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薯精的美漫之旅 - xp1024.com
《紫薯精的美漫之旅》


第一章 我不是故意的

统计数据表明,全世界每年约有12万人噎死。

钱松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吃紫薯噎死的,那只是一颗小孩拳头大小的紫薯,来自他初恋女友送他的爱心便当。

活到27岁才第一次谈恋爱的钱松万万没想到,以前总听人说什么“领便当”的梗,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死于爱心便当的钱松,当然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蛋,也许是为了补偿他的不幸,命运安排他穿越重生了。

穿越到了一个修真世界,重生成了一株正在茁壮成长的紫薯。

前世被紫薯噎死,之后穿越夺舍了一株紫薯,也算是“报仇”了。

这一株紫薯生长在悬崖边上,这里日晒雨淋,风大雾浓,土壤稀少,它之所以能够茁壮生长,是因为它走了狗屎运,得到了最好的肥料滋润。

什么肥料呢?

一只大妖的尸体。

这只大妖的死因不明,它只是安静地死在悬崖边上,金色的妖血滋养着紫薯的根须,腐烂的皮肉融入了山石,氤氲的妖气充盈在紫薯的叶间,还有那颗巨大的妖丹,自动为紫薯吸集着天地灵气,无声的道韵每天随着灵气冲刷着紫薯的茎叶脉络。

在这个鸟不拉屎的悬崖上,时光仿佛失去了意义,除了日出日落,这里的风景上百年都没有丝毫变化。

只是荒凉。

漫漫岁月之后,终于在某一天,紫薯成精了。

作为成精的标配,紫薯精,也就是钱松,就要迎来自己的天劫了。

渡劫成功,他就能化形成功,从此以后以生有九窍的人形修炼,才算入了正道。

“三界中,凡有九窍者,方可修仙,无九窍而修行者,天诛地灭”。

这句话来自那颗妖丹中残留的记忆和修炼常识,一并被钱松吸收了。

天劫来得很快,紫色的云霄像倒悬的漩涡一样,盘旋在高天之上,越压越低,云中闪电密布,却无一丝一毫的雷声。

当然了,即便有雷声,钱松也听不见——他还没化形,没有耳朵,没有听力。

在钱松的感官中,他看不见,听不见,只能感应到一种天塌地陷一般的威压,压迫得他的意识都几乎消散。

湖泊那么粗大的紫色雷浆从天而降,无声无息,钱松这只植物精怪扎根悬崖,压根就没有移动能力,就算有,在这么大范围的天劫下,插翅也难逃。

所以,万仞高的悬崖峭壁,以及悬崖所倚靠的巍峨山岳直接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广阔湖泊,初始的时候,湖泊里充满了紫色的电浆,电浆在这深渊中翻腾,在确认不可能再有活物之后,化作一条雷龙,返回了天空,钻入了云层。

“轰隆隆!”

直到这时,天空中才第一次出现了雷声,劫雷走了,普通的乌云带着普通的雷电,从四周聚拢而来,瓢泼大雨倾盆而下,整整下了三年,才将下方的深渊填满。

………………

“啊……我还……还……活着?”钱松觉得自己在坠落,这种失重的感觉,真的是久违了。

随着坠落,耳畔,还有“呼呼”的风声。

“咦?风声?为啥有风声?我没有耳朵啊……”钱松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自从穿越成一株紫薯,他已经太久没有听觉了。

“如果有听觉,那……视觉呢?”钱松心里有些激动起来了,不管现在是什么情况,就算马上要死了,他也想在最后的时刻睁眼看看这个世界的模样。

这是他作为一个曾经的高等灵长动物,最后的尊严。

和耳朵不同,睁眼是需要大脑发送指令,主动动作的。

因为已经没有“眼睛”这个器官太久了,钱松努力尝试了很久,才将双眼睁开一条缝隙。

晴天,白云。

弯曲的地平线,迅速靠近的地面。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他看到了自己的躯干和四肢,坏消息是他真的在下坠。

紫色的紧身衣光滑得反光,像是奥特曼演员穿的皮套,恐怖的坠速带来的风压,将他的嘴巴吹到最大,哈喇子流出,甩在脸上黏糊糊的,又很快被风干。

此情此景,让钱松想起了上一次当人的时候玩的吃鸡游戏,还有一句电影台词:“你还记得那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吗?”

只可惜,那套掌法,钱松并不会,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停下来。

好不容易再次有了人类躯体,他不想死。

“看样子,我应该是化形成功了。”钱松很快理清了头绪,就像很多妖物一样,化形之后,总会留有一点原本的种族特征在新的身体上。

比如牛妖的双角,猫妖的耳朵,狐妖的尾巴。

钱松也一样,他留下来的特征,就是一身的紫薯皮。

紫薯皮化作了紫色的紧身衣,也挺合情合理的。

“轰隆隆!”

巨大的雷暴声突然传来,由远而近,最后一声仿佛是在钱松耳边炸开。

对一个刚刚拥有了听力的紫薯精来说,娇嫩的耳膜有点承受不住这样的噪音。

更何况,刚被雷劫劈过,钱松心理阴影还没过去呢。

雷声打断了钱松的胡思乱想,他看到一道粗壮的闪电从远处闪了过来,闪电中包裹着一道魁梧的人影,人影手里握着一把巨斧,身上穿着帅气的锁甲,威风凛凛。

只是不知为何,钱松总觉得这道身影很眼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

钱松努力回忆着一百多年前还是人类时的记忆,起码还需要半天的时间,或许他就能记起来了。

除非有人给点提示。

提示很快就来了,随着离地面越来越近,钱松看到,地面上似乎出现了“同类”:

一只高大壮硕的紫薯精,掐着另一只穿着金色披风的“红薯精”的脖子,左手单手将他拎起,右手从“红薯精”的额头上抠下来一块宝石。

然后,这位紫薯精将已经死去的红薯精随手丢到了地上,然后将那颗黄色的宝石镶嵌在自己巨大的金色手套上,放出了意义不明的吼叫声。

“我擦,我想起来了!”迅速下坠的钱松一拍大腿,指着地上的紫薯精大声道:“那不是灭霸吗?”

“萨诺斯!”

包裹在雷电中的人影发出雷鸣般的怒吼,举起了斧子。

只是,无边的怒火让他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下方地面上的灭霸身上,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头顶上方迅速落下的另一只紫薯精。

“乒!”

“滋滋滋!”

钱松认出了灭霸,自然也就想起了这位雷电人的身份——雷神索尔。

只是,认出了又如何呢?他只能眼睁睁地任由自己笔直地撞上了索尔。

索尔正在蓄力抛投他手中的神斧,却在关键时刻被钱松撞得一个趔趄,斧头脱手而出,角度出现了一丢丢的偏差。

灭霸举起无限手套,巨大的能量光柱爆射而出,却无法阻挡雷神高速旋转的神斧,神斧劈开能量柱,非常精准地劈在灭霸的脑门儿上,直接让他的脑袋分成了两半!

灭霸,卒。

雷神:“∑(°Д°;)”

钱松:“啊???”

第二章 我本来就是神

因为钱松的撞击,原本应该砍进灭霸胸膛的神斧,砍偏了,砍中了灭霸的脑袋。

如此一来,灭霸那句“你应该劈我的头”的名言是没机会说出来了,那个消灭全宇宙一半生命的响指也打不出来了——雷神的斧头太过锋利,携带的雷电和神力也太强,直接把灭霸的脑组织都蒸发了。

灭霸巨大的身躯轰然倒地,空空的脑壳就像是开了瓢的葫芦,干干净净,一点也不血腥。

“呯!”

灭霸的尸体刚倒下,钱松也紧接着掉到了地上,把草地上砸出一个人形的大坑,幸好刚才和索尔撞了一下,稍微有了点缓冲,所以钱松才不至于摔成美味的紫薯泥。

顾不上理会钱松这个不知道从哪里蹦跶出来的紧身衣变态,索尔落到灭霸的尸体旁,仔细检查了一番,确定对方是真的死了,才长舒了一口气。

奥丁死后,作为奥丁之子,阿斯基德的新王,他从姐姐的手里救出了阿斯基德的人民,却没能在灭霸的手中守护住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灭霸屠杀了他们中的半数,其中也包括他亲爱的弟弟,洛基。

索尔发过誓,一定要血债血偿,现在,灭霸真的死在了他的斧子下面,但他却觉得稍微有些遗憾——他原本不想直接砍头的,他想切开灭霸的胸膛,然后扶着灭霸的脑袋,亲眼看着灭霸死前痛苦的表情,亲耳听着他临死前的哀嚎,来告慰那些枉死在这个宇宙恶魔手中的子民们。

只是,天知道怎么回事,阴差阳错,被人撞歪了手,一下子就把灭霸干死了。

不远处,猩红女巫正抱着幻视的尸体哭泣,雷神很想上前安慰,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虽然灭霸已经死了,可和幻视一样,索尔逝去的子民和弟弟再也回不来了,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王。

大仇得报后,幸福并没有来敲门。

“不,我还有机会!”颓丧的索尔双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疯狂,他盯着灭霸尸体手臂上的无限手套,6颗无限宝石还在闪烁着光芒。

或许,利用这些无限宝石,可以逆转时空!或者让已经死去的人们起死回生!

在阿斯基德的秘典里记载着这样的信息:集齐了全部的无限宝石,就能实现一切的愿望。

时间、空间、灵魂、力量、心灵,甚至是【现实】本身,都不再是桎梏,都可以强行逆转!

索尔握住无限手套,用力往外拔,灭霸虽然死了,但因为已经使用过好几次无限手套的缘故,他的身体和无限手套以及宝石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契合,随着索尔粗暴的动作,灭霸体表泛起了六色的奇异线条,六颗无限宝石又开始发光了,似乎状态很不稳定。

“索尔!”美国队长史蒂夫·罗杰斯的声音传了过来,他解决掉了一队灭霸手下的杂兵,循着刚才惊天动地的动静,跑了过来。

“索尔,你在做什么?”美国队长留着性感的络腮胡,那锐利的眼神,即便刚经过了一场恶战,也丝毫不损他的气质。

史蒂夫先是一脸问号地看着躺在地上揉脑袋的钱松,然后快步走向了索尔,指着钱松问道:“这个家伙是谁?萨诺斯的副手吗?”

钱松虽说有着人类一般的外表,但是着装怪异,紫色的紧身衣看得人汗毛竖起,而且大战开始前,史蒂夫也没见过自己阵营里有这么一号人物。

索尔此刻没有心思回答美国队长的问题,深吸一口气,用力一拔,终于把无限手套拔下来了。

“索尔?”史蒂夫察觉到了索尔表情中的疯狂,他觉得索尔现在的精神状态不太正常。

“索尔,你要做什么?”史蒂夫手臂上的微型盾牌悄悄展开,他的问题也从“你在做什么”,变成了“你要做什么”。

“我要让逝去的生命全都回来,我要让一切都回到原来的样子,史蒂夫。”索尔的回答很平静。

一旁的猩红女巫旺达闻言停止了哭泣,她盯着索尔手上的无限手套看了一眼,然后缓缓放下幻视的尸体,站了起来。

“我能理解你的悲伤,索尔。”史蒂夫尽量放缓了语气,“但你我对于无限宝石的力量都知之甚少,或许它们真的能够让一切都回到过去,但是,代价呢?这个世界上,要做成任何一件事情,都必须要付出代价!”

“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包括我的生命!”索尔大吼着打断了史蒂夫的话,双目中有泪花闪烁。

“如果代价不仅仅只是你一个人的生命呢?”史蒂夫也大声反驳道:“我不信逆转整个宇宙的时空,仅仅只需要付出你一个人的生命!这就和想要用1美分买下整个地球的土地和海洋一样荒谬!”

“别说了,史蒂夫。”索尔的声音变得低沉:“我必须去尝试,这是我的责任,你不懂……我是奥丁之子,我是阿斯加德的领袖……这是我的责任……父王说过,只要有阿斯基德人民的地方,就是神域……然而因为我的无能,我失去了他们……这是我的责任……”

索尔的精神状态越来越不对劲了,只是不断重复着“这是我的责任”这句话。

没人注意到,无限手套上那颗黄色的心灵宝石,从刚才起就比旁边的宝石们更亮一些。

“尝试当然可以尝试,但不是现在,我们需要先做好完备的研究和计划,索尔。”史蒂夫向前走了一步,“这一切不该只由你一个人承担,别忘了,我们是复仇者联盟。”

“复仇者联盟?那是曾经,不是吗?”索尔突然冷笑一声,“我听出你的意思了,史蒂夫,你只是不想让无限手套落入我这个外星人手里,对吧?”

索尔的状态不可谓不疯狂,一向冷静过人的史蒂夫不知为何居然也开始有些暴躁了:“随你怎么想吧,无限宝石这样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当然最好是受到监管,无论如何,任由任何一个人独占,都是对整个世界的不负责任!”

“哈哈哈!我听到了什么?监管?”索尔大声笑了起来,仿佛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力量应该受到监管?‘监管’这两个字从你嘴里说出来可真是讽刺啊,史蒂夫!你既然这么想,当年又为什么拒绝在《超级英雄注册法案》上签字?又为什么要和那个铁罐头决裂?”

“这个世界上不需要另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了,那太危险了,索尔!”史蒂夫就像没听到索尔的讽刺一样,握紧了双拳。

索尔冷哼一声,双目泛起刺眼的电光,天空中开始聚拢乌云,电闪雷鸣中,他戴上了无限手套:

“我本来就是神!”

第三章 天威

随着美国队长和雷神的对话,钱松差不多也回忆起了前世自己看复联电影的时光。

刚才打灭霸的剧情,应该发生在复联3里的,而他吃紫薯噎死之前,连复联4电影都早已经播完下架了。

直到现在,钱松还在感慨:

想不到啊想不到,那道雷劫虽说没把他化作灰灰,却也算完成了天道的任务,把他排挤走了——他被送到了这个漫威宇宙,对于那个修真世界来说,四舍五入一下,不就相当于消灭了他吗?

“嘁,果然是漫威电影宇宙吗?和所有影视作品一样,有事没事,总要先打一通嘴炮才行动,啰嗦这么多干啥?干就完事儿了!”钱松用力摇晃着脑袋嘀咕道,毕竟刚才头先着地,疼。

现在的情况很清楚了,钱松知道,自己这只扑棱蛾子的意外到来,直接影响到了漫威宇宙的关键剧情,把人家复联3复联4的大boss搞挂了。

按照原本的剧情,现在全世界一半的生物都在陆续化成灰,而现在呢?看这架势,雷神套上了无限手套准备打响指,一旁的美国队长胆气冲天,居然打算a上去阻止!

很明显,美国队长绝对阻止不了戴着无限手套的雷神,说实话就算索尔没戴无限手套,赤手空拳,美国队长也拦不住他。

史蒂夫和谁打都能55开,其实是只个梗而已,当不得真。

钱松化形成功,自然求生欲爆棚,如果可以的话,他一定会和美国队长一样冲上去阻止雷神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雷神现在的状态不正常,天知道他打响指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可惜,钱松现在躺在地上全身剧痛,别说爬起来劝架了,就算翻个身都做不到。

就算他是紫薯修炼成的妖精,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也够他喝一壶的。

他只是个紫薯精,又不是大罗金仙。

“唉,难道我又要挂了?”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钱松无奈地自语道,“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感到了一股亲切的力量从天空中传来,而且越来越近。

那是一颗篮球大小的金色球体。

钱松之所以对它很亲切,是因为他之所以能够修炼成妖,都是这个大金球的功劳。

这颗金球,其实就是当年钱松夺舍紫薯前,死在紫薯旁边的那只无名大妖的妖丹。

这妖丹应该是和钱松一起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却不知为何延迟了一会儿才从天上掉下来。

只不过,它下坠的速度比钱松刚才快太多了。

仿若流星一般,金色的妖丹划破厚厚的云层后,几乎在眨眼之间就落到了与地面不足百米的高度,在地上所有人包括雷神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砸中了雷神的天灵盖。

这是雷神今天第二次被砸了,两次都很莫名其妙。

第一次因为被砸的不是脑袋,而是手臂,加上钱松又不是什么金刚之身,所以他并没有受伤,也不算疼。

这第二次可就没那么轻松了,这颗妖丹追着钱松而来,除了地心引力的作用以外,它自己也加速了亿点点,它本是修炼了数十万年的大妖的妖丹,其坚固程度不是一般的物质能相比的,要不是索尔本就是神躯,加上无限宝石的护持,估计已经成了无头骑士了。

即便如此,雷神也被砸得脖子一缩,翻起了白眼,鼻血都给震出来了。

雷神被砸得大脑一片空白,按照凡人的说法,应该是很严重的脑震荡,暂时失去了思考能力,就在这时,已经停下的金色妖丹嘀溜溜地转了一圈,光滑的丹体表面,居然浮现出了一双粉色的狐狸一样的媚眼。

这媚眼朝着迷迷糊糊地索尔眨巴了一下,索尔的身体一僵,嘴角露出了憨憨的傻笑,然后脱下无限手套,蓄力之后,往高空中丢去。

如今的索尔比当年强大太多了,就算只是肉体力量,都已经到达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境界,这一掷之下,无限手套直接像窜天猴一样,以超音速飞上了云霄。

美国队长:“???”

钱松:“???”

旺达:“不!!!”

自从刚才听到了雷神说,可以利用无限宝石将一切悲剧扭转过来后,旺达就动心了,她一定要救幻视,如果有可能,她还想让弟弟也复活。

猩红女巫双手泛起血红的能量团,像喷气式飞机的引擎一样,托着她朝着无限手套追去。

她又不是主攻飞行速度的超级英雄,自然不可能超音速飞行,也就追不上无限手套。

于是,放手一搏之下,她运起全部的力量,红色的奇异力量从她手心爆发,像血色的闪电一样,朝着离她越来越远的无限手套射去。

她想要像套马一样,套住无限手套,把它拉回来。

就算能量使用过度,虚脱了,也不在乎。

就在那猩红的能量锁链差点够到无限手套之前,旺达注意到,天空中原本灰黑色的乌云,不知何时变成了紫色。

她自出生以来,都没有见过紫色的云朵,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云层给她的感觉变了,变得非常的危险,极度的危险,她的本能和潜藏在她灵魂中的神秘力量齐声嘶吼着:“躲起来!快躲起来!”

压抑,是此刻地球上所有拥有脑组织的生物共同的感觉。

无论是在空间站中执行任务的宇航员,还是在上万米深的海沟里捕猎的章鱼,都在战栗着。

对此感觉最深刻的,就要数钱松了。

“nnd,都到漫威世界了,居然还不放过我么?”钱松看着被染紫的雷云,叹息道。

这种威压,他太熟悉了,这是天劫的气息!

现在他懂了,他被天劫劈了,那个瞬间,不知道是什么契机之下,他穿越了。

然后,那颗一直在一旁辅助他的大妖的妖丹,也跟着他穿越了。

可以推断出,当时他穿越的时候,应该是出现了类似“虫洞”一样的时空通道。

他掉进了虫洞,大妖的妖丹随后也跟着钻了进去,而在虫洞关闭之前,有一部分天劫的劫雷也追了进去。

因为三者进入虫洞的时间不是同步的,所以三者出来的时间也不是同步的,还因为时空隧道的复杂性,这种不同步被放大了一些,所以三者出现在漫威地球的时间才会相差好几分钟。

水缸粗细的紫色天雷从天而降,就算它只剩这么细,它也要一丝不苟地执行着天道交付给它的任务——干掉钱松这只紫薯精。

然后,一只金色的巨大金属手套迎面挡住了它劈死紫薯精的道路。

天劫之下,皆是灰灰,这道天劫直接碾压了上去。

六颗无限宝石同时亮了起来。

它们虽然每一个都有着微弱的灵智,特别是心灵宝石和灵魂宝石,但没有人操控无限手套之下,根本就无法释放出它们毁天灭地的力量。

于是,无限手套的外壳直接被天劫打得裂开,爆碎,其中蓝色的空间宝石在天劫力量的刺激下,直接打开了好几道空间之门,因为无限手套爆炸而四处飞溅的6颗宝石,分别飞入了不同的空间隧道。

被天劫力量刺激的不只是空间宝石,还有力量宝石,它在进入空间隧道之前,仿佛不服气一般,爆发出了一股强大的紫色能量波,对着天劫就冲了过去。

这巨大的能量波朝着天空轰去,如果不是天劫压下,这道能量波甚至能直接把北半球的大气层轰出一个超级真空的大洞来。

力量宝石果然是主攻力量与毁灭的,这道紫色的能量波破坏力十足,“对波”之下,虽然还是败给了天劫,但却成功消解了天劫的绝大部分威力。

水桶一般粗大的天劫之雷,只剩下手臂粗细,继续朝着钱松劈了过来。

在这千钧一发的最后时刻,大妖的妖丹像篮球一般弹起,挡在了钱松的上空。

钱松眼睁睁地看着大妖妖丹被劈成了金色的粉末,巨大的爆炸将半空染成金色,恐怖的冲击波直接将不远处的雷神等人掀翻在地。

恍惚间,在那绚烂的金色爆炸中,钱松似乎看见了一只狐狸。

青色的狐狸。

她张合着嘴巴,朝着钱松说着什么,可惜钱松听不到。

狐狸灰飞烟灭了。

天劫虽然再次被减弱,却还是穿透爆炸的余波,压了下来。

等它最终落到钱松身上的时候,就只剩下筷子那么细了。

“啊啊啊!”

钱松躺在地上哆嗦着,翻着白眼,口吐白沫。

他的胸膛中,生出了一颗米粒大小的紫色光珠。

这是他的妖丹。

渡劫,成功!

第四章 谢谢

足足四五分钟,森林里鸦雀无声。

“索尔,刚才发生了什么?”史蒂夫缓缓咽了一口唾沫,不确定地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一道闪电击中了那个奇怪的男人,然后那家伙就像紫色的巧克力一样,融化了……”索尔走到钱松刚才躺着的人形大坑边上,答道。

史蒂夫:“那道闪电……是你召唤的?”

索尔:“不是……”

人形大坑里,已经没有人了。

钱松被天劫击中,生出了妖丹,然后身体融化,渗入了地下,就这么,消失了……

在场的诸人,包括刚刚赶到的娜塔莎、黑豹、冬兵、小浣熊等人,全都一脸懵逼。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来得晚,只看到不可一世的灭霸脑袋破碎躺在地上,嗝屁了。

少数几个见到过钱松的,又都在心里猜测他的身份。

大战伊始时,在场的诸人,每一个都有着从容赴死的觉悟,毫无疑问,他们每个人都算得上是英雄。

可是,那个灭世大魔王、危险的无限手套和宝石,在短短的几分钟里,全部都被解决了,如同儿戏一般。

如果不是不远处平原上躺着无数的外星怪物尸体,以及那一艘艘破损的灭霸大军的宇宙战舰,也许所有人都会怀疑这只是一场梦。

唯有一脸悲伤的旺达,对钱松的死活毫无兴趣,她跪在地上,抱着幻视的尸体,嘴唇颤抖着,不知道在喃喃着什么……

…………

距离瓦坎达一千多公里的东非大草原上,两头雄狮正在做殊死搏斗,年轻的雄狮挑战者身强体壮,鬃毛茂盛,很快在战斗中就取得了上风。

它赢了,这个狮群中所有的母狮都归它了。

在那之前,它要先咬死狮群中全部的小狮子,以确保是自己的后代流传下去,而不是前任狮王的。

苍老的雄狮被咬断了尾巴,哀嚎着逃跑了,新的狮王得意地冲入狮群,它看到了几只不到1岁大的小狮子,在草丛中瑟瑟发抖。

靠得近了,它才发现,其中两只小狮子躲在一堆紫色的“土块”后面。

不对!

警惕的雄狮停下了脚步,它在草原上游荡的时候,可是见过世面的,它知道现如今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生物,不再是它们这些牙尖嘴利的野兽,而是人类。

它见过人类,而且不止一次。

它左眼眼角一直延伸到鼻尖上的巨大刀疤,就时拜一个人类猎人所赐。

那两只小狮子躲着的掩体轮廓,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个人类侧卧着的样子!

“吼!”

新任的狮王吼叫一声,以作试探。

有一点很奇怪,它没能在这个人形“土堆”上闻到人类的气味。

狮王对自己的嗅觉非常有自信,它甚至能隔着几公里就闻到母狮子们是否在发情。

那个人形“土堆”不仅没有人类特有的气味,还有一股淡淡的植物香气。

母狮子们在一旁低吼,它们并不是来助阵的,它们只是在警告雄狮,不要伤害它们的幼崽,即便它们知道,这样的警告对雄狮来说就是个笑话。

就在这时,“土堆”动了。

不仅动了,还说话了:“啊……疼疼疼疼疼!”

钱松从土里抽出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双手在地上吃力地一撑,缓缓坐了起来。

妖丹形成后,他土遁了一千多公里,远离了瓦坎达那个是非之地。

土遁术,也是来自大妖的传承,算是基础法术之一了,使用土遁的前提是拥有法力,而如今渡劫成功的钱松,生出了妖丹,自然也就有了法力。

两只小狮子龇牙咧嘴地后退了两米多,显然它们是被钱松这个突然活过来的“土堆”吓到了。

钱松同样也被吓了一跳,被那道强弩之末的天劫劈晕,昏迷期间,满脑子都是妖丹爆炸时惊鸿一瞥的那只青狐,没想到醒来后会被群狮环伺,出于以前还是人类时的本能,他感到了危险。

“吼!”

雄狮又低吼了一声,然后远远地绕着钱松走了一圈。

好个狡猾的孽畜,它很清楚,如果人类手无寸铁,战斗力甚至都比不上一头疣猪。

现在,它很确定,钱松就是手无寸铁,没有利刃,也没有那种会冒火的可怕武器。

周围是刚刚收伏的狮群,作为新任狮王,它必须立威。

再没有什么比在狮群面前杀死一个人类更能立威的了。

于是雄狮就扑了上来。

那张足够咬下一颗大西瓜的血盆大口,可以轻易咬碎野牛腿骨的可怕利齿,朝着钱松的头脸咬去。

“啊啊啊!”钱松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被狮子扑倒了,本能地偏开脑袋,狮子咬到了他的肩膀上,锋利的犬齿直接扎透了他的肩膀,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也没有什么骨骼断裂的声音。

雄狮的这一大口,不像是咬在了血肉之躯上,更像是咬穿了一块大萝卜,并没有血流出来。

钱松“啊啊啊”的惨叫声,也变成了“啊?”的疑惑声。

“啊?就这?”

并没有人来回答他的疑问。

咬住他肩膀的雄狮突然剧烈抽搐起来,就像是一只咬断了高压电线的仓鼠一样,剧烈的颤抖,四肢抽搐,喉咙里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难道我有毒?”这是钱松心中再次生出的疑惑。

很快,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他的肩膀被咬穿的地方,像漩涡一样,源源不断地从雄狮体内吸取着一股股暖流。

钱松不知道这股暖流是什么,总之很舒服,非常舒服,比蒸桑拿还要舒服无数倍。

得到了部分大妖传承的钱松,很快就意识到了此时此刻的情境,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妖精吸取精气”了。

不管是什么动物,只要活着,身体里每时每刻都会翻涌着“血精之气”,而这头年轻的强壮雄狮,体内的血精之气可比五六个成年人类都要旺盛,所以足足四分多钟后,这头雄狮才断了气,像是晒足了180天的腊肉一样,瘪了下去。

钱松推开压在身上的狮王干尸,站了起来,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一边走一边嘀咕道:“狮子啊狮子,你可别怪我,是你的咬我,不是我咬的你。”

他双目中泛起一丝血色,有些贪婪地环顾一周,母狮早已带着小狮子们躲得远远的了。

吸取人畜的精血之气,是妖怪的邪道修炼方法,根据大妖的传承知识来说,这种方法在修炼前期进度很快,但却后患无穷,具体怎么个后患无穷法,因为传承缺失,钱松也不知道。

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头脑清明一些,钱松将嗜血的欲望压了下去。

平静下来的他,又想起了妖丹爆炸时的场景,又想起了那只青狐,淡淡的悲伤萦绕在心间。

他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让那真灵未泯的大妖那样帮他、救他。

现在想来,一切都太巧合了。

天劫之下,他一个小小的紫薯精,绝无幸理,却意外穿越到了这个漫威世界;

追过来的天劫同样很轻易就能搞死他,就算是大妖的妖丹,也是螳臂当车,可是很巧,他穿越的时间点,正好就是灭霸凑齐了无限宝石之后,大妖妖丹利用雷神丢出了无限手套,利用无限宝石的力量进一步削弱了天劫的力量;

最后,大妖妖丹才有把握通过自爆,来作为钱松最后的保护伞,在挡住天劫余威的同时,留下最后一丝劫雷,去帮助钱松改造身体,生出妖丹。

一切都那么严丝合缝,一切,都那么义无反顾。

那青狐在最后一刻,究竟对他说了什么呢?

“百年相伴,始终无言。至少,也让我说一声谢谢啊……”草原的风,把钱松的呢喃,传得很远。

第五章 野蛮生长

对钱松来说,来到这个漫威世界,相当于第二次重生了。

体验过吃紫薯噎死前那种窒息的痛苦,经历过作为“植物人”在苦寒的修真世界的绝望和孤独,他很珍惜当下,很感恩此刻,让他重新有了【活着】的感觉。

收拾好悲伤的心情,他按照大妖传承里的方法,盘膝坐下,五心朝天,将灵觉拓展开去,去感知着四周的天地万物。

很遗憾,这个世界,没有灵气。

这里的宇宙法则,和那个修真世界完全不同。

也就是说,大妖传承中很大一部分关于如何吸收利用灵气的法门,是用不上了。

“难道,我注定要成为一只邪恶的妖怪,要依靠吸取生物精气为生?”钱松在心中自问着。

毕竟,作为一个曾经三观正常的人类男子,他真的不想变成那样的怪物。

要知道,他如今已经是一个化形成功的妖怪了,“食量”是很大的,如果没有灵气,只靠吸取精血过活的话,并不是一天三顿,每顿一只小鸡仔就能满足的。

更何况,如果靠着血精之气来修行,将来随着他修为的提高,嗜血的欲望将会越来越膨胀,越来越难以抑制。

彻底堕落成一个妖魔,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别说这里是漫威世界了,就算只是前世那样的普通世界,人类也会想方设法干掉这样的妖魔,不惜一切代价。

胡思乱想着,对未来感到迷茫的钱松,外放的灵觉开始混乱了。

似乎是初级妖怪的本能使然,他的灵觉又开始不自觉地往草原上的动物们身上飘去。

看啊,那一群群的角马,数量不下三万头;

看啊,那狂奔着的羚羊,体内的血气充盈,多么美味;

听啊,那是大象的嗥叫,肉山一般的体型,吸一只,顶三天;

听啊,那些“桀桀”怪笑着的鬣狗,那盘悬在天空中的秃鹫,那潜伏在水下的鳄鱼,真的好想把它们全部吸干!

还有远处,冒着炊烟的村落,围着篝火跳舞的人类……prprprpr嘶溜!

钱松就像精神分裂了一样,一半的思维被邪恶的嗜血欲望支配着,另一半的意识还能保持自我,却只感到恐惧和无助。

恐惧来源于很多方面,这个漫威世界大能到处有,他没有安全感是其一,比起这个危险的世界,他更害怕的是他自己。

他没想到,这才刚刚渡劫成功不到1小时,就入了心魔。

接下来,他会不会变成一个彻底的疯魔呢?

他没有信心能够自持,因为做了一百多年动弹不得的“植物人”,他知道自己内心深处蕴藏着怎样的疯狂。

混乱的欲望即将吞噬他的全部意识,就在这时,他的脑海中闪过了一副画面,那是大妖妖丹爆炸后,他看到的最后一幅画面:

是那只青狐。

青狐开口了。

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听到了青狐的声音,那是一道非常温和的女声:

【别忘了,你的本来面目。】

“啊啊啊啊啊!”如同当头棒喝一般,钱松大吼着,仰天高叫。

他盘着的双脚放松开来,从毛孔中渗出了大量的血珠,这是刚才吸取了雄狮的血精之气,凝结而成的。

血珠滴在脚下的草叶上,青草瞬间就被染红了,然后就像瘟疫一样,迅速将钱松周围方圆百米范围的草地,都染成了血色。

随着体内的血精之气完全排出体外,钱松脸上的表情,也从扭曲变得平静,祥和。

他眉头舒展,嘴角微微翘起,入定了。

十根脚趾缓缓伸长,长出了无数人参一般的根须,迅速地扎根到了土壤中,只是片刻,便如千年老树一般,深入地下,盘根错节。

他身上紫色的紧身衣上,也在几个呼吸间,长出了一层绿色的“青苔”。

…………

那青狐所说的话中,所谓“本来面目”指的是什么呢?

这其实是一语双关。

表面的意思是,钱松原本是个正直的人类,有着完整的人性,应该遵循本心,不能坠入魔道;

另一层意思是在提醒钱松,别忘了他的“原形”是什么。

他是紫薯精,他本来就是植物!

他不是普通的动物修炼成精。

在这个没有一丝一毫灵气的世界,如果是普通的动物妖精,想要修炼的话,恐怕也只能走邪修这一条路了。

但是,植物精怪就不同了。

因为和动物不同,植物,本就不靠吞噬别的生物为生。

植物,本就可以自己吸收土壤中的养分,本就可以靠着光合作用自给自足。

如果说“吸取日月精华”的修真之法“近乎于道”的话,那么植物本就比动物更接近“道”。

直到这一刻,钱松才理解了,为什么他一个小小的紫薯精渡劫,会引来如同传说中的“紫霄神雷”一般的天劫。

这不是“杀鸡焉用牛刀”的问题,这简直就是用氢弹来杀菌。

有个成语叫做“天妒英才”,天道,或者说起码那个修真世界的“天道”,是在“妒忌”像钱松这样生出了灵智的植物。

神话传说中的顶级仙佛,都是如何表现自己修为实力的呢?

“三花聚顶”,“步步生莲”,对不?

为什么要用植物来形容他们的高等呢?

因为植物近乎道,太过逆天,简直破坏游戏平衡。

不信?

那就看看现在的钱松吧:

别的种类的精怪,哪有像钱松此刻这样,能如此高效地同时吸取着大地与太阳之力呢?

如果再加上周围灵气充沛,那修炼速度直接起飞,修为会呈几何倍增的速度上涨,修真世界的顶层修士,将会迅速被植物系妖物占满,也就没有别的种族什么事儿了。

真正的植物精怪又不像钱松这样原本是个人类,它们有了灵识之后也依旧单纯,没有任何七情六欲,自然也就不可能滋生心魔,所以“天道”要消灭这样的bug,也只能加大雷劫的力量,死命地劈它了。

在原本那个修真世界,是没有植物精怪敢像钱松此刻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修炼的。

谁敢试试,天劫就会“秒出警”,试试就逝世。

钱松很幸运,这漫威世界,木有天劫。

没有天劫又如何?

四个字:

坚……呃,野蛮生长!

第六章 神通

月落乌啼,旭日东出。

日落西山,朗月升空。

一晃眼,又不知过了几个日月轮回。

在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夜行动物们开始了它们的狂欢。

猫头鹰、蝙蝠在丛林上空盘旋,鬣狗们的双眼闪烁着绿光,花豹伏在树丫上低吼,蛇虫鼠蚁纷纷出洞……

一只蜜獾昂着头嗅着空气,然后继续低头前进,它闻到了一阵血腥味。

很快,它就踏入了一块诡异的区域,青色的草叶全都是血红色的,那股子血腥味,就是从这些小草上传出来的。

在这个野生动物的王国里,并不是只有蜜獾的嗅觉才灵敏,早在它到来之前,就有一群胡狼来过了。

胡狼们在这片血色的草地上转了好几圈,也没有发现任何受伤的动物或者尸体。

胡狼们走了,但是胆大心细的蜜獾可没那么容易就放弃,它是出了名的不挑食,只要是吃的,不管荤素,来者不拒。

它在浓郁的血腥味中,闻到了一股植物的清香。

锋利的前爪开始刨土,十几分钟后,它就挖到东西了——一块巨大的植物根茎,深深地嵌在两米多深的土里。

草原上的块茎植物很多,蜜獾很喜欢吃,块茎中富含水分和淀粉,是非常好的食物。

只是,这只20岁的老蜜獾这辈子都没有挖到过如此巨大的块茎过——这一坨椭球形的块茎,看上去比狮子还大。

蜜獾觉得自己三天三夜也不一定吃得下,所幸它这一生就只知道一个“莽”字,不管怎样,先吃了再说。

“咔嚓!”

入口清脆甘甜,蜜獾觉得这玩意儿比蜂蜜还好吃。

就在这时,蜜獾的野兽直觉忽然起作用了,身上的硬毛竖起,可惜,已经晚了——它被人捏着后颈,提了起来。

“好家伙,吃我一口,可不是白吃的哟。”钱松笑眯眯地看着手中挣扎不休的蜜獾,说道。

蜜獾挖了两米,挖到的其实只是钱松本体上的一个小疙瘩而已。

是的,此刻的钱松本体,已经生长到地下不知多深的地方了。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这片草原的地下,有一块数百米长的巨型紫薯,以及无数拉直了能有数千米长、曲折蜿蜒的根须!

这感觉,就像是平静的海面上只有一座一两米宽的小岛礁,但水下却连接着一头巨大无比的海怪一样。

至于此刻拎着蜜獾的人形钱松,其实是本体上的另一个“疙瘩”所化成的。

说白了,更像一种分身术。

这就是钱松这段时间以来顿悟的神通。

作为妖族,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本命神通。

比如牛妖的力量啦,蛇妖的毒术啦等等,就像那个传承妖法给钱松的大妖,她的本命神通就和“魅惑”有关。

钱松的本命神通,说起来就挺吓人的了——分化。

其实也没那么神秘,种过紫薯的人都知道,在合适的营养、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紫薯表面会生出许多芽苗,这些芽苗就相当于紫薯的种子。

这些芽苗就像是韭菜一样,割掉一茬还有一茬,所以理论上,紫薯是可以无限增殖的。

此刻的人形钱松,其实就是本体表面的芽苗之一。

对这个漫威世界,钱松还算有点了解,各种强者多不胜数,他虽然是个妖精,但毕竟初来乍到,修行日短,不成气候,所以他想要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提高自己的实力,先猥琐发育一波。

他现在已然明白了自己的本质,作为一个植物精怪,在这个没有天劫威胁的世界,以本体原形直接放肆地修炼,是最快最高效的。

恰巧,他又是植物精怪中的“地下派”,类似萝卜和土豆,在土里发育,不像树妖那样,会树大招风,太过招摇。

这方圆几公里的草原上,所有的植物,都被钱松本体的根须控制着,这些本土植物成了钱松的“子民”,这些“子民”们每天所有的光合作用,约有三分之一会用来“交税”给钱松。

所以,钱松本体吸收太阳之力,连冒出大地都不用,他只要低调地躺在地下,就可以快速地闷声发大财。

计划虽好,可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钱松前世看过无数的玄幻小说,那些主人公动不动就在山洞里打坐修炼几万年,钱松觉得太扯淡了,他之前在修真世界做了一百多年的“植物人”,几乎就已经疯掉了,打坐几万年?

放屁!

钱松现在渴望的,是自由,自由,还是tmd自由!

他压根就不想再过那种暗无天日的无聊岁月,但他又必须修炼升级,那有什么两全的办法吗?

有啊,把一部分意识转移到分身上,不就好了?

本体搁这儿修炼,分身出去浪,完美。

这里是非洲某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区,人烟稀少,钱松的本体又在地下,低调到了尘埃里。

当然了,也并不是说他就万无一失了,比如钱松手里这只蜜獾,不就直接挖到了钱松本体的一块小疙瘩吗?

所以,钱松才故意让这小东西咬了一口。

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妖怪,说“全身都是宝”一点也不夸张,这只蜜獾20岁了,相当于人类八九十岁的老人了,没几年活头了,吃了一口紫薯精的肉,当然会益寿延年了,再活个几十年没有问题。

但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最短,这蜜獾从此以后,就得给钱松当牛做马了。

它会成为附近这一片草原的“阵眼”。

这是来自大妖传承的一种阵法,正缺一个活的阵眼,在未来的日子里,这蜜獾就成了这里的“土地”,负责阵法的运转。

这是一座迷幻阵,凡是闯入阵中,停留时间过长的生物,智商越高,越容易迷糊,中招之后,轻者失忆,重者脑瘫。

在这迷幻阵范围内,这蜜獾可以幻化成任何它见过的生物,来迷惑入侵者。

钱松笑呵呵地放下不再挣扎的蜜獾,这家伙吃了一口紫薯,双目中属于野兽的愚昧褪去,多了一丝智慧生物才有的光彩。

“小家伙,好好帮我看家吧,等我下次回来,给你多找几只母蜜獾!”

“嗯,接下来,去哪儿玩儿呢?”

第七章 纽约

问:一个人在保持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无口、无耳、无眼、无鼻、无手、无脚,就这样深埋地下度过百年,一朝得以解脱,重见天日,会做什么事,会变成什么样?

答:成为疯子,或者诗人。

成为疯子很容易理解,人是社会的动物,与世隔绝了这么久,必然会做出一件件轰动世界的大事,来吸引别人的眼光,来获得关注,以填充那颗百年孤独的心脏。

成为诗人就很不容易理解了,这里的“诗人”并不是要吟诗作赋的意思,而是像诗人一样,重新感悟,重新拥抱,重新游历这个世界,将那百年中的无聊苦闷,用天地人寰的丰满来排遣。

钱松就属于后者。

重见天日的他,像个孩童一样,返璞归真,哼着早已走调的小曲儿,摇头晃脑,蹦蹦跳跳地走在大草原上。

按照绝对时间来算,他也是个百岁老人了,当然了,话不能这么说,当了一百年的紫薯,和活在人堆里六世同堂的百岁老者,完全是两个概念。

人家历经了人世沧桑,钱松就没那个福气了。

当然了,钱松有别的福气:

这副躯体是本体的芽苗之一,化形的时候,钱松想要对自己好一点,于是精心设计了这副躯体的外貌,就像玩游戏创建角色时的捏脸一样,钱松给自己捏了一副健硕的体格,一米八五的身高,健美的肌肉线条,以及……前世的普通五官。

算是他的执念吧,这张脸是他过往一切的烙印,他不想顶着别的脸孔生活。

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这张脸,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誓言,既然已知我是我,那就永远保持自我,不做疯子,不坠魔道。

钱松也不辨方向,信步游走。

一路上,他俯身闻过野花野草,攀爬过灌木丛林;

抚摸过狮王的鬃毛,还和猎豹们赛跑;

骑着斑马撒欢,给野牛接生,跟河马戏水,更与毒蛇共舞,自在逍遥。

他不用吃荤,更不用食素,只是餐风露宿,沐浴阳光,便生龙活虎。

于是这个大草原上,多了个无冕之王。

万兽臣服,虫鱼亲近,就连花草树木,也是他的子民。

他就像风,吹拂着大地。

就像河水,流淌过草原。

就像阳光,温暖着众生。

不争不杀,和谐自然。

只可惜,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日月轮转,无冕之王终究还是要离去的,因为王的躯体里毕竟还有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

在南非飞往美国的一架货运飞机里,躺着一堆非洲的土特产,这是南非的人们,寄给远在北美洲打拼的亲人们的东西。

咖啡豆、各种水果、蔬菜,甚至还有鸵鸟蛋。

钱松就混在一堆他也不认识的蔬菜堆里,当然了,现在的他变回了原形——一颗大紫薯。

变化之术,也是基础妖法之一,只不过太过复杂的变化之术他还没有掌握,没办法像孙悟空那样七十二变,现在仅仅只会在人形和原形之间切换,以及一些表面伪装。

过了海关,通过了检疫,钱松又被分装,按照地址寄往了纽约市。

货车抵达纽约市后,钱松轻轻松松溜走了,他变回人形,然后把自己一身的紫薯皮变化成了快递人员的制服,堂而皇之地离开了。

“享受生活,好好做人!”站在繁华街道上的钱松微笑着自言自语。

嘴上是这么说,他要真想好好平静地生活,大可以留在非洲大草原上当他的大王,或者随便选个别的国家安家落户,干嘛跑到这里来呢?

要知道,这是个美漫的衍生世界,主要发生的故事场景都在美国,三天两头就有各种外星人入侵啦,什么变种人搞事情啊,什么异界生物降临啊等等等,是个正儿八经的是非之地。

所以啊,说到底,钱松还是瞧热闹来了。

如果不来,岂不是入宝山而空回吗?

就像是去电影院,大家都是奔着看电影去的,没人会花钱买票了结果不进去,反而在电影院门口数地上的蚂蚁玩儿吧?

钱松现在的位置是纽约中央公园公园附近,这座公园免费进入,钱松摸了摸自己的小挎包,信步走了进去。

在公园里漫步,体会着都市大公园与非洲大草原的迥异夜景,钱松一边欣赏,一边轻声歌唱:

“我有一个~美丽滴愿望,要把自己播种在地上~

左边一颗~~右边一颗,会结出许多的好儿郎~

一颗送给南极,一颗送给北冰洋,一颗挂在冬天,一颗挂在晚上。

到那个时候,世界每一个角落,都会变成我钱松的海洋~”

就这样,钱松把手伸进挎包里,掏出一把从本体上撸下来的芽苗头子,一边走,一边撒在公园的草地里。

现在大约是本地时间晚上10点左右,公园里没什么人,钱松的播种行为并没有人发现。

这是钱松计划好了的,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播种一些希望。

作为一个曾经吃紫薯噎死的人,钱松可以算相当惜命了。

老话说得好,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为了防止这副身躯因为什么搞笑的原因挂掉,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多多备份啦。

虽然钱松现在这副分身并不是普通人类能够伤害得了的,可谁让这里是漫威世界呢?

所以说,这些紫薯精的芽苗播撒出去后,在地下生长着的紫薯,每一颗都是钱松的备份身体。

和金刚狼那种纯粹的超速再生型的不死之身不同,钱松觉得自己这种植物型的不死之身,更高等一些。

又逛了一会儿,钱松就觉得无聊了,这里毕竟只是人造公园,不是野外,没有什么野生动物,这个点了,公园里一片寂静。

就在这时,钱松前方岔道上,鬼鬼祟祟走来6个人,其中两个人推着超市里很常见的那种推车,剩下4人两前两后,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两个推车里各装了一个很大的黑色袋子,袋子上印着某种钱松不认识的logo。

“嘿,乔治,为什么我们不从大路走,非要从这公园里穿过去?”其中一个黑人青年似乎是在抱怨。

“闭嘴!两天前我就让你准备好车,结果你这家伙居然开着偷来的皮卡过来?你真以为街上的监控摄像头都是假的?”高大的白人怒斥道。

“呃,先别说了乔治,我想拉屎……啊!你瞧,那边有个人!”

第八章 逍遥自在

钱松被人围住了,为首的白人脸色很不好看。

这白人名叫乔治,是纽约很常见的帮派分子小头目,他这次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把那两袋东西从曼哈顿的码头运到布鲁克林区。

上头说了,这两袋东西比他们6个人的命加起来都值钱,所以乔治一直很小心谨慎,连那个坑爹手下准备的皮卡都没用。

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趁天黑从这中央公园里穿过去,谁知道会碰到一个散步的美邦快递员呢?

是的,钱松此刻的穿着,就是依照美邦快递的制服样式变化的。

乔治对怎么处置这个“快递员”很头疼,作为一个帮派成员,他的字典里当然没有“仁慈”这两个字,上头说了让他们一路严格保密,说不得就要让钱松永远闭嘴了。

可是这里并不是什么废弃工厂之类的无人区,万一这家伙待会儿大喊大叫,引来警察,可就完蛋了。

钱松饶有兴致地看着周围的6个人,他们每人的脖子上都有相同的纹身,也许是帮派标识什么的。

6人中,有两个白人,三个黑人,还有一个亚裔,都长得挺壮实的。

头目乔治是个行事果断的人,不再墨迹,他站在钱松的视线死角,瞅准时机,拿着电击器直接插向钱松的脖子。

这帮人平时没少干坏事儿,配合的默契还是有的,那边老大一动手,黑人小弟就挥舞着拳头佯攻钱松,吸引他的注意力,以便让老大一击命中。

钱松一动也不动,黑人的拳头在距离他脸颊10公分的地方停下了,他害怕待会儿电流通过这个“快递员”的脸传到他身上。

乔治的电击器快狠准地打在了钱松的脖子上,湛蓝色的电流从电击器上涌入了钱松的体内。

钱松眯着眼睛,细细感觉着,他之所以不避让,只是想试一试这分身的强度而已。

结果能让普通人瞬间晕厥的强电流,对钱松没什么作用。

他毕竟是紫薯精,没有血肉之躯,这点电流量,无法对他这个植物精怪造成任何伤害。

“你应该电我的头。”紫薯精说出了灭霸的名言,右手捏住了乔治的手腕,微微用力,对方的手腕就脱臼了,手指不知觉地松开,电击器随着他的惨叫声落地。

剩下的小弟们当然没有掉线,看到老大吃亏,一个个冲了过来,有几个甚至拔出了刀子。

钱松拖着乔治的手腕限制住他的行动,一脚踩在他的脚趾上,直接把对方的脚趾踩扁了,转过身来准备对付剩下的喽啰,谁料突然出现了一阵破空声,一根红色的棍子砸在了一个黑人的脑袋上。

那棍子的主人身形敏捷,穿着一身红色的紧身皮衣以及头套,只露出嘴巴和下巴,像穿花蝴蝶一样游走在几个帮派小弟中间,只不过两三个呼吸的功夫,几人纷纷失去了战斗力,倒地不起。

钱松前世虽然看过几部漫威电影,正派反派见过不少,但却没见过这一位。

大晚上的头套上还戴着个墨镜,也不知道是几个意思。

令钱松感到意外的是,这位陌生的超级英雄行侠仗义后,并没有对他说教几句,或者直接离开,而是稍稍拉开和钱松的距离,一脸戒备地问道:“居然没有心跳?你是什么东西?”

从这句话就能听出,这家伙听力很强,可以隔空听到普通人的心跳声。

只是,对方的话语就不太客气了,估计是把钱松当成什么怪物了。

虽说妖怪本来就是怪物,可钱松不太喜欢被人当成异类的感觉。

钱松:“你好红皮侠,我是正义的使者。”

红皮侠:“???”

好吧,人家混了这么多年,江湖上是有名号的,人称“夜魔侠”是也,今天倒是被人改名字了。

称呼什么的也就算了,关键你听听,这个诡异的小年轻居然大言不惭地自称是什么“正义使者”,这违和感,太浓烈了。

夜魔侠:“好吧,你叫什么名字?这么晚还在公园里逛什么?”

他也感觉到了,对方说话带刺,估计是不喜欢自己刚才的询问。

也是,夜魔侠行走“江湖”多年,什么样的奇葩没见过呢?就算是变种人,他也见过不少,隐藏心跳甚至呼吸什么的,不值得大惊小怪。

见钱松不答,夜魔侠看了看一旁的两个推车,又看了看时间,深吸一口气说道:“你可能不认识我,我叫马特,请你记住我的名字,如果你真的是正义之人,那咱们也许会是朋友,如果你为非作歹,那这个名字将成为你一生的梦魇!”

说完,他行动敏捷地在地上几个混混的喉结上补了几脚,然后推着车迅速离开了。

说真的,钱松很好奇推车里那两个袋子中装的是什么,这个名叫马特的家伙肯定是尾随这些笨贼很久了,趁着自己拖住了笨贼们的注意力,瞬间发难。

“马特是吧?放心,我会记得你的。”钱松蹲下身,在地上呻吟着的混混们的衣服上拍拍打打,翻出了一些美刀,有个家伙嘴里居然还有两颗金牙,一并没收了。

虽说在大草原上餐风露宿很久了,但是他来到这座大都市可不想再露宿街头了,得找个地方住下,活得像个人样儿。

据说在这个国家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花钱搞个假身份,然后租房子,应该不难吧?

搜刮一空后,钱松站起身,吹着口哨走开了,等走得远了,才抖擞身体,身上的衣服瞬间变成了帮派成员们的嘻哈风格,就连脖子上也多出了和帮派成员们一模一样的纹身。

这人生地不熟的,要弄假身份,最快的办法当然是找地头蛇了。

要找到地头蛇,起码外观上,看上去要像那么一回事儿吧?

先拿钱请地头蛇帮忙,事成之后,再让地头蛇连本带利滚利滚利滚利吐出来,完美!

想到高兴处,钱松又忍不住一展歌喉了:

“五百年~

桑田沧海。

顽石也长满青苔,

长满青苔。

只一颗~

心儿未死。

向往着逍遥自在,

逍遥自在~”

第九章 久违了

地狱厨房(hell‘skitchen),是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岛西岸的一个地区,这里曾经是曼哈顿岛上一个著名的贫民窟,以杂乱落后的居住品质、严重的族群冲突与高犯罪率而闻名。

虽然地狱厨房在过去以贫民窟、罪犯或黑帮大佬而知名,但近年来由于其接近曼哈顿中城商业区的地理位置,在房地产开发商的持续投入之下,带来了高速的发展,进而导致了持续性的仕绅化。

所谓的仕绅化,说白了就是有钱人纷纷来这里买房享乐,穷人们都被撵走了,犯罪率得以下降。

当然了,靠房地产来消灭贫困和犯罪,就是个笑话,那些帮派分子总归还是能找到地方落脚——地狱厨房的东侧外围,成了他们新的据点,左右不过是挪个窝而已。

钱松的运气非常棒,他从中央公园走出来没多久,就来到了贼窝窝,这里有各种地下格斗场、地下赌场、红灯区、抢劫销赃的黑店等等,一切你能想象到的犯罪活动,每一分钟都在发生着。

钱松进来了,如入无人之境。

原因可能是因为他脖子上的那个纹身很显眼,周围的混混们一眼就能看到,真的把他当成“自己人”了。

这里的帮派大大小小有不少,表面上看起来却似乎挺和睦的,原因嘛也很简单,纽约总共也就这么大,大家都被排挤到了这个狭窄的空间里,要是再不加以节制地内斗,日子可真就过不下去了。

钱松脖子上变出来的纹身,就是其中的一个中等帮派的标致,他眼尖,跟着一个和自己纹身一样的白人小年轻走街串巷,兜兜转转,来到了“总部”。

说“总部”是开玩笑,这里也就是稍微好一点的贫民窟而已,属于危楼。

在大门口,钱松被拦住了。

“新来的?不懂规矩吗?你头儿是谁?”黑人门卫长着一身吓人的腱子肉,问道。

规矩是,钱松这种新加入的“小马仔”,必须跟着自己的头儿才有资格进入这里。

“乔治。”钱松顺嘴胡诌,他也只认识刚才被他反杀的混子小头目。

“乔治?他任务完成了?为什么不自己来?”门卫问道。

钱松一脸紧张,嘴唇都有些颤抖:“我就是来求援的,乔治出事了!他被人围住了,要是再拖下去,东西就要被人抢走了。”

门卫被吓了一跳,不敢再阻拦,放他进去了。

接下来的1分钟,这位黑人门卫就听到了楼上传来了各种复杂的声音:

重物砸墙声、玻璃破碎声、喽啰们的喊打声、枪击声、喽啰们的哀嚎声、老大的惨叫声、老大的哭泣声、老大的求饶声……

忠于职守、身强体壮、勇敢坚毅的黑人门卫最终还是决定……看好自己的门儿,就当什么都没听见。

大约又过了10分钟,黑人门卫看到钱松一脸神清气爽地下了楼,走出院子,在经过大门时,还对他微微一笑,露出满口白牙,非常和蔼可亲。

这一笑,让黑人门卫巧克力一般丝滑的光头上,猛然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像是淋了雨。

“预约一下哦,三天后我还来取东西。”钱松拍了拍黑人的肩膀,说完就走了。

直到钱松走远了,黑人门卫才敢大口喘气。

黑人门卫可以对上帝发誓,就算是在看恐怖电影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恐惧过。

明明那家伙长得平平无奇,甚至很和善,可为什么自己连裤子都湿了呢?

黑帮火并、黑吃黑,他都遭遇过,事实上,他以前其实是别的小帮派的马仔,是被现在这个帮派火并进来的,侥幸没死,还混了个门卫当当,算是运气不错了。

可是,刚才那个人给他的感觉,不是来黑吃黑的,简直就是来吃人的!

黑人门卫现在甚至都不敢上楼去查看一下现场,他觉得老大和他的核心小弟们也许已经安详地下地狱去了。

直到三分钟之后,又听到老大恼羞成怒的吼叫声,他才稍微安心了一些。

…………

两条街之外,钱松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抠下了胸口上卡着的几枚子弹。

弹孔外围都焦了。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这句话果然不是开玩笑的啊。”钱松喃喃自语着,捏着子弹,借着路灯昏黄的光,仔细观摩,算上前世,这一百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摸到真实的子弹呢。

这具分身的强度还算可以,这颗比花生米大两号的子弹头,只能钻进他胸口皮肤1厘米左右的地方,就停下了。

如果是威力大一点的枪支,比如狙击枪,估计就能射得深一点,甚至把钱松射穿了。

钱松刚才中弹后没忍住,又剽窃了灭霸的台词:“你应该打我的头”。

他觉得多说说也没错,说得多了,人们也许就信了,未来也许就有敌人专门打他的头,然后发现这只是个玩笑,事实上对一个紫薯精来说,打头和打脚并没有任何区别。

头也好,心脏也罢,只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们的要害而已。

可是很抱歉,钱松不做人一百多年了。

那个黑帮头目保证,只要3天就能搞定钱松的身份问题,还给了钱松一小捆钞票,另外还有头目自己的私人公寓钥匙,这3天就委屈钱松住在他的套间里了。

至于那个帮派老大自己要住哪里……他们的“总部”也挺好,虽然桌椅都被钱松砸了,但是沙发还算完整。

这个时候,钱松其实也挺看不上自己简单粗暴的做事风格的,如果他能够学会大妖的本命神通,也就是“魅惑”,就好了。

那样的话,办什么事都会轻轻松松。

只可惜,种族有别,他永远也学不会那个神通了。

就像别的种类的妖怪,也别想学会他的神通一样。

随手把子弹丢在垃圾桶里,钱松背着双手,走进了一栋公寓,打开了7012号房门。

这里是很普通的公寓楼,每层有大约20家住户,比学生宿舍还拥挤。

但你可别小看这里,如今这曼哈顿岛上房价非常高,寸土等于一百寸金,这个小套间的价格,可以在别的国家买两栋带泳池的独栋别墅了。

出乎钱松意料的是,这个黑帮头目还挺讲卫生,房间打理得干净整洁,还有淡淡的酒精消毒水味道,估计是有重度洁癖,怪不得刚才小弟的鼻血溅到他衣服上的时候,他的表情像吃了屎一样。

“啊!床!”

钱松大叫一声,扑到了床上。

请原谅他的失态。

他已经,整整115年,没有碰到过床了。

第十章 看戏

月光透过卧室的落地窗,照在床边,这情景让钱松想吟诗。

一首静夜思吟完,钱松收敛了一些对前世的故乡的思念,叹了口气,躺在床上看起了电视。

电视里的频道有很多,大部分都是体育相关的,剩下的全是娱乐和新闻,还有一些要收费的深夜节目秀。

电视里说的当然都是英文啦,要问钱松为什么语言没有障碍,原因当然不是被什么神秘力量灌输了语言天赋,也不是穿越后被天劫劈聪明了,而是钱松前世的职业就是个专业的英文翻译,除此之外,他还自学了西班牙语和法语,算得上半个语言天才了。

电视很无聊,可咱们的紫薯精先生早已不是人类了,他不需要睡眠,漫漫长夜,只能这样聊以打发时间了。

如果这是一个正常的世界,也许钱松会这样一直无聊下去,直到天明。

可这里不是正常世界,所以钱松刚看了十几分钟电视,眼睛的余光就看到,隔壁公寓楼的外墙上似乎有什么东西一窜而过。

他转过头去,看到一只长着四条手臂,脑袋像异形、全身肌肉隆起的灰黑色怪物,在对着月亮吼叫。

钱松一眼就认出了,这家伙不就是复联3电影里出现的,攻打瓦坎达的外星杂兵吗?

这东西似乎是叫什么先锋卫(outriders),是一种通过复杂基因编程的人造生物,生命里顽强、弑杀、皮糙肉厚,只知道破坏眼前见到的一切。

钱松认识归认识,可这玩意儿为啥会出现在纽约?

从大西洋里游泳过来的?不可能吧?

这怪物引起的动静不小,并不是只有钱松一个人看到了它,特别是对面公寓楼里的人,一个男人骂骂咧咧地推开窗户,把脑袋伸出窗外谩骂,被怪物的口水滴到了脑门儿上,抬头一看吓得要死,赶紧关窗户,结果用力过猛,窗户都给他拉得脱离轨道,掉下来了。

怪物从窗户钻了进去。

接下来的一幕只能打马赛克了,不然不过审。

钱松站在落地窗前,眼睛瞪得溜圆:“这么刺激的吗?”

好戏还在后头,等怪物再从窗户爬墙钻出来的时候,在它身后不远处,飘来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有着一头橘红色的头发,身穿黑色皮衣和白色衬衣,身材很好,因为侧背对着钱松,所以看不到她的脸。

她就这么悬停在10楼左右的高度,看不见什么火箭喷射器或者别的飞行装置。

如果钱松没看错的话,她应该会飞。

钱松来了兴致,迅速跑进厨房,从冰箱里翻出一盒薯片,跑回来盘腿坐在床上准备看大戏。

是的,他如今的确不需要再进食了,但是不代表他不能吃啊,现在吃薯片,就和在电影院里吃爆米花一样,只是用来助兴的。

钱松没在电影里见过这儿女人,他觉得她应该是某个从未登场过的超级英雄。

毕竟漫画角色那么多,电影里出现过的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怪物右边不远处,固定公寓墙外燃气管道的螺丝突然崩掉了,金属的燃气管道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扯断,扯出了一段一米多长的钢管,然后这钢管像长了眼睛一样,以肉眼难辨的速度朝着怪物的喉部彪射而去。

也许是这怪物皮糙肉厚不在乎,也许是那钢管速度太快它反应不过来,总之,管子准确命中了它的脖子,虽然没能打断它的脖子,也把它的头给打歪了,四条手臂抓不住墙壁,翻身下坠而去。

这还不算完。只见那皮衣女人手一挥,一旁断裂的燃气管道里喷出的天然气瞬间被点燃了。

如同火龙一般的巨大火焰,居然也完全受那个女人控制,巨大的火球,直接就包裹住了下坠的怪物,把它烧得吱哇乱叫。

“哇塞,念力、飞行、火焰操控,多面小能手啊!”钱松往嘴里塞着薯片,恨不得给这位女英雄鼓掌了。

怪物停止了下坠,那团火焰经久不息,像个囚笼一样托着怪物,飞到了女人身旁。

火焰不是固体,不可能托得住这么重的外星怪物,这应该是她的第四种能力,制造的某种力场。

凶神恶煞的外星怪兽,在这个女人面前就像小兔崽子一样,毫无还手之力。

这女人的样子,让钱松觉得她和猩红女巫还挺像的。

都是喜欢穿皮衣的女子。

“放开它吧,玛丽!”一个人影从公寓楼顶迅速滑下,他不会飞,手里握着一根可以伸出缆绳的棍子,迅速滑下:“我是不会让你带走它的!”

钱松定睛一瞧,哟,还是熟人。

其实也不算熟,今晚刚认识的,就是那个自称马特的红皮侠。

“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没有两只都拿走,还留了一只给你,马特。”女人的声音稍微有点粗,是个女中音:“不要再纠缠我了。”

emmmmm,这两人看起来有故事啊。

马特刚想说话,“轰!”的一声巨响,从公寓大楼的墙上传来——原来是燃气管道泄露,火焰并没有熄灭,引发了爆炸。

“瞧瞧你干的好事!”马特怒吼一声,赶紧跳进窗户,进入公寓楼找消防栓救火。

名叫玛丽的女人只是冷笑一声,道:“多美的火焰啊,可惜你不懂的欣赏!”

说完,她直接控制着被火焰包裹住的怪物,一飞冲天。

对她来说,如何在这些超级英雄面前脱身,实在不是个问题,每次,她只需要给这些英雄一个选择题,就可以了:

是选择继续追她呢?还是先救下眼前众多受难的无辜者?

马特和很多超级英雄一样,选择了后者。

这些英雄啊,太好懂,也太容易搞定了。

…………

好吧,现在钱松不觉得这个女人是个女英雄了。

只是没想到,来到纽约见到的第一个超能力反派居然是个女的。

如果钱松没记错的话,漫威里大部分超级英雄都在纽约,这女人明目张胆地飞来飞去,看来对自己的实力挺有信心的。

他注意到,这女人飞行的方向,就是他之前经过的中央公园。

“哎呀,不能老看戏啊!看人玩游戏,哪有自己亲手玩儿有意思?”钱松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又躺到了床上。

躺在床上的钱松,逐渐停止了呼吸,皮肤也迅速褶皱,变成了紫色。

与此同时,中央公园的一片草坪上,一只手掌突然破土而出!

第十一章 火焰风暴

玛丽·艾丽斯·沃克,是纽约乃至全美最大的黑帮头目金并的得力下属,论超能力的强度,算得上是金并手下的精英人物了。

金并心思缜密,智慧过人,为保万无一失,他让玛丽亲自出马,确保至少得到一具活体先锋卫(outriders)。

两只先锋卫是被金并通过秘密渠道从瓦坎达弄来的,其中一只在十几分钟前被夜魔侠马特用某种特殊毒剂溶解成了一滩脓水,幸好玛丽及时赶到,才让另一只先锋卫得以逃脱。

值得一提的是,夜魔侠是她的前男友。

再之后的事情,就是钱松刚才目睹的情况了。

玛丽操控着被火焰球裹着的怪物,从中央公园上空飞过。

她的飞行速度挺快,因为她是饿着肚子出来的,打算快点回去交差,然后赶紧去吃夜宵。

大概在飞到公园中部上空的时候,她忽然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这香味瞬间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让她的饥饿度瞬间上了两个台阶。

低头一看,发现本该空无一人的草坪上,有一堆篝火,那香味应该就是从那篝火边飘来的,可能是有人在烧烤什么东西吃。

本来嘛,任务第一,她不该被分散注意力。

可这股香气似乎有着一种无法抗拒的魔力,仿佛只要她狠心离开,她的肠胃立马就会造反,直接用消化液把她的所有内脏都腐蚀分解一样。

出于对自身实力的强大自信,玛丽快速降落下去——下面横栏竖看都只有一个人,夜深了还在公园里烤东西吃,估计是个流浪汉。

玛丽决定瞧瞧这个“流浪汉”到底在做什么美食,然后抢过来。

什么?连流浪汉的东西都抢,太可耻了?

拜托,人家玛丽怎么说也是个小有名气的超能力罪犯,杀人放火经常干,抢点东西就别大惊小怪了。

离得近了,玛丽听到这个流浪汉嘴巴里神神叨叨地,说了一大串她听不懂的语言:

“烤薯燃薯萁,

薯在架上泣。

本是同根生,

我吃我自己。”

玛丽确认了香味的来源,正是火堆上的几颗拳头大小的东西,看上去是某种薯类。

这烤薯香味的威力,随着距离的缩短而呈指数级上升,要不是因为玛丽本身就有精神系的超能力,她可能已经像饥饿的野兽一样,扑上去了。

到这个时候如果再把眼前这个男人当成普通的流浪汉,那她也就太弱智了。

强迫自己保持着理智,玛丽也不询问对方的身份,直接就用自己超强的心灵感应能力,打算入侵这个男人的大脑。

结果她的心灵感应能力失效了。

并不是说她的能力被屏蔽或者减弱了,而是她压根就无法读取眼前这个男人的脑电波。

或者说得直白点,在她的感知中……这个蹲在她前面烤东西的男人压根就不是人类,更像是一棵树,或者一朵花,有着生命的波动,却没有脑组织和一切神经系统。

这一刻,她开始怀疑起了自己三十多年的人生。

玛丽正愣神的时候,眼前的男人从火堆上拿起一颗滚烫的紫薯,熟练地剥去烤得焦脆的外皮,斯文地咬了一口,然后感叹道:“哎嘛,真香!”

这紫薯一剥皮,那香气瞬间又提升了一个档次,玛丽的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她双目闪烁,一双银灰色的瞳孔几乎就要失去高光。

感到威胁的玛丽屏住呼吸,以减弱紫薯香气对她的干扰,双手一挥,地上的篝火像是活过来了一样,一左一右像赤练一样朝着钱松包抄而来。

一出手就是杀招,丝毫不拖泥带水,果然不愧是金并手下的得力干将。

火光照亮了钱松的脸,螺旋状的火苗倒映在他的眸子里,闪烁着光华。

钱松面色平静,岿然不动,一点躲避的意思都没有。

被浓缩到了极致的火焰,有着极高的温度,两条火龙在钱松身前汇合,形成了一个火风暴,瞬间将钱松吞噬。

不夸张地说,就算是铁架子,在这种强度的火焰下都会被烧化掉。

钱松被烧成了一具人形的焦炭,依旧保持着吃紫薯的姿势。

“呼!”玛丽长长地舒了口气,火焰风暴卷走了那股诡异的香气,她现在才敢呼吸了,刚才差点没憋死。

幸好,眼前这个怪异的家伙是个银样镴枪头,身体反应速度很慢,防御力更是拉胯,玛丽觉得自己还是高估他了。

“咳咳……咳!”就在玛丽打算赶紧走的时候,眼前焦黑的“尸体”居然咳嗽了两声,从嘴巴和鼻孔里咳出了灰黑色的浓烟。

“咳咳,果然……我的道行还是太浅了么?”钱松又咳嗽了两声,全身被烧成炭渣的外皮扑簌直落,惨到掉渣。

钱松的分身1号当然还在公寓的床上躺着,现在这副身体是刚刚从土里长出来的分身2号,他之前的策略果然是对的,要不是他提前就在这公园里播撒了种子,他也追不上这个会飞的女反派。

看来,现在自己分身的强度上限,差不多已经测出来了,勉强顶得住一发这种级别的火焰风暴。

“谢特!”玛丽如临大敌,她二话不说,直接从大腿外侧抽出了两柄短刀,朝着钱松丢去。

短短的10秒钟不到,这两把刀就像飞剑一样,将钱松焦黑的身体大卸八块。

玛丽可以用念力随意操控重量不超过5kg的东西飞行,就像小李飞刀一样例无虚发,就像御剑术一样灵活锋锐。

玛丽这次接收教训了,她打完收功,不再逗留,打算飞走,可惜还是晚了。

她没能飞起来,她的脚踝被一双手抓住了,这双手是从草地的土壤里伸出来的。

钱飞的意识进入了分身3号,直接用土遁术将玛丽拖进了地下。

在公园地下200米的深度,是一条地下河,钱松直接把玛丽丢到了地下河里,然后土遁离开了,一点怜香惜玉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你能活着从地下爬上来,咱们下次再切磋哟!”重新站到了草坪上的钱松3号淡淡地说道,弯腰捡起已经熄灭的火堆里的两颗紫薯,吹了吹灰,继续吃。

就在他的脚下,钱松4号、钱松5号、钱松6号一直到钱松33号,像是水中的鱼儿一样,在土层里游弋着。

为啥要发育这么多分身出来?就为了和这个玛丽打架备用?

是的,这么说吧,钱松前世上学那会儿,别人考试的时候最多只带两三支2b铅笔,钱松每次都带十几支,算是强迫症吧。

因为钱松的主意识不在分身们身上,所以它们此时的智商,也就跟鱼虾们差不多。

只不过,如果把中央公园的地下土层切一个剖面图的话,看到这么多人形生物用土遁“潜泳”,恐怕就算是邪神都会汗毛竖起。

第十二章 力量测试

先锋卫从半空中掉了下来,六肢着地。

看来玛丽应该是晕过去了,或者说起码暂时丧失了控制怪物周围火球的能力。

这些外星怪物也挺惨的,大老远的,被从不知道少光年之外的地方运过来当炮灰,全军覆没后仅仅只有五六十头活下来了,还被全球各大势力都来分一杯羹。

草坪上的这只就更惨了,在被切片研究之前,还被超能者揍了一通,被关在火球里烧了很久,差点就熟了。

其实如果不是金并要活的,它早就熟了。

当然了,先锋卫是基因编辑出来的人造生物,作为灭霸手下最常见的兵种,它们的生命力之旺盛,不是地球生物能媲美的——别看它现在被烧得皮肉外翻,烧伤的地方却在快速愈合着。

所有的先锋卫都是被设计来当先遣部队,也就是炮灰的,所以灭霸对它们的品质要求就是悍不畏死,绝不后退。

因此,它们是没有“恐惧”情绪的,如果它能说话,估计也就只会说一句:

“我只想打死各位,或者被各位打死。”

钱松的分身3号活动了一下身体,分身的强度刚才已经测完了:普通子弹打不穿,超能者的高温火焰能够造成重伤,这强度和普通的工业钢板差不多。

强度测完了,再试试力量,眼前这个怪物就是最好的试刀石——他有几十种办法干掉这只小怪兽,可是直接杀掉太可惜了。

说干就干,钱松快步朝着先锋卫跑去,双手交叉在胸前,直接像蛮牛一样,撞在了还在“回血”的怪物身上。

一撞之下,钱松不得不感慨,这个世界最基本的法则,依然还是物理法则,太真实了。

他的体重和这怪物不能比,所以就像篮球砸在肥猪身上一样,被弹开了。

这叫什么来着?动量守恒?

先锋卫被撞了一下,立马就像被撩拨了的斗鸡一样打了鸡血,怪叫着朝着钱松冲来,四只粗壮的手臂高高扬起,锋利的爪子像镰刀一样朝着钱松的身上招呼过来。

钱松深吸一口气,脚下生根。

这可不是形容词,他脚掌下面真的瞬间生根了,两三秒的工夫,他脚掌下面就长出了很多三四米长的粗壮根须,伸入地下,牢牢地抓着大地。

钱松的双手分别抓住了怪物的一只爪子,鼓起全身的力量,承受着怪物巨大的冲击力。

因为钱松脚下生了根,所以不存在他被撞飞的问题,只是从土里传来一阵“咯哒哒”的声音,像是有人在拔萝卜。

这是根须断裂的声音,但是没关系,钱松脚下的根脉长得很快,顶得住。

怪物两只爪子被抓住,另外两只爪子毫不客气地在钱松的脑袋和脖子上抓挠着,它尝试着把钱松提起来,然后来一招手撕人类,可惜它纵使有倒拔垂杨柳的实力,也拔不出钱松,因为钱松的根又粗又长,而且比普通的树根结实多了。

这怪物的爪子不容小觑,就算是钢铁侠的反浩克装甲,给足时间,它们都能徒手拆掉。

钱松的身体强度暂时还不能和反浩克装甲相比,身上被戳了好多洞,天灵盖都被怪物的大嘴咬掉了。

如果怪物有足够的智商,一定会疑惑:这个人类咋还不死呢?

钱松的双手死死抓着怪物的手腕,他发现,单论手臂力量,他居然稳牙这怪物一头。

也就是说,如果现在他和这怪物扳手腕,公平竞技的话,肯定是他赢。

只可惜双拳难敌四手,否则也不会被这怪物打得这么惨。

他的双手用处了目前能使出的最大力气,五指抠进了怪物手腕的肌肉里,抠断了它的肌腱,捏碎了它的关节,直到把这怪物两只爪子捏得齐腕断开,才停止。

与此同时,这怪物不知疼痛为何物,终于在不懈努力下,咬下了钱松的头颅。

头颅掉在了地上,变成了一小截紫薯,化作紫色的泥土,沉入地下。

先锋卫有限的脑容量里,有着丰富的搏杀经验,眼前的敌人脑袋都没了,按照它的经验,应该已经彻底死亡,失去战斗力了。

它转身准备离开,冲入这个大都市,大开杀戒。

杀戮是它存在的全部意义,直到死去。

“现在公平了,你只剩下两只爪子,两条腿,我也有双手双腿,咱们继续吧!”先锋卫听到了一个声音,虽然它听不懂,但它可以确定,声音是从那个无头人类身上传来的。

这个人类的衣服刚才被它扯碎了,所以是光着上半身的,可是他虽然头没了,却又在锁骨处长出了浓浓的眉毛,在胸膛上长出了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肚脐也变成了嘴巴,腹部还长出了鼻子。

感谢古老而又瑰丽的华夏神话,让钱松能有这样的灵感,居然cos了战神刑天的外形。

钱松知道对方听不懂自己说话,可是第一次cos大神,怎么说也让他嘚瑟一下吧。

“吼!”

先锋卫狂怒,它要撕碎眼前这个比它还像怪物的东西。

接下来就是拳拳到肉的搏击了,钱松没学过什么武术,完全就是一通王八拳,对手也是个憨憨,也不讲技巧,利爪和利齿直接招呼,打法更像是狮虎一样的野兽。

“啊打!”

“哎呀!敢撕我眉毛?老子头给你打歪!”

“木大木大木大木大木大木大!”

“欧拉欧拉欧拉欧拉欧拉欧拉!”

钱松一开始的确是在玩梗,但是挥拳的时候,却越挥越顺,他感觉到自己双脚下的根须,居然在缓慢地吸收着大地的力量。

于是,他出拳越来越快了,到最后就连他自己长在胸口的眼睛,也看不清自己的拳速了。

“切你中路!”

钱松大喊了一声,蓄力一个黑虎掏心直接就把拳头捅进了怪物的胸膛。

怪物吐血了,血液把四颗早已被打断的犬齿冲刷下来,顺着脖子淌到了胸口,又挂丝一样掉到了地上。

钱松从怪物胸膛里掏出了一颗心脏一样的玩意儿,发现这家伙居然还没死,还能喘气,不得不感叹,外星的生物科技果然牛笔。

就在这时,几辆黑色的轿车快速驶来,十几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从车里出来,还有一个穿着钢铁翅膀的家伙在空中盘旋。

钱松认识那家伙,外号猎鹰,看来是神盾局的人来了。

“拜拜了,小怪兽,有人来接你了。”

第十三章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得益于一个多月前那个神秘人的从天而降,撞得雷神索尔手滑了,让灭霸死透了,地球和半个宇宙生命的危机彻底解除,美队史蒂夫与从外星归来的钢铁侠史塔克重归于好,经过整顿重组后的神盾局也恢复了正常运转,猎鹰的装备也得到了升级换代。

史塔克和小蜘蛛等人当然是奇异博士打开空间通道带回来的。

据说奇异博士还在泰坦星那会儿精神就有点不正常,一直念叨着:“时间到了啊,怎么还没打响指?”

为了帮助陷入精神错乱的奇异博士,神盾局再次加强了自身的情报网,同时发布了一个寻人任务——找到当初那个神秘人,搞清楚他的来历,如果可以的话,带他去见一见奇异博士。

通过美队的回忆和描述,顶级犯罪侧写专家已经画出了钱松的模样,相似度9999%,那画像就算是钱松自己看到,也会翘起大拇指说一声:“牛哔”。

像黑寡妇、鹰眼等老特工都亲自带队,全球哪儿一出现什么特殊情况,就奔赴现场查看。

猎鹰当然也是这样的情况,只不过他主要盯防纽约及周边地区。

今晚,玛丽在公寓楼和怪物的战斗,第一时间就被神盾局掌握了,猎鹰立即出动,等追踪到的时候,玛丽已经不知去向,不过那个外星怪物倒是还在,只是被人打残了。

猎鹰那一身的装备,自然是不差夜视仪的,钱松ko先锋卫的那几招,他在空中看得很清楚。

在他的眼中,一个没有脑袋的“丧尸”,用机关枪一样快的出拳速度,将怪物整个胸膛都锤得塌陷了下去,还把心脏都掏出来了。

只是很可惜,就算他的装备再如何先进,也认不出来下面的钱松就是他们要找的人,因为钱松的脑袋被怪物咬掉了,头都没了就别提看到脸了。

猎鹰在通讯器中向尼克·弗瑞汇报情况,通过实时的数据传输,尼克·弗瑞也看到了外星怪物和“无头丧尸”的战斗。

局长的意思是把这俩都带回去,可猎鹰一落地,就发现那个“无头丧尸”不见了,他甚至都没看到对方是怎么消失的。

他只在地上捡到一颗只剩半截的紫薯。

这可就太诡异了,猎鹰以前可没见过这样的情况,他见过雷神索尔的登场和退场,也非常迅速,可人家那是大场面——彩虹桥气势恢宏,宇宙魔方也是特效满满,这无声无息地凭空消失,就让人有些汗毛竖起了。

恐惧,来源于未知。

“山姆,把那怪物带回来。”局长的声音从通讯器中传来,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冷静沉着。

猎鹰有些犹豫,他还想再仔细调查一会儿:“可是……”

“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弗瑞说道。

山姆一愣,很快就会过味儿来,双目瞪得老大:“你是说……刚才那个没有头的丧尸,就是那个神秘人?”

弗瑞微微一笑,独眼的眸子在黑暗中闪着光,智珠在握。

他中断了通讯。

刚才那个无头怪人的消失方式,和史蒂夫当时看到的神秘人差不多!

虽说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但他一直相信自己的直觉,也正因为他的直觉,才让他有了今天这样的成就。

现在他可以框定,一个多月前的那个神秘人,就在纽约!

………………

地狱厨房某公寓房间的床上,钱松睁开了眼睛。

他的意识切换回了分身1号的身体,跳下床,活动了一下四肢,然后举起双拳,就这么对着空气快速挥拳。

快,非常快,只能看到残影。

很明显,在别的分身上获得的提升,会在所有的分身上“同步更新”。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哎呀,不要沉迷格斗,按照人家大妖传承给我的东西,我应该走法师(妖术)路线的。”钱松收拾起自己的得意,喃喃自语道。

妖术,顾名思义,就是妖怪们使用的法术。

和本命神通不同,钱松的无限增殖别的妖怪学不会,但是妖术,大部分都是通用的,比如土遁术啊,化形术啊,甚至是呼风唤雨、飞沙走石都算。

要用妖术,就需要法力,所幸现在本体每秒钟都在修炼,相信再过不久,钱松就能使用高等一些的妖术了。

…………

神盾局总部庭院。

一架科幻色彩十足的飞船停在庭院中央,在飞船下面,站着十几个人,其中包括美队、雷神、女武神瓦尔基里、星爵和他的银河护卫队、女巫旺达、战争兵器,以及猎鹰等人。

猎鹰刚刚把怪物先锋卫送进了实验室,而他此刻正心不在焉地把玩着捡来的那半截紫薯。

树人格鲁特的双眼,从刚才开始,就一直盯着猎鹰手里的紫薯猛瞧,像呆了一样。

美队史蒂夫一脸的严肃,他盯着雷神:“你还是要那么做吗?索尔?”

“是的。”索尔答道,“为了逝去的阿斯加德人民,为了矮人族,为了被灭霸屠杀的无辜生命,也为了……洛基,我必须再次集齐宝石。”

索尔说完,又转向女武神瓦尔基尼:“地球上的阿斯加德的人,就先拜托给你了。”

女武神欲言又止,最终只能轻叹一声,点了点头。

叹气好像是可以传染的,史蒂夫也忍不住叹息了一声,抬头看了看巨大的宇宙飞船,又看了看星爵和他的队员:“你们呢?不在地球再待一段时间?”

星爵摇了摇头:“我已经在我母亲的坟墓前献过鲜花了,我想再去给勇度放个大烟花。”

“另外。”星爵看了雷神一眼,故意模仿他的口音,压低了嗓音补充道:“那颗灵魂宝石是我的!”

在场的诸人都明白他的意思,那颗灵魂宝石,是用卡魔拉的生命换来的。

小浣熊无语地捂住了眼睛,摇着头。

现场气氛很悲伤,小浣熊强忍着没吐槽,只要有雷神出现的地方,星爵就会模仿他的口音。

星爵的行为太幼稚了,有点丢他们银河护卫队的人。

史蒂夫低着头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又抬起头,看向猩红女巫:“旺达,你应该知道,无限宝石并不等于许愿机,它们……”

“不用多说了,队长。”女巫打断了史蒂夫的话,“你知道的,没人能阻拦我……还有,请保管好幻视的身躯。”

“那么,你跟谁走?”美队问道。

女巫转头看向了雷神。

索尔点点头,举起神斧,直接召唤了彩虹桥。

七彩的光柱从天而降,几秒钟后,雷神和女巫消失在了现场,只在现场的地面留下了一个圆形的印记。

星爵等人登上了飞船,临走前,格鲁特请星爵厚着脸皮,问猎鹰讨走了那半截紫薯。

飞船起飞了,在脱离大气层后,直接发动了曲率引擎,跳跃空间,飞向了宇宙深处。

第十四章 来自星空深处的触摸

遥远的星空深处,山达尔星。

星爵的飞船降落在满目疮痍的新星帝国首都。

灭霸还是狠,违背了每到一处只屠杀一半的原则,在从帝国至尊那里夺走力量宝石后,又屠杀了大量的平民,战舰和军队几乎全灭。

话说,星爵他们几个曾经还在这里坐过牢呢。

这次过来,当然不是看笑话的,他们是来寻找补给的。

毕竟,这个世界再怎么奇幻,能量守恒定律总还是要遵守的,曲率飞行是很耗能的,他们的飞船又不是永动机,可以一直不停地飞下去。

再说了,勇度说过,哺乳动物一次性空间跳跃50次以上,对身体有害。

…………

毕竟是高等文明,山达尔星的战后恢复能力还是很强的,虽然损失了大量的人口和基础设施,但帝国首都并没有一点死气沉沉的样子。

火箭浣熊最后一个跳下飞船,还是一如既往地毒舌:“真难得,这个该死的地方也有今天啊?我说奎尔,想找到灵魂宝石,你究竟有什么计划?”

他们手里又没有“无限宝石探测器”,广袤的宇宙无边无垠,想要找到被传送走的灵魂宝石,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千万倍。

“哦,小火箭,你是知道的,我从来不搞什么计划。”星爵耸了耸肩,掏出一块电子地图,确认飞船降落点附近一百米处,原本就是一处飞船维修点。

虽然这里已经变成了废墟,但在废墟之下,应该还有未被破坏的充能桩。

星爵环绕四周看了一会儿,然后选定了一块地方,招呼道:“德拉克斯,过来帮忙一起搬开这些飞船残骸。”

“格鲁特,你为什么一直都抓着这个紫色的植物?可以给我看看吗?”螳螂女的关注点永远都和别人不一样,且好奇心旺盛。

“i‘mgroot”青年格鲁特把那半截紫薯藏到了身后。

不用小浣熊翻译也知道,格鲁特的意思是不给。

“嘿,曼媞斯,别分散格鲁特的注意力。”火箭浣熊在一旁对螳螂女说道:“这家伙好不容易不沉迷游戏了,抱着一块植物种子,总比打电动好。”

“i‘mgroot”格鲁特瞟了火箭浣熊一眼,说道。

“嘿嘿嘿!”

“格鲁特!”

“小树!”

“你怎么能说这种脏话呢?”

一时间,银河护卫队全员炸了锅,像是熊孩子惹祸后,气急败坏的父母。

山达尔的人们不是瞎子,星爵他们的飞船块头也不小,他们当然看见了。

如果是以前,星爵全员可能已经被以非法入侵罪逮捕了,可是现在山达尔星人没有那个余力了。

像星爵他们一样,很多星际盗贼开着飞船来到这里“拾荒”,说得难听点,其实就是趁火打劫。

但是这些星际盗匪还算有底线,或者说他们前不久全都加入了一个“星盗联盟”,联盟规定了他们不能做出竭泽而渔的事情来。

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山达尔星上幸存的人们靠着自己的力量重建家园,对一旁的盗贼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盗贼们和他们结成了某种默契,在“拾荒”的同时,暂时为山达尔星提供一定的防卫力量。

毕竟,新星帝国以前可没少得罪人——比如说,他们的死敌,克里人。

星爵找到充能桩了。

给飞船补充燃料能源需要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

星爵坐在一块碎石上,戴上耳机,按下了音乐播放器,缓缓闭上了眼睛。

一闭上眼睛,他仿佛又看到了自己和卡魔拉在音乐中翩翩起舞的样子。

不自觉地,他的嘴角泛起笑容。

很幸福,也很苦涩。

小浣熊是整个护卫队中最敏感的成员了。

它注意到了星爵的表情,对于星爵此刻内心的悲伤,它感同身受。

小浣熊的双儿耷拉了小区,它走到星爵的身边,缓缓坐下:“奎尔,我们都知道,就算找到了灵魂宝石,卡魔拉很可能也回不来了。”

星爵沉默了片刻,然后睁开眼睛,坚定地答道:“也许吧,但我们必须要找到它,灵魂宝石……是卡魔拉的灵魂结晶,我想,卡魔拉一定非常讨厌自己的灵魂被玷污,我,我们,决不允许别人利用她的灵魂结晶,去做任何邪恶的事情,这是我们的责任,不是吗?”

“是的。”小浣熊的小爪子覆盖到了星爵的手背上,说道:“卡魔拉与我们同在,永远!”

“永远!”星爵重复了一遍。

“i‘mgroot”就在这时,小浣熊听到了格鲁特的声音,惊讶地转身看去,只见格鲁特双手捧起那块紫薯,连说了两次“i‘mgroot”。

“它是活的?”长时间的相处之下,如今星爵他们全都能听懂格鲁特的话了。

“不,你语法错了,不是‘它是活的’,而是‘它活了’。”小浣熊纠正着星爵的翻译,毕竟,它与格鲁特相处的时间最长,理解得最精确。

怪不得格鲁特从地球出发那会儿,就一直抓着这半截紫薯不放,原来,他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用手掌中间生出的鲜嫩枝丫包裹着紫薯,源源不断地用自己体内的绿色能量滋养它。

现在,这颗紫薯复苏了。

格鲁特是个树人,是宇宙间少见的植物系智慧生物,他第一眼见到这块紫薯的时候就确定,这块紫薯和他很像。

就算不是树人,也是别的什么草人、花人萝卜人,现在看来,应该是个紫薯人。

“太棒了!好浓郁的生命能量!”螳螂女在一旁兴奋地鼓起了掌。

“她太漂亮了。”大块头德拉克斯盯着螳螂女赞叹道:“我是指内在美。”

“我可以摸摸它吗?就一次!”螳螂女早已习惯了德拉克斯这种很像骂人的赞美,并不在意,只是不停地恳求着格鲁特,让她摸一摸这块紫薯。

螳螂女的身体和思维是虫族和植物的结合体,除了通过触摸感知对方的情绪外,她本就可以和植物交流。

树人格鲁特和他手里的紫薯,在螳螂女看来,算是半个同类,所以她很兴奋。

“i‘mgroot”格鲁特说道。

螳螂女听懂了,格鲁特说的是:“就一下哦。”

她兴奋地点点头,轻轻地用手覆盖住了紫薯,头顶上两条柔软的触须抖动了两下,亮了起来。

“哦!我的天啦!”

第十五章 我在哪儿?

钱松将主意识切换回了自己远在东非的本体,看看现在本体的修炼进展如何。

这个世界没有灵气,但土壤中的营养素有的是,太阳能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恰巧,这两者是植物的生命之源。

因此,作为一个植物系的妖怪,即便没有灵气,钱松的修炼进度也并未受到太多的影响,甚至可以这么说,因为没有天劫的威胁,他野蛮生长得比任何修真世界的植物妖精都快。

有多快?

单单只从体型上来说,他的本体已经长到直径一千米了,哥斯拉在他面前连条哈巴狗都不算。

因为他体型的膨胀,本体上方的土层隆起了一个大土包,也幸好这里被他安放了法阵,否则百分百会引来大量的地质学家。

不仅如此,本体上方被他控制的植物范围,从方圆1公里,变成了方圆10公里,所有的植物都出现了轻度变异——叶子变得肥厚而宽大,以方便更大效率地进行光合作用。

光能被源源不断地通过玄奥的路径传回钱松的本体,让他继续发育。

就连钱松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极限是在哪里,他怀疑只要时间足够,他能成长到星球级别。

大妖的传承里并没有植物妖精修炼的法门,因为那个大妖虽然见多识广,可那个修真世界植物系妖精存活率太低了,根本就不存在修炼到大妖级别的植物妖怪。

所以,钱松只能自己来摸索了。

好消息是,他能感觉到自己本体内蕴藏的磅礴力量,这种力量虽然无法像灵气那样,被凝缩进妖丹里温养神魂,但却能够被转化成异化的法力。

正宗的法力,当然需要用妖丹吞吐灵气形成,但钱松是植物系的,他的妖丹是在这个漫威世界形成的,所以很不伦不类,说白了就是——变异了。

他的本体虽然很庞大,但他的妖丹还是只有黄豆大小。

这妖丹就像一个能源转换工厂,把生物能和太阳能转化成了一种类似法力的能量。

因为这妖丹太小了,所以转化效率有限,但却可以随时将法力传送给所有分身,没有延迟,无视距离。

为什么说这种能量是“类似法力”呢?因为通过它释放出来的法术,也都变异了。

除了土遁术之类的基础法术,别的所有类别的法术全都变异了。

比如说“妖雾术”,这是通用妖法之一,无论你是什么妖怪,原版的妖雾术使用出来都大同小异——带有一定迷幻作用的浓雾,能让人失去方向感、情绪失控等等。

钱松现在施展出来就变异了,变成了“光雾”——就像闪光弹一样,瞬间能让人很大范围内的人暂时致盲,并且头痛欲裂。

再比如说“妖言术”,原本是一种迷惑性的法术,有点类似“魔鬼的低语”,能让人失去判断力,陷入狂躁、不安,智力低下。

钱松现在施展出来,就变成了一种高频音波,能够让人耳膜受损、精神涣散。

还有“呼风唤雨”,呃……这个有点高级,钱松还没学会。

总而言之,那些妖法他是没办法原汁原味地使用出来了,但却可以用变异版的,虽然貌似档次变low了一些。

除了查看本体的修炼情况以外,钱松还要做一件事:收割一波新生的芽苗。

成千上万根芽苗被投放入了地下河流,这些芽苗将会顺着地下河流入不远处的海洋,然后被洋流推送到各大岛屿和大陆的岸边,选择隐秘处生根发芽。

钱松之前唱过一首改编的儿歌,大意是要把自己的分身遍布到这个星球的每个角落,他是认真的,没有开玩笑。

做完这一切,钱松满意了,正打算回到纽约的分身中去,忽然感到自己的意识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

他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哦!我的天啦!”

钱松被吓了一跳,他非常确定自己的本体周围20公里内没有任何人类或者外星人什么的,因为大地和地下的所有植物和根须都是他的子民,都是他的眼线,更别提还有一个法阵了。

所以,问题应该出在分身上面。

一瞬间,他扫描了自己所有的分身,以及每一个正在发育或者已经发育的离体的芽苗,发现包括纽约的那些分身在内,并没有谁发现了他分身的异常,也没有谁捉住了他的分身在研究。

“咦?那是……”钱松的心中惊疑道,他感知到了地球之外的一个分身的存在。

夭寿了,他来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老天作证,他真的没有出过大气层啊。

那为什么他的分身会出现在遥远的宇宙深处啊?

有多遥远?遥远到他都觉得感知那个分身,有点延迟了。

在地球范围内,无论多远,他对分身的操控都是零延迟的,也就是说,他的意识传输速度绝对是超光速的。

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超光速,他也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妖术就别用科学强行解释了,就算可以解释,他也解释不来,就别为难他这个语言专业的文科生了。

可是,即便如此,他也感觉到了延迟,虽然不算严重,他估计,那个分身所在的位置,应该在地球不知多少万光年之外的地方。

也许,就连光,都需要几十万年才能从那个星球抵达地球。

钱松的好奇心被前所未有地调动起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自己的分身是怎么过去的,那里又是哪里。

于是,他将自己一部分的意识投射到了那个分身身上。

…………

山达尔星。

螳螂女惊叫一声之后,连忙缩开了手掌,表情有些紧张。

“他太强壮了。”螳螂女对围过来的银河护卫队成员们解释道:“为了感应他,我几乎用了全力,他的意识……太深邃了!”

其实她误会了,她之所以感觉到深邃,单纯的只是因为钱松和她离得太远而已。

螳螂女话音刚落,众人全部露出了惊奇的表情,不是因为螳螂女的话,而是因为……格鲁特手里的紫薯上,长出了一双狭长的眼睛!

眼睛缓缓睁开,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珠,明眸善睐,真的很好看,只可惜,它们长在紫薯上,就有些吓人了。

第十六章 大橘?噬元兽!

紫薯上突然长出眼睛什么的,太掉san值了,虽然银河护卫队全员都不是什么正常人。

因为有树人格鲁特的例子在,众人虽然惊讶了一下,却也并不至于惊吓。

小浣熊:“它好可爱!”

大块头德拉克斯:“好恶心。”

星爵:“为什么它的眼睛这么像人类?”

格鲁特:“i‘mgroot”

螳螂女没有说话,表情略微有些害怕,虽然刚才只有一瞬间的接触,但她总觉得,自己从这个未知生物的身上又感觉到了类似伊戈那样的威压。

钱松看到几人,立马就认出了他们,为了知道他们说了啥,噗嗤一声,又长出了两只耳朵。

“噢噢噢!”众人见状集体惊叹了一句,语气都带着浓浓的惊奇。

星爵凑近了过来,轻声说道:“小家伙,你还能做到什么?能再长出鼻子和嘴巴吗?”

钱松感应了一下这个分身的状况,这紫薯分身应该是残缺的,应该在离开地球之前就残缺了。

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分身会出现在银河护卫队里,还是个残的。

本来,没有本体的力量传输以及修复,像现在这样的半块紫薯是不可能“觉醒”的,一定是因为别的外力作用,才“激活”了这个分身。

看了一眼旁边的青年格鲁特,钱松懂了,分身应该是被格鲁特激活的。

前世还是人类的时候,钱松还挺喜欢银河护卫队里的这群沙雕的,如今在机缘巧合之下混进来了,他可不想错过这个可以经常免费星际旅行的机会。

为了更好地混……呃不是,是更好地融入银护队,钱松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表现得太过成熟,否则容易惹人生疑。

于是,他眯起眼睛,做出一副非常努力的样子,才在一分钟之后长出了一个小小的鼻子。

长出鼻子后,钱松让自己的双眼变得惺忪起来,像是耗尽了体力,困倦无比。

“噢,奎尔,你对它要求太高了!”小浣熊跳了起来,钱松此刻的样子,让它想起了格鲁特小时候。

大块头德拉克斯的反应和小浣熊正相反,一张大脸皱得五官都聚拢起来了:“拿开它,拿开它!明明只有半截,却长着眼睛鼻子和耳朵,连身体和四肢都没有,太恶心了,比螳螂女还恶心!呕!”

奎尔无语地看着大块头真的吐出了早饭,对格鲁特说道:“我觉得你应该把这个植物宝宝插进飞船上的花盆里,再浇点营养素。”

飞船充能快结束了,他们该走了。

“说得对,让它长几天,说不定它能和你一样,长出手脚来呢!”小浣熊难得和星爵意见一致。

格鲁特点点头道:“i‘mgroot”。

“不,格鲁特,你不是它的妈妈。”众人齐声吐槽道。

格鲁特无所谓地耸耸肩:“i‘mgroot”。

“你也不是它爸爸!”

…………

在银河护卫队里的分身被插成了盆栽,因为有树人在,所以各种植物用的营养素以及模拟日光的灯具都不缺。

那个分身陷入了沉睡,在银护众人看来,就是开始慢慢长身体了。

钱松打算隔三岔五地过来看看,顺便控制一下生长速度。

现在,钱松的意识切换回了在纽约的分身1号。

天亮了。

钱松觉得有点呼吸困难,自己的脸有点火辣辣的,像是有人在用砂纸擦自己的脸。

睁开眼睛,他才看到,一只橘猫蹲在他的胸口,正在用带着倒刺的舌头,舔舐他的脸。

钱松:“???”

这只猫是怎么进来的?

昨晚进屋的时候,没见到有猫啊。

难道当时它躲在哪个角落里了?

不得不说,它真的好肥啊,果然是大橘为重。

“小猫咪,这里是你家吗?”钱松坐起来把猫儿举高高,问道。

前世的他很喜欢猫,他自己一个人就养了两只,一只英短,一只田园橘猫,他的橘猫长得和这只挺像,瞳色都是一样的,就是瘦一点。

“喵~”橘猫也不怕生,轻轻叫了一声,没有挣扎。

钱松走出卧室,在客厅和厨房各处转了转,并没有看到任何猫饭盆和猫砂等养猫必备品,冰箱里也没有猫粮,更没有猫玩具或者猫窝。

看来,这黑道头目是不养猫的,这只猫是“入侵私宅”来的。

“奇怪……小猫咪,你是怎么进来的?”钱松喃喃着问道,他翻看了一下橘猫的脖子,它并没有戴什么宠物牌,没有它主人的信息。

“流浪猫?不对啊,流浪猫毛色这么好,这么干净?”钱松忍不住凑过去吸了一口猫,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

走到另一个房间的时候,拉开窗帘,他发现窗户半开着,想来这只猫可能就是从这里爬进来的。

“算了……小猫咪,你肚子饿了吗?”钱松撸了一会儿猫,问道。

作为一个专业的猫奴,没有猫粮可以自己做啊,当年他的自制猫粮,营养均衡又好吃,他的两只猫主子最爱吃了。

冰箱里的食材正好够做几顿猫粮的,钱松放下猫,哼着歌儿开始动手制作。

“嘿嘿嘿,小猫儿,吃了我的东西,以后你就属于我了哟!”钱松兴致高昂,没想到来到纽约的第二天,老天爷就给他送来了这么一份可爱的礼物。

橘猫蹲在客厅里,歪着头看着在厨房忙活着做猫饭的钱松,然后舔了舔自己的爪子,跳上沙发,张开嘴巴,十几根粗壮的巨大触手从它嘴里伸出,最后吐出了很多东西:

一块金色的怀表,秒针正在逆时针方向转动;

未知生物的颅骨一颗,颅骨空荡荡的眼窝里燃烧着蓝色的火焰;

一枚纯黑色的巨蛋,半人高;

一块黄色的心灵宝石,只是尺寸比这个宇宙原版的心灵宝石大两圈;

一把华丽的长剑,长剑插在石头上;

一枚玉石印章,印章的一角碎掉了,是用黄金镶补上去的;

以上这些东西吐出来后,又全被橘猫吞回去了,只留下一条项链,项链是银色的,项链的吊坠是一颗小小的眼球,看上去像猫咪的竖瞳。

这颗眼球像是活的一样,金色的瞳孔像太阳一样,发散着金光。

第十七章 古神

鸡肉剁成泥,加50克玉米搅拌,搓成小丸子,烤箱180度烘烤20分钟;

胡萝卜、土豆煮熟搓成碎末状;

水中倒入蛋清和玉米粉,加热3分钟后,取出跟蔬菜泥混合;

将鸡肉玉米小丸子点缀到蔬菜饭上,摆盘,齐活儿!

钱松端着盘子,笑嘻嘻地走出厨房:“小猫咪!吃饭咯!”

在走进客厅的一瞬间,钱松只觉得一股暖意袭来,如沐春日。

奇怪地看了一眼空调,明明没开啊。

把餐盘放在小桌子上,再把橘猫从沙发上抱起,放到桌子上,让它吃饭。

这是钱松的习惯,这地上是瓷砖,在没有猫毯子的情况下,他不会让猫咪在地上吃饭,因为猫儿的肚皮贴在冰凉的瓷砖上,有可能导致腹泻拉稀。

看着猫儿吃了几口,钱松还是无法忽视那股暖流——室内温度都将近30度了,是谁都无法忽视。

他的目光在客厅里梭巡几遍,发现了一条项链。

项链的链条没什么特别的,神奇的是它的吊坠,钱松感觉到的暖意,以及整个客厅的热气源头,就是这个猫眼一样的吊坠。

项链就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因为昨晚在这沙发上坐了好一会儿的缘故,他确定这里原本是没有项链的。

钱松狐疑地看着它,又看了看桌上吃饭的橘猫,这屋里头就只有他俩,所以很明显,这条项链是这猫儿搞出来的。

普通的猫儿会把项链叼到沙发上吗?

可能吧,有些生性活泼的猫儿是会这样的。

可是,普通的猫儿能找到这种一看就是异宝的项链吗?

呃,也不是不可能,猫咪们的内心野性难驯,经常从外面叼东西回家,也许它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宝贝,只是因为这玩意儿很暖和,才叼回来的呢?

钱松养过的那只田园橘猫,就曾经从外面给他叼回来过一串钥匙,那钥匙是隔壁李大爷跳广场舞的时候丢的。

“喵喵喵!”橘猫在桌子上叫了几声,吸引了钱松的注意力。

钱松走过去,发现盘子已经空了,而且还舔得很干净。

这猫吃东西咋比狗还快呢?

“喵~”猫儿站起来,用脑袋蹭了蹭钱松的手背,喵喵叫着。

“还要吃?”钱松下意识地问道。

“喵!”橘猫朝他眨了眨眼。

钱松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小猫咪,你……听得懂我说话?”

“喵?”小猫咪歪着头看着钱松,萌死了。

“难道是我多想了?”钱松端着盘子,又给它盛了一点,回到沙发边上,拿起项链,仔细端详起来。

橘猫一边吃,一边偷偷瞧着钱松。

如果钱松能对它进行读心术的话,一定会听到它内心的叫喊:“戴上,快戴上它!”

钱松不会读心术,只觉得这项链挺好看的,特别是那个猫眼一样的吊坠儿,如果他是个女人,或许已经忍不住挂到脖子上,照镜子臭美去了。

吊坠里的竖瞳像是会呼吸一样,不停地缩放着,死命地对钱松释放着精神波动,钱松若是普通人的话,早已经被迷惑得找不到北了。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只有一个下场:

成为这条项链的仆人,或者说成为这条项链真正所有者的奴仆。

面对超强的精神系攻击,钱松一点反应都没有。

和螳螂女那种开挂一般的心灵系能力不同,这种精神系的攻击无法对没有脑电波和神经系统的生物起作用。

钱松这具分身再怎么像人类,追根究底也不是人类,没有大脑,没有脊髓,没有心脏,没有任何神经传导的系统,这猫眼吊坠对他的精神攻击,就像是美人西施对着瞎子抛媚眼儿,压根就没用。

这吊坠似乎非常不服气,金光更甚,开始了全功率的精神输出。

这可苦了地狱厨房周边的街区,现在是大白天,成千上万的人要从这附近经过,上班的上班,经商的经商,旅游的旅游。

这些人在同一时间停下了脚步,目光呆滞地左顾右盼,心中的渴望被彻底点燃,却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吸引自己,急得抓耳挠腮,原地打转。

钱松的心神还是没被影响,但他的身体却被影响了——在这吊坠金光的照耀下,他感到全身的肌肉都充满了力量,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吸收这吊坠上的金光,他的头顶还长出了好几片巨大的绿叶来。

“呃……”钱松被吓了一跳,连忙抬手把一片叶子按了回去,可是按回一片,又会冒出一片出来,无论他怎么做,他头顶的绿叶总是郁郁葱葱的。

“我擦,这难道是什么佛家宝物,能让妖怪现出原形?”钱松心里乱糟糟地想道。

这一瞬间,他想到了传说中的照妖镜,以及如来佛祖的金钵等等能让妖怪显形的法宝来。

当然了,他也不在怕的,现出原形又怎样?灰飞烟灭又如何?左右不过是一副分身罢了。

就在这时,猫眼吊坠中爆发出一股蓝光,接着钱松就看到了全系投影一般的魔法场景:

一个浩瀚的星海中,有一颗巨大的岩石星球,星球上的生灵们全都在跪拜一尊巨神,巨神悬停在这颗星球的上空,每到白天就睁开左眼,闭上右眼,每到黑夜就睁开右眼,闭上左眼。

左眼为日,右眼为月,日月交替,有了时间,有了光,有了一切。

钱松注意到,那颗代表着太阳的左眼,和猫眼吊坠的形状一模一样。

难怪钱松被那金光照得全身都爽歪歪,人家放射的能量就是太阳辐射,他一个植物妖精当然喜欢啦。

全息投影的时间很短暂,可能是这吊坠超负荷释放精神攻击后,溢出的记忆碎片。

“我勒个去,这是啥大神的眼珠子啊?”钱松惊讶道,他可不记得自己在漫威电影里见识过这样的天神。

星爵的老爸伊戈算是个古神,多玛姆算是黑暗维度的邪神,至于奥丁,档次似乎比这个低了一些。

星球那么大的眼珠子,是怎么缩小到猫眼大小的?

谁又有这样的本事,狩猎古神,用祂的眼球做项链?

第十八章 前因后果

钱松头上的绿叶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了,就像长出了十几张莲藕的叶子。

他的身体也开始适应这颗古神的眼球所辐射的能量,事实上,因为某种规则的限制,这颗古神眼球并不能如它生前巅峰时期那样辐射能量。

“我的天,我还愣着干啥?赶紧修炼啊!”钱松在心中吐槽自己。

古神的力量挺奇怪,虽然其中饱含着大量类似恒星辐射一样的能量,但也有一些别的“杂质”。

说“杂质”其实并不准确,只因为这些“杂质”的成分,钱松不了解罢了。

根据大妖的传承记载,妖修的等级划分不同于人族修士,没有什么筑基元婴化神之分,它们主修的是妖丹。

根据妖修原本的种族不同,妖丹的大小形态也有所区别,但有一点是想通的:妖丹从低等到高等有九种颜色,白、蓝、紫、黑、绿、黄、橙、红、金,有点像前世网游里装备等级的分类——橙装饰传奇,粉装是神器之类的。

一直护着钱松来到漫威世界的那头大妖的妖丹是金色的,所以她是最高等的大妖——【妖神】。

而钱松算是那个大妖半个徒弟,被精心培育了一百多年,经历的又是最强大的紫霄神雷,一渡劫就是紫色妖丹,在第三阶,是【妖士】。

钱松如今的本体在非洲修炼,如果他的大妖师父没死,一定会摇头叹息,因为他本体所谓的“修炼”,与原本意义的修炼相去甚远。

他现在所做的,只是不断地扩张体型,储存能量,然后用小小的作为转化器,不断将那些能量异化成变异的法力,最后分配到钱松指定的分身中去。

说得难听点,他越来越大的紫薯身体就像越堆越大的煤山,他的妖丹就相当于火力发电厂,将“煤炭”中的化学能转化成电能,再根据需求,输送到千家万户(无限分身)中。

这其实和妖修,或者说所有修士们追求的“修真”目标相去甚远。

有志气的妖修,就要心存理想,修成妖神之躯,与万族的顶尖修士一起,追寻【道】的本源。

像钱松现在这样,是永远也别想修到【妖神】的,因为他的妖丹得不到滋养和提升。

并不是晒晒太阳就能提升妖丹等级的,提升妖丹境界,需要的是比太阳能更高等的能量。

灵气就是一种高于太阳能的能量形态,而且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所以,钱松需要高等能量体。

他手里抓着的这个古神的眼珠,所辐射的能量中,就有一种“杂质”,勉强可以算得上是高等能量。

这种高等能量,应该是古神的【神性】。

妖神也有【神性】,所以钱松才能一渡劫就跃迁到了紫色妖丹。

所以说,不管这条项链来自哪里,不管是谁通过一只橘猫把它送到自己眼前的,有什么目的,钱松都只会说一句话:

“它是我的了,打今儿起,它姓钱!”

他笑嘻嘻地把项链套在了脖子上,然后默运玄法,将那一丝丝古神的【神性】,通过和本体妖丹之间构建的通道,传输了过去。

………………

东非某地,钱松本体上方的法阵中。

平头哥,也就是被钱松任命的看守法阵的那只蜜獾,惬意地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在它的身侧,卧着七八只体型稍小的母蜜獾。

是的,不用钱松出手,人家自己有本事降服误入阵法的雌性同类,不仅如此,还开了后宫。

用不了多久,这些母蜜獾就会为它生出一窝窝小崽子,到时候,它要带着庞大的蜜獾家族,干掉那些丑陋的鬣狗,坐上非洲二哥的宝座。

“轰!”

一阵来自地底的闷响,惊醒了蜜獾的白日梦,它如今的智商远超同类,比得上10岁人类小孩了,一个骨碌站起身,惊疑地四处观望。

最后,它确定,并不是法阵出了问题,应该是地震了。

作为自封的钱松最忠诚的仆人,蜜獾大总管尽职尽责地在大地上狂奔,它是阵眼,有安抚稳定阵法之责。

大地之下,庞大的紫薯翻身了。

体长已经两公里有余的紫薯精翻身,引发了局部地震,并不奇怪。

为啥翻身呢?

喝了一个月白粥,连咸菜都没得吃的人,突然饱餐了一顿油腻到了极点的烤羊肉,换了你,你也胃不舒服。

来自异度空间古神的【神性】力量,给钱松上了一课,课程的名字就叫做“虚不受补”。

未知的【神性】毕竟不是温和的灵气,就像苹果和榴莲,两者虽说都是很好的水果,苹果可以直接拿起来就啃,榴莲就不行了,要先处理一下,否则你的嘴唇和牙龈就完蛋了。

…………

那边本体不好受,纽约这边的分身同样也讨不到好。

就算主意识现在在分身体内,但本体的不适还是传到了钱松的意识中,让他面色涨红,嘴唇颤抖。

钱松的胸口长出了几根嫩芽,这些嫩芽像一双双灵巧的小手,将吊坠从项链上剥离,然后缠绕着古神瞳孔,慢慢将它拖向了钱松的胸膛,最后镶嵌在他的心窝窝上。

不凑近仔细观察的话,还以为钱松的心窝窝上长出了一颗兽瞳呢。

吃一堑长一智,这就是钱松的解决方案——用这具分身作为容器,先处理过滤一下古神的神性,就相当于在自来水水龙头之前的水管上装上了ro膜反渗透净水器一样。

这样一来,这具分身就有了特殊的地位和用途,算得上是钱松的第一个“超级分身”了。

…………

桌子上的橘猫全程观察着钱松。

是的,它就是鼎鼎大名、整个多元宇宙最可爱、最强大的萌兽(自封)——噬元兽。

几十年前,噬元兽来过地球,还弄瞎了一个黑人的眼睛。

那次过来,是因为它闻到了空间宝石(宇宙魔方)的气息。

这次过来,是因为它被一声来自地球的惊雷,从沉睡中惊醒——它的胃连通着无数多元宇宙,陷入沉睡的它,其实是在多元宇宙的缝隙中睡觉,谁也找不到它。

那道雷电中蕴含着可怖的毁灭力量,就算噬元兽也从未感受到过,说实在的,它怂了好久,用地球时间来算,它等了一个多月,才敢跑过来看看。

出乎它的意料,地球没有被毁灭,甚至连个大灾大难都没发生。

正在它疑惑,那么可怕的雷电为什么没有毁灭地球的时候,它嗅到了一丝丝那道天雷的味道。

那味道的来源,就是钱松。

第十九章 我的第三只眼

噬元兽找到钱松的时候,钱松正在“睡觉”。

是的,它并不知道当时钱松的意识正在几十万光年之外的山达尔星,以至于这具分身躺在床上不动弹的时候,它以为钱松是在睡觉。

天劫的气息,还残留在钱松的本体以及所有的分身体内。

或者准确地说,正因为劫雷对他身体的改造,钱松才生成了妖丹。

紫霄神雷,是至强的毁灭力量,可如果你最终挺过来了,它就是最强的创造之力。

不是洗经伐髓那种低等的身体改造,而是更深层次的进化。

大妖传承里对于妖丹的描述大部分都残缺了,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其中有一句话,钱松记得很清楚:“道本五十,天劫四九,独留其一,是为生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网开一面,不使断绝。

那尊青狐妖神,全程扮演的角色,就是【道】网开一面的那一面网,给遁去的【一】铺平了道路。

现在的钱松还不能理解,那青狐拼尽所有挽救了他,也是成全了它自己。

无数仙侠小说中,修炼到终点的,都是各种“合道”之人,与天道合为一体,是修真者们的终极理想。

那青狐妖神,在最后的时刻,合道了。

在普通人眼中看来,青狐妖神的行为,要么就是傻子,要么就是舍己为人的大善者。

其实都错了,青狐并不傻,也不是善良。

因为【道】无所谓聪慧和愚笨,也无所谓善良与邪恶,更无所谓清澈与污浊,天地无限,万般人寰,阴阳混沌,盛衰生死,皆是【道】。

这一切,钱松现在不懂,也许在遥远的未来,等他的修为境界抵达了妖神境,或许才能感悟一二。

噬元兽嗅到的天劫气息,其实是天劫自带的【道韵】,这种包纳寰宇却又无微不至,毁天灭地却又上善若水的气息,它从来没有见识过。

它可不认为自己孤陋寡闻,事实上,作为一个有着次元穿梭能力的生物,噬元兽所见识过的世面,可不是区区地球人能够想象的。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噬元兽对钱松的好奇心真的爆棚了,它想要搞清楚天劫气息的来龙去脉,甚至对道韵的气息起了贪心。

所以,噬元兽掏出了自己的藏品——一条用古神眼球打造的项链。

这条项链有个名字:“伊卜布罗斯之瞳”。

噬元兽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在多遥远的过去得到的这条项链了,伊卜布罗斯,是它的胃连通的那个异次元宇宙里的一个古神,这个古神后来被人干掉了,全身的“零件”都被拆了做成了各种法宝,连大脑都被用来充当魔网链接的枢纽之一。

伊卜布罗斯的左眼是恒星级别的,直径大约是太阳的32倍,大部分的能量和神力被抽走之后,才变成了现在的猫眼大小。

噬元兽就是想利用这古神眼球残余的神力,实现奴役钱松的目的。

它要的并不是单纯的铲屎官,而是要让钱松配合它,不仅要把自己知道的全盘托出,还要配合它做各种实验研究,以掌握那股让它心痒痒的气息所代表的的力量。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噬元兽整个喵都呆住了,钱松不仅无视了古神的精神操纵,还将它镶嵌到了自己身上,不仅如此,他似乎还从这古神眼珠子里得到了很多的好处。

这还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恼羞成怒的噬元兽大发喵威,它打算冒个险,直接把钱松吞进肚子里去,将他放逐到异次元宇宙里,然后再让异次元宇宙中的神灵仆人们好好把钱松拆开来研究研究,就像祂们之前拆解古神伊卜布罗斯一样。

噬元兽小小的猫嘴张开,十根粗大的暗红色触手闪电般卷向了钱松。

…………

钱松正在调整身体,让自己的分身尽快适应古神的神性。

他闭着眼,内视着自己的身躯与古神之眼的结合处。

因为和本体妖丹之间构建的通道已经稳固的原因,钱松的分身并没有出现对这颗眼球的排斥反应。

相反,植物系的身体和这颗眼球的契合度很高,古神之眼在钱松的控制下,都已经能够上下左右地转动了。

也就是说,他已经完全切断了噬元兽对这颗古神之眼的控制,这颗眼珠子现在换主人了。

通过古神之眼看到的世界,和正常的眼睛看到的很不一样。

正常人看到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三维空间,通过古神之眼看到的世界,没有太多的色彩,是线性的、抽象的、万物关联的。

万事万物之间,都有着奇怪的线条连接,钱松暂时还搞不懂这些线条是什么东西。

然后,他就看到,有一团乱麻组成的混乱线球,朝他冲了过来。

这团线球的“布线”非常复杂,是周围所有的“线条”们无法比拟的。

“呃……这啥玩意儿?”本能地,钱松睁开了自己的眼睛,朝着古神之眼看到的“线团”看去。

什么都没有,只有橘猫趴在桌子上,对着他讨好地卖萌。

那么,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钱松通过古神之眼看到的,当然是露出了凶相的噬元兽。

但在他睁开自己的双眼之前,噬元兽就变回了猫咪的模样,乖巧可人。

噬元兽为啥突然怂了呢?

因为古神之眼。

噬元兽当然不害怕古神之眼,它之所以怂,是因为古神之眼刚才释放出来的一点信息碎片。

人的思维意识是很复杂的,表意识和潜意识加起来,人每秒钟的能产生成百上千个念头。

钱松的意识进入了古神之眼,潜意识里自带的意识碎片里,有很多钱松终生难忘的记忆。

在所有逸散出来的记忆碎片里,最令钱松记忆犹新的,就是在修真界的时候,那道紫霄神雷了。

古神之眼非常敏感,它有着精神系的神力,像是放映机一样,将紫霄天雷的模样和气息,通过精神波动来模拟,散发了出去。

噬元兽作为高等生命体,第一时间感受到了那道精神波动。

在那一瞬间,它仿佛变成了一株崖边的小草,紫色的云层,遮天蔽日地翻滚着。

噬元兽真的觉得自己要死了,即便它知道,这只是古神之眼模拟出来的精神幻境,可是有一点它可以肯定,就算只是幻境,那煌煌天威,也足够压碎它的灵魂与意识。

然后它就怂了。

收敛起了一切的恶意,变回了一只可爱的猫咪。

恶意,是凝视深渊的眼睛,当你收回目光,深渊自然也不再凝视你。

第二十章 找到了

一个小时后,钱松抱着噬元兽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对爱猫人士来说,撸猫的感觉太爽了,抚摸着猫儿柔软的毛发,听着猫咪喉咙里发出的“呼噜呼噜”的声音,简直就是享受。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钱松总觉得自从融合了古神之眼后,这只橘猫对他的态度都变得亲昵了许多。

也许是被他精心准备的猫粮感动了吧。

噬元兽并没有感动,它只是不敢动。

这是它的猫生第一次蒙上了心理阴影。

本想抽空逃走,内心深处却又不甘心。

它决定伪装成一只真正的猫咪,潜伏在钱松的身边,等到某一天他拉了胯倒了霉,它再落井下石搞事情。

钱松无聊地换着台,这个点的电视台要么就在播放早间新闻,要么就在重播体育赛事,要么就是一些收视率不咋样的无聊脱口秀。

就在这时,钱松调到了cbs台,此刻正在进行着一场早间谈话秀,钱松刚准备继续换台,就听到了“托尼·史塔克”这个名字。

他顿时来了兴趣。

要知道,在原本的时间线里,托尼现在应该刚被惊奇队长从太空中救回来没多久,陷入消沉很长一段时间。

现在嘛……因为钱松的到来,当然大不一样了。

“托尼·斯塔克将会在本月底和他的挚爱——佩珀·波兹小姐完婚!”电视里传来主持人有些激动的声音。

“yes!”钱松握着遥控器的手忍不住挥了一下,也跟着兴奋起来。

前世看复联4电影,当看到托尼牺牲自己打了响指的时候,钱松才第一次对这个家伙肃然起敬。

以前他是美队粉,之后他就是美队铁人双粉了。

哦对了,吃紫薯噎死的时候,他还有一个钢铁侠手办没到货呢。

“托尼·斯塔克,本世纪最引人注目的天才发明家、冒险家、商人、亿万富豪、花花公子,终于愿意组建家庭,和挚爱相守余生。”主持人笑着调侃道:“好吧我承认,我说这话有些酸溜溜的,似乎什么好事都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但是他毕竟是我们的钢铁侠,除了祝福,我还能说什么呢?”

“托尼和佩珀的婚礼将在托尼位于洛杉矶的新豪宅举办。”主持人又酸了:“斯塔克先生,如果您正在收看我们的节目,麻烦给我寄一份婚礼邀请函。”

“你在想屁吃。”钱松笑了一声,然后眨巴了一下眼睛,摸了摸下巴:“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看看托尼的婚礼,难得穿越到漫威宇宙,不去看就可惜了。”

别问他没有请柬怎么进去,人家好歹是个妖怪,这点小事都做不到的话,也太搞笑了。

看了看日历,嗯,现在还是月初,还有二十多天,不急。

“叮咚!”

门铃响了。

钱松打开门一看,是“熟人”——那个给帮派总部看门的黑人门卫。

黑人门卫神情紧张地递过来一个文件袋,也不敢看钱松的眼睛,说道:“先生……您的证件办好了。”

…………

纽约曼哈顿布利克街,纽约圣殿。

奇异博士失去了阿戈摩托之眼,没有了时间宝石,他就无法回溯过去,也无法观察未来。

从泰坦星上归来之后,奇异博士一直宅在纽约圣殿里,从一开始神经质一般的自我怀疑,到现在疯狂地翻查资料,寻找各种魔法。

他只想知道,那个打破了既定的时间线,突然闯入瓦坎达战场,导致雷神手滑砍死灭霸的那个人,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在泰坦星迎战灭霸之前,奇异博士曾经通过时间宝石看到了未来的140000605条时间线,其中明明只有1种可能战胜灭霸,但现实仿佛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告诉他看错了。

那140000605种未来里,压根就没有那个美队和雷神所描述的神秘人。

奇异博士已经试了上百种魔法了,甚至包括一些黑魔法,依然无法确定那和神秘人的来历。

两天前奇异博士收到了两份托尼斯塔克的婚礼邀请函,一份是给他,还有一份是给王的。

托尼在去泰坦星之前被王救了一次,当时就提出了要在邀请他参加自己的婚礼,托尼说话算话,真的发来了邀请函。

托尼说他也在寻找那个神秘人,或者说复联全员都在留意那个神秘人的消息。

最近,托尼的智能系统“星期五”扫描到了一些黑帮信息,纽约地狱厨房附近有个小帮派的头目正在办假证,请了高级黑客,试图入侵市政府的人口档案数据库,被星期五发现了。

那个黑客试图将一个假身份打包进一份电子档案中,星期五扫描了那份文件,对比之后发现,那个需要身份的黑户头像,和美队描述后犯罪专家侧写的画像几乎一模一样。

托尼在洛杉矶准备婚礼的事情走不开,奇异博士既然提到了这事儿,托尼就告诉了他,那个小帮派的所在地。

还说其实这事小蜘蛛就能解决,只是那家伙又要准备修学旅行,还是去欧洲,所以托尼就没告诉他。

…………

四十天了,奇异博士第一次走出纽约大殿的大门。

他当然可以选择打开传送门直接去,但他还是觉得稳妥点好,那个神秘人时间点卡得那么好,正好就在灭霸打响指之前影响了时间线的发展,他觉得对方也许是从别的维度过来的大佬。

纽约圣殿和地狱厨房都在曼哈顿岛上,距离不算远,至尊法师总有特别的走路技巧,比如如履平地地走在垂直的大楼墙面上,强行折叠空间啥的。

不到两分钟,奇异博士就到达了托尼给他的地址。

安静。

非常安静。

因为太过安静,水龙头滴水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令奇异博士眉头皱起的是,他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

他默念咒语,瞬间就来到了那栋危楼内部。

满地的尸体。

他要找的帮派头目,就死在尸体堆的最里面。

这里应该经历过一场高强度的枪战。

看上去应该是黑吃黑,普通的侦探过来了,或许也只能得到这样的结论。

但奇异博士知道,这一切,都是被刻意布置后的假象。

他嗅到了别的味道,不该出现在人间的气息。

第二十一章 一根食指

“1,2,3……17,18……71。”奇异博士数了数,地上的死尸一共有71个。

如此草菅人命,任谁都会对那残忍的凶手感到愤怒。

奇异博士叹了口气:“唉……出来吧,我知道的,还差一个。”

“嘻嘻嘻~嘿嘿嘿……哈哈哈哈!”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笑声从奇异博士头顶传来,一个穿着斗篷的女人像壁虎一样趴在屋梁上,一边系着麻绳,一边对着奇异博士桀桀怪笑。

“伟大的魔神,您的仆人谨遵您的旨意,为您献上祭品,请降临吧!”女人表情诡异而又扭曲,将自己头伸进了绳套,松开爬墙的四肢,身体因为重力下坠,最后被绳子一拉,“咔哒”一声,颈椎断了,当场去世。

“72。”奇异博士轻轻呢喃了一句,双手一挥,两个魔法盾套在了手上。

整个危楼内部空间的光线突然变成了猩红色。

地板变成了泥沼,奇异博士用魔法悬浮了起来。

泥沼沸腾了,一股腥臭味之后,一条巨大的黑蛇从泥沼中探出了头。

“这次用的是蛇形的身躯吗?撒坦尼什?”奇异博士居高临下地问道:“每次出场都搞得这么血腥,你以为我这个至尊法师是摆设吗?”

“吾之降临,凡人需得付出代价,小法师!”巨蛇口吐人言,声音洪亮而低沉:“还有,不要再虚张声势了,失去了时间宝石,你对我不会再有威胁。”

四周的尸体逐渐化成灰烬,然后冒出了一团团淡蓝色的光球,这巨蛇嘴巴一张,光球全被它吞入了腹中。

不等奇异博士说话,巨蛇那蜿蜒的身躯盘旋而上,在奇异博士周围绕了一圈,比人头还大的鼻孔深吸一口气,然后喷吐出了一阵白雾。

“黑魔法的气息……哈哈哈!堂堂的至尊法师,居然屈从于黑暗的力量?”巨蛇肆无忌惮地嘲笑着奇异博士。

奇异博士这两天为了调查钱松的身份,的确用过黑魔法。

所谓黑魔法,就是借助恶魔或者魔神的力量施展出来的魔法,比如多玛姆,或者地狱之王什么的。

巨蛇笑完,吐了吐蛇信:“你这么需要力量的话,为什么不找我借呢?毕竟,咱们也算是老朋友了,看在老朋友的份儿上,和我做交易,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笑话,和恶魔做交易,怎么可能不吃亏?

奇异博士全程面无表情,淡淡道:“别装了,撒坦尼什。你早就知道了我用过黑魔法,知道我在找什么东西,否则你怎么可能这么巧,出现在这里?佐姆真是恶魔之耻,居然不为自己的客户保密。”

巨蛇晃了晃脑袋:“好吧,你真无趣。”

“说吧,你来找我,究竟有什么目的?”奇异博士问道:“如果你以为我没有了时间宝石就没办法驱逐你,那你也太天真了。”

说完,奇异博士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不一会儿就冒出了几十个分身,没个分身手里都握着一条奥术之绳。

这巨蛇只不过是魔法元素组成的投影,并不是撒坦尼什的本体,说实在的,真的不够奇异博士打几下子的。

“行了行了,我不是来打架的。”巨蛇果然识时务,语速加快道:“你师父古一法师应该教过你关于多元宇宙的知识吧?”

奇异博士收起分身,做出了洗耳恭听的样子。

“你应该知道,你现在所处的宇宙也好,我们恶魔所在的地狱也罢,只是一个宇宙的不同维度罢了,说到底,咱们本是一体的。

在我们的宇宙之外,有着无数的平行世界,也就是多元宇宙,这些世界全都是由主世界每分每秒分支衍化出来的。

比如主世界有个愚蠢的人类打算在情人节这一天表白,但内心又很怂,这个时候就会分出两个平行世界,第一个平行世界他勇敢地表白了,结果被拒绝;第二个平行世界他没敢表白,虽然结果都是没有女朋友,但从此以后,这的的确确就是两个平行世界了。

主世界每分每秒都在分出不同的平行世界,但这些分出的子宇宙本身无法再次分裂,就像一棵大树可以不断地长出枝丫冒出绿叶,但绿叶是不可能再分裂出无数大树的。

这样的“多元宇宙之树”,就是我们世界的真实面貌。

你应该知道我的能力,在所有地狱领主中,我是最特别的,我可以在多元宇宙之间穿梭,所以我今天过来,是要告诉你一件事:

主宇宙,停止分裂了。”

巨蛇叽里呱啦说了一大串,信息量很大。

“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奇异博士说道。

他既无法确定这个大魔王说的是否是真话,也没本事应对整个多元宇宙的危机——本宇宙出了个灭霸都差点都没搞定呢。

“一股毁灭的力量包裹了整个多元宇宙,使得主宇宙失去了分裂成长的空间。”巨蛇说道:“我在340000876个子宇宙中投影,作为信使,通知了每个子宇宙里的你,其中有2935900642个你摩拳擦掌,打算着手为保护多元宇宙贡献力量,反观此时此地的你,有点差劲啊……”

“恶魔也搞道德绑架吗?”奇异博士不为所动:“真是笑死人了。”

直到现在,这头恶魔都没有说出最关键的信息:为什么要找他奇异博士?宇宙大能千千万,为啥不找别人去?

奇异博士很有自知之明,在这地球上,他当然可以以“至尊法师”自居,但放眼整个宇宙,他的实力压根就不够看的。

这个世界,不缺真正的神明。

“我知道你最想知道什么。”巨蛇说完,吐出巨大的蛇信,蛇信迅速变成了人类手臂的样子,然后对着奇异博士缓缓竖起了一根食指。

奇异博士见状,瞳孔猛然一缩。

“我想,这颗星球上,再也没有谁比你更明白我的意思了,对吗?”巨蛇说完,缓缓化作淤泥,掉到了地上的沼泽里,沼泽很快消失,恢复了原本地板的模样。

奇异博士当然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毕竟在泰坦星的时候,他曾经对着钢铁侠比过这个手势!

第二十二章 小蜘蛛

奇异博士离开了。

他心事重重地回到纽约圣殿,抬眼就看到王拿着一套西服问他道:“史蒂芬,帮我看看这套衣服怎么样,我穿着它参加托尼的婚礼合适吗?”

“很好。”奇异博士心不在焉地答道,他连那个神秘人(钱松)的身份都不想再调查了,就更别提给别人提供衣着建议了。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整个漫威多元宇宙都面临危机,与之相比,那个神秘人的来历什么的实在是无足轻重,他之所以非要找到钱松,无非是作为一个法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奇异博士看来,就威胁等级来说,那个神秘人是没办法和灭霸相比的。

可是,在多元宇宙面前,一个灭霸又算什么呢?

要知道,每个和本宇宙时间线接近的平行世界里,可都有一个灭霸。

当然了,更多的平行世界里是没有灭霸的,甚至都没有人类——恐龙没有灭绝,进化成了高等智慧生物,恐龙人。

平行宇宙的数量太多了,古一法师曾经说过,在所有的平行宇宙中,存在“地球”这颗星球的宇宙大概只占千亿分之一都不到,存在“太阳系”的宇宙也只占千万分之一。

毕竟,就连银河系的诞生,都是个奇迹。

单个宇宙已经够无边无际的了,更加浩渺无穷的多元宇宙,怎么都比那个神秘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更重要吧?

王看出了博士的不对劲,放下衣服走过来询问,奇异博士本想告诉他,忽然想起自己当时竖食指的时候,也警告过钢铁侠,乱说的话,未来就更不确定了。

所以,他只能闭口不言。

“王,我需要冥想一段时间,这期间纽约圣殿就拜托给你了。”奇异博士说完,打开传送门,前往了喜马拉雅雪山。

他需要通过冥想,灵魂离体,穿越维度之膜,与几位“老朋友”以及维山帝沟通一下。

…………

钱松不知道自己差点就被人找上门,更不知道帮了他大忙的帮派头目和小弟们全都被人献祭了。

两天前那个黑人门卫送来各种身份证明的时候说了,他们老大在别处还有房产,所以这套公寓钱松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免费的。

那个帮派头目还说,如果以后钱松愿意帮点小忙,整套房送给他都可以。

这就是很明显的笼络了,很粗糙的利诱手段,估计是想明白了,那个头目估计是想要供奉一位超级打手,来扩充势力。

为表诚意,还给钱松带来了5万美刀的现金。

这是下了血本了。

如今,只能血本无归了,不仅血本无归,那帮派头目连魂儿都没了。

“我要这金钱有何用?”钱松走在大街上,兜里揣着钞票,臭屁道。

现在他不需要花钱租房了,又不需要吃东西,衣服完全可以用自己的紫薯皮变化,管你什么造型都能驾驭。

衣、食、住都不需要花钱,那“行”呢?

更不需要了,他一个猛子就能钻进地里,分分钟远遁千里,土遁术要个屁钱。

衣食住行都不花钱了,那他还要钱干啥?

钱松迷茫了,直到他看到了街角的宠物店。

“啊呀,差点忘了我的小可爱!”钱松低头吸了一口橘猫,兴冲冲地跑进了宠物店。

猫梳子、指甲剪、猫牙刷、漱口水、猫抓板、猫爬架、猫玩具:

逗猫棒、激光笔、毛线团、小鱼干、零食罐;

洗猫袋、猫沐浴露、吹风机、毛巾、猫咪烘干箱还有宠物衣服,以上这些哪个不需要花钱?

这还没完呢,还要带它去宠物医院打疫苗、做体检、买驱虫药等等,全都是钱啊。

前世的猫奴之魂熊熊燃起,钱松的双眼闪闪发亮,又带着一点伤感,他不可避免地又想起了前世的猫咪,想到猫咪,又想起自己的家人和女友,一百多年过去了,他们估计早已经不存在了。

“喂,小猫咪,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新家人咯!”钱松把猫儿顶在头上,声音有些颤抖。

独在异乡为异客,再如何规划在这个世界游戏人间,也改变不了他孑然一人的孤单。

“喵。”噬元兽心说我恨不得生吞了你,谁和你做家人?

可它不敢,只能慵懒地打了个哈欠。

话说,家人是啥?噬元兽表示不懂。

它没有家人,从来都没有。

这家宠物店很大,钱松想买的东西全都有,橘猫也很乖,和普通猫不一样,它一点也不排斥洗澡和修剪指甲,反而一副惬意的样子,怎么看都像个被丫鬟伺候的大老爷。

洗完澡吹干的橘猫颜值又提升了一个档次,钱松很满意,特意多给了店员一点小费。

“哇哦,你的猫咪真漂亮!”钱松正在欣赏自己的猫咪,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夸赞道。

他转头一看,然后就愣住了。

是熟人,呃……不对,只是钱松单方面很熟而已,人家彼得·帕克压根就不认识他。

果然和电影里长得一模一样,仅仅从外表来看,这位蜘蛛侠同学的确是个非常可爱的高中男孩。

彼得·帕克是一个人来的,他手里还牵着一条纯白的狮子狗,狗耳朵上还扎着一个心形的红色蝴蝶结。

这是梅姨的爱宠,当然了,小蜘蛛也很喜欢它。

他是来给小狗洗澡顺便驱个虫的,正好遇到了钱松和他的猫。

“它叫什么名字?”小蜘蛛问钱松道,很有些自来熟:“我的狗名叫狮小姐。”

小蜘蛛的问题让钱松回过神来,不得不感叹,这纽约还真是够小的。

他还没给小猫起名字呢,既然有人问起,那就直接现起一个吧。

“它叫tom。”钱松答道。

这名字有啥典故?

汤姆猫嘛。

“嗨,tom!”彼得·帕克不愧是的热情的大男孩,立马弯下腰,伸出手来想摸一摸橘猫的脑袋。

上一个这么鲁莽想要硬撸噬元兽的人,瞎了一只眼。

噬元兽的猫爪子闪电般地挥出,如果是普通人,一定会被它挠破手。

彼得的蜘蛛感应提前预警之下,他的手才猛然缩回,逃过一劫。

彼得的速度太快了,是个人都能看出他的不正常,因为人类不可能有这样的速度。

彼得偷偷地瞄了一眼钱松,发现他貌似没注意到自己刚才的动作,悄悄舒了一口气。

他可不想暴露身份。

“先生,您的猫可真凶。”

第二十三章 树欲静

钱松和蜘蛛侠的第一次见面,在自我介绍之前,居然先互通了各自宠物的名字。

这情节,堪比都像都市恋爱喜剧里的男女主角。

且不提什么韩剧港剧,只说美国电影或者电视剧,类似桥段的作品钱松都看过好几部。

彼得·帕克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尴尬地一笑,道:“您好先生,很高兴认识您,我叫彼得·帕克,来自皇后区。”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钱松和他握了握手,“你可以喊我‘钱’。”

“ok,钱先生,呃……我先去给我的狗狗洗澡了。”毕竟是陌生人,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嗯,再见。”钱松点了点头,微笑着看着他走进了宠物浴室。

彼得·帕克天生是个碎嘴皮子,说白了就是话痨,但话痨也是分对象的,他只对熟人话痨。

如果他和钱松很熟,一定会主动对钱松解释,他之所以不在皇后区的宠物店给狗洗澡,非要跑到曼哈顿区来,是因为梅姨有这里的会员卡。

甚至会拐弯抹角地问钱松,他最喜欢的超级英雄是谁,万一钱松回答是蜘蛛侠的话,他一定会偷着乐。

“走了,汤姆。”钱松抱起猫,给店员写了地址,让店员稍后把那些猫咪用品直接送到他公寓去。

好吧,噬元兽再次被正式命名了。

它对别人如何称呼它没有什么感觉,汤姆就汤姆吧。

听上去总比“chewie”这个名字好记。

哦对了,“chewie”这个名字是惊奇队长卡罗尔给起的,也不知道她最近怎么样了。

汤姆猫,呃……噬元兽忽然想起了自己的上任铲屎官。

跟随卡罗尔的那几年的生活品质,完全无法和钱松在一起时相提并论。

相比起钱松来,卡罗尔的养猫手法非常粗糙,吃住都在飞船上,她可不会像钱松这样给它大包小包地买上一大堆猫猫专用品,更不会亲手给它调制猫粮。

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如果噬元兽变成女郎,估计也会说出那句:“宁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在自行车后座上笑”吧。

它是只现实喵。

嗯,只要钱松把它伺候舒服了,噬元兽觉得自己心一软,也许可能大概,在他下次落难的时候,饶他一次,不落井下石就是了。

哼,才不是被那家伙用暖风机给它吹毛时候的温柔眼神融化了呢,这只是因为本大爷的仁慈和高尚!

“啧,你梗着个脖子盯着我看啥呢?”钱松胡乱在橘猫的脑袋上揉了揉,差点把猫头揉成杀马特。

“喵!我要吃了你!你给我等着喵,早晚有一天,我一定会吃掉你的!”噬元兽在心中怒吼,它收回了所有的仁慈,然后一路攀爬,躲到了钱松的肩膀上,防止他再次祸害自己柔顺的皮毛——刚洗完澡,它正爽着呢!

“哈哈哈!”钱松畅快地笑了起来,微微仰头,碧空万里如洗,他心中的忧愁,似乎也被洗掉了。

既来之,则安之。

他能来到这个世界,本就是一系列奇迹串联起来的,所以,他应该比任何人都相信奇迹,相信一切皆有可能。

总有一天,那个奇迹也会发生,让他一解乡愁。

好好活下去吧。

然后,等待。

…………

钱松走在曼哈顿第12大道上,好不容易佛系一次的他,现在心情很平静。

本来一切都挺好的,可惜,这里是纽约,是漫威世界许多故事发生的中心舞台,怎么可能永远平静祥和,岁月静好呢?

这不,他散步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迎面看到一群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

游行示威,在美国挺常见的,这里的人们有个屁大的事情都可能冲上街头,不管是抗议也好,还是庆祝什么节日,总之就是游行游行再游行。

这次的游行队伍看上去规模不小,乌泱泱一片人。

老远就看见这些人手里举着的各种标牌,上面写着:

“再无变种人!”

“变种人是暴力的,我们不要再沉默了!”

“野兽们必须被关进笼子里!”

“把他们全部隔离!关到荒岛上去!”之类的标语。

至于喊的口号,则统一是:“人类优先”,声音很整齐,看上去是有组织有规划的,肯定是花了钱招募组织的,并不是自发走上街头的。

钱松让到了路边,人家是真游行也好,收钱办事也罢,爱咋咋地,又不关他鸟事。

等了一会儿,发现这人潮队伍还挺长,钱松有点不耐烦了,正在这时,一个干瘦的老头似乎是走累了,从队伍中挤出来,走到了钱松的旁边,靠着墙休息。

很巧,钱松见过他——昨天傍晚遛猫的时候,这个老头还在地铁出口乞讨呢。

嗯,没错,这老头是个流浪汉。

“嘿,老约翰,走一趟多少钱?”钱松突然开口问道。

“走完三条街他们给我10美刀,呃……”老头下意识就回答了,抬头有些愣神地看了钱松一眼,然后笑了起来:“再次看见您很高兴,好心人。”

他也认出了钱松,因为钱松昨天给了他一点钱。

虽然那些钱全被他买酒喝了。

“给你钱的人有没有说,好好的干嘛又搞事情啊?”钱松问道。

老头有些猥琐地眯了一下眼睛,然后故意苦着脸道:“哎呀,我肚子饿了。”

钱松微微一笑,从兜儿里掏出刚才买猫用品找零的5美元,递给了老头。

老头的手像苍鹰扑食一样,迅速“啄”走了钞票,然后塞进了自己的口袋:“您也许不知道,各大媒体没报道,但是有些小报纸都在说,最近半年来,咱们国家出现了变种人的生育潮。”

钱松知道,在这个世界里的人类,每个人都携带隐性的x基因,按人口比例来说,只有极少部分人能觉醒,也就是说x基因表现为显性基因。

这个时代的基因技术已经非常强了,政府其实一直在秘密监控着新生儿的x基因表现情况,每年议会都会拨出一部分专项基金,用来给所有新出生的婴儿做基因测试。

因为有新型的基因测试纸,所以并不用做完整的全基因测定,使得检测成本进一步压缩,所以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按规定认真执行着。

本来,这些数据信息是不对普通人开放的,属于内部机密,这次信息泄露,当然是因为出了内鬼。

“先生,您是好心人,既然您感兴趣,那我再多告诉一条我听说的小道消息。”老头凑过来低声道:“听说,这次游行的策划人,是一位议员!”

第二十四章 恶灵

霍比奥是个上进的联邦议会议员。

这里的“上进”,是指他往上爬得勤快的意思,并不是褒义词。

他毕业于某春藤大学法学系,这个大学名人辈出,当他背负着10万美金的助学贷款第一次踏入校园的时候,他就发誓,要让自己的照片也挂到名人墙上。

毕业后,因为善于钻营,他获得了在纽约市政委员会工作的机会,后来因为看清了官场的潜规则,明白了自己这个穷小子单打独斗绝对没戏,于是辞职,蛰伏起来。

两年后,他靠着给一位富豪当律师,并安排自己的娇妻给这位富豪当秘书,成功获得了他的信任,之后在这位富豪老板200万美元的赞助下,参加了市议会选举,成功当选了市议员,并在一年半后成为市议长。

当上议长后,他投桃报李,成功帮着这位老板获得了大量的政策优惠,还通过法案给那位富豪的“公益”基金会拨款两次,总计金额16亿美刀。

如此一来,一众富豪都注意到了这个平民出身的男人,在他身上投资,明显能得到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回报。

于是,几乎一夜之间,他成了富豪们的座上宾,有了非常广泛的人脉,甚至连步枪协会都找上了门。

如今,靠着人脉和这些人脉的投资砸钱,二十多年来,他一路从小小的市议会,爬到了国家联邦议会里当上了议员。

他背后的金主极多,在白道上就是那几家财阀集团和行业协会,在黑道上却只有一位——金并。

这两天的游行活动,是霍比奥一手策划的,当然了,他也是听命行事,毕竟最近几年给他投资最多的,就是金并,这位黑道皇帝。

依靠民众游行,然后在网络上大肆带节奏,就能掌控民意,激起民众对变种人的恐慌,从而对联邦政府施加压力。

当“民意”沸腾到几点,他再在议会里提交议案,允许建立变种人新生儿抚育中心,从而将他们与普通婴儿隔离,也就水到渠成了。

这项提案如果获得批准,那就继续提议,让有资格的儿童基金会牵头做这件事。

普通人也许永远也不知道,全美最大的儿童基金会的幕后老板,是金并。

如果这些议案全都通过了,那从今往后,全美半数以上的变种人新生儿都会被依法强制送去那个“变种人新生儿抚育中心”。

最关键的是,议案通过,并且正式生效后,这就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可以正大光明地作恶,而且受到联邦法律的保护。

那么,金并绕了这么大的弯子,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他就不怕太嚣张了,被人抓住小辫子整死?

当然不怕,因为这次,他是和军方合作的。

是的,你没看错,一个黑道大佬,和美国军方合作。

无需惊讶,因为一个单纯混黑的,是不可能成长到金并如今的体量的,他必然有后台,有盟友,在所有的领域都有自己人。

所以,如果有人告诉你,金并的基金会拥有斯塔克工业1%的股份,还拥有奥斯本集团59%的股份,你也不要吃惊,因为这都是真的。

如果你非要惊讶,那就说明你对资本主义了解得太肤浅了。

那么,金并和军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上次夜魔侠拦下,最终被钱松打残的外星怪物“先锋卫”,其实只是金并其中一条渠道的“货物”,这条线虽然断了,可他当晚依旧收获了其它5条线的货,一共9头怪物。

纽约某地下生物实验室,用的是金并的地盘,奥斯本的生物技术,以及军方的防卫力量。

他们发现,先锋卫的基因技术实在太复杂了,即便只是灭霸大军的炮灰角色,也和地球生物科技存在好几个代差,想要完全破解,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可是军方没有那么多的耐心,他们也承担着风险,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很快,他们发现虽然无法破译外星基因技术,但是可以直接拿来用啊。

普通的犯人死了好几拨,无法承载外星生物的基因,于是他们就用抓来的变种人做了实验。

结果实验意外地顺利,变种人对外星基因的排斥性不高,耐受性很强,非常有研究价值。

这个实验结果双方都很满意,问题是到哪里找那么多的变种人来做实验呢?

直接像打猎那样大肆抓捕肯定是不行的,如此野蛮的手段,不仅会被变种人兄弟会盯上,就算是x战警都会搅进来坏事儿。

再说了,成年的变种人又不是小鸡小鸭,他们个个凶猛得不行,到时候打起来指不定死的是谁呢。

大人打不过,那就打小孩啊。

有的变种人小孩也很猛?

那就抓刚出生的婴儿,这下难度总最低了吧?

虽然很卑鄙无耻,但无论是金并也好,美军也罢,从来都不是大善人,无论从任何角度去说,他们都是反派啊,而且是世界级的反派。

卑鄙无耻对反派来说,是最高的夸赞——说明他们专业啊。

他们的邪恶计划会得逞吗?

霍比奥不知道,他的第一份议案已经提交上去了。

他现在无暇去管议案通过的情况,因为他发烧了,头疼欲裂。

自从昨晚做了一夜的噩梦之后,他就发烧了。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的噩梦。

梦境中,他站在一座废旧大楼的楼顶,周围黑压压的,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看到楼下传来“嘟嘟嘟”的摩托车轰鸣声。

他朝下一看,在梦里就尿了裤子——那是一个全身冒着火的骷髅人,身上缠着锁链,骑着一辆火焰摩托,正凶神恶煞地盯着他看呢!

他当然是被吓醒的,醒来就发烧了,他可以对上帝发誓,自打他出生以来,从未做过如此恐怖的噩梦。

那骷髅恶灵空洞的眼窝,仿佛能看透他的灵魂一样,让他如坠冰窖,恐惧到了极点。

发烧并且头痛的霍比奥给自己的私人医生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于是决定开车去医院看看。

因为头痛和心情很差的原因,他开车很快,转角都不鸣笛和减速,结果差点撞到一个黑发的亚裔青年,那个青年肩膀上还站着一只猫。

霍比奥被吓得心脏漏跳了两拍,不是因为自己差点撞死人这点小事害怕,实际上他就算撞死了人也有办法轻松脱罪。

他害怕,是因为那只猫。

那只猫的双眼,瞪得比昨夜噩梦里的恶灵还恐怖!

梦中的恶灵最多就是想拖他下地狱;

而这只猫的眼神就像在说,因为他差点撞到它的主人,就必须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个第二十五章 帮个小忙

如果不是怕在钱松面前暴露身份,噬元兽早已经把这个议员连同他的汽车一起吞进肚子里去了。

如果不是那只猫太吓人,霍比奥议员早已经跳下车,对着钱松一顿口吐芬芳了。

霍比奥惊慌失措地拉了倒车档,倒了几米,然后绕着钱松疾驰而去。

钱松的胸口微微一热,他眯起眼睛,切换到了古神之眼的视角。

在古神之眼的视角里,汽车和周围的建筑物都是不存在的,车里的那个男人倒是存在,只不过和周围的路人不同,他的身上多出了一条粗壮的“线”,链接到了未知的地方。

这条“线”,怎么看都像是锁链。

…………

直到开出几公里之后,霍比奥议员后颈上的汗毛依然竖立着,他觉得那只猫依然在盯着自己。

这种感觉,就像胆小的人看了恐怖片以后,不敢去卫生间上厕所一样,因为他总觉得马桶里会伸出一只鬼爪。

医院很快就要到了,霍比奥后怕地打了个寒颤,他下意识地认为自己安全了。

在医院的停车场停了车,他解开安全带,就在这时,他眼睛的余光忽然发觉了不对——为什么他副驾驶上坐着一个人?这人是什么时候到的?

“你好啊,议员先生。”陌生人用小矬子修着指甲,他的指甲很长也很尖,甚至在地下停车场昏暗的灯光下,闪烁起了寒光。

这不是人类的手掌。

似乎是为了让霍比奥看清楚自己的容貌,陌生人身体微微前倾,头脸缓缓从阴影里探出。

霍比奥议员都快疯了,真的,他从今早起来就觉得自己一定撞邪了——做梦梦到恶灵,开车差点撞到眼神比撒旦还凶的橘猫,而此时此刻,恶魔真的出现在眼前了!

眼前这人,哦不,这个生物,长着近似人类的面孔,黑色的头发向上翻卷,血红的皮肤,又长又尖的耳朵,绿色的瞳孔,除了没有一双弯弯的羊角,这家伙怎么看都和传说里的魔鬼一模一样。

霍比奥不想再问对方是怎么进入自己车子里这样的傻问题了,人家这样的魔鬼,什么事情做不到?

“您……您好。”霍比奥瑟瑟发抖地回应道,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不用害怕,议员先生。”红魔鬼露出了温和的笑容,虽然他的笑容在霍比奥眼里看来比龇牙咧嘴的狮子还可怕:“我来找你,是有一点小事需要你帮忙。”

“什么……事?”霍比奥结巴道。

红魔鬼像变魔术一样,手上突然多出了一根烟,说道:“先借个火。”

霍比奥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哆哆嗦嗦地按了好几次,才打着了。

当他的火机凑近红魔鬼的香烟的时候,原本淡蓝色火焰,突然变成了橘红色。

“哟,你的灵魂挺污浊的嘛。”红魔鬼吸一口,烟点着了,他嘴角翘起:“看来,你应该已经被盯上了。”

前一句话霍比奥听不懂,后一句话他听懂了,急忙问道:“谁……是谁盯上了我?”

“我干嘛告诉你?”红魔鬼好整以暇地笑道:“你先帮我一个小忙,事成之后,也许我会考虑告诉你。”

如果你还能活到那个时候的话,当然,这是红魔鬼的心里话。

“您说,什么忙?”霍比奥问道。

“很简单,把你昨天提交的那份议案撤销了。”红魔鬼说道。

“什么议案……嗯?难道,你是变种人?”霍比奥不愧是混了这么多年的老政客,即便深陷恐惧中,也还保有着足够的智商。

他因为职务之便,曾经阅读过一些关于变种人的档案,的确有些变种人长得奇形怪状的挺吓人。

在这个时候要求他撤销变种人婴儿集中收容议案的,不是变种人,还能是谁?

红魔鬼吸了一大口烟,然后对着霍比奥的脸吹了过去:“你很聪明,议员先生。”

“咳咳……咳,这位……变种人先生,您要知道,这可不是一个‘小忙’,联邦议会的提案不是小孩过家家,不是想交就交,想撤就撤的。”

那会影响他的信誉和政治生涯,当然,这也是心里话。

“别拒绝得那么快,你可要考虑清楚了。”红魔鬼忽然又笑了起来:“还有,收起你的小聪明,别白费劲了,你的手机已经没有信号了。”

霍比奥左手一抖,原来,刚才趁着说话的时候,他的左手一直在衣服兜儿里做小动作——打求救电话。

当然不是打给警察的,他不脑残,知道对付这种变种人普通警察来了也是白给,他拨打的市金并的电话。

变种人虽强,可死在金并手里的变种人,也不在少数。

“这是你的个人行为,还是有组织有策划的行动?”霍比奥还在尝试拖延时间,他的手机如果离线时间超过10分钟,金并那边的技术组就会知道,毕竟,他对金并来说还有很高的利用价值。

“如果你是个人行为,那我劝你现在就离开,这纽约卧虎藏龙,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你也许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恐惧来源于未知,他现在知道眼前这人是变种人,而不是真正的地狱恶魔之后,忽然就没那么害怕了:“如果你是被人指示的,那我也劝你回去,让你的主子好好查查,我是在为谁办事,你们自己掂量掂量,能不能承受那位大人的怒火。”

红魔鬼眯起了眼睛,他最讨厌别人威胁他了,冷笑一声道:“唉,我听说猪在临死之前叫得最大声,以前我不信,现在我信了。”

说完,他血色的手掌在霍比奥的肩膀上轻轻一拍,嗖地一下,两人双双消失在了汽车里。

大约1分钟后,霍比奥从停车场的角落走了出来,一开始的步伐有点骚,一扭一扭的像模特走t台,但很快就变得稳重起来,十几步之后,就已经变得和原来一模一样了。

打开车门,霍比奥坐进了驾驶室,将刚才落在座椅上的手机拿起来,信号满格了。

对着后视诡异地一笑,他发动了车子,缓缓开出了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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