传统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如果没有先驱者们当年那样的绝决态度,恐怕传统形式的一统天下至今也没有打破。但也还存在着另一种变革方式,即“渐变”的方式。记得著名京剧艺术家梅兰芳家曾主张传统京剧(也包括其他传统剧种)的改革要采取“移步换形”的方式。他主演《宇宙锋》、《贵妃醉酒》,几乎每一次演出,都有新的变化,但只移动一步,变得都很小,让已经稳定化的观众(即所谓“老戏迷”)都不易察觉;但集小变为大变,变到一定阶段,就显示出一种新的面貌,也即是“换形”了。通俗小说的变革(“现代化”)也是经历了“渐变”的过程。五四时期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尽管已经采用了白话文,但在小说观念与形式上都与传统小说相类似,当时的新文学者将其视为“旧小说”也不是没有根据的。到了30年代,经过一段积累,终于出现了张恨水这样的通俗小说的“大家”,其对传统社会言情小说的“换形”已昭然可见;同时期出现的平江不肖生(向恺然)等的武侠小说也传递出变革的信息。到了40年代,就不但出现了还珠楼主、白羽、郑证因、王度庐、刘云若、予且这一批名家,对传统武侠、社会言情小说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与创新,为金庸等人的出现作了准备,而且出现了被文学史家称之为出入于“雅”、“俗”之间的张爱玲、徐讠于、无名氏这样的小说艺术家,这都标志着传统通俗小说向着“现代化”的历程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这样,五六十年代,金庸这样的集大成的通俗小说(武侠小说)大家的出现,不仅是顺理成章,而且自然成为中国通俗小说现代化的一个里程碑。这里有一个有趣的比较:新文学由于采取的是“激变”的变革方式,一方面很容易出现因对外来形式的生搬硬套或传统底气不足而造成的幼稚病,却并不妨碍一些艺术巨人的超前出现:鲁迅正是凭着他深厚、博大的传统与世界文化(文学)修养,他与中国现代民族生活的深刻联系,以及个人的非凡的天赋,自觉的反叛、创造精神,在新文学诞生时期就创造出了足以与中国传统小说及世界小说的经典作品并肩而立成熟的中国现代小说;可以说正是鲁迅的、,以及同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如小说方面的郁达夫,诗歌方面的郭沫若、闻一多、徐志摩,散文方面的周作人、朱自清、冰心,戏剧方面的田汉、丁西林)的创作实绩,才使得新文学能够在短时间内,不但争得了生存权,而且占据了文坛的主导地位,在中国的社会、文化结构中扎下了根(其重要标志之一即是进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及大学文学史课程)。而通俗小说的渐变方式,则决定了它的艺术大家不可能超前出现,必得要随着整体现代化过程的相对成熟,才能脱颖而出。但通俗小说的最终立足,却要仰赖这样的大师级作家的出现。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金庸——有了他所创造的现代通俗小说的经典作品,有了他的作品的巨大影响(包括金庸小说对大、中学生的吸引,对大学文学教育与学术的冲击),才使得今天有可能来讨论通俗小说的文学史地位,进而重新认识与结构本世纪文学史的历史叙述。我们的这种讨论,并无意于在“新文学”与“通俗文学”及其经典作家鲁迅与金庸之间作价值评判,而是要强调二者都面临着“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并有着不同的选择,形成了不同的特点。除了已经说过的“激变”与“渐变”的区别外,这里不妨再说一点:新文学的现代化的推动力是双向的,既包含了文学市场的需求,也有思想启蒙的历史要求;而通俗小说则基本上在文学市场的驱动下,不断进行现代化的变革尝试的。应该说这方面的研究还未充分展开,我们这里仅是把“问题”提出而已。

前面已经说过,在五四时期,“新”“旧”文学的对立,是自有缘由的;但在发展过程中,却逐渐把这种对立绝对化,就不免出现了偏颇。金庸的出现,与八九十年代通俗文学的发展,更引发出我们的一些新的思考,注意到二者的对立(区别)同时存在的相互渗透、影响与补充。这里不妨举一个例子:许多现代文学的名著在90年代都被改编为电视或电影,茅盾的、,郁达夫《她是一个弱女子》、《春风沉醉的晚上》等的改编都引发出各种争论,最近《雷雨》电视剧更在《北京晚报》等报刊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应该说,原小说(戏剧)与改编后的电视剧(电影)属于不同的文类,前者是我们说的“新文学(新小说、话剧)”,后者则属于“通俗文学”,它们有不同的文学功能,不同的价值标准,满足不同的审美需求,因而也无须在二者间比较高低,但却可以在各自的艺术体系内去讨论其艺术的得失,并作出相应的评价。比如说,曹禺的《雷雨》,按作者自己的说法,原本是“一首诗”,剧中的氛围、人物,都具有一种象征性:主人公繁漪就是作者所说的“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的“‘雷雨式’性格”的化身,因此她在剧中的言行都是极端的,或者说是被剧作者极度强化了的,追求的是心理的真实与震撼力,而非具体情节、细节的真实;而电视剧《雷雨》是一部通俗的社会言情剧,改编者首先面临的是要使繁漪的性格、言行为观众所理解与接受,就必得对繁漪与周萍、周朴园父子感情纠葛的发展过程作细致的交待与刻划,自然也要考虑市民为主体的观众的欣赏趣味,从而增添了许多原著所没有的情节与细节;我们只能根据通俗剧的艺术要求去讨论其增添的得失,而绝不能以“不像原著”为理由否定改编者的创造。这里强调的是“原著”与“改编”不同,这是我们首先要注意的;但也不能因此否定二者的联系:上述新文学代表作能够被改编成通俗剧,这个事实至少说明,这些“新文学”作品本身就具有了“通俗文学”的某些因素(因子)。像《雷雨》里的情节原素,诸如“少爷与丫环”、“姨太太与大少爷”之间的偷情,“父亲与私生子”之间的冲突,失散多年后“父(母)与子”、“夫与妻”的相认等等,都是通俗言情作品的基本情节模式,电视剧作者看中了《雷雨》,自是显示了一种眼光的。这种眼光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新文学与通俗文学之间的联系:尽管新文学从一开始就是作为“通俗小说”(当时称为“旧文学”)的对立面出现的,但这种对立并不妨碍通俗小说因素向新小说的渗透与影响(反过来也一样)。即使是像茅盾这样的当年批判“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大将,现在人们也在他的作品中发现了“言情”因素,并据此而改编成社会言情剧:如果我们不固守“新旧文学水火不相容”的观念,就不应当把这类改编看作是对新文学的亵渎,并通过这类新的文化现象,不断调整与加深我们对新文学与通俗文学关系的认识。最近我读到了一篇博士论文,谈到了“和上古神话的想象力传统”的问题;作者认为,这一传统的未被充分认识与继承,是中国现代小说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遗憾,因此,鲁迅的里,对庄子与神话想象方式的继承,及由此产生的意义强化与消解,其中包含着十分丰富的艺术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参看郑家健:《神话·〈庄子〉和想象力传统》,载《鲁迅研究月刊》1997年第7期)。我基本同意这位作者的意见, 并引起了这样的联想:如果说“和上古神话的想象力传统”只为鲁迅等少数新小说家继承;那么,或许可以说在以金庸为代表的武侠小说中,就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我们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去探讨鲁迅的与金庸武侠小说中的某些内在联系呢?——其实,里的中的“黑色人”就是古代的“侠”。提出这样的“设想”,并不是一定要将金庸与鲁迅拉在一起,而是要通过这类具体的研究,寻求所谓“新小说”与“通俗小说”的内在联系,以打破将二者截然对立的观念。

由金庸的出现引发出的新小说与通俗小说的关系的上述思考,也还可以引申出更广泛的问题,例如“新诗”与“旧体诗”的关系,“话剧”与“传统戏曲”的关系,等等。在这些领域,同样存在着将“新(话剧,诗)”、“旧(诗词,戏曲)”截然对立,而将后者排斥在现代诗史、戏剧史叙述之外的问题。我们已经说过,这样的“结果”是有历史的原因的;但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就有必要进行重新审视,正像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所要提出的问题是“重新检讨我们的历史叙事。我们怎样成为‘现代’的?我们如何通过‘现代的历史叙事’来重新组织我们的历史?这个重新组织的后果是什么——强调了什么,排斥了什么,等等。中国现代文学对现代性的处理,在哪些方面能够提供我们反思现代性的资源?”(参看汪晖:《我们如何成为‘现代的’?》,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6年1期)这就涉及现代文学这门学科的性质、研究对象、范围等一系列的新的问题。目前,这类的讨论在现代文学研究学术界才刚刚开始,出现各种不同意见,不仅是正常的,而且应该更充分地展开,同时也要提倡进行新的研究的实验与探讨。例如从两种体式——新诗与旧体诗词,话剧与传统戏曲,新小说与通俗小说的相互对立与渗透、制约、影响中,去重新考虑与研究本世纪中国诗歌、戏剧与小说的历史发展——这不仅是研究范围的量的扩展,而且在“彼此关系”的考察这一新的视角中,将会获得对本世纪文学发展的某些质的认识。

这里,我还想强调一点:进行这类实验性的研究,必须谨慎,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避免出现新的片面性。我这也是有感而发的。最近,我和一位朋友合作,选编了一本《20世纪诗词选》,试图用选本的形式对本世纪的旧体诗词的创作,做一个初步的整理,为进一步的研究,以确立其文学史的地位,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我们的这一尝试得到了旧体诗词作者的支持,收到了许多来信,使我们更坚信这一工作的意义。但有些来信在对旧体诗词长期不被重视表示了正当的不满的同时,却将其“归罪”于五四新诗运动的发动者,进而对新诗作了全盘的否定,这些观点不仅是不能同意的,而且使我们产生了新的忧虑:这不仅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且不免使人联想起当年(五四时期)对新诗的抹煞。我们今天对历史的重新审视绝不能退回到历史的起点上。这又使我想起了鲁迅与周作人有关新文学运动的一些思考与意见。周作人有一个著名的观点:“(文学发展)正当的规则是,当自己求自由发展时,对于迫压的势力,不应取忍受的态度;当自己成了已成势力之后,对于他人的自由发展,不可不取宽容的态度。”(《文艺上的宽容》,文收《自己的园地》)他因此认为,“五四前后,古文还坐着正统宝座的时候,我们(即新文学者——引者注)的恶骂力攻都是对的”,但在白话文已经取得主导地位,古文“已经逊位列为齐民,如还不承认他的华语文学的一分子……这就未免有些错误了”。他据此而提出了“将古文请进国语文学里来”的主张(《国语文学谈》,文收《艺术与生活》)。——不难看出,我们今天提出要给诗词、通俗文学及戏曲创作以文学史的地位,与周作人的思路颇有接近之处。但鲁迅却另有一番考虑:他始终坚持五四白话文运动的立场(包括对“欧化文法”的借鉴),而对“文言的保护者”保持高度的警惕,因为在他看来,“开倒车”是随时可能的(参看《答曹聚仁先生信》、《门外文谈》、《中国语文的新生》)。——今天历史的发展已经到了这一地步:无论是新小说,还是新诗,话剧,都建立起了稳固的地位,不再可能发生全面的“开倒车”,即重新恢复旧文体的一统天下,但在我们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时,却不能走到否定五四新文体的极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的警惕仍是值得注意的。正如周作人所说,“文学家过于尊信自己的流别,以为是唯一的‘道’,至于蔑视别派为异端,虽然也无足怪,然而与文艺的本性实在很相违背”(《文艺的宽容》);我们所强调的“新小说与通俗小说,新诗与旧体诗词,话剧与戏曲在相互矛盾、对立、制约与渗透、影响中的发展”,这既是尊重本世纪文学发展的历史事实,也是符合文学多元、自由的(而非独断的)发展的历史要求的。与此相关的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在研究与评价有关作家、作品——无论是小说、新诗、话剧,还是通俗小说、诗词、戏曲,都要实事求是,掌握分寸:必须看到,在各种“新”、“旧”文体中,都有大量的平庸的作家、作品,真正的“名家”、“大家”是并不多的,而且又都是存在着自己的缺陷与不足的。鉴于长期对通俗小说、诗词与戏曲创作的忽视,我们今天的研究,对这些领域的成就,作比较充分的肯定与强调是必要的,但也要掌握好“度”,也就是说,必须坚持文学史的严格的评价尺度——当然不是以新小说(新诗,话剧)的尺度去评价通俗小说(诗词,戏曲),或是相反;而是要建立起、并且坚持各种体式自己的价值尺度,这自然是要在长期艺术实践与理论总结中逐渐形成的。不过一定要有“尺度”,而且要严格掌握,不能搞“无高低,无等级”的绝对的“相对主义”,那是会真正导致文学史研究,以至文学创作整体水准的降低的。——这是一个很值得注意、也很复杂的问题,以后还可以作进一步的讨论。

正文 金庸小说的情爱世界

孔庆东

可能有的朋友听了会觉得惊讶,说金庸,那不是写武侠小说的吗?借助武侠小说来谈爱情,这合适吗?在很多朋友看来,武侠小说不就是写那些英雄豪杰们没日没夜地打架、杀人、喝酒,不就写这些的故事吗?从这些故事里边要探讨爱情,是不是好像是让李逵来绣花,让张飞来画画,让窦尔敦唱小曲,是不是不合时宜?其实我告诉大家,历史上的张飞他还真会画画,而且专画美人,张飞是以画美人见长的。在杀场上能够浴血奋战,给人一个非常粗豪这样形象的人,他同时也可以非常秀雅,非常文雅。

而上述我所提出来的这种担忧,其实正是我们社会上很多人对武侠小说误解的一种反映。很多人以为武侠小说就是武打小说,我们很多中学老师没收学生的书就说不许看武打小说,所谓武打小说在他们理解起来就是暴力文学,教孩子怎么打架的教科书,就是粗制滥造的低俗文学。而这些朋友不了解,武侠小说也好,通俗小说也好,其实只是我们给文学分的类,只是文学中的某一个类别,这些类别只是说它们有不同的特点,而不是说它们在艺术价值上有高有低,通俗小说不见得它不高雅,不见得不严肃,而那些所谓的非通俗小说,我们想想发表在所谓严肃刊物上的那些小说,它们都是精品吗?它们都高雅吗?不是说你写某一种类别的东西,就决定了你的高下,就好像我们大家从事的工作,当教授就一定高雅吗?在木樨地卖馒头就一定低俗吗?这可不见得。所以类别只是一种特点上的划分,而不能决定它的高下,看文学作品跟看人一样,不能看表面上的名目。比如大家看我今天穿这衣服,不能代表我就会武功,其实我不会打架,我连我的夫人都打不过,我可能只能打过我家那只猫。所以不能只看这个表面现象,武侠小说里面它就不能写出非常精彩的爱情吗?我想读过武侠小说的人,会对这个问题有非常清楚的认识,特别是金庸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当然是一流的武侠小说,这个是毫无疑问的,没有人会对这个提出疑问。但是,我们不去讲他的武侠,就看金庸小说里边的爱情,从这个角度看,也可以说金庸的小说是一流的爱情小说。今天我们可以说金庸写爱情之广,写爱情之深,写爱情之奇,可以跟世间任何言情大师一决高下。所以今天我们《百家讲坛》的这一讲,就来看看金庸笔下爱情的深广性和它的典型性。

金庸小说的爱情模式之一:英雄美人式

一般的武侠小说都是以男性为绝对中心的,也不例外。它的主要人物是男性的,郭靖,这是它所要塑造的成长的一个大侠,周围有什么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加上江南七怪,还有全真派,一大堆人。但是我们看,从小说主人公郭靖的成长历程来看的话,郭靖比较笨,主人公比较笨,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智商大概是三四十、五六十,就是他学东西非常慢,人家学一遍、几遍就会,他几十遍都不会,他的好处就是永远地学下去,永远地练下去,直到会。如果不是他后来认识了黄蓉,如果不是靠着黄蓉一路引领他,帮助他,甚至是护导他,郭靖就不可能后来武艺大成,成为一代大侠。作为一个英雄人物,郭靖是远远没有诸葛亮的智慧,岳飞那种胆略,排兵布阵这些方面他都是外行,大事小事都是黄蓉领导着丐帮,或明或暗地指点他,一到紧急时刻都是黄蓉帮他想出一个奇妙的招数,化险为夷。所以说没有黄蓉,郭靖就不能正常地成长。所以说黄蓉在小说中的作用实际上是郭靖的“精神辅导员”、“政治导师”,很像一个班里边,一个学习比较差的男生,这老师给他安排一个学习很好的女生,是班里的学委加团支部书记,所以这个郭靖才能正常地成长,而这种描写是此前的武侠小说中从来没有过的,所以说郭靖与黄蓉两个人的合作是力量与智慧的合作。而力量与智慧哪个重要?智慧当然要比力量更重要,所以郭靖这个人物是在黄蓉的映照下完成的。

我们再从人物语言上进行分析,中女性的语言压倒男性的语言。因为在小说中,哪些人物重要,往往体现在这个人物说的话是否重要上。我们想想你读过的其他小说,重要的人物,他的话一定是重要的,比如诸葛亮在中很重要,因为他的话是重要的。而在里面,最会说话的人是黄蓉,她说的话多,她说的话有权力,有优势,有压倒性,而且有艺术含量。而郭靖呢,这个一号英雄,被设置为一个说话不太行的人,很木讷,有时候看上去好像很口吃,结结巴巴,他没有话语权。在和黄蓉相处的过程中,他只是靠自己的一颗纯朴的心,黄蓉是处处占上风。黄蓉不仅跟郭靖这样一个不太会讲话的男性说话的时候占上风,她跟其他那些能言善辩的男子对谈的时候仍然是具有优势,比如说欧阳克,比如说周伯通,都是能言善辩的,但都不是黄蓉的对手。她说话不仅口才好,而且有学问,这一点更是出人意料。一般的小说中可以写这个女的能言善辩,可以写她口齿伶俐,说话不饶人,这可以做到,但是这女的说话很有学问,比男的有学问,这是不容易做到的。一般的小说写男的可以说话少,但他说一句就把女的压倒了,但是这里面黄蓉是压不倒的。小说中有一场就是黄蓉和“渔、樵、耕、读”四大弟子来斗嘴,那么他们在这里面篡改前人的诗句,篡改经典,对对子,人家给她出一个“琴瑟琵琶,八大王一般头面”,黄蓉对“魑魅魍魉,四小鬼各自肚肠”,然后她一句一句,唇枪舌剑,把“渔、樵、耕、读”四大弟子骂了一遍,读者感到非常精彩,没有办法驳倒她。对方只好欺负她是一个女性,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因为看郭靖背着她,说你们怎么“男女授受不亲”,让郭靖背着你,引用孟子的话企图来羞她一下。可是黄蓉断然反唇相讥,说“孟夫子最爱胡说八道”,她一下子就把你们引经据典的那个圣人给推倒了,把儒家心目中的那个圣人推倒。她说他的话怎能信得?然后这个话可不是一时的气愤之言,她是有理有据的。下面就说了四句诗:“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这首诗一句一句都是针对孟子之言的。《孟子》这本书里边有一个寓言,说有一个乞丐,他有一妻一妾怎么怎么样,黄蓉说既然是一个乞丐,怎么可能有两个妻子呢?饭都吃不上家里还有两个妻子?孟子还讲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天天到邻居家去偷鸡,黄蓉说邻居家哪来那么多鸡,天天给你去偷?这都是不合理的。还有儒家都是推崇孟子、孔子周游天下,去说服那些政治家,贩卖自己的思想,但是黄蓉敏锐地指出,当时还有周天子啊,周天子还在啊,最高中央领导人还活着呢,你到各个省去游说什么呀?你这不是谋反吗?你这不是要颠覆国家秩序吗?所以她的批判使对方哑口无言,就是使我们这些做学问的读者读来,也觉得,小丫头有两下子,小丫头不错,就是你很难把她驳倒。所以在这些谈话面前,在这些男性面前,她的光彩是那样的鲜艳,光彩四射,使男性都黯然失色。

如果从审美关系上看,中的女性,以黄蓉为代表的女性,她不是简单地成为男性的一个审美对象。我们知道很多小说中写女性,写得女性很美,很可爱,但是这种描写,实际上是把女人看成是男人的一个观赏对象,就是她是好看的。所以我们看小说中写女人的容貌,写女人的身体,往往占了比较多的篇幅,小说中很少去描写男人的容貌,男人的身体,因为女人是要给男人看的,所以这是男女不平等社会的一种现象。而在中,女性总是主动地表现出自己的主体性。比如黄蓉一出场,她是打扮成一个小脏孩儿,一出场不是光彩照人,打扮成一个小脏孩儿,又黑、又丑、又脏,她不让人看见她长得漂亮,她不需要用自己的漂亮来吸引人。她为什么喜欢郭靖呢?因为郭靖爱她不是爱她的美貌,后来她穿上漂亮的衣服了,恢复本来面目,她说“我穿这样的衣服,谁都会对我好,那有什么稀罕?我做小叫化时对我好,那才是真好”。她和郭靖的友谊,是起源于她做小叫化的时候,这种人和人之间真诚的情感,而不是那个欧阳克一看,这个小丫头长得很漂亮,所以他处心积虑地追她。所以她知道郭靖是好人,是真正的好人。所以在这个小说里,作者所表达的不仅是女人的社会需要和自然需要不可忽视,应该得到尊重,更重要的是作者对一种理想的两性文化的展望。从中可以看出,只有两性互补的状态,才是人类的理想的状态,男尊女卑固然是不好的,但是你矫枉过正,说一定是女尊男卑,说现在这男人太坏,压迫女人,咱们颠倒过来吧,我们退回到母系社会吧,还是女人做主,男人在外边干活就行了,那样也不是理想的。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都是不合理的。中郭、黄二人的爱情受人喜爱,就是因为这样一个道理。两个人一个比较木讷,一个比较机敏;一个其貌不扬,很本分,一个很漂亮,但是精灵古怪;一个纯朴少知,一个机变博学;一个豪迈大度,一个活泼俏皮。但是只要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正好像手足一样互补起来,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是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黄蓉的巧慧是郭靖质朴的补充,而郭靖的天拙,有时候又能克制黄蓉的机巧,有时候她这个人太聪明了,全是鬼主意,有时候想使点坏,但是郭靖是非常纯朴的,他有一个底线,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所以这两个人才肝胆相照,生死相依。我们不能说就是弘扬女性主义的作品,但是他的确写出了理想中的一种男女爱情,我们大多数人做不到,也找不到这样的爱情,但是它可能存在,它永远吸引着人们去找,所以这一组爱情受到了最广大的欢迎和羡慕。

金庸小说的爱情模式之二:感天动地式

中杨过和小龙女的爱情可以说是金庸小说中,也可以说是所有小说中最感人的爱情,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为这个爱情流过多少眼泪。这个爱情首先它是充满了反叛性的,这是它的一大特点,它写的是爱情与封建礼法的冲突。我们知道到这个故事是发生在南宋,南宋是个什么时期?正是中国封建社会这个礼法开始加强、开始森严的时代。在那个时候,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是不被理解的,因为在名分上他们是师徒,封建礼教特别讲究名分,不顾实际情况,不管你们两个人之间感情,所以他们一说相爱了,所有人都不能理解,所有人都不能同意,说你这是混账,简直是禽兽的行为。第一,小龙女是杨过的师傅;第二,你管她叫姑姑,你怎么能和你的姑姑结为夫妻呢?没有人会理解他,甚至郭靖这么伟大的一个豪侠,他把手放在杨过的头顶上,说“你再坚持,我就一掌打死你”,但是面对这样的生死威胁,杨过不为所动,他不懂得这些礼法,他知道这个威胁,但是他心中只有一个纯朴的念头,就是我喜欢她,她喜欢我,这有什么错?在这方面,他呈现出一种“虽万千人吾往矣”的英雄气魄。英雄气魄可以表现在战场上,可以表现在国家大事上,但是在爱情中,在个人爱情中,同样可以表现出一种英雄气魄。死就死了,我认为我没有错,这一点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即使在今天,在我们号称个性解放了一百多年的今天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你想想今天一个男同学和一个年轻的女老师谈恋爱,家长能让吗?校长能让吗?社会上得有多少人来给你做工作呀——孩子,迷途知返吧,你错了,或者说这个男生从小就心术不正,或者说这个女老师心术不正,勾引青少年,他们身上肯定会被泼上很多很多的污水。没有人会去想,他们两个人如果是纯真的相互喜爱,这有什么错?所以考虑到南宋的时代,这个反叛性它具有的这种震撼力就更大。

这个爱情的感人之处不仅仅是它的反叛性,还有很深刻的问题,这个爱情被写得天惨地绝,这是让人揪心之处。金庸在他们的爱情问题上写得非常大胆,这样一个感天动地的,让人觉得非常神圣的、非常圣洁的这样一个爱情,它居然是有着先天缺陷的,有重大缺陷的一个爱情。特别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说,甚至觉得不太能够接受这个缺陷。什么缺陷呢?杨过是被削掉了一只臂膀的,杨过少了一条胳膊;而小龙女,小龙女居然是被人奸污过的。一般作家哪敢这样写,你想塑造一个很纯洁的,让人家感动,让人家羡慕的这样一个爱情,感天动地的爱情,他居然先把自己最有利的条件给抹煞掉,先写这两个人都有重大的缺陷,不把他们写得完美。小龙女她在不知情的状态下,练功的状态下,稀里糊涂地被全真派一个叫尹志平的青年给奸污了,杨过也是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被郭靖的女儿叫郭芙,一剑把胳膊给削了下来,就是杨过等于是残废人,虽然武功很高,他只能参加残疾人奥运会,去拿特奥会的金牌的。但是我们没有觉得他是残疾人,我们觉得他比我们正常人还要高大无比。所以他们的爱情首先有个不利的条件——天残地缺,很难写好,就是金庸对自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要把这样的一段爱情写好。但是最后我们看到的,没有影响我们的审美接受,反而促成了这个感天动地,不得了。

也人有分析过,杨过和小龙女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其实一开始他们之间很难说是爱情,特别是杨过对小龙女,一开始是爱情吗?在小说的前半部,杨过对小龙女可以说是感恩之情,虽然两个人年纪没多大差别,但是小龙女是照顾他的,是师傅,他对小龙女实际上含有对母亲的依恋的感情,小龙女对他总是冷冷的、淡淡的,就是为了一个责任,要照顾他,因为死去的婆婆说了,必须照顾这个孩子,对他像弟弟,甚至像对孩子一样。这种感情天长地久之后,两个人之间就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所以两个人的感情是慢慢形成的。在这里,在小龙女的古墓里,给了杨过一个温暖的、安全的家,又关心他,又教他武功,所以他们两个人的感情是很纯洁又很崇高的。一直到后来,小龙女稀里糊涂被奸污之后,小龙女以为这是杨过干的,所以她已经心中把杨过当成自己的男人。但是杨过不知道,他一直不知情,他一直觉得是因为你对我好,所以我情愿为你而死,这是一种报恩的心理。他对小龙女是忠贞不贰的,但是这种忠贞不贰到底是感情上的忠贞不贰,还是道义上的忠贞不贰?这是比较复杂的。

最后,小龙女是愿意回到古墓中去的,因为她不喜欢外面的世界。可是后来杨过成了一代大侠,社会上东游西走之后,干了那么多轰轰烈烈的事业,我们可以看到杨过性格是很活泼的一个人,他不喜欢外面的世界吗?小说中后来有很多女孩子都喜欢过杨过,程英、陆无双、公孙绿萼,所以杨过最后他仍然对小龙女忠贞不贰,这里面是有很多道义因素的。所以说这个爱情不是说非得写那种浪漫的、纯情的,这个纯情是有不纯情的根基的。

最后是小龙女对他的一往情深打动了杨过。小龙女对他是设身处地,处处为他着想,甚至为他跳下了悬崖。她怕杨过殉情也跳下来,所以骗他一下,说你等我十六年,正是这漫长的十六年,使杨过成熟了,成了一个真正的成熟的男人,懂得了爱情,他终于明白小龙女对自己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这个感情不是姑姑的感情师傅的感情,不是。在小说第二十八回洞房花烛中有这样一段:

杨过见她命在须臾,实是伤痛难禁,蓦地想起,“那日她在这终南山上,曾问我愿不愿要她做妻子,那时我愕然不答,以致日后生出这许多灾难痛苦,眼前为时不多,务须让她明白我的心意。”大声说道:“什么师徒名分,什么名节清白,咱们通通当是放屁!通通滚他妈的蛋!死也罢,活也罢,咱俩谁也没命苦,谁也不能孤苦伶仃。从今而后,你不是我师父,不是我姑姑,是我妻子!”

小龙女满心欢悦,望着他脸,低声道:“这是你的真心话吗?是不是为了让我欢喜,故意说些好听言语?”杨过道:“自然是真心。我断了手臂,你更加怜惜我;你遇到什么灾难,我也是更加怜惜你。”小龙女低低地道:“是啊,世上除了你我两人自己,原也没旁人怜惜。”

我们知道什么“你爱我”、“我爱你”这样的话,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从西方贩运来的,我们中国人是不说这些肉麻的东西的,什么是“你爱我”、“我爱你”?“怜惜”,“怜惜”是一个多么好的词!我们中国人讲怜惜,讲恩爱,我们不说我爱你,在古代爱甚至可能不是一个褒义词。他们两个人的爱情不是那种一见钟情、罗曼蒂克式的爱情,而是经过种种考验,自然形成的。好像一篇学术论文,经过反复考证、确凿不疑之后,排除了种种偶然性,才坚定下来的爱情,所以它的感人是实实在在的感人。最后杨过十六年之后,发现自己被骗了,他知道小龙女再也不回来了,他知道小龙女跳下悬崖殉情的时候,到了这个时候,他虽然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但是他仍然要跳下去,他追随小龙女而去。但是就在他跳下去的时候,发现小龙女竟然没有死,小龙女就一个人,还像在古墓里一样,这些年就一个人生活在下面,就生活在那里。他下去之后看见那放着几件衣衫,正是小龙女为他做的。

他自进室中,抚摸床几,眼泪扑簌簌地滚下衣衫……忽觉得一只柔软的手掌轻抚着他头发,柔声问道:“过儿,什么事不痛快了?”杨过霍地回身,正是十六年来他日思夜想、魂牵梦萦的小龙女。

我看这两个人恰恰因为都是至情至性之人,所以她跳下去,他也才会跳下去,小龙女也是因为是至情至性之人,才会在下面非常淡泊地度过了这么多年的岁月,他们也才能在十六年之后又一次相会。这个情节是很奇异的,但它又是合乎这两个人的性格的,它是合情合理的。经过了这么多磨难之后,他们的相会,他们这里找到了人生最大的、最快乐的价值,种种曲折归于平淡,所谓“平平淡淡才是真”。所以在最后,他们为国为民帮助郭靖守了襄阳之后,就告别群雄,携手归隐。所以说小龙女跟杨过的爱情,是这部书最值得议论之处,这部书是武侠作品,但是武侠部分可以改变,武侠部分都可以去掉,就讲他们两个爱情。他们两个人不是武侠人物,是普通的工作者,都可以的。杨过在电视台工作,小龙女在报社工作,也一样,一样感人,所以说这个爱情才是这个真正的主题。

金庸小说的爱情模式之三:痴情女与负心郎式

金庸小说中的爱情不止经典,更具深广,一部作品通常会表现出多组、多种、多层次的爱情,就是这样一部作品。这篇小说的主题是描写主人公大侠胡斐的成长历程。在中,胡斐与袁紫衣、胡斐与程灵素、马春花与福康安,为我们展现了几组刻骨铭心的悲剧恋情。胡斐与袁紫衣是相爱的一对,但是胡斐一路要追杀的这个坏人,恰恰是袁紫衣的生身父亲,这个又是一个情与义的冲突。就是你爱这个女孩,两个人非常相爱,但是她父亲是一个大坏蛋,还要不要完成为了平民百姓报仇雪恨的任务,最后这个矛盾使他不能解决,最后他们的爱情没有成功,没有结局。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叫程灵素的姑娘,她深深地爱上了胡斐,但是胡斐并不爱她,胡斐一直爱的是袁紫衣,身边照顾他的是程灵素。但是他发现了之后,他就跟她说,咱们两个以兄妹相称,程灵素就答应了他,他们两个人兄妹相称,等于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等于是把人家路给堵死了,说你就是我的妹妹,咱们名分是兄妹。可是最后,这个程灵素为他而死,程灵素心细如发,非常细心,这样一个女孩子,最后为了救他,他中了毒,为他吮出毒血,临死之前给他安排得非常妥当。那一段是非常催人泪下的,很少有人读到那一段不动情的。所以一般喜欢金庸小说的人不太敢看那一段,最动人的段落往往是不敢看的。

小说中有很奇的爱情,有很不同寻常的爱情,像马春花与福康安这样的爱情描写,也是突破常规的。金庸小说里一再写到这样一个模式,就是一方是一往情深的,而另一方是薄情寡义的,可是一往情深的这一方,知道对方薄情寡义,不改初衷,虽死无悔。马春花实际上是被福康安骗娶到手的,她是被他玩弄的一个女性,我们站在客观的角度都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个坏男人,他就是骗那个女孩,骗到手就是玩弄,然后始乱终弃,完全是这样一个人。因为他是一个贵族嘛,风流的贵族男性,仗着自己的地位,来玩弄女性。按照我们现在新文艺的模式来描写,按照我们电视剧的方法来描写,女的发现这个男的是个流氓之后怎么样,肯定是跟他一刀两断,决裂嘛。狠狠给他一记耳光,“你这个流氓”,一般来说都是这样来描写。但是金庸不是这样处理,当马春花猜到真实情况之后,她仍然爱着这个人,而且爱得很深。这个人虽然社会评价他是坏人,可是这个坏人的爱人仍然爱着他,这是一个很残酷的,但是很真实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现实。有时候我们大家从别的角度看一个人是坏人,但在他亲人的眼中,他不一定是坏人。比如我们有时候去商店买东西,和那个售货员吵架,吵起来了,那个时候,我有的时候当场会很恨她,这个人是个坏人,但有时候我又一想呢,她回到家里可能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她可能是个非常好的妻子,她在别的方面可能非常好,今天她可能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她就拿我出气,完全可能是这样的。你在另一个场合遇见她,说不定发现她是你的亲戚,是远方亲戚都可能的,就是从她亲人的角度来判断,跟我们的判断可能完全不一样,这样有的时候我们经常能够换位思考,能够宽容很多人。而马春花这样一个人,最后就被福康安,被她所爱的男人给出卖,给害死了,但是她临死而不悔,到最后都不悔。这就写出了爱情的深层次的问题,写出了爱情的深度。爱到底是什么东西?明知对方不好,仍然一往情深。

的结尾也很有意思,结尾袁紫衣已经出家了,改名叫圆性,她轻轻念了一首佛偈,来和雪山飞狐胡斐告别,胡斐本来还想和她重叙旧情,但是圆性不理他,双手合十,轻念佛偈: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因爱故生忧,因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这是饱含着佛家思想的一首短偈,它的意思是说,我们的一切畏惧、一切忧愁、一切恐怖都是源于爱,因为爱是一种欲望。要想一个人,你要跟他白头到老,你要跟他结为夫妻,等等,这都是有一种欲求的,你怕不能成功,两个人结合了你又怕不能白头到老,怕他变心等等,所以有了爱就有了担忧,有了爱就有了恐惧,如果晚上十点你爱人还没回来,你一定会担忧,你一定心神不宁。如何才能离开这些担忧和恐怖呢?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不爱,只有离开了爱,你没有爱就什么都不怕了,你什么都不爱,你就什么都不怕,你不爱吃饭,你就不怕没饭吃,你不爱就什么都不怕,但是问题是爱又怎么能够割舍得下呢?袁紫衣出家了,出了家的人就真的能够割舍下这份爱吗?

金庸小说的爱情模式之四——单相思式

中篇小说反映的是一个叫李文秀的汉族少女,在新疆哈萨克部族与几个青年的感情故事。字数不长的这样一部小说,里边讲了很多组的感情故事。我们可以看到这里面有一系列的单相思,李文秀爱的人不爱李文秀,有人爱李文秀,李文秀不知道,或者不爱他。小说中有一系列都是单相思,甚至我们把这个单相思扩大,小说中所写的、所穿插的大唐帝国,送给高昌国的文化典籍,其实也是一种“单相思”。还有人们在沙漠里去追寻那个高昌古迹,最后在沙漠里迷路,这都是文化上的“单相思”。这些都可以看成某种一厢情愿的“无事的悲剧”,很平常中发生的悲剧。

这个小说中的武功描写并不高超,武术都可以去掉。我们说的很多武功都可以去掉,这里的武功更可以去掉,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去掉了武功,仍然是一部优秀的中篇小说。它的主题是什么呢?正像小说结尾所点醒读者的: “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地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

这是人类永恒的悲哀。不论科学多么发达,不论你多么伟大,你都没法解决这个问题,你有钱,你有权,你可以杀人,但是人家就是不喜欢你,你有什么办法?你什么办法都没有,任何伟人遇到这个都要悲伤,这是一切文化都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用它来思考爱情,同样可以用它来思考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故事。这个小说中穿插古代高昌国的故事,古代在回疆地区有一个比较大的小国叫高昌国,它臣服于唐朝,因为唐朝太强大了,唐朝就要他们遵守很多汉人的规矩。可是高昌国王说,“虽然你们是雄鹰在天上飞,我们是野鸡藏在草丛之中;你们是猫在厅堂上走来走去,我们是老鼠,在洞穴中滴滴地叫。但是你们也奈何我们不得,我们大家各过各的日子,为什么一定要强迫我们遵守你们汉人的规矩呢?”所以我们看穿插的这个历史故事,和爱情上的单相思是同构的,结构上是一样的。你认为你自己文化先进,那是你的自由,你想凭借自己的军事力量的强大,把自己的文化方式强加到一个弱小民族身上,你结果只能是征服他的国,你不能征服他的心。所以的意义对于我们今天的世界格局不是也有很深的启迪吗?大家各过各的日子好了,你为什么强迫人家过你的那种日子?你即使强迫我说我喜欢你,你可以强迫我说我爱你都可以,但是这是强迫出来的,你应该明白我心里是不爱你的,对这个事情你是毫无办法。所以世界上才有一句话叫感情是原子弹吓不倒的。世界上真正的东西确实是原子弹也吓不倒的,而原子弹吓不倒的东西才是最宝贵的、最有价值的,真的东西,是真理性的。

从以上的这些例子可以看出,金庸的小说它不仅写出了丰富的、惊人的爱情种类,而且开掘出了爱情问题所承载的多方面的深刻的人生意义和社会意义。就是说爱情它可以是谈一对儿女情长的男女之间云雨情话、山盟海誓,还可以扩大到人与人之间、文明与文明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情感交往问题。我们一般的文艺作品,它为什么写得很浅薄,就是就事论事,就是写一个悲欢离合,俩人很好,来一个第三者,或者父母不同意,怎么怎么干扰,最后战胜了这个阻挠,然后就完事大吉,或者是没有战胜阻挠,就上吊自杀,等等,然后说社会很黑暗,无非如此。所以,如果是那样写小说的人,他就写了几部之后,就会感到穷途末路,说爱情怎么写下去?曾经有位作家朋友就问过我,说这爱情,你说三角、四角都写完了,还写什么呢?在他脑海中,写爱情只是写一个模式,写一个故事,他总是要想写一个新的故事,而不是向深度、广度去拓展,所以他才会感到穷途末路。

关于金庸小说所建立的这个爱情世界,我们今天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番,金庸小说还有他更加奇绝、更加深刻的方面。我想呢,在下一讲中,我们再继续探讨。

正文 金庸小说中的武功

孔庆东

我们通过探讨传统武侠小说中的武功,可以发现,正是在现代阶段,武侠小说中对武学的光大,它成为了新派武侠小说,把纸上武学写到登峰造极程度的一个基础。那么,我们在这个基础之上,着重来探讨以金庸为代表的新派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描写。金庸的武侠小说,已经成为20世纪最有代表性的大众文学之一。那么通过金庸小说中的武打描写,我们看一看,我们到了20世纪的下半叶,中国文化中对于“武”这个概念的探讨,已经达到了什么样的高度?

尽管金庸的小说可以从方方面面来进入,但是既然它也属于武侠小说,我们不妨也从“武”这个角度来观照一下。但是我们主要讲的,不是说金庸小说写的武打好,还是不好,而是透过“武”来看一看这个概念在中国文化中的丰富的含义。

正因为武侠小说它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武”,所以社会上颇有一些人把“武侠小说”叫作“武打小说”。很多中学老师他没收学生的武侠小说,他的理由就是不许看武打的,意思是看这个书,孩子会经常打架。但是在我看来,小孩子打架未必就全是坏事。如果一个民族的小孩子从小都不打架,这个民族必将会灭亡。这不是我耸人听闻,绝不是我耸人听闻。因为一个人人都手无缚鸡之力的民族,她怎么能有生命力呢?她没有生命力。我们看一看,那些我们所尊重的所谓强盛的民族,小孩子从小是随便打架的。但是不要打坏了,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来打架。至于说,看武侠小说会不会影响学习?这个没有经过统计。我们经过考察的是,许许多多的大人物,著名的人物——政治家、科学家、军事家、文艺人才,小的时候都读过武侠小说。

最近刚刚去世的数学大师陈省身先生,我注意看他的生平,小的时候也是读、、,小的时候也是读这些作品的。这些作品极大地开阔了青少年的想象力,他将来哪怕是搞数、理、化的,都一样使他有比较大的成就。之所以社会上那么多人对武侠小说有误解,关键是我们对“武”这个概念有误解,对“武”这个字理解得不正确、不到位。“武”,我们往往想这个字的时候,这个字能不能翻译成外语?我们想一下“武”这个字,如何翻译成外语?其实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因为中国历史太悠久了,中国的文明史太悠久了,很多中国文化的概念,是上古时期形成的。当我们形成这个概念的时候,其他很多文明还没有达到类似的程度,其他很多民族还在树上爬着呢!还没有形成跟我们能相对等的观念。比如说,“武”。

我们很古就有“武”这个字了,古代有个军事家就叫孙武。这个“武”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武”是打架吗?他妈妈、他爸爸给他起个名字叫“孙打架”?他叫孙武是这个意思吗?“武”怎么翻译?是暴力吗?是战争吗?是搏斗吗?都不对,但是似乎又沾点边,似乎好像都有关系。那么我们把“武”这个字拆开,武的结构是什么呢?是两个字,一个是止,一个是戈——停止的“止”,干戈的“戈”,止戈为武。那么把这个字拆开之后,我们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啊!原来“武”,不是说要拿起武器去打别人,而是要止戈——放下武器,放下武器为武。当我们想到这个一层意思的时候,对“武”这个字的理解,就一下子丰富起来。可是是不是说,完全不打架就叫“武”?谁也不打架,把武器都扔了,毁掉,又不绝对是这样。止戈——首先你要有戈,没有戈,你止的什么戈呀?没有武器,你放下什么武器呀?佛家有句话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没有屠刀,你放什么?一个人手无缚鸡之力,谁也打不过,然后你说,我爱好和平,这不是可笑吗!根本没有实力的人说“爱好和平”,那不是欺人之谈,就是一个懦夫之谈。

所以说,“武”这个字包含两个意义,首先你要有武器,然后你要放下武器。所以说,中国概念中这个“武”字,它本身就包含了战争与和平两个要素,战争与和平同时含在这里面,就它的战争与和平对立统一的关系,已经天然地包含在中国人对武字的理解里,这里面有搏斗,又有停止搏斗。所以正确理解这个概念,是很不容易的。

我们今天讲,今天是一个和平、发展的时代。但是和平发展的时代,是不是让我们把军队都解散,武器都销毁,那样能不能和平发展?和平发展靠什么来保证?如果我们没有人民解放军的万里长征,我们怎么能够和平发展?所以,偏于左和偏于右的理解,都会造成麻烦。那么社会上很多人理解不好武侠小说,就是因为他把“武”简单地想象为暴力、打斗——而的确社会上也有那么一些数量不少的武侠小说,粗制滥造的武侠小说,确实里面充满了无聊的、低级的打斗,成为一种某种意义上的武打教科书。那些书确实产生了不好的影响,所以那些书是使武侠小说被一些人看不起的真正的原因。

如果有人说,自己不喜欢武侠小说,那是可以理解的。前几年,王朔先生批评金庸小说的时候,他讲的一些道理,对于金庸的小说可能是不合适的。但是对于其他一些武侠小说,他是击中要害的。王朔先生说,那些武侠小说一上来就没有理由地乱打一气,谁跟谁好像都怀着深仇大恨似的,上来没什么道理就乱打一气!我们知道,金庸小说不是这样的。但是确实有一大批小说是那样的,所以对那些小说来讲,王朔先生批评得有道理。

那么为什么武侠迷们普遍地推崇金庸的小说呢?其实,我知道很多读者,只喜欢读金庸的小说,并不喜欢读其他武侠小说,道理何在?也就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它抓住了“武”的丰富的内涵,它不是把“武”变成一个打架的展示,用一个艺术术语来说,叫“武戏文唱”。金庸就是充分地做到了“武戏文唱”。“武戏文唱”本来是一个京剧术语,京剧里面有武戏,有文戏,那么优秀的作品,多数是文戏。但是武戏里面也一样地出大师,比如说,盖叫天一样成大师。那么怎么能够出大师?如果这个武戏,只是在台上折跟头,打把式,这成不了大师的。武戏要文唱,武戏要唱出精神,唱出文化来。从金庸的作品来看,金庸的“武戏文唱”,他就是做到了把武打给艺术化、道德化、观赏化。如果不这样,如果你是反艺术的,不好看的;你是反道德的,不合伦理的,那就不会拥有那么多热爱他作品的读者。如果我们今天借助视觉艺术的术语,可以说金庸笔下的武打是具有视觉美的。这一点,不太容易理解。

有人说,打架还有什么视觉美吗?是不是在美化暴力呢?这一点,我们要抛开具体的道德立场来客观地看待。在人的本性中,是有一种要观赏力量、观赏灾难的这样一种潜在的欲望的。比如说,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遇到灾难,可是,大家都喜欢看灾难片。灾难片的票房是很高的。美国大片演一个地球毁灭,一艘船沉没,观众非常多,都喜欢看那种非常刺激的、非常风险的影片,为什么?这透露出一种,人性中什么样的奥秘?我们一大帮人坐在一个黑暗的大厅里面,自己很安全,吃着薯条,然后看着银幕上人家在倒霉,在地震,在山崩、海裂,这是一种人的本性。人在他人的灾难中,切实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安全感。当那个时刻你意识到,啊!俺是生活在幸福之中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就跟看灾难,看暴力,本来是合乎人的本能的,但是人要把这个本能,和现实中的道德区别开,你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去幸灾乐祸,在现实生活中幸灾乐祸的这种东西呢,应该在艺术中得到化解。而金庸所写的这种视觉美的武打,就是合乎这样的审美规律的。我们很多人在阅读金庸作品中的武打场面时,感受到的不是血腥的暴力,不是那种让人浮躁,让人想打架的那种感觉。没有人读了金庸的小说,想出去跟人家打一架。我没有接触到这样的读者,没有人阅读的时候,会产生生理上的反感。我们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看到两个人打架,如果这两个人会功夫的话,也许会打得很好看,但多数打架是不好看的,有的时候看到打架,我们会产生生理上的反感。如果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打得头破血流,我们会觉得不忍卒睹,特别是女同志会觉得很恶心,绝对不去看它,会本能地捂住眼睛,因为它不美,它会使人生理上恶心。这一点,金庸的小说和其他一些作家的小说,是有区别的。

比如说,古龙也是著名的武侠小说家,但是古龙写武打的时候,有的时候会故意地渲染一些血腥场面,带着血腥之气,这个也未必就是说不对的,这可能有古龙自己的艺术上的考虑,他就是要让你看一看,这一剑是如何刺进去的,鲜血是怎么从喉咙上迸出来的,他也许就要这样写。但是,中国人的传统审美习惯,不习惯这样写。我们看一看中国传统的艺术,中国的电影,中国的电视,每到出现残暴场面的时候,我们是把它省略过去。我们中国人拍电影,比如说,杀头场面,刀举起来,一落,然后下面的场面是省略的,或者银幕一片红,代表人头已经砍下来了,不会让你看见,切切实实地把那个人头割下来,这是合乎中国人审美习惯的。

而其他一些民族的艺术,往往不是这样的。我记得我小时候,一开始,我们看的都是中国电影,比如说,革命烈士受到敌人严刑拷打,那个皮鞭举起来,落下去,没有看到他落到人的皮肉上面,下面就省略了。后来我看到其他民族的一些影片的时候,一开始感到很震惊,原来电影可以这样拍,就眼看一刀落下去,把人的胳膊切下来,胳膊就掉在地上了。一开始我觉得人家的电影怎么拍的,拍得很真实,一开始我觉得很真实,带着欣赏的态度去看。但是过了一段,就觉得心理上很不舒服,或者说,觉得这个东西很刺激,刺激的结果是使人并不舒服,看了电影之后回去,影响我吃饭、睡觉。这个时候反过来想,原来我们中国人早就想到这一点了。这样是不好的艺术,或者这样叫做粗糙的艺术,因为它没有更好的招,所以只好用这个血淋淋的场面来刺激人。

比如说,现在一些影视作品。比如说为了表现坏人,坏人打好人,抡起大棒子,抡起大刀、大枪,把这个老百姓打得血肉模糊。那么其实这是在渲染一种暴力的场面。而金庸的小说就不是这样,他不会去仔细描写那个受伤人的那个伤口,那个伤口怎么腐烂,上面爬了多少虫子,不会这样写。他不写那个令人恶心的画面。而这恰恰是符合中国传统审美的。金庸笔下的武打,在很多场合看上去不是武打,而是舞蹈。

武打和舞蹈的区别,比如,我们举一个例子,洪七公和黄蓉在过招的时候,洪七公教黄蓉功夫,两个人打起来,一个老人,白发飘飘;一个少女,青春红颜。两个人闪展、腾挪,紧张地打斗起来。你看上去,好像是武打,其实在你心里唤起的审美效果,那是武打吗?不,那是芭蕾舞——你得到的审美享受,是跟看芭蕾舞一样,那是芭蕾舞中的一场双人舞!

而金庸本人是学过芭蕾舞的,金庸专门去学过芭蕾舞,所以说那个场面你说是打,其实是舞。由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想到,金庸笔下许许多多的场面。其实,你看到的都是舞,你看到好像是舞台上,和屏幕上的那种带有艺术规律的人体的动态,你欣赏到的是一种人体动态美,而不是击打美,不是击打到人身上那种痛觉的美,而是一种动态美。还有很多的武功,在金庸笔下唤起的,是我们对人体的想象力。

武侠小说进入20世纪之后,武打发扬光大,得到格外的突出,而在古代的武侠小说中,没有这一点,刘、关、张也好,李逵、林冲、武松也好,他们的武功都讲得很粗略,没有说过他师父是谁,他学的是那一派的武功,他是从哪个山上下来的,都没有。他们好像原来都生活在我们身边,像宋江,衙门里做一个小官,李逵做一个小狱卒,都是政府帮忙的人。或者有的如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就是打鱼的人,都是普通的老百姓,没有讲他们练过什么武功,没有讲哪个师父传给他。然后,后来他们自己联合起来造反,就跑到梁山上,所以这个武功描写很简单,没有讲他们一刀一枪怎么练的。为什么会这样?

那么我们就联系到古代社会和现代社会的不同,就能够发现一些原因,因为在古代人对自己的身体是充满自信的,古代人解决很多问题,解决生活中的很多问题,都要靠自己的身体亲自去解决,来了客人你要烧茶嘛,你要自己去劈柴,自己去点火,自己把那个壶放上去,自己把水倒出来,每一个环节都靠自己的身体去解决,而不会现在你“啪”,一摁煤气就着了,没有这事。我们现在这身体越来越没用,身体越来越是一个废物,人的身体到了20世纪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古代的时候,打架要靠人身体来解决,要靠人的身体与人的身体的搏斗来解决,即使你拿着兵刃,还是身体在操纵这个兵刃,所以肉搏是古代解决战斗最直接的方式。所以那个时候,人没觉得这个身体是没用的,人和身体是合一的,我就是我的身体,我的身体就是我。而自从人类的战争,进入了热兵器时代之后,自从我们可以不靠肉体,来干掉对方之后,他就离得很远,按拇手指头一动,“啪”,那人倒下了。这是很奇妙。不管我有劲没劲,他180斤,我只有80斤,我可以打死他,这事很奇怪,自从这个事出现之后,情况就变了,特别是到了二次大战以后,肉体根本就不用见面,不但不接触,可以不见面就解决问题。坐到办公室里一按电钮,可以毁灭成千上万人的身体,到了这个时候,人的异化就加深了。马克思讲,大规模的工业生产之后,带来了人的异化。但是马克思那时候还没有预见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可以异化到这样的程度,就是不拿杀害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当做一回事。当我们用自己的一个身体,打败了另一个身体,把他摁在下面的时候,我们会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个残酷的场面。可是当你站到了办公室里,毁灭了成千上万人身体的时候,你不觉得这是残酷的,这和玩电脑游戏差不多啊。玩电脑游戏的时候,随便杀了很多“人”,孩子们就觉得很好玩。长大了以后,还是坐在这个办公室里,还是一按鼠标,毁了很多人,他觉得,这不过是数字的增长和减少而已,对身体没有感觉了,不会感到别人流泪,流血,不会感到别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所以到这个时候,人的身体还有什么用!

这是现代人心里边迸发出来的一个问题,身体和生命的关系是什么?我们的生命真的是装在我们的身体里吗?所以到了这个时候,作为东方文明代表的武侠小说,它就不自觉地展开了,对人的身体极限的探讨。那么在西方,西方是通过体育来探讨,通过奥运会模式来探讨这个问题。

人们为什么对奥运会越来越痴迷,奥运会原来并没有这么疯狂,到了现在这个四年一届的奥运会,牵动着全球的人的心,大家都愿意看奥运会。仔细想,很奇怪的,奥运会很单调、乏味,每次都是那些项目,跑一跑,扔一扔,跳一跳,怎么这么多人去看呢?到底在看什么啊?奥运会不断地追求打破记录,就使得我们人类对自己的身体,不断地发生悬念。比如说,短跑一百米,到底可以快到几秒?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谁拿金牌的问题,这是对人身体的追问。以前有人说,100米不可能跑进11秒,后来被打破了;人家说,不可能跑进10秒,被打破了……这个记录不断地被打破,人就开始疯了,这人能跑多快?看你到底能跑多快?人到底能干什么?

所以,这里“极限”的概念就带来了——我们就会问,人能跑多快?能跳多高?能举多重?一个人赤手空拳能够打倒多少人?这都成了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武侠小说中,以想象的方式被描写出来,人体能够玩出什么样的花样?这是有深刻的哲理的。比如,有一路科学家预见,说人身体以后越来越没用,说过一百年,人就剩下一个大脑,而细胳膊短腿了,因为胳膊腿没什么用了,身体越来越弱。然后,还有一路科学家预见,正好相反,说由于科技的发展,人可以吃很多药,可以有很多健身的措施,以后人身体会越来越强壮,会比古人身体还好,科学家的意见就是不统一的,这个不统一恰好说明,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疑问的阶段,我们不知道,我们的身体将来向何处发展。

回到金庸的小说上来,金庸武侠中的武打,他所带给我们的想象,是空前的,所以他的小说这么有魅力,在武这个方面,超越了前人。梁羽生先生曾经说过,武侠小说可以没有武,但不能没有侠。梁羽生的这句话,他是要强调侠的重要性。但是,也可能他过于强调侠的重要性了,这个“武”重视得不太够。所以梁羽生先生笔下的武打,读得少了,会觉得很精彩;读得多了,你不免会觉得,有雷同之处,有一些场面似曾相识。所以像古龙等一些作家,就曾经调侃过过,模仿过他的一些写法、套路。而金庸笔下的武打,就像他的小说一样,他不但每一部小说,是绝不雷同的,他笔下的武打都尽量做到不雷同;他笔下的人物,每个人使用什么兵刃,采用什么武功,都不是随便安排的。而是像一样,它直接继承古代最伟大的武侠小说,根据每个人的性格和命运,根据此时此地的情况来安排。

我记得小的时候读,是在举国上下评的那个时期。那个时候批判,说一部好就好在“投降”。然后就那个时期我是上小学,就把读得滚瓜烂熟,一百单八将人物姓名、外号,使用什么兵刃,都记得非常清楚。那个时候就觉得,兵刃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因为在的作者看来,每个人使用什么兵刃,是不能脱离他的性格的,他的打法,和这个人的灵魂是一致的。比如,我们想像李逵,李逵这样一个人,“黑旋风”李逵,他必须使用两把板斧。假如说,李逵不使用这个板斧,他使一柄轻飘飘的宝剑,这就不是李逵了。马上李逵这个形象就垮了,就因为这个兵刃使得不对就垮了。就因为李逵这个形象,所以他两把板斧是离不开的。鲁智深就必须使镔铁禅杖。每个人不能换的。而金庸笔下的武功和兵刃,也几乎都是不可换的。你必须达到这样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深入人心。特别是主要人物,他的性格和他使用的武功一起留在了读者的脑海里。比如说,梅超风的武功是什么?“九阴白骨爪”。梅超风因为她这个人的性格是阴冷的,是毒损的,所以她使用这种“九阴白骨爪”的武功,一爪戳下去,人家的脑袋上就出现九个窟窿,她每天晚上弄一些骷髅摆在山顶上,在那里练,戳这些骷髅。所以梅超风这个形象是很恐怖的,武功和她的人格是一致的。

而像洪七公,像郭靖,像萧峰这样堂堂正正的大侠,他所使用的代表性武功,就是“降龙十八掌”,一掌是一掌,排山倒海,以实力为后盾,光明正大。还有一种武功叫“打狗棒”,他如果使用兵刃的话,他使用“打狗棒”,也是打的是狗,非常朴实的一种武功。萧峰还曾经使用过,最基本的武功,叫“太祖长拳”,是一种武术中的入门的招法。它看上去很简单,但是在高手的使用下,威力无穷。我们看金庸写这个高手武功,打出来就如长江大河一般,绵绵不绝。我们看,这不正是一种,中国文化的象征吗!它不讲究那些奇怪的、阴损的东西,而是说无穷的后力,“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样的精神。

我们还不难发现,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越是武艺高强的人,他越不肯使用兵刃。最高的大侠喜欢用掌,多数人喜欢用掌,偶尔也用兵刃。用兵刃,一般用剑,剑这种东西是很不实用的。在实战中,比如说,在我们中国古代的军队中,到汉朝的时候,基本上就普及刀了,军队中一般的士兵都使用的是刀,因为在长期的战争证明,剑是不适用的,剑是一种装饰性的兵刃。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古龙和梁羽生,古龙笔下的侠客喜欢用刀,而梁羽生笔下的侠客喜欢用剑。

刀和剑,不仅仅是简单的两种工具的区别,说差不多吧,拿来都能刺,都能砍,都能切。不是这样的。每一种工具,在我们脑海中唤起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古人说:“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他为什么不说“二月春风似菜刀”呢?一说是“菜刀”,这诗就没了。它必须“似剪刀”,工具都是一样的,功能差不多,但是不可换。

刀和剑就代表两种人生境界。剑是什么?剑代表的是一种贵族的境界,一种贵族的风度。古人出门都要佩戴宝剑,佩戴剑不是为了打架,这是一种身份,知识分子出门都要带剑,孔子出门就是戴剑的。知识分子出门戴剑,不是说我今天路上,可能要遇见一场打架,我今天出门跟人家撞车了,我跟他干一场。不是这样,戴剑是代表一种身份,就好像现在的人出门,挟个小皮包,表示自己这里边,有点什么信用卡之类的,挟着,是一种身份。古人戴剑就像我们今天戴表一样的,过几年换一个款式,它是一种装饰物,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刀是适用的,刀代表一种平民精神,代表一种下层社会的人士,对自由的追求。所以剑是名士派头的。比如说,现在有一些知识分子,或者有一些所谓的“中产阶级”,他家的客厅里边挂一把剑,从哪个旅游点买来的,从颐和园买来的,峨嵋山买来的,回家挂在那里。我家屋里也挂一把剑,是我去年跟金庸华山论剑,人家发给我一个纪念品,我也挂在这屋里,表示一种风雅。没有人到我的屋里,看见墙上挂一把剑,会觉得我这人爱打架;警察到我家里来,也不会产生任何怀疑,不会说,这是凶器,我们带走了。但是我的屋里,不能放这样一把大菜刀吧,挂一把菜刀,性质就完全变了。虽然它俩功能差不多。

所以现在有些作家喜欢写剑客,有些作家喜欢写刀客。比如,现在有一个作家叫杨争光,他是电视剧的编剧,他就喜欢写刀客,有一部作品拍了电影,在国际上获了奖,叫《双旗镇刀客》,这个电影是拍得很好的,因为他觉得,刀客是一种更现代的,更自由的精神,而金庸笔下的这个侠客呢,使用的武器是林林总总,多种多样,各有不同的功用,而那些一流的大侠为什么更喜欢赤手空拳,不用兵刃?这就是说明,他们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无穷的自信,不用靠兵刃,靠什么兵刃,打架是以赤手空拳为上,我生长在东北,我从小也接触过很多黑道上的朋友,这些朋友就是打架,以操家伙为不耻,动不动打架就操家伙,这人是被人看不起的。当大哥的打架不能操家伙,操家伙就说明你本事不够。或者两人打架先约好了,拿不拿东西,拿不拿武器,你拿杀猪刀,我拿一把军刺;如果是功夫很高的人,说让对方,说你拿一个棒子,我赤手空拳,你打败了我,我认输。所以说赤手空拳,表明对自己功夫的自信,他们不需要借助外在的力量。其实这里面是包含着一种儒家的精神的,儒家的“修、齐、治、平”的理想,就是我修养我个人,我自己的内功修养好了,外在的问题自然解决,儒家讲内圣而外王——我内部修养好了之后,你外在的东西,你自然地来迎合我,而不是我去强行地征服你。修心为上,治国、平天下,自然解决。这正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先把自己的事搞定了,其他的情况都是无往而不胜,所以这种思想,就最后都能够落实到武打上面。

正文 无知无畏的王朔

点评王朔的《我看金庸》

蒋泥

我说王朔的思路、心态、精神很有问题,是从价值角度上进行判断的。从这层面看,王朔的有些主张是不折不扣的流氓主张,那些让他觉得写起来很容易的思想、文化杂感与随笔,经不住辨析,对他来说干这一行是无力胜任,而远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轻而易举的。

但我从这方面辩难他,不等于说这人不是天才,我不是这意思,他还没恶劣到这个程度。

他的心愿是不错的,能力不逮,方向歪了,这样的心愿有时不免要助纣为虐或者好心办了坏事。

假如--假如啊--他安分一点,明白是什么材料,明白自己只能写好小说,尽量少来点随想、不要什么领域的钱都想一个儿独赚的话,那么这个人作为作家——准确地说作为一个小说家,也还是相当胜任的、难得的,他的许多小说亦是达到了极高水准的,其天赋、天才在语言的机变、幽默和细节的感性描写上得到了最为淋漓尽致的发挥;除此而外,他的长处就不太多见了。这样,我一开始才认为王朔的天才只发展了一半,中道夭折。

又因为小说人物的思想、意识不等于作家本人的,小说人物的形象也大于作家所自觉赋予其上的情感、思想等等的总和,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由于这些,只写小说时王朔还可以、也确实遮住了“丑”,把他有关对于知识性、价值性、精神性话题的判断、认识、看法隐藏了起来,即使小说中在这方面多有谬误,但他未作辨别,对它们的态度极为“混沌”,经过文字处理以后你也能当它们是调侃,当它们是正话反说,从而一笑了之。

何况小说究竟是小说,当不得真,它的一大价值就是博人一笑。

所以从这一角度说,小说是遮蔽王朔“无知”(王朔的无“知”,在我的的话语系统中其实指的是无“识”;他在不少领域里的“知”不比别人差,毕竟他是“混出来”的人了,即使没吃过猪肉,听的猪叫也比一般人多得多了。)的“避孕套”,离开了“避孕套”,让他直接与本体接触,他就会“阳痿”!

我若学习他,从纯商业的眼光看,那么,能和他站在一起不致脸红的,大概是金庸,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特别注重“卖”,作品包含的世俗因素很多,能够为最广泛的大众接受。

其间当然有分别,最大的分别在于,他们提供货物的含金量大相径庭。

而作为小说家的王朔,来评点同样是小说家的金庸,拿王朔一个词形容,恐怕叫着“嫉妒”亦不为过。

为什么王朔感到有点不太平衡,要重创金庸呢?

原来他发觉读金庸的人“越来越多,评价越来越高”(《无知者无畏》,第74页),抢了他王朔的“市场”。

这就引起他的关注,便找来金庸的书,找来那套。

“这套书是七本”,王朔是“捏着鼻子”才看完第一本的,“第二本怎么努力也看不动了”。

大概王朔进厕所都不喜欢用鼻子呼吸,而把它捏起来。

这一点姑且不去考证,我的疑问是,有了这点阅读,加上道听途说和电视,他就能摔开膀子,大干特干金庸啊?他行吗?

他觉得自己行,列举的理由就是“一道菜的好坏不必全吃完才能说”(本节未标明出处者,参见《我看金庸》一文)。

我可以理解他这个说法,毕竟他是王朔,谁也不能以为他不应该谈一谈自己的阅读感受。

可一当你来分析这句话时,你就不能不说他是浅薄的,无知的。

一道菜的好坏,诚然不必等到吃完才能说,但吃菜能与吃书比吗?

好菜、坏菜吃多了都要拉肚子,好书吃多了并不至于,只要你愿意,就没有足够的时候,而“坏书”对不同的人,则有不同的说法——某人觉得“好”的,另有些觉得它“坏”;反之亦然。

即使吃饭和吃书可比,你也要看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口味、需要,有人喜欢甜,觉得辣不好,有人相反。

至于傻瓜,他是连马粪都吃,吃起来津津有味的,你能相信他真就感觉它“好”?什么意义上的“好”?对于谁的“好”?

别人的“好”你起码要尊敬一下吧?

王朔们的饭量小吃不完、能为有限吃不动、口味蛮霸不愿吃……这一切属于自身的问题,他们看不清,不去反省,就说饭未做好,不知从哪儿学来的。

不要以为王朔只不过说说而已,我们不必当真,其实他的讲话,是很有点号召力的。

“好人”的话往往都有一大批听众。听众们倦于“说教”,在一个习于“说教”的环境里长大,对那些不主张说教、调侃说教的人的“说教”,已丧失最起码的辨别、判断力,从另一面上麻木了。

普通人姑且不论,有一名深受王朔影响的女“作家”就这样说过:“我从来没有看过金庸的作品,原来也想买几本来弥补这个缺憾”,现在“下定决心了——我宁可相信王朔的话,不打算看金庸了!”(《文学报》1999年11月11日)

看来王朔的市场是很大的,他的同志是永不缺少的。

在不读书、不主动读书,至多跟着宣传读点子书——在这些方面,我们的作家,也是很有些臭味相投的。

他们不知道,我们的脑袋不只是用来指挥嘴巴说话的,说话之先,还得将一些核心概念厘定清楚,否则你的意见就只能是你个人的见解,这样的见解,即使不是片面的,那也是逻辑上不周全、不严密的。

王朔们的脑袋一向“简单”,他们瞧不起厘定或界定,瞧不起抽象的逻辑、知识与概念,瞧不起知识分子安身立命的根本——批评社会,张扬理想正义,抚慰弱小群体……他们瞧不起这一切,要么就说这是知识分子的“发牢骚”,毫无作用与意义,要么当它们是扯蛋。

当然,他们最瞧不起的,还是干这些事的“知识分子”群体本身!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王朔曾这样说,“我”看人是有个尺子的,“谁读琼瑶金庸谁就叫没品位,一概看不起”。

如果它是私下意见,那你怎样讲都行。

现在形成文字,面对公众,已经不再代表你一个了,你就要为这样的文字担负责任,接受他人批评。

可是,许多时候王朔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讲责任,也不接受批评。他只认金庸的大哥“金钱”,你对他谈责任,他就说你“伪善”。而且,他得罪你、污蔑你可以,你误读了他,他会对你“愤怒”,更别说对他栽赃和谩骂了!

他甚至把人性和正义对立起来,说“金庸的小说浅薄就在于他拿正义代替人性”(《无知者无畏》,第93页)。

正义是一个正常社会里正常人性的最低要求,一个人如果丧失了正义、是非观,那他即使再有“人性”,这种人性都是相当可疑、十分可怕的。

金庸小说所表达的人性深度更是王朔无能望其项背的。因而,王朔对于金庸的批评既立不住又特别肤浅。

当代大陆作家多不读书,而且以不读书为荣,谈起自己的“土”出身,不对此遗憾,反倒是感激的,最典型的就是王朔。

他的不读金庸、瞧不起金庸,既让人觉得可笑,更让人觉得可悲。

王朔自己意识不了这些,他最能出一口气的地方又恰恰是“幸亏没受过什么正规教育,让教本污染头脑,否则……”

我们的教本问题确实不少,但以教本有不足,而去排斥一切真知与正规教育,强调“无知者无畏”,认同于“无知”,不当它是一桩罪过,不反思造成这种“无知”的社会、体制原因,对知识分子的反思更是不仅不予理解,相反极尽耻笑之能事,这样的人,在我看来他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无知”,一种“罪行”更深的罪恶——它的背后是愚民!

我知道王朔是反对愚民的,但他不但是老作家,也是老“红卫兵”,他在知识问题上搅腾,打着反对愚民、反对说教的旗号,所起的作用却多半是在愚民、说教,这样的老“红卫兵”我就该诅咒他,除非他哪一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因此,我对他的批评只限于这些错误之上,其他方面,我是尊重他的,他的许多小说我是虚心学习的。

不过,王朔的“蔑视”教育由来已久、由来有故,早在里就交代过了。

我可以将这种交代“认真”,虽然王朔一向不大看重这个词,因为这篇小说里的“我”,其经历和王朔本人恰好相近。

他说:

我感激我所处的那个年代,在那个年代学生获得了空前的解放,不必学习那些后来注定要忘掉的无用的知识。我很同情现在的学生,他们即便认识到他们是在浪费青春也无计可施。我至今认为人们之所以强迫年轻人读书并以光明的前途诱惑他们,仅仅是为了不让他们到街头闹事。

那时我只是为了不过分丢脸才去上课。我一点不担心自己的前途,这前途已经决定:中学毕业后我将入伍,在军队当一名四个兜的排级军官,这就是我的全部梦想,我一点不想最终晋升到一个高级职务上,因为在当时的我看来,那些占据高级职务的老人们是会永生的。

一切都无须争取,我只要等待,十八岁时自然会轮到我。(《王朔自选集》,第518-519页。)

这基本上代表了当时王朔的某种真实的心理、想法。

后来他没能当上四个兜的军官,并非由于觉悟了、看透了、“瞧不起”了,而是像他说的,在竞争中失败了,被“甩”出来了。

这一切我们姑且不谈,只以“阴暗的”心态,假定这就是王朔们对于“教育”的高见,从这些话里人们能发现什么呢?

在这里,王朔不是去反思教育失败的真正原因究竟在哪里,而是“反思”教育本身,得出的结论是,我们不该对年轻人进行教育,更不该强迫年轻人读书,否则就有“诱惑”他们的可能,使他们“浪费了青春”,得不到“空前的解放”,没能像王朔们这样聪明,也没有具备王朔们功盖当世的本领!

我觉得他王朔本人不接受教育是可以的,他的父母虽是“百姓”,但中国不就一所“国防大学”吗?父母也许没能力让他顶替、接班,放他出去当兵的本事也还是有的,确信儿子将来做军官也还是不妄的——后来他“没出息”,辜负了双亲,能怪谁呢?

这还罢了,远为可笑的是,王朔们觉得我们把孩子们管起来,“诱惑”他们读书,原来“仅仅是为了不让他们到街头闹事”。

我第一次明白了教育的意义,他不说我就无知了!

幸亏他说了出来,多少人才免于无知。

我从这句话里,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们中国还这样发达,竟至于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全成了“街道”,孩子们一出门就是街道,不然你怎么理解那个“仅仅是”?

这样发达的国家,难怪不必需要发展什么教育——教育有什么用啊,全做“无知”多好!

你学什么东西最终都会忘,即使你不肯忘,每个人不都还面临一个死吗?

死了罢了,你学习、读书有什么用呢?

当然,也许我的确心态阴暗了,见到这些话我不会把它们当真,即使看到他的小说情节有许多地方像金庸的武侠人物那样“出格”,亦不会像他评点金庸时那样去说:

在金庸小说中我确实看到了一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那么狭隘、粗鲁,视听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严重障碍。差不多都不可理喻,无法无天,精神世界几乎都没有容量,只能认知眼前的一丁点儿人和事,所有的行动近乎简单的条件反射,一句话,我认不出他们是谁。读他的书我没有产生任何有关人、人群的联想,有如看一堆机器人作业,边读边问自己:这可能吗?这哥们儿写东西也太不过脑子了!一个那么大岁数的人,混了一辈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么乱来?

王朔能这样评点金庸,至于我,我确实没这个胆量。

如果我是王朔,我也不会有这个胆量。为啥?因为假如我是王朔,我会发现我的小说中不仅让人“看到了一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而且还让人看到了一些人们从所未闻的话。

上面那段有关教育的高见即连“弱智”都说不出来!

话已这样,何况情节呢?

可能有人不相信“我”兜自己的老底,其实你稍微有一点“阴暗”心理的话,就能发现,在我王朔的小说里,“我”这个痞子勾引起女人来,也实在太容易不过了!大街上随便碰上了怦然心动的一个,觍起脸皮上前把人家调侃几句,人家马上就和你相见恨晚了,两个人挂上了;或者,那些女孩子对“我”也太主动,太愿意找个“流氓”做朋友了,不找“流氓”就嫁不出去了。

更为稀奇的是,这些找“流氓”的女孩子层次还挺高,大学毕业,而“我”这个“痞子”呢,又太像把她们捏出来、赋予其生命的“上帝”王朔那样了,都没接受过什么“正规教育”,差不多都还是“无业游民”。

这样的女子,像《浮出海面》里的“我”和于晶,里的“我”和米兰、于海蓓,《痴人》里的“我”和那位自始至终不知姓名的女友等等。

所有“痞子”,一出场大体都一个味,最小的痞子是里的方枪枪,代表了王朔们的童年;后来这痞子慢慢长大,散见于他各个作品里,经历了少年期、青春期、青年期,目前可能正向着中年期奔呢。

现实社会里的王朔,活到四十多岁的王朔,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从中你不是很能看出王朔们成长的身影吗——这身子只有年龄上的差异、职业上的不同,其他可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我看不出。

如此解读后,我就可以这样批评王朔:他的小说“情节重复”“选料不新鲜,什么什么都透着一股子搁坏了的哈喇味儿。除了他,我没见一个人敢这么跟自己对付的,上一本怎么写,下一本还这么写,想必是用了心,写小说能犯的臭全犯到了”。(《我看金庸》)

我这样批评王朔,他见了兴许又不服,那就用他自个儿揭自己兼作辩护的话讲:

我是写自己的那类作家,俗称不大气,视野局限在个人一己之私的。我也没比谁多活一辈子,再写,还是那筐人。过去,写得太零碎,仅仅是一些侧面,也不免情势所限,忽略了很多,夸张了一些,歪曲了大部分真相。(《我的最大弱点:爱自己——而且知道自己》,《无知者无畏》第168-169页。)

从上面的话里,我们能够看得出,王朔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全理解、原谅,他也希望得到别人理解、原谅,这是他的要求、标准,正当而合理;可对于金庸的“不足”——多处的“不足”又那样想当然——他以另一套标准来要求,不予理解、原谅!

对此,他或许并非故意,他的态度十分随便,他说过,他对金庸的批评,也是极其个人化的读后感,无意于进行人身攻击,“但我这人文风确有问题,一贯恶劣,写出来就成了杂文”。因而,“我说好说坏并不重要,本来是很随意的,没想搞成跟学术争鸣似的一本正经的东西”。(《文学报》1999年11月11日。)

这是王朔一贯的风度、气派。

他觉得写杂文骂骂人是可以的,胡说也是允准的,而学术的规矩多,不好骂人,不好乱说。

因此,做“杂文”不像学术研究,不要讲究,讲究多了他就不知如何写了,随意点好,只有随意了,他才可以不负责任——在这事上他不想认真,就希望别人也不要对他认真。

在我们那个让王朔看起来绝对不美的“传统文化”里,曾有一个条目, 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方文化里也有相近的内容,他们的说法叫做“你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不该怎样对待别人”,或者叫“你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该怎样对待别人”。这个条目被认为是全人类古来共信、不证自明的“金规则”,可以用来作为我们奠定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美]斯威德勒:《全球伦理普世宣言》。参见《东方》1995年第3期。)

以此对照,王朔所犯的错误恰恰是这个。

他对于自己的过分理解、对于金庸的过分不理解,同样是不道德的。

这种不道德,过去我只在《圣经》里见过,但人家是“上帝”,耶和华,至高无上,说一不二,有资格、有条件、有能力对别人用一种标准,对自己用另一种。

王朔是什么呢?

是人,平平凡凡的人!你的话语权有了,四处滥用,却不能像“上帝”或者专政君王那样,拥有垄断所有话语的霸权。

没有这样的条件,就会有人站出来唱反调,骂骂王朔,让你干急。

具体地说,王朔的小说里到底犯了些什么“臭”呢?

他写得不错的《浮出海面》、等作品问题都已不少了,即使是那篇哄知识分子高兴、也令我心头激赏不已的小说,往死了去抠,也不是不能怀疑:那个叫着齐怀远的女人太“骚”,不大注意女同志的庄严形象,和那个男人马林生进入情况太快。做儿子的那位则显得太成熟了,思想、观念那么复杂,“智商”之高,辩才之胜,真不像个孩子,起码不像是肉身性的存在,而是特殊材料捏起来的。

至于里的“我”方枪枪,有时就更不像个儿童啦——这孩子心理、智力发育太快,而且从小就痞里痞气的,做缺德事比二流子还老练百倍,金庸笔下的人物韦小宝在儿童时期也没有这副嘴脸。

何以见得这孩子早熟、发育太快?

比如,这个保育院的几岁小毛孩,对人们的“屁股”就曾发过这么一段感想:

屁股多老实啊……那么腼腆,不爱声张,默默地为我们做好事:承担我们的重量,排泄我们的肮脏;从有限的口粮中节省出那么一大块脂肪垫在下面,使我们身上有一处容许人打又不疼的地方,走到哪儿都像给自己带着个沙发垫儿。……我对屁股充满歉意,觉得自己深深得罪了一个多么善良忠厚又谦虚谨慎的好屁股。

我抬眼去看所有人的屁股,都严严实实包裹在结实的布片里,或扁或鼓——这一定是好东西。(,第57-58页。1999年4月。)

按理说,这种年龄的小毛孩思考问题达不到这样的深度,怪有哲理意味,王朔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孩子聪明得过了头,又特意补上一句: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屁股除了这些好处以外,还有不少,“譬如:遇到地震给压在房子底下多活几天燃烧的能量”。

小说家王朔,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常识性的错误、违背人性发展之时序呢?

我看理由只有一个,这就是他太重视讲话了,一陷进小说创作中,嘴皮子就闲不住,兼以过日子紧巴巴,不得不言语泛滥,凑字数卖钱,或者为讲话而讲话,卖弄他的无所不知。

若单就讲话而论,王朔所说的那些话,还的确是表现了独特的语言天赋,在这方面他多多少少也比较自负、不服旁人。因此,当他的朋友对他说金庸小说的一大特长就在于文字上有一种“速度感”时,王朔不以为然,他说那怎么能叫“速度感”(所谓速度感,我想它大概指的是金庸想象力丰富,人物像运动场上的裁判,一出来就是满场上跑,一刻闲不住的。)呢,它们“无一句不是现成的套话,三言两语就开打,用密切的动作性场面使你忽略文字,或者说文字通通作废,只是一个临摹画面的作用”。

进而,他批评金庸的文字,说他的浙江话、广东话都入不了文字,“老金大约也是无奈……只好使死文字做文章,这就限制了他的语言资源,说是白话文,其实等同于文言文……一个作家,对汉语言文字毫无贡献,还不如去做个排字工。”

对这些,我真有点疏懒下来了,觉得它们不值得我来批驳。可是不彻底批倒王朔的这些谬论,未来的作家也许会像王朔一样,误以为写文章、玩语言真的不必读书,只要在大街上转转,回了家就可以信口胡来、信手胡写。

所以,我这个从不说教的人,只好硬了头皮“说教”一次,负起让王朔们极力反感的“教化民众的大任”,扯个蛋出来,并且“非要把蛋扯个大原则出来”,叫他“最恶心”一次。

首先,作家是干什么的?他们的职责难道仅在于对汉语言要有点贡献?没贡献就不行?作家贡献的大小应以他们在语言上的成绩来排定?

这样刨根追问下去,远古那些发明汉语言的人也就成了最好的“作家”?发明第一个字的人,就成了最优秀的作家?

其次,金庸生于浙江,在说广东话的香港发展事业,他可能用过这两地的方言,写文章却不然。我没见过山西人就得用山西话写作,其他人同样;去国外以后,他们当然更不会用方言写作。金庸的文字既不是浙江话、广东话,也不是王朔所谓的文言文,而是十分地道地继承了明清小说的精致的白话文。

金庸自己也表示过,他的文字是经多年努力炼出来的。

那份清淡、古朴、典雅的书卷气和幽默,活着的大陆文人谁与比肩?

我看难人能比!

死去的倒有几个,一是老舍,一是钱钟书,一是林语堂——再排下去,他王朔也不在其中。

为什么?

不读书嘛。

况且,语言不过是人类抒写性灵、思情的工具,越是成熟的语言,越不需要你对它们有什么新的发明,而在于你如何将它们码得好看。在这方面王朔是过关的,金庸至少没比他做得差。

所以,仅就语言的“工具性”论金庸、王朔二者的优劣,我们说他们各有所长,但语言不只局限在工具层面上,它的主要功能在于达到认识、交流或娱乐之目的。

从这方面看,王朔和金庸的差距,俨然一个在地,一个在天!

金庸是讲是非、明事理的人,博古通今,读他的书我们能够正面性地提高自身对于历史、人性、社会、文化的悟性,增强进取、奋争的信心与勇气,心头总是燃烧着一点理想的光火,它温暖我们的灵魂,至情而率真,在苦难的人间世,活得更像个顶天立地的人。

王朔的文字给我们什么呢?

是灰色,是冷酷,是永远没有希望的荒原,是纷乱无序,是茫然无解,是为无聊而无聊的“幽默”、调侃,是玩“笑”丧志,是反理性、无是非、反道德、不信仰,是除了王朔处身的现世环境再无其他的狭隘的小天地!

这样的天才也就成了“负面”性的!

学过数学的人全明白,二维空间的数轴分正、负两极,正极上越远者数值越大,负极上越远者数值越小。如果说从认识价值来看,金庸是“正极”意义上的天才的话,那么王朔就是“负极”意义上的天才,后者的天才越是充分发扬,距离人类的正确方向越远——这就是王朔们值得批评的意义所在!

当然,金庸并非是不可批的,一旦文章发表,它就失去了其私有化身份,成为公共性资源,具有了公共性的认知价值,清理谬误,留下真知也就是批评家们责无旁贷的责任,因此任何人的文章都是可批的。我也已经对他和他的作品做过了批评,发表了,同时收进自己的书里去了,这里就没必要把它们再说一次。

至于金庸小说里的“宣扬”暴力、滥杀无辜,只要是智力正常的人,谁能将它们当真呢?

金庸本人也不是没有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告诫道:不必过于推崇武侠,武侠只是小说的一种;年轻人要严肃紧张,个人风格不能像里的主人公令狐冲,一味追求“潇洒”,因为学生将来要服务社会。“小学生看我的作品主要是看故事。但最好不要看。因为武侠小说是浪漫派的书,不真实。小孩子尤其不要看。韦小宝太坏了。” (《文学报》1999年12月。)

所以,金庸小说的阅读对象是有严格限制的,这个限制就是,你要有理智和心灵上的成熟,具备了明辨是非的能力。

我特意将这一点拿出来说,是因为金庸的小说确能迷惑许多青少年,其时他们各方面都没有成型,悟性不到,认识偏颇,性情动摇不定,可以也经常把想象的世界当成了真实的人生,去反对秩序、反抗社会,有破坏而无建设。

我就遇到过一位高中女生,看过电视剧以后,对韦小宝崇拜不已,声称自己想嫁给这个“坏蛋”。

这是受者的问题——受者的不足不能成为作者的不足。

做文章的人考虑的只是作品本身,假定了读者像自己一样,也都是些正常的成年人。起码对于金庸来说是这样。

如果面面俱到,什么层次的阅读、观看对象都得考虑,那我们的作家,将写不出一个字!

因而,苛求一个干实际工作的人,可以;苛求一个作家,许多时候行不通。现实的实然,不可以推定做想象的当然、应然。

金庸的“不足”如此,王朔自己的许多小说何尝不是如此?

他的小说就“真”吗?“过脑子”吗?

在这方面,他比金庸差多了!

人家始终定位在娱乐上,王朔有时给知识分子骂急了,也会装正经,写一点不那么商业化的东西,意在说明,不是我王朔写不出,正经的我能写,就是不屑,就是想装坏,和你们知识分子捣蛋。

他允许自己胡来,对于金庸的远不是胡来的创作,却横挑鼻子竖挑眼,从一个嬉皮笑脸的“痞子”,呱嗒一声,将脸帘子落下,刹那间变作了正经,站到我们“知识分子”这边,俨然成了个最大的“知识分子”,担起批评别人、教化大众的责任了!

我不是说王朔不该批评,而是说你不搞批评则罢,搞批评就要定下标准,划个道儿出来,一视同仁,不要左手拿着打人的棍子,狠狠地给别人一个闷棍,右手伸出去微笑着和人家套近乎,让人觉得王朔“真诚”,王朔打了人,虽然没什么道理,但就是左手痒痒,别人得谅解,既不要计较,也不要还击,还要知道给一棍子心里头是疼你。不疼你,我平白无故为什么打你?痒痒了怎不打别人,单单只打你?

有了对于王朔的这些认识后,我另外得交代的就是,我所说的金庸、王朔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也是从成年人的欣赏角度说的,否则这个分判得就不太严格。

需要说的是:王朔的这些文章其“缺陷”、荒唐是极其明显的。既然这样,它们又为什么能够这样顺利地出来呢?难道我们的编辑、我们的出版社像王朔一样无知又无畏?出来以后它们还这样出人意外地畅销,这说明了什么?

进而,为什么我们这块土地上只热中于进行无根无据的“酷评”?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只流行一些名流们时髦的胡说?难道我们真已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非得坏出个水平、档次来,大家一齐迷住了才罢?

仔细思索,我发现这一切的背后,是“钱”这个使鬼推磨的东西在作怪。

为了它,我们希望来一点轰动和胡说;为了它我们也可以闭了眼听任这些名流的妄说;为了它我们还应该把所有宣传媒介调动起来,对这些胡说、妄说一而再再而三地鼓吹,引来一批又一批的听众。

而这块土壤上的听众,不少是傻呵呵的,整日做着名流梦、金钱梦的,它最不宜生长的是理性、良知、道德、热爱等等,这样,才有了那么多的造谣、信谣者。

这是我扯出来的一个“蛋”,王朔尔等以为如何?

不论在这件事上王朔是如何想的,对于他的许多畅销小说,我觉得王朔自己大概早已作过评价了。

他在中有一段可以拿来对其总评一下:那些“可读性很强的小说,任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都能毫不费力地读懂它。但这里有什么呢?空无一物,只有精心编织的情节和经过概念规范的人物,尽管那些对话很精彩很俏皮,但没有一句是发自肺腑的。作者给了我们什么?什么也没给。至多是很吝啬地流露一点实感,其余都是矫情……布娃娃再漂亮也没有一个丑孩子嘴里的那口热乎气儿……”(《王朔自选集》第303页。)

王朔给我们做的“布娃娃”包括《一点正经没有》、《痴人》、、《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等。

最为致命的是,从总体看,王朔小说内容、情节、人物、性格、对话上的“重复”、单一败坏了我们的口味,少数几篇做得不错的小说,其可读性因此受到影响。

在那里,人物的世界何等狭窄,人物的心态何等相似,满世界都是些游子、“痞子”,而所有的“正经人”全被这种游子、痞子们耍了。当它们单篇出现时,尚不明显,只有全部摆在我们眼前时,这单调才一下子变得那样突出。

这就是说,在王朔那里,再“好”的人,不知不觉都会带点痞性,他为知识分子所做的那篇小说中,人物也没能逃开这种痞子味。那个做爸爸的马林生,对于来他书店买书的年轻女孩子的“勾引”等,就流露出这样的意味。

难道不如此小说就不好卖?并不尽然。

我想,主要是因为王朔的生活圈子特别有限,他是大院里的公子哥儿,对于这样的院子,我知道它仿佛就是“世外桃园”,很能把一个人局限了。

加之他那点残缺不全的教育和对历史等等的一知半解、隔岸观花,造成了他阅历与思想方式上的狭隘、偏执;老红卫兵血统未作根本清除,进一步养成了他那种似乎满不在乎,实际上是北京小人物谋生时玩的小智慧、小伎俩之心性——但凡批别人之前,他总要先抽自己的嘴巴,以防外人打他时处于被动地位,所以,满不在乎的背后,其实是很在乎的,进而,它向我们透露在王朔的精神、意识深处并无什么宽容,他更不解现代意义上的“宽容”究为何物;后来生计上的不易又把他抛进严酷的纷争里,商人之本性日益显赫,当“作家”也是奔着钱财去的。

所有这一切混和起来,又使王朔对于物欲过分“贪婪”,不能养成终极意义上的形而上超拔境界,一当面对自己不能认识的东西时,又不懂遮羞藏丑,像余华谈到他的时候所说的,“挺真诚”(《文学报》1999年11月11日),结果赤条条上阵,丑态百出、丢人现眼得那样理直气壮,把其他“小丑”全给比下去了——在这样的情势下,王朔像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也就免不掉了!

有了上面的分析,依照王朔作品里表现出来的趣味、意识,若是硬性地给他划一个“阶级”成分,不妨称之为“资产阶级”——王朔意义上的“资产阶级”。

据王朔自己讲,“中国资产阶级所能产生的艺术基本上都是腐朽的,他们可以学习最新的技术,但精神世界永远浸泡、沉醉在过去的繁华旧梦之中”,这样我们就有了像王朔那样的疑问:他们莫非都在努力证明自己是“短命的”?(《我看金庸》)

幸好王朔的年龄还不太大,他也不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人,心灵深处的确是诚实的,见识上不去没关系,已有作品的短命亦无足叹息,今后怎样做那才是要紧的。所以我才想在这儿把郎吉努斯《论崇高》里的一段话献给他,所有的“资产”、“非资产”“阶级”无妨共勉:

究竟人才的败坏应当归咎于天下太平呢,还是更应当归咎于那无穷无极、占住我们全部意念的战争呢,还是进一步归咎于今天兵临城下、围攻我们、蹂躏我们、霸占我们的情欲呢。要知道,金钱的贪求(这个毛病,目前我们大家都犯得很凶)和享乐的贪求,促使我们成为它们的奴隶,也可以说,把我们整个身心投入深渊。惟利是图,是一种痼疾,使人卑鄙,而但求享乐,更是一种使人极端无耻、不可救药的毛病。……人们一崇拜了自己内心速朽的、不合理的东西,而不去珍惜那不朽的东西,上述的情况,就必然会发生。他们再也不会向上看了;他们完全丧失了对于名誉的爱惜,他们生活败坏,每况愈下,直至土崩瓦解,不可收拾。他们灵魂中一切崇高的东西渐渐褪色,枯萎,以至于不值一顾。……在这样多灾多难的时代里,我们还能盼望有这么一个不偏不倚、不屈不挠、富贵不淫的批评家来批判地接受那些可以永世长存的伟大作品吗?

正文 金庸热--奇异的阅读现象

严家炎

若问当今华文作家中拥有读者最多的是谁,大概人们会异口同声地回答:“金庸!”

金庸作品造就了千千万万个“迷”,也带来了许许多多个“谜”。

金庸小说最初发表在报纸上,就已拥有大量读者。必须注意的是,金庸小说无论在台湾还是在内地都有许多盗印本。这些盗印本的总数,可能不在正式出版数以下。据《远东经济评论》“文艺和社会”栏目的资深编辑西蒙·埃利根所作的粗略估算,光是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这三大市场,历年来金庸小说的销售量,连同非法盗印的在内,累计已达一亿。所以,金庸小说的实际读者,很可能比上面的数字还要多出一倍至几倍。1991年我曾在史坦福大学的东亚图书馆做过一点调查。他们馆藏的金庸小说,几乎都借出过几十次、上百次,“借书日期”、“还书日期”栏内盖的戳子密密麻麻。许多书都已被翻看得陈旧破烂。图书馆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已买过两种版本的金庸小说,结果都相似,因为借阅的人实在太多。

我曾经以为男性青年学生才喜欢金庸小说。谁知一调查,出入非常大,许多女学生照样爱读。而且他们的父母亲和许多上了年纪的华人也同样喜欢读。真是到了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的地步!

“金庸热”之所以构成一种奇异的、令人注目的阅读现象,不仅由于拥有读者之多,还因为它具有下述四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持续时间长。最初在报纸上连载时,许多人争相传告,报纸发行量一下子增加很多。从那个时候起,可以说港澳地区就出现了“金庸热”。而且随着等作品出现,“金庸热”还是长盛不衰。人们可能还记得1994年10月25日金庸被授予北京大学“名誉教授”称号,并作两次讲演时的盛况,听他讲演的,请他签名的,真是到了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所发入场券几乎无用的地步,当时的主持人打趣说:“今天这形势,金大侠武功再高也不好办了!”这实在就是他直到今天仍受读者热情欢迎的一个缩影。

二是覆盖地域广。金庸的读者不但在海峡两岸和东亚地区,而且延伸到了北美、欧洲、大洋洲的华人社会,可以说全世界有华人处就有金庸小说的流传。1991年我到新加坡参加国际汉学会议,坐在出租车上,听到的就是的华语广播。我还看到过一个材料,说70年代初南越国会议员们吵架,一个骂对方“是搞阴谋诡计的左冷禅”,对方就回骂说:“你才是虚伪阴狠的岳不群”。可见连里这些人物在当时的南越也几乎到了人所共知的地步。据韩国学生告诉我,金庸小说在韩国早有译本,并且相当风行。而近年,日本最大的出版社之一德间书店也向作者买了版权,要将金庸作品全部译成日文,其中日译本四册已全部出版,其余的正在紧张翻译之中。英文翻译可能相当困难,但的英文节译本亦已出版。由此看来,今天“金庸热”或许有可能超出华人世界的范围。

三是读者文化跨度很大。金庸小说不但广大市民、青年学生和有点文化的农民喜欢读,而且连许多文化程度很高的专业人员、政府官员、大学教授、科学院院士都爱读。像中国已故的数学大师华罗庚,美国的著名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以及著名数学家陈省身,我熟识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甘子钊、王选等,都是“金庸迷”。如果说上述读者还可能只是业余阅读用以消遣的话,那么,一些专门研究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教授、专家们就不一样了,他们应该说有很高的文学鉴赏眼光和专业知识水准,而恰恰是他们,也同样很有兴趣去读金庸小说。据我所知,像美国著名学者陈世骧、夏济安、夏志清、余英时、李欧梵、刘绍铭,像中国著名文学研究家程千帆、冯其庸、章培恒、钱理群、陈平原等,也都给予金庸小说很高评价。记得1994年底,遇到女作家宗璞,她抓住我就问:“你们开金庸的会,怎么不找我呀?”我说:“听说您前一段身体不太好?”她说:“我前一段时间住在医院,就看了好多金庸的书,啦,啦,我觉得他写得真好,我们一些作家写不出来。”中国作协副主席冯牧生前曾表示很愿意像对待古典名著、等一样,来参加金庸小说的点评。作家李陀则用他特有的语言说:“中国人如果不喜欢金庸,就是神经有毛病。”这就不但是雅俗共赏,而且是科学家、文学家齐声同赞了。

四是超越政治思想的分野。金庸迷中有各种政治观点的人物,甚至海峡两岸政治上对立得很厉害的人,国共两党人士,平时谈不拢,对金庸小说的看法却很一致,都爱读。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可能是内地最早接触金庸作品的读者之一,他在70年代后期自江西返回北京,就托人从境外买到一套金庸小说,很喜欢读。1981年7月18日上午,邓小平接见金庸时,第一句话就是:“你的小说我是读了的。”而据台湾新闻界人士透露:海峡对岸的领导人——国民党中央前主席蒋经国先生,生前也很爱读金庸作品,他的床头也经常放着一套金庸小说。这样一种完全超越了政治分歧的阅读现象,难道不值得人们思考和研究?

除读者阅读状况非常值得注意之外,金庸小说本身还包含着一系列难以索解的有趣现象。举例说,金庸小说虽然产生在香港商业化环境中,却没有旧式武侠小说那种低级趣味和粗俗气息。又例如,金庸自己完全不会武功,却能把武林人物的打斗写得那么吸引人;金庸小说明明是武侠小说,却又有着浓重的文化气息,简直可以当作文化小说来读。再例如,武侠小说一般都以神奇、曲折来吸引人,可是金庸小说同时却又相当贴近生活、贴近人生,相当生活化。诸如此类,金庸小说似乎充满了许多不易诠释之谜。

20世纪本是科学昌盛的世纪;中国新文学经过“五四”之后80年的发展,也早已取得了绝对的优势。恰恰在这个世纪的后半期,金庸以传统形式写成的武侠小说出现了,并且如此长久地风靡不衰,这本身又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更大的谜。

上述种种现象,每一项都可能潜藏着有待发掘的丰厚内涵,足以发人深省,启迪人们去思考和研究。科学地揭示现象背后的诸多原因,深入地探讨金庸作品魅力之所在,解开谜底,把金庸小说放到中国文学发展的背景上加以考察,从而衡定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正是金庸研究者们共同面对的课题和任务。

正文 金庸是否算得 “博导”和“历史学家”

葛剑雄袁伟时董 健孔庆东

葛剑雄(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这件事主要责任还在浙江大学领导,是他们没有遵守学术规范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规定。或许他们只考虑了有利的一面,但实际上却损害了浙大的学术声誉,对金庸也不利。我尊重金庸的文学成就,也非常喜欢看他的武侠小说,当代中国作家中大概很少有人具有他这样大的影响。但讲到历史学的博士生导师就是另一回事,因为我至今没有看到一篇他发表的研究历史的论文或专著,他所讲大多是历史常识或一些没有经过学术论证的观点。像《袁崇焕评传》只能算学术普及性的成品。或许金庸的确具有很高的史学水平,但外界的评价只能根据他已经发表的论著或表现出来的见解。据我所知,中国史学界没有人认为金庸是一位历史学家,也没有听说他参加史学界正规的学术活动。

袁伟时(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著名历史学家):作为武侠小说家,金庸是继往开来的人物,成绩斐然。但任何人都不是万能的。学问是需要潜心研究的。他做学术,我觉得还需要继续花些功夫。比如他最近说要写,我觉得这在当代是很困难的事情。一部完整的通史,经济、政治、军事、社会生活、文化、民族关系等等都要涉及,谈何容易!浙江大学聘请他当人文学院院长还要挂上教授、博士生导师的衔头,大家也是心知肚明的,是这个学院提高知名度的一个措施吧。现在不少大学通行的标准是,只要当上较大的官或是公众人物,要捞个博士或教授当当,几乎是一路绿灯。于是,教授、博导中草包不少。比起这些官员教授,金庸先生的学识自然高出一筹。按这个标准来衡量,金庸当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当然可以啦。

董健(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我很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但他只是一个非常好的武侠小说家,我当时就认为他当浙江大学文学院院长根本不合适。整件事本身就是一场错位。自从他到了浙江大学后,就一直回避小说家的身份,强调自己是研究历史的,自己带的研究生是关于世界史、中西交通史的,但他在历史学研究领域至今没有写出什么学术研究论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过什么文章。他还说自己研究国际关系,现在他又要研究中国历史。你看看中国历史上,郭沫若、陈寅恪有哪一个可以说自己既能够研究中国历史,又可以精通世界历史的。一个人的研究精力是有限的,研究历史不是写小说,不可以天马行空。所以说是错位。我并不反对作家担任人文院长,最近王蒙先生受聘任青岛某大学文学院院长,我就很赞同,因为王蒙学识渊博,对于红学尤其有研究,他这个院长就没有受到质疑。而浙大聘请金庸当院长是一个错位,不过,金庸还算明智,自己提出了辞职,算是结束了这场错位!金庸小说的一大魅力就是对历史的戏说和演绎,可这正好和严谨、讲究实证的历史学研究是相矛盾的。当初选不选余秋雨的文章进高中课本,大家讨论得很激烈,因为他的文章里有些历史常识不准确,而中学课本讲究经典性和稳定性,金庸也是具有争议性的。金庸作品只适合大学生作为一种文学现象去研究,在高中这种打基础的阶段,不应该收录这种社会流行读物。前些时候因为金庸不再任浙大教授的事,我说了一些话,惹来一些风波,当时香港著名的作家寒山碧特地给我来了封信,说香港教育界也是很不主张把金庸作品收入课本的。

孔庆东:谁说金庸不够资格当教授……梁漱溟到北大当教授那时,也没有什么高级文凭,现在大学有几个老师够格的?我们这个时代是个可笑的时代,也是所谓民主的时代,很多人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在战士尸体上嗡嗡作响。那是苍蝇一贯的态度。我们学术界充满了无知和偏见,金庸的学问在“职业技巧”上可能不如董健老师和我这样的“科班出身”者,但金庸指导几个学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他辞职不是因为水平太低而是太高了。他做什么是他的自由,随他去,我不了解内情,没有资格作具体的评论。有人认为他不能当历史教授,是因为他没有写出研究论文?金庸怎么没有,《袁崇焕评传》不就是吗?他和池田大作的对话你不知道吗?这种学术血统论、出身论和过去说别人是地主的儿子,所以就不能入党,有什么区别?

中学教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读本(必修)》高二第四册里有“世间百态”、“神奇武侠”、“荧屏天地”等若干单元。其中,金庸的小说的部分章节和《卧虎藏龙》入选“神奇武侠”,阿城的入选了“世间百态”。在“荧屏天地”中还有《牧马人》、《两个人的车站》等电影节选。作为老师我们觉得这没什么,只是觉得武侠小说收得还太少了。我初中时就把金庸、梁羽生的作品全看完了,现代社会是一个英雄人物缺失的时代,这些小说可以让正值年少的孩子们产生一种热血沸腾、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冲动。而且现在荧屏上有那么多金庸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影响很大,不如让孩子们直接阅读原文,这样1000个人读了,就会产生1000个小龙女……现在我们就是要让学生看到文化的多元性,让他们广泛接触各种类型的文学,比如课本里新近收入了美国荒诞派作品,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正文 附录:金庸谈金庸

年轻时读些什么书

我小时候在一个大家庭中长大。我曾祖父有两个儿子,我祖父是大儿子,住在一座大宅子的东半部,我叔祖父住在大宅的西半部。这座大宅子有五进,前厅挂着一块大匾,是康熙皇帝给我祖先查升写的堂名,“澹远堂”三个大字周围有九条金龙作装饰。我祖父有三个儿子,我父亲第三,他还有两个哥哥。叔祖父去世得早,留下四个孙儿。这些堂兄、堂姐都比我年纪大很多,他们都喜欢读小说。我哥哥查良铿学习古典文学和新文学。在上海上大学,他花费不少钱买书,常常弄得饭钱也不够,受到我父亲严厉责备。他买的书有茅盾、鲁迅、巴金、老舍等人的著作。我家和各位伯父、堂兄、堂姐等人所拥有的书是互相流通的,大家借来借去。所以我在小学期间,读过的小说就已不少。我父亲、母亲见我一天到晚地看书,不喜欢游玩运动,身体衰弱,很是担忧,常带我到野外去放纸鸢、骑自行车,但我只敷衍了事地玩一下,又去读小说了。我上的小学,图书馆里书籍也相当丰富,老师们很鼓励学生读课外书。我记得有一位姓傅的老师,特地借出他珍藏的《小妇人》、《好妻子》、《小男儿》三部书给阅读。这三部书的译者郑晓沧先生是美国留学生,是我故乡海宁的出名文人,大家以他为荣,因此,这三部外国书在我故乡竟相当流行。我年轻时代最爱读的三部书是、,以及法国大仲马的及其续集。还有一部法国小说《十五小豪杰》我印象也很深,是15个法国少年航海及在荒岛历险的故事。

文学的想象力是从哪里发芽的

我以为,文学的想象力是天赋的,故事的组织力也是天赋的。同样一个故事,我向妻子、儿女、外孙儿女讲述时,就比别人讲得精彩动听得多,我可以把平平无奇的一件小事,加上许多幻想而说成一件大奇事。我妻子常笑我:“又在作故事啦!也不知是真的还是假的。”至于语言文字的运用,则由于多读书及后天的努力。

十五岁出第一本畅销书

《献给投考初中者》那本书,内容平凡,只是搜集了当时许多中学校的招考试题,加以分析解答,同时用一种易于翻查的方式来编辑,出版得到很大成功。我们在浙江南部的丽水出版,书籍一直行销到福建、江西、安徽各地。这本书的收益,支持我们合作的三人顺利从高中毕业,再到重庆去进大学。这本书和文学修养无关,而是商业上的成功。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表示我能了解到消费者的需要,用简捷的方式来满足他们。以后我创办《明报》而得到成功,大概就源于这种洞悉读者心理的直觉能力。

我高中一年级时,在学校壁报上撰文讽刺训导主任沈乃昌先生而被开除,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危机之一。因为给学校开除,不但失却了继续求学的机会,连吃饭、住宿的生活也发生问题,后来终于在原校长张印通先生及旧同学好友余兆文君的帮助下进入衢州中学,那是生死系于一线的大难。“不怕重大压力而在文字中畅所欲言”,这也是后来所以得到成功的一个主要关键。

我怎样当上编辑

我编过报纸的副刊,要处理、编辑,同时自己撰写关于电影与戏剧的稿件,我对影艺本是门外汉,由于工作上的需要,每天如痴如狂地阅读电影与艺术的理论书,终于在相当短的时期内成为这方面的“半专家”,没有实践的经验,但理论方面的知识和对重要戏剧、电影的了解与认识,已超过了普通的电影或戏剧工作者。从此以后,“即学即用”便成为我主要的工作方法。不熟悉我的人以为我学问渊博、知识面极广。其实我的方法是,若有需要,立即去学,把“不懂”变作“稍懂”,使得自己从“外行”转为“半内行”。

(摘自《探求一个灿烂的世纪:金庸/池田大作对话录》,北京大学出版社)

正文 后后记

蒋泥

金庸先生是以小说家身份名世的,虽说他还是著名报人与政论家。他一手创办的“明报”,发展成为涵盖了报纸、周刊、月刊、出版社等众多媒体在内的庞大产业,我曾经认为香港就是这么一个能够创业的良好基地,只要是能人,想做事,还很难有不成功的。它不存在制度上的歧视与限制,此前已制订出完备的竞赛规则,它们相对于所有竞争者来说是一视同仁的。大学读书时代,我就很羡慕先生的在这一点上的得天独厚,并为他被《大公报》派往香港而备觉庆幸。

金庸先生的小说陆续都拍成了电视剧,有港台版,有大陆、港台混合版,有纯粹的大陆版,我是什么版本的都看过,但纯粹的大陆版是揪着心在看,生理上不时会有倒胃现象发生,最爱看的仍是港台版,人家的制作与表演水平,是和目前的大陆不在一个级别档次上的。于是我常常叹恨金庸先生的“堕落”,把自己的好东西卖给人糟蹋,连眼皮都不眨。后来又想通了,本质上毕竟他还是位精明的商人,想靠这些人打开大陆市场,一旦站住了,大概将来还会不断有人出来倒腾,慢慢不就可观了么?

从不怎么如意,到自然成熟,是要有摸索过程的。

诚然,金庸小说本身有结构、情节、人物性格诸方面的可挑剔处,太模式化、太脱离实际、太偶然性了等,一般的高品位文化人都当它们是不登大雅的,普通口味的读者却往往喜欢得要命。他的语言、他的叙述故事的方法、他的博学风雅、他从头至尾一环紧跟一环的扣人心弦的情节……其实都是值得我们研究与学习的。作为小说的首要功能——愉悦休闲,它们更是达到了的。

金庸小说艺术的最大特色应该说是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一个个性格分明,无论怎样不可思议,也都能自圆其说,有时虽与事理欠合,却吻合于情理,让读者不觉生硬难接受。这同样是欧洲小说不同于我们的特征之一——中国小说重视故事大于塑造人物,在这方面金庸恰恰是融合了中外之长的。

我是从初中时开始就成为“金迷”的。记得我一位亲戚家有成系列的金庸、梁羽生、古龙小说,翻得已经不成样子了,掉去封皮,四角卷起,页面污糟,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每次去我都有新发现,并不在意书本身的破损不堪,所以每去串门就赛似过年,以至于延及校园,耽误学业,课上偷看,被拎着耳朵揪起来罚站,接受老师家访,遭到父亲的“棍棒虐待”,至今未对梁羽生、古龙入迷,只独爱金庸,大学时代就斥巨资购得三联版全套《金庸作品集》,没天没黑地挨着读,算是过足了瘾,不再有人管得住我了。不久发表文章为之鼓吹。现在又邀朋呼友以作解读,各说各话,力求全面、深入和周到。

具体行文中,庆东兄“决策”于帷幄,陈珺、吕少刚两位先生随后,解析精微,劳力最多,表现出最大的耐心和毅力,功力亦不凡,真不愧北大中文系研究生出身之手笔。这是需要特别加以点示的。

“争议部分”承王彬彬兄以及吴思、陈墨二先生和严家炎老师等诸位方家高人见示,一并致谢。

全书最后之编排、加工等具体事务,由蒋泥完成,遗憾、纰漏难免,其责任亦当在我。

2005年5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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