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太上皇 - xp1024.com
《贞观太上皇》


第一章:我是太上皇

长安皇宫。

大安宫,新换上的牌匾散着新刷油漆的味道。

三天前,这是弘义宫。

秋风扫落叶,无人打扫话凄凉的台阶上坐着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穿着明黄色的龙袍。

“我真的...穿越了,可是穿越到这个老货的身上,还是被废的太上皇?”

李源现在很忧伤的坐在台阶上,任凭落叶堆满了他的膝边,他曾无数次狠狠的掐着床上女人的大腿,听那惨痛无比的叫声。

他这才明白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大唐。

昨夜他听着床边美人娇滴滴的叫着自己陛下的那一刻,整个的春心都萌动了,似三月的小鸟,春眠不觉晓,

那美人如蛇精的缠着自己。

可他悲催的发现,他...不胜腰力。

他六十了!

就在这时,在院外传来一个声音,很是尖细。

“武德九年,先皇禅位,太子继位,改元贞观,改元贞观...”

那太监绝逼是故意的,李源敢肯定,在其他宫殿只是叫唤一声就走了,在他的大安宫,硬是叫了几十遍,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这个太上皇已经失势了。

“先什么先,我...朕还没死呢?朕艹你...朕才不过三天从太极宫搬出来,那个逆子这就登基了。”李源骂了两句,但越骂声越小。

提起贞观,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李世民,那个烹哥宰弟且为乐的李世民,一个千古一帝,一个历史狠人。

灭突厥,征高丽,夺西域,创贞观盛世。

还有...脏唐嘛。睡了他弟弟的老婆杨妃,儿子跟他的妃子不得不说的秘密。

甚至还对七老八十的萧皇后有着异常浓厚的兴趣。

以及和老头子魏征的200多次的爱恨往来。

第二印象就是那个长孙皇后,千古贤后。

网上流行的段子就是长孙皇后笑着对李世民说:“陛下,您该纳妃子了。”

李世民摆摆手:“朕没兴趣。”

长孙皇后说:“那臣妾为你掌眼选几个女子充斥后宫。”

李世民哼一声,很随意的点了点头。

第三印象就是万年妖魔程咬金...

大多数人绝对,绝对想不起旮沓角里还有个太上皇。

李渊是谁?开国皇帝!整个大唐的爸爸,被他儿子黑出翔的皇帝。

太原起兵的时候明明是李渊的谋划好不好,硬是被李世民说他聪明的给他老子塞了两个隋炀帝的妃子。

得!

给隋炀帝带绿帽子的李渊突然被他儿子刺激的硬起来了,软了几十年的老骨头一下子就篡夺天下。

仅仅用了十几年的功夫就平定了天下。

轮开国皇帝最惨的是谁?李渊妥妥的能排第一。

看看人家汉高祖还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魏太祖曹操更是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宋太祖一根棍棒打天下,明太祖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好了,到了李渊这里,只能说能征善战了,只不过不是战场,而是床上。

合着,李渊这一辈子,就跟女人解不开缘分。

“哎呦!陛下,你怎么坐在了地上,安公公呢?这些太监都是个世态炎凉的主,也不看看陛下毕竟是秦王的父皇,他再不孝?还能苛待自己的父皇?”

从李渊背后走来一个年轻的女子,长相绝美,身姿婀娜,穿戴奢侈,她就是李渊的妃子张婕妤。

李渊回头冷冷的看了一眼张婕妤,他可对这女人没有一点好感,作为一个网络写手,后世传闻就是他和自己的儿子李建成有一腿,冷哼一句:“小安子昨夜就被处死了。”

话说着,他心里可是一点悲哀的感觉也没有,心里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穿越到玄武门之变的时候,不然死了两个儿子,他的眼泪可是挤不出来。

按照李源为数不多的历史知识,很多还是小说看来的,李世民玄武门之变杀死自己两个兄弟,逼李渊立他为太子。

但李渊这个皇帝还当了两个月,只是当皇帝跟没当没有两样,因为他只是个傀儡,整天早朝听个陛下万岁万万岁声就行了,政务那是留在东宫办的。

于是三天前,灰溜溜的从太极殿搬来弘义宫。

而他的好儿子李世民,更是将弘义宫改为大安宫。

意思再言明不过了,就是让他安分点!

历史上,李世民出于愧疚,对他这个父皇有求必应,那个比紫禁城还要大三倍的大明宫,就是李渊的养老之地,可以说除了政治这样敏感的事情李渊不能碰之外,他也算是享尽人间繁华。

现在大安宫这么冷清,还是因为现在是权利交接的敏感期,所有人不知道新皇登基,那位父皇在他心里是个什么地?

是一杯毒酒赐死?谎称抱病而死?

还是幽禁深宫,永远不见天日!

可以说现在李渊这个失势的皇帝,就跟扫把星一样,谁碰谁倒霉,指望再次获得一次从龙之功?再加上现在是长安城的势力清洗期,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和李渊扯上关系。

复辟的话,有那个可能吗?

这位皇帝多大了?

六十岁了!半截埋进黄土的皇帝,历史上所有的皇帝被尊称为万岁,可是能活过六十花甲之年的皇帝也是屈指可数。

更何况张婕妤心里还清楚,眼前这个皇帝荒淫不堪。

能活几年还是说不定的事情。

但历史将来会狠狠打张婕妤和李世民几个巴掌,李渊退位后还活到了贞观九年,差一点就七十了,人家也没有养生什么的,还造出来十几个儿子,就连李世民也佩服不已他老爹的生育能力。

当然帽子有几顶就是不太清楚了。

李渊拍了拍他腿上的落叶和灰尘,对着张婕妤喊道:“扶朕起来,回寝宫。”

张婕妤白皙的脸上闪过一丝晕红,娇喝道:“陛下,现在还是白天。”

话虽说着,但张婕妤还是遵从的扶着李渊站了起来。

坐在地上有点久了,李渊的腰都有点酸了,听到这句话,脸色一黑就想跑,能不能给老年人一点自由?

呵呵!女人!

好心痛的感觉,现在的他看到女人就想跑。

好忧伤啊,李渊你死就死,给我留这么女人,在这么多女人手里,老夫恐怕命不久矣!

可就当李渊起身的时候,大安宫厚重的宫门缓缓打开了。

走进来一个七八岁大小的男孩,后面跟着一大堆太监以及侍卫、宫女。

男孩见到李渊,明显脸上带了喜意,脆生生的喊道:“承乾见过皇爷爷。”

第二章:纸飞机

承乾?李承乾,李世民的嫡长子,大唐的太子,之后谋反被杀,至于原因,众说纷纭,但最为可靠的就是李世民的废黜之心日益显露,而他的二弟青雀李泰又和他势同水火。

废太子的惨状有多厉害?

远的不看,就看和李渊有亲戚关系的表哥杨勇,被隋炀帝杨广用计废除太子位,即位后又假传隋文帝杨坚的诏令,赐死杨勇。

而李建成更惨,玄武门之变直接被李世民杀死。

所以说继位太子之后,只能更进一步不能后退一步。

武德三年,尚在襁褓的李承乾被李渊封为恒山王,而他的名字承乾也是李渊起的,承乾虽是宫殿的名字,但这含义却令人想入非非。

承继乾坤!

就在今天李世民登基为帝的时候,立下李承乾为太子。

就是不知道后来李世民屡屡不愿废除李承乾的储君之位,是因为担心公器不稳,还是念及长孙皇后和他相濡以沫,亦或者又有李渊这一层意思在这里面。

“孙儿见过皇爷爷。”李承乾再次对李渊一拜,他的额头俯身紧挨胸前合抱的双手,显示了他受到最正统皇族礼仪的熏陶以及对李渊的尊敬,只是那双灵敏的眼睛却在四处的瞅着。

大安宫虽是属于皇宫,但年久失修,比不得太极殿来的奢华尊贵,就连仆从似乎都没有他这个恒山王来得多。

皇爷爷身边只有一个张婕妤在左右侍奉,却不见其他内侍。

看来皇爷爷的气还没消呢!

他还不愿接受父王...父皇派遣的内侍,今天的登基皇爷爷也没有...露面。

其实...李承乾压根不知道他眼前的皇爷爷已经换了一个人,根本不知道李世民登基这档子事,而李世民也不敢强请他老子前去。

所以,今天的登基就有点尴尬。

善解人意的长孙无垢于是就派李渊的孙儿前来邀请他参加晚上的家宴,毕竟孙子还是隔代的亲,就算再对儿子有怨恨,也怪不到他的八岁的孙子面前。

“呵呵,承乾啊!坐到皇爷爷这里来。”李渊笑呵呵道,一甩张婕妤的扶着的手,又重新坐在台阶上,尽管他对李建成和李元吉两兄弟深表同情,但是死的又不是他的儿子。

先讨好李世民再说嘛,他可不想被李二当做种猪养着。

李承乾眼里露出难色,台阶几天没有打扫,现在正值秋季,也已经落满灰尘,从小就习惯了锦衣玉食,突然间一屁股坐到脏兮兮的台阶上。

心里的膈应可想而知,但想到最亲爱的母后嘱托他的事情,就是捏着鼻子也得认了,小屁股在内侍的搀扶下颤巍巍的坐在了李渊身旁。

“叮!系统加载中...1%,23%,99%。”

突然,在李渊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类似电脑显示屏的东西。

“我擦!金手指啊!果然天可怜见,穿越到李渊身上没毛病,可是玄武门之后就是玩人了,要知道我穿越前才二十一岁,正是祖国茁壮成长的花骨朵。”李渊兴奋的在心里呐喊道。

可是在100%之后,突然...黑屏了。

这就有点尴尬了...

“皇爷爷,你怎么了,为什么一惊一乍的,你可不要吓孙儿。”李承乾小脸刷白刷白的看着李渊,这可是他的皇爷爷,大唐的开国皇帝。

万一得了失心疯,可就大发了,尤其在大唐悠悠众口下,李世民不仅是个烹兄宰弟且为乐的不悌之人,更是一个逼疯自己老爹的不孝之辈。

不悌可以,大唐以前的皇帝有很多都是杀兄杀弟,胡亥在赵高扶持下继位之后,不就假传诏令杀了扶苏,然后又以各种罪名残杀始皇帝的子嗣。

到了最后,仅剩一个子婴才继帝位。

可是敢对先皇不敬的,就没有一个了,谁敢对先皇不敬,就是不孝,不孝的话你就没有资格继承皇位,到时候诸王叛乱也是情有可原。

何况现在还是一个大唐特别敏感的时期,李渊禅位李世民,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些官方史书的话,愚弄愚弄老百姓还可以,想要那些世家贵族相信,那就呵呵了。

李承乾倒是没想这么多,他只是单纯的担心自己的皇爷爷,而其他人,张婕妤,太监,宫女,却是吓弯了腰,不敢抬头看一眼,每个人额头都渗出一层冷汗。

现任的皇帝陛下为了封口,可会将他们这些人杀个一干二净。

幸亏李渊没有失心疯,只是无比悲催的瞥了一眼李承乾,他现在真没空搭理孙子,只想看看金手指还活着没有,可是李承乾又是缓解他和李世民关系的枢纽。

又不能不理!

“来人,给朕拿来一张白纸。”李渊扫了一眼这些吓得匍匐在地的太监宫女,淡淡的开口。

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都心里松了口气,心道太上皇没事就好,至于一张白纸。

很快就有一个宫女拿着一叠白纸走了过来,白纸放在木案上,旁边还有磨好的墨水,以及放在笔架的一根碧玉镶金毛笔。

瞥了一眼这些人,李渊心里无语,自己只要一张白纸而已,至于笔墨纸砚文房四宝都给我拿来吗?他又不写字。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这些早有先例的,纸就是文房四宝的代称,拿纸就是预示着写东西。

“皇爷爷,您要写什么啊?”李承乾紧张兮兮的问道。

他生怕眼前的李渊写一道绝命书,亦或者大骂李世民不孝儿子的话,那么到时候肯定少不了母后的一顿训斥。

“没事,叠点小东西,就是个小飞机...”李渊随意回答道,可是又忽的响起,这些古人可不懂什么飞机,于是再解释道:“就是类似木鸢,可以在天上飞。”

“墨子的木鸢吗?皇爷爷懂得真多。”李承乾眼里露出小星星,墨子那可是圣人,能制作出木鸢’一日而败‘,也就是他制作的木鸢能在天上飞一天。

“额?墨子?承乾懂的真多。”李渊心里小小震惊了一把,八岁的孩童都知道墨子了,他可是到了初中学历史课才知道这墨子的,那时候他十二岁。

可现代与古代的教育素质能比吗?

但随即摇了摇头,专心的折叠起小飞机,给这小家伙一个玩具,让他先玩着,自己探测探测金手指,可不能一直黑屏啊!

一折一叠,一个小飞机几秒钟就成型了。

呼哧!小飞机升空,在天上盘旋许久,缓缓落地。

“皇爷爷,你好厉害,能造飞机。”李承乾兴趣盎然的注视着小飞机,从飞起、盘旋,再到落地,一个箭步飞到小飞机,玩起了飞机。

至于现在的李渊可是丝毫没有兴趣理会孙子,他可不仅会造飞机,打飞机也是一流好手,二十年的麒麟臂不可小觑,但此刻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脑海里面类似电脑的显示屏。

终于黑屏过后,出现了一行字。

“恭喜发明纸飞机,奖励1点发明值。”

第三章:发明金手指

1点发明值这是什么鬼?发明了一架纸飞机,这放到现代社会可是会让人笑掉大牙的存在,可是在大唐,绝对是个稀奇物事。

按照现代物理学来说,纸飞机这东西涉及了重力和空气摩擦力,向上抛的那一刻,给了它一个向上的初速度,然后根据牛顿第二定律和微积分就可以计算出存在空中的时长。

似乎只是一个简单的高中物理题。

嗯,所以说发明没毛病,毕竟他是大唐第一个发明纸飞机的人,至于李承乾说的墨子,他用机关术做出的木鸢和他应当不是一种东西,一个是纸,一个是木头。

李渊仔细凝视这脑海类似显示屏的东西,在中间是那‘恭喜发明纸飞机,奖励1点发明值。“而在显示屏的右下角则有一个商城按钮,以及一个抽奖中心,收入记录。

在左上角有一个金手指使用说明,运用意识选择点了上去。

许久,他终于明白了自己金手指的作用。

只要他发明在大唐世界从来未曾存在的东西,就会奖励发明值,而发明的东西越复杂,对世界,也就是大唐影响越大的东西,奖励的发明值也就更多。

而李渊最关系的寿命问题,金手指也给了解决办法,可以利用发明值来购买生命,1点发明值等于1天的生命。

李渊在右下角的商城先按了上去,列表里面只有一个商品是亮的,其他的都类似马赛克一样,灰蒙蒙的一片,连东西是什么都看不清楚。

而这个可购买的东西就有点搞笑了。

“《100种基础折纸大全》,售价5点发明值。”

商城上角则是余额:1点。

李渊有点想要吐血,自己穿越到大唐就是来玩小学的折纸的吗?这完全是小女生才会玩的玩意吧。

想想以前被学校女生支配的恐惧感,他就有点想哭,初中小学的那些女生不是人,长的比男生还壮实,比男生还喜欢打架,不能说打架,用文雅一点的说法。

撕逼大战!

每次上课同桌都会叠小星星,那些商家的噱头:叠到1000颗小星星的时候,就会梦想成真,然而...

有这种毅力的小女生终究是少的,那些机灵劲的大姐头就会威逼利诱男生帮忙叠,叠完之后给棒棒糖吃...

李渊就是被祸害的一员。

而那个抽奖中心,则是跳出一个弹窗,言明最少10点发明值才能进去。

“阔怕,阔怕。”李渊心有余悸的摇了摇头,看了一眼大孙子正在玩着纸飞机不亦乐乎,简直有点乐不思蜀的样子,于是对他招招手,笑道:“承乾,皇爷爷教你叠其他小玩意。”

李承乾捏着纸飞机的边角,正准备起飞,听到这句话,眼睛一亮,凑到李渊身边问道:“皇爷爷,还有什么飞机吗?”

飞机...

李渊嘴角抽搐了一下,说好的这孩子的聪明劲呢?

史书说李承乾:“早问睿哲,幼观《诗》《礼》。”可是李渊却愣是瞧不出李承乾深受儒家熏陶的儒雅气质,俗话说得好,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读书多了,身上那股书卷气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前世他虽然是个死肥宅,可是也是通好古文,五经虽不能通背,但也能熟读,这就让他在那群死气沉沉的死肥宅里面鹤立鸡群。

颇让他为之骄傲的方面。

难怪这孩子长大后就变了,原来小时候的聪明劲是有,但没那么夸大,想必是李世民刻意粉刷了,说他的儿子有龙凤之姿,那么他这个父亲呢?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李承乾幼时的天资,更多是李世民对自己篡位的正名。

将他的乖孙儿一把搂在怀里,李渊捏起一张白纸,双指灵活无比的开始了折叠,不过几秒,木案上就堆积了一沓折纸。

小青蛙、小纸船、千纸鹤、小狗、小兔子...

而与此同时,显示屏上面也不断的开始刷屏:

“恭喜发明纸青蛙奖励1点发明值;

恭喜发明小纸船奖励1点发明值;

......“

“哇!皇爷爷你好厉害啊,什么也会叠,承乾好佩服皇爷爷。”李承乾惊喜的看着眼前众多的小玩物,也顺便拍了一下李渊的马屁。

李渊心里喜滋滋,被女生支配的恐惧在这个时候也是有好处的,那些能实力单身的宅男绝对不会折叠这些各种小玩意。

按照生物学家的说法,动物在求偶的时候就会竭尽全力展示自己美好的一面,于是孔雀选择了开屏,狗子选择嗷嗷叫,而男生...选择了打游戏。

女生和小孩就喜欢这种简易的手工品,而男生就喜欢刀塔和英雄联盟,将他们超神的美好一面展现给舍友,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按照他们的话,男人就应该干男人,娘炮才干女人。

呵呵!好有道理的样子,差点忘记自己也是其中一员了...

折叠了五种折纸,李渊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商城,余额已经从1点变成了6点,点了一下那个《100种折纸基础大全》,瞬间各种各样小折纸的方法出现在了他的脑海。

无师自通!

接下来的李承乾见到了从未见过的皇爷爷,那双灵巧的双手简直比绣娘还要厉害,一张白纸通过简简单单的折叠就形成了各种样子。

折纸真是个令人惊奇的东西!

皇太子第一次对折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陛下,没纸了!”捧着木案的宫女有点目瞪口呆的说道。

这一叠白纸足足有二三十张,但就在短短的半个时辰他见证了一个神奇的过程。

小兔子,小狐狸,小纸人...

没有见过折纸的人会冷笑一声不就是简简单单的折纸而已,可若是看到这幅景象,也会惊奇,折纸简直可以折叠出世间万物。

只是难易程度大小罢了。

“没纸了...啊!那就算了。”李渊折纸也折的有些累了,想起来一下身子,却发现脑袋有点昏沉,供血不足,腰...那就更累了。

查看了一眼余额,足足有23点发明值,他一狠心全部兑换成了生命。

一点发明值一天寿命,足足23天寿命!

李渊感觉自己瞬间神清气爽了许多,迟暮之感也消散了不少,但腰还是很累。

站在台阶上,可以看到皇宫的雕廊画栋,层峦叠嶂......

这一刻,他心中生出一股豪气,

“大唐颤抖吧!我...朕李渊来了,凡大唐兵锋所及之处,皆为大唐之臣妾!凡日月所照之地,皆为我大唐之国土!君士坦丁堡?波斯?呵呵!在我大唐面前,不堪一击!”

第四章:长孙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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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昏沉,明月高悬。

麟德殿,位于皇宫的西北角。

李渊面色微冷,在廊腰两边点燃的火把照的通亮,怕是有上千,翻滚的热浪给秋夜的冷意稍去,用手牵着皇孙李承乾的小手,温热湿滑。

那是手里渗出些许冷汗。

即将面对的是千古一帝的唐太宗李世民,要说他不怕是不可能的,除了史书的片语,更多的是来自影视作品,隋唐演义林俊贤的李世民更多的是温润儒雅、虚心纳谏,一脸笑呵呵的样子。

可那是演员的实力不够,张铁林演的康麻子斜躺在龙椅上,那股帝王威压已经让人难以直视,末代皇帝溥仪在东京法庭出证的时候,影像中临危不乱、气场逼人,更何况比康麻子、溥仪厉害无比的李世民呢?

这个永远的贤君楷模,据说王安石改革时,宋神宗的床榻就有唐太宗的画像,时时自勉,朱元璋驱除鞑虏,将大元朝赶到北漠之后,干什么都要和李世民比一下。

贞观年,这个最传奇的年代,战神李靖,徐茂公李绩这般人的战绩先不提,那位神人王玄策能从西域借兵灭掉天竺,可是这位不是武将啊!而是一个文臣,出使天竺的副使。

一人灭一国!

文人口谈诗词,也可提起青锋剑,十里杀一人!

蜿蜒的廊腰越发拔起,原是依假山而建,在栏杆处,有湖水涟漪,秋叶染霜,廊腰尽头,露出一天宫似的宫殿。

站在宫殿,可以俯揽整个皇宫,几处假山,摆着十几案桌,上面放着时令水果,以及满满一鼎的煮羊肉,围绕着假山,有如玉带的小溪绵延,仔细瞧去,竟是铜铸的金龙喷出,小溪漂浮着圆形的木案,木案摆放着银丝酒壶和几盏酒杯。

竟是曲水流觞之意。

“这个李世民,崇拜王羲之入魔了。”李渊不由得哑然失笑,心里忽的轻松了许多。

只不过这盘坐在案桌假山旁的,却不是那高冠博带的魏晋风流名士。

那些人在看到李渊出现的片刻,面色有些惊慌,但稍纵即逝,反而眼里透出些许同情意味,只不过大多数只是低下头,不敢多看,而只有渺渺几人似是没有察觉,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用小刀切割熟羊肉,或与同僚相谈。

“啧啧!活的如此悲催的开国皇帝恐怕就属于李渊了,见到这个太上皇在这里,竟然一个人也没有出来跪拜。”

若是换到前世的自己只会笑几声,这个李渊活成鸟了,谁也不鸟他,可是现在换成他自己...

他只想哭。

太上皇这个东西不多,唐两个,李渊和李隆基,宋徽宗也是一个,明朝的明英宗朱祁镇,还有一个乾隆。

其中乾隆过的最好,那是人家嫌弃自己活得太长,退位了,但是大权还是在乾隆的手上,嘉庆也得忍着。至于剩下的几位,就很凉了。宋徽宗,靖康耻嘛,被金人掠走成为奴仆,同样是被异族掠走,但是明朝就不同,土木堡之变后。朱祁镇也挺有骨气,反倒被也先吃好供好,最后被大明逼得没法子,将明英宗送回了大明。

至于李渊...

呵呵哒!

那几位是和异族战乱,大臣拥立皇子,可是李渊就惨了,身为开国皇帝,本来灿烂过一生,谁想到儿子造反了,这就让他很吐血了。

吐血之后,李世民逼李渊立他为太子,他还是皇帝,可是最后朝政三个月都在太子东宫处理了,这让李渊到哪里说理?

无奈,灰溜溜退位。

就让李源捡了个便宜!

“李世民能来个玄武门之变,朕这个做爹的怎么能落后呢?”李源心里满怀期待,作为一个男人,谁没有想法坐一下九五之尊的位置。

更何况他的儿媳、孙儿媳还有当女皇的一颗心。

他又怎么能落后!

只不过...李二还是有点强,没事,朕怂怂,等李世民嗝屁之后,造那个小受李治的反...

李渊他还不信,干不过李二,还干不过他儿子,就算干不过他儿子,还有他孙子,还有重孙子...老年人总要有一颗不甘寂寞的心。

“媳妇见过公公。”一个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李渊的臆测。

媳妇?公公?若是玄武门之变以前,李渊还不知道是谁,可是现在只有一个人能叫他公公!

长孙皇后!

就连那个被李二拉入怀里的齐王妃——杨妃,现在也没有那个资格叫李渊公公了,李世民藏她还来不及呢?放在这种场合,是给史官添堵,还是给李渊?

现在的李世民还在标榜自己是个小受受,李建成和李元吉硬要强上,他没办法,所以才举起小拳拳反抗的,只是...没想到这个小拳拳是个类似花和尚鲁智深的关西大汉打出的。

打出了人命!

鲁智深表示他一脸冤枉!

长孙无垢这个孙媳妇给李渊的第一印象,五官端正,一张清秀的脸庞又带着淡淡的贵族气息,想必李承乾受到他母后影响不少,身材十分纤细,似有几分病弱之色,皮肤白皙,嘴角总是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恬淡而又端庄。

李渊双眼微眯,眼前的女子虽不是天上的仙女,但仍让人产生不出一丝亵渎之心,了解历史的人,提及这个名字的时候,总会带着尊重的目光去看待,她仿佛就是个相夫教子的普通古代女子。

可是她相夫相出了一个千古一帝,教子教出了一个仁厚之君。

历史上只有两个皇后,得到了天下士子的称赞,那就是唐文德皇后长孙无垢,明孝慈高皇后马大脚。

公公,这个简单的称呼,就让长孙皇后与李渊拉开了距离,仿佛两人之间不过是平常百姓家中的公媳,而不是冷冰冰的帝王家。

若是换在以前,十三岁嫁入秦王府的长孙无垢说这话很是寻常,可是今天是李世民登基的日子,台阶上已遍布兄弟骨血,几十的子侄性命。

“好儿媳!已经过去了...朕不想让大唐的太子再次成为世民那样,你明白吗?”李渊冷若冰霜的脸庞渐渐冰化,露出了一抹笑容,他手里一直牵着李承乾。

第五章:满意答卷

听到这句话,长孙皇后心里带了份苦意,看来公公还不愿原谅他的二儿子,她的丈夫,玄武门之变时,是她在秦王府鼓舞士卒,紧守王府,才让秦王府免遭东宫六率的攻破,也是她,一直默默的支持着自己的丈夫。

或许...没有她,现在一家人其乐融融,可是...这件事情本来就没有如果,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曾经绕膝的子侄,也被丈夫一个个杀死。

她叫观音婢,但却无半分观音的慈悲。

十三岁嫁入李家,看着曾经的公公已经鬓发染霜...

“不愿意原谅陛下,却想让承乾这个大唐太子不成为他,这是公公今后的愿望吗?”长孙无垢心里微叹,李渊太过重视感情了...

李渊俯下身子,将李承乾一下子抱在怀里,笑着说道:“承乾,将来你若是成为皇帝,怎么对你的兄弟们?”

正在沉思的长孙无垢心里猛地清醒,俏脸紧绷的看着李承乾,生怕这个时候他说错一句话,大唐承受不起第二次玄武门之变,骨肉相残,何等人间悲剧。

李承乾是大唐太子,而她也是秦王妃。(李世民登基同时册立李承乾为太子,十三天后册立长孙氏为皇后。)

可以说,李承乾是嫡长子,今后皇位的争夺以她的儿子为主。

她怎么能不紧张?

李承乾没有想那么多,从袖间掏出许多小玩意,小纸船、小飞机...说道:“青雀喜好诗词,我继位后要...任他为祭酒,恪弟也是极好极好的,跟承乾也很玩的来...这些是好玩的小飞机,承乾知道孔融让梨,这些要和他们一起玩...”

说完,小脸露出天真的笑容。

听完这些话,长孙无垢心里一松,紧绷的俏脸展颜微笑,虽然承乾说话很幼稚,但是这无疑是份完美的答卷,兄友弟恭不外如是。

“青雀嘛?”李渊同情的摸了一下李承乾的头,童年这般天真无邪的话是最真情的,人常说皇家无亲情,可是年幼的李承乾却是做到了兄友弟恭。

但是贞观十年,长孙皇后去世之后,一切就变了,他的丈夫李世民变得好大喜功,对魏征的纳谏越来越不耐烦,从前的十之取六,到了后来的十取一都做不到,至于儿子就更可悲了。

反目成仇!

李承乾说要李泰担任祭酒,祭酒是什么?国子监祭酒,博士之长,在战国时,孟子、慎到、荀子等这些大佬就是稷下学宫的祭酒,类似于稷下学宫的校长。

但可不是现在简简单单的校长,清华北大校长也没有国子监祭酒厉害,国子监祭酒相当于清北大校长+教育部部长,学术的绝对权威以及行政权力。

孟子这些人在齐国的时候受的是上大夫俸禄,而在大唐,国子监祭酒也是四品。

在大唐,一品是亲王和公主,从一品的国公、郡王,正二品的尚书令、开国郡公、上柱国,从二品尚书左右仆射、左光禄大夫,正三品的紫金光禄大夫、大将军,从三品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开国候。

四品基本是权利中心下面拔尖的一小撮子人了,但国子监祭酒的影响力更大,可以说天下的读书人都要尊敬的称一声老师。

要说李世民也是极为可悲的,杀了兄弟登上皇位,中年丧妻,晚年太子叛乱。

李承乾和侯君集叛乱,为什么?

被李世民逼的,没有了长孙皇后的李世民渐渐昏庸了,给李泰希望能入住东宫,所以李泰拼命表现,给李承乾废立的可能性,继而铤而走险。

逼的无路可走!

“这是什么玩意?”仔细的长孙无垢接受了这份满意答卷后,开始观察起了李承乾手里的小玩意,用白纸折叠的小飞机、小纸船...无疑很浪费!

对很浪费!很浪费纸张!

古人惜纸到了什么程度?宋朝的时候最喜欢奢侈的宋徽宗擦屁股也是用竹片,而用厕纸的习惯是元朝蒙古人传下来的,更别说现在这个时候传承文化大多载体还是竹简。

纸张完全取代竹简还是在宋明的时候。

所以长孙无垢脸色一寒,呵斥道:”承乾,你怎么能这么浪费纸张,须知白纸得来不易,即使你是太子,也不能肆意挥霍。”

李承乾小脸刷白,右手攥紧折纸,左手轻轻的拉着李渊的衣袖。

意思很明显。

李渊面色尴尬的轻咳一声,说道:“这些是...朕给承乾折的,你不必在意。”

那个绕口的媳妇终究还是无法开口,古代媳妇指的是儿媳妇,而现代媳妇指的是自己的老婆,他心里很难过这一关,说媳妇总感觉和王安石那个扒灰的很接近,有点亵渎眼前的女子。

即使她是自己的媳妇,呸,儿媳妇!

其实,在古代有时候叫娘的一定是你娘,但是叫爷的有可能不是你爷爷,而是你爹!

木兰辞的‘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杜甫的兵车行里有,‘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古代的爷单字出现基本就是爹了。

“既然是...公公给的,媳妇也就不追究了。”长孙无垢揉了揉脑门,有点无奈的说道,但还是狠狠瞪了一眼李承乾。

面对这个公公,长孙无垢也很无奈,自己能怎么样?

“公公,还请跟媳妇前往内殿。”长孙无垢略微向后退了一步,离李渊有半步距离,基本的礼仪她还是懂的,细微处见大礼。

李渊即使是失势了,但他还是太上皇,还是陛下,还是李世民的老子,也是大唐所有人的爸爸!

平民百姓即使年长,也得尊称君父,现任的陛下也得称父皇,可以说,整个大唐,没有比李渊更为尊贵的存在了。

麟德殿,分为外殿和内殿。

外殿就是类似游园,假山,流水,而内殿,才是真正的宫殿。

在外殿的宾客,通常是长安城的京官,品秩低下,只是些穿绿袍、浅绯袍的低级官员,连佩戴鱼带的资格也没有,而在内殿,才是朱紫高官,佩金鱼袋,银鱼袋。

这些低级官员在宴会请来,更多是吃口皇宫御膳,得些赏赐,见皇帝,与皇帝畅谈的根本没有他们的份!

这也是外殿所有官员看到李渊,却没有一人敢参拜!

第六章:原谅

外殿的芝麻官看到李渊唯恐避之不及,那颗脑袋低的快接近饭鼎,要不是热腾的蒸汽将他们烫着,都有可能伸进羊肉汤里。

这个时候,一个招呼,一个称呼,甚至一个眼神也显得多余。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几百名穿绿袍的官员在地方上能吆五喝六,可是在长安的平康坊青楼上面,扔个茶碗到大街上,也能将某个王侯公子的脑袋砸的流血,何况他们呢?

如同天下蚁民!

但这些对于麟德殿内殿的官员来说,又是二等差距,看到李渊逐步走进,觥筹交错的欢声笑语顿时停息了。

一战后马克沁机枪出来之后的草原民族,摒弃了以往的能征善战,剩下的也只有能歌善舞。又如吐鲁番的葡萄,经历烈日的酷热,极冷的寒夜,留下的只有甜意。

屠戮的皇族只是他们从龙之功的战绩,太极殿冷冰冰的两个头颅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忠心,所以,几十名陛下的心腹毫不吝啬的含着笑容,恭敬的对着这位硕果仅存的太上皇打着招呼,眼角露出的微微寒光在陛下温厚笑容面前又一闪而逝。

三个月前的血腥屠杀,皇族内变在今日细雨润无声的歌姬面前,又有些恰暖还春,薄如蝉翼罗裙,姣好的美妙身躯露出的点点春光......

数十根从蜀地运来的红柱,每一根都有丈许方圆,而内殿深处,逐渐高起的台阶上,李世民宽腰坐在龙椅上,短浅的胡须微卷,眼窝深陷,龙袍下的身姿,标志着这个陇西李氏关西大汉的矫健,武德八年之前他还在外征战。

武德九年八月初九甲子日,这个男人刚刚登基的日子,农历的初秋已经到来,古代的关中这时已经十分冷了,可李世民还穿着一件明黄色的薄衣,和李渊在后世看到的大腹便便的唐太宗不同,二十七岁的他正值人生巅峰,不畏严寒。

每一个帝王总有一个证明他为皇帝的合法证据,秦末的刘邦是赤帝子,原因是他娘在河边与一条龙春风一度生的,他老刘家的种是出不了帝王的,所以陈胜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跟刘邦不扯边。

汉末的曹操就有何颙(yong)叹曰:“汉家将亡,安天下者必此人也!”,还有名士许邵品评曹操说:“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剩下的刘备,孙权也是人生异象,刘备的双手过膝,孙权的紫髯碧眼。

在李世民四岁的时候,李家来了一个相士,言说:“龙凤之姿,天日之表,等到二十岁时,必能济世安民。”所以李渊起名为李世民。

所以...我们和伟人的差距就是少了一个相士。

“世民见过父皇!”李世民起身,恭敬的躬礼。

待看到李世民行礼之后,所有内殿的官员也纷纷起身行礼,“臣等参加太上皇。”

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么此刻李世民那双眼睛镇住了李渊,他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倔强?冷酷?还是...

因为他无法多想,此刻被这股气势压的难受,他不过是一个网络写手,平时在电视上看看国家领导,美国总统,英国女王什么的,自己一边玩手机,一边还能吃着饭。

可是真正面对李世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真的很紧张,手里渗出一层冷汗,牵着的李承乾疑惑的抬头看了一眼。

当看到李渊牵着李承乾小手的那刻,李世民冷酷的眼睛渐渐趋于柔和,包含温情,自己做出这等忤逆之事,父皇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原谅自己,当日父皇在太极殿说的‘汝杀汝兄,屠吾子孙,汝子孙亦将如此!”

现在想想,这只是父皇的一句气话罢了,承乾毕竟还是他的孙子,自己无论犯了什么过错,父皇再怎么不原谅自己,但承乾无罪!

“世民!”李渊轻呼一声,双目紧盯着他,总归是见过大场面的,想想自己还是他的爸爸,所以只是紧张了一会,他又放松了,将李承乾再次抱入怀中,说道:“过去的都已经过去,父皇愿意...原谅你...只是父皇希望承乾能够做到兄友弟恭......”

一时犯下的错,需要一辈子去偿还。

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登上皇位,为了抹除他的污点,整天当的跟个孙子似的,简直就是一个劳模,魏征的二百多次进谏,他真的愿意听吗?

要不是长孙皇后的多次阻拦,鞭尸就不是魏征死后了,生前就能分尸!

迟迟不肯废立李承乾,就是害怕他的儿子重蹈覆辙,杀兄灭弟,所以李世民没有传位给李泰、李恪这两个拔尖的皇子,而传给了李治这个最平庸的皇子。

当然,李治只是相对他两个哥哥很平庸,就是李承乾也是比他强了不知多少倍,其他人继位,武则天能闹出什么事?

一个不高兴,直接就杀了,还敢骑在皇帝头上?

为什么李渊他这么怂呢?

一是他不想被圈禁在大明宫,虽然享尽人间富贵,但是仔细想想,整天在宫殿里呆着,谁能忍受?

二是他还想像明英宗朱祁镇一样来个复辟,可是现在是李世民当政,他觉得自己还是决定在贞观二十三年之前先怂怂,按照他的估计需要制定个五年计划,十年目标...

只要他有金手指,通过不断的发明,自己就可以获得寿命,熬死李世民指日可待啊!美好的幸福生活就在眼前,为什么他还要怼李世民呢?

现在的李渊不是以前的李渊,李建成和李元吉死了就死了,和他的关系不大,原来的李渊或者连见李世民都不肯见.....

这句话一说出口,李世民的眼睛都红了,坐着的大臣也双目紧紧盯着这历史的一刻,一旁的史官也赶紧拿起纸笔准备记录。

原谅!

这简简单单的词,可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虽然今天李世民已经登基了,但是在天下士族的眼中,李世民得位不正!

历史上贞观年间每次出现天灾,都会有人造谣这是天子的错,天子杀兄杀弟,所以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但是只要李渊这一句话出现,今后再也没法子从正面上攻击李世民了。

虽然是政治的妥协,但象征意义很大,意味着李世民继位的合法性!

第七章:好难啊!

“臣为陛下贺!废太子建成曾意图谋害陛下,离间陛下与太上皇父子之情,玄武门之变,陛下虽然挚情于兄弟,但废太子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倒行逆施,淫乱后宫...更兼有先前齐王邀宴下毒之事,陛下不得已挥泪斩袖袍...父子舔舐之情,亦如往昔...”一个体型略胖,不时的抚着下巴的三缕文士须,炯炯有神的眼睛扫着李渊。

“兄长...”长孙无垢脸色一紧,失声道。

李渊仅距离长孙无垢半步距离,耳朵听的是一清二楚,她的兄长?心里一惊,长孙皇后自幼孤苦,十三岁嫁给李世民,其父长孙晟早死,只留下了一对儿女,那个儿子除了长孙无忌外,他再也想不出还有谁?

作为权倾贞观、永徽两朝的国舅,后人仅仅用了三个字形容他。

老狐狸!

长孙无忌最厉害的是政治手腕,在李世民在世的时候能够在几个皇子之间游刃有余,更厉害的是李治继位也有他的一份功劳,似乎李世民丝毫不担心他是第二个王莽、杨坚,这简简单单的把控,就是他的厉害之处。

可惜,最后遇见一个不按照套路出牌的武则天,一个老狐狸在监狱里冤死何其悲忽!

李渊丝毫不怀疑这个大唐宰相的能量,甚至将李治拉下皇位都有可能,现在长孙无忌既然开口了,必然不是简单的几句话,其后必有深意。

什么深意?

让李渊被迫承认是自己的老年昏庸和李建成的意图不轨导致玄武门之变!

而秦王李世民,现在的陛下就是一朵白莲花,带兵进入玄武门是为了防备李建成和李元吉谋反,至于为什么要杀兄弟?

李建成和李元吉意图谋反,推翻李渊!诛杀谋反叛贼,人人有责!

所以李世民挥泪斩袖袍!

在古代有十恶,第一等就是谋反,凡是看到有人谋反,杀了都是轻的,动则诛九族,而按照长孙无忌这番话,李建成犯了十恶的谋反、恶逆、不孝、不睦、内乱。不睦就是暗中下毒毒害李世民,内乱就是淫乱后宫。

呵呵!这话?

两列的大臣听到这句话,脸色各异,表现不一,有的是被长孙无忌不要脸的精神震惊住了,比如那位准备提笔笃书的史官脸色发青,懦懦不敢言,可是有一些大臣却是矫有兴致的看着几人。

“长孙将军此言差矣!陛下,臣闻秦皇好怒,有焚书坑儒,始皇在世,无一人敢疑?臣又闻汉武年间,黎民苦矣,故汉武数下罪己诏,隋文帝欺孤儿寡母以夺天下,现我李唐随意言之,一时可蔽之,千年能蔽忽?”从右列末尾走出一人,双鬓染白,体型颇瘦,但站在那里,就有一种让人正视的魅力,哪怕他的浅绯袍在众人间异常寒酸,隐蔽处更有几处补丁。

长孙无忌这个时候还不是丞相,早先隶属于秦王府,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所以职务倒是武职—左武侯大将军。

“魏徵...魏詹士失言了!太上皇和陛下必有圣裁,岂是你一个太子詹事能随便言说的吗?长孙无忌温和的眼神猛然转冷,狠狠扫了一眼魏征。

“父皇?您怎么看?”李世民紧盯着李渊,目光一冷,向后微微退后半步,淡淡的说道,不带一丝情绪。

李渊目光一缩,心脏加快了不知凡几,冷汗渗透了里衣,看着李世民同样紧张的抓紧桌案,他心知这个便宜儿子此刻心境也不太稳。

现在的一句话就是决定命运的前途。

承认长孙无忌的胡言,就意味着自己隐形的政治势力从此烟消云散,因为他的昏庸从而导致这一切,秦王李世民是站在正面发动的玄武门之变,今后虽然他可以不用再当种猪,但是再也不要想复辟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是过去式了。

依照李渊自己的谋划,原谅这个词就是承认李世民正统,但是明确的指出你李世民,我的儿子曾经犯错!我是站在大度的那一面。

可长孙无忌连犯错这个前提也不给李渊!

昏庸这是致命的!

“父皇,皇爷爷,你们怎么大眼瞪小眼的,很有意思吗?承乾也要学!”李承乾拉开李渊抱着他的手,嬉笑的走到了李世民的面前。

“皇爷爷这是在和你父皇玩呢,记着小时候世民和建成时常坐在我的大腿上,一个个大眼瞪小眼,当时的世民很是调皮,建成还很袒护他这个弟弟,有时间就教他剑术和骑马,你父皇可了不得,十六岁就去雁门关救我那个表弟...”李渊顺着李承乾的话,打了个哈哈。

一度的紧逼他和李世民都下不了台,承认是错,不承认也是错,这样的含糊阶段才是两人保持的最佳距离!

而李承乾就是连接悬崖的铁索桥,即使还有深沟,还有裂痕,但是终究有一条路可以连接起来。

冷寂的气氛顿时被这孩子的天真无邪所击破,大臣们不约而同的也松了口气,就连长孙无忌的目光看向李承乾也暗含着感谢。

太险恶了!

长孙无忌也是心里后怕,要是此次成功,他会在陛下眼里留下一个什么印象?

功于心计!

这是为臣者的大忌!

他虽然和李世民的关系情同兄弟,可是在长孙无忌眼里他最不相信的就是和李世民的兄弟之情,亲兄弟尚且能杀,要说亲兄弟必须要杀,可是他的十几个子侄呢?

仅仅十几岁而已!最大的李承业也才十三岁!

“父皇...父皇...儿臣不孝,儿臣不孝,大哥...三弟,额对不起你们啊!对不起你们...”李世民听到李渊的这番话,曾经的回忆仿若梦幻一场,心里不由得触动最脆弱的那根弦,声音呜呜咽咽。

看着李渊那苍老的身姿,双鬓已经斑白,李世民的眼眶渐渐湿了,半膝跪地紧紧抱住李渊的虎腰。

“世民...知错能改就好,大唐还需要你,休要作小女儿姿态。”李渊摸着李世民的头,心里也是暗自惊奇,自己摸了李世民的头了?

不过…李世民不至于这样吧!可是摸着他的头真的很爽啊!

在大安宫的时候,李渊他心里想了无数次与李世民见面的场景,可是真当看到这个千古一帝,一言一行自己都心颤不已,每走一步都要看看钢丝绳断了没有?

可是从始到终都坚定一个原则,紧紧的抓着皇孙李承乾的手不放。

冷漠是政治家的基本素养,可是为人父母总有牵挂的亲情,君不见不孝顺的孩子多了,可是对他们的儿子少了关怀吗?

“父皇!”李世民的脸在李渊的腰上不断蹭啊蹭,蹭的他一身的鸡皮疙瘩,无法想象一个大男人在另一个大男人身上撒娇的场景。

“好了,世民,你是皇上,起来。”

“不,额不起!”

李渊:“......”

”等等!朕怎么感觉有点冷了,记得出宫的时候多穿了几件衣服啊...世民!别脱父皇的衣服...别脱...”

一个思绪正常的人是永远无法接受一个关西大汉趴在你怀里,哭的梨花带雨,然后颤颤巍巍的解着你的襟衣,追寻那生命起源之地——阿尔泰山!

哦??

不!

他怎么忘了这么一段了?

“跪而吮其上乳。”当初李渊看史书这么一段的时候,他有点想笑,可是现在搁在他头上的时候,他实在是笑不出来了,甚至有点想哭!

穿越的第二大困难,就是如何不让李二吮吸...

好难啊...

第八章:化解危机

如果是一个娇滴滴的二八女子提出这种要求,李渊会当做床笫上的一种小情趣,含笑答应下来,接下来再进行一些友谊之间的纯洁交流。

但现今换成一个汉子...这画风就有点难堪了。

当新任陛下跪地的那一刻,左右文武大臣也顿时匍匐在地,袖袍掩面,声音悲痛欲绝,表演极佳的甚至露出通红的眼珠子,从泪腺挤出几滴不要钱的眼泪。

哭的越伤心,赞美的越动听,这就是他们今后做官品性的有力考证,今日的一切可是要载入史册的,执笔的史官一旦写道:“陛下跪而吮上乳,某某悲恸不已,见一叶可知一木,某某的孝行可见一般...”

某天李世民一翻起居录,呦呦,这家伙不错,对朕的行为很是赞美,不错,不错,大笔一挥,就是一个光明磊落的前程。

这可比辛辛苦苦的做政绩简单多了,所以众臣焉有不哭之理?

可是...

现在的大臣哭倒是先哭了,李世民却有点尴尬了,李渊用右手挡住胸部,襟衣后面的东西若隐若现,似寒梅俏立雪丘,但是他就是没处下嘴,或者说李渊不想让他下嘴。

“父皇!父皇养育之恩儿臣时时谨记在心,昔日在晋阳你我在山上游猎,儿臣被野猪吓得不敢弯腰射箭,是父皇拿起弓箭给了孩儿信心...大业十二年,儿臣在洛阳讨伐王世充,中箭险些身亡,父皇听闻此讯,一夜未曾合眼,在兴善寺求佛祖保佑...大哥,三弟,这...儿臣是被逼的啊!”李世民眼带泪花,哭哭啼啼说道。

李渊的脸现在很黑很黑,看着李二,真想说一句吸你麻痹!

劳资丑拒!

可他现在真的很怂,不敢说这话,一旦说了之后他的下场绝对很凉很凉,但要是被一个男的如此对待,甭管他是千古一帝,还是千古李二,心里的膈应真的贼难受。

比噎了口屎还难受。

这其中的差距莫过于“柳郎中词,只好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拍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而苏轼之词,须关西大汉执铁板,唱大江东去,浪淘尽...”

至于李世民为什么这么执着于在现代人看来比较龌龊的事情呢?

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言:“獠妇生子即出,夫惫卧,如乳妇,不谨则病,其妻乃无苦。”

《太平广记》卷四八三“獠妇”条引唐尉迟枢《南楚新闻》亦曰:南方有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稍不卫护,其孕妇疾皆生焉。其妻亦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又云: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婿。婿拥裘抱雏,坐于寝榻,称为产翁。其颠倒有如此!

清人李宗《黔记》载郎慈苗:妇人产子,必夫守房,不逾门户,弥月乃出。产妇则出入耕作,措饮食以供夫乳儿。

其实这就是一种为了怜惜妇人在生育的痛苦,所以男的以假乳哺育婴儿,记载的獠人等似乎只有少数民族有这种习惯。

因此有鲜卑血统的陇西李氏保持这种传统见怪不怪。

其实不然,男子“尚乳”的崇拜,并不一定是受周边的胡风影响所致,而是中原王朝早有的古风。据传周文王身有四乳,古来就被视为吉征。

史记中的“文王四乳,是谓大仁,天下所归,百姓所亲。”

李世民的目的就是通过这样的举动,表明自己就是以前那个天真善良的孺子,趴在李渊的怀里乞求哺育,通过这种最原始的生命活动表明父子亲情。

跪而舐上乳,以示为孺子时无间之态!

简而言之,就是作秀!

“世民,父皇知道你的心意了,汝妻汝子尚在,况且你今日登基,为万民之表率,朕虽为你父皇,但汝安能行此胡虏之事?“李渊呵斥道,

做乳翁的行为在中原地区早就不流行了,也只有在少数民族还有零星半点,不想被李世民那个,也只有用这个理由了。

李唐的血统向来是被世家看不起的,李世民现在或许还不太清楚,可是等贞观年间他的女儿长大之后,他就清楚了,大唐的公主是没人要的,比不上五姓女。

为此李世民还很气愤的重修氏族谱,可惜让他视为左膀右臂的房玄龄第一个列的是崔氏,清河崔氏和博陵崔氏,而不是大唐的皇族,李氏!

这就很尴尬了。

李渊现在就用李世民效仿胡风来堵他,你这个汉人的陛下,总不能用胡人的习惯来这么做吧!

胡人!五胡十六国可不是简单的民族融合,颉利可汗在去年已经掳走代州数千口人,不管是北方的汉人,还是南方的汉人,都对胡人很是痛恨。

另提一句,晋末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如鲜卑,在北魏孝文帝的努力下,他们已经成功的汉化了,所以对于原来草原大家族的突厥就有点看不上眼了。

拥有鲜卑血统的李氏立国不久,还需要SD士族以及南方士族的支持,总不能让别人认为这个李唐和原来的北周没什么区别?

这点非常致命!

贞观朝还没有达到开元朝的包容,李隆基的包容是建立在大唐煊赫的战功,不灭国无以称之为胜,然而现在的武德九年,大唐还很脆弱,北方的突厥在隋朝义成公主的挑拨下要进行复隋大业,

短短二十年之间,三征高丽,修大运河,连年的战乱,户籍上的人口十不存一,有的死了,更多的成了黑户,大唐还很萎靡。

“父皇!”李世民叫的嘶心裂肺,可是他的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丝狐疑,父皇那个眼神似乎是嫌弃,嫌弃...

果然这事情做一次就够了,如果承乾对自己这样...(第一次是玄武门之变李世民杀了两个兄弟之后,跪儿吮其上乳,祈求得到李渊的原谅。)

没过多久,哭够了的李世民请着李渊上座,而他和长孙皇后分别坐在李渊两侧,以示李渊尊贵的地位。

李渊如坐针毡,大权不在手,越高贵的地位越刺眼,这场合让他想起了三国的汉献帝和董卓,自己恐怕比汉献帝还不如。

汉献帝至少还有个王允这些汉臣效忠他,可是李渊呢?

玄武门至今两个半月,朝堂已经肃清,按照李渊前世的记忆,他发现效忠他的名臣真的很少,也是李渊太过放权,朝堂基本是太子建成一党,秦王一党,剩下的就是大猫小猫两三只,现在的朝堂基本都是秦王一党。

对了,还有个应国公武士彟,记得他被李世民赶到了利州,现在应该正在收拾行李吧,他的女儿武媚娘还是个三岁的小婴儿。

第九章:科学养猪手册

在内殿虽不如外殿的曲觞流水,闲情逸致,但是无疑菜肴精致了不少,约有十几件菜品,大多是以羊肉为主,最实在的莫过于最中间的一鼎羊肉,羊肉酥软,汤汁浓郁,散发着浓浓的肉香,旁边有些许干果以及几张白面饼。

大唐的宫廷晚宴和后世清朝慈禧太后的一百零八道菜肴比起来无疑差的不少,更别说明清两代皇宫的主要菜系是鲁菜,一道四喜丸子这道家常菜的鲁菜做法就让人抓狂。

唐代的宫廷菜可在陕菜找到零星半点,做法简朴大方,陕菜的葫芦鸡据传就是宫廷菜,只不过李渊倒是没找到葫芦鸡,只找到一个烤鸡。其实历史越早,皇帝的吃食不一定比得上现代人,比如现代的中国菜是以炒菜为主,可是炒菜最早也不过是宋代汴京酒楼出现的。

饭菜再香,大臣们也是不敢多吃的,只是浅尝几口,通常每次宴席之后大臣回家后会再补上一顿,所以他们便尊敬的看着皇帝开金口,登基之后事务繁忙,宴会也是以谈政务为主。

李渊听的无聊,谈的政务无非是即将进入冬季,各地要预备严冬,准备物资防止大冬天的有人饿死、冻死,还有一些南方蛮族的零星叛乱,领兵镇压就行......

他对这方面还没有太多的兴趣,当然现在的位置不允许他有太多的情绪,最好的就和刘禅来个乐不思蜀,每天酒池肉林,美女相伴,最好来个陈叔宝的隔江犹唱后庭花,表明他从此以后对政务滴水不沾。

太过精明的老皇帝是势必不讨新任陛下的欢心,退位的乾隆虽然大权在握,但是嘉庆何曾短了想法?

李渊现在的最好做法就是乖乖闭上嘴巴和挪开眼睛,不去发表一点看法,不去看朝堂的事情。

所以他将所有的注意力移到了桌案上的美食,虽然没有后世的有滋味,但是也是也有一番味道,吃惯了山珍海味,乡间的农家乐反倒流连忘返。

看着那张炕的滚烫的白面饼和羊肉,后世的一道美食涌现在了他的脑海——肉夹馍。

不到一会,李渊就用手从面饼中间撕开了一条缝,烫呼呼的蒸汽将他的指头吓的缩了回去,不过源自美食的诱惑以及对发明点的渴望,他还是继续上手了。

用竹筷夹了一小块煮的软烂的羊肉。羊肉被白面饼一挤压,便分出层层丝状,看的人胃口大开,可李渊并不心急,又用勺子舀了一些肉汤淋在了白面饼里面。

一个完整的肉夹馍就这样简略的完成了。

咳哧一声,馍脆肉香,再加上被羊肉汤淋的内面,将白面饼的面香以及羊肉醇厚香气结合在了一起,看似简简单单,可是却没有了羊肉的腻味,白面饼的干涩。

“恭喜宿主发明肉夹馍,奖励十点发明值。”

李渊咬了一口‘肉夹馍’,然后开始运用意识看起了脑海里的显示屏,上次折了一个纸飞机,奖励了一点发明值,同时在商城里面出现了一个价值一百点的《100种基础折纸大全》,这次不知道是什么?

要是一个《100种基础美食做法大全》就爽歪歪了。

可是...当他点开商城的那一刻,看到那个可爱的猪头的片刻,心里不知道有只妈卖批当说不当说!

《科学养猪手册》!

???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在《科学养猪手册》下面还有作者的一段引言,“你想度过愉快的猪生吗?想健健康康、白白胖胖的成长吗?科学养猪手册你值得拥有!“

李渊:“......”

总感觉这句话有点不对啊,自己吃个羊肉版的肉夹馍弹出一个《科学养猪手册》,难道连系统都看不起羊肉版肉夹馍吗?

羊肉也是很努力的!

虽然心里有点怪怪的,但是李渊还是承认他在后世关中吃的肉夹馍绝对比自己做的好,那肥肉吃进嘴里真正是入口即化,瘦肉也不柴,有股肉香味,用黄泥巴砌的土灶刚炕出来的白吉馍闻起来都能闻到清香味。

其实这股清香味源于土灶,砌的黄土是有讲究的,最上等的就是黄土坡下面的黄黏土,黄土晒干比沙子都细,几千度的土灶烘烤的白吉饼就用面香混合了那股黄土香味,这大似类于叫花鸡。

而肉夹馍最正统的还是用猪肉。

这般解释,似乎...养猪手册出现在商城里面合乎情理?

和《100种基础折纸大全》不一样,《科学养猪手册》售价是50点发明值,李渊估计是因为养猪更费时间,从小猪到成猪怎么也得耗费一两年。

费而不惠!

“皇爷爷,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啊?好新颖的吃法?”李承乾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兴奋的喊道,喊完之后发觉自己失言,在被拢在怀里的长孙无垢瞪了一眼之后脑袋像只鸵鸟一样,又重新缩进了他母后的怀里。

“嗯?肉夹馍而已。”李渊楞了一下,随口回到。

“肉夹馍?为什么叫肉夹馍?明明是白面饼夹的羊肉,不是叫馍夹肉?母后,这是怎么回事?”李承乾好奇的疑惑道。

李渊:“......”

这熊孩子,叫肉夹馍就叫肉夹馍,追究那么深干嘛?你皇爷爷我也不太清楚,对了,为什么要叫肉夹馍呢?而不是叫馍夹肉?

长孙无垢轻笑一声,摸了摸李承乾的脑袋,笑道:“父皇,妾身是这样认为的,羊肉虽然夹在了白面饼里,但叫肉夹馍却没有半点问题,因为肉夹于馍,故此叫作肉夹馍。”

说罢,有用手轻点了一下李承乾的额头,轻声呵斥道:“承乾,子曰:君子欲讷与言而敏于行.孔博士每日辛勤教导你,你却今日在众臣面前出丑,回宫之后罚抄一遍论语。”

孔颖达虽不是身穿朱紫,但也是孔子传人,身为国子监博士倒也在这内殿,听到这句话,苦笑一声,站起来施礼说道:“太上皇,陛下,皇后博学聪颖,能说出这肉夹馍之名所缘由。可臣虽添为太子洗马,国子学博士,也时常遇惑而不解。子路、子牛等为圣人之徒,也时时听从圣人教导,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不改是谓过也。太子存疑,能悉听而从之,此为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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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肉夹馍

“冲远兄,真是有你的。”房玄龄笑着拱了拱手,说道:“太子殿下自幼聪颖,这些寻常的道理稍微点拨一下就可以了,你这圣人子孙真是有几分孔子的风范,见到太子不规就急呼呼的开口。”

孔颖达摇了摇头,识趣的坐了下来,心里暗暗感激自己这个老朋友。

之前太子李承乾遇到新奇的‘肉夹馍’,立马叫唤了起来,若是换成其他的八岁孩子,这样做也只是童真罢了,可是放在太子身上就有些不知轻重。

李承乾之前也不过是秦王的世子,教导虽算严苛,但是还是比不上正规储君的教育,李世民执政才两个半月,今天才刚登基继位,这些潜移默化的规矩还没有深入李承乾的心中。

但是群臣可不会分析前因后果,只会在李承乾头上按下一个不知轻重的帽子,这对太子的储君位置也是有一定影响。

所以长孙无垢立马摘出孔颖达,转移注意力,目的就是让孔颖达这位太子洗马,实为太子老师的先生承担这份罪责,简单来说就是背黑锅。

可是孔颖达虽然说的不错,人孰能无错?但终归还是差了点意思。

简在帝心,

房玄龄看似嘲讽孔颖达,实为助他脱难。

要说李世民还是大度,对这几分鬼蜮心思也是不在意,随意摆摆手说道:“小孩看到新奇的物事难免会有疑问,摸的多了,看的多了,疑问就少了,人也就稳重了。冲远是孔圣后人,知善任教,本就没有错,承乾还不快对你的先生敬礼。“

李承乾点了点头,从长孙无垢的膝边走出,恭敬的对孔颖达躬礼,说道:“谢母后先生,承乾受教了。”

孔颖达眼睛有点红红的,急忙喊道:“太子殿下折煞老臣了,臣何德何能啊。”

这番客套过后,李世民兴趣盎然的说道:“父皇既然发明这新奇的吃法,儿臣倒也要试一试,看这肉夹馍有多么好吃?“

群臣撇撇嘴,这算什么新奇的吃法?

不过就是在白面饼里面加块肉嘛?夹一筷子肉,吃一口饼,到嘴里还不是那个味?

很快就有宫女从鼎中夹出一块熟透的糯烂羊肉,然后撕开白面饼一道口子,将羊肉小心放了进去,当然少不了李渊提醒要舀口汤进去,要不然这就不算肉夹馍,给馍里放肉汤是做肉夹馍影响口感至关重要的一步。

汤少了,肉夹馍就会干涩许多,最上乘的莫过于咬一口嘴里汤汁满满,要的就是肉汤中和肉和饼,缺一不可。

“真...好吃,恐怕山珍海味也大概就是这种味道了吧,馍脆肉香...”李世民胃口大开,两三口就吃完一个肉夹馍。

白面饼有手掌大小,夹进肉之后更显饱满。

“白面饼夹肉而已,真有那么好吃吗?这爷俩绝对绝对是骗我们的,再次上演亲情大战,这次想要我们买账没门...”这当然是一部分有逆反心思的大臣,比如魏征这货,胡子翘的老高,他要保持他的高风亮节,区区从众的事情他羞于做。

还有大部分李世民的亲信,老大都说好吃了,他们还不敢紧试吃试吃,不试吃你是不是瞧不起自家陛下?

所以众大臣纷纷亲自动手,他们身边倒有宫女太监,但是皇上不开口,他们也不敢使唤啊,所以只能亲自上阵,一个个撕着白面饼,弄着羊肉。

一些手笨拙的,撕了好几个白面饼才弄好一个肉夹馍。

可是当他们拄着肉夹馍,咬下一口的那刻,他们顿时有点怀疑人生了,从前是活在狗肚子里了吗?羊肉和白面饼也没有少吃啊!

怎么差距这么大?

“陛下所言果然不错,这肉夹馍果然不错...嗯,宿国公,程不要脸的,你吃你的,吃俺的干嘛?”一个黑脸大汉大骂道,在他旁边,一个同样脸黑的汉子毫不顾忌外人的眼光,大手一抓,从左右两席抓住几个肉夹馍,就往嘴里塞。

与他坐在一起的,有几个文臣,脸色顿时黝黑无比,想要痛骂,但是顾忌自己是个文化人,有素质的,就往地上唾了口唾沫,暗骂道:“老贼!”

可是同为武将的其他几人就没有这么好脾气了,咬开的肉夹馍也是不嫌弃,直接抢,场面顿时就有点混乱。

李渊也是很欣慰,身为后世大火的肉夹馍,在这个时代放出这样独特的魅力,他早有预料,而且这只是低配版的肉夹馍,夹的是羊肉,要是他真正将好猪肉弄出来,到时候猪肉就会征服他们的味蕾。

肉夹馍和凉皮这两道陕西的小吃,不知道征服了多少吃货的味蕾,做法简易,但是百吃不腻。

“咳咳!咬金,敬德,你们两个注意点形象,注意点...”李世民轻咳几声,面色微红道。

听到这话的李渊目光一亮,将目光投向那两个黑脸汉子,叫咬金的还有谁?敬德的还有谁?

程咬金!尉迟敬德!

虽然李渊并不认识两人,都是黑脸汉子,但是差距更明显,尉迟敬德就跟昆仑奴似的,不愁认不出来,程咬金无疑能白一些。

不过对于尉迟敬德,李渊心里下了死刑,想要复辟先要搞死这家伙,就是尉迟敬德杀了自己两个便宜儿子,就是不知道怎么杀呢?

他要好好谋划一下。

听到李世民的呵斥声,尉迟敬德和程咬金两人明显收敛了许多,可是依旧相爱相杀,一点也不嫌弃从别人嘴里夺下来的肉夹馍,你咬一口我咬一口。

看着众人狂吃的魏征脸皮抽了抽,暗道:“你们这些人,为了讨好陛下,连最基本的脸皮也不要了,我魏征一身傲骨,羞于你等为伍!”

可是就在这时...

孔颖达从旁边寄过来一个肉夹馍,笑道:“魏詹士不尝一尝?”

魏征脸皮薄,推脱不过,只得接过来,看着泾渭分明的肉和馍,他心生厌恶,只是小口咬了一下,孔颖达用料丰富,肉蛮多的,所以一下子就咬上了肉。

这股味道...蛮好吃的,魏征心里疑惑万分,难道是自己也和这些蝇鼠一样?趋炎附势?

然后他不信的再咬了一口...

“不对,我魏征岂能与他们为伍,这不是真的,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两三下,一个肉夹馍就被他吃完了。

第十一章:宴会结束

在麟德殿的晚宴持续了大约两个时辰就结束,在外殿的低级官员早已经回去,所以就只剩下内殿的几十名官员,满园朱紫色,

来自各国公府、郡公府的仆役大多牵着马在外殿等候他们的主人,而少数年龄大些才会有软轿,在大唐的百姓很是奇怪,这个时候的他们格外有尊严,不愿意成为抬人的牲畜,哪怕签了契约的家生子,这种侮辱人的东西若是出现,难免被士子口诛笔伐。

即使到了宋代,大宋的马匹稀缺,那些大臣宁愿乘着牛车、驴车,也瞧不起这种侮辱人的轿子。

而为年老的官员抬轿子,在这些仆役的心里只是一种敬老罢了,毕竟天下孝为先,在汉朝的时候,就有律法规定,不能擅自征召老人,虐待老人,违者弃市处死。五十有威望者担任三老,七十以上和当地县令平起平坐,八十以上‘养衰老、授几仗,行糜粥饮食。”

后世农村养老一个月也才七十块钱,其实挺可悲的,甚至比不上汉代的养老制度...

“皇爷爷,承乾走了。”李承乾牵着长孙无垢的手,嘴里塞的满满的肉夹馍,含糊不清的说道。

长孙无垢轻轻摇了摇头,用手拍了一下李承乾的额头,含笑道:“公公,承乾失礼了,还请公公莫怪,这天气也逐渐冷了起来,公公年岁不少了,多添几件衣裳,注意注意身体。”

李渊点了点头,眼睛注视李世民渐渐离开的背影,说道:“世民这真是个好皇帝,刚刚继位就放宫女出宫了吗?真是仁德之举,大安宫除了朕的几个妃嫔,剩下的也仅仅是几个婢女、太监,冷清的可怕。”

长孙无垢脚步一滞,苦笑道:“公公何出此言,陛下也...是有苦衷的,这使唤的宫女,媳妇明天就遣人送给您。”

“不。”李渊摇头拒绝道,抬头看向星空,月如钩夜如墨,璀璨点星装饰,独立在麟德殿高大台基的他竟生出些许寂寥之意。

背着双手,叹道:“这天下的是是非非,皇权的尔虞我诈,朕已经看够了,也受够了,不想幽坐深宫的时候,说一句’好头颅,谁当斫之‘的可笑话。”

“公公!您何出此言?”长孙无垢脸色微变,急忙半跪在地,低声喊道。

“母后?”李承乾疑惑的看着刚才还公媳温情的长孙无垢和李渊,怎么吃口肉夹馍的功夫,就来了这样的大转折?

他断然想不到李渊说的’好头颅,谁当斫之”的话,是出自孔先生嘴里痛骂的暴君杨广的口中。

“朕累了,想换个地方歇歇,这皇宫?朕不愿再住!”李渊抬头,望天斩钉截铁的说道。

是时候他这个便宜儿子一点压力了!

一味的讨好那是示弱!

他先和李承乾建立爷孙亲情,然后通过与李世民亲情的羁绊,达到让他的‘心狠’胎死腹中,再借长孙无垢的嘴说出自己想要出宫的心愿。

枕边风的威力比冷眼相对的父子更好。

李承乾还在疑惑为什么转变的这么快的时候,听到李渊这句话,大惊失色,“皇爷爷,你不在皇宫住了?”

皇宫很好,但是那是对于有权势的帝王而言,对于李渊这个过气的太上皇,皇宫里面能有几个人能够听他的呢?

据说李隆基晚年的时候,在皇宫里面吃饭也是问题,要不是高力士拼命护住这个曾经的帝王,李隆基说不定就成为第一个在本朝饿死的帝王了。

“承乾!”长孙无垢猛拽李承乾的袖子,示意他不要开口说话,然后才温声道:“公公,媳妇知道了,陛下那边,我是会过去劝说的,只希望公公...”

剩下的长孙无垢没说,可是其中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就是害怕李渊乱折腾,毕竟这位可是大唐的开国太祖,掌权的李氏将领拥护谁还说不定呢?

比如赵郡王李孝恭现在是凉州都督、晋州刺史,掌握凉州兵马,曾经立国时经略巴蜀,攻下三十余州,俘获朱粲,攻打南方的萧梁...虽然其中有李靖的加成,但是李孝恭自身的能力也是很厉害的,并不逊色多少。

李世民任秦王的时候虽然手握军权,但是掌握政权的李建成并不害怕他,就是因为有太子六率以及李渊的威望压着,李世民运气好拼死一搏成功了。

但并不代表李渊、李建成就是废物,前者是开国皇帝隐忍多年这份功力就不是常人能比的,后者也是压了李世民九年,最好才爆发的。

当然这跟现在的李渊没有半毛钱关系,他就是纯粹一孤寡寡人,即使原来的李渊有暗手,他也不知道啊!

李渊轻叹一声,说道:“皇后所生四子只剩世民一人...朕也老了...”

“媳妇明白了。”长孙无垢起身施了一礼,然后领着李承乾渐渐远去。

看到皇后的身影消失不见,旁边侍立的宫女才小声提醒道:”太上皇,外面风大,还请上轿,您该走了。“

只见有四个年轻力壮的太监从拐角处抬出一个装饰奢侈的软轿,软轿跟李渊在电视上看到的差不多,但是却宽大了许多,比之前那些官员的要大上不少,约有三丈宽。

走进去也丝毫不觉得狭小,放着胡凳、胡桌,桌上有一些干果糕点,果盘是用金银细丝编织而成的,上好云锦做成的软塌,可以供人躺在上面歇息。

屏风上有精致的花鸟、山水,以及吉祥的图案,最多的是团龙,让人一眼就瞧出这是皇家用品,而不是豪富人家的遮奢物什。

李渊躺在软塌微眯着眼,轻声对着旁边侍立端坐的宫女喊道:“好了,走了。”

轿子轻走,受过训练的太监走路极稳,丝毫也感受不到晃荡,据说那些年老的抬轿人,在肩上就形成一层厚厚的老茧,骨头也会压的变形,最后形成一个凹槽,贴合轿子的木杆。

这大致似于骆驼祥子脚底厚厚的那层茧子,已经麻木察觉不到痛苦。

这般奢靡的生活会慢慢腐蚀人的内心,李渊承认他这个时候突然有点喜欢起自己这个便宜二儿子了,眼前的这个宫女姿色颇好,于是他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陛下,臣妾叫画屏。”那宫女轻声回答道。

“臣妾?看来还是个女官。”李渊心理暗道,想来他儿子送的宫女也不是平常货色,只不过没想到是一个女官。

但这女官…在皇宫里女人的命运只有两种,宠幸和冷落。

说完之后,李渊就合起眼想这一天发生的事情,这就是他的习惯,总结今天做事好在哪里?坏在哪里?

和皇孙李承乾建立爷孙亲情,然后和李世民‘冰释前嫌’,关系有了缓和,借长孙无垢的嘴言明自己想要出宫的心愿...

金手指开出两本书,一本折纸,一本养猪,23点发明志兑换了23天寿命,对了,还有抽奖中心没看!

李渊猛然惊醒!

十点发明值达到开启抽奖中心的条件。

第十二章:骗人的

李渊运用意识进入脑海,点了下显示屏右下角的抽奖中心,很快主界面变成了一个圆形的轮盘,轮盘中心有一个小指针,有小字写着“抽奖一次消耗1点发明值。”

一点发明值也不贵,李渊想到自己还有90种折纸没有折呢,那还是可望的一笔收入,就是有点费神,只是让他犹豫的是这轮盘上没有像平常抽奖的那种具体的奖励,都是黑漆漆的一片,隐约能看到这分的小格倒是挺多的。

那些模糊的字体有很多是一样的,约占到了近六成,不用说,肯定是谢谢参与了。

按照六成的概率,自己抽十次有四次的可能中。

于是李渊乐呵呵的点了一下开始,轮盘就开始迅速的转动,他在脑海喊了一声停之后,轮盘转动的速度渐渐缓了起来。

指针指到的那小格的字体也渐渐清晰。

谢谢参与,

“没事,失败是成功之母,抽十次中四次。”李渊心里暗暗安慰自己,至少还清楚了那六成是谢谢参与。

可是一次次抽奖过去了。

总共十次,一次也没中!

尼玛啊!李渊当时就想把手里的果盘扔出去,刚才心情闲适吃着的果脯也将他呛了一口,这神他么啊,这系统这么坑人的吗?

还是自己的命运太倒霉了?

抽十次能命中四次,也就是成功的概率是五分之二,失败的概率是五分之三,连续失败十次,这事件发生的概率多大?简直难以想象...

“陛下?”画屏被李渊的阴沉脸色吓了一跳,失声喊道。

“朕没事,画屏你给朕拿些白纸。”李渊强忍着怒气,淡淡的说道。

他是有多么点背?赤红色的零点余额很是发烫,那可是十天的寿命啊!

十天的寿命有多么珍贵,李渊不知道,至少他清楚可以让他年轻一点,也可以让他的身体强壮一些,更重要的是让他的腰不那么疼...

“额滴腰啊~”

长时间的卧躺,他这个老腰也是千疮百孔的破窟窿,稍有点波折,那刺痛感就如潮水般涌来,这让他开始无比怀念起前世那个年轻的身体。

画屏内心虽然惊恐,伴君如伴虎,但还是麻利的从轿子上的暗格拿出一叠白纸,都是上好的宣纸,大约有十几张,递给了李渊。

李渊拿到白纸,脑海翻过《100种基础折纸大全》,找到几个简易折叠的折纸,迅速的折叠了出来。

短短一盏茶的功夫,矮桌上就放了三个折纸。

“太上皇这是?折的这些是老虎?猴子?”画屏心中闪过万千疑问,但也不敢多言,只能呆呆的低下头看李渊灵巧的双手快速的穿插于白纸之间。

只不过李渊可没心思理会这些女人,他腰还疼着呢?那些不健康的想法要是真付诸实践,尝到了滋味,他的寿命恐怕真的就为时晚矣!

意识沉浸在抽奖空间,看着已经4点的发明值,他心里突生恨意,他就不信今天还中不了一个奖品,至少他要清楚这些奖品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类似商城那些书籍吗?

还是说其他的?

点了一下轮盘的开始,轮盘又开始快速的转动,脑海中快速喊道:“停!”

轮盘瞬间停滞住了,指针指到的那格也逐渐清晰,一个不同于“谢谢参与”的字形慢慢露了出来。

只不过...

李渊的表情很怪异,开心的笑容从脸上慢慢消失...

“获得来自后世的新鲜空气一包。”

你妹啊!作为一个有素质的文化人,他也忍不住了,心里真的想骂娘,这什么破抽奖系统,抽中了奖品就是这个?

玩朕呢?真当朕是好惹的,大不了再抽一次,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能中一次就能中第二次。

可是当他再次瞅见了余额时,一种浓浓的操蛋感又涌进了他的心头,嘴里泛着苦味,余额点没有丝毫变化,还是4点。

系统不可能出错,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抽十次送一次,而且必中。

所以说,他还是那个倒霉蛋...

“陛下,寝宫到了。”画屏轻声提醒道,然后走出了软轿。

“有点快啊,朕今日走的时候可是花费了不少功夫...”李渊伸出头,略有感慨。

软轿里面温暖如春,可是在外面却有些寒冷,屋檐的琉璃瓦已经染上了一层薄霜,枯树凭空添了几分凉秋的寒意。

画屏贴心的从内侍手中拿过裘衣披在了李渊的身上,低声关心道:“陛下,天黑小心道路。”

.......

太极殿不是一宫殿,而是唐皇宫称之为太极殿,类似于修建的大明宫,不是一处宫殿,而是宫殿群。在太极殿的北面,则是包括两极殿在内的数十座宫殿构成的内朝,是皇帝、后妃、太子的居处。

内朝又分为东西两路,东路称为东宫,是太子居住和读书的地方,据传隋朝时杨坚疑惑太子杨勇通奸后宫,遂修院墙隔绝东宫。而西路就是掖庭宫,皇帝和后妃居住的地方。

两仪殿是内朝的主殿,皇帝日常听政就在此举行。

掖庭中的紫宸殿,是历任皇后的寝宫。

今夜灯火通明,长孙无垢头一天入住这里,十三岁嫁给李世民的时候也从未想过有一天入住皇宫,更别说成为一国之母。

她虽不是皇后,但他的儿子已经是大唐太子。历史上,李世民继位十三天后册封长孙无垢为大唐皇后,当然也不会有不长眼的说她违背礼制。

毕竟长孙无垢是秦王妃,正经的妻子,册封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只不过长孙无垢却心里没有丝毫喜意,反而担心的蜷缩在李世民的怀里,柔声道:“陛下,臣妾有件事想要和你说一下。”

三千青丝遮住了李世民的脸容,他贪婪的嗅了一口,将长孙无垢紧紧抱在怀里,微笑道:“观音婢,有什么想要说的就直说吧,某听着,这么多年的夫妻还扭扭捏捏的。”

长孙无垢脸色微红,用力轻轻推了一下李世民,却不料犹如陷入泥浆,反倒越来越紧,白皙的脸颊渐露酣红,如浅饮了上好美酒一样醉人,紧紧拽住李世民的肩膀,叹道:“公公心生死寂,你走后,说了好头颅,谁当斫之,臣妾心里惶恐,陛下...你说该怎么办?毕竟是我们对不起公公。”

第十三章:劝说

“父皇...真的那么说?”李世民握紧长孙无垢的臂膀突然一松,眼里满是落寞之色,“某记得父...亲最看不上杨广...”

“但朕...没错!”

“若是某不强硬,不拼一把,现在死的就是你们!某的子嗣也会像承业被斩杀,承乾、青雀,能有好下场吗?观音婢,三弟的王妃如今还在掖庭...倘若你落得如此下场,某就是九泉之下也难以心安...”

“陛下!”长孙无垢心里一惊,紧紧握住李世民冰凉的大手,那冷寂的目光让她背脊生凉,她只能用这种笨拙的方法将自己的温暖传递给他,“陛下,臣妾懂你,有些事不得已而为之,即使你和大哥血浓于水,但是大哥不能回头,你也不能回头,谁回头谁就得死!”

“观音婢你说的没错,这事谁也不能回头,向前一步是深渊,向后一步也是深渊,只不过是生前折磨还是死后苦痛罢了。但...父亲...真是苦了他了。”李世民叹道,

夜风寒寒,冷月如钩,静谧的月光照在地面。

李世民披上裘衣,但指缝间钻进的寒风还是让他打着摆子,从军十几年,什么场景他没有经历过,可是真当站在这里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的孤独。

肚皮上刺冷的寒意让长孙无垢细腻的肌肤感到异常的不适,但她依旧坚定的将那个人的手放在她的怀里,世间只剩他一人孤独,她又怎么抛他而去?

宴席上与大臣们谈笑风生的年轻陛下早就累了,卧在紫宸宫的疲惫身躯甚至挡不住初秋的乍冷,藏在胸腔中有关亲情的心早就在玄武门那一刹那隐去,挥泪斩袖袍!

长孙无垢明白她所能做的很少很少,或许如班昭所说:“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

她能让他的手稍微暖和一些就好了。

敏于行,呐于言!

“父亲老了,没有多少时间了。“李世民抚着长孙无垢的鬓发柔声说道。

......

大安宫,也是灯火通宵。

李渊顶着两个熊猫眼,努力奋战着自己的折纸大业,他还不信了,投进去了数十点发明值,到了最后获得了两个“来自后世的新鲜空气一袋。”

白纸在他的手上不断的折叠,可是这次却没有以往的顺心如意,随意的将折废了的白纸扔到了地上,他又重新拿起新的一张白纸。、

到了越后面,李渊才发现什么才是坑爹,明明是《100种基础折纸大全》,可是越来越难,难的他这个经常混迹在小女生之间的男孩子也折不出来了。

“陛下,折那些白纸有什么用,臣妾...任你折腾...”张婕妤媚眼如丝,胸襟半截,一小截白嫩的玉腿高高翘起,轻纱遮体,若隐若现。

李渊脸色一黑,吞了口唾沫,就想上去,可是稍一动腰就痛的不行,只能无奈的嘴里念叨一句:“区区女人而已,朕平生什么女人没有见过,就你这模样,还想勾引朕,朕不上当。”

张婕妤脸色一僵,翘在空中的玉腿也尴尬的收了回来,半天才小声说道:“陛下既然不想宠幸臣妾,为何还前往臣妾的寝宫。”

李渊:“.....”

这....该怎么说呢?因为他悲催的发现自己竟然不认识自己的寝宫,画屏那丫头又是李世民这便宜儿子刚送给他的也不清楚,而大安宫原有的太监宫女早就调换了,搞的他连家也回不了。

但这事又不能说,太尴尬了,但是令李渊更尴尬的是看这个娇滴滴的美人他完全不敢上啊,也不知道原来的李渊有多么能耐,硬是生下了十几个儿子。

可是为什么到了他这里,腰就不行了呢?

莫非...

剩下的李渊不敢想了,越想越觉得脑袋顶上有一片大草原,无数马儿正在呼啸奔驰。

“这个...爱妃,你不觉得做一些助兴的活动更有意义吗?”李渊含糊道。

“什么动作?”张婕妤脸上羞红一片,陛下就是这么爱玩新花样,记得好几次她都累的下不了床,越想越觉得激动,下了床榻,紧着薄纱缓缓的走了过去。

“好了,就站在这里,慢慢的蹲下,用手轻握住,别用劲,用劲就坏了...”李渊走过来细心指导道。

张婕妤却有些蹲不下了,轻纱滑落,一片春光,娇颤道:“陛下,臣妾腿软。”

“腿软?”李渊眼睛一瞪,喝道:“给朕握好,用嘴轻轻哈口气...对了,就是这样...”

李渊看着张婕妤的动作很是满意,点了点头:“好了,起飞吧,小飞机。”

张婕妤快哭了,握着用白纸折成的飞机用力一甩,只见在张婕妤手里握着的小飞机蜿蜒盘旋落在了房梁上面,惊起一层落灰。

“陛下,助兴的活动完了吧!该办正事了...”张婕妤眼巴巴的看着李渊,恨不得将他吞进肚子里。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女人?呵呵!”李渊感到了深深的无助,他倒是想去,可是就是怕刚爬上去,就嘎嘣脆了。

这老腰,折腾不起啊!

为了今后的幸福生活,他也不得不忍心拒绝了。

“走开,朕要叠折纸,哪有兴趣和你玩猫捉耗子的小游戏。”李渊鄙视的看着张婕妤,一脸的瞧不起,脸上布满了厌恶这两个字。

作为一个有远大理想抱负的伟大杰出青...老年,小小的美色怎么能动摇他坚定的决心,他可是要决心复辟的千古一帝,而且俗话说的好,色是刮骨刀,酒壮怂人胆,现在有色无酒,所以...他决定先怂怂。

张婕妤吓了一跳,跪倒在地,哭哭啼啼道:“莫非...陛下嫌弃臣妾年老色衰?可怜...臣妾...从武德三年入宫,兢兢业业侍奉陛下,不敢有半点怠慢......陛下若是喜欢宫里哪个女子,臣妾这就唤她进来侍寝...”

其实凭心而论,张婕妤长的不差,若是一百分是满分,按照李渊的心里,李若彤的小龙女能打个九十分,那么张婕妤也不差,能打个八十五分。

可是李渊心里难免有些膈应,一个是张婕妤和李建成私通的传闻,第二个就是他害怕张婕妤识破自己,毕竟枕边人难防啊。

第十四章:应国公府(一)

大唐的皇宫位于长安城的正北面,而在正南面开有三座城门,东安上门,中朱雀门,西含光门,最中间的朱雀门出来就是声名赫赫的朱雀大街。

在后世的长安,朱雀大街依旧是区分长安东西两城的地标性建筑。

此刻,正值清晨,人烟渺渺,朱雀门却停留着一驾马车,马车装饰简朴,似是寻常富贵人家,可那缰绳却是栓了六匹白色的骏马。

稍有见识的人却不会嗤笑这马车的简陋,更不会像石崇作死般的炫富,那马车所用的木料更是上等的琼州黄花梨,一小块便要整整十金,更别说这整架马车都是用这等好料打造而成,左右佩着刀,上百名穿着冷硬明光甲的千骑会教他们如何做人。

但这不足以彰显坐在马车那位的身份,垂头低鸣的上好河西良马通体皆白,更是有六匹之数,就是大唐掌握河西走廊也难以挑选这么多白马。

《周礼》曰:“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

若是上朝的官员在,肯定一眼就可以瞧出这马车里面是皇帝,只是是谁就不清楚了,毕竟本朝的陛下有两位。但现在恰好是大唐官员的“旬假”,也就是官员放假的时间。

官员的放假在汉代的时候是“五天一休沐”,而到了隋唐,五天一休变成了十日一休,称之为“旬假。”到了宋代虽有缩减,但还是约有五十四天,可是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是个闲不下的人,甘愿为大明江山添薪加火,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所以明朝的官员格外苦逼,钱不够吃饭,就连假期也仅仅只有一个月。

老李家到底还是贵族,脸皮薄,干不出这等事,所以今日李渊出行倒是没有见到官员上班。(皇宫内部的宫城才是皇帝居住的地方,其他为办公场所。)

外面侍立的画屏娇俏可爱,通过询问李渊倒也清楚了她作为女官的职位品级,正五品的女史,权利倒也是蛮大的,在宫廷里面相当于朝廷的丞相,在周礼“女史掌王后之礼制,掌内治之贰,以诏后治内政。”

唐随隋制,女史的权利比古制有所缩小,只是协助皇后处理内政,纠正礼仪。没错,画屏原是秦王府长孙无垢贴身的侍女,

此刻画屏冷的直跺脚,重重的往冰冷的手掌哈了口气,然后问道:“陛下?这大门有什么好看的,臣妾随你看了半天,也没看出别的东西。”

“画屏,你说,这朱雀门是叫朱雀门呢?还是叫朱雀之门呢?”李渊揭着马车帘子微笑道,天子并非一怒就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屠夫,画屏的小小埋怨也是情有之理。

画屏心生疑惑,抬头盯着那斑驳的篆体大字“朱雀之门”,不大肯定的说道:“陛下这朱雀门既然叫朱雀之门必然有它的道理,臣妾倒是说不上来...

“好了,进马车吧,外面天冷。”李渊将帘子放下,整个人缩进了马车里。

“陛下!”画屏气的银牙紧咬,但愣是憋着气不敢出声,白皙的两腮被塞的鼓鼓的,踏着马车折叠的小台阶,重新上了马车。

至于李渊为什么停在这里驻足不前,原因就要牵扯到五天前李世民下了圣旨,在蓝田的翠华山重新修缮上林苑以供太上皇养老之用。

上林苑在秦汉时期就是皇帝的别宫,类似于清朝的承德避暑山庄,最主要的娱乐就是打猎,但是现今已是大唐,此前也有皇帝在上林苑暂住,但是时间过于久远,破败也是难免。

按理说修缮的时间至少也要半个月,可是李渊却有点等不及了。

原因是应国公武士彟要滚去利州当都督了,他走不要紧,关键是他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而这个女儿李渊可是惦记许久了。

所以天一亮,就急匆匆的出宫准备去应国公府,到了朱雀门的时候,突然想到宋太祖赵匡胤在开封和赵普说的那句话。

朱雀门和朱雀之门的小故事。

传说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在当上皇帝以后,准备拓展外城。

他来到朱雀门前,抬头看见门额上写着“朱雀之门”四个字,觉得别扭,就问身旁的大臣赵普:“为什么不写‘朱雀门’三个字,偏写‘朱雀之门,四个字?多用一个‘之’字有什么用呢?”

赵普告诉他说:“这是把‘之’字作为语助词用的。”

赵匡胤听后哈哈大笑,说:“之乎者也这些虚字,能助得什么事情啊!”

后来,在民间便流传一句谚语:“之乎者也已焉哉,用得成章好秀才”。(这就是‘之乎者也’这个成语的来源。)

......

长安城分为一百零八坊,以朱雀街为界,东属万年县,西属长安县,而最让文人墨客牵肠挂肚的平康坊就在长安县,也就是长安的西城。

朱雀门一出,便入了外郭城,与皇宫正面相对的太平、光禄、兴道、务本这四大坊乃是王孙贵族的所在地,应国公府就在务本坊。

应国公府。

作为国公府的大门,一向是不常打开的,除非是遇见身份贵重的贵人,否则就是类似林黛玉这等贾母心尖尖的宝贵外孙女也只能走旁边的侧门,但是今日应国公府的大门敞开了。

门外几十架牛车载着沉甸甸的货物,源源不断的家丁从府里走来走去,一排排的妇孺脸上挂着一丝戚容,似是对着未来充满着担忧。

老话说得好,门常开,财运走。

武士彟在杨广正如日中天,大隋未现江河日落之势的时候压中李渊这个潜龙,可以说他的眼力劲是很厉害的,也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商人。

但越是精明,就会精明过头,工部尚书的位子还没揣热多久,李世民就发动了玄武门之变,作为李渊的人,就很是灰溜溜的卸下官职,赶到利州,利州是哪里?

四川的北部,是入川重要的通道,山地居多,毫无疑问,苦寒之地也!

若是换成原来的那个大商贾,他倒是对此不放在心上,只要有钱哪里都有自己的去处,但是悲催的是因为他是以商博官,李渊念及他在晋阳(太原)的相助之恩,封他为应国公,所以同朝的官员大多看不起他是个商人。

为此武士彟痛下决心,绝不从商,将原来的店铺纷纷变卖,本来照着他这开国国公的爵位,与国同休没一点毛病,但现在就恨凉凉了,一代天子一代臣,没赶尽杀绝算好的。

“应国公,您老要是没问题,就签了这契约,这房子就从此归某了...啧啧,这可是上好的务本坊地段,那些郡公还正愁着买不到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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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应国公府(二)

武士彟眼前开口的这人就是务本坊牙行的牙子,姓王,有求于他的人尊称为一声王牙将,厌恶瞧不起他的就呸一口,叫唤一声驴牙子。

牙行是古代评定商品质量、价格的中间商,类似于现代的中介,今日武士彟卖掉自己的应国公府就是这位王牙郎掌眼,签订契约。

长安居之大不易,每日寻求府衙的达官贵人不在少数,没钱的在西市旁的延康坊客栈暂住,可是有钱的又怎能委屈自己?

而务本坊这个地段最为炙热,直面皇宫,向来是王孙贵族垂涎三尺的宝地,那些开国爵爷大多有皇帝的赐宅,可是爵位偏低的郡公没有分到这里,又眼热,所以一宅难求!

“三千五百贯这个价太低了,当年某买这里的时候也花费了五千贯,可...那是武德元年,天下未定,兵荒马乱的年代,王牙将...可否将这价格提高一点?”武士彟脸色微僵,他虽然权势已去,但好歹也是开国国公,亲自见这个驴牙子已经很给面子了。

本来身为国公,见这种下九流的牙子是非常失身份的事情,但武士彟也是无奈,原来赚的钱财大数用来贿赂朝堂官员,让他们不要在太子建成‘谋反’这件事情牵连他。

武士彟心里清楚他只是和李渊关系好,所以被封为应国公,在开国前只是个木材商人,能有什么靠山?而谋反这种事情唯恐牵连的官员不够多,他虽然是个国公,但是真正比下来他甚至不如长安一个绿豆芝麻小官。

因为朝堂官员超过八成都是世家子弟!

武士彟有作为大商人敏锐的触觉,知晓越多钱财就越是不安全,所以他将以往的家财送出大半,花钱买平安,让大理寺的官员不再将目光放在他身上。

终于,李世民血洗朝堂的屠刀停下了,但他又要滚去利州。

家里已无余财!

只能靠变卖家宅才能充当路费以及安居在利州的安家费,所以王牙将来的时候,他没有用应国公府的管家,而是自己亲自出马。

想要用应国公的招牌压一下王牙将!

一品的开国国公对付这个不入流的小吏岂不是易如反掌?但是谁知这些牙子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狠辣角色,知道哪些人可以得罪,哪些人不能得罪,狐狸可以仗着老虎耍威风,可牙子们这些小吏耍的更好。

应国公府看着是个老虎,可却早就没有了爪牙,还是个病恹恹的唠鬼。

王牙将的一张脸似松树皮一样,那张嘴一露就是满嘴的黄牙,用舌头舔了一下上嘴唇,皮笑肉不笑道:“应国公,小人也知道你以前是在河东做木材生意的,应该知道这行当的规矩,木材受潮了就要压价,就是反着说,这人啊,不能不认清他的处境,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武士彟心生怒气突生,就是他做商贾的时候也没受过这等气,可转念一想做人就得认清自己的处境,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他又能怎样?这王牙将也不是简单的货色,是挂在万年县府衙的吏员,跟那些私牙子不同,这是官方的牙子。

私牙子根本不敢收务本坊国公府的家宅!

只能狠狠的一锤桌子,只惊得院子里的妇孺一阵低泣。

王牙将却嘴角微微一勾,眼睛一亮,应国公这是屈服了!他买宅子价格越低,收的回扣就越多,务本坊的宅子现在万贯难求,但是却不能私人出售,只能拜托他们这些官牙子,可账面上基本都是千篇一律,写的时候写几年前的价格,那些县官可不会仔细查询,卖的时候用今年的行价,手一转,就是满手的油水。

他小步走近武士彟,伸出右手,长袖遮手。

“袖里吞金妙如仙,灵指一动数目全,无价之宝学到手,不遇知音不与传”

武士彟也伸出右手,两人在长袖间来回交锋,足足进行了一炷香之后,武士彟才叹息一声,说道:“四千五百贯,就四千五百贯了,王牙将等明日某走后,就可以贴上封条出售了。”

袖口一断,便是铁价!两人之间就再也不能讨价还价,这是行规。

可就在这时,铺天盖地的”参见陛下“传入屋内。

武士彟脸色微变,急忙提着下裳小跑走了出去,看到院子边缘占满了装备精良的千骑,在最中心几十名宫女簇拥的一个明黄色身影。

这人他无比熟悉,立马跪倒在地,大声呼道:“臣武士彟拜见陛下。”

门槛上即将跨出去的王牙将也顾不得什么,跪在地上,没想到磕到了门槛,脸色一阵红一阵青,变换许久。

“这个人已经年老,应该是太上皇,要是太上皇知道我给价这么低该怎么办?日他娘的破商户!”王牙将心里骂道,正是估准了武士彟后面没人,他才敢给这么低的价格,可是谁料太上皇来了。

李渊看了一眼武士彟,然后环顾四周的妇孺,微笑道:“信明,你这是搬家啊,搬家的话也不告诉朕一声。”

信明是武士彟的字,李渊来应国公府之前早就做足了功课,首先称呼上一定要显得亲切,按照史料,李渊是武士彟的好友,称呼应国公和武士彟都是不合适,只有称呼他的字。

武士彟眼睛有些红了,小声说道:“多谢陛下关心,您能来看臣,臣心里就很开心了。”

李渊随意摆摆手,说道:“信明不必拘礼,你我在晋阳相交莫逆,就当朕是朋友一样就可以了。”

武士彟闻言起身,引着李渊入了正房,坐了主座。

两人寒暄许久,说些平常发生的趣事,朝堂的话武士彟不敢提,李渊也不愿问,就这样有一头说一头,不一会李渊就扯到了武士彟搬家的事情。

“信明,利州乃是苦寒之地,这番可是苦了你,刚才听院内妇孺的哭啼声,你是要卖了家宅?”李渊故作惊讶道。

据他所知,武则天幼年还好,自从武士彟去世之后,堂兄武惟良、武怀云,以及异母同父的哥哥武元爽将她及母亲杨氏赶出了家门。常理来说,杨氏是武士彟的续弦,是妻子,在法理上属于武元爽的母亲,这般不孝的行为古人要是做了,严重者是要押送官府的。

不孝是十恶之一,武元爽身为贵族,也应该明白这点,但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哪怕不爽,养几个闲人在国公府也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情,犯不着这样。

唯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武家破产,养不起他们了。

第十六章:应国公府(三)

至于李渊如何知道武士彟正在卖家宅,那就很简单了,自古以来大多妇人嘴上基本就没个把门的,满院子的凄凄楚楚,哀怨叹惋,还有些人隐言辱骂他的便宜儿子的呢,只不过不是李世民,而是废太子建成。

将她们从繁华的长安赶到利州的是李世民,可是她们心中不敢恨,这个时候必须有个吸引恨意的人物,无疑已死的李建成就是最好的靶子。

也不会有人跟这群长舌妇一般见识,毕竟...骂的不是当权者嘛。

武士彟听到李渊这句略带关心的话,面色闪过一丝尴尬,“陛下知...道了,臣最近囊中羞涩,无奈出此下策。”

说完,又是一声沉沉的叹息,他摇摇头开始讲起自从李渊被‘软禁’之后,应国公府以及朝堂发生的大事。

很快便是一炷香过去,朝堂上的大事无疑是势力的更换,武士彟一笔带过,更多讲的是武家发生的鸡毛蒜皮事,言语间的苦意可谓波澜潮生,一波高过一波。

他倒也不怕李世民因这些小事撤了他的爵位,发发心里牢骚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不是太明显犯法的事情就没事,此刻还没到满清‘文字狱’的程度。

文人之间骂李世民的也不在少数,他还能堵住悠悠之口?

可是当武士彟说道昨日发生的一件事后,李渊就有点坐不住了。

昨日彭国公王君廓从幽州入朝,被李世民加封二品左光禄大夫,咋一听没啥,很平常的事情,可是在武士彟口中隐晦提出王君廓本是李渊的人,杀了庐江王李瑷他这个侄子上的位。

“信明,只不过是一处家宅罢了,昔日你在晋阳资助朕起兵,朕怎么也不能亏待你。”李渊嘴角略微勾起,用小本本心里暗暗记下王君廓这个人,然后对着旁边侍立的画屏招手道。

“画屏,去拿出朕的碧玉珊瑚树给门口那个牙子当了,看值多少钱?”

“碧玉珊瑚树?”画屏顿时惊讶,失声喊道:“陛下,那碧玉珊瑚树可是宫中精品,就这...样当了?那些牙子估计也不敢收啊!”

“没事,就一个珊瑚而已,朕要你当了就当了,哪里来的这么多话。”李渊皱眉道。

画屏无奈,只能领命后退,去马车找碧玉珊瑚树去当了。

武士彟开始被李渊这一手震的有些迷糊,可是听到了‘碧玉珊瑚树’之后,脸色微变,惊道:“陛下,臣记得南朝的陈叔宝曾说过: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过照后庭。这玉树珊瑚树价值连城,几十年前昏君杨广率军入南朝皇宫寻了三天没有找到,后来在枯井中找见了陈叔宝,当时他怀里抱着的就是这玉树珊瑚树...”

诗文出自:《玉树后庭花》

丽宇芳林对高阁,新装艳质本倾城。

映户凝娇乍不进,出帷含态笑相迎。

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

花开花落不长久,落红满地归寂中。

“这...一个破珊瑚有这么值钱?”李渊揉了揉脑门,心里有点不确定,他知道古代的珊瑚珍贵,但价值连城还说不上去。

晋朝的石崇为了炫富就在金谷园栽种了大量的珊瑚树,既然是大量,就说明这东西虽然稀有,但还是能找到的,所以他在寝宫特意拿了这碧玉珊瑚树,反正他来自后世,本是就不是稀罕这类玩意,在他心里还比不上一块金子。

“陛下,那碧玉珊瑚树通体碧玉,仿若玉石,在一众珊瑚中可谓是孤品,能不珍贵吗?价值堪比春秋时的随候珠!”武士彟按捺住心里的激动,士为知己者死,陛下如此对他,价值连城的碧玉珊瑚树说当了就当了。

实际上武士彟错了,李渊真的不是看重他,而是看上了他三岁的女儿,至于典当碧玉珊瑚树,只是寻常的施恩手段,只是没想到,这珊瑚有这么贵重?

其中想想也明白,一般的东西能在太上皇身边出现吗?皇家的东西无一例外都是稀世珍品,碧玉珊瑚树在里面不过更好罢了。

“无妨!区区一件宝物罢了,怎能和信明你相比呢?秦王以十五城向赵国换和氏璧,可是在朕看来蔺相如此等国士又怎是和氏璧能比的!派蔺相如赴虎狼之穴之时赵王已错矣,朕又怎能忍心错失国士,然...悔之晚矣,唯有微薄钱财以助之。”李渊心头滴血,但无奈捏着鼻子认了,总不能在这个时候说你不值这些钱吧。

只能趁热打铁,打打感情牌,让武士彟这个臣子对他感恩戴德,进而死心塌地,学会施恩和笼络下属这是当皇帝必备的技能。

其实收服武士彟也是好处多多,作为曾经的大商贾,在商业这方面上的造诣也是非同小可,李渊想要复辟,就要积蓄实力,而实力的积蓄需要金钱,武士彟就是李渊物色的人选之一。

而且对武士彟的恩情也有利于他收服武则天这个闺女的心。

不到一会,画屏就独自抱着碧玉珊瑚树进了正房。对李渊施礼之后就侍立在一旁,对武士彟没有丝毫理睬,毕竟她是五品女史,属于皇宫里的编制,不必对应国公卑躬屈膝。

李渊在仔细观察了一会碧玉珊瑚树,今早随意拿的时候也没有细看,碧玉珊瑚树仅有成人的巴掌大小,但通体碧玉透明,在阳光的照耀下璀璨生辉,其表面有能工巧匠雕琢仙女翩翩起舞,摸起来润滑如玉。

在大唐真当是真是稀世珍品!

“画屏,快叫那个牙子进来,估一下价格。”李渊越看越舍不得,真怕这时候说个不换的悔恨话,只能驱使着画屏快点叫牙子掌眼典当。

画屏没有半分脾气,五品女史当到她这个也没有谁了,在太上皇面前就是一婢女,将碧玉珊瑚树小心放在另一个宫女的怀里,然后出了正房门,寻找那个王牙将的身影。

“陛下,臣知陛下恩情,然这碧玉珊瑚太过贵重,就...算了吧。”武士彟忍着泪水说道,什么时候大唐天子到了需要典当东西赐给臣子的地步?

这份恩情太重了!他不知道要用什么来报答!

第十七章:应国公府(四)

如果李渊知道武士彟心中的话,他心里肯定会笑呵呵的说不需要你偿还,要你女儿就可以了,但在现实中他不能这样说,就是问武士彟你的妻子有没有女儿,年芳几何?

这都是很失礼的事情,除非你是来找儿女亲家的。但李渊现在只有三个儿子,一个就是天可汗李世民,另外两个分别是赵王李元景、鲁王李元昌。

只不过比起嫡子,这两个庶子基本都是娘娘不爱,爹爹不亲的家伙,现在只有六、七岁,比李渊见孙子的时间都少。

李渊是个很重情的人,可和他儿子李世民一样,对窦皇后生的四个儿子爱护有加,对其他几个儿子,那就呵呵了。毕竟庶子的母亲与以前的李渊来说并没有什么感情,只是发泄欲望的工具,现在的李渊更是对他们无感,都不知道这几个儿子。

他需要挑出个由头来见现在的小武则天,和带走她。

“小...小人拜见陛下...应国公。”王牙将嘴唇打颤,两排牙齿磕磕绊绊说出不流利的话,他的心里很是惶恐,在听到是太上皇来了,也顾不得收押应国公府,连忙连滚带爬的跑出应国公府,谁料被人抓来了。

李渊闭口不言,跟这种小角色说话会失了他的身份,侍立的画屏上前一步,仰着脖子不屑的看着王牙将,喝道:“王老六,这应国公府的宅子当了多少钱?我家主子要重新买下来。”

看是画屏这个传唤他的小宫女,王老六心生犹豫,楞了一下,李渊不动声色用眼神示意另一个宫女,那个宫女站出来小声道:”女史是五品官员,比你们万年县的县令还要高一个品级!“

王老六暗自咂舌,这个小宫女就比自家县令厉害,还高一个品级,不愧是宫里出来的,其实若是他有些文化,就当知道皇宫里的五品女史比外朝的三品官还要更为显赫些,也不犹豫,忙说道:“应国公府地处务本坊,毗邻皇宫,乃是长安一等一的好地段,三年前宅子售价是六千贯,所以...小人开价是四千五百贯,”

说完之后,王老六心里悔意顿生,小心翼翼的抬头瞅了一眼李渊,连忙又缩回了头,要是这个破落商户靠着和太上皇以往的旧情,说他几句坏话,踩死他就是小事一桩,谁还能将太上皇怎么样?就算整个长安知道太上皇已经过气了,但是站在权利顶峰藐视他们是易如反掌。

俗话说的好宰相门前七品官,可是再大的宰相,也大不过皇上,靠着万年县衙吏的身份,他可以威逼武士彟这个失势的国公——‘秉公办事“!

莫说遇见太上皇,就是从皇宫发出个声,他们也不敢将价格压的这么低,万贯家宅压到四千五百贯!

“四千五百贯?”画屏被这价格吓蒙了,揉了揉眼睛,连忙问道:“多少钱?四千五百贯,这务本坊这么大的宅子少说也要一万贯,而且供不应求,王老六你可真厉害!”

画屏她心里都忍不住想说几声佩服!佩服!低买高卖这份做生意的本事真是了不起,她一个月的例钱也不过是三贯钱,这么一折就够她转上几辈子了。

正当画屏想严令呵斥,给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牙子几分颜色的时候,看到李渊暗自皱眉,就明白她已经耽误了时间,陛下不需要知道他贪了多少钱,他要的是一个结果,至于惩罚,自有县衙照办,还能委屈了他这个太上皇不成?

所以画屏刚想抖擞威风,耍一下当官的权势,就被李渊阻止住了,无奈撇撇嘴,厌恶的看着这个牙子,“王老六,这个碧玉珊瑚树价值多少钱?可否抵应国公的家宅?”

牙行和当铺不一样,当铺有死当活当,活当是将东西抵押给当铺,等到有钱的时候可以在有限的期限赎回,死当就是低价卖给当铺,牙行和死当类似,低价买入卖主的东西,高价卖出,赚的是差价。

所以严格意义来说武士彟签了契约,就意味着宅子已经是牙行的了,所以需要重新去买。

王老六脸色发白,冷汗刷刷的滴在地板上,抬头瞅了一眼碧玉珊瑚树,小心翼翼的说道:“这碧玉珊瑚树价值连城,小人不敢收,还请陛下饶命!饶命!”

没听到有人回声,王老六心里发寒,又说道:“这四千五百贯虽然少,但这是卖价,小人也是按照三年前务本坊宅子出售的价格算的。”

这都是暗着的规矩,不好明面说,牙行又不是善庄,肯定是要盈利的,但这其中衡量的价格就看卖的是谁?

李渊轻咳一声,轻声说道:“这碧玉珊瑚树价值连城,至于多少钱就看你自己掌眼了?”

王老六心里明白的跟镜子一样,这是让他花钱买命呢!这碧玉珊瑚树谁敢收?就算收了也得乖乖的送回皇宫。

所以他的心里纵使万分难受,也得咬牙开口道:“小人眼拙,不识天家宝物,但听人说皇帝总有万岁之数,想来这万是最大的...小人认为碧玉珊瑚树价值一万贯是最好的!”

李渊抚须微笑,不作回答,画屏点点头,说道:“算你运气好,这碧玉珊瑚树就以一万贯卖给你,拿钱来。”

说罢,伸出白嫩的柔夷对着王老六。

王老六心里恨的牙痒痒,可脸上却是如蒙大赦,急忙从怀里掏出一把飞钱,说道:“这里总共是三千贯,还有三千五百贯小人立即回家凑够给送到应国公府里。”

飞钱亦称“便换”、“便钱”,是唐宋主要的汇兑劵,唐宋时主要货币是铜钱和绢,而两者普遍运输不便,所以在长安的商人将钱交给各道驻京的进奏院、各军、各使、或富商,取得凭证,回本道合劵取钱。

而长安的一百零八坊每一坊都有一处进奏院,用以处理各坊事物,王老六给的‘飞钱’就是务本坊或者万年县的一种凭证,凭此到府衙取钱。

但这不是交子和会子!会子和交子是普遍用于商业用途,已经近似于纸币,而‘飞钱’却更像是银行的支票,以及当铺的当票。

第十八章:应国公府(四)

画屏冷哼一声,带着不屑的眼神似是看见肮脏东西,两只灵巧的手指从王老六捧着的飞钱一夹,连碰也不愿碰一下他,略微扫了一眼飞钱的数额,才欠身对李渊施礼道:“陛下,三千贯一钱不差。”

李渊点头从画屏手里接过那一把飞钱,递给了武士彟,微笑道:“信明,这三千贯朕就送给你当做去往利州的路费,你可不要嫌弃朕给的少...”

说罢,摆摆手,示意让王老六走开。

王老六看见这手势,心里一喜,跪地呼道:“陛下圣明,小人这就告辞。”

他也不托辞,连跪在地板时下裳粘的土壤也顾不得擦掉,轻步的弯腰缓缓退去,五官甚是恭敬。

“给,把这碧玉珊瑚树带走,陛下一言九鼎,卖了就是卖了。”画屏柳眉微微颦起,从姊妹手里接过碧玉珊瑚树递给了王老六。

王老六脸上的笑容逐渐凝滞,他心里恨不得现在就抽自己的脸,为什么他要来应国公府,为什么手痒压价...

要是那价格稍微再往上提上一点,卖个五千贯的本价都比四千五百贯要好,他回去又怎么该怎么对县令大人交代,要是听到他得罪了太上皇,县令都有可能扒了他的一身皮。

尽管这油水大家都有数,可顶锅的不用想,就是他了。

接还是不接?

不能不接!

王老六像噎了口屎一样,难受无比的接过了这碧玉珊瑚树,尽管这是稀世珍宝,可在他手里,却炙热的如火炭,烘干手里的油水,甚至灼透一个窟窿!

精神恍惚如同县衙不见天日的囚犯,王老六走出了武家。

“陛下!臣...”武士彟颤颤巍巍的接过飞钱,这是几十年头一遭从李渊手里接钱,以往可都是他往李渊身上砸钱,本以为国公就是回本了,但没想到...患难见真情啊!

看着武士彟即将跪下来的动作,浅饮着茶水的李渊心头一惊,手里茶汤险些撒落,这是要宣誓效忠的节奏!

他可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太上皇,就等着贞观二十三年李世民嗝屁之后进行复辟,二十三年计划可不能刚开始就夭折。

得赶紧阻止!

虽然武士彟仅是个商人国公,但他出宫见旧臣就已经很犯嫌了,可不能让这件事在李二心里留下芥蒂,再加上李渊也不清楚画屏到底是谁的人,长孙皇后?李世民?

有些风言风语听进去了,可就出不来了。

“信明,你看你见外什么,跪什么跪?”李渊将茶碗放下,扶着武士彟的手臂,连忙转移话题,呵呵笑道,“朕...朕这钱是用来...”

“陛下...用来...干什么的?”武士彟被李渊这一扶,脑海顿时清醒了起来,心里很是后怕,就是因为他属于李渊一派,所以李世民将他派遣到利州这个苦寒之地当都督,现在要是脑子一冲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那可就不是当都督那么简单!

这可与之前发牢骚的话不同,整个大唐士子骂李世民的人不在少数,他武士彟比那些士子还说的委婉,铁板钉钉的事实,就是李世民篡改史书,后人该骂还是骂!

与太上皇坐在一起怀念一下过去,骂几声很正常的事情,但...效忠就不一样了!

当今的天子是太极殿那位!

“听闻汉初有商山四皓隐居终南山,张良也曾辟谷紫柏山(属终南山),药圣孙思邈与朕也曾有旧,听闻已有八十六岁高龄,去岁所见依旧行走有如虎跃,健步如飞,朕如今已有六十高龄,垂垂老矣,享尽世间荣华富贵,所期望者唯有一长生尔。”李渊抚须长叹道。

“陛下...是想进入道门修行。”武士彟轻声问道,商山四皓属黄老派,亦是道家先贤,而张良传说曾受圯桥老人赠送天书,而圯上老人又被民间传说是赤精子,传说中的神仙。

至于孙思邈就在关中地区声名昭著,活人无数,生于西魏,经历北周、隋朝,又到了唐朝武德九年,可以说是一个传奇,堪比后世的张三丰。

而终南山自古就有无数厌倦红尘的隐士来到终南,结草芦而居,与世隔绝,在新唐书中就有一人名叫卢藏,没有考中进士,然后隐居在终南山,声名大噪,朝廷让他出来做官,这就是成语终南捷径的由来。

到了现代,在终南山上的隐士有迹可循的就有数千人,更多隐没在深山不见世人,据调查有数万人之多。

李渊点头,轻声说道:“朕意欲在翠华山上林苑建一道观,日颂黄庭三百卷,此来一是为了见旧日故友,二是挑选一道童服侍朕。信明,你家可有适龄的孩子?”

可是还没等到武士彟开口,画屏忍不住开口道:“陛下生活起居,自有臣妾服侍。”

若是寻常时候,画屏不敢出声打扰,可是涉及她的本职工作,她就不能无动于衷了,女史这一职位是长孙无垢送给李渊时提拔画屏的,以符合太上皇的地位。

但若是太上皇出家了,服侍需要道童了,她还能干什么?

浓浓的危机感!

再加上她也是有品级的官员,和普通的宫女不同,所以才敢出言证明自己的存在。

李渊转过头,皱着眉头看了画屏一眼,眼里很是不喜,画屏心里一惊,低下螓首,不敢多言。

李渊这才开口道:“不知信明兄,家里可有适合的儿女?”

武士彟心中激动万分,他和画屏就不是一个境界的人,选道童看似找个照顾李渊的人,可事实上太上皇还能少了服侍的人?从皇宫放出声,不知道有多少豪门贵族家里赶来塞孩子?这其实是赐恩的一种手段!

李世民到时候册封他老子的时候,还不顺便册封一下他身边的道童?就算不册封,就在皇帝身边这份尊荣,就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有权势的人入佛教,入道教,皇帝一般来说都会进行册封的,有唐一朝,入道教的公主不在少数,一般都是类同一品封爵的紫华上人之类的,而皇帝也有,宋徽宗就自号为教主道尊皇帝。)

比天子门生还要贵无数倍,还不用担心当今陛下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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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三岁的武则天

“多谢陛下后恩,微臣家中倒是有几个乖巧的孩子。”武士彠先向李渊谢恩,这可是保证他武家下一辈富贵的保障,可千万不能马虎!

机灵的武府管家在门外候着,他可没资格进入正房,在听到武士彠走过来对他耳语的片刻,怀揣着内心的激动,兴奋的走进来内院。

内院乃是女眷的居处,一般来说就是管家进来也要传唤几声,可是今日王管家却等不及的直接闯入。

守着内院的两个家丁面面相觑,倒也不敢阻拦,王管家是武士彠正妻的嫡兄,属于太原王氏,哪怕是落魄的支脉也不是他们能惹起的。

更何况虽然王氏早亡,但也留下了武元庆和武元爽这两个嫡子,武元庆更是长子,现在的杨氏倒是下蛋了,但却是个雌的。

等老爷走后,他们这些入了贱籍的仆役生死大权就彻底掌控在未来的长子武元庆手里,所以此刻内院畅通无阻。

在内院的一处颇偏为奢华的小院,兰亭芳芳,恰入正午,叶落无寒。

小窗熏暖,翠屏遮阑,应国公府的主母杨氏坐在软塌上正在指挥着丫鬟仆役收拾金银细软,本是清晨就走,谁料到太上皇突然驾临。

长安到利州路途遥远,清晨出发正好晚上可以到达蓝田驿站,在那里暂住一宿,然后出关,但时辰已经耽搁,却是想走也走不成了。

院中十几个仆役猫腰搬着数十个厚实的红木箱子,这是她的娘家因为愧疚凑出来的嫁妆,身为隋朝皇族,父亲又是大隋观德王杨雄之弟,遂宁公杨达,本该富贵一生,嫁予高官贵族作为堂上妇。

可令人可惜的是李渊在大业十三年起兵入长安立代王杨侑为帝,为了笼络助他军资的武士彠,竟然将她一个皇族女嫁给商人武士彠!

《唐律疏议》在户婚法有着两条律法“良贱不婚”,“士庶不婚”。

在科举制并未盛行的武德年间,从南北朝留下的律法(都是承袭前朝律法)以及世俗观念,皇族女嫁给商人简直难以想象!

虽然杨氏心理有过怨恨,她才二十多岁,而武士彠五十多岁,但幸好武士彠对她还不错。

仔细瞅着几十箱的嫁妆,心理突升一丝安定,这些嫁妆可是她立身安命的根本,依照世俗观念,嫁妆夫家是没有权利动用的,杨氏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攒下来不动用给她的女儿当作嫁妆,可定要嫁个好人家。

“娘,娘…”一个穿着粉色衣裙小女孩一步一跳的走了进来,粉面薄红,微微喘息的细碎声音映入耳中,晶莹的小翘鼻子渗出一层细密汗珠,小小年龄已经有美人坯子的模样。

当下世人评判是否为美人的标准,曰为容与雅。

容为天定,后事雕琢,以璞玉为言,色泽以类羊乳白嫩含光泽为上乘,武珝(xu,武则天的名字)年纪虽小,但继承了杨氏优良的血统,倒也亭亭玉立。

但令人可惜的是,诗经曰:“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三岁的武珝自然也不免俗,扎着总角,影响了整个的美观。

但得益于来自杨氏悉心的教导,武珝行止言语间倒是颇露贵族教养,惹人怜爱。

“珝儿,怎么了?”杨氏亲密的抚摸着武珝额头上汗水粘湿的发丝,含笑问道。

武珝脸色犹豫,片刻中鼓起勇气,说道:“娘,什么时候走啊!女儿可是期待了好久…”

可是未待杨氏回答,小丫鬟翠儿急匆匆的小跑进来,仓促说道:“主母,王管家未得通报就闯进后院去找两位公子。”

杨氏眉头微颦,问道:“王管家不是在正房门外伺候着呢?怎么突然闯进了内院?”

闯进内院的事情可大可小,王管家是武士彠亡妻的族兄,她也不好呵斥,平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商人之家又能严苛倒哪里去呢?

“随我去看看,要是老爷吩咐的事,就算了。”杨氏起身牵着武珝的手,轻声说道。

不管有没有这回事,她都必须去,这涉及到她在武家作为主妇的威严,要是今日不管不问,明日就可能有仆役敢不听她的号令,慈不御兵自古皆是。

稍过片刻,杨氏便带着自己的女儿以及一大堆丫鬟、使唤婆子气势汹汹的来到了武元庆以及武元爽居住的院子。

“二位公子,能陪侍在太上皇身边那是多么大的荣耀,怎么你舅舅我对你们好说歹说就是不听呢?”王管家苦口婆心的劝导着武元庆、武元爽。

两人虽是应国公府的嫡子,但王氏早逝,再加上杨氏心生怨愤,两人从小就被仆役娇惯出了无法无天的纨绔性子。

武元庆十八岁,武元爽小两岁,十六岁。

在这京城,仗着以往李渊对武士彠的恩宠,以及武士彠攒下的莫大家产,两个人甚至比其他世家子多些骄横底气。

玄武门之变后,武士彠对他们早有约束,不想让他们出去惹事,心中早就不满,听到是一个过气的太上皇来招陪伴的道童,一个个都人五人六。

武元庆斜躺在胡凳,两眼朝天,一脸的不屑,双腿分叉,一只脚搭在桌案,将砚台打翻,临摹的字帖上墨迹斑斑,嘴里吹着口哨逗弄竹笼的雀儿,抽出应付闲暇的时间,慢吞吞的说道:“舅舅,某是应国公府世子,衣食无忧,为什么非要做太上皇身边的仆役,多么不自在!哪有现在的如意轻松。”

说完继续逗弄鸟雀,丝毫没将王管家的话放在心上。

武元爽也是纨绔,但现在正襟危坐,紧锁眉头,略微担忧的看了一眼长兄,心里暗忖道:“大哥是嫡长子,今后这爵位必是由他继承,若是我去了,必定会被爹派到太上皇身边,谋个前程,可是这太上皇身边又是真的那么好待的?陛下那边又怎么看?”

比起长兄,他虽然长进一些,但依旧看不清眼前时局的迷雾重重,而愚钝或许听从劝阻,可是愚蠢的人更愿意相信自己,更愿意用自己的判断去锁定前程。

若是有武士彠的老谋深算,他还能称之为纨绔吗?

作为愚人,武元爽他也不愿意去!

第二十章:阴谋

“大哥!”武元爽眼底闪过一丝精光,带着几分苦意站起来,慢吞吞道:“大哥,爹就我们这两个儿子,如今太上皇驾临,念及与父亲之间的旧情,所以提出要选武家子嗣去他的身边当个侍从。可若是大哥你这个长子不率先表率的话...爹那边首先就不高兴,更何况陛下呢?“

这一番看似肺腑之言被武元爽说出,身为世子的武元爽也坐端了身子,弯着中指焦躁的揉着太阳穴,墨迹斑斑的字帖也添了几分烦意,没好气的扔到了地上,对着他的二弟招了招手,示意他附耳过来,小声说道:“好弟弟,咱们兄弟二人数你的鬼点子最多...素来逛凝香阁的时候那些姐儿也喜欢找你...为兄作为国公世子,为什么凭空受什么鸟阉人气?莫不...弟弟你去太上皇身边?”

武元爽暗地翻了个白眼,也想呸的一口唾在他这个兄长脸上,你好长安的繁华,凭什么我就要去当个仆从?在家里当个少爷公子,每天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这可比当侍从好多了!

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抿了抿薄薄的嘴唇,“大哥何必拘泥在你我兄弟二人?咱们的母亲不还是有孩子吗?那也是武家的子嗣!”

“四妹?”武元庆皱了一下眉头,瞥了一眼武元爽,没好气的说道:“若是你不愿帮哥哥就直说,不用拿四妹搪塞某,四妹才多大,一个三岁的小姑娘能被选?要是不小心弄出个欺君之罪我们武家...”

“呵呵!”武元爽冷笑数声,俯下身子眼睛如毒蛇般狠辣的刺着地面,过了一会,他的脸上的寒意才渐渐消失,柔下声音劝导道:“大哥你应该不知道,现在诺大的应国公府或许都凑不出一千贯!一千贯?平日间你我指缝间露出的脂膏都不止这些!”

“兄长,要保持奢靡的生活,仅凭这些...”

武元爽指了指凌乱的桌案,笔墨纸砚放的乱糟糟,一本精致的毛选论语也裁制颇新,掩在底下的还有三四张小巧的春宫图,绘画技术精湛,栩栩如生。

“啧啧,这是凝香阁的梨儿吧,听说大哥砸下了三百贯将她包场了,若是从前的武府,仅凭应国公的名号,就价值千金,但现在就不好说了,或许明日就在凝香阁嵌草挂牌。”

“你胡说。”武元庆脸色涨的通红,恼怒的将春宫图仓促收拢在了袖囊,片刻后,咬着牙齿问道:“二弟,你说说该怎么办?”

“嫁妆!”武元爽言语间有些兴奋了,“杨氏素来心疼他这些嫁妆,那里面可是有着前朝不少珍奇物什,几十个红木箱子至少值一万贯!可四妹...年岁尚幼,若是没有太上皇赐恩这件事,那是怎么也弄不了的,但...若是出家为道,那就不属于武家人了。”

“这可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你我兄弟二人不用累死累活当个侍从,也获得嫁妆...”

武元庆闻言心中也意动不已,万贯家财省着花,指缝间夹紧些,这般奢靡的生活真的令人陶醉。

两人谋划许久,终于敲定了计策。

“在下见过夫人。”王管家高亢的声音响起,在屋内的武家两兄弟内心慌张不已,急忙收拾了房内摆放乱糟糟的东西,这才走到门前迎接杨氏。

“王管家,你怎么会在内院?按照家规,管家没有通传是不准入内院,本夫人没有记错吧?”杨氏俏脸紧绷,面若寒霜,可是这话却是说的软柔柔,没有半分生硬感。

王管家微微弯腰,不卑不亢的施了个礼,淡漠道:“夫人管的好生严苛,某是来见两个外甥,难道还要通传于你?”

杨氏眉头紧皱,正要发怒叱问,可是谁料王管家又轻飘飘的说道:“还真当自己是夫人了,某妹妹才是正儿八经的封为三品淑人,再说这家是老爷管的,老爷有要紧事还要通知你一个妇道人家不成?”

“你!”杨氏气的说不出话,身后一大堆使唤婆子噤若寒蝉,也不敢强冲上头,言语一番。

因为王管家说的是实话,武士彟先前的妻子王氏死后,朝廷追封为三品淑人,为浩命夫人,而她虽为正房,但却是一个续弦,朝廷当然没有义务再分封。所以杨氏只是一介白身,自称为夫人就有点名不严实。

如同乡间地主,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被称呼为老爷的,一般来说造福乡里,被人尊敬,然后被人尊称一声老爷,否则其他人何必自降辈分?只用东家称呼罢了。

而浩命夫人这制度,始于隋唐,《国语》中说:“命妇,成祭服。”春秋的‘命妇’享有的是祭祀的权利,却没有品级。

到了唐朝时,逐渐类似皇宫妃嫔等级的浩命夫人就出炉了,一般来说只奖赏给高官或者有重大功劳的臣子,而且更多的是追封。

如明代的浩命夫人,法理上只有一二品才有资格称为一口‘夫人’,其他的更多是世俗化称呼了。

“王管家?老爷到底所说何事?劳烦您老人家大驾?”杨氏咬牙切齿,恨声说道,作为皇族女,从未受过如此奇耻大辱,在她心底是瞧不起这等商户,怎比的高门世家。

“母亲,倒也没什么大事,只是陛下想择选几人当他的侍从,父亲看得上我兄弟二人,讨了这个好差事。”武元庆笑呵呵的走了出来,手里摇着折扇,颇有几分公子气派,可是行止间的轻浮又让杨氏心生几分厌恶。

“若是这般,倒是本夫人误会王管家了。”杨氏说罢,就转身准备打道回府,今日言语吃了个败仗,已经折损了面子,再纠缠下去,在下人们间的威信真的就要荡然无存了。

可是谁料,武元爽走出来用手阻拦了杨氏,笑道:“母亲,何必着急走呢?父亲说了,此次选太上皇的侍从是武家子嗣中挑选,四妹也是父亲的女儿,理当和某兄弟二人一同前往。”

“你也知晓你四妹是女儿家,更何况只有三岁,有什么去的意思?”杨氏摆摆手,没好气的说道。

“非也!非也!父亲说武家子嗣,肯定是太上皇吩咐的,若是三妹在,我们哥俩肯定要三妹去的...再说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母亲何必动怒。”武元庆放声道。

“这般...”杨氏看着牵着她手的女儿,有些犹豫,但想到太上皇怎么选也不可能选到她头上,就放开了心,对着武诩柔声说道:“去跟着你大哥玩一会。”

武诩放开杨氏的手,怯生生的走到了武元庆的身边,不发一言,虽是兄妹,但两人平素并未有过太多交集。

第二十一章:猖狂!

“四妹,可要好好听大哥的话,见陛下的时候,可不能哭,也不能闹,规规矩矩的站在一边。”武元庆摸着武诩的脑袋,看似关心道。

可是年幼的武诩皱着小巧的柳眉,嫌弃般的将武元庆的手打开,她素来和这两个哥哥不亲近,心里想着杨氏曾经说的话,“善于隐藏的独狼总是带着伪善的面具混进狗群,可是一吠的那刻就容易暴露。”

那份深藏于内心的厌恶是无论如何也撇弃不了,武珝个子矮小,正好碰到武元庆的腰际,她清楚的看到她大哥下裳掩藏的小腿在颤抖,随意绕在大拇指上的折扇,无意间拨弄玉吊坠的次数在加快。

武珝从小耳濡目染武士彟对哥哥两人的说教,虽不明白为何有如此异常的举动,如同杨氏亲切抚摸她头发的时候全身是放松的,绝不是这个样子!

那么大哥、二哥两人说谎了!

她正要说话,可是武元爽眼疾手快,迅速发现了异常,跨了一步挡在武珝身前,恰好遮住了杨氏的视线,“母亲,某兄弟二人这就带着四妹去前院见陛下,还请母亲先行离开。”

杨氏面含温怒,杏目恨恨盯了几眼‘儿子’,就一甩裙摆,率领着使唤婆子和几十个下人退走了。

等到杨氏离开后,两兄弟心中也松了口气,武元爽回头赞赏的看着自家的兄长,笑道:“幸好大哥及时遮住了四妹的嘴,要不然杨氏必然不会轻易走开。”

武元庆脸色僵硬,嘴角挤出些许笑容,一脸苦涩的说道:“二弟,现在怎么办?”

“四妹,二哥给你饴糖吃,待会见了爹爹和一个陌生人的时候不要哭,也不要闹,好吗?”武元爽从袖口间拿出几个用油纸包裹的褐色小块递给了泪眼朦胧的武珝。

饴糖是一种发酵的麦芽糖浆,因为古代制糖技术不发达,而贵族又嗜甜,所以这种简易的麦芽糖浆就被人制作出售,武元爽手里的正是从东市买来的。

其实饴糖早在春秋战国就有饴糖的记录,在《诗经》大雅中的绵篇就这样写道:“其所生菜,虽有性苦者,甘如饴也。”

后半句话渐渐演变了甘之若饴这句成语。

武珝破涕为笑,含着饴糖,攥在她右手掌心,左手牵着武元庆,脆生生说道:“多谢大哥、二哥。”

面对伪装的孤狼,武珝记得杨氏曾经说过:“狼混迹在犬类,猎人发现之前,都会假意安抚,投喂的肉类往往会更多。”

三岁的小武则天没有听懂杨氏话语的深层含义,但她却懂顺着她两个哥哥的意愿,杨氏在的时候,都敢捂住她的嘴,何况现在自己孤单一人呢?

武元爽哄好武珝后,一脸鄙夷的看着自家兄长。

......

应国公府前院正房。

正值午餐时分,几人的桌案上已经摆满了饭菜酒肉,武士彟不敢怠慢李渊,早早就安排了后厨去东市采买食材。

但已经到了初秋,菜色也是极少,只有一碟煮菘菜、蕨菜,更多是各色的羊肉宴,大唐就是这么奇怪,牛肉律法不能吃,猪肉没阉之前味道太过腥臭,只剩下了羊肉这一种最常见的肉类。

对了,鸡鸭鱼这三类在大唐人心里,这不是肉类,只是类似鸡子的小菜罢了。

在贞观朝的马周就很有意思,地方视察的时候喜欢在当地吃鸡肉,有言官举报浪费奢靡,后来唐太宗没有治罪,反倒说道:“我禁御史食肉,恐州县广费,食鸡尚如何?”

所以,对大唐人来说,鸡肉这类东西只是一种菜品,算不得肉类。

李渊却吃的味同嚼蜡,这几天吃的最多就是羊肉,放在前世,凭借各种香料,做法,羊肉可以百吃不腻,可在大唐最多的就只有煮羊肉和烤羊肉这两种!

碰见这些他都想吐了,只用筷子夹些绿菜。

几刻钟过后,就有一个仆人走到武士彟的位置旁低声说着话,武士彟脸色一喜,起身对着李渊一拜道:“陛下,臣两个犬子正在屋外候着,还请陛下让他们进来觐见。”

“终于到了戏肉!”李渊心里激动道,大清早起来急匆匆赶到应国公府,东一榔锤,西一榔锤,旁敲侧击,还赠给了一万贯,虽说爷卖崽田心不疼,但他做了这么多努力就是为了将武则天这个苗子收到帐下。

他可不想怂了李世民,还要再怂一个武媚娘!最好的打算就是彻底绝灭武则天的晋身之路,在她十四岁入宫之前就堵住她!

说到这里,李渊也感觉怪怪的,为啥史书没有这样写:“太宗颇好渔色,文德皇后十三岁入秦王府...武则天十四岁入皇宫...”

天地良心,若是以现代法律来说,李世民这个老色棍不知道被判多少有期徒刑,简直数不清!

将他的儿媳妇、孙媳妇收到麾下,造反阵营就又扩大了一倍,两个开国皇帝加盟的集团,岂是区区小儿李二能比的?

至于为什么不杀武则天,李渊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武则天称帝的道路是后妃、皇后、太后、皇帝,只要将她入后宫的路堵死,她还能造反不成!

武则天的政治资本是李治的皇后,按照儒家礼法来说就是“母仪天下”,统治李唐百姓也说得过去,建立大周在大唐百姓看来不过是寡妇重新改了户主名字。比如以前李家寡妇的叫,叫你一声武寡妇又能怎样?改变不了身为李家人的事实!

“信明,你我之间不必拘礼,朕今日前来也只是造访好友罢了。”李渊摆摆手笑道,看了眼房外,“让他们进来吧。”

稍过片刻,武元庆便牵着一身男装的武珝进了房间,恭敬的说道:“应国公长子武元庆和四妹武珝觐见陛下。”

未等李渊开口,脸色微变的武士彟左右寻找武元爽的身影,喝问道:“庆儿,爽儿呢?”

武元庆脸色紧张,低头小声道:“二弟在后面,稍后就来。”

话音刚落,只见四五个仆役抬着一个精致奢华的胡床,胡床上躺着一个年轻人,睡眼惺忪,衣裳半解,露出半个肚皮,随意拱拱手,打了个哈欠道:“武元爽见过陛下。”

“猖狂!”武士彟脸色大怒。

第二十二章:武府结束

那一句猖狂将武元庆吓的匍匐在地,身体不断颤抖,而武元爽也好不到哪里,脸色发白,冷汗直流。

被牵着的武珝第一次见到两个哥哥这么狼狈的时刻,心里大为震惊,灵动的双眼第一次抬起头小心瞧着那坐在上首的男人。

双鬓染白,布满血丝的眼睛带着些许疲惫,明黄色的龙袍穿戴并不整齐,但是武珝还是感觉到了那股帝王的威压,压的令人喘不过气。

她心里明白,两个大哥在爹爹面前从未惧过色,要是实在害怕,就出府躲上几天,更别说就这样跪在地上。

这一切,是两个哥哥带自己见的人。

那个男人低垂着头,用食指随意扣在桌案打着节拍,可是整个武府却噤若寒蝉,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只有那耳边传来的喘息声音以及心脏的搏动。

“未发一言,就有如此权势吗?”武珝低下脑袋,心里思绪纷飞,若是自己母亲杨氏拥有这般权利,那么大哥、二哥还会轻视吗?

武府的仆役还会对他们母女二人阳奉阴违吗?

“好大的胆子!武元爽,你虽是应国公的次子,但也不过是一介庶民,敢在陛下面前无礼,行为不端!李将军,还请派人将他押出去听候发落。“画屏秀目怒瞪,转身对着一个穿着铠甲的青年将领吩咐道。

青年将领是朱雀门宿卫,名字叫李君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李渊还惊讶了一下,没办法,贞观朝的名人太多了。

李君羡今早走的时候,拗不过李渊作为太上皇的权势,也不敢就这样放他出了皇宫,所以带着一部分朱雀门宿卫尾随保卫李渊的安全。

武元爽躺在胡床上被仆役抬进来的那时,他就站在门口护卫,看到武元爽心里就有些不爽,竟敢如此猖狂,但是心里再有不忿,也得看场合,就让这个纨绔进去。

此时听到这话,也不犹豫,招呼几个朱雀门的宿卫,走了进来拉扯着武元爽的衣裳,低声骂咧咧道:“某在长安见多了世家的纨绔子,也没见过有你这般猖狂的,拉走他,不必手下留情。”

说完,不屑的瞥了一眼武士彟,嘴里碎碎念道:“有这么一个儿子,啧啧,真是够倒霉的。”

武士彟刚想要劝阻,听到这句话,伸出去的手不知该回来还是该怎么办,脸色一阵红一阵青,瞬间老了不少,瘫软坐在地上,“作孽啊!”

匍匐在地的武元庆身子抖的更加厉害了,而武珝依旧规规矩矩的站在一边,不发一言。

“陛下,且慢,且慢...”武元爽挣脱掉两个宿卫的大手,猛然跪在地上,哭喊道:“陛下,陛下,某不是有意的,不是有意的,只是听说...”

可是还没说到一半,就被李君羡啪的一声打脸,扑的蹦出两颗牙,嘴边也扑棱的冒着热血,很是狼狈。

武士彟终于忍不住了,拦住李君羡,跪倒在地,“还请陛下开恩,爽儿他不是有意这样的,肯定是这几个刁奴私下作乱...”

旁边几个仆役也哗的一下乱套了,脸色刷白刷白的,坑人也没有这么坑的,明明是二公子自己的意思,怎么落到了他们的头上?

不过他们也不敢反抗,他们都入了贱籍,生死握在主人一念之间,很多时候,这些朱门大族打死一个奴仆,只要跑到当地县衙说一声就可以了。

而且他们的儿女也是奴仆,今日抗下这个罪或许还有生路,可若是敢妄言,那就真的会死,也会牵连到儿女。

抗下罪还能为儿女搏一个前程!

该怎么选择,他们心底有数。

所以到齐刷刷的认证说道:“是小人几人犯糊涂了,二公子当时正在睡觉...”

“某不是睡觉,只是...某听说东晋的郗鉴曾经...来到王导家中挑选良婿,当时的王右军就是这样做的,爹啊,不管某的事,要怪就怪王右军...”武元爽趴在地上,哭哭啼啼的说道。

“逆子!王右军是你能学的吗?”武士彟气的胡子乱颤。

武元爽道:“孩儿不知道,差别这么大啊!一个是招为东床快婿,另一个就要关押听候发落。”

“你!你...”武士彟摇头叹息,自己怎么就生出这么个儿子。

“咳咳!”李渊干咳几声,喝了杯酒水,憋着笑,说道:“算了,君羡你先退下。”

待李君羡带着几名宿卫退下,那几个搬床的仆役也闷着苦脸重新抬着胡床颤巍巍的走了下去,脚不住的发抖,不知道今夜有什么惩罚等着他们。

武士彟看李渊原谅了他的二儿子武元爽,心中松了口气,按照他与李渊的交情,以及他之前的功劳,顶多治个殿前失仪的罪,但如何处罚就存乎一心了。

和皇帝交情好的大臣,上朝的时候不小心放个屁,顶多当个笑料,大家笑笑就完事,可若是碰见如魏征那样恶心的人,少说罚俸禄,严重的话徒刑,流放千里。

所以此刻武士彟跪下来,喊道:“臣教子无方,不敢担陛下厚恩,还请陛下收回成命,微臣子嗣不敢厚颜留在陛下身边。”

心里也是颇为无奈,在陛下身边这是多么大的荣耀,前途无量,可是武元爽这个败家子就硬是毁了这个机会!

最厉害的皇帝侍从就要属隋文帝杨坚,蒙恩荫封为散骑常侍(皇帝身边的侍卫),之后一路逆袭,篡夺皇位。

李渊当然不能答应武士彟的话,他还等着搂走武则天加入造反大家庭,正准备打个哈哈拒绝,可是谁想到站在下面的武珝率先开口说话了。

“伯伯,珝儿想问你,为什么我的哥哥这么怕你?”

“你是谁?”李渊略感兴趣问道,刚才一番好戏着实有点意思,没有过分注意这个幼童,虽心里隐隐猜测这是小武则天,但还是拿捏不准,保不准是武士彟其他的儿女。

“珝儿,不要闹,下去。”武士彟快疯了,心里惴惴不安,儿子这般货色,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也上来了,又问这个问题。

“武珝?”李渊道。

“嗯!伯伯还没有回答珝儿的问题。”武珝颦眉,撅着小嘴问道。

“因为朕是皇帝,大唐的皇帝。”李渊笑道。

PS:今天在书评区看到有读者说我虐主,实在是大大地冤枉,假设你刚穿越过去,周围是陌生的环境,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臣将相,更别说还有李二这个大佬,你还能亲切的拉着他的手共诉友谊吗?当然你前世也是高官修养什么的,就当我没说这句话。

而玄武门之变后,李源穿越到李渊身体,拥有的不过是皮囊罢了,不知道李渊以前布下的后手!所以在前期必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尽快熟悉大唐。在前文第十六章应国公府三中就有写过武士彟说王君廓从幽州来长安,杀死李渊侄子庐江王李瑷,李瑷就是李渊曾经布下的后手!当然李渊也不会一直怂。

希望大家投投推荐票,不是柿子更新不快,是最近大神齐齐开新书,怕影响数据才这样。从明天开始,就两更,一更我也写的难受,作为一个老扑街,一天五更也是能做到的,有打赏就加更一章,决不食言!

第二十三章:流民

娇小的身躯盘坐在奢华的马车上,左手边是触手可得的点心,都是她没有吃过的宫廷御品,咽了咽口水,武珝摒弃外念,规矩的如同人体雕塑。

哒哒的马蹄声整齐又显得缭乱,四周的行人纷扰在闹市,耳边响起小贩的叫卖声,有卖糖人、糯米团子、嫩豆腐,刘记羊肉馅包子的鲜香味止不住钻进鼻孔,忍不住嗅了几口。

好看的眼睛小心的瞧着这位皇帝陛下,揭开的马车窗帘,长安的繁华尽可一睹为快,市集熙熙攘攘,但却在巡街武侯的喝骂下,规规整整的如同阵营列兵。

武德九年大唐还未到盛世,但依旧有西域胡人沿着昔日祖辈留下的线路前往前往记忆中的长安,从长安的明德门进来就是一览无余的朱雀大街,足以供八驾马车并排行驶,左右两道高阔的古代飞檐建筑,简直堪称鬼斧神兵,人类之渺小仿若一个蜉蝣。

坐落在动长安城万年县的东市足足有两个坊的大小,这里聚集了来自各地的行商,来自益州、扬州的蜀绣、吴绣,这是贵妇选择裁缝华丽衣裳最佳的选择;平日市民做饭的食盐,从河东的解池来的上好井盐,也有淮扬两地采集的海盐;南越产的上好犀革也是供不用求,能征善战的府兵最喜欢熬制它们取其胶汁做成手里握着的柘木弓弦,或者做皮甲......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

可是在这繁华之地,却有一群衣衫褴褛,目光呆滞的乞丐如同蝗虫般与衣冠博带的人群迥然不同,四五十人的流民最多是妇孺以及老人,仅仅有几个汉子在外围保护,但也是饿的皮包骨。

十几个地痞流氓看见流民中有几个姿色不错的妇人围了上去肆意调笑,她们尽管姿容被风霜所掩,但挡不住婀娜风情,褴褛的衣裳露出嫩白的肌肤,这更发激起了几个地痞的兴趣。

流民的几个汉子看到这场景上前阻止,可是架不住人多势众,以及自己饿得发晕,被几个流氓推倒在地,用脚狠踹,另外的流氓拉着妇人就往怀里抱,遇见不从的,就用脚踩着孩子威胁妇人,凶恶如不知人性的畜生。

“求求你们放了某嫂嫂,求求你们,发发善心。”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面黄枯瘦,跪地抱着一个地痞的大腿,磕头求道。

“滚你妈的,老子看上你嫂嫂,是你们几世修来的福分。”那个地痞感觉到大腿被抱住,一个巴掌就打的少年吐血。

地痞拉扯的女人虽然被脏乱的头发遮住了脸孔,但细看也颇有几分姿色,手里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童,小童昏睡不醒,抵不过地痞的力量,哭喊的求助乡党和周围的长安市民。

他们的乡党也早已没有自保之力,也只能爱莫能助。

就在此时,人群渐渐包围住了流民以及地痞,围成了一个大圈,水泄不通,有几名武侯也挤开人群,走了上去。

而在人群的另外一边,李渊喊停了马车,因为人群密集,再加上朱雀门宿卫团团的包围,马车拴着的六匹白马他们看不见,所以街上的百姓并不知道有大人物驾临。

并且因为长安是大唐都城,平日里权贵见多了,所以百姓倒也没太在意。

“陛下,要不要上前驱散人群。”李君羡走过来小声问道。

“不用,静观其变。”李渊摇了摇头,这些流民其中精壮缺少,明显不是遭遇灾荒逃来长安的,不是灾荒那便是人祸!

过不了多久就是李世民视为一生之耻的渭水之盟!

颉利可汗知道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逼李渊退位,于是发动十万突厥铁骑一路南下,一度逼近武功县,仅离长安不过三十里!

那地痞看到形势不好,改嘴道:“跟着老子,你嫂嫂我买了,五斗粮食!”

奋力反抗的妇人听到这话,眼睛微红,低声喊道:“某愿意跟你走,五斗粮食你一定要给!”说罢紧紧拉着地痞的衣袖不肯放开,手里的小童递给了跪倒在地的少年。

“嫂嫂,不要...”少年眼角含泪,颤巍巍接过昏睡的小童,嘴里呢喃道:“突厥人南下,大哥留在村子里抵挡,他最后一句话就是给某说:‘保护你嫂嫂,和你的侄儿。’”

“呸,刘二麻子,你还要点脸不,谁家还没个难处。”一个认识地痞的人骂道。

妇人低头哀恸几声,不知哪来的力量,一巴掌打在少年脸上,声嘶竭力喊道:“有粮你们就能活下去...带着芽儿,活下去!”

那几个武侯面面相觑,若是调戏的话他们还能押送这些地痞去官府,可是现在妇人被那个地痞用粮买下来,按照大唐的律法是合法的。

《唐律疏议》中就有名言规定,除和卖(自愿被卖),抢夺、诱骗人口属于犯罪行为,应当进行处罚,如果被卖者是十岁以下的,即使是和卖,也按抢夺、诱骗处理。

换句话说,现在这个妇人明显不属于十岁以下,也是自愿被卖,所以武侯都没有办法处治他们,而且最深层的原因,武侯也不愿说,妇人被刘二麻子买走,他们一家人都能活下去。

“呸!”那个骂着王二麻子的人再次站了出来,从腰间揣出几文钱,放在少年旁边,喊道:“听我说,大家有钱出钱,有粮出粮,假若有一天自家的婆姨被这样糟蹋,揣着心窝子问问自己,现在能啥子也不干吗?”

大唐的民风还是很纯朴的,有了头一个人呐喊,就有其他人效仿,任谁也躲不了那个叫着良心的东西,不到片刻,少年乃至其他人身边就堆满了散钱以及一些吃食,甚至还有小孩拉着自家大人买了零嘴递给流民中的同龄孩子,有行商的胡人和各地的商贾也纷纷赠送他们的货物给与帮助...

几十个流民看到这个场景,眼含泪光,嘴唇抖动,跪倒在地,对着每个善于施舍的百姓给与最崇高的赠礼。

有些年轻气盛的关中汉子抡起拳头就往着那些地痞流氓头上打,而平日里维护治安的武侯今日也瞎了眼,连听也不听那些地痞的求助,简直视若无睹。

第二十四章:改变大唐的责任!

有时候一粒粮食能压倒一个男人的肩膀,一斗粮食能让婆姨去做令先人蒙羞的事情,五斗粮食就能卖掉一个人。

灾荒之年,人命比草还贱!

当看到那个不大的少年为自家嫂嫂求情的那一刻,李渊感到他心底有一种叫做责任的东西压在了他的肩上。

他必须得承认前世的教育让他善于怜悯,这份责任他记得那是年幼时候用稚嫩口吻喊出的愿为社会主义接班人的自豪,以及发自内心的荣耀。

越长大原来不假思索的话语越来越呐于口中,高高扬起的头颅选择了低下,因为自己卑微若蝼蚁,也曾幻想过如超人般拯救地球,可是现实的残酷无情击碎脆弱的心灵。

幸好,他站在了大唐权利的顶峰,他似乎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李渊披着裘衣在画屏的搀扶下,他缓缓走出了马车,左右开道的宿卫挥舞着剑戈在拥挤的人群,注视的臣民保持最大的安静与沉默。

那个明黄色的身影无疑证明了他是整个大唐最威严的存在。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朕问你,你叫什么名字?”李渊叹了口气,用手背拭去少年眼角的泪痕,轻声问道。

“某...”那个匍匐在地的少年眼中闪过畏惧,怯懦的用嘴咬着上唇,但是心中忽的生出些许勇敢,大声喊道:“某姓卫,名子扬,小名...黑子,求贵人救救某的乡亲们。”

说完,不断叩头,啪啪作响,青砖铺就的街道粘上丝丝血迹。

“你不知道朕是谁,就这样求朕?”李渊嘴角挂着笑意,摇了摇头,转身离开,对着李君羡淡淡吩咐道:“君羡,去一趟万年县衙,告诉县令派人迁这些流民到翠华山,分发田地,免三年赋税。”

“至于…那些地痞,让万年县令自己看着办!”

虽然他已经退位,但李渊相信万年县县令和李世民不会不给他这个面子,那些百姓虽然慷慨解囊,捐纳物资,可是这些流民来到长安迟早会坐吃山空,杜甫还是一个官宦子弟,在长安也是穷困潦倒,何况他们呢?

而翠华山重修上林苑,那里本就空闲许多土地,以及要征调劳役,到那里也能混个温饱,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

而那些地痞,虽然可恶,但李渊也不会大开杀戒,相信有他吩咐,那十几个地痞也绝对好过不了多少。

当李渊重新踏上马车的那一霎那,街道上的百姓顿时疯狂了,激烈的呐喊着,为他们碰见这等开明君主感到欢悦庆幸。

几十个流民跪倒在地,口呼万岁,到此时,卫子扬才明白他碰见的是皇帝陛下,愣了不知凡几,直到同乡的人拍着他的脑袋,他才清醒过来...

李渊坐在软榻上,画屏用手轻轻的按摩他的太阳穴,揉着筋骨,嘴里说道:“今日陛下真是圣明,臣妾记得小时候,那时还是大业八年,突厥人南下兴州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臣妾随着父母来到大兴城...不,是长安,全家当时饿着肚子,我弟弟才五岁,三天没吃饭,饿的全身浮肿,娘亲最后狠下心将我卖了...”

“合着你从前见过朕?”李渊笑呵呵的说道,眼里闪过阴冷,去翠华山一是为了不愿被李世民幽禁在深宫,二就是躲以前的熟人,毕竟他一个人也不认识,十分被动,移居上林苑他甚至都不想带张婕妤和他那几个不熟的儿子。

此刻,画屏的话就是犯了他的禁忌,大业八年就入了李家当了丫鬟,若是原来见过他,熟知他的性格,那么...肯定是不能留在身边的。

“臣妾原来没有见过陛下,只是在皇后身边做个使唤丫鬟。”画屏不疑有他,轻声回答道。

“那就好!”李渊哼了口气。

......

应国公府,内院。

杨氏正对着铜镜梳妆打扮,从梳妆台抽屉摸出一个崭新的口脂,轻轻的含了上去,今日太上皇驾临,这是武家的恩宠,作为主母今夜需要像往日节日一样准备宴会庆祝,表明他们武家并未失去恩宠。

可就在这时,丫鬟翠儿匆匆忙忙跑进来,说道:“夫人...夫人...不好了,陛下带走了四小姐。”

“怎么回事?”杨氏惊的唇间含的口脂滑落,眉笔也不慎画错一道,但是她现在没有时间关心这些琐事。

“小姐...被选为陛下身边的侍从。”丫鬟翠儿喘息道。

“不可能,珝儿才三岁,还是一个女儿身。”杨氏摇头不信,实在太过荒诞,武元庆、武元爽这两个嫡子一个十八岁,一个十七岁,怎么看都是合适的人选。

可是在听到翠儿耐心的解释后,杨氏愤怒的拍了一下梳妆台,“这两兄弟,欺我母女太甚,本夫人这就去找老爷。”

“不用找了,某已经进来了。”武士彟扫了一眼翠儿,翠儿吓得连忙退出房间并关上了房门,他才淡淡说道:“陛下有何意思某不知晓,可是陛下的命令就是圣旨,你我必须遵从。你一介妇人懂什么?”

“懂什么?”杨氏头一次直视武士彟淡漠的眸子,冷笑道:“女儿是妾身生的,当年他将我下嫁于你,今日又索要妾身的孩子,真是一匹老狼!”

武士彟知道杨氏一直瞧不起他是个商贾,也不生气,轻拍杨氏的肩膀,柔声说道:“某知道你心里不满,但这是为珝儿好,那两个不成器的,在陛下面前闯下大祸,若不是陛下开恩,庆儿、爽儿的下场...幸好陛下不怪罪,带走珝儿,实际陛下是要出家修道,珝儿只是随陛下当几年女冠...”

杨氏听到这话,放下心来,她就怕武珝入皇宫,她曾经也是皇族女,知道皇宫里面的斗争有多么惨烈,而且身为杨氏后人,天生对篡夺皇位的李唐有股厌恶感。

只是当几年女冠,这事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而在内院的另一处,武元爽摸着肿起来的脸颊,对着武元庆笑道:“总算躲过了这一劫,在陛下身边当侍从这事要我们哥俩的命啊。”

武元庆心有余悸,只能赞叹武元爽出的歪点子。

通过他们两个行为不端,让皇帝断了招他们作为侍从的念想,至于壮大门楣?抱歉他们没有这么想过,对他们来说在长安城去凝香阁,与纨绔一起逗鸟溜马就是人间一大快事!

而杨氏的嫁妆就是他们垂涎无比的,一旦武珝入了道门,那就断了尘缘,到时候所有的家产就是他们的,包括那些嫁妆。

武士彟的三个孩子两个不行,太上皇又为了面子施恩于武士彟,挑选侍从只能挑选年幼的武珝!

只是他们两个的算盘打的好,却没有料到一开始...李渊就没准备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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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渭水之盟(一)

而就在李渊返回皇宫的第二天,长安城涌入的流民越累越多,长安城上下风声鹤唳。

也就是武德九年八月十四日,距离李世民即位仅仅几天时间,从高陵突然传来突厥十万狼骑南下,而且是颉利可汗亲自率领,消息一经传来,长安朝堂民间一片哗然。

高陵位于长安的北部,离长安不到三十余里,突厥的骑兵一日就可窥见长安日落,李世民即刻下命派遣尉迟敬德作为泾州行军总管,抵达泾阳县,抵挡突厥骑兵。

尉迟敬德生擒敌将阿史德乌没辍,击毙突厥骑兵一千余人,但依旧无济于事,颉利可汗率突厥骑兵绕过高陵,直达渭水北岸,与长安一河相望。

长安城中百姓人心惶惶,各坊市集萧条,街边房屋紧闭门窗,朱雀门不再紧闭,骑着快马的传令官不断涌进这个大唐的行政中心。

两仪殿。

李世民揉着脑门,从派遣尉迟敬德前往高陵抵挡突厥到现在整整一天一夜,他一刻也没有休息,即使尉迟敬德传来捉拿敌将的好消息,他也没有为之欣喜。

因为现在的消息已经坏透了,长安城中守备力量空虚,只有不到两万的守军,其中的五千守军还被尉迟敬德带去高陵。

作为大唐都城的长安守备军本来不低于十万之数,可是在玄武门之变时东宫六率被他杀的杀,解散的解散,原本的守备军他也不相信,于是从新从各地抽调军队。

现在正是军队的交替期,可是颉利可汗来了!

突厥帝国的强大他深有体会,十二年前,也就是大业十一年,隋炀帝被困雁门关,当时他十六岁,找到屯位将军云定兴,运用兵法虚张声势吓退始毕可汗。

但也只是虚张声势罢了!突厥骑兵人强马壮,颉利可汗曾经与李渊在太原结盟时骄傲的说过:“突厥人生下来的孩子就可以骑马射箭,我们突厥可以尽起百万突厥狼骑。”

隋末各路反王揭竿而起,突厥人就曾扶持过薛举、刘武周、王世充、寇建德等人。李世民讨伐王世充的时候,久攻不下,不仅是洛阳城坚,身后还有突厥人的威胁。

“陛下,不能再犹豫了!”房玄龄站了出来,对着李世民一躬说道:“臣请陛下颁旨招募长安兵勇,散府库、长安县衙、万年县衙三处兵器,长安百姓有百万之数,至少可召集五万精兵。”

“臣等附议,此法可行。”群臣齐声跪拜道。

“不可!”萧瑀竭力反对道,“陛下初登大宝,根基不稳,若是招募长安兵勇,难保有哗变之险!”

此话一出,群臣看待萧瑀的眼神隐隐有些变化,身为南梁皇子,和杨广交情甚好,但还是在武德朝做到了丞相,到了贞观朝依旧稳如泰山,屹立不倒。

瞧瞧人家这态度,妥妥的,标准的大腿在哪里,就往哪里抱。

长安兵勇哗变还能为谁?

在大唐百姓淳朴的思想中,是同情李世民哥哥李建成的,以兄弑弟在儒家思想绝对是大逆不道的,在儒家根基颇深的关中更是如此!

弄不好,招募的兵勇还真的可能推翻他!

“朕决心已定,昔日十六岁可往雁门一行,今日为大唐皇帝,朕还惧怕区区颉利可汗不成?结舌于妇人之口的颉利可汗能有多大本事?就这等本事还想当拓跋道武帝第二?“李世民呵呵冷笑道,充满威严的目光扫视下方的臣子。

殿前的对话匆匆结束,作为关陇贵族军事天才的李世民并未遵从司马懿所说的:“能战当战,不能战当守,不能守当走,不能走当降,不能降当死耳。”

而是选择另外一种方法,亲率房玄龄、高士廉等六骑出长安,于渭水南岸于颉利可汗对立。

在远方的渭水北岸,秋高气爽,脆黄的芦苇草遍布河岸,十万突厥骑兵听命待发,头上带着毡帽,头发打结成许多小辫,走进甚至可以看到油腻的脏辫,以及透着一股股难闻的羊膻味。

与昔日驰骋蒙古高原的匈奴骑兵不同,突厥骑兵装备虽不如大唐精良,但是至少每人都有一层皮甲,每十人长都有些许铁片充做铁甲,箭头也不是以往骨头磨成的箭头,而是锋利的铁箭。

但更为重要的是,春秋战国乃至汉武之时,匈奴骑兵只有简略的马鞍和单脚马镫,可是现在的突厥已经具备了现代意义上的马鞍和马镫。

这一点看似不惹人注意,可是这简简单单的发明却是让突厥骑兵比匈奴强上了不止一个档次,汉将飞将军李广遇见匈奴几万骑兵,而自己只有几千汉军,就敢反击,而且匈奴久攻不下。这是因为骑兵冲刺时双面马镫更能保持稳定性,而单面马镫却容易跌落在地,所以往往匈奴人冲刺的时候就是笑话。

而汉人对骑兵的恐惧正是因为马镫的发明,让步兵面对骑兵不再保持优势,往日大汉一个汉军步兵对战几个匈奴骑兵的场景不再复现。

科技的差异虽有,但已经很小,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东突厥还没有从西方罗马人那里学会给战马钉上马掌。

在十万突厥骑兵中,有一白色帐篷,绵延有几间屋子大小,门帘上镶嵌着璀璨的珠宝,揭开用厚厚羊皮毡缝制的门帘,在大帐里面,俨然不亚于长安两仪殿大小,而且比之更为奢华。

用黄金镂空雕饰的各种精美纹路装饰着整个帐篷,点燃的油灯也是镶嵌着珠宝,毫无一丝油烟,那是从波斯人交易的上好鲸油,贵族们肆意用香料涂饰着炙热的整个烤羊羔,奇异的香味扑鼻。

“大汗,唐皇帝在渭水南岸露面,要求大汗与他一会。”一个突厥兵走进半跪道。

颉利可汗是个中年胖子,用黄金匕首割了一块上好羊羔肉,手上沾染的油渍伸到身旁一个突厥少女的胸脯前蹭着擦干,淡淡的问道:“李渊那个老狐狸不可能出来,那么就剩他的儿子秦王李世民了,杀了哥哥登基,真够狠的,他带了多少人?”

突厥兵一愣,低声说道:“回大汗,唐皇帝只带了六个人。”

“六个人?”颉利可汗惊的站了起来,手里的黄金匕首扔进羊肉插的很深,一双被横肉挤的极小的眼睛微眯,透出阴狠的目光,“南岸可否有兵马?算了,本大汗亲自去会一会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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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渭水之盟(二)

长安的明德门不再紧闭,屹立在原野上的这座巨城有如一只高大的巨兽,任何人站在它面前只有感到渺小,蜂拥而出的大唐军队穿戴着明晃晃的铁甲,手里执着最锋利的利刃,可供八驾马车并列行驶的朱雀大街甚至都有些狭小。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颉利可汗看着隔渭河相视的李世民,背后感到一股寒意,仅仅只是率领七个文臣就敢来到渭水南岸,身后几百步远的大唐军队严阵以待,迅疾如雷,他丝毫不怀疑眼前这个大唐皇帝一声令下整个大唐上下会如同一只战争巨兽吞没突厥。

那般雄姿的身影他想到了一个人,令整个突厥颤抖的人!

那便是圣人可汗杨坚!

在隋朝时期,突厥的启民可汗之所以能立国,在突厥各部相互攻杀之中能生存下来,主要是靠隋朝支持,当然这是杨坚派遣长孙晟分裂突厥的计策,南北朝的突厥太过强大,北周和高齐都对突厥称臣。

可以这样说,若无隋朝的支持,启民可汗不可能立国。是以,启民可汗对隋朝相当的感激,曾经数次来到大兴城,朝见隋朝皇帝,并给隋文帝上“圣人可汗”的尊号。

启民可汗死后,他的长子始毕可汗继位,不臣之心日渐显露,不住滋扰北地,边关从此不宁。始毕可汗、俟利弗设、莫贺咄设,启民可汗的三个儿子中,就数莫贺咄设(就是后来的那个颉利可汗)才情最高,野心最大,一心想打进中原,做中原之主。

而颉利可汗在位时充分利用隋末中原内乱之际,抓紧将当年被隋朝打得元气大伤的突厥力量重新聚集起来,而且在役使中原这事上取得了空前的成功,超过了突厥历史上的任何一位可汗。

尽管他最后成了亡国之君,被唐朝生擒活捉,却不能否认此点。颉利可汗趁隋末大乱之际,逼迫李渊、刘武周、薛举、梁师都称臣。他抓住机会,趁中原内乱之际,大举入侵边关,夺取了大量的人口、财货。颉利可汗不满足掳掠,野心勃勃,想要占据中原。

而这个机会,颉利可汗现在看到了,就是刚登基的李世民还未稳固大权!

可是颉利可汗却小瞧了这个未来的天可汗。

“大汗,后方传来战报,阿史德乌没辍在高陵被尉迟敬德生擒杀害,在高陵的唐军听到大汗抵达长安,已经回援。”

“什么?”颉利可汗暴怒无比,骂道:“阿史德乌没辍这个废物,本大汗给了他一万草原男儿,这就送给唐军了,在高陵的唐军有多少人?”

报信的突厥骑兵吓得脸色煞白,呼哧的热气淌下滚圆冷汗,舌头打结道:“约有五千之数,可...唐军兵精将猛,非我等不出力,实在是太强了...”

“战败之人焉有脸面存活!”颉利可汗面露凶恶,从腰间抽出黄金宝刀一刀杀了报信的骑兵,脑袋咕噜咕噜在地上滚了几个圆圈。

本来气势汹汹南下长安的颉利可汗此时心里也打起了鼓,去岁他也曾率领十万突厥骑兵侵犯太原,可是却被在并州的李靖率领一万多江淮兵击退,例行的打草谷失败。

和历史的一样,颉利可汗看到唐军严阵以待,自知占不了大便宜,更肩在李世民的虚张声势下,屡屡被李靖打出的心理阴影发挥了作用,再加上李世民作为秦王的赫赫威名也不是白吹的。

君不畏死,将兵何畏死也?

更别说让突厥人羞愧的是那些胁从的杂胡看着李世民的身影跪在地上喊着“秦王万岁”之类的话,军心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资治通鉴》记载此时的突厥“控弦且百万,戎狄炽强,古未有也!”而之前最大的匈奴帝国也不过能派遣五十万的匈奴骑兵,后世只有蒙古帝国的蒙古铁骑能与突厥帝国相提并论。

这等威风远远超过了只占据了辽西和幽云的契丹,而在檀渊之盟宋真宗又是什么表现?

举一个最大的例子,那就是渭水之盟被李世民视为一生之耻,而宋儒沾沾自喜认为檀渊之盟是一种胜利。

“颉利可汗,你我昔日曾相互结盟约为兄弟之邦,赠送金帛,前后无算,可是颉利你今日背叛盟约,引兵临渭水,是要和某的大唐拼一场吗?”李世民坐在马背,嘴里吸了口冷气,风声缭乱,吹的他有些睁不开眼,可是他又挥了一下马鞭,此时他不能退。

“汝虽戎狄,亦有人心,何以忘掉往日恩情?突厥虽有十万铁骑,可朕之大唐,更有百万雄兵!”

李世民话音一落,严阵以待的数万唐军舞者盾牌,高举剑戈,大喊道:“杀!杀!杀!”

颉利可汗看到眼前‘兴致勃勃’的唐军,惊吓的险些跌落马匹,人一过万,人山人海,几万军队的呐喊声可想而知?

这些原属于秦王府的天策军本就是驰骋疆场的精锐部队,隋末十几年间,久经战场,不畏战,也不怯战!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被视为英主的颉利可汗畏惧唐军声威,派遣使臣前往南岸求和,声明从此退回漠北,对中原今后秋毫无犯。

可是两方人马都知道这是糊弄鬼的,颉利可汗几乎在大唐建立开始的每一年都要南下,每一次都会劫掠人口,抢掠过冬的物资。

这场看似胜利的议和对于李世民来说是耻辱的,因为关中北部被劫掠一空,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更有接近万数的人口被掠夺走成为突厥人的奴隶,更别说大唐还要出一笔钱财也满足贪婪的突厥贵族。

此次突厥南下,本就是例行打草谷,抢夺中原百姓的物资、人口,而兵临长安只不过是突厥人闲暇的一次游猎罢了,看到猎物露出锋利的爪牙,猎人收敛弓箭,但真正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颉利可汗不知道他招惹了一个什么样的人,遇见了一个怎样的朝代?在这个贞观朝猛将辈出的朝代,在四年后蛰伏的大唐才会真正露出他的獠牙,不过数万兵马就灭掉了这个不可一世的突厥帝国!

而在皇宫大安宫的李渊却有着一颗不安躁动的心,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眼睛审视着大唐!

第二十七章:以工代赈

风声鹤唳的不仅是长安城,也包括皇宫,尤其是往日萧条的大安宫,绿色苔藓覆着的青石台阶被逐渐磨的光滑,寂静的道路,宫女、太监不断匆急的来回巡走...

武珝粉红色的身影在银杏树下调皮的蹦来蹦去,与一群宫女玩捉迷藏、蹴鞠玩的不亦乐乎,落得满地金黄的银杏碎叶发出细碎响声,悦耳的欢笑声如清泉伶仃般澈耳,缠绕着绸带的蹴鞠如绣球一样,接到的宫女面红耳赤的被戏弄一番。

这些宫女都是十五六的少女年龄,玩性正起,在李渊的前世,他们还都是宠在父母身边的高中生,可是在皇宫,她们压抑了最基本的天性,仿若提线木偶。

但是在武珝到来之后,‘肆无忌惮’便是这些少女悄悄对她的形容,丝毫没有匍匐在老虎旁作为怯懦幼兽的自觉。

按照父母和宫廷仪官的教导,她们面见贵人必须紧绷手脚,脑袋低下,贵人没问话就一句话也不能说,也不能说错话,宁愿挨打也不要多说。哭泣的时候只能紧闭房门,抱膝躲在角落。

哒哒的马蹄声由近而远,传令的骑兵用着高亢的声音喊道:“陛下亲率房玄龄、高士廉等六骑临渭水南岸,喝退颉利可汗,唐军大胜!唐军大胜!”

待骑兵走后,大安宫院落嬉戏的宫女停止了幼稚的游戏,几人放下手中蹴鞠,脸上挂上了欢喜的笑容。

有心细的宫女给正在玩耍的武珝耳语一番,于是武珝走到银杏树下的石桌石椅旁,熟络的拉着李渊的手臂,糯糯的说道:“恭喜伯伯,我唐军打了胜仗!”

“这是胜仗吗?”李渊自顾自的叹了一声,心里有些可惜没能亲自去看这历史的一幕,尽管李世民抽调了驻扎在皇宫的禁卫,可是在大安宫的太监数量却翻了几倍。

这是在幽禁着他,这等紧要关头李世民自是不肯出现什么意外。

李渊倒是想去帮一帮李世民,可是李二压根就不会给他现在出去的机会,一硫二硝三木炭这火药配方他现在还记着,他相信实验一回凭着金手指最次也可以得到一个炸药配方。

但是这方法却行不通!

李渊记得渭水之盟虽被李世民视为一生之耻,可这也是激励他在贞观朝勤勉的原因之一,当然李世民勤勉也是为自己正名,让大唐百姓打心底接受自己。

而且在贞观四年,李世民会用赫赫武功灭掉东突厥,洗刷自己的耻辱。

火药这等杀器的介入只是缩短大唐的征途而已。

还有一个原因李渊不想提及,那就是若是有火药,李世民很有可能走上汉武帝的老路,穷兵黔武,肆无忌惮,到时候自食恶果。

所以这件杀器必须雪藏,直到李渊自认为有足够能量影响大唐帝国命运走向的那刻。

而这个扭转大唐命运走向的枢纽,那就是资本,通过资本的运作,从下而上的改变大唐。

“为什么这不算胜仗?”武珝咬着指头,怯生生的问道。

李渊略微思考,便回答道:“那个骑兵口中的胜仗不能称之为胜仗,说胜仗只是为了安定人心。”

武珝点点头,似懂非懂。

看着武珝疑惑的表情,精致的容貌很是养眼,再加上李渊也想培养武珝成为他今后的助手,于是解释道:“世民和颉利可汗在渭水签订盟约,但两兵并未交战,所以不存在胜仗一说,另外突厥人是游牧部族,侵略迅疾如风,此次掠夺关中北部百姓,造成数十万百姓流离失所,更别说...”

说到这里,李渊眼里闪过寒光,冷声道:“那些突厥人不仅会抢夺财物,被抢夺走的百姓就是那些突厥人的奴隶,生不如死!”

“伯伯?”武珝被吓了一跳,惊声道:“被前天看到的流民还要惨吗?”

她还记得那些流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为了五斗粮就要卖掉自己,救他们的孩子,在她的印象中,那算是最惨的了。

“是!”李渊点点头,长叹道:“对于异族来说,人...不是人啊!”

那是汉人最黑暗的时代,衣冠南渡之后,北地汉人沦为胡人奴隶,两脚羊就是那时发明的,吃...人成为最普遍的现象!

无法想象那究竟是一个怎样可怕的世道,没有律法,没有伦理,没有道德,只有赤裸裸的掠夺,只有那猩红双爪上血淋淋的人肉。

“那些流民...珝儿好可怜他们,伯伯,你想想办法救救他们...”武珝表现出了一个女孩最大的善良,一点也看不出这是个被后世黑出翔,徒手掐死自己女儿的狠辣武则天。

“这么多流民...”李渊脑阔仁疼,他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前世遇见这种事情只是捐捐钱,哪有这么多门道?

可是当武珝问起来,李渊只能干巴巴的回答道:“以工代赈应该可以吧...”

突然间,久违的声音回想在李渊的脑袋:“恭喜宿主发明以工代赈,奖励50点发明值。”

“这也可以?我靠!”李渊都忍不住想要爆粗口,这特么也算发明啊,早知道他就发明其他词汇了。

随后他的嘴里就蹦出一系列现代化词语,如“二奶、绿帽子、唐僧、孙悟空、冰红茶、绿茶婊...”

可是几十个词语就只有渺渺几个词语奏效,在脑海显示屏上加了五点发明值,仅有‘以工代振’的十分之一。

看到效果不大,李渊心里略微有点失望,重新打开商城,想要看看这次会刷新出什么书,最好不要像《科学养猪手册》这么奇葩。

左上角的余额:98点。

这得益于他在这几天的努力成功将《100种基础折纸大全》全部折完,而《科学养猪手册》这本略显奇葩的书他就没想要碰,开玩笑呢,开国皇帝养猪?

你逗我?朱八八养还差不多!

在商城里面果然刷新出了其他的书籍,总共有两本书,一本是《论1935~1942美国经济危机》,另一本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贼尴尬的...《金瓶梅》!

咳咳!李渊还发现在书架边上还写着一行小字,加一点发明值可兑换一本实体书。《论1935~1942美国经济危机》价值5点发明值,而金瓶梅似乎是因为插画原因,卖的有些贵,价值10点发明值。

第二十八章:参考罗斯福新政

李渊花费15点发明值兑换了两本书,因为在商城中有花费一点发明值就可得到实体书的选项,他毫不犹豫的点了。

尽管书籍中的知识会刻印在他的脑海,可是这种囫囵吞枣的模式对于折纸这种简易的东西还可适用,但对于需要研究如何以工代赈就不太方便。

在背包的选项中他存有五包“来自后世的新鲜空气”,还有些许杂物。

花费了近五十发明值用于抽奖,李渊还没有那么倒霉,也抽到了比较实用的小东西,比如防唇干的五毛唇膏,一包乐事薯片,以及一小瓶牙膏。

就是蛋疼的没有刷出牙刷,这几天用青盐混着柳条枝刷牙可是让他的身心多受折磨。

按照以往常例,背包的两本书从他的袖袍里出现,否则凭空创物这点就很难说清了。

另外一点需要提及的是,背包里面取出来的东西是不可放回的。

李渊小心翼翼的从袖口拿出两本书,《论1935~1942美国经济危机》和《金瓶梅》。

第一本书很薄,只有一厘米左右的厚度,封面倒也很是精美,是罗斯福的剪影。第二本金瓶梅就很厚了,因为里面有许多精美的插画,看的他面红耳赤,欲罢不能,李渊看了一眼就合上了,将金瓶梅垫在第一本书下面。

然后他重新打开《论1935~1942美国经济危机》,字是简体字,倒是有效防止了别人的窥探。

随着逐渐解读,李渊渐渐了解了这个时间段的美国历史经济改革。

其实美国的经济危机早在1929年就开始爆发了,而1935~1945是罗斯福新政进行经济改革的时间。

在1929年的夏天美国股票疯涨,导致美国人见面必谈股票,可这种虚假的经济如九十年代日本的经济泡沫,一碰即碎。

在1929年10月24日这一天,美国金融界崩溃了,股票一夜之间由5000多亿美元的顶巅跌入深渊,使5000多亿美元的资产,一夜间,化为乌有,价格下跌之快,连股票行情自动显示器都跟不上趟,股票市场的大崩溃导致了持续四年的经济大萧条。

从此,美国经济陷入了经济危机的泥淖,以往蒸蒸日上的美国社会逐步被存货山积、工人失业、商店关门的凄凉景象所代替。企业破产,银行倒闭,全国金融界陷入窒息状态。农产品价值降到最低点,经营者将牛奶倒入大海,把粮食、棉花当众焚毁的现象屡见不鲜。

美国的失业人群从270万上升到1000多万,这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数字,几乎占到美国人口的十分之一。

当时美国的总统胡佛上台,喊出的口号是“每家锅里一只鸡”,“车库里两辆车”。之后由于错误指挥,美国经济雪上加霜。

之后罗斯福上台,调整了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开始利用国家干预经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发展,这是计划经济的手段,在美国这个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世界,采取苏俄的共产主义经济方式在当时看来绝对是疯子!

但是效果也很明显,罗斯福新政成功了!

其实在中国有一个伟人,在南海干了相同的事…

在资本主义世界实行共产经济,在共产主义世界实行资本经济,很荒谬的事情,但是他们偏偏成功了。

几个时辰后,天色渐沉,几个宫女恭敬的站在李渊身后打着宫灯,不知何时,他的肩上也披上了皮裘。

灯光虽不如白昼般耀眼,但看书也是足够了。

在石桌上,蹲着土胚小炉,灼灼烈火煮着姜汤。

良久,李渊将书合上,沉沉的呼出了口浊气,问道:“珝儿呢?”

画屏为李渊倒了杯姜汤,柔声道:“珝妹妹年岁尚幼,今日又玩的酣快,臣妾见陛下看书看的入迷,就让她先行回宫睡觉了。”

李渊点点头,低饮了杯姜汤,热腾腾的姜汤驱走寒意,僵硬的四肢渐渐暖和起来,胃里也如火炉般灼烤,很是惬意。

在大唐施行罗斯福新政解决流民已经不是荒谬,简直天方夜谭,但是其中吸取一些精髓也是够用了。

罗斯福新政最主要的措施就是:一,整顿银行,放弃金本位,刺激美元贬值利于出口;二,政府调控工厂生产指标,进行管控,避免资源浪费;三,以工代赈,国家修建大量公共设施,雇佣工人解救就业问题;四,提高社会保障福利。

关中北部的百姓是因为突厥人南下掳掠,所以才成为流民。

在古代中国对待此类问题最常见的手法就是遣散流民,使他们各回各家,然后再由当地县令开粮救济。

然而…

这只是为了防止流民聚集造反的手段,分发的粮食根本就不可能够当地百姓的食用,贫困家中卖儿卖女更是平常,若是遇到地主家里也没余粮…那就只能选择饿死了!

解救流民的方法李渊他已经想到,可是又如何让李世民采纳呢?

“来人,起驾去紫宸殿!”李渊目光灼灼,起身低声喊道。

话音一落,大安宫的太监宫女纷纷忙碌了起来。

左右各两行宫女拄着灯笼开道,明亮的灯光仿若长龙,蜿蜒的长廊上扛着软较的太监紧随其后。

掖庭的紫宸殿,是历任皇后的住所。

早有骑着快马的太监前去长孙无垢,否则让作公公的等待自家儿媳岂不是失礼?

若是碰巧长孙皇后歇息了,难道要太上皇白来一趟。

所在在李渊圣驾到临之时,长孙无垢早早的就穿上了凤袍在宫外等候。

“媳妇参见公公。”长孙无垢面色憔悴,白皙的脸上透着疲惫,但是却有一股按捺不住的喜悦。

未等李渊下了软轿,她接着说道:“颉利可汗来势汹汹,却也挡不住世民的英勇,媳妇记着当年的颉利可汗可是逼的公公垂手顿足,气的不行,世民这次也算是报了仇。”

“世民带兵确实是有一手。”李渊不痛不痒的吹捧了李世民一句,古今帝王,在懂兵法的君王中李世民至少要排在第一层次。

长孙无垢的小聪明李渊却也洞悉,用李世民的战绩小小的警醒他,若是换上了那些庸妇,说话自是不同。这般暗捧李世民,警醒李渊,顺带缓解两人之间矛盾,就连李渊自己,心里也不由得更加佩服长孙无垢的说话艺术。

第二十九章:李恪重病

“多谢公公夸奖世民,媳妇在这里代世民谢过了。”长孙无垢微微一福,对着身边的侍女吩咐道:“去通知妃嫔,皇子公主们来紫宸殿参加晚宴,对了...去东宫的时候带上这个。”

长孙无垢从腰间取出一个象牙白玉牌递给了身边的侍女,那牙牌用的上好蓝田美玉,刻着皇后令三个纂字。

稍微一想,便明白了原因,渭水之盟时李世民虽雄姿英发,但长安还是内紧外松,东宫和大安宫这等重要的地方肯定严加戒备,没有皇后的牙牌恐怕过去就会被立即扣押。

“本来媳妇想等世民回来才具备欢庆晚宴,没想到公公倒是先来了,也就不管世民了,公公先入宴...”长孙无垢微微一笑。

“长孙皇后的聪明还真不是盖的。”李渊心里暗忖道,言语间便让他由主动化成被动,但话语又有如春风拂面,让人生不出一丝愤怒。

这说话好像他真的是被邀请来参加庆祝战胜的晚宴,不过李渊也不急,这种事情急是急不来的,得顺势而为。

总不能急匆匆跑来,对着长孙无垢说我要救济灾民,然后长孙无垢夸奖公公你真有菩萨心肠,那他就是傻子了!

正想间,猛然惊醒,背后吓出一层冷汗。

他太冒失了!

长孙无垢举办宴会为什么偏偏挑在这个时间?李世民还未归来,提前准备到也说得过去,但现在开席?

是为了避嫌!

作为公公的李渊跑到儿媳这里是干什么?这就很值得思量了...

李渊心里暗暗警醒,老脸红了几下,被画屏扶着走下了软轿,淡淡说道:“没事,世民回不回来没关系...”

感觉这句话有点奇怪,李渊又干咳几声,“这次朕倒是有事要与你说,世民在反倒不习惯。”

“公公先进去再说吧,这秋天外面冷的发颤。”长孙无垢打断了李渊的话。

李渊无奈点点头,他心里也不是很急。

不过片刻,他就随着长孙无垢走进了紫宸宫,和大安宫差不多,皇宫只是外面看着气派,其实里面大多千篇一律,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

同往日一样,作为大唐帝国最尊贵的存在,李渊坐在了上首位置,类似胡床一样的东西,垫着一层皮草,软绵绵的还有些许温热,案几上点着一根残烛,还有半卷翻着的佛经。

他心里明白了半分,刚才长孙无垢定是坐在这里点着蜡烛看佛经,然后匆匆忙忙的跑去见自己,晚宴也只是仓促间说的。

那根蜡烛依旧亮着,在伫立的高脚宫灯上长长的蜡烛是新点的,灯盏里面没有灯油,长孙无垢的节俭可见一般。

在前世的时候,李渊曾听说长孙皇后为了省钱,亲自带着妃嫔种菜,采摘,一顿也只是一菜一汤罢了。

正当李渊随意想着,紫宸殿门口越发的通亮了起来,几百名太监宫女拿着的宫灯将外面照的如白昼一般,天姿国色的妃嫔与年幼的皇子公主鱼贯而入。

太子李承乾来的不晚不迟,他住在东宫,离紫宸宫是最远的,再加上东宫几乎与皇宫是分隔的原因,所以匆急赶来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已经入座了。

“承乾见过皇爷爷、母后。”李承乾照例施礼。

演戏要演全套,上演爷孙情的李渊自然不肯在这点犯错误,带着微笑点了点头,笑道:“承乾,乖孙子,快坐到皇爷爷这里。”

李承乾倒是推辞了,按着孔颖达教的那一老套,用着礼不可废的言辞拒绝了他,在长孙无垢的赞赏以及其他妃嫔的妒火下坦然坐下了。

几刻钟后,长孙无垢微微颦眉,问向身旁的一个女官:“这次晚宴,妃嫔和皇子都通知了吗?”

女官道:“回皇后娘娘,所有妃嫔都通知了,只有...”女官扫视满座宾客,再次回答道:“只有杨妃娘娘没有来。”

“杨妃?应该就是李元吉的齐王后,她不来倒是不奇怪。”李渊心里暗自猜测道。

可是随后就证明他错了。

稍后就有一个宫女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喊道:“会皇后娘娘,三皇子病的太厉害,杨妃娘娘照顾三皇子...不能前来。”

话音一落,宴席上那些妃嫔便七嘴八舌的议论了起来,只是在长孙无垢冷哼一下后就噤若寒蝉,不敢说话。

“来人,快去请太医去杨妃那儿。”长孙无垢吩咐一声,便让宫女起来,仔细询问三皇子的病情。

通过宫女断断续续的回答以及妃嫔的议论,李渊终于明白这个三皇子是谁了,就是那个李世民说“英果类我”的李恪。

可是又过了几刻钟后,那个被请的太医来到紫宸殿无奈的叹息道:“皇后娘娘,三皇子得的不是什么罕见的病,就是受了风寒高烧不退,在今天中午杨妃娘娘就请了老朽过来一治,开了几副汤药,可...”

伤寒狭义就是感冒,感冒在现代就是小意思,可是在古代小小的感冒就能要人命!

感冒本身不会要人命,可是感冒会降低人身体的免疫系统,好比艾滋病而论,你伤口上沾染了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不要怕,艾滋病毒很快就会被吞噬细胞杀死,可若是你感冒了,那就很对不住了,感染艾滋病毒的可能性几乎是必然。

伤寒这有多么恐怖呢?

据《金史》记载:天兴元年(公元1232年)“汴京大疫,凡五十日,诸门出死者九十余万人。”

一场感冒就有可能导致一场瘟疫,当然这种可能微乎其微,但不是没有。举个例子,在中国最近的非典病毒就是一种流行性感冒病毒,当年几乎家家必备板蓝根,大街上人与人都不敢靠太近。

张仲景为什么被称为医圣,就因为他牛逼的写出了《伤寒杂病论》,这是第一本被记载可以有效应付伤寒的医书。

“太医,让朕去看看可否?”李渊沉吟许久开口道,李世民三皇子李恪重病或许就是他的一个机会,打开现在局面的机会!

至于李恪?李渊的前世记忆清晰的告诉他,李恪是在永徽年间被长孙无忌诬陷而死的,所以李恪的重病必然会被治好,所以他前去不管治好不治好,都是...治好!

第三十章:权势压人

太医姓徐,隶属太医署,太医署这机构类似专管皇室的医院,当然也有皇帝派遣太医署的医师给亲近大臣看病,而太医署又归太常寺管理。里面设置“丞一人,令二人,主药有二,医师等百人。”

医生在古代是个很值得尊敬的群体,古代的士子常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上医医国,其次医人。”这等言论,将社稷重臣与悬壶济世的大夫相提并论。

或许在明清有皇帝一怒杖死太医的例子,但是在宋之前,这天下不是皇帝老子说了算,而是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隋炀帝杨广不相信这句话,所以他悲催了,被关陇贵族与山东士族所垄断的士大夫阶层合力推翻。

会读书、开药方的郎中自然也是属于士大夫一层的人,更别说有品级的太医令!

所以此刻的徐太医只有医术不精的羞愧,却没有丝毫对治不好李恪的后果感到害怕。

在医疗极其不发达的古代,夭折死个儿子更是司空见惯,宋代的宋神宗生了十四个儿子,夭折了八个,也没见得治哪个罪?

听到李渊这句“能看否?”的话,徐太医微微一愣,惊诧的抬头看向李渊,皇家素来亲情淡薄。对于皇三子李恪,李世民这个亲生爹见的次数也是极少...

每一个皇帝基本都是拔吊无情的个性,非常符合后世渣男的标准,当然明孝宗除外,毕竟他只有一个老婆。

“陛下若是想见自无不妥,可是微臣恐汉王所患乃是流疫...”徐太医咬咬牙,叹了口气,又说道:“医书所载流疫多发于秋季,秋天正是由暖转寒的季节...”

汉王乃是李恪的封号,现在的李恪还不是后世那个熟知的吴王恪,到了贞观十一年才会改王爵成为吴王。

“流疫?杨妃和三皇子真是命薄...”一个妃嫔呵呵冷笑。

“三皇子平时多么聪颖的一个孩子,怎么就患上了这种绝症,这种病得上了就没有活路了,杨妃命真苦啊。”

“我老家就曾有七八岁的小孩换上了流疫,生生害死了一家五口人,最后被县衙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

听见妃嫔的话越来越难听,乍一听是关心的体贴话,可是那说话的语气无一例外,都是幸灾乐祸,城门失火,城内不慌。

长孙无垢凤眸微怒,俏脸紧绷,最终忍不可忍,喊道:“闭嘴”

十三岁嫁入秦王府,做了正妻这么多年,只有仁慈,没有半分手段怎么可能?

在长孙无垢充满威仪的目光注视下,好事的嫔妃自讨没趣,用小团扇遮住红唇,撇撇小嘴,很快就雅雀无声。

“徐太医你继续说,恪儿到底患的是不是流疫?到底有没有方法医治?”长孙无垢训诫完嫔妃之后,听徐太医的话也很是细心,抓住了那个‘恐’字,恐就代表着有可能,但不一定。

徐太医扶着长冉,眉头皱紧又松下,舔了下干涩的嘴唇,说道:“回皇后娘娘,臣非是危言耸听,平时普通人一副汤药下去,在歇息几个时辰,出一身热汗,这病就好了大半,可三皇子却迟迟高烧不退,按照往年病例对照,若是汤药不见效果,便十有八九是流疫。”

“而这流疫最易传染的就是老人和小孩,太上皇年岁已高,纵使儿孙绕膝亲情动人,但也不可不顾安危。”

长孙无垢认同的点点头,柔声说道:“徐太医所言有理,公公,此事确实对您有害无益,媳妇就代你前去看...”

可是还没当长孙无垢说完,就听见一声‘呵呵’的冷笑。

声音悠长,经久不绝。

“徐太医,朕以往倒也看过基本医书,你说的话恕朕不敢苟同。”李渊淡淡说道。

他前世好歹也是读过几年书,再加上体弱多病,每年都会得上几次感冒,一来二回下对感冒认识也更深了。

感冒分为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学名叫做上呼吸道感染,原因有很多,受凉、气候突变、过度疲劳等都有可能导致病菌在鼻腔迅速繁衍,因为呼吸道的粘膜腺分泌的粘膜含有溶菌酶,可以杀死病菌,所以在刺激下,大量分泌粘液,就产生了鼻涕。

而流行性感冒不是普通病菌感染,是流感性病菌感染,类似非典病毒。

流感性病毒才是导致流疫的罪魁祸首,李渊不相信在古代有方法治疗这病,唯一的处理方法就是隔离烧死,避免更多人感染。在前世记忆中,李恪并没有夭折,所以他这一句倒说的理直气壮:

“徐太医以恪儿伤寒未能退烧判断他是得了流疫,可是朕在医书看到的是,身体强壮的人患上风寒往往一两个时辰就能好,体格羸弱的人患上风寒病上好几天也是常有的事情。徐太医,此为误诊!”

徐太医听到这等‘悖论’气的胡子发抖,若是平常人早就拂袖离开,大骂不止,可眼前却是太上皇,无奈压着性子,咬牙切齿道:“陛下,臣行医四十三年,伤寒病例不下千起,如...如此理论从未听闻,敢问陛下,此医书为何物?”

现代医学理论徐太医当然没有听闻,李渊心里跟明镜似的,自古以来的郎中大多都是照本宣科,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一点也不改进,全凭经验积累。

但经验却不能当饭吃,更不能经起科学推敲。当然李渊倒不是贬低中医,而是中西医各有优劣。你见过后世哪个人感冒跑到中医那里看病的?

而且徐太医心里也存有私心,就是将李恪的病情夸大,到时候死的话也不至于太过迁怒他,毕竟药医不死人嘛!

这是众人心照不宣的东西,被李渊这样赤裸裸的揭露出来,徐太医的面子往哪里放?今后在杏林怎么混?

于是李渊道:“这本医书朕随手看的,倒也记不清叫什么名字了。但君无戏言,你难道认为朕是在骗你吗?”

徐太医不敢回答,这是死话,说信就是砸自己招牌,说不信就是砸太上皇招牌,他哪个都不敢!所以脸色红一阵,青一阵,但无奈有再多委屈也得他压到自个心里去。

“对不起,君父(爸爸)就是这么不要脸,用权势压人。”李渊心里暗笑,他当然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真跟徐太医说医学理论的话他能说死自己,可是他就有点好处,是大唐所有人的君父,谁也不敢和他顶棱,至少明面上不敢!

第三十一章:拾翠殿

拾翠殿,是杨妃的居处,位于掖庭的最西侧。唐皇宫总称为太极殿,以两仪殿为中轴线,在东面的是太子东宫,西面是后妃的掖庭。

数十宫人执灯,将殿前照的通亮,两侧靠着墙院开辟的菜园,栽种的花草修剪的很是整齐,未见败叶,多显的是秋黄的菊花,其他的花种稍微少些。藤蔓支撑的篱笆很是简陋,与农家有些类似,泛黄的干瘪黄豆垂落泥土。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这是在西掖庭的西侧,属于皇宫最为偏僻之地,也是最为寒酸的地方。若是论杨妃的处境,此刻的她断然没有贞观朝长孙皇后死后“四妃”的尊荣。其实并非是杨妃蛰伏,而是这个女人经历国仇家恨之后已经化为‘隐士’。

有时候不争就是无声的抗争。

“陛下,三皇子高烧不退,确实是流疫的特征。”徐太医咬咬牙,阻在前面提醒道。

“无事!“李渊微微一笑,他清楚徐太医的顾虑,死一个不重视的皇子对于他而言影响不大,可若是太上皇要是今日染病撒手人寰,他就真的难逃死罪了!

顿了顿声,李渊继续说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天子乎?朕既然相信己见,即使就此重病又怎会迁怒徐太医呢?”

徐太医无奈只能悻悻退下,垂袖长叹。

“公公想要做什么,媳妇自然是无法阻止的。然公公即为九五之尊,怎么轻涉险地?媳妇先进!”长孙无垢轻摇头,凤冠霞帔,踏进了拾翠殿里的暖阁。(凤冠:古代贵族妇女所带的礼冠,因为凤凰和龙一样为至尊,因此只能皇后、公主佩戴。霞帔:披在肩上的彩色衣服。凤冠霞帔为古代皇后的礼服,后来马皇后对朱元璋谏言允许女子结婚的这一天穿戴。新郎的状元服也是一样。)

“这...”李渊不禁愕然,他是熟知历史知道吴王恪不会死,才准备进拾翠殿,若是知道这是流疫,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进,他还没活腻歪!可长孙无垢却不知晓,但她依旧选择踏入。

李渊心里略微有些感慨,也随即进入了拾翠殿。

拾翠殿装饰简陋,七八岁模样的李恪躺在靠在墙上的胡床,粉色的纱帐半遮,苍白的脸颊毫无血色,但是从稚嫩的脸孔还是可以看出几分俊朗的棱角,小手无自觉的压在软被边角,微微弯曲。

在旁边有一略施粉黛,长相绝美的女子低声哭泣,却是跪坐在地毯上,衣裳并不华丽,头上仅用木叉束住青丝。

不差分毫,应是隋炀帝之女杨妃了。

长孙无垢轻轻拍打杨妃的粉背,柔声劝说道:“杨妃妹妹,不要哭了,恪儿他不会有事的,你瞧,公公他也来看恪儿了。”

听到这句话,杨妃惊的侧倒在床榻,在长孙无垢的扶持下,才收住惊吓,嘴巴哆嗦道:“妾身参加...陛下。”

“免礼!”李渊皱了下眉头,杨妃为何怕他,他心里也是极为明白,这个老狐狸灭了隋朝,亡国公主能不怕他吗?

说上来,李渊对杨妃还有点同情,因为在史书上杨妃只是渺渺几笔,仅有一句“恪母,隋炀帝女也!”若不是李世民说“英果类我”的吴王恪,使史官对他着墨颇多,顺带牵扯出他母亲的尊贵身世,这个可怜女子恐怕就消散于世间。

说杨妃可怜是因为杨广死于义宁二年三月(公元前618年),而李渊是在同年五月登基,但是李恪却是在次年生的!

也就是说杨妃是在守孝期怀上李恪的,这就很可悲了。乍一看没什么,其实在儒教盛行的古代,守孝三年甚至连肉食也是不准吃的,刮胡子剃须也是不允许的,更比说啪啪这种东西了。

看着杨妃因为害怕颤抖的身躯,李渊抛出话道:“朕恰好看过几本医书,恪儿的病朕可以治。”

“真的吗?”杨妃像是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喜出望外,就连声音也突的大了几声。

在这个凄冷的皇宫,杨妃选择在偏僻的拾翠殿居住,而里面又是这样的简陋,或许她心里唯一的寄托就是李恪,骨肉亲情最是情真意切。

“陛下,三皇子已经服用了微臣开出的几副汤药,这些汤药都是历代名医总结下来的良方,臣不敢妄言,然庸人误家,庸臣误国,庸医误人!”徐太医道。

“朕会不知轻重吗?”李渊狠狠瞪了一眼徐太医,虽知他是好意,害怕李恪的病情会加重。

其实徐太医就是古代最典型的太医,有着一颗慈悲心肠,尽自己最大努力去救人,然而病情超出预想,为了保住性命就会选择夸大病情。有人或许就不明白自己不行找别的良医啊!问题是这些太医就非常自信,他们都是全国最顶尖的大夫,他们治不了的疑难杂症,其他人能治好?

徐太医碰的一鼻子灰,灰溜溜的正准备退走。

可是李渊拉住了他,说道:“去给朕找些发霉的馒头,越多越好。”

发霉馒头!?

徐太医懵逼了,口舌打结,楞了一会说道:“陛下,难道这就是药方?发霉馒头是会吃死人的?”

“呵呵!“李渊冷笑一声,说道:“发霉馒头是会吃死人,可是谁跟你说朕要让恪儿吃馒头了?蛇毒、蝎毒能杀死人,可为什么蛇毒、蝎毒能入药?”

“那是用量少,水火中和。”徐太医心里不大确定,小声说道。

学中医的大多都会看周易,药理大多也与阴阳五行八卦有关,比如肺部属金、心脏属火、肝脏属土...有的毒药通过中和就可入药。

然而这东西就看经验,千百人用死人堆积出的经验,若是成功了,就记载在了医书中,要是不成功,那就凉凉了。

“呸!”李渊唾了一口,骂道:“你将蛇毒浸泡在醋里面,然后在找动物试一试,看能毒死吗?别废话,赶紧给朕找发霉的馒头,越多越好。”

蛇毒属于蛋白质毒药,进入血液造成血小板凝结,流动的血液最终会凝固成类似果冻的胶状物,然后人体就会窒息死亡。(血小板的作用是凝结血液,愈合伤口。红细胞的作用是运输氧气。)

徐太医脸色羞赧,闭嘴不语,心里也是极为不服气的,想着一会回到太医署就做做实验,他就不信半吊子的太上皇能比得上他这个浸淫几十年的老医师。

在长孙无垢的命令下,皇宫彻底的忙碌了起来,到处在寻找发霉的馒头,但也只能碰碰运气。

当然最大的收获肯定是掌管朝廷酒醴膳羞的光禄寺以及皇宫内部的尚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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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青霉素

约莫到了亥时三刻(晚上九点左右),漆黑的皇宫突然亮成一片,从皇宫北面的龙首山望去似星星点点的萤火虫,从拾翠殿出发,似大河的两条支流。

廊腰缦回,檐牙高啄。数百宫女低头,穿着窄袖高腰长裙,绣裙系在胸部以上,梳着垂荷双髻,双臂交汇握着长杆宫灯,婀娜的身姿匆匆行驶在蜿蜒的小道,遇见各宫殿膳房便敲门而入,眉角焦虑万分。

而在宫城的承天门(正门),数十太监骑着快马赶往靠近景风门的常禄寺。作为掌管皇家祭祀以及各种大典膳食供应的专属部门,虽则官员早早放衙(下班),但还有专属的小吏在此处搭理。

咚!咚!咚!

在常禄寺侧门的门房,里面亮起晕黄灯光,老吏员披着一件破旧羊皮袄,从侧门露出一条缝,钻了出来,往手上呵了口气,问道:“中使,请问有何事情?”

古代对宦官的称呼有很多种,在明代以前一般都是冠以职位称,比如秦赵高就是中车府令,东汉的张让等人称呼也是常侍...

而惯称的太监在明朝之前却是褒义词,你若是称呼他一声太监,士子甚至还会骂你阿谀奉承。

隋唐时期,宦官的更多称呼便是中使,内使,若是遇见大人物,便要尊称声中贵!

为首的太监停住骏马,阴厉的眼神扫了一眼老吏,低声喊道:“奉太上皇口令,太常寺的所有发霉馒头全部交给内宫。”

馒头,传说是由诸葛亮七擒孟获时发明的,所以馒头另有‘蛮头’的意思。

老吏员先是一愣,然后急忙跪地接旨,接着打开太常寺的朱红正门,看着那群中使,他心里感慨,不知道太常寺的主官得罪了哪路仙神,竟然深夜查抄...

当然老吏员却是猜不到这其中有其他的缘由...

......

拾翠殿。

看着几筐发霉的馊味馒头摆在拾翠殿,酸臭味走进便能问的清晰,若不是太上皇下令打开门窗,就是这气味也能将人熏死。

杨妃被吓的身体止不住哆嗦,脸色比躺在病榻的李恪也好不了多少,她的恪儿只要挺过发烧,体温下降就能活下来。可若是吃了这馊味馒头?

这!?

她越想越恐怖,惯性思维告诉她变质馒头吃进肚子里人还能好吗?

举个例子,现在的李渊就好似《药》里面要小栓吃掉人血馒头就能治好痨病的老栓,言辞凿凿的说人血入药就能治好痨病...

这未免...太过荒诞了!

“只要...不吃那些发霉的部分,恪儿或许还能挺过来。”杨妃身份低微,不敢反抗,只能心里默默念叨。

“公公?”长孙无垢柳眉微颦,终于忍不住小声问道:“公公?此法果真有用,常人皆知,发霉的食物吃到肚子里少说也会腹泻,若是吃的多了,人都不一定在...”

“肯定没事!”李渊摆摆手,发霉的馒头吃的话确实很容易中毒死亡,可是那些霉菌却不一定了?

发霉的馒头上含有青霉、酵母菌这等没毒的真菌,也含有黄曲霉这等强烈致癌的霉菌。

青霉素是从青霉上提取的。

只要将那些黄曲霉含量高的馒头丢了,只拿含青霉素和酵母菌多的发霉馒头就好了。(发霉馒头千万别吃!!!)

其实提取青霉素也不是多么复杂的工艺,只是耗费的时间比较久些,李渊没有那么多时间。而李恪在历史上又没有早夭,所以李渊此次只是走个过场,这是救济灾民的一大步,也是宣传青霉素的一个铺垫。

而又如何让李恪不至于吃死呢?

李渊走到那几筐馊掉的馒头,一个个掰开,闻它们的气味,若是有淡淡的米酒气味,也就是酒精味道,就留下来,那些是酵母菌多的,吃不死人。其他的馒头,不管有没有青霉,先扔在一边,反正此次救治李恪又不是用青霉素,哄人而已。

学过生物的都知道,培养皿的营养是有限的,换而言之,馒头表皮的营养也是有限的,酵母菌一多,再加上显青色的青霉,那么黄曲霉的含量就会比较低。

过了片刻钟头,李渊用青瓷小碗接了一层薄薄的发霉馒头表皮,就准备走过去给李恪喂下。

可是没有料到,孱弱的杨妃突然扶着床榻站了起来,因为跪坐时间太长,双腿麻木险些差点摔倒,可是那双臂膀却有如展翅翱翔的雄鹰,充满了力量,一字一字铿锵有力道:“陛...下,妾身...不准!”

李渊眉头皱了一下,准备开口解释,但没想到倒是靠在杨妃身边的长孙无垢率先开口了,呵斥道:“杨妃妹妹,退下!”

“不!”杨妃似护着幼兽倔强的母牛,拼命的摇头。“妾身...这一退,恪...恪儿或许就没命了,恪儿就是妾身的命,没了他妾身也不活了!”

“退下!”长孙无垢再次呵斥道,示意左右的女官将杨妃拉开。

皇帝威严不容侵犯,你可以在他做错事之前倾心劝诫他,可是若是他已经决定做了,作为‘臣妾’的她必须遵守和维护。

“陛下...陛下!”徐太医风急火燎的冲入房中,却被门前禁卫拦住,不屑的将挡在胸前的刀剑拨弄一旁,高兴道:“臣...臣适才试过了,蛇毒真的吃不死人...”

“先停下来,听听徐太医怎么说?”李渊虽然对杨妃阻拦自己有点小小的不高兴,但是护子心切,他也是可以理解的。

反倒是长孙无垢却让他有点看不透了...

被禁卫拦住的徐太医一脸高兴,大跨步踏入房中,也顾不得礼仪,兴奋的说道:“按照陛下所言,微臣分了三组实验,第一只鸡吃下蛇毒,第二只鸡在伤口上粘上蛇毒,第三只鸡伤口沾上被醋浸泡过的蛇毒。结果却只有第二只鸡死了,其他两只还嗷嗷的打鸣。”

说罢,也兴奋的学起公鸡的打鸣声。

床榻前伸开双臂准备拦住李渊的杨妃突然迟疑了,当一件有驳常理的事情发生,你就会对接下来另一件荒诞的事情保持怀疑,而不是直接否定!

所以最高明的骗术先是取信于人,如澳门赌场往往先输钱给你,然后再骗钱...

李渊微微颔首,想起之前做网络写手查的资料,说道:”朕之前在长安百姓家就曾听闻,划伤手的裁缝有的为了加快伤口愈合就会将长满绿帽的糨糊涂在伤口上...“

“臣亦曾听闻之,以往认为不过是乡下愚夫不懂教化,却没想到...”徐太医点头道。

第三十三章:归来

“却是真的!”李渊忍不住回答,将那青瓷小碗举高,此刻所有人的目光凝聚在这上面,充满了疑惑和惊讶。

“裁缝将长了绿毛的糨糊涂在伤口,伤口便可轻松愈合,不容易得破伤风,徐太医你可知道为何?”

在汉代的《金创瘈疭方》,其中的金创是指受到金属利器所致的开放性损伤,而瘈疭指受伤后引起的症状,伴有手足痉挛、抽搐等,明显区别于一般的外伤感染,很显然金创瘈疭就是指的破伤风。

而在隋唐的《理伤续断方》中提出了“不可见风着水,恐成破伤风。”

所以熟读医书的徐太医并未对‘破伤风’这颇为现代的词语感到意外,反倒思考许久,小心翼翼说道:“莫非这霉物专克破伤风?这...陛下,臣行医多年,可却从未思考过这些东西...”

李渊笑而不语,西医和中医截然不同,在欧洲的中世纪,那些贵族得病通常是巫医进行放血治疗,愚昧而落后。可是在文艺复兴之后,西医却将生物学与医学结合起来,形成了现代医学。

中医是古代经验的汇总,发展终究有局限,比如你难以比较华佗、孙思邈、李时珍这三个人哪个医书更为高明,因为他们的医术在于他们行医的经验。

但以生物学为基础的现代医学是不断发展的,前景更好。

如果能在大唐引入以理论为主、经验为辅的医学,到时候这是一件多么功德无量的事情,比发明什么‘奇淫技巧’好多了。

他觉得有责任让大唐的医学拐个弯,而徐太医这个太医令,大唐顶尖的郎中...

杨妃震惊的瘫坐在病榻,似一只在沙漠迷途的鸵鸟,绿洲赤裸裸的就在眼前,可是她却怀疑那只不过眼前一瞬的海市蜃楼,底下是万丈深渊,因此她就算渴死,也不愿意在充满毒药的小溪汲水。

但现在赖以为信的徐太医自愧不如的‘承认’青瓷小碗底薄薄一层的霉菌那就是治伤寒的良方,她...迟疑了。

她轻咬着下唇,螓首轻轻点了几下,含泪的望了一眼苍白无血丝的李恪,才远离了病榻,再次跪坐在之前的软垫。

“请陛下...救妾身的恪儿!”

李渊点点头不再多言,走近李恪所在的病床。聪颖的画屏提前扶着昏迷的李恪半躺在秀被上,因为动作略为‘粗鲁’一些,李恪忍不住轻哼了几声。

“母妃,母妃...”

李渊用手捏了些少量的青霉塞进了李恪的嘴巴,因为袖袍宽大遮住了动作,众人看的也不是很清晰,所以他又暗自将青瓷碗剩余的青霉通通倒进了袖袍里面,“拿水来。”

这次倒不是画屏亲为,而是一侧的杨妃亲为,她担心自己的儿子,再加上实在不放心那些粗使的女官,端着用茶碗小心的喂着李恪。

.....

次日,天蒙蒙亮。

承天门,李世民骑着青骓马,紫金冠束着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剑眉英挺,似乎有着几分倔强,一张关陇特有的方脸直面寒风,削薄轻抿的唇带着丝丝干涸的鲜血,宛如黑夜中的鹰,孤傲!

那鎏金锁子甲,横跨腰间的宝剑在火把的照耀下耀耀生辉,那份帝王独有的王者尊严,冷傲孤清,有显得有几分盛气逼人。

今天他是骄傲又耻辱的,新任的陛下并未给大唐帝国带来繁荣与富强,南下的突厥一次次的纵兵蹂躏这个新生的帝国,那是打他的脸!但他又是骄傲的,只率领六个文臣就能不战而屈人之兵,逼的颉利可汗重新退回漠北。

可...自信的李世民抬起头,看向皇宫北面直插云霄的龙首山,昔日那山腰曾经屹立着大汉的未央宫,也曾有一个少年天子执三尺长剑,指向漠北!

铿锵!

“大唐...不会败!”李世民抽出剑鞘宝剑,冷冽的双眼扫视身后的三万天策府兵,他们是大唐最精锐的兵马,

“今日颉利可汗给朕带来的耻辱,朕永生不忘。诸君,你们是朕的天策府兵,你们甘于耻辱吗?”

三万天策府兵齐齐下马,单膝跪地,扬起头颅看着让他们着迷的皇帝陛下身影,激动的喊道:“吾等不甘!吾等不甘!”

李世民点头,用手握剑削去一缕头发,淡淡说道:“今日朕削发明志,从今之后但凡大唐百姓必行有履,食有膏粱,睡有柴薪...“

“大唐!大唐!大唐!”

再次收获一次心腹的效忠之言,李世民才解散天策军,骑马踏进承天门。笼络人心的小技巧早就被他用的极为熟络,在北魏武川镇之时,他们的先祖就靠着部下的效忠进入关中,成为关陇贵族之一。

钟鸣鼎食之家不仅教导汉家传袭下来的礼仪,也会教导宗子善待庶子,不然根系庞大的山东士族,那五姓七宗早就分崩离散了。

可刚走进承天门,早就候着的老太监王振迎了上去,交代着宫中自李世民走后这一天发生的事情。

当听到李渊深夜前往紫宸宫的时候,李世民明显的眉头一皱,不过随着王振的解释,眉头渐渐疏散,明了是举办的庆功宴。

他心里反倒感激了起来李渊,曾经残杀兄弟的心魔时刻折磨着他,能得到李渊的原谅也是足以自我安慰一番。

“什么?恪儿病了?”李世民失声喊道。

他心里对李恪也是极为喜爱的,仅次于李承乾和李泰,作为庶长子,李恪天生得到的关注就比较多。另外李恪也好于学习,仅仅六岁,弓箭就学的有模有样。

和宋明那养在深宫的皇子不同,关陇贵族靠军功起家的李唐特别重视后辈的军事素养,在隋末出的赵郡王李孝恭,庐江王李瑷等都是熟读兵书,骑射无碍,更别说李世民的姐姐李秀宁的传闻逸事...

只不过李世民作为非正统继位,因此对嫡庶长幼之别看的格外重,所以就有了宫人们嘴中的皇三子不受重视...

“陛下,三皇子前日就得了伤寒,高烧不起,太医署的徐太医治疗多次都毫无起色,最终幸好太上皇妙手回春...三皇子得以保全性命,只是生完病之后肚子不太舒服...”王振道。

李世民的眼睛缩了起来,脑海陷入深深的沉思,良久道:“父皇懂...医术?某从来没有听过啊!

第三十四章:疑惑

老太监王振趋步垂袖不发一言,在这位年轻陛下还是秦王的时候,他就是秦王身边的贴身内侍,对于这等天家之事,是千万不敢插嘴一言的,更何况...关乎太上皇的事情...

或许也只有相濡以沫的长孙皇后才能劝慰几句。

“去拾翠殿。”李世民丢下这一句话,便再次翻身骑上青骓马,一骑绝尘。

王振随身后的太监面面相觑,也只能小跑跟着皇帝陛下。

片刻之后,拾翠殿。

“母妃...母妃,恪大病数日,多谢母妃昼夜不眠的照顾。”李恪半躺在病榻,接过杨妃手里寄过的温热药汤,苍白的脸色涌出一丝血色,轻声咳嗽几下,对着杨妃艰难开口道。

杨妃眉宇间夹杂着憔悴,接过药碗递给身旁的宫女,用苍白指尖拂过李恪额头上被虚汗粘连塌软的发丝,柔声道:“恪儿你无大碍便好,此次大病堪好,你注意休息,不要多想。”

言语间,用手压实了金丝薄被。

李恪喘息几声,就要躺下休息,可是一阵快马声音却传入了拾翠殿,他不由问道:“母妃?今日可有大事?”

杨妃抿着红唇,微笑的轻摇着头,儿子病愈他心情也是极好,只是无奈这七八岁的年龄却跟个小大人似的,“听宫中的消息,是北面的突厥南下,由他们的大汗颉利可汗亲自率兵,有十万之众...似乎到了长安......”

最后一句话,她也是不大明了,拾翠殿位于掖庭西侧,本就是偏僻之地,就连通报消息的令官也是不愿前往,因此李世民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大胜没有传到这里。

说到突厥,杨妃的心思也飘忽了,“你父皇的本事你还不知道吗?突厥人是打不进长安的......”

“当然!”李恪兴奋的大声叫了一声,那掩于腰间的薄被滑落也没有在意,反倒兴致勃勃的说道:“父皇十六岁就从兵解了隋炀帝的雁门之围,之后更是灭了王世充...某若是痊愈,定要开三石柘木弓,骑千里之马,功名只需马上取,灭突厥之时,恪为父皇身边一裨将...“

“雁门吗?”杨妃轻声喃语,思绪飘飞到那二十年前,突厥人的启民可汗入长安...不,那时还叫作大兴城。

她还是在深宫高墙下的公主,只是一个下嫔所生的公主,躲在角落看着自己的兄弟姐妹着华裳,踏锦履,谈吐的是大兴城的生闻趣事,据说...灞桥的柳树上缠满了蜀锦,那些蛮人粗鄙不堪,腥臭难闻...

如今往日如烟云,随风且散去,可是为何...杨妃的嘴角打着苦涩的笑容,恪儿在床榻上兴奋的言语,可能否?

她想说:”恪儿,放下那不切实际的梦,你只是庶子,庶子只有庸碌才能有活下去的权利...“

可是她没说,只能咬着嘴唇,亲切的抚摸李恪,八岁的孩童还有天真的幻想,她不想击碎...二十多年的深宫她一个人承受就可以了,又何必牵连这个可怜孩子...

还有一句话,她埋藏在心底,据那些宫人闲言所说:“颉利可汗是隋朝的义成公主挑衅,为了复大隋社稷...”

“好,恪儿说的真不错,真不愧是某的儿子。”拾翠殿外,传入一声豪爽大笑。

李世民甲胄未脱,腰上系着三尺长剑,踏步进来,叮当的细碎甲片声撞击,虽甲胄上未染一丝鲜血,但那份气魄不容人直视。

杨妃跪地行礼,粉色的衣裙如一朵盛开的娇艳之花,揉碎了李世民的铁血无情,冷硬的脸孔似线条般柔化,他轻声说道:“爱妃请起,朕此次过来只是看看恪儿的病情如何...”

“劳父皇挂心,恪儿...咳咳,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不知长安城外突厥人可曾被击退,恪亦想执剑斩胡虏之头,壮我大唐声威...”李恪恭敬的回答道,只是那双如漆墨的双瞳燃起渴望...

“不错,不过...”李世民顿了几声,摸着李恪的头,揉了几下,欢快的大笑道:“若是连七八岁孩童都上了战场,那么还要我等大人什么事?除非到了真正亡国的时候...“

大唐建国统一天下时,虽然顺风顺水,但总有那几个硬茬,久围不下的城池,善战的将军不吝于给逼急的将士们承若屠城的许诺。

可...他李世民继位之后,安能让孩童去上战场,他还没有无能到那个程度!

关心完杨妃和李恪之后,李世民终于提出牵挂在他心头最疑惑的事情,“父皇怎么会医术?又是如何救治恪儿的?”

事实上,士大夫不懂医术的很少,饱读诗书之余,也不会吝惜花一些时间看看医书,只不过这些都是一知半解,仅仅局限于了解,根本比不了行医的郎中,更别说太医署的太医,这可是代表大唐最顶尖的医疗班子啊!

所以,在听到李渊能让徐太医心服口服那刻,李世民这颗八卦之心就有如烈火燎原之势经久不绝。

为什么李渊的身体那么好,还生了几个儿子?

肯定是藏私了!

“恪儿病危之时,恰逢昨夜皇后招各妃嫔皇子入紫宸宫举办庆祝宴,妾身因为恪儿病重不能前往,后来不知为何,太上皇便和皇后一同前来,在救治恪儿之时,太上皇要宫人去寻找发霉的馒头,此事皇后也应允了...”杨妃回忆道。

“发霉馒头?”李世民眉头紧锁,实在不懂这其中有什么道道,问道:“莫非这治病与...发霉馒头有关?可众人皆知,发霉馒头吃即腹泻...”

”确实有关。“杨妃点点头,正说间,突然跪了下来,“求陛下治罪,妾身因不知馒头青霉为救治良方,护住恪儿,不让太上皇喂药,此为妾身之过也!幸得徐太医前来,证明馒头青霉可以治疗伤寒...”

“你没错,要是朕是你,不知发霉馒头能治病,也不会让人轻易治病,恪儿为汝之骨血,安能不护乎?”李世民叹了口气,对着匆匆跑来,喘着粗气的王振等人喊道:“传徐太医觐见!”

王振:“....”

第三十五章:一块老屎

几刻钟后,天色已经大亮,李世民跪坐在拾翠殿的主殿,听完徐太医细心的阐述,带着血丝疲惫的双眼微闭,手指轻扣腰间长剑,可是动作越来越缓.....

从鼻息发出的轻微鼾声出来之后,杨妃无奈的让徐太医先行退下,让宫女拿来薄毯之后,她轻轻的盖在了李世民的肩山,吩咐道:“让庖厨熬些粟米粥和些许温和的菜肴,等陛下醒来要食用...”

待宫女要走的时候,她又犹豫说道:“还是先行到紫宸宫,通知...皇后,陛下舟车劳顿,宿夜未眠,在我这里先行...歇息。”

可未睡上几个钟头,老宦者王振便又带着几分急色候在李世民身边,踱了几步,尖细的声音压了几度,说道:“杨妃娘娘,房相和诸位大臣还在两仪殿候着,陛下现在又睡沉了,杂家不忍陛下劳累,可...大臣实在逼得紧,还请杨妃娘娘能叫醒陛下。”

“这...”杨妃眉头微颦,内心想要拒绝,可是又恐得罪了王振,这叫醒陛下的活计谁做都可以,陛下又是圣明的,但难保陛下心里不存忌恨。几年的枕边人,焉能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性格?

对待谏言能虚心接纳,可是心底还是有不满的。几年后发生的一次小事,魏征遇见李世民把玩鹞鹰,于是魏征又乐了,逮住这个错误就是一顿狠批,骄奢淫逸失天下云云,最后李世民在袖口捂死小鸟,这下回宫就扬言要杀死魏征,要不是长孙皇后的劝诫.....

杨妃虽不知几年后的典故,但是作为他的枕边人,类如此等事也是不胜枚举......

只是这王振是陛下的御前太监,这等宦官大拿只有示好的分,哪能得罪呢?

“陛下,时辰不早了,您该早朝了。”杨妃轻推了一下李世民,惹得李世民惊醒扣剑起身,须臾间剑身起了大半,明晃晃的刀剑很是耀眼,吓的杨妃险些摔倒。

“爱妃毋怕。”李世民扶住杨妃,将剑重新收鞘,才慢悠悠的说道:“某从行伍多年,甲胄未脱,剑不离手...若不是发现是爱妃,某手中这剑就会下去了...”

杨妃心有余悸,脸色惨白的点点头。

李世民大手一揽抱住杨妃细腰,哈哈大笑道:“爱妃不要慌张,你可知这习惯救了朕多少次了?刘武周那次...某幸得警醒,要不然某早死在战场上了。”

“陛下自有鸿福,非是人胜,乃是天为,刘武周等人遇见陛下,如触怒天威,天威浩荡,岂是区区贼子能比之...”杨妃强笑欢颜,胸腔惊险的不断跳动,她也是饱读诗书的,安能不知这曹孟德梦中杀人之事...

王振趁此时间,连忙说道:“还请陛下快些上马,房相等人等候陛下已有半个时辰了,此刻两仪殿或许都吵翻天了...”

......

作为一个皇帝,还是一个刚继位根基不稳的皇帝,李世民处理朝政可谓是兢兢业业,拼命将他打造成一个明君的形象。

堆压在两仪殿案几厚厚一堆的奏折,里面被李世民用一手流畅的飞白体批阅的满满都是,甚至比奏折本身的字还要多,被李斯阴刻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传国玉玺从秦朝流传至今。

传说中始皇帝每日批阅的案牍有百二十斤,若是换成了纸张,恐怕李世民不下于他,就如同今日饱读诗书的士人比魏相惠施的学富五车更厉害些许......

“陛下,如今长安城外流民日多,大多来自关中北部的庆州、盐州、银州、绥州等州部,而这些也是遭受突厥掳掠最深的地方,微臣已经派遣长安、万年以及长安周边县衙分批照顾,防止流民暴乱...“房玄龄对着李世民一拜,缓缓说道。

“善!”李世民嘴角挂起笑容,房玄龄处置内政的手段一向高明,在流民这方面的问题也是相当谨慎,“玄龄此事由你细心负责,若有大碍,唯你是问!”

可是正当房玄龄领命退走之时,魏征又出了班列,拿着笏板,一字一板说道:“房相只关心流民是否生乱,将流民分批运送京畿各县,然而却忘了流民约有二十万之众,从隋末至今,战乱频起,回洛仓、含嘉仓、黎阳仓、广通仓等在隋文帝时期兴建的粮仓已经可以跑马了,更别说...陛下许给突厥的金银...“

“如此这般,敢问陛下,流民从何救起?”魏征冷哼一声,彻底打碎了朝堂的靡靡之音。

“玄成(魏征的字)所言有理。”李世民的脸色跟吃屎了一般难受,魏征这话前面还好,就是关中道没粮了,后一句话就是赤裸裸的骂他了。

要不是他这个皇帝陛下许给突厥的金银,使国库的财政雪上加霜,也不至于救济灾民这么难以支撑。

“不知玄成以为如何处之?有什么方法能使流民饱腹,不至于饿殍遍野?”李世民笑呵呵的问道,可是眼底的’不怀好意‘任谁都能瞧出来。

魏征心底一寒,硬着头皮,眼睛斜视笏板,说道:“微臣乃是谏官,言君之不直,纠君之过也。战国之时,世有苏秦张仪之辩士,能曰六百里换楚地,说六国之君景从而伐秦,亦有白起、廉颇、李牧等良将,破郢都、绝秦患、御匈奴。秦若以苏张为良将,率兵伐六国,安能破乎?陛下现在让微臣说救治流民的策略,岂不是偏离车轨了吗?“

“爱卿所言有理。”李世民再次微笑道,虽是笑着,却是冷笑,可见这位皇帝陛下早就无数个’老匹夫‘在心底骂开了。

他也很无奈,说也说不过,骂也不能骂,讲道理他能跟你咧到天荒地老,打的话又有损他明君的风范。

纵使这块“老屎”再难闻,李世民也得捏着鼻子细心的嗅着,还需要用着蒲扇扇着风,说道:“这是多么香的的一块屎啊!”

而其他的臣子也不得不捏着鼻子,吃着魏征这块翔,尤其是房玄龄,脸色铁青的,恨声道:“微臣认为现今须从河东道、江南道等地调集粮食,以供关中之需。”

这话本是殿后和李世民商量说的,现在被魏征一逼只能先发声了。

“善!”李世民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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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朕愧对父皇啊!

接下来房玄龄以及贞观朝的社稷重臣,如高士廉、萧瑀、长孙无忌等人也或多或少的上报政务,只是他们心里都有个明镜,渭水之盟的流民处置在殿后李世民会仔细询问,而不是现在像魏征一样冒失的冲上去。

武德九年的魏征,玄武门之变后是类似“降官”的身份加入贞观朝的大臣行列,他之前是李建成的太子洗马。对于秦王府一脉,他只是个摆设,还远远没有达到贞观名相,以及足以正衣冠的“明镜”!

这次渭水之盟的一次进谏,只不过是魏征小小的“初露屎芒。”

天可汗李世民不知道他这次的退让,会让他今后经历多少芳香......

“有事起奏,无事退朝。”王振用着尖细的嗓子喊道。

大臣们卯时摸着黑夜入了朱雀门进行点卯(上朝),此时日晷显示的时间已到了巳时,大半个上午就这么过去,尽管起床时,也吃了些点心,但是架不住肚子里胃酸的倒腾,一个个听到这句话,虽明着不敢表示,但是各个归心似箭。

恨不得就从两仪殿的台阶上一箭射到自家府苑,或是趁着闲暇时分进平康坊,听几个小曲.....

早朝后的两仪殿显得冷清些许,只有十几名大臣,但各个都是留名青史的能官干吏,宰辅天下的重臣。

自从隋文帝开创三省六部制之后,以往开府执节的丞相就降低了个档次,从独相到群相,名号也变成了宰相。丞相的权利也由尚书省执行。可是又因为李世民曾经当过尚书令,所以尚书省以左右仆射为尊。

“房谋杜断”的房玄龄和杜如晦今后都会在贞观朝累积升为左右仆射,可武德九年的他们虽然爵位分别为邢国公、蔡国公,位居从一品,但依旧还是中书令和兵部尚书。(中书令是中书高官官,但不如尚书仆射贵重,如同秦的丞相与太尉之别。)

在贞观朝,李世民将会开创参知政事这个政治制度,将三省四品以上的官员统统纳入宰相行列,再后来的武则天又用了一个名字,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猖狂!”李世民含怒一拍案几,眼睛扫视众臣,都是他秦王府一脉,除了老臣萧瑀,不过他也不避讳,骂道:“魏征老匹夫欺某太甚,朕率六骑文臣喝退突厥,已是泼天大功,区区金银而已,给某时间,迟早会从颉利那里拿来...”

其余众臣纷纷苦笑,包括房玄龄,朝堂争的你死我活,私底下的交情还是不错的,要不然魏征这块厕所屎骨头早就被他们措使丢在琼州那些荒凉地带,还能留他?

只是这话也不好明说,当然他们心底还是高兴的,闻了这么久臭味,骂他几句也是情有可原。更别说他们更清楚眼前的皇帝陛下,虽然嘴上骂开了花,但是只要对大唐有益,他就会捏着鼻子吞下。

李世民有万般不好,但是他作为君主总能听见明言,并且改正,这就是贞观名臣众出的好时代...

这或许就是李建成当年许下高官厚爵,将房杜两人拉到东宫之后,但两人还没有反水的原因......

待李世民骂够了,兵部尚书杜如晦才说道:“陛下,两天前,长安城就涌入了不少流民...万年县令请示,是否将流民迁到翠华山?”

“此等小事,妥善安排就是......等等,翠华山,某前些日子不是下了圣旨要修缮汉的上林苑以供太上皇安享晚年吗?万年县的县令怎么想到迁流民到那里去?”李世民疑惑道。

“此事乃是太上皇吩咐的。”房玄龄上前一步,接过话茬说道:“回陛下,两天前,太上皇前往应国公府与武士彟叙旧情。在东市恰巧碰到流民,出于怜悯之心,太上皇下旨迁那些流民前往翠华山,分发田地,免三年赋税。”

“什么?免赋税?分田地?”李世民大感肉疼,作为大唐天子拥有天下,但当家哪能不知柴米油盐贵,最关键的...此事应该他去做,顺带刷一波忠心值。可现在李渊做了,就相当于拿他的钱养小三,还不准他碰!

可恼的紧!

但想到李渊已经六十岁的高龄了,老人家的岁数不长了,做些事情他一个儿子还要过问吗?想到这里,李世民脸色浮现一丝羞愧之色,摆摆手问道:“有多少流民?”

“总有一百四十三人,大多是妇孺。”房玄龄道。

“大多是妇孺。”李世民心里闪过一丝伤感,那些汉子为了保护家人抵抗匈奴而死,说到底还是大唐太弱,被匈奴认为可欺,说到底还是他这个皇帝的错,轻摇摇头,说道:“传令下去,迁三千流民于翠华山安置田地,并划分蓝田、渭南、高陵三县用于太上皇食邑。”

在贞观四年李靖战胜东突厥之时,颉利可汗乞和,李世民没有要珠宝,第一要求就是释放被突厥掳掠的汉人......

“微臣遵旨,然微臣还有事启奏。”房玄龄再次喊道。

李世民大感兴趣的看着房玄龄,问道:“玄龄,难道关于流民处置还有问题?你是朕的肱股之臣,房相之才天下皆知,何必事事问于天子?”

“非也!”高士廉看了一眼李世民,无奈道:“陛下,此事涉及太上皇,前几日太上皇...手里拮据,在...务本坊的牙子那里当了皇宫宝物——碧玉珊瑚树。”

话音一落,曾经武德朝的老臣,如封德彝、萧瑀等纷纷掩袖,唉声不断,更有甚者,眼角垂泪,似断未断。

李世民的心也好像被什么痛击了一下,很痛很痛,哽咽道:“某...对不起父皇,幼时曾于大兴城随父皇见长城县公(陈叔宝)典押南朝珍宝,士子见此莫不大笑,某自然也不例外。”

“可是如今...父皇垂垂老矣,某...实不孝也!”

“陛下!”众臣也悲戚万分。

“典当了多少钱?此钱从国库里面补。”李世民摇摇头,叹息道。

高士廉犹豫道:“陛下,碧玉珊瑚树太上皇当了一万贯,皆赠予应国公。”

“一万贯,这么少?“李世民惊叹道。按照常理说,这样的宝物在典当行素来是无价之宝,更别说太上皇亲自出马......

“欺君太甚!欺君太甚!”

李世民愤怒的在两仪殿来回走动,甚至将仪剑抽出,砍翻了木架,铿锵剑鸣昭示着这位皇帝陛下的愤怒。

可是他始终没有说出将那牙子抄家问斩的话,唐太宗李世民最可爱的一点就是一切按照规矩来,哪怕有人蹬鼻子上脸,纵使愤怒,也不会枉杀人......

第三十七章:陛下你变了!

大安宫,细长的叉杆撑起红木纸窗,初起的朝阳从撒下点点金光,照进宫室。在左侧的暖阁,约莫三丈方圆,朝向西面摆放的紫金炉镂空的鸟兽翅翼渗出袅袅青烟。

用轻薄透气的吴绣做成的布幔,金银做成的帘钓,紫檀木打造而成的胡床...诸如此类的奢靡物品,化成了道观里最常见的青纱,山间苍翠欲滴的青竹打造的竹椅、竹凳...

在一个颇为现代的藤椅,一个双鬓染白的老头,戴着紫金莲花道冠,穿着淡青色道袍,袖长随身,上有金丝银线绣成的各种道教吉祥图案,有日月星辰、八卦、宝塔、龙凤、仙鹤、麒麟等,脚踩踏云履,腿边随便放着一个拂尘。

此刻他连连打了两个喷嚏,疑惑道:“朕不仅是老子嫡传的后人,更是大唐的君父,还有谁敢骂朕?”

“陛下,臣妾给您揉揉肩。”张婕妤不知何时进来,葱白的双指轻抚李渊的额头,香气盈鼻。

按摩的力度不轻不重,刚刚好,弄的李渊都有点想酣快的喊一声,更别说紧贴在后背的两团雪丘,那份惬意如入云端,就在李渊想入非非的时候,张婕妤的身形不知道越来越拔高,直欲想让李渊像个婴儿般扎进去。

“陛下可是有好几天没有宠幸臣妾了...”张婕妤吐气奢兰,一双媚眼如秋水般惹人怜惜,似怨似泣。

李渊吓的连忙起身,瞪着张婕妤道:“没看到朕已经入了道门,从今往后女色于朕如浮云,再说朕年纪也不小了,想节欲延长寿命...若是再敢有下次,小心朕将你打入冷宫!”

说完,脸色转冷,拂袖转头。

这几天,作为李渊最为宠爱的妃子,自打李渊重生后,张婕妤就以各种理由缠着他。说他不垂涎张婕妤的美色,那绝壁是假的,可是这么个大美人搁在他身上他也不敢上啊。

首先第一点他已经五十九岁了,差一点就六十岁,花费了接近一百点发明点将自己变年轻了一百多天,但是一百多天还是杯水车薪,照原来李渊的那个搞法,迟早净尽人亡。

其二,张婕妤作为最宠爱的妃子,一旦发现李渊的言行举止与以往大相径庭,扳倒李渊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少不了麻烦。

最关键的是,大唐女子何其多也,他何必在这一个破船上度过余生呢?

“陛下...莫非真的不理臣妾?臣妾听闻陛下要前往翠华山颐养天年,还请陛下带上臣妾!”张婕妤道。

“不带,朕既然是已经遁入空门,从今之后就是修道之人,世俗与我和干也?请称贫道一声道长。”李渊向后退了一步与张婕妤拉开距离,缓缓说道。

呵呵!将张婕妤带走?

抱歉,李渊从来没有这个想法,他之前向长孙无垢提出要前往皇宫外居住,就是为了外面的自由、清净。

张婕妤的心思李渊也清楚,李渊这个太上皇已经失势了,而她这个妃子能有什么好下场?在皇宫若是没有李渊撑腰,人情冷薄最势力的后宫,张婕妤在皇宫真的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只不过,李渊心底还是存有一丝善心的,若是换上其他歹毒心肠的人当皇后,他还可能带走,但是长孙无垢这个贤后当皇后完全就没有后顾之忧,吃穿少不了她的。

所以,现在断就要断的清一些!

“陛下...”张婕妤不死心,再次低声喊道。

”免了,请称贫道为道长。若有多言,即可将你打入冷宫,绝情之事朕也不会少做。“李渊冷声道。

张婕妤努努嘴,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叹息一声就走开了,心里却是想道:“莫非陛下认定了我和李建成私通,可就是几回啊,没有几次,陛下真是凉薄...”

待张婕妤走后,李渊又重新躺上了他让工匠打造的藤椅,坐在上面,一切疲劳仿佛消失的干干净净,很是舒服,这个时候若是有一杯香茗,那就极好。

“画屏,画屏,给朕煮碗茶汤。”

没错,现在的茶和后世大大不一样,唐朝的茶是用来煮的,一块茶饼并配上葱、生姜、桔皮、枣、薄荷等佐料,然后用小火慢培,最后还有茶艺,才能喝上一碗茶汤。

后世的日本倒是学会了茶艺,只不过徒具其行,没有唐代茶艺的骨子。

画屏撇撇嘴,刚才太上皇那嫌弃张婕妤的样子还在她的心头荡漾,作为女人,难免生出几分同情,而始作俑者的李渊就是被画屏讨厌的人。只不过她人微言轻,也是不敢多嘴,只能做做表情包发发小脾气。

先将茶饼用小金杵搞碎,放入沸水中先行煎煮。《茶经》曰:“其火用碳,次用劲薪。”

所以皇宫里用的碳都是上好的梨木碳,梨木质密,再加上燃烧时有淡淡的果香,是为上佳。

而这里的水也是大有讲究,山水为上,江水为中,井水最下。在宋代欧阳永叔修醉翁亭就是为了闲暇时候能饮上一杯上好茶水,莫过于“见闻水声潺潺,泻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

煮茶的沸水也讲究多少沸该加什么,李渊前世是个伪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对此也不甚了解,用一句话穷讲究。

至于茶汤的味道,李渊难以体会,不能说好,但也不能说很差。就如同唐代的菜肴,虽然味道寡淡,但你不能说它难吃,除了美食大饕,普通百姓家还不是差不多得了就吃。

“画屏的手艺还是一如往昔,某平日可是垂涎的紧,要不是观音婢将你送给父皇...”李世民踏入大安宫暖阁,哈哈大笑。

“世民?”李渊眉头一皱,冷冷瞅了一眼李世民,没有多说话,只是用茶盖将茶汤的浮沫轻轻拂去。

这是第二次直面李世民,作为“痛失”二子的父亲,他不能跪舔,也不能对李世民太过冷漠,保持距离感就好,这样也最真实!

“父皇,听说您...前日当了碧玉珊瑚树,某...”说到这里,李世民的心里还是很难受。

就算你父亲对你再不好,再差,可是当他饥寒交迫站在雪地,你还能无视吗?心底的那般撕裂感,眼角的残泪还是会止不住留下来......

可李渊从来没有对不起李世民,所以李世民的心情可想而知,开国皇帝穷到典当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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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朕有办法救流民

“所以呢?贫道这样还不是你希望的,陛下!”李渊转身冷声道,顺手在藤椅上抄过他精心打造的拂尘,一甩拂尘,倒还真有几分仙风道骨,那双眼睛俯视李世民,不时闪过鄙视的目光。

第一次见面李渊认了个怂,将彻底僵化的父子关系缓和,但枣给了就该给大棒了,”一手红枣,一手大棒“这样的道理他还明白,李世民必须要敲打敲打。

“贫道?父皇,你就不要揶揄孩儿了。”李世民苦笑一声,他也听说了这个不安分的父皇出家为道的事情,不过他老李家早就请了老子入了祖庙,这时候进了道门跟回自家一样,没毛病,不丢分。(春秋时,雅言中的老和李是同音,所以李耳叫李子,又被人称为老子,这点不冲突。)

想了想他接着说道:“碧玉珊瑚树,某已经帮你赎回来了,若是平日里宫里的调度不够...就告诉某,再怎么也不能让父皇手里拮据......”

说完,李世民拍拍手,王振就从外面走了进来,怀里抱着一个用着明黄色手帕盖着的东西,在他手与东西接触的地方,能看出怀里东西的端疑,确实是前些日子李渊典当的碧玉珊瑚树。

将东西放在漆木案几上后,王振退到暖阁门口。

“父皇,某今早已经下了圣旨,将父皇在东市遇见的流民以及另外的三千流民迁到翠华山安置田地,另外划分蓝田、渭南、高陵三县用于父皇您的食邑。”李世民道。

“好大的口气。”李渊感觉自己有点膨胀了,坐在藤椅上,啪嗒一甩拂尘抽中藤椅,“贫道在世俗之前,好歹也是开国皇帝,这天下是贫道让给我那个...不长进的儿子,划分三县给朕当食邑,亏你能说出口。”

“这...”李世民被这一下吓的不轻,生怕李渊用拂尘抽他。就算李渊真抽他,他还不能反抗,“父...皇,某说错了,某不该擅自做主给父皇划分食邑,此为某的错,某这就回去让中书省扣住圣旨。”

吞下肚子里的还能吐出来!?

李渊一听这话,心里着急,三个县的食邑就意味着从此之后这三个县的赋税就不用交给朝廷,直接就是他太上皇的。

乍一听才三个县的赋税,这不是糟蹋他这个太上皇吗?那些开国郡公什么的,不是也封一个郡。一个郡听着就比三个县厉害,但那是虚封。

唐初的开国郡公至少二十多个,而秦始皇当年划分天下郡县的时候,才是三十六郡!想想都不可能将大半个大唐给出去,所以最多是实封一个县,而且大多还是下县。

唐代的县分为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之差,其中京兆府管辖的20多个县中,因为长安县和万年县在长安城内,所以是赤县,像这样的赤县,在洛阳也有两个,不过比长安城的两个县差一等,是次赤。

而京兆府管理的其他县,则被称为畿县。不要对此感到惊讶,自古关中就是膏腴之地,要不然司马迁也不会说出天下之富十有其四在关中。在南方还没有大力开发的唐初,京兆府的三个县在大唐的赋税那是顶尖的。

李渊脸色不变,干咳几声道:“世民啊,贫道懂得你的辛苦,虽然三个县是有点少,但比那些颠沛流离的流民来说,贫道的处境...还是好上很多。”

“是啊,父皇,二十万的流民时刻压在某的心头,自从和颉利可汗那个小人议和之后,某几乎昼夜未眠,担心的吃不下饭......”李世民趁机大诉苦水,恨不得将这几天的糟心事说给全部说给李渊听,来证明他这个儿子当皇帝的不容易。

“如此...”李渊皱了下眉头,说道:“贫道虽是化外之人,但救死扶伤素来是我道门责任,碧玉珊瑚树于贫道而言只是一个摆放在角落掩去光泽的普通东西,与其让宝物蒙秽,不如将它用于有用的地方...对于百姓而言就是救命的粮食,汝可托付县令通知长安富贵人家,将碧玉珊瑚树卖掉,所得钱财全部用于救济灾民。“

可是李世民却急眼了,刚拿回来就要卖掉?他紧锁眉头道:“父皇,此事不可为之实在有损皇家威严,某已经让河东道、江南道紧急调集粮食运往关中救济流民。”

“有损皇家威严?笑话!河东道和江南道的粮食到关中之后,在那之前会饿死多少灾民?”李渊第一次感到愤怒,这个爱民爱到骨子里的唐太宗,说出“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千古一帝竟然这样食古不化!

武德九年的大唐还很脆弱,很贫穷。隋炀帝霍霍了隋朝的几十年的积累,再加上隋末烽烟四起导致全国人口锐减,在武德年间的统计人口仅剩200万余户。到了贞观十三年,户口才恢复到了304万。

但是据统计,在隋开皇时期,户口有890万户。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禀俱丰实。”

杜甫形容的盛世景象,还要经过一百多年的慢慢恢复,这时候的大唐百姓还是面有菜色,家无余粮。

李渊明白这是他和李世民思想观念的第一次碰撞,碧玉珊瑚树价值连城,可是在武德九年物价飞涨的时代,换的米粮很少很少,只能救活几百人。但千古一帝宁愿他治下的这部分百姓死掉,也不愿意损失皇家威严,因为几百人毕竟很少很少......

可是李渊不同,他前世只是普通人家,也没有遭遇过饥荒,可是追溯八九十年前,民国时期爷爷的兄弟也饿死的不在少数,到了八十年代有次地方大旱,爷爷奶奶出去乞食,才勉强拉扯大他的上一辈人。

九零后的记忆没有饥荒,可是...那段糟心的日子,提及的时候老一辈人还是忍不住泪下...

“该提出了。”李渊心里憋屈着一口气,二十万流民恐怕现在每过一刻就会有人死去,纵使说出去后患无穷,但总比闷在肚子里好。

“世民,碧玉珊瑚树只能解救一小部分百姓,可是...我有办法救那二十万流民!”

第三十九章:以工代赈,铁路

这话说出口之后,李渊感觉这些天一直压在他肩上的重担猛然一轻,心里轻松了不少。这几天为了流民这些事情,他参照后世想的东西不少,但是想着简单,做起来就难了。

比如零八年的汶川地震,当时的口号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从全国各地运往的物资不计其数,但那是依赖后世便捷的交通环境。在大唐,这样的可能性很小,杨广修大运河的原因之一就是解决南北运输问题,可即使有大运河,从洛阳运往长安的路途还是主要靠陆运。

陆运的特点就是巨慢,而且还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打个比方,从洛阳朝长安运往三石粮食,可能到了长安就只剩下一石粮食。

但当李渊这句话说出去之后,在李世民的脸上非但没有看到半分震撼,反倒是满满的狐疑之色。

“父皇,你就不要消遣某了。”李世民哭笑不得,狐疑的目光投向李渊,问道:“莫非...父皇你是老糊涂了?俗话说开源节流,长安的粮食是固定之数,所以在其他地方的粮食还没到达之前,太仓能动用的就是这点粮食。至于节源,房玄龄等人素来可靠,以往赈灾也有先例......父皇你又有什么办法解救那二十万流民?某只能尽自己的所能让更多的人不被饿死而已。”

李渊不屑的哼了口气,脸色不变。在暖阁东边靠墙的案几上有一锦盒,锦盒约有成人半臂长,巴掌宽左右。‘咔哧’一声打开上面的玲珑锁,里面没见什么珍奇异宝,反倒是一张纸,上面用极细的墨线勾勒出一个类似后世铁轨的图样,在铁轨上却不是冒着炽热蒸汽的火车,而是几匹骏马拉着的四轮马车。

“这...是何物?画的如此精细,比工部尚书阎立德(阎立本的哥哥)画的还要惟妙惟肖、栩栩如生的多,这些马匹活灵活现,嘶鸣的声音好像就在耳边响起,驭手手里握着的缰绳每一根丝麻也画了出来...”李世民摸着这张薄纸,爱不释手,啧啧称奇道。

“废话,这是照片,怎么不可能逼真!”李渊翻了个白眼,对李世民这个生活在一千年的古人鄙视不已。要是让他看见了自己压在床铺下的金瓶梅插画,他岂不是...

这个铁路照片不是别的,而是李渊购买的《论1935~1942美国经济危机》里面附录带着的照片。至于为什么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已经有了蒸汽火车,但附录的却是四轮马车在铁路上疾驰的照片,这点李渊也感到奇怪。

“对了,父皇,这画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李世民爱不释手的用手细细的摩挲,照片表面似油纸的光滑在他看来都是很新奇,阎立德包括他弟弟阎立本的画只能欣赏,却不能用来经常抚摸,这在有些文青癖好的李世民看来,无疑是种缺憾。

“画中的马车名为四轮马车,但那不是关键,这个是铁路轨道,而马车的车轱辘和铁路轨道相扣,马车行驶在上面岂不是如履平地?”李渊指着照片上的东西给李世民解释,想了想又说道:“世民你可知在秦时运粮的甬道?”

李世民一愣,随即说道:“《史记》中的始皇帝本纪中有写:自极庙道通骊山,作甘泉前殿,筑甬道,自咸阳属之。”

甬道,指的是楼房之间有棚顶的通道。

秦朝时期的甬道就是在运粮路线上两边修建土墙,在灭楚之战时曾发挥重要作用,项燕率领的楚国军队捉摸不定甬道中的运粮部队到底在哪里,在与秦国的对峙中,彻底落入下方。

“秦时甬道和这铁路岂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修建铁路轨道,让四轮马车快速通行,就可以省去运粮花费的时间,二十万流民如何不能救?”李渊抚须微笑道。

李渊将铁路的照片瘫在案几上,仔细的和李世民讲起了铁路的各种妙用,以及修建的难度,花费问题等等。

“妙哉!妙哉!”李世民拍腿大笑,在大安宫的暖阁转来转去,眉宇间的兴奋显然按奈不住。

从此大唐若是再发生天灾人祸,靠着这铁路交通便捷,饿死的人显然比前朝会更少,这可是一个大大的善政。

此举功在千秋,也利在当下,而且也不用担心和杨广一样的悲惨结局,修建铁路能花费多少钱财?明显比从扬州到幽州辛苦的挖掘运河省钱,也节约民力。

现在只要修建从洛阳到长安的铁路就可以将这二十万流民妥善安排,到时候他李世民的皇位有了这部分人的民心支持,还不是稳如泰山?

至于李渊的作用李世民完全忽略了,只要他李世民不亲自提起,谁能知道这个铁路政策是住在深宫的太上皇提出的!

“铁路的铺设虽然需要用到铜,但也只是在表面包上一层铜皮,其他地方用木头就可...”李世民嘴里念叨道。

按照父皇所说,铁路用钢最好,可他却坚决否定。大唐一年的钢产量极低,而且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二十万流民的粮食问题虽然对于大唐来说很紧迫,但是更紧迫的还是漠北的突厥人。

颉利可汗随时可提十万突厥精骑南下,而大唐若不是他平时的赫赫战功以及在北疆打出的威名,大唐就不会有渭水之盟吓退突厥,只能像当年的晋朝一样憋屈的迁到金陵,北方再次成为游牧民族的牧场。

“可...现在关中北部刚乱,天下初定,百姓方心未艾,若是在征发徭役...”李世民脸上的笑容突然截止,反倒挂上了淡淡的忧愁。

修建铁路的花费比大运河轻的多是事实,可现在的武德九年也比不了隋朝的大业年间啊,更别说刚刚经历兵灾的关中!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李世民虽然不知道张养浩的这首元曲,更不知道那句“宫阙万间都做了土”也指过太极宫,以及他修建的大明宫。

但他对着八个字的理解非一般人能为,要不然就不会有休养生息四年,才在贞观四年发动对突厥的灭国之战。

可是李渊心里早就有准备,定定的看着李世民,沉声说道:“以工代赈!”

第四十章:卫家村

位于秦岭北脉的翠华山山清水秀,景色如画,最引人入胜的莫过于峰顶的湫池,涓涓细流自山中杂石而出,伶仃作响如乐工优雅的手持细长木棍敲动精致的编钟。湫池群山环峙,碧波荡漾,清明如镜,纤尘不染。

池南处有古朴厚重的的太乙殿,是旧时遇旱祈雨的地方,正殿里有泥塑木胎的太乙天尊法相,斑驳的木漆剥落,供台上的瓜果青鲜,三牲醇厚的肉香味远扬。

钉在房檐上的各色鸟类叽叽喳喳的鸣叫,玻璃弹珠大小的眼球却紧盯着肉食的鲜美,直到老朽的庙祝用扫帚驱赶,才不甘的凄鸣一声,扑通着翅膀重新飞入山林。

站在高高的原野,草木凄惶,高耸的枯黄野草被肆掠的北风压到,显露出昔年秦国上林苑薄浅的地垄,如众星拱月的圆形矮坡,曾经的先秦贵族在这里唱过‘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也曾有秦始皇手拄着长达三尺的太阿剑,明锐的双眼,抚着浓密的燕颔,戴着梁冠在此俯视来自蓝田大营的精锐秦卒,亦或有周亚夫驾着驷马的战车,率领细柳营的兵锐在此地追逐田野间的野鹿、蜜罐......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秦汉距今已经约有千年,以往山鹿戏跃的西面山腰也起了新兴的建筑,虽然比不了阿房宫的层峦叠嶂,隐天蔽日,可却也有广厦百间,琉璃瓦在日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

山麓下面,则是一间间的村舍,约有千数之多。自秦时的商鞅在孝公年间立下的《分户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商鞅与秦国俱皆亡之,然秦法无亡也!

又因南北朝几百年的战乱,造成户口流失,百姓隐露人数,诈老诈小,直接影响了国家税收与徭役,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文帝早在开皇三年就下令“大索貌阅”,即按照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

唐随隋制,对户口的抓控也很是严谨,这千舍人家,若是熟悉公务的县吏就可一眼看出约有三千之数......

鸡鸣狗吠于闾里之间,男人们打着短褐,扛着锄头朝着更西边的新开辟的荒地走去。可若是仔细看去,这些男子面相稚嫩,颔下的胡须柔软的和飘絮一样,而不是如成男猪鬃毛般冷硬......

在乡间田垄上,一个矮瘦如冬瓜似的少年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水,看着努力耕种的一个和他年龄差不多大小的略黑少年,眼睛中透出羡慕,但亦是感恩,略微感慨道:

“五日之前,县衙的县吏带着圣恩来了卫家村,任命黑子你为村胥管理我们这六十户人家,若非是黑子你跪下求太上皇,我等或许要像长安城下的流民一样,每日只能喝一碗筷子都立不住的稀粥。“

唐制,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皆曰符。又云:”君之命行于左右,左右颁于方镇,方镇布于州牧,州牧达于县宰,县宰下于乡吏,乡吏传于村胥,然后至于人。”

虽为小小的村胥,管理这六十户的人口,在大唐着实是个搓饵小人,但对于卫子扬来说,他已经很满足了。六十户的人口大多和他是原来是同一个村的乡党,刘姓居多,村名也是刘家村,可是自从他在太上皇面前那一跪之后,得蒙天恩,刘家村的人有了安居之处。

刘家村也被改为卫家村,实乃感恩卫子扬。

“王瓜,此不为某的功劳,是陛下他老人家体恤我等丢失家园,流离失所的可怜人。”卫子扬摇摇头,心里暗含感谢,若不是李渊及时出现,当日长安市集的百姓给的粮钱终有一日会用完,他的寡嫂即使那时不委身换五斗米,也会在未来为孩子谋一口吃食,有一个刘二麻子,就有第二个王二麻子。

“给的这些荒地才是实打实的安身之本,只要我们努力耕作,明年拘谨的环境就会有改变,某的侄儿...某定要养的白白胖胖,大哥的在天之灵定会为某欣慰。”卫子扬将手中的锄头高高举起,又沉沉落下,挖掘出的湿热的土壤就是希望。

“瓮里的粮食快吃完了...”王瓜半开玩笑道。

两人正说话间,却是卫子扬的寡嫂小跑过来,样子慌慌急急,清秀白嫩的脸庞上浮着一层密汗,两鬓的发丝沾湿,她喘着气说道:“吾弟,据说长安昨日爆发了瘟疫,里长要请你过去...”

“瘟疫?”王瓜脸色一惊,顿时愣坐在地上半天。

卫子扬踢他的屁股一脚,骂道:“瓜怂,翠华山距离长安半天车程呢,瘟疫哪有这么快传到这里。”

“不。”王瓜呆呆的摇摇头,目光眺望远方,良久问道:“黑子,你说某还能活下来吗?”

“滚,别说这些丧气话,好日子才过了多久?”卫子扬眉头一皱,将手里的锄头递给嫂嫂,手在肘间短褐抹了几下,将脏汗揩去,重新勒住软垮,他是准备跑回卫家村。

“嫂嫂,你在这里收拾一下,某去去就回,瓜怂,你和某一起走吧。”卫子扬背着王瓜坐着的田垄,大声喊道。

可就在这时,王瓜脸上厚厚的尘埃被清澈的泪水淌出两条沟渠,他低声说道:”某...好像得病了。“

说罢,王瓜对凑过来的卫子扬揭起衣袖,与黝黑的手掌泾渭分明的不怎么白的粗壮手臂上竟有数不清的小红点,他低泣道:“某...不知道,还以为是水土不服...两天前,与一个外乡的汉子胡咧了几句话......”

“听说长安那边已经将染病的流民关押在一处,若是医师没有办法救治,就准备择日烧死。”嫂嫂放出更震撼的消息。

王瓜的脸色越发难堪,“黑子,某难道没救了吗?”

卫子扬脸色一黑,手掌用力啪的一声扇向王瓜,骂道:”瓜怂,瘟疫是怎样还不知道,或许这只是常见的一种小病而已,担心个什么劲,跟某回村找里长问问?”

“不,某不回去,回去要烧死咧!”王瓜坚定道。

啪!又是一巴掌!

“横竖都是鸟朝天,你不去照样是个死字,还祸害别家,去了或许还有一条活路,就是真的...活不成,某...养你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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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道君能治

与后世,汝妻汝女吾养之的调笑之语不同。卫子扬的这一句话可是很重的,这个时候的女娃子可不是什么稀罕东西,隋末战场上关中汉子死在疆场上的不知凡几,寡妇女娃子多得是。

而卫子扬家里也不是什么丰厚人家,而是和他王瓜一起逃难来到长安,来到翠华山的。

一张嘴,就是珍贵的粮食。

......

一路小跑,卫子扬和王瓜喘着粗气来到卫家村。翠华山本来就无人家,这些都是最近迁过来的流民,所以房子也修的极为简陋,茅顶蔽室,屋舍相挨的极为紧凑,一大片一大片,逼仄的通道就是分割各村的界线。

卫家村乃是六十户人家结庐相连,乡党间也好抱团取暖。

朝东的狭道最边上是柳家的屋子,新建的茅草屋还未除去湿气,再加上秋露,接近时就觉突然一冷。

他们小跑过来身体正热乎,绝不是因为此地阴冷的环境,而是里三圈,外三圈围的密密麻麻的人群,不禁有本村的,也有邻村好奇的人,比肩继踵,窃窃私语。

卫子扬心底一沉,他心急想要进去,柳家少年和他也算是逃难的兄弟,可他试了几次还是没能挤进去,他的眼睛一亮,将王瓜的胳膊高高举起,窄袖自然垂落,那红斑自然而然的显露了出来。

“这里有得了疫病的人,不想得病的赶紧让开。”

这个原地炸弹果然奏效,村民唯恐避之不及,离王瓜三丈范围的人接连恐惧后退,就连修建简陋的版筑也坍塌了不少。

在人群露出的宽敞缝隙中,卫子扬终于看清了里面的场景,穿着褐色衣服,带着青纱帽的郎中面带忧色,拿着水火棒、腰间挎刀的县吏神情戒备,眉宇间有着嫌弃之色,肩膀不住的往外靠拢,还有几位和他颇为熟络的乡吏。

而在屋舍里面,柳家少年面色苍白,脸上、背上、胳膊...皆有着细密的小红点,和王瓜身上的如同一辙,因痛苦挣扎佝偻着身子,不时的咳嗽几声。

“大夫,敢问柳三儿可否有救?”卫子扬上前询问道。

郎中低着头沉思,听到有人问话下意识的摆摆手,回道:“得了天花,基本是没救了。”

“天花?”卫子扬失声惊道。

人群顿时又向后退了一大步,少数人甚至已经跑回家,不想待在这个是非地,而更多人因为心中好奇伸着脑袋,退着身子仔细捉寻每一句有意思的话,几个胆小的婆姨立刻大声的嚎叫起来,被临近的亲人掐着嫩肉之后才吧唧嘴意犹未尽。

而王瓜已经瘫坐在地,目光再次陷入了呆滞...

郎中脸色阴沉的看着卫子扬,脸上不断现出懊恼之色,对着乡吏问道:“此人是何人,冒冒失失的,天花非同小可,不能大肆宣扬,老夫唯恐百姓听到天花流疫四处慌乱,所以才...哪知...”

相熟的乡吏连忙上来告罪,说道:“徐太医勿恼,这是卫家村的村胥卫子扬,平时也是十分听话,想来是因为听到天花这两个字有些惊慌失措,因此大声说出了。”

徐太医颔首点头,卫子扬这个名字似乎曾经在长安市集传闻中听过,不过忘记是哪里了,冷哼一句说道:“再有下次,休怪老夫无情。”

乡吏讪笑几句,走到卫子扬那边,挡住徐太医视线,用脚轻轻地踢了几下卫子扬。

“某...只是太过心急,对不起太医,不敢再有下次。”卫子扬黝黑的脸涨的通红,像一颗熟透的杏子,结结巴巴道:“某的兄弟王瓜似乎也得了这害人的天花。”

徐太医闻言着急的走出屋舍,急忙的问道:“谁是王瓜?”

“瓜怂!”卫子扬拍了一下王瓜脑袋。

王瓜点点头,内心的胆怯浮现在这个关中汉子的脸上,他像一只被吓坏的鹌鹑,缩紧羽翼,颤抖的举起他满是红斑的手臂。

“是天花无疑,准备后事吧。”徐太医怜悯的看了这个朴实的汉子。

王瓜连瘫坐在地上的力气也没有了,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呼吸频率的急速加快让他感觉大脑一片空白,他心里感觉这样其实挺好的。

直到一个带着奢兰香气的女子跨过他横拦大门的身体,用娇柔的声音一字一腔的说道:“徐太医,此事未必,道君说了他有办法能救治。”

“道君?”乡吏和衙役愕然了,他们从未听过这世间有人敢自称为“道君”这个封号的。

君者,治辩之主也——《荀子·礼论》

君也者,掌令者也——《春秋繁露》

君这个字的意义太过重大,更何况是道者之君呢?即使是张道陵这个正一真人在世,恐怕也不敢就直接称自己为道君,那是犯忌讳的事情。

在南朝的《登真隐诀》中这样写道:“三清九宫并有僚属,例左胜於右,其高总称为道君,次真人真公、真君。”

“画屏姑娘,你过来些...”徐太医惊喜道,出了皇宫能在这荒僻山野间碰到一个熟人也是值得欣喜的一件事,他指着躺在床榻上的柳三儿和瘫软在地上的王瓜,说道:“画屏姑娘,还是离他们远一些,你这等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更容易沾染疫病,到时候只能像他一样等待老天爷开恩。”

衙役和乡吏听到徐太医这温和,充满关心的话语,不由的猜测起来这画屏姑娘到底是何许人?

要知道这徐太医可是太医署的太医令,位居正四品,虽然手里并未掌握实权,可对于这些毫无品级的’吏‘来说,确实大的没边了。

画屏白皙的脸上露出浅浅微笑,如香兰般引人神往,旁人荡漾的心如屈原《湘夫人》写的“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

她葱白的指尖指着柳三儿,淡淡说道:“徐太医你莫不是忘了,前些日子道君用发霉的馒头救了三皇子吗?道君自有此等本事,不是你等可以枉加怀疑的。”

“不可能,这天花自古就是绝症,除非病患自己熬过。”徐太医自喃的摇摇头,可是很快又不坚定了,心里暗忖道:“当日道君能用发霉馒头的药理救治三皇子,也言明蛇毒食腹无毒也,莫非......“

徐太医抬起眼直视画屏,暗含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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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无奈的抉择

王瓜抬头看向眼前女子婀娜的身段,穿着华丽的衣裳和发髻佩戴的花钿至少价值三贯钱,顶的上银州故里十亩地一年所产的粟米。如美玉的皓腕,姣好的容颜,镂空雕饰的银饰碰撞如仙音般悦耳。

若是如宋玉般的才子见了恐怕会伫立良久,呆呆的吟唱楚辞道:“貌丰盈以庄姝兮,苞湿润之玉颜。”

可王瓜这等乡村鄙夫也只等暗中搓叹:“这娘们身段好,屁股大,乃子够挺够圆,某要是死之前能和这婆姨在乡间麦地滚一圈,那该多么好。”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以往在他面前权势滔天的乡吏也是毕恭毕敬的弯着腰聆听画屏的一言一语。

“徐太医你且看这东西。”画屏拿出一个白玉小瓷瓶,从里面倒出约有指头大小的青色粉末,摊在掌心。

“这是?”徐太医皱着眉头,用指甲刮了一些凑到鼻子跟前闻了一下,有用指头摩挲半会,说道:“这就是那日的青霉,不过又与前些日子的不同,没有了那股霉味......”

“然也。”画屏赞许的看了一眼徐太医,将白玉小瓷瓶递给旁边的衙役,说道:“分别给得病的病患喂一些,记住每人喂大约三分之一瓶。”

“这...难道可以治病?”徐太医振奋了,从衙役手中夺走白玉小瓷瓶,看它的眼神就跟贪财的人看到了隐藏的宝藏,贪色的汉子看到绝色美人,贪吃的人看到绝世美味。

他恨不得现在就研究这青霉的药理,要知道天花病自古以来无解,若是他揭开了这千古难题,昔日张仲景能成医圣,他徐太医难道不能成为下一个医界神话......

“非也!”画屏摇摇头,看着徐太医困惑的眼神,然后解释道:“道君说了,这青霉中有抗生素,只能提高病患挨过天花病的可能,想要治好天花几乎没有可能,况且青霉造价极高,道君提纯青霉也太过艰难...”

天花病就算是用现代医学手段也未必能够成功治愈,国内医疗做的最成功的一点就是在儿童阶段就打了天花疫苗,当然也有其他的疫苗,比如乙肝疫苗,肺结核疫苗......

大名鼎鼎的爱新觉罗·玄烨,也就是康熙,他有个著名的外号康麻子,就是源自他幼时得的天花,若不是在传教士汤若望的帮助下,性命真的难以预料。从古至今,天花病的死亡率在30%左右,古代的死亡率只会高不会低。

徐太医憧憬的眼神又转为黯淡,想想就明白太上皇养尊处优,偶尔在医书上看过一个病例的治疗方子就很了不得了,而天花病这种历朝历代都头痛的流疫怎么可能没有医书流传下来?

想到这里,他手里攥的老紧的白玉小瓷瓶猛的一松,重新递给了之前的衙役,流疫和普通的伤寒不同,它最关键的是传热性极高,纵使长安患病的流民已经隔离,可难保有人传染,青霉造价高,又少。

这青霉素对于流疫又有多大作用!

如盘卧在草地的螳螂伸出锋利足以割穿昆虫甲壳的螳臂,即使如刀锋般锐利,但面对纵横田野间高大的车辕,还是显得无比渺小。

螳臂当车而已!

“老夫...早就该预料到的,平常的医药已经对得了天花的病患没有了,汝等...准备柴薪,一把火烧了这里,也包括病患...”徐太医老迈的脸露出几分狠色,悄声拉着衙役说道。

为了更多人不再染上天花,作为太医署的太医令,徐太医他有权利下这个命令,今时不同往日,若是再犹豫,死的人将会更多。

衙役有些犹豫,但是想到自己的职责,牙一咬,淌出两条清泪,对着围观众人喊道:“围观个鸟怂,徐太医有办法治疗天花咧,自家的婆姨、汉子、娃子,都互相看一看,有没有得了天花的,得了天花的赶紧过来,乡吏村胥你们往各村看看,将患流疫的人都带过来......”

衙役到底还是属于县衙的,在众人的常识里面,属于不能惹的那群人,即使是三老也要在他们面前恭恭敬敬。

卫家村的壮汉较少,从银州刘家村逃出来的时候,为了断后送了性命,可其他村的不见得少。那些汉子拍着自家婆姨的屁股,扒开平时吝啬不让别人注视的粗壮臂膀,有些脑子浑的指着自己婆姨屁股的胎记认为那是病症,当然脑子正常的还是不少,在乡吏和村胥的指挥下,有序的排查起有没有患病的人群。

天花感染的初期病症包括高烧、疲累、头疼、心跳加速及背痛,两三天后就会有典型的天花红疹分布在脸部、手臂和腿部。

最先开始送进柳三儿家中的自然是趴在门口的王瓜,在此之后,卫家村陆陆续续送来几个病患,而在这约有五千人之数的里闾,得天花的人着实不少,几刻钟后就有五十多人聚拢在一起。

“众位乡村父老,徐太医今天就在这里逗留一天,各位家中还有病患没有?走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大家在仔细看看,性命攸关的事情!”那位衙役站在倒塌的版筑上,碎掉的黄土化作尘土弄脏了他的薄履,不过他也没在意,奋声大喊道。

村民窃窃私语,知道各村村胥上去告知没有病患后。年轻的衙役心中松了空气,可又沉沉吸了口尘土,‘佟’的一下跪在了地上。

“吾等对不起乡民!”衙役脸颊的清泪化浊,打了自己几个巴掌,痛呼道:“二三子,堆柴薪,烧房屋,绝流疫!”

二十多名衙役抽出挎刀,明晃晃的刀剑将柳三儿的家与乡民分隔,乡吏们面色羞愧,指挥亲近人往茅屋扔着柴薪、火油。

被欺骗的乡民瞠目结舌,哪怕是犯浑的汉子也是愤怒的举起拳头,关中的汉子从来都是能打架绝不动嘴,可是当看到布满血丝与眼泪的衙役,乡吏,那双重若千斤的铁拳终究没有落下.......

在其中一个方脸的汉子,面色悲凉的跪地喊道:“狗子,爹对不起你咧!可爹也没办法......你早晚倒是个死,能不祸害别人就是积德啊。你放心,某和你娘会好好的,给你再生个弟弟.......”

第四十四章:上清紫薇正德道君

“徐太医?你这是干什么?”画屏愠怒道,单薄的身影一步跨到了执着刀剑的衙役面前,将他们其中一人的火把夺下来扔远。

衙役们面面相觑,不敢阻拦。

徐太医这时上前对画屏略微一拱手,说道:“画屏姑娘,既然道君的法子只能缓解天花,无法根治,但老夫要为其他人考虑......里面的病患虽是乡民的亲人,可得病的他们不是绕膝的娃儿,也不是拌嘴的婆姨,更不是扛着荷锄的顶梁柱,而是一个个夺走亲人性命的病魔!”

乡民默不作声,病患中的汉子呐言,就连平时和邻家吵架最嚣张叉腰的泼妇,也是眼圈红红,低泣不语,只有小孩子才懵懂的顾盼......

画屏咬咬牙说道:“徐太医,道君既然能开出青霉延缓病患死亡,未必不能救治?”

“你难道要违抗道君吗?”

“微臣不敢!”徐太医朝天一拱手,转身再次对着衙役喊道:“还不快动手!”

“你!”画屏切齿道。

徐太医笑笑,有些大无畏,抖了下退至手腕的袖袍,扯平褶皱的衣角,怅然道:“下医佐病,上医安邦。老朽不仅是长安一医者,更是太医署食粟千石的太医令,纵使道君在此,老朽也照烧不误!”

“是吗?”

拥挤在一堆的乡民中分开一条宽敞大道,几名壮年道士开道,看其眉宇,有几分厉色,熟悉府兵的官吏一眼就能瞧出这是乔装打扮的兵卒。而在壮年道士之后,有一戴莲花冠,穿青色道袍的老者不缓不慢的走了过来。

徐太医一眼就能瞧出刚才的话是这个老道说的,除了他还能有谁顶撞自己,可他脸上未见恼色,反倒诚惶诚恐的施礼道:“老朽见过道君。”

“道君!”画屏亦是行礼。

五日前,从两仪殿下了圣旨,太上皇脱俗入了道门,自号为上清紫薇正德道君,取翠华山之地建造太乙道观......

虽然太上皇入了道门,但是礼不可废,徐太医当然明白这个道理,若是敢有任何不敬,不用太上皇动手,自誉为孝子的李世民就先将他分尸了。

瞧那左右穿道袍的中年汉子,没有一点道门的清静无为,都是军中的肃杀之意。

“贫道为这翠华山之主,也为太乙道观的观主。”李渊含笑用手轻轻一扫拂尘,倒真的有几分超然物外。

乡民们窃窃私语,翠华山的倒有一座太乙天尊庙,被蓝田县衙迁移到此地的时候,信奉神灵的他们还曾经祭拜过。

可是道观?从未有过啊!

忽的,有些精明的乡民想起在山麓西面兴建的宫廷,好不壮观雄伟,问及役夫时也不甚了解,只知道是为长安的贵人修建的。

看眼前这架势,这个贵人明显贵不可言,徐太医称呼的时候也是用道君称呼。

而作为村胥的卫子扬此刻激动非常,他刚想喊出“参见陛下”的时候,却被他的寡嫂及时捂住了嘴巴。

寡嫂在他耳边私语道:“太上皇出家为道,若是想要说出大可自己说出,吾弟你只是一个村胥,宫廷的纷争最好不要介入。”

“汝等之病,贫道自有方法医治!”李渊站在高地上轻声说道。

话音一落,犹如落石激起千层浪,乡民从窃窃私语演变为轩然大波,眼含期待的看着眼前这个“仙风道骨”的道长。

“道君!道君!”

乡民激动的呐喊道,他们尽管不知道道君所代表的的含义,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表达自己最殷切的希望,和最崇高的敬意。

治疗天花,就意味着被衙役似畜生赶进柳三儿茅草屋的病患,有希望重见天日,不再憋屈的死在仅有尺寸之地的逼仄角落。

“呵呵,李世民你不知道的是,贫道入了翠华山,如鱼得水也。”李渊心里暗想道。

五日前,他言之凿凿提出“以工代赈”,讲明可将二十万流民中的青壮征为劳役,然后将这批劳役用作开辟从长安到洛阳的铁路,长安、洛阳两头并进,等到铁路开通,则流民无虑,更得到一条重要的交通线路。

至于小偷有没有趁此机会扒窃铁路的金属,这点无需担心,大唐的律令不是吃素的,而且在铁路两边会修建类似栏杆的围墙,并派遣官吏官吏,以及制定严酷刑法,总不能因为衣着华美容易遭人打劫,就反穿破衣烂履。

“此瘟疫,为贫道得势第一步也。”

“徐太医,病患何其无辜也,何以要烧死他们!”李渊扶额,痛心疾首道。

“道君,若是不烧死他们,老朽...害怕流疫蔓延,到时这里的人恐怕都要患上天花。”徐太医犹豫道,随后又问道:

“敢问道君,有什么法子可以治疗天花?”

“贫道自有法子,汝等不要担心。”李渊看了眼布满怀疑之色的乡民,大声宣扬道。

再次得到肯定的答案,乡民的心里稍安,看向李渊的眼神也包含着信任,关中大地,佛道盛行。

自武德元年开始,李唐不要脸的为自己安了一个名叫老子的祖宗,大肆宣扬得位的正统性,瞧瞧人家都是正统的玄门嫡系,上清的嫡系血脉,当个皇帝怎的了?

上行必有下效,李唐这般拥护道教,也使得关中这块风水宝地的道观如雨后春笋般成长了起来。在长安城中,有道观三十一所,女冠观六所,虽不如佛寺八十一所,尼寺二十九所多,但也着实不算少,毕竟道教就是那种我修我的道,你们爱咋咋。

朴实的乡民对着拥有着神道之力的道士有着莫名的信任感,而行走在关中的药王孙思邈也恰恰是道士。(孙思邈有多么厉害暂且不提,毕竟几百年后还有个韩玉昆不要脸的自称药王弟子。)

“苏猛率人将火把灭了,然后将这方圆百米划为禁区,派人看守里面的病患,让他们不要随意走动。”李渊对身边一个身材高大的道士说道。

“是,道君。”苏猛抱拳称是,带着几个道士指挥他们撒上手里带着的石灰粉,划分一个个隔离带。

“徐太医,贫道有话要与你说。”李渊对着发楞的徐太医笑道。

第四十五章: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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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三儿的家在巷子西边,而卫子扬则在巷子朝东方向。稍过片刻,卫子扬作为卫家村的村胥,也抱着感恩的心思便带着李渊和徐太医进了他家。

卫子扬的家比起这一条街的茅顶陋室来说要精致些许,但总归是来自关中北部的流民,还是寒酸许多。

走进了内室之后,卫子扬道了声歉,便知趣的走出去关上门。

听到吱牙一声的关门声,以及侍卫的呵斥声后,徐太医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问道:“陛下,真的有法子能治疗天花吗?”

“呸,叫贫道道长也好,道君也罢,就不要叫陛下。”李渊带着鄙夷的眼神扫了一下徐太医,右手甩了一下拂尘,示意他现在的身份。

徐太医愕然的点点头,然后继续追问。

“没有办法救治,天花乃是绝症,贫道手中的青霉素只能减轻病痛,能不能活下来全靠运气和他们自己的意志。“李渊无奈说道。

“什么?”徐太医也被这对主仆彻底搞得怒意顿生,一会能治一会不能治。他愤怒的跺了跺脚,低声争执道:“道君,您这又是为何?既然没有办法救治他们,现在就应该烧死这些人,以绝后患!”

“胡言乱语!”李渊眉头紧皱,呵斥道:“从古至今,哪有遇到天花病症就要烧死得病之人的,不能治,则烧死,这是多么荒谬的道理,你愧为医者!”

中国古代出现流疫大多都是隔离,除非病人死亡,才会选择烧死,遇到有些注重遗体的家属,更是会和地方官府闹。但这些流民孤苦无依,好不容易得到官府分的田地,所以抵抗情绪倒也不是很大。

“微臣先为臣,后为医。”徐太医老泪纵横,梗着脖子喊道。

他也不想烧死这些患病的流民,可偏偏这些患病的流民却在翠华山,距离太上皇的道观也不过几百米的距离。牺牲这些人,能换来其他流民的安全,也能将太上皇的后顾之忧解除。

这便是他身为御医的职责!

“你...”李渊心里很生气,为这可恶的封建思想糟粕愤怒。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横跨华夏两千年的条条框框就是围绕“孝”这一个字形成的。

孝,即为忠,皇帝自称为臣子君父。

郭巨埋儿,卧冰求鲤......多少滑天下大稽的事情被写入二十四孝中,要求世人尊守。

他不禁想起鲁迅说过的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大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大唐还没有明清那样禁锢思想,可是有一些观念却是根深蒂固,而这些观念就是儒教的核心,可换而言之,摒弃儒教,那华夏...还是原来的华夏吗?

而李渊他自己却是站在金字塔顶尖享有权利的那一小撮子贵族,他不会革自己的命,只能对着徐太医长叹一声道:“贫道...明白了,这天花贫道没法子治,可让未染上天花的人此生都不会再染,我......还是有办法的。”

说完之后,他从陋室的窟窿看向窗外,正午的阳光很是明亮,可是秋日里的低温寒气却依旧刺骨。

李世民是个好皇帝,李治也是个好皇帝,可是他们只会让中国的这趟列车按照原来的轨迹行驶,但终有一天,崭新的列车就会变得陈旧,直到......倒下的那一霎那!

“我要当皇帝!”李渊心中萌发起强烈的渴望,之前的他只是随波逐流,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

可现在他有了,像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一样,改革大唐!

徐太医激动了,不顾上下尊卑紧拉着李渊的袖子,多年的行医济世,他对生命早已漠然,可又深刻于骨,“陛下,你莫要再诓骗微臣......未染上天花的果真让他们一生不染?”

李渊心乱如麻,敷衍的点点头,也顾不上称呼的变化,随口说道:“此法乃是贫道昨夜入盟之时,太清圣人所传,必然不会有假?”

“太清?难道李唐真是老子的后裔?”徐太医狐疑的心里嘀咕几句,疑惑颇多,良久说道:“死生之大事,任何治法皆须病理辩证,检验之后才能对症下药,道君,敢问是什么法子?让老朽先行一试?”

“也不是多么难的法门,昨夜太清圣人告诉贫道之后,恍然之后才知我等一叶障目。”李渊吐了口浊气,重新带上了淡淡的微笑,说道:“徐太医,假若将天花比作剑戈,那么人体就是赢弱的草甲,一击便碎,但若是换上铁盾,又将如何?”

“太清圣人告诉贫道,人体有三大护盾,第一护盾乃是皮肤、粘膜,第二护盾是......”

徐太医听的云里雾里,什么特异性免疫,什么非特异性免疫,还有什么抗体、抗原之类的,这些东西他一个也没听过,不明觉厉,但是听到种牛痘可以用于抵消天花病毒。

嗯,天花病毒,李渊话里的名词,徐太医只记得了这个,觉得异常贴切,他忍不住说道:“从牛身上或许的脓液,果真能防治天花病毒?”

“当然,一言九鼎!”李渊忍不住扶额叹息,老头不可教啊,他已经将这些知识说的够简单明了,但是他就楞是听不懂,只对牛痘防治天花感兴趣。看来今后要找一批小孩来学习现代的医学常识,不能找老头,他们已经对中医治病理论根深蒂固。

听到李渊这句话,徐太医兴奋的打开屋门,小跑出去到了柳三儿家,对着衙役大喊道:“二三子,先不烧了。”

衙役们面面相觑,病患们听到这个好消息,不由得泪水横流。

“去给老朽迁来这里所有的牛。”徐太医对着乡吏吩咐道。

乡吏们抱拳称是,能不烧死这些病患最好,他们欺骗乡民将病患骗来柳三儿家中,已经是惹了众怒,要是再烧死他们,那今后在村子里就真的没有好名声。

哪怕他们是为了大家着想!

第四十六章:被赞扬的感觉真好

不多时,卫家村狭小的通道上就挤满了乡吏们前来十几头的黄牛,这些黄牛膘肥体壮,喂养的极为结实。

可在十几头黄牛中,却有三只黄牛瘫倒在地上,精神不怎么好,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嘴里不停嚼着什么,一双暗浊的眼睛随意的扫了一下人群,就有毫无兴趣的垂下去,只剩下一条牛尾垂头丧气的左右摇摆。

李渊走过去蹲下身,看了看牛的腹部,果然是母牛,暗红的**,而且长了几块疮斑,都已经发了脓,黄黄的,很是恶心,它确实是一只患了天花的母牛。

徐太医也蹲下身子,惊奇道:“道君,这牛已经迁过来了,可又如何治呢?”

正说着,他毫无顾虑的伸向母牛发脓的部位,捏了捏,挤出脓液,凑到鼻间闻了闻,觉得有些恶心,干呕几声。

“不难,这头牛其实也患了天花,但牛的免疫力可比咱们人类强很多,虽然感染的天花病毒是相同的,但牛经过自身的抵抗和免疫之后,已经能产生一定的免疫能力,所以天花对于人来说是必死之疾,可对于牛来说,却鲜见死亡......”

养牛的牛倌听到这句话,讪笑几句,说道:“几位贵人,小人叫魏三,我家祖辈从古至今就是养牛的,牛身上患的这种病倒不是很罕见,记得几十年前,就有过一次,我爹叫他黄濑子病,牛扛过去几天就完事了。”

“这倒是稀奇。”徐太医赞叹几句,毕竟他是医学世家,而不是那些行脚医生,所以牛身上的这种病症医书上从未有过记载。

对于历代王朝来说,牛虽然是农耕重要的工具,严禁私自屠杀,可是并不代表着中原王朝缺牛,死上几头又会有谁在意呢?

“咱们人体上若是哪里溃烂,没有细心处理的话,便会有发脓的现象。记得贫道说的细菌和病毒吗?它们通过空气传播接触伤口,而作为护盾的人体就会进行抵抗,那些脓液便是一部分的细菌、病毒和身体产生的抗原。而经过牛抵抗之后,牛身上的脓液便携带着牛的抗体以及天花病毒,但和之前的天花病毒不一样,这时候的天花病毒基本被消灭了,只残留很少的一部分,脓液更多的是抵抗天花病毒的抗体。”李渊缓缓解释道。

徐太医听的一脸茫然,两只手不安分的姣着下裳,满是沟壑的老脸上...涌上几分羞愧!

好多听不懂的名词,但是......好厉害!

明明太上皇也是昨夜入梦被太清圣人传医治的法子,可为什么他现在用的如此轻松,简直信手拈来,莫非......真的是天资差异?

学神和学渣不能比啊,谁比谁伤心!

“道君所说...虽然在理,可治病并非小事,正如当日道君所言蛇毒入腹无毒,老朽也找了三只公鸡做了实验,可今日天花流疫也需要实验,而且...必须是人!”徐太医正声道。

李渊点点头,也没有反驳,怎么治疗天花他通过金手指也只是一知半解,若是没有人实验,他也不敢就擅自给人种牛痘。

“这治疗天花的法子就是种牛痘,用病牛的脓液涂在人的伤口。你们,可有人敢上前一试?”

他双眼扫视围在自己身边贴身保护的侍卫,各个身穿道袍,但他们也曾是战场上冲杀的汉子,被李世民派来保护他和道观,各个人高马大,身强体壮,用他们实验再好不过。

离李渊最近的是校尉苏猛,统领太乙道宫的五百护卫,燕颔虎目,八尺汉子。半跪在地上喊道:“末将乃是关中泾阳县百里乡上林村人,若此次死了,还请陛下能让末将荣归故里,厚葬与某!”

说罢,双膝着地,叩了几个响头。然后从亲卫的刀鞘中抽出利刃,在自己的右手臂猛的划了一道子。

李渊点头应许,对着苏猛颔首道:“若是苏校尉此次成功试药,不管成功与否。朕都会感谢你,关中父老,二十万流民也会记得你的恩德!”

一刀划过,鲜血从黝黑的手臂上喷涌而出,可是苏猛没有半分害怕,紧张,反倒对着相近的侍卫喊道:“马老二,把你藏的好酒给某拿来,某这次也学学关二爷。”

李渊嘴巴顿时抽了几下,划伤也不用这么猛吧,真是个楞怂,摆摆手赶紧让徐太医上前去包扎伤口和试药,

马老二面向凶恶,穿着一身道袍,但听到苏猛的这句话,像受了冤气的小媳妇,扭扭捏捏,但随即在苏猛的瞪眼下,无奈揭开裤腰带,磨蹭的掏出一个黑黝黝的小竹筒,仅有三指粗,递给苏猛。骂咧咧道:“苏校尉你可不能治我的罪,这酒可是某存底的,平日里值勤的时候半点也未曾喝过。”

“怎跟个娘们似的。”苏猛喝完竹筒里的酒,一甩头不仅是骂马老二,也是骂徐太医。

徐太医医术高明,也是非常细心,从牛身上取出一小拇指头的脓液抹在了苏猛的伤口上,然后用麻布细心的包扎,伤口纹丝不漏。

“好了,就等几天后的实验结果了。”李渊道,此次的天花疫病他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只能希望没有更多大唐子民死去吧。

可当他转身的时候,却发现几百名的村民成半扇形的圆弧将他和徐太医包围着,他们的眼里有着彷徨、迷茫,以及一丁点的...期望。

李渊突然眼睛一亮,在四周找了个半人高的土垄,站在上面,干咳一声,喊道:“乡亲们,你们知道贫道是谁吗?在长安上坐龙椅的你们知道是谁吗?”

众乡民疑惑的摇摇头,随后又点点头,坐龙椅的还能有谁,皇帝嘛!

“咳咳!那坐龙椅的是贫道的龟儿子,而贫道就是大唐的开国皇帝,也是大唐的太上皇,你们知道是谁让你们迁到翠华山,分田地,分粮食,那是贫道的意思。”

乡民听到这句话,顿时跪倒在地,如秋风吹倒麦田一般,哗啦啦的一大片,眼里包含泪水。

而在乡民里面的卫子扬跪地喊道:“这就是陛下啊,陛下从未忘记我等百姓,在长安时,若不是陛下,某的嫂嫂可能就被卖了,太上皇是吾等之恩人,吾等永世不能忘怀啊!“

“太上皇,吾等永世不忘恩情!”乡亲们奋声道。

“啧啧,神助攻啊!”从憋屈的皇宫走出来,李渊头一次感觉内心的激荡,多么纯朴的乡亲们,他感觉爱死他们了。

被赞扬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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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又闻名人

卫家村的柳三儿家包括相邻的几家邻居被划为了禁地,里面关押了三十四名天花患者,为了防止逃跑,李渊特意分了一百名太乙道观的护卫看守。

太乙道宫共有一千名护卫,都是从禁军里面挑选的。总共又两名校尉统领,一名是苏猛,他是平民出身,为人豪爽,充满了关中汉子的特点,冷、硬、犟。另一名就有点意思,是潞国公,左卫大将军侯君集的儿子,侯广亮。

卫家村的事情结束之后,徐太医便带着苏猛坐上了马车,前往长安。

……

“伯伯,起床了~”武珝轻步走到李渊的软塌,趴在他的耳边,突然大声喊道。

打着瞌睡的画屏也险些跌了下巴,一双杏眼含怨的瞪了一眼武珝。边走边揉着眼睛说道:“小珝儿,怎么今天起的这么早。”

她伸了个懒腰,作为李渊身边的女官,每天卯时就要穿好衣服,在旁边时候着。

李渊打了个哈欠,从床榻上起来,一个拦腰就将武珝抱在了床上,放在了他的腿上,用手“啪”的一下打了她的屁股,故作怒意道:“让你再吓伯伯。”

武珝撇撇嘴,双腮鼓的涨涨的跟河豚似的,扭过头,纤细的手臂拄着下巴。

“怎么了?”李渊将武珝放下,双手伸进金盆,洗了洗,然后接过画屏递给的毛巾,擦着脸。

画屏低笑一声,走到李渊旁边附耳道:“陛下昨日承诺了,和小珝儿一起去湫吃玩耍。”

李渊了然点点头,太乙道宫虽然不错,但住久了也会感到腻烦,更别说武珝小孩子的天性,平时有侍女陪她玩,可是令人奇怪的是她却十分粘自己。

而翠华山的湫池离太乙道宫不远,那里物产丰美,是个好观光的去处。不过他担心武珝在湖边玩耍,要是跌进水里怎么办?

“长安那边的消息怎么了?苏校尉的病有好转了吗?”李渊担心道。

如今已经是距离天花疫病爆发的第三天,苏猛自从那日和徐太医一起去长安的时候就开始昏迷发烧,浑身滚热,身上长出了红点,正如天花病的症状。

这个发现让徐太医又喜又怕,喜的是病牛身上的脓液正如太上皇所说,里面含有天花病毒,可以让人患上天花,但是怕的是苏猛这一下子就死了……

画屏嘴角含着微笑说道:“清晨就有快马从长安过来,苏校尉已经清醒,虽然有些赢弱,但是天花病却好了。”

说完她敬佩的看着李渊,能马上夺江山,也能救世为良医,多么优秀的男人!

如果说好男人身上有闪光点,那么李渊就已经如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可惜就是老了,要不然现在的皇帝陛下也不会那么容易篡位。”画屏心里暗暗道。

“皇宫有什么消息?”李渊在画屏的服饰下穿好道袍,随意开口问道。

“听信使说,皇帝陛下已经让工部总领修建铁路的事宜,从流民中择选三万青壮修建从长安到洛阳的铁路,只是因为天花流疫耽误了几天时间,现在徐太医那里已经宣告种牛痘成功。”画屏用玉手抚平道袍的褶皱,缓缓说道。

“对了,道君,徐太医传来私信,还请您过目。”画屏从案几上拿出一个黄色信封。

信封上盖有戳印,显然是没有拆封过的。

李渊接过打开信封,仔细的看了起来,徐太医在信中表明了对他的感激之情,云云说了一大堆太上皇为天下黎民百姓立下了福祉,听闻长安已经有人为他立了生祀,祈求太上皇长命百岁等等,最后一句委婉的提出了他师傅想要求见他一面。

将信纸折好重新放回原位,李渊对画屏问道:“画屏,徐太医的师傅是谁?”

画屏惊讶的看了李渊一眼,低声说道:“陛下,徐太医的师傅可是和你同为道士,就是民间大名鼎鼎的孙老神仙—孙思邈!”

“药王孙思邈?”李渊惊声道。

听到药王孙思邈,李渊的震惊可比见李世民少不了多少。孙思邈的名声之盛,在后世关中地区依旧有人感恩戴德,简直不亚于鉴真东渡后,十七世纪的日本人依旧盛行在锦囊上绣鉴真和尚。

华夏不同于日本是个封闭的岛国,文化闭塞。举个例子,唐装和明服已经差别极大。

孙思邈的名胜之盛,其中一部分原因得益于佛教不要脸的在宣传孙思邈是他们的药王菩萨下凡救人。

人家明明是道士好不好……

“孙思邈…有多少岁了?”李渊问道。

后世对孙思邈很是推崇,也知道他很长寿,医术上也是站在古代中国最顶尖的前沿地位,但是对于他的寿命还是捉摸不定。

武德九年的孙思邈到底有多少岁?

画屏正要回答,谁料武珝立刻抢答了,举着小手在李渊面前晃荡,引起他的注意,说道:“珝儿知道,听我爹爹说孙老神仙已经有了80多岁了。”

“准确来说八十三岁。”画屏纠正道,“道君,孙老神仙在民间的声望很大,尤其是关中百姓得到他救治的人最多,在长安街头的医馆更是处处可见孙老神仙的画像,每次大夫救人的时候,必要先行拜一拜孙老神仙。”

……

翠华山山顶的湫池,有一个老道士风尘仆仆,脸带倦容,半月前他在洛阳与人论道。后来听说颉利可汗率十万突厥铁骑直达高陵,他这就急匆匆的出发赶往长安。

门下的弟子劝他不要去长安这趟浑水,毕竟突厥人穷凶极恶,到时候一个不小心死在兵灾,更何况他年龄大了。

可是谁能想到,孙思邈这个京兆华原人(铜川),为人和关中汉子一模一样,就是死犟,甩袖愤然道:“此次突厥南下,长安必定流民遍地,我等修道之人,若是盛世可以苟且山中潜心修道,可正值百姓水深火热之时,安能闭关封山于百姓生死不顾?”

但令孙思邈惊奇的是来到长安之后,他门下的弟子徐太医却令他惊喜连连,长安的流疫得到了控制,天花也得到了有效的防治。

孙思邈是头一个提出防大于治的医生。

而这些东西都是……远在翠华山的太上皇提出的!

孙思邈突然有种兴趣想要和李渊见上一面,但李渊毕竟是太上皇,并不是平日里的乡民,所以他一边让徐太医写信,另一边自己就早早马不安蹄的来到翠华山。

第四十八章:武珝落水

太乙殿位于湫池旁,古朴的宫殿式建筑在荒野中很是扎眼,孙思邈一眼就看到了,整了整道袍,就踏入了殿门。

道士哪有遇见神仙不拜的道理。

他恭敬的从庙祝手中接过三根劣质线香,对着斑驳破败的太乙道尊拜了三下,然后插入香炉中。

庙祝大约五十多岁,白发苍苍,面色黝黑似乡下老农,比苍颜鹤发的孙思邈看起来还要老,还要憔悴些许。

“咳咳。”庙祝盯着孙思邈仔细打量了几眼,看他仙风道骨,定是道门的前辈中人,不由得脸色就柔和许多,问道:“道长是从哪里来?”

孙思邈笑笑,指着翠华山山顶四周围绕的云雾,说道:“贫道从山里来,往山里去,留在山林间。”

庙祝听到这句回答并没有半分不快,反倒心里敬意大起,能说的这么云里雾里的,除了道门前辈又能有谁呢?他是太乙殿的庙祝,同时也是半个道士,恭敬道:“道长先留步,老朽前去为道长倒杯热汤。”

孙思邈点头称谢,四处在庙宇里张望了几眼,然后就盘坐在道像前的蒲团。

片刻的功夫,庙祝就拿着一杯飘着茶沫的茶汤递给了孙思邈。压好的茶饼那是只有达官显贵和豪奢之家才能享用的,平常普通的百姓只能喝点用碎茶叶熬煮成的茶汤,砸吧砸吧嘴巴感受点茶味。

孙思邈一饮而尽,将茶碗放回木案,轻声询问道:“请问庙祝,可否对最近的流疫有所耳闻?“

庙祝一愣,随即展颜笑道:“道长,这天花流疫闹的关中人心惶惶,道长在山中苦修多日,倒是不太了解。你且看这庙前的三牲,乃是翠华山的乡民亲自所献,往常这里香火一年也不见几人......”

看到孙思邈还有些不解,他索性站起身,指着远方,在翠华山的山麓下,四处都是长的高高的野草,一片金黄色,可是在临近乡舍房屋的荒地却光秃秃的,宛如中年男人的地中海发型,两边高,中间光。

但孙思邈却不因此兴叹大煞风景,反而面带喜意道:“翠华山自古乃是皇家园林,二十年前来此地时还是一片荒芜,只有秦汉遗迹在此地残留,想不到啊......”

虽然翠华山的上林苑早就已经荒弃,但不代表着黎民百姓可以在此地耕作,这里严格来说是属于皇家园林,在先隋,乃至北周等之时,这里都是皇帝游猎的场所。

几十年前,北周宣帝曾在此游猎时,不慎昏迷不醒,然后悲催的一幕发生了,杨坚等关陇贵族当时担任他的禁卫,之后伪造遗旨......

“在颉利可汗突厥铁骑南下掳掠之后,关中北部百姓流离失所,二十万百姓聚于长安城下成为流民,太上皇心生怜悯,下旨迁三千流民于翠华山,免除三年赋税,并且分割田地......这些都是过来上香的百姓告诉老朽的。”庙祝呵呵笑道。

“可这些...与天花流疫有什么关系呢?”孙思邈皱眉问道,他此次来翠华山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了解关于“种牛痘”的信息。

“道长勿急,前些日子长安天花闹得沸沸扬扬,翠华山这边也有人感染上了天花,当时徐太医扬言要烧死那些得了疫病的百姓。”说到这里,庙祝脸色一寒,虽然徐太医的做法残忍,也是那时候的正当措施,但是他心里终究过不去这道坎。

“烧死?”孙思邈惊声道,他在长安的时候,徐太医故意隐瞒了这其中的一部分故事,看来另有蹊跷啊!

......

午日的阳光恰好,李渊躺在一块晒的暖和的大石头上,大石头斜立在泥土中,手里拿着一个钓竿,平静的湖面偶尔有几只蜻蜓惊起微波。

几十名护卫分散在湖边,有的踏在野草上,有的趴在草丛中...而在靠近李渊身后的几步,立着一个长相英挺,剑眉星目,上唇留着两道八字胡。

这是一个青年将领,因荫功被封为校尉,前来太乙道宫做李渊的护卫将领。

他就是潞国公侯君集的儿子,候广亮。

侯君集虽不如长孙无忌、房玄龄这般炙手可热,但也是李世民的心腹爱将,在玄武门之变时更是立下大功。

司马炎之心,路人皆知。

李世民派遣侯君集的儿子担任李渊的护卫将领的缘由,李渊心知肚明,不过他也乐得如此。

侯君集现在红的发紫,可是朝廷上下都知道他“头生反骨”,日后必反,当年诸葛亮断言魏延也是这般。

但是侯君集不信,他认为李二是个好皇帝,心胸开广,应该不会迷信这样的传说,可是他恰恰看错了李世民。

贞观年间,李淳风卜卦说:“唐三世后,有女武代王。”

李世民听后哈哈大笑,可是对此长了一个心眼,一次举办宴会的时候李君羡喝酒多说了几句,说他的小名叫做五娘。又因为李君羡的官称和封邑皆有武字,李世民越想越不对劲,后来找了个由头直接将李君羡杀了。(杀李君羡的理由是因为他信佛,勾结妖人,谋不轨。)

每一个千古一帝,没有一个是心胸开广的,如果说有,那也只是他们的目光所及处,而神学,恰恰就不在此列!

“伯伯,鱼儿上勾了。”嬉水的武珝看到用猪尿泡做的浮子在水中上下摇动,立刻出言提醒道。

李渊点点头,立刻从斜躺的巨石上起来,用力拉住鱼竿,猛的一下,一条臂膀长的草鱼就被拉出了湖面,“这鱼至少有十几斤重,待会回去贫道给你们做红烧鱼。”

他心底正美美想着该用什么料理来烹饪草鱼,烹饪多长时间最好,怎么才能使鱼烧出来的最鲜最嫩,这可是一条纯天然无污染的好鱼儿,要充分的发挥他后世的厨艺才行。

可就在这时,武珝一个踉跄就跌进了湫池中。

“珝儿落水了...候校尉,珝儿落水了,快救珝儿。”画屏和李渊同时喊道。

他们两人都不会水。

十几天的相处,武珝和李渊,以及画屏早就感情深厚,所以此刻,两个人都面色紧张,担心不已。

候广亮脸色一紧,急忙卸了随身穿戴的皮甲,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湖水,扑通扑通的四处游着。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候广亮重新钻出水面,手里抱着武珝蜷缩在一起的小身体。

李渊连忙从候广亮手中接过武珝,她的肚子鼓鼓胀胀的,小嘴巴像金鱼一样不断吐着水花,面色苍白,小身子打着摆子。

九月份的湖水早就冷若寒冰。

第四十九章:见孙思邈(求推荐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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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屏对着武诩做了简单的救治之后,却发现她还是昏迷不醒,浑身滚烫若火炉。

“道君,珝儿该怎么办?湖水那么冷,珝儿又这么小,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画屏将武诩抱在怀里,心急如焚道。

“快,候校尉,去请太医。”

候广亮点点头,他冷的打了个摆子,搓了搓手,披上手下侍卫递给的外衣,就往山下跑去。

太乙道宫乃是太上皇颐养天年的居所,配备齐全,太医也有几名随时候命。

“顾不得了,先脱了珝儿的衣裳,这般潮湿,迟早闷出病。”李渊看了眼武珝湿哒哒粉红色的衣裳,摇头道。

仲秋的山上本就温度低,要不是正午的大太阳让温度回升,他也不会选择来此地钓鱼。

可却怎么也没有预料到,武珝竟然会落水?

前世的中小学包括大学,每到暑假天热的时候班主任也会三令五申让同学们不要下水,可是再口口声声的保证,但华夏还是每年至少有几千人溺水而死!

只是没有想到,这件事跨越千年发生在了他的旁边。

“脱...衣服?”画屏有点迟疑,武珝毕竟是个小姑娘,虽然只有三岁,但男女之防不可不顾......

“呸!”李渊似是想到了画屏在担心什么,转身一振道袍,道貌盎然道:“珝儿在贫道身边呆了已有大半个月,早就视为吾的亲生儿女,再说珝儿才三岁,贫道岂是那种人?”

末了,李渊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弱水三千,朕只取一瓢也!”

画屏脸色有些羞红,太上皇说的没错,武珝才三岁,一般人哪会想到那方面,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而最后一句,则被她直接无视了......

于是,画屏羞红的低着头,躲在大石头下面,仔细的解着武珝的衣裳。

古人衣裳繁琐,尤其贵族,所以画屏脱武珝衣服的时间不短。

而她不知道的是,正人君子的太上皇老人家却猥琐的从石头旁探出脑袋,如乌龟缩头似的小心翼翼......

“只是白花花的一片,一个小姑娘有什么好看的,还是张婕妤好看,只是贫道有气无力啊!”李渊砸吧砸吧嘴,心中虽想着张婕妤曼妙的身材,但还是敬而远之。

他偷看武珝,完全是恶趣味,三岁的孩子还是花骨朵,他这个大叔还不至于辣手摧幼儿园小朋友。

想想一代女皇武则天,小时候的身体被他看了,这是多么大的成就啊!

“道君,换好了。”画屏没好气的看着太上皇,小孩子家家有什么偷看的,要偷看也要偷看她这种身段张开了的...

想到这里,她暗中啐了自己一口,真是不知羞!

“换了就好,咳咳。”李渊干咳几声,脸色如常的从另一边的大石头走过来。

画屏脱去了外面穿着的小袄紧紧裹在武珝的身上,小家伙手臂惨白惨白的,甚至还有一点冻青的於伤。

......

几刻钟后,候广亮领着一个比李渊更老的老道士来了,他的腰间挂着漆木匣子,却健步如飞,比候广亮一个小年轻都差不了多少。

老道士整了整道衣,捋着雪白长须,昂首道:“老道孙思邈见过陛下。”

在一旁打着摆子的候广亮顿时愣住了,“道...长是孙老神仙,某有眼不识泰山啊,刚才冒昧得罪老神仙,是某的错!”

说罢,候广亮就讪讪笑了声,给孙思邈赔礼道歉,“孙老神仙,某的年轻从小就说过,关中有个老道士医术高明,能起死回生......想不到某今日见了本人。”

孙思邈在关中是个传说,贞观年间,李世民接见的时候也是倒履相迎,可见他在民间的威望。

候广亮从湫池回太乙道宫请太医的时候,恰好看到孙思邈背着药箱正在向山顶徐徐前进,于是二话不说就将他扛起来往山顶上跑,老而不死是为贼,能活这么大岁数的道士手上必定是会医术的。

可没想到孙老神仙苦笑着说他走的更快,于是就有这戏剧性的一幕。

“妇科圣手孙思邈?”李渊憋着笑,看着孙思邈这一脸淡然装逼的老神仙模样。

孙思邈被尊称为药王,在医学界的地位不由分说,是第一个写出《妇人经》的医学先祖。

《妇人经》里面介绍了女子月经不调,月经紊乱,闭经......

很难相信这么个百八十岁的老道士,对于女人的研究果然精髓入骨。

孙思邈脸色有些羞惭,妇科大夫不仅是后世调笑的对象,在古代更甚,他极力辩解道:“老道那是本着医者心,没有半分龌龊心思,不论美貌与丑,都是老道的病人,为何男人隐疾有医者治,而女子却无人问津?”

“孙老神仙误会了。”李渊笑了几下,他对孙思邈还是和敬佩的,他提出“防大于治”的医学思想,还是在妇科、儿科等的建树,都是后人值得仰望尊敬的。

用陈子昂的一句话:“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着。”孙思邈正是古代中医承前启后的大人物,就是明代的李时珍都显得有点逊色。

“对了,贫道已经出家,孙老神仙用道友称呼即可......贫道刚才不过是戏谑之言罢了,先看看某这个小侄女的病吧。”

孙思邈点点头,右手扣住武珝的手腕,然后再摸了摸她的额头,说道:“这个女娃子没什么大事,待会就会苏醒,记着回去煮几碗姜汤热热身子就行。”

“多谢孙老神仙。”画屏将武珝抱紧怀中,由衷感激道。

将武珝的病情弄清楚后,孙思邈突然对着李渊深深一拜道:“老道于长安听闻我那弟子言说乃是太上皇用种牛痘的方法解决了天花,而且谈论时提及老道生平从未听过的...病毒...抗体...”

“求太上皇不吝赐教!”

李渊在得到徐太医的信之后,就猜到会有这个时候,可没想到这么快,都说穿唐初在套路上孙思邈基本都是第一个npc,其实不然,当身处那个上层圈子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圈子很小,大佬很多。

根据数学的六度空间理论猜想,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六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

第五十章:孙恪姓李!

先前上山健步如飞的孙思邈,现在下山的时刻却有如龟速,亦步亦趋跟随在候广亮身后,偶尔还会落下。

他的目光似明灭不定的烛光,有时灿烂如高高挂在天空的烈阳,可是又如迅速坠落的陨星,黯淡无光。

太上皇对他的到来表示了极高的尊敬,颔首道谢,不像翱翔在九天的巨龙不屑于俯视底下的虫子,而是亲和如乡间老农,偶尔眼里闪光的精光预示着昔日隋炀帝叫着的“李阿婆”绝对不简单。

孙思邈是从北周武帝活到现在的人,经历形形色色的人,就这长安城的皇帝也换了几茬,生死早就看淡,若不是从徐太医那里了解到这个“隐居”在翠华山的太上皇解决了千古难题——天花!

他也不会前来此地,达官贵人他一向是躲着的,如候广亮就追问如何长寿,如何养生.......可他就喜闭口不答。

乡间贫瘠百姓躺在木板床上等死的时候,他却知无不言,甚至自掏腰包买药。

令孙思邈最意外的是,太上皇笑了笑,没有答话,他也能理解,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所以,他骄傲的看着李渊,铿锵道:“老道愿用长寿之道换陛下疫病之方!”

长生之道,孙思邈不敢妄言,可长寿,恐怕大唐唯有他敢骄傲的这么说,他已经活了八十五岁,但看起来比太上皇还要年轻,腰肯定也比他的好。(孙思邈的年龄为迷,考据党就不必执着了。)

未曾想到,这点在孙思邈认为最吸引太上皇的条件,却被太上皇两个“呵呵”打发了。

究竟为何?孙思邈不明白!

很快,行撵停在了太乙道宫,几十名假道士打开沉重的宫门,和长安耸立在龙首原的两极殿不同。

以青色为主调的道宫规模宏大,穿过宫门,耸立的三清殿左边是缓坡,右边是用条石堆砌成的台阶。

画屏揭开行撵的薄纱,恭敬的侍立在一旁,从太上皇手里接过武珝,抱在怀里。

早有宦官弯着腰将行阶放好,行阶是三层到四层的木质小台阶。

李渊站在行撵上,俯视着形形色色的宫人,以及魂不在舍的孙思邈,在长安皇宫他看似尊贵,可实是软禁,虽长孙皇后努力调解,但长安虽大,他行步也不过尺寸之间。

而在翠华山不同,上上下下唯他命是从,除了.....候广亮和苏猛统率的一千禁军!

不过他不急,他能熬的起!

在画屏的搀扶下,李渊踏着行阶下了行撵,提纯青霉素、提出防治天花的种牛痘,他被奖励了近一千发明值,近三年的寿命。

青霉素和种牛痘每一个都是震惊世界的发明,系统奖励比发明肉夹馍的十点多也就不足为怪。

其实他完全不用搀扶,三年寿命的增加,让他的身体机能明显好了一大截,再有个几年寿命,他完全就有能力和画屏做羞羞的事情。

三千宫女,皆为皇帝之私宅!

李渊感觉,幸福生活正在向他招手!

“今天贫道钓了这一条鲜鱼,少说也有十几斤,湫池水寒,所养出的鱼无不是鲜美异常。”李渊笑呵呵的说道。

候广亮右手提着的竹笼,在湫池满满的一笼水,此刻溢出去只剩下半笼,一条手臂长的草鱼在竹笼里努力蹦跶。

可稍稍弹出去的鱼头,就被一双粗糙的大手按下去。

正当李渊说着的时候,一个孩童的声音从三清殿的廊宇传来,他不由抬眼望去。

“小明月,小明月,把纸鸢给孤,不要跑。”

透过汉白石的栏杆,穿着淡黄色皇子服的李恪追着一个豆蔻宫女,清脆的欢笑声,不绝于耳。

直到一个老太监轻轻咳嗽了几声,李恪才望见太上皇的行撵,脸色一慌,将抢到的纸鸢匆忙塞进小明月的怀里,苍忙碰到的娇软也无暇顾及,只是惹得小明月面露绯红。

十三四岁的年龄,最易遐想。

面色慌张的李恪提着下裳,急忙从高耸的台阶跑下,恭敬的对着李渊跪拜道:“孙恪拜见皇爷爷。”

见李渊不解,李恪黄发小儿却也说的清清楚楚,“恪此次前来是为了拜谢皇爷爷救治孙儿的性命,伤寒危难之机,侍女宫人尚避之不及,下而侍者,仅母妃一人。皇爷爷万金之躯,况恰逢伤感之际,前来救治孙儿...“

“恪再而拜之!”李恪额头着地,恭敬说道。

李恪说的很明白,大致意思就是他的伤寒被徐太医诊断为“流感”,那些侍女因为害怕得病纷纷远离,只剩下杨妃一个人孤单的守在李恪病榻前。

而李渊又贵为太上皇之尊,心情伤感(失二子)还能选择前来救治他.......

他们虽为爷孙,可皇室亲情本就单薄,更何况又出了玄武门那档子事,要说李恪不感激,那是不可能的。

李渊点头,那日拾翠殿确实只有杨妃一人跪坐在李恪旁边,本以为是天色晚些,却没有想到是宫人的势利眼。

杨妃不喜纷争,所以搬到掖庭最西侧的拾翠殿,却没想到反倒让宫人轻看了。

“起来吧,贫道还记得那日......杨妃看到某眼里有着怯意,你可知是为何?”李渊含笑说道,穿越这么多天,他也大致适应了唐人说某的习惯。

“英果类我”的李恪素来被史学家同情,无数人遐想这位皇子若是继位,大唐是否就不会有女帝临朝,也不会被武则天耗的内虚!

李世民贞观之治毕生的努力,是为了确立制度化的唐朝。武则天称帝后却直接摧毁了贞观的政果,她不是不懂制度化有多么重要,可她必须要任人唯亲,因为她只是个女人。

武家无尺寸之功却被封侯,至于面首.....

安史之乱非始于玄宗,而是始于武则天,安禄山被封为河东、卢龙节度使,掌管天下泰半兵力,若是在贞观朝,早就会有条例限制。

八岁的李恪战战兢兢的跪倒在地上,如蝼蚁一般,身边似乎又出现宫人窃笑的声音,“瞧,听说他的外公是隋炀帝啊,那个昏君失了天下......”

汗如泉涌,李恪抬起头,回想起幼时母亲教他的话,用干裂的嗓子嘶哑说道:“孙儿李恪,姓李!”

“殿下!”跪伏在李恪身后的小明月含着眼泪,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轻声说道:“殿下,您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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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亲孙子怎比不上外孙子

“某知矣!”李渊扶起紧张兮兮的李恪,用手拂去他额头的汗水,轻声说道:“你在惧怕?你在胆怯?担心世人因你是前朝血脉而轻视你?”

“恪不敢。”李恪摇头叹道,久病孱弱的发白手指弯曲如弓,稚嫩的指甲变得冷硬,甚至在掌心扣出五条血印。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生来便遭受宫人歧视的李恪,心虽稚嫩,可棱角分明的脸庞早就适应了窗外的冷风。

李渊笑了笑,握住了他冰凉的掌心,牵着他一起走向三清殿。

漫长的台阶上,合握的掌心虚汗越发粘湿,李恪的腿突然一软。

只因李渊悄悄的在他耳边说道:“汝甚似炀帝也!”

“殿下!”小明月见到自家殿下险些跌下台阶,心里一慌,上前拦去,可没料到自己却被贴近脚尖的裙角绊倒。

一前一后,李恪揉了揉发痛的小腰,须发微张,愤怒的看向小明月。

小明月后臀跌在台阶棱角,吃痛的轻声闷哼几句。

李恪只当刚才的话如耳畔清风吹过,虽会惹发丝飞舞,但风力过后,却仍会贴紧发髻。

小明月委屈的含泪低下了螓首,两只胖乎乎的小手绞着窄袖上的粉红绣花。

没过多久,李渊拉着李恪伫立在高高的殿门前,脚下是数丈高的台阶,而更远处是太乙道观的广场。

行撵上的辂盖高约一丈,辂圆盘为金黄色圆顶,玉坠上垂有随风飞扬的五彩流苏,幨帷用三层上好青缎制成,绣有云龙潜卧青冥,四根手掌宽细的金青缎系带绑在车轸上。

云龙宝座四周为朱栏,以金彩相间涂饰,栏内四周布有花毯。两轮各有十八根车辐,以金色镂花装饰。前有两根轴辕,两端分别饰金龙的头和尾。后树有青缎太常旗十二面,旗面上分别绣各有日月五星、二十八星宿.....

影从的侍者约有百数,装备精良的士卒执着干戈紧跟其后,剑戈如林,长戟上缠绕的红缨如飞絮一般轻渺......

比起长安,太乙道宫的这些就有些不够看,可成长在深宫的李恪却看傻了眼,他在高高的俯视着侍者,兵卒...心里有一股异常的感觉升到了他的脑海,那就是——权!

太上皇亲切的声音虽不大,却也如跗骨之蛆般震动了李恪的心,他举了个例子给李恪,“晋襄公驩(同欢)的母亲是秦国公主,他的外公是称霸西戎,并国十二的秦穆公,当时他的父亲晋文公死去,主少臣疑,可是驩并没有选择臣服秦穆公,反而在肴之战打败秦国,最后称霸中原。“

“始皇帝嬴政是在邯郸出生长大的,可却视赵人如仇寇,灭赵后坑杀邯郸贵族上千人。”

最后,李渊抱起李恪,说道:“恪儿,你虽然是炀帝的外孙,却更是贫道的亲孙子。”

华夏从古到今都是父系社会,周礼嫡长子制度实行的很严格,却并未对母亲是东夷还是西戎,亦或是南蛮做出规定。

五胡乱华时,北魏和北周等胡人所立的王朝并不鲜见娶汉人女子为王后,但他们的儿子在士大夫看来,依旧是胡人。

可拥有鲜卑血统的隋、唐却被士大夫认为是汉人王朝,这就是父系社会的特点,只管你父亲是谁,母亲的作用微乎其微。

李恪感动的抱住李渊的虎腰,呜咽道:“多谢皇爷爷,多谢皇爷爷......“

“皇三子孝悌有佳,臣妾为道君贺!”画屏微微笑道,很是高兴。

孙思邈提着药箱,抚着雪白胡子呵呵笑着,而候广亮却目光隐晦,不知道再想着什么东西。

“希望是自己多想了。”候广亮心里暗道。

画屏原来虽是长孙无垢身边的贴身侍女,但对皇三子李恪也饱受同情,再加上长孙皇后也是个贤良的主妇,对杨妃并无苛刻。

所以,两人的关系也算熟络。

“多谢画屏姐姐。”李恪略微整理了一下衣裳,对着画屏一拜道。

“没事,没事。”画屏笑盈盈的揉了揉李恪的发鬓,摩挲道:“你回去后,杨妃娘娘定要埋怨我。”

李恪无奈的笑了笑,他的发鬓向来是母妃亲自用木梳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

“不知刚才道君给三皇子说了什么,三皇子这么高兴?”候广亮也凑了过来,问道。

“没什么事,只是平常的细碎话,贫道老了,是时候该享受天伦之乐......恪儿,你若是平常无事,就来翠华山陪陪贫道这个孤寡老人。”李渊打了个哈哈。

听到这句话,李恪紧绷的脸色也忽的一松,说道:“皇爷爷,恪儿恨不得就呆在翠华山,可是心中挂念父皇,母后.....”

皇室教育极早,晋襄公,始皇帝这两人他哪有不明白的,或许太上皇只是举个例子,可是若是让旁人听到了,说道:“皇三子有效晋襄公、始皇帝之行...”

说着无心,听着有心。

在他之上,有太子承乾,行为端庄稳重,孔颖达和一众朝臣也纷纷表示赞扬,在他之下,有嫡次子李泰,自幼文名出众,仅八岁就请礼部尚书王珪教“礼!”

但李恪也有个天然的身份,那就是除了李承乾的庶长子身份。

“小滑头!”李渊笑骂一声,说完从候广亮手里夺走竹笼,“贫道今日亲自下厨,恪儿,你有口福了。”

李恪惊讶的抬头看了眼李渊,奇怪太上皇怎么会亲自下厨,难道道宫没有厨子,这明显不可能!

在皇宫的时候,什么山珍海味,珍宝异兽,太常寺往往是第一个给太上皇送去,而不是李世民。

惊讶的人也仅仅是惊讶,他们可不会像腐儒提出“君子远庖厨”的话。

有钱人吃十块钱的快餐,会被人说是勤俭节约,可穷人吃快餐,就是“穷”了!

太上皇做饭,他们只会有荣与焉,又怎会打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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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红烧鱼

李渊前世不是做厨子的,可是平常单身一个人在家,也时常自己做饭打打牙祭,厨艺也算中等水平。

在膳房中,十斤重的草鱼被他花费近半个时辰做好,煎的微微焦脆的鱼皮被林上了一层亮红色的汤汁,勾芡的酱油香味引起满堂众人垂涎三尺。

酱油的历史很早,据《周礼·天官·膳夫》有载,天子的饮食分为饭、饮、膳、馐、珍、酱六大类。那时酱油,是动物肉剁成肉泥再发酵生成的油,和现在鱼露的制作方法类似,被称为“醢”(hǎi);还有一个在造酱时加入动物血液的重口味版本,叫做“醓”(tǎn),它们共同构成诗经《大雅-行苇》篇中的“醓醢以荐”。

因为酱油等调料是纯天然的材料制成,本身就不会难吃到哪里去,李渊的红烧鱼做的中规中矩,就是缺了辣椒这一调料品。可辣椒还要在明朝的时候才会被引入中国,但不代表着大唐没有辛辣品,花椒也就是“胡椒”,早通过丝绸之路传到中原地区。

在中间案几上色泽鲜红的红烧鱼,热腾腾的蒸汽夹杂着香味传入众人鼻间,如最妩媚的女子跳着艳丽的舞蹈,勾引着他们的味蕾。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

古代没有后世丰富的社会生活,游戏、电影等充斥视野,吃饭和女人就是生活的两大追求,后世的华夏在建国早期婴儿急剧增加,可不单单是“人多就有力量”,而是晚上男女们没有过多的娱乐,每到乡村夜晚黑漆漆的屋子里都会传来婆姨们杀猪似的哀嚎。

三清殿的偏殿,没有太极殿的富丽堂皇,以道家崇尚的青色为主调。举目望去,愈宽数百步的房间,几人午食的漆木桌案却相离不过五步,犹如汪洋大海的一片小舟,难免有些逼仄。

孙思邈坐在临近太上皇的右上首位置,他虽为庶民,无半点功名,可在民间却名声四扬。不仅关内,在洛阳等地被孙老神仙救治过后的百姓也是数不胜数。早在开皇年间,隋文帝杨坚就从想要征辟孙思邈为国子监博士,可惜被他拒绝。

更何况自古以来华夏以孝治国,汉时岁数大过六十,品德好的老者更是会成为当地的三老,皇帝车舆过时,都可不拜。

因此,他坐这个右首位置实至名归。

闻着红烧鱼醇厚的香味,孙思邈点了点头,感叹道:“昔殷纣因‘酒池肉林’而亡国,肉食之欲,人之本性也。正因如此周公旦才制定周礼约束国人,以免遭受殷商旧难。”

见众人面露怪异之色,孙思邈面色略显尴尬,这些话他作为达官贵人堂上客已经说习惯了,倒是忘了太上皇现在已经禅位,正是应当追求‘穷奢极欲’,打眼看去,三清殿倒也未显奢华。

所以他这话,明显是得罪太上皇。

孙思邈心里牵挂着太上皇救治天花的医术,也不想自找麻烦,所以又接着说道:“正因为周公旦制定的周礼,所以历任周王都会亲自开苗圃,王后亲自种桑。可太上皇不同,先于翠华山的湫池捕鱼,又下膳房烧制菜肴,其德世人谁可比之!”

其德世人谁可比之!

画屏捂嘴浅笑的看着孙思邈,没想到世人传说已经登仙的孙老神仙也有这么可趣的一面,在李渊的示意下,用铜刀割了一块鱼腹最鲜嫩的鱼肉递给了孙思邈。

“在路上,孙老神仙说在洛阳待了不少时间,不知这红烧鱼可否比得上黄河鲤鱼做的鱼生?”李渊问道。

鱼生,就是生鱼片。《诗经?陈风?衡门》就云:“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意思是说:难道吃鱼一定要吃黄河里的鲤鱼?难道娶妻一定要娶宋国子姓贵族的姑娘?

孔子的儿子名叫孔鲤,就是源于鲁昭公送的鲤鱼。

“洛阳鱼生虽然鲜美,但也不如陛下做的鱼生。“孙思邈摇摇头,用竹筷夹起一小块嫩白的鱼肉,沾了沾汤汁,小心的送入嘴中,细抿其味道。

道教虽然崇尚鲤鱼,但是不吃鲤鱼还是在唐玄宗时期,所以孙思邈并未见怪于黄河鲤鱼做的鱼生。

后世真正的野生黄河鲤鱼一条几乎要卖到天价,只有夏秋之际黄河开水放闸才会有一些,作为屌丝的太上皇当然没有吃过,所以才要问一问孙思邈到底好吃不好吃。

想到黄河鲤鱼,李渊决定吃完饭就要写信让李世民帮他在黄河钓几条鲤鱼,满足他的好奇心。

不知后世会不会有诗人这样写道:“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李渊笑,无人知是鲤鱼来。”

分红烧鱼是个辛苦活,最大程度要考虑众人的尊卑。画屏是规范后宫礼仪的女史,倒也熟习。

皇三子的李恪分得了一颗鱼目和一些鱼肉,小口开的比蜜还甜,一口一个画屏姐姐。对于小明月,李恪也夹了一口递到了唇口让她尝尝......

候广亮作为潞国公的世子,地位虽然尊崇,但对比太上皇明显不够看,可画屏考虑他救了武珝一命,分了整只鱼尾给他。

红烧鱼虽然不算什么贵重东西,可对于大唐的人来说确实是个新奇的东西,候广亮甚至都打算今夜问问膳房的厨子,太上皇是怎么做的红烧鱼。

要知道,自从上次在麟德殿太上皇做出的肉夹馍传出去之后,整个长安震动了,自小喜爱面食的关中人跟闻见腥味的猫一样,一夜之间,长安上下卖肉夹馍的食肆如雨后春笋一般开满了整个东西两市。

因为这是皇上亲自发明的馍馍,所以肉夹馍也被长安人亲切的称为“皇馍馍”。

来自西域的胡商在吃到这般美味后,纷纷赞扬要带回家乡去。若干年后,不知肉夹馍会不会演变为维吾尔族夹肉的馕......

侯君集是从草莽升为国公,不是什么世家大族。一年上下府中财政也捉襟,候广亮心中想着要是能将这红烧鱼的做法学会,以此为招牌菜,红一个酒楼不是难事!

第五十三章:下医医人,上医医国

至于红烧鱼今后叫什么名字,候广亮心里暗忖道:“这和肉夹馍是一个道理,因为上有行,下必有效,所以长安百姓才会景从而购买,太上皇做过的红烧鱼也要起个响亮的名字......”

作为皇族宴席,午宴不仅仅只有红烧鱼,也有御厨烧制的其他菜肴,这些菜虽不如太上皇做的令人期待,但也比他们府上做的要好吃的多,更别说有些受太上皇指点的饭菜,新颖且美味。

欢饮达旦后,李恪带着小明月乘上老太监驾驭的华贵马车,走到翠华山下时。晚霞已经遍布檐牙,交错相连。走下马车,他对着太乙道宫的方向拜了三拜。

稚嫩的皇三子眼里涌出一丝丝的渴望,可这份渴望又很快被压了下去,太上皇的话语犹在耳边徘徊。晋襄公驩的母亲是秦国公主,可是当时的秦晋两国早不是秦穆公嬴任好护送重耳回宫的蜜月期,秦晋之好的遮羞布被重耳不仅拿下,而且还踩进泥土。(重耳对秦穆公许下若是护送他回国继位,就尊秦国为霸主,然而在狐偃的建议下,秦晋之好变成刀兵相向。自此秦国对六国再也不相信......)

而始皇帝嬴政从小成长在赵国邯郸,母亲赵姬也是赵人,可就是这个叫“赵政”的秦王更是灭了赵国,坑杀了邯郸贵族。

“他日,孤不知是否有机会可临玉辂?”李恪奋力挥舞袖袍,猎猎作响,八岁的他已能开一石半的强弓,无数次在百步外精准的射中靶心,可却从未有一次在野外射中猎物。

玉辂乃是皇帝行撵。

他从未尝试,可是今日......李恪却想试一试,欲与天公试比高!

“拿宝弓来!”李恪喊道。

老太监心房一颤,他从李恪稚嫩的脸上看出了昔日故人的模样,也是如那般棱角分明。老太监在宫里有个代称,叫做前朝太监,他是前朝公主身边的宦官。

他从马车上拿出宝弓递给李恪。

仅仅八岁的李恪绷腰拉弓,弓弦如满月弯起,箭矢隐没空中,一只野鹜哀鸣几声,坠落地面。

“孤果然能射中!”李恪哈哈大笑,将宝弓扔给老太监,捏了捏小明月婴儿肥的粉脸,翻身重新钻进马车。

老太监老泪纵横,摸着宝弓上的弓弦,指尖轻轻拨动,似箜篌绝响,叹道:“果然像啊,当年陛下在灭陈时,也是这般拿着长弓,射进了金陵的露华殿......”

而在三清殿的偏殿。

孙思邈震惊的站起身,他实在感到不可思议:“陛下想要设立医学院,招天下医学精英之士任教,老道自然愿意......先前在湫池,老道三请而陛下不肯教,原来是想要我教授天下有仁心的人......”

“善!”李渊跪坐在案几后,他对孙思邈一直叫他陛下的话也不在意,用锦帕擦了擦嘴角的油脂,颔首道:“天下红尘之事,贫道不愿再沾染,可子孟子曾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吾道家先贤庄子亦说过:‘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

“吾道家盛世闭关修行,乱世下山救人,岂不正是积水行舟,积风负翼。大唐的百姓若是安康,老有所依,幼有所养,病有所医,吾等就可以从此安心闭关修行......”

孙思邈哭笑不得,问及原因,太上皇这么敷衍他,言明百姓幸福美满,他们这些道教人士才能真正的放下心思专心闭关回山中修行,而设置医学院就解决了百姓病有所医。

俗话说得好,下医医人,上医医国。

他教授一个徒弟,学有所成之后只能医一乡之人,可若是教授百多人,集思广益,那么医天下也未尝不可!

“贫道曾听徐太医提及孙老神仙正在编撰医书,名为《千金药方》,里面收录了古今众多疑难杂症的处方,此为三不朽的立言,然而三不朽以立德为首,其次立功,再次立言。若是孙老神仙能教授医学院,一人医一乡,那么万人呢?”李渊道。

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孙豹称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立德,即树立高尚的道德;立功,即为国为民建立功绩;立言,即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言论。此三者是虽久不废,流芳百世的。一般认为我国历史上能够做到真三不朽的只有两个半人,分别是孔子、王守仁和曾国藩(半个)。

孙思邈怦然心动,从古至今只有孔夫子做到了三不朽,可若是.....他教授众多弟子,如当年孔子弟子三千,有七十二贤人......

但他仍然疑惑的望着李渊,不解道:“陛下,老道确实在编撰医书,可并未告诉徐平,不过千金要方这个书名确实好,人命价值千金,一个要方理应比千金贵重。“

《千金要方》实在永徽三年编撰而成的,那时已经是唐高宗李治时期的事了。

李渊狂汗,他怎么知道《千金要方》这本医书孙思邈还没有编撰完成,更没有取名。

这就是穿越众很容易暴露的一点,从后世的思维习惯看古代。

他随意摆摆手道:“孙老神仙,自古以来为名医的人鲜有不写医书的,华佗的《青囊经》,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都是闻名于世的经典医书,依贫道看来,孙老神仙名满关中,定会编纂属于自己的医书。”

孙思邈点点头,算是相信这番鬼话,他已经决定回去后,定要好好问问徐太医,到底说没说。

“医学院建成之日,陛下尽管任命老道,老道定不会推辞。”孙思邈定声道。

一个唾沫一个坑,既然是有利于天下,又有利于他孙思邈自己的功德,他自然欣然接受,这和隋文帝招他为国子监博士不同,那是为皇家一人服务,他不屑也!

李渊的嘴角勾起一丝弧度,从怀里取出一个线装书,递给了孙思邈,说道:“此书乃是太清圣人于贫道入梦所传,望孙老神仙好好保管,定要教授天下。”

孙思邈接过书,两只眼睛瞪的越来越大,右手捋胡子也越来越快,“书名怎么这般奇异?”

只见那淡蓝色书皮写着五个楷字,《高中生物学》!

当然这是李渊进行删改过的,将那些外国人民什么不必要的东西都清空了,只剩下了理论知识。

第五十四章:刻碑立传

至于为什么叫《高中生物学》,李渊其实是有一些恶趣味的,想想闻名天下的孙思邈学高中生物知识,就有些好笑。

至于更深的生物学,他还不打算弄出来,科学这个东西是循序渐进的,各门学科是相互牵连的,比如显微镜就需要成熟的玻璃技术。

大唐有玻璃,但更多是有色的玻璃,类似于八九十年代的深蓝色玻璃,他们称之为“琉璃”。

待孙思邈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走后,李渊也在桌案上正襟危坐,提笔写字。

盖上太上皇的私玺,信封封口印上红戳,一张足以影响大唐走向的书信就这样被信骑八百里加急传递进了皇宫。

......

两仪殿,大殿两排的铜铸烛台上插着粗如婴儿臂膀的蜡烛,点点烛光化为繁星拱卫位居正中的明月——李世民!

案牍上堆积的公文、奏疏有如高山,他手握着紫毫御笔不断批改,赤色的笔迹很是显眼,被称之为朱笔批注。

皇帝的权利并非万能,批注完成的奏疏先要送至门下省,经过门下省的长官同意后才能通过中书省发布圣旨,若是门下省不认同,则可“封驳”。而没有通过门下省的审核,直接在中书省直接发布,严格算起来是不合法的,只能称为皇帝下的中旨。

“恪儿回来了?”李世民停下笔,眼睛认真浏览奏疏,抿着薄薄的嘴唇,看起来有些冷酷,可言语间却有些父子间的温情。

王振先是在离李世民十步左右的屏风旁伺候,听到这几句话,他走进了几步,恰好停在了离案几刚刚好的三步距离。

皇帝陛下对宦官管理极为严苛,三步正好是“目光不能及”距离。

王振轻声说道:“三皇子在翠华山,太上皇那里停留了约有半日,就离开了......三皇子也是个知道孝顺的孩子,病愈之后第一个前去拜谢的就是太上皇,并且呈上了一只猎得的野鹜......”

“某知道了,是父皇将他从鬼门关拉回来的,拜谢太上皇无可厚非。”说到这里,李世民嘴角噙上了一丝微笑,越是缺少什么,越是对什么弥足珍贵,他也不例外,略感惊讶的说道:“恪儿竟然猎得了一只野鹜,记得某十岁的时候才在晋阳第一次射中一只野兔,果然这份勇武有某当年的风范,某就收下他这份礼物。”

说完,开朗的哈哈大笑起来。

他对李恪感到很满意,陇西李氏就是靠着军功起家的,骑射就是关陇贵族必备的基本技能!

“王振,你说这父皇怎么突然会懂了医书,解决了天花这一千古难题?”李世民温和的双眼转为冷冽,盯着王振说道。

陪侍的宦官和宫女也是揣测不安,头沉沉低下,涉及到天家密事,他们的耳朵要一只进,一只出,走出两仪殿就要忘记所有。

此刻,他们只是恍惚间的烛台倒影,是透明的。

王振也不例外,褶皱的脸凑笑如菊花盛开,他笑道:“陛下,皇族乃是太清圣人之苗裔,在天宫的圣人自当挂机着他的子孙后辈,看到民间有流疫频发,所以才趁着太上皇入梦时传给救人良方......”

皇宫中早就传开了所传太上皇的医术神乎其技,就是在入梦时,太清圣人所传。不然一个养尊处优的太上皇,怎么会想到用青霉素救治李治?又怎么会想到用种牛痘防止关中百姓得到流疫?

至于以工代赈、铁路,李世民倒不感觉奇怪,太上皇好歹也是开国皇帝,难道这点眼光都没有。只是大家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驰道、直道始皇帝可修建,就不准太上皇提出?

李世民点点头,当开始听到徐太医说给他这“流言”的时候,他第一个就不信,李耳不过是大唐立国时扯虎皮披在了李唐的身上,他小时候在宗庙里面也没有看到祭祀老子的神位。

这怎么会是真的?

可当这超出寻常的事情发生在太上皇身上,李二的心里也逐渐动摇了,他心里暗想道:“莫非我们李唐难道真的是天生正统,拥有太清圣人的血脉?不同晋武隋文以内宫叛乱夺天下,我李唐从晋阳起兵,也不过短短十数年时间,得天下最为简单......”

越想之,心里越发傲然,对着王振喊道:“替朕拟诏,奉道教为国教,命各地督建道观,每一县至少要有一道观,道观门前立碑立传,将太上皇睡梦见太清圣人之事昭显于众!”

道教在唐初素来被世人所尊崇,官面上因为要竖立李唐得位的正统性,所以也是大力宣扬道教。据说李世民在道士王远知预告他将成为“太平天子”后,便投在道教门下。

后来在贞观后期,李世民为了求长生不老,更是召集天下有名道士入长安练丹。他虽然比不上后来的宋徽宗和嘉靖这两个道君皇帝,但也相差不远。

李渊不知道,他这么一个小蝴蝶,随意编出来的话竟然被李世民奉为圭臬,玄宗时立道教为国教的事情竟然提前到了贞观初年。

不过他就算知道也会欣然同意,道士们的三观还是很正的,史上有三武灭佛,但不曾见到灭道教!

“微臣遵旨。”王振点头应允道,政务上他是半分碰不得的,可拟诏这样的小事却无关大局。

稍过片刻,洋洋洒洒千字诏书就被王振写出。

“汝文采不错。”李世民这个伪文青点头赞道,正当他想在诏书上盖上玉玺的时候,却有些迟疑,“此为太上皇塑名望乎?“

可就在这时,长孙无垢匆匆而来,玉手捏着一封尚未开封的信。

“陛下,公公出皇宫半月有余,就在今日给皇宫递了八百里加急信件。”长孙无垢着急道。

李世民紧锁眉头,用手揭开信封的封条,缓缓的读了起来,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脸色越来越柔和,带着一丝笑意,说道:“父皇想尝一尝黄河鲤鱼做成的鱼生,某为儿臣,焉能不孝乎?”

说罢,那份诏书上的熙印也盖了下去。

小宦官领命将诏书呈在木案,快步朝着门下省的方向走去,按照惯例,圣旨要等门下省审议之后,才能交予中书省,发行天下。

第五十五章:捕麻雀

俗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之懒在于冬。

翠华山乃至整个关中被皑皑白雪所覆盖,万物静籁之下,肥嘟嘟的熊钻进了温暖的山洞,野兔、野鹿等也是这般,在巢穴储存了足够的粮食,只有偶尔从树上鸟窝蹦跶出来的鸟儿拨开白雪,寻找谷粒。

道宫偏殿的小院,修建的不大,和普通农户差不多,长宽只有几十步。在被宫人扫出的行道上,一个竹簸箕上撑着小木棍,在其底下有一捧金黄的麦粒随意的洒在下面,夹杂着随风飘散的飞雪。

一只麻雀一蹦一蹦的,试探的左张右望,小心的琢了一口麦粒,见没有危险,于是大摇大摆的蹦跶进去,大肆享用起了这冬日不多的美宴。

可是忽的,木棍随绑在上的麻绳而动,簸箕也随着重力落下。

只有被盖在簸箕下的麻雀,懵逼的看着突如其来的黑暗。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哪里?

“伯伯,抓到鸟了。”武珝躲在房门后面,从露出来的缝隙观察着小院,见到那只麻雀落网后,兴奋的大叫了起来。

“知道了,怎么会有这么傻的鸟。”李渊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从软塌的被窝钻出来。

屋子修建的时候是中空的,有邻屋烧着木炭,热力顺着中间的夹层传递四周,跟烧炕的原理差不多,因此屋子里面热烘烘的。

烧炕大约起源于西汉时期,大唐北方早就普及了。至于南方如何,太上皇也不知道,毕竟南方人自靠“一身正气。”

秦朝时,在贵族以及皇宫内就出现了“壁炉”和“火墙”等用以取暖。

壁炉里主要是用烧炭来御寒,并且将出烟孔放在室外,避免炭烟中毒。另外在秦兴乐宫遗址中还发现了火墙的做法,即用两块筒瓦相扣,做成管道包在墙的内侧,与灶相连通,已经具备了火炕、暖气的雏形。

汉武帝时建立了一座温室殿,位于前殿之北,冬天时供皇帝居住,在殿内设有各种防寒保暖的特殊设备,《西京杂记》记载:“温室殿以花椒和泥涂壁,壁面披挂锦绣,以香桂为主,设火齐云母屏风,有鸿羽帐,地上铺着西域毛毯。”未央宫温室殿是公卿朝臣议政的重要殿所。而皇后的宫殿则主要通过花椒和泥涂抹来取暖,被称为“椒房殿”。当然,到后来,“椒房”几乎成了皇后的代称,成为后宫女权的象征。

大冬天的能不出来就不出来,走着不如坐着,坐着不如躺着,躺着不如睡着,李渊很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

无奈武珝这个晋阳小姑娘跟南方人没见过雪似的,在雪里滚来滚去,连带着画屏怜爱她为其缝制的粉红色绵袄也弄的脏兮兮。

李渊想着堵不如疏,于是给武珝教了个更有意思的游戏,那就是捕麻雀,能让这个姑娘稍微安分点,不要将他拽下床......

但天算不如人算,有只傻鸟这么快就落网了,于是他边走边嘴里骂道:“死傻鸟,不知道早起的鸟儿被人抓吗?”

“伯伯。”武珝抱着李渊的胳膊,用小胖脸蹭着,撒娇道:“伯伯,小麻雀那么可爱,为什么说她们傻呢?”

“你想,你一个三岁的女娃子能抓住麻雀,它们还不傻吗?”李渊随口应道。

“是四岁,再过两天就是冬至,珝儿就四岁了。”武珝噘着嘴,有些不满,鼻子抽搭着,冒出两个可爱的鼻涕泡。

“四岁了,日子过的这么快啊?”李渊用手帕擦了擦武珝的鼻涕,然后打开房门,亮眼的白光涌入眼眶。

从八月九日他搬进大安宫,李世民在太极殿登基成为大唐皇帝,再到冬至,已经过了两个多月,季节也从仲秋到了冬天。

“伯伯,快去抓麻雀。”武珝催促道,这只小麻雀可是她等了好久。

入冬不久,鸟类储存的食物尚且没吃完,大雪刚封山,麻雀也不会成群结队的赶来做“贼”!

李渊点了点头,他紧了紧衣裳,朝簸箕的一方走去,虽然宫人早就扫清了雪,但雪花还是在地面覆盖了薄薄的一层。

麻雀在簸箕下努力的挣扎,但是纵使将簸箕顶起不小波动,也不过是于事无补。

李渊先将簸箕按在地面上猛烈的摇了几下,将小麻雀晃昏之后,才小心翼翼的抬起簸箕,从露出的缝隙猛的一下抓向麻雀。

“得手了,看来贫道的手艺还算纯熟。”李渊笑了笑,簸箕比较大,要是直接抓就容易放走麻雀,必须等摇昏麻雀才能下手。

这时候武珝也走了过来,红扑扑的小脸露出兴奋,从李渊的手上接过了小麻雀,看着花花绿绿,活灵活现的麻雀一阵欣喜。

“别握的太紧,小心得了多动症,玩一会就放了这个小生命。”李渊道。

麻雀这东西不能握在手里太长时间,因为麻雀的心跳速度比较快,手握的紧就容易发麻。至于得多动症,他也不甚明白,只是小时候老人这样嘱托他。

“对了,伯伯,画屏姐姐什么时候回来?”武珝抬头问道。

李渊眉头紧皱,对着旁边侍从的宫女问道:“茗烟,画屏离宫探假多长时间了?”

茗烟也是太上皇身边的近侍,在画屏探亲离宫后,一直负责处理太乙道宫的杂务,她思索了一会,开口道:“回禀道君,画屏姐姐离宫已经有十天左右,按理说这两天也快回来了。”

一般来说,入了皇宫的宫女是不能私自出宫的,除非得到皇后或者皇帝的令旨。

十天前,画屏失散多年的弟弟找上门来,两姐弟相拥嚎啕大哭许久。这才知道原来画屏的娘不久于人世,想到当年将画屏卖入秦王府这件悔恨事,心中难安。

于是画屏的弟弟托了多方关系四处打听,才了解到当年的秦王已经入了皇宫当了皇帝,潜邸的小丫鬟也成了正五品的女史,是太上皇的贴身丫鬟。

正五品的女官可是比长安县、万年县这两名赤县的县令品级还要高,更别论泾阳县的七品县令?

“十天?”李渊喃喃道,他给画屏的时间是一周,也就是七天,这已经很是宽容了,而以他对画屏的了解。

画屏是个极其守承诺的人,虽平时在他面前不怎么拘谨,但对他的旨意也是严格遵守,不可越雷池半步。

更何况,已经逾期三天?

第五十六章:天大的误会

“道君,从临汾送来的黄河鲤鱼已经送入膳房了,您要不要过去看一眼?”小宦官刘元低声提醒道。

小宦官刘元是膳房的小太监,负责跑腿,传递饭菜的活计,后来第一批从临汾送来的黄河鲤鱼过来,他毛遂自荐,对太上皇说他的刀工一绝。祖辈自古就是乡间饭席的“掌勺人”,甚至比御厨还要厉害。

后来在他亲自的表演刀技之后,也得到了太上皇的看重,专门成了黄河鲤鱼的责任人。

从一个毫无品级的宦者,一跃成为八品的殿前太监。

这次的黄河鲤鱼是送来的第二批,黄河鲤鱼本就稀少,再加上世家大族向来视其为美味珍馐,所以渐为绝迹。

仅在河东的临汾以及洛阳的邙山可以持续捕捞。

“不用。”李渊紧绷着脸,和画屏相处已有两个月,已经有了感情,现在他也不知道画屏到底怎么样,可否有安危?但作为太上皇,他虽然地位极贵,可也不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

“送来的黄河鲤鱼有几条?”

小太监刘元一愣,恭恭敬敬的弯腰回答道:“道君,从送来的黄河鲤鱼共有二十三条,十条送去了太极殿,剩下的送进了咱们的翠华山。要说陛下还真是孝顺,皇宫里面那么多嫔妃皇子哪里够分的,可却单单大份送到了翠华山......”

“世民有心了。”李渊随意敷衍道,翠华山举目之下,太监宫女少不了李世民安插进来的内应。就算不是,也是心向现任的皇帝陛下,毕竟他一个失势的太上皇驾崩之后,他们的前途怎么办?

“冬至将至,画屏离家日久,贫道这个做主子的也不能寒了她的心,去提三条黄河鲤鱼送到女史家中......顺便给贫道查查画屏家中的情况,为何误了期限,如有变故,可传信给贫道。”

“奴才遵旨!”刘元道。

......

就在李渊担心画屏安危的同时,在渭南县城外却有一燕颔虎目,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穿着紫色圆领窄袖袍衫,顶上带着幞头下了马车,走进了当地驿站。

驿吏战战兢兢的端着“面汤”走出了房间,左光禄大夫的长相实在凶恶,从眉角到唇边的一条深深的疤痕,说话时肉茧翻动,再配上若有若无的杀伐气息,他险些就跪下了。

左光禄大夫就是王君廓,隋末大乱时他率晋南群盗起事,当看到瓦岗山的李密人多势众,攻下东都长安就有机会号令天下,成为天下反义共首,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就投靠李密。

可后来李密迟迟攻不下王世充占据的洛阳城,局势又开始变化,聪明的他又投靠了王世充。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他得意洋洋的对率军攻打洛阳的秦王李世民说道。

就在今年七月,玄武门事变后,他在幽州斩杀了李渊暗中派来的通事舍人崔敦礼,以及庐江王李瑷,向长安的李世民邀功。

因此,他封了位居次一品的左光禄大夫,穿紫袍,配金鱼袋,人前显赫至极,堪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可是现在,王君廓这个八尺的汉子却紧锁眉头,目光焦距处则是一封信,一封外甥递给舅舅的信。

不过嘛,这个外甥和舅舅不一样,外甥是曾为秦王府文士,先为幽州长史的李玄道,而舅舅就是贵为政事堂的房相房玄龄。

“某在幽州拥兵自重的事情恐怕......长史不是那样的人啊?”王君廓迟疑道。

旁边一个捻着老鼠尾胡须的中年文士阴恻恻的说道:“国公,这可说不定,您知道蒋干中了反间计的故事吗?”

王君廓虽然穿着文官衣服,但也是个大老祖,要不然也不是用群盗起事了,他姿态做的极其到位,拱手道:“君廓愿闻其详!”

他对老鼠尾文士也是非常信任,从晋南的小盗贼走到国公地位,他功不可没!

“江东都督周瑜借醉酒将假信故意送给蒋干偷看,正因如此熟悉水师的蔡瑁被曹操斩杀......依在下看来,长史李玄道故意将送给房相的信交予国公,都督手握私信,自然相信这是一封家书,可是万一李玄道故意如此,反其道而行?”

“为何私信不走驿道,反而交给国公,国公与李玄道非亲非故,万一他将国公结交突厥和拥兵自重的事情捅上去,到时候......国公恐怕进长安如入虎穴!“

王君廓深以为然,他和李玄道不能说生隙已久,但相互之间也有摩擦,他是幽州都督统管军政,而李玄道作为内史处理幽州实务,权利重叠,看似脸上露有温和笑容,谁知内里怎么编排他?

于是伸向那封信的大手越发坚定,撕去封条后,王君廓仔细的看了起来,可是越看他的手越颤抖,怒道:“这狗日的写的什么玩意?劳资看不懂啊!”

捻着老鼠尾胡须的中年文士闻言也看向书信,只见字迹优美,颇有二王风范,丰姿俊逸,令人拍案叫绝,啧啧称奇。

这封信是草书!

两人面面相觑,最终中年文士咳嗽了一声,略微尴尬道:“李玄道如此行书,国公虽然看不懂,可在下却看的明明白白,这信上写的就是国公的劣迹,入朝后恐有不测!”

中年文士正声道,眼神严肃无比,其实心底已经慌的一匹,他也算是有学识的,但对比曾为秦王府文士的李玄道,还是不够看,这封草书他只能赞叹写的真是顶呱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可真要他认个两三字,抱歉他不认识!

但这话不能就这样说,说出去多么没面子,更有可能在王君廓这个大老粗看来自己只不过尔尔。

决不能让王君廓看出来自己是个不学无术的。

“艹,劳资为大唐出生入死,李世民那个薄情寡义的,连他兄弟都能杀,本国公去了,岂不是送羊入虎口,劳资反了,这就投突厥!”王君廓面色凶恶道。

中年文士吓的退了几步,而在房门外的驿吏也惊的将手中的茶壶掉下,只听砰地一声。

“有人叛乱,驿丞,彭国公反了!”驿吏惊慌失措,慌忙从楼上跑下去,就连穿着的薄履也掉了一只。

王君廓呆了,口中喃喃道:”怎么回事?“

第五十七章:千里驹与良马

驿站是官办客栈,里面是两层高楼,用来居住,前面有小院,在小院靠墙的一侧是马厩,马厩里面喂养着来往官吏骑乘的马匹。

数十匹上好的辽东战马此刻嘶鸣不已,驿站里面已经慌乱不堪,年老的驿丞在震惊中被王君廓的部曲斩杀,那个叫嚣的驿吏也没能逃脱,被发现的王君廓一刀劈了。

中年文士有些狼狈的从混乱的人群中,打开马厩的栏杆,迁出一匹黑色老马,使劲翻了几下才上了马背,对着王君廓一拱手道:“国公,言多必失,现如今已经有驿站驻守的兵卒通告当地县衙,若还是不走,恐遭围剿。”

王君廓欲哭无泪,暗恨自己为啥口不择言,还被门外的那个小驿吏听到了,在大唐当一个与国同休的国公爷多好,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美酒佳酿。

可是一切都完了,他只期望能逃回他幽州的大本营,他对着簇拥在后面的二三十骑喊道:“唐皇帝欲治我等当年劫掠晋南之事,汝等在幽州有美宅,有良田,热炕上有婆姨娃子。可唐皇帝要夺走这一切,说好听的,流放到琼州,不好听的,明天长安西市就有你我头颅挂在城墙上!”

能混到配金鱼袋,穿朱紫的地步,王君廓自认还是有几分本事的。这几十名部曲,都是当年随他起事的群盗,性情凶恶,毫无忠义可言,但有一点让王君廓认为值得用他们。

那就是好哄,脑袋不行,都是当年老实巴交的农民,被饿的上山当了盗匪。

没读过书的人目光一般都是短浅,一听向来在他们心中有威望的幽州都督这样说了,他们自然深信不疑,纷纷高举马槊、佩刀喊道:“吾等誓死护卫国公。”

中年文士也策马来到王君廓身边,分析道:“国公现在最紧迫的莫不过尽快返回幽州,幽州有国公训练的数万私兵,进可占据幽云之地,退可投东突厥、高句丽。

然渭南身处关中腹地,离长安不过半日路程,到时候狗皇帝传旨封锁关中各路关卡,我等就真的就被瓮中捉鳖了。“

“先生以为如何?”王君廓问道。

中年文士脸上浮现一丝笑意,仿若智囊在握的轻松适宜,就差一把羽毛扇装装诸葛孔明,他指着西边方向说道:“陇西向来被突厥人所劫掠,今秋突厥人饮马渭水,和狗皇帝签订了渭水之盟,突厥势力已经侵染陇西,我等的活路就在西边!从突厥借道回幽州!”

王君廓点头深以为然,此番话语甚得他心,朝东走无疑是死路一条,而向西走还有活命的机会。

“听朱先生的,朝西边走!”他斩钉截铁道。

......

不一会,渭南县县令率着民夫和县兵匆匆赶到驿站,可是驿站中早就人去楼空,只留下了十几具死尸......

“哎,刘驿丞死的太惨了,他家老大的婆姨昨天才生下孩子,可惜还没怎么抱亲孙子,就这样死了。”

“多说无益,谁知道朗朗太平下,彭国公就反了?”

......

彭国公王君廓的叛乱,不仅是渭南县上上下下的官吏们感到不可思议,传到长安的时候,也让朝堂惊起了不小的波澜。

王君廓爵位为彭国公,乃是与国同休的开国国公,至于郡王、秦王这等乃是宗室的专属,一般达到国公就是封爵顶点。更别说两个月前,才刚刚进官为左光禄大夫,为次一品。

皇帝陛下怒不可遏,王君廓给他带来的耻辱不亚于颉利可汗,他可以喜滋滋的在洛阳城接受归降,可不意味着他能容忍叛乱!

再过月余就是元旦,贞观元年即将到来,本来就谣言四起的民间这下恐怕更加沸沸扬扬。

以弟弑兄,得位不正!

“彭国公王君廓小儿胆子挺大,竟然敢私自谋反,杀了驿丞逃跑。”李世民在两仪殿怒极反笑。

他狠狠盯着朝堂的众人,文武大臣不仅有旧日秦王府的一脉,也有建成一党......封德彝以及萧瑀这两个老臣是墙头草,肯定是不咋样服他。不过他为了堵住民间的嘴,也必须用他们,不然旧党人心惶惶,担心某一天也撤他们的官职。

“终有一天,有一天,朕会让这天下的黎民百姓,朝堂百官看到......朕才是最适合登上这皇位的人。”

四海之内,唯皇帝之土!

“尉迟恭何在?”李世民起身,拍案喝道。

在武官班列中走出一个壮汉,面如黑炭,肌肉虬结,穿着武官服,腰际别着笏板,跪在地上喊道:“臣尉迟恭参见陛下。”

“某命你提一千禁军,再下诏书让各地县衙配合,定要将那个逆臣贼子抓捕归案!”李世民先咬牙切齿,然后语气舒缓道:“敬德,汝可有信心?王君廓曾率十三骑于虎牢关破王世充万人,但卿亦曾在万人之中夺上将首级。”

尉迟恭咧嘴一笑,露出两排黄牙,说道:“王君廓宵小之辈也,虎牢关破王世充万人不过是取巧,臣定能将王君廓首级带来见陛下。”

“善,大善!”李世民开怀大笑道,“某失良马以为痛兮,未曾想身边有一千里驹,良马失去又如何?良马在西市不过十几贯钱,不值千里驹马骨千金也!”

.......

而此时,在翠华山的山下,小太监刘元着急的盯着坐在马车前辕的驭手,蜿蜒曲折的山路太陡峭。

昨日他奉太上皇的旨意前往泾阳县,一是送三条黄河鲤鱼去画屏家中,二是查明画屏为何逾期的原因。

可是这一查,竟然他心惊不少。

原来画屏在幼时早有婚约,可因为隋末大乱,家中不得以将画屏卖给牙子,最后她在秦王府当了婢女。

婚约也因此被两家默契的作废。

画屏回乡后,因为出类拨萃的容颜,在一众乡下女子面前就如同高高的白天鹅,更别说正五品的女史身份,更是让她添上了一分尊荣。

按理说,涉及皇家之事,有婚约的那户人家应该避之不及,但出乎画屏意料之外的是,他们却敲了登闻鼓,上诉道:“女史早日定下婚约,草民不敢高攀,当年周老三与吾家各有一对儿女,相互定下婚约,他娶了吾家女儿,吾家欠下嫁妆十贯钱,敢问县官,十贯钱如何还之?”

第五十八章:回长安!

在华夏的古代,通常女儿是赔钱货,不同于后世一个女儿值一套房、一辆车。古代战乱频繁,隋末更是关中男丁大量丧失,导致男少女多,想要嫁出去,首先要备上嫁妆。

而男方的彩礼相对于女方的嫁妆差不多是九牛一毛。

因此古代多选择将女婴溺死,不只是重男轻女,更是贫困家庭实在出不起嫁妆,无奈选择如此。

若是生的女儿多了,哪怕是地主老财,也会被耗空。

正因如此,民间多行互换制度,就是你家有一男一女,我家恰好也有一男一女,咱们两家就结为亲家,嫁妆就不用给了。

画屏家(周老三)与同乡的林家就是这样。

怎奈,人算不如天算,画屏入了皇宫。周老三家的儿子,也就是画屏的弟弟周才与林家女儿自幼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娶了林家女儿做了妻子,林家随了十贯钱作为嫁妆。

但现在问题来了,画屏返乡,按理说应该履行婚约,可是林家自认高攀不起,自动放弃。

然而林家的儿子还没娶妻呢?怎能活生生做这个亏本生意?

十贯钱可是将林家上下扒了个光,入了冬日,御寒的新衣裳还没有裁布做呢!

林家有理有据,就是皇帝老子下来也得给个说法!

......

三清殿偏殿。

“什么?林家竟然敢抢朕的女人?”李渊揭开盖在腿上的薄被,一甩平时的慵懒的模样,愤怒的跺着脚,就连平时挂在嘴边的贫道也换成更霸气的朕字。

“这是把太上皇不当官僚啊!”

小太监刘元匍匐跪倒在地上,身体不住的颤抖,帝王一怒,流血千里。

哪怕李渊是个冒牌货,但是手里握住的是惊人的权势,就算是篡位的皇帝陛下也得乖乖在他父皇面前当个乖宝宝。

纵然他的号令不出翠华山,可是只要李渊书信一封,就会有自誉为“孝子”的李世民下诏令,从河东临汾运来黄河鲤鱼。

“陛下,您......误会了,画屏女史林家自然不敢高攀,而是林家与周家两家的婚约牵绊.......”刘元绞尽脑汁,废立解说道。

“原来如来。”李渊点了点头,原来大唐时期的嫁女儿是赔钱的,周家赚了十贯钱嫁妆钱,林家损失嫁妆,大儿子也没有老婆,想想还真是悲催。

他的心里也有点暗恨,为什么这么优良的传统没有好好的流传下来,导致后世的彩礼居高不下,而嫁妆......却是象征意义的。

传统都是颠倒过来,才颇有现代滋味。

“泾阳县县令如何处判?虽说事出有因,可画屏毕竟是五品女史,又是贫道的贴身女官,身份尊贵。”李渊问道。

画屏的品级比泾阳县的县令还要高,当然外官和内官不可同论,但总归是基本处在同一个平台上,李渊倒是想了解这个难题,泾阳县的县令会如何处置?

是打压林家这个可怜家庭,还是选择另一面?

“回禀道君,泾阳县县令认为画屏女史涉及道君,已经备文案移交刑部处理,不出意料近日就会审判?”刘元小心翼翼回答道。

“刑部.....刑部的长官是封德彝!”李渊在大唐的时间呆久了,对贞观的朝堂也略微了解了些,长孙无忌、魏征这些牛人的官职也大概清晰了些。

可他坐在软塌没多长时间,突然拍了一下大腿,惊道:“糟了,封德彝,封德彝......画屏的事情有他介入局势就复杂了,这老东西为了邀宠,什么事都可能干出来。”

封德彝是隋朝旧臣,后来投靠李唐成了降臣,接着不断向着李渊靠拢成为围绕在“他”身边的帝党,可玄武门之变后,树倒弥孙散,封德彝也重新投靠在了秦王府一脉。

一臣不择二主,封德彝这换主子频繁了,李二虽然用他,但更多是个摆设,当个吉祥物,用来昭示天下他心胸宽广。

这厮主子能换,道德品行上也好不到哪里去。

封德彝在武德六年成为中书令,位列宰相,颇受秦王李世民礼遇,并数次向李世民献策。同时,他又暗中依附太子李建成。

李渊曾打算废黜李建成,立李世民为太子,因封德彝力谏而止。但这些事非常隐秘,封德彝死后多年,才被唐太宗得知。

直到贞观十七年,治书侍御史唐临弹劾封德彝生前的奸诈行为,唐太宗命大臣讨论。

唐俭道:“封伦生前深受恩宠,而罪过暴露于死后,所任的官职不能全部褫夺,请收回封赠、更改谥号,以为惩戒。”

唐太宗遂剥夺封德彝的司空之职,削除所封食邑,改谥号为缪。

“若是秦王府一脉,看到画屏,为了缓解于贫道的关系,肯定会轻放,可若是封德彝这旧日帝党为了证明自己并无二心......”李渊徘徊数步,眼神渐渐冷冽,喊道:

“准备行撵,贫道要回长安,亲自看看封德彝这老狗是如何处置的。”

如果有可能,李渊一点也不想去长安,可是他若是不去,画屏就真的难保安危,儒生的一张嘴巴能说出话,有理没理都能说个一二三。

画屏的靠山除了他就是长孙皇后,可长孙皇后是“贤主母”的性格,碰到这种事,不是徇私,反而会穿着礼服笑着说:“封宰相果然有良相风范,不徇私,不舞弊,画屏虽为本宫女婢,然法不容私情......”

很无奈,李渊无法指责长孙皇后这种思想,毕竟她是为大唐社稷,以及为丈夫李二执言。

就如同当日,李渊给李恪喂青霉素,杨妃担心有危险拼力制止,可是长孙无垢为了维护太上皇的威严,毫不留情的呵斥和她私交甚好的杨妃,当然她也不知道药是良,还是毒?

长孙皇后是一个将封建礼教执行到底的一个伟大女子,可换个角度,她也是悲哀的。

“奴...才遵旨。”刘元磕头低声喊道。

今天离冬至吃饺子团圆饭的仅剩两天,蜗居在翠华山三个月的太上皇头一次走出来了,这次却是为了一个小小女官。

第五十九章:封德彝

承天门,宫城的正门。

两仪殿点卯结束后,守门的禁卫听见三声钟响钟声后随即开启红漆木门,先是身穿朱紫的官员们骑上骏马,绯色、绿袍小官跟随其后,他们品级低下,可没有骑马在皇城的权利。

十一月份,已入冬季。

玉白色的雕纹栏杆浮着一层薄雪,底下是浅浅的寒霜,百鸟静籁之下,只剩下耳边刮的生疼的北风。

古语说“六十花甲,七十古稀。”

冬季是最难捱的季节,尤其是对老年人来说,刚入冬的时候,长安城不少的街道已经挂上了白绫。

“不知老朽能否挺过这个冬季。”封德彝眯着双眼,从两仪殿的高台上眺望整个长安城,直到冰凉的雪花飘入眼眶,化为细流,用布满老茧粗糙的手拭去水渍,他嘲弄般的说道:“观州的雪花可比长安这金粉地方要冷的多,老朽已经挺了这么多年了,也不差这个冬季。”

再过一月,便是元旦,也是万物之始,更是代表贞观元年的到来。

点卯的官员已经走的差不多,他们着急在承天门登上马鞍前往政事堂,可是封德彝不急。他是中书令,也兼领刑部尚书的职位,名副其实的宰相。

可这是武德朝的职位,和新上任的皇帝陛下没有关系,他已经位列人臣顶峰,但秦王府一脉,比如左武侯将军长孙无忌等人还未升迁......

贞观元年,不仅是皇帝陛下在等待,朝堂上的所有人,都在等,都在等将武德朝的老臣换下来,腾出空位。

封德彝,现在如芒在刺。

“封相公,年纪大了就该多走走,呆在原地难免被寒风冻僵,到时陛下就痛失一贤臣喽!”长孙无忌嘴角噙着笑意,胖胖的脸说不清的喜态,在后宫早就有人说“青雀甚似娘舅”,都是一样笑眯眯的。

但熟知长孙无忌的人都清楚,那份笑意藏着多少歹毒,藏着多少阴狠,都是不为人知的。

若是将房杜比作天可汗最坚韧的剑背,能挺住无数次捶打,剑刃是麾下的天策府军,那么暗藏在腹中的狼毒匕首就是长孙无忌。

“是吗?”封德彝拢了拢衣袖,抬步向台阶下走去,雄厚的声音说道:“老朽虽老,但不至于顷之三遗矢矣。”

但说罢,嗓子便传来一股痒意,他强行忍住,只是沉沉的闷哼一声。

长孙无忌微笑的弧度又更大了些,拱手道:“封相公可日食三斗,无忌佩服!不知接下来的刑部案件如何处之,无忌......倒是极为期待!”

最后一句话,话音越来越小,小到只有长孙无忌一人才能听见,微不可闻。

走到承天门口,封德彝终于撑不住了,仿佛所有中气都被抽干了,幸好眼疾的仆役上前扶住,止不住剧烈的咳嗽,仿佛要咳出肝肺,他用锦帕捂住嘴巴。

终于神清气爽,可是当封德彝再看锦帕时,却是一愣,整个人也憔悴了许多,锦帕上沾着腥臭的浓痰以及.....一口鲜血!

他不慌不忙的接过仆役递过来的铜铸镂空手炉,然后坐上了皇帝特许的软轿前往政事堂。

“刑部最近有什么重大案件吗?”封德彝披上了厚厚的毛毡,纵然怀里揣着滚烫的手炉,屋内放着炭盆,熊熊火焰燃烧。

但他依旧却感觉非常冷,冷的颤骨,幼时在河北观州在大雪嬉戏的场景已经不再......

刑部侍郎戴胄愣了一下,好在堆积如山的案宗他记得清清楚楚,开口道:“九月初四,高陵平原乡王家灭门惨案,富户王家总共十一人,男五人,女六人,有仆役两名......十月十一,有蓝田代乡商人郑源在南仓丢失米五千石,粟一千石......”

封德彝听的不耐烦,随手打断道:“本相要听的是重大案件,不是些陈皮烂谷子的小事。”

对于一国宰相来说,灭门、偷盗确实是不足看,更何况乱世初定,这些事情更是不值一提。

“封相公,这已经是近年发生最重大的案情,关中虽北部遭突厥劫掠,但幸好陛下体恤百姓,所以关中一带几乎堪称路不拾遗,当然还有一件事,就是彭国公叛乱的事情,只不过陛下已经在朝堂说过了.....”戴胄缓慢说道。

封德彝紧锁眉头,戴胄是能臣干吏,所说的话定无缺漏,但长孙无忌也不会无端放矢,他开口道:“将最近十日的案宗整理完后给本相呈上来,哪怕是小事也要拿来。”

戴胄点点头,走出了政事堂,前往刑部去吩咐属吏赶紧去整理案宗。

刑部并不在皇宫里面,而是毗邻万年县衙,其他六部大致也是如此,政事堂地方有限,除了太常寺这种直接服务皇家的部门能直接设立这里之外,其他必须搬出去,节省空间。(长安城分为内城和外城,内城就是皇城,也叫皇宫,皇宫的前面是处理政事的地方,里面的宫城才是皇帝及其妃子居住的地盘。)

半个时辰之后,几名身穿皂袍的小吏满头大汗的搬着顶着他们下巴厚的案宗走进了政事堂的偏房。

上头动动嘴,下面忙断手。

小吏们没有丝毫敢抱怨的,远远看了一眼迟暮宰相一眼之后,就恭恭敬敬的小心关上门退出去。

封德彝打起精神,睁开疲惫的双眼,从如山的卷宗废力的查找长孙无忌讽笑的“东西”。

一刻钟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卷印着泾阳县令印玺的卷宗被缓缓的翻开。

“原来长孙无忌说的就是皇宫里的女史画屏,虽涉及乡俗,但刑部处置也十分公允,赔偿嫁妆十贯钱,可......”封德彝笑了笑。

十贯钱不是小事,因此王家上诉请求赔偿。但女史是五品,泾阳县县令是七品,品级低下不能处置,所以移交刑部。

刑部判处画屏赔偿林家十贯钱,而林家也因为民告官,服劳役一年。

处置的不偏不倚。

“若是刑部令文就这样发了,难免留下把柄......可牵扯到了太上皇,真的不好处理,公正反而是最大的‘不公’!”封德彝心里暗忖道。

第六十章:再遇程咬金

想通此事后,封德彝开始摊纸研墨,提笔写字。片刻之后,一副精妙绝伦的奏疏便已经写完,看着他正规的楷体,不由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当今的皇帝陛下酷爱东汉蔡邕创作的飞白体,上有行,下必效,所以朝臣奏疏不乏有人用飞白体,这种用“爱好”来讨好皇帝的行为,封德彝是嗤之以鼻的。

能从隋降臣左右逢源这么多年,不失恩宠,他就是靠以”小事相背,大义相随。”

靠着坚持行文用的楷体,他与献媚于君主的奸谀之臣划分了一条明确的界线,可却在重要的方向上紧随脚步,换而言之,就是站队的成功。比如在玄武门之前,献策给秦王李世民,却又在屠杀建成血脉时极力劝阻。

今日他又陷入这种困境。

他当初能上谏劝阻李世民残杀兄弟血脉,不是他和李建成有什么深交,而是为了树德,让皇帝陛下相信他是一个志诚君子!

可面对画屏时,他却不能像以往为建成血脉求情一样,而是选择另一条路,一条有利于自己的路。

那就是“严惩!”

子曰:“乡愿,德之贼也!”

封德彝就是一个“乡愿”之人,外表志诚君子,实则背地小人。

洋洋洒洒近千字的奏疏上,五个醒目的大字跃然于纸上,“愿三司会审!”

.......

临近长安城宵禁的时候,近于暮色之时,太上皇的行撵才堪堪到达明德门。

十几名城卫军费力在城墙上拉着吊桥,绞盘缓缓转动,带动粗如手臂的麻绳,让吊桥逐渐升起。

看到吊桥已经离地面已有半丈高,性急的候广亮一下子骑马策前,喊道:“太上皇行撵要进城,还请旅帅放下吊桥。”

城墙上的吴旅帅却不为所动,冷冷说道:“今日已到关闭城门之时,无上官将令,恕我等无法行事!”

旅帅统帅百人。

他又顿了顿,语气和缓说道:“太上皇万乘之躯,尊贵无比,末将不敢怠慢,然上令不可违背,敢问门下将军,可有牙牌?”

候广亮虽心急,也知道轻重缓急,长安城非一般城池而言,每天什么时候开门,什么时候关门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就比如两月前的颉利可汗牧马于渭河,若是城门大开,便可长驱直入。

更别说,天色已经昏暗,看不清行撵,仅凭一张嘴是无法打动守门的将领,这时候就要靠牙牌,这证明身份的东西作证。

坐在行撵的李渊听到传话,略一迟疑,便从怀里拿出私玺递给小太监刘元,让他一并让守门将领看看。

太上皇的私玺不是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传国玉玺,而是证明身份的玺印,平时盖盖信件什么的。

从古到今,印玺的传承也留了下来,华夏前些年户主基本都会刻一个玻璃印章,而在日本,这种习惯更甚,取快递、修下水道的快递员、修理员每次都会进入宅邸让女主人用印章盖章子,后来的羞羞事就不甚了解。

守城士兵用吊篮将候广亮的牙牌和太上皇的印玺拉上去后,顿时城墙上所有士兵大惊失色,那位吴旅帅也不见刚才的淡定,冷汗直冒,小跑到城楼里去。

“将军,城门口来了个......大人物,要......开城门!”吴旅帅干着嘴,喘着粗气结结巴巴道。

“别给劳资置什么鸟怂气,大人物?能大到哪里去?俺老程身为堂堂的卢国公,上次打猎误了时辰,也在城外将就过了一晚,他有个鸟身份,能比得上俺?”程咬金撇撇嘴,摆手摇头道。

程咬金受封为卢国公,也领左屯卫将军,专门负责城门的安全,明德门是长安城的正门,所以他在此地驻扎。

“这可是真的大人物......”吴旅帅快哭了,他也不敢直言,是真的还好,是假的他就吃不了兜着走。

虽然冒充太上皇的几率很小,可是谁能保证万无一失呢?更何况他听说太上皇在翠华山享福着呢,怎么会突然来到了长安城?

“大?”程咬金怒极反笑,蒲扇的大手拍了一下吴旅帅的头,咧嘴骂道:”这普天之下,俺老程也是个正二品的国公爷,能大过俺老程的能有几人?江夏郡王?河间郡王?“

江夏郡王是李道宗,李唐宗室,和演义中的截然相反,在隋末夺天下时为李唐立下过大功。而河间郡王就是李孝恭,当年灭南梁时,他是统帅,李靖是副统帅,虽然有捡人头的嫌疑,但是也是不容小觑。

李唐宗室唯此二人最出类拨萃,也是受封次一品的郡王爵位,比非宗室的功臣高一级,所以程咬金才有此话。

“将军......除了两位郡王之外,还......有一人......”吴旅帅小心翼翼的说道。

“还有一人?莫非是皇上?不可能,今日早朝陛下还在......”程咬金的脑袋似拨浪鼓的摇了起来。

“还......有一人。”吴旅帅提醒道。

说罢,他递上了用素色绢布盖着的玉玺和牙牌。

程咬金眯着眼睛随意一模,发现时候广亮的牙牌,不屑道:“老侯家的小字还能大到哪里去?”

可是当他摸到了那个玉质的私玺时,惊的下巴都合不拢了,讶然道:“还......真的有比......俺老程大的人,太...太...上皇。”

说罢,程咬金一巴掌扇向吴旅帅,将甲胄穿戴整齐后,骂道:“即然是太上皇要进城,就应该早点告诉俺老程,要是失了礼数,陛下到时候怪罪俺怎么办?”

吴旅帅委屈跟被凌辱的小娘子一样,缩在墙边,眼里的泪水差点就流出来了,他说了有大人物要开城门,明明是自己脑子笨还要怪他......

吊桥被城墙上的士卒再次落下,紧闭的城门也再次打开,一骑绝尘的程咬金哈哈大笑道:“太上皇回宫,本是天大的好事,俺老程差点就坏了陛下的兴致......”

这时候,他的陛下是太上皇李渊。

李渊揭开行撵窗帘,目光微冷的看着程咬金,冷哼一声道:“贫道非是太上皇,只是翠华山道宫一道士!”

程咬金对李渊的冷眼相对丝毫不在意,随意笑几声算是遮掩过去,一名士卒跪倒在地,手上恭敬的捧着丝绸遮盖的印玺。

“茗烟,拿上贫道的东西,进城。”李渊对茗烟吩咐道,然后放下帘子,重新回到了行撵里面。

滚滚的行撵疾驰而过,程咬金脸上的笑容也慢慢变僵,只听见消散于尘烟的一句话:“山水有相逢!”

ps:程咬金叫程知节,小的知道,但是这毕竟是小说,还是遵从大多数人了解的程咬金为主。

第六十一章:陷身局中

明月高悬,给银装素裹的长安城更添了分炫美的色彩,而在皇宫中轴线上的紫宸殿,也是宫灯长明,好像漆黑的天空升起的繁星。

长孙皇后从暖阁走出,手里拿着一件灰色皮袄,轻轻盖在正在批改奏疏的李世民身上,她轻启朱唇道,“公公回宫了,是夜里仓促回宫的。”

李世民紧握紫毫的手突然一抖,一道墨迹宣染于纸上,苍劲的整齐的飞白体顿时显得缭乱,冷然看向前方,殿门紧闭,放置两旁的香炉升起袅袅烟雾,皱着深眉说道:“某......刚才看到封相的奏疏,才了解此事,父皇是如何得知的,莫非?”

说到此,紧握的紫毫也咔的一声断裂成两半。

在他登基之前,太上皇下的暗手中书舍人崔敦礼被王君廓斩杀用来邀功,而长安中效忠于建成的太子六率也被他解散迁往别处。

太子六率只是大唐十几万兵马的一个折影,其他的各地都督,以及两大宗室郡王也是如此这般。

就连那当年打下大半个大隋的卫国公李靖也从河东大同回来,紧缩门厅......

难道太上皇李渊的旧党势力还未完全祛除,小小的画屏,李世民他可以让她活,也可以让她死,但是真正让他夜不能寐的是太上皇李渊啊!

“陛下,怎么了?公公回来你理应高兴,冬至就快要到了,妾身在山间采集了一些桑耳(木耳),以及些许韭菜,又有江南进贡的莲藕......妾身想亲自在冬至下厨,做些扁食(饺子),一家人还是团团圆圆的好。”长孙无垢跪坐在李世民身旁,絮絮叨叨的说道。

韭菜馅饺子,莲菜馅饺子,或者说扁食,都是这时最流行的吃法。秦汉时关中的粟米已经被广泛种植的小麦所取代,北方人更喜欢吃这种由麦粒通过石墨碾出来的粉食,也就是白面。

至于米饭党和面食党,在大唐已经初露端疑,善于骑射的关陇男儿是自古就瞧不起南方软趴趴的娘们身体,只会无声吟唱,他们一度认为这与吃米饭有关......

“无事,只是最近朝政的一点烦心事,彭国公王君廓叛乱,幽州又恐兵变,需要派一个能臣干吏稳定,某实在不知该派谁,不如派辅机,他现在倒是缺少晋身的功劳,武德旧臣已经老了,老的不能动了。”李世民微笑道。

他心里明白贤德的长孙皇后是懂得“妇人不干预朝政”的规矩,所以旁若无人的观看着封德彝呈上来的奏疏,规整的楷体,让雪白的纸上凭填一份美感。

好多朝臣知道他喜欢蔡邕的飞白体,所以奏疏大多写此,李世民虽然脸上笑吟吟,但是心里早就骂娘了,完美者为缺陷者感到愤怒,他作为一个伪文青也是如此,写的行不具神,那有什么美感可言?

长孙无垢略微感叹的摇了摇头,自古以来外戚权重难有好下场,只希望他的丈夫有足够的能力驾驭兄长这匹肆意奔驰的骏马,她从来不怕长兄犯错,害怕的恰恰是立功。

但她又不能说,眼睛雪亮的人怎么可能只有她一人,号为秦王府智囊的长孙无忌莫非不能发现吗......

可就在此时,无人看见,李世民用朱笔圈出“愿三司会审”,上面写了一个”可!”

李世民将朱笔放在黑玉笔架上,喃喃冷笑道:“父皇,儿臣要看看,除了崔敦礼,暗中还有谁?天下已夺,朕不允许有任何魑魅魍魉,水至清则无鱼,然水清则舟易行尔!”

......

在大安宫的太上皇还不知道由于他的介入,此事越发变得复杂了起来。

肃清两个月的大安宫再次迎来了主人,只不过不再是画屏在李渊的身旁服侍,反而换成了宫女茗烟、宦者刘元。

“贫道要你调查的事情怎么样了?”李渊缩在大安宫正殿的案几后面,蜡光拉成的背影很长很长,他眯着眼睛看着几十步远跪在地板上的太监刘元。

刘元冷汗直冒,跪倒在地,说道:“奴......才,奴才调查的确实如此,泾阳县令不敢判处画屏女史的的案子,所以移到刑部......”

“此事贫道知道。”李渊点点头,在翠华山上他已经听过了一遍,他将案几上放置的拂尘拿起,仔细端详了些许时间,然后才缓缓说道:“贫道给了你机会,此事确实如此,但是有一个漏点,我在道宫的时候却没有发现,画屏如今身处何地?”

说罢,他呵呵的冷笑了起来,眼里的寒光紧盯着小太监刘元,从一介毫无品级打杂的宦者提高到八品的殿前太监,他有能力拔擢,就有能力贬黜。

“奴才.......不知,画屏女史不是就在家中吗?”刘元匍匐在地的脸色忽的一变,但声音依旧颤抖,仿若一只小鹌鹑,面对天上的雄鹰,只能哆哆嗦嗦的收敛羽翼,尽管知道这样毫无作用。

为的只是求上首之人,发一丝怜悯之心。

“其实贫道也不知。”李渊笑了笑,他指着殿外的飞雪,说道:“街道上的乞儿倘若遇到了宵禁,饥寒交迫之下,他们回去城外的破庙或者废旧的宅邸借住一晚,为的就是能有所屏障,得些许温暖。”

“而...人也是一样的啊!”他略带感慨的说道。

刘元终于大着胆子抬头看了几十步外的太上皇,双鬓以白,穿着青色道袍的他,徒然有了一丝锋锐,可是让他实在不能理解的是,钝掉的老刀再一次开刃,却是斩向他。

“画屏若是遭受此案,定然会发信求告于翠华山,然后寄居在长安城,可是......这两件一件也没有做,或许可以找她慌乱不知所措为由,但就连一只老犬在寒夜里也会匍匐在主人的脚边,只因那样会暖和些......”

李渊说罢,提着素青色下裳走出了大殿,抬头看这雪花纷飞,银装裹城,他合掌接住一朵雪花,轻声说道:“这是有人给贫道设局啊!”

“来人,拉出去,给贫道打死他!”

几名伶俐的宦者拉着刚晋身没多久的刘元走出了大安宫,凄厉的叫声远远传过来,但终究血染薄雪,皇宫又添增一人亡魂......

路已经铺下,太上皇只能无奈的选择走下去,若是他冷眼旁观这一切,那么画屏反而不会出事。可他终究不是无情的人,这或许只是别人闲暇掷下的一枚棋子,但他却毫不犹豫的钻了棋局.....

第六十二章:小三司会审(一)

“直娘贼的,别跑!”

尉迟恭身着甲胄,百余名骑兵从渭南一路向西奔驰,追王君廓到了淳化,若是沿着泾水向西北,几十里也就是几个时辰就到了邠州,也就是后世甘肃与陕西相邻的彬县。

邠州,那可是突厥人的势力范围。

“尉迟恭,你个昆仑奴,本国公与你有什么仇?什么怨?追了某一天一夜。”王君廓红着眼嘶声喊道。

从渭南驿站逃走的时,他有二十三骑,可是现在身边只剩三骑,还都是人困马乏,上好的辽东战马也架不住不吃不喝,马唇已经泛着腥臭的白色黏膜,那是舌头舔舐上唇时留下的残液。

尉迟恭的追兵各个备着双马,骑累了就换另一匹,所以才能不分昼夜追捕他。

朱文士的老鼠尾胡子也耷拉下来,油腻腻的泛着光泽,此刻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脸色泛着苦意,说道:“国公,我等投降了吧,依靠国公您旧日的功劳,还有希望免除一死。”

“投什么降?本国公像是那种会投降的人吗?”王君廓挺了挺胸膛,壮硕的身体上浮现虬结的肌肉,从马背上抽出一把雁翎刀,呲着浅黄的牙齿,面露凶狠之色。

从隋末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群雄,他是晋南的群盗,令人闻风丧胆的匪人,杀人越货常有的事,脑袋就是别在裤腰带上的。

“不愧是一条好汉!”尉迟恭拿着三尺长的镔铁鞭,扭了扭脖子,骨骼嘎嘣脆响,“陛下常说世上的英雄人物莫过于彭国公王君廓,率一十三骑破王世充万人,俺今日就来试试!”

两人厮杀数个回合后,王君廓脸色大变,不能敌之,遂将手中雁翎刀仍在地上,双膝下跪,低声喊道:”罪臣王君廓愿俯首认罪!“

尉迟恭愣了一会,看着王君廓腰间的肥肉,以及圆滚滚的肚皮,讽笑道:“十三骑可当万兵的王君廓也不过如此。”

被士兵反绑双手的王君廓心中暗恨不已,武德六年之后他驻守幽州,外与突厥、高句丽勾结,相无战事,于内建华屋,纳美婢......

当真正战事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不如以往甚多!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朱文士叹道。

和大老粗谋事,就是心累。活这么大,难道不知道隔墙有耳,硬生生将谋反的事情喊的那么大声......

.......

三司会审,源于战国时期的太尉、司空、司徒三法官,后世也称三法司。汉代的三法司是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唐代以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大理寺卿为三司使。明清两代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为三法司。

武德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冬至的前一天。

刑部衙门。

唐朝的衙门修建的都比较宏伟大气,不像宋朝那样的小家子气,门外的两只西域传过来的石狮子镇守方宅。门前的广场也有雕刻着“獬豸”的石柱,象征公正廉明。

刑部侍郎戴胄早早来了衙门,他正襟危坐在下首位置,上面的位子是封相封德彝的,他不敢逾越。与他同列的还有两个位置,就是大理寺少卿,以及御史中丞。

三司会审有大三司,和小三司之别。

因为唐朝实行的是群相制,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大理寺卿几乎就是宰相下面的顶点,有的宰相也兼领三司主官的职务。一般来说,除了十分重大的案件,是请不来大三司会审的。

而画屏此事说大则大,说小则小,但无论怎么大,也捅不到任用三明部长级高官审讯。

小三司就是三司下一级的官员同列会审罪犯,如刚刚拔擢的御史中丞魏征,大理寺少卿褚亮,戴胄作为刑部侍郎也位居于此。

“御史中丞到!”持着水火棍的衙吏高声呼喊道。

风尘仆仆的魏征并未带着侍从,一身紫袍有些破旧,隐蔽处都可显见补丁,但总归洗的干干净净,不失朝廷练满,他不满的抱怨道:“宫女小事尔,自有县衙处理,县衙不成,有刑部,却偏偏让三司会审......”

他与戴胄礼貌的相互拱手后,也随之跪坐在另一处。

大理寺卿褚亮是个文雅的士子,一举一动都充满着关东世家的礼仪教养,带着的两名仆役,先在地板上铺着一层棉毯,那是从西域采购的木棉层层剥絮后编制而成的,然后将案几打扫的干干净净。

他用着生涩的关中话,拘礼道:“亮见过诸位,待会三司会审,还仰望诸位同僚齐心协力,切勿徇私舞弊。”

“褚少卿是吴人?”魏征略微惊讶道,蹩脚的关中话分明带着吴语的软侬。

褚亮点头含笑道:“让魏中丞见笑了,亮是余杭人,乡音难改,还望诸位勿怪。”

“岂敢!岂敢!”三人相互拱手笑道。

三人渐渐开始闲谈了起来,此时尚且还未到午时审讯案件的时间,真正的大人物是放在最后出场的,所以几人倒也不急,皆是腹有诗书之人,相谈还算欢畅。

当衙吏报告日晷正好指在午时的时候。

“正主要到了。”魏征暗语道,他双眼微微眯起,瞅着远方的队伍,排场甚为宏大。

几名壮汉开道,软轿在刑部衙门停了下来,里面先传出一声剧烈的咳嗽声,然后封德彝才揭开帘子,慢步走了出去,他的面子略有酣红,像是饮了美酒。

直到看见有形色仓促,裹着襟衣的妇人走出软轿,众人才明白。

那妇人胸襟微湿,又硕大如球,定是乳妇无疑。饮人乳,本就是中药一剂良方,不过世人耻之,罕见有人光明正大的这般用。

“见过封相公!”跪坐在案几后的三人起身拜倒。

封德彝,是宰相,所以可称之为封相,又因三公为周室最尊贵的官职,所以在后面加公,是用来表示敬仰。

“魏中丞,褚少卿,二位乃是人中之龙,贞观之伊始,戴侍郎,汝等三人定会成为肱骨之臣!”封德彝赞道。

说完场面话之后,他踏步准备向上首的座位走去,他才是小三司会审的主角。

可是,在远处传来一声尖细、刺耳的声音:“太上皇驾到!”

第六十三章:小三司会审(二)

封德彝悬在半空的脚停住了,因为寒冷缩在衣袖里面的手也拿了出来,凝滞的淡淡笑容也消散一空,转过身拱手道:“臣封德彝参见陛下!”

说完之后,口津未干,他抬头露出拒人千里般的冷漠,言语却说道:“数月未曾见过太上皇,却没想到陛下现今身子骨依旧硬朗,臣与陛下同龄,陛下只不过大臣三个月......”

外人看到的太上皇确实活的挺滋润,鬓发又黑又亮,那双眼睛没有一丝老头的昏暗白浊,反倒炯炯有神,腰背挺的老直。

李渊却指了指他身穿的素青色道袍,以及戴上头上高高的莲花冠,然后念了声道号,“无量寿佛,贫道早已遁入道门,不理凡尘俗事,今日之李渊不过翠华山太乙道宫一老道尔。”

众人吃惊的看着李渊的表演,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太上皇为何事而来,他们心里自当清楚。若真是道士,刚才就不会让道士喊“太上皇驾到。”若真是遁入道门,不理红尘,他又为何坐行撵而来?

魏征捋着三寸短须,不由暗自发笑,他当年也曾当过一段时间道士,于是打了个稽首,说道:“道君,还请上座,午时快到了。”

“还请道君上首坐!”礼部侍郎戴胄、大理寺少卿褚亮一拜,同声喊道。

太上皇虽说他是一个道士,可是谁又会真正小瞧于他呢?早在两月前,皇帝也曾下旨封太上皇为上清紫薇正德道君,位居超品。

道门的经文也曾言:“三清九宫并有僚属,例左胜於右,其高总称为道君,次真人、真公、真君。”

可以说李世民给李渊封了一个极为高的神位,在道教相当于神邸的存在,当然这也得道士承认......

不过朝廷的官员除非不敢混,也得承认道君这尊贵的身份,它比之太上皇这个称号也丝毫不逊色!

封德彝尴尬的收回了脚,举目往去,三个案几已经有了小三司官员,而上首座位也被太上皇占了,他堂堂宰相竟然无尺寸之地可容身?

但李渊可不会理会封德彝这个“叛徒”心里是怎么想的,大大咧咧的直接盘坐在了上首位置,旁边有宫女茗烟服侍,不时的给他喂些干果闲食。

“来人,给封相添偏座。”刑部侍郎戴胄赶紧救火,对衙吏吩咐道。

刑部尚书封德彝是他的上司,肯定不能于他三人同席,但上首位置被太上皇霸占,因此只能在上面另设一席,也就是偏座。(古人跪坐的时候多垫草席,于是就有“席地而坐”的成语,一席便是一座。)

两名衙吏很快就在太上皇的旁边另搬了一个案几。

封德彝跪坐时沉沉的闷哼一声,眼神冷冽,对着戴胄说道:“午时已到,到了判案的时辰了。”

戴胄点点头,问道:“封相公,让百姓观判否?”

古代时,为了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性,也为了普法,震慑地方,常常审案时就会让百姓在旁边观看,行刑的地方也大多选在菜市场,听到的最多一句话就是“斩首示众,挂在菜市几天。”

这就是华夏自古流传下来的看热闹传统。

但到底让百姓观看不管看,还是取决于官府。

封德彝略一犹豫,说道:“开栅栏,衙吏开道,宣于东西市,一刻钟会审。”

长安的东西市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地方。

“下官领命。”戴胄道。

片刻后,刑部衙门门外就占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男女老少皆有,但更多是早市逛集的中年妇女,喧嚣的声音络绎不绝。

“这是干啥咧?跪着这个娇滴滴的女娃子,旁边还有三措汉?”

“上面那个老道士是谁?比这些大官还要厉害,那旁边的好像是太平坊的封相公,是个大官咧.......”

“那是太上皇!几月前流民得的天花病就是太上皇得了太清圣人梦中传道才悟了的,城中道观前面的石碑写的清清白白,说:太上化鲤,游于大河,跃起龙庭,得太清点悟......”

.......

“肃静!”刑部侍郎戴胄面色一板,一拍惊木,四周顿时雅雀无声,对着堂下的疑犯喊道:“人犯周盈,周老三,苦主林六生,林有金,四人可否都在?”

“回侍郎,四人皆已带到!”衙吏躬身道。

跪下的有两名中年男子,都是苦哈哈的打扮,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他们分别是林家和周家的户主,剩下的一个少年,便是被称为林家大郎的林有金。

画屏是周盈进宫另起的轻巧名字,应景也便于记忆。

“停!”坐在上面的李渊打了个哈欠,直起身子说道:“戴侍郎,你官居几品?”

戴胄讶然,但还是规矩说道:“微臣乃是次四品。”

“四品官?好大的微风,画屏是正五品的女士官,确实是低了些,跪你似乎情有可原?”李渊皱了皱眉。点头认可,对着茗烟招招手说道:

“替贫道拟诏,封画屏为正三品昭仪!“

“道君!”画屏抽涕几声,杏目泪光流转,轻声说道:“周盈叩谢道君圣恩。”

女子入宫在唐代的途径有三样,分为礼聘、采选和进献。

礼聘通常是那些世家大族的专属,比如关中豪族杜家、韦家,有民言曰:“城南韦杜,离天尺五。”唐朝时期后宫不鲜见两族的女子充入后宫,做了皇后。

采选就是挑选民间女子,和选秀差不多,生下来的进献更简单,官员为了巴结皇上进献貌美女子。

画屏的命运就更加不幸了,乃是卖入秦王府的女婢,也就是贱籍之一,但无奈秦王府是潜邸,最后在长孙皇后身边一飞冲天,成了李渊身边的正五品女史。

现在,又被太上皇封为正三品昭仪,堪比内宫丞相!

“陛下,此事于礼不合!”封德彝皱眉,出声提醒道。

“贫道不是皇上。”李渊从腰际抽出拂尘,甩了两下对着众人示意他是道士,不是皇帝,嘴角弯起弧度,说道:“贫道只是随便喊喊,遵从不遵从是你们的事情......不过贫道听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啊!天子一怒,流血千里!”

封德彝努努嘴,叹了口气,没有再说,太上皇这么无赖他又能怎么办,要是真的不听从旨意,那就是欺君之罪,或许太上皇还没找他算账,李世民第一个劈死他.......

你个瘪三,还敢怼太上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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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小三司会审(三)

戴胄叹了口气,对着衙吏喊道:“既然道君封周盈为正三品昭仪,本官品级低于昭仪,理应………人犯周盈可不必跪下。”

画屏听到这句话,乖乖的起来,站在了原地。

说完然后向太上皇请示道:“道君,请问现在可以审案了吗?”

他心里也颇不是滋味,虽然内宫与朝堂不可同日而语,但次四品的礼部侍郎他入了官海十多年才升到,可是这画屏不过双十年华,竟然比自己的品级还要高。

可更没有让他预料到的是,李渊硬生生回答了不能。

戴胄的脸色很僵,太上皇维护身边女官情有可原,但是他和三司已经让了一步,“胡搅蛮缠”现在就应该结束!

“非也!画……周盈身为三品昭仪,地位尊荣不应和民夫同跪,然周老三身为昭仪父亲,哪有让爹跪下,女儿站着的道理?”李渊悠悠说道。

他的目的很清楚,让这场审讯无法正常进行。此案的起因不过是十贯嫁妆的财产纠葛问题,因为涉及他,所以才移交刑部处理。

但按照正常程序,哪会有三司会审?

草原上的猎人,为了捕获母鹿,往往会抓捕幼鹿,将它们四肢绑紧,设下陷阱,凄厉的叫声会吸引真正的猎物。

按照常规的轨迹,母鹿必定会深陷埋藏地下的铁夹。

戴胄气不过,站起来就要立刻谏言,可是坐在偏座的封德彝却摇了摇头,手往下压了压,示意他坐下。

“道君这么说,臣自当遵从,自古就没有子女站着,父母跪着的道理。况我大唐乃泱泱天朝礼仪之邦,小节可免,大节不弃,道君说的有理。”封德彝对李渊拱了拱手,侃侃而谈。

话没说完,他语锋一转,说道:“林家虽与昭仪为姻亲,但已经反目,无孝悌之义,不可免座。”

封德彝一直信奉“欲速则不达”这句道理的,他就如同一只瘦骨嶙峋的老狗,哪怕已经饥寒交迫,但是依旧有耐心等待……

开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既然刑部尚书都这么说了,贫道这个局外人当然没有什么大意见。”李渊道。

封德彝这个人经历宦海几十年,心思之狡诈不是他能比的,在前面占据主动已经算是不错。

路是一步步引的,局是一点点破的。

“明府,某前些日子昏头了,看到周家日子过的美,所以才……状告周老三,某要撤诉!撤诉!”林六生就是在糊涂,也明白了他处境的危机。

周家的那个女娃今时不同往日了,当年全家饿的逃荒到了长安城,但人家现在是三品的昭仪,乖乖,这可是大官啊!

他越想越后悔,都是儿女亲家了,可为了心里的贪欲,当然更多是被林大郎的婚事给逼的,这次想到去县衙上诉。

当初嫁女儿的时候,家里扒了几层皮,本村和邻村的媒婆也不愿踏他家的门槛,这才脑子一热,去敲了登闻鼓。

想着周家女儿一定会出钱私了,可没想到,闹到了现在这个地步………

唐代一般人尊称县令为明府,明府是“明府君”的略称。原本在汉代是对太守的尊称。

《汉书·龚遂传》:“明府且止,愿有所白。”唐代别称县令为明府,称县尉为少府。

林六生没多大见识,所以称戴胄不为侍郎,而为明府。

话音还未落下,戴胄猛的一拍惊木,喊道:“以民诽官,诬告者秋后问斩,全家打入贱籍!”

“什么?”林六生和林有金惊道,身体差点就撑不住跌倒。

他们不知道,看似简单的怨气冲突,实际已经发展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事情已经不是画屏一个小小女史能左右的。

这不是私家打闹,相互谅解就可以的,已经涉及到了民告官,是否诬告的地步。更别说这也是朝堂势力的一个角逐的缩影。

“汝等是否要撤诉?”戴胄再拍惊木,低声喝道。

“不敢,不敢!”林有金推开林有生,抢先回答道,可不愿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

至于嫁过去的妹妹,以往的姻亲情谊,在牵连全家命运的时刻,他必须要狠下心。

接下来戴胄按照平时审讯犯人的流程过了一遍,无非就是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

李渊听了一遍,和那个已经被他下令打死的刘元回来陈述的差不多。画屏在这段时间为什么没有发信求告的原因也找到了。

画屏并非没有写信,而是写的信不知为何被别人拦截,现在画屏还在傻傻的感激李渊收到信后,能赶来为她做主。

不过李渊也不打算挑明这件事情,他举目满堂朝臣几乎都是敌人,是谁做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个聪明的人能抓住时间差让他下山赶来搅浑长安的水,也就有能力不被他发现,刘元只是无数棋子之一,更何况李渊他也没有亲信啊。

被打死的刘元到死也没想明白,太上皇根本不打算逼供他……

可就在审判快结束的时候,封德彝笑着说道:“周盈虽为后宫女史,可她在武德三年就与林有金订下婚约,君子不夺人之美,臣闻大安宫及掖庭内,无用宫人,动有数万。衣食之费,固自倍多,幽闭之冤,足感和气。亢阳为害,亦或由兹。往年虽出宫人,未为尽善………

依臣看来,可将周盈放宫,以全家人之美,泽姻福之亲。”

放宫,意思就是皇宫特旨将皇宫里面的宫女放回家中,此事向来被视为仁德。

李渊看着笑眯眯的封德彝,这个老狐狸终于露出了獠牙,他曾无数次猜测封德彝会用什么法子划清与他的界限,从而达到拥护李世民的目的。

放宫让画屏回家,就是其中之一。

若是他李渊还是皇帝,放宫的话只会让人感到他是个仁德之君,可是他现如今退位了,成了一个闲居的太上皇。

这已经不是仁举了,而是在损他的威严,将李渊剩下的一块脸皮放在地上不断摩擦。

不明事理的百姓还会以为这是一桩美事,能成人之美,有好事者还会将太上皇和西王母对比,牛郎织女的凄惨,画屏和林有金的幸福美满……

但在朝堂、世家大族看来,李渊这个太上皇真的没啥用了,只是放在大安宫或者翠华山的吉祥物。

其心可诛!

“仁德为表,祸害在内,达到献媚于李世民的目的。”李渊露出冷笑。

第六十五章:小三司会审(四)

“原来如此,封相公真是考虑的周全。”

封德彝极为自得的直起身子,显得他精神饱满,就是不知嘴角残留的奶渍味是否很是薰甜,让他志得意满。

“陛下谬赞,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德彝岁比千石,靠的正是上万百姓的赡养,华服是百姓七十步桑所衣之,锦食是百姓春夏劳碌于耕地所得之……”

说罢他指了指自己身穿的紫色罗裳,那是用上好锦缎再经过绣娘经过日夜裁剪而制成的……

李渊不再跪坐,从地上站起来,走到堂下看了下外面的百姓,发现他们人群声音虽然嘈杂,但是不乏对封德彝的赞美言论。

从古至今,高官厚禄的大官向来认为华服和食禄乃是君主所赏赐,而在治君下的黎民百姓如羔羊一样,薅完一遍又是一遍,但从未有人感激过。

现在的封德彝已经站在了道德之巅,提出放宫女回乡让百姓认为他是敢于为百姓争利的好官,敢于直面“反动势力”的太上皇!

又谈他封德彝能有今时今日,有锦衣玉食都是靠百姓供养,他不能没有良心,所以敢于正面直言。

挟此二意,竟然堂下百姓认为他是国之诤臣!

但熟知历史的李渊则清楚的知道封德彝是个什么货色的人,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乡愿”之人。

乡愿,德之贼也!

此次审讯封德彝的矛头终于露了出来,他的箭尖不是对准的是画屏,而是藏在背后的太上皇,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蓄力弯弓的准备。

如今这弓箭已经上弦,它携带的是赫赫乡民之愿,求的是名,一个能保证他献媚于李世民的名声。

李渊对封德彝的心思非常清楚,明朝也有个类似的人,他的名字叫海瑞,名声之盛,就算是骂了嘉靖皇帝,也屁大的事没有!

他仔细注视了一会画屏,对她暗中摇摇头,示意她先不要担心。

画屏泪目连连,心里担心不已,要是让她嫁给林有金,她想死的心都有了,一个乡野村夫,怎能配得上缤纷之玉,更何况他们之间并无丝毫感情可言。

百姓认为的牛郎织女般的爱恋,只是强加在画屏上面的,偷窃织女衣裳的牛郎敢称毫无要挟的心思吗?

“封相说的好!”李渊毫不犹豫的拍手赞道,他对着百姓的方向打了个道门的稽首,缓缓说道:“贫道已经脱离红尘凡间,世间种种已经不再挂恋,放宫之事贫道定是欣然从之。

大安宫有宫女共三百四十三人,翠华山有宫女四百一十二人。

总共七百五十五人,贫道都会遣散回家。”

围观的百姓的气氛被两人一唱一和烘托到了极点,不知是谁率先下跪,最终刑部衙门大门口跪下了齐刷刷的一大片人,皆口称:“太上皇万年,太上皇万年。”

封德彝听到这山呼海啸的赞美声更加心情舒畅,看似是称赞太上皇,可是实则是称赞他封德彝,若是今后有人提及此事,说太上皇德政云云,定会有人告诫他是封相公冒死进谏。

此案过后,宰辅地位已然稳如泰山,左武侯长孙无忌还是靠边站吧!

可是忽的,他的心中突然闪过一丝警惕,异常的不安。

太上皇再次开口了,这次却让他的心肝在颤抖!

在堂下的李渊正声说道:“贫道将七百五十五名宫女尽皆放回家中,可是……贫道毕竟是个有身份的人,总不能身边没有个服侍的人,我听说封相家中仆役上百,劳妇数十人,当然还有给封相喂奶的乳妇。

这些贫道都不会要,只听说封相嫡亲女儿如今豆蔻年华,充为后宫想必不为过吧,以一人换七百五十五人,多么划算的买卖,啧啧……”

大安宫和翠华山的宫女数量,李渊自然一清二楚,至于喝人乳这件事情,他在来的时候恰好碰见那名乳妇从封德彝的软轿钻出来,心里就已经明了。

他举的这些事情都不是什么大事,大臣家中谁家还没有几个仆役,当然魏征这老货除外,喝人乳只是道德谴责罢了……

话音一出,围观百姓顿时哗然一片,刚才还堂而皇之的“诤臣”封德彝,竟然有百名仆役,几十名劳妇,更别说还有喂人乳这等令人发指的事情。

群情激愤下,有人率先喊出:“即然太上皇能遣散宫女,以自家一个女儿换七百五十五家百姓的女儿岂不是天大的恩德!”

一个人喊出,就有数不清的百姓群情激愤下也跟着喊出要封德彝“全百姓之美!”

“想要当海瑞,首先就要保证自己身上没有一点污渍,要不然就是笑话。”李渊心里暗道。

封德彝听着这如海啸般的声音,顿时羞愤的满脸通红。

他的女儿已经许给太原王氏,打算过两年就结婚,可是今日之事传出去之后,太原王氏定会取消婚约,他的女儿怕是要孤老终生了。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刚才挟民意的他何等威风,太上皇也不敢直视他,可是当民意忽然消散,甚至被借了东风时,他现在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和刚来时一样,百步方圆大小的刑部衙门无尺寸之地可供他容身。

戴胄见势,连忙宣判本案结束,林家因民告官,罚劳役一年,而周家也需要掏十贯钱的违约金。

判词下来之后,周家和林家两对亲家也算是从此有了恩怨,林有金也暗自对嫁入周家的小妹感到愧疚,但他作为升斗小民又有什么办法呢。

封德彝脸色涨红,揣测不安的听完判案,对太上皇拱手施礼后,就急匆匆的准备回府。

今日过后,他可是颜面一扫而空,没有占到半点便宜,反倒被太上皇羞辱了一番,只希望能尽快回府想好措词辞官。

他的官宦生涯可算是到头了!

可是刚下台阶的时候,他猛的吐出一口鲜血,昏倒在地。

鲜明的血迹中,竟然还有些许乳白色的液体夹杂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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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落幕

“快扶封相公……封相公昏了。”

持着水火棍的衙吏连忙跑下台阶,围观的百姓也如鸟兽惊散一般散出半个大圆,一丈左右。

而远在人群外的封府仆役也忽的一惊,冲进人群。

但没想到刚到封德彝身边的时候,他的身旁早就有下井落石的百姓吐出浓痰,或者将臭鸡蛋仍在那华美的紫袍上,简直一片狼藉……

“快抬老爷回家,小幺儿,伶俐的快去同福堂找张大夫。”为首的封府管家有序不乱的安排左右事宜。

被叫做小幺儿的是个长的跟猴子一样的仆役,头上披着青色头巾,被招呼一声后,身体灵活在人群四周游走,很快冲出了人群,跑去同福堂。

几十名衙吏也用水火棍开始驱赶围观百姓,封德彝可以一国宰辅,哪怕再厌恶,也不能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出事。

“等等,贫道来帮你们。”李渊执着浮沉,仙风道骨,脸上挂着笑容,不明所以的封府仆役还以为此人是老爷故友。

而衙吏和上面的小三司官员或面色尴尬,或奇怪,但总归没人打扰,出声提醒封府管家。

封府管家对着李渊一揖道:“道长好意,小的替老爷心领了,可老爷突然昏厥,万一……”

剩下的话他没说出来,可是在场的哪个不明白,无疑是庸医丧命,算是婉拒。

“无妨。”李渊走下台阶,假模假样的照着孙思邈平时看病的样子做了做,先试探了一下鼻息,然后捏起手腕诊脉……

这番姿态弄过之后,管家及封府众人顿时感觉这老道士是个有真本事的,接下来的话更坚定了他们心中所想。

“贫道不敢自称医术有多么高明,在翠华山的时候,孙思邈也找贫道求教过医术……青霉素和种牛痘也不过是贫道闲暇时弄出的零碎玩意……”

“原来前些日子席卷长安的天花流疫竟然是道长所治,小人听说……那是太上皇得到太清圣人指点……”管家恍然大悟,接着又想起在道观门前立的石碑,连忙跪倒喊道:“小人叩见陛下,先前小人有眼不识泰山,险些冲撞了陛下,还望陛下恕罪。”

即然这道士是太上皇,管家还能有不信他的道理,传说中的太上皇可是在梦中遇见了太清,孙思邈老神仙求道于太上皇也不是不可能的……

“老爷你痊愈有望了啊!”管家含泪跪在封德彝身旁。

围观的衙吏和官员想法不一,比如魏征想着太上皇是个赤诚君子,能不计较前嫌……

至于戴胄和褚亮两人,一个畏于太上皇威严,另一个摒弃封德彝德行,所以两人都没敢上前劝阻。

衙吏和林家、周家的人哪敢打扰太上皇的兴致,更别说有的心里恨的牙咬咬,还打着看热闹的想法。

“封相公病情不大,只是最近喝奶喝多了。人乳本就属阴寒之物,再加上最近可能心里不痛快,触动隐疾,所以才有昏厥……”李渊随口乱说道。

封德彝这个家伙想要踩他上位,来证明他对李世民忠心。

他又不是个圣母,哪能任由人捏扁搓圆?

只要耽误了封德彝的最佳治疗时间,他还不信,整不死他!

这死老头,忒坏的很!

封府管家虽不懂医术,但听着太上皇随口信篆的名词,竟然感觉莫名有种高大上的感觉,不明觉厉。

他忙问道:“小人胆敢问一下陛下,应该开什么药方?”

李渊正说的畅快,看到众人似懂非懂的神情,也莫名感觉他还真是个神医,一股淡淡的骄傲感涌入心头,他的胸膛都挺高了不少。

听到管家的话,先是一愣,然后接着说道:“也不用什么珍贵的药物,桔皮,鹿角,羊鞭,锁阳、巴戟天、肉苁蓉、菟丝子、仙茅、刺五加、仙灵脾……”

“这好像几乎都是壮阳的药物?”魏征忍不住提醒道。

李渊颇为不屑的瞪了他一眼,说道:“贫道的开方就是这样,汝等爱信不信,封相公已经积寒入体,若是壮年需要剥丝抽茧般处理,可是对于封相这般年老的人,重病还需重药医……”

管家感激的连忙对李渊磕头,太上皇那可是得到太清指点的仙人一级的人,再加上孙思邈孙老神仙也曾向他请教过,更何况刚才那股骄傲的神情不似作伪,真正有本事名医就是这种作态,种种光环笼罩下,由不得他不信。

向太上皇感谢之后,管家连忙指挥着仆役将封德彝抬进软轿,风急火燎的赶回封府。

李渊看着他们的背影,暗笑道:“罪过,罪过。”

让李渊后来惊诧不已的是,同德堂的张大夫赶来为封德彝诊断后,开出的方子反倒让封家上下不信任……

……

夜晚,两仪殿。

“臣礼部侍郎戴胄参见陛下。”戴胄恭敬的对李世民施礼道。

他小心翼翼的抬头看着皇帝陛下的背影,皇帝陛下盘坐在案几后面,只能看到模糊的人影。

无数人都认为他戴胄是封德彝手下的能臣干吏,可是他明白再粗的大腿又怎能粗过皇帝的大腿呢?

更何况封德彝这颗遮天大树早就腐朽不堪,只需外界一点点助力,就有可能将大树推倒,而他,戴胄,就是树上的一只猢狲。

机警的猢狲会查看过往的风力,他们往往会第一个用灵活的手臂,利用惯性和大风顺势到另一颗参天大树盘居。

“昨日此事戴卿如何看之?”李世民深邃的眼睛注视着戴胄,如一幽深古井,毫无波澜。

戴胄心一紧,咬咬牙,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太上皇犹如山林病虎,利爪和锐齿已经磨平,只能用高大的身躯来恐吓行人……”

在戴胄看来,虽然今天太上皇大出风采,可实际上却是一只病虎。不然何以亲自下场与封德彝开撕?

无赖的做法固然让人恨的牙咬咬,但同样会让人士大夫不齿之!

李世民低头,扭动手里的扳指,他沉吟道:“哪怕是病虎也是一只虎……”

说完之后,他轻轻叹息道:“病虎落于险境乃是朕之责也!”

“可……”

阴影中的皇帝陛下终于抬头,微眯的双眼终于睁开,露出了星辰般的光芒。

他笑道:“猛虎啸于山林,但它仍旧会将捕捉的野兔与病虎分食,朕亦将如此!”

寥寥星辰更敢于与皓月争辉,他要做的是霸王伟业,是千古不朽之功业!

想要成功淡化太上皇的阴影,那就需要付出成千上万倍的努力,在那天空高悬的炽热太阳边,却不见一颗星辰!

就当此时,太平坊封府里面传出妇孺的哀泣声音,在门匾上也挂上了一尺白绫……

而明日便是家人团聚,吃扁食的冬至节!

第六十七章:冬至节(一)

封德彝的死在朝堂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整个大唐无论是武德朝的元老还是贞观朝的新贵都在翘目以盼。

势力的角抵,将在贞观元年彻底分开胜负……

武德九年的冬至日尤为酷寒,鹅毛大雪覆盖了整个长安城。

此岁长安逢至日,下阶遥想雪霜寒。

大安宫,武珝站在廊檐下的台阶,穿着厚厚的粉红色袄子。

台阶旁的缓坡在宫女的助力下形成了溜冰场。

武珝屁股底下垫着一层羊皮,被旁边的太上皇一推,就滋溜滋溜的滑到了台阶底下。

乐此不疲,不断往返这简单的游戏。

“道君,皇后那边邀您前去紫宸殿参加家宴。”小宦者安羊跑过来小声说道。

安羊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家里穷早些年割了命根子入了宫,因为有点胡人血统,从前也是牧童,所以他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安羊。

因为在前天聪明伶俐,在人群中率先出声讨伐封德彝,被太上皇嘉尚取代了刘元之前的官职,八品的殿前太监。

安羊亲眼目睹了刘元的惨死过程之后,一直心有余悸,所以办事从不拖泥带水,他心里明白谁才是真正的主子。

太上皇想要弄死他,就跟按死只蚂蚁一样简单,并且只要忠心,升迁那也是很是容易,不见五品的女史画屏水涨船高,成为后宫品级最高的女官三品昭仪。

李渊点了点头,本来他是不想在皇宫度过冬至的,但是既然都已经来到了长安,就这样不打声招呼再回到翠华山,他便宜儿子心里能不膈应?

“准备车架,贫道这就前去。”李渊吩咐道。

安羊领命,小跑离开就去准备。

“走,小珝儿,去吃饺子喽。”李渊随手抱起武珝,用手拍掉她屁股上粘的白雪。

“好的,珝儿要吃莲菜馅的……”武珝开心的笑了起来,两只眼睛弯的像月牙般好看。

在翠华山的时候,太上皇就曾下厨包过饺子,当时画屏和武珝还很奇怪,为什么叫扁食为饺子,最后李渊耍赖,扁食的称呼有很多,像什么混沌啊,焦耳啊……又不差这一个……

……

紫宸殿,大殿两列摆满了桌案,大大小小的嫔妃带着皇子、公主按照地位的尊卑排列,地位高的靠近皇帝,地位低的离皇帝就远了许多。

如太子李承乾和皇四子李泰是最前列的,皇三子李恪作为庶长子地位也不错,只是较于二人稍微远了些。

剩下的杂七杂八的公主,除了异常得宠的妃嫔,都是居于末席。

那些没下蛋的妃子,就不要想着来参加家宴,她们对于皇帝来说只是个泄欲工具,驾崩后临幸未有子的妃嫔按照礼法是要去殉葬的。

太上皇的桌案与李世民的桌案平齐,长孙皇后居于右侧的偏席,太子承乾略微高于其他人,但又低于三人。

“公公,此女是?”长孙无垢笑着,用手趴在李渊身上的武珝,开口问道。

李渊一愣,作为后宫之主长孙无垢哪能不明白武珝是谁?

稍微一想,便明白了她的心思,她明白,不代表其他人明白,要是背地里嚼舌根那可就了不得了。

后宫本来就是是非之地。

“这是应国公武士彠的女儿,武珝。贫道看她和我有缘,所以就留在身边,当个道童。”

众人了然,接着开始窃窃私语。

李世民也趁此闲暇的机会询问各个皇子的功课。

太子有孔颖达这个孔子后人教导,他是非常放心的,再加上他也将那些有名望的人往东宫塞了个遍,比如说狂怼达人魏征,太子克星李纲,一个是太子詹事,另一个是太子少师……

有时候李渊都想劝劝别让这两个货去教李承乾了,想想多么聪明伶俐的一个孩子,最终成了什么?

魏征这个老货李世民自己都不能忍,还指望李承乾能听从纳谏?

另一个太子少师李纲,心里没点逼数,做了杨勇的太子洗马,李建成的的太子詹事,几百年不遇的废太子好家伙都让他碰上了……

但因为他身份的特殊性,还是作罢,只能想想今后尽量将李承乾拉上正轨,可千万别搞基了!

太上皇也感觉丢不起那人啊!

几刻钟后,李世民终于询问完了诸多皇子的功课,其中李承乾表现平平,没有大错也没有值得欣赏的地方;皇三子李恪射技超群,仅八岁就可开一石半强弓,继承了关陇军功世家的特性;皇四子小胖子李泰文学天赋极高,才华横溢,作出的文章就连礼部尚书王珪都赞不绝口。

剩下其余的皇子都还年幼,李世民也就没有过多询问。

“好了,时辰也不早了,父皇也快等的不耐烦了,观音婢你就快下扁食吧!”李世民道。

长孙无垢浅笑起身,对着李渊略微一施礼,然后走到紫宸殿当中的铜炉旁。

铜炉下炭盆中的木炭火势熊熊,烧的铜炉里面的沸水不断翻腾。

左右有侍者低头端着三个木案,上面分别用竹牌写着:韭黄、莲菜、苍耳(木耳),是三个不同馅料的扁食。

长孙无垢用长长的竹筷夹起两三只扁食投入铜鼎后,然后才离开。

这便意味着可以吃扁食了。

“公公,可以亲手尝一下媳妇包好的扁食,这是我和几位姐妹亲自在山上采摘和种植的蔬菜……”长孙无垢席间对李渊浅笑道。

……

最终长孙无垢亲手包的扁食分给了太上皇、李世民及几个皇子,剩下的人却没有分到。

“父皇,太平坊的进奏院传来消息,封伦死了……”李世民吃了口扁食,放下银筷,眼睛紧盯着李渊,压低声音说道。

李渊心中一惊,摆摆手连忙说道:“此事与贫道无关,封德彝那老儿岁数到了,自然就死了,不关贫道的事情。”

“什么?”

李世民挠了挠头,疑惑的看着自家的父皇,从太上皇嘴里蹦出什么答案他都不会感到意外,但是极力否认是怎么回事?

他宁愿李渊冷冷的说一句,“死的好”,或者“不错,朕就是看他不顺眼。”

可是意外的是想法偏差了……

第六十八章:冬至节(二)

“父皇既然不愿多说,儿臣理应不当问,可封德彝大小也算是本朝的中书令,朝堂宰辅之一,堂堂宰相死于家中,未免太过蹊跷……”李世民叹了口气,语气颇为无奈。

狡兔死,走狗烹!

死去的封德彝已经对李世民来说没有了丝毫益处,他亦不是潜邸功臣,只是因在武德朝深厚的人望,所以才暂居中书令和兼领刑部尚书。

李世民要的是一个解释,一个让他心安的解释。

至于世家大族,天下士子,他们再沸议扬扬,心有怨愤……

还能敢直接造反?他可不是杨广那个志大才疏的皇帝!

“蹊跷?有什么蹊跷的,封德彝那个老不死的已经六十岁了,魏征和那几个大臣可是看见是他亲自吐血昏厥,跌下台阶的,和贫道有什么事?”李渊解释道。

在旁边的长孙无垢揉了揉脑门,再不劝这对父子,可能好不容易重新建立起的微薄亲情,就再次消散,“陛下,此事就不要过多询问了,公公他又不是有意的,是封相公自己命薄,没有能熬过这个寒冬……”

“算了,算了,儿臣给父皇你赔个不是。”

李世民心里也颇不是滋味,先前他同意三司会审也是想要试探太上皇到底还有没有隐藏的势力,崔敦礼的事要不是王君廓早点发现,一旦庐江王李瑷起事,大唐又要重启战端。

他的目的达到了,太上皇有如山林中的一匹老弱病虎,利爪锐齿皆已经剥落,只剩下高大嶙峋的身体恐吓行人。

同时他从此之后也能对李渊感到放心,可这部意味着黑锅就要他背,士大夫的指点将会落在他的身上!

纵使封德彝德行亏欠,但不意味着皇家就可以辱没士大夫,自东汉开始,朝堂就是世家与皇帝把持。

这点,就连素来对士大夫优容的宋朝,也难以相比,毕竟世家握住的是大唐这棵大树的根脉。

根脉亡,大唐亦将亡之。后来的神龙年间,武则天削弱关陇世家后,军权丧于胡人手中,才有安禄山、史思明的安史之乱。

“对了,父皇,今后可不要再给人看病了,万一再医死人……儿臣纵然扛下,也心有愧疚啊!”李世民语重心长,缓缓说道。

“什么医死人?”长孙无垢稍微一愣,她最近几天忙着采集扁食材料,可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而且后宫素来不可干政也是她提倡的,因此倒也不知道太上皇乱开药给封德彝。

“公公的医术高不高明,臣妾先前不知晓,可医好恪儿后,臣妾到对此深信不疑……”长孙无垢质疑道。

说罢,她就感到有些后悔,不管太上皇的医术是否精通,也不应当在众人面前讨论。

老太监王振上前解释,委婉言明封德彝之死与太上皇开的药有几分相关,那名深信不疑的管家也被封家主妇当天打的半死,扔在乱葬岗让野狗撕咬吞了。

管家是贱籍,死活不死活。官府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更何况封府这等显宦人家?

所以长孙无垢和临近的几名皇子,也就见怪不怪,李承乾更是压了口扁食,边嚼咽道:“皇爷爷地位多么尊贵,父皇哪有怨责家人,而怜悯外人的道理?”

李世民听后先是非常气愤,这话也能随便说,但是生气过后也是顿感欣慰,摇摇头笑道:“某与你皇爷爷开玩笑呢,承乾不必惊异。”

他顿了顿,略微一犹豫,但随即狠下心说道:“王振,宣某旨意:封伦老儿欺上瞒下,对太上皇不尊,乡愿挟私,罪大恶极……女眷发配教坊司,全家发配琼州……

赐其谥号为谬!”

名与实爽曰缪,意思是名声和他真实的德行不匹配,用于封德彝身上最是匹配。

历史上用此谥号的人少之又少,除非非常厌恶,宋朝的秦桧死后,宋高宗就赐此谥号……

太上皇不知道的是,在原来的那个时空,封德彝也是死于贞观元年,在尚书省政事堂突然发病,李世民亲自用御撵将他送回家。

死后也是极尽臣子殊荣,太宗辍朝三日,被追封为司空,赐谥号为明。

但是在贞观十七年,御史唐临弹劾封德彝生前的奸诈之事,在太子建成和秦王府之间相互压筹,生生噎了口屎的李世民厌恶封德彝名实相悖,改谥号为谬!

这一切,只是提前了十七年,封德彝的死,也提前了几个月……

……

冬至节过后,天刚蒙蒙亮,下了三天三夜的大雪终于停歇。

因大雪封路,停滞在高陵驿站的尉迟敬德终于回到了长安。

可是当他看到封府上下七十三人,手背木枷,身穿单薄的薄衣,旁边还有五名狱卒看守。

最前边的是四十多岁的封家主妇,太原王氏的嫡女,以往看到的如墨长发已经变得斑白,操与琴瑟的葱白指尖,也已经有了冻疮……

尉迟敬德心中一惊,连忙上前询问道:“封老妇人,敢问长安到底发生了何等变故,封相公人呢?你们又是为何惨遭牢狱之灾?”

尉迟敬德没有发现,以往他与封府“通家之好”时,称呼封家主妇为封夫人,现在却不自觉的加上了一个老字。

十日不入长安城,山河之变何其多!

看守的五名狱卒看到尉迟敬德身穿华贵的皮裘,内里套着软甲,便知他非富即贵,也不敢阻拦。

只是封老妇人张开嘴巴,努努的说了几句,但是一句话,甚至一个字也没有说出。

矮胖的一个狱卒嘲讽般的看了一眼,说道:“她已经被割了舌头,什么话也不会说了,这位将军,下吏劝你还是别费力气了……”

尉迟敬德瞬间单手举起矮胖狱卒衣领,开口骂道:“封相德高望重,怎能如此对待封府上下……”

为首的狱卒伍长见状小跑过来,喘息道:“还请将军不要与我等小人置气,我等也是奉命办事,不仅这个老妇,就连封府上下也被陛下下了圣旨,绞双手,割口舌……封相公也早在府中病逝……”

尉迟敬德顿时怒发冲冠,一越上马,从腰间抽出马鞭,一溜子打在马屁股身上,骏马嘶鸣不已,他悲泣道:“陛下何其糊涂,封相公志诚君子,何以遭此磨难!”

第六十九章:清君侧

看着一骑绝尘的尉迟敬德背影,五名狱卒面面相觑。

“伍长,此人是谁?就算他是将军,怎能如此诋毁陛下,况且那封伦也不是个什么好人……据传那老东西生前喜欢饮人乳,还有……”矮胖狱卒往地上啐了一口,眼神飘忽直往伍长身上瞟,欲言又止。

狱卒伍长一改刚才在尉迟敬德面前的卑躬屈膝,一巴掌打在封家主妇,因为带着手套,打的温声温色,他嫌弃力度不够,粗俗的扒开手套,光秃秃再打了一巴掌。

这一巴掌,力道十足,封家主妇噗的吐出一口热血,十分狼狈。

伍长奋声骂道:“玛勒个巴子,劳资在尉迟将军面前受气,可不受你这鸟贱货的脾气,还敢向将军告状?”

“原来是尉迟将军,听说彭国公叛乱,他前去追捕,现在回京说的过去……”另一名瘦高狱卒点头说道。

矮胖狱卒见此,脸上顿时焕发神采,得意洋洋说道:“某这可是小道消息听说的,香口盂听过没有?那平康坊的清倌人用樱桃小嘴含住美酒叫做皮杯儿,一口便是五贯钱!

而那封伦老厮,端的无耻,用妙龄女子的小嘴接住他吐出的痰,雅名唤做……香口盂,真他娘的奢侈,作贱人!”

说道“作贱人”的时候,矮胖狱卒也露出了向往羡慕的神色,“酒池肉林”这般极尽奢华又有哪个男人不向往呢?

其余四名狱卒也砸吧砸吧嘴,吞了口唾沫,他们也只能睡那些屁股比磨盘还要大,脸比猪腰子都宽,骂一声十里八乡都能听见的糙婆娘……

封府做囚犯的七十三人听见后,有的怒目相视,有的羞愧难当,封德彝的生活奢侈虽没有矮胖狱卒说的那么离谱,但也八九不离十!

……

先不提尉迟敬德如何快马加鞭,一路疾驰赶往皇宫,想要找天可汗陛下问个清楚。

而就在这一天,远在陇西泾州的天节军将军、燕郡王李艺整顿兵马,假借奉了天子密赦,挥兵占据豳州,正准备扯旗造反。

李艺本名叫作罗艺,隋时任虎贲郎将,驻守涿郡。隋末大乱后自命为幽州总管,武德元年归降唐朝,被赐姓为李,初封燕公,后晋封为燕郡王,助唐击败刘黑闼,统领天节军,镇守泾州……

泾河,以后世甘肃的六盘山老龙潭为源流,是渭河第一大支流。

从六盘山为伊始,泾河流经了从陇西到关中数百里土地,形成了肥美的泾河平原。

而泾州,就是数百里泾河平原上最璀璨的明珠!

泾州,是一个流着蜜与糖的商业枢纽,这里是长安通往西域的关口。

从西域的胡商用驼队载满中原所需的香料和华丽珠宝,驼队中甚至还有大宛的汗血宝马、波斯的凹凸有致的胡姬……

而中原的商队只需用马匹拉着制作略微精美的瓷器,来自蜀地、吴中的中等丝绸,就可以换上一袋袋的金银珠宝。

贸易的顺差是大唐乃至历代王朝得以崛起的一个重大经济支点,断了丝绸之路就意味着断去大唐这只巨人的一只臂膀!

在泾州城的一家酒馆的二楼,来自长安的商人纳兰饴抿了口马奶酒,抱怨道:“燕郡王是怎么想的?封闭关卡已经有了三天,某和那利多的约定的日期眼看就快要到了……晚去一天,就意味着至少损失一百贯钱,那些毛崽子,可一个个都是……吸血鬼!”

纳兰饴是东夷人,中年胖子,带着褐色羊皮毡帽。他祖上入了中原,最后定居在长安,先辈借了北魏武帝的风,改族名为纳兰,算是成了汉人。

几百年的融合,纳兰饴早就和汉人无疑,只是比起中原的麦酒,无疑马奶酒更让他陶醉。泾州临近河套,酒舍也多有贩卖,但不意味着他可以陶醉三天!

相比起味蕾上的享受,无疑亮晶晶的金币更让他痴醉。

同座的另一个来自河东的商人正想要劝导纳兰饴,可没想到,从楼梯窜上来一队天节军士兵,冷冰冰的兵刃抵在纳兰饴脖子上,喊道:“奉燕郡王将令,因查明近几日有突厥间细出没,所以查抄进几日来往所有商队,拘禁于泾州府牢。”

……

翠华山,三清殿偏殿。

冬至日过后,在大安宫呆了三天之后,太上皇实在忍受不了皇宫的异样感受,于是就坐着行撵,重新回到了翠华山。

大安宫最憋屈的是,那些屁大的小不点皇子、公主每天不用做功课,于是他们的母妃就换着法子带着奶娃子来太上皇面前刷存在感……

这事还是源自皇三子李恪,因为在翠华山上,李恪感受到了皇爷爷对他的亲情,于是有了空闲时间就往大安宫跑……

那些妃嫔想想她们比杨妃差不了多少,孩子也不少个把,李恪只是勇武了点,可他们的孩子也是皇子皇孙。

皇宫本就是你死我活的地方,要不是长孙皇后在上面压着,指不定乱成什么样。而那些庶出的皇子、公主,平时李世民都很少见他们。

半大孩子,狗子都嫌,何况一大堆吃奶的孩子等会就哇哇的哭了,太上皇是个心软的主,尤其对小孩,又不太懂得拒绝,所以干脆就重新躲在了翠华山。

“道君,画屏姐姐回来了,不过她着急的要求见您。”茗烟走进殿门,轻声说道。

李渊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气,回到翠华山后,他可是好好休息了几天,补充精力,招了招手,说道:“画屏要进来就进来,还通传什么?”

未消半刻,画屏风尘仆仆,急匆匆的进来,说道:“道君,妾身家里人传来消息,泾州的燕郡王反了!”

“反了就反了,王君廓也不是反了,但是他前日还不是被斩首示众,弃于西市……贫道对世民有信心,区区燕郡王而已,能翻出什么浪花?”李渊随口道。

贞观朝可是最牛逼的一个时代,李世民用一千多万人口就硬是办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情,几乎所有可以看见的敌人都被他打服,吐蕃也要上表称臣,燕郡王什么的,他还真的没咋听过。

“不是,不是。”画屏脸色憋的通红,着急的跺了跺脚,太上皇太随性了,谋反这种大事这种表现,要不是她待在家里几天过了冬至节,指不定太上皇要被瞒在鼓里。

“道君,燕郡王罗艺可是打着你的旗号,要进行清君侧的……”

PS:推一本书鱼中有水的《三国之暴君吕布》,写吕布的太子大佬,文笔有保证。另外,凌晨再补更,今天姐姐结婚,事情忙的太多,我又赶高铁……还是在高铁码的这一章。

第七十章:自荐枕席!

“清君侧?完了,完了......”躺在软榻上的李渊瞬间清醒,起身在殿内不断踱步,他现在真想开口大骂那个好死不死的燕郡王,造反就造反,何必要搭上一个无辜的太上皇呢?

他的清静日子还没过上多少!

“等等?罗艺?画屏,你说清楚点,这到底怎么回事?”李渊突然想到燕郡王罗艺这货不就是隋唐演义中白袍小将罗成的爹。但是貌似历史走向和自己知道的有点不同。罗艺他还活着,并且在陇西的泾州开始造反。

画屏焦急的闷哼几声,气鼓鼓说道:“道君,是这样的,臣妾在昨日听闻邻村从泾水救下了一个溺水的商人,那商人是从泾州城借泾水逃离出城的......”

那商人便是纳兰饴,心有不甘泾州城天节军扣押他的货物,他的那些货物可是价值好几千贯,若是运到西域龟兹国、高昌国等地,价值何止翻一两倍,简直是十倍的暴利!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几千贯可不是小钱,纳兰饴经商十几年,靠着祖辈的积累,早就打通了去西域的路线,几乎稳赚不赔,但是亏了这批货,几乎半数家产都要亏空。

而且从长安去西域的线路,断的时间越长,越是后患无穷。

所以纳兰饴不得不铤而走险,靠着贿赂狱卒,从泾州城逃出去,但是没想到泾州城外兵营如林,戒备森严,于是心里突生一计,从泾河上游潜水一直到泾河下流。

泾河是渭河的一大支流,河之北曰阳,两河流交汇处便是泾阳县,画屏的家恰好也在那里,因此便听闻了此事。

“画屏,此事你不用担心,贫道自有法子处理,只不过……”李渊略带嘲讽,踱了几步,说道:“不过…..吃里扒外可不是......好事啊!”

画屏是在饥荒时,卖到了秦王府做了侍女,入了贱籍。但是架不住命好,秦王李世民一飞冲天,玄武门之变后又清洗了后宫朝堂,太上皇身边内侍紧缺,于是长孙无垢就将侍女画屏封为正五品女史,送给了太上皇。

可以说,画屏身上是盖着秦王府印章的人!

虽然李渊与画屏相处的时间不短,心中早就心生好感,不然他也不会着急出翠华山,然后中了圈套。但不意味着他就心里没有一丝提防和警惕,想着身后总有一个人盯着他,就觉得浑身都不好受。

趁这个机会,他要问问清楚,到底是从此疏离,还是更加信任。

身边没一个贴己人,可不好受,李渊希望画屏不会让他失望……

听见太上皇略带嘲讽的话语,画屏心中一惊,跪倒在地,脸色仓皇道:“臣妾......不敢!自前些日子道君为臣妾做主,又册封画屏为三品昭仪,三品昭仪不仅是女官......”

正说间,画屏小心的抬头看了太上皇一眼,咬咬牙道:“昭仪不仅是是女官,更是陛下身边媵妾......若是道君但又所求,画屏微薄之躯愿为陛下......自荐枕席!”

她心里清楚自己在这诺大的皇宫,诺大的翠华山上,唯一的依靠便是太上皇,而不是身居紫宸殿的长孙皇后,也不是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太上皇能在她危难之际,挺身而出,虽不知是否有什么潜藏的目的,但堂堂大唐太上皇,做到这一点实属难得。

那跪在刑部衙门流连的泪光,是心底触发的深深感动,跨越年龄的爱恋又有什么呢?

李渊心里一松,含着笑意说道:“你当真?贫道过了元旦,可就是六十岁的老头子!”

一个双十年华的娇俏女子,另一个则是“白发苍苍”的糟老头子,想想都感到别扭。

一树梨花压海棠?

画屏眼底渗出些许薄泪,似是认命,似是喜悦,心底情感交错相连,轻轻用手褪去身上薄衣……

微凉的身躯紧贴李渊,画屏颤泪道:“臣妾今年二十一岁,还请道君怜惜……”

李渊不是君子,也不是柳下惠,既然画屏心系于他,他自然不会推开美人垂幸,更何况这方法是唯一解决两人信任危机的关键。

通往一个女人心灵最佳的捷径,就是进入她的身体。

……

长安皇宫,两仪殿。

翠华山的两名禁军校尉,苏猛和侯光亮两人身着甲胄,单膝跪地,额头渗出冷汗,身体不住的小幅度颤抖。

他们害怕,害怕承受怒火。

“朕派你们保护太上皇,你们就是这样保护?太上皇被刺客刺杀险些驾崩,亏朕当初相信你们……”李世民气极反笑,用右手扣着桌案,带有节奏的敲响,呵呵冷笑。

侯光亮咽了口唾沫,润了润干涩的嗓子,嘶哑道:“末将渎职,未曾守卫好道宫,让刺客有可乘之机……请陛下发落!”

“末将疏于职守,也请陛下发落!”苏猛同声道。

“很好!”李世民抿着薄唇,狭长的凤眼透出些许寒光,愤然起身,拔出天子配的仪剑。

铿锵之声贯彻整个大殿,两人滴答滴答的汗水滴落地板。

“王振,渎职该怎么论处?”李世民问道。

王振顿了一下,小声说道:“陛下,禁卫渎职是要刺配三千里,更别说太上皇已经受伤,刑法理应更重……不过念及他们二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再加上削爵……苏猛发配幽州充当傜役,侯光亮为潞国公长子,当废为庶人,永不录用。”

正当此时,从殿外传来急骑的声音,带着令旗的骑兵跪倒在地,说道:“启禀陛下,泾州天节军将军、燕郡王李艺谋发,言明……”

李世民目光一寒,手握天子剑用力将桌案一角切下,低声喝道:“说!”

骑兵急忙嗯了一声,然后继续说道:“当今天子杀兄囚父,欺占兄弟妻室,德……行不配,他李艺愿代天授命,率十万天节军讨伐伪帝李世民,重新奉立太上皇为皇帝,此为……清君侧。”

李世民听后不发一语,绕着桌案走了好几步,然后冷声说道:“某既然为伪帝,那么燕郡王这个逆贼要清除的就是……某这个乱臣贼子。好!好的很!”

第七十一章:瞒天过海

“痛呼哉~”

宽阔的大殿上,密密麻麻跪倒了一大片人,大多是穿戴珠翠的妃嫔以及牙牙学语的皇孙,也有临近殿门跪伏在台阶上的宦者、宫女。

虽地位千差万别,但此刻皆是面色惨白,带有戚容,不同于妃嫔假惺惺的哭泣,寝宫内外的内侍却是为自己项上人头感到惶惶......

在素青色的纱帐遮盖下,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在胡床上躺着一个老头,他不安分的来回翻来滚去,两只手紧捂着胸口,不断的轻声哀嚎,像是经受了巨大的折磨。

“千杀的刺客,哎哟......贫道素来良善,为什么要行刺某,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子,有什么好行刺的,某也没......几天好日子能过。”

在一旁侍立的画屏用绣帕拭去眼角泪痕,低声哭道:“道君定会长命百岁,您可是受过太清圣人指点的......”

未说完,娇柔的身子又抽搐了几下,泪水有如泉涌,“若是道君活不了了,臣妾想着也就不活了......现在是腊月,湫池水寒,臣妾跳进去也没有什么痛苦......”

“画屏姐姐,你......”茗烟扶住画屏,想要劝解,可是努了努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今早太上皇刚走出寝宫,就有一个刺客趁着不备,行刺了太上皇,匕首都戳进了胸膛一大截,血流的满地都是。

现在距离行刺已经过去了三个时辰,到了午时。

两名禁军的校尉也严守排查道宫上下人等,并快马加鞭前往皇宫告罪。

殿中跪的压压一大片,便是得知消息从皇宫匆匆赶来的妃嫔。大唐以孝为重,更何况太上皇乃是皇上君父,若不前来,万一被皇后责备,或者御史闻风奏事,到时候这些对于后宫妃嫔来说是天大麻烦。

于是,一个个马不停蹄的赶来翠华山。

“陛下,你怎么样了,妾身这些日子想你想的好苦,可是没想到,再见时,已是......”从寝宫门口冲进一个美妇人,面色虽然憔悴,但是难掩眉目间的欣喜之意。

踏上内殿的台阶,她仓促间整了一下妆容,揭开纱帐,跪倒在床榻边上,再次放声哭道:“陛下,妾身来晚了.....”

此人便是被太上皇冷落在后宫数月的张婕妤,后宫本就是是非之地,不得宠的妃子甚至比不上宫女,更何况她张婕妤是太上皇的妃嫔,就连宫女、宦者也非常轻视她。

虽不短了吃喝,但是往日纸醉金迷的生活也是渐行渐远,冬至时,也仅仅分了三斤羊肉,五斤黍米给她,若是仅她一人想来怎么也够,但是妃嫔的月奉是要养活自己整个班底的,难免显的相形见绌。

但另张婕妤意外的是,她“青灯古佛”熬了三个月之后,没想到再次来了机会,太上皇遇刺重伤,后宫妃嫔皆出前往探病。

她终于可以再次露脸了!

李渊虽然有点厌烦张婕妤,但是想想她还能前来看自己,就没有多想,边喊痛,边说道:“你能来......哎哟......便好,要不是某运气好,那刺客的匕首可就真的......哎呦,要了贫道的命!”

张婕妤呜咽般的点点头,哭泣完后,再次拿出昔日宠妃的风范,颦着柳眉,指责画屏和茗烟道:“你二人是怎么回事?倘若刺客来时,本宫宁愿牺牲微薄之躯,也要保全太上皇不受半点损伤,更何况你们是贴身的宫女......”

“当时那刺客从房梁上悬吊下来,臣妾和茗烟并没有注意到,等道君叫道抓刺客时,我等才发现刺客早就逃之夭夭......幸好道君有老天保命吗,若是那匕首再伸进三寸,就真的......难说了!”画屏向后微微退了一步,紧靠在香炉边上,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低着头,缓缓说道。

面对画屏的推卸,张婕妤便表示了质疑,“寝宫门口,本宫刚才看过了,廊前约有二十步之远,飞檐大约有三步距离,若是刺客来袭,汝等二人身为陛下身边宫女,怎能没有时间应对?定是......“

没等张婕妤说完,李渊心里一慌,这女人是女版福尔摩斯吗?

连忙打断道:“张婕妤说的对,定是你二人疏于职守,以致某遇刺,罚你二人三月月钱。画屏,你先前为女史,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鞭二十,以儆效尤!”

茗烟傻愣住了,她的月钱是五百钱,三个月便是一千五百钱,便是一贯半钱。宫里给的铜币是官府发行的足币,一贯半要顶的上外面的两贯钱,这么多钱......就这么没了?

可没等她细想,画屏连忙拉了茗烟一下,跪倒在地,说道:“臣妾谢道君开恩,谢张婕妤训斥。”

茗烟也回过了神,同声附和道。

“陛下~“张婕妤娇叱一声,正欲再说几句,来证明她是多么的关心太上皇,挽回太上皇对她的恩宠。

最好从此弱水三千,只饮她一瓢!

可就在此时,从寝宫门外,传来皇后驾到的声音,殿内跪倒一片的妃嫔也自动在中间分开一条过道。

但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皇帝和太子两人也一前一后踏上寝宫,只是比长孙无垢慢了几步。

寝宫门外。

八岁大小的李承乾恭敬的对两人施了一礼,然后脸上浮现焦急之色,忙说道:“父皇,母后不知皇爷爷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危险?”

长孙皇后摇头,轻轻叹息一声,“公公本就临近花甲之年,这次又惨遭遇刺,纵使未有生命危险,但......毕竟是老了,不如当年娶婆婆时,开弓射雀眼的矫健.......”

空中,稀疏的雪花再次下了起来,打扫干干净净的台阶也浸上了几层雪花,但只是让水痕更冷些罢了。

“寒冬,是人最难捱的季节,漠北的草原或许此刻已经遭受了雪灾,颉利可汗正在发愁......可某从皇宫来的时候,长安街道的不少人家也挂上了白绫。”李世民略有伤感道。

泾州罗艺造反,虽让他头痛不已,但是比起太上皇,两者之间就难以相提并论,撮尔逆臣,他只需派遣一良将就可镇压。

但心底隐隐缺少的,莫过于父子亲情。

第七十二章:孩童天性

“父皇,儿臣……来迟了!”

寝宫殿内跪在地上的妃嫔分开一条丈许宽的狭小通道,李世民提着下裳,以往冷峻的神色也化为一副悲天悯人的孝子。

他跪倒在临近床榻的台阶上,手脚并用的爬到太上皇身旁,头伏在锦被上,哭喊道:“父皇,儿臣已经命令左右在翠华山附近严查,势要找出那个胆大包天的刺客……父皇,你的伤势没事吧。”

哭喊完后,他抬头瞅了一眼李渊胸口包扎的伤口,雪白的麻布早就变的鲜血淋漓,并且可以隐约看出,不断有鲜血从里面渗出。

当然,李世民不知道的事,在李渊的胸口有一个用猪尿泡缝制的简陋气球,里面灌满了猪血,从破口处慢慢流出。

所有才有胸口受刺的假象。

没等李渊开口,李世民转头对着寝宫的内侍喊道:“太医呢?快通传太医!太上皇伤势如此之重,竟然敢渎职?某要杀了他们!”

内侍们噤若寒蝉,不敢多言,一个个跪伏在地上,身体止不住的哆嗦。要不是在皇家大阵仗见多了,说不定有人就会当场失禁。

“回……陛下,给道君看病的是驻守在道宫的徐太医,他已经为道君上了药,现在正在写信求援于他的师尊,也……就是孙思邈,孙老神仙……”画屏低下头,结结巴巴的回答道。

李世民点了点头,愤怒的脸色也渐化为平常,皱了皱眉道:“某倒是忘了,徐太医的老师是孙思邈……对了,你是……”

眼前的人太过熟悉,不过李世民他见的人实在太多,不可能一直记在心里。

而太上皇和李世民碰面的机会也没有几次,第一次是太上皇刚穿越前往李世民的登基宴会;第二次是李恪重病,渭水之盟解决流民问题,太上皇提出以工代赈;第三次是冬至节吃扁食。

两人虽为父子,可在玄武门之变甚少见面,对画屏在太上皇身边的印象也屈指可数……因此李世民尽管对画屏的长相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她是谁。

“画屏原来是臣妾在秦王府身边的侍女,陛下记性最近可是差了许多。”长孙无垢相比李世民慢了几步,进寝宫刚踏上内殿台阶,就听到这番问话,随即开口道。

“原来如此,前些日子打官司的想必也就是她了。”

李世民先前还对太上皇怎么突然遇刺感到疑虑,可是看到画屏是原来秦王府的侍女时,就打消了疑窦。

皇后既然能安插画屏为父皇身边的女官,想来也是极为相信她,那么她帮太上皇隐瞒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可是李世民却选择性了忘记他当初曾经“舍弃”画屏让封德彝三司会审,差点让一妙龄女子惨遭地狱。

或许他是极为相信自己的人格魅力!

“扶贫道起来……世民,你们两夫妇来了……贫道很是欣慰……”李渊在茗烟的服饰下,慢慢靠在床边,半躺着身子,不时的几句“哎哟”痛呼。

装的还真算那回事。

“父皇,皇爷爷有没有事?承乾可等着皇爷爷起来和我一起叠纸呢!”李承乾小脸绷的极紧,紧张兮兮问道。

“承乾!”长孙皇后柳眉倒竖,狠狠瞪了一眼李承乾,作为太子,玩兴太重,行止如此轻浮,怎么能当一国储君?

“没事,没事,小孩子在这个年纪……哎哟,玩性正是浓烈之时,贫道小时候也是这样……”李渊劝阻道。

历史上的李渊小时候怎么样,他还真不知道,不过他自己还小的时候碰见姥爷去世,也只是在父母督促下,假模假样的哭几声。

丧事办完的下午,就又与小孩呵呵的玩闹了起来。

但等长大后,每每思念那一天,不禁潸然泪下,姥爷对自己的宠爱和自己的没心没肺,剧烈的落差冲击心灵,触动心底最脆弱的那一根弦……

长大了,就变得多愁善感了……

可孩子,天真本就是天性,当懂的时候就自然懂了,想流泪的时候,自然就流了。

就连李世民也开始紧锁眉头,正准备呵斥李承乾只顾玩闹,不重孝道,可随即李承乾的动作让他的眉宇渐渐舒缓。

只见李承乾从袖袍间,缓缓拿出一个皱巴巴的纸飞机,用稚嫩的小手捋平,对李渊一拜,然后说道:“皇爷爷,孔太傅催承乾催的紧张,每日天不亮就要背诵经义,那些以前王府里面的竹马,竹蜻蜓…也被一一焚烧,只有这个纸飞机是皇爷爷给承乾叠的,孔太傅听此才没有烧毁。

当纸飞机在天空翱翔时,承乾的心儿也随之飞了起来,仿佛触摸到了那云端,听见风儿像母后一样轻拂承乾的脸颊……”

说罢,李承乾的眼泪顿时扑在床榻上,伏在锦被上,眼泪止不住的流着,呜咽道:“承乾想要皇爷爷……一起玩纸飞机,一起玩……”

“承乾!”长孙无垢紧抿朱唇,蹲下身子,用玉手缓缓拭去李承乾的眼泪,沉吟道:“皇爷爷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承乾也要好好的,将这纸鸢保存好,等皇爷爷病好,就一起放纸鸢。”

“是小飞机!”李承乾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偏执道。

长孙无垢哑然失笑,这明明就是纸鸢的缩小版,只是造型奇特些罢了,不过想到此时正是由着小孩性子的时候,也不争辩,点头道:“就是小飞机,等皇爷爷病好,你们祖孙三人一起玩,好不好,我的太子殿下。”

“一起……玩……”李渊愣了一下,想想就觉得恐怖。

一个开国太祖,另一个千古一帝,再来一个大唐储君,三个人玩着纸飞机……

这画面太美,他不敢想象。

但就在这时,宫门外传来一个雄厚的声音,是一个郎将喊得:“皇三子恪猎下野鹿,愿取白鹿精血医治太上皇!”

话音一落,寝宫内外皆大惊失色,跪倒的妃嫔皆面有异色,窃窃私语不断。

而李世民看了一眼不失孩童天性的李承乾,以及宫门外几名力士举起哀嚎的野鹿,一双剑眉也再次皱了起来!

PS:再次推书《国仕无双》,下一章依旧凌晨更新,有木有打赏,作者菌感觉还能再挤出一章~

第七十三章:汝英果类我也!

“他才八岁啊!”一个妃嫔顿时大惊,失声喊道。

同列的妃子纵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是脸上的惊骇是怎么也掩盖不了的。

除此之外,那些庶皇子、公主也羡慕的看着皇三子李恪突然高大起来的身躯。

大唐虽没有突厥那样对勇士近乎盲目般的崇拜,但这也是每个文人都能喊出:“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的壮阔时代。

别看房玄龄、杜如晦等人挂的是文臣,可他们也能骑上战马,敢于跟李世民在渭水南岸以六骑与突厥叫阵!

此刻的国舅爷长孙无忌也是左武侯大将军,属于武职。

大唐的文人,向来是提笔可治国,上马能打仗。

宫门口,李恪熟捻般的握着猎弓,他虽然只有八岁,可他的动作姿态无疑不证明他如深山上最出众的猎人一样,射技精妙绝伦,而那略带有鲜卑血统的鹰钩鼻和深目更显的他有股英武气质。

在殿内左侧的妃嫔中,杨妃脸色慌张,若没有之前宫女小明月的扶持,早就摔倒在地,喃喃自语道:“恪儿,你为何要争?这样是害你啊!早知道就不应该让你学弓,应该像李泰那样,求陛下请个大臣教导你诗书礼仪……没想到由着你的性子,反倒让你……”

没说完,杨妃就捻着绣帕低声哭泣了起来。

只有老鹰才会收敛锋芒,未学会翱翔的雏鹰站在山巅上,凄厉的嘶鸣是它对未知的抗拒……或者说勇敢!

李恪也是如此,当日他站在马车上,望翠华山的晚霞,说道:“不知孤可有机会一临玉辂。”

玉辂乃是皇帝行撵。

母妃劝他要安之若素,当个太平王爷。可他不愿,他李恪做就要做最亮眼的那颗星,哪怕那颗闪亮的的星只是从天边滑落的陨石。

逆境的皇子大多早熟,李恪没有李承乾的天生温床,以及像李泰一样能享受礼部尚书王珪的教导……

他今日冒着大雪,凛冽的寒风刮的脸颊生痛,但他依旧选择驾车在翠华山上追捕猎物,以此作为送给太上皇的礼物。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猎取了最难的猎物—野鹿。

此刻,他享受着这份独特的殊荣以及………众人炽热的目光!

李恪坦然走在妃嫔露出的狭小通道中,当看到杨妃泪湿满襟的样子时,他的心底隐隐有点愧疚,但随之抛之脑后。

他像一只得胜将军一般,半跪在地,铿锵有力的喊道:“恪闻有刺客行刺皇爷爷,心有不宁。然恪一无青雀笔锋傲然,可悦目于太上皇,;二无兄长敦礼孝顺,可常伴于太上皇……

恪虽然不如太子、青雀多矣,但是骑射也算精通,因此倒也有了用武之地。翠华山本是秦汉上林苑,物多繁美,因此此番狩猎颇丰,侥幸获得一只野鹿,特以此来献于皇爷爷。”

李世民紧绷的脸色渐渐和缓,刚才乍一听见皇三子猎取野鹿,奉给太上皇,这可着实吓了一跳。

他倒不是因为李恪才八岁猎鹿这件事,毕竟他当年也是十二岁入了军营,十六岁解了隋炀帝的雁门之围。

八岁捕获猎物,对重视军功的关陇贵族也不算是多么稀奇的事情,十几岁猎取大熊的事情也比比皆是。

但是相比于此刻只捏着飞机显得庸碌的太子殿下,以及跪倒在地匍匐在地面上的李泰要,李恪无疑是最引人注目,最具话题性的皇子。

玄武门之变始终是李世民心中的一块痛,此事成了他毕生都洗不干净的污点,当年的他和皇三子李恪是多么相像,李建成和现在的李承乾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句话迅速涌入了天可汗陛下的心中,他抚着李恪因冒雪而变得冷硬如刺的头发,将他们用手掌的温度慢慢化为柔顺,鬼使神差的说道:“汝英果类我也!”

含着笑意的长孙无垢突然一愣,李世民这话什么意思?

指的是什么?

是指皇三子李恪的英武吗?可是当在这么多人的面上,其意思似乎昭然若揭……

“陛下圣名,臣妾为陛下收一员小猛将感到由衷的感谢……”长孙无垢的嘴角随即勾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缓缓说道。

听到这句话,殿内的所有人几乎都看长孙无忌身上,这话说的有点狠了。

但也不得不为长孙无垢感到由衷的佩服,一场帝国储君的潜伏危机就这样消散于无形。

而且长孙无垢的话看似是恭贺,其实何尝不是在对着众妃嫔和皇子警告,英果类“太宗”的李恪也只能为一猛将,何况其他皇子?

杨妃的整个身子瘫软了下来,紧靠在侧面跪倒的小明月身体。

“皇后岂是那么好相与的,每一个庶出的皇子、公主她都可以笑着对待,但万一是能威胁到储君地位的人,就难保不施以打击报复。”

长孙皇后将后宫打理的井井有条,可不是随便礼仪规范就行的,而是靠着恩威并重的方式来统率后宫。

今后若是有人提及李恪“英果类我”,也只会笑嘻嘻的说,“皇三子恪只是皇帝陛下身边的一个小猛将罢了。”

猛将和皇帝之间可是有着云泥之别!

“咳咳……哎哟……哎哟,痛煞贫道了。”李渊在床榻上痛苦的嚎叫着,他突然感觉众人的目光瞬间被李恪吸引走了,这可不行。

夺嫡这种事情贞观中期才有意思,现在才多大的小孩就打着机锋?

于是他立马在床上翻来倒去,捂着胸口,表情不似作伪,一张老脸抽搐的不要不要的……

“父皇……你好点了没有?”李世民连忙将李渊扶在床榻上,重新盖上薄杯,对着内侍喝道:“赶紧去请徐太医,就算是多长的信,这个时候也该回来了!”

事实正如李世民所料,孙思邈果然和徐太医一同到场,穿着青色道袍尤其显得仙风道骨,气韵十足,他昂首拜道:“贫道孙思,参加陛下,祝陛下万寿无疆……”

“孙思邈,孙老神仙?”李世民奇道。

第七十四章:父皇命不久矣!

“不错,老道正是孙思邈。”孙思邈的头昂的高高的,身穿青色道袍,有股洒脱淡然的气质。

他话说完后,在李世民的请求下,跪坐在地板上,用手捏起太上皇的手腕,沉吟半会说道:“太上皇脉搏杂乱无章,看来那刺客用匕首刺的不轻……而心脏本就是血脉之源,若有轻举妄动,恐怕难以保命!

幸好老道这徒儿医术还算精通,已经处理好伤口,敷了药,等老道再开几幅调养身体的方子便好,只是……”

“孙老神仙的意思是?”长孙无垢面色一紧,上前一步,着急问道。

“不可说……不可说……”孙思邈皱着眉头,不断摇头,但是看到几人面色的担心,只能无奈远离床榻几步,对着他们轻叹道:“老道当年在辽东之时也曾大量救治过心脏受了外伤的将士,可十人中只有三人能活,虽有些人侥幸活了下来,但要想完全医治好,恐怕还需要一件东西……”

可是就在他说那件东西的时候,就立马闭口不言,不愿再吐出半个字。

聪明人自然会懂,不聪明的人想了半天也没有想明白那东西到底是什么?

为什么让鼎鼎大名的孙思邈也不敢多言呢!

李世民在床榻边上来回走动了足足有半刻钟,神色也变化不一,良久方才拱手道:“此事……还是请孙道长与某去殿外分说吧!”

不消片刻,两人坐在太上皇寝宫旁的茶亭。

他们身边空无一人,围绕的几十名侍卫早就被李世民下令撤到百步范围外,就连以往形影不离的王振也恭恭敬敬的离开。

茶亭,宛如飞絮的白雪洒落在红脂色的栏杆上,石阶旁淡黄枯萎的草茎无力的被雪花压弯,几声偶尔响起的孤鹜凄鸣给雪天增添些许颜色……

“天子安危重若泰山,老道曾于开皇十三年觐见隋文帝,左右内侍皆目不斜视,如临大敌……可到了陛下这,却有胆气撇下禁卫,单独与老道会面。”孙思邈呵呵一笑,不留痕迹的吹捧了一番李世民。

至于开皇十三年到底见没见隋文帝,那时候又是怎么样的,谁又会去真正追究,毕竟从那个时代活下的人已经渺渺无几。

孙思邈虽是道士,但是能活这么长时间,走山路时健步如飞,可不单单只有养生,个人武力就是一个八尺大汉也不敢轻视。

李世民现在可没有闲情雅致听马屁,太上皇可还在病榻哀嚎,急忙问道:“孙道长,父皇的病情到底怎么回事?”

“难说,难说。”孙思邈从坐着的石凳起身,在栏杆上用双手轻揽一堆雪,放在石桌上,慢慢说道:“太上皇的寿命就像这一堆白雪,放置在石桌上,不会增加丝毫,反倒会渐渐消散……”

“当年炀帝三次征辽,受了致命伤侥幸存活下来的汉子,他们也只是挺了一二十年就撒手人寰,死时大多是三十、四十多岁,而太上皇……已经有六十岁高龄,受了此伤……寿命就有如将炙热的手炉放在白雪当中,雪花迅速化为雪水,寿命也亦将如此!”

说话间,他从袖口取出一手炉放在石桌上的雪堆当中,白雪随着温度的急剧增高迅速化为冰水。

“孙道长……所言当真?”

李世民浑身突然一颤,如遭雷击,他虽然怨恨太上皇种种不是,甚至想过若是太上皇不在人世那有多好。

可是突然听到太上皇,他的父皇,受到了这个致命伤之后,纵使治好之后,寿命也将会大大缩短。潜藏在太上皇心脏的伤痕,正如那置身在手炉旁的雪花,被炙热的高温灼烧身体,流下冰凉又烧痛的雪水……

“孙道长……不知父皇,他……他还能活多久……”

说完此句,李世民的眼眶布满泪水,不同于先前刚来时的作秀,三分感情七分政治,现在的皇帝陛下不需要避讳任何人。

他终于可以像一个孺慕在父亲膝边的孩童,哭的最伤心,笑的最开心。

“寿命本就是鬼神不可测,老道只能大概猜测,太上皇若是活的开心,不触发心脏伤痕,应当在五年之内,若是……”

剩下的孙思邈不敢直言,妄言皇帝寿命本就是犯忌诲的事情,他只能委婉的指出。若是真的说了,万一不灵验,那就等着皇帝来收拾你吧!

“某知道了。”李世民背手走出茶亭,轻步压着雪花,咯吱咯吱的声音在寂寥的雪天中格外有趣。

三十多岁的他再一次感到了悲伤,他以为他是骄傲的孤狼,可以肆意撕咬同族的病弱,但真正站在山巅上,那份凄冷又有谁知道呢?

雪花浸入眼底,湿了一片。

他轻声叹道:“某处处警戒父皇,却没想到父皇已经有六十高龄,现在又受了此伤,恐怕驾崩之日不短矣!

泾州罗艺也不过是跳梁小丑,他说清君侧,某还当真了?”

李世民摇头自嘲一笑。

父皇已经命不久矣,他还担心个鸟!

而端坐在茶亭石凳上的孙思邈,看着李世民招了招手,将禁卫重新拢在身边后离开,重新回到太上皇寝宫时。

他沉沉的吐了口浊气:“终于走了,帮太上皇这个忙可不容易,千幸万幸……没有暴露。”

孙思邈最近一直隐居在翠华山下的卫家村,第一是到了寒冬,大雪封路;第二是天花疫病才压过去时间不长,万一再有复发,而且他在卫家村也可就近观察活下来的天花病人,就是那个王瓜。

最后一条,也就是最关键的是,太上皇许诺等待开春之后,就准备筹备资金创办医学院,招办天下士子入学。

他孙思邈没啥野心,但也想做一个医道先贤,像孔子那样,座下有七十二贤人,三千弟子,立言、立功、立德三不朽。

太上皇的计划正和他的胃口,而且让他撒的谎也不违背良心。

李渊本就是六十岁的老头,有几年好活还不一定,并且这样说了也能让皇家少了内斗,两父子间重续温情,他何乐而不为!

PS:看到好多评论说铁路是毒点,作者默默举起小手发言一下,从长安到洛阳不一定要修一条完整的铁路,可以选择性的修建几段,即节省了时间,也节省了铁料……

第七十五章:饮鹿血

“拿刀来!”

寝宫门外,一只健壮的野鹿在不断挣扎,可在几名兵卒的强力扣押下,以往驰骋山林的矫健身姿显得异常薄弱,细长的后腿上中了箭伤,那便是皇三子李恪用强弓射伤的。

皇帝陛下异常的雄姿英发,衣袖拢在胳膊肘上,眼睛紧盯着野鹿的胸腔,白色的毛皮异常柔软,比春夏厚上了许多。

他的右手紧握着宦官递来的匕首。

匕首柄手是用黄金打造的,顶端装饰有鹌鹑蛋大小的红宝石,璀璨耀眼,刀刃是用精钢打造,吹毛断发。

“陛下,野鹿心头血虽然珍贵,但是犯不着你亲自取血,此举有失体统!”长孙皇后颦眉道。

皇帝行事可不是肆意横行的,而是需要注重仪礼,这对于立志成为明君的李世民来说尤为重要。

不顾规矩的人是昏君!

若是其他妃嫔这样说话,李世民早就将她打入冷宫了。但现在阻止的是皇后,李世民就不得不耐着性子,将匕首重新放回刀鞘,慢声说道:“观音婢,父皇遇刺得此重伤,现在需要鹿血入药,某于心何忍安然视之?”

“况且,乌鸦尚有反哺之义,羊羔亦有跪乳之恩,某为万民之表率,怎能一错再错!”

长孙无垢闻言摇头叹息,向后退了一步,表示认同。

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已经被钉在了耻辱柱上,这点哪怕是后人瞻仰唐太宗,纵然有贞观盛世的无数的功业让人歌颂,可那早有的污点却是怎么也清洗不了的!

更何况此时的李世民刚继承皇位,乾坤未稳,没有灭突厥的壮举,也没有民殷富等等的光环加持,身上的污点特别鲜明。

他在民间已经被黑成不成样子了!

四名士卒分别拉住野鹿捆绑的四肢,雪白的腹部彻底暴露在阳光下,闪耀着刺眼光芒的匕首终于刺进野鹿的心脏。

一时间,野鹿哀鸣不已,不过抽搐几声后,就彻底没气。野鹿胸膛洁白柔软的皮毛也被喷涌的血浆染的鲜红。

那几名士卒也将野鹿的尸体翻了一圈,让心脏的血液流到地板上的银盆中。

中医向来信奉以形补形,比如阳虚就去找虎鞭,狗鞭......

很快,李世民就用玉碗端着一碗鹿血,再次走进太上皇的寝宫,碧玉色的玉碗盛着晶莹剔透的新鲜血液,甚至还冒着丝丝热气。

在经过台阶时,他的脚步一滞,略微摇摇头,就再次踏了上去,弯腰将玉碗递了过去,轻声说道:“父皇,这是野鹿心头血,对伤势大有好处......父皇你就趁热喝了吧。”

李渊哎哟的声音一停,转过头看到那玉碗里盛着的鹿血,心里一跳,乖乖,这可是生血,里面有多少病菌?寄生虫?

喝下去后拉肚子都是轻的,万一要是得了痢疾......

他上哪里哭去。

至于李世民的孝心,纵然可嘉......而他也不是无情的人,多少会有些感动,但不意味着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得了痢疾在这个时代治疗可是一大难题,金手指给他寿命可没给他一个金刚不坏的身体。

“世民,算了吧,贫道的身体自己知道,哎!”李渊抬头瞅了一眼玉碗,鹿血的腥味直往鼻子里冒,让他恶心的想吐,连忙摆手拒绝道。

健康的问题先仍在一边,就是这血腥味他也喝不下啊。要是真让他喝,还不如李世民现在就杀了他这亲爱的父皇。

心里也开始小小的埋怨李恪和孙思邈,一个好巧不巧的打猎捕获了野鹿,另一个要说用鹿血做药引。

鹿血本就是名贵的中药,自古以来就是宫廷贵族、达官贵人治病健身的珍品。

所以孙思邈开的这药方本就没啥毛病,只是李渊做事习惯带着后世的思维去考虑,再加上味蕾上的抗拒,就自然而然的不想饮生鹿血。

“皇爷爷,良药苦口利于病,这鹿血你就喝了吧......承乾生病的时候,也不想喝药,都是母后连哄带骗,在药汤里加了饴糖才喝下下去......”李承乾劝道,问身旁的宦者要了几块浅褐色的饴糖,放在了呈玉碗的木案上。

看的出,李承乾也是个极爱吃糖的人,不然也不会时常备着饴糖,以供取食。

“加糖......”李渊的脸抽了几下,本就是生鹿血,还要加糖喝,那东西还能喝吗?要不要再加点香菜,配点油泼辣子......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李渊终于有种自作自受的感觉了,为了避免罗艺的“清君侧”影响,所以假借遇刺受伤的苦肉计,让他躲避这次危机。

计划非常完美,所有步骤节节相扣,现在只剩下最后的饮鹿血这一环节。

这一步最难的,也是最简单的,只要仰头一喝就完事。

但此刻太上皇的心底正在艰苦的挣扎,到底喝不喝,喝的话过不了心里的那一关,不喝的话瞧这阵势,都有可能将他打晕后,灌进去。

当然后半句是说笑,谁敢真正的打太上皇?

《唐律疏议》中的“告父母,绞。”、“亲亲相匿”这都是官府提倡的行为,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可不是说说的。

民间尚且如此,何况最注重“孝悌”的皇家!

“皇爷爷,生鹿血虽然比较腥,可这是恪儿今日亲自打猎的......”李恪也眼巴巴的望着太上皇。

他和太上皇的关系比较亲昵,自从上次吃了红烧鱼后,虽然作为皇子功课繁忙,但一月总能抽出几天时间前往翠华山,探望太上皇这个孤寡老人。

李世民欣慰的看着自己两个儿子,谁说天家无亲情,瞧瞧太子和皇三子,一个个对太上皇多么恭顺,多么孝义,他感慨的对着李渊说道:“父皇,儿臣亲自喂你,总不能让皇孙专美于前......”

“陛下(父皇)英明!”在场的妃嫔、皇子、公主同声附和道。

说罢,李世民从画屏手里端着的木案上,取出玉碗,贴心的加了几颗李承乾给的饴糖,用银勺搅动几下,晃晃悠悠的将盛满鹿血的银勺送到太上皇嘴边。

李渊:“......”

第七十六章:死不瞑目

豳州城,外郭烽火台升起袅袅黑烟。三天前,燕郡王罗艺假传天子密谏诈入城中,起兵造反,号为“清君侧。”

不过此时站在城墙上的叛军皆面色惶惶,喘息声不绝如缕。若是不知道事情缘由,还以为他们昨天晚上在婆姨身上造娃娃弄的体力尽无,跟耕地老牛一样躺在田垄打着瞌睡,用尾巴懒洋洋的驱赶蚊蝇。

在千米外远处的唐军人影密密麻麻,如同苍茫大地上的一个个小黑点,他们踏着震耳发聩的鼓点稳步前进,看其规模有数万之余。

在其前面仍有几万轻骑兵掠阵,手持制作精良的马槊,肩上背着长弓,这些都是在隋末征战十几年的精兵良将,是大唐的根基柱石——关陇府兵!

关陇府兵一个个都是中小地主的良家子,他们在长安“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配备上家传的马槊和甲胄,在亲戚好友的祝贺下入了府兵。

就像岑参说的“功名只向马上去,真是英雄一丈夫!”,关中和陇西自古以来都是精兵的出产地,唐军虽没有秦军人人皆闻战而喜的冲动。可在大唐,男儿立志报国和建功立业,自古以来都是在战场上获取军功!

关陇府兵虽精于天下,但燕郡王罗艺麾下的幽州兵也差不了多少,真正让叛军未战先胆怯的原因则是,在行进的战车上,随寒风飘动的纛旗。

纛旗上面有绣娘用精湛的手艺的赫赫功名,那便是“英国公”三个大字!

“停!”英国公李绩正值壮年,颔下三寸美髯,身姿挺拔如雪松,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闪着智慧的光芒,他的目光凝视豳州城的城头,微微举起右手示意军队停下。

豳州位于关中和陇西的节点,易守难攻,燕郡王罗艺也是凭靠奸计诈入城中,占据了豳州,更何况罗艺此次起兵叛乱似乎名正言顺。

“名不正,言不顺,不可攻略其地。”李绩淡淡一笑,他更像一名教书的鸿儒,而不是战场上饮血的将军。

此次叛乱除了当年罗艺割据幽州的旧部,剩下的就是泾州城本来的守军。而泾州城本来的守军心中大多是不愿跟随罗艺造反的,但是选择权不在他们手中,更何况罗艺叛乱还占据了大义——清君侧!

天下皆知当今皇帝手中的皇位是抢他哥哥的,而且还幽禁了太上皇。这些行为虽不至于引起天下民愤,但总归百姓对李世民没啥好感,再加上名义上是要清除李世民这个奸臣逆子,迎回太上皇重登皇位。

所以,心里也就半屈半从的跟随造反。

“将三百降书绑在箭上,射入豳州城中!”李绩喝道。

大唐名将辈出,可李世民却偏偏点了李绩的将,这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今冬已有彭国公王君廓叛乱,虽然声势甚小,只有不到百人,并且也被尉迟恭逮捕回到了长安。虽然此事告一段落,但大唐内外皆人心浮动,就在此刻,仅仅不到半个月的功夫,燕郡王罗艺又占据了泾州城造反。

此次造反的声势很是浩大,不仅阻断了丝绸之路,也断开了朝廷与西域的连接,让天下不安分的人看到了苗头。

英国公李绩,必须要用雷霆之势碾压叛军,震慑大唐内外。

皇帝陛下想要天子之道,造反.......是要死人的!

而整个大唐除了卫国公李绩,就属李绩打仗最猛,也最稳如老狗,其他的诸如秦琼等人,虽战功赫赫,但比之两人无疑还是差了一个层次。

......

豳州城,都督府。

“郡王,郡王,李绩率领的唐军停在了五百米外,迟迟不攻城。”一个叛军将领急匆匆的跑进都督府的正厅。

“什么?李绩迟迟不攻城。”罗艺跪坐在正首的案几,脸色阴郁,他环视堂下,众人听到此话面色不一。

虽惧于他曾经的威严,没有轻举妄动,但天节军内部已经人心不稳。若是李绩稍有动作,恐怕出了都督府,就会有人打开城门出去投降。

无奈,英国公李绩正值壮年,又是声名赫赫之辈。哪像他罗艺岁数已大,又离开曾经割据的幽州,正如鱼无水之源,纵然能活一阵子,也只是勉强支撑。

不同半月前反叛时的利欲熏心,此刻的他如坐针毡,他倒不是后悔,而是恼恨为什么叛乱的消息那么快传到了朝廷,让他还没有做充分的准备,英国公李绩就率领唐军压境。

要知道在泾州城扣押的商人货物,足足有几十万贯巨款。这些钱财要是给他时间使用,在突厥和西域等地招揽异族骑兵,或者购买西域的良马,也可招募陇西的穷困子弟......(府兵制大多征召的是中小地主,只有这些人家才能备齐武器装备,好点的马槊在长安城至少十贯起步,更别说良马、甲胄等耗资巨大的武备,最便宜的反倒是弓箭。)

三刻钟后,又有一将领进来跪地道:“郡王,城外唐军依旧没有攻城,反而......用弓箭不断射入书信。”

说完之后,他从腰间抽出一张卷起来的细小纸张,上面字迹清晰,密密麻麻。

罗艺皱了皱眉,让侍者将书信呈了上来,看了一会,他大惊失色:“贼子李渊真没抱负,误我也!”

他和李渊在隋末时,职位差不多,本是同僚,后来李渊势大,才投靠了大唐。心中这一着急,就将老早的“贼子”二字脱口而出。

堂下的天节军将领面面相觑,不知道书信写了什么,可是听到罗艺这么喊,心里也明白了几分,相互看了一眼,两名关系好的将领从席位一同起身,对着罗艺逼近了几分,言辞隐隐有着威胁之意,同声道:“还请郡王,让末将等人一阅那李绩射入城中的书信。”

罗艺面色微变,看似将书信随意的准备递给几名将领,可他的眼神早就示意亲卫准备动手。

几十名亲卫会意,从厅外鱼贯而入,还没等两名将领反应过来,就用刀剑将其杀害。

“诸位将军要知造反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待本郡王攻进长安城内,诸位都是开国国公,岂不美哉,何必要当阶下囚呢?”罗艺微微一笑,许诺道。

他可是从隋末摸爬滚打出来的老江湖,当得知英国公李绩已经临近豳州之时,就在都督府召集诸将,为的不是讨论怎么得胜,而是害怕有人反水。

可天节军诸将却没有那么好糊弄,纷纷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剑,防范罗艺的亲卫。

其中一名为首的将领起身拱手道:“郡王既然胸有成竹,何必杀害周、吴两位裨将,还请郡王让我等一阅书信,是走是留,有我等决定!”

然而罗艺却不敢露出书信,向后退了一步,狠声道:“既然诸位非要逼本郡王,那么就分个你死我活!”

一炷香后,都督府的厮杀声渐渐消弭,厅堂遍布血迹,宛如修罗场一般,地上横躺、竖趟着身穿甲胄的天节军将领,也有装备精灵的亲卫,以及无辜受死的侍者。

而罗艺也带着残留的几名亲卫借着密道逃出了豳州城,他和王君廓的想法一样,在大唐混不下去了,准备前往投靠突厥,苟延残喘。

一个时辰后,唐军不费一兵一卒便进了豳州城。

都督府,李绩弯下腰从一名死去的天节军将领紧握的手中,捡起一张染血的书信,顺便合上他死不瞑目的眼睛。

血迹斑斑的书信上写道:“秦王李世民恭顺有嘉,贫道甚是欣喜,不图归政于己,清君侧定为妄言.......燕郡王李艺率众据泾州而反,废其国姓,重为罗艺......”

书信本无那么大的作用,可在数万关陇精锐兵临城下时,这便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罗艺也断然没想到太上皇这么不要脸,竟然能站出来写这么一封书信。

至于有人伪造?

天子亲书岂是英国公李绩敢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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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新的伊始!

三月初春,万物随着寒冬的离去开始慢慢的苏醒,山峦厚积的白雪也在温煦的阳光照耀下,化为涓涓细流滋润着华夏大地,绿芽儿的小草从湿润土壤艰难的钻出......

贞观元年是初唐的开端,经历隋末战乱、突厥入侵的大唐正在舔舐着自己的伤口,轻徭薄赋永远不落时代的善政也以长安为原点辐射整个关中,乃至整个天下。

草长莺飞,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

东都洛阳。

洛阳的南市,商业繁荣,在隋朝时有个好听的名叫封都市。东西南北有两个坊那般大,在其内有各行各业,与长安的西市类似,总共有一百二十行,三千余肆,四壁有四百余店铺,货贿山积。

虽然杨广在大业年间开通的京杭大运河拖垮了隋朝,可南起余杭,北到涿郡的大运河却惠利千古,而在其中的东都洛阳更是因此渐渐兴起,逐渐经济上有追起长安的趋势。

一望无际的运河河水上承载着数不清的楼船、艨艟等各种船只,在其中停岸的一艘大船,几名赤裸着上身,肩上缠着草绳的役夫,双臂肌肉虬节,额头淌着汗水,将一包包麻袋从船上卸下。

事后,有名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颠了颠钱囊,用手排出三文大钱,递给了役夫,这便是一天的辛苦钱。

一名长相颇为敦厚的役夫,大概有四十多岁,他用手臂擦了擦额头险些滴入眼睛的汗水,然后脏手在褐衣上抹的七八分干净,感激的接过钱财。

“狗剩子,你家娃子已经有十三四岁了,咋不让他出来?你们爷俩一起干,每天至少能有十文钱,熬个几年,到时再买上几亩地......说不定,还能做个地主咧!”一名同乡的人劝道。

叫狗剩子的那名役夫,大名叫周顺子,小名叫狗剩子,毕竟贱名好养活。

他只是憨厚的笑了笑,摇摇头,没有作答。然后不顾同乡人的同情眼神,披上粗布短衣,走进了南市闹区。

到了一个代写书信的摊子,他小心翼翼,像是做贼的从腰间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张,左右看了看,才将纸张递给写字先生,结结巴巴问道:“俺去年长安服劳役,到了蓝田关,想着长安是京师,就一个人摸着黑,在黎明到了长安城......那些长安城的读书人都争相传阅这个东西,俺想着必定是好事,只是估摸听不懂,再加上时间紧就赶紧回乡了......”

去年秋季关中北部遭了突厥人的灾,周顺子就被当地官府征发劳役,修建从洛阳到长安的“铁路”,只是周顺子感到奇怪,那铁路实在不能称之为铁路,就是用几块木头拼接的榫卯结构,上面有的包裹铁皮,有的干脆用砖瓦盖在上面......(瓦片本身就有弧度,将瓦片反过来覆盖在木轨上,就可以达到快速铺盖的效果。牲畜拉的四轮马车,受压平衡下,瓦片还是能承受这个力量的。)

回来的时候,他还顺便搭乘了一下有轨的四轮马车,虽不能说如履平地,但那速度,让周顺子却是叹服不已。

徐先生接过那张脏兮兮的纸张,看了一会,惊道:“这是长安的邸报......上面写官府要组建皇家医学院,然后就是招募各地名医,以及学员,择优者......可进太医署,另有太上皇担任院长,孙思邈担任副院长。

招募名医任教的条件是必须有行医十年以上的经验,待遇与国子监博士相同,而学生年级需在弱冠(二十)以下,八岁以上,熟读经书,到长安另有考核......”

邸报是最早的报纸形式,定期将皇帝的谕旨、诏书、臣僚奏议等官方文书以及宫廷大事等有关政治的情报,写在竹简上或者绢帛上,然后由信骑骑着快马,通过驿道传到各地官府。

“俺娃儿跟随徐先生学了能有一两年,不知是否......有机会被招进皇家......医......”

“皇家医学院!“徐先生补充道,他略微有点失望的看着自己颔下的胡须,长叹道:“这是好事,你娃儿有机会出人头地喽!只是可惜在下已经过了年龄,也不会一点医术,要不然定也要前去试试!”

虽然早在隋朝时期就开始了科举取士,但他们这些寒门子弟跟世家子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几乎是被碾压的存在,因此科举早就被世家大族所垄断。

再加上科举考试,录取的士子每年才几个人?而寒门子弟何其之多,所以用科举当做晋升的扣门砖,概率微乎其微。

考试的难度比后世的高考可大多了,所以最佳的当官路径就是让同族之人举荐,或者前往长安成为国子监监生,毕业后再通过吏部的考核,当一个地方小吏慢慢熬资历。

皇家医学院看似只是个培养郎中的地方,但是没看到太上皇任命院长吗?

那可是天子门生!

至于顾忌当今皇帝陛下?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当饿的头脑发昏之时,有人给你递一块馒头,你难道还会嫌弃馒头太寒酸,没给你鲍鱼鸡翅?

更何况太上皇也已经老矣,皇帝陛下怎么会顾忌他教导出来的学生。

可以说,皇家医学院的建立无疑在秩序森严、固化的大唐社会阶层撕了一个口子,处在底下的社会阶层看到这个缝隙,只会想着挤破脑袋往里面钻,哪里还会考虑那么多东西......

周顺子听到徐先生这么说,搓了搓双手,拿起那张邸报就往家里跑。

徐先生见如此,也不生气,含着笑意将放在摊子上的三文大钱收入囊中,换做他,恐怕早就癫疯了吧......

若是他当年有这个机会入国子监,恐怕比周顺子还要高兴一万倍。

“幺儿,幺儿......你这些年的书没有白读!”周顺子一把推开自家简陋的破木门,眼含热泪的看着正在寒窗下读书的小狗剩子。

同乡的人,包括家族的人,大多都劝阻周顺子让儿子放弃读书。这年头读书和不读书没啥子大区别,毕竟没啥子上升渠道。

周顺子也算过笔账,就这几年给徐先生交的束脩都能给他再续个弦。

但他不后悔,他相信,小狗剩子是个好养活的名,也定然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抗麻袋,周顺子受够了!

第七十八章:皇家医学院

几天后,洛阳城外的驿站。

狭小的驿站中,挤满了来自洛阳乃至周围州县的士子,约有上百人之多,他们手里攥着巴掌大小的行票,上面盖着当地驿丞的印章。

那是今年工部刚刚发行的票证,凭借此票就可乘坐驿站的四轮马车,借助铁路,前往目的站。

驿站本就属于官办,专门负责路过官员的住食和军情的传报。只是这些都是免费性质的,而驿站的维持往往需要不菲的钱财,仅仅靠当地县衙提供的经费是很难支撑下去的,因此大多是免费接待官员,有偿接待行人。

大概相当于客栈!

修建“铁路”本就是一件非常耗费钱财的基础建设,就算大唐以次充好,用木轨包裹铁皮、瓦片来节省铁料,但是其消费的钱财也是相当惊人。后世的柏油路可是号称一张张人民币铺过去的,高铁部门也是历年不断亏空。

不过有远见的官员早就上奏朝廷,要求开放铁路,用以民用,在一个个铁轨经过的县城设立站点,卖行票,收取路费。

毕竟在驿站的官员看来,做有轨马车卖行票与租赁驿站马匹的事情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进行创收,用来维持铁路日常的维护和征收税赋。

在等候四轮马车到来之前,人群处这种声音随处可见。

“士修兄,当日醉云楼匆匆一别,竟然未料在此地碰到兄台......”

“哪里,哪里,在下不过是同乡末进罢了,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哪里比得上玉坤你,在兴仁坊的进奏院担任斗食吏。”

“不敢当......斗食吏俸禄微薄,勉强糊口,在下不得已辞去,士修兄你可是前往长安......”

“你也听闻?我是托了关系才看到邸报的......”

与那些寒门士子聚众相谈不同,周寒缩在驿站角落,透着已经破烂的纸糊窗户,他清晰的看见离他约有五米远的铁路。

铁路最下面是用软木做成的木轨,大多是松木,而在最顶端是倒放的瓦片,瓦片几乎镶嵌在木轨上,在中间是用麦糠或搅碎的麦秆填充。

周寒虽不明白是什么原因,可据他爹说,坐在马车上,几乎感觉不到屁股的颠痛,跟睡在家里一样。

他爹周顺子的屁股是铁铸的,就算是坐着牛车行走在布满碎石的小路,那货也能欢畅的发出跟妓女躺在床上岔开双腿差不多的低吟。

他默默的从搂在怀里的行箧里抽出一块鼓囊囊的蓝布,里面包着几块干硬白面饼。撕了一小口放在嘴巴,然后用唾沫仔细的浸润,体会着麦香,再就着从空中飘过不知是羊肉,还是狗肉、亦或是猪肉的荤腥......

几匹马叫的嘶鸣声响来,在驿站小吏的催促下,周寒捏着满是手汗的行票登上了马车。四轮马车确实很快,快的让他感觉有点冷意,他紧了紧衣裳,将行箧押深进怀里,搂的更有利了些。

抬头看向已经泛着鱼肚白的天空,他觉得有点迷茫,远方的路渐渐清晰,也更陌生了......

......

曲江坊,位于长安城东南角落,与其相连的便是独立于长安城外的曲江池,而曲江池与皇家园林芙蓉园相邻。

就在贞观元年的二月份,此地就被太上皇向皇帝陛下要了过来,作为皇家医学院的校区。

皇家医学院的成立并未在朝廷中引来巨大反弹,反而各位大臣还非常赞成,甚至还有长安富豪积极踊跃的进行捐资纳物......

据太上皇小心眼的猜测,朝廷上下想要他安分一点,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大搞医学教育,说不定能够有效的监控他。

而李二现在还被孙思邈忽悠着太上皇命不久矣,正在暗自神伤,况且太上皇提的又不是什么过分要求,甚至为了财政考虑,宁愿他自己节衣缩食!

至于兴建医学院,给太上皇带来的名望,这点李世民完全不担心,他老爹现在只有他一个嫡子,而且手中又没有兵权,能翻起什么浪花?

当然最大的原因还是李渊寿命不长,就算到时候还有可能“苟延残喘”,可是那时的李世民朝政也已经稳了,还担心个鸡毛?

皇家医学院的成立,一时间整个长安都有些轰动,有些对医术略有研究的大臣甚至也想进来,比如英国公李绩,御史中丞魏征......

英国公李绩可是在后世曾经参与编纂过《唐本草》,那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药典,至于魏征这货,能这么长时间怒怼李世民的时候没有犯脑溢血,想来他的医术也不错......(魏征曾经在隋末当过一段时间道士,虽不敢说道士都会医术,但也大体不差。)

“道君,这样做不大好吧!”画屏颦着柳眉,小嘴撅的老高,双颊鼓鼓胀胀的,那是被气的。

曲江坊中,古树参天,绿树成荫,泛着波澜的曲江池上有着二三小舟,在其旁边有一片形如宫殿式的建筑,绿色的琉璃瓦在太阳的照耀下耀耀生辉.......

此情此景,不愧为皇家园林。

然而,画屏却气鼓鼓的说道:“道君,好好的学院,你盖......猪圈干什么?要是让长安百姓知道后,定会笑话咱们的......”

不过李渊却也有自己的理由,他摸了摸画屏的脑袋,笑道:“养猪有什么不好,猪的人体器官与人类最为接近,到时候医学院开学之后,也可作为实验材料,当然,也有更重要的原因......”

“什么原因?”画屏再次问道。

李渊背着双手,看着曲江池上的一景一物,这样美妙的场景他也不想被哼哼的猪叫声打扰。可是无奈现在发明值已经渐少,几乎都被他用来兑换寿命,他看来看去,只有最初的《科学养猪手册》有希望获得比较多的发明值。

再联想到医学院成立后,古人比较封建迷信,认为入土即安,若是敢有人破坏死者尸体,啧啧,除了仵作外,就等着被声讨,或者暴乱,到时候医学院都可能开不了。

人体标本只能用小猪猪来代替了。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随后他露出洁白的牙齿,憨厚笑道:“贫道也不大懂得如何阉猪,但是没有阉过的猪是没有灵魂的猪,入学的第一考核......就是阉猪!”

第七十九章:养猪厂厂长

画屏听到这句话,羞怒的瞪了一眼李渊,红晕从白皙的脖颈攀到脸蛋,她低下了眼眉。虽已为人妇,但她脸皮本来就薄,哪有李渊这样赤裸裸“老江湖”的本色?

“道君,在曲江池盖猪圈,臣妾还能顺从,但是阉......猪,这件事实在不能为之,别说那些读书人,就连膳房的厨娘也不愿去做,毕竟做这种事的大多是街市的猪倌。到时候那些读书人不肯来,这医学院成立就是个笑话!”

读书人心中大多有傲气,要他们阉猪仔比杀了他们都难。即使心里愿意,也过不了芸芸大众的非议。有时候流言比事实还血淋淋,入学的这第一项考核恐怕会让许多人知难而退!

李渊笑着摇了摇头,一甩拂尘,脚步向着曲江池旁正在兴建的猪圈走去。

曲江池自古皆是长安盛景,在隋朝年间被确立为皇家园林。池边种着一行行的柳树,在三月的春风吹拂下如跳动舞曲的宫娥,舞者一篇篇霓裳曲。长安自古便有灞桥折柳送别的典故,不仅是灞桥,曲江池、芙蓉园也有娇柔的柳儿,给颇为粗犷的关中添上了三分诗情画意。

在南面便隐约可见长安城高大的城墙,池岸往里在片片竹林中可见隐约的三两小亭、奇峻假山......

而颇为煞风景的猪圈则建在北面医学院的后面,几乎临近西边的通济坊。

太上皇甚至颇为恶趣的想着,百年后玄宗带着梨园班子在芙蓉园咿咿呀呀唱着戏曲的时候,不知是否有几只有着音乐细胞的小猪跟着哼唧几段.......

他边走边说道:“皇家医学院的待遇这么优渥,条件也不苛刻,讲师只要从业二十年的郎中就能胜任,而学生就更简单,只要熟读经书,年岁达到要求就好。

这天底下的读书人太多太多,虽然有科举可以出仕,但对于那些寒门来说跟没有差不多......”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想起盛唐的大诗人杜甫,杜甫也勉强算得上官宦世家,曾祖父杜依艺也曾为巩县令,少年时他曾屡次前往东都洛阳应试,但无奈都落榜了。

到了三十五岁的时候,抱着科举不成功便成仁的想法,全家迁徙到长安,从而开始了更为苦逼的生活,安史之乱时甚至亲眼目睹自己孩子活生生被饿死。

唐代的科目考试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

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杜甫等屡试不第考的科目正就是进士科,然而唐代的科举考试还没有完善,并没有糊名,而且考核的成绩也大多参考家世等因素,毕竟朝堂上掌权的几乎都是世家大族。

所以,对于寒门读书人来说,科举考试几乎被堵死,就相当于紧闭的大门只留下了门槛下的细缝,纵然有人能挤进去,但只是晨星寥落。

“然而皇家医学院不同。”李渊的表情有些认真起来,和盖猪圈的役夫随口打了声招呼,用手拍了拍砖堆上的灰尘,坐了下来,才开口道:“大唐的社会阶层已经固化,皇家医学院看似仅仅与医学有关,但这是寒门可以上升的渠道之一,四月初一开始招生的时候,恐怕长安就已经涌满了前来应招的士子......”

画屏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太上皇说的好高大端,什么社会阶层、上升渠道......伦家不懂啊!

但是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道君错了。”卫子扬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对着太上皇恭敬的拱了拱手,喘了几口粗气,取出腰间的羊皮囊,喝了口水,然后说道:“长安的客栈早就挤满了,近几日,子扬在长安采购猪仔的时候,见到了许多的外地士子,说着蹩脚的长安话,有些南方的读书人,好像是扬州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眼睛露出些许鄙夷,狠狠往地上吐了口唾沫,骂咧咧道:“那些娇生贵养的南方士子竟然要求店家做甜馅的‘扁食’,吃豆花竟然也要加糖......完全是娘们的做法,实在可恶的紧!”

当然要求加的糖不是白糖,而是饴糖,饴糖在大唐并不算是奢侈品。

卫子扬这个北方汉子丝毫不加掩饰的露出了对甜党的鄙夷,在北方人心里,豆花、扁食是要吃咸的,南方人的做法简直就是异端,淮扬那地方的人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吃东西吃的那么甜......

“好了,好了,卫厂长。”李渊有点乐了,他在长安也不是第一次见南北互相黑了。

只是令南方人感到颇为不幸的是,长安是北方人的主场,那些抱怨店家不给甜汤喝的南方士子,往往会被心里嫌弃的店家扔一碗多加盐的面片汤,让他慢慢的吃去,感受感受咸党的威力。

至于卫子扬嫌弃南方人讲话“糊涂“,他心底都会默默的想要告诉他福建人和广东人给你讲岭南口音的无奈。

卫子扬是突厥南下逃到长安的流民,之后得太上皇开恩在翠华山落了户。

但是流民本身的积蓄早就被突厥一洗而空,家中也是紧张度日,李渊想着养猪厂也不能没有个厂长,就下旨将他招到长安坐了医学院的后勤人员,顺便管理养猪厂。

在李渊的规划中,皇家医学院的开支一部分需要朝廷拨给,另一部分则需要自给自生,养猪便是开源之一。

第八十章:微服出巡

“走,既然出了宫,听你这么说,贫道也想尝尝民间的吃食,顺便瞅瞅想要报考医学院的士子。”李渊从砖堆上起身,用手拍干净屁股上的灰尘。

“道君,你可是宫里的贵人,什么膳食,吩咐下去,自有御厨去做,宫外面头的吃食大多不干净,您出去凑什么热闹?”卫子扬搓了搓手,有点坐立不安。

他又不是什么地主豪强,家里有点小财,这才起了个像样的名字。最后落了灾到了长安,哪里吃得上什么好吃的,顶多在街边的食肆打打牙祭。

就这每次花钱的时候,心里滴血似的,扭扭捏捏,丈八大汉硬是矫揉做作跟个小娘们头次上花轿一般,每次吃完饭,将碗舔的像是用了洗洁精。

卫子扬觉得和太上皇出去,难免有些丢人......

“休要多言,道君怎么做……还跟你个......养猪厂......厂长说?”

这个名号实在有点奇葩。画屏有点忍不住捂嘴偷偷笑了几声,也不知道为什么太上皇要起这个名字?她用眼睛上下打量了几下卫子扬,以往虽对他有些印象,但也比较模糊,只知道他是山下卫家村的,太上皇对他有恩。

自从开春后,太上皇招他为厂长后,见面也渐渐多了起来,也大致明白了这是个朴实的农家小伙,懂些字,有点小聪明......

但心底,也是大抵瞧不上眼的......

她随后也柔声解释道:“道君在山上也平易近人,偶尔也会亲自下厨做些新奇玩意,你也不要见怪,就带我们前去平常吃饭的食肆。”

卫子扬点点头,将身上穿的短褐上的褶皱捋顺,垮裤也将裤腿从膝盖处放下,装水羊皮囊也在腰上系的端正,一咧嘴笑道:“既然道君有意向,某就不推辞了,等某叫几个同乡兄弟一同去,也好就近保护道君和女史安全......”

天子金口律令,太上皇封画屏为二品昭仪的事情自然作数。只不过太上皇已经习惯画屏在身边服侍,将她放到深宫养尊处优,那不是恩宠,反而是惩罚。

因此在宫外,依旧用五品的女史称呼无疑就方便许多。

而在十步开外的几十名禁卫顿感压力满满,长安东西市无比繁华,虽然处在皇城根下,但他们也感觉危险重重,何况是微服去食肆吃东西......

......

很快,几刻钟后。

长安西市,熙熙攘攘的人群,涌入了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约有三十几人,穿着各色服装,有的是叉着腿走路的中年妇人,有的是立着扁担的行脚小贩,也有的是燕颔虎须,胸口一小撮护心毛的翩翩如玉公子,以及七尺小丫鬟,鼓囊囊的胸脯冒着热腾腾的蒸汽......

而在这些人中间,有一个穿着素青色道袍的老道,双十年华的娇俏女子。在其前面是五六名颇为土气的乡下“包子”,穿着脏兮兮的衣裳,谈笑好不欢快,但仔细看去,却是额头都泌出一层沾着灰尘的冷汗。

“苏......校尉,你确定这样是保卫贫道,该不是你看某不顺眼,活生生想要将太上皇气驾崩?某从未见过乔装打扮是这个样的做法?”李渊的脸有点抽抽,伸手往那个七尺小丫鬟胸脯上捏了捏,是......刚出笼的馒头,他就不嫌热的慌?

苏猛穿着儒服,不过却将衣襟敞开,露出一小撮护心毛。再配上他那五大三粗的身体,拢起双袖,手臂上有好长的一道刀疤,那是试用牛痘划下的口子,他咧嘴大笑道:“道君,俺虽然脑子不聪明,却也知道童子抱金而市的道理,明眼人一眼就能瞧出来我等保护的是贵人,自然会聪明的归避,若是心怀不轨的......才会想要靠近.......”

说罢,装作文士的摇了摇折扇,颇有些张飞扮做诸葛孔明的感觉......

“嘶,苏校尉你说的挺有道理,贫道竟然毫无理由反驳。”李渊无奈的抚了抚额头,继而说道:“不过......麻烦苏校尉你离贫道远些,隔夜饭都快要吐出来了。”

智者千虑必有一疏,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苏猛闻言讪笑几句,搓了搓蒲扇大手,魁梧的身子猛地一撞身旁的行人,硬生生将方圆五步的中空地带再挤出来了近三分之一。

自从上次太上皇在翠华山被行刺之后,苏猛可是被李世民差点罚了刺配流放三千里,幸好在征讨罗艺途中立了功劳,将功补过,才又重新回到太上皇身边。

犯了第一次错,他和手下的禁卫现在可是提一百个心眼保护太上皇的安全。今天太上皇想要微服出访,他作为禁卫校尉没有权利阻止,只能尽到自己最大努力保护太上皇安全。

虽然这样的服装让他们有些尴尬,但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争端,就如他说的明眼人不会接近,只有真正的刺客才会选择接近刺杀。

他们侦查目标也就小了许多,安全系数大大提升!

片刻后,卫子扬在一个名叫“庆家包子”的店铺前停了下来,快步走到李渊身旁,说道:“道君,这便是某这些日子和王瓜他们一直吃的食肆,里面的羊肉馅包子不错,吃的满嘴流油,只是就是贵了些,五文钱一个,我等也是十几天才开一次荤.......”

而庆家包子的店小二也早早就注意到了这装扮奇异的一伙人,再听到卫子扬嘴中的话,虽不明白道君是个啥意思,反正看这架势就非富即贵。

店小二拿捏着适当的笑脸出现在李渊等人面前,说道:“客官先里面请?”

李渊打眼看了一下这庆家包子里面的布局,是个狭长的方形,中间窄,两边长。

因为唐代实行的是分餐制,而店铺又哪里有那么多桌案?只能将一大块漆木板钉在墙上,分割开来,底下有跪坐的草席。

给几人用毛巾擦干净桌案后,又问道:“不知客官想点些什么吃的?我们这里有羊肉包,无论是韭菜馅,菘菜馅……应有尽有,若是客官还不满意,咱们这里还有宫廷珍馐肉夹馍,以及老黄鱼。

客官,要不要尝尝?”

第八十一章:庆家包子

“道君,这家的韭菜馅羊肉包子不错,皮薄馅大,吃一口甚至能从中咬出肉汁,还有那肉夹馍,馍脆肉香,分量十足......做的可真是香啊!”卫子扬咽了咽口水,推荐道。

依着卫子扬的推荐,店小二将店里最招牌的包子分别给几人上了一份。李渊带来的人可不少,能有三四十人,除了画屏都是糙汉子,就一个字能吃!

这是庆家包子近一月鲜见的大主顾。

待店小二将一碟碟拳头大小的包子放在漆木桌案上时,卫子扬带的几个同乡伙伴肚子顿时咕咕的响了起来,吞咽口水的声音异常的响耳......

卫家村的这几个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一个个浑圆大包子摆在眼前,虽包子表面是白面皮,但是里面的肉馅早就吸引他们垂涎三尺。

古代的肉食可不是想吃就能吃上的,战国时孟子对魏惠王提出的理想社会是“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意思就是五十岁能穿上用帛绢做的衣裳,七十岁的时候能够吃上一口肉,这小日子就算不错了。

唐代虽较先秦的社会生产力有所提高,但是想要实现人人天天有肉吃,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关中还算好的,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临近陇西和蒙古草原,能和胡人、突厥人交易牲畜,渭水之盟时颉利可汗可是送给大唐三万牛羊......

因此羊肉虽贵,但咬咬牙还是能买得起。大唐其他只能农耕的地方,才是真正的苦逼,三两年不食肉味并不是什么荒唐的事情!

王瓜黝黑的脸热的通红,挠了挠脑袋,颇不好意思说道:“还请道君勿怪,三日前黑子带某来时,某一口气吃了十三个浑圆大包子,那时没分出什么滋味,就是感觉香的很

......”

李渊摇摇头表示不在意,随后就跪坐在临街的草席上。苏猛统率的禁卫自然不敢与太上皇同坐而食,他们还要负责保护太上皇安全,另外的卫子扬乡党也是同样如此。

只有画屏一人作为妃嫔,与太上皇同坐而食。

椅子早就在汉代传入华夏,前身是胡人的胡床,但是那时候世人还是以跪坐在草席上为主体。在五胡乱华时,胡人大量涌入北方,胡汉交杂,胡床、胡凳渐渐被大量使用。

到了唐代,应该说,有席地而坐的,也有坐在胡床上的......

画屏从头上取下银簪,严肃说道:“臣妾记得道君曾经说过用银针试毒,那就先别吃,容......臣妾先试试毒......”

玉手捏起细长的银簪,从包子皮到馅料,都被画屏扎了个遍。这丫头担心太上皇安全,本来浑圆的羊肉包顿时变的狼藉一片......

就在这时,从街边传过来一个声音:“咦,这不是泾阳县的周女官吗?”

“大胡子,你瞅啥呢?”苏猛眉头紧锁,挤开店门前拥挤的人群,一下子就堵在了刚才说话那人的面前。

那名被称呼大胡子的人穿着西域服饰,与长安百姓的圆领袍服格格不入,有着与胡族相似的卷毛泛黄的大胡子。

他的身后跟着一支商队,从街头到街尾有着绵延不断的骆驼,骆驼上背着漆木大箱子,沉沉甸甸的。骆驼走几步就要嚼几口白沫,脖颈下带的驼铃也“当当”响着,充满了异域风情......

大胡子中年商人看着苏猛胸前的一小撮护心毛,以及翩翩公子的穿着。脑筋猛然一跳,差点没吓死。他还以为这是个有身份的官二代,立刻开始赔礼道歉,“这位公子......小的就是碰见了一个熟人,打了声招呼,你可不要得理.......”

剩下半句话还没说完,就在眼皮底下看到一个沙包大小的拳头,讪讪一笑,更谦卑的说道:”这是小人不是,小人这就走,这就走.......”

他宁愿惹长安县令,也不愿招惹长安底下的公子哥,谁知道他爹,或者叔叔伯伯在朝廷当的什么大官?

而且这些纨绔,行事向来没有个规矩,他一个商人,处于社会地位最下层,哪敢轻易触碰纨绔们的霉头!

在店里面的画屏听到这动静,也顾不得给太上皇搞破坏,立马扭头看了去过,顿感惊讶道:“你就是......那个溺水的商人?苏校尉,还不快点让开,我认识他。”

大胡子中年商人便是去年溺水在泾河的纳兰饴,他停在庆家包子店铺的门口,对着画屏拱了拱手道:“小人纳兰饴见过周女官,当日平地村的村民将某虽然从泾河打捞了上来,可若不是周女官托人帮忙从县城叫的郎中,小人这条命恐怕就折在那寒天腊月里面了......”

纳兰饴清楚恐怕画屏早就忘了他叫什么名字?

他心里也暗暗庆幸,当时被钱财蒙住了心眼,不顾安危扎了个猛子进了泾河,若不是发现的早,恐怕他早就冻僵了......

“只是随手之劳罢了。”画屏一愣,她当时纯粹是好奇,所以才去邻村看一看这件奇闻异事,那日没个主事的,而她又是女官,便派遣了几个村民前去县城请郎中。

小小的村庄可没有郎中。

此事对于画屏是举手之劳,她因此便没有在意,而对于纳兰饴却是救命之恩,所以她的脑海对画屏的长相是异常的清晰!

“幸好我大唐天兵镇压了燕郡王罗艺造反,小人的货物才能从泾州城取出来......这次行商也比较幸运,没有碰见黄雾(沙尘暴),顺利的从高昌国回来......

这件便是于阗国羊脂白玉打造的玉镯子,还请周女官收下。”

纳兰饴从一名商队仆役手中接过一个装饰精美的木盒,递给了画屏,然后告谢一声,就准备离开。

周女官可不是他能高盘起的,与她坐在一起吃饭的老道看起来也非富即贵,刚才那名如玉的”翩翩公子“分明是保护几人的侍卫。

商人最善察言观色,他也不会不知好歹,鸿鹄安能与燕雀同巢穴?

告声谢离开最好,也不损他自个的颜面。

“咳咳,那个叫纳兰饴的,给贫道站住,某有事情要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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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西域瓜果

“道长……找我有事?”纳兰饴疑惑的停在店铺门口,对李渊礼节性的拱了拱手。

嘈杂的长安西市人来人往,纳兰饴的商队堵在路中央早就让行人不满,有些脾气暴躁的已经在商队尾部谩骂……

两名带着哨棒的武侯也走了过来,驱赶着商队的骆驼,以及叱责商队的行人,让他们快点走。

武侯可不是爵位,而是大唐的一种职位。

唐代京师长安建有“武侯铺”的治安消防组织,分布各个城市和坊里。

这种“武侯铺”,大城门100人,大坊30人;小城门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属左右翊府领导,类似现在的片警儿、城管、消防的集合体。

“道长,若是没有什么事,恕纳兰饴无法久留,就此告辞。”纳兰饴焦急道。

李渊用手压了压羊肉馅包子,让它的汁水渗出面皮,吃了一小口,然后缓缓笑道:“苏猛你前去与那几名武侯交流几下……贫道要和他说会话。”

苏猛抱拳领命带着几名精干的禁卫走出店铺,走到正在大声呵斥的武侯面前,咧嘴笑道:“兄弟,别喊了,看看这个……”

“干啥咧?”武侯本就是个不耐烦的职位,更别说大唐可没有后世的人性化治理,对阻碍交通的商队自然不会心存善意,更何况听说主事的是个胡人,这就更让他心里不屑。

生活在皇城根下的斗食吏,难免会有这种骄傲。

“看这个!”苏猛皱了皱眉头,从怀里掏出牙牌在两名武侯面前晃了晃。

两名武侯盯着上面的字迹,吓的腿都有些弯了。他们在长安城不少见过大官,上到一品宰相,下到六品县令,校尉什么的扔在街上,连个浪花都翻不起。

但最关键的是,苏猛是皇家禁卫中的校尉,自然带着闪耀的光环,相当于中南海保镖,纵然人家只是个保镖,但是哪个高官敢小瞧?

“骂什么骂?有种滚回娘胎去喊,声这么大当本武侯听不到吗?

什么?耽误您老人家买菜了,多吃一顿少吃一顿也不见你瘦啊!

你再喊?小心劳资将你关进衙门,还不信是吧!

……”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争,升斗小民只敢对着商队骂咧咧,可是当西市的武侯过来,一个个怂的跟软蛋似的,榨不出二两水。

“道长叫什么名字?那些武侯寻常最气人不过,见到我等商贾非喝即骂,可是到了道长这里……”

纳兰饴坐在离李渊五步远的草席上,他舔了舔胡人鲜明的厚嘴唇,带着几分审视的眼睛去观察李渊。

这是个道人。

是个穿着奢侈的道人。

肯定是得到陛下信重的道人。

关中自古以来宗教文化就非常浓厚,终南山是道家祖庭,各类道家名胜数不胜数,华山也有道教先人隐居,后来北宋时有个叫陈抟老祖的赢了整个华山……

而佛教比之道教还要兴盛几分,仅是长安就有大大小小的佛寺一百一十二所,后来的西安佛教八大祖庭,它就占了六个!

隋文帝杨坚小名普六茹就是佛教力士的意思。在北周之时长安贵族往往前宅便是佛寺,后院才是休息的地方……

能呆在宫廷女官身边的,怎么可能是寻常的道人?

听到纳兰饴问话,画屏正要回答,便被李渊立刻制止了,他正襟危坐,打了个稽首,含着笑意说道:“贫道叫雷强东,你且称呼某为雷道长就行……”

“雷强东?好有气势的名字!”纳兰饴拍手赞道。

古人取名往往也是比较随意,比如霍去病,就取名去病,李白,这货还字太白,嫌弃自己不够白……

至于寻常百姓更是随意,阿猫阿狗的都有,也就贵族取名稍微重视,男取诗经,女取楚辞。

且看雷强东这个名字,强是一个形容词,东等于咚,一声强雷咚的一下,跟哪吒的吒异曲同工!

“敢问雷道长找……我究竟有何事?”纳兰饴疑问道。

“就是一些琐事,贫道听闻西域的瓜果蔬菜与中原有异,一直好奇不能见之……不知道阁下商队可有携带西域的蔬菜瓜果种子?贫道愿意重金收购。”李渊开口道。

后世瓜果蔬菜的繁多归功于一代又一代的前任开拓者,从西域或者南洋将它们的种子带回华夏。

比如苜蓿、葡萄、胡桃(核桃)、石榴、胡麻(芝麻)、胡豆(蚕豆)、胡瓜(黄瓜)、大蒜、胡萝卜等带着胡字的东西就是从西域传来的,而那些番薯等带着番字的是从南洋传来中国的……

但是,这些种子大多是随身携带回中国,并非是主动意愿。比如张骞出使的主要目的是探索通往大月氏的路线,联合大月氏夹击匈奴,而不是带回种子。

比如西瓜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据说它是跟着张骞出使西域一拨儿回来的,但直到南宋时,才真正登上中原的餐桌。

目前可考的最早种植西瓜的区域是埃及,然后,沿着地中海传到希腊等欧洲国家,大约在公元前4世纪的时候,跟着欧洲军队的远征,西瓜又被带到了印度,从印度至西亚,沿着丝绸之路,西瓜终于来到了中国。

但是,在此后漫长的七八百年间,西瓜一直没有走出西北,主要在新疆区域种植。直到赵构从金营归宋时,当时随从的一位官员洪皓,从金统治区带回了西瓜种子,它才算真正普及开来。

因此,在听到纳兰饴是丝绸之路上的商人时,太上皇心动了。

春天已经到了,夏天即将来临,在他看来没有西瓜的夏天是不完整的夏天,没有冰镇西瓜不能称之为度过夏天。

“原来是此事。”纳兰饴松了一口气,接着笑道:“雷道长你可让我担心死了,还以为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让雷道长你拦住了我。”

“此次回长安,在下的商队并没有拿上西域瓜果的种子,若是雷道长有耐心的话,此次出货完后,今年秋季,大概十月份最有,我就会再次踏上西域,到时候雷道长有什么想要的,尽管吩咐在下一声。”

第八十三章:想要挣钱(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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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未免太长了吧,贫道哪有那么多的耐心等待?”李渊摇头道。

他再不死心的问道:“纳兰掌柜,不知道你的商队是否有一种形如匾蒲而圆,色极青翠,经岁则变黄,味道和甜瓜相似,甘脆,有汁水的……寒瓜……”

匾蒲,就是西葫芦。

“它的大小……”

李渊接着用双手形容了一下西瓜的长相,大约有一臂左右大小,但是想想这时候的西瓜可能还没有那么大,又缩小了几分,和哈密瓜的大小差不多。

“雷道长,你这可是难为人。”纳兰饴苦笑一声,接着说道:“从长安到西域至少需要一个半月的路程,往返便是三个月,而在下还需要前往扬州、益州等地采购货物,能大半年后出发,已经算是很快的速度了。”

他对于李渊所说的重金收购,可是一点也不在意。

作为商人,纳兰饴虽然地位低下,但是若是论财力他还真的不虚谁,在长安城虽然排不上顶级富豪,但也算得上次一级的,仅是此次行商从西域带回的货物,就价值能有近万贯。

所以对于“雷道长”所求的西域种子,纳兰饴也只是当个顺手之劳,不说雷道长与周女官的关系,受皇帝陛下看中的雷道长难道手上没有两把刷子?

结个善缘,日后有求他的事情也好开口。

“纳兰掌柜,贫道愿重金……”李渊正想说着,可看到纳兰饴似笑非笑的眼神顿时明了,生生的打断了自己话。

他说的重金,能拿出来多少钱?顶多几百贯,倒不是太上皇拿不出来,可是就为了提前拿种子就砸进去数万贯?

少了纳兰饴不干,多了李渊他自己也心疼。

画屏被告致使亲家关系破碎,导火索便是给女娃子置办的十贯钱嫁妆。

在长安西市,一头牛的价格超不过三十贯,一匹挽马也不过十几贯钱。

经历战乱的贞观元年,物价浮动比较大,一斗米在长安已经涨到了五十钱。

太上皇虽然吃喝不愁,但是每个月从后宫拿的月俸是有限的,约有五百多贯,当然这指的是他的零花钱。

那些衣食住行之类的,是由国库掏钱,太常寺补办。

“雷道长既然没有其他事情,我也不便在此地久留,若是待的时间长了,武侯恐怕就要找我麻烦了,若是周女官和雷道长有什么吩咐,小人的店铺就在西市巷子街东的通宝行铺。。”纳兰饴拱了拱手,起身说道。

他在店铺里面待的时间够久了,别看武侯压下了西市百姓和商贩的怨言,可做生意就讲究个和气生财。

若是再待下去,纳兰饴都害怕自己的商货能不能出去,改天自己的通宝行铺就有可能被砸。

驼铃声渐行渐远,拥堵的街道也开始畅通了起来。

李渊抬头看了眼天色,已经到了下午,他用锦帕擦了擦沾满肉汁的双手,说道:“苏校尉,派几个精明能干的禁卫,在西市问问最近回从西域回长安的商队,看有没有携带西域的种子,有多少贫道要多少。”

苏猛听到太上皇的吩咐,哪里有不从的道理,用蒲扇大手拍了拍“七尺小丫鬟”,派遣他前去找商队问问,顺便从小丫鬟的胸衣滑去,骂咧咧的拿出一个软绵绵的馒头。

纳兰饴回到长安没有携带西域种子,但并不代表其他商人没有。

买东西都要货比三家,太上皇当然不会将全部的精力放在纳兰饴身上。

不过这件事,也让李渊觉得他需要想办法赚钱了。

医学院的开办,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名望,可若想让地位越来越稳固,军权这个东西是不敢碰的,也没有办法接触,那么就只有赚钱。

财可用神,李渊一直很信奉这句话,钱可以让床上任人摆布的**变成贞洁烈妇,也可以让任人嫌弃的穷挫汉变成美女环绕的纯金土豪……

而在大唐,想要赚钱,他需要什么?

“玻璃!”李渊表情露出些许苦涩,自言自语道。

而旁边的画屏心思却没在这里,眼看快要在庆家包子吃完了,她心里想道:“珝儿妹妹最近感了伤寒,在皇宫待的肯定有些无聊,我这个做姐姐的理应照顾她……”

于是喊道:“店家,打包三个菘菜馅的羊肉包子!”

李渊没有在意画屏的举动,他的意识沉浸在脑海中的显示屏,点开右上角的商城。里面的《100种基础折纸大全》他已经折完了,获得了一百发明值。而另一个《论1935~1942美国经济危机》只是提供了解决流民的法子,影响了大唐,一次性获得了50点发明值。

后面陆陆续续的也有发明青霉素什么的,治疗天花瘟疫的药方……总共有好几百的发明值,他兑换寿命,年轻了两三岁左右。

只不过让李渊捉急的是,像纸飞机这种发明实物的东西,必须由他亲手来做才能出现有关知识的书籍。

而“青霉素”自然界本就存在的东西,他只需要喊个名字就行。

这系统设置的简直令他无比蛋疼,纸飞机还好说,可是玻璃该怎么烧?

“道君,你在说什么?”画屏提着用油纸包好的三个羊肉包子,听见从李渊口中说出的玻璃,愣了一下。

“玻璃,就是跟琉璃一样的东西,不过它形似水晶,晶莹透明……”李渊解释道。

玻璃早在战国时代就被发明出来了,在西汉墓葬中有时也会出现玻璃制品,可是很奇怪的是,到了大唐,没有一个人懂得冶炼玻璃,只能搞玻璃的残次品—琉璃!

当然汉代的玻璃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玻璃,它们大多是铅钡玻璃,和后世用硅钙为主要元素构成的玻璃有很大的区别……

“这样啊?臣妾还以为道君说的什么稀罕玩意,臣妾父亲的表舅就是烧琉璃的,供城中贵人使用,若是道君不嫌弃,表舅那里还有很多珍奇的琉璃制品,改明我让他送过来……”画屏沉吟道。

第八十四章:赵国公府

“琉璃可是奢侈品,太常寺给贫道供给的也不过是缈缈几件,你表舅家居然这么有钱?”李渊顿感惊讶,之前在刑部衙门打官司的时候,画屏他爹周老三穿着虽不算寒酸,但也顶多算是小康之家,一身素色的衣裳收拾的干干净净,还打了几个布丁。

而且画屏是被卖到秦王府做侍女的,如果她表舅家有这么多钱,和这么多琉璃,那么完全可以接济画屏一家,也不必落得如此下场。

画屏摇了摇头,见到李渊充满疑惑的眼神,当即解释道:“臣妾表舅家里虽然有那么多琉璃制品,但大多都是残次品,残次品透光性不够,杂质太多,值不了几个钱,表舅家的日子也只是比我家好过一点罢了……”

……

务本访,赵国公府。

在一间略微偏僻的书房,几层书架满满放着泛黄的书籍。

在当中,放着一件素白色的屏风,屏风上绘有泼墨锦绣山河,而在它的上方,袅袅青烟飘起。

那是一件放在漆木桌案上的铜铸香炉,圆顶鎏金,表面有镂空的鸟兽纹路。

长孙无忌沉吟一声,放下捏在手中的紫毫,捋了捋长须,狭长的双眼露着精光。

他招了招手,从门口跑进一个穿着蓝色布衫的中年仆役。

“福宝,封相公的一家老小现在怎么样了?”

福宝猫着腰,笑道:“照老爷的吩咐,给押送的狱吏打了声招呼,估计到了琼州……”

他用手在脖子上抹了一下。

长孙无忌不经察觉嘴角露出些许喜意,不过很快面色一板,说道:“封相公与我也算是同僚一场,他的妻儿怎么能受到这样的对待?

立刻飞鸽传书到琼州,交给当地县令,好歹给他们吃一场饱饭!”

福宝点头称是,“老爷真是个心善的,那个封伦生活奢靡,听说家里有妾室几十人……也不知道他六十岁的老腰怎么能受得了?

不过老爷也算是熬到头了,那个封伦没能熬过冬季,空下来的相位十有八九就是老爷您的,再加上给小姐那里吹吹风……”

长孙无忌也感觉他真是苦尽甘来,虽然在贞观朝之前,他自认为立下的功劳不少,可是官爵往往低房玄龄、杜如晦等人一个层次……

可是到了秦王李世民即位,首推从龙功臣,舍了他还能有谁?

相位,他在玄武门之变后,可谓是已经稳捏在掌心。

但令人失望的是,房玄龄、高士廉、萧瑀、封德彝这四个人牢牢把控着宰相位置。

房玄龄、高士廉一个是他的好友,另一个是他的舅父,抚养他和长孙无垢长大,再加上,两人也是从龙功臣,属于秦王府一脉。于情于理,这两人的相位他动不了。

剩下的萧瑀就更了不得了,幼时是南梁的皇子,后来又是隋朝的宰相之一,到了武德朝,也是宰相。

他象征着旧党的根基,若是除去萧瑀,恐怕旧党会反弹。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封德彝这个老臣,虽是旧党,但在旧党中的地位大大不及萧瑀,而且当今陛下也抱着想要削弱旧党,扶持自己亲信的意思。

天时、地理两者皆备,剩下来的便是人和了。

“还是多感谢这个叫画屏的小侍女……”长孙无忌深沉一笑,细心将桌案上的黄色卷轴用锦线包裹放在木匣中,上面便是任命他为吏部尚书,房玄龄迁为刑部尚书的圣旨。

接下来他解开香炉的盖子,小心翼翼的拿出一封信将它点燃,化为灰烬。

“这下,所有的证据都没有了。”

突然,长孙无忌像是想起了什么事,面色一紧,说道:“三日后,便是太上皇那个老不死的,召开皇家医学院入院考核的第一天。福宝,你通知一下冲儿也去参加考核……”

“大郎也去?”福宝疑惑道。

他也算是长孙家的老人了,长孙晟死后,两兄妹流落舅父高士廉家中,就是他在随行照顾。

所以,他在长孙家的地位也不是一般仆役能比的。

福宝接着说道:“这段时间皇家医学院在长安闹的沸沸扬扬,听说太上皇甚至在曲江池旁边养猪?大郎天生贵胄,怎么能去养猪的地方?”

他嗤笑一声:“想想太上皇当年也算是枭雄,怎么落得了如此下场?”

“糊涂!”长孙无忌低喝一声,接着说道:“哪里有你想象的那么容易,秦王虽然夺了皇位,但到底还是太上皇的儿子,虽不忍心如李建成一般杀了他。

但这江山到底还是太上皇拿下的,要不是幸好王君廓杀了崔敦礼,万一庐江王李瑷真被崔敦礼说服起兵,现在……这坐在皇位上的指不定还是谁?

至于养猪……”

福宝俯身贴耳,准备细听。

可不料长孙无忌长叹一声,说道:“太上皇先于翠华山出道,后又在医学院任教,养猪……这是在学秦武成君王翦……旧事啊!”

当年王翦率六十万秦军灭楚出征前,曾向秦始皇三番五次“请美田宅园池甚众”、“以请田宅为子孙业”。

在王家部将看来这是在疯狂试探一波秦始皇的底线,小心始皇帝学他重爷爷——秦昭襄王直接赐死白起。

可在秦始皇这样的聪明人看来,王翦这是在向他表明心迹,表示愿意打完仗后就卸甲归田,不再干涉军事。

因此长孙无忌并不对此感到奇怪,聪明人的想法岂是大众能想通的?

群众的眼睛从来都没有雪亮过,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愚者与智者思考的方式就不同,一个局限于眼前,一个却考虑的是数十步、数百步,眼睛不能及的地方。

“就算如此……老爷也不必要大郎前去医学院,完全可以等及冠后去国子监,那不就有个敞亮前途?”福宝劝道。

“的确如此。”长孙无忌表示了赞同,“国子监比医学院好不不止百倍,可是汝等却没有看到这医学院的前途。

医学院虽比之国子监地位低下,但过个几年,等太上皇驾崩,医学院权利空缺,我儿身为医学院学生……就更容易掌权啊!

那国子监祭酒可是正四品的官职,皇家医学院能差到哪里去……”

PS:感谢如沐清风的500起点币打赏,秋葵龙胆的200起点币打赏,水丘界九的100起点币打赏,感觉又快要加更一章了……

第八十五章:笑容凝滞的士子

四月初一,长安城迎来了温煦的春风。瓦片上积累的残雪化为涓涓细流,从檐缝渐渐滴落,青石地板上印上湿漉漉的足迹。街边上叫卖的小摊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幼小的孩子纠结于摊市上栩栩如生的糖人,而豆蔻年华的女孩憧憬着与情郎同往城外探春,牵引向往爱恋的纸鸢......

而在长安南城启厦门外,一辆奢侈精致的马车缓缓驰入,在其旁边有装备精良的铁骑开道,挤开簇拥的人群。

李承乾端正的跪坐在马车里面,从身侧揭开窗帘,眼睛来回扫视嘈杂的人群,似是压抑许久的孩童天性得到解放,他微笑着对正面做的小女孩说道:“丽质,四月初一这是踏春的好日子,今日孤带你前来,恐怕到明年就是长孙冲带你来了,纸鸢也不用在东市买,他会亲手裁剪、裱糊送给你。”

他难得的调笑了一句,在踏春的日子送纸鸢,被“知好色而慕少艾”的少男少女视为定情信物。

就在今年的元旦,他的父皇已经定下了嫡长女李丽质的婚事,将其下嫁给赵国公长孙无忌的长子长孙冲。

这是一场政治联姻,也是亲上加亲。

李丽质今年六岁,长相虽不绝美,但也显得娇俏可爱,跪坐的礼仪规范透出几分良好的教养,柔弱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怜惜。

她娇小的身体紧靠在马车上,鼓嘴道:“太子哥哥休要调笑丽质,那长孙冲好生无趣,我在舅舅家见过他,跟个呆头鹅似的,见到我就紧张的说不上话......我......我......就是死,也不愿......嫁给他!”

说完,气鼓鼓的将头扭在一边,两只小手绞着裙摆,似是证明她的决心,又强调道:“父皇若是真要丽质嫁给他,我就......一头撞死他面前。”

“丽质休要胡言。”李承乾被吓了一跳,连忙说道:“长孙冲乃是舅舅的长子,今后赵国公的爵位也是由他继承,再说长孙家世代书香门第,还能辱没了你不成?”

“为何太子哥哥跟父皇一样,脸色板起来一样,说的话一样,也不哄丽质了......”李丽质杏眼蒙上一层水雾,似是稍有不如意就要淌下泪水,她捂住螓首哭泣道:“此事我要告诉四哥,就说......太子哥哥欺负小丽质。”

“青雀?”李承乾紧锁眉头,想起孔颖达几人呵斥的声音,青雀在文学上方面的天赋冠绝诸皇子,就连他这个大哥也被压了一头。

可是当他想起李泰萌萌哒的胖脸,以及走几步就要喘的情形,就不由得放下了心,小胖子总是惹人怜爱。

他笑道:“就算丽质你告状到了你四哥那里,恐怕他对你说的也是如此,长孙冲虽然木讷了一点,但也不失为良配,再加上你与他也算是知根知底的......“

说到此时,李承乾的心里也叹了几口气,近一年的时光飞速掠去,他也从秦王府一个世子登上了大唐储君之位,往日的天真童趣再被东宫辅臣的一次次呵斥下,走就渐行渐远,也只有与一母同胞的李丽质相处时,才能恢复几分孩童应有的天性。

定下婚事的不仅是嫡长女李丽质,他的太子妃也早有人选。

那日的诏书他也记得清晰,老太监王振草拟,在他耳边铿锵有力的念道:“册苏亶女为皇太子妃诏:配德元良,必俟邦媛,作俪储贰,允归冠族,秘书丞苏亶长女,门袭轩冕,家传义方,柔顺表质,幽闲成性,训彰图史,誉流邦国,正位储闱,寔惟朝典。可皇太子妃,所司备礼册命,主者施行。”

“对了,太子哥哥,丽质听说长孙冲要参加医学院考核。”李丽质擦了擦眼角的泪痕,不经意间脸上闪过促狭的笑容。

李承乾无奈的摇摇头,跪坐的在端正了些,揉了揉李丽质的头,叹道:“你和母后真是一点也不像,明明自己关心的紧,却还是一副情不甘,心不愿的......”

......

长安南城的曲江坊,因临近曲江池而闻名。

曲江池因河流曲折、水流缓慢而得名,故名曲江池。它自古以来便是一处景色极佳的园林,是汉武帝在秦宜春苑的旧址上开凿而成,听闻此地也曾训练过水兵......

后来的隋文帝游此地,因芙蓉开的艳丽,又在此地建立了芙蓉园这座皇家园林,曲江池也被改称为芙蓉池,直到唐初才改回名字,如大兴城与长安城的关系一同。

可是在贞观元年的四月初一,曲江池不仅被长安百姓所熟知,来自全国各地的士子也逐渐踏足此地。

烟水朦胧的曲江池,花红柳绿,蓝天白云,倒映水面。曲江两岸,宫殿连绵,楼台起伏,紫云楼、彩霞亭红墙碧瓦,绿树掩映,在浩淼微波的湖水映衬下,仿佛是一幅美丽的水彩画。

水面上的画舫游船,是供帝王后妃和达官贵族游玩使用。因曲江池在南城,太极殿在龙首原的北面,在隋代时就兴建了沿着城墙的夹城,以便宫中人等游玩使用。

虽平日里这座皇家园林为皇家独占,百姓不得入。可每到每月月末或者一些节日,如二月中和、三月上巳、七月中元、九月重阳等时间,则对百姓进行开放,以示朝廷的恩泽。

另外每逢三月三新科进士除了照例在雁塔题名,都要在此地享受皇帝的赐宴,被后人称之为曲江宴,与宋代时在琼林苑赐宴的琼林宴并称。

而近日,却有些特殊,往日禁闭的曲江池却人满为患,高冠博带的士子欣赏着园林美景,手里紧握线装的书籍,轻嗅着百花齐放的清香,纵然感觉味道有些杂乱,但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心情,皆自信昂昂向着皇家医学院的方向走去。

曲江坊极大,皇家医学院只占了北面的一部分。

菖蒲宫。

数百名士子正襟危坐,在他们的桌案上放着几张薄纸,上面描绘着精妙的图案,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手,当看到纸张右角落写了阎立本的正楷小字,心中自然了然。

阎立本,那可是宫廷画师。

“不发帖经和墨义,反倒在桌案上放了这几张薄纸,莫非是......考核我等的画工.......医学院标新立异,与国子监不同,早在我的意料之中,不过画工......”

读书人的书画基本都是互通,只不过有浅有深罢了。几名书画绝伦的士子们更是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可是随着几名脸色铁青的讲师走进大殿,喊道:”皇家医学院第一项考核......阉猪!“

于是,士子们的笑容渐渐凝滞.......

第八十六章:强辩

“第一项考核乃是孙思邈孙院长和太上皇亲自定下的,汝等若是不愿参考,可自行离开。”中年讲师冷声道。

虽然他的心底也对这荒谬的决定感到不可接受,但自己接受和让别人接受完全是两码事。

甚至他还想看看士子们的窘态以及......到底怎么阉猪?

菖蒲宫殿中大约有三百多名士子,在听到中年讲师这句话,有的面色羞愤,甩袖离开,有的则诺诺不敢言,将脑袋低的下下的,险些靠近桌案,而更多的士子则是处于观望......

他们大多是寒门子弟,家里有余财可以供给读书,可也仅局限于熟背经义的程度,要是让他们前去科举,帖经、墨义都没有难度,可若是考到了作诗,那真是搜刮五脏庙,顶多找到“一行白鹭上青天”或者“青草池塘处处蛙”,再多就没有了......

而几月前从长安发往各地的邸报,上面就写着就有他们升官发财,社会阶层向上走一步的希望,那就是入考皇家医学院!

首先,在皇家医学院入教的讲师待遇与国子监博士相同,而条件则比较简单,需行医有十年以上的经验。

虽然有点苛刻,但是大唐各地挑挑拣拣,还是有几个歪瓜裂枣能前来的。

其次,再说考核学生的要求,弱冠(二十岁)以下,八岁以上,熟读经书。这点几乎所有的士子都能满足,至于......年龄,这种事情还用看吗?

找找关系,疏通一下县衙的书吏,立马就给你改了。

什么?你籍贯上的年龄是八岁,怎么长了一脸大胡子。

三十大几的士子可以骄傲的昂着头说道:“某长相老生,怎地,不行啊?”

当然这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事实上各地的户籍在经历隋末战乱之后,缺漏严重,记错,记岔的事情常有发生,在大唐核心地带的关中还可以勉强控制,可若是到了别处,比如岭南,那就真的是两眼捉瞎。

因此,谎报几岁年龄,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那些检查的官吏也不会怪罪。

所以,此次从大唐各地涌来参考的士子简直如过江之鲫,约有近千名之多,菖蒲宫只是其中的一个考点罢了。

可现在,因为这场荒谬的考核,他们从家乡赶来长安难道就是空欢喜一场吗?

民怨沸腾!

因为挑选的士子比较杂乱,所以就立刻有脾气火爆的士子,责骂道:“考核之事在邸报上并未言明,此是诓骗我等,某要讨个说法?”

“是极!是极!医学院的第一项考核便如此令人难以接受,若是考核医书,治病,吾等尚且能理解,可阉猪算什么?我等又不是骟匠,乃是堂堂的读书人!”又有一名士子起身激昂道。

读书人看似一个很普通的阶层,虽然没有明代权利那么夸张,但是在唐代,话语权就是掌握在天下读书人手中的。就相当于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哪怕穷的只能打地铺,但是依旧得到社会普遍尊敬。

而此时的读书人,可是比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还要稀少的珍贵品种。

古代的识字率太低太低了,尤其是在门阀垄断知识的隋唐,近千名的士子能赶来参考已经很难得了,估计这已经占到了北方寒门士子的不少比重了。

李世民开科举的时候,非常自大的说了一句:“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而当时录取的士子不过几十人罢了......

“肃静!肃静!”中年讲师皱了皱眉,大感此时情况不太妙啊,虽然三百余名士子只有两三个出头鸟,可看其他士子蠢蠢欲动的情况,再拖延下去,不给个说法,菖蒲宫恐怕就会被群情激昂的士子翻个底朝天。

士子闹事,在各个朝代都屡见不鲜。在开放的隋唐时期,百姓谏言皇帝也是时常都会发生的事情。

比如唐玄宗就食于洛阳,在洛阳待的久了些,长安百姓有点不高兴了,咋地皇帝都不爱乡党了?

群情激奋的长安百姓于是强烈要求玄宗归朝于长安,不回来就闹事......

而且发生的还不是一两次......

总归的来说,在宋朝之前,华夏的各个朝代大部分时期都还是很开明的,只要士子有理由,就敢闹事,皇帝还不能治!

......

在曲江池的另一处偏殿。

“陛下啊,此事你怎么不与老道商量啊!”孙思邈愁眉苦脸,不断的走来走去,手上持的拂尘也因为心情焦急不时的摆来摆去。

他眼看着自己多年以来“布教天下”的梦想终于快实现了,踏入菖蒲宫的每一个士子都有可能是他将来的弟子,到时候他孙思邈必定是医学上里程碑的存在!

可现在随着一个个士子的出走,他的心也渐渐拔凉拔凉了起来,梦想也越来越遥不可及。

“第一项考核何等重要,怎么能胡来呢,就算是删减人数,出些难度大点的试题就行了,何必闹的士子议论纷纷,已经有几十名受不了这等侮辱,愤然离开了。”

“阉猪......有什么难接受的?”李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突然感觉自己似乎有点玩大了,不过他依旧强辩道:“孙道长,某又没有一定说阉猪阉好才算考核成功,再说阉猪有什么丢人的?孙道长你自己还不是曾经写过妇科的医书?

治疗妇科,向来被世人所耻笑,可孙道长不顾世人非议,仍旧写下《妇人经》,解决妇女之隐疾!此为千秋万载之功名!

然若是孙道长你名下弟子耻于世人之见,纵有千金药方,但无人问津下,岂不是凭增搓叹?

若是这些士子能放下固有成见,哪怕阉猪阉的失败......但孙道长后继有人......则一妇科大夫可抵百名庸碌郎中也!”

妇科大夫一直都是种很尴尬的职业,哪怕是在思想解放的后世,当听到某名男生成为妇科大夫,先是羡慕嫉妒恨,再接着就感觉有些怪怪的。

后世况且如此,何况在古代郎中几乎都为男性的时代,治疗妇科,向来被世人不耻。卫道士从来不顾妇女生隐疾的痛苦,反倒会批判治疗的郎中为好色之徒,严重的甚至都会定为通奸之罪!

再后来,孙思邈为长孙皇后看病时,都是隔着帘子悬丝诊脉的。

“果真?”孙思邈被李渊说的有些飘飘然了,他虽然知道自己很厉害,可以在史书上说其他帝王将相时被轻轻带上一笔,但没有想到可以能流传千古。

不过孙思邈是个实诚人,忙摆手道:“陛下谬赞了,照陛下所说,若真有一名能研习妇科的士子,老道也不负平生所学。”

PS:作者声明没有丝毫侮辱妇女的意思,在这里只是做个类比,基于当时人们的想法,郎中或许宁愿阉猪,也不会选择治疗妇女的隐疾......另外,真的羡慕妇科大夫啊~

第八十七章:宰天下!

菖蒲宫中。

临近殿门的一个桌案,上面贴着甲三戊十四的封条。在桌案上横躺着一个睡眼惺忪的小猪仔,它哼唧哼唧叫了几声,圆鼓鼓的身体翻了几圈,又换了个舒服的睡姿。

而在小猪仔的上方,却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表情有些木讷。他右手持着骟刀,眼睛瞅着小猪仔的双腿之间,脸色似乎有些犹豫。

就在此时,一声凄惨无比的猪叫声响彻云霄。

少年感觉他自己的裆下,顿时也凉飕飕的,似乎有凉风从里面钻了进去。

“阉猪看似是对你们的折辱,可何尝不是对你们的磨练呢?韩信当年能忍胯下之辱,才有衣锦还乡之日,诸位都是各州县的一时俊杰,定然能忍人之所以不能忍。太上皇送给你一门一句话,你们姑且收好。”讲师对他们这样劝道。

少年将目光从猪仔的身上投向木案边被镇石压着的小纸条,上面写道:“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虽然菖蒲宫的三百余名士子有的选择离开,可是更多数却选择留了下来。皇家医学院的敞亮前途摆在那里,而且更重要的是太上皇给他们提供了一个遮羞布,虽然事实还是那样,难逃世人的鄙夷,但是他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阉猪的事情就会慢慢淡化。

所以,虽然嘴上说着不要不要的,但是身体早就如最真实的婊子,早就舒服的开始呻吟了起来的。

“先用辣椒水清洗,然后用手按压住,再......然后手起刀落,嗯,就是这么简单,手起刀落,这只是个猪仔而已,不要怕。”少年回忆起阉猪的种种过程。

他现在也比较庆幸桌案上睡得香甜的猪仔并没有被凄厉的叫声吵醒,反倒鼾声越来越大......

“手起刀落!”他低声喝道。

一道亮眼的匹炼刀光仿佛九天星辰寥落,银河照亮天穹,似乎充满着不可睥睨之势,敢于抵挡在前的东西都将化为灰灰。

“太子哥哥,长孙冲听监考考官说就在菖蒲宫的甲三戊十四,我们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只是那个监考官看到我们怎么脸色有点......怎么说,怪怪的?”

“或许是因为某和你的身份,毕竟一个是大唐太子,另一个是大唐的长公主,他们怎能不感到惊异?”李承乾不屑的哼了几声。

可当他回看李丽质的时候,却发现李丽质的脸色从惊喜到惊骇,再到......不可思议。

于是,菖蒲宫殿门前出现一声惊呼。

“长孙冲,你在......干什么?怎么能做如此龌龊之事!”

说完,大唐长公主,长孙冲未来的老婆生气的抬着脚步,气鼓鼓的离开了菖蒲宫。

李丽质虽然只有六岁,可以身处皇宫,对男女情爱之事渐渐也开始懵懵懂懂了起来,尤其是在今年元旦将她下嫁给长孙冲后,有些嘴碎的宫女在背地也丝毫没有顾忌的谈论些露骨的话题。

虽然不大明白长孙冲在干什么,但想来绝对是很羞人的事情。

长孙冲木讷的张了张嘴,心里想要解释却发现什么也说不了,而手上的骟刀已经带上了浅浅的血迹......

正犹豫间,睡眼惺忪的小猪仔猛然惊醒,“?(o﹃o?)?(o﹃o?)?(o﹃o?)”

它凄惨的哼唧了几声,及其麻利的从桌案滚到地上,小短腿跑的比谁都快,只有淡淡若梅花的嫣红血迹洒落青石地板......

“哎,要孤说你什么好呢?”李承乾虽然感觉裆下也有些凉飕飕的,但还是走进去安慰了安慰长孙冲,毕竟他也算是表兄弟,再过几年也是妹夫、

“等孤回到皇宫后,再到母后那里哄哄丽质,小孩子都是健忘的个性,过不了几天就忘了个干净......”

说罢之后,李承乾也选择了离去,菖蒲宫毕竟在进行考核,他虽然是大唐太子,也不好在这里久留。

而在另一边,乙五辛三十二的座位上,一个士子兴奋的大叫了起来,“我成功了,我是第一个成功的!”

仔细瞧去,却发现这名士子长相颇老,颔下有刮去胡须的淡淡痕迹。

监考官也第一时间注意到了他,轻步走了过来,揭开他桌案上的封条,小声的念了起来:“马周,清河人士,中郎将常何举荐而来,年方二十岁?”

说到二十岁的时候他轻声咦了一下,紧皱眉头道:“果真是二十岁?看你的这个样子至少有三十多岁。”

马周有些懦懦的,听到问话刚才的喜悦瞬间消散不见,紧绷着脸,涨红说道:“我真的是二十岁,阁下可别轻易冤枉人!”

监考官却冷笑一声,将阉完的小猪拿过来仔细看了看,看向马周的眼神渐渐变化,赞叹道:“阉猪阉的很完整,三十几岁参加考核的士子可不常见,你也不必掩藏,看在你手艺不错的份上,我推荐你去参加讲师的考核。”

“讲师,那不是需要十年以上的行医才有资格吗?”马周疑惑问道。

“不然!“监考官摇头,接着说道:”有行医经验的主要是给学生讲述医学,然而我们招生的年龄不等,还有八岁左右的小娃娃,还需要一名启蒙先生。“

说到此时的时候,他才说出原因,“你之所以能一次就成功,靠的是你手掌上的指力,看你指节上的老茧,定然也是每日练字的寒窗士子,某虽然是监考官,但亦是孙道长的弟子之一,你若是个人才,留在医学院,如椎入囊,定然会有显现天下的一天......”

曲江池考核的考官,自然是用孙思邈手下的弟子充当。

“马周愿意为之,还愿先生引荐。”马周对着监考官深深一拜。

留下来,就有希望。就如同监考官所说的,有一天他这个椎子,定然能扎破行囊,显现于天下,让天下也为之震惊!

先前他作为中郎将常何的客卿,衣食无忧,有时还能浅酌一杯美酒,吃上几口好肉,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就如同昨日常何写荐书时,问道:“汝为某堂下客,衣有锦缎,食有精脍,为何弃旧主也?”

马周拢了拢衣袖,一拱手道:“客......欲宰天下也!”

在皇家医学院,他看到了一个可接近的大人物——大人物!

第八十八章:前往泾阳县

在其他考场,虽没有菖蒲宫中长孙冲、马周的戏剧性人生,但也是波澜不断。

尤其是几千只小猪仔遭受了人生中的最大波折,士子们虽大多是寒门,但也像陶渊明一样,“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是属于那种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一类人,有的士子虽然下了刀,但听到猪仔们哼哼的叫唤声,顿时就下不去手......

半切还未切完的状态......

幸好太上皇只是为了考核士子们的决心,而不是真让他们掌握阉猪的技巧。若他真想阉猪,只需要下道圣旨让各地县衙将骟匠送往长安,更别说东西两市的骟匠也是数不胜数,手艺精熟的也是异常之多!

四月初一,皇家医学院成立的日子。

不仅是在菖蒲宫考核想要成为学生的士子,在西边的翠云亭同时也开始了讲师的考核。

太上皇不太懂中医的这些道道,只是看到老神在在的诊脉,他就感觉头大,索性全部委托给孙思邈。

专业东西要留给专业人才来解决,李渊深深懂得这个道理,要真的让他前去观看,他真的会两眼抓瞎。

在曲江池建立医学院,只不过是李渊心中隐隐的责任!

他想要将所知道的现代医学知识通过学院的方式传承下去,加入中医这个大家庭,与中医进行汇总,从而发扬光大,让大唐的百姓从此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伤寒,就丢掉了性命......

.......

在前往泾阳县的官道上,有两辆奢侈精致的马车紧挨,在其前面是打着太子的仪仗,在后面则是东宫六率的精锐骑兵。

两辆马车前面坐着李承乾和李丽质,后面则坐着李渊、画屏和武珝三人。在早晨考核的时候,李渊恰好碰见了他的孙子、孙女。

于是,干脆的将两人一起拐着前往泾阳县。

泾阳县崇文乡吴家村便是当地有名的民窑,专门从事烧制陶瓷。若仅仅是这样,那么长安周边与此类似的民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而和其他民窑与众不同的便是吴家村的吴福斌,他竟然懂得烧制琉璃!

烧制琉璃这项技术活可不是谁都能掌握的了,包括大唐的官窑,也只有渺渺几个懂得烧制琉璃,并且还不在关中地区。

所以吴家村的琉璃瞬间变得奇货可居了起来,不过琉璃之所以价值昂贵,关键在于它的成品率极低,往往是凭靠运气才能获得晶莹透亮的琉璃。

正因如此,吴家村虽然较为其他村子富裕,但也只是一点罢了。

“皇爷爷,承乾的功课还没有做完呢?”李承乾从前面的马车探出头来,脸上露出些许苦意,稚嫩的脸孔似是遭受了不少的折磨.

“现在已到了申时,就算是骑着快马,也难以在承天门关闭前回到东宫。孔太傅和魏詹士.....”他咬了咬嘴唇,不甘道:“他们定然明天早朝要向父皇禀告此事!”

李丽质听到李承乾的话顿时就有点不高兴了,在她看来能出宫玩耍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恶的太子哥哥却愁眉苦脸,这不是欺负小荔枝吗?

“有什么怕的,父皇要是罚太子哥哥......丽质就求父皇收回成命,父皇很好说话的,太子哥哥你不要不高兴啊,皇爷爷带我们出去玩多好啊!”

“你......”李承乾气结,甩了甩衣袖,扭过头干脆不理李丽质。

在扭头那一瞬间,他的眼眸中含着朦胧的泪水,他也想玩啊!孔先生还罢了,很开明.......可是那个魏詹士,简直油盐不进,管他有没有错,先小报告打上去。

“咳咳!”李渊干咳一声,他也有些尴尬,毕竟是他将两个孩子拐到这里的。不过他也是没办法。

上次在翠华山演戏之后,李二虽然对他的看管不那么严了,但软禁的范围也只是从翠华山、皇宫升级为整个长安城。

想要去哪个地方,都会有形影不离的禁卫紧随。

泾阳县虽然离长安不远,顶多大半天的路程。但每次李渊提出他想要去泾阳县逛逛,禁军校尉侯光亮就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虽然语气很委婉。

“道君您年有六十,又曾遭遇刺客暗杀,体内有暗疾,万一......在路上稍有变故,末将虽死不能挽回也,若道君执意前往,还请告知陛下......”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李渊还能怎么办?只能灰溜溜的重新回到大安宫,其实他心里也明白,就算心脏没有受过伤,他们也会找到一千个理由阻止他。

所以才有了今日,李渊“挟持”两个皇孙前往泾阳县。

有东宫六率近千名禁军保卫,李世民即使心有不甘,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下,不然今后怎么教育孩子要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亲情,李世民即不屑一顾,却又十分在意!

对于拐走这两个可怜孩子,李渊心底隐隐有点愧疚,听到李承乾的功课没写完,顿时就成竹在胸,微笑道:“承乾,孔颖达给你布置了什么功课?说出来让皇爷爷听听,皇爷爷给你做!”

前世他作为大学生,寒暑假回家,也免不了辅导亲戚家的小学生......

其中心酸滋味,难以言明。

“孔先生让承乾对《书》中的‘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一句话做一篇策论,皇爷爷......你确定要做?”李承乾患得患失的心情终于稳住了,带着丝丝渴望的眼睛注视着李渊。

“这......”李渊脸色一抽,心情有点难以名状,孔颖达这老货安的什么心思?李承乾才八岁多的孩子,就让他写策论。

写策论就策论嘛,关键他也不会做......

但自己立下的falg,就算是屎也得自己咽下。

“承乾,策论有什么好做的,丝毫也不能体现你皇爷爷我的才华。”李渊皱了皱眉,信誓旦旦的说道。

“可......孔先生就要承乾这么做啊!”李承乾有点不解,但看到李渊略带不屑的神色,心里也不大确定了起来,懦懦的问道:“皇爷爷,你的意思是?”

“作诗啊,诗词才是最能考验一个人文采的东西,颇为不幸的是,贫道恰好就是那个才冠大唐的人。”李渊严肃道。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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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悯农

见到李承乾有点不信,李渊脸色一板,安慰道:“承乾你放心,皇爷爷什么都会,策论相比律诗而言太过冗长,而且皇爷爷的思想高度太深,要是写策论的话容易暴露不是抄袭的……

而诗不同,诗更注重灵感,讲究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说罢,他举起例子来了,“在今年长安流传了一首神童所做的诗,叫咏鹅,不知你是否记得?”

贞观元年,恰好就是骆宾王七岁的时候。这一年,长安街市的百姓、文人墨客最议论纷纷的莫过于皇家医学院的成立和在义乌的一个神童。

年仅七岁,就写了咏鹅这首令他们搓叹的诗词。

李承乾皱了皱眉,仔细回想,稍过片刻,眉头疏散道:“承乾想了想,半月前孔先生在教导承乾时,曾提及了咏鹅这首诗,先生还将骆宾王与青雀相比,兴叹道:萤火安能与日月争辉,百人之卵石岂能与万人明珠相比?”

在听到孔颖达这样评论的时候,李承乾可是着实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他虽然也不能算笨,但比起李泰,就有点相形见绌,心里难免有些不满。

当了解到还有比李泰这只鸣于长安皇宫的青雀更厉害的人时,李承乾的心情可想而知!

而在一旁的武珝也开始朗诵道:“鹅,鹅,鹅,曲颈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对,就是这首诗。”李承乾抚掌赞道:“小珝儿,不错,就是这首诗,孔先生说这首诗能和王待诏在十一岁所做的《野望》相提并论。”

王待诏,便是王绩。现任待诏门下省,他在十一岁写下《野望》这首诗。

从古到今,国人都对神童津津乐道,一但听到有十几岁的孩子考上清北,就会争相传颂。而古代的神童却更厉害,评判为神童更为苛刻,往往一个朝代的神童也是被称之为祥瑞……

甘罗十二岁成为秦国丞相,曹冲六岁称相,蔡邕之女蔡文姬对音律无师自通,王绩在十一岁写下《野望》一举成名,骆宾王七岁写下的《咏鹅》成为流传千古的儿歌,就连时任宰相的房玄龄小时候也是个神童,十八岁考中进士……

更别说王绩的侄子王勃,《滕王阁序》可能能与大范相公范仲淹的《岳阳楼记》相提并论,可是那时的范仲淹已经垂垂老矣,而王勃还正处青年。

后来的宋代神童更多,暂且不提。王安石他自己便是个神童,还写了伤仲永嘲讽………

“珝儿,怎么你也会骆宾王的这首诗?”李渊惊讶道。

他心里突然感觉怪怪的,“狐媚偏能惑主”便是骆宾王写下来骂武则天的。

怎么现在看这丫头眼里还闪着小星星,似乎非常崇拜骆宾王的样子?

自古以来皆是美女爱才子……

该不会?

她才四岁啊!

武珝可没李渊那些歪心思,她拨弄着额头垂下的青丝,嘻嘻一笑道:“这首咏鹅是画屏姐姐教给小珝儿的。”

古时候可没女子学校,女子的启蒙通常是在家里完成的,有条件的家庭会让自家主妇教导女儿学习诗书礼乐,至于贫民当然没条件了。

在大安宫,画屏就自告奋勇的先当上了武珝的启蒙学习。

“小丽质也会,皇爷爷你夸一夸我。”李丽质叫停马车,不顾哥哥李承乾,一跃进了后面李渊乘坐的马车,开口撒娇道。

李渊微笑的哄着两个小丫头,将她们哄的高兴了,才吩咐侍女拿出纸笔,慢悠悠的开始写了起来。

他前世的书法不上不下,只是比普通人好些,比不了那些射墨的顶尖大师,只能勉强说看的过去。

来到大唐之后,在翠华山闲暇的时候,有空就练习书法。

文化氛围不同,提高的速度显而易见。

四行诗句跃然于纸上: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在最左边的留白处填上了诗名,《悯农》。

《悯农》诗句简单,却影响深远,而且警醒意味更为重大,十分符合李承乾八岁的年龄,以及他太子的身份。

“想必这首诗一出,承乾的储君之位便稳如泰山了吧。”李渊暗自感慨。

李承乾无疑是个悲情太子,在幼时,跟邻居家的孩子一样,得到了朝堂的一致赞誉。

可是到了成年后,一切似乎变了,尤其是长孙皇后的逝世。不仅是李世民渐渐不耐烦他这个太子,与此同时李承乾的性情越来越暴戾,昏庸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最后,一代储君起兵造反,何其悲呼!

进无可进之地,退无可退之地,如逐渐陷入猎网的野兽,越是挣扎越是缠的紧,可是不挣扎便是死。

而现在只要《悯农》这首诗一出,他的储君之位就无人可以撼动,只要不要像原时空一样昏庸,那么就没有哪个皇子可以挑战。

“只不过……说到皇子,贫道似乎对李恪也不错啊。”

李渊有些汗颜,他曾经也对李恪心里有点暗示皇位的意思……

现在这么搞,太上皇突然感觉他就像一个花心的男子,脚踏两条船!

哦,不!

是三条船,他自己也想接力李世民手中的皇位。

“看来今后必须贫道先当皇帝了,要不然两个皇孙都不错……传给谁都很麻烦啊!”李渊心里美滋滋的想道。

皇位非他继承不可,只要有他在,李恪和李承乾就闹不出幺蛾子来。

想听这点后,他将手中的墨宝递给李承乾。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承乾接过墨迹未干的纸张,开口念道。

只不过他的天赋实在是个普通人,哪里比得上李泰聪颖,只能感觉这首诗看起来不错,词句简洁,读起来也朗朗上口,却没有看到这首诗的深层含义。

“多谢皇爷爷,承乾有此诗就可以向孔先生交差了。”李承乾欣喜道。

“没事,没事,记住皇爷爷什么都懂,今后有什么不会的可以尽管问某,你皇爷爷我定知无不言。”李渊摸了摸李承乾的头,开口道。

第九十章:格物致知

时间缓缓流逝,待李渊等人到达泾阳县崇文乡吴家村时,已经渐入黄昏。

吴家村的村西头有一涓涓细流,宽有三步左右,从西北方向引流而来,流经嫩绿色的麦田。

据村里人介绍这是一道人工渠,叫做柳渠,早在先秦就有了,修建的人模模糊糊叫做郑国……

而在柳渠的北岸,地势渐渐拔起,那是封山塬。

关中人通常将低于山峦的高坡称作为塬,长安皇宫便是建立在高坡上,居高临下,审视整个长安城。

而那个高坡,称之为龙首原,它是汉长安城和唐长安城的分界。传说当年秦穆公赢任好在雍城睡觉时,梦见一条黑龙从天而降,蜿蜒北行到渭河饮水,他的行迹化为龙首原,因西端从渭河边突兀而起,势如龙首而得名,此地向来被视为关中的龙脉所在。

而吴家村的窑厂便在封山塬上。

“盈娃子,你咋过来咧,额听说拟不是在长安贵人家里做婢女?咋偷偷跑回来咧?这要是被官府知道要通缉的……”

吴福斌是个憨厚的老汉,头发斑白,说话时额头深深的皱纹挤在一起,露出黄烂的牙齿。

他看到画屏踏入家门,穿的又是一身绫罗绸缎,样子七八还可算认得,与原来逃灾的可怜样子大不相同,容发异样光彩。

因此他想起前些年妹子,也是画屏的娘探亲时说的话,女娃子卖给大户人家做了婢女,入了贱籍。

想到这里,他顿感伤怀,眼底涌出两道浊泪,给儿媳妇喊道:“三娘,快给盈娃子收拾收拾屋子……盈娃子你还不认得?就是额妹子的女子……”

那个被喊做三娘的儿媳妇,对着画屏点了点头,尴尬笑了几下,拿着破旧的扫帚走进屋子,开始了打扫。

画屏一愣,不留痕迹的擦了擦眼睛。她心里很是感动,贱籍的人若是出逃,收留的人在唐律中是要连坐的。

她强在脸上挤出笑容,说道:“舅父,盈娃子已经不是贱籍,算是……入了宫当了女官,成了太上皇身边的妃嫔。

而陛下和太子等人现今就在门外,舅父还是先和家人收拾一下,出去拜见……”

吴福斌震惊的仔细看了一眼画屏,才发现她身上所穿的衣裳,戴的头饰,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他去长安城见过那些大户夫人,鲜有比如今的画屏的穿戴贵重。

这岂能是一个婢女能有的?

“舅父?”画屏出声提醒道,门外还有道君和太子两人等着,她可不能在里面耽误太长时间。

吴福斌表情有些复杂,既有喜悦,也有伤感。喜悦的是盈娃子不是贱籍,成了高高在上的后宫妃嫔,他也不用担心受怕隐瞒她的行踪,可伤感的是成了太上皇的妃嫔。

太上皇!?

一听就是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子,或许比他的年龄还要大上不少,恐怕再过几年就有可能在后宫驾崩……

吴福斌他也曾给隋文帝烧制过陪葬品,心里倒也清楚后宫妃嫔的处地,若是有子嗣的还好,若是没有……就会为皇帝殉葬!

而太上皇,想想都不太可能了……

“哦!好,好,好,舅父想事情想多了,这就让全家出来叩见陛下。”吴福斌用半旧的袍袖擦了擦泪痕,连忙说道。

大约一刻钟后。

“什么?陛下……你要亲自参与烧制琉璃?”吴福斌睁大了眼睛,有点不可思议。

“烧制琉璃是小人这等工匠干的低贱事情,陛下您这么金贵,何必冒险呢?”

其实古代所说的琉璃,包括三种东西:一是一种半透明的玉石,二是用铝、钠的硅酸化合物烧制成的釉,三是指玻璃。

在商代,烧制陶瓷或冶炼青铜时,窑内温度可达1100摄氏度到1200摄氏度。烧制过程中有时就会无意中产生铅钡与硅酸化合物的烧制品,不过这是铅钡玻璃,与西方的钠钙玻璃不同。

《穆天子传》载:“天子登采石之山,命民采石铸以为器。”

这就是在进行烧制玻璃。

秦汉时,烧制玻璃已为人所知,像东汉王充在《论衡》一书里,就说,五月丙午日中,用阳燧就可“消炼五石以为器”。

不过,中国古代的玻璃绚丽多彩、晶莹璀璨,但轻脆易碎,不耐高温,难以适应骤冷骤热的环境。北魏时,大月氏人来中国,在京城采石炼五色玻璃,曾一度使中国玻璃大贱。

“贫道有说亲自进窑厂烧制吗?”李渊有点不悦的看了一眼吴福斌。

他前来吴家村就是为了纯净的玻璃,唐代烧制琉璃,也就是彩色玻璃的工艺已经趋于成熟。

但是想要将窑厂系统的制作出一摸一样的琉璃制品出来,几乎不可能。

华夏古代的科技大多是经验科技,诸如四大发明皆是如此,没有系统的研究,或者说很少的究其原因去研究为何产生此等变化。

比如宋代诞生的青花瓷,其原因就是将采集的“青花料”,碾成粉末,然后在瓷胚上描绘。

至于什么矿物石料产生什么色彩,是浓是淡,通常是匠人利用经验来把控。

这就造成一个问题,那就是封山塬的窑厂炼制出来的琉璃不仅稀少,而且质量也参差不齐。

至于……制造出纯净的白色玻璃,现在的唐代还没有能力掌握。

“那陛下的意思是?”吴福斌战战兢兢,额头上遍布冷汗,小心翼翼的问道。

李渊略微不满的看了一眼吴福斌,开口解释道:“前些日子,太常寺进贡了几件琉璃摆件,贫道觉得甚是美妙……后来了解得知,此物乃事用寻常可见的沙砾烧制而成,顿时有点惊奇。

壤土经高温化为陶器,然经过更高温的炼化就会制成瓷器,此变化之妙令贫道产生了不小的兴趣。

而琉璃脱胎于沙砾,却精美于良玉,其变化之大非土胚陶瓷所能比拟。

故贫道此次前来一探究竟,姑且称之为……格物致知!”

玻璃的烧制方法倒是小事,李渊要做的是引入新的学术思想,从诸子百家消匿之后就逐渐消失的研究精神。

先格物,然后致知!

PS:格物致知在儒家典籍被解读为实事求是,而在本文中,主角将会逐渐假借儒家《礼记》中的格物、致知,来实现现代科学研究精神。

第九十一章:崇文殿

次日清晨,天蒙蒙亮,晕黑的天际出现了一抹鱼肚白。

紫宸殿中,李世民在宫女的服侍下,用银弁束住发髻,然后带上金簪。

他身子挺的直直的,透出蓬勃的英气,双手握住腰带向上提了些,“武德八年到贞观元年,某已经有两年没有骑马出征了,这肚腹上的赘肉倒是生出不少。

今岁曾去看了眼王君廓,他也是腰腹生肉,也没有往日十三骑抵挡万军的能力了……”

去年,王君廓在冬至日前被尉迟恭捉拿归案,一代枭雄落的锒铛入狱,不胜唏嘘。

问及王君廓为何造反时,他面红耳赤,怒呼道:“长史李玄道欲在陛下面前幸进谗言,以图污蔑于我……某为何不振臂一呼,起兵匡正,须知布衣一怒,血溅五步,天下缟素,况王侯乎?”

然而……那封书信当即被房玄龄打开,在一众文学泰斗的解读下,这封草书就是一封实实在在的家书,毫无半点捏造、搬弄是非!

于是,吃了没文化亏的王君廓被定为秋后问斩,夺其爵位,贬为庶民。

而武德九年另一位也造反的军头燕郡王罗艺,从泾州城跑到漠北时,也被手下杀害,请功于英国公李绩。

自此,天下为之一震,陇西和幽州也归于安宁。

说罢,李世民自晒的笑了笑。当时年少时也曾对晋南大盗王君廓产生些许崇拜,毕竟年少好任侠嘛,不过此次顾着往日的旧情,前去看了眼他,发现早就肥肠满肚,双臂不能张弓……

随后,李世民怜爱的看了眼蜷缩在床塌上的长孙无垢,她正睡的安详,嘴角挂着如同往日般恬淡的笑容。

转身准备离去时,对宫女吩咐道:“还是不要打扰皇后了,让她好生的歇息。”

不过听到细碎的响动,长孙无垢还是从迷梦中清醒过来,她轻声责怪身旁的宫女道:“昨日就吩咐你等,若是陛下醒了,就要将本宫叫醒……罚你们抄写两遍宫律……”

“哎,与他们无关,观音婢你平日打理宫中事物已经够辛苦的了,某实在不忍心将你吵醒,更何况现在还是卯时……”李世民劝道。

唐初时因为政事不是太繁忙,是五天一上朝。“安史之乱”后,由于政事较为繁忙,唐肃宗便改为两天一朝——单日上朝,双日皇帝休息(唐初五日一朝,自天宝兵兴之后,四方多故,肃宗而下,咸只日临朝,双日不坐)。

而四月初二,这一天恰好就是朝议的日子,不仅官员需要点卯,皇帝也需要卯时起来。

“对了,陛下,今日到了课查诸皇子的时间了。”长孙无垢提醒道。

“诸皇子的功课?”李世民眉头微皱,随后点了点头,说道:“某这就过去,问问他们的老师,顺便也检查功课,也不知道青雀这厮又有什么出众表现……”

李世民的嘴唇微微上扬,皇子们取得的成就无疑让他更为欣喜,而诸皇子中以青雀最为聪颖,文采最斐然,虽比不上万人明珠的骆宾王,但无疑也是一神童!

……

东宫,崇文殿。

在唐初,东宫的崇文殿便成为了教育诸皇子的地方。事实上,一般来说诸位皇子都有自己的启蒙老师,比如李泰的老师便是礼部尚书王珪……

而太子作为一国储君,教育就更为重要,基本就是豪华阵容,太子太傅李纲,太子中允孔颖达,太子詹事魏征,三个人皆是朝堂的中流砥柱,这也是皇帝为了培育太子的党派作准备。

但为了增进诸皇子之间的友谊,东宫这边的老师也会每隔三日就会教导其他皇子。

“臣等参加陛下!”几位东宫辅臣起身对李世民一拜后,就重新跪坐在两列。

虽如今有胡凳类似于椅子的东西出现,但更多是作为私下享用。尊崇复礼的儒家门生在正式场合一向是坚持跪坐这项最基本的礼节。

“免礼!”李世民打了个哈欠,昨夜倒是有些劳累,今天又起来的早些,他的精神不是很好。

但当他扫视了整个大殿,皇三子李恪,皇四子李泰这两个儿子都在,可……太子承乾呢?

怎么回事?

“太子呢?”李世民皱了皱眉,刚才的惺忪姿态顿时消失不见,低声喝道。

“微臣不知,臣今早就询问了太子身边的宫人,只知太子昨日出城门踏春……而且也带了长公主……”魏征上前一步,禀告道。

他作为太子詹事,管理的就是东宫里面的杂事,因此才第一个上前。

“什么?”李世民愤怒的拍了一下桌案,喝道:“太子实在太过胡闹,沉溺嬉戏,宿夜未归,传诏中郎将李羡君率三百禁卫将太子抓回东宫崇文殿,若有反抗……可就地鞭之!”

可还没等李世民说完,就传来校尉侯光亮求见陛下的消息。

侯光亮进殿后,瞬间跪倒在地,哭喊道:“末将渎职,还请陛下告罪。”

在听到李世民让他开口说话的时候,便缓缓说道:“昨天下午,太子与长公主听闻医学院的招生考核,便前往曲江池游玩……后来遇见了太上皇……然后太上皇与承乾一同乘车前往泾阳县崇文乡吴家村。

末将心里惶恐,便急欲进宫禀告,却不知当时已经宫禁,只能无奈在承天门等到天亮,才匆匆入宫……”

“你的意思是,太上皇与太子一同乘车去了泾阳县!”李世民苛问道,他的目光越来越深遂。

虽武德九年波折不断,在渭水之盟求和于东突厥,又平叛了燕郡王罗艺和彭国公王君廓的造反,但所幸贞观新生的政权挺过来了,天下也为之靖安。

可太上皇的影响力依旧很大,若是出了长安,被劫掠走,可能瞬间和罗艺一般喊出清君侧的人,就会如雨后春笋般慢慢涌出来……

这点哪怕李世民明知他父皇的寿命不多,但他心里仍存有顾忌的原因。

当然,他针对的不是太上皇,或许有,但很少很少,风烛残年的老人还能有什么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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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骆宾王岂如皇太子!

侯光亮额头泌出一层冷汗,心中慌乱不堪,只能点头回答道:“然!”

他不敢直视上首锋锐如刀剑般的目光,低下头再次补充道:“陛下,太上皇和太子携带东宫近千禁卫,想来应该无事……”

在宋之前,太子可真正的是国之储君,按照制度,拥有兵马和行政权力,唐代的东宫六率可是有两三万兵马的。

当然,东宫六率的兵马任命在太子幼时是听从皇帝的,但当渐渐成年后,就会逐渐掌控,后来的李承乾造反就是纠结的东宫六率以及潞国公侯君集的旧部人马。

听到这句话,李世民的心里顿时一松,泾阳县属于京畿重地,是大唐掌控力最强的地方。就算路上有劫匪什么的,怎么可能敌过近千精锐?

同时,连带着对太上皇的顾忌也随之放下,心里也大概明白为什么带着太子一同出去。

这是将刀主动送到他这个做儿子的手里啊!

太上皇的意思就是,我已经成了砧板上的鱼肉,还能变活跑掉不成?

想通这点,李世民也释然不少,吩咐侯广亮退下,顺便快马加鞭前往吴家村,让太子和太上皇早点回来。

接下来李世民就开始考察起来其他两个皇子的功课。

皇三子李恪对文学方面的资质平平,可是听他言语最近对骑马略有小成,已经可以骑在马上三炷香不倒。

而皇四子李泰,天资聪颖,做的策论文章也是颇为精妙,已经堪有王珪的三成水准,在同龄中更是佼佼者。

再加上李泰天生的小胖子,惹人怜爱,又是长孙皇后的儿子,所以李世民欣喜之余,就开口自己常用的文房四宝赏赐给他。

“青雀谢父皇赏赐。”小胖子李泰长得萌萌哒,圆滚的肚皮撑着衣服。小胖手的手背,指节与手掌相连的关节不见筋骨,反而是一个个的小肉坑,拱手行礼颇为可爱。

李世民念及似乎有点不公,看着李恪带着羡慕的眼神,他心中一软,笑道:“恪儿勇武有余,而文采不足,此九环玉佩就赏赐给你。”

说完后就将腰间系着的美玉递给身旁宦者,由他递给李恪。

可任谁都知道,无疑是皇帝陛下最常用的文房四宝最为珍贵,而美玉虽价值不菲,但比起皇帝的宠信无疑低上不少。

可就在此时,殿外传来宦者的呼告声,太子李承乾、长公主李丽质回来了。

在看到上首处坐着的李世民,李承乾心中一惊,眼神带有慌色,忙恭敬道:“儿臣拜见父皇!”

再环顾四周,看到诸位老师吹胡子瞪眼,对他的行为不端很是不忿。心里就有点怕怕的,顿时也明白此时是皇帝来查岗来了。

于是开口解释道:“回禀父皇,儿臣昨日得了……母后的应允,就带着丽质出宫踏春,后听闻舅舅家的长孙冲也在医学院的考核场所,于是……就带着丽质前去观看……”

而一边带着倦色的李丽质蹦蹦哒哒,小跑到李世民的身边,撒娇道:“父皇,你不知道……那个长孙冲……竟然……竟然……”

“竟然什么?”李世民含笑逗弄了一下李丽质的小鼻子,问道。

李丽质脸色通红,努努嘴想了半天,就说不上来,总感觉很是羞人,就是不太好啊!

“太子你说!”李世民脸色从温和又化为严厉,质问道。

“儿臣……儿臣……”李承乾快哭了,他就算知道那是干什么,可是真让他说,他也不敢说啊,要是真在这大庭广众下说出去,拿真的是有辱皇家脸面。

什么!

六岁的皇家长公主竟然看见了未来的驸马……在阉猪!?

可是,突然一抹灵光砸中李承乾,他说道:“小丽质是看……是看……长孙冲在砸核桃,对了,昨天小丽质一直在缠着儿臣和皇爷爷要核桃吃!”

“丽质,是这样吗?”李世民温和的摸了摸李丽质的螓首,笑着说道:“改天某也砸两个核桃让丽质你也吃吃……”

李丽质脸色羞红,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咳咳,陛下共叙天家亲情,微臣本不想打扰,可是今日陛下所来,不是为了问这些的吧?况且现在时辰已经不早,待会陛下还要上朝。”魏征起身提醒道。

他的意思很明白,陛下你该办正事了,别老想着儿女亲情。

李世民赞同的点了点头,要不是李丽质跑过来,他也不至于差点就忘了审查太子的功课,“冲远,你负责教授太子学习,前些日子布下的功课是什么?”

冲远是孔颖达的字。

孔颖达从末席起身,拱手道:“臣前些日子布下一篇策论,题目为《书》中:百姓昭明,协和万邦。”

“百姓昭明,协和万邦。此题倒是不错。”李世民微微颔首,但是眼中闪过不屑。

虽只是一个策论的题目,但是李世民心底已经认定了孔颖达就是个腐儒,不可大用!

“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的意思就是百姓和睦相处,国家友好往来。

想想大唐与突厥的关系还能缓和吗?渭水之盟一直是李世民心中的一根刺!

尚书的此句适合上古之时,尧舜利用仁德感化各个小部落,就是不知道到底是用利剑感化,还是用面包奶酪?

“儿臣……儿臣未做!”李承乾手心布满了细汗,看到李世民逐渐愤怒的眼神,他想起昨天太上皇随后说的一句话,连忙开口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孔先生让儿臣所做的策论,儿臣心里实无感触,因此便未作出。”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好句,好句。”李世民赞赏的看了一眼李承乾,看来他的太子也不是庸碌之辈嘛,虽然被孔颖达那个腐儒教导,但丝毫也没有感染他的作风。

咱,关陇贵族,自然是马上取天下。这点,崤山以东的士族哪里明白?

在他看来,乖巧的承乾不是不做!而是不愿做之!

“那你写了什么?”李世民再次开口问道,眼神充满了鼓励。

“此……是儿臣所做!”李承乾小心肝颤的厉害,仓促间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张递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皱眉从宦者手里接过这张纸,越看心里越老怀开慰,这个太子真没辜负他,大笑道:“世人皆知江南义务有骆宾王作出咏鹅,赞之为神童,但此子哪里能比得上我大唐太子!

《悯农》好啊!好啊!”

第九十三章:太子神童也!

李世民兴奋了好久,心情才逐渐回复下来,看着太子李承乾的眼神越来越满意,抚着这张皱巴巴的纸像是摸着二八处子最娇嫩的肌肤。

纸张并不珍贵,皇宫的纸篓里浪费的纸张不可胜数,可写在上面的诗句才真正是价值千金!

“王振,你且派宫中识字的宫人,将此诗抄写三百张,待会朕要给朝堂上的诸公好生看看!”

老宦官王振点头称是,从李世民手里接过那张皱巴巴的纸,仔细端详了好一会,惊叹道:“此诗定可流传千古。”

他可是穷苦出身,家里实在养活不起,要不父母也不会将他送入宫里,阉了命根子,成了太监。

所以读这首诗时,心中感慨自然如酿泉涌出石缝,身子骨一颤,竟让他忘记身份尊卑,不由自主的发声。

“微臣素为太子詹事,总揽东宫事宜,太子虽不庸碌,但也绝非骆宾王这般神童,陛下宠爱太子,一时夸赞并无不妥,然派人抄录太子所做律诗,此事……过矣!

宋有智人拔苗助长,以至禾苗灼而毁之……陛下如此这般,后患无穷啊!”

老喷子魏征自然不明白其中的道道,但他作为太子詹事,虽不直接教导太子,但是也大致了解些。

太子承乾虽不至于说愚钝,但肯定是和神童沾不上边的。

在他看来,皇帝你刚才说太子比骆宾王厉害,臣也就忍了,毕竟自家的孩子怎么看也比邻居家的孩子觉得天才。

但你也不至于抄录诗词,他做的那些诗能让人看吗?

你做皇帝的不羞愤,咱们做老师的也不好意思。

这样做,就是毁太子的前程!

谁知以往被喷的唯唯诺诺的李世民今日雄起了一把,说道:“玄成,你说的有一定道理,然而……却不知太子之英才,在吾看来,是汝等这些当老师的过错。”

玄成,是魏征的字。

说罢,他假惺惺的叹了几口气,但眼神中的得意任谁也能瞧个一二三来。

见时候不早,李世民也就不再卖关子,让旁边抄录的宫人将已经写好的诗词递给三位东宫的辅臣。

“叹兮,叹兮,元初有义乌的骆宾王做咏鹅之诗,震惊长安上下,朝堂内外,文人墨客争相抄录,竟有左思《三都赋》之景象,遭致洛阳纸贵……

谁料太子所做《悯农》,虽言简意赅,但其意思深远,非一般膏粱子弟可为,陛下教导之功,莫过魏武,膝下东宫、卫王二子定可远愈曹丕、曹植……

臣为陛下贺!”

李纲作为太子太傅,坐在最前列,因此第一个浏览完《悯农》这首诗,所以也是第一个起身奉承。

有的时候,诗词所取得的荣耀是与作诗人的身份地位挂钩的。

《悯农》虽然写的极好,同时也流传千古。但李绅做此诗的影响力,是肯定不如太子李承乾的。

一个东宫太子,年仅八岁的太子竟然做出如此惊世文章,而且“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其中的每一句都能与政治相结合,转为为隐形的政治资产。

提起大唐的储君,老百姓听到这句诗也将无比的感动,在皇宫中还有一个挂念咱们穷哈哈的太子……

别以为这不起眼,其实隐藏着惊人的软实力。

就如同秦始皇的长子扶苏公子,纵然没有功绩,可他的仁德,成为了最惊人的政治资产。就连刘邦当上了皇帝之后,也时时感慨若是始皇帝传位给扶苏,他可能还是沛县的一十里亭长,每天过着浪荡子的生活,到晚上踹寡妇的门……

“太子虽然平日略显平庸,但实际却是恪守中庸之道……应是昨日出游长安,见田间麦地百姓劳碌,兴有所感,遂写下此诗……”李世民在脑海脑补道。

在他看来,昨天李承乾乘车出了长安城,看到了乡间老农播种时的艰辛,才有了创作此诗的感触。

他话题一转,又感慨道:“太子平日的表现太过平常,武不如恪儿,文不及青雀,若非某平时砥励他……此诗难以问世啊!”

“陛下圣明!”魏征等人同声道。

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谁要人家是皇帝,而且还这么不要脸,明明是他们的努力……若非他们做老师的辛勤耕耘,怎会有李承乾这颗花骨朵顺顺利利的结出果实。

而站在一旁的李承乾,顿时有点小懵逼了。

啥!?

孤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犹记得这是皇爷爷随意撰写的一首诗,他自己也并未太过重视。

李承乾此时的感受,很复杂。就相当于大学生给小学生做作业,然后这篇小学生作文却获得了茅盾文学奖,捧上了一个可望不可及的高度。

关键那些评奖的人,东宫辅臣,自己的父皇也是非常认同。

“孤的世界观……崩了!”李承乾感慨道。

“可恶!”小胖子李泰捶了一下案桌,神色很是愤怒,喃喃自语道:“平日里大哥不显山不露水,老师和父皇都认为本王的文采最高,今日如此一鸣惊人,让本王处于何等地位?本以为像骆宾王的这种天才只能出一个,却不料大哥也是如此……此乃折辱于我!”

他甚至可以想象,平日里讨好说他卫王文采冠绝诸皇子的人将来会怎么看他,“哦,瞧,这是卫王,那个聪颖的皇子,可是文采不如太子,武艺……你瞧他那胖墩样,则能与吴王相比……”

“羞煞本王!”李泰小胖子的眼神头次露出嫉恨的目光。

另一位皇子李恪心里也是微微泛着苦意,本来太子不如他英武,也不如青雀文采高,可是今日却大大颠覆了以往的印象,同时也让他离储君之位越来越远了。

那日在翠华山下,弯腰射野鹜之时,他就说了,“不知孤他日是否有机会可临玉辂!”

玉辂,乃是皇帝的行撵。

“明日,不,今日,今日回去某就试试两石弓,这次一定要能拉起,既然文采比不了太子、青雀,那……就用刀剑拼一个……”

李恪看着欣喜的父皇,以及诸位大臣,心里呐喊道:“恪类炀帝,也定会……临帝位!”

第九十四章:一览天下之波涛

贞观元年四月初二,五日一次的大朝,与往常一样繁忙与井井有序。来自政事堂与大唐各州县的积压的政务都要在这一天处理完毕,同时言官闻风言奏事……

在昨日举办的热热闹闹的皇家医学院第一场考核,也顿时被人议论纷纷,尤其是爱面子的士族,是不耻于如此。

“生死事小,失节事大。”一众言官执着于此。

可是李世民就像堵塞言路的昏君,一点都没有顾及偏听则暗,反倒狠狠的呵斥了他们,皇家医学院是属于私人开办的,与你们有什么关系?

其实李世民知道这句话也站不住脚,想想都明白皇家医学院开出的优渥条件,那可是有品级俸禄的。虽然没有国子监那样直接归于朝廷,但严格来说也是半官方性质的。

可……问题的关键是,这所学院的院长是太上皇,也是他李世民的父皇。

哪怕太上皇没有一点权力,但是李世民也不敢站在太上皇面前去指责,更何况他心中也隐隐认为阉猪这种考核,是太上皇损自己的名声,达到让他宽心……

心中有愧疚的李世民怎么可能站出来骂老子!

皇家医学院的风波暂且压过去之后,李世民趁机抛出太子承乾所做的《悯农》!

《悯农》在朝堂之上顿时引起了巨大的波澜,若是像《咏鹅》之类的,朝廷官员顶多夸赞一声太子承乾是个聪明娃。

但《悯农》这四句诗词,所表示的含义实在不容小觑。

故此,四月二号的早朝刚下了,在长安的下午,书肆便挤满了士子,争相抄录从宫中流传出的诗词。

一时之间,但凡缟衣水井处,皆有妇孺传颂悯农诗。

大唐的贞观盛世似乎已经崭露了头角……

而在仅隔十三天之后,也就是四月十五日,又有一场风波席卷了长安城!

皇家医学院,听涛阁。

“周兄,刚才马先生讲课实在讲的太快,小弟的讲义还有一些缺漏,不知……可否借鉴一下周兄你的……”

见周寒应允,同窗脸上露出一丝喜意,急匆匆的从桌案上拿走讲义。

不过未等片刻,他再次过来,手里拿着几张热气腾腾的白面饼,里面甚至还夹着一些肉食。

“这是长安特产,肉夹馍,据传是院长所发明的,周兄从洛阳而已,小弟不免要做一下东家,任你宰割一二……”

“多谢……”周寒嘴里呢喃,可话到嘴唇却只剩长长一口叹息。

临走时,他爹周顺子将家里仅剩的三十二枚铜钱交给了他,老师徐先生家资也不甚充裕,只让师娘烙了几张饼子。

长安居大不易,已经恍惚一月过去,他书箧的饼子干硬发酸,但还是就着热水能勉强糊弄过去。

可前几日,饼子早就吃光了,铜钱七七八八的也剩个精光。直到前几日,在课堂饿的昏厥过去……

线装封订的讲义,几乎并未有翻过的痕迹。同窗所说的,只不过是给他送来饭食的借口罢了。

这几日,已经有好几名家在长安的同窗,用各种各样的借口,将家里所给的饭食分给他。

其中夹杂着羊肉的肉夹馍,是最多的……不愧为长安的特产。

“这里还有些粟米粥,某实在不爱吃这些,可我娘硬要让我带来,周兄,若是不嫌弃,嚼着面饼,将就的喝吧!”

刚才那名同窗又走了过来,精致的饭盒里面有一碗黏稠喷香的粟米粥,异常的诱人。

他一屁股盘坐在周寒的身边,也同时开始大嚼着饭食,没甚的儒雅,如大部分的关陇人一样,不拘小节,说道:“周兄,院长所立的格物致知碑,其中的琉璃篇,你可研究透了此中的道理?

啧啧,院长真是下了血本……但凡有精益所见,写在卷轴,悬挂在石碑上……只要诸位先生评论可,就奖励十贯钱!

十贯钱,我娘当年带的嫁妆也不过是百贯钱,要知道我家也算是长安豪户……”

院长,便是太上皇,这个词语让学院士子更感到亲切。

周寒吃饭极慢极缓,哪怕是腹中再是饥饿,但他依旧细嚼慢咽。若不看他寒酸的儒袍,定会认为是哪个世家出来的嫡子。

他低声说道:“刘兄,周某这几日一直在细心研究普通常见的沙砾为何能转变为璀璨的琉璃,从一文不值变成价值千金……有所疑,定有所获,周某今日定要夺冠!”

那位被称为刘同窗的士子,终于注意到了,周寒腹间紧握的卷轴。

空白卷轴,在长安的书肆贩卖也需要五枚铜钱,着实价值不菲。

“那……在下祝周兄,就此夺冠!”同窗调笑道。

待听涛阁所有的士子渐渐离开,周寒才用素白色的麻布擦了擦嘴角上的饭渍,将喝粟米粥的瓷碗捧到水池边,洗的干干净净,才放到了精致的饭盒中。

饭盒,同窗明天才会拿。

这时,他的眼睛才逐渐凝缩,紧握住卷轴,往曲江池旁所伫立的石碑走去。

格物致知碑,是院长十五日前从吴家村回来后所立。

正面是格物碑,背面则是致知。

格物碑,用来书写自然界中所存在的问题,其中最津津乐道的莫过于院长所写的琉璃篇,“履底之沙砾何以成千金之琉璃?”

而致知碑,上面有几个挂篮,用来盛放士子们书写的见解。在其侧,则刻上了解答的奖励,“但有所精益者,奖励十贯!”

而今日,周寒他便要去的就是致知碑,也就是格物碑的后面,蹑手蹑脚的将自己书写的卷轴放在挂篮中。

他沉声说道:“我周寒就是这脚底的沙砾,不值一钱,可是谁又能知晓我的明日?

姜尚八十岁还是一渔翁,垂钓在渭河,最终等到了周文王,管仲贫寒需要鲍叔牙的接济,可子曰:微管仲,吾辈被发左衽矣!

这千金之琉璃,终究是由沙砾蜕变而来,寒……亦将如此!”

说罢,他奋力一甩袖袍,目若星辰,昂首挺胸走回听涛阁。

听涛阁,一听天下之波涛,而独居静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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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食宿免费!

“走,快去看看,听人说致知碑又有学生投书了?”

“不会吧,院长设置格物致知碑的时候,前些日子倒有不少学生投书,可写的都是些什么破玩意?除了缈缈几个获得了奖励,其他的人都被先生狠狠的训斥了一番。”

皇家医学院在曲江坊的西北侧,而曲江池则在正中间,格物致知碑伫立在曲江池的左侧。

因此,医学院的学生呼朋引伴,三五成群的渐渐簇拥到了石碑前。

他们看着石碑的卷轴,或是羡慕,或是嫉妒,但更多的是窃窃私语对其不自量力的嘲笑。

十贯钱虽然不少,但也不是谁都能获得奖赏的。

“肃静!”马周手里拿着戒尺,他走到石碑底下,眼睛扫视左右的学生。

纵然颔下的胡须被刮的干干净净,以至于看起来有些滑稽,但是数百名学生却没有一个敢于正面嘲笑他。

在过去的十五天时间里,马周已经用他的学识轻易折服了他们。

文人自古相轻,但那是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而马周的学识无疑是当世顶尖的,不然也不会在常何面前放下豪言,要进行“宰天下!”

马周踮起脚尖,小心的从挂篮中将卷轴中抽出来。

卷轴是书肆最常见的,白卷柳木轴,价值五个铜板,再是普通不过。

因卷轴是用封泥盖住的,所以马周也不了解,此卷轴到底是谁书写?

“诸位,某这就将此卷轴送至院长那里,各位互相做个见证。”

为防止有人私自拆除放在挂篮上的卷轴,进行谋私。学院规定只有院长、副院长或者学院先生在学生的见证下,才能拿下来。

……

桃李阁,原名叫做翠云亭,乃是曲江池最著名的景点之一,在此可以俯瞰整个江池。

因为医学院的西侧,是太上皇开办的养猪场,在诸多原因之下,临近医学院的翠云亭,就成了最好的办公场所。

“院……长,今日又有士子在石碑挂篮上投书了。”马周心底有点小颤。

纵然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见太上皇了,但每次看到太上皇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些胆怯。

胆怯的不是太上皇的威严,而是被他握在手里的前程!

虽自从隋初科举已经大行天下,但每年录用的士子少之又少,更多时是察举制的一个小补充,还没有达到可以取代的地步。

比如说,十一岁作出《野望》的王绩,并不是科举成为进士后当官的,反而是靠家族的实力,举孝廉入朝当了门下省待诏。

当然中郎将常何他也有这个能力举孝廉,但察举制本身就是个坑。假如被举荐的人犯下大错,那么举荐的主官难免也会遭到贬官!

因此举孝廉逐渐限制于联姻家族,或者有血缘亲族,这也是世家逐渐兴盛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开始太上皇也对马周产生了不小的兴趣,毕竟马周也是后世闻名的贞观名相。可是过了一段时间的兴奋期,就有些乏陈可味。

究其原因,还是太上皇见过的名人实在太多,太多了……

“又有学生投书了?”李渊脸上浮现了一丝喜意,感慨道:“某设置格物致知碑之后,直到现在总共才有三十四封投书,然而大部分投书……都是不知所云何物!

有趣的是,有的士子还将其当作议论文,写了一遍又一遍……”

话说到这的时候,他的心底就有点想笑。

他口中所说的那些写的不知所云文章,很大一部分是南方士子。

虽自隋朝时,南北归于一统,但东晋好玄学的特点倒是融入了南方人的文化,或许这也是楚地自古好浪漫……

而北方总的来说比南方战乱频发……因此北方士子更偏重实务,而南方士子更加注重文章的词藻是否华丽!

不是有句俗话说的好,“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

马周也讪讪的笑了几声,院长立下石碑后,很明确说了是格物致知,但总有些学生就是不愿意看题目,想要凭靠文采引院长侧目。

甚至他也私自下假学生名,递给了院长。

“是的,是一名叫……周寒的学生,某倒是认识他,前几日因为家中贫困,在课堂上饿的昏厥过去,最近几天一直在接受同学们的救济……却是不料,他竟然也写了……”

马周慢慢拆开卷轴上的封泥,在打开的第一时间便看到作者的姓名。

说实话,他心中也有些不可思议,五个铜板的空白卷轴确实不值钱,可也能值十几个黑面馒头,足以保证几天衣食无忧。

可……周寒竟然宁愿饿肚子,省下这笔钱,就是为了买空白卷轴,写下见解,以求夺冠。

“医学院竟然还有学生饿晕这种事情发生?汝等为何不早点告诉某?”李渊皱了皱眉,他起身揉了一下发胀的脑袋,从桃李阁俯瞰整个曲江池。

往日只为皇家园林的曲江池,虽然极美,但总少了几分生气。可自从设置为医学院后,这里时不时的就有学生在此游园,在他看来,这有了后世几分大学的气象。

后世的大学也是这般,景色优美,在寂静的校园,带着耳机听几首流行歌曲。坐在长椅上,看着枫林上的晚霞渐渐浓晕,然后摸着女朋友的柰子……

“多么充满回忆啊!”李渊心中有点感慨,他摇了摇头,说道:“茗烟,传朕旨意,养猪场盈利所得皆为医学院自用,每七天宰一头猪用于改善学生伙食。

另外……从今天开始,登记所有贫寒学生名单,设置贫困补助、奖学金、助学金,以助贫寒士子完成学业,还有在食肆饭钱和客栈的住宿费……一律免费!”

茗烟,继画屏之后,成为太上皇身边的女史。

“一律免费?”

在座的几十名老师不约而同的惊呼一声,心中顿时就对李渊肃然起敬。

要知道这时候的官办最高学府——国子监,其中的监生也没有这么优渥的条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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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教育才是一国之重!

古代士子学习通常有两个过程,先是在私塾上学,等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开始游学。

而在医学院的士子,除了本地人之外,其他人都可称之为游学。

古人常言:“父母在,不远游。”这句话的意思不是孩子出门浪荡,而是出外游学长见识。

求学的士子家境好些还算罢了,若是家境不好的,那么如同宋濂《送东阳马生序》中描述自己那样。

“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媵人持汤沃灌,以衾拥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

在桃李阁中的老师,一部分是孙思邈的弟子,教授学生医术,另一部分则是当地鸿儒或者对儒学有造诣的寒门士子。

他们学有所成,但如同马周一样,苦无上进之路,只能空度半生,满肚子的学问毫无用武之处。

“要是某的弟弟,当年要是有这种条件,也不至于客死异乡。”

一名年纪大些,双鬓已斑白的大儒,噙着眼泪,语气抽噎。

他的弟弟就是身上没钱,看不起病,吃不起几口饭,只能在客舍死捱着,没曾想,越是捂住被子,反倒越是冰凉!

“当年我等求学多么艰难,断齑划粥,每到饭点肚子就咕咕的叫,若是春夏还能灌些凉水,可若是秋冬……”

“那就只能捂着被子,在庙寺捕些鸟雀,拔毛吃肉……”

几名桃李阁的老师顿时议论纷纷,谈及以往年轻的苦日子,无一不是满襟泪水。

年轻时候熬的落下了毛病,以至于他们身上带些风湿痛什么的,每到雨雪天气,关节就会生痛。

“我等代学院学生拜谢院长恩德!”几名老师互相看了一眼,起身同声道。

其他老师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也一同起身,再喊了一遍。

“无事,贫道添居医学院院长,然而医术没有孙道长及其弟子高明,学识没有在座大儒深厚,所依赖者不过是些许权势、金钱……

这些钱财,再多的话也不能使我快乐分毫,而给学生,却能解燃眉之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李渊叹了口气,或许因为他前世也是个穷学生,所以听到周寒的事情就有点心里感触,才会有提出种种针对贫寒学子的措施。

况且大唐之所以让无数人挂恋,不仅是因为它的赫赫军功,还有它无可匹敌的文化繁荣和自信。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从日苯、安南、暹罗等东亚各国派来的遣唐使,他们不仅迷恋大唐的繁华,更迷恋唐人开放包容的文化。

而这种文化自信就是由战无不胜的军队以及高唱唐诗的士子们组成,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盛唐……就是这么自信!

岂是弱宋丞相韩琦坐在酒楼上,笑道:“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郎!”

“盛唐的繁华,就由某添砖添瓦吧。”李渊心里默默说道。

教育永远都是一个民族崛起的保证,十九世纪的普鲁士加入反法联盟被拿破仑打败后,割地赔款,但是就在这种条件下普鲁士普及了义务教育,成立了柏林大学。

据说当年普鲁士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皇室也生活的很拮据,但依旧将一部分皇宫用于教学……

二战前,柏林大学可以说是世界学术的中心。1901年有了诺贝尔奖,到1948年柏林大学被分割前,47年间,柏林大学产生了29位诺贝尔奖得主,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1901年第一个诺贝尔化学奖就授予柏林大学荷兰裔教授雅可比·亨里修斯·凡霍夫,化学动力学定律是他发现的。

爱因斯坦、普朗克、冯·诺依曼、黑格尔、叔本华曾在此任教。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玻恩、赫兹、海涅、俾斯麦、舒曼等诸多名家均在此求学。

当年的日苯也是这般,不论是美国黑船事件导致明治维新,还是二战后的废墟,日苯这个民族宁愿政府官员吃不饱饭,也要讲GDP的百分之二十划分到日苯国民教育。

这下有了日苯几乎每年都要获得一次诺贝尔奖。

哪怕李渊心里对日苯感到厌恶,但也不得不说,他的心里也十分佩服这个民族,简直太可怕了。

“不过……某记得日苯在隋朝就有遣隋使了,看来需要想点办法了……”李渊心里暗暗道。

“院长,这是周寒的投书,您还看不看了?”

马周抬头看了一眼太上皇,怎么感觉太上皇这时候有点怪怪的,那笑容……似乎有点邪恶?

“难道某看花了?院长这么德高望重的人,不可能……不可能……”

……

听涛阁。

周寒手捧一卷经书,表情淡然,似乎各种惊涛骇浪拍打过来也镇定处之。

不过细心的同窗早就发现他跪坐的双腿不自觉的颤抖。

尽管颤抖的频度很小,小到看他紧握书卷的书似乎如同铁铸一般,纹丝不动。

“周兄,你就一点也不担心,要知道先前那些同学的投书几乎都被打了下来,只有刘继、郑侧两位同仁才获得了奖赏……”

“就周寒?他一个连饭都吃不起的寒酸货,恐怕五经都没背熟,哦,对了,你说那卷轴都五文钱呢,说不定是他偷的!”

“你这么说,我想起前些日子倒是丢了一支笔,还有一块上好的墨。”

“胡说,周兄岂是那样的人,周兄虽然贫困,但君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难道诸位忘记了前几日周兄在课堂饿昏了吗?”

“汝等实在妄言,鸡肠小肚之辈,那块墨明明是你自家用了,非要挑衅……”

……

“看那里,马先生走过来了,他的脸上挂着喜意,莫非……”

“莫非……”周寒也睁开了眼睛,尽管心里一直告诉他要坚强,要坚强,但事关今后求学路程,他怎么能做到心里毫无波澜呢?

听涛阁,外面士子的讥语是波涛,而何处是静室呢?

在洛阳运河船舱上卸货的大狗剩子,指着黝黑背脊上的伤痕,那里有一块深凹下去的部位,行医的郎中说骨骼已经变形了。

大狗剩子摸着六岁小狗剩子的脑袋,露出了憨厚的笑容,开口说道:“狗剩子,这是俺最后这一次叫你,俺找了徐算卦的做你的先生,他写的一首好书信,给你起了个名子,叫周寒……

俺没啥子文化,只知道狗剩子从你爷爷那辈就叫到了我这辈子,只知道弯下腰多了……这脊梁再也不能直起来了!”

小狗剩子怯懦的看着大狗剩子佝偻的背部,被货物压下的脊梁骨。

“姓周名寒。”徐算卦用手捋了捋胡须,笑着开口道:“寒字,易于水,而更坚矣!”

周寒的背不知何时又挺高了……

第九十七章:二十贯钱

“过来了,马先生过来了,你们几个愣怂杵在这里干啥?还不赶紧让开!”

簇拥在周寒身边的学生,顿时化作鸟兽惊散。紧靠在离桌案约三步的距离,那些嘲讽过周寒的学生脸上挂着生硬的讽笑,而一些同窗好友则是浮现淡淡的忧愁。

是赏!?

还是其他,亦或者另外别的……

“周寒?”马周紧绷的脸色浮现一丝笑容,“院长很欣赏你写的投书,为师看了,确实写的很不错!”

话音一落,四周顿时哗然一片,在他们看来,一向穷的需要别人接济的周寒,竟然得到了院长的赏识?

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而在其中的不少人曾经都接济过周寒,可此刻他们的质疑声此起彼伏。

就如同你可以仁慈的给乞丐一晚冷粥,但绝不可能承认他比你的才华更高,哪怕他能一直跪在寒风中,你也只会认为这是垂死挣扎前的坚持。

不堪一击!用一根手指就可以轻易推倒他僵硬的躯体。

而现在马周作为听涛阁,皇家医学院的先生,有权威可以证明:周寒,这个贫寒士子就是比你们厉害。

一向心高气傲的豪富子弟怎么可能忍受这种羞辱,贫寒士子周寒竟然比他们学识高!

这怎么可能?虽然他们不如那些世家浩如烟海的藏书,但家中珍贵的典籍也是不少。

而在古代,家里藏书多少往往是学识多少的见证,因此他们实在无法接受“周寒投书成功,得到了院长赏识”这句话。

虽没有明言开骂,可那眼睛中冷冷的拒人千里已经遍布整个眼眶。

他们在等,等周寒的投书到底写的什么?

听涛阁气氛之紧张,有如即将崩堤的洪水,若是不加固,那便是滔天巨浪!

“这……是真的?”周寒紧捏书卷有如铁铸般的手,终于松了下去。

在蓝色封皮的线订书上,右下角有两个清晰的手指印,交错齐骈。

“不错,你的投书很是贴近院长所设立的题目,只不过……你的行文太过粗糙,还有待打磨……”

马周细声说道,他的目光紧紧盯着周寒,像是盯着一个尚未雕饰的璞玉,只要去掉外面的瑕疵,他终将会释放出美玉那独特的光芒。

正如当年端木子贡询问孔子如何处贫处富,孔子作答:“穷而有志,富而好礼。”

马周安慰了一会周寒此刻激荡的心情,然后才赞叹道:“撮尔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在某看来,你恰恰就是未经雕饰的那块璞玉啊!

对了这是院长赏赐给你的十贯钱,不……不对,是二十贯钱,你写的投书院长看了很是赞赏,另外十贯你受之无愧,这可是官府制造的足金啊!”

唐初货币发行权并未收归国有,只要你有铜矿,向官府申请就可以铸造铜钱。但往往私人铸造的铜钱参杂大量锌、铁等杂质,以次充好。

所以市场一般一贯钱也就价值七八百文,有的甚至是五六十文。而官府铸造的就良心多了,基本是作用是发放给朝廷官员和皇亲国戚的俸禄,所以又称呼为足金。

马周的话还未说完,从走廊便走过来了一名中年宦官,抱着小木箱,吃力的将木箱搬到了众人面前。

木箱的锁扣咔的一声打开,里面黄澄澄的铜钱堆积如山,看待了听涛阁内所有的士子以及……马周这个老师。

“太……多了,某记得西市的一头牛也不过价值五十六贯钱,这……几乎相当于一头牛,或者两头羊!”一个家里贩卖牲畜的士子震惊道。

“不,不,今年长安的粮价是一斗米价值三十文,二十贯钱可以供一句人家吃上多少年……”

围观的寒门士子,家里大多在东西市有店铺,所以纷纷将二十贯钱的价值与自己熟知的物品比对。

最终发现,这二十贯钱实在太多,太多了……

“多谢先生夸赞。”周寒点了点头,心里颤的厉害,甚至都能听到心脏的跳动声,脑海一片混沌,

“先生,周兄既然投书写的如此精彩,我等倒也想观测一二,不知是否?”几名衣着华丽的士子向前走了一步,拱了拱手,一同开口问道。

这几名士子与周寒相离不过两步,马周甚至能感受到那刺骨的寒意,他们与之前围在一起的士子们泾渭分明。

“勿急,稍后某自然会公开。”马周皱了皱眉,虽然公开投书是墨守成规的规定,但是自愿解封和逼着解封意义可是大不相同。

看到那几名士子仍然不退,只是脸色有点犹豫,他皱着的眉头再次深了些,鼻孔中冷冷的哼了一声,说道:“诸位,该公开的时候自然会让你们看,难道你们现在就差这半刻钟?”

话音一落,那几名士子也顿时变得脸色难看,不甘心的向后退了一步,有的心中还有些许后悔为啥要做出头鸟。

“好了!各位同学,某此次前来不仅是给周寒送这二十贯,更多的是通知一件事情……”

马周脸上带了和煦的笑容,充满柔和的扫向听涛阁的诸位士子,说道:“院长颁布了学院新出的规定。

从今天开始,凡是本院学生,在曲江坊的食肆吃饭和住宿一律免费,并且从此设置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补助等等激励汝等努力学习,砥砺前行……”

此话一出,不管是刚才出演讥讽周寒的豪富士子还是其他贫寒士子,心里顿时涌出了强烈的学院认同感。

“第一项考核阉猪,我原来一直都没有想明白,直到今日才懂得……院长是在磨砺我等,不经历风寒怎能有梅花香!”

“院长确实真的是用心良苦,要是那些空有才华,却受不了半点挫折的人不论是行医,还是担任朝廷官员,那对于病患、百姓来说就真的大难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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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受之有愧?

围观的士子们三五成群的不断开始夸赞太上皇,言语中将他夸赞到了三皇五帝,武王文王的程度,简直上天难找这样的好皇帝,不过在提到玄武门这等禁忌之事就会三缄其口,闭嘴不谈……

接下来在马周示意停止说话的同时,他们也开始竖起耳朵,仔细听接下来的每一句话。

毕竟院长的政策就算再好,可若是落不到他们的头上,那也是空欢喜一场,对自己毫无益处。

“根据学院的初定,所有身家贫困的士子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明,就可以享受食宿免费的救扶。至于奖学金则又……”

按照马周口中所说,院长和各位先生商量后决定,医学院有两项措施。

第一件:实行食宿免费,每七日皆有一顿肉食作为供给。

别看这小小的肉食不起眼,在古代社会,能吃上一口饱饭已经很不容易了,往往过年过节才会割上几两肉,沾带油水的碗筷都会被百姓舔的干干净净。

在白鹿原中,黑娃给刘财主家里做长工的时候,实在无法忍受刘财主每次咥完面,用粘稠的舌头一次又一次将碗沿添的比镜子还要照人……

第二件:设立贫困助学金和奖学金。

只要寒门士子家里贫困,学习在中上的,就可以在医学院通过申请获得贫困助学金。而奖学金,则是医学院奖励给学习最为顶尖的学生。

至于后世大学中最常见的贫困补助,太上皇并不想在医学院中设立。原因自然……呵呵了,几乎成了比惨大会!

围观的士子耐心听完了马周所讲完的一切,心里大致也明白了一些。

医学院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不可能给近乎三百名士子全部提供免费的食宿,这项措施主要是帮助家里贫寒的学生,这点那些豪富子弟也能理解。

毕竟对他们来说,家里也不差那点钱,来到医学院,就是想拼搏出一个身份地位来。

这年头,科举太难,最好的出路就是当小吏熬资历或者进军队当大头兵。

当问及你的来历?

啧啧,医学院出来的,那可是大唐长安与国子监唯二的名校啊,更何况国子监的院长也不过是三品的祭酒,哪有太上皇老人家牛逼。

出门都可以称自己是天子门生,别人不管怎样心里都要高看一眼!

要是再在医学院获得一个奖学金,那就更有吹嘘的资本了。

“先生既然已经说完学院新的措施,那么……是否可以让我等一观周寒的投书,若是高论,自然心服口服,定不会滋事,但若不是……”

在之前提出质问的几名豪富子弟再次站了出来,拱手问道。

语气咄咄逼人!

从古到今,无数文人士子认定,家里的藏书多少便决定了自身的眼界。

俗话说的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可周寒这么一个连饭都吃不起的穷酸,定然连书卷都是买不起的,要不然也不会有人提出质疑说买卷轴的五文钱是偷来的。

难道真的比他们的眼界开阔?能答出院长所设下的题目:“履底之沙砾何以成千金之琉璃?”

“周寒平日里做的文章,某也看过一些,平平无奇,言语中无甚精美词论……怎么他就得了院长的赏赐?还望先生解答!”

另一名士子犹豫许久,也从人群中站了出来,开口责问道。

在看到他出来的那一刻,周寒心中获得赏赐的喜意皆无,反倒有种淡淡的凄苦。

他叫狄知逊,自从周寒从课堂上昏厥之后,就是他率先救济,今日周寒所吃的白面饼子和粟米粥便是他送予的。

而漆木桌案靠墙的角落,便放置着一个精致的食盒,里面有周寒中午洗得干干净净的瓷碗。

周寒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平生引为知己、恩人的狄知逊竟然也同时开口质疑。

听涛阁,一听天下之波澜,而独居静室也!

当一支小小的艨艟处在波涛翻涌的江潮中时,只有船舱渐渐入水沉下来,他才能立的稳些。

想罢,他揉了揉已经跪坐久了,有些酸麻的膝盖,扶着漆木桌案站了起来,却没有料到突然跌了一跤,将挂在笔架上的狼毫曳倒,碎裂两半。

狄知逊见状,脸色有些犹豫,但还是上前准备扶起了周寒。

周寒摇了摇头,拒绝了狄知逊的好意,纵使小腿有些发麻,抽不上力气,但他仍旧艰难的重新站了起来。

蜂拥的士子见状,露出些许空隙,他才得以进去

他正对着马周,恭敬的施了一礼,语气有些咛呐:“马先……先生……老师……”

“无妨,你是一块璞玉,某很欣慰成为你的老师。”马周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点头道。

先生和老师的称谓虽然意思近乎相似,但在古代,却有点区别。

这其中的区别,就如同孔子的七十二贤人是他比较亲信的学生,而三千弟子就比较生分,只是听过他讲授知识而已。

先生,先而生者,故唤先生。而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多谢老师夸赞,寒受之有愧!”周寒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穷就是原罪。

纵然秦末有陈涉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事实上,王侯将相真的是有种的!

且看大唐朝堂,有几人是寒门,而非世家子?

若是狄知逊这种官宦世家得到了院长的奖励,众人心里即使嫉恨,也只能称赞一句:“狄兄家学渊源,通古博今,我等心里佩服万分……”

可若是换上了周寒这等,历代都是吃不起饭的穷苦人家,就如同今日这般,近乎“众叛亲离!”

周寒说出受之有愧的那一刹那,所有围观的士子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二十贯钱,虽然不少,足以让一口之家过上好几年。但对于豪富的士子们来说,他们还真的就不差这点钱。

之所以质疑,还是他们不容许自己的骄傲被看不起的穷酸踩在脚底下。

但就在这时,远远传来一道声音。

“谁说你受之有愧的?某作为皇家医学院的院长怎么不知道?”

PS:先感谢各位的票票。说一句塑造周寒这人物的形象,一个成功的小说他的配角必定是鲜明的,让人物的性格推动情节发展,所以不要骂我水,也不要说我毒,怎么狄知逊送过饭的好友也背叛?

第九十九章:让老百姓评判!

“院长?院长怎么来了......士修,赶紧往旁边站,离远点......”

“不可能,院长不是在桃李阁吗?而且......我等只是不服周寒的投书,行得正,坐得直,有什么好害怕的!”

在听涛阁围观鼓噪的士子迅速分成两拨人,一种向后退后几步,高高挂起,表情有多么茫然就有多茫然,似乎刚是进入这是非之地。而如狄知逊这等率先站出来的人,不知是因为退无可退,还是心性坦然,将下袍一甩,当真有些傲骨寒梅的铮铮士子滋味!

“学生参见院长!”众多士子皆同时躬身拜道。

虽院长是太上皇的身份,但早在事先表明,进了这医学院之后,不管什么达官显贵,还是地里刨食的穷酸。

他们只有学生和老师两种身份。

医学院是用来教学的地方,而不是用来攀比谁的身份更为尊贵的地方。

自从太上皇这位大唐地位最高崇的君父率先做出表率后,医学院的风气顿时大好了起来,比务本坊的国子监来说更像是做学问的地方。

可不料......唐初世家门阀与寒门士子最尖锐的矛盾,终究还是被周寒获金这一小小事件而开始爆发了!

李渊若是处理不好这件事情,可想而知,自此但凡寒门士子有优秀的表现,就会被豪富子弟取笑定时舞弊而来,或是考官判断失误......

”诸位学生,某远远的就听到了你们再争辩周寒他.......”李渊看了眼周围的学生,大约有三十几名,但是远处的学生听闻此处的动静后,也开始陆续的赶来,不过片刻钟头,就簇拥了近乎上百名学生。

他顿了顿声,再次说道:“你等是在争辩某是否应该将赏赐给周寒?”

最前面的是四名面有愤慨之色的学生,纵然眼中有点怯懦的犹豫,但还是丝毫不顾忌的迎上了太上皇的目光。

狄知逊等四人丝毫不以为他们错了,尤其是狄知逊,今早他笑谈借周寒的讲义一看,只是作为他送予饭食的借口罢了。

世卿世禄之家,家中藏书汗牛充栋,从西汉传至现在的竹简也并不稀缺。他们安肯认为他们骄傲的学识被一个小小的寒门士子踩在脚底?

更何况,狄知逊很是清楚周寒虽然读书很是勤勉,但无疑见识与他差多了。

是赏是罚?

李渊感觉他正在,不,是皇家医学院正在行走在一个十字路口。向左,惩罚这些世家子弟,恐怕会让士子们认为院长偏袒寒门;而向右,撤回对周寒的奖励,那么从此医学院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事情的矛盾根源在于世家与寒门!

“周寒......某很看好你,你写的投书虽然文采不足,却情真意切,里面的学问是切真切实的刻苦研究的,这......二十贯钱,你受之无愧!”李渊走到周寒身旁,拍了拍的肩膀,嘴角露出浅浅笑容。

周寒的投书无疑是众人中最“精彩”的,当然李渊指的不是文采,而是内容上已经渐为贴近沙砾形成玻璃的科学原理。

当然他所写的与后世成熟的科学理论来讲还很稚嫩,但这一点已经很难得了,尤其是“吾闻吴中有蚕室将病蚕投以盆中,未几有类纸之物浮于水面,晒干可用于书写,而纸张是由旧鱼网、薪柴等制成,所用自然之物不同,而得相通之纸张相同......

故吾以为,履底之沙砾能成千金之琉璃,概莫过于细微相通之物......”

周寒所提出的“细微相通之物”可是着实让李渊心中大吃一惊,这不就是元素吗?他在李渊的心中顿时升了一个档次,成了和玻耳同等的存在......

忽的,他看到了地上断裂碎成两半的狼毫,笔端处已经半秃,难怪投书里面的文字有些墨迹枯白。

李渊心底略有触动,开始仔细打量了几眼周寒,稚嫩的脸色透出几分历经沧桑的成熟,脸色有些苍白,血色不足,牙齿轻咬上唇,丝丝鲜血染在齿间。

他摇摇头,心里叹了口气,贫富之间的壁垒怎么可能轻易打破?

站在前面的狄知逊等四名士子,听到太上皇这句话,顿时就如同炸开锅一般,沸沸扬扬了起来。

这入了听涛阁的士子,哪位学习不刻苦?

寒门子弟可以练笔把笔练秃,难道他们这些豪富子弟就没有了?王羲之贵为琅琊王氏的子孙,照样练字将池塘水染黑,这才有了入木三分!

那五宗七姓历代出的名臣将相,难道都是徒有虚名?都没有寒门子用心?

这就是天大的笑话,世家子不仅有钱,而且一般来说比寒门子还要刻苦的多!

“院长此话何其不公也,我等的投书也熬了数个日夜,怎么就比不上周寒的了?难道医学院欲扶持寒门子?以至于不公于我等!”一个士子愤慨道。

自从隋文帝创立科举后,世家大族也看出了其中的隐患,但却并未在意,毕竟科举取士十之八九都是他们的子弟,寒门子弟能升上去的少之又少,只要维持这个平衡就行。

可是不在意并非代表心里就能忍受!

听涛阁里里外外人群沸议越来越厉害,若仅是周寒一人,还未能引起如此大的波澜,可现在贵为太上皇的院长卷入了这场争斗......

一只南美洲的小小蝴蝶,就能引起美国西海岸的一场风暴,何况太上皇呢?

“非是某不公,而是汝等实在不争气!”李渊皱着眉头,厉声道:“汝等将你们的投书分别打开,让诸位看......还有马先生把你怀中周寒的投书也打开看看,让他们看看,院长的眼睛是瞎的,还是桃李阁的诸位老师都是瞎的!”

说罢,他脑海突然想到一个计策,脸色一松道:“既然汝等不服,可将各人的投书悬挂在长安西市,由街市百姓互相品评,分为优、中、劣,一人一天一次,五天为界限,评判得到优最多的士子,某亲自向世民举荐,如何?”

若是以雷霆手段镇压,固然医学院肃之一清。可若是一个学院连最基本的言论自由都没有,那么学院就不应该称之为学院,囚牢更适合!

盛唐的包容与开放足以容纳弦外之音!

狄知逊等四名士子面面相觑,这是现今唯一的解决方案,让评判的人换为老百姓更为公平,否则两方都难以下台。

只不过让他们更为惊喜的是,来自太上皇的举荐!

第一百章:池底之鱼

一望无际的曲江池,碧波荡漾,在古朴的渡头上,有一叶扁舟缓缓的开向池中央。

扁舟约莫两三步长,有些狭窄,只有马周与李渊两人相对而坐,在扁舟的侧面,放着两根绑好鱼浮的鱼竿。

不时有几只孤鹜浮光掠影,碧波下的锦鲤也是不是浮现水面......

“院长.......此举有点太过偏袒那些豪富子弟了,虽让评判权交给百姓,可世家门第的威望在百姓心中那也是根深蒂固的,周寒恐怕......难有胜算啊!”

说罢,他顿了顿声,周寒在今日认了他当老师,他怎么也该给他做主,于是再次说道:“河东、江南这等远的士族暂且不说,就以城南杜陵的杜家为例,平素在乡间多有恩望,少陵塬上打柴的樵夫卖其他百姓是二十文钱,可到了杜家......却宁愿不要钱也要送给杜家!

若是有人鼓动百姓,念着以往的恩情,此局周寒必败,到时医学院......就真的毁了!”

“马先生,你的目光还是太浅,且看曲江池的池水,你我目光所及也不过三尺之间,然而池下的鱼儿呢?庄子曰: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也!池底下的鱼儿目光可触及整个湖底,然而......它们又是井底之蛙,曲江池虽大,却不如曲江坊之大,更不如长安之巨!”

李渊呵呵一笑,奋力拉起竹竿,一尾金红相间的鲤鱼便入了竹篓。

“长安?”马周皱眉沉思,不慌不忙的将溅到脸上的湖水擦干,意味深长的说道:“院长是指......朱雀之内?”

朱雀门便是皇宫正门,朱雀大街便是长安城内东西二城的分界线。

说到此,马周一惊,抬头看太上皇脸上人畜无害的笑容,顿时心中微寒,院长这太上皇是甩锅给当今陛下啊!

世家与寒门之争在朝廷已经渐露苗头,尤其是皇帝陛下欲想在今秋九月举办科举......可现在出了这档子事,闹到了长安人众皆知,那么朝廷上下必然十分关注到底两方代表谁能取胜?

若是周寒没有取胜,那么丢的不仅是他的脸,更是寒门、朝廷的脸面,到时候世家反对科举,或者想借此打压下科举的苗头,也似乎有了借口......

这也是马周心里微寒的原因,他只看到了三步,而太上皇已经看到了科举,想来故意将小小冲突升华,也是他的一个计划?

那么这个计划到底是什么?重夺皇位!?

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然而他......马周紧绷的脸色渐渐舒缓,等扁舟停岸,看向竹篓中挣扎的锦鲤若有所思,心里暗忖道:“某正如这小小的锦鲤,虽畅游在池底,但所见者也不过几丈方圆,故为权贵所钓,可......这鱼是成为宫廷盛宴还是闾里粗调,却是某自己寻饵的!”

他所赖者,非是中郎将常何,常何......只是一个小小的踏板而已。但入了医学院,便要终身打上医学院的印记,只因为医学院的院长却是太上皇!

待马周走后,茗烟从李渊手里接过竹篓,同时也告知他听涛阁的那几名士子已经赶往长安西市,正在书肆花费近百贯找人大肆抄录他们的投书......

“君子可欺之以方,周寒势单力博,民间评选几乎败局已定。”李渊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他在听涛阁做的这个决定,成功让他急流勇退,但实际上也将周寒陷入了更危险的境地。

换句话说,李渊成功的将他自己摘了出来,让周寒与那些世家子开撕。谁让周寒是穷孩子呢?而世家子是天之骄子,站在幕后李渊尚有余力可以周旋,可是站在第一线,那么搅动的波澜太大了,足以动摇大唐的根基!

而解决矛盾的方法就是制造矛盾!

那些豪富子弟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区区周寒能比的,对于世家子近百贯千也只是毛毛雨,可对于周寒却有如天堑!

而当今能也只有皇家才能与你相抗。看似评判者是百姓,实际却是深居两仪殿的李世民!

......

次日早朝结束后,大殿上仅有几位重臣留了下来。

萧瑀率先站了出来,他前些日子迁为刑部尚书,而刑部衙门临近长安西市,倒是第一得到昨日消息的,一拱手道:“老臣有事启奏,昨日老臣路经西市时,发现西市的书肆人潮涌动,还以为又有传世诗作诞生,今年骆宾王的《咏鹅》和太子的《悯农》皆另老臣感叹盛世必有英杰出,所以派遣下人前去询问,这才得知......”

他皱了皱眉,有些厌恶道:“老臣这才知道,原来是曲江坊医学院的几名学生用金购买书肆所有纸张,用以抄录所写文章,一篇十文钱,短短一下午,竟抄录有千数。

抄录的文章却用于分发给西市的百姓,求其在西市门口评判优劣,所花金财靡费,如此好以奢侈,国将危矣!”

接下来剩下大臣你几言我几句,坐在上面的李世民终于明白了西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曲江坊的皇家医学院在西市门楼上张贴了五篇文章,在其下面各放了五张漆木桌案和几叠白纸。

西市来往行人只需要按下手印就可以评判到底那篇文章谁优谁劣,优则用印泥在白纸上按三下,中等两次,劣等一次。

“诸位士子理当闭门造车,如此靡费钱财,争强好胜,于医学院有何益处?于天下有何增益?实乃助长奢靡之风,老臣请陛下亲自圣裁,不可恶以风俗!”高士廉深深一拜道。

贞观初年,百废俱兴,朝廷上下莫不是崇尚节俭,可是医学院士子相斗,明显太过铺张浪费!

长此久往之下,上行必有下效。

奢侈斗富的事情不仅显见于西晋洛阳的金谷园,更会在长安卷起一场风暴。

可杜如晦却微微整了整衣炔,笑道:“朝廷诸公担心的有点早了,这不过是少年意气争斗罢了,非但不会引起奢靡之风,反倒会开启民智。强行制止的话,岂不如周厉王时镐京国人道路以目?

某认为,朝廷只要......保持公正罢了!”

说罢,杜如晦平淡的目光露出几率锋芒,争斗的士子大多是长安豪富,与他杜陵杜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但他倒也不会那么蠢的直接表明心迹。

是的,只要公平罢了!

公平!?

第一百零一章:无间道

赵国公府。

“表哥,孤找了你许久,终于在此处见到你了。”

李承乾脸上挂着浅浅笑容,穿着便服,叫住了正随着家丁出走的长孙冲。

“太子找某有何事?”长孙冲不自觉的皱了皱眉,他虽和太子承乾是表兄弟,但长孙无忌时常告诫他切莫和太子走的太近。

长孙家的荣耀实在太过耀眼了,长孙无忌身为贞观朝第一功臣,而长孙无垢又得陛下宠爱非凡。

再加上流淌着长孙家血脉的两个皇子,可以说权势已经达到了极点。

现在在贞观初年还不明显,可若是等几位皇子长大后,那么长孙家的站队就显得至关重要。

因此,长孙冲一直都避免和李承乾太过亲近。

李承乾对这稍有冷漠的话语,并未感到不适,反而笑笑说道:“丽质在宫中闹的脾气比较大,说是要和长孙家解除婚约,毕竟你都……不过这种事情也不是她一个小孩子能决定的,其实丽质的心还是在你这里的,只不过心里那一关有些过不去罢了,孤已经帮你劝了她,可……”

长孙冲脸色一松,拱了拱手道:“多谢太子劝了丽质,其实尚公主本就不是你我所有能左右的,但幸好丽质和冲还算相处的来。”

“公子,医学院上课的时间快到了,迟到了可是要罚抄写书籍的。”旁边的仆役提醒道。

“原来待会就是表兄上课的时间,孤倒是打扰了,不知……承乾可否和表兄同去书堂?”李承乾稍微一愣,眼睛倒是瞧见了仆役手上提的褐布书包,书籍的蓝色封皮若隐若现。

……

赵国公府右后街。

一架精致奢华的马车停在路边,在人来人往的街市上倒也未显得突兀。

“道君,太子已经入了赵国公府,并且和长孙冲一起前往医学院了。”

一个穿着普通的人,神神秘秘的,从巷尾走了出来,走到马车车辕处,压低了声音说道。

“那就好……”马车深里传来幽幽的叹息声。

说罢,车夫一甩马鞭,骏马嘶鸣一声,拉着马车滚滚而去。

“道君,此举太过冒险了吧,陛下那边迟早就会知道的。”

车夫压低了帽檐,只不过看他那粗犷的眉角,以及天花疫病留下的麻子,熟悉的人都知道。

苏猛,太上皇身边统管禁卫的两个校尉之一。

“世民不是傻瓜,太子去哪里,他一查就能查出来。某给你的钱财你已经收下了,五百贯不少了。”李渊在马车里面正襟危坐,眸子中闪过一丝精芒。

是人就会有缺陷,苏猛曾经是天策府军的一员,所以才有机会调到太上皇身边做禁军校尉。

侯光亮身为潞国公侯君集的儿子,身份、地位、财富样样不缺。

可苏猛不一样,他是从军伍中立功升迁到校尉的,家中虽说不贫困,但绝对谈不上富裕。

而且最关键是苏猛的忠君思想,当然不是李世民这个君,而是李渊这个君主。只不过随着太上皇退隐,他的这份忠心也随之隐藏了下来。

毕竟,人是要活命的,忠心有什么用?

李渊早就让画屏借回翠华山的机会,暗中雇人查探了苏猛家中情况。

双亲在隋末战乱中饿死了,家里只余一妹,平常全靠苏猛的俸禄生活。

而就在前几天,苏猛的妹妹就生了重病。

虽然是个悲惨的消息,但也让李渊成功的将监视他行动的两个校尉策反一个。

其实……苏猛的妹妹得的只不过是普通的感冒,只不过让画屏成功用钱买贿赂了当地郎中的良心。

病久了,不仅是现世容易拖垮一个家。古代,也是如此。

五百贯,成为压垮苏猛内心的最后一颗稻草。

“苏校尉,你听过无间道吗?”李渊笑着说道:“若是你隐瞒不报,只要世民细点心,迟早会查出来谁是内应,不,这事本来就很简单,只要询问一下禁卫的口供,知道你最近的去向就……一听二楚!”

“一听二楚!”苏猛心中一寒,他深知背叛陛下的下场,他是必死无疑,那么……妹妹呢?也有可能发往教坊司,成为妓女伶人!

“道君,如之奈何?”他略有不甘道。

“很简单,无间道。”李渊先让苏猛慢下了马车,然后缓缓说道:“你待会回去之后就立刻书写密报,言明是贫道暗中设下计策,引你上钩,你心中不忿,想到你曾也是天策军一员,所以就暗中禀告此事给陛下。”

说罢,李渊话题一转,又说道:“苏猛,你要清楚,贫道是世民的父亲,此举只不过是自保而已,只要某不触碰军权,哪怕当街杀了你,世民也只会当个乐子……

可是你不同,你和世民非亲非故,若是心稍有二意,就会立刻遭致杀身之祸。

是非黑白,你要考虑的清清楚楚!”

“某知道了。”苏猛压低了斗笠,心中闪过了一丝悲凉。

他就是夹杂在太上皇与皇帝陛下两者之间博弈的棋子。

没有选择!

已经选择了和太上皇同流合污,那么无论怎样他的生死已经不在他手上攥着,而是被太上皇捏的死死的。

在皇帝陛下那里,不管多么苍白的理由,那么都是背叛。

他只恨,脑子短了些,五百贯就成功被太上皇利用了。

“道君,现在去哪里?”苏猛看了一眼四周,发现已经到了明德门。

明德门往东,经过朱雀大街就到了曲江坊,而往南就出了长安城。

“去翠华山!”李渊淡淡一笑。

作为李承乾的人皇爷爷,是李承乾心中仅次于长孙皇后和李世民的存在。所以,听到李渊让他去医学院和长孙冲在听涛阁听一天课。

李承乾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是当大唐太子李承乾走进了听涛阁这摊浑水,那么象征朝廷意向的代表作用可是比太上皇还要厉害!

那么朝廷想要压下这场争斗的波澜,难之又难!

之前,周寒的胜算几乎为零。可现在,随着李承乾的踏入,一切就又变的扑朔迷离。

或许……胜算为百分之百?

第一百零二章:遣唐使慧日

西市,汇海书肆。

书肆,平常经营贩卖一些书籍和文房四宝,有时流传经广的诗词也能在这里面找到踪影,比如前几日大肆宣传的《悯农》诗,那几日几乎长安士子踏烂了门槛。

可那几日的火爆期过后,书肆就又恢复了冷冷清清的气氛,偶尔来几个读书人挑些珍本,或者买些纸张,砚台......

但自从昨日下午直到现在,书肆依旧火爆,倒是像贩夫走役所待的娼院,而不是读书人的书肆。

“辅台兄,我等这样未免太过了吧,虽是不服周寒的投书,但也不至于这样......作弊!”狄知逊将一个穿着青衫的人拉到一旁,低声说道。

他不服周寒的投书,是对自己的学识极为自信。而不是如同作弊一样对来往行人施以恩惠,他可是清楚,一些学生发送投书的同时也暗中从袖间掏出几枚铜钱递给行人。

可他到底还是世家子,对世家子纵有不满,也不能摒弃这个阵营,而投入寒门子的怀抱。

那狄知逊真的就是两头不是人了。

可那个叫辅台兄的,却毫不在意的说道:“知迅你认为我等的投书比之周寒的,是优是劣?”

狄知逊一愣,皱了皱眉,说道:“周寒的行文言辞粗糙,怎能比得上我等华丽文章,自当是我等的高出一筹。”

“那么既然是我等投书更技高一筹,那么胜负你我心中早有定论,现在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辅台兄回道。

“似乎......有点道理?”狄知逊语气一噎,再也说不出话来。

而与此同时,在汇海书肆门口,有一个穿着僧衣的和尚却停足不前。

“阿弥陀佛,贫僧惠日见过阁下,敢问此间书肆为何如此热闹?”惠日拉住了一个士子,满是褶皱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笑容。

“你是?”士子心中有点惊异,向后退了一步仔细观察眼前的僧人来了。

惠日的穿着虽是僧袍,可在士子的眼里总感觉有点奇怪,兴善坊的大兴善寺他也是常驻的香客,那里的穿着与惠日.......

“大师从哪里来?穿着木屐鞋?”士子不禁有点惊讶,惠日脚底下的木屐以桐木为底,用蒲为鞋,麻穿其鼻。

这等鞋子中原早就不盛行,也只有魏晋遗风的江南金陵还可见到一二。

木屐在是汉服足衣的一种,是最古老的足衣。尧舜禹以后始服木屐。晋朝时,木屐有男方女圆的区别。在汉代,女性出嫁的时候会穿上彩色系带的木屐。南朝梁的贵族也常着高齿屐。南朝宋之时,贵族为了节俭也着木屐。

但在长安,舒适的白底黑履才是最常见的鞋子。木屐鞋,更多时候是追溯魏晋风流,或者上层贵族显示格调才会穿着,平时在街道上却是很鲜见的。

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

“贫僧来自日出之地。”慧能双手合十,口念佛号。

“原来是倭国!倭人!”士子眼中露出深深的鄙夷,袖袍一甩从容而走。

慧能面露尴尬,略微一拜转身离去。

自古以来,在华夏士子眼中,倭人甚至还不如安南的猴子或者朝鲜的大饼脸,一点是他们太过矮小,第二点倭国本就较其他属国来讲就是个贬义的称呼。

倭,在汉语中本就是猥琐矮小的意思。

这点慧能也明白,所以口称自己是来自日出之地,给倭国脸上贴金。但实在大唐长安的士子一点也不鸟他,似乎跟他说多了话就显得掉价似的。

在经过询问数个路过的士子后,慧能总算明白了为了今日西市的汇海书肆这么热闹,而且他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

“医学院?慧能身为我国的药师,定要拜入皇家医学院学习医学,解救我邦黎民百姓之疾苦。”

慧能眼里露出深深的期盼,随口施了个佛礼,念叨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听说医学院的院长是天朝的太上皇,素来仁慈,定会让我拜师的。”

......

听涛阁。

“子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马周轻声念道,他跪坐在上首位置,很轻易的就看到了长孙冲的身边坐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少年。

目若星辰,面容恬淡,端坐时异常规整,在礼仪上挑不出半点毛病,而衣裳所用的料子是益州进贡的蜀绣,暗角处针线密布,定然非富即贵。

而长孙冲亦不是普通人,乃是赵国公的长子,这点几乎众人皆知。然而待在他身旁的少年又是谁?

和他坐在一起,不卑不亢!

马周负责两个班,一个是启蒙班,就是医学院招入的八岁到十三岁的少年;另一个则是经义班,帮助那些贫寒士子解疑答惑,教授更深的知识。

启蒙班是长孙冲所待的班级,经义班是周寒所待的班级。不过因为师资的局限性,都是在同一个屋檐下上课。

相当于五六十年代的一二年级和五六年级同上的状态。

教完一个班教另一个班。

“先生,孤有一惑不能解,敢问先生可否告知?”李承乾起身,拱手道。

进入医学院的听涛阁已经有了半个时辰,他和长孙冲一起进来当然不是为了学习。要是学习,在东宫的顶级搭配岂是区区医学院能比的?

当然李承乾还不知道马周就是同时空后来的贞观明相,他的学识和教导不能说当时顶尖,但绝对是一流的。

“既然皇爷爷要承乾搞事情,那么承乾就搞大一些,反正有母后在,父皇还能打我不成?”李承乾心里暗忖道。

想到这一点,他再次开口道:“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然而孤曾听闻孔子是宋国子姓后人,是纣王之苗裔,然孔子讽殷商,学周礼,此为祖宗之不敬,还是其他?”

孔丘中的孔是氏,而非姓。他和纣王是同为子姓后裔,当年殷商在牧野之战战败后,封帝辛的庶长兄微子启在故商地建立宋国。

孤?

这个称呼除了皇室皇子还能有谁?

听涛阁所有士子的目光迅速从书本聚焦在了李承乾身上,皇子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到底有什么目的?

这些都是他们想要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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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不孝子

事实上,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后,儒家成为汉朝唯一的显学。可是到了东晋之时,道释两家崛起,儒家顿时陷入式微,直到三教合一,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

因此,在唐朝,儒家地位虽然比其他两家高,重新成为显学,但并没有达到明清两朝那样高崇的地位。

比如孔子现在的谥号在唐朝是“先师”,并不是多么尊贵的封谥,地位的拔高还是在宋真宗增谥为“至圣先师”!

所以,此刻李承乾提出“孔子不敬祖先”的问题,儒家顶多口头上骂几句,此事也就算揭过去了。可若是换了宋明皇子提出,那后果简直不可想象。

“敢问阁下是何人?”马周放下手中书卷,淡淡问道。

是啊!

当今皇帝陛下七八岁左右的皇子有三个人呢,可到底是哪个?

李承乾并没有直接回答,狡黠的眼睛一转,说道:“孤乃是皇子中最大的那一个,听闻听涛阁马先生学识渊博,甚至比孤的老师孔詹士还要厉害些.......孔先生乃是太子詹士,又是曲沃孔氏嫡传......

孤自然是不服的,所以过来看看到底是马先生你这河东的寒门厉害,还是孔詹士这孔子嫡孙更胜一筹!”

在听涛阁的众人先是一蒙,他们怎么知道皇子中最大的是谁,幸好有临近的本地学生提点了几句,这才明白原来此刻站在他们眼前的是大唐储君啊!

只不过.......这太子实在太过可恶,马先生一介寒门,岂能得罪起曲沃孔氏?

其心可诛啊!

可当他们细想之后,顿时暗自心惊,又是寒门与世家之争?

“马周三寸微命,一介布衣,学识自然是及不上孔颖达孔詹士的。”马周嘴角勾起一丝弧度,起身一拜道。

可是话音未落,他又开口道:“然.......某又胜过孔詹士些许,在苗圃之事也算精熟于心,定然不会出现陶渊明‘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此等可笑之事。”

“额?”李承乾顿时哑口无言。

他毕竟还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能在脑海中组织一句“挑拨离间”的话就已经很不错了,怎么能比得上马周这种混迹几十年的大人?

然而就在李承乾摸着脑袋有点懵逼的时候,他的任务就已经达到了。尽管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但无疑在听涛阁乃至整个长安城扔下了一颗炸弹。

大唐太子李承乾出现皇家医学院的消息,瞬间不胫而走。

......

皇宫禁苑,类似明清御花园,处于龙首原西北处。

禁苑中有柳园、桃园、葡萄园、梨园,充满生机。数十座闲雅的小亭屹立在绵延的山脉,像是明带上的锦珠,供宫中妃嫔设宴观景并休息所用,在昔日椒房殿的旧址上,重建了颇有汉时风格的宫殿。

紫阳湖旁的金柳垂下细长的柳枝,像是顾影自怜的美人暗自神伤。而在临近湖畔中的茶亭中,几名妃嫔陪着皇帝陛下在下着围棋。

“陛下,臣妾最近宫中的奴婢去西市那里采购胭脂,听说好像有热闹可看?”长孙无垢捏起一粒白子,随意的下在棋盘上。

“姐姐你也听闻了?听说最近这件事在民间闹的挺大,叫什么来着?”燕惠妃颦了颦眉,摇着湘妃扇努力回想。

坐在另一旁,静坐的杨妃轻启朱唇道:“此事......妾身从恪儿那里倒是知道一些,好像是曲江坊医学院的学生在搞什么......评判?”

“照我说,那芙蓉园的景色堪称长安一绝,可惜却做了学院,现在又弄出了这档子事,那些学生真有心思,就应该好好顾着学习,早日为大唐,为陛下出力。”燕惠妃撇了撇嘴,语气有些不忿。

芙蓉园建立在曲江池,素来就是皇家园林。

李世民不自觉的皱了皱眉,近几日长安议论纷纷,他可是听说好几个赌坊也开始押注看谁胜谁负,按照杜如晦的意思,这是文化大昌,开启民智,理应提倡。

可是他认为,朝廷最好还是不卷入这档子事。纵然那个叫周寒的有点本领,能让父皇给他赏赐,但也只不过是一个寒门子弟,比不上世家大族。

大唐,终归是世家与皇族共治天下。大唐的根基不是黎民百姓,而是......世家!

魏征虽然说君主就像浮在水面上的大舟,而水就是百姓,百姓能撑起大舟,也能让它覆灭。

李世民为此总结出一句话:“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然而......经历过隋末战乱的他,真的认为是黎民百姓推翻大隋的吗?

“皇后,此事你等可以关注,但一定不要与之牵扯。九月便是朝廷的抡才大典,科举眼看就快要到了.......”李世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比起世家大族来说,寒门实在势微,他作为皇帝虽然也想过削弱世家,但大唐国势未稳,这个时机还远远没有到来。

且看朝堂上,有几人不是世家子?

他话题一转,又大笑道:“此事本来只是医学院内部争斗,可父皇却将此争斗转到整个长安......他老了老了,看某不顺眼,就想在驾崩前为某添点堵子,某岂是那么容易就上当的?”

很明显,在李世民看来,这本就是一件小事,可是太上皇硬要升华到西市,从而引起长安风雨,所图者为何?

“父皇欲令朕焦头烂额,但某就是不随他的心愿,这场争斗,某就是不参加,另外国子监那里......某已经让有名气的几个贫寒士子熬练文章,到时拿给朝廷诸公看,定会堵住他们的嘴!”

若是周寒失利,败给那些世家子,那时世家大族就有理由将朝廷取材由征辟制、科举制并行,变成以征辟制为主,科举制为辅!

但李世民究竟还是李世民,这边打了个哑炮,那么他就在另一处放个花,反正国子监才是正儿八经的官学。

可谁料就在此时,就有一名宦官匆匆而来,禀告道:“陛下,太子今日中午去了曲江坊医学院听课,与......那里的老师吵起架来了,骂那里的先生一介布衣就敢与孔......詹士相提并论.......”

“什么?这个不孝子!”李世民脸色顿时变的铁青,他愤怒的拍了一下石桌,上面的棋子也忽的一下惊落掉地。

第一百零四章:背黑锅

“陛下,承乾也没做错什么,作为学生维护自己的师长。这本身就没错,你何必大发脾气?”

长孙无垢紧缩蛾眉,脸色冷的难看,但还是竭力劝阻李世民,她柔声道:“承乾作为太子,乃是一国储君,这天底下的人可都看着呢,稍有些风吹草动,那么……就是天大的灾难!”

李世民听到这句话,也点了点头,将脾气压了下去,但眼中的寒光依旧紧盯着跪在地上的宦者,说道:“是谁带太子去医学院的?”

“回陛下,是赵国公世子长孙冲,皇后娘娘的侄子。”宦官不断磕头,直到头磕的血流。

“皇后,你的侄子?”李世民的脸色变了几变,到底是长孙冲自作主张,还是长孙无忌布的局?

可是此事对长孙无忌的益处太少太少,长孙家虽然贵为皇朝国戚,但是积累哪有世家深厚,占的队是紧随皇家的。

太子只是九岁,哪里有那么多心思,此事定然是别人指派。

但长孙无忌排除了,而父皇又在中午离开长安,前往翠华山……他实在想不出到底还有谁与此有关联。

“陛下,有密信。”老太监王振悄声在李世民耳边说道。

王振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递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接过书信,仔细查看了片刻,脸色阴晴不定,悲愤道:“此乃父皇所设之局,目的就是让某不得安生。

父皇这老头,心肠忒坏的很!”

这封密信便是苏猛所写,里面提及到了他投靠太上皇的原因,就是为了五百贯钱救自家妹妹,但是想到他曾是天策府军,忠于陛下,因此就密信禀告。

至于太上皇为何如此做的原因,苏猛言辞间也略微提点了一些,说是太上皇看自己这个儿子过的太惬意,心里不爽,就是这么简单,所以就坑他。

“既然是父皇所为,陛下你又能何为?指责太子还是父皇?”长孙无忌没好气说道,心里却也是暗自发笑。

咋一看,太上皇这个老阴逼转手坑了李二一把。

可是想想,太上皇已经退居二线,但是心里难免有所不满儿子所作所为,心情郁闷这样做也是情有可原。

要是不做,那才是真正的可怕!

能坑意味着还在意!

等待行刑的痛苦远比真正砍头要难受的多。

这何尝又不是一种异样的原谅呢?

“此事……此事……某心里实在不甘。”李世民气的咬牙切齿。

太上皇年龄已近花甲之年,去岁被刺客行刺在心脏受了伤,没几年可以好活,他动不了。

至于另一个……

“来人,派遣内侍将太子迎回东宫,就以李纲李太傅的名义。另外太子回东宫后,派人严加看管,不准私自出宫,并罚他抄十遍《孝经》,不……一百遍,抄不完不准吃饭!”

……

日暮西山,翠华山上一片静籁。只有偏殿处的微弱灯光,显示此处有人居住。

“道君,你怎么今日回来了,不是说好了最近几天在长安吗?”

紧贴在墙角处的床榻,在粉色纱帐的遮掩下有些暧昧气色。

李渊半躺在床上,搂着画屏**的身子,感受凹凸有致的身材,喉咙生出几丝痒意。

但他还是抵住了诱惑,开口笑道:“现在长安已经成了是非地,贫道就算是想待也待不住……若真是久留,恐怕世民就要心生嫉恨。”

“嫉恨?”画屏心中有点疑惑,芊芊玉手抚摸着李渊宽阔的胸膛,说道:“道君既然已经用重疾打消了秦王心中的顾虑,如果没有必要,秦王不会向道君你出手的……”

秦王,便是画屏对李世民的称呼。她在秦王府倒是叫惯了这个称呼。恰好,李世民登基之时她就被长孙皇后赐给李渊做女官。

最初,她还拗口的分别称呼两个陛下,可是自从被封为太上皇的昭仪后,她又开始用起了原来的称呼。

“不错,他一定是不会出手的,即便他想出手,其他的人……比如,皇后就一定会制止。”

李渊目光闪烁,他算是摸清楚了长孙无垢的脾性。这是个极为聪慧的女子,有她自己的主见和坚持。太上皇毕竟是皇帝陛下的亲爹,小打小闹完全没有必要。

她始终能如一的坚持叫太上皇为公公试图缓和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定然不容许好不容易建立的默契被破坏。

更何况……他设局让李世民来处理此事,虽然有点不太道德,但总归没有犯大忌讳,顶多是让李世民心里略微不满。

当然李渊做此事的意义可不是单纯的李世民喂口屎,而是为了让周寒成功获胜,从而将医学院的权威建立下来。

在太上皇的加持下,医学院终有一天将盖过国子监的风头。

那时候……

恐怕天下泰半士子都要尊称他为一声:院长!

“道君既然心中早有定意,奴婢也就不多问。”画屏美眸流连,轻轻的吹灭了灯台上的蜡烛,紧紧搂住了李渊,说道:“道君虽看起来老了,可这精力却跟二三十岁的差不多……”

话音未落,便是婉转低吟浅唱……

自从一月前的养猪厂创立,那本《科学养猪手册》中的内容也渐渐被李渊应用在了养猪厂里面,比如第一项考核阉猪,他就用了新时代的方法,对这个时代的技术带来了冲击。

当然这也给李渊带来了五百点发明值,足足获得了一年半的寿命,再加上之前获得的寿命,李渊身体机能大概保持在五十岁左右。

不过李渊平日里也非常节制自己的行为,他可是被当初的“不胜腰力”吓的对人生充满了怀疑……

……

东宫,崇文殿。

“太子殿下,陛下吩咐老奴要紧盯着殿下抄完一百遍《孝经》,抄不完不准吃饭。”老太监王振笑眯眯道。

李承乾小脸一黑,看着眼前半指厚的书本,若是真抄一百遍,他一个月恐怕也抄不完。

于是,哭丧着脸说道:“孤可不可以不抄,比如……作首诗怎么样?”

他的脑海里,可是有着太上皇抄给他的几首诗词,不愁没货。

第一百零五章:动手(上)

“不行,陛下说了一百遍就是一百遍,太子你可担待着点,现在陛下正在气头上呢?”王振脸上浮现一丝微笑,从东宫内侍手里接过一碗甜汤放在了桌案上。

“这是谁送来的甜汤?”李承乾肚子的怨气越来越深,父皇真是个不讲理的人,他也没做错什么,顶多就是去了趟医学院听了节课。

但是听课也是课啊!他也是好好学习的好太子。

可是抄《孝经》又是为何?

“是母后让丽质送来的。“李丽质从崇文殿的大门走了进来,今日她的气色不错,小脸红扑扑的,边走边说道:“丽质在紫宸殿见过父皇了,父皇说他没有李承乾这个不孝子,整天就知道瞎混......”

说完嘻嘻一笑,一个小跑夺过李承乾正在抄录的字帖,啧啧叹道:“最近母后也让丽质在学习女红,和背诵女戒,说这是女儿家必须要修习的东西,丽质才不想背呢?”

“小丽质,哥哥的字帖不要乱动。”李承乾眉头深皱,叹了口气道:“这一百遍不知道要抄到什么时候,对了,丽质你过来干什么?你可是......无事不登我这东宫的大门。”

东宫在皇宫的东面,更像是隔绝在皇宫外面,而掖庭却在皇宫的西北面,两方的距离实在是过于远了。

李丽质小嘴一撅,似是被发现了什么,脸色有点红红的,像是带着羞怯,怯生生问道:“听母后说,因此此次太子哥哥私自出宫,不仅父皇责罚了你,就连舅舅也回家喝骂了冲表兄.....”

“冲表兄?长孙冲?”李承乾揉了揉脑门,无奈说道:“丽质你不是前些日子还闹不要嫁给长孙冲,怎么今日就又想起他了。”

想起前些日子要死要活的场景,他摇了摇头,“父皇还是太宠你了,照我说,应该罚你一辈子都不得出深宫,然后将你们两个的婚事解除.....”

“那敢情好!”李丽质没有半点不适,反倒狡黠一笑,说道:“冲表兄做那种肮脏事,怎么有脸面娶天家公主.......”

话音一落,正当众人诧异之时,她又绞着衣摆,脸色坚定道:“只准本公主有喜欢他的一天,但绝不准他......妄想有一天癞蛤蟆能吃天鹅肉!”

李承乾:“.......“

怎么小孩子的世界,他怎么有点格格不入了起来?

.......

自从在禁苑遭到不孝子李承乾那一下痛击,李世民悲愤中终于下定了决心。在此次皇家医学院的争斗中,朝廷不能再假装看不到。

周寒必须赢!或者来说寒门必须赢!

在此次太子偷偷溜出宫的时候,皇家就已经不知不觉站到了世家的那一方。暂且不论孔颖达与马周谁教学的水平更高一筹,但在这个节骨眼上,闹出这么一出,太子力挺自家老师,看起来没丝毫差错可言。

可是对于世家,对朝堂,对整个大唐来说,无疑就是放出了一个信号:在大唐的朝堂之上,寒门子绝无丝毫立锥之地!

这点能讨世家的欢心,但对于李唐,或者对于李世民来说,这点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自魏明帝曹丕立下了九品中正制之后,皇权不下乡,阶级不断固化。一个乡,有乡望;一个县,有县望;一个郡,有郡望。

而站在郡望上的,就是根深蒂固的五姓七宗,以及从武川镇发家的关陇贵族。崤山以东的士族和关陇贵族成为了隋唐两代朝堂上的主力。(删东会被和谐)

一个有志于成为秦皇汉武的人,是绝对不容许目光所及处有自己无法掌控的存在。

而李渊知道,李世民......恰恰就是这样的人!

他需要不断的丰功伟绩来掩盖自己曾经的劣迹斑斑,只要悬梁上的灯光足够耀眼,那么灯泡上的污渍就会变得亮眼......或者暗淡起来。

西市,汇海书肆。

林知秋是汇海书肆的店主,中年胖子,一脸福相,他看着嘈杂的书肆不由得笑开了花,心里暗道:“希望这次争斗能够持续的久些,仅仅两天,书肆卖的白纸就赚了能有三十四官钱,还有其他的笔墨等等,这些医学院的学生真是冤大头,连价钱也不讲,直接让仆役算账......”

“店家,纸不够用了,快去填些新的,对了,再加两方墨,不,三方墨!”一个士子带着焦急道。

西市人流密集,在城门处短短一刻钟就有成千上百人。现在的长安虽还没到开元年间人口过百万的鼎盛时期,但也绝对不少,至少有六十多万人。

而长安城不同于后来宋代的开封,在长安想要买东西只能前往东西两市,再加上有宵禁制度,所以正午时分的西市是最热闹的时候。

“众位乡亲,你看咱这文章多么有气势,你看这字迹,多么大气磅礴?”一名士子拦住一个买菜的大娘。

“嗯,果然能行,不愧是读书仁,额看你这个小伙,就觉得挺灵醒的。”买菜大娘点了点头,夸赞道。

士子心生喜意,连忙将手中抄录的投书递给大娘,嘱咐道:“大娘,你看咧,就是这个模样的,在西市那旮沓门口,你注意着,好好给咱按三个指印。”

谁知大娘愣了一下,暗中生出的手有点凝滞,有点慌忙,问道:“不是说按了后,就给额钱莫,钱呢?”

“钱在这!”士子暗中唾骂了几口,连忙从脚跟处摸出一文钱,递给大娘。

买菜大娘接过投书和钱财,哼了几口气,骂骂咧咧道:“额又不识字,真当你写的好......不给钱,你算个锤子!”

落在街巷后的士子脸色有点不自然,狠狠地在地上唾了口唾沫,踩了几脚,然后再从容潇洒离去。

可就在他离去的片刻后,汇海书肆便突然传来整齐的脚踏声,像极了战场上的金戈之音,只是这不是战场,而是西市。

那是一队从宫中来的禁卫,大约有三十几人,装备精良,行止间迅疾如雷,充满着铁血嗜杀的气息。

“这是.......百骑,大唐最精锐的百骑......”汇海书肆的店主林知秋瞬间瘫软,因为百骑冲进去的正是他的店铺,但是他心中提起一股胆气,撑起身子,哈腰到领头的军官面前,问道:“不知几位......将军,我汇海书肆到底所犯何事?”

百骑校尉李迅冷眼看了一眼林知秋,铿锵一声抽出鞘中利剑,搭在他的脖颈处,开口道:“圣上有旨,汇海书肆店中有突厥密间,我等奉命查抄,若有违抗者,就地斩杀!”

说完后,又从腰间拿出一块镶金象牙腰牌。

林知秋匍匐在地上,看着校尉冷笑时露出的白牙,顿时感觉心中一寒!

第一百零六章:动手(中)

大理寺,天牢。

昏暗的天牢,弥漫着令人反胃的腐臭味道。正值仲春,蝇虫弥漫,盘旋在阴冷潮湿的稻草上。牢房的位置并不好,从外面看,更像是地窖一般,虽有效保证了安全,但也使地面上渗进来了一层薄薄的积水。

滋溜溜的一串淡黄色的尿液,撒在地面,让牢房变得更加肮脏了起来。

令人奇怪的是,牢房里面既显得嘈乱,但却很是寂静,寂静的能听到腹腔传来的深深的喘息声。

“士修兄,你说,我等和突厥奸细哪有牵扯,你我的父兄皆在朝廷上做官,荣华富贵并不缺,犯得着前去与突厥人......勾结?”

“就是,要错也是书肆店家的事情,与我又有什么鸟事?”

“算了,算了,你们难道还没看出来?就算有突厥奸细,怎么会全部抓走,而且......已经饿了我们两天两夜了,等我出去后,定要好好在甘香楼吃上三天,到时候小弟给你们请客.......”

可是,还没等他们说完,便饿的脑袋发晕了起来。

在牢狱的两天,他们几人一粒米一滴水也没有下肚,早就饿的脑袋昏胀,四肢乏劲。倒不是狱卒没有给他们吃的,只是.......在牢房门口放的饭食简直让他们难以忍受,不仅做的粗糙,而且碗筷肮脏,时不时有几只圆滚滚的小蟑螂、小老鼠在上面蹦跶。

要知道,在他们家中,下人吃的饭食可比眼前的高上不知多少倍?

“有脚步声?难道是陛下下旨释放我们?是天使?”狄知逊靠在草垛上,舔了舔干涩发白的嘴唇,气若游丝道。

五天时间即将到了,就在今日的午时,距离现在不过半个时辰。

但奇怪的是,他现在的心境反倒平淡了,像一个垂钓在江边的老叟,心里不起半点波澜。

“自从开春从晋阳赶到长安,盛云斋的头脑已经有半年没吃了,不知现在到底是何滋味?”

说完后,他咽了咽口水,浸润了喉咙中的干涩。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狄知逊睁开迷糊的双眼,随意扫了一眼老鼠吃的正欢快的饭食,心里闪过不屑。

而眼角的余光却瞥见.......拐角处宫人内侍簇拥的绿袍官员。

蝇鼠、天使不可同日而语焉!

世亲世禄之家有自己的骄傲,他宁愿绝食而死,也不愿像一只狗一样卑微的活着,去舔舐碗沿上的饭渍。

“幸好.......我挺下来了。”狄知逊嘴角向上扬起一丝弧度,鼓起最后一丝气劲,勉强起身,略微整了整有些凌乱的圆领长袍。

他是一个勇士,像“不食周粟”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叔齐。

“晋阳士子、医学院学生狄知逊见过天使!”他挺起胸膛,挂着自信的笑容,沉沉一拜道。

可是......

“狄兄快快请起,寒可不敢受狄兄如此大礼。”

狄知逊脸上挂着的笑容一滞,仔细看着眼前身穿绿色官服的官员,确实就是他的同窗,他接济过,他“诋毁”过——周寒!

“你......怎会?你怎会?这不可能,我狄知逊是晋阳名门,未婚妻是太原王氏的嫡女,我父贵为尚书左丞......自幼苦读诗书,十三岁乃成,游学于扬州、苏州、金陵等地方,十六岁拜师当世名儒,治以经书,十八岁前往凉州边境,学习弓马,三年小成,遂前往长安想要谋取功名,这才加入医学院,以期今年科举.......”

狄知逊面容憔悴,目光暗淡,他时而放声大笑,时而捶胸顿足,良久后,凄厉惨笑道:“院长说过,比试胜者......亲自向陛下举荐,看来我等不必等到午时了,胜负已定......是也不是!”

他有点歇斯底里,像极了一个疯狂的赌徒,压上了一切,却也输掉了一切。

“什么,周寒胜了,他胜了?”

“圣上,院长,这何等不公,何等不公!”

剩下的三名世家士子也顿时陷入了疯狂,他们嘴里喊着一句一句的不公平,却全然忘了私底下在投书中塞的那一文钱。

就如狄知逊之前问的,他们认为胜负已经稳操胜券,只不过他们愿意将百分之百的胜率提高到百分之一千。

但算尽了一切,却没有想到迎来的却是输!

两天两夜,饿了两天两夜,醒来后.......世道全然变了。

周寒眉头紧缩,轻抿薄薄的嘴唇,从宫人手里接过一个食盒,小心翼翼的放在了牢房门口,开口说道:“寒的学识自然是不及诸位的,可是诸位口口声声喊的公平,可是真的对周寒公平吗?”

他对着皇宫的西北方向拱了拱手,又说道:“院长在格物致知碑上所提处的问题,是求解决沙砾转变为琉璃的原理,而不是想要看你们写的锦绣文章。此九品官服,寒.....受之无愧!”

履底之沙砾如何能成千金之琉璃?

无他,砥砺前行而已。

狄知逊叫苦他们也曾数日苦熬出投书,可是谁知道他周寒十几日来,彻夜不眠的思索!研究!

那几日,为了亲自取证,亲自跋涉到泾阳县吴家村,询问烧制琉璃的工匠。当世家子参加长安的酒宴文会时,他挑灯夜读,亲自缝补衣裳......

“这食盒放的是平康坊醉仙楼烧制的菜肴,以及三十年绍兴的女儿红,还望诸位同窗能够不计前嫌,先行吃了吧,释放你们的命令.......恐怕还要等明日。”

周寒说完正准备转身,但又踌躇道:“酒菜凉了便不好吃了。”

但他一点也没有料到,狄知逊冷冷一笑,奋力将圆领衣袍的下裳一角撕开,扔到牢狱外面,“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拂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古有鲍叔牙与管仲割席断交,今日我狄知逊服你周寒,但你我之间再无同窗之情!

前日之接济,乃是狄知逊心善,路遇乞丐,也当解袍释衣,以蔽寒体。”

说罢,他捧起污水里面浸着的陋食,大口的吃了起来,看着周寒渐渐远去的背影,暗中攥紧了拳头,“今年九月科举盛典,我狄知逊定要夺得簪缨.......跨马游街日,当是雪耻日!”

PS:今天十二点前先两更,然后明早六点之前,总共会有五更,一万字,还请书友给点动力,让柿子爆发一把。

第一百零七章:动手(下)

大理寺门口的边侧,停着太上皇的行撵。

周寒面色一紧,走到行撵边,瞥见淡黄色的帘子,但立马低下了头,一揖道:“周寒拜见太上皇,愿陛下龙体安康。”

“不必!”李渊坐在行撵里面,示意宫女拉开了帘子,然后摇头说道:“陛下?贫道早在去年就已经入了道门,再说你我乃是师生关系,称呼一声院长就可。”

话声未落,他又皱了皱眉,说道:“大理寺的牢狱和万年县的牢狱不一样,无皇帝手令,任谁也打不开。某虽是你的院长,你虽是我的学生,可......你应当知道某现在所处的位置,临高渊而风凌厉啊!”

“周寒定当谨记陛下圣恩。”周寒握着袖角的手抖了一下。

“不,是院长!”李渊再次强调,他话题一转说道:“你刚才买的饭菜价值五贯钱,在宫中贫道一餐花费也不过一贯二百文,而且你又向某换了三片金叶子,放进了食盒。此次的奖励总共二十贯钱,你这一来一回可是所剩无几.......”

李渊的言语不乏对周寒的赞赏之意,在医学院的时候,那些豪富子弟可是不少接济周寒。虽然两者之间因为此事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但不意味着就可以掩盖那些豪富子弟对周寒曾经的恩情!

若是周寒是个知恩不报的人,他纵然欣赏周寒在科技方面的潜力,但心里总会存着一根刺,随时警惕这匹饿狼过来咬他一口。

饿狼是比家狗凶残,能力强,但是人都不会想着养白眼狼!

“学生已经被皇帝陛下封为京兆府的将作监录事,每月有钱五百文,粮五斗,足以养家,稍有余漏还可寄给家中老父。”周寒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然后促狭一笑,说道:“就在前几日,院长已经评定了周寒是贫寒士子,在食肆和客栈的食宿免费,度过一月,等到发下俸禄.......足以度日了,况且学生也舍不得医学院的大肥猪......

每天听着西北面养猪厂肥猪的哼哼声,再读上一会书,学生可是恨极了那群猪,眼看着就到了宰猪的时候了!”

将作监,古代官署名,掌管宫室建筑,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器皿的制作和纱罗缎匹的刺绣以及各种异样器用打造的官署。

京兆府的将作监录事归长安、万年俩县衙官属,大致上相当于小型的工部,在地方上就负责修造农具、填补道路等等杂事。

这是个十足的小官,可是周寒心里已经很满意了。

在唐代,官吏的升迁主要是靠平时政绩的考核,只要有真正实打实的功绩,就能一路升迁,从小吏做到宰相也不是不可能。

而科举制盛行的宋明,有个不成文的潜规则:官是清流,吏是浊流,官和吏是泾渭分明的两条道路,一个吏员顶死也到不了县令的程度。想要做官,就必须通过科举,成为进士!

宋明将吏员的升迁道路堵的死死的,这也导致了在宋明时的贪官污吏横行,难以根治。毕竟汉唐时候吏员只要做得好,就有一天成为坐在府衙的堂上官。

隋唐时候科举成功考中的进士,除了跨马游街、雁塔题名、共赴曲江宴这些荣誉之外,最多也就封一个七品左右的县令,放到地方磨砺。而不是如同宋代的枢密院,或者明代的翰林院,空养一群夸夸其谈的士子。

“你呀!”李渊摇头浅笑,说道:“院长也说过食肆每七日需要宰一头肥猪,你既然想吃肉,不亲自操刀是不行的。”

周寒脸上的笑容一滞,顿时感觉猪肉也食之乏味了起来,他连忙转了一个话题,说道:“院长,此次百骑所抓捕的除了狄知逊等四名同窗之外,还有一名来自倭国的和尚,叫什么......惠日,他说他素来仰慕中原唐国,尤其是听闻太上皇是个仁慈的人,想要拜师于您.”

见李渊脸上的不解,他解释道:“学生先前听闻狄兄等人身陷牢狱之灾,心急如焚,于是四处打探,可是只在万年县县衙看到了汇海书肆的店家,以及其他人,当然也包括那个叫惠日的倭国和尚,可狄兄四人却丝毫下落也没有.......学生心中着急,才寻孙副院长,没想到最后还是院长知晓他们在大理寺牢狱,毕竟.......大理寺向来押解的是朝廷大员或者皇室宗亲.......”

“惠日?倭国?”李渊眼睛一眯,从行撵上站了起来,对苏猛喊道:“给贫道备马,某要看看这个小日笨究竟是什么样子?”

可是就当苏猛离开的刹那间,他又心生犹豫,冷笑道:“不,算了,派人放了那个小日......倭国的和尚,告诉他,我大唐有教无类,贫道又是个心善仁慈的好人,对待番邦友人向来是仁义为主,医学院不仅接受大唐士子,也接受倭国的遣唐使!”

“院长......可是看那倭人不顺眼,学生这就找人收拾他,不要他脏了院长的眼睛。”周寒告勇道。

食君之禄,担君之忧。

他周寒不过是履底一沙砾,不值一千,可现在身着绿锦袍,也算是有品级的官员。这一切都是太上皇的赏识,要不是太上皇赐给他二十贯钱,他周寒现在还是默默无名,接受狄知逊等富家子弟接济的贫寒士子。

况且惠日只不过是个倭人,在大唐百姓眼里,那就是茹毛饮血的东夷,还处于未开化的状态。而且在普遍的价值观中,低矮的倭人实在不符合唐人的审美,完全就是未发育完全的猴子模样。

“不用,我大唐乃是天朝上国,怎能如此粗鲁。”李渊紧锁眉头,随即他揉了揉脑门的太阳穴,郑重道:“惠日到底是倭国的遣唐使,我华夏泱泱礼仪之邦,怎么能做如此粗俗之事,书本的知识完全抛于脑后了吗?“

“院长的意思是?”周寒虚心请教道,太上皇传授知识的时候少之又少,他作为医学院的学生,一定要仔细聆听微言大义。

“郑公克段于焉!华夏自古都是内圣外王,而内圣外王的道理就是先讲完道理,然后再揍他,让被揍的人还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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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提醒

在东宫与皇宫之间的行道上,突然传来了一阵鸡飞狗跳的嘈乱声音。

众位宫人仔细瞧去,原来是太子的行撵。

“快,再快点,一百遍孤已经抄完了,快饿死孤了。”李承乾呵斥着驭手,顺便打了个饱嗝。

抄完一百遍再吃饭,那是不可能的。作为大唐的神童,他还没有那么傻!

“殿下……这已经是最快了,再快的话要是撞到人那就不好了,少说陛下会惩戒,大了杂家这脑袋就保不住了。”驭手哭丧着脸说道。

很快就来到了紫宸殿。

“父皇,承乾已经抄录完《孝经》一百遍了,这……些就是抄录的纸张。”

李承乾胆怯的低下了头,从内侍手中接过半尺厚写的密密麻麻的一小叠纸,然后递给了李世民。

一百遍,他足足抄录了五天。

“朕说过,你要是没抄完就不准吃饭,对不对?你怎么还没有饿死?”李世民戏虐的看着李承乾那婴儿肥的脸庞,眼神中流露出狠戾。

“这……这,儿臣实在一点也没吃啊。”李承乾哭丧着脸,不经意间捏了捏胳膊上的软肉,又比前些日子胖了不少,心肝顿时一颤,连忙狡辩道:

“儿臣只是瘦的有些不明显,父皇您看,我这小胳膊小腿已经缩了一半……”

五天要是真的不吃喝,李承乾真感觉他就能饿死。但是现在看着父皇,他又不能说他不把他的圣旨当一回事。

可现在做……就是赤裸裸的撒谎啊!

只是他实在不知是撒谎好,还是直接承认好。

李世民的眉头顿时紧皱,这般拙劣的演技,他这个老戏骨打眼一瞧就能瞧出个十七八来。

若是李承乾能撒谎的像个样子,能隐瞒过去,这件事也就算揭过去了。

善于撒谎的皇子不一定是个好儿子,但绝对是个有心机的皇帝。

这点李世民看的很清楚,魏征、孔颖达、李纲这三人都是什么人?

孔颖达是曲沃孔氏的嫡系传人,而魏征则是废太子建成当年的部下,另外的李纲也是隋朝废太子杨勇的太傅。

可以说这三个人正是游离在秦王府一脉的旧党,将他们三人任命为东宫辅臣,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让旧党团结在一起,成为东宫太子一党!

“来人!拿鞭子来,今日某要抽死这个不孝子,整天只会办混事,撒个谎都不会撒,要你有何用?”李世民冷眼瞅了一下李承乾,然后对身旁的老太监王振喊道。

王振脸色微变,劝阻道:“陛下,太子是您的儿子,毕竟他还小,只有九岁,若是抽出个好歹,皇后那里也不好交代啊!”

听到皇后,李世民稍微正色点,但依旧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哼了一句道:“就算是观音婢在这里,某也照抽不误!”

说罢,就拿起内侍手捧木案中的马鞭,随意舞了一下,传来凌厉的破空声。

“娘希匹,给劳资把屁股撅起来!”李世民冷哼道。

李承乾脸色闪过犹豫,但还是抵不过皇帝的淫威,不得已将小屁股撅了一下,可是又听到催喝声,急忙像只公鸭子啄食般猛的撅起。

可到了褪衣的时候,他的神情更是犹豫了,“父皇,你直接隔着衣服打就行,不用脱了吧,反正我看你弄那些小娘就没脱衣服,直接用鞭子抽……”

李世民正悠哉悠哉着,听到李承乾后一句差点就没喷出老血,喝道:“劳资今天不把你这个不孝子抽死,劳资就跟你姓!”

话音未落,远远便传来李丽质的声音,她娇滴滴的喊道:“父皇,丽质来了,你说要给丽质砸核桃吃的……”

李承乾听到这句话,瞬间感动的泪流满面,心里想着哄好一个妹妹是多么重要,顺便补充道:“父皇……前些日子给丽质承诺过,要像长孙冲那样砸两个核桃。”

“没有你说话的份!”李世民咬牙切齿道,将手中马鞭扔给王振。

丽质既然来了,那么皇后一定在其后面。

今日中午便就是皇后和长公主前往禁苑赏花。

果然,长孙无垢紧跟在李丽质的后面,她脸上挂着和善的笑意,开口道:“陛下,罚写承乾抄一百遍《孝经》,臣妾认为这是好事,养不教,父之过。但抄写不完不给吃饭……”

她摇了摇头,含笑道:“此事未免过矣!承乾又不是愚钝,哪会相信这气头上的话呢?当年秦始皇在沙丘驾崩,赵高、李斯密谋篡改圣旨让长公子扶苏自杀,此乃愚孝!

难道陛下真欲想承乾成为类扶苏之人?不辨明言是非?”

李承乾连忙点了点头,他之所以那么着急的赶往紫宸殿,就是想在母后回宫之前,先一步扣见父皇。

然后父皇定会责骂,甚至鞭打他撒谎,之后再由之前的内间李丽质带长孙皇后出来,一切迎刃而解。

“真是多谢皇爷爷,这计划万无一失啊!”李承乾暗忖道。

“那就算了。”李世民摇了摇头,扶着长孙无垢坐在了胡凳上,然后说道:“皇后你替某拿个主意,自从前几日关押了那四名闹事的世家子弟,朝堂上的大臣已经明里暗里提醒朕好多次,如之奈何?”

若是释放,很是简单,一道口令而已。关键是释放之后,如何不能引起世家反弹?如何让世家子化解怨恨?

看起来仅仅是四名世家子弟,可是牵扯的却是整个朝堂的神经。

而朝堂几乎是由大小世家构成的。

李世民他有能力关押士子,但没有能力堵住悠悠之口。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陛下既然问,那么臣妾也就不自量力提出些许浅见。陛下的后宫之所倚这么安稳究竟为何?”长孙无垢问道。

李世民的立场很是坚决,“靠的是观音婢你恩威并施、赏罚分明!”

“不,陛下你错了。”长孙无垢摇了摇头,她叹了口气,说道:“臣妾之所以能让后宫安稳,是依靠陛下的宠信,若是有一天……”

她正欲说着,可被李世民给打断了,“观音婢,你不必说,你我相濡以沫这么多年,某还能不了解你吗?有朕在的一天,皇后定然就是你的!”

说罢,李世民眼睛顿时幽暗了起来,看着远方,淡淡说道:“世家不可宠信,必须敲打,但是力度却要把握好,无外乎明升暗降而已……”

第一百零九章:倭人拜师

贞观元年四月二十一日,长安在这一日的清晨,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春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烟云笼罩的长安城,在小雨的淋沐下,似乎失去了一丝庄严,却增添了些许仙气,仿佛屹立在原野上的一座穹宇楼阁。

“三日前,长安还未有如此大的雨。”狄知逊脸色有些惨白,睁眼看向天穹,几滴细雨遮入他的眼帘。

“狄兄,你少说些话,昨夜你闹肚子闹了整整一宿,现在元气还未恢复,小弟本想作东为我等接风洗尘,可是……狄兄现在这个样子……”

与他同住牢狱的一名同窗叹了口气,心里蛮不是滋味。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狄知逊好歹也是出自名门,宁愿和蝇鼠同食,也不愿吃食盒里面的饭菜。

这才导致昨夜闹肚子闹了一宿。

“无妨。”狄知逊摇了摇头,向大理寺的门口走近了几步,远远的僮仆看到,急忙撑起了手中的油纸伞,迎了过去。

察觉到狄知逊的身体实在过于虚弱,僮仆搀扶住他,说道:“少爷,老爷在家中说了,此次的意气之争就此作罢,要你尽快回到晋阳,与王家嫡女完婚,至于今科科举……老爷让你放弃。”

“我知道了,此事我会与父亲商量的。”狄知逊脚步一滞,面无表情道。

当昏暗幽闭的牢狱大门打开后,他们不在与世隔绝,耳间听到的窗外之音也越来越多。

自从他们四人下狱后,西市中少了他们的宣传,在投书上的劣等评分也就越来越多,甚至到了最后……一群群乔装打扮的人也开始了投票。

世家大族或许能在地方上与皇族一较雌雄,可在长安……那便是皇家独大!

长安作为帝国的中心,一直牢牢把控在皇帝手中,或许说四塞之地的关中,一直以来都是皇权最大。

……

轰动长安一时的西市投书在时间的流逝下,渐渐消弭。

而曲江坊的医学院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毕竟它如同国子监一般,是用来教书育人的,而不是用来娱乐大众。

可就在半个月后,一支打扮有些奇怪的倭人却停在了曲江坊的门口。

“这位大师,不知有何贵干?”马周作为医学院的老师,率先走了出来,他皱了皱眉,耐着性子问道。

慧日恭敬的施了个佛礼,然后说道:“贫僧来自远方的日出之地,也就是你们中原人所说的倭国。一年前,贫僧和犬上三田耜大使从京都出发,乘坐舟船前往中原。

可是不料,在数十年前还鼎盛的隋国竟然被李唐所取代。”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感慨了一句道:“我国地小民贫,举国上下都不如长安繁华,更何况是幅员万里的隋国,故此……番邦小民更加仰慕李唐,李唐之皇帝定然比隋国皇帝还要英明、仁慈、伟大……”

“此事在下已经知晓。”马周眉头皱的更深了,隋朝开皇年间的大兴城可是比如今百废具兴的长安要繁华多了。

他要是相信这番鬼话,他就真的是傻子。

倭人姿态放的这么低,定然心中会有所求。

果然不出马周所料,慧日顿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口呼道:“倭国素来仰慕中原文明,慧日也是如此,还请老师准许小僧拜入医学院。”

小僧?老师?

马周看着眼前的慧日,眼里闪过深深的怀疑,他现在不过是二十五六的青年模样。

而这个倭人慧日,很明显都有三十好几,额头上的皱纹比他的年龄加起来还大。

至于……老师?

“在下万万不敢接受……大师的跪礼,还请大师起来。”马周心中有点嫌弃道。

他直到现在也不过只收了周寒一人作为弟子,而医学院教导其他学生,只不过是他用来糊口的一份工作。

老师的这个含义太大,意味着他自己要倾囊相授。

“老师,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慧日虽然年纪大了些,但有着一颗孜孜不倦学习的心啊!

倭国的百姓,时时刻刻都在忍受着疾病与饥饿,有时下一场雨,就会有几个孩子因为伤寒而死去……可是小僧却听闻医学院已经有了解决伤寒的法子,比汉朝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更为全面。”慧日跪地哀求道,说到倭国百姓苦状的时候,他也忍不住潸然泪下。

看着慧日那饱经风霜的黝黑面孔,以及听到倭国黎民苦楚的境地,他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马周感觉他的心顿时动摇了起来。

“不行,不行,青霉素是我朝机密要闻,万万不能泄露给你。”马周心中坚定道。

但是看到曲江坊这么多的倭人也不好打发,于是推辞道:“你等番邦还是递交国书给鸿胪寺,看到时候陛下圣裁。”

慧日低下头的眼睛一亮,原来那个东西是青霉素啊,要是学会如何生产青霉素,那么他们倭国百姓就再也不用担心伤寒死人。

虽然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对伤寒的治疗作用也很大,可是倭国地方狭小,药材实在太过稀少,想要治病,就需要前往中原采购药材。

这往返途中,或许只值一文一两的药材,到了倭国后,就价值一钱,普通百姓哪能吃得起?

“国书?”慧日脸色顿时面如死灰,将心比心,如果他们有这种秘方,肯定偷偷捂起来不轻易示众,那么唐国呢?

若是前去给鸿胪寺提交国书,那么一旦李世民拒绝,他们获得青霉素秘方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就在此时,从远方而来的声音,顿时再次激起了慧日内心的渴望与执着。

“马先生,怎么能对番邦友人说这话。”李渊走过来,轻声呵斥。

马周自然唯唯诺诺,眼神中有点不自然。

说完之后,转而和善的看着慧日,笑道:“某前些日子听说过,万年县县衙抓了一个倭国的遣唐使,想来就是你。”

慧日连忙点头称是,他眼前的大贵人身边围着宫女宦官,而且还有一群禁卫保护。

不用猜,此人定然就是退位的太上皇,大唐第一尊贵的人。

当然,也是医学院的院长,甚至有传言称青霉素就是太上皇研制出来的。

在长安的各个道观,都会有碑文记载太上皇得太清圣人在梦中传授医术。

第一百一十章:束脩

想通了太上皇的身份,再加上此刻太上皇对他的和善语气,慧日心里立马就欢喜的厉害。

看向太上皇的目光也变得极为恭顺,他匍匐在地上,一拜道:“下国番邦使臣慧日叩见大唐太上皇,愿太上皇福寿安康,平安万年。”

李渊自然也不能让慧日这么一直跪着,随口就让他先行起来,顺便纠正了他的叫法。

然后李渊便引着慧日进了医学院,总不能一直在曲江坊门口说话。就这过来的片刻功夫,就有几百人在旁边围观。

纵然他身边有个猴子,但不代表他愿意被人看猴子。

不久便到了医学院的柳园。

“慧日,你是日苯,不……是倭国人,怎么会起这么个名字,难道是你爹精通房中术?”

李渊转过身看了一眼在后面随行的慧日,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在他不多的前世记忆中,日苯人这个民族就很是奇怪,杨广还说“生我者与我生者,不可睡也,其他皆可。”

可到了日苯人,修水道的工人,送快递的,还有来家里的上司,或者老公的弟弟,反正应有尽有,就差日……苯人了。

慧日这个名字也是奇葩的很,李渊有时还会暗中想想,是他污了还是这世道就是如此?

慧日脸色有些涨红,支支吾吾说道:“出家人不懂男女之事,这是小僧师傅起的法号,道君若是不信,尽可询问小僧同行人员……”

艰难说完之后,慧日便再次向太上皇请求道:“还请道君让小僧入学,以救番邦万民之苦。倭国番邦之王定然会感激道君恩德世世代代,永不敢忘,若是道君肯的话,等小僧学成之后就乞求我王修建生祀,百万民众每日当虔诚祭拜……”

“入学当然可以,我大唐奉行的就是有教无类嘛。”

李渊含着笑意,不过他又绷着脸说道:“先前的马周,也就是阻拦你入学的那个人,你知道他为何要阻拦吗?”

“小僧不知。”慧日连忙摇了摇头,他的态度放的极其低下,甚至还给马周跪下,可是到头来却于事无补。

这一点,他也心生疑惑。

“亏你倭国老是说向来学习中原礼仪,竟然连束脩都不知道,这孔夫子收弟子的时候也免不了收几条肉干,可到了你这里,身为倭国使臣,竟然两手空空而来,你说某到底收你不收你?”李渊鄙夷的看着慧日。

青霉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民国时期甚至一克青霉素都能抵得上一两黄金。当然那是青霉素产量极低的情况下,有青霉素,就意味着可以多救一条性命。

李渊自从在救完李恪之后,就在翠华山上按照脑海中的书籍进行研究,等到了天花流疫的时候,就能少产量生产纯度比较高的青霉素。

但是唐朝毕竟比不上后世,所有的科技都是很落后的。

而科技这东西,向来都是木桶定律,盛放的水不是最长的木板决定的,反而是最短的木板。

例如医疗中,最常用的玻璃仪器,在李渊给吴福斌启示后,这才能产出白色通透的玻璃,但是在塑形上面还是不太如意,这需要大量的经验,而不是技术。

李渊这么费心费力的愚弄慧日,虽然有一点小小的民族情绪作祟,可更多的是对李世民这个败家子的防范。

李世民之所以被称为天可汗,除了战绩之外,就是对胡人和汉人一视同仁,所以唐朝是唯一一个出现大量启用胡人将领的朝代。

而魏征这个搅屎棍提出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其实并不多,安史之乱时,安禄山手下大多的叛军是汉人将领,反倒大多胡人将领却是非常忠心的。

另外安史之乱向来被认定为是内乱,而不是外侵,或许就是唐朝并没有狭隘的民族观念。

“败家子在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和亲的时候,送去大量工匠,难保不会将青霉素的技术送给日本……”李渊心里暗忖道。

“束脩?”慧日的脸色很是难看,涨红涨红的,像一只猴屁股。

他们倒不是不知道有束脩这方面的礼仪,只不过平常时候中原人大方惯了,只要有番邦朝贺,反倒会赐给大量珍宝礼物。

善于不劳而获,他们坚信只要姿态放低一些,就能取得技术。

可是不料,却在太上皇这里栽了一脚,现在竟然要钱?

“长安百姓传言中,太上皇是个仁厚慈爱的人,去年种牛痘救了不知多少流民……”

慧日想着想着,突然恍然大悟,喃喃自语道:“这是太上皇对贫僧的考验,他和那些唐国人并不一样,从来都没有歧视我,反倒嘴角挂着恬淡的笑意,好像叫……如沐春风,对,就是这个。

太上皇真正把贫僧当作弟子,才亲自开口问我要束脩费,定然是因为我的虔诚使他感动……”

“道君,放心,我倭国虽然贫瘠,但要凑足三两块肉干还是很简单的,过几日,小僧再来拜访道君。”

慧日恭敬的对太上皇施了个佛礼,然后面色严谨从容退去。

待慧日离开的稍微远了些,只能看到他依稀的背影时。

苏猛靠近李渊,慢声说道:“道君,末将看这群倭人,面色恭谨非常,面对百姓蔑视下能隐忍不发怒,而又精于学习,久之必为中原之害?”

李渊稍有点惊讶的看着苏猛,实在想不到这个大老粗怎么想到了这一点。

日苯与中国的恩怨情仇不必多说,东亚的地缘政治已经决定了不能容纳两个大国。

若是中原强大还好,国泰民安,可当中原衰弱之时,必有四方夷狄伺机啃咬!

而日苯就是那头最凶猛的狼!

狼从来都是养不熟的。

看到李渊疑惑的眼神,苏猛讪讪的笑了几句:“末将跟随道君也有多日,前些日子道君诗句中所提到的勾践,某想了想,那倭人不就是那个勾践吗?只是令末将胆寒的是,不仅……”

“不仅只有慧日是一个勾践,所有的倭人,骨子里就刻下了勾践的性子,那就是隐忍!”李渊眼睛微眯,心里有点胆寒。

苏猛摸了摸头,咧嘴一笑道:“不仅是勾践能隐忍,那些床榻上刚**的小娘也是一样,咬住枕巾也不肯叫出声,只要我大唐够硬,有什么害怕这些小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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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道君请注意身子!

李渊有时在想,在唐朝当个太上皇简直不要太舒服,尽管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等现代社会的娱乐。但是在皇宫中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厨子不会做的,那么就自己亲自下厨,看上哪个妹子,想搭讪就搭讪……

当然他的内心还是比较保守的,既然画屏已经委身了他这个“糟老头子”,那么他怎么想着也不能太辜负,再加上自身的腰也不是咋样好,对于美色倒也真的算是清心寡欲。

可这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终于有一天,太上皇来往医学院与翠华山的悠闲日子,突然破碎了……

翠华山上的寝宫,画屏身上披着一件薄衣,她柳眉紧颦,手指不断拨弄在案牍上的算盘。

算盘声啪啪作响,片刻后,她叫人将太上皇叫了过来,说道:“道君,自从咱们搬进这翠华山,秦王那边将蓝田等四个畿县划分咱们用做食邑,可是现在距离秋割还有大约两个月,所以那边暂时没有什么收入。

另外户部拨钱粮三万贯用以修建翠华山的太乙道宫,消耗钱粮约有两万五千贯,剩余五千贯。

还有宫中每月发的例钱,一月是三百贯,大半年也有三千贯左右。

但是曲江坊修建医学院,按照道君和秦王约定,咱们出八成,这就消耗了近万贯钱。

更何况道君承诺医学院贫寒学生……免食宿,可那边的钱粮也是咱们对工部下的驿站垫付,另外零零散散的助学金,奖学金,老师工资,总共每月在医学院的花费就有一千贯!”

李渊懵了一下,木讷道:“画屏,你的意思是……?”

画屏抚了一下额头,眉宇间有点无奈,将账单指给李渊,说道:“道君,咱们宫里现在只剩三十贯五钱四十文,还有欠工部那边的一千四百三十贯。

照臣妾说,道君做的已经够多了,那些贫寒士子他们也是有手有脚,可……在医学院里面他们吃住不愁,每隔七天还有一顿肉食,就算是臣妾乡下的财主也没有那么逍遥快活,理应缩减在医学院的开支……”

李渊接过账本,细心的看了起来,可是越看心里越吃惊。在这上面,每一笔的支出他都看的触目惊心。

与画屏打官司的林家,为了十贯钱,都敢铤而走险前去告官。

这些数万贯的支出,能做多少人的嫁妆?

这其中支出的大头自然是修建医学院和翠华山宫殿的花费,然后就是每月为贫困学生垫付的食宿费还有给老师支出的工资。

杂七杂八算下来,宫里的例钱是每月三百贯,而每月支出都至少有一千四百五十三贯钱。

简而言之,入不敷出!

“等等,某在医学院旁边还建了一个养猪场,创造的收益也不少吧。”李渊脸色有点尴尬,他只管许诺,但是一点也没有顾及自己的财政状况。

自从李世民登基之后,自然是格外优待他,但是这优待也是有限量的。

例钱三百贯,或许相对于国库来说很少。可是要知道,就算是长孙皇后,一月的例钱也不过五十贯。

但长孙皇后太过节俭,就连自己平日吃饭的饭菜也大多是她亲自采摘,所以手头上反倒非常宽裕。

而李渊呢?

“道君,那些猪仔才几个月大……就算将那几百头肥猪全卖了,也不过一两千贯左右。”画屏柳眉皱的更深了。

“不就是……钱吗?”李渊拍了拍胸膛,顿时涌出了一股豪气。

在古代,凭借后世的科技,他还怕缺钱花吗?

可是……到底点哪个科技树?

李渊皱着眉头,在寝宫走来走去,嘴里呢喃道:“玻璃?不行不行,我在格物碑上之所以提那个问题,就是想要技术随着时间慢慢发酵,最后假托给学生。不然……李二肯定会疑惑为啥太上皇还懂工匠?”

懂得医术已经了不起了,这还是拉扯上了李耳,玻璃现在操之过急,反倒不美,人哪有十全十美的。

既然玻璃不成,那么好像……发明其他弄钱的科技,肥皂、香水这些好像都不成……

对了!香水!

在想到香水的片刻,李渊蒙上一层阴霾的心顿时舒畅了起来。

这世上最容易赚的钱便是女人和孩子手中的钱,至于男人,一般都很吝啬在自己身上花钱。

香水这东西也不是很难造,就是调和香料和乙醇按照一定比例混合。

而提炼乙醇的时候,顺便也可以酿造烈酒,烈酒不仅能消毒,在古代的市场也是很大的。

李白会须一饮三百杯,喝的是米酒,哪里会醉人,可若是换上白酒……

恐怕喝上一两杯醉倒之后,还敢不敢再放豪言?

画屏看到李渊绷紧的脸色渐渐舒展开,她还以为是他想通了,撅着嘴,像极了精打细算,吝啬的佟掌柜,慢悠悠说道:

“道君可是心里想通了?也对,那些贫困学生与道君你有什么关系,咱们也不是做慈善的,自己手头上都不够用,何必打肿脸充胖子,白白当冤大头。”

可是没想到李渊只是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紧抱着她玲珑的身子,脸色一正道:“画屏,你可别小瞧这些寒门士子,周寒现在已经是京兆府的将作监录事,位列九品,一旦他们渐渐成长起来,到时候……某就有大用啊!

所以……某就算是吃糠咽菜,也得让他们能够完成学业。”

“到时候?”画屏目光一闪,可随机眼里的神色也渐渐黯淡下去,也顾不得太上皇乱摸的咸猪手。

她心里想着:“道君现在已经有六十岁,虽然看似康健,但难保有一天……也似那封德彝一样,摔倒在刑部衙门的台阶上,最终……一命呜呼。”

古代,平均寿命也不过三四十岁,能活过六十岁已经算是高瘦,七十岁那是古来稀。

而帝王……往往难以长寿,在五十岁,六十岁之间,驾崩的帝王数不胜数。

“道君,你今后可要好好养好身子,否则臣妾万一……有哪天起来就看不到你了……”画屏正说着,泪水便夺眶而出,顿时哭的不成样子。

“额……”李渊心里有点无语,他都想跟画屏说自己的寿命恐怕比她还要长点,只是这句话他咽在口中,一直也没有说出来。

他可不想被人当作精神失常的傻子。

一点碎碎念

哎,说一句,柿子的收藏着实不算少,现在是6670,在同期算是中上,可是推荐票太少了。

有的作者同僚说,去向读者求票啊。柿子求了好几次,最初读者投票的不少,可是到后来越来越少。

最近几天,也只有一向支持我的读者在默默的投票,感谢叶恒111、两斤、荒草我爱你,为国选材无限光荣、枯穹极坤、时间等于回忆、不爱波波糖、仙狐等人一直以来的推荐票支持。(或许写的不全面,但是这是我能记住的人了,每次夜里辗转反侧,看到他们的推荐票,心里都会安慰。)

我的更新向来不稳定,一直以来集中在晚上的十点和凌晨一点或者凌晨十二点左右,这个时间点大多读者已经休息了,所以推荐票就少了,反正我是这样安慰我自己的。

或许是内心的一点侥幸心理吧,我一直认为我的书推荐票不多,但收藏增的多,这证明我写的还是可堪一看的,只是同期有更多优秀的书,读者投给他们了。可能还有更新的原因,作者更的章节太少,太水,所以就不投票。

还有好多的读者,在书评喷我写的题材不错,创意不错,就是被作者写的恶心了,这点我从来不反驳,但是我会删一部分帖子。(这是作者的权利,还请诸位谅解。)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老生常谈的,可是能在前期的推荐中,脱颖而出,我想我还是会写书的。

发布完新章节后,我都会默默的看上几遍,对其中的病句、错字进行修改,当看到有读者发表本章说的时候,内心也是非常高兴的,单机并不是一件什么可以高兴的事情。

最后说实话吧,柿子看到不断增加的收藏,和少之又少的推荐票,心里也是有点崩溃的。也因为这样,前几天想晚上努力更新一把,然后却发现没有读者理我,再加上眼睛在暗中写书确实难受,就草草更了两章就没再熬夜。

推荐票对上架后的作品没有丝毫用处,可是在未上架的作品,确实责编参考推荐的一个数据来源。

有时候,求的多了,却没有人理,那种滋味确实很难受。我记得我曾经看宅猪下面书单的评语时,单主说了一句话,猪曾经向读者求过生日祝福,可却没有几个人理他,他的心很碎,所以自此后再也不像读者求票什么的。

我自然不能和宅猪大大比,但是……哎,这条揭过。

柿子求的也有些心累,那么便一切随缘,我今天默默的将以往求推荐票的字迹删了七七八八。

今日过后,柿子看开了,这本书的成绩毕竟比我之前单机六个月的书好多了,我在进步,那么……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所以今后柿子在书中绝不开口提推荐票、月票、打赏这类话题,只会默默的写书。

另外说一下更新规则,今后如果没有变故,应该就是如此。

早上八点更新一章,晚上八点更新一章。

之前打赏一千点加更一章实在是忙不过来,所以打赏五千点加更一章,打赏一万点加更三章,打赏盟主加更十章,大概就是这样。(我码字速度不快,两小时才能一章,还请见谅。)

今天先一更,需要调整下心态。等晚上更新的书友,也不必再等。

上面只不过是柿子内心的碎碎念,写出来心里畅快了不少。

第一百一十二章:香水(一)

李渊前世是个苦逼的网文写手,写网文的十之八九基本都是宅男,与外界的接触本就很少。而写历史的写手,既不像都市那群屌丝,也不像女频那群腐女黄的阔怕。

但比其他写手更可怜的是,写历史的写手虽自夸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途还能摆摊算算卦,排兵布阵都是小意思,但他娘的大都已经谢顶!

好在李渊穿越之前是二十岁左右,头发还未掉的太严重,但宅男属性的光环笼罩下,交女朋友的几率小到比芝麻粒都看不清。

所以前世木有女朋友的李渊,看到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女子靠着他肩膀低声哭泣,瞬间脑子就有点卡壳,尽管他们已经有了肌肤之亲。

“放心,某虽然年纪有些大了,但好在身体还算硬朗......某答应你,一定会活的好好的。”李渊抚着画屏的背部,柔声安慰道。

当然他也顺便揩了揩油,他们两人在一起已经有了小半年,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

好生安慰了一段时间后,画屏低声抽搐了几下,抹着美眸上的清泪,抿了抿红唇,说道:“欠工部那边的一千四百三十贯,一千贯是营建医学院所欠,另外四百三十贯是贫困学生的食宿费。按照往例,是每月的二十三号由咱们拨款,臣妾这里倒是还有些昔日皇后打赏的首饰和一些私藏,倒也能抵个一百多贯,再卖些养猪厂的肥猪也能有个两三百贯,剩下的......臣妾前往蓝田等县的衙门催催,虽然秋收没到,可往年府库也能有些积粮,倒也能抵一段时间用了。只是......道君要好好思索一下,下个月怎么向工部交代?”

长安各坊的客栈、驿站、食肆大多是由工部所建,以供各地官吏来京时有个歇脚的场所。当然对于官员来说,驿站提供的服务都是免费的,但驿站一般来说都是自营模式,既然给官员免费,自然要向旅居的行人收费。

医学院虽带有官方性质,但总的来说偏向太上皇的私人更多一些。而且更重要的是国子监的监生在长安的食宿也不是免费,凭什么就给医学院的学生免费?

所以这方面的食宿自然就由太上皇所出。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工部竟然敢向太上皇要钱?实际上在古代,皇权虽大,但也难逃一个“理”字!

隋唐实行三生六部制,一般而言皇帝下圣旨时,先要移交给门下省进行审核,门下省同意后,再在中书省进行发布,而尚书省就是最后执行的部门。若是皇帝没有通过这样一套流程,直接发行的圣旨则被称为中旨,碰到较真的官员,中旨是不合法的,完全可以拒绝执行。

可以说,要是皇帝想要修建个御花园,如果用自己的小金库,那么户部就不会过问,若是想要从国库拨款,户部就有权利同意或者否定。

与此相同,工部的钱一分一毫都记在账上。哪怕你是太上皇,拜托人家不鸟你,先走流程去!

“好画屏,别哭。”李渊心里有点感动,随即说道:“某已经有办法赚钱解决这些问题,你不用担心。”

说完之后,他再次强调道:“教育乃是强一国之本,也是开盛世之前提。况且.......那些士子对某今后大有用处。”

画屏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然后颦眉道:“道君,到底该怎么赚钱?可千万别到最后又是一笔开销......虽然咱们倒是不至于饿死,可在秦王那里,终究有点不太好看。”

自从那次骗了李世民后,画屏的心也就越来越往太上皇这里偏了。毕竟当初三司会审可是经过皇帝陛下默许的,而太上皇又有如神邸一般出现在她面前。两相比较之下,就算之前作为秦王府的侍女,可她现在却是太上皇的人了。

李渊听到画屏质疑的话,脸色有些尴尬,说道:“画屏你有没有听过香水?”

怕画屏听不懂,他又耐心解释道:“香水,顾名思义就是很香很香的水,在身上喷一滴就能香一整天,比你每天沐浴的时候用花瓣泡水好多了。”

“这个.......道君你是不是偷看臣妾沐浴了?”画屏小脸红扑扑的,像一只熟透的茶叶蛋,腮红的脸蛋让人直欲想咬一口。

额!?

关注点完全不同啊?

李渊虽然承认他曾经偶尔从门缝瞧过零星半点,但他那绝对不是有意的,而是上天冥冥之中巧妙的安排。

这话题绝对不能谈,再谈他这点小癖好就暴露了。

过了片刻,李渊终于向画屏解释清楚了香水的样子和作用,只不过画屏的反应有点不一样,她颦了颦眉,说道:“前些日子,道君让臣妾派人搜寻西域商人有没有携带西域种子,种子虽然没找到,但你道君你所说的‘香水’,臣妾这里倒是有一瓶。”

说罢,画屏起身走到偏殿的暖阁,在梳妆台一阵摸索,最后拿出一个白瓷小瓶,她朝着手上倒上了一点。

“据善娄籁,也就是那个西域商人说,这东西产自波斯,只不过它不是道君所说的香水,而是香油,价值五百文呢!

臣妾对此物可是心疼的紧,在皇宫里面,这东西也不多见。”

李渊走进仔细看了一会,瞬间了然。画屏倒在手上的香油,淡黄色的液体,闻之有淡淡的香味。这香油是用香料结合动物油脂做成的,并不是香水。大概类似于九十年代盛行的几分钱唇膏,用动物油脂做成的,有助于防止嘴唇干裂。

“不一样,某所说的香水,比你眼前的更为珍贵。”李渊自信一笑。

十七八世纪的巴黎,是屎尿横行的年代。法国国王出行的时候,身边的侍卫都会带着雨伞,因为在街上,随时都有高空坠屎。

法国人当时会将便桶里面的屎尿,在每天早晨打开窗户时,从窗户倒下去。

可是.......自从香水发明后,巴黎瞬间变成了香水之都!

香水里面增添的乙醇,就注定它的挥发性比香油高上无数倍,也就是更加香气扑鼻。

“当真?道君若是将此物造出来,可定要给臣妾一瓶。”画屏欣喜道,若是真有香水此物,那么每天都能香喷喷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香水(二)

“香水造出来之后,肯定第一个就给小画屏。”

画屏提出的要求,李渊自然满口答应。香水这种上流社会的奢侈品,自然需要上层人进行推广。而在唐朝,最上层的贵妇除了后宫嫔妃还能有谁?

当然作为他的女人,香水肯定是第一享受的。

话说到这里,李渊脑海里也开始思索,到底该怎么制造香水?

想要造香水,首先就是提取乙醇,也就是对酒水进行蒸馏。而蒸馏酒的发明,那还是宋朝的时候。

宋朝那时候到底是怎么制造蒸馏酒的呢?

他徘徊了几步,突然拍了一下大腿,脑海里顿时年头通达,紧紧抱住画屏,亲了几口,才问道:“画屏,你知不知道膳房蒸米饭用的是什么东西.......算了,贫道这就去膳房一趟,去找找看,看有没有适合蒸馏的器具。”

他记不太清宋朝到底是怎么做出蒸馏酒的,只是......依稀记得宋朝蒸馏酒所用的器具早在先秦就有了,不过在那个器具好像在唐朝是在厨房做饭用的。

只不过,那个字太过难写,时间长他就忘得一干二净。

说罢,李渊便急匆匆的在殿前穿了靴子,带着宫女朝着道宫的膳房走去。而在一旁脸色酣红的画屏却轻啐了两口,她正在想着太上皇问的到底是什么,可是这么一转眼,太上皇就消失不见。

膳房位于太乙道宫的东南方向,从寝宫门口开始,先向左三百步,再向右一百五十步,便到了膳房。

李渊平日里没少在膳房给自己打打牙祭,做些唐朝没有的新奇炒菜,所以他对膳房里面也算是比较熟悉。

作为皇家膳房,里面着实不算小,足足有农家两件大瓦房那么大。而且里面的食材也算是多种多样,比如从黄河捕捞上来的黄河鲤鱼,价值千金,另外山林里面的珍馐也是必不可少,熊掌、鹿茸、人参,有时也有海边各州县各种新鲜海鱼......

至于里面做饭的器具,也是多种多样。别看唐朝做饭方式比较单一,无非就是蒸或煮,但是仅仅以煮而言,就有用鼎、钟、锅等各种各样的器具进行煮食。

仅仅靠他一个人分辨,无疑太过困难。

所以太上皇一进去,便召集所有的庖厨,询问蒸饭所用的器具都有哪些。

十几名庖厨中,其中有个机灵的,听到太上皇对‘蒸馏过程’的大概描述,开口道:“道君所言,在进行蒸煮时,有大量蒸露产生的,应该就是平时蒸米饭所用的甑。”

“甑?”李渊皱了一下眉,单单提这个字他也有些懵啊。

想了想,实验才是检验一切的硬道理,于是便吩咐出声的那名庖厨引他前去看看。

未消片刻,李渊便见到了庖厨口中所说的甑。

甑子,造型略像木桶,有屉子而无底,在它的底部,有细密的小孔,可以用来渗出蒸汽。大概相当于现代的“蒸锅”。

而在太上皇眼前的甑,有两件,一件是陶器,另一件则是用铜铸成的,看起来比陶器的精密不少。

“道君,这两件甑子,陶器的甑子是用来给宫廷里面的宫女、宦者做饭吃的,而另一件铜甑,则是用来给贵人做饭吃的。”庖厨指着两件甑子说道。

李渊点了点头,走到两件甑子面前,开始仔细观察了起来。

铜制甑子,约合后世的电饭锅差不多大。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下分体是一只圆型蒸汽锅,上分体是像只木桶的冷却器、敞口,底是半球形的穹窿底。

陶制的甑子比铜制的略微粗糙一点,上下衔接缝隙比较大。

只要在甑的上面加个顶盖、管道和冷却装置,让蒸汽能够凝结流出来,这便是太上皇想要的蒸馏器了。

就在这时,画屏拖着淡粉色的长裙,气喘吁吁的走了过来,说道:“道君所要找的......就是这个样子?”

她的神情很是不满,因为着急赶路,额头上泌着一层细汗,脸蛋也遍布红晕,但看颦着眉,就知她此刻的心情不大好。

“你可别小瞧这甑,它所创造的财富超乎你的想象......”李渊眼神中难掩兴奋之色。

有了蒸馏器,就可以蒸馏出烧酒。或者继续提纯出乙醇,也就是酒精,酒精可以用来抑制伤口感染,也对医学有很大的进步。

当然医用酒精只是一小方面,酒精和香料混合后,就可以制造出香水。而香水的利润,难以想象。

皇宫中的嫔妃,长安中的贵妇,乃至整个大唐都将会对此着迷。每年大唐消耗的胭脂有多少,那便意味着消耗的香水即将有多少。

而且香水的制作,近乎垄断!

这是一笔多么大的财富!

当然蒸馏器的好处还不仅仅如此,还有烧酒,或者白酒。后世贵州省的生产总值,茅台占据的份额几乎达到了八成。

一个酒企,经济堪比一省!

只不过太上皇根据后世的历史走向知道,在贞观初年,天灾不断,明年就会迎来关中大旱,粮食大量减产。

这时候,卖烧酒是丧良心的生意。

既然烧酒弄不成,那么太上皇只能讲目标着重在香水上面。

“司忠,咱门翠华山上库存了多少酒?”李渊对着之前那个站出来的庖厨说道。

司忠有点矮胖,说话时,脸颊的肥肉一抖一抖,他微楞道:“道君,咱翠华山上还有大概五十罐黄酒,八罐凤酒。”

古代酿制的酒是酒与糟混在一起的,到了周代,才有了所谓的“清酒”。

清酒,最早是与祭祀有关,人们在祭祀时,曾束一把白茅草塞在一种酒容器口上,将酒醪倾倒在茅草上,让酒汁渗下去,以象征被神饮用。这大概就是最早使酒汁与糟分离所用的方法。

古人对祖先、鬼神是十分畏惧和崇敬的,祭祖先祈福求祚是可信的。当时人们还没有条件普遍漉去酒糟只取酒汁的,就证明了除去酒糟的酒——“挫糟”来招魂。

无论漉出的酒,还是压榨的酒,酒精含量都不会很高。

在太上皇前世时,农村的条件已经很不错,一些人家都会在家里弄上一点自酿酒,用来在过年招待客人,他家自然也不例外。

所以在给父亲帮忙的时候,倒也耳濡目染。谷物原料发酵时,酵母菌受到酒精的抑制会停止繁殖,发酵作用也就停止了。现代的黄酒系列都是在压榨的方法取得原酒,这种方法酒度是不会超过二十度的。

这种酒难以喝醉人。

而司忠所说的凤酒,最早起源于西周,也是历来的贡酒。后世甘陕一代的西凤酒,就是打着这个的招牌。

黄酒是浊酒,酒槽和酒水并未分离,而凤酒则是清酒。

第一百一十四章:道士那里有蒸馏器?

在太上皇的吩咐下,三十几名小宦者哼哧哼哧的费劲从道宫府库中将所有的酒水全部搬了出来,在膳房前面的小庭院中摆的满满都是。

黄酒酿造过程并不费心,属于低度酿造酒,酒精含量一般在14%到20%之间。在后世就有大名鼎鼎的绍兴老酒、女儿红、状元红、花雕酒等等。

黄酒的酿造,几乎五谷杂粮皆可,不过关中一般是用粟米酿造。

而凤酒这一从西周就传下的老牌子,素来是御酒,虽是清酒(酒槽与酒液分离),但度数还是不高,只是口感上比黄酒更为甘洌些。

不过再名贵的酒,在太上皇这里就如同平常百姓家的白开水。

太上皇用起来也是毫不吝啬,将两罐黄酒倒入甑里面,然后架起锅炉。

片刻后,司忠满头大汗,但依旧坚持的挥舞着蒲扇,亲近太上皇的机会可是好不容易才争取的,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放弃。

锅炉下面的火力越来越猛,甑盖不断冒出滋滋的蒸汽,可是大多在经过太上皇在上面放置的简易冷却器之后,就凝聚成液体,顺着管道,流到小陶罐里面。

李渊手指伸进小陶罐里面,沾了点已经冷却好的酒液,尝了一口,可是瞬间他的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了。

提纯后的酒液,的确是比之前更有酒味。但是这点提升,却是微乎其微。

稍一思索,他便想透了原因。他用甑子做的简易蒸馏器,虽然能够提纯一酒精含量,但是毫无疑问,受到外部条件的干扰太大了。

例如从甑盖细孔中冒出来的蒸汽,他只能很少的收取一部分,而更多的部分则是华为蒸汽跑了,鲜有能碰到冷却器的时候。

乙醇的沸点大概是78.5摄氏度,比水的沸点要低的多。

看到太上皇脸上露出了不满之色,司忠摇动蒲扇的力气更大了些。没过一会,甑子里面的一罐黄酒便很快就蒸发完毕,在小陶罐里面只留下了比之前三分之一不到的样子。

一个钟头之后,一罐黄酒,只剩下大概后世一小瓶香水的量。

酒精的含量确实已经达到了扑鼻就可闻的地步:

“可惜……这蒸馏提纯出来的酒液实在太少太少了,而且达到标准也是差了一点。”李渊闻了闻小陶罐里面的气味,心里略微有点可惜,便不由的感慨道。

用甑子做成的蒸馏器,蒸馏的效率太低了,也浪费原料。这一罐黄酒,怎么也得近百文文钱,可是这一小瓶香水能卖多少钱?

更何况,香水也不仅仅只包含乙醇,而且还必须加有香料。最常见的香料是开的百花,牡丹、菊花、茉莉等等,当然也有从西域进过来的香料。

但无一例外,香料的价格也并不便宜。

“必须要对这简易的蒸馏器进行改进,此事刻不容缓。”李渊心里暗忖道。

他总共欠工部一千四百三十贯,必须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找到法子补了这个窟窿。

假如说如果不改进蒸馏器的情况下,每一瓶香水的收购价首先就要占到一百文左右。香水是面向贵族,上层社会,因此定价高一些无可厚非。

就算订到五百文的天价,可如果不改良提高效率,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但让李渊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司忠摸着额头上的汗水,喘息断断续续的说道:“三年前某的娘亲病重,某没有法子,只能前往长安的应天观求药。

在求药途中,看见两名道长带着两个童子。童子负责给炼丹炉烧火,就跟某现在一样,只不过炼丹炉流出来的不是金丹,而是水银!”

“水银?”李渊心里瞬间就炸开了锅,自古以来,华夏的道士每朝每代就少不了炼丹。

火药术这项四大发明,或许早在秦朝就有有记载。是一个方士炼丹,然后药性相冲,最后不了了之。

但是最终还是被唐初的孙思邈,孙老神仙在炼丹药的时候发现了。

就是不知道孙思邈到底吃没吃他所练的金丹?

按道理说,吃金丹迟早重金属超标。可是令人无奈的事,孙思邈依旧火的挺自在。

“道君所言极是,水银价格本就昂贵,某曾仔细观察了应天观道士们炼丹的场景,往往磨好的朱红色丹砂倒入炼丹炉中,最后便可得到珍贵的水银……”司忠努力回想道。

朱砂,一般来说主要成分就是硫化汞,经过道士们的炼丹之后。硫化汞也就是丹砂,就是逐渐分解,最终分解为二氧化硫和汞(水银)。

“那么你的意思是……在道观里面有类似这样完整的的蒸馏器具?”李渊心里存疑道。

司忠眉头紧锁,犹豫半天之后,说道:“那是某前些年看到的,虽然时间有点久远,但是脑海中的记忆倒是很熟悉,历历在目,仿佛是昨夜一般……”

“既然这样,那某就要去找找孙思邈,毕竟论起关中道士谁最厉害,就是属他了……看他到底有没有办法。”

孙思邈的主业是道士,而不是郎中,郎中只是他业余的一个爱好而已。

中国的四大发明,分别是造纸术、指南针、火药术、印刷术。

其中的火药术早在秦朝时候,有方士为始皇帝炼丹,就发现了不知什么原因使炼丹炉炸裂。

后来的孙思邈经过多次炼丹失败,最终总结出了黑火药的炼制方法。

太上皇若是想要从道士那里寻找完整的蒸馏装备,在关中除了孙思邈外,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这种本事。

毕竟炼丹可不是想练就能练的,这玩意极其耗钱,也只有孙思邈这种道教名士才有能力玩。

而此刻。

皇家医学院,副院长的昌道院。

孙思邈看着眼前炸裂,碎成一地的炼丹炉,心里顿时在滴血。

里面有放置的铅、曾青、雄黄、水银、铜粒等等各种材料,可是突然间这里却是一片狼藉。

炼制的这些材料,加起来都有数贯钱。

“谁在害老道,老道好不容易炼制一般的时候,打了个喷嚏,就什么……什么……也没有了。”

“额的娘咧,要不是狗日千杀的,额的……长生不老仙丹就不会这样失败,如果没有这次失败,额的心情就不会如此沮丧,如果心情没有这么沮丧,额也不会……”

第一百一十五章:太上皇你肾虚!

次日清晨,黎明刚刚破晓,角楼的晨钟被戍卫的将士用木锤撞响,各坊田圃间饲养的雄鸡也屹立在碎石的高地......各种声音的混杂,开始唤醒沉睡的长安城。

皇家医学院,昌道园。

打一进门,闻到了那一股淡淡的化工味道,太上皇就知道,这就是孙思邈炼丹的地方。

为了让孙思邈专心教书,****特意在医学院划了一部分地方送给他,让他吃住就在学院。

可是没想到孙思邈这老头挺倔强,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死活没有接受。反倒是在曲江坊邻近医学院的地方租了一间宅子。

因为李渊最近去医学院的时间少了,倒是没有来过孙思邈新搬迁的这所宅子。

这一次是新来。

宅子坐北朝南,两进的院子。看起来略微有些破旧,蒙尘的行阶,低矮的屋檐,影壁上雕刻的飞鸟走兽,已经有所缺漏,斑驳的石灰墙面有的已经掉下......

李渊刚绕过影壁,便看到了一个在院中靠墙角蹲下的小道童,费劲的执着木杵,木杵在灰色陶罐里,似乎有点艰难的碾磨着什么东西。

他走过去,问了一下,顿时感觉刺鼻,皱着眉头仔细瞧去,里面是一些黄色矿石,有点像是硫,但他有点不敢肯定。

小道童这才发现有客人进来了,不过他并未慌张,似乎是司空见惯,将握着的木杵放下,整了整道服,说道:“小道清心,见过贵人,贵人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唤师兄前来拜见。”

太上皇今日穿的不是道袍,反倒是普通的褐色圆领长袍,这番打扮如乡下财主一般。若是不仔细看,便隐没于众人。

小道童当然没有那双慧眼,而是看到有几名年轻卫士站在太上皇身后,他们身材魁梧,窄袖下面隆起的肌肉,便是在军中,也是少见。

更何况他们每人腰间都挎着佩刀,刀鞘鲜亮,里面的佩刀定然也是非凡。

有这种侍卫保护,太上皇焉能不是贵人?

李渊点头称是,不过小道童进去唤来的并不是孙思邈,而是一个长相颇为老成的中年道士,表情有点木讷,手掌皲裂,褶皱处夹杂着黑色的污垢,包括脸上也是这样。

见到太上皇有些奇怪,那名似老农的中年道士开口解释道:“贫道清羽,今年四十有三,五年前师傅经过潼关,我那时深染重疾,后来得靠师傅救治活了性命,就自甘为师傅手下驱使的行役......

得蒙师傅不弃,便收我作了个门下的记名弟子。贵人若是对我师傅有所求,还是先等些时辰,作夜师傅熬夜熬的久了些,才刚刚入睡半个时辰。”

说罢,脸上便焕发着不一样的光彩,似乎是有荣与焉。

太上皇想想也是这样,孙思邈在关中素有盛名,救治的黎民百姓不知凡几,而且这个时代人的心思还是很淳朴的,知恩必报!

再加上有名人效应的加成,自甘为奴仆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而关中向来好任侠,意气行事反倒会让人心生敬佩。

春秋时晋国的豫让杀妻杀子,吞碳毁声,潜伏在赵襄子身边三年,才进行刺杀,就是为了报当年智瑶的知遇之恩。

孙思邈的弟子分为两类,第一种是学医的,医学院的讲师大多就算是如此,他见的也多,而另一类便是修道的,太上皇倒是几乎从未见过。

另外清羽所说孙思邈刚刚入睡,李渊也心生理解,毕竟现在的孙老神仙已经近八十岁了,让他等一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尊老爱幼人人有责嘛。

所以他对于清羽和清心两人不认识他,并未感到奇怪。

清羽微微眯着眼睛细心观察了太上皇片刻,有着老农独有的狡黠,他的看人一向很准。

总共六名护卫,而这名贵人看他的年龄,大约也有五十左右......

五十左右的贵人进入“道观”,能所为何事?还不是在床上的体力不精,于是想要在师傅这里求取一些壮阳药,或者助兴的丹药。

于是清羽故作深沉的沉吟起来,脸色一紧说道:“贵人最近可是感觉睡醒之后脑袋晕沉,而且坐久之后腰背也有刺痛之感?”

太上皇心里有点小懵,想想也是这样,于是点了点头。

清羽眉宇间的神色更兴奋了,不过因为长相略黑,倒是看不清表情,他皱眉沉声说道:“贵人你这是阴阳不调,肾间精气不足,常有虚况,想必在床榻上也是不尽如意......贫道这里有一瓶玉神丹,乃是师傅游历故齐时,在海边意外进入三仙岛,在那里见到神女,在神女指点下,开炉炼丹,最终成玉神丹三瓶。

只是可惜玉神丹虽然极为精妙,但毕竟是神仙之物,师傅这些年救治病人也消耗几乎一空......”

李渊双眉一挑,脸色笑容渐渐凝滞,这不是说他肾虚吗?

他哪里都虚,可是唯独肾这一方面都保养的不错,于是皱了皱眉,反驳道:“某的肾好着呢,休要胡言。“

太上皇心里跟明镜一样,他又不缺寿命,怎么敢作死吃这些道士的丹药?古代华夏的皇帝可是不少吃道士炼制的丹药,但大多都一命呜呼。

纵然不死,可几乎都是处在将死未死的边缘。

明代的嘉靖皇帝,亲自炼制丹药,但也逃不过磕丹药磕死的后果。

道士哪里都好,就是死改不了炼制丹药的臭毛病。

可是清羽明显没有意识到太上皇已经心生不悦,他认为那只是肾虚病患垂死挣扎前的狡辩而已,他走到太上皇身边,压低声音说道:“贵人,你可曾听说过......太上皇?去年太上皇意外遭刺客刺杀,就是我师傅前往救治的。

那用的可就是玉神丹的最后一颗!”

见李渊眉头皱的更深,清羽一声轻笑道:“贵人不必担心贫道欺骗于你,要知道就连垂危的太上皇都让玉神丹救了下来。贫道手中的虽然不是在三仙山采摘神药所炼制的仙丹,但也是师傅遍访名山大川,钟灵琉秀之地采摘的上好药材炼制而成,功效虽比真正的玉神丹有所差距,但也有三成效用。”

第一百一十六章:欲长生否?

清羽心中很是笃定眼前的这位贵人定然是前来买药的,自从他们在曲江坊这里安了家之后,每日从师傅手中求壮阳药的达官显贵不可胜数,就连院前的旧门槛也踏的破烂了些。

昨日就有一白发苍苍的老头就颤颤巍巍走进了他们这里,腆着脸死活不承认是给自己买药,可当他讲玉神丹交给那老头的时候,那眼中的兴奋神采就连他也险些吓了一跳。

生怕这老货就这么一吃,就再也起不来。好在他也是个伶俐人,让那老汉将玉神丹在温水中每次化开四分之一,药效顿时就降低不少,达不到擎天柱的级别,顶多算是个轻捻抹复挑。

可是那老货给的钱却是一块金锭!

大唐金银稀缺,一般是以铜钱和绢帛作为货币。但不是说金银就不是钱,只是兑换有些麻烦,还要去东市的首饰店去换钱。

那一块金锭大约有三两重,换的钱有四十五贯三钱,足以再购买一些炼丹材料,过上几天好日子。

昨天下午师傅的炼丹炉又炸了,这已经是这月的第二十三次......

像昨日那大主顾可不多,而眼前的太上皇却让清羽心中很是激动,他便咳嗽了一声,靠近太上皇,说道:“这玉神丹,虽是凡品,但贵人想想,这可是神女亲自传授的丹方,保管阁下在床榻上.......龙精虎猛。

而且一颗五贯钱,多么划算啊!”、

说完便从衣袖间掏出一羊脂白玉小瓶,从中倒出两颗淡蓝色、鸽子蛋大小的药丸,芳香扑鼻。

太上皇老脸抽了抽。很不自然。一般的药丸,哪有如此香,肯定是加入了什么香料,那东西能吃吗?而且就这晶莹如玉的淡蓝色表皮,怎么看也像是镀上去了一层化学物,吃下去都有可能毒死人。

他不禁怀疑,孙思邈到底怎么活到了八十岁?

“清羽,你误会了,某此次来找孙道长,不是前来求药,而是想......”李渊一下子愣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和清羽说。

他略微思索了一会,干咳一声,说道:“某此次过来是想......亲自看看你们是如何炼丹的,就是想站在一边观看观看。”

清羽顿时了然,看向太上皇的眼神也顿时耐人寻味了起来。看起来五十多岁,但是不求壮阳药,却是想要看炼丹,那么答案自然而出,“贵人可是想求长生?”

说罢他的眼神看向太上皇的眼神也越发暧昧了,这可是志同道合的大主顾啊!

炼丹可不是平常人能玩的,孙思邈随便为大户人家看一场病,收取的医药费都可能让普通人家过上一辈子。

可是孙思邈这在曲江坊的院子是租的,不仅小,而且很破。

原因自然是炼丹这一主页耗钱太多了,单单一次炼丹的材料就价值不菲,更何况孙思邈的丹炉炸裂的次数也很多.......

而求长生不老丹,自然耗费更巨,要是有眼前这个金主照顾,那么他清羽也不用可怜巴巴的推荐壮阳药揽生意了。

“贵人请跟我来。”

清羽对太上皇打了个稽首,便一手牵引着小道童清心,在走廊左拐右拐走到了一间小院子。

院子南边靠墙堆积了一层层的柴薪,北面则是一间略微简陋的茅草屋。庭院里铺了一层青石,可是未到雨天,便腐蚀的坑坑洼洼,里面有不一颜色的污水。

“这便是贫道炼丹的地方。”清羽用力推开茅草屋紧闭的木门,只听咯吱一声,木门打开后,里面一览无余。

在中间的炼丹器皿和李渊在电视上看的太上老君八卦炉有点类似,只是略微有些破旧,但是在其表面却有精美的浮雕......

细心观察下,李渊发现,那炼丹炉确实和膳房里面的甑子有点相似,不过结合处的线条更加柔顺,在甑盖里偏右的地方是一个略小的冷却器具,里面盛有冷水,而在炼丹炉里面,则有曲颈的铜制的槽道顺着底部延伸到上面,紧贴一个小小如砚台大的器皿.......

“还请借这位壮士的佩刀一用。”清羽走到苏猛身边,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

苏猛正欲拒绝,可是看到太上皇的眼神,不情愿的将刀鞘中的佩刀抽出交给清羽。

“诸位可曾见过金刀?”清羽说话间,便将佩刀浸入一个淡蓝色的水槽。水槽表面顿时开始沸腾了起来,不到一会佩刀浸入水槽里面的部分便成了金色,似乎真的有股神秘莫测的力量。

“这便是仙术!”清心小道童得意洋洋从水槽里面捞出佩刀,重新还给苏猛。

苏猛及其他几名禁卫瞬间就对眼前的清羽刮目相看,就连之前玉神丹的效用也信了七八分,要不是那玉神丹太过昂贵,他们甚至都想求几颗。

而李渊却老脸一抽,不就是一个简单的化学反应吗?好像叫电镀来着,那淡蓝色的液体应该是硫酸铜,根据化学的置换反应,然后在上面镀了一层铜。

这就是仙术?

不,这是在逗他!

作为一个现代人,太上皇看着清羽的自嗨模式,别提有多么尬了,关键清羽和清心还一副汝皆凡夫俗子,渣渣怎么知道我们的仙术有多么厉害.......

然后苏猛几人一脸崇拜的样子。

不过太上皇倒是还没有那么不理智的上前打断他们,虽说他懂什么叫科学,可是他若是这样做,那就是砸道士的饭碗,容易挑起众怒!更何况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后世,照样有不少宗教分子,在终南山甚至还有多达万人的苦修士。

比起科学,百姓更相信的是冥冥之中自有仙神,而道士这等宗教人士就是仙神的代言人。

所以,此事完全没有必要。

做完铁刀变金刀后,清羽又是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拿着清心碾磨好的丹砂倒进了炼丹炉,然后封闭了甑盖,沉声说道:“贵人,这便是炼丹的第一步,蒸丹砂!”

丹砂中的水银,素来是多种丹药必不可少的中和剂。

小道童蹑手蹑脚的从庭院搬来些柴火,放进了炼丹炉中,然后举着比他身材大小差不多的蒲扇不停地扇着,不一会便被烟气抢得咳嗽了起来。

而在此地另一处的房间。

孙思邈揉了揉眼睛,从床榻上起来,打开窗户,看了眼天色,哈了口气说道:“作夜炸了一个丹炉,老道差不多已经掌握了那股爆炸的材料,可惜刚刚将材料投入炼丹炉,就挨不住困意,没曾想竟然已是巳时(10:00)。

这次可是最后一个炼丹炉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妖道行刺

虽然这并非是玻璃制品,看不到清羽放进去的丹砂,以及丹砂发生的变化,但是太上皇好歹也算是上过高中化学课的人,他大概能想象里面发生的过程:

随着清心小道童扇动蒲扇的力度增大,灶火的火势也逐渐大了起来,在炼丹炉里,丹砂这种汞的硫化物,开始变成汞蒸气,这些蒸汽顺着铜制的槽道慢慢上升,再经过冷却器时,冷凝成液体,再通过甑子上的流孔管道,流出甑外,滴入那个灰蒙蒙的小陶罐里......

滴水成河,积沙成塔,从外槽道流出,最后汇聚成小半罐银白色的水银。

灰色小陶罐里面的水银,格外明显。

清羽抱着小陶罐,献宝似的呈在太上皇面前,侃侃而谈道:“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藐姑射之神女,吸风饮露.......似这种至人饮的就是这种仙露,当然在世俗里它的名称是水银。

千年前秦始皇在骊山建造的陵寝,里面有九州山河社稷。山河土壤是用流沙积累,可那四海却是水银填充而成的,始皇帝的棺椁就漂浮在上面,得享天国永生!”

太上皇却不会信清羽在这里胡扯,根据记忆中依稀的化学原理,他倒是记着汞的化学式是Hg,而丹砂则是硫化汞组成的化学物,在高温的条件下,就会发生化学还原反应,可在这个时代,却只是一些道士掌握的神奇仙术。

而水银的功效哪有这么大,顶多保持尸体不朽。根据后世考古学家检测,始皇帝陵倒是真有大量汞的存在,用水银构造四海或许真的存在。

不过水银到底是有毒的,太上皇可不会信这群道士轻易饮用这仙露,那可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作死,那是真正的找死。

他请清羽揭开甑盖,却见甑盖的顶部为圆顶,周边有暗槽,槽中有一流,可是释放冷却水,从上到下,这已经是较为成熟的蒸馏器皿,虽不如后世,可比膳房的甑子要强上许多。

太上皇感慨了一下炼丹士的聪明后,就准备亮明身份,将炼丹炉买回去,然后派遣工匠大量防止,用于蒸酒,得到含量较高的乙醇。

可是忽然间,他却闻到了一股硝味,不,准确来说,是一种燃烧后的硝味,像极了过春节时点燃鞭炮的气味。

这股气味,很微弱,但在炼丹炉旁边,却很显眼。

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李渊的脸色一变,也顾不上清羽的死活,拦腰将坐在灶边擦汗的小道童清心一下抱起,瞬间跑出了炼丹室。

就在他刚跑出的那一刻,炼丹炉轰的一下炸了。

李渊抱着清心趴在地上,耳中嗡鸣不断,鼻腔涌入大量的灰烬,他干咳了几下,用手拨开在头上的茅草,抬头看向四周。

简陋的炼丹室被炸毁的一丁点不剩,茅屋上的茅草被爆炸产生的火光点着,而在原地上,仅有残垣断壁,那个中年道士清羽也不知道是死是火,身旁的侍卫比他反应慢了一步,但也大多跟随太上皇逃出生天。

此刻,苏猛等侍卫正在燃烧的废墟四处寻找着太上皇。

李渊再次咳嗽了几声,揉了揉酸痛的身子,站了起来,“苏猛,快找找清羽,救人要紧。”

苏猛等人见状,心里大安,小跑到太上皇身边,仔细观察了片刻,紧张说道:“道君,那清羽贼子施了妖法想要残害于你,末将已经通知了曲江坊进奏院,让他们紧急派遣禁军保护道君安全。”

说罢,剩余几人抽出挎刀,将太上皇团团围住,其中一人更是警惕的盯着清心小道童,要不是太上皇抱着,恐怕早就将刀架到他雪白的脖颈。

李渊顿时有点小懵,可是随即便理解了苏猛等侍卫的心理,爆炸这种东西他们从未听闻,于是认定是清羽这个妖道施了妖法想要残害太上皇。

以至于,太上皇让他们救人,他们也视若罔闻。

他正想开口解释,可不料清心小道童也从爆炸的迷茫中清醒了过来,他揉了揉眼睛,看着眼前的残垣断壁,小嘴微微张开,捂着嘴轻声说道:“这里的风水一定不好,炼丹炉怎么......又炸了?”

.......

冲天的火光以及爆炸声瞬间就轰动了整个曲江坊,并且此事又涉及太上皇,这个大唐帝国最高贵的男人。因此曲江坊进奏院的衙役办事效率特别快,不到片刻就出现在了炼丹室的残垣,顺便也通知了万年县。

而万年县县令也差点也被这个消息吓了一跳,竟然有人敢行刺太上皇?

这已经是陛下登基的第二次了吧?

想着想着立马换了朝服,直接骑着快马前往皇宫,到了尚书省的政事堂,将此事汇报给群相。

“什么?太上皇在曲江坊遭遇刺杀?”长孙无忌差点将口中的茶汤喷出,发现有点失了仪表,重新做端庄,然后问道:“太上皇身边有禁卫保护,怎么会突然遭到刺杀?再说......王君廓与罗艺两人还在天牢关着,什么人有如此动机?”

说罢,长孙无忌皱了皱眉,眼睛也幽深了起来。聪明人总容易想的深些,陛下登基已近一年,朝纲渐稳......

谁又有如此动机呢?

万年县县令沉吟一声道:“此次刺杀乃是妖道施了妖法,而那个妖道似乎是孙思邈孙老神仙的弟子!”

“妖道?孙老神仙的弟子?”魏征也有些坐不住了,他先前在洛阳做过一段时间道士,跟孙思邈相交莫逆,听到老友有如此危机,立刻说道:“此事还有待商定,诸位先不要轻下结论,孙道长为人众人皆知,上次便是他治好太上皇,我等还是先请示陛下。”

一时间,整个长安城的风云随着曲江坊这一声爆炸瞬间卷动,激荡而又布着层层的阴霾......

PS:感谢远方的山2100的起点币打赏,大鹅饿了的500起点币打赏,叶恒111的100起点币打赏,多谢诸位支持。贞观元年的事情还有几章即将揭过,接下来便是最惊心动魄的诸皇子争嫡,到时候柿子将用最大的心力写这篇。

第一百一十八章:误会(一)

“为师不是吩咐过你们,最近少碰我的炼丹炉,你们瞧瞧,惹出如此大的祸端,让为师怎么收场……”

孙思邈脸色很难看,一张脸铁青的似霜打的茄子,两道慈眉善目的长眉也有些气的抖动。

自家宅院,被几千名的禁军紧紧包围,这到底不是多么高兴的事情。

而且,他还听说此次炼丹炉的爆炸还让太上皇受惊了。

他的身前跪着十几名弟子,有五名是身穿道袍如清羽那般,另外几名则是身穿白衣的医学院讲师。

“师傅,清羽师兄在那场霹雳过后,还不知道踪影呢?”清心小道童眼里泪水不停的掉着,白嫩的脸蛋也沾上了一层灰尘,看起来像一只狼狈的小花猫。

“这个逆徒,气死为师了。”孙思邈冷哼一声,看着堂下众弟子战战兢兢,心里也是实在担心弟子清羽的安危。

于是,一甩袖袍,大跨步出了偏厅,跟随禁军前往爆炸的炼丹室。

昨夜他睡觉时还安然无恙的炼丹室,此刻已经化为一片废墟,在残垣断壁上还有几处依旧燃烧的火焰,被风一吹,便化为丝丝浓密的白烟。

而此地,也毫不例外的被更精锐的百骑所包围。

在层层侍卫的保护中,孙思邈看到了太上皇和几名身穿朱紫的朝廷大官,以及一个身穿明黄色龙袍,头戴紫金冠的年轻人—李世民!

几十场炸炉的经验,孙思邈心里也有点惊奇,为什么这次的爆炸如此剧烈?

明明自己少放了几种矿材,只留下了木炭、硫、硝这三样,怎么材料少了,威力便大了?

这不科学啊?!

他却是不知自己好巧不巧的弄出了最原始的黑火药配方,顺便坑了太上皇一把。

“老道孙思邈拜见太上皇、陛下。”孙思邈微微一躬身。

李世民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目光炯炯的看向孙思邈,他手不自觉的把玩着手上的镶金镂空团龙玉佩,冷哼一声说道:“孙道长,某敬佩你平日里一直乐善好施,救治百姓,但不意味……你可以视朕为无物!

父皇身体向来不太好,又经过你徒儿妖术惊吓丧命,朕问你,汝该当何罪?”

在一旁的李渊虽已经大致了解事情原委,这是一场事故,绝非故意谋杀,可他此刻却自动的闪在一旁。现在虽然能直接救下孙思邈,可是换来的感激不过几句感激,远远达不到恩情的程度。

他虽然和孙思邈开办了医学院,可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却不上不下。孙思邈只是借用他的权势和钱财,两者之间的关系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牢固。

更何况……孙思邈手中还握着足以将太上皇致死的把柄,那就是上次刺杀,为他谎报病势。

于情于理,太上皇都觉得应该坐壁上观,将孙思邈这条大鱼逼到自己这条鱼筐里面。

作证和救下可是截然不同的恩情!

“老道……老道……实在不知我那徒儿竟然会升炉炼丹。”孙思邈顿时老泪纵横,这次犯了如此大错,纵然他是杏林圣手,也是道家前辈,但怎么能抵过皇权?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而且这次也是师出有名,竟然敢行刺太上皇,这是大逆不道,诛九族的大罪。

哪怕他未参与,但仅凭他是清羽师傅就难逃一死。

“升炉炼丹?”李世民及诸位大臣顿时眼皮一跳,转头看向太上皇。

太上皇已经六十岁了,上次刺杀之后就久病拖身,难道自知自己已经无力回天,即将驾鹤西去,这才病急乱投医,想要靠炼丹延长寿命?

而李世民心里的考虑更多,医学院的成立让李世民心里也蛮不舒服,虽然是有助于百姓教化,可难免有收揽民心的嫌疑。

现在想想,为啥建医学院,还不是太上皇寿命不久,想留住孙思邈,然后炼制丹药,以求长生不老。

对于炼丹,年轻气盛的天可汗是嗤之以鼻的,秦皇汉武这等雄才,也没有逃过岁月无情,也曾求过长生不老药,可最后还不是骊山、茂陵的区区枯骨。

男儿,生于世,就当建无上伟业!

“陛下,那名妖道醒了。”老太监贴近李世民耳畔,轻声说道。

李世民皱了皱眉,让禁卫将孙思邈先关押住,顺便将孙思邈的众位弟子也一起收押到牢房,然后才和太上皇以及诸位大臣前去审问清羽。

……

对待罪犯,人们自然提不上好脾气,对于敢于行刺太上皇的妖道,禁军当然不会宽待于他。

清羽被粗暴的仍在了地上,一身青色的道袍早就变得褴褛,发髻上的木簪也不知道炸到哪里去。

他脸上也无甚光彩,有股浓浓的焦炭味,当昏厥时睁开眼睛的第一眼,便看到了凶神恶煞的禁军。

“你们想干什么?休要放肆,贫道师傅可是孙思邈孙老神仙。”清羽整个身子缩在墙角,惊恐的看着禁军手里拿着的鞭子。

“啊,不要啊~”

“听说这妖道就是用妖法行刺太上皇,那可是太上皇,大慈大悲的太上皇,天花能熬过去,多亏太上皇梦中得太清圣人传授医术,这妖道端的不知廉耻,竟然敢行刺太上皇?”

两名禁军说完之后,便毫不留情的甩动长鞭,抽打着清羽。

管他逼供不逼供,第一件事就是先上鞭子,打一顿让他老实。

可是未消片刻,太上皇和李世民等人就足进了这个临时的牢狱。

“贵人,贵人,贫道……贫道……是清白的啊,这是玉神丹,五贯钱一粒,总共有十颗,全部给你,一定要放贫道出去,他们是地狱的恶鬼,恶鬼,摧残贫道的心灵……”

清羽哭哭啼啼,从腰带拿出那个羊脂白玉小瓶,将里面的丹药倒出来拼力想往李渊手里塞,可是都被两名禁军叉了过去。

“狗日的,还敢接近太上皇?”一名禁军破口大骂,再向清羽身上打了一鞭子。

“呜呜呜~”清羽虽几十岁,皮糙肉厚,但也受不了鞭子的笞打,瞬间衣背遍布献血,衣衫被鞭子的倒刺划拉破烂,血肉自然也不能幸免。

“就是汝……敢胆行刺某的父皇?”李世民嫌弃的将清羽踢到墙角,冷冷质问道。

第一百一十九章:误会(二)

“父皇?”清羽呜咽的声音一顿,瞪大了眼睛盯着在李世民身旁略微有点狼狈的太上皇,他忍着身体上的剧痛,勉强站了起来,惊呼道:“太上皇,太上皇,炼丹炉突然炸开,贫道也不知道为何,再说......自古以来炼丹哪有不炸炉的,贫道实在是冤枉啊。”

正说着,他眼珠子一转,堂而皇之的说起假话,“远古之时,天地浑如鸡子,有神曰盘古,怒而拔斧......自此上为清,下为浊,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万物,世界诸物皆逃不过此道理,炼丹炉正是用炉火将万物融化混一,使凡物具备灵性,正如混沌鸡子与盘古之道理。

只不过炼丹炉终究乃是凡物,却承受不起灵性诞生之物,倘若贫道采集天下五精,从海外蓬莱仙山取得大禹遗留的息壤,再于旸谷打造仙炉,如此长生不老之仙丹便可成功!”

说到最后,清羽也似乎相信了自己这番言语,忽然间挺直了背,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话音一落,所有人心里都有点犯迷糊了,莫非真的如这道士所说,他练出了一个了不起的仙丹,但是因为炼丹炉不能承受,因此才炸炉?

这话好像有点道理?

在一旁的李渊老脸抽了抽,这些道士胡诌的真是厉害,黑的都能说成白的。看李世民和那几名大臣脸上也有点犹豫,涉及到了鬼神之事,他们心里也不大确定。

可是他心里却跟明镜似的,明明是爆炸事故,却扯到了炼丹。

那么他此刻如何选择。

是提出黑火药,还是......其他?

若是提出黑火药,那么清羽的谎言就会瞬间被揭穿,那么不管怎样......清羽都会被冠上“妖道”的帽子,再听候发落,最终难逃一死!

怪就怪他当道士的天赋太高,连爆炸事故都能让他编出个仙丹的故事.

可......要是隐瞒黑火药的存在,转而大力支持清羽的谎话,那么结果......似乎就会另有转机?

一个热衷于长生不老的太上皇,对于李世民和朝廷官员来说,无疑是最为放心的,接下来卖香水等生意,也可以假托想要赚取炼丹所花费的巨额费用。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清羽不像孙思邈有那么大的名气,再加上这隐藏的把柄,那么就可以足够控制他。

清羽,就是太上皇的一层保护膜!

相通这点之后,李渊主动上前,亲切的拉着清羽的手,也顾不得那上面鲜血与泥土混合的污渍,“兴奋”惊呼道:“清羽道长,某记着炼丹炉还没有炸开时,从那里面飘出缕缕白气,不同于柴薪燃烧的烟火气息,闻过之后,浑身上下仿若轻了几分......

现在想想,那好像真是仙气,莫非.......那炼丹炉里果真练出了仙丹?“

随着太上皇这句话说完之后,四周顿时寂静一片,众人粗重的喘息声、老鼠啃噬桌脚、禁军轻微挪动脚跟......种种声音,一清二楚。

仙丹......似乎是真的?

长生不老的传说莫非真的存在?不然以这妖道差点谋杀太上皇的罪证,太上皇凭什么放过他。

对于想要谋害自己的凶手,没有一个人会放下心中介蒂。

只不过谣言止于智者。朝廷的诸位大臣皆是饱读诗书,睿智的眼睛充满着浓浓的怀疑,从古至今,他们就没听说过有谁长生过。

秦始皇求过长生,汉武帝求过长生,唐太宗也求过......他还没开始,反正历代的帝王将相就没见过谁能长生不死。

“微臣熟读史书,自古以来便无长生之君主,无长存之社稷。尧舜以善存,故将老而传位,周之厉王,秦之二世,堵塞言路,道路以目,纵青壮之年,然社稷不存,家国不兴,百姓不睦,敢问陛下,隋炀衰而死之,还是斫而亡乎?”魏征冷哼一声,率先站了出来,一拱手道。

他话题一转,指着清羽沉声道:“此乃国之妖人,还请陛下将其斩首示众!”

他魏征向来对事不对人,纵然曾经在洛阳与孙思邈交好,但那是敬重孙思邈的为人。可是此刻,他看待清羽的目光却如同敌寇!

李世民顿时就有点不自然了,太上皇相信清羽真能练出仙丹,而魏征却言之凿凿的要将清羽斩首示众。

是斩了清羽,收揽一波臣子的忠心,然后证明自己有志于开创盛世,做个明君。还是随了太上皇的意愿,毕竟要是杀了清羽,焉知太上皇会不会和他闹开。

太上皇......命不久矣了啊!

而李渊心里也更不是滋味,眼看着清羽就要被救下来了,然而魏征这根搅屎棍又过来干了他一波。

他心思转了几下,说道:“呵呵,魏征,你现在不过四十多岁,以后的日子还长着,而某现在已经六十岁,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驾崩了。

你这千思百虑是想要......盼着朕死不成?”

说到最后,他的语气也顿时严厉起来,眼睛冷冷盯着魏征,就连一向不常用的朕字也脱口而出。

太上皇可不仅仅是太上皇,他更是大唐的开国之君。与刘邦他爹刘老太爷有着本质的区别。

“微臣自然不敢有悖太上皇圣意,然是非曲直,臣还是能分的清清楚楚,完全凭本心说事。”魏征丝毫不让,言辞激励道。

一旁的长孙无忌皱了皱眉,劝道:“玄成兄,还不赶紧向太上皇道歉,,太上皇既然亲自闻到了那股仙气,那就证明却有其事......”

房玄龄拢了拢衣袖,苦笑一声,说道:“太上皇和玄成兄各执一词,皆于国有益,然而争辩半天也不见得能让各自心服,若是想证明此妖.......道长是否真能练出长生不老丹,不如今日就开炉再次炼丹,看能否再发出那股玄而又玄的仙气?”

李世民赞成的点了点头,紧皱的眉宇顿时舒展开了,他心中松了口气,这个道士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只要让他开炉练一次丹药就行。

仙丹不成,那股仙气总该是能闻到的。

刚才还信誓旦旦的清羽顿时感觉全身无力,靠在墙上,狠狠的喘了几口气,暗道:“娘希匹的,牛皮吹大了,接下来该怎么办?怎么徐福还能带三百童男童女出海,而贫道就要遭杀头之劫......”

第一百二十章:误会(三)

刑部衙门前的校场,莅临西大街,隔壁便是西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从四面八方鱼贯而入,皆从衙役阻拦的栅栏向中间的高台看去。

高台整体呈现灰白,底下是打的极为严实的夯土,在表面铺上了一层大理石。大理石有两个作用,一个看起来极为庄严整洁,另一个则是为了擦拭方便。

这便是午门斩首的地方。

清羽此刻的心情极为忐忑,左边是滚滚的热油,那是从上古流传下来的刑罚,郦食其就曾受过这种待遇。

烹!

右边则是一个崭新的炼丹炉,是工匠熬夜新打出来的,花费了三十四贯钱。

他回想起李世民所说的话:“你既然有信心练出长生不老丹,那么朕拭目以待,若是胆敢欺骗于朕,朕就用热油将你烹杀。若是能练出来那股仙气,纵使没有仙丹,朕也免你死罪,并且......赏赐万金!”

对于万金,清羽是嗤之以鼻的,就是十贯钱而已,他卖两颗玉神丹就有这些钱了。

换上熏香的新道袍,再往放置柳叶的金盆洗了三遍手......他做足了气势,先不着急的在旁边用桃木剑练起剑舞。

不管能不能成功,气势却不能丢。

“呔!”清羽怒睁眼睛,将准备好的黄纸符扔在空中,然后桃木剑迅疾出鞘。

只见忽的一下,黄纸符便不知怎的在空中自然起来,转瞬间,便化为灰烬。

高台下围观的群众顿时发出赞叹,啧啧,这可是仙师啊。此等仙术,我等凡人从未见过,有夸张的,甚至跪倒在地上,顶礼膜拜了起来......

另一面,也就是东面,那里是朝廷官员,达官显贵的地方。在上首处,李渊尴尬的咳嗽了一声,穿越众几乎都是揭穿这些江湖把戏,可是他却暗中传授给清羽,真是有点不自在。

其实黄纸符在空中自然也不是什么高深的原理,就是在纸符上面涂上了一层液态黄磷。黄磷的燃点只有二三十度左右,先暗中让黄磷在空气中快速摩擦生热,最后抛出用桃木剑一刺。

就造成了有仙术的假象。

“三清祖师在上,列祖列宗,如来佛祖,诸位仙神保佑,保佑你们的不孝徒子徒孙,今日炼丹一定要成功,要是不成功只能上天伺候祖师爷您老人家了.......”清羽心里哀悼,可是在众人眼中却是挺胸抬头,嘴角挂着淡淡的适从笑容。

想完之后,清羽便盘膝而坐,吩咐左右侍者将木案上的材料依次加入到炼丹炉中,然后封上炉顶,点燃灶火,开始炼丹。

“辅机兄,这妖道的把戏虽然我猜不透,可是他定是国之妖人,等会他炼丹失败之后,我们两个就一起上前为陛下谏言,纵使太上皇昏庸想要阻止,可是凭我们两人矢志不渝的信心,定然能一举成功。”魏征坚定的看了一眼长孙无忌,低声说道。

长孙无忌脑上青筋跳了一下,但也不好直接推脱,脸皮抽搐道:“玄成,这妖道之事不着急,若是他成功,陛下金口已开,怎么会轻易悔诺,若是失败,陛下定不会轻饶,我等还需徐徐图之......”

他可不想傻乎乎的跟着魏征去闹,魏征越闹,反倒他越受重视。而他长孙无忌是天生的国舅,不论陛下是昏庸还是英明,他都应该站在李世民这里。

魏征叹了口气,转而兴趣昂昂的走到杜如晦那里,低声道:“克明,等着妖道炼丹结束,我俩就联合上奏请命,让陛下处斩此妖人,凭借我们忠心为国的耿直,定然会一举成功。”

“玄成,你......”杜如晦有点小懵的看着魏征,他昨日告假,并未前往政事堂,只是对此事稍有耳闻,并不清楚。

但听到这句话,本着为国为民的忠贞思想,杜如晦紧锁眉头,沉重的点了点头。

观看的人数太多,难免有些拥挤,而在朝廷显贵这里,虽然秩序井然,但略显拥挤,所以倒是无人看到魏征的小动作。

“勾搭”了近三十名朝廷官员之后,魏征终于松了口气,虽然近三十名官员大多是御史台的言官,但也不乏像杜如晦这样的朝廷大员。

“秦始皇为求长生不老药,打造楼船不可胜数,征发徭役频繁......以致百姓民怨沸腾,最终楚人一举,咸阳宫化为灰灰,我绝对不能再让陛下重蹈覆辙!”

魏征的眼神愈发坚定,低声道:“无他,当死谏之!”

.......

而在刑部衙门校场的另一边,隔着高高的坊墙。

“师傅,师傅,清心和众师兄已经捕捉了好多,好多蝴蝶和蜜蜂。”清心小道童捏着一个小麻袋,小麻袋鼓鼓的,里面响起翅膀的颤音。

他可是一大清早的起床,跟着众师兄跑到长安城外,捕了能有两个时辰。幸好此时是仲春,百花齐放,蝴蝶、蜜蜂很是常见,要不然太容易捉瞎。

孙思邈叹了口气,接过小麻袋,掂量了几下,说道:“为师感觉......应该够了,此刻就看你师兄的造化了......

你看到了你师兄的下场没有,做的多,也错的多,那壮阳药是为师不得以才卖的,可是为师向来不让你等碰手,就是害怕陷入了贪欲。

那炼丹室的丹炉早就警告你等不要随意触碰,你师兄偏偏不听,这是他的劫,也是你们的造化。”

因为太上皇的极力保释,再加上清羽的供词,证明了此事与孙思邈没有什么关系,完全都是清羽所为,于是他就被先行释放。

若是其他人哪管参与不参与刺杀太上皇,遇到了就诛九族。可是此次不同,孙思邈好歹也算是享誉关中的名士。

这样的人,没有足够的证据,就算是皇帝也难杀!

更何况最重要的一点,孙思邈曾经救过太上皇的命,于情于理,太上皇也否认,不放等着发牢狱饭吗?

“此物......真的能救师兄吗?”清心小道童细心听着耳边虫鸣的躁动,喃喃自语道。

“能,一定能,若是不能就清羽,老道宁愿舍弃这具臭皮囊,也要救下清羽!”孙思邈坚定道。

第一百二十一章:以死谏之!

时间缓缓流逝,午时的温热阳光已经带着丝丝凉意。围观的长安市民也失去了耐性,有不耐烦的早早回家,剩下的人无趣的蹲坐在地上,邀上几人玩起了骰子,有些富家大少甚至带了斗鸡或者蛐蛐,开始赌博......

“豹子,豹子,三个豹子,我赢了,给钱,给钱。”王二麻子摸着腮边长的痣毛,嘿嘿一笑,勾着几个同乡,掂着沉沉的钱袋,稍一动,便传来清脆的响声,他笑呵呵说道:“今晚咱们就不回家了,翠春园去一趟,今晚那个头牌翠花......就是俺的了!那小蛮腰,听说能将男人磨的十天半个月下不来床,怎么可能?还有那浑圆的奈子,最重要的是......”

王二麻子顿时停住了荤段子,他发现向来有柰子便是娘亲的同乡,此刻却愕然的转头同时盯着一个方向,其中一个呆呆的说道:“额滴个娘勒!咋那么多蝴蝶,和蜜蜂?”

“蜜蜂?蝴蝶?你以为是梁山伯呢......”王二麻子唾了一口,鄙夷道。

可当他看向高台的时候,却发现真是这样......

崭新泛着金光的铜铸炼丹炉,飘出袅袅白烟,烟雾浓稠,比牛奶还要白上几分,而在烟雾表面,漂浮着数不清的蝴蝶、蜜蜂,而更多的蝴蝶、蜜蜂则在地上攀爬。

赌骰子、玩斗鸡、斗蛐蛐......形形色色的长安市民皆看向眼前这一幕场景,如同天国仙境,似乎真的是只有梁山伯祝英台那般传说才有。

“好香啊~”众人轻声惊呼道。

这股香味,似乎是最为纯粹的花香,与来自西域浓厚的香料不同,清香而不厌鼻,仿若二八女子那股幽幽的处女幽香,但似乎又不是,这股香味,捉摸不定,又有股陈酿百年的酒香,蕴藏着甜米的香味,柔柔的,懦懦的......

“就是这股仙气,闻一口仿佛身体仿佛都轻上了几分。”李渊丝毫不压抑自己的赞美,拍手赞道:“传闻蓬莱仙岛上充盈着氤氲仙气,闻一口便可延年益寿,在更西方还有人参果树,此果又名草还丹,闻上一闻可延寿三千年,吃上一颗,便可长生不老。”

“果真?”在一旁的李世民闻见这股味道,并未感觉到对身体有什么益处,只是感觉很香很香,不过他却被太上皇口中的人参果树吸引到了,是人哪有不想长生的,哪怕正值壮年,但总有一天会老去。

“父皇,儿臣也算是圣人子嗣,可是为啥从未梦到太清圣人,而且这人参果树,某也从未听过......”

李世民都有点怀疑自我,难道自己真的是得位不正?太上皇有太清圣人天授医术,又知道在西方有人参果树,就连这道士练的“仙丹”似乎也是真的。

妥妥的非酋啊!

李渊干咳了几声,清羽那香气自然是洒了大量香水才有这样的效果,而那些蝴蝶、蜜蜂就在一墙之隔放的,问道那股蜂蜜、花蜜味道,哪能不扇着翅膀飞过去。

至于人参果树,他是顺便说的。

既然要编故事,太上皇从来没有怕过谁,前世作为网文写手,编写故事那是轻而易举,于是开口道:“某在梦里得到太清圣人传道,自然也了解一些仙界之事。自从盘古开天地以来,上为清,下为浊,浊气便成了我们脚下的大地.......巫妖混战,共工怒触不周山,天河之水斜倾,女娲奉道祖之命补天,可此时大地已经四分五裂,遂分为四大洲,曰为南瞻部洲、东胜神洲、北俱芦洲、西牛贺洲,而那镇元子大仙门前有一对联,长生不老神仙府,与天同寿道人家.......”

待太上皇说完之后,李世民却没有关注那只猴子,以及名叫玄奘的和尚,他的注意力完成放在了另一方面,“父皇,那......太清圣人所说的功德是不是真有其事?三皇五帝凭借功德飞升到了人族圣地火云洞,得享长生不死?”

“功德此事或真有其事,某不敢确定。”李渊摇了摇头,他不敢将话说死,神仙这东西本就是玄而又玄。

李世民脸色变了几变,看着从炼丹炉溢出来的“仙气”,最终还是恢复了那副处变不惊的神态,下旨道:“孙思邈坐下弟子清羽,虽先前冲撞太上皇圣驾,但念其一心为国......先前之事可以揭过,另赐万金!”

说罢,他匆匆起身,准备离开此地,重回皇宫。

他现在也不过二十八岁,正是壮年,还没有到太上皇这种垂垂老矣的程度,若是功德真的能使人长生不死,那么他就更应该勤政,善待百姓,而不是沉迷“仙术”!

太上皇不知道的是,他随口提出的功德二字,在李世民心里种下了什么根,最后长出一颗什么样的大树。

可.......

魏征或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微臣启奏陛下,今国有妖孽,搅弄风云,魅惑君上,请问陛下,此人该斩不该斩?”魏征从朝臣中站出,躬身道。

李世民上行撵的脚步一滞,皱着眉头,问道:“此妖孽是何人?魏爱卿可要好生说道说道。”

“正是这妖道清羽,微臣虽不知他使了什么淫邪巧技,但微臣认定此人就是国之妖孽。”魏征冷声说道。

似乎感觉自己这一句话没有任何依据和理由,他又开口道:“妲己、褒姒两美人,商纣、周幽皆爱之,然处其时,可知她二人可亡国乎?赵高、张让皆为皇帝亲信,秦之二世、汉之恒灵可知否?

假以美姬、宦者换以社稷,亡国之君皆欣然也。然未亡之时,仍嬉戏游于宫廷。清羽此妖道,为国之隐患,此时虽未恶于大唐,焉知今后之事?”

他这句话意思非常霸气,就是认定了清羽就是即将霍乱于大唐社稷的妖孽,和比干一样,管他是正是邪,先劝谏君王杀了再说。

此刻,与魏征约定好的杜如晦等人,以及御史台的言官纷纷跪倒在地,口中附议。

“若陛下非要袒护此妖道,臣当......以死谏之!”魏征悲呼一声,朝着高台上的棱角奔去,一言不合就要碰墙!

第一百二十二章:狡辩

有些人,你虽然讨厌他,恨不得他死,可是有时却发自内心的敬佩他,因为他......做的事情都是正确的。忠言必将逆耳,忠臣向来为君主所厌。

而魏征就是这样的人!

李世民必须承认一点,他现在非常想让魏征去死,死远点,最好一下子撞死在棱角,撞得头破血流,然后弃骨扬灰,大解心中郁气。

但他不能,或者说此时此刻不能。大唐百废俱兴,颉利可汗虎视中原久矣,渭水之盟的耻辱还未被滚滚流逝的江水洗刷。民事凋敝,隋末战乱十室九空,此时的大唐太虚弱了,哪怕它继承的是隋朝庞大的疆域,但就如同一个病着的巨人,群狼环伺!

国有诤臣,不亡其国!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些浅显易懂的道理,历代君王都在懵懂幼时背诵过,可背诵与实施起来却是天差地别。

“玄成,朕明白你意,何必以死而谏之?”李世民僵硬的脸上硬生生的挤出笑容,隐藏在衣袖的手攥的更紧了些,可是又忽的松开,抬脚向前跨了一步。

“朕非昏庸之君,臣乃正直之臣。”

他对着在场的官员先夸赞了一番,让他们平身,可是只有几名官员起身,二十几名御史台的言官却依旧跪在地上。

跪,这个字在唐朝是不同的。他们非是屈服于胡虏的刀剑、权势的淫威,而是委婉......不,是强硬的抗争!

魏征却丝毫不领情,悲呼道:“陛下心存大志,意在开创盛世,威加四夷,微臣实明知,然褴褛发于微丝,破履始于初试......陛下今日因噎废食,焉知明日不荒于政?

荀子亦曾言,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今日陛下宽于心而放妖道,明日......君主怠政,奸妄得权,朝堂亦将乌烟瘴气,百姓亦会深陷于水火之中。

如此,陛下所图,所想,所思,所虑之王朝霸业将付之流水,安能兵出漠北,一解渭水盟约之愤懑?“

四周喧嚣的声音顿时停歇,那些嬉笑、看热闹的百姓也不再出声,反而敬佩的看着那个颧骨高昂,眼睛深陷,颔下有着三寸美须的朝廷官员。

他是魏征,是敢于以死谏言的言官。

他身上所穿的朱紫色圆领官服洗的有些发白,白的令人感到不可思量,在下裳里的褐色内衣,也隐隐约约能看到补丁,他很瘦,瘦的有些能被风一下子吹到。

可他很顽强,左手拿着官帽,右手提着下裳,那颗倔强似老牛的头颅永远不肯低下,若是低下,那便是命陨之时。

“呵,真是头蠢驴,陛下已经答应的事情,哪能轻易反悔?”长孙无忌不屑的瞅了一眼魏征,在口中含着的唾沫真想一口呸到魏征脸上。

“可笑,真是可笑,还真的有言官敢死谏?若是那道士真的有一天能成为霍乱朝纲的妖道,只需派遣两名刀斧手,趁其不备,直接杀了了事,哪里需要这么麻烦。还需要违抗陛下的圣旨.......“

说罢,长孙无忌将衣裳上的褶皱仔细的捋平捋顺,头上的碧玉发簪也固定的一丝不苟,他用手抬了抬沉厚的下裳,从列臣中站了出去,端庄的走了几步,充满了贵族的教养与风范。

可是......他跪倒了,跪倒在言官的前面,表情充满了淡然,头上用碧玉发簪固定的官帽也摘下放在地上,顿时发髻紊乱,他一拜道:“微臣长孙无忌......附议魏征所言,处斩国之妖孽!”

最后的一句话,他说的斩钉截铁,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朝堂上的众臣见状,也三三两两的走出了席位,他们有老的,有少的,老的不能走路,需要仆役的搀扶,少的则捏着袖角,心里紧张非凡,但依旧抬头,昂然斗志走向前方。

“臣等附议魏征所言,褴褛发于微丝,破履始于初试!”

扑通一声,数百名臣子提裳下跪,语气决然。此刻是逼宫?还是劝谏?

太上皇想不明白,可也想明白了。有股气象,叫做贞观,有股气魄,叫做魏征。

正是这股气象、气魄,狡诈如狐的长孙无忌选择了跪下,而不是似猎人一般潜伏在暗处,猎物纵然可口,可......背弃原则将怀着幼儿的母鹿捕捉,那便是人神共愤的事情。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在长安城的春季,每隔两三天便会下一场春雨。春雨不大,淅淅沥沥的如同浸润的甘霖,浸湿了衣服,却不会让人感到厌烦。

可是今日的李世民却有些烦了,烦的头疼,列臣站过去支持魏征,他是欣慰的,可也是恐惧的。

皇帝的权威似乎被一种名为道理的东西所束缚,所约束,若是冲破这层约束,那便是昏君,若是甘于被禁锢,那便是.......明君。

而站在一旁的李渊,心里也蛮不是滋味,是遵从魏征的忠直言论,将清羽这队友给出卖,还是保护队友,做一个反派?

这件事情似乎越搅越大,他都难以收场,本来简简单单的让清羽忽悠一下李世民和朝臣,接下来抓住清羽把柄,然后两人合伙卖香水,偷偷的发大财,甚至还可以假借“仙气”这个招牌吸引热点。

但万万没想到,毫无漏洞的计划被轻易的撕开了。

“某不赞同汝等所言。”李渊最终还是咬了咬牙,站了出来,毕竟也不能见死不救清羽,开口道:“若由魏征所言,褴褛发于微丝,破履始于初试,那么我等干脆不要穿衣服了,反正最后都要破,也不用穿鞋子,反正最后都要被脚磨烂。

某曾经在《韩非子》上看过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个郑国人,想要买一个新鞋子,于是事先量好了自己脚的尺码,可是到了鞋匠家里却发现尺码忘在家里,便急匆匆的跑回家中,但最后市集散了,鞋子也没有买到。

此乃韩子所言郑人买履!

现在朝政是废是兴,何不如汝等拭目以待,为什么偏偏非要用已经丈量好的尺码来看?“

“狡辩!狡辩!“魏征心里恨得牙咬咬。

第一百二十三章:朕不能再负太上皇!

对于太上皇而言,在后世每每提到贞观之治的时候,和天可汗李世民往往勾搭在一块的,不是长孙皇后,而是魏征这个搅屎棍。

贞观名相,首推魏征。

如房杜这等办实事的官员,历朝历代都不缺少。可是历朝历代缺少的正是如同魏征这样敢于死谏的言官,或者说两个对的人相互看上了眼。

经历过玄武门之变的李世民,急于想用功绩来洗刷他曾经的污点。而魏征......或许是为天下的黎民百姓的福祉所坚持,所顽强。

此刻的李世民虽然战绩赫赫,但在朝臣,乃至百姓看来,他就是个烹兄宰弟且为乐的暴君,是一点也上升不了贞观后期圣君的形象。

“此事......”李世民轻叹一声,一边是他父皇所求,若是杀了太上皇所保释的人,断绝了太上皇求仙访道、求取长生不老药的希望,他的心......会更加愧疚。

但一边则是魏征的坚持,是以死谏之的决绝!

相通了此点,他抬起脚尖,跨上了行撵,在宦者侍女捧着的华盖下,淡淡说道:“太上皇从未负某,某安肯再负太上皇?此乃断绝人欲之为,某虽为皇帝,但更是太上皇膝下的儿子......”

说罢,他便拉下了行撵的帘子,轻轻闭上了眼睛,泪水满眶。

父皇,性命已经不久矣,他怎能再辜负太上皇?

二者选其一,李世民给出了答案,魏征是臣,而他是君,纵然有污名流于世间,但总比......再次伤了李渊的心好。

听到李世民的叹息,魏征像是抽干了浑身的气力,瘫软在地,左手上的官帽也滑落地上,滚了几圈。

“呜呼奈何?臣以死谏,君以直听。今君既然拂袖而厌之,则臣亦当以死匡社稷!”

他呵呵冷笑数声,将雨水打湿的鬓发引到耳后,再次鼓起气劲,那颗鬓白的头颅最终还是如同倔强老牛一样狠狠撞在了高台的棱角。

高台是用打的紧实的夯土所垒,在上面铺了一层大理石板。雨水顺着缝隙缓缓向下流去,只是夹杂着越来越鲜红的血水。

围观的长安百姓越发沉默,任凭雨水拍打,有打着雨伞的也重新收了起来。一个人跪下了,其他人也稀稀落落的开始下跪......

画是极静的,此刻的长安一角却静的似画。只有那耳畔淅淅沥沥的春雨,证明此刻的天是阴的,心是悲的......

地板很凉很凉,若是换些时候,可能早就有唠叨的老太婆哀怨此刻天气,风湿痛就会复发.......但是此刻,却很是寂静。

安静,便是尊重。

“玄成兄,这又是何必呢?”杜如晦率先扶起倒地的魏征,同僚多年,他对此早有预料,可是终究晚了一步。

杜如晦叫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却传遍了整个校场。

李世民叫停行撵,一跃而下,也顾不得礼仪尊卑,揽起魏征的昏厥的身体,呜咽道:“朕失玄成,犹如失去一明镜,天不怜之......某也是两难啊,你又何必愤而求死呢?若是玄成你死,则天底下敢谏言某的言官,又有谁敢再次谏言呢?”

话音一停,群臣皆悲痛不已,尤其是跪倒在地已久的言官,心情更是难受,魏征已死,他们活着的意思究竟何在?

有激动的几个人,一甩衣袖,愤慨也前去撞墙。

可是有了魏征这个前车之鉴,禁卫早就长了个心眼,早早就阻拦了几名言官的求死心理。

“昔日王累左手执谏章,右手执剑,不能劝刘璋邀刘备入蜀,而自裁死!魏中丞已效先贤,我等岂能苟延残喘?”有言官愤怒说道。

在一旁的李渊心里也是不好受,他以为魏征只是做做样子,可是他太忽视了古人的决心,尤其是魏征这个千古名臣,胸中的气节是任何人也难以消磨的。

区区三尺微命,死又有什么可怕?只要让皇帝自此警醒,那么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是愚忠,但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过......

李渊的眉头不自然的跳了一下,他看到被李世民抱着的魏征,手指抖动了一下,幅度还很大,他好像还......活着?

看到这里,他也顾不了刚才的龌龊了,上前说道:“魏征还没死,他还可以抢救抢救,你们这些人哭什么哭?”

太上皇一边说,一边则让旁边的宦者将行撵停过来,此时正是雨天,在大雨天里面,难保伤口不会发炎。

只要没有当场碰死,一般来说就是体外伤。但是要没有仔细照顾好,难保不会感染伤口。魏征的头部受伤,感染伤口的话,性命到时候就真的难说。

李世民呆了一下,然后立刻亲自将魏征抱起,放到了行撵上。

.......

郑国公府。

在偏厅的一处卧房。

太上皇擦了擦汗,总算将魏征从阎罗那里抢回来了。其实救治魏征他也没有做别的,就是简单的用酒精消毒,然后用麻布包扎。

可是在唐初,哪里有高纯度的酒精用以消毒,再加上他们也不懂得有伤口感染这东西,几乎救治全凭天命。

所以,只要受伤太过严重,几乎就是死命一条。

魏征微微抽搐了一下,虽然依旧昏厥,但是酒精的刺痛感还是让他忍不住轻声呻吟了几声,常常做搅屎棍的他,实在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痛的一天。

“外妇多谢太上皇救命之恩。”魏秦氏突然跪倒在地,给太上皇磕了几个响头。

唐朝可是不兴磕头这一套,只有在祭祀或者登基大典等重大场合,朝廷官员才会跪拜皇帝。

百姓虽然不如官员尊贵,但是仅仅象征性的跪下就可,远没有明清三跪九叩那么夸张。

魏秦氏也算是命妇,属于有品级的夫人,她这一跪,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在卧室之外的李世民闻声也走了进来,叹道:“玄成乃是国之诤臣,可惜性子实在太直......”

说到此,他语气一滞,轻笑一声,“诤臣就是要性子直啊!”

太上皇微微颔首,贞观盛世,李世民和魏征缺一不可,而此刻才仅仅是贞观元年,盛世还未崭露头角。

贞观四年,那才是真正盛世的开始。

第一章:东突厥灭亡

漠北的阴山脚下,皑皑白雪掩盖了整个山脉的生机。

自从贞观元年开始,每到冬季,草原便会发生雪灾,无数牛羊成批冻死,所以东突厥的颉利可汗便屡屡入侵大唐边境,进行抢掠。

这等惨状已经不是一时一刻,自从隋末战乱开始。大唐武德元年,东突厥入侵6次,武德二年,东突厥入侵24次,武德三年,东突厥侵入12次,武德四年,东突厥入侵16次。武德五年,西突厥入侵14次......直到武德九年渭水之盟的签订。

突厥人的劫掠虽在贞观年间有所收敛,但贪婪的狼性早就刻在他们的骨子里,边境百姓早就不堪其苦。

就在贞观三年十一月,事情出现了转机。

突厥军进扰河西,被肃州(酒泉)、甘州(张掖)守军击败。李世民以此为借口,于二十三日诏命并州都督李勣为通汉道行军总管,兵部尚书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华州刺史柴绍为金河道行军总管,任城王李道宗为大同道行军总管,检校幽州都督卫孝杰为恒安道行军总管,灵州大都督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共率兵10余万,皆受李靖节度,分6路反击突厥。

贞观四年正月十一日,李靖率3000骁骑从马邑(山西朔县)出发,进屯恶阳岭。恶阳岭位于阴山西南方向,于山岭上便可望见此刻突厥人的王城——占襄城!

当天李靖率领三千铁骑趁夜从恶阳岭对突厥占据的占襄城发起突厥,颉利可汗见状不妙,于是退守阴山以北的铁山宿营,并派遣使者到唐朝请罪,表示要举国归附大唐。

可是在李靖和李绩看来,颉利可汗是看到此时突厥情形不好,最近几年的雪灾让他损失惨重,现在他需要休养,如果可以接受唐朝的招抚,那么等到秋天,草长马肥的时候,唐军看护松懈的时候,他又可以逃入漠北。一旦逃脱还可以调动依附突厥大汗的拨野古,契丹,回纥,延陀等各大部族出兵,再次南下。

这不过北方游牧民族在被击败后的惯用伎俩!

之后李靖便亲率精骑一万,携带二十天天口粮,奔袭阴山,消灭突厥外围哨兵。而以勇武著称大唐的苏定方,则为前锋带领200骑兵乘着大雾突击突厥可汗大帐。

苏定方等部在距离突厥可汗大帐七里外被突厥人发现。激烈的战斗瞬间爆发,苏定方从十五岁起就开始了冲锋陷阵的生涯,其人骁勇彪悍,力气过人,一旦打起来,就是不死不休,猛追狂打。

突厥人不敌,又慌忙撤退,最终被驰援而来的李靖包围,斩杀、俘虏突厥军队十数万,牛羊不计其数。

此战,唐朝一举成功,成功覆灭此时东亚最大国东突厥。

......

关中的雪是四不像的,它既不如南方的雪那么轻柔,轻薄的落到江面只会浅浅惊起一片涟漪;它既不如朔方的雪那么冷冽,落在指尖便觉冰冷刺骨。

它的雪是中性的,一如长安的特性,静静地躺在那里,十分内敛。

可是昨夜的雪,却一反常态,下的极为猛烈。

平康坊,凝脂阁。

十几名衣着显贵的年轻人围着一个铜炉火锅,用筷子夹了几口肥腻的羊肉,颤巍巍的送到嘴边。对于现在的长安人来说,冬天的正确打开方式便是这样。

“自从三年前太上皇发明火锅之后,就立刻风靡长安,在晋阳我等就经常下馆子吃火锅,不过......”一名年轻人轻笑一声,说道:“但是怎么也比不了巴蜀那里,蜀人生性嗜辣、嗜麻,据说仅益州就有五百多家食肆开了火锅。”

“这话你就说错了,咱们晋阳哪里喜欢吃火锅,醋才是我等最爱,若是一日不食醋,浑身就......好像爬满了蚂蚁。”

“哦,对了,知迅兄,某听说年前你家娘子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叫......仁杰还是什么的?满三个月不喜欢喝奶,就喜欢吃醋,真是跟房相有的一比......”

“狄兄,说你呢,怎么发呆了起来?”

狄知逊皱了皱眉,走了几步,打开楼阁雕花木窗的一角,便觉冷风寒冽,他裹紧衣裳,开口道:“不知卫国公.....此战能否一战而定胜负,仗打的时间有些长了......”

他的这一番话,似乎牵动了楼阁中的其他人,所有人都沉默不语。

大唐积蓄了四年,这次战争......输不起!

此刻,不仅是平康坊喝花酒的狄知逊,还是每日忙碌的平头百姓,他们心里都在盼望一件事情,那就是——战胜!

看着众人愁眉苦脸的样子,狄知逊顿时轻笑一声,拢了拢衣袖,连忙拿起筷子夹了一口滚熟的羊肉,说道:“诸位不用担心,昨夜我在县衙整理公文时,也恰巧听到了一些关于前线战事的消息,卫国公大败突厥,颉利可汗现在已经逃到阴山......这场战争胜利的天平已经倾斜到了大唐。”

似乎是证明狄知逊消息的准确性,从朱雀大街的南面有一股插着旌旗的信使骑着快马,声嘶力竭的喊道:“大唐胜了,大唐胜了,卫国公在阴山一站大获全胜,俘虏突厥颉利可汗!”

.......

而在医学院。

“惠日说你呢,连最基本的包扎技术都没学明白,包扎的这算什么样子,学了三年,你怎么能出师?”

李渊揉了揉发疼的脑袋,看着惠日笨拙的操作,顿时就有点火冒三丈。

本来他就不想收这个日笨人的,所以提出学费想要日笨人出出血,但是没料到他说孔夫子还拿几块束脩,倭人就不拿了吗?

结果这货真的就拿了几块肉干,然后提着篮子跪在医学院门口整整一天一夜。

不得不说他还是被惠日打败了,这个倭人的恒心真的令他敬佩。最后才了解到倭国本就穷困,他们作为遣唐使来大唐的时候倒是拿了些宝贝,可惜遇上了风暴,最后乞讨到了长安城,这几块肉干还是在鸿胪寺节俭才省下来的。

好吧,既然推脱不了,那就收下。反正太上皇决定只传授给惠日一些基本的医疗知识,其中是绝不会涉及到青霉素这样的医学核心机密。

青霉素他可以卖给倭国,但绝不能传授给他们。

惠日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内心感慨:“道君真是仁慈,医学院讲师众多,可偏偏要亲自教授小僧,小僧真是无以为报,既然中原人那么喜欢肉干,恰好贫僧不吃肉,也可以节俭下来......”

正当他心里碎碎念的时候,远方传来大唐战胜突厥的消息。

惠日顿时被吓了一跳,对着皇宫的方向顶礼膜拜。

第二章:班师回朝

“李靖和李绩胜了?”李渊站在讲台,拿着一卷半开封的绷带喃喃自语。

卫国公和英国公这两个人一个被后世神话为托塔天王,另一个则是精于算计堪比诸葛的徐茂公,两人的本事可想而知。

太上皇早已经预料到了此次战争的成功,可没想到会这么快。在长安百姓看来,战争已经进行了一年多,太慢了,慢的鸿雁也难以飞往雪岭,传达书信。可是对于朝堂乃至整个历史来说,东突厥的覆灭太快了。

东亚第一强国的东突厥有这个世界上最庞大的军队,最精锐的骑兵,控弦百万,戎狄之昌,汉之匈奴难与之相提并论。最鲜明的便是汉朝的匈奴人最多约有五十万兵力,但这就压着西汉喘不过气,一直努力了百年,才有卫青、霍去病二人封狼居胥,横扫龙城。

一个是百年的家底,另一个却仅仅用了三年时间。

汉武帝在位时,都没有扫平匈奴,只能说打残,但已经耗费了文景两帝积攒下来的百年家底,到了汉宣帝刘询的时候才彻底消灭匈奴,建立都护府。

可是贞观四年,强大的东突厥忽然灭亡了,灭的实在太快太快,令人目不接暇。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而自此一战,大唐才初启盛世,唐人的文化自豪感便相应而生。

太上皇也不例外,汉唐这两个最伟大的时代,便是华夏最引以为自豪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华夏,虎视整个亚洲,文人的脊梁没有被明清跪拜压垮,武人的梦想也没有被覆灭,功名只需马上取!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备车驾,贫道要回皇宫。”李渊将绷带扔下,对茗烟激动道,他要见证这最“触目惊心”的一刻。

茗烟作为继任了画屏职位的女官,倒也安排的妥善,不过半刻钟头,在医学院外的行撵便准备好了。

跪在地上顶礼膜拜的惠日终于回过了神,兴奋道:“道君,可否带上小僧,小僧也想一睹天朝上邦威仪。”

李渊眉头一皱,然后点了点头,示意他跟上。倭国毕竟是大唐的番邦,此等盛景鸿胪寺自然会安排这些小邦之人观看的,用来震慑藩属国,让它们心存敬畏。

所以就算惠日此刻不跟着去,待会也会被鸿胪寺的官员安排接见。

......

长安南城的正城门,明德门。

昨夜的雪下的很大很大,端庄肃穆的长安城换上了新装,亦如同贞观四年正月的新气象。足以让十二驾马车并列行驶的朱雀大街清扫一空,两列的各坊挂上了喜庆的红绸,正月新年的欢乐刚刚过去,百姓正是寡淡无味,恰逢捷报远传,所以自发的在庭院布上了新年的景象。

那些出征的将士们还没有度过春节。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南城灞桥折柳送别,向来被意为文人雅事。却不知,关陇的子弟出行之时,总有辞别的新妇折下柳枝放在将士的行囊。

关中人喜欢柳树,或许与他们年年的出征有关,又或是习惯了离别的愁绪。他们特别恋家,所以才有懒汉的称呼,可是......也正是因为一次次的生死离别,这才格外的恋家......

在明德门下,李世民身披雪白的裘衣,里面穿着明黄色的外裳,格外的引人注目,在他后面则是文武百官,更后面则是簇拥的万千百姓。

“父皇,还记得晋阳起兵之时,我大唐屈服于突厥人,旗帜上还要绣上狼图腾......可某当权不过仅仅三年左右时间,当初不可一世的颉利可汗,如今却已经沦落为阶下囚!

威服四夷,儿臣已经做到,你看那是吐谷浑、吐蕃、百济、高句丽等等番邦的使臣,他们眼里的恐惧与害怕......”

从贞观元年开始到现在,太上皇亲眼目睹,李世民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贞观二年关中大旱,亲自带头节衣缩食,一餐也就一荤一素,简直跟个道德楷模似的,囚犯的死刑也要再三过问,以免误杀......

自此天下大治,文景之治的节衣缩食他做到了,成康之治三十年不动刑措他又做到了。

李渊心里明白,正是因为有李世民继位的先天不足,所以才能忍受这三年的生活,这货的自律简直堪称可怕,要不是晚年昏庸了一点,当皇帝简直毫无缺点。

这般道德楷模,李渊想了想,除了后世的开国太祖,好像没有人能够做到,可是开国太祖那是有思想精神支撑的,精神能战胜肉体的欲望,而李世民的信仰又是什么?

正当太上皇思索的时候,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出现了模糊的人影,随着他们的走动,长安城上下的百姓皆发出了狂欢。

只因为,他们是出征回来的将士。

十万精锐,关陇子弟便占了八成之多。对于长安百姓来说,眼前的军队不仅仅是战胜之师,更是他们的子弟。对于子弟兵,他们当然不会吝啬心中的欢喜。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贞观三年出征的那时,渭水两岸的杨柳依依,缓缓的江水流逝......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是次年的正月,灞桥霜雪未曾消散,折下的柳枝只剩下光秃秃的一片,瘦骨嶙峋。

“臣等叩见陛下,此战......侥幸获胜。”卫国公李靖率先下马,单膝跪地,眼里含泪,有些哽咽。

此战大唐输不起,若输则三年努力便化为乌有。

“药师,何必如此,战争哪有侥幸一说,此战全赖药师和懋功精于战事,纵使朕亲自御驾亲征,也难以擒获颉利可汗,覆灭突厥......”

李世民急忙向前扶起李靖,嘘寒问暖。这才明白,英国公李绩还需要些许时日才能回到长安,而李靖亲率的三千骑兵却思乡心切,于是早早的返回。

接下来,李世民毫不吝惜他的圣恩,邀李靖和他同乘行撵一起回朝,其他的将士也有庖厨亲自宰羊杀猪,炮制一场场盛宴,来款待他们。

第三章:心腹大患吐蕃

看着李世民牵着卫国公李靖驾着行撵远去的背影,李渊站在原地有点发呆,低声沉吟道:“世民,大唐面对的敌人不仅仅是东突厥,吐谷浑等国也会逐渐灭亡,可是......”

他抬头看向番邦使臣,形形色色的异类服装中,只有中间低矮的男子格外引起太上皇的注意。

脸颊带有有独特的高原红,发髻也不似中原人,结成脏辫,辫子油光发亮,那是涂了羊油。虽穿着长袖长袍,可衣料却不是布锻,而是用光板老羊皮做成的藏袍,板质坚韧,绒毛丰厚,靴子则是长长的尖角牛皮靴。

百济、高句丽等国的使臣则离他远远的,因为他身上的羊膻味实在难闻。

“吐蕃人不得不防啊!”李渊脚步停驻,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各国番邦使臣,心中暗暗说道。

不可一世的大唐灭了突厥,灭了隋炀帝三征而失败的高句丽,灭了盘踞青海的吐谷浑,灭了西域的龟兹、高昌等国,可偏偏在吐蕃这里栽了跟头。

继承了李靖战胜称号的薛仁贵,也在吐蕃身上吃了亏,有了大非川之败。

本来吐蕃处于高原,唐朝无可奈何,但唐朝也极盛了一百多年,吐蕃人也不敢入侵大唐边境。但是安史之乱后,六失长安,天子出逃。

大唐也落下了帷幕。

“师傅......您是在看吐蕃的使臣尚囊?”惠日看到太上皇的目光投向这里,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开口称呼李渊为师傅。

太上皇毕竟是大唐最尊贵的人,皇帝站在他面前都需要恭恭敬敬的称呼一声父皇,天子的臣子百姓也要称呼为君父,他就是整个大唐的爸爸。

作为大唐爸爸最忠心的乖徒儿,惠日感觉有荣与焉。

这份殊荣比倭国国王的王储还感觉荣耀。

吐蕃使臣尚囊听到惠日的话,顿时展开笑颜,朝着太上皇走去,边走边说道:“尊敬的太上皇陛下,您的儿子真是一只雄鹰......作为唐国的邻国,我吐蕃国愿献上最真诚的祝福,将赠送牛五百只,羊三千匹。”

是的,吐蕃人并不认为他们是大唐的藩属国,而是与突厥、大唐等同的存在。

哪怕此时吐蕃国内大乱,伟大的松赞干布正在忙着统一吐蕃王朝。

身处高原,吐蕃人并不惧怕眼前刚刚大获全胜的精锐之师。在强壮的体魄,也难以战胜青藏高原!

李渊嘴上挂上了一丝微笑,走上前与尚囊用吐蕃礼节拥抱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大唐的皇帝陛下确实是天上翱翔的雄鹰,可是某却听说,在吐蕃,你们有也有一只雄鹰——松赞干布?”

“松赞干布?”尚囊先皱了皱眉,转而脸上立刻挂上了笑容,“尊敬的太上皇陛下,您所说的应该是我们伟大的赞普,不过......他确实配的上这个称号......”

“额?”李渊瞬间有点小懵,难道松赞干布查无此人。

幸好尚囊是个话痨,应该也是在大唐憋出来的,在他的话语中。太上皇总算明白了松赞干布是什么意思。

松赞,在藏语中是端庄尊严的意思。而干布是深邃沉宏之意。

这只是一种称呼,相当于“至人为圣”的意思。

尚囊接着说道:“吐蕃的上一代君主,也就是我们的朗日赞普,他给昏暗的高原带来了黎明,十三年前,朗日赞普如同骄阳般统一了吐蕃,可是令人不幸的是,就在朗日赞普去世后,吐蕃再次分崩离散。”

说到此时,他的目光渐渐溢出神采,像一只亲近神邸的信徒,那样虔诚,“萨颓格姆是我的玩伴,他是吐蕃最英勇的少年,最有才华的勇士,桑巴上的赞歌让无数贵族家的小姐芳心暗许,十二岁的他就如同一尊烈日降临整个吐蕃......

朗日赞普是春之骄阳,而松赞干布就是吐蕃的夏之烈阳!吐蕃即将.....一统!”

一般来说,国内发生内乱,都是捂得严严实实,将消息不透出去丝毫。可是对于吐蕃来说,外患几乎没有。

高原就是他们最大的屏障!

李渊皱了皱眉,随意的敷衍了几句尚囊这个吐蕃外相。然后也登上了行撵,准备回宫。

庆功宴马上就开始了。

坐在行撵上,李渊闭目沉思。

吐蕃不同于其他番邦,拥有高原天险。另外此时的吐蕃也恰逢英主,松赞干布在吐蕃乃至藏族历史上,可是丝毫不逊色于李世民的存在,甚至还略有胜出。

他记得松赞干布好像是永徽元年的死的,和李世民一前一后,相差不到一年,共同离开了这个世界。

“好像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慢慢熬死松赞干布......”坐在行撵上的李渊,不由得露出了微笑。

而在青藏高原的拉萨,一个英气蓬勃的少年用毛巾擦了擦热汗,将手中的剑扔给侍卫。

刚才已经练了一个时辰的剑术。

“中原的丝绸果然与羊皮不同,舒适又轻薄。”松赞干布指着羊皮袄里面的丝绸里衣说道,以往穿的是粗制的羊毛衫,但是往往去不掉那股羊膻味,所以吐蕃的贵族更多是从中原购买丝绸用以穿着。

这点和十七八世纪的欧洲很是相似,从中国运去的丝绸,往往都能卖上天价,举办舞会时,若是有人穿上丝绸制成的长裙,那无疑是最夺目、最闪烁的。

当然在现代,丝绸制品也是异常昂贵......

正说话间,十二岁的少年松赞干布打了个喷嚏,皱了皱眉,看向东方,低声说道:“尚囊外相如今就在唐国,若是他能从唐国带回制作丝绸之类的技术,那该有多好啊......”

......

麟德殿,是皇宫举办盛大宴会的场所。

内殿。

“昔日陛下十二岁解隋炀帝雁门之围,而今诸皇子也已年近十二,今日又恰逢卫国公战胜归朝,此情此景,不如陛下出题科考一下列位皇子?”

太子太傅李纲捋了捋花白的胡须,出声提出这个助兴的小提议。

第四章:设立考题

宴席正酣,李纲提出这个法子助兴也倒是个乐趣。

念此,李世民也乐于考核诸位皇子,他的三个皇子也算是人中龙凤,一想让他颇为自豪。

不过他还是大度的先询问了朝臣,“诸位臣工,认为太子太傅此提议如何?朕出一考题,并不拙于只让皇子作答,在座的诸位朝臣毋论是才华横溢、包学之辈,还是一介粗人,大字不识几个,都......必须作答!

此次若是有文章可入朕的眼中,此次缴获突厥人的好马任由尔等先行挑选,另赐美酒十斛,奴隶十名。”

大唐覆灭东突厥,那便意味着整个蒙古草原已入大唐囊中,而游牧民族的战马向来精良。在东市的好马,向来价值不菲,而此次缴获的战马,至少是当世一流,可以说价值万金。

对于武将来说,一张好弓、一匹好马向来是视为生命,那意味着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大大提高。

有了好马这个条件,在座的武将自然欣然接受,他们的府中向来也是养着食客,让这些食客来作答便可。

见到武将齐齐抱拳接受之后,赴宴的文臣自然也视为雅事一桩。李世民点点头,然后说道:“此次题目由朕亲定,限时一个半时辰......那些才疏学浅的大老粗们,某可是给你们留下了充足的时间,若是敢给某乱写,在众臣面前脱下衣裳,鞭笞十下。”

说完,露出了促狭的笑容。

接下来宦官侍女将李世民身前案牍上的酒宴撤下,布上了文房四宝。

李世民的书法修养也是当世大家,他略微沉吟几声,只见捏起青玉紫毫毛笔,瞬间笔走龙蛇,行走间也颇具姿仪。

良久,他面色沉重,将毛笔挂在笔架,然后让左右侍者将其裱糊视众。

“陛下的书法,看来大有长进,看这一撇一捺,简直鬼斧神工,昔日王羲之力透纸背,入木三分,陛下约有八分功力......”

“传说当年王羲之,写字之时垫了十六张宣纸,张张皆有纸墨,当世的书画大家,在熟宣上书写,若能将其分割为三层,层层相若,便是极境。”

“蔡邕自从创造这飞白体,自汉末到如今,不鲜见有模仿的,可是陛下的......”

几位文臣正在抚须夸赞之时,不由得突然停声,他们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那白纸上却是一撇一捺鬼斧神工,因为就没有撇捺。

白纸上画了一个圈,圈中有一个墨点,在圈下有一恒。

这便是考题!

李世民很满意的颔首点头,笑道:“此便为朕出的题目,说难也不难,简单也不简单,但时间就是一个半时辰,若是写的好,文采斐然,朕重重有赏,可若是.......”

他板起了脸,冷冷的哼了一声,眼睛在那几个不求上进的武官流转了一会,再次开口道:“若是糊弄朕,某的马鞭可不是吃素的,汝等难道就甘愿只当一个只知勇武的莽夫?统帅可是要懂得识字的。”

最后一句话,意味有点深长。

说罢吗,李世民再看了一眼坐在右席的三位皇子。太子李承乾嘴角含着笑意,表情恬淡,似乎胸有成竹;魏王李泰胖脸紧绷,小腿有点小抖,表现还算颇为正常;吴王李恪眉头深锁,肘撑额头,有点不耐......

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太子承乾的表现虽然略微平庸,没有《悯农》诗所做出的的惊艳,但按照他的话‘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李世民也深以为然,他这么富有学识的人才,也难以做出堪称精妙的文章,自然也对李承乾的说辞很是认同。

魏王李泰,也从肉嘟嘟的小胖子进化为胖墩墩的丰姿少年。虽不如坊间所传骆宾王等神童,但在文学上的造诣也非同小可,四书五经已经熟习,君子六艺堪称上等。

但放在三位皇子中,反倒是最为平凡的。

李恪的武艺,在座的武将也不敢堪称能在箭术更胜一筹,骑术更是精湛非凡,兵法韬略也是熟习于胸,这也是为什么李世民对这个庶子异常的喜爱,当年的他可不就是这样,文学比不上建成,只有在领兵打仗上差不多。

因此,李恪的不耐,李世民自然了然于胸。

想及此,李世民便朝着几位皇子的席位走了过去,问道:“承乾、青雀、恪儿,你们三个皇子想要什么?”

可还没等皇子们开口,李渊便轻轻一笑,说道:“世民,你怎么不问父皇想要什么?莫非......这在场的众人,不包括贫道?”

其实李渊心中也是略有考量的,东突厥虽然已灭,可是接下来的唐太宗将会实行一个延祸百年的政策,他必须要阻止。

东突厥是亡国了,可是还遗留了几百万的突厥百姓,

历史上的李世民是怎么做的呢?只是招了长孙无忌问了几句话,然后在东突厥原有的地盘设立单于都护府,将几十万突厥人迁到边境,为大唐戍卫边疆,其实就是高度自治,只是在打仗的时候征募突厥人。

这项大唐国策实行之后,突厥人感恩戴德,给李世民安了一个天可汗的称号。

可长久来看,李世民此举无疑是祸国殃民!

突厥人虽是唐人,可与中原汉人格格不入,一直保持高度的民族自治性,后来造成安史之乱,唐朝国力大衰之后,更是被突厥、契丹劫掠多次,甚至长安也几次失守。

虽功在一时,却弊在千秋。

可是这话太上皇却不能直接与李世民当面说,只能用书信来委婉的劝诫。

听到李渊这句自带揶揄的话后,李世民讪讪一笑,既然老子这么说了,做儿子的还能不同意,只是感觉怪怪的......

“父皇既然要写,儿臣自然不敢违背父皇意愿,只不过......儿臣却不敢夸口盛谈赐下座驾、美酒,万土万疆,皆为父皇与儿臣所共有。”

看到太上皇点头后,李世民心中一松,转而严肃的看向三个不争气的儿子,骂咧咧说道:“汝等三人,若是此次写的不好,就准备抄《孝经》一百遍,三天不准吃饭!”

“......”诸皇子。

明明父皇刚才还和蔼可亲,一脸笑容,怎么转脸就变了。果然天微不可测啊!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他们也不得不含泪点头。

第五章:针对突厥的计策

未过多久,李世民目光严肃的看了一眼宴席上的群臣,然后背着双手离开了。

对于那些武臣而言,想要凭自己的本事写一篇锦绣文章简直千难万难,还不如让他们在战场上拼死滚两圈来的自在快活。

李世民当然也不会强行逼迫,而是明确的提出让他们前去寻找食客帮助完成考核。科举取士不过二三十人,难免有些寒门士子名落孙山,仅靠科举是难将有才之士选蒙拔擢出来的。

这次的酒宴考核助兴只是其一,他另有选拔的私心在其中。

只不过,听天意,尽人事罢了。

待李世民走后,李承乾心中猛然松了一口气,小手拍打着胸膛。因他离太上皇的席位不过半步左右,于是挪了挪屁股,小声说道:“皇爷爷,你那里......可有现成的诗词,让承乾略微参考...参考。”

“对,就是仅供参考些许,父皇出的试题颇有怪异,一个圆圈加了一个墨点,然后在其下面却有一横,是另有意思,还是仅看其表面?若是上古的象形文字......那此字就是一个旦字,可意思怎么可能如此简单?”他略带犹豫道。

太上皇扫了李承乾一眼,自从三年前给他写了一首《悯农》诗后,在长安无人不知太子神童之名,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饰。

因此到最后,李承乾这位太子时不时给太上皇上上眼药,弄些诗词,隔五六个个月就会有一篇轰动诗坛的传世名作。

今日,李承乾也不免于此。

不过,太上皇总感觉怪怪的。按照大多数穿越者的惯例,是他在诗坛一展雄风,然后引得无数深闺怨妇暗自垂泪。

可是......到了他这里,诗词给了皇孙子。还有那装神弄鬼的把戏也没有少教给清羽,以至于这‘妖道’在长安城越发活得滋润。

如果有可能,他甚至想将孔子的万世师表抢过来给自己安上。

李渊干咳了一声,小声在李承乾的耳边说道:“你看这是一个旦,蛋生鸡,鸡生蛋,那么合起来就是姬旦嘛。

若说道这姬旦......”

李渊有点卡壳,姬旦就是周公旦,可接下来要怎么说呢?李承乾这个皇太子向来和他亲近,要是帮他抄袭诗词,那么肯定要符合现在的‘意境’。

不然纵使抄了一首流传千古的诗词,别人非但不买帐,反倒会质疑诗词的真伪。穿越众要真是没有半点底子,冒然抄袭诗词,声名大噪后定然会有人邀请前去文会,到时候大家助个兴玩个字谜游戏,那真的就是傻眼。

现在李靖灭突厥而回,要么做一个边塞诗,要不就写个赞扬......

“对了,此诗应当可以。”李渊脑海闪过一道灵光,提笔写字,片刻钟头,一气呵成。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留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灭掉东突厥之后,卫国公李靖现在已经位极人臣。按照历史走向,接下来的李靖将会上交兵权,闭门谢客。一直到贞观六年吐谷浑作乱,这才重披甲胄,率领唐军平定吐谷浑......

这篇白居易所写的诗词无疑是对李靖最大的赞颂,也是劝导李世民不要在今后介蒂李药师。当年的周公被管叔等人在丰镐散播流言,但是结果如何呢?而西汉末年的王莽,在当臣子的时候素来谦恭为善,可谁又能知道他今后篡国?

所以看人不能仅仅依据外人的评判,而是出自自己的本心,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同时,对于李承乾来说,也会极大赢得军神李靖乃至整个武官体系的好感。

李承乾接过太上皇写的诗词后,贼眉鼠眼的左顾右盼之后,看到无人注意到他。匆忙看上一眼后,然后揉成纸团夹杂在衣袖间。

对着太上皇道了声谢,道:“多谢皇爷爷解围,承乾不胜感激。”

作弊这个词,对于李承乾来说,既陌生又熟悉。若是一般人给他作弊,他第一个想法就是杀了了事。而太上皇不同,太上皇乃是他的亲爷爷,爷爷做的弊那......能叫作弊吗?

皇爷爷对他的威胁几乎为零,所以他又有什么担心的。

等李承乾走后,李渊这才思索如何解决突厥的后患。

解决边疆和少数民族问题,最成功莫过于清朝。清朝在西南边疆土司实行改土归流,在蒙古实行和亲封王和出家政策,在西藏用的是达赖班禅册封制度,以及由中央亲自选择班禅转世之身。

这三项政策,保证了清朝两百多年间,围绕着明朝的三大问题,一直没有出岔子。

改土归流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是从上而下,先改土府,后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时机进行,如有的土官绝嗣,后继无人,或宗族争袭,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间互相仇杀,被平定后,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镇压后,以罪革职,改由流官充任。

有的在土民向封建王朝申请“改土归流”时,王朝以所谓从民之意,革除土官世袭,改为流官。总之,封建王朝遇有机会,立刻抓紧改流……

只不过改土归流固然对于少民问题解决不错,但土司是南方,南方的叛乱在中原王朝看来不过是小意思,派大军过去三五天就能扫除。

而唐初的东突厥虽然已经被灭,但实力犹存,若是任由他们舔舐伤口,那么......久之必成大乱。

所以太上皇思来想去,解决东突厥的问题,参考清朝对于蒙古和西藏的政策就很不错。

想通这点,李渊便提笔写字。

第一嘛,就是派遣那些寺院的和尚前往东突厥,不在突厥待上三年,不教化信众就不给发送度牒。让东突厥人全体崇尚佛教,每一户只留一人传宗接祖,其他人必须皈依佛门。

第二点,则是和亲封王,只不过唐朝不比清朝,清朝是满人皇族,所以娶蒙古人非议不大。而唐朝纵然心胸开阔,但总体来说是汉人政权,若是娶突厥人为妻,则大唐根基不稳。

只不过这点太上皇早有预料,满清的和亲封王归根结底就是汉朝的推恩令,按照汉武帝那一套实施就行,虽然比不上和亲封王的效果显著,但弱化突厥人也是易与之事。

第三点,就是设置类似达赖班禅制度,在突厥人中封神,让他们向契丹人后期一样崇尚佛教,从而不断腐化,财政不断内耗。

此三点毒计施行下去,东突厥不过是砧板上的鱼肉,任由大唐宰割!

第六章:无奈的李恪

写完之后,太上皇不放心其他的宦官宫女,亲自将信封封好,然后再用印戳盖好,保证此信安全无恙后,才交给等候的内侍。

这三项毒计看似平平无奇,可却是延长了满清三百年社稷的治国之本。

君不密失其臣,臣不密失其身!

“皇爷爷你这就走了?”李承乾讶然的看着太上皇离去的背影,现在的宴席也不过进行乐一半。

这便走了?

在一旁的皇三子李恪位居大殿的中间,本来百无聊赖的答者考题,听到这一声,立刻抬起头,眨了眨眼,说道:“皇爷爷看宴席无聊先行离去,岑先生还在王府等候李恪,那么......大哥某就先行告退!”

在李恪十岁的时候,便责令出宫,在宫外另有吴王府。另外的嫡子李泰倒是还没有被责令开府出宫,反而居住在皇宫。

庶子与嫡子之间的地位本就天差地别。后来的小受李治更是成年后还在皇宫待着,这才有和武则天搞起来的机会......

这时候的李承乾还是非常大方的,虽然心里略微不满,但还是点了点头,允许了李恪出宫。

皇帝不在之时,一般都是太子做主。

李恪一脸淡然的起身对着李承乾随意拱了拱手,然后快步走出了麟德殿,跟着太上皇的背影。

在一处假山掩映的小路上,他出声叫停了太上皇。

“皇爷爷,还请停住脚步,恪儿有事想请教于你。”

假山奇峻,翠峰幕遮,远方十数步传来从沣水引来的活水,向一排排银铃似的叮铃叮铃,绕过山峦的柔和的阳光停留在了李恪俊逸的脸蛋......

一袭月白色的衣衫,虽仅仅十二岁,但举手投足凭空溢出的英气,让人侧目不已,他露出唇齿,笑道:“皇爷爷向来宠溺太子,大哥虽然平庸,但亦有神童称号。”

说到此,他却打住了,似是解释:“父皇每五日检查皇子的功课,看到大哥有所进益,自当欣喜。不过恪虽然与大哥不是朝夕相处,但却知晓.....论起才思敏捷.....实不如三弟青雀,而皇爷爷年少便以才俊闻名长安.......

恪一些猜测,请皇爷爷勿怪,李恪绝无以此威胁之意,而是......有事想要求求皇爷爷。”

李渊转身,眉头微微紧锁,他没想到,率先发现他和李承乾之间龌龊的不是李世民,而是李恪!

这个和他亲情之间仅次于太子李承乾的皇三子。

其实想想也能明白,李世民那么自信怎会相信自己的亲身儿子欺骗自己,再加上平时的政务繁忙,也就对此比较疏忽。更或许是今日李承乾与李渊之间的异常举动,从而让李恪起了疑心,然后相互印证之下,得此结论。

“恪儿......你说吧,皇爷爷如今也不过是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驾崩,趁此机会,你还能提些要求。咳咳~”李渊叹了几口气,目光注视前方,眼里似乎充满了无奈与沧桑,那原本直的高高的背,也......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弯了起来,弯的像一只小小的蜗牛。

走的很勉强,很无奈,很慢,很慢,慢的甚至连时光也凝滞在此刻。

李恪瞪大了眼睛,他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种隐隐的负罪感,想到太上皇对他的好,比如吃鱼的时候给他鱼目,听闻有流疫的时候,亲自喂发霉的馒头,虽然最后肚子不舒服了好几天,但总归被太上皇治好......

种种事情回想起来,他也忍不住含泪,呜咽道:“皇爷爷,恪别无他意,只是......想从军尔!”

“恪曾许多次向父皇提起过想要入军伍的想法,可父皇却总是敷衍说再等等,再等等,你的年纪还小。可是......当年父皇从军也不过十二岁,父皇既然说出恪英果类他,怎么就不能容许另一个他......出现!”

话音一落,李恪像抽干了所有的气劲,瘫软倒在草丛中,靠着假山,眼神中有前路的无奈与迷茫,那双力能拉两石弓的手臂只能扣下山石的碎屑,却难以憾山!

月白色的长衫沾染上了泥土,像极了一只狼狈极了的野狗。

郁闷!犹豫!不决!难受!可怜!

他眼神里的复杂难以有人能体会,谁能明白光鲜皇子外表下的无奈?

父皇要养死他啊!

饥肠辘辘的野狗给香气盈鼻的宠物犬让步时,不是惧怕它精致的打扮,或者高上数头的身材,而是遛狗后的那人......

“此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李渊看了眼彷徨无措的李恪,深深的叹了口气。

周公那样的人......或许只有先周的时候才有,可即使那样也少不了管叔等人在背后的流言。

更何况皇子呢?

皇位的继承向来是血淋淋的,英明的李世民自认为将皇位交给仁慈的唐高宗李治,那样废太子李承乾和他的诸位皇子就能幸免于难,可他却是大错特错,千古阴帝李治可不是表面上的“可怜儿”!

现在的李渊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太子李承乾虽然相较另外两名皇子比较平庸,可比历史上的绝大数皇帝的能力要强,守成之君还是能行的。而李恪呢?后世沙陀族李存孝甚至遥认太宗三子李恪为先祖,南唐李昪也是这般,自称为李恪的后世孙。(后者李昪争论不一,有的说是唐宪宗之子建王李恪。吴王李恪的后辈曾经迁徙到沙陀族。)

王不过霸,将不过李。李存孝认定的祖先岂是易于之辈?不仅仅是太宗之子这么简单。

而另一位的李泰,虽然胖墩墩,但也是很厉害,在太宗的许可下,筹办崇文馆,《括地志》便是他完成的,和西汉编《战国策》的刘向比较相似。

这三个皇子,哪个都有资格继承皇位。

李渊深深的吸了口气,眼神顿时饱满精神起来,摸着李恪的头,劝慰道:“此事你放心,某定然会让你父皇下令让你从军......

另外,皇爷爷的医学院还有一名教书先生,叫做马周,他是位有学之士,你可先让他代笔写今日之题,然后上奏请你父皇征辟为你王府的长史,在河东绛州龙门县修村有一名少年英才,名叫薛礼。

若得他二人相助,那么你......不管是朝堂,还是战场都能勉强自保!”

第七章:环彀之诸臣,八斗不如矣!

“马周?薛礼?”李恪心中百感交集,暗暗记下了这两个名字。太上皇能让他前去寻找的必定是当世英杰。

太上皇看人的本领还是很不错的。

喜的是皇爷爷答应让他从此从军,除了太上皇,他是实在想不起还有谁能帮他这个忙。

而落寞的是,若是太上皇成功了,那么从此之后他就远离深院高墙的皇子生活……

长痛,不如短痛!

这点李恪还是看的很明白,深深的对太上皇一揖,说道:“恪多谢皇爷爷垂怜,若有功名封侯一日,定不会忘记皇爷爷厚恩。”

最后一句话,他说的很重很重。

在宫里,对他这个前朝血脉好的人很少很少,母妃、小明月、郑公公、半个父皇……

现在还要在心底加上一个人,那就是太上皇。

越是缺少关爱的孩子,心理也越会珍惜每一段得之不易的亲情。

“厚恩?这就不必了。”

太上皇拉起李恪的手,冰凉的手蜷缩的似一只无助的小猫,他微微用力将手掌扳直,淡淡说道:“你父皇说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从军向来是以十四岁为始,你的年岁确实是轻了些……”

听到此,李恪的心顿时就有点拔凉拔凉。

“不过……”李渊嘴角噙上一丝笑意,弯下腰摘下一朵春菊,指着它,沉声道:“路是一步步走的,一朵花,首先要有花籽,然后再有土壤、阳光、水分、温度,在种种适宜的条件下才能长出花苞,等到春风拂露之时,鲜花才会慢慢盛开。”

“皇爷爷之意?”李恪滞声,抬起头注视着太上皇的双眼。

“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

轻声吟唱完这句诗词后,李渊用指尖碾碎春菊,扔进了假山里的险洞,开口说道:“仅仅靠熟背兵书,想要在军中出头……甚至掌握这支军队的可能性,比登天还难!

某有恩于马周,你只要点明是某让你来的,说有让他宰天下的机会,他定会从之。

龙门县的薛礼,某虽然没有见过面,但其兵法造诣不亚于李药师,但他是寒门,缺少如韩擒虎这样一个人前去提携他。你乃天生贵胄……”

说到此,李渊抚着额头,想了想再说道:“得此文武相助,恪儿你……活下来的机会总归能大些。”

看着太上皇远去的背影,李恪心情翻涌。

活?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的目光触及东北角,那里是……玄武门。

………

两仪殿旁的偏殿。

李世民和几位宰相分别坐在胡凳上,此时不是上朝,也没也不必遵循古人之礼,坐着总比跪坐要舒服的多,尤其是对高士廉和萧瑀这两位年岁颇大的宰相来说。

当然,此时的胡凳可比几年前要更加舒适,样子更像极了后世的太师椅,据说此胡凳是从医学院流传出来的。

“中郎将常何怎么会写出这样的文章?虽然比起其他案卷要平凡一些,但也不是他一个大老粗能写出来的,登记在册。”李世民哑口失笑,对着在一旁服侍的王振说道。

“此次考题陛下着实出的怪了一些,纵然再是满腹才学的儒生,也难以揣摩圣意,故辞藻虽然华丽,但食之无味,恰如鸡肋。”房玄龄抚须,摇头浅笑,随手将一份案卷扔进废纸篓。

参加宴席的有几百名朝臣,凭靠皇帝一人纵然能审阅完毕,但费的精力着实太大,便让众位宰相一同代劳。

“这是……”杜如晦突然拿起一张案卷,细心的审阅片刻,便用手有节拍的叩着案牍,长久叹曰:“此真乃嗟叹之言,非胸襟广大者不可为之。”

说罢,在诸人看向他的时候,他向案卷最右边看去,发现了东宫的印戳。

“太子果然才华横溢,当年的曹子建想来也不过如此吧!”

听到这句评论,李世民也坐不住了,走到杜如晦的身边,从案牍上轻轻拿起李承乾的案卷。

笔墨清晰,字迹俊秀,乃是飞白体的章法。行文似流星划过苍穹,有的如快艇急驰水面,有的如悬崖瀑布飞纵,有的像织布细线伸展,有的若女子秀发随风飘动……

上行必有下效,太子作为皇子,用飞白体一讨皇上的开心,再也正常不过。

这点李世民自然再也清楚不过,若是旁人难免评上个媚俗,可到了太子这里,只会感慨孝心有嘉。

但案卷上的笔法并不是今日的主题,而是行文的内容。

“周公唯恐留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这句不错,不错……”李世民轻声吟了几句,颔首点头道。

“此句诗词倒也算是贴合陛下的考题,旦正好是周公的名。”长孙无忌笑眯眯道。

李承乾是他的亲外甥,现在储君之位稳如泰山,作为舅舅自当再添一把火。

“如此……可添为此次考题案首?”高士廉点头道。

太子乃是东宫,一国储君,就算所写文章平平无奇,也要竭力维护尊位,更何况现在太子的文采这么斐然,哪有其他的意思。

“此言……尚早!”李世民心里乐开了花,虽然内心已经笃定了是太子的案首,但还是谦逊道:“承乾所思所想还尚年幼,国家大事哪能轻言开口,还是先行看看其他臣子和皇子案卷。”

说罢,他再次坐在胡凳上仔细看了起来,其中的武臣所书写的自然平平无奇,文臣那面也有多人出彩,比如门下待诏王绩等等才子。

从贞观到天宝这一百五十多年间,虽然是盛世,但诗词的盛世在贞观并不显现,而是要等到唐高宗时期才初露峥嵘。

初唐的诗人还处于探索阶段。

不消片刻,便找到了皇四子李泰的案卷,李泰虽然也是才华盖世、才高八斗,但比起白居易的诗词来说自然低了不知多少档次。

既然有珠玉在前,那么这块瓦石便变得索然无味了起来。

正磋谈之间,李世民却又翻到了李恪的案卷,便顿时惊为天人,长叹曰:“此子有当世之才,进可辅三公,退可牧一州之地,环彀之诸臣,八斗不如矣!”

第八章:为难

环彀之诸臣,八斗不如矣!

听到这句话,两仪殿暖阁的群相瞬间也坐不住了,刚才的太子才学虽然高越,但也只是不痛不痒的赞赏几句,而皇帝陛下现在对这一篇案卷说出如此高的评价。

实在是异事!

贞观四年的宰相有谁,房玄龄、杜如晦这两位重臣那可是奠定盛世之基的存在,另外的高士廉、长孙无忌哪一个不是影响后世的名臣,萧瑀更是三朝元老,魏征这个大喷子更是堪称贞观之治有其一半功劳。

好吧,就算按照陛下所说,他们是那另外的二斗。可是其他的朝臣难道不厉害吗?

因为李世民环彀之诸臣,将所有的朝臣都包含了进去,那么......除了帮人写的寒门士子,还能有谁?

“陛下,此人为何人代写?”萧瑀闷哼了一声,年迈的身子从胡凳上缓缓起来,慢步走到李世民身边,伸手接过了这份案卷。

先前他还有些不满,陛下所言太过。可是当他看到这份案卷之时,甚至将手杖也仍在一旁,小声的念了起来。

这篇案卷的辞藻并不华丽,反倒平平无奇,但却充满了朴实,字里行间皆是治国之策。书写的每一个条陈在他这个宰相看来,也顿时豁然开朗,积弊的朝政竟然可以这么做。

得此一人,胜过王绩之类的才子不知多少倍。才子易得,而如萧何、房玄龄这等治理山河的人才,想要得到实在太难太难了。

萧瑀轻叹一声,时光冉冉,岁月如梭,他已经年迈的走不动路了。看到有年轻的新兴人才在他的目光下拔擢,固然欣喜,但是心里总有些淡淡的失落之感。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老冀却难以伏枥......

“属于我们的时代终将落下,叔德......”萧瑀浑浊昏暗的目光渐渐明亮了起来,似是看到了数十年前那个站在皇宫外的千牛备身,那个身影是何等的英姿飒爽,可是如今也不过是在大安宫里萧索的一老头。

叔德,便是太上皇李渊的字。只不过,记得这个字的人要不埋在黄土下面,要不早早的忘记,不敢直称其字。

说罢,他将这份案卷重新递给李世民,坐在椅子上,开始闭眼思索了人生。

接下来的这份案卷,在宦者的抄录下分别递给了众位宰相。在留白处虽然署名的是皇三子李恪,但任谁也明白定是有人代写。

皇帝陛下的目的很明白,提前给诸位大臣打个招呼,这位人才他今后将会着重培养,以期大用。

时间缓缓流逝,等到他们审阅完毕之后,暮鼓已经响了三遍,大殿左右的高脚宫灯也有内侍添了几次蜡油。

“陛下,此次案卷皆已审阅完毕,若无其他事情,吾等就先行告退。”众位宰相互相看了一眼,说道。

今日乃是庆功宴,纵然后续之事颇多。但总归不能扫了兴头,李世民向来是个宽厚的人,不会像后世的朱元璋狠狠压榨官员。

所以,在他们请求告退之时,便随即同意。

老太监王振将众宰相审阅后评价尚可的案卷整理好后,堆积在皇帝的案牍上,亲自执着宫灯,小心伺候着。

可是.......正当李世民沉浸在审阅案卷的酣畅之时,他突然好像想起了一件事,轻声咦了一声,便皱着眉头,仔细回想。

这才想到,在进行宴会之时,太上皇似乎说过他也要写一篇......

虽然当时当做笑言,并没有在意,但是现在想想心里还有点期盼,到底太上皇写了什么?

但是李世民翻来倒去,却没有看到太上皇写的案卷。

丢了?!

此事不太可能。

那么到底哪里去了?

太上皇身份尊贵,写出的案卷纵使被宰相不慎看到,他们也不敢检阅,只能呈递给皇帝。

那么既然群相没有提醒,想来这累积如山的案卷之中也定然没有。

“陛下找的莫不是太上皇所写的案卷,老奴看当时的人多,就没敢将其拿出来。”老太监王振从袖袍里面摸索一个盖着印戳的信封,递交给了李世民。

“你有心了。”

太上皇写的东西,在诸位宰相面前确实不能轻易解封。这点王振确实考虑的很周全,假如太上皇写的骂儿子的话,被传到坊市间,恐怕瞬间就会引起轩然大波。

这些私密的事情,还是在私下里解决比较好。

李世民点了点头,示意并不怪罪他的擅作主张,跟随他十几年的老人,这点信任他还是有的。轻轻撕开信封,取出其中的案卷,摊在案牍上,细心读了起来。

可是越看,他的脸色越是沉重。

“陛下,可是太上皇责骂于你了?太上皇毕竟年老了,现在也已经六十三岁,处事难免与小儿相似,这人越活越像个小孩,俗话说得好嘛,童言无忌,陛下还是放宽心......”王振在李世民身旁宽慰道。

李世民脸色阴晴不定,他紧急攥着雪白的案卷,甚至在上面捏出几道浅黄色的汗渍,低声说道:“父皇这是教世民......如何行事尔!”

他站起身,用手扶了扶腰带,目光深邃,看向殿门外。

明月似钩,夜黑如墨。

走廊上站着两列身材魁梧的金吾卫,面色肃然,雕栏掩映庭院的细柳,似美人婀娜的身姿,时不时走过几名打着灯笼的宫娥,看起来异样着迷......

太上皇所提出的三种毒计固然是大唐的万世之基,他李世民心里也是隐隐认同。可是早在前几天捷报传回长安之时,他便与魏征在禁苑谈论过了‘华夷之辨’!

什么是华夏?什么是四夷?

披左衽者皆蛮夷也,朕杀之不误,然口称皇帝之番邦子民,其也为吾大唐百姓,焉能区别以分之?

这便是他李世民的回答!

哪怕魏征再坚持“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哪怕再以死谏而逼之,他都会这么回答。

十八路反王,四十二路烟尘。背叛、与他为敌的汉人还少吗?

可在渭水之盟时,那些他曾经威服过的突厥部落,甚至下马跪拜,口称秦王万年。

今日,他又碰到了这个问题。

若是其他世家官员提出这个问题,李世民尚可能轻笑否认,但此刻却是他的父皇,他们可都是流着鲜卑的血脉,太上皇的母亲可是正儿八经的鲜卑人!

第九章:来到医学院

太上皇李渊的母亲是谁?

北周八大柱国独孤信的女儿独孤氏,历史上尊称为元贞皇后,是正儿八经的鲜卑人。而独孤氏的妹妹独孤伽罗则是隋文帝杨坚的皇后。(史书称独孤信仪容俊美,三个女儿分别为北周、隋朝、唐朝的皇后。当然独孤氏的皇后是追封的。)

可想而知,李世民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有多么震惊。

自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为始,胡人南下而牧马。曾经繁华的北地也化为一片片废墟,到了北魏孝文帝彻底汉化的时候,汉人才得到了一丝喘息之机。

此时的鲜卑人与汉人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有些汉人看起来比胡人还胡人,而有些鲜卑人却比南朝的士族还懂儒家礼仪。

虽然这样的融合是极为悲惨的,但......总归停下了杀戮。

因为自身拥有鲜卑血统,所以唐太宗、关陇集团对于胡人远没有山东士族那样痛恨,深以为疾!

反倒更愿意用宽广的胸襟前去包容。

“传某的旨意,让太上皇前来觐见.......”

正说着,李世民话语一滞,苦笑的摇了摇头。太上皇何等身份,那是他的父皇,岂是任由他呼来喝去的。

可此事......终究是心里的一个结。

他心里更倾向于将突厥人渐渐归化为唐人,而不是采用这样的绝户计。那些突厥人能向愚蠢的颉利可汗效忠,为什么就不能为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尽力?

真命天子难道还比不上一条无路可归的病狼!

“太上皇今天庆功宴结束后去了哪里?”李世民转身轻声问道,他的眉宇紧缩,如似山峦。

王振一愣,不紧不慢说道:“太上皇宴席结束后,先回到大安宫饮了盏茶,然后躺在庭院里面打了个盹,接下来坐在禁苑的小亭读了一个钟头的书,不过......据苏猛禀告,那书封面精美绝伦,怕不是寻常之物,到了暮鼓之时,乘着车架,回到了曲江坊的医学院......

直到现在,也不过三刻钟功夫。”

他伸出枯瘦的三根手指。

太上皇虽然能畅通无阻的进出皇宫,但身边早就布下了李世民的亲信。那苏猛便是其中之一,向来由他禀告李渊的出入情况,细到了甚至太上皇什么时候上了趟厕所,也要记载的清清楚楚。

唯有这样,李世民才能放心。给太上皇通行无阻的权利,那是他的孝心,用禁军进行看管,则是权术。

暮鼓时刻,现在天才刚黑,正月的天向来黑的早。

“现在父皇应该还没有入眠,此事定要问个清清楚楚.......”

说罢,李世民便唤宦官牵来他的白蹄乌,骑上昔日征战的战马,从朱雀门一骑绝尘,直接奔向曲江坊的医学院。

“吁~”

此刻的他如一只偏执的孤鹰,冷眼旁观眼前的一景一物。医学院自从建立后,他忙于政事,三年时间也只来过一两次。

但当年此地还是皇家园林——芙蓉园之时,他也没少游玩,所以既感到熟悉又陌生,初踏此地,有种故地重游的蓦然欣喜感觉。

皇家医学院位于曲江坊的西北角,此刻虽是深夜,但与黑漆漆宵禁的长安城不同,此处似乎是一所不夜城,在走廊、楼阁等处处可见点亮的蜡烛,而在那些荧荧灯火下则是捧着书卷苦读的医学院学生。

看到此景,李世民便打了个手势,仅让几名相伴的亲近侍卫与他前行。面对苦读的士子,总是让人感到钦佩的,他紧了紧了衣裳,重新束紧了发髻,才踏入医学院。

“这位小兄弟,怎么曲江坊医学院点这么多蜡烛?元旦已经过了二十多天了。”李世民对着一个大约十二三四岁的学生问道。

他坐在走廊栏杆上,身体斜靠红柱,手上捧着书卷,抬起头淡淡扫了一眼李世民,然后又将目光移到书卷上,低声说道:“不仅是元旦,早在去年十月份,医学院就实行了戌时才熄灭灯火的规定,据众位先生说,院长不愿我等贫寒士子深夜囊萤映雪,凿壁偷光,所以特意在走廊和教室里面增添了蜡烛......”

李世民轻叹一声,对着那名学生拱了拱手,走到拐角处才感叹道:“若论教化而言,某实不如太上皇。”

但令这个天可汗惊讶的远不止此,本以为医学院最为宏伟的建筑便是太上皇的寝宫,可当他进去之后才发现,这非但不是寝宫,反倒是充盈着万千书卷的图书馆,比皇宫的密阁、观文殿两处地方的藏书也不逞多让。

看到此,他倒是想起了曾经倒是有奏疏谈及太上皇借皇宫藏书一事,不过他倒是认为是小事一桩,便没有放在心上。

可是看到这宏伟的图书馆之后,才发觉之前的自己真是井底之蛙。

若这图书馆是其他朝廷官员所建,他心里难免忌惮,可放到太上皇这里,却只会欣喜。学院培养的都是幼苗苗,或许等李渊驾崩走后,他们也没有成长起来,那不就是留给他这个皇帝陛下的隐形人才储备吗?

劳动纵然光荣,但是哪有别人给自己做嫁衣的嘚瑟!

良久,弄竹阁。

“此地......是太上皇的居处?”李世民难以自信道。

在他身前数十步有一片竹林,在上耸立一小庭院,明堂之前另有一颗寒梅峭立雪稍,兰菊在石阶上弥漫......

这倒像是一处遗世而绝立的方外雅士居住的地方,只是在草棚下面少了一一架瑶琴。

从医学院一路走来,他是触目惊心,步步皆惊!

皇家医学院学习的氛围比国子监也不逞多让,甚至在他的心里还要更胜一分。那些世家子宁愿将奢靡钱财花费在平康坊窑姐儿的腰带上,也不愿在静室点上一支蜡烛。然而对于贫寒士子来说学习便是出路,他们珍惜每一刻时光。

还有屹立在医学院宏伟的图书馆......

种种的一切,让李世民觉得最后见到太上皇会是一个什么场景。

却没有想到是这样?

太上皇已经穷到这样了吗?为了教育学生,甚至甘愿自己居住这样的陋室。这对于一个大唐最尊贵的人来说,简直难以思议。

哼唧!哼唧!

“这是什么?”

听到远方传过来的几声奇异叫声,李世民不禁开口问道。

第十章:突厥如杯中茶汤

“道君,外面好像有人,你看窗户外面......”

“有人?”

李渊揉了揉眼睛,头稍稍向右偏了一些,手肘恰好按在了画屏的一缕青丝,惹得她痛呼一声,倒也看清楚了外面。

纸糊的窗户,朦胧可清楚有三两火把。

他微微皱眉,凭他太上皇的尊贵,在弄竹阁左右也有五百禁军护卫,门房也有宦官宫女看守。

弄竹阁虽简陋,但那也是相对的。对于李渊来说,这里无疑比空阔冷冰冰的大安宫多了份温馨。

可这并不意味弄竹阁就如同乡间茅舍,任谁想进就进。

“门外确实有人,而且来的不是一般的人,你看守夜的宦官宫女一点声音也没有出,若这是个如虬髯客的关中巨侠,肯定是一点声音也不肯发出,咱们听见那是不可能的......”

“刺客?”画屏潮红的脸色恢复些许冰凉,脑海也清晰了许多,她咬着红唇,摇着螓首道:“刺客不会打着明晃晃的火把,可......那人明显不可能......”

李渊在床榻前点亮鎏金灯台,将腰带紧紧系上,俯腰穿上足履,半笑道:“五百名禁军连口大气也没喘上,来的人还能有谁?”

外面停驻的人是他的可能性虽然很小很小,但相比于刺客而言,还是他更容易说通。太上皇不是没有想过别的,可贞观四年,似乎没有政变.......

在大唐,能无声无息停驻在太上皇门前三丈的人,除了李世民外,太上皇实在想不出还有谁?

弄竹阁的门吱呀吱呀,露出外面的夜色。

“儿臣拜见父皇。”在门外停驻的李世民看到太上皇出来后,眉梢带上一丝喜意,恭恭敬敬的对着他施了一个礼。

然后才开口道:“此刻已经是戌时三刻,万物休憩之时,儿臣冒昧打扰父皇圣安,心里实在难安,然而这心窝里的石头一刻不落地,儿臣的心.......”

他指着天穹上的繁星,略微一笑道:“就如这星辰,忽明忽暗。”

说罢,他掏出那一封撕开封口的信封,沉声道:“父皇何意也?那老混球魏征以夷狄非我族类而辱于外族,儿臣亦能明也。自晋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晋帝受难逃于建康,北地遂为胡人所害,民含血愤,士有怒击!

武德九年颉利可汗掳掠关中北部,百姓流离失所......去岁十月出兵,故此闻战而喜。

然胡人虽曾为我等敌寇,可药师追亡逐北,一举覆灭突厥人。原颉利所部,皆为我大唐子民。某虽为中原之皇帝,但亦为四方中国天子!

现今绝突厥之户,与绝我大唐有何异也?”

听到这番说词,太上皇紧紧皱起了眉头。那个历史上的天可汗终究还是天可汗,他的三条毒计想让李世民改变主意太难了。

若他是突厥人,听到这些肺腑之言,恐怕就会立刻宣誓效忠,个人魅力实在有些厉害。

在李世民看来,他既然将东突厥灭了,那么突厥的土地财富子民都归了大唐所有,曾经那个愚蠢的颉利可汗都能让突厥人效忠,他这个皇帝肯定也能行。

不管是中原的汉人,还是草原的突厥人,他们都是唐人!

对,唐人!

虽然经历南北朝后,存在有了一定的民族观念,但还是非常微弱的,一点也不像后世的泾渭分明。

民国国父孙文先生的旧三民主义,其中有一条,便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那个鞑虏,显而易见就是蒙满。可到了新三民主义的确立,却删了这一条,究竟是为何?

那是中华民族这个国族取代了狭隘的汉民族思想,由此实现五族共和。

而现在的大唐,并没有民族观念,而是唐人的国族意识。在他们的脑海中,突厥人确实是异族,那是因为没有归于统治,而此刻皇帝陛下灭了东突厥,那么其治下之民也由突厥变为了唐人。

但太上皇对于唐朝这些浅显的“国族”观念,却是不屑一顾的。民国能实行五族共和,提出中华民族观念,那是以满族已经几乎被汉人同化为前提的。

而突厥人呢?

他们的语言文化等等都有中原殊异,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臣服在了巨唐的淫威之下,一旦大唐国力衰弱,就会再度重演历史的一幕幕,外族入侵。

用一句概括,那就是魏征老喷子的话:夷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强必寇盗,若而卑服,不顾恩义,其天性也!

“世民,你陪某走走,坐在那小亭上再说。”李渊轻声说道。

太上皇清楚,想要改变现在李世民的思想,可不是一间简简单单说突厥今后必为害就能行的,这句话,魏征说过。

李世民有点诧异,他这么慷慨激昂说了这么一大段话,然后太上皇就没有一点表示,反而还有闲情雅致去小亭坐坐?

他从看到太上皇写的三条毒计到现在,胸腹憋了无数的话。

就......这么轻飘飘?

但是他做儿子的,在这等小事哪能拗过自己老子,乖乖的跟着太上皇在弄竹阁旁的小亭坐了下来。

小亭小巧精致,地基比走廊还要高上几分,从这里就可以俯揽皇家园林美景。

“这是何物?看起来倒像是......茶汤?”李世民刚坐在石凳上,茗烟便提着茶壶倒了杯清茶。

浅褐色的茶水清澈透亮,在白釉茶杯下细碎的茶沫随着水璇渐渐入底,如丝如雾的白色蒸汽带着唯属茶味的清香......

“不错。”李渊颔首点头,捧起茶杯清饮了些许甘霖,缓缓说道:“这是炒茶,与原先的茶饼熬成的茶汤不同,讲究本味。”

听到太上皇如此赞扬,李世民的心境也忽的随着这一杯茶水平静了下来,他轻啄了一口,略带苦涩,但是回味无穷。

按理说若是平日里有这般奇妙的发现,他定是欣喜的。可是现在却有些吃味了,自他上位之始,无日无夜不勤勉的处理朝政,两仪殿干脆改为勤政殿算了。

可太上皇呢?

闲暇时竟然还能搞鼓处这么多东西,他的心里难免有些吃味。

“若是世民你喜欢,明日某便差人送你一些。”李渊道。

正当李世民点头之时,李渊的话题又一转道:“这茶汤通透否?可若用竹筷搅拌,那么沉在杯底的茶沫便会涌上,顿时浑浊若污水。

现在李药师灭突厥,天下为之一静。我大唐俯视突厥,正如看杯中茶汤,清澈无比,可若是有这‘竹筷’搅拌,那么突厥是何等样子?”

说罢,他在石桌筷筒中捏出一根竹筷,搅拌眼前的茶汤,瞬间就晦暗不明,不似javascript:前面清澈。

李世民脸色一变。

第十一章: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太上皇的意思他哪能不明白,与魏征所言如出一辙。只不过魏征是口舌相逼,而太上皇直接举了眼前的例子。

当中原王朝有变,曾经屈服的胡人就会变节。

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不过李唐终究不是汉朝,李世民更是认为他将远迈汉武。当年的匈奴,汉朝忍了七十年,而大唐......也不过仅仅三年。

他此刻,也不过三十三岁,正值盛年。

东突厥能在他被他亲手葬送,那也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屈服一辈子!

而更重要的原因.......

“父皇可曾记得隋文帝,周时关中鲜卑何等之盛?可到开皇年间,所余鲜卑还有几人?今日关中,可还有鲜卑?

所为何故,乃是因为隋文帝既有弘农杨氏血脉,又有鲜卑血脉。

今我李唐宗室,数故汉者能有几人?隋文帝能将鲜卑人化为隋人,那么儿臣.....也有信心将突厥人融入李唐之基!”

李世民自信昂昂,他目光充满斗志,汉武帝虽然武功卓越,可终究是一个养于妇人之手的皇帝,哪有他李世民马上打江山的厉害?

数风流人物,还在今朝!

说话间,他从太上皇身前拿过那盛着茶水的茶杯,用手握紧,微微一用力。那盏浑浊的茶水顿时就变得汹涌,可......却又清澈了起来。

“父皇既然将突厥比作这茶水,茶水能被竹筷搅浑,但是在外面若有巨力,那么再浑浊的水也会变得清澈。

庄周曾言: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矣。

只要我大唐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那么突厥这摊水始终都会被大唐压得死死的,折腾起的波澜,在我大唐看来也不过是一个小水花,连外面的甲板也拍不碎.......”

李渊暗中翻了个白眼,大唐是厉害,将周围的异族压了一百五十多年,额,不,西藏那旮沓的吐蕃还没有屈服,互有胜负。但后面呢?

后面的大唐史,简直是一部强奸史,偶尔会被干到G点,长安丢了几次,心里没有点数吗?

唯汉以强亡,那是汉朝懂得强干弱枝,而唐朝,这些末节干支强大到了随时都可以揍一次中央。

李渊嗤笑一声道:“世民,隋文帝能让关中鲜卑人归化为隋人,那是体内有鲜卑血脉,可是某问问,你体内有突厥血脉吗?某可不记得你娘有。”

“这......”李世民脸色忽然涨红无比,若论血脉,太上皇可比他清楚多了,他们是有鲜卑胡人血脉,但可是一点突厥血脉没有。

从这一点看,想要大唐依照当年隋文帝杨坚移风易俗、强迫改名的旧例,似乎看来没有可能,如同无根之萍,没有一点依靠。

鲜卑人能听杨坚,靠的是关陇贵族鲜卑族的血脉。

他正想辩解之时,太上皇站起来,淡淡扫了一眼李世民,然后慢慢说道:“从古到今,自信的皇帝多了,秦始皇还说过想要皇位传到万世,然二世而亡,何等讽刺?

隋文帝是某的姑丈,被始民可汗尊称为圣可汗,亦为草原之尊,接下来呢,杨广失了江山,李药师刚刚打了胜仗归来,将杨正道和萧皇后抢了回来,他们现在可是阶下囚,汝敢自诩可比隋文帝?

要不是杨广好大喜功,三征高丽,你我父子还缩在晋阳,牵犬猎高岗,如何能有万里江山.......”

“父皇......”李世民干咳一声,面色极为尴尬。什么是万世之国策,他哪里想不明白,但他的心里还存在一丝丝侥幸。

太上皇的这三项毒计,他能看出来,那些突厥的有学之士焉能不知道?

智者千虑必有一疏,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若是用之猛药,这条垂危突厥狼必反,但太上皇却是慢性毒药,他们纵然知道眼前的药有毒,但不得不向汉武帝的诸侯王一般,强行咽下。

死不死是后世的事情,管他们这些部落可汗贵族什么事。

至于李世民,知道这三项国策是大唐的万世之基,可是万世之基的功劳未免太小了,小到芝麻粒都看不到,哪有直接施给突厥人恩威,得到他们忠心来的直接。

正因为他内心的纠结,所以他才等不及就潜入弄竹阁。

现在得到了太上皇的警醒,被功禄遮掩的内心忽如去掉了一层迷雾,瞬间清晰了许多。

隋文帝杨坚何等的豪杰,却依旧用长孙晟以阴谋分化突厥。

“儿臣.......多谢父皇,回宫后,就草拟圣旨,将突厥人的狼性给阉割!”李世民从石凳上站起来,对着太上皇深深一拜,眼角温和的目光突然变得冷冽!阴狠!

既然决定了做一件事,就要做得彻底。

漠北草原的突厥崇拜狼,但是不知道,这世界上最狠的狼不是走在阴山雪域的孤狼,而是坐在长安皇宫的皇帝。

“等等,着急走什么?把你父皇我从温柔乡叫起来之后,说了几句话就走了?”李渊微微皱眉道。

李世民刚踏下台阶的脚顿时悬在半空,脸上的表情也忽的一滞。他此刻心中的情绪难以言明,被太上皇训了一顿,让他心里有些空空的,好不容易在太上皇面前硬气一把,表示回去就收拾突厥。

然后.......被叫停.......被叫停.......

太上皇走到李世民身边,看着远方医学院在夜晚下的点点烛火,真有几番后世西安富丽堂皇的夜景,只是不如那般明亮。

医学院每日消耗的蜡烛不是一个小数字,大约能有七百余根,一天耗钱就能有三十余贯,要不是靠着香水作坊和玻璃作坊这两大财源的支持,他还真有点撑不住。

自古以来唯有教育和军备最过花钱,而这两方面都是不能省的。

“父皇,你叫住......儿臣.......儿臣,所为何事?”李世民的笑容僵硬,轻声问道。

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本就不融洽,所以解决问题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回宫。

可千万没想到太上皇叫住了他。

只不过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心里又咯噔了一下。

“某听闻恪儿想要参军,而世民你却以他年幼为由拒绝?何等怪哉,我记得当年你十二岁的时候,某也没有拦着你吧。

何况现在的恪儿不管是武艺,还是兵法皆不下于当年的你,为何就不让恪儿前去参军?

难道世民你在......惧怕??

第十二章:若有下次,必是衣锦还乡!

惧怕?

是吗?李世民扪心自问,他这辈子没怕过什么。在刀口上舔血多了,心性早就冷麻如铁。

可唯独亲情却在心里留下了一块最柔弱的地方,他极力恐惧,却又极力维护。

对于李恪参军,他在内心深处非常矛盾。

一方面他为皇三子李恪的表现感到欣喜,在贞观元年亲自猎下野鹿之时,他甚至说出了“汝英果类我也!”

可另外一方面,他又害怕李恪的出色,尤其是在武艺、兵法上面的卓越表现,远远超出了他的两位兄弟。

这与当年李建成与他何其相似?

“父皇莫非是在说笑,恪儿虽提过这些话,可是他现在才十二岁,对的,他才十二岁,某在这个年纪确实解了雁门之围,但是

某不认为恪儿处于儿臣当年的境地,就能转危为安。”

李世民面色虽然僵硬,但还是依旧硬着头皮说道。

提到雁门之围,他有足够的骄傲资本。十二岁,大多都是从娘亲怀里刚出来的奶孩子,估计见到荤腥就会呕吐,可是他却直接参战,统帅军队。

他昂起头,再次说道:“战国赵括何如?少年之时其父马服君赵奢兵法已不如他,可却有长平战败,何等惨烈!

数儿臣之英姿,百年难出一人,提笔可上马,至少……某不认为恪儿有这个本领。”

狡辩!

这绝对是狡辩!

李渊心里很是清楚,现在的李世民就是死鸭子嘴硬,或许有担心李恪纸上谈兵,可当年赵国能与今日相比吗?赵孝成王孤注一掷将宝全押给赵括,可是换成李世民,他顶多封李恪做个校尉,掌管千人。

所以此番理由,完全是心虚的表现。

不过李渊并不着急,想让吴王李恪改变被圈养在深宫的命运,仅靠刚才一番话是没半点希望的。

敷衍,谁也不愿意揭穿它。

所以,李渊话题一转,笑眯眯的看向李世民,问道:“某常听说你以史为鉴,吸取我那表哥的教训,你且说说,他为什么失去了天下?”

“此事……”李世民紧锁眉头,太上皇所言何意。

但他还是郑重的说道:“隋炀帝之所以失去天下,是因为不惜民力横征暴敛、频繁征发徭役,再加上三征高丽失败,隋朝雪上加霜,因此而崩溃!

当然也有父皇你……的推波助澜……”

听到这句话,李渊的脸色有点尴尬,前身的记忆他又没有继承,谁知道他之前弄出了什么幺蛾子,隋朝的覆灭还真是有他很大的一份功劳。

不过他的脸皮也算蛮厚,脸不红心不喘的说道:“隋朝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内无藩王拱卫京师……

秦朝何等强盛,灭六国,却匈奴,然而也不过短短十五年时间。而两汉却坚挺了四百余年,殊为怪异,若论光复者,也只有刘秀一人。

这就是汉朝郡国并行的好处,似司马懿那种以奸计篡国而安享数代江山的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汉朝,若有……也会被藩王勤师所阻。”

太上皇这点看的很明白,不仅仅是他看的明白。历史上的刘邦、司马懿、朱元璋都看的很明白,藩王久必生乱,但对于王朝的稳定来说利大于弊。

而若是中央不能制约藩王的话,那意味着皇帝绝对是个庸碌之君,那么其他子孙取而代之就更好。

别看西晋末年有八王之乱,但他依旧在南方坚挺了一百多年,这对于司马家来说,就是种胜利。

“此话……似乎有理……”李世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古代就是个怪圈,秦死于没有藩王拱卫,所以刘邦施行郡国并行。曹魏吸取了汉朝的教训,所以搞中央集权,将皇亲当猪养,然后司马家篡夺了江山,认为曹操不可取,于是又恢复了汉朝的郡国并行,然后又有了八王之乱,比七王之乱多了一王……

因此以史明鉴,众多开国君主在考虑后续治国的时候,都会犹豫到底给藩王实权不。

李世民虽然不是开国太祖,可是这任务却落在了他的身上。

………

贞观四年三月三日,河东绛州龙门县县城。

县城此时正值赶集,人山人海,好不热闹,街道左右皆是摆摊叫卖,有赶早吃的热和事儿,也有卖竹篾、麻布……

在拥挤的一处街道拐角处,有一架低调精致的马车停在路边,旁边有几名身材威猛的汉子,腰间挎着佩刀。

“马先生所言,那薛礼今日就在这修裁街出没?孤可是等了好几天了。再不赶紧回长安,恐怕父皇就要责骂孤了。”

马车中传出一个稚嫩的声音,虽略带稚嫩,可却铿锵有力,似是由修刀刻意割磨出的棱角。

“咳咳”一个中年人咳嗽了几声,可见他身体不大好,他沉声道:“殿下,昨日午时我打探过些许消息,那薛礼本是将门之后,奈何家道中落,手里仅有三亩薄田,勉强度日,每日打些柴火前往县城叫卖……”

“如此这般便好……此次机会可是皇爷爷好不容易为恪争取而来的,定要好好珍惜。”年轻人叹息道。

与此同时,背负着几捆柴薪的薛礼走进了县城,他的路线极其有规律,先前往悦来客栈供货,然后剩下约有三分之一的柴薪前往街上叫卖。

“哎哟~刚出笼的新鲜羊肉包来咯,吃一口满嘴香,吃二口满嘴流油,包管你等吃的热火朝天,心满意足……”

“新开的包子摊?”薛礼讶然了一下,吞了吞口唾沫,从褡裢里取出出一文钱,说道:“给我来一个羊肉包,现拿即可。”

说罢,一手交钱,一手已经捏到了滚烫粘软,热气腾腾的肉包上面。

可是谁知,店小二却皮笑肉不笑的伸出了另一只手,说道:“客官,本店肉包两文钱一个,还差一文钱。”

薛礼皱了皱眉,再从褡裢拿出一文钱,今天悦来客栈给的价钱是十文钱一捆,但这是攒了十天的柴薪啊。

本想解解馋,但没想到以往作价一文钱的包子,在这里卖两文。

不过眼前的肉包确实比别家摆摊的肉包打了一圈,也更白更香了一截。

店小二伸出手接过钱,顿时脸上笑开了花,在蒸笼下面的抽匣取出一张造型别致的纸张递给了薛礼,说道:“这是本店的集福卡,这可是来自长安的稀奇玩意,只要集五张,就能获得免费的肉包子一个。”

薛礼愕然,将嘴里的肉包胡乱吞下之后,接过这张集福卡,就随手扔在了地上。

“你!”店小二气结。

然而接下来薛礼却用嘴吮吸了手指上的肉味,淡淡说道:“送集福卡薛礼虽不明白,但却知道你家的肉包比别人贵上不少,虽然看起来也大了一些,可终究还是不如一文钱一个的划算。”

说罢,转身将放在地上的两捆柴重新背上,沉声说道:“既然你家包子不如别家划算,这注定了……薛某只会光临这一次,若是下次再光临……”

他摇了摇头,拉紧贯穿在腰际的麻绳,将背部的柴火捆的更结实些,低声道:“若有下次,那就意味着薛某必是衣锦还乡,不再受钱财所累,那……一文钱又算得了什么?”

第十三章:小利?

“死穷酸,不过一个樵夫,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

店小二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弯下腰捡上那张制作精美的集福卡,将上面的浮尘拍掉,重新放在了蒸笼下面的抽匣。

这条街拐角处的马车上,却有人与店小二的意见截然不同。

“一个肉包子作价两文钱,买一个包子送一张集福卡,五张集福卡可换一个包子,那么就相当于十文钱买了六个包子。

但是这店家的包子看起来比别家的要好些,若是换上一般人,或许会惊讶于昂贵的价格,但是仔细算去,也差不了多少价钱,凭借味道鲜美和这卡片,确实可以吸引回头客。”

马周和李恪相对而坐,他坐在靠窗的那一边,刚才薛礼的一举一动他观察的都很仔细。

可李恪却皱起了眉,他将上衣的袖子略微卷起,喉咙蠕动了一会,开口道:“皇爷爷素有识人之明,恪自然也相信,不然也不会得到马先生为孤吴王府的长史。

然而再熟练的老鹰也有失手的一刻,皇爷爷远在长安,仅靠流言就断定此人堪为大将之才………”

他轻轻的摇了摇头,“孤却不这样认为,齐人不食嗟来之食,孤固然敬佩其品德,但……对于行军打仗却毫无益处。

孙子兵法言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

薛礼如此性格,恐怕难以承担大任。虽然他出自将门世家,又或者饱读兵法,可为将者不能偏以私情。”

说到这里,李恪突然笑了起来,唤了站在马车外面的小明月买了几个包子,递给了马周,他嘴里也咬了一个,两指夹着这张集福卡片。

集福卡片做的颇为简陋,但却盖着这家店铺的印章。

他想起了在长安,太上皇跟他讲的小故事,这种商业盈利模式还是太上皇的专属,不由得笑道:“五张集福卡可换一个包子,那么一张集福卡价值零点四文钱,这家包子铺的生意颇为不错,发的卡片是作为吸引顾客的措施。

估计大部分人回家之后,这种卡片就会扔到一边,难以回想起来。有的人只有三张,有的人只有两张,但都换不了。可若是有一人专门收购卡片,并在一起,便有五张,可换一个包子。

这家包子铺在县城的东面,则孤就前往西面叫卖,这不就是空手套白狼,可比打柴赚的钱多多了。”

“殿下真是聪明,若非殿下贵为皇子,不能操持这商家贱事,否则定然是一个大商贾……”小明月笑靥如花,杏眼微弯,如同蜜饯一般甜滋滋的高兴,眼眸中带着崇拜。

可马周却嗤笑一声,对着李恪拱了拱手,说道:“殿下为何执着于小利?奔波劳碌所得者不过百二十文,虽能小富,也能小安,但大丈夫身处于世,当立不世之威名,创不朽之功业。

殿下未能看见薛礼之贵,吾却见矣!”

话音一落,李恪脸上的笑意消失不见,脸色也变得严肃了起来,恭敬一拜道:“恪愚钝,还请先生教我。”

此是……执师礼!

自从李恪在麟德殿得到了太上皇的指点后就马不停蹄的前去征辟马周。当然,马周的才能也是极为不错,他甚至在宫人口中听到了父皇对马周的赞叹。

环彀之诸臣,八斗不如矣。

如此一个有宰辅才能的贤士放在他面前,他自然不肯放过,但是他又不是太子,想要笼络人心,未免有点难办。

所以,以师礼而待之。

马周微微一笑,郑重道:“匹夫因小利而驱走,丈夫以功名为远见。

殿下所图所思者,盖莫过一镇之乡豪。

匡衡凿壁偷光,借邻屋烛火而苦读书。其所穷之极也,一蜡烛不可得。是否匡衡不如乡豪?”

“非也!其为汉元帝之时太傅,封侯爵功,割土而养之。”李恪摇了摇头。

“然矣!”马周眼睛露出一丝锋芒,铿锵有力道:“某曾为中郎将常何家中食客,出有车驾,居有高室,饮山泉之资,啖猪羊之美。

然吾不屑于此,宁愿饥肠荡于街市,褴褛枕于石阶。

所图者,为何?

今哉,某为殿下王府长史,享朝廷俸禄,食客实不如也!

那薛礼正是如某这样的有志之士,不为小利而扰之,得之小利,纵然能饱食一顿,可……余后还是一耕夫,有何利也?”

李恪听到马周这一番慷慨之言后,沉默不语。

市井百姓执着求于小利,可是求到最后,最多也就是饱餐一顿,难道还要靠这集福卡发家不成?

那些有志之士不是看不到眼前的小利,而是他们不屑于追求,辛辛苦苦得到也不过是场水中捞月,付出与所得差距太大,只能饱一场眼福。

既然不能让自己自身所在的阶层有一场跨越,那么求的这些蝇利又有什么意义呢?

添为助兴罢了。

他吴王李恪求的是一个能帮他征战沙场的将军,而不是精于市井之利的樵夫。

若是一个樵夫,那么便可以凭他的计划赚些小钱,可若是一个有志于“宰天下”的人呢?

马先生就是最好的答案,他宁愿饿死街头,也不希望局限于一个小小的中郎将家中。

“多谢马先生指教,恪明白了。那薛礼正像是马先生这样的国士,往街市贩卖柴薪只不过是赖以糊口的方法……”李恪再次深深一拜。

项羽曾对叔叔项梁说过:“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

现在的薛礼何尝不是这样呢?他非不是见不到小利,而是要做那“万人敌”,那么小小的一张集福卡,丢了便丢了。

李恪努了努嘴,咽了口唾沫,看了一眼喧噪的街市,还有那热火的包子铺,对着驭手沉声说道:“追,给孤追上这薛礼,孤定要以兄礼而侍之!”

马车外面的小明月瞠目结舌,螓首不懂的摇了几下,殿下和马长史说的太过高深,她怎么一点也听不懂。

言罢,这辆低调精致的马车消失在街巷……

那集福卡也随着尘烟漂浮在空中,又缓缓落下,最终被踩在了行人的脚下,不见踪影。

第十四章:糟老头子不怀好意

太上皇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他形单影只,独自孤零零的坐在两仪殿的台阶上。而在皇宫内外,尸横遍野,无数坦着右臂、绑着白巾的禁军如同斗兽般围着另外几十名禁军。

坦着右臂的禁军是叛军,也是他的军队。

他沉沉咳嗽了一声,一挥手无数箭矢穿透了几十名残军。而在那些叛军中有一将军,剑眉星目,可是模样似是掩在混沌中,看的清却又认不得。

殿内,无风,但淡黄色的纱帐却摇曳了起来。

握在病榻上的李世民不甘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他想要挥手,鼓起气劲,但又无力的垂了下去,只剩下细碎的呻吟声。

“父皇,你......为何还活着?为何还活着?儿臣却要提前走了!”

他心里十分不甘,掌管天下权利的手还是最终无力的垂了下去.....

耳畔边,传来一声幽幽的呼唤,“父皇~”

而正在太上皇重新坐上皇位之时,一把浸着血霜的长剑横在了他的脖颈......

“不可能,还有谁与某争?”

李渊大叫一声,顷刻间梦醒,耳目嗡鸣不已,剧烈的喘息几声,睁眼看向一切,仍是弄竹阁熟悉的床榻,仍是家中熟悉的摆设,窗外烈阳正炽,已经是第二天了。

“道君,怎么了?”画屏急忙从桌案上提了一壶茶水,倒了一杯递给太上皇。

李渊也顾不得这雨前龙井的珍贵与苦涩,慌忙的往喉咙里灌了几杯,脑海才清醒了些许,他拖着鞋履,从弄竹阁的窗户向外看去,亮眼的阳光刺痛了几分,不过还是昨日熟悉的景象。

他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紧紧抱着画屏,闻着秀发间好闻的气息,轻声开口道:“某作了一个噩梦,梦见宫廷政变,我......又重新登上了皇位。可是正当此时,只听见有人喊了一声父皇,接着一把剑放在我的脖子这里。”

太上皇扯开衣襟,指着白净的脖颈,似乎这里真有一把剑,真有刺得粉红的伤口,真有那幽幽的一声父皇......

画屏颦着柳眉,捏着锦帕细心的擦拭李渊额头出的冷汗,低声说道:“道君多虑了,此梦臣妾听在耳边,待会就会忘得死死地。现在秦王正值壮年,就在前日英国公李绩也从边疆班师回朝,况且诸皇子各个文韬武略,纵然有天变一日,他......也并非无人继承皇位。”

话虽然这么说,可画屏心中却充满了叹息。太上皇现在已经六十三岁,六十花甲,七十古来稀,有点眼力劲的都知道,太上皇想要重返皇位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从古到今,哪有太上皇能夺位的。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李世民并非膝下无子,相反子嗣还很旺盛,朝廷大臣宁愿扶持一个平平无奇的皇子,也不愿再支持垂垂老矣的太上皇。

正当李渊想要辩解他还是有可能有缘皇位的时候,耳边传来一个清脆动听的女声,一个柔软无骨的身姿贴紧了他,熟悉的眼眉弯成月牙,笑盈盈道:“伯伯你醒了,作夜你输给珝儿十瓶牡丹味的香水,可要言出有信。”

正说着,她扳着十根小香葱似的玉指掐算了起来,“一瓶香水五百文,那么十瓶便是五贯钱,给远在利州的娘亲递两瓶,听说娘去年一个小妹妹,那么也要给她囤些,一瓶的话太过寒酸,我这个做姐姐的也未免显得小气,那么给妹妹一瓶,我一瓶,给娘亲一瓶,我一瓶.......”

眼前的小女孩自然是武珝,经历了三年的时光,也越来越长的亭亭玉立,宛如出水芙蓉。

若是按照李渊前世的眼光来看,卡哇伊萝莉小武珝不知道要迷倒多少深夜死肥宅,估计如果有照片就能直接舔屏。

“你个机灵鬼,倒是不用算的这么清楚,明日伯伯就派人往利州的应国公府送些香水。”李渊弯腰将小武珝抱起,在她的脸上啵了一口。

“伯伯脏死了,又在珝儿脸上弄口水。”武珝像一只受惊的小猫咪,小嘴微撅,气鼓鼓的用粉袖擦干了口水。

不过看她的眼睛,却是透着欢喜。

对于这一幕,侍立的宦官宫女早就见怪不怪。太上皇从小看着应国公长女长大,亲密的举动也不过是贻孙弄乐的些雅情趣。

“小珝儿,怎么今日有空跑到伯伯这里来,和丽质闹脾气了?”李渊疑惑道。

自从那次前往泾阳县找琉璃工坊,武珝便与李丽质结交上了。有太上皇在,她自然是出入宫廷无碍,一来二去,两人之间的关系越发亲密。

到了最后,李世民也忍受不了武珝无品无级擅自出入宫廷,于是捏着鼻子封武珝为江阳郡主,遥认东平王李韶为父,也就是江夏王李道宗的妹妹。

武珝既然称呼太上皇为伯伯,那么李世民自然不能占了他爹的便宜,可亲自认武珝为妹妹未免太过,那么当一个堂妹,不偏不倚刚刚好。

可怜的江夏王李道宗还不知道自己老爹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女儿。

武珝脸色顿时垮了,绞着衣摆道:“丽质姐姐她最近老是想出宫,找他的冲哥哥,我......被她吵的烦了,所以才来找伯伯。那个长孙冲有什么好的,又傻又憨,木讷的像个木头,实在搞不懂丽质姐姐喜欢他什么?”

“长孙冲?”

李渊闻言,深深皱眉。李世民将李丽质许配给长孙无忌的长子长孙冲,此事他早有耳闻,按照记忆,大概就是李丽质十四岁的时候嫁给长孙冲。

不过,他并不看好这桩婚事。虽然在历史上长乐公主李丽质和长孙冲伉俪情深,不像房遗爱与高阳公主那样戴绿帽,心里又介蒂。

可是......

俗话说,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但李渊早就和长孙无忌存有私仇,刚穿越时他就给太上皇设了套,幸好当时太上皇机智,才没有钻进去。

更何况,长孙无忌这个外戚,无疑是他重登皇位的最大掣肘,若是不除他,恐难心安!

而李丽质他也素来喜爱这个孙女,若是嫁入了长孙家,他今后对付的话,就难保不会成反面仇人。

必须想一个万全之策,拆毁这桩婚事!

于是,李渊嘴角微微勾起,眼中闪过一丝狠戾,蹲下身子,拉着武珝的手,笑道:“不错,你的丽质姐姐确实不能喜欢长孙冲,不过.......该怎么才能拆穿他们呢?

珝儿你且附耳过来。”

第十五章:阴险

“伯伯,这样......做不太好吧。”武珝的螓首深深的埋在胸脯前,她小脚局促不安的磨踩着青石地板,两只手纠缠在一起,绞啊绞。

“难道有点残忍?”

被武珝这么一说,李渊也感觉于心不忍。怎么说长孙冲在医学院也是个天天向上的好学生,很是乖巧。

他这么作弄确实有点丧良心。

刚才在武珝耳畔,他提出的计划就是长孙冲在李丽质面前出丑,然后由武珝煽风点火,让李丽质心生厌恶,最后再由他太上皇亲自操刀,将长孙冲的品德彻底败坏,不能再尚公主。

让女的对一个男的心生厌烦,最好的就是给男的另觅新欢。而现在的李丽质也不过九岁左右,可是长孙冲已经十八岁了。

若长孙冲是平民百姓家中的儿子,此时早就娶亲。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是孺慕异性,盼望神女入梦一晤,如楚怀王般共赴巫山。

要是李丽质看到他的冲哥哥和其他女孩子亲密,这件事就成了一大半。

可惜......武珝还是太小,心地太过善良。

“珝儿,伯伯刚才给你开玩笑呢,长孙冲与丽质郎才女貌,天生一对,怎么能轮到某这老头子来反对......”李渊打了个哈哈,既然武珝心里不忍,那么就只能暗中进行,但是千万不能让她打消疑虑。

“不!不!不!”武珝拼命的摇着小脑袋,嘴里嘟囔喊道。

“放心,你伯伯我行的正,坐的端,岂会干些宵小之辈的缺德勾当!”李渊举手向天发誓道。

“不,不是嘛.......”武珝抬起头,泪眼朦胧,撅着小嘴,狠狠地跺了几下脚,生气道:“伯伯,伯伯,珝儿的意思是.......仅仅这样未免太过轻巧,容易惹丽质姐姐怀疑,两人相互对质,你我二人阴谋付之流水。”

说到这里,她的眼睛弯的如月牙,异常的精致可爱,“珝儿记着伯伯压在床铺下面有有一本很羞人的书,若是......”

夕阳渐逝,一老一小的两只狐狸嘎嘎的大声笑了起来。

.......

紫宸殿。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

长孙无垢跪坐在草席上,放下手中书卷,捧起一杯清茶,饮了几口,润了嗓子,这才向眼前的受教的诸位公主解释道:“古时,女孩子出生多月后,就让她躺在床下,将织布用的纺锤作为玩具,并将生女之事斋告宗庙。睡在床下,以表明她的卑弱,地位低下。给她瓦砖,以表明女子应当亲自劳作不辞辛苦,斋告先祖,以表明她要准备酒食帮夫君祭祀。”

说罢,她将额头上濡湿的青丝抚到耳鬓,轻声细语道:“你们今后作为公主嫁到夫家,定要时时恭顺孝经公婆,对内卑微示以夫君,对外要......”

可还没等她说完,对面坐的十几名公主中,有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女孩反唇道:“母后,若是寻常百姓女儿要遵循三纲五常,可是我等乃是天生贵胄,天子嫡亲,如何能孝敬公婆?卑微示以夫君?”

谈及此,她兴奋的站了起来,得意扬扬的说道:“母后,我乃是一品公主,朝廷上下位其尊者不过二三人,该当是他们恭顺我,夫君侍奉于我,此......乃君为臣纲!”

“高阳,你坐下,回宫抄写十遍女诫,抄不完不准用膳。”长孙无垢柳眉微颦,不喜道。

高阳说的虽然有几分道理,君为臣纲胜于夫为妻纲,这天下是天地君亲师,君是排在第三位的,比亲排的更前些。

可这世界是规规框框的,难道你就要过的循规蹈矩?

谁不是圆滑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这天底下没有几个人能配得上天家公主,故曰名:尚公主!

然而皇帝给公主许配的都是什么人家?都是大唐的功臣之后,纵使他们顺从忍耐公主,但在他们心中肯定是对此不满的。若是状告到皇帝哪里去,如果公主没有正当理由,那么不好意思,他可不会偏袒女儿,而是要稳住功臣。

对于这点,长孙无垢早就心知肚明,别看李世民现在宠这些公主,可真当她们捅出篓子,那么......

不过她不会说,凡事要通过悟,何况高阳又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大约半个钟头后,此次皇后亲自授课便结束了。除了长乐公主李丽质和江阳郡主武珝两人留下外,其余庶公主皆告退离去。

“母后,小城阳真可爱,小脸粉嫩嫩的。”李丽质逗弄了一下长孙无垢抱在怀里的婴儿,开口微笑道。

长孙无垢温柔的点了点头,小声哄着怀里的婴儿,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姐姐吓到了她,哇哇地哭个不停。

“这是小城阳饿了。”

正说着,长孙无垢解开了濡湿的衣襟,开始给着婴儿喂奶。看到李丽质眼中的疑惑,她眼眸中露出慈爱,柔声说道:“你和你的两个哥哥都是这样过来的,有什么见怪的,将来你若是和冲儿有了孩子,你也会有这一天的,到时候自己看个够。”

“可......丽质也想给小城阳喂奶。”李丽质脸颊气鼓鼓的,可是看了一眼自己干扁的胸脯,顿时就丧了气。

隔着衣衫,摸了摸自己的初蒂,心里盼望着快点长大,长的像母后那么大就好,她喜欢孩子,也喜欢摸着孩子,若是能亲自奶孩子更是让她欣喜。

在旁的武珝滴溜溜的眼睛转了几下,开口说道:“皇后娘娘,昨天珝儿到医学院见过皇爷爷,皇爷爷说他有点想丽质这孩子。”

说着她模仿起李渊的语气,咳嗽一声道:“丽质这女娃子真是不孝顺,也不知道时常看看他这个快走的老头子,今后想见恐怕.......都没有机会。”

话音刚落,便是清脆的幽幽一叹。

长孙无垢啼笑皆非,含笑摇了摇头,说道:“公公若是相见丽质,进皇宫随时都能见,像是我这个妇道人家拦着不让看了......

丽质,既然你皇爷爷想见你,你就出宫一趟,顺便也给你舅舅请个安。”

李丽质欣喜的点了点头,从长孙皇后那里接过腰牌,刚才武珝可是在她耳边说了,在医学院便可以见到长孙冲。

其实......她对长孙冲说不出什么感觉,只是感觉很亲很亲,和太子哥哥那样差不多,但是越是长大,她的自由越是狭窄。以前太子哥哥还能带她出宫,可是到了现在,出宫反而必须需要母后手谕。

越不见面,越是想念。

殊为怪哉!

第十六章:巧合(一)

两人一个是长乐公主,另一个是江阳郡主,身份地位可谓是显赫。虽然处于长安,但影从者不下百数。从皇宫的偏门含光门出宫,先去靖善坊的大兴善寺拜了菩萨,皇后娘娘可是最为信佛。

说起来也怪,李唐虽然遥认老子李耳为祖宗,但此刻佛教的盛行却盖过了道教,而且官方也没有尊道抑佛。在皇宫中的妃嫔,也鲜有信奉道教,大多在殿内供奉有佛祖菩萨,每月固定在长安佛寺上香。

拜完菩萨后,她们驾着马车先去东市里买了些新奇的吃食,马王铺的油丝金塔,刘四家的粘豆包......

女孩子总是偏爱糕点甜食,不一会,在食盒里便放满了糕点,有桂花糕、茯苓饼、一口酥、莲花酥等等。

“哎,遭了,郑三家的马蹄糕我竟然忘记买了。”李丽质刚咬一口桂花糕,嘴里喊着点心,口齿不清道。

没曾想稍不注意,桂花糕从捏着的手指中开裂,掉在了衣服衣服上,她边拍边怨道:“马蹄糕我可是想了好久,母后老说外面的点心少吃些,容易发胖,可是不胖怎么变大?”

武珝鼓了口气,用手略微提开衣裳,趁着缝隙扫了一眼自己的,再看了一眼李丽质,顿时脸上绽开笑容,“丽质姐姐你太瘦弱了,到时候嫁人的时候,恐怕夫君都会嫌弃......”

她的眸子笑盈盈,充满了可亲,可是稍不留意,黑白分明的眼睛狡黠一转,轻声说道:“珝儿可是听说......你的冲哥哥最是喜欢那里大点的,你还太小,那些公子哥儿怎么能耐住寂寞,早去平康坊找那些身段好些的窑姐了。”

“他敢?”李丽质秀目一瞪,将玉手剩下的半截桂花糕生生捏碎,颦着眉说道:“母后说了,若是一个男孩子不喜欢你了,定是你还做的不好,那么......丽质就努力做好些。”

她面色凄苦,像极了一颗被疾风肆虐的娇弱花儿。低下螓首,两只手在胸前点啊点.......

“咳咳......”武珝脸色有点微红,李丽质这是烂泥扶不上墙啊,面露些许狠戾之色,沉声说道:“依珝儿看来,这些男人都是一匹匹烈马,若是敢胆外出寻欢,先用铁鞭抽打,若是还不服从,再用铁锤恐吓,如果还制服不了的话,就需要用匕首。”

正说间,她从马车上的暗格取出一把镶金匕首。

“珝儿.......这样太过了,怎么说也是夫君啊。”李丽质连连摇头,她眼神略带思索道:“用铁鞭抽打、铁锤恐吓还算正常,匕首过分了!要我说,你和小高阳挺像的,都是这么泼辣......”

李丽质说完,噗嗤一笑。

“我和她可不一样。”武珝眼神略带鄙夷,她将匕首从刀鞘抽出来,用指尖轻轻划过锋刃,边笑道:“若是铁鞭、铁锤都不顶用了,那么代表夫君已经对你死心了,这时候唯一挽回的方法就是......赴死!”

说罢,她将匕首横在雪白的脖颈,示意比划道。

“小孩子玩什么匕首。”李丽质连忙从武珝手上将镶金匕首夺走,脸上霜染了一层薄怒,故作嗔怪道。

她小心的将镶金匕首重新放回了刀鞘,可是忽然感觉右手中指有点怪怪的,仔细看去,原来是不小心割伤了中指,鲜红的血液如涓涓细流染满白色手帕。

武珝撅起嘴,不满的哼了几声,将她染血的中指含在嘴里半会,才含糊道:“这个世界是男人的世界,温柔是要吃亏的,丽质姐姐.......珝儿希望你的心狠一些。”

李丽质一愣,摇摇头,想起母后,打开马车的帘子,看向窗外,喃喃自语道:“谁知道你在说什么胡话,服从本就是女人该做的,母后是如此,丽质也是如此,离经叛道那可是要与所有人作对,谁会安慰你呢?

温顺的服从或许还会有几个贴己人.......弱小如蜷缩的猫咪一样,轻声哼语总会有人心生爱怜,可啸于山林的老虎总是独行的啊。”

她说完习惯性的想要从食盒拿出桂花糕,却不料刚刚捏碎的便是最后一块,滞在空中的玉手缓缓放下。

目光又重新带着希冀,冲哥哥才不是那些大猪蹄子呢。

朱唇微斜,玉颜含红......

.......

赵国公府,长孙冲房间。

酉时三刻,大约是后世的五六点左右。此时是春季,窗外的天色虽然还是白昼,可在屋里面却有些稍暗。

长孙冲习惯性的打开背囊,将医学院的书籍拿出来。然后再点上蜡烛,温习功课。

“这是......”长孙冲脸色一变,忽然发现自己的背囊里多出了一本书籍,而且颇为艳俗,似乎比青楼里面的精致话本还要高档不少。

作为世家子弟,懂事是极早的。平康坊凝脂阁的众位大家他也曾有所耳闻,对于男女之事也是略知一二。

但十之七八,他也只是略知一二。

对于具体的细节,他倒是不太清楚。现在他的年纪才不过十八岁,在此之前,哪有人胆敢告诉世子这些‘歪门邪道’?赵国公可不会放过那些企图将他宝贵儿子引上歧途的家伙。

仆役们是不敢提及,但是同为世家子的房遗直等人倒是常有作弄。不过他们放的画本都是很粗糙的,只能模糊看出是男是女.......

哪有这本书来的精巧。

“金瓶梅?”长孙冲讶然的念出封面的书名,接着略感兴趣的往下读去。他可不是那种食色入髓的人,对于那种头重脚轻、脸色浮肿、腰痛不已的世家子可是很鄙视的。

不过这是本书籍,既然是书籍,就有读下去的意义。

那些流于表面的插画,只是众生相而已,他定能抵住这场修行。

《金瓶梅》当然是太上皇的杰作,不过这本不是他之前看的那本,以前的那本字迹是简体字,古人虽能认得,但阅读起来大体是不通畅的,所以就重新花费五点发明值重新生出了一本繁体字金瓶梅。

五点发明值,那可是五天寿命,白白便宜长孙冲这小子了。当然长孙冲现在还是认为这是那些玩伴放在他背囊的恶作剧,不过和以往不同,倒是有书了。

第十七章:巧合(二)

“这是谁写的,文笔颇为不错,有此文采,自甘堕落。”长孙冲稍看了几章略为感慨道。

虽然狎妓向来被誉为文人雅事,但是写艳诗和颜色小说向来被文人所不耻,当然风月那是另算的。一者低俗,另一者高雅许多。

可就在他翻着,忽然看到:“交颈鸳鸯戏水,并头鸾凤穿花。喜孜孜连理枝生,美甘甘同心穿结。一个将朱唇紧贴,一个将粉脸斜偎。罗袜高挑,肩膀上露两弯新月;金钗斜坠,枕头边堆一朵乌云。誓海盟山,拨弄得千般旖旎;羞云怯雨,揉搓得万种妖娆。

恰恰莺声,不离耳畔。津津甜唾,笑吐舌尖。杨柳腰脉脉春浓,樱桃口微微气喘。杏眼朦胧,细细汗流香玉颗;酥胸荡漾,娟娟露滴牡丹心。直饶匹配眷姻谐,真个偷情滋味美.......”

嘶?

女人有这么好吗?这动作神态......也太具体了。

长孙冲本是初哥,再加上金瓶梅言语的挑衅,那颗不堪滋扰的心儿便飞上了天际,在云端漫游。而在裤裆里面,有个不安分的毛头小子冲冲撞撞,犹如小鹿一般,想要这天再也遮不住它眼,再也埋不了它芯......

“怎么回事?我怎么有点热,心里很是燥热,有股冲动的欲望?”长孙冲微微气喘,发生的一切似乎超出了他的预料。

虽然内心有股理智阻止他再次往下翻,可是事实证明,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都会说“真香”两个字。

“邀请函?”长孙冲咽了口唾沫,缓了缓干燥的喉咙,看着书里面夹着的邀请函,是几名世家子邀请他前去平康坊凝脂阁的。

凝脂阁他哪能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那是青楼!

“我十八岁,十八岁了,去这里名正言顺,就算是爹也治不了。”长孙冲在心里暗忖道。

可是他又想起了青梅竹马的长乐公主李丽质。

“我长孙冲岂是那种人?”长孙冲往地上狠狠呸了一口,将《金瓶梅》高高的举起,小心翼翼的放在柜子上。

“这里应当......是安全的。”他毛头毛脚,像做贼一般的蹑手蹑脚走出房间,对几名下人低声喊道:“备马,我要去平康坊。”

但想到自己那里实在硬的厉害,骑马有些不妥。

于是,他脸色犹豫道:“四宝,备马车,本公子要去平康坊。”

.......

世上的事情总是充满着不确定。

比如长孙冲就没有预料到他刚刚到平康坊的时候,他就被堵在了坊口,前面是装载粮食的粮车倒地,后面是卖鱼的鱼铺活鱼撒了。

进退维谷。

正当他走下马车,准备亲自徒步前去凝香阁的时候,在平康坊的另一边,也有一架马车停驻在了原地。

“丽质姐姐,你说待会在赵国公府看到你的冲哥哥,你是先冲上去,还是你的冲哥哥先冲上去?”武珝问道。

而在一旁观看街坊景色的李丽质,脸色忽的一变,她看到了一个穿着宝蓝色圆领袍衫的年轻公子。

平康坊乃是长安最具盛名的烟花柳巷之地,和明朝之时的秦淮河一样。每天都有无数的年轻公子,也有达官显贵等等的各类不一的男人。

格调高些的就前往凝香阁等三大阁楼,档次低的也有十二香园。有些颇有情趣的甚至弄半掩门也不是不可,几文钱一次的暗娼也不是没有......

李丽质虽然感到新鲜,但也不会怪异,男人都是如此,不好渔色的叫男人吗?可是每个女孩内心都有一个童话,那就是她们的另一半是独一的。

可......童话终究会破碎,灰姑娘的父亲是伯爵,白雪公主只会感激小矮人,然后嫁给王子.......

那宝蓝色的衣衫是母后亲手缝制的衣衫,送给了她的表哥,以示天家恩宠。

印在心中的面孔只看了一眼便知晓是谁。

“走吧,回皇宫。”李丽质心里很痛很痛,揪心的痛,泪水浮在眼眶.......没有流下来,

母后说过,泪水是给别人流的,心里的痛是给自己留的。

“丽质姐姐,怎么了?”武珝颦着眉宇,看到李丽质现在这个模样,心里也明白大概。可是想及太上皇,心里又突然狠了下来。

丽质姐姐心里有自己坚持的,但是她的心里又何尝不是呢?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没有.......什么事,只是想起了一些伤感事情。”李丽质仰头,鼻子抽搐了一下,叹了口气说道:“母后说的对,卧之床下,明其卑弱。纵然是大唐公主、天子嫡亲,可是面对夫君......不管怎样,都需要忍下来。”

“忍到皇后娘娘那样,后宫佳丽三千吗?”武珝轻声道。

“佳丽三千......”

马车在街巷处拐了一个弯,李丽质眼里含着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唰唰的流了下来,她打开食盒,不断的往嘴里塞着糕点,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忘记刚才的背影,忘记那竹马眼里含着的欣喜,与憧憬......

她忽然想起了那柄放在暗格的镶金匕首,那匕首好像有些冰凉。

“殿下,赵国公府到了。”驭手喊道。

“丽质姐姐,你的表哥在里面呢。”武珝揭开马车门帘,蹦跶的跳了下去,提醒道:“丽质姐姐,别忘了皇后娘娘吩咐的事情,你还要给赵国公请安呢。”

听到这句话,李丽质稍微收了心情,用手帕擦干了眼角的泪水,蹒跚的踏上台阶,下了马车。

.......

“道君,这里就是凝香阁,长安最好的青楼,据说去一趟至少要花五百文。”苏猛在李渊耳畔轻声说道。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太上皇突然有兴趣前去逛青楼。要知道太上皇后宫佳丽三千,有这么饥渴的吗?

不过既然太上皇吩咐下去,他这个禁军校尉就得做。当然,今天的事情太上皇也特意嘱咐他,等他办完事再报给皇上。

为了确保安全无恙,在弄竹阁早就有另一个亲近的太监扮做了太上皇的样子,只要返回及时,短时间是不会发现的。

所以,此次太上皇先是扮做太监服饰出宫......

“希望此次掩耳盗铃能没事发生。”苏猛心里颇为无奈道。太上皇四周遍布皇上的暗哨,怎么能不发现,只是期望能不要太过提前让皇上知道。

“青楼!”李渊咽了咽口水,看着眼前的凝香阁,心里充满了期待。前世总有人鼓动他去会所,可是他总是没胆子。到了这一世,在宫里倒是看遍了莺莺燕燕,但是也只和画屏有过交流。

而青楼的女子虽然姿色比不了皇宫的妃嫔,但是据说她们里面的清倌人可是各个琴棋书画皆绝,佼佼者更是被称为大家。

第十八章:谎言就是事实

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

凝脂阁,号为京城第一青楼,自有其高明之处。

李渊从外看出,其雕梁画栋,高耸十数丈,又因其烛光暗映,在宵禁黑漆漆的长安城犹如一颗明珠一般引人夺目。

刚一踏门,见到里面三四情景,便觉皇宫的铺设也不如此多矣。见其高堂大厦,画舫珠帘、花木扶疏、雕栏缭绕,里面女子顾盼生姿,香氛袭人,曲折回廊处,另有洞天,室内陈设颇雅,上悬一匾额曰名:流金楼。

旁边有女婢楚楚动人,异香扑鼻,见两人不解,解释道:“凝香阁共有六座阁楼,几位客官进来的就是流金楼,这流金楼内有西域来的胡娘表演歌舞,也有曲艺班子......”

等等娱乐设施说完之后,她巧笑道:“凝脂阁的六楼各有坐台的大家,流金楼便是兰香姑娘坐台,一日一贯钱,这一贯钱又被成为一金,所以叫流金楼。”

“六座阁楼,一日一贯钱。”李渊顿时讶然,举目望向四周,经女婢提醒,倒是发现了些许端疑。

原来这凝脂阁有点类似于罗马角斗场,不过在最上面却有屋顶,屋顶绘有精美花式图案。而在凝脂阁的里面,如同六角形般,在每一个角耸立着三层玉楼。

“那个兰香姑娘有这么便宜?一日一贯钱?”苏猛搓了搓手,忍不住插嘴道。

他还以为这里的姑娘多贵,没想到一日才一贯钱,凭他的俸禄也可以潇洒一次。这里面的姑娘,可是要比那些屁股比磨盘还大的婆姨叫声好听的多。

女婢扫了一眼苏猛,看他面色粗犷,顿时心生鄙夷,再加上他言语轻贱兰香姑娘,便端的没好脾气,冷哼一声道:“兰香姑娘可是清倌人,又是坐台大家,一炷香十贯钱,一贯钱只能在二层听听小曲。”

“听听小曲这么贵,这嘴是金镶的,还是银饼弄得?”苏猛心中有点不满,小声嘟囔道。

李渊轻声咳嗽了一声,说道:”兰香姑娘再贵,某也是能会晤一面的,十贯钱若是价有所值,实在算不上贵。玉人可寻,天籁无价。”

太上皇心里可是明白的紧,这些青楼女子,自命非凡,但身份低贱,又懂得文艺,和那些达官贵人、王孙显贵走的近了,就越发盲从的认为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却不知她们只是言语轻贱的玩物罢了。

所以,这些青楼女子,尤其是大家,只能捧她,捧得越高越好,不然难保不给你颜色看。

女婢仔细打量了太上皇,穿戴贵重。虽然颇具老态,但看其气质,非一般的人能养成的,十有八九是朝廷的高官。

想及这点,便微笑的将李渊请到了流金楼的第三层。

待女婢退走之后,李渊便将苏猛吩咐下去实行计策。今天最重要的可不是与青楼女子会晤,而是设计让长孙冲身败名裂,从而当不成驸马。

感情这东西捉摸不定,不满会随着时间逝去而淡去。最好的方法就是将矛盾在一瞬间爆发出来,宣泄出来。

长孙无忌迟早与他成为死敌,若李丽质嫁给长孙冲,到时候必定难办。

与其今后陷入两难局面,还不如早点拆散他们两个。

其实......身为父母(长辈),拆散青梅竹马那是正常操作。若李丽质已经嫁给长孙冲,他做着这种事还有点于心不忍,但现在两人之间的感情还很薄弱,李丽质也不过十岁,十岁大小的娃娃懂什么感情?

政治,哪有不死人的?

太上皇已经算是心善了,若此事换成长孙无忌,定然比他狠毒无数倍。

片刻之后,忽然听到环琅珊珊,香风馥馥,一二八女子怀抱瑶琴从珠帘显现。

“妾风尘陋质,貌乏葑菲,怎敢劳贵公子所费诸多前来垂故.......”兰香姑娘螓首微低,似霜雪的脸含着羞意,按照以往念着开场白,可是当她抬头看到发髻斑白的太上皇时,笑容一滞。

那颗蕙质兰心瞬间就垂到了谷底,“怎么是个糟老头子,看其年龄,至少也有六十多岁,身体不行,可这颗淫心倒是不见减轻。“

眼神有意无意扫了一下李渊的裆部。

她可是听那些姐妹说过,有些年老的混蛋那个东西不行,就用别的东西,又抓又撕又咬,能生生折磨疯。

眼前的太上皇,看其模样非富即贵,要是被他看上.......

嘶!

想想都可怕。

而在李渊看来,这兰香姑娘红羞翠怯,笑靥含春,身穿着时花绣袄,低束罗裙,貌如仙子,腰似小蛮、莲瓣双钩,纤不盈掬.......

简单来说长相还算可以,一副含羞带骚的模样。

“这位贵客不知想要听什么小曲?”兰香姑娘掩袖轻笑一声,眸子里充满了媚意,正说时娇躯便向太上皇的怀里倒去。

“艾玛,腐化了,腐化了。”李渊心里念叨着如来佛祖,伸手就揽住了兰香,大手就朝着丰盈处摸去。

他可不是什么大圣人,既然是投怀送抱的女子,岂有拒绝的理由,更何况兰香姑娘和宫里女子可不同,属于提上裤子就可以走的。

钱色交易,就是这么顺畅。

可是不料兰香巧笑嫣然,莹莹玉手挡住了李渊不怀好意的大手,像极了一个久经红尘的青楼女子,香臀触及李渊的大腿,模模糊糊似有似无的暗示,但是机警的闪过了所有的摸索,像一个滑不溜秋的泥鳅。

“贵人,你还没说要听什么曲呢?”

可是这句话没说完,兰香姑娘又说道:“贵客,一炷香的时间已经到了,一炷香十贯钱。”

说罢,丰盈的身姿一转,便轻松的从太上皇的怀里溜走。

“???”太上皇。

温香软玉刚刚还在怀里,一瞬间就冷寂了下来。

李渊从怀里掏出一个金锭,放在桌子上,心里想起一个段子,于是略微感慨道:“某本以为兰香姑娘青楼淸倌儿不同,可是万万没想到,诸多感情后却是赤裸裸的钱财交易。”

他转过身走到流金楼的雕花窗户,向外看去,边看边说道:“这世间的情情爱爱不过终究是梦幻一场,某素来敬仰......那些出身淤泥而中通外直的女子。”

兰香姑娘轻呸一口,要不是为了钱,谁肯和你这个糟老头子虚情假意,素手拿起金锭,便觉心惊,这至少有十两!

十两金子啊!

她想到这是一条老大鱼,心里顿时乐开了花,重新将金锭放在了原来位置,幽幽说道:

第十九章: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其实这世间本就如此,你我在人海浮沉中相遇,本就是一场缘分,而缘分往往蹉跎,但是.......”

兰香坐在胡凳上,右手捏着锦帕低声抽搐了起来,边哭边说道:“兰香能有缘与贵客相逢,然你我不过在尘世间匆匆一面.......

贵客可否知道感情可以用钱财衡量,若是钱财太少,在心底留下的不过是惊鸿一瞥,可若是足够多,那么在心底就如同白纸折皱一般,万分深刻。”

她心底已经认定,或许是她的相貌与太上皇的故人相似,所以才那般说话。

这种情景,兰香在青楼也耳闻不少,这种人也是大鱼,能钓到不少钱财。

哟?入戏了?

看到楼阁底下的苏猛示意,李渊顿时了然,转过身动容道:“不料兰香姑娘对某如此深情,看到你,就似乎......好像上天注定的三世情缘,你相信有前世今生这个说法吗?”

兰香脸色笑容一滞,你一个糟老头子,我一个二八女子,若有前世,也只能算是你的女儿,哪有可能和你情定三生?

不过,一切为了小钱钱,她忍了。

“贵客说的对,前世你我为天仙眷侣,今生初逢,内心隐藏极深的那般触动便......忽然宣泄了,若换上以往,妾身耻于金钱,但是换上贵客.......

贵客难道还不明白奴家的心意吗?”

正在兰香深情款款的“告白”之时,流金楼下顿时喧燥了起来,其中喊的最多的莫过于“赵国公儿子长孙冲在裸奔,长孙冲在裸奔......”

赵国公长孙无忌可是本朝重臣,他的妹妹更是后宫皇后。现在赵国公儿子,皇后侄子在裸奔,瞬间轰动了整个凝脂阁。

同时这个消息也瞬间在整个长安城炸开了。

.......

半个时辰后,凝脂阁人声鼎沸。里三层,外三层都围满了人,都在兴趣昂昂的看着人群中间那个披着袍衫、脸色羞红的少年。

以及在旁边站着的一名穿着朝服的中年男子。

能进凝脂阁的都是非富即贵,眼前的中年男子很明显是本朝宰相赵国公长孙无忌,同时也是本朝国舅。

任一头衔拿出来,都是声名赫赫。

可是现在的长孙无忌很难看,颔下的三寸胡须也撸的脱毛了。

他的儿子竟然出了这等丑闻?

其实发生这等丑闻他也不是没有办法遮掩下去,但偏偏在太上皇逛青楼的时候被太上皇看到了。

好了,这下消息也传到了皇宫,陛下和皇后肯定也听闻了。

当然裸奔也不算丑闻,东晋的名士哪个没裸奔过,王羲之东床快婿的典故也是光着膀子的。

东晋有三雅事:裸奔、狂放、学驴叫。

想想历史上的李承乾还养着一个叫称心的**,所以千万不要用现代思维去看古代!!!

长孙家的世子裸奔可以归为风流雅事,但是此事可对做驸马诸多不利………

先由长安县府县卒疏散人群后,长孙无忌才脸色铁青的对太上皇拱了拱手,说道:“犬子发生这等丑闻,实在令臣心痛,然而无忌不解的是太上皇.......您怎么在这里?偏偏恰好看到?”

事情发生的确实怪异,他的冲儿素来乖巧,怎么会突然来青楼,更奇怪的是太上皇也在。

李渊冷哼一声,面色不大好看的紧紧盯着长孙无忌,呵斥道:“赵国公未免管的太宽了,这天下是你长孙家的?还是我李家的?莫非......”

他啼笑一口,说道:“莫非赵国公欲效仿外戚专权,从而篡权否?”

话音一落,长孙无忌脸色一变,连忙跪倒在地,说道:“当今圣天子文成武德、威服外邦、四海安定,无忌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对此生出觊觎之心。”

正当李渊打算再次补刀之时,凝脂阁门外传出皇上驾到的声音,他才向后退了一步,戏谑的看着跪在地上的长孙无忌。

听到一旁的禁军禀告过程后,李世民含着笑意,劝慰道:“辅机,朕相信你的忠心,父皇你也不用质疑辅机,辅机如何,儿臣自然清楚,不过......还是请问父皇为何留在这里?”

说到此,他的眼神也锐利了起来,脸上虽挂着笑意,但满满的都是笑里藏刀。

若是太上皇说不出理由,虽然不能将他老爹怎么样,但原来享受的出宫权利定要被限制,很可能就再次被幽禁在宫中。

李渊脸色尴尬,干咳一声说道:“世民,你相信缘定三生这等话吗?实不相瞒,你父皇我和凝脂阁的兰香姑娘在人群中匆匆看了一眼,便感觉似乎前世见过一般,心生牵挂,夜不能寐,所以来到凝脂阁一睹伊人。”

缘定三生?匆匆看了你一眼?

真当朕是傻子?

李世民现在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太上皇说的话太过敷衍,他沉沉叹了口气,对身旁的王振说道:“把凝脂阁的兰香姑娘给朕叫过来,朕要亲自问问为何长孙冲会有此行径。”

说是问长孙冲,实际是给太上皇面子。

未消片刻,兰香姑娘便翩翩而下,她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今夜真是接待了一个贵客,贵到自己吃不消的贵客。

实在没想到,那个看起来平平无奇,有点钱财的神经病老头子是太上皇。

“朕问你,你和太上皇是怎么开始的?什么时候开始的?”李世民轻皱眉头,冷眼看向眼前的女子。

兰香是青楼女子,属于贱籍,面见的时候就早早下跪,她咽了口唾沫,内心骂开了娘,但还是浅笑晏晏,轻颦柳眉,似是思索,提着粉袖,缓缓说道:“兰香本是尘世一女子,每日言笑待人,可心中早就充满了厌倦,但是自从在人群中看了贵.......太上皇一眼,便觉他是妾身前世眷侣,只可惜劳燕分飞,命殒黄泉,能在茫茫人海中再次相遇,实属缘分.......”

缘分?

李世民感觉自己遭鬼了,莫非此事是真的,不然怎么会言辞一致?

想及此,他连忙让王振拿来太上皇的起居录,也就是监视的记录,查探过来,查探过去,发现两人还真的没有交集,而且太上皇还是只进凝脂阁一个时辰,短短时辰发生这么多事?

难道是串通的?

不可能!

苏猛是他安排的密间,记录也并非出现差错,还有另外几人的记录,相互对比,也没有丝毫问题。

正当李世民头痛的时候,兰香凄凄楚楚的哭道:“陛下,这是太上皇写给妾身的长短句,我们情意皆在此中。”

第二十章:什么?退婚?

“长短句?”李世民眼睛眯起,似笑非笑的盯着兰香。他的心里有些讶然,虽然太上皇人证物证皆在,兰香言辞凿凿,但是他心底还是有些疑虑。

其中最让李世民不解的是,今夜长孙冲此事和太上皇到底有什么牵连?

难道只是偶遇?

“这......就是太上皇给妾身写的长短句。”兰香勉强保持笑容,从袖间抽出一张卷着的纸张,递给了李世民。

俗话说,字如其人,诗词最能表达心境。

李世民颔首点头,接过纸张仔细的读了起来,可是越看他越是震惊,抚掌叹曰:“此长短句非两情相悦之人难以写出,想不到父皇竟然能在耆耋之年能在有......咳咳。”

他的脸色也顿时酣红了不少。

如果用一句诗词,那么就是一树梨花压海棠,很是操蛋的滋味。尤其他这个儿子亲眼目睹太上皇逢上了夕阳红。

怎么想都尴尬......

至于欺骗什么的,他顿时抛之脑后,这长短句写的如此精妙,在他伪文青的心底当然是大抵认同这跨越时间的爱恋。

“太上皇究竟写的什么,可否由微臣看一看。”长孙无忌紧绷的脸挤出一丝笑容,对李世民请求道。

这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文人雅士传录佳作向来被誉为风流韵事,不过李世民还是先请示了一番太上皇,得到李渊的许可后,才递给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紧锁眉头,食指放在嘴唇边浸了一会,才摊开纸张,轻声的念道起来:“

青玉案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

灯火阑珊处。”

跪在地上的兰香姑娘也不由得轻哼,但哼完之后,也对自己多舛的命运感到悲伤了起来。本来以为太上皇是一条老大鱼,但实在没想到大到了这个层面,带上了倒钩,大鱼变成了太鱼。

鱼钩反倒被她咬了。

活生生被阴,若不是她见惯了达官显贵,恐怕刚见到皇帝,惊吓后倒豆子似的将实话说出。

说假话还有一分生还的希望,若是真话那真是香消玉殒。

越想心里越是不忿,恨极将锦帕撕烂,朱唇染血.......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李世民轻声吟道,他不紧不慢的踱了几步,虽然他是马上皇帝,但真正论起诗词功底,举目朝堂也只有渺渺几人能胜过他。

念罢,他的脸色一变,有些严肃的看着长孙无忌,喝道:“辅机,有此诗词还不能说明父皇来凝脂阁的意思吗?”

“微臣不敢质疑太上皇。”长孙无忌低下头,对李渊拱了拱了手,微微露出冷笑,说道:“只是.......太上皇难免岁数已大,更应安居皇宫,颐养天年,而不是来凝脂阁蹉跎时间。”

“此事不必再提。”李世民的语气有些不满,暗中瞪了一眼长孙无忌。

这已经不是长孙无忌第一次提出要将太上皇幽禁在皇宫,他也不是第一次拒绝这个提议。

幽禁太上皇,看似一了百了,但实际后患无穷。

他的那些皇子怎么看?

尤其是太子李承乾,因为他政务繁忙,陪伴承乾的时间有些少,所以这孩子与太上皇更为亲近。

除了太子,还有皇三子李恪,还有丽质,还有......

当年烹兄宰弟还可以说成逼不得已,但是囚禁太上皇的话,任凭他有三张嘴,也难以向天下悠悠众生解释,也难以向膝下子嗣谈及,也难以向莘莘学子树以恩德。

是的,太上皇创办的皇家医学院,在天下士子,尤其是寒门士子心目中那是圣地,学费全免,包食宿,图书馆,蜡烛......

种种举措下,太上皇的声名有多大简直难以想象!

如何能幽禁?

再说太上皇从始至终对兵权丝毫不沾,他李世民还有什么放不下心的,更何况太上皇也没有几年活头,他又何必做这个‘独夫’呢?

见此事没戏,长孙无忌很是识相的打了个哈哈,将此事的矛盾核心重新转移到了长孙冲上面,他伤心欲绝对着李世民深深一拜道:

“犬子长孙冲年少无知,在青楼肆意横行,竟然在众目睽睽下做出有辱门风之事,无忌心中实在难安,还请......陛下解除犬子与长乐公主婚约。”

以退为进!

长孙无忌看似是退婚,实际是在试探皇帝对此事心中的处理结果。若他真的想要退婚,那么在皇宫紫宸殿与皇后商量说就行,又何必在凝脂阁众目睽睽下开口呢?

其实长孙无忌心里很是清楚,今日这件事传出去之后,赵国公府是否会被皇帝退婚肯定会闹的沸沸扬扬。

与其让负面影响发酵,不如直接上奏遏制。

让皇帝开口证明,他长孙家依旧是与国同休的国公,也是最为显赫的皇亲国戚。

长孙无忌这点小心思,李世民自然也看的清清楚楚,他不介意给长孙家这个面子。可正当他准备开口说话时,在旁边的太上皇却笑了。

笑的很开心。

“赵国公既然提出退婚,是看不起我家丽质,那好,某替丽质做主就退婚了,丽质最见不得这种三心二意的登徒子。”太上皇道。

“什么?丽质......我被退婚了?”刚刚解除五石散药性的长孙冲羞耻的裹紧了披在他身上的袍衫。

听到这句话,他心情七上八下。若说不喜欢李丽质,那是假的,可若是为她矢志不渝,那更是假的。

男人嘛,就该三妻四妾。但是他成为驸马后,却只能喜欢李丽质一个,家里只能有一个妻子,连小妾也不能有。

因为他是“尚”公主。

尚公主,就相当于皇家招上门女婿,除了姓氏归男方,其它有气都得忍着,而且公主还有公主府,想要和公主那个还得通传公主,不乐意就不行。

这活的跟个鳖孙似的,换个男人都不会想着娶公主。

尤其是长孙冲这种家世绝顶的世家子,娶公主就相当于带上紧箍咒。所以他虽然对李丽质有青梅竹马之情,但是在看完《金瓶梅》后,他还是决定前往青楼。

婚约早就签订,此刻退婚是何等羞辱?

哪怕退婚的是皇室!

第二十一章:错过了,那便不再爱

“爹,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长孙冲摇着长孙无忌的手臂,他的脸色很是惶恐。

被皇室退婚,那是莫大的耻辱。

他一个赵国公世子怎能忍受?然而婚约不是由他能决定的,他所能依靠的也只有他的爹——长孙无忌。

“退下!你现在的样子成何体统,有什么资格配上你表妹,纵然你们是表妹,然法理不容人情,你们再是青梅竹马也需得拆散,此事休要再胡搅蛮缠。”

长孙无忌怒极,直接狠狠打了长孙冲一巴掌,低声喝道:“大庭广众,还想丢人现眼吗?”

啪,清脆的巴掌声响彻凝脂阁。

静!

“呜呜~”长孙冲只穿着一件宽大的衣袍,这一巴掌让他险些拿衣炔的手没拿稳。春光外露下,躲在几名县卒的身后,摸着滚烫的脸颊,心里充满了委屈。

“辅机,此事先这样,你先领冲儿回家,某回宫与皇后商量商量,毕竟丽质的婚事大多是由她的母后做主......”李世民尴尬一笑,长孙无忌的话他如何听不出来,可是既然父皇开口了,他也不能太过支持,只能委婉的说与皇后商量决定。

......

长禧宫。

“珝儿你不必再劝,母后说的有道理,没有哪个男人不花心,不花心的男人还能叫男人吗?”李丽质脸色看不出一丝伤悲,反而噙着淡淡的笑意,如同挂在树梢的雪白梨花,娇弱而白洁。

她从床榻起来,踱了几步走到花窗,一探手打开窗户。习习凉风从窗外吹进,吹走了长禧宫沉闷的空气,带进了禁苑繁杂的花香味,很是清鼻。

长禧宫位于西掖庭,但靠近紫宸殿,属于皇宫的中心位置。在前朝之时,此地还不是称呼这个名字,但是自从长乐公主在八岁的时候搬进来之时,永和宫改为了长禧宫。

禧,是幸福美好的意思。

长禧更是代表了李世民对他的长女的宠爱。

“丽质姐姐......你这样,珝儿好害怕,若是你哭了,珝儿纵使心里难安,但.......也不会害怕。”武珝道。

最后一句话她的声音很小很小,弱不可闻。

有时候表现的越是轻松,心里反倒伤的越重;越是云淡风轻,心里反倒越是难以放下。

武珝心里本来还很纠结,她难道真的扮演了一个坏人的角色。可是现在,她却痛恨、憎恨起了长孙冲,虽然这一切都是他们安排计划的......

但所有发生的前提是长孙冲不前往平康坊,或者说拒绝那张请柬,但令她兴奋又失望的是,长孙冲去了。

“珝儿你先下去休息吧,我要静一静。”李丽质轻声说道,当看到武珝脸上的抗拒之时,语气又重了许多,很是坚决。

“那......珝儿就走了,丽质姐姐你可千万别出事,长孙冲不值得。”武珝抿着嘴唇,说道。

在看到李丽质点头后,她轻轻摇了摇头,带着宫婢退走。

长禧宫殿门前的转角处,武珝停了下来,她颦着柳眉,叮嘱宫婢要好生看着长乐公主。

“冲哥哥,表哥......长孙冲。”李丽质的心情在武珝走后的片刻,再也遏制不住,点点哀怨便顺着眼眶湿了粉脸。

要说感情,她心里也是异常朦胧。在嚼舌根的宫婢口中,她清楚一件事,长孙冲是她长乐公主的驸马,今后等她到了十四岁的时候,她就要披上红妆嫁给驸马。

似乎从那刻起,她认定了长孙冲是她的夫婿。谈不上喜欢,但也说不上厌恶,毕竟是从小长大的青梅竹马。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可是徒自失去的时候,她的心中顿时翻涌了起来。

或许正如高阳所说,她们是天子嫡亲,一品公主,嫁给别人已经是莫大恩宠,可那些驸马不想着感恩,反倒三心二意,怎能不引人恨!

“丽质......恨不起来啊。”李丽质扑倒在床榻,捂着被子低泣。

想到今后度要嫁给长孙冲,她的心就七上八下......

“依珝儿看来,这些男人都是一匹匹烈马,若是敢胆外出寻欢,先用铁鞭抽打,若是还不服从,再用铁锤恐吓,如果还制服不了的话,就需要用匕首。”

李丽质的脑海突然想起了武珝今日在马车谈笑说的话,她慌忙的用衣袖擦干眼泪,两只杏眼在长禧宫扫来扫去,但就是没找到匕首。

但匕首没有,不代表没有其他,她快速的走了几步,在梳妆台翻翻倒倒,终于找了一个做女红用的剪刀。

她对着自己雪白的脖颈比划,喃喃自语道:“若是我亲自提出退婚,父皇定然不会同意,可要我嫁给长孙冲,那么丽质就是死......也不愿。”

错过了,那就不必再爱。

太上皇不知道的是,在历史上相夫教子,有着长孙皇后贤淑风范的李丽质终于学起了大唐公主一向的刁蛮任性。

这其中,既有高阳的叛逆,又有武珝柔中带刚的影响。

“但是用剪刀难免死的太难看,可是用白绫......那又太过恐怖,但毒酒我这里也没有......

毒酒不好,不容易被救活,丽质还没有活够呢。”

李丽质咬了咬贝齿,终于下定了决心,用眼前的剪刀在她的皓腕划了一道极细极细的血口,血滴滴答答的向下滴落。

她似乎是抵挡不住晕厥,如同九天玄女在宫廷中舞蹈一般,缓缓倒在床榻。

鲜血满地.......

“来人,来人,公主割腕自杀了。”被武珝叮嘱的宫婢立刻发现了长乐公主的异常,便扯着嗓子大喊了起来。

瞬间,皇宫灯火缭绕,喧嚣不断......

与此同时,李世民也才回到紫宸宫,刚准备和皇后在床榻商量对于长孙冲这件事如何处置。

听到这个消息,马不停蹄的赶到了长禧宫。

......

在靠着朱雀大街的街道,一驾马车在禁军的保卫下缓缓行驶。

“今晚你就睡在某的房间里,这是五百贯的飞钱足够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某那个便宜儿子肯定也在官府废掉了你的卖身契。”

太上皇眼睛微眯,心中开始思索接下来的计划。

他是不缺女人的,也不是非女人不可。在凝脂阁,他可以轻松的亵玩兰香这等青楼女子,只因为那是钱货交易,只需要给钱就可。

但此刻,他却守身如玉。

男人有两件事不可做,一件是喝得酩酊大醉,另一件是不能玩弄女人的感情。

第二十二章:昏迷

“五百贯飞钱?太......上皇,妾身对你的情意还不知道吗?”兰香纤纤素手接过五百贯飞钱,心里暗自心惊,稍稍揭开衣扣,将钱一卷放进了鸳鸯肚兜,然后释怀的拍了一下胸脯。

她捏着锦帕,轻拭眼角的泪水,低泣一声道:“今日与太上皇喜结良缘,妾身一点也没有想到,也没有想到太上皇竟然用钱财作践奴家,妾身......妾身是那样的人吗?”

说罢,柔弱无骨的玉手轻抚太上皇的胸膛,吐若幽兰,滑腻的身子有意无意的往着李渊的身上贴。

兰香懂男人,非常懂男人。相对男人,她的资本就是身体。在凝脂阁,她可以被捧为天上仙子,若得到她的回眸一笑,那男人的心恐怕都会酥了。

然而,出了凝脂阁,她就不是坐镇流金阁的大家,而是轻贱若泥土的青楼女子。

这等女子,做达官显贵的姬妾勉强可以,但是成为皇妃?

可能性非常低。

尤其现在太上皇好似路人的看着她。

男人,越是故作矜持的时候,就越要挑逗。对漂亮女人,他们总是不忍心痛下决心。

“情意?”李渊冷眼盯着兰香,纵使他感觉起了生理反应,但是脑海依旧存着理智,将兰香一把推开,冷声道:“这天下女子.......如柳如是的又有几人,你不是柳如是,某也不是钱谦益,拿着钱安生的做一个哑巴,若是再敢摸我......”

他反笑一声,强调道:“兰香姑娘,你知道皇宫的冷宫吗?那些冒犯皇上,得不到皇帝宠爱的妃子都会打入冷宫,纵然是仲夏最热的时节,那里面也是犹如冰窖,冷的彻骨,上吊的妃嫔数不胜数。

若是你想,朕不介意将你也送入!”

李渊攥紧兰香的皓腕,将她捏的生疼,直到痛哼的时候,才狠狠甩在马车侧壁,居高临下的审视她,慢声说道:“今晚的事,死死咬在嘴里,若是其他人问及,就说早对我芳心暗许,某也早就对你有意,这才有入凝脂阁,还有......赠诗。

此次的风波过后,我会安排你假死脱身,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大唐这么大,总有你的容身之处。”

说到此,他犹感觉不够,补充道:“别妄想某会给你什么,所谓的三生相许只不过骗人的谎言。”

“妾身.......妾身知晓了。”兰香含着泪水,揉着自己发红的手腕,娇弱的如同被凌暴的良家女子,一点也不复在凝脂阁的游刃有余,浅笑晏晏。

然而就在太上皇重新眯上眼睛养神的时候,兰香咬着朱唇,凄弱的眼睛顿时变得凌厉,她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兰香是知晓了自己是棋子,可是有时候的棋子也会反客为主啊......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多么优美的诗词。

平康坊的青楼女子得名士一副诗词,便可身价百倍。而妾身得到的......却是太上皇的赠诗啊,就连高高在上的皇帝也得让我三分!”

有时候,一颗珍贵的棋子抵得上整个棋盘的价格,而兰香就是那诸多棋子最闪烁夺目的那颗。

......

长禧宫,殿外。

“太医,丽质现在......怎么样了?”李世民轻叹一声,回头望了一眼正睡着安详的李丽质,心里担忧道。

徐太医抚着胡须,犹豫了一会,说道:“长乐公主经微臣诊治已无大碍,然而公主割腕自杀,乃是心病,纵然能治得了一时,也治不了一世,希望陛下好生劝劝长乐公主。”

说完之后,他拱了拱手,提着药箱便准备返回太医署。

“陛下,此事究竟有什么蹊跷?臣妾今日给众公主授课完后,丽质表现并无不妥,后来江阳说父皇想丽质了,臣妾便让她们二人出宫去给父皇请安,怎么刚过几个钟头,就发生这么多事?”长孙无垢颦眉不解道。

“江阳?”

李世民紧锁眉头,在殿门外踱了几步,越想越怪,江阳郡主与太上皇关系密切,而太上皇又恰好出现在青楼,种种事情都牵扯到了太上皇。

偶然吗?

想着此事的不对劲,李世民也不便再次打扰太上皇,于是派人将武珝唤来。

稍过片刻,武珝揉着睡眼参拜了皇帝陛下,她是女儿身所以在皇宫自有居处。

“江阳,朕且问你,丽质为何会割腕自杀?将你二人今日出宫所发生的一切,给朕悉数道来,不然......定斩不赦!”李世民紧紧盯着武珝,狠声道。

太上皇是他的父皇,在没有触碰到他底线的时候,他不会轻易冒犯。可......对于其他人,他可没有这么好脾气了。

哪怕在他眼前的仅仅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

武珝被吓的立刻清醒,倒是没有在意后面那一句话,反问道:“丽质姐姐轻生了,我就说那个长孙冲有什么好的,为他不值得。”

她看到长孙无垢和李世民的目光后,背脊发凉,缓缓解释道:“今天珝儿和丽质姐姐告别了皇后娘娘之后,先去东市买了糕点,然后前往大兴善寺替皇后娘娘上了柱香,接下来我们准备去赵国公府的,可是无意在平康坊停留了片刻,看到......”

“看到了什么?”长孙无垢紧声道,事情涉及她的女儿和娘家,让她的心里七上八下,异常敏感。

武珝轻咬贝齿,犹豫了一会,开口道:“平康坊是长安的花街柳巷,我和丽质姐姐对此也好奇的紧,就往里面看了半响。

然后就发现了......赵国公世子长孙冲,也就是丽质姐姐的冲哥哥,他刚好走进了凝脂阁。

回到皇宫后,丽质姐姐先是哭了一会,然后就在也没什么。

可谁也没想到,丽质姐姐竟然想着......轻生。”

说罢,她再也承受不了心里的压力,呜呜的小声哭泣了起来。

李世民的脸色阴晴不定,拉着长孙无垢在她耳畔细语一番,说清楚了今天在凝脂阁的闹剧。

“陛下现在的意思是?”长孙无垢颦着柳眉,轻叹一声。事情到了如今这个局面,一方是她的女儿,另一边是她的侄儿。

她心里实在难以割舍。

作为公主,能嫁到与自己青梅竹马的家中,已经是三世修成的福分。陛下的其他的女儿(庶子)那可是随意指派给了朝廷的众臣,几乎一家一个。

哪有长孙皇后她的娘家,长乐公主的舅家好。

第二十三章:世事难料

“还能怎么办?丽质她是朕的女儿,更是大唐的公主......”李世民揉了揉发痛的脑袋,再过几天便是突厥献俘的祭天大典,可是突然发生了这档子事。

长孙皇后一共两子一女,他可是对自己这个女儿宝贵的紧。

若是其他朝臣的子嗣,他早就让退婚了。然而赵国公家里不同,长孙无忌不仅是他从小的好友,更是皇后的兄长。

退婚不退婚,都是两难之境地。

“其实......”长孙无垢抬头微微一笑,宽慰道:“陛下,小孩子打打闹闹而已,谁年少没有几分风流,丽质会轻生,证明了心里还是爱冲儿的,臣妾等过几天亲自替两人解开心结便好。”

“好像还真是这样。”李世民经长孙无垢这一点拨,顿时脑海通畅了许多。

是啊,正是丽质喜欢长孙冲,才有轻生的行为。

至于长孙冲,少年哪有不风流的,他李世民不就是如此,不过在他心里还是对长孙冲隐隐有些不满。自己这么漂亮的闺女许配给你,你还出去嫖?

要不是他是皇后的侄子,早就大卸八块。

“陛下,皇后,长乐公主醒了。”宫婢轻声提醒道。

“丽质既然醒了,那某亲自劝她。”李世民自信一笑,丽质继承了皇后的性格,向来是个乖乖女,逃不出他的五指山。

片刻之后。

紫金镂空兽宫灯照的昏暗灯光,粉色纠缠在一起的布幔,浓厚的药汤味道夹杂一丝刺鼻的檀香,细密轻盈的脚步声。

“父皇,母后。”李丽质轻声咳嗽了几声,她感觉身体无比的虚弱,就连起身也会牵扯肌肉一阵酸痛。

“丽质,你慢点。”李世民小心翼翼的将李丽质扶起半躺在绣被上,然后含着笑意说道:“丽质,你不用说,父皇明白你的心意,放心,等今晚过后,父皇就亲自下旨给你解除婚约,那长孙冲有什么好的。”

“真的?”李丽质心中暗喜,但徒自有一点失落,想不到父皇这么善解人意,不过今日过后就与她的表哥从此是路人,心里有点怪不舍。

不过......错了,便是错了,她是骄傲的大唐公主,按照高阳所说,普天之下能配的上她们的屈指可数,哪里轮到他们三心二意,青楼买醉。

但是想及她与长孙冲的关系,脸上自然带上了一分戚容。

看到李丽质的神情,李世民心里越是笃定,这小妮子对长孙冲余情未了,之前的寻死不过是故作小女儿姿态。想要安稳住,必须先朝着她相反的意思哄哄她,最后在敲定所有事,足以让她的宝贵女儿破涕为笑!

按照兵法所言,这就叫声东击西。

“就是,长孙冲有哪点好的。眉宇没有父皇器宇轩昂,身材没有父皇魁梧高大,文采没有父皇才高八斗,武艺更是及不了父皇万一。

但是!在同辈中,长孙冲也算佼佼者,不仅出身书香门第,而且自幼苦学诗书。若是能及冠,父皇少说也要封他个官当当。

你看那些春闺女子,有谁能有我家的丽质有这么一份好姻缘。长孙家不仅是与国同休的国公,更是皇亲国戚,家世、人品哪项不是顶尖,那些五宗七姓世家子能比吗?”

看到李丽质脸色越来越纠结,柳眉越颦越紧,李世民心中越是兴奋,距离哄她女儿高兴的目标已经为时不远了。

他轻声咳嗽了一声,开口道:“这普天下的男人哪个不好色,不好色的男人要么没本事,要不然就是如同房相一样,怕夫人怕的要死。长孙冲正值年少,心思还不定,今后你嫁入长孙家,父皇为你做主,他胆敢去青楼,踏上平康坊一步,某用马鞭抽死他。”

说罢,李世民喘了口气,接下来就应该是小女儿家撒娇,然后他顺水推舟化解这对冤家的小情绪。

可是......

李丽质非但没有撒娇,反而愕然的看了李世民好一会,那张含霜俏脸再也绷不住了,捂着被子呜呜的哭了起来。

“父皇你竟然欺骗小丽质,小丽质,说好退婚的,说好退婚的.......”

她越想心里越是难过,越想越是难受,哭泣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退婚?”李世民的脸色顿时黑了,原来自始至终李丽质寻死不是其他原因,而是想要和长孙冲退婚。

他愤怒的指着李丽质,低声喝道:“丽质,退婚岂是你想退就能退的?长孙冲有什么不好,就是去青楼嫖了一次,裸奔了一次,那又有什么?”

“什么?裸奔?”李丽质哭的更厉害了,在床榻上翻来倒去,嘴里念叨着:“必须退婚,丽质才不要嫁给这个负心汉,这个登徒子,这个不知廉耻的货色。”

一边长孙无垢的脸色也顿时不好看了,一方是她的女儿,一方是她的娘家,帮哪个都是问题,本来看好的一件婚事也突然成了一场笑话。

“陛下你消消气,丽质现在还小,还不知道.......”她握住李世民的手臂,轻轻拍着他的背部,抿着嘴唇道。

“长乐,你要知道,你不仅是朕的女儿,更是大唐的公主!”李世民坐在胡凳上,饮了一杯茶,消了口气。

“你父皇也是对你好,再说错过了你表哥,你......还要找谁去?”长孙皇后抱起李丽质,擦拭她眼角的泪水,轻声说道。

“这......”李丽质哭声一滞,她倒是没想那么多。但是她心里却很坚定,不能嫁给长孙冲,尤其听到他裸奔的事迹。

她咬着嘴唇,苍白的嘴唇渐渐露出血色,紧紧盯着长孙无垢,沉声说道:“母后,丽质可不可以一辈子不出嫁,要嫁就要嫁一生一世只对我好的人。”

话音一落,李世民再也忍不住了,拍案而起,一巴掌就打在了李丽质的脸上,喝道:“你痴心妄想,没有朕的同意,此事还能由你做主不成?”

摸着滚烫的巴掌印,李丽质沉默了许久,泪水流转在眼眶许久许久,但再也没有落了下来,她喘了几口,但越喘越厉害,感觉一切都是黑茫茫的.......

“丽质!丽质!你怎么了?”长孙无垢心情大乱,看着眼前再次昏迷的女儿,她喃喃自语道:“想不到,想不到.......丽质你也患上了这害人的病!”

听到长孙皇后的喃语,李世民再也站不住了,他神色惶恐的看着自己“罪恶”的手,惊呼道:“太医,太医,快传太医!”

第二十四章:化橘红治病

前往皇宫的朱雀大街上,数百名打着火把的禁军鲜衣怒马,气势逼人,而在前方则是一个面色严肃,双鬓白霜的老头,以及另一名年轻将领。

“太上皇,此事紧急非凡,徐太医和孙道长已经把过脉,说长乐公主所患的就是气疾,而气疾向来无药可医,孙道长也束手无策。

但孙道长说太上皇您在医学院时说过,气疾有法子可以医治。”李君羡道。

李渊夹紧胯下马匹,脸色紧绷,开口道:“气疾根本无法根治,只能缓解,没想到......丽质竟然患了此病。”

说罢,他便一挥手上的马鞭,顿时向皇宫疾驰而去,可是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急忙向着相反的方向跑去。

“将军,太上皇就这么走了。”一个副将脸色犹豫说道。

李君羡皱着眉,看着太上皇的背影思索了一会,说道:“我前去追太上皇,你.....率领一队人先去向陛下禀报此事。”

须臾间,在朱雀大街昏暗的街道上,只有两匹骏马的影子,知道慢慢变成一个小点消失不见。

医学院弄竹阁旁的小树林,黑黑漆漆。

太上皇一手拄着一根蜡烛,步履缓慢,走到一棵树左看看又看看,然后又转到另一棵树,直到看到一颗似柚子树的小树时,他紧绷的脸色终于放松了许多,扒拉下一个树干,将上面的白色小花采摘的干干净净,放在衣袖中,用手拢着。

“太上皇,长乐公主现在情况不容乐观,末将还请您老人家早早前去为公主看病。”李君羡赶到,对着太上皇深深一拜道。

李渊冷眼看了一下李君羡,翻身骑上了骏马,淡淡说道:“丽质是我的孙女,还是你的,某前来此地是过来取药,不然怎么救治。”

气疾又被称为哮喘,哮喘从古至今就没有人能根治,只能尽量缓解。对于西医来说,此病束手无策,可是老祖宗传承下来的中医,有一味中药能有效的治疗哮喘。

这似柚子树上面长的白色小花,中医叫做橘红药。

历史上,对长孙皇后的死亡多有猜测,史书记载“后素患有气疾”,并且长孙皇后的两个女儿,长乐公主李丽质和晋阳公主李明达两人都是不久病逝。所以,后人多有猜测是长孙皇后留下的气喘遗传病,导致两位公主早夭,也让这一代贤后早早逝世。

说起来,李唐皇室的遗传病本来就不少,李世民患有风疾,后来的唐高宗、唐顺宗、唐穆宗、唐文宗、唐宣宗也都患有此病,再加上长孙皇后的遗传......

真是悲哀的皇室。

在史书中,也记载了唐高祖李渊有风疾。不过太上皇倒是没有感觉自己脑袋有问题,想来也是他穿越带来的神奇效应。

“幸好某提前从化州移植了这橘红树,不然......”李渊在马背上轻叹一声,袖袍里面的花香甚至浓郁,他的鼻子也通畅了许多。

化州橘红树上的橘红花能治哮喘,这还要到北宋年间的范祖禹才能发现,不然也不至于两位公主提前香消玉殒。

时间一刻刻过去,长禧宫的氛围越来越压抑。

“孙道长,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李世民嘶哑着嗓子,拉着孙思邈的手,一遍遍不耐其烦的询问。

丽质,可是他的心头肉,更是他的嫡长女,他注入的感情的不言而喻。

“没办法了,只能等太上皇前来,看有没有法子,毕竟太上皇.......那可是得到太清圣人梦中传道的人啊。若是这世间还有谁能治,也只有太上皇了。”孙思邈轻轻甩开李世民拉着他袖袍的手,轻声说道。

“那......清羽道长呢?他能练出仙气,也应该能练出救命的丹药。”李世民忽然想起了那皮肤黝黑,在校场练出‘仙气’,引无数蜂蝶的清羽。

“他?”孙思邈的老脸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清羽有几分本事,他这个做师傅的难道还不明白吗?

那些蜂蝶还是他和清心小道童两人捕捉的。

不过在李世民面前不能提这些,提了就是欺君之罪,可比没治好李丽质要严重的多,他脸色一紧,悠悠道:“陛下不知,这世间万物自有运转之法则,我等道士修行的乃是天人大道,清羽侥幸得到一丝天韵,获得机缘知晓了炼制长生不老丹的法子。

然而这世间生死自有天命,道士只能顺天而行,决不能逆天而行,不然必遭身死之劫。”

看到李世民那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孙思邈再次出声打断道:“从老天爷手里抢命,那是逆天机,不管成或不成,国必遭天罚。贞观二年,贞观三年的旱灾和雪灾.......可是才刚刚度过啊,陛下!”

社稷重要,还是女儿重要。

李世民悻悻然一笑,他心里自然对此分得很清楚,正当他开口时,恰好看到了太上皇在宫门前下马,他脸色一喜,也顾不得管孙思邈和清羽这两个道士如何,急忙出宫前去迎接太上皇。

“不用寒暄。”李渊打断了李世民,他快步走进长禧宫,将一袖子的白色小花倒在桌子上,然后让左右的宫人前去提一茶壶开水。

“父皇,此物是?”长孙无垢闻着这浓郁的花香味,瞬间感觉自己的口鼻也通畅了些许。

“治疗丽质的药物。”李渊坐在胡凳上,回答道。

话音一落,长孙无垢和李世民也顿时松了口气,老爷子还是有几分本事的。果然得到了太清圣人传授医道的传言确实不虚。

稍过片刻,宫婢便提着一大茶壶开水走进了长禧宫。太上皇也不多言,将化橘红,也就是白色小花扔进了开水里面,看到开水微微变色后,然后就让宫婢扶起李丽质,将药水喂给她。

李丽质依旧昏迷,不过在断断续续喝完药水之后,气色从惨白也开始渐渐红润了起来,呼吸也逐渐平缓......

当李世民心里石头终于落下的时候,太上皇终于开口,他扫了一眼在旁边担心的长孙无垢,沉声说道:“气疾患者不能情绪波动太大,世民,你若是想要丽质早夭的话,尽管逼婚,某早说了那长孙冲不是个好东西,长孙无忌让你退婚之时,你就应该顺水推舟答应下来,也不至于将丽质逼急,将潜在的气疾逼了出来。”

“这......”两夫妇脸色一黑。

第二十五章:婚约废除

没等两夫妇开口,李渊再次说道:“某向来听闻皇后身上患有气疾,所以才从化州将橘红树移植在医学院,幸好此时有花开,才勉强救回了丽质的小命。

而且......丽质并非仅仅是你们的女儿,更是我的孙女。难道现在某说话不顶用,还是世民你现在越来越忽视某这个老头子?”

说到最后一句话之时,太上皇的语气强硬了许多。

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然而难道还不询问一下长辈的看法吗?

长乐公主是太上皇的嫡孙女,而太上皇又是大唐最尊贵的人,他的意见可是至关重要,但是不幸的是曾经的李世民忽视了。

可是现在的李渊想要拿回来。

都说人老不死是为精,在宗族中,哪怕族长再厉害,也得询问宗族中最年老的人的看法,这是孝道。

现在李丽质的婚事不仅是天家之事,更是李唐皇室宗族的事情。

只要太上皇坚持己见,废除李丽质和长孙冲的婚事,李世民也只有乖乖听着,哪怕心里再有不满,也得受着。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太上皇不会为了李丽质的婚事,而让他与李世民之间薄弱感情再次蹦碎。李世民也不会听从太上皇的一家之言,从而废除婚事。

孝道?抱歉,在玄武门之时就早被撕碎。

所以,李渊才暗中和武珝一步步将长孙冲引向深渊,只是让他意外的是此刻的李丽质也不想嫁给长孙冲。

然而政治就是政治,李世民不会为了女儿幸福从而撕毁与长孙家的婚约。在历史上,城阳公主(嫡二女)可是数易夫家,生生让城阳公主郁郁寡欢。

“父皇,你又何必这样说,儿臣自然是会听你的,只不过......赵国公毕竟是国之柱石,儿臣的肱股之臣,贸然废掉婚约,恐怕会引起他心有不满,再说观音婢......”李世民无奈的看向一旁的长孙无垢。

若是太上皇在一档子事没发生之前,说出废除婚事,李世民也就当个乐子听了。而现在不同,一方是长孙冲确实差强人意,不是理想夫婿,另一面丽质轻生,得了气疾就是因为婚约,最后加上太上皇这最后一根茅草。

哪怕在顽韧的骆驼也会被压垮。

但婚约可解,但是引发的一系列后果如何处理?

长孙无垢粉脸像是染了一层白霜,惨白惨白的,勉强一笑说道:“陛下说笑了,臣妾一介女子,怎敢干涉国事?”

“这不是国事,这是家事!你是丽质的母后,你来说怎么办?”李世民打断道。

“既然丽质不愿嫁给冲儿,那就不嫁了。”长孙无垢略微犹豫一番,她心里也怪不舍这份姻缘,尚公主这可是保证长孙家长盛不衰的法宝。不过她自有计较,重新开口道:“涣儿现在年龄尚幼,为表天家恩情,可将城阳许配给她......”

“不行,不行。”李世民坚决的摇了摇头,说出这话他不敢直视长孙无垢的目光,小声说道:“前几日,某在政事堂和杜相相谈甚欢,已经将小城阳许配给他的儿子杜荷了。”

长孙无垢脸上的笑容一滞,城阳才半岁左右,就被许配给了杜如晦家中,感情她生的女儿都是联姻工具。

既然两个嫡亲女儿指望不上了,她又开口道:“那高阳、豫章、东阳、普安、清河、晋安这几个公主呢?”

“咳咳......”李世民干咳一声,苦笑道:“高阳许配给了房相的公子,豫章也许配给了唐俭的公子,东阳许配给了高相(高士廉)的公子,普安是史大奈的公子,清河是程咬金那厮的儿媳妇......

其他公主都有许配的人家了,所以朕也没办法,总不能和他们抢媳妇吧,要不......皇后你再生一个?”

他也没办法啊,公主还是生的太少了,不然给二十四位功臣每一个塞一个,那就是大满贯了。

听罢,长孙无垢都有几分想要轻生的感觉,去年刚生了皇子治,今年生了小城阳,她再厉害,也经不起这样生孩子......

“其实......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李渊轻声提醒道,他饮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加了化橘红确实有几分嚼薄荷糖的清新感觉,“想要笼络住长孙无忌,也不定非要嫁公主,娶媳妇还是能行的,给皇子随便塞个王妃就行。”

听到这句话,李世民赞同的点了点头,嫁公主只不过是一种态度,那么给皇子娶媳妇也同样是一种态度。

只不过到底给谁娶呢?

太子李承乾的太子妃他早就定下了秘书丞苏亶的女儿,不是太子妃的话,实在太委屈长孙家的女儿,总不能成为妾室。

似乎......就只有魏王李泰,他本来想给李泰安排工部尚书阎立德的女儿,现在想想,还是长孙家的合适。

想通之后,李世民脸色一正,对着老太监王振说道:“拟诏,赵国公世子长孙冲性情莽撞,风流成性......实乃不是长乐公主良配,宣朕旨意,两人的婚约废除。”

正说着,他再让王振拿了另外一封诏书,开口道:“赵国公嫡女长孙诗蕊性情淑敏、柔顺表质、言容有则,可堪为皇四子魏王李泰王妃,择日举行婚典......”

太上皇看着诏书盖上了皇帝的印玺之时,嘴角露出微不可查的笑容。

皇室公主基本被许配给朝廷的各个重臣,此事他早有耳闻。而一旦李丽质和长孙冲的婚约解除,碍于长孙无忌和长孙无垢,李世民必定会有补偿,当公主被许配完后,那么也只有给皇子安排王妃了。

东宫早就有了太子妃,而嫁给其他庶皇子也显得不现实,那么便只有皇四子李泰这一个选择。

看起来,似乎是一桩美事。

可是......李承乾会怎么想?只会与长孙无忌的嫌隙越来越深。

魏王李泰的砝码不知不觉又加重了,想要地位更稳固,太子承乾就会不知不觉的逐渐靠拢他这个皇爷爷。

虽然略显卑鄙了一点,但总归将李承乾推给长孙无忌来得好些。

......

而在赵国公府,则又是一副景色。

长孙冲赤裸着上身,白皙瘦弱的上身充斥着鞭痕,他含着泪水跪在地上,不断的向长孙无忌求情。

可就在这时,来自皇宫的太监宫女鱼贯而入。

“赵国公接旨。”代表皇帝的天使王振打开诏书,字正腔圆的念完李世民的旨意,然后将黄色卷轴交给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脸色阴晴不定,接过圣旨之后,拉着王振低声问道:“皇后那边如何说?莫非皇后也是这番意思?”

老太监王振仔细瞧了一番长孙无忌,掐着嗓子说道:“赵国公问杂家,杂家自然要说的,这也不是秘密。就在今夜,长乐公主险些轻生,更是患了气疾,要不是太上皇妙手回春,恐怕公主就......“

说到此,他一笑道:“赵国公应该欣喜,令府的女儿可是成为了魏王妃啊。”

第二十六章:怨恨,感兴趣

赵国公府,长孙冲卧室。

“不,不,不,丽质怎么会背弃婚约?”长孙冲狠狠抽了自己几个巴掌,纵使脸颊再生疼,他还是哭的声嘶竭力。

“为什么,我就仅仅在凝脂阁找了几个歌姬,做了男人该做的事情,凭什么就这样对我?程处亮他们也是驸马,他们难道就没去青楼?”

他恨!恨自己为什么抵挡不住诱惑,又恨为什么苛待他!

堂堂赵国公府的世子前去嫖个娼怎么了?

“大郎,大郎,你要的东西找到了。”四宝小心翼翼的关上门,小声提醒道。

“你先出去。”长孙冲恢复了曾经的儒雅,含着笑意说道。

“大......郎,你要不要先吃药,老爷吩咐过了,五石散有害,他求宫里的御医开了几方药,已经煎好了,我......这就给你端过来。”四宝急匆匆的说完话,就再次掩门出去。

现在的长孙冲实在太过可怕,脸色通红,面目狰狞,像地狱里走出的恶鬼,让人不寒而栗。

“走了好啊,走了好......”长孙冲自嘲般笑了笑,看着四宝拿来的‘东西’。那是一个半人高的竹笼,里面静静躺着一只猪仔。

猪仔睡得很安详,很安详,不时发出轻微的哼唧声,打个滚,嘴巴微张,流着涎液......

长孙冲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咬着嘴唇含着恨意的看着竹笼里的猪仔,像是盯着李丽质,还是太上皇,更或是李世民,长孙无忌等等。

一道刀光闪过,猪仔痛哼几声,疯狂的装着竹笼,可是没过多久,不知是痛晕,还是流血过多,终于支撑不住,倒地昏迷。

铛!铛!铛!

染着鲜血的匕首落地,长孙冲颠倒的冲向衣柜,冲冲撞撞的从上面拿出精装版本的《金瓶梅》,“昨日之事皆因汝,冲才有退婚之耻,才有鞭笞之辱.....留你有何用也?”

说罢,举书欲摔,可是看到那酥胸半露,玉面含羞...终于咽了咽口水,食指舔了口唾沫,翻书再看了起来,低声细语道:“等我看完,必定烧了你,留你必有大害,丽质有什么好的,哪里比得上金莲。

话说我看到哪里了?好像是李瓶儿露出白腚,西门庆怎么来着......”

幽暗的卧室,只剩下了偶尔伸出蹄子颤抖的猪仔,断断续续的闷哼声。

......

医学院,弄竹阁。

“丽质,加油,加油,还有三尺,还有三尺就到了。”李渊对着正在泳池里面仰泳的李丽质喊道。

自从知道了李丽质有气疾,李渊宿夜未眠,想了一通宵,想着后世哮喘病人的注意事项和做什么能有效抑制气喘。

当然实际上,太上皇直接在脑海里想气喘这个字眼,就找到了一大堆的哮喘应急手册,注意的十大要点之类的。他做的就是昼夜抄写汇总,然后写成了一个小册子送给了长孙无垢和李丽质。

虽然李渊对李世民谈不上喜欢,不过对长孙皇后和李丽质这两人可是好感有加,当然不想她们英年早逝。

而最能缓解哮喘的就是游泳,可以极大的锻炼肺部活力。除此之外,每天早晨可散步、打拳、慢跑,这样能呼吸新鲜空气,促进血液循环,提高呼吸道黏膜对冷空气的适应能力,从而降低哮喘的发病次数。

听到游泳能抑制气疾,李世民也毫不吝啬,立刻下诏让工部在弄竹阁的空地上面修建游泳池,同时在太上皇提供图纸的情况下,泳池仅仅半天就修建完成。

泳池的水从曲江池直接引过来,在水道设置闸门。另外在泳池表面砌砖,底部铺满美玉,更甚者还镶嵌了不少宝石等等,打造的金碧辉煌,充满了皇室风采。

“皇爷爷,也不见你下水陪丽质一起游泳。”李丽质上岸对着李渊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说道。

大唐理学并未盛行,仅仅看那些宫女穿的束胸装就能看出来,再加上李丽质年纪尚幼,穿的又是一体式泳衣,所以并未避讳太上皇。

“咳咳,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皇爷爷不喜欢玩水。”李渊脸色略有尴尬,他倒不是不想游泳,而是祖孙游泳总有些怪怪的,索性就只鼓励小丽质游泳。

说罢,他脸色一正说道:“你换上衣裳,恪儿已经传书信给某,他刚刚从河东龙门县回来,招揽了一名年轻俊杰,你到时候也看看,看合你的眼不?”

“年轻俊杰?”李丽质接过宫人递过来的毛巾,擦干了脸上的水渍,惊讶道:“前些年皇爷爷给父皇举荐的周寒已经升迁到了高陵县的县丞,听说素有政绩,准备迁到万年县做县令,父皇也时常在宫里谈及此人,还有那评判的‘八斗之才’马周也是被封为三哥吴王府的长史,考中进士的狄知逊外放后也屡立功勋。

医学院这些年可是渐压了国子监一头,听说工部那边可是对医学院那些获得格物致知碑奖励的学生求贤若渴。

皇爷爷能评判为年轻才俊的人,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

李渊听后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李丽质的言论,这些话可不是她一个小女孩能说出来的,而是耳濡目染李世民在宫里面说的话。

他这些年在医学院的投入,若说出去恐怕会惊呆朝堂诸臣的眼睛。

香水、玻璃等创造的利润,他基本朝着医学院砸入了九成九,医学院的耗费比皇宫也不逞多让。就拿每日燃烧的蜡烛,就至少需要三十只羊身上的羊油制作而成,更别说重金奖赏学生在科技方面的钻研,还有提供的食宿等等。

一国之兴,在乎科教。

钱最大的价值就是创造价值。

“这名青年才俊的才能可不是医学院的学生能比的。”

李渊很有自知之名,他培养的医学院学生当文官还勉强可以。若说到武将,那些有着赫赫威名的武将十有八九出自武将世家。

兵事这东西不是靠读过几本兵书就行的,依靠的是耳提面命,言传身教,没有积累的将领在瞬息风云变化的战场上最容易出错,而出错......往往就是致命的!

“皇爷爷这么说,丽质真的对他感兴趣了。”李丽质浅浅一笑,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

第二十七章:比试(一)

医学院门口,车水马龙。

“什么人,好大的排场,竟然要院长亲自迎接?”

“谁知道呢?院长虽然亲和,但是地位也不容小觑,能让院长亲自迎接的,肯定不是当朝权贵,他们还没有这个资格,只有青年才俊才有一丝可能......”

“那站在院长什么的应该是公主吧,就不知道是哪位了?”

医学院学生看着一旁被宫人侍卫簇拥的太上皇和长乐公主,顿时驻足观看,议论纷纷,不到片刻便已经围了一大群人。

“皇爷爷,看来你与这里的学生相处不错。”李丽质听到医学院学生的议论,浅浅一笑道。

“当然,皇爷爷现在人老年迈,胳膊腿都不想动弹,也只有教导教导学生这些事了,要不然独坐深宫岂不是很无聊?

丽质你倒是来的不巧,某还有一个倭国学生,那人叫惠日,和丽质你......”

李渊打量了一下李丽质的身高,大约有一米四五左右,他调笑道:“倭国之人普遍矮小,惠日和丽质的身高差不多,甚至还要矮些。”

“真的吗?天底下还有这等人?”李丽质惊讶道。

“等一下,恪儿过来了。”李渊遥看远方的街道,那标志着吴王府的马车缓缓行驶,直到医学院的门口才停下。

从马车上下了三个人,马周、李恪还有一个青年。

“恪儿参见皇爷爷。”

“马周拜见院长。”

与太上皇相熟的两个人纷纷施礼,李恪是太上皇的孙儿,行李颇为端庄郑重。马周是太上皇医学院曾经的讲师,更愿意用院长一词来表示两人之间的亲近。

“薛兄,眼前的便是恪的皇爷爷,我大唐的太上皇。”李恪拉着薛仁贵对着太上皇介绍道,说完之后,他又对着薛仁贵一笑道:“薛兄,恪能找到你,与你结拜交友,多赖皇爷爷举荐,不然纵有珠玉,埋在沙砾之中也难以显现。”

薛仁贵穿着颇为朴素,洗的浆白的衣裳显得寒酸,他抱拳对太上皇恭敬施礼,然后叹道:“薛礼在龙门县也曾听闻太上皇盛名,要不是受家老所累,早就前往长安......考进医学院了。”

医学院有一项好处,那就是对贫寒士子食宿免费。对于薛仁贵这样的贫困家庭,那是赤裸裸的诱惑。

说罢,薛仁贵对着李恪诚恳一拜,感激道:“多亏吴王殿下赏识,不然家母可能还要居住在寒窑,忧思所食......”

自从他的父亲薛轨早死,曾经的将门世家迅速衰落,到了他这里,曾经的豪门大宅也换成了破陋茅屋,而且薛母还有眼疾,行动向来不便,他只能上山打柴补贴家用,家里也是有上一顿,没下一顿。

幸亏李恪提前找到他,然后和他结交,在龙门县县城买下宅子,将薛母安排了进去,还有两三个使唤丫鬟。

细细想想,这可是延长了薛母的性命啊!

“薛兄,别说那些有些没的,孤说过,有孤的一天,就有你薛礼的一天。你我皆是大丈夫,何必扭扭捏捏,伯母是你的娘亲,也就是孤的亲人,让伯母活得开心点,孤心里也感到欢喜。”

李恪很是潇洒,迅速打断了薛仁贵的感激,然后指着李丽质说道:“这是孤的妹妹,父皇向来疼爱的长乐公主。”

“公主殿下好。”薛仁贵仔细看了一眼李丽质,然后就迅速的低下了头。

李丽质颦眉,眼前的薛仁贵和长孙冲的岁数相仿,可是一同的木讷,她不禁对太上皇的评判产生了怀疑,心里难免有些好奇,于是道:“听皇爷爷说,你乃是年轻俊杰,我倒是不信,你和我说说,你擅长什么?”

薛仁贵一滞,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李恪提前抢先回答道:“薛兄百般兵器都会,可是若论最为耀眼的还是属于他的箭术,百无虚发,堪比楚国神射养由基,汉武之时的李广也莫不过如是。”

“哦?是吗?”李丽质明显不信,箭术向来被关陇贵族所推崇,可以说,当朝的文武百官,没有一个是箭术不精的。

她指着太上皇说道:“三哥,丽质听父皇说皇爷爷的箭术乃是当世一绝,当年在长安城迎娶皇奶奶之时,两箭射中孔雀屏的雀眼。眼前的这位青年俊杰,不知道能不能比皇爷爷厉害。”

雀屏中选,当年唐高祖李渊为了迎娶窦皇后,于是两箭射中屏风上孔雀的两个眼睛,向来被引为和李广射虎的神射手故事。

“皇爷爷,你说是吧?”李丽质眨了眨眼睛,一脸崇拜的样子。

“额......算是吧。”李渊脸色一黑,自打穿越以来,他就没摸过弓,哪里知道自己真实的射箭水平。

而且想到薛仁贵的射箭水平,征辽时三箭定天山等等,他就感觉心虚。

但是输人不输阵,太上皇谦逊的摆摆手,叹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皇爷爷年纪大了,拉不动弓弦了,不过射箭的话,你三哥也算是其中翘楚,就由他出场和薛礼比试一场,谁要是胜了,某就......”

他在身上摸索了半天,找到了一块玉佩,说道:“谁要是胜了,这块蓝田美玉便赏给谁,而且某那里还有十坛烈酒,也一并赏给他。”

古代生产力低,酿酒本就是损耗国力的行为,更别说高纯度的白酒了。因此太上皇一直只贩卖香水,那东西耗费的酒精少,而且价格昂贵,值得他赚一波。所以烈酒一直被他私自珍藏,偶尔小酌一番。

皇三子李恪是太上皇这里的常客,当然知道烈酒的价值,大笑道:“皇爷爷当真?恪虽然知晓薛兄的箭术惊人,但在路上也没有闲暇时间比试,今日便要看看,到底是薛兄厉害,还是孤厉害。”

他的眼睛露出一丝精芒。

到底是“因果类我”的吴王李恪箭术厉害?还是三箭定天山的薛仁贵厉害?

李恪的箭术也不是虚的,得到了皇室最精良的教育,而且幼时便能射下野鹿当做太上皇的献礼,得到李世民的夸赞。

这就好比,若论打仗,到底是卫国公李靖厉害,还是千古一帝李世民厉害?

谁能知道这个结果?

第二十八章:比试(二)

“那薛礼就恭敬不如从命,冒犯吴王殿下了。”薛仁贵自信一笑。

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薛仁贵很清楚,他今后的命运已经和吴王李恪紧密相连。太上皇提出的比试,吴王李恪欣然应下,不仅是满足长乐公主的兴趣,也是要试试他的真本事。他明白,这个世界是冷漠的,没有人会没有缘由选择帮助别人。

如果有,那么就坏的通透,或者好的发白。

“那恪儿你和薛礼一同前往某的住处,换上戎装,一同前往校场比试。”李渊笑道。

两人现在穿的是常装,宽袖长袍,有点不方便射箭。

“恪儿谢过皇爷爷。”李恪微微一笑,很自然的走过去与太上皇攀谈了起来,而薛仁贵也被茗烟领去弄竹阁换身衣裳。

待走到弄竹阁走廊的拐角处,太上皇让随行的宫人远离了数十步,也让李丽质先行离开,前去找画屏叫她一同观看。

最终,只剩下了李恪和太上皇两人。

“恪儿,明日便是突厥献俘祭天大典。前些日子你父皇那里某早就劝过了,不然京城号称’八斗之才’的马周也不会做你的长史,你也不可能去绛州龙门县找薛礼这个帮手。”李渊踱了几步,缓缓说道。

李恪嘴角微微勾起,会心一笑,对着太上皇恭敬道:“恪儿多谢皇爷爷鼎力相助,皇爷爷但有吩咐,恪......必定誓死而听从。”

“誓死?”李渊诧异的看了一眼眼前的雏鹰,虽还是少年英姿,但回到长安后,少了份纯真,多了份虚假。

而他心里也多了份明白。

他微微一笑,看着李恪的眼睛明灭不定,寂静了一会,才开口道:“薛礼和马周你照某的吩咐,尽皆收复,一个执师礼,另一人则选择认作兄弟。虽然你做得不错,可是太过急躁了,不过这是少年人的通病,不能怪你。

明日的祭天大典,是你唯一一次领兵外出的机会,到时候某便会提出外放诸王镇守边疆的提议。”

“外放诸王?那就意味着从此就无缘皇位了,皇爷爷的意思是以此为条件,让恪儿出京镇守边关,最后......”李恪紧缩眉头,心里十分不甘。

外放诸王,听起来似乎对皇子美事一桩,实际上却是潜藏在蜜糖下的蜂刺,好吃但是......蜇人。

皇子外出就藩,放出的政治信号就是从此.......绝缘于皇位。

吴王李恪心里当然不甘。

历史上,贞观年间朝臣多次提出要皇子外出就藩,但是李世民心疼他的儿子,今天不是感冒,那么就是肚子疼,反正就是死活不愿出长安城。待在长安城,就有一份染指皇位的希望,而出去,那便真的一点也没有了。

“不!”李渊高深一笑,他倚靠在雕红栏杆上,随手折下一朵白色月季,淡淡说道:“明日你非但不能提半点想要外出长安就藩的心思,反倒要哭,要哭的惊心动魄,不留在你父皇身边决不罢休。”

“这......是为何?”李恪脸色一僵,接过太上皇递过来的雪白月季,顿时心乱如麻。

“等到明日你自然明白。这人啊,想要做成一件事,死冲蛮撞是不顶用的,有时候你就需要向后退一步......

而有时候,你退的越多......有些人反倒越会推你前进。”李渊道。

“这是朝堂博弈?”李恪皱眉道。

“不,这是艺术!”李渊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他牵着吴王李恪的手,走到走廊拐角处,将宫人招了过来,谈笑道:“恪儿,想成为这翱翔在天穹上的雄鹰,仅仅有坚硬的羽翅远远不够,还要有老鹰腹中的沟壑!”

“恪儿......明白了。”李恪似有所思,低声道。

说到此,太上皇又转了话题,谈起了李恪前往绛州龙门县的大半个月,到底做了什么,又是怎么和薛仁贵结识的。太上皇先前在医学院门口只是粗略了解到两人结拜,倒是不曾知道其中发生的过程。

待太上皇走后,李恪自嘲的看了一眼西北方向的皇宫,心底已经有了一份答案。他对着太上皇的背影,深深一拜道:“皇爷爷只知少年年少不自量力,可是不知少年自有傲气,这份傲气就是薛兄唾于小利,不受衣冠之美,仍然坚持布衣相交......

这份傲气就是孤不愿再不甘屈服人下,孤是这世界上最尊贵的血脉啊。”

他摸了摸他棱角分明的脸庞,轻轻一笑道:“皇爷爷,你到底......还是老了。”

太上皇到底是老了,当年能雀屏中选,万里挑一的神射手,可是岁月蹉跎下,宝弓已经多少年没曾拿起。

一朵雪白的月季花凭空凋零,碾落成泥化归土......

.......

烈阳高悬。

燥热的太阳悬挂在看不见半点云彩的天空,空气也干燥的似乎没有蕴含半点水分。

可是,驻足在医学院校场的观众却丝毫没有半分不适,反倒兴趣昂昂的注视着校场最中间两个骑着骏马,英姿飒爽的少年郎。

“换草靶,百步的距离太短了,分不开胜负,孤要两百步!”李恪勒紧缰绳,夹住马匹向后跑了几圈,左手举着柘木弓喊道。

荀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跬步,便是半步,而一步大约是一点三米。两百步,便是二百米左右的距离,这个距离,已经不是弓箭的有效射程,只能依靠经验射中靶心。

正常来说,一个合格的军中射手,要求七十步命中靶心,而对于将领的要求则更为苛刻,百步不能显现其勇武。

百步穿杨便是对射手最大的赞颂。

“吴王还是太心急些了,他一个堂堂的殿下犯得着和那薛礼比吗?”

在高处的看台上,画屏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弄竹阁只是太上皇的一处别院,他们在此地居住的时间也不久,要是再过几天,就会回到翠华山,毕竟太上皇本来就不是教书先生。

正说着,惠日带着一群倭人小心翼翼对着太上皇一拜,说道:“老师,惠日听说此地有人比试武艺,于是过来看看,没想到遇见了老师。”

可在他还没说完,又走过了吐蕃的外相向囊,还有吐谷浑等各个番邦的使臣,他们各自上前对着太上皇施礼后。

惠日悄悄的走到太上皇身边,低声说道:“老师,听说明日我大唐举办突厥献俘祭天盛典,鸿胪寺这些异族之人便坐不住,认为大唐此举是在震慑边疆。

他们想要暗中使坏啊,我倭国向来对大唐忠心耿耿,绝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

第二十九章:比试(三)

“倭国的忠心,某是大大的知道。”李渊赞赏的看了一眼毕恭毕敬的惠日,然后宽慰他道:“倭国不同其他番邦,对大唐忠心耿耿,而其他番邦想明日对大唐发乱作难,哪有那么容易?蚂蚁在大象面前耀武扬威,不过徒增笑耳。”

“惠日心里自然知晓我大唐的威名赫赫。”惠日点头哈腰,那些关陇府兵不仅作战勇猛,而且身材高大,站在他们面前,他就自相惭愧。

“你且看某教导出来的皇三子恪。”李渊指着校场上的吴王李恪,微微一笑。

吴王李恪在距离草靶大约两百多步便停了下来,弯腰拉弓,眼睛紧紧盯着前方,只听嗖的一声箭脱弓弦,其速如疾电,箭矢穿透草靶正中,射入后面的杨木树干。

观看的人群停滞了一会,迅速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

大唐好武的气氛是任何一个朝代也比不了的。

“果真大唐好儿郎,倭国上下难以选出一勇士与之相比。”惠日赞赏道。

“哎,惠日你怎么能这么想?老师很伤心啊。”李渊摸着惠日光溜溜的脑袋,开口训斥道:“现在恪儿也不过十二岁,个子与你差不多......算了,比你高了些。但你也不用灰心,俗话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千里。”

惠日顿时会心,向后退了一步,对着太上皇一拜道:“还请老师教导。”

“首先射箭最注重的是腕力,玩手术刀也是,你的力气太小,最近太常寺那里正在宰猪杀羊,虽然他们不缺人,但是某想举荐你前去,磨砺一下。就是不知,你这个出家人.......”李渊道。

惠日看到太上皇一副望徒成龙的样子,咬了咬牙,开口道:“猪羊乃是畜生,惠日杀了它们,是帮助它们早日轮回,摆脱今生,佛祖不会怪罪小僧的。

老师,惠日愿意去太常寺宰猪杀羊磨砺。”

李渊颔首点头,很是欣慰的看着惠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嘛,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多学一门手艺傍身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外科医术首先要熟悉的就是内脏器官位置,这些某早就教导过你,现在缺的就是一次次磨练......”

惠日领师命告退,心里满是感激。太上皇作为他的老师,每次不辞辛苦的为他开导人生价值。在医学院的哪个学生,能得到太上皇如此的待遇?

唯有他惠日!

而且他的磨砺也是最多的,田地里抓过老鼠,荒林逮过鹌鹑,养猪厂给猪洗澡......种种事情说明,太上皇最看重的门下弟子唯有他一人啊!

当然,太上皇只有他一个弟子。

等惠日走过,画屏颦着柳眉,小声说道:“道君不是让英国公押送了一批突厥人死尸放在了医学院的地窖吗?”

剖解尸体,对死者来说大不敬,所以此事医学院上下三缄其口。

“画屏啊,倭国虽然学习中原礼仪,但是他们狼子野心,弱则学师,强必寇盗,可比突厥人这等游牧民族可怕的多。”李渊道。

“可......惠日不是道君您的弟子吗?为人师者当尽兴尽力教导学生。”画屏有点不解。

“此事......你就当某的执念吧。”李渊摇了摇头,不愿在此事多说。

画屏咬唇,心里虽然疑惑,但也没有多问,道君必定有他的考虑。她再次将目光移到了校场,校场的呼喊声又高了起来。

只见一只冲破云霄的箭矢接连射穿两只大雁。

“薛礼!薛礼!”校场上的观众像是炸锅了,疯狂的呐喊,崇拜的看着校场中那个坚毅的身影。

“薛兄箭法高超,恪不如矣。”李恪笑着驱赶胯下马匹,临近薛仁贵身边,将背上的宝弓卸下,扔给薛仁贵,说道:“这张两石柘木弓就送给你,愿薛兄从此在边疆早立功勋,扬名立万。”

薛仁贵接过宝弓一笑,暗自将刚才用的铁胎弓隐藏在身后。

就在他准备抱拳答谢之时,李丽质走下看台,将手上的玉佩扔给他,开口道:“这是皇爷爷的随身玉佩,价值千金,赏给你了,倒是真有几分本事。”

李恪翻身下马,对着仆从说了声,就准备跑到更衣室换衣裳,他到底是个皇子,穿着一身戎装有点不方便。

但刚在更衣室更衣时,从远方飘来一股幽香,淡雅而又迷人,他皱了皱眉,“这是兰花香水味道,孤在此地更衣,哪里来的女子?”

“哎,别急嘛。”兰香迅速捂住了李恪的嘴,粉脸带红,面含羞涩的盯着李恪,说道:“妾身是太上皇的妃嫔,若有得罪,还望吴王殿下恕罪。”

说罢,放在李恪嘴唇上的玉手迅速回缩。

李恪这才仔细打量眼前的兰香姑娘,上身束浅白抹胸,外披薄纱明衣,下穿水蓝色褶皱裙,模样颇好,称不上天姿国色,但也楚楚动人。

不过他倒也没有再细看,急忙绑紧了腰间束带,低声问道:“既然是宫中太妃,为何来此地捉弄于孤,真当孤......是好欺负的?”

“怎敢?”兰香连忙摆手否认,她解释道:“妾身养的玉儿天生顽皮,不小心跑到这里,妾身想着这里平日倒是无人,所以就进来寻玉儿,不料意外碰到吴王殿下,不过吴王殿下刚才在校场比试箭术倒是当真绝妙,若是待字闺中的女儿家看见,当真能被迷倒......”

她捂着嘴偷笑,眼睛在更衣室扫来扫去,边找边说道:“妾身的玉儿是一只大食猫,浑身雪白,吴王殿下若是看见了,告诉妾身一下。”

听到这番解释,李恪也不疑她,一拢长袖,答道:“若是孤看到了那只猫,定会派人送回太妃这里。”

看到吴王走后,一个穿着绿色衣裳的丫鬟走进兰香,低声问道:“小姐,这样真的行吗?吴王毕竟是太上皇的孙子。”

兰香刚才那副娇弱的样子顿时消失不见,她冷哼一句说道:“太上皇将我弄到他的别院,但是一次也没有临幸我,行走皆有宫人看守,跟冷宫又有什么区别?要不是趁着此次校场比试,得空出来,那真的是可怜。

至于......吴王李恪,一看就是个没**的毛头小子,只要我这颗红杏出墙勤快些,哪会担心路边的行人不会采摘?”

绿衣语气一滞,看着兰香,苦笑道:“小姐何必如此轻贱自己,你也是清倌人,身子也是清白的......”

“你吃过炸年糕吗?长安新兴的吃法,年糕炸的两面金黄,唯有里面是白的,是软的。

兰香被这红尘所染,纵使是清白躯又有什么意义?那个不知道我是凝脂阁当红的大家,一炷香十贯钱。”

第三十章:祭天典礼(一)

语气一转,她眼眸中含着泪水,绞着手帕,轻声道:“既然当了婊子就要将那牌楼上的贞洁牌坊撕烂了,打折了,因为再立......它也不会再次竖起来!”

“这是吴王的香囊,你等到吴王回府后就给他送过去。”兰香道。

“香囊?小姐你偷的?”绿衣惊愕道。

“兰香凭本事拿的,怎么能算偷呢?那是我有眼光!”兰香转头一笑道。

......

“你叫薛礼,字仁贵?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唯仁且贵。”李丽质嚼着字眼,坐在马车,拉开帘子,轻轻一笑。

吴王李恪回到长安,按照常例需要先行去向皇帝请安,他先去医学院向太上皇请安,一来是曲江坊和明德门临近,路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大唐太上皇最大,也不算失礼。当与薛礼比试完后,自然要去皇宫面见李世民。

而李丽质也顺便一道回宫,可是小丽质却对刚才英姿飒爽的薛仁贵感了兴趣。

“公主说笑了。”薛仁贵坐在马车外,腼腆一笑。

“不过......”李丽质看着薛仁贵寒酸的打扮,顿时脸色不大高兴,说道:“三哥也好生不知趣,也不知道是不是妒忌你的箭术比他高超,竟然连一件衣裳也不肯给。”

“丽质你在乱说什么。”李恪皱眉道。

薛仁贵尴尬一笑,坐在马车头缓缓说道:“公主误会了,吴王殿下给薛礼够多了,给家母在龙门县安了家,也送了几个使唤婢子。只不过......”

他摇了摇头,没有再次作答,只是怀中抱着布囊包裹的铁胎弓细心摩挲,不时用食指拨弄弓弦。

为了家中老母的安稳,他选择接受吴王的恩赐。可是他薛礼并非四体不勤的废物,功名利禄何须人的怜悯?

寒衣贴薄躯,心有万仞高!

非我钱财,自不取食。

马车很快就到了朱雀门,在接受宿卫检查后,李恪带着侍从下身骑马,而李丽质则再瞅了一眼靠在马车上的薛仁贵,便提着百褶裙朝着皇宫里走去。

紫宸宫。

在暖阁中,长孙皇后正在喂养着两个婴儿,听到门外传来的脚步声,一个粉嫩的小婴儿含着的东西一滑,嘴角便溢出奶水,她懊恼的用手帕重新擦干婴儿嘴巴,正准备训斥,可是看到面色呆滞的李丽质心中一软,语气柔缓了许多:“丽质你今后过来时脚步放轻些,城阳和雉奴才被母后哄得昏睡。”

可是不同往日,李丽质没有撇着嘴辩解,反而定定的看着长孙无垢,说道:“丽质......想学女红了,母后可不可以教丽质?”

“女红?”长孙无垢一笑,将两个婴儿放到摇篮,重新穿好衣衫,才揉着李丽质的小脑袋,笑道:“丽质平常不是不愿意学这些吗?好了,母后教你。”

.......

夜晚,赵国公府。

长孙无忌小心翼翼的点燃一截白蜡,将它放在桌案上的灯台上,搓了搓手,摊开书卷,瞥了一眼站在角落的福宝,问道:“最近冲儿怎么样了,有没有好点?”

“大郎最开始几天比较烦躁,动则打骂下人......可是最近好多了,安稳了好些。”福宝答道。

“是吗?”长孙无忌挑了一下灯蕊,弄得更明亮些,才开口笑道:“一个联姻不能证明什么,只有皇上心里有我,有长孙家,那便够了。换句话说,只要妹妹在一天,那么长孙家永远也不会倒,只要我们原来争储的漩涡,冷眼旁观,那么不管怎么,胜的最终还是流着长孙家血脉的皇子。

冲儿虽然经过这次打击,但是心性无疑成熟稳重了许多,等再过几年,太上皇驾崩的时候,医学院到时候定然群龙无首,我就请示陛下,任命冲儿掌管医学院事宜,管一国泰半文脉,长孙家也可如五宗七姓一般鼎立千年不衰......”

福宝轻声嗯了一下,不过稍后他提出了质疑,“诗蕊小姐不是被陛下许配给了魏王,老爷我们想要跳出来可没那么容易。”

“不......”长孙无忌眼角闪过一丝狠戾,但一闪而逝,反而儒雅的拍了拍衣袖,抖落上面的灰尘,“诗蕊自打出生起,身子骨就不大好,这些年更是落了沉病。”

“不对啊,诗蕊小姐并无大碍。”福宝惊讶道,他对府中二十多位公子小姐了如指掌,可是却从没听过诗蕊小姐身体不好啊。

可是说出去之后,他便顿时明了到底是何意思......

长孙无忌放下手中的书卷,轻声叹了口气,“长孙家容不下第二个皇后......”

正当此时,屋外传来一声细响,两人相视一眼,刚准备出门去看,却发现只是一只野猫在窗外,顿时松了口气。

......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左传》

四月十五日,大吉。

古人最重视的典礼莫过于出征和祭天,而今日突厥献俘祭天大典不仅占了这两个方面,更是极大鼓舞了大唐上下的人心,对于大唐和李世民来说意义非凡。

祭天仪式是人与天的交流,历代王朝都由天子来亲自主持祭天仪式,而祭天的祭坛一般为圆形,象征天圆地方。

在后世明清的祭天祭坛遗留了下来,就是天坛,而隋唐两代的天坛则毁于历代的战火,不过在今日太上皇倒是亲自目睹了唐朝的天坛,相比明清的秀气,隋唐的天坛修建的格外恢宏,继承了一脉的汉唐大气风采。

仪式的第一项便是迎神,在天坛上正中摆放的鎏金铜兽燔柴炉内升起袅袅的白烟,象征将人间敬天之意传于上天的寓意。

“父皇,该向昊天上帝行跪拜大礼了。”李世民拉着太上皇的手,轻声说道。

在他们的前面,则是竖立着昊天上帝的神主牌位。

依照礼节,天子身穿大裘,内着衮服(饰有日月星辰及山、龙等九虫纹饰图案),头戴前后垂有十二旒的冠冕,腰间插着淡黄色的玉圭,手持镇圭,面向西方立于天坛东南侧。

但是因为大唐不仅仅只有李世民一个皇帝,还有一个在他头上的太上皇,因此两人牵手居于正中,面向天坛下跪列两旁的文臣武将。

鼓乐齐鸣,象征着周礼余韵的编钟响起悠悠声响。

两名皇帝,齐齐向着昊天上帝的神主牌位一拜。皇帝祭天,祭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而是列祖列祖。

神由王赦。

第三十一章:祭天典礼(二)

在天坛正中间的柴垛燃起熊熊圣火,宫人牵着牲畜被两位皇帝宰杀后扔进火焰中间,与此同时,扔进去的还有玉璧、玉圭、缯帛等等献给天帝的献礼,然后李世民用身上佩戴的仪剑挑起柴垛中的柴火。

积柴中的烟火高高地升腾上天,使天帝能够嗅到气味,这就是燔燎,也叫禋祀(yin,三声),随后在乐声中迎接天帝降临。

当然天帝是不会降临的,这时候就会有活人扮饰天帝化身,代表天帝接受凡人的供养,享受祭祀,扮演的人称为“尸”。

......

最后再由天子将祭祀用的牲肉赠给宗室臣下,称为“赐胙。”

一般而言,到此祭天仪式便宣告结束。

可是今日的祭天大典不同于冬至祭天,而是象征大唐接受突厥的献俘。

“将颉利可汗,还有伪隋叛臣杨政道等人押过来。”李世民喝道。

稍过片刻,便由金吾卫五花大绑的将颉利可汗及杨政道等一干人等押了上来,这些人都是此次灭东突厥之战的俘虏。

杨政道便是隋炀帝杨广的孙子,隋灭之后落入窦建德手中,被封为勋公,再后来窦建德降服东突厥,于是颉利可汗便将杨政道迎到东突厥。

因为颉利可汗子承父业,娶了他的后母义成公主作为可敦,于是被枕头风吹的,整天想要攻入中原,做拓跋太武帝第二,或者扶持亲突厥的隋朝势力,所以一来二去,杨政道成了伪隋的皇帝。

“吾等参见大唐皇帝,大唐太上皇。”颉利可汗等人唯唯诺诺,匍匐在地,面色慌张。

李世民眼睛露出一丝冷冽,走下天坛,盯着颉利可汗,说道:“武德九年,朕与你签订合约,突厥不得出兵再次侵扰大唐边关,可颉利你背弃盟约,去年攻打并州未能得逞,反被我大唐英国公李药师所灭,何等的可笑,撮尔突厥,敢挑大唐天威否?”

说到此,他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用仪剑将颉利可汗身上的绳索尽皆砍断,笑道:“朕听闻突厥人表示欢迎友好,通常在大帐为客人跳上一段舞曲,不知道颉利你我乃兄弟友邦,能否一试?”

“我......”颉利可汗吓得浑身哆嗦,不敢直言。

可就在这时,耳畔传来人头落地声音,他不由摸了摸项上人头,心里顿时一松,扭头一看发现是他的近臣刹理屈律啜。

这可是真的杀人啊!

想及此,颉利可汗也顾不得羞耻,急忙对着李世民点头道:“颉利愿跳,颉利愿跳。”

说罢,自己登上了天坛,蠢笨肥胖的身体扭动了起来,看起来异样的滑稽,在场的文武大臣纷纷大笑了起来。

这可足足出了他们一口气。

从武德元年到现在的贞观四年,不知有多少边疆百姓死在了突厥人的铁骑,不知有多少次妇孺被突厥人凌辱致死,不知有多少将士战死沙场......

忍了多少年啊!

“皇帝陛下,我......可以下去吗?”颉利小心问道。

李世民正欲作答,可在天坛上的太上皇却伸手制止了他。太上皇玩味的看着颉利可汗,开口道:“颉利可汗,某记得你和世民互称兄弟,那你叫某为什么?”

颉利可汗的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李渊小儿落井下石,实在可恨。他咬着牙齿就是不愿吐出那个字,可是再是不肯,当看到太上皇抽出腰间的佩剑之时,他犹豫再三还是开口了。

“叫爹,叫爹,您就是我颉利可汗的爹,爹.......”

天坛下的文武百官再次大笑,俘虏的突厥人像是失去了主心骨,萎靡在地,而在鸿胪寺一旁观看的西突厥使臣脸色僵硬,异常的难看。

大唐这是将突厥羞辱到了骨子里,今日过后恐怕再无番邦敢出头挑衅大唐虎威,若有下次,那么眼下的颉利可汗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自古有番邦称为兄弟者,却从未见称为父子的。

遇到如太上皇这般的,一般称之为伯母或者什么就可,但爹这一个称呼实在太重太重了,相当于从骨子里打碎了突厥人。

李世民欣然点头,乐于见到此情此景。太上皇能有今日这么威风,凭的是什么?是他李世民,他的二儿子努力,而不是大儿子,也不是三儿子,就是二儿子。

李渊说完,感受到万众瞩目之后,砸了咂嘴,心里那份嘚瑟啊,简直难以想象。想着一国领袖跪在你面前,含泪喊着爸爸的感觉,那是何等的满足,他的小小虚荣心被满足的不要不要的。

他走下天坛,可是忽然感觉如芒在背,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被禁锢站在地上的妇人在看着他。

这妇人看起来年龄颇大,但风韵犹存,媚骨天生,一举一动都有着万分诱惑,在看到她穿的束胸宫装,以及眼里含的复杂情感.......

太上皇顿时明白了什么。

眼前的妇人可不是他的表嫂,六味地(帝)黄(皇)丸(玩)。

萧皇后,萧美娘。

不过他没有多看,便迅速转移了目光,他又不是之前的李渊,和眼前的萧美娘可是半分关系也没有。

过了午时三刻,有宫人便宣布诏令,将突厥的颉利可汗封为右卫大将军,禁锢在长安城,而杨政道还有一干伪隋臣子,李世民却很大方的将他们分别释放了。

其实华夏自古以来,开国皇帝就格外优待前朝皇族,断然没有到明清那种杀个一干二净的做法。

魏代汉,封汉献帝为山阳公,允许他在封地建汉宗庙以奉汉祀。西晋代魏,曹奂被降为陈留王,食邑万户,宫室安排在邺城,与皇帝无疑,只是国土限制在了皇宫之内。到了南北朝时期,也是相同,南朝陈叔宝也在长安醉生梦死,享年五十二岁。

当然也有些倒霉蛋的亡国之君,被暗自处死。

不过总的来说,亡国之君都会过的不错。至于明朝宗室被屠戮殆尽,更多是因为满清以少奴隶多数,一旦有朱明皇室出现,那么就是不断的起义叛乱。可怜皇三太子朱慈烺年老七十被康麻子活生生处死。

第三十二章:宴会进行(一)

突厥献俘祭天大典过后,太上皇被宫人带了下去,重新换上了常服,收拾了一番,才准备前往麟德殿。

麟德殿一直是皇宫最大的娱乐场所,向来用来举办酒席宴会。

皇宫宴会的主角也向来是那十几人,配角每次都会改变,而今日的主角却增添了数十人,那便是各番邦使臣以及颉利可汗、前隋萧皇后。

坐在上首处,李渊感觉文官那列有些奇怪,经过旁边茗烟告知,才了解到杜如晦杜相今早不适,在祭天之后就急忙回府了。

酒宴酣畅,众臣围着英国公李绩、卫国公李靖,还有此次的猛将苏定方他们,纷纷敬酒,谈论几人到底是如何大展神威灭掉突厥云云。

再加上有些武将喝高了容易吹牛,肆意贬低突厥人,终于惹恼了在旁的西突厥使臣莫可多,他用蹩脚的汉语说道:“尊敬的唐朝皇帝,我阿史那部的肆叶护可汗虽不及唐拥及四海,但阿史那部拥众百万,仍有三十多万突厥狼骑,东起阴山,西到大食,南触吐蕃,北达天山皆是我阿史那部的草场,颉利那个蠢货虽然败了,但还不意味着肆叶护可汗败了。”

东西突厥分家时,西突厥还比较弱小,可是西突厥在经过这数十年的发展,以及囊括了整个西域。

而且唐朝大败东突厥,靠的是奇兵,他们并不认为唐朝府兵能正面突厥狼骑,所有想在突厥狼骑面前阻挡他们,都被撕得粉碎!

说完之后,莫可多语气放缓了一些,微微欠身,说道:“统叶护可汗曾经在贞观元年曾想与贵国和亲,但因为莫贺咄这个阿史那的叛徒,所以你我两国留下遗憾,在下奉肆叶护可汗的命令前往唐国愿与皇帝陛下继续两国约定,进行和亲。”

贞观二年,统叶护可汗被其伯父莫贺咄杀死,然后莫贺咄自立为可汗,但因为阿史那部大多人并不服从于他,于是拥立了统叶护可汗的子嗣,也就是肆叶护可汗。

而这场西突厥的叛乱,直到贞观四年才堪堪结束,因此西突厥也无法顾及东突厥被李靖剿灭,可以说此次唐朝征伐东突厥,胜利得之不易。

“和亲?阿史那部果然是突厥的叛逆,本汗早就认为你们不可靠,可恨当时没能率领大军将你们灭掉。”颉利可汗脸色涨红,指着莫可多大骂不止。

但他还没骂上多久,被李世民眼睛一瞪后顿时就缩回了蠢笨的身体,手里揉撕着烤全羊,不时灌上一口酒。

今后想要再吃一场这么好的宴席,恐怕不容易了。

“和亲?”李世民看着西突厥的使臣微微一笑,他可是准备修养几年,就再次覆灭西突厥,西突厥盘踞在西域不知多久,将丝绸之路这项财源抓的死死的,他早就看不惯眼了。

至于和亲女子,到时候随便挑选一个宫女嫁过去就行。

不过他也不准在宴席上谈论这些事情,摆摆手说道:“阿史那部向来亲附大唐,朕自是知道,然和亲之事事关两国邦交,等容后再议。”

“既然如此......”西突厥使臣莫可多微微一笑,眼睛扫向吐谷浑使臣,然后说道:“素问唐国猛将辈出,苏烈将军更是有万夫不当之勇,曾以两百兵将直面颉利的三万亲军,三刻钟而不败。

可是不知有我阿史那部的勇士厉害?”

在一旁的李渊也提起了兴趣,看着这个披左衽的突厥人很好奇,他哪来的胆子敢和苏定方比?

苏定方虽然此刻在唐朝没有其他武将的名气大,但也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将星。

能以二百骑兵破颉利可汗的牙帐,这等战绩简直恐怖。

“不错,唐国皇帝莫非不敢和突厥比?”吐谷浑使臣站起来,饮了一杯酒,言语挑衅道。

现在的吐谷浑和西突厥正是对峙阶段,前段时间西突厥的肆叶护可汗刚刚被吐谷浑大败。

但是饿狼相博,总有胜负,他们可不想在一旁有一只猛虎虎视眈眈,随时抢走他们口中的肥肉,甚至将他们吞杀。

此刻,站在一起犹为重要。

“此事......”李世民正当犹豫之时,苏烈站起来,一拱手道:“末将愿意出站,以振我大唐雄风!”

“彩之!苏将军果然是国中英豪。”群臣抚掌叹道。

“既然如此,朕将备下美酒等待苏爱卿获胜归来。”李世民站起来赞赏道,他目光一转到旁边的太子李承乾身上,“太子承乾诗词绝佳,可做诗篇以助壮行。”

李承乾微微色变,不由将目光看向李渊,不过看到太上皇轻轻点头后,心里纵然慌得一批,但仍旧朗笑道:“儿臣自当从之,备纸砚。”

万事有太上皇,稳如老狗。

待宫人摆上笔墨纸砚之后,太上皇走到李承乾身边,老脸抽了抽,干咳一声道:“既然承乾要写诗,某这个老头子也帮他磨磨墨。”

他们两人鼻观眼,眼观心,大些的尴尬。

文抄公最怕的就是写应景诗,李渊虽然心里有腹稿,但是在众目睽睽下,实在也开不了口,但又不能不让李承乾答应下来。

所以这墨磨啊磨,磨了好久.......

“皇爷爷,怎么办?承乾坚持不住了。”李承乾换了个角度,躲避众人的目光,压低了声音说道。

“母鸡啊。”李渊道。

“......”李承乾。

怎么办?实打实招明显不可能。

江郎才尽的江郎就是因为写了一首诗,水平下降,整整被黑了一千年。

本来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但由于两人耽误的时间有些久了,目光纷纷注视在两个祖孙身上。

李渊心里也慌,帮人作弊被抓的惩罚可比作弊好不了多少,他心里慌得一批,但是脸上却挂着恬淡的笑容,当他看到颉利可汗闷头喝酒,顿时心生一计。

骤然脸色一变,走到颉利可汗身边,眼睛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说道:“颉利,你瞅某干嘛?”

颉利拿着烤羊肉的手呆滞在半空,呆呆的看着李渊,心里大怒,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小声说道:“太上皇,颉利没看你,我就喝喝了酒,没干啥,真的没干啥。”

“真的?可是为啥瞅某?”李渊又问道。

第三十三章:宴会进行(二)

“颉利真的没干啥啊。”颉利可汗快哭了,油兮兮的手拿着的羊腿也掉在了地上。

李渊不置可否的闷哼一声,看着颉利可汗的目光和不善,说道:“好你个颉利可汗,在天坛是怎么叫某爹的,这个时候就不认了?还不是对朕不满?”

正说着,他适当的将嘴巴稍稍张大了些,将嘴里的唾沫星子溅到了颉利可汗身上。

颉利可汗被唾沫洗了一脸,他抹了一把油腥子,脸色随即大怒,再也忍不住了,骂道:“好你个李渊,不要欺人太甚,待有本汗回归草原一日,定提十万狼骑踏破长安,将你千刀万剐,以解我心头之恨!”

听到这句话,李渊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好你个颉利可汗,就等你这句话,终于逼了出来。

他什么都不怕,就怕颉利可汗不上当。

但是事实证明,颉利可汗果真是个蠢货,叫爹都忍住了,唾沫星子吐在脸上就忍不住了?

这样的人果然难成大事,也难怪将一个强盛的东突厥拖入深渊,自己也被俘虏。

“你!你!你.......好你个颉利,这是要活生生气死为父啊。”李渊“虚弱”的向后退了一步,喘了几口气,还适当的咳嗽了几下。

他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指着颉利可汗,边说边向后退:“颉利,你竟然打某,你竟然打我......某的腿被你踢的好痛,好痛啊,恐怕余生就要在床榻上度过了,某不甘啊,不甘啊~”

说话同时,他的眼睛也忽的涌出了些许晶莹的泪花,显得极为真切。

在旁的颉利可汗楞了一下,呆滞的看了一下的靴子,刚才他坐在胡凳,起身,脚记着没动啊,怎么会踢到太上皇,还会踢的如此之重?

似乎有点不可能?

可是太上皇堂堂一国之君,人也七老八十的,怎么看也不像是奸诈之徒,何况弄自己对他也没好处啊.....

难道自己喝酒喝多了,脑子模糊了?

应该是这样吧...

颉利连忙摆手解说道:“颉利绝无故意伤害太上皇的意思,一切都是碰巧,绝对是碰巧......”

“碰巧?不是故意的?那你就是有意的!”李渊反唇道。

话音一落,颉利可汗想再次开口辩解,坐在一旁的皇三子李恪立马上前,一脚踢在颉利可汗的小腿上,然后类似蒙古摔跤,将颉利可汗放倒在地,殴打了起来。

太子承乾懵了一下,瞬间也反应了过来,直接提起腰间的佩剑,将剑鞘扔在地上,走向颉利可汗,边走边说道:“好你个颉利可汗,竟敢欺负孤的皇爷爷,孤今日不砍死你,孤就不叫李承乾!”

小胖子李泰也诧异的看着自己的两位兄长,现在好像不上有的......不孝敬自己皇爷爷的感觉,胖胖的脸上挤出些许笑容,端了一个铁盘也走了过去。

“嘶!三位皇兄都上去了,我们不去好像也不适合。”剩下的齐王李佑、蜀王李愔还有几个娃娃大的皇子,越王李贞、蒋王李恽等也在旁边摩拳擦掌。

就连在长孙无垢怀里的婴儿小李治也咿咿呀呀的挥舞着小拳头。

兄弟们,就要整整齐齐。

而一旁的群臣面面相觑,也不敢说些什么,这是欺负到了太上皇头上,是人家皇家的家事,这是孝道,他们也阻止不了。

李世民脸抽了几下,他想上去叫停,但是想了想还是没上前去。

而番邦使臣也无所谓,尤其西突厥的使臣,他们越看越兴奋,恨不得上前给几位皇子喝彩。东突厥还在的时候,颉利可汗可是没少威胁他们,简直当他们为部属一样,不给他们面子。

但是西突厥使臣莫可多顾忌突厥颜面,硬生生的忍住了笑意,颉利在突厥里面还是有些威望的,肆叶护可汗正在收拢东突厥逃到西域的残军,他可不能现在除了岔子。

等到颉利被众皇子殴打的昏厥过去,李世民才叫停,让宫人将颉利抬出去,让太医赶紧去医治。

颉利可汗虽被俘虏,可是东突厥的百万部族还在,大唐才刚刚维护了统治,现在的颉利还不能死。

“某被颉利那货踢了一下,身体似乎有些不适。”李渊似乎真的被踢出了毛病,身体左右晃悠,李承乾看到连忙扶住太上皇。

“父皇,儿臣先扶皇爷爷在后面歇息会。”李承乾对着李世民道。

李世民不疑有他,轻轻点了点头,随即就让和番邦使臣交谈起来,询问他们的勇士到底是何人.....

刚转过走廊,弱不禁风、宛如林妹妹的太上皇顿时就好了起来,他略微整了整袍服,将李承乾叫到了一处偏殿,迅速写了一篇应景诗,递给了李承乾,让他先拿去交差。

“皇爷爷大恩,承乾没齿难忘。”李承乾抽噎了一声,感动道。

在他看来,皇爷爷这么大年龄,但是仍然为了他险些遭遇危境,多么纯真的爷孙感情啊!

他擦了擦眼泪,揉着太上皇的小腿,问道:“皇爷爷,是这里痛吗?”

李渊提了提裤子,脸色一黑,看着这个孝顺的大孙子,也提不起训斥的心思,说道:“你皇爷爷我没事,如果有事也是颉利那个倒霉催的,赶紧向你的父皇交差,顺便也多读读书,老叫你皇爷爷我作弊有意思吗?

你皇爷爷我也是熟读四书五经,再加上99%的汗水,以及那一丁点的天赋才能创造出如此优美的诗词,你觉得良心不会痛吗?”

李承乾讪讪一笑,告退一声便掩上了门前往了麟德殿。

“也不知西突厥是啥勇士,竟然有信心和南孚电池苏烈比,话说这苏烈看起来似乎有点瘦弱,弱不禁风啊。”李渊坐在床榻,揉了揉腿。

他这也算是史无前例的碰瓷了。

不知到时候会不会给大唐的风气产生冲击,毕竟贞观年间的大唐可是路不拾遗的,要是多几个他这样碰瓷的老人,也不知道.......

“罪过啊,不过就算有错,也是李二啊,谁让他误判的啊。”李渊脸不红心不跳,嘿嘿一笑。

第三十四章:萧皇后

李渊略微休息了一会,打算再次前往麟德殿,他对一会苏定方的决斗还有好奇心,可是刚打开半扇门。

他顿时吓了一跳。

虚掩的半扇门,在门槛站着另一个人,他说熟悉,可又不熟悉的女人——萧美娘。

“臣妾可以进去吗?太上皇?”萧美娘轻轻一笑,虽粉脸未施半点颜色,但是媚骨天生,竟然带点丝丝魅惑。

“不可以,谢谢。”李渊迅速关上门,靠着门胸口剧烈的喘息,忽上忽下。

“完了,完了,萧皇后找上门来了,怎么说当年也是李唐对不起隋朝,未免有点心虚。”李渊心里暗忖道。

等等?心虚?

他踱了几步,突然想抽自己大嘴巴子,他心虚个毛?

原来的那个李渊已经死了,他跟一切都没有牵扯。

咚!咚!咚!

门外又传来细碎的敲门声。

“唐国公,太上皇,你难道不念及昔日恩情吗?”萧美娘在门口柔声说道。

恩情?呵呵!我信你鬼!

你个糟婆娘!

“叔德,你要是不反对,我这就进来了。”萧美娘幽幽一叹,伸手轻轻推开了房门,素手将门反锁。

听到这句话,李渊下意识懵了一下,叔德是谁?可是随后便记起来,叔德就是他的字。

可是太上皇的字很少人提及,就算有人提及也不大可能是萧美娘,这个杨广的皇后啊,他越想越感觉奇怪。

难道唐高祖李渊和萧皇后有一腿?

这可是重大发现。

不过现在的李渊心里也是十分郁闷的看着眼前关上门的萧美娘,说实话萧美娘长得不丑不老,有股半老徐娘的韵味,再加上那双媚眼,若是一般男人见到,恐怕骨子都会酥了。

但是太上皇不同,他现在虽然是六十三岁,可他真正的年纪还是二十五岁左右,真真切切一个小鲜肉的年龄。

萧美娘都有六十多岁了,一个老太太含情脉脉的看着你......

恐怕不是骨头酥了,是骨头颤了......

“萧皇后有事?你我平生素不相识,我断然不认识你,休想纠缠某。”李渊斩钉截铁道。

“萧皇后?”萧美娘美眸目光一黯,抿着朱唇,捏着手帕,低声哭泣了起来,“叔德,你我也算是曾经旧人,何苦说出如此断然之话,你不知道妾身的这颗心......可是七上八下的。”

她指了指宽阔的胸脯。

接着说道:“当年妾身随先帝乘龙舟来到江南,那宇文化及犯上作乱,谋杀了先帝,也将妾身掳掠了过去,之后颠沛流离,先是到了寇建德的夏朝,又是突厥处罗可汗的大帐,幸好,现在的陛下灭了突厥,妾身才得以重新回到长安。”

“你我当年在月下相会,虽相处短暂,但你我之间却情愫暗生,这么多年,你难道没有再想念妾身?”

李渊听后眉头一皱,萧美娘的话透露出了他们当年并不由身体上的密切交流,而是在月下相会,可是又匆匆一别,难道当年的李渊情窦初开?

不过这已经过去多少年了?

既然两人之间并没有实际交流,那么萧皇后之意又在何指?

而且今日看萧皇后这架势是准备“委屈”献身给他,不过太上皇想想就知道,萧皇后自从杨广死后,几经易手,要是长相差还罢了,但是偏偏年老还是这么漂亮。

想想都明白,宇文化及、窦建德、处罗可汗、颉利可汗哪个没有想染指曾经一国之母的娇弱身躯呢?

“经历”的多了,那么对于此事便看淡了许多,反正都是臭男人,就当被蚊子叮了一口罢了。

只不过在被太上皇这只蚊子叮的时候,萧皇后会提出的条件是什么?

而他一个废弃的太上皇,有什么值得萧皇后交换的地方?

“萧美娘,你直说你到底想做什么,某拥有后宫三千佳丽,可看不上你这身子。”李渊想通之后,冷笑道。

话说完之后,他语气柔和了些,说道:“杨政道已经被世民封官释放,他和你定然无性命之忧。”

萧美娘听罢,脸色微变,盯着李渊细细看了一会,她似乎又恢复了当年母仪天下的雍容华贵,没有半分婊子的风尘气,说道:“唐国公,先容妾身这么称呼你,武德九年九月,妾身曾在突厥听到彭国公王君廓叛乱,而在此之前他加官为正二品左光禄大夫,对也不对?”

“对,王君廓是被尉迟敬德俘虏的,在贞观元年秋后问斩。”李渊点了点头,当年此时他和封德彝正在开撕,不过倒也听说了这件事情。

听到此,萧美娘微微一笑,恍若牡丹盛开,她凑到太上皇的耳畔,说道:“妾身曾经听说玄武门之变后,唐国公可是做了后手想要翻盘,可惜那崔敦礼终究还是太弱,唐国公有没有想过,再留后手?”

“再留后手?”李渊一愣,不过顿时反应过来,反笑道:“某为何要信你?而且现今某只有世民一个嫡子在世,不论传位于谁也是世民继承,再说建成等人没有世民心狠,有时候心软是当不了皇帝的......”

“是啊,心软是当不了皇帝的。”萧美娘似有所感,略微伤感的顾自伤怜,但是这份失落也是骤然一逝。

她笑着说道,提出一个令太上皇反驳不了的理由。

“唐国公有没有想过抱负背叛过你的李世民,太子李承乾纵然不错,可他是李世民所选定的太子,而玄武门未必不能再盛开一场血腥盛宴。”

“你的意思是?”李渊讶然。

萧美娘莲步轻移,如麝如兰的香气萦绕,她朝着太上皇的脸上呼了一口香气,笑道:“唐国公应该想到的,现在的大唐如日中天,想要重新复隋实在太难太难,而我杨氏子孙也没有一个长进的。

既然如此......有时候换一个思路去想,若是皇三子李恪继承了唐朝的皇位,那么.....和大隋又有什么区别?纵然有,但也比彻底泯灭所有隋朝的印记,所有先帝的痕迹好的多。

而对于唐国公,这是你复仇的机会,扶持皇三子李恪,得到皇位,报仇雪恨!”

说到最后四个字,她咬牙切齿,纤纤素手在皓腕扣出道道血痕。

第三十五章:糟老婆子

萧美娘说的很认真,是的很认真,一个亡了国的女人还有什么不可信呢?

她已经失去了一切。

当敞开双腿迎接下一个恩客之时,她的思想是麻木的,她的身体是僵直的,尽管那很欢愉,欢愉的让她遏住喉咙,低吟出靡靡之音。

“萧皇后,纵然你说的再动听,再动容,但是冒然换太子,换储君,大唐的朝纲难道会不崩?”

李渊不假思索的拒绝,他有足够的时间来织下一道又一道罗线,有足够的耐心等待罗线成网。

看起来和萧皇后合作好处多多,但对于他来说,却有如入虎滩,非但捞不到好处,反而会打草惊蛇,惊动罗网里的猛虎,未成网时,它是极为脆弱的。

一爪子,可能撕得干干净净!

“为什么?妾身看的很清,宫变的秦王能夺得一次皇位,那么其他皇子未尝不可以,自你退位后,这祸端早早就隐藏在了大唐骨子里。

刚才在麟德殿之时,唐国公你身体有恙的第一刻,出现的不是太子,而是吴王李恪,坊间早有传闻,太上皇与吴王走的向来亲近。

可见,皇三子李恪也是唐国公你喜欢的皇孙,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合作一把呢?”

萧美娘有些激动,紧紧攥着太上皇的手,不愿放开。

感受着指尖上的柔软,李渊脸皮一抽,轻轻一咳,撇开萧美娘的手,淡淡说道:“某和你合作断无可能,太子承乾和吴王李恪都是朕的皇孙,传位给谁都是某的嫡系血裔。

而且!”

李渊转过头,仔细瞅着萧美娘,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似是嘲讽。

萧美娘娇躯一颤,面色紧张问道:“唐国公所说何意?”

“曾经有人告诉某一个道理。”李渊望天,好像是追忆以前发生的陈年旧事,他微微一叹,神情变得萧索了起来,轻声说道:“这世间上的女子,越是漂亮的越不能相信,某深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万千花丛过,片叶不沾身,到现在还保持着清白之躯,

所以你的话......”

他哀叹般的摇了摇头。

“原来是这样......”萧美娘听到这句话,顿时失去了浑身所有的力量,瘫软在地上,眼底的最后一丝希冀也恍若残烛,渐渐寂灭。

太上皇所说的清白之躯,她是半点鬼话也不信的。二前一句漂亮的女人不可信,可不是就是指的她吗?

有时候,美丽也是一种错误。

“哎,萧皇后你快点起来,某又没说不答应你,只是这一件事要长远谋划,某保证,在我的有生之年,绝对会助吴王李恪一臂之力,帮助他积蓄力量。”

李渊顿感无奈,怎么女人这么难伺候,眼前这老婆子都七老八十了,怎么还摊在地上?

莫非太上皇这份碰瓷的优良传统,就这么简单的传递了下去。

呵呵!女人!

“唐国公莫非重新改变了主意?决定扶持妾身的那个外孙。”萧皇后擦着眼角的泪水,心里顿时就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万万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不错,某说的是在我李渊有生之年,必让李恪有足够颠覆大唐的实力。”李渊认真道。

“有生之年?”萧皇后起来,细心打量着太上皇的身体情况,看他双鬓斑白,脚步虚浮无力,不时的咳嗽几声,再加上李渊就比她大几岁,肯定提前走在她前面。

“唐国公心里早有定意,只是碍于面子,不好开口直言,虽说有生之年,现在看来应该是竭尽全力。”她心里暗忖道。

没等萧美娘细想,李渊便打开了屋门,看着屋外明媚的天气,淡淡说道:“今日某便会从世民那里将你讨过来,你也不必再后宫蹉跎年华,要知道我那个龟儿子可是比某还要好色的多,不是谁都有某这份定力,不碰你的。”

说罢,李渊便拢了拢衣袖,从屋外叫来了随行的内侍,他倒无需担心他们多舌,一是这里隔音不错,他说话声小,二是谁敢在皇帝面前提太上皇有不臣之心,那是作死,挑拨父子感情!

有的心思的人都会明白该怎么做。

待太上皇走后,萧美娘倚在床榻上,细喘了几口气,轻轻用手帕擦拭着皓腕上的鲜血,刚才情绪激动的时候,不小心被指甲划伤了,不过她的心底总有点活下去的希望了。

李恪是她的外孙,可自从他出生起,她就没看过他一眼......

正当她想着宴席上李恪的俊眉星目,酷似杨广的模样时,她忽然脸色一黑,咬牙切齿的看着屋外,屋外早已经没了李渊的身影,“李渊这厮既然选择相信本宫,但是之前却那样说,是在说......本宫丑!

本宫和你没完!”

......

走在回麟德殿的走廊时,李渊便叹道:“某可真是好人,送上嘴的六味地黄丸都没有咬下去,虽然年纪有些大,但看她的长相也蛮不错。”

“算了,算了,总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怎么说某的心里年纪也才二十五岁,还是个宝宝,啃老太婆还是有点难度的......”

正当李渊叹息‘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之时,忽然从麟德殿听到了一声兽吼。

他顿时懵了一下。

这叫声似是狮子,又好像是老虎?

不过他敢肯定的是,绝对是猛兽,这么有威力,有穿透力的穿透力,不是猛兽还能是什么?

“糟了,惠日对我说过,番邦使臣决定给大唐来一个下马威,再结合刚才西突厥说的勇士,莫非......那勇士是猛兽?”

“真不要脸。”李渊呸了一口,脸色顿时兴奋了起来,加快脚步朝着麟德殿走去。

他记得古代的武将向来都是万人敌,虽然有夸张,但是一个全副武装的大将,在战场上杀死一二百人的话还是有这种可能的。

而且水浒传不是还记载着武松打虎,李逵杀虎这两个典型吗?

欺负老虎跟欺负小猫咪似的。

就是不知道这演义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可就在此时,迎面走来一老太监,低声说道:“太上皇,这是吴王殿下送您的东西。”

第三十六章:大唐定会让四方来贺

“东西?”李渊皱着眉头点了点头,伸过手接过老太监给的东西。

那是一个纸条,卷的很严实,跟婴儿手指差不多大小。

他用宽大的衣袖遮挡住,然后打开纸条,看了起来,里面写的是:苏烈不敌狻猊,薛礼可否?

狻猊:龙生九子之一,狮子别名。

看到这句话,李渊心里也打起了鼓,谁知道薛礼武艺到底怎么样,他倒是在电视剧上看过薛仁贵射死老虎,救了程咬金,但是不用看就知道那是演义。

“薛礼何在?”李渊定眼看着眼前这老太监,看他的模样有些相熟,想了想便知道这是杨妃宫中的前隋太监。

既然是杨妃那里的老人,也能让李恪选择相信他,太上皇也不得不选择暂且相信他。

老太监微微欠身,低声说道:“老奴早就奉殿下的命令,派人前往吴王府请薛礼过来,只是薛礼现在被困在承德门无法过来。”

皇宫正门是朱雀门,顺着中轴线走就到了宫城的正门——承德门。

吴王李恪权利有限,顶多让薛礼走到承德门前,毕竟这里是官员办公的地方,看管倒是不严密。

然而再到宫城里面,吴王李恪就没有那个权利,或者说太子也没有这个权利。

正因如此,李恪才派老太监前来找太上皇。

“既然如此,你就拿某的腰牌,算了......还是某亲自过去。”李渊开口道。

他这个太上皇虽然在官方甚至有权利带军队入宫城,但想想都不可能,仅凭腰牌带人,想想都有些难,守城的将领或许有时给皇子面子,但是太上皇的面子那是必须驳回的。

话音一落,老太监恭敬的点了点头,拍了拍手,就从宫墙拐角处有人牵着一匹骏马走了过来。

“他倒是想的周到,就是太会折磨某这个老头子了。”李渊自嘲一笑,为了李恪这档子事,他都快成了妈宝男。

皇子之间的夺储,对于他这个皇爷爷来说丝毫影响也没有,不管谁上位,都会好好待他,将他当祖宗供着。

当一个咸鱼那是足足的。

但是如果想要凭此改变大唐,让华夏的封建王朝不在陷入‘三百年’这个诅咒,让大唐真正的实行类似英伦邦国的资本主义制度,或者提前一步步入社会主义阶段,仅仅当一个咸鱼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没有一个远大的理想,那么与咸鱼又有什么区别呢?

而帮助吴王李恪,则是太上皇实行计划至关重要的一环,自古以来枪杆里出政权,没有兵权他怎么能实现一切?

李渊摇了摇头,将脑海杂七杂八的想法抛之脑后,今日的目的就是让李恪外出就藩成功,那么将薛礼弄过来就至关重要了。

......

麟德殿,外殿的蹴鞠场。

蹴鞠产生在战国齐国临淄,荀子所说的齐技击所熟悉的也有蹴鞠这一项运动。

自古以来蹴鞠便应用在了军队的训练,而在此之后的唐代更是盛行蹴鞠,甚至产生了女子蹴鞠队伍,不得不说中国女足领先世界。

可是在今日的蹴鞠场,气氛不同往日,更加剧烈的些。比起人与人之间的厮杀,无疑是人与野兽之间的搏斗更能动人心弦。

更别说......这是大唐刚刚得胜归来的将军,苏定方!

苏定方喘了口气粗气,半跪在地,肩膀上绑的皮甲刚刚被活生生撕开,在甲胄下面的臂膀一片血肉模糊,那深深刻在皮肉上的爪痕让他心颤不已。

眼前的狻猊实在太过可怕,他刚刚一刀劈砍在它的头颅上,但是仅仅是割伤了一小道口子。

“怎么办?”苏定方咬紧牙齿,有条不絮的从衣衫撕了一块布条将手中的横刀绑在了手上。

刀不稳,就是死!

“看来苏将军恐怕凶多吉少啊。”西突厥使臣莫可多对着李世民笑道。

他微微一欠身,说道:“眼前的狻猊是我西突厥从大食国那里购买而来,性情凶悍,非十人不可制也。

原本以为唐国猛将辈出,苏将军更有万夫不当之勇,但......万万没有料想到,却不敌十人之勇,恐怕整个大唐也是徒盛虚名罢了。”

番邦使臣听后顿时哈哈大笑。

虽然此举略显卑鄙了些,但是能挫一挫唐国锋芒比什么都重要。

“你们卑鄙的很,好个突厥人,给俺老程拿八卦宣花斧来,俺今日要活生生劈了这狻猊!”程咬金闷哼一声,目露不屑,苏定方之所以迟迟不能决胜,再与狻猊纠缠,在他看来是因为用的是横刀。(程咬金用的是马槊,遵从大部分人。)

横刀虽然锋利,但并不是重兵器,力量不足以将狻猊制服。

只要他这三板斧下去,管他是狻猊还是大虫,分分钟劈成两半!

“卢国公当然厉害的紧,在唐国谁人不曾听说过卢国公大名,然而狻猊只有一个,而卢国公又是沙场宿将,按照你们中原人说法。

那是胜之不武!”铁勒使臣道。

“你们!”程咬金脸色涨的通红,看着在蹴鞠场苦苦支撑的苏定方担心不已。

正准备拿着宣化斧下去,却被李世民制止住了,他绷着脸说道:“先静观其变,不可让蛮夷得逞。”

“是,陛下。”程咬金叹了口气,紧紧攥着宣化斧,就想在这群番邦使臣脑袋砸个大坑。

当看到低矮的惠日缩头缩脑,他面色一狠道:“给俺小心点,不然砍死你!”

惠日心肝吓得巨颤,连连点头,看向程咬金的目光带着羡艳。

“老师教给小僧的知识我还没有融会贯通,杀猪杀狗多了,终有一天小僧也会变成如同卢国公这等豪杰,老师果然诚不欺我也,就是不知道到底是樊哙厉害,还是卢国公厉害......”

“吼!”狻猊一声咆哮,近两米的身体瞬间向苏定方冲击过去,它的双爪仿佛带着倾山之势压在了苏定方的横刀上,将苏定方狠狠地按在地上摩擦。

“贵国这是无人了吗?”西突厥使臣莫可多戏谑道。

“无人,你确定?”李渊匆忙走进蹴鞠场,望着场下的激烈斗争,略带着嘲讽,说道:“我大唐泱泱大国,定会让四方来贺,莫可多你何其无耻,不让朝中宿将帮忙出站,便笑我大唐无人。

然而大唐民殷万万户,随便出一白身都会降服场下的小猫咪。”

第三十七章:射杀狻猊

“一介白身?”吐谷浑使臣一笑,蛮横的看着太上皇,自大道:“此狻猊乃是兽中之王,中院虽地大物博,能人辈出,然而想要打败狻猊确实想也别想!”

在蹴鞠场的苏定方在吐谷浑使臣和各个番邦使臣心目中,已经算是当世猛将,可是他现在也只能堪堪与狻猊战个平手,还有谁能出场?

白身?多么可笑!

这就好比军区司令都只是这水平,然后有人说一个普通老百姓比他厉害,想想都不可能。

“小心有诈!”吐蕃使臣尚囊面色严肃,抓住铁勒使臣的手臂,提醒道。

看气氛烘托差不多了,太上皇也担心拖久了生变,一激道:“莫非莫可多你不敢比?果然蛮夷就是蛮夷,行事卑鄙不说,一点也不豪爽,干脆将你们的公主给某送过来,当某的妃嫔,还想着迎娶大唐公主,门都没有!”

话音一落,番邦使臣各个面面相觑,尚囊的立场也瞬间变了,威胁道:“倘若突厥使臣不答应,行此卑鄙之事,本相将请示赞普,出兵讨伐突厥。”

尚囊,是吐蕃的外相。他可是记得松赞干布向来仰慕中原文化,一直想向中原唐国和亲。要是这个突厥败类影响了和亲大事,他可不会轻饶。

“吐蕃人!”西突厥使臣莫可多憎恶的看了一眼尚囊,现在突厥失去了东部草原,实力大减,以前势均力敌的吐蕃渐渐有所不敌。

擅自开战,可对现在的西突厥不利。

“突厥同意唐国再派出一人对付狻猊,不过......此人必须是白身,若是......此人有官职在身,我等必不会善罢甘休。”莫可多和其他使臣对视一眼,缓缓说道。

李渊点了点头,对着茗烟耳语了几句,让她通知薛仁贵上场,然后坐在了李世民的身边,开始观看了此次人与猛兽搏斗。

“父皇,你派的那人有把握没有。”李世民扭过头,轻声问道。

“有六成把握,至少能让苏将军缓口气。”李渊道。

“六成把握,那还算不错。”李世民笑着颔首点头,医学院英才遍地,或许真当有一个沙场猛将的苗子,而且太上皇向来‘稳重’,应该不会在这件事开玩笑。

就在此时,薛仁贵才真正上场,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布衫,略显寒酸,背着一张铁胎弓。

“是艺高人胆大?还是......”众人心生疑惑。

正当他们惊讶之时,在蹴鞠场门口的薛仁贵突然弯弓搭箭,而且三支箭同时搭在了弓弦上。

狻猊见状,撇开了已经受伤的苏定方,朝着薛仁贵狂奔而去,眼前的此人给它带来从未有过的心悸,心脏突然沸腾了起来。

吼!

可是薛仁贵不紧不慢,脸色淡定的看着眼前的狻猊,隐藏在衣衫下的肌肉瞬间鼓起,他拉的很紧很紧,铁胎弓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嗖嗖,三支羽箭划破天穹,风驰电掣,仿佛带着不可抵挡之势,因为箭矢的速度太快,空气顿时也变得凌厉了起来。

三支羽箭速度不一,封锁了狻猊所有的前进路线,不过狻猊毕竟是草原之王,左躲右闪躲过了两支箭矢,可是正当它抬起头颅准备再次发出冲刺之时。

剩下的那支姗姗来迟的羽箭射穿了它的耳朵,脑袋上顿时血流不已。

吼!吼!吼!

见血后的狻猊更加暴躁了,隐藏在肉垫下的利爪足足有三寸长,堪比小型轿车的猛兽冲击力,足够将眼前的人类撕得粉碎。

它快速的奔跑了起来,呈迂回曲线,虽然躲避了三四支箭矢,但幸运的是它终于接近了眼前的人类,距离他仅仅只有三四米远。

狻猊的身长足足有两米多,它的后腿微微弯曲,全身的力量凝结在一点,迅速一跃。

眼看着就要扑在了薛仁贵的身上,只有被它一咬,再坚硬厚实的皮甲都会化为残渣,脖子的脊椎骨也不能承受这么大的冲击力。

可就在此时,薛仁贵无比娴熟的从背后箭壶取出一支箭,仅仅几秒钟不到,一支箭就横穿了狻猊张开的狮口。

但狻猊向上扑的余势不减,直接压在了薛仁贵的身上,鲜血从喉咙涌下来,溅了他一身。

薛仁贵擦了擦脸上的鲜血,看着蹴鞠场看台上的达官显贵,拱手道:“草民薛礼贸然射杀狻猊,还请陛下恕罪。”

“何罪之有?”李世民起身,哈哈大笑,转身看着那些面色难看的番邦使臣,开口道:“还请诸位使臣勿怪,薛礼一介白身,不知礼数,没曾料想眼前如此庞大的狻猊,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仅仅数箭,就让这从西域来的狻猊命陨黄泉,不过诸位使臣心里也别在意,待会朕就让庖厨烹制此狻猊,算是不辱没了它的身份,草原之王啊!”

说到最后草原之王的时候,李世民心里就只有一个字,畅快!

憋屈了这么久,为了不失大国风范,硬忍着不让程咬金下去帮场,他的心里憋屈的难受。但是没有料想,太上皇随便带来的一个毛头小子竟然数箭就结束了眼前的狻猊。

“既然唐国有此勇士,我突厥服了。”莫可多咬着牙齿对着李世民一拜。

然后他们几人相互看了一眼,同声说道:“此次多谢皇上招待,我等先行告退。”

说罢就准备匆匆告退,而在一旁的惠日却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太上皇身边,小声问道:“老师,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

”什么?”李元一愣。

惠日附在太上皇耳畔小声说道:“既然老师喜欢番邦公主,倭国也有几位公主,待今日小僧就修书一封,让我王给老师送来。”

说完之后,面露喜意,加快着脚步离开了。

太上皇是何等身份?泱泱大唐的太上皇,是中原最尊贵的人,送公主给太上皇,他们有荣与焉。

要是能诞下一两个子嗣,那么倭国皇室从此之后的血统无疑更加尊贵。

不过......

李渊面色一黑,他和惠日想到的不同,他犹记得前世看到一个典故,倭国向唐玄宗奉上倭国女子,然后他的玄孙李隆基看到那黑齿白面顿时吓得不轻,直接扔进了大牢,过了好几年才放了出来。。。

没曾想,堂堂太上皇的清白之躯要被玷污。

第三十八章:外放诸王(一)

等番邦使臣走完,只剩下大唐的文武百官之时,李世民才开口问太上皇:“父皇,刚才那薛礼到底是何人?这般射术,古今罕有啊。”

他毫不吝惜的赞赏道。

李靖、李绩、秦琼等武将也不由得点了点头,射术不仅是君子六艺之一,也是军中考核最重要的项目。

大唐军中,不可不重视射术。

评判一个武将是否合格,射术也是息息相关,刚才薛礼射杀狻猊时的那股精神气,就让他们这些沙场宿将心中顿生喜爱和结交之感。

“薛礼曾是隋朝大将薛轨之后,乃是河东薛氏名门之后,后因薛轨早死,家道中落,某曾在医学院招生时听闻此人声名,因此让恪儿前往绛州龙门县将薛礼带回长安,让其早日建功立业。”李渊按照早想好的说辞,对着众人解释道。

“原来如此。”李承乾心里有点吃味,皇爷爷太过偏心,但是忽然想到自己是太子,怎么能亲自前往绛州,心里也渐渐释然,不过心底还是有点见怪太上皇。

提及吴王李恪,太子李承乾还没怎样,可是对于东宫的属官来说却是大大的危机,尤其是得知吴王李恪又得到这么一员猛将。

太子太傅李纲轻轻咳嗽一声,说道:“陛下,如今诸皇子日渐年长,皇三子李恪和皇四子李泰虽已经搬出皇宫,在宫外营建王府,然按照国中惯例,诸王必须外出长安,前往封国,以安天下。”

心情正好的李世民听到这话,脸色一僵,他向来宠爱皇子,尤其是长孙皇后所出的青雀。

骨肉分离,何等人间惨剧。

然而若是不外出就藩的话,那么对于太子之位的稳固就是种冲击。李世民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法理在他心里永远大不过亲情。

自从皇三子李恪和皇四子李泰年满十二岁之后,这种提议屡见不鲜。十二岁看似还小,实际上在汉代封国盛行的时候,汉文帝刘恒是八岁封代王都于晋阳,其他的皇子大多也是十岁上下就要离开皇宫,前往各地封国。

十二岁,真的不算小了。

“朕知矣,此事容后再议。”李世民不明面拒绝,避重就轻道。

“世民,东突厥刚灭,然突厥部族仍在,其礼仪风俗文化与中原格格不入,若是不移风改俗,那么......久必生乱。”李渊强调道。

“父皇何意?”李世民皱了皱眉,虽然不喜太上皇插手朝政,但是太上皇说话他就得听着。

李渊眼睛微微眯起,在众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扫了长孙无忌一眼,解释道:“牧野之战后,周灭大邑商,领殷之旧地,然周公恐武庚之乱再起,于是在宋国之东分封齐国、鲁国,在宋国之北营洛邑,在宋国之南分封虞之后裔曰陈国,再以关中之地临于故商......故此宋国七百年再未生乱,而东夷之地,也归为诸夏。

姜尚五月易齐国之俗,伯禽三年不能革俗。虽时间有差异,但至今东夷之地归于华夏。

此之后汉拥辽东,设汉四郡,灭匈奴、楼兰,得西域都护府,然今日却不见唐有辽东之地,亦不曾闻高句丽谈曰汉语,至于西域仍旧列国林立......

此为何故,一者辽东、西域太过偏远,二者则是汉不能移风改俗,虽今日尊于长安,但明日便可反叛......”

其实太上皇说的很现实,在先周的时候,周公实行分封制,看西周的地图很有意思,先是分封各个诸侯国,诸侯国如同一个个小点插在地图上,可到了东周的时候,这些小点纷纷化成了面,最终华夏文明笼罩了整个中原地区。

这就是分封制的伟大之处,潜移默化的将地区文明变为华夏文明。

太上皇后世的英国很有意思,虽然从大英帝国没落到了英伦三岛,但是英国女王仍然很有地位,世界上加入英联邦的国家有多少?

以点为面,辐射文明,向来都是不变的先进思想。

“父皇何意?”李世民眼睛微微眯起,再次问道。

太上皇的手似乎伸的有些长了......

李渊脸不变心不跳,很是淡然,但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说道:“外放诸王是必须的,但是何必将中原肥美之地裂土封国?

世民,某之意,当效仿周公,以唐固有之领土为基,分封蛮夷之地作为封国!”

在一旁的李恪小脸一抽,他的封号是吴王,封地是在江南繁华之地,本来回到封国是个好去处,但是听太上皇这话,非得把他赶到蛮夷之地。

江南风光无限好,风吹草地现牛羊!

但他努了努嘴,却没有说啥,想想皇爷爷向来对他也是蛮好,应该不会在此事上坑他。

而太子太傅李纲看向太上皇的眼光顿时不同了,太上皇和他是统一战线啊,都赞同将皇子赶到封国。

但与他不同的是,一个是赶到内地,另一个赶到边塞。不过只要将皇子从长安赶走,到时候李承乾的太子之位必定稳如泰山,所以这点小差别也就无所谓了。

他拢了拢衣袖,对着李世民一拜道:“微臣附议太上皇之意,将皇子分封在蛮夷之地,为朝廷镇守边疆。”

剩余的文官见状,有一部分押宝在太子这里的,顿时也开口道:“臣等附议太上皇之意。”

“如此?”李世民颔首点头,亲生沉吟,将李泰和李恪两人叫到了跟前,开口询问道:“你二人可否改封地为边塞,从此镇守边疆?”

李泰脸色一变,脑子一机灵,咬着唇说道:“父皇居于长安,而青雀封地在河东,虽遥远但也不过快马两天可到,然而若是处于边塞,恐三年都有可能不见,青雀实在舍不得父皇啊!”

李世民含笑点了点头,摸着李泰的脑袋,将目光转向了李恪,他对这个儿子的期待也还算不错。

困难说都怕,说出来不丢人。

“恪......”李恪紧锁眉头,死死咬紧牙关,他和李泰不同,乃是庶子,但......留在长安真有机会吗?

他不确定,真的不确定。

他的思绪不由得飘到了太上皇给他布局的那一天,眉宇渐渐舒展开来,笑着说道:“恪原为大哥羽翼,永久屏卫边疆!

不过......恪还年幼,还想再父皇膝下略尽孝义,外出就藩实在太过.......”

第三十九章:外放诸王(二)

听到李恪这番表忠心的话,李世民的笑容更深了,将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摩挲,“这朝中的大臣各个以为皇子们新生异端,可是这做管叔、蔡叔的也有,可做周公的也有,安能混为一谈?

在朕看来,皇三子恪为人英果,武艺超群,可为大将矣,而青雀自幼文采斐然、五经冠绝,为一良臣也未必不可。”

管叔、蔡叔是周武王的群弟,联合武庚叛乱周王朝,被周公剿灭。

“吾皇圣明。”群臣内心叹了一声,恭维道。

今人已经不同于古人,指望周公这样的人出现,难啊。

而在一旁的长孙无忌心思诡谲多变,眼睛看着吴王李恪月白色的背影阴晴不定。吴王李恪不仅善于结交下属,马周和那个薛礼便可证明,而且更恐怖的是……陛下喜欢这个类他的儿子。

他略一沉吟,心里顿时就有了主意,微微一笑道:“微臣为陛下贺,膝下皇子皆聪明伶俐,才思敏捷,非一般人可能为之。

然……驷马之车,轴松而轨易变,十人之砲(砲车),弦弛而目者远。

陛下之家室,臣本不欲多言,然天子不同于宅父,性亲而子易近,性疏则子惶恐,与国不得安宁。陛下若有果断,需早日决断!”

李世民脸色一变,低喝道:“此乃天子家室,辅机不必多言。”

长孙无忌一笑,正欲开口,没曾想魏征率先开口,说道:“臣复议太上皇之决断,与其让藩属于蛮夷,不如近于诸王,况且……自古以来天子无家事,家事就是国事。

臣曾听过有三十余岁的男子赖在他父母身边,问他为什么不去耕作,反倒靠他年迈的父母供给。

其笑曰:生我者父母也,饮食不必竹箸,用以羹勺,父母怜吾孤单,遂至今仍同榻也!

陛下以为如何?此人被吾等笑话,却不知在其心里这是正常的。”

“不,父皇,青雀要待在父皇身边,孝敬你。”

“父皇,恪亦舍不得父皇。”

两位皇子一前一后,同时发声,抱着李世民的大腿痛哭不已。

太上皇虽然不知道这两个皇子到底哭没哭,但是听这声音,反倒是挺悲凉的。

李世民紧锁眉头,心里犹豫不定,外放诸王本就是国中惯例,但是他作为一个父亲,自当是舍不得儿子的。

可是……正如长孙无忌所说,越是聪明的皇子就像松了轴承的马车,常常偏离轨道,也像砲车上的绳弦一样,太过松弛就会让目标偏远。

而他的两个皇子也不是常人,若是年岁小些还好,若是大了呢?

太子能不能制衡?

可就在这时,长孙无忌又开口了,说道:“陛下,国之大事,不可不断,吴王稍为年长,可先行前往封地,非陛下传召不得入京。”

“臣等复议。”

不管是太子党也好,还是旧党,亦或者中立的臣子,此时都应援了长孙无忌的话。

吴王,在朝中根基最为浅薄,虽然有个外舅公宰相萧瑀,然而萧瑀是最为圆滑的老臣子,断不会为了这点亲情就将自己陷入囫囵。

“恪儿不想去封地啊,父皇,父皇,那封地本就偏远,不知多久才能见父皇你一面……”李恪顿时放声大哭,就是不愿离去。

他记起了太上皇的一句话:“这人啊,想要做成一件事,死冲蛮撞是不顶用的,有时候你就需得向后退一步……

而有时候,你退的越多……有人反倒会推你前进。”

朝堂政治的博弈,向来不是直来直去,而是要绕一个弯子,才能取得。

而这个弯子,就叫政治。

“臣等……请陛下早日决断!”长孙无忌看到李恪后退,眼角闪过一丝狠戾。

不过倒也没人看到,也不会有人猜到他心底的想法。

看到这番架势,李世民心知今日他不决断是不行了。若是仅有魏征、李纲这样的臣子逼他外放诸王,他也就听个乐呵,左耳进右耳出,该咋样还是咋样。

但是长孙无忌不同,不仅是朝中重臣,更是当朝国舅,他的意见不能不采取,或许太子之位真的会被皇子留京所动摇。

“哎,恪儿苦了你了。”李世民摸着李恪的头,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话音一落,群臣便知吴王外放出京已经是定局。

而在一旁的太子承乾也在一旁很知趣的没有开口说话,现在不管偏帮哪一方,对自己而言都是不对的。

说完之后,李世民起身,目光微冷,开口道:“皇三子李恪,年满十三(虚岁)……可留京七日,七日一过,即刻前往封地,非天子亲诏不可返京。”

“恪……尊父皇旨意。”李恪仿佛耗尽了所有的力气,瘫软在地上内心虽然有股出京的欢喜,但是也生出一丝悲哀感。

外放出京的只有他一人!

他年岁是比李泰大,但也不过是几个月而已,但是父皇却闭口不提魏王李泰。

嫡子与庶子差异竟然如此之大!谁又能心平气和的看待此地。

“陛下,微臣记得……吴王是要改封地在边疆,驻守边疆,永为太子羽翼。”长孙无忌抚须道。

有时候,不得不争,纵然让陛下心声不满,但是若能让太子的心腹大患远去边塞,那么一切就是值得的。

而边疆向来就不安宁,常常出现部族反叛的事情。

李恪虽然英勇,但长孙无忌却不认为他有能力压制。

做的多了,错的也就更多。

刺只会越挑越多,最终绝缘于皇位。

“不错,恪儿是这样说过。”李渊颔首点头。

长孙无忌想的什么他当然也清楚,自古以来藩王威胁中央的事情虽然很多,但有几个有能力的?

明朝的朱棣那么厉害,也险些在清君侧过程中惨死,要不是朱允文实在太废,凭靠朱元璋老爷子留下的政治遗产,怎么也能怼过朱棣。

而朱棣镇守北平的时候就是沙场宿将,可是李恪呢?

毛头小子一个。

长孙无忌心里当然放心一切。

不过……

“恪儿镇守边塞确实难,可若有某的帮助,这天下何处不可去。”李渊心里暗忖道。

第四十章:外放诸王(三)

“恪儿,你的意思如何?是否改封国?”李世民揉了揉太阳穴,有些略微伤感。

他有点矛盾,既想李恪答应下来,又不想他答应。

去边疆那是赤裸裸的受苦,哪有江南的风光好。但是他由希望李恪刚才的豪气不是虚言......

“恪......愿往边疆,镇守边塞,威慑番邦。”李恪抿着薄唇,站起身,拱手道。

前路迷茫,荆棘拦路,他只需一把利剑,劈砍出康庄大道。

“很好,很好。”李世民含着笑意,从衣袖掏出一张小纸条,轻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此诗乃是太子所做的出塞诗,用以赞扬此次征灭突厥的将领,恪儿你素来英武,亦可做太子你大哥,乃至朕的飞将军!”

“臣等多谢陛下、太子褒赞。”李靖等将领道谢道。

刚才番邦使臣还在之时,太子并未拿出助兴诗,他们还以为太子江郎才尽,才思枯竭,却是不曾想做出如此慷慨激昂的诗句。

李世民颔首点头,看着吴王李恪,心里突生有些不舍,但是随即还是狠下了心,开口道:“传朕旨意,改吴王李恪封地安州于......”

他想了想,东突厥虽然已经被灭,但仍需边关将领镇压,他的本意是想成立漠北都护府,他想想想还是靠皇子和边关将领一起比较稳靠些,而在辽东的铁勒、高句丽、奚族、室韦、契丹等部落长年袭扰边境,派遣这里在稳妥不过。

“改吴王李恪封地为丰州,领幽州、定州、镇州都督,可开府建牙,统三折冲府,每府千五人......

非朕亲诏不可归京!”

他仍旧强调最后一句。

唐代的王分为亲王和郡王,一般来说只有李唐宗室才能受封为王,亲王和郡王的区别是一字与两字。例如李孝恭的爵位就是河间郡王,而卫国公李靖携灭突厥的功劳,但仍旧还是国公的爵位。

不过唐代的亲王和汉代来比,含金量就大大不如了。历史上的李恪受封为吴王,实封只有八百户到一千户之间,算是一个贫困县,甚至不如汉代的万户侯的十分之一。刘邦的长子刘肥受封齐王,实封五十万户,其他的王爵大多也都在几万户左右。

但是唐朝的亲王还是很惨的,虽然有封地,但并不直接管辖封地,只能收取赋税。

其实历史上的唐太宗李世民曾经想过给诸位皇子封地立国,但是被朝臣劝阻,最终没能成功。

而现在的李恪则是实封丰州,大概在内蒙的北边,虽然看起来不错,至少封国了。可丰州向来就是苦寒之地,处于边塞,曾经一度被突厥所占,简直是艰苦不能再艰苦的地方。

换而言之,就相当京城的一个厕所和西藏别墅的区别,相信大部分人宁愿选择厕所。

正因封国的情况如此艰苦,所以在场的文武百官都没有提出异议。

......

日落黄昏,太上皇并没有回到弄竹阁,而是重新在大安宫住下了。

大安宫,一处偏僻之地。

“皇爷爷,你带恪儿来此地干什么?”李恪略感无奈,他再过七日就要出长安,恐怕一待就可能是好几年。

这段时间,他要和母妃、小明月等等人好好告别,记住她们的模样。

时间很紧。

对于皇爷爷的安排,李恪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不过他相信皇爷爷是为了他好。换句话说,在长安他真的一点机会也没有,父皇虽然对母妃很宠爱,但相对于长孙皇后,那真的就差的远了。

更别说,太子和魏王那个不如他了?

“有你皇爷爷某在长安,还能让你吃亏?”李渊微微一笑,看着李恪稚嫩的面孔,有点不胜唏嘘,十三岁的年纪放在后世也才初二吧,可是李恪就要前去镇守边塞了。

他摇了摇头,在走廊拉着李恪的手,边走边说道:“皇爷爷的医学院里面分为文理科和医科,其中的理工科,恪儿你了解多少?”

李恪微微皱眉,他在医学院待的时间不短,但是对于医学院的分科他却是从未听闻,或者说外界很少听闻。

看到李恪脸上的疑惑,李渊解释道:“医学院的分科并不对外界宣明,在里面的学生学的东西都一样,只是侧重点有些不一样。贞观元年在曲江池竖立的格物致知碑,到现在过去了三年,诞生了新颖的琉璃烧制技术,某称呼此种透明琉璃为玻璃,它就是学生们研究发现的。

而在长安街头新兴的用猪鬃毛做成的牙刷、牙膏、肥皂等物,也是医学院学生研究出的成品,这些商品所创出的经济效益支撑了医学院的再次发展。”

太上皇明白,科技的进步不是靠他一个人就能成功的,而他又不能放弃发明值,又不能轻易暴露,只能提供点子,动手操作挂名的还是医学院的学生。

有时候,后世的生活用品只要太上皇点醒一句,开一个头,那么无数脑洞、点子就会跟着格物致知碑的奖赏不断爆发出来,太上皇只需要选择正确的就行。

“皇爷爷之意?”李恪疑问道。

李渊嘴角微微勾起,盯着远处亮着烛光的宫殿一笑,说道:“在医学院有大量的寒门士子,他们科举上升无望,某的意思......就是恪儿你在丰州站稳跟脚,从而大量招揽这些人,要知道......他们可比单纯的兵勇组成的军队强多了!”

他又想了想,说道:“有时候工匠制造的投石车等等器具,那些理工科的学生都会制作,并且制作的更为精良,而最重要的是医学院的学生都受过最基本的军事训练......”

现在的皇家医学院大概有一千五百左右的学生,他们的学历都算是大唐顶尖的,而且在医学院的他们不仅仅要学习四书五经,还有学习最基本的算术、兵法等等。

在军队中,普及教育有多么重要不言而喻。二战横扫欧洲的***德国,他们的士兵至少是高中学历。红军招募新兵的时候,都会有老兵带着新兵认识写字......

只要医学院的学生能过去十分之一,那么就足以在军队担任基层军官,那么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可想而知。一堆拿着最高学历的西点军校毕业生怒怼苦哈哈的蛮夷小伙伴,那不是打战,而是碾压!

第四十一章:抱歉!这亲不认!

李恪点了点头,算是认同,“等到恪儿和薛礼到丰州安稳下来之后,恪儿便修书给皇爷爷,招募医学院士子参军。”

丰州虽然苦寒,但在大唐文人向来都比较崇尚‘功名马上取’的思想,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边塞诗充斥。

当基层的军官,对于医学院学生来说是一项不错的选择。

片刻钟头之后,两人便在一处宫殿停下了脚步。

“便是此处?”李恪试探的敲了敲房门,不到一会,便有轻微的脚步声响起,房门咿呀一声响起。

屋内的便是萧美娘。

她见到李恪喜不自胜,直接抱住了李恪,用宽大的胸怀不停的‘感化’,便揉捏李恪的小脸,便怜惜道:“好外孙,我是你的外婆。”

但是李恪明显没有那份见到“亲人”的欢喜,皱着眉头推开了萧美娘,冷冰冰道:“皇爷爷,恪儿认得她,这等荡妇羞于活在人世间,侍奉人主不知几何,非但不知赴死,反倒苟活世间,恪儿实在耻于见她。”

萧美娘脸上的笑容一滞,她实在没想到,被寇建德送到突厥,经历种种磨难回到中原后,第一个指责的不是皇帝陛下李世民,也不是曾经的旧人太上皇,而是她牵挂心肠的外孙。

一声荡妇,让她如何自处?

“外孙......尚且容许我称呼你一声恪儿,尽管我知道你的心底大抵是瞧不起我的,苟活在世间的荡妇确实要遭受旁人的白眼。”

萧美娘脸上挂着凄美的笑意,她强硬支撑着身子,依靠在门栏,喘了几口气,再说道:“我和你母妃一样,从小生活在深宫,自从遇见了你外公,或许说是他爱上我的,有时候女人的美貌就是男人眼底的爱慕......

大隋的余晖在扬州消散,正如这世间的王朝一样,它的所有品都归为后来者所有,其中也包括我——大隋的皇后。

死并不可怕,苟活却更恶心,你需要在蛆虫的蠕爬中度过残生,尽管这显得有些可怜,但是可怜是自己所遭受的一切,并非你我能选择的,或者说从最初的遇见你外公的那一刻,选择就已经出现.....

行走的峡谷的上的孤狼是不会嫌弃猎物的脏臭,因为它们只需刨开皮囊,品味最美的食物,然而生活的同类,却会嫌弃...厌恶你的肮脏、懒惰、丑陋,因为在心底或许有一丝丝的牵挂......”

萧美娘这过去二十多年从未说过如此多的话,有些话埋在心底很久很久,她喜欢抚摸李恪的脸庞,因为他长得很像很像记忆中的那个人,虽然随时间的逝去有些模糊,但是拂去岁月的雪霜,便会越来越清晰.......

李恪抿着嘴唇,轻蔑的看着眼前的萧美娘,如同注视一个陌生人,他很是高傲的俯视眼前比他略显矮小的萧美娘,如同俯视一只怯懦躲在山洞的鹌鹑,他低声,用质问的口吻说道:“可......你还是选择了接受,放弃了自己贵为皇后的骄傲,从一国之母沦为最下贱的娼妇!

只有娼妇才会委婉的曲求恩客的原谅,因为她们......骨子里是贱的!

抱歉!这亲......孤不屑于认。”

他伸出手紧拽住萧美娘的皓腕,毫不怜惜的将其捏出五道血痕,一把推开,将其推倒在门槛上,拢了拢袖子,淡淡的说道:“记住,孤乃是李氏子孙,虽然体内流有隋朝的血脉,但我的父皇,我的皇爷爷才是李恪的亲人,而你不是。”

说罢,他对太上皇拱了拱手,就准备离去,可到了院门,却停下了脚步,扭过头低喝道:“若是萧皇后当日在江都随炀帝一同赴死,那么孤自然敬佩之,然而......你不配!

另提一句,休要让孤看到你前去找母妃,不然再见之日,恪必不留情面。”

李恪说完,一挥袖袍从容离去。

“多谢太上皇能带恪儿见我一面。”萧美娘脸色略为尴尬,但也是稍纵即逝,一会儿就恢复了温婉的模样。

“无妨。”李渊略感无奈。

李恪的心情他能理解,在他的前世也看了不少这样的情感节目。

子不言父之过,可是谁又知道做后辈心中的苦呢?

在带李恪前来此地的时候,太上皇便早就想到了李恪的情绪可能会爆发,论谁也不肯认一个这样的女子当外婆。

何况向来内心骄傲的李恪呢?

只是他没想到反响如此之大。

“恪儿的话,某这个做皇爷爷的会劝他几句。”李渊心底有些不忍,开口宽慰道。

“再过七日,李恪便要离开长安,前往封地就藩。”太上皇交代这一句,就准备离去,他和萧美娘也没啥说的,带李渊过来也只是同情她这么一个可怜人。

这一次,萧美娘没有再开口挽留和询问。

而正当李渊拐过此处宫殿时,却在回路看到了李恪,他看到太上皇,迎了上去。

“皇爷爷,你是喜欢萧皇后?”李恪问道。

看到李恪眼睛里的复杂情感,太上皇也顿时不太好受了。

喜欢个毛,他一个祖国大好青年喜欢一个糟老婆子。

当然,这个糟老婆子虽然蛮好看的。

“你觉得某有三千佳丽会喜欢她?”李渊反问道。

李恪听到这话送了口气,要是他皇爷爷真喜欢‘上’萧皇后,到时候他这个孙子......

不过幸好,看来皇爷爷的道德底线还算不错。

这件事不能再说下去了,李恪急忙转了另一个话题,问道:“皇爷爷,恪儿听说一月前您向父皇提出了安邦三策,恐怕恪赶往封地后,父皇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实施这三项计策,毕竟前些日子,父皇以此为题考核我等皇子。”

李渊也欲揭过刚才萧皇后之事,于是向李恪解释这安邦三策,具体该如何实施,“蛮夷欲我中华礼仪不同,风俗不同,性情彪悍,部族众多,突厥人口不少,而辽东民族交杂.......若想使其长久归化中原,必须弱其斗志,减其人口,......”

两人交谈越来越久,直到暮钟敲响,李恪才恋恋不舍的出宫回到吴王府。

第四十二章:送别(一)

两天后,翠华山。

武德九年的突厥袭边,烧杀抢虐,关中北部和山西北部大量的流民内迁到了关中一带,因为太上皇在翠华山减免赋税的优渥条件,这里的流民日益增多,其中不乏丰州及周边州县的百姓。

翠华山,本来是秦时的上林苑,也是皇家的游猎之地。所以纵然荒废,也无人敢越雷池一步,但在太上皇的许可下,翠华山周围的荒地渐渐开发为良田,沃野百里。

因此,李恪建立折冲府的班底就放在了这些人身上。

而翠华山聚集的百姓听到去丰州有仗可打,并且还是欺辱当年烧杀抢掠的突厥人,一个个兴奋的像打了鸡血。

故土难离啊,尽管已经离开丰州三年了。

征兵处就暂且放在了卫家村。

卫子扬对照完花名册,对着太上皇和吴王李恪汇报道:“道君,吴王,今天应征的只有一百三十二人,其中十六岁到二十岁的有八十三人,剩下的都是五十岁以下的,对了,还有两三个娃娃兵,十四岁。”

“这点人......”李恪皱眉。

“吴王殿下,这些人已经不少了,翠华山下有近五千人,然而其中原来为良家子的并没有多少,也就不到三百多人,能应征这么多人已经算不错了。”卫子扬解释道。

唐初实行的是府兵制,而府兵不是谁想参加就能参加的,至少也是地主富户家,家里能至少备一张良弓。而关陇府兵之所以能成为天下精锐,与长年与外对战是分不开的,好点的家庭都会有铁甲甚至明光甲等甲胄,甚至有的还有骑兵利器——马槊。

马槊造价惊人,仅用的报废柘木就可以制作十张强弓,制作过程不仅繁复,而且时间漫长,需等待三年,但只有四成成功的可能性。

“如此......这般也可,明日孤便问父皇讨一诏令,在长安周边县城设置招募点,不然连一个折冲府也难以组建。”李恪担忧道。

丰州本就是边塞之地,不如关中,在经历数次突厥扰边之后,更是十室九空。

李世民给了他三个折冲府的建制,每府一千五百人,算是中等的折冲府。

如果不在关中征兵,那么到了丰州一无兵源,二无精锐。

“不行,恪儿,这诏令就算你父皇答应,其他朝臣也不会答应。”李渊摇头道。

长孙无忌等朝臣期盼的是李恪犯错,而不是立功。肯定不会让他顺利的征兵,而且关中府兵也抽调不成,大多已经入了军队。

想要征调,何其难也。

“那该如何?总不能坐以待毙吧。”李恪无奈道,丰州按照他的估计恐怕一个折冲府都编制满不了。

“有一个办法。”李渊抿着嘴唇,心不甘情不愿的说道:“其实可以征募突厥人,以唐人为府兵基层,只不过.....久必生乱,戎狄非我族类啊。”

大唐并不鲜见征召异族充作兵源,只不过在唐初后,军队的主力从关陇府兵改为了异族,从此关中百姓只管种地,而异族管打仗,由此才导致了玄宗朝边疆独大的情况。

当时驻守长安的十二卫就是大猫小猫两三只,而边军那些节度使手中的军队,足以碾压京军。

当平衡一旦打破,就是安史之乱的爆发。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卫子扬对着两人拱了拱手,笑道:“子扬家在边疆,遂对突厥有所了解,突厥部族众多,许多部族都有旧怨,吴王殿下欲掌管军队,必不能使其齐心,使有怨部族结为一旅,再由唐人担任旅长,各设正副二旅,处事毫无偏袒,久之使突厥之人化为我所用。”

“如此当可。”李恪点头,随即目光认真打量了一番卫子扬,问道:“子扬兄可了解草原部族仇怨否?”

道理是这个道理,谁都知道孙子兵法,但是如何具体实施谁又能说的清呢?

突厥部族心思各异,可若是没有人熟知他们复杂的恩怨史,那么分化打压就无从谈起。

卫子扬轻轻一笑,说道:“不巧,子扬在丰州之时,就久闻突厥部族内部之事,当年卫家就是行走在大唐和突厥的行脚商,对他们部族的恩怨倒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说罢,他微微欠身,郑重道:“子扬愿为吴王鹰犬,只求吴王能让我手刃仇人,给我大哥报仇。”

听到此,李渊这才回想起,武德九年的时候卫子扬和他的嫂嫂来到长安,他的嫂嫂险些卖了身子,就为了让卫子扬和她的孩子活下去。

但是并没有细想,竟然还有这么一出。

李恪扶起卫子扬,算是认同,他恰好缺一个在丰州的向导,毫无疑问皇爷爷身边的卫子扬是最合适的。

而在一旁的李渊也调笑的看着卫子扬,开口道:“子扬,你走了,某养猪厂的母猪还在等你,你可不要一去不复返啊。”

人各有志,李渊也不会强求让卫子扬留在他身边。

至于......养猪厂,还是让他那个乖徒弟惠日当吧,反正他喜欢杀猪......

七天的时光,匆匆而逝。在此期间,太上皇也向李世民将萧美娘要了过来,在兴庆坊买了一套宅子,将她安排了进去。

只不过,这些事情难逃市井流言,长安百姓也流传着太上皇和萧皇后之间不得不说的关系。

吴王李恪也向他的父皇求诏令,想要在长安周边招募兵马,但是毫无意外,被门下省驳斥,诏令重新回了李世民的案牍上。

与此同时,太上皇也在医学院提出了有没有愿意跟随吴王前往边疆建立功业,不出所料,这些贫寒士子听说有小吏的官职等着他们,于是纷纷踊跃报名。尽管前路可能路途艰辛,但总比没有的好,大唐可是官吏不分的,努力的话进入朝堂做官还是有可能的。

这一下子,吴王李恪直接招收了近百人的医学院士子,几乎占了他折冲府士兵的三分之一,这些都将是军中的基层,有了他们,想要建立成熟的军队,轻而易举。

五月二十四日,灞桥边上。

第四十三章:送别(二)

灞桥的烟柳向来是极好的,垂在河边的细长柳枝随风荡漾起细小的波澜,芦苇里偶尔响起几处惊鸿......

因岁月而变斑斓的石桥驻足了许多人影,或是疏散,或是密集。

绵绵细雨不知何时下了,五月的天向来善变,席卷在行人单薄的衣衫。

“父皇......没有来吗?”李恪撑着油纸伞,抬头遥看远方细景。

灞桥的云烟忽卷忽舒,缠绵的细雨奏响一曲曲优美的乐章......这些并不独属他一人。

灞桥杨柳年年恨,鸳浦芙蓉叶叶愁。

古往今来无数文人墨客行色匆匆来到长安,看不遍三辅繁华,却唯独在灞桥依依怨别。

在石桥上驻足的并不仅他一人,打着油纸伞的也不是他一人,却唯独他形影孤单。

“小明月,你说......现在有马蹄糕和豆沙糕两个糕点,都是你爱吃的,但是一个售价十钱,另一个售价百钱,你想要哪一个?”李恪微微一笑,问道。

小明月正值二八年华,陪伴着三皇子长大,所以并不避讳,颦着柳眉,将油纸伞倾向李恪,柔声道:“若是奴婢亲自买的话,肯定会买马蹄糕,因为它便宜,而若是有人想要给奴婢这两块糕点,那......奴婢肯定会选择贵的那一个,尽管吃下肚子里毫无区别。”

她轻轻一叹,拂去李恪脸孔细密的雨水,劝道:“殿下,杨妃娘娘早就说过了,无谓的争只是给自己心灵纠缠一道枷锁,永世不能放下。

殿下,你太固执了,边疆本就苦寒,此去经年,长安的良宵美景就再难以相见......

这值得吗?”

“不!”李恪握住小明月的手,向右跨了一小步,任凭细雨淋沐,他用衣袖从脸上拭去水渍,低声嘶喊道:“这世间无人能懂孤,母后也不行!

她信佛,早晚一小拜,三天一大拜,她宁愿去信虚无缥缈的佛,也不愿信孤这亲生儿子。”

“殿下,杨妃娘娘来了。”小明月赶紧拉住李恪的手,提醒道。

“母妃!?”李恪脸上不知是哭还是笑,但是他又冷静了下来,伸手从腰间掏出锦帕细心擦拭着脸孔上的棱角,然后目光随着杨妃车架,走到了灞桥边的小亭。

他坐在石凳上,抬头望了一眼端庄秀丽的杨妃,小声道:“母妃......你来了。”

杨妃扫了一眼李恪,解下了戴在脸上的粉纱,开口道:“恪儿,你长大了,懂得该干什么,母妃干涉不了你,也不想干涉你......”

在杨妃的目光示意下,李恪走到杨妃身边,她素指捏着手帕,指尖从李恪的额头划到高挺的鼻梁,再由鼻梁到薄唇,然后提起窄袖说道:“母妃没有什么好帮你的,让你镇守边疆,是你父皇的意思,也是太上皇的授意,我一个妇道人家也扭转不了什么大局。

但有一句话,你姑且听着,记住一个狠字,这个字你必须要记住。”

“母妃你......不是信佛的吗?”李恪惊诧道。

杨妃抿唇一笑,说道:“这世间有两种人信佛最为虔诚,一种是苦行僧,而另一种就是罪孽深重的人。

你觉得母妃像一个什么样的人?

有所拜必有所求之,这天底下的道理是一样的。”

说罢,她轻轻摇了摇头,伸出洁白的手臂,在小亭下折了一根柳枝,递给了李恪,然后在宫人的服侍下,乘着精致奢华的马车重新向皇宫而去。

金丝鸟,是没多大自由的。

李恪沉默不语,看着马车渐渐消散在雨帘,他看着手心那根柳枝,大约半尺长,带有两三片嫩绿的柳叶。

自古以来折柳相送,那根折下的柳枝向来被种在灞桥周边,所以才有灞桥这样绿柳成林的景象,可是今日的李恪却没半点这样的心思,他用锦帕包裹住柳枝,小心的放在了怀里。

“殿下,这是杨妃娘娘让奴婢交给你的。”小明月吃力的抱着一个小箱子,这个箱子打造的颇为精致,木料也是极好,在表面有着浮雕,而在封口处用的是鎏金的铜锁。

“这是母妃的首饰!”李恪接过钥匙,打开铜锁后,顿时吃惊道。

玉镯、花钿、步摇等等塞满了整个小箱子,其中以玉质和金质的居多,最不济的也镶嵌着各色宝石。

这些首饰,至少价值数千贯。

正当李恪沉寂在分别愁绪中无法自拔之时,从南边传来哒哒的马蹄声,一个穿着寒衫的青年汉子抱拳道:“末将薛礼见过吴王殿下。”

自从前些日子,薛仁贵一举射杀狻猊,彻底闻名于朝臣,李世民当然不会吝啬赏赐,之后就下诏直接封薛仁贵为果毅都尉,掌管二百多人,不过此职是虚衔,因为并未提及到那个卫或者折冲府报道。

“薛兄,父皇赐你万金,最不济也换身好的穿在身上,要不然走出去,又说孤苛待下属了。”李恪心思一收,开朗笑道。

“这.....不是今天下雨吗?薛礼就没敢穿新买的衣裳,再说我家中并无蓑衣,所以穿这破烂衣裳就前来见殿下了,还请殿下勿怪。”薛仁贵下马后,有些尴尬一笑。

他来长安的日子并不算多,又恰好没有遇到雨天,所以蓑衣并未前往东市购买。

将马绑到小亭的柱子上后,薛仁贵接着说道:“吴王殿下,末将刚才在朱雀大街上看见了太上皇的车架,估计过一会圣驾就会来临。”

“皇爷爷......”李恪勉强一笑,离别之日,只有他的母后过来送他,他向来视为尊敬爱戴的父皇却没了踪影。

哪怕派遣一个太监前来问候一声也好啊!

今日这么重要,他不信父皇会忘了。外放诸王,只有他一人前往封地,而与他年龄差别不大的魏王李泰,却可以留在长安。

何其不公!

而此刻太上皇的马车姗姗来迟......

在太上皇马车后面跟着的不仅仅是太监宫女,而是一个个披着蓑衣的年轻士子,他们背着书囊,踏着雨水,面色坚定。

看到太上皇车架停在小亭,李恪躬身问候道:“恪儿恭迎太上皇圣驾。”

第四十四章:送别(三)

“恪儿,不必多礼。”李渊乐呵呵一笑,下了马车台阶,说道:“恪儿你是某看着长大的,某又是个闲人,所以就自作主张前来送你了。”

“丽质也过来看看三哥你了。”李丽质从马车上一跃而下,宛如一只花蝴蝶。

“皇爷爷怎会自作主张。”李恪扶着太上皇的臂膀,侍奉到了石桌旁的凳子,看到太上皇坐下后,才撒开手,“恪年幼的时候患过一次伤寒,当时皇爷爷不顾流疫,守在恪儿身边,在太清圣人的眷顾下,皇爷爷最终治好了恪儿,这份恩情,李恪时刻不敢忘。”

说到此,李恪也目含泪光,他不过是一个庶子,在诸多皇子里面实在不显眼,地位也不如长孙皇后的嫡子高。

但是太上皇能在当时退位后,心气还尚未恢复的情况下,过去救治他。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太上皇这个尊位是不必作弄什么恩情的,唯有亲情才能说明此问题。

“咳咳!”李渊尴尬一笑。

救治?!

好像当时是有这回事的......

只不过他当时知道吴王李恪不会死,才弄了些发霉馒头供李恪吃下,然后李恪腹泻了几天。

怎么总感觉怪怪的。

“恪儿你身为某的皇孙,当时情况危急,你随时都可能性命不保,某既然作为你的皇爷爷,又知晓如何救治你的方法,怎能不前去救治你呢?

不要说了,这是某该做的,换成哪个皇子,某都会一视同仁。”李渊正色道。

李恪含泪点头,顿时看向太上皇的目光钦佩不已,能不被世俗左右,不偏执嫡庶之见,这样的皇爷爷百世难得一见啊。

想及此,他对着太上皇深深一躬,再次开口道:“恪今日一别,恐.....再见之日已是数年之久,皇爷爷平日教导之恩,恪儿没齿难忘。

还请皇爷爷暂为照顾恪的弟弟李愔,他年少不更事,平素向来胡闹,还请皇爷爷能多照料些许。

另外......当日的安邦三策,恪儿时刻谨记在心,到了丰州便会着手安排......”

“李愔?”李渊微微皱眉,这个皇孙他见的次数并不多,一是他并不像吴王李恪在后世那么出名,另一个则是李愔真的没学到他兄长半点本事,只能算是一个纨绔而已。

不过李愔现在还小,太上皇还能教导,所以他便索性点了点头,说道:“李愔,你母妃的另一个儿子?皇爷爷会照顾他的,不过恪儿你也要在边疆小心,边疆毕竟不同于长安,随时都有可能打仗。”

“此事恪儿心里清楚。”说完之后,李恪转头看向李丽质,作为第三个送别的人,他的内心还是很高兴的。

他用手掐了掐李丽质的脸,笑着说道:“在丰州那里,有很多很多的野物,若是三哥有机会,给你猎一只白狐,做皮裘。”

“白狐......”李丽质一懵,想要白狐可怜楚楚的样子,心肠顿时软了,“三哥,白狐多么可怜啊,丽质不想要皮裘,你不要杀它们好不好......”

看着李丽质泪眼蒙蒙的可爱模样,李恪笑着摇了摇头。随口就答应了下来。

他们几人叙别了很久很久,最后李渊看时候不早,起身折了一段柳枝,寄给了李恪。

李恪这次也没有像之前收藏在怀里,而是从靴子里取出一把匕首,在小亭前数步,靠近河流的沙滩旁,刨了一个小坑,将柳枝种了下来。

柳树的繁殖很是简单,往往折下一段柳枝种在土里,提供足够的水源就可以蓬勃生长。

柳通“留”,而折柳又是“折留”,很有意思的寓意。

看到此,李丽质也从柳树上折下了一段柳枝分别递给薛仁贵。

她看到薛仁贵有些楞楞的,扑哧一笑道:“这小亭就你们两人离开长安,三哥既然都有皇爷爷送柳枝了,而你却孤孤单单的,本殿下看你可怜,送你了。”

薛仁贵有些摸不着头脑,索性也不在细想,跟着李恪一起,将这段柳枝种在了灞河旁。

“不知道我薛礼下次回到长安,这段柳枝能不能成长为树,不知道是死掉了,还是......”他心道。

当折柳送别完后,太上皇指着在亭外淋着雨的医学院学生道:“这是三十三名此次抽出来愿意前往丰州的学生,希望某下次见他们之时,他们还是这么多人。”

“学生们,你们怕不怕丰州的艰苦?”他走出亭外,看着他们。

细密的雨水顺着蓑帽从编制的芦苇流到地面,虽然里面的衣裳并未淋湿,但是他们的鞋子大多已经湿透了,踩在泥泞里。

医学院的三十三名学生咽了咽口水,抬头注视着眼前的太上皇,纷纷喊道:“院长,我们不怕吃苦,怕的是......没有苦吃!”

说罢,他们有的人已经呜呜的小声哭泣了起来。

他们大多出身贫困家庭,家里几乎不可能支撑起他们读书的费用。‘负箧曳屣深山巨谷,足肤皲裂而不知’这些就是他们的常态。

而医学院,让他们能吃饱饭,每隔七日还能吃上一顿肉食,让他们不再为学习而忧愁。以往世家富户所珍藏的典籍,他们连碰都没有资格的,只能期盼别人的怜悯。但是医学院的图书馆,里面的书更全,更多,唯一要求的就是规定要洗三遍手,洗的干干净净......

但读完书接下来干什么?

大唐科举每次取仕也不过是几十人,几万人挤那座独木桥,谈何容易。

而现在,出人头地的机会摆在了他们的面前,那就是到丰州为吏,或者当折冲府的基层军官。

简直就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试问如此的医学院,他们又怎能不感激他们的院长呢?

吴王府的车队从灞桥南面到北面,浩浩荡荡的足有几千米的距离。

而停在原地的李丽质似乎想起了什么,飞快的一跃上了马车,从马车上拿了一个明黄色的包裹,抱着包裹然后直接骑上了绑在柱子上的骏马,向着灞桥北面奔驰而去。

“快拦住她,小心点。”李渊顿时被吓得不轻,对着左右宫人喊道。

李丽质才多大?十岁!

恐怕连马镫都碰不到吧.....

第四十五章:逗我?

小姑娘骑着骏马,跌跌撞撞,路过吴王府车队的时候,吓得他们纷纷躲闪。

眼前的这位可是公主,若是让公主有个好歹,那真的是不要脑袋。

而快接近吴王府前面车队的时候,吴王李恪似乎有所察觉,脑袋向后一扭,顿时吓了一跳,急忙喊道:“薛兄,快,快救长乐公主,要是长乐有个三长两短,那真的是大事不妙。”

吴王李恪丝毫不怀疑他的父皇——李世民,因为爱女受伤将他们通通下天牢,甚至还有可能训斥他一番。

薛仁贵眼睛瞪得极大,将身上的蓑衣一甩,奋力一跃,右脚踏在马车车顶,向后侧撞,恰好将马上的李丽质抱在怀里,摔下了马匹下。

他揉了揉了胸口,幸好是雨天,道路比较泥泞,不然从马背上摔下来不死也会半残。

不过现在可不是管那么多的时候,他急忙将抱在怀里的李丽质放了出来,仔细打量片刻,急问道:“公主殿下,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李丽质抿着朱唇,欲言又止,羞得满脸红霞,犹豫了一会,才开口道:“刚刚薛将军朝下,我倒是没有受伤......”

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将怀里的那个明黄色的包裹递给了薛礼,然后重新回到了后面赶来太上皇的怀抱。

低声喊道:“这里面的东西,就当丽质谢了此次薛将军的救命之恩。”

待太上皇和长乐公主走后,薛礼才懵圈的从泥潭里重新起身,看着这个明黄色的包裹木讷的眨了眨眼睛。

“薛兄,长乐给你的是什么东西?”李恪骑着马赶来,好奇道。

薛仁贵点头,在蓑衣下,打来了包裹,却发现是一件缝着皮毛的外衣,制作颇为粗糙。

“长乐送了你一件衣裳,孤就说你平时穿的太寒酸,她肯定是看不下去才送给你的。”李恪解围道。

他伸手手,用力一拉,将薛仁贵重新拉上了马匹上,才低声说道:“这应该是丽质亲手缝制的,她啊......”

吴王李恪摇了摇头,虽然他当时没在长安,但是长孙冲和长乐公主的婚约被废除一事他还是有所耳闻的。而好巧不巧的是,正值此刻,他带着薛礼返回长安,并且薛礼也一鸣惊人,用精湛的射术征服了父皇,也让小丽质新生孺慕。

“薛兄,此事你不必再过多想,父皇为公主赐婚几乎都是开过国公家中,想要迎娶长乐,没有功名又谈何容易。”李恪道。

他必须及时堵住这场不可能的爱恋,因为它终究会是一场悲剧。

薛仁贵笑了笑,将明黄色包裹放进了马车,对李恪拱了拱手,就没有再说。

若是当他有朝一日功名满长安,那么到时候娶公主就是锦上添花,可若不是,又何必勉强呢?

十岁大小的女娃子并未对薛仁贵的内心产生冲击......

而在旁边的李恪脸色突然一黑,他回想起刚才的那件外衣,明明缝制有皮毛......然而之前在灞桥小亭,长乐口口声声说小白狐多么可怜......

......

在回皇宫的路上。

马车上,

李渊转过头,闭上了眼睛,不满的哼着气,骂咧咧道:“丽质,你换好衣裳了没有,再闹,皇爷爷就睁眼了,碎女子有啥看的!”

因为这碎女子疯了一次,所以她的浑身都沾满了泥浆,简直跟个小泥猴一样。

而他们前来,只带了一驾马车,因此李丽质只能让太上皇转过身,闭上眼睛,然后换好衣裳。

“好了。”李丽质红着脸,小声答了一句。

“说,你是不是喜欢上了薛礼,那个穷小子?”李渊皱眉问道。

“是.....”

李丽质正想回答,可是太上皇却冷哼一声,打断了她的思绪,“你才十岁,懂什么爱不爱,只是看薛礼在校场射箭英勇一些而已。”

太上皇没想到,曾经在他眼里乖乖女的长乐公主,竟然变成了刚才疯疯癫癫的模样。

简直与他之前的评价相差甚远......

长孙皇后的基因跑到哪里去了?

李丽质撇了撇嘴,靠在太上皇身边,顺着太上皇的长发,小声说道:“丽质哪有想的那么多,只不过有点心疼薛礼......”

“路边那么多乞丐,也没见你心疼。”李渊气极反笑。

“这.....能比吗?”李丽质歪着脑袋靠在太上皇的背部,幽幽说道:“皇爷爷,您谈过恋爱吗?”

“恋爱?笑话,某后宫佳丽三千......”李渊听到这句话,顿时就不屑了,正准备指点江山时,却突然卡壳了。

似乎......他真的没有谈过恋爱。

他是有三千佳丽不假,但他也不是那么好色之人,碰过的人渺渺无几,只有画屏封为二品昭仪跟在他的身边,其他的妃嫔如张婕妤他就没碰过,跟守活寡似的.......

而前世他......也只有五姑娘陪伴。

真的没谈过恋爱。

“皇爷爷,你怎么了?不要吓丽质啊!”李丽质看到太上皇突然从精神抖擞变得萧索了起来,不由得惊道。

“不要打扰某,让某静静。”李渊席地而坐,右指在马车地板上画着圈圈。

与此同时,他的意识也潜入了脑海里,看着如同电脑的显示屏,点开右下角的商城,在里面有这几年解锁发明的近百本书籍,列入牙刷、肥皂这类东西。

然后他又退出去,左看右看,就愣是没找到一个谈恋爱的东东的。

“废了,废了。”李渊深深吸了口气。

正当太上皇抱怨着,他脑海类似于显示屏的东西突然一下子黑屏了,在上面出现电视的雪花,过了一会才恢复了正常。

“???”李渊。

这到底咋回事?系统卡住了?

他再重新点入商城才发现,在里面那一堆技术书中多出了一本《恋爱情侣服装》。

总共需要四十五点发明值,太上皇考虑了一会便购买了这本《恋爱情侣服装》的书。

只是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里面的内容闪瞎了他的钛金和狗眼。

设计恋爱情侣套装奖励三十点发明值。

设计恋爱情侣手套奖励十点发明值

。。。

“这是在逗某吗?”太上皇扶额,顿感无奈,这么现代化的衣裳他怎么做出来,又怎么卖?

第四十六章:误会

“皇爷爷,你没事吧,不要吓丽质,母后说过,年纪大的人往往会得癔症,而我们李家向来就有风疾,若是皇爷爷你真的走了,丽质每次清明都会记着给你......”李丽质看到太上皇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顿时伤心的不行。

太上皇也到了日暮西山的年纪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也可能是一眨眼,眼睛一闭一睁的功夫。

“碎女子。”李渊没好气的拍了一下李丽质的脑袋,哼道:“你皇爷爷肯定比你活得长。”

他本以为说出这句话,李丽质就不会再哭了。

但是楞没想到,李丽质反倒哭的更大声了,呜咽道:“母后说人到了弥留之际就会如此,皇爷爷你不要安慰丽质,不要安慰丽质,丽质不要离开你......”

李渊:“......”

咋和这碎女子说不清了呢?

“丽质,你暂且放心,皇爷爷最起码这几天是死不了的。”李渊郑重看着李丽质,说道:“呸,说错了,你皇爷爷身体好得很,再活两三年还不是事情,肯定能熬到丽质出嫁的那一天......”

“嗯,皇爷爷,丽质清楚了。”李丽质轻咬嘴唇,眼眶蓄满了泪水,“丽质会好好的陪伴着皇爷爷......”

从灞桥到皇宫的路程并不短暂,所以李丽质哭着哭着留靠在太上皇的肩膀上慢慢睡着了,睡的很安详,偶尔眼角的睫毛微微轻动。

太上皇没发现,从小看到大的孙女,忽然有种看她长大的样子。

他让马车走的稍微慢了些。

回到皇宫已经是日暮时分,宫人想叫醒长乐公主,带她回到紫宸宫面见长孙皇后,可是太上皇却固执的让马车驰进了紫宸宫,将李丽质抱进了宫里。

李渊似乎明白,这或许是他最后一次这么抱李丽质了。

儿大避母,女大避父。

古人谈婚论嫁大多很早,在历史上的李丽质也是十四岁嫁入了长孙家,而长孙皇后同样也是如此,十三岁入了李家。

“公公......”长孙无垢看到李渊抱着李丽质,将她放到了床榻上,欲言又止。

李渊摇摇头,做出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给李丽质压紧了绣被,然后示意两人到外面说话。

到暖阁外面,他开口解释道:“丽质这碎女子和某送恪儿的时候,玩的太疯了一些,在马车上累的睡着了。

一眨眼,丽质也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大了,某作为她的皇爷爷恐怕这是最后一次抱她,今后的路还是要由她来走。”

“公公说的这是什么话。”长孙无垢温婉一笑,柔声道:“丽质就在这里,她也跑不了,还不是公公你想抱就能抱的...再说,丽质虽然长大了,但城阳和雉奴也出生了......”

“是啊,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有人死去就有人活着,万古不变之真理。”李渊感慨道,接着向长孙无垢说了一声便告辞了。

他回宫还要和画屏探讨一下,如何做那些“情侣套装”,虽然感觉有些怪怪的,但总归是发明值,不拿白不拿。

而在一旁的长孙无垢听到太上皇这句话,也愣住了。她想了一下,太上皇说的话没啥毛病,可是这般话语在他......六十三岁的高龄说出口来,立马就有点不一样了。

举个例子,假如家里的老人突然不与菜市场斤斤计较,反而感慨人生的时候,做子女可能顿时就慌了。

“这.....应该是公公的无心之失吧,最近我还看他精神抖擞,一点也不像垂暮的老人。”长孙无垢心道,摇了摇头抛开了脑袋里的想法。

过了片刻,李丽质揉着眼睛,打了个哈欠慢悠悠的醒来,看到长孙无垢的身影,开口道:“母后,早啊。”

长孙无垢嘴角微微抽搐,看着李丽质,颦眉道:“丽质,现在还是白天,只不过天快黑了。”

“天黑了?我这是睡过了头吗?竟然到了第二天的黄昏。”李丽质不情不愿的从床榻起来,穿着绣鞋。

“......”长孙皇后。

“好了,好了,算是第二天,丽质你去送吴王时,都经历过什么?“长孙无垢照例询问道。

“没啥事。”李丽质脸色微红,不过天暗倒也看的并不真切,她想了一想,说道:“就是相互叙别,三哥当时哭了,说他恐怕几年都回不了长安了......最后,到了马车回来的时候,皇爷爷有点奇怪,就很是......萧索,说什么他肯定比丽质活得长,会看到丽质出嫁的那一天......”

“恪儿去了边塞,这几年确实难回来了。”长孙无垢点了点头,认同道。

吴王李恪对太子承乾的威胁确实不容小觑,不过幸好她的兄长长孙无忌趁此机会补了一刀,尽管有些残忍,但是为了承乾的太子之位,一切都是值得的。

但长孙无垢正这么想着的时候,突然被李丽质后半句话吓了一跳。

比丽质活得长,明显自欺欺人,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跟孩子说这句话。

能熬到丽质出嫁的那一天......

长孙无垢再结合之前太上皇那句感慨人生的话,惊呼道:“难道公公命不久矣,自知大限降临,因此......”

“不行,不行,此事我要与陛下说说,在公公的弥留之际,陪伴的时间长一些......”长孙无垢叹了口气,也不管李丽质了,急忙朝着两仪殿敢去。

......

大安宫。

李渊躺在藤椅上,打了一个喷嚏,喃喃道:“是谁在骂某,某向来与人为善,貌似没得罪过谁吧......”

画屏在旁边颦眉,没好气的说道:“道君,你确实没得罪谁,这么难看的服装怎么能制作出来?”

好吧,后世的那些情侣服装在画屏这个唐朝女子眼里,确实离经叛道,设计太过大胆,露的太多......

虽然隋唐的风俗要开放许多,才有许多荧屏上露胸的宫女,以及马震...可是这不代表他们能够接受后世的流行服饰,毕竟唐朝女服也是延续了汉服,只不过再上面修修剪剪,更符合唐朝的审美。

而后世的无疑就和唐朝的服饰接不上轨。

“其实也不一定非要这样......”李渊脑海思绪飞转,提出了一种意见,“我们可以在服饰上改变一些,符合情侣观念,然后民意调查,成为大唐时尚界的香奈儿。”

发明东西,就是为了竭尽所能的去赚钱,不然意义何在?

第四十七章:文学馆(一)

“香奈儿?此为何物?”画屏拿着太上皇的画稿,仔细观察其中的奥秘,疑惑道。

“额......香奈儿,顾名思义,就是很香的奈儿喽......就是你那个啦。”李渊指着画屏的胸部,呵呵笑道。

画屏:“......”

画屏白皙的脸蛋染上了一层红晕,没好气的瞅了太上皇一眼,将画稿扔给太上皇,说道:“这是臣妾新设计的新款衣裳,参照了一些道君你画的那些衣物。”

李渊点点头,接过画稿看了起来。画屏所画的衣裳比唐朝的襦裙等来说要暴露了一些。

比如说作为唐朝女装常服的披紗大袖明衣,袖口比较宽大,而在这里采用了窄袖做褶,穿的长裙也比较大胆,以前的都是宽大遮体,而这里就比较修身了,体现女性的曲线美。

“这可是将唐朝的开放程度提高了几十年啊。”李渊心里暗暗想道。

画屏参考设计的服装和唐中期玄宗年间的比较相近,其实虽然唐初比以往的朝代而言开放程度有了大胆的突进,但是比开元天宝年间的审美还是有差距的。

开元盛世那真的不是虚的,不管是哪个方面到达到了封建社会的巅峰。

“你看,其实还可以再大胆一些,将女性的肩膀露出来。”李渊画出了一幅露肩礼服。

唐朝与别的朝代唯一不同的,就是它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它对女性的束缚也是最少的。

而对此,最能表现这种开放性莫过于女性的服装。

“这样......太大胆了,而且这么穿肚兜放哪里?”画屏道。

“肚兜?其实还有一种东西可以取代它。”李渊面色有点尴尬,后世取代肚兜的就是胸罩。

而胸罩的好处也是多多,可以促进血液循环,而且防止下坠等等。

利国利民。

只是他一个男人说出来......

李渊干咳一声,也不愿多说此事,简易说了它的好处,以及向画屏提供了图纸。

便转了一个话题,说道:“这些服饰,依照某的意思就在长安开一个成衣铺,到时候也是咱们的一个财源,不仅能穿自己喜欢的衣裳,而且还有钱赚......”

画屏点了点,算是认同,之后她便和太上皇商量了成衣铺具体的事宜。

太上皇做生意也不是第一次了,只要不要明着挂太上皇的招牌就行,没有谁会揪着这点不放。

......

魏王府。

李泰在内侍的服侍下,喘着粗气坐在了胡凳上,看着眼前留着长须的中年官员,说道:“吴王走了,今日离的京,不知老师怎么看?”

中年官员便是礼部尚书王圭,朝廷的重臣之一,被李世民指派为魏王李泰的老师。

作为老师,自然而然站在了魏王一派。

王圭抚着长须,右手中指有节律的扣着案牍,缓缓说道:“殿下以为如何?诸皇子日渐年长,而太子只以诗词闻名,素无政绩,乾坤未稳,然而最重要的是圣上的态度。

吴王李恪在诸皇子中出类拔群,圣上甚至曾经说过此子英果类我也,但当他有威胁太子位置的时候,边疆就是他最好的去处。

圣上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太子的位置!”

“不,曹子建照样有才名,还不是曹丕做了皇帝。”李泰反驳道。

“可曹丕比曹植年长,而且曹丕的文名未必弱于曹子建,七斗才名也不过狂夫吹捧而已。”王圭饮了一杯茶,轻声道。

当年的曹氏兄弟与今日的李承乾。李泰何其相似,李泰和李承乾都有才名,但是李泰才名并没有李承乾那么厉害,而且和曹植不一样,李承乾不仅是长子,也是太子。

这么一看,李泰几乎毫无优势可言。

似乎察觉这茶味道有些不同,他皱着眉头仔细看去,却发现茶水清澈见底,发出清香,问道:“这是什么茶?怎么和以往大相径庭。”

“是太上皇命作坊制的新茶,因为数量稀少,只在宫廷流传饮用,老师若是喜欢,孤这里还有一些,就送给老师了。”李泰随口应道。

看着李泰愁眉苦脸的样子,王圭也不忍心拒绝他,提出一个建议道:“自古以来取得名声最便捷的不是作诗作词,而是......”

“老师,是什么?”李泰急忙问道。

“魏王,你要想好,若是走这一步,纵然圣上欢喜,可太子必定心里对你不满。”王圭放下茶杯,叹道。

现在的太子承乾虽然年幼,根基未稳,在朝堂上的实力薄弱,但只有他的年纪增长,那么他的太子之位也会越来越稳,最后到了皇帝也不能轻言而废的地步。

如没大错,按照王圭的估计,太子是不会被废的。

可以说,魏王李泰觊觎乾坤的想法几乎是痴人说梦。

不过......

有些事情却不能用结果来衡量,因为只要有千分之一的几率,谁又能保证它不会发生呢?

而世家大族恰恰又喜欢两头押注,鸡蛋绝不会放在一个篮子里。

“老师,你说,孤已经做好了准备。”李泰咬牙道,皇位的诱惑可不是亲情能抵消的。

纵使他大哥对他不错,但是哪有皇位来的亲切。

而只要搞掉太子,他作为嫡二子就是最合法的继承人。

王圭微微一叹,狭长的眼眸露出一缕精光,开口道:“自古以来,一诗一词固然可流传天下,添以才名,然而还有一件事情比诗词小道更能得士子尊崇。

那就是......著书立传!

书与传非经义大家不可为之,可是不能做经义还有其他,殿下,请问《战国策》是何人所著?”

“汉宗室刘向。”李泰答道。

“错!”王圭微微一笑,他拢了拢衣袖,缓缓说道:“刘向只是汇编了战国诸子的论述,战国纵横,真伪纷争,诸子之言纷然淆乱。至秦患之,乃藩灭文章,以愚黔首。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

迄汉武之世,书缺简脱,礼坏乐崩,故此才有刘向广纳贤才,聚于王府,修纂先籍,故其名《战国策》。

后人只知《战国策》为刘向所著,却不晓其他。殿下何不向圣上请奏立文学馆,广纳贤才,邀天下盛名而聚之,岂是区区诗词堪比之!”

“文学馆。”李泰默然。

第四十八章:文学馆(跪求首订!!!)

文学馆表面是聚拢贤才,编纂书籍,可是实际上就是收纳党羽,以图皇位!

他魏王李泰和刘向不同,因为他是皇帝陛下的儿子,长孙皇后的二子,是除了李承乾外最有机会继承大统的人。

尽管这个机会很渺茫,但依旧还有很多人愿意赌一把。

太子并不意味着是皇帝。

这里面的人也包括他——李泰!

“此事孤过几日便会上奏父皇,请求父皇应允,只不过......纵有国库拨款,再加上孤历来得的赏赐,但是想要将文学馆办的有声有色,足以成为孤的爪牙,还是......远远不够。”李泰沉声道。

说罢,他眼里带着希冀看着王圭。

王圭颔首点头道:“太原王氏愿助殿下一臂之力,可提供钱五千贯,米粮等但有所需,殿下尽管开口......”

自从南北朝结束之后,太原王氏的荣光渐渐消散,现今和其他五姓相比,已经落寞的多了,而他王圭,礼部尚书,就是现在太原王氏最高的官职。

他们急需一个代言人,而王圭将其中一部分宝压在了魏王李泰身上。

“孤多谢老师了。”李泰脸上露出一抹喜意,想要拱手,但因为太过痴肥,显得颇有些滑稽。

这次在魏王府的会谈不久,在五月初一的这一天,魏王李泰便急匆匆的上奏想要组建文学馆,编纂《括地志》。

《括地志》总览唐朝贞观十道,三百五十八州,以州为单位,分述辖境各县的沿革、地望、得名、山川、城池、古迹、神话传说、重大历史事件等。征引广博,保存了许多六朝地理书中的珍贵资料。

太上皇不知道的是,这一系列蝴蝶效应,还有他推波助澜的功劳,这本珍贵典籍就这样提前出现,尽管《括地志》是以权术斗争为开始的,但不能否认其伟大之处。

而李世民这个伪文青向来就好文学,乍一看魏王李泰这个小胖子这么有志气,大手一挥,在长安城划地、拨款,立马组建文学馆。

并且他给魏王李泰开了无数后门,可以在国子监、医学院招揽贤士,并且开放朝廷户部珍藏的舆图、花名册等等。

一颗石子在水面上击出的小小波澜,虽不会引人注意,可在池底的鱼却看的一清二楚。

贞观四年,随着吴王外放、魏王组建文学馆这两件事情的爆发,越来越多的人讲注意力放在了皇子的身上。

夺嫡正式拉开了序幕。

......

五月十三日,西市。

一家成衣铺悄然在繁华的西市开店,虽然成衣铺很是低调,可是放在寸土寸金的西市街道,这家成衣铺想不惹人注意都不行。

尤其是成衣铺里面新奇的女装和落寞在角落的情侣套装......

这一切给长安百姓带来的感官,就是很新颖。

“此物真的有太上皇说的那么好?”兰香姑娘估摸着自己的身材,看着一个淡蓝色的胸罩,比划道。

“画屏姐姐,不知道你有没有穿这东西?”

画屏微微点头,算是应允,兰香被太上皇带回宫之后,因为刻意亲近她,她也难以露出什么恶感,两人的关系也不冷不淡,保持一个微妙的距离。

她也听说了兰香与太上皇的风流韵事。

不过她对此并未放在心上,作为男人,三妻四妾本就是寻常,何况皇帝呢?

兰香脸上露出喜意,嘻嘻一笑道:“也不知道姐姐你是怎么穿的,我就感觉这挺别扭,一直没肯穿。”

“这东西习惯了就行。”画屏轻颦眉头,仔细扫了一眼兰香,说道:“这店铺道君交给你打理,我做姐姐的自然是不会多问的,只不过你毕竟出身青楼,是非不断,今后在此地打理,少惹点麻烦......”

说完之后,匆匆交代了几句,便带着宫人离去。

兰香脸色阴晴不定,待在深宫她痛不欲生,虽然有吃有穿,但就如同打入冷宫,简直生不如死,太上皇就没多看她几眼,要不是在宫中得知有这么一件事。

她恐怕不知多久才能出宫。

“只是可惜,本来想钓一条大鱼,却没想到吴王外放出了长安。”兰香幽幽一叹。

......

作为一个时代优秀的结晶,胸罩这一优良产品迅速风靡了整个长安城。

与此同时,两仪殿。

王振捧着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了跪坐在案牍后的李世民。

“就是此物?”李世民眉宇微扬,打开盒子,看着里面粉色胸罩和一系列前卫的女装之后,微微一笑道:“父皇还真挺有空的,喜欢这东西。”

“听西市成衣铺的伙计说,此物可以帮助女性减轻压力,比肚兜好上千百倍。”王振面无表情。

“你也信这种鬼话?”李世民摩挲半会,沉吟了片刻,将其重新放回了盒子中。

都是花丛老手,装什么嫩犊子。

小小的服饰改变,又无关国家大事,他并没有放在心头。

“将此物给皇宫的后妃都定制一套,算是照顾父皇的生意了。”李世民道。

反正他父皇也已经垂垂老矣,今后赚的钱还能给谁,都是他李世民的,相当于左手拿,右手进。

王振领命,正准备离去,可是李世民又叫住了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开口问道:“太上皇现在在那里,朕要前去找找他。”

他起身揉了揉发麻的双腿,扶着明黄色的腰带,无奈道:“皇后那里说了,父皇好像时间不久了,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走了。”

他的眸子里冷峻无情,可在那深处,总有一份不忍。

“太上皇在.....”王振皱了皱眉,回想宫人的汇报,说道:“太上皇和长乐公主、江阳郡主还有几名皇子在禁苑一起赏花,太子和魏王爷前去了。”

“赏花?”李世民惊疑了一声,但随即心里释然,颇有些不太高兴,他辛辛苦苦的处理完政务,然后太上皇悠哉悠哉的玩乐。

怎么越想越是他吃亏......

心底是满满的操蛋感啊!

“起驾,朕倒要看看父皇是怎么赏花的?俗物之花怎么有美人香!朕先前还以为他和萧皇后有一腿,所以要走了萧皇后,可没想到就没理过她。

难道......莫非.......父皇的腰真的不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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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烤乳猪(跪求首订)

甭管太上皇的腰好不好,在禁苑的桃园中,却是飘来一阵阵香味。

“某跟你们说,这烤乳猪可是某练了好几天才有信心给你们做。”

烤乳猪的猪仔最佳选择是十斤到二十斤刚刚出生的小猪,这样的小猪也最嫩。

其实养猪场给太上皇真心挣不了几个钱,他建养猪场的最大目的就是随手都有可供食用的新鲜猪肉。

眼前的猪仔早已经切开猪肚,将下水淘的干干净净,而李渊所做的就是在猪皮表面涂上一层蜂蜜,以及一层油脂,以供乳猪在烘烤过程中不被烤焦。

“伯伯,这只猪仔好生可怜啊,就是不知道做出来好不好吃,不然就白白牺牲了。”武栩咽了咽口水,说道。

在这里面,她虽然和太上皇没有血缘关系,但一直跟着太上皇,平时太上皇亲自下厨做的美食她都会尝一尝,有的很是好吃,可也有一些失败品。

“你们也别愣着,这只烤乳猪是压轴菜......李泰你个小胖子给某点火去。”李渊吩咐道。

他之所以将烤乳猪地点选在了禁苑,就是因为禁苑里种有大量的果树,烤乳猪当然是用带着清香的果木烤比较有味道。

李泰脸色一黑,平时他最忌讳别人说他胖,不过眼前是他的皇爷爷,叫他一声能怎么?

从茶亭的石凳上一溜烟的跑到了桃园,左右捡拾了一些桃树的树枝和干叶子。

指挥着宫人在地面上刨了一个大坑,然后用着火折子点燃了果木,阵阵果香飘扬。

太上皇最后用比较粗的桃木横穿乳猪,将它放在了火堆上烘烤,然后将他们几人叫到了火堆旁,有的拿的是去好毛的鸡,也有的是鹅......

火堆的火势并不大,仅是用来烘烤。

趁这个机会,李渊将李承乾和李泰两人叫到了一起,走到略微偏远的地方谈起了话。

“青雀,听说你最近上奏建立文学馆,你父皇应允了?”李渊明知故问。

李泰脸上露出微微不可查的喜意,说道:“文学馆得到了父皇的准予,青雀现在正在筹建中,只是招纳贤士、编撰典籍,这其中的典籍在皇宫和户部都有,但是......贤士还是差了一些......

如果能得到皇爷爷助力,可以容许青雀在医学院招揽学生,那么有国子监和医学院之助,文学馆成立指日可待。”

“这件事某不会阻拦,你能招到多少人是青雀你的本事,只不过......对此,承乾你怎么看?”李渊将目光投向太子李承乾。

只不过太子李承乾的政治敏感度远远没有那么高,摸了摸头,有点小懵道:“皇爷爷你拉承乾就为了这件事?承乾记得自己曾经说过,青雀他喜好文事,那么当国子监的祭酒也是绰绰有余,现在组建文学馆,更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他脸上露出兄长的微笑,拍了拍李泰的肩膀。

“......”李渊。

感情自己忙这么久,就是帮了一个政治白痴?

是说你单纯还是蠢呢?

索性直接不管李承乾那个白痴,太上皇直接看向李泰,开口道:“青雀,你大哥对你不错,若是你真的想走这一步,你会发现到头来只不过是一场空,镜花雪月,可以看得到,却永远也摸不见......”

历史上的魏王李泰也是如此,努力了一辈子,眼看着快要接近储君之位了,但是李世民却迟迟不肯下诏立为太子。到了最后,魏王李泰和太子承乾也没有想到,一直不受他们的孩子李治,成了最大的赢家。

有时候,不争就是争。

太上皇想劝魏王李泰放手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若是没有李治,考虑李泰是嫡二子,李世民还真的会立他。但是有了第三个嫡子,不管怎么斗李承乾,成功与否,他都是一个失败者。

可以说,从一开头,魏王李泰已经输了。

李泰脸色一垮,勉强露出微笑,说道:“皇爷爷这算什么话,青雀只不过喜好文学,所以才提出组建文学馆。”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李渊一笑,指着远处的烟雾,“快点过去吧,一会烤乳猪就烤焦了。”

祖孙三人又重新走了过去,不过与之前和洽的气氛相比,魏王李泰的脸变得有些阴沉了起来,而太子李承乾还是全场懵逼的状态......

谁能告诉孤,到底发生了啥?

烤乳猪是周朝的八珍之一,自周时就有烤乳猪流传,宫廷宴席并不鲜见。

可是今天太上皇亲自做的烤乳猪,充分发挥了广式的特色,外焦里嫩,金黄色的外表格外的引人注目,蜂蜜的醇香结合果木的清香汇合成线,从鼻孔转进去,挠着心房,众人不一会便嘴里蓄满了口水。

李泰这时也顾不了其他,先吃再说,眼巴巴的看着太上皇分给他一只猪前腿,迅速啃了起来。

其他众人也是如此这般,由太上皇亲自操刀,给众人分食烤乳猪。

太上皇也不会故意偏袒某一个人,他也没这个必要,总之切到哪里就递给谁......

“真是香啊......”李渊给自己留了一个肥嫩的猪后腿,这个部位才是最肥最香的。

恰好此时,李世民带着宫人刚刚到达桃园,看着一片的狼藉,脸色一黑,嘴巴哆嗦半天说不上话来。

实在......实在......气死他了。

想他每天早朝受着被魏征喷的危险,回到宫又要处理一天的政事,好不容易处理完就到了晚上交公粮,虽然过程挺享受,但是整天过的这么累。

纵是铁打的身体,心底也是诸多压抑。

“额......父皇你来了?承乾这里才吃了一点点,父皇你也吃一点。”李承乾将手中的猪肘递给了李世民。

“嗯,承乾有孝心了。”李世民微笑点头。

“父皇,父皇......青雀的也给你。”李泰将一个啃的差不多的猪骨头递给了李世民,上面零星飘着一两块肉,很是凄惨。

李世民没有接过猪肉,看到两个皇子的“孝顺”,顿时大感心情舒畅。

可还没等他舒畅多久,旁边的李渊瞅了一眼李世民,淡淡说道:“原来是世民啊,某还备了一份乳猪,待会自己烤了吃。”

说完之后,太上皇也不顾李世民微微抽搐的嘴角,继续大快朵颐,享受美食的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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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走水(跪求首订)

李世民有些气恼,但也不发作,从李承乾的食盘中掐取了一些肉沫,含在嘴里咀嚼了一会,说道:“这烤乳猪的味道还真的不错。”

说到此,他话题一转,看着太上皇矫健的吃法,脸皮一抽,问道:“父皇,儿臣听皇后说你的身体最近不大行,可是......看着也不像啊。”

“咳咳......额,是吗?”李渊差点被噎住,他身体一向蛮好的,怎么会误以为呢?

但是在李世民面前绝对要装一个垂暮老人。

“世民,哎......”李渊抬头仰望蓝天,眼角含着一颗若隐若现的泪花,佝偻着背部,叹道:“某的时日.....确实不多了,每次睡醒都像是与噩梦的挣扎,有时候某会想,这个世界离开了某,会是什么样子?

趁着某现在还能吃动,也只能多吃一点,愿离去的时候,能安心做一个饱死鬼,也不愿做一个饿死鬼。”

说罢,太上皇含着泪水,抓着猪肘啃着......

看到太上皇如此模样,李世民的那颗凌厉的心也再次柔化了,太上皇越吃,他心底也越是伤心。

父皇老了,即使牙口不好,也执意要吃烤乳猪,就为了能死后做一个饱死鬼。

“父皇你还够不够,儿臣为你亲自烤。”李世民沉沉吸了一口气,说道。

“皇爷爷.....”几个孙子孙女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忍着眼泪没有哭泣。

这些皇子皇孙自然是不肯信的,但看着太上皇拼命的解释,也不好老保持看遗像的眼神,只能偷偷留着眼泪,吃着烧烤......

“啃......还是不啃?”李渊拿着大猪蹄子,咽着口水,实在无法看眼前一大帮子人看待遗像的感觉。

他连忙摆摆手,说道:“某没事,没事......不用担心我,你们吃你们自己的吧。”

“皇爷爷,父皇......”他们更伤心了。

“靠!又解释不清了。”李渊心里想骂娘,他装个垂暮老人容易吗?

太上皇没法子只能和皇子皇孙解释半天,说他一时半会还走不了,还想活个地久天长。

接下来李世民果然亲自动手为太上皇烤乳猪,只不过和太上皇烤的手法不同,李世民的就比较粗暴了,直接刷了一层油,就架在火堆上烤。

“这火太小了,不够大啊。”李世民皱眉道。

他这种暴力烤乳猪法子,必须依靠旺盛的火力。可是眼下的果木堆火力太小,更像是烘烤,而不是烧烤。

“加柴!扇风!”李世民吩咐道。

得到命令的宦官立刻卖力的用扇子大力的扇了起来,不一会,火堆就燃烧起旺盛的火力。

片刻钟头过后,李世民从火堆中拿出烤乳猪,从腰间拿出短刀,细心的割着猪肉。

“父皇,这是儿臣烤的猪肉,你且尝尝。”

看着眼前又柴又硬的乳猪,李渊心里大感好食材被猪糟蹋了,但也不好拒绝,接过肉块就尝了起来,只不过没过多久,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瞅见远处的火花。

火花?应该是刚才的火堆吧......

好像......不是。

“世民......似乎......走水了。”李渊咽下干硬的肉块,吃惊道。

“走水了?哪个不知好歹的在大白天纵火。”李世民脸色微怒。

“父皇好像是你刚才扇风的时候,有火星落到了桃园中。”李愔解释道。

“胡说!怎么可能,某怎么是那种人。”李世民竭力否认,然后一瞪身边的内侍,低喝道:“还不赶紧叫人来救火,这可是好不容易栽种的桃园啊,禁苑就这点家当可不能毁于一旦......”

禁苑里树木品种繁多,桃园仅是其中之一,而树木相连,若引起大火,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内侍连忙领命,一部分人去取水,另一部分人负责叫人,分工有序。

不过越救火势越大,他们浇的水根本比不上火势蔓延的速度。

太上皇以及皇孙也早就逃离了原地,异常的狼狈,他脸皮一抽,喊道:“这火是救不了了,快划隔离带,防止火势蔓延到宫室。”

古人的建筑大多是土木结构,而宫室基本都是用木材建造的。若是不早点采取防范措施,那么烧了整个长安城都不是不可能。

李世民脸色沉重的点了点头。至于隔离带,这东西并不难以理解,若论这天底下最会防火的,还是属于皇宫,只不过皇宫是木质结构,实在难以防范。

才有了这场火灾。

只是让李世民懊恼的是简单的烤猪就将把禁苑毁了,禁苑里面可是从隋朝到现在里面收罗了不知多少名贵品种,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钱帛.......才能再次修建一个一模一样的禁苑。

可当李世民才刚下划分防火隔离带的命令,就听宫人急忙过来禀告道:“陛下,陛下,皇后娘娘被困在了牡丹园,王公公已经派遣内侍赶进去救援了。”

“什么?观音婢也被困住了。”李世民顿时懊悔不已,连忙问道:“皇后在哪里,朕前去救她,雉奴和城阳在她身边吗?”

可是当他走了一段路之后,又有宫人禀告道:“皇后娘娘和两名皇子已经被救了出来,在紫宸宫,只不过陷入了昏迷。”

“没事就好。”李世民松了口气,连忙对宫人喊道:“赶紧请太医前去医治,不行,朕也要前去看看。”

听到长孙皇后这个儿媳妇受伤,太上皇自然也跟着李世民前去紫宸宫,只不过让他疑惑的是,这场火,是巧合,还是其他?

他可不太相信火星导致了一场大火......

随着日落黄昏,长安的天突然被火光照的通亮,在长安的无数百姓也看到了皇宫里的泼天火灾。

“皇宫起火了?怎么回事?”

“难道是天降灾罚?”

“当今圣上穷兵黔武,贞观元年有旱灾,贞观二年有涝灾......今日皇宫有遭逢走水,必定是皇帝不休德行。”

一时间,长安内外风激云荡,众说纷纭。

而在皇宫,随着隔离带的建成,火势也渐渐萎缩,只是禁苑的树木实在太多,这场火势持久不散。

令人值得可喜的是,长孙皇后的伤势并不严重,只是在火场被呛到昏迷了,在吃了几服药之后,身体渐渐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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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今天是1月18日,三个月的时间,终于上架了,上架也意味着要收费了。

照例感谢锐利主编,和徐徐责编,说实话,我和徐徐几乎没有交流,但徐徐给的推荐一个也没有拉下,非常感谢。

另外,有的书友说这本书要太监,可能性几乎为零,虽然这本书不如那些火书,但是也有一万两千的收藏,比其他的书的成绩要好上不少。

按照惯例,起点的首订比是二十比一到十比一之间,柿子是一万二收藏,按理说应该有六百首订,如果有六百首订的话,加更三章,每多一百首订,就加更两章,上不封地,这个月结算完。

其实熟悉柿子的人都知道,这一周很是不巧,是考试周,周二英语,周三复变,周四大物,而我原来的打算是二三四五这样爆更上架的,但是最后的五更没有实现,只有两更,柿子记着会在之后补上的。

通常作者上架,说订阅也不过一根烟钱,柿子不抽烟,倒是不知道一根烟多少钱,只不过码字不易,还请大家能体谅作者苦心。

柿子自从码字后,真的很少往家里要钱了,不过我希望这一次,经济真的独立,跪求首订!!!

《贞观太上皇》上架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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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怀疑(求首订啊!!!)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五十一章:怀疑夜黑如墨,明月高悬。

席卷皇宫的大火终于渐渐停歇,但是身处皇宫依旧能闻到那股焦炭味,异常的刺鼻,以往整齐干净的皇宫,像是被横戳竖戳弄了几道刀疤,行道和屋檐上的砖瓦也落上了一层灰烬。

紫宸宫,今夜整个皇宫无人入眠。

“启禀陛下,此次火灾延绵数里,禁苑里面的花卉树木皆烧毁殆尽,而在南面的延禧宫还有福禄宫等皆有烧损,在禁苑杏园发现了一名烧死的宦官和一名宫女,虽容貌已毁,但根据花名册查找,却是知道了两名死者。

宦官周喜,五十八岁,苏州人,膝下无子,孤苦伶仃,别无亲人,生前在燕惠妃那里当值班太监,无品级。

宫女郑金兰,三十二岁,宜州人,家里有双亲和一弟一妹,生前在吴嫔那里做侍女,也无品级。

根据仵作尸检,死前两人似是厮打,周喜咽喉插着一根银簪,而银簪就是郑金兰的头饰。

至于郑金兰五指弯曲,在指缝有泥土的痕迹,右腿骨有裂纹,疑似生前遭遇重击”王振道。

“这两人与这场火灾可有干系?”李世民脸色阴沉,难看的可怕。

“根据火灾形式,可以看出是多处共同着火,此案是有人纵火,至于是何人纵火刑部正在搜集证据,相信再过数日必有结果。”王振道。

“果然是有人纵火,某就说在桃园吃个烤肉怎么可能引起火灾,而且到了这么大的场面。”李渊顿时心里释然,原来是有人纵火啊。

可是又有谁会纵火?

当时禁苑桃园的位置并不偏远,而且他们几人看见火势撤退很是容易,明显不是针对他们这两个皇帝的。

此次受伤的人只有长孙皇后,当时城阳和李治这两个孩子还在长孙无垢的身边。

“纵火定然有缘由,而此次唯有皇后受伤,很有可能,是有人设计致皇后于死地。”李渊将分析的结果说了出来。

“为何是针对观音婢?”李世民疑惑道。

他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理由,但是实在太过荒诞。长孙皇后在后宫的威望甚高,很难想象会有人谋害长孙皇后。

而谋害皇后的原因又是什么?

皇后之位?

“父皇,那死的宦官宫女一个是吴嫔手下的,另一个是燕惠妃手下的,而燕惠妃膝下并无皇子,只有一个公主,至于吴嫔,此人是谁?”

李世民转头问向王振,上的女人实在太多了,他也难分清哪些不得宠的妃子。

王振翻了一下案宗,读道:“贞观三年九月十三日夜,帝临幸吴姓宫女,三刻而散兴封为下嫔。”

“就只有这一次?”李世民扶额。

“你还想几次?”太上皇暗中翻了一个白眼,说道:“谋害皇后此事非同小可,必有所求。燕惠妃和吴嫔虽看似不可能,但是或许是皇后与两人中的一个怀有旧怨,又恰好听闻皇后游于杏园,因此纵火谋害”

“来人,将燕惠妃和吴嫔收押天牢,听候发落。”李世民喝道。

不管这两人到底有没有意图谋害皇后,但既然牵扯到了这件案子,那么除非证明她们是清白的,否则定斩不误!

他虽然是个拔吊无情的人,但也要分谁。

站在大殿两侧的金吾卫立马打开殿门冲了出去,片刻钟头后,宫外传来哭喊打闹的声音,以及断断续续的求饶声

听到燕惠妃的求饶声,李世民心里有些不忍,但最后叹了口气,揉着脑门,说道:“长孙无忌是刑部尚书,此次又涉及皇后,就由他全权负责,定要查出凶手是谁?朕要灭他三族!”

按照常理来说,长孙皇后是长孙无忌的妹妹,属于亲属,而一般官员处理案件涉及亲属,会特意避开。

但李世民却不想长孙无忌避开,长孙无忌的手段,他这个皇帝知道的一清二楚,他处理定会尽心尽责。

因为牵扯到了皇家,那是宁肯错杀也不愿放过一人!

清白与冤屈在权势面前不值得一提。

“既然世民你心里已经有了决断,某也就不留在这里了,就先回医学院了。”李渊对着李世民告别道。

皇宫遭遇火灾,哪里有在弄竹阁住的舒服。

另外李渊心里还有一个猜测,需要前去验证。

李世民颔首点头,如今皇宫破落不堪,到处都是灰尘,他也不好强留太上皇。

几炷香的时间,太上皇便乘着马车出了朱雀门,先是沿着朱雀大街走了半天,然后在务本坊旁向右一拐,到了另外的一个小巷,半天之后到了小巷的末尾。

小巷的尽头是一处略显幽静的府邸。

“这就是萧皇后在兴庆坊的居住的房间?”李渊仔细打量道。

眼前的府邸又小又破,府门也是异常破旧,涂染的褐漆干裂脱皮,露出了里面的木材,放在门前的石阶也是长满了青苔

“萧皇后怎么也说曾经是一国之母某记得让你们找好一点的院子给她。”李渊问道。

苏猛站在旁边,拱了拱手,回答道:“回道君,我们找的府邸在四大坊的上佳位子,可是萧皇后执意要搬进这里,说这是她当年在长安居住的地方。”

李渊皱眉,点了点头,算是认可。

只不过让他没想明白的是,为什么萧皇后不前去投靠他的哥哥萧瑀?

怎么说萧瑀也是一国重臣,大唐宰相。

他摇了摇头,开始扣门。

咚!咚!咚!

“难道没有人?”李渊敲了一会,眉宇微皱,看向苏猛,低声说道:“撞门,某要亲自看看萧皇后怎么回事?”

苏猛点头,叫了几个禁卫,只听佟的一下,府门应声而倒。

不到片刻,府邸里屋亮起了烛光。

太上皇叫了几个禁卫悄悄的围了上去,而他也用力推了推门,没曾想门并没有锁,一推便进去了。

“太上皇,不知你来我府中有何贵干?莫非前些日子是故意拒绝本宫,今日过来想一亲芳泽,夜下偷欢?”

烛光忽明忽暗,照亮了萧皇后的脸眸,她未施颜色,脸色似笑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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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难道是嫁祸?(求首订!!!)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五十二章:难道是嫁祸?“不错,月下孤单难耐,所以某才来寻找萧皇后一解相思之苦。”李渊也“不甘示弱”,眼睛看向屋内,屋内家具颇为简陋,倒也没有能藏人的地方,他挥了挥手,让苏猛带着禁卫在门口等他。

等苏猛关门走远之后,李渊才紧紧盯着萧皇后,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开口道:“今天皇宫的禁苑着火了,火势很大,整个长安都看见了,不知萧皇后你怎么看?”

“火势大不大又与我有什么关系?”萧美娘微微一笑,玉臂勾住太上皇的脖颈,吐气如兰,轻声道:“难道是太上皇您老人家的宫室也被烧毁了,没地方住所以找妾身,果然你心底是爱着妾身的。”

她葱白的指尖轻轻划过太上皇的胸膛。

李渊面色一紧,连忙闪到一旁,心里暗道:“果然老娘们就是比较难对付,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在诱惑某。

她到底是想要呢?还是不想要呢?”

要是换上以前的李渊,或许还真的不在意萧皇后的年纪,但是现在的太上皇,心里还是真的难跨过心里的那道坎。

这种感觉,就类似西门无恨对你抛着媚眼

尽管可观一看,但是心里还是难免恶心。

不过幸好萧美娘长的还是不错的,要不然太上皇早就上去扇巴掌了。

“今日火灾死了两个人,一个太监,一个宫女,而太监则是苏州的,某记得萧皇后似乎也是江南的,不知道苏州到底是一个什么景色?”李渊试探道。

只不过萧美娘似乎毫无所动,抿着嘴唇,回想道:“苏州?我流落边塞二十多年,江南到底如何烟景,倒是忘了一干二净,只记得有小桥流水,也有那陌上人家等等。

这都是些许往事,不值一提,莫非太上皇是怀疑我是幕后主使?”

她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看着太上皇,吃惊道:“我哪里有那么大的本事,能指挥动宫里的人?再说纵火又对本宫有什么好处?是能吃还是能穿?”

“真的吗?”李渊微皱眉宇,脚步轻移到床铺旁,一屁股坐下,然后暗中用手摸了摸被窝里面的温度。

“温的?”李渊顿时讶然。

难道他猜测错了,可是那个叫周喜的太监,年龄和家乡都比较和萧皇后贴合,莫非是有人故意误导?

不过他还准备再试探一次。

“萧皇后,此次火灾除了那两个宫人被烧死,同时也烧伤了皇后,皇后现在还在昏迷没有醒来。

而想要皇后走的人除了你某实在想不到能有谁。”

太上皇冷冷哼了一口气,面色转冷,看向萧美娘,说道:“皇后一走,那么后宫之主必然空缺,而恪儿恰恰就失在不是嫡子这一条件上,某很难不怀疑你的动机。”

“难道皇帝陛下还能要了我这个糟老婆子吗?”萧美娘轻蔑的一笑,坐在梳妆台上有序不乱的梳着青丝,缓缓说道:“既然吴王殿下不认我这个荡妇,我又何必倒贴上去?再说继承皇位那是你们家的事情,又不关我的事情。”

“果真?”李渊脸色顿时一松,开口道:”萧皇后你早说就行了,某又不是不信,只要恪儿能继承皇位,咱们的目标都能实现,某报复李世民,你看到带着隋朝血脉的子孙登基为帝,也算是能放下心”

接下来太上皇便于萧皇后有一头没一头聊着寻常的琐事,似乎对之前的不欢快完成抛之脑后。

“告辞”李渊微微欠身,含着笑意。

直到他看到萧皇后重新合上了里屋的屋门后,脸色顿时垮了下来,带着禁卫走到宅邸门前的小巷,对着苏猛吩咐道:“派几个人监视萧皇后,看她最近都见些什么人对了,还有萧瑀,他也需要监视”

太上皇心乱如麻,疑点实在太多太多。

咋一看萧皇后与此案的牵扯最大,可是仔细想想,却毫无“动机”。

当然这动机是相对于李世民等朝臣来说的,他们不会注意到萧皇后,那只是一个亡国的可怜人罢了。

但在太上皇看来,或许还真的有关。

可按照常识来说,第一个推测凶手的人往往不是,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嫁祸。

“如果当真是萧皇后,哪怕她是李恪的外婆,某也让她提前一步下黄泉。”李渊坐在马车中,心里暗忖道。

他虽然并不喜欢李世民这个儿子,但是长孙无垢这个儿媳妇很看上眼。



只是钦佩,没有半分扒灰的想法。

毕竟太上皇和李世民的关系全靠长孙皇后缓和,还有长孙皇后时时刻刻都关心着太上皇,很是孝顺,又能劝谏李世民,还贤淑

楷模之中的楷模。

次日中午,赵国公府。

主厅。

“见过父亲。”长孙冲脸色有些苍白,面色儒雅,穿着一袭白袍,对着长孙无忌拱手道。

长孙无忌饮了杯茶,看着长孙冲现在的模样很是赞赏,微笑道:“为父看到你现在的表现,心里很是高兴。长乐他有眼不识金镶玉,经历了这一次打击,你能重新站起来,当真是我长孙家的麒麟儿。”

勉励了几句后,长孙无忌接着说道:“昨夜皇宫走水,事情殊异,已经查明是有人故意纵火,你的姑姑——皇后,也在这场火灾中受了伤,幸好并无大碍,烧死的一男一女两名宫人是搏斗而死,这是案宗,你且看看”

“父亲,冲儿不过是一介庶民,如何能看衙门的案宗。”长孙冲微微摇头,拒绝道。

“若是其他人,是断看不了半分的,但是你不同,虽然不是天家夫婿,但也是皇亲国戚,圣上心里也暗中亏欠于你。

而此事是你立功的机会,到时候为父就上奏征辟你,另外为父从魏王那里打探到太上皇似乎大限将近,现在食之乏味,行有颠簸过个一年半载,为父就会请奏陛下将医学院的院长之位由你接替!”

提及退婚一事,长孙冲狠狠掐着手指,这是奇耻大辱,但听到太上皇大限将至,顿时脸上露出了笑容,冷哼道:“婚约一事,太上皇插手甚多。但他毕竟是太上皇,我们动不了他,可是我们慢慢熬,直到熬死他!”

长孙冲面目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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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丰州(一)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五十三章:丰州“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归楚。

这是院长哦,不,太上皇,他在我入学的时候教给我们的。”长孙冲阴笑道。

他要做就做那勾践,纵然太上皇在婚约上参合的并不多,但偏执的人总是会痛恨一切所有不利他们的人或事。

很不幸,长孙冲也认为他是偏执的人。

偏执的人才会成功,换个词,它叫忍耐,叫耐心,叫成功者必备的闪光点。

“金莲,不知道我梦中的那个金莲会是谁?”长孙冲心里暗忖道。

“咳咳。”长孙无忌很是赞赏的看了一眼长孙冲,捋着胡子,慢悠悠说道:“大郎,你是家里的长子,今后为父的爵位将由你继承,现在看到你这么成熟为父很是欣慰啊。”

“多谢父亲夸奖。”长孙冲点了点头,接过之前的案宗细心翻看了起来,过了两刻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此案线索关键在于死去的两名宫人,死者郑金兰三十二岁,在吴嫔那里当差,根据其他人录的口供,郑金兰与吴嫔关系并不密切,在宫中结交的朋友也少之又少,根据这些朋友供词,郑金兰为人节俭,那支银簪价值不菲,他们也从未见她佩戴过。

此是疑点之一,郑金兰的银簪从何而来?又为何与宦官周喜发生争执,又为何刺进周喜的咽喉,致其死亡。

疑点之二,两人发现是在宫室之中,而郑金兰的手指缝里却有泥土,是被殴打时抓地,还是

至于宦官周喜,五十八岁,个子矮小,按理说是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能将郑金兰的右腿骨打折,致其生出裂纹。

所以,父亲我以为,杀害郑金兰的另有其人,而恰好宦官周喜做了替死鬼。”

说到此,长孙冲顿了顿声,仔细整理了一下语言,开口道:“假如这个郑金兰是禁苑纵火案的参与者之一,对方许给金银作为诱饵,然后因为事情败露需要杀人灭口,但是恰好被此时路过的宦官周喜看到,于是凶手故意布下两人自相残杀的场景。”

“那么这个凶手是谁?”长孙无忌点了点头,皱眉道。

“凶手?需要从那支银簪入手查探,看这支银簪到底是谁的?”长孙冲道。

话分两头,各表一枝。

丰州,背靠并州,东临辽东,地处偏僻,城小民困,恰好位于蒙古草原与中原的交界线。

从远方望去,丰州就像是辽阔草原上一颗晦暗不明的土疙瘩。

“这儿就是丰州,可真够荒僻的。”吴王李恪嘴角抽搐了几分,骑着白马在又窄又浅的护城河停了下来,前面的丰州城根个土丘似的,仿佛在断壁残垣上随意刻画了几个大字——丰州城。

他不难想象,若是突厥攻打此城的时候,只需扔下几匹瘦弱老马就足以堵上护城河,只需用撞木在城门随意撞几下,那扇斑驳的城门就会先倒下。

古代的城墙大多是夯土墙,只有大城例如长安、洛阳、金陵、扬州这样的才有资格在城墙外面裹上一层青砖,类似夹心饼干。到了明代的时候,城墙才大量使用砖石结构。对比西安的唐城墙遗址和明城墙就可见一般。

“殿下,丰州在二三十年之前,也就是前朝的时候,这里还算繁华,成为突厥和中原交易之地,但是自从突厥年年南下打草谷,所以”卫子扬捏紧了掌心。

“这里的城墙必须要重建,而且贸易也需要恢复,不然孤寝食难安啊。”李恪道。

丰州城的地缘位置很复杂,处于诸胡交杂的地方,战争频发,若是没有战事还罢,但要是有战事,不难想象,处在此地多么危险

他正说着,旁边悠悠走过来一匹老马,坐着一寒酸士人,拿着书笔,在纸上写写画画,说道:“殿下,吾等刚测量了城墙的影子,再利用勾股定理,计算出了此城墙高约一丈四尺,宽约一丈。而有记载的攻城利器莫过于砲车,砲车抛石最高可有”

寒酸士子说着,又将书翻了一页,“在城南五里处有稀薄的铁矿,可开采铁矿并且就地设置砖厂,青砖难烧,但是在医学院书籍记载有一种红砖,虽性能略有不如,但胜在烧制条件少,按照计算大约有半月可建成,花费钱财约四万三千六百贯,以及粮三万石



寒酸士子将丰州城如何改造,如何重建,百姓服徭役需要几日,花费的钱财需要几何等等通通都计算了出来,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李恪听完叹服道:“孤现在始知皇爷爷之苦心,有汝等之才何须大事不成,公有萧何之才!”

他敬佩的拱手道。

整个大唐能挑出这样的能臣干吏也不过渺渺几人,但是在医学院却是成批出现。比如《周髀算经》记载了商高最早提出了勾股定理,但是学会学懂的能有几个人,能像这些医学院学生用三角形相似定理计算出城高的恐怕大唐也找不出几个?

马周听闻后,哈哈一笑,扶着胡须,驱着胯下骏马向前一步,那贫寒士子拱手叫了句先生。

“吴王殿下,医学院学生之苦可不是你能想象的,三天一小考,七天一大考,尤其院长最重视算术,他说算术是所有学科的基础,算术不精,那么当官为吏恐怕也是一个糊涂官,所以医学院学生普遍精于算术,尤其是这些理工科分类的”

听到理工科,李恪轻轻点了点头,太上皇和他说过医学院分科的事情,但也没想到这些医学院学生这么逆天。

“汉之高祖有三杰,孤亦有汝等之助,马长史善于谋划,可决胜千里之外,薛兄弟武韬阴符用以娴熟,带兵打将孤不如矣,医学院诸位学生粮马调度、管辖内务吾等又比之不如,得此三杰,则天下可去矣!”

医学院的学生是肯定不如萧何厉害的,可是一个不行,有两个,有三个,有几十人,这些干吏足以将丰州上上下下管的整整齐齐。

今天回西安老家,路途遥远,坐车时间太长了,,所以更新的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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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丰州(二)

生长在皇家的皇子天生就是政治家,刷了一波忠心值后,在众人感激涕零,难遇知音的眼光下,吴王李恪骑马走进了丰州城。

丰州城城小民困,与现在的国际化大都市长安肯定没法比,但是令李恪糟心的是丰州城内汉风并不浓郁,多的是突厥人、铁勒人、高句丽人,各种语言交杂齐飞,如同苍蝇乱舞。

“这里本来居住的大多是中原汉人,但武德三年突厥人屠城,导致丰州一度成了鬼城,后来其他异族也迁入了丰州”卫子扬在旁解释道。

在中国历史上有夏人、周人、秦人等等的各种的称呼,但由于汉朝统治时间久,再加上大一统王朝的凝聚力,往往用汉人代指汉朝区域的人,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汉族。

当然这种汉人所指的范围也变化较多,但大抵也是血统和文化一同算的。比如北魏、辽金等学习中原文化,一度成为正统,而北宋灭后,按史学界大多观点,南宋只是国,而金是正统,但仍有争论,毕竟南宋是汉人衣冠,是华夏正统

过了片刻钟头,一行人终于到达了丰州都督府。

不出所料,丰州都督府异常的破旧,三进的宅邸,位于丰州中心。

而在丰州都督府门前,则站立着众多的丰州官员。

“臣吴德化拜见吴王殿下。”丰州刺史吴德化微微欠身,开口道。

“臣等参见殿下!”丰州官员齐声道。

吴王李恪微微颔首,和吴德化谈乱了一会,就让他先行退下。

“既然吴王身体不适,那臣就不先打扰了,今晚吾等布下接风宴,还请殿下赏光。”

吴德化丢下这句话,就和丰州官员离开了。

待丰州官员走远后,马周下了骏马和李恪一同走进了都督府的大厅,边走边说道:“户部记载,武德三年科查丰州人口,大约是一万三千五百四十三户,我朝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两万户以上为中州,两万户以下为下州,而长安的赤县也有一万多户,丰州辖地虽大,但也就和关中一县相差不远。

所以这都督府破旧,臣早有猜测。”

马周摸了摸大厅红柱上的尘土,呵呵一笑。

李恪微微一笑,坐在正中,看着马周说道:“老师何须避重就轻,两天前就通知了孤即将到丰州,可是这些丰州官员却只停在了都督府门口,不说三里相迎,至少也要在城门等候,如此才符合官场惯例。”

小明月新沏了一杯茶给马周和李恪满上。

李恪饮了杯茶,再次开口道:“丰州有刺史一名,别驾一名,长史一名,唯独缺了司马,据说丰州这个司马的位置可是很久没有人做了,而吏部也并没有派人补缺。”

唐随隋制,州设刺史一名,上佐有长史、司马、别驾。

“按照规章制度来说,丰州为下州,上佐并不全置,可有缺漏。但是武德八年时,丰州可是中州,而中州缺漏上佐,一般吏部早早就安排了下去,毕竟上佐可是品高俸厚,多为宗室所领的闲职,那些宗室哪个不跟闻了腥味的猫似的,直接扑上去,但是直到现在孤查了吏部案宗,也没有发现有公文命令宗室领这份闲职。

有时候越是寻常,越不寻常”李恪郑重道。

“江州司马青衫湿”,白居易在诗词中写他身为江州司马,就是类似这种领的闲职,下州品级并不高,从五品,但是上州可是从四品,要知道唐朝的宰相也才二品官,三品就挤入了朝廷的核心班子。

别看白居易很惨被贬为江州司马,但是说是贬,但品级也没变化多少,就是从中枢赶到了江州“鸟不拉屎”的地方。

宗室一般都会遥领这些州上佐的官职,毕竟这是一份收入不是。

“确实。”马周面色严肃的点了点头,他示意让两列从王府带来的禁卫查探四周,防止隔墙有耳,这才说道:“州司马一职大多掌管一州军务,然而丰州种种疑云,官员又以刺史马首是瞻,按理说,丰州为殿下封国,与朝廷共治

丰州官员即使不巴结殿下,也不会与刺史走的太近,防止引火烧身。当官的向来政绩不是第一位,而是站队刺史与殿下相比有如荧光和皓月之差别,但是飞蛾却不劳心飞向明月,却被烛火焚烧,只有一个可能。

这烛火,有吸引他们的地方,让他们觉得纵然飞蛾扑火,也有利可图!”

“还请老师教孤,恪如何自处?如何在丰州迅速打开局面?”李恪起身一拜道。

吴王李恪时刻谨记着他父皇尝尝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比起眼前的马周来说,他稚嫩的如同三岁幼童,幼童想要抱金行于闹市而安然无恙,那是后面有大人威慑。

马周,就是他人生前行的第一颗明灯。

马周微微一笑,浅饮茶水,开口道:“一个字,等!”

“等?”李恪皱眉。

马周起身踱了几步,目光深远,正声道:“有句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我们现在就是外来的那只强龙,而强龙无需摆尾,只需用他高大的身体去威慑这些蛇鼠,那么蛇鼠就已经难以自持,四处奔散。

可若是强龙急于出手,那么蛇鼠就会拧成一股绳,让我们无处下爪。”

说到此,马周叹了口气,说道:“殿下,记着,这天下的官从来就没有齐心的院长曾经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尽是读书人。

书读多了,心思便也多了,曾经奉为圭臬的东西在他们心里慢慢的就会变成狗屎一样,一文不值!而市井屠狗辈,一辈子被耳提面命的就是那一句话,忠孝两个字!”

“那老师呢?”李恪疑问道。

“我?”马周一笑,转身目光看向远方,慢慢说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有的人求的是利,有的是求的是名。

而我马周,求的是名利!

不仅要活,更要光彩的活下去!”

耳边悠悠又回想起几年前稚嫩的话语,宰天下!

第五十五章:走水案(一)

在长安的太上皇并不知道丰州的吴王李恪将会遭到这么大的危机,而在长安皇宫走水的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四天,但提及此事,长安百姓还是津津乐道,当日的火有多么大,有多么壮观,照亮了整个长安城

四天的时间,刑部的调查也渐渐足上正轨,他们查探到那支郑金兰的银簪是东西刘记金银铺打造的,因为每一个金银首饰都会有金铺留下的标识。而这支银簪的款式,刘记金银铺又给出解释:是燕惠妃在贞观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打造的。

案情扑朔迷离,种种证据指向了四妃之一的燕惠妃。

“可是凶手到底又是谁?按照令郎的想法,郑金兰的右腿骨有裂纹,指甲缝里有泥土,而她又是在宫室死的。

那么死者郑金兰因为被人在禁苑花园杀人灭口,因此在垂死之际奋力挣扎,指甲扣地,由此可以解释指甲缝有泥土这一件事情,而右腿骨有裂纹可以推测杀人灭口的人必然是个长相魁梧之人,之后再制造无辜宦官周喜与郑金兰自相残杀。

看似一切可以说得通,但是赵国公幕后凶手那个长相魁梧的人是谁?还有银簪是燕惠妃的,怎么会流落到郑金兰手中?”

紫宸宫中,太上皇看着长孙无忌轻蔑一笑。

太上皇虽然自认为不是推案高手,但是在前世怎么也看过少年包青天和名侦探柯南等等悬疑作品,提出符合情理的多种推测轻而易举。

古代除了宋慈那种专业人士之外,基本都与这样的东西毫无接触,而科考也是考他们如何判案,而不是如何分析。

“既然太上皇另有思量,不如说出来让微臣长长见识!”长孙无忌有恃无恐,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无权的太上皇怎能比得上他一国宰辅。

另外,皇帝陛下对他的宠信和信任可比太上皇多得多

“或许是郑金兰偷了燕惠妃的银簪,意外被周喜发现,两人纠缠之后都死了,至于指缝泥土,他们从花园纠缠到了宫室不行吗?至于右腿骨的裂纹,很简单,或许是宫室被焚烧的时候碰巧梁柱掉了下来,压在了她的腿上”李渊道。

他心里冷哼一句:“想立功,门都没有!”

长孙无忌现在备受李世民宠信,再过几年立凌烟阁的时候,长孙无忌就会以凌烟阁第一功臣入驻。

凌烟阁的排名虽与功绩有关,但更多的还是与李世民的亲近关系。

长孙无忌早与他李渊势同水火,若是在让他顺利的立功,太上皇真的就不用活了。

“这是胡搅蛮缠,刑部调查了三天才推断了出来,太上皇,还请您稳重些!”长孙无忌冷言道。

“无妨,辅机,父皇说的也没错,不排除这种可能。”李世民打了个哈哈,圆场道。

“是啊,兄长,妹妹也认为有这种可能。”长孙无垢从门口走进来,面色有些苍白,虽然喝了太医开的几副汤药,但是她本身就患有气疾,有大量吸入了浓烟,所以还是很虚弱。

李世民有些怜惜的看着长孙无垢,扶着她坐下了,然后面色严肃道:“刑部调查不力,理应该罚,但念在此案太过困难,就先不进行处罚,不过朕限你们五日之内被然要出结果,不然”

他脸色一狠,盯着在场的刑部官员,低喝道:“全部停俸降职,所有牵连此案的人员,夷三族!这笔账要算到你们这些办事不利的家伙身上。”

贞观年间,轻徭薄赋,每到秋后问斩他都要再三询问是否有不得不杀的原因,官员必须询问他三次,才能决定是否要处斩。

成康之治,天下安宁,行措四十余年不用。而贞观之治更盛矣!

但是此案涉及皇家,险些害了长孙无垢,那么他李世民也不是泥捏的,既然不能判定谁是凶手,那么杜绝危险的办法只有一个——全部杀光,牵扯此案的人全部杀个干净,杀的后宫安宁,杀的让他的皇后,他的观音婢,再无后顾之忧,可以安稳的睡个好觉

这是他作为丈夫,作为皇帝的职责。

爱民如子,但也只是如而已,谁会在乎屁民的感受,尤其当有了威胁当权者的可能是,他会好不忧虑的摧毁,因为爱本就是一个伪命词。

“三族”李渊默然不语,古代刑罚最过不人性的就是这点了,当权者为了竖立绝对的威望,绝对的权利,让造反者有后顾之忧,所以就是一个杀字!

与将女子充入教坊司成为娼妓并无区别。

而他要改变的就是这些糟粕。

案件必须调查清楚,不然三族动辄牵扯上百人,甚至有上千人的人头将会落地,成为亡魂。

“某以为,此案仅靠刑部一门太过勉强,还需要派遣大理寺共同调查,而大理寺的职司就是掌刑狱案件审理”李渊道。

大理寺相当于后世的最高人民法院,不过和法院不同的是,他还有一部分派出所的权力,但是这权力往往被刑部所替代。

所以,太上皇提出由大理寺共同调查的意见毫无奇怪之处。

李世民皱眉点了点头,现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两个部门相互督促,也能相互监察。

“辅机,就按照太上皇旨意,此案由刑部与大理寺共同调查,朕要五日之内就要出结果,五日过后还不能出的话休怪朕无情!”

长孙无忌无奈,只能俯身领旨,不过他的心里充满着憋屈,暗骂道:“老家伙,你再得逞,反正也没几天好日子能活了,我要亲眼看着你入皇陵,盖上最后一捧土!”

等刑部官员离去之后,长孙无垢轻轻咳嗽了几声,柔声道:“陛下,夷三族有些过了,贞观三年努力的刑罚将毁于一旦啊。”

“观音婢你没事吧。”李世民冷冽的眸子里露出柔光,叹了一口气,幽幽说道:“朕也不想这样可是这世间本就是这般无情,刀并不掌握在朕的手上,而朕所能做的,就是在刀尖即将来的那一刻,用手扭转过去对准挥刀者,尽管掌心留下伤痕。”

第五十六章:走水案(二)

“咳咳咳咳”李渊出生提醒道。

要不要这样?

你爹我还在这里,就在秀恩爱?

李世民听到太上皇的咳嗽声,顿时就有些尴尬,将握着长孙皇后的手收了回来。

他沉语道:“是儿臣失礼了,不过后宫若是不得安宁,儿臣和父皇你睡觉也不安稳,今天可能是皇后遭殃,明天就有可能是儿臣,是父皇,是太子,是皇子皇孙。

儿臣这么做,也是没办法。”

李世民无奈的摇了摇头。

太上皇接下来和李世民商讨了半天的走水案疑点,当然大多答非所问。有些事,是不能说的明明白白的。

走水案疑点重重,李渊虽然自喻为侦探高手,但是古代的刑侦还会要靠真正的高手去办。

因此,他决定向李世民推荐万年县县丞狄知逊。

狄知逊是不是绝顶的刑侦高手,太上皇并不清楚,但是他曾经打听过长安城有没有叫狄仁杰的孩子,最后一打听还真的有,他爹就是倒霉孩子狄知逊

孩子这么厉害,做老爹的当个县丞,应该也有几分本事再说对太上皇来说,狄知逊擅长不擅长刑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分长孙无忌的权,在走水案不让刑部管的太多

不然太上皇何必让大理寺插手进来?更重要的一点是太上皇要亲眼看到真正的幕后主使!

长孙皇后不仅是李世民想要保护,他李渊也想要保护这一千古贤后,孝顺的好儿媳,能够劝谏的好女人

或许说,李渊和长孙皇后还有他亲近的皇孙生出了亲情的感觉,哪怕并无血缘关系。。。

“道君,到万年县县衙了。”茗烟在马车旁小声提醒道。

万年县位于长安城内,长安城以朱雀大街为中轴线,东边为万年县,西边为长安县,长安周围的其他十几个县以及长安城内的万年县、长安县都归京兆府管理。

俗话说: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

万年县和长安县两个县衙在长安城是最为尴尬的政府机构,也只能维护维护治安,当个派出所,施政轮不到他们。

不过这两个畿县的官员品级蛮高的,毕竟也算是京官。

几个激灵的衙役看到有马车停在万年县县衙,后面还有禁军保护,围在马车旁的是宫女和宦官,顿时明白了三分,这是宫里出来了贵人。只不过是哪位娘娘还是皇子?

但是无论是谁,有这么体面的依仗,那肯定是他们得罪不起的。

过了片刻,几名衙役簇拥着穿着绿袍的县令和县丞走了出来。

太上皇也就在此时下了马车。

“院院长。”狄知逊结结巴巴,明显有些吃惊。

当年他年少和周寒争强好胜,最后因为使用不正当手段在西市进行“刷票”、“请水军”,从而被关在大理寺的天牢,最后出来之后,大局已定,他也再无力回天。

但自从这次后,他的心性沉稳了许多,努力学习,用功读书,终于在贞观二年考中了进士,之后再靠他老爹的官场人脉,留在了万年县县衙成了县丞

而与他竞争的周寒还在外地苦逼的当着县令。

“知逊你不会怪某当日判周寒赢了吧。”李渊下了马车,笑道。

“没有知逊怎敢记恨院长,院长为知逊恩师,又贵为太上皇,于情于理,知逊心服口服。”狄知逊咬着嘴唇道。

他并不执着于输赢,而是心理隐隐有一些不甘心。

“县令难道要某站在这儿和你们说话?”李渊没有在与狄知逊攀谈,而是转了个话题。

县令是个中年官员,连连点头,在前引路,边走边说道:“微臣范浩勋,敢问太上皇来万年县县衙所为何事?可有微臣效劳的地方?“

范浩勋心里也如猫挠痒痒,好奇的不行,难道他最近犯了什么事?可是明显不太可能。

当看到太上皇没几个正眼瞧他的时候,心里就明白了三分,太上皇是为了狄知逊而来的,不是为他!

“狄县丞真是好福气,不仅有个好爹,还有个好老师,起点就站在了我的终点”他心里暗道。

实话说,身为京畿重地的万年县县令,六品官,着实算是中上层高官了,而且这等县令在皇帝心中也是有位置的。

没过多久,便到了县衙的后宅主厅。

李渊坐在主位上,看着两人,开口道:“知逊,某也就不卖关子了,来此地就是过来找你,想请你帮忙。”

“院长乃是恩师,又是君父,但有吩咐,知逊莫敢不辞。”狄知逊起身拱手道。

“好,果然不愧是某医学院出来的学生。”李渊颔首点头,何事赞赏狄知逊的行为,他顿了顿声,才开始说道:“五日前的皇宫走水案,刑部调查了这么多天依旧没有进展,某与皇帝商量,要大理寺插手此案,而你是我中意的人选。”

“我?”狄知逊一懵,虽身为万年县丞,但他上任也不过两年,资历尚浅,经验不丰,怎么会选中他?

“少年某很中意你!”李渊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此案牵扯重大,若五日查不出幕后主使是谁,按照皇帝的意思,要夷三族,某虽然不同意这样做,可有时不一定会如我的意,因为某也想睡得安稳些。”

看似是杀牵扯人员的三族,但是按照太上皇估计,到时候李世民真有可能血洗后宫,彻底清除后宫隐藏的各种势力,到时候死的可不是几百人!

而若没有查到幕后主使,李渊也没有理由阻止。

屠杀这么多人他可不会看的淡然。

“夷三族?不可能,陛下可是明君,秋后问斩的死刑犯都需要再三询问三遍才能决定处斩,三族这可是几百人乃至上千人。”狄知逊有些不可置信。

在他记忆中的李世民,除了有玄武门之变这个污点之外,几乎堪为完人。

“难道你觉得某这一个太上皇会骗你不成?”李渊有些不满,看到狄知逊噤声不言,才叹道:“皇帝的决定某扭转不了,朝堂的所有人都扭转不了,因为危险不集中于皇帝,而是皇后,有时候在坚强的盾总会有柔软脆弱的地方

为了皇后,世民他可以付上屠杀上千人的污名,或许对做皇帝,一个明君来说蠢得可怜,但是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皇后就是世民的逆鳞!

知逊,你现在做的不是扭转他的想法,而是尽心尽力调查此案,查出幕后主使!”

狄知逊黯淡的目光顿时明亮了起来,国之兴亡,匹夫有责!

有股责任压在了他的胸口,他朗声一拜道:“狄知逊必查明走水案,不负院长厚爱!”

他对太上皇的不满,顿时随着这一声烟消云散。

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第五十七章:走水案(三)

“既然如此,知逊也就不再耽搁,还请院长带知逊前往皇宫看一下禁苑走水后的遗迹还有两名宫人的残骸。”

狄知逊说完之后,转身看向范浩勋,对着范浩勋微微一笑道:“不知范县令可否借吴捕快、刘典史一用。”

“既然太上皇在,本官哪有不从之理,还请狄县丞定要查明此案,救下无辜百姓。”范浩勋拱手道,既然太上皇已经找来了,他还有什么理由阻止,更何况狄家的官场人脉也不是他能比的。

他心里甚至暗自庆幸,庆幸之前没有和县丞闹得太难看,这次卖一个面子,也能结交一个善缘。

近半个钟头,范浩勋所找的吴捕快和刘典史终于出现在了太上皇的面前。

两人皆是知天命的年纪,穿着皂服,吴捕快更为年轻些,和高大威猛些

“学生在万年县为官两年有余,虽无勋绩,但也算兢兢业业,而吴捕快和刘典史两人为吏已经近三十年左右,是处理刑讼的老手”狄知逊在旁解释道。

县丞管理县衙诸多杂事,比如粮马、户籍、征税、缉捕等事,对于刑侦颇有接触,但是若论真正的老江湖,还是属于典史,典史的职责就是稽检狱囚。

所以狄知逊请来这些人,李渊心里也是很认同的。

场景一转,便到了皇宫的禁苑。

因为走水案一事,皇宫加强了警戒,但是因为最近刑部官员和大理寺两方多次进出皇宫,所以对太上皇带着的一行人等并未多行检查,便放入了宫室。

禁苑建筑之多,范围之广远胜于明清时的御花园,所以映入诸人眼帘的是触目惊心的偌大焦土和灰烬,五日时间过去,宫里的宦官还没有清理干净。

狄知逊走进了禁苑的杏园,也就是长孙皇后曾经昏迷的地方,刑部早就在原地用石灰圈出了人形。

他走了几步,蹲在地上像是检测些什么,时而又回来,指尖捏着一些细粉,微微沉吟说道:“杏园长约三百余步,前面是杏树组成的园子,后面则是宫室,假如按照正常人的思路,看到有浓烟涌进来,坐在宫室胡凳上的皇后第一反应应当是先跑出去,可是她却在与胡凳约十步的地方昏厥,就算是气疾难道这么容易就昏厥吗?”

他讲手上的细粉递给刘典史,问道:“刘典史,这是我在茶壶壶底发现的一些粉末,经过五日的时间,里面剩余的茶水早已干涸,残余的除了茶叶就是这些粘在边沿的粉末了。”

刘典史闻了一会,又亲自用指头沾了一些放进了嘴里,略微思索了一会,说道:“这是由曼陀罗花制作的蒙汗药,只需拇指大的药量就足以迷倒一个壮汉。”

狄知逊微微一笑,将放在桌上的釉色茶壶拿了起来,解说道:“很多人下药的时候,总以为自己很聪明,混合在水里就不会被发现,但是除了一点一滴的倒入蒙汗药,否则倒入粉末时难免会粘在茶壶盖边沿,或者其他,而有些地方就难以触及”

“难道皇后身边的侍女藏着奸细?”李渊脸色一变,连忙让茗烟前去通知李世民和长孙无垢。

他现在越来越确信,有些本领还真是家传的估计小时候的狄仁杰也耳濡目染他老爹做县丞时的判断吧。

“奸细或许有,不过学生有另一个疑惑。”狄知逊脸色沉重。

“什么疑惑?”李渊奇道。

“或许凶手的目标不一定是皇后,因为按照杏园的范围,即使皇后昏厥,但是有侍女扶持,也能逃出升天,按理说这样的计策简直错漏百出,想要烧死皇后,凭这些有些难以置信。”狄知逊道。

“不是皇后还能有谁是他们的目标?”李渊皱着眉头,此次事件,只有皇后一人惨遭毒手,其余的皇室成员都活蹦乱跳。

“还请院长带学生看一看那两个宫人的残骸。”狄知逊紧锁眉头,抿唇道。

“好的,不过这两名宫人的残骸在刑部那里,你和某一同去”李渊沉吟道。

“不,先去东宫,长孙无忌向来与某不和,他肯定会故意阻碍我等查案。”

太上皇现在的地位虽然十分尊崇,放在外面恐吓恐吓平常人还算可以,真正与长孙无忌正面刚的话,长孙无忌这等秦王府老臣根本不虚他。

所以,太上皇也有他的办法,就是拉着太子李承乾一起去搞事情。

他们两人加在一起,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没过多久,刑部衙门。

自从封德彝,上一任的刑部尚书死后,太上皇已经很少,不几乎没有踏足过此地。

他还记得封德彝嘴角涌出的乳白色液体

“太上皇还请留步,停尸房里面污秽甚多,恐误伤太上皇龙体,若是太上皇您有个三长二短,吾等就百口莫辩了”刑部的一名官吏挡住了太上皇。

“那既然对院长有所不便,那么下官应当可以进去吧。”狄知逊跨前一步,脸上带着笑容,微微欠身道。

“陛下圣旨,命刑部与大理寺共同查明走水案,你一个”刑部官吏一顿,他倒是不认识眼前这个人。

“万年县县丞狄知逊,家父狄孝绪。”狄知逊拱手道。

“原来是狄左丞家里的公子。”刑部的官吏立刻恍然大悟,脸上带上了微笑。

狄孝绪可是尚书左丞,妥妥的朝中大员。

“那在下能进吗?”狄知逊试探问道。

“不能。”刑部官吏斩钉截铁,一点也不容私情。

“院长,看来没办法了,他们不让我们进停尸房。”狄知逊叹道。

“既然如此也就别怪某强闯了,看谁大过谁?”李渊眼睛眯起,略微不屑道。

他可是太上皇,整个大唐属他最大,他强闯,谁敢治他?

就算惹出了什么事端,皇帝陛下李世民也得慢悠悠的给他擦屁股。

而且凭他的地位,刑部官员有什么权利挡住他,就算到了李世民那里,他也毫不落下风。

“苏猛,派遣禁卫将他们给朕压下来,这个天下是我皇家的,还是你们的?”李渊冷哼道。

可还没等他说完的时候,太子李承乾从后面急忙的赶了过来,对着太上皇抱歉道:“承乾让皇爷爷久等了,若是有谁敢挡皇爷爷,承乾的剑也是丝毫不留情面的。”

说罢,他抽出佩戴在腰间的宝剑,指着眼前的官吏,皱眉道:“谁敢阻挡皇爷爷,就先过孤这一关!”

第五十八章:走水案(四)

“太子殿下,刑部乃是朝廷重地,容不得你放肆!”刚才那名刑部官吏依旧坚持,他勉强开口道:“太子殿下虽然是储君,可是没有圣上口谕,吾等也不敢放殿下进去,毕竟……此地关系皇后安危……以及……”

他再无说辞,因为李承乾的剑已经搭在了他的脖颈,差一点就露出了嫣红的鲜血。

“太子………”他口舌打结。

“母后安危,孤比你更放在心上,让他们开门,否则……孤大不了在太庙忏悔。”李承乾戏虐道。

正当刑部官吏和衙役战战兢兢准备打开停尸房的时候,一声低压的咳嗽声打破了寂静。

“舅舅。”李承乾眼睛微眯。

“赵国公来了,看来老朽是该灰溜溜的走,还是光明正大的进,你说呢?长孙…无忌?”李渊上前一步,丝毫不惧长孙无忌冷冽的目光,反倒直接迎了上去。

“微臣怎敢忤逆太上皇旨意,只是刑部上下是为了太上皇的身体着想,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提前驾崩,那就是我等做臣子的不是了。”长孙无忌直接越过李承乾,对着李渊开口大笑道。

“放肆!皇爷爷如何……岂是你……长孙无忌可以妄言的。”李承乾脸色紧绷,用剑指着长孙无忌,似一只刚脱离怀抱的稚嫩小鸟,梗着脖子,面色通红。

“我是你的舅舅。”长孙无忌脸色一变,强调道。

“孤知道,可是皇爷爷更是承乾的爷爷,而且……承乾姓李,不姓长孙,若是舅舅执意如此,那么孤当……以剑相逼!”李承乾喘了几口粗气,他从未像今天这么硬气。

有些事总需要去做,皇爷爷对他恩重如山,从小陪伴他长大,纵然有不是,但也总比十几日才能见一面的长孙无忌亲。

再说,他是李承乾,而不是长孙承乾,舅舅再亲也亲不过爷爷。

更何况,是长孙无忌在侮辱太上皇,在践踏太上皇的尊严……

为人子者,当提三尺剑,以尽孝道!

“承乾…”李渊心里有些感动,他这些年的辛苦总归没有白费。

十三岁的李承乾敢于持剑对峙,那么他还有什么惧怕的?

区区长孙无忌而已!

李渊深吸了一口气,紧紧盯着身后的几十名禁军,“禁卫听命,有乱臣贼子者,该当杀否?

有不敬天子者,该当斩否?

有罔顾忠义者,该当刑否?”

几十名禁军面面相觑,眼前的可是当朝国舅,但想到喊出的可是太上皇啊,可是曾经的天子,听谁的……还用说?

“吾等……当杀之!”禁卫低声喝道。

“你……”长孙无忌脸色瞬间苍白无血,太上皇要真的杀了他,皇上纵然有再多不满,但太上皇毕竟是皇上的亲爹,还能怎么办?

顶多好吃好喝供起来……

也不敢多折腾太上皇,毕竟……太上皇都多少岁了……

两难选择,退一步损面子,进一步要是玩真的,他也玩不起。

太子都没站在他这里。

“看太上皇你说的什么话,这里哪有乱臣贼子?哪有犯上作乱的?不让您进去……就是保证您的安全,你们……退后,退后!”长孙无忌脸色阴晴不定,但还是勉强露出一个笑脸。

“好了,承乾把剑收起来,不要误伤了赵国公。”李渊呵呵冷笑道。

李承乾嗯了一声,收起了剑,他不敢正眼瞧他的舅舅,估计此次之后长孙无忌肯定要与他这个外甥分道扬镳了。

停尸房面积不大,正中间是两个木板床,在木板床的上面则是两名宫人的死尸。

李渊进了停尸房,就感觉一股浓浓的石灰味和恶臭味。

死尸用白布遮挡了起来,但是隐约可看到烧焦的残骸和狰狞的面孔。

狄知迅和刘典史,以及吴捕快三人查验乐近半个钟头,才略微得出了一些线索。

“回禀太上皇、太子殿下,死尸郑金兰头部、肘部、背部都有轻伤,所以尸体依旧有青紫血斑,所以吴捕快判断是被人按在地上殴打所致……”

“死者被殴打时正面向下,用胳膊支撑身体,依周喜一人明显无法做到这一点,而周喜死亡的致命伤就是咽喉的银簪,如果是郑金兰所刺,那么刺进来的时候就是银簪略微向上斜,因为郑金兰的身高矮周喜一头,必须踮着脚尖才能刺进,可是周喜的伤口是向下斜,那么……只能是比他更高大威猛的人所刺。”

“另外,这个杀死周喜的人明显熟悉穴道,杀人十分精准,令死者没有太多挣扎时间……最后,再伪造两者同归于尽。”

“这些我们刑部早就查了出来,可是有什么用?凶手是谁根本不知道!”长孙无忌不满道。

“凶手是谁确实不知道,可是我们可以进行推测,锁定范围。”狄知逊道。

刑部侍郎戴胄微微沉吟,让衙役取来案宗,仔细翻看片刻之后,说道:“皇宫向来禁止男人入内,当天禁苑所值班的太监共有三人,周喜身高五尺八寸,比他高的……只有王笞,不过……据口供得知当日他们三人在一起玩骰子,有不在场证据。”

“玩骰子?这些奴婢竟然如此大胆!”李承乾有些愠怒。

“宫廷多有赌博,屡禁不改,是为常态。”身边宦官解释道。

“那就奇怪了,若无人……周喜又怎么会死。”狄知逊抿着嘴唇,冥思苦想。

“也有可能是……故布迷阵,假如是周喜很亲密的宫女,在趁着周喜不注意大意的情况下,在凳子上杀了他。”李渊分析道。

据在这时,茗烟匆匆赶了进来,之前她被太上皇吩咐到皇后那里送信。

“道君,那个皇后身边的内奸已经抓到了,叫……金柳,在她的房间搜到了一包蒙汗药,她也招供是见财起意,周喜那里偷了一支燕惠妃的银簪,而她和周喜是对食关系,所以想要索要银簪。

但是周喜吝啬,没有给她,所以她直接偷偷用法蒙汗药害死周喜,但是这时郑金兰误入了此地,撞见了她,为了不让事情泄露,她对郑金兰也下了杀手,伪造两人自相残杀,而……最容易毁灭证据的就是纵火……”

“那么……为什么迷倒皇后?”李渊皱眉问道。

第五十九章:走水案(五)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五十九章:走水案“金柳招供说那天皇后游玩杏园的时候,突出心思想要前去她害死两人的案发地点,所以她决定先用蒙汗药晕倒皇后,然后暗自溜走纵火毁灭证据。”茗烟道。

“不,不对!”刘典史打断道,他踱了几步,皱着眉宇,说道:“时间顺序不对,是皇后先发现火灾,所以准备逃走,这时候恰好昏迷。假如按照其所招供的信息,仅凭金柳一人是难以实现一边纵火,一边保证皇后身边的人不怀疑她的。

所以皇后身边这个叫金柳的人必然有古怪,给皇后下蒙汗药的可能是她,杀死周喜和郑金兰的也可能是她,但是纵火的绝对另有其人。”

“胡说,你这一个小小胥吏怎敢大放厥词?”长孙无忌出生打断,他挥了一挥衣袖让衙役进来准备押住刘典史。

“慢等,舅舅,此事调查明显更为重要,若是他肝胆哄骗孤与皇爷爷,吾等自有方法处置,可若是有人想压下此案,休要怪孤上奏父皇。”太子李承乾眼里闪过一丝厌恶。

若是之前他顶多是对长孙无忌和太上皇之间有些为难,现在就纯粹是厌恶了。

真当他太子年少不知事?

走水案父皇已经早就等得不耐烦,而刑部就是最大的受罪羊,长孙无忌为了权势和官场想要以金柳为幕后主使为结束,可是却全然无顾长孙皇后即将遭遇的潜在危险!

亲情和权势,长孙无忌毫不犹豫将注压在了权势上面。

“太子!”长孙无忌皱眉,低喝道:“此案已经有了完结,还请太子不要心生多疑。”

“赵国公说话好霸气啊,莫非真当自己是霍光了?站在太上皇和太子面前威胁真是有胆!”李渊微微一笑。

“臣怎敢有威胁之心,只是公事与私事不可一同而论之,若是太上皇认为微臣有做得不当之地,尽管可以请奏陛下。”

长孙无忌脸色不见一丝慌张,对着太上皇拱了拱手,笑道:“既然太上皇热心查明此案,刑部上下定然倒履相迎。”

说罢,他一挥袖袍,就匆忙的离开了停尸房,脚步到了刑部衙门门口顿了一下。

“父亲这”躲在长孙无忌后面的长孙冲一脸的担忧。

他开口道:“此事有了太上皇和太子涉入,我们不管是立功还是受责都像被禁锢的羊,只能在囫囵之间留步,这次又得罪了两人,看来只能想尽办法立功了,不然”

长孙无忌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目光触及远方,似有所感,良久转过身,说道:“回府,称病不朝,辞官!”

他坐上了赵国公府的马车后,嘴里喃喃道:“太子啊,太子啊,我到底是你的舅舅,有的人连舅舅也没有,而有的人却”

得罪年迈的太上皇不怕什么,可若是得罪了太子,那么要么蛰伏,要么换一个!

他捏碎了手中的环佩。

而一边的长孙冲心里又暗恨道:“又是太上皇坏事,不然我定会借此机会一跃入朝堂,在朝堂崭露头角,区区长乐公主到时我都不屑。”

刘典史小心揭开了尸体上覆盖的白布,细心的检查周喜脖颈的伤口,本以为有所获的他失望的摇了摇头,说道:“周喜脖颈的伤口如果是金柳刺进,那么她需要站在凳子上才有可能造成斜向下的伤口,和我们之前的判断一模一样,现今也只能审讯金柳,看能从她口中能不能再得到一些信息”

“也只能如此了。”李渊点了点头,但是忽然有一个想法在他的脑海炸开了。

按理说,五日已经过去,金柳为何还放蒙汗药在她的房间,按照她缜密的思绪不应该是尽快毁掉药物吗?

这是疑点之一。

而且若是谋害皇后,凭借金柳是皇后的贴身侍女,机会有很多,可为什么这么巧和杀害两人的时间凑到了一起。

目标到底是那一支银簪,见财起意,还是以谋害皇后为最终目的?

疑点之二。

在前往大理寺天牢的路上。

“刘典史,想要买到金柳的那种蒙汗药,都能到哪里去买?”李渊放缓了胯下马匹的速度,问道。

为了能尽快前往大理寺,所以一行人都决定骑马前行。

“这种蒙汗药的主要药材是曼陀罗花,而曼陀罗花的医效有很多,可以治疗脸上生疮、脱肛,因为有麻醉作用,一般药铺都有备用,所以太上皇若是想从这点调查困难重重。”刘典史摇了摇头。

李渊点了点头,不再多问。

可是忽然一旁的吴捕快提醒道:“下属曾经办案得知,这曼陀罗花分为两种,一种是白色的,另一种是红色的,白色的称之为曼陀罗花,红色的叫曼珠沙华,大量生长在安南那里在刑场附近,也多有生长,又被称为死亡之花,相传东汉华佗用曼珠沙华熬制麻沸散”

麻沸散?这不就是罂粟炼制的吗?

太上皇虽然不懂什么叫曼陀罗花,或者什么白色红色之分,但是后世最流传的莫过于东汉的华佗用罂粟花炼制出了麻沸散用作药用。

不过太上皇也没有立刻出声告诉他们这东西是毒品,而是深深的藏在了心里。

他还不知道蒙汗药与走水案的联系有什么关系?

很快就到了大理寺的天牢。

天牢中,金柳并没有遭到虐待,而是被绑在木桩上,整个人呈大字,四肢被锁链绑的严严实实,雪白的肌肤也挤压出道道红痕

“说吧,此次除了你,还有谁一同参与走水案?”狄知逊问道。

衙役将金柳口中的塞布拿走,她喘了几口气,胸口上下浮动,说道:“我不是说过了吗?杀人是我,纵火也是我。”

狄知逊不慌不忙,微微一笑,冷哼道:“根据皇后身边其他宫女供词,你根本没有机会一边下药,一边纵火,因为扶皇后逃出生天的就有你,或者说你并不想谋害皇后,可是仅凭一支银簪就酿下如此罪果,明显说不通,而且根据刑部调查,两名死者是同天死亡的。

也就是说,你先杀了周喜和郑金兰,然后旁若无人,内心很淡定的跟在皇后身边,给皇后下了蒙汗药?

若是一个杀手我尚且能明白,可你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宫女有这等本事真当本官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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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背后的阴谋

“谁说我不是杀手来着?”金柳讽笑道。

刘典史眼睛微眯,直接审查其金柳的手掌,过了半会说道:“手指润滑如玉,没有老茧。”

正说着他弯下腰脱下了金柳的绣鞋,将脚翻来覆去的检查了几遍,捏过来捏过去,“若是经受训练的杀手,即使是女人,她的脚踝的骨头会凸出的很明显,脚跟有一层薄茧,脚趾很略显粗大,如此才有足够的爆发力,可是你这脚的模样倒像是深闺小姐。”

“刘典史有二十年审讯犯人的经验,想要说谎根本不可能。”狄知逊冷笑道。

他指挥着旁边的衙役,先请示了一番太上皇,得到允许之后便对金柳施行了鞭刑。

怜香惜玉,也要看准时候,狄知逊可不会有半点女人心肠。

没过多久,金柳身上便鲜血褴褛,雪白的肌肤印上了道道血痕,粉红色的里衣也破烂不堪,露出些许春光。

金柳脸上露出羞红,很是愤然,但是却依旧不肯吐出一个字。

“再上刑!”狄知逊道。

可是还没等衙役开始,太上皇就伸手阻止了,他开口道:“严刑逼供等会儿,某先问几个问题。”

狄知逊等人点点头,退到一边。

“你叫什么名字?金柳可能只是你做宫女的名字,对不对。”李渊微笑道。

金柳颦眉点头,心里忽然感觉太上皇这个老东西似乎不怀好意,可比刚才那几人难对付多了。

“你逼供的那一刻,恐怕心里早就想着死了,你肯定是活不成的,可是你的家人呢?你的亲友呢?

或许躲在身后的那个人答应你保护他们的安全,给他们一生荣华富贵。

但!若某想要一个人保守秘密,从来不是许诺荣华富贵,而是选择杀了他,杀了一切知情的人。

有可能你的弟弟,你的妹妹,或者你的父母正在遭受屠杀,你的死只是毫无意义的死,作为其他人更好活下去的一个台阶,而对于台阶,许多人不会记得它是什么模样,因为它只需要被人走,走后谁还记得呢?”李渊慢声说道。

现在审讯已经陷入了僵局,他注意到了一个很小很小的细节,这个宫女会因为衣衫破碎而羞涩。

心理越是强大的人,这种源自生理和心理的原始感觉越容易被逃避。

而到此,他心中越加肯定了一个猜想:皇后不是他们的目的。

“不可能!有些事情早已成章法,若是我的亲人死了,谁还会给他们卖命?”金柳嘲讽道,她心里已经确定了这些人已经知道了走水案不仅她一个,那么再勉强也没用。

“有机会!”狄知逊眼睛闪光一道精光,与太上皇目光相互碰撞,两人暗中相互点了点头。

狄知逊嘴角微微扬起,轻佻道:“有些人无缘无故的死去不惹人怀疑,或者不让其他人知道还不容易吗?

假如说我是幕后的主使,不管你有没有告诉这个秘密给你的亲人,为了万无一失,杀死你的亲人将一劳永逸。而掩饰这一切很简单,只需编一个好听的理由,给了一笔钱等等。

只要没亲眼所见,那么其他人谁会怀疑恩威入心的主子呢?”

“不可能!”金柳变得有些歇斯底里,状若疯狂,愤怒的拉扯着木桩上的锁链,过了一会,她冷静了下来,低声道:“人都是自私的,确实我不能奢望他们会保护我弟弟的安全,但是我也不会相信你们,毕竟谁能确信我弟弟是否安全?

不过”

她哈哈大笑了数声,喘了几口粗气,说道:“不过我实话告诉你们,反正现在也无力回天了

走水案真正的目的不是谋害皇后娘娘,而是皇九子李治。”

“皇九子李治?”李渊深皱眉头,果然种种疑点表明长孙皇后并不是他们的第一目标。

可为什么偏偏是皇后呢?

没等太上皇提问,一旁站着的太子李承乾很是愤怒,他用剑指着金柳,质问道:“为什么是雉奴?雉奴才一岁,再说你们要是想要谋害为什么这么大费周章?”

金柳喘息道:“蒙汗药指头大小的分量就可以让成年男子昏迷,可是它还有一个效用就是致幻,所有的郎中都拿蒙汗药做药用,但是往往忽视了这一点。

而我在皇后娘娘每天喝的粥和茶水里面添加蒙汗药,分量最多让皇后娘娘产生昏睡的感觉”

“可这与谋害雉奴没有任何关系?”李渊问道。

“不,有用的。”金柳叹了几口气,说道:“皇后确实是个好皇后,她也是个好母亲,可是万不该用亲自喂养皇九子和城阳公主。

他们告诉我,蒙汗药如果母体喝多了,婴儿喝了奶水,也会产生致幻作用,长久的话就会痴呆!”

“痴呆!孤杀了你,心肠如此歹毒!”李承乾顿时大怒。

但是还没等李承乾提剑杀她的时候,金柳就咬断舌头自尽了。

“牙齿有毒,是蛇毒,碰了伤口就会致死。”刘典史捏开金柳的下颚,看到乌黑的血液,叹道。

咬断舌头确实不会第一时间死亡,但是碰上了蛇毒,就会瞬间致死。

“她的眼睛似乎盯着那支银簪?”狄知逊心里疑惑道。

而在一旁的李渊深吸了一口气,他断然没想到古人的智慧达到了这样的地步。

蒙汗药的材料是曼陀罗花,而红色的曼陀罗花就是罂粟,简单提炼罂粟就会得到鸦片。

而罂粟壳不用提炼,本身就有一定的毒性。

古人知道这点并不令人意外。

但是可怕的是他们知道毒品婴儿!

不管是男女双方谁染上毒瘾,生下来的宝宝都会有一定几率成为毒品婴儿,婴儿本身是不健康的,与别的宝宝表现是不一样的,表现为情绪特别激昂、异常兴奋、歇斯底里的尖声啼叫、又好像多久没休息一样哈欠不断,同时嘴唇有过度的吸吮动作、呼吸急促、四肢不时颤抖、有惊跳和间歇性抽搐

众所周知,婴儿的神经还很脆弱,遭遇这样的刺激,会有很大的几率成为痴呆。

“只能希望蒙汗药下的时间不长,皇后怀孕的期间没有被下药,只是最近一段时间”李渊叹了口气。

皇宫里潜在的阴险毒辣比他想象的狠多了。

只是不知道,那个“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是不是也是因此原因而痴呆的呢?

第六十一章:疯子般的计划

“皇爷爷,此事关系重大,我等还是先去禀告父皇。”李承乾略微犹豫道。

他们所有人都错了,本以为是对长孙皇后一场有预谋的暗杀,可是没想到目标却是一岁大小正在吃奶的李治。

李渊点了点头,顺便将放在案牍上的那支银簪也一并收走。

“知逊,你和刘典史、吴捕头对破获此案阴谋有功劳,一会某会和太子向皇帝请功,这对你未来的仕途也有一定的好处。”

“多谢太上皇和太子厚恩。”狄知逊感激道。

没过多久,李世民听闻此案有进度后也不顾批阅奏疏,急忙赶来了紫宸殿。

“父皇,你的意思……是谁他们暗中想要害的并非是观音婢,而是雉奴。”李世民先是惊愕,接下来就怒不可遏。

这可比暗杀皇后的危害还要大上不少。

朝代最重要的不是国土大小,也不是百姓富裕,而是国祚的传承是否久远!

“此事到底是何人所为?”李世民眯着眼睛,细心想道。

如果皇九子李治是个痴呆的话,那么无疑是对………

不对!不对!

其他皇子哪有这么大的胆子,若是觊觎储君之位,第一个要除去的是太子李承乾,怎么会是李治?

“今天要不是某坚持审判,赵国公早就……应付差事完结了。”李渊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道。

李承乾听到太上皇这句话,点了点头,赞同道:“舅舅以为抓到金柳就完事了,一直阻碍皇爷爷和承乾,甚至还藐视……”

他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自觉失言,连忙闭嘴不语。

“藐视什么?”李世民一拍案牍,冷哼道。

“没有,没有,是承乾刚才说差了。”李承乾连忙否认。

长孙无忌再胆大妄为,也不是他能说的。而且最关键的是,李承乾知道他父皇对长孙无忌的很是信任。

“父皇你和辅机在刑部的事情某已经知道了,辅机他也是无心,一心为了公务,还请父皇你不要见怪,他已经称病辞官了。”李世民摇了摇头。

“赵国公确实一心为国,太上皇和太子都不放在眼里,确实是诤臣,国有诤臣,则不失国嘛,我懂,我懂。”李渊微微一笑,说道。

扳倒长孙无忌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只需要他不断的在李世民的耳中进“谗言”,在心里种刺,只要等时间的发酵,终有一天,就会以一件小事情为着火点,彻底引爆。

李世民丝毫也没在意太上皇的挑拨离间,反而话题一转,说道:“雉奴和城阳某也请太医前去看过了,开了几个安心神的汤药,应该也无大碍,那个叫金柳的宫女某也派遣禁军前去抓捕其亲属,希望能从他们口中得出些许消息……

不过该杀的还是要杀,后宫的宫女实在太多……某过些天就会下圣旨放她们出宫,至于燕惠妃和吴嫔……”

对于这两个妃子,李世民心里还有些余悸,皱着眉头想了想,心里还是不大放心,但是他也不能太过刻薄寡恩,“至于她们,朕会另行处置。”

“这件案子,朕就命狄知逊你全权负责,一定要给朕一个交代。”

说罢,李世民挥了挥手让狄知逊他们先行退下,在宫外等候。

“果然如此,最后还是妥协了。”李渊暗自腹诽道。

太上皇之前还担心李世民会通过此事大开杀戒,却没想到只是重拿轻放。

是长孙皇后的劝谏还是……

后宫宫女太多这种鬼话李渊是半点也不信的,要知道李世民这家伙可是好色如命的,只会唯恐宫女不够,有怎么放宫女出宫?

说到底,还是怕宫中有其他势力潜伏的棋子。

等紫宸殿内的所有宫人出去之后,只剩下了李渊、李世民、李承乾三人后。

李世民的脸色才一变,将他身前案牍的一份案宗递给了太上皇,说道:“父皇,你且看看这金柳到底是何许人。”

看到李世民和之前截然不同的表现,李渊心里也一沉,小心打开了金柳的案宗,仔细翻看了起来。

他不由得讶然道:“金柳是……宇文家的……宇文化及的孙女?”

“罪臣之女填充宫室,朝中早有惯例,可是没想到这金柳居然如此大胆,竟然敢暗中谋害皇后和皇子。”李世民皱眉道。

将罪臣之女填充宫室这样的条例,李渊也早就听过,最有名的还是上官婉儿,上官仪被武则天害死,但是上官婉儿还是效忠武媚娘。

真……是心大!

这些帝王对自己的人格魅力相信的有些过头了。。。

“此案……某心中早有结论,定然是那些不安分的世家想要犯上作乱。”李世民接着说道。

“宇文化及称帝之后被窦建德杀死,但是他的弟弟宇文士及当年投靠了我大唐,现在……是杀鸡给猴看了。”

他眼中露出一道冷芒。

“世民……你的意思是?”李渊皱眉。

他咋感觉有点小懵啊。

他要捋捋。

走水案是金柳伙同其他人一起纵火烧了禁苑,而他们的目的是给长孙皇后下蒙汗药,从而制造毒品宝宝,让未来的唐高宗李治成为痴呆儿。

然后李世民调查金柳是宇文化及的孙女,因为是罪臣之女填充进了皇宫,好巧不巧的成为皇后的贴身侍女。

等等,他似乎有了头绪。

李治是嫡子,一个痴呆的嫡子有什么作用?

太子李承乾和魏王李泰都不是易于之辈,大唐屡次开科举渐渐威胁了世家的统治,尤其是医学院免费教育,让世家越来越感到不安。

若是太子和魏王……不在了……

那么痴呆的皇九子李治就有了最大的政治继承资本。

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

这盘棋实在太大太大了。

但是不可思议过后,李渊感觉这个计划还真的有点实施的可能性,唯一难的就是如何杀死太子和魏王。

而杀死他们两人凭借世家无孔不入的力量,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天才和疯子果然只有半步之遥,而失败的代价……顶多让天可汗震怒。

李世民没有办法处置所有的世家,他的能耐就是……让宇文家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

第六十二章:太子即将大婚?

五天的时间迅速流逝,刑部和大理寺联合的调查也落入了尾声,在这场走水案后,牵扯的官员足足有数十名,李世民没有在宫中大开杀戒,只是将近千名前朝遗留的宫女尽皆放回故里,而郢国公宇文士及也因此案牵连全家伏诛,其他不相干的人等,男的发配琼州,女的进教坊司。

太上皇明白,金柳所提及的弟弟定然不在被流放的人里面,这场案件调查下去似乎成了死案

因为涉及了大唐最不想提及的世家,唐朝是世家与皇帝共治,或者说世家的权力一定程度上足够影响皇权。

这口气,李世民选择了吞下。

“吞不吞下,谁又能说的定呢?”坐在马车里的太上皇微微一笑。

天可汗李世民可不是那么容易被坑的人,草草的结尾和无声的忍耐,那意味着皇帝正在布一盘很大的棋。

足以动摇世家根基的棋。

就在今天早晨的早朝,李世民下了一道捉摸不定的圣旨,在地方大兴官学,各州县必须要有乡学、县学、州学、府学,而京兆府的官学就是国子监和皇家医学院

皇家医学院正式被承认为官办学校,当然太上皇还是院长,李世民也不会抢他老子的头衔。再说,医学院更像是皇家背景的官学,那么教导的学生越多,他们皇家的根基也就越厚

李渊记着一项数据,唐朝各地的学院加在一起也不过百余所,可到了宋代,疆域比唐朝远远缩小,但是宋代的学院可是达到了近千所!

这是因为魏晋南北朝包括隋唐两代,世家政治盛行,世家子弟接受教育只需在自家进行就可以,何必要去地方的官学?因此从夏商流传下来的官学教育渐渐萎缩,逐渐变成了畸形的政治基础。

简单来说,世家的教育更为全面,在朝廷又有人脉,类似狄知逊这样的世家子,只需要稍微出色些慢慢升迁,终有一天会进朝堂的核心班子。

就算有侥幸成为高官的寒门,也会如同新兴的关陇贵族一样,成为新的豪门。

上升的渠道就这么多,终有一天,就会被挤得严严实实。

而假如社会的阶层不流动的话,就会有人喊出“王朝将相宁有种乎!”

落第秀才黄巢就是终结世家政治的人。

“道君,刘记金银铺到了。”茗烟提醒道。

“到了某倒要瞧瞧那支银簪到底怎么回事。”李渊的手中紧紧握着那支染着血的银簪。

他犹记得金柳死后盯着这支银簪。

而银簪也绝不是刑部所说,是燕惠妃在贞观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打造的。

不过走水案早就无声的告一段落,他心里虽然着急想要知道结果,但是还是忍了五天。

“咦,皇爷爷真巧,承乾又遇到你了。”在金银铺门口的李承乾兴奋道。

“额还真是巧。”李渊打量了一眼李承乾,发现他和自己一样都是身穿便衣,身边只带了两名侍卫。

那两名侍卫明显认识太上皇,抱刀拱了拱手。

“你怎么会来这里?”李渊走过去,拉着李承乾的手,低声问道。

难道当时的李承乾也觉得这支银簪有问题?

李承乾摸了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说道:“皇爷爷,再过些天承乾就十四岁了,父皇安排的婚事就是在十四岁成年礼那天,这次是给我的太子妃选些彩礼。”

“好像是苏亶的女儿。。。”李渊扶额,他倒是忘了这一出。

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李承乾,也就是初中生年纪大小,就有老婆了

他不禁有些吃味。

古人成亲还真的是早。

“好了,进金银铺,皇爷爷帮你选些首饰做彩礼,话说,承乾,你有没有见过苏亶的女儿,是美是丑?”李渊的心也顿时八卦了起来。

“这个,这个”李承乾有些结巴,脸色红润,边走边说道:“自从贞观元年父皇赐婚后,承乾就想着偷偷看一眼那个苏亶的女儿,前几天,终于下定了决心,趁着她出门的时候,远远看了一眼,还算可以”

金银铺里面有三个柜台,摆满了金银首饰,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空间有些逼仄。

“刘记金银铺是长安最具盛名的金银铺,皇家的首饰也常在这里打造,当今圣上皇后的凤冠也是我们的师傅做的!”店家在对一名客人大声宣扬道。

“远看是佛,近看是魔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李渊随意打趣道。

他忽然听到那一嗓子,便朝声音的来源看去,那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须发斑白,声如洪钟。

“皇后的凤冠也在这里打造?”李渊有点疑惑,平常的小手饰也就罢了,凤冠这种代表权威的东西一般都是将作监亲自打造的,不求奢华精致,但求稳靠。

当然将作监里的工匠也是全国顶尖的。

“怎么可能?只是商家的噱头罢了。”李承乾轻声哼了一下,心中略有不满。

“噱头?噱头好啊。”李渊心中暗喜。

他之前还担心无法逼供商家说出实话,现在这个噱头就是把柄,若是换了平常,其他人顶多当一个乐子,可是他们好死不死撞在了皇家面前。

“承乾你挑好首饰了没有?”李渊看了一眼李承乾手中的金银首饰,很是豪迈的说道:“你先挑,皇爷爷给你包了,某去处理一些事情。”

李承乾疑惑的摇了摇头,他刚一抬头就发现太上皇已经不见了踪影。

而穿过人群,李渊拉住了刚才喊得很大声的店家。

店家皱了皱眉,有些不满,可是刚一看到太上皇袖口处露出的腰牌,脸色瞬间一变,讪笑道:“太客官,有何贵干啊?”

“没啥子事,就是听说某那媳妇的凤冠是你们店铺打造的?欺君大罪,理应屠九族,可是当今太上皇某比较圣明,屠九族就不必了。”

“那多谢客官了。”

“九族不一定,三族,四族也是可以的。”李渊笑道。

店家脸色巨变,差点都被吓哭,连忙问道:“还请太上皇饶命,饶命,小老儿也不是故意的”

“其实你只要告诉某这支银簪的来头,饶你不死也不是不可以。”李渊的掌心露出了那支染血的银簪。

店家目光一缩,将太上皇拉到了略微僻静的地方,见没有人,立刻跪地道:“还请太上皇见谅,这支银簪的款式小老儿平生打造了两次,最近的一次就是贞观二年那一次,此事那些官差也调查过了,可是还有一次,小老儿本不欲提及,但是太上皇既然问,那么小老儿就不得不说了。

刘记金银铺在长安也有五十多年了,那一次还是前朝大业九年,宫里的丽妃命小老儿打造了这支银簪”

第六十三章:偷窥!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六十三章:偷窥!“丽妃?”李渊疑问道。

丽妃什么的,他完全不知道啊,而且隋大业八年距今已经多少年了,如果他有原来李渊的记忆,或许还会知道,但令人失望的,他对这个称号一无所知。

见太上皇脸上露出不解之色,店家并未疑惑,反倒开始解释道:“这个丽妃并不得宠,客官不知道也是正常的,已经几十年过去了,我只记得她姓萧,其他的事情就不怎么清楚了,之前没有对刑部的人说,也是怕麻烦,客官我已经说了,那么之前的事情还请既往不咎。”

李渊点头应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今天你的运气好,某不想治你的罪,不过不要再说那个凤冠是你们刘记金银铺制作的就行,毕竟不是谁都像某这么好说话。”

“多谢开恩,多谢开恩,本店再也不敢了。”店家心中松了口气。

打今儿起,谁还敢用皇家做招牌,万一撞上了哪路神仙,就吃不了兜着走。

问完银簪的过往之后,李渊就再找到了李承乾,他这个大孙子挑了几件看起来不错的花钿步摇,“等你大婚的时候,你皇爷爷给你到时候准备一件大礼。”

他将那几件金器用手一览,走到金银铺的柜台直接结账。

“客官,一共是八十三贯五钱,五钱抹去了,算是各位初来本店的红包。”金银铺掌柜一脸恭敬的笑意。

刚刚他爹告诉他了,这两位可是皇宫里的贵客。而皇宫里的男人除了公公之外,还能有谁?

“记在某的账上就行,待会去李氏商行拿钱。”李渊道。

李氏商行是他成立的商行,里面涉及的生意方方面面,最大宗的就是香水生意和玻璃生意,长安上下无人不知。

只不过他们万万没想到,明面上鲜亮的李氏商行,背后的大东家就是太上皇。

而太上皇虽将大量的盈利投入在了医学院的建设,但是指缝里流出的些许小利就比李承乾这个太子有钱的多。

“谢谢皇爷爷了。”李承乾欣喜道。

他虽然是太子,但是每个月的例钱是限量的,虽然吃喝不愁,可是突然支出近百贯,还是略微有些吃力的。

买下的花钿步摇等首饰,爷俩就寄放在刘记金银铺里面。待会他们就会派人送到皇宫,送货上门这种服务早都已经存在。

两人走出金银铺,太上皇就率先问道:“承乾,你所说的苏亶家在哪里?皇爷爷带你光明正大的去看你的未婚妻。”

“这不是说在婚礼之前双方是不能相见的吗?”李承乾有些犹豫,踌躇不定。

“那你之前不是在远处偷偷看过一眼吗?”李渊审视着眼前的皇孙,就这点小心思他还不知道。

古人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婚礼是由双方父母定下的,或许很不民主,可是对于男方来说并没有那么抗拒,只要长相还能过去也就不介意,就算不中意,对于大户人家来说,也可以娶妾,毕竟男方再婚世俗的束缚几乎是没有的。

但事实上,媒妁之言取回来的妻也不是由夫家一言而废定的。苏亶之女嫁给李承乾成为太子妃,如无意外,等他登基后就会成为皇后。

就算李承乾再不喜欢太子妃,那也不是他能决定的。

若是换成一个小妾,李承乾断然是没有那么上心的,相比于妻而言的小妾,地位就要低得多,后世津津乐道的还是苏东坡曾经给朋友赠妾,而那个小妾还怀有身孕。

如无意外,苏亶之女的太子妃将会陪伴李承乾一生,由不得他不伤心。

“话虽这么说,可是冒然造访苏秘书家中,是不是有点太过唐突”李承乾道。

苏亶,历任秘书丞。秘书丞:掌文事典籍等事宜。

“谁说某要拜访他了?”李渊有点不屑道:“他一个小小的秘书丞,还轮不到某出马,再说想要看就非得进他家吗?”

“皇爷爷之意?”李承乾有点懵。

不去苏亶家里,又怎么看他的太子妃?

“看这个,这个是望远镜,可观看千米之内的事物,实乃偷窥必带之神器,待会你站在墙头看就行了。”李渊从马车里的抽屉取出了一个单筒望远镜。

既然将玻璃这个科技树点亮,那么望远镜也就呼之欲出了。

不过太上皇鉴于现在的玻璃纯度还是不高,所以这个望远镜的镜片打磨成的。

“果真很神奇啊。”李承乾拉着单筒望远镜的镜筒,没过多长时间,他就大概了解了一些望远镜的使用方法。

太上皇所给的单筒望远镜,镜片是用水晶制作,而镜筒则是鎏金的,表面还有着浮雕,光看外表,就觉价值不菲。

他坐在马车中,拉开一侧的窗帘,把玩着单筒望远镜,观测着街道两旁的景色。

良久,他猛地一拍大腿,说道:“皇爷爷,若是将这望远镜用作军事,那么我大唐军队将料敌先入,百战百胜,待承乾稍后回宫便写奏折献给父皇”

现在四弟魏王李泰的文学馆开的势头正火,全国各地的贤士才子纷至沓来。虽然作为大哥心里也为李泰的成果感到欣慰,可是耳边涌来的种种声音,也让他越来越捉急,他必须要有一番成绩能压过李泰的风头。

不仅是为他这个大哥好,也是为了李泰好,有时候饭桌上的佳肴如果不想要人觊觎的话,那么就先要夹一筷子,证明这是你的

可是李承乾越说越感觉不对劲,太上皇看他的是什么眼神?像是瞧智障可是这里并没有智障啊?

莫非是孤?不可能,不可能,孤这么聪明,怎么可能是傻子?

“”李承乾。

好吧,那个智障好像真的是他。

“这个望远镜某早就送给你父皇了,军中也已经暗自装备了。”李渊翻了个白眼,望远镜的军事用途他又不是不知道,偶尔给他的龟儿子送些小礼物,也能打消两人之间的隔阂。

当然,他的脑袋也很聪明,并不会傻乎乎的说望远镜是他发明的,而是假托给医学院的学生。

并且望远镜这东西虽说看起来很复杂,可是将望远镜拆开,想要复制一个一模一样的出来,并不是什么难事,所以也只有在军中的高官才能装备,就是防止走漏消息。

再说科技这东西,如果不是划时代的枪支什么的,这些小优势真的不怎么显眼。他还记得,明朝和后金的战争,败多胜少,到后期完全被碾压,难道是红夷大炮不行?而是后金那里早就掳掠大明的工匠造出更好的枪炮

所以说,大唐的军队睥睨四方,靠的是府兵制的优良兵源,以及打仗的红利,打胜了抢劫一把,回去再依靠军功分田分女人,可不是明朝苦哈哈的卫所兵。

“放心,安啦,某等你大婚的时候送你一件东西,绝对让你长眼。”李渊拍了拍李承乾的肩膀,安慰道。

他可忘不了在刑部衙门的时候,李承乾为了他甘愿拔剑硬怼他的舅舅长孙无忌。

得孙如此,夫复何求。

“承乾多谢皇爷爷。”李承乾顿时心安,他的皇爷爷不仅诗词随手拈来,而且还是号称太清圣人,他的曾祖爷爷爷爷老子的徒弟

怎么看,都是个稳靠的人啊。

没过多久,马车停了下来,李承乾缩在马车里面,抬头看了一眼街道的景色,畏畏缩缩道:“皇爷爷,这里就是苏秘书的府邸。”

“这里吗?”李渊看了一眼那个晃眼的牌匾“苏府”。

苏亶虽说在山东士族和关陇贵族里面并不怎么出名,但也是世代簪缨,妥妥的书香门第,仅次于五姓女的好婚配人家。

按照太上皇猜测,有可能李世民向五姓世家求过亲,然后可能被拒也说不定,五姓七宗的门槛可是比皇族还要高上不少。

当然若是老子是李氏真的祖宗,那么谁也不够看

可惜陇西李氏最多只能追溯到秦国陇西郡郡守李崇,可不像太原王氏的祖宗还是周灵王太子晋,而姬姓还能追溯到轩辕黄帝

这五姓地位高到了什么地位,只举一个例子,唐高宗李治不得不下圣旨禁止五姓自行婚配嫁娶,贞观十二年李世民命高士廉等人重修《氏族志》的时候,山东士族崔干民被列为第一等。

“既然咱们是偷窥,马车光明正大的停在人家门口像是什么话?”李渊顿时不满道,连忙让人绕到苏府的后院。

“皇爷爷你贵为太上皇,身份尊贵,偷窥有损您的威名,还是承乾一个人忍受世俗的污言秽语”

马车到后院之后,李承乾嘿嘿一笑,翻身跳下马车,急语道。说完之后,他就命两名宦官趴下身子,而他站在他们的背上,晃晃悠悠的仔细观看了起来。

“承乾你确定不让皇爷爷看一眼你的太子妃?”李渊皱眉问道。

李承乾再趴在墙上,望远镜伸进后院,看的正起兴,哪管那么多,撇了撇嘴说道:“娶媳妇的是承乾,又不是皇爷爷你老人家,再说婚后,皇爷爷你也能看不是”

“好小子,吃独食,偷窥这种东西不分享”李渊心里暗恨道,他看了眼左右,除了几名护卫之外,别无他人,不过这小巷比较狭长,想要逃跑也不容易。

于是

太上皇便扯开嗓子大喊了一句:“苏府来人啊,有人偷窥!”

话音刚落,小巷前后两头便涌出来两队穿着蓝衣的家丁,拿着木棒等物,面色凶狠,而为首的更是一个壮汉,瞧了一眼太上皇,不屑道:“老大的年纪学什么不好,学人家偷窥,就凭你这身板还想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恐怕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了吧。。。”

李渊面色有些小尴尬,行不行不是你一个壮汉说了算,再说别秀文采了,书香门第这么厉害的吗?

他干咳一声,指了指正在左右为难怎么跳下来的李承乾,“是他偷窥,不是某。”

李承乾:“”

他心里顿时有一股想哭又哭不上来的感觉,来往望着壮汉家丁和太上皇,呜咽道:“皇爷爷,你又坑我?”

待李承乾转头的那一刹那,壮汉家丁立马认出了这是谁,掂量了掂量手中的木棒,恶狠狠的说道:“好小子又是你,上次我就看到你在偷窥我家小姐,因为距离远也没有在意,这次让我逮了个现成了吧!管你黄爷爷还是皇奶奶,今天不卸了你的两个招子就算老子吃亏!”

左右侍卫和宦官听到卸招子这句话脸色一变,准备抽刀动手,见此情形的李承乾连忙压了压手,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可是就在他双手撒开墙头的那一刹那,他跌在了地上,揉着屁股,不断痛呼。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偷窥人家后院不仅私德败坏,遭人唾弃,而且到官府也是会被打板子的。可是对于李承乾这个姑爷而言,就有点颇为琢磨了,顶多算是一场鸳鸯相会的佳话,再说李承乾也是堂堂的大唐太子,做出这举措虽然丢人,但是势头在这里,也无人敢治。

所以李承乾觉得这只是他皇爷爷的一场恶作剧,一会给他未来的岳父道个歉就行,谈不上什么。

但事实证明他想多了,在一旁的李渊摇了摇头,叹道:“朗朗乾坤,可是世风日下,这位壮士,贫道刚才看见这位小兄弟偷窥你家后院,所以才站出来正义发言,刚才这位小兄弟念念有词,嘴里说着什么二八女子,肤如凝脂,体若扶柳,秀色可餐

啧啧,真是良心坏透了。”

“皇爷爷,承乾不就是没让你看吗?有”李承乾苦笑道。

可是他后半句话还没说完,立马就被李渊打断了,他冷哼道:“什么皇爷爷,你看贫道这一身道袍,像是有子女的人吗?还有你刚才说什么沐浴,说什么沐浴!”

“沐浴,好啊,小子!”壮汉家丁脸色越加不善。

“这位壮士,贫道向来嫉恶如仇,生平最厌恶这些破坏良家女子清白的宵小之人,某亲自绑了他,让你们的家主好好审审!”李渊说完拱了拱手,就用擒拿术轻松将李承乾双手反扣。

李承乾刚想开口说什么,可看到太上皇眨着的眼睛瞬间就明白了什么意思,无奈的垂着头,丧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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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惜哉!骆宾王!

“那多谢道长了。”壮汉家丁略微疑惑道,听那个偷窥小子的口吻明显和这个老道士认识,可是刚才喊人的也是这个老道士。

前后矛盾,有点说不通。

难道是良心发现?或者说老道士有任侠风范,不肯与他同流合污?

嗯,肯定是这样子的。

想通所有事情的壮汉家丁顿时了然的点了点头,指挥着几名家丁将李承乾严加看管了起来,虽然东宫侍卫有些想反抗的小情绪,可是自家的太子都没说话,他们还动什么劲。

很快,苏府的家丁便将两人关进了苏府的柴房。

“这位道长,还劳烦您先看管这个小毛贼一会,我这就请示家主看如何处置。”壮汉家丁扔下了这么一句话就离开了。

只听柴房木门“吱丫”的一声关上。

被绑住双手的李承乾缩在角落里脸色一会青一会红,时不时的抽搭几声鼻涕,“皇爷爷,这下咱们祖孙两个真的没脸见人了。”

虽然事情并不严重,但李承乾想到回宫就要面对李世民,到时候少说责骂,大则又要他抄孝经了

那《孝经》他现在几乎都可以背诵全文了,第一句话怎么来着: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他最烦抄这些早已经熟记于心的书籍。

“不,不,承乾你要明白一件事,是你没脸见人,不是你皇爷爷。”李渊背着手,摇了摇头。

“”李承乾。

要不要这样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是太上皇还真的有恃无恐,再说刚才偷窥的好像也只有他一个人,太上皇是抓他的那个人。

“皇爷爷,到时候父皇要是罚我,你也要帮忙抄一下”

可是李承乾还没说完,柴房的木门再次打开,不过这次来的不是那个壮汉家丁,而是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穿着绿色衣裙的丫鬟,她刚一进门看见被绑着的李承乾,眼睛里很是轻蔑。

她闷哼了一口气说道:“同样是少年,有的已经诗篇动长安,而有的却跑来苏府进行偷窥。”

说完之后,对着太上皇很是尊敬的欠了欠身,说道:“见过道长,多谢道长仗义出手擒住这个色胆包天的小毛贼,陈护院已经对老爷说过了,现在老爷和小姐会晤从江南来的骆宾王,老爷请道长也过去喝杯茶,表示感激之情。”

“至于这个小毛贼。”她挥了挥手,看向李承乾满是幸灾乐祸,“老爷也要亲自见见你,看光天化日之下,有此好胆的能是谁?”

“原来刚才的是你们苏府的陈护院对了,骆宾王是那个写咏鹅的江南才子吗?义务人?”李渊问道。

“是他。”绿衣丫鬟点头笑道:“想不到道长也听闻过他,当今大唐,若论少年英才,也只有范阳的卢照邻,义务的骆宾王,以及当今的太子,我们小姐未来的姑爷,虽然姑爷的诗篇较少,可是一首《悯农》足以抵得上百首芳琼。”

听及此,李承乾不自觉的挺了挺胸膛。

可是没曾想,绿衣丫鬟又厌恶的看了一眼缩在角落的李承乾,骂骂咧咧道:“当个毛贼还挺自豪的?”

“还请道长先行。”绿衣丫鬟在前面带路道。

李渊暗自发笑,也不多言,跟着小丫鬟的脚步,在苏府回廊花园走了大约半刻钟头,才到了接待客人的正厅。

同时,太上皇也看见了坐在首位的苏府家主苏亶,在苏亶旁边还有一名豆蔻女子,容貌姣好,虽不是天姿国色,亦不是倾国倾城,但也算朱唇玉面

话说这是他的孙媳妇,他貌似看的有些多了。

两列宾客,也都是一时俊杰,风度儒雅,但是无形之中簇拥着当中右列第三席的那个少年,恰似众星拱月。

“此人应当就是骆宾王了,跟他相比,还真有些自相惭愧啊。”李渊看了看自己一幅糟老头子模样,虽然看似得道高人,可是

“贫道逍遥子见过主家。”李渊进了正厅,率先打了个道家的稽首礼。

怎么说他当道士这么多年了,道家的常识还是懂得一些的。

“今日多谢逍遥子道长仗义出手,苏某感激不尽。”苏亶瞧了一眼太上皇,顿时感觉似乎有些熟悉?

但是却想不起来,毕竟他官微职低,原来上朝的时候也没敢正眼瞧过皇上老子到底长什么样子。

不过听这个逍遥子的法号就感觉一股出尘之意,此人绝对是道家高人。

俗话说马靠鞍,人靠装。身为道士就应该装的像一幅得道高人的模样,道袍不求金贵,但求出尘,胡须不求多长,但求雪白,如果不雪白的话,斑白也是勉强可以。

而太上皇的打扮绝对算是行家里的楷模,红白喜事走个过程也能收个千儿八百文钱的。

“原来今日道长就是那个擒住那个淫贼的人。”骆宾王站起来满斟了杯酒,一拱手道:“道长已到鹤龄,可是依旧身姿矫健,能手擒壮年之人,宾王佩服不已。”

说完一饮而尽杯中酒液。

他将酒盏一扔,一声大笑,唱道:“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骆兄果真燕赵豪杰,饮酒赋豪歌,在下佩服!”席间的一人饮酒笑道。

“这可错了,宾王兄可是江南义务人。”苏亶听后微笑摇头,伸手示意太上皇先找地方坐下。

李渊前后看了看,在左侧的末席做了下来,来到大唐之后这还是头一次做在下面,这滋味还怪有趣的。

酒席正酣,众人讨论的又是文学上的高雅问题,太上皇虽也能插上几句话,但还是乐于看他们争个面红耳赤。

没过多久太上皇便发现,席间的青年俊杰讨论诗篇等等,偶尔他的孙媳妇好像是个才女,也随着附和几句,但大多时候是保持沉默,而上首的苏亶则是保持了长者身份,给与指正纠错,或者权威性建议,而最关注的骆宾王是整场的焦点人物,几乎话题的聚集地。

可是突然外面传来一个粗犷的声音,打破了整体里面的讨论声。

“会家主,那个小毛贼带到了。”陈护院抱拳道。

“好,你先下去”苏亶正欲挥手,可是忽然看到这个被绑着双手的少年也是似曾相识,好像是他朝思暮想的姑爷吗?

话说他的姑爷是太子来着?

“太子?”他的脸色瞬间青红交接,就连旁边的他女儿也问是不是喝醉了?

苏亶微微摇头拒绝,越想他心里越沉,而那个坐在末席的老道士貌似是太上皇

这爷孙两个闹哪样?

偷窥自家闺女?

若是太上皇偷窥还尚能理解,可是太子承乾偷窥那可是他未来的太子妃,偷窥自己媳妇?

嘶,这癖好真怪异。

发现两人身份的苏亶第一个念头并不是曝光,而是选择隐瞒下来,毕竟偷窥这东西说出来未免不太文雅,应该是“乘彼垝垣,以望复关。”

朦胧岁月的青葱爱情,虽有着砖墙的阻隔,可是仍旧不能抵挡他们的情意,只能登上墙头,偷偷凝视着对方

多么婉转凄美的爱情故事啊。

“快,快给这位公子松绑,他定然是无心之失,何必如此劳师动众?”苏亶微微一叹。

“额?”陈护院立刻惊呆了,他是谁?他在哪里?都已经趴在墙头上了那算是哪门子无心之失?

“家主,我陈某虽然读书少,可是也懂得什么叫犬马好色之徒。”陈护院猛摇头拒绝道。

他读书少,但也是个明白人。而且关中自古好任侠之风,向来嫉恶如仇,尤其看不起偷窥人家小娘们身体的登徒子。

“陈护院,你不懂,哎,围绕在花蕊旁边的蜂蝶,也会有一只雄蚊子,就算这蚊子再恶心,你也不能拍死是吧当然,我不是指公子你是蚊子,只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苏亶道。

“似乎还真是这个道理”陈护院摸了摸头,读书少没见识,看人家读过书的说话多好听,雄蚊子貌似还真是这个理。

夏天最多的就是蚊子,可是只有母蚊子吸血,公蚊子可不吸血,还会传粉

些许农家常识他还是蛮懂的。

“好了,臭蚊子,给你松绑。”陈护院不情不愿的给李承乾松了绑,然后告退一声便离去了,他决定下去之后就好好读读书,书中才有大道理。

虽被骂做臭蚊子,李承乾略微有些不高兴,但念在自己总算是逃离苦海了,心里也就慢慢释然,但随着坐在太上皇旁边之后,酒席越来越酣畅的时候,他的脸色皱的和苦瓜一样。

这种感觉就像沐浴在阳光雨露下的鲜花绽放着自己的芬芳,而从空中飞来一只蜜蜂,口器一扎,在它的采撷下,绿萼更加的绿意盎然

而骆宾王就是那只小蜜蜂,他就是那只绿叶。

“皇爷爷,怎么办?那可是你未来的孙媳妇啊?”李承乾焦急道。

眼看着骆宾王大方光芒,他的心也跟猫挠痒痒似的,难受的要命。

“简单,盖过他的风头就行。”李渊喝了杯酒,夹了口菜,低声道:“皇爷爷平日给你的那些诗词背过了吗?”

“背的七七八八了。”李承乾脸色略微有些尴尬。

“那也只有皇爷爷我出风头盖过他了。”李元无奈扶额道。

“也行。”李承乾颔首点头,只要能压过骆宾王就行,他皇爷爷一个老头子还能对孙媳妇有什么坏心思?

“咳咳咳咳”李渊干咳几声,打破了他们之间的交谈。

“这位道长,可是有什么事?”苏亶勉强笑道,眼前的可是太上皇,由不得他不上心,好家伙只差一个皇帝,就大三元了。

“刚才骆小兄弟吟了一首诗,好像是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对且不对?”李渊起身问道。

“不错,刚才此诗乃是骆兄即兴所做。”一名俊杰点头称是,然后讶然问道:“莫非道长也想做首诗相和?”

“妙极!妙极!道长好雅兴,就怕如那秦舞阳一般,临高堂而色惊变。”

“怎么能这么说呢?好歹道长也是得道高人,顶多一吓出窍升仙。”

“那岂不是白日飞升”

“诸位兄台休要胡言,耆耋老翁定是过来指教在下这个少年。”骆宾王也有些少年意气。

七岁咏鹅,已经名满长安。天赐才华,足以傲视整个大唐。

何须耆耋老者指教?

“骆小兄弟果然是少年英气,在下自愧不如,不过我们可以打一个赌,若是某和诗比骆小兄弟更胜一筹,某不求别的,你来某身边当一个侍奉道童也是可以的。

可若是某和的诗比你的差,那么条件任你开,不管是要金玉满堂,还是高官厚禄,亦或者娇妻美眷,甚至公主某也能给你弄来。”李渊冷哼道,被这些小辈说的他自己都来气了。

“果然是无齿之辈,你若有诗篇可胜过在下,拿出来必然胜利,那岂不是欺负我骆宾王年幼不知事,不过嘛”骆宾王喝了杯酒,笑道:“少年自当满怀凌云志,又岂能如老者一般侧塌卑躬,在下赌了!可是规则要变,你我相互和诗,看谁先败!”

“爹爹,这个道长真不知羞,提出来的条件女儿看他两袖空空,哪有钱财,还公主?”苏小姐哼道。

苏亶微微摇摇头,轻声道:“他有那个资格,整个大唐属他最大了”

“这”苏小姐顿时哑声。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李渊举杯,踱了几步低吟道。

“此诗开篇便如此恢弘大气,旁人恐难以争锋,这次骆宾王悬了,姜还是老的辣啊。”

在场的骆宾王微微色变,举着的半杯美酒也不知觉的倾撒在地上。

时间忽然停滞,虽然太上皇只咏出了一句诗词,可是已经满场皆惊。

“在下不信,肯定是道长在腹中揣摩许久写的,不信接下来的诗词还这么惊艳。”骆宾王开口道。

“是啊,谁也说不定,虎头蛇尾的诗篇太多了。”众人齐齐点头。

第六十五章:侠客行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六十五章:侠客行但是听闻这些嘲讽话语的太上皇并未见丝毫异色,反倒将手中的酒杯一扔,长袖一挥,整个人顿时都有些潇洒起来的样子,真当侠客模样。

他轻吟道:“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仅凭这四句诗词便可唱遍满长安,道长深藏不漏,苏某本以为道长是隐居仙山的闲云野鹤之士,却没想到也有侠骨风范,吾敬道长一杯。”苏亶面含笑容。

太上皇当年年轻的时候可也不是简单的人物,文韬武略皆是不差,要不然也不会成为隋文帝身边的千牛备身,充当侍卫。

并且关陇自古好侠义,有此举动实乃平常。

骆宾王面色难看,举杯僵持在半空迟迟未曾落下,喉咙里也干热似铁,咽了口唾沫,脑海迅速急转,他可是青年俊杰,江南风流才子,断然不能输给这个无耻之辈,更不能成为这老道身边的侍奉童子。

“仅仅四句诗词,想要和诗我还是可以的,可以的”他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但是他的心心还没有落肚,太上皇嘴角微微上扬,笑道:“苏家主未免太过心急了,恭喜的话先放在一旁,整句诗某还没有说完呢。”

“还没有说完”骆宾王手中的酒盏砰地一声掉落在地上。

“这是古体诗,没有说完是正常的,正常的”骆宾王额头泌出一层细密的冷汗。

李渊说完客套话之后,脸色瞬间变得严肃了起来,顺手抽出在客厅挂着的仪剑,轻弹剑身,唱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唱罢,仪剑合鞘,声如铿锵。

燕歌高台,满堂寂静,群宾色变,停杯投箸不能食,高堂明镜饮成欢

“此千古雄文当彩之!”苏亶拍案叫绝。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看这大唐的三代君主,这文学修养,简直令人看到也自相惭愧。

“敢问道长,此诗为何名?”骆宾王起身,鞠了一躬,恭敬道。

李渊轻捋颔下胡须,微笑道:“此诗为《侠客行》。”

“侠客行侠客好啊,恐怕道长此诗一出,千年间再难有人敢写侠客,此为千古绝响尔!”骆宾王赞道。

“彩!彩!彩!”众人纷纷喝道。

能听闻这千古雄文本就是人生一大乐事,他们又是亲自见证者,哪能不高兴呢?虽说文人自古相轻,可是面对绝对的实力碾压,谁又会吝啬赞美之情呢?

或许正如骆宾王所说,《侠客行》一出,恐怕后人再无人敢提起心思与之相较

虽是好事,但是凭生一丝悲哀

李太白太仙了,凡人根本就触碰不到他的灵魂,也只有杜工部一人能站在那高山上窥其全貌。

众山皆小,唯有太白山屹立秦岭山脉。

“骆小兄弟,该你和诗了?”李渊微微一笑。

骆宾王虽是大唐数一数二的才子,《讨武曌檄》更是令世间檄文黯然失色,可是论起诗词来,谁又能高太白一头呢?

几百年后的苏东坡或许有那份才能,但正如一把锋利的宝剑,有剑穗、剑头、剑柄、护手、剑身、剑脊、剑刃、剑锋、剑尖等等部位,虽然剑刃和剑尖一样锋利,但是剑尖所能抵达的高度,是剑刃一辈子也难以触摸的

因为那难以触及的部分,就是七分仙气、三分才气!

“道长《侠客行》已如天上皓月,纵然星辰明亮,但是也会黯然失色,宾王就不再自取其辱,能闻这篇诗词,宾王已无悔意。”骆宾王轻叹道。

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的才华早已向世人证明,仅七岁就名满大唐,他可以写下足以令世人惊叹的好文章

可是这份好文章在众人看完之后,顶多临摹一遍,揣摩其中语句的精妙,可不会将他的诗篇束之高阁,裱以金银俗物相衬。

而这篇《侠客行》就是那种众人都舍不得将它遗忘的上品佳酿,含在嘴里都怕化了,捧在手心都嫌碎了

“苏某有个不情之请,道长可否亲自写下这篇《侠客行》。”苏亶眼含期盼。

眼前的老道士可不是平常人,而是大唐的太上皇,他的墨宝不说价值千金,几文钱还是有的,但若是加上了这篇诗词,那就是千金不换了。

当然,像他苏亶这样的世家大族是不缺银子的,墨宝是要留下来当传家宝的,正如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价值连城

被皇帝陛下放在枕边,异常的珍惜,身边的大臣虞世南等也曾借过去临摹一番

“写字”李渊心里顿时就有点小慌,穿越众当文抄公最害怕的就是提笔写字,四年过来他倒是练了不少字帖,但是写的字顶多算好,勉强连一流都算不上。

而在古人的文化圈子里有个怪象,越是顶尖的才子,越是全能,哪怕弱项有些不行,也是当世一流的水平,谈不上顶尖,但绝对比大多数人要强。

单向发展的绝对会被嫌弃的

“既然书法不算好的话,只能用新颖补这个缺陷了。”李渊心里暗忖道。

唐初的书法家着实不算少,就贞观朝而言,虞世南、褚遂良等等,就连他那个便宜儿子李世民也算是个书法家,蔡邕的飞白体学的那是相当不错。

但是唐初到盛唐是个转型极大的时代,这个时代没有草圣张旭,也没有柳公权、颜真卿,只有传承自魏晋的纤柔字体,哪有颜体的庄严雄厚?

而颜体也算是容易学的字体,他学起来具有三分神韵也算是差不多了

“来人,侍笔!”李渊低声喝道。

苏亶眼见如此,心中一喜,立刻喊下人亲自去取纸笔。很快纸墨笔砚便一个不差的放在了桌案,只是另太上皇没想到的是

“小女愿为道长亲自磨墨”苏小姐走下来,脸色晕红,柔声道。

“这恐怕不大好吧。”李渊扭头看向李承乾那边,发现他的面目极其扭曲,欲哭无泪。

正当个凄凄惨惨戚戚。

“此乃小女的荣幸,还望道长不要推脱。”苏小姐面色坚定道。

“那也只能如此了。”李渊心中微微一叹,脑海念想无量天尊,如来佛祖,西方上帝,以使自己陷入极度圣如佛的状态

很快他便心无旁骛了起来。

“赵客缦胡缨。。。”李渊心里默念诗句,眼神注视纸张,神态及其严肃。这次他用的是颜体,而颜体最讲究正气盎然,恢宏大度。

柳公权说过:“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

所以李渊也不敢有丝毫龌龊心思在肚,后世经常提及的莫过于颜筋柳骨,柳公权的字取匀衡瘦硬,追魏碑斩钉截铁势,点画爽利挺秀,骨力遒劲,结体严紧,而颜真卿初学褚遂良,后师从张旭,又汲取初唐四家特点,兼收篆隶和北魏笔意,自成一格,一反初唐书风,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气势恢宏,骨力遒劲又气慨凛然

用简单一句话形容:关公坐帐,正气逼人!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李渊收笔呼气,豪迈的将笔扔在地上,笑道:“苏家主,贫道写完了,不知可否有润笔费?”

“额来人,给道长取千金相赠。”苏亶顿感肉痛不已,他可不是李世民那个扣皮,说千金就是千金,一千金就是一千贯钱。

若是其他人,随随便便几十贯钱也就能打发了,可是这人是太上皇,给的少了就有看不起太上皇的嫌疑,而千金无疑是最适合的数字,比百金多,又比万金少

不过千金易得,墨宝难求,太上皇写的也值这个价不是。

“这笔法在下从未见过啊。”骆宾王率先凑了过来,感叹道。

太上皇虽然学颜体没有学到精髓,但是颜体这一种新奇的书法确实在唐初前所未有,所以虽然写的勉强能看得过去,可在这些人眼中,却无疑是开辟了书法界的一扇新大门!

突然见到这种新颖的书法,也由不得他们不惊讶了。

“此书法恰如荆卿按剑,樊哙拥盾,金刚嗔目,力士挥拳。魏晋太过风流,未免小儿女化,也只有这种书法才能匹配我大唐煊赫武功。”苏亶抚须赞道。

太上皇写的颜体虽然还没有达到颜真卿那份功力,但也算有了几成火候

当然苏亶这番话更是冲着他的身份说的,马屁确实拍到了他的痒痒处。

等众人赞叹的差不多时候,李渊这时微微一笑,提出了刚才的那个赌约,问道:“骆小兄弟,现在诗也做过了,墨宝也留下了,你既然和不上诗,按照赌约,理应成为贫道的侍奉道童。

俗话说愿赌服输,天经地义,你若是不服气,咱们就去衙门打官司。”

“合着这衙门你家开的?”骆宾王心里暗自不爽,但是想及自己之前确实说过如果赌输的话就做这老道的道童,可是他一个大唐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去当一个老道士的道童,怎么都感觉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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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被坑惨的骆宾王

“宾王兄,依苏某看来成为这位道长的道童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再说愿赌服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苏亶劝道,他可是清楚眼前的这个老道士是谁,那可是太上皇,成为他的道童就相当于弟子,从此在官途平步青云也不在话下,简直是一步登天的捷径。

“当我爷爷的道童还委屈你不出,不就是个才子吗?这大唐的才子如黄河的沙子,那是数也数不清,可是我爷爷那是独一份的”李承乾不满道。

他早就看骆宾王这个小白脸不满了,尤其是他未来的太子妃目光一直流连在骆宾王的身上。

“这”骆宾王心里难受的紧,他不知道太上皇的身份,只看是一个老道士,若是有名气的得道高人还罢了,可是那逍遥子的法号也从未听过。

但不服输又不行,话已经说到这份了,若是他反悔,今后在文坛上就如丧家之犬,人人讨打的存在

“敢问道长,今后宾王当道童都需要做什么?”他问道。

听到骆宾王服软的这一句话,李渊嘴角露出笑意,从腰带处拿出夹带的浮尘,轻轻一甩,说道:“当贫道的道童,每天要做的也没什么事,无非是砍柴、打更、捣衣、做饭、洗碗、暖床、骂儿子这几种你选择一样。”

“暖床”骆宾王嘴角微微抽搐,当他是****吗?

而且他也是豪门子弟,从小不愁吃,不愁穿,那些粗活他又怎么能做得来?看来也只能骂儿子这一项工作勉强可以胜任。

“宾王选择骂儿子!”骆宾王不假思索,这项工作不费力还很解气,何乐而不为呢?

“很好!”李渊点了点头,很是赞赏的看着骆宾王,问道:“不再反悔了?就选择骂儿子?”

“不再反悔。”骆宾王不觉有诈,骂儿子而已嘛凭他的才名,万物皆可喷,除了天地君亲师,偶尔君也是喷一喷,有什么慌的

“就是有些感觉被坑了”他心里有些不安。

“骂皇上”

“骂父皇”

在同一时间,苏亶和太子李承乾不约而同的同时转头,目光交触到了一起,他们的内心都在哀叹:“这个倒霉催的被太上皇坑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骆小兄弟,把你的地址给某,过几天某出宫找你。”李渊说道。

虽说古人重诺,但是太上皇还是愿意以小鸡肚肠去琢磨其他人,万一让这个大才子从他手里跑了怎么办,好歹骆宾王也算是初唐四杰之一呢。

剩下的其他人,王勃、杨炯还没有出生,还有一个卢照邻在幽州的范阳,没有来长安。

要是有一天,那些泰半文人才俊都出在他的门下,那成就简直想想都令人激动。

“还怕宾王哄骗你不成?”骆宾王略微不满,但还是顺从的写下了他的住址,递给了太上皇。

“不过出宫?”骆宾王注意了这一个词,难道这道士是宫里的公公?还是在长安的附近有道宫

看这颔下胡须倒也不像太监,那就是有道宫了

他的心有些安然了下来,怎么说这道士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不算太辱没他了。

他洒脱一笑,对太上皇拱了拱手:“宾王别无所长,唯有这一张嘴还算凌厉,虽不能使人起死回生,但还可冒昧自比陈琳陈孔璋骂你那个不孝儿子也是轻而易举,道长不必担忧。”

陈琳字孔璋,曹操的御用文人,擅长写檄文,属于三国第一喷子,谁也干不过他,是那种骂人不带脏字的存在。

骆宾王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且放心,我骂人那是属第一流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谁敢于我喷,那就等着自己心脏疼吧,而且我骂人不带女性长辈,还能写一篇好文采

“瞧瞧,读书多的说话都不一样。”李渊心里感慨,他极其期待骆宾王不骂武则天,改骂李世民的这一天,那该是多么精彩绝伦。

至于李世民的意见,他是一点的也没有担心,反正喷他的人挺多,也不差骆宾王这一个。

既然骆宾王服了赌约,当了太上皇的道童,那么宴会的众人自然将这一篇章揭了过去,只是知道其中龌龊的苏亶和李承乾心思百转,为今后骆宾王的悲哀生活感叹不已

很快,宴会便渐入尾声。

李渊已经看完了自己的孙媳妇,又赚到了一千贯钱,还收了个名人,心情自然大好,他凑到李承乾耳边低声道:“承乾,太子妃已经看到了,某这就准备走了,你呢?”

“那好吧。”李承乾很是沮丧,他一国储君在这场宴会上竟然成了透明人,风头全部让太上皇和骆宾王占完了。

于是,李渊便起身告辞道:“苏家主,我二人已经饮了美酒,是该离去了,记着那一千贯送到皇宫就行。”

说罢,他们二人就在丫鬟的带领下离开了苏府。

“我没听错吧,是皇宫?”一人嘴巴微张,吃惊道。

“好像是这样,确实说的是回皇宫。”

“他们难道真的是一老一小两公公?”

。。。。。。

“不错,刚才那两个人确实是皇宫的,苏某很是确定。”苏亶打断道。

“皇宫里除了太监之外,完整的男人只有皇上一人啊,他们怎么可能是皇上?皇上怎么可能那么老,或者那么年轻?”

“谁说一定是皇上,你忘了大唐还有一人也是皇上,只是曾经的”

“你的意思是太上皇?可是旁边那个小的呢?”

“笨蛋,东宫与皇宫一墙之隔,还是当年隋文帝为了防止废太子杨勇祸乱宫闱修建的,不然两宫之间畅通无阻。”

“你不说我还没有发现,去曲江坊医学院的时候我倒是曾经见过那个老道士,那里的学生称呼他为院长”

“医学院的院长就是太上皇啊。”

杂七杂八的声音断断续续,骆宾王只感觉现在的心里很沉很沉,如同千年顽石掉进他的心房,不仅心沉了,而且还很皮

“都别吵了,那两人确实”苏亶打断了他们的议论,开口叹道:“确实是贵不可言,屏月刚才那个是你的未婚夫,也就是当今大唐太子李承乾!”

“怎么可能”苏屏月险些跌倒在地,不敢置信的摇着头,“太子怎么可能这么老?朝堂的事务再繁重也不会少年白头啊。”

“”苏亶。

他无奈的扶着额头,解释道:“老的是太子的爷爷,也就是太上皇,那个小毛贼就是太子所以为父刚才才会那么轻易放过他,毕竟他是你的未婚夫,再过一个月你就是太子妃了,也不差这么一会了”

苏屏月脸色羞红,跺了跺脚,本来偷窥也没看到什么,叫苏亶这么一说,似乎还是真有其事,但是不幸中的万幸,那就是偷窥的是太子,也不用讲究什么男贞女烈

而骆宾王与他自比,也是有些少年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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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立碑文

回到皇宫之后,李渊便将那支染血的银簪藏在了房间中,看日后看有没有线索。走水案暗中的策划虽是那些不怀好意的世家所为,可谁知道那些旧隋的势力参与到里面了没有,那个丽妃可是姓萧啊!

而姓萧的世家也只有在江南的兰陵萧氏。

“这件事情不能打草惊蛇,某派人监视着萧皇后和萧瑀,两人都没有什么异常举动,如果刺杀长孙皇后某还能理解,皇后的位子一缺,那么杨妃就有机会上位,到时候恪儿成为嫡子,天然的争储优势,但是目标却是李治,除了某之外,李治的存在可谓是透明的,毕竟只有我才知道他是未来的皇帝。”李渊心里暗道。

九皇子李治看起来确实很透明,不仅是年岁小,而且在他的头上有两位兄长,太子承乾和魏王李泰,这两人也不是泛泛之辈。

“算了,算了,还是准备给承乾的贺礼吧。”他摇了摇头。

回宫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很快便日暮西山,太上皇回到大安宫好好的睡了一觉,等他睡醒的时候已经是快到正午了。

太上皇不同于皇帝,不需要每天处理朝政,每天就跟个闲散人一般,想睡多久便睡多久。

将作监位于庆延坊,紧邻在皇宫的西侧,掌管宫室建筑,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器皿的制作和纱罗缎匹的刺绣以及各种异样器用打造的官署,里面能工巧匠无数,上到皇上的冠冕,下到将士的刀剑都由里面打造。

李渊昨天和李承乾在刘记金银铺挑选了几件金器后,他便想好了送给李承乾的东西,足以压制住李泰文学馆的神器,那就是活字印刷术。

活字印刷术要到了宋代才能被发明,当然太上皇想要送给李承乾的不仅是活字印刷术,还有德国古登堡制作的铅活字印刷机,虽然结构略微复杂,可是以大唐的工匠还是能完全复制出来的。

没错,如果想要打压魏王李泰的文学馆,那么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掌握大唐的口舌,那便是报纸,由报纸进行传媒。只不过想要利用报纸传媒,那就必须解决排版和印刷的问题,否则无法满足大量印刷的需求,那么报纸就会沦为上层的邸报,那样的话还不如不发明活字印刷术

“臣等参见太上皇,敢问太上皇圣驾来此所为何事?”将作监的王少监欠身道。

将作监虽然涉猎的领域比较广,但总归是对皇家提供的,王少监虽然看到李渊稍微有点吃惊,但还是在心里可接受范围之内的。

在来将作监之前,李渊便打听好了将作监的构成,所以他直接开门见山道:“某需要一批制作雕版的工匠。”

“雕版的工匠”王少监诧异了一会,还是点了点头,吩咐寻找工匠去了。

将作监分为左校署、右校署、中校署、甄官署等各个部门,每个部门掌管的事务尽皆不同,若是想要寻找雕版工匠,那就需要在中校署寻找。

在将作监的正屋饮了几口茶水的功夫,王少监便带来了雕版的工匠,有三人,一老两中。

“陛下,这三人便是雕版印刷的工匠。”王少监顿了顿声,介绍道:“这是他们的花名册,劳烦太上皇亲自翻阅,微臣这就先下去了。”

等到王少监下去之后,三个工匠面色惶恐不安,都低着头向着待宰的羔羊,瑟瑟发抖。

大唐的工匠虽没有明清的那么低,可是也着实不算多高。另外,他们见到的是太上皇,是皇帝,一国之尊,心里怎么不会害怕

李渊将手中的茶碗放下,翻了一下花名册,仔细打量了三人,看他们模样有些相似,便问道:“你们是父子?”

三人相互看了一眼,面容筹措不安,还是老的先回答道:“回太上皇,老朽叫牛大仁,是个鳏夫,膝下无子,这两个是我的本家侄子,学了这门谋生的手艺。”

“那好”李渊颔首点头,拿出一本印刷好的《金刚经》递给牛大仁,问道:“这本《金刚经》可是你们雕版印刷的?”

雕版印刷发明在唐代,到了中后期广泛被应用,太上皇本以为贞观年间应该没有,可没想到在画屏的梳妆台上发现了这本印刷好了的佛经。

古人的楷书虽说很完美,写的真如印刷的一样,但如果真的仔细观看的话,还是能看出些许差异的,毕竟谁写字还在外面画整整齐齐的框线

“是吾等印刷的。”牛大仁道。

正当太上皇并不以为意的时候,牛大仁说出一句令他动容的话,“雕版印刷的版料,一般选用纹质细密坚实的木材,如枣木、梨木等。然后把木材锯成一块块木板,把要印的字写在薄纸上,反贴在木板上,再根据每个字的笔划,用刀一笔一笔雕刻成阳文,使每个字的笔划突出在板上。木板雕好以后,就可以印书了。

当年小人的爹凭这项手艺活,被监正赏了二十贯钱”

“雕版印刷术是你爹发明的?”李渊顿时诧异非凡,古代的大多数发明都是劳动人民的结晶,可是到底是哪个劳动人民,真说起来都不知道。

底层人民发明这种跨时代的发明,顶多奖赏二十贯钱,可是东汉的蔡伦改造造纸术,就有封侯之赏

“你爹叫什么名字?某正欲在医学院立下各个时代发明家的碑文”李渊道。

要想让古代的人乐于创造,敢于发明,那就需要拔高发明家的地位,不然全凭运气的话,那么大唐慢慢实行工业化,就得到猴年马月了。而且在医学院的分科,虽说是培养理工科人才,但也不能寒了他们的心,说和工匠等同尔那么长久之下,仅凭兴趣支撑的理工科学子就会慢慢丧气,毕竟这个世道还是做文科有前途。

“这这”牛大仁瞬间激动的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立碑啊!

立碑啊!那可是立碑!

他在自家的门前也能给自己老爹立碑著文,可是能有谁看,千年之下就会成为一捧黄土,但是太上皇的碑文不同,得到皇帝的认可,那就是变相的名留青史了。。。。。

要是能有幸流传到后世,那么西安的碑林说不定也会增添一个带着现世字眼的传奇碑文

第七十章:太子承乾的大婚

时间过得很快,在太上皇制造出铅活字印刷机之后的半个月后,也就是七月二十号的时候,李承乾经历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这五个步骤后,就只差亲迎这最后一个步骤就可以洞房了。。。。。。

大唐贞观四年七月二十号,大吉,宜婚娶。

作为储君的婚礼,按照礼节,朝堂的诸位大臣都会备上贺礼,而作为太子的长辈,李渊今日备下的贺礼也格外贵重。

如果说之前对李承乾的喜爱是应付李世民的话,那么在经历过李承乾在刑部为他拔剑之后,太上皇真正的对他这个皇孙放在了心里。

和其他皇孙相较,李承乾无疑对他更为孝敬。

东宫。

“礼部侍郎石富斌送上纹银十两,雪莲一支。”

“工部尚书阎立德送上田百亩,纹银三百两”

“孤见过牛伯伯,程伯伯,房伯伯”李承乾穿着新郎服,在头上骚包的插上了一支石榴花,不断的对着来往的朝臣道谢。

因为石榴籽粒很多,所以代表多子多福的意思。

李世民和别的皇帝不一样,与他秦王府的旧臣子交情很深,所以连带着他的皇子也以世伯世叔称呼这些功臣。

“老臣见过太子,殿下还是先忙其他事,不用管我们这些老臣。”萧瑀抚须呵呵一笑,让李承乾先去忙别的事情。

“皇室最近的一次亲事,还是太上皇的永嘉公主出嫁,当时的嫁妆足足有百车之多,赐给的田宅就有二十顷”高士廉感慨道。

高士廉是长孙皇后的舅舅,也算是与皇室沾亲带故,资历又老,所以说起话来,没有人敢出声反驳。

“就是不知陛下会为太子殿下准备什么?毕竟这是迎娶太子妃,人生也就只有这么一次。”杜如晦咳嗽了几声,脸色有些苍白。

“克明,陛下特意降下圣旨让你回府好生休息,你怎么又来了?”房玄龄叹道,杜如晦自从今年年始就一直大病小病不断,百病交杂,以往骑马射箭的身体,现在走几步都会喘。

“无事。”杜如晦摇了摇头,他忍着咳意微微一笑,“今日也是大喜的日子,或许借这场大喜还能冲淡我的病痛,也说不定不是”

“对了,辅机兄,你怎么郁郁寡欢的?比起我们,你更应该高兴不是?这可是你的亲外甥结婚。”裴矩疑惑道。

“没事,没事。”长孙无忌勉强从嘴角勾起一丝微笑,若是以前太子结婚他或许会高兴,可是现在的太子与他相冲,他怎么能高兴得起来?

李承乾的剑当时仅离他的脖颈只有三寸!

“就是不知道太上皇这次给太子准备的贺礼有多重?当年他可是九五之尊,可现在也不过是苟延残喘的老头罢了。”他低声冷哼道。

都是因为太上皇李渊,他的冲儿和长乐公主的婚约才会被取消,他才会与太子反目成仇,都是这个老不死的老头。

长孙无忌虽然不相信巫蛊,可是还是暗中扎了几个纸人咒太上皇早死早超生。

群臣听到长孙无忌讽刺李渊的话,并未多言,也没有感到有什么大不敬的。毕竟朝堂是由世家和皇族共同把持的,皇帝他们都能硬杠,何况形同废人的太上皇呢?

说好听的是唯我独尊,说不好听的话没权利的皇帝,有时候都比不上宫里的妃嫔

“辅机,你太偏执了,当年永嘉公主大婚用的是国库的钱财,可是太上皇哪有这么多余钱来送给太子当贺礼呢?”高士廉叹道。

“是啊,哪有余钱呢?”众人纷纷摇头,太上皇和太子关系再好,可是到了送贺礼的时候难免陷入尴尬的局面,送得太轻,被人看不起,不送的话也不行。

可就在此时,东宫外面传来太上皇圣驾到来的声音,宴席上的宾客瞬间停止了谈论,万籁寂静。

他们的目光齐刷刷的集中在了从行撵下来的太上皇。

双鬓斑白,苍老非常,脊背顽强的挺直,充满了荒凉的气息,仿佛有一种丧家之犬的既视感。

“他在强撑!”长孙无忌眯着眼睛,心里暗忖道。

“不知太上皇带的贺礼是何物?刚才我等并未听到唱礼声,莫非太上皇囊中羞涩,微臣这里倒是有几个闲钱,送予圣上,还望圣上勿怪。”长孙无忌凑到李渊耳边低声道。

他从腰间挂着的钱袋掏出了两枚铜钱,上面印着贞观通宝,很是崭新。

“某带的东西不稀奇,不值几个钱,所以也就没唱名,只是”李渊戏谑一笑,仔细打量着长孙无忌,将他手中的两枚铜钱拿了过来,说道:“长孙爱卿既然如此善解人意,某不拿也不是个事不是,两文钱也是钱,积少成多,一日一文,千日千文”

“就恐怕太上皇你等不到一贯钱的时候,就没耐心了。”长孙无忌摊手,说道。

“一千文某还是能坚持住的,就不劳爱卿费心了。”李渊不以为意,他还不信长孙无忌活得比他久。

他突然想到了今日要送得贺礼,便一笑道:“赵国公,不如我们打一个赌如何?”

“赌?”长孙无忌脸色一紧,瞬间目光紧盯在太上皇的身上,紧锁眉头问道:“赌什么,赌注又是什么?”

李渊拍了拍手,从他的行从中走出两名宫人,抬着一个样子奇怪的东西,大约桌子大小。

“赵国公的贺礼是什么?价值多少?”他问道。

长孙无忌略一思索,回答道:“田五百亩,金银各三百两,另外各种稀奇的药材,要说价值的话大概价值九百多贯吧。”

贞观四年,人少地多,土地并不是很昂贵。

“那就算作一千贯,贫道不赌别的,就赌这东西一个月内能价值三千贯,不知赵国公愿意赌否?”李渊笑道。

“凭这个奇形怪状的东西?”长孙无忌不屑一笑,若是在他眼前的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和氏璧、随侯珠,还是其他别的珍惜宝物,他还能信。

但就一个破烂东西?

逗他呢?

可是看太上皇如此信誓旦旦的样子,长孙无忌心里又莫名有些恐慌他是真的有信心,还是故弄玄虚?

怎么办?若是不赌的话,平白落了颜面,若是赌的话,又增添了风险,有了不确定性

第六十九章:寻找锑

李渊的午餐在皇宫里面也没有吃,听到有素斋吃便欣然同意,跟着清羽的脚步走到了星云观的偏厅,正殿那是祭祀诸天神灵的。

素斋很不错,一碗菜面条,还有一些凉拌的野菜。

道教尊崇天人合一,所以素来喜欢吃野菜,连带着唐朝的上下阶层也有一股吃野菜的风气,太上皇在皇宫里面也没少吃。

不过皇宫的菜肴就算是一盘素菜也是大有文章,而道观的就清淡许多,做法简单,吃起来还真有些复得返自然的味道。

李渊拿起碗,将菜面条的汤水喝得干净后,看着清羽说道:“清羽道长,某此次过来也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就是找你帮忙,有些材料在外界难寻,可是在你这道观就很容易找到”

活字印刷术虽较雕版印刷术的速度更快,可是如何制作“活字”确实一个难题,宋代的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之后,先后用了胶泥活字、木活字印刷。

胶泥活字是用胶泥做成一个个规格一致的毛坯,在一端刻上反体单字,字划突起的高度象铜钱边缘的厚度一样,用火烧硬,成为单个的胶泥活字。为了适应排版的需要,一般常用字都备有几个甚至几十个,以备同一版内重复的时候使用。遇到不常用的冷僻字,如果事前没有准备,可以随制随用。

为便于拣字,把胶泥活字按韵分类放在木格子里,贴上纸条标明。排字的时候,用一块带框的铁板作底托,上面敷一层用松脂、蜡和纸灰混合制成的药剂,然后把需要的胶泥活字拣出来一个个排进框内。排满一框就成为一版,再用火烘烤,等药剂稍微熔化,用一块平板把字面压平,药剂冷却凝固后,就成为版型。印刷的时候,只要在版型上刷上墨,覆上纸,加一定的压力就行了。为了可以连续印刷,就用两块铁板,一版加刷,另一版排字,两版交替使用。印完以后,用火把药剂烤化,用手轻轻一抖,活字就可以从铁板上脱落下来,再按韵放回原来木格里,以备下次再用。

之后的毕昇还试验过木活字印刷,但由于木料纹理疏密不匀,刻制困难,木活字沾水后变形,以及和药剂粘在一起不容易分开等原因,所以他并没有采用。

而对于太上皇来说,他要做的不仅是活字印刷术,还有古登堡发明的铅活字印刷机,而铅活字印刷机所需要的是铅活字,也就是俗称的“铜模”。

铜模需要用铅、锑、锡三种金属按比例混合融合而成。

在商殷至汉代青铜器中铅的含量有增大的趋势。青铜中铅的增加对于液态合金流动性的提高起了重要作用,使铸件纹饰毕露。

不过,古代人对铅和锡的分别并不是十分明确。罗马人称铅为黑铅,称锡为白铅。炼丹家们对铅和铅的一些化合物进行了实验,例如在魏伯阳所著的《周易参同契》中说:“胡粉投火中,色坏还为铅。“用今天的化学方程式表示就是:pb342--→3pb22↑

在青铜器的冶炼中铅必不可少,所以很容易找到,而锡也是一样,在古代随处可见用锡支撑的家具,在八九十年代,大量烧水壶都是用锡制成的。

但是相较之前的这两种,锑就难找的多,虽然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锑存储国,蕴含百分之八十九的锑矿产。

然而想要得到纯净的锑还是很难。据《汉书食货志》记载:“王莽居摄,变汉制,铸作钱币均用铜,淆以连锡。”

在秦墓出土文物的秦代箭,经光谱分析含锑,由此可知中国对锑的利用很早,可当时并不叫锑,而称“连锡”。

太上皇今天到星云观可不是仅仅是为了吃一碗菜面条,还抱着能在星云观内能找到锑。

毕竟炼丹的道士这里拥有的各种化合物最多。

“原来是找材料”清羽心中松了一口气,给这些帝王将相炼制丹药是最费劲的,伴君如伴虎,哪有偏偏地主老财来得轻松。

“道君想要炼制什么丹药,贫道虽然本领低微,但是在长安还算能排进前三的”清羽笑道。

在他看来,太上皇寻找丹材一定是为了炼制丹药,除此之外,他想不到其他的原因。

“某还想活得久些。”李渊白了一眼清羽,大家同为道士,就不用骗自个了,那些丹药大多都是毒丹,没人试药的话谁肯吃?

只不过有些牛逼些的道士,直接找皇帝试药,简直是在刀尖上跳舞

“还活?恐怕驾崩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清羽心里暗自猜测,太上皇大限来临恐怕也没有几天了,不过这与他也没什么太大的牵连。

他话题一转,笑道:“道君请,贫道的炼丹室在那边,那里的丹材道君随便挑。”

一行人很快便来到了星云观的炼丹室。

炼丹室地方宽阔,里面除了一个特制的炼丹炉之外,在靠墙的柜子里如同药铺的药柜,放着各类各样的“珍惜”材料。

“整个长安的丹材,就星云观备的最齐。”清羽指着那些材料介绍道。

有些材料在市面上根本就买不到,只能自己奔赴各地进行寻找。

李渊点了点头,便开始寻找了起来,他前世也算是个工科狗,虽然专业并未涉及化工,但是锑的化合物在他的记忆中还是有的。

没过多久,他便在药柜中找到了,和锡有些相像,但是仔细看去,却是不一样。然后他便利用化学知识开始对锑进行提纯。

足足过了一个时辰,李渊终于备齐了铅、锑、锡这三种制造“铅活字”铜模的材料。

但这离制造铅活字印刷机还差着十万八千里,材料齐全之后,想要制造铜模,首先需要用塑泥模,然后将三种金属材料按比例混合后倒入泥模里,在经过打磨抛光之后才能获得足以用来使用的铅活字。

当然这些事情交给牛大仁他们便可以,只需要他们按照图纸就可以完成这些过程。

第七十章:太子承乾的婚礼

时间过得很快,在太上皇制造出铅活字印刷机之后的半个月后,也就是七月二十号的时候,李承乾经历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这五个步骤后,就只差亲迎这最后一个步骤就可以洞房了。。。。。。

大唐贞观四年七月二十号,大吉,宜婚娶。

作为储君的婚礼,按照礼节,朝堂的诸位大臣都会备上贺礼,而作为太子的长辈,李渊今日备下的贺礼也格外贵重。

如果说之前对李承乾的喜爱是应付李世民的话,那么在经历过李承乾在刑部为他拔剑之后,太上皇真正的对他这个皇孙放在了心里。

和其他皇孙相较,李承乾无疑对他更为孝敬。

东宫。

“礼部侍郎石富斌送上纹银十两,雪莲一支。”

“工部尚书阎立德送上田百亩,纹银三百两”

“孤见过牛伯伯,程伯伯,房伯伯”李承乾穿着新郎服,在头上骚包的插上了一支石榴花,不断的对着来往的朝臣道谢。

因为石榴籽粒很多,所以代表多子多福的意思。

李世民和别的皇帝不一样,与他秦王府的旧臣子交情很深,所以连带着他的皇子也以世伯世叔称呼这些功臣。

“老臣见过太子,殿下还是先忙其他事,不用管我们这些老臣。”萧瑀抚须呵呵一笑,让李承乾先去忙别的事情。

“皇室最近的一次亲事,还是太上皇的永嘉公主出嫁,当时的嫁妆足足有百车之多,赐给的田宅就有二十顷”高士廉感慨道。

高士廉是长孙皇后的舅舅,也算是与皇室沾亲带故,资历又老,所以说起话来,没有人敢出声反驳。

“就是不知陛下会为太子殿下准备什么?毕竟这是迎娶太子妃,人生也就只有这么一次。”杜如晦咳嗽了几声,脸色有些苍白。

“克明,陛下特意降下圣旨让你回府好生休息,你怎么又来了?”房玄龄叹道,杜如晦自从今年年始就一直大病小病不断,百病交杂,以往骑马射箭的身体,现在走几步都会喘。

“无事。”杜如晦摇了摇头,他忍着咳意微微一笑,“今日也是大喜的日子,或许借这场大喜还能冲淡我的病痛,也说不定不是”

“对了,辅机兄,你怎么郁郁寡欢的?比起我们,你更应该高兴不是?这可是你的亲外甥结婚。”裴矩疑惑道。

“没事,没事。”长孙无忌勉强从嘴角勾起一丝微笑,若是以前太子结婚他或许会高兴,可是现在的太子与他相冲,他怎么能高兴得起来?

李承乾的剑当时仅离他的脖颈只有三寸!

“就是不知道太上皇这次给太子准备的贺礼有多重?当年他可是九五之尊,可现在也不过是苟延残喘的老头罢了。”他低声冷哼道。

都是因为太上皇李渊,他的冲儿和长乐公主的婚约才会被取消,他才会与太子反目成仇,都是这个老不死的老头。

长孙无忌虽然不相信巫蛊,可是还是暗中扎了几个纸人咒太上皇早死早超生。

群臣听到长孙无忌讽刺李渊的话,并未多言,也没有感到有什么大不敬的。毕竟朝堂是由世家和皇族共同把持的,皇帝他们都能硬杠,何况形同废人的太上皇呢?

说好听的是唯我独尊,说不好听的话没权利的皇帝,有时候都比不上宫里的妃嫔

“辅机,你太偏执了,当年永嘉公主大婚用的是国库的钱财,可是太上皇哪有这么多余钱来送给太子当贺礼呢?”高士廉叹道。

“是啊,哪有余钱呢?”众人纷纷摇头,太上皇和太子关系再好,可是到了送贺礼的时候难免陷入尴尬的局面,送得太轻,被人看不起,不送的话也不行。

可就在此时,东宫外面传来太上皇圣驾到来的声音,宴席上的宾客瞬间停止了谈论,万籁寂静。

他们的目光齐刷刷的集中在了从行撵下来的太上皇。

双鬓斑白,苍老非常,脊背顽强的挺直,充满了荒凉的气息,仿佛有一种丧家之犬的既视感。

“他在强撑!”长孙无忌眯着眼睛,心里暗忖道。

“不知太上皇带的贺礼是何物?刚才我等并未听到唱礼声,莫非太上皇囊中羞涩,微臣这里倒是有几个闲钱,送予圣上,还望圣上勿怪。”长孙无忌凑到李渊耳边低声道。

他从腰间挂着的钱袋掏出了两枚铜钱,上面印着贞观通宝,很是崭新。

“某带的东西不稀奇,不值几个钱,所以也就没唱名,只是”李渊戏谑一笑,仔细打量着长孙无忌,将他手中的两枚铜钱拿了过来,说道:“长孙爱卿既然如此善解人意,某不拿也不是个事不是,两文钱也是钱,积少成多,一日一文,千日千文”

“就恐怕太上皇你等不到一贯钱的时候,就没耐心了。”长孙无忌摊手,说道。

“一千文某还是能坚持住的,就不劳爱卿费心了。”李渊不以为意,他还不信长孙无忌活得比他久。

他突然想到了今日要送得贺礼,便一笑道:“赵国公,不如我们打一个赌如何?”

“赌?”长孙无忌脸色一紧,瞬间目光紧盯在太上皇的身上,紧锁眉头问道:“赌什么,赌注又是什么?”

李渊拍了拍手,从他的行从中走出两名宫人,抬着一个样子奇怪的东西,大约桌子大小。

“赵国公的贺礼是什么?价值多少?”他问道。

长孙无忌略一思索,回答道:“田五百亩,金银各三百两,另外各种稀奇的药材,要说价值的话大概价值九百多贯吧。”

贞观四年,人少地多,土地并不是很昂贵。

“那就算作一千贯,贫道不赌别的,就赌这东西一个月内能价值三千贯,不知赵国公愿意赌否?”李渊笑道。

“凭这个奇形怪状的东西?”长孙无忌不屑一笑,若是在他眼前的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和氏璧、随侯珠,还是其他别的珍惜宝物,他还能信。

但就一个破烂东西?

逗他呢?

可是看太上皇如此信誓旦旦的样子,长孙无忌心里又莫名有些恐慌他是真的有信心,还是故弄玄虚?

怎么办?若是不赌的话,平白落了颜面,若是赌的话,又增添了风险,有了不确定性

第七十一章:较劲的赌约

“赌不赌?赵国公你莫非是怕了?”李渊激将道。

刚才那个奇形怪状的不是别的,而是铅活字印刷机,这东西别说价值三千贯,就是价值万金都不算事。

这是足以划破时代的发明。

“不我只是在想赌注是什么?”长孙无忌咬牙道,他还是坚定他固有的判断,“太上皇既然想拿此物与微臣做赌,那么若是陛下暗中派人用财物买下这东西,那么摆明微臣是输的一方。”

要是太上皇派一个人用三千贯钱买下了这东西,那么明显是他吃亏。

“玉因色泽而有价,田因产物而富庶,万物皆有其价值,履底的尘埃不值一钱,而皇宫的宝珠却价值千金,此为固有价值。而以粪土市价千金的,当然不算数,贫道说的就是这东西的固有价值。”李渊解释道。

长孙无忌点了点头,虽然太上皇说的话有些绕,但是他倒明白了,讲究的是固有的价值,而不是随意加价,那么既然这样,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敢问太上皇,赌注是什么?”他露齿一笑。

怎么看这场赌局都是他赢,而太上皇的赢面几乎没有,除了傻子才会选择赌,而按照他的估计,太上皇之所以这样做,全然是因为想要故意恐吓于他,料定了他不敢跟注。

既然如此他便反其道而行之,看太上皇怎么收场!

“赌注是”李渊微微沉吟,钱财他又不缺,太强人所难的事情做的话又不太好,有失体面,“谁若是输了,那便在围着西市裸奔跑三圈。”

“裸奔这赌注太大了吧。”众人惊道,田宅宝物什么的,到了他们这个身份地位反倒不贵重,可裸奔这就是有失颜面的事情。

尤其一个是太上皇,另一个是当朝国舅。

赌注下得太大了!

“果然,黔驴技穷。”长孙无忌心里冷哼一句,他已经看破了太上皇的伪装,堂堂九五之尊又怎么会裸奔,就算他输了也不可能。

不仅皇帝陛下不允许,朝堂的臣子也不会允许,那关系一朝颜面。

那么真正能履行赌约的也就他一人了。

“此事关乎朝堂颜面,要是赵国公不愿意就算了,换一个赌约也行,比如赵国公的女儿全部嫁给某做妃嫔,或者”李渊道。

“不用或者了,就以一个月就期限,要是这东西没能价值三千贯,微臣自然也不敢劳请太上皇干此有失颜面之事,可医学院院长之位还劳烦太上皇退位让贤,毕竟太上皇您年事已高”长孙无忌道。

他的算盘打的很准,想要让太上皇裸奔基本不可能,除非他将李世民给杀了,那么就只能要利益了,而太上皇最好的利益就是医学院。

医学院不同于国子监,既为私有,又是官学,没有国子监复杂的官职,祭酒,五经博士之类的,但是它的学生来自五湖四海,历次科举出自医学院的学生也鲜有人在。

更何况,李世民正有意扶持他们长孙家,毕竟长孙家是新兴的世家,不比其他世家根基厚重,只要他开口,那么长孙冲成为医学院院长,那就是囊中之物了。

至于失败,那可能吗?

“医学院”李渊眼睛一眯,心中一紧,医学院可是他安身立命之本,日后重新登基也是要靠医学院的助力。

“医学院可以,某反正早就老了,也是时候退位让贤了,不能总是尸位素餐不是”李渊打了个哈哈,笑道:“那么赵国公这是赌了?一个月后要是价值三千贯,那么你便裸奔围着西市三圈,可若”

“若不是,那便太上皇回到深宫,安心养老。”长孙无忌也同样报之一笑。

“很好,赵国公这么捧场,算算时间,贫道的贺礼也快要到了。”李渊自顾自的说道。

“什么难道贺礼不是这怪东西,还有其他?”长孙无忌心里一惊。

正当长孙无忌猜测太上皇的贺礼是什么的时候,东宫门外传来唱名声,“太上皇送绫罗绸缎十车,琉璃器十车,美酒十车,各式香水一车高陵县、蓝田县两县食邑,以及金银各一千两”

“这是假的吧,太上皇难道搬了整个国库过来了?”

“五姓嫁女儿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奢侈,前面送丝绸、美酒不算什么,可怕的是太上皇直接送了两个县的食邑,谁家敢这么送?就连陛下对皇子也是扣扣搜搜的,太上皇的这些食邑恐怕和陛下分封诸皇子的食邑差不多了”

“嫁妆有这么多还情有可原,毕竟嫁妆多少是娘家人的颜面,可是这是结婚的贺礼啊”

李渊听到这些声音微微一笑,虽然咋一听确实很惊讶,实际上他并没有送多少。当初他搬离皇宫的时候,李世民一口气给了四个县的食邑,还都是京兆府的,当然这些食邑只能收取赋税,并不能干些其他事情,所以对他来说,算是鸡肋。

而除此之外,那些琉璃器就是玻璃,他库房里这种玻璃还多的是,只是为了饥饿营销,才没有放出来。至于香水和美酒,就是粮食酿造,成本价很少很少只是卖的贵而已。

当然他也是出了老血,金银一千两足足动了老本。

李承乾听到这长长一串的贺礼单之后,心情也是十分的激动,直接赶到了太上皇的这里,也顾不得婚礼的其他事宜,“皇爷爷承乾”

“好孩子。”李渊宠溺的摸着李承乾的头,过了今天,这个十四岁大的屁小孩就要当新郎。

“注意洞房的时候节制些,要不然想要活到你皇爷爷这样的岁数就难喽。”

李承乾脸色有些红润,呐呐道:“承乾知道了,看在皇爷爷贺礼的份上今后坑承乾的时候,承乾就不抱怨了。”

“”李渊。

熊孩子胡说什么话呢?他一个大人犯得着坑小孩吗?

再说他坑人也是有原则的

李渊无奈干咳几声,低声道:“今天你结婚,皇爷爷给你些面子,咱俩偷窥的事情你不说,我不说,应该就不会有人知道,若是你再让皇爷爷下不来台,那么偷窥的事情皇爷爷就直接和你父皇说了,反正抄《孝经》的又不是我。”

第七十二章:前去迎亲

说到偷窥的事情,李承乾又想到他被太上皇坑的尴尬瞬间,不过在此之前能先一步看到太子妃也是值得的,总比什么都看不到好。

幸好他的太子妃还是个知书达礼的贤淑女子

要不然,他李承乾按照李丽质的方法故技重施,也能退婚不是,他退婚可要简单的多。

“承乾先去苏府准备迎亲,皇爷爷要不一起去”李承乾道。

可他还未说完,宫外传来金戈之音,喧嚣刺耳。

“什么声音?”他惊道。

在宫门外一道声音:“吴王送太子辽西战马百匹,奴隶三百人,媵妾十人”

“原来是恪儿到了,但李世民才下了圣旨亲王无故不可返京”李渊心里有些疑惑,于是随着群臣出门一观究竟。

到了东宫门外,李渊心里才松了一口气,原来李恪并没有返京,送贺礼的不是别人,而是吴王府长史马周。

马周见到李渊出来,立即笑容满面,对着太上皇一拱手道:“马周见过院长,几月不见,院长可好?”

接下来马周和李渊寒暄了一段时间,虽然马周并不是医学院的学生,但在医学院教导了三年学生,和李渊的交情不浅。

在马周的叙述中,李渊总算明白了吴王李恪这么大手笔的原因,就在一月前,也就是李恪到达丰州城的半个月后,率领丰州折冲府兵三千多人吞并了草原的一个数万人的小部落。

战绩颇丰之下,又听闻在长安的太子李承乾结婚,索性借花献佛,这些奴隶媵妾对于长安的豪贵来说就是图个新鲜。

“院长,吴王此次前来还买了两名新罗婢,那可是好东西,臣已经派人送到了弄竹阁”马周附到李渊耳边轻声说道。

“新罗婢那可价值不菲啊,据说一个就要数百贯钱,而且往往有价无市。”李渊暗自吞了吞口水。

新罗婢、昆仑奴在长安很有名,不过这个时候的高句丽还在辽东横拒,所以想要获得从朝鲜半岛而来的新罗婢就需要走海路。

新罗婢柔顺乖巧、皮肤白皙、脸蛋浑圆,可不像后世的韩国柿饼脸。

据说后世的韩国人之所以长得难看,需要整容,全然是因为从唐代开始到清朝结束,关于新罗婢的交易就从来没有断开,而交易的女子往往都是貌美可人的,一代代的筛检长相难看还是可以理解的。

李渊曾经也想过买一两个新罗婢看看,但是新罗婢太过难找也就算了,但既然是孙子孝敬给他的,他也不会拒绝。

“恪儿有心了。”李渊装模作样的轻咳一声。

唐代的新罗婢就如同明代的扬州瘦马、西湖船娘、大同婆姨、泰山姑子,属于高档名妓,人口买卖自古便难以禁绝,最多像宋朝一样禁止本国人口买卖,而其他的关他们屁事。

武功煊赫的大唐,举目所望之下,皆为臣妾。

“不过这次的新罗婢某就收下了,再有下次某就不得不怀疑恪儿的用意了。”李渊似笑非笑的看着马周。

吴王李恪渐渐长大,有自己的小心思实属正常,但是能想到送新罗婢给他的除了马周外,他实在想不到其他人。

掌中的陀螺飞出去的那一刻才会释放出刹那光华,可是没有指尖缠绕的细线,那么注定就是失败品。

吴王李恪也是这般李渊将吴王李恪放到边疆,让他建功立业,可他却明白仅靠亲情是很难束缚一个有野心的人,尽管这野心很小,但随着权势的慢慢掌握,逐渐就会点燃这个火药桶。

那个以前的唐高祖李渊就是这样,而现在的李渊可不会养虎为患。

从医学院挑选的学生占据了吴王李恪私军中的绝大数基本军职,虽然前期对于李恪的作用很明显,可到了后面那么就是尾大不掉

吴王李恪想要做出一番功绩,没有医学生的学生助力,那么这个过程就会无限漫长。

“院长说笑了,马周回去之后就会告诫殿下。”马周嘴角露出微笑,脸色稍微有些尴尬。

送新罗婢是他的想法,单纯的吴王李恪才没有那么多的心思。

“只不过这次看来弄巧成拙了,太上皇虽然好色,但是色而不昏,不然这偌大的江山又是怎么从杨隋手中夺走的”马周心里暗自思索道。

枭雄有无数的缺点,但无一点致命,英雄有无数优点,但只有暴露一个缺点,那么往往就是致命的。

“成为人主者必不是泛泛之辈。”

而在观望的群臣之中,有些臣子不由得对远在丰州边境的三皇子李恪上起了心思,这个看似最没有资格皇位的人,但是被太上皇看重的话,那么嫡庶之间的血脉界限似乎变得可有可无了起来。

“吴王李恪虽然赌赢的几率最小,但翻盘的几率还是有的,就是不知道谁愿意赌这么一把”萧眼眸明灭不定。

他看着太上皇的背影,他感觉太上皇似乎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只是这棋可没那么容易盘活。

“老朽老了,老了就越谨慎微行”他咳嗽了几声,步履缓慢。

“皇爷爷,承乾准备迎接太子妃了,您?”李承乾摇着李渊的手,眼睛中含着期盼,那天他被认作偷窥的小毛贼,这次他就要用八抬大轿光明正大的迎接新娘回太子东宫。

“当然是一同去了,放心,皇爷爷可是你最后的底牌。”李渊哈哈一笑,吩咐左右仆从牵来骏马,翻身上马。

李承乾也露出了笑颜,在仆从的服侍下上了马匹,带着大红花朝着苏府而去。今日他的面子十足,当今世上,除了迎娶皇后外,谁还有他的排场大。

虽然他的父皇自持身份没有前来,但是太上皇却愿亲自作伴

从东宫开始的迎亲队伍直接堵塞了整个足以供十二驾马车并排行驶的朱雀大街,百姓立在两旁,孩子立在大人肩膀,热闹的气氛如同上巳节看花灯一般。

“爹爹,他们是在干什么啊?”一个小孩问道。

靠近两列店铺的大人抱起孩子,笑着说道:“那是在迎亲,太子的迎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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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出绝对

“娘,有些疼了,你轻点”苏屏月穿着嫁衣,坐在梳妆台上,昏黄的铜镜映出脸容,柳眉颦的紧紧的,一双朦胧杏眼含着窃喜,又有些许不舍。顶点x

苏夫人用五色棉线缠在手中,一敛苏屏月脸上汗毛,用力一提,便如鹅蛋一样雪白光滑,“屏月,嫁入皇家可不像嫁给其他世家门第,为人妇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能善妒,妒忌一则显得自己气量狭小,二则让夫家有了理由,你看长孙皇后,也就是你的婆婆,皇宫三宫六院多少宫婢美妾,可是那皇上啊,就被长孙皇后锁的心跑不到哪里去。”

这便是开面,也意味着从此也从垂髫少女变为新妇。

“娘!女儿知道了。”苏屏月娇嗔道,言语有些不满,但是同时内心也开始担忧了起来,皇室不同于其他世家,尤其她嫁的又是太子,今后妃嫔是少不了的,注定不会讲所有的心思放在她的身上。

“你哎”苏夫人抹了一下眼角的泪水,儿女出嫁,虽然开心,但也意味着分离。

“娘,你听,是不是太子来了?”苏屏月将金色的步摇戴在发髻上,垂鬓的珍珠流苏悬在眉宇之前,异常的夺目亮人。

而在苏府之外,李渊也下了马匹,看着张灯结彩的苏府,悬挂在房梁上的大红灯笼用线绳练成一排排,府门也粘贴着花式的红色贴纸,坐在屋里的宾客也浅笑交酌

在门槛则放着一个烧得通红的火盆,他记得那是新娘要跨的。

虽然后世的婚礼渐渐西式,但是很多传统的风俗却流传了下来。

看到作为新郎的太子前来,苏府门内的宾客顿时鸦雀无声,而坐在苏的忘年之交好友骆宾王,一张脸更是如黑炭一般黑。

走进了苏府,立刻有小孩围了上来求发喜钱,李承乾也不客气,从旁边侍卫拿的兜囊里抓出一把贞观年间印的新钱,直接撒给他们。

结婚的流程很繁琐,更是有很多为难新郎官的,但是因为新郎是太子,也是权势人物,所以不敢逼得太紧,万一弄出什么幺蛾子就难以收场了。

没过多久就到了新娘的闺房,李承乾照例敲了三下。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当日殿下在墙外看妾身,所赖道长作诗以解围,今日妾身在屋内看殿下,素闻殿下才名昭显世间,《悯农》诗词动京华。妾身有个不情之请,且以诗词论高低,不知是殿下才华高,还是席间的骆宾王才华高?可否请殿下即兴赋诗一首?”苏屏月蒙着面纱,在屋内问道。

当日李承乾和太上皇离开苏府后,苏就表明了他们二人的身份,那一首《侠客行》虽然已经大半个月过去了,但苏屏月回想起来,仍旧绕梁三日,回味无穷。

而在坊间素来将太子李承乾、义务骆宾王、范阳卢照邻三人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是年少便有才名。

苏屏月也非常好奇这个事情,所以她认为此是雅兴,不是为难。不管太子李承乾作的好与坏,她都会乖乖的跟着李承乾走。

“诗词助兴确实并非苛求,不过”李渊喃喃说道。

不过为啥要与骆宾王比个高低?难道就是好奇,要是作诗,就作呗,只不过他感觉李承乾有渐绿的趋势啊

是不是有可能苏屏月从小和骆宾王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很危险啊!

李渊看着李承乾的头,似乎隐隐在散发着绿色光芒。

李承乾略微一沉吟,便立刻想好了诗词,念道:“承德门外京尘,龙首山前结巾。翁婿相看冰映玉,庭闱一笑颊生春。昔言尔尔嫌随俗,今唤卿卿喜有人。来岁梦兰叶佳兆,犀钱玉果出娱宾。”

承德门是长安的正南门,而龙首山就是龙首原,皇宫就位于龙首原,也代指长安。

站在旁边的苏脸色一黑,那个翁婿相看冰映玉可不就是说他吗?

“果然殿下是有名的才子。”苏屏月略微感慨,便让丫鬟打开了房门。

李承乾心中一松,微微一笑,虽然他做不出如同太上皇那般流传千古的诗词,但是些许诗词小技他还是烂熟于心。

两个新人各自牵着喜绸的一端,朝着苏府门外走出。

苏屏月在李承乾的牵引下,跨过了火盆,意味着驱走巫鬼,而放在苏府门外的皇后凤鸾更是长孙皇后借给太子妃使用的。

等苏屏月上了凤鸾后,李承乾也翻身上马,就准备前往东宫,李渊也是相同,既然娶亲已经结束,他就准备早早赶到东宫,到时候还要拜堂成亲,毕竟他是现在大唐明面上的太上皇。

可是在苏府里面的骆宾王却叫住了太上皇,他的面色阴郁,虽然前些日子确定那个老道是太上皇,但他的心里还存着一丝侥幸,认为是苏诓骗于他,可今日看到太子娶亲这一幕,他真的确定了

骂皇上,他真的不敢啊。

所以他鼓起了勇气,拦住了太上皇。

但拦住李渊之后,他又不知道该开口说什么了,只能呐呐的问道:“陛下,宾王当日无意冲撞了圣驾,还请陛下见谅宾王的少年意气”

迎亲队伍已经走远,李渊原本还以为骆宾王准备拦住花轿,做一番痴情才子俏丽人的故事,但没想到他有点想多了,骆宾王来是为了他。

他略一思考,感觉要是不开解骆宾王的话,凭借他的影响力,骆宾王说不定就毁了,也有可能上吊自杀,毕竟冲撞圣驾这罪名可不好担当,尤其是对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

但是放过他也就太便宜了,骆宾王他可是准备收为己用的。

于是李渊微微一笑,说道:“某想到了一个对子,你若是能对出来,那么咱们的事一笔勾销,若是对不出来的话,来医学院找某。”

听到这句话,骆宾王心中大定,对对子又叫楹联,骈文中对偶句更是盛行,他对骈文的造诣堪称大唐一流,虽然有些妄自菲薄,但这不是事实嘛

“陛下请出对。”骆宾王道。

李渊沉吟一小会,说道:“时间嘛,就定三天,烟锁池塘柳,就这一句。”

“烟锁池塘柳,这么简单”骆宾王刚想出一对,可是马上脸色一变,烟锁池塘柳,对应金木水火土三个偏旁,意境上描绘了一个幽静的池塘、绿柳环绕、烟雾笼罩,因此欲对出合乎五行并且意境相符的诗句简直难于登天。

而锁这个字,既是动词,又是名词

骆宾王凝眉不解,而与此同时太上皇已经一骑绝尘,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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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洞房后的腿软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七十四章:洞房后的腿软“三拜天地,礼成!”随着皇族宗正的话音一落,整个婚礼的过程也就落入了尾声。

新郎官李承乾牵着红绸将太子妃苏屏月引入洞房,围观的众人也就一哄而散。

如果是寻常人家结婚,照例少不了闹洞房,可在未来皇帝面前不论谁都会有些拘谨。

坐在高堂的三位长辈,太上皇李渊,皇帝李世民,皇后长孙无垢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父皇,朕听人说你和辅机之间有些矛盾朕已经降圣旨训斥他了,至于您老人家”李世民无奈苦笑,话题一转道。

长孙无忌从少年时就是他的左膀右臂,又是他皇后的哥哥,关系自然紧密,但太上皇更是他的父亲,不管是谁受了损伤对于他可不是个好结果。

“胡说,哪有的事情?赵国公和某向来亲密无间,肯定是有宵小之徒搬弄是非!”李渊脸色一正道。

“宵小之徒?”李世民的面色有些古怪,他难道还会昏庸到连这点都判别不了了吗?

只不过看他父皇说的这么信誓旦旦的样子,也不像是说谎啊。

“算了,算了,他们两人的赌约已经定下了,就算现在阻止也于事无补,只能等过后再想办法了”李世民心里暗道。

他虽然此次婚礼晚来了一会,但也从群臣口中了解到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长孙无忌确实有些咄咄逼人了,也是时候敲打一下了。

怎么说太上皇都是他的父皇,代表皇权,而现在的长孙无忌就有藐视皇权的些许端疑,这可不能惯下去,是时候借势震慑一下了。

“陛下,到底怎么回事?莫非是臣妾哥哥做错了事情?”长孙无垢颦眉,疑惑道。

李世民摇了摇头,示意她放心,叹道:“些许琐碎事而已,皇后不必在意,倒是朕在席间看到克明的身体越加不适,似是重病缠身,皇后回宫后挑选些珍惜药材给杜府送过去”

“杜相?臣妾刚才确实发现杜相面色苍白,脚步虚浮无力,额头生有虚汗”长孙无垢担忧道。

刚开始说杜如晦的时候太上皇还并未在意,可听到杜如晦已经上奏想要辞官养病的时候,他才惊觉,现在已经是贞观四年。

而贞观四年就是杜如晦这个贞观名相病逝的日子。

“孙道长可否看过了杜如晦的病?”李渊问道。

杜如晦这等社稷重臣和长孙无忌不同,当然太上皇并不是否定长孙无忌的才能,而是长孙无忌更像是朝堂上隐藏爪牙的老狐狸,虽然有本事,但是也会偶尔偷几只鸡饱一下口腹,简而言之,他的私心很重。

而房杜这等的臣子,更多的关心是民生大事,鲜少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

所以太上皇会针对长孙无忌,却永远不会针对房杜。

“孙老神仙现在正在云游,不过儿臣已经派遣禁军四处寻找了,现在太医署的太医也束手无措,克明是劳累积病”李世民无奈的叹了一声。

虽然孙思邈是医学院的副院长,有这个牵绊,可孙思邈毕竟是个道士,对于道士来说闲云野鹤的生活才是追求。

“算了,算了,承乾大喜的日子就不说这些烦心事了。”李世民摇头道。

次日清晨,日上三竿。

李承乾打了个哈气,揉了揉眼睛,他可是刚从床上起来,现在的脚步还有些虚,腰背也有些许累。

“承乾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男女之事,果然极尽欢乐”

他一屁股坐在石凳上,顺手剥了一颗从岭南运过来的荔枝,感慨道:“这长安若论哪里的吃食最多,还算是皇爷爷这里,父皇何其不公,东宫也才有三斤,可皇爷爷你这里就当零食吃,不过这荔枝最好还是放在冰窖里,冰冰凉凉的最可口。”

“废话怎么那么多,看见石桌上的东西了吗?”李渊皱着眉头,看着李承乾这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

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人家刚刚新婚燕尔,他就派人通知李承乾过来,确实有些亏心。

“这个东西承乾昨日就听说皇爷爷你拿这东西和舅舅对赌,只不过究竟为何物承乾还是看不太明白。”李承乾打起精神,仔细打量了眼前这个占据大半个石桌的铅活字打印机。

那些个指头大小的方块金属,上面刻着阳文,而这些金属块又被木制的字盘固定,这些仅是能在外面观测到的一角,而在里面,李承乾则感觉会更为复杂。

“茗烟,取纸。”李渊吩咐道。

“皇爷爷,取纸干什么?大清早的写字可不是个好运动”李承乾有点懵。

李渊将空白的纸张放在铅活字印刷机的底下,再往里面添加好底墨,再用力将铅活字印刷机的把手向下一压,在看去便惊奇的发现纸张上面写满了整齐的楷体小字。

见此情形,李承乾再也坐不住了,急忙从印刷机下面将纸张抽了出来,低声读道:“论语的学而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曾子曰”

“这难道是将作监的雕版印刷术?虽未曾见过,但今日一见,倒也增了几分阅历。”李承乾似是想起了什么,微微一笑。

“你再仔细看看。”李渊并不着急矫正李承乾的错误偏见,他要用实际证明这个铅活字印刷机有多么厉害。

他将固定好的铅活字从印刷机上取了下来,重新排版,再重复了上一次的动作,得到了第二张印刷好的纸。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是论语的第二篇,为政篇。”李承乾暗自惊奇道。

“虽然皇爷爷的器物很神奇,能让白纸着字,可是重新组合那些小字花费的时间可比手写的多多了,而且这印刷的字体刻板无神,有悖书法之道。”李承乾见解道。

虽然这铅活字印刷机确实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但是却是画足添蛇,别无用处,刚才重新排列小字的时间就花费了三刻钟,还不如手写来的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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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退一步就是死!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七十五章:退一步就是死!“承乾你这就错了,想要印刷论语只需要用雕版印刷就行,速度绝对比写字快捷。”李渊道。

在中国古代,虽然毕昇在北宋就发明了用泥模印刷的活字印刷术,可是到晚清更为通行的还是雕版印刷。

至于原因,一则是古代印刷的书籍更多是五经四书这种经义,内容千年不变,用雕版更容易,二则是其他书籍又不畅销,要是用活字印刷,造价太大。

可雕版也同样有很多缺陷,到了宋朝,雕版印刷事业发展到全盛时期,第一,刻版费时费工费料,第二,大批书版存放不便,第三,有错字不容易更正。

究根结底,这是一笔经济账。活字印刷绝对比雕版印刷要先进很多,但是初始的成本实在太大,那些泥模保管太过不易,而想要活字印刷,在古代最好的活字是用黄铜所做的。

不过太上皇这次采用的是西方的铅活字印刷,价格可比货币属性的铜要低廉许多。

铜,那可是钱。

“话虽如此,纵使印刷的速度快捷许多,但将作监的雕版印刷也只是印刷一些佛经,并没有另作他用。”李承乾皱眉道。

“这就是李世民的短视之处了。”李渊暗自发笑。

李世民一直想要打压世家的垄断文化统治,实施了种种措施,开办乡学等等,但是就没有发现在他眼皮底下的雕版印刷术。

通过雕版印刷术,就可以将书籍的成本大大降低下来,达到可以让百姓也可以购买的程度。那么长此以往,纵使百姓的读书人先天弱世家一头,但胜在百姓的基数大,文化的垄断就会慢慢消失。

但令人可惜的是,李世民一直没有注意到这点,若不是李渊在这里提醒李承乾印刷术,恐怕他也想不起来在将作监还有这么一出雕版印刷。

通过太上皇的提醒,李承乾顿时感觉一道灵光从天灵盖到了他的眉心,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感觉,他说道:“我等之前何等愚笨,一叶障目,雕版印刷书籍的速度何等之快,可惜就只被那些和尚用来印刷佛经了,皇爷爷暂且等承乾片刻,我这就入皇宫面见父皇,禀告此事。”

“此事不急,这等事情也不是急这么一时片刻的。”李渊嘴角微微一抽,这熊孩子有点沉稳行吗?

他话题一转道:“还记得一月前,皇爷爷答应要送给你的结婚贺礼吗?”

“承乾记得,不过昨天不就送过了吗?”李承乾木讷道。

“那只是添头,真正的贺礼是此物,它才是让你真正稳定储君之位的宝物啊。”李渊低语道。

“它?”李承乾愕然。

“不错,你资质愚钝,远不如你的两个弟弟,恪儿外放出了长安,从此便与皇位绝缘,但对于他幸运的是从此不用担心朝堂的明枪暗箭,然而青雀也不像他外表的那么憨厚可爱,成立文学馆绝对居心叵测”李渊沉语道。

“我资质愚钝”李承乾顿时无语。

这句话怎么看都是太上皇在骂他,但是想了想他相较他的两个弟弟而言,真的是有所不如。

“青雀向来温厚,他怎么会对储君之位有异心,怎么说我都是他的大哥”李承乾反驳道,可是他越说声音越小。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李渊强调道。

他看着三个皇子长大,对他们的性格一清二楚,虽然关系还算融洽,或许也有份兄弟情。

但有了李世民这个前车之鉴,再怎么安稳的人心里也会生出一个想法,他或许有机会碰一下那个位子。

事实也是如此,历史上的三位皇子各放异彩,就是为了将李承乾从储君之位挤下去,可是吴王李恪天生的缺陷导致绝缘于皇位,同时又因为太过优秀而遭致排挤,最终被长孙无忌以谋反的罪名陷害致死

至于魏王李泰,千思百虑就快要登上皇位,却不料一步走错

贞观十七年,太子李承乾被废,李泰借机向自己的父亲撒娇,声称自己百年之后定会杀了自己的儿子把皇位传给弟弟李治。而李世民见青雀投进自己的怀中,立马心就软了,再一听这样的保证,当即便许诺要立他为太子。

不过这样的谎言却被褚遂良毫不留情地揭穿了,唐太宗冷静下来也明白杀子传弟的事根本不可能发生,于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这三个爱子能够同时活下来,果断地立了李治为太子。

李治这个皇位真跟捡来一样容易。

太上皇明白,是时候要让李承乾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了,魏王李泰绝对不像表面那么憨厚可亲,毫无心机。

当然李渊也有一份自己的谋划在心,三个皇子,不管怎么做都无缘皇位的李恪放到边疆,若是真有才能那是他的造化,不过这种可能小之又小。但不管怎样,李恪至少能掌握一支军队,也不会如同历史一般被长孙无忌轻易陷害,无奈致死。同时这支军队的职位都是他的学生把持,也有了一定的操控性。

而剩下的两个皇子,太子李承乾素来与他亲近,更是敢于为他拔剑长孙无忌,那么稳定他的储君之位,魏王李泰则是要打碎的野心,要他明白皇位他不可觊觎!

再等到他积蓄到了足够的力量,到时候重新登基,类似周王室那样分封诸王在四夷之地

“承乾有些明白了。”李承乾低下了头,神情有些不愉,可是忽然他又抬起头,微笑道:“群狼环伺猎物,都想着吞它一口,可若是这猎物有锋利的爪牙,威猛高大的身体”

“那是老虎!”李渊不忍提醒道。

“是啊!虎啸山林却作独行,不仅是为了威慑,更是为了守护!”

“守护?”

太上皇没想到李承乾会说出这么一番幼稚的话,皇位争夺向来你死我活,岂能心存仁善?不过他的心里也有些许慰藉,李承乾终究还是个心存善良的单纯孩子。

但是下一句话,他含着笑意的嘴角彻底凝滞了

“是啊,守护的是自己地盘太子一旦坐上了,就不能下来,因为一下来就是死啊!”李承乾脸色肃然,头一次露出了属于皇家的冷漠无情和些许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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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办曲江日报

将李承乾点醒后,太上皇终于提出了他的目的。

“办报?官府已经有了邸报,再办报也只是锦上添花,凭空耗费钱财。”李承乾摇头拒绝道。

虽然这次收的贺礼确实不少,但是靠他东宫那点底蕴,干这些没有任何前途的事情,还是有些愚蠢。

“谁说我要办邸报来着?”李渊翻了个白眼,开始解释道:“你皇爷爷要办的报纸可不是邸报,邸报的受众是那些官吏,而报纸的受众是整个长安城的百姓,乃至整个大唐!而报纸的印刷就是靠这铅活字印刷机”

他想了想,和现在的李承乾说报纸的巨大用途,或许他还想不通,那么直接说直观些的,于是他问道:“在长安的百姓共有多少人?”

李承乾皱着眉宇,想了一会,回答道:“半年前,户部清查过长安人口,现在总人口大约有六十九万人,包括僧侣、胡人等等,而且居住的人口正在逐渐增加”

“一户之家大概是五口人,那么长安城大约有十万户人口,如果报纸每一张作价一文钱,那么一户人买一张,一天就是十万文,也就是一百贯钱,一个月就刚好是三千贯钱”李渊笑道。

“原来皇爷爷你和舅舅的赌约在这里,不过官方的邸报一份就要十文钱左右,而且那些枯燥的内容也无人会看,并且还有纸张的成本在里面,这是亏钱,可不是赚钱!”李承乾恍然大悟,但又毫不留情的戳破了这个三千贯钱的泡沫。

这三千贯钱可不好赚,而且太上皇算的是理想状态下报纸的销售情况,打个比方,销量是成阶梯性的向上递增的,在最顶上的天花板才是一日一百贯钱,并且一文钱明显定价太过便宜,恐怕白纸就不止这个价格。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长安百姓为什么非要买他们的报纸呢?

“确实如此,可某又没说销售的地方就只局限在长安啊”李渊呵呵一笑,他拍了拍手,让茗烟拿过来了舆图,指着和长安遥相呼应的洛阳,说道:“报纸销售的地方以长安和洛阳为中心点进行辐射,嗯,就是扩散,而长安对应的地方就是关中全境,只要让报纸在长安畅销,那么还怕其他的地方不畅销吗?”

如果按照流行划分的,那么长安无疑就是代表大唐最前沿的流行文化。

至于怎么卖报纸?这东西还不简单?

当年金庸的明报险些倒闭,就是靠金庸的武侠才撑了过来。这东西,不看还罢,若是看了的话,只要内容合适,就会逐渐上瘾,在后世二十年代,网络更是层出不穷,光写的作者就有好几百万。

像是什么斗破苍穹更是能复制三四遍,照样有人阅读,就凭借把握的爽点和节奏感,反倒文笔放在了其次。

“承乾你拿笔,待会皇爷爷念什么,你就照着写下去。”李渊道。

李承乾虽然满头雾水,但是看太上皇一幅正儿八经的模样,心里也就半信半疑了起来,接过茗烟递给的毛笔,做好了准备。

“记着字写小一些,不要写的太大。”李渊先提醒了一句,然后清了清嗓子,翻开脑海里的《射雕英雄传》,开始一个字一个字读了起来:

“钱塘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的从临安牛家村边绕过,东流入海。江畔一排数十株乌柏树,叶子似火烧般红,正是八月天时。村前村后的野草刚起始变黄,一抹斜阳映照之下,更增了几分萧索。两株大松树下围着一堆村民,男男女女和十几个小孩,正自聚精会神的听着一个瘦削的老者说话。那说话人五十来岁年纪,一件青布长袍早洗得褪成了蓝灰色。只听他两片梨花木板碰了几下,左手中竹棒在一面小羯鼓上敲起得得连声。唱道:

‘小桃无主自开花,烟草茫茫带晚鸦。几处败垣围故井,向来一一是人家。’

那说话人将木板敲了几下,说道:‘这首七言诗,说的是兵火过后,原来的家家户户,都变成了断墙残瓦的破败之地。小人刚才说到那叶老汉一家四口,悲欢离合,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他四人给前秦兵冲散,好容易又再团聚,欢天喜地的回到故乡,却见房屋已给前秦兵烧得干干净净,无可奈何,只得去到金陵,想觅个生计。

不料想: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四人刚进金陵城,迎面便过来一队前秦兵。带兵的头儿一双三角眼觑将过去,见那叶三姐生得美貌,跳下马来,当即一把抱住,哈哈大笑,便将她放上了马鞍,说道:‘小姑娘,跟我回家,服侍老爷。’

那叶三姐如何肯从?拚命挣扎。那金兵长官喝道:‘你不肯从我,便杀了你的父母兄弟!’提起狼牙棒,一棒打在那叶三郎的头上,登时脑浆迸裂,一命鸣呼。正是:阴世新添枉死鬼,阳间不见少年人!

他说一段,唱一段,只听得众村民无不咬牙切齿,愤怒叹息。那人又道:“众位看官,常言道得好:为人切莫用欺心,举头三尺有神明。若还作恶无报应,天下凶徒人吃人。”

可是那前秦兵占了我大宋天下,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却又不见他遭到什么报应。只怪我大晋官家不争气,我中国本来兵多将广,可是一见到前秦兵到来,便远远的逃之夭夭,只剩下老百姓遭殃。好似那叶三姐一家的惨祸。江北之地,实是成千成万,便如家常便饭一般。诸君住在江南,当真是在天堂里了,怕只怕前秦兵何日到来。正是:宁作太平犬,莫为乱世人。

小人张十五,今日路经贵地,服侍众位看官这一段说话,叫作《叶三姐节烈记》。话本说彻,权作散场。”将两片梨花木板拍拍拍的乱敲一阵,托出一只盘子。众村民便有人拿出两文三文,放入木盘,霎时间得了六七十文”

“接下来呢?皇爷爷这段唱文说的好生精彩,那郭啸天和杨铁心到底如何了?那前秦兵再是凶猛无敌,也不如那谢安,羽扇纶巾,谈笑间风声鹤唳,百万大军在淝水化为灰灰。”李承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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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射雕

“闭嘴!”李渊瞪了一眼李承乾,嘱咐他不准在他念的时候出声打扰。

射雕本就是写南宋末年的事情,不过历史本就有相同之处,东晋之时,与它相差不多,只需要将那金兵改为苻坚的前秦兵,汴梁改为临安便是,至于其中的些许小错误,除非研究史实的人,谁会有那么多的计较?

他喝了盏茶,又开始讲述了接下来的风雪惊变,郭啸天和杨铁心收留了全真教的丘处机,可又因为段天德在丘处机离开后,袭击了牛家村,郭啸天战死,郭靖母亲带郭靖远走大漠,而丘处机也与江南七怪对赌约定在嘉兴醉仙楼相会比武

说到此,李渊闭嘴不谈,任凭李承乾再怎么央求也不开口。他看着李承乾写的满满几叠稿纸,约有几千字之多,也够了几次的版面。

他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下午,耗费了大半天时间。于是先和李承乾吃了晚饭,然后让几名医学院的学生重新按照稿纸小说的顺序进行排版。

当然报纸肯定不能只有小说,太上皇还让医学院的学生打听长安城各坊发生的事情等等,最终报纸的版面定为政治版面、生活版面、小说版面这三个版面,其他的等到后续再慢慢添加。

至于报纸的名称就定位了曲江日报。

清晨黎明,天空刚出现了一抹鱼肚白。

今日官员的休沐刚刚结束,又到了一天上早朝的时候,所以大大小小的官员的围在朱雀门前,等着朱雀门打开。

可是与往常的寂静等待不同,出现了一丝喧嚣。

“卖报了,卖报了,曲江日报,一张十文钱,一张十文钱。”

“这是哪里来的声音?”房玄龄在马车里面,整了整官服,皱着道。

驭手是房府的老人,他探出头朝外看了看,说道:“老爷,那些官员手里拿着一张印着字迹的纸,有些像邸报,但又有所不同”

“十文钱也不算多贵,给我买一张让我看看。”房玄龄心生疑惑,邸报如果印好了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他这个宰相看,难道最近邸报的形式变了?

是国库缺钱了,还是陛下昏庸了?

想要靠着这方法进行敛财?

邸报从古至今都是免费的,没听过哪个皇帝会吝啬到让官员掏钱买来看。

很快,房玄龄手里便拿了一张曲江日报,他借着点亮的烛光仔细看了片刻,眉头越皱越深,“七月十四日,安南土司叛乱,朝廷派军进行镇压。七月二十三日,益州水灾昨日,崇仁坊天仁寺慧通和尚与刘员外夫人私通产子,刘员外上吊身亡”

“这曲江日报到底是何人所制,字迹相仿,蝇头大小但不生乱,但略微呆板无神韵,只为书匠,成不了气候。但这朝堂之事用政治一次概括,政是众人之事,治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此与政事堂有异曲同工之妙,妙哉!妙哉!”房玄龄抚须感慨。

“只不过这政治一栏与前几天的邸报似有相似,但多了些许”

和房玄龄专注于政事不同,其他的朝臣或纠结于民事的纠纷,感慨家门不幸,或纠结后面小说版面的内容。

“这牛鼻子老道真当厉害,大雪独行,健步如飞,就是不知道和我这百二十斤的宣化斧比起来如何?”程咬金嘿嘿一笑。

前人成书莫不过神鬼之物,与现实差别太大。可射雕贴近历史,其中的轻功等等,在这些武将眼中并非是荒诞怪论,对他们而言万人敌或许不可能,但是百人敌还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永嘉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这长短句当真绝妙,可惜那南朝只有刘寄奴是个英雄人物,这小说作者,大概是南人吧”虞世南微微一笑。

自永嘉之乱后,汉家衣冠南渡,数百年历史烟雨,也只有刘寄奴能在洛阳一望,千里江山还是陷于胡虏的铁骑下,幸好隋文帝杨坚篡了北周静帝的皇位,重新让改姓的汉人回归原姓,要不然这江山究竟是谁家还说不定

虽然杨坚有鲜卑血统,但华夏自古就是父系社会,如果隋文帝和唐太宗知道有人要因为他们的血统问题,就要剔除他们的汉人身份,恐怕会从地底下气的跳起来。而且明成祖朱棣的母亲据考证是高丽女子

在朱雀门等待的朝廷官员不管对曲江日报的评价怎么样,但至少他们都注意到了还有这么一样东西,那连载的小说更是吸引了他们的目光,不管喜欢不喜欢看,但心里都想知道后续那个流落到大漠孩子的状况。

随着天色渐明,朱雀门也渐渐打开,在马车上的房玄龄将报纸折起来收到了衣袖里面。

时间过了两三天,开在西市的食肆酒馆突然热闹了起来,有些脑子灵活的人已经找到了利用这小说赚钱的门道,那就是说书!

“那洪七公听黄蓉这么一说,也不着急,左腿微屈,右臂内弯,右掌划了个圆圈,呼的一声,向外推去,手掌扫到面前一棵松树。

只听这么喀喇一响,松树应手断折!”范老四坐在竹凳上,拍了一下手中木板,那声脆响真当是树木应折而断。

“好!说的好。”众人砸吧咂嘴,回味无穷,有些家财富裕的,伸出手在褡裢摸索一阵,掏出几个铜钱,仍在范老四的陶碗里。

“这是一枚银叶子,快讲,某还要听。”程处默咽了咽口水,伸手比划了一会,似是想着那降龙十八掌多么厉害。

按理说这降龙是犯忌讳的事情,但奇怪的是没人敢找这家报社的麻烦。

传言说,魏征禀告此事曰:“陛下,今日有坊间流传曲江日报,其中小说里有降龙十八掌之说,意有所指,胆大包天,还请陛下降旨查抄此报馆。”

可是李世民听后哈哈大笑,捋着三寸短髯,笑道:“君如舟,民如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先周厉王无道,虽禁止镐京国民言论,其曰勿谈国事,然道路以目,民愤起逐厉王出京,今时亦然,吾岂能消防无道昏君?”

魏征感慨:“今上所明,为历代君王所表率,口无言仅佩服可语哉。”

只是在东宫,某个可怜的太子新婚不能上床,彻夜挑灯抄写孝经。

李承乾:“”

第七十八章:有人踢馆

“自打这全真教的马钰传授给郭永全真教的内功心法,郭永的武功日以增进,到了前秦的都城,也就是咱们长安,那杨铁心的儿子杨嘉认贼作父“范老四压了杯茶水,嘴皮子磨得贼利索,讲述射雕的前段剧情更是顺手拈来,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讲了大概盏茶时候,范老四闭嘴不谈,将惊木在木桌上那么一拍,喝道:“欲听下回分解,还等明日卖报之时。”

围观的众人咽了咽口水,看了下天色,太阳已经移动了不知多少,有腹中饥饿者摇头叹息,还是先回家吃饭,而那些闲散的浪荡子,就不同了。

“这是东市马家的糯米糕,先生吃些,再讲些可好?”一个家境略微宽裕的小伙说道,他手上拿着碟子,上面堆着满满的糕点。

范老四也不是个见外人,直接拿起糯米糕就扔进嘴里,“这糯米糕可不便宜,咱这些说书的都是听那些学生玩乐时讲的故事,再看些曲江日报的小说,可这曲江日报每天就定时午时三刻卖报,上面连载的小说咱也不知道后续是咋个结尾,你要我讲?我也讲不了喽。”

“果真?”拿糕点的小伙将信将疑,看到范老四点头后,叹息一声便将糕点直接丢在桌子上说道:“程兄弟,你可知道这曲江日报在哪里?还有那小说的作者到底是何人?我定要提前听听后续的内容,就算是百金,我也能出得起!”

他叹道:“来长安的第一件事,不是准备科考,而是听故事,回晋州爹爹定会痛骂于我,程兄弟定要隐瞒此事。”

程处默翻了个白眼,笑道:“这天底下谁人不知你们柴家的富裕,柴家富甲天下,就算拿金子砸,也能将那个作者砸出来,再说这长安街头除了那些皇亲贵胄,某需要避让几分其他的?等找到那个作者,呵呵!”

他磨了磨拳头,冷哼道:“写故事写的这么好,又不多些,摆明看不起咱家!”

那个拿糕点的小伙正是谯国公柴绍和平阳公主的长子,柴哲威。

曲江日报的销量大增早就在李渊的意料之内,在古代娱乐缺乏的年代,咋一听到这么有趣的小说,一个个都跟闻了腥味的猫似的,每天都有成千上百的读者围在报馆的门口,等着报馆更新报纸。

当然其中也不鲜见有些纨绔想用权势威胁报馆,但是无一例外,被待在门口的长乐公主和江阳郡主赶走。

李丽质和武栩自然也成为了李渊的忠实读者。

“这就是曲江日报的报馆。”程处默给柴哲威说道。

柴哲威仔细打量了一下报馆,位于城南的曲江坊,位置略微偏僻,按照商业角度来看,着实不是个好地方,而在门外站着几个役夫,半掩门里面可以看到两个小丫头和一个老头,看起来并不像是权贵人家。

“程兄弟,你确定这家报馆没有靠山?”柴哲威心里有些担心。

今天是来长安的第一天,从晋州来长安,脱离了爹爹的掌控,也是真正当纨绔的第一天,他的心里稍微有点小紧张,所以再三询问程处默。

程处默和几个伴当非常自信,拍着胸脯道:“我们混迹长安瓦肆勾栏不知多少,嫖过的婆姨比你见过的都多,找那些公子哥们问过了,这家不知道是谁的,再说柴兄,谁的靠山再大,也大不过你这个皇室宗亲吧。”

“这这话说的也是,再说本公子过去也只是做买卖而已”柴哲威心里宽慰自己。

于是,他走上前去,一脚踢开报馆虚掩的大门,喝问道:“这里主事的人是谁?给本公子出来,本公子有话要说。”

“你是谁?这么大胆?”李丽质上前仔细打量了几眼柴哲威,说道:“穿的还算人模狗样,就是样子长得模棱两可,不知道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敢踢报馆?”

“像这么大胆的人,这年头已经不多见了。”武栩笑道。

“快,那个写书的作者在哪里?这是一百贯的飞钱,将后续的草稿给本公子。”柴哲威丝毫没理眼前的这两个丫头片子,从腰间拿出十张十贯的飞钱扔在报馆的柜台。

“真挺有钱。”李渊脸上闪过一丝讶然,看着柴哲威,心里想着这是谁家的愣头青,要知道不看僧面看佛面,曲江报馆开了好几天,就没有一家敢上门惹事,今日这还是头一次。

难道是长孙无忌那个老匹夫按耐不住了?

“你是受谁指使来的?”他试探道。

柴哲威迷茫的摸了摸头,正说着:“本公子是”

他看了看四周,程处默等人在远处的隐蔽处看着他,他无奈只能梗着脖子说道:“本公子是一个人来的,没有人指使,我爹是谯国公,我娘是平阳公主,你要是不给我,我就到皇上那里告发你们小说里面犯了忌讳,说什么降龙十八掌”

“平阳公主这个封号好熟悉啊。”李渊冥思苦想,就是不记得皇室还有这么一个公主,他记得李世民的女儿就没有叫平阳的。

高阳,东阳等等

“怎么回事?他们看到本公子不应该立刻赔礼道歉吗?怎么露出了这么一副表情?难道是我提醒的不够明显,这可是我当纨绔的第一天。”柴哲威心里暗自思索道。

他清了清嗓子,眼神四处飘忽,低声道:“低调点,本公子不想让别人知道皇上是我舅舅。”

“舅舅?”李丽质和武栩的眼睛立刻转移到了太上皇的身上。

“皇爷爷,平阳公主丽质怎么在皇室从未听过?”李丽质噘着嘴问道。

“胡说!我娘可是当今圣上的三妹,哪里会有错?”柴哲威瞪眼道。

经过柴哲威这么一提醒,李渊倒是想起来了他的前身真的是有个女儿,就是那个率领娘子军的李秀宁,当时他还打听过平阳公主这个巾帼英雄,但是遗憾的是平阳公主早在武德七年就逝世了。

而平阳公主他记得嫁给的是柴绍,而柴绍的封号是谯国公。

莫非眼前这小子是柴绍的儿子?

他外孙准备来踢馆?

第七十九章:智障少年柴哲威

“这亲貌似不能认啊,这小子的智商这么低,摆明是被哪个人利用了。”李渊心里想道。

和平阳公主李秀宁有关系的是他的前身,而不是他,再说平阳公主已经死了六年了,他也从未见过,谈不上有什么亲情。

正当李渊想着怎么忽悠这小子,反将一军,但没料到报馆又走进了一位客人。

“太上皇,快,快,那烟锁池塘柳的下联是什么?在下对了整整三天,这三天不眠不夜,不吃不睡,就是想这下联,但就是愣没想出来合适的下联。”

骆宾王蓬头垢面,眼神呆滞,一点也不像少年该有的精神气。

“就一个对联至于吗?烟锁池塘柳,让我想想,烟锁池塘柳,浪暖锦堤桃,就这个!”柴哲威信誓旦旦,他此次来长安,首要目的是考科举,其次才是享受做纨绔子弟。

“不行,不行,不完美,锁是名词又是动词,而暖差些火候。”骆宾王摇头道,像这样的下联他想到的何止三五六个,但不是意境不对,就是没有一个字能达到锁这个字的意味。

“骆宾王,某说过给你三天时间如果对不上的话,就来医学院找我,并且之前的事情也要一并算账。”李渊道。

“太上皇,宾王知道了,说出下联,就算让宾王去死,宾王也心甘了。”

骆宾王心里已经快疯了,对于他这么一个天才来说,却在一个对联上难倒了,而且这个对联奇就奇在,每次他感觉快要对上了,可是又总感觉差强人意。

这比让他死还受折磨。

“又是太上皇?这老头很色还是咋的,怎么骆宾王一口一个太上皇。”柴哲威不明所以,眼前骆宾王的大名他大抵还是听过的,但是听过又如何,像他这种站在象牙塔顶尖的人,见过的大人物哪个不比骆宾王厉害?

“那么从此之后你就是某的道童,某让你去南,你不准往北的那种。”李渊笑道,或许现在骆宾王在别人看来还没有那么重要,可是在后世,他李渊的名气都不一定有这些李白杜甫这些诗人高。

这种成就感,就相当于异类的收藏癖。

“总有一天,大李杜、小李杜、王维、岑参、白居易等等,你们这些人都是由某教导出来的。”李渊暗自想道。

“咳咳,你们尊重一下我好吗?怎么说我也是个纨绔子弟,都不是低调的和你们说了,当今圣上是我舅舅,快把射雕的草稿给我拿出来。”柴哲威不忍提醒道。

瞧瞧这些愚昧的百姓,他这么一个权贵在这里,不想着怎么巴结他,想其他事情,简直不可饶恕。

“皇上是你舅舅?”骆宾王脸上闪过一丝异色,仔细打量着眼前的柴哲威,低声道:“这是太上皇,太上皇老人家。”

“太上皇又怎么了?谁不知道他好色?”柴哲威不为所动。

他也不是没想过太上皇这三个字,但是想想都不可能,太上皇应该在皇宫待着,怎么跑到这个旮沓地方,而且身边也没几个护卫。

好吧,护卫是有些,但是再仔细想想,太上皇一国之尊,俗话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太上皇又岂会在曲江坊报馆?

在他看来,太上皇应该是太上黄!

“皇爷爷”李丽质脸色微微发红,整个大唐哪个不知道太上皇和皇上好色?她做孙女和女儿的被当面说也挺尴尬的。

“还黄爷爷?叫得这么亲密?果然好色乃男儿本色,太上皇虎风不减当年,花甲雄风仍在,在下为社稷贺!为大唐贺!”

看着李丽质拿出的腰牌,柴哲威脸色顿时发白,背后有丝丝冷气正在冒出。

太上皇貌似是真的。

冷静!冷静!我刚才没说太多得罪他的话,现在弥补还来得及。

怎么说我母亲平阳公主是太上皇的爱女,处死应该不会,可是会不会发配琼州?琼州那里可是苦地方,瘴气横生,死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怎么办?怎么办?

柴哲威紧张的大气都不敢多呼,他总算知道为啥那些和他一起的伴当没来,原来是故意设计坑他的。

只不过为什么坑他

算了,先不考虑这些,先保住小命

而与此同时,骆宾王一脸幸灾乐祸的看着柴哲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独祸祸不如众祸祸,虽然他也挺惨,成为太上皇的道童,但有人可比他惨,这么一想,顿时腰也不酸,心也不沉,反倒脸上还挂上了小微笑。

“大胆”李丽质卡词。

柴哲威哆嗦道:“谯国公世子柴哲威。”

“大胆柴哲威,竟敢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肆意羞辱太上皇,尔该当何罪?”李丽质低喝道。

在旁边的李渊嘴角一抽,丽质这丫头现活现用,学起了他教的戏文,于是他赶紧打断,皱眉道:“柴哲威,念在你是初犯,某并不责罚于你,不过”

“不过什么”柴哲威不由担心道。

“凭你的智商走到这里都是个问题,肯定幕后有人指使。”李渊微笑道,他已经大致猜测到了幕后主使,不过具体是谁还不确定。

“是程处默、秦怀亮,还有”柴哲威哆哆嗦嗦说出几个名字。

“都是秦王府旧臣啊。”李渊心里冷笑,他们看不得太上皇好,而忽悠柴哲威前来,看似无心,实则有意,就是为了给他添堵。

正儿八经的与太上皇作对,那群老狐狸又怎么会轻易如此做,不仅得罪的是太上皇,而且是李世民。而今日之事,大体还是一个警告,让太上皇安分点的警告,这样做对大家都有好处,您也方便养老。

又或许是长孙无忌在暗中谋划

“写檄文讨伐他们,在下是最为擅长的。”骆宾王微微一笑,拱手说道。

既然已经生是太上皇的道童,那么努力点,尽快转为弟子也是不错的选择,太上皇的弟子名头也是蛮不错,至少在为官不敢说平步青云,但也是徐徐渐进。

“很好,果然是某中意的少年,宾王你写檄文,就登在明天的曲江日报,让那群小兔崽子看看。”李渊笑道。

水搅得越浑,他反倒越能独善其身。当他与大部分臣子作对的时候,他就是最安全的,而这群臣子也即将慢慢老去,新的一代正在冉冉升起。

“不过人与人的差距怎么那么大呢?”李渊摇头看了看身旁智障少年柴哲威。

怎么说他都是他的外孙。

“”柴哲威。

第八十章:一张檄文引起的暗战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八十章:一张檄文引起的暗战“讨贼檄文今日的曲江日报怎么写的是这个?本来两章的内容就写了一章”

买报的众人习惯性的看向曲江日报后面的版面,但离奇的是今天的并不仅有,而是一篇檄文,也不是政府声讨,或者批判谁,反而像是寻私仇的文章

“郭永和黄蓉到底怎么了?洪七公到底将降龙十八掌完整的传授给郭永,咱们等了一天就是为了看这泼妇骂街的东东?”

仁善坊酒肆的一个食客愤怒的将曲江日报仍在地上,好好的突然更新这么少,让他们这些读者怎么看?

“咱们要不讨个说法?这摆明是骗钱的吗?”围观的群众有人建议道。

古代的识字率低的可怜,虽然长安为大唐首都,但也改不了这点。所以大部分人来这酒肆就是为了听个声,听那范老四说书。

而酒肆的店家也乐得如此,有钱人点杯茶,叫几个小菜,没钱的家境略好的,也能点盘茴香豆,酌着小酒,乐呵呵的听这么一天,反正那些桌椅板凳放在那里也是闲着。

“怎么讨说法?”范老四虽识几个字,但原本也是落魄的穷酸,自打靠着这说书的谋生,在这群闲汉里说话也渐渐有了分量。他瞪了一眼那个出口的,解释道:“这曲江日报卖十文钱一张,也就是三碗阳春面,但你瞧这上面印着多少字?小几千字呢?不说上面印着的内容,就拿这东西在乡下也能做个蒙学的教材,再说你们找谁要说法?县衙的明府?你们且看看这篇檄文的署名!”

他将那张曲江日报卷起递给邻桌的周东家。

周东家是长安城外村庄的地主,大半个村的田产都是他们家的,而且家里也供养着几个读书的崽子。

“卢国公世子程处默胡国公世子程怀亮赵国公世子这都骂的是王孙贵族,真是大胆”周东家感慨一句,也不直接看内容,到结尾处直接看檄文作者的署名。

他顿时大吃一惊,惊道:“这篇檄文是骆宾王写的!”

“骆宾王?”众人也大吃一惊,以为这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心肝吓得乱颤。

“乖乖,这是群神仙打架,咱们这些凡人参合进去干啥。”有人说道。

“不过这骆宾王到底是谁?”众人疑问道,虽然听这个姓名有些熟悉,但还是想不起这是谁。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是骆宾王在七岁的时候写的,当时这篇咏鹅诗传遍大唐上下,长安无人不知。”范老四感慨道,仅七岁就成名,这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事情。

“骆宾王虽然是神童,这篇檄文也写得可圈可点,但终归是年轻了”范老四暗自摇头道。

才名,看重的人在他面前特别有用,甚至能让贵妃倒酒、力士脱靴,可是放在权贵眼中,那就是个屁,乖乖的滚出长安,寄情山水,好听点叫放金出京,难听点的就是被赶出长安。

骆宾王也是如此,以他的才名可以在皇帝面前当座上客,但过后谁会记得你几分颜彩?

而且,骆宾王这篇檄文,得罪的可不是一家国公,细数大概有十三家,都是开国国公的爵位。

赵国公府。

“糊涂,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一个儿子?曲江日报那是你能插手的吗?皇上那边早就在暗中观察了,上次走水案我处理不利,皇上心里已经心存不满,幸好皇后那边替你爹我美言了几句,不然这相位我早就丢了!”长孙无忌指着长孙冲,气得发抖。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也不是睁眼的瞎子,那个婚礼奇形怪状的东西,他已经托人打听过了,是铅活字印刷机,比手写的速度快百倍,而且消耗的人力还少。

这份利器,谁不想知道?然而曲江报馆那里守得死死的。

更重要的是李世民经李承乾一点醒,瞬间就知道了削弱世家根基所在的方法,那就是大规模的印书,让知识从上层社会流向底层。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份浅显的道理,天可汗怎么会不知道。

而且开启民智,教化地方向来是朝廷的重任,唐朝可和清朝不同,或者说古代王朝除了清朝外,所有的朝代地方官为政一方,科考功绩的时候教化这一方面可是占了很大的比重

愚化百姓,唐朝不用这些。

所以李世民无比期待从太上皇手里得到这个铅活字印刷机的秘方,但是太上皇和天下臣民又不一样,他不能抢,只能试着商量。

三千贯?

这东西何止万金啊!

“爹,孩儿自然知晓要循序渐进,你看这檄文里面,可骂的不止孩儿一个,十几个国公家都摆了那柴哲威一道,谁能知道是孩儿在幕后主使。”长孙冲摸着脸上红扑扑的巴掌印,低泣道。

“算你有心了,有咱们家也好,没有才不正常,柴家富甲一方,在晋阳的势力之大,又不亚于当年的唐国公,他们是晋阳的土皇帝。皇上怎么可能让这些在长安的武将和他再打成一片,这份檄文正是皇上所愿意看到的,边将与内臣相离自古就是帝王心术。

太上皇这招借力打力用的好啊!”长孙无忌盘坐在案牍后,缓缓说道。

“父亲,此话何解?程处默、秦怀亮等人和孩儿从小就是玩伴,所以才会听我的话摆了姓柴这小子一道,但是按照你所说的程处默等人也利用了孩儿?”长孙冲心里顿生疑惑。

程处默、秦怀亮那些武将的儿子五大三粗、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点也看不出是有心计的模样。

“呵呵,你以为朝臣有一个简单的?”长孙无忌冷笑道,对于这一点他不欲多说,能悟到的人自然能悟到,不能悟到的人还和他说什么?

他话题一转道:“虽然为父不知骆宾王这个神童和太上皇是什么关系,但为父知道一点,此檄文看似得罪了十三个国公,但实际上对双方都有利,双方必须要卖骆宾王一个人情,这不是在给骆宾王树敌,而是在给他塑名!”

柴绍或许打仗和李靖、李绩没法比,但是在贞观朝中,军中的势力他是在前三的,和李孝恭、李道宗一样,作为李唐宗室镇守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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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长孙无忌的毒辣!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八十一章:长孙无忌的毒辣!“塑名?”长孙冲心里忽然生出了一些嫉妒,对骆宾王的嫉妒,他在医学院那么长的时间,怎么说也算是太上皇的学生,但是这些好事没一个在他头上,反倒在此期间,他被长乐公主悔婚。

“孩儿在医学院这么久,但从未听过骆宾王来到长安。”长孙冲道。

医学院虽然学生众多,但像骆宾王这样少年成名的人,若是来到医学院,定然会传的沸沸扬扬,怎么可能没有一点风声渗透?

“那就奇了怪了?”长孙无忌紧锁眉头,这场赌约看来太上皇已经赢定了,而如果输了,他堂堂宰相难道真的去西市裸奔三圈?

这怎么可能?但是言而无信的后果也很严重,就算皇上一如既往的相信他,但是难保心里不会生出些许意见。

伴君如伴虎,尤其像李世民这样寡淡亲情的人,信任是最大的谎言。

“既然不能输,那么就必须要赢!”长孙无忌攥紧了拳头,太上皇那边也是个老狐狸,一举一动看似随性,但是坑实在太多

可是那个初出茅庐的骆宾王身上的破绽就太多太多了。

“大郎出去,给某打听骆宾王那个小子住在哪里?”长孙无忌道。

听到这句话,长孙冲心里略微吃惊,讽笑道:“打听他干什么?莫非父亲还真的看重这个天才?只不过有点才华罢了,这自古有才华的人多了,屈原还不是投了汨罗江”

“为父确实很欣赏他,他可比你这个纨绔子弟强多了,但是”长孙无忌顿声冷笑,说道:“但是他再怎么努力,将来也不可能比你荫补的官位高,才华越高的人,为父相信他死的越快,因为刺头总是最快被磨平棱角的,如果没有,那就是被剪掉了。”

“那父亲,你这又是为何?”长孙冲不解道。

“送礼!”长孙无忌沉声道:“送礼,这一个月每天不停的给他送礼,而且大郎,你也要登门给他道歉,道歉的越卑微越好。”

“孩儿似乎明白了什么。”长孙冲恍然大悟,他记得,麻雀落在地上,扑腾扑腾几下就能重新飞上天空,可是猎鹰掉下地面它就死了!

捧得越高,摔得越惨!

“看来,孺子未必不可教也,猎人捕获野鹿,第一件事不是准备多么利的箭或者弓,而是抓住小鹿,那么奔跑再快的野鹿也会因为私情而露出破绽,皇室不可碰,但骆宾王一个才子而已,为父当他是人物,他自然是人物,可以将他捧高,也就可以将他毁掉!”长孙无忌微笑道。

苏府前的街道。

“骆宾王,你真的是那个七岁写咏鹅的天才?”柴哲威看到心目中的“偶像”,内心有点小激动,倒着走,边走边说道。

在他们这年轻一代,骆宾王无疑就是别人家口里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声名传遍了大唐。

而柴哲威被亲爹柴绍教训了很多遍,心里也记下了骆宾王这个名字。

不仅是柴绍这一个父亲这么教导,在皇宫中,李世民也不少提到骆宾王的大名,希望他的子嗣能像骆宾王这么优秀。

或许被教训的时候心里有诸多的不情愿,和抱怨骆宾王,但是乍一看到本人,柴哲威的心情当然不言而喻。

骆宾王冷冷的看了一眼柴哲威,说道:“走开,我都说了别和我走在一起,以免拉低我的智商,踢馆踢到了太上皇,还连累着我一起写檄文。”

话虽这么说,但骆宾王心里却十分高兴,相比较骂皇帝,他还是喜欢骂国公,而且他文章写得十分巧妙,看似称颂,实则谩骂,全文没有一个字眼是骂人的,但是连在一起就是一篇战斗力超强的檄文。

那些个国公想要因此治他得罪,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这些话他又怎么会对智障少年柴哲威讲呢?只需要自己心里明白就行,关键是要保持自己一直高冷的形象。

“”柴哲威。

柴哲威暗自吃了一个没趣,撇了撇嘴,也就没再打理骆宾王。但是刚走到苏府侧门的时候,门口摆满了放着贺礼的独轮车。

“苏府嫁女儿的事情早就过了四五天了,怎么还有人送礼?”他疑惑道。

但话还没说完,就有一个少年迎了上去,正是长孙冲,柴哲威感觉有些面熟

“宾王兄,些许小小赔礼还请宾王兄不要怪罪。”长孙冲拢了拢衣袖,笑呵呵道。

“你是?”骆宾王疑惑道。

“在下乃赵国公世子长孙冲,宾王在檄文中不是骂过在下吗?不过宾王兄骂得好,骂的透彻,骂的在下醍醐灌顶,豁然开朗,此事是为兄不对,所以今日特意过来给宾王兄道歉。”长孙冲笑道。

骆宾王虽然一脑子雾水,但看长孙冲态度这么诚恳,也就收下了,可是一连三四天,长孙冲每天按时登门,而且送的赔礼越来越丰厚。

他不由得慌了!

“赵国公乃是当今国舅,气度非凡,应该不会与我计较,这是怎么回事?”骆宾王心里自问。

直到第五天,骆宾王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直接跑到曲江报馆,寻找太上皇,怎么说他还是太上皇身边的道童,或许太上皇并不需要他。

“奇了怪哉,长孙无忌可不是那种坦诚君子。”李渊道。

李渊踱了几步,仔细想着长孙无忌可能的招数,送赔礼是代表示弱,但是堂堂国公府,送一次也就罢了,这已经是第五次了。

若说其中无诈,鬼都不会相信。

“太上皇,在下已经明言拒绝了长孙冲数次,但是他只是笑笑就将赔礼放在苏府门口,这其中必定暗藏鬼胎。”骆宾王道。

“呵呵!某知道了,他是在等你的降书!”李渊冷笑道。

“降书?”

“赵国公看似退步,实则不退反进,一直送贺礼就算是闹到皇上那里,皇上也没办法,但是这就是把你放在火上烤,恐怕接下来就不是他一家送,而是那十三个国公府也会家家送

依这十三家国公府的号召力,你在长安将寸步难行,就算买一张纸都费劲,因为给你纸,就意味着和他们作对,可是这招阴就阴在他们在赔!礼!道!歉!”

骆宾王骇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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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太上皇的反击

李渊虽然知道了长孙无忌的阴谋,是恶意捧杀骆宾王,但是他也感觉束手无策,因为送礼这是赤裸裸的阳谋,不管如何,骆宾王得罪十三国公的消息传开后,谁若是想和骆宾王结交,首先得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重。

当然若是事情到了最后关头,只要他太上皇发话,亲自对李世民进行求情,皇帝出面还是能保下骆宾王的,不过今后在官场上真的是寸步难行

这是一场游戏,只有遵守规则,才有可能胜利,而一旦打破这场规则,那就是两败俱伤。

“太上皇,现在该怎么办?”骆宾王焦急跺脚,他在报馆前的走廊走来走去。

文人之间的骂战再正常不过,但是他没想到长孙无忌竟然亲自下场和他这个小辈进行角抵。

“死老不休的,和我这个小辈计较,不就是骂了你儿子几句话吗?值得捧杀我吗?”骆宾王嘴碎道。

“有办法,只不过这招提前用了,算了,算了,还是用吧。”李渊皱着眉宇,脸色有些犹豫。

这招一旦用了,那就意味着媒体的这项秘密武器就提前暴露。

“太上皇,你可定要救救我,我都勉为其难给您当道童了”骆宾王央求道。

看到骆宾王哀求的样子,李渊也不忍这个神童就这么夭折,而且长孙无忌的目的也是对付他,除了这个办法他也想不到其他更好的方法。

“宾王,皇帝挂在口头上最多的一句话是什么?”李渊一转话题。

骆宾王挠了挠头,有些不明所以,刚才还不是商量怎么对付长孙无忌吗?怎么现在问皇帝了?你儿子你还不知道。

但他还是如实回答:“约莫是君如舟,民如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就是这句话,如果水势大的话,船不就容易翻了。”李渊颔首点头,微微冷笑。

长孙无忌虽然有超脱常人的智慧,这点他难以相敌,但是正如此,他可不是古代的人,既然在这个圈子里决胜不了,那么跳出来未尝不可。

后世拥有的丰厚知识经验才是他的秘密武器。

可骆宾王听到这句话,微微色变,低声问道:“陛下勤勉政事,体恤百姓,虽私德有亏,但天下百姓只懂得谁对他们好,至于那个人是善是恶,他们可管不了”

“”李渊。

骆宾王说的话,他怎么听着怪怪的,但是太上皇没有多想,将骆宾王叫到身边,附耳说了一会话。

“真的这么做,我好歹也是读书人,读书人上要对得起天,下要对得起良心”骆宾王摇头道。

次日下午,平康坊凝脂阁的小巷子。

“好吧,我读书人的良心被狗吃了,柴兄,那些国公世子真的在这个点会去青楼吗?”

骆宾王藏身在小巷的拐角,手里拿着炭笔和空白书本,他时不时往外侧看一眼,似乎是在注意凝脂阁过往的客人。

“小心点,他们来了,东南侧牵马的那几个人,那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是程处默,那个穿着蓝色圆领衣袍,腰间佩玉的是秦怀玉,那块玉大有来头,据说是当年胡国公讨伐宋金刚的时候,意外得到的宝玉,恰好此时他出生看见那个白面书生了没有,那就是长孙冲,前几天,我还和他喝过酒,外表谦谦君子,但实际性格阴鸷”柴哲威眼中闪过一丝冷芒,细心给骆宾王解释道。

五天前从晋州来到长安,他们主动与自己结交,曾经他还以为是攀交情,搭人脉,所以也学着他们的纨绔样子,但没想到长安的王八都是修行千年的,一个个精的似猴一样,幸好太上皇念及平阳公主的旧情,才赦免了自己,不然他吃不了兜着走,但同时他也丢了脸面。

骆宾王点点头,在凝脂阁的小巷等了半个多时辰,快到宵禁的时候,那一群国公世子才出来。等他们走远后,骆宾王和柴哲威也进了凝脂阁。

他们的目的可不是来寻欢作乐的,给老鸨丢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顺利的将刚才那群国公世子招的妓女叫了出来。

良久,骆宾王看着被炭笔写得满满的书本,心里顿时轻松了许多。

“卖报了,卖报了,今日头版头条,卢国公世子程处默和凝脂阁香香姑娘不得不说的恋情”

“赵国公世子长孙冲进入凝脂阁后学习柳下惠,坐怀不乱,据说人道不振”

次日午时三刻,曲江日报如同以往一同发售,因为连载射雕英雄传的魅力,现在的曲江日报销量已经达到了每日接近万册。

虽然曲江日报的销量比后世的报纸来说低的可怜,但是与后世一对一不同,在长安城,一张报纸就有大概三十几人共同观阅。

同时,在长安一百零八坊的酒肆茶馆里,到处都充斥着说书人,每一场说书都座无虚席,场场爆满。

胡国公秦琼因为早年在战场受过的伤实在太多,久病缠身,因此一直赋闲在家中养老,但是最近他却迷上了说书。

务本坊的祯祥楼就是他常去的地方,按照惯例摆在当中的三张红木桌子他得占着,上面摆放着各式点心,还有一小壶赏赐的御酒。

御酒浓烈,喝一杯就能抵得上那些清汤寡水许多。

他习惯便听着说书,然后摊开今日的曲江日报,看看最近都发生了点啥。曲江日报不仅转载邸报的内容,而且比之更为具体,边疆战事也有提及,当然最让百姓关心的莫不过生活版面以及小说版面,谁家的娘子又偷人了,还是其他

祯祥楼戏台上,说书人站立,清了清嗓子,开始拍案讲道:“那马青雄骂道:“臭小子,你再不滚得远远的,老子撒尿淋你了!”

郭永笑得弯了腰,说道:“我站在这里,你的尿淋我不着。”

突然身后有人轻轻一笑,郭永转过头去,水声响动,一叶扁舟从树丛中飘了出来。只见船尾一个女子持桨荡舟,长发披肩,全身白衣,头发上束了条金带,白雪一映,更是灿然生光。郭靖见这少女一身装束犹如仙女一般,不禁看得呆了。那船慢慢荡近,只见那女子方当韶龄,不过十五六岁年纪,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不可逼视。

郭靖只觉耀眼生花,不敢再看,转开了头郭靖猛吃一惊,转过头来,只见那少女笑靥生春,衣襟在风中轻轻飘动”

“这应当是那小乞儿吧,我记得上次有写郭永给乞丐吃食的时候,他流泪将煤黑洗去”秦琼翻着报纸,心里暗自猜想道。

可是就在他注意小说内容的同时,在北面的一则信息却吸引了他的注意。

第八十三章:宰相杜如晦之陨

“秦怀玉?除了我家那小子,还有人叫秦怀玉?”秦琼稍感惊讶,翻到正面的生活版面,细心找了片刻,终于在正中找到了秦怀玉的字样。

但令他不欣慰的是,那个秦怀玉并不是与他的儿子重名,而正是他的儿子。

“世子秦怀玉疑似喜欢凝脂阁的称心,称心是凝脂阁的当家花旦,曾出手大方打赏了称心三枚金叶子”

秦琼脸色越加凝重,报纸上登的确实是他的儿子,但不是正面消息,而是侧面

堂堂国公家的世子,竟然喜欢一个妓女!

“这是可以饶恕的事情。”秦琼招了招手,将国公府的管家叫了过来,冷哼道:“怀玉最近在平康坊的动作挺大,你知道吗?那个称心多钱?给本将军买下来。”

末了,他在加上了一句话,“怀玉最近就不要出去,是非实在太多,赵国公与太上皇的恩怨咱们胡国公添什么赌?”

管家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一眼秦琼,虽着了一身便衣,但依旧可以看出当年在战场上的威风凛凛,他咽了咽口水,提着胆子说道:“将军,那称心不是女的,是个男人”

“什么?是个男人?”秦琼不怒自威,双眼怒目而视,他猛的一拍红木桌案,桌子应声而断,碎成两半。

“将军,将军,小人有提醒过世子,男人不能碰,但是世子说男人之间才是真爱,女人实在太脏了小人也没办法,只能隐藏下来了。”管家跪地哭泣道。

“没想到我秦家出了这么一个孽障!龙阳之好本国公本以为是戏言,但实在想不到会有这样的龌龊事情!”秦琼皱眉道。

幸好祯祥楼前面的三张红木桌案与其他客人相距甚远,而秦琼又是当朝权贵,无人敢捋其虎须,所以没有一个人围在周围,都是远远的看着。

但就在这时,从祯祥楼外传出一声尖利的马叫声。

从祯祥楼门口开始,人群中散开一条道,一个宦官小跑过来,低声说道:“胡国公,陛下有旨,迅速到蔡国公府上。”

“克明怎么了?”秦琼突然感觉有大事发生。

“杜相已经病入膏肓,恐怕病逝也就今晚了”宦官解释道,然后将马匹让给秦琼道:“陛下让胡国公看看杜相最后一面。”

而与此同时,太上皇也骑着马急速奔向杜如晦家中,虽然他和杜如晦交情并不深,但是这样一个社稷重臣,若是损失的话实在是国之大哀。

当李渊赶到蔡国公府的时候,天色已经入夜,在杜如晦的卧房旁围着许多许多人。李渊能叫出很多在场众人的名字,有房玄龄、魏征、长孙无忌、高士廉、萧瑀、裴矩等等,也有很多生面孔,他叫不上名字,但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脸上挂上了哀容。

“父皇你来了?”李世民看到太上皇,心里很是复杂,玄武门之变之前,杜如晦和房玄龄是太上皇最重视的两个臣子,可是玄武门之变又与杜如晦牵连莫深。

他怎么想,都不会想到太上皇会来。

其实李渊也没想到自己会来,因为他的身份天然就与秦王府的旧臣是对立的,但是他还是策马前来了。

或许杜如晦并没有和他有交情,也没有对他有什么帮助,但是他对黎民百姓尽心尽职,做到了牵挂苍生的宰相职责。

这是一份敬重!

就如同虽然曼德拉让南非从发达国家变为发展中国家,或许我们会嘲笑他的结果是非常愚蠢的,但是相应的,我们敬佩其精神,为了独立之自由呐喊的精神,敬佩其为寻觅本民族出路的努力。

杜如晦并没有像曼德拉有这么鲜明的性质,他就是正常上朝,正常处理公务,正常的做所有所有的事情,但是在他和众位臣工的努力下,才有了贞观之治盛世的景象。

对的,他就是个普普通通做事的人。

“某想看看杜相,或许他还有得治。”李渊沉声道。

“没救了,父皇。”李世民摇头,他沉沉的吸了一口气,仰头看向天上的星空,夜晚十分绚烂,风风雨雨的往事渐渐回忆心头,艰辛又有喜悦。

“太上皇,臣记得你是太清圣人的弟子,得到了圣人医道的传授,你试试试试,看克明还有没有救,你试试啊!”长孙无忌拉着太上皇的衣袖,但很快就瘫软的靠在了门槛,模样一点也不像一个老辣的狐狸,十分无助。

人生百二年华,挚友难得,知己更难觅。

“我试试”李渊收拾了收拾心情,吐出了一口浊气。

围在杜如晦卧室的群臣不自觉的微微向两边让了让步,腾出空间。

李渊跨过卧室门槛,走到里面,里面灯光有些昏暗,但仍旧可以明显看到躺在床榻上的杜如晦,和跪拜在周围的杜家子嗣和妻妾。

“太太上皇。”杜如晦在杜夫人的扶持下,勉强半躺在绣被上,形如枯槁的脸容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

他的眼睛深深的陷在了眼眶之中,皱掉的皮如同松树的皮贴在脸上,以往梳得仔细的胡须也似乱草,沾着些许饭渣和污垢。

那双眼睛无声,可有炯炯有神。

“克明,你不要先动,某有法子可以治你,一定会有法子的。”李渊看着杜如晦,勉强的笑了笑。

他搭着杜如晦的胳膊,没有一丝血肉,只有一层皮松软的披在骨头上,血液的脉搏早已感觉不到流淌。

活着,是很艰难的。

“太上皇,如晦今日能有诸位同僚相送已经是咳咳,荣幸,万万没想到,陛下和您也来送臣,臣这一生唯一遗憾的是当年有愧于太上皇您,但是有些事情不能避免,尹德妃淫乱宫闱是微臣编造的咳咳”杜如晦话还没说完,便咳嗽不断,雪白的锦帕也染上了一层红霜。

“往事已过矣!”李渊摇头,让杜如晦放宽心,他并不是原来的李渊,是以后辈心思敬仰杜如晦的,再说宫闱的事情哪有什么谣言。

“既然太上皇你原谅微臣了,微臣也应该走了走了”杜如晦脸上挂着微笑。

“夫君爹爹”杜府众人哭作一团。

“走了?”李渊看着杜如晦定容的脸色,不知怎的,心里突然生出了些许失落,他咬了咬牙,探着杜如晦的鼻息,发现还有很微弱的气息。

他咽了咽口水,喊道:“来人,搭把手,杜相还没死!”

第八十四章:心脏复苏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八十四章:心脏复苏“爹爹这个样子明明已经死了,怎么会没死?”

“老爷没有死?”

杜府众人心思不一,但都期盼的看着太上皇,希望太上皇能妙手回春,救回杜如晦。

可是令李渊略微有所失望的是,他提出搭把手的时候,几乎没有人响应的他的号召。

“还是我来吧,太上皇。”杜构起身对着李渊拱手道。

杜构和杜如晦有些相像,都是书生打扮,长相儒雅,他微微一叹,看着杜如晦的眼神带着哀伤。

“好,帮我按住杜相的身体,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李渊先用手打开杜如晦的嘴巴,他的嘴唇有些青紫,嘴巴里面有着胃胀气,口气很难闻,夹杂着胃酸味道和中药味。因为患者在心脏停止的那一瞬间,全身的肌肉会松弛,舌头就会堵住气管,本来李渊打算是自己来的,但想想还是将给嘴巴吹气这个艰巨任务交给了杜构。

虽然他很敬佩杜如晦,但是也不能让自己不快活不是

怎么说杜构也是杜如晦的儿子,乌鸦有反哺之义,羊羔有跪乳之情,忍受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杜构按照李渊的吩咐开始给杜如晦的嘴巴进行吹气,也就是人工呼吸。

杜构左手放在杜如晦的前额,固定住他的头部让其轻易不移动,然后用用拇指和食指捏紧患者的鼻孔,以免吹入的气体外溢,深吸一口气,尽力张嘴并紧贴患者的嘴,形成不透气的密封状态,用力吹气,按照李渊的吩咐要直到杜如晦醒来可以自主呼吸。

心脏复苏这项急救的本事还是李渊前几个月学的,这是因为李丽质有气疾,害怕李丽质突然昏迷不醒,所以闲暇时间学了这个心脏复苏。

心脏复苏掌握最难的一点就是按压患者的心脏,给予内部足够的压力,让心脏重新复苏起来。

大概三分钟后,李渊按了三十几次后,杜如晦才开始有了轻微的反应。

太上皇清楚的看到了他的眉毛动了一下,眼皮也正在颤抖。

“爹,爹,你还活着”正在吹气的杜构瞬间内流满面,趴在床铺上哭诉道。

“怎么回事?我明明死了啊,怎么还活着?”杜如晦有点懵的看着左右亲属和太上皇,他记得他确实已经昏了过去,难道意外的活了过来。

但是想想都不可能啊?

死亡的那一瞬间他能感觉得到,像是有死神在勒住他的脖子,他越挣扎束缚的越紧,直到力气越来越微弱

“多谢太上皇费心,微臣”杜如晦在杜构的扶持下,半躺在床榻上,脸色依旧苍白,不见丝毫血色。

他实在无话可说,当初是他诬陷尹德妃,从而设计爆发了玄武门之变,但太上皇不计前嫌,依旧诊断他,并将他从鬼门关面前拉了回来,这份恩情,他实在感激不尽。

可杜如晦却没想到,现在在李渊身体里面的并不是曾经的太上皇,而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李源,他可不会管以前的恩怨情仇。

“克明,你可算是醒了,朕等你等的好苦”李世民在卧室外面看到了这一切,眼眶里面蓄满了泪水,哭咽道。

他虽然自嘲是个屠夫,但是内心的那根关于情感的弦从来都在,只是男儿有泪不轻弹,更何况他一个当朝皇帝呢?

但是看到昔日老友由死到生,他也不得不激动的落下了泪水。

“陛下,如晦有劳陛下费心了,臣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杜如晦轻叹一声,比起之前,他现在的脸色能好了一些,但也是差强人意,说一句话就要喘几口气。

“还请陛下先让开一下,让贫道把一把脉。”孙思邈走了过来,让李世民先站在一旁等候,然后坐在床边,开始给杜如晦诊脉。

“孙思邈原来也来了”李渊心里暗道,刚才没有看到孙思邈,应该是过去煎药了。

好久一会,孙思邈的眉宇深深皱起,沉声道:“奇哉!怪哉!杜相的脉象正在渐渐减弱,可是他明明醒了过来”

说罢,孙思邈将目光投在了太上皇的身上,似是问太上皇到底怎么回事。

李渊抿了抿嘴,正想对孙思邈解释,但没想到正倚靠在绣被上的杜如晦突然又开始不省人事。

孙思邈就在杜如晦的身边,直接探他的鼻息,然后摸了摸脖颈处的动脉,说道:“杜相还没有死,只是再晕过去了,看来杜相已经久病无医了,身体形如枯槁,只是靠着一股意志在坚持!

可惜啊,可惜啊,杜相若是能早一个月找到贫道,或许贫道早一个月回京,杜相的病也不会如此棘手,束手无策。”

他怎么说也是个道士,而道士最喜欢的就是云游四方,采集草药炼丹,孙思邈自然也不会例外。

只是没让孙思邈想到,在长安还有一个病患在等他

“孙道长,杜相的情况某刚才看过了,虽然身体虚弱,但还不是没有断气吗?”李渊道。

“没用的!”孙思邈微微摇头,他指着杜构说道:“太上皇的心脏复苏在医学院的图书馆有记载,只不过贫道从没想过心脏复苏还可以这样用,但是心脏复苏也只能延缓杜相走的时间。”

“真的没用了吗?杜相得的又不是什么不治之病,只要细心调养得当,花费些时间就好了。”李渊犹豫说道,他的医学只是半吊子,并不知道什么病该怎么治,只是借曾经在后世的经验,但经验到了真正处理的时候,往往捉襟见肘。

“不可能的,院长你听过油尽灯枯吗?心脏复苏对于杜相来说只是燃烧完的灯捻被风一吹绽放微弱的光芒,但那也不过是火星子,或者说回光返照

此前贫道分别熬了十全汤等补汤给杜相喝,但是这样滋养的药汤到了杜相腹中”

孙思邈将杜如晦的胸膛敞开,除了太上皇刚才做心脏复苏按下的指印子外,就是皮和骨相连,简直瘦骨嶙峋,没见一丝血肉。

“十全汤也补不了,杜相就算再醒一次,也是活不了了”孙思邈摇头道。

他已经给杜如晦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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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臣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八十五章:臣还可以再抢救一下死刑!

孙思邈说的话,没有人不会不相信,因为他就是医学界的权威,包括太上皇,他也信,杜如晦救不回来了。

就算灯油能续,可是那灯捻早已经走到了尽头。

“不!杜如晦能活!孙道长听过一个故事吗?”李渊将衣袖卷到肩膀上,露出手臂,然后准备给杜如晦进行心脏复苏。

“一下,两下。”他用力压着。

杜构也抽噎一声,停止哭泣,也开始重复了刚才的动作,给杜如晦进行人工呼吸。

“曾经有个小女孩,患了不治之症,每天她的头发就会慢慢的脱落,在冰冷的病房中,她拉开了窗帘,看到了窗外的栀子树,春天来临,栀子树上栀子花盛开,粉红色的栀子花确实长得很漂亮,窗外的阳光走了进来,她的心情也为之欣悦,病痛的折磨忽然离她远去了。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孩的秀发也脱落的一丝不剩,恰好这时是冬天,在冬天,万物凋谢,那颗栀子树挺了很久,叶子一块块的掉落,女孩也说,若是栀子树的树叶凋零完了,那么她或许也就不在了。

就在那天,一场暴风雪降临,栀子树的树叶被寒风卷的一片叶子也不剩,女孩悲望的说:今天或许就是我死亡的日子。

但是有一个郎中走了过来,指着女孩说:瞧见没有,那颗栀子树上的树叶还在,还在

就这样一天天的下来,女孩战胜了不治之症,她活了下来。走下病床的她突然想看看那个给她希望的栀子树叶子,她攀爬了上去,却发现,原来那颗栀子树叶是用胶粘上去的,那是颗永不会凋零的栀子树叶。”

“永不凋零的栀子树叶”众人沉思不语。

“对,永不会凋零的树叶,这个世界,精神力量是可以战胜肉体的。”李渊强调道,他看着孙思邈,虽然他的医术已经达到了大唐的顶尖,但他少了一些东西。

那就是哪怕有一丝希望,也要振作起来啊!

太上皇发现了一个错误,他给医学院贯彻了先进的医学技术,但没有现代医学的思想。

随着李渊的抢救,杜如晦的眉宇也开始渐渐舒展,他的呼吸也开始了强劲了起来。

“克明,夫君,爹爹,老爷”众人开始呼唤道。

“我”杜如晦揉了揉脑袋,他眼前模糊的画面渐渐清晰,都是他曾经熟悉的人和物。

“臣”杜如晦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看着太上皇,说道:“太上皇讲的故事,微臣听到了,那颗树叶永不凋零,也永不会盛开微臣已经到了垂死之际,朝堂日益平稳,百姓安居乐业,路不拾遗,虽然有种种不足,但微臣相信在陛下和诸位同僚的努力下,重回当年开皇盛世为时不久,

只不过陛下你的性子有些急了,凡是都可急,就是社稷急不得,百姓急不得,舆图上岭南到长安或许只是咫尺距离,但对于百姓就是三个月,隋炀帝不知道百姓劳苦,或许在舆图上的大运河只不过一条弯弯曲曲的线条,但是这途中却死了二十万的役夫”

杜如晦和李世民说完话后,开始安排家事,“杜构你已经到了弱冠之年,去年爹给你取了表字,博彦,希望你对得起这个字,你弟弟杜荷生性顽皮,今后长兄为父,你要多多管教于他,该打的时候就打,不必留情,可是他毕竟是你弟弟,今后有口吃的,至少给他留碗汤,家里还有一些薄财,记着每逢族人嫁娶的时候,礼金要备的丰厚些,别说咱们杜家吝啬,另外你妹妹的嫁妆也早些备齐”

杜如晦还没说完,又开始了剧烈的咳嗽,他咬牙勉强微笑的看着杜荷,示意他上前,然后摸着幼子的头发,叹道:“生子却不能教者,为父之过矣!荷儿,为父不希望你大富大贵,也不希望你出人头地,只要你过的好些就好,陛下隆恩,给你许配了城阳公主,今后做一个富贵的驸马都尉也算是好的,如此为父也可含笑九泉。”

在一旁的李渊看到此情此景,立刻明白了杜如晦的执念,就是他的儿子杜荷,可是这个执念已经被李世民解了。

到底是让杜如晦含笑而去呢?还是给杜如晦施压,让他与病魔斗争?

与病魔斗争,虽然会有希望活下去,但是万一失败了呢,杜如晦带着不甘而死去,那就是太上皇他心里的内疚了。

“有时候屠夫也是善良的。”李渊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杜相,你真的以为你死后,世民会真的将驸马都尉给你的宝贝儿子杜荷吗?刚才你说了,你儿子生性顽劣,既然文不成武不就,妥妥的就是个废物,那么我们皇室养这个废物干嘛?而人走茶凉,或许某现在可以为你哀叹一声,掉下一滴眼泪,但是三年后呢?十年后呢?

你倒是英年早逝,但是你的儿子德不配位,凭生他人嫉恨,你于心何忍?”李渊站起来,冷嘲热讽道。

“这”杜如晦表情凝滞,挂在嘴角的淡淡微笑也瞬间消失。

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一点,太上皇对他怎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皇帝怎么看!

现在天子确实恩宠自己,率领朝廷百官在门外等候自己,但是三年后,十年后呢?

驸马都尉虽然是个养老的闲职,但是也看这个驸马的爹是谁?而且大唐的公主向来就不咋样安分,这是有目共睹的。

后事未完成,他怎么能忍心离去。

“臣没死,臣感觉臣还可以抢救一下”杜如晦。

“”众人。

“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但是遗憾的是有颗兼济天下的心,却只有独善其身的本事。”李渊讽笑道,他进门的时候就在桌案上看到了翻得皱巴巴的《孟子》。

很明显,杜如晦是相信孟子的思想。或者说贞观一朝本就比较信封孟子思想。

要不然也不会与孟子思想十分类似的:君如舟、民如水,船可载舟亦可覆舟!

孟子:民为重,君为轻,社稷次之。

想要挑衅一个有修养的艺术家,不是跟他提些骂娘的皮毛事情,而是在思想根源上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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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横渠四句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八十六章:横渠四句“现在杜相难道以为自己功成名就了吗?功?谈什么功?辽东的高句丽还在,当年被隋炀帝征发数十万的百姓尸骨还在去往辽东的路上,颉利可汗是被生擒了,可是在西域的阿史那氏又组建了新的西突厥,当年陈汤给汉武帝说过:凡日月所照,皆为我大汉领土,但是现在唐军的铁骑跨过了阴山,可是高昌国呢?西域呢?

难道这数万里的征途,杜相和朝廷诸公走了一半就要放弃了吗?”李渊质问道。

想要唤醒杜如晦的求生意志,唤起枯槁皮囊下微弱的生命光芒,如果没有从根本上刺激他,那么就是徒劳。

而对于孟子学派的儒生来说,重义而轻生!

“太上皇”杜如晦努努嘴,想要说什么但是一直没有说出来,凭他的处世智慧,一眼就看穿了太上皇的把戏,心里的感恩无以言表。

他能做的就是坚持下来。

毕竟这世间上,还有他放不下的人,放不下他的人。

“世民,给父皇取纸笔来。”李渊转身对李世民说道。

“快取文房四宝。”李世民立马对着身边的众人喊道,他也看到了现在的杜如晦还有能活下的希望。

“杜相的脉象正在好转。”孙思邈扣腕诊脉,惊奇叹道。经过太上皇这一番言语,杜如晦的生命气息果真有了起色,他似乎隐隐约约明白了,医者与医师的区别。

古人言:上医医国,下医医人。

太上皇达到的高度就是古人常言的上医水准,他已经不局限于医治病患身体上的伤痛,而是在鼓励其求生意志的根本。

“何为孟轲的思想?独夫与圣君之区别!”李渊看着在卧室的群相以及在外面朝廷的诸位大员。

如果说孔子是走向没落周礼的继承者,那么孟轲就更像一个侠士,他的言语就是刀剑,口诛笔伐!

贞观之治所有的贞观气象是历史上很难得的,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社稷重臣,都在为盛世做努力

而这个盛世正是源于李世民他严于律己,纵然私德有亏,但在其他方面,绝对不含糊,因为如果白炽灯泡不足够耀眼的话,那么留在灯泡上的污垢就会很明显,这一点李渊自认为他如果坐上了皇帝,也难以比得上李世民。

“父皇之教诲,世民谨记于心。”李世民抿着薄唇,拱手道。

“不用先感激某,你才做了四年的皇帝,早年英武,晚年昏庸的皇帝多得是。”李渊摆了摆手,神情对李世民颇为鄙夷,他从身旁侍女捧着的木案上拿起了毛笔,走到了卧室旁边的案牍,微微沉吟了一会,开始低声问道:“何为儒教之精神,孟轲之义礼?”

在旁的萧瑀沉吟一会,说道:“孔曰取仁,孟曰去义,舍生而取义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尔!”

孟子所谈及的性善观,萧瑀拔高了一个高度,认为人人都是义士,但是只有贤者才没有丧失。

此句虽是出自《孟子》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是经过萧瑀的摘抄,无疑是有了新的一番解释和妙论。

“春秋战国数百年,为己者有也,为君王者有也,为百姓者有也,然兼济有的,也只有儒家学问。”杜如晦半躺在病榻上,虚弱说道,他艰难的吸了口气,叹道:“儒学分派众多,有子思、子张、颜氏之儒,也有孟氏之儒,其共八派,可为百姓谋生者,才有几人?荀子高师,有韩非、李斯、张苍三人名扬一方,但所思所虑者乃薄万民而肥皇室一家,不如孟子远矣!”

杜如晦的目光先看向李渊、李世民,然后缓缓移动到了自己的两个儿子,杜荷和杜构。

现在的皇室和以往秦汉的帝王专制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南朝和隋唐的皇室更多的是世家,而现在的世家区别于原来周王室分封的诸侯部落,他们虽高于普通百姓,但是又根植在百姓之中,所以又有县望、郡望之称,他们虽把持了上升渠道,但是和仓鼠囊虫不同,他们是有真正本事的。

简单论之,就是有贵族精神!

他们不缺钱,自然犯不着贪污受贿。世家却的是名,他们繁衍的根本是靠的是好名声。

举个例子,东汉之时,号称关系孔子的杨振,讲学授课,从仕后为官刚正清廉,后辈子孙继承杨震遗风,直到北宋的杨家将,弘农杨氏的家风被称赞了千年之久,由不得人不敬佩。

而杜如晦所在的京兆杜氏也是如此,作为关中豪门的杜氏,家风甚严。

李渊听后凝眉不语,心思沉重,手提毛笔,力若千钧,他问道:“孟夫子已经距今千年,时人至今日,何为当世教条?”

他边说边写,众人围在身边,沉默不语,可是看到太上皇写的字后,惊骇出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此二句,深得孟夫子之义,若孟子在世,必将与太上皇把酒言欢,相谈数日。”房玄龄摇头轻叹。

《孟子尽心上》有云:“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通过修身致教,最后如果能而达到这样一种境界,即不管一个人的寿命是长是短,都能保持自己的性体全德,那么这个生命个体就可以说已经安身立命了。

横渠先生张载所标示的“为生民立命“,实即为“民吾同胞“来“立命“,其立命在于教,“修道之谓教“,此之谓也。

听到众人的惊叹声,李渊微微一笑,横渠先生张载提出的这四句言论,无数读书人都耳提面命,可是唯有关中一地,自宋到民国以来一直坚持,这种精神,被亲切的称呼为“关学”。

可惜宋代的关中已经没落,宋儒虽以六经注我,但是还逃脱不了弱宋的名声,但若是关中最极盛的大唐时代又会如何?

关学不仅仅是关中的学说,横渠四句定要从关中传播到整个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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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倭国公主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八十七章:倭国公主“此二句虽好,但是还是感觉意犹未尽。”高士廉皱眉,他踱步冥思苦想,但是一直想不到后续该怎么写。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这两句的高度实在太高了,简直就是历代读书人毕生的奋斗目标,但是这奋斗目标总感觉缺些什么。

他将目光再次看向太上皇。

不仅仅是高士廉一人的目光,在卧室的所有人都注意力集中在了太上皇的笔尖上,甚至就连杜如晦这个时候都激动的站了起来,他步履蹒跚,但还是鼓起了力气,慢慢的向着太上皇走去。

“该当是如何?”李渊抬头看向卧室的外面。

群臣肃穆,眼睛里含着期盼。

他们似乎懂得自己一直努力的目标了。

李渊面色凝重,看向白纸的那两行字,他的掌心泌出了冷汗,毛笔也不由得攥紧了几分,他喘息了几声,沉沉吸了口气,终于将后面那两行字写了上去。

写完后,他如释重负,衣服以及浸了几层冷汗。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臣”杜如晦颤巍巍的拿过草纸,眼角含泪,坚定道:“此时若死,非人哉!”

他要活下来,活下来,睁眼看这巍巍大唐,看这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吾为孟夫子,铿锵天下闻。长冠行诸国,苍头倚杖息。百家语中圣,战国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杜如晦对太上皇深深一拜。

李世民沉默不语,看着太上皇,眼神中蕴含着些许复杂感情,他似乎明白了当年玄武门时太上皇的沉默,也似乎明白了自己的职责。

那秦皇汉武是厉害,但也是穷兵黔武,而他不仅要让四夷朝拜,也让这天下百姓,老有所依,幼有所养,家家都有肉吃,有衣穿

帝王终究不过百年之寿,但是百姓却永恒不绝,什么叫千古一帝,他嬴政可做得?他李世民为何不可做得???

“儿臣已明父皇之意,此四句当刻于两仪殿庭柱,为儿臣、朝廷诸公每日自省。”李世民跪地,对太上皇一拜。

看到皇帝下跪,在卧室内外的朝廷群臣也纷纷弯腰对着太上皇一拜。

此时,仿佛陷入了寂静

“杜相?杜相?杜相好像昏了?”孙思邈虽然有所感动,但他终究是道士,道士崇尚的是黄老思想,所以他虽然照着别人的样子做了,但是明显心思没有放在这里,反倒一直注视着杜如晦。

果不其然,虽然杜如晦艰难的起身对太上皇施礼,但是他的身体素质已经难以支撑他这样的动作,所以没有坚持多长时间就开始了昏迷。

孙思邈上前扶住了杜如晦,将他小心的扶到了床榻上。这时,所有的人也发现了杜如晦的样子,也开始再次担心了起来。

“克明,现在大唐百废俱兴,你可前往别这么走啊,说好的要为万世开太平”房玄龄低喃道。

“克明”

孙思邈也开始了再一次迅速的诊断,过了许久时间,他紧绷的脸色一松,微笑道:“杜相虽然身体不容乐观,但是脉象开始平稳了,今后需要静心的修养一段时间,可千万不能再勉强处理政务了。”

李渊听到这句话,也松了一口气,他走出房门,抬头看着外面的星空。

“杜如晦本来是在贞观四年就死的,我这算不算改变了历史?可是他这样一个人死了,真的怪可惜的,房谋杜断少了杜如晦就有些遗憾了。

遗憾?或许有吧。”李渊心里暗自摇头。

时间飞逝,转眼就过了一年。

自从太上皇在杜府写下了横渠四句后,太上皇的声名再次大燥,被大唐上下认为是在世的圣人。因此影响,医学院也不再是寒门士子的专属,每日都有世家子前往医学院求学,就是为了当太上皇的弟子。

但令他们可惜的是,太上皇的弟子就只有骆宾王、卢照邻,以及从倭国而来的僧人惠日。

“老师,大师兄求见,还带了两个女子,据说是从倭国而来的公主。”骆宾王走进弄竹阁,皱眉道。

他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成功的成为了太上皇的弟子。

同时,去年赵国公长孙无忌和太上皇的赌约也以长孙无忌失败为结局,铅活字印刷机所创造的利益实在丰厚无比,报纸的销量也居高不下,轻易就突破了三千贯的销量总和。当然长孙无忌作为堂堂国舅,一朝宰相肯定是不能到西市裸奔,但愿赌服输,再加上太上皇的名气,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在天下士子的职责下,长孙无忌只能被迫辞官,闭门静修。

“倭国公主?”李渊嘴角微微抽搐,去年外放吴王的时候,他言辞激烈对番邦使臣说过,如果想要和亲,还不如嫁你们的公主给他这个太上皇。

但当时的番邦没有一个人当真,可是惠日却当了真,还真的送信回倭国,请求他们的国王派几个公主来。

而倭国素来仰慕中原文化,听到堂堂天朝上国的皇帝,而且还是太上皇,想要他们的公主,还不赶紧从宗室挑了两个长相貌美的女子送了过来。

李渊只能无奈点头,让惠日带着两个倭国公主走了进来。

他定睛一看,果然如此,和史书记载他玄孙李隆基看到的倭国公主一毛一样的装扮,嘴唇用不知什么的颜料涂染的漆黑,而脸上也涂满了白粉,穿的有些像和服,但和后世的和服不太一样。

“这是日美公主,日兴公主。”惠日兴奋对着太上皇介绍道。

“*******”日美公主道。

“”李渊扶额,怎么这个妞连汉语都不会说,就算晚上关灯一样,但他心底还是有些膈应。

“惠日啊,你看为师对你还算不错吧,猪没让你少杀,才练出这一身筋骨,回到倭国,你定然是一等一的战将,但是你也不用大白天的吓为师,赶紧让她们把牙刷了,脸上洗的干干净净,再来见为师,最好会汉语,不然为师怎么和她们深入了解呢?”李渊道。

“尊敬的唐朝太上皇,我是日和美子。”日美公主道。

“”李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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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暗谋倭国

看到太上皇脸上的尴尬之色,日和美子心中一急,连忙匍匐在地解释道:“尊敬的上皇,倭国皇族都会被要求学习汉语,我和日兴都是元德太子的女儿,所以会汉语。”

这时日和日兴也连忙的点了点头,示意就是如此。

日和美子和日和日兴的汉语说的勉强还算可以,但是还是有些吴越的方言感觉,按照李渊估计,在隋朝之前,这些日本人和华夏交流大多都是与南朝交流,因此才学了一口的南方方言。

但她们总算是说的差不多,勉强能听懂,而且在此之前李渊听她们的话时,也感觉有点不像后世的日语。

为了证明这一点,李渊让茗烟取来了纸笔,让她们两人分别用“日文”写自己的名字,果不其然,日和美子和日和日兴写的字迹都很类似汉语,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读音不同。

“你们现在统治的国王是哪个国王?还是苏我氏控制朝政吗?”李渊问道,因为华夏和日笨特殊的渊源,他对日本历史也有些许了解。

倭国的天皇家族一直都没有断过,但是在历史上,很长的阶段都是处于傀儡的时期,而在唐朝的时候,统治日笨历史的是苏我氏这个氏族,甚至也掌握了天皇的废立。

当然,天皇的称呼还是倭国从他皇孙李治这里盗用过去的,到中原的时候,倭国人是不敢提及天皇这个称呼的,甚至也不敢称为皇帝,否则敏感性超强的中原皇帝大部分是不介意覆灭他们政权的。

日和美子和日和日兴相互看了一眼,心里闪过惊讶,眼前的太上皇竟然对他们倭国的政局了如指掌,甚至还知道苏我氏。

难道中原已经往倭国派往了奸细?

这明显不可能啊,中原地域辽阔,而且在北面还有更辽阔的土地等着他们去征服,据倭国掌握的消息,在唐国朝堂上也没见一丝一毫对倭国感兴趣的字样。

那么只有一点,眼前的唐国太上皇真的是当世圣人转世。

“圣人!若能沐浴其甘霖,乃是我等修来的福分。”日和美子眼睛闪过兴奋,看着太上皇就像看着待捕的羔羊,恨不得将太上皇生撕活剥了。

她跪在地上的双膝轻微的挪动着,没过多久便挪移到了李渊的身边,用她的脸庞轻微摩擦着李渊的大腿,很是温顺。

能服侍当世的圣人,是她们的荣幸。

见此,日和日兴也不甘示弱,两人一左一右,磨蹭磨蹭着李渊的大腿,而且摩擦的重心也渐渐上移

“”李渊。

看见打扮的像两个鬼的倭国女人,还一直往你身上靠,任谁心里也觉得恐怖,尤其是微微一笑露出的半扇黑齿,与两腮的粉底产生了极其可怕的视觉冲突

所以李渊很不怜香惜玉的直接一人一个大脚丫子踢远了,倭国的审美他实在欣赏不过来,不过看这两个公主的模样,长相还可以,连忙摆摆手让左右的宦官带她们出去,再看见她们的鬼模样,他都想吐。

不过李渊自我认为他还是算好的,换上他玄孙李隆基,倭国送的嫔妃直接在大牢关了好几年。

“老师是不是感觉不满意,小僧这就写信回国,在搜罗几个美女给老师送来。”惠日很不好意思的搓了搓双手,那两个公主的绝世盛貌他都忍不住流了几遍口水,但没想到就是这样的盛世美颜,太上皇竟然看不上眼。

果然大唐皇宫里的三千嫔妃,各个样貌绝世,倭国的女子想要争艳还是差了些火候。

李渊听到惠日这番话,深深的皱起了眉头,他是那种见了女色迈不动双腿的人吗?

“某听说倭国王室有个名叫阿倍皇女的,某待会写信给你们的天皇,查找查找,或许她还没有出生,不过出生的话就送到中原。”李渊道。

普通的倭国女人,他是犯不着这样的,毕竟皇宫里的妃嫔多不胜数,足够他纵览花丛了,但是阿倍皇女不一样,她是倭国奈良时代的第一位女天皇,如同武则天一样的强悍女子。

阿倍皇女按照李渊的估计,现在还没有出生,恐怕要等个几十年,不过他能等得起。

既然想到了这点,李渊也毫不迟疑,立刻开始让茗烟准备文房四宝,写信给倭国国王。

他眼睛余光扫到了一旁正暗自发笑的骆宾王身上,咳嗽了一声,“宾王,这封信代表中国与倭国之间深厚的友谊,某想了想还是你来写,最好写的文采斐然,妙笔生花。”

“学生写老师,怎么说,我也是当世的才子,写这种信有点”骆宾王正欲拒绝,脸上犹豫,可是看到李渊越来越不怀好意的眼神时,心肝一颤,立刻记起了被太上皇折服的那刻。

“这是老师在考验我,老师的才华自然不用说,当日写下侠客行惊艳了满堂宾客,现在要我写,肯定是在磨练我骆宾王,菊兰虽然高雅,但是想要成为建材却有如空中阁楼,昙花一现。”骆宾王心中暗忖道。

“多谢老师提携,宾王这就动笔。”骆宾王面色肃然,眼神坚定。

“”李渊。

他好像啥也没说啊

算了,能听老师话的孩子就是好孩子。

不过片刻时间,骆宾王收笔,白纸上洒洒千言,皆代表了李渊求美若渴的饥渴心态,甚至言语中,也有夹杂其中的威胁,甚至按照太上皇的意思,还将阿倍皇女这个名字认为是一个禁忌的名字,所有带上这名字的人都会有灾难,可是送到中原的话,就会转危为安。

“宾王师弟果然厉害,厉害”惠日看到这封信,脸色有些阴晴不定,但是转念想了想,也不过是个王室女子而已,就算是给太上皇那也是他们的荣幸,也就慢慢的释然了。

这个社会虽然用礼法约束,但却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而且在倭国人的心中这种心态也就更严重,哪怕到了二战,也有大量的本国女子成为慰安妇,他们称为“献身”!

献身是高雅的。

何况是给皇帝献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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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骆宾王打的只是草稿,两国国书怎么可能用白纸承载,李渊便让茗烟取来了空白的圣旨,将里面的内容稍加修改,然后交给了惠日,让遣唐使带过去给倭国国王。

当然,里面的内容也不可能仅涉及阿倍皇女,太上皇还明里暗里暗示倭国皇室要振作起来,怎么能由苏我氏把持朝政,那岂不是乱政?

李渊也不明他这封信会激起怎样的浪花,到时候的倭国会不会卷起一场腥风血雨。

不过欲统其国,必先乱其政。

在他设想中,东亚的膏腴之地一定要纳入大唐的疆域中,倭国盛产黄金,在明治维新之前一直金贱银贵,被列强捞了不少好处,而华夏自古就缺金少银,黄金不仅是钱,更是发动战争的资本。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东亚的地缘政治是不允许存在两个大国的。虽然后世的人一直喊小日笨,但是实际上日笨的领土并不小,海洋领土更是辽阔,并且他们的人口也是世界上的前几。

这样一个心腹之患,如果不能解决,就是遗祸子孙。

等到骆宾王和惠日离开之后,过了盏茶时刻,太子李承乾便走了进来。

“皇爷爷,已经到了下午三点,明天的稿有没有写?”李承乾看了一眼摆在正厅的摆钟,说道。

他的目光略带羡艳,摆钟是前一个月医学院理工科的学生研制出的新发明,可比日晷看时间好用许多,只是摆钟的造价昂贵,一个就是三百贯钱,而且有价无市。

两仪殿、大安宫、紫宸殿,包括李丽质的长禧宫都有了摆钟,就差他的太子东宫了。

当然新的摆钟发明后,太上皇顺势也就改变了新的时间称呼,不再用子丑应卯称呼,而是定为上午、下午、晚上、凌晨等时间的统称,方便记忆,十二个时辰也换成了二十四小时。

这番改变只是很小幅度,几乎所有的人都欣然接受。

文化本来就是越简单,传播的速度也快。

“到了交稿的时间了。”李渊拍了拍脑袋,刚才惠日带来的倭国公主耽误了他时间,导致他差点就忘了。

自从去年曲江日报刊登的射雕英雄传风靡全国后,报纸的销量也日益增长,但是很多人都是为了看小说才买报纸的,有好事者也开始了将连载的小说合集出售,更有些落魄文人开始了新的小说创作。

但是这些落魄文人创作的小说,大抵都是很高雅的,但大众接受的都是通俗小说,所以依旧以曲江日报一枝独秀。

曲江日报带来的经济效益,李渊有些看不上眼,甚至有些薄弱,前期都是贴本投资,可报纸带来的另一效应就让他欣喜无比,那就是开启民智。

通俗小说开启民智可比论语、千字文什么的快捷许多。在小孩童年的时候,看的最多的恐怕不是什么传统小说,而是童话故事,而传统小说除了真正喜好这个的人看之外,没有几人会刻意的翻阅。

而一般的阅读就集中在了通俗小说,市井文化最贴近底层的百姓,他们要听的不是阳春白雪,而是他们能理解的浅显文化。

为了对抗魏王李泰开办的文学馆,曲江日报的总编辑,李渊自然也让李承乾担任。

这个大唐的太子,头一次以这么高调的姿态出现在了百姓和士子的眼中。

“昨天写到哪里了?”李渊问道。

李承乾将拿来的报纸翻着看了一会,说道:“皇爷爷,写到了绝情谷裘千尺击退公孙止,重新占领了绝情谷,杨过中了绝情花毒,裘千尺要求杨过取郭永和黄蓉首级换取另外半枚绝情丹。”

“写到了这里,容我想想。”李渊低下头思索了一会,抬手示意李承乾坐下准备写字,便说道:

“郭永一面解衣就寝,一面说道:“过儿,眼前强虏压境,大晋天下当真是危如累卵。襄阳是大宋半壁江山的屏障,此城若失,只怕我大晋千万百姓便尽为羯族人的奴隶了。我亲眼见过蒙古人残杀汉人的惨状,真是令人血为之沸,大晋百姓竟沦为两脚羊,任凭异族吃杀!”

杨过听到这里,想起途中后赵羯族兵将施虐行暴诸般可怖可恨的情景,也不禁咬得牙关格格作声,满腔愤怒。

郭永又道:“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

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

这一番说诚挚恳切,杨过只听得耸然动容,见郭靖神色庄严,虽知他是自己杀父之仇,却也不禁肃然起敬,答道:“郭伯伯,你死之后,我定会记得你今晚这一番话。”

李承乾写到这里不由得停笔凝噎,听着那八个大字心里久久不能停歇。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韩子曰:侠以武犯禁。

身为帝王家,虽然心里也有些向往自由自在的任侠,但在他心里,任侠是被官府警惕的一帮人,可是有了这番解释后。

“皇爷爷之前提出的横渠四句,堪为天下读书人之心愿。今日这八个大字一出,天下任侠如何能不怀有拳拳报国之心!”李承乾感慨道。

唐朝任侠成风,甚至卫国公李靖还有传说与红拂女、虬髯客组成了风尘三侠,到了盛唐,有剑圣裴旻,也有号称大唐剑术第二的诗仙李白

大唐的文人向来是右手拿笔,腰间跨剑,谈笑间十步杀一人,高歌间奔赴边疆,也是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

“金庸之高,就在于将通俗的武侠拔高到了家国之上”李渊微微感慨,他的目光遥看远方,自古任侠第一人恐怕非大梁的那人非属。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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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突遇刺客

“想要武人效力,不是仅仅一句话就能行的,必须用实际行动去做,就如同郭永死守襄阳城,抵挡异族骑兵,杨过虽然心里想要报父仇,可是却一直犹豫,这就是大义!

天下的百姓也是如此,承乾你为皇太子,要时时刻刻谨记凡是要以天下黎民为重。”李渊道。

李承乾现在十五岁了,而青少年时候正是价值观形成的年代,他可不想李承乾成为历史的样子,宠信男宠,又喜欢突厥文化,所以只要逮住机会,李渊就会言传身教。

“皇爷爷,承乾明白了,吾辈当有郭大侠的勇气,要是承乾为皇帝,定不会让黎民百姓顶在第一线,而是”李承乾顿声,下一句他却不知道怎么说。

李渊微微一笑,摸着李承乾的头,说道:“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不和亲!不纳贡!”

“对,就是这样,皇爷爷果然是一代文豪,脍炙人口的妙句随口而出”李承乾感慨道。

他的目光随着这一句话渐渐深邃了起来,似乎能从弄竹阁看向远方,看到边疆。

次日中午,曲江日报的销售点挤满了人群,熙熙攘攘,堵得水泄不通,像这样的销售点,在长安的每一坊都有一处。

买到报纸的读者看着曲江日报后面的小说版面,如饥似渴的阅读了起来。

但是没过多久,拥挤的人群忽然寂静了片刻。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这句话悄然的击中了他们的内心,在年少的时候谁没有想要仗剑走天涯,可是长大后的岁月蹉跎,渐渐让他们迷失了自我。

“某当如郭大侠,死守襄阳城,高句丽欺我中原无人耶?待我取吴钩这就从军!”

“突厥、吐蕃欺我大唐太甚,某这就提剑取他们可汗、赞普人头。”

短短几天,“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句话瞬间在关中游侠和浪荡子嘴边流转,他们甚至不再欺压良善百姓,有的还慷慨解囊,接济贫苦百姓。

边疆未宁,他们怎么能苟活?

一时间,关中全境甚至大唐的各个地方都涌出了大批的游侠,他们纷纷奔赴边疆,决定要用三尺宝剑报销国家,而靠近大唐边境的吐蕃和突厥部落瞬间遭了秧,论起武艺刺杀,他们怎么可能是这群游侠的对手?

当然因为大量游侠儿的外出,地方官府的治安一时间大好。

一切似乎在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可是让太上皇没想到的是,开始有游侠盯上了他。

“珝儿,走慢些,这家的面片汤可是永兴坊的一绝。”

王婶食铺,开在永兴坊的东南面。据说是永兴坊做面片汤的一绝,味道十分鲜美。

李渊听说后,按耐不住心里的馋虫,就准备饱餐一顿,于是便带了十几个禁卫乔装打扮,微服私访出来了。

他坐在店家外面的桌椅上。

没过多久,一个中年妇女便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片汤走了出来。

面片汤表面撒着一层葱末,里面有撕开的小面片,晶莹剔透,里面还有一个荷包蛋。

虽然做的简易,但是李渊这个饕客一看面汤就是熬的羊骨头高汤,香味都飘进了舌根里了,鲜香无比。

他砸吧砸吧嘴,正准备吃的时候,坐在旁边桌子的一个食客一跃而起,从包袱里亮出一把长剑,面色凌厉,用剑指着他们。

“伯伯,有刺客!”武栩吓了一跳,缩进了李渊的怀里,小丫头身体躲进李渊的怀里,像一只受惊的小鹌鹑。

那年轻剑客冷笑一声,目光冷冽,看向李渊,问道:“名扬天下之日,就在此时。你这老道,可是曲江日报的总编辑?就是写那小说的作者?”

李渊心中一寒,来着不善,善者不来,此人定是有仇寻他,要不然指名道姓找他,他目光流转,苏猛和十几名禁卫虽然保护他,但是离他有十数步远。

要是这年轻剑客武艺高强,岂不是他今日横着进来,竖着出去?

他脸色微变,皮笑肉不笑道:“这位小哥恐怕找错了人,某只是报馆一个打杂的,你看总编辑是东宫的太子,某一个老道士只是负责刊印的工作。”

“哼!既然如此,某也不解决你,不过”年轻剑客收剑略微犹豫道:”某在报馆探点三日,本以为你是个重要人物,可没想到大头在那小的身上,改明日某再去东宫走一趟”

他正说着的时候,李渊目光闪烁,暗示在一旁的苏猛等人左右包抄,可是没想到这年轻剑客微微一笑,脚步轻移,在木桌脚尖一踩,便借着食铺的木桩轻易跑了出去。

“穷寇莫追!”李渊拢了拢袖子,紧锁眉头。

刚才那年轻剑客虽不能说飞檐走壁,但是比之也差不了多少,不论是弹跳,还是灵活性简直超脱常人一大半,而苏猛也算是战场洗礼过的将军,竟然也追不上。

这等武艺,除了密集的弓箭强射外,别无其他威胁。

武侠小说里面的东西虽然是虚构的,可是气功、经脉等等却是真有其事,李渊记得他曾在电视上看过武当的道士轻松跳下四五米高的山坡,而且还不带喘气的。

“太上皇,这刺客的武艺高强,就是不知道出自何门何派?”苏猛问道。

以前的任侠都是讲究地域关系,比如关西大侠,出身什么见面先要爆出来,可是自从被武侠小说影响后,他们觉得报地名有些low了,所以开始给自己安门派了。

“贫道不知道。”李渊心有余悸的摇了摇头,解释道:“要不是这个刺客事先没有调查清楚,今日躺在这里的就是某了,将炭笔和白纸拿过来,刚才某记住他的样貌了,你派人通知东宫,让承乾最近小心点”

很快,苏猛便从店家这里借来了炭笔和白纸,李渊按照记忆中年轻刺客的样貌开始画了起来,他虽然没有学过正规的画画,但是素描还是略知一二,前世画了能有两年,精确画出刚才年轻剑客的样貌不是什么大问题。

第九十一章:白莲教圣女

福运客栈,二楼走廊。

“萧师弟,你刚才出去干什么了?咱们待会要见你的姨母,你可收拾干净利落些,毕竟要进城见贵人。”天字号客房传来一个温厚的女人声音。

“师姐,侍乾知道了,刚刚只是到楼下吃了碗面片汤,顺便问了问曲江日报的作者是谁。

师姐你难道不好奇那个小说作者吗?他对天下门派知道的一清二楚,穴位、经脉、绝世功法在里面都有提及,此作者绝对是绝世高手。

若是找到他,那么学得绝世武功,类似那九阴白骨爪、先天功、九阴真经、一阳指、碧海潮生曲,对了还有天下最刚猛的掌法,降龙十八掌,那么报仇就轻而易举。”萧侍乾兴奋的手舞足蹈。

在他眼里,包括很大一部分的任侠,小说里面的武功肯定存在,而那个作者就是知情者,或者他也会!

“哪有这等好事,我们走。”客房房门忽然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蒙着白色面纱的女子。

女子约莫二八年龄,但是娇俏动人,眉若弯月,眼似明星,从乌黑发髻飘下到鬓角的两条月色缎带,带着高贵又圣洁的气质,垂在胸前沟壑的银坠更勾勒出些许妩媚。

“师姐你好美。”萧侍乾有些看呆了,称颂道。

“叫我圣女。”白莲教圣女白了萧侍乾一眼,莲步轻移,片刻钟头便到了客栈门前。

“等等我,师姐。”萧侍乾赶紧追了上去。

萧侍乾追出去的那刻并没有注意到街边行人看他们的眼神。

早在萧侍乾走后的一刻钟左右,李渊便画出了萧侍乾的素描像,并在长安街头广布便衣禁卫,就是为了寻找出这个胆大包天敢于刺杀太上皇的刺客。

果不其然,便在福运客栈发现了萧侍乾的踪迹。

而萧侍乾以为自己恐吓的只是一个寻常的街边老道,哪里会有这么严密的戒备。

禁卫一路追踪,暗中将萧侍乾和白莲教圣女藏身的地方围的死死的。

李渊得知两人消息后,眼神明暗不定,吩咐左右禁卫准备强弓,要不然这些任侠武艺高强,跑掉后可就再难捉了。

“这就是那两人藏身的地方?”李渊紧锁眉宇,上次他将萧皇后的门踢坏之后,就重新送了套宅邸给萧皇后。

一来是赔礼道歉,二是宅邸里面他知根知底,也能防止里面有什么暗道。

“苏猛你的武艺怎么样,那个年轻刺客想要再次行刺某的时候,你能挡住吗?”李渊心中担心,于是看向苏猛。

苏猛也算是军中的好手,学得是沙场搏杀的武艺,这都是硬功夫,就是不知道能不能保护好他。

要是这宅邸是其他人家还好,凭他的权势,哪怕是长孙无忌家,他都敢搜,但是萧皇后的话,为了顾忌他的名声,他还是能少惹就少惹。

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上次他还踹坏了寡妇门。

怎么说萧皇后和他还是有几分交情的,不说一声拿人,总有点不好。

“道君放心,末将看过那小子的招数,当时距离的远,要是近些,末将一刀就能了结他。”苏猛拍着胸口保证道。

轻飘飘的剑法哪有凶残的陌刀厉害?

他可是沙场的宿将,杀死的敌将没有一千也有十一二人。

李渊点了点头,算是暂且相信了他,便开始敲门。

咚!咚!咚!

“谁?”在萧府里面的白莲教圣女警惕道。

“管他是谁,反正你们的条件,本宫是不会答应的,区区邪教就妄想颠覆朝廷。”萧美娘不屑的冷哼道。

她也算是经历过诸多风雨的老江湖,一个朝廷哪有那么容易乱掉,况且现在的李世民做得不错,天下民心在李,想要重新复兴大隋根本是痴心妄想。

除非李世民现在就死,然后经过十几年乱政,才有那么一丁点的可能。

比起这个,萧美娘更愿意相信曲线救国,有着杨隋血统的吴王李恪无疑是她最为看好的潜力股,不仅有野心,还有能力,更重要一点,李恪是当今皇帝的皇子!

“姨母,谁说不可能的?白莲教已经决定刺杀皇帝,只要成功的话,当今太子年幼,主少国疑,不出十年大唐必乱。”萧侍乾道。

“刺杀李世民?”萧美娘看着眼前的两人,跟看着疯子似的,想要刺杀皇帝,难如登天。

“况且就算刺杀李世民成功,但是别忘了,还有一个李渊,除非你们也解决掉他,不然只要两人一个存活,那么大唐乱不了,况且大唐社稷重臣众多,难道你们要一个个杀个遍?”

“外面的敲门声越来越响了,侍乾你先出门看看。”白莲教圣女目光移到萧侍乾身上,轻声说道。

萧侍乾点头应允,便打开了大门,而此时在大门的李渊看到萧侍乾,眼睛一定,便立刻认出了这货就是今天拿剑指着他的刺客。

“抓住他!”李渊退了数步,让左右的数十名禁卫一拥而上。

“怎么回事?难道被发现了?”萧侍乾心中暗自思索,随手将腰间的宝剑抽出,游刃有余的穿梭在禁卫的围攻之中。

他注意力放到了后面摇旗呐喊的太上皇,想了想,竟然感觉有些熟悉,这不是今早那个老道吗?

“该死,是这老道!”萧侍乾羞愤道,一把长剑在禁卫中闲庭散步,而且步伐越来越接近李渊所在的方位。

“擦!早知道该带些高手。”李渊脸色微变,连连向后退,苏猛的反应相对萧侍乾来说实在太慢。

“保护太上皇!”数十名禁卫喊道,对着萧侍乾一拥而上。

“什么?太上皇?哈哈!李渊狗贼受死!”萧侍乾顿时开心大笑,得来全然不费功夫啊。

近百名禁卫将萧侍乾团团包围住,可是纵然刀林剑雨,但萧侍乾却有如不倒翁一般,刀剑不能伤之分毫。

“用弓箭射死他!”李渊喊道,他顿时无比庆幸看过电视剧,知道弓箭是对付这些武林高手最好的办法。

但萧侍乾不慌不忙,将穿在外面的袍衫一脱,缠在手腕上一甩就将第一波箭雨险而又险的躲避掉了。

“该死!”李渊心中暗恨,从旁边禁卫手中拿过一张弓,开始拉弓射箭。

虽然以前李渊的灵魂记忆不在,但是他的肌肉记忆还在,怎么说唐高祖李渊那可是能排在历史前面的神射手。

不说百步穿杨,射中眼前数十步的萧侍乾还是轻而易举。

李渊目光如电,拉弓射箭,虽然他很少碰弓,可在这一瞬间,立刻有股异常熟悉的感觉涌入脑海,他的脑海空无一物,只要眼前焦点汇聚的萧侍乾。

只听嗖的一声,箭入云霄,直插萧侍乾肩膀。

第九十二章:被捉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九十二章:被捉“该死,差点忘了李渊这老贼箭术百发百中,百步穿杨,当年雀屏中选才迎娶了窦皇后。”萧侍乾捂着肩膀上的伤口,向后退了一步,脸色黑的可怕。

“师姐,抓李渊老贼。”他向屋里面喊道。

说罢,用剑挑开从四面八方射的箭矢,但是因为李渊那一箭射中了他的肩膀,力道和准确度有所下降,很快便身中了三四箭,但所幸不是致命伤。

明月高悬,夜黑如墨。

萧府大门轰的一声炸开飞起,在门后面,则是一段三尺白绫,百余名禁卫见状不好,连忙避开,但是此时的李渊却脸色再次一变。

三尺白绫后面是一绝色女子带着白色面纱,柳眉含煞,俏目冷冽,月半衣袖隐藏晃眼的软剑。

两者距离仅十数步,一眨眼的距离。

晃眼的软剑眼见着要刺到李渊的脖颈!

但幸好在这一瞬间,李渊再次弯腰搭上了弓箭,目光锁定了那绝色女子。

“想在我面前开弓射箭,老贼想多了。”白莲教圣女嗤之以鼻,臂长软剑如毒蛇般刺出,风驰电掣。

“撒手!”她大喝一声。

可李渊又怎么会听她的鬼话,眼见着软剑距离越来越近,他心中反而愈加冷静,在皇宫的大场合看多了,愈是危险,反而越是能保持冷静。

他不是普通人,是太上皇!

在软剑临近的那一刹那,羽箭脱弦,恍若疾电,太上皇的目标正是准备刺杀他的白衣女子。

白莲教圣女柳眉微颦,刺出去的软剑反手一收,向上一挑,恰好将羽箭的轨迹打偏,但是羽箭的冲劲何其之大?

只听铿锵一声,软剑回悬,白莲教圣女皓腕一酸,但她自幼修习武术,咫尺白绫玩的炉火纯青,早就是杀人利器,一挥手便命中了李渊拿着羽弓,用力一拉,李渊便手无寸铁。

“道君,某来保你,妖女受死!”苏猛从与萧侍乾的战场上折回,一柄镔铁陌刀挥舞的熟悉无比,似是身体里长出来的一般。

很快,白莲教圣女便于苏猛厮打了起来,虽然白莲教圣女武艺高强,一招一式游刃有余,但是苏猛穿着明光甲,软剑虽利,可却不能刺穿铠甲,而且苏猛一把陌刀守住了身上的要害之处,纵使受伤,可却能勉强支撑。

“快搬救兵,贫道今日定要这两人死无葬身之地!”李渊被几十名禁卫团团围住,但回想刚才还是心有余悸。

太上皇可不是孤家寡人,他怎么说也是一国之尊,这长安城里里外外,少说也有十几万兵马,他还不信这两个大胆的贼子能逃脱他的五指山。

看着报信的禁卫远走后,李渊心里稍稍放缓,现在只要阻止两人逃走就行,他从禁卫手中接过铁胎弓。

刚才的只是柘木弓,弓劲有限,现在可是铁胎弓,用的箭矢可是通体铁质。

咯吱咯吱的弓弦声响起,李渊眼睛微眯,眼睛锁定那个白衣女子的大腿,这个女的明显地位比男的要高出不少。

“师姐,那老贼弓箭对准你了。”萧侍乾捂住伤口,脸色微变,奋力将肩膀上的箭羽折断,两步并作一步,在禁卫中来回穿梭。

白莲教圣女听到这句话,连忙向左一闪,险而又险的躲过了箭矢,但是戴在脸上的面纱却被风劲刮落。

“这女子生的这么漂亮,奈何为贼啊!”李渊感慨一声,但手下可并未心慈手软,一根根羽箭在手上停下还没有片刻钟头,便射了出去。

可是这次白莲教圣女心里有了戒备,并没有那么容易射中。

“道君,小心身后。”苏猛正在与白莲教圣女厮杀,突然余光看到一边的萧侍乾,顿时吓了一跳。

那老兄全然不顾身上的伤口,就为了接近太上皇。

李渊大吃一惊,正欲回头一看,但是突然眼前一片白雾,他连忙闭上了眼睛,只听到耳边有禁卫说有石灰粉。

任侠本来就是三教九流的人物,可不会与你真刀真枪拼个你死我活,侠义那是书中才有的东西,而任侠刺客刺杀的手段多的很,石灰粉更是常备

“你们在敢动,小心这老贼狗命,他可是太上皇,他有了半分闪失,你们就小心株连九族。”萧侍乾喘了口粗气,他已经将李渊挟持住了。

李渊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脖颈有感到一股冰凉,心里顿时就凉了半截。

可是眼睛被石灰粉迷得死死的,想要睁眼却睁不开,眼睛火辣辣的痛。

听到萧侍乾的声音,就瞬间明白了自己是什么处地。

“你们将金疮药扔给我,不然小心他的狗命。”萧侍乾受伤严重,虽然不是致命伤,但失血太多,已经眼冒金花,全靠一股意志支撑。

“金疮药扔给他,怎么还想贫道死吗?”李渊讪笑了几句,服软道:“这位少侠,你看贫道就是个臭道士,你抓贫道干什么?要是要钱的话,在贫道的道观里有很多很多钱,贫道都给你,都给你!”

“呵!”萧侍乾冷笑一声,脚尖将金疮药的小瓶一勾,用嘴咬开,撒在伤口上,说道:“你这老道休要哄骗于我,刚才我在旁边听的一清二楚,你就是那个狗贼李渊,要不然这些皇宫禁卫从哪里来的,我可不信一个道士能指挥动禁军,再说”

“再说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道士,现在就杀你,可是你若是李渊的话,反而能活下来,懂吗?”白莲教圣女收剑,和萧侍乾一左一右,押着太上皇。

“好吧,朕承认,朕就是太上皇,你们满意了吗?”李渊见状也不装傻,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下来。

现在唯一能保住他性命的莫过于太上皇的金贵身份,而且活的太上皇可比死掉的值钱太多。

或许这两个刺客宁愿自己死,也不会让他死。

而现在他能做的,就是在离开长安之前逃出去。

要不然他可不能保证,李世民为了保证没有后顾之忧,下命将他们围剿,到时候那真的是死翘翘了。

生死之际,必须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顶点

第九十三章:你相信长生不老吗?

次日清晨,柴房纸糊的窗户洒下淡淡金辉。

李渊艰难的睁开了双眼,昨夜被石灰粉烫过,现在眼睛还有些许刺痛。

昨夜那两个刺客,一男一女,好像是女的打昏了他,因为他被劫持的时候,后脑能感觉到胸前的那份柔软。

“现在不知道离开了长安没有,昨夜贫道已经让人前去搬救兵,现在可能全长安城都或许戒严了,许进不许出。”李渊鼓起力气向前挪动了一下,但是他现在手脚都被绑的死死,而且眼睛还蒙上了黑布。

他身体弯成一个大虾,双手被绑在身后,使劲向下,他记得为了安全在靴子里藏着一把匕首,是专门防止这种状况的。

可是他的手刚碰到脚踝的时候,脑海闪过一个激灵,谁把他鞋脱了?

他正想着,突然外面传来密集的脚步声。

“好像有人来了。”李渊立刻身体向后缩了缩,顺便继续装昏。

“师姐,现在长安封锁的严严实实,想要出长安难如登天,据说今天李世民在早朝的时候大发雷霆,那些武将也纷纷带着部曲在长安上下搜罗,永乐坊这片是勋国公张亮搜查,他有养子五百人,各个弓马娴熟,难以对付。”萧侍乾皱眉道。

他看了眼缩在地上,靠着柴垛睡觉的太上皇,心中顿生出一丝狠意,说道:“师姐,要不直接杀了他!”

可是白莲教圣女却紧皱柳眉,朝着萧侍乾扇了一巴掌,冷哼道:“李渊老贼对我圣教助力甚大,即使你死了,他也不能死,有了他,我圣教就可在相州起兵,倒是有教众二十万,又有正统之名,而李世民本就是篡位夺权,名不正言不顺。”

“可若留着他,我们必死无疑,现在长安上下哪有我们容身之处。”萧侍乾有点委屈。

“确实,如果留着他,我们确实难以出去”白莲教圣女脸上犹豫道。

“靠,这是准备杀了贫道,怎么办?”李渊吓得够呛。

若是换他自己,如果陷入这两难抉择,不杀难以逃脱,杀了又可惜。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鸡肋!鸡肋!

谁知道这两个刺客会不会心中一横,将他在这小柴房就杀死了他,那么他这一生英豪就毁之一旦。

“咳咳,你们大概不知道某是谁?那可是大唐的太上皇,活着的我可比死的值钱多。”李渊也不装睡,开口说道。

他脸上挂上了淡淡的微笑,说道:“而且想要逃出长安城,那有什么难得?”

“此话何解?”白莲教圣女警惕的看着李渊。

“曲江坊的芙蓉园里的曲江池本是皇家园林,除了上元节等日子才会向百姓放开,但是自从贫道在曲江坊开办医学院之后,曲江池成为公共场合,想要进去很是容易。

而曲江池是从沣水引来的活水,每日的子时和戌时就会开闸放水,你们可以等到那个时候逃离长安,所以现在杀死贫道未免太过愚蠢了!”李渊道。

太上皇毫不隐瞒,如实相告。人都是自私的,如果现在他不说出这个可实行的逃跑路线,那么他的性命真的难以得到保证,而且就算出了长安城,他的性命反而会愈加的重要,那些叛军会将他当活菩萨供着的。

而且先做到取信与他们,让他们放松警惕之心,他才有下一步的逃脱机会。

“此计划似乎可行。”白莲教圣女看了一眼萧侍乾。

萧侍乾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那么先松开贫道眼前的这块布,放心贫道跑不了的,你们将我绑的这么严实。”李渊笑道,既然给了他们好处,那么这么一个小小要求应该是会答应的。

交易本就是互惠互利。

萧侍乾用剑挑开李渊眼前的黑布,“谅你也逃不掉,你身上上上下下我都搜遍了,还在靴子里藏着匕首,这些江湖把戏简直小儿科,我猜你就没看过曲江日报的武侠小说。”

说罢,萧侍乾从怀里拿出一个手掌大小的黑匣子,打开后,发现是个似玻璃的薄片,他笑道:“这老花镜可是宝物,等回去后就献给师傅。”

“”李渊。

他这算是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吗?现在的江湖怎么都这么阴险了?

难道抛石灰粉也是他的锅吗?

“等等,老花镜给贫道,没有那个我眼睛看不清,你们难道忍心欺负我这么一个老头子?”李渊示弱道。

老花镜可是凸透镜,只要有那东西,待会根据聚光原理就可烧断绳子。

他真聪明!

“当我傻?你们医学院的物理课本我也看过一点。”萧侍乾撇了撇嘴。

“”李渊翻了翻白眼。

还让人活不活了?怎么现在一个刺客都这么高智商。

他有些欲哭无泪。

好吧,现在该怎么办?身上啥也没有,逃脱的难度简直是地狱模式。

他抬头看了眼窗外,破烂的纸糊窗户透出烂漫的阳光,外面似乎是个花园。

不,不是花园,只是养了几朵花。

只不过那花他有些熟悉

是罂粟花,那罂粟壳,他在扫毒的电影看过好几遍。

难道上次投毒的是这伙人?

“这位少侠和女侠,可否告知贫道一下名字,总不能这个这个称呼你们吧?”李渊自来熟的模样。

“在下萧侍乾!相无门无派!”萧侍乾抱拳道,颇似武林人士,这是他从武侠小说看来的打招呼方式。

白莲教圣女如一往冷艳,冷声道:“慕白衣。”

“果然一个个都是人中龙凤,若某还在,定要八抬大轿迎娶慕姑娘你,生的这般绝美,就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李渊一幅色眯眯的样子,反正他们老李家好色的名声早就传了出去。

慕白衣似是习惯了这些贪婪的目光,瞪了李渊一眼,然后走出了柴房。

“等等,萧少侠,贫道有事和你说。”李渊笑道。

“师姐,那我先看看这老贼有什么话说。”萧侍乾留在了柴房。

李渊一幅神秘兮兮的样子,说道:“萧少侠,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长生不老药吗?”

“长生不老药?”萧侍乾嗤之以鼻,摆摆手准备离开。

可是李渊老神在在的模样,淡淡说道:“萧少侠要是不信的话,看贫道脸上可否有皱纹?贫道今年六十四岁,可是你看发根却是黑的,皮肤也没有松弛,和青年一样健康,难道这不能说明问题吗?”

第九十四章:接着忽悠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九十四章:接着忽悠“当我傻?自古以来就没有长生不老药,要不然始皇帝也不会驾崩在沙丘。“萧侍乾脸上露出怀疑之色,他嗤笑一声道:“要是真有”

他翻了翻李渊的头发,发现斑白的发髻下是乌黑的发根,他连忙又将李渊的袖子拢起,摸了一下皮肤,还真的蛮光滑,虽不能说跟二八处子一样,但是皮肤紧致,真是像脱皮的水煮蛋,水灵水灵的。

按理说,人上了年龄,皮肤也会渐渐松弛,可太上皇已经有了六十四岁,现在的这般怪象,真是殊为怪哉!

莫非真有长生不老药?

他的心里突然激动了起来。

李渊狗贼乃是皇帝,集天下之力炼制出一颗长生不老丹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快说,长生不老药在哪里?”萧侍乾突然变得凶狠了起来,拽着李渊的头发,眼里露出了浓浓的渴望之情。

“别急,别急,先放下贫道的头发,既然贫道提到了这件事,肯定会给长生不老药给你,不过交易的条件就是你放贫道出去,到时候贫道再给你一大笔金银财宝,像什么慕白衣,你都会收为禁脔。”李渊不紧不慢道。

猎物已经上钩,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示弱。他提出要放他出去作为交换条件,这个条件萧侍乾肯定会假意答应,然后等长生不老药到手后,就会撕毁条约。

这种事情,太上皇玩的很顺。

“师姐”萧侍乾眼眸中露出一丝渴望,慕白衣样貌绝世,而且自小和他青梅竹马,但是长大后竟然成为了圣女,成了他可望不可即的人物,他心里早就含有了暗恨,而太上皇的话正中他的下怀。

“师姐定会成为我的囊中之物!”他攥紧了手掌,紧紧的盯着李渊说道:“只要你拿出长生不老药,我自然会放你出去,到时候什么教派,我岂会放在心里?”

李渊颔首点头,目光触及柴房窗户的那几株罂粟花,说道:“萧侍乾,你可知道那花式什么吗?”

“花?”萧侍乾抬头,走到柴房边摘下了一颗罂粟花,仔细观看了起来,说道:“这是西域的曼陀罗花,可以用力炼制蒙汗药,你提这花什么意思?”

李渊心中暗喜,这货只知道罂粟花可以炼制蒙汗药,却不知道罂粟花的其他作用,他沉声,正色道:“曼陀罗用来炼制蒙汗药世人皆知,可是曼陀花还有另外一种稀奇作用,无人知晓,那就是关乎长生不老,什么叫长生不老?

道家讲究人体有三宝,精气神,假如说人体是由肉体和精神所构成,到了年老之时,肉体衰弱,同时精神衰弱,容易患上痴呆症,所以说精神和肉体是相互关联的,而曼陀花用于蒙汗药可以让人昏睡,实际就是影响精神,但如果用另外一种方法炼制,就会显效提升精神力,到时候白日飞身不是梦!”

最值得相信的谎言就是半假半真。

曼陀罗花可以炼制蒙汗药,让人致幻,那么为什么不能提升精神力呢?

这句话放在后世人眼中,就是彻彻底底的误区,可是放在古人眼里,比如萧侍乾眼里,似乎是可行的。

“此话似乎很有道理,可是这曼陀罗花怎么提升精神,而且这与长生不老有什么关联?”萧侍乾半信半疑。

“曼陀罗花的果实可以炼制一种膏药,贫道将它称呼为福寿膏,长年实用有延年益寿之用,它作用于人体的精神,有致幻作用,在致幻的迷境中磨砺自我,寻求不断突破,一次次的破而后立,足以让你的精神有脱胎换骨的显著效果,可能先前会有一些弊端,比如无精打采,整日昏睡,但!那只是假象,你的精神力太过弱小,福寿膏的致幻作用你并不能抵挡,可是只要你的意志足够强大,就会克服它,从而战胜它!

医学院做过研究,只要人死后,身体在真空的条件下,会少零点二十七克,看你也不知道真空的意思,真空就是将空气全部抽干,而克这个单位,一斤就是五百克。那少去的零点二十七克就是灵魂。

古人常说游魂野鬼,如果精神力不够强大,那就是鬼,可若是足够强大,那么就可以食气而生,凭借香火供奉,达到神佛的程度,不老不死!”李渊道。

鸦片在明末的时候在沿海地区就有人吸食,可是为什么到了清末才爆发。那是因为英国人当时将鸦片取了福寿膏的名字,将它当做保健品出售,说有延年益寿的作用。事实上,很多洋货,包括可口可乐也是这个同样的法子,出售到中国最开始也适当保健品。

太上皇说的话半假半真,鸦片致幻是真的,让精神萎靡不振也是真的,但是寻求超脱这种事情他怎么知道?

吸毒吸得倾家荡产太多太多,足以让人六亲不认,这种东西他半点也不会碰。

说一个谎话,必须要用无数的事实去论证,那么谎话也会变成真的。

那些保健品的广告地方台打得热火朝天,总会有几个假专家、假教授前去论证,提出一大推科学理论。

“达到神佛的程度,不死不灭!那岂不是无生老母”萧侍乾眼睛露出贪婪,他们白莲教供奉的无生老母恐怕就是太上皇提出的灵魂成神,食气而生,凭借香火供奉。

教众之所以信教,就是看到了神迹,听到太上皇这句话,萧侍乾也不疑有他,毕竟他们白莲教的无生老母就是存活的神佛,既然如此,那么他何尝不一试呢?

说不定他也会成为神佛。

到时候走向人生巅峰,迎娶师姐,担任白莲教教主

前途远大!前路辉煌!

“那么该怎么炼制福寿膏?”萧侍乾急忙追问,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试一试了。

李渊不慌不忙,将炼制鸦片的方法告诉他,炼制鸦片其实并不难,当年清末中国人抽的就是熟鸦片,先是将成熟的罂粟果用刀片划开,取走里面的浅白色汁液,浅白色汁液暴露在空气中就会变成生鸦片,然后在经过发酵、蒸煮从而变成熟鸦片,然后再混合烟草什么的,就制成了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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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设计逃跑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九十五章:设计逃跑听完李渊的叙述后,萧侍乾沉沉吸了口气,旁若无人的走出了柴房,然后看两侧无人的时候,偷偷摘下了罂粟花的果实。

萧侍乾摘下果实后,并未回到柴房,按照李渊的估计应该是偷偷熬制鸦片去了。

他环顾四周,柴房北面堆满了柴火,而在柴垛的上方是一些稻草,南面则是锅炉、水桶,锅炉并未点燃,水桶里面装满了水。

很简易的柴房。

在锅炉旁没有看到火折子,老花镜也被萧侍乾拿走了,现在想要松开绑住双手的草绳有些难啊。

“等等!有了。”李渊眼睛微闪,身体在地上小幅度的挪动,没过多久就到了盛水的木桶里面,他先将双手近在水桶中,让草绳变潮湿,然后靠在门槛上,借助门框的尖角不断摩擦草绳。

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消耗,在李渊的坚持不懈下,绑得死死的草绳终于有了些松动。

然后他回到柴垛那边,从柴火里面找出一个小树枝,折断后放在手心,别在绳子里面,从表面看起来绳子依旧如故。

绑紧的草绳进水后,会膨胀一些,在剧烈的摩擦下,温度升高,水分蒸发,就会制造出一些空隙。

现在的空隙,李渊暗中猜测大概只需要一分钟就可以解开。

他明白,现在即使解开绳子,但在两人的看守下,人生地不熟,想要逃脱难如登天。

只能等到今晚子时才有机会。

曲江池水闸放水在戌时和子时两个时间点,而子时恰好是晚上十二点左右,夜深人静。

很快就到了夜幕降临。

这片地区勋国公张亮调查过,不过李渊也只是远远听见了声音,可是他却连喊也没敢喊,因为慕白衣就用短剑指着他的后背。

“我说两位少侠,怎么说贫道也算是一个人物,把贫道扔进马车也就算了,能不能放个好位置。”李渊略感无奈。

他睡得半迷糊的时候,慕白衣和萧侍乾两人将他抬进了一驾马车,但是因为种种缘故,李渊现在是横躺在马车地板上。

马车狭小,李渊的头部就靠在了两人的屁股边。

怎么说他也是太上皇,要是某个人突然后门把持不住,那就惨了。

但李渊喊完后,两人一个也不愿理他。

李渊翻了翻白眼,不理他?真当他没有办法治得了他们?

他身体向前使劲挪了挪,用头撞击慕白衣的屁股。

翘臀被袭,慕白衣迅速扭过头,俏目含煞,一幅生人勿进的模样,她恨得牙咬咬。

任凭一个女孩子遭遇这种老色狼,心里大抵也不好受。但眼前劫持的又不是普通人物,若是到了圣教,或许身份地位还在她之上。

“师弟,将这老贼扶起来,怎么说他都是九五之尊。”慕白衣脸颊微红,屁股微微向前挪了挪,远离了太上皇的头部。

她可不想让萧侍乾看到她这般狼狈模样。

可是不知怎的,萧侍乾一幅精神萎靡的模样,眼睛里带着血丝,看着就像几天没睡觉的样子,他打了个哈欠,等慕白衣说了两遍之后,才将李渊扶了起来。

“慕姑娘,不知今年芳龄几何?可否婚配?”李渊一幅色眯眯的样子看着慕白衣。

“狗贼,你管这么多干什么?”萧侍乾突然恢复了精神,恶狠狠的盯着李渊,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李渊也不害怕,反倒微微一笑,附在萧侍乾的耳畔,悄声说道:“萧兄弟,想要精神力强大就需要勿燥勿念,哪怕世人诽你谤你,也是一笑了之。

其实贫道这副好色的样子是故意装出来的,酒肉穿肠过,三清心中留,这也是一番修行。你说贫道后宫佳丽三千,又怎么贪恋你师姐美貌?”

“原来如此,原来这是一番修行。”萧侍乾深信不疑。

师姐明显是不会喜欢这糟老头子的,李渊狗贼做的绝对是无用功,那么他何必要担心呢?

“慕姑娘你还没有回答贫道,莫非心里想说,但碍于你师弟,不便开口,贫道知晓,只要你心中有贫道就好。”李渊笑道。

慕白衣回头瞪了李渊一眼,意思是你在不安分,她就了结了他!她心里也在想,这李渊怎么没有一点太上皇的涵养,那杨广到底是怎么失了江山

“这是外在的磨砺,我要忍住,忍住才能超脱,话说那福寿膏刚开始味道挺差,但现在我心里竟然还有种想再要的感觉,莫非这就是那狗贼说的,那福寿膏是仙药,身体上上下下吸收后就传来渴望的感觉”萧侍乾暗掐掌心,顿时清醒,他对照之前太上皇所说的话,发现十分印证,长生不老药定然八九不离十。

既然有了这仙药,到时候别说一个慕白衣,就是十个慕白衣,他也能肆意的蹂躏。

忍住!忍住!

这是超脱之道!

“哎!”李渊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道:“慕姑娘,你相信我们是前世的七世怨侣吗?只是贫道来临这世间早了五十年,在人生的历程上不小心超了车,才有你我这次分别,你不感到意外吗?

我们本来是永不相交的两根平行线,可是慕姑娘你碰巧劫持了我,你不觉得这是老天爷冥冥之中给我们的安排吗?”

“我不觉得,老贼你能不能闭嘴!让本姑娘稍微,就稍微耳根清净一点!”慕白衣急促的喘了口气,胸脯微颤,显然气得不轻,看向李渊的眼神就想要杀他一样。

李渊连忙闭嘴,向后缩了缩,远离了那道杀人目光。

没过多久便到了曲江池。

“那道暗闸在曲江池的东南角,暗引城外的沣水,这个秘密很少有人知晓,你们只需要潜进水中就能发现。”李渊解说道。

曲江池附近空无一人,静悄悄的,虽然在夜幕下,但因为皎洁的月光,倒也能看到些许水中景象。

“师弟,那你先进水看看究竟。”慕白衣道。

萧侍乾点头应允,一个猛子扎进水中,游了片刻时分,果然触碰到了池底东南方向的暗闸。

他再次游了上来,浮在水面上,对慕白衣示意。

可是突然,曲江池附近传来喧嚣。

“什么人?”守夜的打更人喊道。

慕白衣眼见不好,丝毫也不敢犹豫,抱着李渊就跳进了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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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飞来的艳遇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九十六章:飞来的艳遇跳入水中,眼前一片漆黑,李渊感觉他被慕白衣牢牢的抱在怀里,整张老脸也贴紧了慕白衣的胸襟,触碰处柔软非凡。

不过他却没有时间享受这飞来的艳福。

左手迅速将别在草绳中的树枝抽掉,然后开始了自己给自己松绑。

可是太上皇虽然预测自己能用一分钟解开,却没想到这一分钟过得异常的漫长。

到池底了。

李渊感觉自己的脚底触碰到了池底的软泥,池底有些滑,他不慎向前滑倒。

砰!又是那股熟悉的感觉,真软!真大!

时间缓缓流逝,快到暗闸的时候,李渊终于解开了绳结,但是让他暗恨的是,慕白衣似乎发现了他的小动作,直接攥紧了他的手,让他无法脱身。

手劲之大,让他这个成年男子也有些汗颜。

松手啊!

他用力甩了甩,但是慕白衣却丝毫没有撒手的意思,眼看着要进入暗闸,他心一横。

“别怪贫道无耻,这都是为了活路。”李渊心里暗道。

他将另外一只手,缓缓伸到慕白衣的胸襟边,然后用力一抓!

慕白衣突然遭到这股袭击,瞬间大脑一空,整个人都有些懵了,揩油的动作她可以忍,但是这么明目张胆。

啊!

她突然叫了一声,但突然意识到了这是池底,嘴里瞬间灌满了池水,整个人也无法闭气,嘴巴忍不住张开,大口大口的灌水。

终于手松了,李渊心里松了口气,正准备抽出手逃离生天,可还没等他准备抽手,慕白衣的手劲反倒越来越大。

擦!他咋忘了,人在溺水的时候反倒会抓紧一个东西,潜意识认为那是自己唯一的活路,非但不可能松手,反倒会更用劲

“我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李渊欲哭无泪。

虽然无法感觉慕白衣此时是什么状态,但他心里大概能猜到,无奈摇了摇头,将慕白衣用力一拉抱在了怀里,奋力向上游去。

到了岸边,他伸出头看了一眼,发现现在已经是长安城外,而刚才待的地方就是沣水河底。

“应该是曲江池向外排水将贫道冲到了沣河。”他喃喃自语。

李渊低头看了一眼依旧攥紧他左手的慕白衣,因为在池底溺水,现在嘴巴不断冒出些许池水,保持着昏迷的状态。

他试了试,想要抽回他的左手,但可惜的是,慕白衣依旧攥的死紧,没半点用。

他心里突然涌出一股恶念,就是趁着慕白衣昏睡的时候,用石头砸死她。

等等!萧侍乾人呢?

这是沣河河岸,要是待会他回来,看到心爱的师姐被他砸死,愤怒之下,杀死他,他真的会死翘翘。

吸毒的人,可是丝毫理智也不会有的。

而重回长安城,也没有办法,现在估计暗闸已经关闭,再说从沣河找到通往曲江池的水闸,那是难如登天。

这水闸乃是皇宫的能工巧匠建造而成,出去容易,可是想要顺着这水闸回到曲江池,那是妄想!

不然这固若金汤的长安城,岂不是成了摆设?

想到这里,李渊心中一寒,他的小命可要保存的好好的,他还没有活够呢?

看了眼昏睡的慕白衣,他目光微闪,走到慕白衣身边,摸索了一会,找出了两段三丈长短的白绫,还有一把软剑,一个他的匕首。

李渊将匕首重新绑在小腿上,软剑缠在腰上,至于白绫他将慕白衣的两个手从手腕那里绑在一块,另外的一段白绫,则绑紧了慕白衣的双腿。

可是因为慕白衣潜意识攥紧了他的左手,所以最后下来慕白衣像是整个人挂在李渊身上,而屁股拖地

这羞耻的模样。

李渊暗自摇了摇头,他也很无奈,这慕白衣杀也不能杀,放他也没有那个本事。

将这一切做好之后,李渊就迅速拖拽着慕白衣逃离了沣河河岸。

而河岸两边则长满了芦苇,荒无人烟。

走到李渊自认为安全的芦苇地之后,他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这慕白衣看似绝世美女,理应不过百斤不是吗?怎么贫道拖着她感觉这么累呢?”李渊自怨自艾道。

在芦苇地里面,他也不敢生火,生怕萧侍乾凭借火光能发现他的踪迹。

可是这季节已经到了秋天,夜晚这冷风一刮,冷的实在难受。

他冷得缩了缩身子,想到慕白衣也算是个人,身体有些唯独,不自觉的往近靠了靠。

“果然暖和了些,就是感觉差了些什么?”李渊道。

可是突然,他听到屁股底下传来一个声音。

“老贼,你觉得这么很好玩吗?”

糟了!

李渊脸色微变,他刚才步步为营,准备的极其充分,但百密一疏,忘了一件事。

堵住这妖女的嘴了。

“别喊,要是有人发现咱俩在这里偷情,可就不好了。”李渊讪笑。

他环顾四周,想找一个堵住慕白衣嘴巴的工具,但是看了半天,也没发现一个合适的。

“袜子,看来不行,刚才湿透了,塞在你嘴里有些于心不忍。”

话虽这么说,但李渊还是毫不客气的脱着鞋子,准备脱掉他的臭袜子。

他的袜子虽臭,但也是顶尖的绣娘用顶尖的丝绸制作而成,价值不菲。

这样一想,李渊感觉自己的负罪感有些轻了。

“你!”慕白衣气得不轻,轻薄她也就算了,她和谁偷情也不会和这个糟老头子偷情。

而且这个羞耻的姿势,让她羞的无地自容,简直就像是李渊一屁股坐在她的肚子上。

“你在干什么”慕白衣脸色微变,看着李渊正在脱袜子。

“师弟,师弟,你人呢?”她着急大喊。

李渊被以为这是徒劳的,可是他断然没想到在另一方遥遥传来萧侍乾的声音。

“师姐,你在哪里?”

“糟了,要是被发现,那就吃不兜着走。”

李渊心急如焚,看着慕白衣不断在回应,心中一急,先一巴掌抽在了慕白衣的脸上,然后直接嘴对嘴亲在一起。

呵呵!还想再喊?真当老道是吃素的。

反正吃亏的又不是他。

而且慕白衣好像还是他们中颇有地位的,这种丑事如果不想传出去,就必须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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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接连的反转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九十七章:接连的反转“好柔软的嘴唇,又香又甜。”李渊触碰到慕白衣嘴唇的那一刹那,脑海突然传出了这个讯号。

他怎么也算是纵览花丛的皇帝,和画屏、张婕妤、新罗婢等等妃嫔亲吻的感觉虽然很美妙,但就是差了一份。

他想了想,莫非是他心里隐隐有些受虐的倾向?画屏和那些女子他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所以很容易拔吊无情,解决的只是生理需求。

而若说他对慕白衣有爱?

那简直贻笑大方,谁会对劫匪刺客有爱。

这种感觉很美妙,李渊不由自主的细心品味这种感觉,像是品尝一杯香醇的美酒,需要细心的品味,如果大口畅饮,那就失去了一分感觉。

他双手紧紧抱住了慕白衣,双手不住的抚摸她玲珑的躯体,香滑柔软,顺势滑入了她的胸衣。

俏皮的舌头的撬开了紧缩的齿门,想要探索尘封已久的陈酿。

“啊!”李渊忍不住痛呼了一下,舌尖涌出腥甜的鲜血。刚才亲的正爽的时候,慕白衣突然用牙咬了他的舌尖,要不是他收回来即时,恐怕就会舌头分成两半。

慕白衣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再看一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她刚才就差点失去了清白之躯。

虽然唐朝风化开明,但她心里也有些接受不了刚才有人在她的躯体干些恶心的事情,尤其还是自己不喜欢的人,那真是种折磨。

“你赶紧闭嘴,要是让萧侍乾看到咱俩在这里干这种事情,你的名声”李渊呵呵冷笑,他示威性的挥舞了一下刚才掉在地上的臭袜子。

“无耻!”慕白衣死死瞪着李渊,想要就地杀了他,但是无奈四肢被他捆得死死的,简直就是待宰羔羊。

她往地上唾了一口唾沫,闭上眼睛,开始慢慢恢复情绪。

她曾经学过一段时间缩骨术,只要给她一刻时间,等这老贼不注意的时候,她就可以轻易给自己松绑。

至于现在叫萧侍乾如李渊所说,她也不敢,要是让师傅和教众知道她清白之躯得到玷污,恐怕回去之后就会处以极刑。

“师姐?师姐你在哪里?怎么没有声音了?”萧侍乾喊道。

李渊往下缩了缩,隐藏在芦苇之下,然后捂住了慕白衣的嘴巴。

为了生命安全,这时候保持沉默是最好的做法。

“三清保佑,老祖宗保佑,如来佛祖,观音菩萨,阿门”

萧侍乾穿梭芦苇的声音在他耳边萦绕,他心里慌得一批,但还是强作镇定。

“原来师姐你在这里!”萧侍乾看到飘在芦苇上面的白绫微微一笑,但是顺着白绫看到慕白衣被李渊五花大绑的样子,瞬间怒火中烧。

“你这老贼,好生大胆,不留意差点就让你得逞!”

“我”李渊。

mmp!怎么别的猪脚逃跑那么容易,换做他就一波三折,险象丛生。

他僵笑的占了起来,顺手解开了绑着慕白衣的白绫。

“如果贫道说这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萧兄弟你信不信?”

“不信,当我傻!”萧侍乾用怀疑的目光扫了一眼李渊,先看这老贼说什么,到时候再决定收拾他。

他看了一眼四周,惊奇自己为什么会被发现,当看到飘在上面的白绫的时候,心里顿时明白,虽然恨自己大意,但还是强作镇定。

李渊指着白绫,哈哈大笑,说道:“你看这白绫,若是贫道真想跑的话,又岂会故意留此破绽呢?是也不是,至于我为何绑慕姑娘”

他脑子迅速转了几转,脑海闪过一道灵光,“贫道绑架慕姑娘全然是证明贫道有逃跑的能力,却不决定逃跑,这样你们叛军不!义军!

他们才能承认我的地位,怎么说贫道也算是皇帝之尊,怎么甘居他人屋檐之下。

实在是因为李世民,这个逆子实在不孝,弑兄杀弟囚父,贫道被逼无奈在翠华山出家,这样他还不放心他这个老父亲,某无奈只能被逼自污养猪

能遇见萧兄弟和慕姑娘实在是贫道三世修来的福分,这样的福分你说我难道不珍惜吗?”

李渊说到动情处,适当的掉下了几滴眼泪,感情真挚的握着萧侍乾的手。

“这”萧侍乾被李渊这么一说,心里有了些许动摇。

合情合理啊!

看到萧侍乾动容的脸色,李渊心中大定,抹了一把眼角湿润的泪水,目光注视慕白衣,说道:“慕姑娘,你告诉萧兄弟,刚才的一切都是咱俩演的一场戏,贫道怎么会绑架慕姑娘,做一些非分之举呢?”

“你”慕白衣心中大怒,胸襟微颤,显然被气得不轻,但是李渊最后那一句威胁的话实在杀伤力太大,她可不想让自己的丑事被萧侍乾知道。

只能无奈脸上挤出些许微笑,说道:“师弟,正如道长所说,李世民乃无道昏君,乾坤颠倒,竟然敢弑兄杀弟囚父,师姐感慨道长的悲惨遭遇,因此才决定和他演这样一出戏,证明道长想要逃跑轻而易举,可是为了复仇决定与我们结盟。”

“来吧!再次将贫道帮助吧,反正某已经是个举目无亲之人。”李渊眼角流下几滴真诚的泪水,然后伸出双手,示意萧侍乾将他绑住。

“这道长既然愿意与我圣教结盟,我们岂能作此背信弃义之事,这绳子我就不绑了。”萧侍乾哈哈大笑,有股武林人士的豪迈。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可是势要做郭永那种大侠,大侠就要这股大气!豪迈!

李渊心中暗喜,正想收回手,可是看到慕白衣那杀人的目光,心中一寒,可不能得意过头。

他感慨的叹息几声,说道:“得萧兄弟此言,贫道佩服,然规矩就是规矩,岂能因为贫道而改变,贫道是与圣教结盟,该当露出些许诚意,怎么能松绑?

只要我们人人一小步,那么距离我们的成功就是一大步!

萧兄弟,多说无益,还是赶紧将贫道绑住吧,求你了!“

李渊捋着三寸短髯,含泪道。

“这”萧侍乾有些犹豫。

旁边的慕白衣实在看不下去,暗瞪了一眼萧侍乾,然后呵斥道:“让你绑就绑,这是道长的诚心,你我怎能辜负道长这番赤诚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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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掳去相州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七十八章:掳去相州“那道长,在下就得罪了。”萧侍乾抱拳,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李渊双手用白绫绑住。

和之前用草绳在背后绑住不同,这次他的待遇无疑提高了很多。

从被绑架者成为了结盟的人,人生道路上的一大进步。

一夜无话,自从遭遇了那档子事后,慕白衣就开始与李渊刻意的疏远,去相州路途遥远,往往李渊在中间,萧侍乾在前面,而慕白衣在后面警戒。

自从经历上次太上皇逃离的事件后,虽然萧侍乾对太上皇有些足够的尊重,但是也暗自警惕,所以一路上太上皇根本找不到丝毫机会逃跑。

不是半路上厕所被抓,就是在客栈准备从二楼跳下,却尴尬的发现他们在窗户注视太上皇的一举一动

李渊甚至也在沿途留下了种种的线索,在县衙门前疯狂的暗示,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民智未开,整个路上就没有一个人得到消息来救援。

很快,在经过五天的长途奔波之后,到达了相州。

相州大概在后世豫省的北面,州治是安阳。单说相州或许籍籍无名,可是要说起曹魏的都城邺城就顿时让人豁然开朗。

邺城,就是相州的前身。

“萧兄弟,这是到了哪里啊?”

李渊眼睛蒙着黑布,两人一前一后看管着他,他只知道进了相州地界后,先是走了一会小巷,巷角有卖肉馅包子的味道和吆喝声,然后再经历了一个不知道是酒楼还是客栈,上了二楼,到了二楼之后听见似乎是石门沉闷的开启声,然后绕了好大一会路,好像是到了城外,因为有脚底有踩着的泥土,呼呼的风声,但又感觉不太像、

太上皇可不会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他身份尊贵,劫持了他,然后就可挟天子以令诸侯,在正视正统的古代来说,算是师出有名。

汉献帝那么窝囊,曹操还嫁了女儿当皇帝,他怎么也算是一个大一统王朝的开国太祖,怎么看待遇也不会比刘协差,那么还有什么担心的?

对他来说,现在反而最为担心的不是这群劫匪叛军,而是李世民,谁知道这个不孝顺儿子会做出什么缺德事情。

他觉得待会见到劫匪首领,应该先昭告天下,证明他还活着,可不能让李世民捏造他已经死了。

慕白衣和萧侍乾没有回答他。

“这个老道士是谁?你们怎么敢带他来到我圣教密地?”

李渊听这声音,感觉是个久经权势熏陶的中年男子,说话雄浑有力,有种不容侵犯的威严,可比他那个儿子感觉还要强。

接下来耳边传来后面慕白衣的说话声。

“师尊,此次我和师弟前往长安,准备找萧皇后询问传国玉玺之事,然后说服萧皇后和杨政道两人潜逃出长安,与我圣教共谋大事,可是”

“难道事情出了差错?”中年人闷声道。

“不,姨母拒绝了我们,也不肯说出传国玉玺的下落,不过我倒是在她的只言片语中察觉到了玉玺的蛛丝马迹,玉玺就在”

“传国玉玺?难道两仪殿那个是假的?”李渊听到这句话,暗皱眉头,去年灭东突厥,将萧皇后、杨政道、颉利可汗掳掠到长安后,传国玉玺自然也落到了李世民手中,他自然也前去仔细观赏。

就连当年作为隋朝宰相之一的萧瑀也没有丝毫察觉

等等!萧瑀!

他可是萧皇后的嫡系血亲,焉知两者私下有什么交易?

而当年的隋朝老臣剩下的也只有渺渺几个,能接触到传国玉玺的又能有几个人?

封德彝被他提前气死,高士廉、裴矩等在隋朝没有那个资历,而他本身也是个半吊子,后世在明朝的时候传国玉玺早就遗失了,传国玉玺鉴定的资料少之又少。

正当李渊准备仔细听的时候,可是这个时候萧侍乾却没有再往下说。

“另外,我和师姐这次还有一个意外收获。”萧侍乾微微一笑,指着李渊说道:“师尊可知这个老道士是谁?”

萧侍乾故意卖了一个关子,但是看到中年人愈加严厉的眼神后,脖颈一缩,开口道:“这个老道士就是当今伪唐的皇帝,也就是太上皇,李渊狗贼!”

“什么?”那个中年人吃了一惊,仔细打量着李渊,他实在没想到两个徒儿能给他这么一个大惊喜。

京城戒备森严,皇宫又禁卫重重,就算插翅的小鸟飞进去,也会射穿几个窟窿。

“这都是巧合”萧侍乾微微一笑,很是自傲,这次立下的这个绝世功劳,在教中纵然不封为圣子,但无疑距离师傅许配亲事的距离又近了小小一步。

当然这些都是小事,萧侍乾心里还隐藏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关于长生不老药的成仙之谜,只要拥有了福寿膏,轻易就会走向人生巅峰。

到时候他食气而生,香火成神,尔等小小教众还不匍匐待命?

接下来慕白衣向中年人解说了一遍此次到长安发生的种种事情,当然在沣水河岸芦苇地发生的事情自然而然的隐而不报。

“原来阁下是太上皇啊,久仰久仰。”中年男人摘下李渊蒙住眼睛的黑布,举止很是客气。

黑布去掉,强光入眼,李渊有些不适,敷衍的拱了拱说:“些许小小名气,客气客气,敢问兄台”

他突然止声,仔细打量了眼前的“中年男人”,剃的光光净净的脑袋,亮的发光,但是看他的脸容,却还是有几分姿色

为啥说是姿色,不是帅气,和男人硬朗的线条不同,反倒有些女性的模样,换句话说风韵犹存。

李渊再往下看了看,鼓鼓囊囊的胸脯,看那细嫩的胳膊手腕,白皙的过分,绝对不是胸大肌,分明是个中年女人。

呵呵!女人!

活生生的灭绝师太啊!

李渊干咳了几声,脸色有些褐红,像是喝了酒一般,他眨了眨眼睛,有些无辜的看着灭绝师太,轻声问道:“敢问师太,如何称呼?这里又是何地?咱们结盟怎么说也得有个章法,互相也需要拿出诚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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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白莲教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九十九章:白莲教“结盟?诚信?他不是被你们两个劫掠过来的吗?”‘灭绝师太’皱眉道。

她面色威严,审视两人,同时开口道:“贫僧乃是白莲教教主,法号慧静!”

萧侍乾和慕白衣吓得不敢出声。

“原来是白莲教。”李渊目光微闪。

这个臭名昭著的教派,凡是学过历史的人都有所耳闻,也是个非常奇葩的教派。

不论哪朝哪代,就是反叛,反唐反宋反明反清,只不过更加闻名的是元末的红巾军起义,当时各地的红巾军领袖大多信奉白莲教,朱元璋也是如此。

朱元璋在打败陈友谅的时候,迎接白莲教小明王到南京登基,但是暗中派人在小明王渡江的时候溺死小明王。

换个名字,白莲教就更有名了,那就是金庸武侠的明教。

没等萧侍乾和慕白衣开口,李渊很是豪气的哈哈大笑,颇有些枭雄滋味,他明白,现在是占据主动权的时候了。

虽然他还不明白慕白衣他们是什么组织,可从称呼上就可见一斑,绝对是反叛朝廷的。

而他又是现在代表着正统名分,想要夺江山,必须依靠他。

但!被动的当傀儡和结盟可不一样!

“你觉得就他们两个菜鸟能抓住朕!笑话!贫道怎么说也是皇帝,身边有十几万禁军保护,一挥手剑戈如林。再说当年某也是皇宫的千牛备身,武艺高强,射术无双,整个大唐想要与某比射术的恐怕难找到几个。”

这句话李渊可没有胡说,在五天前他拉弓射箭的那一刹那,生死危机顿时笼罩,握住弓箭的时候肌肉记忆就涌上了脑海,简直就跟追踪导弹一样。

要不是他熟悉的时间太短,萧侍乾太过卑鄙用石灰,现在他就不用在这里当阶下囚。

“还是贫道亲自告诉这两个蠢蛋如何走出长安城,到了城外的沣水,贫道更是略施小计就轻易将慕姑娘制伏,要不是为了咱们的结盟大计,当初贫道早就逃脱了,你说,慕姑娘是也不是?”李渊不怀好意的看着慕白衣。

他将手从衣袖中伸出,示意性的做了下抓胸的动作。

“狗贼!”慕白衣暗咬银牙,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但是为了她的名声,只能无奈的含笑点了点头,说道:“回禀师尊,当日确实是徒儿大意,不慎中了道长计策,当时的情况下,道长确实能在徒儿昏迷的时候逃离。”

“此事侍乾也可以作证!”萧侍乾对慕白衣报之一笑。

“原来是这样,贫僧却是小看了道长的报仇之心,也是,当今皇帝倒行逆施,老天有眼,所以在贞观年间屡次降下天灾人祸,贞观二年的旱灾,三年的蝗灾,益州的大水等等都是有力的证明!”慧静释怀,开始控告李世民。

听到这番解释,慧静也开始相信了李渊的说辞,论谁遭遇这一切,不对那个逆子有切齿之恨,那绝对是装出来的。

既然得不到一切,那就让一切毁灭!

历史上李渊的让步有多么伟大,又有多么无奈,又有谁知道?

慧静的声音也确实如同李渊刚才听到的一般,与男人极其相似,若是不看容貌,当真就误以为是男人。

“贫道既然与教主结盟,可否告知白莲教现在教众多少,扩散不,传播教义的范围有多大?”李渊微笑道。

慧静略一犹豫,但想到李渊也不可能是间谍,告诉他也无妨,于是开口道:“白莲教源于佛教的净土宗,当年东晋时净土宗始祖释慧远在庐山东林寺与刘遗民等结白莲社,信奉阿弥陀佛,我等倡念佛持戒,有四戒曰: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她手持念珠,闭上眼睛,念着经文,分外祥和。

过了一会,慧静睁开了眼睛,“后来我们这一支北渡淮河到了邺城,然而当年正值冉魏,杀戮遍野,众生屠缪,于是我等白莲广布魏地,救灾救难,白莲降世,可得永生。

世间唯念阿弥陀佛,有无生老母化凡,行于苦众,她走的每一片地,都将化为至纯至洁的白莲,莲开莲合三生花落”

慧静虽然说的繁琐,但李渊总算理清了其中的脉络。

白莲教教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互相斗争的势力,叫做明暗两宗。

明就是光明,它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它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将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红阳“、“白阳“的“三际“。

教徒们侍奉“无生老母“,信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的八字真言。无生老母先后派燃灯佛、释迎牟尼佛、弥勒佛下去。他们分别在每一时期统治着人类世界:

青阳时期是由燃灯佛统治着的初际阶段,那时还没有天地,但已有了明暗。明系聪明智慧,暗系呆痴愚蠢;红阳时期是由释迎牟尼佛统治着的中际阶段,那时黑暗势力占上风,压制了光明的势力,形成“大患“,这就是所谓“恐怖大劫“的来临,这时弥勒佛就要降生了,经过双方的决斗,最后光明驱走了黑暗;白阳时期是由弥勒佛统治着的后际阶段,明暗各复本位,明归大明,暗归极暗。

在后世看过洪荒的李渊,很轻易就理解这其中的意思,佛教有过去、现在、未来,也就分明代表燃灯古佛、释迦摩尼、弥勒佛。

而未来是美好的,光明终将来临,代表白阳时代的未来佛弥勒降世,也就是‘无生老母,真空家乡’,这八个字的口号。

白莲教也因此衍生出无数教义,其中信奉白阳弥勒,也就是无生老母的教派信众实力最为强大,分别是焚香教和白阳教,而慧静就是焚香教的教主。

焚香教有信众十三万左右。

至于慕白衣的身份虽然比慧静略低,但是也仅此,因为慕白衣是白莲教共同承认的圣女,代表白莲教,作为与弥勒沟通的媒介。

当然这只是种委婉的说法,在印度的寺庙存在圣女,那可不是什么好去处,是庙妓,而慕白衣与此不同的是,她是专门供奉给弥勒享用的“圣女”!

“蛊惑人心,谁不会啊!”李渊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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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心机帝

和慧静师太浅言交谈了几句,李渊大概了解了一些白莲教内部教派的信息,接下来的李渊本想和她更加深入的交谈几句,但是慧静师太后来的言语便变得躲躲闪闪了,懂得讳言忌深的李渊也很识相。

或者说心里更有逼数,他现在的条件不至于让慧静师太和盘托出,不过他能等的起。

最后李渊强调要尽快向天下宣告他还活着,不然双方都知道一旦长安要是散布他已经死去的消息,那真的是凉凉了。

慧静答应,于是匆匆忙忙下去准备。

而李渊就被关进了一个精致的双层小楼。

小楼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遍布了焚香教的守卫,插翅难逃。

小楼第一层是供奉着弥勒佛,第二层才是房间原本主人休息的地方,卧室陈设的也极为简单,略高于地面的床榻,和普通百姓相差无二的枕被,还有一尊小小的异兽炉鼎,以及一扇屏风。

袅袅白烟升起,李渊盘膝坐地,屁股底下垫着蒲团,眼睛看着屏风。

整个小楼里面就这扇屏风格外引起他的注意。

屏风是一幅画,画着一个盘发女人拯救黎民苍生,无数的百姓匍匐跪地,而那盘发女人只是背对世人,在她的脚底踩着莲台,在地面上也有朵朵莲花,有的含苞待放,有的盛开绽放。

如无例外,那应该就是白莲教想象出来的无生老母。

屏风右下角的留白写着作画人的姓名,和一个红色的戳印。

“田僧亮,闻所未闻啊。”李渊咂舌。

因受限于他自身的见识,李渊并未听闻这位三绝画家的鼎鼎大名,所以也无法与眼前这画产生共鸣。

他微微沉吟,在地面上用手指写写画画。

现在既然到了相州的焚香教,那么既来之则安之。

白莲教想要颠覆正值盛世的大唐,在李世民眼底下做乱子,简直是作死。

可能刚组织的信众军队就会被战无不胜的唐军一次冲锋就彻底垮掉。

到时候他的小命就很危险了,走途无路的白莲教教众可能会将他生死活剥。

现在李渊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刀尖上跳舞,稍有不慎,就落得一个千刀万剐,可若是走好了,就是人生巅峰!

如无意外,过个一两天他的身份就会被焚香教公布于众,然后散布在天下,众口铄金的情况下认定太上皇还存活在人世间,然后准备一段时间,白莲教就会策划起义。

白莲教起义必然失败,可在此期间有个缓冲期,聚拢教众的时间,密谋起义的时间。

这段时间至少一两个月,他要牢牢把握住机会!

而这机会,就是传销。

“来人,贫道要解手!”李渊走到一楼门口,对着门口一个黑脸守卫说道。

“如厕?”黑脸守卫微楞了一下,叫了两个同伴跟随他一起,然后一起押着李渊走到了厕所。

李渊进了厕所,顿时感到一股恶心,这厕所是旱厕,就用了两块青砖搭在了上面,下面则是一个土坑,里面的屎尿遍野,散发着种种恶臭。

他也不是啥矫情人,农村的厕所又不是没见过。

他随意撒了一泡尿后,就站在厕所墙根故意等着,等那三个守卫等得不耐烦说话。

“黄香主说过,眼前这人身份不小,要咱们严加看守,可不能掉以轻心。”刚才李渊首次喊住的那个守卫黑脸警醒另外两人。

“得了,看着就不过是个普通的道士。”矮胖守卫松了松脚,刚才占的有些累。

他心底并不在意。

“黄香主要我们严加看管,别管那么多。”瘦高守卫提醒道。

“从刚才的话能分析出三件事情,第一件,这三个人都是小喽啰,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说现在的慧静师太还没有公告于众,第二件,这些护卫的头应该是那个黄香主,香主估计就是焚香教的一个职位,类似天地会那种,第三件,那个矮胖守卫刚才说道士的时候语气很轻松,像是说一件常事。

现在是唐初,道教和佛教之间明争暗斗,可不像后来的和睦相处

也就是说那个矮胖守卫估计也不咋信奉弥勒佛,但却加入了焚香教,那么他所图的就是钱利,既然如此,那就意味着他可以拉拢。”李渊躲在厕所里面,暗自分析道。

“呕~真难闻,不知道你们这些可怜人是怎么忍受这环境的!”李渊掩着口鼻,边走边干呕道。

他的脸上布满了嫌弃。

“”三个守卫。

既然那么难闻,您老还进去了整整一刻钟,是在里面吃翔吗?

“贫道不管,叫你们主事的来,给某拿马子马桶来。”李渊不满道,俨然一个妥妥的地主老爷。

他此刻说的马子,可不是女人,而是马桶。古代皇帝为了避免晋景公跌入粪坑溺死的惨剧,所以上厕所大多用便桶,而便桶一般是老虎样子的,也叫做虎子,但是很不巧,李渊的老爹貌似就叫李虎,为了避讳,只能叫马子,这和虎符改为鱼符一个道理。

“艹,当你丫的是谁?不过就是个破道士。”黑脸守卫破口大骂,他们在厕所旁边忍受恶臭已经很不容易了,没想到这货还得寸进尺了。

瘦高守卫照样一同骂了起来,矮胖守卫目光闪烁,犹豫了片刻,也一同骂了起来。

只不过李渊可没心思与这些小人物多做计较。

很是自傲的背手傲视远方,拉扯了一下的衣裳,闷哼道:“可知道这是什么料子做成的?上好的缙云段,一尺就价值五十贯钱,抵得上你们几个人的性命?”

这可不是现代社会,古人的人命可是能用金钱衡量的,足足的草芥人命!

“而贫道一天换一套!”他不屑的鼻息都露出了赤裸裸的炫耀气色。

“这”黑脸守卫目光微变,走进仔细看了一遍李渊的道服,虽然他并不认识什么绸缎材质,但是单只是摸了一下那衣服,就感觉无比滑顺,很是舒服,定然是价值不菲,眼前这人确实有傲视他们的资本。

呵!土财主一个!



第一百零一章:努力就会得到一切!

财可通神,这句话换在哪里都是通用的。

哪怕李渊的角色是肉票,而他们是绑匪,但是赤裸裸的土财主尊贵气质足够碾压他们卑微的心理。

这就和哪怕到了末世,金钱的价值体系崩毁,但是下层人依旧习惯性的听从上位者的吩咐。

人骨子里是贱性的。

很快黑脸守卫就臣服了,他让剩下的两人先行带李渊回到两层小楼,然后他前去找黄香主。

李渊回到两层小楼的时候,先对弥勒上了柱香,然后静静的等待那位黄香主。

笑话!他的身份哪怕是焚香教教主慧静师太也不敢怠慢,单一个香主敢胆慢待?

“劳烦尊驾等候,小的已经带了马桶过来。”黄香主擦了把额头的汗水,气喘吁吁道。

肩着马桶跑来可很不容易,足足上千步的距离。

像他香主的身份,可是没资格知道李渊的消息,但是偏偏他做了看守李渊的工作,这才了解。

那可是太上皇啊!

皇帝的身份让他本能有股敬畏,哪怕他隐隐知道圣教正在密谋叛乱。

但他还是忍不住有股下跪的欲望。

千年的封建思想岂是短短的邪教就能抹杀的?

哪怕是后世的人看到一个村主任,就算知道他跟自己没多大关系,但还是忍不住会多看几眼。

那是官啊!

大大小小都是官,是官手中就有权,哪怕权小,但那也是一股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慑。

“看来你已经知道了贫道的身份。”李渊宽衣解带,一屁股坐在了马桶上,故作深沉道。

马桶下面是碳粉和香料,虽和皇宫的差些,但在这地方能找到已经很不错了。

就是不知道借用谁的。

“小人小人”黄香主牙关打颤,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好了,你先下去,真是废物,一点用也没有。”李渊皱眉,挥了挥手,示意他下去。

黄香主如蒙大赦,道谢一声,就圆润的走了。

剩下的三名守卫面面相觑,眼前这人是谁?

黄香主平时可是威风很大的,谁也讨不了他的好,怎么在这位面前,跟个哈巴狗一样?

李渊嘴角露出不可察觉的一笑,像黄香主这样的教众还有很多,虽然信奉白莲教,信奉无生老母,可是世俗皇帝的权力还是不断影响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这是个好的开端。

而像黄香主这样的升斗小民,你却不能像对付社稷重臣那样推衣衣之,推食食之,反倒要露出你的威严,责骂他,这样他才能保持足够的敬畏。

敬畏他这只纸老虎!

“难道你们还要看贫道在这里如厕吗?”他面露威严,审视这三名守卫。

“我们这就告退,不打扰道长了。”黑脸守卫讪笑道。

说罢他们准备关门,毕竟谁也不想看一个大男人如厕。

又不是黄花闺女。

“等等,你留下,你留下服侍贫道。”李渊指着那个矮胖守卫。

他就是李渊决定蛊惑的第一个人。

“我”矮胖守卫有点小懵,呆愣的走到了李渊的身旁,面含悲切。

剩下的两名守卫关上了房门,他们窃窃私语。

“想不到这道长的口味这么重,刚才让王二过去侍寝,啧啧,想不到富贵人家都喜欢这种调调。

啧啧啧!”

“王二真是好福气,能跟这么一个大户。”

“什么?你说什么?”黑脸守卫震惊的看着眼前的瘦高守卫。

怎么现在这世道变得他都看不清了?

世态炎凉啊。

阴阳颠倒啊!

“呵!如果给你十贯钱,让你卖一下屁股,你愿意不?”瘦高守卫不屑道。

“我”黑脸守卫抬头望天,默不作声。

“什么?这狗贼,果真恶心的难以复加,摸本姑娘也就算了,毕竟我这么貌美如花,既然连王二都能下手,到底是有什么饥渴?”慕白衣目瞪口呆。

她现在恨不得将李渊碰过的所有地方都切下来。

但想想还是算了。

她怕疼。

就当蚊子叮了一下。

她心里这样安慰道。

回转镜头,

楼内。

“放轻松,贫道只是找你过来谈谈心,”李渊微笑,奋力向下挤出一个粑粑。

差点都忘了他在如厕。

“糟了,谈心,一贯的开头。”王二愈加悲愤,记着他出去嫖妓的时候就是这么说话的,虽然嫖的价格低,但不影响他的情调。

待会如果他用强,是拒绝还是服从呢?

拒绝的话会不会变本加厉?

这些人心里可是异常的变态。

“呵呵,看你的年龄,现在已经三十多岁了吧,可是还是一事无成,在焚香教只是最底层,薪资低,而且全年也没有几天休假,最关键的是这样的生活没有前途。

就是不知娶了婆姨了没有?要是没娶那就太失败了,毕竟怎么说某都是有几千婆姨的。”李渊道。

王二默不作声,这是要包年的节奏。

“还没呢,真悲哀啊。”李渊微微摇头,他看着王二,像是俯视一只蝼蚁,高高在上。

“没钱没地没婆姨没地位,这样的人生过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你说是不是,要贫道是你,早就从二楼跳下去,死外面,都不再踏进去一步!”

“别说了,俺伤心。”王二眼角含泪,他的人生前途一片悲哀,要不然也不会信往生的焚香教了。

道教,注重现在的修行。佛教,注重往生的修行。

而白莲教,包裹佛教外衣的邪魔外教,收敛信众钱财,而且信众往往是贫苦大众。

信教,就是求一个下一世的富贵。

“但年龄不是问题,贫穷不是问题!”李渊目光灼灼,似乎眼睛中燃烧着一股熊熊烈焰。

王二讶然,呆呆的看着李渊。

李渊用厕纸擦了一下屁股,然后提了提裤子,走到王二身边,手搭在他的肩膀,说道:“相信某,某四十岁之前一无所有,全靠一颗恒心,一年成为村富,两年成为一乡之富,五年成为一州之富。

只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再加上某对你的指点,过不了多久,某虽然不能说让你锦衣玉食,但是吃香的喝辣的,轻而易举。”

他越说越激动,手舞足蹈,似乎再为王二勾画一片宏伟的蓝图。

“来,跟我喊,奋斗是我的性格,成功是我的目标。”李渊拉着王二的手,样子十分和蔼,十分慈祥,真像一个白胡子老爷爷。

“奋斗是俺的新歌,成功是俺的墓表。”王二激动道。

“喊口号的时候记住跺脚!”李渊目光严肃道:“想要成功的人必须要有良好的习惯,习惯才是让一个人砥砺前行的不懈动力,来,口号再喊一遍,记住跺脚!”

王二照做了一遍。

他突然感觉未来似乎可以触摸到了,还信个鬼的无生老母,只要凭借他的努力,只要他坚持良好的习惯,那么成功?

还会远吗?



第一百零二章:杀我?

等做完这一切后,李渊便让王二先行出去,他虽然有发财的妙计,但是对付这种人,需要吊吊他们的胃口。

在此期间,他倒是从王二口中打听到了焚香教的地位划分,教主之下各设明暗左右使者,使者下面各有五散旗,五散旗下面有坛主和香主。

香主掌管百人,坛主掌管千人。

黄香主在唐朝军中也倒是能算个旅帅。

是不是听着这明暗左右使有些像明教里面的光明左右使,杨逍和范遥?

实际上金庸武侠里面的明教教义就是如此,光明左使代表的黑暗,所以范瑶在汝阳王府里面当了苦头陀十数年,而光明右使则代表光明,因此杨逍掌管了阳顶天死后的明教。

“哎,门响了,王二出来了,你看他这一脸的满足,啧!”黑脸守卫感慨道。

王二面色红润,走路也有些左摇右晃,那是刚才跺脚跺的太过了。

“真龌龊!”慕白衣抱剑摇头叹道。

她怎么栽在了这么一个狗贼手中?

“一世清名啊!”她眼角含着清泪,喃喃自语。

慕白衣在门前徘徊数回,终究还是忍不住一脚踹开了房门,她觉得再不作出一个决断,她这辈子就真的毁了。

尤其她师傅还隐隐有意思,让她前去色诱太上皇。

上层者往往是最不相信教义的。

哪怕慕白衣以自己圣女的身份拒绝,也无济于事。

“狗贼!受死!”慕白衣是这样想着自己进场后的开场白,可是真当她进去的时候秒怂。

心里十分胆怯。

一时间就从心了。

“道长不,圣上,求求圣上救救妾身。”

慕白衣身姿婀娜,泪目带情,跪伏在地面上,玲珑的曲线十分圆润,似乎能感受到衣襟下面的滑腻,尤其身穿一袭白衣,藐姑射之神女。

要想俏,先穿孝。

“呵!女人!”李渊承认此刻他稍微有点心动,不过身处虎穴强烈的心里暗示让他保持着冷静。

虽说秀色可餐,但是看多了,营养有些跟不上啊。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他看了一眼房门并未关上,正准备关的时候,王二回眸一笑,自觉的帮他关上了。

“那是憨厚的笑容。”李渊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说吧,什么事,慕姑娘先前不是很嚣张吗?一口一个老贼,狗贼。”李渊戏谑道。

他一屁股坐在了弥勒的供台上,对眼前的木塑泥胎没有半分尊敬。

慕白衣心中一紧,下意识的紧了紧胸襟,低泣道:“师尊要将我献给圣上,还希望圣上能拒绝。”

“贫道为什么要拒绝?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已经很少见了?”李渊走到慕白衣身前,低下身子,用手指抬起她精致的下巴。

短短几天的相处,他早就摸透了慕白衣的性格。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就是喜欢霸道总裁这个范,对犯罪者产生依赖的心理。

“不,不要”慕白衣眼角滑泪,上半身剧烈的起伏,开始了断断续续的喘息声。

她内心恐惧到了极点。

“其实你的心里是想要吧,嘴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李渊毫无顾忌的捏了一把慕白衣的脸蛋。

很滑,很腻,很柔软,带着淡淡的微热,还有一点湿润,那是泪痕。

“不要逼我!不要逼我!”慕白衣剧烈的喘息,胸脯颤抖非凡,她从衣袖中取出了一把短剑,抵着李渊的脖颈,清冷异常。

“本姑娘说过,不要逼我!”她手腕微微用力,短剑便忽的一下触碰到了皮肤,皮肤破裂,滴滴鲜血顺着冰冷的剑身滑落到地面。

滴滴答答,格外的动听。

李渊瞬间神经绷紧,脸色肃然,“慕姑娘,你应该明白杀了贫道,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贫道是太上皇,对焚香教的意义何等重要,要是贫道突然驾崩了,那么你的弟弟,或者父母,妹妹,亲属,你觉得他们会放过你吗?”

mmp的,言情小说都是骗人的,哪有什么霸道总裁这回事。

李渊欲哭无泪。

“我是孤儿,师尊抚养我长大。”慕白衣脸色不变,像是叙述一件常事。

“可是你师尊让你献身给贫道,若是为人父母,于心何忍?”李渊目光微闪,身子向后微微倾斜,躲过短剑剑锋的威胁。

“这是教中的长老决定的。”慕白衣神色有些低沉,但也仅仅是一瞬间,她又重新抵住了太上皇的脖颈,开始威胁道:“你要是不同意,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绝对不让师尊为难。”

“娘希匹的,多少人想上贫道的床我都没让上。”李渊暗骂一声,回想那些宫中的妃嫔,哪个不是想爬上他的床。

竟然有人看不上他?

他不就是老了些吗?年纪大了些吗?样貌沧桑了些吗?

除了这些缺点之外,他实在很完美。

“咳,你相信吗?白衣。”李渊酝酿了一下,眼睛通红充满血丝,眼角含着一滴眼泪,就是不落下。

“啊?”慕白衣突然被这一番亲密的称呼吓了一跳,脑海顿时空白。

但还没等慕白衣回过神,李渊鼻咽抽泣,开口道:“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但我没有珍惜,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却发现一切都晚了,如果还能重来一次的话,我想对那个女孩说

爱你一万年!”

李渊用两个手指将短剑轻轻挪开,然后向后退了一步,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刚才实在实在太危险了,要不是他机智,恐怕现在都是剑下亡魂了。

至于拒绝焚香教的好意,呵,那可能吗?

不是他能拒绝的事情,拒绝就是个死字。

他自然心中还是有点b数的。

“快答应本姑娘,不然休怪我无情。”慕白衣回醒过来,面含羞愤,直接拿剑指着李渊。

可是这时候李渊已经学得很聪明了,一溜烟的功夫已经跑到了二楼的楼梯。

“白衣啊,贫道没骗你,我对你真的是真心的,你看我眼角的泪水,那能是假的吗?”李渊信誓旦旦。

他眼角余光环视四周,从这里跑到门外不太可能,开大门还需要一会时间,只有上到二楼这一条路,楼梯还算狭小,待会用桌椅板凳堵住,还能撑一会。

他手无寸铁,二楼至少四五米高,想要跳下去也很难。

“呵呵!臭男人,你有几千婆姨这句话当真本姑娘没有听见?”慕白衣冷笑道。



第一百零三章:阴险的太上皇

“胡说哪有那么多婆姨?几千婆姨贫道就算每天吃人参喝鹿血,也喂不饱那些女人。”李渊自然对他这句话矢口否认,男人都是大猪蹄子,谎话才是安慰一个女人最佳的方法。

尤其对一个现在暴躁的女人而言。

李渊走到接近二楼的楼梯口,向下一瞥,顿时心中大定,说道:“白衣,你说咱们都到了这么一步,还耍什么小性子?师太同意,咱们理应高兴。

有句诗词怎么说来着?

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滚你娘的海棠花。”慕白衣情急下,都忍不住爆了粗口,她可不想服侍一个老头子。

哪怕这个老头子虽然很有才,又有权势。

她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子岂能和一个花甲老人成婚?

而且她是作为媵妾送给李渊的。

叔可忍,婶婶不能忍!

两人一追一跑,李渊也不会坐以待毙,连忙跑到二楼窗户那里,向下一跃。

嗯,一个温软有力的怀抱抱住了李渊。

是慧静师太。

“圣上,怎么回事?怎么无缘无故从二楼跳下?”慧静问道。

“没事,就是有个小丫头用剑追杀贫道。”李渊脸色有些尴尬。

他刚才跳下的时候,不自觉的投怀送抱。

李渊说完话后,慌忙的准备从慧静师太的怀中下来,可是不料仓促间意外摸了一下师太的胸脯。

好硬

这是肌肉还是什么?

貌似就只有他一直称呼师太?

莫非眼前的师太是逃出来鸟比他大系列的?

想想也是,焚香教教主能让一个老尼姑担任

“咳咳,慧静师太到底是男是女?”他不由自主的好奇问道。

“雄雌,公母,男女,又有什么区别?人世间本就是一种修行,阿弥陀佛。”慧静师太目光淡然,面色恬静,充满祥和。

“”李渊。

他想了想一下白莲教的教义,反驳道:“无生老母,真空家乡。世间有明与暗,合乎道教阴阳,凡万物莫不是负阴而抱阳,阳中有阴,阴中有阳。”

他蹲在地上用树枝画了一个太极图。

太极中有阴阳鱼,这样才算协调,阴阳相互能转换,假如韩国国旗那样没有阴阳鱼

韩国学了一个半吊子。

可是还没等慧静师太开口,慕白衣就匆匆忙忙,扭扭捏捏,胆怯的对着慧静师太跪了下来。

“师尊,徒儿错了。”

“你!”慧静师太含怒,伸手打向慕白衣脸蛋。

这么绝美的脸蛋怎么能被打呢?

李渊抓住了慧静师太的手,劝道:“师太,此事是贫道的错,错在贫道。”

慧静师太与慕白衣等人顿时愕然。

刚才不是你从二楼跳了下来的吗?

“师太,本来白衣过来是想要与我私自约定终生的,贫道认为怎么能这么草率?不与师太你先行商量一番?

可是白衣偏要认为贫道犹豫了,定然是负心汉!

真是”李渊抬头望天,摇了摇头。

一滴眼泪划破长空!

坦白相告那是小孩子的做法,他岂会蠢到那个程度。

是!

慕白衣要杀他!

而且不肯于他睡觉!

既然不肯与他睡觉,李渊还要她干什么?光暖床吗?

“戏精`!”慕白衣跪在地上,暗咬银牙。

她生平看过无数戏剧,就是没看过李渊变脸变的这么快的,一瞬间一个完美的故事就出来了。

果然枭雄都是善于演戏的。

枭雄必诡诈!

“白衣,是这样的吗?为师很欣慰。”惠静师太眼底闪过一道精芒,俯腰拉着慕白衣的手,扶着她起身,模样很亲切。

当真如同母女一般。

温馨。

“额~是这样,就是这样。”慕白衣心中一惊,忙道。

听到这句话,慧静师太的目光越来越晦暗不明,似乎有些许阴毒?

慕白衣擦了擦眼睛,她定然是看错了,师尊那么祥和的人,怎么会有这种情绪。

“既然你们已经私自定下了终生,那么贫僧也就不再干涉了,打扰了道长。”慧静低头施佛礼道。

眼看着慧静一行人走的越来越远。

李渊嘴角勾起一丝弧度,打开了房门,笑道:“爱妃还不进来与贫道行周公之礼?”

慕白衣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走了进去。

她突然感觉,当她起身的那一刻。

所有都陌生了,一切变得从来都不认识了。

等慕白衣走进了屋内,李渊合上了门,一把抱住了慕白衣,一双大手上下摩挲,“是不是感觉你的师尊变了?”

慕白衣脑袋一片混沌,也顾不上李渊乱动的手。

“某告诉你,你现在是属于贫道的人了。”

慧静师太想往李渊身边安插奸细,而慕白衣年轻貌美,是最合适不过的,枕边风的威力有多大,谁也说不上来。

但是前提是,慕白衣听惠静师太的话。

可是阴差阳错之下,李渊编织了一个谎言,容易戳破的谎言,而这个谎言那么明显,可是慕白衣却没有反驳,反而同意。

或许她是情感纠葛牵绊,但对于下棋的人来说,这颗棋子已经不值得相信了。

或者说,慕白衣已经隐隐被剔除了焚香教的核心。

“走,你走!”慕白衣顿时明白了,她惊恐的看着眼前这个手无寸铁的男人。

她推开李渊。

哪怕她的短剑可以轻易割破他的脖子,但她依旧害怕,害怕一步步的陷阱。

果然枭雄没一个是心善的。

“没事,某等你亲自投怀入抱。”李渊闻了闻指尖的香味,退回到了二楼的床榻,准备睡觉。

人生本来就是睡与醒,只是醒或者不醒。

长安的奢靡使他容易堕落,可是虎穴的陷阱会让他步步为营。

他已经用传销打开了局面,蛊惑了王二。

但这迟早会被焚香教发现,他需要一个焦点吸引他们。

慕白衣恰恰合适。

身份足够,与焚香教的牵连够多,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故作高冷,脑子笨。

“杀与不杀?”

慕白衣双手紧紧握住短剑,

孤独,彷徨,无措,

害怕。

她似乎没那个胆子,杀了他,会让师尊伤心的。

也可能让师尊动怒。

亲情让她的狠心牵绊,迟迟不能动剑。

她抬头,屋室黑暗,远远的呼噜声响起。

“我是劫掠了什么?”她陷入了深度的自我怀疑。



第一百零四章:传销和股票

几天后,和往常一样平静。

“王二,贫道这些天一直在细心观察你。”李渊道。

他让王二将嘴巴张开,虽然还是一口黄牙,可是齿缝间没有一丝的食物的残渣。

“习惯是通往成功的阶梯,今天的一小步就是明日的一大步。”他鼓舞道。

一个普通人收拾干练些,全身上下都会透着股精神气,顺带就会影响自己的内心。

以前的王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黔首,可是在李渊的劝导下,他开始了每天清晨定时用柳树枝刷牙,还有将自己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尽管衣服很破烂,浆洗得发白,但很整齐,在一群守卫中,顿时鹤立鸡群。

“努力!努力!成功!成功!”王二照着往常的习惯,语速极快,顺带跺脚。

“很好,贫道这里有个发财的计策,你且附耳过来。”李渊伸手示意王二走了过来。

他脸上挂上了一丝微笑,说道:“假如贫道现在手中有一文钱,然后找其他人借了二十九文钱,总共三十文钱,而一只老母鸡的价格是三十文钱,然后母鸡下蛋,再将母鸡卖给别人,然后在将借的钱还出去,那么贫道手上还有什么?”

王二一愣,虽然他文化水平低,没念过几年书,但也勉强想得明白,于是回答道:“手上还有一文钱和一只鸡蛋。”

“一只鸡蛋多少钱?”李渊再问道。

“一文钱三个鸡蛋。”王二道。

李渊颔首点头,看着王二的眼神很是满意,笑道:“利用自己的信誉借钱可以得到一枚鸡蛋的利润,当然靠信誉借钱不是长久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互惠互利。

你借走别人一只母鸡,假如这只母鸡在十天内生了十只小鸡,你留下五只,然后返回给借鸡人一只母鸡和五只小鸡,留在手中的就有五只小鸡。

钱是可以生钱的!”

他目光凌厉,充满魅力。

实际上,李渊说的就是类似于现代的股票,当没有本金的时候,写好票据划分股份,当公司出现了盈利的情况下然后再进行分红。

华夏最有钱的不是bta,也不是烟草,而是工行。

有了大量的钱,可以进行投资,而投资产生的利润就是各股东的分红。

当然太上皇的目的可不是在此地搞出银行,要搞也是到长安,官方去弄。

他的目的是传销。

他要看看是白莲教的教义厉害,还是资本的力量厉害。

“道长这”王二眼冒绿光,仿佛看到了一个发财的捷径。

虽然他还不懂这捷径怎么走,但只听那套理论,就觉得大有可为。

“别急!”李渊皱眉呵斥了一声,然后等王二心境平复后,才说道:“咱们现在就可以成立这样一个商会,就叫四海商会,只要肯缴纳一定的份子钱就能入咱们的四海商会,到时候四海商会的本金越来越扩大,你我的收益岂不是”

“到时候俺要娶十个婆姨,给俺生三十个娃子。”王二按捺住心里的兴奋,喃喃自语道。

“快,将这消息告诉你的亲朋好友,让他们一同加入咱们四海商会,都时候到手的利润咱们先拿五成,然后四六分账,你四我六,剩下的五成就是后加入商会的兄弟,越早加入分的越多”李渊道。

传销这方面的学问可大着呢,上层掌管的先克扣一部分利润,然后再分配给下级,层层剥削。

越是高层越吃香。

底下的人看到高层活得这么逍遥快活,就囊足了劲大干一场,介绍更多人加入,然后他在剥削一层。

就这样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将这一套方法告诉王二后,李渊就让王二先回去招人。他倒也不害怕王二反水,首先招揽的本金如何再利用这方面他就不会,就算有钱,凭王二的见识只会亏本。

而现在只要跟着太上皇这个大富豪干,那不就是躺着数钱吗?

傻子才会干反水的事情。

李渊刚才此地借口上厕所,就是让王二等人根深蒂固认为他是个富豪,然后被绑架过来的。

“听起来不错,可本姑娘就是不知道你这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能懂什么赚钱的法子。”慕白衣在二楼楼梯口露出了身子,她讽笑道。

“你都听见了?”李渊诧异了一声,刚才说话声那么低就是为了防备慕白衣,可没想到还是让她听见了,略微一想他倒是明白了,练武之人耳聪目明,能听到一些也不足为怪。

“白衣,你该不会打着告诉你师尊的主意吧?”李渊心中暗自警惕,要是慕白衣稍有这心思,他少不了就要痛下杀手了。

怜香惜玉相比性命不值一提。

“不要叫白衣!不是与你警告那么多次了?”慕白衣脖子根露出羞红之色。

她面色一板道:“焚香教教众上下齐心,王二只是害群之马,区区杂役一般的人物值不得。”

“值不得?等传销威力出来后你就明白了。”李渊松了口气,暗自翻了翻白眼,再聪明的古人,难免见识浅薄。

他在朝中都能和长孙无忌斗个一二,还怕了慕白衣?

“你我几近夫妻之实,又有什么说不得的。”李渊毫不在意。

慕白衣也被禁足在了这里。

晚上他们虽然分开睡,李渊睡床上,慕白衣睡地铺,但是无奈李渊睡觉时总是不自觉的滚到了慕白衣的被窝里面。

除了最后的一步,慕白衣身上几乎都被李渊摸了个遍。

如果说无赖,那么李渊那就是了。

比如说初次触碰慕白衣的身体时,她都如临大敌,恨不得杀了李渊,可是再李渊的不懈努力下,只要不是触碰到敏感部位,慕白衣也只是忍忍就退让了。

“你到底喜欢本姑娘身上那点地方?我改还不行吗?”慕白衣如泣如诉,面容憔悴。

“没有一点喜欢的。”李渊很认真的摇了摇头,说道:“若说脸蛋,吴王送给贫道的新罗婢比你长得好看,若说身材,长安酒肆的波斯妞前凸后翘,若说温柔、善解人意,来自东瀛倭国的两个公主比你乖巧的多。”

慕白衣愕然,呆呆的站在了阁楼上。

“可是”李渊叹了一口气,他扎了眨眼,笑道:“可是新罗婢没你的身材好,波斯妞没你长得好看,贫道恰恰喜欢你这头小倔驴,不蹬蹄子贫道还有些不适应呢?”

“小倔驴”慕白衣气急,扭头生气走开,不理太上皇。



第一百零五章:设计自救

这个世界上总有顺心与不顺心的事情。

有些事情需要忍受。

成了太上皇的妃嫔或许就是这样一件事。

慕白衣也曾想过她的白马王子,他不需要骑着白马,也无须长相英俊,她也不喜欢住在森严的城堡

轰轰烈烈的爱恋那是童话故事里面才有的,更多的只是柴米油盐,平平淡淡。

但不管怎样,他都能与她相依白头。

可是她心里实在接受不了一个可以当他爷爷辈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婆姨还有几千。

宫中,那是很寂寞的啊!

她这样想,

下巴枕在膝盖上,身体依靠在雕花窗台。

夜,静籁无声。

“死去的滋味是什么样子的呢?”她静静的想着,一滴长泪,滑到发鬓。

到底失了谁的颜色?

相州安阳城南的五顺赌场。

时间已经到了戌时,大概晚上九点多,而宵禁往往都是在七点入夜左右,可是在赌场里面,却是一反其他铺子的死寂。

天高皇帝远,宵禁也往往视若睹闻。

“龙虎豹,通吃,庄家大点。”

骨制骰子撞击木筒的声音络绎不绝,更多的是赌徒们歇斯底里的呐喊声。

有的烂赌鬼也被庄家用棍棒招呼,扔在门外边。

王二怀里揣着不知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他走到赌桌旁边,眼睛扫了一下,看哪个是失意的赌鬼。

太上皇让他寻找亲朋好友共同入股,但是他家贫也没啥子亲戚,有的话也早就跟旁人无疑,毕竟穷在富市无人问。

不过他倒是机灵,懂什么能成为下家。

赌鬼!

失意的赌鬼!

就是他的目标。

“赵老大,今个输了多少钱?再输那可是要卖婆姨和女儿了,啧!你婆姨屁股顶个磨盘,那滋味绝对销魂,要是你卖的时候通知咱一声,也捧个场子。”王二笑道。

“呵!小子几日不见,胆子怂大喽!”赵老大虽然瘦的跟个骷髅一样,但还是有几分脾气,骂咧咧的朝着王二骂了几口,问候了他的女性长辈,也算是讨了个公平。

“好好说,今个输了多钱,俺可是听说你婆姨真的在和你闹和离,就连几个本家兄弟都从邻乡赶到了安阳,混到你这地步也是跌份。”王二道。

赵老大木讷不言,摸了摸褡裢,取出了一把铜钱,大约半贯左右,自嘲一句道:“刚典当了房子,三贯钱也就剩下了这点,好好说,俺女儿也到了年龄,到时候又是个赔钱货,连嫁妆都置办不起,要不你借咱百八十文钱,到时候还你。”

赌徒也十分轻贱自己,但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万一下一把赢了呢,那么就是咸鱼翻身!

“俺这有个法子,发财的法子,就看你弄不弄。”王二将赵老大拉到一旁的角落,低声将李渊跟他说的话给他说了一遍。

“啥?真能赚钱。”赵老大有点不信。

“肯定能赚钱,那人可是长安首富,而且这事情又有票据,本金在那里,吃的是分红,而且赵老大你要是找的下家越多,到时候分红也就越多。

别说你一个女儿的嫁妆,就是十个!那也不是问题。”王二十分自信。

他伸出十个手指,自信道:“只要一百文的人头费,到时候就是成千上百的收益,而且缴纳的本金越多,那么收益的分红也就越多,一年村富,两年乡富,三年州富,那都不是问题。”

“这赌这么一把。”赵老大咬了咬牙,反正已经输的底朝天,那么再赌拼这么一次,说不定陋室变豪宅。

反正这还有票据,也骗不了他的钱。

“那好,签字画押。”王二从怀里掏出写好的契约和印泥。

赵老大也不咋识字,但还会写自己的名字。

三下五除二,第一单生意便做成了。

有了赵老大第一个客户,王二越发充满干劲,开始找一个个相熟的人推销。

而赵老大也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对此事上了心,与王二一同开始向赌场众人推销。

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短短三天,相州的安阳城就开始有近千人加入了四海商会。

这里面的人有老有少,有穷有富。

都是自己的亲属推荐,诚实又可靠。

“五百六十三贯钱,三天筹措到这么多钱很不容易,王二你很不错。”李渊看着两箱黄橙橙的铜钱,内心乐开花,不断赞赏着王二的能办。

说起来连李渊都有点不敢相信,看管他的守卫几乎九成都加入了四海商会。

就连统领的黄香主也赞助了十贯钱。

但他们并不知道四海商会的掌舵人是李渊。

或许王二给黄香主推荐不了,但是王二给李四推荐,李四给赵五,然后这么传下去,就会有一个黄香主比较亲信的,可能是亲属就给推荐。

人都是有盲从性的,其他人都这么做了,他能不做?

是不是感觉很荒谬?

后世九十年代的时候,有一个谎言甚至国家层面都相信了,就是水变油,这个项目容纳近百亿的投资,然后最终被证明是个骗局。

“那么接下来就是赚钱,先赚钱。”李渊心中暗道,先有分红的话,就会吸引更多人跟投,也会让原来的人更加死心塌地。

可能a的本金投入是一贯钱,但是给分红一百文钱,他照样会乐呵乐呵的。

因为不费吹灰之力就赚到了一百文钱。

而本金就会选择性的忽视,然后再次跟投,最后可能会发现

分红仅仅是本金的一小小部分。

保持信誉就是为了一场更大的骗局,假如a借b一块钱,一天就还,然后是十块钱,一百块钱,都是按时归还,最后一万块?

对不起,已经拉黑。

骗钱真的不是件难事,但太上皇可不缺钱,他缺的是人!

“王二,你知道长安最赚钱的行业是什么吗?香水和琉璃!贫道有渠道能低价进购一批货物,只不过这批货物需要贫道手书,就是不知道王二你能不能送到?”李渊道。

“香水和琉璃?这可是大买卖。”王二嘴里都流着哈喇子,连忙点头应允,说道:“俺有个本家侄子是邮人,信绝对能送到。”

“记住,这信绝对不能让别人看到或者知道。”李渊警示道。

“嗯嗯。”王二连忙点头。



第一百零六章:渭水北桥,才俊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一百零六章:渭水北桥,才俊长安城北,渭桥。

枯木横野,金叶散落。

“师弟,你说师傅现在还在人间吗?”骆宾王站在渭桥的桥沿,神色哀伤。

秋天本就容易引起哀思。

太上皇被贼人掳掠已经有了一月多时间了。

“应该不会,虽然陛下宣称太上皇已经驾崩,但是各道消息却说太上皇如今尚在人间,而且东宫太子也隐秘告诉咱们师傅驾崩的消息是假的。”卢照邻凝眉道。

“想想老师,虽然平日里喜欢捉弄咱们,可事实上又何尝不是种亲近呢?坊间传闻师傅是圣人弟子,又是九五之尊,些许鬼魅肯定不会”骆宾王正说着,却也说不下去了。

话虽这么说,可是谁都知道入了贼窝有如入虎穴,基本上九死一生。

“师兄,那好像是长乐公主的车驾?”骆宾王看着远方的一对骑兵道。

那队骑兵打着长乐公主的招牌,是一群女子军。

当年平阳公主以一介女儿身入了军伍,得到世人的赞颂,而大唐风气向来开放,巾帼不让须眉,也有少数宫女编入了女子军,主要负责保护皇族女眷。

“吾等参见公主殿下。”两人对着骑兵的方向拱了拱手。

“免礼!”李丽质从马上跳了下来,她一身戎装,脸色焦急。

“本殿下找你们两个有事,你们可认得这东西?”

李丽质从怀里拿出一个已经开启的信件,递给了两人。

“这信是一个姓王的邮人投给蓝田驿站,然后递到了皇家商会,也就是皇爷爷的商会,自从皇爷爷不见后,本公主就亲自接替了商会的事宜。

不过这信里面的落款有些奇怪,竟然是找骆宾王你的。”

信里面的内容很稀松平常,貌似是商会的熟人希望低价处理一批香水和琉璃给四海商会,但是里面的收件人却不是商会的主管,而是骆宾王。

这就有些奇怪了。

骆宾王虽然是太上皇的弟子,但也没有参合皇家商会的生意。

种种迹象联系到了一起,心思敏捷的李丽质就立刻意识到了这可能是太上皇写的,里面可能有寻找太上皇的线索。

骆宾王接过信件仔细观察了一会,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笑道:“师傅不愧是师傅,这是一篇藏头信,你们将每行字的第一句话从右往左念一下。”

“我在安阳白莲”卢照邻念道。

“安阳是相州的州治,可是白莲是什么意思?”卢照邻皱着眉宇,脸色担忧。

白莲教虽然在相州及附近初具规模,可是相较于其他的州县而言,知名度就很低了,毕竟贞观年间可不是什么信息大爆炸的时代。

“太好了,有皇爷爷的线索了,我现在就找大哥问问,大哥博闻广记,定然知道这白莲是什么意思?”李丽质兴奋道,她挥了挥马鞭,小蛮腰一扭就上了马,准备这就前往东宫。

“别急,前往别急。”骆宾王顿时着急。

“为什么”李丽质有些不悦,但还是勒住缰绳,停了下来。

“此事定然不能让陛下知道,否则太上皇性命难保。”卢照邻忧虑道。

太上皇还在世间的话,对政权的颠覆力实在太大了,稍有不慎,就可能亡国。

而将心比心,卢照邻自认为如果坐在李世民的位子上,是营救容易还是杀了一了百了?

这时候通知太子,那就意味着离李世民知道也就不远了,到时候万一劫匪撕破脸面,那就不值得了。

李丽质心思单纯,只是看到了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对太上皇的孝顺,可是却丝毫没看到李世民对亲人的铁血无情。

当局者迷,待在这样的家里,难免亲情迷失眼眸。

可是对于骆宾王和骆宾王这等士子而言,李世民虽然有着帝王的种种优点,但那一个优点实在太明显。

铁血无情!

“我父皇温润尔雅,体恤百官,就是宫女站的有些累了,他都会让歇会,怎么可能会谋害皇爷爷。”李丽质有些不信。

“”两人。

“公主你年岁还小,不知道武德九年发生的事”骆宾王无奈只能暗示。

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能说。

明白却不能直说。

玄武门之变本来就是李世民篡权的事情,但是李世民自贞观元年开始宣传的是他是逼得无可奈何才反的,才杀了李建成和李元吉。

百姓愚昧,世家明白。

李丽质虽然是长公主,但那时候也才七八岁大小,不记事,容易被哄骗。

但是看看李承乾和李泰哪个脑海里不是跟个明镜似的?

“我给公主举个例子,王二家指责李四偷了他的钱,可是李四是村里的地主,想想这事可能吗?”卢照邻隐喻道。

“这”李丽质脸色微变,似乎隐隐有了些许明白,但心里还是坚定他父皇是正面角色。

“我就先不告诉大哥了,可是你们两个真有把握救出皇爷爷吗?”李丽质露出一丝狐疑。

虽然眼前这两位是大唐有名的才子,但是才名不能当饭吃,更不能当兵用。

没有军队,怎么可能从虎口救下太上皇?

她很怀疑。

“有办法,吴王李恪。”骆宾王目光遥看东北方向。

“三哥”李丽质吓得惊呼。

“私自调兵入境那是死罪!”

“可若是救驾呢?”卢照邻微微一笑。

按理说,太上皇虽然是他的老师,可是教导他的时间并不长,虽有师徒之名,但师徒情分却并不是很浓厚。

可是

有句话说的好,士为知己者死。

在他看来,太上皇何尝不是欣赏他这匹千里驹的伯乐呢?

“好!既然如此,本公主就隐瞒下此事,不过你们两人定要将皇爷爷安全的带回来,否则

哪怕受到父皇软禁,我也要将你们俩个杀了!”

李丽质深深看了一眼他们两人,然后甩了一下马鞭,疾驰而去。

“师弟,后悔吗?老师救了宾王一命,但可没救你的命。”骆宾王道。

“后悔!”卢照邻认真的点了点头,他低头看着桥下的渭水漫漫。

骆宾王笑容一滞。

“有些事情本就是后悔的去做,直到它后悔的完成,因为人生本就是一番悔意。”

卢照邻抬起了头,迎上了明媚的眼光,有些刺眼,他朗声道:“君不见长安城北渭桥边,枯木横槎卧古田。

昔日含红复含紫,常时留雾亦留烟。

春景春风花似雪,香车玉舆恒阗咽。

苍龙阙下君不来,白鹤山前我应去。

云间海上邈难期,赤心会合在何时?

但愿尧年一百万,长作巢由也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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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一片冰心在玉壶,出兵!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一百零七章:一片冰心在玉壶,出兵!“好诗!好诗,有此诗者当浮一大白。”骆宾王哈哈大笑,俯身从渭水里面舀起一捧水,一饮而尽。

两人相互敬了三杯酒。

“如何做?”卢照邻正色道。

“直里来,直里做,既然信是从安阳来的,那我就假装商人到安阳交接这一批货物,而师弟你可否辛劳一下,前往丰州,请吴王调兵?”骆宾王道。

“可!”卢照邻点头应允。

骆宾王仰头看了一眼黯淡的天色,夕阳西下,心里有些伤感,此次若成皆大欢喜,若是不成,那就是欺君之罪。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寒更承夜永,凉夕向秋澄。

离心何以赠,自有玉壶冰。”

他道。

“一片冰心在玉壶,倒是颇具韵味,小弟受可。”卢照邻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别!”骆宾王长揖。

卢照邻走了几步,站在渭水桥北,也还了一礼,骑上马匹,边走边喊:“宾王兄,他日再叙当有美酒三斗,珍馐十碟,你请我!”

夕阳落幕,声音越低越沉。

丰州,大唐的边陲。

贞观四年的时候,丰州城还是一片荒芜,风吹草地尽显苍凉,可是过了一年半后,原野遍地牛羊,金黄色的麦粒垂在地垄。

“因为丰州已经不再是边陲,而是内地!”李恪穿着锁子甲,年纪虽小,但硬朗的脸庞充满威严。

“这都是诸位之功,昨日铁赫部的牛羊和女人已经共归我们所有,他们的勇士,战士!是挂在战旗上的骷髅!

杀我百姓一人者,孤定会十倍尝之,如果不能,那就百倍!”

“百倍!”薛礼豪饮了一坛马奶酒,酒水撒在他杂乱的胡须上。

比起去年,他的模样更加沧桑和不修边幅,但却更成熟了。

男孩到男人的一步之遥,那就是女人和血腥。

女人的滋味他也尝过了,那是一个年轻温热的身体,半夜钻到了他的大帐,是一个异族女人,很火热,很奔放。

可他却并不满足,他要的是那个雨中的女孩,她是那般的高贵,高贵的他似乎都不能触摸

情意凝结成丝缕,织成战衣。

一切都在狂欢,战胜者的喜悦,有酒有肉,也有穿着暴露的侍妾

可是突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进来。

“殿下,范阳卢照邻求见。”传令兵道。

“卢照邻?略有耳闻。”李恪凝眉,他忽然想起卢照邻似乎是他皇爷爷的弟子,于是挥了挥手示意传令兵让他进来。

“卢照邻见过吴王殿下。”卢照邻微微欠身,他嘴角抖动了一会,暗中下定了决心。然后跪在地上,叩首道:“卢照邻乞求吴王殿下发兵救太上皇于危难之间。”

王孙显赫不过尔尔,他不屑于跪。

可是此时涉及恩师,为了恩师,他需要下跪!

行为是种动作语言。

跪不仅是恳求,也是威逼!

用他赫赫才名,以及纲常伦理大义逼吴王李恪。

“卢兄何出此言?皇爷爷在长安难道会有危险?”李恪心中有些奇怪。

丰州乃是边塞,路途遥远,信息闭塞。

“太上皇被贼子掳掠到了相州安阳,如今正受性命之威,骆宾王在半月前已经前往安阳进行调查,而我前来求吴王殿下出兵。”他解释道。

“原来如此”李恪紧锁眉头,心里也闪过一丝焦急。

至于为什么不让他父皇出兵。

他心里跟明镜似的。

父皇出兵,恐怕第一道命令就是先用箭射死太上皇。

李世民的无情,他不仅一次感受过。

当初太上皇提出外放诸王,其中也包括了魏王,可是李世民偏心到了仅让他一人前往边塞。

或许其他人可能会说李世民对李恪的宠爱不少,可是亲情是不容许偏心的。

这世间百分之八十的血海深仇都是恩!

“卢兄先起来,本王这就征调兵锐,还劳烦你先到偏营等候。”李恪道。

他对传令小兵吩咐道:“好酒好肉伺候着,万不可怠慢卢兄。”

等卢照邻走远了,李恪将目光投向下席的马周。

“马长史,如今丰州除了留下必须驻守的军队,还有多少人?”他问道。

太上皇待他恩重如山,他李恪此生有三不负。

不负母妃,不负恩人,不负骄傲。

李渊既是恩人又是亲人。

“如今丰州府兵共有两万三千余人,而我们需要防备的敌人共有三股,东北高句丽的李贺腊还有纳兰部、闫然部,需要留下大约一万八千人,那么只有”马周说到这里顿了顿,开口叹道:“殿下,如今丰州局面刚刚打开,前去百害而无一利,而且陛下那边恐怕”

“此事需要再提,父皇是父皇的事情,他还能杀了孤不成,再说此次入境是为了救皇爷爷,为孝道尽忠虽死而无憾,五千人够了,区区劫匪而已。”李恪冷声道。

“那薛礼带吗?”马周见状也不再相劝。

“带,他做先锋,而马长史你守护丰州,孤可以安心。”李恪微微一笑。

一年半的磨合,他和马周相互之间也有了默契。

“那臣就恭贺殿下旗开得胜!”马周长揖道。

“战!”李恪站在点将台上,铁质盔甲发出铿锵之音。

“将士们,此次咱们不是打那些草原蛮子,孤很悲哀的告诉你们接下来可能没有马奶酒喝,也没有草原女子让你们睡,更没有金银财宝让你们劫掠。”李恪激昂说道。

站在点将台的将士顿时变得有些无精打采了起来。

李恪如雄鹰般的眼神环视四周,发出一声轻蔑的笑声,他开口道:“你们莫非倦了?孤告诉你们!这次咱们是救驾,不错,是救驾!

救谁呢?太上皇,咱们大唐的太上皇,孤的皇爷爷。有人说,孤只是个庶子,外放到了边疆,无圣旨不可进内地,但是眼看着自己的亲爷爷正在遭受性命之危,你说孤应该回去吗?换上你们的父母亲眷,你们说去不去?

咱是人,不是牲畜!”

李恪说完拔出挂在腰间的宝剑,利剑三尺霜寒,仿佛有着不可阻挡之威。

有颗东西叫做军心,悄然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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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魑魅魍魉,杀之!

贞观太上皇正文卷第一百零八章:魑魅魍魉,杀之!秋风肃寒,五千铁骑趁着夜色向南出发,所经过处雁落无声。

而在另一边,骆宾王也在七天前到了安阳城。

安阳城似乎笼罩了一层阴霾,一切祥和。

官府办事拖拖拉拉,街道上的男女老幼仿佛失了魂,碰到几个能正常些的,也是赌坊和妓院的老客户。

“这里的佛教实在太昌盛了,好像有点不正常,江南佛寺多如树冠,也没见到这么虔诚的信众?”骆宾王紧皱眉宇,走在街上暗忖道。

华夏人信教本就是利己主义者,对自己有用的,会前去相信,对自己没用的,反而会忽略。佛教倡导信众向善,他却只记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成佛只是一种比喻,而非佛教的业位。

他记得在义乌的兴云寺,香火也是如同安阳的庙宇一般鼎盛,但是里面的信众至少五成都是假信众,意思就是说虽然烧香拜佛,但也只是拜一拜。

哪会如同

“上师,愚者多难,家道不幸,可怜幼儿现在高烧不醒,劳烦上师施展妙术,救我幼儿。”一新妇哭诉道。

她怀里抱着一岁左右的婴儿。

那新妇样貌秀丽,颦颦生姿,一番哭诉,更是增添几分柔弱,让人忍不住前去呵护。

“可怜他了。”上师的戒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若得道高僧,他低头,一对善眉垂到耳垂。

“随贫僧来吧。”他将新妇引到街道的木屋里。

“不管多少钱,只要能救回幺儿,妾身都心甘情愿。”

“没事,你先放松,贫僧这就施法救他,乖,不要反抗,再反抗的话,你的儿子可能就要命陨黄泉,永世不得超生。”

“真的吗?可是这与礼不合?”她有些害怕。

一阵低谈,包含着哭诉与任命,以及人道丧乱,接下来便是脱衣服的声音。

男人与女人的喘息声绕耳,骆宾王胸中生出一股闷气,他咬了咬牙准备走,他是寻恩师的,可没空管这档子闲事。

可是脚步抬了好久,还是没能踏出去。

“谁还没个年少冲动,任侠的时候?”他摇头自语,瘦小的身躯涌出一股力量,一脚踢破木门。

和尚,女人,两人纠缠着,上师的眼中带着兴奋,那是贪婪和**,而新妇俏脸挂着泪珠,一滴一滴。

婴儿在哭诉。

他不知道母亲在遭受玷污,而且是以他的名义。

孱弱的身躯只能哭的声嘶力竭。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汝羞为出家人,在此地欺负一个孤儿寡母!”骆宾王照着记忆中行侠仗义的开场白念了几句,顿感盎然正义。

上师将袈裟半掩,遮住了丑陋之物,他脸上挂着和善慈祥的笑容,合掌施礼,“这位小师傅所为何事?贫僧现在正在救人,容不得半点马虎,万一误了天时,孩子生病死去怎么办?难道你管?”

伪善的面孔露出狞笑,分外狰狞。

“小兄弟,你要是害了幺儿的性命,我定然不会放过你。”新妇附和道。

她主动脱去了衣衫,凝脂白玉的净儿身体,玉兔俏丽雪地,两颗相思豆颤颤巍巍,一颗挂着涎水,湿润润的,充满着无限的诱惑和遐想。

群魔乱舞!是非不分!

骆宾王看着这安阳,那是几百年前的邺城,本是曹魏的都城,也理应和京洛一样民智开启,礼仪盛行,但他失望了。

“穿好衣衫,我有办法救你孩子,不就是高烧吗?”骆宾王劝道,他从长安而来,身上也备了青霉素药品。

“这婴儿已经到了如此地步,怎么还有办法救治?”上师冷哼,他低头看向新妇,叹道:“贫僧这一次是损失了三年的修行,才救你孩子的,可你

这这这,那么不救也罢!”

说完之后,他真的准备抬步走人。

街市两旁,已经围满了看戏的群众,当然也包括了这妇人的丈夫,他长相老实,看到如此作态,立马跪下来抱住了上师的大腿,恳求他救治自己的儿子。

贞操在人命面前,不值一提。

“求上师救治万民。”老妇恳求,中男恳求,小孩恳求。

“愚民如此,我算是领教了。”骆宾王自嘲一笑,感觉自己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暗中从怀里取出青霉素药片给婴儿喂了一片,然后走出了木屋,头也不回。

民不可救也,唯有以剑杀之。

他低头看向腰间悬挂的宝剑,不由自主的暗自扣紧。

不过孩子确实是无辜的。

骆宾王现在明白为什么太上皇一直致力于开启民智,原来愚昧真的可以让人不顾是非黑白,愚昧真的太过恐怖恐怖。

他在街道等了一会,大概盏茶时候,那老僧完事后出门,男人帮忙系住了腰带,满脸春风,很是舒畅。

老僧朝着骆宾王所在的街道走了过来。

步履不缓不慢。

铿锵!

人头落地。

骆宾王淡定的用锦帕擦了擦脸上粘上的鲜血,然后擦拭了一番宝剑,宝剑如新。

人群凝声,不敢直视。

“幺儿醒了,多谢上师。”新妇跪在地上,对着远远离去的老僧拜谢道。

“我有宝剑曰霜寒,剑成霜寒十九州,这是第一次见血啊。”骆宾王摇了摇头,目视远方。

魑魅魍魉,他一剑斩之。

虽然他生在犹唱后庭花的江南水乡,但是南人不一定孱弱!

今天晚上约定与他们碰头交货,不知道能否如约见面。

悄然入夜,万物静籁。

客栈。

咚!咚!咚!

连续三声。

“何人,请进。”骆宾王眼睛微眯,半躺在太师椅上,手里拿着半卷诗书。

“可是骆宾王?”王二试探问了一下。

骆宾王点了点头。

王二的模样有些兴奋,目光示意两个人悄声走了过去,然后将骆宾王用木棒敲昏,然后用麻袋一装,然后扛在身上。

“道长说了,此次交易黑吃黑,无本的买卖,你们检查一下这小子在客栈里都落下了什么,通通带走,可不能遗漏了什么?”

“努力!努力!发财!发财!”两个黑脸大汉齐齐跺脚。

她却是不知,刚才还与她温存的老僧已经死了。

死得不能再彻底了。

。顶点

第一百零九章:坑弟子的好老师

“不错,有我的半成功力,你看哥上个月分了十贯钱,那可是十贯钱,足够去怡红院上百次了,你们两个学着点,毕竟你们也是我的本家兄弟,不带你们大姨和小舅又要说我不懂得处世。”王二骂咧咧的说道。

说完之后,他也不敢在外面多停留,麻溜的直接扛着骆宾王到了焚香教的大本营。

焚香教的圣地可是不能给外人暴露。

这点他一清二楚,就算现在李渊给他了这么多好处,他都忍住了。

在李渊的二层小楼里面。

灯光摇曳。

骆宾王醒了,嘴里塞着毛巾,说不出话来。

“贫道让你们拿的东西全部拿过来了吗?”李渊眼睛扫了一下骆宾王。

骆宾王看了一下四周,顿时明白这恐怕就是太上皇的困身之所。

可是他环顾四周,貌似所有人都以太上皇为尊啊

除了太上皇身后那个穿白衣服的女子,面色桀骜,有些不服,似乎坐在那里都是很大荣幸。

“那恐怕就是劫持老师的匪徒,记得一男一女,虽然不知道老师因何缘由有了这样的身份,但不可多说的万不能说,老师派人劫走自己肯定其中另有原因。”骆宾王心中暗道。

不得不说,太上皇挑人的本领不弱,骆宾王在此危境下临危不乱。

“咳咳,要贫道说啊,这做生意本应该讲究诚信,但是咱们圣教起兵在即,到时候乱军混战,秩序紊乱,所以到时候肯定不会有下次的买卖,所以某才决定吃了这一通,这可是损失了贫道数十年与他们的交情啊。”李渊道。

他暗中观测了一下王二等人的反应。

听到圣教起兵在即他们瞬间脸色有些变化,李渊顿时就心满意足。

四海商会融合了巨大的资金,近两个月跟滚雪球一样扩大,从最初的五百贯已经扩大了近万贯。

而李渊也跟猴精,他从本金里拿出一些钱当做给那些股东的分红。

那些股东自然不明白这样的骗局,在他们看来真凭实据的票据,上面有印绶,怎么可能骗他们呢?

或许a投了一百贯,但是第一周给他十贯的分红,第二周给他二十贯的分红,他们还乐呵呵的。

当然前提是股市不崩。

可是现在股市似乎有了崩盘的趋势了。

那就是白莲教起义。

战争本就毫无秩序可言,到时候票据什么的,谁还会遵守?

呵呵,你们一介乱军,还想有公信力?

钱就打了水漂!

王二他们这些股东自然就不肯干了,能吃香喝辣为啥还要拿个枪杆子起义?

当皇帝怎么也轮不到他们这些草头兵当。

若是穷的揭不开锅,还能拼个人前显贵。

可是现在穿鞋的反倒怕了光脚的。

李渊在骆宾王身上摸索一阵,掏出了一个四方格的纸,上面盖着皇家商会的印绶,他道:“这就是取货的凭证,现在在长安那里的商人都是这么用的,明天你们就把那些琉璃器和香水搬到安阳城中。为圣教大业做出一番努力!”

王二等人面面相觑,从最初的兴奋到现在的无精打采。

给公家打工和给自己完全是两码子事情。

“道长那些钱呢?”王二讪笑道,他准备分一批就跑路,白莲教如何关他毛事。

尽管他已经盘削了近百贯钱,但人总是贪婪的不是?

“糊涂,你怎么这么糊涂,无生老母,真空家乡,有钱有什么用?哪有当官的痛快?有权就有钱,自古以来权贵,权贵,有权你才能贵!不然你就是个四等商人,丝帛也只能在家穿着!”李渊怒斥王二,当真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只是慕白衣在后面越看脸色越怪,头一次看到反叛自己的。

纵使两个皇帝有矛盾,但是

哪有可能这么一副趾高气昂,慷慨激昂的样子。

“算了,算了,反正不关本姑娘的事情。”慕白衣在后面暗自道。

现在的慧静师太也已经不相信她了,纵使她说,说能信?

那个师弟萧侍乾,已经瘦的跟个骷髅一样,整日无神打彩,也不知道磕了什么药。

“那好,就听道长的,反正上了断头台,也不过就是个碗大的疤!”王二犹豫再三,恶狠狠的点了点头。

“你们呢?跟哥走,有肉吃,现在想要退出圣教已经不可能了!”王二看着那两个黑脸大汉。

“跟哥哥走。”他们闷声点头。

“先将他送出吧,记住用力些让他更昏一些。”李渊微笑道。

“这不如直接”王二做了个砍头的动作。

“那就杀了吧。”李渊摆了摆手,准备上楼,而王二等人也正给骆宾王蒙住麻袋。

他又走了下来,皱眉道:“这人还是不能杀。”

“此言何意?”王二有点懵。

“你想想咱们都准备抢他们的货,要是突然他死了,然后长安那边会不会生疑?若是钱财抢了也罢,闹出人命万一引起朝廷注意就有些不值当了。”李渊道。

“那他听到了咱们的计划,这”王二心中有些担忧。

“没有证据,说话谁会信,贫道说准备杀了皇帝,你会信吗?算了,给他吃些失忆药丸就行。”李渊看傻子般的看着王二,摇了摇头。

王二习惯性的听从李渊,也没有细想下去。

道长的医术很是高明,兄弟的头疼脑热也是他治的。

只不过内心对这失忆药有些好奇。

李渊走到慕白衣身边,也不顾其他人,从她的腰际摸出了一个羊脂白玉瓶。

慕白衣羞恼的盯了李渊一眼,但没有多言。

骆宾王:“”

老师找他过来就是听这么一番话的吗?

圣教起兵?难道就是那个白莲教?

还有其他事情吗?

他感觉好受挫啊!

同时他心中也感到无力,他完全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吞下去。”李渊拿出一颗药丸,恶狠狠道。

骆宾王万分无奈,还是含泪吞了下去。

那个味道是巴豆。

在医学院待了这么多年,早就对基本药理一清二楚。

“打昏他!”李渊走上楼阁,背过身吩咐道。

两棒子后,骆宾王昏了。

但是没过多久,他脑海又清明了。

“艹,老师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风油精!在我伤口擦风油精。”骆宾王心里暗道。

风油精擦在太阳穴上都会感到痛,如果受伤的话,那滋味就是刺痛,又烧又痛。

想昏,根本不可能。

他朝下摸索了一阵,在靴子里发现了一个短刀,他偷偷的袋子旁边割了一条缝。

夜黑风高,倒是没人发现。

第一百一十章:白莲教叛乱!

走路很漫长,尤其是被人拖着走,偶尔还会被人重重的摔在地上。

骆宾王此刻可没有白天的少年侠气。

在麻袋割的小小缝隙虽然能看到外界,但是很有限。

不过他却能从蛛丝马迹发现线索。

比如高如华盖的大树,以及客栈前面立的拴马柱

线索是点,思维是线,点穿线后,得到的就是答案。

安阳城内唯有县衙后宅和米商赵府有这样的大树,而结合种种,他轻易得出了答案。

焚香教有一条直通安阳城的暗道。

他们并未在安阳城。

可是还没等骆宾王调查清楚,三日之后,焚香教与白阳教举兵反叛,拥众二十万。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

这句口号响彻整个华夏大地。

以相州安阳为中心点,已经豁及了大概豫北全境,正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向南方蔓延。而白莲教除了打着无生老母拯救世人的口号外,喊的最多当属于推翻暴政,重新建立大唐。

太上皇成为了他们手中的筹码。

正统性一下子值得商酌了。

因为叛乱来得实在太快,其他郡县又摄及太上皇的身份,瞬间向白莲教投降,而据不投降的也只有几个州府,但无济于事,白莲教直接用人海战术便将其摧毁。

可是越往西,越靠近长安的州县,白莲教反倒一直受挫,无法向前。

所以,白莲教便决定跨过长江,夺取南方,建立政权。

一时之间,天下震惊。

李世民当即命令担任扬州都督的李孝恭率领扬州等九州兵马共计五万余众度过长江,讨伐逆军。可是河间郡王李孝恭态度暧昧,对白莲教只是阻截,并没有进行围困追击,阻止了白莲教想要进入南方的阴谋。

同时在大同的李道宗作为行军总管,也率军驻扎在了洛阳,防备白莲教。

朝廷诸位大臣都明白,白莲教虽然号称有二十万大军,但是真正的军队也恐怕只有三四万,而这些军队鱼龙混杂,战力值得商酌,怎么可能是百战百胜唐军的对手?

这些李唐宗室是在保太上皇。

河间郡王李孝恭、江霞郡王李道宗都是国臣,与尉迟恭、侯君集等家臣不同,他们效命的是太上皇李渊,当初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倒行逆施,虽然囚禁了李渊,但总归使他们一家子事,只不要做出弑父的情节,他们都能忍。

但是如今太上皇落入白莲教之手,瞬间局势逆转,为什么还要听李世民的号令?

李世民作为皇帝,正统性本就让人怀疑!

打天下的虽然有李世民一份功劳,但是无疑作为皇帝的李渊才是最重要的。

李渊是李道宗、李孝恭的叔父,在家族来看,李渊才是族长。

大唐到了分崩离析的地步了。

皇宫,两仪殿。

“糊涂,他们是在逼朕,当初就应该将他们撤职!”李世民脸色气得发青,愤怒的将案牍上的奏折扔到地上。

“陛下息怒,河间郡王定是有难言之忍。”长孙无忌劝道。

换做以往,他早就对这些李唐宗室大相攻讦,但是换在现在这个局面,却不能。

稍有不慎,言语落到那些封疆大吏的耳中,难保不会生出其他心思。

李唐宗室尤甚!

武德九年李世民可是做的不地道,将庐江王李瑷杀死之后,他的宠妾通通纳入了后宫。

李瑷是因为受了李渊密旨进京勤王。

呵!做人如此,那些李唐宗室对李世民的印象能好到哪里去?

未来的文成公主,李世民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嫁到吐蕃,于是从李道宗的女儿挑了一个。

削弱宗室,强化中央。这是李世民一直在做的事情。

“李绩称病,李靖告老还乡,堂堂朝廷竟无一人可挂帅出征。”李世民愤怒道,他指着这群文臣,骂道:“难道还要朕亲自披甲上阵?”

秦叔宝、侯君集等人虽然也可为帅,但是无疑跟李靖、李绩差了一个档次,历来行军总管总是不出宗室郡王和这两个国公之手。

徒遭此事,竟然无帅可派。

李靖和李绩两人精的跟猴一样,涉及这种事情,是能避就避。

就算事后,李世民难道还能问他们的罪吗?

“陛下,白莲教大军在扬州受挫,已经调转锋芒,前往洛阳,只要洛阳一下,到时候恐怕为时已晚。”房玄龄担忧道。

自古以来,凡是想要成为全国性的政权,那么必定以长安、洛阳、南京这三个地方为都,若是让白莲教攻占了洛阳,太上皇重新登基为帝,恐怕这维持已久的平衡就会瞬间被打破。

而且现在的洛阳可不是后世的小县城,而是作为东都,是大唐的陪都,重要性不言而喻。

攻占了洛阳,就相当于半壁江山已经送入白莲教之手。

这份重要性不是邺城(安阳)能比的。

“朕知道,可是现在谁又能挂帅呢?”李世民叹道。

他倒是想御驾出征,可是怕刚出长安城就被人反叛,只能亲自坐镇,但是派其他将领去,又容易被招降,而秦王府旧臣除了这些文臣外,那些武将领军打仗不能称之为顶尖。

还没等诸臣开始建议,朝堂外突然传出急报。

“八百里加急,吴王率骑军万余从相州南下,已经抵达洛阳城。”信使跪地道。

“恪儿!”李世民眉宇一凝,微眯着眼睛,问道:“是谁让他出兵的?朕下圣旨了吗?逆子!逆子!”

他的语气越来越激烈。

“陛下息怒,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吴王镇守相州,虽然忤逆圣旨出兵南下,然事分轻重缓急,现在陛下所能倚信者,莫不过诸位皇子,依臣之见,陛下现今宜当命吴王为行军总管,卢国公、鲁国公、胡国公等人为行军副总管,率十二卫讨伐不臣贼子!”

杜如晦咳嗽了几声,脸色有些苍白。

自从去年被太上皇的横渠四句警醒之后,他修养了几个月,重新上朝,虽然身体依旧很虚弱,但比以前还算是好的。

“派吴王为行军总管”李世民顿时陷入了沉思。

行军总管大致就相当于三军总司令,统帅三军,一般这个职位都是由皇室担任,在以前的讨隋等战役中,李孝恭经常担任行军总管,行军副总管就是李靖。

李世民在讨伐洛阳王世充等人的时候,也担任过东路的行军总管。



第一百一十一章:行军总管

让吴王李恪作为行军总管,李世民非但没有为人父母的喜悦,反倒充满了担忧。若是李承乾有这种本事的话,他反倒会很欣慰。

他懂得放权,也懂得为太子培养党羽,但是不意味着为庶子放权。

当初外放李恪去边塞,他虽然不忍,但是还是同意了。

相比于李泰的才华,无疑李恪的英勇更让人担心,他似乎看到了下一个自己。

类我者恪也!

本以为这个忧患他已经帮助太子排除了,但是没想到这个节骨眼上,李恪又冒了出来。

行军总管让宗室担任本是惯例,尤其现在除了秦王府旧臣外,他一个也不相信。

李恪是他的儿子,自然会效忠于他。



“宣旨,吴王李恪武艺精湛,在丰州多有功绩右迁为河东行军总管,统率羽林卫等十二卫军共计五万余军,讨伐不臣贼子,解救太上皇于危难之间,以全孝道,以正纲伦!”李世民瘫软坐在龙椅上,露出了深深的疲惫。

现在也只能饮鸩止渴,只能期望吴王李恪有这番本事。要不然,最后关头只能由他亲自上阵了。

他,毕竟还是天可汗啊!

不可一世的东突厥都让他给灭了,白莲教又能如何?

只是和东突厥不一样,这次他担心的是人心。

人心向背,纵然是杨广也无力逆转乾坤。

洛阳城南五里,白莲教大营。

“mmp!计划赶不上变化,贫道这么聪明,暗中让徒弟救我,可是没想到”李渊深深的叹了口气。

穿唐最悲剧猪脚莫过于他了,逃脱了n次方案,但都没有成功,每次都遭遇了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失败。

“老师,既来之则安之,你我本是同林鸟,一根铁签串翅膀。”骆宾王蹲在地上,地上点了一堆木炭,他正在烤鸡翅。

烤的差不多了,他拿出了一只鸡翅膀递给了李渊。

这也算是他们师徒在枯燥大营的小小情趣。

本来营救计划挺好的,然后在关键时刻出了岔子。他找的官军也就是安阳县衙的县军,谁能想到整个安阳县都被白莲教收买了,包括县令。

于是,他和太上皇关在了一起。

怎么说骆宾王也是个有名的才子,檄文写得不错,直接让白莲教威逼写了征讨李世民的檄文。

事急从权,骆宾王也不是什么烈士,直接委曲求全。

到时候就算白莲教败了,他作为太上皇的弟子,怎么也能免除一死。

“没事,贫道只是感慨这世道,命运多舛,形影孤单。”李渊看着大营门口走过来走过去的白莲教兵卒。

他微微一笑,说道:“宾王,等再过几天,老师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资本的力量。”

“别!老师打住,先吃鸡翅膀,一会就凉了。”骆宾王翻了翻白眼。

他可是很记仇的。

风油精擦在伤口,那滋味

如果成功了,也倒是无所谓,关键是失败了。

李渊很从心,看着焦糊的鸡翅膀也没客气,上面撒着类似于孜然的调料粉,倒是蛮香的,让人胃口大开。

他啃了两个,鸡翅膀丢在了一旁。

“陛下,教主请您过去议事。”一个小头目走了进来,躬身道。

李渊点了点头,跟着小头目到了白莲教的行军大帐。

行军大帐布置略微简易,甚至连突厥人的王帐都比不上,里面的人也形形色色,有威猛凶悍的大汉,也有娇柔的女子,行暮的老人

白莲教不像是行军打仗,反倒像是拖家带口逃难。

“陛下请上坐。”慧静师太起身微笑道。

“狗日子的一个皇帝,还让他上座。”一个中年汉子有些不满,但还是乖乖让了主座。

李渊认得那个中年汉子,一身草莽的气息,络腮胡,从眉梢到嘴角有一道很长的刀疤,像是将脑袋劈裂一般。

他就是白阳教的教主,屠杀千!

与焚香教安详偏佛教不同,白阳教就有些酒肉和尚,跟藏传佛教有些相似,荤素不忌。

“没事,贫道忍了”李渊嘴角抽了下。

好男不跟坏男斗,男人何必为难男人,屠三千这性格注定他活不过三章,他还有什么不满的。

“现在我圣教大军在南方受挫,无奈回转兵力指向洛阳,然而洛阳有江夏郡王的三万兵马驻守,另外打探消息,吴王也从相州带来了三万骑兵,不过据斥候回报,骑兵约莫万人,可我圣教大军良莠不齐,洛阳城坚,想要攻破洛阳难如登天,不知陛下有何办法?”惠静师太道。

“贫道也没有办法,无生老母,真空家乡。”李渊叹息的摇了摇头。

他倒不是没有办法,但不至于跟他们说。

“如果没有办法,那就只能委屈陛下你了。”屠三千微笑道,但是他的微笑配上脸上的刀疤,顿时就有些阴森恐怖。

“额~?委屈?有什么委屈的,能为圣教添薪加火乃是贫道的荣幸!”李渊立刻正色道。

虽然不知道这帮人打的什么目的,但先表忠心就是了。

“没啥,就是准备给陛下您准备一套麻绳,然后陛下你站在城墙下面就行了。”下首的牧三拱手道。

“emm!”李渊暗骂了一句,脸色微变,他倒是明白了这群人的目的,就是绑住他,然后让他当白莲教大军的盾牌。

到时候谁敢射杀太上皇?

那是诛九族的大罪!

“你们这些人,真是令贫道失望。”李渊脑海急转,起身踱了几步,他的脸上带上了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谁知道李世民那逆子到底有没有派死士暗杀贫道,到时候乱军之中,万箭齐发,贫道的作用微乎其微,不过贫道倒有个办法诈开洛阳城。”李渊笑道。

“什么办法?”屠三千追问道。

“那就是准备金银财宝,用投石机扔到城墙上,到时候定会引起唐军自乱阵脚。”李渊道。

“果然妙计,可是这财宝”惠静师太扫了一眼屠三千,冷笑道:“屠教主,你们白阳教每次攻占城池,三日不休,抢夺的金银财宝定然堆积如山,不如”

“哪有!”屠三千眼睛一瞪,两手一摊,要命没有,要钱也没有。

“果然是些没脑子的家伙,乱世财宝如粪土不知道吗?权势才是最重要的。”李渊暗笑道。

他摊了摊手,笑道:“贫道知道在安阳有个四海商会,里面金银无数,两位教主可以纵兵掳掠,到时候只需用这笔钱财就可以让洛阳城不攻而下,岂不美哉!”

“善!大善!”两人点头。

“呵呵,夺人财宝,如同杀人父母,看你怎么和你们的教众说,军心自乱啊。”李渊装模作样的摇了摇头。

白莲教有近一半的人加入了四海商会,除了那些高层。



第一百一十二章:与白莲教交战

听了李渊的建议后,焚香教上下很是意动,当即就派人前往相州安阳,安阳是他们白莲教的大本营,想要找到四海商会轻而易举。

当然这也与李渊的殷切指导有关。

两天时间,焚香教与白阳教一拍即合,将这批金银财宝用投石机扔到洛阳城上,然后趁此机会一举攻城。

到时候城破之后,财宝又是他们的。

屠杀千与慧静师太的算盘打得很精。

可是此事只在白莲教的上层中流传,下层人马哪能接触到此事。

借这个信息不流畅的机会,李渊暗自用钱财收买了一部分白莲教人马,大约几十人,开始在里面散播谣言。

黑夜,一处帐篷。

“慧静师太不当人子,那四海商会里面可是俺的老婆本!”赵老四一拍桌子,大怒道。

左右围着的皆是他的心腹兄弟。

“老四,你说怎么办,咱们可不能让这及百贯钱白白瞎了不成。”

昏暗的烛光隐喻可以看到一沓子票据,上面盖着印戳,很是精美,一看就信誉十足。

但此刻这些票据形同废纸。

四海商会已经被焚香教纵兵掳掠,里面的财物也充作公用。

拿人钱财,如同杀人父母。

“一不做二不休,咱们”赵老大审视了一干人等,刀疤随着说话震动,他往地上呸了一口,骂道:“这些吃人命不吐骨头的,纯粹是恶心人,俺听吴香主说了,咱们已经被朝廷大军团团包围了,哥几个迟早就是刀下亡魂。”

“那这怎么办?”有人立刻问道。

白莲教的人心并不齐,除了那些真正的信众,其他都是偷鸡摸狗的不入流之辈,有的还是挟裹民众。

若是打战胜了,能勉强打个顺风仗,可若是输了,那真正是兵败如山倒,直接溃败。

不幸的是现在的白莲教并没有出一个李闯那样的人物,能屡败屡战,被李孝恭打回豫地后,就有些萎靡不振。

围攻洛阳五日,连城头都没登上。

比隋末的瓦岗军都不如,至少人家还有李密指挥。

赵老四眼底闪过一丝狡黠,很是粗犷的说道:“趁着夜色咱们诈过那些看守财宝的,直接抢他娘的。”

“好!听老四的!”众人点头同意。

夜深幽静,整个晚上都静悄悄的,可在帐篷里面的白莲教教众却有了不一样的心思。

类似赵老四那样的,不止一例。

次日,天蒙蒙亮。

洛阳城外五里,白莲教大军黑压压一片。

俗话说人一过万,人山人海。白莲教大军足足有二十万之多,虽然大多是老弱病残,但凑足这么多人数,已经是不易。

白莲教大军很有特色,在最前面的是饿的皮包骨的妇孺和老弱,他们麻木的走着,一下下的被着身后的步兵驱赶,一旦回头就是无情的刀戈,而在步兵后面,则是蓄藏已久的骑军。

因为身处中原,并无养马地,白莲教的马匹少的可怜,就连训练有素的骑兵也相形见绌,所以仅仅有不到千骑,而且一人一马,这与唐军一人双马或三马相差巨大。

但总比没有好。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在三军中间,穿着白衣白甲的军队,他们训练有素,步履一致,是白莲教的宗教军队。

这些宗教军队人数并不多,只有三千之数,但往往这些宗教偏执狂,是最不畏生死的。

白莲教中军大帐,屹立在一处高地。

李渊坐在白莲教给他制作的廉价龙椅上,由几个力士扛着,在战场中间很是显眼,就是投出他这个太上皇的身姿。

而在李渊周围则是白莲教的高层,一个个目光严肃,盯着远处的洛阳城头。

洛阳城头,也就是南城。

和白莲教的杂牌军相比,唐军就显得正规多了,一个个精神饱满,状态极好。

显然对付这么一群杂鱼,他们自然不以为意。

与凶猛突厥人来比,白莲教就如同温顺的羔羊。

而在城墙上还有一个少年将军,穿着明光甲,腰间配着宝剑,面色严肃,硬朗的脸庞上有着细密的伤口,滚落着血珠。

他拿着一个单筒望远镜,看向远方。

“皇爷爷,希望这次你没有大碍。”李恪轻声自语道,他扭头看向一边的薛礼,问道:“薛将军,可有把握率军偷袭白莲教中帐,迎回太上皇?”

他面含期待。

“没有丝毫把握。”薛仁贵目光深邃,不含一丝情感说道:“殿下你看,白莲教虽然行军看似毫无章法,可是他们以挟裹的老弱百姓为前军,明显打着消耗我军实力的目的,骑兵压在中军,伺机而动,另有精锐保护中帐,若是末将率骑军前去劫营,至少需要三刻钟才能从团团包围中救出太上皇,然而这个时间太长了。”

打乱白莲教阵脚并不是很难,难的是同时救出太上皇。这些再途中消耗的时间,足以让白莲教杀死李渊上百回。

战局陷入了困境。

不能出兵攻打,只能被动防御。

太上皇太敏感了,万一被敌军杀死,那就是万死莫辞。

“混蛋,该怎么办!”李恪愤怒的砸了一下城墙,很是无奈。

从相州率领五千骑军南下,经历半月时间,无眠无休,终于到达了安阳,可是恰逢白莲教叛乱,被逼前往洛阳,以致达到如今无解的死局。

“白莲教乃是跳梁小丑,不足为惧,然而关键他们以皇爷爷为筹码,孤实在难以自持”李恪冷冽的目光扫了一下在场的诸位将领。

有他从相州带来的裨将,也有那些从长安而来的老辈武将。

秦叔宝、侯君集、张亮、程咬金等国公还正在从关中赶来,不幸之中的万幸。

李恪明白,若是那些秦王府的旧臣过来,战场就不是由他指挥了。

虽然父皇八百里加急颁布的圣旨是以他为行军总管,但是他这个行军总管无疑是平衡各个外姓武将权柄的产物,都是一群长辈,谁会听他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家伙。

而且难保他父皇没有别样的心思。

战场只能由他来主导。

“薛礼。”李恪大喝一声。

“在!”薛仁贵从诸位将领中站了出来。

李恪紧紧盯着薛仁贵,脸色紧绷道:“薛将军,孤派给你一千骑军,三百斥候,可否有信心劫回太上皇?”

薛仁贵脑海顿时空无一物,但还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薛礼有信心。”



第一百一十三章:金钱攻势

厚重的生铁门落下的时候,薛仁贵冲了出去。

说实话,他不知道为什么接受了这个荒诞的命令。

对的,命令很荒诞。

死,他并不畏惧。

参军的那一刻,他已经了解到了自己的命运。

马革裹尸或者荣归故里。

“若有下次,必定是薛某衣锦还乡,不再受钱财所累,那么一文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两年前发下的誓言,早已经成真,他不在是那个为衣食所困的樵夫,而是一个战场上的将军。

吴王对他看重。

荒诞的命令,那也是命令。

士为知己者死!

“将士们,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他审视着眼前的骑军,在二十万白莲教军队面前似乎显得很是脆弱。

幸好,白莲教还没有围城,他们能从北城门出来。

“那就是营救太上皇!”

战争来临前的临时训话,显得苍白而无力,但是这支骑军似乎却铆足了劲,静静在旁边等候着时机的来临。

灾民、病人、学生,他们或多或少都受过太上皇的恩惠。

百姓之心,在于李唐。

很浅显的道理。

纷乱的脚踏声如雷鸣般震耳,破空的箭弦声此起彼伏,有力士的怒喝,激昂的鸣金声

从天而降如雨点大小的箭矢落地,射向薛仁贵所率的骑军。

吴王李恪集全相州之力打造的铁骑此刻显现出了威力,三百名医学院学生架起的高炉,足以融铸成将士穿着的铁甲。

砰!砰!砰!

足足有数百步距离,棱形羽箭的威力最多也不过两百步,距离的优势下,这些羽箭落在骑兵的铁甲上,只能听个响声。

当然还有倒霉的将士被射中了眼睛等要害处,摔下了战马。

但总归来说这支军队几乎在第一波战争中无损。

箭矢是战争中最便宜的,也是最大的消耗品。

薛仁贵此刻就体会到了这一点,无数羽箭如同夏天的雷阵雨,密集而又富有威力。

两百步,他们损失了十三名骑兵。

一百五十步,五十三名。

五十步,两百三十六名。

铿锵!

薛仁贵一马当先,终于接触到了白莲教的军队,但是可惜的是中军大帐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军队团团围住。

最外围就是那群手无寸铁的老弱,他们是炮灰。

鲜血四溅,肉沫横飞,到处都是滚落的头颅。

战场讲究不得半点仁慈。

因为下一刻,死的就是你。

纵使这些老弱妇孺看起来很是无辜,可是久经战场的薛仁贵明白,在幼小的狼崽,也会龇牙咧嘴。

毫无顾忌的杀戮让外围的老弱顿了脚步,哪怕身后的呵斥声,或者刀戈刺入血肉的痛感,他们也不肯再前往一步。

很快,三千骑军就冲入到了白莲教的中军大帐。

白莲教大军顿时乱做一团,但是经过短短半刻钟后,他们做起了有力的抵抗,不,应该是围剿。

刀再利,也是会钝,会卷刃,尤其杀了太多人。

短短片刻钟头,他们就与白莲教交锋了数次,每次杀戮上千人,但是同样的,同袍也一个个死去。

或许几十人换一个精锐,但是这个差距随着他们人困马乏,正在渐渐缩小。

“可恶,再这样下去,恐怕我们还没有冲到中帐,就被这群***缠死!”薛仁贵往地上呸了一口,他嘴里含着血沫。

“将军,已经有近千兄弟伤亡,而且白莲教的包围圈越缩越小。”一个校尉奋力喊道,同时他手上也没有停歇,一刀就劈死一人。

“撤退吧,再不退,剩下的兄弟也会交在这里。”

“怎么办?”薛仁贵心中暗自喊道。

越是遭临生死危机,他脑海越是冷静。退的话,有负殿下重托,可是进的话,实在太难,还有可能让其他人命陨黄泉。

对了唐军来说,哪怕牺牲完这三千骑军,只要救出太上皇,那也是值得的。

事情本就这么残酷。

可问题是到底是有意义的牺牲,还是无意义的?

对于他们来说,牺牲自己的命救太上皇,回报恩情,忠心为国,他们愿意。

但一切若是徒劳的

薛仁贵骑着白马,目光看向站在远方高坡上的太上皇,仅仅只有三百步,一个冲锋就能到。

但是现在却寸步难行,人堆人,人挤人。

“驼城啊,这屠杀千脑袋瓜子真灵,知道这是对付骑兵的办法。”李渊心中暗道。

驼城是噶尔丹发明的东西,驼阵就是将数千峰骆驼的腿都绑起来,卧在地上。骆驼背上用箱子叠成矮墙,上面再蒙上湿毛毡,环列如栅,作为掩体,士兵们隐藏在“驼城”之内用沙俄支援的滑膛枪和弓箭据守。噶尔丹军凭借驼阵,可进可退,能守能攻。

现在白莲教大军只是将战车等辎重堆积在一起,阻挡了薛仁贵率领的骑军,将他们慢慢困死。

如同制作一个巨大的牢笼,而三千骑兵就是这囚笼中的猛兽。

“不过”李渊目光微闪,嘴角掠过一丝讽刺的微笑,他手略微往后伸了伸,似乎是在暗示。

没过多久,白莲教后军顿时乱作一团,有几十名袒露左臂的“叛军”暗中杀死投石机旁的守军,然后威胁那些力士将金银财宝放在投石机的笸箩上。

咚!咚!咚!

一连数次巨响,投石机高高的抛起那些铜币和金银财宝,里面有玛瑙、珍珠、美玉等等。

一溜烟的全部扔进了白莲教的大军。

数万贯的铜币有多少?一贯一千枚铜币。

一万贯就是一千万枚铜钱,数千万铜钱撒在地上那是多么壮观的场景。

首先大量白莲教士兵被砸得头破血流,有的直接当场昏死,幸免于难的白莲教军队瞬间如同看见腥味的猫立刻开始蹲在地上捡起钱来。

“机会!”薛仁贵眼睛一亮,立刻吩咐其他兄弟,准备再一次的冲锋。

这次冲锋,一定要成功将太上皇解救回来。

战争的杀戮停息而又升起,越发残酷,一瞬之间数十万大军就如同待宰的羔羊。

可是这并没完,在最里面的中军大帐,有三千白莲教真正的精锐,那些宗教军队。

他们依靠信仰,并没贪恋地上的金钱。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

白衣白甲,白莲教精锐如同一群死尸,毫无感情波动。



第一百一十四章:逃脱升天

撕拉!

这是布帛撕裂的声音。

在马上疾驰的唐军侧弯腰挥舞着陌刀毫不留情的砍进白莲教精锐的身体,他们眼里闪过兴奋,哪怕孤军深入,但是他们的战力与这群杂碎厉害的多。

刀光剑影,枪林箭雨。

训练有素的唐军进入白莲教精锐里面,有如入无人之境。白莲教精锐虽然穿着白衣白甲,但却是纸甲,对付锋利的陌刀简直不堪一击。

很快,薛仁贵便一马当先,突进了大约五十多步。

可是他脑海顿时闪过一丝警惕。

这些白莲教精锐怎么和之前的杂牌军没有什么两样?

这些白莲教精锐明显训练有素,进退有据,哪怕是武器上的巨大差异,但也不可能差距如此之大。

“退!”

这一声并不是薛仁贵喊出的,而是白莲教那边的命令。

只见白衣白甲的白莲教军向后退了能有十五步左右,从之前的矩形瞬间变成一个扇形,而这个扇形也迅速将整个唐军包围,不留一丝缝隙。

同时从白莲教精锐的缝隙中露出一辆辆独轮车,上面放着柴火,推倒在地。

在柴火上面浇着仿若油脂一样的东西,很是难闻。

薛仁贵额头上淌落黄豆大小的冷汗,喉咙滚动了一下,连忙对着传令官喊道:“撤!快撤!有诈!”

唐军上下顿时哗然,但还没等开始撤退,胯下的辽东战马瞬间嘶鸣,四蹄不安的来回跑动。

他们明白这是落入了敌军的陷阱。

未等片刻,从天而突兀出现了无数的火箭,风驰电掣,仿佛带着无穷的威力。

火箭落地,迅速引起了熊熊大火。

烟熏火烤,唐军上下顿时就被冲天而起的黑烟熏得认不清左右东西。

嘈乱中薛仁贵下令立刻冲出一条生路,但是令人失望的是白莲教的大军实在太多太多,人山人海,无穷无尽。

而刚才死去的白莲教精锐,他们穿着的百家也迅速开始燃烧,铺满地面的尸体燎起森冷的鬼火。

那些纸甲上面在表面涂满了白磷。

鬼神之力让一些意志不坚的唐军须臾间就乱了神,有的甚至跪在地上乞求上天饶恕,可还没等多久,便是一支羽箭带走了他的性命,跪伏的身体,胸膛处被利箭穿透,无比凄凉。

“这都是假的,稳住心神,随本将军在东面杀出一条血路。”

漫漫黑烟肆虐整个战场,薛仁贵看不清十步以外的东西,但是严格的军事素养让他下意识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那就是现在只有拧成一股绳,才有可能幸存。

甚至他都不清楚在他后面有多少人马。

可正在他冲刺的时候,耳边传来巨音,如同打雷。

“这是什么东西?”薛仁贵面色古怪的看着在他眼前轰然爆裂的一个个橡皮木桶。

这些“橡皮木桶”爆炸并不是在诈他们,而是白莲教军队。

每一个木桶落下,就听见佟的一声,数不清的细碎石子、铁片、琉璃瓷片向四处飞舞。

爆炸的威力在薛仁贵看来并不大,但是爆炸携带的小东西,威力大的惊人,足以给白莲教军造成致命杀伤。

“本将记得洛阳城内并没有此类神兵。”薛仁贵整顿兵马,在旁边看着这出好戏。

他眼睛微眯,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白莲教莫非还有他们打入的细间不成?

“准备下一次冲锋,这一次一定要趁此机会救回太上皇,救得太上皇者,赏千金,裂土封爵!”

战争已经到了胶着状态,唐军相比较之前已经失了锐气,而且死伤巨大,伤亡率惊人的达到了四成之多,现在还活着的唐军大概只有一千五百多人。

若是其他军队,早就开始了崩溃,但是这支唐军不一样,这可是花费重金打造的军队,是吴王账下最精锐的部队。

列土封爵!

这份诱惑足够让唐军再次燃起斗志。

换做之前的战斗,薛仁贵是不敢轻易许下这个诺言,但是营救太上皇,若是当真成功,那么封爵又算得了什么呢?

中军大帐。

风吹战旗,猎猎作响。

李渊端坐在劣质龙椅上,他嘴角升起一丝笑意,“两位教主,后门起火难道不前去看看?”

他虽然寄希望于那群皇子皇孙,但人贵在自救,而不是用手蒙住两只耳朵,不闻窗外事。

用计让白莲教运来四海商会财宝,然后透露消息离间他们,然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一部分人暗中投靠于他。

做这件事看似难,实际上很是简单。

在扬州受挫后,白莲教上下已经清醒认识到现在他们的战力与那些唐军相差甚远,脑子机灵的已经暗中有了自己的打算。

白莲教这条破船快沉了,可是还不是有朝廷吗?

将劫匪招安早有先例。

传销有点不好,就是容易打探消息,李渊很快就对症下药,把住了他们的命脉。

只要听他这个太上皇的话,那么荣华富贵举手可得。

那堆抢劫自己商会的琉璃也有了大用,暗中制造的炸药虽然按照比例精心配制,但是无奈时间不够,只能用玻璃渣子提升威力。

“陛下不用担心,臣已经下令解决了。”屠三千嘿嘿一笑,看着李渊的眼神意味深长。

“贫道有些乏了,先下去歇息了。”李渊扫了一眼左右,打了个哈欠。

“来人,扶陛下回去,记住要严加看管,以防贼子劫营。”惠静师太道。

眼下白莲教大军正与唐军厮杀,没有个半时辰分不了胜负。

唐军凶猛非凡,就让那些老弱先行消耗实力,然后再由圣教隐藏的一千骑兵围剿,扩大胜利。

人?白莲教最不缺人!

没人了在附近州县掳掠一番就行。

反正他们光脚的不怕穿鞋。

“宾王你和老师进来,你们守好大营。”李渊定定的看了一眼他大帐的守卫,足足有近百人,简直各个方位防守的严丝合缝,不漏一丝缺口。

骆宾王会意,眼神有些不自然,进大帐后将帐门紧闭。

“宾王,快点篝火,趁着他们正在打仗,咱们逃出去。”李渊从案牍下面拿出了一个正方体的东西。



第一百一十五章:真升天了!!!

将这个正方体的东西摊开之后,骆宾王才知道是什么,原来是一块羊皮,由十几张羊皮缝合而成的东西,边角还系着几个粗壮的麻绳,麻绳穿过羊皮,在羊皮的孔上为了防止割裂,用布帛缝边。

他记得半月前老师就是老找慕姑娘要羊皮,说是不暖和,缝制衣裳。

呵!这衣服真丑!

但他是老师,骆宾王忍了。

“玩过孔明灯没有?”李渊白了骆宾王一眼。

虽不明白这货脑海想什么,但绝对不是正经思想。

“这是一个大号的孔明灯,贫道经过严密的数学计算,参考重力、浮力、大气压,羊皮的重量等等,为此你老师我特意一天没吃,上了两次厕所”李渊道。

没错,他做的就是热气球。

本来热气球最保险是用合成的材料,但是无奈这是古代世界,并且他还身处敌营,就只能用羊皮取巧。

羊皮质地轻薄,在灯光下看是半透明的,算是一种很好的材料。

李渊本来实在不想用羊皮做成的热气球,这廉价热气球也不知道保险不保险

但谁知道他实施了数个计策,就是没算到唐军的战力着实差了些。

只能自救了。

“难道老师是想通过这孔明灯逃脱?”骆宾王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唐军明显救不了咱们了,要是再不自救,今天咱们搞出的那些小动作,稍微一调查就知道是谁干的,或许老师我还能活下来,毕竟我是皇帝,顶多软禁,跟现在差不多,可你”李渊打量了一眼骆宾王,似笑非笑。

他死不死不一定,骆宾王到时候留在这里一定会死的。

“老师,快,该怎么做?”骆宾王急道。

“将大营的顶棚用匕首割裂,然后绑好篮子,点燃篝火,能不能活就在此一举。”李渊便做便说道。

骆宾王也不敢迟疑,在地毯底下拿出一个匕首,小心的攀爬在帐篷左右,割开帐篷,然后跟着李渊一起绑好热气球,站在上面。

随着篝火的点燃,羊皮热气球迅速的开始胀大,逐渐升空,顶开了帐篷顶。

热气球升到大约三米左右的时候,看守李渊的白莲教士兵瞬间发现。

“站住,别跑!”他们喊道。

但是热气球岂会听他们的吩咐,慢悠悠的升到空中。

“快禀告教主,太上皇跑了。”

可是白莲教士兵还没有跑多远,便撞见了前来的慕白衣。

慕白衣也发现了升起的热气球,目光一凝,愣了小半会,她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鬼东西。

但是想到这老贼一直诡计多端。

于是羞怒之下,直接莲步轻移,一跃便到了帐篷上,用力一甩袖间的白绫,想要缠上热气球,但是无奈热气球此刻飞的有些高了,白绫从空中坠落,她也不幸摔了下去,摔得七荤八素,脑海一片混沌。

“将军,那是什么?”唐军的一个斥候看到热气球,惊疑道。

这升到天空的不可名状物,看起来很是丑陋,那升空的“脑袋”是血红色的,简直如同一个怪物。

薛仁贵凝眉,仔细看向远方天空。

他箭术卓越,自然眼力也是非凡,自然清楚的看见了那怪物的一景一物。

“太上皇?”薛仁贵震惊道。

人还可以升天?竟然还有这种操作?

顿时秀瞎了他的眼。

他冷峻的看着周围再次簇拥上来的白莲教军队,用枪尖刺破一个士兵的胸膛,顿时血花绽放,仿若一朵血色玫瑰。

“退!太上皇已经逃出了敌营。”

剩下为数不多的唐军开始缓缓的撤退,可是没曾想到白莲教隐藏已久的秘密武器终于派上了用场。

那就是一千白莲教骑兵。

骑兵就是用来扩大战争胜利。

只不过,薛仁贵嘴角闪过一丝嘲讽,胯下神骏昂首,想要包抄他还差的远!

“给本将军杀出去,回去有酒有肉有女人!”

话音一落,剩下的千余唐军骑兵有如钢铁洪流横跨白莲教步军,与那些一千骑军展开了厮杀。

疾驰战马的冲击力足够将人撞的半死,丝毫不亚于轻型轿车。

白莲教骑军被想着打着以逸待劳,但是万万没想到,他们的素质丝毫不能与这些从边塞杀出来的百战雄兵相比。

一场骑兵之间的交锋只不过眨眼一瞬间。

白莲教骑兵已经倒下了近百人,而唐军却渺渺无几。

那是钢铁洪流!

辽东战马的冲击力哪能是这些内陆马匹所能比拟的,而且唐军上下多穿着的铁甲,马匹上也披着毡皮,防御力简直可怕。

但灾难还没完,薛仁贵率性唐军又调转了马头与白莲教骑兵再次展开了斯杀,此次行动无果,断然不能失败返回。

敌将头颅,他志在必得。

短短的三次交战后,白莲教骑兵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几乎全军覆灭。

而薛仁贵也如愿的返回洛阳。

“殿下,薛某有愧,没能救出太上皇,不过太上皇乘坐了一飞行利器逃走了”薛仁贵道。

“飞行利器?”众将面色古怪异常。

难道人还能飞了不成。

“不错,皇爷爷确实逃走了。”李恪拄着单筒望远镜,将单筒望远镜收缩后悬挂在腰上。

“孤刚才用千里眼看的一清二楚,那应该就是皇爷爷曾经提及过的热气球。”李恪道。

“对了,今天的风向如何?”李恪突然想到热气球似乎还要看风向飘。

要是再飘回白莲教就不好看了,只希望能向北飘,回到洛阳。

“回殿下,是西北风。”薛仁贵犹豫了一下回答道,刚才战场燃烧的火焰是飘向西北。

而在半空中。

李渊有些苍白的看着脚下越来越小的地面,他有些轻微恐高症,要不是为了逃命,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会用这一招。

“宾王,怎么越飞越高了?我记得”李渊惊恐的看着越来越高的自己。

飞的越高,摔的越惨!

他恍惚的看了一下吊篮的旁边,沙袋呢?

“沙袋?”骆宾王眉头一皱,仔细沉吟一会,扭过头看着李渊,呆呆的说道:“老师,刚才不是因为太重咱们扔下去了吗?”

“你确定扔了下去?”李渊脸色又苍白了几分。

骆宾王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某要你扔一个,你扔了几个?”李渊悲痛欲绝。

“五个。“骆宾王不明所以,肯定点头道。



第一百一十六章:跌落悬崖

“五……五袋?”李渊面色惨白,捂着胸口蹲在吊篮的角落。

此刻他感觉心…好痛!

痛入肺腑。

“完了,完了,彻底完了,好不容易从白莲教手中逃出生天,狡兔三窟,这是最后一计。”李渊喃喃自语。

他抬头看着骆宾王,没有恼怒,没有愤恨,只是一声幽幽的叹息。

“宾王,你知道为师现在最想要做的是什么吗?”

骆宾王摸了摸头:“回到洛阳,吃一顿好的,沐浴更衣?”

“不,将你从这里摔下去!”李渊道。

“……”骆宾王。

呵呵!

还想吃好吃的,待会摔下去后就真的是一滩烂泥,做土豆泥吗?

“现在最重要的是自救。”李渊心里再次暗道。

他蹭着吊篮,小心的将他的头伸出去,看了一眼外面。

真……几把深!

呸!是高。

这估计已经有了近百米高。

“宾王,减小篝火的火力,将气囊向下收缩,什么?你不会?”

李渊深感无奈,带了个累赘他也没办法,用力拉着草绳在腰上缠了一圈,气囊明显收缩了一圈。

根据原理,浮力等于重力加摩擦力。

现在气囊的体积缩小,也就意味着浮力减小,所以应当是浮力加摩擦力等于重力。这个摩擦力是向上的摩擦力。

所以……

气囊的绳索被李渊缠在腰上,然后用力一扭,气囊体积迅速收缩,浮力减小,热气球随着西北方向下逐渐飘动,如同一条抛物线。

抛物线?

???

李渊吓了一跳,按照常理来说抛物线的话在意料之内,但是这个抛物线的弧度实在略大了些,近乎直线掉落。

“老师…老师,羊皮漏了,漏了一个很大的洞。”骆宾王脸色慌张,连忙向后退了一步,撞到了李渊身上,眼睛越瞄那个斗大的漏洞越是心惊胆颤。

腿一直在打哆嗦。

“你说啥?哼!现在知道慌张了,早干什么去了?”李渊撇了撇嘴,嘴角勾起不屑的弧度。

龟徒弟,现在知道慌了?

刚才致你老师于何地!

现在知道卖惨了,抖腿了,颤抖了?

不知道你老师也腿抖的站不起了吗?

“扶……某起来……”李渊双腿发软,刚站起来就又倒下。

似乎吊篮地板上有浮冰。

恐高症的威力恐怖如斯!

热气球皱缩在一起,下降的速度太快,风速将两人蜇的眼皮紧闭,不敢睁开,额头已经有些许轻伤,只是感觉血珠子滚来滚去,然后又飘走,心里仿佛失去了一些东西。

撕拉!

咔吱!

李渊揉了揉眼,仔细打量现在的情况,抬头,褐色的枝干,枯黄的树叶,陡峭的岩壁。

低头。

一望无际的茫茫白云。

顿时向后缩了一步。

嘎吱,树干的脆响,断断续续。

冷静!克服自己的恐惧,李渊鼓起勇气,尽管腿软,但还是能够挪移几步,向着快折断树干的部位挪动。

杠杆原理还是懂一点的。

靠的越近,承受的压力会更小。

挪动了几步,嘎吱的声音停了。

心里松了口气。

等等,宝贝徒儿呢?

吊篮没有,峭立在岩壁的大树上没有,空无一物。

难道………

“宾王,为师对不起你啊。”李渊伤悲道。

“老师,老师,我没死,还活着,只是状况有些危险。”骆宾王虚弱的声音从吊篮下传来。

李渊小心翼翼的伸出头,看到了吊篮下随风摇曳的骆宾王。

风中凌乱。

幸好当时收缩气囊时绳索绑在了两人身上,不至于现在就掉落悬崖。

“你小心一点,我这就拉你上来。”李渊急道。

现在情况紧急,拉骆宾王上来是当务之急。

但也不能贸然急匆匆的拉,必须要保证不会再掉下去。

才从鬼门关逃出来,他可不想再遭一次危机。

顺风顺水,安安稳稳才是真。

李渊先安稳住骆宾王,让他不要胡乱扑腾,要不然到时候死的就不是骆宾王,还有可能带走他。

绳索是麻绳,约有三指粗。

岩壁的大树长的有腰粗,不算多么粗,但将骆宾王拉上来还是足够的,但李渊还是为了安全在岩壁上将吊篮的柴火砸进岩壁,绳索绕了几圈。

过了半刻钟,李渊将骆宾王拉了上来。

很快,便到了晚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悬崖太高,云在悬崖中腰,晚上的可见度还算蛮高。

虽然李渊和骆宾王两人都想立刻离开悬崖,但在晚上还是忍住了,两人休息时间错开,用绳索绑在树干上,防止睡觉是落床。

平常落床是地板上,悬崖上落床可就……粉身碎骨。

黎明破晓,李渊伸了个懒腰。

“老师,您辛苦了,都怪弟子太愚笨,丢了五个沙袋。”骆宾王抹着眼泪,对着李渊道歉道。

李渊嘴角微微抽搐,这已经是第八次了,他没有理会骆宾王,开始思考如何才能攀岩。

怎么说骆宾王最初都是抱着救他的心态而来的,他又怎么忍心苛责。

现在的条件是,一个吊篮,里面有未燃烧完的柴火,还有五段三米长的麻绳,以及一大片羊皮,还有一把匕首,一些针线。

匕首是骆宾王自己带的,而针线则是李渊当初缝制热气球遗留的东西。

看着针线,李渊顿时无语,外界对他的称呼有许多,什么太清圣人弟子、医师、院长,李婆婆、太上皇……

李婆婆最让李渊暗恨,他要不是没办法也不会做针线活。

攀岩是攀不了了,他有另一个想法。

滑翔伞。

说做就做,李渊大致跟骆宾王讲解了一番滑翔伞的构造,就是一个超大的风筝,没啥难度。

热气球看起来像是一个降落伞,它做起来哦也是,但是无奈太大了,降落之前张不开,需要弄小一点。

可是羊皮容不下第二次消耗,只能做成更省羊皮的滑翔伞。

眼前有现成的材料,轻薄的羊皮还有绳索。

匕首能用来削制支架。

至于攀岩想都别想,普通人哪有那么敏捷的身手,他站在上面,腿都会发软。

“超大的风筝?弟子信老师。”骆宾王含泪点头脱下自己的衣衫。

“别搞基,为师也要脱。”李渊瞪了骆宾王一眼,脱下道袍。

他们的衣衫稍加改制,也能做风筝纸。



第一百一十七章:悬崖之下

至于为什么不再用羊皮。

呵呵。

李渊是不会承认自己的手艺差劲,只做好了一个滑翔风筝就没有了羊皮。

辣么大的一片热气球气囊的羊皮

两个宽大的外衣缝合到了一起,然后再用麻绳绑在风筝的支架上。

麻绳本来有三指粗,为了简便,李渊将麻绳从中间分开成三缕,多余的麻绳打结成一股,然后系在了岩壁的树根上。

第一次谁也不敢冒这个险,万一中间风筝破了呢?

于是两人先做实验。

在一个风筝下面绑上吊篮,然后扔到悬崖下。

风筝的轨迹不再是垂直下降,而是在空中滑翔。

“老师,成功了。”骆宾王紧了紧单衣。

站在悬崖,冷风阵阵。

李渊点了点头,也不多说,吩咐骆宾王将那个风筝拉上来,然后两人相互绑好。

在空中要是滑手了,那真的是

只能绑好,听天由命。

在树梢上一跳。

起飞,下滑。

为了保险起见,防止两人分散,所以同时开始。

这次李渊和骆宾王总算没有遭遇危机,落到了地面上。

但落脚点可不是什么城市,而是荒山野岭。

一片森林。

李渊虽然没有野外求生的经历,但总归算是个有知识的人,先将风筝上的衣服撕扯下来,胡乱穿上,然后将绳索绑在腰上。

“宾王,昨天刮的是西北风,这片森林你知道大概在哪里吗?”李渊躺在树下,吃了一口野梨,眯着眼问道。

盲目寻找出路是野外求生的大忌。

先准备好食物以及水源,养精蓄锐后再说。

经历过种种陷阱之后,他变得越来越多疑了。

骆宾王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大概是西南方向,现在是下午时间。

洛阳群山环绕,他还真的不知道是哪里。

“老师,趁着还没到晚上,咱们先找找出路,说不定待会就出去了呢?”骆宾王苦笑道。

“打死贫道,贫道也不出去。万一待会还是没出去,还在森林里,咱们又精疲力尽,然后来了群野兽,老虎,熊瞎子,野猪,豺狼,那还有活路吗?”李渊翻了翻白眼。

“那咱们在这里干等?”

“不,一个优秀的老师会告诉你先摘果子,这些野梨可能就是咱们剩下几十天的口粮。”

“口粮?吃这些果子?”

“为师活了这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赶紧摘野梨,睡一觉等明天再说,记着睡在树上,防止有野兽。”

在荒野中生存,第一个目的就是保存实力,保护自己的安全。

李渊对此深以为然。

他和骆宾王分工,一人去采摘野梨,另一人设置陷阱。

绳索就是现在最好的陷阱。

李渊在梨树附近的三棵树上,分别缠上了绳子,如果有野兽来临,第一刻就会被绊倒。

除此之外,他还暗自设下一些小陷阱。

时间缓缓流逝,寂静的森林被轻微的酣睡声搅乱。

“嗷呜~汪,嗷呜~汪。”

野兽的惨叫声顿时响起,惨烈无比,响彻整个森林,包括在树上睡着的两人。

已经到了上午,微醺的阳光洒在森林,透过树冠变成点点碎金。

“有狼!老师小心。”骆宾王从怀里拿出匕首,神色警备异常,一双眼睛探寻树边的草丛。

果然,在一颗松树下发现了一只疑似狼的一坨生物。

“嗷呜~汪!”

“果真是狼!”骆宾王小心的爬到树下,虽然他文采诶然,又翩若君子,但是不可掩饰他的另一个闪耀的光芒。

那就是他的武艺。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宾王,小心。”李渊关心道。

正在匍匐前进的骆宾王回报给李渊一个灿烂的笑容,区区一只狼而已。

向前慢慢挪移,挪移。

好湿滑的东西,有点怪味。

骆宾王感觉胳膊肘和手上粘了一些东西,他皱起眉头,发现事情绝不这么简单,手指沾了些放在舌尖品味了一会,淡然的点了点头。

“嗯,是屎味。”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只疑似狼的一坨生物摇着尾巴走了过来,湿软的舌头舔着他的脸,很是兴奋。

“原来是只狗啊。”

骆宾王松了口气,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

“你看你这个娃子,爬在地上干什么?地上有晨露,会着凉的,快起来。”一个阿婆看着骆宾王道。

骆宾王尴尬一笑,站了起来。

“阿黄早上就一直叫个不停,我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事,没想到是两个人,你们是从豫州逃过来的吗?真可怜,阿黄多吃一点,别浪费。”

“你看看这阿黄就是让人省心,在外面总是能找到米田共,也不用咱自家喂。”

阿婆絮絮叨叨说道。

这时候李渊也走了过来,和阿婆攀谈。

“等等,阿黄吃的是”骆宾王摸着湿漉漉的脸庞,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很糟糕的事情。

“自己被吃完米田共的阿黄舔了,舔了”骆宾王眼角慢慢流出一股浓厚的悔恨泪水。

大丈夫能屈能伸!

“算了,刚才自己误吃了不怪阿黄,等找个时间把它煮了就行了,哪里的狗肉最闻名来着,狗肉汤就是狗肉做成的汤,是最补的。”骆宾王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

“宾王收拾行李走,阿婆刚才说愿意收留贫道,想不到这荒山野岭的地方还有人信奉三清,无量道尊。”李渊打了个道家的稽首。

“老师你要是早点听徒儿的,也不至于在树上度过一夜,吃了那么多野梨。”骆宾王嘴碎道。

“哎,别说了,计划比不上变化,为师也没办法,早上拉了一番肚子。”

“你拉的”

“嗯,难道还是你拉的?有事情?”

“没事!没事!”骆宾王勉强一笑。

这件事徒儿记在小本本上了。

太上皇凭空消失两天时间,不管是白莲教还是唐军,两边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白莲教因为再也没有太上皇为人质,唐军不再顾忌,战况迅速呈现一边倒的趋势。

很快白莲教的残兵败将便退回了安阳,聚众死守!

唐军上下也开始渐渐出现了内部争端。

李孝恭听调不听宣,担心李世民处置他,所以聚拢兵马在扬州和金陵两地,隐隐有称王自立的趋势。

北面的李道宗也是如此,吐蕃、西突厥也磨刀霍霍,只是这只猪羊不知是谁!

现在只有等太上皇出来,赦免两个郡王侄儿,不然李唐宗室割据,立马可见。

太上皇到底在哪里?



第一百一十八章:套路深

森林外,是一个小村庄。

炊烟袅袅。

正是正午午食时候。

饭过三旬之后。

李渊打了个饱嗝,饿了足足两天两夜,只吃了一些野果子,腹中早就难耐。

“阿婆,这里是哪里?有点不像是北方。”

屋舍与中原的建筑风格很不一样,像是徽式建筑,白墙黑瓦,过道处蜿蜒着一条小溪流,树木青翠。

北方现在还是秋季啊。

刚才饿的不行,没有太过注意,现在酒足饭饱,倒是察觉到了一丝怪异。

莫非他们到了南方?

可是明明是西北风啊。

“这里是扬州,向东南走五里地就到了州城。”阿婆的儿媳妇说道。

“南方?扬州?”骆宾王眉头一皱,闻这股湿润的空气,当真是南方。

之前他虽然发现一些异处,但怎么都不会相信自己从洛阳飘到了扬州,这未免太过荒诞?

坐马车的话至少需要五天时间,可他们才飘了不到两天。

“老师,现在该怎么办?”骆宾王心里担忧道。

太上皇身份尊贵,引发的后果不敢想象,只有回到长安才能维持天下安定,但现在却来到了扬州。

扬州,这是河间郡王李孝恭驻扎的地方,他是扬州总管。

但现在却不能冒昧的宣告李渊的身份。

呵!杀死叔叔登基的侄子太多了。

“先稳住,咱们此次来是采集草药的。”李渊眼神暗示骆宾王。

这个屋子里可不仅是他们两个人,还有阿婆的一大家子,一户八口人。

“老师,吴县刘家大小姐现在还身染重病,咱们出来寻找药引已经半月有余了,就害怕刘小姐挺不了这么长的时间。”骆宾王叹了口气,摇头道。

好似当真有这么一回事。

不愧是机智的骆宾王。

李渊嘴角露出微笑,这个徒儿总算有了他的一丝真传,他面色一板道:“休要胡言,病患的情况怎么能乱给别人说?”

“两位是?”韩城疑道。

韩城是阿婆的儿子。

“贫道不才乃是吴县流云观的道士,本来上山采药,救治病患,不慎误入虎穴,贫道和徒儿慌忙之下便逃到了林子,还是多谢阿婆能侥幸发现,不然”李渊放下碗筷,叹道。

在皇宫打磨数年,这些谎话从口中说出来,面不红耳不赤。

“原来如此。”韩城点头。

明白两人身份后,韩城表现的更为热情,亲自下溪打了两条鲫鱼,给他们两人熬汤。

靠山吃山,靠河吃河。

“这些都是稻田里放的鱼,一年一次,每到秋季的时候,就会放水捞鱼。”韩城笑道。

这顿饭两人差不多吃了一个半时辰,从野菜汤到鲫鱼汤。

伙食不错,有两大碗米饭,很是香甜。

李渊心里也是蛮感动的,在皇宫虽说锦衣玉食,但是白莲教不是人,逃走后更是饿的厉害。

这种淳朴的百姓,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韩城盘坐在李渊对面,样子有点不好意思,“那个道长啊,我家大妞你也见过,长的怎么样?”

“大妞?”李渊想了一下,在门口那个穿着红袄子,流着鼻涕的小胖妞应该就是韩城口中的大妞。

大概十三四岁。

刚才想吃鱼,还被韩城教训了几句。

“长的不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李渊捋着三寸短髯,呵呵笑道。

吃了人家饭,也不能说人家女儿丑吧。

只不过这套路

他怎么感觉似曾相识。

一定是他电视剧和电影看多了,多么淳朴的百姓,怎么会恶意欺骗他。

绝对是想多了!

“道长果然有文采,咱尽管不懂这些四字是啥意思,但听着就知道不一般。”韩城起身给李渊倒了碗米酒,示意他边喝边说。

李渊喝了两碗米酒,米酒应该是自家酿的,又香又甜,在冷冽的秋季喝上这么一盅热酒很是不错,从喉咙滑进胃里,暖暖的很贴心。

“你说咱家大妞如果长大结婚的话,是不是便宜了新郎?”韩城再说道。

李渊抿了口酒,顿时发觉这话中有话啊。

不会,这么淳朴的人家怎么会恶意套路他呢?

定是他多疑了。

得改改了。

“不错大妞有如此容貌,丰腴得体。”李渊看着大妞用红袄子衣袖擦了擦鼻涕,那红袄子已经脏的像是染上了一层灰,似乎是听到他们的谈话,小巧的鼻子可爱的露出两个鼻涕泡。

嘶!

真漂亮!

刚才已经夸了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得顺着这话走。

“不错,令千金若是将来婚嫁,没有一百贯彩礼别想进咱们韩家的们,可惜”

李渊嘴角微微一笑,说道:“贫道与我徒儿家徒四壁,道观也年久失修,怕是高攀不了令千金。”

莫笑农家腊酒浑,长使英雄泪满襟。

想套路贫道,怕是不知道贫道从哪里毕业的?

呵呵!

吃你一顿饭,这恩情贫道会还,可是要想某娶你女儿,就算把贫道从这里扔出去,死外边,也不可能娶!

韩城脸上明显露出失落的表情,他含着哀怨的目光注视着李渊,转头又看向大妞,“道长何必如此说,哪怕是家徒四壁,墙缝里抠不出一个铜钱,我也不会做如此强人所难之事。”

“这话说的,某还会不答应不成,彩礼多钱?”李渊哈哈大笑,一拍桌子,样子豪迈。

“哎,怎么能要钱呢?大妞嫁给这位小兄弟绝对是一件美事,不是有句话,君子成人”

“君子成人之美。”骆宾王补充道。

“小兄弟只要娶大妞过门后,好好待她,我也就心满意足了。”韩城看了两人一眼,试探道:“这要求过分吗?”

“不过分!”骆宾王脸色苍白。

李渊咽了口唾沫,颔首点头,“韩兄弟,门口的大黄能不能不让他叫了,还有大白天的磨什么刀?影响怪不好的,锄头也不必拿在手上,时间长手臂会酸的。”

韩城挥了挥手,将手里的锄头放下,镰刀别在腰上,摊了摊手,无奈道:“道长,我是个农民,随身拿个锄头和镰刀再正常不过了,刚才的磨刀声是杀鱼,两位不必在意,至于大黄嘛!这条狗很乖的,不会乱咬人,除非那个人不是人!“



第一百一十九章:扬州!

大风大浪骆宾王见得多了。

可是头一次见到逼婚的。

呵!

他们师徒两个差点忘了现在的行情,生女儿是赔钱货,嫁妆需要搭一大笔钱,要不然街坊邻居会笑话的。

穷山恶水出刁民。

所以用这种方法将女儿嫁出去。

一看骆宾王就是个纯粹的小白脸,贵公子哥,哪怕是个小妾也比当个村姑好。

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而且韩城先前已经大致试探出了这两人的品性,算是值得托付的。

搏一搏,村姑变千金。

次日,举办婚礼。

韩家村老老少少都来了。

现在可没有什么三年起步,血赚不亏的说法,童养媳比比皆是。

洞房花烛夜。

灯影摇曳。

“呵!男人。”李渊蹲在自己的小柴房里面,有些吃味,他一个这么大的潜力股就被放弃了。

嫁给他至少也是个嫔妃。

有职称的耶。

柴垛有些硌脑袋,李渊便将衣服枕在脑袋下面,总算舒服了些。

柴房与婚房毗邻。

耳畔传来床榻咯吱咯吱的响声,格外的刺耳。

他一宿未眠。

凌晨,起床。

李渊和韩城等韩家长辈坐在上席等着两人的敬茶。

大妞经过一番精心打扮之后,模样倒是显露了出来,穿着大红的新娘妆,略施淡妆,俏丽可人,比先前看到的傻丫头形象好看的多。

只不过长相略微平凡了一些。

“见过老师。”骆宾王拉着大妞跪下给李渊敬茶。

腿脚有些发软。

“嗯。”李渊冷冷的回了一声。

听了一夜墙角,心里很不是滋味。

按理说这是猪脚的待遇。

马拉个币!

艳福都让这货享受了。

“稳住,新婚的女人是最漂亮的,那是因为化妆和衣服,实际她本质还是那个流着鼻涕泡的大妞。”李渊心里暗道。

大妞虚岁十五岁,只是长的娇小,在韩家村算是老姑娘了,但明显她的心思还有些不成熟。

倒不是说大妞傻。

而是在世家养成的女儿见识无疑比乡下的高一筹,心里也就更加成熟。

长孙皇后嫁给李世民还没有傻妞大呢。

李渊可不会傻乎乎的对骆宾王说对未成年不容许啪啪,其实在霓虹国十六岁就可以嫁人了,只不过各国国情不同,出于保护女性才这样做。

古代生产力低下,要想人口繁殖加快,等到二十岁养成

呵呵,那是逗古人玩呢。

新婚之后,李渊和骆宾王当即提出要前往吴县救治刘小姐,当初这个借口很好的再被利用了。

但是韩家人不同意,非要过上三天新婚日子。

然后由大妞的大哥韩武负责给两人引路,先前往扬州城。

当然实际上韩武是用来监视两人的。

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婚契是有效的。

若是骆宾王宁死不同,回家离婚,啧啧。

那官府就会给骆宾王一个明确的教训,妻若无七出之过,是不能离婚的,在家里也不能受到虐待,这点是很人性的,想要休掉妻子成功率很低。

小妾就不要说了,富人家的玩物,还想有什么好去处,就是后世法律貌似也不承认小三。

从韩家村出发,两人乘坐了牛车一路南行,终于到了快到晚上的时候进了城。

“相公,我饿~”大妞呆呆的看着骆宾王。

骆宾王嘴角一抽,“刚刚不是吃了两个大饼吗?算了,相公请你吃些好的。”

他带着一行人左拐右拐到了一家商铺。

“老师,这是我义务骆氏在扬州的商铺,暂且当咱们的安身之所。”

韩武眼睛骤缩。

义务骆氏?

义务乃是县望,骆氏是家族的姓氏。

虽然没听过,但是能这样称呼,也就意味眼前自己的妹夫不是个普通人。

真捡到了一个金龟婿。

大妞嘴巴微张,有点不可思议。

骆宾王一直在长安久待,可是对于自家的少家主,商铺上下还算熟悉。

两人思绪严密,命令商铺上下不得外传消息。

当日乘坐热气球逃脱的不止李渊,还有骆宾王,这事一查就十分清楚。

商铺密室。

商铺总管匆忙的打开房门,说道:“少主,小的出去打听了一下消息,豫地的白莲教现在龟缩在安阳,吴王已经围攻了五天,现在还没有攻破,而至于河间郡王”

他目光一缩,言语有些吞吞吐吐,“河间郡王最近在扬州收缩兵马,每天都能瞧见从各州县而来的兵马,私底下有传闻说,河间郡王意欲谋反!”

“谋反?”李渊顿时紧锁眉头,河间郡王李孝恭在此时间不安稳情有可原,可是他真的敢谋反吗?

若是之前对白莲教暧昧还情有可原,但现在他逃脱生天,李孝恭应该立即向朝廷表明忠心。

除非

他沉吟了一会,“李孝恭害怕秋后算账!”

“老师的意思是郡王拥兵以求自保,是害怕陛下”骆宾王目光看向西北方向。

那是长安的方向。

在一旁的商铺总管听到骆宾王这声老师,吓得哆哆嗦嗦,少主的老师还能是谁?

被太上皇收为弟子,那可是整个家族的荣耀。

在义乌早就传扬了开。

不过越想这样,商铺总管越是努力保持镇定,此事决不能外传,一旦传扬出去就

死无葬身之地!

“宾王,为师打算今晚就要和李孝恭一会,若是迟了,恐怕李孝恭受长安的压力太大,一不小心就会酿成滔天大祸,必须要阻止他!”李渊正色道。

大唐不能乱,绝对不能乱。

经历隋末战乱后的大唐,无论是经济还是人口都还没有恢复到隋朝的一半。

现在白莲教将豫地破坏了一大半,但还有可挽回的空间,若是真的各郡王叛乱,那后果可不是白莲教能比的。

李孝恭可是凌烟阁第二功臣,虽然有些水分,不如李靖和李绩,但他的军事才能和政治才能也是无须多说。

现在就看李孝恭到底卖不卖他这个太上皇的面子了。

说实话,李渊这是头一次见李孝恭。

对他的印象很少很少。

至于李孝恭到底能否架空李渊,李渊倒也拭目以待,他的威信在白莲教不管用,但在天下还是有点用处的。

这也是最后唯一的办法。

他总不能可怜巴巴的重回长安,时间上就不允许。



第一百二十章:与李世民会盟

很慌,但要稳住。

义乌骆家在扬州的名望算不了什么,很难接触到河间郡王这等身份的人物,所以先是连夜拜托当地的世家大族代做引荐,然后才能见到李孝恭。

入夜已经到了子时。

月明星疏。

李孝恭是河间郡王,但郡王府并没有在扬州,在扬州他是扬州都督,管理江南道的军事。

因此,府上的匾额是扬州都督府。

李渊带着骆宾王以及几名世家代表踏进了府中。

“臣拜见陛下。”李孝恭一身戎装,样貌英俊不凡,半跪在地上。

“免礼。”李渊坐上了主座,他眼睛瞄了一下厅堂的左右,没有屏风遮掩,看来也没有刀斧手了。

心里松了口气。

“你是贫道的侄儿,直接称呼某为叔叔即可,不必如此生分。”李渊道。

他先行示好,然后语锋一变,有些咄咄逼人,“孝恭,你是某看着长大的,可是贫道最近在外面听见了一些很不少的传言,说是你想要觊觎那九五之尊之位?

要知道你叔叔对你不薄啊!

当年隋末大乱之时,某将你亲自提拔为行军总管,借助李靖之才辅助你打下巴蜀和南方各州县,就算世民逼贫道退位之后,某也一心保你,让你在朝廷没有内患,你才有机会封狼居胥,和李靖、李绩、苏定方等人一起立下不世之功,流传青史。”

李渊现在很明白,自己手上半点力量也没有,只能靠打亲情牌。

李孝恭在历史上也是个国臣。

而且最重要的是,李渊并不认为李孝恭叛乱能有多大机会成功。

拥兵自重更多是无奈的自保之策。

“侄儿明白叔父前来所为何事,前几日有消息传叔父从白莲教那里逃走,侄儿原本不太相信,但看到叔父心里也就放下了心。

对于九五之尊,侄儿并没有觊觎之心,只是”李孝恭眼睛一暗。

他顿了顿声,说道:“侄儿若没有手头上的十几万兵马,这一家上下五百三十四口恐怕已经下了地狱,秦王宫变杀死太子,而且囚禁叔父你,如此不孝不忠不义之徒安能坐这乾坤之位?

侄儿恳请陛下重登帝位,天下定会欣然景从。”

“好,不愧是朕的亲侄子。”李渊抚须大笑,直接接受了李孝恭的提议,明日便宣告天下,登临帝位、

说实话李渊对这个皇位既爱既恨,但目前局势已经到了如今这个局面,除了他谁也稳定不了。

若是不答应李孝恭的提议,那么在李孝恭面前只有两条路,拥兵自重和上京请罪,显然他选择第一条路。

这个结局不管是谁胜谁负,天下都将会迎来一场浩劫,到时候汉室式微,难保永嘉之乱不会重演。

贞观五年十月五日,太上皇重新登临皇位,贬黜李世民为秦王。

一时之间,天下再次震惊。

次日,李孝恭挥兵北上,号称二十万大军,与吴王李恪共同围剿白莲教。

相州安阳。

城外,李孝恭的二十万大军与吴王李恪的五万军队泾渭分明。

两者之间很微妙的关系。

虽然李渊贬黜李世民为秦王,长安朝廷顿时就有些不和法理,可是现在李世民已经坐稳帝位五年,天下百姓一时之间不知道到底该听谁的?

此时天下疆域,南方故吴地已经响应李渊。

李渊和李孝恭商议,先是与吴王李恪合力灭掉白莲教这个毒瘤,确保无二家觊觎他们李唐神器。

再怎么样打,也不能让外人占了便宜。

两人的思想很淳朴。

而李恪也很是纠结,一方面是皇爷爷,另一方面是父皇,但局势由不得他犹豫,李世民虽然降旨封他为行军总管,但还派遣了许多秦王府的旧臣担任副总管,他只是负责调解矛盾的。

有了李孝恭的助力,围城围的顺风顺水。

安阳城城池坚固,固若金汤。

可骆宾王在营救李渊的时候,就找到了城外的秘密通道。

有了这条线索,内外合力,不到一天安阳城破,俘虏三万白莲教教众。

李渊没有半点心慈手软,直接一个就是杀!

邪魔外教,人人得而诛之。

等吴王李恪准备占领安阳城的时候,却发现早早就被李渊派人攻占。

白莲教灭亡,两方战争一触即发。

打仗李渊并不想看到,尤其是自相残杀。

于是,李渊决定,让李世民亲自前来洛阳与他商论接下来的事宜。

与南方不同的是,关中现在人心惶惶。

如果有可能,李渊想过可以两帝并临,处理朝政,但是这不是武则天和李治的夫妻关系,而是父子关系,到时候朝臣到底是听哪一方面?

待在长安,下次兵变的时间也不会远。

十一月,李世民率领关陇数万健旅到了洛阳,两人城下会盟。

战旗猎猎作响。

在两方兵马的注视下,二人走到一起。

“贫道说现在的局面我也不想看到,世民你信吗?”李渊拢了拢袖子。

宗室不稳,必须出来个能顶事的。

李世民面含微笑,说道:“这一步步儿臣感同身受,你不走,就会有人逼,当你停下的时候,也就是敌人的刀斧临加到脖子的那刻。大哥不够狠,所以他死了,而儿臣活着。”

“那么你是让为父狠还是不狠,这世间有的不仅是权势,还有黎民百姓。”李渊轻叹了一声。

他是后世而来的看众,和李世民并无骨肉亲情。玄武门之变时,那个李渊的退让谁又知道是怎么回事?

心灰意冷,还是为了社稷江山,不至于让李唐二世而亡。

但他此刻牵挂的还是百姓。

听起来挺操蛋的,他只是普普通通的平常人,有点小聪明,有点小智慧,有着自己的善恶观。

他不是枭雄,也不是那个李渊,只是个普通人。

天子一怒,浮尸万里,血流成河。

他心慈手软了。

“我记得,世民你挂在口中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君如舟民如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李渊微微一笑。

李世民身躯一震,不知道说什么好。

“朕决定,从安阳退回扬州,你我划江而治,南方郡县由为父掌管,北边每年的钱粮所需南方也会给与供给,立下誓约,若朕存活一日,不得相侵南方!

李唐宗室无有谋逆者,不得处置!”



第一百二十章:两江划治

李渊的目的很简单。

是后世的一国两治,你我划江而治,钱粮可以在南方征召,但是不能管理南方的政治,南方也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军队。

咱们还是统称为一个朝廷,只不过有北唐和南唐的分别。

至于南唐的传承问题,李渊并不在意,反正没一个子嗣是他的。

长生不老的相应代价就是在子嗣上很难。

“父皇之意”李世民犹豫了。

唐初的政治经济中心都集中在北方,南方不如北方,当年隋文帝灭掉北齐,统一北方后没几年便攻下了南方。自古以来,就没有南方能灭掉北方的。

刘寄奴还是差了分火候。

他若是整军备战,不出十年必定平定南方。

可这十年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了。

而且以子攻父,先天上就比较被动。当然最关键的还是,现在整个大唐已经有些不稳了。

他的正统性正在遭受着怀疑。

这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父皇旨意儿臣自然遵守,这个天下也必定是朕的,而不是其他人的。”李世民抿嘴道。

他一挥袖袍,便决定离开,反正现在待着也无济于事。

短短几月,整个大唐分崩离析,他怎么都没有想到。

李渊一笑,摇了摇头。

他还是希望这个贞观是那个万国朝拜的大唐,而不是积弱的朝廷。

万事在于人做。

南方还有很大的潜力需要得到开发,江南和湖广这都是粮仓,而且还有东南亚这个中南半岛,可是世界著名的粮仓,不拿到这个宝地真是羞于在世上走一遭。

你负责北面的夷狄,而他就对付南方的蛮夷。

双方会盟之后,李渊当即下旨重封秦王为皇帝,两人划江而治。

北面的称为北唐,南面的称为南唐,当然只是私底下的称呼,官面上还是统一唐。

而李世民也下了同样的圣旨,并且下旨赦免了李道宗等李唐宗室的罪行,凡宗室如果没有谋反,不得治罪。

河间郡王李孝恭听到这消息松了口气,他也没有什么称帝的大志向,只是想保住一家五口。

回到扬州之后,按照南朝的习惯,自然是以金陵为都,只不过金陵的皇宫早就破旧,于是先行修葺皇宫。

为了防止李孝恭一人独大,李渊不得不先搬到金陵,私底下用掠夺白莲教的财宝招揽兵马,按照长安的规格组建十二卫。

组建私军,一切合乎情理。

不久李渊就发现了李孝恭还真是个国臣,丝毫没有取而代之的想法,对组建的三万新军没有丝毫染指的想法。

招募三万人马没什么难度,关键是军队的军官,李渊便下圣旨让医学院的士子前来。

可是医学院的士子有的愿意来,有的不愿来。

没办法,医学院也开始拆分为南北两个分校。

李渊一边让学生融入到新军之中,一边则开始了对新农具的研发当中。

开垦南方的土地是提高南方经济的重要措施。

和北方不同,南方土地肥沃,一年两熟到三熟,只要稍微辛苦点就可以衣食无忧,而北方土地渐为贫瘠,不断开发新的农耕方式。

南方与北方的农具水准,相差较远。

李渊派了三百人前往长安寻找当地农民取经,然后开始按照记忆中曲辕犁的样式制造。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曲辕犁虽然是唐朝的东西,但它大致成型在唐中期,而且是北方,南方经济开发还要到唐晚期和宋朝这时。

但仅有曲辕犁远远不够。

南方地多人稀,未开垦的农田一大片。

在宋朝有句话:苏州熟,天下足。

明朝也有句话:湖广熟,天下足。

虽然是夸张的说话,但足以证明这两地的土壤有多么肥沃,粮食产出有多么富余,可是在唐朝这里还是一片片森林,瘴气横行。

开荒造林!

李渊当即下圣旨,如果在湖广开垦的荒田种植三年以上,那么这片荒田的五成就属于你自己,剩下的五成属于朝廷,而且享有三年的免赋税,剩下的公田以租赁的方式借给开垦者。

简而言之,就是你有能耐开垦多少田,种上三年后一半就属于你,剩下的一半算朝廷租给你的,而且在这三年还享有免赋税的权益。

在唐朝初期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确立租庸调制,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北魏初年,鉴于中国北方长期战乱,人民流离失所,户口迁徙,田地大量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

租庸调制,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租庸调制的内容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做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日,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做庸,总体而言,“纳绢代役即为庸”,也叫“输庸代役”。

均田制虽然不错,但田地到底还是有限的,每个农民都有自己的精明,都想当地主。

再加上唐朝朝廷的公信力还是有的。

这道圣旨一下,南方百姓立刻开始沸腾,几乎所有人拖家带口的前往湖广,然后焚荒造林,开垦田地。

焚荒的虽然有毁环境,可是在古代基本上都处于未开发的地带,吃饱重要还是环境重要?

但李渊还感觉差点,稍微一想便明白了原因,古代的户籍政策决定了你不能胡乱跑,所以他再次下旨无论各地的百姓都可向当地官府申请前往湖广开垦田地。

他甚至想脑子一拍,提出永不加赋这个举措。

但想想还是算了,永不加赋也只有满清这群不要脸的能提出来,确实不加赋了,但是税一大堆。

李唐还是要点脸的,所以这条政策废了。

但李渊还挂念着一个古代粮食的利器,那就是占城稻。

除了占城稻,李渊还立即让医学院设立农学院,研究杂交水稻。





第一百二十一章:世家侵占土地

日新月异,沧海桑田。

次年的三月十五日,春耕刚刚结束。

一望无际的江汉平原不复往日的绿色,举目望去尽是黑色的原野,这是百姓垦荒时焚烧植被留下的草木灰,可以作为来年的肥料。

医学院发明的曲辕犁和筒车等农具和水利设备,显著提高了播种和插秧的效率,在黑色的草木灰下隐隐可以看到水稻的秧苗。

开垦荒田三千倾,这是贞观五年到贞观六年五个月努力的结果。

为了鼓励开垦荒地,也为了不让新开垦的田地荒芜下去,李渊在金陵颁布了青苗法。

百姓可以在春耕时向官府借贷新种,然后到秋收的时候征收百分之二十的利息。

要知道在民间高利贷横行,利滚利并不鲜见,有些蝇营狗苟的世家就靠借贷来发财,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就在私底下做高利贷的营生。

虽然这些榨取百姓民血的事情历来被世家大族所不齿,但万事讨不了真香的定律,那些豪门里的总管恶奴就趁此机会放贷,可能借的很少,但利滚利,最后一家子都会赔进去当世家的佃农。

原始资本的积累就是这么血腥。

宋朝王安石施行的青苗法遭到士大夫旧党的抵制,李渊自然也不会例外。

尤其是世家氛围环境更重的南方。

和关陇贵族重军功的情况不同,南方世家继承了延续魏晋以来的重清谈,不务实。

世家大族行止奢靡,豢养大量私奴。

金陵,玉液殿。

李渊一身常服,跪坐在草席上,执笔处理着案牍上的政务。

他表情淡然,朱笔批注。

和在长安皇宫不同,如今他与李世民划江而治,总领南方的政务,断然没有在京城的轻松懈意。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清水县开垦荒地十倾,百姓借贷两百石稻米,怎么会有这么低的开垦率?”李渊皱眉,停笔不语。

唐朝和后世高产的农田不同,在后世一户最多也就十来亩地,可是在唐朝一户至少百亩地。

根据延续北魏的均田制可知。男子15岁以上,授种粟谷的露田40亩,妇人20亩。奴婢同样授田。耕牛1头授田叨亩,限4头牛。授田视轮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随奴婢和牛的有无而还授。

男子授桑田20亩。桑田世业,不必还给国家,可传给子孙,可卖其多余的,也可买其不足20亩的部分。产麻地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0亩,年老及身死后还田。

因此以均田制为背景,基本上生越多男丁,这个家族就会越兴旺。当然各地不同,有狭乡和宽香之别,例如在关中,授田的数目会相应缩小,而在偏僻的地带,授田也会相应增加。

清水县是李渊刚刚在湖广划分的十二新县之一,专门负责移民开垦的事宜,是新成立的县。

一个县大概有十万多人,可是只开垦了十倾地!

一顷地是一千亩。

就算一人开垦一亩也不会达到如此的效果。

但李渊在湖广亲自视察过了,开垦的荒地据统计已经有了大概三千倾。

但十三县加起来也不过七百多倾。

其他的难道丢了不成?

呵呵!

李渊冷笑。

画屏端了一盏茶放在李渊身边,柔声道:“陛下勿恼,这开垦荒田的事情不在乎迟这么一会,还是先喝了这杯参汤。”

李渊轻轻抿了一小口,说道:“茗烟,传江南西道的陈刺史过来,朕有事想要问问他。”

唐初地方上只有州县两级,全国总共有一百零八州,虽然杜绝了地方独大,但是处理政务也变得繁重了一些。

于是,李渊按照旧例,将南方划分为江南西道,江南东道,山南西道,淮南道,黔中道,安南道,岭南道,剑南道以及安南道。

总共九个道。

一个道大致就类似于后世的一个行省。

只不过这种划分李渊更多是挂羊头卖狗肉,是按照未来的行省制度划分的疆域。

江南本来只有一个江南道,但南方的赋税江南就占了七成,划分一个道实在太危险,所以就划分为江南西道和江南东道,也就是江西和江苏两省。

每道由刺史管辖。

没过多久,陈刺史便匆匆忙忙的赶到了玉液殿。

“臣觐见陛下,望陛下万福。”陈刺史恭敬的欠身道。

“不知陈刺史出自哪家郡望?”李渊笑眯眯的问道。

听到这句话,陈刺史立刻满怀骄傲,起身一拜道:“臣出自颍川陈氏,乃颍阴侯十七世玄孙。”

对于世家大族来说,谈及他们的郡望就是最让人骄傲的时候,郡望就是门楣,能够证明贵族血统的高贵,比自身的官职高低更让他们自豪。

颍阴侯是曹魏司空陈群的爵位,陈群出身名门,早年被刘备辟为豫州别驾。曹操入主徐州时,被辟为司空西曹掾属,后转任参丞相军事。曹操封魏公时,任魏国的御史中丞。后拜吏部尚书,封昌武亭侯。曹魏建立后,历任尚书令、镇军大将军、中护军、录尚书事。曹丕驾崩后,陈群受诏辅政。曹睿即位,任司空、录尚书事,累封颍阴侯。

自汉末到现在,颍川陈氏四百余年声威不坠,颍川郡望首推陈氏,就连南陈的陈霸先也自认为颍川陈氏的子孙。陈氏作为华夏第五大姓,六千万人中颍川陈氏就有四千万之多。

南方世家虽以萧氏为首,然而颍川陈氏也不逞多让,乃是一流的世家大族。

其先祖魏司空陈群就是确立九品中正制的起草人,将颍川陈氏列为一品之尊。

“不错,很不错,只是朕提拔于你,让你总领湖广开垦荒地事宜,可是你就是这样对朕的?

汝先祖颍阴侯恐怕会羞惭见你这个后背。”李渊道。

“这”陈刺史脸色涨红,接过李渊递来的奏折,越看越心惊胆战。

不仅是清水县,新划分的十三县中就有三个县的开垦目标异常低下,造成这样的原因,他又怎么会不明白呢?

只不过历来的惯例,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第一百二十二章:画饼充饥

李渊喝了口茶,戏谑道:“真当朕是老糊涂呢?朕亲自前去视察过湖广的开垦情况,私底下让医学院学生测量过了,大概有三千多倾荒地。

但奏折上加起来的连三分之一都没有。

某些人是竭泽而渔啊,本来喝汤也就罢了,谁知竟然想将锅也端走,是朕脾气太好?”

李渊将奏折摔在地上,脸色大怒。

陈刺史立刻跪在地上,神色慌张,心里也开始骂起了这些吃肉不吐骨头的混蛋。

他们颍川陈氏是以颍川郡为郡望,后来衣冠南渡,但产业大多也是在江西东道,也就是江苏。

此次大面积的开垦荒地,虽然占了一些便宜,但绝对没有这么明目张胆。

“陛下,臣这就前去严查,看谁这么不知好歹!”陈刺史抬头试探道。

“可,朕也不是那么不知道通情达理的人。”李渊紧绷的脸色一松,开口微笑道。

“只不过”

李渊话语一转,指着背后的舆图道:“陈刺史朕希望你能明白,湖广这块饼子朕是不允许谁去碰的,哪怕斩了芝麻粒子都不行,可临近安南道的土地,朕也不会吝惜赏赐给各世家。”

他指着后世缅甸的那块区域。

上面写着真腊和林邑两国。

现在的唐朝疆域虽然已经很大,但华夏固有领土的云南却还没有收入囊中。

一般来说,华夏的皇帝对中南半岛都没有什么太大兴趣,那地方瘴气横行,层峦叠嶂,到处都是深山老林,有兴趣了打一下,然后就有了汉朝的交州,没兴趣了就不理了,任其自生自灭。

但是李渊却知道,中南半岛有多大的潜力,华夏的土壤虽然肥沃,可是终究比不上中南半岛,这些的水稻能够一年两熟到三熟,是世界上产粮最多的地方。

“朕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农民家里很贫瘠,有一天碰到了一只撞死在大树下的野兔。”

“是宋人的守株待兔?”

“不,不是,那只野兔被农民拿回家中煮肉吃,可是在家里有一只狗,这只狗历来忠心耿耿,闻到肉香肚子忍不住了,最后农民家里吃了一条狗和一只野兔。”

李渊微笑的将这个故事讲完。

“”陈刺史。

总感觉陛下话里有话啊。

狗被人吃了。

是觊觎锅里的肉,不小心偷吃,然后

陈刺史背脊一寒,迅速明白了什么,这是太上皇在暗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若是狗守规矩,吃完兔肉后的骨头就会赏赐给狗。

反之,就炖成一锅狗肉汤。

“臣这就回去立刻办理此事,绝对给陛下一个明确的交代!”陈刺史正色道。

现在时代不同了,当家做主的可不是软弱的南朝,而是李唐!

哪怕李唐暗地里分裂成了南唐和北唐,但人家可是父子,太上皇又只有李世民一个嫡子,驾崩之后那就是再次一统,所以看似是太上皇一个人。

但实际上却是整个李唐。

更何况,南唐的军队中,他们世家渗入的力量太少了。

南方世家只能在窝里横横,遇到强悍的关陇贵族,也只有屈从的份上。

当年李孝恭和李靖一个月内横扫整个南方的神话也才过去不过十数年。

“人贵在知趣,知道什么能拿,什么不能!据朕调查,颍川陈氏在南方养的私奴有近万人之多?”李渊淡淡说道,脸色不变丝毫。

好像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

“这些家奴都是自愿入我陈氏的。”陈刺史勉强笑道。

南朝税赋繁重,百姓不堪其扰,自耕农甚至不比世家的佃农来的轻松,因此一个个带着户籍和田产自愿卖给世家,成了隐形的黑户,赋税立马减轻了很大的一部分。

长此以往,数百年时间,南方三分之一的人口就隐匿在了世家的田产下。

当年隋文帝貌阅大索,也只是在北方进行的彻底,南方情况实在太复杂。

“此事不急,朕也不是什么非黑即白的人,不过朕可以许诺,若是打下林邑和真腊,可裂土而封爵,归还多少人,朕给你划多少地!”李渊道。

华夏若是真想对这些小地方动武,打下来基本不是什么难事,但难在如何处理当地土司民族问题,基本上就如同明朝一般称为羁縻地,只象征性的收取赋税就行,安安稳稳不捣乱。

所以这个时候世家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当年让吴国费心的山越人,但是数百年后人呢?

衣冠南渡后基本上都被世家以文化同化了,江南故吴地也成为了富庶之地。

让这些世家前去教化,可比朝廷派人管理有用多了。

只不过条件就是放回那些私奴。

陈刺史不得不承认,太上皇画的这个饼确实很充饥,虽然真腊和林邑这地方很偏僻很贫瘠,但那是裂土封爵啊!

一千倾良田和一百亩山地封土,选哪个?

到了世家这个层面,钱财都是小事,封土那是能流传一辈子的,与国同寿。

两人相谈甚欢,李渊也愿意将自己的宏图伟业讲给陈刺史听,怎么说这家伙都是三品高官,或许在长安算不得什么人物,可在南方却是数一数二的。

到了午食时刻,陈刺史婉拒了与太上皇同进午餐。

虽然是荣幸,但处理政事乃是当务之急。

马车疾驰,很快便到陈家的府邸。

陈刺史是江南西道的刺史。

但颍川陈氏自然在金陵有产业。

陈刺史立刻着急了颍川陈氏的一干老小,好说歹说,甚至主脉让出了一部分利益给支脉,将颍川陈氏吞下的五十多倾良田还给朝廷。

据说,今夜陈府彻夜难眠。

而随着陈氏退田的消息传来,侵占开垦土地的世家有的犹豫,有的见风使舵,一部分退还,一部分头铁,自认为太上皇不敢至他们的罪,坚挺到最后。

甚至有的世家开始走动关系,想要徇私舞弊,但奇怪的是,这时候没一个官员愿意理他们的。

南方的官员,与世家宗室牵扯甚多,因为世家联姻的关系,朝廷上下都是亲戚。

出现这种情况,殊为怪哉。

只因为在金陵西面的扬州都督,开始了练兵。

李孝恭可是陇西李氏的子弟,与南方世家无半毛钱关系。



第一百二十三章:世家密谋

夜色浓密,异常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金陵城萧府。

烛光透过窗纱在走廊上投出一片昏黄的倒影,客厅里的吵闹声在静谧的夜晚格外的引人注目。

“萧家主,你堂叔在朝廷担任宰相,又世代簪缨,区区陇西蛮子想要占咱们的土地,咱们怎么能够答应?”

“是极!是极!江南不等同关中,若是在关陇我等须让一下那老儿,可这里是江南,武德四年萧铣自立为梁王,势力东至九江,西至三峡,南至交至,北至汉江,盛况空前,李靖和李孝恭自认为破萧铣易如反掌,却是不知”

黑暗中,此人冷冷的哼了口气。

梁武帝萧衍九世孙萧铣在隋末建立的梁国,看似强盛,实则内忧外患,就是因为萧铣想要拉拢百姓,引起世家不悦,就连自己本家的兰陵萧氏也不再支持。

短短数年辉煌之后,就一败涂地,交州总管丘和、长史高士廉、司马杜之松前往李靖处投降。

后来的李唐也自认为不能有效管理南方世家,再加上朝中山东士族与关陇贵族并立,实在分身乏术,治理南方力不从心,暗地将实权交给南方世家。

世家做大,从魏晋到唐末,历来是帝王的心腹之患。

李世民纵然有通天本领,也对此无济于事,世家与朝廷相依相存,只能不断暗地削弱。

可是如今李世民与李渊划江而治。

事情立马就变得复杂了起来。

代表关陇贵族的李渊踏入了江南,势必会搅浑原有的局势,开垦湖广的荒地说是导火索,倒不如说是必然结果。

整个南方朝政贪污横行,三千倾荒地竟然连三分之一都没剩下。

在李渊看来这是大逆不道,可在他们眼里很是正常。

算是给李渊留了面子。

“陆家主,刘家主,周家主,何家主,你们的来意我萧家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不就是陈刺史想要你们吐出占的十三县土地,你们不同意罢了。”

萧乾呵呵一笑,跪坐在草席上,在案牍上烧着铜炉,水声正沸,茶叶翻滚,卷起数个浪花。

最近几年江南流行的炒茶,萧乾虽然也曾喝过,但炒茶价格低廉,哪有煮茶贵。

喝茶不仅是解决口腹之欲,更是门学问。

几百年的世家门阀养成的礼仪岂能说废就废!

“说实话,那几百倾地我们兰陵萧氏并不看在眼里,据我所知,吴县陆家占吴县近半良田,难道还不满足?而你们其他几家,都占据着大批良田,收收手吧。“萧乾往茶汤里添了些姜末。

辛辣的味道一下子激发了出来,混合茶香,有股异样别致的味道。

陆家主脸皮一抽,他吴县陆家是占据吴县近半良田,但那是从吴国陆逊都督手里慢慢累积下来的。

本来他们对荒地也不咋看上眼,但没想到开垦的荒地上田就有近半之多。

田是需要养的,尤其是上田,没有数十年耕耘,很难变成亩产繁多的良田。

但湖广的荒地品质优良,只需要松一两年土,价值立刻翻几倍。

潜力巨大。

再说,呵呵,除了萧家之外,哪家没有占地?

萧家看不上,他们可稀罕。

“萧家主,现在咱们退让一步,那么明天就是两步,再过几年恐怕名下的田产就会全部充公,那些胡人蛮子谁知道能干出什么缺德事情!”

是的,吴县陆家自认为是正统汉家苗裔,看不上有胡人血统的李唐,而李渊的母亲就是大名鼎鼎独孤皇后的妹妹。

独孤皇后是北周八大柱国之一独孤信的女儿,独孤氏这个名字本就是鲜卑名。

可以说李渊有二分之一的胡人血统。

算是半个鲜卑人。

而南方世家素来高傲,尽管关陇贵族的铁骑已经踏破金陵,但贵族的尊严提醒他们,他们是高贵的。

世家可是耻于与皇室通婚。

“大胆!当今皇上岂是你等可以随意议论的?再说自古以来夷狄入华自然以华处之,春秋之时此地尚为南蛮楚国所有,楚人曰:吾乃南蛮也!

陆家主当真认为自家从未与其他异族通婚过?”萧乾脸色涨红,大声质问道。

听到这句话,陆信可不会傻乎乎进行下一步的反驳,他记得兰陵萧氏也是对李唐皇室血统充满鄙夷。

怎么可能突然改变?

难道另有状况?

其他世家家主变得警惕了起来,警戒着四周,配在腰上的仪剑也暗自握在了手中。

氛围一下子凝滞了起来。

“萧乾,你到底怎么想的,难道投靠了朝廷?”陆信中指扣剑,神情肃然。

其他十几名世家代表也纷纷拔剑,包围住了萧乾。

“朝廷?你我本就是大唐子民,何来投靠这么一说。”萧乾笑眯眯的说道。

“外边有脚步声?”

“这么整齐的脚步声,是军队过来了。”

“萧乾,我等羞与你为伍!”

“呵呵!谁说在下要与你们为伍了?”萧乾提了提袖子,面色和睦,丝毫看不出阴狠毒辣。

他笑道:“兰陵在长江北面,可不是南面。”

话音刚落,客厅的房门便被举着火把的御林军一脚踢开。

数十名御林军左右拿着火把,右手拿刀,纷纷将他们几人给围了起来。

“朕在这里确实看了场不错的好戏。”李渊打了个哈欠,慢悠悠的走了进来。

他伸了伸懒腰,说道:“一二三四五,有七个人,三品以上的世家几乎都来了吧。”

李渊笑了笑,九品中正制流传数百年,早就深入了南方世家的心,可惜现在已经不见琅琊王氏和陈郡谢氏,两者已经沦为小家族,郡望不出故里。

“请问陛下有何要事,深夜前来此地,臣陆信恭迎圣上。”陆信收剑,对着李渊恭敬一拜道。

能屈能伸,大丈夫本色。

只要他闭口不言刚才对李唐的恶意,他还不信李渊当真就敢杀了他?

吴郡陆氏或许没有王谢两家知名,可衣冠南渡之后,作为本地豪族,陆氏发展迅速,朝廷当官显宦者不计其数,更是南方当地豪强,与各个世家联姻紧密。

敢杀他,那么李渊就等着吴郡陆家的反扑吧。

泥鳅虽小,可也能卷起波浪!



第一百二十四章:突如其来的骚操作!

“陆侍郎说笑了,朕到这里来,你还不知道吗?难道是找半掩门的吗?”李渊道。

半掩门在南方娼妓中较为盛行,讲究的是夜半时分在家里虚掩上门,并不上锁,嫖客一推如果门推开了,就可以和主妇颠龙倒凤,男人并不阻拦。

笑贫不笑娼的年代,唐朝风气又开化,出现这样实属常事。

当然这半掩门的特色也只有金陵的柳烟巷才有,其他地方都是正规女子,要是忘记关门,你走了进来,就不只是断腿那么简单了。

“半掩门!”萧乾面无表情,但心里却早就暗骂了起来,实在有辱他萧家门楣,哪怕是类比,但心里也就不痛快,要不是害怕这些胡蛮子,他才不肯这样干。

“半掩门,陛下一定是在暗示着我什么!”陆信暗道。

虽然有些羞辱,但他陆信忍气吞声,保命才是要紧事情,于是微笑道:“臣正巧有两个侄女正值豆蔻,生的貌美如花,琴棋诗画无一不通,幼年便仰慕陛下神威,恨不能与君共寝,不知陛下可否答应臣这两个侄女的心愿。”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还有这样的操作?

果然是屹立数百年的世家,懂得什么叫委曲求全。

用两个侄女换取一次机会。

啧啧!

多么划算的买卖。

世家大族开枝散叶,主脉支系加起来至少数千人,有的甚至数万人,挑两个不相干的侄女易如反掌。

“想贿赂朕?朕是那么容易贿赂的人吗?”李渊皱眉道。

他实在不喜欢这种用女人交换筹码的方法。

只不过

这种感觉貌似挺有趣的。

“明日午时朕要见到你说的两个侄女,要是有一人琴棋书画不通,呵呵!”李渊冷笑道。

“放人!让陆侍郎回家,怎么说陆侍郎也是朝廷命官。”李渊拍了拍陆信的肩膀。

借着侵占开垦荒地的事情,和兰陵萧氏坑一把各大世家。

这是李渊最初的主意,削弱各个世家。

但见到这些人后,他却不这么想了,杀了一个陆信,吴郡陆家就会有十几个备选家主等着接班,断然不会因为少了一个家主分寸打乱,只能解一时之快,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世家中最厉害的还是兰陵萧氏以及颍川陈氏。

这两个世家大族。

“多谢陛下开恩,臣这就回去准备。”陆信感恩戴德,狠狠的瞪了萧乾一眼,就准备打道回府。

只不过李渊拦住了陆信,让他在一旁先等等。

“刘别驾,不知你在这里有何贵干?”李渊戏谑的看着吓得大汗淋淋的刘烨。

这是苏州的别驾,四品官。

南郡刘氏据说血脉还能追溯到汉景帝儿子长沙王刘发,也算是血统优越了。

但汉朝早就如烟云般散去。

刘烨眼珠子一转,想到了刚才陆信的话,错了措手道:“臣家里也有两个侄女,也是俏丽可人,明天早晨就给陛下送到宫中。”

李渊嘴角一抽,“这个刚才陆侍郎已经提过了,换个其他的理由,说不出来”

他目光向左一瞥,立即就有御林军抽出刀剑,凶神恶煞。

刘烨吓得要哭,君无戏言,若是不小心就有命陨黄泉的可能,脑子一机灵道:“臣在苏州有一套宅子,优雅恬静,当初花费五千贯修建而成,若是陛下喜欢,明日就将地契给与陛下。”

一套宅子,对于他们世家九牛一毛而已。

他心里惶惶,不知道太上皇到底能不能同意。

可是李渊却慢慢的点下了头,很是和睦的拍着刘烨的肩膀,让他朝着陆信的方向走去。

“到你了!额姓名报上来。”李渊纠结了一会,世家有点多,他记不全。

“臣臣桓立,官职金陵的司马。”桓立战战兢兢,委委屈屈。

“桓立?桓司马?”李渊微微颔首,“桓应该就是谯国桓氏,桓温那个桓氏。”

桓温在东晋声名赫赫,是有名的权臣,历次北伐,溯江而上灭掉了蜀中的成汉政权,挽救了千疮百孔的东晋王朝,让汉人衣冠勉强在胡虏的攻势下存活。

后来其子建立桓楚政权,灭亡后就声势渐微,司马可不是三公的司马,而是一个地方小官,白居易就曾说江州司马青衫湿,贬官为司马。

“是,宣武皇帝是吾祖先。”桓立急忙答道。

桓楚政权已经是过去,也不用遮遮掩掩。

“桓司马来萧家所为何事啊?”李渊依旧笑眯眯。

桓立:“”

明知故问啊!

算了,不与他多计较。

这李渊乃是昏聩君主,施加好处就行。

他脑子一转道:“臣家里有训练的一队歌姬,身姿婀娜,足以给陛下跳舞助兴,陛下若不嫌弃,臣今晚就送到皇宫。”

“可!”李渊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让桓立到了陆信、刘烨那里。

“臣家里有数十坛女儿红,可送予陛下。”

“不行!”李渊坚决的摇了摇头,美酒太便宜了。

“这良宅?”

“说过了。”

“小女双十年华,最近正搜寻良婿,陛下可行。”

“后宫妃嫔够多了。”

“那”

“不行。”

“家里有十倾上好田地,可送予陛下充当皇庄。”

“很好,你很不错,走吧。”李渊嘴角勾出一丝弧度,直接让御林军将他放了出去。

“”陆信、刘烨、桓立。

怎么这就放走了?不应该一同留下来听完吗?

接下来的两人,分别许以五十倾良田和七十倾良田,李渊都将两人放走。

现在只剩下陆信、刘烨、桓立,还有兰陵萧氏的萧乾,气氛很尴尬,很僵持。

一刻钟,两刻钟,时间缓缓流逝。

他们心如刀割。

信你个鬼,你这糟老头子坏得很!

一时间,众人心里都默默的飘出这行话。

陷阱就在这里摆着,摆明是要田地,给少了还不能走,而且看刚才那架势,分明是一家比一家高。

呵呵!

把我们当猪一样愚弄。

我们世家大族可没那么容易屈服!

“陛下,七十五倾田宅,如何?”陆信立刻跳了出来,说道。

都已经送侄女了,也不在意这些田宅了。

田宅能慢慢积累,失去了陛下信任那是当务之急。

刀兵相加之下,陆信立刻就明白了,现在是大唐,不是南朝,更不是萧铣的梁国,也不是陈叔宝的南陈,而是大唐,他们完全不需要依仗南方世家。

再有能耐,关陇的铁骑了解一下!

“记着,还有两个侄女,朕以贵妃之位等她们!”李渊微笑道。



第一百二十五章:露出马脚

陆信见到无耻的人多了,但还没见到像李渊这么无耻的人,不仅无耻,而且手黑。

故意将他们晾在一旁,就是为了田宅!

他们的田宅多吗?

多如恒沙。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会嫌弃自己家地多的,在华夏世家心里,土地就是生命。

攒钱买地置地这是很多人的常态。

良田千倾是很多人的追求。

若是之前李渊逼他们交出侵占的良田,他们或许还不会这么反感,可是现在太上皇是收了好处,还嫌不够大。

完全可以拒绝自己的两个侄女嘛。

“微臣知晓,明日便将侄女送入皇宫。”陆信咬牙切齿,一挥袖袍踏步走去。

“呵呵!”李渊不置可否的冷笑。

别人吞进肚子里的肉,想要他们自己吐出来,那可比登天都难。

唯一的办法就是噎了口苍蝇。

不得不吐。

“萧家主能够弃暗投明,不与那些贪官污吏共处,其高洁令朕深感欣慰。”李渊道。

陆信和其他几人踏出房门的脚步一滞。

虽然之前猜测是萧家出卖了他们。

但也不至于明目张胆的说啊。

莫非这太上皇是个智障不同?

刘烨、桓立、陆信三人互相看了一眼,内心打定了主意。

死道友不死贫道。

咱不求大富大贵,但邻居比我过的惨就行。

“萧家主,你说我们献给陛下妃嫔、美酒、良田、家宅,不知道堂堂的兰陵萧氏会送给陛下什么?

我等可是洗耳恭听!

若是送的礼轻了,那是辱没朝廷,萧家主这其中的分量你可要担待点。”刘烨呵呵冷笑。

往常他们南郡刘氏是万不敢这么对南陵萧氏硬气的。

但是现在不同,除了萧家,其他大世家同仇敌忾,共同怒视这个叛徒。

比起太上皇,他们明显更恨萧乾。

俗话说异端比异教徒更该死。

不患寡而患不均!

“回禀陛下,臣听闻萧家主家里有一房新进门的小妾,艳丽无双,狐媚动人,乃是上等尤物,世人垂涎,但是不知道萧家主使了什么手段,梨花压海棠,逢木更胜春啊!

就是不知道萧家主能否割爱,让其侍奉陛下,那可是萧家万世修来的福分。”桓立道。

桓立儒生打扮,俊美动人,上唇的两撇胡须更添几分威严,可是没曾想说出的话咄咄逼人。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萧家主莫非是不愿?”陆信补刀道。

看着脸色越来越血红的萧乾,他们心里凭自增添了一分快意!

你不是投靠了朝廷吗?

出卖了我们!

现在是你表现忠犬的本分了,将小妾让给太上皇享用。

你如果不让,那

嘿嘿。

没等萧乾开口,李渊便打断道:“朋友妻不可欺,朕也并非好色之徒,萧家主不必多虑,哪怕令小妾有天人之姿,神女之貌,也难以打动朕之万一。”

打狗也要看主人。

他虽然暗自在各世家之间互生龌龊,但是至少明面上也要给萧乾尊重。

“不贪色?皇上是这样的人吗?那我两个侄女怎么回事”陆信心里郁闷道。

“臣多谢陛下洪恩,再貌美的小妾也难以抵得上陛下洪恩之万一,若陛下真心想要臣的妾室,送予陛下又何妨。”萧侍乾说着官面话。

太上皇既然给了他这个面子,他也需要表一下忠心。

话音刚落,在房屋门口出现了一群女眷。

明显是萧府中人。

“夫君,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多官兵?”萧夫人已经年近半百,早年是个妒妇,但经过岁月的打磨,心里的妒意愈发坚毅。

她面色不善的看着身后的一群俏丽丫鬟和妾室,叱骂道:“一看就是你们几人平日里勾引老爷,才有今日祸事。”

“没事,你先退下。”萧乾隐隐发怒,但太上皇在此,也不好直接发作。

再说发妻尽管有千般不是,但至少是对他好。

“那妾身先告退了。”萧夫人福了一礼,也不敢久留,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刚才那句叱骂更多是吸引注意,缓解萧乾面临的困境。

世家大族的主妇可不是浅薄的山野村妇可比的。

“等等,你留下,朕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李渊紧锁眉宇,盯着女眷靠后的一个穿着绿衣的女子。

对于她,李渊似乎隐隐有种熟悉感。

但又想不起来,可是脑海感觉印象深刻。

“陛下果然慧眼,这就是萧乾老儿新纳的妾室,据说才十六岁,可怜的一枝花啊。”刘烨幸灾乐祸的。

独祸祸不如众祸祸。

萧乾面色一紧,但不敢肆意动弹,忌惮的看着周围的御林军。

被李渊叫住的绿衣小妾也有些神色慌张,走的时候险些跌落在地,一双媚眼似乎带着桃花,随时都能勾起一汪春水、

“应该不是慕白衣,慕白衣素来冷艳,怎么如此媚俗,或许只是妆容相近,长相颇有些相同罢了。”李渊心里暗道。

去年南唐军与吴王李恪合力攻破安阳城。

但一众高层早就不知所踪,只剩下大猫小猫一两只。

当时将白莲教众剿灭的差不多,李渊对这件事情也没有放在心上。

可是今天却看着这个绿衣小妾,那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涌入在了心里。

“不知萧家主可否听过一个叫萧侍乾的人?他可是你们南陵萧氏的,好像还称呼萧皇后为一声姨母?”李渊面色严肃的看着萧乾。

萧侍乾在白莲教起势的时候就形影渐无,他还以为是毒瘾发作,所以没有在意。

但今日一联想到萧乾和萧侍乾的名字。

就令人生出许多猜测。

“陛下说笑了,南陵萧氏子嗣何止万数?遍布名山大川,才德皆备之人更是数不胜数,再说”

萧乾顿了顿,再次说到:“萧家的主脉只有一百一十三人,臣身为家主,是不得有人与臣同名的,理应是支脉所为。”

这种说法李渊从未听说过。

名字相重的多了,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规定。

肯定是按个人假托鬼神。

“你叫什么名字,立即答上来,不得思考!快!快!不准犹豫。”李渊看了一眼绿衣小妾。



第一百二十六章:初下狠心!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萧乾以为这句话以前是在说他呢。

如今他的老脸红的涨痛。

有个比他更老、更无耻的混蛋在调戏他的小妾。

“莹儿,不要怕,给陛下说,陛下定会明察秋毫。”萧乾正色道,他现在猛然感觉绿油油的小草在帽檐上努力的钻出。

绿油油的可怕。

那个叫莹儿的小妾吓得魂飞胆丧,面色苍白无比,颤栗道:“陛下奴家姓柳,名莹儿,叫柳莹儿,愿是青楼卖唱的。”

李渊眉宇紧皱,笑眯眯说道:“不知道这位姑娘可否听过一个叫萧侍乾的人?”

柳莹儿脸蛋红的滴血,声如蚊呐,“奴家不知。”

“哎,当年在白莲教之时,屡次受萧侍乾帮助,救命之恩,朕没齿难忘,可惜啊,可惜

救命之恩何时能够偿还,朕真是愧不敢当。“李渊望天,幽幽说道。

那群女眷突然叽叽喳喳了起来。

李渊耳朵一动,很快便捕捉到了萧侍乾这三个字。

“这位夫人,不知道朕的恩人在哪里?朕要赏他千金,封万户侯,爵国公,当朝一品”李渊大言不惭的许诺道。

呵呵!

这要他抓到那个贼子,恨不得寝其皮,啖其肉!

当初他在沣河水岸就快要逃脱了,都是这个贼子发现。

让他在白莲教受尽屈辱。

“侍乾现在在别院养伤,若是得知陛下亲临,必然喜极而泣。”那妇人眼角放光,她是萧侍乾的叔母,也能粘些好处不是。

柳暗花明又一村,慕白衣的线索没找到,反倒找到了萧侍乾的线索。

李渊示意一对御林军前去抓捕萧侍乾。

当然面上说的好听,失去请萧侍乾赴宴。

那妇人喜极而泣,连连叫好,可是却没看到萧乾愈加铁青的脸色。

萧侍乾也是他素来疼爱的一个侄子,要不然也不会用他的名赠予萧侍乾。

可是没想到灯下黑藏了大半年,这么一试探就漏出了马脚。

实际上也真不怪萧侍乾的叔母,都是他们叔侄做事太过隐秘造成的。

而一旁的刘烨、桓立、陆信现在倒不急欲先走。

直觉告诉他们带回会有场好戏。

世家在地方根深蒂固,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

有时候世家不怕朝廷。

只要他们手里握着名分,就敢于皇上争个高低、

但现在如果没名分,反倒是污名的时候,就是任人宰割。

民间的话语权正在逐渐向着报社靠拢。

而民间的最大报社无疑是太上皇一家的。

很快,病恹恹的萧侍乾便被御林军带了过来。

他形似枯槁,脸颊瘦削的可怕,一双死鱼眼凸出老大,看的格外渗人。

但他还活着。

从一年前的英俊美少年变成了现在这番模样。

萧侍乾阴毒的看着李渊,发着最恶毒的咒怨:“狗贼,你欺骗于我,什么破仙药,什么白日飞升,都是骗人的,骗人的!”

他拉开自己的衣袖,里面的血肉已经变成乌黑色,似乎已经僵硬。

“我变成这番鬼样子,都拜你所赐,我要杀了你”萧侍乾疯狂的大喊着。

但他气若游丝,更像是无病呻吟。

“朕为你感到可惜,没有坚持下来,心魔入体,已经无可救药,朕今年已经六十五岁,身体依旧硬朗,为啥我还活着,而你快死了?“

李渊啧啧叹道。

“为什么?”萧侍乾顿时好奇道。

“因为朕有脑子啊,而你没有。”李渊嗤笑一声,对着御林军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两个御林军便将萧侍乾带了下去。

可惜去年还能一人力战近百名禁军的萧侍乾,现在毒瘾大的连两个御林军都打不过。

莫名的悲哀啊!

“你”萧侍乾差点气晕了过去,这时候两名御林军分别架住他的胳膊,就要将他往外带。

生拉硬扯,萧侍乾这时候爆发出不一样的力量。

他活生生的扣着地板,就是不愿意走。

指尖流出乌黑的血液,有些腥臭,不似常人的鲜红。

李渊猜测是不是萧侍乾又暗自服下了什么重金属矿物质仙丹、

然后血液重金属中毒,成了这么一副鬼样子。

“放了我,我知道白衣的下落,皇上,我知道你和慕白衣之间有感情。

放了我,我就告诉你她在哪里。”

萧侍乾犹如地狱攀爬出来的厉鬼,分外渗人,但是他虚弱的气息证明他是个活人。

不过已经是个废人!

废人对李渊的威胁也不大,反正李渊也认为萧侍乾也没有了几天活头,照这个情况看,最多半年就会身死道消。

不急,他能等得起。

“说罢,慕白衣在哪里?”李渊冷冷的看着萧侍乾。

他对慕白衣的感情很复杂,说不上什么爱恋,也说不上什么恨意。

只是在同一屋檐下住了一个月,有点舍不得的感受。

谁家养了个猫猫狗狗几个月,然后走丢了,也都会舍不得的。

李渊是这样想的。

“白莲教兵败之后,自认为在豫地待不下去,所以准备回到江南再大肆传教,而白衣就是继任焚香教的新一任教主。”萧侍乾喘息道。

慕白衣看不起他,他何尝又看得起慕白衣。

高傲的低贱,低贱的高傲。

“白莲教乃是判教,就算皇上你是天子,看到这种情形,也会派兵剿灭吧。

她若在,就会使成千上万的黎民再次陷入水深火热的生活,邪教终究不会长存!”萧侍乾道。

什么破烂白莲教。

他一个兰陵萧氏的子孙会信奉这种教义?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

骗鬼的玩意。

去白莲教完全是为了趁此篡夺白莲教的大权,现在权利被慕白衣拿走了,他自然心存不甘。

“既然如此那朕也不会存留私情!”李渊叹息道。

他不喜欢杀人,尤其不喜欢杀美丽的女人。

可是这世界上,哪有帝王不杀人的呢?

路是自己的走的,选择了,那就等待他的屠刀。

萧侍乾说的不错,邪魔外道留不得私情,现在放过了,明天就是成千上百的百姓受灾!

“传朕的旨意,在江南严加巡查白莲教下落,宁可错了,也不要放过!”李渊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一抹狠意。

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

“臣等先行告退。”陆信心中一寒,连忙告退。

剩下的几人也纷纷离开。

今晚的闹剧将各个世家的关系降到了冰点,而南陵萧氏也开始被南方本土世家开始孤立。

驱狼吞虎貌似刚刚成型。



第一百二十七章:围困金明寺

南方世家李渊从来没怕过,捏扁了,搓圆了,看他们敢动什么心思!

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南方世家也是如此。

只有在文官体系里面有生存的土壤。

若是南方世家换成了关陇贵族,李渊绝对是有多远躲到多远。

大唐最厉害的关陇府兵一大半都是关陇贵族掌控,灭掉他们等于亡自己根基。

杨广不信这个邪,不想看到自北周而起的关陇贵族在军队里面越来越根系庞大。

然后他凉了,百万军队葬送在辽东,还是动摇不了关陇贵族的统治。

但李渊就算在南方闹事,闹大了,都有关陇贵族给他擦屁股!

李唐是由北统南,而不是由南统北。

再说还有李孝恭这个大杀器镇守在扬州,哪个世家胆敢放肆。

“萧家主,朕将萧侍乾交给你,明天正午之前,我要得到白莲教的具体位置,而且休想通风报信,若是朕知道了,萧家可就不好说了。”李渊眯着眼,呵呵冷笑。

卸磨杀驴,不外如是。

兰陵萧氏已经被他孤立在了南方世家体系之外,其他世家对其恨之入骨。

没有皇室的保护,萧家难矣!

大厦将倾!

只不过在此过程中他李渊扮演的是一个恶人角色。

“回宫!”李渊一甩袖袍,留下一千御林军对萧家严加看守,剩下的两千御林军随他回到皇宫。

刚进承露殿,就在门口看到了两个十四五六左右的女孩。

寒冷冷冽,两人粉脸施了淡妆,跺着脚在取暖。

“臣妾陆涵雨(陆梓轩)参见陛下。”两人行礼。

“陆侍郎动作还真的迅速,朕刚回皇宫,就将你们两个送过来了。

算了,你们回去吧,朕与陆侍郎只是开开玩笑。”李渊道。

送予侄女是陆信先开的口,太上皇为了坑陆信和那些世家一把,才笑呵呵的答应了下来。

但这不意味着他是一个禽兽。

两个女孩还小,他又怎么能下去手。

记着貌似是三年起步,上限死刑

在宫里的宫人也就罢了,两个女孩要是真跟了他,那就是在深宫待一辈子。

“求陛下开恩,开恩”两人像是听到了什么惊天噩耗,脸色大变,急忙跪在地上行礼。

这套路李渊很熟悉,网文常见的套路。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对于皇帝来说,金口一开,很难再改,如果将两个女子遣送回家,那么也没几个人敢娶她们。

她们就真的要孤老终生。

“你们先住在玉宁宫,等你们哪天想出去的话,就出去吧。”李渊皱眉道。

他现在心情很烦,没时间管理这堆破事。

尽管这破事源自于他。

可是至高的权力之下,谁还会有对黎民百姓效劳的责任心。

李渊或许很仁慈,对百姓很仁慈,但这份仁慈不会具体到哪个百姓。

派遣两个宫人将她们带走,然后李渊回到了寝宫。

夜晚和画屏激战了一宿之后,蒙头大睡。

男人解决压力的办法最好是通过释放

等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正午。

也就是说李渊给萧家的时间也到了。

“陛下,兰陵萧氏的萧家主在金殿等您,已经有两个多时辰了。”画屏轻声道,她眼眉里带着一丝疲倦,昨夜太上皇可是折腾她不轻。

这份体力,恐怕鲜少有男子才会有吧。

“替朕穿衣。”李渊下了床榻,让画屏开始服侍他穿龙袍。

龙袍服饰繁多,也不是一个人能穿得了的。

和以前轻便的道服相差甚远。

至少在李渊看来是这样。

金殿上。

萧侍乾现在很是心急,昨夜萧侍乾被他“严刑逼供”,一定要说出白莲教下落。

萧侍乾之前不肯说,直到他这个叔父求他,他才犹犹豫豫的说了更详细的情报。

白莲教大本营现在就在金陵的金明寺里面。

隐藏的极深。

要不是萧侍乾曾经是焚香教教主的弟子,恐怕也不知道这个秘密。

李渊匆匆忙忙的赶了过来,萧乾也如实禀告。

“什么?萧侍乾死了?”李渊倒是有点诧异萧侍乾就这要么死了,心情难免有些复杂。

在这一方面,他相信萧乾还是不敢骗她的。

家族传承可比叔侄亲情更重要的多,世家的家主为此更要舍弃个人情感,才能更好的延续家族。

再说萧侍乾那病痨鬼的样子,李渊也认定他活不了多久,也就是几天死的事情。

“萧家主,你和朕一起亲自前往剿匪!”李渊冷哼道。

一声令下,近万御林军整装待甲,剑戟如林。

对于白莲教,李渊势必要一句剿灭,绝对不留后患!

金明寺位于金陵的南城,香火顶盛,高僧众多,历来有不少达官显贵在此久居。

华夏的庙宇不仅承担着信仰,而且是很多文人雅士静修的地方,向王维、贾岛等等都是如此。

王维更是号称诗佛。

没在佛寺寄居过的文人,很少很少。

杜牧的江南春绝句:千里莺啼绿映江,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南朝很有意思,自魏晋以来脱胎于道教的清谈替代儒家成为主流,可是在南朝最兴盛的还是属于佛教。

反倒是北方,道教更为盛行一点。

在金陵,崇佛诵道的人不少,几乎百姓都是信众。

明晃晃的刀枪将香火鼎盛的金明寺包围之后,很多人都很愤怒。

但怒不敢言。

只能背地里有一两句,北方蛮子。

李渊也不以为怒,是非黑白留于后人说去,他终究还是高高在上的太上皇,独立为他立传,而其他人百年后就是一对骸骨,无人再记得。

看起来像是阿q胜利法,但是李渊却不是。

“金明寺里的百姓一个也不能走,检查他们身上的东西,另外从户部取来户籍,对照性命一一放行,哪怕他是天王老子,也不准在此地给朕徇私情,一个也不能放行。”李渊冷声道。

按照户籍一个个查,是最稳妥的方法。

他已经下定决心,将白莲教彻底铲除。里面的经文,甚至一张纸也不能带出。

宁可错杀,但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是白莲教的人。



第一百二十八章:捕捉慕白衣

古代可没有后代的高科技,查明户籍很是缓慢,过了大半天,天快黑了,才查了不到千人。

而且这其中还有三四十人可疑人员。

因此古代的花名册是用笔记录你的主要相貌特点,脸宽,鼻高,眉重,再配合似有似无的简笔画像。

就算是江洋大盗,也难以分别。

所以李渊诏令金陵全城百姓,必须十人作保,画押之后才能接走他们。

如有疑点,保人全家连坐!

金陵城昼夜无休,御林军也以两班倒看守金明寺,周围的建筑也通通推倒,方便包围。

一个苍蝇也别想从外面飞过。

金明寺后院,禅房。

慕白衣一袭白衣,盘坐在蒲团上,脸上无喜无怒,看不出半点表情。

宛如一尊神女雕像,要不是随微风拂动的白绫,证明她的一丝人气,恐怕别人都以为这是死物。

“教主,寺外的御林军将金明寺团团包围,还需要十人作保才能出去,属下暗中联系了在金陵城内的教众,待会就带教主出去。

不过教主需要先装作是王姓男子,性别混淆才可保命。”

一个红衣小婢拿出了一堆腥臭的衣服,看起来有些破烂,还有一些黄泥巴、香炉灰,江湖简单的易容术在白莲教教中几乎是必会技能。

“阿弥陀佛,世间有我无我又有什么区别,不过是外在显像,青阳的莲花刚刚种下,心魔已种,世人苦难,圣教救民,在此一举。”

慕白衣合眼,说着不明所以的话语,突然她的双目怒争,低喝道:“李渊狗贼辱我圣教,不灭之难以解吾心头之恨,若是他在皇宫乖乖等死,本教主别无他计,可惜送上门的人头”

她呵呵冷笑,充满了阴厉!

“传本教主圣令,大事在此一举,李渊若死,南方必将大乱,诸侯混战,乃我圣教降临大好机会。”

慕白衣说完之后,脱下衣裳,露出白皙的肩膀,然后穿着腥臭的脏衣,抹上泥巴和香炉灰。

她是行刺,是刺客,不是杀手。

刺客就需要讲究方法。

五名焚香教精英乔装打扮之后,尽皆变成了相貌平平的普通路人。

“家里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家里几口人?”检查的胥吏不耐烦的说道。

慕白衣抬头看了一眼,发现李渊就在她的十步左右,她微微一冷笑,随口答道:“南街巷第三家,慕血衣,家里六口人。”

她说着假装昏厥,慢慢倒地。

胥吏慌张的叫来旁边的士卒,围困了一天一夜,昏厥的事情也已经发生了几次。

很多人都搞不懂为啥只围,而不直接搜索,那样岂不是更快。

李渊也走了过来,探头探脑的扫了一眼,就再回了原来的地方。

可是突然之间,慕白衣从地上一个鲤鱼打滚,直接跃起,白绫一甩,就准备抓走李渊。

不,不是抓走,那白绫上面绑着匕首。

嘶嘶

空气传来气爆声。

武艺练到极致,飞花摘叶亦可杀人。

此刻的白绫更像是柔中带刚的鞭子,带着赫赫之威,顿时逼退所有人。

而其他的四名焚香教教众好手也抢走御林军手里的刀剑,开始与人厮杀了起来。

“李渊狗贼你也有今日!”慕白衣左避右闪,轻松断开御林军的阻隔,抓住了李渊。

她脚踩御林军的铁盔,飞到屋顶。

“你们大唐的皇帝李渊现在在本教主手中,让开一条道路,乖乖放我们出去,不然”

她呵呵冷笑,威视众人。

但御林军没有一人退却。

“别杀我,别杀我,我只是个假冒的,陛下不在这里,放了我,我恐高”被抓住的“李渊”痛哭流涕,吓得缩在一起。

“李渊在哪里?到底在哪里?快说!”慕白衣怒目欲裂。

突然,她看到一道道亮眼的白光。

是很多很多张镜子照射在这里的反射光。

汇聚在一起的镜子立刻让慕白衣紧闭了双眼,脑袋顿时一片空白。

嗖!

箭矢划空!

刺入了慕白衣的右胸,血慢慢从她的胸脯蔓延了出来。

镜光停下。

李渊走了出来,“白衣,朕早说过,你是逃不出朕的手掌心,去年你和萧侍乾用武艺将朕掳掠,朕岂会再吃一次这样的亏?

之所以不前去搜查金明寺,就是乖乖在这里等你出来,你的性情早就决定你做不成大事。

太过意气用事了。”

他微微一叹,将柘木弓递给身边的宫人。

优柔寡断几乎是所有女子的通病,慕白衣自然也不会例外。

李渊和慕白衣相处近三个月,早就熟知她的性情,因此在出口处找与他样貌相近的男子扮演他,而且在十步之外,这样只能模糊的看到轮廓。

穿着龙袍的自然是皇帝。

然后再用灯光照射让他们睁不开眼睛,哪怕再由通天的武艺,但想要施展也难如登天。

“李渊狗贼!你卑鄙,无耻,下流,使用这下三滥的江湖伎俩,你放本教主出去,咱们公公平平的对战一场。”慕白衣咬牙切齿。

“呵呵,当朕傻,朕才不会上当。”李渊翻了翻白眼,和学武的比武艺,他吃撑了吗?

等等!

慕白衣可不会这么愚蠢,难道另有诈计?

李渊眉头一皱,仔细盯着慕白衣,却发现她左手放在身后的腰带侧。

难道

衣服里面藏着石灰粉,还是什么暗器?

来不及细想,李渊再指挥御林军将镜光照射在慕白衣身上。

慕白衣这下学聪明了,提前闭上了眼睛,然后将身上的腥臭衣服一扔,穿着近似透明的薄衫跳下了屋顶。

御林军也不着急,向后退开一步,整齐的将立盾推进。

立盾有一人多高,木头上钉着生牛皮。

或许一个人威力不大,但是几十名御林军同时推进立盾,那就是将四周道路全部封闭。

想要出都出不去。

盾牌上面也没有着力点,擦着羊油,异常滑腻。

很快,慕白衣在团团包围下,再加上失血过多,被成功捕捉。

“指出你们其他的教众,朕饶你不死!”李渊紧捏着慕白衣的下巴,冷眼看着这个女人。

国家与社稷更重要。

女色又算得了什么。

他要什么没有。

而白莲教是必须要铲除的东西。



第一百二十九章:心情复杂

“呸,想要本教主说出其他教众的下落,李渊狗贼,你是在做白日梦,还是”

慕白衣很是轻蔑的看着李渊,像是高高在上的神女俯视下等的凡人。

神女纵然现在落魄,可是她依旧高傲。

或者说她能高傲的也只剩下了这么一点。

“还是说你李渊与本教主在同一屋檐下共处两个月,却什么也没发生,你是不是有难言之隐?”慕白衣擦干净自己脸上的泥巴,露出了一张精致的脸容,足有倾国倾城之颜,闭月羞花之貌。

御林军与街上围观的百信不禁咽了咽口水,盯着这个绝美的女子,轻盈的薄纱若隐若现,白皙的肌肤袒露在外面如同寒山上飘落的雪花。

高洁而又让人垂涎。

每个人都想细细品味这么一番肌肤。

但他们不禁打量了一眼太上皇。

两个月没碰这个绝世尤物,难道太上皇那个方面不行,也难怪如此,毕竟太上皇已经六十多岁,年老体衰,自然精力下降。

呵呵!男人的尊严被如此怀疑?

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这妖妇休要胡言,朕被你们白莲教掳掠而去,一心想着逃离陷阱,又岂会贪恋女色,何况你这妖妇施展什么鬼魅妖术,朕岂会任你摆布!”李渊声如洪钟,用力大喝道。

他可是堂堂的皇帝,要是被史官听到这句话,然后随意添上几笔,什么什么太上皇年老精衰,身体不行。

那真的是留给后人颇多猜想。

太可怕了。

“朕真是因为悬崖勒鸟,才没有遭遇你这妖妇蛊惑,朗朗乾坤之下,岂容你乱言。

左右将这妖妇拉回天牢,严加看守,另外那五个白莲教刺客也一并拷问,查不清户籍之人,三天之内若无保人作保,一并问斩!不容一人逃脱。”李渊道。

“你”慕白衣朱唇染血,更添一丝凄美,纷乱的发丝粘在额头,气喘吁吁,胸前颤抖不停,显然气的不轻。

左右的御林军也目不斜视,这等艳福他们很少看到。

也没有哪个绝美女子让他们一饱眼福。

李渊走了几步,犹豫了片刻,脱下身上的龙袍披在了慕白衣的身上,将她的春光遮掩住。

蹲下身子,看着慕白衣眼睛赤裸裸的恨意,“白衣,道不同不相为谋,朕作为皇帝自然不允许百姓信奉什么焚香教,或者白莲教,对于朝廷来说它就是异端邪教。

朕说这些,不是对你存有私情“

他顿时语噎。

若说没有感情,他自己也是不会相信,但是内心的理智压制了那份触动。

“慕白衣作为白莲教教主,身份尊贵,除了朕别人不准碰她分毫,若有人肝胆违背,诛三族!”李渊甩袖离开。

慕白衣脱下了伪装刺客的外衣。

他是为了不让其春光外露,被占了便宜,才脱了龙袍披在她身上。

可能是一种占有欲吧。

李渊的心情很复杂,他相信披上龙袍的慕白衣在天牢是不会有人故意为难的。

虽然很隐晦,但还是暗地里证明了她是自己的女人。

回到皇宫之后。

总管江南西道的陈刺史奉上了奏折。

是有关南方世家侵占开垦荒田的事宜。

自李渊与兰陵萧氏联合了一手后,蛇无头不行,被李渊这么莽的行为也吓了一跳,他们就是害怕太上皇亲自下场与他们斗争。

但太上皇丝毫也没有考虑他们南方世家在江南的地位和朝廷的势力。

他们也没办法。

李唐不是南朝,他们控制不了。

世道变了。

李渊翻开奏折,开始仔细查看,奏折里面很隐晦的提出了各世家归还良田的消息,用不慎侵占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但是还有几个头铁的小世家没管这事。

实际上这世道见风使舵的人很多,机智的人永远是汇聚在上层,这些小世家见识浅陋,丝毫没有察觉异样。

李渊也没有客气,直接让陈刺史照旨查办。

侵占官府田宅那是一个死字。

只不过李渊难免有点心慈手软,只让世家的主脉伏诛,其他的支脉也就放了。

不然牵扯下就是成千上百人。

杀鸡儆猴只需要一只鸡就行。

“皇上,骆总监求见。”茗烟小声提醒道。

“陈刺史你先退下,开垦荒田依旧继续,明年官府科查政绩的时候就看开垦良田多少为依据,做得好的官升两级。”李渊沉吟一声道。

要想马儿跑,也要给马儿吃草。

官府鼓励百姓垦荒种田,没道理不让官员沾好处,而且这道圣旨一下,那些有上进心的官吏就得掂量掂量,贪污是不是会有把柄

简简单单的略施小计,就可以避免重大贪污。

这些权术,李渊越来越得心应手。

陈刺史刚离开后,骆宾王就走了进来。

“老师让学生负责督建的福船现在只完成了一条,这么一条福船就耗费了三万贯铜钱,而且后期的维护,布置火炮、弓弩等等,还需要钱财。”骆宾王提到福船的时候,心里就是一阵绞痛。

福船比现在的很多战船更大更高,吨位更是高达十几部,可是造价实在太贵了。

而且将福船建造完毕后,还需要另外增添火炮和巨弩等等,甚至在船只外面还要钉上一层铁皮。

这些东西的造价也不逞多让。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骆宾王让为造船无用,茫茫大海之外都是蛮夷之地。

大唐素来富庶无比,垂涎这么蛮夷之地有什么用处?

“怎么才打造了一条福船,朕不是命令户部拨款给你们建造福船吗?”李渊皱眉道。

“老师,不仅是户部不肯拨钱,最关键是安南道那里的木材突然涨价,木材商人进货量也日益稀少,户部不拨钱也是有道理的。”骆宾王苦笑道。

户部的自主性很高,不是说皇帝让拨款就拨款,是需要经历三省审核后,再由尚书省下的户部进行执行,当然户部也可以反对。

朝堂并非是皇帝的一言之堂。

李渊凝住眉宇,户部不肯拨款他也没办法,总不能拿着刀子架在他们的脖子上。

而且南北唐虽然分治,但南唐一直需要给北唐缴纳赋税,养边境的军队。

所以,南唐国库并不宽裕。



第一百三十章:福船。

李渊自从去年划江而治,又大肆开垦荒地,承诺给百姓的轻徭薄税,还有青苗贷。

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户部很难将钱花在造福船上面。

钱要用在刀尖上。

但李渊却还有自己的考虑,他打造福船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征服日笨。

不错,正是日笨。

借助惠日的口中,李渊知道现在的日笨战乱频繁,舒明天皇勉力维持。

去年夏天,我国国内爆发旱灾,舒明天皇前往田中宫赈灾,但是虾夷叛乱,又派上毛野行名为将军平叛乱,但此事我国国内权臣苏我氏自感舒我天皇想要脱离他们的掌控,于是进行逼宫,想要弑杀倭国。

内忧外患,倭国政权风雨飘零。

但是倭国有一点好处,就是隔绝于世,发生叛乱也没哪个国家有能力干扰战争。

但在金陵的李渊却野心重重,现在正是一举灭掉倭国的时候!

所以他从年初就开始修建福船,期望能够赶上这个时候。

就算不能,福船也可以作为商船在南海进行贸易,从倭国借助贸易掠夺白银,更可以从印尼那里抢掠土著,作为奴隶加快大唐的建设。

印尼和马来本地的土著向来仇华,华人辛劳能干,每次积累的家财都会被慵懒的土著抢走,进行一次大屠杀。

作为很强烈的民族主义者,李渊痛恨东南亚胜过倭国,毕竟倭国在抗日之前与华夏之间关系还不错,抗战那是战争不可同日而语,但无疑***是罪恶的!

东亚的地缘政治导致只能存在一个大国,李渊还能理解,但是东南亚的土著不想着努力工作,进行抢掠就让人恶心了!

这些马来猴子,李渊就视为原始血腥的资本积累。

在后世西欧国家能有这样的高福利,就是躺在那些剥削的奴隶尸体上的。

照样还不是有人羡慕他们的文明吗?

人与人是不同的!

大航海时代的白人至上,太上皇认为完全可以变成唐人至上!

所以,福船的建造就很有必要,迟早都会用到。

“福船朕在今后会有大用,宾王你难道不相信老师吗?”李渊皱眉道。

“老师为国为民,宾王自然看在眼里,自老师到了金陵,轻徭薄赋,开垦荒地,现在居住的皇宫也只有金殿翻修了一下,其他宫殿还是当年的荒废状态,得师如此,乃是宾王三世之福”骆宾王感慨道。

太上皇的一日三餐也是极其简便,简单的三菜一汤,一荤两素就行,和平常百姓家里的没什么区别。

而在长安的李世民,也是如此,奉行节俭。

一朝两代皇帝都是如此,这大唐还怕不会兴盛吗?

生在这样的朝代,是百姓和他们这些士子的福分,也是能臣干吏的福分。

世上不缺人才,只缺少慧眼。

李渊摆了摆手,不是很在意。他又不是慈禧太后,要那么菜干嘛?

每天换着吃一两道就行了,讲究帝王排场有什么用?

慈溪太后和李世民站在一起,谁敢说李世民没有帝王威严?

同样的道理,只要你做了实事,哪怕吃的比百姓还糟糕,照样会有人尊敬你。

尊敬其精神!

在金陵住的宫殿再富丽堂皇又有什么用?

他行不过百里,目不过百步,只是背景的增添图罢了。修建那么多宫殿有什么用处。

楚王一举,可怜焦土!

李渊或许在前世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路人,但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个人的修养素质和目光是远胜很多古人的。

就假如说为啥太上皇不娱乐?

在古代的娱乐有后世打游戏有意思吗?看电视有意思吗?

“安南道怎么回事,为什么木材商人将价格提高了。”李渊问道。

他这些天关注白莲教,对朝政的处理有些疏忽。

骆宾王有点诧异的看了一眼李渊,正色道:“老师,安南道的两个当地部落正在打仗,所以出售的木材迅速减少。”

“打仗?那朕派军将他们铲除!”李渊霸气道。

小小的部落而已,直接拍大军碾压。

这就是大唐的气魄。

“老师,安南道大大小小的部落有近百之多,分为三十六洞七十二寨,一洞至少有十万蛮人,一寨三万人左右,蛮人全民皆兵,性情凶悍,这次是两个大寨打仗,其他部落互不相帮。

可若是朝廷介入其中,到时候所有的蛮人定然不会袖手旁观,内斗是他们自家寨院的事情,与朝廷无关。”骆宾王无奈摇头苦笑道。

说来很奇怪,这些寨子有的甚至有几世的恩怨,但是朝廷大军一到,立刻就亲密成一家。

“既然如此”李渊眉头一挑,笑道:“既然不能剿灭他们,那咱们可以当一个盟主,总和这些蛮人的部落,让他们拧成一股绳。”

“老师,此话何解?”骆宾王有点小懵。

李渊命令宫婢拿来大唐的舆图,指着真腊和林邑的地方说道:“这两个地方瘴气横行,丛林密布,中原王朝的军队鲜少征服这里,就是因为不划算,当年始皇帝派遣赵佗讨伐岭南百越之地,最后赵佗杀了任嚣,兼并了桂林郡和象郡,可是自南北朝后,我朝固有之领土沦落到了蛮夷手中,岂不是可惜?

何不趁此机会,吞并真腊和林邑。

安南道的蛮人世代生存在这里,早就熟悉这里的环境,如果我们以朝廷大军为辅,让他们为主,攻城掠地,扩大部落面积,这是不是一个划算的买卖。“李渊微微一笑。

驱狼吞虎!

安南的蛮人成为世仇的原因或许千奇百样,但大抵逃不出一个字——生存!

他们被邻国的真腊和林邑压缩在安南狭小的丛林,而大唐有名誉性的统治了安南道。

在丛林环境,安南的蛮夷还有一部分可能胜利的机会,可是到了外界,他们绝不是唐军的对手。

所以这般逼仄的环境,他们有苦说不出。

两头受气。

“弟子曾经听过安南极西之地有身毒国,宾王愿出使身毒国,与身毒国两方夹击,共灭林邑、真腊!”骆宾王朗声道。

“身毒国”李渊再次皱眉。



第一百三十一章:身毒国

身毒(国名)即天竺也。在山海经曰:“身毒之国,轩辕氏居之。”

郭注,天竺国也。(佛教徒的伪注,为了提高印度的地位,贬低华夏为诸方,在乎吞儒噬道。但效果显见,在古代汉人眼里天竺国似乎是佛国的所在地,西天极乐。也让汉人对印度尊敬有加,以至于超弱的印度,一直没有中原王朝前去攻占,当然除了对佛教不感冒的蒙古和王玄策。)

天竺是印度的古称,很多华夏人大多都是从西游记玄奘取经得知这个称呼。

身毒在西汉时期才被华夏熟知,不过当时的身毒大部分疆域都被月氏人占领,张骞得知从蜀道西南取道可通往身毒国,于是汉武帝派遣张骞想要与身毒国联合夹击匈奴,但可惜的是受阻太大,派遣的秘密使者都被沿途的西南蛮人所阻断。

汉武帝一怒之下,直接派大军讨伐夜郎国、滇国、西南夷,但受到顽强抵抗而作罢,始终没能越过大理和保山一代。

在与西方的大夏国(贵霜帝国)贸易的途中,身毒国作为中介商。

自此中原王朝一直没有中断与身毒国的交往,内地的商人已经走到了缅地甚至东南亚。

唐代时,经过德宏古道在缅印与内地间进行商贸交易的商人更多,樊绰在《蛮书》中记有这样一段话:“弯赕,汤浪,毒暑酷热。河赕贾客在寻传羁离未还者,为之谣曰,冬时欲归来,高黎贡山雪,秋夏欲归来,无那穹赕热;春时欲归来,手中络赂绝“。

其中河赕贾人,指今大理西洱河一带商人;寻传人(今阿昌族,景颇族先民)居住在今缅北克钦邦一带;弯赕为白族语,指今德宏一带;络赂也是白族语,指财物。这段史料,说明唐朝时,不仅有汉族商人到缅印经商,也有白族商帮通过德宏古道前往缅甸做生意。

当时从缅印输入中国的商品,《蛮书》骡国条记“骡国……有移信使到蛮界河赕,则以江猪,白毡及琉璃罂贸易“,此外还有琥珀、海贝、光珠等,而中国主要输出绫罗绸缎和瓷器等中原特产。

所以自古以来,与外界的贸易商路不仅局限于丝绸之路。

只不过随着南北朝交替,南方朝廷势弱,安南道大部分区域一直存在叛乱,在南陈疆域最盛的时候,也没能较为完全的占领安南道,再加上安南的蛮夷,所以贸易商路时时中断。

而且因为丝绸之路与西域的交往更为便利,因此身毒国作为中介的存在越来越弱化,中原王朝只知道有这么一个在史册上记载的身毒国,却不知道身毒国究竟如何。

现在的骆宾王也想学一下张骞,作为密间联合身毒国共同灭掉横拦在此的林邑、真腊两国。

汉唐时候的华夏人是很具有开拓精神的。

尤其是现在的文人,崇尚任侠之气,比如骆宾王曾经就说过: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找一下唐代的大诗人,基本上很少见没有写一两句壮气豪迈的边塞诗。

“纵使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老师昔日在苏府做这侠客行,宾王一直耳熟于心,博陵侯之远功,无人不羡艳,宾王自愿请使,愿在丹书留名,千古之后,自然有人称赞学生的壮举”骆宾王兴致昂扬,侃侃而谈。

少年自该奋勇前行。

他不是不知轻重,而是知道前路坎坷,才能成就功名。

太上皇让他督建福船,自然是为了磨砺他,给他送一份功劳,但是这样唾手可得的功名,他拿的并不安心。

人都是有抱负的!

李渊看着骆宾王不禁好笑,虽然骆宾王已经很成熟了,但还是和中二少年很是相近,如果是朝堂上的臣工提出想要密使身毒国,必然提出一大部分理由和资料等等。

这个小子几乎信口开河,连身毒国现在的近况都不知道。

李渊记得再过十几年,贞观十七年的时候,中天竺就会派使臣前往长安,然后李世民派遣李义表作为正使,王玄策作为副使护送他们回到天竺,然后贞观二十一年,王玄策作为正使再次出使的时候,没想到途中中天竺国内叛乱,最后

不知死活的抢了王玄策的使团。

然后接下来的故事就很熟悉了,王玄策这个文臣怒了,直接从吐蕃和西域的国家借兵,直接灭了中天竺。

当然中天竺并不是后世印度那么大,但也不小了。

但是这事情在唐朝只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王玄策回国后也没有受到多大重视,毕竟李世民灭的小国家实在太过了

贞观二十一年,唐朝又派王玄策为正使、蒋师仁为副使一行30人出使天竺,四天竺国王多派使者带着财物来,准备与王玄策一起到唐朝朝贡。恰逢中天竺王尸罗逸多死,国中大乱,其大臣那伏帝阿罗那顺篡位,于是发动所有军队以拒王玄策。跟随王玄策的30骑兵与敌人交战,失败被擒获,敌人趁机劫掠诸国贡献的财物。

王玄策逃离,到达吐蕃。王玄策发檄文征召军队,得到1200吐蕃兵、7000泥婆罗(今尼泊尔)骑兵。王玄策与副使蒋师仁率吐蕃、泥婆罗的军队进攻到中天竺的茶镈和罗城,作战三天,攻破茶镈和罗城,斩首三千余级,敌人被溺死的约1万人。阿罗那顺逃走,收拢散兵再次交战,蒋师仁擒获阿罗那顺,俘斩敌人数以千计。

余众跟随国王的妻子在乾陀卫江抵抗,蒋师仁击败他们,俘获其妃、王子,又俘虏男女一万两千人,各种牲畜三万,五百八十座城邑投降。东天竺王尸鸠摩送牛马三万馈军,还送来了弓、刀、宝缨络。迦没路国献异物,并送上地图,请求得到老子像。

四个天竺国都震惊、害怕。

战斗力超标了。

贞观二十二年,五月,王玄策把俘获的阿罗那顺及王妃、子等,俘虏的男女万二千人、牛马二万余送到长安献俘。李世民封了王玄策为朝散大夫。

不过

也不知道王玄策是故意的还是看李世民给他封的官不大,所以带回了天竺方土那迩娑婆寐,这个方士自称寿命两百岁,有长生之术。

经过数月,那迩娑婆寐造出延年之药。当时李世民病重,吃了其他的药没有效果,于是吃那迩娑婆寐造的药,然后死了

对,没错,李世民就是被王玄策带回的方士炼制的丹药,吃死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请李承乾驻守金陵

有时候李渊都在想,咱老祖宗是老子,也算是道家的正统后人,那个龙虎山的张天师都显得没咱们高贵,要说就算吃丹药,也去吃那些道士炼制的丹药。

你可倒好,听了那群天竺人的话。

谁知道阿三用什么方法炼制的丹药,或许左手没有洗干净,然后李世民就感染了细菌

还是太脆弱了。

华夏人和印度人是不能比的,印度人喝一口恒河水,跟没事人一样,华夏人喝一口,直接急诊室。

“放心,你既然有如此的志向,老师又怎么不会同意你的心愿,只不过此事稍后再议,前往身毒国必须准备充分,既不能引起沿途国家的怀疑,又要顺利到达。”李渊道。

与身毒国联手没啥必要,天竺那弱爆表的战斗力,而且现在的天竺四分五裂,根据玄奘的大唐西域记,印度就有三十多个国家,而且仅天竺就有五个天竺之别。

真正想要打败林邑、真腊,还需要靠安南的蛮族和唐军。

只不过对于唐军来说,瘴气和水土不服是最大的敌人,需要在边境先进行练兵,迅速适应环境。

福船的建造也刻不容缓,水路两路夹击!

皇宫,金銮殿。

“朕欲亲自前往安南道,与诸蛮共商结盟大事,然金陵不可无人镇守,故欲派人前往长安请太子李承乾前来统领朝政,诸位以为如何?”李渊看着群臣,正色道。

其实他一个老人家没啥必要非得前往安南道,与蛮族商量结盟大事只需要派遣一高官就行,他过去都会让蛮族感到受宠若惊。

但是将李承乾接到金陵,是他在与李世民会盟划江而治就有的想法。

因为局势的不容乐观,他被迫做出抉择,必选要保住这群李唐宗室和曾经的武德老臣。

但他也不想让南北唐就这样断了联系,再复南北朝局势。

他太上皇在,第一个十年可能会将江南赋税供给边境,让其养军,但是第二个十年呢?

越来越芥蒂的南北两朝文武百官,谁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明朝的南北两京制度,也让朝堂有分化政党的趋势。

何况两个皇帝!

李承乾是太子,来到金陵可以很好的融入到南朝的文武百官。

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再次统一南北。

“臣等并无异议。”朝堂诸臣齐齐一拜。

李孝恭眼里闪过诧异,按照他叔父一贯的性格,不应该是躲在深宫,努力的造小人,然后以幼子继位?

虽然心里很疑惑,但李孝恭也并没有反对。

李承乾若想在金陵立足,到时候还是要仰仗他河间郡王李孝恭。

哦,不,现在应该叫楚王。

就在前一个月,李渊的封赏才刚刚下来,将李孝恭的爵位加封到了楚王。

一字亲王!

郡王爵和亲王爵不可同日而语,当年建立李唐的时候,除了李渊的亲儿子外,无一人是亲王爵位,李唐宗室都是郡望爵位,其他的功臣撑死也只是开国郡公,开国县公。

“诸位爱卿,可有人愿意前往长安担任使臣?”李渊看向两列跪坐的百官。

和长安官员喜欢做椅子不同,金陵的百官更加推崇流传下来的跪坐。

出使长安这可是一份美差,但是也有相应的危险。

很显然太上皇的目的是让太子李承乾继承大统,出使长安就就可以借此机会与李承乾结交,结交好未来的皇帝、

但危险也有,最害怕的莫过于李世民要是不高兴了,一下子把他斩了,或者不肯让太子前往金陵,到时候两头难办。

“微臣陆信毛遂自荐,愿前往长安。”陆信起身一拜道。

“陆侍郎?”李渊微微有点诧异,但稍一想,便明白了。

陆信将两个侄女塞到了他的后宫,虽然他现在还未宠幸,但是为了缓和与世家的关系,还是依照约定封她们两人为贵妃。

想来应该是她们回家探亲,报喜不报忧。

让陆信还以为皇帝有多么宠爱这两个妃子。

若是能诞下一两个麟儿。

啧啧,那就是预备的太子之位。

现在太上皇近乎绝嗣,几个庶子还被关押在长安皇宫,身边并无子嗣。

“自愿请缨,恐怕是另有打算啊。”李渊心里暗道,但是看朝堂这么寂静,也直接点了陆信的将,让其作为正使,周寒作为副使。

“敢问陛下,周寒是谁?”陆信诧异道。

朝堂百官,并无一人叫作周寒。

李渊颔首微笑道:“周寒乃是朕医学院最早的一批学生,现在担任高陵县县丞,爱卿可与他一同前往两仪殿,陆侍郎对长安人生地不熟,与他也好有个照应。”

当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周寒作为医学院的学生,掌握很多商业机密,比如玻璃的制造秘方。

无奈之下,李渊决定将周寒逼到他这一方来。

万不能便宜李世民这个货。

琉璃他还要垄断一段时间,为扩充军备征讨林邑、真腊做准备。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陆信有点不情愿,但还是捏着鼻子忍了。

“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随着这一句话响起,很快朝堂百官陆续离去。

天牢,

最底层监狱。

监狱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

慕白衣坐在蒲团上,面色恬静。看她的精神状态,似乎不是在监狱,而是在禅房。

监狱整洁的没有一丝杂草,地面上也没有污水和残渣,更没有乱跑的老鼠蟑螂。

在角落处,还摆放了一盆白色的杜鹃花。

过道传来脚步声。

慕白衣将阖上的眼睛睁开,她面色复杂,轻声道:“李渊,你终于来了。”

半个多月没有审问,没有理会。

只是将她囚禁在这里。

她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孤独。

“是的,我来了,我轻轻的来,不带走一片云彩。”李渊罕见的调侃一句。

氛围突的一变。

慕白衣柳眉一凝,小脸紧绷,涨红道:“严肃一点,本教主正在坐牢呢。”

话音刚落,她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

这句话,怎么看着像撒娇。

李渊嘴角勾起一丝弧度,说道:“你是不是以为朕会严加审问你,查找白莲教下落,那你就错了。

白莲教,呵呵,已经灭了!”

“灭了?怎么可能!你休要哄骗于我。”慕白衣明显不信。



第一百三十三章:劝服

李渊眸子里闪出一道隐晦的精光,从怀里掏出一张奏折,署名是楚王李孝恭,加盖玉玺等印绶,蝇头大小的正楷整整齐齐,看起来很有说服力。

他将奏折拉开,里面的内容就显露了出来,字字珠玑。

“在吴县汪家村剿灭白莲教教众三百余人,尽皆用大火焚烧致死”慕白衣看着奏折内容,心里一震,吴家村正是他们的一个藏匿窝点。

“还有洪州、饶州、黄山、泗州、徐州等八州三十二县的据点被官府成功摧毁,杀死白莲教众共计三千四百五十八人。”李渊将奏折收好重新放回了怀里。

“白衣,你不说,不代表你手底下的人不说,嘴巴严实的人可不多。”

在金明寺捕捉的白莲教众大概有四百多人,李渊一一进行审问,如同疼痛不能让他们屈服,他就采用后世的心理刺激,比如在美国监狱实验的隔屋放血心理压迫。

将犯人关在黑漆漆的屋子,然后假装划破血管,另一间屋子用水龙头模拟血滴下来的声音,这种临近死亡的感觉甚至比十指穿心更让人感到可怕。

“那你今天来找本教本姑娘有什么事情?”慕白衣脸色冷若寒冰,刚想说本教主,却突然发现她的焚香教已经没了。

“焚香教灭了,但是还有白阳教,青阳教,白莲教可不仅只有你们!

白衣,朕问你,你真的那么相信白莲教的无生老母吗?”李渊问道。

在起兵的时候,不仅只有焚香教一家,还有青阳教,以及众多小教派。

这些教派想要完全打击还是很艰难的。

他费劲千辛万苦,耗费大量财力物力才勉强消灭了焚香教,这一个白莲教的分支。

既然完全打击不行,那也只有对症下药,进行辟谣了。

而只要慕白衣出面辟谣,那么将事半功倍。

“信!怎么不信?记得我幼年的时候,师傅曾经表演过分尸重生,那绝对是真的,不可能有假!”慕白衣坚定道。

她记得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那时候刚记事,惠静师太表演了一个魔术,最初她以为是江湖卖艺的,可是没想到那竟然是真的。

惠静师太从杂物箱里面取出了一个绳子,绳子很长,在空中一扔,就在天上定住了,绳子的另一端直上云霄,很长很长,然后一个小沙弥爬啊爬,最终上到了天庭,摘了蟠桃,然后被天上神将发现,将头颅扔了下来,过了几刻钟头,又将身体的其余部位扔了下来。

惠静师太也不恼,将小沙弥的尸体装进了杂物箱,等了片刻钟头,小沙弥又自个爬了出来。

“那只不过是障眼术而已,一些小的江湖把戏上不了台面。”李元对此嗤之以鼻。

这段故事他也听说过,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面,篇名叫“偷桃”,讲述的是在济南府过春节时江湖艺人弄的把戏,蒲松龄也不知道其中道理,但在后面注明听说白莲教能表演这个把戏。

蒲松龄的鬼怪故事杜撰居多,可能是夸大了其中的神异。比如在箱子里面暗设机关,将小沙弥提前藏在箱子里,然后上去的那个是假人。

那些乡野村夫连字都不会写,十传百,百传千,越传越神乎,最后就是奇妙的仙术。

“怎么可能!本姑娘亲眼所见!”慕白衣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渊就像是看一个愚昧的凡夫俗子在怀疑神的伟力。

“呵呵,亲眼就不会出错吗?最容易欺骗的就是眼睛,再说现在的惠静师太呢?朕可不记得他还活着,早就被五马分尸”李渊轻蔑道,他在前世也看过不少魔术,那些魔术虽然很神奇,但都有方法可以进行复制,常人只是不明白其中远离。

记得他在美国达人秀看到的魔术师竟然在观众眼皮底下偷了女裁判的bar,而他在看视频回放的时候没有丝毫察觉,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

但只要练习熟练,轻松偷走bar并不是很难,只要在手指缠上鱼丝,一端帮上吊钩,在观众盲区将鱼钩用极快的手速放进去,然后后身体遮挡小动作,最后一气呵成,就能偷走!

在火车上遇见的惯偷,作案手法千奇百怪,令人很难察觉,实际上都是欺骗眼睛。

眼睛是最容易欺骗的。

提及惠静师太,慕白衣心情有些复杂,但是心里也突然升起了一丝怀疑的想法,但刚起来就被自己打断,“怎么可能,那可是自己亲眼所见,但师傅真的死了,如果她有分尸复活的能力,又怎么会”

人总是固持己见,除非有铁证摆在面前。

李渊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两道黄纸符,喊了一声:“呔!妖孽哪里跑!”

刚说完黄纸符表面浮现鬼物的痕迹,似乎附上了一层鲜血,鲜艳欲滴。

他冷冷一笑,将黄纸符扔在空中,只见眨眼一瞬间,纸符无火自燃!

“惠静师太的鬼魂已经被贫道焚烧致死,今生今世永远不得超生。”李渊吐了一口浊气。

“师傅!?”慕白衣眼睛瞪得大大的,眼泪瞬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虽然有些恨师傅,但总归将她培养了十几年,待她如同生母。

李渊假装不经意道:“这妖僧不知残害了多少家庭,白莲教的一大半幼童都是从父母身边偷走的,朕已经派遣官府进行核查,只能希望这些孩子能回到父母身边。”

这句话李渊还真的没有胡说。

白莲教吸纳内部力量的时候,需要大量的孤儿,当然战乱年间幼苦无依的最好,但还有很多,都是在乡间偷走的,或是杀死父母留下的孤儿。

后世很多的乞儿帮,跪在繁华街市的角落,断手断脚,他们可不是天生如此,而是被偷走孩子的人贩子打断手脚,吃了哑药,挑断手筋脚筋,如果稍大点的孩子,会写字怎么办,容易,就直接砍掉大拇指

很是血腥、残酷。

李渊还记得一个发酸的故事,一对夫妇给一个乞讨的小女孩施舍的时候,女孩认出了自己的父母,但是她手脚残疾,又哑了,只能用舌头趴在地上用口水濡湿地面,写下了字,但夫妇不敢认,也不能认。

事情孰对孰错,孩子父母狠心吗?

太难说了

但不幸的是,李渊在大唐也目睹了同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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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孤儿院

很幸运,慕白衣比那些“乞儿”要幸运的多,她选进了白莲教的内部,但是其他的孩子呢?

死了也就死了,谁还会关心他们?

或许慕白衣还可能以为他们是天生的,白莲教是善良的,给了他们活下来的机会

是的,你见过那个邪派光明正大的在自己脸上刻上六亲不认的字样?

就连劫匪打劫,也会取个花巧的名头,劫富济贫嘛。

“白衣,你醒醒,清醒的看一眼白莲教内部的龌龊。”李渊叹道。

在其位,谋其政。

焚香教虽然已经被毁了,但其他的教派依旧顽固生存。想要打击摧毁白莲教,非慕白衣不可。

他拍了拍手,从过道处走出一对狱卒和一些禁卫,在他们的后面则是牵着绳子攀爬的小孩子。

断手断脚的残疾孩子,走路很困难。

但在脏乱蓬松的头发下,污浊的面孔上有着明亮清澈的眼睛,眼睛里包含对生的希望。

他们跪伏在地,向蠕虫一样向前挪动,单薄褴褛的破烂衣衫隐隐能看到他们瘦小的身躯,骨瘦如柴,看不到有血肉的存在,只是被皮囊包裹的骷髅架子而已。

“他们本来都是一个个可爱的孩子,可能现在还依偎在母亲怀里,但你看看”李渊鼻子有些发酸,想要说也说不下去了。

城市里有太多的残废儿童绝对不寻常,在古代如果有残疾,会选择直接溺死或者挖坑埋了。(不必对古人这种不人道的行为产生批判,古代维持一家老小的吃食就很难了,何况要养一个废物,就连现代的家庭也很勉强。)

罪恶往往根深于贫贱。

李渊深谙这个浅显的道理,直接派人跟踪各个城市乞儿的下落,看是否有人故意以此为生。

果不其然,乞儿之间哪会有什么组织,都是些黑恶势力为了谋财,所以利用这些乞儿的残像骗钱。

别小看这个行业,可是暴利!

乞讨回来的钱财收入囊中之后,只给这些乞儿一个发馊的馒头,一碗清水就可以维持了,如果遇到生病,直接丢在荒山野岭,让过路的野兽吃了完事。

白莲教在这里面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市场。

李渊于是让官府派遣顺藤摸瓜,果然找到了几个白莲教的窝点,一网打尽。

“他们就是让白莲教割断了手脚,吃了哑药,才成了现在这一副模样,朕需要你来帮朕,彻底铲除白莲教这个毒瘤,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

你口口声声骂朕是狗贼,可是自从朕来到金陵,轻徭薄赋,积极开垦荒地,让耕者有其田,劳者有所得,如果这样的朝廷和帝王还是你们白莲教的恶世,那朕无话可说!”李渊正色道。

“能让我看看那群孩子吗?”慕白衣语气有些哽咽,一想到自己曾经坐着的焚香教教主位子,就感觉无比的自愧。

“开锁放她出来。”李渊毫无顾虑,一脸正气。

“可是陛下,此妖女武功高强?”禁军统领有些犹豫。

“没事。”李渊微微摇了摇头,他之所以选择慕白衣,就是看中她天生的软弱性子,慈爱心怀。

当然他也不是毫无准备,在宽大的袖袍下,还藏有一个小型弩机,上面粹了麻药,只要稍微破点皮,就直接全身无力。

牢房的门锁被狱卒打开后。

几十名禁卫紧紧盯着慕白衣,握紧了佩刀。

慕白衣并没有选择劫持李渊,杀出重围,慢慢走到那群小孩子的身边,蹲在地上,看着他们无助的眼神,与多年的她是多么相像啊。

孤儿,很不巧,她也是。

小心翼翼的用手擦干净了乞儿的脸颊,露出了黝黑的面孔。

乞儿眼睛投出了柔弱的目光,以及一丝丝的希冀,但很快就被恐惧所代替,他们畏惧的缩着身体,像一只被主人无情抛弃的小狗,只能蜷缩起自己单薄的躯体,期待能保留一丝丝的温暖。

“你叫什么名字?”慕白衣含着笑意问道。

“咿咿呀呀。”乞儿说不出话来,用手指在地面上写字,但还没等写一个字的时候,就不慎摔倒,这个字写了很久很久,他摔倒了总共五次。

地面上的灰尘露出了三个弯弯扭扭的字迹。

黄蛮儿。

他记得这个字是他在听街市人说话的时候学到的,第一个字黄,是他在听到黄鹤楼学会的,那个字他在心里想了很久很久,印在了他的心里,

第二个字是蛮,他不会写蛮,在生活中也不会有哪个酒楼会写蛮子做招牌,这是他用嘴叼着一个书生的衣衫求来的,恰好路过一群羊,咩咩的叫个不停,秀才写下了咩字,他摇了摇头,直到羊叫声岔音了,蛮~

他似乎想起了记忆深处的呼唤,就是这个声音。

第三个儿字,是一群街头混混让他钻裤裆的时候,抓着他的头发喊儿子,他兴奋的咬着那混混,恳求学会那个字,混混也挺仗义,也或许心里过意不去,帮了他。

黄蛮儿,就是他的名字。

也是他唯一的念想,只希望有一次机会能回家,远远的看一眼父母,听一首那首童谣。

“铁树下,花儿鸟,有个傻乎乎的黄蛮儿~”

“我要养他们,让他们活下去,就帮你。”慕白衣认真的看着李渊,黄蛮儿依偎在她的怀里。

李渊点了点头,吩咐身边的宦者,为这些乞儿沐浴更衣,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次日,早朝。

李渊颁布圣旨成立大唐福利院,凡是十五岁以下,身体残废,被人抛弃的孩子都可以进福利院,由朝廷进行抚养,而且在每一州必须也开办相应的福利院。

至于经费,李渊没有拿国库的一分钱,而是选择缩减皇室开支,让这部分钱提供给福利院。

李渊明白如果让国库出这笔钱,按照古人的思想,纵然同情,但对社会没用的残废,养之何用?

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理想的大同社会到了后代也没有实现,社会在发展,资源在丰富,但是很少会有人愿意看一眼在底层挣扎的可怜人。

毕竟熙熙攘攘的世界,谁又不可怜呢?

朝堂上的大臣见到既然太上皇自愿缩减宫廷开支进行抚养,他们纷纷称赞了一句古之圣君,也就没了下文。

接下来,李渊设置直属于朝廷的锦衣卫,都指挥使由慕白衣担任,志在寻找白莲教其他教派下落,还有刺探别国情报。

目前的别国,李渊指定了真腊和林邑这两个小国。

他的目光,投向了长安。

万事皆备,只差太子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称心

关中长安,四塞之地,金城千里,固若金汤。

陆信走进长安的第一眼,就发觉了长安与金陵的不同之处,金陵是委婉的如窈窕女子,妩媚动人,而长安就如温润君子,既有天下精锐铸成的利剑镇守,又有荟萃精英在这里舞文弄墨。

从承德门进去的朱雀大街,里面的行人形形色色,吐蕃人、波斯人、昆仑奴等等,沿街的酒肆也到处能听到丝丝管竹声,伴舞的胡女热情奔放,这对守旧的南方人造成了很大冲击。

“胡虏蛮夷,不过如此。”陆信在嘴中暗骂一句,但又羡艳起了那身材玲珑的胡女,不由得从褡裢拿出几贯钱交给家仆,让其在驿站为自己准备妥当。

朱雀大街上无品级者,不可骑马,陆信虽是南唐的官,但在长安也备了一份档案,驱使着驽马在慢慢行驶。

午后,在驿站沐浴更衣后,宫里传来了消息。

皇帝接见陆信并没有在两仪殿,也没有百官,只是几个社稷重臣和皇后。

“四品礼部侍郎陆信觐见皇上。”陆信先行一拜,然后缓慢说出此行的目的,“南蛮不顺,寰宇境内不稳臣封太上皇之命,前来接太子入金陵镇守京都,以安天下,如此太上皇便可亲率兵马,扫平不臣”

陆信很聪明,人前说人话,在长安就要说李渊是太上皇。

国无二主,但是老子就可以了嘛。

在唐朝上下,都认为这南北唐现在不可能分裂,但只要太上皇另有亲生子嗣,那么未来结局难以预测,按照那位的秉性,谁知道会不会搞出其他事情。

毕竟李世民不是正统继位,而是杀了建成太子,登上皇位。

“此事父皇已经八百里加急告知于朕,然太子乃一国储君,若是贸然前往金陵,路途恐有祸端,依朕之意可由潞国公侯君集率领天策府军保卫太子”李世民眼睛露出一道精光。

太上皇与太子承乾向来私交甚好,定然不会做出杀孙之事,而且他李世民膝下子嗣众多,多一个太子不多,少一个不少,采取这种方法报复也不可能。

那么就是太上皇真念及子孙之情,想要年老之时有人可以统领大权,不至于让宗室割裂。

但太子承乾孤零零一个人前往金陵,他又怎么会放心?

而侯君集的女儿最近嫁给李承乾做了太子侧妃,他又是天策府军的老人,秦王府的功臣,由他在金陵支援太子,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是事情的问题在于,到底派多少兵马合适?

多了,有鸠占鹊巢之嫌。

少了,恐怕太子口谕走不出宫门。

陆信咬了咬牙,低下头扫了一眼那些重臣,说道:“太上皇说了,太子可带兵马,但只能是东宫六率的兵马,而且人数不能超过三千人!”

“三千人,可以了。”杜如晦咳嗽了一声,说道。

裴矩站了出来,准备开口,但被杜如晦微微摇了摇头,退了回去。

李世民沉吟了一会,点了点头,说了声“可”字。

等陆信离开后,李世民才问道:“克明,为何不再增兵?父皇天寿有限,恐不日就会驾崩,倒是南方局势定会大乱,仅靠三千兵马,在金陵城内有些捉襟见肘,难以策应。”

“陛下,此事与以往不同,太上皇已经老弱不堪,诞下子嗣何其难也?而南唐上下思慕陛下臣子者不在少数,只是碍于河间郡王兵威不敢多言。

只需太上皇驾崩,派遣善战之将,不消一月,南方定会再次入陛下囊中,内外策应有则事半功倍,无也无需沮丧。

百战之军,堂堂之将,渡过大江,易如反掌!”高士廉正色道。

“此事最重要的不是策应,而是取得太上皇好感。”房玄龄微笑道。

现在南方充满了重重矛盾,太上皇在的话稳如一波湖水,可是太上皇驾崩后,所有的矛盾就会瞬间爆发。

朝堂上下,只能期盼太上皇并没有子嗣,那么河间郡王李孝恭

太子李承乾回到东宫之后,眉宇布满愁容,他倒是不太想去金陵,在长安多好啊,到了金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朝堂大事虽然重要,但哪有享乐重要?

暖阁的床榻上有一美人,慵懒异常,削瘦白暇的双肩恰如美玉,衣衫半遮半掩,春色若隐若现,她伸了一下懒腰,贴在身上的衣服悄然滑地,惊叫一声,却没想到李承乾直接紧抱住了她,笑道:“美人儿,孤想你想得最近都有些憔悴了,那秦怀玉何德何能拥有你这般美色?如今这一切都是孤的了。”

“哼?”那美人娇憨一声,声音有如黄鹂般清脆,“殿下不是新纳的太子侧妃吗?怎么眼巴巴的跑到人家这里来了?”

李承乾脸色变换了些许,尴尬道:“那都是掩人耳目,若是不设法遮拦些,孤的声名就毁于一旦了。”

“殿下才名昭著,街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此事本就是一番雅事,又有何见不得人的?难道殿下是怪臣妾给您生不了孩子吗?”美人掩目垂泪,神色憔悴,惹人怜爱,让男人恨不得紧紧拥在怀里,安慰安慰。

“此事孤知道,后宫嫔妃多如恒沙,但哪有称心你妩媚动人。”李承乾着魔般牵起称心的小手,当真若莹莹白玉,柔弱无骨,他忍不住亲了一口。

“再重要的情在殿下心中也比不了世人的指责辱骂,臣妾倾慕殿下,却要忍受着蝇营狗苟,躲在腌臜地方不见天日,虽受殿下雨露圣恩,可心若娇花已不堪忍受,臣妾这就投了院里那座枯井,等来日在与殿下共叙一段良缘。”称心说完之后,哭哭啼啼跑出了房门。

李承乾脸色一变,急忙拽住称心,拥在怀里,安慰道:“孤知晓了,想那汉文帝也是宠信男宦,照样有文景昌世,孤虽不才,但自幼时便怜悯百姓,素有政绩,大不了通告天下,难道父皇还真的能治了孤?就算父皇不喜,孤也可到金陵恳求皇爷爷。”

“殿下,称心有你这辈子也就知足了。”称心依偎在李承乾的怀里,模样恬淡。

若不是知道他是个男人,恐怕世上男子都抵挡不了这般诱惑。

第一百三十六章:废太子

李承乾与称心一番山盟海誓之后,相约永生不负,然后在称心倾慕的目光下,大踏步的走向曲江报社。

曲江报社自从太上皇被劫走后,就交由李承乾总管。

现在的媒体方式,传播最快的还是属于报纸。

见证这场无怨无悔的爱恋,除了报纸刊登还有什么?

而在李承乾走后,称心坐在门槛上幽幽一叹。

“殿下对我是极好的,但凡我有要求,定会花费心机前去满足,可是这世上就是这般无奈,我终究还是个男儿身

一霎时把七情俱已味尽,参透了酸辛处,泪失衣襟”称心咿咿呀呀的在房门唱开了戏曲,声如黄莺,样貌凄美,带着衣袖翩翩起舞,他本就是旦角,因样貌动人,被秦怀玉强抢了去,又经历一番波折后,在东宫当了男宦。

次日,长安暴动,

坊市骚乱不堪。

“大新闻,大新闻,太子亲自登报,宣扬爱慕女旦称心”

起初,百姓不以为意,顶多就是大眼瞪小眼,官宣到这地步,还要点良心不?

不知道他们连婆姨都没有,连个暖被窝的都需要自己动!

直到消息曝出称心是个男人

“好好的娃子,咋成这咧,不喜欢黄花大姑娘,喜欢上了一个的男的?”

“男的?不是前些日子,侯将军的女子才嫁给了太子嘛?”

“咦~听说那女子太子连碰也没碰,一直就跟称心同房,你看这么些年,太子妃也没能诞下一儿半女。”

据说正在街上巡视的侯君集看到这一幕,怒发冲冠,冲到皇宫,就要让陛下做主,让自个女儿与太子和离。

南朝喜欢男童的风气在南方受得,可在关中那就是大逆不道!

谁能忍受自己的姑爷是个兔儿爷?

哪怕是公的!

这些沙场上百战的将军都是些铁血猛夫,最难以容忍的就是这些龌龊事情。

但是和坊间传言不一样,侯君集忍下来,但是闭门谢客,待在国公府,不肯出来。

李世民派人请他,只说了两个字,羞人!

呵呵!

李世民也坐不住了,直接将李承乾叫了过来,皮鞭伺候,幸好此时的长孙皇后还在,虽然心里有点难以接受自己儿子奇特的爱好,但还是将李世民劝了下来,不至于将李承乾打死。

他心里暴怒,直接下了中旨,派人带兵搜查东宫,将称心直接杀死。

但李承乾跪在地上恳求,一直恳求,一天一夜

李世民软下了心,看着李承乾,无奈道:“承乾,这世间有些事有人可以做得,有些人不可以做,而这件事不管对错,你都不能做!

称心朕将他放了,流放到了琼州,可是现在舆论非议众多,已经有大臣请奏废掉太子,改立皇子。”

李承乾立刻警醒,吓了一大跳,连忙问道:“是谁?”

他心里遗留暗恨,落井下石之人最为可恨,他只不过是追求爱情,或许在世人眼里有些奇葩,但是他影响了什么?

他虽然好色贪玩,但不影响他做一个好皇帝。

“此人朕已经杀了!”李世民眼神凌厉,有着掩藏不住的杀意,纵然太子有诸多错误,但也不容许他人多舌!

尤其是文武百官。

“儿臣多谢父皇。”李承乾跪在地上,泪失满襟。

“只不过”李世民看着李承乾的模样,突然有些恨铁不成钢,喜欢一个男子不可怕,只要能传宗接代就行,随你怎么搞。

但是李承乾这懦弱性子

如果李承乾敢直面怼群臣,他虽然不满,但也不至于失望。

可是这般小女儿姿态,哭哭啼啼难成大事。

“父皇妄你培养承乾这么多年,功亏一篑,如同大哥一样,还是不够狠。”李世民轻声一叹,他突然有股想要重新换太子的冲动。

可是这种苗头刚一出现,就被他掐死在了脑海。

太子决不能轻易更换!

“启禀皇上,陆侍郎求见。”王振走了过来,轻声道。

“宣他过来。”李世民眉头微皱。

陆信进了殿前,一拜道:“禀告陛下,昨日太上皇飞鸽传信,言说太子失德,不宜再立为储君,所以请太子前往金陵坐镇之事作废。”

“不宜再立为储君?”李承乾听到这个消息脑袋突然一片空白。

太上皇这一句话意味深重,那就是宣告李世民废立储君不用再考虑他的意思,而且他还会支持李世民废掉李承乾。

其实在写这句话的时候,李渊心里也挣扎了片刻,但最终还是写下了。李承乾本性难移,他悉心培养李承乾多年,在他被劫走之前,还是一副乖宝宝模样,可是劫走之后,就立刻本性暴露,性格偏差太过严重。

简单来说,烂泥扶不上墙。

李渊也有疑惑,都说后天的教育会改变一切的,但现实却不是这样,事实证明人性善恶更多来源于基因,有些人天生就能约束自己,好好学习,而有些人一旦离开父母管控,一下子就会由好好学生变为不良少年,偷蒙拐骗,无恶不作。

可是长孙皇后和李世民的基因都还算不错

也只能一句叹息作为结尾。

这时候放弃他,何尝不是对李承乾是一个好的结局?

他喜欢称心没有错,但是错在他是太子,是万民表率!

若他是帝王,百姓纵有不满,也只能接受,但可惜的是他是太子,也不是朱厚照那个独生子,在他下面还有好几个兄弟在排着队,太子可以换,谁都想要一个圣君统领百姓,而不是要一个桀纣!

“皇爷爷,皇爷爷,为什么?为什么?承乾没有错啊!”李承乾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心里充满悔恨。

自己低调一点就可以,为什么非要官宣呢

“带他下去”李世民揉了揉太阳穴,他脑袋瓜子疼,恨不得踢死这个不孝子,就当没有这个儿子。

“陛下,且慢!”陆信制止了李世民,他再次开口道:“太上皇册封李承乾为桂王,统辖真腊、林邑和天竺国。”

说罢他微笑的看着李承乾道:“太子雅趣,与臣一般无二。”

北唐接受不了,不代表南唐接受不了,名士哪能没有几个男伴不是?

李世民嘴角微微抽搐,“这些地方不是还没打下来吗?还有朕什么时候说过要废太子了?”

“太子殿下,琼州距离真腊不过百里”陆信隐晦的提道。

第一百三十七章:孤不想做这个太子

真腊距离琼州不过百里。狂沙文学网

李承乾似乎明白了什么,皇爷爷虽然对他很是失望,但也给了他一丝生机。

太子之位太上皇不支持他,但称心如何太上皇并不打算管。

“儿臣无孝无德,格莽撞,德不配位,这太子之位”李承乾顿了一声,面色犹豫,话说出之后可就不能收回了。

权势重要还是称心重要?

他舍不得荣华富贵,但压在肩膀上的责任实在太过沉重了些。

“这太子之位,儿臣不要了。”李承乾哈哈大笑,站了起来,状若疯癫,从两仪向承天门走去,走一步摔倒一次,头发散乱、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走到承天门门口,回头望了一眼李世民。

“逆子,逆子!”李世民气得脸色铁青,凌厉的杀意看着陆信。

要不是此人是太上皇派遣而来的使者,李世民现在就想直接杀了他。

“陛下且慢,休要动怒。”陆信垂下脑袋,低声说道:“太子近乎为废人,若要bi)他,恐难当社稷大任,若太子退位之后另有悔改,陛下亦可重新恢复太子之位,当年伊尹逐太甲二十余年,太甲知辱奋进,才有商汤五百年社稷江山,陛下又为何不试一试呢?”

李世民听罢点了点头,现在因小事将太子废掉总比将来太子犯重错废掉要好得多,只不过谁知道李承乾能不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禅位的皇帝哪怕过得再不如意,也比亡国之君好。

是夜,京城上下都不太安宁。

虽然李世民还没有宣告废除太子,但是朝廷百官各有各的门路,从卫宦官那里听到了一点风声,据说这一夜整个务本坊灯火通亮

整个长安上下都变得风声鹤唳了起来,谁也不明白为什么太子只是养了一个男宦就造成了如此大的反响,是有人推波助澜,暗中煽风点火,而这些人的人选,百官们放在了魏王和吴王两位皇子上。

魏王李泰乃是嫡子,按照嫡庶有别,如果李承乾退位,按照礼法立嫡不立庶,魏王李泰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怀疑他理所应当。

而吴王李恪自从在丰州南下发兵之后,就异常低调,但百官们依旧记得吴王手下的精锐,虽然还很弱小,但已经有了善战之师的雏形,这样一个边塞亲王,有野心是很正常的事。

再加上李世民那句“汝英果类我也”更是给百官增添了一份想象空间,皇上说这句是什么意思?

像皇上的皇子

皇位上的赌注,百官们都很衷。

从龙之功向来是位列一等功,比封狼居胥,开拓边疆更煊赫,也是接下来数十年政治生涯得以呼风唤雨的根本柱石。就如同赵国公长孙无忌,贞观从龙第一功臣,哪怕政绩比不上房杜,但是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有谁能比?

同样李承乾退了下来,也有人欢喜有人忧,李承乾这个太子已经当了整整七年,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的边都汇聚了一大批太子党的臣子,如果不出意外,皇帝下圣旨废除太子的时候,这些官僚也会被踢出局,不会参与核心竞争。

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清晨黎明刚刚破晓,东宫传出李承乾衣衫不整,行止颠三倒四,疑似患了疯病。

京师各大报行立刻撰写期刊,专门跟踪李承乾进行报道,当然涉及皇室,报社也有些收缩,但还是为了吸引点,都很隐晦的指出主人公是谁。

百姓自然也心知肚明。

而对于这种开启民智的报纸,李世民虽然嫉恨,但还是忍了,如果逞一时之快,那么最终消息闭塞,危害遗祸更深。

两仪。

“宣太子李承乾觐见!”王振嘶哑喊道,他的目光注视着门外的李承乾。

经历一天一夜的风风雨雨,他与之前相差甚大,炯炯有神的目光也变得颓废,束着的冠发散乱,形如深山野人,拿着一小罐酒,边走边打着酒嗝,醉醺醺的颠倒几次,神色恍惚的站在中。

他打了个哈欠,直接躺在了地上,酣睡了起来。

“李承乾,你可知罪?”李世民压抑着怒火看着自己不成器的儿子,但依旧保持着帝王风范,但郁结的闷气任谁都能看出来。

“罪?儿臣不知?”李承乾喝了口酒,摊开襟,露出了白皙的肌肤,似乎是在散酒,他嘲笑般的指着朝堂众臣,“知我者,天也!厌我者,众也!孤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活了这十九年,但是现在孤不想这么窝囊的活下去!”

他手指摇摇晃晃指向坐在龙椅上的李世民,笑骂道:”父皇,如今已成定局,将儿臣废了吧,儿臣还要回去睡觉。”

“你~”李世民气得发抖,但就是狠不下心下这道圣旨。

眼前的李承乾,可是他悉心培育十几年的太子,今后大唐的基业就要交给他,可是现在他废了,甚至不如街边的一个乞丐。

眼尖的大臣眼皮一跳,“启禀陛下,太子并无大错,只是行为放dàng),只需派遣严师细心教导便可,还请陛下收回成命。”

说罢,他跪在地上,将头顶的管帽放下,深深一拜。

稀稀拉拉的臣子也随声附和,也如同刚才那人一般,对着李世民跪拜。

这些臣子都不是政事堂的宰相之流,但也是朝廷命官,有向来辅导太子学业的李纲,孔颖达,还有一些依附太子的绿袍小臣。

魏征面色肃然,现在教导太子的两位老师跪下来,就剩他这个太子詹士。

他为宰相,职位是御史大夫,统领御史台。

他若是跪下,那就代表整个言官系统对太子进行抗议。

但是他依旧选择了跪下。

“废立太子并非皇上一家之言,太子温厚,又体恤百姓,年幼便有悯农诗篇,成年后更是时常在京兆府帮助百姓秋收,若是仅以称心一人而论得失,岂不是太过武断?”魏征正色道。

天子无家事,况且喜欢男宠真的不能当个好皇帝吗?汉文帝还不是照样喜欢男宠邓通?

第一百三十九章:真不当了!

李承乾顿时哑口无言,长孙皇后的聪慧那是天下闻名的,贤惠掩盖了她是个才女的本质。

一直生活在父母羽翼下的孩子,怎会明白这双翅膀张开有多么宏大!

旁观者清。

后宫的长孙皇后看待这场形如闹剧的“废太子”风波,能够更加冷静。

可是李承乾就是要铁了心不要这个太子之位。

太子?

荣华富贵?

他承受的太多太多,每一个强势的皇帝必然有一个窝囊的太子,这是恒久不变的道理。

李承乾梗着脖子,再道:“母后,假如河水流速很快,那么结裳为绳的话,到时候两个人都会死的!”

长孙皇后秀目瞪了李承乾一眼,咬着牙道:“不然!承乾你太过愚笨。”

她吩咐宫婢拿来纸张和炭笔,边画边说道:“假如河流是从北向南流,那么人在河流中间,会受到河水向下的冲力,而过河者的目标是对岸,只需要这样做,这样做”

长孙皇后画了一个力的分析图,微笑道:“两点确定一条直线,只需要按照这个轨迹,就能节省最大的体力和时间,对了,承乾你还有什么问题?”

“”李承乾。

惹不起,惹不起。

长孙皇后学富五车,连太上皇教导的那些物理知识都学了一遍,这些东西就连李承乾自己都懒得涉及。

不过画风貌似突然变了,不是正在说废太子的事情吗?

李承乾干咳一声,看着长孙皇后的样子,懦懦道:“母后,有些事是勉强不了的,儿臣生性愚钝,竟然连这种小问题都答不上来,又有什么颜面去当储君呢?”

他说的有条有理,太蠢的太子对国有大害!

“难道有灾害之时,孤能言曰:何不食肉糜?纵使儿臣比司马衷聪慧数倍,但还是资质底下,实在没有颜面”

长孙皇后向着李世民的方向看了一眼,问道:“陛下,刚才的题目,陛下可会?”

“这”李世民脸色有点尴尬,他是说会还是不会?

会的话皇后不答应,不会的话有损他皇帝的尊严。

再三考虑下,他不假思索的回答道:“此题目虽然尖锐,但只要朕多加尝试,则可迎刃而解,治国亦是如此,上智者亡,下智者昏,次者兴盛也。

国家大事非君王一时兴起就可决定,善泳着溺!

智者千虑,必有一输。

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然何为君王?敏而好问,兼听则明。”

对于如何处理朝政,李世民可是心有感受。再厉害的皇帝再能干,也比不了一个行之有效的臣工系统。

一个国家的延续不是看出了什么伟大的皇帝,而是是否延续正确的政治系统,国家的朝政处置是否行之有效,是否有规范。

秦汉之亡,祸不在亡国之君,而在乎秦皇汉武。

一个好皇帝能让帝国昌盛几十年,可一个完善的政治系统,足够让帝国兴盛上百年。

李世民的一生都是在为创建这一个完善的政治系统,可惜这套政治系统被滥用亲信的武则天破坏了,当然这是后话。

朱明三百年江山,除了那么多不靠谱的皇帝,但没有向其他朝代那么容易崩溃的原因就是在于内阁制度。

皇帝不当差,国家大事依然在转动。

万历皇帝二十三年不上朝!

对于李世民来讲,咱不需要你能干,你只需要守住这花花江山就行,做一个守成之君。

开拓疆土啥的,老爹帮你干。

可就是这点小要求,历史上的李承乾也没能完成。

李承乾现在很无语,他就像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不管他是向左还是向右,文武百官,父皇母后都会竭力让他往正路走,因为那是大家都看得着的路。

呵呵!

孩子?

李承乾心里很愤怒,有一团郁火无处发泄,这团郁火灼烧着他的脑海,无力的痛感弥漫整个胸腔,憋呼呼的难出气。

他以为自己在很认真的谈判某一件事。

可是大人们当做了一场小孩子玩闹的把戏。

打几个巴掌,哄一两颗糖就能完事。

“父皇,这太子承乾真的受不住,它太重太重了。”李承乾慢慢的跪在地上,叩头道。

他泪眼婆娑,百官无人能知道他意。

他太羡慕自由了,束缚的让他逐渐迷失了自我。

“但这个东西不是你想放下就能放下的,放心就是死!”

“死不了的,儿臣能活。”

“你拿什么活?活是多么奢侈的东西,对于一个废太子来说?”

“命!拿命活!活一天便是一天,这一天纵使快乐还是难过,它总归算是我的。”

“愚蠢!卸任的狼王从来没有善终,因为他们都已经死了。”

“可是我们是血脉亲人。”

“亲人也是可以背叛的你父皇我就做过一次,而这次我不希望我的儿子做。”

“所以,这是你坚持的理由?”

“是,但这也是你的荣幸。”

“可这荣幸我从小到大无法抗拒,只能被动接受,它在我看来就是罪恶,与它为伍儿臣恶心!”

“你恶心?你善良?有些人天生没选择,卖儿卖女,你应该庆幸自己投在皇室!”

“路难道是儿臣选的吗?从呱呱落地的第一刻起,就定下了固定的跑道,跑到跑道外面,换回来的就是训斥,责骂,而在跑道里面,努力就会有奖励

荆棘还是蜜糖?

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是父皇你逼儿臣走上去的!

而现在儿臣要走下来,堂堂正正走下来!”

“逆子!路岂是你想选就能选的?选了就得走下去,哪管是路上的荆棘还是蜜糖!”

“可是儿臣想选一次,选一次自己想要选的东西,另一种活不也是活吗?锦衣玉食、粗茶淡饭都可填饱肚子。”

“你确定不做太子?”

“嗯。”李承乾低声的嗯了一句,从此太子之位他就不再奢望。

路是自己选的,再苦也要自己走完。



啪啪啪~

长孙皇后连扇了三个巴掌,手掌还没有歇息。

第一百四十章:好母亲。

“你确定不做了?”长孙皇后严肃道。

“不做了。”李承乾落寞的摇了摇头。

“不做就不做了,好孩子。”长孙皇后勉强的笑了笑,抱着李承乾的肩膀,她想像小时候一样宠溺的摸摸儿子的头,却发现他已经长高了。

李承乾眼里蓄满泪水,蹲下身子,让长孙皇后抱紧。

“承乾,活吧,只要你好好活着就行。”长孙皇后拍打着李承乾的背部,安慰道。

百官沉默的看着这一家子的表演,无人敢出声。如果是太子被废,他们还能据理力争,可是现在是太子主动要求退位,他们还能强逼不成。

“还请陛下开恩,降下圣旨护佑承乾平安。”长孙皇后跪在地上恳求李世民道。

“准”李世民牙关打结,自嘲的笑了笑,“准奏,观音婢你起来吧。”

“朕不是没有儿子,你不想当,十几个皇子哪个不想当太子?”

李世民哈哈大笑,走到殿下,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自顾自的离去,驾着青骓马,一溜烟的跑去了禁苑。

他需要静静。

承乾者,承继皇业,总领乾坤之意。

武德二年,秦王妃长孙氏为李世民诞下了嫡长子。根据史书记载,因为这位皇子生于太极宫承乾殿,故以此殿为名,取名李承乾,字高明。

李承乾,承继乾坤,意味重大,暗含着李渊对李世民的暗示,以及李世民的野心。

武德三年,尚在襁褓中的李承乾被封为恒山王。李世民将妻子的侄子、长孙炽之孙长孙家庆任命为李承乾的侍读。武德七年,李承乾徙封中山王。

而李世民平定王世充后,将陆德明与孔颖达这两位儒学大师双双任命为秦王府十八学士,令他们教导李承乾儒学经典,在李世民即位后,更是添派了李纲和魏征作为太子的老师,这两位素来直臣,可以说诸皇子的教育中,对李承乾最为看重。

在册封太子的诏书中也夸赞称李承乾“早闻睿哲,幼观诗》礼》”。史书记载承乾“性聪敏”“特敏惠”,“丰姿峻嶷、仁孝纯深”。

贞观三年,太子太师李纲因为脚疾只能乘着轿子进宫,于是李承乾亲自将自己的老师引上殿并恭恭敬敬地行礼,又向其虚心请教,态度极为礼敬。李纲病逝后,承乾又亲自为老师立碑。

贞观四年五月,李世民下诏令承乾“宜令听讼”,还说“自今以后,诉人惟尚书省有不伏者,於东宫上启,令承乾断决。”可见唐太宗已经在有意识地锻炼承乾身为储君的政治能力了,而这时候的李承乾不过12岁。

同年,尚书右仆射杜如晦病重,唐太宗令承乾亲自前去慰问。贞观五年,李承乾原本定于二月行冠礼,不过唐太宗为了不夺农时,将冠礼改在了十月。同年,李承乾生病,而从来不信佛也不信道的唐太宗却请了道士秦英来为自己的爱子祈福,等承乾病愈后,唐太宗又召度三千人出家,并特地修建了西华观和普光寺,还将狱中的囚犯减免了罪行,以此为儿子祈福。

可以说,李世民对李承乾的喜爱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包括后来的李治,也没有这般荣宠。

正是因为魏王李泰与太子李承乾不和,所以李世民迟迟不能下定决心立李泰为太子,就是害怕他驾崩后,李泰会残杀李承乾。

所以他选择了懦弱恭顺的李治做了皇帝。

李承乾这个自出生起就带着政治色彩的儿子,李世民对他的熏陶,不仅仅是爱,更多是权术的教育。

但他不是个温润君子,可是偏要将他儿子培养成君子。

所有人都想自己的儿子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但是更多人只是想想,可李世民手中攥有权利,条条框框让把李承乾锁得死死的。

李世民的望子成龙最终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

他儿子没有成龙,反倒从一条雏龙变成了一条毒蛇。

反噬他父亲的毒蛇。

爱的浇灌太多,就会变成恨!

李承乾恨他父皇,可生性的懦弱,让他犹豫不决,最终的兵变举兵,也只是想要效仿玄武门之变,囚禁他父皇。

但是现在的李承乾头一次提出了退位。

退掉了太子之位。

这个位置实在太过灼手,李承乾选择了放弃。

称心的“死”是李承乾爆发的起点。

先前他选择了退缩,选择在东宫一亩三分地里享受自己的生活,但是这份异样的“宁静”被李世民打碎了,他的心里寄托也变得无处安放。

不,他不是爱称心。

他不介意称心是男的,因为他喜欢称心,那是他的另一面,也是他想要做的另一面。

一个本来的伪娘硬生生要他做钢铁直男,谁能不恨???

当然这样的比喻太过臆测。

而在禁苑的李世民疯了,他骑着马狂奔,周围的禁卫想要阻止,却被生生的喝退。

他需要发泄。

“承乾!你为什么要背叛朕!为什么?朕待你不薄,生病时总是第一个到你身边,给你的关爱难道还不够吗?

你到底想要什么?

朕难道比不上那个称心?

杀!杀!杀!

朕要杀了他,杀掉这天下所有的男宠,一个也不留!“李世民状若疯狂,拿着剑狠狠的砍着花卉,这些花卉价值昂贵,可在这时分文不值,只要它们能让皇帝高兴就是值得的。

次日,李世民恢复如常,颁布诏书宣布废掉太子李承乾,将其封为桂王,总领真腊、林邑两地,并派十万大军随南唐共同讨伐不臣。

在背地里,李世民也暗自交代给暗卫,命令他们彻底铲除各地的男宠,让所有这个行当的人都死光光!

这是他来自一个老父亲的愤慨。

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教育出现了错误。

千古一帝总是固执的。

而随着太子李承乾的退位,魏王李泰愈发变得炙手可热了起来,文学馆的门槛都快被官员踏烂。

但李世民却没有明确的表明要立魏王李泰为太子,不过这并不妨碍群臣对投资太子的兴趣。

第一百四十一章:征发南蛮

岁月如斯夫,不舍昼夜。

时间很快到了贞观八年初,万物萌发的季节,这一刻南唐集结十二万大军,号称二十万,南讨不臣之国真腊以及林邑。

这两个小国顿时战战兢兢,连忙派遣使臣带着大量珍惜异宝前往金陵,结交百官,劝阻皇上,但是一切都是徒劳,就在使臣抵达的那一夜,暗自收取贿赂的臣子第二天就被慕白衣带队的锦衣卫查抄,分配岭南。

意识到这次中原宗主国真的是要收拾他们两个小国,真腊和林邑也暗自咬牙集结军队在北疆驻守,还暗自联合更南面的小邦部落,势要抵挡唐军的进攻。

三月十一,太上皇在滇城亲自接见安南道的三十二洞洞主,与他们协商,每一洞至少出千人,总计三万余蛮兵备战。

面对领土比他们广袤上百部的唐国,他们不可能不心存敬畏,再说这次是皇帝御驾亲征,唐国猛将如云,不是他们三十六洞能够抵挡的,就算抵挡住了,到时候唐国收拾再来,兵困马乏怎么能够抵挡唐国一次又一次的进攻?

毕竟唐国的体量在哪里,只要不像隋炀帝蠢得三次讨伐高丽都征发百万民夫,弄得民怨沸腾就行。

唐国只需要每年派遣两三万人来回扰他们,他们就不攻自破。

更何况李渊很大方,言明此次攻打下来的土地,南蛮可以占据一半,这可将会让他们的生活环境大大改善。

其实虽然唐国将林邑和真腊并列,但实际两者略微有所不同。

林邑国,位于中南半岛东部之古国名,又作临邑国。约在今越南南部顺化等处。此地原系占族之根据地,西汉设为南郡象林县,称为象林邑,略去象,故称林邑。

东汉末年,一个叫区连者的人,杀害县令,自称林邑国王。东晋末屡屡侵扰中国,刘宋永初元年,宋武帝遣交州刺史杜慧度南征林邑国,林邑请降向刘宋称臣纳贡。隋大业年间,隋将刘方征服之,设置林邑郡。

但到了隋末大乱之时,林邑郡又自立为国,成为了林邑国。

在《旧唐书》中记载:林邑国,汉南象林之地,在交州南千余里。其国延袤数千里,北与州接。地气冬温,不识冰雪,常多雾雨。

其王所居城,立木为栅。王著毡古贝,斜络膊,绕腰,上加真珠金锁,以为璎珞,卷发而戴花。夫人服朝霞古贝以为短裙,首戴金花,饰以金锁真珠璎珞。王之侍卫,有兵五千人,能用弩及,以藤为甲,以竹为弓,乘象而战。

王出则列象千头,马四百匹,分为前后。其人拳发色黑,俗皆徒跣,得麝香以涂,一之中,再涂再洗。拜谒皆合掌顿颡。嫁娶之法,得取同姓。俗有文字,尤信佛法,人多出家。父母死,子则剔发而哭,以棺盛尸,积柴燔柩,收其灰,藏于金瓶,送之水中。

俗以十二月为岁首,稻岁再熟。自此以南,草木冬荣,四时皆食生菜,以槟榔汁为酒。有结辽鸟,能解人语。

在武德六年的时候,林邑王范梵志出使唐朝,但之后的交往就很少了。

对于唐朝来说,林邑的价值远不如富得流油的西域诸国。

而真腊国比林邑国更南些,约在现在的柬埔寨。实际上真腊国的存在比秦汉还要久远一些,只不过在很长的一段时间,真腊国都是扶南国的属国。

此刻的真腊国虽然雄起,但扶南国也并不弱,两国正在交战,扶南太子流落爪哇,建立山帝王朝与真腊国进行对峙。

所以此次北方唐国的行动,让真腊国上下都震动不已,唐朝的体量真的太大了,对付他们完全是摧枯拉朽,只能倚靠地利勉强对抗。

东南亚的所有国家,都存在对中原王朝的恐惧。

但很幸运的是,中原王朝很少垂涎他们的土地,可是现在,一个贪恋的太上皇伸出了手指向了舆图。

“这里,还有这里,都是产粮的好地方,哇登族长,唐国的军队有多么厉害你应该清楚,北方的东突厥已经被我们的大军灭亡,吐蕃人派遣使者过来恳求和亲,

你要相信,朕绝不止你这一个盟友!”李渊道。

“亲的唐国皇上,请叫我的汉名,李丽登。”哇登族人瞪着眼睛,强调道,或许是心里的绪太过激动,他狠狠拍着桌子。

李丽登是李渊给他起的汉名。

当然李氏自然是李渊赐给的国姓。

李唐皇帝都习惯给异族赐给他们的国姓。

“好的,哇登族长。”李渊微笑的握着李丽登的手。

哇登族长是南蛮暂且拍出来的代表,他的部落是三十六洞中最大的一个。

只要取得了他的信任,那么组建南蛮军队轻而易举。

和中原王朝和北方戎狄的战争不同,东南亚的诸国更多是用象兵打仗,方法奇怪多样。

令人很诧异的是,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就愣是没打过越南,还让波斯人逃到印度次大陆建立了莫卧儿王朝。

这些都与蒙古骑兵不熟悉东南亚的战争方式有关,在强健的战马,与瘦弱的大象也没有一点可比。

“哇登族长,不知你们南蛮总共能出多少兵力?这瓜分的国土可与你们出力多少息息相关。

你要明白我唐国幅员万里,这点国土朕根本不放在眼里,可是最近修建福船的时候出了岔子,你们让朕很不满意,除了内斗还有什么?

所以朕才决定灭掉他们两个国家,领土瓜分给你们,让你们给朕安宁一点。”李渊脸色不变,脸不红心不跳,似乎说的都是实话。

呵呵!

他不可能说实话。

铲除这两个国家,对于李渊来说虽然有点棘手,但并不难,唐朝的实力足以碾压他们。

但是为什么不驱狼吞虎呢?

让他们自相残杀,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明朝的改土分流虽然也可以解决南蛮土司问题,但是手段太过柔和,需要近百年的努力。

而李渊更愿意选择直接摧毁他们,强行融入唐朝。

第一百四十二章:燧发枪

“我木楞部可以出五千壮士!”哇登族长立刻表忠心道。狂沙文学网

他并不知道中原人狡诈如狐这个道理

李渊颔首点头,让御厨献上午餐,然后邀请其他部族的族长一起吃饭。

中国人就是喜欢在饭桌上联谊。

他自然也不例外。

但所有的南蛮部族总会出现一两个聪明的人。

“陛下,不知开战之时,是以我等部族为主,唐军为辅,还是反之?”一个部族的族长问道。

“自当是以蛮族为主,我唐军压境、”李渊眼睛微眯,淡淡的说道,内心毫无波澜。

既然要消耗他们南蛮的势力,又岂会让他们站在大后方摇旗呐喊六六六。

当然是当做炮灰去用。

宴会的丝竹声戛然而止,部族族人虽然有所猜测,但还是没想到太上皇这么**的提出来了,脸色都很难看。

“付出了什么,才能得到什么,你们都是勇士,岂会惧怕黎明前的黑暗?”李渊呵呵笑道。

气氛有恢复了正常,但也有不少人暗怀鬼胎。

李渊将女扮男装的慕白衣悄声叫了过来,让她注意谁有不满。

酒宴上众人心思各异,喝了几杯酒后,就匆匆告辞。

等他们走完之后,李渊眼睛里闪过一道狠厉,坐了坐抹脖子的动作,“记住他们,先杀和哇登族长关系不好的族长,然后嫁祸给哇登。”

“是。”慕白衣点头应。

锦衣卫是李渊去年建造的组织,主要工作是打探敌国消息和安插密间,当然还有监视大臣,以及处理一些棘手的事。

虽然李渊认识到锦衣卫是双刃剑,可是现在的他别无选择,只有分裂南蛮部落,才能保证他们和自己一条心。

而慕白衣的武艺是李渊见识中最厉害的,而且慕白衣现在万念俱灰,只是喜欢照顾流浪孤儿。

将慕白衣支走之后,李渊便穿着便衣来到了军器监。

军器监是新成立的部门,由皇帝直接掌管。

入了军器监的大门,里面吵吵嚷嚷,地面上洒落一地配件,一个老汉在火炉旁用力的拉着鼓扇,这种新颖的发明足以让火炉里的温度提升一千多度。

“参见皇上。”李老四停了下来,用挂在脖子上的脏衣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朕要你们研制的燧发枪造出来没有?”李渊心里有些着急道。

燧发枪,由1547年出生在枪炮工匠、锁匠和钟表匠家庭的法国人马汉发明,在转轮火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成,取掉了发条钢轮,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击时,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击发。大大简化了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击精度,使用方便,而且成本较低,便于大量生产。

最早的火枪出现在南北宋之交,当时是用在竹子里塞火药,类似爆竹,成功吓退了金人。后来火枪研究渐渐出现了火绳枪,但火绳枪不仅装弹慢,而且容易受到天气影响,如果雨天气过多,火绳就无法点燃。

因此火绳枪的时代里,并未完全取代刀剑,还依旧属于冷兵器时代。

直到燧发枪的发明。

燧发枪可以说真正解决了火绳枪的不利之处,从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燧发枪足足装备了欧洲军队两百多年。

燧发枪的击锤的钳口上夹了一块燧石,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如果需要击时,就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

这种击发机构称之为撞击式燧发机,装有撞击式燧发机构的枪械称为撞击式燧发枪。

撞击式燧发枪的优势不言而喻,它大大简化了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击精度,使用方便,而且成本较低,便于大量生产。

“陛下,早在五天前,军器监就已经研发出了燧发枪,但距离您所说的还有一点差异,臣使用浸蘸油脂的亚麻布或鹿皮片包着弹丸,装入膛口,不仅加快了装填速度,而且起到了闭气作用,精度随之提高,程也比以前更远。

所以现在的燧发枪还处于正在研制的阶段,如果陛下想试,微臣这里就有一个刚刚造出来的燧发枪。”李老四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制作略微粗糙的长枪,并没有枪托。

“这把燧发枪只能一百五十步,甚至不如两石弓”他微微摇头。

“李工正你这就错了,弓箭需要人力拉动,再强壮的人出的弓箭也是有距离的,可是枪械不一样,这支燧发枪能出一百五十步,可下一个呢?

二百步?三百步?若是真能达到三百步,与军对战之时,敌方弓箭尚为到达,我方的弹药已经了过去,这可以一寸长一寸强。”李渊鼓励道。

要是让这群人知道在未来还有导弹,还有东风快递,洲际导弹直接从一个大陆到另一个大陆,简直恐怖。

那岂是能由弓箭能比的?

当然李渊也不是否认弓箭的地位,而且弓箭注定会慢慢淘汰,而作为新时代的火枪兵也会慢慢成长,最后形成近代化军队清一色的火枪兵。

盔甲再厉害,也难抵挡住枪林弹雨。

“陛下所言有理,微臣受教。”李老四露出大黄牙,嘿嘿笑道。

他本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匠人,得到了太上皇的赏识,做了一个小小的工正,做了小吏,成了人上人。

从太上皇手中亲自结果燧发枪,李老四熟习的cāo)作者枪械,很快就开膛上弹。

只听砰的一声。

前面的土墙镶进去了一颗铜弹头。

不错,这些弹头清一色都是用黄铜制作而成,价格昂贵,简直就相当于在打钱。

除了富庶的唐朝之外,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这个实力。

当然在后世华夏一般用的钢弹头,但是那个弹头在里面也是有一些黄铜的,只不过华夏普遍缺少铜矿,因此才没有采用国际惯例用黄铜做弹头。

要知道一年华夏要消耗多少子弹!

第一百四十三章:灭林邑国(一)

看了一眼燧发枪在墙上打的弹孔,李渊还是感觉有些不满意,但是大战在即,对付林邑国的象兵,火枪是必不可少,定然能够出其不意。

“现在军器监一天能够生产多少像这样的燧发枪?”李渊问道。

李老四不明所以,估摸道:“微臣手艺娴熟,但是制作枪管耗费的精铁和时间太长,不眠不休的话,也需要一天半时间。”

“这么长时间?”李渊感觉有些不满意,组建一个火枪队至少需要三百燧发枪,按照李老四这个做法,至少要半年才能做出来。

当然军器监也不止是李老四一个人,还有其他的工匠,但这消耗的时间也是惊人。

“除了你李工正,这军器监还有几个会制造燧发枪的,朕需要三百支燧发枪,多久能够完工?”李渊问道。

李老四眉头微皱,说道:“陛下,军器监娴熟燧发枪的除了微臣,还有三个学徒,三百支燧发枪至少需要两个月才能制造出来。”

想了想,李老四再加上了一句,“陛下当日让微臣研发燧发枪,并将其列为机密,所以军器监上下也没几个人学会,我的三个学徒也只懂些皮毛。”

“原来是这样。”李渊拍了拍额头,大感失策,他为了防止燧发枪泄露出去,所以只让少数几个人研制,没曾想现在被限制住了。

“这样,朕从医学院抽调五十名学生,然后采用流水线生产,不一定要每支燧发枪都当做精品制造,只需要符合标准就行。”

“微臣明白。”李老四呵呵一笑,在军器监里早就普及了流水线生产模式,在太上皇嘴中得知这种生产模式早在秦军生产兵器时就被沿用,他当时还惊讶为什么辗转千年,反倒这套手艺失传了。

“现在在军器监还有燧发枪多少?给朕抽调出来。”李渊道。

现在真腊、林邑两国正在备战,估计这场战争持续时间很久远,而他想在战前训练一支火枪队。

让这支火枪队在战争中建功,从而提高他在军中的威信。

实际上虽然李渊有能耐出兵十二万讨伐两国,但军中的权力并不是他的一言堂,在军中他多有掣肘,其中代表最大山头的楚王李孝恭,以及南方的掌权派,或多或少势力穿插在军队里面。

很多人以为皇帝就是一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其实并不然。

此次讨伐真腊、林邑两国,开疆辟土,并没有什么说的,军中也都愿意前去,毕竟只有打仗才是升官发财的捷径。

但是要让他们同意耗费大量资金去征服倭国,那是想都别想的事情,很难让他们同意。

真腊、林邑还摸得见,但是倭国,中原人倒是见过他们的长相,可谁也没去过倭国。

而且人类自古就恐惧大海,造出来的航船很少能不在远洋沉没的,唐朝的造船技术还很落后。

所以太上皇正在逐渐努力让南唐成为他的一言堂。

事实证明,铁腕的独裁永远比共和执政要发展的快速,因为能够精确、准效的将资源倾斜到某一方面。

二十世纪的苏维埃推翻了沙俄,当时的沙俄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工业发展相较欧洲其他国家,很是落后。但是列宁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后,很快就赶超了欧洲其他国家,在欧洲工业能与德国比肩。

作为苏维埃的领导,列宁和斯大林都是独裁者,后者的斯大林更是将苏联打造成了一个怪物,重工业极度大大,当然轻工业也随之衰退。

“在军器监总共有十二支燧发枪,只不过陛下拿的这支是最好最先进的。”李老四有些犹豫道。

“无妨。”李渊挑了挑眉宇,燧发枪不够的话,先用烧火棍替代一下就行,上战场还是照样碾压那些渣渣。

从李老四那里取走十二支燧发枪后,李渊又去看手榴弹的研发进程。

其实手榴弹在与白莲教交战的时候,李渊就暗自派人用陶罐装载火药,制造了简易的炸弹。

但之后随着一系列事情,手榴弹这方面的研发也就搁置了起来。

和其他现代化武器不同,手榴弹制作简易,而且效果惊人。

在军器监生产的是木柄手榴弹。

木柄手榴弹,在抗战电视剧中看到最多,小鬼子用的都是鸭蛋式手榴弹,而中国军队都是用的木柄手榴弹,造成很多人以为这种手榴弹落后,是国产的。

其实木柄手榴弹是德式武器,是国民党军队建立德系师从德国引进的生产线。

并且这款手榴弹依旧没有落伍,在现代的军队中依旧被是用,木柄式手榴弹比较安全,使用时瓷球从木柄内掉出来时不会将拉毛铜丝拉出来引起发火,通常可以用拉线将手榴弹挂在树上或其他地方,作为挂雷使用。除用作杀伤手榴弹之外,在战场上还可以将几个手榴弹弹体绑在一起,用一个拉发火件发火,作反坦克雷使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的士兵最多时将6个手榴弹弹体绑在一起来炸坦克,主要是依靠炸药爆炸时产生的爆轰波将坦克炸毁。

鸭蛋手榴弹丢出后遇到坡地可能会滚下来误伤己方,而我国正是一个多山地的国家,木柄手榴弹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木柄手榴弹更利于抛投,同样的力量下木柄手榴弹可以投掷到更远的距离,这一点对于鸭蛋手雷来说存在很大优势,木柄手雷造价成本低、

最关键的是木柄手榴弹造价低廉!

能够大面积装备。

后来我国自己生产研制了67式木柄手雷,现在沿用至今。

而中南半岛地势多丘陵地带,灌木丛林较多,当然中国远征军入缅甸作战,可是在途中因为疾病死了不少人,更别说那些人多是桂人,恶劣的气候环境一直是中原王朝难以占领中南半岛的原因。

“如今万事皆备,只差东风,就看真腊、林邑两国哪个自个先乱起来。”李渊在大营里面微微笑道。

“这个就是燧发枪?”慕白衣好奇的摸着精致的枪身。



第一百四十四章:灭林邑国(二)

“看来我们白莲教举兵失败是定然的。”慕白衣自怨自艾的叹了口气。

任凭你武功再高,一个子弹就要你命。

和弓箭能看清轨迹不同,子弹的射速肉眼难以捕捉,而且反应速度跟不上。

“这支燧发枪是目前最好的,能射二百多步。”李渊从慕白衣手里拿过燧发枪,看着枪上面的追星,然后上好弹药,照着大营的陶罐打了一枪。

砰!

陶罐碎裂,里面的清水随着碎片洒落一地。

其实很多人都有误解,一战的枪械比不上二战,其实不然。

一战主要靠的是步兵,并没有坦克出现,当时的步枪能够射到六百米之远,后来科技进步,出现了坦克以及冲锋枪,射击的距离反倒被缩减不少,只求能够火力压制,对比以前子弹击毙人的比例就能看出,以前是几十颗子弹一个人头,后期伊拉克战争美军几千子弹才干掉一个人。

可以说一战是步枪的“巅峰。”

而燧发枪并不落伍,相较于冲锋枪而言,在现在的古代战场。

古代战场冲锋枪的杀伤力不如步枪,因为古代士兵并没有舍弃铠甲,冲锋枪的威力在与射速和火力,很难保证一定能击穿战甲。

所以派一个师的军队,只给枪械,想要屠杀古代人,恐怕是异想天开。

而步枪的威力在与很远的距离就能干掉敌人,让没有长途武器攻击的古代束手无策。

“有此燧发枪,征服他们是迟早的事情,朕可不认为那群蛮子能有远途武器。”李渊放下燧发枪,笑道。

现在的远途武器,最有名的就是砲车,可是砲车也要讲究工匠手艺,真腊和林邑还算是很原始的国度,砲车很难拥有。

“陛下,为什么非要灭他们不可?”慕白衣说出隐藏心里很久的问题。

“两国富不比江南,地不如漠北辽阔,取之无用,徒耗兵力”

李渊沉默了一会,朝廷百官有的反对他也是这个理由,他想了想,只说出一句话,“蛮夷之地,稻谷可一年三熟,活人无数。”

“”慕白衣。

江南的土壤在肥沃,也没有中南半岛的土壤肥沃,中南半岛是亚热带气候,植物受光热充足,可以达到一年三熟,这也是中南半岛后世人口稠密,还能向其他国家出售粮食的原因。

这块地太好了。

对于古代中国,民以食为天,没有一个华夏人会反对这个赤裸裸的诱惑。

所以朝堂百官听到这个理由后,瞬间激动了,恨不得现在就灭掉中南半岛上所有的国家,然后独占宝地。

古代中国哪里讲什么仁义道德,都是内圣外王,只要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几乎东亚所有适合耕种的地方都被华夏占完了。

只有辽东那块时不时的占领,最关键是那块地太过苦寒,没人去

而中南半岛这块,很多华夏人并不熟悉,以为是蛮夷之地,占之无用

所以李渊这句话出来之后,几乎可以作为华夏的纲领,哪怕第一次失败,不怕,第二次再来,总之就是要定了这块肥美的土地。

为能耕种宝地开战,南唐的积极性可想而知。

“微臣知道了。”慕白衣脸上看不出丝毫表情,淡淡说道。

本来还以为太上皇好大喜功,没想到南蛮有这么一块宝地,价值不言而喻。

接下来半个月,南唐军队开始时不时在林邑国的边境转悠,但就是不进去,每日操演军队。

这导致林邑国上下神经紧绷,每日严加戒备。

第一天,林邑国严加戒备。

第五天,林邑国士气有些松懈、

第十天,林邑国士兵看到唐军如同空气,反正他们又不准备打。

第十五天,唐军佯攻,只用投石机和砲车打了几下,又撤了回去。

接下来的数日,都是如此。

一直到第二十三天,李渊感觉林邑国已经饱受折磨,于是联合南蛮军一同攻城。

不到半日,林邑国北部的十三座城池纷纷沦陷。

唐军再跨过林城,就到了林邑国的都城占城。

战争如此轻松,让唐军上下都有点意外,不过李渊依旧没有骄兵,反倒据城而守,让林邑国集结军队,准备会战。

占城在高大,也难以抵挡唐军的猛攻,但是到时候唐军就会陷入无尽的敌后骚扰,得不偿失。

最好就是一举歼灭其有生力量。

滇城。

“报,陛下,真腊国太子率领五万真腊将士前往占城增援林邑,约有三千象兵!”斥候道。

“象兵?”李孝恭面色一紧,面对这种巨兽,唐军虽然可以用砲车对付,但是效果很小。

大象皮糙肉厚,箭矢根本射不进去。

象兵基本就是这些南蛮小国的杀手锏,由不得他不忌惮。

“区区象兵而已,楚王不必担心,最近军器监新研制除了一种武器,楚王可否出来看看。”李渊道。

“微臣敢不从命。”李孝恭很是识相,一点也不居功自傲,毕竟他是李渊的本家侄子。

在叔父面前哪有他猖狂的份。

“让神兵营出来。”李渊眼睛微眯,对身边的宦官小声道。

神兵营他并没有放权给手下的将军,反倒让宦官掌权。

毕竟宦官底下没东西,才是对皇帝最忠心的。

很快,三百人的神兵营就在校场亮相。

清一色的鳞甲,手里持着半人高的燧发枪,而腰间挂着三棱军刺。

“神兵营参见陛下,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神兵营器宇轩昂,声音响亮。

李渊颔首,很是满意。

“陛下,那些士兵手里拿的是何物?为何臣从来没有见过?”李孝恭起了好奇之心。

“是啊,这东西大家都没见过。”群臣纷纷说道。

“神兵营,演练开始!”李渊喊道。

神兵营不由分说,齐齐向左转,队伍整齐如一,鲜明特色。

只见一列三排,一排半蹲射击完毕,很有规整的向后一退,接下来的一队也如此一般,周而复始,形成连贯。

这就是三段击!

“此武器威力巨大,若是用于战场,必将一往无前。”李孝恭被接连而来的枪响声吓得脸色发白,但还是维持了猛将的颜面,牙齿打颤道。



第一百四十五章:会战(一)

“楚王所言不错,未来的战场定然是火枪取胜,神兵营就是将来大唐军队的雏形。”李渊一笑,让身边的锦衣卫拿来燧发枪递给李孝恭。

“多谢陛下。”李孝恭接过燧发枪,仔细的打量了起来。

这支燧发枪打造精良,冰冷的枪身已经黑黝黝的枪管,还有木制的手托,最让李孝恭在意的还是在枪侧的三棱军刺,开着血槽,看着就有些渗人。

李孝恭接过弹药,试着打了一枪,赞叹道:“此火器可比弓箭厉害的多,再加上三段击,纵使敌方有万人,也比不上三队神兵营士兵。”

“这还没完。”李渊拍了拍手,宦官呈上三个木柄手雷。

他拉开引线,往校场的无人区用力一扔,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校场地面被炸出一个大坑。

要知道校场地面可是夯土,而且上面铺了一层石板、

“微臣敢下军令状,若有此二者相助,明日一战定可拿下占城。”李孝恭跪地立下军令状,信誓旦旦道。

“若是此次楚王胜了,朕可以将林邑一半国土划为楚王食邑,世袭罔替,割土封国。”李渊许诺道。

世袭一般分为两种,普通世袭和世袭罔替,前者每次继承爵位就会降一等级,后者后辈子孙都是这个爵位,不会更替。

假如说楚王李孝恭现在死的话,爵位继承就是郡王,再下面就是国公,直到县男最低爵位。

而将林邑一般国土封给李孝恭,李渊是有考虑的,古代交通并不便利,华夏以秦疆域为大一统,已经到了可以掌控的极限,再大的疆土很难一直维持,最好的方法就是如同蒙古分成一个个汗国,或者如日不落帝国设置殖民地。

但华夏和英国不同,英国地小民寡,难以统治那么多地盘,可是华夏不同,它的吨位足以消化各个国家,但难在中央难以治理,所以现在用周天子那一套将蛮夷之邦分封给宗室功臣就很不错。

思想从来没有落后一言,有的只是适用不适用。

“臣多谢陛下厚恩。”李孝恭瞬间激动道,裂土封国这是无数文臣武将梦寐以求的事情,也是至高的荣耀。

但可惜的是自从汉高祖斩白马立下盟约,非刘氏子孙封王者,天下共击之。

他虽然是宗室,但朝廷历来忌惮裂土封王,重新回到周天子那一套,中央集权基本成了主流。

周围臣子也羡慕的看着李孝恭,但所有人都没有异议,李孝恭是皇帝的侄子,在开国之时就立下战功无数,又在太上皇危难之机,重新奉迎皇帝,这是从龙之功,而且在南唐地位能比肩李孝恭的,没有一个人。

“诸位不用激动,只要你们能在此次讨伐蛮夷立下战功,封国也不是不可能,但是”李渊扫了一下众臣,声音停顿。

朝廷诸臣眼巴巴的望着太上皇,土地的渴望已经占据了他们的内心。

前面说的那么好,就怕一个但是。

“但是朝廷固有之领土,一寸之地仍不可割裂,数蛮夷之邦化为诸夏之国,周天子以关中为国之根基,四方侯国拱卫,朕以故秦之地为基,外邦之地护之。

夏商五百年,独周有八百年社稷之久,自汉以来,无有三百年之国运,或为异族灭之,或为权臣篡之

何也?若曹魏有亲王拱卫,岂能落入权臣之手?有人说西晋因宗亲叛乱而灭之,难道因此就不立封国了吗?“李渊道。

历史很诡异,是个轮回。

秦朝彻底灭亡了分封制,然后西汉又重新建立了分封制,到了汉武帝时候虽然削弱了封国实力,但是汉朝依旧分封受的是实地。

司马炎篡了曹魏,因为忧虑会和曹魏一样因为没有宗亲拱卫而让权臣篡国,然后分封宗室

所以说封国存在于不存在是个矛盾的问题。

害怕朝廷内的权臣独揽朝政,又害怕藩王做大。

“陛下圣明!”群臣纷纷下拜。

很少会有人和李斯一样,严词拒绝太上皇的意见。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就是图个衣着光鲜,富贵。

哪有人会站着说话不腰疼。

反正太上皇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分封的是番邦的国土,而这些国土还需要他们打下来,到时候正好作为他们的赏赐,不然像楚王一样,封无可封,只有赐死一条道路。

次日,天空出现一抹鱼肚白。

在黎明的薄光下,占城的轮廓下依稀可以辨认,斑驳破旧的城墙印刻着历史的匆匆,但是这也意味着它们是多么的脆弱,不堪一击。

占城作为林邑国的都城,城墙约有一丈半高,整体是夯土墙,和长安金陵这等都城不同,长安的城墙内里是夯土,外面裹着一层青砖。

在城墙的四角矗立着高耸的角楼,巨弩上弦的狼毒箭闪耀着银色的光芒,刺骨阴寒。

角楼的右侧则是低矮的马面,这是依一定距离在城墙外侧建凸出的墩台,平面有长方形和半圆形,因外观狭长如马面,故名马面。它一般宽度为12~20米,凸出墙垣外表面8~20米,间距为20~250米,能够有效充分利用弓箭弩机的射程。

而在城墙前面则是宽愈十步的护城河,以往供行商进入的吊桥已经升起,护在城门前面。

在战争前夕,林邑国上下加紧时间修建占城的防御系统,终于在唐军来临之前堪堪修筑完成。

所有的林邑国士兵整装待戈,目光目视前方,为了家国,这一次战争必须胜利,他们已经损失了一半国土。

在占城西北五里处的唐军踩着步子,有序的向前进发,林邑国准备充分,但唐军也并不逊色于他们。

唐军的前军则是用推车做成的巨盾,每一个士兵随身携带着圆盾,中军则是抬着云梯和缓缓前进满载士兵的冲车,在后军则是几十架投石机和车。

轰轰轰~

投石机和车率先发威,抛射出一个个的小型陶罐,陶罐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在接触到占城城头的片刻,轰然爆开,里面含着的铁钉、碎石、玻璃渣子向四周射出,刹那之间,占城士兵死伤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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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会战(二)

“唐贼用的什么武器,竟然如此厉害,让角楼的士兵用投石机和巨弩给还回去,另外所有人分散开来!”林邑国将军阿坝还愤怒道。

战争局势瞬息变换,谁也没想到只是片刻钟头,林邑国就已经死伤了近百名士兵。

占城角楼上的士兵调准投石机和狼毒箭,对准唐军后方的投石机和车。

五颗大如磨盘的石块从空中抛起,因为角楼本就站在制高点,所以唐军的投石车和车被击中了两辆,砸下来的石块也让触碰到的士兵变成了肉泥。

但这还没完,相比较投石机的盲打,巨弩就准确了很多,破弦声一响,粗如大腿的狼毒箭便被巨弩射到唐军阵营中。

凌厉的风声响起,眼看着狼毒箭到来,唐军抬起了圆盾,但没想到在巨弩的威力下,熟牛皮做成的盾牌不堪一击,向烤串一般连连戳穿十数人,钉在地面上。

但这只是一支狼毒箭,整个占城角楼布下了近二十辆巨弩。

在中军的李孝恭见状,脸色不变,继续下令让前军压阵。

占城马面的林邑国士兵拉弓射箭,但收效甚微,所有的箭矢都射中了巨盾,只有少数精准的射中了唐军士兵的要害部位。

等到达了护城河的时候,唐军将士将沙袋扔进护城河里面,巨盾架在沙袋上,做成了一条平坦的小路,以供冲车逼近。

冲车也叫临冲或对楼,是一种被装甲的攻城利器,可以用来破坏城门和城墙,它安有八个车轮,总共有五层,最下层是推动车前进的士兵,其它四层装载攻城的战斗士兵。车高约12米、宽6米、长8米。

冲车利用自身的高度,从车中直接向城内射击,也可用来接近城墙,破坏垛墙,直接攻打城墙上的守敌。车中除了装备有各种长兵器,还常常装载强弩、石炮等重武器。

眼见着冲车渐渐逼近,李孝恭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区区蛮夷不过如此。

就是给你们时间准备,也不过是螳臂当车!

“扔火油、金汁、滚木檑石!”林邑国守将大喊道。

在城墙头上架着的铁锅,里面熬煮着恶臭的屎粪,臭味逼人,林邑国士兵将铁锅倾倒,顿时之间唐军就响出狼哭鬼嚎的声音。

金汁杀伤力并不大,但里面携带者大量病菌,基本上中上了金汁,神仙无救。

唐军前军的巨盾分裂出数个裂口,里面冲出一对对携带着云梯的部队,云梯前段有钩子,直接挂在墙头上,那可不是用手推就能推倒的。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滚木檑石。

占城的林邑国士兵更狠,在滚木上浇了一层热油,然后点起热火丢到云梯上面。

遇火而避,是人类的天性。

很多唐军士兵还没有接触到滚木,就纷纷从半空中跳了下来,身体摔得粉碎。

但此刻冲车也慢慢接近。

“扔手雷!”唐军校尉在冲车里面喊道。

冲车前段慢慢的伸出一个木制折板,架在墙头上,形成一个短桥,冲车里面的士兵也从短桥蜂拥向墙头冲去,每个人从腰间拿出一个个木柄手雷,奋力一扔。

轰轰轰~

爆炸的声音在城墙上络绎不绝,城墙的墙头也崩塌了一小截,露出了占城里面的场景。

唐军士兵见状,一点也不肯延误战机,战功的丰厚报酬足以让他们失去理智。

露出的城墙,林邑国士兵纷纷奋不顾身的用血肉之躯堵住缺口,而另一部分士兵也连忙用沙袋碎石修建瓮城,将缺口缝合。

占城的防卫分工有序。

从黎明到下午,战争一直在胶着,唐军虽然数次强登上了占城城墙,但还没过几秒钟,就被林邑国士兵杀死。

而露出的数个缺口也成了战争绞肉机,很是凄惨,堵在缺口的士兵尸体已经堵塞的水泄不通。

“撤!”李孝恭眉头微凝,淡定道。

“楚王,只要唐军再坚持一个钟头,占城城墙必然可以攻下!”有将军建议道。

李孝恭摇了摇头,笑道:“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战争进行到这里,已经可以看出林邑国人的强烈抵抗心里,而且他们防御有条不乱,纵然攻下城墙,势必也会陷入城池内部的巷道战,即使赢了,但我唐军也会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那王爷?”

“等!等他们出城与我们决一死战!”李孝恭道。

他话音一落,只听在战场的西边传来呜呜的号角声,地面瞬间在颤抖,无数高大的象兵不断出现。

旗号打着真腊两个大字。

“撤退,向西北撤退,到黄风岭!”李孝恭下军令道。

在中军的旗手们开始指挥军队向西北方向撤退,但是随着撤退的时间越长,唐军的内部也越来越混乱,像一帮子乌合之众。

但真正有眼力劲的人就会看到,撤退的时候看似生乱,实际上乱中有序。

李孝恭毕竟久经沙场,乃是赫赫之辈。

“王子,真腊国援兵已到,我们要不乘胜追击?”林邑国一个将军问道。

“会不会有诈?”阿倍还担忧道。

他作为占城的守城将军,也是林邑国的王子,担负着数十万林邑国百姓的期望。

所以每一步的决定都不容错误,毕竟唐军能损失得起,而林邑国若有一次失败,那就是灭国之灾。

“王子你看唐军的旗帜已经生乱,后续的士兵只知道逃命,在中原有句话叫,望其旗糜,故逐之!”

“那好,你率领三万士兵与真腊国对唐军进行合围,此次定要消灭唐军,保我母国。”阿倍还叹道。

“谨遵王子使命!”林邑国将军兴奋道,大展宏图的机会就要到了,到时候他就是林邑国万众瞩目的英雄人物。

而在另一旁逃跑的李孝恭在黄风岭停下了脚步。

黄风岭地势平坦,周围并无遮挡物。

他在此地就是等待真腊国和林邑国的大军。

唐军不能陷入永无止境的和别国士兵消耗,他们需要一次大会战,直接击毁林邑国的有生力量。

“神兵营所有队列,出来迎战!”李孝恭低喝一声。

前期所有的努力,就在此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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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战胜!

真腊国的三百多头象兵并排前进,黑压压的一片,庞大的体型让唐军上下望而生畏,密集的箭矢射到大象身上,很快大象就变成了刺猬,但是微微一抖,大象近乎丝毫无损,刀枪不入!

前列的唐军有些胆颤,但在军令官的呵斥下,提着刀枪冲锋,可还接触到象兵,就被大象的鼻子一卷,甩到半空,摔到地上的时候,就被真腊国的士兵用长矛戳出几个窟窿,死得不能再死。

用独木车做成的巨盾也被大象无情的踩成粉碎,驰啸的战马冲击大象,但大象在象兵在操纵下两只前蹄抬起,直接将战马压成肉沫。

血腥味弥漫整个疆场,唐军不可抵挡的进行溃败。

“唐贼兵马虽盛,但也比不上神象之威。”真腊国元帅吴城笑道。

吴城是他的汉名,他也是汉人。其实真腊和林邑国的汉人并不少,更多的汉人占据着统治阶层,包括着两国王室,都有汉人的血脉。

“让后军跟上,骑兵包围唐军,此次一定要一劳永逸。”他吩咐道。

在真腊国浩浩荡荡的大军后面,出现了三千多人的骑兵,他们的马匹矮小,大多是滇马,双脚近乎触地。

滇马的冲击力相比唐军的河西战马、辽东战马相差甚远,但是有一点好处,就是适应当地的环境,耐性也比其他品种的战马好的多。

战马嘶鸣,以象兵为中心点,向两边散开,形成一个弧形半圆,目的就是要包抄这群溃败的唐军。

可就在他们接近黄风岭的时候,溃败的唐军忽然停了下来,重新整好队伍,形成防御阵型,密密实实。

真腊国元帅吴城眉宇一凝,“唐贼这是诱敌深入,所有军队向回撤!”

可他话还没说完。

象兵已经触碰到了结阵的唐军,肆虐的大象将唐军队伍冲的七零八落。

仅是踩死的唐军将士都近千人,到处都有上窜乱跳的唐军溃兵,像只虫子爬在地上,然后被大象两侧的长矛兵痛死,有的跑到黄风岭的岩壁上,被真腊国士兵用弓箭射死。

局势已经很明朗,唐军已经溃败的不成样子。刚才的结阵只是最后顽强的挣扎。

“通知林邑国王子,两国大军挺进,一同剿灭唐军,胜利在此一举。”吴城哈哈大笑,甩了一下马鞭,空气中传来破空声。

真腊国援军和林邑国大军汇聚足有七万之众,所有大军踩着号子稳步向前方黄风岭逼近。

而唐军的溃败部队到了黄风岭内侧就停住了脚步,从他们中间露出了神兵营的火枪队。

黑黝黝的燧发枪枪口对准前方,所有的士兵动作标准如一,目视远方。

先是象兵探阵,真腊国和林邑国上下都不知道眼前唐军拿的东西是何物,但却知道一定没有皮糙肉厚的大象厉害。

为了提高大象的防御力,他们先是在大象身上抹了一层棕油,然后再抹上泥巴。

训练象兵的历史已经延续千年,他们的战斗方式早就娴熟无比。

三百步的距离,神兵营依旧在等待,他们还没有开枪,所有人目光镇定,紧盯着前方。

二百步,神兵营有的士兵已经承受不了眼前“巨物”的压力,倒在地上,但只有两三个人,神兵营很快就续补了上去,毕竟这是第一次真正实战。

一百五十步,接近最佳的射击距离,神兵营上下咽了咽口水,中指缓缓的扣上了扳机。

三百多头象兵加快了步伐向前冲了过去,刹那间地翻石抖,嘈杂的呵斥声和巨大的咆哮声充斥整个战场。

锐利的长矛已经被象兵高高举起,俯视着唐军,等待着最佳的投射时机。

神兵营将士扣压扳机。

砰!砰!砰!

连贯不绝的枪声在战场上顿时响起,直接打破了整个喧嚣的战场,战场莫名的寂静了几分。

但燧发枪的威力绝不体现在声音的大小,而是它的威力。

奔驰的大象目标最大,几乎前排每一只大象身上都中了枪,向前跑了一段距离,就前腿一软,随着惯性在战场摔倒侧翻了几圈。

大象身上拳头大小的窟窿眼冒着血浆,不时间战场就响出了大象断断续续的哀鸣声。

第一次攒射大概有近十头的大象倒下,其他零星中了些弹药,但在大象庞大的身躯面前,这些伤口仅是一些小戳伤。

“向前冲,不顾一切代价向前冲,不信他们能顶住大象的踩踏!”吴城脸色不变,下命令道。

这种情形在往常的战斗中并不是没有发现,只不过以前是用巨弩,这次改用了那黑黝黝的燧发枪。

但是再厉害的巨弩他也有间隔时间,只要在间隔时间之间,冲到敌阵,那就是他们赢了。

可是现在的大象被突如其来的枪声吓的颤抖,要不是身侧的象兵不断安慰,恐怕已经慌乱逃走。

大象虽然体型庞大,但性格温顺,而燧发枪的枪声像极了天空中打雷的声音,噼里啪啦,来自基因的恐惧让它不断向后退,但在象兵的安抚下,再次提着胆子向前冲击。

神兵营的士兵一排齐射完毕后就换下一排,中间毫不拖沓,保持了火力的连贯性。

但是纵使神兵营的燧发枪再厉害,但大象还是冲了过来,虽然途中死去了数十头大象,被打成了筛子。

“扔手雷!”李孝恭在黄风岭制高点观战,微微一笑道。

等的就是这一刻,真腊国和林邑国大军已经深入,黄风岭的地形虽然宽阔,可是想要撤退就难如登天。

“这一次就一网打尽!”他道。

一箱箱的木柄手雷被唐军抬了出来,为了确保能够杀死大象,往往都是三个木柄手雷捆在一起,然后向前一丢。

轰隆巨响声响起,数百头大象再也坐不住了,瞬间象兵阵型紊乱,四处乱跑,有的大象刚跑到唐军阵营,就被神兵营将士用刺刀刺进腹部。

为了让大象不要跑到唐军阵营,李孝恭让投弹手在前方不停歇的进行投掷手雷,接来的爆炸让唐军前方形成了一个隔离带。



第一百四十八章:杀俘

可是对于真腊国和林邑国两国士兵,可没那么好运了,大象转头乱踩踏他们的士兵,让他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损失严重,但大象的踩踏只是一部分,更多的伤亡在于士兵之间的推搡拥挤,导致许多士兵摔倒被活生生踩死。

在两国慌忙处理大象的时候,唐军悄然挺进,形成一个月牙形的包围圈,而在他们后方传来震天动地的马蹄声,五千精锐铁骑堵住了他们的后路。

“该死,冲出去,这群北人杂碎!”吴城恼怒道,他骑上滇马,然后带着侍卫营准备突围,现在明显已经中了唐军的奸计,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没有了主将的两国联军形如羔羊般乱冲乱撞,但迎接他们的是毫不留情的枪弹以及箭矢。

唐军最多的就是弓箭,府兵规定每人至少携带一张良弓,几乎十二万大军就没有不拿弓箭的。

而在另一方的骑兵也开始大杀特杀,这对精骑是李世民派来特意助太上皇一臂之力。

相比较南方落后的骑战,北方的骑兵乃是天下精锐,打这群杂兵简直犹如入无人之境,肆意屠戮。

屠杀进行了一个下午,到了天快黑的时候,只残留了不到数千人的联军,他们神情恍惚,精神受创,七万人的军队就只剩下了他们几个。

这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屠杀!

“让他们放下武器,举手投降不杀!”李孝恭骑着战马,驱驰到他们面前。

“楚王让你们放下手里的武器,我们王爷不杀俘虏!”翻译的士兵喊道。

这些两国残兵听到这句话,如蒙大赦,脸色闪过欣喜的笑容,跪伏在地上,不断的向着李孝恭说着奉承的话语。

李孝恭将胯下的战马调转了个头,脸色露出一丝嘲讽,低声吩咐道:“挖坑,埋了他们!”

“楚王这是杀俘啊,杀不得,杀俘不祥。”身边的文官劝道。

“杀不得?这些蛮夷在今日守城的情形,本王观察的一清二楚,所有人一个个抵抗力顽强,如果放他们回去反成大害!

本王亦知杀俘不祥,可是不杀之有愧于国,有愧于陛下,暗立私恩,也是为臣者之大忌!

当年武安君白起在长平坑杀四十万赵军,也是如同本王一样,不杀俘难道让秦昭襄王难做吗?”李孝恭低声说道。

这些人必须杀,留不得,反正已经围剿了七万大军,也不差这几千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蛮夷心里存有反意,若是他不杀,回到滇城后,留给太上皇就是一个大问题,是放还是留?

数千名两国联军自觉的相互用草绳将他们绑了起来,作为俘虏,应该有这些自觉。

然后眼巴巴的盯着营帐旁边围着篝火烤着饼子吃的唐军,他们也饿了一天一夜,滴水未进。

只能渴望吃完后给他们留下点残羹。

唐军将士吃完后,用着长枪将俘虏向南边敢去,俘虏不敢说话,还以为是给他们饭吃。

有的高兴,有的难过。

待一个俘虏踩空之后,一阵碎石滚落的声音,他吓了一跳,叽叽哇哇的大吵了起来。

数千名俘虏似乎明白了什么,连忙想挣脱掉草绳,但在唐军整齐的枪戈面前,惊恐的向后不断退去。

一个个俘虏如同下饺子一样掉在巨坑里面。

“放箭,杀死他们。”唐军将领说道。

密集的箭雨经过之后,数千名俘虏哀嚎遍野,但是一点用也没有,直接被泥土埋在地下,呻吟声也变成了鬼嚎。

数千条活生生的人命,就这样慢慢变成了死尸!

次日,占城。

随着联军战败且全军覆灭的消息传来,整个林邑国上下一片死心,都认为破城之日不久。

林邑国国王想要献出城池乞求活命,但是王子阿倍还阻止了他,“昨日唐贼已经战胜,将我两国数千名俘虏尽皆坑杀,献城之后,我等岂有活路?”

于是林邑国边打边在城池里面修建一个个瓮城,将城墙附近的民屋拆掉,房屋征用,墙壁与城墙相连,形成三四道城墙,每次城墙攻破后,转到下一个城墙。

房梁上的梁柱拆卸掉做成滚木,所有茅厕粪便收集起来,熬成金汁守城。

占城城内的百姓不论男女老幼齐齐上阵,壮年被杀死后,妇女顶住,妇女杀死后,少年顶住,慢慢的在消磨对抗。

而唐军也为了不承受巨大的损失,只将占城团团围住,等占城城内粮食逐渐耗尽,然后再攻城。

这般打法,让太上皇差一点以为他们大唐是不义之师。

“朕攻打他们是为了解救这群蛮夷,没想到他们不识相。”李渊在占城对面唐军建成的土堡上拿着望远镜看着占城城内的一景一物,感慨道。

占城顽强的抵抗是因为李孝恭杀俘这一步错棋。

但实际上李渊并不认为李孝恭走错了这一步棋,中南半岛蛮夷小国小邦,部落众多,缺乏对大唐的敬畏之心。

占城是个硬钉子,啃下占城,谁还敢违抗大唐的命令?

先难后易!

血腥的殖民统治不是在谈判桌上进行的,而是一刀一枪拼出来的。

不过李渊也象征性的惩罚了李孝恭的罪责,削去食邑三千户。

不痛不痒。

可是突然传来急报,“启禀陛下,今日清晨有八百名士兵发生瘟疫,据随军医师诊断,可能是疟疾!”

“疟疾?”李渊脸色微变,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为了防备疫病,他让军队在安南道驻扎了两个月,就是为了适应潮湿闷热的气候环境,但没想到

“是了,安南道怎么也经过汉人的开发,可是中南半岛越往南那可真的是瘴气横行,有疟疾也是正常,这里的气候环境就相当于先秦时的岭南”李渊喃喃自语,当年始皇帝派遣赵佗远征岭南,就遭遇了瘴气,而现在大唐岭南的瘴气已经不多,可在中南半岛瘴气几乎无处不在。

“先将感染的士兵进行隔离,在隔离营洒下石灰粉,并且告诉士兵这疟疾朕能治!

别忘了朕的另一个称呼,太清圣人的弟子,天花朕都能治,疟疾不要害怕!”李渊道。



第一百四十九章:疟疾

“一岁之间,长幼相若,或染时行,变成寒热,名曰疫疟”——《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疟疾很多人都听说过,但不知道它的恐怖在哪里。

屠呦呦院士正是因为提取青蒿素,成功克制疟疾,才被授予诺贝尔生理学奖。

可以说在青蒿素出现之前,疟疾基本是不治之症。

而疟疾的传播也是不定向的,古人认为疟疾是通过空气传播,但实际上疟疾大多是因为蚊虫叮咬携带疟疾病毒进行传播。

在古代得了疟疾就相当于死亡。

华夏人津津乐道亚历山大大帝会不会越过阿尔泰山来到大秦,与秦国争一争雄雌,但可惜的是,亚历山大大帝在征服印度的途中,得了疟疾,不治身亡。

不仅是斯巴达人会患疟疾,在中国的古代征战中,疟疾也是层出不穷。

汉武帝征伐闽越时,“瘴疠多作,兵未血刃而病死者十二三”;东汉马援率八千汉军,南征交趾,然而“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清乾隆年间数度进击缅甸都因疟疾欢而受挫,有时竟会“及至未战,士卒死者十已七八。”

华夏古代对进攻中南半岛兴致缺缺,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行军到了西南容易爆发疟疾。

近代的中国远征军援助缅甸的时候,也有大批量士兵死于疟疾。

罗马名医盖伦根据“四体液说”提出,疟疾是体液不平衡所导致的,采用放血和催泻疗法即可治愈。然而疟疾本身就会导致贫血,简单粗暴的放血只能让病人死得更快。

这就是中世纪传言西方只会放血治疗的缘由。

而传统中医则认为祛邪截疟是治疗疟疾的基本原则。在诊断为疟疾后,即可截疟。

在东汉成书的《神农本草经》记载植物常山有治疗疟疾的功效。

李渊匆匆忙忙赶到了隔离营。

隔离营已经按照太上皇的吩咐撒上了石灰粉,将营帐隔离了起来。

里面间断不时的传来士兵痛苦的呻吟声,在帐门口有着数名带着口罩的医师走来走去,面带愁思。

“怎么样了?病患稳定下了没有?”李渊有点着急。

赵医师将白口罩摘下,让太上皇借一步谈话,“陛下万金之躯,万万不可前往隔离营,沾染了疟疾,那是神仙也难以救治的绝症。”

“难道朕就眼巴巴看着士兵去送死?”李渊向旁边挪了一步,感慨道。

他忽然想到疟疾的传播似乎不是靠空气,好像是蚊虫的叮咬,而现代人在南方怎么度过?

南方的蚊虫很多,要想度过去,就需要蚊帐。

而蚊帐向来是行军必备。

防大于治!

“赵医师,据朕了解,疟疾传播并非是靠空气,也非邪风,而是南方的蚊虫携带“剧毒”!

你想想看,为什么在北方就鲜有人中疟疾,因为北方的蚊虫较少,而南方的多,尤其是西南这里温热的气候。”李渊道。

“陛下所言有理。”赵医师点了点头,认可道:“微臣在治疗过程中,也发现了携带蚊帐的士兵中疟疾的几率确实少了很多,而睡觉不拉蚊帐的,几乎全部患了疟疾。

千叮嘱,万嘱咐,但不到危难关头,谁会认真,都以为这病不会到自己头上。“

李渊感慨的摇了摇头,这可不是花钱能买的教训,需要花命买,他行军前就已经让士兵注意,但阴奉阳违的士兵不在少数。

每个人的人生都以为自己是主角,祸事怎么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其实也有一部分原因怪李渊自己,没有让拉好蚊帐作为八大准则。

“陛下不必挂怀,微臣已经用《伤寒论》里记载的“柴胡桂姜汤”吩咐士兵下去熬煮,柴胡桂姜汤需要柴胡、黄芩和解表里、桂枝、干姜、甘草、天花粉等药材,

然而军中药材稀缺,只能供五百人饮用,又因为要确保陛下以及诸位将军的身体,这只能有两百名士兵才能治疗,可是现在隔离营里至少有三千名士兵

其他人先服用瘴药,也能保一时性命,但最关键的还是缺医少药。”赵医师犹豫道。

古代行军打仗在瘴气横行的地方,都会携带“瘴药”,但这瘴药并不能根治疟疾,只能让身体好受点而已,效果很差,跟金疮药一个卵用。

“那将朕的那份摘出来先治疗他们,待会朕就下圣旨让地方官府运一批药材到前线。”李渊微微一笑,十分慷慨,柴胡桂姜汤只能缓解疟疾,达不到根治的效果。

在古代想要治疗疟疾很难,中医研究的方法不下百种,但不明所以,其中就以东晋抱朴子葛洪的《肘后备急方》最好。

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漬,绞取汁,尽服之。

屠呦呦研制的青蒿素就是从青蒿中提取而来。

而青蒿这东西很常见,在云贵地方生长的很多,只需要就地取材就行。

但是李渊为了保险起见,结合中医的祛疟散等一起治疗。

毕竟生命只有一条。

说罢,李渊回到了大营,让亲军开始在附近大营采集青蒿,并且熬煮成粥,让病患和士兵一起喝,防治疟疾。

但诸多措施下,还是有士兵在当夜就突然死掉,等天明醒来,死去的足足有百人之多。

青蒿是能治疗疟疾,可是成功率太低了。

幸好的是,没有患上疟疾的士兵安然无恙,成功度过了疟疾爆发的危险期。

可围攻占城的第二十三天,就快要击毁占城的时候,唐军再次出现了瘟疫,近乎一半的士兵上吐下泻,脸色苍白毫无血丝。

满营都在哀嚎一片,整个唐军甚至都出现了厌战的情绪,消极一片。

他们甚至害怕自己会客死异乡。

太上皇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他可不想做杨广第二,再不安抚士兵的话,难保不会兵变。

这次战争,已经不是军队之间的取胜,而是唐军是否能够战胜兵灾。

所有中原王朝在面临这些西南小国时,战无不胜,但都败给了瘟疫疾病。

“攻下占城,三日不卸刀!”李渊冷声承诺道。

第一百五十章:攻下占城

瘟疫成了困扰唐军将领的难题,相比较唐军士兵,他们患病就少得多。

整整十二万唐军已经缩减到了八万,一万五千多的唐军战死,剩下的唐军不是患病就是病死,已经死去了战斗力,走路都很困难。

南蛮部落总共出兵五万,不过他们的情况比唐军好得多,毕竟这里的环境只是比云贵川稍微恶劣一点,但还在他们适应的范围之内。

李渊有点自责,他以为自己御驾亲征就可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他想多了,战争哪有那么容易。

击败自己的不是高估敌人的战斗力,而是恐怖的瘟疫。

感冒也有死人的,何况瘟疫。

他尽管手里掌握着秘方,但是能怎么办?只是将死亡率向下调了一下。

围攻占城的第三十天,李渊决定一举而克之。

之前占城不是打不下来,只是为了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进行的围点打援。

足足消灭了数万名林邑国军队和真腊国援兵。

但是耐心是有限的,占城只是攻取中南半岛的一颗小钉子。

八万唐军倾巢而出,浩浩荡荡,遮天蔽日。前面的巨盾开路,冲车和云梯紧随其后,还有几百名壮汉组成的投弹队,而在中军则是龙旗飘舞,硕大的龙椅在金灿灿的行撵显得很是招摇。

在罗伞的遮挡下,李渊静静的看着占城的残垣断壁,围攻占城一个月,占城的面积缩小了一半有余,他们的抵抗意志很强烈,原来的城墙已经重新变为砂砾消散不见,新的城墙是民屋的墙壁,乱糟糟的沙袋和石头随意堆砌,让人一眼就看出占城的脆弱。

可事实上,占城上下一心,难以攻克。

“传朕旨意,取林邑国国王首级者,赏千金,连升三品!”李渊淡淡许诺道。

临战前,许下奖励足以让士兵奋勇杀敌。

惠而不费!

“陛下有旨,得林邑国国王人头者,赏千金,连升三品!”太监刺耳的声音读道。

整个唐军的气氛为之一振,之前软趴趴的样子重新变得威武了起来,上上下下激烈的将太上皇的话当成口号,喊来喊去。

他们明白,这个奖励很可能轮不到自己身上。

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经承诺过,进城后封刀三天!

占城里面的财宝、美人、奴隶都将通通是他们的,有多少抢多少。

俗话说:贼过如梳,兵过如篦!

意思是贼寇掠民如同用梳一子梳过,过后还有幸存;官兵掠民如同用竹篦篦过,过后抢劫一空。

盗贼哪有官兵厉害!

在古代打战虽然是玩命的活计,但是只要胜了,进城后直接从贫下中农跃升为小地主。

假大空的口号谁管你,要的是真正的利益。

人心从来没有古过!

盾兵抗住一波波的箭雨,然后分开数个缝隙,将云梯露了出来,钩子挂在城垣上,唐军士兵一个个有如饿狼般冲了上去。

此刻占城林邑国的将士,已经不是之前养精蓄锐的样子,一个个面黄肌瘦,过得很惨。

围城一个月,占城三十万人口消耗的粮食太多太多,粮仓根本支撑不住。

细心的唐军就会发现,好些个林邑国士兵已经成了一个个壮妇,或者白发苍苍的老头,或者不过肩的小孩。

但是唐军没有丝毫怜悯,该杀的直接杀,留下妇孺,顿时间城墙上血流成河。

饿的眼冒金星的林邑国士兵有如羔羊,又怎么能抵挡住来自唐军的杀戮。

面对这一切切看似不人道的“屠杀”。李渊并没有阻止,“融合必定意味着牺牲,所有的林邑国士兵他们或许不该死,或许是好人,他们守住了家乡,或许是英雄。

但对于侵略者来说,英雄往往意味着难缠。

“王子,快逃吧,趁着现在唐军进程,逃到真腊国,再借机复国。”侍卫恳求道。

阿倍还看着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悲从中来,“该死的唐贼,毁我家园,我阿倍还永远与唐贼势不两立!”

“王儿,寡人走不了了,唐军虽然征服了占城,但永远征服不了占城的百姓,我王室数代施恩于百姓,岂是唐军能颠覆的?

唐军好自尊大,终究会有失败的一天,而王儿,你离开林邑国后,借真腊国士兵与唐贼对战,并且逐渐收复我国土地,不过要小心真腊国的”林邑国国王叹息道。

整个占城林邑国的军队一败涂地,被唐军直接擒获压在战俘营,而占城城内,唐军的另一面露了出来。

一队队唐军分别划归地盘,然后挨家挨户的各个搜藏匿的士兵,碰到个长相漂亮的女人,直接就有士兵强抢,颇有一种做压寨夫人的感觉、

这就是他们在行军中的小妾,但这种特权也只有掌管百人的旅帅才有。

当然这还算好的,有些游侠儿出身的唐军直接拿刀杀人取财,抢占他人妻女,穷凶极恶。

但唐军上下对此视若睹闻,不管不问。

唐军实在需要发泄了,他们离家已经三个多月了,而且又经历战友的逐渐病死。

入夜,大帐里。

李渊用小刀割了一块煮熟的羊肉,沾上调料后,细嚼慢咽了一会,然后说道:“孝恭啊,这占城总算是打了下来,真说过你打下来之后,占城可做你的封地,只不过封地小于皇子公主。

“多谢陛下厚爱。”李孝恭眉宇透着喜色。

那可是裂土封爵啊!

作为林邑国的首都,占城总共有三十余万人,仅次于中原的长安、洛阳、金陵、苏州、杭州、益州等城市,如果排在中国,绝对是二线靠前的。

而且他的封地也不仅仅只是占城一地,按照太上皇所说,至少会给他分封一般的地盘。

“不必客气,孝恭随朕出征打仗多年,又有从龙之功,这封爵只是区区小意思,占城也不过是封土的第一步,朕说了,小半个林邑国就是你的!

但是在此之前,你得先攻下林邑国全境!

你能做到吗?“李渊微微一笑。

林邑国王都已经沦陷,其他国土也只是时间问题!

第一百五十一章:后续争议

“陛下请放心,李孝恭征战沙场十几年,别的不敢打包票,可是对于区区的林邑国,微臣还是有信心将其全境攻下。”李孝恭拍了拍胸膛,自信道。

“可你之前围攻占城化了一个月,数万唐军将士战死!”李渊打击道。

太过张扬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当皇帝的不能光使劲夸臣子,要学会打压,也就是俗话说的,打一棒子,给个枣子。

林邑国的封地是李孝恭的枣子,那么棒子

李渊可并不想口头上训斥,他扫了一眼李孝恭,叱骂道:“林邑国不过小邦,前些年卫国公李靖和英国公李绩灭东突厥,才死了多少人?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就是你的赫赫战功?“

“陛下教训的是”李孝恭一脸尴尬,懦懦不敢言。

“不过”李渊沉吟了一会,“这四万唐军的抚恤金需要你这个楚王来出钱,而且这爵位嘛

林邑国不过一郡之地,朕欲降封你为林邑王,裂半数国土予你,就是不知道孝恭你同意不同意!“

若是换成其他原因降爵,李孝恭肯定心存不满,但是现在太上皇明降暗升,将他的王爵降了一个等级,然后封了半个林邑国的国土,也就是半个郡大小,这是实处。

有实处落手,总比要个虚名好。

而且相比较原来的河间郡王,楚王这个头衔戴在头上也感觉压力山大,毕竟整个李唐宗室只有皇子才能受封为一字王,其他的宗亲,哪怕立下的功劳再大,也是一个郡王。

搁谁心里,谁心里不闹腾!

所以李孝恭心里不仅没有不满,反倒感恩戴德的看着太上皇,他亲爱的叔父,“陛下,臣愿意削爵!四万唐军的抚恤金微臣也愿意掏一半,只不过微臣有个条件”

他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一眼太上皇,发现太上皇只是笑眯眯的看着他,心里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开口道:“臣斗胆想让陛下将占城封给侄子,林邑国不过一郡之地,地小民少,唯有这占城算得上膏腴之地。”

他很聪明,从称呼上将自己代为太上皇的侄子。

事实上,这种讨价还价的商量爵位并非不可提的禁区,亲近的宗室提这点要求很正常。

李渊自然答应下来,并且分为李孝恭三万兵马,命令他半个月之内扫平林邑国国境内所有“叛军”!

嗯,对于泱泱天朝来讲,所有的蛮夷都是叛军!

分为李孝恭的三万兵马只有半数是唐军,剩下的都是南蛮。

在李孝恭拔营之前,李渊暗自嘱咐让南蛮多做屠戮之事,唐军做好人,方便到时候彻底收复林邑国。

在太上皇与南蛮的盟约中,是要分地给南蛮的。

李渊自然不会做这种不诚信的事情,反悔。不过汉人最强大的不是武力,而是数千年的经验和智慧。

新征服的地区肯定存在大大小小的叛乱,这些棘手的事情交给南蛮,而唐军就高高挂起,等到南蛮和林邑国百姓起了矛盾冲突的时候,那入侵的唐军也会变得和蔼可亲起来。

不过在刚入城的第五天,矛盾彻底激化了。

这场矛盾出乎李渊的意料。

唐军不仅抢了占城百姓的钱财和霸占了他们的妻女,然后三天不休刀后,几乎整个占城血流成河,妇孺作为奴隶被唐军士兵贩卖。

作为基本的潜规则,哪个将士也不会多管闲事。

可是慕白衣的锦衣卫却与唐军干起了架。

受战争影响,颠沛流离的孤儿很多,所以慕白衣认为这些孤儿无罪,不能作为奴隶贩卖,可是将士不吃这一套,仍然我行我素。

李渊很头痛,战争哪有和平的,无非是自喻为文明的人以各种理由打另一帮“不文明”的人。

战争是罪恶的,但是有助于国家他就是神圣的。

无非是站在那个角度讲问题。

这次李渊决定站在唐军将士这一面。

“慕白衣,不要耍小孩脾气,这么多孤儿,纵使国库再充裕,也承担不起,何况抚养孩子的钱还是从朕的宫里拨款的,你真想让朕饿死?”李渊翻了个白眼,看着在床上抱着膝盖默默不说话的慕白衣。

因为李渊的偏袒行为,慕白衣直接罢工,她没有能力和李渊对坑,只能采取这种冷战措施。

尽管她知道可能收效甚浅!

但是为了心里隐隐的正义感而进行对抗。

简而言之,就是吃着皇军的粮食,然后感慨抗日真不容易。

“白衣,这占城总共三十万百姓,孤儿就有五千多人,朕哪里能养得起他们?

而且养他们是为了和朕作对吗?

故国已灭,若是浑浑噩噩,还能度过余生,可若是读了书,开了智,那将来死掉的唐军和大唐的子民可不仅仅是这么一点人了!”李渊冷声道。

他想起了清末时候的清朝留学生。

几乎是派遣一批留学生,回来就要造清朝的反!

呵呵!

谁让你们是满清,而留学生几乎都是汉人,被奴隶的那群人,以前尚未开启民智的时候,觉得忠君才是第一位,但是开启民智后会发现,原来自己民族一直被奴隶,被压迫,作为几亿人的民族怎么甘心让几百万的民族骑在脖子上耀武扬威?

事实就这么残酷,清朝如果想要存活下去,就不应该开启什么洋务运动,直接与洋人勾结奴隶汉人,但是他走错了一部路,让百姓睁眼看了世界。

哟!原来咱们的辫子是这样丑陋?

“可是,他们还是孩子啊,看着他们在残垣断壁下苟活,漂亮的孩子被卖到教坊司,而丑的就成了奴隶,于心何忍?”慕白衣眼泪汪汪,作势要哭。

李渊感慨的摇了摇头,“不,他们是孩子,他们是无辜的,可是他们生于林邑国就是有罪的,有罪的不是他们,而是国家!

这是一场战争,怜悯会让自己受伤,而在朕眼里,一个唐人的命可抵上一百个林邑国人的命!

或许你认为朕偏激,但事实就是这样!”

第一百五十二章:面具

“这些孤儿现在可能很可爱,很无助,可是三年后呢?十年后呢?

杀一个成年人你不会感觉心理负担,可是杀一个孩子,心里自然过意不去。

但如果这个孩子天生就是与你为敌,杀还是不杀?”李渊冷声道。

当然他不是真的要杀了那些林邑国孤儿,他也下不了这个手,就和他说的一样,杀成年人心里没啥负担,但对一个汉子,潜移默化的教育让他本能的就会犹豫。

太上皇更倾向于将这群孩子更多的进入底层社会,在底层社会度过几代人,那些什么仇恨难道还能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可是对于读书人就不一样了。

九世之仇,犹可报之!

儒家公羊学派的偏执令人可怕,春秋时期,诸侯齐国国王齐哀公因为诸侯国纪国国王纪侯向周朝天子进谗言,被周天子处死。齐国的后代国君一直牢记这个仇恨,直到哀公后代的第9位君主齐襄公出兵攻打纪国,并消灭纪国,报了这个九世之仇。

九世之仇,百年之德,至于今而始报之子孙,即报者亦不知其所以。

文化人可不会胸怀宽大,记仇的事情多的是。

俗话说得好:“欲灭其国,必先去其史!”

所以太上皇才会有此顾虑。

“这难道因为一个可能的莫须有怀疑,就要将这些孩子的一生都毁了吗?”慕白衣咬唇道。

“可是朕的将士杀了他们的父母!”李渊怒斥道,指着在外面站哨的唐军将士。

“命令是朕下的,屠城也是朕的许诺,没有屠城的报酬,谁会拼死作战?

信仰?多么可笑!”李渊怒笑道。

“白衣,你是真的锦衣卫指挥使,情报是你搜集的,换而言之,杀他们父母,你也有罪!”

“我也有罪。”慕白衣愣住了,她低头看着自己白皙的双手,似乎沾满了腥臭的鲜血。

血!血!血!

都是血!

她痛恨,趴在被窝里痛苦。

战争又是为了什么?

她是屠夫里的屠刀,而且是最锋利的屠刀,这个刀锋杀了人,却可笑的对屠夫说,

你错了?

真的错了吗???

她扪心自问,换做是她,会怎么做,久攻不下死守的城池,难道破城之后什么也不做吗?

这点貌似几乎所有的战争者都没有做到。

屠城,杀戮是常事。

只是她有点玻璃心,一碰就碎。

“可是他们是孩子啊!”她苍白无力的辩解道。

“确实,他们是孩子。”李渊沉默了,他爆发后,有选择了沉默。

孩子,确实是无辜的。

不管他怎么狡辩,但林邑国的孩童依旧睁大着眼睛茫然着看着这一切。

国仇?

家很?

他们还并不知道。

李渊迷茫了,作为一个现代人应有的教育,他会选择养育那群可怜、无辜的孩子。

可是作为大唐的皇帝,财政上户部是不会拨款的,而且大臣们也不会容忍他好好培育这群蛮夷的孩子,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心怀怨愤!

毕竟杀了他们父母啊!

“此事朕会好好考虑。”李渊摇头叹了口气,佝偻着背慢慢走了出去。

关上门,深吸了一口气,他的脑海里很沉闷。

他看着站哨的士兵,问道:“朕问你,如果杀了一个孩子的父母,那个孩子会恨那个仇人吗?”

“陛下说笑了,既然已经为仇人了,又怎么会存在恨与不恨?”士兵摸了摸脑袋,讪笑道。

“是啊,已经是仇人了,难道还能标榜为恩人。”李渊自嘲的笑了一句。

外面突然大雨磅礴,阴风怒号。

李渊站在大雨下面,任凭雨水淋湿他的龙袍,身边有士兵劝解,但他依旧在那里呆呆站着。

雨下的越大,他心里也就越静。

“朕的恩德就如同这些大雨,虽然磅礴,但是依旧存在污垢。”李渊笑了笑。

孤儿他们确实是!

但也是潜在帝国的仇人!

“宣朕旨意,占城百姓全部作为奴隶,不管是大人,还是妇孺,老弱病残,凡是占城子民,必须在脸上刺青,一辈子永为奴籍!

若有人敢胆违抗旨意,杀无赦!”李渊冷声道。

“谨遵陛下旨意!”三百名锦衣卫在庭院中半跪,任凭雨水冲刷。

他们,是帝国最忠心的爪牙。

锦衣卫效忠的从来都是皇帝,而不是锦衣卫指挥使,更不是什么慕白衣。

说完之后,三百名锦衣卫提着绣春刀如同鬼魅般离开了庭院,前往占城的各地,调查有多少占城百姓。

这件事,决不能出丝毫纰漏。

而在房屋里面,慕白衣听到这个消息,脸上挂着余泪,身子瘫软在地上,低声哭泣了起来。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

她反倒是害了那群孩子。

陛下也越来越像一个皇帝,铁血无情。

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在这个夜晚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夜晚。

所有的占城百姓被集中起来,然后让锦衣卫在脸上刻下刺青。

这个刺青写着一个“罪”字!

战败,就是他们天生的罪责。

要怪也只能怪他们的林邑国国主,谁让你们拳头弱呢,打不过巨唐,而失败者就应该遭受更多的惩罚。

这件事荒诞,但又出自情理之内。

唐军上下对此并无异议,灭国者就应该如此对待,在占城内他们或许做下猪狗不如的禽兽事情,可回到家乡他们又是另一幅嘴脸,憨厚

林邑国百姓和他们不是同一种人。

占城王宫,和华夏不一样的建筑风格。

面前壁画上描绘的是神降临世间,拯救凡人。

这是林邑国的神话。

李渊摸着神人的面孔,轻轻摩挲,“有时候错就是另一种对,朕很仁慈,救了无数的百姓,可朕又是一个屠夫,杀了太多太多的人。

神只有一副面孔,或是正的,或是恶的。

而帝王要有无数张面孔。

有时候坐在龙椅上,朕也会想,废除封建制,建立民主共和国,但想了想,就笑了,谁会亲自拉自己下马,就算朕想,子孙也不肯干。

明明知道殖民的是血腥的,却还要做,安安稳稳当你的太上皇不好吗?

非要做一个饱受争议的皇帝。

朕突然有的明白始皇帝了,明白他的人说他是明君,不明白他的人说他是暴君,但那张面具不是自己想按上去的!”

第一百五十三章:谁是好人?

第二天清早,昨夜的雨水新停,庭院里的枇杷树苍翠欲滴,从树上低落的露水顺着沟壑汇聚成一个个小水潭。

屋檐的旧瓦也换上了一层新色。

雨水滴滴答答的向下低落。

李渊带着锦衣卫前往西城,那里是占城最繁华的商业区,同时也是最大的奴隶贩卖黑点。

他这次没有穿龙袍,而是换上了道服。

道服在唐朝很是常见,是可以作为常服来穿的。

占城西城车水马龙,从四面八方而来的商人涌进了这座城市,其中不乏周围国家的商人,但更多的还是大唐的行商。

奴隶市场所需要的奴隶大部分来源于战乱。

占城被唐军攻克,因此这些奴隶商贩像闻着腥味的猫一样,纷至沓来。

“这男孩不行,太瘦了,最多三贯钱,再多就不行了,不过这个女孩嘛

样貌还算端庄,只不过黑了点,但是捱不住就是有人喜欢这种调调,一贯半不二价!

总共四贯半钱!”一个带着异域风采的奴隶商和一个唐军士兵谈着价格。

“这个小妞长相不错,卖到妓院至少五贯钱,开不起这个价,就别开,一贯半那是他的价格。”唐军士兵踢了一脚那个脸上有刺青的邋遢男孩,男孩低着头,肤色黝黑黝黑的。

“你不要,这女孩俺就带回家做儿子的童养媳。”

李渊注意到了这里,士兵口中的女孩相貌确实满端庄的,从举止看,能看出有一些温雅,眼眸里的灵性掩盖不了的,带着丝丝仇恨。穿着的衣裳虽然有些脏旧,但却是好料子。

和男孩脸上刻下刺青不同,为了让女孩卖出好价格,一般都会在左耳内侧刻下刺青,方便分辨,而且也不用破相。

这个女孩应该是一个小贵族家里的女儿。

不过这些事情李渊也不打算管,他已经明白:彼之仇寇,吾之明君。

唐军将士辛辛苦苦攻下的城池,没有利益的瓜分他们怎么能甘心,大家都是提着脑袋为国家卖命,然后一句轻松的仁义二字就让他们住手?

呵!

李渊没这个本事,朝廷也没这个本事。

放弃掠夺占城,就会让唐朝自己的财政出现危机,将心比心,谁肯做这种傻事。

只不过突然李渊的余光扫到那个低头肤色黝黑的男孩,手上绑着的绳索突然掉了下来,他瞬间明白,急忙喊道:“小心身后!”

但那名中年唐军士兵没有注意到,让男孩从腰间抽出了佩刀,一刀刺进了腰间,刹那间血浆喷出,地上一片鲜血。

整个奴隶市场也瞬间出现轩然大波,警惕的唐军将士纷纷抽出横刀,向着蠢蠢欲动的奴隶示威。

其中夹杂着林邑国的蛮族语言和地方方言,以及大唐官话,言语激烈,呵斥声,怒骂声不一而是。

反应过来的中年士兵忍着痛意,将佩刀从男孩手里夺了过来,一脚将男孩踢到,然后右脚踩住男孩手腕,一刀下去男孩的右手断裂。

“妈了巴子,兄弟们,抽死这个蛮夷!”中年士兵恶狠狠道。

唐军将士群情激愤,有几人拿出马鞭抽打着男孩,一个士兵更是骑上了战马,然后用绳子将男孩的左手手腕绑住,加紧马肚,拖拉着男孩在西城街市跑了起来。

而在另一边随行的行军医师也急忙给中年士兵包扎了起来,绷带用了一卷又一卷。

但中年士兵的脸色也愈来愈苍白。

“你没事吧。”李渊走到了中年士兵身边,然后皱着眉宇查看着他的伤势。

伤势很重,那一刀扎进了肾脏。

“陛下,陛下,您来了。”中年士兵明显认识李渊,半会惭愧道:“俺给陛下丢人了,栽在了一个小奴隶崽子手里,这伤恐怕也治不好了。”

他凄惨的摇了摇头,苍白一笑。

作为唐军里的老油子,行军打仗十数年,早就知道了自己的伤势已经无可救药。

这伤太重了

“那个小崽子用刀扎进俺的肚子里,搅了搅,五脏六腑早就成了一摊烂泥,俺是活不了了,尸骨留在异国他乡。

虎子,爹失言了,没能再一次回家看你。”中年士兵泪失满襟。

随着失血越来越多,他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几乎已经没了血色,全凭一口气撑着。

“兄弟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朕一定会让人带着你的尸骨还乡。”李渊握着中年士兵粗糙的双手,语气有些哽咽。

是的,他狠,贩卖战败的百姓。

但是他是大唐的子民。

在家里,还有虎子,还有妻子盼望着他们还乡。

刁民?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人的一生,哪有非黑即白!

或许他折磨这个奴隶孩子,可是在家乡里他是宽善的乡邻;或许他凶狠无情,可回家后他是憨厚的父亲,只会一口一个虎子抱着他的儿子;或许他在占城城破抢劫,强暴,可是在家乡他们民风淳朴,热情好客,接济乡邻

人性这东西本就难以琢磨,而人所能做的,只有默默前行,不愧于心。

此刻,李渊不是为奴隶孩子伤悲,而是为中年士兵而不值。

耳畔,传来男孩凄惨的求饶声,断裂手腕的鲜血渐渐干涸。

唐军将士们默然看着这一切,他们愤恨的看着一个个占城奴隶。

刀握得更紧了些。

“陛下,俺是山阴刘家庄的刘三才,虎子是俺的孩子,他现在八岁,吵着嚷着要俺回家带给他一个媳妇”中年士兵嘴唇渗出些许鲜血,回想起自己的儿子脸上挂着笑意,他指着那个略微黝黑的女孩,“她俺不想卖了,只求陛下一件事,将她带到山阴,给俺的虎子,他有媳妇了。”

“有媳妇了”刘三才嘴里念叨着媳妇,含着笑意死去了。

围观的唐军将士沉默了,看着脏兮兮的占城奴隶,抽了一鞭子,“妈个巴子,狗娘养的!害死了俺们的兄弟!”

“安息吧。”李渊用手将刘三才的眼睛闭上,放在地上。

他深深吸了口气,骂道:“这是一个什么鬼世道!杀人不需要理由,一切都是畜生。”



第一百五十四章:朕明白了武则天

“陛下,这人死不能复生,末将已经吩咐了弟兄,让他们严加看管,饿他们几天,看他们还敢闹事!”锦衣卫副指挥使韩舟抿唇轻语道。

韩舟是李渊的学生,也是医学院出来根正苗红的。

“无妨,朕还很清醒。”李渊勉强一笑。

他看着在一旁怯懦的女孩,肤色略黑,但眉目间可见其清秀,算是美人胚子。

刘三才与奴隶商讨价还价也很正常。

一个长相漂亮的女孩买到妓院,或者牙子至少有十几贯,碰上那些舍得培养的青楼,到时候当个清倌人,一顿酒席都有这个价。

而她明显是个有文化的小贵族。

“你叫什么名字?”李渊尽量让自己的目光柔和一点,不至于吓坏孩子。

“秦怀卿”女孩缩在角落,很是怯懦,像受惊的兔子。

“汉人名字?”李渊眉头一皱。

“不不”秦怀卿有些结结巴巴,可怜凄凄的抱着双膝,螓首低下,犹犹豫豫道:“林邑国国王的王后就是汉女,在林邑国汉人官员占了一半,我父亲就是林邑国的将军,也是汉人,自然有汉人名字。”

从古到今中南半岛受到中原的影响很大,越南官方的文字语言本来就是汉子汉语,但为了摆脱附庸国的名字,所以努力造字,和韩国一样,在越南街头甚至可能出现华夏游客能看懂古迹文化,字迹含义,而越南人一脸懵逼。

汉语自古就是东亚附庸国上层阶级必学的知识,倭国更是到了现在,也是一直在学习汉语。

所以说底层土著或许不懂汉语,但是贵族这是基本修养,和欧洲列国贵族学习拉丁文一样。

“原来如此,秦怀卿,倒是好名字,看得出你父母一定很恩爱。”李渊微微一笑。

他仔细看了几眼秦怀卿,话题一转道:“秦怀卿,你恨朕吗?是朕攻下了占城,也是朕的士兵杀害了你的父母。”

太上皇的语气不含一丝感情,冰冷得可怕。

“不恨”秦怀卿连忙缩进了脖子,她知道说错话是什么下场。

恨?

怎么可能不恨!

她恨的牙咬咬,母亲为了不让唐军玷污,自缢在房梁上,而他的父亲被象兵踩成了肉泥,尸骨无存。

要不是为了将她卖一个好价格,她的清白也早就被禽兽不如的唐军夺走。

“你可知道欺君是什么大罪?”李渊玩味的看着秦怀卿,从锦衣卫腰间抽出一把绣春刀,指着秦怀卿白皙的脖颈,冷声道:“杀你父母的罪魁祸首就是朕,身为子女又怎么可能不恨!

你的恨隐藏在你的心里,但是朕要你坦白,坦白你的恨。

你若不恨朕,那么刚才那个小子就是你的下场。”

李渊指着在地上趴着奄奄一息的黝黑男孩,血污满身,像一只在垃圾堆里乞活的野狗,狼狈异常。

他丝毫不怀疑,再过几个钟头,男孩就会死!

“乌克亚,乌克亚,你怎么了?”秦怀卿跑到黝黑男孩的身边,嘴里说着蛮语。

通过身边的林邑奸民的翻译,李渊大致明白,瞅着秦怀卿问道:“他是你什么人?”

“他是我家里的仆人。”秦怀卿呜咽着用汉语回答。

“只是一个仆人而已。”李渊摇了摇头,手里攥紧绣春刀,一刀扎进了乌克亚的胸膛。

乌克亚挣扎了一会,嘴里支支吾吾说着听不懂的话,没过盏茶功夫就死掉了。

“现在,你恨朕了吗?”李渊摸着脸上的血水,样子有些狰狞。

“恨!”秦怀卿隐约明白了李渊的意图,咬着银牙恶狠狠的看着李渊,如同一只豺狗,等待猎物虚弱的时候,再一口咬死。

“恨就好,朕就怕你不恨朕,你杀不了朕,就算这把刀在你手里,你也动不了,因为你骨子里怯懦,胆小,害怕

你渴望活着,但是又恨让你亲人死去的仇人,没胆子报仇。”李渊讽笑着看着秦怀卿。

他的话并无虚言、

胆怯的人即使放一把屠刀在他面前,他也未必敢拿起来宰了仇人。

而勇敢的人又有几个人?

“你”秦怀卿看着眼前这个穿着道袍的人,心里忍不住胆颤。

恶鬼!

恍若地狱中的恶鬼。

她怯懦的向后缩退,即使那把绣春刀丢在地上,即使她离绣春刀只有半掌的距离,但她就是没胆子拿起来,更没胆子看着那恶魔的眼睛。

“既然拿不起来,那就跟朕走,直到有一天你能拿起这把刀,有把握再找朕再报这笔账。“李渊嘴角露出和蔼的笑容,将秦可卿拉起来,用手将她脸上的眼泪擦干。

“你既然是汉人,就应该直到隐忍,现在装作朕不是你的仇人,而是你的恩人,

你应该高兴,高兴自己还活着,朕救了你的命。”

秦怀卿抿着嘴唇,吸了一口气,朱唇露笑,“小女拜见陛下。”

李渊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漠然的看着周围的一切,奴隶的交易是肮脏的,可哪有神圣呢?

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为何武则天会让仇人上官婉儿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那就是让自己时时刻刻不要掉以轻心。

自己的罪孽实在太深重了。

看到秦怀卿,他能明白自己的罪孽,也能明白什么事情叫做无奈,帝王之位总要有鲜血淋漓来衬托。

“怀卿,朕老了,老的很快,感觉自昨天起一切的雄心壮志都化成了灰烬,

英雄的诞生总是有仇恨相随。”

“陛下你是当世英豪,汉之武帝。”秦怀卿恭维道。

“哦?是吗?”

“当然!”

“那朕就放心了。”李渊笑着看着满目疮痍的占城,他只希望仅有这么一次。

中南半岛他是一定要征服的,仁慈上升到种族就是妇人之仁。

恻隐之心常有,但血腥亦是常事。

明君者!

又是何物?

回到宫里,李渊立刻将秦怀卿封为自己身边的随行女官,至于刘三才,他既然答应要帮虎子弄个媳妇,那么也不会失言,直接下圣旨让当地官府找事宜女子,聘礼朝廷给就行。

有时候取个聪明貌美的妻子,不一定是件好事,尤其秦怀卿这种带刺的玫瑰。



第一百五十五章:太子来了

楚王李孝恭出征的第十三天,也是秦怀卿跟随太上皇做女官的第八天,废太子李承乾来到了占城。

李承乾很狼狈,以前的锦衣华服也变成了普通人家的布衣,肤色也晒黑了一点。

“太子之位被父皇废除之后,承乾现在已经成了庶民,要不是有母后接济的一百贯钱,孙儿还真的不能过来见皇爷爷。”李承乾苦笑的摇了摇头。

贬为庶民后,他在长安一度很落魄。长安百姓知道他是太子,闲言碎语说个不停,幸好他也是皇帝的儿子,没有哪个不长眼的落井下石,倒是魏王李泰显得兄友弟恭了起来,营造出一幅好弟弟的模样。

在当铺当了衣裳和配饰,过了半个月之后,就饿的上顿没有下顿。

皇宫里也传出了话,不准有人接济废太子。

就连他出去在街上乞讨,也没有百姓愿意给他钱,这个时候他才懂世态炎凉。

曾经作为太子,他也接济过许多难民,但是事到临头,没有人敢冒着得罪皇帝的命令来帮助他。

最后还是他在破庙里快饿死的时候,长孙皇后出现接济了他一百贯钱。

他用这一百贯钱买了匹好马,就一路南下,跑死了数匹好马,到了金陵之时钱财也画得一干二净。

而他一介太子之身,说出去也没人相信,无奈之下偷了一匹老驴,晃晃荡荡的向西南跑。

到了安南道,听说太上皇攻打林邑国,前线交战猛烈,他隐匿了十来天,才敢顺着官道来到占城。

秦怀卿慌慌忙忙的给李承乾倒了杯茶水,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位大唐的太子。

太子不应该高高在上,处境优渥,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

林邑国虽是小国,可王子阿倍还亦是英勇无比,亲自上阵杀敌,几乎整个林邑国的春闺少女无不将其视为梦中情人。

两相比较,差距甚大。

虎父犬子不外如是。

“没想到堂堂天朝上国太子是个废物,目光短浅,现在虽然被废,但听其口气,皇上还怀有余情,不然也不会逼他儿子到饿死的地步。

只要我略施计策,引他上钩,到时候”秦怀卿杏眼露出一丝仇恨,但很快就掩藏在了眼底,不可察觉。

她在斟茶的时候,玉手清划李承乾掌心,抛着媚眼,其中暗示之意昭然若揭。

李承乾似有察觉,轻蔑的扫了她一眼,心里丝毫不为其动,东宫美女何止千人,眼前的女子虽有异国风情,样貌也算可以,但与皇宫妃嫔相比还是差得多。

看的美女多,自然对美色的抵抗力很强。

更何况眼前的女官明显是太上皇的身边的人,他再糊涂,也不会沾染。

“做宫女的应该有些修养,连茶都斟不好,滚出去!”李承乾轻声呵斥道。

再看茶杯已经倾倒,撒在地上一片。

秦怀卿脸色一白,吓了一跳,连忙走了出去。

“承乾不必动怒,蛮夷之邦能找到她已经算是不错了。”李渊摇头轻笑,不以为意。

待李承乾看到秦怀卿走远之后,脸色一肃,“皇爷爷这个宫女刚才暗地勾引于孙儿,恐怕所谋者不少。”

李承乾对他的处境还是很有认知的,已经是废太子一枚。

除了雪中送炭的人外,都是别有用心。

而秦怀卿勾引他

怎么可能是雪中送炭?

“这些宫女在宫里都是这般模样,见识了皇宫的繁华,怎么可能忍受到外面沦为平民。”李渊打了个哈哈,将这个话题揭过。

在现代社会中这种自认为“聪明”的女人很多。

勾引富二代,搞一波欲拒还迎的姿态。

呵呵!

都是老司机,何必扮做白莲花。

而秦怀卿的目的,他在脑子里转一圈就想到了,无非是勾引废太子然后报仇一系列的

“皇爷爷既然心里有了戒备,那么孙儿也就放心了,只不过称心”李承乾脸色坨红,有点说不上来话。

纵然唐朝的风气开化,可是谈及男宦的事情总是有点不好意思开口。

“孙儿也想过直接去琼州找称心,可”他摇头苦笑,无财无势,连琼州都过不去。

琼州就是现在的海南岛。

和陆路不同,从大陆前往琼州需要做海船,而到了琼州之后,也是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四处胡撞。

“你母后用心良苦,知道你心思难改,所以让你遭受种种磨难,凭你单人匹马来到占城,你皇爷爷我是不信的,没有人保护你早就死了。”李渊叹了口气,这算什么孽缘?

他辛辛苦苦教导李承乾,就是不想他步入后路。

没想到该来的终究还回来,他到底还是喜欢上了称心。

而长孙皇后和李世民对自己的儿子治不了了,然后放任李承乾到他这里来。

“琼州位于海外,人烟稀少,朕会派人先去寻找称心,但朕不能保证到底可否寻到。”李渊道。

既然李承乾已经近乎废了,他也没那个心思扶持他了,李世民的儿子又不止他一个。

“多谢皇爷爷。”李承乾顿时欣喜。

“你先下去吧,朕会派人给你安排住宿和饮食。”李渊摆了摆头,让李承乾走。

能够抛弃父母追寻自己所认为的“爱”,这种人李渊可不敢再与之相处。

他之前派陆信让李承乾自己退位,是想让他体会种种磨难,然后心有悔改,明白这个储君之位多么无奈。

可李承乾还是烂泥扶不上墙。

跑到他这里第一句话就是要找称心?

难道不应该先给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报个平安吗?

敢于私奔的人士纵然伟大。

但往往也都是自私的。

懦弱的人之所以懦弱,是心里顾虑太多,有所牵挂。

相比较这种“勇敢”,懦弱更值得人尊敬。

李承乾脸色微变,讪笑了几下,缓缓的退出,爷孙相逢,就谈了不到一刻钟!

“称心真是妖孽,红颜祸国果然不假”李渊想起当年李承乾还能执剑与长孙无忌相斗。

那个时候的他多么单纯,热血的好孩子。

可人心总是会变的!

李承乾变得自私了,让他再也认不清自己,也认不清旁人,心里只有那个称心。



第一百五十六章:林邑国王子(一)

庭院中,看到李承乾阴沉着脸出来,秦怀卿立刻迎了上去。

“太子殿下,怎么郁郁寡欢?有什么事情跟臣妾说说,或许还可以解开心结。”

李承乾皱着眉看着秦怀卿,冷声道“我现在是废太子,已经是庶民,请不要打扰我,

再者,就算我与皇爷爷有什么矛盾,也不是你能插手的,知道吗?

敢于插手皇室的事情,活得不耐烦了?”

秦怀卿眼睛一亮,微笑道“殿下何必生那么大的气,这老人家嘛,还是宠爱自己的孙儿,纵使有过错,隔夜也会忘掉的。

臣妾的房间还有一些林邑国当地的果酿,不知殿下可否赏脸今夜一叙?”

“你”李承乾正要出声呵斥,但是脑子一转,答应了下来,暗道“我倒要看看你出什么花样。”

“多谢殿下赏脸,臣妾就不久陪了。”秦怀卿盈盈一拜,再入了太上皇的寝宫。

看着太上皇微阖的眼睛,她目露仇恨,但很快就掩藏了下来,走到李渊身边,玉手在他肩上按摩。

谈了一会闲话后,她装作不经意提起太子李承乾的事情。

“怎么你想知道太子的事情?”李渊一笑,这些事情众人皆知,她迟早会知道,他也不隐瞒,“承乾八岁的时候就被封为太子,那时候朕还在长安的大安宫做太上皇,皇子中只有他老是过来陪朕。

时间一眨眼过去,承乾竟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本来魏晋风流,朕也不好干涉,可他毕竟是太子,有伤风化“

“男人?”秦怀卿一阵恶寒,她十四五虽的豆蔻少女,对男女之事有些初步了解,心里隐隐对男男有所抵抗。

“没想到上国竟然流行如此风俗,臣妾大开眼界。”

李渊瞅了秦怀卿一眼,解释道“南北朝割裂数百年,南朝羸弱,信奉玄学,流行磕五石散和玩弄卵(通假字)童,这东西称为魏晋遗风,在当今大唐很少出现,

在东晋的美男子卫阶就算是皇帝喜欢了,也被传为雅事,然而此一时彼一时。

不可同日而语。”

男男最好的时代就是在古代,尤其是南朝。

后来的朝代此风虽有所流行,但还是被士人厌恶,比不上南朝的推崇。

那个时代家里没有几个卵童都不好意思出门。

古罗马和古希腊时代的壁画和雕塑上也有男男的那个,在古代男男并不是人人喊打的存在。

“”秦怀卿。

呵呵!

她能说什么,只能说贵圈真乱。

没想到心目中的大唐还有这么隐藏的一面。

正在李渊说着,突然传来急报声,传信兵跑到寝宫,半跪道“启禀陛下,林邑国王子阿倍还说服南方五部邦国,与他们签订盟约,出兵共二十万在占城正南二十里宣战!”

“二十万?凭他们这些小国,哪里有可能有二十万?顶多五六万。”李渊嗤笑一声,再问道“楚王人呢,命他迅速回援。”

“楚王正在攻打日南城,恐不能前来。”传信兵有些为难。

“不能前来?”李渊眉宇一皱,按照李孝恭的忠心,是不可能不回援支助占城,唯一的解释就是困在了日南城,如果贸然退兵,可能会腹背受敌。

“将舆图拿来。”他立刻喊道。

舆图铺在地上,日南城在林邑国的西南处,在往西就是真腊国的文复城。

日南城、五国联军、真腊国,总共三路兵马将李孝恭的部队赌得死死的。

现在值得庆幸的是,林邑国王子阿倍还统率五国小邦联军直接扑回占城。

毕竟占城兵力空虚,大唐皇帝李渊还在占城。

只要将李渊俘虏,战争不战自胜!

到时候非但可以回复林邑国的国土全境,也有可能从唐朝国土割下一部分。

“通知南蛮军队,让他们三十六洞再派兵马,另外奴隶占城百姓修葺城墙,准备守城器械,搜刮占城百姓存粮,只留半日粮食。”李渊面色严肃道。

“末将遵旨。”锦衣卫副指挥使韩舟道。

李渊安排的很是细密,几乎已经下定决心死守占城,为李孝恭的军队争取充裕的时间。

“搜刮只剩半日余粮陛下,这太狠了,百姓们该怎么活啊?”秦怀卿忍不住说道。

“朕只是将占城的粮食严管,让守城的时间更长一些,朕会分拨粮食的。”李渊眼皮一跳,淡淡说道。

“陛下,他们只是无辜的百姓,您已经纵兵劫掠过一次了再这样下去,民心思变!”慕白衣款款走了出来,咬唇道。

“他们不是大唐的子民!”李渊转过头。

慕白衣道“可他们现在已经是了。”

“不,他们已经恨朕,如果存在足够多的粮食,就有能力反叛朕。

你知道救治灾民的粥米吗?朝廷说要立筷子而不倒的稠粥,可是几乎都是清汤寡水,米粒少得可怜。”李渊道。

“那是有贪官污吏作祟!”慕白衣回道。

秦怀卿也可怜巴巴的看着李渊,占城百姓是她的父老乡亲,她也不忍心让他们活生生饿死。

占城围攻了一月,城内粮食本就稀少,再这样一搜刮,百姓该怎么办?

“不,不是贪官污吏!”李渊嘲讽一笑,“救命的粮食谁敢贪污下去?那是倒福运的事情,他们要贪污也不会在这里贪污,除非真正猪油蒙了心。

官场有三不贪,赈灾款不贪、科举钱不贪、赈灾款是救命的钱,如果贪污很容易爆发起义,为了平息民怨,到时候查办几乎全部脑袋落地,谁敢贪?谁有本事贪?

科举是国之大事,一旦出现舞弊案,直接掉脑袋,难保有士子一遇风云便化龙,以后是官场同僚,不好得罪。

赈灾的稠粥变稀粥,是让灾民吊命,一旦出了事情,哪怕没贪污的也要整出贪污的,这是惯例,总要有人承受罪责!

官员不是傻瓜,朕也不是傻瓜,给他们吃饱饭他们就能念朕的好吗?

不能!

守城是靠唐军将士,而不是占城百姓,真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哪怕饿死十个百姓,也要让士兵吃一顿饱饭!”李渊冷声说道。



第一百四十七章:林邑国王子(二)

“此乃是暴君之行,陛下三思啊!”慕白衣忍不住道。

“暴君?这天下是非黑白哪有那么清楚,为帝王者,有一番功业的人,哪个不是暴君?”李渊冷笑道。

“秦始皇修筑长城,开直道,征发徭役,六国遗民虽不敢怒,然始皇帝崩,天下倾斜,

陛下现今虽有强兵压境,然若是十年后?二十年后呢?

这些百姓视陛下如仇寇,一旦中枢有变,则危难矣!”有官员进来叹息道。

“那就全杀了!”李渊凝眉道,“天下百姓多如蝼蚁,占城百姓以朕为仇寇,可其他百姓呢?

朕设立青苗法,让百姓不再为春耕发愁,也杜绝民间高利贷,造福多少百姓?

朕奖励百姓垦荒,江汉平原有多少荒地变成良田,百姓富庶,他们能恨朕吗?”

百官默然,太上皇是个好皇帝,在大唐无可挑剔,可到了占城后,就突然变成了暴君模样。

虽然他们明白这是不得以,但作为官员难免心有仁慈,儒家心性根植于心,虽能提剑对敌军,但亦有仁慈面百姓。

没有谁错,只是天意如此。

“臣等遵旨。”百官深深一拜。

今日的这个诏令,看似是权宜之计,可是到了史书中,就会成为太上皇难以洗刷的污点。

这样的太上皇,他们懂得,也佩服。

但还是要站出来发一下声音。

占城城内,哀嚎声遍地。

毫无人性凶狠的唐军士兵开始对占城进行了大掠夺,之前封刀三日只是对富人阶层的抢夺,可这次是对全部占城百姓进行惨无人道的剥削。

无数占城百姓在街道上哭喊着,哀求着,有血腥的占城男子拿起农具和唐军士兵斗殴,但都无济于事,头颅被横刀砍下,吊在门楼上,一排排的,格外血腥。

除了抢夺粮食和财宝,唐军士兵更是将所有占城男子手脚的大拇指割下,让他们再也没有对抗反叛的可能。

可以说这次李渊下的命令,残忍到了极点。

百年后有存活下来的百姓偷偷在野史里面写太上皇的诸多暴行,黑得体无完肤。

一排排的占城男子手脚带着镣铐被唐军将士驱打着修筑城墙,而那些青砖都是从百姓家里的墙上拆卸下来。

他们都敢怒不敢言,稍有异样,就会被唐军士兵发现,少则一顿毒打,多则直接杀害。

唐军士兵一度成了占城百姓心目中的魔鬼。

“诸位酋长,前面就是我林邑国的王都占城,可惜我王都被凶狠的唐人占据,希望各部族努力将占城攻下,大恩大德我阿倍还没齿难忘。”阿倍还热切的看着骑在大象上的几个蛮族酋长。

越往南开化的程度也就越少,这些南方五部小邦以前在林邑国心里是视为蛮夷,大概和中原看待四方差不多,他们和林邑国的关系时好时坏。

五部部族小邦也有想入主占城的心思,看到林邑国王子阿倍还恳求,自然心中欢喜,急忙召集兵马准备攻打占城。

唐国虽大,但他们是井底之蛙,不知夜郎自大。

话说他们的疆域本就在汉朝的夜郎国附近,自认为他们的部族最强。

黑压压的军队里乱哄哄的,黝黑的蛮人拿着长矛四处乱窜,在里面甚至还有一些犀牛、老虎、豺狼等野兽,装备也是简陋异常,护甲都是用藤条编织而成,抹了桐油。

其中最为显眼的莫过于近千头巨象,排成一片,如一堵堵肉墙。

相比较南边的蛮族,林邑国和真腊国的象兵还算少的,因为他们的土地已经大量开垦种了庄稼,而更南边的土地还是如同原始森林,里面野兽横行,大象的栖息地也是众多。

当然他们驯化的大象只有不到两百多头,可是在象群的头象则被他们驯养,象群自然跟着头象迁徙。

近千头巨象一起行动,再加上这五六万人,地面上轰隆轰隆跟地震似的。

正因此,在占城的唐军也就及时的发现了敌情。

“准备迎战!”唐军将领喊道。

刹那间,城头上士兵弓弩上弦,在角楼、马面上的投石机、砲车也安装好了巨石。

墙头上大火熊熊,里面熬煮着粪便,也就是金汁。

还有上次战争未用完的木柄手雷,一箱箱的堆砌在那里。

“快点下去,别磨蹭!”唐军士兵用鞭子抽着这群占城男子,他们手里搬运着一块块磨盘大小的石块,作为守城消耗品。

为了保证此次守城这些百姓不捣乱,唐军士兵严令他们不准上城墙,上一个杀一个。

“弟兄们,唐军欺我等太甚,反了!”一个中年汉子抹了一把热汗,愤怒的将手上的石块扔到了一个唐军士兵身上。

唐军士兵一个没注意,跌倒在地,巨石压在胸口,暴毙而亡。

附近所有的唐军像是惊弓之鸟,迅速集结,将这些百姓包围。

很快,包围的圈圈开了一道口子,走出了神机营的士兵,拿着燧发枪一枪一个精准无比。

不到片刻钟头,近百名占城百姓纷纷身死,血流成河。

其他看热闹的占城百姓心有余悸,也不敢直视唐军士兵,乖乖的搬着石块。

他们可不想突如其来的遭受这么一下,简直毫无反手之力。

若是冷兵器,他们还能借着人员伤亡,以十人换一人,可是热武器下,直接一个子弹了结。

被杀戮镇压的占城百姓,反抗的心思也淡了下来。

只是抢了存粮而已,没有杀人

只要不反抗就好。

心存侥幸者的人总是多数,血勇之气的汉子只出现那么一两个,就被一边倒的屠杀吓破了其余者的胆子。

苟活着总是好的,总比死亡好。

他们对那些血勇者开始愤恨了起来

要死你去死,别扯上我们。

而在城墙上的唐军士兵,此刻脑海里只有远方的敌军,黑压压的巨象让整座城墙倒显得有点狭小。

有些胆惧的士兵没等到象兵到来,就吓得放了空箭,这时身后的伍长都会拍一下他们的脑袋,开始训斥,让他们不要慌。



第一百四十八章:守城

地平线上,近千头大象在一里处开始了冲锋,大地巨颤,占城新筑的城墙也有些颤抖。

在角楼上士兵拉开用牛筋缠绕而成的弓弦,将巨弩的狼毒箭射了下去。

数十支狼毒箭在空中传出破空声,日光下闪耀的箭头有些绿油油的,上面萃着蛇毒,中之即死!

狼毒箭很快便射到了奔跑的巨象身上,即使大象再皮糙肉厚,也抵不上巨弩的冲力,直接射到了皮肉之中,但也只射进去了一半,剩下的箭矢露在外面。

大象奔跑的速度本来就很快,狼毒箭这么一射,体内血液流动迅速,很快就毒发致死,顺着惯性在地面上翻滚了十几米,而后面未中毒的巨象也因为前面的障碍物不慎倒地。

但这只是近千头大象的几十头而已,还有其他大象并未受伤,很快就补充了缺位,看不出丝毫受损的迹象。

狼毒箭,投石机,砲车,数件巨物同时运作,整个战场沙尘滚滚,遮天蔽日。

大象在临近占城城墙三百米左右的时候,损失了大概两百多头,但还有很多。

有些脚力快速的,已经冲到了城墙下面,用着头不断冲撞着城墙。

占城城墙本来就已经被唐军攻打得破损,只修葺了十几天,怎么能够抵挡这么大的冲击。

城墙晃晃悠悠,墙垛的士兵有的不慎跌倒到城墙下面,立刻被象群踩成肉泥。

在城墙里面,唐军将领也有应对办法,指挥占城百姓让其将沙袋堆砌在后面,维护城墙。

同时在城墙上烧得滚沸的金汁也迅速被泼到城下,大象皮糙肉厚,没有什么大损失,可是那些蛮兵几乎上身裸露,都被烧成不成人形,在下面嗷嗷叫。

大象撞击数次之后,终于城门有了破损,阿倍还抓住战机,让一队象兵向前冲锋,有些蛮兵指挥野兽也是向城墙里面冲。

可是城墙门刚破,野兽冲进去片刻,就被神机营的士兵射成了梭子,大象也忽的被射穿心肺,倒地不起,成功形成了一堵堵肉墙,堵住了缺口。

聪明反被聪明误。

象兵虽然攻城有利,可是庞大的体积有时候倒地反倒会被守城方利用。

“唐军器械甚利,我等不如,触之即死。”阿倍还阴沉着脸,看着五个酋长。

“如之奈何?”黑莉部问道。

“先徐徐撤退,等晚上再动,据我所知,中原人多食稻米,夜盲士兵众多,在占城城内,还存有我的一支亲信,等晚上我们互相呼应,杀唐军一个措手不及。”阿倍还略一思量道。

五个酋长纷纷点头,这个办法再好不过,再这么攻打下去,只是徒增伤亡,就算到时候入了占城,他们的兵马也所剩无多,如何能够分刮利益的时候占大头。

没过多久,蛮兵吹起号角,象兵渐渐后退,留下了一堆堆尸体。

夜色渐浓,黑漆漆一片。

李承乾坐在卧室里,心里有所不安,窗外突然传来夜莺咕咕的叫声。

他心思一动,径直走了出去。

桂树下,白色花瓣洒落,配上月华,也是一番美景。

秦怀卿穿着素色罗裙,坐在桂树下,脸上带着微微笑意,“殿下果真乃诚信君子,没有负约。”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既然开口说了话,就要遵守,还不至于欺骗,不过你一个个亡国女官,到底有什么话非要在夜里说?”李承乾不解道。

“殿下请坐。”秦怀卿邀请李承乾坐在她身旁。

李承乾坐在秦怀卿身侧,闻着女子散发的清香,心里有点痒痒,但还是克制住了,他爱的是称心,不是女人。

秦怀卿用的香水他在皇宫里见过许多次,太子妃也多次用过,能够挑逗男人的。

不过他的

他冷笑的看着秦怀卿,虽然他已经是废太子,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弄死她还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殿下可知道,今天陛下在你走后说了什么?”秦怀卿盈盈一笑。

“说了什么?”李承乾尽管知道这可能是挑拨的话,但还是心理按捺不住好奇。

是人都想知道自己最亲近的人在背后是怎么议论自己的。

“陛下说殿下你”秦怀卿叹了口气,看着李承乾咄咄逼人的眼神,才道“陛下很不喜欢魏晋这种流传下来的风气,那个称心也不知道到底活着还是死掉了”

“称心死了?”李承乾如遭重击,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直觉告诉他可能是真的!

李世民怎么可能放过一个祸祸他儿子的东西!

谁能放过?

死是必然的!

只不过他一直在欺骗自己,父皇不可能这么做,母后也不可能这么做。

但越是爱他的人,越是会付出实际行动。

“我知道了,你不必再说了、”李承乾心里有点失落,但还是忍住了。

他能怪谁?他可以怪谁?

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好好的太子殿下不当,非要执情于称心。

“难道殿下从来没有想过一件事吗?”秦怀卿嘴角勾起一丝弧度,玉手紧握,“掌握自己的命运!”

“命运?命运是什么?没人可以掌握,当皇帝吗?皇帝也有烦恼,皇帝也有掣肘,这个世家哪有什么称心如意的事情。”李承乾哈哈大笑,状若疯癫。

他距离皇帝只有一步距离,他很清楚坐在那上面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李世民自在吗?每天要处理政务,娱乐的时间又有多少,就是把玩一只小鸟,也要害怕魏征说他玩物丧志,活生生的闷在衣袖里面,捂死了。

普通人为一日三餐而苦恼,而其他人又何尝不是,都有自己的苦恼。

但到达的自己的目标之时,就会有种酣畅淋漓的享受感。

比如穷人乍富!

不过李承乾他倒不需要这些,太子之位是他不想要的,或许很荒诞,但是想想每天要受多少人的唠叨,要受多少提心吊胆的事情。

“其实当一个普通人挺好的,至少不用勾心斗角。”他释怀一笑。

“普通人?殿下,你真的以为自己能当一个普通人吗?”秦怀卿冷冷一笑。



第一百四十九章:里应外合

“普通人,我会做一个普通人的。”李承乾在狡辩,他越说越感觉自己的话没有多么大的说服力,惨兮兮的道“我已经远避了中原,到了林邑国,大家都是兄弟,谁又会斩尽杀绝!”

“可是废太子从古至今没一个好下场。”秦怀卿幽幽道。

“父皇母后也不会同意,杨勇前车之鉴不远,父皇为了安全,绝对会布置的。”李承乾道。

“可废太子从古至今都没有好下场。”

“皇爷爷也会帮我的。”

“废太子没有好下场。”

“杀害兄长,没有人会在史书上留下这么一笔。”

“可你是废太子啊!”

“你到底想怎么样?激怒孤吗?很好,你彻底激怒我了。”李承乾掐着秦怀卿的脖子,青筋暴起,脸色狰狞。

他的双手将秦怀卿慢慢提起,按在了桂树上面,“我喜欢有人把孤当傻子耍,你还太幼稚。”

说罢,他用力将秦怀卿一甩,在草坪上滚了数米。

秦怀卿摔得鼻青脸肿,白皙的脖颈还有一道鲜红的手印,“太子,是不是挑拨之言你自己心里清楚,将生死放在别人手中,这种大度”

她笑了起来,像是看一个傻子。

“滚!”李承乾丝毫不客气,厌恶的看着秦怀卿。

秦怀卿摇了摇头,轻揉着疼痛的屁股离开。

月色宁静,桂香靡靡。

没有了人的纷争,李承乾躺在树下,微阖着眼睛,不由得呜呜的小声哭了起来。

在强硬的男子汉,也有脆弱的一面。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想要做的,这世间有这么多的阻力,如同即将溺死之人的无助。

白天时候太上皇眼里的失望,简直成了他的心魔。

“我让皇爷爷失望了,也抛弃了太子妃,抛弃了种种,我错了吗?

不,我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道”李承乾抬头望天,这一瞬间他感觉自己长大了。

“权力,只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改变这一切。”他心道。

夜晚子时时刻,一切都是静悄悄的,守城的士兵有的也合上了眼,轻微歇息,但没过半刻,就险些跌倒,连忙抽了自己几个巴掌,深深的打了个哈欠。

在城墙百米外有一队人影,阿倍还王子面色凝重,从手下里接过一只秃鹰,在秃鹰腿上绑了一小段纸条,然后将秃鹰放到了空中。

秃鹰扑哧扑哧的飞到空中,在占城上空盘旋了数回,然后鹰眼盯紧一个占城靠西侧宅邸的屋檐,径直飞了过去,爪子抓紧瓦砾,尖锐的叫了几声。

在西侧宅邸里出来了一个慌慌张张的中年汉人,如果有唐军将士看到的话,就知道他是在西城奴隶市场的奴隶贩子。

中年汉人从秃鹰爪子上取下纸条,看了一会,面色凝重,回到房间点开蜡烛,摊开纸写上字绑在秃鹰爪子上,然后打开窗户,放了出去。

没过半会,中年汉人畏手畏脚的打开前庭的大门,看了眼街上,有没有巡查的士兵。

街上空荡荡的。

他松了口气,将门小心掩好,然后走了出去,按照记忆在数十家的屋子门口敲了三声。

很快,那些黑灯瞎火的屋子里纷纷点起了灯火。

有数十个汉子走了出来,排成一队。

“王子派信使告诉我们,准备在半个时辰后动手,里应外合,强行打开南城城门。”中年汉人看着这近百人的汉子说道。

狡兔三窟。

林邑国在占城经营数百年,势力根植弥补,犬牙交错,根本不是唐军能够全部拔干净的。

只不过这些人也是林邑国剩下最后的力量。

成败在此一举。

近百人的林邑国汉子沉默的点了点头,用厚布将鞋子包裹,然后从一处农户家的地窖中拿出刀枪,向着南城城墙那里摸去。

南城城墙守备森严,灯火通明,唐军士兵来回巡查,根本没有半点浑水摸鱼的可能性。

但林邑国这些汉子根本不急,小心的躲在民房后面,拿着手弩,掐准时间,对准看守的唐军士兵。

嗖嗖!

数十道箭矢将守城的几名士兵射成了筛子,而刚刚离去的唐军巡查部队没有丝毫发现,近百名汉子摸索到城门洞里,准备打开城门的时候。

忽然!

那些巡查的唐军士兵有人无意间回头看了一下,唐军部队瞬间炸起,向林邑国近百名汉子冲去。

两方部队直接交战,嘶喊声惊起了整个守城墙的唐军部队,他们将林邑国的近百名汉子围得严严实实,不露丝毫缝隙,就是蚊子也插翅难逃。

“兄弟们,冲,打开城门,解救百姓。”一个林邑国汉子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话,近百名林邑国士兵就直接冲向城门,但还没过去就被捅的不成人样。

血肉拼搏,短短的两米之间成了屠宰场。

可尽管唐军士兵已经发现及时,然而无奈的是林邑国的近百名汉子已经接近到了城门,只剩下短短几步的距离。

拼着人数的短暂优势,林邑国汉子占据了优势,在城门洞里涌进去几个人,迅速打开了城门。

这城门一打开,在外面几百米候着的五国联军便迅速发现,直接骑兵、象兵向前冲去。

近百名林邑国汉子苦苦支撑,但只过了盏茶时候,就被唐军悉数杀光。

可是此时敌军已经冲进了城门洞里。

厮杀再次开始,唐军想要关闭城门都是一种奢望。

养尊处优的神机营也跑过来支援,但燧发枪再强大,可在夜晚却大大折扣,只倒下了一两头战象,就被冲到阵营面前,被敌军开始屠杀。

“快,快,通知皇上,南城城门已破,让皇上派兵增援。”唐军将领喊道。

可他刚说完,就被突如其来的箭矢射了个透心凉,缓缓倒在地上,鲜血染红衣襟。

阿倍还王子骑着明显高出其他战马一截的神骏悠悠的走了过来,看着这诺大的占城,神色愤恨,“唐贼毁我家园,我等誓要报仇!”

其他的蛮兵也涌进了南城,群情激愤,乌拉乌拉的大叫,和唐军将士相互僵持。



第一百五十章:中箭昏迷

蛮兵的战象体积高大,可只进来了十几头,但在唐军眼里,就有些胆寒了起来,这些巨象一个蹄子踩下去,就会将人踩成肉泥

但唐军胜在严密的组织,因为燧发枪在夜晚收效甚微,所以投弹的部队用木柄手雷炸着敌军。

可象兵早有准备在大象耳朵里塞满了棉絮,让大象不至于受惊,而木柄手雷炸损的蛮兵也才多少人?

在夜晚的遮掩下,这些蛮兵根本不晓得这威力有多么巨大,一个个都像二愣子向前冲。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穷的,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怕不要钱的。

唐军虽然是世界上最精锐的军队,但碰上这群二五仔,也一时之间落入了下风,两方诡异的僵持在了一起,但唐军逐渐向后移去,城门阵地渐渐丧失。

占城王宫,李渊刚刚安歇,就听到宫外传来的厮杀声。

他心里一跳,连忙下床穿上衣裳,正准备出去,就碰到报信的士兵。

“让百官佩剑,点齐锦衣卫营,随朕一起上前督战。”李渊冷静的派遣陆舟前去准备。

占城绝对不能被攻下来,如果占城一破,这些蛮兵就可以和真腊国互成掎角之势,到时候李孝恭率领的唐军想要突围可就难上加难。

三刻钟后,百官齐齐穿甲佩剑,长冉飘动,一幅儒将模样,周围数百名锦衣卫,飞鱼服攒动,明晃晃的绣春刀亮着锋芒。

南城城门下的争夺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地面上到处都是死人,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肠子、内脏、脑浆到处都是,这短短十几米之间,成了绞肉机,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化为残渣。

两方都拼红了眼,黑夜里只能看见前方的对手,却瞧不见已死的同袍。

李渊深深吸了一口,下了战马,走到战鼓旁边,接过鼓槌,喊道“朕亲自击鼓,击退贼兵!”

咚咚~

战鼓雷雷。

唐军将士看到皇上正在击鼓,一时之间群情汹涌,心里有种莫名的勇气在汇聚。

“杀!杀死这群蛮兵。”有人声嘶揭底喊道。

很难想象在古代皇帝在百姓心里有多么大的分量和恩威,本来疲倦的士兵听到陛下在为他们击鼓,他们还能疲倦吗?

信心!

陛下亲自上阵,作为士兵当抛头颅,洒热血。

皇上都不害怕危难,他们这些泥腿子有什么怕的?

短短片刻功夫,唐军将士以一当十,奋勇杀敌,将蛮兵压制到了城门洞里去。

可就在快要成功的时候,蛮兵注意到了穿着龙袍的太上皇,明黄色在夜晚实在太过亮眼。

“拿弓。”阿倍还王子冷冽的目光盯着李渊,“原来是唐贼的皇帝擂鼓,怪不得这些唐军跟打了鸡血似的。”

他冷冷一笑,弯弓射箭,对准李渊。

生长在边塞的王子,怎么能没有一手好射术。

箭矢掠过空中,正中李渊的大腿。

鼓声戛然而止。

阿倍还哈哈大笑,喊道“你们的皇帝已死,还不速速投降。”

唐军将士将信将疑,但刚才鼓声确实停了,就在这么迟疑的一瞬间,蛮兵又将唐军斩杀不少,再次向前推进了五六米。

“不要信他,朕还活着。”李渊拒绝了那些搀扶的宦官,忍着痛意将箭矢从腿上拔了下来。

他单手握剑,神情冷冽,慢步向前冲去,低声喝道“将士们,随朕上前杀敌!”

唐军将士士气再次升高,兴奋无比,挥舞刀剑的手臂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当然李渊也不可能真的上前杀敌,他下了占城,身边到处都是拿着盾牌保护他的锦衣卫,可比擂鼓安全了许多,而且更能激发士气。

他在前面冲了上去,刚有刀剑砍向他头的时候,就有锦衣卫率先杀死他,然后李渊直接戳穿蛮兵,将其尸体举了起来。

这一番“作秀”,成功树立了一个铁血皇帝的标杆。

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忠君之事!

唐军士兵一个个不怕死的向前冲锋,而李渊也逐渐退后隐匿在军队之中,双手撑开柘木弓,眼睛捕捉到指挥的阿倍还,以牙还牙的射了他一剑。

阿倍还受箭落马,蛮兵顿时慌乱,将其挤到城门洞里之后,纷纷射箭,成功将其逼退到城外。

而此刻在后面接力的唐军紧紧关上城门,在城门下面塞满沙袋,城门再次堵了起来。

李渊也受不了这样高强度的运动,大腿上的鲜血刷刷的向下流着,眼睛一黑,晕了过去。

百官连忙将太上皇重新送回皇宫,而南城门后续的事情交给了军队。

这一夜,占城王宫灯火通宵,医师们进进出出,皆叹息不已。

李承乾问讯也急匆匆的赶了过来,“太医,皇爷爷怎么回事?”

赵医师叹了口气,“陛下他大腿中箭,虽伤的不重,可那箭上抹了金汁,现在伤口发炎,陛下高烧昏迷不起。”

“怎么办?绝对有办法的,不是有皇爷爷研制出来的青霉素吗?”李承乾病急乱投医,问道。

“这个已经喂给了陛下,就看陛下是否吉人自有天相。”赵医师摇了摇头,回到医馆准备煎药。

李承乾脸色有些焦急,进了卧室,跪在病榻上,看着李渊不禁哭诉了起来,“皇爷爷,你可一定要醒来了啊,承乾可就只剩你了。”

高烧向来是夺走人命的第一大危害。

尤其是对李渊这种“年老体弱”的残疾人士而言。

等医师散开,秦怀卿幽幽的看着李承乾,轻声问道“殿下与皇上的关系很好吗?据奴婢所知,殿下的父皇可是杀了皇上的两个儿子,才夺走了储君的位置。”

李承乾一愣,心里一颤,半响才说道“父皇有百般无奈才杀了亲兄弟,可他也一直在忏悔

当时太子建成和父皇两人已经势若水火,不能兼容,谁死谁休说不定,如果建成太子赢了,孤现在也是黄泉下的人了,不能怪父皇

真的不能怪他。”

说到这里,李承乾也勉强一笑,说的话总是有点牵强。



第一百五十一章:演戏

“那么对于太子殿下您呢?”秦怀卿吐气如兰,双臂一弯勾住李承乾的脖颈。

“你在挑拨吗?”李承乾懦弱的眼神猛然消失,像一只潜伏已久的野兽裸的盯着秦怀卿。

眼里的杀机迸射!

以前为了维护太上皇面子,没有对这家伙动手,现在她倒是越来越得寸进尺了。

真当皇帝家里的孩子都是白莲花?

“难道不是挑拨吗?”秦怀卿咯咯一笑,才十几岁的少女眼角含着媚意,虽然略黑了一些,可以有中原婀娜女子不一样的风气,野性之美。

在奴隶市场将她捡回来的那一刻,她就恨上了太上皇,恨上了大唐。

太上皇想让她如一只毒蛇潜伏在身旁,提醒自己,可是忘了毒蛇会抓住一切弱点,置人于死地。

而李承乾就是她抓住了唯一弱点。

他具有天然的继承大统的身份,也足够懦弱,就如同现在。

像一头炸毛的小刺猬,里面柔软异常。

“现在皇上重病不醒,而占城有遭遇围城,正是殿下一露雄风,竖立威信之时。”她轻声细语道。

李承乾凝眉抿唇,没有打断她,示意她在说。

权力有时候真的可以战胜亲情。

现在群龙无首,他再次出山也不是不可以,而且还能保住唐军实力,合则两利的生意。

“现在皇上的卧室里面只有你我二人,奴婢是陛下贴身女官,而太子殿下虽被废为庶民,可血统犹在,况且皇上膝下并无子嗣在占城,

只要你我二人伪造圣旨,重新让皇上将太子殿下立为储君,掌管南唐朝政,到时候陛下是南唐皇帝,和称心在一起又有谁敢擅自非议呢?

而奴婢要求不多,只想在殿下身边温床”秦怀卿凑在李承乾耳畔,轻声说道。

李承乾眉宇微挑,这番话成功挑起了他的兴趣。

这是心动的滋味!

成为南唐皇帝,受到的阻力可没有在北唐时那么的大,那里关陇贵族势力根深蒂固,就连他父皇都要束手束脚。

可南唐的南方世家已经衰落,对朝政的渗透能力很弱,当了皇帝,掌控朝政还是很容易的。

那个时候,又有谁会阻挡他和称心

“只是,称心已经死了。”李承乾再度陷入了深深的惆怅,刚刚奋起猛兽的模样顿时消失不见,有多咸鱼,就有多咸鱼。

心爱的称心已经死了,就算金屋银屋又有何妨?

“不,称心并没有死!”秦怀卿狡黠一笑,撒了一个慌,说道“有此奴婢无疑听说皇上将称心囚禁在监狱里面,每日拷打,恨他带坏殿下”

她撒的谎言很没有水平。

但是李承乾先将信将疑,然后自我印证,不断心理暗示,躲避现实,或许说找个理由。

他不能再失去了,尽管他现在一无所有。

这种被别人掌控的感觉很难受

“囚禁在哪里?”李承乾紧握住秦怀卿削瘦的双肩,冷声质问道“若是敢胆骗孤,孤定不会轻饶了你。”

“你捏疼人家了。”秦怀卿没好气的将李承乾的双手扳了下来,揉了揉肩膀,“称心囚禁在哪里,奴婢怎么知道,这些机密全部在陛下脑海里,还有锦衣卫的存档。”

“锦衣卫的存档?”李承乾微微颔首,顿时有点兴奋了起来,“锦衣卫是皇爷爷的爪牙,里面情报无数,定然有称心的档案,我以前怎么没想到,我以前怎么没想到”

他在原地踱了几步,看着躺在床榻上酣睡的太上皇,小心的探着太上皇的鼻息。

皇爷爷还没有醒来!

他有机会!

掌管一切,造成既定事实。

而想要造成这个既定事实,首先就需要解决城外的蛮兵。

事情有点复杂了啊

勾心斗角他还会,可是带兵打仗三弟可以,他真的是赶鸭子上架,一知半解。

“你先在这里看着皇爷爷,孤寻找几个大臣,想要立遗嘱也需要几个公证人,凭借孤的身份,他们理应不会拒绝。”李承乾嘴里念叨着,想着哪几个可能的大臣,让他们投资在自己的身上。

等承乾走后大约一刻钟后,李渊扶着额头,脑袋有些昏沉,而自己的大腿也感觉肿了一大块,很难受。

“怀卿,表现的不错。”他嘴唇勾起一丝笑容。

李承乾的事情一直挂在他的心头,以前一直教导他,但是没想到烂泥扶不上墙,但李承乾对他感情也是极真

两相交杂下,他的心情很是复杂。

所以一直想着有个机会能看清楚他的人性。

而人性往往是最经不起考验的。

秦怀卿只是他的一枚棋子,勾引李承乾上钩而已,可是令他有所失望的是,李承乾果真上钩了。

他这个皇爷爷确实比不上称心!

呵!

有了新娘忘了旧娘,好话说为了爱情的伟大,奋不顾身,坏话就是这人不顾恩情,只凭自己喜好做事,长不大的老小孩。

对于李渊来说,他倒是不介意男男,另类的爱情方式,理解就行了。

就如同有人喜欢番茄,有人喜欢西瓜,夏天可以用西瓜解渴,但番茄也可以解渴,凉凉的。

可普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西瓜。

但番茄错了吗?

没错!

它只是不受大众所喜爱的孤僻解暑食品,和爱情一样,从古到今,男男的爱情并不少,战国的龙阳君这是最早的,当时的人们还没有鄙视这另类的爱情,甚至龙阳君带兵都是可以的,很是正常

但文明越发展,条条框框越多,明面上的束缚很多,要自尊自爱,可那些乱交的何尝少过?

作为李承乾的皇爷爷,李渊自认为他做的够多了,从小扭正他的三观,虽然没扭转过来

然后为了李承乾的前途劳心尽力,可是这个龟孙子竟然打起了谋夺自己皇位的目的。

简直不可饶恕。

“人心真是不能测试,谁知道里面是个什么玩意呢?平时道貌岸然的。”李渊看着秦怀卿似笑非笑,平时敲打敲打这丫头也是可以的。

至于李承乾这个龟孙子,他也不能杀,还是冷处理比较好,让他一辈子当个庶人,过个无忧无虑的生活。

皇位,是别想染指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尴尬局面

“奴婢完全按照陛下的旨意去办,绝没有半点私心。”秦怀卿吓了一大跳,连忙对天赌誓。

她现在对太上皇又敬又怕。

敬的是有情有义,这么明显的一个废物都要扶最后一把,怕的是太上皇的心机太过深沉了。

根本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感觉她这么一个小女孩的心思全然暴露在了李渊的眼皮底下了,躲也躲不过。

“朕将你留在身边,自然堤防你,别给朕耍什么小聪明。”李渊警告了一句。

“嗯。”秦怀卿委屈巴巴的点了点头。

李渊摇了摇头没有在意,招了招手,在屏风后面,陆舟走了出来,抱拳道“末将见过陛下。”

“废太子李承乾心思不纯,派一队人马将他保护好,严禁他擅自出入,另外”他略微一沉吟,想到了占城事情多变,“如果到了逼不得已的时候,誓死保护李承乾。”

怎么说李承乾也是他的孙子,也不能不顾。

“末将遵旨。”陆舟俯身一拜,藏匿在黑暗中,走了出去。

在一旁的秦怀卿心肝乱颤,想不到太上皇还防了一手,狡兔三窟,要是刚才自己说错了话,恐怕明天城头上就有了自己的尸首。

她可不认为太上皇有这么好意思进行养蛊,遇到不可触碰的危险,最果断的就是一刀杀了了事。

“那个倒霉催的太子,还以为自己多么聪明,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作妖太多成功作死自己,在自己父皇面前作,又在太上皇面前作,难道不知道他们两代皇帝每一个好惹的吗?”她暗地吐了吐舌头。

次日,天色刚刚明朗。

李渊拖着病体前往了南城城门,昨夜战况胶着,在地面上撒着三次层尸体,血污已经将地板染得暗红,苍蝇嗡嗡在上面打悬。

中南半岛地区湿热,所以食物容易发霉,对于尸体也是一样,虽然才死去不过一夜,都有些腥臭的味道,甚至还能看到几只和细针差不多大小的蛆虫。

“这些尸体和城墙下面的尽快要进行焚烧,防止染上瘟疫,而且最近的水要烧三遍,禁止士兵喝生水。”李渊吩咐道。

他刚才登上城门看了一眼,昨夜撒下的蛮兵尸体,敌军并没有选择收回,而是堆积在那里。

这有点不符合惯例。

也就是没有人道精神。

一般来说,战争攻城的时候,快到夜晚打完的时候,撤军之后就要趁夜过来收敛尸体,以慰亡者生灵。

可蛮兵到底是蛮兵,没有受到教化,竟然连同袍的尸体都没有领回去。

既然他们没有领回去,堆在那里也不算回事情,必须要进行掩埋或者焚烧,防止出现大规模瘟疫。

在战乱年代,杀戮往往不是致命的,致命的是杀戮后带来的瘟疫。

尤其是中南半岛地区,若是瘟疫爆发,那么这些唐军和占城百姓就别想活了。

那些蚊虫叮咬传播倒是其次,最害怕的是空气传播。

在唐军中有专门负责收敛尸体的人,对于唐军他们要与花名册相互对正,然后确定姓名籍贯,然后将骨灰寄回家乡,而那些尸首未全的,就竭力寻找碎掉的尸体,进行拼接,如果实在没有,就将那些人集体焚烧,然后各分点骨灰

当然对于级别高的将士来说,缺少的身体部分需要用木头或者陶瓷仿制,也不能随意焚烧,埋在当地,或者买棺椁寄回家乡。

只不过这种待遇只有极少的人才能享用。

在众人沉默的时候,李渊自然不会浪费收敛军心的机会,虽然有些不近人情。“全军集体默哀!相信吧,快乐的日子终会来临,你们的妻儿,官府养了,朕养了!“

他对着唐军士兵说出苍白的话语,但效果很显著,有几个热血的士兵恨不得与蛮兵大战三百回合,然后埋葬在墓地里,让太上皇也给他默哀一下。

从古到今收敛军心的方法很简单,同袍同食等等,可是鲜少有人这么做。

有的时候历史往往比现实荒诞。

檀渊之盟时寇准只是拉着宋真宗在宋军队伍里面走了一趟,擂了擂鼓,没有做什么,这样就让宋军打了鸡血,成功打败了辽国,保住了大宋百年的和平。

如果没有宋真宗的鼓舞,那些宋军会不会失败呢?

一个成功的帝王可以让疲弱的朝廷重新回血,就如同李世民,与颉利可汗定下了城下之盟。

三年后雪耻!

作为爸爸,李渊还是很骄傲他儿子的战绩的,毕竟太祖都说了李世民在皇帝里面战略首屈一指。

要不是这个朝代中有太多的能人,李靖和李绩,那么李世民亲自下场也说不定。

在历史上很奇怪的一点,往往优秀的帝王身边都会汇聚一群能臣。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李渊不认为自己是个伯乐,所以他也不准备找千里马,手里有百里马溜溜就行。

譬如李孝恭虽然没有李靖那么厉害,但也算当世一流的统帅,再加上兵甲坚锐,很容易就能破灭占城。

占城安静了一天之后,在第三天再次被敌军攻打,这次蛮兵学乖了,估计是阿倍还王子在林邑国附近召集了一批工匠,造了简易的投石车进行攻打。

而象兵也作为蛮兵的第一攻击力,每天在城墙下面堆积的战象尸体都能围着护城河三圈。

蛮兵围攻了第五天,攻城渐渐疲软,可是同样的,在占城的唐军士兵也心神俱疲,城里的物资也渐渐稀缺,比如熬煮的金汁都少了不少,尽管唐军士兵和百姓努力去造,可还是不够

而最为稀缺的还是城里的火药和粮食,前者还罢了,现在没有火炮支援,所以木柄手雷有替代品,滚木檑石,可粮食这个问题就难了。

虽然李渊心狠收缴了所有占城百姓的存粮,但他们手中的存粮本就已经不多,所以也收效甚微。

为此,有些唐军士兵突发奇想,每日趁着蛮兵退走之后,就捡拾下面死去的大象尸体。

这些大象体积庞大,虽然肉质不好,可胜在量多,勉强配合粮食可以支撑。

所以就造成了很尴尬的局面。

为了围攻占城,蛮兵对他们断粮,然后粮食不绝



第一百五十三章:过度

阿倍还并不知道他们每天扔掉的大象尸体成为了占城里唐军的美味佳肴。

围攻的一天天过去,不断有蛮族族长提出抗议,但阿倍还王子依然坚定自己的判断。

只要坚持忍耐,唐军就会不灭自亡。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到了第五天的时候,终于战场的天平压到了唐军这里。

楚王李孝恭回援了。

李孝恭带的三万人马与城内的一万多名残军相互呼应,在城外打了一个漂亮的围歼战。

唐军的素质和蛮兵比起来强了不止一倍。

作为第一军事强国的大唐第一次发挥了自己的魅力,在无数箭矢的倾潮下,阿倍还如同丧家之犬再次走向了逃亡之路。

自此,林邑国的全境总算被唐军彻底攻占,就连更南方的蛮族也一时之间胆怯,不敢掠唐军虎须。

接下来他们的对手就集中在了真腊国。

和攻打林邑国之前不同,唐军十四万兵马近乎残了一半,但胜在家大业大,在南唐境内又招募了五万新军,已经运了一批物资。

作为李世民的老子,李渊很不客气的直接让李世民派遣朝廷里的名将过来应援,防止再次发生围攻占城的世间出现。

依照唐军的战斗力,一万能打那些蛮兵十万,可惜的是当时占城城内并无大将,新的一辈没有出彩,而老的一辈又集中在了北唐。

李世民考虑良久,他老爹性命也不远了,做这一切估计是为了青史留名。

虽说开国太祖厉害,但开疆辟土总能让人铭记。

像侯君集、程咬金这种明显和李渊有仇的不能派遣,思来想去也只有当初保持中立的几人。

比如柴绍和秦琼。

柴绍作为平阳长公主的夫婿,是太上皇的女婿,自然一万个答应,当初和太上皇的关系也是极好。

而秦琼本身保持中立,谁也不帮忙,打仗时候叫他就行,到了贞观年间,李世民有点小记恨,所以秦琼几乎都被冷藏。

要大方就大方一点,他圣旨一挥,柴绍和秦琼各领一万兵马南下支援太上皇。

而且他们还带来了许多好马。

南方是极度缺马的,根本就没有好马的成长环境,在云南和四川的滇马倒是很有名,但矮矬子一个,骑上去脚都在地上摩擦,谈什么战斗力。

自古以来都是以北克难,唯有朱重八以南克北,这与元朝关系很大,元朝并不重视农耕,依旧还是游牧民族那一套,恨不得将全国变成牧场,虽在南方没有实现这个艰难的目标,但度过长江带到南方的蒙古马不少,这给朱重八以南克北提供了先决条件,再加上江南的赋税,灭掉元朝还真的不算是以弱胜强。

而贞观朝自从三年前灭了东突厥,将河套夺了回来,有控制了蒙古草原,在养马监记载在册的马匹就有一百多万,合格的战马就有三十多万,着实阔了一把,比开国时候窘迫的条件好了很多。

既然老爷子要乐呵乐呵,李世民干脆就送了几万匹战马,让太上皇尽情挥霍。

他算是看了出来,太上皇并没有割裂大唐的想法,而且太上皇身边又没有子嗣,只要自己将太上皇熬死就行,怎么看都是一场划算的买卖。

李世民对自己的身体还是很有把握的,不求图个长命百岁,但和自己的老爹比起来,还是很有希望的。

自古最长寿的皇帝就是南朝的萧衍,活了八十六岁,而现在太上皇的年龄都有六十七岁了,就差了十九年。

而他李世民现在现在不过三十多岁,再熬个十九年也不是什么难事,男人事业最巅峰的时候是四五十岁。

古代人均寿命低是因为缺医少药,天灾多,可这与贵族无关,贵族的常态都是活到七老八十,都是一个个老寿星。

再说南唐也很听话,每年送的赋税不减反增,而且经营的更好。

这点李世民也是佩服的、

他打仗行,可若说道治理国家,他顶多算是从谏如流,根本没有什么经济才能,政治能力也和李建成差了一大截,要不然也不是贞观之治,而是贞观盛世了。(以前有过贞观盛世的说法,但是贞观的经济水平和开元比起来差异太大,渐渐转为贞观之治的说法。)

老爹再给他打造经济强国,他喜而乐见,于是兴奋之余也决定对西域开战。

他垂涎丝绸之路已经很久了,可狗日的高昌国一直霸占着丝绸之路的命脉。

高昌国后面有西突厥和吐蕃的支持。

李世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每年朝贺的时候,这些西域小国也送过贺礼,比如高昌国就送了波斯罕见的猫

那玩意他不稀罕。

直接让侯君集带领大军讨伐高昌国,愿意借道的国家就不灭,不愿意借道的国家直接灭了,就这样打打停停到了高昌国。

而高昌国也拼死抵抗,等西突厥和吐蕃的援兵,但可惜的是唐军实力太强,雄视整个东方乃至世界,西突厥自顾不暇,那边黑衣大食正与他们开展,而吐蕃的松赞干布刚刚统一青藏高原,眼巴巴的口馋李世民的闺女,屡次派遣佐相前往长安进行提亲

唐军是凶狠的主,见高昌国这么顽强,侯君集直接下令城破后屠城,封刀三日。

这是唐军一贯的做法。

可千万别以为汉唐是给你讲道理的,都是不服就派大军灭你,而且理由都特别无语,不服王化

在华夏的王朝一直坚信认为他们是正统,四边都是蛮夷,而那些小弟受到中原的影响,自然而然辐射成为藩国,而华夏成为了宗主国。

每次讨伐的时候,还能提出一大堆“名正言顺”的理由、

看,我们这是和你讲道理。

大军?

不存在的。

高昌国坚挺了一个月,没有等到援军,直接被侯君集屠城,逃走的高昌国王愤愤不平,然后联合西域的小国跑到长安让天可汗给他们主持道理。

估计李世民也是懵逼的,看着这一群人揣着明白装糊涂,老子打你们,你们跑过来哭诉



第一百五十四章:公平?

“别哭了!”李世民阴沉着脸看着高昌国国王。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老子派人灭你的国,你跟老子哭什么鬼?

搞得他心里发虚,还有一种莫名的骄傲感,看看这些小国一个个天可汗叫得多亲热。

“还请天可汗主持公道,卢国公蛮横无理,率军屠戮我高昌国百姓,十数万人命啊。”高昌国国王抹着眼泪,心里惶恐异常。

说侯君集屠城没有李世民的指示,鬼才相信。

当然死伤也没有那么严重,死了几万人,没有十万人那么多,却也不少了。毕竟高昌国全国也就三十多万人,一下子就是十分之一近八分之一的人口。

侯君集脸色变换了几下,心里想着这屠城的事情也不止他一个人敢,但凡是武将,统兵一方的,他不信没有哪个不屠城的。

陛下应该应该不会处罚自己。

为了战功,也为激励士气,入城抢劫必不可免,屠城也能警示后来者,达到不战而胜的效果。

只是

他心里有了种莫名的紧张。

李世民心里也在纠结,你说不管吧,也不好,毕竟大唐是爸爸,养儿子再不好也是儿子,总不能打了巴掌还不哄哄,但怎么哄就是个难题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黑帮老大派人将某人打残,而某人哭诉到这个黑帮,老大西装领带与你和言相谈。

喂了狗的感觉

“诸位爱卿以为如何?君集屠城固然不对,然高昌国率先挑衅我大唐”李世民斟酌了几句,开始说道。

但还没说完,就被高昌国的国王打断了,“陛下,高昌国从未挑衅过大唐,况且高昌国也没有实力挑衅大唐。”

鸿胪寺的诸国使臣也莫名有点兔死狐悲,点了点他,大唐庞然大物,谁实心眼敢挑衅大唐,都是你大唐自己忍不住动手的好吧。

李世民脸色一黑,再次斟酌了几句,“高昌国不服王化,奇装异服,有辱我大唐门楣”

高昌国确实在大唐的门楣。

这话一出,倭国使臣率先哈衣了一句,在他们认为学习大唐的礼仪文化那是学习强者,这是种荣耀,狗日的高昌国竟然不懂这么一种荣耀。

简直死啦死啦的

高昌国国王有点气急,他们国内汉人只占了三成,还有很多其他人种的,不过他倒是汉人。

“陛下,这话不是这么说的,高昌国内有波斯人、有色目人、有更西边碧眼金发的罗马人等等,怎么能统一服饰。”他抗议道。

这不足够作为唐军讨伐他们的理由。

当然真正的理由他也知道,无非是高昌国卡在了丝绸之路的咽喉,然后唐军灭了他们。

可现在唐国若说出这个理由,顿时就成了利欲熏心的小人,也不符合中原大国的气度,更会将这个宗主国的地位丢个一干二净。

以后看到哪块地皮好,就率领军队攻打,那么这些番邦小国何必听唐朝的话?

反正无论都是一个字被灭,还不如自己闭门当老大。

这个道理明显说不通。

而如果唐朝承认无理由攻打了高昌国,他就可以联合一些国家共同向李世民施压,要求归还不义之财。

打仗自古讲究个名正言顺。

李世民黑着脸沉吟了几句,然后说道“高昌国辱我朝行商,朕出于无奈为保国民社稷,才攻打高昌国。”

他总算是编出了一个理由。

虽然这个理由很牵强。

“哈衣,尊敬的皇帝陛下,果然不愧是天可汗,气势磅礴。”倭国使臣一脸崇拜,他决定等他回去就要和国王反应反应,要全名崇拜天可汗。

李世民微微得意,不屑的看着高昌国国王,你能拿朕怎么样?

老子就是耍流氓砸了?

但不怕流氓玩流氓,就怕这个流氓还是文化水平最高的那个。

“天可汗,求天可汗主持公道。”高昌国国王涕泗横流,想不出理由,就不断哭,看到那颗大红柱,余光不断的往旁边去瞅。

“诸位爱卿可否相处什么解决法子?”李世民的嘴角抽了抽,要是高昌国国王真碰死在朝堂上,就跟黄泥巴掉在裤裆里,不是翔也是了。

群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感觉很无奈,若是棘手的朝政他们还能处理,可碰到这种事,他们也没什么好办法可言。

李世民轻叹一声,既然不能压下高昌国国王,那么也只有拿侯君集开刀了,他轻喝一声,“侯君集,你可知罪?知法犯法,其罪当诛,屠杀数万百姓,虽是情有可原,但不容轻饶,朕念你劳苦功高,去掉国公爵位,刺配边疆。”

等时局稳定了,再捞侯君集回来就行,他也是老江湖了,玩这手很容易。

侯君集顿时懵了,大家当武将的,哪个手上少了人命,可到他这里就变了?

他目光期盼的看着李世民,希望能得到回到,但李世民不忍心看他,头微微的扭过去。

目光又挪移到了百官。

朝廷百官面面相觑,没有多言,侯君集向来居功自傲,仗着在玄武门事变的时候出了大力,一直目中无人,再加上脾气也臭,在朝堂上能说上几句话的好友着实不多。

侯君集有点绝望了

他立功无数,为什么比不了这个莫须有的罪名?

为什么?

他小声轻问李世民,像只可怜巴巴的野狗被人抛弃在垃圾堆,众人虽然投出了可怜的目光,却没人愿意将脏兮兮的野狗抱回家。

野狗虽小,但也会咬人。

侯君集第一次对坐在龙椅上的李世民感到了愤恨,他是皇帝就可以愚弄臣子吗?

他本以为攻破了高昌国,少说也是大功一件。

可是现在非但没有赏赐,反倒要剥掉爵位,将他刺配边疆?

当狗当了这么多年,主人也不可怜看他一眼。

“呵呵!朝廷诸公”他惨笑的脱下了战袍,褪下了头盔,一跌一撞的向外走去。

走到了台阶的时候,踉跄的摔了一跤。

“老天啊,这世道有公平吗?有公平吗?”他愤怒的向老天哭诉。

雨水噼里啪啦的从空中跌落。



第一百五十五章:兔死狐不悲(一)

如果现在天下最惨的是谁?

侯君集认为是自己,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云巅跌落,成为刺配边疆的囚犯。

若是有错,他服!

可是并没有错,屠城都是大家默许的事情,然后攻下了高昌国非但没有封赏,反倒被皇上作为人情卖了。

何其悲惨?

而此刻朝堂上的百官也隐隐有了一丝兔死狐悲的感觉,狡兔死,走狗烹。

侯君集打仗绝不是第一位的,但对皇上的忠心无人能及,同时也仗着皇上对他的宠信,目中无人,骄横跋扈,因此朝堂也无一人站出来为他求情。

做人失败到这个程度也是凄惨无比。

正当此时,侯君集擦了擦脸上泪水和雨水的混合物,突然看到一队铁骑冲到两仪殿的台阶下面,背着长长竹制信筒的信使冒着大雨向朝堂奔走而去。

边走边喊道“唐军大胜,林邑王攻破南蛮,统一中南半岛。”

“林邑王?”侯君集微微一愣,他想起来了河间郡王李孝恭自从追随太上皇之后,先是因为拥立之功封为楚王,后来因为战争失利被贬为林邑国,不到李孝恭倒是因祸得福,得到了半个林邑国的封地,成为真正的封王,这点让贞观朝的官员羡慕无比,现在的皇上封爵很是吝啬,封地也是一削再削。

而中南半岛更是太上皇送给了李世民一件世界堪舆图,其中将华夏的地方认为中州,而其他地方按照习世,比如西域、辽东、倭国、波斯,那些小国的地方也懒得标注,直接以地方代称。

在这里面,李渊并没有标注美洲,现在的美洲还是印第安人的乐土,但唐朝缺乏足以度过太平洋的远洋舰队,太平洋相较大西洋,那可是凶险无比。

“中南半岛近乎四分之一的南方。”侯君集作为宠臣,自然也见过世界堪舆图。

这让他很是惊讶,也对李孝恭感到羡慕。

同样都是开疆辟土,太上皇将李孝恭捧为战神,而且还给了实打实的封地,可是自己却落得惶惶若丧家之犬的地步。

“真是讽刺啊。”他摇了摇头。

想到了此地,他也不急着走了,哀默之心大于心死,他慢慢走到朝堂,他要看到那群臣工脸上的悔意,以及看他们如何处置?

看那高昌国国王是怎么的小丑姿态。

信使跪在地上,将竹子做的信筒打开,取出羊皮纸,念道“贞观八年十月十三日,林邑国率军三万灭瓦拉部、流苏部,十月十五日,灭六部联军

十一月三日,在占城建造京观,威慑蛮夷。

而同时谯国公柴绍建造福船十艘,在琉球建立高桥城,屯兵十万,迁军民总计十二万,与外邦互通有无”

李世民微微颔首,心里震惊非凡,他知道只要中原王朝用心,中南半岛还是能拿下来的,但怎么拿,需要多长时间,这就不一定了。

中南半岛的瘴气可是比岭南还是凶恶许多。

他咽了咽口水,只要太上皇驾崩之后,全部给自己做了嫁衣,至于到时候

他心里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伪造史书,杀兄杀弟的事情决不能写出真相,他可是完美的帝王。

而太上皇的功业

也尘封在史书之中,尘封在大安宫那一刻。

那么他李世民所立下的功绩,当真是再无帝王可以睥睨,现在四夷只剩下在东北的高句丽和吐蕃没有征服,吐蕃和高句丽环境太过恶劣,高句丽是一定要灭的,辽东的地势相较幽州威胁很大。

只不过李世民还没有细想,在殿堂中站着的列国使臣脸色很郁闷的盯着他看。

目含幽怨。

不错就是幽怨,这种幽怨就是明明刚灭了高昌国不是,现在就将中南半岛全部占了。

这个宗主国的胃口未免也太大了些吧?

就连一直支持唐朝的铁杆粉丝倭国使臣也犹豫了,他们一直垂涎琉球,但还没有下手,就被唐朝接受了,这怎么可以接受。

而且琉球已经得手了,那么他们倭国还安全吗?

越想越烦,越想越觉得他们这些小国好悲哀。

但没有丝毫应对的方法,就只剩下了幽怨,幽怨的看着李世民。

“这个这个非朕之意,你们知道的,我大唐只想给他们传播圣人之学,让他们脱离茹毛饮血的状态,可没想到他们实在是太卑鄙了,竟然率先挑起战争。”李世民没脸没皮道。

反正现在中南半岛那些小邦小国已经灭了,谁能找他口里的漏洞。

就算找到了漏洞,还敢再次像高昌国国王一样逼问他妈?

死无对证!

心安理得!

“”列国使臣。

好吧,你说什么就说什么,他们顿时感觉现在的关系不能随意玩耍了,得拿出正确的态度应对咄咄逼人的唐军。

西域诸国决定暂时臣服唐朝,而吐蕃则有自己的心思,就是求婚。

“不知贵国的长乐公主可否嫁予我吐蕃的赞普。”吐蕃大相尊敬的躬腰道。

他们吐蕃已经不下十次向唐朝表示过想要娶一个公主嫁给赞普,但都被李世民搪塞住了。

现在这个正式的场合,吐蕃大相认为正是天时地利人和皆备。

唐朝如果说个不字,那就是自绝于邦交。

唐军虽然无敌,但也双拳难敌四手,所有的国家为了抵挡唐朝的军队,难保不会一起联手应对。

而嫁娶公主无疑是缓和关系最恰当的方式。

和其他小国不同,吐蕃并不认为他们是唐朝的藩属国,而是和唐朝一样,都是雄视天下的强国。

只不过唐国的文化繁荣,让人向往,而吐蕃国内严重缺乏文化,都是从邻国“借”文化。

嫁公主无疑是一种成功学习文化的一种方式,当然也有松赞干布恋慕唐朝女子,尤其是皇帝的女儿。

而且更加重要的一点,吐蕃的邦交明显不如唐朝,娶了公主,有另外一种继承政治遗产的感觉。

为此,松赞干布甚至放弃了高昌国,就是不想于唐军作对,现在的唐军过于无敌,已经雄视天下。

打败一个国最好的方法,就是先了解其文化。



第一百五十六章:兔死狐不悲(二)

在这一点,松赞干布是佼佼者。

他在重新统一了吐蕃王朝之后,将四分五裂的藏族进行了重新整合,让藏族呈现出一个繁荣兴盛的景象。在政治上,他建立了严格的统治机构,制定了周密的管理制度,对吐蕃进行了大规模的政治改革;在军事上,他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军事制度,加强戍边防卫力量;在经济上,他大力发展农业,实行了独特的均田制。

除此以外松赞干布并不好女色,他的婚姻大多数是为政治而进行的联姻,历史上津津乐道的文成公主,其实并不是松赞干布的正妻。

松赞干布一生之有五个老婆,有来自尼婆罗王国的尺尊公主,来自大唐的文成公主,以及来自吐藩内部的贵族们,她们分别是芒妃墀嘉、象雄妃勒托曼和木雅茹妃嘉姆增。松赞干布的正妻是尼婆罗王国的尺尊公主,并非文成公主。松赞干布在建立了吐藩王朝之后,对内必须继续加强政权的稳固,为此他迎娶了尺尊公主为妻,借助尼婆罗的力量巩固对吐藩的统治。

而后,松赞干布想与唐朝交好,并提出了求婚的请求,被唐朝皇帝拒绝后发动了战争,虽然战败但成功求娶了文成公主。

在一旁淋着雨的侯君集有点急眼了,他想看到的是群臣悔恨的面孔,而不是在这里喋喋不休的说着娶亲嫁公主的事情。

可他又不能直言提醒,刚才放下头盔的姿势很是洒脱,干不出再次拿起来的事情。

心里很是焦急。

终于,良久,房玄龄有些忍不住了,开口道“现今林邑王立下大功有赏,然卢国公亦攻下了高昌国,此乃大功,屠城乃是失德,不能因为一个人失德就否认他的功绩。”

他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古代朝廷最注重的反倒不是功绩,而是私德,私德有亏,那皇帝首先就不会让他当官,谁能保证他不是奸臣,祸国殃民,宁愿用中庸的忠臣。

不过侯君集尽管私德有亏,可好歹也是李世民曾经的一条狗,狗再龇牙咧嘴,也不会对主人吠叫。

李世民不喜的瞪了房玄龄一眼,他岂会不明白其中道理,但安抚友邦明显更重要,只要侯君集人不死,提拔什么的还不是他一句话。

侯君集大老粗不明白其中龌龊也就罢了,你房玄龄向来聪明稳重,怎么会不明白这点东西?

他只当房玄龄是不忍心侯君集受到群臣孤落,站出来发言。

“此事稍后再议,侯君集罪恶深重,非”李世民突然瞅见在殿门后面探头探脑的侯君集,心里稍微有了一丝软意,可是看到这些邦国一脸不悦的模样,心里再次狠了下来,“侯君集此事休要再提,金口律言岂能朝夕令改!”

房玄龄自讨了一个没趣,重新回到了文官阵列,情意他帮到这里了,已经非常难得了。

毕竟侯君集所视甚高,他和侯君集也是泛泛之交,不值得拼死拼活给侯君集求情。

而在门外,侯君集刚刚升起的企盼心理,顿时被李世民这一句休要再提伤得满目疮痍。

已经够惨了,还非要再踩一脚。

呵呵!

“皇上也不过如此。”侯君集脑海头一次出现了逆反心理。

他忠心耿耿了十几年,就抵不过高昌国国王的恳求。

在历史上的侯君集和李承乾的造反也源于灭高昌国之后,莫名其妙蹲了监狱。

灭亡了高昌国之后。侯君集班师回朝,李世民大摆宴席庆功,君臣上下连续欢庆了三天。然而,欢庆会刚过,李世民下令将他关进监狱。功臣转眼之间变成了罪臣,幸好岑文本为他辩护,认为刑不上大夫,功臣大将不可轻加侮辱。

李世民于是顺水推舟,将侯君集免罪释放。

其实,侯君集自作主张配没无罪之人实在算不上什么大罪。自古就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之说。如果前线指挥官一点自主权都没有,同木偶还有什么区别?私吞战利品、抢夺钱财之事,在军中差不多是一种潜规则。打了胜仗不趁机捞点钱财,谁会那么卖力去打仗?

在历史上曾国藩的湘军攻破太平天国的都城南京后,之就开始纵兵抢掠。

曾国藩还被誉为半个圣人。

同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的“神将”李靖也这么做过。贞观四年,李靖袭破突厥牙帐后,将突厥人的财物洗劫一空。有人向李世民告状,可李世民下令不准弹劾,并对李靖说“隋史万岁破突厥有功,未得到赏赐反而获罪被杀。我不会那么做。我要记下你的战功,赦免你的过失!”然后重赏了李靖,并加官进爵。

李世民本人都做过,拿下洛阳之后,将王世允的钱财搜刮一空。不然的话,玄武门事变前,在宫内宫外收买过不少人。钱从哪里来?

不过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李靖和李绩没死,是因为两人懂得自保,都是聪明人,可不是明朝开国功臣那群苦哈哈出声,他们都是世家子弟,懂得什么叫做趋利避害。

灭高昌是贞观年间的最后一场大规模的对外战争,国内基本稳定,以后用不着武将;所以,李世民要打压功臣的锐气,想想韩信,不也是差不多吗?

建立汉朝之后,几个月后竟然就有人上疏告发韩信谋反,随后用囚车押进洛阳;与侯君集的待遇是不是一模一样;侯君集灭了高昌回京没几天,就受到了监察部门的弹劾,从而被关进监狱。

期间,韩信还想讨好刘邦,将项羽的大将钟离?献给了刘邦,但还是进了监狱,刘邦仅仅凭借有人举报,不加详查,就将韩信擒到洛阳,这恐怕只是诛杀异性诸侯王的一个开端。这就逼得韩信不得不造反;同样,李世民送侯君集进监狱,逼得侯君集不得不造反、

其实两人的结局都是差不多,政变还没来得及实施,便东窗事发。事实上,两人即使没造反,皇上也起了杀心。

侯君集的命运更类似于蓝玉,年羹尧,都是在征蒙古中立了战功,被诛杀。

自持军功,而不知道内敛,是作死的本质。

绝不是高昌国的导火索。

侯君集看了看天色,叹了口气,回想峥嵘岁月,已经是过往。

数风流人物,

还在他,

自己!

“李世民!”他攥紧拳头,心里暗恨。



第一百五十七章:落幕

回到卢国公府,侯君集没有选择坐以待毙,而是积极联系旧部以及被贬斥的将领。

被遗忘在脑后的太子殿下也记在了心里。

他派人将太子李承乾强虏到了长安。

等到快离别的时候,集结一万五千叛军在长安城中发生了叛乱。

这次叛乱是徒劳的,很快就被镇压。

沙场宿将的侯君集,早就预料到了结局,他只是恨,彻骨的恨自己,恨李世民。

在卧室里,三尺青锋洒下热血,一腔忠魂化为乌有。

而李承乾也再次沦落到了可怜的局面,被活活的看管了起来。

那一天,皇后病重。

长安大雨不停歇,三天三夜。

魂兮魂兮归故乡。

贤后薨了

李承乾嗓子嘶哑,哭得眼睛快瞎了,他知道母后是为他操劳而死的。

李泰在接下来的一月瘦了十斤,衣带渐宽

远在相州的李恪,也望向西方,双目黯然,虽对那个位子有垂涎之心,但长孙皇后却让他心服口服。

紫宸宫里,有翩然少年垂首消寂,泪眼婆娑,暗自握紧拳头,头一次心狠了下来。

长安城上下百姓缟素三天。

“死了?死了也好。”太上皇李渊摇了摇头,抬头看那弯斜月。

贞观九年八月三日,在金陵的案牍上留下太上皇的手书,而人已经不见踪影。

有的人说,太上皇死了,也有的人说,太上皇被圣人接走了,飞升了。

而只有李渊知道,

他,

离开了这片伤心地,

帝王,

终究不适合他。

他还是喜欢闲花信庭,做一个历史匆匆的游客。

李世民在两仪殿沉默了许久,这一年变化太大,他的双鬓已白,心也苍老了几分。

南唐重新收了回来,太上皇留给他的家业让他羡慕,江汉平原大面积开发,湖广熟,天下足,中南半岛更是成为了新的鱼米之乡。

国力积蓄了两年后,赋税增加,有了足够的钱粮攻打占据在辽东的高句丽。

在这次战争中,李恪一马当先,功勋无数,然而却被李世民暗中忌惮,借了由头分了他的兵马,让他做了一个闲散王爷。

有他在的一天,这个皇位都是观音婢儿子的。

旁人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他李世民向来是“昏聩”的君王啊。

岁月匆匆,历史又重新回到了原来的轨道,转眼又是五十年。

失去观音婢的李世民,色令酒昏下占了武栩的身子,将她封为才人,但事后才想起武栩是他的义妹。

他心里惶恐至极,于是篡改了史书,让太上皇这灿烂的一生只停留在了前半生,而武栩也因为大放厥词,匕首刺马被贬到冷宫,然后遇到了温文尔雅的李治。

数十年后,李治登基为帝,而武栩作为皇后。

神龙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武则天在上阳宫病死,

恍惚间,

她看到了一个人影。

“伯伯,我知道是你、”她喃喃自语,神情落寞,躺在冰冷的床榻上。

乾陵数不尽的话语,尽在无字碑中。

李渊在远处默默的看了一眼,醉酒歌芳华,活着就好,何必在意人世间?

开元十四年,会稽醉仙楼。

他和李白侃侃而谈,坐而论道,欲上九天而揽月。

李白笑曰“故人常说王杨卢骆为初唐四杰,白不信矣!”

“你当是谪仙人一样的人物,何必与凡夫俗子比较。”李渊与他对坐,回想起跟在他屁股尾巴后面的小王勃呵呵笑道。

这一世,王勃没有溺在水中。

“谪仙人?”李白闻言,哈哈大笑,喝了几杯酒,笑道“世人皆醒我独醉,我醉不闻人间事。可叹,可悲,白此去是为了科举,当不得谪仙人。”

他豪气万丈,目露锋芒,似乎那科举状元是探囊取物般容易。

雁塔提名,跨马游街

“李太白好名字,我一直想问你一件事情,如果一个人一直活着他该怎么办?”李渊不禁问道。

“当醉!”李白罕见的正襟危坐,他将木冠取下,随意扔到了草席上,三千青丝散乱,酒气冲鼻,“人生已是这般苦,何必再苦下去,唯有一壶浊酒让他醉。

酒水下肚,清醒不过十之一三,我之梦中有仙乐,有仙宫,有仙女,为何沉溺在凡俗间?“

李渊微微一笑,喝了一口酒,发甜,不是烧酒,“梦中可有金榜题名?”

他打趣道。

李白面色微微一囧,但很快便又畅快了,“狗日娘的仙人,哪有功名来的实际。”

“所以你是谪仙人。”李渊道。

“毕竟带了一个谪啊。”李白嘲弄般的叹了几口气,“谪仙人不好,终究带了凡俗气,李白不过普普通通一介士子,当不得这般称呼,

但凡士子,无不心存王佐重用,诗词歌赋哪里比得上社稷百姓?”

李渊发笑,“可有一个心存社稷的人一直崇拜你的仙气。”

他让侍从将纸笔拿了出来,写道“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这就是那个人写的诗词。”

李白念叨了几句,自嘲道“白有何处能让这位大才崇拜,所谓仙气不过垂暮之气罢了,终究沾了一个谪字,谪贬官迁谪之意

白本有凌云志,可惜”

他看了一眼西北方向,哪里有魂牵梦萦的长安城,叹道“长安终究堕落了,和当年太宗时期不一样了,我醉是有当醉之事,而世人之醉,是因为他们的心并未年轻,而我的已经苍老了。”

“可你才二十六岁,何生垂暮之语?”李渊道。

“看得多了,心也就死了,这份拜谒也不必存了。”李白眼里露出失望,他此次到醉仙楼买醉,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李渊微微愕然,现在的李白虽说一身仙气,可感觉就跟平成宅男一样,全身上下充满了颓废的气息。伸手拿过那份雪白的拜谒,他用手摊开,“与韩荆州书白闻天下谈士相聚而言曰“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岂不以有周公之风,躬吐握之事,使海内豪俊,奔走而归之,一登龙门,则声价十倍!所以龙蟠凤逸之士,皆欲收名定价于君侯。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则三千之中有毛遂,使白得颖脱而出,即其人焉。“



第一百五十八章:李白

“果然极尽谄媚之言。”李渊笑道。

这句话大意是这样的我李白听说天下一些谈论世事的人,聚集在一起时就会说人生不必封万户侯,只愿结识一下韩荆州。为什么使人景仰爱慕竟然到了这样的程度呢!

难道不是因为您有周公的风度,躬行吐哺、握发接待贤者的美德,才使得海内豪杰俊才,都奔集到您的门下,一经接待,如登龙门,立刻名声身价大增,十倍于前吗?

所以那些才能超群的读书人,都希望在君侯处获得美名,得到评价。君侯不因为自己的富贵而傲视他们,也不因为他们的寒贱而轻忽他们,那么在众多的宾客中定有毛遂那样的奇才,假使我李白能有脱颖而出的机会,我就是那样的人啊。

是不是突然有点对李白形象有点崩塌?

事实上,这就是现实。

高手不一定要长得多么英俊,谁说陆小凤就是大帅哥,不能谢顶?

李白也是这样,都是凡人,哪有真正的仙!

仙字,本就是一人一山,人跨过这座山就是仙、

早期的李白心存凌云志,一心想要干出一番名堂,可惜科举屡次落第,又因为不甘,所以拼命结交官宦,想要让他们引荐。

但那些官宦只不过是喜欢李白的诗词。

当他是一个笑话。

这份《与韩荆州书》确实没有半点仙气,而是献媚于韩荆州的话,而且还想将自己包装推出去。

“其实当官与否,百年后还是一捧黄土。屈原高歌汨罗江,然而生不过三闾大夫,人生百年,何必在乎他人看法,喝酒唱诗才是人生最风流,

千年之后吾并未见过有人提及楚怀王,而多是屈原。”李渊轻声感慨道。

后世之人,鲜有没听过李白大名的人,可对于李林甫、杨国忠又有谁提及呢?

只不过李渊认识的粪土官职,在李白心中却有不同的位置。

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老丈,不知你刚写下此诗的作者是谁?”李白摸着这五言律诗,感慨颇多。

“杜工部。”李白嘴角勾起一丝弧度,并没有说杜甫的名字,而是提了杜甫的称号,工部侍郎杜甫。

“杜工部?好名字。”李白洒脱一笑,将酒杯里的酒水撒在地上,算是敬了他一杯。

“世间有无数个李白,却独少了一个杜工部!”

“不,你是唯一的。”李渊坚信道,他也算半个李白粉丝了。

虽然李白命运多舛、时运不济,但诗歌中的洒脱,让人侧目。

李白的回答同样让李渊不禁莞尔一笑,杜工部和李太白的友情世上难寻,也只有伯牙子期那样了。

只不过相差十一岁的李白对杜工部更多像是提携后辈,而不是将其看做同辈。

多情的杜甫一直在倾慕李白,仅在杜甫诗集中就可见一斑,都是赠李白,忆李白,大约可查的就有十多首。

但是

李白爱的是孟夫子。

大器晚成的杜甫没能碰见李白对他的夸赞,而杜甫也黯然消寂在娇儿恶卧踏里裂的恶劣环境中。

盛唐是激进的,也是悲凉的。

“不知老丈是何人?”李白喝了数坛酒水后,终于问了这个问题。

“我”李渊沉默了一下,说道“我叫李渊,与你同宗。”

“李渊?”李白愕然,连忙捂住李渊的嘴巴,劝道”老丈,高祖的名字不能用来开玩笑,一旦被发现,少说也是刺配边疆的命。

“可我真叫李渊。”李渊低声抱怨了几句,现在的皇室恐怕都已经不认识他这个祖宗了。

“我叫李不言。”李渊再次笑道。

“不言?”李白摇了摇头,“不好听,这个名字不好听。”

“那你还不是一个字白!”李渊撇了撇嘴,有点不屑。

李白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所以。。。。。我现在叫李太白,是不是很有气势了?还起了一个青莲居士的名号。”

他有点洋洋得意。

“可否与太白兄同行?”李渊问道,他想与这位大诗人一同交谈。

只吃一顿饭的时间,未免太过仓促。

“不言兄既然相邀,李白岂能有不应之理,不过这钱财的事情还请不言兄多多担待一二。”李白有些不好意思,脸色坨红。

他家虽然是大商贾,但也早被他败家成得不成样子,早就落魄了、

他之所以能四处游荡,全靠过人的人格魅力,总有小迷妹花钱资助他。

甚至李白的好几个老婆都是宰相之女、世家之女,妥妥的给了嫁妆嫁过去,人生大赢家。

人家虽然官途不顺利,可是若论起其他方面,那是彻彻底底的碾压啊。

李白一生,先后有过四个妻子,作为一名名噪海内的大才子,其风流情史自然也不少,不乏与歌妓佳人的交往。

首任老婆许氏,在李白26岁那一年,在安陆经好友孟浩然的撮合,娶了已故宰相许圉师的孙女,成了上门女婿。许氏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端庄大雅,两人郎才女貌,志趣相投,两人感情非常好,育有一子伯禽,一女平阳许氏于开元二十六年去世。

然后一系列的老婆,第二个老婆刘氏给李白带了绿帽子出轨跟人跑了,第三个老婆又娶了一个宰相千金

p!

等等,李白现在二十六岁,刚到会稽,是不是就在这个时间点娶了宰相的女儿?

李渊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知道一切,而跟着李白就是见证这货怎么勾搭人家名门闺女的。

毕竟一个大诗人在墙角撒尿写诗都能让无数小迷妹狂欢的大佬级别人物、

“太白兄不必担忧,在下什么都缺,但就是不缺钱,想要多少钱尽管开口。”李渊很是豪放道。

从贞观元年到现在百年时间,他积攒的财富不计其数,尽管皇家商行已经默默退出,可是凭借先进的知识,这钱财还不是唾手可得!

所以李白花多少钱,李渊的心里也不会痛。

他的钱,实在太多太多了,多得已经自己不知道有多少钱了,堪称富可敌国,万三千级别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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