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 xp1024.com
《煮酒点江山》


001章 初到异界

天风大陆1118年,曼陀罗帝国38年,巴伦西亚终于坐上了那向往以久的皇坐,以曼陀罗三世的身份,接受百官的朝拜。

1118年,在天风大陆各国的神官看来,不是一个好年份。东边的苍梧帝国,在三月经历了千年来最大的海啸,而西边的池河和色百两国,矛盾不断升级,大战一触即发。南边的宁南正不断加强的经济入侵计划。而地处中原的曼陀罗帝国,开年第三天,就失去了他们最伟大的开国皇帝--太祖皇帝里杰卡尔德。二月,又送走了二世皇帝拉姆拉克......

天风1118年,天灾不断,兵刀四起,巨星陨落,山河变色。而也正是这一年,一个不应该出现这在这个大陆的人——出现了。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天风1118年,曼陀罗帝国一个叫乐平的小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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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戈壁的,这是哪?

唐?宋?元?明?清?

胡忧张着大嘴傻楞愣的看着眼前的景象,愣了半天都没能说出话来。

胡忧记得自己今天和往常一样,与师父一起出门卖野药。刚逮着个大肥羊,城管就来了。咱是老游击队员了,还能让城管抓住?一声呼哨,与师父两人拿起东西就跑......

可问题是,怎么跑这来了?

这究竟是哪?

“喂喂,后生仔,借过,借过......”

胡忧正发呆呢,突然一辆板车经过他的身边,车上满满当当的装了好些梨,怕得有三四百斤吧。那拉车的大汉脾气似乎不太好,正对着他大叫。

胡忧这才发现,自己站在了路中间,把人家的路给挡着了,连忙闪到一边,让人家过去。板车经过的时候,胡忧长袖一抖,顺了人家一个大梨。

这完全是胡忧的习惯性动作,他和师父两人行走江湖,以卖野药为生。有时没生意,也经常改行偷个鸡,摸个狗什么的。好在江湖八大门多少都有些共通之处。胡忧虽然生在‘疲门’,但对别的门道也有所涉猎。总之半饥半饱,游走了大半个中国。

疲门主要是行医卖药为生,拜扁鹊为祖师爷。与另外七门--册、火、风、爵、要、惊、飘全属骗人不同,疲门多少还是有些真本事的。它属于真中有假,假中有真。当然了,治得好是你的运,治不好是你的命。

胡忧跟师父行走江湖多年,有被奉为妙手神医活菩萨之日,也有被蹋上一万只脚,踩得永不翻身之时。总之是酸甜苦辣全尝过。

从七岁父母两双亡,走投无路拜师父学艺到现在,风风雨雨十三年,也算是科班出生吧。不过他们这门人,学的都是野路子,正规医学院出来的人,没人拿正眼瞧他们。他们一生都只能在街边摆小摊,混日子。

门里有个口号,一地不留三天。那意思是说,三天过后准得有麻烦。当然,也有一天都呆不住,打马换地方的时候。

胡忧早已经习惯了漂泊的生活,在初到此地被惊吓了一把之后,也对这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眼力。胡忧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里的生活水平大概和中国古代的唐宋差不多,当然,也可能是三国。他读书少,对中国古代人们的生产生活涉猎不多。

不过这里应该并不是中国的古代。街上的行人大多穿麻衣、布衣,也有少量穿皮袍的。

胡忧和师父出外开档的时候,穿的都是布长袍,所以在这里,并不很显眼。如果穿的是T恤牛仔裤,那问题就有点大了。

另外,胡忧还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民币到这里不好使。他刚才试了一下,拿出十块钱扔到地上,居然没有人捡。这要换到平时,胡忧一定很高兴,这里的人多‘纯’呀。不过现在,他可笑不出来。人民币不好使,那就意味着,他现在身无分文。

唯一让胡忧安心的是,这里的语言和文字,他都能懂。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观察了半天,胡忧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来到这里好几个小时了,就只吃了一个梨,还真有些顶不住。翻遍了全身,除了一些开档吸引人注意的药戏道具外,身上什么也没有。连早上吃剩的半块烧饼都跑丢了。

不过有药戏道具在,胡忧心里多少也还有些底气。疲门虽然以卖药为主,但是为了吸引人,耍把戏也是有两手的。今天就在这里耍上几手,弄几个铜钱(胡忧已经观察到,这里交易用的是铜钱),也好对付顿饭再说。

说干就干,胡忧在一处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找了块空地。江湖生活十几年,对于这些,他是熟门熟路。

找块平整的石头,把身上的东西放在石头上,胡忧扯开嗓子,先来段开场白。平时喊开场白的时候,一般都先敲几下锣,好引人注意。不过现在锣也跑没了,就只能干喊了。

“各位叔伯兄弟,老少爷们,大爷大妈姑娘婶婶们。小弟初来贵宝地,短了盘缠无法还乡,特来此处借一境之风水,给大家来上几段小戏法。还请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小弟在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无论哪朝哪代的人,总喜欢看热闹,加上胡忧选的这地方不错,这几嗓子下去,很快就围上了不少人。胡忧心中暗喜,心说今天这饭钱应该能有着落。人一聚起,就不能让他散了。于是胡忧又继续吆喝道:

“那位朋友问了,看你年纪轻轻,你会点嘛?

这位朋友问得好!不过我要告诉这位朋友,常言道,姜是老的辣,辣椒还得小的辣。没有三分三,不敢上凉山。没有四两铁,哪敢打半斤刀。小弟今天敢站在这里,自然有几手拿手绝活。

那位朋友又说了,你站在这呱叽呱叽说了半天,尽耍嘴皮子,也没见你有什么绝活。,

既然朋友开了口,咱也别光说不练。下面小弟就先给大家来一手--口吞白瓷片。”

胡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白瓷片’。胡忧为什么先来这个呢?因为刚才他已经观察到,这个地方也是有瓷器的,所以他决定先来这个,耍别的,他怕人家看不懂。

胡忧把白瓷片摊开在手上,在人群前游走一圈,让围观的群众看,以显视他的‘瓷片’没假。

为了让别人深信不疑,胡忧还拉过一老者说道:“这位老伯,你来看看,这是不是家里用的茶壶茶碗打碎的瓷片。”

老者看了连连点头,胡忧大叫一声“来咧”,抓起一片大的,一口就吞下去。这瓷片一吞下去,胡忧的脸瞬间就涨红起来,不停的挺胸拍背,装成是被瓷片鲠在喉间难受的样子。

人群一看,都有些慌了。

有好心的关心道:“小伙子,你怎么样了?”

有坏心眼的,暗笑这回有好戏看了。

其实胡忧吞下去的不过是一片海螵蛸而已。海螵蛸又叫乌贼骨,这东西色白而质脆,指甲一刮就成粉。江湖人把它做成瓷片状,吞下去跟本伤不了人。

胡忧看戏演得也差不多了,于是又大喝一声‘下’,只见那咽喉一动,那块瓷片被吞进了肚子。

胡忧收功抱拳,赢得掌声一片。

“好。”

“再来一个。”

胡忧看人群沸腾起来了,心中暗自高兴,得了个‘落地响’。看来今天的饭钱有着落了。

才表演了一个,不可能马上就伸手要钱。胡忧在口袋里一摸,摸到条钢丝,本想表演一手气断钢丝,但是一想不行,这地方估计没有钢丝。于是掏出几块石头来,准备来手掌心碎石。

他这几块石头到是真的,不过呢,他已经做过手脚了。这石头被他用铁丝划过缝,再用胡葱汁和地榆水泡过,这几种药材对石头有腐蚀作用,他只要找好方位,对着石缝一拍,就能把石头拍开。

胡忧借着这股热闹劲,架好石块,装模作样的吸了口丹田气,刚要往下拍。突然人群之中,被人分开一条道,挤进几条大汉。

这几条大汉长得人高马大,手臂都快赛过胡忧的大腿粗。其中一个,一进来就嚷嚷道:“围这么多人,还以为有什么好看的。原来是劈石块。来点别的吧。”

胡忧看来人不是城管,稍稍安心了下来。这几年被城管追得,他都有心里阴影了,看谁都有些像城管。

胡忧是老江湖了,一听来人的话,就知道这几个是来踢场子的。江湖人有江湖人的规矩,每到一地,都得拜码头。也就是给那一带的混混打声招呼送点好。

不过胡忧现在身无分文,半子没有,怎么去拜?再说了,初到此地,也不知道这个地方的规矩是怎么样,所以他就想先混个饭钱再说。没想到踢场子的人来得这么快。

胡忧对几条大汉比划了几个江湖切口,意思是回头过去孝敬。这是江湖中常有的事,有了这个招呼,一般来人就不会再倒乱了。

可那几条大汉完全没有反应,看来这切口到这里不通用,这下胡忧有些为难了。

说话的大汉是个急脾气,看胡忧楞在那里,不说话乱比手,不由心火上来,一把抓过胡忧那几块石头,用手一握一开,全抓成了石头渣子,摊开到胡忧的面前说道:

“我说来点别的你听到了没有?”

胡忧一看,有些傻眼了。这大汉抓去的石头,可不都是泡过药的。那块用来垫底的石头,可是刚才在路边捡的,那硬度可不小。他居然全给抓碎了。这是真功夫呀!

胡忧心里嘀咕,脸上却不动声色。这是江湖人最基本的本领。让人一吓,你就面露土色,那这碗饭还怎么吃?

胡忧定定神,笑着问道:“不知道这位大哥,想看些什么戏法?”

大汉两眼一瞪道:“我管你变什么?总之今天要是不让我瞧出好来,哼哼......”

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这大汉不是来踢场子,而是来看戏法的。想看戏法,那就好办了,小爷这里的戏法可多的是!

胡忧呵呵一笑道:“既然这位大哥想看,那我就给大家表演一个......表演一个......”

胡忧说到这,有些卡壳了。因为他身上很多道具都跑丢了,现在剩下的这几样,全都是一些表现硬气功方面的道具。以这大汉能抓碎石块的本事,这些他肯定不能满意的。

胡忧急得双眼四处乱瞄,突然眼睛一亮,他看到了一个小书童。胡忧平生只爱美女,不好男风,小书童并不是他高兴的原因,他高兴的是小书童手里那副画卷。

胡忧一把抢过书童手里的画卷,接着说道:“下面我就给大家表演一个洗字去墨。”

胡忧把画卷拿到手里,单手抖开,先给那大汉过了一眼,然后再给众人看。与此同时,他的另一只手,偷偷拿出一瓶退色灵夹在手里,趁着在人群前走动的时候,暗中把退色灵洒到画卷上。

这退色灵可不是胡忧的药戏道具,这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隔壁那个卖假发票的大姐,托胡忧帮带给她老公王老二的。胡忧开摊的时候,没见到王老二,所以这瓶退色灵一直放在他的身上。刚才他看到书童手上的画卷,想起了这东西,一摸还在,于是决定表演这个。

退色灵可是现代化的高科技产品,对付这种老古董的水墨画,实在是在简单不过了。胡忧在人群前转一圈回来,对着那大汉一展画卷,画卷已经变成了一张白纸。

大汉惊讶的揉揉眼睛,大叫了一声:“好!”

围观的众人也没见过这么神奇的事,纷纷拍手叫好。

那书童也看得入迷,叫了几声好之后,才想起那画是韩老太爷的心头爱,千金不换。这下他可慌了神了,急得都要哭出来。跑上去拉住胡忧哭道:“大师,这画是我家韩老太爷的最爱,你快把它变回来吧。”,

胡忧正享受众人的掌声呢,听到书童的话,也没往心里去。心说你一幅破画,也值不了几个钱,一会小爷得钱,分你一点,也就是了。于是很随意的说道:“我这洗字去墨法,可是真功夫,变掉就回不来了。你在边上等一下,一会我另送你一幅,包你家老爷乐死。”

书童一听急道:“那可不行,我家老太爷这幅画是千金不换的,你必须把它给变回来。”

胡忧一听心中顿时火了。心说你这小屁孩子,胆子不小,敢跟小爷玩‘仙人跳’,你也不去打听打听,小爷可是这行的祖师爷。

胡忧这心里一火,决定连画钱也不给这书童,于是忽悠书童道:“不就是变回来吗,行!不过呢,这变回来比较难一点,我施法了之后,你必须要回到家里,才能打开,不然就不灵了。”

胡忧说完,又装神弄鬼的跳了几下,然后把画卷好,往书童怀里一塞,说道:“行了,快拿回去吧,你妈叫你回家吃饭了。”

胡忧把书童忽悠走了之后,就准备继续表演。他想着事不过三,再表演一个,就该收钱了。

可是他正想着下一个来点什么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不但是等着看戏法的人,越来越少了,而且就连那大汉也匆匆忙忙的走掉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胡忧不知道,刚才他忽悠那书童的时候,就有人看出他不能把那画变回来。韩老太爷那是什么人?那是这四里八乡的一霸,他外号韩霸天,仗着儿子韩金山是这乐平镇守。在这一带是欺男霸女,无法无天。就前两天,这个韩老太爷还抢了李家十五岁的女儿回去做第十七姨太。

李家两老去告官,奈何官官相护,不但没有帮他们做主,反而借机打了李老头一顿板子,李老头是又气又疼,现在还躺在床上起不来呢!他家的东西,别说一幅画,就是动了一根针,你都得脱层皮。眼看大祸就要来了,谁还傻傻的呆在这里?万一惹祸上身,上哪哭去?

胡忧这边还没想明白呢,就见远处一片尘土飞扬,那书童带着大队人马杀回来了。

胡忧一看这情形,马上就猜到了个大概。

祖师爷有言,风紧--扯呼。

002章 奇遇

胡忧是长期在第一线跑给城管追的人,对于跑给别人追这一方面,他的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胡忧知道,这镇上是没地方躲的,看那些百姓一个个怕得要死的样子,就知道没有人会冒险收留自己这么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现在唯一的出路,只能往山里跑。

“马拉戈壁的,今天真是晦气呀。小爷又不是属马的,怎么到哪里都被人追。”胡忧边跑边愤愤不平的在心里骂道。

跑了一阵,胡忧就已经跑出了镇子.在进山之前,他偷空回头瞄了一眼,赶紧加速。就这么一会工夫,居然有几个人已经距离胡忧不到30米了。要知道胡忧见机不妙,撒腿跑的时候,他们都还在百米开外呢。

他娘的,这些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跑得这么快。

说起这个,胡忧想起一个问题,这个地方的人,似乎和自己以前生活的地球不太一样。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地球,反正这里的人,似乎在身体上,都比自己要强壮。

那个能抓碎石块的大汉就不说来,这几个追上来的人,也不简单。要知道自己能跑可是练出来的,跑是自己的强项,以前只要自己放开脚步跑,能追上自己的人可不多。

可是后面这些人,有些还穿着厚甲衣,居然这么快就能把距离拉近70多米,这可是不可想像的事呀。

这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镇子,就有这么多能人,看来这个地方可不好混,以后凡事要小心才行。

胡忧来到这里,还没吃过饭,肚子空空的耍了好几个把戏,现在又被人追,渐渐的,体力就有些跟不上了。

后面的人似乎不存在体力的问题,其中一个扛着把大刀的家伙,离胡忧已经不到10米。胡忧心里清楚,如果那家伙把刀扔掉,50米内,肯定会追上自己。

怎么办?

胡忧不断的在想着这个问题。这些人可和城管不一样,城管要的是钱,而这些来势汹汹的家伙,很可能要的是命。

胡忧正跑着,突然踩着一个泥坑,脚一滑,一个趔趄,差点摔了个狗吃屎。好在反应快,伸手在边上一颗树上借了点力,这才站稳。

就这么一耽搁,那个扛大刀的已经追上来了。那愣子二话不说,轮刀就照着胡忧的脑袋劈下来。

看那大刀,明晃晃的让人心寒,冷嗖嗖的要人亲命。这一刀如果劈实了,胡忧当场就得一分为二,死无全尸。

“马拉戈壁的,这里杀人不犯法的吗?”胡忧了也不知道自己眼看就要送命了,怎么还能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也许是胡忧命不该绝,眼看着那大汉的刀就要劈到的时候,那大汉突然脚一滑,一头栽在地上,看来那坑是觉得只绊胡忧一个人不公平,所以它把大汉也绊一跟头。

生死一瞬间,眼看要死,又来了活命的机会。胡忧顾不得擦身上的冷汗,甩开大步就跑。这回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了,跑得那个快呀!见过火车吗?胡忧觉得自己现在的速度,比那提了速的火车还要快。

胡忧现在已经到了慌不择路的地步,反正他也不知道哪是哪,总之是有路跑路,有山上山。有妞?现在小命要紧,妞就顾不上了。

胡忧虽然没有回头,但是他知道,后面的人追得很紧,跟本没有停下来休息有可能。跑着跑着,前面的路是越来越小,到后面,他几乎是蹋着半人多高的草,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滚。

又跑了一阵,前面大山挡道,除了一个山洞外,已经没有路了。江湖有云,逢林莫进,遇山洞就更不能进。

一般的山洞,大多都是死洞,一但跑进去,机本上就算是放弃逃跑的机会了。不信这话的前辈,十有八九,都成了瓮中之鳖。做了王八不算,而且是还被人捉住的活王八。

前头已无路,后又有追兵,怎么办?

胡忧急得是汗如雨下。据后世史书记载这段的时候,写的是累的。其实胡忧自己知道,这里面,吓的成份占多数。

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又稀里糊涂的死在这里,连个坟头都弄不到。清明重阳也没个烧香的,我胡忧这辈子,混得是不是惨了点。

后面追赶的人,似乎也知道胡忧现在面对的状况。知道胡忧是跑不了啦,他们也放慢了步子,慢慢的跺步上来。猫抓老鼠,重在一个‘戏’字。时间有的是,慢慢玩就好了。

蝼蚁尚且偷生,胡忧也不是甘心坐以待毙的人。他的眼睛不时的在山洞和人群间来回扫过,脑中计算着两种结果。

看刚才那大汉出手的样子,自己被他们抓住,很可能是九死一生。即使是侥幸不死,断手断脚脱层皮,那是肯定的。

而这个山洞,黑漆漆,有阵阵凉风吹出,看起来不像个死洞。自己跑进去,只要躲过这一难,然后远走它乡,那就屁事没有了。

一个是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中,一个是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似乎选择起来,不是那么难。

胡忧正想要赌一把,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后面有一个人喊话了。

“小子,前面就是迷魂洞,人畜进入,十死无生。你还不乖乖下跪求饶,让我们绑了回去,交由老太爷发落,说不定还能留你一条小命。”

胡忧听得这话,也犹豫了。看他们气定神闲的样子,这十有九八,说的是真话。人畜进入,十死无生,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可是束手就擒,自己活命的机会又有多少呢?

胡忧正在犹豫,那边又传来一段话,让他没有必要犹豫了。只听那个拿大刀的大汉说道:“小子,你毁了韩老太爷的画,害得韩老太爷当场吐血。活你是肯定活不了啦,乖乖的跪下,让我张黑子砍下你的人头回去交差,我保证给你留个全尸。”,

“老黑,你......”陈有财不满的叫道。他刚才使计想要先稳住胡忧,好抓个活的,回去领赏。没想道被张黑子把实话给说了出来。

张黑子大嘴一撇,说道:“我张黑子为人顶天立地,决不会像你这般偷奸耍滑。这小子害得韩老太爷吐血,死是肯定的,你又何必骗人家。”

胡忧虽然听不到两人后面的对话,但是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跑进这个山洞,跑得了,是个机会,跑不了,也不过是被抓回去,多受些苦而已。横竖都是死,赌一把了。

胡忧就是这么一个人,有得选择的时候,他经常会犹豫。一但下定决心,他就不会再乱想太多。

歇了几口气,胡忧认真的看了这些追上来,想要他命的人,把他们和那个姓韩的都记在心里之后,头也不回的冲进山洞。

胡忧埋头在山洞里跑了十多分钟,回头看没人追了,这才微微的松了口气,扶着石壁,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身上穿的衣服早已经湿透,脚在发抖,手也在抖,汗水大颗大颗的滴落在地上,跟不要钱似的。

“马拉戈壁的,累死小爷了。”

在三确定安全了之后,胡忧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坐了好一会,胡忧才把这口气给缓了过来。把湿衣服搭在肩上,胡忧艰难的从地上站了起来。脚还有些微微的抽筋,他实在是不想起来。但是口干得太难受,嗓子眼都快冒火了,坐不住呀。

从口袋里找出打火机,打开打火机上那个微型的小电筒,一个裸女图出现在了洞壁上。胡忧平时不吸烟,他之所以花了二十多块钱买这个火机,完全是看中了这个加装在火机上,一点亮就有裸女出现的小电筒。这个可是胡忧的最爱,每天晚上不看上几眼,觉都睡不香。

有了光,胡忧这才观察起这个山洞来。洞内怪石嶙峋,石柱、石笋千姿百态,月奶石、边光石、石英石,记述着几十万年前的历史流痕,自然界的鬼斧神工。山洞里很多地方的石头都会发出微微的光,被胡忧的小电筒照上去,更是五光十色的,非常的漂亮。

漂亮是漂亮,可是胡忧现在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刚才逃命的时候,还不觉得。可是现在安全了,他的心就开始嘀咕了。总觉得光线照不地的黑暗中,一阵阵阴风袭来。

如果电池用光,会不会困在洞中?如果一脚踩空,会不会跌落进无底深渊?胡忧不停的告诉自己不要害怕,可心里却无法控制这种情绪。

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胡忧这才慢慢的把情绪给平静下来。借着微弱的灯亮,胡忧小心的往来路退出去。走过一条不算长的通道后,眼前的景像,让他傻眼了。

此时横在胡忧面前的,是好些挫落不一的山洞。每个洞口大小都差不多。黑咕隆冬的,像张开血喷大口的恶魔一样,正等待着胡忧往里钻。

胡忧刚平静的心,一下又跳到了嗓子眼。下意识的回头,好嘛,后面也是一排的洞。胡忧不停的叫着要‘冷静’,可是死亡的阴影,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强压下心中的恐惧,胡忧仔细的把每个洞都检查了一遍,想找出一星半点,自己来时的线索。

想法是好的,可是结果却是让人失望的。足足一个多小时过去,胡忧除了忙出一身冷汗之外,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

“这下完了。”胡忧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心里把那个死命追自己的城管,前后十八代直系的,旁系的女性亲属全骂了个遍。要不是他,自己怎么会跑到这个连朝代都分不清的地方,要不是他,自己也不会被人追杀到这个该死的山洞来。

胡忧心神恍惚的回忆起自己短暂的一生。钱:似乎从没有过,名:落了个江湖医生的徒弟。人生无外追名逐利,自己似乎什么也没拥有过。

“唉,这个地方看来是有皇帝这种职业的,如果这次不死,有机会咱也去报名看看能不能选上。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嘛。”

胡思乱想了一会,心情平静了很多。索性全身放松的在地上躺了起来。

刚躺了没一分钟,胡忧从地上跳了起来,侧耳仔细的听着什么。刚才躺在地上的时候,因为耳朵贴地的关系,他隐隐听到了水声。

凝神了好一会,胡忧的嘴角露出了笑意。边听着,边往前走。穿过其中一个山洞之后,水滴声变得更加清晰了。又走了大约五六分钟,一个小水池,出现在了胡忧的电筒光内。

“太好了。”胡忧高兴的叫了起来。这算是他今天遇上的第一件好事吧。尽碰倒霉事,也应该转转运了。

胡忧快步来到小水池边,这水池不太,也就和一个洗脸盆差不多,称作水洼应该更贴切些。水池与地面平高,中间凹进去一点,浅浅的存了一指多深的水。水是由上面的石缝落下来的。水滴打在池子里,频率不高,声音很清脆。

刚才那一通跑,出了很多汗,现在口干得厉害,急需补充水份。可是他围着水池转了三圈,都没敢喝池里的水。因为这池子里的水,在小电筒的照射下,呈现出乳白色的样子,而且用手试了一下,这水摸起来像牛奶一样,滑滑腻腻的。

“这水会不会有毒?”这是胡忧考虑最多的问题。虽然能活着出去的机会渺茫,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能多活一分钟,谁愿早死一分钟。这水不喝,自己至少还能活三天,喝了,恐怕直接就得见阎王。也不知道这里归不归阎王管。

正考虑着要不要喝一口试试,突然这尿还急了。胡忧心中那个骂呀,那边水还没喝呢,这边就先得放水。

人有三急,憋是憋不住的。本想找个东西,把尿装起来,实在不行,喝点自己的尿,还能多顶几天。可是找遍全身,都没有找到个容器之类的东西,山洞里除了石头外,也没有可以装尿的。这下胡忧有些为难了。

“可惜呀,早知道装个瓶子在身上就好了。”

胡忧舍不得就这样把确定能喝的水给浪费掉,想了想,干脆尿到那池子里得了。那池水这么少,又这么粘黏,用尿冲淡点,说不定能喝。

胡忧觉得自己的想法挺不错的,就决定这么干了。当即一解裤子,拉出小胡忧,对准目标,微一使劲,一条水线,就从龙口射出来。

这泡尿憋得有些久,量不少。小池子里的水,眼看就涨了起来。胡忧美得都有心想哼上几句。

突然,只见洞里白光一闪,速度非常快。胡忧还没来得急反应,就感觉到小胡忧如刀扎般的疼痛,低头一看,一条拇指粗,三尺来长,通体雪白的蛇,张口死死的咬在小胡忧的脑袋上。

003章 出困

胡忧从十五岁被一唱戏的‘飘门’女子骗去了童子鸡,先后跟好几个女人玩过,特别是跟一专作假画的‘册门’女子关系不错,那女人不但教他识字,还教他很多春宫秘技,实战对练。

胡忧早就品尝过当真男人的滋味,现在让他当大内总管,他哪肯干。为了保住小胡忧,他双手死死的掐在白蛇的七寸上。

天大地大,小弟弟最大。谁敢伤害小弟弟,胡忧就敢剐了它。就算它是白素珍也不行。当然,如果它能变成人形,胡忧还是很乐意让它咬两下的,前题是力气不能太大。

一人一蛇之间的战斗,就这么打响了。那白蛇是死死的咬住小胡忧,半点不松口。而胡忧则是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硬掐住白蛇的七寸,不救出小弟弟于蛇口,至死不休。

蛇属淫邪之物,咬胡忧这条白蛇,你别看它不大,它可是蛇中之王者,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雪里红。

雪里红是上古时期留下来的异种,相传是龙与蛇一夜春风的后代。雪里红和别的蛇类不同,它不是卵生,而是胎生。它刚出生时为红色,也就一尺来长,拇指粗。但是它生长得非常快,只用几个月的时间,它就能长到两三米长,手臂那么粗。到成熟期的时候,它能达到十几米,水桶粗。

然而成熟之后,雪里红就不再长大,反而是慢慢的变小。它变小的速度与长大的速度刚好相反,每十年,才能缩小一寸,而且逐年减缓,颜色也会从火红慢慢的变淡。

据奇异志记载,它最终会变回出生时的大小,而颜色成雪白色。缩小到一定的程度,雪里红就会找一个集天地灵气,并能够孕育出奇宝‘光影果’之地,定居下来。每日以自身的灵气,滋润光影果核,直到光影果出世。至于它为什么要这么做,据神秘的有关部门解释,那是因为雪里红要夺宝重返天界。至于是不是真有其事,那就不得而知了。

胡忧此时身体像火一样热,神智也开始模糊起来,要不是依靠着手上一枚戒指死死的顶住雪里红的七寸,他的小弟弟可能早就离家出走了。

胡忧全靠着心中一股信念在支撑着。他并不知道,那小小的池子,已经发生了变化。其实当胡忧把尿尿进池子的那一瞬间开始,池水就开始翻腾起来。只是一开始并不是那么明显,胡忧也没注意。后来动静越来越大的时候,他全部的心神早已经放在和雪里红较劲上,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也没有心情去管。

翻腾的池中,出现了一个小光点。光点像一颗种子一样,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当那果实生成的那一刻,整个山洞全亮了起来。果实呈半透明状,在漂浮在水面上,高速的转动。它,就是光影果。

胡忧终于支持不住,倒了下去。脑袋不偏不移的,刚好砸在那光影果上。光影果暴发出更强耀眼的白光,一分为二,在胡忧入水的一瞬间,闪入了杜啸天的眼中,消失不见了。

眼看着胡忧的脸就要埋进那池乳白色水里,雪里红恐惧的想要退缩。可是已经不醒人世的胡忧,依然死死的掐着它,让它半点也动弹不了。

雪里红两只如芝麻大小的眼睛里,射出了绝望。它苦守光影果已经整整一万年了,眼看还有最后一天,光影果就要瓜熟蒂落。到时候它只要吸收了光影果的精华,就可以化身为龙,从而龙啸九天。

在这里,不得不说,胡忧的运气真是太好了。雪里红乃天下毒物之首,巨毒无比。平日里,别说是被它咬着,就算是碰了一下,都会直接中毒而死。但是今天,是光影果成熟的前一天,雪里红为助光影果成形,把全身的精华,都注入聚灵池里,所以现在是它出生之后,唯一最虚弱的时刻。不然胡忧别说是小弟弟,他连命都早没有了。

有好运的,就有倒霉的。雪里红这次扮演的就是倒霉蛋的角色。它在胡忧出现之前,就已经躲了起来。如果让它过了今天,不说是一个胡忧,就算是一万个胡忧,它都可以一瞬间让他们灰飞烟灭。哪想到胡忧的一泡尿,居然提前把光影果催生出来。雪里红感觉到了光影果的异动,不得不拼死出来,保护自己的胜利果实。

胡忧的嘴已经干得裂出了血丝,倒在池水里之后,他感觉倒了丝丝清凉,于是本能的大口喝着池里的水。至于这水究竟能不能喝,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

胡忧每喝下一口池子里的水,咬着他小弟弟的雪里红就会剧烈的颤抖一下。昏迷过去的胡忧并不知道,如果不是他心血来潮恶搞的在池子里撒尿,他就不会被雪里红报复性的袭击。他更不知道,因为他的尿改变了池水的特性,催生了‘光影果’,才使他捡回了条小命。他更不知道的是,此时池水里很蕴含的能量,对没有得到光影果的雪里红来说,是致命的。

七天七夜。胡忧整整昏睡了七天七夜才醒过来。这是注定被遗忘的七天七夜,胡忧没有手表,也没有日历,他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这么长的时间,他更不知道,这七天七夜,他的身体,一直像太阳一样,发出道道光茫。还好他是在无人的山洞里,要是在外面让人看见,他肯定被人当怪物给打死了。

“嗯。”胡忧呻吟一声,还懒懒的不想睁开眼睛,反正师父还没来叫,再躺一会再说。

这一觉睡得好爽,还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居然梦到自己穿越了,那应该是古代吧。在梦里,自己耍把戏,接着被人追杀躲进山洞,还让一条蛇给咬了小鸡鸡。

等等,这床怎么睡得那么怪。虽然是十块钱一晚的大平铺,也不可能这么搁人呀,而且还这么凉。阴风阵阵的,像在山洞里一样。,

“啊......”山洞里回响起胡忧杀猪一般的声音。

“不是梦......那我的小弟弟.......”想到这里,胡忧马上低下头。

小胡忧的情况和胡忧倒下去的时候差水多,小脑袋还被那白蛇雪里红死死的咬着。

“马拉戈壁的,还咬着呢!完了,完了,这下真要当大内总管了。”胡忧脸色苍白的自言自语。

“咦,这蛇好像不动了。不会是死了吧。”胡忧大着胆子捅了那白蛇一下,那白蛇没有任何的反应。

“真死了?”胡忧有些不太敢相信的自语道。难道说自己的功夫见长,把这蛇给日死了。

胡忧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不过这个现在不是重点。现在首先要做的事,先把小胡忧给弄出蛇口再说。

雪里红咬得非常紧,胡忧花了好些时间,才把小兄弟解救出来。小兄弟是出来了,可是胡忧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有四颗蛇牙,深深的镶在了小胡忧的脑袋上。这个地方长牙,那可真是要命了,胡忧想把它们给拨出来,可是它们却像是生来就长在那里一样,与那地方的肉,紧紧的连在一起,一拔肉都生疼。

“马拉戈壁的,弄成这样,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胡忧被这一结果,气得差点吐血。随手抓起扔到一边的死蛇,‘啪’的一声,就抽打在地面上。不能拿小胡忧来出气,他只能拿雪里红的尸体来出气了。

胡忧把蛇尸当成鞭子,看到什么地方硬,就抽向什么地方。不把它打成烂泥,怎么出这口恶气。

疯狂的乱抽了十多分钟,胡忧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心头的愤怒,也慢慢的消了。虽然被镶上了四颗蛇牙,但总好过做大内总管了。

随手把死蛇给扔到地上,刚想再蹋上一万只脚,让它永不翻身。但是只踩了一下,胡忧就愣住了,因为雪里红不但没有像胡忧想的那样,被抽成了稀巴烂,反而是一点事都没有,依旧完好如初。

胡忧不敢相信的把死蛇捡起来,嘴巴越张越大。像刚才那么抽打,就算是条牛皮,都抽断了。可是这白蛇居然连点皮都没有伤。

“不会吧,这难道是件宝贝?”

胡忧正发呆着,突然,他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一直没有开电筒,为什么会看得那么清楚?难道是谁把灯给开了?

接连的打击,让胡忧脑子有些乱。想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好好想一下。走了几步,感觉到小胡忧凉凉的,还随着脚步不停的晃动。刚想把裤子给穿上,第三个问题又来的。

“马拉戈壁的,小爷身上的衣服呢?我的美人打火机呢?我的裤子鞋袜呢,我的药戏倒具呢,我的......”胡忧终于再一次晕倒在地上。

这次晕的时候不长,只过了几分钟,他就醒了过来。不得不说,他的抗打击能力还是不错的。

认命的坐在石头上,胡忧清点着自己的家当。身上是不用看了,全身上下,一丝一线一布条都没有剩下。跟着自己穿越的东西,除了手上一枚师父给的戒指外,什么也没有了。

三尺来长的死蛇一条,传说祖师爷留下来的破戒指一枚。这就是胡忧现在所有的家当。

“这日子可怎么过呀。”胡忧仰天长啸。

“咦,那池水也不见了?”喊了一阵,口有些渴,想喝点水,才发现那小池水也没了,原来的地方只剩下个坑。

怪事多了,也不差这点,爱怎么地怎么地吧。胡忧只是微微的奇怪了一下,也懒得想了。晃着蛇鞭(胡忧给雪里红起的名字),晃着小胡忧(这个不用介绍了吧),在山洞里乱转了起来。

现在眼睛亮了,山洞很多原来看不到的地方,都能看得很清楚。走着走着,胡忧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山洞里的小洞很多,但这些小洞怎么看都不像是天然形成的,很多地方,都有釜凿过的痕迹。

发现这一点之后,胡忧仔细的观察每一个洞口,终于有了新发现。那就是每一个洞口的右下角,大约半人高的地方,都写有几个字。

虽然年代久远了,字迹已经很模糊了。但是胡忧还是能看出来,上面写的是一些汉字。看到这些汉字,胡忧顿时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这些汉字,在别人眼里,恐怕就算是看到了,而且还认识这些字,也不能看明白写的是什么。因为这些都是用江湖暗语,而且还是江湖八大派里,疲门的专用暗语写的。上面明确的记载了出去的方法。

“奇怪了,这里难道也有我们疲门的人?”胡忧自言自语的说道。

想了一阵,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胡忧也懒得想了。按着暗语上的方法,他很容易就出了山洞。

004章 救人

破镜催归客,残阳见旧山。

王富贵,人称豆腐王,干的是那卖豆腐的营生。小本生意,仅能糊口,对不起富贵之名。二十三岁那年,娶妻张氏,两口子一个做豆腐,一个卖豆腐,日子虽苦,但还算过能去。只可惜成亲十年,一直也没个孩子。

王富贵今天和往常一样,在集上卖豆腐。因为买卖不是很好,所以回家比往日晚了些。怕家中妻子惦记,于是就决定抄小路回家。

小路要经过一片树林,加上路不是太好走,所以虽然路程会近些,但是却不大有人走。王富贵赶着回家,不觉的脚步有些快。在经过草丛的时候,王富贵突然感觉到脚上踩到了什么东西,还没来得急反应过来,就觉得脚上一麻,摔倒在了地上。直到这时,他才看到,一条七步断肠蛇,从脚边窜出。

胡忧出得山洞,发现洞外是片树林,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从另一个洞口出来的。对于这个,他到没有太过在意,没死洞里,已经是万幸了,哪还计较从哪出来的。

胡忧现在全身上下光溜溜的,一丝不挂,小风一吹,还真有些凉意。因为不知道这里的人对流氓的态度怎么样,胡忧走得有些躲闪。按他的话说,别没死在山洞里,反到被人当流氓打死,那就太冤枉了。

走了一会,胡忧发现这条路,除了自己之外,跟本就没有其它人,于是胆子也大了许多。

晃着手中的蛇鞭,晃着小胡忧,这斯走得到挺萧洒。

小胡忧被雪里红咬了之后,比原来大了很多。不过每每想到上面的那几颗蛇牙,他就一阵阵的郁闷不已。以前到是听说有钱人喜欢入珠,可是没听说谁入牙的。也不知道这几粒小东西,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性福生活。

胡忧正走着,突然听到前面传来哭声。发现前边有人,他的第一反应是先躲起来。

“马拉戈壁的,这听着像是男人在哭。哭来哭去,老是一个调,太没意思了。”

胡忧听出是男人的哭声,就决定绕路过去。要是换了是女人,他也许还会去看看。但是男的,他可没有心情去管一个男人为什么哭。

刚准备绕路,胡忧又停了下来。心说我这是要往哪走呢。这光着个屁股,也不是个事。都一天没吃东西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晕了七天)肚子饿得咕咕叫,总得想办法找点东西吃吧。

想到这吃饭,胡忧又有些摇头。好不容易开了个档,耍了几手把戏,眼看要有饭钱了,却被人家追得躲到山洞里,还弄成这副模样。这有衣服的时候,都没弄到吃饭钱,现在光着身子,那就更难弄了。

干脆过去看看那家伙哭什么,要是能帮上他点忙,说不定他能送小爷身衣服,再管顿饱饭,岂不是再好不过?

想到这里,胡忧觉得是个办法,于是就决定这么干。他先偷偷的躲在树后,观察了一下情况,发现是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在那哭,边上扔着副挑头,没有旁人,也没有女人。

胡忧这才跳出来,说道:“老兄,哭什么呢?”

王富贵被毒蛇咬了,知道自己命不长久。想到自己家中的妻子,连最后一面也没能见上,不由就放声哭了起来。哭得正高兴呢,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话,不由哭声一顿,看向来人。

只见这来人长得眉清目秀的,除了眼睛贼了一些外,还真有些书生样。只是他身上没穿衣服,手里抓了张大树叶......这是什么意思?

王富贵被胡忧这奇怪的样子给弄愣了,都忘记了回答胡忧的问话。

胡忧等了半天,看这中年人不但不回话,反而老往自己的下身瞄,心里老大不高兴。有心懒得理他,可是又舍不得能吃一顿的机会。于是强忍着不满,又问了一句:“我说老哥,天都快黑了,你还不回家,跑这哭什么?”

胡忧本来想接着说是不是家里死人啦,可是想到这个人很可能是自己的米饭班主,于是把难听的话给收了回去。

王富贵听到胡忧的话,这才想起自己命都快没了,还有心情关心别人穿不穿衣服!大嘴一咧,又哭上了。

“哇......”

胡忧见这家伙又哭,火大了。张口就骂道:“有事说事,人死鸟朝天,你哭屁呀哭。”

“呜呜呜......小兄弟你说得没错,我是要快死的人了被蛇咬了......命不长久......临死之前,我想求你给我老婆带个话,来生做鬼,我报答你......”

马拉戈壁的,做鬼报答我,你够坏的呀。胡忧气得差点给王富贵一脚,不过他很快笑了起来。嘿嘿,这饭有着落了。

江湖里混的人,变脸比翻书快,胡忧更是各中好手。眨眼之间,他马上就做出了一副非常关心王富贵的神情,急急的说道:“被蛇咬了?咬哪了,快让我看看。你这人,怎么不早说。”

王富贵知道自己是被七步断肠蛇咬的,古语有云,七步之下无活口,这说的就是七步断肠蛇。他跟本没想过胡忧能有办法救自己,所以看到胡忧,只不过是想着让他帮带句话,让老婆知道,自己死了。现在看胡忧这么激动的样子,才把裤管给拉起来,让胡忧看。

胡忧看到王富贵的脚,也大吃了一惊。王富贵的整条腿都黑了,腥臭的毒水,正在往外冒。暗想着怪不得这家伙哭呢,被这么毒的蛇咬到,不遇上我,你是必死无疑了。

行走江湖之人,一般对蛇都有一套办法,特别是他们以行医为主的疲门。(当然,被蛇咬小弟弟除外)像这样的蛇毒,以前他和师父也见过几次,大体知道应该怎么治。

“你这个不好弄呀!”胡忧虽然知道怎么治,而且有一定的把握,但是说话的语气,却让人听着很担忧。这是江湖规矩,也是胡忧他们师徒俩一惯的做法。为了利益最大化,就算是遇上个普通的感冒,他们也会说很难治。因为只有难治,才好多要钱。要是随随便便就治好了,谁会多给你钱。

王富贵很认命的说道:“我是被七步断肠蛇咬的,我知道我活不了啦。唉,这都是命呀。”

这治病也不能老吓人,总是得给人一些希望的。胡忧一听这话,赶紧说道:“这位老哥,你也不用太担心。以前我们村就有人让这种蛇咬过,说不定我能治。”

“你能治?”王富贵的眼睛一下的亮了起来。能活着,谁愿死呀。家里还有漂亮老婆呢。有了希望的王富贵,一下就不同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哀求道:“小兄弟,求你救救我吧,我王富贵如能活得一命,一定会重重的谢你的。”

胡忧心说,我等的就是你这话。只见这斯一拍胸口,大气凛然的说道:

“你放心好了,我就是豁出这条命不要,我也要治好你。”

胡忧说着就伸手过去,想要看看具体的情况。

王富贵一朝被蛇咬,看到胡忧手上的蛇鞭,一下就大叫起来:“啊,蛇!蛇!”

胡忧这才想起自己手上的蛇鞭,心说怎么忘记把它藏起来了。胡忧刚想到把蛇藏起来,只见白光一闪,手上的蛇不见了。

“我靠,没这么邪吧。”胡忧愣愣的看着自已的手。妙手空空还没练到这一步呀,怎么就没有了?

“小兄弟,小兄弟......”王富贵见胡忧半天没个动静,心里担心的叫道。

忧惊醒过来,把蛇鞭的事扔到一边,回头再想也不晚。先把这饭主给弄好了再说。

胡忧转身过来,对着王富贵的脚仔细一看,不自觉的‘咦’了一声,差点一屁股做在地上。因为他这一看,没看到王富贵脚上的肉,直接看到他的脚骨。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明明还有肉的。”胡忧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双眼不自觉的又往自己的手上看。这一次,他首先看到的,是自己带在右手的戒指里,有条蛇在里边。

“这不是我的蛇鞭吗?”胡忧又是一愣,心说我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这里怎么这么奇怪。

“小兄弟......小兄弟......”王富贵看胡忧又在那发愣,不由叫道。他已经在心里对这个老是发愣,上街还不穿衣服的年轻人,产生了怀疑,该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

胡忧突然跳起来,急急的把手伸到王富贵的眼前问道:“老哥,你看我手里的这个是什么?”

王富贵疑惑的左看右看说道:“这个不是戒指吗?”

“你仔细看看,戒子里边有什么?”胡忧说着,手到移得更近些。

“戒指里面?”王富贵不解的说道:“戒指里面能有东西吗?”

“怎么没有,这里面明明有一条......”胡忧说到这里,打住了。因为他也没能再看到戒指里的蛇。揉揉眼睛再看,看不到。转头再看王富贵的脚,只能看到那肿得黑亮正冒黑水的脚,看不到里边的骨头了。

“奇怪了。”胡忧看看手上的戒指,又看看王富贵的脚。他确信刚才自己绝对没有眼花,可是怎么就看不到了呢。

胡忧边想着心事,边给王富贵治伤,不由得有些心不在焉。几次弄得王富贵哇哇大叫。好不容易把毒血排出来之后,胡忧站起来说道:“老哥,你等我一会,我去弄些药。”

王富贵现在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点点头,表示知道。

胡忧躬身钻进林子里,没一会抓了几味拔毒的草药回来。王富贵看到胡忧手上的东西,瞪大了眼睛,嘴唇抖得说不出话来。

胡忧双手不停的搅动,把药汁挤压进从王富贵的挑头找到的一个小碗里。弄了小半碗药汁,一半倒在王富贵的伤口上,一半让他喝下去。

王富贵直到把药汁喝下去了之后,才一脸激动的说道:“小兄弟,你是游医?”

江湖医生一般也被人称作游医,对于这个称呼,胡忧也没在太过在意。他还在想着刚才看到的事,没注意到王富贵的眼神,很随意的点点头,表示承认。

王富贵看胡忧点头,显得更加的激动,他知道自己这条命,算是有救了。

王富贵为什么会这么激动呢?这话还得从头说起。胡忧现在所处的地方,乃是天风大陆七大帝国之一,曼陀罗帝国治下的云州乐平镇桐木岭。天风大陆治病的门类大体分两种。一种是术士,一种是大夫。

术士的治病方法,主要是一些念咒语,跳大神之类,他们一般不用药。而用药的呢,则被称为大夫。

术士和大夫,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职业。他们斗了千年,谁也压不了谁一头。因为术士有老祖宗传下来的九门异法,里面记载着各种治病的法术。

而大夫则有师传的药王录。药王录里有108种药材的功用。通过这108种药材,大夫可以配伍出可不计其数的药方。

还有一种人,也能治病,但是他们却不在这两大系统之内。他们被人称为游医。游医治病,没有一定的法门。他们可能用法术,也可能用药材,但是他们最常用的,却是药王录里没有记载的药草。

游医用的东西,大多信手拈来。脚下的泥,草木的根,锅底的灰,山上的石头,甚至是尿液,他们都能拿来做药。

游医因为没有正统的祖师爷,所以游离于两大系统之外。术士和大夫,都看不起他们,也不屑用他们使用的方法。甚至连很多经过游医验证确实有用的药草,他们也都不屑一顾。觉得一但用了,那就是有辱师门老祖。

天风大陆的游医很少,因为很难得到官方的重用。但是老百姓却对他们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们的药,往往都能收到奇效,而且收费相对便宜。而恨呢,则是游医里边很多都是骗子,很难分辨出谁有本事,谁是乱来的。

所以王富贵知到胡忧是游医之后,才会这么激动。这也因为王富贵是个老实人。他根本没想过胡忧会骗他,理所当然的,认可了胡忧。不然要是换另外一个人,也许就不敢喝胡忧的药了。

胡忧的药很有效,不一会,王富贵就已经能够小心的站起来了。王富贵拉着胡忧的手,激动的说道:“小兄弟,要不是你,我王富贵这条命,就丢在这树林里了。没别的说的,上家喝酒去。我让老婆把家里的老母鸡给炖了。好好感谢感谢你。”

胡忧一听有吃了,人也精神了起来。这地方的怪事太多了,再想也没用。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王老哥,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胡忧笑着说道。

“应该的,应该的。”王富贵边说着,边担起挑头,这做买卖的东西,可不能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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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章 豆腐西施

王富贵脚上有伤,又挑着东西,所以走得不是很快,不时还要停下来歇歇。

胡忧是个能坐着绝不站着的主,他跟本就没有帮王富贵挑东西的觉悟。王富贵几次欲言又止要说话,都被胡忧把话头给抢去了。他就怕王富贵说出让他帮挑担子的话。

再远的路,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两人终于来到了小王庄,王富贵的家就快到了。

眼看就要进庄了,王富贵停了下来。有些话他必须得跟胡忧说,不然进到庄子里,胡忧很可能会被打出来。因为什么呢?因为胡忧没穿衣服。

王富贵对于这个救命恩人,还是很尊敬的,他不知道胡忧是不是不喜欢穿衣服,所以说话带着商量的语气:“小兄弟,就快要进庄了,你看你是不是把衣服穿上。你要是实在不喜欢穿衣服,咱到家里再脱,行吗?”

胡忧这斯的神经,有时候是比较大条,或是不要脸的。他都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是光着身子,被王富贵说起,他才想起这茬。

“我靠,都让人看光了。”胡忧暗骂道。他也没好意思说自己是因为没衣服穿,才光身子。于是接着王富贵的意思,装作有些为难的说道:“这个,好吧。不过,我身上没带着衣服。”

王富贵二话没说,就从自己身上拔下件衣服来,递给胡忧:“小兄弟,你先穿我的吧。”

胡忧看了王富贵一眼,没有接过他的衣服。这王富贵卖了一天的豆腐,衣服上浓烈的汗味都能把胡忧给薰死。这衣服他是打死也不能往身上穿的。

王富贵以为胡忧这是客气,豪气的说道:“你穿吧,我里边还有件小挂子,这天也不冷,不碍事的。”

王富贵说着还要把衣服往胡忧身上推,胡忧往后退了一步说道:“王老哥,我不是跟你客气,我是受不了你身上这味。”

胡忧这话说得很不客气,换另外个人,非骂他几句不可。好心给你衣服穿,你还挑三挑四的。王富贵却不但没有生气,脸反而红了起来。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我这大老粗,真是大意了。这样吧,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回到家中,让我老婆给你送身干净的衣服来。”

王富贵说完就挑子担子往家赶,胡忧一下子也没反应过来,等想到的时候,王富贵已经跑没影了。

“马拉戈壁的,让你老婆送衣服来,这不太好吧。”

王富贵回到家中,就急急的让老婆给胡忧送衣服。王富贵的老婆王张氏,只知道王富贵被蛇咬了,而救命恩人还在庄外等着,要送衣服过去。

她本有心要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王富贵火急火燎的,也没给她机会,催着她赶紧去送衣服,不能让恩人久等。

王张氏从来没有见过王富贵这么急过,心里也感激胡忧救了自己的相公,于是抱着衣服,一溜小跑就出来了。

王张氏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无奈家到中落,才嫁给了王富贵。别看她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因为没有生育过,小模样依然没有走型,还显得很年轻漂亮。她乃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妇人,有好事者送外号--豆腐西施。

胡忧老远就看到庄里有个女人走出来,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王富贵的老婆,于是躲到了树后去。

王张氏到了庄口,没见着相公说的那个人,心里有些着急,怕是因为自己来得慢人,恩人已经走了。于是就开口叫道:“胡相公,恩人,胡相公......”

胡忧不过就躲在不远的树后,听得那女人是在叫自己,于是就答道:“我在这里。”

王张氏心里着急,听到回答声从树后传来,马上就冲了过去。胡忧刚要说不要过来,王张氏就已经跑到了。

王张氏刚冲到树后,就看到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马上反应过来事情不对,尖叫一声,就要往回跑。可是忙中出错,左脚踩到右脚上,一个没站住,朝着胡忧就摔了过来。

这树后很多山石,要这么摔下去,至少得破像。胡忧乃爱美之人,自然不能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也顾不得自己身上没穿衣服,也顾不得什么男女的规矩。上前一步,就把王张氏给扶住了。

王张氏早就吓得双眼紧闭,等待着跟地面来场激烈的碰撞。可过了好一会,感觉似乎没有事,于是张开眼睛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王张氏是向前摔下来的,而胡忧是正着扶她,所以这姿势就有些不太对了。王张氏一睁眼,就看到了正在那里一荡一荡的小胡忧。今晚的月亮挺亮,王张氏连那上面的几颗小蛇牙都看得清清楚楚。

王张氏一生就只嫁过王富贵一个相公,从来没有见过相公以外的男宝,更没有见过像小胡忧这么奇怪的男宝,不由的就多看了几眼。过了好一会,才想起不对,急急的把胡忧给推开,背过身去,小心肝噗通噗通,脸红得像苹果似的。

胡忧心说,看都看了,还装个屁。不过这话也不能说出来,还得上人家家里吃饭呢。于是开口打破尴尬道:“你是王嫂吧。衣服带来了吗?”

胡忧早就看到王张氏手中的衣服,不过借此话来打破僵局而已。王张氏这才想起的自己此来的目的,喏喏的说道:“已经带来了。”

“那给我把。”胡忧大咧咧的说道。

王张氏刚想转头,想起这头不能转,于是背着手把衣服递过来,感觉胡忧已经接过去了,丢下一句,我在这前边等你。就先跑掉了。

胡忧轻挑的吹了声口哨,暗道一声,这豆腐王的老婆长得还真漂亮。也没在搞什么事,老实的把衣服穿上。

王张氏在前面等着,心跳是前所未有的快。那几颗小蛇牙,老是在脑中挥之不去。直到胡忧出声叫她,她才回过神来。,

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屋门,王张氏一进来就躲到厨房里去了。胡忧则被一直等在门口的王富贵给接进屋里。

“来来,兄弟,鸡还得等一会,咱们先就和点豆腐干喝着。”王富贵没看出什么端倪,很热情的把胡忧给让到炕上,亲自给满上酒。

胡忧本就是没心没肺的人,再加上来自现代,混迹在最下九流的地方,什么没见过。对于刚才那一幕,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一口干掉手中的酒,抓起豆腐干就吃了起来。口中还连连称赞。

王富贵今天是捡回条小命,心情大好。平常不怎么喝酒的他,居然拉着胡忧拼起酒来。等王张氏把鸡端上来的时候,他已经有七分醉意了。

“胡相公,你吃鸡。”王张氏依然脸红红的,小声的说道。

“嗯,好。”胡忧这斯,确实是饿了。老实不客气的,撕下只鸡腿就啃了起来。

王张氏看王富贵已经醉薰薰的样子,不由心中来气,不满的说道:“老王,你还不快招呼客人。不能喝不会少喝点。”

王富贵醉眼迷离的呵呵一笑道:“放......放心吧,我没醉。我这是高兴的。今天......要不是遇上小兄弟,我这条命就没了,你也得守......守寡。来,替我敬小兄弟一杯。”

王富贵把杯子往王张氏身前一推,不由分说的就给满上了。虽然刚才发生了些小尴尬,但是王张氏还是打从心里感激胡忧,所以也就没有推辞,举杯道:“胡相公,小妇人多谢你救命之恩。”

“好说,好说,我辈行医之人,见人有难,出手相助是应该的。”这斯早把自己是因为想吃人家顿饭才救人的事给忘了,很坦然的受了王张氏的敬酒。

“胡相公真乃仁义之人。”王张氏陪着把酒干了下去。王张氏有个毛病,一喝酒脸就会红。今个她脸本就红红的,再加上这杯酒,更是红得都快滴水了。

“那是。老婆你是不知道,胡兄弟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游医呢。”王富贵一喝酒话就多,帮着胡忧吹虚道。

“真的?”王张氏听胡忧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位游医,不由多看了几眼。

胡忧并不知道游医在这里的地位,心里答了句了不起个屁,整天被城管追得到处跑。他可不觉得游医有什么露脸,于是答得含含糊糊的。

天风大陆的男女基本比较平等,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王张氏进厨房把最后的汤端上来后,也跟在桌前一块用饭。听着王富贵和胡忧在聊天吹牛。

胡忧是老江湖了,见过的奇神怪事多了去了。随便乱说一些,就把王富贵唬得一愣一愣的。王张氏在一旁听得有趣,也不时发笑。

聊着聊着,胡忧就很巧妙的把话题聊到自己的身上了。随便给自己编了套师成出门,行医积德的狗屁理由,然后就有意无意的提到自己没有地方去。

胡忧他这是打算赖在王富贵家里了。他心理很清楚,自己初到这个地方,什么也不懂,必须得有个人来,为自己作指路的明灯。好让自己大体了解,这是到了一个什么社会。不然自己出去乱撞,又被人追杀怎么办。而且这里有吃有喝的,也省得再去开档了。

王张氏是聪明人,一听就听出来了胡忧的意思。她到不是不想留胡忧住下,可是家里只有两间房,一间做了豆腐房,一间他们两夫妻住,这把胡忧留下,怎么方便。所以她就想找机会,提醒一下王富贵,别乱答这茬。可是她还没来得急说呢,王富贵那边就先开口了。

“胡兄弟,你要是看得起老哥,你就先在我这里住下就好。”

胡忧就等着王富贵这话,王富贵真把话说出来了,这斯却还在假意推辞:“王老哥,这不太方便吧?”

王张氏听胡忧这么说,心中一喜,刚想要说是不太方便。王富贵那边又把话给抢去了。

“有什么不方便了。一会让你嫂子收拾一下,先住着再说。”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给嫂子舔麻烦了。”这回胡忧也不推了。这一推真推掉了,自己今晚可要睡街边。

王张氏到了也没能插上话,气得差点给王富贵一脚。可是现在这个事已经定下来了,她生气也没用,得赶快想办法怎么把今晚给过了。

王张氏想来想去,也没想着个办法,本想问问王富贵,可那家伙已经趴那睡着了。胡忧查言观色,看出了王张氏有为难之意。但是他实在没地方去,心说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头一歪,他也装醉倒在了桌上。

两男人全趴下了,这可就苦了王张氏了。豆腐房那边肯定睡不了人,这屋里又只有一张炕。是,炕很大,睡三五个人不成问题,可是这么收留一个年轻男人,怎么着也不方便呀。

这可怎么办好,总不能把救命恩人扔屋外去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这山里的地方,白日里虽然热,晚上可很凉的。要是把恩人给冻着......

王张氏在屋里转了三圈,最后一咬牙,一跺脚,不行也得行了。总得把今晚过了再说。

王张氏先把王富贵扶倒在炕上躺下,然后犹豫了一下,再过来准备把胡忧也扶倒在炕在。

胡忧这斯一直趴在桌上,偷偷的看王张氏准备怎么处理自己。看到王张氏过来了,赶紧闭上眼睛。只觉得王张氏的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肩,另一只手,轻轻托住自己的头,看样子是要把自己也扶倒在炕上。这下他放心了,今晚不用睡路边了。

胡忧虽然比较瘦,但是却比王富贵足足高了一个头,这身子也就比较重。他在装睡嘛,自然不能帮力,所以这王张氏扶起胡忧来,就比较吃力了。

王张氏原来只是想用手,把胡忧给扶倒在炕上,可是跟本扶不动胡忧。于是只能靠近些,利用身体帮点力。

胡忧知道王张氏靠了上来,更感觉到一团软棉棉的东西,不停的轻撞在自己的脑袋上,鼻子里阵阵女儿香直钻进来。脑中回忆起嫂子完美的身材比例,坚挺美胸,宛如水蛇一般的纤腰,浑圆而又弹性十足翘臀。哦,我的天,小胡忧要造反了。

006章 意外

王张氏好不容易,把两个大老爷们都放躺在炕上,自己都弄出了一身热汗。收拾好桌上的残羹,撤下小炕桌,这才算是长舒了一个气。

看到炕上两人睡得呼噜震天,一个赛了一个的响,王张氏不由的苦笑的摇摇头,走了出去。

王富贵是真睡着了,可是胡忧并没有睡着。他正在那想着禽兽和禽兽不如的故事。想来想去,他决定还是选择禽兽不如吧。王富贵对自己还算不错的,给他戴顶绿帽子也不合适。这禽兽以后再做好了。

今天累了一天,刚才又喝了不少酒。作出决定之后,胡忧很快就睡着了。

王张氏收拾好一切之后,回到屋里,在箱子里找出块布,拉上条帘子,隔在胡忧和王富贵之间,这才合衣睡下。

王张氏平时有睡前洗澡的习惯,今天胡忧在这里,觉得不是那么方便,于是就没洗。可是习惯总归是习惯,今天出了不少汗,身上沾腻腻的,怎么也睡不着。

人睡不着呀,那就好想事。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突然半夜啼哭,王张氏就想到孩子上了。她和王富贵已经成亲十年了,至今也没有一个孩子。术士、医生看了不少,可是这肚子就不见鼓起来。

虽然王富贵一直没说什么,但是她心急呀!有心让王富贵再娶一房吧,一来这家里太穷,跟本拿不出财礼来。二来她乃大家小姐出生,再进娶进一房,合得来还算好,这要是合不来,弄不好,自己可就有气受了。最重要的一点,这根在王富贵的身上,就算是娶进一房,也不见得就能成事。

想来想去,王张氏就想到胡忧身上了。心想着这胡相公乃一游医,虽然年轻,但是看起来应该有几分本事,等明天请他给帮忙看看,说不定能有希望。

这想着想着,王张氏也睡着过去了。

一夜无话,转天鸡叫的时候,王富贵一咕噜从炕上爬了起来。王张氏妇道人家,也没什么力气,加上胡忧睡觉不是那么老实,那用作挂帘的布,被他三滚两滚的,就弄掉了下来。

王富贵迷迷糊糊的下了炕,猛的看见一个男人睡在自家的炕上,吓了一跳。刚想抄家伙去打,这才想起,昨晚自己把胡忧给留下住夜。咧嘴暗笑自己糊涂,险些把恩人给打了。他也没叫老婆,自个披衣出门,磨豆腐准备出摊。不多一会,王张氏也起身帮忙,这都是多年的习惯了。

做得了豆腐,天也亮了。王富贵交待老婆好好招待胡忧后,挑了摊子到集市上去了。王张氏累了一早上,又出了一身汗。于是回到房中,想要找件衣服给换上。

刚一进门,王张氏的脸就红了起来。早上是阳气最足的时候,像胡忧这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早上肯定会出现一种男人特有的现像。王张氏正好就看到了这种现像。

王张氏低啐了一口,脑中浮现出昨天晚上送衣服时的情景,脸色更红了。

“张语花,不许胡思乱想。”王张氏低声暗骂自已。

“原来她本名叫张语花。”胡忧此时已经醒了,但是并没有张开眼睛。这是他的一个小习惯,每次醒来的时候,他总喜欢闭着眼睛,先听一下周围的动静。

这个习惯是他十二岁那年养成的。至于原因,则是因为那天晚上,他师父带回一个发廊妹......当时他在不适当的时候,睁开了眼睛,终断了一个**,错过一幕好戏,还吃了一顿板子。

所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前事不忘后事之失。从此以后,胡忧就落下了这个习惯。而正因为这个习惯,不但让他见证了无数的好戏,今后还救了他一条小命。当然,这是后话了。

王张氏身体不愿动,是脑袋硬拉走她出房门的。出到门外,她才想起自己忘记了拿衣服。这个理由很有说服力,于是她又一次进屋里。同一个理由,反复用了三次,王张氏终于成功的拿到了自己想要的衣服。

在确定王张氏不会再第四次进来之后,胡忧才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其实他刚才就多次想起来,特别是王张氏第三次进来,久久不愿离去的时候。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也不错。胡忧微咪眼睛,出了房门。茅房昨晚胡忧去过一次,知道就在厨房后的墙角边。胡忧起步就直奔那里而去。

自家用的茅房,很简漏,四处都透着风。好在胡忧是个大男人,也不怕被人偷窥。把小胡忧逮出来,就开始放水。完事之后,胡忧想起了那几颗蛇牙,昨天光线不好,没看清,这里光线不错,正好给它体检一下。

那几颗蛇牙镶在小胡忧的脑袋上,混如天成一般。胡忧用手摸了一下,有些像玉的感觉,温热,不见扎手,这才放心下来。这东西可是关系到以后的性福,如果扎手,那就完了。

看到蛇牙,胡忧又想起了那条白蛇来。无意看了一眼手中的戒指,居然又看到了那小白蛇盘在戒指里。

“它是不是真的在里面呢,难道这戒指还有储物功能?”

胡忧在原来的世界时,也看过几本玄幻之类的书,非常羡慕书里那种有储物功能的戒指,没事他也YY几下,幻想着如果能有一个那种戒指,那到超市去偷东西,就方便多了。想拿牛奶拿牛奶,想拿豆奶拿豆奶,拿了之后,往戒指里一放,超市的保安就算把自己拔光,都找不到一滴奶,多爽。当然,这种方法拿面包也是适用的。

胡忧正想着怎么把那蛇鞭给弄出来,突然,白光一闪,那蛇鞭出现在了他的手上,许许如生一般。

“我靠。”那蛇鞭出来得太突然,胡忧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条件反射的就把死蛇给扔了出去。蛇鞭顺着茅厕的空洞飞了出去,刚好从房檐缝进了厨房。

“啊......”

王张氏正躲在厨房里换衣服,顺便用毛巾擦身上的汗。突然一条蛇飞进来,正好挂在她的身上。

王张氏生平最怕蛇了,平时听到个‘蛇’字,都心砰砰跳得紧。现在一条蛇挂在她的身上,她直接尖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嫂子,嫂子,你怎么样,快回答我。”

胡忧一听到尖叫声,就知道坏事了。听着王张氏声音是从厨房传出来的,马上跑过去。厨房门关着,叫又没人回应。胡忧就开始砸门。

厨房的门能有多结实,胡忧刚拍了几下,门就给拍开了。胡忧冲进去一看,有些傻眼了。

只见王张氏双目紧闭躺倒在地上。

胡忧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轻声的叫道:“嫂子,嫂子。”

王张氏完全没有反应。

“马拉戈壁的,这可怎么办。这样睡在地上,可是要着凉的。得赶紧扶起来才行。”胡忧暗想着。

“要不我去把豆腐王给叫回来?不行,路太远了。一来一回累死人。还是我吃亏点吧。”

“嫂子,我这可是在帮你。再说了,昨晚你看我一回,现在我看你一回,大家也算扯平,谁也不吃亏。早上你偷看的事,就不跟你算了。”

胡忧边胡言乱语着,边向王张氏靠过去。一双贼眼,不停的上下打量着雪白的玉体。

胡忧先把蛇鞭从王张氏的身上拿下来,在蛇鞭离开的时候,王张氏身体的明显颤了一下。胡忧马上就知道,王张氏已经醒了。

“勾引,这绝对是对上进青年的毒害。情况非常恶劣。”胡忧在心里给这事定了性。

”王老哥,这事可不能怪我了。我这血气方刚的......”

“嫂子,嫂子。”胡忧又试着叫了两声,见王张氏的睛皮一直在跳动,就是不睁眼,就知道她想怎么样了。

昨晚做了次禽兽不如,看来嫂子很不高兴,这是要我做禽兽呀。

“嫂子,这地上躺久了不好。”胡忧在王张氏耳边柔声说道。

胡忧最后还是没有回房,因为王张氏的一声娇哼,而引起了厨房内的全面战争。战争进行得非常激烈,直打得天晕地暗,日月无光。

**过后,王张氏道:

“胡相公,谢谢你让我尝到了做一个女人的美好。”

“王大哥他......”

王张氏掩住了胡忧的嘴,双手环抱住男人的脖子,娇嗔道:“现在不要提他,我和他成亲十年,他从没有给过我快乐。总让我独自煎熬到天明。”

“怪不得我说呢!”

突然就听得院门被拍得啪啪响,把她吓得一哆嗦,转头看向胡忧。

“是王老哥回来了?”胡忧有些紧张的问道。

王张氏摇摇头道:“应该不会,今天的豆腐做得有点多,他不到下午是不可能回来的。”

胡忧听说不是王富贵,心也就定下了心,“去看看来人是谁。”

王张氏犹豫了一下,但是那门依旧拍得厉害,怕引起别人的猜测,赶紧穿衣起身:“是谁在打门呀?”

“王妈妈,我是翠花。我娘让我来买点豆腐。”门外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王张氏低声对胡忧解释道:“是隔壁李家的小女儿。”

“多大了?”胡忧问道。

“今年刚十岁。”王张氏道。

“快去给人家拿吧!”

“刚才差点被你害死。”王张氏回来回怨道.

胡忧嘻嘻笑道:“这不是没事吗。”

王张氏狠狠的捏了小胡忧一把道:“早知道你这么流氓,人家就不给你了。”

胡忧哈哈一乐道:“好像是某人引诱我的吧。”

王张氏想起自己早上丢人的样子,脸都不知道往哪放好。羞骂道:“要死了,再乱说,下次不给你了。”

007章 好宝贝呀

日落西山,王富贵就快要回来了。王张氏躲开了胡忧的纠缠,到厨房里做晚饭。胡忧大战一场,也挺累的,躺在炕上休息,不时的把玩着手中的戒指。

就在刚才,胡忧又一次的成功把蛇鞭收进了戒指里。这次他看得很清楚,那蛇鞭在戒指前一闪,就不见了。蛇鞭进了戒指后,胡忧却怎么看也看不到戒指里的情况,这让他多少有些郁闷。

结合昨晚看到王富贵腿骨的事,胡忧已经可以断定,自己的眼睛肯定具有一定的透视功能。只是这个功能究竟怎么用,他还没有弄明白。

弄不明白眼睛,胡忧打算先弄明白这个戒指。他试着以收蛇鞭的方法,来收炕上的那张小炕桌。先在脑中想着那小炕桌的样子,再想着让它进入戒指里。

淡淡的白光闪过,小炕桌平空消失了。胡忧高兴的大叫一声,马上看向戒指。可惜还是看不到戒指里的情况。看来眼睛和戒指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经过反复的验证,胡忧计算出,戒指里的空间大约有两个立方左右。至于还有没有别的功能,他暂时还没有发现。不过单只是这个,他就很开心了。至少今后去哪,不用背行礼了。

“不知道祖师爷的这个戒指,能不能装活物。”胡忧想着,从炕上跳了下来,起步往厨房跑。下午王张氏用黄豆在邻居那里换了只鸡,胡忧要赶在她把鸡杀了之前,拿那鸡来试试。

王张氏此时正要杀鸡,看到胡忧突然冲进了,吓了一跳,以为胡忧又想要了。

“胡忧,你来这里干什么,你王大哥就快要回来了。”王张氏有些紧张的问道。

“嫂子,借你的鸡我用一下。”胡忧笑嘻嘻的在王张氏的胸脯上摸了一把,顺手抄走了王张氏手中的鸡。

这个地方的女人,还没有发明奶罩。女人里面穿的都是肚篼子,手感和大小都很真实。这点让胡忧很满意。

找了个王张氏看不到的角落,胡忧把鸡弄进了戒指里。估摸着两分钟左右,他再把鸡弄出来的时候,那鸡已经死了。

“看起来是闷死的。这么说,戒指里面是真空环境,没有空气。那是不是可以保存食物呢。”胡忧拿着鸡往厨房走,边走想着。在经过豆腐房的时候,他顺手丢了几块豆腐进去。

“小流氓,你怎么把它弄死了。快把它给我,不赶快放血,这鸡就不好吃了。”王张氏一把抢过胡忧手上的死鸡。

鸡肉飘出香味的时候,王富贵挑着担子回来了。给老婆打了声招乎,匆匆洗了把脸,就拉着胡忧到炕桌前喝酒。

胡忧这人没脸没皮的,上了人家的老婆,依然可以毫无心里压力的,跟人家称兄道弟的一块喝酒。

喝酒的结果和昨晚一样,王富贵不胜酒力,没几下就喝醉了。胡忧到是没醉,不过今天的体力消耗很大,他也一早睡了。

王张氏收拾好好后,本要再把那帘子挂上,后来想想,干脆不挂了。更过分的事都做了,还挂这干什么。

一夜无话,王富贵依旧清早起来,做豆腐去卖。王张氏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今天泡的豆子,又比昨天多了一些。

胡忧直睡到太阳晒屁股才起身,一睁眼,就看到了全身赤裸的王张氏正在偷看早起做操的小胡忧。

“大白天的也不穿衣服,这嫂子是个极品呀。”胡忧心想道。

胡忧含笑的坐起身来,突然一伸手,把王张氏给抱进怀里。

“嗯?怎么回事。”王张氏一入怀,胡忧就感觉这事不对,因为他明明摸到了王张氏身上有衣服。

“要死了。吓我一跳!”王张氏娇声骂了一句,从胡忧的身上挣脱出来,打来热水,伺候胡忧洗脸。

王张氏跟王富贵成亲十年,从来没有对王富贵这么好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很甘心的为胡忧做了。

王张氏边伺候着胡忧,边把昨天的事仔细的想了一遍。虽然她与胡忧发生了关系,但是她并不承认自己是个淫妇。可是自己为什么会和他搞上了呢。

说胡忧长得高大好看吗,可是自己对这个并不太在意,要不然当年也不会嫁给其貌不扬的王富贵。难道是看上他那个大,并且有小蛇牙?也不对,好像第一次见面,他扶自己一把的时候,自己就想过给这个小流氓。当时自己闭着眼睛,还没有看过他那个丑东西呢。遭了,下面又湿润了。

“除了第一次外,后两次出现透视情况的时候,都是我刚起床睁睛没多久的时候,这是不是与精神力有关呢。还有,嫂子的裸体,大约出现了十多秒的时间,似乎比看到王富贵腿骨时要久一些。衣服比肉要薄一些,难道因为浅层和深层消耗精神力不一样?”胡忧一直坐在炕边,任由王张氏摆布,心里不停的分析着。

证明自己拥有透视眼之后,胡忧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可以利用这个来给病人检查身体。这到不是他多么高尚,而是因为这是他生存下来的本钱。无论到哪个世界,谋生的手段,总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这个透视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而且总不能每次都睡一觉,才帮病人检查身体吧。如果有什么方法,可以让自己随时想就透视就能透视,而且时间又能长一点就好了。这样没事了时候,还可以到街上看看大姑娘小媳妇.......那该多爽啊。

“哦......嫂子,一大清早的,你怎么就这么大火气?”胡忧笑着在王张氏的身上掏了一把。

王张氏昨天败给小胡忧,现在正想着找回场子,闻言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反正一闻到你体上的气味,我就忍不住......哎呀,你动一下了,我腰都酸了。”,

胡忧很没义气的往后一躺道:“你自己动吧,我还没吃早饭呢,没有力气。哈哈......”

“你这小流氓。”王张氏忍不住打了胡忧一下。

“嫂子,我问你个事。我有没有听说过,有什么方法可以练精神力的?”胡忧问道。

“精神力是什么?”王张氏深得跳跳门的精髓,动作相当的到位。

“嗯。就是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人的精神很好,或是不用睡觉什么的。”胡忧一时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

“哦......那个......那个,我父亲以前有一本叫什么经的书,好像有说过这个。”王张氏正准备水喷金山,说话都有些颤抖。

“真的,那书还在吗?”胡忧一下来精神,主动的轻动几下。

“应该在那边的箱子里吧,我父亲过世后,我把那些书都装里面了。”王张氏有些艰难的指着墙角的一个箱子道。

“过去看看。”胡忧一个翻身,来了招老汉推车,把王张氏推过去。

找书的过程有些长,主要是因为王张氏不时要停下来休息一阵,等找着那本书的时候,王张氏已经瘫在箱子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了。

休息了一会之后,王张氏细心的给胡忧做着清理工作,而胡忧着像个大爷一样,躺在一个靠椅上看书。

日子一晃,胡忧来到王富贵家五天了。这五天以来,胡忧的精神力没有得到什么进展,王张氏却一天比一天漂亮起来,连平时不太注意这个的王富贵,都忍不住多看几眼。这得到滋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的。

今天王富贵的心情不错,因为他刚到集市,豆腐就被一个人家全给包了。拒绝了行上朋友喝酒的邀请,王富贵挑着担子往家赶。好几天没有和老婆亲热了,他突然很想。

现在时到中午,正是胡忧和王张氏例行战斗的时间。王富贵回到家门口,习惯性的用挑头在门上顶了一下。

‘咣当’一声,门没有像往日那样被顶开,到是他自己差点被反作用力弄个狗啃泥。

王张氏正在快活呢,突然听到大门发出的声音,甬道猛的一紧,低声叫道:“糟糕,是老王回来了。”

王张氏的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王富贵的叫门声。胡忧赶紧和王张氏分开,急急忙忙的找衣服穿上。

“马拉戈壁的,这豆腐王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该不是回来捉奸的吧。”胡忧边想着边套上裤子。小胡忧对于这个终断很不高兴,怎么也不愿进去,气得胡忧直跳脚。

王张氏一阵慌乱,连内衣亵裤都来不急穿,匆匆忙忙的就要跑去开门。

胡忧一看,赶紧把她给拉住。这女人脸上春情未退,泉水嘀嗒,连傻子都能看出她刚才在干什么,这门一开就得出事。

王张氏被胡忧这么一拉,更是不知所挫,急得都快哭出来了。胡忧强自镇定下来,亲了王张氏一下,低声说道:“别怕,你到房里,去整理一下,这里交给我了。”

胡忧的镇定,给王张氏带来了一股安心的感觉,她幽幽的看了胡忧一眼,乖乖听话的回到房里去了。

胡忧边应门,边在脑中想着办法。炕上的水渍和王张氏的脸,随便让王富贵看到一样,自己就得完玩。自己的偶像虽然是西门大官人,但是自己绝不能学他灭武大。

人妻可以接受,虽然这个不怎么仁义,但为这个杀人是不行的,这太不仁义。按胡忧的认知,自己可以做坏事,但是不可把坏事做绝了。

“王大哥,你回来了。”胡忧笑着把门打开,脸上一个破绽都不漏。

王富贵看开门的不是王张氏,不由孤疑的问道:“大白天的,关什么门嘛,还劳胡弟兄来开。胡兄弟,我老婆呢?”

胡忧心中一咯噔,解释道:“嫂子在房里。刚才我和嫂子有些事,不方便让外人知道,所以就把门给关上了。”

胡忧这话,要是让王张氏听到,她肯定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上去。

王富贵的脸一下就阴沉起来,问道:“你和我老婆有什么事不方便,要关起门来的。”

王富贵说着放下担子,就要往房里去。杜啸天赶忙一把把他拉住,急中生智道:

“王大哥你先不要激动,事情是这样的。刚才我和嫂子闲聊,说着说着,我就随口问了一句,嫂子和大哥成亲十年了,为什么还不要个孩子。哪知道嫂子一听这话,就哭了起来。我怕邻家听到不好,于是就把门给关了。大哥,嫂子为什么这么伤心呀?”

胡忧边说着,边有意的把王富贵往外带。王富贵听到这个,心中也黯然,一时也没有注意,就随着胡忧走。

胡忧一看这个有用,忙接着说道:“王大哥要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妨直说。说不定,我能帮你。”

王富贵叹了口气道:“这个事,说起来,应该是错在我的。”

“这话怎么说?”胡忧问道。虽然从王张氏那里知道,王富贵是个快枪手,但是这并不会对生孩子造成影响,看来问题应该在别的方面。

王富贵左右看了看道:“胡兄弟,你是位游医,我想你应该看出一、二来了吧。”

“嗯。其实我多少看出了一些。”胡忧的回答很模糊,这是江湖医生常用的语调。其实他跟本就没看出什么。

“真的,那我......”王富贵有些激动。

“别急。王大哥,你听我说。你这个事有些复杂,我要仔细想想,才能告诉你。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如果你希望将来能抱上个一儿半女的话,近期千万不能和嫂子房事。”胡忧表情严肃的对王富贵说道。

胡忧没话找话的把王富贵拉出来,说白了就事要帮王张氏拖延一点时间,让她打扫战场。这个目的基本已经达到了。

至于王富贵究竟是因为什么问题造成不孕不育,胡忧准备找机会问问王张氏,她应该会知道的。关于不能进行房事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胡忧不想和王张氏玩的时候,看到另一个人的精华。

胡忧和王富贵回到屋子里的时候,王张氏已经清理好了一切,正做在炕上补衣服。脸上虽然还有一些淡淡的春潮,却已经不足为惧。

王富贵本是性致勃勃的,被胡忧那么一吓,现在已经痿了。看着王张氏坐在炕头上,娇滴滴,水灵灵的,能看不能吃。干脆跑到豆腐房里炸豆腐去了。为了能有个孩子,现在只能忍了。

胡忧刚才没有尽兴,心里还有些想。但是他胆子再肥,也不敢乱来。于是打了个招呼,跑到外面溜达溜达。到这里这么多天,每天就记得跟王张氏搞在一起,连大门都没有出过。

胡忧也没个目的,田间地头的四处乱晃。遇到女人就偷瞄几眼,碰上品像不错的草药就采了扔戒指里去。也满逍遥的。

这几天,通过从王张氏那里旁敲侧击,胡忧已经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叫做天风大陆。王张氏所知道的东西,都是从她父亲那里听来的。现在还做不做得准,胡忧也不好说。总之按胡忧的理解,这里像地球一样,国家很多,有大有小。他现在所在的曼陀罗帝国,是这大陆上七大强国之一。

走着走着,看到一块大石头挺不错,本想写个胡忧到此一游什么的。后来想想有些俗,于是胡忧就用疲门的暗语写道--天风历1118年6月18日,胡忧穿越在曼陀罗帝国云州乐平镇。

008章 独蛋绿帽王

太阳下山了,天也黑了,也没有大姑娘小媳妇看了,胡忧这才回到了王富贵的家中。

王富贵看来今天火气挺大,直到现在还在炸豆腐。胡忧进去打了个招呼,看他一时半会没有收工的意思,就转身溜进了厨房。

“嫂子,做饭呐。我来帮你添柴吧。”胡忧进得厨房,笑嘻嘻的说话。

“死像。”王张氏白了胡忧一眼,低声的骂道。

“嫂子,这可是你的不对了,我好心帮你添柴,你怎么骂人呢。”胡忧瞄了一眼豆腐房那边,发现这个角度,那边看不到,于是偷偷在王张氏的翘臀上拧了一把。

“你要死了。”王张氏的脸一下就红了起来,手上的菜差点掉到地上。

“嫂子,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就是在这里吗?”胡忧逗笑道。

“你这小流氓,再乱说我打你。”王张氏轻轻的踢了胡忧一脚。

“嫂子,我问你个事。王大哥的家伙以前是不是伤过?”胡忧边问着边把手贴在王张氏的腿上。

“伤过.......我不知道呀。”王张氏张口本要说,可是想了想又摇头道。

胡忧吃惊道:“不会吧,你们成亲十年,你都没见过吗?”

“他每次都要把灯熄了才上来,我怎么看得清楚。”王张氏打开胡忧的手,声音有些颤抖道。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比他的大?”胡忧坏笑着,又把手贴了上来。这次直接跑到裙子里,一点一点的往上移动。

“要死了,这种羞人的话,你也问得出来。”王张氏跺脚道。

胡忧看问不出什么结果,于是决定偷袭一把就撤退。手往上时,没有摸到想像中的亵裤,不由怪笑道:“嫂子你不乖哟,这么不讲卫生?”

“讨厌了,还不是因为你。人家每次一想到那几颗小蛇牙,就湿了,洗都来不急。”王张氏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

“哈哈,那以后就不穿那东西了,反正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这样还方便些。”胡忧说完站了起来,故意用小胡忧在她的菊花上划了一下,转身跑掉了。

马拉戈壁的,哪天找个机会,把那里也爆了。

晚上,胡忧半夜从床上爬起来,偷偷来到王富贵的身边。因为在王张氏那里没有得到答案,胡忧决定用自己的透视眼试试。

十多秒钟虽然短,但是已经足够胡忧看清楚王富贵的问题。主要是问题太过于明显了。

“看来王张氏这女人没说实话呀,王富贵少了一个蛋蛋,她不可能不知道的。”胡忧躺回炕上,闭眼想着。

胡忧的想法,自己玩了人家的老婆,多少应该给人家一些补尝。如果能帮王富贵治好他的问题,让他能生个一儿半女的,也算对得起他了。再说自己身上一个大子都没有,总不可能赖在这里一辈子吧。现在有机会,还不弄钱膀身?可是王富贵少了一个蛋,那问题就有些大了。

想着想着,胡忧突然想到了一件小时候的事。那时的胡忧大约六七岁的样子,非常的顽皮。有一天,他无意中看到一只公狗和母狗在恋爱,两条狗连在一起,觉得挺好玩,于是就拿棍子去打。结果把公狗的一颗鸟蛋打破了。狗主人把胡忧抓住,押到他师父那里讨说法。

胡忧的师父很不以为意的扔出了张方子,说什么睾丸产生的精子数量是很大的,每天可以上亿,即使按一个睾丸来计算,只要它的功能是正常的,它就可以产生足够的精子以供受精之用。生狗仔不成问题。

“狗没有问题,人应该也能行吧。只是不知道,师父是不是骗人的。马拉戈壁的,这混蛋师父的话,十句有九句信不得。可惜后来也没有再去过那地方,也不知道那狗有没有生小狗......管它呢,全拿死马当活马医了。能不能行,还要看你家祖坟冒不冒青烟!”

胡忧边想着边回到炕上。

江湖是很乱的,而胡忧的师父为人又小气,住店从来不开单间,睡的都是大平铺。为了防范有人偷东西,胡忧的师父交给过他一种睡觉的方法,能让自己保持在半睡半醒之间,江湖人称为留耳朵。

胡忧一开始还觉得挺好玩,但是学会了之后,就不好玩了。因为从此,只要一睡大平铺,他就得留耳朵。这种半梦半醒的睡法,非常难受。好在后来也慢慢习惯了。

来到异界之后,表面上看,他睡得很沉。其实每天晚上,胡忧都习惯留耳朵的,因为他对这里很没有安全感。

王富贵什么时候起来,王张氏什么时候偷看他,他多少都有些感觉。只不过没感觉到危险,他不动而已。

第二天,王富贵快要出门的时候,胡忧从炕上爬了起来,说是要和王富贵到集市上玩。对于这点,王富贵当然没有异意。王张氏就很不爽了。昨天被王富贵提早回到打断好事,她正着今天怎么补回来呢。

在王张氏幽怨的目光下,王富贵和胡忧一起出门。王富贵挑着但子,胡忧理所当然的空着手。两人闲聊着往前走。过了一会,王富贵看四下无人,就提到了昨天的事。

胡忧心说,我正等着你呢。

“王大哥,恕我直言。我观察你已经有些天了,你的身体虽然强壮,但是阳气却不够。应该是子孙袋不够力。如果我猜得没错了话,你应该少一个蛋。”胡忧严肃的说道。

“嗯?”王富贵有些惊讶。他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大户人家里帮过工。有一次无意中得罪了少爷,被少爷放狗咬。正好咬中那里,这事他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过,想不到胡忧居然能看出来。

胡忧早就知道答案,自然不可能说错。伸手拍拍王富贵的肩头,安慰道:“放心吧,昨夜我一夜没睡,就是在想你这事。像你这种问题,以前我师父有遇到过,我会尽力帮你的。”,

胡忧边说着,心理边暗想道:我可没有骗你哟。我师父是遇过,那条狗和你的情况不就一样吗,而且他还开过方子的。至于尽力帮你嘛,嘿嘿,我尽力帮你,可你好不了,我也没办法。你总不能让我帮你下种吧?这就不道义了,你问问你媳妇,不是安全期,我可都是口爆的。

王富贵没有听心的本事,自然听不到胡忧的心里话。听到胡忧这么说,他高兴得快跪下来了,连连称谢道:“胡兄弟,你的大恩......”

“得得,别说那些,咱兄弟能认识就算是有缘,医者父母心,我一定会帮你的。不过这治病得用药,而且这些药都比较名贵。我不是问你要钱,只是你也知道,兄弟我刚刚出山,身上也没钱......”

胡忧才懒得听那些报恩的话。他是现实主义者,拿到手里的,才是自己的。说水话,他可是高手。

“胡兄弟你说笑了。你为我治病,我感激还来不急呢,怎么可能让你出钱。我身上只有一百个铜钱,你先拿去,不够晚上我再问你嫂子要。”王富贵说着掏出个布袋,把准备买黄豆的钱,连着袋子,一块全塞给了胡忧。

胡忧用手掂了掂,心中很高兴,终于见着钱了。但是只要这一点点就够了?

胡忧心里在笑,脸上却是一副为难的样子,叹了口个说道:“少是少了点,不过也差不多够一天的药钱了。反正第一次用药,量也不能太大,得试着来。”

到了集市之后,胡忧以配药为名,和王富贵分了手。这个集市与胡忧穿越过来的那个并不是同一个,这一点,胡忧刚到就已经看出来来。

集市非常热闹,口袋里有了钱的胡忧,底气很足。想到自己还没吃早餐,于是他先买了几个包子,一来能对付一顿,二是可以试试这里的消费水平。很快胡忧就知道了,一百个铜钱相当于自己原来世界的一百块钱。

天风大陆通用的货币是铜币、金币两种,每个国家发行的钱币虽然花纹不一样,但是大小,重量是完全一样的,基本可以不进行兑换,直接在各国通用。胡忧打听过,这里没有银币。一枚金币可以换一百块铜币,也就等于胡忧原来世界的一张百元大钞。

“还不错,豆腐王这羊不算肥,出手到挺大方。只是这铜板拿着太不爽,死沉死沉的。”胡忧说着一拍脑袋:“马拉戈壁的,忘记咱还有个宝贝了。”

胡忧这才想起了空间戒指。把铜钱扔进去,顺便把昨天那几块豆腐拿出来。豆腐还很嫩,没有变质的现像,看来这戒指真能保鲜。

胡忧现在钱到手了,可是还没想好给王富贵配什么药呢。转过一条横街,在街尾的地方,看到有人宰牛,他有了主意了。

跑上去跟老板一阵讨价还价,用了十个铜板,买了条牛鞭,提在手上,这东西就算是主药了。

“嗯,这个不错,不过只这一样,不太好看。再加上昨天采的那些药材,也差不多了。这东西这么大一只,不知道嫂子喜不喜欢,嘿嘿......”胡忧一脸猥琐的笑了起来。

从这一天起,胡忧每天都以配药为借口,从王富贵那里搞钱出来,然后随便弄些牛鞭,马鞭,猪蛇,狗鞭的,反正看到什么合适,就买什么回去,再凑上随手在路上采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药材,每天让王张氏给王富贵炖上一锅。

王富贵做梦都想要孩子,也不管胡忧弄回来的是什么,总之是玩命的吃。吃到第七天,王富贵的鼻子就流血了。

怎么了,这些玩艺太补不算,最主要的是,胡忧不让王富贵泄火,这能不出血吗?不过胡忧只对王富贵说了一句:“没事,这是正常现像,是好事。”王富贵这罪,还得受下去。

要说胡忧这混蛋太坏了,自己每天抱着人家的老婆玩,还不让人家正主碰自己老婆。你说这叫什么事。

这天,胡忧在王富贵那里,只拿到了十五个铜板,他就知道,自己离开小王庄,离开王富贵和王张氏的时候快到了。

胡忧算了算,除去吃喝不谈,自己前后一共在王富贵身上尽赚了二千多个铜钱。二千多块了,以王富贵的家庭,不算小数目了。

“做人不能太绝,明天吧,明天告辞走人了,在这里已经住了一个月了,总应该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了。”胡忧躺在炕上想着,慢慢睡了过去。

第二天,胡忧没有再拿回什么鞭,而是买回好些酒菜,拉着王富贵和王张氏一块好好喝一了顿。

喝到七八分的时候,胡忧偷偷告诉王富贵,药力已经足够了,今天是好日子。王富贵听了这话,全身血液都沸腾起来。要不是看现在天还亮着,而胡忧又还是这,他肯定会像条恶狼一样,扑向王张氏。

同为男人,胡忧当然非常明白王富贵现在的感受,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让人家两口子亲热亲热。

故意的用力把大门关上之后,胡忧又偷偷的跑了回来。从戒指里,拿出一封早就写好的信,压在厨房的顶锅上。

信中的大意无外乎是谢谢王富贵和王张氏的收留,现在王富贵的病已经好了,自己也应该走了之类的话。

放好了信,胡忧又偷偷的潜到王富贵的房门外,想听听自己这段时间以来,辛苦的成果。

屋里和胡忧料想的一样,早已经炮声隆隆。胡忧听了大约十分钟,嘴角挂起了浓浓的笑意。

“嘿嘿,王大哥,虽然你能不能生出儿子,我不敢保证,但是我治好了你这快枪手,你这钱也不白花了。嫂子,你应该也满意了吧。再见了,两位。”

胡忧暗自喃喃了几句,刚要走,就听里面传来王富贵的一句话,弄得他差点笑出声来。

只听王富贵对王张氏道:“好久没弄,怎么好像松了......”

胡忧离开的时候,并不知道,一年之后,王张氏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王富贵非常高兴,做梦都能笑醒。直说胡忧兄弟是个好人。

王张氏到是也做梦,不过她每次梦到的,都是那四颗小蛇牙......

009章 近水楼台

身上的药戏道具全给弄丢了,胡忧也没想着再做一些。身上有两千个铜板,那就相当于两千块钱了。这是胡忧长这么大以来,能够独立支配的最大数额。要知道以前,师父从来不会允许他身上的钱超过五十块。

五十和两千,那可是天差地别之数。用胡忧自己的话来说,咱现在就是一小地主了。先享受一下生活再说吧。

离开小王庄之后,胡忧随便找了个方向,就上路了。这曼陀罗帝国的环境还不错,没有工厂,没有尾汽排放,一切都是天然的。

天很蓝,水很绿,就连那大青山也不错。山青水秀自然就出美女,这一点让胡忧非常高兴。一路走来,大姑娘小媳妇的,漂亮女人让他看到不少。

只是可惜,再没让他遇上个像王张氏那样的女人,所以小胡忧这几天精神有些不太好,老是垂头丧气的。除了见着极品美女它有些反应外,大部份时间,它都在睡觉。

曼陀罗帝国还有一样东西很多,就是难民。这一拨一拨的难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拖着家,带着口,官道上,林子边,经常都能看到。

胡忧好奇的打听了一下,说是帝国北部的容江上游河道开了个口子。那一带有十多个城镇都被水泡了,不少人都受了灾。

胡忧在这里没有亲戚,也不用担心哪家受了灾。总之他是一人吃饱了,全家都不饿的主,所以也懒得管这些鸟事。这种灾灾难难的事,自然有政府,哦,不,到了这里,应该称为皇帝。这些都是帝国皇家管的事。

听说这个地方真有皇帝,胡忧还真高兴过好一阵子。他现在还记得,自己在山洞时说过的话,能活着出来,有机会也报名去应征一下皇帝这个职位。别的待遇暂且不论,单单这皇帝的六宫制度,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共一百二十一个老婆,就足够让他心痒痒的。

不过这话,到了外面,胡忧也就不敢乱说了。这里的官军好凶的,和土匪差不多。胡忧就亲眼看着过两起官军强抢民女的行为,别人帮着说两句话,就被打得头破血流,眼珠子缝针。

因为遭了灾的关系,物价有些涨,特别是吃的东西,涨得很快。胡忧身上的小两千铜板,现在已经只剩下一千不到了。

这天,胡忧来到了一个叫做宁保的镇子。这个镇子和乐平镇不同,它地处云州北部的花河州境内。花河州和云州一样,也是曼陀罗帝国九大州之一,煤炭资源丰富。宁保镇是一个大镇。虽然比城小了些,但主镇也拥有五六万的人口,称得上是小城吧。

离开小王庄有一个多月了,胡忧每天闲暇的时候,都会看一下从王张氏那里拿的那本书。书上有些介绍练精神力的方法,写得挺邪乎,什么学会之后,能成仙成神的。胡忧按着上面的东西,练了一个月,除了微微可以控制透视眼的使用时间外,别的也没见有什么大用。

胡忧现在正坐在街边的一个小摊前,对着街上走过的美女流口水。这摊是他三天前开的,一张小桌,两张小椅子,再加上一个很不要脸的,写着‘妙**心’四字的小招牌,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说起这招牌,他本来是想写妙手仁心的,可说他书读得少,还老爱写错别字,所以就写成了这个妙**心。一开始他自己也不知道,还在那美呢。等发现了之候,他也没兴趣改了,破罐子破摔吧。

摆摊已经三天了,胡忧连一个生意也没有。就冲着他这倒霉招牌,也没什么人敢靠近他。不过他似乎也不急,反正口袋里还有五百多个铜钱,够他活一阵子的了。

时近中午,太阳有些大,街上的行人不多,美女那就更少了。胡忧揉了揉眼睛,连摊都不收,就到对面的一家酒楼里解决肚子的问题。

上到二楼,找个了临窗的桌子,叫了二两小酒,半斤牛肉,再来一盘炒花生,胡忧就美滋美味的吃喝起来。窗外的河风,不时抚过他那晒得有些发红的小脸,这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爽呀。

正享受着呢,突然胡忧的眼睛一亮,只见街头出现了一匹高头大马。这马毛色纯黑,只有四只马蹄上,接近地面的地方,有一小片白色。这种长法,在马经里有个名字,叫做乌龙踏雪。

马好不好,胡忧不知道,他只知道那马上坐着的姑娘不错。只见那马上的美人年方二九,杏眼,翘鼻,樱桃嘴,面赛白玉,眉如柳月,标准的美人像,娇俏可人。

再看身材,那就更不得了啦,丰胸,细腰,臀部暂时看不见,不过想来,一定非常翘。

胡忧看得口水流了满桌子,都没有回过神来,只想着要是能抱着这个小美女,花前月下,做些爱做的事情,哇,那会是什么感觉。

胡忧正想着呢,那小美女在酒楼前甩蹬下马,走了进来。她这一进来不要紧,趴在窗台那正做美梦的胡忧,突然失支了目标,差点没直接从楼下掉下去。

“马拉戈壁的,这哪是女人嘛,这简直就是要人命的妖精呀。”胡忧醒了醒神,喃喃自语的说道。

美女进酒楼,想必是要吃饭。这二楼比一楼风景要好得多,胡忧想她应该会上来,于是伸长了脖子,往楼梯那边看。

看了好一会,胡忧感觉不对,暗叫一声不好,赶紧跳起来,往楼下跑。果然看到那小美女在柜台前,正和掌柜的说话。

胡忧慢慢悠悠的靠了上去,本想借机卡点油,吃些白嫩豆腐,但是看到小美女腰上挂着双刀,他就没敢上。

来到这里有些日子了,胡忧对这片大陆多少也有了些了解。这个地方,凡是出门带着家伙的,多少都会几下子。惹上他们,让他们砍了,算你倒霉。这里到是也有官府,可是这里的官府,专管怎么想办法弄钱,对别的事,他们跟本就没兴趣。想找他们帮你抓人,哼,衙门自古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这小皮娘,没事带什么不好,带两把刀做什么。”胡忧心里嘀咕。

他可不敢因为人家是女的,就看不起人家手中的家伙。要知道帝国五大军团长里,可是有两个是女的。这些女将军,可不是靠跟皇帝睡觉睡出来的,个个都有真本事。打仗砍人,比男人还狠咧。

由此可见,这人地方,女人比男人更加的暴力。

不能上去卡油,胡忧还有别的办法。现在他的透视眼虽然还是只能透视十多秒钟,但是已经不局限睡醒后马上用了,可以把它存着,想用的时候再用。正好,今天的这十几秒,还没用呢......

这一用不要紧,直到那小美女离开之后,胡忧都没有回过神来,张着个大嘴,傻傻的愣在那里,口中喃喃的说道:“这女人,我要了,这个女人,是我的......”

此时的胡忧,脑子里是一片混乱。脑中不停的闪现出两只小白兔,和一片黑森林。再有就是,自己带着小胡忧,勇斗小美女的情景。那战况可比大战王张氏更加的惨烈。

失魂落魄的回到自己的桌上,牛肉也无味了,酒也没感觉了,除了小胡忧很有骨气的一直站立外,胡忧整个人都奄了。

“不行,我一定要得到她。”胡忧在内心里大吼一声,整个人才清醒过来。

要想抱得美人归,首先要知道她姓什名谁,家住何处。至于有没有许配他人,这个不在考虑的范围。

胡忧有了目标之后,脑子开始高速转动起来。那美人从出现在离开的所有画面,如录像带一样,全部回放出来。

胡忧的嘴角越弯越深,熟习他的人都知道,这斯又要冒坏水了。

“小二,再给来壶酒。”胡忧一口喝干手中的酒叫道。

酒很快就上来了,胡忧看没人注意,偷偷把藏在手中的二三十个铜板塞进小二的手里,轻声的说道:“小二哥,跟你打听个事。”

店小二掂了掂手中的铜板,很巧妙的一溜手,手中的铜板便消失不见,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客官你请问,小的只要知道,一定详细告知。”店小二乐呵呵的说道。

胡忧看他这手活如此熟练,笑意更深了。他敢这么爽快拿自己钱,十有八九,肯定猜到了自己想要问什么。

果然,胡忧刚一开口问刚才那个女人的身份,店小二的眼中就闪过一副‘我早就知道你要问这个的神情’。

“客官,你要问刚才那个姑娘的身份家世。这个小的本不应该多嘴的,但既然你问起了,我就告诉你一些吧,不过,你可不能说是我告诉你的。她叫......”

“黄金凤!嘿嘿,好名字,好名字呀......”胡忧得到自己想的消息,一路唱着慌腔走板的小曲,走出了酒楼。

那小摊?

美人要紧,谁还在乎那个哩。

****************

黄府。

宁保镇大富之家。除了镇守许家外,就属他家最有钱。

家有良田,屋有粮仓。代代酿酒,乃是一大酒商。

胡忧此时就站在黄府门前,只见眼前深宅大院,府阔墙高,门前两个家丁,一条恶犬,这一看就知道,不是容易进去的地方。

不过也不必太过惊慌,我们的前辈们,早已经总结出对付这种地方的良策。难道唐珀琥唐大侠的经历,还不能让我们有所启示吗?

胡忧在前门抒发了一番感情,转身往后门走。他早就已经打听清楚了,黄府的酿酒房,这几天要招人。胡忧打算先来一招近水楼台再说。

后门比前门要热闹很多,男男女女的站了一大堆人,有来见工的,有送家人来见工的。男人的粗声,女人的细语,再加上不时发出的婴孩啼哭,全混在一起,组成一阵阵嗡嗡,让人听耳朵发涨。

石阶角落上,有个妇人在奶孩子,胡忧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世道不好,像黄府这种包吃包住,还另算工钱的工作可不好找,所以只招十个人的名额,至少来了三百多个人挣位。

胡忧以前一直跟着师父混江湖,没给人打过工。不过行过万里路的他,也不会像那些排队等候的人,傻不拉叽的总幻想着,自己能成为那十个幸运者之中的一员。

“性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册门那位和胡忧相好,并教他识字的姐姐,曾经对他说过这么一句话,胡忧一直记在心中。

册门主要是以写字卖画为生,这位专长春宫画的姐姐,是胡忧最好的良师‘战’友。她交给胡忧的很多东西,都非常好用。仅仅是那七十二散手战斗技,就足以让胡忧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不过不幸的是,这里面很多招式,都让王张氏给偷学去了。

胡忧在门口观察了一阵,然后整理了身上新买的布衣,抬腿就往里走。排队?他没有想过,这年头,有脑子的人,是不用排队的。

“排好了,不要乱啊,哎哎哎,说你呢,干什么呢,站好了......”胡忧边胡乱的叫着,边往里走。那些老实排队的人,也不知道他是干嘛的,把他当人黄府里的人了,谁也没敢说什么,有些被他指过的,还挺直腰,站直了身子。

胡忧很快就挤到了队伍的最前头,抢在一个管事的说话之前,快步上去,拉着他的手道:“幸苦,幸苦,幸苦......”

嘴上说着话,手上早就准备好了的铜板,一下就塞进了那管事的手中。

管事的也是个玲珑人,闻琴音而知雅意。微微一掂,就知道塞过来的至于有五六十枚铜板。脸上带笑的把胡忧拉到一旁,口中说道:“哎呀,你怎么才来,等你好久了。”

转到一个角落里,那管事的上下瞄了胡忧一眼,拿架子道:“说说吧。”

胡忧心里暗恨,脸上却带着无比真诚的笑意道:“管事大人,小的想谋到差事,你看......”

胡忧只说道这里,就闭嘴了。聪明人说话不用多,大家能明白就行了。

管事的姓胡,人称胡管事,乃黄府六大管事之一,主管外部的酿酒房事务。为人贪花好色,不是什么好东西。

胡管事听到胡忧的话,就皱起眉头,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也不答话。

胡忧老江湖,一看就知道,这老家伙是嫌钱少。于是手往后一背,又从戒指里弄出一百个铜板,笑着说道:“小的从小对酿酒就很感兴趣,还请管事大人帮帮忙。”

胡管事这下才再次露出了笑意,和气的说道:“年轻有理想的好的,我就最喜欢这样的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姓胡,单名一个忧字。”

“哟,没看出来,还是本家。弄不好五百年前,咱们还是一家呢。”

胡忧心说,除非你也是穿越过来的,不然别说五百年,就算是五千年,五万年,咱们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那是,那是,以后小的就全靠胡管事多多照顾了。”胡忧陪笑道。

“等着吧。”

胡管事甩甩袖子走了。没带走云彩,只带走了胡忧一百五十个铜板。

010章 夜偷美人香

有钱来开道,胡忧很轻易的就成了十大幸运儿之一,成为了黄府下属酿酒房里光荣的一员。

酿酒房位于黄府的侧院,与黄府相连,中间却有高大的围墙隔开。墙上开有门,不过门是锁着的,除了管事级别的有钥匙外,其它人不许过此墙,否则视为触动家法。轻则赶出黄府,重则直接处死。

酿酒有5个步骤,炉灶、蒸酒、摊晾、窖藏、起窖。黄家的酒据说是秘法所制,怎么个秘法,胡忧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们这十个人来之前,这里已经有近百个分工不同的工人了。

做为初到的菜鸟,胡忧没有分到什么好的工种,他被分到了蒸馏部,也就是蒸酒出酒的地方。

蒸酒讲究是的,火势两头急、中间缓,即大火升温,缓火蒸酒,大火追尾。这工种换到现代,那就属于高温工种了。

胡忧刚干一天,就受不了啦。这个地方又湿又热。虽然他很喜欢喝酒,但是这屋子里整天都迷漫着浓重的酒气,把他弄得晕呼呼的。而且还要随着师父的指挥,不时的加火,减火,一个做得不对或不够好,马上就被骂个狗血淋头。要不是为了那美人,胡忧早就跑了。

好不容易等在收工,胡忧才算是从水深火热里解放出来。胡忧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就去找了胡管事,又扔出五十个铜板之后,他才知道,这工,他没法换。

怎么说呢,不是胡管家不帮他换,而是相比起来,这工种算是最轻松的了。别的基本都要是需要大量体力的活。胡忧这种小身板,跟本干不了。

“马拉戈壁的,明知道小爷干不了,还要讹小爷五十个铜板,找机会非好好收拾你不可。”胡忧边问候着管事的女性亲属,边往回走。做了一天工,肚子饿得要死,先吃饭再说。

急走两步,来到吃饭的地方,胡忧差点没气得吐血。这里吃饭是按工种分组的,胡忧来得蒸酒组的时候,那些同组的人已经吃上了。

吃上就吃上了吧,胡忧自己来晚了,别人不等他,这也说得过去。可是这些家伙居然连饭菜都不留给他,见他来的时候,一个个还幸灾乐祸的笑,这就让他愤怒了。

蒸酒组里,除了胡忧是新丁外,其它人都是老鸟。今天一天,胡忧被所有人都指派过,帮着干了不少事。没曾想吃饭的时候,他们居然还这么欺负人。

胡忧心中怒火中烧,脸上却不露半分火气。很友好的对众人笑了笑后,自己拿碗到锅边,给自己盛了碗汤。因为大家都忙着吃饭,这清水汤几乎没人动过。

胡忧盛汤的时候,趁众人不注意,手指微动,从戒指之中,拿出些小玩艺来,加到汤里,然后依旧乐呵呵的,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坐到一边喝汤去了。

胡忧加进汤里的东西是什么呢?说白了不值钱,是一些晒干的水沫子。这种东西取自于水塘边角上漂浮的那种白沫。这种东西污染大,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被人吃到肚子里之后,就会在肠道内大量的繁殖细菌,从而产生大量的气体。它没有毒性,也不会伤害身体,唯一造成的后果就是会大量的放屁。

这是江湖医生用来医治胃胀,腹胀最常下的药。这个吃下去,没有半点的医疗作用,但是‘效果’却非常明显。只要病人开始放屁,他们就可以以肠胃已经打通为借口,收钱了。病人放了屁,自然感觉舒服很多,也情愿付钱。

有钱落袋,他们就算成功了。明天你还胃胀?再吃一次就是了,来一次,收一次钱而已,就怕你不来。这也就是江湖医生为什么一地不留三天的含意,他们骗人的方法很多,但是谁被连骗三天,都会起疑心的。再不走,危矣。

药这种东西,要治好病,不一定行。但是要医坏人,那就很好使。你看那长年的药罐子,抱着药怎么吃也好不了。西门大官人,一包小药粉,就让活蹦乱跳的武大,命丧当场。

几个蒸酒工,看到胡忧这小子,被这么明着整,都不敢哼一声,心情自然是大好。吃罢了饭,每人都盛了一大碗汤美美的喝着。

胡忧边冷笑着,边在心里数。数到一百的时候,只听‘唧......’的一声长音,在空中回荡。这第一个屁声,如同打响了解放战争的第一枪,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会的工夫,抑扬顿挫的打屁声,就成了这里的主旋律。

胡忧早就躲在了上风之处,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哼,这是对你们小小的惩罚。再有下次,小爷给你们上点巴豆,拉死你们。”

*****************

是夜,胡忧一个人站在屋门外,围着院中的一口老井,转了七圈,愣是没敢进屋。为什么不敢进屋?屋里面那几条大汉,一个接一个的放着响臭屁,换了谁,这屋子也进不去呀。

“马拉戈壁的,早知道和他们一个房睡,这药少下点就好了。”胡忧苦笑着看了一眼房里,那些吃了水沫的家伙,一个个放屁连连窜,跟不要钱似的,这屋子能进吗?

胡忧很清楚自己下药的计量,这个屁,恐怕不放到天亮,他们是不可能停下来的。这可怎么办?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今晚上睡哪呀。

胡忧坐在井边发起呆来,肚子倒是不饿,刚才到厨房里,用了招炒手空空,吃得挺饱的。可是累了一天了,这没地方睡觉,命就太苦了点吧。

想着想着,胡忧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可不是为了什么酿酒大业来的,他来可是为了人家黄家四小姐黄金凤的。

要不,趁着今晚月黑风高,去看看咱预定的媳妇?

胡忧看看月色,觉得这个想法不错。院门锁着?嘿嘿,这种古老的门锁,能难得住比这里先进几千年,出身旁门左道的胡忧胡大侠?,

上吧,为了心中的美人。

打室主意之后,胡忧在井边找了个地方,坐在那里,先养两个小时的神。偷香窃玉用不着这么早,天刚黑就出洞的采花大盗,那是失败的反面教材。

美美的小睡一觉,天也够黑了,月色也够暗了,是出发的时候了。屋内的屁声依旧,不过这对胡忧来说,已经没所谓了。他已经在心里发誓,那间屋子,打死他,他也不会踏进去一步。

一根细木条,胡忧就捅开了那道锁。至于黄家那个狗屁家法,他可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过。

“黄小姐,黄美人,我来了......”

胡忧淫笑的在后院里乱窜,口中喃喃自语着。

后院是黄府内眷住的地方,里边除了丫头老妈子,属于男姓的只有黄家老爷黄庆东和他的三个儿子--黄金龙,黄金虎,黄龙豹。

胡忧通过了三道院门,才来到了这个传说中号称**的地方。

“人生地不熟呀,我的美人你究竟在什么地方呀?”

胡忧摸了好几个地方了,都没有找到正主。不得不仰天小叹了一声。在这个地方,可不能长啸,不然会死得很惨。

正在胡忧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转来两个女人说话的声音。胡忧反应很快,赶紧藏到了一个假山后面。

“小玉,浴汤准备好了吗?”

“小姐,已经准备了好。”

“嗯。”

“小姐需要伺候吗?”

“不用了。你到我屋里整理一下,昨天换的那个新床单我不是很喜欢,你另换过一条吧。”

“是。小姐。”

对话很短,但是胡忧知道,他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黄家老爷育有三儿一女,在这府里能被称为小姐的,除了黄金凤,这位胡忧心中的女神之外,还能有谁?

胡忧等声音渐去渐远之后,偷偷的浮出头来,虽然相隔有些远,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两个女人的之中,哪一个是自己此行的目标,黄家唯一的小姐,黄金凤。

“我是去窥浴呢,还是去打探闺房呢?”胡忧脑中浮现出两个很装B的选择。

难道不是吗?

这还用选择?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先窥浴再一探香闺难道不是各位的最终选择吗?至少江南是这么选的。江南都会这么选,难道胡忧是傻子?

胡忧当然不是傻子,江湖混了十几年。如果是傻子的话,是很难活到今天的。更不可能成为穿越的主角。

嘿嘿......

胡忧趴在房檐下,看着下面烟雾迷漫中的黄金凤。坐在浴盆里的她,几乎是全部裸露出来了。浴盆里的水,刚好只漫过她那双修长浑圆洁白如玉的长腿。白皙丰满的双丸,高耸坚挺,显示出它的傲人份量,上面那两颗如花生米大小的樱红,神气的微微上翘。纤纤细腰简直不堪一握,雪白的小腹平坦结实,两腿间那丛乌黑发亮毛发,还有那美丽的菊花......

“身高170公分,三围92、65、93,完美比例呀。这是老天为我胡忧准备的,太完美了。

嗯,肌肤胜雪,腿够长,小白兔很挺,那两小红豆,粉红粉红的......

黑森林很浓密,不错,不错。册门姐姐说,这样是带表情欲旺盛。这东西怎么形容呢,那个诗是怎么说的?对了

舍南舍北皆春水,

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

蓬门今始为君开。”

不错。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嘿嘿,王家嫂子的**花唱得可不错呀。这小美人还得多调教......”

胡忧很后悔身上没带着个本子,不然把自己现在的心情写出来,弄不好能写成篇不错的文章。题目都想好了,就叫--观美人出浴有感。

胡忧看得入神,小胡忧看得也很高兴,全身都绷直了。

胡忧看着看着,不由自由的,就使出了透视眼。

“啊......”

胡忧突然吓得惊叫了一声,差点没从上面掉下来。好在他反应极快,马上抱住了横梁。

“谁?”黄金凤听到异响,赶紧拉过毛巾遮在胸前。

黄金凤这话胡忧可不敢答,答了就得完玩。他正死死的抱住横梁,气都不敢出,一动都没敢动。他可打听清楚了,黄金凤自小拜异人为师,伸手不凡。让她发现,不用叫人,就能把自己打残。

黄金凤叫了一声,没听见回应,睁着一双大眼,孤疑的四处瞧看,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动静,心想着,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不论是不是听错,黄金凤都决定结束这次洗浴。黄金凤一直警惕的看着四周,一直到穿好衣服,都没有发现异样,这才松口气,走了出去。

黄金凤出去的动静弄得有些大,胡忧不用看,就已经知道人离开了。但是他依旧没有动,甚至把呼吸都屏住了。

果然,没过两分钟,黄金凤再次如鬼魅般的出现在浴室里。不甘心的寻视了好一会,这才出去了。

“吁......”胡忧这才把胸中已经快要断的气给连上。

“嘿嘿,小丫头,跟小爷玩回马枪,你还嫩了点。”胡忧躲过一关,不由心中高兴。刚才黄金凤故意制造出她出去的动静,胡忧就已经猜到她肯定还会回来的。

得意没几秒钟,胡忧的脸就苦了起来。

“唉,这么好的美人,怎么就得了那个病了呢?”

胡忧这斯说什么呢?

这就是胡忧刚才惊叫的原因了。

刚才胡忧一不小心,使用透视眼有些过,无意中看到了黄金凤的左乳里,发现里面长了一个乳痈。这个乳痈深藏在肉里,如果不用透视眼,跟本就看不见。

乳痈即急性乳腺炎,多因肝气郁滞,胃热壅塞,乳汁瘀积,兼感风寒之邪结聚而发。初起者,Ru房内部出现大小不等之硬结,后期会硬结会慢慢变大,致化脓破裂,则有生命危险。

“这种病多发于产后呀,她明明未经人事,怎么会得这个病?”胡忧趴在栋梁上喃喃自语着。他现在难得的没起色心,满脑子想着黄金凤的病情。

“不行,我得去探个清楚。”

011章 抓个现行

胡忧刚从栋梁上跳下来,脖子上就被一把明晃晃的刀给架住了。

原来黄金凤回到房中,越想这事,越事觉得不对劲,于是拿了刀,再次来到浴室,刚好看到胡忧从横梁上下来。于是直接给他来了个螳螂捕蝉,把这色狼给逮住。

黄金凤此时是脸若寒霜,想到自己的清白身子,就这么让这个无耻之徒看了,她恨不得直接一剑让他血溅当场。只不过她从未真正杀过人,这里又是自己浴室所在,她才强忍着怒火,准备另选它地,再想着怎么样处理胡忧。

这也是胡忧一直在心里想着黄金凤的病情,没有注意在周围的环境,这才被抓了个现行。不然黄金凤想抓到他,还得多费一番手脚。

冰冷的刀,让胡忧一下就醒了过来。心想着小爷看来天生就是做坏事的人,这才刚想着做件好事,马上就出问题了。

胡忧长这么大,各种各样的事经历过不少,但是被人这么把刀架着脖子,还是第一次。吓得脖子上的汗毛都收缩起来了。

胡忧吓得心里是直打颤,脸上却还能保持镇定。多年行走江湖的见识,总算是没让他在美人前丢脸。

他很清楚,现在自己绝对不能乱,不然这条小命,十有八九难以保住。强忍着心中的惊慌,这斯居然能够很淡定的说道:

“姑娘,刀枪无眼,还请小心为妙。”

胡忧的话,让黄金凤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她从没想过,这个偷看自己出浴的人,被抓了现形,还能如此从容。

她哪里知道,胡忧现在心里紧张得脚底板都湿了。

“淫贼,这认为今天你还能活命吗?”黄金凤冷冷的说道。

“淫贼?姑娘此话怎讲?”胡忧惊讶的看着黄金凤,像是突然听到什么不可思意的事。

“你偷窥本姑娘出浴,辱我清白,难道不是淫贼吗?”黄金凤气得手中一紧,锋利的宝刀在胡忧的脖子上割出一个小口,鲜红的热血,一滴一滴的涌出来。

“误会,误会呀。姑娘,你这可冤枉死我了。”胡忧脖子上火辣辣的,却不敢稍动分毫。张口连连喊冤。

“冤枉,哼。你难道敢说你没有偷窥我出浴?别把人想像得那么蠢。走吧,我已经为你选好埋骨之地了。”黄金凤冷笑一声,手中用力,把胡忧给架出浴室。

“姑娘,你听我说......”胡忧开口道。

“闭嘴。”黄金凤手腕微动,胡忧的脖子上,马上就又多了道口子。

胡忧疼得直吸冷气,心说这美女下手够狠的。

胡忧不知道黄金凤要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她亲自出手,还是把自己教给他人,总之自己是落不了好的。

“得马上搞定这个辣妞才行,不然大事不妙。”

胡忧打定主意,决定赌它一把。强忍着脖子上的疼,胡忧强行站定,一脸正气的说道:“姑娘,无论你相不相信,请听我把话说完。如果到时候你还是觉得我该死的话,不用姑娘动手,我自己就可以了断。”

胡忧这一站定,使得脖子上又多了一道口子,不过黄金凤也停了下来。黄金凤还是第一次见到脖子上被划了三刀,还如此硬气的人。要知道这三刀伤口虽然不深,但是这血可没少流,一般人可能早就晕过去了,哪还能像他这么满脸正气的。

黄金凤也很好奇这家伙究竟要说些什么,防备着的退了一步,冷冷的说道:“好,我就如你所愿。我到要看看,你能说出什么话来,救自己一命。我可告诉你,如果你胆敢乱说一句,或想搞什么小动作,我直接就让你人头落地。”

生死就在一线之间,胡忧绝对相信黄金凤杀自己的决心。这个地方实在是太不讲理了,杀人不犯法的。

“姑娘你是否会经常感觉到全身恶寒发烧,或头痛,肢节不适?”胡忧突然问道。

“嗯。啊,你怎么知道。”黄金凤吃惊得连嘴巴都合不拢。

胡忧看到黄金凤的反应,心中暗道有希望,故作神秘的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继续说道:“那有没有寒热不退,全身酸痛乏力,月事提前?”

黄金凤心中又是一震,心说他怎么会如此清楚自己身上的事,特别是最后一条,除了贴身丫环小玉外,就连自己的母亲都是不知道的。

“你究竟是什么人?”黄金凤声音有些打颤的说道。

胡忧暗笑道。怕了吧,让我再多吓你一吓,你就该跪下来叫爷爷了。嘿嘿。

“姑娘你不要误会,我姓胡名忧,乃一行医济世之人。前日在董家酒楼,我无意之中,见得小姐一面。当时就觉得姑娘身患重证,命不久矣。

本想当面告知,奈何姑娘匆忙离去。经过多方打听,才获姑娘芳踪,此次冒昧前来,还望姑娘不要见怪。”

胡忧这段半文半白的话,说得黄金凤有些头晕。不过她还是大概明白了胡忧的意思,最重要的,她知道什么叫命不久矣。自己今年才一十八岁,没有这么红颜薄命吧。

“胡相公,你说我得了重证,是什么重证?”不知不觉中,黄金凤的称呼给改了。这几年以来,她确实经常会无故会身恶寒,发烧,头痛,肢节不适,月事紊乱。

大夫术士都请了不少,可是就是没人能治好自己的病,甚至连病因都查不到。现在这个叫胡忧的年轻人,居然能够说得这么头头是道,她自然想问个清楚。

“这个......”胡忧故意瞄了一眼脖子上的刀。心说这个东西还不拿开吗?

黄金凤微微犹豫了一下,把刀放了下去,语带哀求道:“你请说。”

胡忧摆摆手道:“别急,稍等一下。”

胡忧说着把手放入衣袋里,装作从衣袋里拿东西,其实是从戒指里弄出瓶金创药,当着黄金凤的面,把瓶子打开,把药洒在脖子上。,

胡忧这瓶金创药非常灵,一洒在伤口上,脖子上的血,马上就止住了。

黄金凤再次瞪大了眼睛,她可是见过世面的人。胡忧的伤口虽然不深,可是无论是术士还是大夫,都不可能这么瞬间就能把血止住。这个年轻人果然有本事。

胡忧在黄金凤崇拜的目光下,把金创药给小心翼翼的收好。如果让黄金凤知道胡忧那瓶子里的药是什么东西的话,她肯定会飞起一脚,把胡忧踢出去,然后大骂装什么13呀,不就是草木灰而已吗,弄得跟宝贝似的。

其实,胡忧刚才倒在伤口上的,就是草木灰,俗称灶底灰。是下午胡忧在厨房里偷东西吃的时候,顺手抓的。别看它不值钱,在止血方面,可是有其效的。一般的伤口,放上立止。

胡忧一番装模作样之后,就死盯着黄金凤的左乳不说话。直看得黄金凤脸色越来越黑,又想要提起刀来的时候,胡忧突然一句话,差点没让黄金凤坐在地上。

“你的左乳之内,长了一个乳痈。这个乳痈靠近心脏,三月之内乳痈破裂,必死无疑。”

胡忧这话说得是半真半假,三月之内,乳痈破是肯定的,但是要说会死,那就有些夸大了。生过疮的人都知道,生疮是比较能受的,但是想要把它治好,第一点就是要想办法把她弄破。疮破是,里面的浓流出来了,也就好治了。

乳痈的道理和疮差不多,如果破了,里面的浓就会流出来,顶多也就是这个位子破像而已。不过这个地方破像,对于女人来说,也是相当可怕的事。人长得漂漂亮亮的,这个地方来个大疮疤,那可真是要了亲命了。对于性福的影响,深远无比呀。

黄金凤哪知道里面的这些道道,她的脸一下就刷白了。她虽然没有透视眼,看不到自己左乳里的情况,但是肉是长在她身上的,她能感觉这里面不对。可是没想会这么严重。

“先生救我!”黄金凤几乎是无意识的喊出这话。黄金凤今年只有十八岁,虽然从小学得一身的本事,但是从小被父母和三个哥哥及师父宠着,经历的事情实在是太少,哪里是胡忧这种坏**的对手。突然而来的打击,来得太快,她已经完全乱了方向。

现在胡忧就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因为她看了那么多术士、大夫,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她的病证在哪里,而胡忧却能一语道破。

“别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另找一地,相互探讨一下病情再说。医者父母心,我一定会全力帮你的。”胡忧一副道貌岸然,悲天悯人悲天悯人的样子。此时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无比的高大。

黄金凤觉得胡忧说的是个道理,于是把他领到一栋两层高的绣楼里。胡忧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偷偷的捏开了一颗蜡丸。蜡丸里封的是龙延香,乃飘门三大至宝之一。

飘者飘也,指漂泊不定之意。飘门是江湖八大门里最杂的一门。这门之中有卖艺唱曲说书打花鼓讲相声的,也有替人写字作画的,更有设赌行骗,骗吃骗喝骗财骗色的。龙延香就是他们最为至胜的秘宝之一,设赌行骗必少不了它。

胡忧之所以会知道龙延香的制法,是因为他师父在早年间,曾经救过一个飘门之中辈份极高之人。那人身上的龙延香被他师父获得,强行破解其中之秘,加上那人有意无意的点拨,才制成出来。胡忧因为此行的目的,特意赶制了这个龙延香。

不过因为异界的药名与原世界是有很多出入,这里虽然也有药店,但是胡忧并没有能把这龙延香的材料配齐,效力方面,比正品弱了很多。所以他必须要等到一处不太通风之地,才拿出来用。

其实胡忧并不知道,他曾经吸收过雪里红的精华,蛇乃淫邪之物,其精华更甚。他只要知道运用之法,他的身体本身就可以散发出不下于龙延香的特殊气味。王张氏之所以会跟他发生关系,就是无意中吸入过一丝这样的气体。

山洞一难脱困之后,吸收了光影果和雪里红精华的胡忧,可以说全身都是宝,可惜他自己并不知道。

绣楼里的布置很雅,墙上有画,坐上有琴。一层是客厅,二楼才是黄金凤的闺房。黄金凤亲自给胡忧泡了茶,两人这才在厅中落坐。

“先生,现在可以告之小女子祥情了吗?”黄金凤恭敬的问道。

胡忧安慰似的笑了笑说道:“我先来问你,你的左乳附近,以前是不是伤过。”

“我的......”黄金凤有些脸红的说道:“以前跟师父练功的时候,曾经被同门师姐打中一拳,不过那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的。”

“你师父当时没有给你处理过吗?”胡忧问道。

“当然并不很疼,直到第二天,才疼得厉害。不过那天师父出去了,她回来之后,我已经不疼了,所以就没有说这事。”黄金凤回道。

胡忧一拍大脚道:“根就在这里了,你当时已经受了内伤,没有及时调理。后来是不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痛上一会。”

黄金凤的脸更红了,声音轻轻的说道:“后来出师回来之后,确实像你说的那样。我跟母亲说过,她说......她说......”

黄金凤说道这里,娇羞得说不下去了。

“她是不是说女孩子发育都会这样的。”胡忧心里乐开了花,表面却一片严肃的说道。

“嗯。”黄金凤红着脸点点头,有些不太敢看胡忧。

“唉......”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脸色沉重,没有再说话。

“先生,我是不是真的要死了。”黄金凤喏喏的问道。

“这个现在还不好说,我得具体看看,才能知道。”

“还要看呀?”黄金凤的表情变得扭捏起来。自己可还是黄花大闺女,这么隐私的地方,怎么能让一个男人看去。,

“当然得看。盲人摸象可治不了病。”胡忧理所应当的说道。

“哦。象是什么东西?”黄金凤眼神有些迷离的问道。

“那是一种JJ长在脸上的动物,咱们不要管它。现在我们最主要的是讨论病情。”胡忧随意的摆摆手,把刚刚利用过的大象丢到了太平洋。

龙延香正在慢慢的发浑着作用,黄金凤的防御力正一点一点的变弱。虽然她的思想中还保留着一点清明,但是已经没有太多的反抗能力了。

又问了一些问题,争取到让药力完全发挥作用的宝贵时间,胡忧终于成功的解开了黄金凤身上的外衣。

“太美了。”胡忧忍不住轻轻的赞叹了一声。

虽然刚才已经看过,但是那时离得有些远,很多地方都看得不是很清楚。随着衣服的逐渐减少,胡忧早已经迷失在黄金凤那具青春的玉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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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今天被一好兄弟堵了半个多小时,把我以这样大章发布的方式,上上下下的数了一遍,可谓苦口婆心,江南据理力争,结果他一句:你是大神还我是大神,让我无话可说。我知道他是对的,也是为了我好。

这本【煮酒点江山】,我用了近一年的时间构思,很希望能看到一些成绩。以我能把一本扑了的【重生之80后】写到现在两百多万,并继续更新的毅力,TJ是不可能的。看到这里的朋友,希望你能多给推荐,收藏。当然,江南最希望的还是能看到高质量的书评。希望大家能在江南的成神之路上,多给点帮助。(成神,好狂的口气!偷笑中。)

新的更新计划,应该是每天两章,早晚各一,五千字左右,偶尔爆发。

江南一梦,用心写自己的书。

012章 终于推倒(上)

这个时代没有奶罩,女人最贴身的东西是肚兜。水色的肚兜,穿在黄金凤的身上,把她本就完美的身材展现得更加的动人。特别是那两点隐隐的突出,更是让胡忧看得目不转睛。

以前常常听人说,女人若隐若现的时候,是最美丽的,胡忧一直都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经历过的女人,没有谁给过他这种感觉。不过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

这时候的黄金凤很美,不过胡忧还是打算亲手破坏这份美丽。这种纯美,是不错,但是胡忧要的是更深层次的东西。

带着淡淡体香的肚兜从胡忧的手中滑落,两坐高挺白嫩的山峰,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伸手抓住一只,用力揉搓。入手绵滑,嫩如果冻一般。

小胡忧在强烈的抗议,它怒气冲冲的提醒自己的主人,它需要一个一展所长的地方。滑过山峰,就是梦想中的山谷。一条粉红色的亵裤,忠实的守护在这里。

小胡忧挑衅的对它胡乱的点头,蛇牙小将也已经各就其位,大战一触既发。小亵裤胆怯的后退了,它没有半点的实力来面对这样的战斗。

没有自保能力的黑草被顶在了最前线,小胡忧觉得这次对它的藐视,气得青筋暴跳,血脉怒张。

胡忧决定帮兄弟一把,伸出一只手,准备把胆怯的小亵裤给驱逐出境。

“不要。”黄金凤猛咬了一下舌尖,奋起最后的意志,抓住了胡忧的手。

胡忧抬头看向黄金凤,她的脸上没有泪痕,有的是无比的坚决。她的目光非常的复杂,胡忧从中看到了一丝死志。

‘失清白,毋宁死。’

胡忧读书不多,可是这一刻,他的脑中却浮现出这几个字。

内心一阵巨烈的挣扎,胡忧最终放过了那条可怜的小亵裤。黄金凤的眼中闪过一丝赞许,晕睡了过去。

胡忧深深的看了一眼黄金凤美好的身子,一狠心,拉过一件衣衫,盖在了她的身上。悄然的离开了这个充满诱惑的屋子。

时间一晃,胡忧在酿酒房里已经工作了三天了。这三天以来,胡忧每当想起黄金凤那美好的身子,都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自己。

没人性,真是太没人性了。居然在那样的情况下,都没有推倒。

“胡忧,想什么呢,快给加把火,火小了不出酒。”刚进酒房的李头叫道。

李头是蒸酒房里的头,大名叫做李铁,大家都管他叫李头。

“李头今天来这么早,没在玉珠姐那帮忙呀?”胡忧边加火,边笑着说道。

水沫子不好弄,胡忧可不想天天听屁声。这几天,在胡忧的刻意交好下,很容易就和蒸酒房里的几个人打成了一片。相比起胡忧走南闯北,四处骗人吃江湖饭的手段,这些人还嫩了一些。要糊弄真是太容易了。

“去去去,谁帮玉珠干活了。”李头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挺大条汉子,居然还会脸红。

“哦,原来李头不是帮玉珠姐干活呀。弟兄们,明天咱们去帮玉珠姐干活怎么样?”胡忧怪叫道。

“好......”

“还等什么明天嘛,我今晚上就去。”

“你小子,我看你是想去看石榴姐吧。”

“你才是呢,我喜欢的是秋香姐。”

“要我说,还是玉珠姐好。要是能推倒她,嘿......”

“一群兔崽子,都好好干活。”

“哟,李头生气了,老张你可要小心点,小心被暴菊,哈啊啊啊......”

说到女人,一帮男人全都口花花起来。

“都别抄吵了,大小姐来了。”一个工人慌慌张张的跑进来叫道。

胡忧一听这话,暗道不好,这女人不会是来抓我的吧,得赶紧躲躲。马拉戈壁的,不是说了她从来不到这里来的吗?小道消息害死人呀。

胡忧这不躲还好点,酿酒房这么大,黄金凤不见得就会进这蒸酒房。他这一跑出去,好死不死的,刚好就让黄金凤给看到了。

黄金凤今天来这里,就是来找胡忧的。那天晚上,胡忧虽然是洗了澡过去的,但是蒸酒房里的酒味太大,身上多少还有些气味。在胡忧脱黄金凤衣服的时候,黄金凤刚好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

黄金凤从小冰雪聪明,很快就猜到了胡忧的身份。她之所以今天才来,是因为内心一直在挣扎。左胸的乳痈这几天又有发胀的迹象,每当想起胡忧断定她命不久已的话,她就坐立不安。

二九年华,正是风华正貌的时候。身为大家小姐,家里有财有势,梦中的白马王子还没出现,就这么死掉,岂不是太可惜了?而且是左乳流浓而死,恐怕到了阴曹地府,也没脸见人吧。在昨天又找了一个名大夫看病无果之后,黄金凤终于决定来找胡忧。

“胡忧,乱跑什么,过来见过小姐。”胡管事虽然老眼昏花,却一直偷偷留意着黄金凤的神色。胡忧出现的时候,黄金凤脸上的异色,自然让他看了个清楚。

能做得上黄家管事的人,都是察言观色的好手。胡管事虽然口中不说,但是心里却清楚得很。这位从来不到酿酒房来的大小姐,决不会像她说的是闲来无事来看看的。

胡忧被管事叫住,再跑也就没有意思了。他也想明白了,黄金凤今天来这里,十有八九,就是冲自己而来的。要面对的始终要面对,再说他有八成的把握,黄金凤不会杀自己。先不说自己那晚在最后关头停了手,没强夺她的玉门关。就只单单她身上的病,就足以保住自己一条命。这还不算自己能把死人吹活的口才呢!

“嘿嘿,大小姐好,胡管事好。真不好意思,小的突然内急,没看到你们。”胡忧口中打着哈哈,眼神一直留意在黄金凤的反应。见她脸中没有怒色,心中又安定不少。

“你叫胡忧?来多久了,做什么职位”黄金凤似从来没有见过胡忧一般,很陌生的问道。

“是的,小的叫胡忧。来黄府三天了,现在在蒸酒房里的烧火工。”胡忧答道。

“嗯。”黄金凤轻轻哼了一声,回头对胡管事说道:“胡管事,听说这次新进了十个新工人,你都把他们都叫来,让我见见。”

“是,大小姐。”胡管事人老成精,自然看出了黄金凤是要支开自己。于是也没多说话,一溜小跑离开了。

012章 终于推倒(下)

几天没见,黄金凤似乎成熟了很多。看胡管事走了之后,黄金凤撩了一下头发,娇声的说道:

“谢谢你那晚上的手下留情。”

“说实话,我直到现在都一直在后悔。”胡忧苦笑的说道。

黄金凤扑哧一笑,给了胡忧一个白眼道:“你这人很有意思。”

“我以为你会说我是好人呢。”胡忧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看着她那娇美的笑脸,心中的悔意又多加了一分。马拉戈壁的,小爷又不是柳下惠,居然在那样的情况下,都没有推倒,真他娘的不是男人。

“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绝对不是一个好人。”黄金凤毫不客气的板起小脸说道。

“谢谢你的祝福。”胡忧乐呵呵的说道。

“祝福?”黄金凤疑问的看着胡忧,她弄不明白胡忧这话是什么意思。

“想知道?”

“嗯。”

“有一句话你没听说过吗?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胡忧卖弄着自己不多的文采。

“我只听说过千年王八万年龟。”黄金凤冷哼道。

“你......”胡忧为之气结。

“咯咯咯......”看到胡忧吃鳖,黄金凤得意的笑了起来。能让胡忧这样,她觉得自己小胜了一局。

胡忧想强忍着,最后没有忍住,也哈哈大笑起来。

笑了好一阵,黄金凤停下来,对着胡忧说道:“我想你帮我治病。”

胡忧听得一愣,坏笑着说道:“那可是要看的哟?”

黄金凤的脸红了一下,娇嗔道:“你就说治不治吧。”

“治。”胡忧用力的点头。这么好的事,傻子才不答应呢。

“那好,今天晚上,我在上次那小楼等你。”黄金凤小声的在胡忧的耳边说完,转身就走。

胡忧对着她的背影叫道:“那门锁着,我没钥匙。”

“我知道你有办法。”

黄金凤回头给了胡忧一个笑脸,然后就消失在了墙的那一边。

“马拉戈壁的,这小妖精,太勾人了,小爷就算是拆墙也要过去。”

黄金凤走后不久,胡管事才带着另外九个新人出现。听说黄金凤有事先走了,九个新丁显得很失望。胡管事眼中闪过一道亮光,什么也没有多说,把一群人都打发回去做事了。

晚饭过后,胡忧特意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天刚擦黑,就捅开后院门,摸向内院。

上次来过一次,胡忧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很轻松的就摸到了黄金凤的秀楼,见到了黄金凤。

黄金凤一看到胡忧,二话不说,就把他拉上了二楼。二楼是黄金凤的闺房,胡忧上次没有上来,这次可开了眼界了。

二楼的布置比一楼更显淡雅,粉色的色调,梳妆台上放着脂粉盒,小桌上放在一个未完成的女红,看起来绣的有些像--野鸭。

嗯,这黄金凤人长得不错,这女红手艺确实是差点。

里间的隔着一道珠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个情况,估计一张大床是少不的。

胡忧思想里没有多少高雅的东西,思想一下就转到了床上去。

“我们开始吧。”黄金凤小心的关好门之后,声如蚊蝇的说道。

黄金凤还是第一次让男人进入自己的闺房,心中难勉忐忑。她本不想带胡忧来这里,但是除此之外,她想不出还有什么隐秘的地方。每想到胡忧要在这里看自己的羞人部位,她就觉得小脸阵阵的发烫。

“我怎么觉得我们像在偷情!”胡忧看着紧张得手脚都有些僵硬的黄金凤说道。

“扑哧。”黄金凤一下没忍住,笑了出来。神情很放松了不少。

“这就对了嘛,治病而已。不要想那么多,放开了些,再说了,又不是没有见过。”胡忧很随意的说道。

“你......”黄金凤已经放松的表情,随着胡忧的最后一句话双崩了起来。

“别你来你去了,把衣服脱了吧,我先看看病灶。”胡忧像是看不到黄金凤脸色一样,懒懒的说道。

胡忧这是有意这样的。他的目的很简单,先打掉黄金凤的顾虑。你不是很怕给我看吗?我才没有把你当回事呢,那东西咱见多了。

黄金凤是习武女子,比一般平常的女子有勇敢得多。再加上自己的身体确实已经让胡忧看过,看一次和看两次,差别也不是很大。

“一切为了治病。”黄金凤在心中暗暗对自己说,一咬牙,解开了衣服。

黄金凤是早有准备的,边面也没穿着内衣。衣服一拉开,里面的美景就露出来了。这个时代没有医用手套,就算有,胡忧也肯定不会带。面对美景,他伸出了禄山之爪,直接就上手摸。

黄金凤本能的想躲,最后还是忍住了。

在感觉到手中滑腻的同时,胡忧也感觉到了黄金凤在颤抖。整个检查的过程香艳无比,只用只秒钟就能透视很清楚的简单易行法,被无比啰嗦繁复的双手摸捏法取代。

一轮检查下来,黄金凤已经双眼迷离,小口娇喘,双脚紧紧的夹住,脸色通红如血,双手无意识的环在胡忧的脖子上。

胡忧看得心中暗爽,却果断的告辞离开。直至胡忧离去很久,黄金凤才回过神来。天上没有下雨,椅子上却满是水渍。

不知道是这里的药好,还是胡忧的医术有了长进,黄金凤连用了五天的药之后,病情好了明显的好转。不过生理上的煎熬,却一天比一天严重。

胡忧每晚都会来给黄金凤送药,例行的检查也每天进行。五天以来,他有多次机会推倒黄金凤,他却每次都轻易的放过。他这是在玩火。

古人说得好,玩火者必**也。终于,胡忧尝到了苦头,在第八天的时候,他被按奈不住了黄金凤给反推了......

清晨,胡忧给累了一夜,刚刚睡着的黄金凤盖好被子,独自溜出了绣楼。也许是因为从小习武的关系,初上战场的黄金凤勇猛异常,让胡忧完成了一夜七次郎的壮举。

“马拉戈壁的,淫羊叶的药力果然够猛。一张叶子分七天用,居然都那么厉害。唉,我这一大包,什么时候才能用得完哟。反推倒,嘿嘿,你真以为呢......”

013章 被抓了(上)

今天胡忧收工的时候,特意以外出买生活用品为借口,跑到后山去。戒指里藏的药已经用得七七八八了,必须得补充一些。还有一点,黄金凤昨晚的第一次表演,太过疯狂,不帮她弄点特效药,她至少三天都下不了床。要知道蛇牙小将可不是吃素的,一般的黄毛丫头,哪是它的对手。

想到这里,胡忧不禁又想起了黄家嫂子,看来想要尽兴,还得找像嫂子那样的熟女才行呀。

黄金凤一觉睡来,已经下午了。回想起昨晚的疯狂,她的脸不由得又热了起来。昨晚自己的胆子却实是太大了,居然主动做出那种羞人的事,最可气的是那个混蛋,他居然还大叫‘不要’。

“哼,就凭他那点功夫,还想逃出本小姐的手掌心。”

想起昨晚胡忧那绝望的眼神,黄金凤得意的笑出了声来。

“哎哟。”

无意中移动了一下身子,黄金凤忍不住叫了一声。下身一阵阵撕裂般的疼痛,终于让她意识到,占到便宜的似乎并不是自己。不过昨晚的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丫环小玉早被打发到别的地方去了,黄金凤强忍得疼,小心的坐了起来。偷眼瞧了一眼,昨夜的战场情况很不乐观。

看到上面洒了一层白色的粉沫,黄金凤的心里升起了暖意。那家伙还算有良心,体贴的帮自己上了些药。

“他怎么还不来呢,该不会是生我的气了吧。”

过了往日的时间,胡忧还没有出现,这让黄金凤的心里微微的有些不安。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一颗少女的心,已经紧紧的系在了胡忧的身上。特别是胡忧那正派的作风,更是深深的感动了她。

一个正常的男人,居然能够坦然的帮自己那样的检查,都没有做出什么出轨的事,这证明的他心中真的对自己好,是真心的为自己治病。

想到这里,黄金凤又想到了第一次见面的那一晚。当他放过已经无力反抗自己的那一刻,自己的心中,就已经留下了他的身影。比起三位哥哥,他要好得太多了。

黄金凤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早已经忘记了胡忧偷窥她出浴并对自己下迷药的事,心中不停的想着他的好。按她现在的想法,胡忧已经不仅仅是好人那么简单了,他简直就是圣人。对,只有圣人,才足以说明他的好。

当胡忧把采来的药,亲手上在黄金凤红伤处时,黄金凤整颗少女的心,已经满满当当的装的全是胡忧。现在就算胡忧亲口说出自己是十恶不赦,天底下最大的混蛋,黄金凤也不会相信的。

“怎么哭了,是不是那里还很疼。这都怪我,没有疼惜你。”胡忧轻搂着黄金凤的细腰,满脸歉意的说道。

经不疼了。我这是高兴的。”黄金凤轻轻擦掉眼中的泪水,给了胡忧一个幸福的笑脸。

“傻丫头。”胡忧笑着在亲黄金凤的脸上亲了一下,松开了手。

“你要走吗?”黄金凤不舍的拉住胡忧。

“嗯,我得走了。不然抱着你这么一个光溜溜的大美人,我会忍不住的。”胡忧苦笑的说道。

“你想的话,我可以给你的。”黄金凤咬了咬牙道。

“胡说。你那么疼,我怎么可以这么没人性。”胡忧假装生气的说道。

“人家只是不想离开你嘛。你就留下来陪人家嘛。”黄金凤吐吐小舌头,撒娇道。

“我真会忍不住的。”胡忧说道。

“不怕,人家在书上看到过一种方法......”黄金凤说着添了一下小舌头:“你要是不走的话,我可以帮你。”

马拉戈壁的,谁刚才说要走了?走的就不是男人.......

时间一晃,胡忧来到黄府已经一个多月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不算长,可是胡忧却感觉这一个多月比他以往的二十年过得都要开心。

胡忧白天在酒坊里工作,一放工,就溜到黄金凤的小楼里,两人浓情蜜意,奸情炙烈,好不快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不能在黄金凤这里过夜,如果能抱着美人美美睡一觉,那就更爽了。

“怎么样,还有肿块吗?”黄金凤有些紧张的问道。

胡忧有些犹豫的收回正帮黄金凤检查的手,没有说话。

“还有?我觉得我已经全好了,我自己摸过,都没找到的。”黄金凤有些着急。

“你自己摸过?”胡忧问道。

“嗯。”

“怎么摸的。”

“就这样.......”黄金凤忙给胡忧做着示范,抬头一看胡忧乐开的大嘴,冰雪聪明的她,马上就知道自己被耍了。

“好呀,你敢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黄金凤一跺脚,冲了过来。

“好好,小宝贝,别闹,别闹,我可打不过你,你就饶了我这回吧。”胡忧一把抱住黄金凤。

黄金凤在胡忧的怀里扭动着身子,娇声道:“坏蛋,不理你了。哼。”

“小宝贝,你说,我治好了你这里,你打算怎么谢我?”胡忧的双手在衣服下面揉搓着。因为检查的关系,黄金凤的身上只披着件袍子,很方便他的动作。

“人家的身子都给了你,你还想要什么?”黄金凤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胡忧。

“我想要你嫁给我。”胡忧闻着黄金凤的发香道。他是一个没什么大志的人,从小跟师师父四处流浪的他,最渴望的就是能有一份安宁的生活。抱着怀中的小美人,过一辈子,再生一打孩子,就足够了。至于这里是什么世界,管他呢。

“讨厌,谁要嫁给你了。”黄金凤小脸红红的,写满着幸福。

“除了我的小宝贝,还能有谁。”胡忧嘿嘿笑道。

“你真想娶我?”黄金凤突然认真的问道。

“当然了。”

“那你得答应我,一生只爱我一个,不许像我爹那样,再娶其它的女人。”黄金凤噘嘴道。天风大陆男人可以娶多个老婆的,黄金凤的老爹就有三个老婆。

“我保证除你之外,其它女人我连看都不看一眼。”

胡忧信誓旦旦的说道。女人的心思,他清楚的很,自然知道这时候,自己应该说什么话。要不十几年的江湖不是白混了。

“这可是你说的。”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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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章 被抓了 (下)

“要是让我发现你有其他的女人,我就把它切了。”黄金凤一把抓住无辜的小胡忧说道。

“这也太恨了吧,你看它都生气了。”胡忧冷汗都下来了。这小宝贝什么都好,就是有些辣,还爱吃醋。你老爹都有三个老婆,我才一个,那不是很吃亏?这地方可是男人的天堂呢!

“只要你答应我,我自然会安慰它的。”黄金凤舔着嘴唇道。

一看那性感的小嘴,大小胡忧都很生气:“那得用你从书上学来的那招。”

“讨厌.......”

“哦!”

正当胡忧爽得要射的时候,‘咣’的一声,房门被人大力的砸开,先冲进几个壮妇,又冲进几个壮男。胡忧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被拖出绣楼,打跪在楼前的空地上。

胡忧挣扎着抬头一看,暗吸了一口冷气。只见当头之上,领头站着的是一个五绚的老者。此人衣着华贵,头带员外帽,身穿紫罗袍,手拿金杖,满脸的怒气。乖乖不得了,这人想来就是这里的主人,自己的便宜老丈人黄老爷黄庆东来了。

黄庆东的身后,站着的那三条汉子,应该就是黄金凤的三个哥哥,黄金龙,黄金虎,黄龙豹。

***,被抓了个现形,看到今天这条小命要玩完了。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胡忧现在只感觉自己腿肚子转筋。在以前的那个世界,在农村,这通奸可是得进猪笼的,这个地方的风俗不知道是怎么样,不过想来,不死也得脱层皮。

胡忧心里害怕得要命,表面上却不露出半点慌张的神色。江湖漂泊十几年,这点功夫都没有,那不全活狗身上去了。

“得想办法,得想办法才行。脱了这条小命,凡事日后再说。”胡忧脑子急转起来。

胡忧想动脑子,但也要人家给他机会说话才行呀。黄庆东此时是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两眼如血一样看着胡忧,冷冷的哼话:“来人,给我乱棍打死,扔到后山喂狗。”

黄庆东生有三儿一女,从小就对女儿黄金凤视如掌上明珠。黄家与许家是世交好友,因此黄金凤还没满月,就已经与许家订亲。

许家家主许放乃这宁保镇镇守,领兵一万,猛霸一方。黄庆东对于这个亲家,可是看中得很。如今自己的爱女,居然跟他人无媒苟合,这怎能让他不生气。

曼陀罗帝国以武立国,军政合一。镇守是做官的分水岭,官致镇守,就有了主领一方军政的资格。一般情况下,从士兵到镇守,要经历十夫长,队长,典军,校尉,偏将,督将,郎将,才能达到镇守。

多少人一辈子都达不到镇守这一级品。即使达到镇守,朝中无人,你今生都很难拥有实地。曼陀罗帝国立国三十八年,天下共设九州,九州之下,建城七十二座,建镇三百六十个,一个萝卜一个坑,哪有这么多实地以供分封。城镇自古以来,就是上流权贵争夺最激烈的地方。权势不够之人,你就算官封城守,也主理不了一个镇。

有地盘,就有税收。有税收就等于有钱,有钱就有了一切。所以一个有实地的镇守,要比一个没有封地的城守还要牛。

此外,帝国还有五大军团。五大军团之中,除了皇家禁军团,留守中州外,另外的各大军团各主一方。凡是没有划入城镇势力范围的地区,都由他们统管。

五大军团战功显赫,军团长之下,有着大量城守,镇守。他们空有守名,确无守地,这就造成军团与地方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加上城镇之下的村落地形复杂,划分上存在颇多争议。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军方与地方大打出手的情况。

不得不说,曼陀罗帝国的开国皇帝,一世帝皇里杰卡尔德所想出的这一招制衡之术,真乃绝世之策。他只用这一招,就造成军地双方矛盾重重,确保皇权的安稳。

军团与地方相斗三十八年,从无一息和平共处之时。每当他们有所缓和,高高在上的皇帝,就会拿根小木棒,像斗蟋蟀一样,这边一捅,那边一拨,双方又会再次赤膊上阵,斗得不亦乐乎。

黄老爷很生气,那后果就很严重了。简简单单的‘乱棍打死’几个字,就等于判了胡忧的死刑。胡忧连个申诉的权利都没有。

老黄家有财有势,打死个把人,那还能算个事?四五条大汉,拖着棍子就上来的,抡圆了就要往下劈。

胡忧见势不妙,大叫道:“住手。黄老爷,我胡忧犯错,你大可把我拉上公堂,自然有官府审问。你这样私设公堂,难道没有王法了吗?”

事情紧急,胡忧一时半会想不到开脱的主意,打算先把这事给拖一拖。胡忧当然知道,去见官,不见得能讨了好。自古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有理的进都没好日子过,更别说他这没理的。

但是在他看来,他与黄金凤虽然苟合,顶多也就算个非法同居,再怎么样,也罪不致死,到了衙门,怎么着也能保住条小命吧。

“哈哈......”

黄老爷听到胡忧的话,大笑了起来。

“小子,你不过是一个溅民,打死你,和踩死一只臭虫是没有任何的分别。想见官?你也配!

给我打!谁要不出力,与这溅民同罪。”

大汉们刚才被胡忧喝了一下,这时顿觉没有面子。这回又有了老爷的话,那还不玩命的打。

大棍跟不要钱似的直落在胡忧的身上,胡忧疼得叫破了天,都没有理人他。一开始,胡忧还以为黄金凤会出来为他求情,可是直到他晕过去的前一刻,他都没有见过黄金凤的影子。

“叭叭叭......”

大棍打在身上的声音,如过年放的鞭炮一样,直到几根棍子全部折断,才停了下来。

胡忧此时混身是血,头上开了一个老大的口子,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生死不知。

“爹爹,我看这溅民已经死了。”

黄金虎瞄了胡忧一眼,回报道。

“嗯。拖到后山扔了。今天在场之人,每人赏金币十枚。”

“谢老爷。”

“今日之事,它日我要听到半点风声,他就是榜样。都下去吧。”

作者语:第一卷结束,下一卷胡忧将正式开始自己的新人生之路。

一路来,江南得到了不少朋友的帮助,特别是‘与君同高伟’朋友为本书还做了封面。非常漂亮。江南会继续努力,愿大家看得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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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章 身立鸿图志(上)

月黑风高,后山乱石岗上,胡忧就这样被扔在了这里。身上连张草席,身下连个坑都没有。溅民如草,果真如此。

十丈之外,十余条野狗在游走。美食当前,它们都想要饱餐一顿。只是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它们似乎一直不敢扑上来。

胡忧死了吗?还没有,他还有一口气在。此时的他还有一丝意识,但是却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连一根手指手都动不了。全身206块骨头,他几乎断了一多半,这样都还没死,不能不说他的命真够硬的。

“我不能死,我不可以死......溅民......好称乎,好名字......好名字.......

胡忧,你如果不想做溅民,你就给我活着,你今天要是死在这里,这辈子......不,你就是两辈子的溅民......草民......

胡忧,你不是一直自认有能耐吗?你难道只会玩女人?

你要真有能耐,你就站起来。用双手打下一片天地出来......

你不是说这个世界有皇帝吗......你不是说,你敢当皇帝吗?

皇帝,皇帝,皇帝......”

硬顶着一口气,胡忧不停的自我鼓励着。疲门出生的他非常清楚,这个时候,一但放弃,他就是一个死人。

脑中闪出‘皇帝’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终于感觉到一丝力气。力道虽然非常的微弱,但是这股力道,却让他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

努力,努力,努力......

胡忧终于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世界一片血红,脑袋上的伤口,还在不住的流血。血在他的眼眶里打转,染红了整个世界。

远处的野狗,看到胡忧睁眼,都退了一步。动物是最敏感的,它们从胡忧的眼中,感觉到了让它们为之颤栗的霸气。

“呜......”一条野狗悲鸣了一声,放弃了这美味的食物,转身跑了。十几条狗,转瞬间,走了个干净。

用尽全身的力气,胡忧终于动了一下手指头。戒指里有新配的伤药,要想活下去,他必须拿到它们,并吃下去。

“轰隆。”雷声夹着闪电,预示的一场暴风雨将要来临。老天似乎觉得胡忧还不够惨,想要再跟他玩玩。

全身上下,几乎已经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微微动一下,胡忧都能听到身上断骨相互摩擦而发声的声音。

简单一个‘疼’字,已经不足以形容胡忧现在的痛苦。这种疼痛,足以让最坚强的汉子痛不欲生。

咬碎了半颗钢牙,胡忧终于把药拿到了手中。手与嘴之间的距离有多远?也许从来没有人注意过这弹指间的距离。胡忧三次几乎疼晕,才把药送进了嘴中,这是一次胜利,一次伟大的胜利。

雨点终于急不可待的落了下来。黄豆大,打在身上很疼,打在胡忧的身上更疼。胡忧的脸上没有痛苦,他在笑。他的嘴角间,流露出的是藐视苍天的笑。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停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天亮了。胡忧就那么躺着,保持着原有的姿势。一只手,死死的护着手中那仅有的药,那怕是雨水溅起的泥土落进眼里,他的视线都不曾离开过那些药。

这药是被雨水冲下来的,药名草乌,四虎散之一,跌打圣药,有大毒。草乌上已经缺掉一块,那是胡忧咬的。

乱世用重典,急症下猛药。胡忧身上的药,效力并不足以治他此时的伤,虽可延缓伤情,但是并不能救他的命。大毒的草乌也许可以。

一颗草乌已经吃进去了三分之一,身上升起了一股暖意,血液也加速了循环。不过胡忧知道,这远远不够,要想能动,他必须要把剩下的三分之二给吃下去。

草乌大毒,如果不是胡忧身上有这么重的伤,三分之一毒死两个他都有剩余的。如果再吃掉那三分之二,死生难料。

不吃,九死一残。吃,九死一生。两种选择都很难,不过胡忧现在没得选。残是不能接受的,残和死,对他来说,没有区别。现在没有人会帮他,残,也就代表着死。

而他,必须得生。

把握住最适当的服药时机,胡忧毫不犹豫的把手上的草乌吃进嘴里。药苦,毒药更不可能是甜的。为了药效,胡忧必须细细的咀嚼。整个舌头都已经麻木了,胡忧还在嚼。半边身子都已经麻了,他还在嚼。整个身子全都麻了,再没有半点知觉了,胡忧知道,唯一的活命的时机到了。

胡忧知道,不能一直躺在这里,他必须得起来,至少要移动到百米开外的那个山洞里。不然再经历一天风吹日晒,就算不死,也得重残。

猛的硬提全身的力气,胡忧奇迹般的站了起来。迈步向前,全身的碎骨都在响动。以草乌强大的药性,都不能让这种巨痛稍微的缓合。

一步,两步,三步......胡忧的心跳在草乌的作用下,以比平时快三倍的速度飞快的在跳动。心脏在巨大的负荷之下,随时都可能停止。停止,就代表着死亡。

胡忧没有理会身上的痛疼,也没有理会心脏的负荷,他只知道,自己不会死。前所谓有的强大意志,支撑着他向前走。

从躺倒的地方到山洞的路线,是经过胡忧计算过的。除了走进山洞之外,胡忧还必须得在这路上取得三种草药和几个野生的番茄。这是进洞后保命的跟本。

感谢大雨,让草药的根部变得松软,胡忧成功的取得了前两种草药。在取番茄的时候,胡忧出现了意外。因为番茄的藤比他计算中要坚韧了一些。这在平时,不算个事,可是现在,却很要命。他第一次伸手扯动番茄的时候,就让反弹的力道弄得吐了口血,差点一头栽倒。几经努力,他才成功拿到番茄。

最后一株草药没有出现问题,但是此时的胡忧,却已经两眼发黑,这是草乌毒性发作的征兆。

距离山洞还有二十米。二十米的距离,有如地与天那么遥远。胡忧边走,边把手中的草药番茄往嘴里塞,嚼不嚼的,已经不重要了。必须得在毒性完全发作之前,在把它们吞下去的同时,进入山洞里。

成功,奖品是一分活命的机会。失败?那是不允许的。

向前,脑中出现幻影,也要向前。手脚已经抬不起,也要往前。一连吐出八口鲜血,还是向前。

终于,胡忧倒进了山洞里。在倒下的一瞬间,他下意识的调整了姿势,以便身体能借着这股力量往前滚。

胡忧进山洞后不到半刻钟,洞外就再次下起了瓢泼大雨。这场大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胡忧原来躺着的地方,早已经变成了泽国。可以想像,如果胡忧没有进山洞的话,以他身上的重伤,非让这场雨夺去性命不可。

洞外是漫天的暴雨打得山石草木啪啪直响,洞内却是落针可闻。山洞口处是一个斜坡,胡忧摔进来时,连翻带滚,沿着斜坡滑进七八米深,撞在山壁上,才停了下来。

重伤加上巨毒,让胡忧失去了知觉。他昏睡着,所以并不知道,他的身上,正在起着变化。

014章 身立鸿图志(下)

山洞里很黑,却有一处发出淡淡的光。那是胡忧的身体。最亮的地方,是他的眼睛。光线穿透他紧紧闭着的眼睛,照射在他手中的戒指之上。

一直藏在戒指里的那条雪里红蛇,自动的从戒指里浮现出来,蛇嘴微张着,似乎是在吸收着那股光线。

胡忧身上的衣服,经受连次的折腾,此时早就成了破布,他下身的小胡忧,也露出了脑袋。胡忧对它,可是照顾非常。它是全身上下,唯一没有伤着的地方。

小胡忧脑袋上的四颗蛇牙,此时也闪着光,应合着雪里红蛇轻轻的颤抖着。小胡忧慢慢的变硬,站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雪里红蛇开始慢慢的变长,蛇头伸向小胡忧,并咬在了小胡忧的脑袋上,与那四颗蛇牙重合。蛇尾则贴在了胡忧的眉心上。

三点一线,蛇牙,雪里红蛇,和胡忧的眉心沟通在了一起,外放的白光开始收敛,只在这三处隐隐的流动。

胡忧对身外的事完全不知道,即使他知道,也不可能猜出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除了知道自己被蛇咬了小弟弟,留下了四颗蛇牙外,对血里红的来历和已经融入他体内的光影果完全不知情。更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体曾经吸收了光影果和雪里红的精华。

现在发生在胡忧身上的事,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最有学识的人,也解释不明白,更不会知道,雪里红、光影果和胡忧三个当世异种,正在进行着融合。

蛇属淫邪,光影果性阴,而胡忧属阳。这三者原是不可调合的。但是胡忧在机缘巧合之下,先是喝下了聚灵池的水,又和王张氏和黄金凤合体。王张氏乃十年不育,欲求不满之人,而黄金凤是处女之身。胡忧的身体,通过四颗小蛇牙,在她们身上,吸到了元阴之气,黄老爷的暴打,又激起了他的血性和坚韧的意志,最后加上山洞这么个环境......

总而言之,胡忧在种种机缘之下,触使了两大至宝,光影果、雪里红精华与他的身体融合。至于融合的结果对他是福是祸,现在还没人知道。唯一有一点可以确定,他这回,算是捡回条小命,死不了啦。

胡忧醒来已是三天之后,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确认自己还活着。自己抽了两个耳光,确定自己没死的同时,胡忧发现了一件事,自己的手能动了。

手能动,腿也能动,全身的伤,好了一多半,这让胡忧一喜一忧。喜的是,手脚都还在,没落下残疾。忧的是,他必须得亲手打断自己多处骨头,重新接过。因为他昏迷之前,身上的断骨很多都没有拨正回位,现在这些骨头的位子都不正。

胡忧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是从自己没有渴死饿死来看,绝不会超过五天。但是为什么身上的伤会好得这么快,连断骨都长回了呢。

胡忧这个江湖医生,现在完全弄不清楚自己身上的状况。

骨头被人打断非常痛,要自己打断,而且要断位精准,并接正对位,那种痛苦,常人是难以想像的。

断骨重接,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胡忧不敢乱来,得有所准备才行。仔细的再次检查了自己的身体,胡忧确定自己除了三十八处骨头错位之外,没有任何异常的问题,就连草乌毒都解了。

努力从地上爬起来,大伤初愈的身子还很虚,不过站稳还不成问题。试了试手脚,胡忧迈着很奇怪的步子出走山洞。没有办法,腿上有多处骨头的位子都不对,能走动,就算是奇迹了。

食物和水,是活命的必须品。胡忧运气不错,一出山洞,就看到了一只兔子。他打出颗石子,正冲目标。

花了半天的时间,终于很勉强的准备好了应用之物,回到被他修饰过洞口的山洞里,胡忧举起石块,砸向自己的左脚。

“咔。”腿骨应声而断。

胡忧闷哼一声,顾不得疼痛,马上拨正骨头,上草药,用树枝加固绑好。

三十八处骨头错位,胡忧最少得砸三十八次。而已这还是不能拖的事,必须得尽快打断重接。还好,右手只有一处错坐,不然的话,这活真没法干了。

虽然为自己上了些麻药,但是这种痛苦,还真不是人能承受的。在把自己包成个粽子之后,胡忧往嘴里塞入了些药,就再一次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一天后。胡忧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身体,发现恢复的得不错,这让他欣慰不已。

没有骨头错位位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胡忧给自己补充了一些食物,尽量不让自己乱动。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静养,以便让骨头长好。

身体不能动,但是脑子却不受影响。胡忧开始考虑着自己今后的出路问题。那个支撑他活下来的皇帝念头还在,不过胡忧知道,这不现实,至少现在是不现实的。

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仔细想来,除了两次被人追杀和睡了两个女人之外,他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的收获。

此时的胡忧,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无权无势,就要任人宰割。无论是在原来的世界,还是在这里,都是一样。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无权就不可能有势。权势两者,自古就是连着的。想要有权势,无外乎有两种。一是生来就有,二是后天夺取。

生来就有,这对胡忧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唯一能的,就是后天夺取。蔓陀罗帝国是军统治国,想要获取权势,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从小兵做起,一步步的往上爬。

胡忧经过分析之后,有了自己的决定。

经过十天的休养之后,胡忧离过了山洞。这十天以来,他并没有闲着,他不断在脑子里,回忆以前看过的书和电视剧。

胡忧来自于信息爆炸的世界,那里的电视、报纸。网络无比的发达,关于军事方面的影片电视更是多如牛毛。什么谍战的,二战的,谋略的,兵法的,古代的,现代的多不胜数,随便在地上捡本破书,都可能是孙子兵法或是各国特种兵训练大纲。

只可惜胡忧读书少,对穿越也没什么经验,准备不足。不过对于从军,他还是充满了信心。要饭王朱元璋都能成功,咱怎么说,也比他多看了几部电影吧!

怕再遇上黄家的人,胡忧没敢进镇,而是绕山而行。一路上餐风露宿,不断的向路人打听征兵的事。

经过多方打听,胡忧终于从一路人的口中得知,北部安融国最近动作不断,驻守北部的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日前下令征兵一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战事。

暴风雨军团地处帝国最北部的青州。青州乃帝国九大州里最小的一个州。那里土地贫瘠,天气寒冷,战事频发。一直都是帝国最乱混的地方。除了土生土长的人外,一般身处繁华之地的人,都不太愿到那个地方去。胡忧却日夜兼程的往那里赶。

015章 茶蓬闲话(上)

胡忧从梦州的起东出发,沿帝国最大的河流九江河一路北上,穿过整个燕州,用了十八天的时间,才来到青州的乐同城。

乐同城与峒独、溪林并称青州三大城。城主司马寿乃帝国司马家族的大公子,手下镇守三名,拥兵三万。乐同城地处青燕两州交接处,乃入青州必经之地。交通两州,地理位子非常关键,素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胡忧到了乐同城,没看到那里有征兵的公告,于是一脸笑意的上前向守门的打听消息。在他看来,同为一州的兵,肯定知道征兵的地方在哪里。

“站住,干什么的?”胡忧还没靠近,就被当兵的那喝住。

“嘿嘿,不要误会,我是想向军爷打听点事。”胡忧满脸笑容的拱手道。

“什么事?”当兵的问道。

“烦劳军爷,我想知道暴风雨军团在何处招兵?”

“不知道,走走走。”守城兵像赶苍蝇一样把胡忧赶走。

不知道?胡忧才不信这当兵的会不知道这事。一路上,胡忧不只向一个人打听过,已经确定青州暴风雨军团是在征兵。这到了地头,这当兵的怎么可能不知道。

哦,想来是想要几个‘问路钱’。

胡忧摸摸身上,摸出了几个铜子扣在手中,微微露出一点,让那守门的军士看到,然后再次上前。

这次那军士做得更绝,还没等胡忧说话,手中的大枪一指胡忧说道:“叫你走,听到没有。再在这里晃荡,小心我把你当奸细抓起来。”

“马拉戈壁的,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清官。给钱都不要。”胡忧心里暗骂,只能摸着鼻子走开。

“小伙家,你想问暴风雨军团征兵的地方吧。不用问了,守城的不会告诉你的。”城角一个老头对胡忧说道。

“为什么,这难道还是军事机密?”胡忧不解的问道。

“这个你就别多问了。你想加入暴风雨军团的话,就去寨孟镇吧。”

“寨孟镇?”

“对,穿过乐同城,一路往西,大约两天的路程。”

“哦,多谢老伯指点。小小意思,算是小子请老伯喝碗茶水。”胡忧说着把手中的铜子递过去。

“呵呵,小伙子,收起来吧。我老人家可不是为了你的几个铜子。”老头摇摇手,笑道。

“这......”胡忧这才仔细的观察起这个老人家。只见这老人家一身布衣,须发已白,却精神键烁,很有些风高道古的意思。

看到老头,胡忧不由的想来了自己的师父。师父对自己虽然算不得好,但是好歹也养了自己多年。自己虽然经常背地里骂他,但是从此二人两世相隔,今生恐怕再无见面之机了。

“老伯,这里太阳暴烈,咱们不如一同到那边的茶蓬坐坐,你看可好?”胡忧看这老者应是本地人,于是决定先在他身上了解些情况。不然自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万一犯了什么禁忌,那可涂生麻烦。

老者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点了点头道:“正好,我也有些口渴了。”

老者说完,起步要走。也许是人老腿脚不太好,一不小太,把一只鞋给踢了出去。

胡忧反应很快,两步上去,把鞋子捡回来,跑到老者的脚下穿上。做完之后,胡忧才反应过来,心中暗骂不已。不过转念一想,还是算了,以前也没少帮师父做这样的事。反正今生也没机会再见那混蛋师父了,就算是最后一次帮师父穿鞋吧。

原来胡忧师父的脚有个毛病,经常会突然无顾抽动,而他穿鞋又总喜欢踩着,所以每次一抽动,鞋就会飞出去。这种捡鞋穿鞋的事,胡忧从小到大,已经做了不知道多少次了,都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反应了。

当然,胡忧是不乐意这么做的。但是每次他装作看不见的时候,他师父都会变像的弄出些法子来整他--比如说,拿他试药。

老者并不知道胡忧还有这么一个往事,更不知道胡忧在心里暗骂着什么。他在穿上鞋子的时候,眼睛微微亮了一下,随即就回复了平静。

鞋子是老者故意踢出来的,他每日坐在这城门边,对在城门兵那里吃了憋的投军者,他者会主动的答话,而且会制造这种机会,把鞋踢出去。往日踢出去,都是一去不复反,今天有人帮着捡回来,还是第一次。

书中代言,这老者姓史,自号太史公。他这一生,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定乾坤。混子大半辈子,也只不过是个有着怪脾气的教书师生而已。他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史书,闲暇之时,他会把从史书上看到的有意思的事,编成一个个小故事,在上课之余,讲给孩子们听。

他总是固执的认为,历史是重复的。只要学通了史书上的东西,就能成为治国安邦之才。只可惜,听他故事的学生,大多都是八九岁的孩童,哪能听得懂他那些故事隐伸出的意思。至于成人,大多都不会理他。他每与别人说起自己的这套理论,别人不是走开不理,就是讥讽他为什么不拿史书换荣华富贵,还在这里穷教书。

两人来到茶蓬,找了副靠近护城河的坐头,坐了下来。胡忧一路北行,身上的钱财用得也差不多了,本只想简单的要壶清茶和两个小点心就算了。谁知道在点东西的时候,老者却开口道:

“这天热气,还是来点酒比较润嗓子。”

胡忧听得一愣,心说这大热的天,喝酒润嗓子?你还不如直接说想喝酒得了。

胡忧对钱本就不是什么精打细算的人,连日来赶路也挺累的,喝点酒确时要比喝茶好。于是干脆让店家上两壶好酒和几个下酒菜上来。

胡忧来天风大陆,在王富贵家喝过酒,在黄府里酿过酒,可是他对这大陆的酒,了解得还不是很多。,

天风大陆每一个地方,所喜好的酒都不太同相。青州这个地方喝的酒,与别地更是大大的不同。青州由于冬天比较冷,所以这里的人,大都习惯喝烈酒。一口下去,全身热乎乎,能抗寒。

因为酒太烈,所以这里的人喝酒,一般不论壶,而是论杯。有个一杯两杯的,也就够意思了。胡忧这人不懂,他以为这里的酒也和梦州那边的水酒差不多,所以一人叫了一壶。

太史公这老头临时把茶改成酒,本就有进一步试探胡忧的意思,见胡忧一下叫两壶酒,自是心中喜欢。做学问的人,处事往往都有些另类,他只想着胡忧要酒大方,跟本就没有想过,自己能不能喝得下一壶酒。

太史公没意见,店家更是不会有意见。做生意的都希望能多赚钱,没有闲客人多要的,只有恨客人抠门的。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胡忧把酒给太史公满上,这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入口,顿觉火辣。好在他跟师父游走江湖之时,也喝过不少烈酒,所以这酒,他还算受得。

两人一面喝酒一面闲谈,酒到半酣,闲话也说得差不多了,胡忧忽然提高了声音说:“老人家,小子我初到乐同,有很多事不太明白,不知道您老能不能赐教一二?”

太史公弄了几次自以为事的考验,都被胡忧完成的不错,所以他对胡忧的映象很好。他知道胡忧请他喝酒,肯定是有话要问他,所以一直在这等着呢。

此时见胡忧开口,太史公慢条斯理的晃着脑袋,拈了块乐同有名的油饼,慢慢咬着,再喝了口手中的酒,哈出酒气,这才说道:“胡小哥有话只管问来就好了。”

015章 茶蓬闲话(下)

方才两人闲聊的时候,两人已经通了名姓,所以太史公知道胡忧的名字。

胡忧久经江湖,有求于人,自然要对人家尊重,所以一直以老人家称太史公。

“老人家,我看这乐同的守兵对暴风雪军团好像并不是那么友好呀。”胡忧开口问道。他一路上,也了解了一些关于军方的事。不过那些百姓所说的也不是那么清楚,所以胡忧直到现在,对地方和军团之间的事,弄得还不是很明白。

太史公对胡忧这个问题暗中点头。他早在胡忧去向守城兵打听征兵点的时候,就已经看出胡忧对这里面的道道不明白。他不点醒,就是想看胡忧有没有观察到这其中的问道。

太史公没有先回答胡忧的提问,而是反问道:“你对曼陀罗帝国的军政怎么看。”

“军政?”胡忧有些诧异。这个问题要谈起来就有点大了。他来到曼陀罗帝国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对帝国的了解还不如一个小孩子,这让他怎么答。

“就是帝国的官衔制度。”太史公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么个军政。”胡忧暗道。

一路上,胡忧对帝国的官衔已经打听清楚了,来当兵,不知道哪个官大,那个官小,那还能行。

胡忧虽然没有当过官,但是他是从小看红色电影长大的。他知道政委和团长,区政委和军政委之间的分别。他很容易就发现,曼陀罗帝国的官种太少了些,而且全是武官。

帝国用武官管理军队和地方,跟本就没有文官。这种做法,和唐代的节度史很相似。历史已经证明,这种集军政大权于一手的人,是很容易造反的。

逢人只说三分话,胡忧可没有那么傻,把心里想的全倒出来。但是他想知道老者问话的目的,又不能什么也不说,于是他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试探道:“帝国的官阶似乎太少了些。”

太史公一拍大腿叫道:“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帝国的官阶不是少了点,而是缺太多。居史书记载,前朝的官阶是分文官武将又在系统细分的。而文官而细分为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司工、司农......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

武将分为领侍卫内大臣、太尉、内大臣、都统、外省驻防将军........骁骑参领、佐领、军协尉、信驳总管等等,共上百种官职。

你再看现在,从十夫长到州守,一共才十种职务。”

胡忧又给太史公倒上了杯酒,陪着太史公干了,这才说道:“咱们帝国不是还有爵位、贵族吗,加上他们,也不算少了。”

“爵位、贵族那都是放屁。”谈起这个,太史公的脸上满是不屑。

“这个怎么说?”虽然一路上,胡忧也打听了一些东西,但是他还是想听听这个老者的看法。

“爵位、贵族虽然分为两样,但是说起来,也就是那么一回事。爵位分五等,公,候,伯,子,男,只要有爵位,自然就是贵族。

如果说爵位还有一点用处的话,那就是安慰一下那些没有得到封地的镇守、城守而已。官致镇守,自然就会晋升男爵,城守就是子爵。没有分封,空有个爵位有个屁用。除非是世家,不然要爵位全当放屁。”

“那世家呢,世家又怎么样,我听人说,他们也有封地的。”难得遇上这么一个对政事如此了解,又愿意说的人,胡忧自然不会放过。

“世家就不同了。世家的土地叫做自治地。这是家族世袭的。自治地的大小以爵位来划分,爵位越大,地越多。不过自治地已经是开国时候的事了,现在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新的世家,也就没有新的自治地了。

世家要爵位,主要是为了建立亲兵团。接帝国律,子爵世家,可组100人亲兵团。男爵世家200人,伯爵500人,候爵1000人,公爵2000人。”

胡忧暗道,我的乖乖,公爵就等于团长了。2000人的私兵,如果全是高手,那威力可不一般。

太史公的酒力看来一般,说到后面,大多说的都是胡话了。不过就他之前的话,对胡忧来说,就足够这顿酒钱的。

结合自己在原来那个世界的知识,胡忧终于对这个曼陀罗帝国有了一个初来的映象。首先,以胡忧的眼光来说,他并不认为帝国的官阶制度像太史公说得那么不堪。因为他并没有把军职,爵位,世家这三个不同的阶层,放在同样的位子来看。

帝国的开国皇帝,绝对是一个天才人物。他废除掉前朝臃肿的官阶制度,精减出了这么一个三位一体,相互钳制的官阶制度。曼陀罗能沿袭,就证明这种制度有其过人之处。

但是这种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对帝国的皇帝要求很高。如果皇帝的权术能力不够,就玩不转这种制度,钳制一但出现问题,后果就很难预料。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得在心里暗暗的计算,如果是自己来做皇帝,应该怎么样运用这种制度。或是说,另外组建出更好的制度呢?

沉思了良久,胡忧失望的暗自摇头。他发现以自己现在的阅力,还不足以能得出一个答案。

“看来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酒也喝了,话也说了,应该是上路的时候了。

胡忧叫来小二,结了酒钱之后,准备向太史公告辞离去。

在茶蓬门口,太史公拉住胡忧,掏出个小布包道:“小......兄弟,今日一......一别,不知何时再能相见。我这里有一样东西,是我毕生所学,有把它送给你,留个念想吧。”

胡忧接过太史公的小包,拿在手上感觉了一下,好像是一本书。

“张良圯上受书?”胡忧心中电闪过一个念头,心跳猛的加快起来。张良“拾履拜师”,受圯上老人黄石公《太公兵法》的故事,胡忧可是不只一次听过。难道说,自己今天的一顿酒,也换来奇人的垂青?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胡忧可没有把到手的东西往外推的打算。赶紧把东西塞怀里,连连拜谢太史公。

送走了老者,胡忧赶紧找个僻静的地方,把布包打开,看看这面边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将来自己成王拜将,就全靠它了。

胡忧无视布包上的汗味,用无比虔诚之心,把布包打开。让胡忧激动的是,里面如他想像中的一样,布包里,果然是一本书。

这是一本青皮硬封面的书,只看纸质,就知道有些年头了。封面上书着四个大字,胡忧看到了,差点没骂娘。

“故事大全?”

胡忧有种眼冒金星的感觉,看来真是希望越大,失忘越大。高兴了半天,没想到居然是本故事书。

抱着一丝期许,胡忧把书打开。虽然书名已经写得很明白了,但是胡忧还是不死心。奇人多有怪脾气,也许这和‘葵花宝典’一样,内有乾坤呢!可不能做那种还没看完,就先‘自宫’的傻蛋。

良久之后,胡忧终于完全的确定,这是一本真正的故事书,里面没有兵法,也没有什么武功密集。

“马拉戈壁的。”胡忧仰天长叹,抖手想本这破书给扔出去。最后想想,还是算了。怎么说也是人家的一翻心意,故事书就故事书吧,留着没事的时候看看也不错。

随手把书扔进戒指里,胡忧认准了方向,往寨孟镇出发。

(本书,喜欢本书的朋友,请到起*点看正版。江南一梦。)

016章 暴风雨军团

两天之后,胡忧终于来到了寨孟镇。

一进寨孟,胡忧就感觉到了这里的不同。这一路北来,胡忧所过之城镇也不少,虽说是走马看花,但是多少还是有一些了解。

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寨孟的军士明显要比别地多很多。也许是因为这里地属军团管辖的关系,这里的街头上,无论男女,都给人一种萧杀的感觉,像是随时都能冲锋上阵一样。

胡忧几番打听,终于找到了征兵处。

征兵处此时早已经是人山人海。由于帝国实行的是以武治国,想要光大门媚,光宗耀祖做大官,就必须走从军路线。虽然现在普通没有人势钱财的百姓,想要升到镇守以上的高位,已经几乎没什么可能了。但是只要有军功,要做个典军,校尉之类低级军官,还是有机会的。

再一个,当兵就意味着有军饷,有饭吃。这几年帝国不是天灾,就是水灾,田里种不出粮食,还得交税,生活太过艰难。当兵拿军饷帮补家里,也能让家里过得好一些。所以但凡有征兵,都是从者如流。

暴风雪军团与别地又有不同,因为暴风雨军团与安融国时有摩擦,特别是这几年,小战时有发生。有战事,才能有军功。所以很多自认有本事的人,都不远千里来投暴风雪军团,以希望能够出人投地。

胡忧足足排了三个小时的队,才轮到他报名。跟着引路的士兵走进征兵营帐里,没两分钟,胡忧就出来了,因为他没有身份证明。

“马拉戈壁的,这里也有身份证的吗?怎么从来没有告诉我一声?”被赶出军营的胡忧,心中不愤的暗骂。

这到也不怪胡忧不知道身份证明这么一回事,应该他一路走来,无论是行车还是住店,从来都没有人问过他要什么身份证明之类的东西,他自然也没有留意到这方面的事。

没有身份证明就当不了兵,当不了兵就做不了官,做皇帝的梦想也就不可能实现,这可怎么办好。

胡忧在人群里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灵机一动,胡忧想到了一件事。这个地方,没有照相机,也没有互联网,那么身份证明的认证必定相当麻烦,他们总不可能为了认证一个小兵的身份,派人专程去调查吧。

想通了这点,胡忧也就想到了办法了。自己没有身份证明,别人难道也没有吗?少不得,又要施展一次妙手空空了。

想到了办法之后,胡忧转身往外走。他的目标是找一个外乡人,最好是找离青州路途遥远的那种。

江湖人最注重的就是听音,也就是通过别人的口音,大体猜出对方是哪里人。这样以老乡或同城的身份,就会比较容易骗取对方的信任,从而让人上勾,拿到钱。

虽然胡忧刚到这里没多久,比不上原来的世界那么熟习,但是他现在的目的不是骗人搭讪,而是妙手空空,所以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很快,胡忧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那人说话的口音,他来的路上有听到过,知道那是一个自来江南州的人。江南州与青州一个在北,一个在南,相差何只千里,极其完美的目标。

胡忧选中那人之后,就吊上了他。仔细的观察了进退路线,看准机会,来了招‘撞墙过人’,成功得手,溜之大吉。

“江南州刘天放,这什么破名字,哪有咱胡忧大爷的名字好听。对不起了,刘兄。为了兄弟的皇业,只能让你受点委屈了。将来兄弟当了皇帝,再封你个大官当当好了。”

墙角下,胡忧边自言自语,边用小刀小心的打磨身分证明上的名字。他以前跟一个册门的女子关系不错,这做假证的手艺,他也学到了几分。

“吁。搞定。”

胡忧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正反看了好几遍之后,小心的收好,从今天开始,咱就是曼陀罗帝国的人了。

再次排队,人似乎比刚才又多了不少,胡忧恶意的在想,这些家伙是不是都和自己一样,跑去做了假证又回来的。

闲着有些无聊,这长长的队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男兵队里,也没有个可以养眼的美女,实在闷得慌,胡忧从戒指里翻出了太史公给的故事书,打发一下时间也好。

“狮子图谋霸业,嗯,这是一个动物的故事。图谋霸业,好想法。看看说什么。

狮子决定与邻国开战。出征前,召开军事会议,讨论手下兵种负责的分工。

大象力大负责后勤,熊冲锋厮杀,狐狸诡计多端当参谋,猴子则充当探子,负责情报......老鼠个小,肩不能抬,智又不如狐狸,被众强者瞧不起,得不到任务。

狮子却觉得老鼠的牙很锋利,就力排众议,硬是把它带在身边。

在一次做战中,由于误中敌计,狮子等一众强者,全被敌人以巨网网住,在生命攸关。老鼠带领它家族的成员,冒死来援,撕咬断了巨网的绳索,救出众将,才使众将者得以逃出,转败为胜。”

“这老头的故事,似乎有的意思。在众强争霸之时,老鼠也能有用吗?如果把老鼠看成一个武不如关羽,计不如孔明的人呢......要是我是狮子的话......”

胡忧隐入了沉思之中。

突然,胡忧感觉肩头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耳边传来一阵如打雷般的声音:“喂,说你呢。你究竟要不要报名。”

胡忧回神一看,只见一个身穿藤甲,手持大铁枪的黑大汉,正一脸怒视的看着自己。

好家伙,好大的个子,如果他是老鼠的话,那我......

看那黑大汗面色不正,胡忧赶紧把脑中的东西先放下,做出笑脸道:“啊,哈哈,不好意思,军爷,是轮到我了吗?好好,马上。有劳有劳。”,

胡忧跟着黑大汉再次进入军营,把身份证明交给一个同样身穿藤甲,但是心口处有一面护心镜的军官手里,然后垂手老实的站好。

前边还有一个人正在问话,还没轮到胡忧。于是胡忧就用眼神打量着那看似考官的人的。从他肩上的铁甲,胡忧知道,那人是一个典军,而刚才接过身份证明的人,是一个队长。

帝国的护甲穿着等级非常的严格,士兵一律穿轻藤甲,夫长的藤甲稍厚重一些,队长的藤甲上,允许挂上一面护心镜,典军有护心镜,并有铁肩甲。手下有三百人的校尉才可以有胸甲,想穿上铁甲,必须是统兵一千的偏将。如无特殊命令,下级越级带甲,一但查证,轻则军棍三十,重则可以处死。所以只看穿戴,就能知道一个人的官阶。

站了几分钟,那典军拿起胡忧的身份证明,看了一眼,问胡忧道:“江南州来的?”

胡忧躬身回道:“回典军大人,江南鱼峰山人。”

“嗯。江南是个好地方呀。山美水美姑娘美。”

听得典军的话,胡忧吓了一跳。他该不会是江南人吧。他要问些什么风土人情,我这‘李鬼’见‘李魁’,还不得见光死!

还好,典军只来了这么一句,就没有再往下说了。随便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在一个厚本子上记录下胡忧的姓名,籍贯,年龄,挥手让候在一边的队长把他给带下来。

“队长大人,我这算是录用了?”胡忧落后一步,跟在队长的身边,小心的问道。因为刚才他前一个并不是由队长带出去的,所以他怕是身份证明出了什么问题。

队长看来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还算挺年轻。他见胡忧如此恭敬,心里也挺爽,觉得这个叫胡忧的小子挺不错的。

队长语带自豪的说道:“想进我们暴风雪军团哪有那么容易,你现在只不过是刚报了名而已。现在我带你去校场,测试你的身体能力。”

“哦,原来是这样。队长年纪轻轻就能统管三十人,想来能力一定不小,当年你测试的时候,一定很轻易就过了吧。”胡忧不动声色的一个小马屁拍过去,目的是想探知这测试的项目。

“那是。就那三项小测试,对我来说,跟喝水一样,容易的很。”

胡忧心说有三项呀,这可得问问。

胡忧是老江湖了,要搞定这愣头队长,还不还轻松愉快的事?几个马屁把队长拍得舒舒服服,就什么都摸清楚了。

事先知道了题目,那测试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胡忧靠着点点偷鸡,点点聪明,很容易就过了三关。事后一打听才知道,就单单这三关,就刷掉了九成的人。而且这九成的人,大多都是受伤出来的。

其实前两关都不是很难,主要考的是力量方面的,一般的成年壮丁,只要没有什么大毛病的,都能通过,唯有第三关最难,它考的是胆色和对命令的服从。

第三关是在一个单独的小屋里,屋中烧着油锅,青烟直冒。主考官会当着受考者的面,把一枚铜钱扔进锅里,然后突然发令,让考生伸手把铜钱从油锅里抓出来。

那队长说起这个项目的时候,只一再告诉胡忧,要听考官的话,考官说抓,马上动手抓,慢的话,不但会被油烫着,还会被赶出军营,失去入伍的资格。至于究竟为什么会这样,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猜那里面有法术,可以测出一个人对帝国的忠诚度,不忠诚的人,会被烫。

胡忧一听,就明白了这其中的机巧。油锅取钱,那是江湖常用的把戏。其中的耍法虽然各有不同,但是道理是一样的。重点就在于油的下面,添加了什么东西。

这其中最常用的就是醋,醋的密度要高于油,和油倒在一块,它就会沉在最下面。而醋的沸点又比油低,所以会造成油锅滚烫的假象。

至于听令取钱,那就是一个把握度的问题了。

胡忧在进行这第三考的时候,只看那个考官扔钱的手法,就知道那是一个高手。他扔钱的机时和力道都非常妙,正好打破了醋和油之间的平衡。

他口中叫出一个‘抓’字,胡忧的手马上闪电般的抓下去。这时的油温大约有五十多度,虽然烫,却不会烫伤手。但是如果有片刻犹豫,那就完了。因为锅下的火非常旺,这时锅中的醋又已经烧干,油在短短几秒之内,就可以直升数百度。反应一慢,马上就要烫伤。

至于对帝国忠诚一说,那完全是放屁。因为胡忧这种偷人身份证明来报名的人,跟本就与忠诚挂不上半点的关系。

过完了三关之后,胡忧终于成为了新兵团里一名光荣的新兵。他终于成功的蹋出了实现梦想的第一步。

017章 最快的升迁(上)

这次暴风雪军团一共招进一万名新兵,组建了两个团,每团5000人。胡忧被分在了新1团,第2师团2联队3纵队2分队1小队1班。

新兵团的所有军官都是老兵,1班的夫长就是那个与胡忧有一面之缘,或是说一骂之缘的黑大个,脱着大铁枪的夫长古力。

胡忧报道的时候见到古力吓了一跳,心说跟着这个火暴的家伙,弄不好要倒霉。还好他记得古力,古力却不记得他。不然的话,很可能又被骂一顿。

集合的时候,胡忧终于见到了自己今后一段时间的战友。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战友形形色色,包括他和夫长,一共十人。其中有两个人引起了胡忧的注意,一个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另一个是年纪和他相仿的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点名的时候,胡忧知道,那个中年人叫做阿骨达,那年轻的叫做秦明。

阿骨达之所以引起胡忧的注意,不是因为他的年纪。帝国的军队是终身制,四十岁以下的,都可以应征,三十岁的人有的是。胡忧之所以会注意他,也不是因为他的脸上有一条长长的伤疤,从左眼到又下巴,直拉而过。而是因为他的手。这个阿骨达的手比一般人的长很多,而且特别的壮实。

至于那个年轻人,胡忧则是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毫不掩饰的野心。这样的人,怎么能不让他有所警觉呢。所以这个人的名字,他也牢牢的记下了--秦明,简单而明了。

古力是个大老粗,点完名之后,随便说了几句,扔一句明天开始操练的话,就走掉了。弄得胡忧几人,面面相觑,最后问了好几个人,才在别人诧异的眼神之下,找到了自己的营房。

营房是新的,但是相当的简陋。十人的一个大平铺,上面放着一溜九套藤甲和军服。其它的什么也没有。这和胡忧想像中的不太一样,怎么说这也太简单了点吧。

“嘿,我说,咱们这夫长有点意思啊。什么都没交待,就这么跑了。咱们今天上哪吃饭呀?”

说话的是个瘦子,叫候三。这人话没说两句,就连着鞋蹲在了通铺上,双手把那些藤甲翻得哗哗响,像是在找宝藏一样。

“我说兄弟,你能不能下来。那可以咱们晚上睡觉的地方。”朱大能皱着眉道。

候三跟本不买朱大能的帐,冲冲的说了句:“爷喜欢,管得着吗?”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朱大能一下就火了,指着候三叫起来。

“怎么着,还想跟爷过两招是怎么的?”候三吐了口唾沫,挽起袖子道。

其它的几个人,全都冷着眼看着,没人开口,也没有谁上去劝的意思。军营里,本就是谁拳头大谁有理的地方。这里只看实力,不看道理。

胡忧的脑子电转着,他在想要不要出去劝架。现在这事摆明了没人管,如果自己此刻出去的话,应该可以小小的出个风头。如果这架成功劝下来,那么对自己以后在1班的地位,有一定的帮助。

想到这里,胡忧还是决定站出去。

“呵呵,两位兄弟先别急着动手。大家既然分在一个班,以后就是一块上阵的兄弟,将来可是要背靠背互为倚靠的,别为一点小事而伤了和气。

我看这样吧,候三,你先下来。朱大能说得对,这地方虽破,可咱晚上都还得睡。你也不想睡在泥里不是。

朱大能你也别急着上火,我看候三也是一下没留神,你看他还惦记着大伙上哪吃饭呢。热心人呀。”

候三刚才也是得意忘行才跳上通铺,至于对朱大能的回话,那也是习惯。他在家的时候,就是一个小混混出生,因为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没了路走,这才来当的兵。能作混混,自然也不是蠢人,他看另外几个人都面带不满,也懂得要收敛一些。于是借着胡忧的话,把这坡下了。

候三从通铺上跳下来,对大伙拱手道:“各位,真是不好意思。小弟是有些高兴过头了,大家千万别往心里去。

这位兄弟,真是不好意思。我从小没怎么上过学,这一开口,就爱得罪人,你可别当真。”

胡忧看候三说变脸就变脸,心中也有几分惊讶,暗猜这候三肯定是混过几天世界的,不然做不到这样。

朱大能是商家出生,在家里也是个少爷。出来当兵,完全是因为家里给他说了房媳妇。他也不知道听谁说这女人很丑,于是他就想推,可是推脱不掉,一气之下,他就跑出来了。

少爷出生的他,对候三这种穿鞋乱踩自然是看不惯,所以首先忍不住说候三。现在见候三主动认错,也就不在意了。

“没事,胡忧说得对,咱们以后都是兄弟。上了战场,咱们就都是一条命。别提这个了。”

胡忧看这架打不起来,心里也挺高兴。刚才他站出来的时候,也急了一些,没有想过如果劝架不成,那应该怎么个后手。暗自对自己说,这方面以后一定要注意。武夫是永远干不了大事的。

“这样就对了嘛。兄弟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动手多没意思。不过今天这事,错在候三,不能不罚。我看这样吧,就让候三去打探咱们吃饭的地方,以示惩罚。候三,你愿不愿意。”胡忧借机说道。他已经看出了候三这人有多动的习性,这么说,他肯定是不会反对的。

候三本就有这个意思,于是同意道:“这没有问题,不过我想先把踩过的地方擦干净再去。”

胡忧推了他一把道:“快去吧,大家肚子可都饿了,这个我来帮你就好。”

“那行,我这就去。”

“候三,等等,我和你一起去,顺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朱大能叫道。

一次小小的冲突,在胡忧的调解之下,结果让大家都感到满意。大家看胡忧的眼神,也都暖了几分。

候三和朱大能出去之后,胡忧找了块布,擦试候三踩过的地方。众人也都各自做自己的事,因为都是初来,彼此也没什么交流。

过了好一会,朱大能气喘吁吁的跑回来叫道:“兄弟们,候三和人打起来了,咱们快抄家伙去帮忙。”

胡忧心中暗骂,候三这小子就是个祸精,才出去一会就马上出事。

“朱大能,你先别急,说说生发了什么事。”胡忧问道。候三这个给人的第一映象不好,不问清楚,恐怕这班里没几人会帮手的。

朱大能气愤道:“二班那些混蛋抢我们的饭,候三正和他们扛着,让我回来找人。”

“马拉戈壁的,这不是欺负人吗。他们以为咱一班全是娘们吗?走,弄死他们去。”胡忧冲到藤甲前,抓了个手甲就跟着朱大能冲出去。

一班的人,全都放下了手中的活,一块跟着出了营房。没办法,胡忧这话骂得太毒了,不去是就变成了娘们,这谁受得了。再说了,候三保护的是大家的饭,这都不去,以后还说什么共同上战场。

017章 最快的升迁(下)

一伙人跟着朱大能赶到地头,只见这里是一片混乱,看热闹的,叫好的,围了不少的人。胡忧冲进人群,看到候三已经和人动起手来了。而且还是三个打候三一个,饭菜洒了一地。

胡忧斜眼瞟了身后,看一班的人全都来了,有几个脸色还相当不好看,知道这又是一个机会,于是也不管自己打得过打不过,拿着藤甲冲上去,对着其中一个人,当头就砸下去。

胡忧是江湖出身,打架那是家常便饭,选的地方非常毒,藤甲是冲着那人后脑去的。

“叭。”藤甲正中目标,把那人打得向前蹋了一大步。朱大能看准了机会,一脚补在那人的后腰上。

胡忧虽然一招得手,但是很快,他就吃了亏。曼陀罗帝国崇尚武力,人人都会几手,二班的人,更是身手都不弱。胡忧虽然也号称打架出身,但是他的那都是乱打,跟本没什么招式可言,没几下他就被人给扔了出去。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现在一班的人,已经全都冲了上去,大家是一场混战。胡忧是第一个冲上去的,这一功,大家就算不说,心里也会记着。

胡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地方的人正面斗殴,他发现这里的人,打起架来,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凶悍得多。这都不算,还有一点,对他的打击很大。他发现这里凡是动手的人,如果单挑的话,是个人都能收拾他。他在他们面前,就是一菜鸟。

没有自保能力,谈什么建功立业。能当上将军的人,都是在战场之上,活得最久的人。胡忧在心里暗道着要努力啊!

一班的人都在打架,自己不能在一旁看着。胡忧知道硬来他谁也打不过,于是他就决定来阴的。大兵法家不是说过吗,无论阴谋阳谋,能取胜,就是好谋。

胡忧在地上找了几块尖角的石头,藏身怀里,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随时准备着,一看有机会,他就拿石头砸人家的脑袋。

你别说,他这招还真管用。二班有三个倒霉的家伙,没留意到这手,被胡忧砸得哗哗流血。胡忧这家伙也有一股子狠劲,下手一点不留情,恨不得砸得人家眼珠子缝针。

“马拉戈壁的,大光头,你过来点。对,过来点。”胡忧暗中又盯上一个,看计算好了出手点,一块石头轮了过去。

朱大能正和二班的大光头打得兴起,突然那光头一低头,一团黑影直冲自己的面门而来,把他吓了一跳,赶紧躲开。

“糟了。”胡忧看自己失了手,赶紧冲上去。因为朱大能为了躲他的石块,失了先机,被光头一拳打倒在地,此时正要用脚踩他。

这一脚踩下去,朱大能弄不好就得重伤。胡忧是离得最近的人,他不出手,朱大能肯定躲不过去。

胡忧冲上去,才知道上了当。那光头的脚,居然用的是虚招,就在胡忧想飞踹光头另一条支撑脚的时候,光头一脚往后踢过来。

“小心。”朱大能在地上看得清楚,赶紧叫道。

胡忧也看出了这脚的可怕,如果被踹中的话,肠子都要断了。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一个‘懒驴打滚’往地上趴,才擦着鼻尖躲过这招。

光头看一击不中,另一脚又踢过来。这次是候三帮胡忧接下了这招。朱大能此时也爬了起来,把胡忧护到身后,与候三双战那光头。

“住手,都造反了?啊!”

一条大铁枪出现在了场上,在喊话的同时,大铁枪上下翻飞,把缠斗在一起的两方人马,全都给打开。

胡忧一看到那大枪,就知道是夫长古力来了。古力的身后,还跟着几个队长,几个典军,和一个校尉。看来这下麻烦了。

混乱的场面一下就静了下来,两班的人,全都按各自的队伍站好。胡忧偷眼看去,那三个被自己偷袭成功的人伤得最惨,脑袋还在不停的流血,正用恶毒的眼光死盯着自己。那光头在被古力打开的时候,吃了一下重的。此时正愤愤不平。

“怎么,火气都挺旺呀。入伍第一天就私斗,很给我们纵队挣脸呀。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动手。嗯!”校尉一脸怒意的训斥道。

古力和二班的夫长站在了各班的队伍之前,谁也不敢说话。二班的夫长左夫是个红脸汉子,他的腰里挂着钢刀。

胡忧所在的这一队,是一个混编队。一班是枪兵,使的是枪。二班是刀兵,用的是刀。

“怎么都不说话了,刚才打架的时候,不是都很威风吗?”校尉气哼哼的转着步。突然用手一指二班一个头上正流血的兵道:“你过来。”

“校尉大人。”

“边上站好。”

“是。”

校尉在一班的队伍里环视了一眼,在阿骨达的手上顿了一下,缓缓的说道:“好了。现在告诉我。这瓢是谁给开的。”

胡忧看校尉来这招,心里暗骂。不过这时候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躲不掉,干脆光棍点,还能留个好名头。

胡忧一咬牙,站出来道:“报校尉大人,这是小人干你。”

“你?”校尉在胡忧的身上,上下打量了一会。看这小子脚步虚浮,身体比那一脑袋血的小上一号,还真有些不信是这小子干的。在他看来,那个手特别长的兵,才比较有可能。

校尉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示意胡忧站在一旁,又指着二班另一个脑袋冒血的叫道:“你。出来。”

那二班的倒霉蛋,狠狠的看了胡忧一眼,站了出来。

“这个又是谁干的。”校尉再次把目光看向一班的队伍。

“报告校尉大人,这个也是我。”胡忧看校尉的目光一直没有落到自己的身上,只好自己跳出来说道。,

校尉瞪大了眼睛道:“又是你。”

胡忧心里忐忑,表面却硬气的说道:“是的。校尉大人。”

“那个该不会也是你干的吧。”校尉指了指还在队伍里的那第三个抱着脑袋的家伙。今天这事还真它娘的邪了,居然两次都看走了眼。

胡忧还真有些不好意思回答校尉这个问题,不过这会不答也得答。

“是的大人,那个也是我开的。”

校尉看着那三个伤者,自忖一个打三个的话,虽说也能打趴他们,但是自己也得带点‘花’。这小子居然只弄身泥,就把三人的脑袋都给开了。

“你很能打。”校尉正视胡忧道。

“那个,我不太能打。”这么多人看着,胡忧也不敢乱说。

三个被打了瓢的家伙实在忍不住心中的怒气,对望一眼,同时道:“报校尉大人,这小子是从背后偷袭我们。”

校尉这才心中释然,冷哼道:“你玩阴的?”

胡忧一看校尉变脸,暗道不好,急中生智道:“回校尉大上,所谓上兵伐谋,在战场上,凡事只看结果,没有阴的阳的一说,能赢就行。”

“上兵伐谋!说得好。哈哈......好一个上兵伐谋。不错,不错。”校尉抚须大笑起来。

胡忧此时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从哪蹦出这么一句。现在看来,效果不错。

校尉笑了一阵,突然脸色一正,看着道:“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士。”

“回大人,小子胡忧。江南州人。”

“嗯。”校尉点点头道:“就冲你的‘上兵伐谋’,今天我升你为一班夫长。”

众人听到校尉的话,面色全都动容。还没正式参加训练,就升为夫长,这恐怕是暴风雪军团,不,哪怕放在整个帝国,也是升迁最快的吧。

胡忧在等着被罚呢,突然一个夫长砸自己脑袋上,差点没把他给砸晕了。还好他虽然心中狂跳,脸色却没有变,单膝跪倒:

“谢校尉大人抬爱。”

018章 女兵红叶(上)

军无戏言。一众典军、队长、大头兵们,共同见证了帝国有史以来,升迁最快的士兵。相信不用半天,整个暴风雪军团都会知道这事。

就在众人以为今天的事,就到此结束的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秦明踏前一步,单膝跪倒道:

“报校尉大人。”

“怎么,你有话说?”校尉瞟了秦明一眼。

秦明回道:“是,校尉大人。小人自荐二班夫长一职。”

校尉暗道今年这些新兵有些意思啊。刚出了个没什么功夫,却能重伤三人的小子。这里又跳出个自荐夫长的人。我到要看看他想说什么。

“给我个升你的理由。”校尉道。

秦明不卑不亢的回道:“如果我是二班夫长,决不会让我的士兵这么窝囊。”

秦明一开口,就把矛头指向了二班的夫长左夫。

“哈,有意思。”校尉乐道:“你很能打?”

“二班上下,一人足矣。”秦明话语平淡的说道。

这校尉名叫罗德里,一向最是爱才。秦明的话,让他有些动容。

“包括二班夫长?”

“是。”

“好。只要你能把二班全部打倒,今天我也升你为夫长。”校尉一拍手道。按帝国军律,典军以下的低级军官,升降是不用报备的。直系上司,可以自主升降。

“谢校尉大人。”

秦明拜谢后站起身来,对着二班的人一比手道:“各位,请了。”

二班夫长左夫气得肺都快炸了。这个新兵小子,真是够狂的呀。当众落面子挑战不算,还要一挑全班。

左夫当了两年的大头兵,才熬上个夫长一职。多少次上阵杀敌,怎能让人轻辱。这火一直硬压着呢,现在有机会,还客气什么。闻言是二话不说,抽刀就上。

校尉看左夫拔刀,本想出声,但是看秦明一脸从容,也就忍住没有开口。

秦明站着一动不动,直到左夫的刀当头劈下,一旁看的人都微闭双眼的时候,才突然身子一让,左手一拉,右手猛击左夫肋下软处,一下把他连人带刀,砸倒在地上。

只一招,左夫就趴在地上,干呕不止。

“好。”校尉忍不住叫道。

左夫原没有这么不继,只是一开始他就被秦明给气得不轻,急于想要挣回脸面,才着了秦明的道。如果他能放缓,以平常心来对待的话,至少可以多走几招。

秦明这一手,把二班的人全给震住了。随后上来的人,几乎都使不出平时的五成功夫。加上他们初组成军,相互不会配合,很快就让秦明给个个击破。

秦明整理好衣角,再次单膝跪倒:“校尉大人,幸不辱命。”

“好。自古英雄出少年。本校尉说话算话。从今天起,你就是二班夫长。古力,左夫,另作它用。”

“谢校尉大人。”秦明拜谢之后,直接走到二班,站在了最前面。

校尉等所有人都站好之后,收起了笑脸,面色严肃的说道:“暴风雪军团一向赏罚分明。你们两班违反军纪,私自斗殴,造成友军不和,影响极恶劣。本因重责三十军棍,逐出军营。

然今念在你们初到,不习军中纪律。现处杖行五十,夫长加倍,留军察看。

此为特例,如有再犯,严惩不怠。”

杖行可要比军棍轻多了。校尉嘴上虽然说得狠,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很看好这两个新任提拔的夫长。

一、二班所属全部单膝跪倒:“谢校尉大人。”

“吉多。”

小队长吉多应声出列,单膝跪地:“校尉大人。”

“两班都是你的人,现在由你来执法。”

“是,校尉大人。”

胡忧刚升夫长,还没得到夫长的好,就先受了一百杖行,被打了个皮开肉绽。

胡忧被打完之后,直接被人架起,送往医疗部。这是校尉临走之前交待的。因为他看出以胡忧的身板,一百杖行下来,决不轻松。

在医疗部里,胡忧第一次见到了女兵。不过他也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你别看他刚才挺镇定,其实他吓得不轻,再加上一顿打,身心疲惫不堪。他之所以没晕,是硬撑着,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会被带到什么地方。现在看到是送来医疗部,又看见女人,他精神一放松,就不醒人事了。

帝国的各大兵团里,一直都有女兵的存在。只是按各兵团的比例并不同样。暴风雪兵团的女兵最少,只占总人数的一成,而且多在后勤部门。南方红粉兵团所属女兵最多,据说达到六成。就连他们的军团长--西门玉凤都是女人。

那个28岁的女人,十四岁从军。十八岁时随她的父亲——当时有“帝国第一猛将”之称的帝国元帅西门战虎出战南疆,迎战宾来,山合,秀金三地联军。在父亲中伏身亡之后,率残部三万人防御穿山口,击溃三地联军十一万大军,斩杀联军上将——阿拉灯而一举成名。

因为新兵还没有正式开始训练,医疗部里也没什么事做,闲得很。队长正和手下两个夫长在聊天,几个小兵在整理应用之物。新兵团并没有征招医护兵,她们都是别地调来的。不过除了队长红叶外,她们都没有上过战场。

“红叶队长。”

“怎么,还没训练就伤着了?放床上吧,什么情况?”

“听说是让校尉大长打的。”

“这么牛,刚来第一天就把校尉大人给弄火了。这我到要看看。说不定以后是个人物呢。”红叶来了兴趣,走了过来。另外两个夫长也跟在了她的身后。

“队长,你可真说着了。听送来的人说。他和别班的人打架,把三个人的脑袋给开了。校尉大人不但没有把他赶走,还把他升为夫长。”

“入营第一天就升夫长,有没有搞错。老娘当年干了一年多,累死累活,才升夫长。这就已经够快的了。这小子居然比我还快?还有没有天理了!

嗯。伤得挺重,这个由我亲自来吧。凡梦,你们几个,先把他裤子给脱了。衣服也拔了吧,省得一会碍事。”

突然门帘一翻,一个穿医疗服的的女孩边叫着边跑进来:“红叶姐,大消息,特大消息呢。”

红叶不满的瞪了她一眼道:“含玉,鬼叫什么。你现在大小也是个夫长了。要注意点形像。”

“是,队长。”含玉吐吐小舌头。

“什么事,说吧。”红叶问道。

含玉又兴奋道:“红叶姐,我刚才在外面听说。有个兵才来了一天,就被升夫长了。真是传奇人物呢!”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红叶没好气道。

“啊。红叶姐你已经知道了?”含玉惊讶道。

“你口中的传奇人物,不就在那躺着吗?”红叶一指胡忧道。

“啊。”正给胡忧脱衣服的凡梦突然叫了起来。紧跟着,围在胡忧身边的几个医护兵也都叫了起来。

018章 女兵红叶(下 )

“我说你们能不能镇定点,这上了战场,你们这么鬼叫那还成。凡梦,又什么事。”红叶不满的训道。

凡梦吞吞吐吐的说道:“队长,这个,那个......他,他的那个地方......那地方.......”

“那地方很大条吗?又不是没有见过,有什么好奇怪的。啊,这是什么?”红叶看到小胡忧也忍不住轻叫起来。

“好像是牙齿耶。”含玉不确定的说道。

“这个地方怎么会长牙齿。”红叶伸手把小胡忧给捏起来,仔细的观察,还用指甲轻轻的在那几颗小蛇牙上刮了几下。

小胡忧哪受得了这样的欺负,一下就愤怒起来,对红叶怒目而视。

“它变大了。哇,快赶上我的拳头了。”一个小姑娘惊叫得。

红叶此时的感受最深,那种热烫,让她心中一荡。自从丈夫战死沙场,到现在也三四个年头了。军团里好些人追,她都没有看上。因为人长得漂亮,打她主意的不少,要不是她的家世不凡,丈夫生前又是督将,手下三千子弟兵护着,早让人硬上了。

红叶自强镇定下来,喝道:“别人惊小怪的,男人都这样。放他放好了,让我看看他的伤。”

“是。”众女看队长脸色不好,全都不敢多话。不舍的把胡忧给翻过来躺好。

“含玉、凡梦留下,其他人出去看看那些伤兵,该上药的上药。”

“是。”

红叶趁拿药的时候,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用力夹了夹腿,开始为胡忧治伤。

含玉和凡梦小心的在一边帮忙,没敢多说什么。

红叶仔细的为胡忧清理伤口,上药,包扎,每一步都做得非常用心,动手非常的轻柔,深怕会会把他弄碎一样。

“呼。好了。”红叶长长的出了口气道:“这里没什么事了,你们俩去看看她们弄得怎么样了,这些丫头一会不留神,就会偷懒。”

含玉和凡梦对望了一眼,收拾东西出去了。临出门前,她们都忍不住瞄了胡忧一眼,可惜还没看到她们想看的东西。做为医护兵,她们虽然没有经历过人事,但是她们心理很清楚。胡忧身上的东西,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军帐一时静了下来,胡忧依然躺着,身上一丝不挂。来到异界之后,他似乎与这里的衣服不太有缘,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红叶静静的坐在胡忧的身边,她知道自己今天很反常,也知道手下的那些女孩们都已经看出来了。不过她不在乎。

丈夫战死之后,红叶就已经对男人失去了兴趣。男人在她的眼里,如草芥一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心情,就是那么不一样。许久不动的心弦,居然无声自动了。难道是因为那几颗蛇牙?红叶不知道,真不知道。虽然内体春水涌动,但想来似乎与性事无关。

军帐外,被赶出来的女孩子全都侧耳细听着。她们心里都知道,队长让她们去做事,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挨了打的那些新兵,都是小伤而已,很容易就可以弄好。就算是帐篷里的那个,也用不着队长亲自动手的。

军帐里一直都很安静,这让一众小姐妹们有些失望。她们是打从心里希望里边能发生些什么,这不是她们喜欢八卦,只是因为,她们都知道,队长过得很苦。队长虽然表面很凶,其实对她们都很好。

医护兵是所有兵种里,最没有战斗力的兵种。如果不是队长护着,她们全队三十个姐妹,哪可能保存完壁到如今。军中虽有纪律,但是有特权的人实在太多。想要玩一个没人没势的医护兵,实在是太容易了。

大约一个小时过去,胡忧悠悠的醒了过来。还没有挣开眼睛,胡忧就感觉到自己的身边有人。胡忧习惯性的保持着原来的姿势,默默的感觉着周围的情况。

身上的伤已经不疼了,但是小风一过,凉凉的,似乎没有穿衣服。那人应该就在身边不远处,偷偷的张开眼缝,入眼的是一个女人。女人的穿着和自己来时看到的一样,应该是个医护兵,她在哭什么呢?和男朋友吵架了?还是以为我死掉了.......呸。胡忧我福大命大,刚当了一天兵,就升了夫长,没这么容易死的。

正被胡忧偷看的红叶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转头对胡忧说道:

“醒了就起来吧,装什么死呀。”

胡忧是老江湖了,怎么可能被她给诈到。他依然爬着,一动都不动。

红叶擦了擦泪水,站了起来,走到胡忧的身边,强悍道:“再装死,信不信我把你的小蛇牙给拨了。”

红叶说着说要动手,胡忧赶紧投降。好汉不吃眼前亏,可不能让她乱来。

奶奶的,真够强悍的。

“醒了,醒了,美女你可不要乱来呀。”胡忧习惯性的把原来那个世界对女孩子的叫法给带了出来。

“你叫我什么?”红叶愣了一下,声音略带激动的说道。记得当年她与丈夫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叫自己的。当时自己还骂了他一句‘臭流氓’。

胡忧最擅长察言观色,红叶的表现这么明显,他一听就感觉到了红叶的不对劲。心想着肯定是因为这声美女造成的,而且这女人似乎不是生气。于是大胆道:

“美女,我叫你美女呀。”

“哇。”红叶一下就扑到胡忧的身上大哭了起来。

红叶的这个反应,把胡忧吓了一跳。心说这是什么毛病。难道几辈子没听人叫过美女吗,这么激动。

胡忧没敢乱动,就那么任由着红叶抱着哭。反正让女人抱着,自己也吃不了亏。胡忧没意见,小胡忧火到挺大,因为红叶的胸部正好压在他的小脑袋上,这让它很不爽。

红叶被重重的顶了一下,马上就想到了那是什么。红着眼睛,红着脸,一下就退离胡忧的身上,背过身去。

胡忧中心暗道可惜。不过这也好,初到军营,也不知道这里的规矩,万一弄出点什么事,那可就不好了。

“快把衣服穿上吧。”红叶声如蝇蚁的说道。

“谢谢美女。”

“不许乱叫美女。”红叶嗔道。话刚出口,她又发现了自己的不对。这种语气,有多少年没有用过了。

“那我应该叫你什么?”胡忧随意的问道。

“我叫红叶。”

“那我叫你红叶姐好了。小弟名叫胡忧,初来乍到,还请红叶姐多多关招。”胡忧的江湖习气还没能改过来,顺着杆子就上。

红叶没有回话,算是默认了胡忧的叫法。过了一会,见胡忧没有动静,她不由开口道:“你好了没有?”

“红叶姐,你这里还有没有多余的衣服,我这身都打烂了。”胡忧苦笑道。他在那努力了半天,才发现这身衣服,腰部以下,全成了布条,连屁股都遮不住。

“我这全都是女装,没有适合你的。给你块毯子,你先批着吧。反正一会还要上药。”

“这也行?”

“有什么不行了。你要还是不要。”

“要。谢谢姐姐了。”胡忧这回连红叶两个字都省了。

019章 遇挫(上)

以胡忧的‘嘴码’,加上红叶的有意交结,两人很快就像多年的朋友一样,坐在一块聊起天来。胡忧身上虽然只批了条毯子,但是他这人脸皮一向够厚,跟本不拿这当一回事。

在聊天的过程之中,胡忧发现红叶对于军中事物非常的精通,有很多见解,胡忧初时听不明白,不过结合了前世看过的电视电影之后,他又发现红叶讲得非常有道理。

这一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更是有心交好这位姐姐。此时的胡忧,虽然自认看过不少关于三国,三十六计之类的电视。但是那毕竟只是电视。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如果按着电视里演的那样去打仗,那和找死差不了多少。

“红叶姐,你说作战最讲究的是什么?”胡忧问道。

“我觉得作战最讲究的应该是速度,你就拿咱们暴风雪军团来说吧。每次出兵作战,都要调战车千辆,骏马数万。还数十万的士兵。别的不说,单单只一个吃喝拉撒,就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就像有一次,咱们和安融开战。那场仗,你来我往,打了大半年。打到后来,双方的后勤都难以支撑,最后不得不停战。这样的仗,费时,费力,耗费大量的金钱,完全收不到效果。”

胡忧一拍大腿道:“红叶姐说得太好了。这就是兵贵速胜吧。红叶姐这么有才,不去当将军,在医疗部实在是太委屈你了。”

“当将军,你也太看得起我了。这些也是听我先夫说的。”

“先夫?姐姐你......”

红叶黯然道:“我丈夫以前是暴风雪军团的一个督将,几年前战死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都已经过去了。我也已经习惯了。那个,你把毯子拉一下。”

“毯子?”胡忧低头一头,小胡忧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了出来。“哦,这家伙一见美女就乱来,回去我再收拾它。”

胡忧和红叶两人聊得越来越投机,红叶对帝国各方面的军事都非常的了解,这让胡忧受益良多。

其实有一点,胡忧不知道。红叶的丈夫当年之所以能官致督将,有很大一部份功劳,都应该算在红叶的身上,无论是家世还是学识,红叶都帮忙不少。这也是红叶的丈夫战死之后,所留下的那些将士,对红叶依然尊重的原因。

在红叶的丈夫死之后,红叶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谈过军事方面的问题了。没想到今天会跟胡忧聊这方面的事。

不知不觉又是一个小时过去,这时候红叶正在给胡忧讲当年和丈夫一起争战的故事。胡忧听得是羡慕不已,中心更是下定决定,一定要想办法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

“糟了。”红叶正讲着,突然叫了起来。

“红叶姐,怎么了?”

“那个.......嗯.......”红叶的脸色有些红,说话也没有了刚才的利索。

“究竟是怎么了?”胡忧很奇怪红叶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那个,我刚才把手下的人都支了出去,现在我们在里面这么久,她们肯定会有什么想法的。”

胡忧看红叶脸红的样子,心中暗笑。前一秒钟还是将计谋略样样精通的女将军,这转眼就变成了一个害羞的大姑娘。胡忧决定逗逗红叶。

“红叶姐,你说你刚才把手下人都支出去,你本意是想干嘛?”

红叶脸色更红道:“还不是帮你上药嘛。”

胡忧已经看出了红叶对自己有点意思,而他对于红叶的才智也非常的欣喜。暗想着军营毕竟是以实力说话的地方,像今天这样轻松的升职机会,肯定不会再有。如果能征服红叶的话,以她的才智和在军中的人脉,对自己将会有非常大的帮助。这样各取所需,岂不是皆大欢喜?

胡忧本就不是什么迂腐之人,否则也不会和王张氏搞在一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本就是江湖中人的生存之道。古语有云,慈不掌兵,义不掌财,仁不经商,不慈不仁不义者,才能混迹江湖。

胡忧的师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曾经告诉过他,男人征服女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床上。虽然他的师父一直没怎么能以身证明这句话,但是胡忧却相信,这绝对是句至理名言。

想到这些,胡忧有意瞄了红叶的胸部一眼,语带一丝轻薄的说道:“红叶姐难道就没有别的想法吗?”

胡忧这个分寸拿捏得非常的好,既起到了挑逗的意思,又不至于让红叶太过难为情。而且他已经想好了补救的话,只要红叶有生气的征兆,他马上就会抢先用出来。这一招是江湖八大门之一的‘飘门’把戏。胡忧虽然做不到飘门前辈一张嘴就能把死人骗活,但是哄哄女人,他还是有这个自信的。

“要死了,不许胡思乱想的。”红叶拿眼一瞪胡忧,但是自己却又先扭捏起来,小脸红红的,不知道想些什么。

这种小女儿的神态,让胡忧看得一呆。刚想再进一步有所行动。红叶却已经站了起来。

“不要说笑了,快趴下。”红叶道。

胡忧看红叶去拿药就已经猜到了她要干什么,不过他还是装傻道。“这......会不会太快了一点?”

“少费话,不乖乖的,姐姐可要打屁股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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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从红叶那里出来,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对于胡忧能这么快恢复,见贯了伤兵的红叶都很惊讶。胡忧自己到是慢慢的习惯了自己有些异常的身体。伤好得比别人快,这也是一项在战场上存活的优势吧。

虽然最后没有能和红叶勾上,但是胡忧却觉得今天这一顿打,真是太值了。不但被升为夫长,还能有机会结识红叶,并与她有了一定的交情。

后勤部给胡忧另分的住地,但是胡忧并没有搬过去。他依然回到了一班的营帐里。

“夫长.......”

班里的士兵看到胡忧,纷纷的给他致敬。帝国军队的等级是非常严格的。下级对上级不敬,按律是可以处死的。当然,这仅适用于下层军中。到偏将以上的级别,可没有谁敢这么乱来。

中层以上的军官,各种社会关系盘根错节,一般的军法,对于他们并没有多大的约束能力。这也就造成了基层干部和中高层军官之间,存在相当大难以调和的矛盾。这是在开国之初很难看到的。

胡忧仔细看过一众士兵的眼神,从他们的眼中,胡忧看到了一种不信任。

是的,胡忧虽然因打架而被升为夫长。但同时,他也暴露出了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军中首重的就是武力,胡忧的武力,明显还不能服众。

胡忧也知道,这是他目前最大的问题。

第二天,新兵团正式开始整合训练。

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苏门达尔出席了新兵团的成立仪式,并在台上发表了讲话。

这是胡忧第一次看到苏门达尔。苏门达尔身上的那身暴风宝甲,深深的吸引了胡忧的眼球。相比起暴风宝甲,胡忧身上连普通箭矢都可以轻松射穿的厚藤甲,简直就是垃圾。所以胡忧有理由期待属于自己的宝甲,甚至更多。

019章 遇挫(下)

与胡忧同样射出热烈眼神的,还有原属于一班,现在却是二班夫长的秦明。相比起胡忧,他似乎更有能力穿上那身甲衣。至少从现阶段来看,他的机会比胡忧多。

二分队属于长枪兵的序列。此时二分队的人,全都分到了长枪。胡忧仔细看了手中的枪,这种枪和古力手中的大铁枪是同样的,只是型号上,比古力的小了一号。全枪大约两米长,枪头实心,枪身为手指头粗的木制,拿在手中,份量挺沉,大约有十五六斤的样子。

秦明分到枪的时候,当场就耍了一手漂亮的枪法,惹得全分队所有士兵的注目。而同样在昨天大出了风头,一夜名传整个暴风雪军团的胡忧,却连拿枪的手势都不对。

各队整队完毕之后,长枪教头冲林出场。

“枪不破甲,同于不扎......平日能洞墙则战场能破甲.......用枪最忌,弃枪孤注。”

冲林说到这里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秦明一眼,因为刚才秦明在耍枪的时候,就曾经多次让手中的枪飞出去。那是看起来很帅,在战场上却是找死的做法。

胡忧的眼睛没有跟着冲林的眼神而动。他在动心,默默的记下冲林的话。

第一天的训练结束之后,胡忧抱着自己的枪,来到军帐外的一处小树林里。默念着教头所教的动作要领,把铁枪一枪枪的扎在树上。

简单的动作,重复而单调,不好看,却又花费大量的体力。胡忧身上是汗如雨下。不过他依然默默的咬牙,再咬牙。

第二天起床,胡忧顿感全身酸痛。每一块骨头,每一处肌肉,都仿佛像有蚂蚁在咬一样。吃早饭的时候,他手中的筷子,两次掉到了地上。

第二天的训练和第一天的一样,教头冲林依然是让大家习惯扎法。在排队的时候,胡忧感觉自己的手好像都已经快找不到了,但是开始训练之后,他还是咬着牙,认真的扎出每一枪。

“出枪要先轻后重,盖留不尽,以防左边。致彼枪出尽时,彼死尽也。”冲林边念着要决,边游走于队伍之中。在胡忧一枪刺出时,他突然用手中的枪在胡忧的枪尖上敲了一下,胡忧的枪应声飞了出去。

“出枪时不要尽出全力,要看清当时的形势,留一分以求应变。”冲林对胡忧说道。

“是。”胡忧躬敬点头,捡起被打掉的枪,继续练习。

一天的训练下来,胡忧的双手虎口已经崩开。这是意料中的事,胡忧也没有太过在意。打断骨头重接时他都没有眨眼,更何况小小的虎口之伤。

从戒指里拿出药,随意的洒上,胡忧来到小树林中,继续给自己加训。古人云笨鸟先飞,胡忧自认脑子决不比别人笨,但是他却很清楚,论身体,这里的人,天赋都要比他高很多。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想要获取,就必须先要付出,甚至要比别人付出的更多。

一个月的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这三十天来,胡忧除了正常的跟队训练外,每天雷打不动的给自己加练扎树五百枪。

从一开使只能扎入树皮,到现在能扎入树中半寸。胡忧用巨大的毅力,为自己获得了一点点的成绩。虽然离破甲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他自信,只要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军中的训练,每半个月,会有一场对练性质的比武。以摹拟实战的方法,来让大家适应战场的气氛。上一次胡忧自知还差得太多,只是在一旁看着,没有参加。这一次,他打算试试,看看这一个月的苦练,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这一个月以来,胡忧已经和手下的8个兵都混熟了。一个班满员的情况下,是一个夫长带十个士兵。胡忧的班情况不太相同,只有八个士兵。因为他们原来的夫长古力还没正式接任就调走了,原为一班士兵的秦明去了二班做夫长,而胡忧自己又坐上了一班夫长的位子,这样一进一出,就少了两个。为这事,胡忧去找过队长吉多,却没有得到补员。

校场中央,两个士兵你来我往,打得正热闹,胡忧有些手痒,一拍身边的朱大能道:“朱大能,一会咱们练练。”

胡忧选朱大能是有原因的,这些天来,据他观察,全班里,就属朱大能练习最不认真,而且他的武力应该也是全班最差的。胡忧觉得自己胜他应该没有问题。他还没有自大到认为练习了一个月,自己就能打过阿骨达那个手特别长的家伙。

“夫长你要跟我打?”朱大能吃惊的看着胡忧,他没想到,胡忧居然找上自己对练。

胡忧一拍朱大能的肚子说道:“怎么着,不行?”

一个月来,朱大能也知道了胡忧的脾气,对这个没有架子的上司,也挺对味口的,于是半开玩笑的说道:“行不行,不过我要问清楚,是真打还是假打。”

“废话,当然是真打了。假打我还不如回去睡觉好。”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这一个月来,他刻意的和手下的兵融合在一起,现在看起来较果不错。

在胡忧看来,对手下摆架子的人,是没脑子的。手下的士兵是为官者的依靠,上到战场上,就是把脑袋拴在一起的兄弟。冲锋陷阵,靠的就是他们。对他们摆架子,那就是嫌自己命太长了。为上者,以威服众,而不是靠摆架子服众。

朱大能缩了缩脑袋,压低声音道:“夫长,在一百多人面前,你不怕落了面子?”

“面子个屁,上到战场,技不如人,命都没了,还讲什么面子。我告诉你,今天要是你输了给我,我就把你的晚饭给候三。为了你的肚子,自己想想吧。”

“夫长,这可是你逼我的。”朱大能诡异的笑道。

胡忧猛的醒悟过来,原来这家伙说了半天,是在套自己的话。看这家伙挺胖的,脑瓜子挺鬼呀。

胡忧和朱大能换上对练枪头,一同站入场中。这还是胡忧第一真正面与人交手,虽然是对练,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有一丝丝的紧张。

强压下脑中的杂念,胡忧仔细观察朱大能的站位,以找到一个出手的时机。

相比起胡忧,朱大能随意了很多。他居然就那么拖枪站着,都没怎么看胡忧。

他居然还打了个哈欠!

胡忧看准这个机会,看准了朱大能的胸口就扎了过去。一个月的苦练没有白费,枪如电闪一般,就到了朱大能的胸前。

枪都已经快扎上来了,朱大能竟然还动都没动。这让胡忧有些恼火,暗骂着今晚一定饿这小子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想到这里,胡忧又加了一分力,先扎他一枪在说。

可就在这时候,一直没动的朱大能突然向右移动了半步,手中的枪一个斜拉,用枪尾在胡忧的枪尖上一敲,枪势不减,枪头直指胡忧的眼睛。

枪尖在胡忧眼前一寸处停住,胡忧愣在了当场。

只一枪就输了,如果在战场上的话,只这一枪,自己的小命就没了。胡忧想过很多种结果,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输得那么快,输得那么惨。

020章 青龙献爪

小树林里,胡忧面对着一个月来扎出的树坑,沉默着。每天五百枪,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果,这不得不让胡忧深思。

是自己不够努力,还是天赋不行。

这一个月以来,团训认真,休息的时候还再加训。刮风不休,下雨不走,就算是手累得抽筋,也是稍微好转,就马上又继续练习。

而朱大能在做什么?每次团练,他只扎那么几枪就偷懒了。一解散就四处找人嬉戏。或是跟候三斗嘴皮子。

可就是这样,自己都没够挡他一枪。

胡忧不断的在脑海中反复的重复着朱大能的那一枪。他那枪出得平平无奇,却是那么的高效。他当时如果在进一寸的话,自己就算不死,眼睛也要被废掉。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胡忧尝试着把朱大能的动作分解,经过无数次比划之后,他猛然发现,自己做不到朱大能的那种准度。

朱大能的那枪,明显是冲着自己眼睛来的。也就是说,他在出枪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进攻的路线。

胡忧试着在树上画上一个指头大的圈,然后用枪扎。十几枪之后,他发现自己的枪,十之八九要偏出那个圈外。即使有一枪能在圈内,也不是在圆圈的正中心处。

紧接着,胡忧回想到,朱大能的枪指着自己眼睛的时候,枪头完全没有颤抖的迹象。直到他收回枪头前,枪尖与自己的眼睛都使终保持在一点上。

“用枪之道,在稳和准吗?”胡忧自言自语道。

猛然,胡忧想了起太史公送的那本故事书里,似乎有一个关于枪的故事,里边的人物对话,有提到到用枪的。他赶紧把书找出来,快速的翻开。

“有了。将后发踵着力于一端,奋十二分力,发十二分满,后手力透前手外,自踵至枪尖为一条,其体直。顾出枪长而重,手熟则速。一人发枪,多于三四人,长矣,重矣,速矣。”

一开始,胡忧看得并不是很懂,不过他结和了自己的亲生体会之后,发现这段话说的是双脚一虚一实,着力于一脚,全力出枪。要求以全身之力出枪,要决是出枪要快,要准。

“这个和教头说是似乎不太一样呀。”胡忧边看边思考着。可惜这个故事很短,只提了这么一句话而已,说得不是很明白。

“会不会在别的故事里还有类似的东西呢。”胡忧暗忖。

胡忧把书一页页的翻开,快速的翻看。连续翻了几十页,他找出了几句似乎有用的话。

“刺虎贵准,以中其目。”

“人游场之用,却又须留性。非为社稷立功名,而动辄血流骨折。”

“枪有五法,青龙献爪。”

“......”

细细读来,这些话好像在说着什么,但是却又相互不连着,有些不知所云。胡忧看得有些头痛,把书放在身边的石头上,歇息一下脑子。

就在这时候,林中不知道突然发现了什么事,惊起了几只小鸟。这些鸟在飞过胡忧头顶的时候,居然拉下一陀屎。还好胡忧正好向上瞄了一眼,及时躲了过去。不然这鸟屎肯定砸在他的脑袋上。

可是胡忧是躲过了,那放在石头上的书却没躲过。那屎正好落在书上。

胡忧气得要命,指着那鸟骂道:“可恶的臭鸟,哪天胡忧大爷不爽,把你的贼鸟窝给掏了。”

既然暂时想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决定先从准头方面练起,看看效果怎么样。不行的话,回去找朱大能问问看。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嘛。

胡忧找了片树叶,把书上的鸟屎给刮掉。正想在找什么东西擦了一的时候,胡忧突然愣住了。因为他无意中发现,那鸟屎弄脏的地方,似乎出现了几个字。这几个字是在青龙献爪这几个字下面的,胡忧记得这里原来是空白的,没有字。

“会是什么?”胡忧顾不得鸟屎的恶臭,仔细辨别那几个字。

“扎必尽?”

后一个字上还粘着鸟屎,看得不清楚,胡忧又用树叶轻擦了一把,出来一个‘力’字。

“扎必尽力?什么意思,难道说........”

胡忧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电影,似乎秘集都是要用特殊的方法才能看到的。这个不会这么变态,要用鸟屎吧。

别管它是不是,胡忧的手已经动了起来。他小心的把树叶上的鸟屎擦在‘扎必尽力’几个字的上下左右,很快,越来越多的字出献在了‘青龙献爪’这几个字的下面。

胡忧变得非常的兴奋,难道说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头,其实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奇人?

在用鸟屎把整张纸全都擦试过一遍之后,胡忧得到了百多个字。

“古有名士,射牛不中,中之必命。真留非数年之功不可,假留则抛校枪也。青龙献爪,初学三枪即止,扎毕尽力。少歇更扎。多则手滑无实用。每扎以索穿钱,行之人妙。熟后钱后贴纸,过钱不伤。

身法宜侧而忌平,宜蹲而忌立。平则阔,立则长,侧则短,所备者少也。能蹲坐而进退如风,身心如一,枪心如一,则无往而不利。”

字数不多,胡忧却足足反复看了一个小时。边看身思考,揣摩。什么是精华,这一字一句都是精华所在。

“初学只扎三枪吗?”

胡忧小心的把书收回戒指里,抱枪来到树下。小马步,侧身而站,枪交右手,平心静气,用心去感觉枪的存在。

“嘿。”

胡忧猛的一枪,直扎身前大树。脚借地力以达腰,腰手连动,心随枪进。

“噗。”

“叭。”

枪头扎入树中,枪杆应身而断。强大的后挫力,使得胡忧连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这一枪,几乎用尽胡忧全身的力气,他坐在地上好一会,才爬了起来。在出枪的那一刻,他感觉到有一股力由脚到手,直透枪尖。那种感觉,说不出的爽快。,

来到树前,胡忧脸上出现了惊喜之色。因为这枪,居然入木八分有于。胡忧相信,如果不是最后时刻,自己的手微颤了一下,导致枪与手没有成一条直线,使得力稍偏在枪杆上,那么这枪,应该可以扎得更深。

枪杆断了,不能再继续练了。胡忧把枪头从树上拔出来,往小树林里走。他要为枪从新配上枪杆。

军营里是有后备配杆的,不过胡忧不打算用那个。那种是很普通的木杆,遇折易断。在枪杆断的一瞬间,他想到了一个词‘避震器’,也就是弹簧。然后想到了白蜡杆。

白蜡杆取自白蜡树。它通体洁白如玉、坚而不硬、柔而不折,杆身可弯曲到180度不劈裂,柔韧性强,自身纤维密度稠,有较强的自然拉力,在干燥的地方不劈裂,在潮湿的地方不变形,其弹性、韧性是其它木质不可比拟的,被中国古代首推为做枪的最好材料。

枪法在中国古代是可以“了却君王天下事”,封妻萌子的绝学,素有百兵之王的美誉。白蜡杆从来都是兵王就好的伴侣。胡忧不知道这里为什么要用硬木枪杆,但是他相信,国人五千年积累下来的东西,决不会是空穴来风,胡编乱造的。

白蜡树的皮叫做荆树皮,是一种药材。胡忧跟师父的时候,亲自采收过,所以胡忧认识白蜡树。

虽然胡忧直到现在,还弄不清楚这里究竟是什么空间。但是这个地方和生他养他的祖国,无论是天气还是地理都很像。这里大部份的值物,和原来的世界也没有什么区别。所以胡忧相信,这里应该也会有白蜡树。他要造一只属于自己的白蜡枪。

胡忧今天的运气不错,很快,他就在发现一颗很不错的白蜡树。费好好些力气,胡忧终于弄出了一根长二米二的白蜡杆。

只见这根白蜡杆沉重密实,表面发青,没有一点疤节,笔直如切。把枪头装上,枪头不比枪把细多少。发力一抖,杆身直震,杆头振幅虽不大,但持久。

胡忧再来到树前,平心静气,按青龙献爪所记,一枪刺出,‘噗’的一声轻响,入木一寸有于,而且因为白蜡杆特有的弹性、韧性,像避震器一样,让回弹的反作用力减少了很多。

“好枪。”胡忧忍不住低声喝道。

第二天,胡忧来树林的时候,带来了几枚铜钱。他没有把铜钱像书中说的那样,用绳子悬着,而是一枚枚把它们钉在树上。

用枪扎钱眼,胡忧知道自己的水平还达不到这个地步。所以他给改良了一下,把铜钱钉在树上,再以枪扎铜钱,这样力度和准头,全都可以练到。

换上白蜡杆后,胡忧的白蜡杆无论是灵活性还是在反震力上,都要好很多。但是在控制准头方面,要比原来的硬木枪难。因为白蜡杆受力后,有一种颤力。这使得枪头不把好把握。这很可能就是这个世界不用白蜡杆的原因,当然,也有可能他们还没有发现白蜡杆的好处。

第一轮的三枪,胡忧没有一次扎中铜钱。不过他没有因此而发弃。没有成功,那是因为自己做得还不够好。他相信国人五千年的智慧,不会给他指条**的。

三枪过后,胡忧停下来休息。以青龙献爪的方式扎出的三枪,要比一般的扎枪累很多。三枪过去,胡忧身上大半的力气都消耗掉了。

趁着休息的空当,胡忧把那本故事书又翻了出来。他对这本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用发现青龙献爪的办法在书里并没有在发现别的东西,但是书中本身记载的故事,就很有看头。

太史公的故事都不是很长,初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仔细再看后,又似乎总能让人联想到什么东西。同一个故事,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日子就在这样看书,练枪,看书,练枪里一天天的过去,转眼又过去了三十天。

经过三十天的练习,胡忧对白蜡枪的控制已经熟习了很多。准头从前三天的一枪不中,到现在每刺出五六枪,就能有一枪刺中铜钱。

两个月的刻苦练习,胡忧的身体也比原来壮了不少。也许是因为用枪的关系,往日略显油滑的脸角,多了几分刚毅的线条。

021章 对赌(上)

天风历1118年,帝国38年十一月。再过一个月,年关就要到了。

胡忧此时没有训练,他现在甚至不在新兵团的驻地溪甘,而是在几百里外的林梅森林里。

林梅森林在青州的最西端,也是帝国版图西北角上的一个角落。从地图上看,穿过林梅森林,过了龙江山脉,再往前走,就是池河帝国的领地了。

地图是这么画的,但是千百年来,从来没有人能够这么走出过。先不是龙江山脉终年冰封,连绵千里,飞鸟难渡。单单只是林梅森林,就足以让人望而生畏。

十五天前,胡忧所在的新1兵团第三联队被调入林梅森林。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在十一月十五日之前,抓到一百只雪灵猴。

雪灵猴是林梅森林特有的物种,它能体雪白,来去如风,而且狡猾似狐。十一月的林梅森林,早已经是大雪纷飞。在这样的环境下,别说是抓,就是想发现也是相当困难的。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三号了,第三联队所有抓到的雪灵猴加起来,还不到三十只,这让联队长偏将林克非常的恼火。这不,正在营中躲避风雪的第三联队所属一千人,全都被他赶了出来。

“这鬼天气,这鬼地方,真不是人呆的。”朱大能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把脖子努力往衣服里缩。

“是够冷的。”胡忧认同道。胡忧估计,现在的气温至少零下二十几度。他还是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

平时在班里最跳的候三,今天也奄了。一向喜欢和朱大能唱反调的他,也说不出什么歪理来。这地方确实非常的冷,他也很认同。

“嘿,我说兄弟们,都别缩着。越缩着就会越来的,你们看我,习惯了,也就没事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西多夫拍着胸口道。

众人看了西多夫一眼,全都没兴趣搭理他。如果说整个联队里,谁最抗冷,当属这小子无疑。

西多夫是从小在池河帝国长大的曼陀罗人。池河帝国地处天风大陆西北部,那里最热的地方,也要比林梅森林冷得多。终年平均气温只有零度。从那地方出来的人,跟本不知道冷为何物。跟他说这些,简直是浪费气力。

“我说西多夫,你能不能多穿件衣服,我看你这样,都替你冷得慌。”出生在中州的里尔多没好气的说道。中州地处帝国的中心,是帝都龙城所在地。那里常年温差不大,冷天不太冷,夏天不太热。所以里尔多的抗寒能力是班里最弱的几个之一。

西多夫抖了抖身上的单衣道:“没事。我这还觉得热呢。呵呵。”

“你们有谁知道,这雪灵猴是用来干嘛的?”朱大能突然问道。

胡忧想了一下道:“上峰一直强调要抓活的,而且不能有伤口,我想应该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吧。”

“夫长猜中了一点点边,还有谁知道?”朱大能又问。

“我听人说,这雪灵猴是要送往帝都的。具体用来干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西多夫也加入了这个话题。

“朱大能,难道说你知道?”候三习惯性的顶道。

朱大能笑笑道:“我只知道个大概。不过我们班里,有一个人肯定知道。”

“谁?”胡忧问道。他对这次的任务也很好奇。一开始军队调动的时候,他还以为要打仗。后来他才知道,是要他们抓猴子。全联队一千多号人,来林梅森林这种地方,只为了抓一百只猴子,这可算是大手笔了。

“拉雷。”朱大能指指里尔多身边的一个白脸青年道。

一时间,大家的注意力全都转到拉雷的身上。拉雷出生帝都,是班里最文静的一个人,为人有些内向,很少主动说话。平时只和同样来自中州的里尔多走得比较近。

“拉雷,你知道雪灵猴是用来干什么的?”胡忧问道。这个拉雷非常的腼腆,如果不是用透视眼扫过的话,胡忧曾经一度怀疑他是学花木兰代父从军呢。

“我听我父亲说过,也不知道对不对。”拉雷细声细雨的回答道。

“那能不能给我们说说?”胡忧也放轻了声音。他还真有些担心会把拉雷弄哭呢。

“我父亲交待过,这事不能外传的。”拉雷弱弱的说道。

“有什么不能传的,不就是那么点事吗。”朱大能大咧咧的说道。

“朱大能,你知道你就说好了,干嘛要拉雷说。”里尔多不满道。

“我这不是想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嘛。”朱大能道。

“朱大能,还是你来说吧,让我们都了解了解这是怎么回事。”胡忧以裁决者的口气说道。他虽然官不大,但却是这组的夫长,还是有一定话语权的。

朱大能点头,一脸卖乖的样子道:“在说之前,我想先问大家。有谁知道雪灵猴最珍贵的地方在哪里?”

“说重点。”候三伸出头丢出几个字,又缩了回去。远远看去,这家伙就像一只被人暴打过的赖皮狗,全身上下,边个正形都没有。

朱大能看了拉雷和一直站在拉雷身边的里尔多,说道:“我就直说了吧。雪灵猴最珍贵的地方就是它的脑子。它是整个大陆公认除了人外,最聪明的动物。”

“脑子好?难道我们抓雪灵猴是为了训养它们,以为军队用?”胡忧问道。

在胡忧想来,如果雪灵猴很聪明,又有训养方法的话,那它很可能有军事方面的用途。这也许就是拉雷不肯说的原因。

胡忧之所以会这么想,那是因为他在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看到很多关于这方法的东西。江湖八大门中的飘门就有训猴子、山羊来赚钱的戏法。古代也有训鹰来侦察敌情的故事记载。把雪灵猴用作军事,并不是没有可能的,

朱大能深深看了胡忧一眼,心中暗赞他的思路宽广,居然能联想到这些。只可惜,他太高估帝国的那些大佬了。

“夫长的想法很特别,不过答案不是这个。在帝都的上层贵族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雪灵猴的脑子,可以使人变得聪明。

先不说这个说法有没有依据,但是雪灵猴的脑子味道鲜美,那是不争的事实。”

021章 对赌(下)

胡忧这时也反应过来了,他来自以菜闻名的国度,对吃他并不陌生。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这一千人在这里挨冷受冻,只不过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食欲而已。”胡忧一语道破其中的玄机。

“夫长猜对了,正是这个原因。我们这次出来,其实是为准备年礼的。每年给皇室一百只雪灵猴,这是咱们兵团的惯例。如果你能猜中吃法,我就更服你。”朱大能对胡忧坚起大姆指道。

胡忧哈哈一笑道:“这有何难,如果我猜中了,你怎么说。”

“夫长大人,有一点我得先让你知道,雪灵猴的吃法可不同一般。”朱大能提醒道。

“你就说你输什么吧。”胡忧自信的说道。吃猴子,中国人那是祖宗。

“十个金币。”朱大能道。雪灵猴的吃法是个秘密,他不信胡忧能猜得出来。

胡忧摇摇头道:“赌钱多没意思,换点别的。”

“别的?”朱大能想了想,一咬牙道:“我出来得急,也没带着什么。我这有本武学秘法,是其家传留下的,你有本事就拿去。”

“武学秘法?”胡忧眼睛一亮,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个。一枪败给朱大能的画面,又再次浮现在他的脑中。他出的那一枪,一定是有说法的。

“就是这个,赌不赌?”朱大能从怀里拿出本封面都已经发黄的书,晃了晃又收了回去。

“好,就赌这个了。”胡忧重重的点头道。

“等等。”朱大能说道:“对赌讲究的是公平。你虽然是夫长,但是也要拿得出像样的东西才行。”

“我有一本故事书。”胡忧首先想到的是太史公给的那本书。以书赌书,看来挺公平的。

胡忧的话一出,全组的人都笑了起来。就连比较内向的拉雷都没有忍住。

朱大能好不容易才忍住笑道:“夫长大人,你该不会是耍我吧。”

胡忧刚想说这个故事书不简单,但是他还是把这个念头给压回去了。他的心里隐隐的升出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书的念头。

伸入出怀,胡忧装作拿东西,实际上是把那条蛇鞭从戒指里拿出来。

“看看这个怎么样。”胡忧把蛇鞭递给朱大能。

朱大能是识货之人,虽然他并不认识雪里红蛇,但是他很快就看出了这蛇鞭的不凡之处。蛇鞭经过与胡忧的第一次融合之后,已经变成了三尺来长,朱大能拿在手上,突然一鞭抽向身边的树身上。

“啪!”

所有人都为之动容。大树被抽出一条深深的痕迹,而蛇鞭上连一点花痕都没有留下。所有人都对蛇鞭来了兴趣,而胡忧却对朱大能留意了起来。

胡忧一直都以为朱大能是组里功夫最弱的一个人。但是从上次的那枪,和今天的这一鞭,朱大能不经意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胡忧发现,朱大能决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的功夫说不定还在以武力成为二班夫长的秦明之上。

“好东西。”朱大能两眼射出热烈的火花。看来他对这条蛇鞭非常的喜欢。

“赌你的武学秘法怎么样?”胡忧说道。

“行,太行了。”朱大能连连点头。

朱大能家里世代商人,他的想法与一般人不同。在别人看来,武学秘法是很珍贵的,而在他眼里,武学秘法无论多么珍贵,都是可以复制的,抄一本就多一本。可是这蛇鞭可不同,这是不可复制的,唯一的东西。

胡忧道:“那就这么定了。为了公平起见,我们还需要一个公证人。咱们把赌注都交到他的手里。然后你和我分别把雪灵猴的吃法写好,交到他的手上。

如果我们写的一样,那就是我胜,东西归我,反之归你。怎么样?”

朱大能同意胡忧的办法,胡忧让朱大能来选公证人。让所有人意外的事,朱大能居然选了候三。这一点连胡忧都没有意料到。朱大能居然最信任整天和他对嘴的候三。

一切说好,胡忧和朱大能两人在空地上分开,拉开二十米的距离。除了候三坐在两人中间之外,所有人站在外围做见证。

胡忧拿笔在手,想了想,觉得写文字表达也许不太清楚。于是他改成画画。他画的是一个中间挖洞的方桌,几个人围桌而坐,然后一只猴子的头,从那小洞中伸出一半,被东西紧紧箍住。然后一个人用小锤轻轻一敲,猴子的头盖骨应声而落。猴的脑部就完全裸露在食客们的面前。这时,有较馋一些的人,已经用汤匙伸向红白相间的猴脑,随着桌下垂死猴子一声惨叫,拉开了生食猴脑的血腥序曲。

胡忧有一定的‘册门’功底,虽然做不到他们的以假乱真,但是画得还是很不错的。他形像的把人们生吃猴脑的一幕,完全展现于纸上。这画让候三看得差点就吐了出来。候三的心里承受能力本没有这么差的,坏就坏在这猴子的猴和他的姓同音,而胡忧画中的猴子,又和他有那么几分相似。

候三在看完双方交上来的答案之后,把蛇鞭和武学秘法全都塞给了胡忧。

“候三,你确定你没有看错?”朱大能有些不舍的看着那条被胡忧收起来的蛇鞭,就像是看着离别的情人一样。

候三似乎能明白朱大能的心情,并没有像往日那样出言恶心他,更没有对朱大能的疑问生气。因为他知道,朱大能那是不舍,而不是对他有怀疑。这一点,从朱大能选候三做为公证,就能够看出来了。

候三拍拍朱大能的肩,把胡忧的画塞进他的手里,自己转身离开。

朱大能打开画只看了一眼,小心的叠起来收好。

朱大能那留恋的眼神,差点让胡忧忍不住要把蛇鞭当场送给他。不过他脑中瞬息间想起一个牧童把草吊在牛头前的故事,他又把这心思给压了下来。现在送出蛇鞭,虽然是一个拉拢人心的好机会,但是,却还不是最佳的时候。让牛看得见却吃不着的草,才是最好的草。那把小草,可以让牛按牧童的意思前进。

022章 再升一级(上)

林梅森林的暴风雪连刮了三天,却一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狂风夹着冰粒打在脸上,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样的天气,就算是偏将林克再怎么暴跳,也不能把士兵强行赶出军营去抓雪灵猴。特别是三天前发生士兵冻死在雪地里的事故之后。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七号了,留给林克的时间只剩下八天,而他的任务,还差整整六十只雪灵猴。

这次的任务,是林克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手的。按惯例,负责抓捕雪灵猴的偏将,将会作为使者把雪灵猴押送到帝都去。代表暴风雪军团,把雪灵猴做为贺年礼,送给当今的皇帝,曼陀罗三世--巴伦西亚大帝。

而巴伦西亚大帝为显视对暴风雪军团的恩典,也会有礼物赏赐下来,由使者带回给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

这么一个来回走下来,就是一件大功。按惯例,军团长会让这位使者官升一级。也就是偏将升督将。这已经是军团中不成文的一种规则,也是偏将升督将最安全无危险的途经。要知道如果在战场上,想升这一级,可是要拿命来换的。

为了这个机会,林克可是不惜以平调新兵团做为交换才得来的。如果办砸了,他损失可就惨重了。升不了级,手下上过战场的老兵还换成了新兵,都不算,他要面临的还将是军法的处制。给皇帝办礼物都办砸了,打你一顿那是轻的。在功过部上记下这笔,这就是一生最大的耻辱。

越积越厚的雪,像一坐大山一样,重重的压得林克喘不过气来。桌前罢着精美的食物,他却一口也吃不下。

林克虽然没有多大的本事,这个偏将的职位,也是靠着身为军团长三姨太的姐姐才得来的。可是他也知道,肯定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下去。

可问题是,应该怎么办?这是一个很成问题的问题。这么大的暴风雪,走出军营是九死一生的事。虽说军令如山倒,林克可以强行的把士兵们赶出去寻找雪灵猴,但这是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还用不是为好。

正在烦脑的时候,突然一句话浮现在了他的脑中--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对。”林克一拍桌子站起来叫道:“传令兵。”

“在。”传令兵是二十四小时候命,随时准备传答命令的。

“传我将令,从今日起,凡抓住一只雪灵猴者,赏金币十枚。凡抓住二十只雪灵猴的组,夫长官升小队长,凡抓住五十只雪灵猴的小队,队长升典军。至今没有抓到雪灵猴的小组,三日内必须交上至少一只雪灵猴,否则全组上下,按怠命交执法处。去吧。”

“得令。”传令兵领命而去。

接到将令之前,胡忧正在营中和组里的士兵喝酒。帝国的军营并不禁酒,因为林梅森林天气寒冷的原故,军需部还特意加发了烈酒下来。

营门被推开的瞬间,地堂上的篝火被吹得火星乱飞。脾气不好的朱大能被吹了一脸的烟灰,张口刚要骂,看到走进来的是传令兵,到嘴的话又被他咽了回去。

传令兵都是将军的亲信,在一定意义上,他们带表的是身后的将领。骂他们虽然没有骂将军的后果那么严重,但是只要稍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轻易得罪他们。要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你。

传令兵走之后,所有组员的目光全都看向了胡忧。看他准备怎么处理这个事。

胡忧不慌不忙的一一扫过自已手下的这八个士兵,对阿骨达举杯道:“感谢你给我们带来的温暖。”

“啊呜......”全组的人都高兴的叫了起来。

他们都知道,自己不用到外面去享受暴风雪的肆虐了,因为阿骨达曾经抓住过一只雪灵猴。他们不在受惩罚之例。

烤着暖暖的篝火,喝着小酒,透过门缝,看着那些或为任务,或为钱财官位而走出军营,被暴风雪吹得东倒西歪的士兵,天下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金币虽好,但也要有命用不是?

其实在听到‘升官’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确实动心过,特别是看到秦明带着二组的人出去的时候。不过手下士兵们的眼神,和外面恶劣的天气,胡忧在心里做了判断,认为即使强行出去,也不会有任何收获的。与其白费力,还不如卖个顺水人情。

相对外面的冰天雪地,屋里舒服的日子很好过,在吃喝打屁聊天之中,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天黑的时候,胡忧收到消息,秦明的小组,收获到了一只雪灵猴,不过他们的代价是一个组员滚下雪坡,找到的时候,已经冻死了。

一条人命,换一只雪灵猴,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些。虽然士兵上了战场,也是九死一生,但是那至少还能说是保家为国。为抓雪灵猴而死,这算什么?生命换美食?

第二天的暴风雪似乎比昨天更加大了,胡忧靠在床头上看着,看着从朱大能那里得来的武学秘法。

“技击之道,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盖德化则心感,力挟则意违,守乃生机,攻乃死机。彼攻我守,则我之心闲,我之气敛,我之精神勇力,皆安适宁静;于是乎生气蓬勃,任人之攻,无所患也。攻我者怒气上涌,六神暴跳,而不守于舍;于是乎神轻气散,而其力自不能聚,纵一时鼓噪......”

看到这里,胡忧扫了一眼窗外,正好看到秦明带着手下又列队出去。看来死个把手下,他并不会放在心里。

“这秦明真够玩命的......以镇宁临之,不须与攻杀,片时即自败矣。”

合上书,细细的揣摩书中的大意。朱大能的这部书,虽然叫做武学秘法,其实里面并不像‘九阴真经’那样,记载着绝世武功。书里记载的大多是各种武学基本功法和学武心得体会。这对于初涉武技的胡忧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先不说这世上跟本没有绝世武功这种东西,就算有,真给一本‘九阴真经’,胡忧没准也只能当天书看了。

今晚的天气格外的冷,地堂烧着篝火,身上盖着行军毯,胡忧依然冷得难以入睡。摸着黑,把自己的水壶拿过来,狠狠的往嘴里灌了好几口烈酒,这才好了一些。趁着酒劲,胡忧紧了紧身上的毯子,这才得以入睡。

雪下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居然放晴了。军营里也热闹了也来,足足下了七天的暴风雪,把所有人都憋得够呛。

一大早,胡忧就把八个兵全都叫了起来。天已经睛了,今天必须得出去抓雪灵猴。秦明这几天顶着暴风雪出去,连连得手了几只,现在整个军营里都要谈论他。在心里暗中与他叫劲的胡忧,绝不能允许自己差他太多。

“嘿,我说大伙,有谁看到我的酒壶吗?”正在整装的候三突然叫了起来。

“自己的东西随便乱扔,找不到活该。”朱大能在边上扔出一句。

“朱大能,是不是你小子把我的酒壶给藏起来了。”候三边到处乱翻,边嚷道。

“藏个屁,我的酒壶也不见了。”朱大能气急败坏的叫道。

022章 再升一级(下)

“马拉戈壁的,我看咱们是遭贼了。”里尔多骂道。他的酒壶到还在,不过他身边好友拉雷的酒壶也不见了。

一时间,屋里人人都在找自己的酒壶。找到了连叫还好,找不到的破口大骂。

“都噪吵什么?”胡忧从外面推门进来。他一早到屋后练枪,觉得时间差不多可以出发了,这才回来。

“夫长,你的酒壶还在吗?”候三跑过来问道。

“酒壶,那不在床.......嗯,不见了?”胡忧扫了一眼床头,没看到自己酒壶。回忆了一下,似乎早上起床的时候,就没有看到酒壶。但是昨晚睡着前,肯定还是在的。他记得很清楚,昨晚睡前自己还喝过酒。

“怎么回事?”胡忧问道。酒壶虽然不值钱,但是在这冰天雪地,是外出必备的东西。在林梅森林,没有烈酒,是很容易冻死的。

“夫长,我们遭贼了。”朱大能哭丧着脸说道。

“我们是遭了贼,但是肯定不是人干的。”一直没有说话的西多夫说道。

候三听得西多夫的话,哆嗦道:“西多夫,你可不要吓人。”

“我看你是属老鼠的,胆子那么小。”朱大能习惯性的讽刺道。

胡忧摆摆手道:“让西多夫把话说完。”

西多夫继续道:“大家看夫长脚下的雪迹,今天我们之中,只有夫长出去过,而地上也只留下了夫长一进一出的脚印。”

“这说明什么?”里尔多问道。

“这说明这屋子里除了夫长外,就没有人进出过。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夫长把酒壶拿走,那么就不可能有人能拿了我们的酒壶,再从这里出去。”

“酒壶肯定不会是夫长拿的,你的意思是......屋里有脏......东西?”

“不,我想我知道是谁拿的了。”胡忧和西多夫对望了一眼说道。

“谁?”

众人全把目光放在胡忧的身上。

胡忧反指指墙角上的一个洞道:“具体是什么,我还不清楚。但是那洞肯定能给我们答案。对吗?西多夫。”

“夫长果然聪明。”西多夫竖起大姆指。

“你比我聪明。”胡忧笑了笑,转身对候三道:“候三,你的轻身功夫最好,你上去看看有什么发现。”

“我去?”候三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快去吧,敢违命砍你脑袋。”朱大能一脚踹在候三的屁股上。把他揣得往前跑了几步。

候三借着这股冲力,一下爬上了墙角,回身骂道:“朱大能,回头我再收拾你。”

候三身体瘦小,那洞虽然不是很大,却让他硬给挤了过去。

没一会,候三就拿着个酒壶趴在洞外叫道:“夫长,你看。”

“果然是那样。看清楚上面的环境,不要声张,马上回来。”胡忧吩咐道。

“是。”候三似乎明白了胡忧的话。应了一声,又消失了。

下面的人,除了西多夫外,全都猜不透胡忧这句话的意思。

这次过了挺长时间,候三才再次出现在洞口,看他满脸兴奋的样子。要不是胡忧刚才交待,他肯定要叫出来。

“大家帮帮手,让候三下来。”胡忧吩咐下面的人。

“夫长,上面有很多小脚印。你猜是什么动物留下的。是雪灵猴!”

众人哗然。雪灵猴的脚天生六指,非常的特别。人们抓捕雪灵猴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在雪地上找雪灵猴留下了六指脚印。这是所有人进入林梅森林就已经学会的东西,没有人会怀疑候三会看错。

“大家安静。”胡忧双手下压,止住了众人的声音:“候三,大约有多少数量,有没有办法追踪到它们的老巢?”

候三是猎户家庭出生,对于追踪很有一套。他用力的点点头道:“数量大约在五六只左右,但是以它们敢来军营偷酒判断,它们的数量决不只限于这么些。它们所经过的地方全都是人迹稀少,加上现在雪又已经停了。我至少有七成把握,找到它们的老巢。”

“不,候三,我要你全力以赴,必须找到雪灵猴的老巢。”胡忧命令道。

“是,夫长。”候三严肃的敬了个军礼。

胡忧压下心中的激动,总动员道:

“弟兄们,升官发财的时候到了。这是老天送给我们的大礼,美酒佳肴花姑娘正在向我们招手,咱们要是错过,是得后悔一辈子的。

现在我命令,全体组员整装,带齐工具,五分钟后,全体出发。”

胡忧的话上不得台面,但是却非常对士兵的胃口。众人轰然应声,马上各自准备自己的应用之物。

拉雷非常细心的锁紧了营房的大门,还在门后加了一条毯子。胡忧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记在了心中。

一行人准备好之后,由候三领路,从墙洞爬出去。那小洞已经被候三用刀给劈开了,就连身材最壮的朱大能,也可以很容易的通过。

胡忧他们的营房是背山而建,出了墙洞,外面就是山坡。路非常难走,好在开路的候三很有经验,不但给众人挖出蹋脚的地方,还不时从上方垂下绳索,以方便大家攀登。

胡忧注意到候三每走出一段距离,都回停下来仔细的查看地上的印记,同时还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划出特别的标记。

胡忧虽然从小行走江湖,但是在这方面,他自认比不了候三。这让他不由的又想起了老鼠的故事。果然,每一个人都是一只小老鼠,平时他们不起眼,但是关键的时候,却可以发挥出让人惊喜的能量。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一一看过自己手下这八个兵。他们之中,还有谁难够给他带来惊喜呢?

雪地湿滑,山路陡峭,走这样的路,最为耗费体力。渐渐的,胡忧感觉身体有些吃不住了,身后的朱大能也在大口的喘气。很意外的,胡忧发现,本组看起来身体最弱的拉雷,居然连呼吸都没有乱。

细心,耐力好。胡忧在心中为拉雷多添上了一笔。

突然,走在前面的候三向后打了个禁声停步的手势,所有人全都停了下来。

胡忧对候三打了个寻问的手势。候三连比带划的表达了发现目标的意思。

胡忧打出手势,让候三留守,剩下的小心的后退,以免惊动雪灵猴。

退出足够的距离之后,胡忧放底声音道:“成败就看这一刻了。现在我来进行分工。阿骨达、朱大能、西多夫你们三人做先锋,配合候三突入巢穴。奥托,加马你俩分别在左右两路,把漏网的给我拿下。拉雷和里尔多负责接应,什么地方需要,马上帮忙。

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

“很好,这是我们全组第一次联合行动。一定要干得漂亮!”

胡忧布置得非常详细,只可惜全都没有用上。因为洞里的雪灵猴全都喝醉了。除了两三只在朱大能他们冲进去的时候,微微反抗了一下,剩下的二十多只,全都没费吹灰之力,就落入了他们的网中。整个猴洞,二十七只雪灵猴,无一逃出,全部落网。

胡忧一下为林克填补了近半的缺口,这让咱们的偏将大人欣喜若狂。当场任命胡忧为队长,并把承诺的赏金加倍,又凑了个整数,给了六百个金币。

正当胡忧和大伙欢呼的时候,秦明满身是血的出现在了校场上。

023章 青楼楚馆(上)

校场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秦明的身上,当看清秦明身后拖着的东西时,顿时有人惊呼了起来。

“格林尼熊!”

格林尼熊是林梅森林另一特有的珍品。它的数量极少,还不到雪灵猴的百分之一。但格林尼熊的残暴程度,却是雪灵猴的百倍。

格林尼熊可谓全身是宝。它的胆是药王录上排名前三的珍贵药材,向来是皇家贵族的珍品,并非是一般大富之家能拥有的。除此之外,它的皮毛能抗寒,牙可以做成很精美的饰物,它的熊掌,也是一大美食。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林梅森林里有格林尼熊,但是要抓到它却非常困难。它的耳、鼻非常灵敏,顺风可闻到半公里以外的气味,能听到300步以外的脚步声。别看它外表愚拙,实际上机警过人,除非它自己出现,不然的话,在茫茫林梅森林,你就算出动万人军队搜索,都难以发现它的行踪。

秦明的身后还跟着两人,一个失去了一条胳膊,一个瞎了一只眼。胡忧知道,那是二组的士兵,他更关心的是二组其它的士兵到哪去了。不过从那两人的惨状看来,恐怕是凶多吉少。

偏将林克接到消息,亲自跑了出来。他今天真是太高兴了。不但一天之内,完全了大半的雪灵猴任务,还能收获到一只格林尼熊。

秦明三人和格林尼熊很快被林克派人带走,校场上的人,也纷纷散去。胡忧也带着自己的士兵,回营房去。虽然升了队长,但是因为兵力还没有得到调配,所以胡忧现在还是只有八个手下。

“你们猜二组的人怎么样了。”营房里,西多夫正和大伙讨论着这个问题。

候三说道:“这还用问,我看全完了。”

奥托也加入进来:“二组的人也真够倒霉的,才入伍没多久,就八死二残。”

候三说道:“我看呀,主要是跟着秦明才弄成这样的。还好咱们的头不是他。”

西多夫问道:“你们说秦明手下的兵弄成这样,他会不会有什么事?”

里尔多道:“有什么事?草民而已,谁会管。我敢打赌,他不但没有事,而且还会升官。”他来自中州,对这些事了解比较深。

“不会吧,这也行?”西多夫从小在池河帝国长大,对曼陀罗帝国的内部国情了解还不深。

“不信你等着瞧好了。咦,夫长,哦不,应该叫队长了。队长回来了,我们要发财了。”候三手舞足倒的说道。

胡忧刚到营房,就被通知可以去领赏金了。帝国军队的办事效率挺慢,这发钱到挺快的。

胡忧抱着金币回来,看着所有人都在那伸头,不由笑骂道:

“都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过来帮我一把。六百个金币可够重的。”

“队长,我来帮你。我最不怕重了。别说六百,六千我都能拿。”候三反应最快,一下跑了上来。

“候三,就你那小身板,小心别把腰给弄拆了。”

“哈哈......”众人全都大笑起来。相比起二组的惨样,他们可要幸福太多了。

六百个金币被扎成六筒,胡忧把包着金币的红纸撕开,屋里顿时亮了不少。

“我的乖乖,真亮眼呀。”候三忍不住叫道。

胡忧扫了一眼众人的表情道:“这次能得到这些,是大家的功劳。希望大家以后也能保持这样。朱大能,你来把金币给大伙分了。”

“是,队长。”朱大能是八人之中,表情最为淡定的一个。

朱大能先把六百个金币分成两半,然后再把其中的一半分为9份。

“队长,这是你的。”朱大能把胡忧的那一份推了过去。

“这么多?你没弄错吧。”胡忧愣了一下问道。

“按惯例,所有的奖赏,主官先分一半,剩下的,在和所有人平分。不能分开的,由主官独得。这是334个金币,我不会弄错的,队长你收起来吧。”朱大能说道。

胡忧看了众人一眼,心里已经知道朱大能说的不错,按理自己是应该独得这么多。但是他却不想这么做。有很多东西,是金币买不到的。

“收个屁。我无家无口的,要这么多金币干什么。你再重新分过,大家平均就好了。这次的赏,是大家共同得到的,谁也没少出力。没理由我独得这么多。”

“队长,这是你应得的。”朱大能说道。

“是呀,队长,朱大能没有算错。我之前都已经算过了,我得33个金币。”候三指着属于自己的那一小堆,很满足的说道。33个金币可不得了啦,在家乡可以盖间不错的房子。

胡忧可不这么想的,抓过朱大能递过来的金币,正当大要都理所应当的认为他是收起来的时候,他却边数着金币边念道着:“西多夫最先发现雪灵猴偷酒,应记一功,多分十个金币。候三探路有功,多分十个。拉雷细心关门,做到了军事保秘,没有让别组知道我们的行动而抢功,金币也应多分十个。朱大能......”

胡忧一一数过每一个队员在这次抓捕雪灵猴过程中,所做出对团队有利的事,并按功劳的大小,给每人都加发了金币。甚至连没怎么出力的奥托,因为他在上山的过程中,拉了队友一把,避免了队友的受伤,也获得了胡忧加发了五个金币。这事奥托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

拿着胡忧加发的金币,每人的感触各不相同,就连最不缺金币的朱大能,也在心中对胡忧升起了敬意。这已经无关于金币多少的问题,大家都在心里感觉到,跟着胡忧这样能把所有人都放在心上的上司,很有被重视的感觉。

跟着他,有意思。特别是对比了秦明那组人的遭遇之后,他们更深刻的体会到胡忧身上那股浓浓的人情味。,

往后的几天,天气非常的好,再受到胡忧那组的刺激之后,所有的人,都变得努力起来。原来担心完不成任务的林克,居然第一次担心雪灵猴是不是抓多了。时间还有两天,雪灵猴已经达到了128只。林克下令,停止抓捕雪灵猴的行动,全军休整一天,第二天开拔回师。

胡忧在领到赏金的第二天,就没有再见到秦明。直到开拔的前一天,才得到消息说秦明抓获格林尼熊有功,被林克升为队长,调入1分队。至于原2组的那些士兵,就像是被吹散的烟尘,再没有人提过,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在回师的前一天,胡忧得到了林克的招见。做为抓到雪灵猴最多的小组,胡忧和他的队员,被林克招入到护送雪灵猴进帝都的队伍中。

大队行到美归镇,在这里进行休整。之后,部队会分为两路。一路由林克的副手加里梅校尉带队,继续前行,回军驻地溪甘。另一路由林克亲自带队,转道南下,护送雪灵猴入帝都。

美归镇是通往林梅森林路上的唯一一个大镇。林梅森林虽然自然条件恶劣,但是它的周围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风景独特。每年都会有大量的游客和猎户来到这里,也就造就了美归镇的繁华。

在来的时候,并不觉得美归镇有多好。可是在林梅森林里住了几十天,再次见到美归镇,那感觉无疑好太多了。

由于地处盆地的关系,美归镇的气候明显要比林梅森林温暖很多。这也让大家冰冻了不少日子的心,变得温暖起来。

美归镇有两大特产,一是各种美味的野味,二是青楼。

023章 青楼楚馆(下)

青楼在曼陀罗帝国属合法的行业。帝国大多数名将墨客,都喜欢逛青院,看上中意的青楼女子娶归纳妾,乃是堂而皇之,无容讳言的事。事实上,帝国二皇子阿西梅的母亲索菲雅就是出生青楼。

青楼是许多风流艳史的产生地。在帝国,无论是升官请客托人办事,还是友人相逢,把酒聊天,都喜欢在青楼开席喝酒。除了花费比较高外,它几乎等同于普通的酒楼。

青楼女原称为艺妓,不过在巴伦西亚为索菲雅做了首诗--‘神女生涯原是梦,小姑居处本无郎’之后,帝国的民众就改称她们为‘神’女。行内人自称倌人。

神女大都挟有一技之长,或长于诗,或长于画,或长于音乐,或长于巧辩。她们有自己的专用户籍,为帝国的身份证明。其身份要比专门唱戏表演供人玩乐的歌舞女‘优伶’和‘家奴’要高上一等。后两种是没有身份户籍的人,其主人可以任意的将他们送人,就算是弄死,也不会有人前来过问。

军队休整,说白了就是休息。不用列队,不用出操。胡忧本想利用今天的时间,好好看看武学秘法里记载的‘贯虱箭法’。此乃六艺之一,战场求生保命之技。讲究的是一备法,二振气,三安和,四定位,五志彀,六审固,七忘形,八力齐,九神往,十洞微。这是用箭之人都知道的常理,对胡忧来说,是非常有用的东西。

可是刚看到备法,还没来得得明了大意。胡忧就没法看下去了。手下一群兄弟觉得营中无聊,几个口袋里有了小钱的家伙,非拉着胡忧到街上玩玩。和兄弟打成一片是胡忧一直致力在做的事,自然是不会推脱。于是乎胡忧跟着大伙,出了军营。

美归镇的主街道很有特色,一条横街,一条直街。两条街两别起自东西、南北四门,在镇中心相交,把美归镇分主四个大块。

横街主要卖的是林梅森林附近特有的物种。主要以肉类为主,有活的,也有腌制的。当然也有用动物角质骨头加工的工艺品,不过这些比较少。美归镇毕竟地处偏僻,没有中原地区的繁华,这些能看不能吃的东西,在这里没有什么市场。

想玩乐,那就得是直街了。直街上酒楼,赌场,青楼那是一家挨着一家的开,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常。

胡忧和他的小组这次是全部出动,在林梅森林里苦了这么久,谁也不想再呆在军营里。一行九人走在街上,浩浩荡荡的,还挺威风。

“我说,咱们不能老这么干走吧,你们有什么节目吗?”胡忧边咬着手里的肉脯边说道。

刚才经过一个小集市的时候,胡忧扔给朱大能一个金币,让他买了一大包的零食。几个大男人也不客气,各自咬着自己喜欢的东西,在路上走着。

“队长,别急嘛。再往前走一会,马上就有好玩的东西了。”候三神秘的笑道。

杜啸天对这里的玩艺还不是很了解,闻声问道:“有什么好玩的玩艺,你先给我说说,让我先开开心。”

“他能有什么好玩的,不就是想去赌场嘛。”朱大能在身后插嘴道。

“嘻嘻,朱大能,这回你可猜错了。赌钱多没意思呀,我有更好玩的地方。”候三得意的笑道。

候三这赌鬼居然说赌钱没意思,这引起了大家的兴趣,纷纷开口追问。偏偏候三这小子就是不说,恨得大家牙痒痒。

胡忧眼珠一转,呵呵笑道:“候三,你小子快说吧。不然兄弟们拆了你的骨头,我可不管哟。”

朱大能几个听到胡忧的话,眼睛全都亮了起来,一个个摩拳擦掌,一副要动手的意思。

“别介,别介呀。队长,你这招也太毒了一点吧。”候三苦脸道。

“哈哈哈。”众人看到候三吃憋,全都哄笑起来。

“你再不说,还有更毒的呢。是不是呀,队长。”

“就是,队长有的是办法收拾你小子。”

一番笑闹,让彼此的感情又更进了一步。大家推推搡搡的,好不快活。这正是胡忧希望看到的。

候三最终还是招了,从他的口中,大家得到了一个名词--翠红楼。一间青楼的名字。

听说要去青楼,大家的眼睛全都透出了狼一样的光。都是生理正常的男人,出来当兵又已经几个月了,谁心里没揣着团火气。相比女兵占六成的红粉兵团,暴风雪军团里女兵不多,分到新兵团里的更少,平时连看一眼都困难,哪轮得到他们这些大头兵染指。

红粉兵团,那可是男兵梦想中的天堂呀。此时的他们,谁也没有料想到,未来有一天,他们会穿上红粉兵团的红色战衣。

翠红楼是美归镇名气最大的青楼,消费也是属一属二的。如果不是口袋里装着刚刚分到的赏金,他们可不敢走进这销金窟。

众人来到翠红楼门口,叫得最欢的候三看到翠红楼那漆黑发亮的大门,一下子就蔫了。这小子生平最大的喜好是赌钱,这来青楼还是第一次,属于初哥一个。

胡忧到不是初哥,行走江湖多年,他什么没见过。但是这帝国的青楼,他也是第一次来,不懂这里边的规矩,他也不敢跳在前面。

最后还是朱大能站了出来,带着大家往前走,这才让候三暗自松了一口气。

龟公的眼睛最是明亮,他早就注意到胡忧这群人了。看到胡忧一干人等走过来,没等靠近,他就主动的迎了上来。

“哟,客人来了。里边请,里边请。”

龟公的称呼是很有讲究的,他叫客人,那是说明来人是生客。如果是熟客,那他就会叫某老某少。要是他按来人家里的排行,叫大少,二少,那说明这个客人不但是熟客,而且出手极为大方。如果他叫的是官职,那可就不得了啦,说名来人身份不一般。,

院里的人,会根据龟公的叫法,布置相应的迎客方法。各地虽然略有不同,也不过是大同小异而已。

朱大能显然对青楼非常的熟习,他不时的把所知道的东西告诉给大家。胡忧表面虽然不说,但是心里却很明白。朱大能的话,大多是讲给他听的。

龟公只把胡忧等人送到内院门,就不再往里走了。朱大能拿出五个铜板放到龟公的手下,俗称下角钱。

“有劳。”

“谢客人赏。”龟公响量的叫了一声,特意把‘赏’字拉长,这才离去。

内院早有‘观察’等候在了这里,听到那长长的‘赏’字,这才迎了出来。观察可不是老鸨。老鸨是青楼的老板,一般的客人,她是不会亲自迎接的。

观察--顾名思义,就是观察来客的身份财力,布置相应的接待等级。看是用楼内的头牌,还是普通的倌人。这可是技巧活,讲究的是一眼洞穿来人的贫富贵溅。

“小女子姓黄,伺候各位爷。几位大爷请里边奉茶。”观察这话是对着胡忧说的。她一眼就看出了朱大能是个中的老手,但是从朱大能的站位,她知道,胡忧才是这群人里的头。

中厅的桌头上,已经摆放了一套粗茶碗,碗中水雾迷漫,显然是刚泡好的。

胡忧一路走来,口有些干,落坐之后,闻着茶香不错,就想要拿起来,润润喉。

朱大能轻轻碰了胡忧一下道:“队长,先别急。”

胡忧点点头,看朱大能下一步准备干什么。心中暗想着这青楼里的规矩还真不少。

黄观察看众人都没有喝茶,这才笑脸如花的出声问道:“不知道几位大爷今天来,是喝酒,还是听小曲呢。”

候三听到黄观察这话,心里就有些急了,张嘴就要说话。他可不是来喝酒听曲的,这来了半天还没有倌人出来坐陪,算是什么事。

朱大能一脚把候三准备要说的话给踢回去,对黄观察说道:“先打个茶围吧。”

024 依莎贝尔(上)

“打茶围”,有明暗两种意思,说起来和双项选择差不多。

明里的意思是客人让倌人来陪着喝茶听曲。暗含的意思是先相相这里的倌人质素怎么样。要是满意,再继续玩下去,如果没有合意的,那就到此为止了。

对青楼方面,也是这样。青楼方面也会通过这个‘打茶围’打试探客人的实力和喜好,以做出相应的安排。

黄观察看来人果真是玩家,不由心中暗喜。到青楼来的人,越是讲究,能赚到的钱就越多。如果他们刚才一进门就喝茶的话,那就是纯粹来泄火的。这种人只要安排女人就行,赚不了多少钱。

“好咧,那就先打个茶围。各位大爷稍待,我去安排一下。”

黄观察说完躬身离去。

朱大能看黄观察出了门,这才把这打茶围的规矩告诉大家。

众人之中,有懂行的,像来自中州的拉雷、里尔多都含笑点头。半懂不懂的西多夫、加马等几人,则细细的寻问一番。只有那全不懂的候三,很不服气的坐在那哼哼叽叽。他刚才不是不想喝茶,而是眼睛一直瞪着黄观察的胸脯,把这茬给忘了。

时间不大,只听得房外高叫一声“见客!”黄观察领头含笑的走了进来。

一霎时,屋里笑语喧哗,花枝招展,香风阵阵。七长八短的走进十数个女子来,也有大的,也有小的,也有高的,也有矮的,燕瘦环肥,拥拥挤挤的,都挤在一间房内。有的打情骂俏,有的弄眼丢眉,有的咭咭咯咯的笑作一团,有的动手动脚的玩做一块。一个个徘徊顾影,卖弄风情,好不热闹。

“乖乖,真漂亮呀。”候三看得眼睛都直了,这时候你问他叫什么名字,你准会回你‘你妈贵姓’。

胡忧看得也很心动。这些个倌人千娇百媚,个个动人,真是不可多得的极品。虽然来到这里之后,他先后上过王张氏和黄金凤,可是她们俩个,哪比得这些专门伺候男人的倌人勾引火气。小胡忧此时都性奋的站了起来。

在坐的男人,包括说话细声细气的拉雷都很心动,也就朱大能这时候比较冷静。他冷哼一声道:“听闻翠红楼乃美归镇最大的青楼,难道说黄观察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吗?”

胡忧听到朱大能的话,这才压下了火气。侧目一个一个看过去,发现这些倌人,不是有些俗眼俗眉,便是有些土头土脑,还真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在里头。看来古人说三天不见女人,母猪都变嫦娥这话一点不假。细看起来,这些倌人当中,没有一个比得了王张氏的,更别提黄金凤了。

黄观察闻听朱大能的话,不但没有生气,脸上的笑意,反而更浓了。一挥手让这些倌人全都退下,笑脸如花的说道:“几位大爷稍安勿燥,小女子这就再去准备,包保大爷们满意。”

“这话可是你说的,如要再是糊弄,可别怪哥几个另寻他处。”朱大能敲着桌子道。

“得咧,你就请好吧。”

“朱大能,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是花中高手呀。”胡忧竖起大姆子笑道。

“队长你可别这么说,我这些道道也平常得很。队长以后多来几次,功夫肯定会在我之上了。”朱大能自谦道。

胡忧哈哈大笑道:“自家兄弟,你就不用拍我马屁了。”

“我这可不是拍马屁。你不知道,你现在可是咱们暴风雪军团的名人。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这才几个月,就升为队长了。这种速度,别说是在暴风雪军团,就算是放眼整个帝国,你也是独一份的。”朱大能敬佩道。

胡忧脑中闪过一个人的身影,摇头道:“你别忘了,秦明现在也是队长了。”

“他?哼。他哪能和你比。知道军中的伙计私底下怎么叫他吗?血修罗!那种踏着手下士兵的血往上升的人,我打从心里看不起他。”朱大能愤愤不平的说道。

“话不能这么说。林梅森林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谁也不知道。林克偏将既然升他,肯定是有道理的。”胡忧沉声道。

候三难得没跟朱大能唱反调:“队长,这次我可不帮你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对待手下士兵的。秦明这人,我也不看好他。他升个队长就死伤整组的人,如果官再大点,不知道还得死多少人呢。”

“不说这些了。今天咱们是出来寻开心的,今天我请客,大家玩个痛快。”胡忧一摆手,毫气的说道。

“哇,好耶。”

“队长,我真是爱死你了。”

“队长,我能不能要两个。”

“只要你搞得定,别说俩个,三个都行。”

“他呀,我看就一快刀手。一,二,三,收工。哈哈......”

“见客。”随着黄观察的一声娇呼,内堂里又走进了几个倌人。

这次和上次不同,进来的一个个都安静得很。仔细一看,大约都是十八九岁的样子,质素比刚才那批,好了不只一个档次。

特别是最后进来的那个倌人,年约二八,身穿着一件玄色夹袄,湖色春纱裤子,一双四寸金莲,着一双宝蓝平金弓鞋,头上只梳了条辫子,不像别的倌人留了发髻。明眸皓齿,玉面朱唇,月挂双眉,霞蒸两靥,姿态娇娆,丰神姽婳。胡忧一看,眼就亮了起来。

“她叫什么名字。”朱大能一眼明白了胡忧的心思,帮胡忧问道。

“这位大爷好眼力,她叫依莎贝尔,是来自池河帝国的佳人。她呀,不但小曲唱得好,还是个清倌哟。”黄观察把依莎贝尔轻轻往胡忧的方向推了几步,介绍道。

清倌指的是第一次接客的倌人,她们的头上只梳辫子,待第一次留客过夜后才改梳成发髻。黄观察就算是不说,朱大能也已经看出来了。

胡忧虽然第一次来帝国的青楼,规矩不是很懂,但是清倌是什么意思,就不需要朱大能解释了。男人对于这些东西,还是有些天赋的。

黄观察最懂男人的心思,也瞄了胡忧一眼,就含笑的提点道:“依莎贝尔,还不给几位大爷见礼。”

024 依莎贝尔(下)

“小女子依莎贝尔见过各位大爷。”声音清脆,有如黄莺鸣叫。

“队长,你看......”朱大能靠近胡忧小声的讯问。

“不错,就她了。”胡忧对这个依莎贝尔是相当的满意。第一次上青楼就能遇上这样的女子,不得不让人感叹他的运气。

朱大能得到答案之后,就不再说话了。规矩他已经给大伙都说了。下面要看他们的了。大家一快出来玩,自己不能把风头都占了。

胡忧对朱大能的懂事也相当满意。就凭这份收放自如,他在胡忧的心里的份量就能加重。

胡忧的手一伸一缩,一枚金币飞向黄观察手中的盘子里:“黄观察,让依莎贝尔小姐上碟子吧。

各位兄弟也别都看着了,手快有,手慢可就没有了。候三,你不是说要俩个的吗,还在那发什么愣。”

“我要这个。”

“候三,你别跟我抢,那个是我的。”

一阵混乱之后,每个人都选中了自己看上的倌人。

“上碟子,上碟子.......”众人懂不懂的都一阵乱叫。

胡忧一下又拿出八枚金币,帮众人把赏钱都给了。

黄观察笑得嘴都合不上了,这才刚打茶围,就拿了九个金币,这后面的赏,那还少得了。

打茶围是青楼的第一道程序。按青楼惯例,打茶围一般是两小时,这期间客人只能与倌人言谈嬉笑,打情骂俏,听歌唱曲,并不会真正发生关系。如果想要入房留宿,那还得经过吃花酒和点香灯。

当然,也有不打茶围,不喝花酒,直接开房点香灯的。那就要看观察的本事了。总之是玩的样子越多,她能到手的赏钱越多。

“姑娘们,上碟子了。”

随着黄观察的一声娇唤,被选中和没选中的倌人全都退下去。没过一会的工会,被选中的倌人每人手捧一小托盘回到厅中。

胡忧抬眼细看,那小托盘里装的是一个精细的茶碗和一些干果。心中暗道这就是上碟子了。

托着小托盘的倌人分别落坐于胡忧一众人等的身边,胡忧选中的依莎贝尔,自然就坐于胡忧的身边。

“大爷,请多茶。”依莎贝尔行了个万福礼,用纤纤玉手把茶碗端到胡忧的面前。

“好,好。”胡忧早就口渴了,接过茶碗,大喝了一口。放下茶碗道:

“刚才听说你的小曲唱得不错,给我的弟兄们来一段吧。”

依莎贝尔道:“是,大爷。那小女子就给大爷唱曲蝶恋花吧。唱得不好,大爷可千万不要笑话奴家。”

接过侍女递来的琵琶,依莎贝尔檀口轻张:“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依莎贝尔声音甜美,一曲蝶恋花唱得委婉动人,就连候三都听出些滋味来,连连叫好。

“好。”胡忧拍手叫好:“依莎贝尔小姐果然身怀绝艺。

朱大能,让他们上些酒菜来,这干喝茶多没意思呀。”

兜里有钱好办事,金币一扔,满满一桌精美的酒食就全上桌了。一群人怀里抱着美女,嘴里喝着小酒,不时玩些猜拳,行酒令,玩得好不快活。

大约喝了一个多小时,这花酒喝得也差不多了。大伙儿醉眼迷离,都想着这最后一项点香灯了。

黄观察果然是个妙人,胡忧刚要叫她,她就出现了。

“黄......观察,来来来。”胡忧多喝了两杯,这舌头有些大:“把香灯准备好,大爷和弟兄们要点香灯了。”

“回大爷的话,香灯已经为各位大爷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点。

不过......”

“不过什么?”胡忧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金币,拿在手里惦量着。

黄观察看那一大把金币,咽了口唾沫道:“大爷你也知道,我们依莎贝尔还是个清倌。所以按规矩,你得先点大蜡烛。”

胡忧手一晃,扔了一个金币给黄观察:“一切都依你,快去办吧。”

黄观察不舍的又看了眼胡忧手中的金币,这才下去。她还以为胡忧一高兴,会把那些全赏给她呢。

胡忧虽然多喝了几杯,但是他这人精,怎么可能做出那种蠢事。他这么做,完全是给手下看的。人生四大铁不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吗!他要让大伙记得,今天这钱是谁出的。

一阵折腾之后,候三一伙全都各自点自己的香灯去了,胡忧终于也来到了依莎贝尔的香房。

床边,依莎贝尔衣着单薄,头上盖着块红布,手上抱着个小香炉,正等待着胡忧的到来。

红烛闪烁,美人在卧,待君采摘。这时候除了太监,恐怕没有男人可以忍得住了吧。

胡忧借着酒劲,掀开红盖头,花香飘散,依莎贝尔完美的曲线,出现在他的眼前。点燃那盏合欢灯,拉过美人的小手,刚要进一步的行动......

突然,一声急促的号音,尖锐的冲入胡忧的耳内。胡忧神色一变,顿时酒就醒了大半,马上扔下美人,冲出香房。

那号音是紧急集合令,闻号音不回营者,那是可是重罪。要受军法处治的。

“集合。”胡忧大喝一声,候三一伙提着裤子就跑出来了。

“队长,我这才刚上......”候三心有不甘的想说话。

“别他妈的废话,闻号令不回营,你有几个脑袋。”胡忧展现出了队长的风范。一扫人已经齐了,心中暗自点头,下令道:“一组全体成员听令,跑步回营。”

胡忧带着手下冲出青楼,看准方向就往军营赶。一路上,遇上好些暴风雪军团的战友,也在朝着军营方面赶。不过他们大多都是用走的,没有谁像胡忧这样带队跑步前进。

胡忧不管别人怎么样,他只知道,没有纪律的兵,是成不了大事的。他不允许手下的兵,出现散漫的情况。哪怕现在他手下只有八个兵。

大营里,各部队已经在校场集合。偏将林克,一身铠甲,立于封将台之上。胡忧一阵急赶,归于本队之中。

站好之后,胡忧很意外的发现,医疗部队长红叶带着手下的医护兵,正好列队在他的旁边。

“红叶队长,发生了什么事?”情报是事关成败的先决条件,有机会打听,胡忧肯定不会错过。

红叶吸了吸鼻子,皱眉道:“你这满身酒气,身上又有女儿家的香味,一定是上青楼去了吧。”

胡忧知道瞒不过,嘿嘿笑道:“红叶队长果然料事如神,闲来没事,和弟兄们到青楼逛了一下。红叶队长,军中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了?”

红叶皱皱柳眉不满道:“这么多天不见,见面连姐姐都不叫了,就知道打听事。”

胡忧算是服了红叶了,只好倍笑道:“红叶姐,你就别玩我了......”

红叶脸上略有得色:“好了,不逗你了。”

接着脸色一正道:“据体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不过我收到消息,那巴坡出现了暴民。我想应该是和那里有关。”

025章 暴民事件(上)

近年来,天灾不断,加上帝国第一大河九州河多处泛滥成灾,暴民事件时有发生,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可是那些暴民大多出现在南方幽州一带,青州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暴民事件。

“暴民?有多少人马。”胡忧最关心的是暴民的数量,要知道他们这里可是只有一个联队,千来号人的兵力。

红叶看了眼点将台上的林克回道:“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想来,也就在三五百之数,那地方不大,不可能会有很多暴民的。”

此时台上的林克正和边上副将加里梅说着什么,看样子,应该是准备出发了。

胡忧底头盘算了起来。三五百人马,并不是很多。现在这里有一个联队,一千挂零的人马,虽说都是只抓过猴子,没上过战场的新兵,但是拿下他们应该不成问题。毕竟是受过训练的兵,又倍数于他们,这都拿不下没有多少战斗力暴民,那还有什么脸见人。

“红叶姐,你到过那巴坡,能不能给我说说,那里的地形是怎么样的?”虽然觉得拿下他们没多大的问题,但是胡忧还是想多了解那里的情况。

通过红叶的介绍,胡忧终于对那巴坡有了一些认识。

那巴坡是一个什么地方呢?那巴坡不大,算起来,也就是一个村子而已。从地图上可以看到,那巴坡地处美归镇的东南部50公里处,从那巴坡再往东南方向走50公里,就可以到乐同城。也就是说,那巴坡是美归镇和乐同城之间的一个点。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美归镇是暴风雪军团的统治区,而乐同城是司马家的大公子司马寿当家,属于地方官的序列。而两地之间的那巴坡,却即不属军统区,也不属于地方区,他是一个家族自治地。

那里原来是一片荒地,三十多年前,太祖皇帝曼陀罗一世把这里分封给了手下大将--马里伯爵。

马里伯爵在这里建立了他的世家,再把那些跟他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全都迁在了这里,这才渐渐的有了人气。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这里也算是发展成为一个小繁华之地吧。

也许是因为在战争时期杀戮过多,马里世家虽然荣耀,但是人丁一直不旺。在一年之前,家族的最后一个接班人意外死亡之后,马里家族就断了香火,而那巴坡也就成了一块无主之地。

军方和地方都想把这块地收入自己的囊中,只是苦于没有合理的借口。这一年多来,军方和地方为此打了不知道多少次口水仗,也不知道是哪方,先污蔑对方与马里家族继承人的死有关,接着双方都拿死人大作文章,弄得那巴坡是人心惶惶。

通过短暂的交谈,胡忧也知道了红叶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说来好笑,红叶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来为雪灵猴做保障工作的。

雪灵猴生长在林梅森林那极寒之地,从这里到帝都,路途遥远,气温差巨大,雪灵猴不耐热,很容易会生病。猴脑讲究生吃,死了不行,生病自然也不行。所以派出一队医疗兵一路跟着南上,也是惯例了。

军情紧要,部队走得很急,在匆匆集合之后,就上路了。红叶是医护兵,并不属于战斗序列,所以并没有来。林克把医疗队和一百名士兵留在了美归镇,守护那些雪灵猴。

说来有些讽刺,这边马上就要开战了,林克居然还想着他的猴子。看来这年头,士兵的命,还不如贵族的一顿美食来得珍贵呀。

胡忧他们这个联队是步兵联队,除了典军以上的将官,传令兵有马外,就连胡忧这个队长,也没有马。50公里的路,有得他们走的。

“快快,林克大人有令,所有人加速前进,违令者军法论处。”传令兵骑着大马前后跑着,看到有走得慢的,抬手就是一马鞭。

“狐假虎威的家伙。”朱大能吐了个唾沫低声骂道。

“快走吧,小心被他们听到。”胡忧看了一眼,摇摇头道。

“队长,朱大能,刚才在翠红楼,你们上了没有?”候三的轻身功夫最好,是众人里走得最轻松的。人人都走得气喘吁吁,只有他还有心情找人聊天。

“上个屁,老子才刚脱衣服,号就响了。”朱大能满脸不爽的说道。

候三道:“你愿得了谁,谁让你搞那么多花样的。按我说,下次咱们再上青楼,直接点香灯,放完炮走人,那多爽呀。”

胡忧笑问道:“候三,你也没上?”

候三可惜的摇头叹息道:“可不是嘛。我刚把那小神女给扒了,正要提枪上马,就被你那一嗓子给吓回去了。

队长,说起来咱们完全可以完玩再走的,你看其他人,我们都回营多久了,他们才回来。不也没见有什么事吗。”

胡忧脸色一沉道:“候三,平时你爱玩爱闹我不管你。但是这军令,你必须给我时时的遵守。我不管别人怎么样,在我这里就是不行。

你给我记住,军令如山倒,如果有一天你敢违令,可别怪我不念兄弟的情面。”

候三看胡忧不高兴,也不敢再放肆,赶紧卖乖讨好道:“队长,你可千万别生气。我也就那么一说。你叫集合的时候,我可是第一个跑出来的。连裤子都没有穿好呢。”

“这才是兄弟嘛。”胡忧拍拍候三的肩膀道:“下次再上青楼,我给你找个清倌。”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胡忧有意无意的竖立起自己的威信。

“多谢队长,我候三一定听你的话,好好干。”

五个多小时的急行军,除了中间略略的休息了一下,全军一直不停的往那巴坡赶。队伍一开始还好一些,跑到后来,都全乱了。胡忧非常努力的,才让自己的小队保持完整。

“候三,快到了没有。”朱大能身子最大块,跑得挺吃力。

“快了。大约还有个两三公里吧。”候三轻松的说道。

胡忧跑得也不轻松,大口的喘着气。要不是这段时间每天都早起练枪,身体壮了不少,恐怕他早就趴下了。相比之下,候三的耐力真是让人羡慕。

“停止前进,就地休息。”

在离那巴坡还有一公里的地方,部队终于停下来休整。

“西多夫,你还有水吗,给我喝点。”朱大能汗如雨下的矗在那里,硬木枪都快被他压弯了。

“我也没有水了。”西多夫摇晃了水壶道。

“我这还有点,接着。”胡忧把自己的水壶扔了过去。早知道要这么跑的话,就应该准备一些诸葛行军散。今后一定要注意到这些问题。

朱大能也不客气,接过水壶就猛灌了几口,水壶递给西多夫。

这时候候三从前队跑了回来,把众人叫到一块,低声的说道:“还不知道吧,前面已经打起来了。”

“怎么回事,是哪方面的人。”胡忧问道。

“离得太远,看不清楚。不过我猜应该是同乐那边的人马。”

“得。紧赶慢赶,还是晚了。这下偏将大人又要暴跳了。”里尔多说道。

大家都知道,这次之所以赶得这么急,不是因为暴民事态严重的问题,而是林克接到命令,必须抢在地方守备之前,拿下那巴坡。这是一个把那巴坡归入旗下的好机会,谁都不会错过的。

025章 暴民事件(下)

“他娘的,司马寿那个混蛋。”林克得知乐同城的人已经先到,恨得一马鞭抽在身后的大树上。

林克暴跳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已经死命的催促部队了。可他的部队是步兵,人家司马寿可是直接调一联队骑兵过来的。

“偏将大人,你先别着急上火,我看同乐那边不见得能拿得下那巴坡。”副官加里梅说道。

由于这事的暴民事件,原定回军驻地的加里梅也改了行程。

“屁不见得,那巴坡那些乡巴佬能守得到我们出手吗?”林克恨恨道。

按帝国惯例,如果两路人马同时看中一个地方,那就采用轮换制。先到的部队在另一支部队到达的时候,还可以攻打五个小时,如果不能取胜,则换由赶到的部队进攻。五小时一换。这个惯例仅适用军团与地方军之间,以防止出现两大系统相互争功的行为。

不得不说,太祖皇帝在平衡军团和地方军之间的实力上,是做了多方面的考虑的。不过有一利必有一弊,他的后人能不能像他那样利用好军团和地方之间的争斗,就要看他们的驾驭能力了。

“大人,你不要忘了,巴拉克的手下都是骑兵,骑兵在攻城方面是最弱的。”加里梅提醒道。加里梅可没有林克的裙带关系,他能坐到校尉兼联队副官,可是流血流汗换来的。

“这里又不是城。”林克道。

“这里虽然不是城,但是这里曾经是马里伯爵的领地。现在暴民占据的马里府,府门坚固,院墙结实,巴拉克的骑兵占不到半点便宜。我们的希望很大。”

“但愿吧。我先去歇会,你在这里盯着。到时候叫我。”

******

“候三,你有没有打听到这些暴民是怎么回事?”胡忧问道。

“打听到了。听说是马里家的亲卫兵搞出来的事。

“亲卫兵头子是马里家那个死鬼的妻舅。那死鬼死了之后,那亲卫头子不但没有解散亲卫兵,还以马里家族的接班人自居。对那巴坡的村民大肆收租,欺男霸女,弄得天怒人怨,村民苦不堪言......”

“别他娘的在这里卖文章,说正事。”朱大能骂道。

“想知道你自己不会去打听吗?”候三好不容易得个表现的机会,让朱大能给搅了,马上反口回击。

“候三,长话短说。”胡忧道。

“是。”候三继续道:“简单的说,就是那亲卫兵头子前段时间抢了人家的老婆回去玩,弄得人家老婆上了吊。人家男人外出回来不干了,带人把那亲卫头子给宰了。就那么档子事。”

在两支联队的环视之下,谁都不会看好这只临时成军的暴民队伍。此时的两位军队的首脑巴拉克和林克,都想着怎么样把那巴坡抢到自己手里,从而为己方建立军功。他们谁都没考虑过,这些暴民是怎么样从马里家族的亲卫兵手上,抢下马里府并杀死亲卫兵头子的。

轻看敌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巴拉克这次就付出了血的代价。

由于路上出了些问题,巴拉克的骑兵只不过比胡忧他们快了一点点而已。暴风雪军团的人赶到的时候,他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进攻。

骑兵的作战重点是在平原上,攻城并不是他们的强项。可是巴拉克跟本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拿下这些暴民,那巴坡就属于乐同城的地盘了。

步兵想要变成骑兵不容易,因为他们没有马。骑兵变步兵却容易得多,只要下马就行了。不论别人是不是这么想,至少巴拉克现在是这么想的。

看不起暴民的巴拉克,跟本没做什么战略部署,直接命令全军下马,马上攻城。在他看来,只要一个冲锋,就能拿下马里府。

然而,从马里府**出来的箭,给巴拉克上了他永生难忘的一课。一开始,马里府对于巴拉克压上的大军,并没有什么反应。在离马里府还有二十步距离的时候,一阵箭雨,让冲上来的部队像倒草一样的倒下大半。

那巴坡的土地不多,为了生活,这里的人经常会结伴到林梅森林附近打猎,所以人人的箭法都很不错。

被亲卫兵头子凌辱了老婆的人叫陈大力,那巴坡人,其祖上曾经是马里伯爵手下的战将。他这次外出,就是到林梅森林打猎,准备换些钱好过年。他从小习武,箭法出众,加上人缘好,是那巴坡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大伙都听他的。而他的老婆梅香,更是那巴坡第一美人。

陈大力一直就看不惯那些亲卫兵的行为。但是因为其家祖曾经是马里家的人,所以能忍得过的,他都忍了。

男人什么都能忍,但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忍了,那就不是男人了。在得知妻子的遭遇之后,他一怒之下,就杀上马里府。那巴坡的人早被欺负惨了,现在有人带头,自然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大群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拿起家伙,全跟着陈大力往里冲。

亲卫兵平时只知道鱼肉乡里,贪图享乐,早就没有了锐气。陈大力来得又太突然,等他们反应过来之时,大半都见了阎王。

报了血仇,脑子冷静下来之后,陈大力也知道这次是闯了大祸了。要是自己一个人,这事还好办,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还能过活下去。可是全村大半青壮年都参与进了这事,这要怎么办好。

有人说去申诉,有人说装傻,有人说干脆学当年的太祖皇帝,就地起兵,弄不好还能坐上皇位。

正在大伙吵吵嚷嚷的时候,有人来报,同乐城的骑兵杀到。陈大力无奈之下,只得带人退守马里府,再做打算。

林克被加里梅叫醒之前,还在做着美梦。坐在那还有迷迷糊。

“什么时候了?”林克问加里梅。

“快酉时了。”

“娘的,还不到两小时,巴拉克这么快就拿下马里府了。害老子白跑一趟,收兵回去了。”

“大人,巴拉克还没有拿下马里府。”加里梅说道。

“没拿下你叫我干什么。”林克气得直瞪眼。

加里梅回道:“巴拉克部死伤过半,已经无力再战。现在该我们上了。”

林克大喜过忘:“哈哈,真是老天有眼呀,合该本将军领这一功。传令兵,传我将令,全军上下,准备进攻。”

“大人,慢来。这群暴民实力颇强,我们得从长计议才是。”加里梅忙叫道。

“记议个屁。这些乡巴老,我挥挥手就得踩死他们。这次老子得下手快点,不然同乐那边的支援到了,我可这煮熟的鸭子就飞了。”

“大人,巴拉克的失败近在眼前,这群暴民不简单呀。我们......”

林克不耐道:“好了,你不用多说了。之前你不是说过,巴拉克的骑兵不善攻城吗,他败是应该的。

你别忘了,我的是步兵。步兵天生就是攻城的料,这功我领定了。你下去准备吧,二十分钟之后,我要坐在马里府里喝酒。”

026章 破府毒计(上)

林克认为要破乱民易如反掌,加里梅可不这么看。林克不学无术,不知道马里伯爵,那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可是他不知道,并不代表加里梅也不知道。

马里伯爵乃太祖皇帝手下一员大将,他最得太祖欣赏的地方,就是守城。当年在金沙州的石平城,他以8000人马死守石平城180天,硬生生的挡住前朝紫荆花帝国十万从燕州杀来的兵马,为金沙州的安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这一战,让马里一战成名,得到太祖皇帝的重用。之后多次为太祖皇帝把守城池,从未被敌人破过。马里府虽然不是城池,但是他是马里伯爵的家。要想以手上这一千新兵蛋子攻破它,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然而就算是加里梅知道这些,又能怎么样,官大一级压死人,做为副将,林克说攻,他敢不听令?

“冲啊!”

随着林克一声令下,第二联队盾兵在前,弓兵在后,叫嚣着往上冲。

胡忧他们是枪兵方阵,身在居中的位子。

“啪。”

胡忧一把把奥托拉到住,反手一巴掌打在他的脑袋上。

奥托被胡忧打了个莫名其妙:“队长,你干嘛打我。”

“你猪呀,冲这么快干什么,不要命了。”胡忧低声的喝道。

“队长,你平时不是经常说,打仗不能怕死的吗?”奥托觉得自己挺委屈的。他平时出彩的时候不多,这次本想在胡忧的面前好好表现一番,所以命令一下,他就往前冲,没想到却被胡忧打了一巴掌。

胡忧气得差点又要给他一巴掌,不过现在不能实现,先记着再说。

“我说的是不怕死,不是让你上去送死。你自己看看前面,府墙厚而高,濠沟深而宽,大门紧闭,弓箭乱飞。我们没有冲车,没有云梯,没有投石机,就你手上这条破枪,别说冲不到府门,就算让你冲到了,你打算怎么办?是拿枪捅门,还是扎墙?你到了那里,除了成为活靶子外,再没有半点作用。”

“队长,按你这么说,咱们就不上去了?”奥托问道。

胡忧转身叫道:“上还是要上的,不然治个临阵脱逃之罪,咱们全得玩完。朱大能,快想个办法,不然咱们全得死在这里。”

胡忧虽然想着立功,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想要送死。这样进攻只会送命,跟本没有成果,傻子才往前冲呢。再说他和他的组员。一个个都没真见过血,能不吐就算是不错的了,这仗跟本没法打。

现在的形势是三个方阵相距并不算远,他们身后还跟着弓兵。必须得保持向前移动才行。不然被发现不尊将令,可是要吃军法的。想要活命,必须得想一个办法才行。

朱大能脸色也不太好看。他也看出事不可为,看胡忧有意的放慢步子,他也紧跟在胡忧的身边,跟本就没有往前冲:“队长,上青楼我还可以,攻城我可不在行。”

拉雷脸色苍白的说道:“队长,我们不如往右边移,那里有个死角,可以躲上一阵。”

胡忧看看拉雷,又看看一直护在拉雷身前的里尔多,点点头,小声的对身边的朱大能几个说道:“为今之计,也只能先按拉雷说的做了。弟兄们,大家紧挨着,都别走散了。动作小心些,别人他人查觉。”

这几个可是胡忧好不容易才刚刚收拢起来的人马,他要拿来做种子用的,可不能不明不白的死在这种没用的地方。

拉雷说的地方在马里府和沟渠之后,左前面是吊桥,现在桥已经被收起来了。大多数士兵冲到这里就没什么法子了,只能对着高高的围墙干瞪眼。

从府**出来的箭,把盾牌打得叮当乱响,一声声的惨叫不断的传来。胡忧和他手下的兵却片毛不伤,安全得很。

“队长,咱们联队的损失很惨重呀。”候三瞄了一眼,赶紧把头缩了回来。

胡忧没有理会候三,他正注视着战场上的动向。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面对飞来的箭支和不断倒下的战友,他以为自己会怕,可事实上,他非但不怕,反而能很冷静的注视着这一切。

林克的战略明显是错误的,他跟本就没有观察过敌情,就这样忙目的发动进功。胡忧判断,用不了多久,林克就会下令收兵。因为按这样的进度下去,这个纵队的人马,坚持不了多一会。

“将军,这样下去不行的。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加里梅看着一个个倒下的士兵,难过的说道。如果换成是他,他肯定不会下这种愚蠢的攻击命令的。

“不急,再等一下。等我们的弓箭兵上去了,情况就会好的。”林克固执的说道。士兵的生命在他的眼里,跟本算不得什么。死掉就再征好了。只要拿下这个马里府,暴风雪军团的领地就能向南挺进50公里。这可是大功一件。

纵队之下,一共有三分队,共三百个弓箭兵。这些被林克借以厚望的弓箭兵,却并没有给林克长多少脸。

马里府里的暴民,大多是打猎的猎户出生。他们手中的弓箭虽然不是制式装备,但是每张弓都是他们亲手制作,跟着他们出生入死多年。

在弓箭方面,无论是准头还是力度,暴民都要强过这些新兵蛋子,再加上他们身藏府墙之上,居高临下,视野开扩,所占的优势就更大了。

“嘿,又中一个。哈哈!陈大哥,你些帝国的士兵真是不经打呢。你看他们射出的箭,一点准头都没有。这要是进山,十有八九要让野兽给吃了。”刘小三得意的笑道。这已经是他第十八次射中目标了。他射出的箭很毒,专找他人的要害去。

“呀,他们怎么退下去了。喂,别退呀,咱们再好好玩玩!哼,真是的。”

陈大力回头看了身边的一众兄弟,却一点也笑不出来。这次因为梅香的事,把众弟兄都给连累了。他心里很清楚,现在攻上来的,不过是一些没怎么训练过,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而已。再加上两个跟本不会打仗的军官,他们才能有现在的局面。等真正的会打仗的人来了,他们玩完的时候也就到了。

以帝国军力的强大,就手上这些兄弟,想有什么作为,那都是不可能的事。这是一个有败无胜的死局。现在的对抗,不过是多为自己争取一些喘息的时间而已。

陈大力吩咐道:“刘小三,你带几个兄弟去寻视一下,把府中能拆的木板都给我拆下来,尽量的把府墙加高。”

026章 破府毒计(下)

刘小三在城头射得正爽,正等着下一批军兵攻上来。此时陈大力让他去加固城门,他有些不太乐意。

“陈大哥,我看不用了吧。咱们兄弟的弓箭如此厉害,又有护城河隔着,我看他们跟本就过不来,何必加高什么墙呢。就这我还觉得高了呢。”

陈大力脸色一沉喝道:“你知道什么?就这点死水,能叫护城河?让你去你就去,别跟我在这墨迹。”

刘小三看陈大力生气,也不敢再多耍嘴皮子。赶紧找了几个弟兄,按陈大力的吩咐去做了。

刘小三很小就没了爹,十多岁的时候,又死了娘。平时没少受陈大力的照顾。要不是陈大力,他刘小三早就饿死了。这次听到梅香的事,他是第一个操家伙,大声嚷嚷着拉上一众兄弟,跟陈大力一起杀进府来的。谁微微有些犹豫,马上被他那破嘴骂个狗血淋头。要不是他,事情也许不会闹得这么大。

军营这边,林克正在大发雷霆。死伤三百多人,居然连个府门都没有摸到,这怎么能让他不生气。此时的他,无比的怀念自己原来手下的那些老兵。以前有他们在的时候,自己跟本就不用操心那么多,只要告诉他们目标就好了,什么问题,他们都能自己解决。

加里梅躬身站在林克的身边,一句话都不敢说。跟林克这么久,他早已经摸清楚了林克的脾气。知道他是一个没什么本事,又好面子的人,现在他正在气头上,无论说什么都是找骂。

朱大能两眼担忧的看着不远处的战场。那城躺下了三百多个兄弟。很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次他们应对得当,才没有造成无谓的损伤。但是要再这样下去,迟早也会有小组里的成员会躺在那里,说不定就是他自己。

“队长,你看咱们这次能有胜算吗?”朱大能问道。

胡忧说道:“当然。”

在胡忧看来,不论现在对林克的指挥有什么看法,做为一名士兵,脑中都必须要有必胜的信念。

朱大能说道:“可是我看不到有任何胜利的希望。巴拉克的骑兵全废了,而我们的损失也很大。想要攻下这马里府,恐怕还得另调攻城步队来才行。”

“那到不用。”胡忧摇摇头道:“如果我军能和巴拉克合作,要拿下马里府并不难。

你来看,我们有弓箭兵,盾兵和长枪兵,而巴拉克手中的是骑兵。

现在档在我们面前的是两道难题,一是头上的箭,二是那条沟槽。只要破了这两样,其它的,一切就都好办了。”

朱大能听得胡忧的分析,眼中一亮道:“队长,按你说应该怎么做?”

看候三他们几个也围了过来,胡忧微微提高声音,继续说道:“首先,让骑兵和盾兵进行组合,利用骑兵的速度和盾兵的防御力,达到沟槽。用沙袋把沟槽给填上。”

“然后枪兵负责破门,弓箭兵负责火力支持,盾兵掩护,打开一条通道之后,再用骑兵冲击,枪兵尾随......就可以一举拿下马里府。”

拉雷非常的赞同胡忧的战术:“队长的计策果然不错,可惜我们暴风雪军团和同乐城的人,是永远不会站在同一阵线上的。除非......”

西多夫自小生活在池河帝国,没有拉雷那么多的顾忌。他插嘴道:“除非是太祖皇帝重生。不然没有人能够让两大集团同心合心去做任何事。”

所有人都认同的点头。

胡忧在心中暗想,真的是这样的吗。难道只有太祖皇帝能成事。太祖皇帝也不过是草民出生,他能成,其它人也必定能成。王候将相,宁有种呼!

其实在候三告诉胡忧事情的起因经过和那些暴民的身份之时,胡忧的心里就已经想到了一条必胜的毒计。这条计比他刚才说的那条要容易得多,可操作性也更强。但是,这是一条绝户计,太过恶毒。虽然以前在原来的世界,电影里的鬼子就这么干过,但是他却不能这么干。

这计说来也简单,只要派人把那巴坡里的村民,以暴民同党的名义,全部抓起来,押到马里府前。或是逼他们顶在前面档箭,或是几分钟处决一个都行。这样就可以不费一兵一卒,逼那些暴民投降。这些暴民说白了不过是只懂得哥们义气的普通村民而已。看到自己的父老乡亲被抓,被杀,他们敢无动于衷?

这条计太过狠毒,胡忧不敢说出来。为了一场无关痛养的仗,坏了自己的名头太不合算。像这样的计策,必须要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民主大义之前,才可以用。对本国的百姓这么做,对自己来说是得不尝失的。

胡忧能想到的东西,别人同样也想到了。他认为这样做不合适,有人却认为这么做是最好不过的了。

这个人是谁,这个人就是秦明。

秦明此时正在林克的营帐之中,对着林克述说着他的计划。他的计划几乎和胡忧所想的如出一辙。

林克听了秦明的这个毒计,顿时脸上就露出了笑意。

加里梅在一边听得心直颤,看林克有意动之心,赶紧出言阻止:“将军,这么做万万不可呀。”

林克闻言大怒:“这有什么不可的。那些村民知情不报,又与暴民沾亲带故,本就应该与暴民同罪。”

加里梅努力的劝道:“将军,这么做杀戮太重,有伤天和呀。”

林克大怒道:“放屁!杀几个草民有什么大不了的。”

秦明躬身道:“加里梅校尉,林克偏将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对手下士兵的生命负责。这是爱护士兵的表现呀。”

秦明这话明里是对加里梅说,暗地里,却是小小的拍了一把林克的马屁。最主要的是把事换一种说法,变得顺耳好听。

“秦明,你!”加里梅气得嘴唇张抖,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

林克听得秦明的话,心中暗暗的点头。暗道可不是吗,我这可是为了手下士兵着想。苏门达尔军团长不是常说要以计取胜吗?我这也是妙计破敌。来日见来苏门达尔将军,他肯定会夸奖我的。这次又立一功,回去再好好求求姐姐,让她吹点枕边风,说不定能升郎将呢。

这事越想越美,林克不由的笑了起来。

“秦明。”

“小人在。”

“此事就交于你去办,拿下马里府,我给你记功。”

“是,偏将大人。小人赴汤蹈火,誓必拿下那巴坡。”秦明自动的把功劳给升了一级。

林克听得大喜:“哈哈哈......好!有志气,很有我当年的风范。去吧。”

027章 马里兵书(上)

“队长,最新消息。”候三窜到胡忧的身边,低声的说道。

胡忧问道:“什么事?”

候三说道:“我刚刚打听回来的消息。秦明队长向偏将大人献计,要智破马里府。”

胡忧心中微微一动,这个秦明,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智破?怎么个智破法?”

候三说道:“听说是去抓暴民的同党,回来逼马里府里的暴民投降。”

就在候三说话的这个当口,突然一边的朱大能指着远叫道:“队长,你看那边。”

顺着朱大能所指的方向看过去,胡忧不由得暗吸了一口凉气。只见远处,秦明带着百十号士兵,押着几百个老百姓正往这边过来。这些老百姓里没什么壮年,大多不是老人妇女,就是小孩。对面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他们一个个吓得是面如土色,泪流满面,哭声震天。

朱大能脾气最是火暴,那惨样他看得眼睛都红了,扛起枪就要过去。

胡忧一把拉住朱大能道:“朱大能,你想要干什么!”

朱大能看着胡忧道:“队长,你看看,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暴民同党吗?秦明他实在太混蛋了。我要找他去。”

朱大能边说着还边要往前走。

胡忧低声喝道:“朱大能,你给我回来。你这是干什么,难道想造反不成!”

朱大能一脸痛苦的说道:“队长,那都是老人和孩子呀。”

“我知道那是老人、孩子,还有妇女。可那又怎么样,秦明他是奉将令行事。你过去就是违令,他可以直接砍了你。你长了几个脑袋?”

朱大能不服气,还要说话:“队长,我......”

胡忧摆手,叹息道:“你不用多说了,我知道你怎么想,但是这事我们管不了。下去。候三,看着朱大能,出了差错,我唯你是问。”

“唉!”

朱大能把手中的长枪重重的扎在地上,退到后面去,眼不见为净。

秦明压着百姓,一路不停,直接往马里府走,直走到离马里府只有一箭地的小坡上,他才下令停止前进。

秦明站在队伍的最前头,亲自对里边喊话:“里边的人听着,你们的同党已经尽数落网,我限你们在五分钟之内,打开府门,放下武器,出来投降。

我的耐性不好,千万不要让我等。每晚一分钟......”

说道这里,秦明随手从身后拉出两个百姓,‘唰唰’就是两刀,两个百姓顿时血流如注,软软的倒在地上。

“......这就是榜样。”

“爹.......陈大哥,我们跟他们拼了。”荆无命双眼通红,手中的弓被他握得‘咯咯’直响。唯一的老爹被砍死当场,他死的心都有了。

刘小三也一脸奋怒的叫嚣道:“荆无命说得对,陈大哥。我们杀出去,为荆老爹报仇。”

陈大力把目光从秦明的眼上收回来,越过荆无命和刘小三,一一看向其它的村民。看他们人人低头不语,心中暗叹一口气,知道今天败局已定。家小全落在人家的手里,这仗还怎么打。

陈大力长长的吐了口气说道:“我们准备投降吧。”

陈大力此时,心里说不出的苦涩,真可以说是百中滋味在心头。妻子的仇是报了,可是这次,却因为自己的事,把全村人都给连累了。

刘小三红着眼叫道:“大哥!”

陈大力喝道:“我意已决,你不用多说。如果你还当我是大哥,就听我的。”

刚才在说投降几个字的时候,陈大力特别留意了身后的那些人,发现他们全都松了口气。知道自己如果硬要撑下去,不用那些官军动手,身后这些人为了家小,就能拿了哥几个的人头。

义气和亲情,有时候是没得比的。世上有多少人,会为了义气,而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家小,惨死人自己的眼前。这样的人就算是有,有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陈大力看了眼身后无语的众人,提声叫道:“请问对面的将军姓什名谁。”

“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乃秦明是也。”

“好,秦明将军,我们同意投降。那些村民们都是无辜的,请不要再伤害他们。”

秦明冷哼道:“只要你们束手就擒,我保证他们会没事的。”

陈大力青筋暴露的叫道:“希望你能遵守你的承诺,不然我就算是化为厉鬼,也不会放过你。”

这是陈大力唯一能为这些跟着自己的兄弟,做的最后一点事了。

“秦明赢了。”

胡忧看着那慢慢打开的府门说道。

朱大能哼道:“哼,那个屠夫。果然不愧为血修罗之号。走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血腥。”

秦明拿下马里府,林克是大喜万分。不过他现在并没有急着去看秦明和那些个抓到的暴民,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抄家。

不错,拿下马里府,占领那巴坡,这是大功一件,但是这是官面上的事,再说那煮熟的鸭子也飞不了啦,早一会看,晚一会看,都没有什么大问题。

抄家可不一样,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油水,是可以进林克的腰包的实惠。马里家族从太祖皇帝开始,世袭封地伯爵。那巴坡虽然不大,但是多年的积累,那钱财能少得了?现在马里家已经无后,那些亲卫兵死得死,跑的跑,就算不死,也可以把他们抓回来,安个除暴不利的罪名也好,鱼肉百姓也罢,反正他们是别想从马里府拿到一个铜板的。这还不该林克发财吗?

林克这人有三大心头爱--权色财。用他的话说,有了权,自然就能有色和财。而有了财,又能让权更大,色更美。这是一个循环。林克打仗不行,但是对于这些,他却看得很透。

胡忧和他的小队,因为抓雪灵猴,而被林克给记住,这时也接到命令,被派入马里府,进行这名为搜查余党,实在收财的勾当。

进是进来了,不过胡忧现在还不是林克的亲信,所以没分到什么好地方。什么主房,书房全都没他们的份。他们到是也得了一个房--厨房。

027章 马里兵书(下)已A签请收藏

“你们说,这叫什么事。”候三骂骂咧咧的一脚踢飞了只破碗,满脸不愤的说道:“本还以为这次就算没分到肉,也能喝口烫吧。这下到好,连口干饼都吃不上。”

“好好搜搜吧,说不定能有什么值钱的玩艺呢。”朱大能在一连说着风凉话。他还在为刚才的事不爽,所以故意气候三,候三不爽了,他就能开心一些了。

候三怒道:“搜个屁,马里家就算是再有钱,也不可能把东西藏到厨房里来吧。娘的,要是能搜书房就爽了。”

“书房,你做梦去吧。那地方能分到你头上?”

“行了,都别吵了。大户人家的事,谁说得清楚,说不定这里真有宝贝呢!大家快点动手,好早点收队。”胡忧制止了候三两人的斗嘴。

说实话,被分到这个地方,胡忧心里也挺郁闷的。如果可以选的话,他宁愿找个地方看会书,都比在这里浪费时间强。贯虱箭法他已经被拖了好几天了,都没有能详细的领会其中的意思。

西多夫抱着只烧鸡道:“对长说得不错,你们看,我不就找到好东西了吗?”

候三看有好吃的,一下就扑了过去:“哇,西多夫,给我来点。”

厨房挺大,但是有用的东西并不多。全都是锅碗瓢盆,瓶瓶罐罐。众人搜了半天,除了那只烧鸡有些价值之外,还真没见到什么好东西。

“马拉戈壁的。”候三一脚踢飞了一个碍着他的罐子。

罐子直飞墙角,‘咣’的一声,摔成了粉碎。

“嗯?”

罐子的破碎声引起了胡忧的注意。罐子砸在墙上的声音不太对劲。

胡忧那不良的师父经常说,江湖人要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胡忧在师父的叨念之下,对于这些不正常的声音,格外的敏感。

胡忧瞟了眼众人,看他们都在各自乱翻,没人注意自己。于是他借着找灶台的机会,靠了过去。

从罐子破碎的声音,胡忧判断那墙角有一堵墙是空心的。厨房的墙为什么会空心?这是一个很可疑的地方。

胡忧没有直接去敲那墙,因为他的内心里隐隐的告诉他,这事不要让其它人知道。胡忧用的是他的透视眼。

在经过几个月的身体锻炼之后,胡忧的精神力和体力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使得透视眼也变得好用了一些。现在他已经可以随时使用透视眼了,只是透视的时间还不长,冲顶也就是二十秒的时间。有一次胡忧强行多用了两秒,脑袋足足晕了大半天,才恢复过来。

二十秒时间虽短,但是用好了,能给他带来的帮助的巨大的。比如说现在,通过透视眼,他就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看到墙内的情况。

这墙果然是空的。墙角靠灶台的这边的墙里有个空洞的地方,洞口被砖封着,掩饰得非常好。洞里藏着一件东西,用红布包着。不是财宝金银,像是一本书。

“会是什么书呢。”胡忧的心养痒的。这本藏在厨房,又封得这么好的书,肯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刚才还感叹时间过得太快的胡忧,这会又觉得时间变慢了。

“手脚麻利点。候三,别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小心下次去青楼,我一个神女都不给你叫。”

候三苦着脸道:“队长,你看这里全都翻遍了,实在没什么能过得了眼的东西。再找下去,我看就得拆墙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胡忧恨不得把候三的嘴给封起来。这个家伙,嘴巴怎么就那么毒呢。拆墙,老子现在就等着你们都出去了,好拆墙拿到里面的那本书呢!

“搜完了你就先出去,顺便看看外面的长廊,看不定能有什么发现。”胡忧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自然些。

“是,队长。”候三早就在这里呆腻了,就地打了个空翻,一溜烟跑了出去。

西多夫看候三出去,也有些呆不住了:“队长,我......”

胡忧摆摆手:“你也出去吧。”

这么左一个,右一个,不到一会工夫,厨房里就只剩下胡忧和阿骨达两人了。

“阿骨达,走吧,这里看来不会有什么发现的。”

阿骨达说道:“队长,我总感觉这厨房里应该有什么,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候三说得对,也许我们应该拆两堵墙试试。”

胡忧心说,就等着你出去,我好拆墙呢。

胡忧为露声色,笑着拍拍阿骨达的肩,拉着他往外走:

“走吧,阿骨达,感觉这种东西有时是信不得的。拆墙找不到,难不成你还要把这地给刨了。”

阿骨达还有心多找一会,看胡忧这样,也就没再说什么了。毕竟感觉这东西,有的时候确时是不准的。

“哎哟。”

在临出门时,胡忧突然叫了起来。

阿骨达忙问道:“队长,你怎么了?”

“嗯,没什么,突然肚子有些痛。你先去和候三他们汇合吧,我方便一下,马上就过去。对了,交待候三他们,到正厅门前的空地集中。

阿骨达道:“队长,你真没事?”

“放心吧,这是小问题。快去吧。”

“是,队长。”

阿骨达走了之后,胡忧赶紧窜回到厨房里,用手中的枪敲开洞口的砖,一把抓出那书,连看都没来得急看,抖手放进戒指里。再找东西把那洞填好之后,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正厅前,已经有不少在在这里集合了。看他们每人手里都或抱或捧着东西,候三几个脸色都不太好看。早知道拿两罐子充古董,也比空着手强呀。

胡忧对这些完全不在意,他的心早就飞到戒指里去了。他现在最期待的,就是那书里写的是什么内容。

林克坐在厅中的太师椅上,心里美得不行。什么叫升官发财。他觉得自己就是痊释这句话最好的例子。士兵们手中的东西,那就是他的财。至于升官,更已经是铁板订钉的事,没跑了。

心中最不爽的,当属加里梅。副官是什么,副官就是后娘养的。有好事主将去,黑锅就得副官来背。

好在多年的媳妇总会有熬成婆的机会,此次帝都之行后,林克升了督将,主理师团,这联队主将的位子就空出来了。

加里梅想到这里,心又活络起来,暗想着到时候自己多四处活动活动,多散些钱财,争取把头上这个副字给去了,坐上联队长的位子。师团副官的位子,那是打死也不去的,爱谁谁去。

人心隔肚皮,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可别管怎么说,今天算得上是大获全胜。林克是当场许诺下了大家的赏钱,在大家的欢呼声中,大队人马打道回营。

吃过晚饭之后,胡忧才终于有机会查看自己的战利品。从戒指里把书拿出去,打开红布包,一本古色古香的书,出现在他的手中。

这书用薄牛皮做封面,页数不多,也就二三十页,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马里兵书。

028章 小树林(上)

部队在那巴坡就地扎营,一是为了战后修整,二是看着那巴坡这个地盘,等待兄弟部队来接管。

胡忧本以为陈大力那伙暴民会被就地处决,后来经过打听,他才知道,原来林克把他们全都除去户籍,编入奴军。

奴军说白了就是赶死队,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做炮灰的人。他们和胡忧、候三这些人不一样,因为没有户籍,他们是什么待遇也没有的。没有军饷,没有装备,吃的是残羹剩饭,穿的是无甲的单衣,就算是战死,也不会有半个铜板的抚恤金。林克不用,那才真是脑子进水了呢。

按帝国律,师团以上的部队才可以有奴军。不过林克升督将已经是必然的事,所以早几天准备也不为过。最主要的是没有人会拿这点小事来跟他过不去,军团长的内弟,谁会不开眼得罪他。

兄弟部队连夜赶到了那巴坡,来的也是一个联队的人马,是一只骑步兵混成部队,联队长叫博坎普,军衔偏将。博坎普带来的可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杀气腾腾的。到达的时候,差点把站岗的新兵给吓跑。

帝号虽然已经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但是平时打打土匪,抓抓暴民,强折些民房,军地两方的争斗,还是有的,这些事做多了,也就成了老兵了。

胡忧看着这些兵,心里羡慕的要命,按马里兵书上说,这些就是勇兵了。

马里兵书并不是马里伯爵所写,而是马里伯爵的儿子小马里收集各方面的战例资料所作。书中的文字并不多,但是字字千金不易。在书中,小马里把兵分为五类。

刚入伍,只进行过训练,没上过战场的兵,被称为新兵。也就是胡忧他们现在这一种。在小马里的眼里,这样的兵,还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兵。他在书上这样写道:兵者凶器也,刃不沾血,不能称之为凶。

小马里眼中的另四种兵,指的都是上过战场的、沾过血的,或有必死之心的人。分别是勇、智、死、奴四种兵。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就像陈大力他们那种,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

胡忧曾经暗暗拿自己手下的几个兵做对比,经过马里府一战,候三和拉雷勉强算得上是智兵,而朱大能则应该算勇兵吧。

“什么智兵勇兵,这一战,谁都没有杀过人,手中的武器比脸还在干净。全都是新兵蛋子。”胡忧低声暗道。

“胡忧,是你吗。你在这里干什么。”黑暗中传出了女人的声音。

胡忧把兵书收好,转身对红叶笑道:“红叶姐,你怎么来了。”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这地方难道只有你能来,我却来不得吗?”

几月不近女色,加上前几天在青楼又被吊在半空,被红叶这么一瞟,胡忧顿时感到全身上下一阵燥势。

胡忧讪笑道:“这哪能呀。我不是觉得这里风大,怕姐姐你着凉嘛。”

红叶在胡忧身边坐下道:“看不出你还挺会关心人,算你了。”

胡忧顿觉得一阵香风直往鼻子里钻,小胡忧最受不得这个,马上就发起火来,一跳一跳的。要不是裤子拉着它,弄不好它这就要出来和人家拼命。

红叶拨弄了几下额边的发丝,小脸微红道:“看什么,没见过女人吗?”

胡忧口花花道:“女人是见过不少,但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红叶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媚眼道:“去,毛都没长齐,就敢吃姐姐的豆腐。”

胡忧装傻道:“我的头发可不少。”

“我说的又不是头发......”红叶接口刚说了一句,发现这话不对,马上用小手掩住口,完了还瞪了胡忧一眼。

胡忧心中计得,哈哈大笑起来。

小胡忧知道这话指的是它,火气更大了。自从上次山洞出来之后,也不知道怎么的,它光长了四颗蛇牙,却怎么都不长毛发,跟个小和尚似的。

红叶被胡忧笑得有些羞不过,轻跺蛮足,娇声的嗔道“你还笑。”

这时的她,眉不描而弯弯,唇不朱而颗颗,脸不粉而如雪,腰不束而蜾蜾,眼含水而鲜鲜,哪像一个26岁的大姑娘,分明就是一个没经人世的黄毛丫头嘛。胡忧不由看得有些呆了。

胡忧傻呵呵的说道:“好好,呵呵,我不笑,不笑。”

“看你那傻样。我来问你,你这么晚了,跑到小树林里干什么。是不是在做什么坏事?”

“天地良心啊。红叶姐,这看这里除了大树就是石头,能干出什么坏事来呢。”

红叶没好气的说道:“我哪知道。你们男人总古古怪怪的。”

胡忧心中一动,靠近红叶,悄声的说道:“红叶姐,你是不是见过什么人在树林里做坏事?”

天虽然比较冷,但是只有条件允许,胡忧每天早晚都会练两次枪。这会胡忧也是刚练完枪不久,身上出了不少汗,这一靠过来,红叶就闻到一股很浓重的气息。这是真男人的味道,红叶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过了。

红叶只感觉身体一阵阵的发软,小脸红红的像被火烧一样,身体里那沉静的血液,又开始滚烫起来,脑中不由的又想起第一次见到胡忧时的景像,还有那常常出现在睡梦中的小蛇牙。

红叶的手很无力,不但没有把胡忧推开,反而有把自己推向胡忧的趋势。

“靠那么靠干嘛,臭死了。”

胡忧再也压不住心中的火气,一把抱住的红叶,张开大嘴,就吻下去。

“你干什么,放开我红叶的声音被淹没在了胡忧的吻里。

胡忧虽然称不上是花花公子,但是也经历过几个女人。特别是在经历过王张氏之后,他更懂得红叶此时需要什么。

胡忧的手口挤动,嘴上吸吮着红叶温润的小舌头,一双大手,不断的在她的敏感处滑动。或轻或重,或击或扣,没一会的功夫,红叶就像没了骨头一样,半推半就,软软的倒在胡忧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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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章 小树林(下)

衣带渐宽,春情涌动。月亮害羞的落进了云里,鸟虫怕惊醒这对男女,而停止了鸣叫。

“不要.......”红叶的声音很无力,像是在说话,却更像在呻吟。

胡忧不是初哥,他知道女人说‘不要’的含意。当年还是初哥的时候,这两个字,是给他带来过惨痛记忆的。何况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红叶此时也早已经是意乱情迷。从第一眼看到胡忧,她那颗平静如水的心,就已经起了波澜。总是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想,可是却总是忍不住去想。孤枕独眠,天明却总是尽湿薄被。有时候,她甚至会骂自己淫荡,可是对于一个只有26岁的青春丽人来说,这,难道有错吗?

即使有错,也错不在一个小女人的身上。她原来是有丈夫的,是有一个完美家庭的。可是是谁夺走了她的丈夫,夺走了她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生活。如果不是世道动乱,锋烟四起,他的丈夫,怎么会早早战死沙场,留下她每日对镜泪断肠。

照看雪灵猴的工作,原本不用红叶带队的。红叶是接到胡忧会随行进帝都的消息,才自动请命而来。在来之前,她曾经千万次提醒自己,最多只能看看他,最多只能和他说说话。可是当她路过小树林,远远看到胡忧坐在里边的时候,她却忍不住走了进来。忍不住,说了那些话,忍不住点起了那堆本不该燃起,却又早晚会燃烧的欲火。

夜晚的小树林里很冷,可是胡忧和红叶却都全身冒着热气。铺在石块上的衣衫,早已经掉到了地上,光滑的皮肤贴在冰凉的石块上,带给人一种另类的刺激。

前进,前进,再前进。化全身力量于一点,认准目标,全力而入。可一,可二,也可以再三再四,生命不熄,运动不止。

胡忧因为练枪而变得粗糙的手,游走在红叶光滑的肌肤上。肌肤胜脂,滑嫩透红,无情的岁月,不但没有在上面留下半点的痕迹,反且为她增添了少女所没有的柔情。

红叶除了‘胡说八道’之外,没有半点反抗的力量。不过她也无需反抗,她现在需要的,是享受这迟来了很久的性福。

瞬间暴发的快感,让胡忧久久回味,不愿回落到人世之间。

“姐,你真美。”

“嘘,不要说话,让我把这一刻记在脑海里......”

红叶体贴的拭去胡忧额前的汗珠。胡忧说得不错,得到雨露的红叶,焕发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娇艳。

第二天,大军兵分两路,按原计划,林克带队,送雪灵猴进帝都。而加里梅押着暴民回军溪甘。

林克部这次攻打马里府战损不少,为防路上再出意外。按上级的命令,博坎普派出一个300人马的纵队,由手下头号大将,骑兵校尉科库率领,暂归林克调遣,一同前往帝都。

候三看人家骑马,他走路,心里羡慕得要命:“朱大能,你看那些骑兵多威风,要是有一天,我们也能转成骑兵,那就爽了。”

“转骑兵,你会骑马吗?”朱大能习惯性的讽刺道。他们两人的斗嘴,也算是组里的一大特色。

候三不服气的叫道:“我是不会,你会吗?”候三是猎户出身,长年在山里打猎,跟本没机会骑马,自然是不会的。

朱大能道:“我当然会。组里有谁不会的,我看就你不会。”

朱大能这话还真没说错,这个组里,除了候三外,还真就没有谁不会骑马的。

候三嘴硬道:“哼,那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机会,我一定要学会骑马,而且骑得比你们都好。”

胡忧没有理会身后两个吵嘴的手下,他一直在脑中思考着马里兵书上记载的东西。马里兵书的实战篇里,有一章是专门阐述步兵与骑兵对战的。他正以科库的纵队为假想敌,假想林克部所属全部人马与科库的骑兵纵队交战。胡忧已经在脑中推演了很多次,发现要想取胜,是非常困难的事。

马里兵书上有一段话,胡忧非常认同。按小马里的说法,兵种之间,并没有先天的强弱之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只有战略战术精密合理,布制周祥的部队,才难取得最后的利胜。

“3比1都不能取胜,不是步兵天生打不过骑兵,而是第二联队的战力太差了。”胡忧在心中暗道。

胡忧此时很希望自己能升为典军,因为典军有制定训练计划的权力。

因为是给皇帝送年礼,所以部队在过乐同城的时候,没有受到什么留难。要知道平时暴风雪军团的人,想要过乐同是很麻烦的事。除非是军团长苏门达尔亲来,或是有皇帝的调令,不然超过五百人以上的编队,跟本没有可能过得了同乐城。

司马寿在这里最大的任务,就是把暴风雪军团封在青州。不让暴风雪军团的势力向内地发展。

在司马寿的统领之下,同乐城就像是一颗钉子一样,档住了暴风雪军团向燕州发展的道路,这也是苏门达尔最恼火的地方。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军地双方的利益争斗,从来都是这样相护制约的。苏门达尔同样也不会允许同乐城的人马,进入到自己的地盘之内。

进了燕州,天气就变得温暖多了。八百里秦川山脉,把来自北方的寒冷,全档在了青州的境内。说来大自然的能力真是神奇,八百里秦川山脉,把青州南下的路,全给封死了。如果不是在同乐城那里留下个缺口,青州就是另一个世界,永远都不可能画进曼陀罗帝国的版图里。

过了乐同,外面的世界,就是一马平川了。燕州,帝国九大州里面积最大的一个州。这里是前朝都城所在,其繁华程度隐与帝都所在的中州有一拼之力。

曼陀罗帝国,是中原历史上唯一一个以南统北的国家。太祖皇帝出生幽州,起兵中州,得天下之后,为念旧情,力排众议,舍古都燕州浪天城,而定都中州,取龙城为帝都。

经过几日的行军之后,胡忧随队来到了古都浪天。浪天建都近千年,虽然在战火中受到一程度的破坏。但凭其深厚的底蕴,很快就从战火中恢复过来。现在虽已不是都城,但是它人文气息,却要在建都不过三十八年的龙城之上。

浪天得名于九州河,取浪花滔天之意。九州河乃帝国第一大河流。它由北到南,直灌而下。除青州段天冬天结冰之外,其它河段,长年川流不息,波涛汹涌,浪花滔天。

浪天地处九州河的中上段,这里河面宽阔,岸平水深,是天然的良港,水运发达。满载的货船,放流而下,十多日可达帝都龙城。青州的矿石,花河州的煤,还是江南州的米,都可以利用这条水路,快速的分销到全国各地。

后勤兵过了同乐城,就没有跟过来。百多只雪灵猴,被分装在十个大铁笼里,由各小队轮流负责运押。

按说一小队三十人,负责押一辆车,是很轻松的事,作为队长,基本不用干什么活。不过这对胡忧的队不适用,胡忧现在虽然是队长,但是他的兵源一直没有到得补充,队里连他在内,一共才九个人。所以他必须得看紧点,不然出问题就不好办了。好在两天才轮一次,也不算太辛苦。

因为是礼队,胡忧他们进城并没有受到地方军太多的为难。先头打前站的人,已经提前到了浪天,在城东的港口,有三条大船在等他们。

浪天的街道,车如水,马如龙,无比的繁华。像胡忧他们这样的车队,每天经过浪天不知道有多少,所以也没引起什么哄动观望的情况。

到是暴风雪军团的这些兵,一个个睛睛乱瞟,大呼小叫。

“哇,这浪天可真漂亮,美女又多,一个个奶大腿长的,真想冲上去抱一抱。”

“候三,你说话能不能文明一些,活像个流氓。”

“流氓怎么了。我说的是事实嘛,你难道没想过。刚才走过的那个大高个,你不也看直了眼吗。虚伪!”

“行了,我说你们两个,整天吵来吵去的,也不闲累得慌。候三,快过来搭把手,这车轮我看八成是有问题,不太好使。”胡忧擦了把汗,指指车轮道。

“好的,队长,我来,我来。队长,我说你还是到一边歇会,喝口水吧。当官嘛,思意一下得了,你看其它队,谁像你那这么卖力的,一直跟在车边看着。”

“行了,别啰里八嗦的。快点,你那边歪了。”

候三道:“队长,我就弄不明白了。偏将大人为什么不让科库他们用马来拉车,非要咱们推车呢?”

胡忧往后看了一眼说道:“科库他们的那是战马。那东西比你我都值钱。”

029章 你真没用 (上)

浪天东城码头,这里本是应该停着大船的地方,现在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偏将林克满脸怒气,指着管事陈有才的鼻子,跳脚骂:

“你说什么,我们的船被人家给抢走了?你他娘干什么吃的。”

这事由不得林克不生气,他兴冲冲的带人,马不停蹄赶路,想早一天到帝都,现在手下却告诉他,早就已经预定好的船,没了。

这不但是一盆凉水浇到林克的头上,同时还给他来了一记重重的耳光。

陈有才大气都不敢出,等林克骂完了之后,他才哭丧着脸道:“大人,小的也没有办法呀。那些人出比我们高一辈的价钱,船老大就跟他们走了,我拦都拦不住。”

“你难道没有报咱们暴风雪军团的名号?”

“报了,可是人家跟本不听这些。还说什么这里是浪天,不是青州,暴风雪军团管不地这里。”

“哼,黄初秋那个老匹夫,他也不想想,没有我们暴风雪兵团驻守青州,他的浪天城守能坐得这么安稳。

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马上给我把船弄回来,耽误了时间,我要你的脑袋,快滚吧。”

陈有才如闻大赦,躬着身子,退步道:“是,大人,小的一定办妥。”

林克是越想越气,只觉嗓子都冒烟了,对手下叫道:“来人呀,给我拿酒来。娘的,气死我了。”

加里梅提醒道:“大人,你就不问问是谁把我们的船给弄走了。”

林克灌了口酒道:“问个屁。敢动咱们暴风雪军团的船,在浪天,除了黄家的人,还有谁。”

加里梅猜道:“那你让陈有才去......”

林克厉声道:“等着吧。我这是给他们一个机会。不把船还我,我就找黄初秋去。哼。”

林克再不说话,闷头喝酒。按计划他这酒应该是在船上抱着美人喝的,可是现在他却被耽误在了这码头上,真是非常不爽。

候三听说有船坐,挺兴奋,可是到了码头,左看右看都没见着船,不由奇怪道:“队长,不是说有船在这里等我们的吗?怎么没看见。”

胡忧瞟了眼水面,没好气的说道:“你问我,我哪知道。去给我打听一下,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候三最喜欢做这样的事,马上应声:“是,队长。”

朱大能擦了把汗,提议道:“队长,那边有个茶摊,咱们过去坐坐吧。”

胡忧看了眼已经被卫兵看管好的雪灵猴,点头道:“也好。”

没一会,候三就回来了。

“队长,听说咱们原来定下的船,被人家高价抢租走了。现在林克偏将正在发脾气呢。”

胡忧奇道:“嗯,还有这种事。是谁这么牛,军部要的船,也敢抢?”

候三说回道:“听说是黄家的一个远房侄子。”

胡忧暗道:“浪天黄家?”

浪天黄家的大名,胡忧可是听说过的。浪天黄家是公爵世家,这个家族世代住在浪天。虽然没有封地,但势力却极大。现在的浪天城守,就是黄家的家主,已年近六旬的黄初秋。

胡忧喝了口茶道:“看来这次我们遇上麻烦了。”

候三大咧咧道:“管他呢,这是大人们的事,与我们没有关系。队长,我刚才还打听到,有一家青楼挺不错,要不咱们.......”

胡忧一巴掌拍在候三的脑袋上,笑骂道:“给我死一边去。这船随时都有可能会来,上青楼,你想都没别想。

没见识的东西,咱们马上就要到帝都了,那是天子脚下,什么好东西没有。到时候我给你找一打,让你连床都下不了。”

里尔多哈哈大笑道:“队长,这事包在我身上了。到时别说下床,我要他手指头都动不了。”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

陈有才再次回来的时候,带给林克一个消息。船有,但是要明天才能来。林克虽然很冲,但是在别人的地盘上,他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就凭手下这些新兵,林克是不敢去找黄初秋的。不过这事,他已经记下了,等有机会,他肯定会还回来的。好在这次的时间还算比较充裕,只要明天上了船,顺流而下,就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其实林克所遇到的这种事,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声,这并不是什么其怪的事。军团和地方守备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有事没事,相护拆一下台,这是坐在皇坐上的那位,很乐意看到的。

今天走不了,就只能在浪天城里过一夜。林克喝得半醉,又一肚子的气,也没心思管扎营的事。带着几个亲卫摇摇晃晃的走了。浪天城的青楼有名得很,他不怕没有地方去。

加里梅接到消息的时候,林克已经出去好一会了。林克自己玩得潇洒,可苦了加里梅了。这全军上下,近千号人,今晚住哪呀?总不能就这么扔在码头上吧。

没办法,加里梅只好去找司库商量。司库是专管钱财的。曼陀罗帝国是没有文官的,像司库,司马,司粮,军师这种属于文职性质的人员,一般都是由直系的武将自己安排。

比如说林克这支联队,司库,司马这些位子上的人,全都是他林家的人。如果他不在这支联队上干了,这些人也会跟他一快离去。新来的长官,自然也会带来新的司库,司马。

别说是林克这小小一个联队,就算是浪天城这种常住人口达数十万的大城,也同样是这样。除了城主由帝国皇帝任命外,别的管理人员,上到司法,司库,司马,下到保长,全都是黄初秋的人。就算是军队,虽然名义上隶属于帝国皇帝,但是钱粮都是黄初秋管着。所以在浪天,他就是王。

曾经有人置疑过这种制度,篆文说这种制度的种种不适。不过他的文还没发,就被抓起来了。事关高层大族的利益,谁都容不得这种沙子出现。,

司库是林克的远房亲戚,长得白白胖胖的,是有名的守财奴。谁从他这里拿一个铜板,他肝都疼。

和这样的人商量,加里梅都不到任何的结果。按加里梅的意思,他本意是想让司库拨出一些军费,在附近包下一两家客栈,让军兵们可以好好休习一晚。

但是司库以没有这项预算为由,一个铜板都没有给加里梅。加里梅气个半死,却没有半点办法,最后只能让传令兵传令,全军就地安营。扔下这个命令之后,加里梅也不管了,浪天的青楼又不止一座,难道他就不会玩吗?

胡忧接到这种不可思意的消息,当即就愣了:

“什么?在码头安营?我说候三,你没有听错吧!”

这叫什么事,没船也就算了,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队长,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候三往码头那边指了指,那边已经有人开始搭帐蓬了。

“得,看来今晚真要睡码头上了。”胡忧摇摇头,放下茶杯道:“都别坐着了,再不回去抢块好地方,今晚弄不好得睡河里去。”

搭帐蓬对于军人来说,那是家常便饭的事。很快,在胡忧的指挥下,帐蓬就搭好了。胡忧这队人,因为今天推车,所以就不用值岗。离天黑还有很久的时间,睡觉还太早。一时间,大家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候三在众人的逼视下,吞吞吐吐的对胡忧说道:“队长,那个,今天是不会有船来了,要不,我们......”

胡忧合上了手中的书:“怎么,是不是又想说上青楼?”

“嗯,那个,是大家的意思。”

胡忧抬头看向朱大能几个,看他们都没有反对,心里明白,他们确时也都有这个想法。

胡忧站了起来,推了候三一把说道:“那就去吧,还等什么。”

029章 你真没用 (下)

“啊,太好了。我就知道队长肯定会答应的。”

“走走走,我已经打听到了一处不错的地方。”

“我先说好了,这次我们什么茶围、花酒的都不要,直接点香灯,先上了再说。”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希望这次不要再发生什么紧急情况才好。”

“乌鸦嘴,你就不会说点好听的。”

一群人咋咋呼呼的,簇拥着胡忧出了营。刚上大道,就听到身后有人喊:

“胡队长,胡队长等等。”声音很甜,是个女人。

候三凑过来,小声说道:“队长,是医疗部的红叶队长。”

来人正是红叶和她手下的含玉、凡梦几个女兵。看她们的样子,也正要出去。

一起赶路有一段时间了,加上红叶有意无意的接近,两队人也都挺熟的。

两队刚一接近,最小的凡梦就问道:“候三,你们这是要上哪去?”

候三兴许是兴奋过度,连想都不想就回道:“队长带咱们上青楼玩。”

胡忧恨得差点没一脚把候三踢到九州河里去。你答什么不好呀,偏偏把这个说出来。说就说吧,还把老子也带上。虽然这里的青楼都是合法的,但更当着女人的面,特别是当人红叶这有过关系的女人面说去青楼,胡忧还真有些不太自在。

红叶瞟了胡忧一眼,说道:“听说浪天的青楼挺不错的,不去可惜了。”

候三得意道:“我就说这里的青楼有名嘛,队长还不太愿去。”

胡忧一脚踢在候三的屁股上,把他拉到后面去,不让他再乱说话。

“红叶队长,你们这是要上哪?”

自从那晚小林树一夜激情之后,他还没有再和红叶聊过。

红叶道:“军中的药材不太够了,我们去采购一些。”

胡忧提议道:“咱们顺路,一起走吧。刚才在来的路上,我看到有家药铺挺大的。”

红叶瞄了胡忧一眼,一语双关的说道:“我怕耽误了你上青楼,你的兄弟会造反?”

胡忧嘿嘿笑道:“没事,敢造反我把它牙给拨了。”

论起脸皮的厚度,胡忧这个老江湖,可不会薄。

候三有些担心的问道:“队长,你们在说什么,拔什么牙?”他的牙可不太好,上山打猎那会,不小心崩掉一颗门牙。胡忧说要拔牙,他有些怕怕。

候三不明白,可是红叶手下那个鬼灵精凡梦却听出来了。她大眼睛一转叫道:“我知道。胡忧队长他......”

红叶小脸一红,赶紧在凡梦的腰上捏了一下,低声啐道:“死丫头,就你聪明。”

凡梦小声的问道:“队长你是不是跟......”

红叶又捏了凡梦一下,道:“走了。你不是说要买胭脂吗?我知道一家不错的。”

含玉看看胡忧,又看看红叶,若有所思的笑了。

浪天不愧为前朝都城,不但商铺林立,各种沿街小摊也不少。一路上卖元宵、馄饨的,卖卤鸡、卤肉的,卖西瓜、香瓜的,卖油条,大饼,针头线脑,水粉饰物的随处可见。胡忧洒出不少铜钱,重点用小饰物和小吃,把几女给哄开心了。当然,也少不了兄弟的,候三朱大能几个,也弄了不少好吃的。

一路玩一路走,不大一会,就到了胡忧说的那家药铺。巧的是,药铺的对面,正好开着一家青楼。这让胡忧又吃到了红叶的一个白眼。

“队长,我们上这边,还是上这边。”候三指指药铺,又指指青楼。看到青楼里的那些花姑娘,他有些走不动了。

胡忧有些无奈道:“你们先进去吧,我陪红叶队长卖好了药,再来找你们。”

“队长,你可快点呀。晚了就没好的了。”

“快去你的吧。”

红叶她们所需的药并不复杂,没几下功夫,就买好了。

出了药铺,红叶看着对面的青楼道:“今天多谢你了,快去找你的兄弟吧,不然他们都等急了。”

胡忧点点头道:“好,那我去了。你们路上小心点。”

“嗯。”

凡梦顽皮的笑道:“胡忧队长再见。注意保护你的牙哟。”

胡忧回了凡梦一个鬼脸,转身往对面的青楼走去。刚走了没两步,就听到身后凡梦叫道:“你要干什么,走开?”

“小妹妹,长得挺水灵呀,来,陪大爷喝一杯,好好乐乐。”

胡忧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一个大汉把手伸向凡梦的胸前。

红叶护住凡梦,冷喝道:“放肆,不想死的滚开。”

大汉不但没有退后,反而把手伸向了红叶:“哟,这个美人更美。嘿嘿,我喜欢。”

胡忧大步过去,把红叶拉到身后,冷冷的说道:“你最好收回你的狗抓。”

大汉看有人打扰,怒道:“小子,这里没你的事,给我滚。”

“嗯,你光天光日,竟然敢调戏良家妇女,难道城守黄大人平时就是这么教你的吗?”

胡忧第一眼就看出了大汉身上穿的是浪天城的军服,知道对方是浪天守备军的一个夫长。

“暴风雪的小子,给你死。”大汉被胡忧一顶,恼羞成怒,二话不说,一个酒瓶就砸过来。

“小心。”

胡忧一歪头,躲过酒瓶,就听耳后生风,再想躲,已经来不急了,结结实实的吃了一拳。

胡忧心中大怒,反身想要还手,‘砰’,下肋又中了一脚,连连退了三四步,这才站稳。

大汉吐了个唾沫,不屑道:“哼,就凭这两手,也敢学人强出头。”

“胡忧,你没事吧。”红叶跑过来,扶住胡忧。

“让开。”胡忧推开红叶,迎向大汉。

“怎么,暴风雪的小子,还想打。”

“我要杀了你。”胡忧两眼发红,看准大汉的心脏部位,一拳打过去。

那大汉眼看胡忧的拳到,居然连躲都不躲,硬生生的扛胡忧这拳。

胡忧的拳头打在大汉的身上,像打在铁板上一样,反到震得自己手心发麻。

“砰。”又是一脚,胡忧趴在了地上。一时手脚发软,站都站不起来。

大汉狂笑道:“哈哈哈......暴风雪军团的人,就这熊样吗?哈哈......哈......啊!”

只笑到一半,大汉的笑声变成了惨叫。

胡忧这时抬头再看,大汉的一条手臂,被齐肩砍断在地上。他正半跪地哪里,双眼射出仇恨的光茫。

秦明擦了擦手中的刀,冰冰的说道:“这就是侮辱暴风雪军团的下场。”

“小子,你是谁。”大汉厉声道。

“大爷秦明。”

“好!这一刀,我记下了。”大汉还挺有骨气,知道打不过秦明,扔句狠话,抓起断臂,摇晃着转身离开。

秦明收起手中的刀,看了胡忧一眼,冷哼道:“你真没用。”

030章 美人赠弓(上)

一阵阴风吹过,刚才还阳光明媚的天空,一下黑暗了下来。有经验的人,已经在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做准备,街上的小摊,也一下子少了很多。

胡忧两眼望着天边的那朵乌云,像是想要研究它的形成过程和它所经历过的历史。对于身边不停呼唤他的红叶,似而不见。

“红叶姐,胡忧队长他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凡梦担心的问道。

红叶看胡忧怎么叫都没有反应,急急的说道:“凡梦、含玉,你们俩快去把候三,朱大能他们找来。”

“哦,我们马上去。”含玉拉上凡梦就往对面的青楼跑。两个身穿军装的女孩,惊起了一阵莺莺燕燕。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她们来抓偷欢的相公呢。

红叶蹲在胡忧的身边,四处检查着他可能受伤的地方,嘴里还不停的叫道:“胡忧,你怎么样,回答我。”

“胡忧,你到是说话呀。”

找不到伤口,胡忧又没有反应,这让红叶急得泪水直流。

“红叶姐,怎么样了。”含玉边跑边叫道。

含玉的身后,跟着衣衫不整的朱大能一伙人。没一下,就把胡忧和红叶给围在了中间。

“我就知道会有事的,唉,看吧,又没上成。”候三嘀咕着。

“队长,队长。红叶队长,我们队长这是怎么了?”朱大能叫了几下,看胡忧没有动静,不由的问红叶道。

“现在还不清楚,咱们先回营地再说。”

一行人七手八脚的把胡忧送回营地。胡忧在军中,大小也算是个名人。军里没有人不认识他和秦明这两个入队第一天就升官的人。

胡忧的受伤,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还好,适时而来的暴雨,在此时帮了胡忧一把。

按红叶的命令,胡忧被直接送进了医疗部的营帐之中。军中稍微是个官的人,全都花天酒地去了,胡忧受伤的事,也没人管。

以胡忧的体质,那几拳只不过让他有些岔气而已,跟本就没有让他受伤。胡忧现在得的是心病,他钻进了自己设制的牛角尖之中。

今天的遭遇对胡忧的打击很大,秦明临走前说的那句话,更是深深的刺伤了他。让他对前途产生了怀疑。

胡忧表面上嘻哈,其实在内心的深处,他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他知道在身体条件方面,相比于这里的人,他存在着劣势。但是他相信勤能补拙,他相信付出皆有回报。

入伍以来,不论风霜雨露,他都早起练力,晚上练功。在校场上,他流下的汗水最多,在人后,他已经不知道多少次,磨穿了自己的手。

他真可以说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鸡晚,练得比牛勤,跑得比马苦。每次当他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总是咬紧牙告诉自己,坚持下去,就能成功。

可是努力却没有得到回报,一个喝醉了酒的夫长,三两下就把他打扒在地上。这还是对方用拳,如果是换成兵刃,在战场上,对方直接就可以‘秒杀’他。

这么久的努力,流了这么多的血汗,换来的居然是这样的结果。不用秦明说,胡忧也知道自己很没用。

一切的理想,都变得那样的幼稚。既然迟早要被别人‘秒杀’,还有什么努力的必要吗?

“唉......”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

红叶一直就守在胡忧的身边,看胡忧有动静,马上叫道:“胡忧,胡忧你醒了吗?胡忧,快回答我。”

胡忧刚才一直沉进在自己的意识之中,对身边所发生的事,半点都不知道。此时感觉得有人在叫他,才睁开眼睛。

“红叶。”

“胡忧,你终于醒了。真让我担心死了。你哪里伤着了,快告诉我。”红叶急的问着,一只药箱已经抱在了手中,只要胡忧一说出受伤的地方,她马上就会给胡忧用上最好的药。

胡忧看自己身在医疗部的帐中,大概想想,也能猜出之后的经过了。自己的事,恐怕已经被全军传为笑柄了吧。

“受不受伤又怎么样,反正将来上了战场,也不过是多一具枯骨而已。”

红叶听着胡忧的话风不对,赶紧说道:“你怎么敢这么说话呢。你平时练功那么用心,将来到战场上,肯定能建功立业的。”

胡忧每天早晚练功,红叶是知道的。自从和胡忧有了关系之后,红叶就更加留意胡忧的事。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早就看出了胡忧的志向远大。所以即使已经和胡忧发生过关系,没事的时候,她也尽量不去打扰胡忧。让他能有更多的时间,安排自己的事。

“建功立业!呵呵,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每天拼命的努力着。手破了没关系,脚肿了,也没问题,只要能让自己变强,一切都不是问题。

可是我得到了什么。大街上随便拉出一个人,就能把我秒杀。

秦明说得没错。我是一个没用的东西。”胡忧几乎是用吼的,把这些话说出来。

自从断骨疗伤,参军入伍之后,胡忧就一直压抑着自己。他要用自己的血汗,一点点的建立起自己的霸业。

别人睡的时候,他在挑灯看书。别人还没有起,他就已经在外面练枪了。他就像是一条拉紧的弦,在任何时候都提醒自己,不能够松懈。

今天的事,像一块寒冰一样,一下冻住了胡忧的这根弦,让他一下迷失掉了方向,如身坠雾中,前途一片迷茫,无助的像个孩子。

红叶终于明白,胡忧并不是身体受伤,而是在心里受到了打击。红叶是过来人,她知道再刚强的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伸出玉手,红叶把胡忧的脑袋轻轻抱入怀里,希望以女性特有的温柔,让胡忧平静下来。

胡忧从小就没有母亲,这一刻,他却感受到了一丝母性的温暖。他闭上了眼睛,希望这丝温暖可以更多一些。

红叶看胡忧平静了一些,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缓缓的开口,似是对胡忧说,又似梦呓。

“一个人在高山之巅的鹰巢里,抓到了一只幼鹰,他把幼鹰带回家,养在鸡笼里。因为幼鹰比较小,所以它总被鸡欺负。幼鹰不服气,它想要赢回一局。可是每次的结果,总是比上次更惨。

所有的动物都告诉幼鹰,它永远都打不过鸡的。安于现状,会过得比较好一些。可是幼鹰不这么看,它认为自己必定能够战胜鸡。

于是幼鹰想尽办法,让自己变得强壮。虽然这样使它遭遇到更多的磨难,但是它从没有放弃过。通过努力,这只鹰渐渐长大,羽翼丰满,鹰击长空.......

胡忧,在我心中,你就是那只鹰。雄鹰出世,那区区小鸡,能难得住你?”

“雄鹰出世,鹰击长空,红叶姐,你认为我是鹰吗?”胡忧喃喃问道。

红叶姐道:“难不成,你想做鸡?”

胡忧一下从红叶的怀里跳了起来,双眼看着夜空,坚定的说:

“我是鹰,我是雄鹰!”

红叶拍手笑道:“这才是我看中的男人嘛。跟我来,我送你一样东西,助你鹰击长空。”

030章 美人赠弓(下)

红叶毫不避讳的拉着胡忧出了军帐,来到自己的小账。从一个古朴的盒子里,拿出一把弓,交到胡忧的手上。

“这是我家传的宝弓,名曰‘换日’。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希望它能助你一臂之力。”

“红叶姐,这.......”

红叶打断胡忧的话,说道:“如果你是雄鹰,就收下它。”

“好,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我胡忧绝不弱它‘换日’之名。”

直到这时,胡忧才仔细的打量手中的弓。只见此弓通体乌黑,入手冰凉之中,又微微带着一丝暖意。样式古朴,弓身上满是花纹,不但防滑,而且还很美观。一般的弓,大多有一米二高,重五六斤。而张弓比普通的弓小了近一倍,全长还不到六十厘米,重量却达到近十斤。最妙的是,这张弓居然可以折叠。折起来之后,只有小臂长,非常易于携带。

“好弓。”胡忧虽然还没有多少机会接触到弓,但是他知道,这把弓绝对不是凡品。

胡忧一时技痒,不由开力拉弦。

“嘿。”

胡忧猛运全身的力气,把弓拉个满月。瞬间,胡忧感到这张弓,与自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血肉相连的感觉。闭上一只眼,以河对岸一块大石为目标,刚瞄了一眼,胡忧就愣住了。此时的胡忧,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他居然看到对岸大石头上的一只蚂蚁。

自从那次从山洞出来之后,胡忧就发现自己的眼力非常好。不但能夜视,还能短暂的透视。可是在百米之外,看到蚂蚁,还是不可能的。一般人在光线良好的情况下,在百米外能看清一个人长什么样,那就算眼睛极强了。更何况现在还是晚上,天又下着雨。

胡忧敏锐的感觉到这肯定是因为这张弓的关系,果然,放下弓之后,他只能看到黑呼呼的石头,再也看不见蚂蚁了。

马拉戈壁的,这哪是弓,这简直就是电影里的阻击枪嘛,还是反器材的那种。不知道其它人用这弓,会不会也这样。

想到这,胡忧让红叶也试试。不过红叶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到胡忧所说的蚂蚁。这样看来,又不全是弓的原因了。

胡忧抚摸着弓身道:“红叶姐,这弓没有佩箭的吗?”

红叶摇头道:“没有。这弓从传下来之时,就没有原佩的箭。不过这点你不用担心,这弓什么箭都能用。改明我帮你拿些箭让你试试。”

“可惜了。这弓的制作这么好,如果有原佩的箭,肯定更加的完美。”

话刚说完,胡忧突然发现自己握弓的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些字。只看了几个字,他马上反应过来,这些字是弓身上那些花纹印出来的。

胡忧一开始没有看出来,是因为这些字像印章一样,是反着写的。而且这些并不是常用的字,而是‘疲门’专用的暗语。

胡忧记得那次之所以能出山洞,也是因为他在洞壁上发现指路的暗语。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疲门的暗语呢。山洞里有,这弓上也有。

红叶见胡忧看着自己的手掌发呆,不由问道:“胡忧,你在看什么呢?”

胡忧想知道红叶能不能看懂这些暗语,于是把手伸过去,说道:“红叶姐,你看我手上的这些花纹,漂亮不漂亮。”

“这有什么漂亮的,跟鬼画符一样。”红叶笑道。看来红叶并不认识这上面的字。

胡忧趁机在红叶的手上捏了一下道:“红叶姐,我变一个戏法你看好不好。”

红叶小脸微红,却又有些好奇:“什么戏法。”

胡忧道:“你刚才不是说这弓没有原配的箭吗。我这就给你变出一支来,你信不信。”

“不信。”红叶摇头。这弓是她的,有没有配箭,她比谁都清楚。

胡忧道:“那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

“好呀,赌什么?”

胡忧轻笑道:“如果我能变出箭,就算我赢。那么今晚我就留在这里过夜,你要陪我。”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如果你输了呢。”

胡忧肯定的说道:“我不会输的。”

红叶不依:“那可不成,你这是摆明占我便宜。”

胡忧霸道的说着:“你是我的女人,我本就应该睡在你的帐里。”

话音未落,突然,胡忧左手握弓,一拉一按一旋,只听‘咯’的一声轻响,一支箭从握把里弹了出来。

“哇!”

“啊!”

红叶吃惊的掩住了小嘴。这张弓在她家已经传了十几代了,从来没有听说握把里还藏着一支箭。

胡忧兴奋,红叶吃惊,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刚才红叶只叫了一声,帐篷里却有两声惊呼。有一声略小一些。

胡忧把箭抽出来,拿在手上细看。这箭非金非玉,箭头呈锥型,箭尾镶嵌着火红色的翎羽。箭身的中部,刻着‘换日’两个古字。

胡忧用箭尖在桌上轻轻一划,桌面马上出现了深达半指的划痕。

胡忧把箭交到红叶的手上:“这才是真正的换日箭。”

胡忧之所以能发现这箭上的秘密,并不是偶然。因为刚才印在他手上的那段文字,说的就是取箭之法。此为,胡忧还知道了这弓的另一个秘密。原来这弓的强硬度和弓弦的力度,是可以调的。这弓调到软的时候,连几岁大的小孩子都能拉开,而调到强时,力能举鼎的壮汉,都拉不开,弓的威力随软硬度而改变,按弓身上的文字记载。最强度的满弓,配上换日箭,可以把太阳给射下来。

这话太过夸张,胡忧是不信的。但是次顶级可以射穿城墙这一条,胡忧则认为完全可能。

“这箭真漂亮。”红叶拿着换日箭,爱不释手的说道。女人看事物的角度,总是和男人有所不同。同样的箭,胡忧看中的是它的威力,而红叶却看中它的美感。

胡忧嘿嘿笑道:“嘿嘿,别想转移视线。现在你输了,愿赌服输吧。”

红叶矜持的挣扎着:“你不怕让人发现吗?”

“外面这么大的雨,当官的又全都去了青楼,谁会来管我们。”

“可是含玉她们会知道的。她们就住在隔壁。”红叶小脸已经变得通红。胡忧的坏手,摸得她心颤颤的。

胡忧回想起含玉的眼神道:“我想该知道的,她们早就知道了。”

“可是......”

“你怎么那么多的可是?”

“这是最后一个了。”

“好吧,你说吧。”

“人家的‘好朋友’来了。能不能给你换个地方?”

“啊......好......哦!”

正在享受着特别服务的胡忧,并不知道,帐篷外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这一切。这是一双凤眼,而它的主人,来自于——黄金凤。

黄金凤几次伸手抓住刀柄,最后还是悄然而去,一行清泪,湿了衣襟。

031章 帝都龙城(上)

一夜的大雨,第二天,天空放晴了。

早起的士兵钻出帐篷,开始收拾东西。胡忧趁着这个混乱的时候,离开了红叶那温暖的帐篷,回到了自己的队伍里。候三几个心照而笑,都知道胡忧去了哪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他们也见怪不怪。

没过多久,三艘大船一字开进了码头。这本应该昨天就停在这里的船,终于到了。

军中凡了有点权的管事人,昨天晚上都夜宿在青楼,现在还没有回来。所以也没人指挥士兵的行动。士兵到也自觉,都知道要走,各自慢悠悠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两个小时之后,各级长官才姗姗而回,士兵们也开始分批上船。

昨晚的一夜暴雨,河水上涨了不少。浓浓黄黄,其中夹杂着不少小动物死尸的河水,看起来有些恶心。还好暂时没有看到死佬漂浮其上,这多少让人觉得舒服一点。

船开没多久,一向强壮如牛朱大能居然开始狂吐。一打听才知道,这家伙昏船,看他昏得极厉害,胡忧指派候三照顾朱大能。事实上,就算是胡忧不说,候三就已经在照顾朱大能了。这对整天吵架的活宝,其实感情比谁都好。

安顿好了手下人,胡忧回到船仓中。胡忧现在大小也是个队长,是不用和士兵们一起挤在船底的。在昨天之前,胡忧本把打算像以往一样,与朱大能他们住在一起。但是红叶送的这个换日弓对他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他得找个地方,仔细的好好研究一下。

一连三天,胡忧除了不时去查看手下兄弟的情况之外,都在研究着手中的弓。三天来,他看过,摸过弓箭上的每一条花纹,每一个文字,拉弓不下千次,却没有射出一支箭。

原配的换日箭只有一只,不到万不得以的情况之下,胡忧是舍不得用的。好在胡忧已经把换日箭的图样尺寸给画出来,怕不清楚,他还标上注解,只等船到帝都,找一好的铁匠按图打造,就以有箭可用。

除了弓箭之外,胡忧对上边的文字很感兴趣。他已经暗中查过,军营里除了他之处,没有人识得弓箭上的文字。这让他非常的惊奇,山洞里和弓箭上的这些‘疲门’特有的暗记文字,讲究是谁写上去的?这里面又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因为河水瀑涨,水流加快的关系,十几天的水路,只用了九天多一点的时间,胡忧他们的船,就已经到了塘长。塘长距离帝都龙城不过50里,乃帝都的北大门,与南边的莲白,东边的容雏,西边的村阳太,东北边的洛埠,西南边的兰静并称帝都六大卫城。

到了塘长,就已经可以说是进入了帝都的势力范围。不过这里的居民,却并不自称住在天子脚下。毕竟龙城建都不过短短38年。在曼陀罗帝国人的心里,古城浪天,才是真正的帝都。就算到现在,还有不少老一辈的人,私下里自称为紫荆花帝国的公民。

紫荆花建国千年所留下的痕迹,岂是短短38年就能完全取代得了的。就算是被称为天风大陆历史以来最伟大的皇帝,曼陀罗一世里杰卡尔德,也做不到。

胡忧他们的船在塘长被皇家骑兵团给拦了下来。林克对于连次受阻是暴跳不已,却又丝毫没有办法。皇家骑兵团是曼陀罗帝国最精锐,也是最庞大的军团,编制50万人,是暴风雪军团的两倍多。军团长库比拉斯亲王,是当今皇帝巴伦西亚的亲叔叔。无论从哪个方面比较,林克都不敢在这里充大个。

林克这次来帝都,时间本来是很充裕的,但是在路上几次耽误,时间就变得有些紧了。到了帝都,怎么也得留出一两天打点,所以必须得尽快过了塘长才行。

再生了一会闷气之后,林克把亲信陈有才找来,让他去打听消息,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陈有才领命而去,很快就回报。

“回将军,小的已经打听到了。近期因为普降大雨,中州出现了不少流民。为确保帝都龙城的安全,皇家骑兵团奉命盘查各方要道。”

林克不爽道:“他们查他们的,与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我们暴风雪军团的人,看起来像流民吗?”

陈有才上前几步,压低声音道:“将军,他们这才故意刁难我们,想弄些油水。我打听过了,不只是我们的船,其它各路进帝都的船,都被按下来了。”

林克听道这话,也就释然了。只要钱能解决的事,都不算个事。“他们胆子也太大了。我还以为只有我们山高皇帝远敢这么干,没想到他们在皇帝的脚下也敢这样。

他们想要多少,打听到了吗?”

“打听到了,他们要1000个金币。”陈有才回报道。

林克点点头道:“1000个金币,嗯,黑是黑点,但也还算合理。给他们吧,别为这点钱,误了我们的正事。”

“将军,是一条船1000个金币。”

林克心火一下就上来了,怒骂道:“一条船一千,他们怎么不去抢。”不过想想,这本来就和明抢差不了多少。最后还是忍痛让陈有才把这事给了啦。

有了金钱开道,剩下的事,就好办多了。没过多久,三条大船又得以继续前进。一路放流,终于在天黑之前,来到了鹧鸪江码头。

鹧鸪江码头乃帝都北郊,也是林克之行的目的地。帝都城防森严,带甲兵士是不能进入的。林克只能在这里扎营,改明再选些机灵的士兵,换上便衣,把雪灵猴押到外城司礼处。

第二天一早,林克就带人进了帝都。胡忧一伙不是林克的亲信,没被选上,到是落了个清静。不过他们也没有闲着,一大早全都换上了便装,出发到帝都。

胡忧远跳着这庞城大物,感慨道:“这就是天风大陆十大坚城之首--帝都龙城了。”

龙城原来不过是个中型城市,被定都之后,经历了几次大的扩建,前后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硬生生的给弄成了超极大城。

帝都龙城在地理位置上,虽然比不上古都浪天,但是在地形上,却非常得天独厚。从总体上看,帝都就像一个天然的大盆景。皇国的母亲河九洲河在这里一分为二,形成两条水带,以‘回’字形,把帝都完整的环了进去。

031章 帝都龙城(下)

里杰卡尔德之所以在这里建都,也许就是看中了这里天然的地理环境。他把皇城建在了‘回’字的内圈,这使得帝国的权力中心,就像是一个岛一样,浮在水上。然后在以大船连成浮桥,分八个方向,与外城相连,交通陆路。一但有战事,只要把浮桥一撤,任你有十倍,二十倍的兵力,也休想攻入内城。

“看到了吗,那就是水上皇宫。”里尔多指着皇城,意气风发的说道。生为中州人,看到眼前这壮丽的影像,自是让他感到自豪的吟道:“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从这里看下去,风景真的非常美,特别是内城水上皇宫,四面环水,金碧辉煌,胡忧几人,个个赞叹不已。

此时朱大能却在一边哼哼道:“大伙想不想听一个关于帝都这个水上皇宫的故事?”

候三撇嘴道:“得了吧,朱大能。你能有什么故事,你又不是帝都人。要说也应该由拉雷来说才对。”

胡忧知道朱大能这人看起来粗狂,肚子里知道的东西可不少。于是开口道:“我到想听听有什么好故事,如果说得精彩,今天大家的费用,由我包了。”

“耶。好哟。”

“朱大能,快说呀。”

“说得精彩一些,不然小心我揍你。”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朱大能缓缓开口道:“你们别看这水上皇宫看起来雄伟。在当初,这样的设计,是遭到了许多御用风水师反对的。因为从相理上看,这是一个‘龙困浅水,根基不稳’之局。皇城作为帝国的权力中心,用这样的设计,兆头很不好。

军方也有人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因为这样的布局,看似完美,实时上却非常的危险。一但外城落入他人之手,水上皇宫就会陷入敌人的包围之中。八座浮桥一断,到时候守是好守了,但是想要攻出去,却要比登天更难。

不过在老皇帝的一声冷哼之下,御用风水师和军方大员的嘴,全都闭上了。在曼陀罗帝国,里杰卡尔德就是神,惹他不高兴,那后果可是很严重的。敢质疑他的决定,敢说他的江山不稳,敢说帝都会落入他人之手,皇城会被围,谁的脑袋硬得过板斧不成?

老皇帝一意已决,没有人再敢说半个不字。他们唯一能做的,只能尽可能的预防这些不利因素的出现。”

说到这里,朱大能看了眼众人,看到胡忧一脸深思,这才继续说道:“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手段来预防这些不利的因素吗?”

“加派重兵,加强城防。”胡忧说道。

“队长说道不错。军方确实扩编了皇家骑兵团,而且还拨重金,打造六大卫城,以拱卫帝都。

不过有一点,我想你们都猜不到。在建设水上皇宫的时候,御用风水师秘密用一千零八名童男女的血筑基,以破‘龙困浅水’局。

所以内城不应该叫做水上皇宫,而应该改称‘血上皇宫’。”

“荒谬。”胡忧骂道。

与此同时,另一个声音叫道:“住口!朱大能,你不怕掉脑袋吗?”

叫住口的声音来自于拉雷,这个往日说话秀气得像个女人的小个子,此时的表情,却带着一股威势。

胡忧甚至可以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杀意。

气氛一时变冷了下来,还好这时候候三出来打圆场。

“好了,好了,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看你们那认真样。

咱们不是说好了要去点帝都神女的香灯吗,再不快点,漂亮的都让人给抢没了。”

在候三的打哈哈下,虽然大家最后并没有吵起来,不过听完这个故事之后,大家也没什么心情在一起去青楼寻欢作乐了。

拉雷首先提出想自己四处走走,里尔多应声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是中州人,在帝都有自己的朋友,之前他们就提过想要借机回去看看,是胡忧拉着他们一起出来玩的。现在情况变成这样,胡忧也不好再拦他们,于是让他们走了。

拉雷和里尔多两人走了之后,胡忧看大家玩兴不高,自己心里又惦记着找铁匠加工箭矢的事,于是干脆让大家全都散了,各自找乐子去。

于是乎,他们这个队伍的人越走越少,在进入帝都龙城之时,胡忧就变成独自一个人。

帝都龙城的外城共设九门,取九极之数的意思。胡忧从安定门进帝都得帝都,对这里的繁华,完全没有半点观赏的心思,一连问了好几个人,终于查到了铁匠所在的地方。

帝都原来不过是个小城,建都之后才得以阔建,由于新旧街区交通复杂,胡忧又是第一次来,转得头都晕了,才找到了光明路。

光明路是官家的称谓,老百姓管这里叫做打金街。打金街,顾名思义,在帝都从事打铁打刀的,金银饰品加工的,农具加工的,总之凡事以金属加工为生的手工艺人,全都集中在这条路上。

光明路虽然称谓路,实际上是一条背街,准确来说,叫做小巷更贴切一些。胡忧刚走进路口,就知道找对地方了。这里的空气明显比其它地方要热上不少,还有那叮叮当当的打铁声,都说明了这里的作用。

胡忧来到这里,反而不急了。他没有马上就拿出图纸去找铁匠,而是慢条斯理的从街头走到街尾,把所有加工的铺子全都看了一遍,特别注意店内的人气、工匠数量和店铺规模。

胡忧在心把那些店面冷清,炉火不旺,规模太小,条件简陋的店给否决掉。在胡忧看来,一个手艺出众的工匠,来找他加工各种东西的人,肯定多。那些炉火不旺,冷清得几乎都难以为继的店面,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连常用工具都已经生锈的工匠,决不可能是好工匠。虽然这样的判断不一定准确,但是对这里不熟习的胡忧绝对适用。

经过筛选之后,胡忧在心里定下了两家铁匠铺和一个饰品加工店,这才把身上的图子拿出来。

两家铁匠铺让胡忧很失望,他们一家看不懂胡忧画的东西,一家虽然看懂了,却表示没有能力,做不出来。胡忧接连两次碰壁之后,只好来到这家备选的饰品加工店来碰碰运气。

这家加工店的名字叫做藏金楼。

032章 藏金楼

藏金楼不是胡忧的首选,因为他觉得要打造箭矢,还是铁匠铺比较靠谱一些。可是没想到这里的铁匠铺只会打造农具和一些简单的菜刀,对于箭矢,没有什么能力。

实际上胡忧刚到帝都,对这还不太熟习,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由,也是很正常的事。帝都的铁匠铺以前并没有这么不堪。他们不但能打造箭矢,还曾经打造出不少名兵利器。作为南方的城镇,这里的手工业是相当发达的。

自从龙城成为帝都之后,各行各业都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可是以打造兵器为生的铁匠业,却进入了一个瓶颈之中。因为帝都对于兵器的管理相当严格,平常人家藏刀三把以上,就是重罪。所以来打造兵器的人自然就少了。为了生存,以打造兵器为生的铁匠艺人,一是转往他地,另起炉灶。二是留在此地,转行为打造农具或是饰品。这么经过二三十年的演变,帝都自然也就没什么打造兵器的名家。

胡忧进走藏金楼的时候,里面正有不少的男女在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曼陀罗帝国的男女相对平等,所以女人上街,参军,甚至从事各种商业经营,是很正常的事。相比起胡忧印象中的古代,这里并不是那么封建。

“哟,客官来了。请这边里。”店小二见生意上门,很热情的上来招待。

这藏金楼的规模确实不小,光店小二这种接待员就有七八个之多。

店小二跟着胡忧转了几圈,看胡忧都没有中意的东西,这才开口问道:“不知道客官想要来点什么呢?”

胡忧问道:“嗯,我也就是随意看看,你们这里都有些什么呢?”

店小二介绍道:“客官这你可就问着了,我们藏金楼可是帝都最大的打金店。我们不但有各种成品供顾客选择,还可以按顾客的要求,设计打造自己喜欢的东西。”

胡忧听到店小二这话,心中一动。打金店的手艺精细度可要比打铁铺高很多,如果他们真可以按要求打造成品的话,那么要打造出自己所需的箭矢,完全是可以办到的。

胡忧试探的问道:“如果是自己拿来的图纸,你们的工匠也能打造出来吗?”

王二神气道:“听口音,客官应该不是帝都人吧。不是我王二夸口,你到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我们藏金楼那是多少年的老字号了。说句大不敬的话,有我们藏金楼的时候,还没有曼陀罗帝国呢!

只要你能拿得出图纸,无论你要打造什么,我们藏金楼都能给你打造出来。”

胡忧道:“如果我要打造兵器之类的东西呢?”

“别说是兵器,连战车我们藏金楼都打造过。想当年太祖皇帝强攻浪天城,久攻不下,没了办法,悬赏全国,求攻城之计,历经三月,无人敢接。后来你猜怎么着?”王二说道这里,开始卖关子。

胡忧是老江湖了,怎么会不知道王二这点小计量,可是他实在是想知道这藏金楼的实力,于是只好顺着王二的意思,开口问道:“后来怎么着?”

王二满意的点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神色看了胡忧一眼,这才问道:“听说过霹雳车吗?”

霹雳车胡忧当然听说过,他虽然不是辎重部队的,但是在暴风雪军团这么久,连大名顶顶的霹雷车都不知道,那他还算什么兵嘛。

霹雳车乃一攻城的利器。说霹雳车,也许大家还很陌生,因为这是太祖皇帝给起的名字,虽然霸气,却没有显示出它的特点。如果说他的另一个名字,大家一听就知道它是怎么用的了。

霹雳车的另一个名字,叫做投石机。它可是把重达千斤的石块,砸向都对方的城头。千斤巨石从天而降,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磕着就死,碰着就伤,城墙都可以砸塌下来。其威力可见一般。

胡忧点头道:“当然。”

小二又问道:“那你知道霹雳车最早是谁建造出来的吗?”

胡忧耐着性子回道:“听说是一个叫做鲁游的人。”

说实话,这个店小二挺讨厌的。这到不是说他贫嘴,而是这家伙每说一句话,都喜欢让人家猜,以此来显示他比人家知道得多。

王二没理会胡忧语气中的不满,又问道:“那你知道鲁游是什么人吗?”

“不知道。”胡忧摇头道。事实上,他听小二说了这么多,已经隐隐猜出这个鲁游肯定和藏金楼有什么关系。像王二这种性格的人,胡忧在跑江湖的时候,见过太多了。

这种人,你就得让他有表现的机会。不然的话,他会把话扯得更远,直到你答不上来的时候,他才会显示自己的高明之处。想要让他痛快的说出来,你就得让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高明了。

“哈哈......”看胡忧答不上来,王二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告诉你吧,鲁游鲁大师,正是我们藏金楼的楼主。”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胡忧已经摸清了这个家伙的脾气,故意只说一半的话。

“你想见我们楼主?”

“正是。”

王二的头摇头跟拨浪鼓一样:“那可不行,我们楼主已经多年不见客了,除非有什么精妙的设计,不然他是不会见你的。”

胡忧拿出换日箭的图纸,连同一个金币,一起塞到王二的手里。

“小二哥你就帮帮忙,帮我把这图纸交给鲁游大师。我想鲁大师应该会见我的。”

王二本张口就想拒绝,但是摸到图纸下的东西,他又舍不得了。做为藏金楼的人,王二只用手一摸,就知道胡忧塞过来的是一个金币。

“这.......好吧,看你这么诚心,我就帮你试试。不过我可说好了,楼主见不见你,我可不敢保证啊。”,

王二这几天迷上一个青楼的女子,正愁着不知道上哪弄钱去相会呢。这凭空掉下的小财,可足够上几次青楼的了。为了和情人相会,王二这回算是豁出去了,就算是被楼主骂一顿,他也要拿下这个金币。

只要这个王二肯帮递图纸,胡忧自认就算是成功一半了。他对换日弓可是有足够信心的。

没一会,那王二就回来了,看他那苦着脸的样子,胡忧就知道事情不妙。果然,王二把图纸往胡忧的手中一塞,说道:“楼主不见你。”

胡忧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楼主说了,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箭矢。也许那折叠弓不错,但是这箭矢,他没有兴趣。”

胡忧本怀疑这个王二跟本没把图纸拿给鲁游,不过听到这话,他知道这王二虽然喜欢耍些小聪明,但是这图画确实是递上去了的。因为胡忧画这支箭矢的时候,并没有标明这是什么箭,没有些功力的人,是看不出来这是折叠弓用箭的。

这鲁游越是难见,胡忧就越想见他一面。现在胡忧想的已经不只是想要打造箭矢的问题了。他想得更远。

这鲁游能发明发霹雳车,说明他的打造工艺相当了得。如果自己的手下能有这么一个人才的话,那么用处可是大大的。

如果此时有人知道胡忧心里在想什么,肯定会骂他自不量力。他一个小队长,居然敢生出收鲁游大师为旗下的想法,这不是自不量力是什么。要知道以鲁游的地位,就算是当今的皇帝巴伦西亚,也不见得就能让鲁游乖乖的听话。

鲁游这人一向行事全凭喜好,出人意表,除了喜好设计创造之外,对金钱权力名望,全不关心。当年他以十八岁之龄,创造出霹雳车,名动天下。天风大陆多少人想收他为己用,都没有成功。就连太祖皇帝都曾经私下说过,鲁游此人,杀之容易,用想则难。

胡忧满脑子都想着怎么样能让鲁游为己用的念头,连什么时候走出藏金楼都不知道。

“胡忧,胡忧.......”肩头被人连拍了几下,胡忧这才回过神来。

“胡忧,你怎么了?你不会又......”红叶一脸担心的问胡忧。她还以为胡忧又犯病了呢。

“没事。”胡忧摇摇头。

“吓死我了。”红叶拍拍胸脯道:“你刚才在想什么了,我都叫了你好几多次了,你都没有反应的。”

胡忧没有回答红叶的问题,指指不远处的一个茶楼道:“你有什么急事吗,如果有空的话,陪我坐会吧。”

“嗯。”

两人要了壶茶,相对而坐。胡忧一直在脑中考虑着要不要把藏金楼的事,跟红叶说一说。也许多一个人,能想到多一个办法。正好这时,红叶问起胡忧找人打造箭矢的事。胡忧一咬牙,干脆说了出来。

红叶听完胡忧的叙述,吃惊的问道:“什么,你想让鲁游帮你做事?”

“是的。”胡忧点点头。

这事要是换了一般的女人,肯定会说胡忧异想天开,或是直接说不可能。但是红叶却没有这么做。虽然胡忧从来没有说过,但是她却知道,胡忧的心理,一直藏有远大的理想。这也是她为什么把家传的换日弓给胡忧的原因。

红叶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胡忧之所以对她说这件事,是信认她,并想从她这里得到帮助,所以红叶是决不会在这个时候打击胡忧的。

可是红叶更知道,以现在胡忧的实力,别说不可能收服得了鲁游,就算想到办法,让鲁游甘心跟着他混。现在也发挥不了鲁游的作用。这对胡忧不但没有好处,反而会带来巨大的问题,弄不好,会有性命之忧。所以她必须得让胡忧暂时放弃这个念头。

红叶在脑中措好了词,这才说道“你的这个想法很好,像鲁游这种巧匠,如果能用好了,绝对能大大的提升军队的战力。

不过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你是想把鲁游弄回去,为联队或是暴风雪军团所用,还是为你一个人所用呢?”

红叶这问题看似轻巧,里面藏着的东西可不简单。她这么问,一是想试探胡忧的野心有多大。如果胡忧只是想升官的话,那么他把鲁游收服之后,引见给林克,至少马上就能官升一级。这就说明胡忧的野心并不足够大。

还有一点,红叶想知道胡忧对自己的信任程度。要知道胡忧如果回答要把鲁游收为己用。这话传出去,那可是有造反之嫌的。曼陀罗帝国的江山本就是造反得来的,对于这个非常忌讳。如被告发,虽然不至于杀头,但是再想升官,那可就没什么可能了。所以不是绝对信任的人,这种话是决不敢说的。

红叶是聪明,不过这些小计量对于胡忧这种老江湖来说,不过是小聪明而已。他一眼就看穿了红叶心里的想法。胡忧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在心里暗暗的高兴,他一直就想把红叶绑在自己的战车上。现在机会上门,胡忧当然不会放过。

胡忧左右看了四周,见离他们最近的人,也在十米之外,决不也可听道他们的谈话,这才对红叶说道:“我对太祖皇帝的功绩相当的佩服,如果有机会,当效仿之。所以你应该知道我的答案了吧!”

既然要说,就把话给说大点,大到红叶听了都心惊的地步。

太祖皇帝里杰卡尔德最大的功绩就是带人造反,推翻了前朝紫荆花帝国,自己当了皇帝。效仿他,就是和他一样,也要坐上皇位。

红叶听到胡忧的话,脸色都变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不但野心如此之大,而非还敢当面说出来。

“你......你怎么敢......”红叶尽全力压低自己的声音,才不至于让自己叫出来。,

胡忧喝一口茶,淡淡的说道:“这有什么不敢的。里杰卡尔德连传承千年的紫荆花帝国都能推翻,这区区三十八年的曼陀罗帝国,又算到了什么。”

终于把自己的野心说出来,胡忧感觉全身如六月天冲了桶凉水,舒爽无比。这个念头,他以前只敢在心里想,现在敢说出来,更让他有成事的信心。

来到这里越久,看到的事情越多,胡忧就越清楚的知道,这个曼陀罗帝国看似强大,内部却有非常严重的问题。从太史公给的那本故事书上,胡忧了解到,这个仅仅只有三十八年历史的新帝国,甚至还不如被推翻了的前朝。

胡忧想到这里,继续说道:

“以军治国,本就是一个错误。在加上里杰卡尔德的刻意,让军地两方势力,变得相互对立,这更是错上加错。

在我看来,里杰卡尔德虽然名噪天下,却名不副实。他没有一颗铁石心肠,跟本不佩坐上开国皇帝之位。

里杰卡尔德故意让军地双方不合,看是巧妙,实是优柔寡断的做法。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那些跟着他打江山的各级将帅级其子弟,相互制约,从而让他家的帝位稳固。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只有鸟尽弓藏,才是最好的办法。

也许他有想到,但是他却没有能做到,才会为帝国留下这巨大的隐患。一个小小的那巴坡暴民,军地两方人马,都不能迅速解决,一但有战事,那后果是可以预见的。

这样的皇帝,这样的帝国,我胡忧取而代之,又有什么不对的。既然它迟早要亡国,还不如在我手底下,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帝国来得更好。”

(元旦之际,本书将大爆发,敬请期待。)

033章 计气鲁游

红叶自认胆子不小。如果胆子小的话,也不敢在树林里就跟胡忧发生关系。可是胡忧的一番话,却让她听得两脚发抖,全身发漂。

这么直接批判太祖皇帝,公然说要取而代之的言论,红叶活了26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胡忧的话,就像一记震雷一样,在她的心里,炸出了一个大洞,埋下一颗与以往所不同的种子。

胡忧在说完这些的同时,一个计策,在他的脑中升起,一点点的变大,直至变得圆满。

王二连着擦了两遍眼睛,才敢确认,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刚刚那个给了他一个金币,让他把一张图纸拿给楼主看的那个男人。

王二从小就在打金店里长大,自认眼力不错,赤金过眼,可以断出成色。珠宝玉嚣,一眼就能分出真假。

可是他怎么也不能把眼前这个人,和刚刚才一脸迷茫离开的那个男人联系在一样。不错,这个人无论从长像身高还是衣着,都和那个人一模一样,可是这人给他的感觉,确完全不同。

对,就是感觉。

这人和刚才那人,就像是足金和渡金,虽然外表都是一样的,但是内在的东西,却天差地别。可是究竟差在哪里,王二又说不上来。总之就是不一样。对了,就像是穿着小二服的楼主,无论怎么看,也不像个小二。

“怎么,才一会没见,就不认识了。”

“不,不,不敢,客官里边请,客官里边请。”

胡忧说道:“不用那么客气了,我是来见你们楼主的。”

王二的脸一下就苦了起来:“客官,不是我不帮你。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呀。刚才为了你的事,我已经被楼主骂了,要是再去,他肯定把我赶出藏金楼不可。

我看要不这样吧。你过几天再来,到时候我拼着再被骂一顿,也一定把你的图纸看给楼主看一遍。”

“别给我装一副死了爹娘的样子,这个你先拿着,回去买酒喝。”胡忧一伸手,抓出五个金币,塞进王二的手里。

“这......客官,你这钱,我实在是不能要呀。”五个金币,让王二的整颗心都狂跳起来。不错,藏金楼是有很多金银,可那是藏金楼的,不是他王二的,那是能看不能动,跟墙上的画没什么分别。这五个金币可不一样,只要一合手,就姓王了。这可以上多少次青楼,喝多少次花酒了。

可是金币虽好,却不长久。藏金楼这份工作,不但可以让他糊口,而且还是他自小的梦想。为了五个金币,而失去这份工作,王二是说什么也不愿意的。

“放心拿着吧,我保证这次鲁游决不会骂你的。难不成你以为我金币多得可以随意扔不成?”胡忧抓起金币,直接塞进王二的口袋里。

沉甸甸的金币,一放进口袋王二马上就有了感觉。这时候在要他掏出来还给胡忧,那和拿大钳子往下镫他的肋骨差不多。想想都觉得肝疼。

“大爷,你让小的干什么,你说吧。”人说酒壮熊人胆,这沉甸甸的金币,比酒更壮胆。王二决定豁出去了。

胡忧心中冷笑一声,心说一看你就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多给你两钱,让你跳河都干吧。跟我玩苦情,你还嫩点。

“别弄得那么悲壮,我这又不是让你去送死。这事办好了,说不一定你们楼主还会赏你呢。”

胡忧拍拍王二的肩膀,从杯里把换日弓给拿出来,放到他的手上,说道:“你把这把弓拿给你们楼主,再帮我带一句话,其它的就没你什么事了。”

“真的?”王二一看这回不是递图纸了,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暗道和着该我王二今天发财。

“那还假得了。带话,你没有问题吧。”

“当然没有。”王二拍着胸脯道:“带什么话你说吧,我保证给你带到。”

“那就好。你把这弓给鲁游的时候,你就告诉他--鲁游乃欺名盗世之辈,他的制造设计根本不入流。”

胡忧这话一出,王二直接就坐到地上。鲁游一辈子唯一的好爱就是制造设计。在亲手制作出得意之作霹雳车之后,更是以天风大陆第一巧匠自居。你可以说他疯,可以骂他狂,但是在制造设计这一点上说他不入流,他绝对是暴跳如雷,和你拼命都不是奇怪的事。

金币虽好,还要有小命花才行呀。王二一下把口袋里的金币,连同之前胡忧给的那个,全掏出来,塞回给胡忧。

“大爷,大爷,小的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待乳小儿,你就绕了小的吧。这话小的是万万不敢说呀。楼主听到这话,非杀了我不可。”

胡忧的脸一下就冷的下来,一只手抓过王二的脖子,冷冷的说道:“别跟我那么多废话,拿了金币去办事。”

“大爷,楼主他真会......”

“他会杀了你?”杜啸天道。

“是,他会杀了我的。”王二猛点头。早知道事情是这样,他打死也不敢来沾胡忧的身呀。还以为今天要走财运,没想到,原来走的是奈何桥啊。

“鲁游要杀,最多也就杀你一个。你要不去,我不但杀你,还杀你全家。”

“大爷,你.......”

“你去是不去。”胡忧加大了手上的力度。

王二脖子被拿着,眼珠子都快翻出来了,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猛点头。

“嘿嘿,这就对了嘛?乖乖办事有钱拿,这不是很好吗!马上去,我就在这里等着。我警告你,别给老子玩花样,不然的话,你就等着给全家买棺财吧。”

“咳咳咳......是,大爷,小的这就去,马上就去”王二边说边往里边跑,一不留神,差点没撞在门柱上。

“呵呵,这小子,肯定是属老鼠的,胆子这么小。”

王二如火烧屁股一样跑去找鲁游,一点没敢在路上耽搁。胡忧那一出,把他给吓得不轻,稍微跑慢一点,他的眼前马上就浮现出一口口的棺材。他对胡忧说要杀他全家是深信不疑。,

“楼主,楼主......”

“怎么了,火烧房子了。”鲁游正在摆弄着自己刚弄出来的一个小设计,看王二慌慌张张的冲进来,开言喝道。

“不是,不是,楼主,店外来了一个客人,他让我把这个拿给你看。”王二边说着边把换日弓递过去,生怕慢了这弓会咬他的手。

“什么破弓......”鲁游还没反应过来,换日弓就已经到了他的手上。随意的瞟了眼手上的弓,马上就愣住了。

鲁游虽然为人狂傲,但他是有真学实材的人。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弓虽然不起眼,但是却决非凡品。无论是设计,还是制造,甚至是那些弓身上的花纹,都做得极其精美。

王二正想着怎么把胡忧让带的话给说出来呢,一抬眼,看鲁游整个人呆在哪里,不由得升起了好奇之心。换日弓虽然是他拿来的,但是他一路往这边跑,跟本就没来得急仔细看一眼。除了知道是把弓外,别的什么也不知道。

“不错,不错,此弓极好。”鲁游试着拉了几下弓弦,夸奖道。

王二刚想趁着鲁游高兴,把胡忧的话给说出来。鲁游却抢先问道:“这弓是谁拿来的,他有说过什么吗?”

鲁游主动问起,这到随了王二的心意了。

“这弓是一个年轻人带来的,他让我给你带句话。他说,他说......”

“他说什么?”

“他说你乃欺名盗世之辈,你的制造设计跟本不入流。”王二趁着自己还能开口的时候,一口气把胡忧要带的话给说了出来。

“啪!”

“哼!”

鲁游一手把换日弓给拍在桌子上,气得脸色发青,胡子都翘了起来。

“好大的胆子!你去把他给我找来,我到要看看,是什么人敢出言辱我!”

鲁游给胡忧的第一印象是身材高大,虽然已年过半百,却依然强壮有力。手臂上布满的那些横七竖八的伤痕和火疤,说明了此人是个实干家,而是不是那些只会抱着书本胡言乱语的所谓专家。

“这弓是你的。”鲁游看胡忧如此年轻,心中的怒意更大。他平生最是看不起那些靠着有些出生,无学无术,口出狂言的世家子弟。他一看胡忧,就像那样的人。

“不错。”胡忧感受着鲁游那霹雳般的怒火,神色没有半分的变化。

胡忧出生‘疲门’,虽然没跟师父学得多少高深的医术,但是十几年的江湖生涯,让他的阅历极其丰富。

人们都说,江湖人没什么真本事。但是他们哪里知道,骗人也是一门学问,你至少要知道他不知道的东西,才能骗得了他。江湖八大门,门门都有自己吃饭的绝活,没点真本事,早就饿死了。

胡忧一听王二说鲁游亲自参与霹雳车的打造,马上就判断鲁游这人的性情肯定火暴。常在炉火旁的人,每天让烟火熏烤,五脏少润而干燥,火气自然大。能出个阴柔的人,那才是怪事了。

断出鲁游的性情之后,胡忧又在红叶那里,打听了鲁游的出生,然后结合鲁游少年之时,就已经以霹雳车而名动天下,所以得出鲁游这人在骨子里,肯定是一个高傲之人。这才定量身给他定下计策。

现在看来,第一步是相当成功的。接下来的成败关键,就要看换日弓的了。如果鲁游能看出换日弓的设计,那么一切白费。如果看不出,哼哼,鲁游半个身子,就要塞进胡忧的口袋里了。所谓半由人事半由天,必胜是不可能的。但争胜,却是可以做到的。

如果做一件事,要完全看到成功才去做,那永远都没有成功的可能。只要有五分的把握,再加上一点点运气,成功其实并不遥远。

鲁游看胡忧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心中的火气更盛。一拍桌子喝道:“你好大的胆子。我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何出言辱我。”

“看不惯而已。”胡忧淡淡的说道:“我这人最看不惯那些没有真凭实学,却又自夸了不起的人。”

“满口胡言。我弱冠之年就以霹雳车名传天下,你凭什么敢说我没有真凭实学?今天要不把这话说清楚,你休想走出我这藏金楼。”

“有没有真凭实学,不是靠嘴说的。咱们只要打一个关于制造设计的小赌,就可以知道了。如果你赢了,我当场给你磕头认错,并把换日弓送你做为赔罪。”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舍不得老婆,抓不了流氓,胡忧这次可是下了血本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你出题吧。”在制造设计方面,鲁游自觉整个天风大陆,没有谁可以比得了他的。在这方面,他自信得很。就算是没有这把弓,为了名誉,他也要赢。

“这不急,刚才是说你赢了,我把弓送你。并给你认错。如果你输了,又当如何?”胡忧问道。

“我不可能输。”鲁游道。他不相信这个世家子弟会有什么真本事。

这到不是说鲁游的眼力差,才把胡忧错当了世家子弟。恰恰是因为鲁游的眼力好,看到了胡忧身上的贵气,才自然而然的,把胡忧看成出生不凡的人。

胡忧不同意的说道:“那可不行。赌博本来就是有输有赢,谁都不可能必胜。如果你不敢下注,那我们就别赌了。”

鲁游哇哇叫道:“不行,这局我们非赌不可。你想要什么你说吧。”

胡忧问道:“随我要什么?”

“随你,你说就是了。”鲁游根本不信胡忧能在设计制造方面赢他,所以说得很随意。

“那好。如果我赢了,你要全心全力的帮我工作十年。”胡忧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

此时的胡忧,表面上看似平静,事实上,他的内心却在狂跳不已。事情能不能成,就看这鲁游入不入套了。胡忧选择十年,而不是一辈子。一是为了增加成功率,二是他相信,十年的时间,足够他炸干鲁游身上的所有东西。

和胡忧的想像不一样,鲁游听完他提出的赌注之后,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一脸冷笑的看着胡忧。

胡忧心中一缩,暗想自己看来还是小看鲁游了。一个能以弱冠之年,就制造出霹雳车的人,绝不是一个傻子。谁把他当傻子,那自己才是真正的傻子。

“绝不能让他冷静下来,不然的话,一切都泡汤。”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胡忧知道,自己唯一的倚仗,就是趁鲁游脾气上来的时候,脑子糊涂做错事。他从让王二小拿换是弓进来开始,就一直用各种方法激怒鲁游,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现在这最后一击,绝不能让鲁游给缩回去,必须要让他发怒。

“怎么,名动天下的鲁游鲁大师怕了?”胡忧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不屑:“刚才不知道是谁说随我要什么的。嘿嘿,怪不得咱们的鲁游大师设计出霹雳车之后,三十八年来毫无建树呢。原来是个食言而肥的反复小人而已。

人无信则不立,看来世人要重新品评一下我们的鲁游大师了。对了,不知道鲁游大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言而无信的呢。

十年前?二十年前?又或是三十年前?还是........三十八年前?”

说到这里,胡忧突然加大的声音:“如果是三十八年前的话,那么霹雳车的设计制造者,究竟是不是......”

“住口。他奶奶的,老子今天跟你赌了。说吧,怎么赌。输了老子给你白干十年。”鲁游终于忍不住吼了起来。

034章 诈骗之道

霹雳车之后的三十八来,再没有顶极设计出现,这是鲁游多年来心中的痛。一个好的作品,不光需要扎实的功底,更需要石破天惊的灵感。

这三十八年来,鲁游制作过无数的东西,又全都亲手毁掉了。因为那些东西和霹雳车比起来,就是一堆狗屎,臭不可闻。

作为一个设计制造师,一辈子能拿出一件像霹雳车这样的设计,足以受到世人的敬仰。以前的那些设计名家,直到死后多年,他们的故事,依然让世人传唱。

霹雳车的设计工艺,超过之前的任何一个名家。鲁游作为霹雳车的设计建造者,被人传唱,也是实至名归的。

人说出名要趁早,鲁游坏就坏在出名太早了。如果他到晚年,才设计出霹雳车,那么他这一生,可以说是完美的。但是他十八岁就因霹雳车而名动天下,之后却再无建树。这样的日子,让他怎么过,让世人怎么传唱。

鲁游最不愿让人提起的事,就是十八岁以后,他做了什么。因为之后三十八年的时间,他的名下,完全是空白一片。

难道说是这个世界的东西已经制造完了,再不可能有好的设计了吗?

当然不是,在霹雳车之后,人们又发明制造了无数的东西。别的不说,就说战车类的,就先后出了巢车、望楼车,还有木牛车,这些无一不是设计巧妙而实用的精品。可是却全都与鲁游无关。

三十八年,那是两个十八岁还多呀,自称设计大师的鲁游,一无所出。现在居然有人连霹雳车的出处,都产生怀疑,这让鲁游怎么可能忍得住?

王八好当气难受,这样的羞辱,就连王八都忍不了啦,鲁游还会不暴跳吗?

鲁游气得跳脚,胡忧心里却乐开了花。

胡忧确认道:“你真要赌,不反悔?”

“老子说话办事,向来言出必行,嘴里说的话掉到地下砸一坑。你出题吧,我到想看看你这黄口小儿有什么顶了天的本事。”

“哈哈哈哈,好!我现在有些喜欢你了。这出题也简单,咱们都是痛快人,就别来那些弯弯绕了。我相信你也不是那种输打赢要,死皮赖脸的人。

我这里有一张图纸,麻烦你先看看。”胡忧从口袋里拿出换日箭的图纸,交到鲁游的手上。

鲁游接过图纸一看,心里顿时明白了大半。气得哼了一声:“原来这张图纸是你的。”

杜啸天大方的点头道:“不错,这图纸是我的。我本是想找你打造图上箭矢的,可惜你不肯。”

“这种普通的箭矢想要我鲁游出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鲁游把图纸拍在了桌子上。

胡忧哈哈大笑道:“普通,哈哈,你居然敢说此箭普通!那好,咱们就赌这箭矢好了。

这支箭有个名字,叫做换日箭。而之前我让王二送进来的弓,名曰换日弓。这一弓一箭乃是一对。

我不怕明着告诉你,这支换日箭就藏在换日弓里。我无论你用任何方面,只要在不破坏弓体本身的情况里,把换日箭拿出来,就算你赢。要是拿不出来,哼哼,我家最近缺个使唤人,麻烦你鲁游大师屈就了。”

鲁游大吃一惊道:“什么,你说这弓身里藏有一支箭。”这弓之前他就已经拿在手中把玩过,却跟本没有留意到弓身之中,还另有玄机。

胡忧似做贼一样,放低声音问道:“不错,这换日弓里不但藏有换日箭,而且可以随时取用。鲁大师,以你的名望,我给你半天的时间,来破解这个设计,应该不算是欺负你吧。”

鲁游道:“半天就半天,我就不信这小小的弓能难得了我。”

“好。”胡忧突然大喝一声,把正在看换日弓的鲁游吓了一跳。

“我们就以半天为限,六个时辰,12小时之里内,破解机关,取出换日箭,就算你赢。如果办不到,那你就拿两套衣服,跟我走吧。”

“王二,别在外面偷听了。去给我拿些好酒好菜来。顺便给你们楼主点上一支朝天香。”

胡忧早就知道王二必定在门口偷听,这到不是他能听声辨位,只听心跳或呼吸,就能知道门外有人。

胡忧之所以敢确定王二躲在外面偷听,完全是江湖行走多年,对人性的了解罢了。人说好奇心可以杀死猫,好奇之心,人人有之。

胡忧今天两次来藏金楼,先让递图纸,后让带弓箭,之后又面见鲁游。这么不同寻常的事,王二这个引线人会不想知道?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特点,这年头可娱乐的东西不多,很多人就全靠着听些小道消息而活着。再加上王二的这条小命还没有完全定下,是不是属于他自己,他在外面偷听是必然的。

胡忧只不过是按人性来推断而已,王二却差点吓得连魂都没有了。他自信自己已经藏得够好了,所选的位子,既不靠门,又不挨着窗。这样都被胡忧发现,真是没天理了。此时在王二的心里,胡忧跟本不是人,他是神。不,他是来自地狱的恶鬼,连神都怕他。

胡忧并不知道,他今天的几次动作,已经在王二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恐惧。他更不知道,他这一喝,喝出了一个一生都不敢背判他的手下。

王二此时哪敢怠慢,马上按胡忧吩咐的事去办。很快,胡忧的桌前就摆上了酒菜。一只巨大的朝天香,也点燃了。

朝天香是祭天用的香,它的燃烧时间,不多不少,正好就是六个时辰。现在鲁游的命运,就系于这只香上。

“你也坐,陪我喝两杯。”王二送得酒菜进来,胡忧就不让他再出去了。一来这事,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二来,有人陪着说话,时间会比较容易过些。,

鲁游根本不管身边正发生着什么,他自从知道换日弓身里藏有换日箭之后,整个人都沉浸在了对换日弓的讲究之中。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就这么过去。鲁游已经摸遍了换日弓上的每一个地方,每一处花纹。但是却对解开换日弓的这个设计,没有一点头绪。弓身上确实有引起他注意的地方,但是他已经试了无数的办法,都没有成功。

胡忧一开始,心里也捏了把汗。他之所以敢拿这个来赌,胜算是建立在红叶家族多少代人,都没有发现换日箭的基础上的。

但是鲁游毕竟和一般人不同,他是设计大师,很多普通人一辈子都弄不明白的东西,他往往看一眼就知道其中的奥秘。再加上为了使赌局得以成立,胡忧不得不告诉弓身藏箭这个秘密。这使得换日箭被找出来的可能性更高。

不过现在,胡忧却不着急了。他小口的喝酒,小口的吃菜,只等香灭,就可以取得这一赌局。

胡忧之所以这么自信,是因为他发现鲁游跟本不懂什么是密码装制。要想拿出换日箭,必须按几种特定的方法,逐一的打开对应的密码装置。而鲁游的手已经几次碰在了那些密码点上,却没有任何的反应。

拿出换日箭的方法,其复杂程度,不下于胡忧原来那个世界的保险箱。鲁游就算是知道密码点,想要破解,都是很困难的事。现在他连密码点的存在都不知道,还谈什么破解,

时间在任何时候都是公平的,不论你愿不愿意,它总是以同样的速度,一点一滴的在流逝,一去而不复返。

鲁游从一开的不屑,到之后的惊讶、疑惑、迷茫最后归于不信,他感觉自己被骗了。

在朝天香还剩下最后一小段的时候,鲁游把换日弓拍在了桌子上,脸色涨红,怒发冲冠的指着胡忧骂道:“小子,你骗我。这弓身里跟本就不可能藏有什么狗屁换日箭。”

骗?胡忧确实骗了鲁游,但那是之前骗他对赌的事。不过现在鲁游已经入套,就算他知道被骗也没有办法了。至于这个换日箭,胡忧是吃定鲁游了,还用得着骗!

一直在一旁喝酒吃菜的胡忧,不慌不忙的放下手中的筷子,给自己倒了杯酒,舔了一口道:“鲁游大师,你还有十五分钟的时间。”

“屁时间,这弓里根本就不可能藏箭,就算是一百年,也没用。”

“这么说,你打算认输了?”胡忧轻蔑的说道。

彻底收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各种的手段,把他打得体无完肤,打得他疼,打得他痛,打得他毫无反击之力,打得他从内心深处,对你产生深深的恐惧,再没有信心和意志反抗你,背叛你,他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你。

这是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看到的一段话。胡忧一直把这句话深深的记在脑子里,每当有空的时候,他就会反复的揣摩这句话,每次都有不同的心得体会。

鲁游叫道:“什么认输,你这个赌局根本就不成立,我认什么输。”

“哈哈哈,看看,看看吧,我之前说什么来着?我一开始就说鲁游是一个食言而肥的反复小人。果然没错吧。

王二,你认识眼前这个人吗?他就是堂堂霹雳车的设计者,藏金楼的楼主,世人传颂的鲁游大师,一个出耳反耳的小人.......”

“住口!”鲁游抓起换日弓扔向胡忧道:“你如果能当我的面,把你所说的弓箭给拿出来,我鲁游马上认输。从今天起,往后的十年,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当真?”杜啸天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了。

“我鲁游向来言出必行,说过的话,决不后悔。”

“如果我让你扫地,刷马,做饭,洗衣服,你也干?”

“你赢了,就算你让我帮你洗脚都行。”鲁游怒吼道:“你要是输了......”

“你直接砍我脑袋。”胡忧两手一翻,换日箭出现在了他的手上。网已经洒得足够大了,是收鱼的时候了。

“......你要是输了......你要是输了......输了.......”鲁游两眼不敢相信的看着胡忧手中的换日箭,脑子像被一万斤的大铁锤砸过一样,口中反复喃喃着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胡忧一把推开桌子,拿着换日箭来到鲁游的面前,喝道:“鲁游,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不可能......不可能.......输了......输了.......”鲁游一下像老了十岁,两眼畏惧的看着胡忧,在胡忧把换日箭塞进他手中的一瞬间,他像一个孩子一样,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这一次的打击,对鲁游来说,真是太大了。事实对于这个少年成名的奇材来说,有些太过残酷。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弱者为肉,强者食之。人们的眼中,永远只有赢家,没有人会为失败者流一滴泪。

王二醉酒迷离的看着那个曾经心目中的神级人物,现在坐在地上痛哭的楼主,心中五味杂成。

胡忧当然不会看着鲁游就这么毁了,不然之前所做的事,岂不是白废了。收人得收心,胡忧知道,最后一击,应该出场了。

胡忧转头看向王二,对他对了一个眼色。王二虽然贪财好色,为人却非常机灵。他一看那意思,就明白了胡忧让他出去。

按说王二是藏金楼的人,跟本不用听胡忧的吩咐,胡忧也没有资格使得动他。但是王二却非常恭敬的躬身退下。可见王二的反应能力之强。

胡忧的视线一直停留在王二的身上,直到他出去并把门关好之后,这才来到鲁游的身边,以沉稳的口气说道:

“鲁游,你知道你为什么少年时就已经以霹雳车名动天下,可是却三十几年来,没有半点成就吗?”

则才还在痛哭的鲁游,听到胡忧的话之后,哭声一下就没了。胡忧所问的话,不但是他多年以来,一直弄不明白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随着一年一年的过去,已经变成压在他心头上的大石头。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这块石头总是在他的脑中旋转着,压着他无法入睡。,

看鲁游的注意力已经放在了自己的身上,杜啸天提高音量说道:

“想知道答案吗?今天我就告诉你为什么!因为你失去了年少时的冲劲。初生牛犊不怕虎,长出犄角反惧狼。鲁游呀鲁游,你是心里负担太重,压住了你的灵气。

你每当有一个想法的时候,是不是都会不自觉的拿来跟霹雳车作比较?

你是不是每次在动手制作东西的时候,总是会想这东西如果不能超过霹雳车,世人会怎么看你?

你是不是总是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总是觉得头疼,却又找不出原由。”

胡忧是越说越兴奋,不知不觉之中,就像回到过去跟师父行走江湖时一样,什么话都敢往外说。只有你不敢想的,没有他不敢说的。总之是不把你震个头晕眼花,乖乖拿出钱来,他决不收口。

“鲁游呀,你在制造设计的时候,应该.......不应该........就拿我来说吧,我每当要制作一样东西的时候.......”

胡忧每问出一句,鲁游就不自觉的点一下头。他发现胡忧每说出一句话,都是他内心所想,却又说不出来的。

‘骗、诈’两字,是胡忧的拿手好戏。疲门行走江湖,想要让别人乖乖的把钱拿出来,就得先让他服你。要让他相信你随手拿出来的药丸,就是灵丹神药。吃下去不但能包治百病,补精壮阳,还能养生长寿,福及三代。靠的就是一个嘴上功夫。要能无中生有,把死的说成活的。这样药丸明明没有用,那人吃下去之后,也感觉自己全身上下,舒服了很多。

这种本事,往坏了说,叫做骗人。往好了说,那就是心理医生,心灵疗法。能在江湖上混得好的人,个个都是心理专家。因为他只有知道人家的心里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才能‘对症下药’,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按江湖上的说法,只要拿住那人的心脉,要钱,要财,要色,那就随你予取予求。

035章 射虱箭法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头”

回营的路上,胡忧高兴得不行。这次对鲁游所使的战法,可谓效果出奇的好。每想到鲁游被他说得痛哭流涕,后跪在自己的面前,大叫师父指点迷经,胡忧就忍不住对天吼两句变调的歌曲,以泄自己心中的激动。

按胡忧开始的想法,不过是想用计让鲁游与他对赌,然后用鲁游的赌注,逼着鲁游为他做事。

可是没想到在后收官阶段,胡忧的临场挥非常出色,只靠着上嘴唇碰下嘴唇,居然硬生生的把鲁游的心里防线全面攻破。当已经接近崩溃的鲁游,跪在他面前再次痛哭的时候,胡忧就知道,别说十年,就算是死,鲁游这辈也不会想着离开了。

当然,后收服鲁游的,还是胡忧当着鲁游的面,做出的那个简易的潜望镜。连胡忧自己都没有想到,当年为了偷看女人洗澡,苦学而来的这么点光学知识,居然能为他成功的收获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当时鲁游被胡忧一连串的语言攻势,击碎了整条心理防线,而跪在胡忧的面前

“大师的话,句句在理,乃至理名言。小人愚钝,请大师指点迷经,以求在制造一道上,能有所突破。”

看到鲁游的如此反应,胡忧知道,自己的话得有点过了。别人不知道,胡忧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在制造设计方面,人家鲁游是大师,他胡忧算是哪根鸟毛呀。

现在鲁游跪在胡忧的面前,求指点。胡忧心说,我指点你个屁呀。老连把刀都打不出来,你要老教你什么?打手枪?

胡忧刚想着用话把这事给圆回去,猛然看到桌上的一面铜镜,他心念电闪,来了主意。

“鲁游,我来问你,你觉得设计制造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创,不断的创就是设计制造的生命。”鲁游回答道。这是设计制造千年来的定理,只要是这一行里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错。”胡忧重重的说道。

“啊!”鲁游一下张大了嘴。这也就是现在,如果换了几个小时前,胡忧敢对于这个定理说个‘不’字,鲁游肯定上前大嘴巴抽他。

“设计创造重要的不是创,而是改造。把一样或几样东西,经过加工改造,使之变得合理。它的功能不一定要是全的,但是一定要比原来的功能要好。”

鲁游有些茫然的说道:“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胡忧心说,不明白就对了,我自己也不明白的。

“嗯?这么简单都不明白吗?就比如说,你的霹雳车。霹雳车原来只能一次投一块石头,如果你经过重的设计改造,让它一次能投三块或多重的石头,那就算是成功了。

霹雳车还是原来的霹雳车,功能并没有改变,但是攻击力,却变了。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胡忧不知道鲁游是不是已经明白,他自己却好像悟到了什么东西。

对了,霹雳车为什么一定要用来投石头呢,如果把石头换成火油或是毒药,那不是可怕。胡忧猛的想到这点,马上出言打断鲁游的思路。他决不能让这样的改造在不为自己所用之前,出现在战场上。

“好了,好了,先放下你的霹雳车吧。今天你既然叫我一声大师,我便教你一招终极的改选之术。”

鲁游眼睛一亮道:“什么终极改造术?”

鲁游这人从小痴迷于设计制造,对老婆的兴趣不大,喜欢的就是这种技巧技术。你要是能在这方面争服他,别说叫大师,叫爷爷他都不在呼。

“嗯,这是我的不传之密,没有我的许可,你不能对任何人说起,不能让人知道我会改造之术。”

“是,是。”

“看到那面铜镜了吗?”胡忧指指墙边道。

“看到了。”

“去把它拿过来。”胡忧说道。

“是。”鲁游非常听话的一路小跑过去。

胡忧趁鲁游走开的时候,又仔细的把潜望镜的制作方法回忆了一遍。好在这种简易的潜望镜,胡忧当年曾经做过好几个,映象要点都记得很清楚。

鲁游很就抱着铜镜走了过来。这铜镜制作非常精美,反光度非常不错。,

心有定计之后,胡忧就不那么急了。他在椅上坐了下来,喝了口小酒道:“以你的手艺,用它切了出两块比金币稍大的些的方型,没有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鲁游连连点头。

“那还不去,注意不能让镜面花了。”杜啸天低喝点。

“是,是。”鲁游抱着镜,一溜烟跑了。

胡忧心中暗笑,别怪我欺负你。人说学无止尽,达者为师。小爷我正好在这方面,知道得比你多一些,吃定你,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鲁游不愧为制造大师,没多少,他就拿着两块方形的铜镜回来了。胡忧接过来仔细的看了看,也不知道鲁游是怎么切开的,这两块小铜镜边角圆滑,而且大小完全相同。

“嗯,还算过得去了。”胡忧把玩着手中的铜镜道:“你再去,按着这个铜镜的大小,做一个长方形的中空盒。”

“大师,你看这样行不行。”没过多久,鲁游就把一个按胡忧要求做的盒,交到胡忧的手上。

行,有什么不行的。事实上,小爷不过是需要两面平面镜和一个牙膏盒而已。胡忧在心里暗笑,表情却非常的严肃。

胡忧拿着盒和小铜镜,来到鲁游的面前道:“你看好了,这两样东西,都是你亲手做的。你觉得它们能有什么功能。”

鲁游摇摇头道:“刚在加工的时候,我就已经想过了,但是想不出来。”

“以你的资质,想不出来也没什么奇怪的。我就不为难你了。你看好了。”

胡忧双手连动,把小铜镜和盒组装起来。因为鲁游的尺寸大小做得非常准确,胡忧没费什么功夫,就组装出了一个简易的潜望镜。

“喏,看明白了吗?”胡忧把潜望镜放到鲁游的手里,

“这”鲁游拿着潜望镜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拿到窗台边去,蹲下,头不要高于窗台。嗯,对,盒竖着,一头对着眼睛,一头向着外边。你的眼睛有答案了吗?”

“啊!”鲁游不敢相信的搓搓眼睛,又对准潜望镜,四处观看。

“怎么样,是不是很神奇?这就是终极改装术的奥妙之处”

有了这个潜望镜,之后的一切,都可以用水到渠成来形容。想想吧,当一个全大6知名的制造大师跪在地上,求着要当徒弟,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又哼起歌来。

“队长,队长,你捡到金币了?这么高兴。”朱大能那可恶的声音,把胡忧拉回到现实中。这时他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军营之中。

“怎么,你们都在,没有出去玩?”胡忧问道。

候三淫笑道:“什么去玩呀,我们正打算去找你呢。队长,你一连三天没有回来,是不是看上哪个头牌了。嘿嘿”

胡忧没好气的一脚飞在候三的屁股上:“去去去,一边玩去。”

“哎哟,力道不错,按这身体,再睡两天都没问题。哈哈哈”候三躲在奥托的身后,拍着屁股,哈哈大笑起来。

“一会再收拾你。”杜啸天笑骂道。

“朱大能,我不在的这几天,没有出什么事吧。上头有没有说什么?”

“哪能有什么事,这几天,除了上岗的小队人比较齐外,营里能回来一半人就不错了。上面的人,哪有上面的人啊。营里连夫长都没几个。”

“不会吧。”胡忧素来知道军中纪律涣散,不过他没想到,居然到这样的地步。之前他还为没有回营的事而忐忑呢。

“什么不会吧,队长级回营的,你是第一个。不信你地营里走走,看是不是你官大。”

“呵呵,那一会我可要去威风威风了。”胡忧笑着从口袋里抓出一百多个金币,塞到朱大能的手里。

“还有几天,我们就要回去了。这好不容易来趟帝都,不好好玩玩怎么行。你替我领兄弟们去好好玩玩。吃点好的,喝点好的。

你们呀,别只光着自己享乐。这不过年了吗,大伙也留心看看,有什么合适的。衣服鞋帽,饰玩艺什么的,都买上他一些,让驿站给往家带。让家里也过个热热闹闹的年。”,

“队长,我们有钱。”里尔多忍不住说道。他虽然是兵,但是带兵的人,他可没少见。他还从来没见过像胡忧这样的官,不但分赏钱的时候给兄弟多分,每次上青楼酒店的,都是他请客,连大家的家人,他都张罗着准备年礼。

“我知道你们有钱,我这话还没说完呢。你们身上的钱,也给家人寄回去几个,别全花在神女身上了。神女也不过是偶尔拿来泄的,家里的老婆孩儿,老爹老娘是我们的亲人。”

“队长,这太多了。”朱大能素来自认自己就够大方的了,只是没想到,胡忧一下就拿出一百多个金币。这一路上吃吃喝喝全是他的,这又拿出一百多金币,恐怕他身上也没几个了吧。

“多就多给家里带些好东西,你也是,别以为家里什么都有,那是不同的。

行了,都去玩吧,互相照顾着点。别惹事,但是也不能怕事。有什么事,并肩上,都是一队的人,谁他妈自家人吃亏他偷笑的,回来我抽他。”

打走了朱大能他们之后,胡忧来到营后的一块大空地上,在一个大树下面,竖起了一个箭把。

在藏金楼的这几天,胡忧让鲁游按着换日箭的样,亲手打了1支箭。其中有三只,是用藏金楼收藏的精铁打的。

平心静气,双脚不丁不八,胡忧平站在箭把五十步之外。按射虱箭法的要决,前脚小指傍对,后脚依前而立,再少退半步,与肩同宽,两眼平视,头如蹲鹰。

这些要决,胡忧早就已经背熟在心里,平时也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但是他依然按着要决,一字一句来做,决没有半点怠慢。

站定约一有刻钟之后,胡忧把换日弓拿出来。因为胡忧打算把换日弓当成自己以后的主力武器之一,所以他并没有把换日弓放在戒指里。这个能藏东西的戒指,不到万不得已,胡忧是不会让任何人知道它的秘密的。

胡忧左手持弓,虎口冲急,顶腕窝正直,大指压在中指上,稳稳的架住换日弓,这用右手从箭壶里捏出一支打的换日箭,架箭于弓的右边,用左手姆指微微顶住,深吸一口气,收矬腋胯,双手齐分,右肘微微高提,前肩缓转,自足而膝,而腹,而腰,而肋,而胸,而肩,而臂,而肘,而腕,而虎口,依次缓缓用力,全身连动,坚定而稳固的把换日弓拉开。

瞬间,远处的箭靶在胡忧的眼中变大,就连箭靶后面大树上趴着的一个知了,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嘣!”换日箭闪电而去,胡忧的视线,也恢复了正常。

“刷!”换日箭偏过箭靶,连后面的大树都没有碰着,直接扎在了草地上。

“可恶。”杜啸天暗骂了一声。重摆姿势,捏箭再射。

一连三箭,没有一箭是射中箭靶的。

弓是宝弓,箭是出自鲁游的手,自然也没得说,但是这胡忧的技术,却是奇烂无比。虽然胡忧早就知道,手里拿着先进阻击枪的人,不一定就能打中目标,他在心里也早有准备,自己就算有宝弓,就算能很清楚的看见目标,也不见得就能箭箭命中靶。可是三箭过去,连根毛都没碰着,他还是忍不住在中里暗骂猪头。

又是一连五箭,除了一箭碰巧射在箭靶后的大树上外,余下几支,还是没有任何的建树。手握换日弓,相对于其它人,已经是算开金手指了,可是这样都还射不中,胡忧不勉有些心浮气燥。

又了十八次空炮,胡忧一巴掌打在自己的脑袋上,骂道:“马拉戈壁的,胡忧你真是猪。”

正在胡忧懊恼的时候,一个清丽的女声,在他的身后响起。

“射不命中,必有所以。学不专心,诸病自起。节傍扫翎,指骨弗平,窝对打袖,转臂失候”

胡忧听出了这话中的门到,不由问道“红叶,这是?”

“这是先夫祖传下来的射虱箭法反求篇。”红叶说道。

胡忧激动道:“这似乎是专门说射不命中的,你给我说说。”

红叶点点头,伸出双手,按于胡忧的胸前,缓缓开口道:“弓开不定,乃心不静。箭出匆忙,乃心彷徨。曲腰凸臀,膝力不匀。仰面垂骸,关颈不直。关颈不直,胸膛不出”

红叶边念,边巧手如花上下翻飞,指正杜啸天的姿势站位,平顺胡忧心里的激动和恼火,让他平心气静下来。

“得心应手,久而成矣。射虱贯杨,不出乎此。胡忧,你再试试。”

“嗽。”弓弦轻震,又是一箭飞出。虽然依然没中,但是却比之前好得太多了。

“身势,手足,心眼,气力,精神归于一箭,心手相忘。手中无弓,心中无箭,射虱箭法,随心所欲!”

“嗽!”还是偏了一点点。

“嗽!”只偏一点点,擦边而去。

“唰!啧!”正中红心。

“中了。”胡忧反身一把把红叶抱了起来,在她的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谢谢你红叶,你真是我的福星呀,哈哈哈”胡忧大笑道。

“还不放人家下来,那边有人看呢。”红叶小声的说道。

“看就看,管它呢。来,看本王再射红心”

036章 祸从天降

年关已近,帝都还是山花漫烂,北国早已经风雪交加。

七天前,按林克的命令,胡忧他们这支送礼部队,拔营起程返回青洲。

按以往的惯例,胡忧他们这支送礼部队,一般会在年前赶回青洲的暴风雪军团总部阳程,介时,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会在那里,举办迎新酒会。而负责送礼的主官,也会在酒会上,接过由苏门达尔亲手颁发的督将令牌。

由于回程的水路,是逆流而上,行船的时间要比来时多一倍不只,如遇大雨,就更难计算。所以急于回程的林克,并没有再选择水路,而是改走陆路,

因为回程再没有那些笨重的大铁笼子,一开始胡忧他们走得还算比较轻松。不过胡忧他们毕竟是步兵,步兵无马,比不了科库他们那些骑兵。七天的路走下来,他们一个个都老实了。每天除了赶路之外,谁都没有心情说话聊天,除了想睡觉外,什么也不想干。

可就算是这样,林克对行军速度还是非常不满意。因为他想了早点赶回去,趁着年关这个各军中大佬齐聚的时候,走访他们,把应该送的东西给送上,把应该拉的关系都拉好了。

林克虽然有个好姐姐再背后撑着,但是要想混好了,还得看这些个大佬的脸色。他这督将的官位是跑不了啦,但这是驻地可还没定呢。不好好打点打点,要是被调到什么老少边穷的地方,那可就没什么油水可捞。

所以尽管胡忧他们已经按比平时行军的速度快一倍在赶路,林克还是觉得这个速度太慢了。他恨不得现在就飞到阳程才好呢。

这一天,胡忧他们来到了梦州的顶泗,这一带尽是山地,地势非常险要,路很不好走。往往一边靠着山,另一边就是百丈的悬崖。按原定的行军路线,本来是不应该经过这里,而是取道坡三过坡大,然后再沿着九洲河往上游进入安董的。

但是林克觉得这样行军太慢,临时下令改由顶泗过坡大进安董,这样不经坡三,就可以省出两天的时间。林克却不知道,他这个临时的改变,差点让他丢了性命。

“这路可真够险的,你们看,科库他们,连马都不敢骑了。”朱大能指着走在前面的骑兵队说道。

候三一如既往的和朱大能抬杠:“哼,那是他们胆小。这种路有什么险的,少见多怪。以前我在山上打猎的时候,走的那些路才真叫险呢,说出来的吓死你。”

“哟哟哟,你就吹吧,把牛都吹死了,你就牛了。兄弟们说是不是呀。哈呵呵.......”

朱大能的话,惹得大伙都笑了起来。

候三不服气道:“什么吹,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你就知道了,那种路你要敢走,我叫你亲爹都行。”

“哪用那么麻烦,你不是说科库胆小吗?有本事你上马走两步给我们大伙看看。还不用远,走五十米,我马上就叫你一声爹。”

朱大能是看死了候三不会骑马,才敢这么说的。说实在的,对于候三上房上树的本事,朱大能也打从心理佩服。他和候三斗嘴,更多的不过是取乐而已。当然了,斗了这么久,这也成了一个习惯了。

“我.......你........”候三被将了一军,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们都别吵了,我看着这事有些不太对劲。”胡忧底声喝道。

胡忧这么一喝,队里的声音一下全没有了。这几个月以来,胡忧在或软或硬的技巧下,终于为自己建立了一定的威信。手下这些兵,基本也能管住了。

朱大能警觉的四处张望:“队长,怎么了,难到有敌情。”

胡忧指着头上成群的蜻蜓道:“不是,你们看这天上的蜻蜓。”

朱大能看了一会道:“很普通呀,有什么特别吗?”

候三在一边答话道:“你那眼睛能看出什么东西。这些蜻蜓明显比别地方的个大。”

胡忧摇头道:“这不是个大的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蜻蜓越飞越低了。”

候三随意的说道:“也许它们飞累了吧。”

“队长,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这些蜻蜓为什么越飞越底。”拉雷靠了上来。小队里就属他是最细心的。之前他也发现了今天的蜻蜓要比以往多了很多,只不过他没把这事和别的什么联系在一起。

胡忧说道:“你们帮我仔细看看,这些蜻蜓是不是在捕食。”因为这个世界是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所以胡忧还有些不太确定心中的猜想。

拉雷道:“是的,队长,那些蜻蜓确实是在捕食。这有什么问题吗?”

候三也叫了起来:“对对对,我也看到了,确实是。”

胡忧摇摇头道:“这条路你们以前有谁走过吗,前面还有多久可以走出这个险段。”

阿骨达开口道:“我以前走过一次,按现在的速度,至少还有走三到四个时辰。”

胡忧的脸上出现焦急之色:“阿骨达,你能确定真还要走这么久?”

阿骨达肯定的说道:“当然,前面再走一点,就到一线天了,那里比这边还要险。能一个时辰过完,那就算是快的了。”阿骨达除了手比一般人的长外,记路也是他的专长之一。无论是什么路,他只要走过一遍,就能牢牢的记在脑中,多少年都不会忘记。

“不行,我必须马上通知林克偏将,让他下令往回走,希望还来得急。”胡忧说着停下脚步,就要往后走。

胡忧他们和科库骑兵的一部走在前面,林克的轿子在他们后面大约500米开外。

朱大能叫住胡忧问道:“队长,你先别急,能不能先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是呀,队长,你就这么去,偏将不会听你的。”,

现在谁都知道林克在急着赶路,让他往回走,那是很难的事。

“要下雨了,要下暴雨,再不赶紧,弄不好,我们都得死在这里。”

“下雨,不会吧,这太阳这么毒,怎么可能下雨。”奥托叫道。

胡忧有些气急,忍不住骂道:“你懂个屁,蜻蜓底空捕食,是因为雨前气压低,昆虫多在底空浮游。而且今天的蜻蜓比往天明显增多,这出明将有大雨要来。”

“队长,就算是要下雨,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吧?”

“严重,你们知道什么叫做严重吗?你们看看这些山,连棵树都没有。一但被暴雨冲刷,形成泥石流,那威力比一万辆投石车齐射都可怕。

你们再看看这里的地势,左边悬崖,下面是大河,右边的泥石流一但形成,我们连躲地方都没有。现在唯一的办法,只有回头。

跟你们说不清楚,我必须得让队伍调头,希望老天能再多给我们一个时辰的时间,不然这千多口人,连人带马,谁也活不了。”

胡忧说完不再废话,转头就往身后跑。

“队长,我跟你一块去。”朱大能也跟在了胡忧的身后。他虽然还没有完全听明白胡忧的话,但是他相信胡忧决不是胡言乱语。

“马拉戈壁的,我也去。”候三见朱大能跑了,也跟了上来。

这路本来就不大,胡忧他们三人这么一跑,整个队伍马上就乱了。还没跑出50米,他们就被分队的典军给拦了下来。

“站住,你们干什么。乱跑什么,马上归队,回到自己位子上去。”

胡忧急急的说道:“典军大人,我有紧急情况,必须马上面见林克偏将。”

典军喝道:“胡忧,你休得多言。你以为偏将大人是说见就见的吗?马上归队,不然军法从事。”

这典军名叫莱切斯,他当了五年的大头兵,才升上队长,之后又用了五年,才坐上分队典军的位子。对于胡忧这种武力不强,升级却超快的人,一直心存不满。此时更是连问都不问原由,就把胡忧给塞回去。

胡忧看那些蜻蜓越飞越低,急得团团转。曼陀罗上下级等级非常森严,虽然这个典军不过大胡忧一级,但是胡忧敢违令不尊的话,这个典军是有权力拿下他,甚至是可以当场处死的。

“典军大人,情况紧急,请容我说两句。”胡忧还想要努力。

“我说了,马上归队。”莱切斯的手已经放在了刀把上。

“马拉戈壁的。”胡忧在心中暗骂。回去是不可能的,实在不行,胡忧考虑是不是可以硬顶这个典军。

胡忧和莱切斯在路中间的对峙,已经影响到了队伍的前进,队伍进一步的混乱。见有好戏可看,有些人干脆停了下来。

胡忧短短几个月,连升两级,在引来很多关注羡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人的猜想。军中甚至有人谣传胡忧是什么豪门贵胄之后。现在看他敢公然和上级对抗,更有人坐实这个猜想。

“怎么了,你们都杵在这里干什么。耽误了行军,你们有几个头脑。莱切斯,你是怎么做事的。”正在胡忧盘算着应该怎么办的时候,一个声音传了过来。

听道这个声音,胡忧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因这他听出了这个声音是属于罗德里校尉的。那个在他进军营第一天,就升他为夫长,并打了他三十军棍的人。

“回校尉大人,是小队长胡忧和他的部下在闹事,下官已经在处理了。马上就好。来人呐,给我把胡忧一干人等押下去。”莱切斯一挥手,他身后的几个大汉就跳了出来。

“慢着!罗德里校尉大人,我有紧急情况要禀报。事关在场所有人的生死,请听我胡忧一言。”胡忧大叫道。胡忧知道罗德里这个人赏罚分明,肯定会听听他怎么说的。

莱切斯大怒道:“还敢胡言乱语,马上给我押下去。”

罗德里叫住了莱切斯,对胡忧挥手道:“等等,胡忧,我记得你。你过来。”

“是,校尉大人。”胡忧一看机会来了,赶紧跑到罗德里的面前。

“你刚才说事关在场所有人的生死,是什么回事。我可先警告你,如果你胆敢信口雌黄,扰乱军心,我决不轻饶。”

“校尉大人,下官决不敢这么做。大人你请看......”胡忧以最简单易懂的方式,把整个事的起因结果给说了一遍。

罗德里听完胡忧的话,半信半疑的问道:“真会有这么可怕。”他平时只知道有雪崩,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下雨也会这么可怕。

胡忧认真的说道:“校尉大人,如果我判断没错的话,这次应该不单单只是下雨,还有可能会出现地震,形成泥石流的可能性非常大。”

罗德里当机立断道:“希望你的判断是错误的。你跟我来,这事得马上报告林克偏将。”

“是,校尉大人。”

林克听完胡忧的话,一脸不以为然道:“什么下雨地震,还那泥什么泥......”

“泥石流,偏将大人。”

“啊,对,泥石流。咱们先不管它什么流了,只凭几只蜻蜓,你就说这天会下雨,而且是大暴雨,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

你知不知道,顶泗这里半年风沙风年干,一年到头,连小雨都没有几场,暴雨更是从来就没有过。”

说别的林克可能不清楚,但是说起顶泗的事,他可是知道的不少。当年他老爹曾经在这里的打过仗,每次说道当年经历的时候,对这里的天气可没少埋怨。林克是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胡忧还真不知道林克对这里的天气居然这么熟习,但是不管林克怎么说,他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不会错。

“偏将大人,这天气是事,是可以变的。以前不下雨,并不能代表永远都不下雨。还请大人想信我,马上让部队回转,丢下重物赶路,也许还来得急。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呀。”,

“这........”看胡忧说得那么认真,林克心里也有些发毛。相比起赶路,自己这条命,似乎要更重要一些。

“偏将大人。我觉得胡忧的话,可信度极高。即使错误,也不过是耽误一天半天的时间,这对大局,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之后我们只要再赶赶路,也就是了。”罗德里帮话道。

罗德里虽然不会看天气,但是他会看人。他从胡忧的眼里可以看出,胡忧说的都是实情。再说胡忧也不是拿脑袋来开这种玩笑的人,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他还是觉得回头会比较好。

“胡忧,你敢用信命担保肯定会下雨吗?”林克犹豫一下说道。

马拉戈壁的。如果不是走不掉,老子早跑了,还有时间和你们在这里浪费。天大地大命最大,老子这是在救你们,你以为是害你们呀,

骂归骂,但是以现在的情况,胡忧也只有硬着头皮顶下去,现在他敢说个不字,不用等下不下雨,弄不好林克就收了他这条小命。

“回偏将大人,末将愿用项上人头担保。要是不下雨,你把我脑袋拿去好了。”

胡忧这话说得视死如归,内心里却把林克前七后八十几代女性亲属全给问候到了。

罗德里看胡忧敢说出这种话,里心对他的信任又多了几分,于是又对林克道:“偏将大人,我看......”

“好了,我知道了。你们先出去吧。”林克一挥手,打断了罗德里的话。

“是。”

胡忧和罗德里相互看了一眼,行礼退下。

两人走离林克不远,胡忧马上忍不住问道:“校尉大人,你看偏将大人会不会下令军队转头。”

事关生死大事,胡忧已经在心里决定了,如果林克还要继续往前走的话,他只有想办法先自保再说。如果是在战场上,看到危险往前冲,那还说得过去。但是现在他明知道前面是死路,泥石流马上就要来,还一扪心思往前走,那就是脑里坏掉了。

只是可惜了朱大能那些新收不久的小弟,费了多少心思,才把他们拉到手里,还想着将来在战场上怎么发挥他们个人的本事呢,现在战场都没上,就这么眼看着他们没了,胡忧中心还真有些不舍。

这个事,使胡忧拥有一支属于自己部队的念头,也更加强烈了。偏将,只要先坐上偏将的位子,才能让部队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正在胡忧猜测,林克犹豫之时,刚才还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起了异动。只瞬间的功夫,乌云就遮住了阳光,整个天空都暗了下来,天边猛然一紫,一道闪电如死神的镰刀一样,划过整个空间.

“轰!”一声巨响,天地变色,地动山遥。

“乖乖,队长那张嘴,真是神了。”候三愣愣的看边这转瞬之间的变化,口中喃喃自语。

朱大能一巴掌打在候三的后脖子上,把他打了个突,大叫道:“你傻了,还不快走。上面已经下令马上原路后撤了。快点。”

“嘿,刚才那人叫什么来着,对了,叫胡忧。他要说下雨,我还骂他傻呢,没想到真说来就来呀。”一个汉子对身边的同伴说道。

“得了吧,现在保命都来不急,你还有心说这个。快快,往回赶。”说话的人边说边挤,不过挤了几次,都没有挤出路来。

“赶个屁,你看这人挤人推的,跟本就没路可跑。原地站着,说不定还能多活两分钟。”

“啊!”汉子的话声未落,不远处就传来一声惨叫。

“看吧,这是第十七个了。”

037章 天灾大难

现在整个队伍是一片混,这样暴虐的天气突变,很多人别说见过,就算听都没有听说过。

长期纪律不严的弱点,在这一刻表露无疑。士兵找不到长官,长官也没心思再去理什么士兵。有一个人带头跑,后面的一群全都乱了。一窝峰的四处乱跑。有慌不则路的,直接跑到了悬崖下。泥石流还没有来,他自己就先寻了死路了。

林克本来还想着稳定部队,但是当他多瞄了一眼那天边乌云的时候,他的想法马上就改变了。他现在最后悔的是没有早听胡忧的话,下令部队往回赶,不过当他发现连给自己抬轿子的人都已经不见了的时候,他也就没空再后悔了。

现在逃命要紧,赶紧跑吧。

所有人都在逃命,胡忧这时候反而不跑了,因为他知道,这样乱成一团,跟本就跑不了。胡忧很清楚,虽然自己每天都很努力的锻炼,但是由于先天的关系,自己的身体强壮程度,还比不了这里的人,这样混乱的相互冲挤,很容易造成踩踏事件,一个脚打滑,就可能丢命。

要想活着走出这次的灾难,唯一的办法,是找到朱大能他们。只有和他们在一起,才有可能走出危险。

胡忧此时紧紧的挨着背山的一边靠着,眼睛不停的在人群之中寻找。他打从人群一开始乱的时候,就已经在留意这方面,不过一直没有看到朱大能他们经过,所以他知道朱大能他们还在后面。

随着人群不断的往两头散开,胡忧终于看到了朱大能他们。让胡忧高兴的是朱大能和候三他们,居然一个都没有乱跑,都像自己一样,贴靠着山的一边站着。

“朱大能,候三,你们都快过来,快点。”胡忧扯开嗓子叫道。

候三眼尖,第一个看到了胡忧:“是队长,队长在那边,我就说队长肯定没有跑吧。”

朱大能大步就跑向胡忧:“别他妈的废话,队长叫我们过去,快。”

“哼,我又没有聋,你当我听不见吗。”候三习惯性的回嘴,看弟兄们都走了,只好在后面嘟嘟嘟嘟的跟着。

朱大能一跑到胡忧的面前,马上问道:“队长,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在胡忧成功的预测了天气突变之后,队里的人,看胡忧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以前对胡忧是尊敬,现在隐隐的带着一丝畏惧。

“别说那么多了。朱大能,你带几个兄弟,去把偏将留下的那个轿子抬过来。”

“是,队长。”

朱大能也不问胡忧要那个轿子干什么,毫不犹豫的就带人按胡忧的话去做了。其他的兄弟也没有什么疑问,因为他们都相信,胡忧肯定能把他们带出险地。

朱大能跑开之后,胡忧也没有闲着,他带着候三几个,来到一处之前就已经看好的地方,说道:“候三,你们几个快过来,跟我一起把这里挖开,快点。别光用手,用刀,用匕首。咱们能不能活命,就看它了。”

“队长,轿子已经抬过来了。”

“嗯,好,拉雷,你的手比较巧,你带两个弟兄把轿子给拆开。重点把扛子给弄下来,注意不要伤着主体。

朱大能,你再去找些木条回来。近量找那些粗大结实的。

剩下的弟兄,加把劲,再挖深一点。快,大家都快一点。”

“候三,那里别挖了,就挖这边。”

“队长,我只能找到这些,能不能行?”

朱大能抱着些旗杆和枪杆,和一些搭帐蓬用的杆子跑了回来。

“小是小了点,也只能将就了。你想办法把它们以五、六根做一困绑起来,绑结实了。这些还不够,再去多找点。”

“队长,轿子已经拆好了。”

拉雷也很快的完成了任务。

“很好。”

胡忧看了已经被拆开的轿子一眼道:“你和里尔多,西多夫三人一起,把朱大能绑好的杆子拿过来,把这些地方加固。对,就像这样,给我顶死了,别让这块地方有摇动的可能。”

胡忧吩咐完拉雷,又马上叫道:“候三,候三。”

候三一脸泥的跑过来:“队长,我干什么。”

胡忧指着顶上的一块大石道:“你想办法到这上面去,尽量把那里,还有那里给平整出一个夹角。尽可能的让那里变得光滑。

“是。”

“轰。”

又一声巨响,天空闪过瞬间的紫色,雨开始下了起来。单单一个‘下’字,并不足以形容此时的雨势,也许用一个‘倒’字,更能说明问题。

“候三,你行不行。”

胡忧在下面叫着,雨实在是太大了,虽然相隔不远,胡忧却难看到上面的情况。

“没问题,放心吧队长。”

候三的话飘飘忽忽的,仿佛来自很摇远的地方。

“你小心一点,弄完后马上下来。”

“弟兄们,我们再加把劲。加马,去把轿子弄进来。”

“快,大家动作都快点,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朱大能,你到.......”

胡忧扯着嗓子在雨中指挥着,他要赶在泥石流形成之前,挖出一个足可以让大家避过这场灭顶之灾的洞。

胡忧选择的这个地方,是之前就已经看好了的。这个一个山体的突然部分,整个形状有些像屋檐。胡忧现在就是带人想办法把这个‘屋檐’扩大加固,以期让它能在泥石流来之时,为大家挡住冲击。

“队长,不好了,我听到远处有轰隆隆的声音,泥石流好像下来了。”候三从顶上跳了下来。

“好,知道了,大家赶快进来,尽量往里挤。朱大能别管那些了,快进来......”

“哗。”

在朱大能跑进洞的一瞬间,外面的泥石流已经冲到了。

候三后怕的说道:“乖乖,朱大能,我还以为你被冲走了呢。”,

朱大能往里挤了挤,道:“放心,你死了我都没死。队长,你说咱们这次能不能活过着出去。”

胡忧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外面,虽然事到如今,看不看都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胡忧说道:“尽人事,听天命。这次还真要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队长,你说偏将大人和其他的弟兄......”

“凶多吉少。”

胡忧给出了四个字,就没再言语。这沿路两边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一边是悬崖,一边是泥石流滚滚而下的山体,危险度可想而知。当然了,这也不是必死结局,这条路那么长,泥石流不可能无差别的全部冲击到。只不过侥幸能活下来的,基本都是祖坟冒青烟的主。

想到来时的近千号人,能生还的没有几个,大伙的心全都沉了下来。不过他们来没来得急为遇难的同仁哀伤,一个声音提醒他们,他们也不见得就能成为幸存者。

“喀嗤。”

胡忧喝问道:“是什么声音?”

“队长,顶上裂开了。”

“不好,快想办法加固,不能让它变大!”

“队长,不好,这边也开了。”

“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顶住.......”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世纪,也许还要更久一些,雨终于停了。满天的乌云散去,太阳再次出现在天空,一切似乎都恢复了之前的状态,除了这条已经几乎全部被泥石流冲毁了的盘山路。

候三从泥水里把头抬了起来:“队长,我们死了吗?”

“啊呸。”

胡忧从嘴里吐出一大块泥,刚要说话,突然脸色一变叫道:“大伙快跑,这里要塌了。”

“轰,哗啦啦啦.......”

临时的避难所,发出最后的痛苦呻吟。

胡忧清点了一遍人数,这才松了口气:“还好,全都活着。”

路已经全被泥石流给封了,右边的那些山,经过这场大雨,足足小了一圈。

“队长,我们现在怎么办?”

朱大能的视线从远处收了回来。他的脑子现在是一片混沌,除了问这句话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想办法先回顶泗,其它的以后再说。”

胡忧等九个幸存者,蹋着松泥的沙石,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来时的路走。越往前走,胡忧他们才越知道自己能活着,是多少的幸运。

这一路上,到处都能看到人尸、马尸和泥石搅和在一起的场面。全身被埋起来的,还好一些,有些地方在泥中竖着一只手,或是一个脑袋,那才叫恐怖呢。

“呃。”

拉雷第一个忍不住吐了起来。之后接二连三的,又吐了好几个。这些人死得真是太惨了,就连经历过初极战场的他们,都看不过眼。

胡忧也有吐意,不过他强忍住了。他不断的在心里告诉自己,现在他是整个队伍的核心,必须要坚强的面对。如果连这点都忍受不了,将来上了战场,那还如何生存。

“队长,那好像还有一个活的,我刚才看见他动了一下。”

“是的,我也看到了。那人......那人好像是偏将大人。”

胡忧看着那人也有些像林克。虽然他半个身子都被埋在了泥里,但是他的上身却还在外边。

胡忧道:“朱大能,你跟我上去看看。其它人留在原地。”

“是,队长。”

林克所处的地方非常危险,离悬崖不过是半尺多的距离,如果雨再下久一些,或是冲力大的一些,林克此时肯定尸骨无存。

胡忧和朱大能两人,非常小心的接近林克。一段不长的路,他们走了近十分钟。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胡忧两人已经能非常清楚的看见林克的脸了。

朱大能道:“队长,真是偏将大人。”

“嗯,你站着别动,注意四周的动静,我来看看。”

“队长,你小心点。”

朱大能有些担心的看了眼不无底的悬崖。

“知道了。”

地上都是湿湿的烂泥,胡忧走得非常小心,好不容易,才来到林克的身边。

“偏将大人,偏将大人,林克,林克将军......”

胡忧叫了几声,看林克一点反应都没有,于是解开林克的衣襟,把手插进去。突然,胡忧感觉到林克心口下方,似乎有什么硬东西铬了他一下,摸起来好像是个宝盒之类的东西。胡忧心中一动,手一翻,把盒子收入了戒子里。再一摸林克的心脏,隐隐感觉到有心跳。

“还没死。”胡忧在心里暗暗的说道。

正当胡忧暗想着要不要救林克的时候,林克突然眼一睁,两手紧紧抓住胡忧。

“胡忧,救我.......”

林克只强撑着说出这句话,又昏死过去。

“救他!”

胡忧这时候也已经考虑清楚了利弊。林克是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小舅子,他虽然无能,但是身份却是摆在那里的。救他肯定能为自己带来巨大的利益。

退一万步说,就算最后带不回去活的,死的利用好了,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资源。

“偏将大人,你能听道我说话吗?我是胡忧,你放心,我会尽全力救你的。”

胡忧瞬间就做出了决定,回头对朱大能喊道:“偏将大人还活着,快,想办法找些绳索,让上面的兄弟把偏将大人拉上去。”

“是,大人。”

朱大能走了之后,胡忧把林克的衣服拉开,同时往他嘴里塞入一些江湖急救的药物,先保住他的心脉再说。

“队长,绳索已经找到了。”

“好,把一头扔下来,另一头想办法绑好了。好,听我的指挥,慢慢的往上拉。”

在胡忧的指挥之下,费了九年二虎之力,林克终于被拉了上来。胡忧第一时间就是探林克的呼吸。你别说,这家伙能力虽然不怎么样,命到挺硬。,

做了个简易的单架,几人轮流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往顶泗走。

又往前走了一段,在经过一个大泥堆的时候,胡忧似乎隐隐的听到了什么声音。

“大家停一下,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胡忧叫停了队伍。

“队长,死了这么多人,死得那么惨,不会有鬼吧。”

候三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恐怖事,瞬间近千人的部队,几近全死光了。走到哪里都是死人,他是越看越怕,脸色都泛着青气。

“啪。”

胡忧一巴掌煽在候三的脑袋上骂道:“就你这熊样,还出来当兵。死人又不是没见过,你用得着吓成这样。”

“队长,他们死得太惨了。”

候三这句话算是道出了大家的心声,连一向和他斗嘴的朱大能,都没有出言反驳。

不错,死人他们是见过。但是死成这样的,他们真没见过。那些绝望无助的眼神,那些从地里伸出来的手,他们这辈子也难以忘记。

“啪!”

胡忧又一巴掌打在候三的脑袋上,这次用力比上次大得多,打候三打得一恍,差点没撞在泥上。

“马拉戈壁的,什么叫做惨,这就叫惨了?啊!一场天灾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你们一个个都像什么样子,你们是军人知道吗?你们现在还有一点军人的样子吗?

你们要是认为他们惨,就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为他们做些事。都他娘给老子站得像个男人点。

候三,用你的耳朵给我仔细听听,看是什么地方发出的声音,说不定这附近还有活人。”

刚经历一场大灾,胡忧本来不想骂人。但是他发现如果不把他们骂醒,这些人说不定就毁了。

胡忧虽然没有学过心理学,但是走惯江湖的人,谁都有把子眼力劲。他早就已经看出了候三,朱大能他们不对劲,候三这时候撞上来,正好给了他这样的机会。

“是。”

候三被胡忧连打带骂,到是比刚才好了很多。听说这附近可能还有活人,他也马上注意了起来。虽然他不见得就认识这些人,但是现在能多看到一个活的,那也是莫大的安慰。

候三的耳朵果然不一般,很快,他就发现了胡忧所说的声音,并找到了声音的出处。

“队长,声音是从这个泥堆里传出来的。是人声,我听道了。”

候三的话,让在场的人全都振奋了起来,胡忧还没有下令,他们就冲上去,想要把泥挖开。

胡忧大声的喝道:“都给我住手,干什么。你们这么乱来,不死都被你们弄死了。都给我闪一边去。”

胡忧骂完人后,仔细的打量这个大土堆,这土堆靠着山的一面,比别的地方要凹进去一些,如果不是正好被泥石流正面冲击,这到是个不错藏身之地。

正观察着,突然,胡忧发现了一条马脚,猛的想到了什么。科库的手下,有几百匹战马,可是这一路上,他们却没看到多少马尸,想来是因为天灾突来,马受了惊,全掉到山崖下了。可是在这里有马尸又有人声,太不寻常。

“候三,你再仔细听听,人声大概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现在听不到了,不过之前听到的声音很沉闷,像是有回声,大概在这个方位。”

“好,干得不错。你们几个过来,朱大能,你们几个,从这边挖挖看,小心一些,如果挖着马的话,马上停下来。剩下的挖这边。”

“是。”

一群人按着胡忧的话做了起来。

由于胡忧在灾难面前的表现,他的话,更有信服力了。

038章 如此历史

按着胡忧的要求,没挖多久,朱大能就叫了起来:

“队长,你过来看,真有马,而且还不是一匹。”

胡忧沉声说道:“看来和我相像中的一样,就从这里挖,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里面应该是科库他们。”

“是。”

众人齐应声。

“一定要小心,宁可慢点,也不要急进。不然造成二次蹋陷,他们就没救了。”

朱大能一伙,有的用手,有的用刀枪什么的,一边小心的挖土,一边加固四周。随着第一匹马被挖出来之后,接二连三的,又有好几匹马被挖了出来。

“队长,这里有一个洞,里面有人。啊,是科库校尉。”

“别大乎小叫的,把他们一个一个弄出来,快。”

“里尔多,你去清理出一块空地,人救出来后,把他们一字排好。”

“是队长。”

随着众人的努力,第一个被埋的人,终于被送了出来。

“队长,是科库校尉。”

“别管他是谁,放在那里躺好,心口向上,里面的人加快进度。拉雷,你想办法往洞你扇点风,增加里面的空气。”

胡忧交待完这些之后,马上跑到科库的身边。科库的整个脸都已经紫了,眼角肿起一大块,还不时的有血丝滴下来。只看这些,胡忧就知道,这家伙还活着,不过窒息很严重.再不急救,也活不了多久了。

窒息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人工呼吸配合心脏按压,不过胡忧可不打算给一个男人进行人工呼吸,再说科库的呼吸道里全是泥,跟本也进行不了人工呼吸,等清理完呼吸道里的泥,他也基本没命了。

于是呼,胡忧没有经过半点犹豫,拔出随身的匕首,一刀就切开了科库的气管。

“呼。”科库如漏了气的皮球一样,一下从切口出泄出不少废气,胡忧又连连动手,终于暂时帮科库恢复了呼吸。

胡忧回头看到朱大能正瞪大了两只牛眼看自己,不由喝道:

“朱大能,你傻了。还不把人放下来。”“啊,是,是。”朱大能这下才反应过来,把一直抱在怀里的人,放在科库的旁边。完了他又忍不住瞄了科库一眼,看科库胸口不断上下起伏,这才放心下了。

“你以为我要杀了他?”

胡忧看朱大能的表情就知道朱大能心里在想什么?

朱大能擦了把头上的汗水,连连摇手道:“不,不,我知道队长这是在救人,只是,这方法太吓人了。”

胡忧拔出匕首的时候,他刚好就在胡忧的身后,把胡忧的动作全看在了眼里。

“我还有更恐怖的,你要不要试试?”

“不要,队长,你可千万别吓我,我这人胆小。”

“那还不快去救人。”

“是,是。”朱大能一溜烟转身就跑,好像后面有野狗追他一样。

“吓不死你。来,让我看看下一个是谁。”

“秦明!”胡忧手中的匕首颤了一下,眼中的神色飘忽不定。胡忧一直视秦明为自己的对手。秦明无论从功夫,长像还是对机会的把握能力,都是一流的。这人有手段,又够心狠手辣,前途无可限量。同一军中,有这样一个对手,决对不是什么好事。周瑜和诸葛亮的故事,就足以引起胡忧的警觉。此时如果借机解决秦明,绝对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好机会。

杀,还是不杀。胡忧的心里在巨烈的挣扎着,脑中又浮现出了那句话--你真没用,你真没用......

“马拉戈壁的,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猛然,胡忧眼中杀机一现,手中的匕首电闪而出,就在这个时候,躺在秦明身边的科库突然一声大吼,从地上坐了起来。胡忧心一惊,手一跳,匕首滑过秦明的气管,留下了深深的伤痕。

切开气管,秦明体内的浊气,一下泄了出来。胡忧心中暗叹,一次绝好的机会,就在这犹豫间,错过了。

泥堆里一共挖出了十八人,不过还活着的,不过五人而已。除了秦明和科库,另三人都是科库手下的骑兵。

五人之中,科库恢复得最好,这也许跟他最先被救出来有关。清理完呼吸道和缝合上气管之后,他已经能活动手指了。

秦明缺氧也不是很严重,不过他的背在躲避泥石流的时候,被一块大石砸中,伤得不轻,想要马上站起来,比较困难。

胡忧领着自己手下的八个兵,用了大半天时间,才把这些伤兵弄回到顶泗。回到顶泗,胡忧才知道,他们这十五人,是唯一在这次灾难里,活下来的人。

一支近千人的军队,除了十五人外,全部葬身泥石流的消息,如长了翅膀一样,几天之内,就传遍整个帝国,引起各方震动。

胡忧提早预警,智避天灾,使得手下八个士兵无一伤亡,而后又割喉救人的事,更是上到帝国皇帝,下到平民百姓,无不交口称奇。有好事者甚至把胡忧的这些事,编成故事儿歌,四处传唱。胡忧之名可谓一夜红遍大江南北,百姓可能不知道帝国的皇帝是谁,但是绝对都知道帝国有胡忧这么一号人物。

胡忧一行人回到顶泗的当天,就被顶泗镇守奥维马斯接进镇守府,好吃好住的招待着,等待上头的指示。因为林克一直没醒,而科库和秦明又都有伤,胡忧现在成为了这支部队的指挥官,所有的事,都由他来决断。虽然只有十五人,但是顶着的可是一个联队的番号。这让胡忧暗爽不已。

胡忧现在还不知道外界对他的传唱,更不知道,他已经多了一个不死鸟的外号。他向奥维马斯借了三百个兵士,每天都忙于清理死难者的遗体遗物。三百人,足足干了七天,才基本收拾好了残局。胡忧还把每个死难者的骨灰遗物分别封装,打上编号姓名,编造成册,待血酬下发之后,一同送回他们的故里亲人手中。,

事发的第八天,胡忧正带着朱大能几个,清点最后一批死难者遗物,顶泗镇的士兵来报,帝都派来了特使,专职处理这次的事故。

胡忧一直认为这事应该会由暴风雪军团的人来处理,没想到,居然会是帝都方面的人,一时间有些忐忑。跟着士兵来到镇府前厅,看到镇守奥维马斯正陪一个人城守在说话,赶紧上前行礼。

“暴风雪军团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见过城守大人,镇守大人。”

来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身穿一身白金甲,白金甲上特有的甲纹,一看就知道是皇家骑兵团的人。

城守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翻,这才开口道:“你就是不死鸟胡忧?”

胡忧心中暗骂,这该死的外号,也不知道谁给起的,表面上却一脸恭敬的回道:“末将正是胡忧。”

“嗯。”城守淡淡的哼了一声,用还算客气的口气说道:“我是皇家骑兵团库比拉斯亲王帐下城守苏克,奉巴伦西亚陛下和库比拉斯亲王的命令,前来调查这次的灾难事件,希望你能好好配合。”

胡忧大声的回道:“是,苏克大人,末将一定全力配合大人工作。”

苏克一挥手,门外进来几个士兵,看来是准备做记录的:“好。现在你把你所知道的事件经过,详细的给我说一遍吧。”

胡忧从怀里拿出已经整理好的册子,双手捧着道:“报苏克大人,这是末将这几天抽空整理出来的材料。包括事件的起因经过和伤亡记录,都有详细的说明,请大人过目。”

“哦!”苏克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他没想到胡忧居然已经准备好了这些。要知道军人低级将领会做这活的可不多。无论他写得怎么样,能想道事先做记录,这就能算是很了不起的事了。

苏克接过胡忧交上来的材料,随手打开。一看始他并没有很在意,只是想随便看看而已,但是只看了两页,苏克就放不下来了。曼陀罗以军治国,军中识字的人,本就不多,会写记录的就更少了。苏克之所以这次被派来,就是因为他在这方面有专才。可是当他看到胡忧的记录之后,他觉得自己以前写的那些,简直就是个屁,连屁都不如。

苏克以前称之为的记录,不过是用简单的文字把事件记下来而已。但是胡忧这个记录就不同了,他不但用文字,还画了很多的图表。什么死伤,损失记录得都非常明确详尽。简单易懂,使人一看就能明白,比他写的那些,不知道强了多少。

苏克再一次打量了胡忧,问道:“这些都是你写的?”

说实话,苏克还真有些不敢相信,手中的这份记录是出来眼前这个年轻人之手。虽然这一路行来,他就已经听到了不少关于胡忧的事,包括胡忧一入新兵营,就被升为夫长,之后又被升为队长和这次灾难中的表现,但是他始终认为,传言不免有些夸大。可是现在看来,自己也许还是小看这个叫胡忧的年青人了。

胡忧这还是生平第一次做这种记录,之前也没有看过军中其它人是怎么写的,他完全是按着自己所想来做,也不知道做得怎么样,被苏克这么问起,还真有些没底。

“这些确实是末将所写,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大人示下。”

“嗯。”苏克点点头,再次翻开记录,他这次不是在看,而是在思考。思考把胡忧挖到皇家骑兵团的可能性。

建国三十八年来,由于太祖皇的余威和曼陀罗帝国的军威,周边各国虽时有犯边之意,小摩擦是有,却一直没有哪个国家,敢与帝国全面开战。

无论是邻国,还是本国民众,都无不深知帝国军力的强大,但是苏克却知道,这所谓的强大,不过是浮云而已。

当年跟随太祖皇帝打天的老将,老的老,死的死,三十八年的春秋,早已经扫去了他们的虎威。当年那批铁血天下,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悍兵,年绩最小的,到现在也快六十了,养儿弄孙,尚且不怠,再上战场,那是不可能了。

三十八年的平静生活,已经让很多人都忘记了战争的残酷。其他的军团暂且不提,就拿皇家骑兵团来说,这个号称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团,现在不过是让那些富家公子,世家之后混个资历的地方而已。这些人说好听了,算是将门之后,实际上,不过是没见过血的蛋子而已。平日打架斗狠,一个比一个厉害,真把他们拉上战场,哼,能站直不趴下,那就算是好样的了。

苏克这个城守,虽然也没有亲自带兵打过仗,但是他是生于战火,长于战火的人。他几岁就跟在父亲的身边,眼里看到的战场,比现在年轻人吃过的酒席还多。苏克深深的知道,父亲苏武虽然到死也不过是一个镇守,但是父亲那个镇守的能力,比现在他这个城守要强的不是一点半点的。

帝国这条大船,已经出现了洞眼,可是大家似乎都看不见。他们都还沉醉于往日的强大之中。帝国真的还很强大吗?

“唉......”

苏克长长的吐了口气,忧心呀。

“报大人,酒席已经备好。”

“嗯,知道了。”奥维马斯起身对苏克道:“苏克大人一路车马劳顿,我看是不是先用了饭,再慢慢详查此事?”

苏克沉吟了一下,点头道:“也好,那就劳烦了。”

“这是下官应该做的。请苏克大人随下官前往。”

“嗯。胡忧呀,你也一起来吧,我还有些事想问你,咱们不如边吃边聊。”

“末将遵命。”

一同入席的除了苏克之外,还有与他同来的两个副将。奥维马斯这边,也有两个副镇守做陪,加上胡忧,一共有七个人。,

七个的身后,各站着一个侍女,加上两个布菜的,一个传菜的,一共十个下人伺候在侧。七人吃饭,十人伺候的场面,胡忧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由有些好奇。

奥维马斯接过待女的酒壶,亲自给苏克满上,举杯道:“苏克大人能来得我们顶泗,是我们顶泗上下的光荣。我提议,这第一杯酒,敬苏克大人。”

“不!”苏克摇头道:“这第一杯酒,应该敬此次天灾遇难的将士们。”

“是,是,苏克大人说的是。”奥维马斯干笑道。

向死难者敬过第一杯酒之后,酒宴这才算是正式开始了。在坐之人,能爬到现在的位子,除了胡忧之外,基本上都是酒桌上的老手,几杯酒过后,气氛也就开始热烈起来。

苏克有意无意的,就把话提扯到军队上面。

“按我说,我们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就是天风大陆上最强大的。

紫荆花帝国师团厉害不?那可是横扫了宁南半个国家的军团,遇上我们曼陀罗帝国的军队怎么样,不一样被打得落花流水。小长安一战,奥斯马尔五万精锐,两个时辰不到,就被咱们皇家骑兵团全歼。五万人啊,才跑出去27个。嘿,那叫一个带劲。恨我晚生了40年呀......”

胡忧嘴里咬着鸡脚,心里暗骂道:“就你这熊样,早生40年,也就一炮灰。”

这个副将所说的小长安一战,胡忧在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上看到过。那一场仗,可以说是奠定了曼陀罗帝国基业的一场大仗。紫荆花帝国师团是紫荆花帝国最精锐的师团之一,素有长胜军之称。那场仗败北后,紫荆花帝国的气势,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才始得紫荆花帝国最后走向了灭亡。

不过太史公书上的记载,和这个副将的说法,却有非常大的出入。紫荆花帝国师团的编制确实是有五万人,可是当时小长安一战,紫荆花帝国师团不过只有三万人而已,因为其中的两万人,被秘密的调入当时的都城浪天,平反宫中的暴乱。

而曼陀罗帝国的这场仗,胜得也没有那么轻松。当时的里杰卡尔德,也就是后来曼陀罗一世,太祖皇帝,清楚的知道战胜紫荆花帝国师团的意义。他是看准了机会,借紫荆花帝国师团最精锐的两万人马调离之机,先命人对奥斯马尔用毒,得手之后,又抽调十二万人马,以四倍的军力,围攻紫荆花帝国师团,最后以八万人的生命代价,才取得了胜利。

而且这仗打的也不是两个时辰,是足足打了三天三夜,奥斯马尔毒发,里杰卡尔德才攻入小长安。

两边的说法,天差地别,胡忧并不完全相信太史公书中的记录,但是他更不相信曼陀罗官方的说法。

历史都是胜利者写的,它虽可以经受考证,但同时又是最不可相信的东西。它不过是一种为上位者服务的工具而已。

胡忧曾经试图查证小长安一战的数据,但是这些数据都很模糊。胡忧甚至找不到当时里杰卡尔德对小长安用兵的准确数字。除了太史公记录的数字胡忧看起来比较靠普外,胡忧居然看到有些官方的书里说,里杰卡尔德当时围攻小长安时,不过只有一万军队而已,其中半数以上,还是民夫。

也就是说,里杰卡尔德只用了不到五千的正规部队,围攻奥斯马尔五万人,而且还只让27个人跑了。

只要是正常点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说法。可是居然没有人敢正面质疑,这不禁让胡忧感觉到好笑的同时,也为奥斯马尔感到庆兴,如果不是紫荆花帝国师团的人数,整个天风大陆都熟知的话,弄不好,他恐怕要背负50万军队被一万人打败的臭名吧。

039章 凄风苦雨

苏克对这种每次一谈到军事,就拿当年说事的习惯是打从心里不以为然的。不过他也不敢当面驳斥什么,现在的大环境就是这样,随意把自己放在人民的对立面上,是很严重的错误。虽然这所谓的人民,早就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民,一群靠着父辈功绩爬上位的公子少爷而已。

副将发言之后,在坐之人,几乎每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当然了,内容无一列外的,说的都是当年的辉煌。

每一个话题,胡忧都在心里的仔细的思考,却不发表任何的评论。一是因为他的职位低微,二是跟本没有必要。胡忧虽然参军还不到半年,但是对军中风气,乃致整个帝国之风,都有了相当的了解。聪明如他,是不会作出这种蠢事的。

苏克一直都有留意胡忧的表情,但是结果却让他有些失望。因为他不但看不到胡忧有发言的意思,甚至还不到胡忧有任何的思考。他只看到胡忧在不断的喝酒吃菜。这让他非常的失望。

有一点,苏克却没有留意到,一个小小的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安然的吃喝,这就不是寻常之人可以做到的。

当然了,苏克之所以没有留意到这一点,这与他的出生有很大的关系。将门之后这个身份,让苏克很少能够真正的接触到普通的老百姓。这使得他虽然能在大方向上,看到了帝国的弊端,在细节方面,却还远远不够。

细节决定成败,正是因为这一点,让苏克轻看了胡忧,从而放弃了招胡忧入皇家骑兵团的念头。

多年之后,当胡忧和苏克再次坐在一起,谈论起今天的事,不由让人感到唏嘘的同时,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如果胡忧今天进了皇家骑兵团,那么还有没有那个让整个天风大陆都称为噩梦的不死鸟呢?

答案恐怕就没有人能够知道了。

胡忧就在这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失去了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有可能加入皇家骑兵团的一次机会。

酒席过后的第三天,苏克返程回帝都复命去了。马上就要过年了,没有人会为这千八百条意外逝去的生命,而放弃喜庆的。

十天来,林克只是短暂的醒过两次,大部分时间都在昏迷之中。大夫、术士都请过不少,病情却不见有任何的好转。胡忧判断林克应该是脑部受到过撞击,造成淤血才会这样。不过这地方也没有什么先进的设备,正实不了这个判断。

胡忧这半个江湖医生,对于脑外伤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也不打算轻易的出手。这玩艺弄好了不见得是大功,弄死了,麻烦却多多。

林克醒不过来,科库和秦明到是恢复得挺快的,十天的时间,已经能吃能睡,能跑能跳了。胡忧估计,就算放条老虎进来,他们都可以弄死。

林克不醒,最大的麻烦就是去留的问题。胡忧他们这十几个人,隶属于暴风雪军团,地方官员管不到他们。皇家骑兵团虽然可以节制,可苏克临走的时候,却又没有下任何的命令。按理说,他们应该按原计划回青州,但是林克重伤在身,行动不便,万一路上死掉了,干系重大。留下来,似乎也不是个办法,苏克走了之后,奥维马斯明显对胡忧一行人,冷淡了很多。今天甚至连火食都不提供了。毕竟军地之争,还摆在那里。他也不可能对胡忧这些军团中人太好的。

胡忧想来想去,只能把科库和秦明找来,一同商量对策。

胡忧先问这里军级最高的科库:“科库大哥,你看我们现在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一手带出来的亲兵,全部死于这次灾难,对于科库的打击相当的大。军人战死,那是荣耀,以这种方式死,对科库来说,太过憋屈。所以即使伤已经恢复了,科库的意志还是一直消沉,除了喝酒,他是什么事也不管。

听到胡忧的问话,科库放下手中的酒壶,看了胡忧一眼,摇摇头道:“你们看着办吧,我没什么意见。”

科库的官职比胡忧的大,他不愿说,胡忧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只好把目光放到秦明的身上。

“秦明,依你的看法呢?”

秦明这次被胡忧救了一命,对胡忧的态度比往日好了一些。不过也只是好一点点而已。他轻轻抚摸着脖子上被胡忧留下的伤痕道:“我们遇灾的消息,军团长应该已经知道了。我想,他很快会命人来处理此事,我们只要呆在这里就可以了。”

胡忧点头道:“嗯,现在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不过青州离此,路途遥远,加上冬天雨雪不断,想来年关之前,军团的人是到不了的。

军地两方的过结,由来已久,奥维马斯想来也没有留我们过年的意思,我看咱们是不是换一个地方住?”

“你决定吧,找好地方,告诉我一声就行。”秦明说完,站起来就离开。科库摇摇晃晃的也跟着走了,看来他也没什么意见。

“马拉戈壁的,这叫什么事。”杜啸天暗骂了一声,喝道:“朱大能。”

“在。”

朱大能从外面走进来。

“你去看看,镇里有什么地方,找一处能住的。我们趁着年前搬过去。总比这寄人篱下的强。”

“是,队长。”

朱大能应声转身离去。

“回来。”

“队长,你还有什么吩咐。”

“记得找一处大点的,兄弟们也都要一起过去。”

朱大能明白胡忧口中的兄弟们,指都是死去士兵的骨灰和遗物。黯然的应了声,脚步有些沉重的离去。

朱大能足足出去大半天,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来。

胡忧问道:“怎么样,找到了吗?”,

朱大能摇摇头道:“队长,找不到。”

胡忧不由火道:“为什么,难道这么大一个顶泗,连间空房都没有吗?”

朱大能八尺高的汉子,此时的声音,却变得有些哽咽:“队长,不是没有空房。只是那些人,一听说是我们要,都不租给我们。说什么大过年的,弄些骨灰遗物的,晦气。”

胡忧也知道不是朱大能不尽力,而是这事不好办,唉了口气道:“唉,我知道了。你先去休习一下吧,明天把候三他们都叫上,四处找找,多问几家。另外呢,看有什么破庙之类的地方,只要能遮风挡雨就行。找好了,我们就搬。省得人家镇守大人赶人。”

“是。”

房子没有,破庙还是有的。在好心人的指点之下,胡忧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用板车搬了两天,胡忧一行人,终于在年末的最后一天,住进破庙,算是有个新‘家’了。

胡忧关上那破了大半的庙门,心中不由感叹。以前跟师父的时候,没少住这种地方。不过那时候,大多是因为没钱才那样。没想到来到这里,还有住破庙的一天。

“嗯,这里是破了点,不过胜在自由,自己的地方,不被人管,也不用看人家的脸色,连吸口空气,都舒心很多。”

进到庙里,看朱大能他们全都像死了爹妈一样,杵在那里,心火一下就上来了:“都他娘的怎么了你们,一个个哭丧着个脸。咱们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你们懂不懂。瞧你们那熊样,小小的灾难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一点挫折都受不了,还称什么男人。把双脚夹紧,当女人好了。没出息的东西。”

“好了,都别在这傻站了。今天是大年三十,明个是初一。别人大鱼大肉,好吃好喝的过大年,咱们也不短人家什么,凭什么就不能高高兴兴的,把这年给过了。

现在我来分配任务。朱大能,你负责去买酒。记得要好酒。多弄点,至少要够兄弟们醉两回的。

候三,你去弄肉。你不是会打猎吗。去,给老子弄点野味回来。

拉雷,你心比较细。去弄些作料,还有锅碗瓢盆什么的。

嗯,里尔多,拉雷的东西比较多,你跟拉雷一块,帮帮他。顺便看有什么合适的吃食,都弄回来。生熟不忌,能吃就行。

奥托,加马,你们两个去弄些喜庆的东西回来。什么烟花炮竹啊,大红灯笼都行。

阿骨达嘛......”

阿骨达主动的说道:“队长,我跟候三一块吧,看看有没有蘑菇山菜什么的,顺便打点柴回来。”

胡忧点头道:“那行,你就跟候三去。对了,想办法弄条大鱼和活鸡回来。年年有余,大吉大利,好采头。好了,就这样吧,大家分头去办。咱们也过他个热热闹闹的大年。”

“是,队长。”

朱大能七人齐声领命。

一直没说话的科库开口道:“朱大能,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你小子不见得能找到好酒。”

“我去弄些钱纸元宝什么的。”

秦明留下这么句话,也跟着出去了。

西多夫一直在那等着,看所有人都出去了,自己却似乎被遗忘了一样,不由有些急着道:“队长,我呢,我干些什么。”

胡忧哈哈一笑道:“放心吧,忘不了你小子。你到那边的空地挖两个坑,再磊上一个灶台,一会东西回来,我亲自给你们露两手。”

西多夫不敢相信的问道:“队长,你还会做饭?”

胡忧笑道:“我可是大师级的人物。一会让你舌头都吞下去。快去吧。”

“是,队长。”西多夫扛了把大刀就开干。

“胡忧队长,你也给我们仨分配点任务吧。”这时候三个幸存的士兵也围了过来。他们三个直属上司都死了,现在也甘心听胡忧的。

“你们仨个,嗯。这么着吧,内斯塔打扫一下卫生,马纳曼想办法弄个大缸,打点清水回来。因斯,木工活会吗?”

“会一点,在家的时候,跟我爹做过。”

“我一看就知道你干过,咱们现在还差些桌椅,你想办弄解决了。不用那么讲究,能坐就行。”

“是,队长。”

“好,都去忙吧。”

众人都各自去忙,庙里一下就空了。胡忧来到耳室,看看林克。

林克躺在这庙里唯一的床上。

一个偏将,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也挺惨的。要不是发生意外的灾难,他现在应该穿着华丽的衣服,拿着精美的酒杯,和各名媛贵妇调情赏花吧。

“唉,事事无常,林克大人,今天咱们落到这步田地,虽不能全怪你,但是你多少也有些责任,这样想,你也就不觉得自己委屈了。

如果你有兴致的话呢,就努力点,爬起来,跟兄弟们喝杯酒,一起守岁。如果觉得没意思,你就继续睡你的,等咱们军团来人了,你的好日子也就到了。”

胡忧说完之后,微微帮林克整理了一下,盖好被子,离开了耳房。

胡忧走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林克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嘿嘿,想不到我胡忧到这里的第一个年,居然是在这里过。”

胡忧正自嘲着,突然听到门外‘咣咣’的有人在砸门。

“我靠,人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中有远亲。老子都弄到这副田地了,难道还有人来拜年?

哼,希望不是什么来找不自在的,不然的话,也怪不得老子不客气了。”

胡忧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走了出来。门本来就是半扇,开与不开,跟本没多大分别。人家砸门,不过是提醒里面的人,有客人来在到而已。

胡忧今天的客人,让他有些意外。

“红叶!”,

“胡忧。”

红叶看到胡忧,不故一切的就扑了上来。红叶并没有和大队人马一起返回,她一到帝都,就被她强母亲强硬拉回家,非要她留下来过年。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官致皇家骑兵团城守,他要留女儿在家过年,就算是苏门达尔也不能说什么。

红叶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帝都过年了,于是也就没有拂母亲的意思,拉着和自己最要好的含玉和凡梦,一块留在了帝都。也正因为这样,她们三个才躲过了这场大难。

红叶一接到礼队路中出意外的消息,顾不得其他,马上就和凡梦,含玉赶过来。不过因为她得到消息较晚,途中赶路过急,又跑死了马,这才晚了这么多天。

“胡忧,胡忧,你吓死我了。你知道不知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红叶在胡忧的怀里哭得跟个泪一样。因为灾难来得太突然,消息传得非常混乱,一开始她收到的消息是林克部从上到下,无一生还。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胡忧不但没有死,还因此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

不过就算是这样,在没有亲眼见到胡忧之前,红叶的这颗心,还是一直悬着的。

胡忧擦去红叶脸上的泪水,底低声的安慰道:“傻瓜,我胡忧福大命大,怎么会死的。好了,别哭了。凡梦她们都在笑你呢。”

胡忧从小就跟着他那无良的师父行走江湖,每天接触的也大多的偏门之人,还从来没有试过有一个女人,因为担心自己,而哭成这样。

红叶抱着胡忧,娇声道:“笑就笑嘛,我才不怕呢。我不管了,以后我要跟在你的身边,就算是人家说什么,我也不怕。”

“这......”

胡忧有些犹豫。虽然帝国男女关系并有那些封建王朝那么封闭,也没有什么从一而终的说法,但是跟一个战死将军的夫人在一起,对自己的前途是好是坏,这是必须要考虑的事。别说此时的胡忧,还不知道红叶家势。就算知道,也同样得考虑。

事实上,不能怪胡忧有这样的考虑,每一个想要成就大事的人,都会仔细分析每一件事利弊的。

成功不是必然的,所谓一将成名万骨枯,做万骨容易,成一将难。要想比别人活得久,就必须得比别人考虑得更多,更远,更复杂,更快。

胡忧从小就生在江湖,对这些道理,更是有着切身的体会。这些东西,对于大多数人也许并不适用,但是对于从小就以坑蒙拐骗为生的胡忧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

“怎么了,你不愿意吗?”

看胡忧不出声,红叶两眼含泪的抬起头。

“我当然愿意。”胡忧瞬间已经在脑中有了答案。对于现阶段的胡忧来说,红叶绝对是利大于弊的。再说,红叶对自己,确实有情。

“队长,你们好了没呀,我的脚已经站的很酸了耶。要不你们忍忍,让我们先进去,你们再亲热,怎么样。”

凡梦看两人大事已定,跑过来笑道。

红叶直到这时,才发现自己和胡忧的姿势非常的暖昧,娇羞不过的叫道:“死丫头,小心我撕烂你。”

“啊,红叶姐,要淑女,不然小心胡忧队长不要你哟。”

凡梦咯咯笑的转身就跑。

“死丫头,你还说。”

破庙里多了三个女孩的加入,一下就变得充满生气。随着外出人员一个个抱着大包小包的回来,破庙里的年味,变得越来越浓了。

“队长,你看我弄回什么。野山鸡哟,这可是大补的好货。我和阿骨达运气,端了它一窝。”

“候三,干得不错。留出一只公的,一会祭拜兄弟们。弄两只肥的,我给你露两手。”

“是,队长。”

“队长,你和红叶队长她.......”

“多事,快干你的事去。”

“别急嘛,队长。你泡妞那么厉害,也教我两手嘛。”

“好,你伏耳过来.......”

“真的,这也行。”

“怎么不行,你找梦凡试试不就知道了。”

“好,我马上去。”

“嘿嘿,去吧。我会想念你的......”

040章 酒誓

候三抓回来的鸡真不错,一身漂亮的彩毛,肥肥的肉身,让人一见就忍不住相像它的美味。胡忧抓了一只最肥的,走着那个刚挖出来的泥坑边,准备弄个叫化鸡。这是他的拿手好戏,好久没有吃了,还真有些想呢。

洗去了一身尘土的红叶,换了身衣服,来到胡忧的身边。像个顽皮小女孩那样,偷偷从身面捂住了胡忧的眼睛。

胡忧早就已经发现红叶了,不过却没有转过身来,故意让红叶得手。女人有时候就喜欢玩些小游戏,红叶一路赶来,也吃了不少的苦头,让她开心一下,也没什么不好。

“猜猜我的谁。”红叶自认计得的变粗了自己的声音。

胡忧没有出声,张嘴轻轻在红叶的小手上,咬了一下。

红叶惊叫一声,把手收回去:“呀,你这人怎么这样的,坏死了。”

胡忧哈哈大笑道:“不咬一下,哪能猜出是谁呢!怎么不在里边休息一下?”

“不想睡。你要杀鸡吗,我来帮你拔毛。”

胡忧笑道:“谢谢哦,不过我杀鸡是不用拔毛的。”

红叶大眼睛闪出疑惑:“这也行?”

胡忧得意道:“当然,我胡忧说行的事,就没有不行的。”

“你就吹吧你,小心一会吃出一嘴的鸡毛。”

红叶边说着边好奇的看着胡忧的动作。

胡忧把鸡放到一边,在新挖的泥抗里,弄出些干净的新泥,加上水,和成团,拿在手中,不断的揉着。

红叶蹲在胡忧的对面,两手叉着脑袋,看了好一会,忍不住猜道:“你该不会是想用泥土来做包子吧。”

胡忧笑道:“是呀,做好了,先让我们的红叶尝尝。”

红叶微微噘起小嘴道:“哼,我才不要呢。”

胡忧看红叶可爱的样子,忍不住想逗逗她。眼睛一转,突然认真的说道:“别动。”

“怎么了?”

红叶被胡忧吓了一跳,果然不敢乱动。

“你的脸上有个虫子。”

“啊,那怎么办。”

“别怕,我来帮你。”

胡忧说着用满是泥浆的手,在红叶的小脸上滑拉了两下。

红叶紧张的问道:“好了吗?”

胡忧强忍着笑:“还差一点,这边再弄一下。”

“嗯,这样就差不多了。好一只漂亮的小花猫。哈哈哈......”

红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胡忧给捉弄了:“啊,讨厌了,你坏死了。”

“哈哈哈.......哎哟,别踢,别踢,踢坏了宝贝,你可就没有性福了。”

“谁让你这么坏,让你变太监才好呢,哼。”

胡忧正和红叶打情骂俏,候三突然大叫着从破庙里冲出来。

“啊,救命呀,队长,快来救我.......”

凡梦拿着把刀在后边撵着:“候三,你往哪里跑,看本姑娘今天怎么收拾你。”

“这个凡梦,她......”

红叶想要过去,却被胡忧拉住了:“别理他们,不会有问题的。”

红叶忍不住猜道:“候三对凡梦做了什么,把凡梦气成这样。”

“我告诉你呀,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胡忧在红叶的耳边偷偷的说着,这是他教候三的,哪能不清楚。

红叶的小脸一下就红了。“啊,他怎么敢......你个坏东西,肯定又是你捣的鬼。”

胡忧无辜的说道:“嘿嘿,是候三求我教他的,这可不能怪我。”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哼,你们这些坏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胡忧大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经过各人的努力,一顿丰富的年夜饭,终于成功出炉了。最让胡忧想不到的是红叶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居然还会做菜,胡忧偷吃了一下,味道还挺不错的。

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问道:“队长,祭品供样已经弄好了,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胡忧环顾了四周一眼道:“那就开始吧。把所有人都叫过去”

“是。”

祭台前众人的表情开始变得严肃起来,虽然准备得有些仓促,没有牛羊三牲,但是有鸡有鱼,还有些瓜果,也算是有模有样。

秦明和科库都已经站在人群中,胡忧的目光分别看向他们,看他们都没有主动上前烧第一柱香的意思,于是也没再做谦让,大步来到灵位前,燃起三支朝天香,端正三拜,插入香炉之后,倒了一杯酒,高举额上。

“我死难的兄弟们,愿你们灵魂安详,家人珍重。各位死难的兄弟,你们的阴灵不远,回来再与兄弟们喝一杯酒,黄泉路冷,你们要多多保重。

你们此去数百人,到了新的世界,要相爱相互......你们的家人,兄弟们会代为照顾.......此去阴阳路.......愿你们安息。”

胡忧一番祭词下来,致情致性,周围之人,听了无不黯然神伤,红叶几女甚至都已经抱在一起,流泪不止。

胡忧的师父参在没有生意的时候,也曾经假扮过风水先生,胡忧跟在他的身边,也多少学了一些东西。那个无良的师父,曾经告诉过胡忧,仪式为死人做,却是给活人看的。所以用词用语,一定是让活人听了动情,才能多拿钱。胡忧知道自己这次做到了,不过他的奖品不是钱,而是人心。

胡忧之后,众人一一灵前上香。候三本也想像胡忧那样来上两句的,不过肚子没货,最后还是算了。

胡忧大看都烧过香了,这才说道:“好了,大家整理一下,准备开饭吧。今天是大年三十,咱们兄弟好好喝一顿。”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从庙们里传来:“慢着,我还没祭拜死去的弟兄们呢。”

顿时,所有的人,都转向了发声的那个方向。

只见一个人,驻着支木棍扶着墙,站在那里。是林克。林克他醒过来了。,

胡忧的反应最快,三两步就走了过去。

“偏将大人,你醒了,这真是太好了。”

“胡忧,扶我过去,我要给死难的弟兄们上香谢罪。”

胡忧愣了一下,因为他感觉林克整个人似乎都不同了,往是的林克,是绝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这......好,你小心一些。”

在众人的目视之下,胡忧扶着林克,一步步的来到灵位前。林克轻轻推开胡忧,一下跪倒在地上。

“各位死难的兄弟,我林克今天是来给你们谢罪的。如果不是我急着赶路,也不会错选了这条死路,不但自己差点丢了性命,更害得你们枉死他乡,我林克死不足惜,可是却让你们千百余条性命因此枉死,林克愧对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呀。”

林克一番话,说得声泪惧下,真可谓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胡忧亲手点燃三支朝天香,来到林克的身边:“偏将大人,这是天灾,咱们谁也挡不住的。所谓天灾无情人有情。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更要好活着,在有能力的时候,为他们的家人,尽一些绵薄之力,我想死难弟兄们的在天之灵,也会得到安息的。”

“胡忧,你说得不错。悔不该当初不听你的话呀,不然想必能有更多的弟兄活下来。”

“死都已亦,偏将大人,给弟兄们上柱香,送他们阴阳路上,一路好走吧。”

胡忧把手中的香递到林克的手中。

“好,你扶我过去吧。”

林克上完香,胡忧让朱大能他们把祭台给撤了。一行人入坐,年夜饭正式开始。

“偏将大人,今天是大年三十,你给弟兄们讲几句话吧。”

胡忧对坐在主位上的林克提议道。

林克道:“胡忧,你直接叫我林克就好了。我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何以有脸再当得起你这声大人。”

胡忧心说,还好你记得是谁把你救的,不然我这力算是白出了。

胡忧慷慨激昂的说道:“偏将大人,你可不能这么说。我只不过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而已。你是军中主帅,别说是救你,就算是为你送命,这也是应该的。”

林克感慨的说道:“胡忧,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有能力的人。相信你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我以曾经做你的主官为荣。”

林克说完这话,接过胡忧递过来的酒杯,站起来,对众人说道:“话就不多说了,林克愧对大家,今天借此酒,向大家赔罪。”

林克喝干了手中的酒,拍拍胡忧道:“胡忧,你也给大家说两人句话。”

“就是,队长,你也来给整两句吧。我觉得你说话特有水平。”

候三也叫了起来。

胡忧笑道:“候三,你这是骂我的吧。”

候三严肃的双手举起酒杯,单膝跪道:“队长,我可是打从心里佩服你的。今天当着在坐的各位弟兄,我候三对天发誓。从今往后,我候三就跟定你了。你让我往东,我决不往西。你让我死,我决不活着。”

候三这么做,有一个说法,叫做酒誓。这是天风大陆表忠心的一种传统。只有出于自愿,才能这么做,不然就算是皇帝都不能命人发酒誓。

只要胡忧喝下了候三这杯酒,就算是仪式成立。如果以后候三背叛胡忧,那就是整个天风大陆的公敌,说人人得而诛之,那有过。瞧不起,那是肯定的。

“说得好。”朱大能猛的站起来,拍着候三的肩膀说道:“候三,认识你这么久以来,也就这句话,像是人话。“

朱大能说完,同样举起一杯酒,单膝跪在候三的身旁:

“队长,我朱大能也算一份。这次要不是你,我这条命就没了。从今天起,我这条命就是你的。”

“队长,也算我一份。”

“对,我也是。”

“平时队长对我们最好,每天喝酒吃饭,都抢着给钱,还给我们的家人送东西,又救了我们的命。

这辈子,摊上这们个长官,没得说。我也认准队长你了。其它的人,我谁也不服。”

一时间,群情激动起来,队里八个人,有六个人举起酒杯,对胡忧表了忠心。那场面,看得其他人,特别是林克震撼不已。他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兵还能带成这个样子的。

拉雷受气氛感染,也举起了酒杯,不过里尔多在他的身后,死命的拉着拉雷,没让他跪下。别人里尔多不管,可是拉雷的身份,不能这样做啊。

胡忧心里对候三、朱大能的表现,还是非常满意的。做了这么多事,终于算是有回报了。不过当着林克和科库这些上司面前,他可不能表露出什么。这酒他肯定要喝,但是喝法得有讲究。不然被传出私拉山头的话,那可好说不好听。

“你们这是干什么,都还没喝酒呢,就一个个全都说胡话了。全都坐好了,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六人举着手中的酒怀齐声道:“对长,你就答应我们吧。我们都是真心的。”

这时候林克说话了:“胡忧,这酒誓之酒,你怎么能不喝。你要不喝,他们今后还有什么脸面在天风大陆上立足。”

“偏将大人,这......”

林克推了胡忧一把道:“去吧。这是六颗跳动的心。”

“我看他们是想灌死我。”

胡忧当先接过候三的酒,一口喝下去。接着分别喝掉朱大能,西多夫,阿骨达,奥托,加马五人手中的酒。

正当胡忧喝完加马手中的酒,准备转身回坐位的时候,内斯塔,马纳曼,因斯这三个幸存的兵,相互对望一眼,也单膝跪下,齐声的说道:“天灾那天,我们曾经发过誓,谁能救我们的性命,我们此生就跟跟谁,为奴为役,绝不后悔。,

胡忧队长,请你收下我们。”

胡忧心说,这怎么的,还有意外的收获,又来三个。

胡忧道:“你们怎么也要来。”

“胡忧队长,我们的命,是你救下的。请你也喝了我们的酒。”三人不但是单膝跪下,连头都扣在了地上。

“好!你们既然看得看我胡忧,咱们今后就是一个战壕里的弟兄,有我胡忧的,就有你们的。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胡忧毫气的说完,一口气连喝三杯,把这三人也收下。

你别说,这天风大陆表忠心的办法还真特别,酒量小点的,还真有难度。

胡忧微微有些摇晃的回到自己的坐位上,说真的,他最希望的是科库和秦明也来这么一下。可惜,这两个人,似乎没有这样做的意思。拉雷和里尔多,胡忧当没有看到。他早发现这两人身份不一般。至于是什么身份,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肯定不在林克之下。

“胡忧,你的酒量不错嘛。”林克笑道。

胡忧道:“偏将大人,你就别笑话我了。这什么都没吃呢,就被灌了那么些酒。我这脑袋都发晕了。”

“既然那么多杯酒都喝下去了,我看,也不差我这一杯吧。”林克说着,和候三他们一样,单膝跪了下去,双手举起酒杯。

林克这一举动,别说是胡忧,恐怕在坐的,除了林克自己,谁都没有想到,也不敢想吧。一个偏将向一个队长效忠,这是在天风大陆历史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偏将大人,你这是......”胡忧心中狂喜,脸上却震惊的看着林克。

林克再提高了一些自己的手,说道:“很不巧,我也曾经立下过与他们三人同样的誓言。就在我被山石砸重的瞬间。

他们的酒,你都喝了,我的酒,也不会不喝吧。”

胡忧苦笑道:“偏将大人,你别跟我开玩笑了。”

林克严肃的说道:“我是认真的。”

“可是在军中......”

胡忧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意思很明显,这酒喝下去,那么在军中,谁听谁的。

“军中的事,以后再说。此酒不喝,你不是看不起我林克。”

胡忧等的就是林克这句话。有一个偏将做小弟,不收那才叫愚蠢呢!

“好!偏将大人,这酒我喝了。”

随着胡忧喝下林克的这杯酒,今后威震天下的不死鸟军团十大铁将,算是正式以这样的形式归队了。至于铜将和金将,现在在哪,又是谁,还没人知道。

041章 帐下谈军(上)

大年初五,暴风雪军团的人,终于来到了顶泗。胡忧一行人,也终于结束了破庙的生活,得以回军青州。

事实上,林克醒来之后,胡忧他们就已经不需要再留在这里,但是鉴于死难者的遗物过多,路行不便,这才多留下来几天。

五天的破庙生活,虽然苦了一些,但是对于这些劫后余生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了。相比起那些死难的兄弟,他们至少还能感受这种清苦的生活。

这一次的年礼队,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为悲剧的。林克损失了这么多的部下,还把皇帝回送给军团长的礼给弄丢了,回去升官,那是想都别想了。别说他只有一个做军团长姨太的姐姐,就算他有个军团长的妈也不行。

科库算是比较无辜的一个,他原本并不是年礼队伍里的人,要不是因为那巴坡的事,他跟本就不会来帝都,也就不会损失掉手下的几百名士兵和战马。要知道他的那些兵,可都是见过血的老兵,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了这种天灾里,怎么能让他不心痛。科库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其他的人,秦明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朱大能他们受到了惊吓,红叶三女虽然躲过了天灾,但是策马狂奔几百里,也着实吃了不少苦。

细算下来,这次年礼队,唯一有收获的,也就只有胡忧一个人了。胡忧这次不仅得到了九个人的效忠,还得到了一个不死鸟的外号。

外号这东西,可不是自己起的,必须得别人起。不死鸟这名号,虽然不那么好听,但是胜在霸气十足,寓意也不错。胡忧一开始虽觉不够拉风,不过现在,也慢慢喜欢上了。

另外,林克一直以为已经丢失掉了的皇帝回礼,实事上,就在胡忧的戒指里边躺着。胡忧听说这东西是皇帝给军团长苏门达尔的礼物,心里就一直痒痒的,很想知道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不过红叶大部份时间都在胡忧的身边,加上破庙这地方也不怎么样,这使得胡忧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那个玉盒里装的是什么。不过皇帝送的东西,想来不会太差。这是胡忧的另一个收获。

还有一个收获比较空头,因为还没有经过最后的证实,所以还不知道究竟会是什么。

这次的天灾,林克部几乎全军覆没,只有胡忧的小队,完完整整,一个都没有死。加上他又救了林克和科库,这一个偏将一个校尉,外带一个秦明和三个兵,怎么说,也算是大功一件,赏是肯定有的,只是还不知道,是加官,还是赏钱。这个现在还不好猜,得看苏门达尔的意思。

苏门达尔对这次的事件,还是很重视的,他派了一个郎将来顶泗。郎将可是独立团长,这位又是骑兵部的郎将,手下管着五六千号的人马,在军团里,那可是属于高官,不是军团长的亲信,跟本不可能坐到这个位子。

这个连年都没能好好过的郎将名叫奥特加,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像个白面书生,不怎么像个将军。

不过谁敢因为他的外表而小看他,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林克私下里,曾经偷偷的告诉胡忧,这个奥特加看起来文弱,手上功夫却非常了得,最擅长的是使刀,素以快刀闻名军中。他的刀法,在暴风雨军团里,至少可以名列三甲。

奥特加带来了三百名士兵和数十辆大车,这使得胡忧他们,一路上都挺舒服的。每天在车中吹牛打屁,风不吹,雨不淋的,就到了青州。

奥特加这人似乎不太爱说话,除了见面的时候,和胡忧他们说过几句之外,就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如果不是停车吃饭的时候能见到他,胡忧甚至以为这个郎将不在队伍里呢。

“哈,真冷呀。”候三缩了缩身子道。

“可不吗,在燕州还不觉得怎么样,这秦川一过,天气看着就知道不同了。”

里尔多非常认同候三的话。他是中州出生的人,对于青州的寒冷,还是很不适应的。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拿出酒壶,灌了一大口酒,说道:“这种天,如果能泡个温泉就爽了。”

候三接话道:“温泉,好像听说阳程有,回头问问偏将大人,他肯定知道。”

大难不死的林克,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比以前好说话得多,对身份官级,分得也没那么清楚了。要知道以前的林克,可不会和下级说太多话的。现在,经过在破庙里的几天相处,林克也逐渐的融入了这个队伍中。平时没事的时候,大伙也常在一起聊天。

胡忧随意的说道:“到时候再说吧。对了,你们有谁去过阳程吗?”

候三和里尔多一个个都摇头,他们都没有去过。这辆车里看来没有谁去过。胡忧本想打听一些关于阳程的事,现在也没办法。事实上,这些事,问林克是最好的。可惜由于级别的关系,林克不可能与他们同车。

就这么又走了五六天,胡忧一行人,终于到了阳程。阳程、乐同是青州最大,也是最繁华的两座城。相比起帝都、浪天,阳程要差很多,不过这里特有的北国风光,却也是相当不错的。

胡忧他们的车,直接被拉到奥特加的驻地军营。傍晚吃饭的时候,他们才被告知,苏门达尔会在明天接见他们。

连日的赶路,大家都累都够呛,谁都没有心情再干什么,到了营地,全都早早睡了。

第二天,天没亮,胡忧一群人,就被传令兵给叫起来,换上新军衣,前往军机楼。军机楼也就是苏门达尔平时办公的地方。

一开始,胡忧以为苏门达尔会同时招见礼队的人,不过直到出门,他都没有见到林克、科库、秦明他们几个,就连内斯塔那三个兵也没有看到,跟着来的也就朱大能这几个手下的兵。,

“队长,我怎么觉得这里有些渗得慌。”

候三看着门外那些枪明刀亮的士兵,有些坐立不安的。

朱大能冲外瞟了一眼,并没有过多的在意。他的胆子要比候三大得多:“这就叫做气势,你懂不懂。”

胡忧正在猜想的苏门达尔究竟想要干什么。他们天没亮就已经到了军机楼,可是到了之后,就被安排在这房里,也没吃的也没喝的,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门外还有士兵看着,不让随意走动。

手中的资料太少,胡忧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除了坐等,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就这么一直坐到快中午的时候,才有传令兵过来。

传令兵的口气相当横:“你们谁是胡忧?”

胡忧听到叫自己的名字,赶紧站直敬礼道:“报告长官,未将是胡忧。”

传令兵一般都没有正式的级别,但是他们却有见官大一级的特权。这个传令兵手上拿着的是军团长的令牌,就算是林克来了,也得叫一声长官。

“嗯!”传令兵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冷哼一声道:“跟我来吧。”

“是,长官。”胡忧看到朱大能他们一眼,试着问道:“请问长官,他们.......”

传令兵不耐烦的说道:“让你跟着就跟着,问那么多干什么。”

“是。”

胡忧看这家伙很不友好,只能老实的跟着。

军机楼听起来像是一栋楼,实际上非常的大。胡忧跟着传令兵一层一层的往里走,经过了七八道关,才来到一个小花园前。

“你正这里侯着。”

传令兵把胡忧放在一个岗亭边,就自各去了。岗亭不远处,有一个巨大的石碑,上书‘擅闯者死’四个大字。八个看起来就像是高手士兵守着,防贼一样的防着胡忧。胡忧本想上去套近呼的,想想还是算了。看他们那表现,也搭不上什么话。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那个传令兵才再次来到岗亭,把胡忧带往花园中间那栋唯一的建筑。这并不是军机楼的正殿,而是后书房。苏门达尔平时喜欢在这里办公。虽然一路过来,都没有见着什么人,但是胡忧却隐隐能感觉到,四周都有眼睛在看着他。如果不是有传令兵带着,他知道自己是走不到这里的。

书房门外,只有两个老者把守着,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传令兵对他们却格外的恭敬,一一给两人行了礼,这才走进书房。

苏门达尔正在看着文件,传令兵跨前一步,单膝跪到书案前,道:“启禀军团长,胡忧已经带到,正在门外候着。”

苏门达尔丢开手中的文件,道:“叫他进来吧。”

胡忧走进书房,偷眼看了苏门达尔的位子,单膝跪道:“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见过军团长大人。”

苏门达尔瞟了一眼胡忧:“你就是胡忧?”

“禀军团长,未将正是。”

“嗯,胡忧,你起来回话。”

“是!”胡忧从地上站起身来。

苏门达尔翻动着手中的文件,淡淡的说道:“听说你这人很有本事呀。”

041章 帐下谈军(下)

胡忧听着这话,虽猜不出苏门达尔的意思,但是他知道,这不是让他接话的,所以他站直着一言不发,等着苏门达尔后面的话。

苏门达尔足足等了两分钟,这才接着说道:“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没过三个月,又升队长。听说你还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比我当年可强呀。

据我所知,帝国还从来没有过升官像你这么快的,你算是帝国第一人了。”

胡忧恭谦道:“那都是长官们的错爱,未将愧不敢当。”

苏门达尔摆摆手道:“你也不用自谦,没有些本事,是不可能在军中混得好的。资料上说,你是江南州的人?”

胡忧心里有些嘀咕。暗想着,该不会是身份上出了什么问题吧:“未将是江南州柳江人。”

“江南州可是个好地方呀,山清水秀,气候温和,比我这青州可要好上太多。你为什么不就近加入红粉兵团,而要千里迢迢的跑来青州?”

胡忧来之前,就已经想过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于是从容的答道:“红粉兵团自然也很不错,只不过本人自小就听闻军团长的名号,一直视您为心中的英雄,所以,我就来了。”

苏门达尔哈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很会说话呀。怪不得能让林克向你发酒誓。”

听到苏门达尔这话,胡忧马上单膝跪下:“小人之前并不知道偏将大人会那么做,请军团长大人降罪。”

“酒誓乃天风大陆的传统,属私人的事,我这个军团长管不到,不过,你这么做,让我很为难呀。”

胡忧知道苏门达尔这是话里有话,以前跟师父在江湖上行走的时候,没少用这招,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就那么静静的听着。

苏门达尔从胡忧进门,就一直留意着胡忧的一举一动。在没有接见胡忧之前,苏门达尔已经把胡忧的资料完全看过,也详细的问过林克和科库关于胡忧的事。他们两人对胡忧的评价,让苏门达尔也很心动。

林克因为对胡忧发过酒誓,他的话,苏门达尔只能信一半,但是科库向来敢直言,他的话可信度非常高。再加上第一天就升胡忧为夫长的人,是一向有识人之名的罗德里,这更能证明问题。只可惜,罗德里也在这次的天灾中死掉了,不然苏门达尔还想要找罗德里问问,他对胡忧的看法。

做为一个长驻边关的军团长,苏门达尔比苏克更早意识到帝国军中的问题。虽然多年以来,帝国没有大仗,但是小的边关摩擦,还是不时会发生的。

苏门达尔做为暴风雪军团的最高军事长官,在很多问题上,他看得比谁都清楚。以前跟安融发生冲动,一般随便调个纵队上去,就基本能解决问题。虽然现在也同样是一个纵队,但是这个纵队,确不能随便调哪队都行。一定要调那几支精英部队才打得过。一般的纵队,已经不能完成任务了。

常归的冲突,现在已经变成了面子工程。对外,苏门达尔一直展现着暴风雪军团的强悍,让安融错误的认为,帝国的军队,还是如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一样能征惯战。实事上,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面子,他维持得很辛苦。

士兵尚且如此,各级军官就更不用提了。苏门达尔清楚的知道,自己手下的将领虽多,但像林克这种花花头,和各豪门世家出生的公子,就占了半数以上。真正能带兵上战场的,没有几个人。苏门达尔有时连想都不敢想,一但真有大仗,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从几年前开始,苏门达尔就开始有意识的发掘和培养军中正真有用的人才。无奈歌舞升平三十八年的帝国,兵源大不如前,收效甚微。精兵是找到了一些,但是将才,几乎没有遇上一个。

苏门达尔从各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和此时的表现来看,眼前这个年轻人,很可能就是他想要的将才,这怎么能不让他多加留意呢。

胡忧并不知道苏门达尔心里在想什么,苏门达尔在观观察他的同时,他也小心的在观察着苏门达尔。暗自猜着这个五十八岁的军团长,在想什么。

苏门达尔看了胡忧良久,这才继续说道:“胡忧,我想听听你对帝国军队的看法。”

胡忧心中一动,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说道:“军团队大人,末将初入伍不久,这个话题有些太大了。小人不敢乱说。”

苏门达尔把自己的气势放下去,以一个长者的口吻说道:“我这人就是喜欢听新兵的意见,咱们随意聊聊就好,不用当真的。”

这似乎是一个机会,说还是不说,要怎么说,胡忧在心里犹豫着。江湖人最善察言观色,胡忧已经看出了苏门达尔对自己似乎有提拔之意。这话如果说好了,升一级,怕是肯定的。

但因为是初次碰面,胡忧对苏门达尔的性情并不了解,不知道这个人,是喜欢听恭维话呢,还是爱听打击话。要是一个不对,把苏门达尔给惹恼了,在他的心中留下不好的映像,那对自己今后的发展,可是大有阻碍的。

危险和机遇从来都是并存的,只是看你有没有那个能力抓住。

胡忧边思考着,边留意苏门达尔的脸色。但是苏门达尔这人也是老狐狸一个,半点都看不出他心中真实的想法。胡忧实在没有办法,只能从苏门达尔的年纪上打主意。

以苏门达尔六十上下的年纪,和军团长的军衔,应该是建国之前,就已经入伍了的。那么,他就应该对之前的帝国军队,有一定的了解。

胡忧虽然没有见过之前的帝国军队怎么样,但是胡忧知道,以现在的帝国军队战力,决不可能在众强环视之下,推翻紫荆花帝国,而建立现在的曼陀罗帝国。

胡忧决定,赌一把。

“将军既然让未将说,那未将就斗胆说几句。以我看来,帝国徒有百万军队,却没有一战之力。”

苏门达尔眉头一挑:“怎么说?”

胡忧看苏门达尔没有发怒的意思,就知道自己这把赌对了。于是接着说道:

“现在人们一谈起帝国的军队,总是说三十八年前的军队如何如何厉害。可是谁也没有意识到,我们现在的军队,已经不再是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了。

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是在帝国最混乱的时候,成长起来的。他们之中的很多人,从小在生活在战乱之中,没有一点能力的人,早就被环境所以淘汰,跟本活不下来,

这些从小在生与死之间徘徊的人,早已经看惯了血腥,淡忘了生死。只为了一口饭,他们就能拿命去拼。说是虎狼之师,一点也不为过。

而现在的士兵呢,他们大多成长于歌舞升平之中,战争、流血,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别说杀人,就算是杀只鸡,恐怕都会吐。这样的兵,上到战场上,如果打顺了,也许还能赢,一但遇上困难,马上就会崩溃。

就拿这次的天灾来说吧,灾祸一起,那些士兵人推人挤,很多人并不是死于天灾,而是被自己人给踩踏而死的......”

042章 抉择(上)

胡忧越说越激动。他也是一个年轻人,也同样有年轻人的血性。回想起天灾时那惨烈的场面,他真有些管不住自己的嘴。

苏门达尔静静的听着胡忧的话,胡忧说到激动的时候,他也跟着不时的点点头,却一直没有打断胡忧的意思。

胡忧说着说着,猛然收住了嘴,凡事适可而止,今天的话已经够多了。在说下去,反而会起到反作用。

“未将年纪尚轻,不知天高地厚,一时口快,还请将军赎罪。”

苏门达尔摇摇手道:“嗯,你先下去吧。”

“是。”胡忧临出来之前,偷偷瞄了苏门达尔一眼。可惜这老狐狸脸色不愠不火,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胡忧本以为自己回被带回刚才那个房,与朱大能他们汇合,没想到,却被传令兵带到一个房间里。

“你就先在这里休息,军机楼乃军事重地,随意走动者,杀无赦!”

传令兵扔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胡忧看他那张脸,像是被人暴过菊一样,也没敢再多问什么。

“杀无赦!好有气势的一句话。”胡忧发现,自己很喜欢这句话。

这房间里有床,有桌,有茶,有水,环境还挺不错。胡忧四处看了一下,在桌前坐下来。

“苏门达尔这是什么意思呢?软禁?我似乎还不够这个格吧。这个老狐狸,查小爷的底,还故意问这么多事,肯定有什么目的。我可得小心一些。

还好当时偷的是江南州的身份证明,两地远隔千里,查证不便。不然的话,说不定还真会出什么纰漏。

任它风高浪急,我自不动如山。现在唯有静观其变了。”

胡忧喝了口茶,合衣在床上趟下来。

“唉,长这么大,还没有睡过这么好的床,让我试试再说。高床软枕,还真是不错。嗯,如果红叶在就好了,这床滚起来,一定很爽。”

“对了,不知道有没有人在暗中监视我。”想到这,胡忧从床上跳起来,小心的在房中四处查看。最后确定没有被监视,这才安心了一些。

“睡觉时间还早,看会书吧。”

胡忧在拿书的时候,猛的想起那个从林克身上得来的玉盒。到手这么多天了,一直没什么机会,都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呢。

又一次把房间查看了一遍,胡忧从戒指里把那个玉盒拿出来。

“让我看看老帝皇到底送什么给苏门达尔。”

玉盒略比巴掌大一些,通体碧绿,自成一体,上下无字,什么也没有写。

开口之处,密封着防止他人私开的火漆,火漆上有三世帝皇巴伦西亚的金印。胡忧可不管他加盖的是谁的印,身上的刀箭在见苏门达尔的时候,已经被收上去了,胡忧从戒指里拿出把匕首,小心的把玉盒给弄开。

“嗯?”

看到玉盒里的东西,胡忧愣住了。

玉盒里一个金属制做的人手型的东西,像是一件工艺品,也可能是一件武器。胡忧发愣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他在这东西上,看到了是换日弓一摸一样的花纹,也就是那些神秘的疲门文字。

“飞天爪。”

胡忧把东西从玉盒里拿出来,仔细的辨认着上面的字。

通过上面的那些疲门暗字,胡忧知道了这个东西的名字叫做飞天爪。飞天爪和换日弓一样,也同样以花纹的形势,详细的记录着它的用法。

胡忧按着上面的说明,按动几个隐藏的机关,飞天爪无声无息的松开,由一块合整在一起的整体,变成了一个像扯线木偶式的人型手。胡忧试了一个,通过尾部的制作端,可以让这个手作出和人手一样的动作。

“真是精巧啊,通过尾部这条丝线,用好了,这就是一个加长的第三支手呀。可惜这个控制起来,很有些难度。对了,试试那个看看。”

胡忧想着,从戒指里拿出雪里红蛇,试着把两样东西合成一体。没想到,雪里红的尾部突起,刚好可以很完美的镶嵌在飞天爪把手部。由于雪里红特殊的延展性和可控性,居然可以通过雪里红来控制飞天爪的动作,这比用丝线控制要容易很多。

这一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他一直都知道这雪里红蛇鞭是个不可多得的宝贝,只是却都没有发现让它发挥功能的办法。只用来当鞭子用,真是太可惜了一些。现在能与飞天爪这么天衣无缝的配合,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看我把那边的茶杯拿过来。”胡忧坐在床上,把飞天爪给甩出去,用蛇鞭控制飞天爪的动作。

因为还不怎么熟,胡忧控制得有些吃力。不过飞天爪还是抓住了杯子。

胡忧得意的刚想把杯子抓过来,‘啪’的一声,整个杯子被抓成了粉碎。

胡忧跳下床就跑向桌子边,吃惊的暗道:“我的娘,这东西也太锋利了吧,这要是抓在脑袋上......”

胡忧把脖子一缩:“杀人于无形呀。”

胡忧这时才意识到,这个飞天爪和雪里红蛇的组合,是一件杀人的利器。雪里红蛇身的最大可控延伸长度是十多米,也就是说,如果这东西练好了,胡忧可以利用飞天爪隔着十多米杀人,不,按飞天爪的设计用法,应该是可以用它在三十米内,做任何人手可以做到的事。

神奇,真是太神奇了。

欢喜的拿在手中摆弄了好一会,胡忧把飞天爪藏好,趟在床上,思考着另一个问题。随着换日弓和飞天爪的先后到手,这让胡忧不得不正视另一个问题——

从换日弓和飞天爪的设计工艺和独有的疲门暗记花纹,以及用料来看,它们完全是同一个时代,同一批人,甚至是同一个人所制作的。那么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件这样的宝贝,它们又分别是什么,如果都把它们全部收集起下,又会怎样。

还有,是谁制作了它们,上面又为什么都会有疲门独有的暗记文字,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谁能看得懂这上面的文字,谁会使用它们。

一个问题变成了许多的问题,胡忧每一个问题都想要解开,但是到目前为止,每一个问题,似乎都没有答案。

苏门达尔再次接见胡忧是在第三天的下午,这次接见的地方不是后花园书房,而是军机楼的主楼议事厅。

“未将见过军团长大人。”

“嗯,胡忧呀,这几天住到还好吗?”

苏门达尔放下手中的笔,来到偏坐的木靠椅。

“来,坐坐。”

胡忧半边屁股坐在椅子上:“谢大人关心,军团长这里好吃好喝,未将住得很好。”

苏门达尔道:“嗯。你入伍之前,应该上过学吧。”

胡忧回道:“小人家境不是太好,年少时,跟老师学过些字画,没正式上过学堂。”

“嗯,这样啊,那么你有没有兴趣去上学呢。”

042章 抉择(下)

胡忧没想到苏门达尔会提起这个,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上学?将军,未将不明白你的意思。”

苏门达尔喝了口茶说道:“嗯,是这样的。咱们天风大陆在百多年前,曾经由各国共同出资,建立了一所旨在培养军事人材的学院——哥伦比亚军校。

我想让你到这个哥伦比亚军校去上几年学。”

胡忧疑惑道:“我好像只听说过皇家骑兵学院。”

苏门达尔解释道:“皇家骑兵学院是我们曼陀罗帝国自己建立的军校,只招收咱们曼陀罗帝国的学员。而这个哥伦比亚军校,是各国联合创办的,面向整个天风大陆。校址并不在曼陀罗帝国境内,而是在天德。那里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地。”

胡忧沉思道:“将军的意思是让我去哥伦比亚军校上学,毕业后再回军中效力?”

“是的,不过你也可以选择不去。以你这次所立的功,按理,我应该升你为典军。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升为典军,继续留在军中。二是不升官,由我暴风雪军团保送,进入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学费由军团出,生活费自理。你可以回去考虑一下,再作出决定。”

胡忧毫不犹豫道:“不,不用考虑了,我选择去哥伦比亚军校。”这是想都不用想的好事,还要犹豫,那就是傻子了。

不错,如果选择前者,胡忧马上就可以升一级,成为拥有百名手下的分队长。这对没有任何背景的平民兵来说,已经算是一个很不错的职位了。很多人当一辈子兵,都不一定能坐到典军的位子。

可是这个选择,绝对是一个短视的行为。难道说苏门达尔让胡忧去哥伦比亚军校回来,只是为了省下一个典军的名额吗?那肯定不是。如果他不是想要重用胡忧,是不会让胡忧去哥伦比亚军校上去的。相比起这个,一个小小的典军,又算得了什么。

此时的胡忧并不知道,同样的选择,在一天之后,也摆在了秦明的面前。至于秦明的选着是什么,只看胡忧单身上路,就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当他们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之时,要走哪一条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没有欢送,没有人群,在胡忧上路的时候,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将前往何处。当胡忧想要去和朱大能、红叶他们告别的时候才知道,包括林克在内有所有人,早在三天前,就已经奉调离开。至于去了哪,以胡忧的权限,无从知道。

拍拍苏门达尔给的身份证明,牵着匹军中的老马,胡忧两袖清风,孤身上路,一切和来时,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分别。

天德在天风大陆的西南边角上,胡忧要想去到那去,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走青州出境,过安融,然后转向池河帝国,再途经色百帝国,最后再通过两个小国,保德、西靖,到天德。

但是这条路相当遥远,气候极度恶劣不说,池河和色百还在打仗,危险度和艰难度都很高,胡忧想都没想,就直接弃用了。

至于另一条路,就是胡忧现在走的这条路。和送礼队当时的走法一样,到了帝都继续往南,经幽州或江南州出境,然后横穿整个宁南帝国全境,也就差不多了。

这样走的好处多多,气候温和,道路相对熟习,这些都不算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胡忧可以途经江南州。他现在怎么说都挂着江南州人的身份,对江南州的事物一无所知,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青州到帝都的路,胡忧已经是轻车熟路,一路走来,并没有太多的故事。只不过,胡忧发现,这一路之上的流民似乎又比上次经过的时候,要更多了一些。

胡忧这次没有进帝都龙城,而是在塘沙转道,绕过帝都,经盘古坐小船从江运进入江南州。胡忧的目的地是柳江,这是他身份证明上的家乡。

“江南州素来以产粮和糖而闻名,终年无雪,四季如春,粮种二道,水美鱼丰,人民富足。”这是胡忧在太史公的故事书上看到的介绍,也是胡忧对江南州的第一映像。

然而,胡忧一到江运,就发现,现实的情况,和书中记载的完全不一样。胡忧发现,这里的人民一个个面有菜色,并不像生活很富足的样子。

一路前行,胡忧很快又发现了另一个现像。这里的男子很少,而且大多不是没有成年,就是五十岁以上老者,或是四肢不全,久病在身的人。总之街上看不到几个壮年男子,路上多见妇人和小孩。这不由让胡忧感觉有些奇怪,现在并无战事,为什么会这样呢?

刚好路边有个酒馆,走了半天路,胡忧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决定进去喝口茶,吃点东西,顺便打听一下消息。

店小二看胡忧过来,忙上前招乎。

“客官来了,里边请,里边有上坐。”

招呼胡忧的是一个女人,长像一般。胡忧心说,连店小二都是女的,这还真是少见。

胡忧问道:“姑娘,这里有草料吧,我要喂喂马。”

女小二牵过胡忧的马道:“没问题,包你满意。客官里边请?”

“嗯!”

胡忧抬步向酒馆里走。女小二把马交给其他人后,又急急的跟了进来。

酒馆里的人不多,多是些行脚的客商。胡忧选了副临窗的坐头,坐了下来。

女小二先给胡忧倒上杯茶,这才问道:“客官想要吃喝些什么?”

“给我来壶酒,来点牛肉,花生,再随意上两个菜,一小锅米饭。”

“好咧,请官请稍坐,饭菜马上就得。”

女小二说完,高兴的下去了。这可是她今天做的最大一单生意。

酒馆客人不多,没等多久,胡忧要的东西,就如数上来。,

“客官,你的东西齐了。”

胡忧叫住准备离开的小二:“小二,陪我喝两杯怎么样,我想向你打听些事。”

“这......”

女小二有些犹豫。由于身为女儿身的关系,经堂有想吃豆腐的客人,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姑娘不要误会,我只是想打听点事而已,没有别的。”

胡忧边说着,连给女小二塞过几个铜板。

女小二见着钱,心里盘算了一下,暗咬银牙一翻手,把铜板收了起来:“那行。不知道客官想要了解些什么,只要我知道的,一定如实相告。”

胡忧喝了口酒,问道:“我看这街上男子颇少,不知是何故?”

“客官想来是外乡人吧!”

胡忧点点头,没有开口,等着小二的下文。

女小二继续道:“我们江南州,多出手艺人。年前,巴伦西亚大帝要修皇陵......”

女小二拿了胡忧的铜板,说得十分的详细。胡忧这才知道,原来巴伦西亚那个老家伙,刚坐上帝位,就为了修自己的皇陵,而在江南州抽调了几十万的民夫,使得江南州壮劳动大量缺少,才会造成现在的情况。

离开江运,胡忧一路往江南州腹地进发,不过到了秀罗,他就没有在往前走了。因为他要去的柳江,已经被官军封索了起来。经过打听才知道,柳江正在闹瘟疫,已经十室九空

被这样封着意昧着什么,胡忧相当的清楚。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对付瘟疫的办法不多。为了防止大面积的暴发,被发现瘟疫的地区,一般都会隔离。在无水无食无外援的情况下,里面的人能不能活下来,那就要看天意了。

现在进去,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胡忧只好打马转向,转道州象,出江南州,进入宁南帝国。

043章 似遇贵人(上)

天风大陆的贸易挺发达,不交战的时候,各国的边关盘查得也不是十分的严格。胡忧进入宁南帝国,并没有花费太大的力气。

天风大陆一共有七大帝国,分别是曼陀罗,宁南,林桂,池河,色百,林玉和苍悟。七大帝国之中,公认曼陀罗帝国的军力最强,而宁南则最富。

曼陀罗帝国的军力,现在还算不算是最强的,胡忧已经不想再提了。曼陀罗帝国现在就是一只纸老虎,吓唬吓唬人还行。真要哪天遇上个醉汉,这膜膜一捅就被破掉。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胡忧几乎不用想,就能知道。史书上对于这些的记载,从来就没有少过。

不过对于这宁南最富,胡忧却是深感认同。胡忧在宁南帝国里一共走了二十七天,所到之处,所见之人,无不是衣着华丽,食有酒肉。就连最次的脚夫,都能时常出入青楼楚馆,眠花宿柳。

人说国富则民强,胡忧现在身为军人,最关心的就是宁南帝国的军力部属情况。

宁南帝国的驻军和曼陀罗帝国不一样,这里的军队并不参与城镇管理,平时看不到什么大批的军队。不过从普通的城卫兵来看,胡忧发现,说宁南经济最富而军力最差,想来应该是一个错误。

别的都不说,单单从装备上来看,宁南士兵的装备就要比曼陀罗帝国的好上太多。曼陀罗帝国的士兵,现在身上穿的,还是三十多年前的制式藤甲,虽然轻便,但是防御能力极差。

再看看人家宁南帝国的士兵,最普通的城卫兵,身上穿的都是轻铁甲。由此可见,人家的主力兵团装备会有多好了。

从青州到天德,胡忧足足走了两个月的时间,这一路上的见闻,让胡忧感慨良多。特别是军力上,除去宁南这些大国不说,就连一些小国,也比书中记载的有长足的进步。胡忧现在甚至有些后悔,当初来的时候,因为选择往色百那条路走,这样就可以亲眼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个什么样子,也就可以知道,现在的曼陀罗帝国,到底差了人家多少。

哥伦比亚军校,占地极大,胡忧从进门开始,足足找了20多分钟,才找到了报名的地方。掌管报名的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头,他上上下下打量了胡忧好几遍,才开口说道:“曼陀罗帝国暴风雪军团的?”

胡忧站直身体:“是的,老师。我是暴风雪军团新1团.......”

胡忧还没有说完,老头一摆手道:“我对你的番号级别没有兴趣,哥伦比亚军校只有学员,没有将军。”

老头说完,在胡忧的报名表上盖了一个印,然后从桌堂里拿出一个牌子丢给胡忧道:“从今天起,你就是哥伦比亚军校的一级学员,去吧。”

老头说完之后,就不再搭理胡忧,胡忧本来还想问问班级,食宿之类的问题,看老头一点想要说话的思意都没有,想想还是算了。这些个小事,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可以弄清楚的。

拿着个一级学员的牌子,胡忧离开了报名处。抬头四顾,正想找个人问问学校的情况,一个倩影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里。

感觉有些眼熟,胡忧定睛一看,心中惊讶:“怎么会是她?”

胡忧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哥伦比亚军校里看见这个女人。

谁?

美归镇翠红楼胡忧选中,却因为紧急集合令没能上的那个清倌——依莎贝尔。

可是她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这哥伦比亚军校,为了解决学员们的生理问题,还安排了这个调调?

胡忧一向自认聪明,可是一时之间,却没有反应过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两眼直愣愣的看着那个女人。

那女人手里抱着本书,边走边读,显然没有看到正站在路中间的胡忧。一个正在发愣,另一个又不看路。按女人此时前进的线路,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两人撞在一起,想来是必然的结果。

不过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发生,那女人在离胡忧还有几步距离的时候,猛然停了下来,皱着眉看着胡忧。

胡忧此时也早就回过了神来,笑着对女人说道:“人生何处不相逢,美归镇匆匆一别,美人姿色更胜从前了。”

听得胡忧出口轻薄,女人的脸一下就冷了下来。她此时来到哥伦比亚军校之后,身边各种自认风流的家伙,就不断的了现,真是想找一处清静之地都没有。

胡忧看这女人不说话,又自顾自的说道:“怎么,不记得我了。呵呵,不记得也不奇怪,所谓众人记得和尚,各尚记不得众人。你每天和那么多人打交道,想不起我也是正常的。

我给你提个醒,你肯定就能想起我来。那次我和兄弟们去翠红楼点你们姐妹的香灯,最后关头,军号响了,我们兄弟们都提着裤子往外跑,这事想来你应该有影响了吧。”

“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翠红楼,翠绿楼,我只想告诉你,你追女仔的方法已经过时了。我已经当众说过,我来这里是上学的,不是找丈夫的。请你以后不要在来纠缠,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女人冷冰冰的说完,转身就要走。

“等等。”胡忧一把拉住女人的手道:“我又没有说过要你还回金币,你用不着装做不认识我.......”

“砰!”

胡忧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女人一脚踹了出去。

女人出手还挺重,胡忧一气退出五六米,一屁股坐在地上,随身的东西,洒得到处都是。

女人踹完胡忧,就怒冲冲的走了。胡忧坐在地上好一阵,才爬起来。抚摸着被女人踹过的地方骂道:“马拉戈壁的,这个小皮娘,出手这么狠。哪天老子非把你扒光了按到床上去。”

胡忧还没从地上爬起来,身后的树林中,窜出一个男子:“兄弟,你没事吧。”

胡忧怒脸换笑脸道:“没事,这地太滑了。”他可不想自己被女人打的事,传得全校都知道。不然今后还有什么脸面在这里混。

男子双眼厉色一闪而逝,转而射出迷醉而羡慕的神色,笑道:“得了吧兄弟,被冰美人欧阳寒冰揍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你就不用藏着椰着了。再说了,你还摸了她一把,算是值回票价了。”

043章 似遇贵人(下)

“欧阳寒冰?”

胡忧一愣。

原来这女人改了名。看来她肯定是怕我把她在青楼做过的事暴出来,才会这么生气。这个可恶的女人,总有一天,我要让她好看。不过她的身手居然还在秦明之上,看来只能智取,不能强攻呀。

男人瞪大了眼睛:“你不知道?”

“小弟我刚来报道,对学院的事,还不是很清楚。”

男人释然:“怪不得。”

“小弟胡忧,还没请教兄台的大名。”

“哦,我叫林正风。”

胡忧问道:“林大哥来学校挺久了吧。”

“嗯,我已经呆了五年了。不是我吹,这哥伦比亚军校里大小事物,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那真是太好了,小弟我初来乍到,以后还请林大哥多多指教才好。”

林正风看胡忧对自己这么尊重,一脸得意道:“哈哈哈,那有什么问题。胡忧兄弟既然初来,今天不如就由我来做个小东道,算是给你接风。”

胡忧嘿嘿笑道:“那怎么好意思让林大哥破费,这个东,自然是由小弟来做。”

“也好,那就由你做吧。”

林正风一点抢的意思都没有,直接顺着胡忧的话,就把这东推给了胡忧。

“这个狡猾的家伙。”胡忧心里说道。

这个林正风,看起来虽然游手好闲,不是什么好鸟。但是胡忧初到这里,什么东西都不了解,正需要一个像林正风这样的老鸟给指点。小老鼠有小老鼠的用处,林正风此时出现就很有用。

胡忧身上并没有太多的东西,来时骑的老马,在报名之前,已经卖掉了。其他的东西,大多都在戒指里,身上就一个小包和一些零碎,收拾一下,就可以跟林正风走。

林正风轻车熟路,很快就把胡忧带到了一个食堂里,毫不客气的点了一大桌菜。

没等酒菜上齐,林正风就端起酒杯道:“胡忧兄弟,咱们先走一个。”

胡忧赶紧也拿起酒杯:道:“这杯算我敬林大哥。”

“别说什么敬不敬的,都是自家兄弟。”

林正风说话之间,已经三杯酒下肚。拿着个大鸡腿咬了起来。

胡忧行走江湖多年,什么人没见过,对此也没太在意,喝了口酒问道:“林大哥刚才说的冰美人是什么回事,能不能再给兄弟说说。”

“这有什么问题。”林正风丢开手中的鸡骨头,抓了根肉肠塞到嘴里道:“咱们学校美女不少,其中最漂亮,最难上手的,当属冰火双美,她们的身边,从来不允许有其他男人靠近。”

“冰火双美?”胡忧看着林正风,等待着他的下文。

“不知道了吧。”林正风得意的喝了口小酒道:“冰美人就是你刚才看到的欧阳寒冰了。听小道消息说,她是身份好像是哪个国家的公主,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我也不知道。学校对学员的身份都是保密的。除非她自己愿意说,不然的话,很难查得到。”

胡忧疑惑道:“我们这里不是军校吗?难道说公主也要打仗的?”

林正风愣愣的看着胡忧,好一会才问道:“你是天风大陆的人吗?”

胡忧心中一跳,而不改色的回答:“当然。”

“我还以为你是来自其它大陆的呢。”林正风笑道:“咱们天风大陆,除了色百帝国不让女人上战场之外,其他国家,女人领兵都是很正常的军。

公主作为皇位的继承人之一,不会带兵,那还能行?”

林正风说着,压低声音道:“要知道皇族夺诣可是很残酷的事。”

胡忧现在只想打听更多的消息,并不想讨论皇族之间的血腥,这种事他已经听说得太多了。

“这么说,欧阳寒冰应该不是色百人了?”胡忧转移话题道。

林正风嘴里含着块鱼肉说道:“那可不一定,色百女人虽然不上战场,但是她们却可以主导参与国事,学些兵法战法,也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

胡忧点点头道:“你说得也有道理。那个火美人呢,火美人也是哪国的公主吗?”

“那到不是。她是曼陀罗帝国红粉军团的人。”

“红粉军团?”胡忧还以为曼陀罗帝国只有自己一个人来军校呢,没想到红粉军团也派有人来。

林正风第一次停下了筷子,一脸向往的说道:“你不会连红粉军团也不知道吧?那可是男人做梦都想加入的军团呢。”

“红粉军团我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区区一个军团里的人,也能那么牛。”

林正风解释道:“在哥伦比亚军校,牛与不牛,是和身份出生没有什么关系的。这里讲究的是实力,就算你是王子,没有实力,在这里,也不会有人鸟你。

这个来自红粉军团的黄金凤,不但人长得美,而且功夫了得.......”

胡忧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打断林正风的话,问道“林大哥,等一下,你刚才说她叫什么名字?”。

天下没有这么巧的事吧,遇上依莎贝尔已经很巧了,居然还会遇上她!

“火美人黄金凤,有什么问题吗?”林正风的话被胡忧打断,有些不爽,却没有表现出来。

“没有,我是想问你,知不知道她家是曼陀罗帝国哪里的?”

林正风似乎失去了说话的兴趣:“那我就不知道了。”

结识林正风,对胡忧来说,是一大方便,有这只老鸟在,胡忧很多问题,都可以得到答案。

用过饭后,林正风把胡忧带回了自己住的地方。

林正风已经喝了八九成,走路都东摇四荡的。开门进了屋子,林正风边向屋子里那唯一的床走,边含含糊糊的说道:“为了避免各国学员出现争端,学校是不提供住宿的。今天晚了,兄弟你就先在我这里休息一晚吧,明天我再带你去找住的地方。”

胡忧看了眼这如垃圾场一样的情景,苦笑的说道:“哦,好,多谢林大哥了。”

林正风摆摆手,话没说完,就睡过去了:“不谢,我先睡了,你自己找地方睡得了,哪里都可以,就是别上我的床,我这人不喜欢床上除了我之外,而有别的男人......”

胡忧看林正风睡下,又再次观察这个屋子。这屋子挺大,装饰得也还算可以,只不过能睡的地方,却不多。除了那张床外,也就只剩下那张长椅。别的地方,四处散乱的扔着七七八八的东西。

胡忧和师父行走江湖之时,大通铺,小旅馆,什么样的地方都住过,要找个睡觉的地方,还是难不了他的。

长椅上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几天没洗的衣服,吃过的饼子,弓箭......胡忧甚至还发现了几件女人的肚兜、一些铜板和几个金币。

胡忧也不跟林正风客气,在完全不破坏屋子风格的情况下,把长椅上的东西,全丢到了别的地方,终于把睡觉的地方,给整理出来。

胡忧刚才虽然喝酒不多,但是连日的赶路,也累得够呛。决定先睡一觉再说,有什么事,明天再解决吧。

闭上眼睛的胡忧,却没有发现,此时已经睡过去的林正风,无声无息的张开了眼睛,用一种很诡异的眼神,看向他。

044章 奇正会馆(上)

天边的启明星刚刚升起,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胡忧睁开眼睛,从长椅上爬了起来。看了眼还在床上熟睡的林正风,胡忧推开门,走了出去。

简单洗漱之后,胡忧从戒指里拿出白蜡杆软枪,开始了今天的练习。这是胡忧的习惯,只要条件允许,他每天都是会这样做。虽然因为先天的关系,胡忧就算再怎么努力,相比起朱大能他们,进步还是太小。但是他从来没有产生过放弃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些是保命的本钱。进步虽然慢,但总归是有进步的。放弃,就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了。

一遍自定的枪法训练下来,胡忧全身的衣服都已经透湿了。天德这个地方不比青州,这里的天气相当的炎热。因为靠近海边,听说这里不时的,还会有风暴来袭。

歇了一口气,胡忧把白蜡枪放到一边,从戒指里拿出换日弓和飞天爪,左手平伸,举起换日弓,右手以飞天爪引出一支换日箭,锻炼眼力。

换日弓和飞天爪这样的组合使用,是胡忧无意中发现的。那天他在把玩飞天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飞天爪上有个缺口,似乎有着什么妙用。胡忧灵感一闪,拿出一支换日箭一对比,尾箭居然和那个缺口大小不差,最神奇的是,箭尾一接近那个缺口,缺口上马上就能自动的生出一种吸引力,把换日箭给吸住。以这样的方式,把换日箭架在弓上,不但非常顺手,而且稳定性大大的曾强。

这样的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先不说这样的射箭方式,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弓弦对手指头的伤害,胡忧最高兴的是通过这个设计,他可以从另一方面印证心里的猜想。这换日弓和飞天爪不但同出一门,而且他们之间是可心相互配合使用的。也就是说,换日弓和飞天爪,本应该是一套。

证明了这一点,胡忧不禁的产生了更多的联想。如果这两样东西本是一套,为同一个人使用的话,那么它们的原主是谁呢?它们为什么会失落?最重要的事是这一套东西,是只有这两件呢,还是有更多的部分,如果能收集全这套东西,又会发生什么事?

前两个疑问,胡忧只是有兴趣知道,但是并不是一定要知道。他最想知道的,是最后一个猜测。在胡忧想来,能用上这种极品装备的人,肯定不会是一般人,他怎么的,也应该至少是个将军以上的人物。如果是将军以上的,那就不应该只有这两样装备,他还应该有头盔,铠甲,指挥刀等更多的东西。

胡忧做了一个小时的瞄准练习,却没有射出一箭。他这样做,是为了训练自己的定力和耐力。从拿到换日弓的那一天起,胡忧就把自己定位成一个阻击手。他要射杀的,不是普通的士兵。他要用这换日弓,点杀敌方的将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一个将领的价值,要比十个,百个,甚至千个万个士兵都要来得高。

时间过来很快,转眼之间,天已经大亮了。近海的地方,会更早的看见阳光,空地上,也开始出现了其他人的身影。

胡忧也结束了早上的训练,收拾好东西,回到林正风的屋子里。今天说好了,要和林正风去找屋子租住,胡忧自知身上的秘密太多,就算林正风要他在这里长住,他也是不肯的。

最重要一点,胡忧隐隐的觉得,林正风这个人,似乎并不应该是他所表现出来的这个样。虽然林正风一直刻意的表现出一种市井粗俗,但是在胡忧的眼里,他做得太过,他在隐藏着什么。

说得更严重一些,胡忧在林正风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成分。

胡忧回到屋子里,林正风才刚刚起床,正坐在那里望天,看他那样子,也没有出去锻炼的打算。

根据林正风的介绍,胡忧对哥伦比亚军校也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这所国际级的学校,还是很有一些特色的。

这里对住宿的管理基本没有,学员一般自己安排住宿的地方。学校内外都有房子出租或出售。区别只在于,校内的房子,是以会馆的形势出租的。按月交费。会馆会为住客提供热水,跑腿,代收信件通知等相应的服务,收费也相对较低。

而校外的房子则相对要贵一些,除了住房之外,并不提供任何的服务。当然了,如果你有钱的话,也可以自己买些丫头或优伶来服侍你。据林正风说,有些个学员,还自己买了房子,带了家眷管家来。总之你爱怎么样都行,没人会管你。

上课方面,这个学校就更特别了。哥伦比亚军校所设的课目非常多,什么战场指挥,车马运用,后勤保证,刀枪棍棒,拳脚弓箭,只要你能想到的,这里都有相应的课目。

学校的学员也不特定非要学什么课目,你对什么感兴趣,找到相应的教学点,就可以了。一级学员没有分,每完成一个课目的学习,会得到一点的积分,学员级别也会升一级,拿到九个积分,就可以向学校伸请毕业。

当然,你也可以继续留下来学习。只要你喜欢,又没有犯什么严重的错误,在这里学到死都行,学校是不会赶你走的。据说有几个升级狂人,已经积了近百个积分了,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不过这每年的学费,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般人经不起这么折腾,富贵人家,也很少有谁会愿意一辈子沉迷于学业之中的。

胡忧对于学校的这些个做法,相当的满意。在来之前,苏门达尔也没有要求胡忧学什么,胡忧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目。

听了林正风的介绍之后,胡忧决定选择校里的会馆租住。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因为会馆在校内,上课比较方便,还提供食物和必要的服务。这让他比较看中。,

二来会馆相对也比较便宜,要知道苏门达尔只帮出学费,食宿费是要求自己解决的。胡忧之伍之后,虽然也得到了不少的金币奖励,但是为了笼络朱大能这些人,他的花费挺大,现在所剩的也不多了。来这里的目的既然是学习,胡忧也没打算弄什么半工半读,四处分心。所以这钱还得省着点花。

最重的是胡忧相信‘寒门出人才’这句话,选择住会馆的人,大多都是家族出生相对较差的。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也都是真正为了学习,跟他们混在一起,应该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的东西。如果再能结交或是收服几个人才,那就更好了。

听胡忧要选择住会管,林正风不由的有些惊讶。因为从见面之初,林正风就感觉胡忧这个人,不论从气度还是接人待物的表现来看,都不像是一个贫苦人家出生的人。

昨天吃饭的时候,林正风特意试探过胡忧。他点的菜虽然都不名贵,但是要的两壶酒却不一般。一顿饭吃下来,足足花掉了二十个金币,这可不是一般的小数目,足够平常人家,过上一年好日子的。

可是胡忧付帐的时候,对这个数目,却没有皱半点的眉头,很爽快的就给了。能拿出二十个金币,吃一顿饭的而不皱眉的人,居然会选择入住会馆,真有些说不过去。

怕胡忧不太明白会馆的意思,林正风又解释道:“这会馆虽然有茶房、管事帮着跑腿上茶什么的,但是因为住的人比较杂,所以环境并不是那么好。

我见意你还是像我一样,自己在外面租个房子,想要整齐点呢,我可以带你去买个丫环或优伶。

这样全弄好了,也不过是几百个金币的事,住得舒心不说,还有美人伺候着,不知道多爽。”

044章 奇正会馆(下)

胡忧明白林正风的意思,他也知道,天风大陆上的男奴女婢都是合法买卖的。如果按林正风的说法,虽然一开始的支出会多一些,但是婢女是终身的,以后离开之里之时,还可以把婢女给卖了,细算起来,这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胡忧自己有自己的想法,他可不是来这里享福的。福是要享,但却不是现在。现在有机会,不多努力流汗,将来一但开战,就有自己哭的时候了。

胡忧也不抹林正风的面子,笑着说道:“林大哥说得不错,不过小弟还是想先到会馆去看一下。不瞒林大哥,小弟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住过会馆,对会馆也挺感兴趣的。如果确实不好住,那就按林大哥的提意,另在外面找个房子,到时候还要麻烦林大哥帮忙,带小弟去买个优伶呢。”

听到胡忧这么说,林正风也就释然了。每个人的嗜好不同,想法也各样。拿自己来说,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不过是借此机会,脱离开家族一段时间,过些自由自在的生活而已。宁愿房子一团乱,也不买个婢女,不就是为了过些不一样的生活吗。

“那行。那咱们就先去会馆看看吧。”

哥伦比亚军校里有三家会馆,林正风想了一下,把胡忧带到奇正会馆。这是三大会馆里,最老牌,也是学员最多的会馆。

茶房的到是相当的热情,听说胡忧想要住在这里,马上跑前跑后的给胡忧介绍会馆历史,带着胡忧去看房间。

“不是我吹呀,我们奇正会馆可是和这个哥伦比亚军校同时诞生的。这么多年来,不知道多少将军元帅曾经住过我们这里。

看见那边的将军牌了吗。那上面可是有各国的将军亲笔提字的......”

胡忧问道:“先生不知道怎么称呼?”

对于这种吹嘘历史的事,对胡忧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他才不会去在意这个茶房说什么呢。

茶房回道:“小兄弟你直接叫我茶房就行了,我喜欢别人这么叫我。”

胡忧笑道:“你到挺特别,职业就是名字,呵呵。对了,我这人呢,比较喜欢住高一点的房间。我刚才看到,你们这里有三层楼,不知道三楼还有没有空房。”

茶房满脸的笑容道:“小兄弟你这可问着了,三楼刚好还有一间空房。我告诉你呀,这间空房可不得了,听说以前可是奥斯马尔将军住过的呢。

奥斯马尔知道不?那可是当年紫荆花帝国的师团长,响当当的人物呢!”

林正风在一边哼哼道:“奥斯马尔都死了几十年了,他当年住过的房间,那不得五六十个年头,还能住人?”

茶房的脸色一干,很快反应过来,又换上笑容道:“这位公子你有所不知,我们奇正会馆可是年年都会修缮的。保证是常住长新,两位不如随我去看看,我包保俩位满意。”

胡忧、林正风跟着茶房来到三楼的房间。房间很普通,一桌一椅一床一窗和一个小衣柜,并没有茶房口中说的那么好,不过整体来看,还是挺干净的,从小窗看出去,还能看到远处的悠悠青山。胡忧感觉还是挺满意的。

“这房间一个月多少钱?”胡忧问道。

茶房看胡忧问价,知道胡忧对这房间有意思,脸上的笑容都快要乐开了。

“这房间便宜,包茶水打扫跑腿,一个月两个金币。”

林正风不屑的说道:“就这破地方,一个月两个金币,你不如去抢好了。胡老弟,咱们到别地看去。一年二十四个金币,我都够在外边租个房子了。”

事实上,林正风并不在乎钱,他是对会馆没有好感。就算说一个月一枚金币,他也一样不会满意的。

茶房看林正风有拉着胡忧走的意思,马上急着:“这位公子,你别急嘛,我的话还没说完的。这每天还有顿早餐,我还没说呢。早餐可以随意的,管饱。”

胡忧拍拍林正风的肩膀,笑着对茶房道:“说实在的,我也觉得你这里要价高了一点。你看这样成不成,我再多加你一个金币,你管我一日两餐。早餐就随意了,但是晚餐必须得有肉。你要是同意呢,我就在你这住了,如果不行,我在另找他地。”

“这......”茶房底头计算了一下,一月三个金币,一年就是三十六个金币。虽然得管饭,但是会馆每天都有学员订餐的,到时候给匀一下,也就有他吃的了。

现在的学员是越来越叼,会馆的生意大不如前,这房间空着也生不出钱来,不如就租给他好了。

茶房心中有了定计,这才抬头对胡忧说道:“我看你也挺老实的,就依了你吧。不过我这是赔本赚吆喝,你得先一次性交一年的房钱才行,不然我不好对上头的大老板交待。”

胡忧心说,小爷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爷老实呢。哈,行走江湖的人老实,那还不早饿死了。

每个月三个金币,租到房间,还解决了吃饭的问题,胡忧对此也挺满意的,这样一来,就可以不受干扰的用心读书了。

胡忧点头道:“好吧,我就一次给你一年的钱。不过条件咱们刚才已经说好了,你要是收了钱不认帐,那我可要告到学校领导那里去。”

茶房拍着胸口道:“放心吧,咱这可是百年的字号了,早餐管够,晚餐有肉,我记得清清的。这位公子不还在这的吗,你可以请他做个证,如果我拿了钱不做事,你大可把这会馆给砸了。”

给了钱,拿了茶房给的收据,胡忧这房间算了租下来了。请林正风吃了顿饭,表示感谢之后,胡忧独自回到了房间里。

这房间实际上就是一单间,没有洗浴的地方,说一句条件简陋,并不为过,不过胡忧对这里还是挺满意的。这还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房间。虽然是租的,但是也算是成全了他一个童年的梦想吧。

房间在三楼的最里间,平时没什么人会来到这里,挺安静的。会馆的学员,大多还在上课,胡忧也还不知道,自己的邻居都是些什么人。

拿过从茶房送来的茶水,给自己倒了一杯,捧在手上,胡忧开始仔细的思考着自己应该学习那方面的课目。

胡忧不是冲级狂人,他没想着,把所有的课目全都全完。他没有那个精力,苏门达尔也不会给他这么久的时间。要学,就得学最有用的东西。

经过仔细的思考,胡忧决定首要的,就是学习战场指挥类的课目。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成小兵,站在金字塔尖,才是他的目标。

心中有了定计之后,胡忧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美美的洗了个澡,早早的上了床。好好休习一晚,明日正式开始自己的军校生活。

045章 斗智(上)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亮了大地。胡忧结束了惯例的晨练,吃了茶房准备的早餐,带齐应用之物,随着上学的学子,走在上学的道路上。

有时候想想,这人生还真如做梦一样,几个月前,自己还在和师父一起,每天为了生计,动着脑筋,怎么样去骗人的钱。上学读书,简直就是做梦也没有想过的事。如果不是跟那‘册门’的姐姐学书认字,自己就是简直就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加流氓。

谁能想到,几个月后,自己却会来到这异界,以新的身份,过另一种新的生活。

按着从校方那里领来的课目表,胡忧费了好大的劲,才终于找到了教学的地方。

胡忧所选的第一课,就是兵法。再他看来,兵法是战场指挥的重中之重,是战场指挥艺术。不懂兵法的人,是不可能打胜仗的。

兵法的教学地点,在学校西北角的最边上。胡忧刚找到它的时候,还不太敢确定是不是这里。因为这一路走来,其它的学课大多都是在房间里教学的,可是这个学兵法的地方,居然是在一个帐蓬里。

看了眼帐蓬前‘兵法部’的三个比指头大不了多少的牌子,胡忧确定自己没有来错地方,拉开帐蓬,走了进去。

兴许是来早了,帐蓬里连半个人影都没有。胡忧也不是很在意,随意找了个位子,从戒指里拿出那本马里兵书,细细的读了起来。

时间不大,帐蓬门被再次掀起,胡忧转头一看,心说真是巧了。正想着怎么着她看一面,没想到,她自己就出现了。

这个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被胡忧骗了身子的黄金凤。黄金凤一身软皮甲,看起来英气逼人。

胡忧站起起,向黄金凤走了过去:“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呀,想不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之前听人说,学校有个火美人黄金凤,我就想着应该是你,几个月不见,你还好吗?”

黄金凤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冷冷的说道:“你是谁?”

胡忧一愣道:“你不认识我了?我是胡忧呀。”

黄金凤冷冷的说道:“我不认识你,请你让开。”

胡忧脱口而出道:“你怎么会不认识我呢,你奶子上长了一乳痈,还是我治好的,你忘记了。”

黄金凤脸色一变,‘呛’的一声,拉出随身的宝刀,指着胡忧道:“我说了,我不认认识你。你要是敢再胡言乱语,我让你再死一次。”

胡忧道:“你明明就是黄金凤,不然的话,你怎么知道我差点死过一次。”

黄金凤哼都不哼一声,一刀就劈了下来。胡忧敢紧往后一退,不然这鼻子都要没了。

差点被劈了一刀,胡忧有些恼火:“你干什么,想谋杀亲夫呀!”

黄金凤眼睛红红的叫道:“你给我滚远一点,我黄金凤不认识你这种无赖。”

正在这时,帐蓬门再次被人从外面掀开,欧阳寒冰走了来,拉过黄金凤道:

“说得好,金风妹子,咱别理那这个无赖。”

胡忧无故差点被黄金凤劈了一刀,气还没过,又看到这个冤家路窄的欧阳寒冰来搅局,不由闷声说道:“不知道是谁无赖,收了人家的钱,却不履行自己的服务。”

欧阳寒冰听胡忧又提起这事,不由脸色大变道:“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叫欧阳寒冰,不是你说的那个什么依莎贝尔。你要上什么翠红楼是你的事,别把我扯进去。”

欧阳寒冰说完,冷哼一声,拉黄金凤到里前面的坐位去了。

胡忧看着走开的两女,嘴角带起了一丝笑意。看来自己的学校生活,真是越来越精采了。

胡忧想着精采,却不知道,他马上就要尝试什么叫做精采的生活。

黄金凤被欧阳寒冰拉到前面坐下,脑子里一直想着之前胡忧和欧阳寒冰的对话。她虽然在心中很恨胡忧上青楼的风流和跟红叶那不清不楚的关系,但是胡忧怎么说也是夺走她第一次的人。

女人对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总是怀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素的。所以黄金凤隐隐的,还是想多知道一些,关于胡忧的事。

黄金凤终于忍不住偷偷的问道:“欧阳姐姐,你刚才和那个坏人说什么翠红楼,是什么意思?”

欧阳寒冰恨恨的说道:“我哪知道那个无赖是什么意思。他非认定我是什么叫依莎贝尔的女人,还说点了我的香灯什么的。”

黄金凤底声骂道:“翠红楼,点香灯,原来这个混蛋去那种地方不是一次两次了。”

欧阳寒冰奇怪道:“金凤妹妹,你说什么那种地方,点香灯又是什么意思?”

黄金凤气道:“欧阳姐姐你不是曼陀罗帝国的人,你听不明白也不奇怪。在我们曼陀罗帝国,点香灯是男人上青楼点神女陪夜的意思。”

“神女?那不就是技女!那个混蛋,居然敢说我是技女,我这次非杀了他不可。”

欧阳寒冰气得小脸都白了,拉出刀,就要去和胡忧拼命。

黄金凤赶紧拉着欧阳寒冰道:“欧阳姐姐,你冷静一些,在学校里伤人很严重的,弄不好会被学校开除。”

欧阳寒冰赌气道:“开除就开除,不给这混蛋一些教训,我咽不下这口气。”

“欧阳姐姐,为了那样的人被开除不值的。你不是说要当将军的吗,这么冲动,怎么能做将军。”

黄金凤心里知道欧阳寒冰的功夫还在自己之上,她要真对胡忧下杀手,胡忧这条命就完了,于是拼命想办法稳住欧阳寒冰。

欧阳寒冰被黄金凤这么一说,也冷静了一些。冷哼一声道:“你说得不错,将军斗智不斗力,等我好好想想,怎么样出这口恶气。”,

黄金凤看欧阳寒冰那不断闪动的眼睛,不由在心里升起了一丝担心。弄不好,胡忧这次要比被打一顿更惨。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家惦记上了。他正绕有兴趣的跟一个新认识的学员在聊天。这个学员显然不像胡忧第一次来上兵法课,他能一气说出很多关于兵法的知识。最巧的是,这个学员也住在奇正会馆同。只不过胡忧住在三楼,而这个学员住在一楼。

这个学员名叫吴学问,此时两人正在聊着关于奇正会馆的事。

只听吴学问问胡忧道:“胡忧,你觉得我们住的奇正会馆这个名字,有没有什么说法的?”

胡忧对这个会馆的名字,还真没有研究过:“这个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还有什么讲究吗?”

“不然,不然。”吴学问大摇其头道:“在我看来,这个会馆的名字,暗含着一种兵法战计。我曾经研究过,常规的作战的方式,不过“奇”、“正”两种,可是“奇”、“正”的变化,却永远未可穷尽。“奇”、“正”之间的相互转化,就像顺着圆环旋绕似的,无始无终。

奇正运用,变化无穷。在战争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打法,也没有拘泥于固定模式的战术,只有随机应变,出奇制胜才能战胜对方。所以奇正会馆,并不是普通的名字。”

胡忧听完吴学问的话,不由沉思道:“听你这么说,我到是想起了一个人的话。他曾经说过“奇正之变,不可胜穷”,认为正与奇互为依托,又相互转变,在相生相变中创造战机,给敌人出其不意的打击,使之措手不及,从而收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说得好。”吴学问一拍桌子道:“里杰卡尔德在河天城时,曾经有一次军队全部调出,敌人来犯,却来不及调兵回援,当时城中只有几百士兵,形势十分危急。里杰卡尔德万般无奈,下令大开城门,自己独坐在城门墙上,安然喝酒。

来犯之兵,驻足城前,却不敢贸进,恐有伏兵,命令撤退。里杰卡尔德,就这样以奇正之道,一改过去用兵的常势,吓走来兵,得以保全性命。”

胡忧道:“这不就是所谓的空城计?”

“空城计?好名字,好叫法,你是怎么想到的?”

胡忧心说这还用想,小爷我从小靠着这个故事长大的。每次店家来收租钱,师父他老人家,可没少用这个计。大开房门,愣是装成屋子没人。

“呵呵,我也是随口一说。”胡忧口中说着,心里却想着另一个说法。据太公故事书上记载,里杰卡尔德在河天城用的可不是什么空城计,他当时一门心思的,就是想投降。他大开城门,是为了不引起误会,而坐在城头上,也是不喝酒,而是摆下酒席,以讨好来犯的敌将,以求今后的日子能好过一些。谁知道那个敌将却是个胆小鬼,不但没进攻,反而跑了。这才让里杰卡尔德躲过一难,不然曼陀罗帝国的历史,也许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历史总是胜者写的,对错尚且不论,但是这个方法,确实是让里杰卡尔德受益匪浅。也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智计。总之成功就是有道理了。

胡忧和吴学问随意的聊着,不知不觉,帐蓬里的学员已经来得差不多了。胡忧抬头正想看看是不是开始上课了,突然听道前台一个狂暴的声音叫道:“胡忧,谁是胡忧给我站出来。”

045章 斗智(下)

胡忧听得一愣,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边上的吴学问偷偷的捅了胡忧一下道:“那么维埃里教官,水平还行,但是脾气很冲,最恨人家说他长得难看,你要小心一点。”

胡忧表示感谢的点点头,心想着我又不傻,没这么蠢去捅他的马蜂窝。

胡忧站起来答道:“学生是胡忧,不知道维埃里教官叫我有什么事?”

“你就是胡忧?小白脸的样子,你觉得自己长得很帅吗?竟然敢对教官不敬,来人啊,给我拉下去,重打十军棍。”

哥伦比亚军校在住宿方面虽然管理很松,但是在课堂上,完全是采用军队的管理方式,所以惩罚学员,那是常有的事。这个胡忧入学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可是签过同意书的。除非你马上退学,不然教官打你,是完全合法的。

这是当初各国合办这个学校的时候,就已经定下的规矩,也是哥伦比亚军校的一大特色。

哥伦比亚军校报名的时候,就不问你的身份,所以就算你是王公贵族,亲子亲王,也照打不误。而已在这里被打的人,基本上回去也不敢说什么。因为就算是王子被打了,他的皇帝老爹也不会管,说了反而丢自己的脸。正是冲着这一条,一些望子女成龙成凤的权势之人,才会送自己的孩子来这里上学。

打他们是有权力打,但是胡忧总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打吧。胡忧抢在外面执法队进来之前说道:“维埃里教官,你要处罚我,我没有意见。不过你至少得给我一个理由。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还是第一次见面,你说我对你不敬,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吧。”

维埃里看胡忧还敢狡辩,显得更是生气,一拍桌子,来到胡忧的面前,两只龅眼看着胡忧,道:“你要理由是吗?好,我就给你一个打你的理由。

你看这个是什么?你不会不认识吧!”

维埃里拿出一个东西,放在手中摊开。胡忧一眼就看到了,那是一个一级学员的牌子,牌子上写着胡忧两字。

“这是我的名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小心掉的。”

“很好,就怕你说这个不是你的。”维埃里冷笑一声,又拿出一张纸,在胡忧的面前打开道:“你掉的可不单单是名牌,还有这个。”

胡忧看到维埃里手中的纸,脸色一变。认真来说,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一副简单的素描画。画上的主角正是眼前的这个维埃里教官,不过这形像嘛,画得就有些过分了。

维埃里这人,丧门眉,三角眼,长得本来就比较对不起父母。这画到好,除了脸盘子画得一看就知道是维埃里之外,整个把维埃里画成了三分不像人,七分好像鬼。

维埃里冷笑道:“这两样东西,我是一块得到的,你不会说你不知道吧。”

胡忧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些年,如果直到现在还不明白发出了什么事,那他不如买根面条上吊去好了。

这事胡忧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百分百有人要害自己。而自己刚到军校,认识的人加起来还不到五个,得罪过的人,更是用膝盖都能想必到是谁。

胡忧直接把目光转到了前面的欧阳寒冰身上。这女人到也不躲,一脸得色的正欣赏自己的杰作。看到胡忧看向过去,欧阳寒冰还背着维埃里,用口语做了个活该的口形。

大意落入他人的套子里,除了认栽,胡忧现在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名牌和画在一起被人家拿到,这叫做黄泥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

欧阳寒冰这招是算准了维埃里的性格反应来的,胡忧如果不服,和教官吵起来,那么无论最后有没有理,都很可能会被开除。如果胡忧乖乖认罚,她就算是出了口气了。怎么能不得意。

黄金凤有些担心的说道:“欧阳姐姐,你这样会不会太狠了一些。”

“金凤妹妹,我告诉你,对付这种无赖,就要狠一点。”

“可是......”

欧阳寒冰把黄金凤的‘可是’给拍了回去:“咱们一会再说,现在先看戏。”

胡忧不是蠢人。他的心里很明白,现在维埃里是怒火中烧,跟他解释,跟本没有多大的用处。自己只要还想留在这所学校,就只能忍着。人在屋檐下,就由不得你不低头。想强势,现在还不是时候。

“你个小皮娘,你给小爷等着。跟我玩阴的,你也不打听的听,谁才这方面的祖师爷。”

胡忧在心里暗骂,脸上却带出了笑容:“呵呵,维埃里教官,你先不要激动,这里面肯定是误会了。”

维埃里哼道:“误会?”

胡忧心说,就怕你不搭话,你一搭话,这事就好办了。

“是的,维埃里大人,这确实是误会了。不错,这画的确是我画的,但是我决没有对教官不敬的意思。

非但没有不敬,我还是很崇拜你的。我在没有来到哥伦比亚军校之前,我就已经听说了你的大名,早想着做你的学生,可是因为年纪还小,所以家父一直不同意我离家上学。使得我们直到今天才能见面。”

胡忧行走江湖,全靠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几句话下来,就把问题的重心给转移了。

“还有这样的事?我都不知道呢,那这画又是怎么回事?”维埃里问道。

胡忧看维埃里的的口气比之前好了不少,心说有门,于是继续说道:“说起这画,话可就长了。你知道的,我一直就很想见你一面。可是呢,却都没有机会。

我是寝食难安呀?实在没法了,我就想着,真人见不着,能有张画像看看,也是好的。于是,我就专程找了之前来过军校学习,有幸见过你的人,打听你的样貌。再跟据他们的描述,亲手画了这画。

奈何我的画艺不精,把英名神武的教官,画成了这样。教官你会生气,也是难免的。

这事完全是我的错,教官你打我十军棍,简直是太少了。按我说,你应该打我二十,不,三十军棍才行,不然的话,就算是我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的。

教官,你就处罚我吧。”

做戏做全套,胡忧说到这里,居然给维埃里来了个单膝跪倒,行见军礼。

046章 吓不死你(上)

维埃里是教官,给他行见将军礼,也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胡忧行走江湖之时,什么事没有干过,哭坟孝子他都做过,更何况是一个军礼呢。

胡忧不当一回事,维埃里却被胡忧的一翻说词给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特别是这个最后的军礼,更是给足了他面子。

“快起来,快起来。我还真不知道,我的名气居然有这么大。

哈哈哈,好好好,你的心意,我已经明白了。赶快坐下上课吧。不过你这画功,实在是需要加强一些。”

胡忧心说,总算是把这一关给过了。“是,教官,我回去之后,一定拜访名师,为将军画一个最最完美的画像。”

“这个无赖,真够不要脸的,那样的话,他都说得出来。”

欧阳寒冰看胡忧这么轻易就过了关,气得把手中的笔都给折了。

黄金凤心中暗道:“那个混蛋,更不更脸的事,他都没少干。”

“厉害,兄弟!”

吴学问在胡忧坐下来之后,给了胡忧一个大姆指。

胡忧对吴学问笑笑,把目光转向欧阳寒冰,不但故意在她敏感的地方打转,还同样用口语给欧阳寒冰回了一句:“小皮娘,小爷总有一天,要点了你的香灯。”

欧阳寒冰被气得差点没当场吐血,拉刀就要冲过来和胡忧拼命,还好黄金凤把她拉住,才没让她发飙。

哥伦比亚军校大部分的课,是没有什么初级高级之分的,除了有些课,必须从基础学起之外,大多讲究的是随到随学,启发式教育。这教战计谋略更是如此。

维埃里被胡忧的一顿马屁拍下来,心情格外外舒爽,讲起课来,不但声音洪量,而且表情动作也比以往要丰富得多。让学员们听得都挺爽的。所以除了欧阳寒冰在生气之外,其它学员都挺佩服胡忧的机智,虽然他用的手段确实有些那个。

太阳一起一落,就是一天过去了。不知不觉之中,胡忧已经在哥伦比亚军校呆了七天。七天的时间,胡忧通过吴学问,基本混熟了奇正会馆里的一干学员。一切都不在是那么的陌生。

通过进一步的了解,胡忧自然也知道了一些学员的基本情况。胡忧刚来军校之前,还以为这个军校,是专门为各国的军人设立的。

胡忧猜得不错,一开始,确实是这样,不过现在,早就已经不是这样了。

经过胡忧的了解,哥伦比亚军校在成为立之初,各国都在给军校下拨过钱,作为办学的经费。不过随着天长日久,这样的办学经费越来越少。到后来,各国都自己建立有军校,对哥伦比亚军校,除了承认它的资格学历之外,基本就不太给什么经费了。

学校的学员,真正的现役军人只不过是一小半而已,大部份来学习的人,都不是军人。实事上,现在的哥伦比亚军校,为了生存,只要经过一定的考事和教上一笔建校费用,是谁都可以上的。这些非军职学生,才是学校生存的跟本。

胡忧也是直到现在才知道,苏门达尔说的学费军队里出,不过是一个顺水人情。因为根据当初的办校协议,凡是有军方高级将领推荐来的军职学员,哥伦比亚军校都是不收学费的。皇家虽然已经不太给学校经费,但是这个协议,校方却不敢不尊。不然只要哪国宣布不再承认哥伦比亚军校的学历资格,那么校方就会失去这个国家的生员。

学得文武艺,卖给帝王家。凡是自费来这里上学的学员,除了少部份,是被家族送来管教的之外,大部分都是有一定理想的人。他们和胡忧一样,都想发迹起来。只不过,他们选择的道路和胡忧不一样而已。

胡忧是直接入了伍,而这些人,想得更远一些,他们是学了东西之后,才去入伍,或是想办法给将军当幕僚或客卿,这样比直接去当大头兵,更有发展。如果哪个帝国不再承认哥伦比亚军校,那他们也就不会再来了。

这天,胡忧和几个混得比较好的学员在一起喝酒聊天。这几个人分别是吴学问,林正风,因扎吉,范尼和劳尔。这几个人里,除了林正风之外,其它人都住在奇正会馆。林正风这个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以往他很讨厌会馆,现在却基本每天都来报道。

一群人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把话题给扯到了维埃里的那幅画上。在坐的几个,除了吴学问和胡忧选了兵法课外,其它人都没有选这门课,虽然也听说过这事,但是都不是很清楚详情,于是就起哄让吴学问详细的把经过给说出来。

吴学问也不推迟,就把整个事情的经过给说了,完了他还加了一句道:“依我看,胡忧这一次,肯定是让人给害了。”

胡忧喝了口酒,闷哼一声道:“这还用你说,我早就知道。”

林正风目光闪烁道:“这么说,你也知道是谁要整你了?”

胡忧点头道:“当然。”

另一边的劳尔嚷嚷道:“是谁?告诉兄弟们,咱们帮你找回这场子。”

“对对,胡忧你别怕,我们都会帮你想必办法的。”因扎吉也叫了起来。

一桌都是二十来岁的年经人,喝了点酒之后,都热血上涌。

胡忧把弄了手中的酒杯道:“这个让吴学问说吧,我想他应该也猜出是谁了。”

吴学问嘿嘿一笑道:“你们全都不要吵吵了。这个人,你们没办法对付的。”

范尼皱皱眉问道:“谁那么大的来头,难道是哪个王子不成?”

劳尔不在呼道:“就算是王子又怎么样,我们打他一闷棍,他也不知道咱们是谁。”

吴学问笑道:“只咱我告诉你,你也不敢打她。”

林正风不耐烦的叫道:“哎呀,吴学问你道是快说了。婆婆妈妈的,像个女人一样。”

吴学问呵呵一笑道:“我到不是女人,不过胡忧这次,还真是让女人给整了。冰美人欧阳寒冰,你们谁敢去揍她?”

劳尔一听这名字,就大摇其头道:“欧阳寒冰?这女人我可打不过。”

林正风心中一怒,脸上却是坏笑着对胡忧道:“你这家伙,还真跟冰美人给干上了。还是因为上次的事?”

胡忧苦笑道:“算是吧。”

众人一听,这里面还是内幕,纷纷打听。这次轮到林正风大出吹头,把胡忧和欧阳寒冰在树林里的那点破事,全给抖了出来。

众人听闻胡忧居然敢说欧阳寒冰是青楼女子,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一阵笑闹之后,林正风正色道:“欧阳寒冰这个女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人长得漂亮一些,功夫好一些,就谁都不放在眼里。我们得想个办法,让她吃苦头才行。不然长此以往,我们男人还有什么面子在这里混。”

范尼皱眉道:“可是欧阳寒冰这女人的功夫很厉害,我们在坐的,没有一个人是她的对手。我们总不能一起上吧。那样更没面子。”

众人一时都有些沉默,谁都没有想出一个好的办法。

胡忧沉吟了一会道:“要整整这个欧阳寒冰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046章 吓不死你(下)

林正风眼睛一亮道:“你有什么好主意?”

胡忧道:“欧阳寒冰这个女人,功夫是很厉害,不过在我看来,女人终究还是女人,只要我们如此这般.......”

众人听完胡忧的话,无不抚手大笑,兴奋不已,只有因扎吉有些担心的问了一句,这样会不会太毒了一点。不是问完之后,他自己也笑了。

计谋已定,在坐的人,是有一个算一个,大家分工合作。

上学的路上。黄金凤问欧阳寒冰:“欧阳姐姐,你听说了吗?”

欧阳寒冰听得不明不白:“什么?”

黄金凤左右看了看,小声的在欧阳寒冰的耳边说道:“我听人说,你住租的那间屋子,以前曾经有女学员,因为家里反对她的恋情,在里面上吊了。”

欧阳寒冰不以为然道:“那又怎么样,战场上那天不死人。又不是没见过。”

黄金凤急道:“那怎么同呢。那女孩子是上吊死的,有怨气,阴魂不散的。有人说,在你没住进去之前,经常能听到里面传出女人的哭笑声,很恐怖的。

你有没有见到过?”

欧阳寒冰啐道:“才没有这种事呢。我一直住得好好的。”

黄金凤担心道:“你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得了,别说这些无聊的了。”

欧阳寒冰挥挥手,结束了这次对话。

一天的课下来之后,欧阳寒冰回到了租住了屋子。因为她比较喜欢清静,所以她租的这屋子有些偏。来时本来是有跟着护卫和使女的,不过都被她赶回来了。

跟黄金凤说话的时候,欧阳寒冰到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不过回到这空荡荡的屋子,她却感觉心里有些毛毛的。

“欧阳寒冰,你是胆小鬼吗,这不过是无稽之谈而已,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欧阳寒冰在心中自己打气。

握着刀,把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一遍之后,欧阳寒冰的心安定了下来。也就没有在把黄金凤的话放在心里,和往日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

睡到半夜的时候,欧阳寒冰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什么人在说话。似有似无的。仔细听又听不清说些什么,不理它嘛,它又总耳边飘。

“谁!”

欧阳寒冰大喝一声,点起灯火。那声音又不见了。可是当她睡下之后,那声音又来了。

欧阳寒冰在心中嘀咕:“该不会真像黄金凤说的那样吧。”

“不,这肯定是风声。自己吓自己而已。”

自从第一次听到那种声音之后,一连几天,欧阳寒冰都能听到那样的声音。声音出现的时间不固定,有时是前半夜,有时是后半夜。欧阳寒冰白天在房子周围找了好几次,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可是一到晚上,那声音又来了。

“嘿,你看欧阳寒冰这几天精神似乎不太好呢,你说是不是到你出场的时候了。”

吴学问撞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

胡忧瞟了前面的欧阳寒冰一眼道:“急什么,再调着她几天。今晚轮到劳尔了。这家伙的口技不错,让他多加点料。”

吴学问道:“你说我们这么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胡忧阴阴一笑道:“我们又不打又不骂的,能有什么问题。最多不过就是让她神经衰弱而已。”

“神经衰弱是什么?”

吴学问没听说过这个名词。

“就是让她睡不好觉。”

“你这招可真够损的。别说一女人,我有时候想想,都感觉心里发毛。”

“这叫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好戏还在后头,你就瞧好吧。”

一连几天,欧阳寒冰失眠得很厉害。每次好不容易睡着,都会被一些奇怪的梦给惊醒。然后就睁着眼睛到天亮。

黄金凤看欧阳寒冰好几次把空筷子放进嘴里,都没有发现,不由担心的问道:“欧阳姐姐,你这几天精神很差,是不是病了。”

“嗯。”欧阳寒冰轻哼了一声,没什么反应。

黄金凤又问道:“欧阳姐姐,你怎么了?”

“哦,没事。”欧阳寒冰很想把这事告诉黄金凤,可是她又不愿意说。她不想让自己这个唯一的朋友,感觉自己很脆弱。

黄金凤担心道:“我们是好姐妹,如果你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嗯,我知道了。我没什么胃口,想回去休息一会,你自己吃吧。”欧阳寒冰说着站了起来,想要付帐,却发现没带钱。

“我给就好了,你回去休息吧。”

“嗯,下来算我的。”欧阳寒冰推开只吃了一口的饭,有些茫然的离开。

在床上躺到半夜,却怎么都睡不着。今晚的屋子,安静的可怕。欧阳寒冰总是感觉到周围有无数的眼睛,正在看着自己。

“也许洗个澡会好一些。”欧阳寒冰心烦意乱的坐起来。她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然的话,再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会疯掉的。

温暖的水,泡在身上,感觉很舒服。欧阳寒冰却没什么安全感。随着拿过手边的酒壶,大喝了几口,任那火辣辣的热流,烧灼着嗓子,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屋子里水气弥漫,如玉的肌肤上,几滴小水珠正在滑过。黄金凤说的那些话,又浮现在了欧阳寒冰的心头。

欧阳寒冰以前从来不信鬼神之类的东西,她觉得那是边远贫困,活不去下的人,才会以这些来做依靠,尽管她的母亲每天都会上香敬神,然后跟神说一些奇怪奇怪,怎么也听不懂的话。但是她还不相信这些。就算这个世上有鬼神,那也与她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从某种程度是,她,也可是算是神,无需信任何人。是的,她就是这么骄傲的认为的。

欧阳寒冰一出生,就注定了高贵无比。整个哥伦比亚军校都很好奇她的身份,也有人猜她可能是一位公主。但是从来没有人敢大胆的再往下猜,因为那需要很大的勇气。,

没错,欧阳寒冰却实是一位公主,但生为公主的同时,她还有另一个身份——女王。宁南帝国的未来的女王。

宁南帝国的女王,怎么能怕什么鬼怪呢?欧阳寒雨是这么想的,但是她却忘记了,女王只是一种封号,并不是万能的。除去这个封号,她和普通的女人,并没有太多的两样。在有些时候,她甚至要比普通的女人,还要更脆弱。

现在欧阳寒冰就很脆弱,连续几夜没有睡好,就算是一个铁打的汉子,也经常不住这样的折磨。在一瓢热水兜头淋下之后,欧阳寒冰决定搬家,明天就搬。搬到哪里都无所谓,总之离开这里就行。

胡忧进入到房里的时候,正是欧阳寒冰兜头淋下热水的时候。她一双大大的眼睛,紧紧的闭着。失去冰冷伪装的她,显得是那么的柔弱。

胡忧今晚是过来完成这最后一击的,这是他们之前的计划。每人来装鬼声吓欧阳寒冰一晚,然后由胡忧突然跳出,以一招野鬼现形,吓欧阳寒冰个半死。

胡忧身上批着白色的床单,头上带着用狗毛做的假发,还有那突出的野猪牙和不时冒着‘血泡’的嘴。真鬼是不是这么装扮的,扮过几十次假鬼的胡忧并不知道。但是胡忧知道,这样的装扮,足可以把一个正常的人吓个半死,这是得到过无数次验证的。此前最近的一个受害者是吴学问。这家伙下午被胡忧吓晕过去,直到现在都还没有醒过来。

按计划,胡忧的任务很简单。只要出其不意的跳出来,吓一吓欧阳寒冰,然后离开,前后不过一两分钟的事。可是胡忧已经在房外近二十分钟了。因为他来的时候,欧阳寒冰正好刚脱下衣服。是欧阳寒冰如玉的肌肤,让胡忧改变了计划。

047章 误打误撞(上)

胡忧来的时候,没想到欧阳寒冰会洗澡。因为按常理说,欧阳寒冰这时候,应该是躺在床上才对。实事上,所有正常的人,在这个时候,都应该躺在床上睡觉。除了像胡忧这种,准备装鬼吓人的无聊人士。

胡忧不是来偷窥的,但是看到欧阳寒冰玉体之后,他的眼神,就移不开了。胡忧早就知道,欧阳寒冰是一个美女,但是他没有想到,欧阳寒冰居然可是美到这样的程度。所以偷窥成为了必然的事。

胡忧现在很恨,恨当时美归镇的那声紧急集合令。如果不是那个集合令,这具美得如艺术品的玉体,早已经在他的身下了。

胡忧直到现在还坚定的认为,这个欧阳寒冰,就是当初翠红楼的那个清倌依莎贝尔。改名换姓的把戏,他见得多了,才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巧的事,让他再遇上另一个完全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一副完美的玉体,看得胡忧欲火衷烧。他决定要收回自己的债。他可是给了钱的,这具玉体,他拥有一晚的权力。

于是呼,胡忧走进了房里。这也怪欧阳寒冰大意了,她的房门,居然没有上锁,胡忧只轻轻一推,就无声无息的开了。

欧阳寒冰只看了胡忧一眼,就晕了过了。她甚至说不清自己看见的是什么。她只知道,那东西非常可怕。比她此生见过最可怕的东西,还要可怕一百倍。

胡忧愣了好一会,才想起原来是自己身上的装扮把欧阳寒冰给吓晕的。苦笑着把身上这些吓人的东西,脱下来,扔到墙角。

“胆子这么小,就别学人住这么偏嘛,真是的。”胡忧把欧阳寒冰的身子移好一些,这么一个大美人,要被洗澡水给淹死,那可就太可惜了。

“哇,皮肤好滑,摸起来像是牛奶一样。”

“喂,醒醒,醒醒,我是来收债的。你还欠我一晚呢,也是时候清数了吧。”

“快起来,别装睡了。你可是职业的,不会想这么就糊弄过去吧。这样我可不算数的哟。”

胡忧边说着,边经经拍着欧阳寒冰的脸。这脸又滑又嫩,他还真舍不得用力。

胡忧当然知道,按‘人中穴’是弄醒欧阳寒冰最好的办法,不过他不想那样做。欧阳寒冰的功夫可是在他之上,如果她醒过来翻脸,胡忧半点便宜都占不到。趁现在有机会,多赚一点便宜才是真,省得以后后悔。

拍了几下脸,看欧阳寒冰没有醒,胡忧的胆子就更大了一些。从脸到脖子,再一路向下,没过多一会时间,两颗浮于水面的红樱桃,就落到了他的手中。

“软中带硬,硬中有软,手感真是不错。比红叶的还要大一些。”

胡忧边把玩着,边在心中做着对比。

以欧阳寒冰现在的状态,胡忧完全可以做进一步的行动,比如直接把欧阳寒冰抱到床上,或是来一个鸳鸯戏水。然而胡忧却没有那样做。一来胡忧虽然出生偏门,下三烂的手段用过不少,但是他却不屑对女人这样。不然他也不会用了那么长的时候,才推倒黄金凤。

二来,欧阳寒冰的反应,胡忧还是有所考虑的。玩人可以,但是万事都不能做绝了,得留上一线。这是胡忧那无良师父,教给他唯一一句有点良点的话。在胡忧看来,欧阳寒冰虽然曾经是青楼女子,但是现在应该是已经从良了。如果就这么接直上马,那和**也差不了多少。不但没什么趣味,反而会引起欧阳寒冰的仇恨,万一她一怒之下,与自己拼命,那可就划不来了。

胡忧越想越觉得对,不由自夸道:“嘿嘿,胡忧呀胡忧,身处这样的环境,你还能想到这么多,看来真是有些长进了。太史公那故事书是怎么说的来着。哎哟,心情激动,一下还想不起来了。”

感觉欧阳寒冰的身体动了一下,胡忧收回了自己的手,心里暗想着,怎么样让自己获得更多的便宜。

“嗯哦!”欧阳寒冰悠悠的睁开了眼睛,先是茫然,然后马上变成深深的恐惧。

“你醒了?”胡忧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柔一些。

“怎么是你。”欧阳寒冰问道。

胡忧眼睛一转,决定来点软的试试看。都说女人受到巨大惊吓之后,精神防线是很松动的。说不定,能有比上一次更多好的结果也不一定。

“我刚好路过这边,突然听到有人惊叫,就进来看看。我可是有敲门的,不过没有回声,我看没门锁,就进来了,没想到是你。

你没什么事吧?”

骗人是胡忧的拿手好戏,说出来,简直都不用打草稿的。

经胡忧这么一提,欧阳寒冰脑中瞬间回忆起晕倒前看到的东西,尖叫一声,扑到胡忧的杯里,哇哇的哭了起来。

“嘿嘿,有门。”胡忧在心里暗暗的对自己说道。

“别怕,别怕,有我在呢,什么都不能伤害到你的。”胡忧很自然的轻抚着欧阳寒冰的后背,底声的安慰。

从他口中说出来的那些话,连他自己听了,都觉得挺无耻的。

“有鬼,有鬼,好可怕的鬼。”欧阳寒冰完全是吓得脑乱了,现在的智力,连平时的一成都不到。

“没事的,有我在,哪怕是鬼,也不能伤害你。”胡忧看了眼墙角的那些道具。暗想着,刚才应该把它们扔外面去的。

欧阳寒冰就像一颗风中的枯草一样,全身不停的发抖:“我好怕,好怕。你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杜啸天心中暗道,只有傻瓜才会现在离开呢:“不会的,我不会离开你的。”

胡忧正想着用什么方法,把欧阳寒冰弄到床上去。欧阳寒雨突然一抬头,吻住了胡忧的嘴。

点点的如花蜜一样香甜的玉露,从欧阳寒冰的小嘴,不断的流入胡忧的心里。胡忧忘情的吸吮着,不让它们有一丝的浪费。哪怕这一吻,会吻到断气。

“哦。”

胡忧忍不住呻吟了一声。都说有些女人再受到刺激之后,会分泌大量的雌性激素,看来还真有这么一回事呢。

欧阳寒冰应该是真的动情了,当胡忧进入她的时候,她疯狂的动了起来。她的动作很生涩,却相当的猛烈。小胡忧不甘被欺负,一场大战,你来我往,打得火热。直到天明,战火才停歇了下来。

看着杯中熟睡的欧阳寒冰,胡忧的眼中有些迷茫。这时候,他终于有些相信,欧阳寒冰不是翠红楼的依莎贝尔。因为欧阳寒冰不但还是完壁,而且她的动作简直生涩得过份,跟本不可能是青楼出生的女子。据朱大能讲,青楼的女子,从小就学习过伺候男人的技艺,像欧阳寒冰这样的,明显是不合格的。

轻手轻脚的下了床,胡忧偷偷把之前的那些道具给拿到外面,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弄完之后,胡忧也感觉挺累的,于是又再次回到床上,把欧阳寒冰搂在怀里,没一会,就睡了过去。

胡忧之所以敢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他傻大胆,而是因为欧阳寒冰一直都是清醒的,特别是后半段,她还主动和胡忧聊了几句,所以胡忧并不害怕自己这一睡,就醒不过来。

047章 误打误撞(下)

当胡忧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身边的欧阳寒冰已经不见了,举目四看,才发现欧阳寒冰坐在桌前发愣。眼睛红红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怎么了?”胡忧温柔的给欧阳寒冰披上一件外套。

欧阳寒冰身体一震,回身看到是胡忧,这才平静了一些,看着手中的杯子道:“我不知道,我的心好乱。”

“不要这样,有什么事,你可以告诉我,我会帮你的。”胡忧试着把欧阳寒冰搂过来。欧阳寒冰微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任由着胡忧抱着了。

美人在抱,胡忧的心里有些小得意。暗道什么冰美人,要搞定也不是那么难嘛。胡忧此时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这么轻易的得手,并不是关于他的魅力,而是因为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这个因素,他也是回到青州,才知道的。

欧阳寒冰靠在胡忧的怀里,却一直没有说话。胡忧知道,因为事出突然,欧阳寒冰现在肯定有很多事想不通。不过他不打算让欧阳寒冰想得太明白,不然他的问题就大了。

胡忧在欧阳寒冰的耳边吻了一下,轻声问道:“饿了吗,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

“嗯。”欧阳寒冰哼了一声,算是答应。

出外的时候,胡忧想拉欧阳寒冰的手,不过这次,欧阳寒冰不让。

欧阳寒冰挣开胡忧的手道:“我们的关系,不能让别人知道。”

“为什么?”

欧阳寒冰很坚定:“你不要问了,总之是不可以。”

“那好吧。”胡忧知道她不会说,也没有再多问。

吃东西的时候,胡忧想尽办法,终于逗得欧阳寒冰露出了笑脸。欧阳寒冰虽然出身高贵,比一般人接受过更多的教育,但是再怎么说,也不过还是一个十九岁的花季女孩而已。历经了惊吓和失身之后,她不由得对胡忧这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产生了一丝依靠。

实事上,昨晚是欧阳寒冰这么久以来,睡得最好的一晚。这是她对胡忧的态度变化最大的因素之一。她从胡忧的身上,体验到了一种被保护的感觉,或许应该称之为安全感吧。

欧阳寒冰笑了,之后的事,对胡忧来说,就好办了。胡忧虽然读书不多,但是他经历过的,见过的事太多太多。随意的找几个话题,就能吸引住欧阳寒冰的注意力。

胡忧看着远处的一个小水潭道:“咱们到那边走走吧,去吹吹风。”

“嗯。”

胡忧在水潭边,拉住了欧阳寒冰的小手。欧阳寒冰本能的想抽回来,胡忧在她耳边说道:“让我握一下,这里没人,不会有人看到的。”

“你看,那边有好多的鱼。哇,那鱼好大。对了,你有没有吃过烤鱼?”

欧阳寒冰摇摇头:“烤鱼?没有。”

“嘿,今天你有福了。”

胡忧边说着,边脱掉身上的衣服。

“你要干什么?”欧阳寒冰微微有些紧张的说道。

“帮我拿着。”胡忧把衣服往欧阳寒冰的手中一塞,一个猛子,跳入了水里,直接潜了下去。

欧阳寒冰还想要说话,可是已经来不来了,只能看到胡忧入水时荡起的水波。

一分钟,两分钟.......

水面已经渐渐的恢复了平静,胡忧却一直没都没有上来。欧阳寒冰有些慌了,在岸边叫道:“胡忧.......胡忧,你快上来.......胡忧.......”

“啵。”

水面一动,一条一尺多长的黄鱼,从水中直飞向欧阳寒冰,跌在她身边的草地上。

胡忧跟着也上了岸。

“怎么样,我的鱼不错吧。”

欧阳寒冰一把抱住胡忧道:“你吓死我了。”胡忧下水的那一刻,她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感。

“嘿嘿,没别怕,我的水性好得很,就算在水里睡觉都没问题。”胡忧拍拍欧阳寒冰道:“我们来烤鱼吧。很好玩的,我教你哟。”

胡忧把欧阳寒冰带到一处相对平坦的水边。

“你会杀鱼吗?”

“不会。”欧阳寒冰从小在帝王家长大,那见过这个。

“不要紧,你看我做就可以了。”胡忧熟练的杀鱼,升火,没一会,阵阵鱼香就飘了出来。

“这样就可以吃了吗?”欧阳寒冰深深的吸了口气道,这种新奇的做法,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当然......还不行了。”胡忧逗着欧阳寒冰道:“都还没放佐料呢。”

“你有带佐料吗?”

胡忧把鱼交到欧阳寒冰的手上:“嘿嘿,让我再教你一招吧。大自然有很多天然佐料的。来,你先帮我拿着。”

欧阳寒冰有些紧张道:“你可要快一点,我不太会这个的。”

“只要不放那么低,就没事的。别弄糊了就行。”

胡忧也没走远,保证欧阳寒冰能够一直看到他。

随意的找了些香草,草果之类的东西,再偷偷从戒指里弄出些盐和香料,胡忧很快回到欧阳寒冰的身边。

香料一洒到鱼身上,马上就带出了鱼香,欧阳寒冰忍不口的咽了口唾沫。那无意的性感动作,差点让小胡忧造反。

鱼得了之后,胡忧把一块最肥美的肉递给欧阳寒冰道:“试试看,味道怎么样,小心烫哟。”

欧阳寒冰好奇的尝了一点,马上就喜欢上了:“嗯,真好吃。”

胡忧笑道:“嘿嘿,好吃就行。”

欧阳寒冰刚才没有吃多少东西,这下被胡忧的烤鱼引起了食欲,加上心情也好了不少,几乎大半条鱼,都被她给吃掉了。

洗了手,胡忧两人背靠在大石头上,静了一会,欧阳寒冰悠悠的说道:“胡忧,谢谢你。”

“傻瓜,谢什么。”

“如果不是遇上你,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你知道吗,这几天,我真的很害怕。我很累,又总是不敢睡,每当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很多的鬼怪。它们向我冲过来,我大叫,可是没人理我.......”,

胡忧还真不知道,他们这次的恶作剧居然把欧阳寒冰吓成这样。有些心疼的把她抱过来,安慰道:“没事了,有我在,你不用再害怕了。”

欧阳寒冰缩在胡忧的怀里道:“胡忧,你能不能帮我找一个房子,我不想再住在那里了。”

胡忧巴不得欧阳寒冰搬地方呢,因为那里留下的线索太多,欧阳寒冰一但冷静下来,就很容易发现蛛丝马迹。

“这没问题,你想搬到哪里?”

“我不知道,以前我只一心想要安静的地方,现在我不想在那样了。”

胡忧坏笑道:“那你不如搬到奇正会馆好了,我想办法把你的房间,按排到我隔壁,这样我们做事也方便一些。”

欧阳寒冰脸一红道:“谁要跟你做什么事,下流。”

胡忧一身**气道:“嘿嘿,当然是下流了,不然还会上流不成。”

“胡忧,你哪里......哪里为什么会长牙齿的。”

“这个我也不知道呀,要不我们一起研究研究。”

“才不要呢。”

胡忧哈哈大笑道:“不要,不知道昨晚谁大喊着‘我还要’的。”

欧阳寒冰回想起昨晚的情景,羞得转身就跑:“我不理你了。”

“哪里跑。”胡忧反身就追。

欧阳寒冰一个滑步就跳了出去,咯咯笑道:“咯咯咯,你有本事,就来抓我呀。”

胡忧一个箭步,又扑了过去:“敢笑我,被我抓到,要你好看。”

欧阳寒冰一闪身,胡忧美人没抱着,到摔了个狗啃泥。

胡忧吐了口唾沫,暗骂道:“马拉戈壁的,我最讨厌这个里的人,个个天份都比我好。”

“哼,天份不如你们,但是我的脑子比你们好。”

眼睛一转,胡忧哎哟一声,趴在那里不动了。

“胡忧,你怎么了。”欧阳寒冰果然上了当,赶紧跑过来看。

看准机会,胡忧一个翻身,把欧阳寒冰压在了身下:

“嘿嘿,这下我看你往哪跑......”

欧阳寒冰脸红红的,半闭着眼睛:“你坏死了,居然骗人家。”

胡忧一语双关的说道:“嘿嘿,你那么厉害,要追上,总得使些小手段才行的。”

欧阳寒冰还想说话,被胡忧一口吻住。她‘嗯’的一声,全身一下就软了。

小水潭今晚有‘战事’,大家请勿靠近,以免惊起鸳鸯无数!

048章 英雄迟暮(上)

时光如水,光阴似箭。胡忧在军校的生活,一晃就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来,他每天早起练武,之后是一天的军事课程,然后是傍晚陪着欧阳寒水一块看日落,散步,或是烤鱼.......

人们总是不断的追寻着幸福,幸福是什么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如果忘记学校以外的天地,这里,也许就是幸福原地吧。

按欧阳寒水的要求,胡忧和欧阳寒冰之间的关系,做得很保密,学校里并没有什么人知道胡忧拥有这么一种别样的幸福。

今天的胡忧与往天一样,天没亮就起身,按着自己制定的计划,开始今天的练习。自从跟欧阳寒水在一起之后,胡忧的精神力进步了很多。他的透视眼和箭法,也因为精神力进步的关系,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胡忧很希望自己的武力也能有长足的进步,不过很可惜,欧阳寒水所用的练习方法,似乎并不适合他。欧阳寒水用那种方法,能成为一个高手,而对胡忧,却半点用都没有。

胡忧现在唯一能够提高自己武力的方法,就是加强自己的运动量,增加自己对武器使用的技巧而已。至少在找到属于自己的‘秘籍’之前,他只能这样。

胡忧完成了今天的练习,习惯性的抬眼往右前方的小路看去。果然,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三十来岁的壮汉,从那条路上走过。他虽然少了一只手,但是他这却不影响他前进的脚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胡忧发现自己的身边,多了这么一个人。准确的来就,或者应该称他为一个观众吧。

胡忧曾经试过,在他练习之前,怎么都看不到这个人。而每次结束练习之后,却总是能够看到他从一旁走过。

这不是巧合,也不是偶然。因为胡忧曾经有意的改变自己的练习地点,或是练习的时间。但是无论怎么样,当他的练习结束之后,这个人就会走过他的身边。每次都是如此。

因为自己的秘密,表面上是看不出什么东西的,所以胡忧也并不在呼他看,也一直都没有理会他。不过今天,他决定去会一会这个人。他不喜欢自己的身后,总是有一又眼睛注视着。

“请等一下。”胡忧从后面追上了那个独臂老人。

独臂老人停住脚步,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漠然的问道:“有事吗?”

如果换成是其它人,也许会直接质问独臂老人为什么偷看自己练习,有什么目的之类的话。不过胡忧并没有那么做,他一脸笑意的对独臂老人说道:“我一早起来,还没有吃早餐,可是我又不想一个人吃,不知道老人家可否赏个脸,陪我一块吃点。我想,你应该也没有用过早餐吧。”

独臂老人一声不吭,足足看了胡忧得有四五分钟。胡忧也一脸笑意的平视着独臂老人,一声不发,似在等待着独臂老人的答案。

“喋喋,喋喋.......”声音很刺耳,不过可以听出,独臂老人是在笑。

独臂老人笑了一阵之后,才问道:“你请我吃早餐?”

胡忧含笑点头:“是的。”

行走江湖多年,见过的怪人怪事很多。虽然并不认识,但是胡忧可以感觉到,这个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好。如果你有酒的话。”独臂老人痛快的回答道。

胡忧笑了起来:“那有什么问题。”

没回会馆,胡忧和独臂老人反身走出了学校。早上就卖酒的地方可不多,想要喝酒,只能到校外街角的那个酒肆。那里任何时候,都有酒卖。

店老板看有生意上门,赶紧招呼:“两位,来点什么?”

“给切两斤熟牛肉,再来两斤上好的女儿红。”

独臂老人在一边插话道:“来两坛,两斤不够喝的。”

“那就来两坛,不够再叫。”

“好咧,马上来。”店老板看一早就有大主顾上门,挺高兴的,马上忙了起来。

二人就坐,胡忧主动拿起桌上的茶壶,给独臂老人倒上:“老人家,请喝茶。”

独臂老人也不客气,连个谢字都没有,拿起来就喝。

没一会功夫,酒菜就上来了。胡忧也不问其它,一个劲的布菜倒酒,似乎他本来的目的,就是要拉着这独臂老人来喝酒的一样。最后还是独臂老人先开了口:

“你小子挺有意思的。”

胡忧笑问道:“何以见得?”

心说跟我比装傻,你也不打听打听,小爷出生在什么地方。光喝酒,不谈正事的,我见得多了。不过可惜,你也没处打听去。

独臂老人没有回答胡忧的问话,一口喝掉了手中的酒。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请我老头子喝酒了。”

胡忧也不以为意,给老人倒上酒道:“我这人也不常请人家喝酒。”

“哦?”独臂老人停下了喝酒的动作。

胡忧继续说道:“对我眼缘的人,我才会请他喝。”

独臂老人点破道:“应该是对你有利用价值的人吧。”

胡忧豪不脸红的大方承认:“也可以这么说。”

独臂老人第一次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你是真小人。”

胡忧坦然道:“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君子。君子这个职业,不适合我。”

“那你觉得你适合做什么?”

胡忧看着独臂老人的眼睛,一个一句的说道:“把‘子’字改成‘王’字,我想我会很喜欢的。”

独臂老人冷哼道:“你到是挺有野心的,你行吗?”

“将相本无种,帝王也是人做的。没什么行不行,只看你敢不敢。”

独臂老人顿了一会,才说道:“也许你经过过了真正的血火战场,你就不会这么想了。一将成名尚且万骨枯,更何况一个君王。”

“你知道我没有经历过战场?”胡忧开始慢慢的把话题拉到自己想要的方向。,

“嗯。”

胡忧追问道:“为什么?”

独臂老人冷哼道:“因为你的身上,没有血腥味。”

胡忧一语直言,肯定的说道:“可是你有。”

独臂老人一把抓过手边的酒坛,一气喝掉里面的半坛酒,大口的喘了好一会气,才说出两个字:“是的。”

独臂老人平静的说道:“我想你最想知道的事,是我为什么会跟在你身边吧。”

胡忧没有答话,他知道,老人会给他答案的。

果然,独臂老人继续说道:“因为你的眼神,你的眼神与我年轻时的一样,那么藐视生命,为我独尊。唯一不同的是,我有效忠的对像,而你却没有。”

胡忧认真的点头道:“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

独臂老人无所谓的摆摆手道:“我是谁,对你来说无所谓。”

“是的,我同意你的话。”胡忧和刚才没有任何分别的给老人倒上酒,道:“你觉得我可以达到你当年的高度吗?”

“你?”独臂老人的气势瞬间一变,瞬间马上又消失无影,平静的说道:“你不行。”

“哦?”胡忧等待着独臂老人的下文。

独臂老人问道:“知道在战场上,最重要是什么吗?”

胡忧肯定的说道:“活下来,完整的活下来。”没有生命,那肯定是失败的。缺手断脚,也不是成功。

“完整的活下来。”独臂老人喃喃的重复了两遍:“可惜呀,我知道的晚了一点。小子,你很有想法呀。不过你就算是知道,想要活下来,也不容易。知道战场上,大多数人是怎么死的吗?”

“自然是被敌人杀死的。”

“错。”独臂老人毫不犹豫的否定胡忧的答案。

048章 英雄迟暮(下)

这个‘错’字,如果出自别人的嘴,胡忧肯定当他疯子。但是现在,胡忧却静下心来,重新的思考。猛然,他想起了天灾时的情况,脱口而出道:“是踩死。现在的大型战场,动辄几万,几十万人一块拼杀。

场地就那么大一点,四处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在这种情况之下,被人砍一刀,不见得会死。但是万一你不小心滑倒,那么肯定没命。”

独臂老人似乎挺开心的说道:“喋喋喋,你小子果然有点意思。这个问题,我问了不少人,但是只有你答上来了。”

“在一个万人列队中,只要有一百人突然乱走路,至少一瞬间就能踩死二百人,踩残踩废的不计其数。这时候什么刀枪都是假的,就算你穿上宝甲,也必死无生。要想战场活命,不容易呀。”

胡忧嘻哈的笑道:“嘿嘿,老人家,看在我请你喝酒的份上,你总不能看着我去送死吧。有什么保命的绝招,教小子两手怎么样,反正你也用不着了。”

“这点酒就想换到好东西,你不觉得太容易了些吗?”独臂老人冷笑道:“今天就喝到这吧,以后再说。”

独臂老人就这么说走就走了,胡忧却一点也不生气。他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看上他,他只知道,被这个人看中,肯定能得得好处的,

胡忧对着独臂老人离去的背影,在心里默默的说道:“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上你,你的命还真够硬的。整个大陆的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你却还好好的活着,比你的老对手,更长命。”

这个独臂老人是谁?也许有人已经猜到了。不错,他就是当年紫荆花帝国师团的师团长,小长安一战,被弄得英名尽失的——奥斯马尔。

正是那句‘藐视生命,为我独尊。’让胡忧想到了他。除了奥斯马尔外,天风大陆上,还有谁能够以五万人马,让整个大陆为之颤抖,有谁当得起为我独尊这句话。

里杰卡尔德?胡忧从来都不相信,曼陀罗的这个开国皇帝有这种本事,虽然他手中拥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但是他的胜利,与其说是战术,还不如说是用尸体堆积起来的。

奥斯马尔唯一错的地方,就是因为他的目光不够远大。他选择了效忠紫荆花皇室,而不是自立为王。不然的话,历史也许就要改写了。

和胡忧料想的一样,第二天,独臂老人再次出现。胡忧依然请他喝酒,他也依然答应。还是昨天的那张桌子,两人又聊了起来。

“你想到了吗?”独臂老人没头没恼的问道。

胡忧点头道:“站稳别趴下。”要确保自己不死在他在的脚上,站稳,是唯一的选择。

独臂老人继续问道:“然后呢?”

“后面这个问题,我昨晚想了一夜,也明白了你为什么说我不能成功的原因。”

“哦?”

胡忧继续说道:“因为我一直练习的都是弓箭和长枪,这两种东西,在战场上威力不小,但是真遇上乱战,确很难保命。

弓箭就不说了,这东西近身没用。而长枪太慢,出枪之后,很难收回。我想,我应该加强短兵器的运用。”

独臂老人点点头,又摇摇头道:“你说的对,但也不全对。兵器是会丢失的,短兵器虽然快,但还不是最快的。

战场上,最好的保命武器,事实上就是我们的双手,你也可以理解为拳头。不求一拳头能打死人。只要这一拳头下去,能暂时保住自己的命就行。

战场保命,说白了,就是站稳了,拳头硬。小子,慢慢琢磨吧。”

“你这就要走?”

独臂老人点头道:“嗯,我在这里已经呆得够久了,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胡忧还真没想到,奥斯马尔这么快就要走:“你不多教我些兵法谋略之类的东西?”

奥斯马尔笑笑道:“我觉得这几个字,已经足够了。”

“你就不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别人想有的,我有过了。无所求了。”

胡忧看奥斯马尔如此豁达,也不由笑了:“难道你不觉得应该给与你拥有同样睛神的人,留点有记念意义的东西?”

“你是我见过的最无赖的人。既然你问起了,这个你拿去吧。反正我留着也用不上了。”奥斯马尔扔给胡忧一个小布包,飘然而去。

“同样眼神的人.”胡忧在心中默默的念着,他知道,奥斯马尔这一离去,就再也不会出现了。奥斯马尔究竟是不是因为他所说的眼神,而找上自己,胡忧不知道。不过胡忧却知道,奥斯马尔的命不久矣。因为奥斯马尔转身的瞬间,他的眼睛里,已经没有生命的光彩。

直到奥斯马尔的身影完全消失,胡忧才打开了手中的小布包。拿出里面的东西,只看了一眼,胡忧马上发疯似的往奥斯马尔离去的方向追过去,连酒钱都忘了给。

然而,奥斯马尔已经消失在了转角之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胡忧一拳打在身旁的松树上,内心之中,充满了后悔,早知道,应该早点打开布包的。

小布包里是什么?是一双黑色带金丝纹的手套。这是胡忧继换日弓和飞天爪之后,得到的第三件带有‘疲门’暗字的东西。但是这双名为天丝的手套,与前面两件不同,它上面有一行用笔写的‘疲门’文字——这东西送你玩。

很明显,这行字是奥斯马尔写的,因为这行字很新,绝对是近期所写。通过这行字,胡忧知道了奥斯马尔现身的真正原因。奥斯马尔肯定是看到换日弓,才出现的。

换日弓除了表面的文字和做工比较精巧之外,大体看起来,无其它的弓箭分别并不是那么大。加上来路没有问题,所以胡忧平日练箭的时候,用的就是换日弓。,

胡忧判断,奥斯马尔之前肯定见过换日弓,不然他不会从胡忧用的仿换日箭,推断出胡忧懂得疲门暗文字,而特意在临死之前现身,并送给胡忧这双手套。

奥斯马尔是胡忧来到天风大陆之后,唯一发现懂得疲门文字的人,他本该可以解答胡忧心中很多的疑问,可惜却就这样错过了。这怎么能让胡忧不失落。

“可恶,可恶,可恶呀。”胡忧越想越气,一拳一拳的打在松树上,发泄着自己心中的怒火。

“胡忧,你干什么?”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声音之中,隐隐带着焦急。

说话的是黄金凤,她刚才无意之中,发现胡忧疯狂的从身边跑过,于是就跟了过来。

看胡忧停在松树下,黄金凤本打算转身离开的。可是看到胡忧这样自虐,不由的又有些心疼,于是忍不住走了过来。

胡忧一转身,抱住了黄金凤。用尽全身的力气,那么紧紧的抱着。黄金凤本可以偏开的,但是看到胡忧那忧郁的眼神,她微微犹豫了一下,就让胡忧抱住了。

黄金凤虽然与胡忧相处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胡忧给她的印象总是很有办法的人。无论是当时为自己治病,还是被欧阳寒水陷害,他都很轻易的就解决了。在黄金凤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见过胡忧这样无助过。

“胡忧,你怎么了。”黄金凤轻抚着胡忧的脑袋。对于这个生命中第一个男人,说她心中没有情,那绝对是骗人的。她之所以恨胡忧,不过是恨他当年的不告而别和他的风流而已。她忘不了的是胡忧曾经带给她的欢乐。

“没事。”胡忧发泄了一阵之后,恢复了过来。既然奥斯马尔懂得这种文字,那就证明天风大陆上,还是其它人懂得这种文字。错过了奥斯马尔,再找其它人好了。

“那我走了。”黄金凤推开胡忧道。

“金凤,你别走。”

049章 鸡飞蛋打(上)

胡忧反手又把黄金凤抱住,在她耳边说道:“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在想你。我不会放开的,除非你说,你不会离开我。”

刚才黄金凤任着他抱住,胡忧就知道,黄金凤对他还是有情的。黄金凤是胡忧第一个心动的女人。要知道,为了她,胡忧可是连‘卖身为奴’都做过了,还差点失了性命,怎么能就这么让她离开呢。

“你放开我。”黄金凤挣扎得有些无力。以她的功夫,要把胡忧摔出去,并不是太难的事,然而她却没有这样做。

“不放,就是不放。我的心为你而跳动,放开你,我会死的。我这么深爱你,你不会这么狠心,让我死吧。”相比起说情话,整个天风大陆上所有的人加起来,可能都不是胡忧的对手。因为没人做得到像他这样不要脸。

黄金凤嗔道:“你这个无赖。”

胡忧又死不要脸的说道:“是的,我就是无赖,为了你,我连命都可以不要,做个无赖,又算得了什么。”

胡忧如果是在乎脸面的人,他早就饿死了,还能活去现在!只不过,这个脸要怎么个丢法,那可是有技巧的。

黄金凤哪经历过这个,被胡忧这绵绵的情话,说得骨头都轻了。特别是胡忧这个家伙,边说还边有意的往黄金凤的耳朵里吹所,弄得黄金凤整个人怪怪的。

黄金凤小脸通红,那声音柔得,都快滳出水来。“你先放开了。”

胡忧心中暗笑,却不肯放手道:“不行,除非你答应不离开我。”

“嗯。”黄金凤似有似无的哼了一声。

“真的,太好了。”

胡忧松开黄金凤,不过却依然抓住黄金凤的一只小手,说什么也不放。

黄金凤试着挣了几下,看胡忧完全没有放开的意思,也就只能由着他了。

黄金凤问道:“你怎么一大早的就喝那么多的酒,还在这里锤树?”

“因为想你呗。”胡忧油嘴滑舌的笑着,心里却在想着,怎么能把欧阳寒冰那块冰和黄金凤这团火给放到一起。到时候自己一手抱着冰,一手抱着火,不知道多爽。

“油嘴滑舌。”黄金凤啐了胡忧一口,心里却是满心欢喜。毕竟她只是吃醋,并没有恨死胡忧。对于这个人生之中的第一个男人,她心里还是有情的。

还好她不懂听心术,不然让她知道胡忧现在脑子里冒着什么坏水,她非把胡忧给活劈了不可。

胡忧嘿嘿笑道:“嘿嘿,你怎么知道我的舌头很滑,哦,我想起来了,你偷吃过。”

“你要死了,让人听见。"黄金凤敢紧用手封住胡忧的嘴。她却没有想到,这样做,更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胡忧在黄金凤的手心上舔了一下:“男欢女爱很平常嘛,我说我自己的妻子,谁敢反对。”

胡忧的油嘴一开,哄得黄金凤几乎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直道被胡忧拉进会馆的房间里,才发现这事不太对。不过此时已经微微晚了一点,胡忧已经吻住了她香甜的小嘴。

因为保密的关系,欧阳寒冰虽然搬了家,却并没有搬来奇正会馆。而且她从来不来这里,所以胡忧并不担心她会突然出现。双飞是需要巧妙安排的,现在可还不是时候。

“唔。”黄金凤只感觉一股暖流瞬间流经全身,所有的力体,都被抽掉了。懒洋洋的,连一只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

胡忧一双手开始攻城略地,黄金凤的反击很无力,没一会功夫,就多处领地失守了。小胡忧一往无前,四蛇牙奋勇杀敌,黄金凤节节败退,很快就丢盔弃甲,一泄千里,胡说八道了。

云雨过后,胡忧细心的帮黄金凤擦去身上的香汗,不时给予深情的一吻。

黄金凤突然一口咬住胡忧的肩膀,闷声哼道:“我什么都给了你,以后再让我发现你上青楼,或是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我就咬死你。”

胡忧心中一惊,敢忙笑道:“我的乖宝贝,我什么时候上青楼了。”

黄金凤哼哼道:“还想狡辩,我可是亲眼看到的。你不但上了青楼,而且还和那个叫红叶的女人不清不楚,哼。”

胡忧心说,还真没发现,黄金凤这丫头居然是个醋坛子。看来以后跟欧阳寒冰在一起的时候,可得小心一点,不然可有得头痛了。

“嘿嘿,别生气了。我去青楼不过是跟兄弟们喝喝酒,可没跟那些青楼女子做过什么。再说了,她们比起我家金凤可差远了。”

胡忧这句到是实话。他似乎没有青楼命一样,每次去青楼,都会出问题。给了钱都点不了香灯。

胡忧在黄金凤的身上,一阵手脚乱动,把话题转开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怎么会加入红粉军团的。”

黄金凤趴在胡忧的身上,回忆道:“那天,我和你分开之后,就被我父亲关了起来。我求他,可是怎么也不肯放我出来。

直到第三天,我三哥黄金豹偷偷告诉我,你被父亲乱棍打死,丢于后山。我才从家里跑了出来。

我到后山找你,找了很多地方,可是无论怎么找,都找不着你。你知道吗?当时我很绝望,我走呀走呀,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

后来我无意中,撞上了红粉兵团的外办人员,听说他们正在征兵,我就去了。之后,我就成为了红粉兵团的人。

我一直以为你已经死了,可是谁知道,那次我被派出去,执行任务,居然无意中看见了你。

我当时有多高兴,你知道吗?可是我想过去叫你的时候,你却进了青楼里,之后又为了一个女人和别人打架,还受了伤。

当进我很气,想不理你的,可是我又舍不得,于是晚上的时候,我偷偷的去了你们的军营。没想到,居然让我看到你和那个女人在一起鬼混。哼!”,

黄金凤说着气不过,又咬了胡忧一下,不过这次可比上次要轻多了。

胡忧轻抚着黄金凤的发头,心疼的说道:“对不起,让你为了我吃了这么多的苦。都是我不好,不过你放心,我以我一定好好的待你。”

黄金凤靠在胡忧的怀里撒娇道:“这可是你说的哟。”

胡忧肯定的说道:“当然,我说的。”

黄金凤噘着小嘴道:“那你老实交待,除了那个女人之外,还与什么女人有过来往。你要是再敢骗我,我要你好看。”

帝国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事,一般的女人,也不太会管男人的风流债。胡忧不知道黄金凤为什么会这么在乎这个。他本来想把欧阳寒冰的事,告诉黄金凤的。但是想到黄金凤的醋劲,他又犹豫了。

没错,这时候如果说出欧阳寒冰的事,黄金凤也许还是会放过胡忧这一次。可是胡忧要是想在和欧阳寒冰保持关系,那可就难了。鱼是美味,熊掌也鲜,鱼和熊掌无论放弃哪一样,都不是胡忧所愿意的,再说还有个红叶呢。更何况胡忧的远大理想可是做皇帝,皇帝哪能只有一个妻子。

想到这里,胡忧决定先把欧阳寒冰的事给压下来。他相信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可以搞定黄金凤。等到黄金凤同意接受其它女人了,再把欧阳寒冰给说出来,不是更好。

胡忧搂过黄金凤哄道:

“你呀,真是个小醋坛子。我现在除了你之外,可没有其他女人了。”

黄金凤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就在这时候,房门被猛的撞开,一个冰冷声音,回响在房内:

“你有没有骗她我不知道,但是你这次骗了我!”

049章 鸡飞蛋打(下)

声音刚落,欧阳寒冰踢开门走了进来。

黄金凤惊叫道:“欧阳姐姐!”

胡忧心中大叫乖乖不得了,这边才刚开始,抓奸的就来了。“欧阳,你听我说......”

欧阳寒冰歇斯底里的叫道:“你不用说了,我没想到你是这么无耻的人。你骗了我的身子,骗了我的感情,骗了我的一切。”

胡忧有些听不懂欧阳寒冰的话。看这意思,不太是像来捉奸的:“欧阳,你说什么,我不太明白。”

“你还敢狡辩?好,我让你知道个清楚明白。”欧阳寒冰一抬手,哗拉乱响,一堆东西仍到了胡忧的床边:“你好好看看,这些东西,你不会不认识得吧。”

胡忧在东西扔进来的瞬间,就已经看清楚了那些东西。欧阳寒冰扔进来的不是别的,正是胡忧当天扮鬼吓欧阳寒冰时所用的那些道具。当初以为只要藏好了,就不会有问题。现在看来,没有一把火烧了这些,真是大意了。

事到如今,胡忧也不得不认了。欧阳寒冰连罪证都带来了,再狡辩,也没多大意思。“不错,这些东西确实是我的。”

欧阳寒冰冷笑道:“哼哼,还算像个男人。”

黄金凤听了个没头没脑,却也猜到了大半:“欧阳姐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欧阳寒冰一指胡忧道:“你想知道,问你的男人吧。”

黄金凤坚决的说道:“不,欧阳姐姐,他不是我的男人。刚才一分钟前是,但是这一刻,不是了。”

胡忧眼看大事不好,敢紧开口:“欧阳,金风,你们听我说.......”

黄金凤冷冷的说道:“你不用再说了。我这个人,一生最恨别人骗我。以前的事,我可是不追究,但是这次,你当面骗我,我决不会原谅你。”

“金凤妹子,对于这种人,我们不用再多说什么了。胡忧,从今天起,你我恩断意绝,行同陌路,再无半点关系,你好自为知吧。

金凤妹子,我们走。”

胡忧愣愣的看着两女离去,自嘲道:“哈哈哈.......胡忧呀,胡忧,前一刻还想着冰火双收,这下弄了个鸡飞蛋打了吧。世事无常,世事无常呀,哈哈哈.......”

“胡忧,你没事吧。”

吴学问从门外伸了个头进来。这小子刚才在楼下喝酒,看到欧阳寒冰怒冲冲的上来,他就知道这事不对。躲在门外,把一出好戏全给看了。

吴学问是胡忧重点想要笼络的对像,胡忧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笑话,故作无所谓的说道:“哈,有什么事。女人而已,只要你有权有势,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

“说得好。”林正风也从外面伸头进来,大声夸讲道:“女人如衣服,破了再做新的就好了。”

胡忧心中暗骂道,这个家伙怎么也来了。林正风可不同于吴学问。吴学问是住在这里的,在会馆里很正常。但是林正风不住这里,他虽然也和吴学问他们有来往,却都是胡忧拉着他,他才会来奇正会馆的,平时胡忧不叫他,他跟本不会出现。

有了这个怀疑之后,胡忧就留上了心。欧阳寒冰的突然出现,实在是有些可疑。那些道具是藏在她以前住的屋子里的。欧阳寒冰早已经不住在那里,有什么理由会无缘无故的找到这些东西呢。

胡忧心中的疑问,半点没有写在脸上。潇洒的笑道:“哈,我就知道林正风是最了解我的人,我正要去找你喝酒,没想到你却来了。正好吴学问也在,走,咱们三个,今天好好的喝他一顿。”

“哦,今天有什么好料子吗?”林正风笑得有些干。心中后悔不应该这时候出现的,现在想走,还走不了啦。

胡忧猜得不错,这次欧阳寒冰突然出现,不但和林正风有关,而已还是他一手导演了这出戏。

林正风一直就对欧阳寒冰有意思,胡忧伴鬼吓欧阳寒冰的那天晚上,林正风也偷偷去了。只不过当时因为临时有些事,耽误了一下,去到的时候,胡忧已经成了好事。胡忧藏道具的事,他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林正风一直都想找机会,揭穿胡忧的把戏,把欧阳寒冰弄上手。今天无意中,看到胡忧把黄金凤带回奇正会馆,他认为时机来了。

林正风故意找人,在欧阳寒冰的附近,学出当时扮鬼吓她的那种声音。欧阳寒冰一听到这种声音,马上就想起了当时的事,当场就逼问那人,那人不但自认曾经去吓过欧阳寒冰,还供出是胡忧认让他这么做的。为了取信欧阳寒冰,他还主动带欧阳寒冰去找出胡忧用过的道具。于是就有了欧阳寒冰怒闯奇正会馆这一幕。

林正风刚才看妙计得手,一时忍不住,想看看胡忧的衰样,再趁机去接近欧阳寒冰。没想到胡忧跟没事人一样,还拉着他喝酒。

经过这么久的相处,林正风知道胡忧这个人,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实际上很有心计。如果借机走人,怕引起胡忧的怀疑,所以也就没敢马上离开。

林正风虽然掩饰得不错,还是被胡忧看到了他眼神中的一丝慌乱,心里的疑点更多了。

“好料子当然有了,烤鹿胎怎么样,这可是大补的哟。”胡忧脸上在笑,心里却在抽动。这个鹿胎是他花了大价钱才弄到的。本打算今晚和欧阳寒冰共享,现在却便宜别人了。

吴学问兴奋道:“哇,鹿胎,这可是珍品呢。胡忧你真是有办法。林正风你说是不是。”

这鹿胎可是与雪灵猴齐名的美味,和雪灵猴一样,都是得拿命去拼才能弄到的东西,有钱都不一定能弄得到。

林正风心里都快哭了。这下子,更走不了啦:“胡忧当然有办法,我第一次见到胡忧的时候就知道了。”,

“那还等什么。”胡忧穿好衣服,从床上跳下来,说道:“我和林正风负责去弄鹿胎和酒,吴学问,你去把因扎吉,范尼他们几个都给找来。今天我们喝他个不醉不归。”

会馆是最藏不住事的地方,胡忧的这点破事,没一会,全会馆的人就全都知道了。有些想等着看胡忧笑话的人,看胡忧没事人一样,拉着林正风他们喝酒聊天,都感觉挺失望的。

劳尔是最后一个敢赶到的人,他听说胡忧弄来了鹿胎,特意去找了一只雪鸭。雪鸭没有鹿胎那么名贵,却是与鹿胎共桌的绝配。鹿胎性属大补之物,现在又是夏天,吃鹿胎没有女人,是很难过的。雪鸭性凉,刚好可以综合掉那种多余的热火。

胡忧本就有心灌林正风,所以开吃没多久,他就冲林正风去了。左一杯,右一杯的,变着法子找林正风喝。

林正风本就是富贵出生,酒量也相当不错,加上胡忧自己心里不痛快,也喝了不少。等从林正风嘴里知道了事实的大概经过,胡忧自己也站不起来了。

胡忧心中虽然恨不得当场砍了林正风,但是他还记得这里是军校。学校对学员的私生活虽然管得不严,可是杀人那是绝对不可以的。杀人尝命,这是军校的铁律。在这里,哪怕是王子杀人,也一样处死。这是写在校规上,各国皇室都认可的。

吴学问,因扎吉几个,还是第一次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真像。对林正风愤怒的同时,也对胡忧于此事的处理很信服。最重要的是,胡忧在这种事上,都没有瞒他们,这表示了胡忧对他们的信任。

胡忧自己都没有想到,这次的事,对他今后收服吴学问,因扎吉,范尼和劳尔之四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多年之后,有一个不开眼的史学家称此为美人换江山,差点被胡忧给砍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050章 红巾之乱(上)

按下胡忧喝得大醉,被吴学问,因扎吉,几个抬回房间暂且不表,单说欧阳寒冰和黄金凤出了奇正会馆之后,两人来到当日胡忧烤鱼的小潭边,互道委屈。最后一致决定,再不见胡忧此人,连夜打点行装,一同离开天德,退学而去。

日上三竿,胡忧突然睁开眼睛,猛的想起黄金凤、欧阳寒冰离去和林正风的阴谋,胡乱穿了衣服就冲出房门。

“胡忧。”吴学问在胡忧经过的时候,叫住了他:“如果你是想去找欧阳寒冰和黄金凤的话,就不必了。她们昨晚已经退学离开。”

“你说什么?”胡忧抓住吴学问的衣襟,脸色铁青的叫道。

吴学问拍拍胡忧的肩膀道:“冷静一些,你应该已经听懂我的话了。”

“呼。”胡忧长长的吐了口气,坐在吴学问的身边,拿过吴学问的茶,一口喝了下去。

看胡忧能这么快冷静下来,吴学问在心中暗暗点点头。他在收到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两女离去的消息时,也大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这两女如此刚烈,居然为了这事,连军校也不上了。

喝了茶之后,胡忧的心平静了很多。看着远处被风吹散的白云,问道:“你还知道些什么,一块说出来了。”

吴学问问道:“你怎么知道?”

胡忧脸上带出了一丝笑意,仅管他此时并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你一早在这里等我,不就是有消息要告诉我吗?”

吴学问笑笑道:“你的好朋友林正风也退学离开了。”

“他是去追欧阳寒冰的?”胡忧的话,冷得就像是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一样。

“恐怕是了。不过他是今天早上走的,相差了一晚,而且似乎方向也不太对。”吴学问边说着,边留意胡忧的眼神。

“是吗?”胡忧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并没有太多的变化,而是站起来往外走。

吴学问问道:“你去哪?”

“上课!”

欧阳寒冰和黄金凤离开之后,胡忧的生活就得简单起来。早上依旧天不亮就起,除了练箭和枪法之外,他还增加了短兵器的使用。但是无论使枪还是用箭,他的脚下都坚持一种步法——马步。这样一可以练腿力,保持下盘稳定,二可以聚气精神,让自己更专心。

奥斯马尔的话,对胡忧的影响很大。只一个‘稳’字,就不那么简单。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别的地方,都包含了很多值得去推敲的含义。

学军的课,胡忧除了之前的兵法理论外,又加学的几门,包括行军和侦查。下课之后,胡忧不是拉着吴学问讲究谋略运用,就是去找因扎吉几个对练。虽然在身手方面,胡忧依然差了他们一些,不过进步却是每天都有的。

这三人之中,胡忧最喜欢和范尼对打。范尼是来自池河帝国的老兵,虽然今年才26岁,但是他十八岁入伍,已经有八年的兵龄。

池河帝国和百色帝国长年交战,能在战场上八年而不死不残,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运气。范尼能交给胡忧的东西很多。

通过与范尼的交手,胡忧在次印证了奥斯马尔的话。范尼虽然自己也说不清怎么才能在战场上存活而不死,但是胡忧出可以看出来,范尼非常注重下盘的保护。有时候宁愿吃胡忧一拳,他都不愿让身体出现不平衡的状态。跌倒的事,更是绝不允许发生。

值得一提的事是,范尼的拳法相当好。他非常喜欢近距离贴身发力,他自己解释这手在战场上的习惯,因为在战场,经常会出现一刀砍出去,突然刀断的现像,这时候作为后备武器的拳头,能活动的空间已经不多了。胡忧结合他的出力方法,称之为寸劲。这也是他练习的重点。

充实而忙碌,这是胡忧近段学院生活的写照。在整个军校里,他虽然不能称为最勤奋努力的人,但绝对是其中之一。

军校里不是只有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两个女生,她们离开之后,军校里还有很多女生。但是胡忧对她们都不感兴趣。一来,胡忧觉得她们比不上两女,二来,胡忧也没有时间浪费在她们身上。

曼陀罗帝国虽然与天德相去千里,但是曼陀罗帝国的消息,还是不时会传到军校。从上次回传的消息,胡忧知道,整个曼陀罗帝国大部份区域,都已经连续七八个月不下雨了。胡忧和吴学问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一致认为,如果情况进一步恶化,问题迟早要出现。实事证明,他们判断得没错。

帝国39年7月,连续无雨,燕州先闹旱荒,又暴蟥灾。天灾加蟥灾,使得燕州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成千上万的老百姓不是活活饿死,就是因吃了树皮、草根后哀号惨毙。人们为了活下去,易子而食之事,已经不算是新闻了。只是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都是半夜偷偷来,现在是大白天的,就光明正大的这么干。

帝国对燕州的灾荒,反应缓慢,灾祸暴发两个月之后,才慢不惊心的给燕州下发灾粮。虽然是晚了很多,但是灾民知道有灾粮下发的时候,还是兴奋不已,奔走相告的。

然而,让灾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是他们必须用妻女或是自己卖身为奴,才能从灾官那里,换到仅可以充饥的口粮。当然,你也可以用钱去换粮食。不过那种天价,不是这些苦哈哈的灾民吃得起的。

灾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生死都无路,终于,在积聚灾民最多的古城浪天,暴发起了民变。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因为之前听说浪天有灾粮可领,所以大量的灾民,都想方设法的赶往浪天。浪天城守黄初秋为确保浪天安全,不但不给发粮,还下令驱逐,造成大量灾民死伤,冲突不断。城守为恐吓灾民,居然于闹市活剐十八名与官军冲突者。谁知没吓住灾民,反而激起了民变。

“要出大事了。”胡忧放下手中的文件,走到窗外,默默的看着校场边那颗在风雨中被打得树叶乱飞的梨花树。

这次的民变,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了下去,但是胡忧心里知道,星星之火,已经被点燃,更多的民变,随时都可能暴发。到那时候,想来就不能再称之为民变了,那叫做战争。

“不行,我不能做看客。这是我胡忧的机会,我一定要参与进去。”胡忧猛然关起窗子,在心中对自己说道。

大树落叶之初,你没有参与。等大树倒了,哪还有你的木柴可分。

胡忧说干就干,马上就开始打点行装。他此时的学分还不够毕业,但是他已经顾不上这许多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学校,能比真正的战场教能它的学员更多的知识。拿命去学的东西,才是最宝贵的。

胡忧下楼的时候,遇到了吴学问。吴学问看到胡忧问的第一句就是:“你要回曼陀罗帝国?”

“是的。”胡忧毫不犹豫的回答。对于吴学问的军事才能,胡忧一直相当看中。不过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地位,是不足以收吴学问为已用的。不过他相信,总有一天,吴学问会在他的帐下听用。

吴学问大有深意的说道:“你比我料想的要早了一天。我以为你会等风雨停了才走。”

胡忧看着吴学问的眼睛道:“风雨停了之后,我回去还有意义吗?”

050章 红巾之乱(下)

两人都没有把话说明,不过他们的心里都明白,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事实上与外面正下着的雨无关。

吴学问笑了笑,拿起桌上的酒壶,倒了一杯,递给胡忧,然后又自己倒了一杯,拿着手上:“送你。”

“谢了。”两只酒杯碰了一起,发出如刀枪相碰的声音。

胡忧放下酒杯,一抹嘴道:“说真的,我很希望和你一同上路。”

吴学问双手合什道:“我也想,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前途未明,还望一路保重。”

胡忧向吴学问伸出一只手:

“多谢。希望你有一天,能来找我。”

吴学问也伸出手,与胡忧的手,握在一起:“那你可要把命活得长一些才行。”

“你小子。”

胡忧在吴学问的肩膀上打了一下道:“带我向因扎吉他们告别。”

“一定。”

胡忧与吴学问分开,独自走向门外。在走进雨中之时,身后再次传来吴学问的声音:“我在林家老店为你准备了一匹马和干粮,祝你一路顺风。”

胡忧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他没有回头,只是给吴学问打出了一个收到的手势。

胡忧在林家老店取了马,又自已补充了大量的酒水干粮之后,直接上路。对于赶路,胡忧有一个别人所不能比拟的优势——空间戒指。

虽然这个戒指只有两个立方大小,但是这已经足够为胡忧提供巨大便利了。要知道两个立方的空间,可是能装下不少东西的。

胡忧认准了方向,就一路急赶。除了必要的休息之外。他几乎没怎么停过。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尽可能快的回到青州。

青州和梦州相邻,梦州出问题,青州肯定要乱。而暴风雪做为北方兵团,这次无疑是要唱主角的。再不快点回来,好角色全被人给抢没了。

胡忧心中所计算的事,终于在胡忧上路的第十天成为了实现。帝国39年9月18日,曼陀罗帝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暴乱,终于暴发了。

燕州一夜之间,十八个城镇同时举起了义旗,无一例外,全部以‘推翻曼陀罗,复国紫荆花’为号,组织联合暴动。因为他们全部以红布包头,自称红巾军,所以史称这次事件为红巾之乱。

红巾军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仓放粮。这一举动,得到了广大灾民的拥护,只十天的时间,红巾军就由最初不到一万人,发展到了几十万人,震惊朝野。

曼陀罗三世帝巴伦西亚,在收到消息后无比震怒,当即下令暴风雪军团和青州,燕州的地方守备军队,全力镇压叛乱。命令发出之后,巴伦西亚觉得不解气,又追加了一条命令——罪株三代。

很多年之后,跟据史学家列举的曼陀罗帝国亡国十大错误排行中,这条追加的命令,被选入前三。因为这个罪株三代弄得很多无意造反的人,也不得不被逼造反。使得红巾军的遗祸,多年不能完全平灭。

胡忧接到红巾军举义的消息时,恨得把手中的茶杯给砸了出去。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最好的角色,轮不到他演了。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要加入义军,也从来不想信,义军会取得真正的成功。因为胡忧知道,帝国的基础并不在这些苦哈哈的农民身上,他们的声势再大,也不过是一时的。他要选的,不是这条路。

胡忧来到帝都的时候,帝都已经实行了戒严,进出城门非常的困难。胡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进入到外城,至于内城的水上皇宫,那是绝对没有可能进去的。

在入城的过程中,胡忧对于帝国皇帝的了解,又多了一分。巴伦西亚绝对是个怕死的家伙。燕州的叛乱,离帝都还隔着一个梦州,跟本不可能有这么快祸乱到这里。

巴伦西亚此时最应该做的,是从帝都发兵,协助平燕州之乱。要知道只单单帝都附近,就有号称帝国最精锐的皇家骑兵团五十万大军,只要出调二十万,加上暴风雪兵团和地方守备的部队,要平乱真是太容易了。

可是巴伦西亚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在帝都实行戒严,这完全是本末倒置,让红巾军得到更好的发展时间、空间。

当然了,这只是胡忧的草民想法。他现在还是一个没有经历战场考验的人。他的想法是不是最正确的,现在也不得而知。就算他是对的,也不会有人采纳的。灾民也说了,没有饭吃,是会死人的,可是高高在上的那些人,他们会相信吗?他们只要保住手里的肉,跟本不在呼你有没有饭吃。

胡忧进帝都的目的是找鲁游,上一次离开帝都之时,他吩咐过鲁游,要全力打造更多更好的换日箭。现在他是来取的。

胡忧一见到鲁游,就被这老头子给拉进了秘室。只看这老头的脸色,胡忧就知道,他肯定有什么好东西要给自己。

鲁游刚把胡忧后进房,就急不可待的对胡忧说道:“快把你那支换日箭拿出来。快点。”

“干什么?”

胡忧到没有鲁游表现的那么急,虽然他也很想知道鲁游究竟捣鼓出了什么东西。

鲁游兴奋道:“我发现了一种新的合金技术,帮你打造出了一百支改良的换日箭。你快把你那支换日箭拿出来让我对比看看。”

“嗯。”胡忧翻手拿出换日弓在手上,一阵眼花缭乱的舞动,换日箭出现在了他的手里。实事上,要拿出藏在换日弓里的箭并没有那么麻烦。胡忧这么做,不过是增加一点神秘感而已。

“呐。”胡忧把换日箭交到鲁游的手上。

鲁游拿到箭却舍不得走,两眼还直愣愣的看着胡忧手里的换日弓。

“怎么?”胡忧问道。

鲁游咽了口唾沫道:“其实你应该同意我研究你这把弓的。我相信只要你让我把它拆开研究,我肯定能做出把一样的。,

胡忧一瞪眼道:“你想都别想,快去拿你的箭吧。”

胡忧是说什么都不会让鲁游把换日弓拆开的。鲁游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把换日弓的特性。他只知道换日弓身里能藏一支箭,非常的巧妙,也想自己弄出一把来。可是他却不知道,胡忧看中这把换日弓,跟本就不在于它能藏箭,而是它像瞄准镜一样的功能。

胡忧到现在除了知道这个功能与精神力有关之外,还弄不清楚它是怎么实现这种功能的。他可不想为了满足鲁游的好奇心,而失去这种功能。再说了,像阻击枪一样的弓,有一把在自己的手中,就足够了。

鲁游的手艺果然不错,他新制的这些箭矢,几乎与原装的那支换日箭没有多大的差别。不过胡忧可以肯定,鲁游造出的箭在威力上,还是比不上原装这只的。

胡忧把玩的手中的箭问道:“你为什么每支箭上都打上我的名字?”

鲁游嘿嘿笑道:“我这批箭可不是给你射着玩的。它虽然比不上你那只真正的换日箭,但是相差得也不会太多。好箭要用在将军脑袋上,不留个名,怎么行。”

胡忧皱眉道:“你才做了一百支,这也太少了点。”

鲁游两手一摊道:“没办法,其中有一种材料太难找了,我也是无意中得的,跟本没人知道它的名字,用完就完了。一箭一个将军,我想也足够了。一般士兵,你用平常箭就行。那个容易,我打了十捆,放在库房里。”

胡忧想想,鲁游说的也有道理。也就不再说这事,而是问题另一个事。

“我上次说的那个弩弓,你弄得怎么样了?”胡忧上次离开的时候,按记忆画个了弩弓的图纸给鲁游。他对这东西也不太懂,丢给鲁游弄。弄好了,又是一种利器,反正这家伙闲着也是闲着。

鲁游听道这个,苦脸道:“弩弓是弄出来了,不过威力方面,还比不上弓箭,还要好好的研究一下。还有你说要连发,暂时还做不到。”

鲁游说着又兴奋道:“不过你也别着急,你说的那种弹簧我是弄出来了。我试过,却实有些妙用。我再想想办法,应该不久就能融合起来。”

051章 火线升官(上)

胡忧当晚在鲁游的藏金楼住了一夜,这是这么多天来,睡得最舒服的一晚了,赶路的日子,就是不好受的。第二天一大早,胡忧就补齐了干粮食水,带上鲁游新打造出来的箭矢,离开帝都,继续北上青州。

胡忧现在暂时还没有空理会鲁游。鲁游是他为将来布置的棋子,做用相当关键,但是现在,胡忧却还用不上。因为胡忧还达不到那个高度,过早的把鲁游暴露出来,对他是没有半点好处的。

胡忧现在的首要目标,就是赶回青州,去夺取属于他的那一份机会。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错过了,那就一切都没有了。胡忧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晚了一步,一定要再陪努力才行,他不允许自己错过这次的机会。

出了帝都,过卫城塘长之后,胡忧的路就变得难走起来。大路上满是躲灾避祸的人群。拖家带口的,几乎把路都给堵死了。

因为帝都已经戒严,包括六大卫城在内的帝都圈盘查都非常严格,灾民跟本就进不了城。于是两头不到岸的灾民,只能大量的聚集于城外,形成难民潮。

活的人,死的人,睡满了大路的两旁,那些传令兵所采用的方式是用马鞭一路乱抽来开道。他们每队一百人,轮着挥鞭往前冲,躲得慢的被抽上几鞭,那还算是好的。运气不好的,直接就踩死于马下。等百人队通过之后,连一块整肉都剩不下了。

可就算是这算,他们的通行速度也还是不够快。有些灾民甚至会在他们通过的时候,故意跳出来,然后死于马下。对于看不见希望的他们来说,这也许是一种不错的解脱吧。

对于这些,胡忧除了摇头叹息,又能怎么样。民为国之本,现在谁把他们当成国本?在上官的眼里,他们不过是随意可以踩踏的草而已。

胡忧过了埔沙镇就不再走官道了。他用一些食物,向一个老山民打听到了一条山路。山路虽然很难走,但是能清静些。那些每时每刻都在耳朵响起的哭喊声,对人的神经是一种折磨。不过最主要的,是有人看他落单,想要抢他的马来果腹。这对他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反正有马也走不快,胡忧很干脆的把马送给了一群逃难的女人,并指点她们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杀马。

希望她们能活下来吧。

跋山涉水,胡忧足足用了两个月,才回到了青州阳程暴风雪军团总部。两个月远离人群的山野赶路,让胡忧无论是体力还是毅力,都有了长足的成长。最让胡忧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和换日弓产生了默契。

山林里的威险无处不在,不可预知,换日弓的远程杀伤力,是胡忧最好的保命手段。这两个月,他几乎手不离弓,弓不离人。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哪怕是睡着了,胡忧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弯弓搭箭,百步穿杨。

阳程的街道,比以往要冷清了很多。人们脸上的笑容,也不太容易看到了。胡忧找了个地方,简单的梳洗了一下,马上赶往军机楼。

“站住,干什么呢?”

胡忧在离军机楼近千米之外,就被守军给拦了下来。

“弟兄们别误会,我是来见军团长大人的。”面对指向自己的利箭,胡忧举起双手,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恶意。现在可不同以往,人人神经都紧张得很,胡忧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赶回来,是来做箭靶的。

“站着别动。”一个典军从掩体后跳出来,小心的来到胡忧近前,大约五六米远的地方,手握着刀把道:

“你是哪个部分的?”

“报告典军大人,我是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

“新1团?”

典军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翻,突然喝道:“你是奸细!”

“典军大人,我不是奸细,我真是新1团的。我的林克大人手下的兵。”胡忧站直道。

典军问道:“林克偏将?”

“是的。林克偏将。顶泗天灾的时候,我还跟他在一起呢。”

“林克偏将的部队现在应该在梦州,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受苏门达尔军团长的指派,前往天德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听闻国内有变,日夜兼程赶回来。今天刚刚才到阳程。”

典军听胡忧说得有理有据,终于放松了一些戒备,不过手还是没有离开刀把。

“你的军牌。”

“有,有。”胡忧双手慢慢的拉开衣服,把挂在脖子上的军牌露出来。暴风雪军团每一个奉令外出的人,身上都会有这么一块军牌。这是身份的证明。

“解下来给我。”典军向后用了个安全的手势道。

“是。典军大人。”胡忧把军牌解下来,交到典军的手上。

典军接过来,仔细的辨认了之后,这才还给胡忧。

“你就是不死鸟?”典军表情缓和道。

胡忧笑道:“这都是兄弟们开玩笑胡乱叫的,当不得真。”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没有本事的人,是没有资格得到外号的。你的事,我听说过。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嘿嘿,咱曼陀罗帝国可属你独一份呀。”典军脸上也有了笑意。

“这可不是只我一个,秦明队长不也是第一天就升了夫长嘛。”

“秦明,哼,那个血修罗,拿士兵不当人命的家伙,提起他我就有气。我一个远房表弟在他手下干,去了趟林梅森林,就没回来。

别人不知道,我清楚得很。他完全是因为你才升上去的。不过这人脑子好使,会钻,没办法,气也没用。他呀,现在已经升到我头上去了,现在是校尉了。”

胡忧听得心中一惊道:“秦明已经升校尉了?”

“那可不,前几天刚升的。算了,不说这些了。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通报一下。”,

胡忧行礼道:“多谢典军大人。”

“得了,得了,不用那么客气。以你的本事,说不定过几天,就该换我给你行礼了。”

典军把胡忧安排在一处耳房,就往军机楼走。他属于外围警戒人员,只能到门外,也是进不去的。

苏门达尔刚结束了一个会议,正躺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连日来的忙碌,让这个快六十的老将军,脸上写满了疲惫。

红巾军此次掀起的风浪之大,就连一向有远见的苏门达尔都没有预料到。讨伐的部队越调越多,红巾军却越来越壮大,苏门达尔的日子也不好过呀。

最让苏门达尔可气的就是那些地方守备部队,平时要钱要粮要地盘,一个个凶得跟什么似的。真的战事起来了,却完全是一点用都没有。浪天号称有五万守备部队,真打起来的时候,居然连二万人马都不到。一个浪天,他们就敢吃掉近三万人的空饷。现在浪天丢了,那个浪天城守黄初秋居然来个倒打一耙,把屎盆子扣在暴风雪军团的身上。

其实苏门达尔最不满的是曼陀罗三世巴伦西亚,只不过这个不满,他不敢讲出来罢了。黄初秋和他的家族,浪天还没真正开战之前,就已经弃城跑了。巴伦西亚对此不但视而不见,反而死命的让苏门达尔平乱。

苏门达尔前后已经调了十一万部队去燕州,现在手里只剩下九万人马,再调部队,弄不好连青州都要没了。帝国暴出红巾军叛乱之后,安融就没有一天消停过。三天两头天搞事,就是想挑起争端。一但让他们发现,暴风雪军团只不过是一个空壳子,他们肯定会扑上来的。

有时候逼急了,苏门达尔真想去问问巴伦西亚皇帝,平灭红巾军,难道一定要用暴风雪军团的兵吗?其它四大军团都在干什么。特别是皇家骑兵团足足有五十万的兵力,到现在居然一兵都没动。他们全都是摆来好看的吗?

想到这里,苏门达尔觉得自己的心又疼了。这个老毛病,近来发作得越来越密,苏门达尔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唉,帝国从此多事了。”苏门达尔长长的吐了口气,看着窗外的枯藤老树喃喃道。

“报!”

“进来。”

“报军团长,胡忧求见。”侍卫长科奇士单膝跪于桌前道。

“胡忧?”苏门达尔一时没想起胡忧是谁。

“军团长,就是被你派到哥伦比亚军校的那个小队长。”科奇士提醒道。这个侍卫长是苏门达尔的亲信,知道不少事。胡忧的事当时也是他处理的,他自然还记得。

“嗯,我想起来了,那个得了个不死鸟外号的小子。他已经毕业了吗?”

“应该还没有。”科奇士知道苏门达尔看中胡忧,所以一接道胡忧回来的消息,马上来报。他只匆匆和胡忧说了两句话,也没深谈,对胡忧突然回来的经过,也不太了解。

苏门达尔想了想道:“让他进来吧。”

“是。”

胡忧跟着侍卫长进到房里,头都没抬,就先行礼道:“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参见军团长大人。”

胡忧这时候还不知道,因为战事的关系,两个新兵团早变已经打散混编进了其他兵团里。新1团和新2团的番号,早就已经撤掉了。

“你起来吧。”

“谢军团长。”胡忧站直在苏门达尔的面前。两人相距五六米的距离,相互都能看得很清楚。

“胡忧,你不在军校里好好上你的课,跑回来干什么?”

胡忧早就知道苏门达尔肯定会有此一问,所以在心里,早就已经有了腹稿。

“回军团长,末将在军校里接到消息,听说帝国发生叛乱,咱暴风雪军团的将士们,每日浴血奋战在前,为国平乱。

末将身为暴风雪军团之一员,在此用人之际,怎能安心上课。又想到战场才是真正的军校,军人只有在战场之上,才能够学到杀敌的本领,我就赶回来了。

末将自知违背了军团长的意愿,请求军团长责罚。只望留得一条小命,为国平乱。”

051章 火线升官(下)

“嗯,你道是挺会说的。那我就派你到浪天前线战场去,你看怎么样?”苏门达尔看着胡忧的眼睛道。以苏门达尔的老辣,只看眼睛,真能知道,一个人心里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这正是胡忧心中最希望的事,眼中露出明显的喜色,大声应道:“末将令命。”

“你别回答到这么快,你知道浪天现在的情况吗?”苏门达尔问道。

胡忧眼中闪过的那丝喜色,苏门达尔看得很清楚,心里也挺高兴。暗道如果黄初秋那个老家伙也能像胡忧这样,现在的情况,肯定不至于弄成这个地步。

城守,城守,那就是用来守城的。黄初秋这个城守一跑,整个浪天城的守备部队,几乎全都失去了作用。说句不好听的,浪天城完全就是黄初秋供手让给红巾军的。

“末将一路走的都是人迹罕至的山路,消息不是很灵通,对浪天城的现状,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无论情况有多么糟糕,末将都誓死听从军团长的命令。军团长要末将怎么做,末将就怎么做。”

苏门达尔突然问道:“你难道就不怕死吗?”

胡忧一个单膝跪倒在地,大声的回道。“军人战死杀场,马革裹尸那是荣耀,也是末将所追求的。”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站起来大笑道:“说得好,帝国有你这样的军人,怎愁红巾之乱不平,怎愁帝国不兴。”

连日以来,每天接到的都是红巾军多么厉害,部队又有多少伤亡,哪一部的地方守备部队又临阵脱逃,各方面对平叛不利的冷语,苏门达尔听得心都烦了。突然听到胡忧这个激昂壮志的话,怎么能让苏门达尔不高兴。

苏门达尔大笑过后,高声喝道:“胡忧!”

“末将在。”胡忧再次跪倒。这时候多跪几次,是有好处的。胡忧暗暗在心中道:现在多跪几次,是为了将来全天下之人,都跪倒在我的脚下。

“即日起,我升你为步兵校尉,统兵三百。这浪天嘛,你就不要去了,近日安融人很不老实,恐怕会有战事,你就调防天湖吧。”

“末将遵命。”胡忧领命道。虽然没能上前线部队,但是能连跳两级,也算不枉这两个月的辛苦,胡忧也感觉挺满意的。

见完了苏门达尔,侍卫长把胡忧送出来。

“胡校尉,恭喜你呀。军团长很看重你,好好干,前途无量呀。”

胡忧非常尊敬的说道:“多谢侍卫长大人的抬爱,末将还年轻,什么事都不懂,以后还请侍卫长大人多多指教才是。”

刚升了个小官,就在侍卫长面前牛,那就蠢人才干的事。要知道侍卫长虽然军职不高,但他是苏门达尔身边的人。就像是皇帝身连的太监一样,随时都能看到苏门达尔。有时候他们的一句话,就可以左右你一身的命运。

侍卫长拍拍胡忧的肩膀道:

“唉,胡忧老弟,你也不用太自谦了。我跟在军团长身边这么些年,从来没见过军团长像今天这么高兴的。你很聪明,我看好你。”

“多谢侍卫长大人。”

“对了,侍卫长大人,末将这次从天德回来,路过帝都,无意中得了个东西。那卖家说,这是鲁游大师亲手打造的,我也不是很懂,你是这方面的行家,想请您帮着看看。”

侍卫长问道:“哦,是件什么宝贝?”

胡忧回道:“算不得是什么宝贝,是一把匕首。因为要去参见军团长,我没敢带在身边,放在耳房了。侍卫长如果方便的话,还请移步跟我过去看看。”

侍卫长动容道:“鲁游大量亲手打的匕首?这东西可是少见呀,要知道鲁游大师可是很少亲自打造小兵器类东西的。近十几年来,更是没有作品问市。相传他已经熄火不干了。”

鲁游是帝国成名几十年的大师级人物,他的霹雳车直到现在,都还是各军威力最强大的利器之一。他曾经有几件小作品流于市面,无一不是精品。武器是军人的第二生命,谁不想拥有一件过硬的保命家伙。特别是侍卫长这种高手。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这个东西,听说是鲁游大师年轻时打造的。”

侍卫长有些心痒道:“快,带我去看看。”

胡忧心说,这东西看不看都是你的。你急个什么劲。为了送你点东西,我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呢。

胡忧和侍卫长进到房里,胡忧打开桌上的包袱,伸手进去,把藏在戒指里的匕首拿出来,再装作从包袱里找到的样子,转手递给侍卫长。

“侍卫长大人,麻烦你了。”

侍卫长接过匕首,边埋怨道:“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居然就这么放着,真是太不小心了。以后可千万别这样。”

“末将谨记侍卫长的教诲。这东西怎么样,是不是真货?”

“看起来到挺像,等我来试试看。”侍卫长说着抽出了随身的长刀。

“叮。”

两相互砍,发生一声清脆的长音。

“没什么变化,看来我是被骗了。”胡忧说道。

“不。”侍卫长摇摇头,随手一抖,长刀一分为二,‘咣铛’,半截刀身掉到地上。

胡忧装作不懂的夸道:“侍卫长好功夫。”

“不是我功夫是,这刀之前就已经被砍断了。好匕首呀,这确实是鲁游大师的真品。老弟你这次是捡到宝了。”侍卫长抚摸着匕首,就像摸着情人一样。

胡忧心说,我当然知道这是真的。我亲手在鲁游那拿的,难道还有假不成。

“真的?我看也很普通嘛。”

侍卫长瞪眼道:“嘿,你真是有宝不识呀。这东西用好了,能保条命的。”

胡忧吃惊道:“真那么厉害?”

“那可不,一件好的武器,可是军人的半条命呢。你快把它收好吧,别再随意乱放了,丢了可惜。”侍卫长说着,把匕首递回给胡忧。那不舍的目光,跟色狼看到美女差不多。

胡忧笑得把匕首轻轻推回去:“我这人忘性大,这匕首,还是侍卫长保管比较合适。”

“这.......”

“侍卫长,你就帮帮忙吧。要是放在我这,转眼就丢了。”

“那好吧,我先帮你收着。你什么时候要用,再来找我。”

“哈哈哈......好好,那末将就先走了,你老忙。”

052章 我的部队(上)

天湖不是湖,它是一个关口的名字。天湖关地处曼陀罗帝国的最北端,往北再走一公里,就是曼陀罗帝国和安融国的国界线了。

胡忧受领将命之后,马上起程,赶往天湖关。那里有三百人马,在等待着他。三百人在其他人眼里,也许只不过是一个很小的单位,微不足道,可有可无。但是在胡忧眼睛,这三百人,却是他的火种,能为他照亮前途的希望,是对他这一年多来,无数努力的肯定。

天湖关住兵三千,由督将德尚统领,手下三个偏将,分别是博坎普,比埃霍夫和莫伦特斯。胡忧到来之前,德尚几个正在开会。

此时发言的是博坎普。

“督将大人,安融现在的动作是越来越大,我们必须得加强戒备才行啊。”

莫伦特斯也出言道:“嗯。红巾军的声势越来越大,我们边关太被动了。”

“打就打,怕什么的。我还怕他们不来呢。他们要是敢来,来一个我砍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比埃霍夫粗声粗气道。这一员鲁将,说话一向不怎么喜欢经大脑。

德尚喝道:“那要是来一万,来十万呢,你杀得过来吗,真是胡闹。用兵乃生死大事,岂可儿戏。”

被德尚这么一喝,比埃霍夫就没了脾气。德尚是他的老上级,他就算敢跟苏门达尔叫板,也不敢在德尚面前放肆。

“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我收到消息,咱们军团近期可能还要抽调人马去浪天,到时候,我们的压力会更大。”

博坎普闻言变色道:“督将大人,这怎么行。边关的人手已经很吃紧了,再抽人,这边我们还怎么守。”

德尚摇摇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军团长大人现在也很头痛。可是这是上面的意思,他也没法。”

因为浪天战事吃紧,边关很多地方的守军,都被抽走了。天河关因为地理位子非常重要,相比起来,还算是好的,直到现在还是满员。可就这样,德尚的压力也很大,因为按战时准备,这里应该是驻守一个混成独立团,而不是现在的一个三千人的师团。

混成独立团是一个特殊的编制,实际上,它是一个缩小版的军团。混成独立团编制没有明确的人规定,由战况决定,大约五千至一万人,指挥官级别为郎将,下属两到三个督将。也就是说,现在天湖关的战力,无论从指挥级别到士兵人数,都达不到战时的标准。这是非常危险的。

比埃霍夫叫道:“我弄不明白,皇家骑兵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出动。他们可是有整整五十万人编制的。难道说,他们都要留在帝都生孩子吗。”

这一次,德尚没有喝止比埃霍夫,他同样不明白皇家骑兵团为什么不进军浪天,反而在帝都实行戒严,这太让人费解了。

德尚他们长期驻守边关,交通不便,级别不够,哪里能知道帝都的事。之前苏门达尔的猜想,是正确的。皇家骑兵团驻守帝都,三十八年无战事,早已经成为了理想的镀金之地。

有权有势家的孩子,在皇家骑兵团里当大官。没权但有钱人家出生的孩子,则在那当小官。就算是小兵,也都是帝都圈出生的孩子,从小生活就相当富裕。由这样群体所组成的兵,平时骄横跋扈,欺负小老百姓,到是相当有一套,真让他们上战场,一个个还没见敌军,腿肚子就开始转筋了。

各家的孩子各家知,帝都的官家富户,谁家没有孩子在皇家骑兵团里,他们怎么可能眼看着自己的子侄上战场去送死。人家的孩子可以牺牲,他们的孩子,那是万万不能有事的。那可是亲儿子呀,掉根头发都要心痛的。

正因为这样,浪天的事才刚刚暴出,各权臣就向巴伦西亚进言,为保证帝都的安全,要实行帝都戒严。他们的目的很简直,就是不让皇家骑兵团开赴战场。只要守住帝都无事,他们也就没事了。其它的地方,让他们打去好了。除了皇家骑兵团外,不是还有四大军团和地方守备部队吗?就这样,皇家骑兵团跟本就没有动过。

会议开得压抑而沉闷,说来说去,都是那么点破事。增兵不可能,加粮也不可能,现在唯一有点用的,就是祈求老天不要让安融开战,如此而已。

“报。”帐外传令兵的声音,让在坐的四位,听到了点不一样的声音。

德尚问道:“什么事?”

“禀报督将大人,军团长新派了个校尉下来,现在已经到营外。”

“哦。”德尚精神一震,问道:“他带来了多少人马军备?”

一个校尉三百人马,少是少了点,可也是一份战力呀。现在人马正吃紧,能分到点是点。

“呃。”传令兵微微犹豫了一下,接着回报道:“督将大人,这个校尉是一个人来的。我没看到还有其它的人马。”

“一个人?奶奶的!让他进来吧。”

胡忧进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来错地方了呢。帐下四个大老爷们,一个个都跟死了老爹一样看着他。

难道说自己卖过假药给他们吗?

“你叫胡忧?”德尚看完胡忧传交上来的,苏门达尔的亲笔信,这才开口。

“回督将大人,末将是胡忧。”

“嗯,听说你是从哥伦比亚军校回来的。”

“是,大人。”

德尚显然不太想和胡忧深谈什么,挥挥手道:“博坎普,你手下缺个校尉,就把他编入你的帐下吧。”

“是,大人。”

“好了,今天的会就这样吧。大家回去忙吧。”

散会之后,博坎普把胡忧带回自己的军中。博坎普是马步联队长,手下有骑兵有步兵,胡忧分到他这里,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坐吧。”

“谢偏将大人。”胡忧还不清楚博坎普的脾气,不敢放肆。

“你用不着那么拘谨的,我这人喜欢随便点。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应该是第二次见面了吧。”

“是的,在那巴坡末将有幸见过偏将大人一次,没想到偏将大人还记得小的。”

在那巴坡,胡忧和博坎普对过一次眼。那时候博坎普率骑兵驰缓林克,真可谓是威风凛凛。

博坎普摇头道:“不对,不是那次。”

那巴坡时,胡忧不过是一个小兵,博坎普跟本不会留意他。

“是在阳程,那时你和林克天灾后回营。对,就是那次,我听科库说,你还救了他的命。”

胡忧回道:“恕末将鲁钝,我不记得在阳程有见过偏将大人。”

“你确实没见过我,我是远远看了你一眼的。好了,不论以前见没见过,以后咱们会经常见的面的。”

“大人说得是。”

“你既然来来我的部队,那么就得好好的干。你以前怎么样,我管不着,不过在我这里,就得听我的。”

“末将遵命."

博坎普想了想道:“嗯。军团长的命令,指名了给你三百人,我就给你三百人吧。你就去第三纵队好了。回头我交待下去,自然会有人带你去接收的。”

如果没有苏门达尔的指明命令,博坎普跟本不会给胡忧三百人。哪怕胡忧是校尉,博坎普也不会给胡忧满编的。像胡忧这种没上过战场的新人,能给他五十人就不错了。这一点,胡忧自己也明白。当队长比当夫长的手下人还少,他也不是没有经历过。

“好了,正事谈完了,咱们聊点私事吧。项夫人现在怎么样?”

“项夫人?”

052章 我的部队(下)

胡忧心中一惊,他知道博坎普口中的项夫人指的是红叶。博坎普是红叶先夫项庄的旧部,项庄对他有知遇之恩。项庄死后,博坎普对红叶相当的照顾,但是他为什么要问自己呢?胡忧心中电闪着博坎普这话的意思。

“哦,就是做医护兵的红叶队长。”博坎普解释道。

胡忧平静的说道:“我从去军校到现在,一直没见过她。”

“哦。”博坎普不置可否的点点头,似对胡忧说,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红叶队长和项庄将军一样,很关爱士兵,我们这些老部下,都很敬重她。”

胡忧直到离开军帐,都没有弄明白博坎普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科库是博坎普的部下,博坎普对他和红叶的事,肯定多少知道一些。胡忧不能确定,博坎普这么说,是警告自己好好对红叶呢,还是另有深意。

“博坎普此人很有心计,以后跟他打交道,一定要小心。”

胡忧默默的在心里告诉自己。博坎普作为他的顶头上司,要弄死他,方法真是太多了,希望博坎普不是红叶的爱慕者吧。

这事一时没有答案,胡忧暂时也没有功夫考虑这个问题,只能先把它留在心里。

第三纵队的防区是天湖关以西十公里处。这里要比天关更靠近安融,属于第一战线,一但有战事,这里将是最先打响的地方。

“队长!”

胡忧刚进军营,就听到了一个熟习的声音。寻声看去,一个廋小的身影站在那里。

“候三。”胡忧叫道。

“哈哈哈,队长,真是你,太好了,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呢。”候三高兴的跑过来,看他的眼睛,居然隐隐泛红。

“呵呵,我也没想到你小子在这里.”

胡忧看到候三也挺高兴的。这可算是他的直属部下了。

传令兵在胡忧的身后提醒道:“校尉大人,我们还是先进军帐去吧。”

“嗯,不好意思,看到老兄弟,一时有些激动。候三,咱们一会再聊。”

胡忧在候三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一下,和传令兵继续往军帐走。那里三个典军,九个队长已经接到命令,在那里等着了。

胡忧走进军帐,表情严肃的一一扫过眼前的十二人,没让传令兵介绍,而是自己开口说道:“各位,在没有正式上任之前,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胡忧,江南州人,二十一岁。从今天起,我和大家就是同一个战壕的兄弟,也是第三纵队队长,希望大家能够支持我。”

军帐之下,十二个人,有十二张不同的面孔,人人表情都非常严肃,但是内心里嘛.......目光之中流露出很多东西。

从他们的目光中,胡忧看到了惊奇,不服,羡慕,嫉妒甚至是藐视。

胡忧没有理会他们,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们之中,也许会有人在想,二十一岁的校尉,肯定是哪个贵族世家的公子,闲着没事,跑来这里渡金的。

别说是你们,就算是我,也同样会这会想。小到一个夫长,大到军团长,或多或少的,都掌握着手下士兵的生命。士兵把生命交到上司的手中,最怕的是什么?

他们怕遇上一个不懂得珍惜他们生命的上司,怕遇上一个草包无能的饭桶。跟着这样的上司,别说是一条命,就算是有十条命,都不够死的。

我不是什么贵族,我跟大家一样,也是从小兵做起的,所以,你们现在心里想的东西,我也全都想过。军中名将无数,我不敢自称是最好的上司,但是我至少是最了解士兵的上司之一。

我不敢保证我的士兵不会战死,但是我敢保证,每一条付出的生命,都有其价值。我希望你们也能和我一样。”

胡忧的一翻话说完,众人的目光与之前又不一样了。青州暴风雪军团,是五大军团之中,过得最苦的军团。这里的兵,多是平民的子弟。他们最怕的,就是遇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上司,胡忧的话,让他们安心很多。

胡忧说道这里,笑了笑,道:“话不能让我一个人说了,我看在坐的,也有人想要发言。哪位有什么想法的,或是有什么想问的,大可以提出了,大家讨论一下。我现在还没有上任,就算有谁想骂我一顿,都没有关系,当然,前提必须是骂得有道理。谁先来?”

“我。”一个典军首先站了起来:“我是一分队长默克,我想知道校尉大人的功夫怎么样。”

默克此人身体极壮,手臂差不多有胡忧的大腿那么粗,一看就是员猛将。

胡忧点点头道:“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在点子上。你就算是不问,这个我也要说的。

老实说,我的身手不行,比起默克典军,或是在坐的大多数人,可能都要差一些,这是事实。不过我会继续努力,提高战技的。在这一点上,希望大家能多帮助我。

好在兵以勇胜,将以智取。我相信这个不足,并不影响我统兵的能力。”

另一个典军里克尔梅拍着手道:“说得好,我喜欢你的诚实,也相信你是有智慧的人。科库是的我好朋友,他曾经不只一次在我的面前提起过你。他常常说,那次天灾如果你是首领,肯定不会有这么多人遇害。我想我同意他的观点,欢迎你,不死鸟!”

“欢迎你,不死鸟。”十二个人同时行礼。

“这么说,我接管第三纵队,没问题了?”

胡忧本来还以为要多费一翻口舌,没想到,接管如此的顺利。

“当然,我们早就知道你会来。天灾之时,一千多号人遇难,你的兵却一个都没事,只这一点,我们就服你。”

胡忧与里克尔梅互拍肩膀,问道:“哈哈,原来你们一早就知道我。对了,科库他现在好吗?”,

“他呀,顶泗天灾全军覆没,回来之后,降级成了小兵,现在在第一纵队。”

胡忧吃惊道:“天灾并不是他的错,他怎么被连降四级?”

“这是他自己要求的。不用为他担心,他的命硬,又有本事,很快就会升上一来的。”

“那就好。”胡忧点点头。科库是一个难得的将才,是早就上了他的计划名单的。

“今天能认识大家,我很高兴,可惜军中无酒,不能和大家痛饮。这样,等战事过后,我请大家上青楼,喝花酒怎么样。”

众将笑道:“我们可不敢跟你上青楼。”

胡忧愣道:“为什么?”

“因为没有一次能成功的,难受呀。哈哈哈.......”

胡忧笑骂道:“可恶的候三,把我这点老底都泄完了。”

里克尔梅笑道:“呵呵,这个你可不能怪候三。你可是咱暴风雪军团的名人,谁不想知道你的事。这些呀,都是士兵们逼候三说的。”

胡忧没好气道:“别推到士兵们头上,我看呀,最坏的就是你们几个家伙。”

“哈哈哈.......”众将全都大笑起来。

胡忧是交际好手,没几下功夫,就跟大伙混得跟好朋友一样了。笑闹了一阵,瞟眼看到那传令兵还在那站着,打住笑道:“好了,该是我正式上任的时候了。”

众将也都严肃起来,各自按之前的排位站好。

传令兵接到胡忧的示意,大步走向正中,打开军令宣读道:“令:即日起,命胡忧为暴风雪军团第十八师团第一联队第三纵队统领校尉。此令,暴风雪军团第十八师团督将德尚。帝国三十九年。”

宣读之后,传令兵把委任状交给胡忧:“校尉大人,恭喜你。”

“麻烦你了。”胡忧按常例,摸出两个金币,放到传令兵的手上。这是他事先已经打听好了的,这叫做‘鸿运当头’,是个彩头。

“校尉大人,这太多了。”传令兵有些不太敢拿。虽然从来没有人规定这‘鸿运当头’得给多少,但是一般都是几十个铜板的事,给金币他真没见过。

胡忧笑道:“拿着吧,我还盼望着你什么时候再给我送个彩来呢。”

053章 新官上任(上)

接过了委任状和印信,胡忧正式成为了第三纵队的校尉。胡忧真正成为校尉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寻视他的士兵。这是他做梦都梦过很多次的场景。

“校尉大人,我这就让弟兄们集合,听你的训话的。”了解到胡忧的意思之后,里克尔梅说道。

“不,不用集合。我更想看看兄弟们真实的生活状态。顺便我也想了解一下,我们的防务情况。”胡忧道。

里克尔梅说道:“也好,那就由我陪你去吧。”

“好。那就由里克尔梅典军陪我巡视,你们就不用陪同了,各自回去忙吧。现在是非常时期,还请各位多多用心才是。”

“是,校尉大人。”

众将行礼之后,全都退了出去。

“里克尔梅,咱们走吧。”胡忧对自己的这些新部下还挺满意的。至少他们没有给他舔麻烦。

“校尉大人你看,这就是我们的防区了。”里克尔梅指着前面的一个山谷口给胡忧介绍。

胡忧问道:“我们守的就是这个地方?”

“是的。这个山谷是安融通往我国的一个小路。”

“我们和安融有通商吗?”

“之前有,不过现在已经断了。两国现在关系紧张,不适合通商。”

“嗯。那个山谷是属于安融的,还是我们的。”

“属于安融,不过安融并没有在那里驻兵。”

胡忧仔细观察了那个山谷,摇头道:“这样我们守起来,很困难呀。他们完全可以藏在山谷里,可是我们却看不到他们。你们有走过那个山谷吗?”

里克尔梅回道:“以前有走过,道路非常不好走。事实上,安融的人,也很少有人从这边过境。军队更是从来没有发现过。”

胡忧问道:

“经验是靠不住的。以前没有,不代表以后不会有。这样的地形对我们很不利,我们必须得小心。咱们有没有可能在山谷里设岗?”

“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也有提过。不过上头不允许。怕安融会借此挑起事端。”

“嗯,上头考虑的也对,现在我们的情况,确时不适合开战。走吧,去和士兵们聊聊。”

里克尔梅提醒道:“校尉大人,马上就要开饭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吧。默克他们应该都已经在等你了。”

胡忧皱皱眉,问道:“你们平时都在一块用饭的吗?”

里克尔梅道:“除了轮值的人外,队长以上的都是在小帐用饭的,这样有利于大伙的交流。”

“是吗?”胡忧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淡淡的说道:“有时候,我们也需要和士兵多多交流的。走吧,我们再四处看看。”

两人走过一个山谷,胡忧指着远处一个小队问道:

“那边的兄弟是哪一部的?”

里克尔梅回道:“那边是第九小队的,队长是维拉。今天是他们轮值。”

“嗯,这个轮值一般是怎么安排的?”

里克尔梅微微落后胡忧半步,说道:“三个小队分守三个方向,九个小队分三批,按早,晚,空的顺序排下。轮空的会操练半天,休息半天。”

“排得还挺好,谁都没有闲着。这是谁想出了的?”

“这是我们三个典军一起想出来的。”

胡忧道:“嗯,这样做挺公平,不过你们有没有想过,这样安排,当值的人太多,而士兵的操练又太少了?”

“这.......”里克尔梅有些无语。他们当时还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胡忧笑道:“好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例会上再讨论。那边的兄弟们看来要开饭了,咱们过去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第九小队的士兵正要吃饭,突然看到新来的校尉胡忧走了过来,全都吓了一跳,赶紧禀报小队长维阿。

维阿今天轮值,并没有到小帐去用饭,闻信赶紧迎过来:“校尉大人。”

“呵呵,你叫维阿,我记得你。”

胡忧摆摆手,没让维阿说话,转身对士兵们笑道:

“呵呵,大伙看样子要开饭了,我和典军大人也来参加一个,怎么样?”

士兵们还从来没见过这种事,一个个傻看着胡忧,也没敢答话。

“怎么,一个个都装做没听见,是不是怕我把你们的饭吃没了?放心,我这人吃得不多的。”胡忧笑道。要让士兵为你拼命,就得和他们同甘共苦。这是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无数次看到的语句。

一个胆大的士兵开口道:“校尉大人要吃,我们就是不吃也行啊。只怕校尉大人吃不惯。”

胡忧无以为意的笑道:“哟,都是爹生父母养的,你们吃得,我一样吃得。今天我还就吃你那一份了。”

士兵们看胡忧不像是开玩笑,都有些动容。在他们眼里,校尉已经是很大的官了。一个校尉和他们一起吃饭,那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事。

“校尉大人,你不能......这不合......”维拉看胡忧已经去拿碗了,急跟跟什么似的,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里克尔梅拉了维拉一把道:“维拉,你别管那么多了,下令开饭吧。”

“典军大人,你也.......”

“去吧。”

“是,兄弟们,开饭了。”维拉没了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喊道。他那表情,都快哭出来了。

那装饭的大木桶开打,胡忧才明白了刚才那个士兵说的话,也知道了维拉的脸色为什么那么难看。因为木桶里装的跟本不是饭,而是野菜粥。

“来来来,谁都别跟我抢,我是第一个。”胡忧不动声色,拿碗走在了第一个。他知道,现在所有的士兵都在看着他。

当胡忧当着士兵的面,津津有味的把一碗野菜粥喝下去,所有的士兵,脸上都写满的震惊。

“士兵们平时就吃这个?”离开第九队的防区,胡忧看似平淡而又不太平静的说道。,

里克尔梅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野菜粥了,刚才勉强喝了半碗,总觉得肚子不太对劲。

里克尔梅解释道:“帝国今年大旱,粮食绝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战事随时会起,士兵们随时都要流血,吃这些,怎么有力气杀敌。带我去粮库。”

胡忧深深知道,粮食对于士兵士气的重要性。你平时就给他们吃些野菜粥,战时却想让他们为你卖命,哪有这么好的事。

胡忧和里克尔梅来到粮库,远远的就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他给里克尔梅打了个眼色,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

“大伙都在吃饭呐。”胡忧平实的笑着,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啊,是校尉大人。”几个管粮库的人都连忙站了起来。由于校尉还不够资格自开府帐,没有自己的司粮官,所以这几个管粮库的人,实际上并不属于第三纵队的士兵,他们是偏将博坎普的人。

胡忧笑道:“坐坐,都不用拘束,我也就是随便看看而已。”

“校尉大人,你用过饭了吗。我们也是刚吃,要不一块吃点。”粮官自持是上面派下来的人,不归胡忧管,所以也不是那么害怕胡忧,胡忧让他坐,他还真敢坐。

“好呀,我刚好也饿了。我和里克尔梅典军加入,你们自己不会饿肚子吧?”胡忧的笑容依旧,如果有人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他的笑有些冷。

粮官并没有留意胡忧的表情,还挺得意的说道:“校尉大人哪里话,你说别的,我这里没有,要吃的,那还不有的是。你尽管敞开来吃好了。”

“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胡忧暗压着火气坐下来。外头阵前的士兵吃的是野菜粥,粥里几乎都没见什么米。这里吃的却是白哗哗的大米饭,不但如此,还有酒有肉。

053章 新官上任(下)

边吃着,胡忧边天南地北的和那些管粮的聊了起来。看胡忧这个校尉似乎没什么脾气,几杯酒下肚,几个粮官也都放开了,什么话对往外说。

“几位大哥在军中时日也挺久了,算得上是见多识广,小弟初来,有很多事不太明白,想向几位请教,不知可否?”胡忧捏着酒杯问道。

里克尔梅听着胡忧居然与几个粮官称兄道弟,不由有些皱眉。不过他并没有出声,想看看胡忧究竟想要干什么。他觉得胡忧来这里,肯定不是吃饭那么简单的事。

粮官头被胡忧连着灌了几杯,已经有些喝多了。居然拍着胡忧的肩膀,称起了老资格:“校尉大人你有什么只管问,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告诉你。”

“那就先谢了。嗯,是这样的。我对士兵的每日的口粮分配,有些不太明白。你是粮官,肯定知道吧。”

“那当然,我干的就是这个,那还能不知道。之前呢,是队长以上的每人每天二斤大米,或是等同的面粮其他。肉是队长二两,每高一级,多二肉。比如你是校尉,每天就有二斤大米,六两肉。士兵则是每人一斤半粮,一两肉。”

不愧是专业的,都喝成这样的,这个粮官还能说得清清楚楚。

“那现在呢?”

说来现在的标准,这个粮官有些迟疑,似乎想到了什么。边上另一个粮官看这个粮官不说,以为他忘记了,连忙表现似的抢话道:

“现在是灾年,日子自然也就没有之前那么好过了。不过算起来也容易,就是标准的一半,一天粮两天吃。”

“嗯,原来是这样。本将还有事,几位慢慢喝吧。”

胡忧说着,转身就离开了。

等胡忧走远了之后,先前那个粮管才说道:“我怎么感觉这事好像有些不对。”

“嘿,有什么不对的。咱们再喝,今天这酒呀,喝得痛快。”

胡忧离开粮库,脸色沉得厉害。之前他看士兵们吃野菜粥,就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现在虽然是慌年,但是军粮是首供的。有一定的保证。不可能苦到要吃野菜粥。

里克尔梅现在的心也很忐忑,刚才那野菜粥,他也是喝了的。每人每天七两五的粮食供给,按一日三餐计,每餐也有二两五的米,就算是不够,但是不至于到刚才的那种程度。更别提每天的半两肉了,那粥里,哪有一丝肉花。

“校尉大人,你准备怎么办?”里克尔梅试探着问道。不知道怎么的,胡忧总不说话,他觉得心里毛毛的。

胡忧冷冷的看了里克尔梅好一会,觉得他应该与这事无关,这才说道:“我怀疑有人在私扣军粮。这事你先不要声张,等我调查清楚了再说.”

新官上任三把火,胡忧决定在这粮食问题上,点他一把火。

“是,校尉大的。”里克尔梅应道。他心里很清楚,有人要倒霉了。军中扣粮的事,里克尔梅多少是知道的。这事他没有过问,一是因为将领们的粮草从来没有少过。二来粮官是上面下派的人,动了他们,就等于打了上峰的脸。三来这早就已经是普遍现像,哪个当官的,屁股下面没有屎,你弄人家,小心人家反咬死你。撕破脸,对谁都没有好处。士兵都没有出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吃饱没事,给自己找麻烦。

胡忧浪迹江湖这么多年,这些事,他要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如果他只是想平平静静的在军中混下去话的,他要比任何人都更会做人,而且能做的更漂亮。

但是,这不是胡忧的理想。他想要的东西,远远比这些人做梦才能梦到的还要多得多。所以胡忧才会抓住这事不放。因为他知道,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

民心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有时很容易得到,有是却很难。比如,当一个人,饿得快要死的时候,你给他一块面包,这个人,也许就归你了,就算他不为你卖命,也至少对你心存感激。当一个人什么都有了的时候,你再给他一块包面,他对你的就不是感激,而是愤怒,因为他觉得你这是在侮辱他。

粮食的问题,也许在别人眼里,确实是个小问题。当官的不管,士兵到是想出声,但是他们的声音太小,没有人能听得见。所以这个问题,也就不会成为问题。至少在问题暴发出来之前,它不会是什么问题。就像浪天的暴乱一样,在没有暴发之前,谁都不会多看那些饭都没得吃的灾民一眼。

现在谁都不在乎这个粮食的问题,对胡忧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只要运用好了,对他的好处,是难以想像的。那绝不仅仅是三百个士兵的拥护,他得到的将会更多,比相像中的还要多。

不过胡忧也知道,这个事,绝不能乱来,得用智。不然要是因为这个,把上头都得罪光了,那他胡忧,也就玩完了。

打发走里克尔梅之后,胡忧一直在思考的这个运作的问题。不知不觉,来到了自己的帐篷前。

“队长,啊,不,校尉大人好。”

胡忧听声音就知道是候三,这小子的嘴对于自己这次能顺利接管部队可是出了大力的。正因为他在军中的宣传,自己才那么容易被里克尔梅他们接受。

胡忧笑道:“是你小子,你怎么站在门口。”

“嘿嘿,我听说要给你安排侍卫,我就主动请了命。他们知道我的你的老部下,就让我带着我的部下来了。”

“进里边坐吧,咱们好好聊聊。”

“是,校尉大人。”

“你小子混得不错呀,才几个月不见,你就升夫长了。”杜啸天在椅子上坐下来。

候三嘿嘿笑道:“嘿嘿,相比校尉大人,我差远了。”,

胡忧对候三的懂事很满意,一口一个校尉大人,并没有因为大家曾经同在一个营房而放肆。

“嗯。坐吧。”

“接着,这是野兔肉。”

胡忧扔过一块在山里烤的兔肉。

“朱大能他们怎么样,你有消息吗?”

候三也不客气,咬着兔肉说道:

“我也不太清楚,你走之后没多久,我们新兵团就和老兵团混编了。我曾经打听过,消息很散,我想他们应该都去了浪天。不然我肯定能找到他们。”

胡忧点点头道:“你的那些手下怎么样,都听你的吗?”

“那当然。”候三得意道:“不是我吹,他们就像我听你的一样,让他们干什么,没二话。”

胡忧笑道:“你小子到算有些长劲,以后你就跟着我吧。先做侍卫,以后有机会,我再帮你提上来。”

候三一听这话,马上放下兔肉行礼道:“未将谢校尉大人抬爱。”

“得了,私下里不用给我来这套,你们几个,我可是当兄弟看的。我好了,决不会让弟兄们干看着。”

“那是,我们兄弟伙都知道大人仗义。”

两人闲聊了一会分开之后的事,胡忧话一转说道:

“候三,我有个事,想要让你去办一下。这事有一定的危险性,你干不干?”

“校尉大人,你看你说的。自从天灾之后,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要我干什么,只管吩咐一声就行,我绝无二话。”

“好,够兄弟。事情是这样的,我怀疑军中有人私扣粮草,但是现在具体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所以我打算让你去暗中调查这个事。最好能给我弄回些证据回来。”

“校尉大人,这种事我最拿手了,你放心交给我就行。”

“就是因为知道你拿手,所以我才让你去办。不过这事事关重大,我要你完全保密。除了你我之外,不许再有第三个人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我保证打死也不说。”

“好,这事办好了,我记你一功。弄砸了,我可绕不了你。”胡忧最后这句话,是故意用半玩笑,半认真的口气说给候三听的。一是为了让他好好办事,二是借机敲打候三。

054章 人心所向(上)

胡忧上任三天,除了每天四处巡查防务和跑到军中与士兵一起用餐之外,就是和士兵们混在一块,闲聊吹牛,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即没有叫将官们开会,也没有集全士兵训话。那些个典军队长们,都觉得有些看不懂胡忧,只有里克尔梅心中隐隐的在猜着,胡忧肯定在策划着什么。

第三天晚上,候三出现在了胡忧的营帐之中。他脸上的表情很兴奋,似乎是有什么发现。

“先喝点水,再慢慢说。你看你,屁大点事,就全写在脸上,以后怎么做大事。”胡忧没急着问候三,而是先让候三坐下。

“是,校尉大人说的是。”候三喝了口水,脸上平静了一些,心里确已经笑翻了。胡忧虽然没有说马上升他的官,但理一句‘做大事’,就很能说明问题。

胡忧等候三静下来,这才开口道:“好了,说吧。”

“是,校尉大人,我连着查了三天,终于让我查到了。问题就出在那几个粮官的身上。你看这个。”候三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斗,放在胡忧的桌上。

胡忧拿起来看了一下,道:“这是什么?”

候三解释道:“这个是分粮用的器具。他们在斗上做的手脚。用这个斗分出来的粮,要比原定的少很多。”

胡忧把玩着手里的量斗道:“这个我看得出来,我的意思是只用这斗做手脚,士兵们的粮也不会差的那多呀。”

“如果这斗只用一次,当然不会差那么多了。不过这斗可不只用一次。”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大斗小斗都这么做,层层吃?”胡忧动容到。过一次斗就少一次,这粮食还真不够过多少数斗的。

“是的,不但是粮官们这们做,他们还勾结了伙夫。伙夫那边又再吃一节,那粮就更少了。

这个是我无意中得到的帐本,你看看就全明白了”候三又从怀里掏出个小本。

胡忧看了候三一眼,冷哼一声说道:“以后有东西,给我一次全拿出来。在我面前,你不用玩那些个小聪明。”

候三被胡忧的眼神吓的一哆嗦,连忙回答:“是,我记住了,以后绝不再有这样的事。”

“嗯。”胡忧这才拿起帐本,细细的看了起来。和候三说的一样,看完之后,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那些粮官不但是自己大斗进小斗出,而且还勾结伙夫也这么做。他们扣出来的粮食,不但自己吃,而且还偷偷往外卖。这一本帐本,就是他们几个人相互分赃的证据,上面详细的记录着每次克扣的数量和各人所分到的数目。最可笑的是后面居然有一张定单。上面写着买家什么时候定要多少粮食,收多少定金,以及交货时间。

胡忧合上帐本,摸出一个金币,放到候三的手上说道:“你这次干得不错,先去休息吧。”

“校尉大人,我帮你办事,怎么能要这个。”

“拿着吧,有机会请你下手的兄弟吃喝点好的。”

候三走了之后,胡忧独自想着怎么走这一步棋。没错,只凭手上的这个帐本,胡忧就可以下令,直接把那些个粮官、伙夫都抓起来。就算是要砍了,上面也不能说他什么。

但是问题真的有那么简单吗?

帐本上虽然没有出现除了粮官之外的那其它分脏记录,但是胡忧却知道,没有写上,不表示就没有。胡忧相信,粮官如果没有搭通天地线的话,是绝对不敢这样做的。这个问题相当复杂,决不是一时意气就能解决的事。

想了大半夜,胡忧终于想到了一个釜底抽薪之计。这个计即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又不用自己做出头鸟,还能让那些粮官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终日。

第二天一大早,胡忧就把里克尔梅给叫了来。里克尔梅不但是典军,也同时充当胡忧的传令兵。因为胡忧还没有自己开府设帐的资格,所以他还没有私属亲信传令兵。

“校尉大人。”里克尔梅走进胡忧的营帐,躬身行礼。

“里克尔梅,我要你传我的命令,从明天起,所有将官,包括我在内,用餐必须与士兵在一起。没有特殊情况,不许另外就餐。

还有,士兵吃什么,将官也吃什么。同一锅吃饭,没有任何分别。”

“校尉大人,这样不合规矩。”里克尔梅提醒道:“将官是有一定特权的。”

胡忧强硬道:“别的部队是怎么样,我不管。在我的部队里,没有这样的特权。你按我的命令传下去就行,谁要是想不通,有什么想法的,让他亲自来找我。”

里克尔梅眼中射出了一丝光彩:“未将遵命。”

胡忧上任所下达的第一条命令,以公开的形式下达到部队,没过半天的功夫,就引起了军中的议论不断。

将官们与士兵同锅吃饭,这可是听都没听过了事。虽然胡忧这几天与士兵共餐的事,很多士兵都知道,还有士兵真跟胡忧一块用过饭。

但是大伙都觉得,那不过是三五天的事。等胡忧的新奇劲过了,自然就不会再这样的。但是这次以命令的形势下达,那就大大不同的。

士兵们对自己的伙食是早就有意见的,但是他们都是敢怒不敢言。现在胡忧的命令,让全体将官与士兵同食。士兵真是觉得大快人心,一个个都等着看将官们的好戏。

听到命令,最先跳起来的人,就是那些个粮官和伙夫。这几天他们听说胡忧一直和士兵们一块用餐,就感觉要出事。他们虽然有想过给胡忧加餐,但是摸不清胡忧会在哪个小队里吃饭,所以也没能实行。而且他们也认为胡忧和士兵一块用餐,就是觉得新奇好玩,过个三五天,吃不了那个苦,自然就不去了。,

可是他们万万都没有想到,胡忧居然给他们来这一手。这个以命令下达的形式,可就不是三五天的问题了,那是长期的事。长期让整个纵队的将官跟着士兵一块吃野菜粥,就算是将官们不说什么,上面的人也不会放过他们的。

要是这个消息传出去,十八师第一联队第三纵队,从校尉到士兵,三百余个守在第一防线的官兵,全都吃着野菜粥过活?

哈,那就不单单是一个纵队的问题了,那是整个暴风雪军团,乃或是整个帝国的问题。别说是他们几个小小的粮官,就算是军团长苏门达尔都顶不住这样的压力。要知道军粮可是优先供给的,前线士兵更是先中之先。一线官兵都没得吃了,先不管国内的民众会怎么想,其它国的人会怎么想,最重要的是三世皇帝巴伦西亚的那张脸往哪放?

胡忧这小小的一个手段,不可谓不毒呀,简直是杀人不见血。

命令公布的当天,士兵命就发现自己碗中的饭菜全都不同了。不但是足足的白米饭,居然还有肉。有几个士兵吃着吃着,都快哭出来了。大伙虽然都没有说,但是谁都知道,这是胡忧给他们带来了。因为胡忧跟士兵们一块吃饭,他知道士兵们的苦处。

“校尉大人,你这招干得实在是太漂亮了。你都没听到,士兵们全都在背后说你的。”候三得意道。

“哦,他们说我什么?”

“他们说你才是真正了解士兵的人,你是他们的主心骨。”

胡忧道:“嗯,我们这么做,相信粮官们是不敢乱来了,不过按军中的供粮标准,士兵们最多只能吃个半饱,这还是不够的。”

“这就已经不错了,再就点野菜,过得去了。”候三不在意道。以前吃野菜粥,现在有饭吃了,还有什么好想的。

“吃野菜是不行的,要想士兵们发挥战力,必须得让他们吃上肉才行。候三,你是猎户出生,你给我去查查,附近什么地方,可以打到野兽。”

“不用查了,我知道哪有。”

“你知道?”

“是的,不过我说出来,你可不能罚我。”

胡忧一看候三的表情,马上就想到了一个地方,对面的山谷。这一片,应该只有那里,可以打到猎物。

“是那里?”胡忧没有点明,不过他相信候三知道他说什么。

“嗯。”候三知道胡忧已经猜到了地方,解释道:“这里吃得实在是太苦了,我没有办法,只能这么做。”

“你是怎么办到的,怎么穿过军中的防线?”胡忧紧张的问道。如果说候三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那么安融的人,也同样可以这样过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弄不好哪天起床,才发现脑袋不见了。

“我是利用我们轮值的时候过去的。班里的兄弟给我打掩护,我带一两个人过去,完事后,再摸回来。”

胡忧释然道:“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你说你的手下都听你的。

那边的猎物怎么样,多么?”

“多,太多了。那个山谷很高,风雪吹不进去,里面很温暖。很多动物都在里面过冬的。”

“好,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054章 人心所向(下)

第二天,胡忧把手下三名典军和九个队长招集于大帐,专门商讨关于从新布防的事。

“各位,这几日,我巡视了我军的防务,觉得现在的布防虽然不错,但是耗人力太多,使得士兵的操练不够,所以我想略做修改,不知各位有什么看法?”胡忧环视着手下众将官说道。

里克尔梅道:“大人提出此议,想必心中已有成竹。还请校尉大人示下。”

“嗯。”胡忧点点头:“那就先由我来开个头吧。这个计划,也许还不是非常成熟,还请大家听完之后,多给点意见。

我仔细研究过我军防线,经过初步的计算,我认为用一个小队30个士兵布防已经足够了,用不着一个分队百人布防。

我观察过士兵,一天两岗,对士兵来说是相当疲劳的。如果我们改用小队布防,我们手下九个小队,就可以分成九岗。我打算把两岗改为三岗,隔两日轮换一次,这样士兵们不但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操练。不知各位觉得如何?”

三分队典军欧文看大家都不出声,于是站起来道:“校尉大人,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觉得如果敌人来犯,只一个小队的人马,不足以应付。”

胡忧问道:“哦,那么欧文典军觉得多少人合适?”

“这......”欧文被胡忧这么一问,一时有些答不上来。

胡忧挥挥手,示意欧文坐下,继续说道:“欧文典军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如果真有敌人来犯,一小队的军力,确实不足以应付。在这里,不是我说丧气话,依我看,别说是一个小队,就算我们整个纵队三百人全上,我看也不见得能抗住来犯之敌。如果谁敢说自己带三百人就能守住这里,那我要说,他不是人,是神。因为只有神才可以做到。”

胡忧说的这个是事实,如果安融真的选择从这里进攻,那么区区三百人,是不可能挡得住一支军队的。众将官对这也无从反驳。

“看来欧文典军对我军的防务,在认识上有微微的偏差。在我看来,我们的防务重点,并不是阻止敌人,而是发现敌人。发现敌人并以最快速度通知军部,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所所以说,派一个小队或一个分队值勤,并无太大的分别。

里克尔梅,你有什么话要说?”

“是的校尉大人,我同意你的看法。不过有一点,我想提醒你,除了发现敌人和通知军部外,我们还有阻敌的责任。如果敌人一但来犯,就算我们军力不足,也要誓死阻敌。”

“我同意你的话。我之所以要调整防务,就是为了这个。我们驻守在这里,当然不能够看到敌人就跑了。谁如果这样做,不说军法会处罚,就算是我们自己,也没脸再苟活于这个世上。

我这里有一个简单的防务图,大家可以先看一下。”

“候三!”

“是,校尉大人。”候三早就得到了胡忧的吩咐,一听胡忧的命令,马上把一个阵图挂于板上。

胡忧指着图道:“大家请看。这里,是安融的山谷,也就是我们的防务重点。

我打算在这里,这里,还有这里.......这些视角好的地方,参建五个瞭望台,分别监视着谷口。

别外,我提议在这一块地区,秘密的挖设陷阱,拒马坑,散兵坑.......”

“这么多!”默克吃惊道,看到胡忧画出的陷阱,他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不算多。”胡忧看了众一眼道:“每一个陷阱,都是一份战力,我恨不得把这一块挖成个湖!

安融不来,那还则罢了,他们敢来,就让他们尝尝我们三纵队的厉害。”

“看了校尉大人的部署,我还真想看看,那些安融人冲上来是个什么样子,哈哈哈.......”三个典军,九个队长全都大笑了起来。

胡忧跟人大家笑了几句,严肃道:“我到不希望真有看到的那一天。

兵者,国家大事,存亡之道,不可不查呀,各位!”

胡忧的新防务,条理清晰,信服力强,得到众将军一致同意。事实上,就算他们不同意,胡忧要强行通过,他们也没有反对的余地。只不过胡忧不想显得那么独裁,所以才在这里用了软刀子。

胡忧两天之内,先是以强硬的势态,命令将官与士兵同食,再先软刀通过新防务布置。一软一硬,初步在军中,建立起了自己的威信。现在他正在进行下一个布置——练兵。

新防务通过之后,胡忧当即下令全军集合。借着新防务公布的机会,他顺势提出了自己早就已经计划好的练兵计划。

“兄弟们,平时多流汗,战场少流血。练好杀敌本领,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你们自己!升官发财娶媳妇,有命才能好好活。”

这是胡忧在公布练兵计划后的唯一训话,很多年之后,依然被老兵们传唱。

胡忧的练兵计划,有一套完整的奖惩制度。对每一个小队,每一个班,每一个士兵,都有详细的要求。

除了普通的训练,胡忧还会定期的组织对抗练习。以小队为单位,进行贴近实战的演练对战。

当士兵们发现对战第一名的小队,得到的奖励是吃肉吃到饱之后,那股子热情,真是挡都挡不住。为了吃肉而战,几乎成为了士兵们的口号。至于肉从哪里来,那就不是士兵们关心的事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胡忧每天除了完成自己的训练计划外,还每天坚持与士兵共同训练。他甚至也会参加单兵的对抗比赛。因为他的单兵比赛都是蒙面按号牌的形势进行的,所以跟本不存在什么放水之说。胡忧自己也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他却得到了大量的贴近实战的经验,身手进步相当快。

其中有这么一个场景,最让士兵们称道。那就是胡忧经常在被打得鼻青脸肿之后,拉下自己的面具苦笑道——这次又没有肉吃了。

胡忧最开始这么做的时候,几乎把打他的那个士兵给吓晕过去。不过慢慢的,大家也习惯了。胡忧不但没有因此而被士兵嘲笑,反而得到士兵的拥护。很多士兵都在心里对自己说,开战的时候,一定要保护胡忧大人的安全,那怕是用自己的生命。

055章 神射女亲卫(上)

“校尉,我想和你比箭法。”哲别行礼之后对胡忧说道。

胡忧抬抬眼皮,哈哈笑道:“你又来,你已经输给我很多次了。”

哲别是一个年仅十八岁的士兵,他的身体有些瘦弱,但是却有一股子牛劲,箭法极准,在一次由胡忧组织的射箭比赛中,他获得了第一名。在那次比赛中,胡忧一共发现了十多个射箭很不错的士兵,哲别是他就喜欢的一个。胡忧已经把他调入了候三的小队里,暂时充当侍卫。

哲别没有在意胡忧的笑,倔强的说道:

“我相信我这次一定能赢你。”

胡忧点点头,温和的笑道:“这一次你打算和我比什么?”在和士兵相处之时,胡忧大多时候脸上都带着笑容,很少板着脸。

哲别说道:“比射铜钱,百步之外,箭要把铜钱钉在树上。”

“这个看起来很难。想要把铜钱钉在树上,那么箭尖就必须射进铜钱的小孔里,是吗?”胡忧问道。

哲别解释道:“是的,而且还必须让箭在飞行的时候,与铜钱保持一致,不然铜钱就会飞走,或是不能钉在树上。”

“你射得怎么样?”

哲别脸上闪过一丝自信:“百步之内,十中九。”

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

杜啸天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不过距离得在两百步之外。你要是能赢我,我给你一只狼腿。”

“校尉大人,我不要狼腿。”

“哦,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做你的侍卫。”

胡忧奇怪道:“你现在不就是我的侍卫吗?”

“不,我的意思是做亲卫的那种,随时跟在你身边,帮你做任何事的。”

“那不行。”胡忧摇头道。

“为什么。”哲别停下了脚步,两眼不解的看着胡忧。

胡忧也停了下来,靠近哲别,在她的耳边说道:“因为你一个小丫头,做我的亲卫不合适。”

“你怎么知道.......”哲别不敢相信的看着胡忧。她入伍已经一年多了,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这个秘密。所有人都拿她当成男人,有时候就算是她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孩子的身份。

“我是校尉,无所不知。”胡忧可不会告诉她,自己拿透视眼偷瞄过她的事。当时哲别拿到射箭第一名的时候,是胡忧亲自给她发的奖。哲别在接过一块肥牛肉的时候,胡忧就注意到她的手指特别的纤细,不像是一个男人的手。他觉得奇怪,就瞄了哲别一眼。

“那我也要当你的亲卫。”哲别依旧倔强。

“当我的亲卫是要做很多事的,比如要帮我放澡水,擦背,你也能做?”胡忧笑道。

哲别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还是很坚定的说道:“能,只要你让我做你的亲卫,我什么事都可以做。”

“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当我的亲卫呢?”

“因为我很崇拜你,你懂很多东西。士兵们都说,你是一个好官,你来了之后,大家的日子都比以前要好过多了。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你的功夫不够好,我怕你会遇上危险。”哲别小声的说道。

“哈哈哈,你的功夫好像也不怎么样,除了箭法。”

哲别急道:“功夫不好,我可以苦练的,就像你一样,每天都加练。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帮你挡刀,谁想伤害你,必须得先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胡忧听得心中一震,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对他说这一句。而且这话出自一个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子。

胡忧知道,她的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

胡忧沉默了良久,才开口道:“好吧,我答应你。不过那是你赢了我之后的事。”

“太好了,我马上去准备。”哲别完说转身就跑,看起来像是怕胡忧会反悔一样。

“保护我?”胡忧看着哲别跑开的背影,心中略略有些伤感的喃喃道:“在我的那个世界,你才是需要保护的人呢!”

哲别要与胡忧比箭的消息,很快就在军中传开了。不需要站岗的士兵,全都围在了校场上。挂铜钱,量步子,大家都抢着做准备工作。

“我看哲别这次还是不行,她都比过多少次了,一次也没能赢过校尉大人。”

“就是,校尉大人的箭法,真是神了。”

“我看不一定,哲别的箭法也很厉害的,而且穿钱钉树这一招,他已经练了很久了。校尉大人从来也没有练习过。”

“这样看来,校尉大人有些吃亏呀。不过我还是看好校尉大人。上次比那个箭石子,校尉大人不是也没练习过,后来还不是赢了。”

“反正我这次看好哲别。”

“我说校尉大人获胜。”

“.......”

军中在胡忧的有意引导下,尚武之气很浓,说话也很随意。不过有一点,胡忧的军中是禁止赌钱的,所以士兵们就算是再怎么吵吵,也没人敢说出一个‘赌’字。

“快看,校尉大人过来了。校尉大人必胜!”

“哲别必胜。”

胡忧的出现,使气氛达到了高潮。分属两方的支持者,又打起了嘴仗。

胡忧来到哲别的身边,看哲别已经全身收拾利落,正专心的擦着她的弓。别的不说,光她那份定性,就相当的难得。对一个射手来说,不受环境的左右,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开始吧。”胡忧对哲别说道。

哲别点点头,举起了右手,打出一个手式。这是胡忧发明的,是要裁判的动作。为了体现公平,每一次军中的比赛,都会设三名裁判。裁判并不是特定的,而是在比赛的最后一刻,现场抽号抽出来的。只要是在现场的人,都有做裁判的资格。

经过现场的抽签之后,今天的三名裁判产生了。选裁判的过程很简单,每个士兵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编号。有意做本场裁判的人,会把自己的编号放进一个水罐子里。一阵摇动之后,谁都编号掉出来,谁就是裁判。,

这个编号也是胡忧来了之后,才推行的。原来军中只有将官外派任务时,才会有编号留档,胡忧则改成全体士兵都有,而且是每人两块。一块略圆,一块略方。

胡忧称它们为士兵牌。士兵牌上,除了数字外,什么也没有。不过在一个专用的记录本上,对应记录有这个士兵包括姓名,出生在内的全部详细情况。这记录本由胡忧亲自保管,平时放在他的空间戒指里。

士兵牌则由士兵自己保管,做为他们的身份证明。士兵如果阵亡,则由他的直属上级或战友拿走方的那块,圆的则放入死者嘴里,以便战后清查。

裁判按例宣布比试规则之后,比试开始。比试由五箭定输赢,中多者为胜。哲别做为挑战者,射第一箭。

胡忧定的两百步距离,对于哲别来说,也是很有难度的,她之前也没有试过这远的距离。她站在线前,瞄了很久,才射出第一箭。箭矢应声而出,‘叮’的一声,箭射中了铜钱,不过铜钱没有能钉在后面的树上,而是被打飞了。

第一箭,哲别失败。

“该我了。”胡忧对哲别笑笑,拉开了换日弓。实事上,胡忧存在作弊的行为。他的换日弓拉开之后,眼睛往一个特定的地方,注入一点点精神力,是可以像瞄准镜一样,把目标放大的。这是换日弓的特性,也是专属于胡忧的秘密。

透过换日弓,胡忧能很清楚的看到被细线吊在树上的铜钱。此时有些微风,铜钱在小幅度的轻微晃动。

所有的士兵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着胡忧。两百步之外,射中铜钱并要把它钉在树上,就算是最有名的箭手,都不敢保证一定能做得到。这除了需要精湛的技艺之外,还需要一点点运气成分。

风向,风速,空气的湿度,甚至连呼吸心跳,都对箭的准度有很大的影响,胡忧就算能很清楚的看到那个铜钱上的孔,可是想要射中,并把它钉在树上,也是非常困难的事。

“嗖。”胡忧一箭射出,箭矢直插在大树上,铜钱掉在了地上,确没有发出响声。胡忧这一箭,射中了吊铜钱的细线,没有射中铜钱。

“又该你了。”胡忧收起换日弓,看着自己这个倔强的对手。

“这次我一定能成功。”哲别冷静的说道。

引弓搭箭,哲别的动作一气呵成。看准一枚铜钱停顿的瞬间,箭矢如飞虹掠过,‘叮’的一声,插在了大树上。

“哗。”士兵声音一阵喧哗,有人叫道:射中了,铜钱在树上。

裁判的手势,肯定了大家的话。铜钱和箭,都留在树上,那是事实。

1比0,哲别领先胡忧一箭。

胡忧再次拉箭的时候,感觉自己站在了点球点上。虽然没有门将,但是那铜钱孔却要比球门小太多太多。

‘叮!’胡忧的第二箭,依然没能成功,这次他射中了铜钱,但是却把铜钱射飞了。铜钱飞起的瞬间,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哲别的第三箭,运气不太好。在箭矢接近铜钱的一瞬间,铜钱被风吹得微动了一下,箭尾扫中了铜钱,使它不停的旋转着。

055章 神射女亲卫(下)

胡忧虽然两箭都没有成功,不过他找到了一些感觉。这一次,他调整了弓的强度。他不再考虑那铜钱上的孔,他打算用暴力。

换日弓被无声的拉开,胡忧能清楚的感觉到肌肉的跳动。缓缓的排出肺中的空气。这一刻,胡忧感觉自己和换日弓血肉相连。

在肺气完全空掉的一瞬间,胡忧松开了手,脸上带出了自信的笑容。他有感觉,这一箭,肯定能中。

“叮。”箭头与铜钱撞击的声音,要比之前的几次,都响得多。铁箭带着一点红光,深深插入大树中。

“中了!”人群暴起巨大的欢呼声。这次箭矢发出了声音,却没见着铜钱飞起,肯定是成功了的。

不过裁判这一次,却迟迟没有宣布胡忧是否射中,他们三人都聚在了大树前,交头接耳的,不知道在商量着什么。

“怎么回事,中不中?”有士兵忍不住叫道。

裁判们商量了一会,其中一个跑了过来。

“校尉大人,我们需要仲裁。”

“怎么回事?”胡忧问道。

裁判回道:“箭矢穿过了铜钱,铜钱也钉在了大树上。不过铜钱是整个炸开成了四半,分别镶在树杆上。这个我们之前没有料想到,所以没有判定标准。”

“好吧,你选仲裁吧。”胡忧点点头道。

仲裁是在裁判不能判断结果的时候,再次由抽号产生的,是裁判制度的一个补充。不过需要到仲裁的情况从来没有出现在,这还是第一次。

胡忧由着他们弄去,在哲别的身边坐下,和她聊起天来。

“你的名字是你自己起的,还是父母起的?”胡忧问道。

“是我母亲起的。”

“有什么含义吗?”胡忧问道。他曾经看过哲别的资料,上面只记录了母亲的名字,没写着父亲。

“没什么含义,只不过我父亲就叫这个名字。”

“那你父亲呢?”

“我不知道,我生来就没有见过他,我母亲也从来不肯说。”

“原来是这样。你母亲身体好吗?”

“不知道,她在我十岁那年出门之后,就没有再回来。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她。”哲别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伤感。

“可怜的女孩。”胡忧在心里默默的念道。

“你和我差不多,我也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不过这也没什么,只要我们活得好好的,他们也会开心的。不管他们在哪里!

对了,军中不是有女兵营吗,你为什么扮成男人来当男兵?”胡忧最好奇的就是这个问题。

“你觉得哲别这个名字应该出现在女兵营中吗?”哲别的反问道。

“呵呵,这到是一个不错的理由。”胡忧苦笑道。

哲别自己解释道:“从小,我的母亲就把我当男孩养。我穿男孩的衣服,和男孩玩一样的游戏。事实上,除了我母亲之外,你是唯一知道我是女孩的人。就连我从小的玩伴和邻居,都不知道我的这个秘密。我很奇怪,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也是我的秘密,呵呵.......他们过来了,看来有答案了。”

裁判道:“校尉大人,通过仲裁的裁定,你的箭,被判无效。因为之前我们所比的是箭头穿过铜钱的孔,而你的箭把铜钱射开了,也就没有孔了。所以就算铜钱和箭都留在大树上,但是你的箭,还是不得分。”

“我要上诉。”胡忧夸张的举手道。

“这是最终的结果,你没有上诉的权力。再说了,我们的上诉官校尉大人是比试的参与者,所以你认命吧。”里克尔梅哈哈笑道。这家伙是这次的裁判之一。

“我觉得这对我很不公平。”胡忧看着两人,苦笑了起来。

“校尉大人,比赛继续了。”士兵们集体欢呼道。

“这们这些家伙,一个个就盼着我出糗。小心我让你们操练全部增加一倍。”胡忧笑骂道。

“我们才不怕呢,校尉大人,你可别忘了,士兵出错,长官的惩罚是加倍的。”

士兵们一个个像过年一样,开心的哈哈大笑。

胡忧的功夫也许不够好,但是他却成功的收获了士兵们的心。士兵们并不需要一个无敌的指挥官,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能懂他们的上司。这一点,胡忧做到了,而且做得很让人信服,让人无话可说。

在将官们的眼里,胡忧是一个智者,在士兵们的眼里,他更像一个兄长,一个知心的朋友。胡忧坚持着对士兵的公平,就像今天的比赛一样,由士兵们组成的仲裁和裁判,都没有因为胡忧是这里的最高长官,而偏帮于他。

胡忧让士兵们对军中有了归属感,让大家意识到,军营是一个大家庭,这里是大家的。他让士兵知道,士兵也是一个人!

多年以后,一个士兵在回忆录‘我所知道的胡忧’里写道:“我们大家都自发的尊敬他,他下达的每一条命令,我们都尽可能好的执行。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上司,我们永远爱待他。”

比试继续进行,哲别的最后两箭,发挥得异常出色,两发两中,五箭之后,她拿到了三分。

而胡忧则又暴掉了两枚铜钱,最后的一箭,他甚至整个射穿了铜钱,使得铜钱挂在了箭尾上不停的上下摆动。

这最后的一箭,得到了全体士兵的一致称赞,也为胡忧带来了一分,总算是没有被打一个光头。

3比1,胡忧输给了哲别。在事先定下的规则之中,胡忧输了。

不过在士兵的眼里,胡忧并没有输。因为他箭头上所带的威力,让所有的士兵为之疯狂。由其是箭矢穿透铜钱的那一颗,所有的士兵,眼中都闪现出狂热,欢呼之声,响彻整个校场,差点没把正在值勤的第三小队从远处的眺望台上震下来。

“你赢了。”胡忧对哲别伸出了手。

“我赢了!我可以做你的亲卫了!”哲别的小脸激动的通红,眼中隐含着泪光。小手紧紧的抓住胡忧的手,像是怕了跑了一样。

胡忧开玩笑道:“去给我准备洗澡水吧!”

“是。”哲别转身就跑。

“你的弓!”

“这傻丫头。”

056章 敌踪惊现(上)

帝国40年1月,红巾军分兵二十万,全力南下,兵锋直指帝都。

3月,红军兵进入梦州,梦州地方守备军半数望风而逃。起东镇守希佚城自尽而死。良大城守奴哈帅部投敌,4月,红巾军已经打通燕梦两州通道,兵指曼陀罗帝国心脏——中州。

“胡忧大人,水已经放好了。”哲别在胡忧的身后小声的说道,射箭比试之后,她成为了胡忧的亲卫。

“嗯!”胡忧放下手中的战报,双手柔着额头。

哲别伸出纤纤玉指,帮胡忧轻按着太阳穴,试探着问道:“战报上说什么,我看校尉大人似乎很心烦的样子。”

胡忧道:“红巾军已经打到中州了,我们的太平日子不多了。”

“中州与我们相隔这么远,与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我们纵队会被调去平乱?”哲别不解的问道。胡忧有时会教她一些军事知识,她多少也懂一点,不过并不全面。

“不,我指的不是中州。先别洗澡了,你跟你出去一趟。我总觉得今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是!”哲别得到吩咐,马上去准备。

“校尉大人。”第九小队队长维拉给胡忧行礼。第九小队今晚值晚班,天黑才上的岗,现在还很精神。

胡忧问道:“有什么情况吗?”

维拉回道:“没有,一切都很正常,山谷那边很安静,甚至比以往还要安静。”

胡忧道:“那就好,晚上执勤挺冷的,你们要多注意身体,别着凉了。”

维拉笑道:“放心吧,校尉大人。有你送来的兽皮,大伙都很温和。再说了,现在吃好睡好,又操练了这么久,大家谁的身体不是壮壮实实,谁吹几下风就敢生病,我抽他。”

“你这个队长可够狠的。哈哈哈。”

“好了。我随意看看,你不用理我了。”

“校尉大人慢走。”维拉行礼送胡忧。

“呼,这鬼地方,都四月了,还这么冷。哲别,我们到那边去看看。”

“校尉大人,你是担心安融人有动作吗?”哲别跟在胡忧的身边问道。

“嗯,你只要多想想就知道了。进攻别人,最好的时机是什么,就是别人衰弱的时候。你说,一个病人和打一个强壮的人,你打哪一个更容易取胜?”

哲别回道:“当然是病人。”

胡忧点头道:“不错。我们国内的平乱不利,现在红巾军已经逼进帝都,帝国已经生病了。如果安融人真有心进犯的话,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我想安融人是不敢来进犯我们的。我们可是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

“最强大的军队?哼!那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而已。如果帝国的军队真强大的话,红巾军的叛乱,就不会持续这么久了。

唉,也许是我想多了,走吧,回来洗澡。”

“好,今天我给你擦背吧。”哲别借机道。

“不用。”

“为什么,你说做亲卫要帮你擦背的,可是你都不让我帮你擦背。”哲别对于这事一直耿耿于怀。

胡忧笑道:“你还小。”

哲别不满道:“谁小了,我都已经十八岁了。”

“我不习惯男人帮我擦背。”

“我可是女孩子。”

“可你的名字像男人。”对于这个名字的问题,胡忧叫着真的很便扭。他想帮哲别改个女孩子点的名字,可是哲别死活不肯。胡忧也没有办法。

哲别气道:“这也算理由?”

“那天我问你为什么不进女兵营,而进男兵营,你不是就用这个理由的吗,我只是........不对!”胡忧正说笑着,突然站定了身子。

哲别急道:“怎么了,什么不对。”

胡忧仔细的回忆了一下,说道:“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问维拉有什么情况的时候,他怎么回答?”

“他说一切都很正常啊。”

“不,他说‘山谷那边很安静,甚至比以往还要安静’!”

“这有什么问题吗,那山谷本来就很安静。”哲别还是没有明白胡忧的意思。

胡忧摇头道:

“不,问题就在这里。山谷是安静,但是今晚太安静了,连一点虫鸣声都没有。”

哲别回忆道:“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是这样。记得上次来的时候,是有虫鸣声的。”

“动物是很敏感的,它们往往可以预感危险,虫子也不例外。虫子不叫,说明它们预感到了危险。

不行,这事必须得查清楚才行。”

“虫子有危险,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吗?”哲别可没有胡忧这种对生物的知识。

胡忧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抽出身出一支鲁游打的箭,交道哲别道:“现在我没有时间的给你解释。你拿我的令箭,马上去找里克尔梅他们。让他们马上紧急集合所有部队。告诉他们,这不是演习,所有武器装备都带上,谁敢不尊号令,出声惊敌,杀无赦!”

“是。”哲别严肃的领命而去。胡忧之前虽然也有做过夜间敌袭的演习,但是这次胡忧说出‘杀无赦’,那就证明肯定是出大事了。

“候三,过来。”哲别走后,胡忧向身后打手势。每次胡忧夜间巡查的时候,候三都会带人跟在百步之外的。

“校尉大人。”候三快步跑了过了。

胡忧问道:“你上次去山谷里打野物是什么时候。”

候三回答道:“是四天前,按你的吩咐,我们五天才过去一次的。”

胡忧的军中那些用来做比试奖品的肉,都是候三秘密从山谷里打回来的猎物。因为那边已经不属曼陀罗帝国,所以胡忧也不让候三去得太频密,五天才过去一次。

胡忧问道:“你上次去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事,或是一些与往常不一样的东西?”

候三想了想,摇头道:“没有,一切都和往常一样,没有什么分别。校尉大人,山谷出了什么事吗?”

胡忧命令道:“现在还不知道,我怀疑安融人的军队藏在里面。你马上过去,把事情给我查清楚了。”

候三犹豫道:“可是现在不是我们的兄弟站岗。”

以前过去山谷偷猎的时候,胡忧都是安排一些已经知道内情的人接应的。

胡忧当机立断道:“情况紧急,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你拿我的令箭去,就说是我的命令。快去快回。”

候三领命道:“遵命。”

“小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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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章 敌踪惊现(下)

没一会的功夫,里克尔梅,默克和欧文三个典军连襟赶到。

里克尔梅行礼后问道:“校尉大人,出了什么事。”

胡忧没有马上回答里克尔梅的话,而是反问道:“部队集合得怎么样了。”

里克尔梅回道:“命令已下达,各队长正在集合队伍。你要求禁声,所以会稍慢一点。”

“嗯,那就好,你们三个跟我来。”胡忧点点头,领头带着三个典军回到眺望台下。维拉看胡忧去而复反,还带来了三个典军,吓得赶跑了过来。他还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了呢。

“校尉大人,典军大人。”

胡忧摆手道:“好了,维拉,不用行礼了。候三回来了吗?”

“还没有,校尉大人,候三他.......”维拉想向胡忧回报候三出关的事。刚才候三是拿着胡忧令箭出关的。维拉没有拦,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胡忧打断道:“是我让候三过去的。你现在回到你的位子上去,告诉你的士兵,刀出稍,弓上弦,进入一级战备。还有,候三回来了之后,让他马上过来见我。”

“未将遵命!”

里克尔梅问道:“校尉大人,你让候三去了山谷?”

胡忧回道:“是的,我怀疑安融的军队已经埋伏在山谷中。”

欧文不敢相信道:“这怎么可能。”

胡忧说道:“战争的事,没有什么不可能呢。这山谷你们都不是第一次来。你们仔细听听,今晚的山谷是不是特别静,连虫子的叫声都没有。”

默克问道:“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虫子预感到了危险。我们都知道,山谷里是野兽出没的地方,虫子和野兽生活在一起的,所以野兽不可能让它们认为有危险。

你们想想,除了野兽之外,还有什么是危险的东西。”

三个典军相互看了一眼,同时色变道:“是人。”

胡忧点头道:“不错。不单是人,而且还是军人。只是军人散发出来的那种杀气,才会使虫子感觉到害怕。

如果我判断不错的话,这山谷里,至少有一支见过血的老兵。”

里克尔梅问道:“校尉大人,这和判断天灾是不是同一个道理?”

胡忧准确预告天灾的事,他们都只是听说,这次是亲眼看到了。只是谁都不希望,胡忧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正确,就说明真有敌军,那就是要打仗了。打仗虽然是军人的职责,但是除了战争狂人,谁会喜欢打仗呢。

“差不多吧。”胡忧摇摇头。上次的天灾,现在想起来,都还有点后怕呢。

“校尉大人,候三回来了。”欧文指着远处跑过来的两人道。

胡忧的眼能夜视,远远看到候三的脸,他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是正解的。

候三还没等行礼,马上回报道:“校尉大人,山谷里真的有敌军。”

候三的话,让三个典军的脸上全都变了色。看向胡忧的眼睛里,更多出了一分尊敬。

胡忧低声喝道:“镇定些,慢慢说。山谷里有多少人。兵力布置怎么样。”

候三道:“他们派了岗哨,我不敢太过靠近。不过黑压压的一大片,怕几千人肯定是有的。”

“几千人。”三个典军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里全部人马加起来才三百人,这仗怎么打。

胡忧继续问道:“能不能判断出他们什么时候进攻?”

既然敌人都已经来了,慌是没有用的。问清楚敌情,做好准备,才是现在应该做的事。

候三回道:“这个不好说。不过他们还没有集合,想来没那么快。”

胡忧回身道:“哲别,纸笔。”

“是,校尉大人。”哲别马上打开行军包,拿出写军情专用的信纸。

胡忧接过来,就着手‘刷刷’写下几行字,加盖上自己的军印,交给候三道:“马上快马送给偏将大人,务必请求偏将大人和督将大人火速增援,不得有误。”

“未将遵命。”候三接令离去。

“里克尔梅,以你判断,敌军会是什么时候进攻。”

里克尔梅是三个典军之中的智将,胡忧自识打仗经验不够,得多听各方面的意见。自然是先问里克尔梅。

里克尔梅也没推诿,以自己的经验推论道:“敌军深夜而来,想必是要偷袭我们。依我看,很可能是半夜,那是士兵们睡得早熟的时候。”

虽然多年没有什么大型战事,但是边境摩擦总是有的,在这方面,里克尔梅还算是有些经验。

胡忧认同里克尔梅的看法: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现在离半夜大约还有一到两个时辰,我们必须加紧部署。此战事关生死,不可大意。各位有什么好的想法,都说出来商讨商讨。”

默克提议道:“校尉大人,我们也许可以进行反偷袭的。”

“这个想法不错,只是恐怕行不通。”胡忧否定道:“从这边到山谷,一路平坦,难以隐藏,大队人马过去,肯定会被他们发现。

而且他们占着山谷的有利地形,军力又数倍于我们。过去只要死路一条。”

看大家没在提出什么新的战术,胡忧总结道:

“看来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依靠我们的防御工事,死守待援。好在我们近期又加强了几处新工事,相信可以顶一段时间。”

胡忧分析的句句在理,三个典军也完全同意胡忧的看法,就连提出反偷袭的默克,都没在有反对意见。

“走吧,我们该去校场了。”

胡忧领着三个典军来到校场,校场已经黑压压的站满了人。八队整齐的队伍,按平时的列队,各自站好。二百多名士兵,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胡忧在场中站定,令官跑步上前,行礼道:“报校尉大人,暴风雪军团第十八师团第一联队第三纵队奉命集结完毕。,

纵队九个小队,除第九小队执勤外,其于八个小队,共计278人,全部到齐,请指示。”

“很好。”胡忧回礼之后,踏进一步道:

“兄弟们,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咱们平时流汗训练,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沙场建功。

现在,我们的机会来了。安融人已经洗干净了脖子,等着我们去砍。

他们现在就在山谷里,居然想要偷袭我们,真是太可笑了。他们一定不知道,他们所面对的将是一支什么样的部队。这一次,我们将用手中的刀箭,好好的给他们上上课。

我知道你们很想呐喊,但现在不是时候。因为我们不能做那种随意暴露目标的笨蛋。

让我们痛杀光安融人之后,再大声喊出胜利的声音吧。”

胡忧说完,高举自己的右手,沉声道:“胜利属于我们。”

“刷。”所有的士兵都同时高举起右手,两眼紧紧的看着胡忧。

胡忧在举起右手的那一刻,心中的热血随之点燃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苦练,为的就是这一天。现在,他人生中所要指挥的第一仗,马上就要来了。

胡忧的训话结束之后,士兵在各自队长的带领之下,进入各队的位子。这样的演练,他们已经进行过了无数次。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位子在哪里,任务是什么。夜暮之下,一切都在静悄悄的进行着。

“怕吗?”胡忧问身边的哲别。说实在的,他有些紧张。这毕竟是他的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仗。他是校尉的同时,也是一个战场上的初哥。

“不怕。”哲别坚定的说道。

“为什么?”胡忧没想到哲别这个十八岁的女孩子,看起来比自己还要镇定。

“因为校尉大人在我的身边。”哲别道。她就像个追星族一样,对胡忧有着近似狂热的崇拜。在她看来,只要有胡忧在,就没有什么值得她怕的东西。

胡忧到现在还不知道,哲别在比试射箭的时候,心中所默念的,不是别的,而是胡忧的名字。因为胡忧就是她的信仰。

胡忧笑了笑,纠正道:“呵呵,是你在我的身边才对。”

哲别笑笑,没有说话。

胡忧看了眼前面的动静,道:“你以前上过战场吗?”

哲别回道:“上过,不过我没有杀过人,也没有让人伤过。”

“这怎么说?以你的箭法,要射几个,并不是难事。”

“因为那时我怕得要死,连拉弓的体力都没有。”

胡忧半命令试的说道:“原来是这样。不过这次可不能再这样了。我要你多拉弓,专射那些领头的。”

哲别认真的说道:“我听你的,校尉大人。”

“很好,但是在杀敌的时候,你要注意保护自己。”

“还要保护校尉大人。”

胡忧笑道:“对,还要保护我。”

跟哲别随意的聊了一会,胡忧心中那丝紧张的情绪,也慢慢的消息了。抬头看了眼天,天夜比刚才又暗了许多,夜更深了。

大约又过了半个时辰,山谷里隐隐的传来了一些响动。不知道是马惊了,又或是什么动物被吓着了,声音有些杂。

胡忧拿出了换日弓,轻拉弓弦,利用换日弓的特性,观察着山谷那边的动静。几块巨石的后面,人影闪动,山谷口也开始出现了敌军的身影。

安融人还不知道他们的行动早就已经落入了别人的眼中,还在偷偷摸摸的进行着最后的准备。

“来了。”胡忧轻轻的说道。像是说给身边的哲别听,又是像说给自己听。

一片乌云遮住了月的光亮,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一场夜幕下的战争,正迈步而来。

057章 血战黄龙道(上)

夜,静得可怕,屏住了呼吸的士兵,甚至可以清晰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山谷前聚集的安融人越来越多,比士兵们之前想像的还要多得多。黑压压的一排排,与他们与身后的山谷连成一片,仿佛那片黑暗,全都是安融人。

一个年轻士兵在发抖,老兵无声的给他递过一个安慰的眼神,好像在说‘不用怕’。年轻的士兵环视了一眼身边的同伴,心也慢慢的安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有战友,他有三百多个日夜相处的战友,他们将共抗敌军。

安融人摸上来了,他们走得很小心,似乎不想惊动眺望台上的士兵。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在三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之下,他们的动作是多么的好笑。

胡忧没有出声,哲别没有出声,第三纵队的所有士兵都没有出声。他们的目光,都在注意着空地上的那些白色的石块。他们在等,等安融人走过那些看似随意散落的石块。安融人不知道踏过那些石块意味着什么。不过,他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啊!”

黑夜的宁静,被一声惨叫打破,那是第一个踏过石块的安融人,他第一个明白了踏过石块意味着什么。

接二接三的惨叫,不断的响起,越来越多,连成了一片。黑夜不再宁静,它开始用另一种方式来诠释黑暗。

“刷刷刷!”第三纵队的阵地响起密集的弓弦震破空气的声音,箭矢如雨点一般,洒向试图演绎一幕偷袭战的安融人。

身边的同伴一个个倒下,安融人的眼中,开始出现慌乱。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箭矢不断的射来,他们却一点都没有听到敌人的声音。他们甚至不知道,箭矢来自何处。也许,是来自地狱吧。

第三纵队的士兵们,人人热血都在沸腾着。但是他们还牢记着胡忧的命令,没有任何人发出一点声音。他们要做的,就是瞄准一个目标,射倒,然后再瞄准一个目标,再射倒,如此反复。

这就是打仗吗,似乎太容易了一些。在老兵的记忆里,打仗似乎不是这样子的。他们记忆中的战场,四处都有人在吼叫,到处都一团糟。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确时是在打仗,因为吼叫声正不断的从对面传来。

“怎么回事。”安融人的将军在大叫着。

“报告将军,我们被伏击了。前面是曼陀罗帝国的部队。”

“他们有多少人?”铁克拉问道。铁克拉外克野兽,手下统领的是安融精锐部队之一的第七混成团。第七混成团因为铁克拉的关系,也被人称之为野兽军团。

野兽军团的兵源大多来于军中犯了军法的士兵和杀人重犯。他们作战勇猛,悍不畏死,手段相当凶残,除了铁克拉之外,没有人能管得住,也没有人愿意管,更没有人愿意做他们的对手。

“不知道,对面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四处不断射来的箭。我们的士兵没有见过这种战法,他们都很害怕。”

铁克拉怒道:“怕,怕什么。我们是野兽军团,是安融最强大的部队,没什么好怕的。下令骑兵部队,给我冲过去,给我踏平那些装神弄鬼的臭虫。我就不信,一个小小的黄龙道,还能挡得住我的脚步。”对于士兵的生命,他并不怜惜,罪犯有得是,死了再招就是了。

野兽军团之所以为人害怕,最大的一点,就是来源于铁克拉的治军理念。虽然他每次出战,军中士兵至少都会有半数的伤亡,但没有死的那半数,才是最可怕的。战场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没有点本事的点,跟本活不下来。

“是,将军大人。”传令兵命令而去。

“看来又要大流血了。”副将在一边笑道,这种事,他见得太多了,生命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数字,他们才不会在呼。无论是敌军的,还是自己的。

铁克拉嘿嘿笑道:

“嘿嘿,好久没有闻到这种味道了。不过话说回来,曼陀罗那边的战法太诡异,以前都没有见过。不知道是谁在统兵。”

副将满不在呼道:“管他是谁,反正遇上我们,都要死。只是可惜了这次的偷袭,居然没有成功。”

铁克拉冷哼道:“要不是本田龟佑军师大人下了严命,换了我的脾气,早杀过去了,才不管他什么偷袭不偷袭的!”

雷动的马蹄声,响彻整个战场。安融人的步兵退开,骑兵冲了上来。

“校尉大人真是神了,安融人的战法,居然和他之前说的一模一样。”里克尔梅佩服的低声喃喃道。

胡忧的目光紧紧的盯看战场,安融人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手中的换日弓一直拉着,却直到现在,还没有射出一箭。因为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目标。

安融人的骑兵大批的冲上来,又大批的倒下。胡忧之前部置的陷阱、拒马、尖锐的铁刺发挥了巨大的用作。

“嗖!”胡忧终于射出了第一箭,安融一个将官落下了马。

“一个百夫长。”胡忧淡淡的说道。

“他是我先看到的。”哲别低声的说道。

“你的动作太慢了。”胡忧拉出了第二支箭。这些箭都是鲁游特意帮胡忧打的。每一支上都刻有胡忧的名字。胡忧要用它们,为自己的第一仗打出名头。

安融人的骑兵先后冲上来三次,都被打退了回去。不过胡忧他们现在也不好受。之前所准备的陷阱之类的东西,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而且天已经慢慢的亮了,他们的身影都已经暴露了出来。部队中也开始出现伤亡,再不是一面倒的格局。

“校尉大人,我们的箭矢不多了。”

“传我命令,小队交互后撤,退守第二战线。”胡忧道。

“是,校尉大人。”

“校尉大人,候三夫长回来了。”传令兵跑到胡忧的身边。

“把他带过了来。”

“校尉大人,”候三来到胡忧的身边,有些不太敢看胡忧。

胡忧问道:“援军呢?他们什么时候到?”

候三回道:“没有援军。”

胡忧厉声问道:“没有援军?为什么?”

候三说道:“安融对我们发起了全面的进攻,所有一线的防线,都受到了攻击。德尚督将命我们一定要死守黄龙道。等候命令。”

胡忧骂道:“马拉戈壁的,死守,老子只有三百人,对方至少有几千人,怎么死守。”

里克尔梅跑了过来:“校尉大人,安融人攻得很猛,援军再不来,我们就顶不住了。”

“顶不住也要顶,我们现在没有援军。命令各部,退守大寨。”

057章 血战黄龙道(下)

胡忧口中的大寨,就是黄龙道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是军营前的最后一道屏障。大寨高不过五米,虽以石头彻成,但是算不得什么坚堡。

“是。”里克尔梅领命而去。

“候三,你再去军部。就说我们遭到安融猛烈进攻,伤亡惨重,请求增援。”

“是。”

“传令兵。”

“在,校尉大人。”

胡忧命令道:“你去让粮草官伙夫把准备的饭菜拿上来,士兵们已经打了一夜,不吃些东西不行。还有,多准备些水。我刚才看很多士兵的水囊都空了。”

开战之初,胡忧就下令伙夫做饭,并且把所有的肉食全都煮了。不过安融人的进攻如潮水一般,一波接一波的,一直就没有停过,士兵们跟本就没有时间吃。

胡忧纵队三百余人,能退回大寨的将将两百上下,而且几乎各个都带着伤。大寨之前,胡忧也同样修筑有工事,暂时可以缓一口气。

“校尉大人,你看,安融人退回去了,我们赢了。”哲别叫道。

“别高兴了,他们这不是退,而是在修整,他们想要一口气吃掉我们。”胡忧只看了一眼,马上就明白了安融人的意图。

“我知道的,只是想让你开心一下而已。”哲别收起了笑容:“校尉大人,你说我们会不会死?”

胡忧坚定的说道:“当然不会,你还没有帮我擦背呢,我们怎么能死。”

“如果这次我们能不死,我给你擦背好不好.”哲别就算再怎么坚强,毕竟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第一次面对生死的考验,不免有些伤感。

胡忧笑道:“当然好。这些该死的安融人,弄了我一身的泥,回去之后,一定得好好洗洗才行。”

“兄弟们,抓紧时间吃饭。吃饱了,咱们好接着揍这些该死的安融人。”

“校尉大人,我们会赢吗?”

“当然,胜利是属于我们的,这一点,我从来没有怀疑过。”

“校尉大人,安融人至少有五千人马。而且听说来的是野兽军团。”

“野兽军团怎么了,五千人马又怎么了,还不是一个个都被我们像靶子一样干掉。

五千人,分到兄弟们手上,不过是每人砍十来刀的事。你别告诉我,你吃了这么多肉,还砍不出十来刀。”

“校尉大人,我可以的。”

“这才是我的兵。好好干,我看好你。”胡忧拍拍士兵的肩膀。

“野兽军团吗?不错的名字。”

现在胡忧就是这里的主心骨,是全军的信心来源,就算是战事在怎么难,他也要让士兵们看到希望。有希望才有斗志,没有希望,就一切都完了。

“校尉大人。”候三再次赶回来。他的身上带着血,看来这趟跑得并不轻松。

“候三,情况怎么样。”

候三回道:“东线已经失守了,德尚督将命我们退后到五十里外的洞拉,与大军汇合。”

听到这个消息,胡忧摇了摇头,这败退得也太快了。集合起队部,胡忧站在队部前面,道:

“接德尚督将的命令,我军后撤至拉洞。我需要一个小队跟我断后,你们谁来?”

维拉大步出列,半跪于胡忧身前道:“校尉大人,你先撤。我们第九小队愿意为你断后。”

“不,应该由我们第一小队断后才是。”

“校尉大人,让我们第六小队来断后吧,我们小队还有十八个人,人数最多。保证完全任务。”

刚宣布要人断后,一下就有五六个队长跑出来,抢着要求断后,这是胡忧所没有想到的。断后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除死之外,再无其他的第二种可能。

“维拉,你起来。你们也都起来。”胡忧双眼通红的说道:“你们都是最好的战士,也是我胡忧见过最好的兵。以三百人挡住安融五千人马一天一夜,这足可以让我们感到骄傲。

你们的精神,让我很感动。很好,现在我命令,第九小队留下,其余人马,马上撤退。”

“胡忧大人!你不能啊!”

“听我把话说完。我在接掌第三纵队的时候,我就曾经说过,我不会让我的任何士兵白白牺牲的。

当然我自己也不会白白牺牲的。你们不需要担心。”

“各队长听令。”

“未将在。”

“命你们各自带队,马上撤退。”

“校尉大人,那你........”

“里克尔梅,默克,欧文,马上带人离开,不得有误!”

“校尉大人!”

“执行命令!”

“是!”

虽然心有不甘,但是在胡忧的命令之下,士兵们还是红着眼睛,执行胡忧的命令。

“好了,他们都走了,我们也应该准备了。”胡忧目送送士兵们有序的撤退后,转头对留下来的人道。

“校尉大人,你也撤吧,我和兄弟们誓死为你断后。”维拉再次单膝跪于胡忧的面前。

“誓死断后。”第九小队的士兵也同时跪了下来。

胡忧喝道:“叫什么叫,都起来,惊动了安融人,老子要你们好看。你们以为我是留下来送死的吗。告诉你们,谁都不用死。”

“校尉大人,这........”维拉听不明白胡忧的话。谁都知道,断后就意味着战死。他们想不通胡忧为什么说谁都不用死。

胡忧说道:“我在这里这么久,难道没有些准备吗?你们分两队,各自把这两边敲开,就明白了。”

断后的士兵将信将疑,按胡忧的指断,敲开几处地方。一个个密封罐子,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维拉仔细辨认后,惊叫道:“是火油!”

胡忧冷笑道:“不错,就是火油,我们要让这些安融人知道知道什么叫做烤猪。”

“维拉听令。”,

“未将在。”

“命你带人将火油埋于各处,完事之后,马上撤退,追赶前方的队伍。”胡忧下令道。

“是,校尉大人。”维拉领命之后,却没有走。

胡忧问道:“还不去?”

“校尉大人,那你?”维拉想问,又不太敢。

胡忧早知道维拉会问。之所以留他,就是要他问的,不问怎么行。

胡忧笑道:“我要去会会那个野兽将军。”

“将军,那很危险!”

第九小队的士兵,顿时全都动容。胡忧很享受这样的目光。

“危险?”胡忧高深的笑道:“维拉,你完成任务之后,马上带队撤离,不得有误。去吧。”

“是!”

“哲别、候三,我们走吧。”

胡忧在第九小队官兵的注视之下,和哲别、候三爬上了大寨右侧的峭壁上。憋了这么久,好不容等来了一仗,不给自己好好传一下名,那怎么行。

虽然第三纵队以三百人,于黄龙道抗击野兽军团一天一夜,已经足够传名了。不过那是属于集体的,胡忧要给自己也传传名。

人在江湖飘,最重要的是懂得抓住机会。胡忧要借野兽军团的名,来宣布自己的横空出世。

野兽军团重整了队伍,开始新一轮的进攻。因为胡忧的部队从昨晚打到现在,都没有出过声,所以铁克拉还不知道,第三纵队的人,都已经跑了,现在大寨已经空了。

“来了。”胡忧远远的注视着安融人的前进,嘴角挂出了冷笑。这个地方,是他选了很久才定下来的,视野非常好,加上换日弓的帮助,他能看得很清楚。

“再近一点,对,再近一点。”胡忧的箭头锁定在铁克拉的右眼上。射日弓的射程已经被调到五百步,比普通的弓远了两百步,这是胡忧现在能射出的最大距离。换日弓的最大射程是多少,胡忧不知道,他现在也还达不到顶极水准。调至六百步,他就拉不开弓了。

铁克拉跟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头上有箭在指着,还在一步步的往前走。刚才友军传来的消息,大军已经攻破曼陀罗帝国的防线,他这边有些晚了,必须得抓紧时间才行。

“八百步,七百步.......”胡忧在心中默默的计算着。身上的汗水,大颗大颗的滴落下来,要保持五百步的满弓,对他的体力要求非常大。他能感觉到拉着弓弦的手指,火辣辣的,如果不是带着奥斯马尔给的天丝手套,弄不好,手指头非断掉不可。说起来这个天丝手套真是不错,不但防水防火,而且刀剑难伤。

哲别一边观察着安融人的动向,一边留意着胡忧的情况,她知道胡忧是想射杀铁克拉,但是她帮不上忙,因为她的弓射不了那么远,三百步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相比起来,候三要轻松得多,他只要等安融人靠近,然后从这里把火扔下去就行。

安融人终于发现了大赛是空的,于是大量的涌入。铁克拉得知曼陀罗人已经跑了的消息,恨的打马前冲。

突然,铁克拉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回马想退,不过已经晚了,胡忧射出的箭矢,眨眼就到了他的眼前。

“啊!”眼睛的巨痛,让铁克拉发出一声惨叫,掉下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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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章 日薄西山(上)

“轰!轰!轰!”

在胡忧箭矢射出的同时,候三一连扔下三个火球,点燃了大寨。火油遇火则燃,没有半点的延时,瞬间把最先冲进大寨的安融人,围困在大火之中。黑色的浓烟让人无法睁开眼睛,没多久,空气中居然能闻到一丝肉香。

“可惜!”胡忧暗道一声,收起了换日弓。那一射虽然射中了铁克拉,但是铁克拉的反应太快,只要了他一只眼,确没能要他的命。

虽然心有不甘,可是想要再寻这样的机会,已经不可能了。只能先撤退再说。

胡忧在拉洞汇合了第十八师团的其它各部,这才知道,原来昨夜安融同时对十九个边境点发动了进攻,天亮之时,已经有十一个边境被突破。像他这样,坚守到撤退命令才撤退了的部队,整个军团仅仅只有五处。而另外的四处地方,都是至少驻守有师团级部队的。只有胡忧的黄龙道,是纵队驻守。

在这里,要解释一下青州这个地方的地里位子。青州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它的南边与曼陀罗帝国之间的连接,由于秦川山脉的横断关系,只有乐同城一个接点。而北边的情况却大大的相反。青州与安融之间是全面接壤的。

如果按地理位子来说的话,青州与安融的关系要更亲一些。从历史上看,青州也几度曾经是安融的国土,而最近的一次,就是三十八年前。

有人用青州做过一个很形像的比喻。青州就像是一个小妾,每当中原地区强大的时候,它属于中原,不论中原的国家叫做曼陀罗还是紫荆花,或是别的什么,它都属于中原。但是中原弱了,它是变成安融的了。

实事上,就是这么简单。

安融是一个没有太多资源的国家。一年至少有六个月的时间是处于大雪冰冻期。相当于中原的其它地区,青州也是一个没有资源的地方,那里除了雪灵猴之外,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让人记住。因为中原能出好东西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青州这又冷又穷的地方,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趣。

可是青州对于安融来说,却是那么的美好,青州能种多种食粮,有矿产,有森林,有的东西太多。

一个占着,却没多大用处。一个很想要,又总是得不到。这就是青州现在的处境。安融一直都很想得到青州,为此他们愿意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不惜与曼陀罗帝国一战。曼陀罗帝国对青州却没有那么看中,虽然在这里设立了北方兵团暴风雪军团,其用意也不过是不想让人家抢走它一个玩具而且。这也是为什么,红巾军在浪天暴乱,帝国五大军团之中,只有暴风雪军团被大量的抽掉,而别的军团,却一兵未动的最大因素。

在典军以上级师团会议上,胡忧看到了很多位子都是空着的。相比起自己这一边,典军一个没死的情况,其它地方的战况看起来要更惨烈,比埃霍夫偏将的肩膀上包着厚厚的纱布,而莫伦特斯的身边,除了他以外,一个人都没有。

“莫伦特斯偏将遭到安融两个军团的进攻,手下三个校尉,九个典军全部战死。第三联队一千于人,现在所剩不过百人,而且半数都是伤员。”博坎普在胡忧的耳边说道。

“这么惨?”胡忧吃惊道。一千多人战死九百多,生还率还不到一成。

“嗯,相比之下,你算是很好的了。一个纵队还能给我带回二百多人,将官级别的,只损失了三个队长。”博坎普道。

听到博坎普这话,里克尔梅三个典军,心中都非常感动。他们心里很明白,要不是胡忧,他们这个纵队,恐怕一个人都回不来。用三百个每顿只吃野菜粥的士兵跟安融的野兽军团打,还想有人能存活?别开玩笑了!

“那我们第十八师团,这次的伤亡岂不是很大?”胡忧问道。

“何止大那么简单,你知道我们师团现在还剩下多少吗?一千二百二十三人,不,是二十二,刚才我进来的时候,又挂掉了一个。是比埃霍夫的一个校尉,临阵脱逃,被督将大人处决了。”博坎普道。

“真想不到。”胡忧摇摇头,心中暗道可惜。死了一千七百多啊,这要是全划给自己,那该多好。

胡忧心中有很多的计划,可惜却没有那么多人供他实现。就拿黄龙道来说,他相信,如果当时他手下有三千人马,铁克拉的野兽军团,一个也别想过得来。

“我们师团算是还好的。守黄江的第七师团,守平和的第十一师团,活着的都不过五百人,最惨的是第九师团,他们的部队之前被抽了一千人去浪天,没有得到人员的补充,从督将到士兵,全部战死,一个都没有回来。还有.......”博坎普心中似乎有很多压力,他不停的找话说,像把压力发泄出来。

胡忧在一边听着,默默的一言不发。这就是帝国引以为豪的军队吗?暴风雪打成这样,其它军团呢,他们又还能好多少?

大约等了二十多分钟,德尚才终于出现了,要不是一早说知道他没事,弄不好胡忧还以为他也已经死了呢。

胡忧他们等的时间挺长,真正开会的内容却很短。除了各自汇报战损之外,内容一共就两点。第一点,安融对帝国不宣而战,挥二十万大军压境。第二点,拉洞也守不住,全军继续后撤。

没有谈援军,没有谈什么收复失地,也没有总结失败的错误,更没有人提到过,在战争开始之前,前线的一线官军,军粮严重的不足。整个会议的重点,就是撤退,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真是憋屈,早知道是这样的话,我们还不如战死在黄龙道的好。”默克一马鞭抽在身边的大石关上,打得碎石乱飞。,

“呵,你看上去不很累嘛,还这么有力气。”胡忧刚好走过,出言道。

“校尉大人。”

“校尉大人。”

默克和里克尔梅行看到胡忧,赶忙行礼。这是发自内心的尊重。

胡忧在两人的身边坐下来:“怎么,你们两个人在这里聊什么呢?”

默克刚想说话,被里克尔梅抢先话道:“没什么大人,只是默克肚子里有气,想要发泄一下。”

默克粗声粗气的说道:“里克尔梅,你别拦着我。我心里的话,再不说出来,我就要暴了。”

胡忧随手拨了根草,咬在嘴里:“默克,有什么你就说。”

默克大叫道:“校尉大人,我弄不明白,我们现在还算不算是一个军人,还算不算是暴风雪军团的士兵。”

胡忧问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算,我们跟本就不配被称为军人。军人以保家卫国为己任,可是我们现在在干什么,我们在自己的国土上,被安融人追得到处跑。

安融人杀死了我们的同胞,烧了百姓的房子。而我们呢,就只是知道跑。从天河跑到拉洞,从拉洞跑到这里,然后呢,再接着跑。

我们还算是军人吗?我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条丧家之犬.......”默克说到后面,已经哭了出来。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不到伤心之处,谁会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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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一梦。

058章 日薄西山(下)

“够了。”胡忧喝道:“你自己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你不但不像个军人,你还不像个男人。

你这样对得起那些死去的兄弟吗?啊?”

“跑,跑很丢脸吗?我们现在是在撤退,撤退!

撤退是为了找到更好的作战时机。安融人现在势大,我们不避其锋芒怎么办?安融现在调集了二十万的军队,我们现在有多少人?整个暴风雪军团才二十万人,现在在青州的还不到一半。

正面冲上去是什么后果?难道你觉得我们全部战死了,才叫做军人吗?难道你觉得我们一路上挖陷阱,断桥梁,不算是抗敌吗?枉你还是个典军,不但不好好的安慰士兵,居然跑到这里像个娘们一样哭?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胡忧一通骂,把默克骂得连头都不敢抬。胡忧说得不错,现在除了跑之外,他们没有任何的办法。

可是要跑到哪里,才算是个头呢?默克不知道,胡忧也不知道,也许苏门达尔知道,又或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帝国皇帝知道吧。

这一天,胡忧终于接到了消息,全军到令归城重整。令归是青州最北部的一个大城,那里城高十米,是个可以一战的地方。

胡忧来到这里才知道,苏门达尔已经抽空了青州所有能动的部队,并颁布了战时紧急征兵令,在令归和峒独两城布下防线,誓要与安融一战。

苏门达尔以令归为重,布兵八万,由苏门达尔亲自指挥,与峒独副军团长克雷斯波率领的五万士兵,成为夹角之势,互为依靠,不许安融再往前一步。

十三万对二十万,有城池两座,看来似乎有得打。事实上。苏门达尔现在跟本没得选,有没有得打,都要打。不然安融人再往前进的话,就到阳程了。阳程是暴风雪军团的总部,同时也是青州的中心,那里一马平川,无险可守。所以令归、峒独两城破,整个青州也就算是完了。

正是华灯初上、夜风飘飘之时,令归城的大街小巷一片潇杀之气,往日的繁荣,如潮的人群,五光十色的灯火,喧闹的赌窟、香艳的青楼,都被一队队紧张巡视的官兵所取代。笑容从人们的脸上消失了,留在他们眼中的,只有那深深的恐惧。未知的战争,像一块大石,压得所有人都透不过气来。老百姓早就已经跑光了,现在令归除了8万暴风雪军团的官兵之外,就是一座空城。

正带领手下士兵加固城防的胡忧,接到传令兵的命令,说军团长苏门达尔要接见他。胡忧放下手中的活,跟在传令兵来到城主府,也就是现在的战时临时指挥部。

城主府前的卫兵一个个如临大敌,也许在他们的眼中,每一个人都像是安融人,每一个人,都随时可能冲上来,给他们一刀吧。

“他们的精神压力太大了。”胡忧摇摇头,在心里暗想道。

没在花厅,胡忧被侍卫长直接带进了书房。透过不算明亮的灯光,胡忧看到了桌后的苏门达尔。半年没见,这位老将军的脸上,皱纹似乎更多了些。

“末将胡忧,见过军团长大人。”胡忧单膝跪于桌前,给苏门达尔行礼。

“起来吧。”苏门达尔放下了手中的书。胡忧瞄了眼书名,那是一本帝国史。这书胡忧也看过,不过他并不喜欢。因为这书的内容,比他以前和师父行走江湖抓肥羊时说的话还要假。书里全都是歌颂里杰卡尔德多么厉害,帝国军队如何强大了。全书之中,没有一处记录着失败的地内容,似乎帝国每战必胜一样。

“黄龙道一战,你做得很好,只是那一箭,可惜了。”苏门达尔看着胡忧道。

“末将学艺不精,辜负了军团长大的厚爱。”胡忧站直道。

“哈哈哈,胡忧,你太过自谦了。五百步之外取敌将之眼,我暴风雪军团二十万人,也只有你能办到,这是值得骄傲的事。”苏门达尔肯定的说道。

“我研究过你在黄龙道的防御,做得很好。看来你在哥伦比亚军校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对于令归,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军团长大人。”胡忧不敢相信的看着苏门达尔。暴风雪军团比他级别高,资格老的将领多的是,他没有想到苏门达尔会问他。

苏门达尔说道:“这次我们暴风雪军团已经不能再退,令归、峒独两城也绝不能再丢。我想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你只管放心大胆的说好了。”

有一个事,苏门达尔没有告诉任何人。帝国三世皇帝巴伦西亚已经下了密令,令归城破之日,就是苏门达尔身死之时。

不过有一件事,就连苏门达尔也不知道,巴伦西亚在给他下了这道命令之后,自己已经偷偷收拾好了东西,准备秘密离开帝都龙城,到红粉军团的大本营凤凰城去躲一阵。红巾军的先头部队已经出现在塘长了。虽然六大卫城还在手中,虽然他还有五十万皇家骑兵团士兵,但是他却不敢呆在帝都,打仗会死人的,他怕啊!

胡忧在脑中考虑了得失利弊,这才说道:“大人,依末将看来,我们单单只是守城,是不行的。我们必须要加大对纵深的防御。”

“哦,怎么样加强纵深的防御,你接着说下去。”苏门达尔第一次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大人你请看。”胡忧来到地型图之前说道:“我们现在在令归,而西边的是峒独。令归与峒独之间的距离是二十公里。想必大人的战略是想以两城形成夹角之势,如果令归被犯,则峒独出兵,打安融人的后路,让他们两面受敌。如峒独被犯,则令归出兵。”

胡忧指着地图,一点一点的分析道。

苏门达尔点头道:“不错,我的目的就是让他们道尾不得兼顾,一点一点消耗他们。”,

这并不是一个很深奥的战略,有点军事知识的人,都能够看出来,苏门达尔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胡忧从地图上抬起头,看着苏门达尔道:“恕末将斗胆请问一句,如果安融人直接把军营建在令归和峒独之间的二十公里区域,那么军团长打算怎么办?”

“安融人把军营安于两城之间?”苏门达尔听着一愣,他到是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安营最讲究的就是安全,平稳,有谁会把营地安于两城的攻击范围之内呢?

“是的,安营于两城之间。在一般的情况下来看,这样安营是兵家的大忌。但是现在的情况并不一样,安融此次进兵二十万,在总军力上,要高过我们。而且还有一点,军团长大人想必要比末将更清楚,安融人是很希望与我们来一场大决战的。

令归与峒独之间,有一处地方叫做金骨山,它距离令归和峒独的距离,刚好都是大约十公里上下。如果安融在这里安宫的话,那么他们无论打哪一个城的距离都是相等的。他只要留下五万大军留守营地,就可以以两倍于我军的人数,攻击任意的一个城池。”

苏门达尔接口道:“而且我们的连防之势,也就不攻自破。就算我们两城倾全军之力,他们也很乐意和我们一战,好可怕的地方。”

胡忧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苏门达尔自己说出最后的结果。胡忧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的校尉,人单力薄,如果让苏门达尔觉得是胡忧在控制局面,那对于胡忧来说,决不是好事。胡忧读书虽少,却也知道,杨修是怎么死的。

胡忧退出城主府的时候,苏门达尔还在沉思之中。他的心里还有很多话要说,可是看起来,苏门达尔达已经没有打算再听下去了。

走在街上,回忆起苏门达尔让自己离开时的那个表情,胡忧感慨良多。三十八年的和平生活,迷醉的不仅仅只是国民,就算是军团长,也已经迷失了他的果决。

军团长老了。

059章 妙计算己(上)

曼陀罗帝国的人,应该永远的记住本田龟佑这个名字,因为正是他一手策划了安融对曼陀罗青州暴风雪军团的偷袭计划,造成暴风雪军团重大的损失。虽然他后面所做的事,比这次偷袭计划更可恶该死一万倍。

本田龟佑是安融国的军师,在曼陀罗帝国,军师一般是没有指挥权的,然而在安融军里,本田龟佑却手掌生杀大权,就算是有着野兽之称的铁克拉见到本田龟佑,也会感觉到一股来自地狱般的阴冷。

相比起本田龟佑那廋小得近乎有些可笑的身躯,铁克拉的身形明显要高大得多。可是铁克拉此时却跪在本田龟佑的帐前,底着头,一声到不敢出。

本田龟佑手里正把玩着一只金色的箭矢,这只箭矢是铁克拉刚刚交给他的,箭矢的尾部,刻着‘胡忧’两个黑字,黑字的背景用简单的线条画着一支鸟——不死鸟。

“胡忧!”本田龟佑把箭矢轻轻的放在桌上,用平淡的语气说道:“就是这个人,用三百人的部队,阻击了你一天一夜,让你损失近千人马,还丢掉了一只眼睛?”

“是的,军师大人。”铁克拉右眼上包着黑布,让本就丑陋的面貌,显得更加的可怕。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军师淡淡的问道。

“末将不知道,我没有与他碰过面。”铁克拉的头更低了,身子还隐隐的在发抖。本田龟佑喜怒从来不行形于色,出手杀人之时,更是没有半点的先照。他身子虽然廋小,却会一种很邪的功夫。军中没有人敢看他的眼睛,因为和他对视过的人,都死掉了。铁克拉见过那些死人,全身无伤,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本田龟佑又拿起了那支金箭,像看珍宝一样,细细的观赏:“我本以为你是最先攻过青州地界的人,你让我很失望呀.......”

“校尉大人,洗澡水已经准备好了。”

“嗯,放那行了。”胡忧的眼睛一直盯着地图,不停的在上面写划着。此时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苏门达尔,正尝试着做一份自己的防御图。虽然他知道,这跟本用不上。

今天早上,苏门达尔招开了偏将以上级军事会议,胡忧虽然资格不够,但是他却自信的以为苏门达尔会破例让他参加会议,可是结果让他很失望,苏门达尔并没有叫他。

开会的结果,实事上没有结果。胡忧曾经偷偷的问过博坎普偏将,博坎普偏将告诉他,会议上确实有人提出过在金骨山驻兵的提议,相关理由也与胡忧所说的差不多,但是大部份军官都觉得安融不可能在那里安营,所以最后并没有通过在那个设立军营的议题。只是象征性的派了两千人在那里弄一个小军营,作两城沟通之用。

得到这个答案,胡忧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没有说什么。他唯一庆幸是的,自己没有在那两千人的名单里,因为他知道,那两千人,死定了。

“大人,我有些不明白,你又不是主将,为什么要制定这么多作战计划呢?”哲别来到胡忧的身后,轻轻的给胡忧揉按着颈肩上的几个穴位。这是胡忧教她的。因为长时间的坐在椅子上,这些地方会不太给力。

“呵呵,以后到你当上将军的时候,就会明白了。”胡忧把桌上的东西收拾了一下,这些东西,他是从来不让哲别动的。所以哲别虽然知道他在做计划,确不知道内容是什么。

“我不想当将军,我只要一直做大人的亲卫就很满足了。”哲别嘟嘟嘴道。跟胡忧在一起久了,她开始显现出一些女孩子的特性。当然,这大部份是胡忧的功劳,他没事的时候,会逗一下这个小丫头,让哲别常常记得自己是一个女孩子。

“你到是没有野心,我很奇怪,当初你当兵是为了什么。”杜啸天闭起眼睛,享受着哲别的穴位推拿。这丫头在这方面很有天赋,认穴很准,虽然她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但是胡忧一教,她马上就会了。

哲别道:“我当兵就是为了吃饭,不为别的。”

胡忧问道:“难道不当兵就没有饭吃吗?”

“天总是不下雨,地里长不出粮食,村里的人活不下去,都出去要饭。我不想要饭,于是就来当兵了。

听说那些去要饭的,大多都饿死在路上,还有人吃小孩子。”哲别说道后面,手上有些颤抖。

“好了,不说这些了,洗澡吧。”胡忧说着站了起来。

哲别来到胡忧的身边,伸手开始帮胡忧解衣服。这个可不是胡忧教的,是哲别硬要这么做的。因为胡忧来令归的时候,上面曾经给胡忧派来过一个女亲兵。当时胡忧不在,哲别就向那个女亲兵了解了一些工作细节,所以知道一些女亲兵应该做的事。

很可惜的是,胡忧回来之后,没有能见到那个女亲兵。因为按军中归定,要偏将以上的军官,才能配女亲兵的。胡忧只是校尉,级别不够,那个女亲兵是军部弄错了,又被收回去了。

胡忧知道这事之后,直叫那天真不应该出去,哲别却在一边咯咯的笑个不停。从那以后,哲别就开始学着女亲兵做一些事。不过更进一步的事,她却没有做。也不知道她是没学会,还是什么原因。总之胡忧也没有要求过。

“大人,你这里为什么会长有牙齿的?”哲别第一次帮胡忧换衣服的时候,就已经无意中发现了小胡忧很特别,只是没好意思问,直到今天才问出来。

“不是每个人都这样的吗?”胡忧很无耻的问道。哲别还小,胡忧没想过就这么吃了她,但是这并不妨碍胡忧挑逗她。有时候胡忧到是觉得这么挑逗比真吃更有意思。

事实上哲别并不小,只有太瘦,胸部也没有长开,让胡忧感觉小而已。胡忧当时破黄金凤身子的时候,黄金凤比哲别还小呢,不过黄金凤的发育可比哲别要好的太多。

“别人才不是这个样子的呢。”哲别小声的说道,脸色羞红得像一个苹果。

胡忧呵呵说道:“你见过?”

“不告诉你。”哲别把头转过一边。越跟胡忧相处久了,她越发现自己以前对胡忧认知有错误,不过她却没想过要离开胡忧,反而的,有些喜欢胡忧这样子对她。

“呼,泡泡热水就是爽呀。你要不要也下来泡一泡,这边还有位子的。”胡忧指指边上一个很小的空间道。

“不用了,我给大人擦背就行。”哲别拿过毛巾,细心的给胡忧擦背。洗过一遍之后,又开始给胡忧进行穴位按摸。

“大人,你的肌肉好像更结实了。”

“是吗。”胡忧半呓语道,他在脑中思考着,这样的生活,还能过几天。

进驻令归已经十天了,安融人却好像消失了一样,没有像预想中的那样,直接冲杀过来。胡忧判断,安融那边,肯定有高人坐阵,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没有发起进攻。

难道他已经满足了吗?

不,本田龟佑哪会这么快就满足了,令归以南才是青州最好的地方,他怎么会放过。只不过,他现在并不着急打,战争对他来说,是一场游戏,他要慢慢的玩,要让自己玩得更尽兴。还有,他的目的,也不在青州,他要的,远比这些要多得多。

059章 妙计算己(下)

兰帕德是第七师团的督将,今天是他被调到金骨山的第十五天。在安融突袭边境的时候,兰帕德的部队,也损失不小,全军死伤过半,被调到金骨山之前,他得到了一点补充,现在手下有两千人。

兰帕德接到调令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金骨山在哪里,而是猜想自己这次又得罪谁了。因为嘴比较多的关系,被莫名奇妙的调防,对于兰帕德来说,是很平常的事情,他早就已经习惯。

“唉,他们在城里享受,却把我弄到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联络?联络个屁,都半个月了,连个鸟都没飞过。太阳下山又一天,睡觉去了!”兰帕德嘟囔几句,刚返身要回营帐,突然听到一阵巨烈的马蹄声,他又站住了脚步,暗想着会是谁来。

突然,兰帕德发现那是一个冲击阵,而阵列的最前端,要一个独眼的丑汉,那丑汉单手持狼牙棒,正向着这边冲杀过来。

“他妈的,这次中奖了,是铁克拉!”

“敌袭!”

守在最前面的卫兵叫尖着,慌乱着。有些士兵拿出武器往上冲,有些士兵却扔了手中的家伙,转身就跑。

狼牙棒在铁克拉的手中,就犹如死神手中的镰刀一般,每一个接近他的帝国士兵,都被他砸得血肉四溅,脑浆直流。很多士兵看到他的凶残,都惊惶的丢掉武器,呼喊着四处逃命。

铁克拉单眼圆睁,带着他的野兽军团,一步不停的,直冲军营而来。

“组队,迎击。”兰帕德一连砍了好几个后退的士兵,才终于勉强的组织起了队伍。向铁克拉反冲过去。

“为曼陀罗的荣誉,冲呀。”兰帕德挥伍着大刀带队冲向铁克拉,慌乱之中,他甚至没有找到自己的战马。

铁克拉几下狼牙棒就砸开了兰帕德散乱的方阵,他现在看每一个人,都像是胡忧。他要砸碎每所有人的脑袋,只有鲜血,才能让他感觉好受一些。

“咣!”

兰帕德的大刀与狼牙棒碰在一下,一下就错开了过去,挥刀砍倒一个安融人,兰帕德翻身上了马。不过他还没来的急回身,铁克拉的狼牙棒又砸了回来。

“啵!”兰帕德的脑袋,开出了灿烂的血莲花,这一次,他不需要再去猜得罪谁了。

“给我杀,一个不留。”铁克拉无情的说道。

战局完全是一面倒的,第七师团的士兵,尖叫着,慌乱着,丢盔弃甲,兵器、旗子丢了一地,完全没有半点战力。打到后面,野兽军团的人,几乎已经收起了武器,直接纵马,把第七师团的士兵,踩成肉泥。这里已经不是人间,这是地狱。

“报军团长大人,金骨山第七师团遭到安融野兽军团的袭击,全军兰帕德督将以下,二千官兵,全部战死,无一活口。”

“知道了。”苏门达尔咬着牙道。

胡忧得到金骨山丢掉的消息之时,脸色相当的平静,这是他早就已经猜到的结局,现在不过只是证实而已。他肯关心的是苏门达尔会不会马上下令派出部队,重新抢回金骨山。不过他等了很久,都没有看到有部队出城,看来是不会有了。

接下来的事,完全和胡忧之前预想的一样,安融二十万大军,安营金骨山,把令归和峒独之间的通道,完全的隔断了。令归现在已经变成为了一座孤城。

帅帐,胡忧在这里再次受到苏门达尔的招见。帅帐正中,挂着一副巨大的军事图,四周围列放的兵刀弓箭,寒光闪闪,带着一丝血腥之气。

“果然和你预料的一样,安融人二十万大军,在金骨山安了营。”苏门达尔高座于主帅之位,俯视着站在帐下的胡忧。

胡忧仰视着高高在上的苏门达尔,眼中射出一丝渴望。不是对苏门达尔本人,而是对苏门达尔的那个帅位。那个帅位,是他梦想的,梦想的第一步。可惜,他现在离那里还很远。

胡忧很想问苏门达尔为什么没有依用自己的战略,在金骨山布下重军防卫。不过这话,他不会问出口的,他没有那么笨,去当面质疑主帅的用兵。再事情已经发生,结果已经无法改变的时候,去质问这些,想要证明什么?证明你比主帅更聪明?

苏门达尔感慨完了之后,就没再说话,帅帐里一时间变得很安静。胡忧也没有开口,他在等,等苏门达尔这次找他来的目的。

过了良久,苏门达尔把神游的目光,再次放在胡忧的身上。

“胡忧。”

“末将在。”胡忧挺直了腰杆,正视着苏门达尔。

“依你看,我军现应该如何应对安融之人。”苏门达尔问道。

“断粮道。”胡忧肯定的说出三个字。这是他早就想好了的,本应该那天与金骨山设大营计划一块说,可惜那天苏门达尔并没有听完他全部的话。不过现在说出来,却比那天说,还要显得重要。

“断粮道!”苏门达尔重复了一遍。

“是的,不但是断粮道,而且还要断一切能断的东西。比如辎重,通信等等......”胡忧回道。

“具体的说说,你的想法。”苏门达尔坐直了身子,做倾听之状。

“是,大人。以末将看来,此次安融二十万大军入侵我青州,军力虽强,但也有其弱点可寻。

兵书有云: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安融二十万大军,在我青州腹地作战,先不论战况如何,粮食的消耗,就是一个不小的数量。他们此次突然发兵,追求其速,随军所带的粮草辎重肯定不多。之前安融人一直停步不前,我想肯定是因为军中辎重不足,没有攻城之器的关系。,

现在安融的攻城之器的拥有量怎么样,我们暂时不去理会,但是他们的粮草不够,那是肯定的。粮草是消耗品,每日都要需用。二十万大军一天的粮草消耗巨大,绝对不是运一两次就可以解决的。

所以粮草的问题,应该是他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我们只要断了他们粮道,他们纵有二十万大军,也叫嚣不得。”

“你说得不错。”苏门达尔同意道。实事上胡忧所说的问题,苏门达尔同样也深有同感。令归城里虽然储备有大量的军粮,但是8万人马的吃喝,也是苏门达尔最为头痛的问题。

苏门达尔思量了一会,从帅位之上,站起来:

“胡忧。”

“末将在。”

“我封你为断粮将,领偏将衔,带军三千,专断安融草粮辎重!”苏门达尔喝道。

“断粮将!”胡忧听得脑袋一大,升偏将那是好事,带军三千,那更是超值,要知道一般的偏将只有一千人马,督将才有三千人呢。可是这专事断安融粮草辎重,可是玩命的任务,弄不好就得‘光荣’了。胡忧提出这个方案,也不是为自己设计的。领了这个命令,金骨山第七师团的下场,弄不好,就是自己的写照。

“要命,要命,真要命,出个计策,把自己给圈进去了。”胡忧在里心暗暗的说道。

苏门达尔看胡忧的脸色阴睛不定,一下就冷了下来:“怎么,你想抗命。”

胡忧全身一震,知道自己一时心神大乱,露于了表像。

“军团长大人的命令,末将誓死完成。军人以保家卫国为天职,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末将决无二话。

末将只是觉得这个‘断粮将’不太能显出军威而已。”胡忧流着汗道。

“嗯,原来是这样。”苏门达尔这才释然。

“那你觉得什么名字比较威风呢?”

“‘不死鸟特战队’,不知道大人觉得怎么样?”

060章 妙计选兵(上)

胡忧出了帅帐才发现,自己背后的衣服全都被冷汗湿透了。那才那一瞬间,胡忧能明显的感觉到苏门达尔的杀气,他心里很清楚,如果当时他的反应慢一点,他的人头,马上就得换个地方安置。

“呼,还是定性不够呀,如果是师父在的话,肯定又挨骂了。”

胡忧回到屋子,喝下整整一壶茶之后,才真正把这颗心给定了下来。回想起刚才的情况,直到现在,胡忧都还感觉到有些后怕。

定过神来,胡忧开始仔细的思考自己的新任务。苏门达尔交来的这个任务,对胡忧来是,是人生之中,最大的一个危机。

要在敌控区断敌人的粮草辎重,这是非常危险的事。那完全是一种野战的生活,没有补给,没有支援,除了三千士兵之外,可以说是一无气有,唯一不缺的,就是那无尽的敌人。这完全是在干老虎嘴里拔牙的勾当,把安融人惹恼了,派大军追杀千里,都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其危险程度,九死一生都不足以形容,弄不好,就是十死无生。

但是危机危机,危险之中,却又蕴含着巨大的机会。先不说被升为偏将,领兵三千这些即得的利益。单单是在现在青州所有军队,都龟缩于令归、峒独两城之中,不敢出战的情况之下,胡忧带军在敌控区内与安融周旋这一条,就足够胡忧扬名万里,成就盖世英名。这事如果得到广泛的宣传,胡忧将拥有无数的崇拜者。这对他未来的帮助,那是难以想像的。

可以说,胡忧只要能不死,他就是英雄的似的人物。这一点,对于胡忧说来,那非常重要的。里杰卡尔德之所以能推翻紫荆花帝国,建立属于自己的王朝,与他当时在中州民间的人望,是脱不了关系的。

俗话说,危险越大,利益也就越大。如果可以选,胡忧很想选别的,不过他现在也没得选。去,可能不一定会死,如果不去,那苏门达尔肯定就不会放过他。既然是非去不可,那就一定要有一个周密的计划。有计划不一定能成功,没计划,肯定很难成功。既然已经付出了生命的危险,胡忧当然要得到最大的利益。

苏门达尔给了胡忧三天的准备时间,胡忧足足用了半天的时间,才把计划的大纲给大体的做出来。还好,这个断敌人的粮草辎重,看得简单一点,不过也就是放大版的偷鸡摸狗而已,只不同的是目标和失败的后果。偷鸡摸狗的目的是在不别人发现的情况下,把鸡狗偷了,失败的后果多是被打一顿。断粮草辎重的目标则是把敌人的粮草给毁了,失败的后果,那就是死。当然,跑掉了就不用死。不管别人是怎么想怎么看的,但是胡忧就是这么想的,因为这样能让他感觉轻松一些。

“哲别,去把候三给我找来。”胡忧合上手上的计划,吩咐道。

“是,偏将大人。”

候三就在胡忧的屋子附近喝茶,哲别很快就找到了他,并把他带到胡忧的面前。

胡忧被升为偏将的事,全军都知道。只不过胡忧的任务,知道的人不多。

“大人。”候三给胡忧行礼。候三的行礼与别人不太一样,别人的行礼,是带职位的,但是候三只叫‘大人’,不带职位。这是胡忧让他这么做的,以视亲近。

“候三,我有一个事,要你去办。”

“大人,你吩咐。”

“我奉苏门达尔军团长之命,组建一支新部队。人选问题,我交给你去办。我要你在两天之内,在这令归城里的8万士兵中,找三千人。要射箭好的,跑得快的,机灵的,或是有特殊能力的,总之,要好兵。”胡忧下令道。

这是胡忧从苏门达尔那里获得的唯一优待,他可以用将令,自主寻找自己的士兵,典军以下的,都可以。不过,胡忧也有自己的想法。

候三问道:“大人,将官要不要?”

胡忧回道:“只要兵,最多到夫长,往上不要。第三纵队的原属,你就不用去了,他们都划归我的直属队。”偏将和校尉最大的不同,不是在于领兵的多少,而是偏将可以有资格,自己设府立帐,组建直属部队和幕僚官。

“末将领命,保证把最好的兵,全选到我们的部队中。”

“快去吧。”

胡忧也不问候三要怎么选士兵,因为胡忧相信,候三有能力办好这事。情报消息,可是候三的特长。他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以后在军中,也就没有他的位子了。

候三拿着令箭走出胡忧的房间,心中高兴不已。同样的令箭,前几天拿在手里,像征的还是校尉,现在拿在手里,那可就带表偏将了。

出来混的,最主要的就是跟对大哥。候三很庆兴,自己跟对了胡忧。胡忧的步步高升,候三是有眼睛看的。入伍才没多久,就已经是偏将了,这是多少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程度。

虽然候三自己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夫长,但是他从不为自己的前途担心,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胡忧很看中他,只有跟着胡忧,升官那是必然的事。

事实上,现在候三虽然只是一个夫长,但是在第三纵队里,就算是里克尔梅这个典军,对他都很客气。这里面的原由是什么,候三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为胡忧,没人会拿他候三当个人物。

正是因为这样,候三才不断的在心里提醒自己,千万不要以什么老部下自居。候三在胡忧的面前,从不摆什么老战友的身份。他总是告诉自己,胡忧可以拿他当兄弟,但是他却不能自不量力的拿胡忧当兄弟,必须要把胡忧当成上司看,全力的完成胡忧交待下来的每一个任务。,

那些敢借着当年一点关系,就敢拍着上司肩膀称兄道弟的人,往往都会死得很难看的。

“胡忧大人真不错,可惜呀,就是青楼运差了一点。开始干活了。”候三笑了笑,把胡忧给的令箭给收起来。

两天之内,在八万人之中,找到符合胡忧要求的三千人,在别人看来,也许是一件难事,但是在候三看来,这却并不太难。对于找人,候三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夫长,看你红光满面,又领新任务了吧。”一士兵看候三回来,嘿嘿的笑道。

候三得意道:“那当然。”在胡忧面前,不能显什么,但是在自己的士兵面前,候三却不在意让士兵知道,他跟胡忧的亲近。

“夫长大人,这次又有什么好任务?”士兵偷偷问道。对于候三能经常为胡忧办事,候三手下的这几个士兵可是非常羡慕的。

候三完全是按照胡忧当年的做法,把自己手下的这九个士兵调教的服服贴贴。候三虽然没有钱,也没有机会请手下去喝花酒,但是他用自己的打猎的特长,在黄龙道找回肉食,就足以让士兵对他死心踏地了。

候三神秘的说道:

“这次的任务,你们也有份。”

“我们也有份?”士兵一下兴奋起来。能帮胡忧大人办事,那可是第三纵队的光荣。说出去很有面子的。

“候三夫长,胡忧大人让我们干什么?”一士兵问道。

候三挺有官气的挥挥手道:“去去去,把其它几个都叫来,等人到齐了,我再告诉你们。”营中只有五个兵,还有四个没回来。

士兵们一阵纷回乱找,听说要给胡忧大人办事,士兵们一个个都赶了回来。

候三看着自己的手下九个士兵,学着胡忧的样子说道:“兄弟们,这次我可是为咱们组带回来了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看见没,这是胡忧大人亲手给的令箭,偏将令。”

“这个任务办法好了,那是给我们组长脸,胡忧大人也会记住我们。办不好,嘿嘿,你们夫长我的脑袋得搬家,你们的也得搬。”

“夫长大人,你就说是什么事吧,我们跟你干,肯定不会有问题的。”

“嗯,既然大家挺有信心,我就告诉你们吧,胡忧大人要我们呀.......”候三把胡忧的要求,仔细的告诉手下的九个士兵。这事他一个人也做不成,必须要动用集体的力量。

“夫长,两天之内,八万人里选三千人,这也太难了吧。”

“就是呀,夫长,我们又都不认识他们,怎么选。”

士兵们听到任务之后,全都觉得这事有些难办。

“所以你们是小兵,我是夫长嘛,要办好这事,得动脑子,不然光看名字,就够咱们看一星期的,那还搞个屁。

你们都听好了,我教给你们。我们不了解那些兵的特长,那些部队里的人,还不了解吗?就像咱们第三纵队,有谁不知道哲别箭法好的。

你们呀,只有随便找个其它部队的人套近呼,就能得到不少的情报。找到第一批人之后呢,你们就告诉他们,胡忧大人接到军团长的命令,要组建一支新的部队。以胡忧大人在军中的名望,想加入胡忧大人帐下的士兵,那是多了去了。

有了第一批人加入,那事情就更好办了。你们可以让他们也去打听,就这么加入,再加入,一路滚下去,一个带一个,别说三千,三万人都能弄出来。”候三给手下兄弟出计道。

060章 妙计选兵(下)

这一点,候三说得没错,胡忧在暴风雪军团里,算得上是一个名人。入伍第一天升夫长,天灾时提前预警,带手下士兵逃过大难,事后帮死难者寻回遗体。黄龙道以一纵队300人之力,独抗野兽军团5000人一天一夜,金箭取安融大将铁克拉右眼。这一桩桩,一件件,士兵们都知道。在暴风雪军团里,说起胡忧,谁都能说出一些关于胡忧的故事。

在暴风雪军团里,士兵之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句话说是的暴风雪军团里两个新起的将星,一个是胡忧,另一个则是秦明。大体的意思是指,跟着胡忧的士兵,一般生命都比较有保障。这个说法,最先出自那次天灾。那次天灾,全军近千人几乎死绝,只是胡忧的手下,全都生还。近期又多了一个例证,胡忧三百余人,硬顶野兽军团五千人马一天一夜,才死了不到一百人,又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一开始,士兵们并不知道安融的野兽军团有多厉害,体会不深。但是第七师团两千余人,不到三十分钟,就被野兽军团全数踩死肉酱,无一人生还,这对士兵来说,绝对是一个震撼。震撼之后,士兵们不由更坚信遇不死鸟不死这句话。也更佩服胡忧。这可是发生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事,生活活的例子。

而随跟着秦明的士兵,那就倒了血霉了。秦明在林梅森林抓个雪灵猴,就弄得手下十个士兵,全都没命回来。天灾时,他的士兵,又全死了,他自己的命,还是胡忧救的。现在他在浪天与红巾军做战,几乎每仗下来,他手下的士兵都剩不了几个。秦明的官也升得很快,但是哪个士兵听说要调到他的麾下,那脸苦得,跟死亲娘差不了多少。在秦明的手下,要活下来,真是太难了。

“夫长,那要是有人想偷懒,或是想帮着亲友调到胡忧大人的帐下,随便乱来怎么办。他们报谁是谁,我们都不知道的。”一士兵问道。

候三拍拍这个士兵,赞赏道““嘿嘿,你小子到聪明,这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我们这次为胡忧大人办事,说句不好听的,那可是为咱们找生死兄弟。如果让那些个吃白饭的混进来,可是要害死大伙的。

所以你们找第一批人的时候,一定要多用心思,至少要好几个人都认为他们好,你们才能要,谁给我马虎,我可饶不了他。

你们确认了要的人,让他们去发展下面的人时,一定要明确的告诉他们,要对下面的人负有连带关系。

谁找的人被查出是混水摸鱼,没有真本事的,不但那个人会被开除出去,就连收他们的那个上家,也同样不准许进入我们的新建部队。

对了,咱们还得加上一句,就说胡忧大人会对此事亲自抽查。相信以胡忧大人的名字摆在那里,他们是不敢胡来的。”

“候三夫长,你真是太有才了。这些全都是跟胡忧大人学来的吧。要是我能跟胡忧大人学两手,那该有多好。”

候三得意的哈哈笑道:“嘿嘿,这有什么难的。在胡忧大人的手下做事,只要有本事的,都会得到重用,你们这些小子,努力吧。”

士兵甲道:“候三夫长说的对,哲别现在不就成了胡忧大人的亲卫了。有一天,我也要成为胡忧大人的亲卫。”

士兵乙笑道:“你得了吧,你的箭法能比得了哲别吗?”

士兵甲满怀信心的说道:“我箭法不行,但是我可以努力呀。只要努力一定行。”

士兵乙也点头道:

“说得不错,只要努力就能成功。这是胡忧大人常常说的。我也要努力,不过我不当亲卫,我要做胡忧大人手下的大将。”

候三满意的点头道:“看你们这么有志气,我再告诉你们一个窍门吧。胡忧大人也不单单只要箭射好的,只要是有自己特长的人,他都会重用。这是我从胡忧大人给我讲过的一个故事里悟道的,胡忧大人曾经说过,小老鼠也有救老虎的能力,你们仔细想想吧。

好了,都别在这里贫了,全都给我干正事去。记住,我们要为胡忧大人挑最好的兵,要给自己挑最好的生死弟兄。”

“是,夫长大人!”

“哲别,你在想什么呢,老事一副有心事的样子。”胡忧放下手中的茶杯问道。从候三接令离开之后,哲别的眉头就一直皱着。

“大人,我在想,你让候三夫长一个人去选士兵,会不会太难了一点。”哲别早就想问这事,但是却一直不敢问。现在胡忧问她,她才鼓起勇气说。

胡忧笑道:“呵呵,我还以为你在为什么事伤脑筋呢,原来是这个。

候三选人这事,你不用担心。这事我既然交给他去办,那就是相信他一定有能力办好这事。”

“大人,你难道就不担心候三夫长为了交令,随便乱找些士兵回来吗?毕竟他也不熟习其它部队的人,两天时间,也不够他弄一场8万人的比赛,怎么会知道谁的箭法好,谁比较机灵。”

胡忧点点头道:“你能提出这个问题,证明你真的有仔细想过。不过你想得还不够全面,你要学会,跳出自己的思维去看一件事,看事的整体。

比如说,候三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什么样的特点,他的能力在哪里。我又为什么不找别人,偏偏要让候三去办这件事,如果我让你去办这件事,你又会怎么去办。只要你想清楚这些,你就能明白了。”

哲别苦脸道:

“大人你说的东西好复杂哟,要想这么多东西,才能得到答案,我宁愿不想了。反对做你的亲卫,只要保护你的安全就行了。”

“你呀,再过两年长大点,也就不会这么想了。做亲卫也是要动脑子的。”

胡忧说着,来到了窗前,远远看出去,城主府若隐若现的藏在蒙蒙的细雨之中。

苏门达尔,你以为三天时间,我不能从八万人里,挑出好兵吗?你还是太小看我胡忧了。

061章 自封司令(上)

第三天中午,离着苏门达尔给的期限还有半天的时间,胡忧就已经拉着他的人马出了城。

胡忧不能不走,他必须走得快一点,他要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之前,马上离开令归城。

胡忧为什么要走得那么急?

他这一下,把军中的好士兵全给刮了一遍,不走快点,等其他的将官反应过来,他就走不了啦。你把人家的兵王全给弄走了,人家还不跟你玩命?

事后证明,胡忧这一步,走得全完是太正确了。听说为胡忧选兵这事,有将官都找到军团长苏门达尔那里去闹。不过现在苏门达尔也没了办法,部队都已经开出城了,难道还要追回来?再说了,苏门达尔也很想知道,胡忧拿着这些精兵在手,能做出什么样的事。

胡忧一出城,就把部队全都拉到了距令归城东北方向50公里的猫儿山,这是他早就已经想好了的地方。

猫儿山山高林密,山势险要。附近二十公里内,杳无人烟。胡忧在从天德回来,奉命到黄龙道任校尉的时候,就曾经路过过这个地方。当时他就记住了这里。所以胡忧在接到苏门达尔命令的时候,马上就想到了这里。

很多人都会认为,断安融的粮道,其实是一个很容易干的活。只要一拥而上,杀了押运的人,再一把火把东西全烧了,那就可以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相像得这么简单的事,要真要做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首先,想要烧人家的粮,你总要先知道粮草在什么地方,会经过哪里吧。那些被押运的粮草,都是动着的,每一段时间,它们所在的地方都不一样。所以,情报那是必须的。当然,你也可以不要情报,安融的大营里肯定有粮,但这是胡忧三千人马能做的到的事吗?

有了情报之后,那接下来就是策划问题了。在哪个地方下手,要怎么个下手法,得手以后应该怎么跑,跑错了方位又怎么集合归队,都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再一个,胡忧的这三个人,全都是刚刚从各各军种里抽出来的。他们之间甚至谁都不认识谁。这样应该怎么样交流,怎么样合作,怎么个打法。三千人本来就少,再各自为战,那就更什么事也干不成了。

所以,胡忧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怎么去行动,怎么样去破坏安融人的粮草辎重供给,而是把手下这些兵,全都整合起来。整合部队,必须要有地方,猫儿山附近没有人烟,也没有任何的资源,安融人不太可能会来这里,所以这里最适合胡忧的要求。

经过半天的行军,胡忧把自己的新部队,拉到了猫儿山。不得不说,候三的方法真的很不错,这三千人,个顶个的身体素质都不错,还有很多,一看就是老兵。

此时,胡忧正站在一个临时的高台上,看着自己手下的这三千士兵,加上原第三纵队的人,准确的来说,胡忧此时有三千三百一十八人。

“弟兄们,你们当中有人认识我,有人不认识我。不过想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我是谁。不错,我就是胡忧,也有人称我为不死鸟。

在说正题之前,我想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怕不怕死?”

“不怕。”有一个士兵叫道。

“说不怕的,那都是骗人的。生命人人都只有一条,谁都不想死,也都怕死。就算是我的外号是不死鸟,但是我也同样怕死。”胡忧看着士兵们说道。

胡忧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做为普通的民众,怕死那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做为军人,我们就不能怕死。我们既然吃了这碗军饭,成为了军人,就要有一个军人的样子。军人,必须要有自己的荣誉,要有保家为国的使命感。我们军人都怕死了,那么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们,由谁来保护!”

“你们之中,还有很多人,不知道今天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现在,我告诉你们,我要组织一支部队,去战斗。去和那些入侵我们国土,杀害我们同胞妻女的安融人打仗。”

“打仗,那是会死人的,这毫无疑问。在我还没有正式宣布军队成立之前,哪一个怕死的,哪一个可以任由安融人在头上拉屎,可是容忍安融人强暴你的妻女,杀害你的父母兄弟的,可以站出来。我的部队里不要这种没有骨气的士兵,你出来,我可以亲自送你回令归,回到原来的部队里去,我绝不追究任何的事,也不算你逃兵。谁他娘的进了我的部队,还敢贪生怕死,有令不尊的,老子直接就砍了他。

在场的有没有这样的人,站出来。”胡忧的最后一句,几乎是用吼的。每一个士兵能都听得很清楚。

“胡忧大人,我们都跟你干。”

“我们要跟你一起去杀安融人。”

“安融在金骨山杀死了我的弟弟,我要报仇。”

“.......”

台下的士兵,发出各种声音,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队伍。很多年以后,一个将军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写到。我当时真的很怕死,但是我不敢站出去。胡忧大人当时说的话,实在太毒了。要是真站出去,别人的口水都能把我吐死。

“我再问一下,你们可要想好了,有没有人想要退出的。有没有。”

“没有。”

“有没有?”

“没有。”

“很好!没有一个人退出,你们都是真男人。”胡忧喝道。

这个讲话,胡忧一早就布置好了的。从找‘托’到气氛的烘托,到语言的使用,胡忧都已经计算过。这种时候,就算是真有人想退出,也不敢站出来。

胡忧这样,也不能算是无耻,实事上,所有古往今来的统帅,无一不曾经做过这样的事。胡忧不过是用了一点点江湖人常用的手段而已。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他现在没有时间一点点去像带第三纵队时那样,用各种办法,把这些来自各个不同部队的人心,全统一起来。,

一位名将曾经说过,士兵总是无知的,你不须要他们知道为什么要那么做,你只要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那就可以了。士兵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有了思想,部队也就不存在了。

胡忧环视了在场所有的士兵,继续说道:

“我们在场的人,都是来自不同的团队,有来自第一师团的,也有来自第二,第三,第四......第十八师团的。无论来自哪个师团,从今天起,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了一个新的归属——不死鸟特战队。

我们都是不死鸟特战队的一员,是不死鸟特战队里的生死兄弟,是背靠背的战友。

从今天起,你们都是我不死鸟的兵,我将带领你们一块战斗,一块升官发财分金币,一块上青楼喝花酒,你们说,好不好。”

“好!”这一次,士兵们暴发起前所未有的热烈欢呼。胡忧的话,真是说道他们心里面去了。胡忧的故事,他们听过很多,可是直到自己亲行经历过了,他们才相信,原来胡忧和别的将官,真的不一样。至少那些将官在分金币的时候,就没来没有想过让士兵们也分一份,哪怕是很少的一份,可有胡忧却很明确的说出来。这时候,就算之前有想过要走的士兵,也都不再想走了。跟着这样的长官,有前途啊!

“不死鸟!”

“不死鸟!

“不死鸟......”

不知道谁带头喊了一句,所有的士兵,也都跟着喊了起来。

别把士兵都想得那么高尚,士兵们也是人,他们之中,很多人来当兵,过着这种刀头舔血的生活,就是为了吃饱肚子,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就是为了找女人的。

没见每一支部队都有督战队吗?督战队可不是杀敌人的,那是杀自己人的。所以别总是拿什么民族大义来跟他们说教,给点实际的,那才是硬道理。

胡忧这个跑江湖出生的人,可以说是对人性太清楚了。跑江湖的靠的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混饭吃,这是胡忧的强项。他就这么着,一软一硬,把这支散乱的部队,在精神上,先整合起来。给他们目标,给他们梦想,和那似乎光明的前景。

训完话之后,就是开始分队整编了。鉴于这次的任务,有些类似于游击的性质,所以胡忧也没打算每次的行动,都弄得全军一同冲上去,所以胡忧经过分析,决定以一百人为一队,以分队作战的形势,根据敌情,灵活的调配兵力。可以每队单独上,也可以几个队合起来打。

新收的三千人,胡忧让他们先各位找自己熟悉的战友,灵活组队,然后在帮他们相护调配,一共组成三十个队。每队队长由士兵们自己选出。用什么方法,怎么选,胡忧不管,但是选出之后,经过胡忧正式批准任命之后,队员就必须听队长的。队长有权无须请示批准,处理自己的队员,严重抗命的,队长可以直接处死,之后再上报。

061章 自封司令(下)

原第三纵队的人,胡忧没有将他们与新收的三千人混编,而是按原来的编制,让三个典军带队。三个典军也改称队长。而候三和他的手下,则被胡忧划出来,命令组建情报队,由候三为队长,人数以百人为限,自主在部队之中选人。

这样,胡忧的手中,就拥有了33个战队和一个情报部队。其中以三个原典军手上的人数最少,平均每队不过70人,但是他们的战力却最强,因为第三纵队的人,都是经过胡忧亲自训练过的,而且彼此熟习,又经历过与野兽军团的大战。

而权力最大的,就是候三的情报部队。他们主要负责侦查敌情、制定作战计划,调配联系作战部队。虽然除侦查敌情外,其它的都是胡忧在亲自决定,但是候三的地位,一下就显露出来了。

事实上,胡忧最想的是把所有部队,全部按他脑中所知的军师旅团营,主官,副主官,政委,参谋长这样的现代军事编制来弄的,不过现在的时间太紧,也没有这么多的指挥官供他运作,最主要的还是他现在的权限不够,不足以改动军队的编制,所以暂时他还做不到这一点。不过他让士兵对他的称呼做改变,还是可以做到的。于是胡忧很臭屁的不让士兵叫他偏将,而是叫‘司令’,先过过瘾再说。

部队一共在猫儿山驻扎了三天,这三天里,胡忧亲自教给士兵们一套相互联系的暗语,以便保秘。这套暗语事实上就是江湖黑话和一些切口暗记。教完之些之后,胡忧下达了他当上司令的第一个命令,私自外传暗语者,杀无赦!

第四次的早上,胡忧把三十三个队长,全部招集于自己的帐下,每人发了一支金箭道:

“从今天起,我们不死鸟特战队就要各自开拔,希望大家各自努力,不辱我不死鸟特战队的威名。”

三十三个队长,早就已经雀雀欲试了。胡忧可是说过,此次出战,每队所获得的战利品,七成归各队所有的。这是真真正正的得利,谁不想要。

“我们一定不负司令所望。”三十三个队长,全都给胡忧单膝下跪行礼。胡忧改动的很多的东西,但是这个单膝下跪的礼,他没有改。他很享受这个。

行完礼之后,各个队长走出军帐,带着自己的部队,各自离去。他们将分头摸到各自的区域,在没有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前,他们可以带着自己的部队,各自为战,也可以与其他小队联合作战,总之胡忧给了他们很大的自由性,由着他们去弄。

当最后一支部队离开之后,整个营地安静了下来。候三的部队,早一天就出发去打探消息去了,整个军营里,就只剩下了胡忧和他的亲卫哲别。

“嘿嘿,这下我成真正的光杆司令了。”胡忧看着空地嘿嘿笑道。

“大人,接下来我们干什么?”哲别跟在胡忧的身边问道。

“干什么?不我们现在什么也不干,先找个地方好好睡他一觉再说,这几天,真快把我给累死了,简直可以说是心力交瘁。”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胡忧还是感觉相当自豪的。首先,他把三千散乱的人马,初步的打造成了三十三个团队。让他们形成了一定的战力。

而且,这三天以来,胡忧跟本就没有睡过。他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游击战的战法战术,因材施教的交给三十三个队长,经过三天的推演,三十三个队长,多少都学会了一些。胡忧真的很期待这种垮时代的战法,在这里,能弄出什么样的成果。

“走吧,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有一个很不错的山洞,那里还有个温泉呢。”

部队全部开出去了,这里也就没用了。不快点离开,弄不好,还会有危险。

胡忧带着哲别往山上走,从天德回青州的那两个月山野生活,让胡忧练就了非常强悍的野外生存本领,他知道怎么样可以让自己在野外过得更好。

“大人,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要问你。”

“哦,你又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是不是关于女孩子的特殊情况?”胡忧坏笑道。

他最喜欢逗这个小丫头,这事几乎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生活调剂。

哲别小脸一红:“不是啦,我是想知道,为什么你把所有的士兵都组了队,自己的身边却一支队伍都不留呢?”

“你觉得是因为什么呢?”胡忧爬上一处陡峭的石壁,把手伸给哲别。

哲别拉着胡忧的手,跟着爬了上去:“我就是想不明白,才问你的呀。”

“如果我说我忘记了给自己留一支部队,你信不信。”胡忧笑道。

“才不信呢,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把这事给忘记了。”哲别略带娇气的说道。在只有她和胡忧两个人的时候,她开始显露出一些女孩子的特性。不过仅限于只有她和胡忧两人的时候,只要多出一个其他人,她比男兵还男兵,完全看不出一点女孩子的样子。

胡忧苦笑道:“你肯定是没有听过江太公的故事,那个家伙,可比我还要聪明。封神之后,还不是弄得自己没位子。”

哲别问道:“什么江太公的故事?什么意思?”

她怎么可能知道江太公是谁,自然不知道胡忧话中的暗意。

“那个故事以后在告诉你吧。”胡忧道:“我之所以没有给自己留下部队,一是想给他们一个机会,看看谁最有本事,做得最出色。

再说了,所有的战队,都是我的部队,这里面跟本不存在留下什么部队的问题。我们两个人,可能随意的加入他们之中任何一个战队,跟他们一起行动,你不觉得这样很不错吗?”

“听说你么说,好像也蛮好的。不过你的安全问题怎么办。”

胡忧很不负责的说道:“这个就要问你了,你可是我的亲卫呢。”

哲别跺脚道:“你怎么可以这样的。”

胡忧一伸手,把飞天爪打出去,抓着上面的树道:“来,抱紧我,我们荡到上面去。”

“啊!”一下飞出去,哲别忍不住叫了一声。

“哈哈哈,你觉得这样,还有人能伤害到我吗?”

062章 惊人发现(上)

“好,现在我们再次熟习司令所教的常识。

树木,通常可以利用隐蔽身体.......如果身上的东西吃完了,可以先吃动物,兔子什么的,不行就吃虫子,再不行,吃植物。

不要饮用从杂草中流出的水,而以从断崖或岩石中流出的清水为佳.......”

这是胡忧在进营地时,听到的话。说话的人是第八战队队长阿隆索,听他讲话的,则是第八战队的士兵们。

这些东西,是胡忧在猫儿山时突击教给各队队长的。都是他在江湖上闯荡和在山地生活的一些有用经验。在胡忧看来,这些东西,在军中也能用得上,于是就整理出来,先教给各队的队长,然后再让各队队长教给手下的士兵。

胡忧和其它将官的想法不同,别的将官,只注意如何能打胜仗,并没有注意士兵们的生活细节。但是胡忧却认为,士兵的生活细节,才是打仗最关键因素的其中之一。如果士兵无意之中,喝到了不干净的水,那肯定就会有身体不适。而身体不适,肯定会影响到战力,战力受到影响,那么要赢得一场战斗,那就难了。

细节是关系到成败的东西,绝对来不得半点的马虎。胡忧虽然没有听说过一颗铁钉亡掉一个国家的故事,但是丰富的江湖生活经历告诉他,很多时候,成败往往就由一个细节决定。要知道他和师父在一次‘抓肥羊’的时候,就曾经因为一点很小的事,导致骗局的失败。那次他被师父打得屁股都差点开了花,教训很惨痛。

“说得很不错,大家学习的热情很高嘛。”胡忧笑着走进军营。

“司令官好。”阿隆索转身看到胡忧,马上下跪行礼。其实他早就知道胡忧来了,他是故意继续说的。

士兵也全都跟着单膝跪下,给胡忧行礼。

“大家都起来吧。阿隆索,你继续,我在旁边也听听。”

“是,司令官。”阿隆索转身给士兵们继续讲起来。

士兵看胡忧在一边站着,全都很用心的听。其实就算是胡忧不来,他们也听得很认真,因为士兵们觉得这些东西很新奇,以前从来没有人教过怎么隐藏起来,不让敌人发现,怎么样能找到干净的水,迷失了方向,怎么样找回到原来的路。

胡忧等阿隆索上完一课之后,才跟着阿隆索走到一处山坡。这里四下没什么人,算是一个比较清静之处。

胡忧看了一会蓝天白云,这才转身对阿隆索问道:“怎么,听说你对我有些不满?”

话题很严肃,但是胡忧的脸上,却挂着笑容。

“司令,我可不敢对你有不满。我只是觉得你给我分的地盘太不好了。你看这都一个多星期了,其它兄弟部队全都干得有声有色,收获丰富。我们第八战队,连个安融人的影子都没有遇上过,什么也没捞着。

看到别的兄弟部队都吃香的喝辣的,功劳、金币都弄了不少,我们第八战队连个鸟毛都没得,弟兄们的见意挺大。

司令,你看能不能给我们小队换个区域。”阿隆索看来怨气很大,一开口就‘呱唧呱唧’的说了一大段。

阿隆索没法不抱怨,他和他的第八战队,被分到了黄龙道以南的一片区域,这里是之前胡忧第三纵队驻防的地方。这里虽然也有一条路通安融,可是因为路不好走,安融的粮草辎重跟本就不经这里运。

这要是换成以前的情行,士兵们巴不得没有敌人来呢,不来更好,咱们也不用干什么事。可是现在可就不一样了,按胡忧的规矩,每次战队出击,所获得的战利品,可是有七成归战队所有。

那也就是说,抢到安融的东西,除了上交三成外,本部队员工可以有一多半东西自己分掉私有。要是抢到一车金币,哈,那可真是发财了。

当然了,金币在粮草辎重队里是不常有的,但是每一个东西,胡忧都细分了价值。毁掉安融人一台攻城车,胡忧奖励队里多少金币,那可是写得白白明明的。

人都向往自己能过得好一点,谁不想为自己和家人多弄点油水。尤其听到其它部队又得了多少好东西,积了多少军功,自己这边连一点响动都没有,那哪成呀。阿隆索这几天,几乎被手下的士兵们吵得头都大了。要不是胡忧有严令,不许各部在其它的战队的区域抢活,打乱人家的布属,阿隆索早就已经带着自己的战队杀过去了。

胡忧看阿隆索的怨气那么大,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在心里高兴不已。阿隆索有怨气那证明什么,证明士兵们开始向往有仗打了,他们的心态已经和之前不一样了。

之前的士兵,是害怕打仗的。都说曼陀罗帝国的军队战力有多么厉害,跟本就不是那个事。三十八年的和平,不但磨灭了将领的血性,同样也磨灭了士兵的战气。士兵来入伍当兵,大多是为了混口饭吃,或是弄点军中的资历,跟本没想要打仗。

这也是为什么安融突然进攻的时候,暴风雪军团几乎没有一支部队能够顶得住的主要因素。士兵们已经不习惯打仗,也害怕打仗了。安融人冲上来的时候,士兵往往都是往后跑的。就算是有哪支部队平时的训练比较好一点,可以顶一下。但是士兵的士气跟本就跟不上,这哪能有什么战力。

现在,胡忧就是要用金钱,名誉,权力,女人,这些人类与生俱来就向往的东西,来重新唤醒士兵们对战争的渴望。让士兵们知道,只要去打,勇敢的打,他们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让士兵们从怕战转变成敢战,自己争着去战斗,是胡忧的治军理念。

胡忧之所以给各个战队划分各自的区域,他的目的是让士兵们自己看看,人家敢打的,能打的,收获到了什么,而你不敢打的,没仗可的人,会是怎么样,能收获到什么。有对比,才能有说服力,看着别的战队,大把大把的拿好东西,你难道就不眼红?,

当然了,在这事上,胡忧还是弄了一些小手段的。他的这个手段,就是让候三的情报队在各队里传递消息的时候,故意的透露,甚至是夸大其它战队的收获。什么哪个战队又得了什么好东西了,哪个战队毁掉敌人多少辎重,胡忧大人说要赏什么了。

弄个各个战队从队长到士兵,一个个向往得不得了。热血那个烧呀。已经尝到甜头的战队,想要得到更多,还没有开打的队伍,也不断的墨迹情报员,要求得到任务。

士兵们的热情是极度的高涨,不死鸟特战队正式出动一个星期,就已经弄得安融人的后勤粮草辎重部队头痛不已,每次压运粮草辎重都是小心加小心。最可气的是,安融人派出大部队围剿,却又找不到那些讨厌的家伙。他们总是跑得比兔子还快。

胡忧任着阿隆索发泄了一会,这才说道。“好了,阿隆索,你也不要抱怨了,我今天过来,可是为你带来了大卖买的。”

“太好了,司令,终于到我们第八战队开和了。我这就去集合队伍。”阿隆索兴奋的说道。

“回来。”胡忧脸一沉叫道:“你急什么,莽莽撞撞的,像什么样子。你要知道,你现在是一个队长,手底下管着成百个士兵,他们把性命交给你,你是要对他们的生命负责。”

在没有加入不死鸟特战队之前,阿隆索是一个夫长,已经入伍七年,是一个老兵,战力极强。他是候三亲自发现的并招入部队的第一批人,据候三说,阿隆索这人本来几次都有机会升典军,就是因为脾气急暴,得罪了上司,才一直被压着。胡忧看了阿隆索的详细资料和本人之后,也觉得阿隆索是个人才,所以也挺看重他,这才让阿隆索当上了队长。

“是,司令,我知道了。”阿隆索被胡忧说得很服气,没敢再多话。

胡忧看阿隆索老实站好了,这才说道:“以后给我注意一点,下面我们来说说这次的任务。

根据我们所获得的情报,安融人近期将会运一批攻城车到金骨山的大营,以加强攻城的进度。

我们这一次的任务,就是要毁掉这一批攻城车。不过呢,因为这一批的攻城车数量比较多,所以安融人派了一支二千人的部队全程保护,任务比较危险。你的战队敢做这个任务吗?”

阿隆索一拍胸脯道:“司令,你放心,我们又不是和那两千人打,只要烧了攻城车,就行了。我们战队保证能够完成。”

笑话,好不容易有生意上门,要是不干,那还不被下面的兄弟给骂死。

胡忧拍拍阿隆索道:“很好,我一直就知道你阿隆索是一个有胆量的男人。

不过呢,由于这事的任务比较难,我将带部分情报部的兄弟,与你的战队合作。”

062章 惊人发现(下)

阿隆索吃惊道:“司令,你也去?”

胡忧笑道:“怎么,我就不能去?”

“可是那很危险。”阿隆索有些为难的说道。如果胡忧在他的战队里出了什么事,那可不得了。

“危险是处处存在的,咱们不能怕它,而是要征服它。好了,去集合你的部队,咱们十分钟后出发。”

阿隆索带着第八战队的全部士兵,跟着胡忧一同出发,在一片树林边,汇合了情报队,两队人马汇成一处,钻进了树林里。

阿隆索看到情报部的队长候三也在,就知道这次的行动一定不小,心情也变得激动起来。

胡忧曾经有过严令,部队行军之时,是不能随意开口说话的,所以整支部伍,一百多人,全都默默的走着。除了脚下不时传来树枝被踩着的沙沙声外,整支队部非常的安静。

部队按行军阵型,分为三段,每段相隔五十米左右。候三的情报队走在最前边,一路警戒着前面的动静,并不时在树上留下一些标计。

胡忧和阿隆索走在中间,身后大约有六十人左右。剩下的则在后面,负责警戒身后,以防有敌军突袭。

由于受到不死鸟特战队对粮草辎重的疯狂破坏,本田龟佑也对应的派出了不少的部队出来进行扫荡,所以每一分钟,都可能会遇到敌人,大家都不赶松懈。阿隆索还是第一次出这样任务,尤其紧张。手一直紧紧握在刀把上,看样子随时都准备砍人。

胡忧看着阿隆索笑笑,也没有说什么。每个人总有第一次,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习惯了,也就好了。还有一点,这主要是候三的情报队的问题,他们总是弄得随时都可能有敌人冲出来一样,使得阿隆索这个老兵都有些疑神疑鬼的。

“刷。”林边的草丛里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阿隆索手一紧,刀就已经拿在手里了。身后的士兵看阿隆索拔刀,也都一下各抓刀枪,部队都停了下来。

后面的尾队,看中间的部份做出战斗的准备,也全部刀枪在手。观察着四周的动向。

胡忧对士兵们的反应相当满意,看来阿隆索虽然一个星期没有执行过任何任务,他却也没有闲着,把手下的士兵操练的很不错。

情报队的人也同时拿出了马刀,分出两个人,顺着声音摸过去。不一会,他们抓了一只兔子回来,并打出手势,没有发现敌人。

正当士兵们想要放松的时候,候三却马上打出手势,把大家继续戒备,他自己几步走过去,一把抓过兔子,仔细的观察起来。

“怎么回事。”胡忧也靠上去,小声地问道。

“司令,你看。”候三把兔子的后脚拉过来,指着上面的一处血迹道。

“它受伤了吗?”胡忧问道。

“不,这不是它的血,这是人血。”候三把手指从嘴里拿出来。

“人血。”胡忧的脸色变了变,这兔子身上的血还是湿的。那说明这受伤的人离这附近不远。

胡忧下令道:“朝这个方向,仔细查查,看看有什么发现。”

“是,大人。”候三带着几个情报部的人摸了下去。

“阿隆索,让所有人原地警戒待命。”胡忧转头对第八战队队长道。

“是。”阿隆索领命向部份打出手势,并指挥士兵们警戒。

候三摸出大约一公里,终于发现了目标。前面有一个安融人的临时军营,军营的四周警戒着大批的士兵。从神情看,有些紧张,似乎守着什么重要的人物。

“他们会是什么人?”候三在心里打了个问号。由于情报队人手不足,候三也不可能了解到整个敌控区里的情况。只能重点的注意一些大型辎重车队的动向,并通知附近的战队,进行有选择的破坏。然而这些人,明显不是辎重部队。

候三打了手势,让几个士兵留在原地,自己小心的往前摸,准备靠上去,看看这里有什么秘密。

靠上去之后,候三隐隐的就能听到军营之中,传出女人的哭声,候三正在想着怎么样钻进军营里,突然两人个士兵向他走了过来,吓得他马上趴在边上的草丛里,一动都不敢动。

“将军这次的性致真高,这是第三个了吧。”一个士兵说道。

“可不是嘛,从早上弄到现在,听得我都有些受不了。”另一士兵说道。

“你受不了管什么用,你以为你能吃上一口吗?”

“嘿,我到想,可是将军玩过的,都是死人了,我可没有那个兴趣。”

“奶奶的,鸟都硬了,尿都尿不出。嗯!”

一阵热尿流在候三的头上,候三只能在那忍着,连动都不敢动。心里把两个士兵祖上十八代女性,全都问候到了。

“哎。你说,将军为什么一直都不动那个什么公主?”

“那谁知道呢,不过那个公主可真他妈的漂亮,看得我都眼晕。”

“我听说呀,那个公主是要押回去献给三王子的,所以将军才不敢动。”

“你消息挺灵呀,还知道些什么,快给兄弟说说。”

“那不行,我可是好不容易才知道的。”

“得了,我知道,不就是酒吗,等回去之后,我好好请你喝一顿。”

“算你上路,那就是告诉你吧,不过你可不能到处乱说。”

“放心吧,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听说呀,这个公主可不简单,是宁南帝国的呢。为了抓住了,三王子可动用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宁南帝国公主,这.......”

“什么?宁南帝国公主?”胡忧瞪着候三问道。这可是惊天的秘事呀。这个安融的什么三王子胆子也太大了吧,居然敢把宁南国的公主都给抓了。那可是七大帝国之一!

不过想想,胡忧也就释然了。曼陀罗帝国还不是七大帝国之一,安融也不是说打就打。宁南帝国与安融之间还隔着曼陀罗帝国呢,又没有国土接壤,他怕什么。再说只要做得够机密,谁又能知道这事是他做的。

“你确定是南宁国的公主吗?”胡忧问候三道。如果真是宁南国公主的话,那么这里面可是有大动作可以做了。它的价值可比毁些攻城车要大得多。

“军营防卫太严,我进不去。不过据我观察看,就算不是公主,也肯定是大人物。”候三道。

“好。下令其它战队接手原定任务,我们就来看看,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古怪。”

“另外,找个地方洗洗,你那味太重了!”

063章 不按牌理(上)

天风大陆的情报传递方式,主要都是通过人来传递,效率低下,所有人的信息量都相对的闭塞。如果是近一些的地方,那还好一点。相距远的地方,或是没有用专消息来源渠道的人,往往收到消息之时,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很久的时间了。

胡忧生在这样的环境里,又没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情报来源,所能得到的消息量就非常的有限。所以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秘密抓了宁南帝国公主的安融三王子,和这个被安融三王子抓的宁南帝国公主,都是他的老熟人,而且是熟到不能再熟的人。

安融国的三王子是谁?就是胡忧在哥伦比亚军校里交的第一个朋友,还在他家里住了一个晚上的林正风。

宁南帝国的公主那与胡忧就更熟了,他们不但认识,而且还曾经睡在一张床上,有过露水姻缘的欧阳寒冰。

那天林正风使计,揭穿胡忧对欧阳寒冰使用的手段,气得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一块离开哥伦比亚军校,他却因为被胡忧查觉,拉着一起喝酒,而错过了去追欧阳寒冰的时间。

第二天林正风很早就打点好了东西,想要去追欧阳寒冰,却意外的接到安融秘使送来的秘令,要他马上赶回国。

林正风对欧阳寒冰一直就有色心,心想着安融与宁南帝国相距几千里,之间又隔着一个曼陀罗帝国,此回安融之后,也许就再没有见面的机会了。于是离开天德之前,他就给在天德的手下秘令,不惜一切代价,秘捕欧阳寒冰送回安融。

以有心算无心,安融秘探不负三王子所托,还真把欧阳寒冰秘密的抓到。由于这一路之上,安融人和胡忧一样,走的也是山路,所以一直都没有让人发现,无风无浪的,就到了青州。

安融三王子得到消息也相当高兴,马上传令在青州与暴风雪军团打仗的军师本田龟佑,派人安全的把欧阳寒雨给送回安融。

林正风是安融王林洪元最喜欢的一个孩子,本田龟佑似乎对林正风的做法很不满,却又很大肚的派了一个千夫长领千人队接手,继续把欧阳寒冰给押回安融。鉴于不死鸟特战队在青州四处搞事的关系,为了安全,本田龟佑还特别制定了一条相对安全的路线。

本田龟佑所选的这条路线,是一条相对的小路,平时一般不会有粮草辎重经过,所以遇上不死鸟特战队的可能性相当小。

这在外人看来,是迫于林正风的王子身份,真实的情况会是怎么的,也许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本田龟佑所派的这个千夫长名字叫做巴雷西,巴雷西这个人,领兵打仗都很不错,但是唯一有一点不太好的,此人非常的好色。

派个色鬼押送欧阳寒冰这种美女,这个.......应该不会有问的吧?

当然这个色鬼千夫长巴雷西是不敢搞三王子要的女人的,但是他可以玩别的女人嘛。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是全都躲在令归和峒独两人城了,可是平民百姓还有很多呀。老百姓往哪跑,他们跟本没有地方跑。

反正为三王子送女人的这个任务,也没有限定时间,所以这个巴雷西就一面前进,一面让士兵出去,给他找女人回来。有时玩得兴起,他就干脆不走了,命令全军驻扎。

巴雷西这个人玩女人和别人还有些不太一样,他很喜欢暴力,所以被她玩过的女人,大多都会被玩死玩残。

世上的事,往往就是有这么巧合的。胡忧他们发现的那只兔子身上的血,就是被巴雷西玩过的一个女人的血沾上去的。如果不是胡忧刚好带队经过这里,又这么巧发现这只兔子,并派人追查的话,那么欧阳寒冰很可能就这么被送到林正风的帐下,之后的很多事,也就不会发生了。天风大陆的历史,甚至会改写。

胡忧下令改变战略目标之后,第八战队马上就地隐藏了起来。对方有一千人,胡忧这边只有一百多人,力量对比几乎是一比十,绝对大意不得。

而且他们这次的目标是把那个宁南帝国的公主给活着弄出来,这样的行动必须用巧,调大队人马冲杀肯定不行。逼急了安融人弄不好杀人灭口。不然让南宁帝国知道安融人抓了他们的公主,那可不是好玩的事。

解救人质胡忧以前是听说过很多,但是真正自己带人干,他还真是第一次。他虽然把自己的这支新部队叫做不死鸟特战队,可是他们跟本不懂解救人质这种事要怎么做。别说是他们不懂,就算是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么个弄法。

一切行动都是胡忧按着自己的相像,摸索着来。还好现在胡忧并不知道,那个被抓的公主是欧阳寒冰,没有什么心里压力。最坏的打算不过的解救不成,公主被弄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不过是用中可用的筹码少一个而已。

这话说起来似乎有些残酷,但是现实就是这样。在战场上,谁会去在意一个自己并不任识女人的生命,哪怕这个女人,是宁南帝国的公主。在没有足够利益的前提条件之下,没人会在呼。

部队停止前进,候三被胡忧再次派出去探查敌情。要把人弄出来,至少要知道安融人把那什么公主关在什么地方吧。

候三直到黄昏才回来,他看到胡忧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摇头。

“怎么,一点都查不到吗?”胡忧问道。

候三摇头道:“他们的戒备实在是太严了,我最多只能在附近的树上往里瞄几眼,跟本进不去。”

“这么厉害!”

胡忧心中有些失望,他本以为候三能给他带回更多的消息。候三的本事他知道得很清楚,候三说进不去,那就是进不去了。,

但是说进不去就进不去了?胡忧很不服气,他记得师父曾经说过,肥羊之所以不上勾,不是他们太聪明,而是你给他们的诱惑还不够,方法没有找对。世上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之所以没有办成,那肯定是方法不对,而不是没有办成的可能性。

胡忧并不崇拜他的那个无良师父,但是胡忧却会记住这个师父的一些话。因为这个无良师父大半辈子都在江湖上混,什么离奇古怪的事物都见过。有时候从那满口黄牙的嘴里吐出来的言论,往往比那些个什么所谓的专家要一针见血得多。

“走,我跟你去看看。”

胡忧觉得候三应该有什么东西没有留意到,自己亲自去看看,也许能想到办法。

候三已经来回过两次了,可谓是熟门熟路,很容易就带着胡忧来到安融军营外围。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个军营的防卫,发现情况还真像候三说的那样,真没什么地方可以进去的。

胡忧跟着候三进到树林里,这才吐了口气道:

“看来这里有高手呀,所有的防卫都做的很好。”

“可不是嘛。”候三深有同感。

比起暴风雪军团的军营,这安融人的军营要严密得太多了。

“那边冒烟的是什么地方?”胡忧指着远处的一缕青烟问道。

“那是临时的火房,在做饭呢。看样子,他们今天是不打算走了,就住在这里。”

“做饭?”胡忧心中一动道:“走,我们过去看看。”

候三道:“那边我之前也看过了,做饭的地方不在营地里,过去也没什么用。”

胡忧奇怪道:“伙夫不在营地里做饭,为什么?”

这太不寻常了,一般情况下,做饭都是在军营里的,因为火夫没有战力,必须要给予保护才行。

候三肚子里有些怨气的说道:“那谁知道,也许他们的将军不喜欢在玩女人的时候,听到劈柴的声音吧。”

今天候三已经来这里三次了,除那被淋了一身尿,知道这里面押着一个宁南帝国的公主外,什么消息都没查到,这让他相当的不爽。

胡忧看着那炊烟道:“别管为什么了。我们过去看看。”

那里,也许就是一个突破口。

“得从这边绕过去。”

候三听令带路。

两人怕惊动守卫,绕了很大一圈,才来到了安融人做饭的地方。趴在处草丛里,观察着那些伙夫的动向。

伙夫做饭的地方在一个山脚处,除了一面靠山之外,三面都很空旷,视野很开。靠营地的一边,有一条连接军营的通道,不过想不让二十几个伙夫发现,进入那条通道,跟本不可能。而且那通道口还守着卫兵呢。

“真是防卫得够严的。”胡忧在心里暗道。

突然,胡忧无意中注意到伙夫们做饭的头顶上,有不少的树。心中马上就有了一计。别忘了,胡忧可是‘疲门’出生的,给别人下药,那可是他的特长。

胡忧想到办法,马上偷偷的查看戒指里的药物。胡忧这一查看,发现自己的戒指里有少量的乌头,茛菪子,还有一些闹洋花。这些都是制做麻药的材料,是胡忧在山野里发现时随手采的。虽然他现在不干‘疲门’了,但是见到有用处的药材,还是有采摘的习惯。闲时采来忙时用,药材对于行军打仗的作用,那可是太大了。

063章 不按牌理(下)

胡忧指指火夫头上的小山,在候三的耳边问道:

“候三,你有没有办法到那山上去。”

候三看了一眼,提醒道:“那个没有问题。司令你想从上面察看情况吗?那里可看不到什么东西的,角度不太对。”

胡忧阴笑道:“不,我们去给他们加点料。”

来到小山上,胡忧仔细的观察了好一会,才

把目光收回来,略带兴奋的说道:“很好,和我想的一样,角度刚刚好。”

从这里看下去,刚好可以看到一口大锅,这简直就是投药的天然地方呀。

“司令,我不太明白。”候三有些糊涂,在里又看不头军营里的情况,他想不通胡忧兴奋个什么劲。

“你很快就明白了。”胡忧找了个相对平坦的地方,一下把乌头,闹洋花之类的麻药全都给弄出来。

“这些是什么东西?”候三对草药不是很了解。

“别管它是什么东西,快过来帮我把它们弄碎了。小心,没弄进嘴里。”胡忧没时间给候三解释。他必须赶在火夫做好饭之后,把这些药给弄碎,并找机会下到安融人的食物里面去。

“嗯,好了,量虽然不是很够,迷不倒他们,不过让他们好好睡上一觉,应该还是可以的。

美中不足的是这玩艺有点微苦,不过这也没办法了,只能将就了。”

准备工作弄好了之后,胡忧让候三用绳子把他从小山吊到半山的树上去,他要在那里,等待最好的投药机会。这药最理想的,就是能投到汤里,那样药很快就能溶解到汤里去,别人很难发现。

不得不说,胡忧今天的运气真是不错,火夫还真要烧一锅汤。胡忧看得很清楚,那汤里还有些肉片。

“肉汤,那可是很有市场的。”胡忧在心中暗笑。

安融的伙夫们正在专心做饭,跟本没有发现一条细细的线,正一点点的从上面降下来。那些药已经被胡忧用树叶包住,现在关键的问题,就是把药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入汤里,一切就大功告成了。

药包离锅还有七八米的时候,一个伙夫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抬头,吓得胡忧一动都不感动。还好那伙夫的眼神不太好,烧柴的烟又很大,没让他发现那个悬着的药包。

直到把药包成功的放进汤里,胡忧才暗暗的松了口气,暗自得意道:

“一年多不操此业,手法还是没有半点生输,看来老子天生就是做这个的。”

天黑之后,胡忧进行着他的战前训话。

“弟兄们,你们渴望已久的战斗要来了。今天晚上,我们第八战队,将要干一笔大的买卖。这笔买卖一但成功,第八战队的名声,将响彻整个青州!战功也将一举超越所有的战队。金币美人,都会有!

告诉我,一百对一千,你们害怕了吗?”

“不怕。”

士兵们一个个兴奋的底声喝道。金币的魅力,有时候是无比巨大的。更何况司令已经说了,那些安融人都被他下了药,只要摸上去,给他们一刀就行。一对十,不过是一人捅出十刀,简单得很。

士兵眼中的斗志,让胡忧很欣慰。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很好,我们不死鸟特战队,是从来不知道害怕的,因为我们是不死鸟。”

“不过有一点,我还要再次提醒大家。我虽然已经给安融人下了药,但是他们人数太多,睡得也许不够死。你们一定要牢记战法,尽可能的从军营里开始,越是多的消耗敌人的数量,对我们越有利。

好了,大家各自准备吧。谁的刀子不够锋利的,可以磨一下。也可以选择原地休息,不过不许出任何的声音。从现在开始,谁弄出声音,军法从事!”

今晚的天上,没有月亮,星星也不多。胡忧的行动时间,定在半夜。现在离行动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是很多士兵都自觉的醒了过来。

实事上,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没有多少人真能够睡着。百多人去干掉千余人,这是一个相当疯狂的指令。在很多士兵的眼中,也同样闪现出疯狂。

一个月之前,如果谁告诉这些士兵,他们将会去执行这种疯狂的任务,并要取得成功。恐怕打死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但是现在,他们却很想试试,试试自已是不是真的可以,因为胡忧说过,他们是可以的。

阿隆索早就睡不着了,他正一遍遍的以一块大石头练习着胡忧所教的杀人技法,咽喉和心脏,只有看准两点,把刀插进去就行。

阿隆索觉得胡忧教的方法真的很不错,简单精练。阿隆索很想知道,胡忧是怎么总结出这一套东西的。

在阿隆索想来,胡忧肯定杀过不去人,可是他万万都没有想到。在他想来杀过很多人的胡忧,直接现在,还没近距离杀过一个人。因不胡忧一着都是用弓箭。这些计法,不过是胡忧从一个距离这里很遥远的地方,在一个叫做电视的东西里偷出来的。

所有士兵都看到胡忧在笑,却没有人知道,胡忧的心里,也有些紧张。他射杀过人,但是却没有近距离杀过人。用弓箭杀人和用匕首杀人,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以往,胡忧一直在尽可能的避免后一种体验,但是今晚,这个戒肯定是要破的,入伍之前,胡忧就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自己的两手,会沾满血腥。那一天,看来就在今晚了。

又过了半小时,胡忧站起来,高举起右手。候三和阿隆索马上站在胡忧的身后,其他的士兵,很全都默默的站起来,自觉的检查着自己的武器装备。武器就是他们的生命保障,就算是明知道已经都准备好了,也还是多检查一次,才会更加的安心一些。

随着胡忧打出的手势,全体士兵开始出发。让士兵们没有想到的是,司令胡忧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这对士兵来说,可不仅仅是震撼。最高长官打头阵,这可是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事。只这一点,就让很多士兵更坚定了跟胡忧的心。

按着之前选好的线路,第八战队的士兵跟着胡忧,穿过树林,如鬼魅一般,无声无息接近安融人的营地。随着营地的接近,士兵们的血液也开始慢慢的沸腾,无边的战意,急速的攀升着。

所有士兵的目光,此时都聚焦在胡忧的身上,他们在等待着胡忧的命令,等待在这个疯狂战斗的到来。

064章 智救佳人(上)

胡忧的手再次打出手势,所有的士兵全都停了下去,并各自分散。那是准备战斗的手势,他们都能看懂,也都知道应该怎么做。因为只单单这几个手势。他们已经练习了整整一个小时,几乎都已经刻了他们脑子里了。

半夜的军营,相比起白天来要冷清很多,远处夜鸟的叫声,听起来很刺耳。安融人的卫兵与白天的站法一样,只不是一个个看起来,都有些精神不振,巡视的步子看起来有点像是在梦游。胡忧的麻药计量虽不足以把他们全部都放倒,但是对他们的影响还是有的。

胡忧,候三,阿隆索,还有另外三个从战队里精选出来的士兵,在第八战队百余名队员的注视之下,以潜行的方式往前爬。

目标有三十多米,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小心,哪怕是一根草,也绝不能让它发出任何的声音。不然只要哪个卫兵喊上一嗓子,他们就全完了。

二十米。

十米。

近了。

胡忧六人都把匕首咬在了嘴里,为了防止匕首的反光,他们还特别涂上了一些草汁,这玩艺咬在嘴里,味道可不怎么样。很苦,也许沾上些血,味道会不一样。

目标有六个,门的左右两边,分别有两个安融的卫兵,还有两个在门洞靠后一点。要在同一时间,同时除了六个卫兵,并不允许发出任何的声音,这对胡忧六个人来说,很有点难度。

这个活要求胡忧六个人的动作必须高度的统一,并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如果谁慢上一秒,行动很可能就会失败。行动失败的后果,很可能就是遭来大队人马的追杀。

大约离卫兵还有八米左右,胡忧停了下来。仔细的观察着安融六个卫兵的移动规律。手指分别指向候三、阿隆索和另外三个士兵,并对应的着指出他们每个人要负责的目标。

在确认了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目标之后,胡忧伸出了三个手指。

三.胡忧缩回了一跟手指。

二。

一,手指消失,六条身影猛的窜出草丛扑向目标。

一手捂住卫兵的嘴,刀子同时从脖子划过。小说上都说这时候应该能听到什么刀子划破皮革的声音,如果有机会,胡忧很想告诉那些写小说的家伙,刀子划过脖子的瞬间,是没有任何声音的。有的只是那喷射而出的热血。

也许是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都有些紧张的关系。胡忧几个,每人下刀都很重,阿隆索负责的那个卫兵,整颗脑袋都被他给割了下来。鲜血带着气泡,如涌源一般涌出,血腥之气,瞬间弥漫整个空间。

一招得手,几个人都有些愣了。还好胡忧第一个反应过来,低声喝道:

“把他们拖到草丛里去。”

胡忧的话,让阿隆索几个人如梦初醒,赶快按胡忧的话做。

藏好尸体回来,胡忧六个人的身上,全身批上了安融士兵的衣服。

第八战队的士兵看六个卫兵又都站回去,吃了一惊之后,才想起那是胡忧他们。这时候胡忧又打出手势,后队的士兵开始小心的潜行而上。这一切,都在无声无息中进行着。

安融人的军营因为是临时性质,所以帐蓬扎得不是那么规范。胡忧选择从最外围的军帐开始下手。

安融人的军帐棚挺小,每个军帐里,都挤睡着二十名士兵。人与人之间几乎都是相连着的,有一个动,弄不好边上的人就会醒。

胡忧不敢大意,以每一个士兵应对一个目标的方式,每个军帐摸进二十一名队员,统一指挥,二十个队员同时捂嘴割咽,以求同时致命。

还好安融人的头都朝着统一的方向,头的前边有半米宽的过道,不然这招还真不好用。二十人同时下刀,胡忧还真听到了一些声音。那是刀与骨头摩擦的声音。

执行进军帐任务的队员,全都是经过胡忧和阿隆索双重挑选的。都是上过战场,亲手杀过人的老兵。百多人中,一共选出了三十几个心理素质最好的,由阿隆索亲自带队,一个个军帐的掩杀过去。一但发现那一个士兵的精神状态不对,马上换掉。

这一片区一共有五个军帐,阿隆索第五次从军帐里出来之后,一百个安融人就那么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司令,关押女人的地方找到了。”候三潜回到胡忧的身边。

胡忧问道:“有没有发现南宁的公主?”

“没有,里面的女人我看着谁都像公主。”

“有很多女人吗?”

“有二十几个,个个都长得漂亮的。”

候三说话的时候,眼中闪着光。他还是第一次以一种高人一等的姿态,看到那么多女人。

胡忧低声骂道:“马拉戈壁的,这么多,带我去看一下。”

候三领着胡忧,小心往向前边一个军帐摸过去。这里的卫兵也已经被解决掉了。胡忧从候三划开的帐布,进入了关押女人的军帐。

只看一眼,胡忧也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这关押女人的军帐里,东几个,西几个的绑着二十几个女人。有的被打得全身是伤,有的看起来,还算没什么问题。这些女人一个个头发散乱,跟本就看不出哪一个是公主。

胡忧正在头痛,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转头问候三道:“之前这个军帐外有多少卫兵?”

“两个。”候三肯定的说道。有一个还是他干掉的,他当然记得。

“不对,我看她们都是安融人抓来泄欲的,没有一个是公主。公主不应该跟这些女人关在一起,而且两个卫兵也太少了。”胡忧肯定道。

他可不像候三没见过女人,一见女人就迷糊。

“候三,你再去找。”

候三问道:“那这些女人怎么办,她们都是我们曼陀罗帝国的人。”,

胡忧冷酷的说道:“她们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价值。”

“可是.......”候三还想要说什么。

“执行命令!”胡忧底喝道。

“是。”候三用力咬了咬牙,很不舍的领命而去。

胡忧在军帐里呆了一会,又再一次看了眼帐篷里的这些女人。候三离开时的那丝不情愿,胡忧看得很清楚。在理智上,胡忧是绝对不会理这些不相关女人的。

因为这些女人跟本没能力自己走,要弄出去,会非常的困难。弄不好,全部人马都要栽在这里。

最重要一点,青州敌控区之内,像这样没有跑出去的女人太多了。就算救了这一批,安融人还是能很容易的再抓回一批,甚至更多。

但是胡忧做为最高指挥官,却又不得不考虑士兵们的感受。有候三这种情绪的人,第八战队里肯定还有很多。如果这次就这么眼看着,却不向她们伸出援手,手下的士兵会不会觉得他是一个冷血的人呢?如果因为这事,寒了士兵们的心,那以后队伍也就难带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士兵死掉了,可以再招,人心寒掉了,那我这么久以来的努力就全白费了。将来我再对士兵说什么为了保护妻女姐妹,父母兄弟打仗,还有谁会听我的。就算是第八战队全都因为这二十几个女人拖累而死,也必须得救她们。”胡忧在经过一翻内心的争扎之后,终于下了决定。

这个决定,以一个将军的角度来看,绝对是不理智,不冷静,感情用事的行为。但是胡忧想要做的,不仅仅只是将军。所以他必须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问题。要比将军看得更远。

“哲别,去把阿隆索给我找来。”胡忧钻出军帐,对身边的哲别说道。

“是。”哲别领命而去,很快把阿隆索给带了过来。

阿隆索身上沾满了血,连脸上都有不少。可以看出,他的精神相当的亢奋。

“司令,再继续杀过去吗?”阿隆索一见胡忧就问道。他还是第一次发现,打仗有时候可以这么容易的。

“我们的第一目标是救人,不是杀人。”胡忧冷哼道。胡忧这句话是提醒阿隆索,也同时在提醒自己。战争,有时候是会让人失去理智的。他刚才自己都有想过,如果这么一批批的掩杀过去,也许在天亮之前,就可以把安融这支千人部队全部抹杀掉。那样不仅可以很从容的救出公主和那些女人,还能得到大批的装备武器。

然而事情真的会有这么顺利吗?胡忧知道,他们现在就像是在踩钢丝,你这一秒没有掉下去,不代表下一秒也不会掉下去。就算下一秒还是没有掉下去,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不掉下去。

是,现在一切都很顺利,但这是计算和运气的双重结果。现在安融人还有九百多,就算能成功的杀掉一半,安融人的兵力,也还是远远高于他们。这种算盘打不得。

“司令,我太兴奋了。”阿隆索看胡忧的脸色不对,也不敢再乱说话。

“你是一队之长,必须要时刻保持头脑冷静,适当的兴奋是可以的,但是你要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军帐里有二十多个我们的姐妹,你带一些弟兄,把她们全都带出去。

你亲自去,弄出一点响动,惊动了安融人,我军法从事。”

“是,司令。”阿隆索领命道。

064章 智救佳人(下)

候三这次去了很久,足足比之前多花了三倍的时间,才回胡忧胡忧的身边。

“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发现。”

“没有发现类似于公主的人。不过在主帐边上,有一个独立的小帐篷。那里的守卫相当严,宁南国的公主,很可能就在那里面。”候三边说着,边偷偷的瞄身后那个关押女人的军帐。

“别看了,女人全都已经搬出去了。”

胡忧之所以用搬而不用救,完全是因为阿隆索的原故。阿隆索这个粗人,他怕女人会突然惊叫起来,干脆下令士兵把女人全都打晕了,再抬出去。你别说,这结果还真挺不错的。

候三松了口气道:

“嘿嘿,我还以为大人会不理他们呢。”

胡忧瞪了候三一眼道:

“别废话那么多,你有没有办法在不惊人别人的情况之下,进入小帐里。”

候三摇头道:“这个恐怕不行。主帐那边的卫兵要比这边多很多,而且都是高手。”

“嗯,这个看来有些麻烦。”胡忧在脑中飞快的思考着。今晚冒这么大的险,只弄出去二十几个女人,他是绝不会甘心的。而且过了今晚,再想有这种机会,那就不可能了。今晚一定要找到那个什么宁南公主,并带出去。

“实在不行,只有来招打草惊蛇了。”胡忧喃喃的说道。

“打草惊蛇,怎么做?”

“候三,你去找几件完全没有血迹的安融衣服回来。”

“哲别,你去传我的命令,让所有的士兵全部撤出营地,以最快的速度到第一汇合点待命,无论这边传出什么动静,都不许停步或回转。”

“大人,衣服来了,你看看行不行。”

“士兵们撤得怎么样了?”

“已经全部撤出军营。正按你的命令赶路。”

胡忧点头道:“很好,候三,哲别,我们把这些衣服换上吧。”

“大人,你穿上这衣服还真有些像安融人。”哲别看着穿上安融军服的胡忧道。

“安融人本来就和我们长得一样,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哲别问道:“大人,就我们三个人留下,能干些什么?”

胡忧笑道:“怎么,你怕了?”

哲别咬了咬嘴唇,道:“跟在大人的身边,我才不怕呢。”

“不怕就好,这次我们要唱一出好戏。嗯,候三回来了。”

候三报告道:“大人,已经准备好了。”

胡忧道:“很好,五分钟后,你开始行动,然后马上撤离。”

候三急道:“大人,我也撤,那你怎么办?”

“我有我的办法,去吧。”

五分钟之后,十几个帐篷同时起火,众多尾巴拖着火把的战马,发了疯一样,冲着主帐方向就冲了过去。马群跑过,又点燃了不少的军帐,士兵们还都在睡觉,突然身处火海里,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喊叫着四处乱跑。平静的军营,一下炸锅一样,大乱了起来。

“嘿,候三这家伙干得漂亮。”胡忧忍不住夸道。

屁股着了火的战马,全都被击起了野,横冲乱撞,四五个士兵都拦不住,一不小心,就被马给踩死踩伤。

主帐是军营里唯一没有火的地方,不过看来顶不了多久,受惊的战马大多冲着这边跑。

主帐可是千夫长巴雷西的大帐,守在边上的卫兵那敢怠慢,包括守独立小帐的卫兵,也都冲上来帮忙。

胡忧和哲别紧挨着,边叫着救火,边往小帐那边靠。现在整个军营一阵大乱,跟本没有人留意到这两个人。

胡忧看左右没人,一刀破开小帐蓬布,从帐篷后钻进小帐。

“你干什么?这里是禁地。”一个安融士兵喝道。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这个小账里还有个女卫兵。

“军营火势太大,将军有令,马上转移的安全的地方。”胡忧镇定的靠上去。

“你!”那女卫兵还想说什么,不过已经说不出来了。

“胡忧!”

胡忧还没说话呢,那个被绑在柱子上的女人先开口了。

“马拉戈壁的,这里也有人认识我?”胡忧心头一震,把头转向声音来处。

等胡忧看清那个被绑着的女人,这才大吃一惊道:“欧阳寒冰?怎么会是你?难道你就是宁南国的公主?”

“别说那么多了,还不快放开我。”欧阳寒冰叫道,声音中隐隐带着哭腔。再怎么强悍的女人,在这一刻,心情也不会平静。

胡忧瞬间也反应过来,一刀砍断欧阳寒冰身上的绳子。

欧阳寒冰兴许是绑得有些久,血脉不通,直直就倒向胡忧。

胡忧一把抱住欧阳寒冰:“欧阳,你怎么样。”

欧阳寒冰躺在胡忧的怀里说道:“我没事,他们给我吃了软骨散,一时使不出力。”

“没事就好,此地不宜久留,哲别,快把衣服拿过来,帮忙换上。”胡忧边说着边解开欧阳寒冰的外衣。

“别让其它男人碰我!”欧阳寒冰抓住胡忧的手,阻止他的动作。

“哲别是女人,不是男人。”胡忧情急之下,也顾不得哲别的身份问题了。

急急忙忙给欧阳寒冰换上安融人的军服,胡忧和哲别架着欧阳寒冰钻出小帐篷。这会的军营比之前还要混乱,除了少数几个地方没有着火外,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在燃烧着。

胡忧架着欧阳寒冰,专往人多的地方挤。只有人群最多最乱的地方,才能最好的掩护到他们。

一个百夫长拿着马鞭,四处组织人去救火,刚好撞上了胡忧几个。

“你们几个,干什么呢,快给我去救火。”

“大人,他被马踩着了,必须马上医治。”胡忧硬着头皮说道。

“军医在那边,把他送过去,马上回来。”

“是,大人。”

“放慢脚步,别让他看出什么来。”胡忧底声提醒着。

“往右边移,他的视线看不到那边。”

跟着一群跑去打水的士兵身后,胡忧几个好不容易混出了军营。胡忧一看左右没人注意,扛起欧阳寒冰,撒腿就跑。一年多坚持不泄的苦练,胡忧的功夫没有进步多少,这体力却比一年前不知道强了多少倍,扛着百来斤的欧阳寒冰,速度基本没受多大的影响。这可是在逃命,吃奶的力气都得用上了。

这种姿势欧阳寒冰舒不舒服,胡忧不知道,不过他感觉到是挺爽的。欧阳寒雨的双峰不断与背部摩擦着,跑起来,还真不觉得累!

065章 早安,公主(上)

“呼,终于跑出来了,真是要命!”

一气跑出五里地,胡忧把欧阳寒冰放在一处草丛上,趴在一边大口大口的吸着气。豆大的汗珠滴在石板上,都能听出响来。

“这没久没见,没想到你的功夫还是那么差。你都不学轻身法的吗!”欧阳寒冰揉着自己的胸腹不满道。这样被扛着跑,真的很不舒服。

“呼!”胡忧直接在欧阳寒冰的身边躺下来,闻着欧阳寒冰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体香说道:“有学,不过那玩艺对我没什么用。”

轻身法是天风大陆的一种奔跑技巧,主要起到平稳身体的做用。胡忧到是真有学过,不过他觉得用不用轻身法,跑起来都差不多的。

不光是这个轻身法,其实胡忧早就发现了,这个天风大陆有很多各种各样的技巧,无论是奔跑蹦跳,还是打斗枪刀,都有各种的运用方法。可是很奇怪的是胡忧无论怎么学,就算是学得很熟练,也用不出来。或者说,他用出来的结果,和别人用出来的,跟本不是一回事。

胡忧曾经很认真的研究过这个东西,为什么会这样,可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弄明白。就像上次在书里得到的那套青龙献爪枪法,招式都已经练得非常熟了,可是用出来,跟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这个怎么说呢。就像是空有招式,没有武功心法支持。

对,就是这个意思。胡忧可以体会到,他现在所用的,完全就是蛮用,而不是内力。可是最让胡忧想不通的是这个大陆,跟本就没有练习内力的方法。这里的人,都是怎么做到的呢。

就这个事,胡忧也问过朱大能,红叶他们,他们也说不清楚。只能隐隐的告诉胡忧,他们体内天生有一种与力气不一样力量,这个究竟是什么,怎么来的,他们也不知道。就像是一个人的力气是怎么来的一样,谁也说不清楚。

胡忧总结原因,这应该与他跟本不是这个大陆的人有关系。他的身体表面上看起来,和这个大陆上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实事上骨子里,并不一样。这个结论,一度让胡忧很苦闷,但是他并不放弃,因为他相信,总会有一天,他会弄明白这些。所以哪怕是用不了,但是发现好的技巧,他还是拼了命的去学习。胡忧的理念是:学了不一定能用,不学肯定永远都用不了。

欧阳寒冰柔着自己的身体,娇哼道:“可是那对我很用会,我的骨头都快被你颠散了。”

“公主就是公主,果然是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来,让本将军看看,哪一块骨头被颠散了。是不是这里。”胡忧伸出一支手,搭在欧阳寒冰的腿上。这么好的机会,不重新把握住,把欧阳寒冰给追回来,今天这险,不是白冒了吗。

欧阳寒冰挣了挣,见没有挣掉胡忧的手,也就没有再理会他了。

胡忧看欧阳寒冰没有生气,手开始一点点的往上滑动,没一会,就从小腿滑到了大腿。

欧阳寒冰瞟了一眼守在四五米外的哲别,看她并没有往这边看,于是偷偷在胡忧的手背上掐了一把道:“别乱摸,你骗我的事,我还没有原谅你呢。”

“嘿嘿,你还记着呢,我还以为你已经忘记了。”胡忧的脸皮与城墙有一拼,一句话就想让他把手拿开,跟本不可能。再说了,他把手搭在欧阳寒冰腿上,欧阳寒冰并没有强烈的反抗,他就知道,欧阳寒冰心中已经不生什么气了。现在不过是面子的问题而已。

胡忧想得不错,实事上,欧阳寒冰在胡忧出现在军帐时,就已经不再气胡忧了。女人总是崇拜英雄的,就算是身为公主也不例外。胡忧能冒死来救她,她心中感动非常,怎么可能还生什么气。

“想让我这么容易忘记,你想得美。”欧阳寒冰白了胡忧一眼道。

“嘿嘿,许久不摸,好像更加有弹性了。对了,你怎么会变成什么公主的,这是什么回事。”

“你不知道?”欧阳寒冰小脸上流露出一股柔情,外带一点小调皮。

“你从来都没说过,我上哪知道去。”胡忧无赖的把脑袋枕到欧阳寒冰的大腿上。这样睡,感觉要更爽一些。在天德那会,胡忧每次带欧阳寒冰出去钓鱼,都喜欢这么躺着。欧阳寒冰的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体香,胡忧很喜欢。

欧阳寒冰伸出纤纤玉手,摩擦着胡忧的脸道:“我是宁南帝国的公主,生下来就是了。”

“那你怎么被安融人给抓了,那个安融三王子又是谁?”胡忧收起了笑脸问道。从来只有他动人家的女人,别人动他的女人,那是绝不允许的。

“是林正风,安融的三王子,是林正风。安融人乘我不备,在我的水里下了药,准备要把我抓了,献给林正风。林正风那个卑鄙小人,我一定要杀了他。”欧阳寒冰恨恨的说道。

“原来是他,我早应该想到。”胡忧一下坐了起来:“不用你动手,让我来,我要亲手灭了他。”

“他又没有抓你。”欧阳寒冰噘噘嘴,露出一种小女人的风情道。

胡忧一把拉过欧阳寒冰的小手,霸道的说道:“他抓了我的女人,那就不行。”

“谁是你的女人。”欧阳寒冰白了胡忧一眼,心中却有一股浓浓的情素在升起。她可以感受到,胡忧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对她的疼惜。

“那还用问么。”胡忧一下搂过欧阳寒冰,大嘴狠狠的吻在她哪略有些冷凉的小嘴上。

欧阳寒冰嘤咛一声,双手抱着胡忧的脑袋,指尖深深插进他的发跟之中,同时张开樱唇,将胡忧的舌头,引进了自己的小嘴里,忘情的吻着。

欧阳寒冰被安融人抓住的这两个多月以来,每一天都在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特别是被巴雷西转押之后。主帐那每天都传出的女人惨叫,更是让她的神经紧紧的绷着。她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不会像那些被奸杀的女人一样,或是比她们更加的凄凉。这些她都不知道。,

欧阳寒冰真怕,她是真的非常非害怕。以前她是公主,她的身边有护卫,自己又有不错的身手。可是被安融人抓住之后,她什么也没有了,什么也不是了。她变得比普通的弱女子还要弱,随便任何的人,都可以凌辱她。

虽然她是林正风要的人,一般情况人,安融人都不敢对她怎么样。可是谁知道呢,也许某个士兵多喝了两杯,就敢冲进来,拔掉她的衣服。又或者一睁开眼睛,就看到那个可恶的林正风正对着自己笑.......

欧阳寒冰没有告诉胡忧,她被抓的这两个月以来,想得最多的,不是南宁帝国的人什么时候能来,而是胡忧。因为欧阳寒冰相信,这个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肯定会像个英雄一样,独闯虎穴,把自己这个公主救出去。哪怕胡忧的功夫,还比不上以前的她。但是她却确信这一点。

从踏入曼陀罗帝国国界的那一天起,欧阳寒冰就期待着胡忧的出现,她能感觉到这里有胡忧的气息。然而从幽州到中州再到梦州、燕州,一直到青州。离安融越来越近,而胡忧却始终没有出现。

每当有些什么风吹草动,欧阳寒冰都会以为是胡忧来了。希望慢慢的变成失望,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胡忧终于出现了。

欧阳寒冰表面看起来,没有因为两个月的囚禁生活而受到伤害,似乎很轻松,还会抱怨胡忧颠得她骨头都散了。其实她的内心,现在很脆弱,她一直在压抑着,不让自己暴发。

欧阳寒冰还在证实,证实这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并不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梦境,这是真实发生的事。证实这一次不会像往日那样,睁开眼才发现,自己依旧被绑在那冰冷的柱子上。

胡忧的吻,点燃了欧阳寒冰的爱火。这是最原始的感情爆发。欧阳寒冰热情的回应着,她要做,她要把那来心底的恐惧化为爱火,再猛烈的喷发出来。她相信胡忧能做到,因为她曾经不只一次的体验过那种激情的喷射。

胡忧还真没想到,欧阳寒冰表现得比他还要热情。欧阳寒冰几乎是用撕的,把胡忧身上的衣服给拔下来。有些拔不开的,她甚至还用嘴咬。

“哲别还在边上.......”胡忧本还想给欧阳寒冰一点点提醒,告诉她这里无论是地点,还是时间,都不太对。不过当欧阳寒冰一口把小胡忧给咬住的时候,他知道,一切都是多余的了。

胡忧从自欧阳寒冰和黄金凤同时离开之后,就没再有过女人。被欧阳寒冰这么疯狂的引逗,他也暴发了。

管他什么安融人,管他什么曼陀罗,宁南,暴风雪军团,荒郊,草地,又或是边上看着的哲别,这一切的一切,都不管了。

“嘶。”欧阳寒冰身上的衣服瞬间被胡忧撕成了两半,小胡忧,四蛇牙,全力进攻,义无反顾.......

065章 早安,公主(下)

“马拉戈壁的。”哲别用从胡忧那里学来的话骂了一句。现在最难受的人,就是她了。那对狗男女,居然完全当她空气一样,就这么在草上乱来,而且还叫得那么大声。最要命的是哲别还不能走开。她是胡忧的亲卫,无论在任何的时候,都不能离开胡忧,就算是现在这种情况,也不能。

当胡忧的亲卫真有这么惨,这个时候都不能离开?

当然不是,胡忧之前就给哲别打过眼色,让她回避一下。是她装做没有看到,依旧倔强守在身边的。

哲别已经十八岁了,在帝国,十八岁的女孩子,被视为成年,是可以嫁人了的。哲别虽然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发育得不是很好,可她也是正常的女孩子,对男女之事,也相当的好奇。欧阳寒冰的身材,对她的震撼很大。以已比人,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和其它的女孩子相差是那样的巨大。

哲别一直想不明白,胡忧为什么除了对她口花花之外,却从来都不对她做什么,现在看到欧阳寒冰的身子,她觉得自己找到答案了。

“如果我的胸部,也能像这个公主那么大,大人他.......”哲别按着自己的胸部,做起了自己的少女春梦。

“吼!”

胡忧的一声低吼,终于把那将升不升的太阳给吼出了地平线。一夜的激情战斗,欧阳寒冰早已经无力迎合。一双美丽的大眼,含情的看着胡忧。两人的身下,连小草都湿透了。

“开心吗?”胡忧俯下身子,亲吻着欧阳寒冰。

欧阳寒冰回吻了胡忧一下,美目瞟了眼哲别的方向,有些害羞的说:“都让你的侍卫看光了。”

“这可不能怪我,我提醒过你的。再说了,公主出嫁的时候,不是都有陪嫁待女的吗,听说还会帮推的。”胡忧嘿嘿笑道。

“你想见见我的陪嫁待女吗?”欧阳寒冰妩媚的说话。

胡忧刚要说不想,可是身体已经出卖了他。

“它很诚实。”欧阳寒冰笑道。

“那给它点奖励?”胡忧软情的轻抚着欧阳寒冰的发丝。

“找你的小哲别去。”欧阳寒冰撒娇的扭动着身体,吃吃笑道。

“我可没对她这样过。”胡忧在欧阳寒冰的耳边偷偷的说道。

“才不信你呢,我还不知道你吗?”欧阳寒冰在胡忧的背上掐了一把。许久不见,他的肌肉又结实了很多。记得第一次的时候,一抓就留下几条深深的血槽。

“我说的可是实事,不信你问它。”

“哎哟!别动,你想弄死我呀。”欧阳寒冰娇呼一声。

“嘿嘿,真想再来一次。可惜呀,天亮了!我们该起来了。”胡忧拉过边上的衣服,帮欧阳寒冰擦去身上的汗珠。

“我想多躺一会。”欧阳寒冰缩了一下身体,这让她能感觉很充实。哪怕在这野外,可是抱着胡忧,还是能让她感觉很安全。

“小心别惹火上身。”胡忧坏笑道。

“才不怕你呢,有本事你再凶。哦,你还真来,我不行了........真的........”

“马拉戈壁的,他们不知道天已经亮了吗!”

三天之后。

“你说林正风真会来这里吗?”欧阳寒冰趴在草丛中,小声的问道。

“应该会。”胡忧盯着远处的军营说道:“巴雷西在遭遇到这么大的损失之后,居然还没有拔营离开,肯定是接到了什么命令。之前我判断他是因为在这里玩女人,才没有走。现在看来,肯定不是因为这个。”

“你的意思是说,林正风之前就下了命令,让他们在这里等着?”欧阳寒冰说道。

“不用猜了,我们的老朋友来了。”胡忧看着远处的一队人马道。

欧阳寒冰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远处过来的是一队约两千人的安融骑兵,领头的不是别,正是林正风。

“我想他肯定还不知道你已经被我救走了。”胡忧看着林正风神采飞扬的样子说道。

“为什么?”欧阳寒冰不解的问道。

“如果他知道失去了你,肯定不可能还笑得那么开心。他那性急的脸,一看就知道是冲着你来的。”胡忧冷冷的说道。

“我要杀了他。”欧阳寒冰咬着牙道。

“现在还不行,我们要等机会。我说过,我会帮你的。”胡忧拉过欧阳寒冰的手,在嘴边亲吻着。

“咦,那边的又是谁。”胡忧的目光被另一支队伍吸引了过去。那队人不过百多人,胡忧却感觉到那边似乎要更危险。

“不知道,不过中间那个穿黑长袍的人,我不喜欢。”欧阳寒冰也同样看到了另一个方向来的小队。

“黑长袍。”胡忧听到欧阳寒冰的话,也留意到那个穿黑长袍的人。正在这时候,那个黑袍人也有感应似的,把头转向了胡忧他们这边。

胡忧突然感觉一股冰冷的寒气从自己的心底升起,脱口而出道:“遭了,他发现我们了。”

“怎么也能,我们离他这么远。”哲别不信道。两边相距至少五六百米,而且他们三人又是藏在草丛中,就算是天风大陆公认视力最好的黑鹰,也不见得就能发现他们。

“不,我也有那样的感觉,我想我们最好马上离开这里。”欧阳寒冰也认真的说道。

哲别还想要说什么,突然看到那小队人一下分出了五十多骑,向这边冲扑过来,脸色瞬间就变了。抬手就要拉弓。

胡忧一把抓住哲别的手:“不要冲动,我想他也只不过是感觉到我们,还不能确定。一但暴露,我们将面临几千人的追杀。快撤。”

胡忧他们藏身的地方是一处坡地,马要跑上来并不容易。小心的缩回身子,确定那边的人不能看到他们之后,胡忧三人转身就跑。

胡忧边跑边问欧阳寒冰道:“那个人是谁,太很怕了。”,

欧阳寒雨皱眉道:“我也不知道,我从没听说过安融有这么厉害的人。”

“林正风身边有这样的高手,看来想要他的命,并不是那么容易,我们得从长计议才行。”

欧阳寒冰刚想说话,胡忧突然脸色大变道:“不好,他们之中有追踪高手,快走。”

这一次,不用胡忧解释,欧阳寒冰和哲别也都听到了身后转来的马蹄声。

欧阳寒冰喘气道:“这样不行,我们跑不过马的。”虽然安融人的药力已经慢慢的在减弱,但是她的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这样跑很辛苦。

“往右边跑,那里有一条小河,应该可以帮到我们。”胡忧拉住欧阳寒冰的手,以最快的速度向进冲。跑到河边,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相互拉住,不要松手。到那边水草最多的地方。”

三人刚藏好没多久,马蹄声就到了。铁蹄砸在石块的声音,很清晰的传到三人的耳朵里,吓得他们连大气都不敢出。

头顶上安融人的战马踩着的石块,没头没脑的砸下来,胡忧一只手抓住欧阳寒冰,另一只手伸向哲别,把她的小手也抓在手里。

有了胡忧的大手握住,欧阳寒冰和哲别都感觉到了一丝安慰,狂跳的心,也慢慢的平静了下来。

河水冲淡了胡忧三人的气息,安融人似乎还不太死心,一直在岸边徘徊,久久不愿离去。

青州的河水,大多都是高山上的冰雪融化而成,相当的冰凉。胡忧的情况还好一些,哲别和欧阳寒冰就惨了。特别是欧阳寒冰,从小生活在宁南那种温暖的地区,抗寒力很差,没有多久,她的脸色就开始发青。虽然很不淑女,但是一行青鼻涕还是流了下来。鼻子显然不会顾及现在是什么情况,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流的鼻涕它一样流。

‘哗!’

一块拳头大的石块正正的砸在胡忧的左肩,胡忧痛得冷汗直流,却一动都不敢动。转动看了眼欧阳寒冰,冷汗没流完,热汗又冒出来了。

欧阳寒冰已经张大了嘴,她要——打喷嚏。

066章 似水柔情(上)

打喷嚏会死人!

这话平常如果谁这么告诉你,你肯定不会相信。

但是现在,胡忧连想都不想,就能百分百的确信,如果让欧阳寒冰这个喷嚏打出来,真的是会死人的。而且还是死很惨的那种。

头顶就是安融的追兵,胡忧甚至可以感觉到马鼻子里喷出的热气。在这个时候打喷嚏,想安融人听不到,除非满天神佛都是你二姨父,拼了命的保佑你。

胡忧一个大嘴印在欧阳寒冰的小嘴上,脑中才传出要阻止这个喷嚏的决定。这一刻,身体的判断快过了脑子,这是本能的反应。

在两张嘴碰到一起的瞬间,胡忧用力的吸掉欧阳寒冰嘴里的空气,把她那个马上要打出来的喷嚏给阻止了回去。

这是一种很另类却很有效的方法,胡忧也是在一次无意中发现的,没想到居然可以用在这里,而且还能救命。

欧阳寒冰很感激的看了胡忧一眼,她知道自己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另一边的哲别却不知道欧阳寒冰的情况,看胡忧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色胆包天的去吻欧阳寒冰,恨不得一脚把胡忧给踹飞出去。当然,这只是女人小小的妒忌,想想而已。

又过了二十多分钟,头上终于安静了下来,安融人似乎已经走了。可是胡忧却依然拉着两女,静静的一动都没有动。

哲别听了几分钟,感觉上面的人已经走了。刚想开口说话,小嘴一张就被胡忧给吻住了。

哲别虽然偷偷瞄过胡忧的身体,但是被胡忧吻住,这还是第一次。小脸一下就红了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身子都软了。胡忧不断的给哲别打眼色,示意安融人并没有走,千万不要出声。可是哲别的眼神很迷离,似乎没有焦距一样,跟本没有看懂他的眼色,逼得胡忧一直不敢收回自己的嘴。

这样亲吻下去,似乎不是办法。胡忧实在没折,只好在哲别的小舌头上,咬了一下。舌头的刺痛,让哲别从‘甜蜜蜜’中回过神来,她终于看懂了胡忧的眼神,微微的向胡忧点点头,胡忧这才得以把嘴收回来。

在敌人的搜索之下连吻两女,这让胡忧感觉到一种另类的刺激,明知道这是要命的行为,胡忧的脑中却闪过再来一吻的诱惑。欧阳寒冰似乎看到了胡忧眼中的欲望,偷偷的伸出小手,掐了胡忧一把,同时娇嗔的送了他一个小白眼,才没让胡忧再次做出什么坏事。

又过了十分钟,头顶上再次传出了脚步离去的声音,胡忧这才长长的出了口气。刚才头上战马离开的声音,胡忧听到了问题。马蹄的声音有些轻重不一,胡忧判断,有些安融人下了战马,站在岸边,细听着周围的动静。那时候如果哲别说话,肯定会暴露的。

哲别听到脚步离开的声音,也知道刚才犯了个小错误,暗中吐了吐舌头,在心里把这个错误的偷偷怪到了胡忧的身上。埋怨着如果不是胡忧在那里和欧阳寒冰接吻,自己肯定会发现这个问题。

人命关天,胡忧不敢大意。又在水里泡了十分钟,再一次确定安融人已经走了之后,胡忧才给哲别打手势,让她上去看看情况。哲别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令命而去。

“如果金凤妹子在的话,你就死定了。”哲别离开之后,欧阳寒冰玩味的说道,大眼睛闪过一丝小得意,一副我发现了什么的样子。

“什么?”

胡忧装作不明白欧阳寒冰的意思,这事可不能乱认。全天下的女人,就没有不吃醋的,黄金凤的醋劲大,这个公主也不会好的哪里去,不然她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说出来。

欧阳寒冰瞪了胡忧一眼道:

“你刚才偷吻了你的小亲卫。”

胡忧苦笑道:“那是环境的需要,我不阻止她,她肯定要开口说话的。”

“那它呢,也是环境的需要。”欧阳寒冰掐了可怜的小胡忧一把,翻翻白眼道:“如果换了金凤妹子,肯定撅折它。”

“不会吧。”胡忧有些骇然,换了黄金凤那个小醋坛子,还真保不准。

“你要不信,改天可以试试。”欧阳寒冰一脸得色,像是捡到什么宝贝一样。

“你好像一点都不生气。”胡忧突然发现,同为女人,欧阳寒冰要比黄金凤要大方得多。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欧阳寒冰笑笑,主动缩进胡忧的怀中,柔情如水的说道:“换了以前,我肯定也会生气。不过现在,我不生气了。自从你把我从安融人里手救出来之后,我就已经属于你,只属于你一个人。”

胡忧轻轻环抱住欧阳寒冰有些冰凉的身子,他能感觉得到,欧阳寒冰那股浓浓的爱意。之前在哥伦比亚军校的时候,胡忧还不能确定欧阳寒冰是不是真的爱上了他,但是这次再相遇,胡忧知道,欧阳寒冰是真爱他的。

“大人,安融人已经走了,我们安全了。”哲别的声音从上面传下来,打扰了这股浓情。

“嗯,好。”

“欧阳,我们可以上去了。”胡忧在欧阳寒冰的耳边说道。

欧阳寒冰没有反应。

胡忧觉得不太对,把欧阳寒冰转过来,面像着自己。只见欧阳寒冰双眼紧闭,牙关紧咬,嘴唇发白,小脸青紫。

“欧阳,欧阳,你怎么了。”胡忧有些着急,用力的接着欧阳寒冰的人中,她却没有反应。

“大人,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哲别在上面不知道情况,焦急的问道。

“还不知道。你快下来,帮我把欧阳拉上去,她似乎有些不对。”

经过胡忧、哲别七手八脚的努力,终于把欧阳寒冰给拉上岸,放平在草地上。

哲别看胡忧又是掐人中,又是按脚底的,欧阳寒冰却都没有反应,不由猜道:“她会不会是受伤了?”,

“应该不会,她一直跟我们在一起,要是受伤我肯定知道。”

胡忧虽然是这么说,但还是把欧阳寒冰全身上下仔细检察了一遍,不过没找了伤痕,这让胡忧十分的担心。

“大人,我们现在怎么办。”寒风吹过,穿着湿衣服的哲别声音有些打颤。

“我们必须先离开这里,安融人说不定会再来。最好能找一个山洞什么的,欧阳的身子很冷,得给她升个火。”

青州地区的山不少,用了大约半小时,胡忧他们找到了一个被青藤包裹着的山洞。胡忧先亲自进去看过,感觉还算满意,这才把欧阳寒冰抱进去。

“哲别,你快把欧阳身上的湿衣服脱了,我去找些柴,升个火。”胡忧放下欧阳寒冰,顾不得休息的说道。

“嗯,我知道。”

胡忧擦了把汗,又跑出洞外。他必须找点干柴。洞的右边有一块小树林,他知道那里有他需要的东西。

胡忧抱着柴回到山洞的时候,哲别已经把欧阳寒冰身上的衣服给脱了下来,山洞里有些黑暗,欧阳寒冰那雪白的玉体,在黑暗中隐隐的泛着银白的光。

真美。

如果换在平时,胡忧肯定会过去吃些小豆腐,不过现在,他可没有那份心。没有打火机的生活,升火不太容易。胡忧很是怀念他的那个美女图打火机。

胡忧直到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那天在山洞醒来的时候,身上除了戒指和那条死蛇,别的东西全都不见了。

火刀打火石,弄了三四分钟,胡忧终于把火给点燃了。

“哲别,快把欧阳的衣服拿过来,先帮她烤干了。”胡忧趁哲别不注意,从戒指里弄出一张行军毯盖在欧阳寒冰的身上。

哲别早就知道胡忧不时可以从身上拿出一些东西,可是她怎么找也找不到,胡忧到底是把东西藏在哪里。要知道胡忧身上的衣服,都是她帮洗的,她并没发现胡忧衣服有藏东西的地方。天风大陆并没有空间魔法这种东西,哲别哪会想到秘密在胡忧手上的戒指里。

“大人,你快过来看。”帮欧阳寒冰烤衣服的哲别突然叫道。

“怎么了。”胡忧一下跑了出来。

“你看这个。”哲别指着欧阳寒冰裤子上的血迹。

胡忧就着火光看了一眼,马上跑回到欧阳寒冰的身边,分开她修长的双脚,仔细一看,全都明白了。

“原来是这样。”胡忧豁然开朗,心头一真压着的石关,也松了一些。总算是知道欧阳寒冰昏迷的原因了。

原来欧阳寒冰今天刚好是行经期,两个月的囚禁生活,让欧阳寒冰的身子比以往要差很多,见到胡忧之后,又跟有胡忧幕天席地的打了几次野战,体力消耗不少。刚才一路奔跑,全身发热,又猛的泡入冰凉的河水之中。这种种因素加在一块,不生病才怪呢。

知道了问题所在,解决起来就好办了。胡忧假假也做了十几年的江湖医生,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办法,他还是知道的。

欧阳寒冰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行经期泡凉水受寒,寒气入体,造成经脉闭塞。烤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得用温性的药把寒气逼出来才行。

066章 似水柔情(下)

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红糖、葱头、老姜煮水给欧阳寒冰喝下去发汗通经,不过胡忧现在没有这些。

“哲别,你想办法烧点热开水,等我回来。”胡忧边说着边往外走。

“大人,你去哪?”哲别追问道,独自在山洞里,她有些怕。

“我去找点药,很快回来,你帮我看着欧阳。”

胡忧跑出山洞就直接钻进了小树林里,仔细的辨别寻找着有用的草药。

人说倒霉起来,喝口凉水都塞牙。小树林里,草药不是少,但是全都是凉性的居多,好不容易碰着温性的,又是带毒的,用不上。差点没把胡忧给急死。

胡忧急得正骂娘,一只不开眼的蜜蜂也不知怎么的,居然跑来扎了胡忧一下。

胡忧痛得直跳脚:“马拉戈壁的,老子没又有骂你,你扎我干什么。惹急了老子把你的窝给捅了。”

“咦,等一下,蜜蜂,蜂蜜,哈哈,有办法了。小家伙,你的窝在哪呢?”

“让我找找,让我找找。”

在林中转了好一会,胡忧终于找到了蜂窝,这下可把他乐坏了。蜂蜜乃百花之精,功能清热,补中,解毒,润燥,止痛。生则性凉,故能清热;熟则性温,故能补中;甘而平和,故能解毒;柔而濡泽,故能润燥;缓可去急,故能止心腹肌肉疮疡之痛,其中的补中和解毒最适合现在的欧阳寒冰所有。

取蜜可是有方法的,胡忧这种老江湖,可不会像那些菜鸟一样,拿着棍子去打,然后被发了狂的蜜蜂追得到处跑。

胡忧所用的方法很简单,他找了些干草,绑在一根木棍之上,点燃之后,躲在一边,远远的用小火去熏蜂蛹,并不断的轻敲蜂桶去搔扰蜜蜂。没过一会,蜜蜂受不了,就开始搬家到别的地方去了。一个完整的蜂窝就这么很容易的到了胡忧的手里。回程的路上,胡忧又找到了一些艾草,真是好上加好。

胡忧回到山洞的时候,哲别正在给自己烤衣服。她把欧阳寒冰的衣服披在身上,因为是女装的关系,她并没有穿到身上。

“欧阳怎么样了?”胡忧一进来就关心的问道。

哲别没想到胡忧这么快回了,突然听到声音,吓了一跳,赶紧把欧阳寒冰的衣服穿在身上。这还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女人的衣服。有些不太习惯,不过感觉似乎还不错。衣料很软滑,比男人的粗布要更贴身。

看胡忧只关心欧阳寒冰,哲别暗暗撇撇嘴:“没有醒过,我有想给她喝一点水,不过她的嘴咬得很紧,我弄不开。”

“这个我有办法,这水已经开过了吗?”

“嗯,要不要再加热一些。”

“我看看。”胡忧用手试了一下水温:“温度刚刚好,你帮我拿着这个。”

“这个是什么东西。”哲别伸手接过胡忧递过来的蜂窝,一脸奇怪的问道。

“蜂窝呀,你没见过吗?”胡忧边说着边抽出匕首,小心的刮开蜂窝底部的一些外皮,然后在上面开了一个洞,一股浓烈的蜜香,飘散在空气之中。

“我知道是蜂窝,可是你拿它干什么用。”

这种东西,哲别的家乡也有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人去碰它们。

“一会你就知道了,接住那些流出来的蜂蜜,把它们化到水里。”

“你打算给公主喝这种东西?”哲别瞪大了眼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这种恶心的东西也能吃。

“聪明。这可以一种很好的药材,平时补身也很不错。我家乡的女孩子,还喜欢拿它们丰胸,听说很管用。”胡忧得意的笑道,成功的找回合适的药材,他的心情好了不少,又习惯性的逗哲别。

“丰胸?”哲别眼睛一亮,眼中闪过欧阳寒冰的傲然身材。

“你似乎挺感兴趣。”胡忧估计着蜂蜜已经差不多了,用手堵住了那个洞,顺便尝了尝,这蜂蜜真不错,很甜。

“我......那个.......我.......”哲别有些语无伦次。她也很想拥有像欧阳寒冰那样的身材,可是又怕胡忧笑她。再说了,这种事,女孩子怎么说得出口嘛。

这处世不深的小女孩,哪是胡忧的对手。胡忧一眼就看穿了她的那点小九九,这话本就是他故意说给哲别听的,会猜不到?

“好了,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一会有时间我教你怎么弄。现在帮我把欧阳扶起来。”

“哦。”哲别感觉自己的脸很烫,心跳得前所未有的快。

欧阳寒冰被哲别扶坐起来,身上的行军毯一下就滑了下去,一对大白兔暴露在哲别的面前,

让哲别看得有些愣神。哲别突然很想知道那么大,摸起来会是一种什么感觉。刚想行动,胡忧却过来了。

“欧阳现在身子很弱,小心别让她再着凉了。”

胡忧拉过毯子,细心的帮欧阳寒冰盖在身上。然后拿出一只竹管,小心的从欧阳寒冰的嘴角插进去,有了这条竹管,喂药就容易多了。

“我怎么没想到这样。”哲别恍然道。

“这是一种小技巧,看过了,你以后就记住了。扶好她,别让她乱动,不然会呛着她。”胡忧说着喝了一大口勾兑好的蜂蜜水,含在嘴里,给欧阳寒冰渡过去。这个动作,他做得很柔和,充满了柔情,看得哲别眼睛直放光。

“好了,有半碗也就差不多了。”胡忧放下碗,把欧阳寒冰扶下躺好。

“这样就行了?”哲别问道。

“不要小看这小小的蜂蜜,它的作用可不小,特别是这种纯天然的。你要不要来点尝尝?”

“我.......”哲别听说蜂蜜能丰胸,有些雀雀欲试。

“放心吧,这东西不苦。甜的。”胡忧把碗塞到哲别的手里,到火边去处理那些艾草。直到现在,他身上的衣服都还是半湿的,他自己都没有注意。,

做艾条是胡忧以在跑江湖时经常做的事。只要把艾草最细嫩的部份摘选下来,揉碎成细蓉,再用大的艾叶把它们像卷烟一样卷好,就能得到一支艾条。

可别小看这小小的艾草,它可是有百草之王称号的。它能温经散寒,行气血,逐寒湿,虽然妇女月经期间不宜艾灸,但是对现在的欧阳寒冰非常有用。

胡忧做好艾条之后,就火点燃一头,回到欧阳寒冰的身边。分给哲别一些。

“我炙小腹和肚脐,你炙涌泉和足三里。”

“这个怎么做?”

涌泉和足三里这两个穴位,往日帮胡忧按摸的时候,胡忧有教过她。不过这个艾条她却不知道怎么用。

“在穴位上方约一寸处熏灸,至皮肤温热发红就行,注意千万别烧着我的宝贝了。”胡忧笑道。

“哦。”哲别按着胡忧说的开始做起来。说真的,她真的有些羡慕欧阳寒冰。如果可以换的话,她愿意现在躺着的是她。

“如果换成是我,大人会不会也帮我这样做呢?一定会的,大人很疼哲别的。”小女孩的心思,又在哲别的心里涌动着。

在蜂蜜和艾炙的双重作用下,欧阳寒冰的身体慢慢的变暖了起来,没过多久,她终于睁开了美丽的大眼睛。

一睁睛,欧阳寒冰就看到了胡忧。胡忧正很认真的帮欧阳寒冰炙着檀中穴。小腹的几个穴位,他已经全都炙过了。

胸前微微的炙热感,让欧阳寒冰感觉很舒服,很温暖,她就那么静静的躺着,一动不动的看着胡忧,心里甜甜的。

“你醒了。”胡忧很快感觉到了欧阳寒冰注视的目光。

“嗯。”欧阳寒冰温柔的点点头。

“感觉怎么样?”

“刚才我感觉自己似乎被放在了冰窖里,不过现在很温暖。”欧阳寒冰道。

“那就好了,刚才差点吓死我。”胡忧了拨开欧阳寒冰有些散乱的秀头,低头吻了她一下。

欧阳寒冰双手圈上胡忧的脖子,热情的回吻着。

“要我。”欧阳寒冰喃喃的说道。

“那可不行。”胡忧笑道。

“为什么?”欧阳寒冰缩进了胡忧杯里。她觉得这里,比火还要温暖。

“小傻瓜,你的好朋友来了。”

“呃,真不是时候。”欧阳寒冰有些懊恼。

“呵呵,过几天我再好好疼你。这几天,你要乖乖的休息。”

“那你要抱着我......”

067章 四姐妹花(上)

欧阳寒冰很快就在胡忧的杯里甜甜的睡着了。她的睡像很乖,可是长长的眼睫毛又不时会动一下,给人一种调皮的感觉。睡着的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公主,反应有些像小女孩子。你看她的小手,还紧紧抓着胡忧的衣襟,像是怕胡忧会偷偷跑掉一样。

胡忧轻手轻脚的帮欧阳寒冰盖好毯子,来到火边,发现哲别正盯着那个蜂窝在发愣,不由心里有些好笑。看来无论在什么样的世界,什么样的环境之下,女孩子总是爱美的。就算是名字和打扮都很男性化的哲别也不例外。

“在想什么呢?”胡忧在哲别的身边坐了下来。哲别在想什么,他当然知道。他这是有意的在逗逗这个小丫头。

“没......没什么。”哲别眼神慌乱的掩饰着,不过她的演技真的不怎么样。

“有些饿了,咱们弄些吃的吧。”胡忧并没有揭穿哲别,这样才更有意思。

“哦,好。大人你今天想吃什么?”哲别问道。他们身上连个包袱都没有,不过她知道,胡忧可以弄出吃的。这是她和胡忧的小秘密,虽然她并不知道胡忧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她却很高兴她知道,胡忧能做到。

“做点肉汤吧,一会可以让欧阳喝一点。”胡忧一翻手,把一块半斤左右的牛肉递给哲别。这块肉还是在黄龙道时,候三打回来的。戒指只能装东西,不能产出东西,没有东西装进去,也就拿不出东西来。

哲别习惯性的仔细看了眼胡忧的手,才把牛肉给接过来。抽出匕首,小心的把肉给切开。

“大人,我真发现你越来越神秘了。”哲别边切着肉边说道。明灭的火光,把她的脸映成了红色。

“哦?”胡忧添柴的手顿了一下,看向哲别。这丫头经常会弄出点惊人的结论,胡忧到想知道,她这次会说什么。

“真的,大人。有时候我觉得你真不像人。”哲别说道。

“你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呢。”胡忧摸摸鼻子,苦笑道。这话还真是够惊人的。

在军中,除了哲别之外,没有人敢这么跟胡忧说话的,就连候三也不敢。哲别一开始也不敢,胡忧一点点的调教,她的胆子才慢慢的大起来。胡忧可不喜欢身边跟着个木头一样的亲卫,那样的生活太无趣了。军营,或是说这个世界是冷酷的,胡忧必须找给自己找一些温暖的光源。比如说——朋友。

“大人,我可不敢骂你哟。我的意思是说,你有时候就像神一样,几乎无所不能。”哲别激动的挥舞着手上的刀,连切肉都顾不得了。在某些方面,她对胡忧有一种不可理喻的崇拜。

“神?我已经很久没做了。注意你的肉,别弄火里去。”胡忧呵呵笑道。以前跟师父跑江湖的时候,他可没少装神弄鬼,这是他赖以生存的手段。

“不怕,你再变一块出来不就得了。嗯,还是不要了,太浪费。”哲别自言自语着,突然她抬头看着胡忧,很认真的问道:“大人,你有什么不会的东西吗?”

“为什么这样问?”胡忧往火里舔了几根柴,顺便把一个铜制的盖碗架到火上。这碗是胡忧特意让鲁游打的,烧水做饭都可以,现在他要烧点水。

胡忧这一动,火堆里不时跳出火星,哲别瞪了胡忧一眼,退开了一步,怕被火星烫着。看火星小了一些,哲别又扑闪着眼睛道:

“因为我发现你似乎什么都会。你会练兵,又是治病,又会变戏法。”

“小心别切着手了,我可不吃人肉。”胡忧对哲别的刀功,真没什么信心。别看这丫头箭射得很准,玩刀却不成。上次就把指甲给切进了菜里,最可气的是还让胡忧吃到。

“别把我看得那么神,我不会的东西,远远要比我会的多得多。我不过是比你们多知道一些你们所不知道的东西而已。”

“总之我觉得你很神!”哲别的眼中闪过浓浓的期许。或许在这一刻,她真是希望胡忧能够成神,那样她就能赐予她,她想要的东西。

“好吧,好吧,告诉我,小丫头,你想要什么?”胡忧亲昵的抚摸着哲别的小脑袋问道。和哲别相处久了,胡忧也能大体读懂她的眼神。当初她说要做亲卫的时候,也是这样看着胡忧的。

胡忧七岁就成为了一个孤儿,然后跟着师父四处流浪。一地不流三天的规矩,使他很难交到一个同龄的朋友。从七岁到十二岁这五年,胡忧几乎就没有过朋友。当他看到其它的同龄小孩子在一块玩耍,都会很羡慕。他曾经无数次想要融入那些玩打水仗,过家家的小团体,哪怕只是漫无目的的疯跑,都行,只要能有个伴。

可惜,他很少有成功的时候。孩子们总是害怕一切陌生的东西。少数的几次成功,都是他偷了师父做药丸的蜂糖分给孩子们,才得到了认可。不过等孩子们嘴里的甜味消散后,他的朋友也消失了。

胡忧第一眼看到哲别,就看到了她眼中的落寞。虽然哲别掩饰的很深,胡忧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那样的眼神,他曾经拥有过五年,太过熟悉。

从那一刻起,胡忧就暗中的对哲别有所照顾。只不过他做得并不明显,哲别自己都没有发现。胡忧只想很纯粹的对哲别做些什么,让她能快乐一些。因为他可以想像得到,这个从小被当成男孩子来养的女孩子,曾经失去过多少快乐和美好。胡忧自己都不知道,在他的内心里,已经把哲别当成了小时候的自己。

“我想你教我用蜂蜜丰胸的办法。”

哲别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愿望。她的声音比蚊子叫大不了多少,不过胡忧却听到了。

“呵呵呵.......”,

胡忧笑了,笑得很开心。经过这么久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让哲别慢慢的,一点一点的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知道女孩子应该拥有什么。当然,这还不够,他的最终目标,是让哲别换回女装,以一个正常的女性,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大人,好不好嘛。”哲别扭了一下身子,略有些生硬的撒娇道。

“好,当然好。来,我告诉你,还记得以前我教给你的那些穴位吗?对对,重点是胸部的那些,你这样........这样........这样.........每天早晚涂上蜂蜜揉十分钟。只要打通并活跃那些经络,它们就会慢慢的长大的。”

“蜂蜜是用来涂的?”哲别很认真的听着胡忧的叙述,并提出问题。

“涂一些,吃一些。你长期营养不够,这是妨碍发育的最大因素。无论吃或擦,蜂蜜对你都大有好处。”胡忧像一个哥哥一样,怜爱的说道。

“谢谢大人。”哲别露出了甜甜的笑。

胡忧怪笑道:“胸部的穴位有些复杂,要不要我亲手帮你做一遍,让你体验一下?”

“不用了,大人,我已经会了。”哲别连连摇手,那脸羞红得,都快滴出水来。

“真可惜,我可是专业.......”胡忧刚想再调笑哲别几句,突然收起笑容,看向洞外。

胡忧进洞之前,用了一些江湖小手法,做了几个巧妙的预警装制。现在其中的一个,让人给碰着了。

“大人?”哲别也发现了胡忧的不对,小声的询问。

胡忧把手指竖在嘴边,做了个有外人闯入的手势。哲别二话不说,马上放下刀,用胡忧以前教过的方法,熄灭篝火,架弓搭箭,对准洞口。

胡忧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动静,换日弓也到了手上。这个洞非常的隐蔽,洞口小,而且另有通风口,烟火并不会从洞口飘出,又经过一定的修饰,胡忧有信心别人很难发现。

“会是哪一方的人呢。”胡忧在心里想着。首先他就排除了是自己人的可能性。这一片区域,并没有不死鸟特战队的人,他也没有留下任何的暗号,他们的人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安融人?似乎也不太可能,之前安融人已经放弃了追踪,不可能这么快又找到这里。

此时,离洞口不足三十米的地方,出现了四个女子的身影。四个女子都是骑装打装,身上挂着武器。

“踏月,有什么发现吗?”旋日问道。

“找不到小姐的气息,似乎到这里就消失了。”踏星疑惑道。

“小姐身上的气息是不会消失的,我想应该是被什么气味给掩盖了。小姐肯定就在这附近,我们俩俩一组,分头找。纳月和扶辰一组,踏星跟我一块。”旋日命令道。看来她是四女的头。

“她们在找什么?”胡忧透过小洞观察着外面的那四个女人,已经两个多小时了,那几个女人还是不肯离开,一直在周围不停的搜索着什么。

“大人,你说她们会不会是安融人?”哲别压低声音在胡忧的耳边问道。

“不知道。”胡忧摇摇头。

067章 四姐妹花(下)

大风大陆很久很久以前,是一个整体的国家,之后才分裂开的,所以每一个人的长像都差不多,语言差别也不大,只不过口音不太一样而已。所以很难从外观看出一个人是哪国人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每个国家都有一套相当严格的户籍制度。没有户籍的奴隶,都哪个国家,都是奴隶。青楼女子虽然地位也不高,但是她们有专用的户籍,就要比没有户籍的人好得多。

“你说她们会不会是来找我们的?”哲别道。这个地方除了他们三个人外,似乎没有其它有价值的人或东西了。

“找我们?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有幸认识这四个美佳人。”胡忧舔舔嘴唇。这四个女孩子无论是身材长像都一流,只要是男人,都会喜欢的。

“大人你还真是色呀。你都已经有公主了,还想着其他的女人。依我看她们也没有公主长得漂亮嘛。”哲别撇撇嘴,在心里还加了一句,她们没有哲别漂亮。

胡忧嘿嘿笑道:“小丫头,这你就不懂了。好色是男人的天性。你虽然扮了十几年的男人,可是并不是真正的男人,你很难明白的。

她们四个长得确实比不上欧阳,但是把她们四个人同时放在一起,绝对能让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为之疯狂的。”

“有没有这么夸张呀?”哲别不信道。

“你仔细看看她们的脸,你就明白了。对比看看。”

“听你这么一说,她们四个长得还真有些像。”哲别喃喃道。

“不是有些像,她们除了衣服不一样外,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如果我判断没错的话,她们应该是四胞胎。

四胞胎的机率有是多少你知道吗,百万分之一。四胞胎能同时存活,而且还能长得这么漂亮的,简直是绝世珍品。

想想吧,如果能把这四姐妹花......哦,不跟你说了,你不是男人,不会懂的。”胡忧说到这里,打住了嘴。

“这有什么不懂的,不就是想全收入房中嘛。不过大人,我看你是在做梦。”哲别恨恨的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胡忧夸别的女人漂亮,她就感觉心里不爽。

“嘿嘿,是男人都会做这种梦的。不好,她们过来了。”胡忧刚笑了一半,就笑不出声了。那四姐妹似乎发现了什么线索,开始往这个方向过来。

“我们现在怎么办。”哲别拉开了弓箭,打算一有机会,就先干掉一个再说。

“别射,这里的地形不利于我们。箭一射出去,我们就暴露了。咱们快走。”胡忧阻止了哲别的动作,转身抱起欧阳寒冰,往另一个出口走去。欧阳寒冰睡得很沉,被胡忧这么抱着跑也没有醒过来。

“旋日,小姐的气息就在附近,我能感觉到。”踏星说道。

“是的,我也感觉到了。”旋日点点头,仔细的查找着这四周。直觉告诉她,要找的人,就在这附近。

“你们快来,这里有一个洞,我和扶辰发现了一个山洞。”纳月一组终于还是发现了胡忧隐藏的洞口。

“大家小心,小姐很可能就在里面。”旋日拉出了圆月刀。这是她们四姐妹的标准配置,每人都有一把。

四女准备好了之后,由追踪最好的踏星第一个进洞。旋日几个也随后跟上。

胡忧几个已经离开,洞里空无一人,扶辰拿着一跟艾草回到旋日的身边。

“旋日,你看。”

“原来是这个,怪不得。这边的石块还是热的,他们肯定走不远,给我追。”旋日下令道。她们四姐妹自己也不知道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习惯性的以最精于计算的旋日为首。

“大人,我们这样跑不了多远的。”哲别叫道。

因为要抱着欧阳寒冰,他们的速度受到很大的影响,后面的人明显是追踪高手,双方的距离正在拉近。

“到那边的乱石堆去,她们只有四个人,我们借助那里的开阔地势干掉她们。”胡忧咬牙道。扔下欧阳寒冰自己跑,那是胡忧绝对不会干的事。说不得这次只能辣手摧花了。

“我左边第一个紫色衣服的,你右边第一个水色衣服的。这个距离足够我们射出两箭。我数三声,然后咱们同时射出第一箭,之后自由射击。”胡忧拉起换日弓说道。

“是,大人。”哲别也挽起了弓,找好了她的目标。

“对不起了美人。”胡忧默默的念着,找准了目标的心脏位子,调整呼吸。

“三!”

“二!”

“放!”

弓弦轻响,两支箭如流星赶月,直奔旋日、纳月的心脏。别看哲别是个小丫头,她出手也够狠的,和胡忧一样,找的也是心脏的位子。

旋日、纳月发现箭的时候,箭已经到了身前,想要躲,跟本就不可能了。特别是射向旋日的那箭,比另一支还要快上许多。旋日只能微微的移开要害,闷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同时倒下的还有纳月。

踏星和扶辰反应非常快,马上趴到地上,快速的翻滚到边上的草丛里,再没有声息。

“哲别,要小心,都是高手。”胡忧架着箭,却失去了目标。远处隐隐传来的杀气告诉他,那边草丛中看不见的地方,同样也有两支箭对准着他们。

战局一时变成了僵持,这时候谁都不能犯错,犯错的人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胡忧,我们怎么在这里。”也许是感觉到了杀气,直到这时候,欧阳寒冰才悠悠的醒了过来。

“宝贝,别动,我们遇上了一些小麻烦。”胡忧依旧搭着箭,用换日箭特有的放大功能在扫描着对面的草丛。虽然这样做非常消耗他的精神力,但是现在这样的生死关头,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是安融人?”欧阳寒冰慢慢的爬到胡忧的身边。

“不知道,是四个姐妹花,身手非常了得。还好我和哲别已经干掉了两个,不然咱们就玩完了。”胡忧缓缓的说道,目光一直注意着前面的动静。

听到胡忧的话,欧阳寒冰全身一震,惊呼道:“四个姐妹花?”

“不用担心,不论是谁,我都不会让他们伤害到你的。”胡忧安慰欧阳寒冰道。

“是不是四个长得一模一样,大约十八九岁的女孩,长得很漂亮,使弯刀的。”欧阳寒冰急急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胡忧惊讶的瞟了欧阳寒冰一眼。她之前一直在昏睡,不可能知道这些的。

“快住手,她们是我的人。”欧阳寒冰眼泪都快下来了。

“你的人?”胡忧终于转头看向欧阳寒冰。

欧阳寒冰终于哭了起来,眼中含泪的说道:“她们是我的侍女,肯定是来救我的。”

“不会吧。”胡忧瞬间想起了欧阳寒冰所说的陪嫁侍女。马拉戈壁的,这下可亏大了。

“以后再跟你解释,你射中的那两个是穿什么颜色衣服的。”

“一个紫色,一个水色。”

“天呀,是旋日和纳月,你这个笨蛋,你们怎么会打起来的。”欧阳寒冰泪水更多。显然她和侍女的感情非常深。

“踏星,扶辰,是我。快把箭放下。都是自己人,误会了。”欧阳寒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大声叫道。

“小姐,是你吗?”远处传来的回声。声音娇柔之中带有一股悲切。

“是的,踏星,是我。”欧阳寒冰扶着胡忧站了起来,泪水不断的往下流。

“小姐,他们杀了旋日和纳月。”女孩子的哭声从草丛里传了出来,接着两个拿着弓箭的美少女出现在了胡忧的面前,前眼之中交织着悲伤和愤怒。

“我知道,我知道。”欧阳寒冰快步跑过去,与两个侍女抱在一起。她和这四姐妹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是比亲姐妹还要亲。

女孩子近距离看起来刚才还要美,看着那带雨的梨花,胡忧的心都快碎了。这四个姐妹花原本应该是属于他的呀,现在让他干掉两个,另外的两个还不得恨死他。

“不行,不行,我得去看看那两个,说不定还有救。”胡忧想着就往旋日、纳月倒下的地方跑。

“呛!”

胡忧刚跑了两步,脖子就被一把弯刀给架住了。

“大人。”哲别反应极快,瞬间搭上一支箭,对着踏星。

“踏星,你干什么,快把刀放下。”欧阳寒冰焦急的叫道。

“小姐,是他射死了旋日。我要为旋日报仇。”踏星哭叫道。

“踏星,别乱来,快把刀放下。他是姑爷,杀不得。”欧阳寒冰急急的叫道。这时候她已经顾不得其他了,先阻止踏星再说。

踏星听得全身一颤,握着刀的手都因用力过猛而发白,内心在极度的挣扎着。射杀自己姐妹的凶手居然会是姑爷!是公主的爱人。

“踏星,把刀扔了,他死了,我也活不了。”欧阳寒冰靠上去道。

“小姐。”踏星终于扔下了刀,扑到欧阳寒冰的杯里,放声的哭了起来。

哲别这才松了口气,收起弓箭,急急的走到胡忧的身边,护着胡忧。刚才是她大意了,以后绝不允许再有这样的事发生。

胡忧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那一刻,他离死神是那么的近,几可闻到腥血。

长出了一口气,胡忧定神道:“你们先别急着哭,她们也许还活着。”

068章 江湖医生(上)

胡忧的一句话,让在场的几女全都安静了下来。所谓关已则乱,旋日纳月虽然中箭倒下,但是不见得就一定死了呀!

扶辰最先反应过来,转身就往旋日那边跑。胡忧注意到扶辰的速度,如果单论速度的话,自己肯定不是她的对手。扶辰的动作相当轻盈,如柳条轻舞,美,而且快。她显然练习有这方面的技巧。一想到技巧,胡忧就头痛。他练会了也使不出啊。

扶辰很快就跑到了旋日倒下的地方。此时的旋日两眼紧紧的闭着,一支金色的长箭惯穿了她的身体,箭头从背部突了出来,鲜血止不住的流淌着,点点腥红,让绿草穿上了红装,这是一幅用血画出的美人醉卧图。

“旋日,旋日......旋日她还没有死,有还在呼吸!”扶辰惊喜的叫着,两行清泪泉涌而出,不知是喜是悲。

“别动,千万别动她。”胡忧看扶辰本能的想去扶旋日,敢紧大声的叫道。同时脚步不停,加快跑过去。

很多人看到自己的亲友跌倒受伤,总是本能的想要去搀扶,殊不知这样反而会加重他们的伤势。旋日这个可是箭伤,胡忧可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哲别怕胡忧有失,也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边,一步不离。踏星扶着欧阳寒冰,也慢慢的靠了过去。

“情况怎么样?”欧阳寒冰问刚刚给旋日、纳月两女做完初步检查的胡忧。

“旋日的伤离心脏半寸,应该是中箭的瞬间避开的。纳月的伤在心脏之下,箭头卡在了两根肋骨之间。”杜啸天擦着手上的血,尽量让自己心态平静下来,给人信心,也给自己信心,

“我不是问伤在哪里,我要知道她们有没有救。”欧阳寒冰嘶叫道。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被情郎重伤,她的心情,怎么能不纠结。一边是千里寻来的侍女,一边是虎口救出她的情郎,两方的目的,都是为救她,却因为误会弄成这样。欧阳寒冰是多么希望自己当时没有睡着,那就什么事的不人发出了。

然而她那时候病了,有得选吗?

胡忧心疼的看了欧阳寒冰一眼,他能理解她现在的心情。可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胡忧不想骗她,只能无奈的摇头道:

“纳月的伤不致命,肋骨挡住了箭头,内脏没有什么问题。旋日比较麻烦,虽然没有伤着心脏,但是穿透性伤口,使得她大量出血,能不能过这一关,只能看她的运气了。”

“这么说,旋日可能会死了?”欧阳寒冰颤声颤声道。旋日是她最看中的侍女,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异常的聪明,向来是她的智囊。欧阳寒冰很多事都是交给旋日打理的,如果旋日有事,对她的打击真是非常大。

“是的,不过我会尽全力救她。”胡忧老实的说道。这样的伤就算是放到拥有全套现代化设备的医生面前,也非常的麻烦。更别提他这个江湖医生半桶水了。

“那你还不快点动手。”欧阳寒冰急声道。欧阳寒冰曾经跟黄金凤深谈过,知道胡忧和黄金凤之间的故事,也知道胡忧懂得医术。

胡忧苦笑道:“我也想快,可是现在什么准备也没有,我无从下手。”

“姑爷,你需要什么,我马上帮你想办法。只求你快救救旋日和纳月。”哭道。姐妹连心,她不能看着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姐妹就这样离去。而且出手的还是姑爷,她连报仇的机会都没有,那是多么痛苦的事。

扶辰嘤嘤的哭声,引得其他几女也跟着流泪。胡忧的心都酸得都快碎了,这孽造大了。不过他知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

“你是扶辰吧,别哭了,我保证会尽全力救她们的。你听好了,我现在需要一个火炉,开水,剪刀.......”胡忧一一把自己需要的东西给说出来。还好他是江湖医生出生,不需要像那些正规医生那样,一定要有CT机,磁共振之类的仪器才能工作。要不然别说是扶辰,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也找不到那些东西。

胡忧交待完扶辰之后,趁别人不注意,从戒指里拿出个小型的帐篷。当初把这个帐篷装进戒指的时候,胡忧还曾经犹豫过。因为这个帐篷有些大,就算是捆得再好,也要占到戒指三分之一的空间,没想到现在却用上了。

现在最好的去处是应该回到山洞里去,那里不但可以遮风避雨,还很隐密,不怕被安融人发现或是其他人打扰。但是旋日和纳月现在都不能移动,不然会加剧伤势的恶化,胡忧也只能就地搭帐篷,做个临时的急救中心了。

“哲别,以旋日为中心,把帐篷搭起来。千万别碰着她们俩。”

“是,大人。”哲别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点点头。她真是不明白,这么大的帐篷,胡忧是藏在什么地方的。

“哲别,我来帮你。”欧阳寒冰道。她现在对胡忧的帐篷从哪来可不感兴趣。她只关心胡忧能不能救旋日和纳月,这才是最重要的。

“欧阳,你的身体还没好,在旁边休息吧。”胡忧关心道。欧阳寒冰现在站都站不稳,帮忙太勉强了。

“是呀小姐,这里交给我就行,你先休息一会吧。”扶辰也在一边劝着欧阳寒冰。

欧阳寒冰咬着嘴唇道:“那好吧。胡忧,你一定要救好旋日和纳月,不然我绕不了你。”

“我保证尽全力。”胡忧这可是真是话,两个小美人啊,就这么死了,多可惜。

“你们有谁学过医术的?”

这次可是大手术,胡忧必须得给自己找一个助手,不然很多事他一个人没办法完成。这时候胡忧不由在心里想起了红叶,如果红叶在就好了,这个军医是最好的人选。可惜这只是一个美好的心愿,红叶此时并不在这里。说起来,胡忧已经很久没见过红叶了。,

扶辰可怜楚楚的说道:“旋日学过医术,我们都没有。”

胡忧摇摇头道:“旋日现在看来帮不了我们,踏星,你来吧。我需要你的帮忙。”

“嗯。”踏星用力的点点头,走进刚搭好的帐篷里。

“哲别,你负责警戒,别让任何人靠近。”

哲别点头问道:“大人,要不要联系候三他们?”

胡忧想了想,道:“不用了,各小队的位子离我们都很远,再说他们来了也没什么用,人多反而容易暴露我们现在的位子。”

“是,大人,我知道了。”哲别挽起弓箭,去执行警戒任务。

“扶辰,你照顾好你家小姐,她的病还没好,身子很弱。顺便呢,把这些药煮一下,武火烧开,文火熬大约十分钟。五碗水煮成三碗。”胡忧说着把刚配好的药交给扶辰。

扶辰流着泪道:“好的,扶辰知道了。姑爷,你一定要救旋日和纳月。”

“放心吧。”胡忧点点头,走进帐篷里。

帐篷里,胡忧定了一会神,这才说道:“好了,现在我们开始吧。纳月的伤轻一些,我们先从她开始。”

帐篷里的一块大石头上,胡忧已经把他的全部家当都拿了出来,加工过的,原生的草药扔了一大堆。

看着踏星一点点的把纳月身上的衣衫剪开,胡忧的眼睛有些发红。那如玉的肌肤,顽皮的大白兔,粉嫩的红樱桃,真是勾人眼球。就是那插在左胸下的箭矢,看着让人神伤心痛。

“踏星,你恨我吗?”胡忧边检查的纳月的伤口边问道。说说话,能有利于心情放松。胡忧的手,现在抖得很厉害。江湖医生现在要当神医来用了。

“恨!”踏星毫不犹豫的回答。如果不是欧阳寒冰的关系,她早就和胡忧拼命了。四姐妹之中,她可是追踪暗杀的高手。她真下定决心杀胡忧的话,以胡忧的身手,不见得能跑得掉。

“真坦白。”胡忧笑笑。他发现就算是四胞胎,这几个姐妹的性格也不一样。扶辰是那种可爱小妹妹型的,喜怒都写在脸上。而踏星则是冷酷型的,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这一点到和胡忧第一次在哥伦比亚军校见到的欧阳寒冰有些像。

“如果你救不了旋日和纳月,我一定会杀了你,然后再自杀。”踏星看着胡忧的眼睛道。

“放心,我不会给你这种机会的。按好了。”胡忧说着猛的拔掉纳月身上的箭矢,一股血液像喷泉一样,喷在了胡忧的脸上。

“啊!”纳月惨叫一声,马上再次晕了过去。

胡忧扔掉手中的箭矢,马上把早就准备好的止血药死死的按在纳月的伤口上,在没有任何的麻药之下,纳月就算是已经晕过去,依然疼得身体不停的抽动。

跑江湖的,最拿手的就是伤药。因为这个保命的东西,绝对不能假。大约过了三四分钟,纳月身上的血慢慢的止住了,身体也不再抽动。

胡忧擦了把脸上的汗水道:“好了,她的情况比我想像中的要好。箭矢射进身体的一瞬间,她肯定是收紧了那部分肌肉。”

踏星问道:“纳月是不是没事了?”

胡忧点头道:“应该吧,只要伤口不发生感染,问题不大。”

“你去看看药好了没有,如果已经好的话,拿一碗进来,喂给纳月喝。我去看看旋日。”

068章 江湖医生(下)

旋日的问题要比纳月严重的多。胡忧的那一箭,整个贯穿了她的身体,不但造成相当大的贯穿性伤口,而且还伤着内腑,能不能救活,胡忧还真不敢说。只能看旋日的命是不是够硬了。

胡忧再一次的为旋日检查伤势,虽然之前胡忧已经帮她上了止血的药,但是旋日被对穿的身体,还是止不住了一直再流血。此时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为旋日输血,可是胡忧做不到,一来没有这方面的所材,二来没有血液分析设备,随便乱输血,弄不好旋日这条美丽的生命,直接就没了。

“唉。”胡忧叹了口气,死马全当活马医吧。

“踏星,你那里有没有锋利的匕首?”胡忧叫住端着药进来的踏星。他刚刚才想起来,鲁游打的箭,一般的利器是弄不断的。

“你看这个行吗?”踏星一伸手,一把黑色带金色暗纹的匕首出现在了她的手里。

“屠龙匕?”胡忧看着那些金色的暗纹念道。

“什么?”胡忧的声音有些含糊,踏星并没有听清楚。

胡忧这才想起来,踏星应该也看不懂这些以暗金纹构成的疲门暗语:“哦,我说你这匕首挺漂亮的,叫什么名字?”

踏星摇摇头头:“匕首还要起名字吗?我不知道,听说这是我父亲留给我们四姐妹的唯一东西。”

“嗯。”胡忧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道:“你把药给纳月喝下去后,马上过来,你需要你的帮助。”

踏星走开之后,胡忧再次打量手中的匕首。屠龙匕,没想到宁南帝国也有这样的东西。换日弓,飞天抓,屠龙匕,之后还会有什么呢,它们又在哪里呢?全找齐了又会怎么样?

胡忧脑子里再次升起了这样的疑问。一伸手,拿出一支换日箭,屠龙匕一挥,箭身轻轻一震就分成了两段。

“好锋利的匕首。”胡忧心中暗赞。

“准备好了吗?”胡忧看向踏星。经过仔细的观察,胡忧还是决定把箭从旋日的背后拔出来,让箭完成整个对穿的过程。

“嗯。”踏星哼了一声,看着旋日身上的伤,她深感到自己身上相同的位子,也一阵阵的疼。很小的时候她们四姐妹就发现,在她们的身上,有一种很奇妙的心灵感应。如果说四姐妹有一个伤着了,其他三个也会感觉到同一部位不适。又或者一个人的心情不好,其他三个也同样会感觉心情莫名的烦躁。

胡忧长吸了一口气,一手按着旋日的光滑的粉背,一手紧紧的抓着已经屑掉了箭尾的箭矢,猛的一拉。

“嘶咔!”

箭矢与骨头摩擦发出了一种让人牙酸的声音。

“快按住伤口。”胡忧叫道。

实际上胡忧就算是不叫,踏星也已经这么做了。大把的止血药粉被按在旋日的伤口上,足足过了近五分钟,伤口流出的血才算止住。从头到尾,旋日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仿佛已经失去了感觉一般。如果不是她的身体依然是温暖的,胡忧几乎要认为她已经死掉了。

“呼!”胡忧重重的出了口长气,坐在帐篷边的一块大石头上。让他这么一个江湖医生来进行这种大手术,真是赶鸭子上架。

欧阳寒冰没等胡忧出第二口气,马上问道:“旋日和纳月怎么样了?”

胡忧说道:“现在还不知道,要等过了今晚,她们醒过来了,才能知道。”刚才的药里,他加了几种麻药。在药力的影响下,旋日和纳月今天是不会醒来的。至于明天她们能不能醒来,那就得问问老天爷了。

“还要明天才知道吗。”欧阳寒冰有些黯然的低下了头。虽然她也知道两女的伤很重,但是她还是希望胡忧告诉她,两女已经没事了,很快就会醒来。

“嗯,明天就能知道了。”胡忧说着站了起来。

“你上哪去?”

“药品不多了,我四处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草药。我很快会回来的。”

这一夜格外的漫长,包括身上还有病的欧阳寒冰在内,谁都没有合过眼。哲别和踏星轮流的负责警戒工作,扶辰照顾着几个伤员,而胡忧每过半个小时,就会检查一遍旋日、纳月的情况。然后就是把欧阳寒冰抱在怀里,低声的安慰着。

就在刚才,扶辰向欧阳寒冰报告了宁南帝国近期的情况。欧阳寒冰失踪之后,宁南帝国老皇帝欧阳向天非常震怒,已经连杀了好几个办事不利的人,并扬言要对安融出兵。

不过安融和南宁之间相隔着的曼陀罗帝国,是不可能让宁南帝国的军队穿过国界的,所以现在间接使得曼陀罗帝国和宁南帝国的关系相当紧张。

四侍女这次是私自跑出来的,她们的目的是找到欧阳寒冰并带回去。从欧阳寒冰的口中,胡忧了解道,以旋日为首的这四个姐妹花,从小就经过最严格的训练,不但负责欧阳寒冰的起居饮食,还负有保护任务。如果不是胡忧和哲别箭法奇准,一但让她们近身,再多几个胡忧哲别也不是她们的对手。

胡忧很想问欧阳寒冰,为什么在哥伦比亚军校和被林正风抓的时候,四侍女都不在她的身边。不过他自己想想,也就知道答案了。肯定是欧阳寒冰厌倦了到哪里都有人跟着的生活,才不让四侍女跟着的。请得起保镖的有钱人,大多都有这毛病。

再漫长的黑夜也有过去的时候,无论人们愿不愿意,阳光还是再一次重临大地。

天慢慢的亮了起来。

胡忧收回按在旋日额头上的手,眉头皱在了一起,他最不愿看到的事发生了。旋日和纳月都有被感染的迹象,她们都在发高烧。

“大人,她们怎么样?”哲别偷偷的在胡忧的耳边问道。一夜没合眼的她,眼睛红红的布满了血丝。

胡忧摇摇头道:“情况不太妙。”

“那怎么办,我看我们还是想办法跑吧。踏星和扶辰现在看我们的眼神越来越不对了,我怕她们会干出什么事。”哲别瞟了外面一眼道。

胡忧瞪了哲别一眼道:

“跑什么跑,有欧阳在,她们不敢怎么样的,欧阳是主,她们是仆,她们敢动我?”

“那可不一定,咱们干掉人家两个姐妹呢。话说起来,你那一箭也太恨了,居然把旋日给射了个透穿。”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那是在打仗,怪得了我吗?我又不认识她们。早知道她们是欧阳的侍女,我才舍不得下手呢。”

还说什么不死鸟,我看就一大色狼。哲别在心里嘀咕着,不过这话她可不敢说出来。

“大人,我看咱们还是想办法找到候三他们,至少调一个战队过来。不然万一有什么事,以咱们两个人的身手,可打不过人家。我敢保证,她们这次肯定不会再给我们射箭的机会。”

哲别看胡忧愣在那不知道想什么,半天不回答,不由又出声道:“大人,你听到我说话了没有。”

“别吵,我有办法了,之前怎么没想到呢,真是的。”

“什么办法。”

“蜂蜜,快把那些蜂蜜给我。快点。”

“大人,那些蜂蜜.......”

“别装了,你以为我不知道,那些蜂蜜你全偷偷装进水袋里了。快拿出来,要丰胸,我改天再帮你弄点好的。实在不行,我就帮你亲自出手,保证帮你弄对大白兔。”

069章 慈不掌兵(上)

哲别做梦也没有想到,胡忧会当面说出这样的话来。一下闹了个大红脸,咿咿呀呀的好一会,都没有说出话来,只知道在那里瞪眼。

实际上,在以前的江湖圈子里,胡忧的嘴溅是有名的。从七岁开始,就一直生活在那种下九流的环境里,跟着个以坑蒙拐骗为生的师父,又从来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那能出得了什么好鸟。

现在的胡忧已经算是收着性子的了,不然找个脸皮薄点的人,丢到胡忧的面前。胡忧光用嘴都能弄得他要去自杀。

“快点,人命关天,先救了人再说。”胡忧看哲别还在那里愣着,不由又开口道。

其实哲别有些误会胡忧了,这次胡忧还真不是有心对她口花花,全是为了救人心切。

“哦。”哲别红着脸点点头,把水袋解下来给胡忧。

胡忧接过,拿在手上掂量了一下,足足有大半水袋蜂蜜,在心里点点头,有这么多的话,想来应该是够了的。蜂蜜是百花之精,无论是营养方面,还是药效方面,都有很不错的表现。特别是它的解毒杀虫能力,更是比一般的草药强得多。细菌是西医的说法,在中医来说,那就是虫。

胡忧不知道蜂蜜对箭伤的效果怎么样,他只知道,蜂蜜对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蛔虫病、肿恶毒.......等等全球各种疾病都有作用。事实上,蜂蜜也是江湖医生最喜欢用的一种跳方。不过江湖人用的都是江湖货,那些个蜂蜜大多都是假货,现胡忧手里的这些,可是真正的野生好货。

胡忧拿了个碗,倒出大半碗蜂蜜,也不兑水,就那么给旋日和纳月分别灌了下去。她们的身体太虚弱,得先给她们补充点营养。蜂蜜可是纯天然的葡萄糖,对她们好处大大。

做完了这些之后,胡忧从戒指里拿出了一颗草乌,在一块干净的石片上,小心的研磨了起来。

平常的药既然没有效果,胡忧只能挺儿走险用毒药了。不懂医术,或是医术不高的人,都会以为毒药就只能毒死人。他们却不知道,毒药乃药中之王者,只要能够驾驭它们,它们往往能收到普通草药达不到的效果。从兵法来说,如果说普通草药是正兵的话,那么毒药就是奇兵。以正御敌,以奇胜之。

胡忧端着以生川乌,生草乌,生半夏,生南星,生马钱子配出的五虎散,来到旋日的身前,看着旋日那娇美的小脸,高崇的双峰和那雪白,粉嫩的肌肤,他又有些犹豫了。

江湖中人,一惯爱剑走偏锋。疲门中人与其他七门全属骗人不同,疲门对于医病,还是有一定的真本事的。疲门医病下药,常常会有这么一句话——治得好是你的运,治不是你的命。

有些人以为这指的是江湖医生下药没个准,全是碰运气,实事上,这话并不是这么理解的。

这句古话以现代白话的理解,是说一些重病之人,在正常医院已经没有任何可能医好的情况之下,在看不到任何希望之时,去救助于那些有真本事的江湖医生,也许还有一线的生机。

因为江湖医生敢用在正归医疗制度之下,医生所不敢用的药。如果你的身体能够适应这种药,那么你就可能会好。如果你不能适应的话,那就会加重病情,甚至会死。这是就命与运。

五虎散就是江湖医生的一种偏招,它是刀枪箭伤的圣药,但是一般的医院是绝对不敢开给病人的,因为它有巨毒。就算是江湖医生,会用也不会常用。因为现代人已经不再懂得感恩,你救了他的命,他不见得给你好。治死了他,那你就完蛋了。能骗到钱的地方多多,何必兵行如此的险招呢。

但是胡忧此时却不得不用,以旋日的伤势和并发症来看,如果再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她就很可能会死。以现在的医疗条件,胡忧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只能拼一拼了。蜂蜜只能补身,对于箭伤,它还差了点。

“旋日,看你的命了。”

胡忧一咬牙,把调入了五虎散的蜜糖水给旋日灌了进去。在灌了大把半之后,胡忧把剩下了一小半,灌进了纳月的小嘴里。以胡忧最开始的判断,纳月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而且开始发烧,胡忧不得不冒险也给她来一些。

做完了这一切,也就没有胡忧什么事了。剩下的要看旋日和纳月自己,生与死,已经不是胡忧能够左右的。

胡忧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给旋日和纳月下了最剧烈的毒药五虎散,他只是交代了之后走进帐篷的扶辰不要动两女,然后就走出了帐篷。

找了一块大石坐下,随手拔根草咬在嘴里,胡忧开始想着自己的事。等这边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他就得回到自己的队伍中去了。

不死鸟特战队,这是胡忧为自己打造出来的队伍。哲别已经不只一次的问过胡忧,为什么把这支队伍分成三十几个战队,让他们各自为战,除了让候三的情报部送些情报之外,胡忧这个最高指挥官一点都不会理会他们。

对于这个答案,胡忧就连与他最亲密的哲别也没有告诉。为什么要这样做,胡忧知道自己的理由,绝对不能公开。

胡忧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胡忧在进行优胜劣汰。胡忧没怎么带过兵,但是在江湖上长大的他知道什么叫做丛林法则,适者生存。只有有本事的人,才能在这种战争的环境里生存下来。

不错,胡忧手下的这三千人,算得上好兵,但是却算不上精兵。怎么样才算精兵?在胡忧看来,只有那种在战场上百战余生,不死不残的兵,才算的上是精兵。

胡忧想要真正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精兵部队,那么他所要进行的第一步,就是筛选。怎么样一个筛选?很简单,用战场就可以。战场从来都是最残酷,也是最真实的。它不会说慌骗人,倒在战场上的,没有精兵,只有死人。只有那些上过战场不伤不残的人,才称得上的精兵,才是胡忧想要的兵。

把所有部队分组给仍在敌战区里,不过是胡忧的粗筛而已。这叫做小队练胆。即能锻炼各战队长的指挥能力,又能锻炼个个士兵对战场的适应能力。

总是跟着几千几万的大部队走,有战况一哄而上,打不过一通乱跑,是锻炼不出精兵的。只有让他们经历过为生存而战的苦,他们才会懂得怎么样让自己在战场上生存下来。

第一阶段的战斗,胡忧给每队都划定了各自的位置区域,那时候安融人还不知道有这个一个战队在敌后,这样便于各小队的适应。

第一阶段之后,胡忧已经传令各战队各自为战,只要他们愿意,随便他们怎么样发动对安融后勤的进攻,除了情报队会给全们提供所需要的情报进,胡忧不会给他们任何的命令。现在正在进行的就是第二阶段战斗。所以胡忧出不出现,不死鸟特战队都能够自由的出击。

第三阶段的话,胡忧就要把所有的部队重新集结了。胡忧要亲自率领他们,去打几个大仗。在冲击安融人的同时,更进一步的筛选部队。

胡忧相信,在经历完这三个阶段之后,自己就将真正的拥有一支不错的部队。这是他的期望,也是他的希望。如果给这支部队定下人数的话,胡忧希望是一千人。他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偏将,手中所真正掌握的人数,不过就是一千人。

069 慈不掌兵(下)

三千多人,最后留下一千,战损七成。在别人看来,胡忧这样的筛选,太过于血腥。但是如果能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的话,很多人就不再会这么想了。

首先,打仗本来就是会死人的。相比起那些无能的将军,几万几万的损失掉士兵的性命,胡忧并不觉得这种做法,会过于血腥。因为胡忧至少可以保证,这三千人的部队,不出大意外的话,最算像这样一直被扔在敌后,到战争结束,至少有五百人可以活下来。经过三个阶段的筛选的不死鸟士兵,安融人要想杀死他们,可就不太容易了。他们已经拥有了活命的本钱。

胡忧敢说让自己的部队有六分之一活到战争结束,别的将军,有谁敢说这样的话吗?

军团长苏门达尔恐怕也不敢这么说。根据胡忧最新得到的情报,在苏门达尔亲自领军的令归,八万的驻军,已经在安融的进攻下,阵亡掉两万了。而副军团克雷斯波所防卫的峒独,则战况更加的艰难,峒独的五万守军,现在已经不到两万。

安融的军队完全像胡忧在战前分析的一样,死死的占据着金骨山,手中二十万大军,以压倒性的兵力优势,想打令归打令归,想袭峒独袭峒独,苏门达尔这几个军团头子,一开始似定的以犄角之势对抗安融军的计划,跟本就没能实现。

金骨山这个要命的地方,无论是距离令归还是峒独,都是十里。探子就算是探到安融人在集结军队,都不知道他们打算攻令归还是打峒独。战争从一开始,暴风雪军团军团就全局都陷入了被动。

五万士兵,在有城防的情况之下,就那么死掉了。如果当初军部认真的考虑胡忧重兵把守金骨山,以三点对抗安融大军,那么十三万对抗二十万,就算是兵力差了一些,但在进可以攻,退可守,三点相互支援,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哪会让人家打得那么惨。相比起他们这种错误,胡忧的筛选损失,又算得了什么。

慈不掌兵,这是胡忧在升为偏将时对自己说过的第一句话。‘一将成名万骨枯’,胡忧的师父虽然只是一个靠骗人讨生活的江湖医生,但是他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当胡忧在山洞里,亲手一根根打断自己的骨头,再重新接起来的时候,他就深刻的知道,要想不成为‘万骨’,不但要对敌人狠,对自己,也同样要狠。

“在想什么呢,想得那么咬牙切齿的。”欧阳寒冰柔柔的声音在胡忧的身边响起,病还没好的欧阳寒雨,脸色苍白得让人心疼。说实在的,她虽然是一个公主,但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胡忧感觉她更像一个邻家女孩。

“没什么,只是在想一些事而已。”胡忧伸手把欧阳寒冰抱入了自己的怀中。来到这个世界,胡忧知道,自己变了。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变得有些可怕。在原来的世界,他最多也就是骗骗人,怎么可能对旋日射出那么要命的一箭。此刻,胡忧的心里,是有自责的,但是他同样也知道,要想在这乱世生存,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如果同样的事件再次发生,他还是会这么做,而且会射得更准。这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无人可以逃脱。

欧阳寒冰顺从的让胡忧抱着,看着胡忧那眼中的血丝,她有些心疼。对于胡忧射杀自己的侍女,她从来没有真正的怪过他。欧阳寒冰同样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之下,胡忧没有半点的选择。如果当时不下手,谁知道现在情况是怎么样。

“还在担心旋日她们吗?”欧阳寒冰冰凉的小手,轻轻抚过胡忧的额前,想要把他的眉头给抚平。

“我相信她们会好起来的。”胡忧把脑袋埋进欧阳寒冰的怀里,闻着她身上的馨香,让自己的杀欲能平复一些。他本是一个混江湖的小骗子而已,虽然知道在这个世界自己应该怎么做,但是有时候,他还是需要一丝温柔。

“我也相信。”欧阳寒冰就那么让胡忧抱着,一动都不动。静静的,仿佛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人。

“小姐!”不知道过了多久,扶辰的声音,打破了这样的宁静。

“怎么了?”欧阳寒冰没有离开胡忧的怀抱,就这么开口问道。

“纳月醒了。”扶辰看了胡忧一眼,一脸欣喜的说道。

“真的!”欧阳寒冰一下也高兴了起了。

“旋日呢,她醒了没有。”胡忧把头从欧阳寒冰的怀中抬起来。

“还没有,不过她的呼吸比之前平稳了许多,应该是已经有了好转。”

“走,我们去看看。”胡忧拉着欧阳寒冰的手道。

“嗯。”

踏星守在纳月的身边,看胡忧进来,拉过毯子,盖在纳月的身上。虽然之前因为治伤的关系,胡忧什么都已经看到了,但是这时候踏星却不想再让胡忧占便宜。

“小姐。”纳月看到欧阳寒冰,弱弱的叫道,还动了动身子,看似想要起来。

欧阳寒冰快步走过去,轻轻按住纳月道:“别动,你身上有伤,还没好呢。”

纳月刚想要说什么,突然看到胡忧,脸色一变。欧阳寒冰从小跟这四姐妹一起长大,当然知道纳月此时的想法。她对纳月摇摇头道:“不用紧张,这是姑爷,你们之前是误会了。”

胡忧此时也靠了过来,含笑的对纳月说道:“我现在可是你的主治医生哟,你可不能对我生气。

呵呵,醒了就没事了,过几天我保证你活蹦乱跳的。”

纳月看看欧阳寒冰,又看看踏星和扶辰,有些急着的问道:“旋日她怎么样了,我亲眼看到这个坏.......他射中了旋日。”

胡忧抢在几女这前说道:“旋日比你伤得还轻呢,她刚刚睡着,晚些才能和你说话。

来,我先帮你看看伤势。”

听道胡忧这么说,几女都没有再开口。她们都知道,纳月才刚刚醒过来,不能太激动。

纳月听说旋日没事,也松了口气,注意力很快就落在了胡忧的身上。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上没有穿衣服,可是胡忧却一点没顾及的拉开了她身上的毯子。他怎么能那样的。

胡忧事实上跟本不是检查什么伤口,伤口早就被上药包了起来,不用透视眼是看不到的。他就是不爽踏星见着他马上给纳月盖上毯子,小小的报复一下而已。

“好了,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你们可以聊一会,不过纳月不要说太多话。

我去给纳月配些药,让她吃了之后,好好的睡一觉,这样对伤口有好处。”胡忧盖回毯子,对欧阳寒冰道。

胡忧刚准备出去,突然‘咦’了一声,走向旋日。旋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张开了眼睛。他们刚才的注意力全都在纳月的身上,没有谁留意这边。

“美女,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胡忧嘿嘿的笑道。

两个女孩都醒了过来,胡忧的心里也松了口气。此时胡忧心中有些小得意,看来自己的医术还行,没白跟师父十三年。最主要是四胞胎姐妹都没事,嘿嘿,以后可有得爽了。旋日,这名字真不错。如果四姐妹一快上的话,还真是旋日了呢。哈哈哈.......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旋日和纳月也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这两女不愧是学过武的,身体条件非常的不错。才三天,纳月就可以慢慢的走动了。

胡忧每天都会陪在旋日、纳月的身边,除了给两女配药之外,还不时和两女聊天,说笑话。以他的口才,和欧阳寒冰的关系,很容易的就和两女改善了关系。渐渐的可以坐在一起聊聊天什么的。

由于那两箭的影响,胡忧最终没有能吃掉这四朵姐妹花中的任何一朵。一来旋日和纳月的伤都没有好,跟本不可能。二来因为欧阳寒冰要和这日月星辰四侍女走了。

在一场几近疯狂的野战过后,欧阳寒冰趴在胡忧的怀中,告诉胡忧,宁南帝国出了一些变故,她必须得尽快赶回国内。

胡忧虽然不舍,也不能强留欧阳寒冰。再说他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再送了欧阳寒冰五女一段路之后,胡忧也要回到自己的部队之中。是时候给安融人一些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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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章 血斧战魂(上)

回程的路上,胡忧边走着,边把玩着手里的一个皮囊。皮囊是红色的,一面有红色的长毛,一面是光滑如镜的皮。这个皮囊不大,只不过只两只手合起来的面积略大一些而已,是欧阳寒冰临分手前送给胡忧。按欧阳寒冰的话说,这是一个护心镜。

护心镜胡忧当然知道,他甚至也自制了一个。这是一种放在战衣胸背部位用以防箭的铜镜。一般位于胸口正中的位置,多为圆形,正面凸出,较其他部分甲片厚;其表面比较光滑,因此被称作“镜”,在受到攻击时可以起到缓冲、转移正面攻击的作用。

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护心镜基本都是用金属做的,像这种皮质的护心镜,胡忧还真是第一次见,而且还是带毛的。

想起之前欧阳寒冰把这个护心镜拿出来的那个香艳镜头,胡忧不由的有些失神。这个护心镜欧阳寒冰是直接从贴身的内衣里拿出来的,上面甚至还带着欧阳寒冰身上的体温。

想到这个护心镜所放的位子,胡忧就不由很恶意的在想,如果这个圆型的皮质护心镜,在多一个,然后用细线穿起来,再带在身上,那会是什么?

胡忧邪邪的笑了笑,把思绪拉回到这个护心镜上。胡忧用刀试过,这个皮制的东西,确实是刀不能伤。这东西之前在欧阳寒冰的身上是没有的,想来是日月星辰四侍女与欧阳寒冰汇合之后,才给欧阳寒冰的。

说起这日月星辰四侍女,胡忧更想得到的是踏星手中的那把屠龙匕,而不是这个看起来像个罩杯的东西。不过因为那是四侍女的亲人留给她们的唯一东西,胡忧不敢开口。就算胡忧是一个从小就靠着骗人吃饭的江湖小混混,他也不好意思在重伤了人家两个姐妹之后,再厚着脸皮问人家要那唯一的家传之物。

胡忧正想着,突然脚上一滑,整个人失去了平衡,虽然努力的稳住身子,没有让自己摔倒,但是手中的那个护心镜却飞了出去。

“咣!”

“大人,你没事吧。”哲别急忙问道。

“没事,只是脚滑了一下。”胡忧摇摇头道。

“大人,我们现在可是在敌占区耶,你就不能用心点吗,走路都不看路的。”哲别有些气恼的说道。

自从和那个宁南公主分开之后,胡忧就不时对着手中这个什么护心镜发呆。这在哲别看起来,很要不得。

“这东西,还是我帮你收起来好了。”哲别说着想到把那个护心镜没收掉。

“别动。”胡忧阻止住了哲别的动作。

哲别气得直瞪眼,却又没有半点办法。

“这东西有古怪。”胡忧把护心镜捡回来,仔细的看着。他早就觉得这东西不太像什么护心镜,虽然它确时有护心镜的功能。

刚才这个护心镜掉在石头上的声音,骗得了别人,却躲不过胡忧的耳朵。那绝对不是皮草掉在地上应该有的声音。

“大人,这不过是一块皮草而已,有什么古怪。”哲别看胡忧那么认真的样子,也有些好奇。

古怪,肯定有古怪。胡忧在心里说道。因为他刚才用透视眼试过,没想到居然看不透这个东西。透视眼都看不透,难道还不足以引起胡忧的兴趣吗?要知道这还是胡忧拥有透视眼之后,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可是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等等!

胡忧突然转头看向哲别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这东西看不出有什么古怪的。”哲别有些不解的看着胡忧。

“不,不是这句,之前那句。”胡忧急急的说道。刚才哲别说话的时候,他瞬间有一种灵感在脑海中闪过,可惜没能抓住。

“之前那句,之前.......”很多人有时会不经意间忘记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哲别想了一下,才想了起来:“这不过是一块皮草而已。”

“对,就是这句,嘿嘿,小丫头,你立功了。”胡忧哈哈笑道。

哲别被胡忧那高兴的样子弄得满头的雾水,她明不明白胡忧说的是什么,又是什么东西立功了。

“你没看过鹿鼎记?哦,对了,你不可能看过。”胡忧摇着手中的护心镜道:“你刚才说得不对,依我判断,这不是一层皮,这是两层,或是好几层皮。

咱们想办法把它弄开,就知道答案了。说不得我这次要当当韦小宝了。”

从刚才的撞击声音看来,这个皮囊里,肯定夹藏有什么东西。

“把它弄开?它可是刀不能伤的,怎么弄?”哲别早已经习惯了胡忧的口中不时蹦出些听不懂的词,她只关心自己听得懂的部分。

“刀不能伤,并不代表就不能弄开,肯定有办法的。”胡忧干脆找个地方坐下来,仔仔细细的观察起手里这东西。反正他也不赶时间,早一天晚一天招集部队,对他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嘿,还找不到你。”以胡忧的贼眼,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原来在皮囊的边缘隐蔽之处,有一小段像拉锁一样排列着的东西。这个世界也许没人能看出这精巧的设计,但是胡忧是什么人呀,在以前的那个世界,连三岁小孩能明白拉锁是怎么回事。

顺藤摸瓜找到拉锁头之后,胡忧只是简单的解开了几道暗锁,就把皮套给拉开了。

“马拉戈壁的,这哪是什么护心镜,这不过就是一个皮质好一点的皮包嘛。”胡忧兴奋的说道。

“让我看看这里面有什么。”

胡忧想像着能从这皮包里拿从的东西。珠宝?藏宝图?马拉戈壁的,可千万别是信用卡,这鬼地方可提不了款。

“咦,这是什么东西?战斧?”

看着自己从皮囊里拿出来的东西,胡忧觉得自己的脑袋在阵阵的发晕。,

此时出现在胡忧手里的,是一个小斧头。它样子就几乎和北美印第安人用来捕猎野兽时的轻型短柄飞斧一样一样。一面带尖,一面弧形带刃,造形非常漂亮,可是只有巴掌大小,这玩艺能干什么?

胡忧想找些文字说明之类的东西,可是把皮囊翻了个遍,什么也没有找到。战斧的斧身上,也没有任何的文字。

“奇了怪了。”胡忧嘟嘟囔囔着,心里老大的不服气。在他看来,没有谁会这么无聊,做一个这么好的皮囊来装这么一个没用的,像个装饰名的东西。

胡忧不死心的又用透视眼去看那皮囊。这一看,又让胡忧愣了一下。这次又能透视了。

胡忧在心里暗道:“这么说来,问题不在皮囊身上,是这个小战斧。”

“哎哟。”

“大人,怎么了。”

“没事,没事。”胡忧揉着眼睛,刚才他用透视眼看了小战斧一眼,一阵强烈的反光,晃了他的眼睛。

“难道这东西与精神力有关?”胡忧脑中灵光一闪,心痒痒的马上想试试看,不过他今天连着用了几次透视眼,所拥有的精神力已经用完了。

从第一次发现精神力到现在,胡忧对精神力的理解比以前多了不少。可是在增加精神力方面,却非常的缓慢。一直以来,胡忧都按着从王张氏那里得的那本书上,说的方面练习着精神力,这都快一年了,也不过只是改善了透视眼的一个时间限制。胡忧一直怀疑那本书上说的方法有问题,但是他也无从证明,是不是还有别的方法。因为除了在王张氏那里得的那本上,记有关于这方面的东西外,胡忧得不外其它相关的资料。

070章 血斧战魂(下)

第二天一大早,胡忧没有像平常那样,马上开始身体的锻炼,而是背过哲别,把那柄小战斧拿在手里。因为有了昨天的教训,胡忧没敢再对小战斧用透视眼。他稍稍作了一下准备之后,以使用换日弓的方便,把精神力集中于小战斧上。

精神里一灌里战斧之中,胡忧猛的就觉得手中一重,然后就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马拉戈壁的。”胡忧足足看着手里的小战斧近两分钟,才从口中吐出这个词。

震惊,无比的震惊。

刚才那一瞬间,时间虽短,但是以胡忧的眼力,足可以把刚那的事,看得清清楚楚。就在胡忧把精神力灌入小战斧的瞬间,战斧浮现出了两个古朴的大字——血斧。在字体浮现出来的同时,整个血斧像吹气球一样,瞬间就大了几十倍,重量也同步的增强。胡忧可以感觉得到,在那一瞬间,手里的这把小战斧,与一把真正的战斧没有任何的分别。

古朴而锋利,斧头呈立体倒三角型,斧柄刚直而不滑手,尾部略略上翘,有一小锤。整把战斧如和田白玉一般,晶莹透亮,却又杀气腾腾。

对,就是杀气腾腾。让胡忧发呆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那突然变大的战斧。胡忧行走江湖多年,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没见过,一个东西突然会变大,只能让他感觉到惊奇,还不至于让他发呆那么久。

真正让胡忧发呆的原因,是来自战斧里的那股杀气。在战斧变大的瞬间,胡忧的心里涌起了无边的战意。那是一种我自横刀向天笑的霸气,是那种天大地大,唯我独尊的气势,当然,还有一种射出精华之后的疲惫。

胡忧身上的精神力太过弱小,只一瞬间,就被战斧给抽了个干净。如果不是长期自我锻炼出来的那股毅力和狠劲,他现在肯定不会是站着,而是趴在地上。

“这个世界的东西,真是太古怪了。”良久之后,胡忧才喃喃的说道。

通过血斧那两个字,胡忧知道,这柄战斧和之前得到的换日弓、飞天爪并不一样。相比起来,这战斧要更神秘。

换日弓和战斧都涉及到了精神力的运用,这让胡忧不得不对精神力更加的重视起来。胡忧知道,所谓的精神力,就是意念,为生物体脑组织所释放的一种不可见的力量。现代科学一直有所研究,但是收效不大。

再次回忆刚才战斧变大的瞬间,和以往自己使用换日弓的感觉相对比。胡忧知道,如果自己的精神力能足够强大,那么无论是换日弓,还是战斧,都将会变成自己的神兵利器。可是要怎么样提高精神力呢?

胡忧再次把王富贵老婆王张氏那里,得到的那本书给拿了出来。每次看到这本书,胡忧都有些想笑。因为这本书开篇就说,此乃修仙之书。

修仙?在胡忧的理解,这和神棍差不了多少。江湖下九流里出生的他,对这种事物,见得太多太多。以他的经验,越是神秘的东西,就越假得厉害。魔术神秘不?假的!

胡忧看这本书,并不是为了修仙,而是想找到一种有用的精神力锻炼方法。

这本书里有没有记录这样的方法?

有!不过太杂太乱了。这本书里记录了各种的‘修仙’办法,一条条看下去,足可以让你看到爆头。但是在胡忧看来,真正有用的,不见得有多少条。

看了个乱七八糟之后,胡忧不由得又回到了之前他练习过的那个方法。虽然这个方法,无论怎么看,也不可能修得成仙,但是胡忧觉得,它多少有点用。至少胡忧真正的证明它确实能让精神力增加。

这个方法是什么?

书中写得很复杂,但是在胡忧总结出来之后,就两点——注意力和记忆力。按书上的理论分析,精神力就是注意力和记忆力结合出来的成果。

刚开始的时候,胡忧之所以选择这种方法来练习,就是因为它比较靠谱。不像那些动不动就七天不吃饭,或是跳火坑什么的,那些方法有没有用暂且不论,要命那是肯定的。

“从今天开始,加强注意力和记忆力的练习,就这样!”

有了结论之后,胡忧把书收起来。说起这书,胡忧不由的有些感慨。来到这异界还不到一年,自己这个连正归学校都没有上过的人,都得了多少本书了。

在王张氏那里得了本‘修仙’的书,乐同城的史太公给了给本故事书,在那巴坡时又了本马里兵书。我的天,还好没有立志做赌圣,不然这‘输输输’,一本接一接本的书,就足够要自己输死。

“大人,你在干什么呢,大老远的就看到你在这边咬牙切齿的。”哲别一脸孤疑的问道。

哲别的手里抱着套胡忧的衣服,那是拿来给胡忧换的。因为以往胡忧每次锻炼完了之后,衣服总是会被汗湿掉。

“哦,你来了。”胡忧这才看到哲别。因为精神力被战斧抽掉的关系,胡忧的注意力很涣散,如果不是哲别说话,胡忧几乎就没有注意的她。

“大人,你怎么了,脸色好像很难看的样子。”哲别注意到胡忧今天的神色很差。

胡忧摆摆道:“没事,许是昨晚没有睡好吧。时候差不多了,我们收拾一下赶路吧。这几天已经在路上耽误了太多的时间,今天赶赶,争取在天黑前,和候三他们汇合。”

“哦。”哲别点点头,拿过衣服,准备给胡忧换上。

“不用换了,今天没出法汗。”胡忧没有要换衣服的意思。今天都没有运动过,衣服都还是干的,换什么换。

哲别关心道:“没出汗?大人,你是不是哪不舒服?”今天的胡忧太反常了。哲别跟着胡忧这么久,除了特殊情况外,还没有出现过胡忧特意出来练功却没有出汗的情况。

“都说了没事,快走了”胡忧说着转身就走。

“大人,小心!”哲别惊叫道。

“咣!”

“马拉戈壁的,这里什么时候有颗树。”胡忧摸着脑门骂道。刚才只顾着说话,都没有看见身后的树。

“大人,你没是吧。”哲别有些哭笑不得的问道。这么大一颗树,说撞上就撞上,真的没事吗。

说是赶路,不过因为胡忧的精神不好,只走了一半的路,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后面的路,哲别说什么也不敢在走了。那可是要翻过一座陡峭山涯的,以胡忧状态,哲别真怕他会直接走到山谷里去。

第三天的下午,胡忧才和候三汇合上。今天他没敢再试那柄战斧。胡忧很清楚,以现在自己的精神力,跟本用了不战斧。所以在精神力没有大进之前,胡忧不打算再动它。

不过那个装小战斧的皮囊,胡忧倒是利用上了。他想了个办法把皮囊一分为二,成为了两个半球型的东西,然后用线穿起来,让哲别带在胸前。那带法吗,就不细说了,总之凡是男人,几乎都能猜到。

071章 胆大包天(上)

“大人,你确定是这里吗?怎么不见候三他们?”

哲别不自觉的拉了拉身上的衣服。从自穿上胡忧给的那件两个半球型的奇怪衣服之后,她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这样做了。

长这么大,哲别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奇怪的衣服。胡忧说这是新型的护心镜,她怎么看都觉得不像。护心镜不是都只有一个放在左边的吗,为什么右边也有一个呢。再说了,两个半球型的东西,完全可以做成两个护心镜,胡忧干什么用线穿成一对,让她穿上,而且穿的那个地方,还那么羞人。

“就是这里没错的,你看,这是他们留下的记号,想来他们应该就在附近。”胡忧肯定的说道,不时拿眼睛去瞄哲别。

对于发现了这个时代的第一件女性内衣,有胡忧的心里还是有些小得意的。每次看到哲别不习惯的偷偷拉衣服,他就有些想笑。可惜呀,哲别胸前实在是没有什么货,这要是换成让欧阳寒冰穿得话,肯定相当的不错。这玩艺可比肚兜更能突显女人的曲线呢。

“吱吱!”

胡忧和哲别大约等了两三分钟,远处传来几声鸟叫。胡忧微微一笑,搓指吹出个暗号,然后找了块石头坐下来。

胡忧坐,哲别可没有坐。虽然暗号是对了,但是做为亲卫,她必须时刻的禁戒着周围的情况。

“大人,可算见你了。再见不着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候三给胡忧行了礼之后,那嘴巴就突突的往外蹦字。

胡忧皱了皱眉:“怎么,出了什么事吗?”

候三道:“三天前,军部派人给我们传了道命令,令归城粮草紧缺,让我们在十天之内,至少弄一万袋粮食回去。”

胡忧听到这个命令,顿时火起,拿眼睛瞪着候三:“一万袋?开什么玩笑,当老子会变还是怎么的。这是他奶奶谁下的命令。”

候三拿军令拿出来,交到胡忧的手里:

“大人,这是军团长苏门达尔将军的亲令。命令在这里,上面有军团长的签字。”

胡忧接过军令,仔细的看着上面的命令,在心里把气强压了下去。候三说的没错,这确实是苏门达尔的亲令。看来就算是玩命,这次也要拼一把。军令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除了依令执行,没有任何的办法。

在心里叹了口气,胡忧把命令交给哲别,让她收好。然后拉着候三问令归城现在的情况。跟据候三的述说,令归现在的战事非常的紧张。安融人攻得非常猛,令归原来的八万守军,现在只剩下四万多,几乎已经阵亡了一半。而且粮草告急。现在守军已经把每天三顿饭改成两顿了。

“安融方面怎么样,他们是攻城部队,应该损失更大吧?”

候三回道:“安融的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估计他们应该还有十二万人左右。”

胡忧有些默然。安融这次出兵二十万,还剩下十二万的话,那就是战损八万。暴风雨军团在令归城死掉四万,峒独大约死了二万五,一共六万五左右。依托城墙,双方的战损居然如此接近。看来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已经全都烂掉了。虽然令归、峒独的城防都不是太好,可那毕竟是占着地利的。

胡忧摇摇头,这仗打得还真够惨的。这才多少天呀,就死掉这么多人。依托城墙的防御,都战死这么多,要是平原作战,不知道要死多少。这令归城现在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绞肉机,每天都有大量鲜活的生命,消亡在兵刀之中。

“乐同方面还是不肯派援兵吗?”

“乐同,哼,他们巴不得咱们暴风雪军团全部战死呢。”候三吐了口唾沫,不屑的说道。说起乐同城方面的地方守备军,暴风雪军团的人,没有不恨的。平时无战事,两方吵吵也就算了。可是现在安融人大军来犯,他们居然还坐在一边看戏。

胡忧对这事也有看法,不过他管不了这些:“算了,这不是我们讨论的问题。咱们还是看看怎么样弄到这一万袋粮食吧。你对这事怎么看,咱们要从哪里弄到这么些粮食。”

候三拿出一副草图,放在大石头上,整理了一下语言,这才说道:“一万袋粮食,不是小数目。无论从时间还是数量来看,我们都只是有一次机。必须一次过弄够这个数,然后运回城里去。不过弄到粮食咱们怎么运回城,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嗯,你说得不错。”胡忧点点头道:“以往我们各战队,都是就地把粮草烧了,只取少量自用。现在要把粮食给带回城,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这运输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你先说说看,咱们从什么地方弄这么多的粮食。”

候三回道:“无非是抢一部分,跟战区的老百姓借一部份。”

胡忧沉思了一阵,摇摇头道:“不能再去打扰老百姓了。今年天灾,老百姓都饿死多少人了,那仅有的一点粮食,是他们在这乱世活命的唯一指望了。我们要再拿走他们的,他们就没法活了。”

胡忧这话说出来,边上的所有人都点头。胡忧的不死鸟特战队成员,全都是中下层出生的士兵。他们大多都来自普通的家庭。他们都明白,候三说的借,实际上和抢是没有什么分别的。如果执行的这样的命令,那么被抢的那些老百姓,肯定没法活下去。那里面,说不好,就有他们之中的亲人呀。

候三提醒胡忧道:“这是军队的惯例,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单打安融粮食队的主意,那我们的时间肯定来不急。从接到命令开始,我已经让各战队尽可能的收集粮食了,可是到现在,我们才拿到了一千袋左右,差得太多。”,

胡忧摆摆手道:“你说的我知道。但是我们现在最紧要的是想到运粮的办法。不然别说一万袋,就算是一千袋,我们也运不到令归城。

安融人的大营离令归城不过十里,我们跟本没有可能在安融人的眼皮底下,把粮食从这边运过去。这可不是一两百担粮食,一万袋,那得用要车拉的。”

问题一下又回到了原点,这一路上,大家都在动脑筋,可是直到回到营地,也没有谁想到一个好的办法。

营地里,之前被分散出去的战队,已经全部按胡忧的命令,都收拢了回去。三千二百多人,经过十几天的以战队为单位的对安融后勤袭扰之后,能回到这里的,还有二千五百多。比胡忧预想的要好一些。看来候三选出来的这些人,能力都还不错。

一回到营地,胡忧马上招集各战队队长进行商讨。各种各样的计划被想出来,又一一的全都被否定掉。两个小时过去,无论是粮食的来源,还是运粮的方法,都得不到一个好的方案。军帐里的声音越来越大,有脾气暴的队长,几乎都要吵起来了。

胡忧坐在主位上皱着眉,眼中看着这些吵吵闹闹的队长,脑中不断的把自己代入各种各样的场景里。想像着如果自己是诸葛亮,刘伯温,鬼谷子那些人,现在应该会怎么办。

“唉,真是头疼呀。如果能有一个军师就好了。”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现在他已经是偏将,有资格自建府帐,有机会得收集各方面的专材才行。

“奶奶个熊的,惹毛了老子,直接带队杀进安融人的大营去,抱着粮食就跑,我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第七战队的阿隆索赌气的吼道。

胡忧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站起来叫道:“阿隆索,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071章 胆大包天(下)

胡忧这么一开口,营帐里顿时就静了下来。那扯着脖子乱叫的阿隆索吓了一跳,脑袋一缩赶紧解释道:“司令,那个,我就一气话,没有别的意思。你知道的,我是粗人,实在想不出什么法子。”

胡忧骂道:“少给我废话,老子让你说你就说。”

阿隆索不知道胡忧是什么意思,只能硬着头皮,把刚刚的话,又重复一遍:“奶奶......奶奶个熊的,惹毛了老子,直接带队杀进安融人的大营去,抱着粮食就跑,我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同样的话,阿隆索说得完全没有刚才的气势。不过这已经够了,随着胡忧在地图上一阵乱画,一个大胆包天的计划,在胡忧的脑子里渐渐的形成。

各战队长包括候三和哲别,谁们没敢再开口,全都愣愣的看着胡忧。看胡忧手里的笔不停的在金骨山打出一个个圈,个个都感觉心惊肉跳的,全拿眼睛瞪阿隆索。

“奶奶个熊的,司令不会真像俺说的,带队冲进安融人的大营,抱着粮食就跑吧。”阿隆索抱着比较别人大一圈的肚子暗想。越想越觉得心惊肉跳。

“候三,这是什么地方。”胡忧指着金骨山的一处地方道。

“那是黄天岭,金骨山的主峰。”候三回答道。

“那这里呢?”胡忧又指着另一个地方问候三。

“这里是黄花岗。”

“从这里能爬上去吗?”

候三犹豫了一下,这才回答道:“可以,不过很难。”

“嗯,应该就是这了。”胡忧在黄花岗的位子上重重的画了一个圈。

从地图上看,黄花岗是一个小山峰。那里与地面有大约百米的落差。从地图上的地里位置和数据,就能感觉到那里很险。

“大人,你是想.......”典军里克尔梅试探着问道。矮子里拔高的,在胡忧的帐下,他算得上是一个有点脑子的智将,最先明白过来胡忧心里的想法。

胡忧丢开手中的笔,扫了在场的所有部下一眼,点点头道:“不错,我准备从这里出手。”

“司令,那可是安融人的大营,有十二万军队的。”第九战队队长维拉骇然道。他不怕死,但是绝对反对找死。

“就因为是安融人的大营,我们才有可能拿到粮食,并回到令归城。”胡忧严肃的指着地图道:“你们来看,从金骨山到令归,只不过十公里的距离。只要我们能成功的拿到粮食,沿着黄花岗一线撤退,就能有机会离开。

粮食,安融人的大营里肯定有,所以粮食来路的问题,就可以解决。至于运输,这里离令归不过十公里,这个问题也能得到解决。最重要的是,我们在这里行动,还可以得到我军的接应。

即拿到粮食,又打击得敌人,这么好的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安融人既然要把大营安在金骨山就近打我们,那就怪不得我们就近偷他一把了。嘿嘿.......”

说到最后,胡忧笑了起来,仿佛带着二千五百人去敌营里偷粮,和他以前跟师父去偷人家的鸡,难度差不了多少。

说起胡忧的军事能力,还不过是个半桶水都不到的家伙,但是偷鸡摸狗的能力,别说是在坐的队战队队长,就算是整个不死鸟特战队,恐怕也没几个能比得了他。江湖漂泊十三年,胡忧自己都记不得,为了填肚子,他和师父究竟干过多少次偷鸡摸狗的勾当。也只有他能想得出,用这种办法是弄粮。

胡忧是这里的最高长官,他的话,就是命令。既然已经定下了这个基调,其他的人就不能再说什么,只能按着胡忧的这个基调,来圆满整个计划。事实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除了这样,他们也再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

各战队的队长,都算得上是老兵。虽然胡忧的这个计划,让他们一个个听得小心肝都扑通扑通的跳,但是他们还是硬着头皮的挖空心思,围绕着胡忧的略战,提出一个又一个的想法,尽可能的把计划完善。

这可是要去驻着十二万人的大营里偷粮食,那跟在老虎嘴里拔牙没有什么分别。一个弄不好,大家伙团吧团吧,还够人家安融人吃顿饱的。为了自己的小命,谁也不敢大意。

一阵疯狂的讨论之后,一个疯狂的作战计划,终于出炉了。大家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全都把心给提了起来。这次真不是开玩笑的,稍有差错,就是一个死。没有回到令归城里之前,谁敢放松下来。

候三的情报队是第一个被派出去的部队,他们必须要在大部队达到预定地点之前,尽可能多的打探到情报。胡忧的军事能力虽然是半桶水,但是他比较任何人都清楚,打仗最重要的就是两点,一个是情报,一个是后勤。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军队,这两点随便哪一个做的不好,都得玩完。所以胡忧对情报一向看得最重。

“阿隆索,你这次算是立了一大功呀。给司令大人出了这么个计策,没看出来,你胆子还挺肥。”走出营帐,维拉忍不住开口对阿隆索说道。

“我那不过是气话而已,谁知道司令他还真敢那么干。”阿隆索摇恍着大脑袋,刚才在里面,吓得他后背心都湿了。

“你别说,咱们这个司令跟别的将官还真不一样。老子当了这么多年的兵,就只见过他这么一个对我脾气的。说干就干,有胆有色,嘿。

对了维拉,听说你在天湖的时候就跟着司令,你给我们说说,那时的你们,是怎么样的。是不是也像这样,经常弄出什么顶破天的计划。”说话的是鲁梅尼格,这家伙是在令归被选进不死鸟特战队的。很有些特点,个子矮小,却天生是个大嗓门。小小的脸上,留着把大胡子,远远看去,都不知道是人是怪。,

“嘿,说起在天湖的时候,那日子过得,比现在爽多了。”维拉一挺胸,得意的说道:“那时候司令还是校尉,带着我们三百来号人,每天比射箭,比操练,玩两军对抗。

鲁梅尼格,你说说,你们在驻守安融西的时候,每顿吃什么?”

“那不青菜和饭,还能有什么。”

“有肉吗?”

“肉?今年天灾,还能有米饭吃就不错了。”鲁梅尼格撇撇嘴。

“看吧,我就知道。”维拉更是得意,那嘴咧得,都快合不上了。

“难道你们还有肉吃?”阿隆索忍不住问道。

“当然!不过那是在司令来了之后。之前那日子,兄弟们过得那叫一个苦呀,说出来你们都不相信,我们纵队,顿顿喝野菜粥,还不管够。饿得我们是一个个脸青脑袋晕的。

司令来的之后,嘿嘿,好日子就来了。只要你认真操练,基本上都能有肉吃。还不是一般的肉哟.......”

胡忧看着消失在小树林后的几个战队长,笑道:“这个维拉,嘴皮子到挺不错。”

哲别道:“你的兵,没有哪个嘴皮子差的。”

胡忧笑道:“也包括你吧。我看你现在就越来越牙尖嘴利。”

哲别想笑,不过却没有笑出来,她一脸担忧的看着胡忧,咬了咬牙,这才说道:“大人,我们这次的计划很危险,要不你就别去了,行不?”

“不去?”胡忧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哲别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胡忧不同意的说道:“做为不死鸟特战队的最高长官,我的部队去拼命,我在一边看着,那怎么可能。”

哲别急道:“可是大人,你是偏将,你完全不用亲自上第一线的。”

胡忧摆摆手道:“你不用多说了,我不去是不可能的。我不但要去,我还要走在最前面,给兄弟们探路。”

开什么玩笑,自己制定的战略,自己不去,这要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带兵。有哪个士兵愿意把命交到这样的长官手上。

“大人.......”哲别的眼睛已经含着泪花,虽然危险还没有遇到,但那是可以预见的,怎么能不让人担心。

哲别现在的心情,是说不出的复杂。她一方面,高兴自己有这么一个长官。可是另一方面,她又很担心胡忧。有时候,哲别还有些恨自己,恨自己的功夫不够好,不然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胡忧了。

胡忧知道,哲别这是在担心他的安全。抓紧了拳头,拍拍特别道:“放心吧,我的命硬得很!”

这一战,就是不死鸟特战队祭旗之战了。那老话是怎么说的?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与胡忧的骡马还没有拉出来相比,在浪天的秦明,已经表现出了自己是一匹千里马的特性。血修罗之名,已经不仅仅只是在暴风雪军团内部流传,其他军团的人,也都听说了他的名号。他的资料,甚至已经放在了其他军团将官的桌面上。

秦明的战损依然非常高,每一次作战下来,他的部队,至少战死五成。但是死在他们手中的敌人,要几倍于这个数。现在,同等编制的部队,听说将要面对秦明的进攻,几乎还没有开打,就已经失掉了信心,就已经想着怎么跑了。因为秦明的部队,从来不留俘虏,不想死,就得早早想退路。

072章 亲探敌营(上)

月亮像个大饼一样,挂在天上。它那永恒而又柔和的光,洒落在大地,洒在一群正在赶路的行人身上。

夜已经很深了,是谁还在赶路?远远看去,似乎是几个男人。这几个男人深更半夜的,不在家里抱着老婆睡觉,跑到荒山野地里来做什么?

难道有病?

“呸!”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以压下心中的那份慌乱。

这里是离金骨山不到三公里的一处小挖地。定下偷粮计划之后,整个不死鸟特战队二千五百人,用了两天的时间,潜到了这个地方。安融人的戒备明显比以前强多了,相比起从令归从来时的畅通无阻,这短短八十公里的回家路,他们至少避过了十七次安融人的各路部队。

胡忧再次打开手里的那份简易地图,这个地图刚才因为安融人突然出现,被胡忧抓成了一团,现在他不得不再一次的打开,仔细研究着候三情报队得回来的情报。

“欺负人,真是太欺负人了。”胡忧边看着,还不停的在心里暗骂。这地图是情报队在山上,利用观望和经验画出来的。很草,很不详细,能表现出来的东西,不过是冰山之一角。

但光光是这像,就足够胡忧倒吸一口冷气的。地图上密密麻麻的排列的无数的小黑点。每一个小黑点,在现实意义中,带表安融人的一个营房。这些比麻子脸上还多的黑点,换算出来得多少人马,代表着多大的战力,胡忧的心里比谁都清楚。一想到自己还要带队去那里偷粮,胡忧就觉得自己的脚肚子转筋。

这都还不算什么,谁让人家安融人多呢。可是你本来人马就已经很多了,怎么还把食粮放在整个军营的最中间,这还让不让人偷了。

“你确定粮草是放在这里?”胡忧第三次问候三。

“是的,大人。整个营地最大的营帐就是在这个地方。我亲眼看到一个运粮车队在那里卸车,绝对不会错的。”候三拍着胸口道。

“司令,安融人里有安营布阵的高手。他们的营地,每一个帐篷之间,都按着一定的顺序排列。不但帐篷之间相互呼应,而且每一层都不一样,比上次我们偷袭巴雷西的那个营地要更严密,就连黄花岗那处山洼上,都有布兵,我们跟本就没有办法进去。”

“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没有退路,这个粮食我们必须得拿到。不然的话,别说军部会给我们个抗命罪,就算不追究,一但令归城破,我们连一点退路都没有。

你别看我们之前小战队袭击,似乎挺容易。那是安融人不理咱们而已。一但令归城破,令归以北的地方,就落在了人家的手里。到时候我们连个难藏的人狗洞都没有。”

“司令,有新情况。”胡忧和候三正在商量的时候,一个候三情报队的士兵跑到了胡忧的身前。

“什么情况?”胡忧忙问道。

“安融人的大营突然动静很大,他们在集合部队。”士兵回报道。

“集合部队!冲我们来的?”候三心中一惊。如果真是冲自己这边来的,哪自己这两千多号人,除了夹着尾巴跑外,没有第二个选择。拿人家祭旗,到时候不知道是谁祭谁。

胡忧摇摇头道:“应该不是,我们的行动一直非常隐蔽,安融人应该还不知道我们就在他们的鼻子底下。

我猜,他们应该是想连夜攻城。你再去查探,让兄弟们尽量靠近一点,一查到他们的目标,马上来报。”

“是,司令。”士兵单膝行礼,领命而去。

士兵离开之后,胡忧仔细的考虑了一会,对哲别道:“哲别,你传令下去,让各战队做好准备,随时准备出发。”

“是。大人。”哲别跑步离开。

“候三,走,咱们到前面看看去。在这里看不出个名堂。”

“司令,你和我去?”候三瞪大了眼睛。

“怎么,我就不能去吗?”胡忧瞪着候三道。要比瞪眼,他可不会输给任何人。

“司令,我不是那个意思。那边很危险,你想要了解什么,吩咐一声就行了,你是部队的最高长官,怎么能深入险地。”候三脸上冒汗道。

“少给我罗嗦,没看出来你小子比我还能说。这是命令,马上执行。”胡忧哼道。

“是,司令。”说道是命令,候三没有办法。在军中,抗命可是重罪,严重的连审都不用审,在阵地上就可以直接砍了。候三算是跟胡忧最久的兵,但是他绝对不敢公然的违抗胡忧的命令。

就这么着,胡忧,候三,哲别再加上两个传令兵,一行五个,向安融人的营地摸过去。胡忧本有心不让哲别跟来,不过哲别似乎看出了胡忧的企图,她很聪明的把传令任务下达给了传令兵,以最快速度回到胡忧的身边,赶上了这最后一趟末班车,以亲卫的身份跟在胡忧的身边,一起行动。胡忧对此没有办法。哲别这个亲卫是他定下的,只能随她跟着。

五个人的队伍,并不是并列的。他们以五人侦查小队的行进方式,由候三在顶在最前面开路,胡忧和哲别在中间,十步之后,是两人传令兵。

五个人的队伍,除了哲别比较菜一点之外,其他的都是潜行的高手。胡忧虽然是第一次正式的参加这种对战阵的侦查,但是他有十几年偷鸡摸狗的经验,干起这事来,一点也不会比候三这个打猎出生的差多少。

世上的事,本就是这样,到一定的程度,都不过是殊途同归。无论是偷鸡,打猎还是侦查,无非都是尽可能的不让敌人发现自己而已,唯一不同的,不过是敌人是人还是兽。

候三潜行的能力相当的厉害,相对瘦小的身体,此时却成为了他的优势。只见他在前边忽高忽低,左弯右转,脚步轻柔而又快速,虽然相距不过二十多米,有时候他给人的感觉却是那么的不真实。甚至可以说,他有时候跟本不像人,而像是一条黑暗中不断接近猎物的猎豹。每跟草,每一棵树,都能成为他隐身的道具。

候三的动作,胡忧看得很清楚。他心里明白,就算是自己全力像候三这么做,也不见得就能像候三做得那么好。这个人。天生属于这样的战斗,他是一个天生的职业侦查兵。

猛然,前面的候三突然举起了手,打出一个有情况的手势。这些手势都是胡忧参照以在电视里看到的手法弄出来的,虽然因为胡忧记得不是很清楚,有些乱七八遭,很多和原来的差别很大。但是全队统一学一种动作,就变成了正统的了。胡忧看到手势,一拉哲别,猫身进了身边的草坐里,连一个头都不露出来。

072章 亲探敌营(下)

不到三分钟,一队安融人的小队出现在了候三之前的位子。这一小队,大约二十多少,看来应该是安融人的哨兵。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算了一下,以他们刚才的速度,此时应该刚刚走了一半的路。也就是说,安融人的前哨,距离大营约在一点五公里左右。拥有这么多的部队,那么严密的营阵,安融人居然还布这么远距离的前哨,看来安融方面的指挥官,是一个心思非常慎密的人。

不知怎么的,胡忧的脑中,浮现出那个把全身包在黑袍里的人。那个能在双方距离五六百米的情况之下,就能发现自己和欧阳寒冰的人,看来在安融的身份很高。他会不会就是安融部队的指挥官呢。

哨兵显然并不知道他们的周围趴着这么些人,很随意的按着原定的线路,很快就没了影子。在确定哨兵离开之后,候三从藏身的位子走了出来,给胡忧几个打了个安全的手势,猫着腰又往前摸。

胡忧五人前前后后躲过了五批哨兵,才进入到了金骨山。安融人的营地是背山而建的,他们充分利用了金骨山的地势,在山凹处弄起了巨大的军营。

候三有些喘息的说道:“司令,就是这里了。如果想要看得更清楚,我们得爬上那对面的山,不过现在看来时间不太够。”

在别人看来,候三刚才走得很轻松。可是他人并不知道,候三这一路走来,要比平时多花了多少力气。带着个长官潜入敌阵,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心里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胡忧深深看了一眼候三道:“咱们的兄弟现在在哪?”

说到潜行,胡忧也许比不了候三,可是说到蒙人,十个候三也玩不过胡忧。胡忧打七起就开始坑蒙拐骗,多少老江湖都上过胡忧的当。说到骗人,他可以算是这方面的祖师爷,他一看候三的眼睛,就知道这家伙故意指了条难走的路出来。那山离着这边那么远,就算是拿到情报,也赶不急送出去。

候三看瞒不过胡忧,只好指出了正确的位子。“兄弟们在前面的小山坡上。”

胡忧哼了一声道:“我们过去。”

候三看胡忧更要上去,有些急了:“大人,那边真的很危险。”

胡忧的脸色一下就冷了下来:“我知道我在干什么,你只要按我说的做就可以了。

这一次,我就当你是记错了地方,我不希望再有下次。”

虽然知道候三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但是胡忧也不打算惯着候三这个脾气。部队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一切都以上级的指令行事。除了命令之外,他们不应该,也不可以有自己的思想。胡忧绝不允许自己的部下弄什么小动作。

思想,胡忧可以有,部下不能有。

“是,司令大人,决不再有下次。”候三单膝跪下,他知道胡忧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看候三这样,胡忧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前面带路吧。”

随着候三来到情报员所在的地方,胡忧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现在胡忧才知道候三为什么一直不愿意带他过来,这哪是侦察,这简直和玩命差不了多少。

这片地本身的险要,一路上哨兵不断,那就不说了。单单说想要从这里看到安融大营的情况,就是一个玩命的活。

只从脚下站在的这片地,是看不到安融大营里的。要想看清楚大营里的情况,必须爬上几颗斜长在山涯边的树,只有那样,才能看到那边的动静。

山涯边的树,因为缺少养份的关系,长得都不是很大,最多也就是比一拳头粗一点,人爬在上面,随着小风,不停的上下摆动,说不好什么时候,就可能会断掉。就算是树不会断,万一有个闪失,也同样掉下山崖,丢掉性命。

几个情报组的兵,都没有想到胡忧会亲自来到这个地方,看到胡忧的时候,都有些发愣。他们可都是老兵了,当了这么久的兵,还从没来有见过将级的官员亲自跑来侦察情报的。…,

“情况怎么样?”胡忧主动的开口道。他可以骂候三,因为候三有错。但是他却不能骂这些正在用命来收集情报的士兵。如果没有亲自来到这里,胡忧怎么也想像不到,他们收集情报居然是那么的困难。

一士兵回道:“报告司令,安融人还在集合之中,其目的暂时还不清楚。”

胡忧狐疑道:“还在集合,这么久?”

从情报传回营地,再到胡忧来到这里,已经过了大半个小时了,安融人这是要干什么。

“他们集合了多少部队?”

“以列队阵型看,大约十万人。”

“十万!”胡忧脸色一变,看来自己判断得没错,这是要打大仗了。不然的话,对付自己那二千多人,派个一万就足足有多了。

胡忧不顾哲别的反对,自己爬上了一棵树。来都来了,他不能只听着士兵的汇报,他得亲自看看距体的情况。

胡忧爬树,和士兵直接玩命可不一样,他把飞天爪拿了出来,一头抓在树上,一头绑在自己的腰部。没点安全措施就玩命,那是脑子坏掉了。胡忧爬着之前,特意看了候三一眼,看他两眼直直的看着他的做作,这才满意的点点头。他相信以候三的智力,应该已经明白了他刚才没有对士兵骂出口的话。

做这么危险的动作,连条绳子都不绑,那真和玩命差不多了。胡忧这次可以不骂士兵,但是这次之后,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他肯定会骂的。

爬在这样的小树上,下去又是悬崖,胆子小点的人,还真干不了这样的活。就算明知道自己身上有保护措施,胡忧也非常的小心,等爬到能看见大营情况的地方,他的手心也出了汗。

下面的安融人,黑漆漆的站了一大块。看着那灯火通明的样子,胡忧突然发现,自己之前的判断似乎有误。如果安融人是想偷袭,似乎不可能打这么亮的灯火。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要去偷袭吗。要知道情报部队,可不是胡忧发明的,军队里本来就有这样的编制。虽然看不见,但是胡忧相信,令归和峒独方面,同样也派有人出情侦察消息。

正在胡忧纳闷的时候,下面的安融士兵突然同时叫了起来,似乎像是在欢呼什么。他们的声音在山谷中回响,听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在叫什么王子。

王子?

胡忧猛的反应过来,他们肯定是在叫安融三王子,自己在哥伦比亚军校的同学,那个曾经派人抓了欧阳寒冰的林正风。

他不是早就已经来了青州吗,难道说,他现在才来到安融大营?

胡忧突然有些恨这个世界,这里真是太原始了,军方连个卫星都没有,要不然很容易就能知道,下面正在发生着什么事。

胡忧一头雾水的退了回来,把飞天爪收好,问候三道:“有没有别的办法,靠得更近一些。”

候三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没有了,来到这里,已经是很危险了,再往前,想不被发现,那是绝不可能的。”

胡忧知道候三这次说的是实话,可是冒这么大的风险,就只能在这远远的看几眼,连下面是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他绝对不甘心。

在胡忧看来,风险和收获一定要匹配。就像以前他和师父去偷鸡一样。既然冒着被人家打一顿的风险,那就一定要把鸡拿到,不然就太亏了。

胡忧全力的转动着大脑,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没想到方法而已,只要方法对路,肯定能实现。

想着想着,一个比进敌营更大胆的想法,浮现出了胡忧的海脑里。这样进去,会被安融人发现,如果那样进去呢?

看到胡忧脸上挂出的笑,哲别感觉心里一颤。虽然跟在胡忧身边的时间还不算太长,但是她对胡忧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她知道每次胡忧这样笑的时候,肯定就会有什么鬼点子出现。

果然,胡忧接下来的话,验证了她的经验。

胡忧问道:“你们说,安融这十几万的部队在这里,士兵相互之间都认识吗?”。

候三摇头道:“那不可能,除了在同一个部队或是同村的,不然他们相互之间,不可能都认识。”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那就行了。”

哲别小声的问道:“司令,你该不会是想.......混进去吧?不少字”

“聪明,只有打入敌人的内部,我们才能得到消息。你们应该都抓过鱼吧。只有混水,我们才能够摸到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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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章 好肥的胆子

一阵夜风吹动着树梢,‘沙沙’的声音,惊动了以树安家的鸟儿。熟睡的鸟儿,睁开眼,猛然看到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夜猫。想要飞,已经来不急了,夜猫出手如电,一顿美食到手。张嘴正要享用,一条狗静悄悄的出现在了它的背后.......

这是发生在动物界的一场小战争,苏门达尔站在窗台边,完完整整的把它们尽收了眼底。

“如果那阵风能来得早一点,会不会就不用发生之后的血战了呢?”

苏门达尔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叹了口气。他心里其实很清楚,无论那阵风来得是早是晚,这样的血战,也同样会发生。你不会怪那只吃了虫子的鸟,就不能怪那抓了鸟的夜猫,因为它们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

夜,已经很深了。苏门达尔却没有半点睡意。这已经是他第三次从床上爬起来,第三次来到窗台边。

战事一天紧过一天,此时城中的粮草,已经快消耗干净了。跟着自己守城的士兵,从八万变成了四万。从纸面上看,那不过是一个字的改动而已。

可是苏门达尔却知道,这个小小改动的背后,代表着的是一条条鲜活生命的消失。代表着有父母失去了儿女,有妻子失去了丈夫,也许还有孩子失去了妈妈吧。

昨天早上的那场攻城战,苏门达尔记得很清楚,当时东城的墙体,已经被安融人的撞墙车给硬生生的撞开了一个大洞,是一个纵队的女兵,用她们的**,硬生生的挡住了安融人的进攻,直致增援部队的到达。

五分钟,只是短短的五分钟,包括校尉在内的三百多个女兵,全部倒在了安融人的刀下,是她们用自己的生身,阻止了城破的悲剧,为活着人的,争取到了一丝喘息的生机。

曼陀罗帝国,从来不缺少好兵。无论男女,他们都是好样的。可是自己手里有这样的兵,为什么这场仗,还打得如此艰难呢?

苏门达尔早就已经知道,曼陀罗帝国的军队战力,在一天天的下降。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帽子,早已经变成了虚衔。帝国早就不过是纸老虎,现在两把刀,捅破了这个纸老战。

浪天的黄巾军,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已经高哥猛进,破燕州,梦州,兵锋直指中州。而这边的安融人,只一次袭击得手,就拿下了半个青州,如果令归城破,连剩下的半个,都要落到安融人的手里。

什么时候,号称天风大陆第一军力的曼陀罗军队,已经破落了任由这些小国、反贼欺负的地步了。这要是放在三十八年前.......算了,还是不要提三十八年前了.......徒生伤感而已。

尤西比奥是安融第七大队第一小队队长,来自安融的瓦纳村。他的手下本来有二十个兄弟,不过现在,连上他自己,已经只有六个了。

尤西比奥从小就向往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士兵。尽管他的父亲和两个叔叔,都死在了战场上,却仍然没有熄灭掉他成为一个士兵的**。因为只有成为战士,立下军功,才能让他从一个下等民,成为一个贵族。

尤西比奥最大的心愿,是能成在一个低等的贵族,哪样他就能力有资格分到一块土地。尤西比奥记得父亲曾经说过,他们家以前曾经拥有过一块土地的,尽管那是一块很贫瘠的土地,但也是他们家族的骄傲。

这个愿望,昨天本来有机会实现的,要不是那些可恶的女人,尤西比奥相信,自己不但能成为一个低等的贵族,拿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说不定,还能分到两个女奴。在自己的土地上,身边还有两个能为所欲为的女奴,那是多么美妙的生活。

狠狠的吐了口唾沫,尤西比奥又回想起昨天的情景。当时曼陀罗人的城墙已经被撞出了一个大洞,自己的小队,是第一支从破洞冲进令归城里的队伍。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自己甚至都已经看到女奴在招手了。

就因为那些女人,让这一切,都成了泡影。她们猛的扑了上来,用枪,用刀,甚至用牙,硬生生的挡在了自己的前面。自己的刀都已经砍缺了口,却依然死战不退。她们的血明明也是热的,怎么就那么不怕死呢!要不是她们,自己现在肯定已经在城里了。

候三在胡忧的耳边说道:“司令,发现了六个哨兵。”

胡忧下令道:“来得正好,把他们给我弄回来,要活的。”

“是。”

候三领着手下十二个人,摸了上去。

哲别也拔出了随身的匕首,守护在胡忧的身边。

尤西比奥还在想着女奴的事,突然感觉脖子一凉,他的经历告诉他,那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它可以很轻易的割断自己的喉咙。昨天一个死命抱着他的曼陀罗女兵,就被他那么干过,她的血喷了他一脸。可是在大营边上,怎么会有匕首顶着自己,难道是那些曼陀罗人?

“想活命的话,别出声。”候三冷冷的对被制住的安融人道。

尤西比奥没敢出声,因为他知道,就算是拼命的大喊,也没有人能听到他的声音。大营里的呐喊声,太大了。

候三压着六个俘虏回来的时候,胡忧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以表示对这次行动的满意。

“把他们分开,眼睛和耳朵都堵起来。”胡忧轻声的喝道。

六个安融人都按胡忧的意思绑好,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六个士兵,然后在其中一个士兵的面前站定。以前在电影里,经常能看到审问犯人的情节,这一次,胡忧要亲自试试。

胡忧让士兵拉开安融人堵着耳朵的破布,那被蒙的眼睛却没有解开。人天生对黑暗有着恐惧。一个人,当眼睛被蒙着的时候,感觉会自动的提升,对疼痛由其敏感。

“姓名。”胡忧轻喝道。

听到那人问话的声音,尤西比奥觉得有些好笑。自己可是安融最勇敢的战士,难道会怕那软绵无力的声音吗?,

尤西比奥觉得这个问自己话的人,肯定是一个没见过血的娘娘腔军官。这些出生地曼陀罗贵族的人,跟本不懂什么叫打仗。他虽然向往成为一个最低等的贵族,但是同样看不起那些曼陀罗贵族。

尤西比奥决定不去理会那个人的问话。如果只这轻轻如棉的问话,自己就马上什么都招了,那还算什么勇敢的安融士兵,还有什么资格得到土地和女奴。

胡忧看安融人跟本没有理自己的意思,轻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世上的人,无论是哪个时空,哪个时代,总是有很多不懂得合作的人。我问你话,你老实回答我就好了嘛。你不合作,我就会很难作的。”

胡忧边说着,右手拔出了匕首,左手慢慢的捂住安融人的嘴,突然,手起刀落,削掉了尤西比奥右手食指的十分之一。

尤西比奥正暗中嘲笑着这个啰啰嗦嗦的曼陀罗人,突然只觉得一股钻心的疼痛从食指传来,想要大要叫,却完全叫不出声,衣服瞬间就湿透了。那个魔鬼,他砍掉了自己的食指。

胡忧在这么一直按着身下的尤西比奥,直到他平静下来,这才松开了压在他嘴巴上的左手。

“姓名?”胡忧的问话依然很轻柔,柔得就像那三月里的春风。

尤西比奥还沉浸在巨痛之中,跟本没有留意到,那个恨心的曼陀罗人,又再一次问出了问题。

“哦!”又是一声被压抑了的惨叫,又是十分之一的手指头,离开了身体。这一次,少掉的是姆指。

“姓名?哦,不好意思,我忘记了你是不会说的。”胡忧喃喃自语的说道。

又一次钻心的痛,尤西比奥都哭了。这次不是因为痛,而是委屈的。老天做证,这一次,他真的想回答的,无论那个恨心的曼陀罗人问什么。

感觉到捂着自己嘴的手再次松开,尤西比奥没等那个曼陀罗人发问,就先开了口。从姓名到部队的番号,甚至连什么时候偷看女孩子洗澡,尤西比奥全部都说了出来。他宁愿被送到最危险的战场,也不想再见到这个魔鬼。

候三几个情报兵,骇然的看着胡忧,满脸的不信。拷问情报的工作,他们也干过,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容易就把什么事都招出来的安融人。

能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尤西比奥正想着,要不要招出自己今天穿的是什么颜色的内裤,又是一次钻心的疼痛,那个混蛋,居然又给了他一刀。

胡忧在尤西比奥的耳边说道:“我只是问你姓名,你废话太多了。”

尤西比奥腿一蹬,接着气晕了过去。

对其它两个安融士兵如法泡制,胡忧很容易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从姓名到部队番号到营地位子,三个安融人,没有一个敢说假话的。三相对比,完全一样。

穿上安融士兵的衣服,胡忧挥挥手,让手下把那六个被拔光的家伙给弄下去。胡忧读书少,自然也就不懂什么优待俘虏的说法,倒霉的尤西比奥永远也没有机会在自己的土地上拿封赏玩女奴了。

哲别,候三,和另外三个士兵,穿上从安融士兵身上趴下来的衣服,怎么着都觉得不舒服。穿惯了自己的军服,突然换上安融人的打扮,总是觉得心里没底。这要是一个弄不好,死在自己人的手里,那才叫一个冤呢。

士兵们相护苦笑的时候,有一个士兵无意中看了一眼胡忧,差点条件反射的想要拉刀扑上去,还好他反应快,才没有落下一个谋杀长官的罪名。

事实上这个士兵并不知道,在心里产生这种条件反射的,并不单单只他一个人。实事上,每个第一眼看到胡忧的士兵,都有拔刀的冲动。因为胡忧装扮的实在是太像了,特别是鼻子底下的那一小挫极有安融人特点的胡子,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安融人。

“大人,你这胡子是怎么弄出来的,差点吓我一跳。”哲别有些不太好意思的对胡忧道。刚才胡忧转过身来的时候,她的手都摸到刀把了。

“怎么样,像不像?”胡忧有些小得意的问道。他这招可是当年对着镜子苦心琢磨出来的。

“像。它是什么做的,会不会掉下来?”哲别好奇道。跟在胡忧的身边,她总能不时看到新奇的东西。

胡忧把脸凑过来。“你摸摸看就知道了。”

哲别小心的碰了几下,在确定那胡子不会掉下来之后,这才敢放胆的去摸。这一摸,还真摸出不一样来。

“我知道了,是头发。”哲别有些雀跃。还好她马上想起了自己现在的装伴,才没有做出女孩子特有的动作。

胡忧嘿嘿笑道:“聪明。为了任务,牺牲你一些头发,你不会有意见的哦?”

“我的?”哲别吃惊的叫道。胡忧什么时候割了她的头发,她一点都不知道。

“废话,那不是你的是谁的,我的头发那么短,跟本做不了什么。”胡忧边没好气的说着,边用眼睛瞄候三几个已经换上安融人军服的人。他这是故意在和哲别调笑,以让气氛变得轻松一些。不然这几个菜鸟,一个个手脚僵硬成那样,怕还没有走进安融人的大营,就让人家给逮起来了。

调笑了几句之后,胡忧看候三几个也慢慢的有些适应了现在的状况,于是一挥手,领着五个冒牌兵,大摇大摆的向安融人的大营走去。

胡忧的江湖上流浪多年,早已经练成了做贼心不虚的强大心法。要什么会什么,装什么像什么,这是在江湖混饭吃的基本法门。胡忧在这方面,天份可很高。

安融人建造的大营,大多都是就地取材,再加上一些马车什么的,依着地势,做出了一个行军营。

如果你觉得这个大营用料简单,没什么防御力,那你就错了。单单只是大营前面的陷马坑,铁刃板就能给敢于进攻的人,造成很大的麻烦。,

营门下,大约守着三十多人,有的站定不动,有些四处游移,巨大的火把,把那一片的地面照得纤毫毕露,别说是一个人,就连一只苍蝇都躲不过他们的目光。

营门的两边,设有两面大锣。那是用来示警的,只要大锣一响,马上就会冲出大量的部队。从那个倒霉的尤西比奥嘴里,胡忧知道,营门后面随时都驻有一支刀枪出鞘的千人部队,随时准备迎敌。

越接近营门,候三几个就越紧张,一个个脸色都苍白得不行,那手在身上擦了又擦,还是满手的汗。

反观胡忧,完全是一派气定神闲的样子,走起路来,一摇三晃的,还不时大声的骂上几句粗话。跟本不像是来偷营的样子,到好像在逛街游花园。

几个士兵心里全在颤,胡忧心里却定得要命。他早就从尤西比奥那里套得了暗语切口,这些守门的士兵又不认识他,他有什么好怕的。骗人,他可是专家级的。

“都他**的给老子走快点,不就是巡几回山吗,一个个像死了亲娘一样。”

“娘的,骂你们骂得老子都饿了。”

“那谁,脚步放大点,刚刚那脚踢得还不够是吗?”

胡忧一路骂骂咧咧的领着大伙走向营门,候三几个在后面跟着,屁都不敢放一个。

“嘿,我说小队,火气够大了呀,他们怎么着了。”一守门的小队长嘿嘿笑道。军队里上级骂下属,那是稀松平常的事,不骂才是不正常呢。

胡忧看这家伙跟自己平级,也不用敬礼什么的,大摇大摆的靠上去道:“嘿,别提了,带着这帮傻蛋,差点没把我给气死,找条猪都比他们强。你这还有水没有,我都快渴死了。”

那小队长自我感觉良好的笑道:“找条猪来可不会打仗,兵吗,总是要好好教的。打骂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呵呵,你来得不巧,水都喝完了。你回营再喝吧。”

边上小队长手兵的士兵,一个个在心里暗骂。谁不知道这家伙骂人跟骂孙子似的,这会到又成了老好人了。

“娘的,我就知道这几天时运不济。你就说前天城破的时候吧,我带人第一个跳进去,眼看着要得头功,硬是让那些个臭娘们给顶了出来。头功没抢得,还丢了十几个兄弟。”胡忧边说着边自己动手去拿那小队长的烟杆子,自顾自的吐云吐雾。

候三几个在边上看着,都快急疯了。这什么人嘛,这么危险的地方,不说赶紧走,居然在这里和人聊天,还抢人家的烟抽。

“那仗我也听说了,确时可惜了,差点就破城。”

“谁说不是呢。”胡忧唉声叹气的摇着头,一脸肉痛的样子,伸手又装烟丝。

那小队长一把抢回烟枪:“抽一口就得了,我这里快没货了,回去抽你自己的。”

胡忧不依不饶的说道:“别那么小气嘛,这不还要对口令嘛,让我再来口。”

“对个屁,快滚你的蛋。别说我没提醒你,今天营里可来了大人物,你让下面的都注意一点。”

“来的谁呀?”胡忧眨巴着嘴,不舍的看着小队长手里的烟枪。

“得,算我怕了你了,再让你来一口,抽完走人。”

074章 漫天过海

“大人,刚才差点被你吓死。那个小队都让你走了,你干麻还非留在那抽什么烟。你又不抽烟的。”离开营门足够远了之后,哲别才拍着胸口道。刚站在那里,她吓得心都快跳出来了。

“你以为我不想快点走呀,要不是我把暗号给忘记了,我.......”胡忧说道一半就住了嘴。因为他发现候三几个看他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对。

哲别捂着脑袋道:“你把暗号给忘记了?”

胡忧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嘿嘿,也不是全忘,就是不记得哪句是上句,哪句是下句了。”

候三几个人听到这话,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敢情刚才大家伙的小命,是在线上悬着的。稍微有些小风,就得把命给丢了。

胡忧看了候三几个一眼,心里暗笑。那暗号他并没有忘记,而是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说。因为暗号是小队级以上的人才知道的,刚才抓的那六个安融人,只有那个队长知道暗号,跟本没办法验证。

胡忧相信,那些安融队长从被抓开始,就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样的命运。胡忧是怕那个安融人临死之前会摆他一道,让他自投罗网。胡忧虽然不知道那个队长会不会这样做,但是他相信换了他,肯定会这样来一手,所以为了以防万一,胡忧是宁可装疯耍混,把这关给混过去,也不愿用暗号。

胡忧懒得理那几个张着大嘴的家伙,一抬手说道:

“走了,咱们摸过去看看,校场那些人的怎么回事。我总觉得那里有些不对,又不是过年,那些安融人有必要在那里瞎喊那么久吗?这都快一个小时了。”

来天风大陆已经快一年的时间了,胡忧基本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他是一个本性随机多变的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是什么样子。现在身处险地,他更是拿自己开涮,以缓和紧张的气氛。

对于这些,哲别是了解比较深的人。经过一段不算短的相处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很难给胡忧下定意。胡忧可以很严肃的在士兵面前训话,也可以抱着女人在她的旁边乱来。胡忧经常会用语言来调戏她,却又从不实质性的占她便宜。

而且,胡忧居然可以看出她是女儿身,不时可以变出一些她想像不出他藏在什么地方的东西。胡忧就像一个迷一般,每天都在哲别的面前,却又让她怎么都看不透他。

如果胡忧那个无良师父知道哲别心里的想法,他肯定会有如遇上知音一样高兴。因为他从胡忧七岁的时候,就开始收养胡忧,带着他跑江湖。可是十三年过去,他都不敢说他已经看透了胡忧。

胡忧就像是一块海绵一样,在下九流的环境里,吸收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十三年的江湖讨生活,让胡忧像变色龙一样,长出了一层保护色,无论是胡忧的那个无良师父,还是和他上过床的女人,都不知道,胡忧的真正内心世界,是什么样的。也许就连胡忧自己,也说不清楚吧。

看左右没人,胡忧领着哲别几个窜进了营帐后面的一条草沟,小心的往校场那边潜行。

“大人,我们现在已经扮成安融人了,干什么还要偷偷摸摸的。”哲别不太理解胡忧的做法,刚才他在营门的时候,大摇大摆的,怎么成功进来之后,反而谨慎得要命。

胡忧瞪了哲别的一眼道:“你以为你穿了身安融人的衣服就变成安融人了?我们是进了**报的,当然是越少和人碰面越好。从现在开始,谁都不许出声。”

校场在山窝前的平地上,从营门过去,得走不少的路。就算胡忧见沟就钻,见树就躲,还是不可避免的和不少安融士兵正面遇上。有些地方跟本就钻不过去,必须得靠身上这身虎皮。

还好这一路还算顺利,终于让胡忧慢慢的接近了校场。此时他就趴在离校场大约百米左右的草沟里,观察着那边的动向。

胡忧看了半天,有些迷惑的问道:“我说,这些安融人身上的衣服怎么和我们的不一样?”

听得胡忧自己先开了口,候三才给胡忧解释道:“大人,那是皇家近卫军,穿的是禁军服。”之前胡忧可是下了禁口令的,胡忧不开口,他们不敢乱说话。

胡忧又问道:“那禁军守在校场外干什么?”

这些禁军一看就很彪悍,比胡忧身边这几个歪瓜裂枣要强得多。

哲别小声的说道:“应该是保护他们的三王子吧。”

胡忧摇头道:“不对,如果按之前我们计算,校场里有十万士兵集会的话,这些禁军应该在里面保护他们的王子才得。十万士兵都在里面,他们站在这里要防谁?”

今晚的事怎么看都透着诡异。深更半夜,十万人集中于校场,大喊大叫的,难道只是为了欢迎林正风?

看看不出什么名堂,候三提意道:“大人,我们还是先想办法到粮仓去吧。”

他可记得进来的目的是粮食,而不是参加安融人的集会。

胡忧说道:“不,这边才是我们的重点。如果我没有猜出的话,林正风根本就不在校场。”

哲别满脸不信的说道:“林正风不在校场?那怎么可能!”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我不但敢说林正风不在校场,就连你们之前计算出来的那些情报,也是假的。这校场里是有人,但是绝对没有十万人。”

胡忧的思路越来越清晰,除了脑子里正再想着的可能,胡忧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能够解释现在的怪事。

“大人,你的意思是.......”

胡忧说出了答案:“林正风很可能给我们来了一招漫天过海,他们主力部队,可能跟本不在这里。”

“漫天过海是什么?”

“别管那是什么,现在我们最重要的是,查探他们的虚实。”

“大人想混进校场去?”

胡忧摇头道:“不,有禁军守着,我们肯定进不去。”

哲别又问道:“那我们怎么打探?”她就像是一个好奇宝宝一样,胡忧每回答她一个问题,她就马上问出另一个问题。,

胡忧终于不爽了。他看了眼身边的候三,把嘴靠到哲别的耳边,小声的说道:“人说胸大没脑,你没胸的,应该很聪明才对。怎么笨得要死,遇事多动动脑子!”

哲别的耳朵非常的敏感,被胡忧喷出来的气息,弄得整个脸都红了起来,一颗少女之心,狂跳个不停。虽然努力的阻止,但是胡忧和欧阳寒冰抱在一起,在草地上狂疯的情景,又浮在了她的脑中。

胡忧离开了校场,带人往厨房摸。如果这次林正风真的是玩漫天过海的话,那么他的目的肯定是要攻打峒独或是令归。打仗不能饿肚子,战前肯定得让士兵饱餐一顿。所以到厨房来更容易得到消息,危险性相比去校场要低得多。

胡忧让几个士兵都在厨房外藏好了,只带着候三,大摇大摆的走进厨房。

厨房此时已经停了工,大部份人都离开了,只有几个小兵在打扫。

胡忧一进门,就拉过门边一扫地的士兵嚷嚷道:“还有饭吗,刚才老子巡哨,没吃着饭。”

小兵赔笑道:“队长,你来早了,我们还没开始做饭呢。”虽然不同部队,但是胡忧穿的是队长的衣服,他可不敢得罪胡忧。安融人的等级观念比曼陀罗帝国的还要严。曼陀罗是隔两级可以有权直接处死下面的人。安融这里是大一级就可以直接砍了。

“来早了?”胡忧不讲理的一把推开小兵,大步过去,掀开一个锅盖道:“你这叫没做饭,信不信老子砍了你。”

小兵忙道:“大人,小的不敢骗你。那是我们几个的。”

“好呀,原来你们在这里偷吃。今天撞在我的手里,算你们倒霉。”胡忧眼一瞪,‘呛’的一下,把刀给拔了出来。

“冤枉呀,大人。我们从昨晚零时开始,就一直在忙,到现在一粒米都没进呢。怎么敢偷吃。”

“真的?”胡忧满脸不信。

小兵信誓旦旦的说道:“真的。不信你问他们,十万大军的饭,还是加量的。”

胡忧冷笑道:“那好,今天我就先放过你。如果让我发现你骗我,嘿嘿.......”

“不敢,不敢,小得哪敢骗大人。大人,你慢走,慢走啊!”可怜的小兵被胡忧吓得脸都白了,看这瘟神走了,这才长长的说了一口气。

“小杰,上头不是严令不许说做饭的事吗,你怎么敢.......”

“严令个屁。我要不说,那魔神还不砍了我?呸,老子今天也够倒霉的,忙了大半夜,累个半死,还被吓个半死。”

候三跟在胡忧的身边,从头到尾,把胡忧的表演完完整整的看在眼里,心中佩服的要死。原来情报还有以这么拿的,今天真是开了眼了。

回想起刚才胡忧的神态,整个就是一不讲理的安融下级恶军官。候三不禁在想,这也就是弄了套小队长的衣服,把是弄套王子的衣服

,大人会不会直接指着将军的鼻子骂人。

胡忧出了厨房,脸色就沉了下来。综合几方面的信息来看,林正风这次玩的就是漫天过海。在校场上乱喊的那些兵,完全是掩人耳目用的。真正的十万大军,早就已经开出去了。只是不知道,他们要打峒独,还是打令归。

“这个林正风,倒是真有些本事,一来就玩一次大的。那么我应该怎么办呢?冒这么大的风险,得来的情报,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胡忧不停的在脑子盘算着。

候三跟在胡忧的身边担心道:“大人,我们现在怎么办。是不是马上派人去给两位军团长送信?”

胡忧摇头道:“林正风现在说不定已经到了地头了,我们就算是把信送到,也没用。”

候三急道:“难到我们就这么看着?”现在暴风雨军团的日子,本就已经过得很艰难。要是让林正风偷袭得手,峒独令归,无论是哪一个城被攻下,军中的士气都会大受打击。以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胡忧冷笑一声道:“这么好玩的事,让我坐在一边看,那怎么行。”经过仔细的分析,他终于在心中下了定计。

候三精神一震:“大人,我们怎么干?”

“不急,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胡忧摇摇头。他现在只是有了一个大体的方案,还有很多细节没想好。再说这里是安融人的营地,多呆一分钟,就是多一分钟的危险。君子尚且不立危墙,小子就更不能立了。

由于之前跟那个营门官混得挺熟,胡忧领着候三几个,很容易就出了军营。一到安全的地方,胡忧马上抽出一支令箭,交到候三的手上:“候三,你带人火速赶回营地,命令不死鸟特战队,全员上下,马上开拔到此与我会合,不得有误。”

“大人,那安融人的哨兵?”

“一个不留。”

“是。”

候三接令之后,胡忧又拔开两支令箭,分别交给身边的传令兵,命令道:“你们两人分别拿我将令,赶赴峒独、令归,无论如何,一定要想办法,面见军团长或是副军团长,对他们说.......”

“明白了吗?”

“明白。”

“去吧。”

胡忧连下三令之后,长出了一口气。当官的感觉就是不错,够刺激。

“大人,你准备怎么干?”哲别虽然把胡忧的三道命令都听得很清楚,但还是没有弄明白胡忧想干什么。或是说,她已经想到了,却不敢相信,胡忧真敢那么干。

胡忧狠狠的说道:“怎么干,哼。他林正风有漫天过海,老子就还他一招围魏救赵,再加个顺手牵羊。”

想到即将要来的大战,胡忧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有沸腾的趋势,连一直在睡觉的小胡忧都抬起了头。

“大人,你该不会是想进攻安融大营吧。”哲别终于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猜测。

胡忧赞赏的看了哲别一眼道:“不错。”

“大人,安融人就算派出了十万大军,可是他们的大营里至少还有两万部队,我们才两千多人,能打得过吗?”,

“兵贵精而不贵多,两万人又怎么样,老子的部队可都是精选出来的。以有心算无心,他们照样得吃憋。再说了,我又没想着一口全吃了他们。

我们只要给他们一点麻烦就行。小哲别,少爷我这次玩的是战略战术,层次很高的。”胡忧瞟了眼哲别的胸部,嘿嘿的笑道。

哲别不满的噘嘴道:“人家已经长大点了。”胡忧总是喜欢有意无意的在这方面气她,她都快恨死了。

胡忧很认真重看了一眼道:“大了吗,没看出来。”反正各方面的人马都没有到,闲着无聊逗逗小丫头也不错。

哲别知道斗嘴自己是斗不过胡忧的,赶紧转移话题道:“大人,你能不能教教我,你准备要怎么做的。”

胡忧大嘴一撇:“教你,有什么好处?”

“交会了我,那我就可以帮你出谋划策呀。这样你不就多了一个谋士吗。”

“去,少给我玩虚的。”胡忧不见兔子不撒鹰。

“那我给你打洗澡水,洗衣服。”

“这本来就是你应该做的事。”

哲别苦脸道:“那你要什么,人家什么都没有。”

“看你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这样吧,回去之后,把你收藏的蜂蜜给点我。”

“你要蜂蜜干什么?”哲别瞟了眼胡忧的胸部。似乎在猜着胡忧的用法是不是和自己一样。

胡忧气得一巴掌拍在哲别的脑袋上:“你那眼睛乱瞟什么,我可是男人,用不着丰胸。”

哲别委屈的说道:“好嘛,给你就给你嘛。”

“这还差不多。”胡忧满意的点点头道:“看你这么乖,我就教你一些吧。现在安融人主力尽出,大营空虚,虽然有两万多人,但是那是虚的。我们真要对付的,事实上没并有那么多。

听到那些傻叫的声音了吗,那些已经叫了一个多小时的傻蛋。按我估计,要造成这样的动静,他们大约得用到八千到一万人。也就是说,大营里有近一半的兵,废在那里。就算出战,也不过是疲兵,战力最多是平时的一半。

另外就是换班的士兵和哨兵了。换班的士兵都在睡觉,就算反应够快,也不过有两成的战力。哨兵巡视在外,也没有威胁。

我们最大的障碍,不过是营门驻守的那支千人部队。咱们不死鸟特战队,弄死那一千人,没有问题吧?”

哲别想了想说道:“二千多打一千,又是偷袭,那肯定没有问题。”

“嗯,攻进大营之后,我们马上兵打三路,一路四处放火,燃他个一塌糊涂。一路直冲粮仓,能抢多少抢多少,一路阻击校场方面的反扑。

我们这次打的就是一个时间差,赶在林正风回援之前,撤出战斗。军团长那边配合好的话,我们还可以打林正风一个伏击。

如果两位军团长胆子够大的话,一边尾追而来,一边设下伏兵,咱们甚至可以重创安融人。

就算两边友军都不出兵,咱不死鸟特战队也是大功一件。烧了大营,抢了粮食,破了林正风的计策。这笔买卖干不过?”

075章 乱战

夜更深了。

齐拉维回头看了眼苏门达尔那关上的房门,脸色黑得跟锅底一样。侍卫看到齐拉维的脸色不好看,全都把脸转过了一边。他们用脚膝盖想都能知道,这位花花公子少将军,肯定又被军团长骂了。这时候去惹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齐拉维本想找人出气,看那些士兵一个个全都学乖了没机会,冷哼了一声,迈步下楼,心里腹诽着老爹的种种不是。

“少将军好。”侍卫长科奇士刚要上楼,看到齐拉维下来,敢紧闪开半个身子,给他问好。

“嗯。”齐拉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答应。

科奇士看齐拉维没有停下脚步,暗暗的松了口气。他心里清楚,这位军团长唯一的儿子,刚刚被骂了一顿,心情肯定不好。虽然齐拉维也不敢拿他了出去,但是离他还是远一点的好。

谁知道科奇士的高兴还没过,已经走过科奇士身前的齐拉维又站住了脚步,转头看着科奇士手上的一只金色箭矢问道:“科奇士,你拿个破箭上来干什么?”

科奇士恭敬的回道:“这是不死鸟特战队统领胡忧的令箭,他派了手下过来,要求面见军团长大人。我这正要报告给军团长大人。”

虽然科奇士和齐拉维都是督将,大家是平级。但是齐拉维的身份摆在那里,他可不敢在齐拉维的前面放肆。要知道出到外面,人家叫他督将,可是叫齐拉维少将军的。

“不死鸟特战队?”齐拉维底头想了想,问道:“是不是那个在军中乱抢士兵的乡下佬?”

科奇士这才想起眼前的这位少将军不爽那个胡忧。当时不死鸟特战队成军的时候,齐拉维手下好几个士兵被胡忧拉走。为这事,齐拉维还和苏门达尔红过脸。

科奇士有些无耐的回道:“正是这个胡忧,少将军。”

果然,齐拉维一听到胡忧的名字,脸色就更不好看了,重重的哼了一声道:“那个乡巴佬,我早晚要收拾他。他这次见军团长干什么?”

“我不知道,他的属下拿着令箭来,说是一定要面见军团长大人。”科奇士擦了把汗,他心里清楚得很,那个胡忧这次要有麻烦了。

齐拉维脸色铁青的叫道:“放肆!他以为他是谁,随便丢出支破箭就想见军团长。军团长是那么随便就可以见的吗。

别管他,走,陪我喝酒去。”

科奇士犹豫着说道:“少将军,怕是胡忧那边有紧急军务吧。”

“他一个在敌控区打打粮草的部队,能有什么紧急军务。我老爹已经几天没睡了,这才刚睡下,别去打扰他了。”齐拉维半推半拉的,硬是把科奇士给拖走。军务,屁个军务。

相比是令归的平静,峒独就要热闹多了。这里杀声阵阵,火光冲天。撞墙车那沉闷的声音,让大地都在颤抖。半个小时之前,安融人十万大军,突然出现在墙下,二话不说,就开始攻墙。

峒独守军跟本没有任何的防备,当时大部份士兵都在睡觉。很多士兵连甲衣都来不急穿,光着膀子就冲上了城头。

“第一,第三,第十五纵队,去城南。第二十七联队,全部上城东。顶住,给我顶住。”克雷斯波两眼血红的狂叫着。

安融人的进攻非常的猛烈,袭击得手之后,更是得理不饶人。一个个跟不要命似乎,呐喊着往前冲。峒独城在安融人的眼里,就像一块方糖,每个士兵都想扑上去要咬上一口。

两边人马射出的箭,密密麻麻跟下雨一样。哪个运气不好的,一不留神就被射成刺猬。可是没人管这些,两边人都挥舞着带血的兵刃,相互对砍。

“三皇子的计策果然高明,看来用不着天亮,我们就可以拿下峒独城了。到时候看那本田龟佑还有什么好说的。”西瑞尔在林正风的身边讨好道。

“嗯,现在言胜还为时过早。曼陀罗人也拼得很凶。”林正风一脸得色的说道。这一次,他是不顾军师的反对,强行以自己的身份下令,发动这次偷袭。现在得到这么好的效果,他当然很得意。

西瑞尔瞟了军帐那边一眼道:“三皇子英明神武,布下这妙计,现在大局以定,胜利那是迟早的事。曼陀罗人不过是强弩之末,顶不了多一会了。”

军帐里本田龟佑脸无表情的坐着,对外界的打杀之声,听而不闻。整个人都在灯影之中,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十里外的金骨山营门外,气氛显得有些诡异。守营的士兵,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看着一队呼呼喝喝走过来的士兵。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队长,安融的士兵们都有印象。特别是腰里别着一杆大烟枪的门官,对那个拿着皮鞭乱抽的队长更是熟悉。刚才没多久前,那家伙还抢他的烟抽。

可是他不是只有五个手下了,怎么一下变得这么多人,这得有百来号吧。

“嘿,还没下岗呐。”胡忧远远的就给那营门官打招乎。

“还没。你这是上哪弄了这么些人,干什么用的?”营管远远问道。他已经看清楚了,除了胡忧自己穿着军服外,那些人都装着民服,看着像是老百姓。

“你不知道?”胡忧一脸惊奇的样子,小声让手下加快速度。

“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了呢。”胡忧继续装迷糊,手里的鞭子不时挥舞着。

营门官还有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知道些什么,突然发现这队人已经过了警戒线,赶紧叫道:“停,停下来。没有将令,你不能带他们进军营。”

“我说你招什么急嘛,这些都是三皇子要的人,你看,我这不是有将令吗。”胡忧嘿嘿笑着,加快速度靠上去。

营门官看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刚想拔出腰中的刀,就听到一声尖利的呼哨声,那百多人猛的就往前扑,紧接着光影一闪。后面还有更多的人闷声扑了出来。营门官想叫,但是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刚才那道光影,早就扎在了他的心口上。,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守门的士兵还没有明白过来是什么回事,就倒下了一半多。刚才那些看起来是死狗一样的百姓,一下像打了鸡血一样,拉刀就跟人跟命。

不死鸟特战队特点队沿袭了以前第三纵队的风格,无论是砍人还是被砍,都闷声不吭的,挥着刀就往前冲。习惯了在大喊大叫之中作战的安融士兵,突然遇上这么一支部队,非常的不适应。你拼着命的砍人家一刀,人家连哼都不哼一下。面对这样的部队,未战心都胆怯三分。

示警的铜锣声并没有响起,不过营门后的那千人队已经冲出来了。胡忧在感叹这些人反应奇快的同时,拉着哲别,拼命的往自己的队伍里钻。他和哲别的功夫都不怎么样,这种近战式的拼命,并不合适他们。他们只能在人群里抽冷子射冷箭。

此时的营门前,真是比过年还热闹。两双的箭矢连绵不绝的射出,也不管它能不能射中,反正是射了再说。

有冲得猛的特战队员,已经冲进了大营里。这些人牢记着胡忧之前下的命令,四处倒火油。到处乱放火。

被警戒部队挡在外面的特战队士兵,闷声不响的往里突。什么战术,什么阵型,在这里全没用,漫山遍野都是相互砍杀的人。战斗是越来越激烈,双方在营门外杀来杀去,可谓是刀刀见血。

胡忧一箭把一安融队长射了个对穿,在里心暗暗的得意,这种躲在一旁抽冷子的事,他最喜欢做。刚想再找下一个短命鬼,哲别一把把胡忧拉到一边道:“大人,部队太乱了,完全没有一点阵型,发挥不出攻击力,人多的优势,也显然不出来。”

胡忧不以为然的说道:“阵型个屁,打群架哪还有什么阵型的。砍翻就得。”

阵型这东西,胡忧听说过,不过他觉得那都是放屁。两军对冲,有时候连人都踩死了,哪还有什么阵型不阵型的。

哲别差点没晕过去:“这是打仗,不是打群架,你至少要弄个攻击主力点吧。你看现在大伙都四处分散。有些弟兄已经冲进大营里了,有些还在放面晃。你不是说你上过军校的吗,怎么什么都不知道的。”

之前她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直到两军打起来她才发现,这仗和以前打的不一样,特乱。

被哲别这么一说,胡忧也发现这仗打得有些不太对。天河那仗,他打得很好,那是因为他主守。他用的招术,大部份都是从那本马里兵书里找出来的。马里兵书是一本专教守城的书,里面守城的办法非常多,但是主动进功的一点都没有。

胡忧是上过军校,要是他只上了几个月就跑回来打仗了。那时候他主要学的都是怎么跟人玩心眼的战计,跟本就没有学过阵法。现在要用起来,还真是抓瞎。

“不行,不行,这样打下去,跟本就没个结果,弄不好,咱们全得让安融人给吃了。”胡忧看着越来越乱的战场,出了一脑门子汗。不死鸟特战队跟本就没有合练过阵法,自己又不会这些,现在要摆阵,‘龙门阵’也许还行,动嘴皮子是他的强项。这战斗阵他还真不给力。

“阵法,阵法,一元,两仪,三才,四象,五行,**,七星,八卦,九宫.......”胡忧一着急,把当年看武侠小说看到的那点东西,全都给捣鼓出来了。

“大人,你说什么呢。”到处打成一团乱麻,哲别听不清楚胡忧在叨叨什么。

胡忧叫道:“这样,别的阵法看是来不急了,咱们只能试试两仪阵,也许能有些用。传我命令下去,让士兵两两为一组,冲着营门给我往里冲。”

胡忧口中的阵法,都是些在小说里看来的东西。别说他不会,就算是会,那些也都是个人用的小阵法,和行军打仗用的阵法跟本就不是一回事。真正行军打仗的阵法,像一字长蛇阵,二龙出水阵,天地三才阵,四门兜底阵,五虎群羊阵,六丁六甲阵,七星北斗阵,八门金锁阵,九字连环阵,十面埋伏阵等等这些,才是大军团作战时用的。

真正的军阵要通过操练,士兵们要学会进退的规矩、聚散的法度,熟悉各种信号和口令,在战斗时做到令行禁止,协调一致,发挥整体合力。把一万,十万,甚至是百万军队的力量,汇集在一起,可攻,可守,可战,可退,让每一个士兵,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那才军团做战的指挥艺术。

胡忧突然而下的命令,顿时让战场变得鸡飞狗跳,混乱无比。谁都不知道胡忧为什么要下这样的命令,但是不管他们知不知道,都要执行。于是呼,一个在战场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场面,出现了。

因为胡忧下的命令并没有指定谁和谁一组,所以接到命令的士兵,很自然的就近随便找一个战友,然后组成一对。他们的武器跟本不匹配,有拿长枪的和玩匕首的成了一组。有用弓箭的和使长刀的挤在了一处。更有甚者,被边上的两个人同样看上,两边一夹,变成了三人一组,战情太紧,一时找不到别的兄弟组队,干脆就这样打着先再说。

不死鸟特战队的人乱,安融人更是打得满头的雾水。这边打得正高兴呢,突然对手不见了。这不见就不见吧,刚想另找一个人砍,那边又同时冲出两个或三个人,砍自己一个,这不是要了亲命吗。很多安融人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砍倒,到死都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

都说战场是最好的练兵场,三三两两组合起来的不死鸟特战队士兵们,打着打着,慢慢就发现了这种打法的好处。两人组合在一起,不但砍人的时候,火力更猛,防守的时候,也比一个人轻松多了。随着战士们越来越适应,这种组合的战力,开始发挥出来,然后变得越来越强大,渐渐的安融人就顶不住了。,

胡忧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战场,吃惊得都说不出话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无心插柳,居然真能柳成阴。

哲别激动的叫道:“大人,你真是聪明,你的办法真是太有效了。”

胡忧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在那乱叫道:“快,快把这些组合方式都记下来,他祖母的,这些以后就是老子的独门绝活。两仪都能那么厉害,那三才,四象,八卦,九宫弄出来,那得多强大。哇哇。”

士兵们也有些发愣,怎么刚才还很强大的安融部队,一下就变得不经打了。经常是同伙把对方的刀一架,自己再把枪往前一送,就干掉一个,跟砍瓜切菜差不多。一千多人的部队,这还没打几下就全部消灭了。

“大人,我们该进去抢粮食了。”

“啊,对对,差点给忘记了。***都愣什么愣,赶紧的,第一到第十战队,进攻营帐,第二到第二十战队,阻击校场的回军,二十一到三十战队,抢粮食,能抢多少抢多少,拿不了的,全给我一把火烧了。

其它和部跟着老子做机动。马上行动。”

胡忧把之前分配的任务,又再次叫了一遍,士兵们哄然而去。

“三皇子,士兵来报,我们的大营正在遭遇敌人的进攻。”西普乐一脸惨色的向林正风报告道。

林正风正想着怎么让这一仗打得再漂亮一些,闻声整个人都呆住了。

“你说什么?”

“敌人偷袭了我们的金骨山大营。”

林正风一把掐住西普乐:“他们怎么敢,有多少部队?”

西瑞尔眼睛都翻白了:“有.......咳咳.........”

林正风这才发现西瑞尔被自己掐住。

“快说。”

“咳咳,具体有多少部队,我也不清楚。下面,下面人回报说,整个大营都乱了套,到处都是曼陀罗的人。”

峒独城里,汉弗莱城守向克雷斯波报告道:“副军团长大人,安融人撤了。”

“呼!”克雷斯波长长的出了口气,这一仗打得太惨了,要是安融人再攻半小时,峒独就丢了。

“我们还有多少兄弟。”

“不到一万了。南墙被撞开的那个大口子,填掉我们两个联队。”汉弗莱的眼中隐有泪光,整整两个联队,两千名战士,都在他亲手送上去,战死在他面前的。

“安融人为什么撤退,查到了吗?”

“和之前那个士兵说的一样,是他们的部队,袭击了安融人的大营。”

“那个胡忧真干了?二千多人打人家的大营?”

“是的,如果不是他们,峒独和我们就都玩了。”

克雷斯波认同道:“嗯,安融人这次太狠了,居然调十万人偷袭我们。没死算我们命大了。”

汉弗莱想起那个士兵带来的话:“大人,我们要不要追击安融人?”

克雷斯波眼睛一亮,随即暗淡下去,看着城楼下面的士兵,默默的摇头。士兵们顶住了十万大军的进攻,早已经累得站不起来了,还拿什么去追击安融人。那个胡忧的计划是不错,但是跟本不可能实行的。

076章 各有心机

这里是安融军营的中部区域,战斗一直在继续着。冲天的火光,几乎把天都烧着了,所有安融人的帐篷,都着着火。不少安融人在胡忧的人冲上来之前,已经跑出了帐篷,有些人则没有。他们留在了那个狭小的帐篷里,没有能够出来,也不会再出来了。

滚滚的浓烟,四处飘散着。那些用牛皮合着粗麻制成的帐篷,被点着后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又酸又臭,非常呛鼻,就算偶尔会带出一丝肉香味,也没有人愿意去多闻。双方的士兵都顾不得这些,他们依旧你死我活的拼杀着。

“里克尔梅,粮仓那边的情况怎么样。”胡忧用一条手巾布捂着鼻子,这个大陆缺少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连防毒面具都没有。

“粮仓已经拿下,弟兄们正在装粮。我们找到了许多大车,只要时间充足,我们可以得到很多粮食。”里克尔梅全身兴奋得颤抖。他从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参加这么疯狂的战斗,以少胜多的战例他不是没有听说过。但是下令两千多人进攻一个拥有两万多人的敌军大营,里克尔梅自认没有那个魄力。

胡忧皱了皱眉,看着那些已经出现疲态的士兵,他知道,这支部队,恐怕不能再争取太多的时间了。别看现在似乎赢得了一些主动,但是在林正风强大的军力面前,这些主动,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胡忧肯定的说道:“林正风现在应该已经接到消息了,我们必须尽快的离开。我再给你五分钟,五分钟之后,无论抢到多少粮食,你都马上带部队离开。”

林正风手上可是有十万部队的,要是和他们正面的碰上,胡忧知道,他的部队连还手的力都没有。

“是,司令。”里克尔梅领命出去。

候三急匆匆的跑来报道:“司令,校场那边快要顶不住了。”

校场那边的战斗是整个战场最关键的部份,虽然那些安融人瞎叫了几个小时,可是他们毕竟有近万人。不死鸟战队的战士现在只能以一千多人,借助简单的工事硬顶着上万人的冲击,战斗打得非常辛苦。

胡忧命道:“除情报队外,其它的战队全都给我上。至少要顶住他们二十分钟,不然我们将会前功尽弃。候三,你亲自去。”

“是,司令。”候三冲胡忧身后最后的一点预备队一挥手,大喝道:“弟兄们,跟我上。”

预备队一走,胡忧身边一下就空了。说是留下情服队,事实上情报队此没有任务的,不过只有五六个人而已。情报部队一百多人,早就已经分散去了。监视林正风的回军,战场情况,哪不需要人。

胡忧是偏将,是可以组建卫队的。之前他有想过把第三纵队旧部划入自己的卫队,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把第三纵队当成真正的卫队来用。到是候三的情报队更像是胡忧的卫队。

不过由于情报部有些特殊,非战时还好一些,战时个个都忙得要死,留不下几个人,所以算起来,胡忧跟本没有卫队,只有哲别这么一个亲卫兵。

预备队一走,哲别就紧张得要死,紧赶组织剩下的那几个情报队员保护胡忧。由于胡忧对情报部的重视,再加上这只部队的队长是候三,所以情报部的战力要比其他部队更高一些。

大营里的安融人已经完全打乱了,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有规模的进攻,胡忧的安全暂时还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冲上几个不开眼的,很快就被砍翻了。

不过这只是一开始的情况,在胡忧拿出换日箭,点杀掉安融人一个大队长之后,安融人就开始不约而同的向这边攻过来。恨得哲别差点没一巴掌把这个不安稳的傻蛋司令给拍死。

“马拉戈壁的,不就宰了个大队长吗,没这么大的罪过吧。”胡忧抱着箭在军营里四处乱窜,专往自己的部队里躲。说起来胡忧也感觉挺郁闷的,每天练功他是最努力的一个,可是功夫就是没什么长进。练来练来,就落了个身体比较强壮而已。

“司令,林正风的部队已经退出了峒独城,正在全力的往回赶。先头部队二十分钟左右达到。”一情报部士兵跟在胡忧屁股后面跑了好一会,才在人群中好不容易挤到胡忧的身前。

胡忧这个家伙,功夫虽然不怎么样,四处乱窜到是非常在行。这都是长期跟城管战斗练出来的,在这种混乱之中,想要找到他,可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二十分钟?”胡忧火燃屁股的跳起来叫道:“运粮车走出去多远了?”

“大约两公理左右。车上的粮草太重,走不快。”

“***,传令让里克尔梅给老子快点,实在不行,扔掉一些,减轻重量。对了,令归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士兵回道:“没有,那边没有任何派兵援助我们的迹象。”

“我知道了。快去传令。”胡忧心中暗骂不已,苏门达尔算什么狗屁军团长,连这么好的战机都不懂利用。

“哲别,哲别。”

“大人,你叫我。”

胡忧气急败坏的叫道:“传命部队,十分钟之后,分批撤出战斗,准备跑路。”

战斗打到现在,胡忧自己也知道,他这第一次组织的千人规模战,打得那叫一个稀里糊涂。连指挥官都被追得到处乱跑,这恐怕是其他部队很少见到的场面。同时他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需要学习的东西,真的还有很多很多。

相比起胡忧的气急败坏,林正风简直就是脸色铁青。这眼看着就要拿下峒独城了,大营却让人家给爆了菊花。弄得他火急火燎的扔下到手的胜利果实,全力回救。

“铁克拉,你对我们这位三皇子怎么看?”本田龟佑放下车窗的帘子,瞟了眼同车的铁克拉问道。

“太嫩。”铁克拉摸了摸右眼上的眼罩,简单的吐出两个字。

“哦,说说看。”本田龟佑似乎突然变得很有兴致。要知道从林正风的偷袭开始,他就没有说过一句话,完全像是一个摆设一样。,

铁克拉分析道:“不得不说,他一开始的偷袭,用的方法虽然很可笑,但是毕竟还算是成功的。至少大军突然出现在峒独城的时候,曼陀罗人跟本没有什么防备。

不过之后的攻城就差得太多了,完全没有发挥出十万大军的优势,不但迟迟拿不下峒独城,还造成了极大的伤亡。

这些都还不是最错的地方,他最不应该的就是在眼看就要拿下峒独的时候,全军回援金骨山大营。依我看,他只要派两个万人队回援就足够了。剩下的八万人,继续强攻峒独城,才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此时有其他人听到铁克拉的话,肯定会瞪大眼睛。铁克拉在安融将士的眼中,完全就是一个野兽一样的人。他和他的野兽军团,作战从不讲究任何的战术,就知道一股子往前冲锋,再冲锋,跟本没有人会想到这个莽汉居然会作出什么战情分析。铁克拉也从来没有在人前显露过这方面的能力。

本田龟佑阴阴的笑道:“嗯,你说得不错。林正风以为他上了两年军校,就什么都懂了。他跟本不知道,战场和军校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地方。这次他恐怕要吃点苦头了。”

铁克拉叹了口气道:“可惜曼陀罗的军队太弱,不然的话,这一次,林正风至少得损失五万的部队。”

“你说的不错!”

本田龟佑满意的点点头。看来自己的教导没有白费。

“说说看,如果你是曼陀罗的指挥,你会怎么做。”

铁克拉知道本田龟佑这是在考教他,于是正色道:“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让峒独城部队咬住林正风的尾部,不用打,就那么跟着。然后用那个偷营的部队,把林正风引向令归城,而令归城分出一步,在半路设伏。这样就够林正风喝一壶的了。”

“嗯,看来你已经明白了一些用兵之道,可惜这样的事,现在不会发生。克雷斯波是个儒将,没有铁血将军的血性,他不敢,也不忍把手上仅有的万多人拿出来冒险。

苏门达尔到是有一定的魄力,不过他已经老了,能力不行了,他那儿子,嘿嘿.......又是一草包蛋。

从我们的探马回报看,令归城那边跟本没有动作,甚至连一点应该有的接应都没有。可惜了。”本田龟佑长长的叹了口气,也不知道生为安融军师的他,到底在可惜什么。

沉静了一会之后,本田龟佑话锋一转,说道:“对那个胡忧你怎么看,从情报上看来,这次的袭击,应该是他做的。”

听到胡忧的名字,铁克拉忍不住去摸那已经空掉了的右眼,恨恨的说道:“这个人,我迟早要收拾他。”

本田龟佑冷笑道:“放心吧,这笔帐,我已经帮你记下了。要不是这小子对我们还有点用,单单他带人断我们粮草辎重的事,我就收拾他了。哪轮到他在那乱跳。”

“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子比起林正风来,到是强了不少,两千多人就敢去进攻金骨山大营,他的胆子真够大的。”

铁克拉喷气呼呼的说道:“要不是军师你做了这么多的布置,我看他不见得就能想到进攻大营。”每次一听到胡忧的名字,他的独眼总会射出仇恨的目光。

如果胡忧能听到这个差点被他一射死的铁克拉口中的话,他肯定会跳起来。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在别人的注视之中。他更没有想到,他心血来潮的奇袭大营,居然是按着人家思路走的。

不管胡忧能不能想到,总之他现在没有时间想,他正在逃命。如果这次逃不了,他这辈子都不用再想了。

在胡忧的指挥之下,不死鸟特战队除了先期运粮跑走的人马外,剩下的分成三组,轮流依靠地势,进行就地阻击。他们必须要为粮队争取到足够多的时间。

安融人的回援速度比预想中要快上五分钟,五分钟虽然不多,换成平常,不过是喝杯茶的时间。这在战场上的五分钟,却足够改成一场战斗的胜负。

就因为林正风的回援快了五分钟,使得胡忧的部队没有来得急完全脱离纠缠,直接被衔尾进攻。尤其是第一波的攻势,差点把胡忧这支粉嫩的不死鸟特战队直接冲垮。如果不是这条路比较窄,不利于骑兵冲击,胡忧的部队早就完蛋了。

此时的战况对胡忧非常的不利,安融追上来的部队都是骑兵,冲击力非常强大。而胡忧的人全都是步兵。看*片的时候,胡忧比较喜欢步兵的,可是现在,他是多么希望自己能有马。

候三在胡忧的身边大叫道:“大人,我们的拒马枪太少了,这样下去,恐怕顶不住。”

“顶不住也要顶,第三梯队的阻击阵还要多久的时间能弄好。”胡忧边说话,手中的换日箭还不停的射出。胡忧这伙家不射人,光找马脚招呼。往往是一箭射出,就有一匹马翻倒在地上,给安融人造成不小的混乱。

候三有些泄气的说道:“应该还要十多分钟这样,不过就算是弄好了,也顶不了多久。我们的人马太少了。”安融整整冲上来一个骑兵中队,小五千人马。而他们这边现在撑死不过一千五百人,这仗跟本没法打。

胡忧擦了把汗问道:“粮草队还要多久可以进到令归城。”

候三回道:“按现在的速度,还要半小时左右。”

胡忧咬着呀说道:“好,那我们就再顶他三十分钟,时候差不多了,咱们就往山上跑,老子还不信,他们的马还能爬山。”

说话间,候三把一安融小队长给射落马下。

胡忧夸道:“干得不错。”那个小队长胡忧也看见了,还没来得急出手。被候三抢了去,不过他一点都不生气。这是在打仗,可不是在玩。只要能杀敌就行,谁会管他是谁杀的。

胡忧这边不好过,安融骑兵同样也不好受。胡忧弄出的这个三段式阻击,是骑兵最讨厌的。这样的方式让骑兵的冲击力跟本发挥不出来。每一次进攻,都要顶着箭雨往前冲,损失非常巨大。,

最可气的是每次眼看就要突破,那个可恶的曼陀罗人就在路上点火。这火你还非救不可,因为那火全是在最狭窄处放的,火不灭马过不去。这打战连带灭火,那哪受得了。

胡忧边打,嘴里还不干不净的。他早在心里,把苏门达尔家的女性亲属全给问候了。

苏门达尔这次被骂的有些冤枉。胡忧派去的兵,被齐拉维给晾在一边,苏门达尔跟本就没有接到消息,哪知道胡忧偷了人家的大营,还被人追着暴菊。

此时到有一个人非常的着急,却又没有半点的办法。

谁?

科奇士。

少将军齐拉维这回是故意要整胡忧,硬拉着科奇士跟他喝酒,怎么都不放科奇士离开。科奇士这酒呀,每一杯到嘴里都是苦的。

科奇士虽然是苏门达尔的亲信,但是也不敢公然跟齐拉维翻脸。齐拉维打仗没什么本事,整人的手段科奇士可是见过的。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科奇士和齐拉维玩不起。

酒桌边,科奇士陪着笑脸道:“少将军,我看这酒也喝得差不多了吧。”

“这才哪到哪呀,我让厨房做的七味鱼还没上呐。咱们有得喝。”齐拉维道:“科奇士,你该不会是不给我面子吧。”

“那哪能呀。能陪少将军喝酒,我高兴还来不急呢。只是这军务.......”

“科奇士呀,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喝酒嘛,就要喝得开心。这大半夜的,还有什么军务,就算有,也等天亮再说。来来,咱们再干一杯。这女儿红就是爽。”

“哦,好.......”

“我x,顶不住了,撤,快撤。放火,烧死他几娘崽的。”

哲别很无奈的和候三对望一眼,跟着胡忧身后跑。她和候三今天真算是开了眼了,他们还真不知道,原来骂人还有这么多骂法的。胡忧那张嘴,从安融的骑兵部队冲上来之后,就没有停过,仗打了多久,他就骂了多久。这哪像一个将军嘛,真是比流氓骂人还狠呢。哲别真不敢想像,要是那些话是对着她骂的,她还有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光听听都让人抓狂。

候三留在后面点着了火,也快速的撤退。身后洒了火油的枯木,瞬间浓烟滚滚,火舌四溢。

今天这一战,让候三对胡忧的了解,又多加深了一层。这个了解,不是指胡忧的脏话,而是胡忧在作战之中,想出的这些天马行空的办法。胡忧的这些办法,看似都很奇怪,但是却又都很有效果。

就比如说这撤退之后的放火,之前他下令让士兵两两一组的战法,最好笑的是,那远远拉上一条的绊马索。明知道那样没有多大的用处,他非要恶心一下对手。他似乎总是有办法让人难受,人家越难受,他就越高兴。

候三真的很期待,等自己这个长官完全适应的争战之后,他会有怎么样的表现。

077章 林中血战

“报三皇子,曼陀罗人的主力向西南方向山区逃窜。”

林正风挥退士兵,满脸怒气的看着自己的手下大将:“卡洛斯,应该怎么做,难道还用我教你吗?”

卡洛斯是安融第六骑兵联队万夫长,这次回援金骨山大营,他亲领着五千精兵,保护三皇子林正风第一时间回援。

卡洛斯犹豫的挫词道:“回三皇子,山区地势错综复杂,林高路险,不利于我军进攻。依我看是不是追击他们的粮草部队,那样会胜算更大。”

山区是骑兵部队的死地,进入山区,战马不但不能发挥出冲击力,反而会成为累赘。

西端尔看着卡洛斯那张黑堂堂的脸,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在暗笑。别人不知道,他心里却清楚得很。林正风之所以会这么火急火撩的跟着部队赶回去,根本不是因为什么金骨山的大营,而是对方那个指挥官,那个从林正风嘴里抢走了心爱女人的胡忧。

林正风为了得到这个宁南帝国的公主欧阳寒冰,不惜冒得罪整个南宁帝国的风险,秘密派人抓回欧阳寒冰,那是下了多大决心的。可是在最后关头,就在林正风带人兴匆匆从安融赶到青州的时候,就在林正风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巴雷西确告诉他,欧阳寒冰让人给救走了。

这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直接抽在林正风的脸上。林正风当时的表情,西端尔直到现在想起来,心都还有颤抖。巴雷西被林正风亲手用皮鞭抽得,都快不成*人形了。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就是林正风的写照。不但没成染指欧阳寒冰,还要承受南宁帝国随之而来的怒火。

现在卡洛斯居然让林正风放弃对一手造成这一切的胡忧进行追击,而去追什么运粮队,林正风会同意?

西端尔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自己在军事方面确实不行的话,这一次,第六骑兵联队,就是他的了。

“我不要那什么粮队,我就胡忧的人头。”林正风面面目狰狞的叫道:“传我领命,不惜一切代价,追击敌军主力,活捉胡忧。不死鸟,哼哼,这次我看他怎么死。”

看着五千骑兵如山洪一般,滚滚改道进入

山区,林正风一屁股重重的坐回到车坐上。谁也不知道,当初查出是胡忧带着百多人潜入巴雷西营地,把欧阳寒冰救走的时候,林正风心中的愤怒有多强烈。这已经不是仅仅事关女人的问题,这是侮辱。林正风不用想就可以知道,当这消息传回到两位皇兄耳朵里的时候,他们会是一副什么嘴脸。

为一个女人而引起宁南帝国的怒火,恐怕父王就算是再宠自己,这往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了。

这一切原本都不会发生,自己原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得到欧阳寒冰。是那个胡忧,那个该死的混蛋。

林正风猛的站起来,他发誓要用胡忧的血来洗刷这一切。

“西端尔,牵我的马来!”

胡忧,你觉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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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门达尔暴怒是什么样?就是现在这样。这位年近六旬的老将军,须发怒张。齐拉维,梅阿查,科奇士一众暴风雪军团的核心将领,谁都不敢说话,一个个都含眼低着头,不敢出声。

苏门达尔由不得不怒,不死鸟特战队偷袭安融金骨山的消息,居然让人给隐瞒了下来。他居然是在大批粮草运进城了之后,才知道有这么个事。他能不生气吗?

不死鸟特战队冒了多大的风险,为令归城几万将士的生存,拼了老命的去抢粮食,令归城四万将士,居然一兵不出,就这么站在一边,看着辛苦运回粮草的部队,被安融人一波接一波的进攻。

在战事这么紧急的关头,居然有人胆敢把不死鸟特战队的传令兵整整晾了一夜,致使部队错失了一场千载难求的胜利,使那些用血用命给令归城换回粮食的部队主力,被追击入山区,生死不明。这事一但传出去,会寒了多少人的心。以后谁还敢,谁还会去卖命!

“这是犯罪。”

苏门达尔一掌拍碎了桌上的茶杯,任着那四溅的茶水,打湿了那套他最喜欢的战袍。

与安融这一战,打成这样,早已经让暴风雪军团的脸面被人扔在了地上,被人无情的踩踏。

就算是暴风雪军团两线作战,就算是暴风雪军团不完整,也不是战败的理由。在兵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之下,在自己的地盘上,暴风雪军团居然让安融人突袭而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丢掉半个青州,正副军团长都遭遇围困,粮草不济,毫无还手之力。

这就是号称曼陀罗帝国五大军团之一的暴风雪军团吗?这就是开国皇帝里杰卡尔德战斗过的军团吗?这就是号称天风大陆最有战斗力的部队吗?

不是,这全都不是。苏门达尔甚至没有脸告诉人家,自己是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曼陀罗帝国大五军团长之一。

苏门达尔几夜不睡,就是为了找出一个办法,为暴风雪军团带来一场胜利。无论在青州,还是在浪天,暴风雪军团都已经失败得太多了。可是谁知道,自己这才刚刚睡了几个小时,一场唾手可得的胜利,居然就那样从身边溜走了。

如果时间能够回到几个小时之前,如果自己能够第一时间见到胡忧派来的人,苏门达尔发誓,他至少有一百种办法,让安融人的追击部队,吃一个巨大的亏。让他们知道,暴风雪军团不是好惹的。让他们知道,暴风雪军团,也有打胜仗的能力和决心。

可是现在,他却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已经晚了。安融人的军队,已经全线的回防,他们已经调动了大量的军队,看死了令归城,除了在一边看着,他什么也不能做。

苏门达尔没敢去看那些冒死为令归城运回急需粮草的不死鸟特战队的将士,以他们立下的战功,他本应该去的。可是他不敢,他怕有士兵问起,他怕有士兵当面问他,我们在拼死血战的时候,你苏门达尔在干什么!,

睡觉?

苏门达尔敢说当时自己正高床暖枕的睡觉吗?在手下将士誓死死战的时候,做为一军之长的他,居然毫不知情的在呼呼大睡!

苏门达尔的眼睛越越来越冷,那目光就像是一股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瞬间射向了科奇士,从牙缝之中,挤出两个冷冰冰的字:“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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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戈壁的,安融人看来是和我们玩真的。”胡忧看着那些把战马骑进山里的安融人,咬牙切齿的骂道:“哪有骑兵进山追步兵的。”

哲别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这一刻,她都已经没有了语言。难道这位喜欢让人家叫他司令的偏将大人,在挥军偷袭了人家的军营,大肆的烧杀抢掠了一翻,被人家红着眼的追兵进追进山里,还认为人家是在跟他玩游戏吗?

别说是哲别,就算这些人里,跟着胡忧最久的候三,大多数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位能让自己心甘情愿对他发酒誓,誓死效忠的偏将大人脑子里,到底在想着什么东西。

候三有些苦笑的笑道:“大人,也许是我们刚才干得人家太狠了。”

可不是嘛,虽然他打仗也不是很多,但是骑兵冲进山区里追步兵这种事,别说是遇见过,就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要多大的仇,才能把人家逼到这份上。难道是之前大人单独行动的时候,偷了人家老婆?

别说,候三这小子还算是有点天赋,居然随便这么一猜,就猜了个**不离十。不过这话让胡忧听见了,胡忧非把候三吊起来打一顿狠的,才嚎叫着告诉候三。是对面的安融人,抢他女人。

这场战斗,不是女人所引起的,却是因为女人而变得惨烈的。安融人像出了窝的蚂蚁一样,漫山遍野的往上扑。马能走的地方,他们就骑马,马上不了的,他们就用脚。万夫长已经传达了三皇子的严令,就算是死,也要把敌方的指挥官抓住,送到三皇子的面前,才可以死。

“他娘的,安融人该不会是弄了几万人来吧,我怎么觉着眼都看花了。”胡忧擦着眼睛看着下面那些有马无马都往上冲的安融士兵。

候三沉重的说道:“不知道,我们的情报部队跟本接近不了。看这阵式,恐怕得有。”

胡忧一拍脑袋道:“马拉戈壁的,这次安融人的指挥官是谁,这也太不讲理了。不就是拿了他一点粮草吗,他居然发动人民战争来对付老子。拼命谁不会,咱们就跟他们好好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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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子,你放心好了,咱们这次肯定能抓到那个该死的胡忧。两个步兵联队已经到了,咱们这次用人泡死他。”西端尔在林正风的面前讨好道。

“哼。”林正风冷哼一声,没有说话,不过心里,还是挺满意的。就这片山区,已经投入和正要投入的部队,已经达到了两万五千人,他不相信,胡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能跑得了。

胡忧嚣叫完要跟人家拼命之后,继续带着人往山里跑,似乎刚才那些话,不是他说的一样。

众人还没有跑出五百米,就听见身后‘轰’的一声,接着就是哗哗的石块滚落下山的声音。下面传来的那些马嘶人叫的,让哲别听得一阵阵心颤。要知道,那石头落下来的地方,正是他们之前趴着的那个小山坡。只要他们跑晚一些,那些石块,就该砸在他们的脑袋上了。

“这下安融人少少也得损失好几百吧。”哲别在心里默念着,目光停留到跑在前面的胡忧身上。

就在十分钟之前,胡忧叫停了正在狂跑的士兵。大家还以为胡忧决定要在哪里,对安融人实行一次阻击,没想到胡忧却让大家在那里挖石头。而且对每一个开挖的角度,都做了详细的说明。

“大人,你是怎么想到的。”哲别终于忍不住跑到胡忧身边问道。

“什么?”胡忧跑路向来很专心,没有注意哲别的问话。

哲别提醒道:“那些石头。”

哲别知道那些石块之所以会滚下来,肯定与胡忧留在那上面的几个士兵有关。那几个士兵每人手上都有一根吊着石块的绳子,虽然现在她还想不明白,那是怎么用的。不过她知道,那肯定是重点。

胡忧得意的嘿嘿的笑道:“一个小陷阱而已,我还会很多。”

说到这些机关计巧,这里的人,应该没有谁能比得上胡忧。那可以他以前吃饭的本领,利用的都是药戏道具的原理。只不过,把道具放大了无数倍罢了。

胡忧刚才一看见那些杂乱的石块,他就知道,那些和他之前玩过的一种叫多米诺骨排的戏法非常相似,只要人工达成一定的条件,就能以点带面,弄出一场小规模的泥石流。如果只是他自己,当然没有办法弄出来。不过此时他还有上千的士兵,那就变得容易多了。

胡忧没有学过什么建筑结构学,不过因为玩得多,他对个个点的支撑力,判断的非常准确。所以在他的挥指下,一个人工的泥石流,砸在了安融人的头上。

从这个泥石流开始,安融人走进了一个天灾不断的山区里。这里说不定哪一块石头会滚下来,说不定哪一棵树会倒,说不定哪块满是脚印的土地上,会出现什么陷阱。总是随着胡忧的泥石流大获成功,那些个打过猎的,装过陷阱的,甚至是下水摸过鱼的士兵,都来了劲,各种和样的陷阱,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变成了要命的武器。

安融人不怕打仗,他们从一生下来开始,就知道,自己国家的处境相当艰难。他们的天气寒冷,他们的土地贫瘠,他们做梦都想要突进到中原地带。他们需要战争来改变自己贫困的生活。为了能够过上向往中的好日子,他们从小就准备着拿起刀枪,和那号称天风大陆军力最强大的帝国干一场。他们刻苦的训练,不怕任何的强敌。

可是现在,这些追进山区的安融士兵,两眼迷茫了,有了恐惧。他们现在找不到对手,需要面对的,却是各种各样的陷阱。每走一步,都要格外的小心,因为一个大意,就可能丢掉自己的性命。这样的仗,他们不知道要怎么打。,

安融人讨厌这样的战法,不死鸟特战队的人,却非常喜欢干样的事。只要是敌人不喜欢的,他们都会喜欢。

以前,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们,仗还能这样打的。不需要与敌人刀枪想抵,只要拼命做陷阱,然后跑就行。这简直是太爽了。

士兵们每做好一个陷阱,都会有意无意的看胡忧一眼,想看看他这次又会弄出什么新的东西。不得不说,这个武力并不是很强的指挥官,用他的脑子,征服了大家。他做出来的那些陷阱,威力总是很大,花样也非常的多变。他总是能最好的利用环境,而不是像士兵那样,只懂得利用工具。

没有人能够知道,他们的这个司令,究竟是怎么样知道哪里可以利用,哪个地方,只要挖开几个小石块,就能造成一次不少的塌方。

士兵们不知道,胡忧自己却清楚得很。这是他的透视眼和以前偷鸡抓狗时积累经验的完美结合。每看到一处有利的地方,胡忧总会用他的透视眼扫一遍,看看有没有可能利用那里,给后面那些像野狗一样,死咬着不放的安融人,弄出一些麻烦。

一直处于极度亢奋状态的胡忧,跟本没有注意到,他今天对透视眼运用的次数,比往日多了十倍都不止。如果是换了平时,他肯定早就已经用不出来了。可是现在,他确依然可以很随意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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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归城主府的大堂上,此时的空气格外的凝重。科奇士的汗,大颗大颗的滴落在地面上,却没敢伸手出擦一下。

‘是谁’,苏门达尔只问了两个字,科奇士就完全理解那两个字里的含意,也知道答案,可是他不能说。

如果苏门达尔在私下问的话,他肯定会说,可是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不能说出来。他要怎么说,难道说是因为苏门达尔的儿子,想要整那个胡忧,故意隐瞒下了情报,造成这样的情况发生?

隐瞒军情,这要是追究起来,那可是死罪。

科奇士虽然不喜欢齐拉维,可是齐拉维是苏门达尔的唯一儿子。他这么公然的把齐拉维说出来,军团长要怎么做。

杀或是不杀,都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杀,苏门达尔就将绝后,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对一个六旬老人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事。不杀,军法何在,军心何存。

科奇士死咬着牙,决定不说。军团长对他恩重如山。没有苏门达尔,他科奇士也许早就已经死掉了。今天,就当是报恩了。

胡忧正忙着指挥人做陷阱,一个士兵的带来的消息,让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司令,我们前面的路,被大河给隔断了,无路可走。”

078章 身陷绝境

士兵的话,如一记响雷,在胡忧的脑中炸响。

前进已无路,后又有追兵!

怎么办?难道今天这一百多斤,就交待在这里了吗?

不行,绝对不行,大不了,老子游水逃走好了。以老子的水性,

一条河还弄不死老子。就是不知道,这样算不算逃兵。

胡忧在愣神过后,在心里打起了自己的小九九。对于曼陀罗帝国,胡忧没有任何忠心可言。这里并不是他真正的祖国,没有人可以要求一个不属于这个国家,从小就以坑蒙拐骗为生的人,为这个国家死战,直到把身家性命扔在这无名的山头。如果安融人愿意,让胡忧带人反过来和曼陀罗人开战,胡忧也是可以答应的。他不会有任何的愧疚。

做皇帝的愿望当然很美好,但前提是要留着一条小命。没有了小命,再美好的愿望,也不过是个屁。

“司令,我们保护你突围!”一个士兵叫道。

“司令,我们保护你突围!”一群士兵叫道。

“司令,我们保护你突围。”所有的士兵,发出了同样的声音。

这怎么可能?

正想着怎么逃离战场的胡忧,猛的像被人点了穴一样,全身僵硬起来。

转头看向自己身后的士兵,胡忧的心中,百种滋味在心头。离开令归城的时候,自己的手下有三千多人,现在,除掉押粮草回令归城的士兵之外,跟在自己身边的,已经不足千人了。

战斗从昨晚开始,打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多个小时。士兵们没吃没喝,面对着十几倍于自己的敌人,他们没有一个人抱怨过。候三的眼光很不错,他们都是好士兵,好战士。

看着那一张张疲惫的脸,很多士兵身上的战衣,都已经变成了布条。那不知是属于敌人,还是属于他们的暗红色血渍,已经让战衣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面对那如蚂蚁般扑上来的安融人,面对已无退路的现实,他们的眼神,却依然的那么刚毅。

这不正是自己要的兵吗?

胡忧的心神在巨烈的震动着。这一刻,胡忧有些后悔对他们进行那种残酷的所谓筛选。纵始是一将成名万骨枯,可是真正的名将,在取得胜利的同时,更应该尽可能的让自己脚下的枯骨更少一些。哪怕只是少一副,对一个家庭来说,也是无比重要的。

胡忧本以为自己可以不在乎士兵们的生命,他以为在他看来,这些士兵的生死,与他跟本没有多大的关系。因为他本就不属于这里,这个天风大陆,本不应该有他胡忧的存在。直到之前的那一刻,他都还觉得,自己身处的,不过是一个奇怪的梦境之中。

但是现在,这一切不同了。这不是梦境,这是真实的世界。在胡忧的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在响起:他们是你的士兵,你想要到哪里去。你能丢下信任你的士兵,独自逃走吗?

“不!”

胡忧大叫起来,他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江湖混混,他是一个将军。是眼前这群士兵的指挥官。士兵把性命交到了他的手上,他就应该对他们负责。

胡忧血气上涌,对着士兵吼道:“天无绝人之路,我们肯定能够找到回家的办法。我把你们带出来,就要把你们都带回去,让我独活,我做不到。”

“候三。”

“末将在。”

胡忧拿出一支令箭,大声的说道:“命你带情报组,去为大家找一条回家的路,不得有误。”

这一刻,他是一个真正的将军。

“末将遵命。”候三大步上前,接过胡忧手中的令箭。

胡忧狞笑道:“现在,让我们给安融人来点狠的。谁想要我们的命,我们就要他付出血的代价。不死鸟不死!”

“不死鸟不死,不死鸟万岁。”士兵们一下像找到了灵魂一般,变得杀气腾腾。

看着士兵们一个个重新燃起斗志,胡忧满意的笑了。马拉戈壁的,要是就这么跑了,老子的皇帝梦,什么时候才有着落。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三皇子,胡忧所部占据了一个山头,对我们进行顽强的阻击。我们的伤亡很大,攻不上去。”

“攻不上去!两万多人的部队,拿不下那千多人,你们是干什么吃的。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损失多大,黑天之前,拿不下胡忧的人头,你们提头来见。滚,都给我滚!”

“一群废物。”林正风越想越气,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打得那匹战马,不停的悲嘶。

“咱们的皇子好像打得不怎么顺利呀。”本田龟佑放下手中的战报,淡淡的说道。

“军师,大营已经全毁了,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铁克拉看着眼前的一片狼籍。烧毁的帐篷,倒在血泊中的士兵。整个金骨山大营,除了营门还竖在那里外,其他的一切,全都毁了。

本田龟佑阴笑道:“这次我们的三皇子出尽了风头,我们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峒独城昨晚闹了大半夜,现在想必也累了,咱们给克雷斯波那老家伙,杀个回马枪。”

“高呀!”铁克拉击掌大笑道:“克雷斯波恐怕做梦也想不到,我们会调头再打他一次。只不过士兵们连夜来回跑,体力消耗很大,要打的话,伤亡恐怕不小。”

铁克拉说着与本田龟佑相视一笑道:“看来我们的大王林洪元需要再次征兵了。”

“大人,安融人的进攻越来越猛,士兵们伤亡很大,我们恐怕顶不住了。”哲别在胡忧的身边说道。

胡忧看着山下那些蜂拥而上的安融士兵,头也不回的问道:“候三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这已经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山头了,这个高地如果再被攻下,面对十数倍于自己的敌人,他们将再无任何办法。

哲别摇摇头道:“没有。”

实事上哲别不回答,胡忧也知道答案。如果真找到出路,哲别肯定一早就说了,不会是现在这样的表情。

胡忧转眼看向身边的士兵,看着那些咬着牙,把一块块石头滚下山,来不急看成果,又马上去找另一块石头的士兵,心中不由有些凄然。这已经是安融人的第八次进攻,箭矢早就已经用光了,许多钢刀都断成了碎片,安融人再冲上来,恐怕得用牙咬了。,

胡忧正想着,一不留神,被身下的一块石头给咯了一下,弄得老2生痛。胡忧刚想骂,突然灵光一闪,也许可以那样。

胡忧对哲别说道:“哲别。你去找找看,附近有没有隐秘的山洞”

“大人,你想干什么?”

“先去找,回头你就知道了。能不能保住小命就要看这回了,细心点,越隐秘越好。”

“可是大人,我的任务是保护你。”哲别还有些犹豫。胡忧就她这么一个亲卫,她走了,胡忧的身边就没人了。

“快去!再罗嗦,老子直接开你的苞。”

哲别的小脸登时血红血红的,转身就跑。

胡忧拍拍小胡忧嘿嘿得意道:“看来还是你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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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苏门达尔的逼视,科奇士死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肯说。他不敢去看身边的齐拉维。他知道自己只要看上一眼,这个全身都在颤抖的少将军,马上就万劫不复。

苏门达尔握刀的手,越来越紧了,科奇士知道,当那把刀拔出来的时候,自己的生命就将走到完结。临死之前,科奇士没有想过,以自己的命换齐拉维一命,到底值不值。他的心头,只是流过一丝悲哀,都说虎父无犬子,老将军怎么就摊不上一个好儿子呢。算了,报了老将军的恩,自己也就一了百了啦。

“报!”

就在苏门达尔准备拔出令刀之时,一个士兵跑了进来。

“什么事。”苏门达尔放开了握刀的手,心里暗暗的叹了口气。科奇士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他对科奇士的了解,比科奇士自己还要深。难道说他看不出科奇士在护着谁吗?

“报军团长大人,安融发兵六万,再次进攻峒独城。”

在场的各路将军,听道这一消息,相互对望了一看。他们虽然没有说,但是谁都知道,峒独城这次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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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别回来的时候,看到胡忧正在抱扎伤口,脸色都变了,马上冲过去:“大人,你受伤了!”

“没事,挨了一下。来,帮我弄弄。”

这伤是一安融兵用的刀划上的。伤在手臂上,不算很重。安融人的第八次进攻,差点把这最后的阵地给端了。胡忧和士兵们,几乎是用牙把他们咬下去的。胡忧的白蜡枪这回也开了张。让他一枪捅死一个。这刀伤就是那安融士兵临死之前的反扑。

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现在已经不足五百人。一个个全都杀红了眼,借着安融人退下的时机,赶紧就地休息。对于那横七竖八死在阵地上的尸体,谁也没有心情去多看一眼。这就是战争,谁也不知道下一秒,自己会不会和这些已经躺下的士兵一样,丧命于这无名高地上。

“你怎么不小心一些。”哲别手忙脚乱的接过胡忧递来了伤药,赶紧给胡忧扯血。

胡忧问道:“怎么样,有没有找到?”

“我在后山靠河之处,发现了一个山洞。洞口只容一人爬进入,非常的隐蔽。”

“你进去过没有,里面大约能装下多少人?”

“挤一点的话,应该可以进去八百人左右。不过洞口很小,需要一些时间。大人,你是想让大家藏到洞里去?”

“不错。”

哲别担心道:“这样行吗,以安融人的势态,他们肯定会发疯一样找我们的。万一让安融人发现,我们就死定了。”

要知道那山洞就只有一个出口。洞口一但暴露,他们和网里的鱼没有什么两样。

胡忧道:“就这样躲起来,当然不行。我们得让他们放弃找我们。”

“不找我们,那怎么可能?”哲别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安融人调了两万多人,把他们困在这里,发动了八次进攻,死了近两千人。现在恐怕恨不得鞭他们的尸,吃他们的肉,怎么可能不找。

“那有什么不可能的。我来问你,如果你的敌人都已经全死掉了,你还找不找?”

“当然不了。可是我们不是没死吗?”

杜啸天嘿嘿笑道:“没死不要紧,只要让安融人认为我们死了就行。”每想到这个办法是老2带来了灵感,他的笑容就很yin*荡。

“来,我告诉你,应该怎么做.......”

胡忧行走江湖多年,脑子里各种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东西多的是。这一次,他准备利用人的思维惯性,玩一个骗术。这个骗术,是他以前在一部电影里看过的。

定下了计策之后,胡忧马上命令大家各自做准备,并让人把候三的情报队也找回来。这场戏少了他们,可玩不转。

哲别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先带着那一部份伤兵,先躲到洞里去。而胡忧则带人去挖石块,要想骗术成功,他们还需要再弄一次泥石流。这时候老天似乎也有意帮胡忧的忙,居然开始下起雨来。纷纷飞飞的,虽然不大,但是对视线却很有影响。

卡洛斯刚刚被林正风叫去臭骂了一顿,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的。对于久攻不下阵地,那位三皇子显然已经失去了耐心。他已经下了严令,这一次再攻不下对方的阵地,就要把卡洛斯的脑袋,塞进**里。

卡洛斯从小兵做起,一步一步走到联队万夫长这个位子,战功无数,还从来没有被谁当着脸这么骂过,他的怒火可想而知。

卡洛斯从小就被教育要终于林家,他不能把怒火发泄在林正风的身上,要洗刷这样的耻辱,只能用敌人的血。这一次,他决定亲自带队,把怒火发泄到那个可恶的曼陀罗人身上。

点了五千人马,卡洛斯拉出自己的战刀。这把战刀曾经无数次痛饮过敌人的血,这一次,他要让那个自称不死鸟的人,后悔活在这个世上。

“全体出击,后退者死!”

卡洛斯举起手上的战刀,发布了出击的命令。这一次,就算这五千跟随着他南征北战的老部下,全部死绝,他也不允许任何人后退一步。要就是踏平曼陀罗人的阵地,要就是战死在这里。

卡洛斯的部队,听到命令,如蝗虫一般,冒着雨,顶着不停飞下的石块,树桩,断刀和临时制作出的那种没有铁箭头的箭矢往上冲。,

曼陀罗人似乎也知道了这是他们最后的一次挣扎,阵地上人头攒动,做着他们最后的抵抗。

“你们这次死定了。”卡洛斯冷笑着。说实在的,他有些佩服这些曼陀罗人。从被衔尾追上开始,他们已经做得足够好了。用不到一千五百人的兵力,顶住了八次进攻。不过这些不是卡洛斯放过他们的理由。对于这样的对手,他最喜欢的方式是让他们绝望,然后撕碎他们。

以前,他也是这么干的。

面对着越来近越的安融士兵,已经弹尽粮绝的曼陀罗人,明显开始慌了。他们甚至把阵地上的尸体都砸了下来,只为了延缓死神的脚步。

“这样有用吗?”卡洛斯冷哼一声,命令部队再猛一些,再快一些,还有五十米,不,还有三十米,他的部队,就能把那些曼陀罗臭虫给全都踩死。那些曼陀罗人已经无力抵抗,他们已经呆住了,箭也不射了,石块树桩也不砸了。

投降?

“哼,我不接受投降。”卡洛斯狠狠的把一口唾沫吐到地上。

“轰!”

唾液落地的同时,山头上的阵地传来了一声巨响,紧近接‘哗哗哗’的山木碎石,不断的落下,几乎是瞬间,把整个阵地给埋了。

卡洛斯张大了嘴,命令含在嘴里,却怎么也发不出去。敌人都全给埋了,还打谁。

“将军,曼陀罗的阵地塌了。”副官跑过来报告道。他这是一句废话,所有有眼睛的人,都已经看到了,跟本不用他多说。但是职责所在,他不得不说。

卡洛斯怒道:“搜,给我搜,别让这些臭虫有一个漏网的。”

“将军,还有二十多人,没有被埋,往河边跑了。”

“追,给我追。”

胡忧看着身边的候三,哲别,又看看跟着他们身后的二十几个士兵,嘴角的笑,笑得很得意。

这些士兵,全都是来自于候三的情报部。他们都是精选出来的,最忠心,水性最好的战士。之前的戏,演得相当的逼真,现在,胡忧将和他们共同完成这出戏的**部分。

“兄弟们,该咱们表演了。”胡忧看着那些小心翼翼靠上来的安融士兵,嘿嘿的笑道。

“告诉我,你们怕吗?”

“不怕!”

“你们后悔吗?”

“不后悔。”

“好,都是我的好战士。”胡忧哈哈大笑。他不但是脸上乐,心里好更乐。他知道,躲进山洞里的那些战士,只要能活着回去,这辈子,都会忠于他胡忧。

这片大陆上,有哪个指挥官会亲自掩护士兵的?以前没有,现在只有他胡忧。这都还得不到士兵的忠心?那真是没天理了。

做好了跳河的准备,胡忧准备再给自己来点宣传,或是恶趣味。

“我是不死鸟特战队司令胡忧,我决不投降。不死鸟不死。不死鸟万岁!”

079章 李代桃僵

林正风的身前,卡洛斯单膝倒:“报三皇子,敌军阵地发生塌方,阵地被埋,幸存二十余人.......”

林正风问道:“那个胡忧呢?”别人死不死,跟本与他没有多大的关系。他要是只是胡忧的命。

虽然很不想说,卡洛斯还是不得不说:“跳河了。”

“跳河!”

林正风的脸瞬间铁青得厉害。他不顾一切的调了两万多人,打了这么久,这样的答案,他怎么能够甘心。

林正风一字一顿的说道:“命令部队,给我下河去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三皇子,这恐怕不行啊。”卡洛斯脸上的汗都下来了。这回可真是要了亲命了。

“你敢抗命!”已经被怒气冲昏了头脑的林正风,手已经握在了刀把上。

卡洛斯再次单膝跪倒道:“末将不敢。三皇子,那河水湍急,跟本不可能下得去人的。胡忧那二十几个人跳下去,瞬间就没了踪迹。”

林正风知道,他可以命令士兵上战场去拼命,但是让士兵跳进河里去送死,那可是做不到的。现在就算是再气,他也只要硬压着。

“领我去看!”

胡忧喊完他的口号之后,拉着哲别,头也不回的,转身就往河里跳。哲别一辈子都没有经历这么的疯狂的事。双眼紧紧的闭着,连看都不敢看一眼。这一刻,天地之间都静了下来,兵刀声没了,喊杀声没了,除了耳边乎乎的风声,再无其它。

“砰!砰!”两声闷响,胡忧和哲别以0.1秒之差,双双坠出河中。巨大的冲力,把他们直拉入河底,再深一些,也许就到阎王殿了。

河水非常冷,胡忧入水的一瞬间,只觉得全身发麻,汹涌的河水生出巨大的拉扯力,像是要把他撕成碎片一样。那条为防止哲别被水冲散的绳子,把手勒的生疼。

“踢水,尽可能的浮起来。”胡忧猛的一拉手中的绳子,把哲别拉近自己的身边。相比躲在山洞里听天由命,他更喜欢这种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觉。他可是在钱溏江涨潮时游过泳的人,这种程度的水,跟本要不了他的命。

“啊咳咳!”哲别剧烈的咳嗽,刚才的一道浪头,把她给呛了一下。她努力的想要抬头,可是水浪一股一股的打得她直往下沉。

“真够菜的.”胡忧狂笑了一声,干脆伸手把哲别给抱进怀里。哲别的身子娇小,抱在怀里的感觉不错。只是可惜胸部依然没什么手感,胡忧借机摸了一把,只是有个小花包而已。

胡忧转头看了身后一眼,就这么会功夫,刚才的那个山头已经不见了。水面上人头点点,那是跟着他跳下来做掩护的士兵。想到此时林正风的脸色,胡忧忍不住心里有些得意。林正风恐怕正在骂娘吧。

“感觉怎么样。”胡忧回过神来,问脸色发青的哲别。

哲别的嘴唇都发紫了,身体不停的颤抖着,也不知道是冷的,还是吓的。

“你是疯子。”哲别好不容易才蹦出一句话。

“呵呵,敢骂我,水没喝够是吧。”胡忧嘿嘿笑着,作势要松手。

“不要。”哲别跟本顾不得其它,像八爪鱼一样,缠上胡忧,一双秀脚,紧紧的盘在胡忧的腰部,怎么都不肯松开。

“这姿势,啧啧,名招呀,老树盘根呢。”被哲别这么一夹,小胡忧马上就有了反应,大胡忧看来没想着什么好事。

这样被一个人抱着,如果不是胡忧的水性极好,早就沉到水里去了。那还敢胡思乱想。

“啊。”哲别突然感觉被什么顶了一下,忍不住尖叫。

“嘿嘿,意外,意外,是水冲的。”胡忧嘿嘿的打着水花笑道。

哲别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没敢开口说什么。她当然知道刚才胡忧所干的好事,可是现在人在屋檐下,她也没有半点法子。

边吃着嫩豆腐,边被水冲着往前走,这种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正在胡忧想着如果把哲别换成欧阳寒冰会有多爽的时候,河道变宽了,水流也慢了下来。胡忧看准了方位,打出飞天爪,牢牢抓住岸边一棵歪脖树。

胡忧好不容易把哲别拉上岸,自己却疲累不堪的躺在了岸边。如果以水路计算的话,这里离刚才的那个山峰,至少有二十多里远。

候三那些士兵,也陆陆续续的爬上了河岸边。回想刚才发生的事,就像发了一场梦般的不真实。从落差二十几米的山崖上跳下来,真是够玩命的。

二十几个人跳下来,此时爬上岸的,只有十来个人。胡忧的目光看向候三,见候三摇头,知道士兵全都跳下来了,没有人留在上面,这才微微的安心下来。候三被胡忧安排最后一个跳,防的就是这一手。要知道如果有一个人没跳,那洞里藏的几百号人,基本上就是个死了。

看了眼身边正在解绳子的哲别,胡忧感觉有些可惜。这里的布料做得真不怎么样,都全泡湿了,也没见着什么走*。

“谁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胡忧四处打量着。

候三低头想了一会道:“我们刚才在水里转了两个弯,这里应该是令归城的后面。脱离接战区了。”

胡忧扯动着身上那比布条好不了多少的军服,懒懒的说道:“不错,算是捡回了一条命。这里看起来挺安全的,咱们就在这里休息一晚好了。”

话是这么说,胡忧还是打出手势,让候三带人四处查看。这好不容易才偷回条命,别一个大意,给丢在这里了。

候三虽然很已经很疲惫,依然毫不犹豫的带人去执行胡忧的命令。

之前的无名山头上,安融士兵还在漫山遍野的四处游走着,每每看到倒在地上的曼陀罗人,他们总要用枪或用刀再砍几下,以发泄心头的恨意。这一仗,他们打得实在是太窝火了。

山洞里,几百不死鸟队员挤在一块,不敢发出半点的声音。外面不时有声响传进来,让他们知道,安融人还没有走。,

胡忧跳河的喊话,他们都听见了。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喜欢让士兵叫他司令的男人,没有进到洞里。他用自己的身命,来掩护大家。

在胡忧跳河的那一刻,很多士兵都想要冲出去,哪怕是死,他们也要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可是最后,谁也没有冲出山洞,因为胡忧在出洞的时候说过,在没有确定安融人全部撤走之前,谁敢走出山洞,就是违抗他的命令,就不再是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

不死鸟特战队不过是一支成立还不到两个月的部队,可是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为身为他的一员而骄傲。没人愿意违抗司令的命令,没有人愿意被赶出不死鸟特战队。所以,谁都没有敢走出山洞。

此刻,所有士兵的眼睛都是红的,有的甚至还含着泪水。在他们的记忆里,掩护送死的从来都是士兵,士兵为长官而死,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什么时候听说过,居然有指挥官为普通士兵做掩护,做梦也没梦过这种事。

山洞里很静,静得士兵可以听到洞外安融人的讲话声。那些骂骂咧咧的声音,他们听得很清楚。最近的距离他们不过十多米左右。

士兵们的心情非常复杂,他们在担心被安融人发现的同时,又在心里,隐隐的期待安融人能发现他们。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在不违反命令的前提下,冲出去和安融人拼命。每一个士兵都握紧了自己的武器。只要安融人发现洞口,他们马上和安融人拼命。然后去找他们的司令。

“来吧,来吧,你们这些***,你爷爷在这里.......”

“来呀,只要多走几步,老子就可以要你们的命了。”

“......”

不少士兵都在心里默默的念道着,可是安融人始终没有发现这个洞口。渐渐的,外面的声音静了下来,人似乎都已经走掉了。

“呐,自己去找个地方换上吧。”胡忧把一套干净的衣服塞到哲别的手里。哲别的衣服虽然不走*,但是湿漉漉的,小风一吹,她就一直不停的在发抖。这丫头的身子骨,还是太弱了。

“大人,还是你自己穿上吧。”哲别拿着衣服,看着胡忧。相比起来,哲别身上的衣服要好得多。胡忧身上的那些,都快成布条了。

“叫你换你就换,哪来那么多废话。”胡忧不耐烦的挥挥手道。

“嗯。”哲别用力的咬着嘴唇:“那你怎么办,你还能再变出一套吗?”

胡忧看哲别那天真的样子,不由好笑道:“一会呀,我给每人都变一套。”

看着哲别躲入了草丛里,胡忧笑了笑,拿出个酒壶,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在身边保护他的士兵。大家的衣服都是湿的,没有堆火,会很难扛。可是这里虽然相对远离战区,但是也并不安全,篝火燃起,就会暴露目标,胡忧可不敢拿命开玩笑。

哲别回来的时候,看胡忧正光着膀子在那跟士兵们聊天,心中暖暖的。她知道胡忧只有一套衣服,现在却给了她。虽然只是单衣,哲别穿在身上,还是感觉从里到外的暖和。

胡忧的脾气有些怪,各级的将官都有些怕他,但是士兵却都很喜欢他。因为胡忧对将官一般都比较凶,对士兵却很好。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喜欢和士兵们聊天吹牛。他似乎知道很多东西,总能把和他聊天的士兵,侃得一愣一愣的。

这一夜,山洞里的士兵、河畔边的士兵,都没有入睡。令归城里,也同样有很多人,没有入睡。

书房里,苏门达尔正在看最新的战报。峒独城,终于还是丢了。峒独城顶住安融六万部队五个多小时的进攻,终于城破。副军团长克雷斯波,城守汉弗莱将军被俘,一万余暴风雪军团将士,战死。

这是苏门达尔今天接到的第二个坏消息。而第一个坏消息则是不死鸟特战队,除运粮回来的那几百人外,其余的队员,在安融两万多人的围攻之下,大部战死,胡忧等二十余人,被逼跳河,生死不明。

看完战报,苏门达尔揉了揉眼睛,默默的看着窗树的大榕树,一言不发。他心里很清楚,峒独城破,令归城也坚持不了多久了。也许明天,或就是今晚,安融人的铁骑,就会来到这里。这是一个不死不休的局。

据帝都传来的最新消息,巴伦西亚大帝已经在红fen军团总部凤凰城拜西门玉凤为元帅,调集皇家骑兵团六万,红fen军团十万,狂狼军团七万,黄沙军团七万,共三十万部队,近千余名将领,内清乱党,外抗安融。其中西部狂狼军团七万大军已经就近开拔,先进军浪天,后转战青州。

今天窗外没有上演螳螂捕蝉的好戏,苏门达尔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把它转投在齐拉维的身上。

齐拉维已经在这里跪了很久了,苏门达尔进门的时候,他就一直在这里跪着。齐拉维没说他为什么要跪在这里,苏门达尔也没有问,不过他们彼此都知道,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有些东西,心里清楚就可以了,不一定要说出来的。

“那个士兵,伤重不治死了。”苏门达尔淡淡的说了一句。

那个士兵?令归城里有近四万的士兵,苏门达尔指的是谁?

外人很难听懂苏门达尔这没头没尾的话,齐拉维显然是听懂了。他轻轻的呼了口气,脸上的神情也放松了许多,跪得也更直了。

“青州一战,我们打得很不好,完全没有一点拿得出手的东西。峒独城丢了,令归看来也保不住。这次巴伦西亚是不会放过我们的。”

苏门达尔静静的说着,不知道是说给儿子听,还是说给他自己听。

齐拉维再三犹豫,终于还是开口道:“巴伦西亚自己连帝都都丢了,他.......”

苏门达尔怒喝道:“住口!”

齐拉维眼中闪过一丝不服,最终还是没敢顶嘴。

苏门达尔给自己倒了杯酒,上等的花雕,让整个书房弥漫起浓浓的酒香。没有喝,苏门达尔拿在手里把玩着。,

老来得子,苏门达尔对齐拉维真可谓是要什么给什么,有求必应。穷养儿子富养女,直到把孩子宠坏了之后,苏门达尔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苏门达尔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他生性高傲,眼高手低,喜好女色,喜好攀比,说是一无事处也许有点过,但比作绣花枕头,却是一点没有错的。

齐拉维不是一个好儿子,但他是苏门达尔唯一的独子,亲儿子。就算他有万般的不是,苏门达尔也要保他。那个胡忧派来的士兵,要怪,就只能怪他没有摊上个好爹了。

过了好一会,苏门达尔才说道:“明天,我会改组不死鸟特战队,成立不死鸟师团,你过去任团长。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得抓点军功在手里。”

“父亲。”

齐拉维心中狂喜,他知道,苏门达尔这是要把胡忧的功劳记到他的头上。敌后断安融人的补给,夜袭安融大营,抢回大量的粮草。只要有这些军功在身,就算是到时候巴伦西亚有什么动作,他也不会受到波及。

齐拉维虽然打仗不行,但是论到这种事,他比谁都聪明。只一转脑子,就知道自己将会得到什么。

苏门达尔叹息道:“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你要好自为之。”

齐拉维担心道:“父亲,我们这样,其他的将军,会不会.......”

苏门达尔冷哼一声道:“他们比你聪明,知道规矩的。只要有我在的一天,谁也不敢乱说话。你退下吧,以后机灵一点。”

“是,父亲大人。”

齐拉维恭敬的行礼之后,离开了书房。跪了这么久,脚都麻了,得赶紧找人捏一下才行。上次得手的那个医护兵,对这个挺拿手。她应该已经把床给暖好了。先来点女儿红,再来点美女香,嘿嘿,芙蓉帐暖,*宵一刻值千金啊。

苏门达尔一口喝掉手中的酒。温酒已经转冷了,今晚的天气,有点冷呀。

“啊糗!”

“啊糗!”

“啊糗!”

胡忧摸摸鼻子,今晚的天气,还真是有些凉。

哲别看着鼻子都红了的胡忧,关心的问道:“大人,你没事了。”

胡忧道:“有点冷。”

哲别道:“要不我把衣服脱下来还给你吧。”

胡忧撇撇嘴道:“你那一件单衣有什么用。”

哲别道:“那怎么办。衣服都还没干呢,你又不让升火。”

胡忧一脸诡笑:“我到是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你过来,让我抱抱,咱们相互取温。”

“啊!”哲别的小脸瞬间就红了,结结巴巴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个,那个.......”

胡忧就喜欢逗这个小丫头:“我把衣服都给了你耶,抱一下都不让,你也太小气了吧。”

“那好吧。不过只能一小会。”哲别考虑了很久,终于咬着嘴唇点头。刚才还感觉冷的身体,这会都热了。

胡忧看哲别那红通通的小脸,真是让人忍不到想要咬上一口:“那我抱了哟。”

哲别算是把自己给豁出去了:“你抱吧。”

“嘿嘿,还是算了吧。让士兵看到我抱男人,我这脸往那搁哟。”

“可恶,又被他耍了。”

080兽行

山洞里的不死鸟战士,直到第二天天色微明,才派出几个情报队的士兵出洞探路,在确定安融人已经全部撤走之后,士兵们才一个接一个的从洞里爬出来。

每一个士兵,出洞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山崖边去眺望。虽然现在离胡忧他们跳河已经整整过了一夜,可是他们还是希望能够发现些什么。

视线不清,河水看起来流得比昨天还湍急。

驻足良久,士兵们的脸上,除了挂满失望之外,再无半点神色。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红红的。他们都知道,这条命,是胡忧舍身帮他们从死神那里偷回来的。

里克尔梅擦了擦眼睛,按之前胡忧下的命令道:“各战队整队回令归城。”

“大人,我想为胡忧司令上一柱香。”一个士兵突然哭叫道。

士兵的话音还没落,另一个士兵一脚把他踢翻在地,大声的骂道:“上你奶奶个爪,胡忧大人又没死。”

被踢倒的士兵没有任何的反抗,因为他也同样希望那士兵说的是真的。只要胡忧大人真能不死,就算是多踢几脚,他也不会生气。

“说得对,胡忧大人是不死鸟,他不会死的。”有士兵应喝道。

“不死鸟不死!”更多的士兵回应。

“不死鸟万岁!”

所有的士兵,都在回应。

“咣哗!”

齐拉维脸色铁青的把酒杯给砸在了地上。他很生气,因为他有足够多生气的理由。

就在刚才,齐拉维已经做好了接管不死鸟特战队,成为新不死鸟师团的督将。可是就在苏门达尔准备当众喧布的时候,士兵却来报告,不死鸟特战队残部五百余人,摆脱了安融人追击,在里克尔梅的带领之下,出现在了离令归城一公里外。

齐拉维听到这一消息,满脸的笑容顿时就冻结了。他恨不得那几百人全部死掉,而不是像个叫花子一样,邋里邋遢的回来。他们身上那些干结的血,那满脸泥灰的脸,那衣不裹身的军服,那断刀破弓,都严重影响齐拉维的心情,让他看了都想吐,真是恨不得冲上去,把他们都砍了。

事情的发展和齐拉维猜的一样,苏门达尔没有宣布让齐拉维接管不死鸟特战队的决定,哪怕是胡忧并没有在这几百个士兵之中。

就算是齐拉维再蠢也知道,此时如果苏门达尔宣布改换不死鸟特战队的指挥官,不用安融人来进攻,令归城都会完蛋。寒了心的士兵,就算不兵变,也不会再用命守城。

入夜,齐拉维在女人身上发泄着怒火的时候,收到了胡忧回城的消息。那个可恨的不死鸟,居然真没死。

这一晚上,令归城欢声雷动。不死鸟的威名,响彻云霄!

峒独城,这个由暴风雪军团副军团长守卫的城市,此时已经变成了安融人的地盘。远远看去,巨大的林字旗迎风招展,向人们讲述着城头变换大王旗的事故。还好,峒独城里的百姓,早就已经跑光了,不然不知道还会发生多少惨绝人寰的事。

林正风此刻的脸色与齐拉维是一个色的。胡忧回到令归城的消息,如一个响亮的耳光,煽在林正风的脸上。调了两万多人对付人家不到两千人马,居然还让人家跑掉五百多,领头的一个都没死,林正风觉得每一个看向全的目光之中,都带着嘲笑。

那个胡忧,真是太可恶了,林正风发誓,一定要让他死!

是夜,胡忧合衣躺在床上,却并没有入睡。今天他收到了一些足以让他仔细思考的消息。他派回来送信的那个士兵,在回到令归城的时候,有士兵看到,并没有受伤。而苏门达尔确告诉他,那个士兵重伤死了。在死之前,什么也没有来得急说。

胡忧听苏门达尔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做出的表情是完全相信,但是他的心却在颤抖着。以胡忧察言观色的本事,他可以肯定,如果当时他有露出一点点怀疑,现在绝对没有命躺在这里。

躺在床上,胡忧总结了自己从入伍到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第一天入伍,就升为夫长。没多久,抓雪灵猴立功,又升为队长。天灾时因护着自己的小队全身而退,得名不死鸟。接受包括林克在内的十几人的酒誓。带三百人顶住野兽军团进攻,箭取安融野兽军团团长铁克拉右眼。断言金骨山会成为安融人的大营。成立不死鸟特战队,敌后断敌人的粮草辎重,以百人夜袭巴雷西千人行军营,救出几十名被抓女子。夜袭安融金骨山营地,获得大量粮草,派人送信为正副军团长出谋划策,在林正风两万余人进攻之下,妙计脱身。

这一脏脏,一件件,综合起来,就是四个字——锋芒毕露。

得出这个答案,胡忧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这段时间,满脑子想的都是立功,想要尽可能快的往上爬,被权力的**,蒙避了双眼,居然忘记了人性的本质,忘记了揣摩他人的心里。

你不死鸟是威风了,可是你置到现在为止,几乎没有获得一场胜仗的暴风雪各级军官于何地?还记得你回令归城的那晚吗?那么士兵们只知道狂喊不死鸟,可有一次叫过苏门达尔?

胡忧呀胡忧,你比苏门达尔还能耐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十三年的江湖经历,都他娘的活到狗身上了吗?一个嫉妒,就可以要了你的命啊!

胡忧越想,冷汗就越涌,直到整件衣服全部被汗湿透。苏门达尔和几个将军看他的眼神,特别是那个少将军齐拉维的眼神,全在胡忧的眼前浮现出来。活到现在还没有被人从背后放冷箭要了小命,真是奇迹了。

这天清晨。胡忧正窝在士兵中间,边和士兵们聊天打屁,边用着早饭。胡忧嘴里不时吐出的黄色小段,惹得士兵们哈哈大笑,几度喷饭。

突然间,整个令归城疯狂的响起了警钟,军号像催命符一样,一声响过一声。,

“敌袭!”

士兵们丢下手中的饭碗,抓起刀枪登上城头,各就各位,做着战前的准备。城楼之上,没人敢说话,只有士兵粗重的呼吸和风吹军旗声音,交织在一块。

黑点一个个的跳出地平线,越来越多,越来越近,直到可以用肉眼把他们看见。

胡忧还是第一次站在城头上,这样俯视着敌人的来到。那一声声战鼓,那哗哗的脚步声,给他的感觉很不好。

一支安融军队出现了。他们的长弓、长矛、刀剑,在温暖的阳光下,闪着异样的寒光。在别人的土地上,走得那样的耀武扬威。

不错,他们也有他们的理想,他们也有他们想要的东西。土地,粮食,女奴,甚至是温暖的阳光。这些理想,看起来并没有错,只不过,他们的理想,是要用别人的血肉和生命来实现的。

“他们在干什么?”一个士兵惊呼着,指着那些蜂拥而至的安融人。他们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一来到,就迫不急待的发起进攻。今天,他们很从容。他们展开了长长的队伍,在城门前分成两队。一队沿城向西,一队沿城向东,缓慢而坚定的往前走。

“他们在包围我们。”胡忧在心里说道。峒独城失守之后,青州中部唯一剩下的曼陀罗军队,只有令归城这三万人了。

胡忧记得,在他刚回城的那会,他们还有近四万人,这十几天的工夫,他们又损失掉了一万人。三万人,只是一个数字,而不是战力。实际上,令归现在可战之人,已经不足两万。因为三万之中,有一万人是伤兵,医护兵,火夫等等非战斗人员。他们也许也可以拿起武器,但是决对没有战力,属于一刀死的那种。

从情况部队得回来的情报看,安融人刚刚进行过一次增兵,现在总兵力超过十万。兵力对比是五比一。占尽了兵力优势的安融人,也许不想再这么一点点的割肉,想来锅大的。也许是不想再把士兵损失在攻城上。总之,他们现在包围了令归城,

安融人的军队还在不断的出现,刀山剑林,一望无际,似乎那条来路上,可以无限制的走出无数安融人。

安融人的主力,在距离令归两公里处停下了脚步,开始扎营。这是一个对守城之人极具侮辱的距离。两公里,骑兵一个超长的冲锋就可以杀上去,捣毁他们的大营。可是他们却就这么把大营安在距离城墙两公里的位置上,他们是在示威。

两公里,就算是胡忧的换日箭也射不到那个距离。胡忧和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们,就在这里看着安融人,烧毁那些依城而建的村子、庄园,房舍。那些曼陀罗人曾经的家园,现在都在大火中颤栗着。

火光冲天,烟雾腾腾,如果只是这样,士兵们也许还只是觉得心痛,毕竟这是在打仗,想要保存房子,那是很难的。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就不单单是心痛,而是心碎了。

安融人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令归城三万士兵的面,就这么公然的**被他们抓来的女人。在安融人新搭建起来的营寨前面,在那已经被砍光了树的空地上,护城河边........一个个曼陀罗的女人,被撕碎了衣服,被yin笑的士兵,扑倒在身下。女人凄厉的叫声,在令归城的四周不断的回响着。

“这些***。”胡忧忍不住骂道。这样的事,他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曾经在书里看到过,有一个民族就曾经这么干过。那时胡忧只是在书中看过,虽然觉得很惨,可是映像却不深。他想像不出,那是怎么样的景像。可是现在,这样的事,就发生在他的眼前。那被撕碎的衣服,那绝忘的眼神,那不忍目睹的下身,和舒爽过后,插在女人身上的长刀,那惨叫.......

“司令,我们杀上去!”

“司令,下令吧。我们的姐妹妻女,正在被安融人**!”

“司令,哪怕是死,我们也要........”

不死鸟战队的士兵,一个比一个激动,眼睛都红了。只要胡忧一声令下,他们马上就会扑向安融人,把他们撕成碎片。

“原地警戒!”胡忧重复了一遍苏门达尔的命令,在无人的转角坐了下来。这一刻,他不敢看那些士兵的眼睛。他怕自己会一下忍不住,让士兵们冲出城去,把那些安融人的脑袋,全塞进他们的**里。

胡忧虽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是此时,他当那些女人是他的亲姐妹。

挥军进攻,这是很容易到的事。胡忧知道,只要他一声令下,手下这一千多号战士,会毫不犹豫的冲出城去。

但是胡忧同样知道,他不能。这是在打仗,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安融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把他们气出去。冲出城,那就上了他们的当了。一但放弃了城池,面对城外十万安融士兵,暴风雪军团这两三万残兵,他们杀起来那是轻松加愉快。

令归城破,受苦的可就不是那几百个女人了。而是整个青州的百姓。到那个时候,安融人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烧杀抢掠,整个青州都将被安融人踏在铁蹄之下,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这样的命令,胡忧怎么能下。

五月二十八日,这是安融人围城的第四天,城外的哭叫声停了,城内外都安静得可怕。三天以来,安融人在城门前,虐杀了至少一千个女人。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从红眼,到哭泣,到有人自尽,到麻木,再到现在的沉静。他们沉默着,把这笔血仇刻在心里。他们等待着,让安融人偿还。十倍,百倍,千倍的偿还。

今天,安融人似乎失去了耐性,他们没有再虐杀女人,而是吹起了军号,擂起了战鼓。在战鼓声中,无数安融人呐喊着,向令归城扑来。

报仇的机会来了。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们,紧紧抓着自己的武器,嘴角泛起残忍的微死。被磨得锋利的箭矢,已经架在了弓弦之上,随时收割安融人的生命。血债必须血来尝。,

大地在颤抖,城墙在颤抖,可以预见,他们将要面对的攻击是怎样的凶猛。但是这一刻,没有一个士兵会感到害怕。他们等待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就在士兵们准备放箭的时候,突然,他们全都惊呆了。

他们忘记了安融人的卑鄙和狠辣。冲在最前面的,不是他们想像中的安融人,而是手无寸铁的平民。他们之中,大多是老人、孩子,还有少量的妇女。安融人用皮鞭抽打,用枪戳、用刀砍,逼着他们前进。

哭声、哀号声响成一片。士兵们的手在发抖,因用力而发白,箭已在弦上,可是他们却射不出来。

军官们再狂吼:“放箭!放箭!”

但是士兵们却犹豫了,手中的箭矢越拉越紧,却怎么也射不出去。

那是他们的同胞呀!

“放箭!”

齐拉维一鞭子抽在一个士兵的身上,那个士兵连动都没有动一下。第二鞭,第三鞭.......士兵依然不动,拉满的弓弦,都已经割进了他的肉里,那箭,依然没有射出去。

走得慢的俘虏,被毫不犹豫的砍杀,安融人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胡忧的脸上,流淌出了两行泪水。从懂事到现在,他就没哭过,可是这一刻,眼泪不经他同意,就流了出来。

“放箭!”

一声凄厉的声音传来,不是来自齐拉维,也不是来自苏门达尔,是来自那些被押着往前走的民平,来自一个女人。

女人只叫出了这一声,就被安融人砍倒在了地上。

“放箭!”

“放箭!”

“放箭,杀尽安融人,为我们报仇!”

女人的叫声,如一块巨石砸入了平静的湖里。被押着的平民,突然像商量好了一样,反身扑向安融人。

安融人慌了,一刀接一刀的砍杀那些被绑着的平民。倒下的平民,面带微笑,拿刀的安融人,却心神不定。

“不死鸟特战队听令,放箭。”胡忧的叫声,响遍整个墙头。在叫声响起的同时,一支金色的箭,划过长空,射在一个安融护旗兵的脑袋上。那个安融护旗兵,被箭中蕴含着的巨大威力,暴了头。

在这支金箭的带领之下,士兵们的箭,开始如暴雨般射出。不单单是不死鸟特战队守护的城墙,而是整个令归城,都在射出雨一般的夺命之箭。

士兵们边流着泪,边把箭矢射向安融人。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射得更准。以安融人之命,慰民众在天之灵。

护城河硬生生的被血肉给填平了,几百部云梯,攻城车,撞墙车,压着血**近城下。士兵们的箭矢,射得更猛了。他们甚至都已经没有瞄准的时间。

拉弓,放箭,再拉,再放,箭矢在密集的人群之中,总能射倒敌人。

这时候什么兵法,战阵,计谋通通都不管用。安融人想要冲上城头,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不允许安融人冲上城头,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用血来书写着。

081章 血战令归城

‘人命溅如狗’,这句话,在此时此刻,得到了充分的诠释。

尸体,已经在令归城下,垒成了一座环城的地毯。活着的时候,他们有的是安融人,有的是曼陀罗人,现在他们不用在费心分什么国家的人,他们只有一个名词——死人。

哈姆雷是一个安融人,今年刚满17岁。家里有母亲,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可爱的妹妹。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累死在了那贫瘠的土地上。他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母亲和弟妹,能够顿顿吃上饱饭。至于娶妻什么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因为跟本养不起。

哈姆雷从出生就没吃过饱饭,长期营养不良,个子长得很小,不过现在,这却是他的优势。聪明的他,总是能躲在战友的身后,以避免被箭矢射中。就这么的,他居然冒着箭雨,来到了令归城下。

地上的血水,已经把哈姆雷的鞋子给打湿了。这双鞋是他的母亲在临行前,连夜赶制给他的,他一直都很珍惜。有的时候他宁愿打赤脚,也舍不得穿这双鞋。

现在哈姆雷穿着母亲亲手做的鞋子,等待着一个属于他的机会。三王子的话,他记得很清楚,第一个冲上城头的士兵,将得到一百个金币的赏赐。只要能能拿到这一百个金币,母亲和弟妹的生活,就会得到改善。如果再能给妹妹买上一条她最喜欢的裙子.......

云梯刚架上令归城头,哈姆雷就豹子一样往城头上冲。他用余光扫了眼四周,心里很得意,因为他确定了自己是第一个蹬上云梯的。只要再上几步,一百个金币,马上就可以到手了。

‘啵!’

哈姆雷很清晰的听到一声轻响,喧闹的世界,顿时静了下来。他感觉自己的身体突然变得很轻很轻,妹妹那可爱的脸,浮现在了他的眼前。

大铁枪贯穿的哈姆雷的身体,他意识到,自己要死了。他的身体抽搐着,有一些后悔。他后悔忘了问三皇子殿下,第一个登上令归城头的人,是不是生死不论,都能得到那一百个金币。

“傻*。”一守城的士兵,从敌人的身体里,抽回自己的铁枪,狠狠的一口唾沫,呸在地上。这个是他今天杀掉的第一个安融人,他知道接下来,还有会有更多。他也曾经有想过,给自己的妹妹买一条好看的裙子,可惜他的妹妹,已经死在了安融人的铁蹄之下。现在他没什么梦想。心中,只有对安融人的仇恨。

战争,没有因为一两个士兵的梦想破碎而结束,现在,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安融人还在一队队的前进,扑过护城河,冲到城墙下。爬上云梯,冲上城头。有失败的,没爬到一半,就惨叫的掉下来。有成功的,在一阵刀劈矛刺之后,同样被打落地面。一个士兵倒下了,另一个士兵继续着。

令归城的箭雨,依旧在倾泄。负责扔石头的士兵,把一块块滚石,砸到安融人的头上。负责倒油的士兵,把滚烫的热油淋在安融人的身上,有时候,也会溅到他们自己,不过没有人在乎。

林正风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想用那些平民来让令归城的守军投鼠忌器。他并不知道,他的做法,点燃了令归守军上下的怒火。他们暂时忘掉了被克扣的粮饷,贵族的欺压,他们抱成了一团,一心想的只是怎么样把安融人杀光。

第七联队,第十九联队,第八**队.......

林正风没有时间去想什么错误不错误的问题,他红着眼睛,一道道的命令传下去。一支支部队,在他的命令下,扑向令归城。一支部队被打死打残了,那就再上一支。一支不够,那就两支,三支,无数支。

在督战队的驱赶之下,一队队的安融士兵哇哇叫着往前冲。有些冲得慢的人,直接就被后面的部队给冲倒,踩死。

弥漫战场的血腥味,刺激得所有人都发狂。有些督战队员血液上冲,拉刀就把身前的士兵给砍了。也不管那个士兵有没有临阵脱逃。

踩着尸山血海,借着令归城的箭雨变弱的机会,终于有安融士兵登上了城头。守城的曼陀罗士兵也早已经杀红了眼,丢掉手里的弓箭,拔刀就上。双方展开了最惨烈的白刃战。

随着一处城门的失守,越来越多的安融士兵,像找到方糖的蚂蚁一样,全都涌了上来。

无数的士兵在对砍,无数的兵刀插进对方的身体,无数的血洒在城头上,脸上,手上,身上。谁都知道,退一步,就是死,你不杀人,人就杀你。

杀吧,砍吧,这里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人在意谁对谁错。活下来,或是死掉,除此之外,再没其他。

不死鸟特战队的守段压力很大,似乎因为这里是第一箭射出的地方,安融人报复性的把这里当成的主攻地。光是云车,这个地段就布了不下三十架,还有什么撞墙车,攻城车,只要战场上有的器械,这里都有,而且数量还是最多的。

“马拉戈壁的,安融人太欺负老实人了,弄这么多人来打我这边。”胡忧边一支支箭矢往墙下射,边骂骂咧咧的。

哲别早就已经习惯了胡忧嘴里的胡说八道,就这主还敢自称老实人,真是要命。

候三跑到胡忧的身边大叫道:“偏将大人,安融人上来了,你快撤。”回到令归城不久,胡忧就没再让士兵叫他司令了。

胡忧瞪眼道:“撤个屁,这里到处都在砍人,你要我往哪撤。快叫支援,快点。”

“报军团长大人,胡忧偏将所部告急,请求增援。”

苏门达尔达起身皱眉道:“又告急?”

传令兵回道:“是的,大人。胡忧所部防段,受到安融人的重点袭击,城墙已经坍塌了大半。现在正与安融人进行白刃战。”

苏门达尔看了眼独子齐拉维,问传令兵道:“胡忧的情况怎么样?”,

传令兵回道:“不知道,整个城门都打乱了。”

苏门达尔点头道:“嗯。好了,我知道了。”

对于援兵的事,苏门达尔提都没有提。一旁的齐拉维,嘴角牵起,似乎露出了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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峒独城。

本田龟佑战在城墙上,远眺着令归城的方向。那边的撕杀,就算远隔二十公里,都能隐隐听到。

铁克拉退后一步,站在本田龟佑的身边。他的野兽军团没有参加这一次的攻城,他显得有些悠闲。

本田龟佑看着天边那黑烟集成的乌云,淡淡的说道:“看来他们打得很凶呀。”

铁克拉道:“林正风这次是拼命了。他来青州这么久,寸功未见,有些急了。”

本田龟佑扬扬眉毛道:“年经人总是火气大的,看来咱们要再一次请求增兵了。”

铁克拉道:“军师大人,这次林正风调集十万大军攻城,难道还是没有胜算吗。要知道令归现在可战之兵,最多也不过两万人。军力可是五比一。令归城又不是什么坚城。”

本田龟佑摇头道:“打仗是不能这么算的。林正风错就错在,不应该用那些平民来激怒曼陀罗人。仇恨,有时候是非常可怕的战力。

再说了,我也不会让林正风这么轻易得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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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战从天明打到黄昏,已经打了整整一个白天了,令归城现在就像是一个绞肉机,每时每秒,都在收割着生命,没有人能让它停止转动。

安融人的攻势还在继续,他们似乎有死不完的士兵。小小的护城河已经全都被尸体给堵死了,河水散发着呛人的血腥味。别说喝,普通人闻一下,都可以吐死。

近十个小时的高强度作战,不论是胡忧的士兵,还是暴风雪军团的其他士兵,现在都已经身心疲惫。城头上的弓箭,基本上都已经射完。白刃战从中午打到现在,大家都已经变得有些麻木。无论是砍人还是被砍,都没有太大的反应。之前为砍倒一个安融人而欢叫的场面,早就已经不见了。有些士兵甚至打着打着,就倒在了地上,也不知道是被砍伤了,还是睡着了。

令归城不好受,进攻的安融一方,同样不好受。林正风此时正坐在行军帐里,两眼布满的血丝。十个小时的高强度攻城,他的部队伤亡人数要比守城的曼陀罗人高得多。特别是第一波段的进攻,光是填护城河,部队的死伤就不下一万人。现在己方的部队虽然已经可以不时的蹬上对方的城头,可是能上去的毕竟还是少数,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攻城之前,林正风的自信是满满的。本田龟佑拿下峒独城的作战过程,林正风没有看到,但是各种数据,他还是有仔细的研究过。本田龟佑以五万兵力攻打峒独城,并没有遭遇到多大损失,就活抓了暴风雪副军团长克雷斯波。在林正风看来,令归虽然是苏门达尔亲守,但是战力也不见得能比峒独强多少。林正风觉得自己的军事能力,并不在本田龟佑之,手握十万大军,拿下令归城,应该是很容易的事。

可是林正风万万没想到,自己妙计尽出,十万大军拼死进攻,损失近四万人马,居然还没能拿下令归城。这让他如何不愤怒。

卡洛斯在军帐外转了三圈,终于还是硬着头皮,和几个联队长来到林正风的面前。他知道林正风现在的心情极坏,可是他非进来不可。今天的损失已经非常大了,他不能看着士兵就这样死去。万一上头怪罪下来,林正风是皇子,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他们这些领兵的,日子就难过了。

卡洛斯道:“三皇子,天已经快黑了,我看是不是暂时收兵,从长计议为好?”

“是呀,三皇子,士兵们打了一天,到现在还没有吃饭。”

“三皇子,今天拿下令归城,恐怕不太可能。我军的伤亡太大了。”

“三皇子.......”

“住口!”林正风猛的抬起头来,血红的眼睛,一一扫过跪在他面前的将领。今天早上出兵攻城的时候,同样也是这帮人,信誓旦旦的保证一两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拿下令归城。声尤在耳,现在他们又一个个说要收兵。

这兵,是想收就能收的吗?难道我林正风十万大军,还拿不下这小小的令归城!

众将看林正风不开口,一个个都不敢说话。外面的撕杀依然在继续,军帐里一时却落针可闻。

林正风沉默了好一阵之后,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定。卡洛斯几个刚想要在心里松口气,没有等来林正风的撤退命令,而是等来由林正风嘴里念出的一份长长的名单。

林正风也没有看什么文件,就那么用生冷的口气念道:“第五纵队苏克拉,七纵索斯劳尔,千夫长阿克瑕丝,千夫长叶炜,千夫长.......”

林正风一口气念了十七个中级军官的名字,每听到一个名字,卡洛斯等人的眼睛都猛的跳动几下,不知道林正风这是想要干什么。

林正风说完之些名字,停下来,仔细打量着眼前一众高级将领,直看得他们一个个害怕得低下头,这才说道:“这十七人,作战不利,造成我军重大损失。我刚刚已经下令,将他们捉拿,不知道各将军,有什么意见吗?”

众将军伏首道:“三皇子英明。”

意见?开玩笑。谁敢有什么意见。就算是有,也不能说呀。

林正风冷笑一声道:“都没有意见吗?很好。传令兵!”

“在,皇子殿下。”

林正风最后看了众将军一眼,道:“传我命令,苏克拉等十七人,作战不利,贻误战机,就地处决,脑袋悬于军阵之前,以儆效尤!”

卡洛斯等人听到林正风的话,脑门子都出汗了。那可是十七个千夫长以上的将官啊,就这么说杀就杀了。林正风现在一气杀十七个千夫长,下一步,恐怕就要砍万夫长了吧。

林正风下完命令之后,回到自己的帅位坐下来,开口道:“卡洛斯。”,

卡洛斯浑身一哆嗦,颤声答道:“末将在。”

林正风道:“我命你全权负责此次攻城,指挥各部人马,拿下令归城。”

林正风说着抬手解下自己的宝剑,继续道:“有不服调配者,可先斩后奏!”

林正风此话一出,别说是卡洛斯,就算是其他的统领和站在林正风身边的西端尔都脸色大变。先斩后奏,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那可是上方宝剑,说砍谁就砍谁。

卡洛斯心里很清楚,要拿下令归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可是这命令,他不能不接。不然的话,林正风第一个就会砍了他。

卡洛斯跪地接过林正风的配剑,高高举起道:“末将尊命。”

¥¥¥

令归城上。

胡忧看到安融人终于退去,累得一屁股坐在城墙上,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就躺着几具尸首,不过他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这一仗打得真够苦得,到现在足足打了十二个小时,手都快抬不起来了。

哲别今天没怎么杀敌,她的任务就是守在胡忧的身边,保护他。虽然是这样,她也累得不行。胡忧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呆上超过三分钟,她都不知道自己在这段城墙上,和胡忧跑来跑去多少次了。

哲别看胡忧直接坐在城墙上,不由开口道:“大人,别坐那里,全都

是血。”

胡忧累得都不想说话,女人就是麻烦,她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环境,难道还有哪个地方是不带血的吗?

这时候候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把两个馒头塞给胡忧道:“大人,赶紧的,先吃点东西。”

胡忧看候三身后跟着的士兵,正在给大家分发馒头,这才咬了一口道:“安融人退了没有。”

候三摇头道:“恐怕没那么快,他们正在整队,看起来,他们还要连夜攻城。”

胡忧骂道:“马拉戈壁的,那个可恶的林正风,他还让不让人活了。”

候三苦笑道:“我看他现在恨不得生吃了我们。”

仗都已经打成这样了,很显然,林正风没有让他们活下来的意思。

胡忧摇摇头,看向哲别道:“你那个蜂蜜还有没有,给我喝两口。”

哲别解下水囊摇了摇道:“最后一口,你之前已经喝掉了。”

胡忧翻翻白眼道:“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传令兵跑到胡忧的身边道:“胡忧大人,苏门达尔军团长请你到军部一趟。”

胡忧和候三对望了一眼,同时摇摇头。他们都猜不出苏门达尔在这时候叫胡忧去,究竟所为何事。

候三很机灵的靠向传令兵,偷偷塞给传令兵一些铜钱,打听道:“这位兄弟,军团长大人有没有说是什么事?”

传令兵拿了钱,脸色却没什么改变,依然冷着脸道:“军团长大人没有说。军情紧急,还请胡忧大人马上走一趟。”

传令兵虽然没有说是什么事,但是他收了候三给的钱,胡忧多少安心一些。三两口解决了馒头,站起跟传令兵去了。

082章 老狐狸

因为是去见苏门达尔,胡忧没让哲别跟着去。主要是这丫头今天真是累坏了,胡忧想让她多休息一下。

跟在传令兵的身后,胡忧一路走过城墙。之前他以为自己所守的那段城墙是打得最惨的,可是这一路走来,他才知道,每一段打得都很惨。准确来说,是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天没有下雨,地上却非常的湿滑,湿滑不是因为水,而是因为血,来自于死者和伤者的鲜血,滴血成河。

一些排水处理得不是那么好的地段,踩上去吱吱有声,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摔个狗吃屎。说来有些好笑,安融人和曼陀罗人生前恨不得砍个你死我活,死了之后,他们的血却汇聚在了一起,不分彼此。

在经过一段城墙的时候,以胡忧的心性,都大吃了一惊。这一小段城墙,是由二百多个女兵负责把守的。那个女兵队长,胡忧以前见过,圆圆的小脸,二十岁上下,长得非常可爱。可是现在再看到她,胡忧几乎没敢认,都说男人一上战场,就变成了另一个人。这个女队长上了战场,同样全变了。

这个平时逗几句都会脸红的女兵队长,此时居然裸着上身,一头淡黄色的头发,湿漉漉的,已经完全被血染成了红色。再看她手上的钢刀,砍得全是豁口。

“战争让女人走开!”,这句话是谁说的?在是天风大陆,兵刃跟本就不会因为性别而有任何方向上的改变,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哪有男女之别。

胡忧有些后悔,没有带着把好刀。也许送给这个女兵队长一把好刀,在下一次安融人的进攻时,她会多一分生存的机会吧。

以前,胡忧只能在电影之中,看到战争的残酷,直到来到这里,他才真正明白,战争是怎样的残酷。

相比起热兵器,冷兵器的残酷度,绝对超出常人的想像。在电影里,被人一枪暴头,看起来很惨。可是在这里,那是最痛快的死法。都不用眼睛去看,只要用耳朵听听那些重伤却未死士兵的哀嚎,就足以说明问题。

城主府也许是唯一还没有经历战火的地方,这里有重兵把守,安融人还没有来得急破坏这里。金碧辉煌的装饰,与府外的血肉横流对比,让胡忧几疑自己再次穿越了。城主府大厅的中央,居然摆着一桌酒席。

闻着那随风飘来的肉香,只塞了个馒头的胡忧,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心中暗想着,难道说苏门达尔要请自己吃饭?

苏门达尔高坐主位,桌前除了他之外,再无旁人。看到胡忧进来,苏门达尔挥手屏退了传令兵,对胡忧笑道:“胡忧偏将,来了。”

胡忧看到苏门达尔的表情,心里咯噔了一下。酒席加奸笑,这该不会是要给小爷来鸿门宴吧。

胡忧强压住转身就跑的冲动,单膝拜倒于苏门达尔的身前:“末将胡忧,见过军团长大人。”

苏门达尔哈哈一笑道:“无需多礼,胡忧,你起来吧。”

胡忧道:“谢军团长大人。”

胡忧表面虽然依引平静,内心里却在打鼓。祖师爷有言,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苏门达尔虽然还没有到献殷勤的地步,但是他的表现绝对不正常。胡忧在心里提醒自己,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才是。

苏门达尔不知道胡忧在心里想什么,事实上,以他的地位,也无须去在意一个小小的偏将此时心里想什么。

偏将,在士兵的眼里,属于高官,在苏门达尔的眼里,和一个普通的士兵,并没有太多的分别,没有一个高高在上的长官会去关心一个士兵想什么的。在绝对的权力之前,其它的一切,不过都是浮云而已。蚂蚁再凶,也不会让大象感觉到害怕。

苏门达尔平静的摆摆手道:“胡忧,坐吧。你入伍到现在,咱们也没有能好好的聊上几句,借着今天有机会,咱们好好的说道说道。”

说道?说什么?胡忧在心里暗道:我和你似乎没有什么好说的吧。

心里是这样想,可是胡忧却不能把这样的话给说出来。虽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可是此时的胡忧,绝对没有找剐的意思。

以前,胡忧凭着自己领先于这里的知识,并不太看得起这天风大陆的人,可是现在,他已经不敢这么想了。每一个空间,都有他自己的游戏规则,有时候,并不是说来自一个游戏规则比较完备的世界,就可以在其他的世界所向无故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你不会玩,一样会被无情的淘汰。

胡忧忐忑的坐了半边的屁股,说道:“军团长大人,末将才疏学浅,什么都不知道,还望苏门达尔大人指教才是。”

苏门达尔哈哈一笑道:“唉,此言差矣,年轻人应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才是。我老了,很多时候,就算是想要指点年轻人,那也是有心无力。

你们年轻人,才是早晨五六点钟的太阳,未来的世界,始终还是你们的。”

胡忧心说,就我现在的样子,顶多也就是个两…钟的太阳,想要发光,那还早得很呢。

胡忧心里有腹诽,脸上却并没有半点的露出来。聪明如他,自然知道,苏门达尔后面还有话。现在他不须要表现什么,只要等待着苏门达尔后面的东西就好了。

前面的那都是套话,后面要说的,才是重点。现在唯一能做的,只能祈祷,苏门达尔接下来的话,不太要命才好。不过看现在的形势,可不那么乐观。

果然,苏门达尔接下来的话,就让胡忧的脸变了色。苏门达尔并没有马上说什么,而是先拿起那纯金打造的酒壶,亲自给胡忧倒了一杯酒,这才说道:“胡忧,听说你的箭法相当的不错。”

箭法不错?这是想让自己去干什么?胡忧瞬间就在心里跳出了两个问号,这茬可千万不能接。善泳者死于水。这时候被苏门达尔说箭法不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情。,

胡忧装傻道:“军团长大人过讲了,小人的箭法,稀松平常要紧,也没什么过人之处。”

胡忧这会连末将都不敢说了,直接自称小人。他甚至还想自称草民呢。虽然他早已经不想再做草民,但是做草民,总比做死人好不是?

苏门达尔一摆手道:“胡忧,你也不用太自谦。你在黄龙道一箭取安融野兽军团铁克拉右眼之事,军中早已经在传唱了。

铁克拉可是安融大将,他的厉害,我也是知道的,要伤他可不容易,更别说取他的眼睛。你做得很不错。”

胡忧心说这次真正是要命了,这个苏门达尔究竟想要老子干什么呢。

胡忧一供手道:“军团长大人过讲了,小人只是运气而已。”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道:“运气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听说你那一箭,是在五百步之外射的。可惜了,如果再近一点的话,别说是一只眼,就算是要铁克拉的命,那又有何难。”

胡忧这次没敢再答话。苏门达尔绕来绕去,都在说箭法的事。这个老家伙,该不会是想要老子再去给铁克拉一箭吧。

不成,不成,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老子可不是赵云,没有那在敌军之中,杀他个几进几出的本事。也不是那拉灯大叔,自爆自己,点亮万千人。

胡忧正想着这茬应该怎么说好,苏门达尔却没有给胡忧说话的机会。他一抬手,把杯中之酒,一口饮尽道:“令归城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呀。咱们这几万人,朝不保夕,这一刻不知道下一刻的事。

想我曼陀罗帝国,从太祖皇帝建国以来,三十八年威震天下,哪曾发生过这样的事。咱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号称天风大陆最强的军队,被一个小小安融打成这样,我无脸见里杰卡尔德圣祖呀。”

苏门达尔说着眼珠子都红了,偷眼看了胡忧一眼,发现这小子居然没有太大的反应,心里不由恨的得荒。他之前虽然亲自决定送胡忧到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实事上,对胡忧的了解并不是很多。或是说,他对真正的胡忧并不太了解。

按说以苏门达尔对胡忧的恩德,现在这样的情况,说算是苏门达尔不说,胡忧也应该自动的跪于地上,痛哭流涕,表示为主将万死而不辞。可是这个家伙却坐在那里发傻,并没任何的表示,这怎么能让苏门达尔不生气。

以胡忧的机灵,当然已经猜到了苏门达尔心里想让他干什么。可是这茬他不能接呀,这可是要死人的。这时候除了装傻,胡忧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这里可是苏门达尔的地头,谁敢怎么着?苏门达尔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人头落地,都不带解释的。

苏门达尔可不是胡忧不答话就没办法了,做为上位者,他有的是办法。胡忧不答话,他直接下令就行。君要臣死,将要兵亡,他跟本不用给胡忧任何的选择。唯一的分别,只看他要怎么说而已。

苏门达尔示意胡忧喝掉杯中的酒之后,抚杯说道:“

胡忧,从你入伍第一天起,本将就已经留意到你了。你很聪明,也很爱国。忠君职守,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胡忧心中暗骂,老子他娘的就不是这天风大陆的人,爱个屁的国。你这老家伙如果知道我连身份证明都是假的,搞不好,直接当我奸细抓起来了吧。

胡忧浪迹江湖,基本可以说是编瞎话长大的,可是这一刻,他也不能不佩服苏门达尔说瞎说的水平。这苏门达尔不混江湖,真是太浪费了。

胡忧道:“大人错爱,小人愧不敢当。”

苏门达尔一摆手道:“你是有本事之人,这点我可能肯定。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我苏门达尔别的也许不行,这点眼光和自信,还是有的。你将来的成就,绝定要在我之上。”

胡忧看苏门达尔今天是吃定自己了,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再装傻已经没有太多意义了。苏门达尔一军之长,拍你马屁,你不吃。回头就该请你吃刀了。

胡忧心里暗骂,行动却足以做为军中的典范。只见他一撩战袍,单膝点地道:“军团长错爱,胡忧万不敢当。旦有吩咐,万死不辞。”

苏门达尔大笑道:“好,老夫果然没有看走眼,自古英雄出少年,胡忧,你就是那少年英雄。”

胡忧心里暗道,这年头不死成不了烈士,老家伙,你要小爷干什么,你就说吧。

苏门达尔没让胡忧等太久,他看了胡忧一眼,继续说道:“胡忧,今天本将要交给你一个任务。”

胡忧很上道的说道:“任凭军团长大人差遣。”

“好。”苏门达尔欣慰道:“我就知道我不会看错人的,胡忧,你不枉我一翻心血。只不过这次的任务九死一生,你如果不愿,大可以推迟。”

胡忧暗道,老家伙,你费了这么多心思,我如果敢推迟,你还不直接砍了我。别说是九死一生,就算是十死无生,老子也得先应下来再说呀。

胡忧这小狐狸也不是吃素的,当下再次跪倒道:“军团长有命,小人万死不辞。”

苏门达尔一对死鱼眼,仔细的打量了胡忧好一会,这才一提威风说道:“胡忧,我要你去刺杀安融三皇子林正风。”

胡忧大吃一惊,这还真是一个十死无生的任务啊。林正风此时在十万大军的保护中之,先别说能不能接近他,就算是能成功干掉他,他手下的士兵是吃干饭的吗,能让自己潇潇洒洒的弄死最高统帅,拍拍屁股就那么走了?

胡忧心里清楚,苏门达尔弄下这么一个阵式,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去,也许还不一定死。不去,那就马上血溅当场。

只是有一点,胡忧还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苏门达尔今天会亲自单独接见他?按苏门达尔军团长的地位,似乎不太用得着他亲自出马才对。

胡忧的心里有疑问,不过他知道,苏门达尔是不会为他解答的。不管这里面藏着什么,还是先过了这关再说。,

胡忧在心里想着,行动却一点不慢,马上第三次单膝跪倒领命道:“末将尊命。请军团长大人不用但心,小人这就下去准备,马上出发,不杀林正风,决不回城!”

胡忧说完转身就想走,苏门达尔却又叫住胡忧道:“胡忧,你也不用急。现在天夜还早,不利行藏,我已经做好了安排,等天黑之后,你再行动不迟。

这桌酒席,是我特意让厨房给准备的,你先随便吃一些。他日功成而归,我再给你庆功。”

苏门达尔的意思非常明白,说得好听,他是不想让胡忧泄露了行藏。说不好听的,苏门达尔是一话不入三人耳。不让胡忧有机会告诉其他人,尤其是他的下属。

胡忧此时除非马上造反,不然他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再次回道席中,吃喝起来。酒菜的味道虽然挺不错,可是他的心情却坏到了极点。这他**的是死前最后一顿饭啊。

苏门达尔陪着胡忧喝了一杯酒,就离开了正厅,空荡荡的主厅里,就只剩下胡忧一个人。不过胡忧知道,这只是表面现像,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不知道多少人躲在那里。只要他稍有异动,这脖子上的脑袋,就得换一个地方。

齐拉维一直就躲在后墙观察着,看苏门达尔过来,马上忍不住问道:“父亲,你说胡忧这次是不是死定了。”

“你说呢?”

“要在十万大军之中,取林正风的命,我看那是必死无疑。只是父亲,如果胡忧侥幸得手,那我们不是要坏菜?”

苏门达尔看了齐拉维一眼,心里暗叹。如果这个儿子能有胡忧一半的能力,自己今天又何必要出此下策!先不说胡忧的箭法怎么样,就单单是他刚才的应对,就要比自己这个儿子强得太多。如果不是官级高胡忧很多,又做了那么多的布置,苏门达尔还真没自信一定能压住胡忧。

苏门达尔从猫眼里看了一眼正在吃喝的胡忧道:“能成事,自然是好。不能成事,于我们也没有什么损失。”

苏门达尔的话,说得并不是那么明白。因为他觉得齐拉维应该已经听懂了。

齐拉维一心想着自己的事,跟本没有听懂苏门达尔话里的含义,他着急的问道:“父亲,如果这次胡忧死了,不死鸟战队,是不是就真归我了。”

苏门达尔哼道:“都说过你多少次了,别老是只知道玩女人,眼光要放远一些。

你也不想想,一个小小的不死鸟战队,用得着我花这么大的手脚?”

齐拉维茫然道:“父亲你这么做,不是为了弄死胡忧,让我取代他的位子吗?难道你还有别的想法。”

苏门达尔叹气道:“相比起失败,我更希望胡忧能够成功。你怎么就不多想想,如果胡忧成功,那会怎么样。”

齐拉维道:“我只想他死,不然他成功了,我就得不到不死鸟特战队,就没有军功了。”

苏门达尔摇摇头,没再说话。他知道齐拉维还没有到那一步,现在教他也没用。不知道胡忧能不能看出,这里面的奥妙呢。

083章 血之醒觉

“呸!”

胡忧狠狠的一口唾沫吐在地上,对城头上的齐拉维比了个他看不懂的中指,一猫腰,钻进了城墙边的草丛里。

他娘的,一想起在城门上齐拉维看自己的眼神,胡忧的心里就不由的发寒。胡忧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得罪过那个少将军,怎么那个少将军看自己的眼神是那样的不友好。

虽然齐拉维每次看过来的时候,脸上都挂着笑,但是胡忧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齐拉维的不友好,觉得他看向自己的眼神,就像是自己上过他的老婆一样。

没敢站着,胡忧从满是死佬的护城河上爬过。护城河的水,就早就被尸体给塞住了,水中散发出阵阵令人恶心的臭味。爬出老远,胡忧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背后黑洞洞的令归城,一股寒意涌上心头!

大约爬了近二十分钟,胡忧终于不用在面对那些让人呕吐的死尸。在一个小泥坑里,小心的洗去身上的血水,胡忧开始清点自己身上的东西。虽然他还没有决定,是不是真的要去阻杀林正风。

换日弓一把,箭矢两捆,每捆一百支。鲁游特制的箭矢一百多只,原装的换日箭一支,这是现在胡忧最强力的远程武器了。接下来,飞天爪一副,白蜡枪一把,还有一副天丝手套,两把普通的匕首。对了,还有把没什么用的小战斧。除了背上背着的换日弓和手上的手套外,其他的东西,胡忧全放在戒指里。

剩下的就是一些吃食了。吃的到是挺丰富,苏门达尔刚才那桌酒席,近半的酒菜,让胡忧给偷偷的装进了戒指里。回想起齐拉维走进大厅的那吃惊样,胡忧知道,他肯定把自己当饭桶了。

那又怎么样,管他呢,没有足够的食物,到外面,要怎么活。只要这次能够活得命回来,胡忧不介意那些人怎么看他。

枪打出头鸟,说真的,胡忧这会都已经后悔了。如果不是之前一直想尽办法出风头,今天也不会落着这么个下场。军中比自己功夫好的人有的是,苏门达尔别人不找,为什么偏偏选自己,还弄得那么神秘?

“呸,真当少爷是傻子吗?”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为自己愤愤不平。飞鸟尽,良弓藏,这话胡忧是知道的。可是他没有想到,这飞鸟还满天,苏门达尔就对他下手了。

整理好身上的装备,把各种能够保命的东西,按自己的习惯放好,胡忧满怀着怨气,悄悄在草丛之中潜行。

第一次独自一人摸进敌战区的感觉很不好,身边没个伴,总是觉得心里没底。胡忧不是没想过找一个地方藏起来,一直躲到战争结束。可是现在他跟本没有这样的条件,一来,这里已经被安融人给包围了,四面都是安融人的部队,跟本没有地方躲。二来,就这么放弃掉这么辛苦才得到的东西,胡忧还真是心有不甘。

不死鸟特战队员,哲别,候三,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这些跟着自己同经生死的手下士兵,就这么城破而亡吗?

转过一棵大树背后,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人都是有感情的,胡忧也不是冷血的动物。胡忧本以为自己可以想办法一走了之,管他什么安融人,曼陀罗人,与他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想起那一张张疲倦而坚韧的脸,想起那个头发都被鲜血染红的女兵队长,想起那些大叫着‘放箭’的平民,不知道怎么的,胡忧感觉自己的心在抽*动。

是难过吗?

胡忧不知道,至少以前跟师父一起骗人的时候,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胡忧看向远处那些又再列队的安融人。用不了多久,他们又将再一次的攻城。一次又一次,安顿人已经发了狠心,不拿下令归城,他们这次恐怕不会收兵的。

令归城里,现在能战的人,已经不足一万了,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等待他们的,将会是城破身死。那么,等待着自己的,又会是什么呢?

胡忧咬着牙想了好久,他决定去试试看。赌一把自己和林正风的运气。如果真能有机会干掉这个同学,胡忧不介意给他一箭。如果不行,那也算是尽人事,听天命了。自己不是救世主,搭上性命做英雄的事,那是决计不能干的。

相比起那不时传出号令的安融营帐,黑暗的丛林有些怕人。想起那不远处的尸山血海,胡忧心头一股寒意泛起。他原以为自己已经都见识过了,不会太在意那些。可是现在他才发现,当自己一个人静下心来的时候,还是会感觉有些害怕,依然还有胆怯的。

如果这时候,身边能有一个同伴,那会要好一些吧。就算他帮不了什么忙,也能够相互壮胆。现在想来,以前那个无良师父,在他偷鸡时起到的,就是这种作用。

胡忧拔了很多杂草树叶,把自己给伪装起来。这个空间跟本没有什么野战服一说,想不让安融人发现,还得多动点脑子才行。

离安融人进攻还有一些时间,胡忧决定先休息一会。没有混水是摸不着鱼的,只有安融人再次进攻,才可能找到刺杀林正风的机会。想起这个家伙曾经抓了欧阳寒冰,胡忧又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刺杀他的理由。在与欧阳寒冰分手的时候,胡忧可是答应过帮她杀林正风的。

整整一天的硬仗打下来,胡忧的体力消耗很大。刚刚闭上眼睛,胡忧居然睡了过去。还好只是瞬间,胡忧马上醒了过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要是在这里睡着,那可能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胡忧正在苦痛着接下来的时间怎么打发,突然感觉到危险,马上找地方藏身。胡忧刚把自己埋进草丛里,远处就出现了几个安融士兵,胡忧知道,这是安融人的斥候部队。

一,二,三.......这一小队斥候,一共有五个人。看他们互换之间没有任何语言交流,却能很默契的搜索着前进,胡忧的心里升起了一股寒意。,

这种五人一队的斥候队,胡忧听候三说过。据候三说,这些人都是由安融精锐的老兵和资深猎人组成,属于皇家斥候序列,非常厉害。只要一点蛛丝马迹,他们就可以发现目标。如果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发现这种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他们干掉,不然的话,想要躲过他们的追踪,几乎不可能。

胡忧心中大叫着倒霉,居然会遇上这些人。真的要干掉他们吗?现在可是五对一,胡忧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无声无息的干掉他们。

就这么一会功夫,胡忧身上的汗都下来了。

要怎么办?

眼看着那些人越来越近,胡忧真是进退两难。

回忆自己一路摸来的过程,胡忧决定赌一把。说真的,他还真不信这些斥候能有这么厉害。

黑暗的森林里,胡忧静静的潜伏着,像一只随时要扑出去的猎豹。胡忧感觉此时的自己,有些像杀手,这是一个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事的职业。可这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杀手。

尽可能的放低自己的呼吸,胡忧静静的注视着那个五人的小斥候队,他们似乎还没有感觉到来自不远处的危险,走得不紧不慢。

突然,一个斥候的目光看向了胡忧这边,胡忧心里一颤,心中涌出一种难以言明的感觉。这种感觉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但是胡忧确知道,那个斥候发现了他。

“唰!”

架在手中的箭矢顺风而去,瞬间穿过了那个斥候的胸膛,巨大的冲力,把他带得往后飞出半米多远。

一个斥候反应最快,那中箭的斥候还没有跌落地面,他就已经低喝道:“敌袭!”

看着那瞬间散开的余下四人,胡忧又架上了支箭,却没有急着射。他正在寻找着下一个目标。既然已经出手了,胡忧就没打算让这几个家伙,活着离开这里。

吸收过光影果的胡忧眼能夜视,再加上换日箭的特性,在这片黑暗的森林里,胡忧还是占着一点优势的。这些斥候虽然头顶上顶皇家两个字,但想要在黑暗之中,马上确定胡忧的位置,并不是那么容易。

又一个倒霉鬼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里,那个家伙正躲在一颗树下张望着。通过换日弓,胡忧能看到他的额头上已经出了汗,看来这家伙相当的紧张。

这一次,胡忧没有瞄准那个家伙的心脏,而是找上了他的肋部偏下部。把箭从那里射进去,并不会马上要他的命。胡忧要利用那个家伙,在同伴的心里,营造出一种恐怖的气氛。先让他们害怕,再让他们出错,这是胡忧的打算。

瞄准,松手,箭矢如电而去,射入了那个倒霉鬼的肋下。一声惨叫,倒霉鬼的手中的弓箭摔了出去,爬倒在草丛上。出呼胡忧意料的是,他居然只叫了一声,就没有再叫了。

死了?

不,胡忧知道,那家伙没有死。

第三支箭架在弓上,胡忧继续锁定那个倒霉鬼,静静的等待着,思绪绝对的冰冷,心跳也比平时慢了近一倍。

一分钟,两分钟,随着时间的过去,胡忧有些失望。他发现自己的判断再次错误,剩下的三个人,居然没有一个去拉那个倒霉鬼一把,就那么静静的让他趴在那里流血。

没有友情!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叹息,看来电影里的情节都是骗人的,没有人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拯救重伤的战友。

突然,胡忧的心里内,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他暗想着,如果是他趟在那里,会有人来拉他一把吗?

哲别,候三,欧阳寒冰的名字,一一掠过胡忧的脑海,最后不知道怎么的,升起了红叶的名字。

她,也许会吧。

胡忧还没有来得急庆兴,猛的感觉背心一寒,想都没想,原地一个打滚,一把钢刀,砍在了他之前趴着的草皮上。这几个斥候果然厉害,就这么会的功夫,居然确定了胡忧的位子,并摸了上来。

滚出去的胡忧,还没有来得急害怕,另一把钢刀,又砍向了他的脖子。利刃划破空气带起了尖啸声,非常的刺耳,用不了一秒钟,它就可以割进胡忧的脖子里。

换日弓虽然神奇,却不利于进战,胡忧在打滚的时候,已经弃掉了换日弓。意念在戒指里一闪,胡忧只感觉手中一重,也来不急去看是什么出现在手中,对着安融人的脑袋就砸了过去。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这是胡忧此时心里唯一的念头。

钢刀贴上了胡忧的脖子,却失去了前进的动力。钢刀的主人,像会变戏法一样,突然之间,从上到下,分成了两半。

胡忧也没有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只感觉脖子上的危险解除了,于是顺势砍向了另一个安融斥候。把那个斥候连人带刀,砍成了两断。

“啊!”

一声惊叫在胡忧的耳边响起,胡忧一个前扑,窜了出去,没感觉后面的人追上来,这才转过头来,发现那最后一个斥候两眼空洞,一脸惊恐的愣在那里,连手中的刀都扔在了地上。

怎么了?

胡忧的脑中闪过问号,看了眼另外两人的方向。出现在他眼中的场景,让他的肚子瞬间一阵痉挛,差点当场就要吐。

只见刚才偷袭胡忧的那俩个斥候,一个横着,一个竖着,都被劈成了两半,肠肠肚肚流了一地。其中一个没死,还在不停的蠕动着。

这是自己造成的吗?

胡忧不敢相信的看向自己的右手,没有看到想像中的钢刀,出现在那里的,是一柄战斧。战斧白光闪闪,状若透明,上面没有粘上半点的血迹。

胡忧瞬间就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一切,都是这柄战斧造成的。之前他就知道,这柄战斧是一个宝物,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它居然如此的可怕。

这要是失手砍在自己身上........

胡忧想着心中一颤,手一轻,战斧不见了。没有变成原先小战斧,而是完全没了。

胡忧很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现在他没有时间,五个斥候三死一重伤,那边还有一个完好无损的。,

摸出白蜡枪,胡忧必须解决掉这最后一个斥候。

那斥候似乎完全没有发现胡忧的靠近,依然那么两眼空洞的站着,两手空空,没有拿刀。

胡忧可不管那么许多,抖手一枪,刺了过去。斥候一动没动,就那么任着胡忧把他刺了个对穿。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挺挺的倒下。

胡忧哪里知道,这个斥候,在刚才的瞬间,已经被吓破了胆,就那么硬生生的吓死了。在他的两个同伴被胡忧劈开的瞬间,这个斥候就站在胡忧的身后,准备发动致命的袭击。两个同伴的惨死,直接击穿了他的心里防线,胡忧的战斧虽然并没有落在他的身上,可是他已经吓死了。

危机消除,一股巨大的疲倦袭向胡忧,胡忧身子一软,跪在了地上,直接就晕过去,不醒人世。

月光下的森林,变得异常诡异,风不吹,虫不鸣,整个空间,似乎都已经凝固成了一副油画。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翻过身子,仰面躺在地上,透过浓密的树冠,依稀可以看见月光。

事实上,胡忧早就已经醒了,他没有睁开眼睛,是因为感到心底的恐慌。

刚才在昏倒的一瞬间,胡忧似乎朦胧的看到自己未来的生涯,那是一个充满死气和血腥的未来。今天这短短的时间内,五条鲜活的生命,就在他的手中结束,将来,又将有多少生命,在他的身上,变成白骨。

之前,胡忧也射杀过人,可是那些经历给胡忧的震撼,远远没有这一次强烈。当战斧破开敌人身体的时候,胡忧能很明显的感觉到,那些旺盛的生气,在自己的眼前瞬间的消失,而自己的精神却瞬间的旺盛。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吸食!

胡忧感觉那些生命被他给吸食掉了,就像以前看过的电影里,有人可以吸别人的内功来自用一样。胡忧感觉他吸收了那些人的生命力。

让胡忧害怕的还不是这些,他害怕的是,自己居然有些期待这样的感觉,这是一种无法用良知压抑的杀欲!

脱下右手的天蚕手套,同之前在梦中看到的一样,那柄小战斧,不是消失了,而是变成了一个像纹身一样的东西,印在了他的掌心,火红如血,栩栩如生。

战斧的斧柄上,有两个黑色的小点,那似乎带表两个生命的逝去。胡忧现在还不知道,这把小战斧什么时候会再次幻化,出现在自己的手中,不过他可以肯定。它,会再次出现的。

握紧拳头,胡忧感觉那个纹身给了他一种力量,一种可以操控他人生死的权力。

视线再一次落在那两个黑点上,胡忧突然很想知道,当那些黑点足够多的时候,他将会达到一种怎样的高度。

全力出手,白蜡枪刺入树身二寸有余,威力比以前强了近一倍。

不错,这确实是一种力量——操控生死,至高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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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章 守猎禽兽

无悲无喜,胡忧默然的收回白蜡枪。(百度搜索8

度吧

相比起其它的武器,这支白蜡枪几乎平凡到不值一提,枪头是普通的制式,枪杆是自己做的,值不了几个钱,也没有任何的特殊功能。

但是正因为如此,胡忧对于是这支枪的感情,却与其他的武器并不一样。换日弓也好,小战斧也好,它们虽然威猛霸道,与胡忧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其妙联系,却依然让胡忧感觉不到安全感。这样的安全感,只有这支普通的白蜡枪才能给予。

也许是与出生有关吧,相比起换日弓的富贵,白蜡枪要更实在,也更亲切。在胡忧看来,这支白蜡枪,就是他一步步走过来的见证,当白蜡枪受到万民景仰的时候,也就是他胡忧的成功之时了。

自嘲的笑了笑,想要真正成功,那至少还要很多年,现在做梦,还太早。安融五个皇家斥候失踪,肯定会派人出来寻找的,唯今之计,还是尽快的离开这里,才是正途。

把五具死尸拖到树林里藏好,以免被人太轻易发现,胡忧再次拿出换日弓,往前面摸去。身后令归城的战鼓又响了起来,那边的战事,又开始了。

冷笑一声,胡忧突然觉得自己此时有些像黑暗之中的独狼。胡忧没有什么信仰,唯独对狼偏爱。因为狼是最聪明的动物,它懂得卧薪尝胆,绝对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而在自己弱小的时候,去攻击比它强大的敌人。这是胡忧从小就已经学会的处事之道。

十三年的江湖生活,对别人来说,是残酷的,可是胡忧却从中学会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将在这个战乱四起的天风大陆上,一点点的展现出来。

丛林里的荆棘很多,胡忧没敢用砍刀去开路,而是小心的向前摸着。刺杀林正风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任务,之前的胡忧,有些抗拒,现在,他却有些期待。当箭矢射入林正风体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大约半个小时过去,胡忧离安融人的营地已经很近了,他能够很清楚的看到,那些四处乱跑的传令兵,和大吼大叫的安融低级军官。找了处相对隐蔽的地方,胡忧把自己藏了起来。摸进安融大营绝对是不实现的,胡忧从来没有打算那样做。现在,他要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守猎的机会。

从戒指里摸出一只鸡腿,胡忧给自己补充着食物。夜晚的丛林,水气有些重,趴在草丛里,身子会感觉到湿冷,不时还有蚊虫的袭扰。

也许因为不是前线的关系,这里的士兵,相对的有些松懈,没有任务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有些人在抽烟,有些人在谈笑,更多的人,在休息,这么高强度的攻城战,他们同样也付出了很多。

不时的,有大队长,甚至是万夫长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如果胡忧愿意的话,至少有一个万夫长,此时会倒在胡忧的箭下。那个万夫长与胡忧之间的距离,最近时不足二十米,胡忧能清楚看到他牙上的菜叶。

然而,那个万夫长不是胡忧的目标,他一动不动的,看着那个万夫长在二十米外,拉出家伙,哗哗的放水,小风吹来,尿味极重。胡忧不禁很恶意的在想,如果这个万夫长是女人就好了。

哈!

这个念头,让胡忧打发掉不少的时间。胡忧不是专业的阻击手,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让他趴在这里,什么也不想,那是不可能的。

胡忧正在自我意yin着,突然,一个营房的后面,转出了五个人,不是普通的士兵,其中有一个千夫长,另外四个,都是百夫长。四个百夫长合力的扛着一个麻袋,千夫长在后面跟着,正往胡忧这边靠近,看得胡忧有些莫名其妙,他们这里要干什么?

判断出他们不可能是发现了自己,胡忧尽可能的把自己埋进泥里,这一带的泥比较松,之前胡忧就已经把自己埋得只露出头手,这下除了眼睛外,胡忧已经没有什么东西,露在外面了。

那五个人在之前那个万夫长撒尿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们似乎没有发现那里曾经被人撒过尿,又或者,他们跟本就不在呼那些。

距离已经足够近了,胡忧终于借助那麻袋上的洞,看出了里面装的是什么。那个破洞,告诉胡忧,麻袋里装着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不知道是被喂了**还是怎么着,两眼紧紧的闭着,不出声,也不动。被倒出麻袋之后,就趴在了草丛上。

“千夫长,你先来吧。”

“嗯,这妞不错,你们几个上哪弄来的。”

“嘿嘿,是早上从那帮曼陀罗人里挑出来的。我们寻思着就这么顶到阵前被射杀,太可惜了,于是就扣了下来。”

“你们胆子可不小,这事万夫长知道吗?”

“千夫长大人,你就放心好了,没有万夫长的默许,咱们也不敢那么干。万夫长那里留下两个,这个是我们孝敬大人你的。”

“嘿嘿,算你们懂事,这笔我记下了,以后少不了你们的好。”

千夫长也不避讳几个手下,当即脱了衣服,就趴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动了一会,他似乎对女人没有反应而感觉到不满,拉出一把匕首,在女人的身上扎了一刀。

“啊!”

在巨大的疼痛中,那女人一下就醒了过来。像刚刚通了电的玩偶一样,哭叫着对那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又推又拉。

千夫长一脸舒爽的表情,似乎对女人的反应很满意。女人的反应一但弱下来,他就毫不犹豫的又扎上一刀,那女人又会再一次的反抗挣扎,哭叫怒骂。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居然会在这种地方,看到这样的事。以前,胡忧曾经背着师父,偷偷的去看过类似的小电影,感觉很刺激。现在,这样的事,就在他二十米外,真实的上演着。胡忧感到的不再是刺激,而是愤怒。,

女人的哭叫,让胡忧又想起了那些被押到城下,大叫着‘放箭’的平民,想起被林正风授意抓去的欧阳寒冰。好几次,胡忧都想要干掉那个千夫长,可是理智告诉胡忧,冲出去,只有死路一条。

三个小时,整整三个小时,千夫长上完到四个百夫长上,女人的惨叫,一直没有断过,到最后,女人挨刀,只是抽搐,已经再不能做出什么反应。

安融人发泄之后,只留下那千疮百孔的女尸。女人眼含血泪,注视着胡忧所在的方向。

胡忧体内的热血,随着女人越来越小的反应,变得越来越冷,眼神冷得已经看不见任何的感情,射出的,只有死光。无边的杀意,在胡忧的心中燃烧着,之前劈死那两个安融斥候的阴霾,再也没有了。

“轰!”

胡忧脑中猛的炸雷惊响,右手掌心战斧幻化而出,晶莹的斧身上,一段血红的小字,散发出淡淡的红芒——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世间从来强食弱,可伶麋鹿有谁伶?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看破千年仁义名,何处英雄不杀人?”

瞬间,字隐去,只留下如火样燃烧的‘血斧’二字,胡忧直到此时,才终于知道,原来这把战斧,名为血斧。

“好一个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胡忧全身热血如沸,之前那些隐去的小字,一字一句印在他的脑中,融入他的血液里。此时,他对血斧不再有恐惧,因为这把血斧,将是他的伙伴,他们将并肩作战,屠尽世间一切敌人。

血斧轻抖,女人闪出感激之色,平静的闭上眼睛,一个黑点,出现在了血斧的斧柄之上,这是第三个黑点,来自于一个屈辱的灵魂!

胡忧再次退回到草丛之中,静静的,犹如一只等待着猎物的狼。

一夜,就那么过去,转眼即到清晨。

这一夜,安融人没有半点停顿的进攻着令归城。一个万人联队拉上去,攻不进,撤下去休整,又另拉上一个经过休整的联队,如果反复,就这么,整整打了一夜。

胡忧用不着去关心令归城现在怎么样,他知道,只要战争还在继续,令归城就依然坚挺着。偶尔,胡忧会想到哲别,候三,或是那个光着上身的女兵队长,不过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安融人的营门。胡忧坚信,林正风一定会出现在那里的。

咬着嘴里的鱼腥草根,胡忧静静的看着营门那越来越多的士兵。从衣服上看,这些士兵属于皇家卫队,他们正在进行警戒工作,看来是有什么大人物要出来了。

用皇家卫队做警戒工作,会是谁要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不需要太过浪费脑力。亲爱的林正风同学,你要出来了吗?

胡忧咽下嘴里的鱼腥草根,拿出一支鲁游打造的金箭架在换日弓上。这种金箭是鲁游特制的,箭身上刻有‘不死鸟’三个隶形小字,箭身金色,却不会反光。因为加工比较困难,鲁游一共只给了胡忧一百支这样的箭,一般情况下,胡忧都是拿来当令箭用。

透过换日弓的特殊瞄准能力,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群士兵。他们的身体都很强壮,脚步有力,一看就知道比一般的士兵要强很多。警戒工作完成之后,一个千夫长走了出来,又再次检查了一遍,这才满意的反身回来。胡忧知道,正主马上要出来的。

随着一个响亮的口号,大队人马出现在了胡忧600步开外的营门内。营门内人影闪动,还看不清楚林正风在什么地方。

又过了一会,那群人开始向外移动,领头走在前面的是几个百夫长,之后是几个万夫长。万夫长的中间围着一个人,不时的讨论着什么。那个被围得相当严密的人,就是安融三王子——林正风。

胡忧知道自己只有一箭的机会,一箭不中,就再不可能有成功的机会。等了一夜,成败就在几秒钟的时间,必须得抓住。

600步的距离,换日弓能够箭到,不过杀伤力不足,这一点,胡忧很清楚。他还不能出手,得等林正风的接近,最好能把距离拉到450步,那样胡忧有八成的把握,把林正风送回老家去。

林正风走出营地,却又没有骑马,胡忧不知道他想要去什么地方。看他们走走停停的样子,胡忧真想冲上去,踢上几脚,以加快他们的速度。

还好,他们走得虽慢,但确实是在走着。距离一点点的正在拉近,580步.......560步.......

“对,就是这样。宝贝,到爸爸这里来.......”胡忧在心里默默的念着,林正风每一步的接近,他的把握就要更大一分。

500步,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此时林正风已经走进了这个距离。胡忧的心跳在加速,不过他却依然没有动。考虑到林正风身上可能存在的护甲,胡忧还是觉得450步的距离,把握要更大一些。

这时候,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出来的虫子,在胡忧的肋下咬了一口,疼得胡忧眼角直抽。而最要命的是,林正风居然停下了脚步,没再往前走了。

马蹄声响起,一队斥候从另一个方向转了出来。

该死是,是皇家斥候队,他们肯定是已经发现了那几个被杀掉的斥候。一但让林正风知道这附近有斥候被杀,胡忧可以肯定,林正风绝对会跑回到军营里躲起来,并加强戒备。就算他不这么做,他的手下,也会这样干的。

眼看斥候部队马上就要和林正风汇合,胡忧心急火燎,那只虫子还在撕咬着他,他已经没有感觉了。两方人一汇合,林正风就会有防备,到时候,就再无机会了。

500步距离,虽然不够理想,但是现在,也只能赌一把了。

深深的吸了口气,屏住呼吸,胡忧寻找着一个最致命的角度。心脏是最致命的选择,不过那不是最好的选择。林正风就算不用亲自上战场,但是他的身上,肯定是有护心镜的。胡忧想要射林正风的脖子或是脑袋。,

不过这两个地方可不可找,林正风不是正面向着这边,射眼睛没什么机会,脑袋侧部,又有头盔护着,很难确保致命。而他的身边,又站着一个万夫长,好死不死的,刚好封住了射向脖子的角度。要射死这个万夫长,是挺容易的,不过他不是胡忧的选择。

眼看斥候队已经在人群的外围停了下来,一个队长模样的人,正大步跑向林正风。胡忧这边还没有找到机会,不由得气恼

“难道要就这么放弃吗!”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吹起了一股小风,林正风似乎被迷了眼睛,往后退了一小步。他那雪白的脖子,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

机会!

胡忧毫不犹豫的射出了箭矢,一道金色的闪电,瞬间划过500步的距离,林正风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林正风刚一倒下,他身边的军官就把他围了起来。胡忧想再补一箭,也没有机会了。这时已经有士兵在军官的指挥下,往这边冲过来,胡忧赶紧躬身逃命,连给林正风做遗体告别的时间都没有。

三皇子在营前遇刺,安融军队瞬间就炸了锅,就算隔着500步,都可以听到那些万夫长的怒吼。

胡忧还没跑出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马蹄声。不用看都知道,那些家伙出动了骑兵部队。平地上跑给马追,那是找死的行为,胡忧赶紧往树林里窜。

林中的荆棘刮在皮肉上的感觉,绝对是无比美妙的,特别是在高速奔跑的情况下。没跑出半个小时,胡忧身上的衣服就成了布条,小屁股都露了出来。小胡忧到是很兴奋,看来它也很想要露头。

在一个树洞里躲到天黑,胡忧这才爬了出来。远处的火把在闪动着,看来他们还没有放弃抓捕。好在距离挺离,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看了眼自己的身上,胡忧不由得有些苦笑。他在现就像是一个破麻袋,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

“嘶!”

一跟布条牵动了伤口,让胡忧暗吸了一口冷气。

在荆棘里跑了近两个小时,胡忧的身上,至少被荆棘割开了数百个血口。还好这些口子都不大,不然光流血就足以要了他的命。血口大多都已经结了疤,不过情况并不比之前好多少。由于没有时间处理,血口大多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微微一动,全身都像被小刀割一样。

看了眼手中的那个战斧纹身,斧柄上的黑点没有增加,胡忧猜想,那是因为用箭的关系,所以林正风的死,没有增加黑点。

没敢多管身上的伤口,胡忧从戒指里拿出刀伤药吞下去,出点血不要紧,就重要的是不能发炎,不然会很麻烦。

肋下那处被虫咬的地方,又痒又麻,似乎有重毒的现像。罪魁祸首已经找不到了,胡忧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咬的,只能祈求不是蜘蛛之类的东西,他身上可没有这一类的解毒药。别没死在安融人手里,反而栽在一不知名的虫子身上,那就太冤了。v

(八

度吧

085章 功成逃命

小心的寻视了四周,胡忧一屁股做在一处草地上,边注意着四周的动静,边把几颗刚找到的草药放在身边的石头上,顺手把匕首给拿在手里。(百度搜索

在丛林里已经躲了两天了,胡忧不但没有能回到令归城,反而离它越来越远。安融人这次看来是铁了心要抓到胡忧,他们的搜捕工作,一刻也没有停过,日夜都在进行着。

加上之前的一天,胡忧已经三天没有睡过觉了。上眼皮和下眼皮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次架,相信迟早得翻脸。不过相比起小命来,胡忧现在可顾不了它们的感受,别管多累,他也不允许自己睡下去。

肋下被虫咬的地方,非常麻烦。溃烂并流出恶臭的黄水,而且还有扩大的趋势。使得胡忧不得不在有限的休息时间里,抽出时间来处理它。

把收集来的草药放到嘴里嚼着,胡忧割开了肋下的衣服,用匕首一点点的清理伤口上的腐肉。刀子割在别人的身子,那是感觉不到痛的,割在自己的身上,那就不一样的。用刀一点点的割自己的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凌迟已经很惨了,还要自己动刀,想想都能把人吓个半死。

没一会功夫,胡忧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如果离得近点,还能听到牙齿被咬得‘咯咯’响的声音。肋下的地方,下刀非常不方便,这使得胡忧的苦痛要更多一些。

割开外层的表皮,一股腥臭的黄水急涌而出,肿涨的感觉暂时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痒麻。这是一种打从心底涌上来的痒麻,痒得胡忧真想一刀扎下去,给自己来个痛快的。

疼还可以忍,痒却非常难忍。不过此时,就算是难忍,也得忍着。

胡忧已经用尽了全力来控制手中的刀,可是它依然不听话的颤动着,怎么都不能准确的割开伤口上的肉。每个人都有自我保护的本能,而胡忧在这一方面,要比一般人更强。用自己的大脑指挥自己的刀,去割自己身上的肉,这明显是违反本能的行为,手自然不愿意的生出反抗。

这种本能的抗拒,不但没有减少胡忧的痛苦,反而把胡忧致于危险之中。胡忧心里非常清楚,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就算是安融人在不久之前,刚刚搜索过这里,但是第二波,第三波的搜索,用不了多久,又会来。必须得抓紧时间,把伤口处里好,马上离开才行。

咬咬牙,胡忧一狠心,一刀扎在自己的大腿上。刺骨之痛,让手稳定了下来,也许是它也怕了吧。对别人狠,不算什么。能对自己狠的人,才算是真正的狠。

从这方面来说,胡忧算得上是一个狠人。断骨重接,匕首剜肉,不是铁汉,做不到这些。

直到把嘴里嚼烂的药草敷在伤口上,胡忧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还没来得急包扎,突然,胡忧的脸色一变,远处传来了呼喝声,安融人又来了。听这动静,来的人还不少。包扎伤口是来不急了,得赶紧跑路出行。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胡忧猫着腰,一手紧紧压着伤口,顺着草丛往后退。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处理伤口,那是因为这里的地形比较复杂,有几个方向,可是让胡忧开溜。

刚刚走出五六百米,胡忧就停了下来,前面有一队安融人正往这个方向搜锁着。连着换了几个方向,都发现了安融人,这情况可不太妙。

“马拉戈壁的!”

胡忧暗骂了一句,不用问都知道,安融人的斥候肯定是发现了什么线锁,现在已经把这一带封锁了。

安融人的推进速度虽然不快,不过这样的距离,被发现那也是迟早的事。

怎么办!

胡忧的眼睛四处瞟着,希望能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这次安顿人围上来的至少有小两千人,一般的地方,可是藏不了的。

正急得团团转的时候,一声鸟叫,引起了胡忧的注意。一棵老树上,有一个鸟窝。藏在树上,那是不行的,不过树下的那个烂泥潭,到是可以利用一下。

那片烂泥潭,胡忧之前曾经看过。那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小沼泽坑。不是很大,顶多也就和半个篮球场差不多。要来藏人,不是很理想,不过胡忧此时已经没有太多的选择了。

深吸了口气,胡忧往另一个方向跑出七八十米,故意留下了一点线索,指出一个错误的方向。然后小心的退回来,爬上树,利用飞天爪,把自己荡到沼泽边。做这一步,可要小心,别看这沼泽不大,大象掉进去都得死在里边。

仔细的计算好高度距离,胡忧把飞天抓上的细线,一头绑在老树的根部,另一头,绑在自己的腰上。检查过没有问题之后,胡忧才慢慢的把自己沉进沼泽里。

绑在身上的细线越来越紧,胡忧终于没有再往下沉。此时的胡忧是整个人悬在沼泽里的,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那根细丝。那是胡忧的生命线,如果它出了什么问题,胡忧就算是把自己给埋了。到那个时候,安融人是找不到他了,不过他也再没有命出来。

沼泽里的压力非常大,那些臭泥浆,死命的往胡忧的鼻子,耳朵里钻,就连菊花似乎都感觉很有压力。最惨的还是那些伤口,虽然胡忧已经草草的包扎过,但是他还是能清楚的感觉到,有泥浆已经灌进去了。

靠着那根用来喂药的竹管,胡忧维持着缓慢的呼吸,他把自己想象成一块石头,就算是感觉到泥里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拱动,他也不敢去理会。希望别再有什么不开眼的虫子,再给咬上一口才好。

沼泽里的世界,非常奇妙。在这里,整个天地,似乎就只剩下了胡忧一个人。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还能感觉到血液在血管里流动。最神奇的是胡忧居然能感觉到右手心的那个战斧纹身,在随着心跳的频率而跳动着。,

血流越来越慢,胡忧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冷。他不知道自己能够坚持多久,他只知道,自己必须坚持下去。

猛然间,右手心剧烈的跳动了几下,胡忧知道,是安融人到了。隐隐的,他可以听到上面的声音,知道这次来了不少人。

绑在身上的细丝猛的颤了一下,胡忧身上的冷汗都下来了。还好,过了好了一会,都没有感觉有人要拉那根细线,耳边也传来了马嘶的声音。看来不是有人发现了那根线,而是有人把马绑在了树下。

老树下长着不少杂草,胡忧此时只能祈求那马不是很饿,别把那些草全给吃了。要不然,一根被拉得笔直的线,很容易引起安融人的注意。只要有一个人发现了那条生命线,胡忧这条小命,也就算是交待在这里了。

安融人一直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在这里安营。胡忧没敢出去问一声,只能默默的玩着扮石头的游戏。

又过了一会,耳边哗哗的传来水声,还不时有水滴经竹管滑进胡忧的嘴里。热的,骚气很重。

马拉戈壁的,有人在上面撒尿。撒就撒吧,你他祖母的别往竹管里灌呀。不知道下面有人吗?

胡忧在下面腹诽着,却没有任何的办法。别说是撒尿,就算是拉屎,他也得忍了。现在胡忧唯一可以做的,只能幻想着正在干这事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虽然有些变态,但是这么想,多少能让他的心里好受一些。不然一想到那些甘露来自男人.......呃.......还是别想的好。

睡意越来越重,之前睁着眼睛,还能硬撑着,此时闭着眼睛,一不小心就会睡过去。现在这种情况,是万万不能睡的。一但真睡过去,那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胡忧一直不断的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睡。可是情况似乎越来越糟。身体是越来越冷,睡意却越来越浓。三天没睡,真是难熬呀。

破烂而飘着黑烟的城头上,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们,默默的吃着手里的馒头,目光不时瞟过那个新来的长官。那个穿着一身金甲的家伙,是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儿子,人称少将军的齐拉维。两天前,安融人停止攻城之后,他就接管了这里,不死鸟特战队,因为他的到来,也改编成了不死鸟独立团。

部队的规模扩大了,队里很多人也都得到了升官,不过却没有谁能高兴得起来。因为他们原来的指挥官胡忧偏将,失踪了。

没人知道胡忧偏将去了哪里,士兵们只知道,那个肯用自己生命来掩护大家的司令,那个士兵们能把命交给他的胡忧大人,被军团长叫去之后,就没有回来过。

有人猜胡忧被秘密安排了任务,有人猜胡忧应该是升了官,调到别处。士兵们都尽可能的往好处猜,因为他们谁都不想说出心里的那个答案,他们不希望这里面有什么阴谋,他们都希望胡忧还活着。

哲别几次想冲到城主府质问苏门达尔胡忧的消息,都被候三给硬拦了下来,为这事,他们还大大出过手。不只是哲别,很多士兵都想要去打听胡忧的消息。只要能得到胡忧大人的消息,哪怕是死,他们也愿意。

如果不是候三用坚定的语气告诉士兵们,胡忧大人总有一天会再回来,再带领大人一块杀敌,不死鸟独立团,也许早就兵变了吧。

这两天,军中一直留传着一个消息,说安融人之所以停止了进攻,是因为他们的三皇子林正风被人一箭射穿了脖子。消息上说这箭是齐拉维射的,不过不死鸟的士兵都不相信。

这里面的疑点很多,首先齐拉维跟本没有那种箭法,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去进行行刺。最重要一点是安顿人现在正全力抓捕那个刺客,而齐拉维却在这里。以上这些都不说,如果真是齐拉维刺杀的林正风,为什么没有直接传告全军,而是要散部这些小道消息呢。这太诡异了。

相比起那种无稽的消息,不死鸟士兵们都在心里猜着那个刺客会不会是胡忧。首先胡忧的箭法大家都清楚,全完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且林正风被刺的前一晚,胡忧去见苏门达尔就没回来过,计算起来,时间很符合。胡忧有能力,也有时间做这个事,现在又没有回营,弄不好,安融人抓捕的人,很可能就是他。

这个猜想,谁也没有说出来。士兵们只要相互用眼神交流,就知道这些同生共死的战友们,和自己想的是一样的。

钢针无声的插进肉里,胡忧猛的清醒过来。这已经是第七针了,唯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不睡过去。

可恶的安融人,居然真的在这里扎营,他们难道不知道,此地已经有主了吗。

在心中盘算着时间,胡忧悲哀的发现,现在最多是晚上十点多的样子,离天亮,还有很长的时间。

泡在沼泽里这么久,腿部已经麻木得没有知觉了。绑在腰上的细线,也已经勒进了肉里,胡忧不敢肯定,这细细的绳子,什么时候会把自己切成两半。

咬牙又硬顶了两个多小时,胡忧感觉自己的呼吸越来越烫。以胡忧十几前江湖医生的经验,他知道,自己正在发烧。

三天没有睡觉,大量的体力消耗,又泡在湿冷的烂泥里这么久,不死就算是很不错了。发烧,很奇怪的事吗?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胡忧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运气不是很好。可是这一次,真可以说是背到家了。日子本来就难熬,现在居然又来个发烧,这真他祖母的是——太爽了!

随着时候的推移,胡忧的呼吸越来越热,五脏六腑似乎要烧起来一样。与之相反,身上却越来越冷,精神也已经进入了半迷离状态。胡忧咬着牙又扎了自己几针,却已经完全没有疼痛的感觉。

无限凄凉的滋味,涌上胡忧的心头,前世今生所有的事,如电影一样,在胡忧的脑子里回放着。,

“咔!”

胡忧的牙咬得太紧,把用来呼吸的竹管给咬啐了。

难道这次真要死了吗?胡忧一时万念俱灭,面对将要来到的死亡,他居然第一次显得是那么的从容。

全身上下,连根手指都动不了啦。此时别说是怕安融人发现,就算是想自投罗网,也没有可能了。

这样安静的死去也不错,我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莫名其妙的来,又悄悄的消失,只可惜我的帝皇梦,始终没能圆呀!

就在这个时候,胡忧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图画。图画正中,是一个个身穿宝甲,身背玄黑弓,右手握着一把战斧的人。他的身后,有一面大大的帅旗,旗上画着一只全身燃烧着黑色火焰的神鸟。帅旗的下面,躬立着一排威武的将军,将军之后,是无数的士兵。

那人........

‘轰!’

图画在出现的瞬间就炸开了,胡忧感觉全身火般灼痛,一股火热从左手的戒指窜出,化成千丝万缕,奔涌于各个大小脉穴之中。火热还没有过去,右掌心一股奇寒,杀将出来,向火热撞去。

一寒一热,在胡忧的体内缠斗,胡忧只感觉全身经脉,似乎全都爆炸开来。小胡忧此时也被激怒而暴涨。

什么断骨重接,什么切肉疗伤,相比起胡忧现在的痛苦,那些跟本就不算什么。水深火热已经不足以形容,也许只有那句求生不得,求死也不行,才能略微表达胡忧此时的境遇。

在此安营的安融人,跟本不知道他们要找的人,就在不远处的烂泥里。领头的一夜未眠,还在分析着胡忧可能的动向。他们哪里知道,如果胡忧这次死在沼泽里。那他们的计划再怎么周详,也还是一辈子都找不到胡忧。除非他们没事把那个沼泽给刨了。

竹管被咬碎,胡忧此时已经不能呼吸,不过巨大的痛苦,已经让他忘记了去注意这些。他很希望自己能够晕过去,这样死前也能平静一些,不用受这么痛苦的折磨。可是长期以来锻炼的毅力,却得到了超限制的发挥。他不但没有晕过去,反而无比的敏感,每一条神经正在经历什么痛苦,每一个细胞正在受到怎样的撕裂,他都知道。

这样的痛苦,胡忧不知道承受了多久。也许是几分钟,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年又或更长,这些对于他来说,都完成没有意义。他只想知道,这样的痛苦,什么时候结束,有没有结束的可能。

日月交替,一天又一天,又是一个注定了不会记入史册的七天过去了。岸上的安融人早就已经离开,沼泽里的胡忧,却依然没变化。至少从外表上看,和七天前,是一样的。

然而,真的没有变化吗?

不。

变化很大。

就在刚才,胡忧突然发现,那些火热、冰冷都已经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舒爽。一种从里到外,包括大脚指在内的舒爽。比躺在美人的怀里更舒服,比**精华更爽快。

胡忧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v

(八

度吧

086章 军团冲突

第三卷

《龙游浅水》计划中的分卷,我就不细分了,大家知道就行。(百度搜索8

度吧

兄弟们,胡忧的故事,将要越来越精彩了——江南一梦

。。。。。。。。。。。。。。。。。。。。。。。

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只是感觉到,这个世界,似乎和之前的不一样了,他居然能够在这恶臭的沼泽里,感受到生机灵动。那些恶心的蛆虫,似乎都变得可爱起来。

怎么会这样?

胡忧有些茫然,那么热烈的生命气息,他还是第一次感爱到。动了动手指。指尖划过烂泥的感觉是那么的清晰,像抚过美人的肌肤一样。周围感觉不到任何的危险,那些安融人,好像已经离去了。

“逃过一难?”胡忧问自己。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他没死。可是为什么会没死呢?他记得,那根呼吸用的竹管已经碎掉了。

“对了,没有竹管,我怎么呼吸?”胡忧终于想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精神不由得有些松懈,嘴角一松,一股泥水直冲而入。

“哇,呸!”

胡忧把一嘴的泥吐出来,手忙脚乱的扯着细绳,回到地面上。

地面上的安融人果然已经离去,看到那绿树红花,鸣叫的小鸟,胡忧突然有一种很想哭的冲动。

不用死真好!

放眼看去,视线似乎清晰了很多,天地之间,万事万物,一块石头、一株小草,都隐隐的能感觉到充满着浓浓的灵气,它们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沙沙的微风,轻抚脚边,是那么的温柔,就连那臭沼泽都似乎——马拉戈壁的,更臭了。

借着沼泽边的水,洗掉身上沾呼呼的泥浆,虽然那股臭气依然挥之不去,但感觉还是比之前要好了很好。

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动静,确定安融人一时并不会再来,胡忧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隐隐的提了口气,刚才的那种感觉又再次出现,体内有一股气流充斥着,暖暖的,非常的舒服。

胡忧心中一动,暗想着自己是不是在机缘巧合之下,练成了什么内功之类的东西。

九阴真经?如来神功?还是葵花宝典?

小胡忧跳动了一下,抗议葵花宝典这么一说,它小日子过得挺好,没想过要下岗。

事实上,现在就算是金大侠来了,也不知道胡忧究竟炼成了什么东西。他那个无良师父,就更不知道了。

其实胡忧什么也没有练成,之所以会这样,

那是因为他的体质改变了。

实事上,在此之前,胡忧虽然穿越到这个世界,可是并没有完全容合进这个世界。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胡忧是一个陌生的个体,并没有任同他。胡忧的身体,也同样没有认同这个世界。

胡忧和这个世界,就像是两条平行的线,虽然都在运动着,却并不重合。这也是为什么胡忧一直死命的练功,却得不增长的原因。

这一次,胡忧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在沼泽那种几乎全完封闭的环境里,在面对死亡的本能挣扎中,被胡忧吸在内体,却一直没怎么吸收的光影果,形成了一个异变诱因。光影果不但把胡忧的生命潜力给激发出来,而且还再一次激活了血斧和雪里红蛇两大异宝。

雪里红蛇性属yin邪,热毒无比。血斧性属酷冷,饮血无数。两大异物被光影果激活,在胡忧的体内争斗,可畏是殃及了胡忧这个池鱼。如果不是胡忧之前就已经吸收过一部分的雪里红蛇精华,又长期自我强化身体,那么在第一次冲击之下,他很可能就已经暴体而亡了。

两种异物在体内争斗,胡忧的身体为了自保,当然得作出反应。因为胡忧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他也属于一种世间罕见的异宝,勉强有了与两大异宝对抗的资本。

这整个对抗的过程相当的复杂,真要说清楚胡忧的身上具体发生了什么,跟本是不可能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胡忧在这次争斗中,得到了好处。他的**在得到加强的同时,因为体内的两大异宝,也得到了这个世界的认可。应该说,从现在开始,胡忧才算是真正的完成穿越,成为天风大陆的一员。由此发展下去,他会达到什么境界,那就谁都说不上来。

胡忧一抬手,右手心的血斧出现在了他的手里,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从心底生起。这是血斧第一次胡忧主动唤出,没有什么念咒语,就这么的一感应,血斧就出来了。

胡忧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这个血斧是个什么来历,怎么会拥有这么奇怪的特性。也许它此前的主人欧阳寒冰会知道些什么吧。不过现在两人相隔千里,要问她,似乎也不太可能。

胡忧在心里隐隐的觉得,就算是欧阳寒冰,也不见得就能知道这个血斧的存在。如果她知道的话,当初她把这个血斧连同那个皮囊送给自己的时候,就应该会说的。可是她当时并没有说,那个皮囊,也是作为一种防御性的东西,送给胡忧的。

实事上,胡忧猜得没有错。欧阳寒冰确实也不知道这个血斧的存在。别说是欧阳寒冰,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血斧是个什么玩艺。

因为这个血斧并不是天风大陆的产物,它来自一个叫遗忘大陆的地方。在那里,血斧是属于圣物级的东西。可惜关于遗忘大陆的记载,千年前,就已经被当时的紫荆花帝国下令销毁掉了。千年前的紫荆花帝国,那可是天风大陆的霸主,它要销毁的东西,民间是不可能再存有的。随着紫荆花帝国的逐渐败落,四分五裂,直致在三十八年前,被里杰卡尔德这根稻草,弄得烟消云散。关于遗忘大陆的记事,还能有多少资料被保留下来,又在谁的手里,那就无从知道了。

唤出的血斧,没有再像之前那样,大量的消耗胡忧的精神力。拿在手里,光彩流动,与真正的战斧,没有任何的分别。拿在手中把玩了一会,胡忧猛的砍向身后的那颗酸枝树,光影过后,拳头粗的小树,哗哗倒下,切口平滑如镜,像被打磨过一样。,

一斧过后,胡忧只觉得阵阵的头晕。苦笑一声,胡忧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驾驭这柄利器。

想到这个,胡忧不由自觉气苦,自从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在运气方面,似乎比以前好了很多,接二连三的,得到了不少好东西。不过无论是血斧还是换日弓,自己都没有能力发挥出它们的威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明珠暗投。

收起血斧,胡忧猛的精神一震。因为他突然感觉到,一丝丝的灵气,正透过皮肤的毛孔,融入他的体内。之前是不是这样,胡忧不清楚,但是现在,这样的感觉,相当清晰。

之前用血斧所消耗掉的精神力,正一点点的得到补充,感觉很明显,要比睡觉恢复快很多。胡忧静静的坐在石头上,感知着这个过程。那一丝丝的灵气,似乎来自大树,花儿,小草,又或是石块,沼泽,不,应该说是来自天地之间的万物生灵。

这个过程,是看不到的,不过胡忧可以确信,这不是错觉。他完全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体,确实正在发产这样的变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这样的感觉消失了。胡忧感觉自己又恢复到了用血斧砍树之前的那种状态。胡忧激动得两眼通红,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朱大能他们,练功都不怎么勤快,体质却要比他好,恢复得也要比他快。原来一切的答案,在这里。他们的身体,可以自动吸收天地灵气为己用。

明白了这些,胡忧的信心再次大增。一理通,百理明。胡忧虽然还不清楚,自己之前为什么不能收吸天地灵气,但是现在,他知道,他与这个天风大陆的人,再没有任何分别。现在大家都处在同样的环境里,谁弱谁强,那就要看各自的本事了。谁能更多更好的吸收灵气,谁就成为强者。强者无捷径,唯一‘勤’字尔。天道筹勤,只有肯流血流汗的人,才能够成功。

胡忧此时的心情,可畏大好。这个发现,在胡忧看来,收获远远要大于刺杀林正风。杀一个林正风,算得了什么。只要自身的实力得到突破,万军之中,取敌人的首级,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为了证事心中的猜想,胡忧打算在这里多留

一天。这片烂沼泽地,现在已经被胡忧看成了福地,新的生活,就从这片烂沼泽开始。

整整一天一夜,胡忧就在这块烂沼泽地上渡过。他反复的利用血斧来消耗身体的灵力,累得不行的时候,就坐在大头块上打坐,感受着灵气入体的恢复过程。在此期间,胡忧还几次跳进沼泽里,去对比沼泽和地面上的恢复情况。相比之下,胡忧发现,在沼泽里的恢复速度,大约比地面上快两陪。至于打坐嘛,对恢复速度并没有任何的帮助,只是看起来,比较正统而已。

一天一夜的反复消耗苦练,胡忧感觉自己似乎比昨天又强了一点。一开始,手中的血斧只砍一下,他就觉得非常的疲惫,头皮一阵阵的发晕发麻。现在同样还是只能砍一下,身体疲惫依旧,却没有了头晕的现像。这就是进步的证明。

第二天一早,胡忧收拾东西,往令归城方向摸回去。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就这么找一个地方,隐居起来,埋头苦练。因为他知道,要想成功达成自己的梦想,武力是很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只有武力的人,那是莽夫,成不了王者。要想成为王者,他必须付出和收获更多。

走出山林,胡忧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路上都没有发现安融人的行踪,也不知道安融人是不是已经放弃了搜捕。摸索着小心前行,终于在第三天,令归城再次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

第一眼看到令归城,胡忧吓了一跳。只见令归城上人头攒动,外城军营,军情鼎盛,大批的人马,正在修缮城防和在操练。

一开始,胡忧还以为那是安融的人马,令归城已经被他们破了。可是仔细看看,那些人并不像是安融人,而且暴风雪军团的战旗,还插在城头上。这说明,令归城还在暴风雪军团的控制之中。只不过暴风雪军团的战旗旁边,并排的插着一面金色的狼头旗。

看清了那面狼旗,胡忧有些恍然:“那是西部狂狼军团的狼头旗?援兵到了!”

“什么人!”

胡忧继续向前没走多远,就被一队警戒部队给拦了下来。这小队的人,身上穿的都是明黄色的军服,看来是狂狼军团的士兵。

曼陀罗帝国一共有五大军团,每一个军团的军服样式,都是统一的制式,不过分属各军团的军服颜色,却都是不一样的。像暴风雪军团的军服,就是绿色的。而据胡忧所知,狂狼军团的军服,则是明黄色的。

胡忧曾经对各大军团的军服颜色,做过评价。在胡忧看来,红fen军团的粉红色军服,最有吸引力。而皇家骑兵团的白色军服,最装逼。狂狼军团的黄色看起来挺贵气,东部黑十字军团的黑色军服最神秘。而自己身上穿着的绿色暴风雪军团的军服,最草根,还好头盔不是绿的,不然戴起来心里真有些便扭。

胡忧看狂狼军团的士兵一脸的警惕,兵刀都拿在了手里,进紧出言道:“是狂狼军团的兄弟吧,别误会,我是暴风雪军团的。”

狂狼军团一个队长冷哼一声,道:“你是暴风雪军团的人?”

胡忧回道:“暴风雪军团不死鸟特战队统领,偏将胡忧。”

狂狼军团的队长脸色一变,大喝一声道:“此人是奸细,给我拿下。”

“是。”狂狼军团士兵一把就把胡忧围了起来,不由分说,就要动手。

胡忧看事情不对,大喝一声道:“住手,我是偏将,你们敢以下犯上!”

以下犯上,在曼陀罗帝**中,那可是重罪。就算是分属不同的军团,军衔等级也同样森严。胡忧喊出这话之后,狂狼军团的士兵暂时都停止了动作,转头看向队长,看他怎么说。,

队长看士兵停手不前,大怒道:“还愣着干什么,不死鸟特战队早就已经改编成不死鸟独立团,统领是齐拉维郎将,此人自称暴风雪军团的人,却连这个都不知道。不是奸细是什么。给我拿下。”

那队长的话,胡忧听得脑袋嗡的一声。不死鸟特战队改编成了不死鸟独立团,统领成了苏门达尔的那个儿子,少将军齐拉维!

那老子呢?

马拉戈壁的,终日玩鹰反被鹰啄眼,自己辛辛苦苦带出来的部队,居然为他人做了嫁衣!

胡忧只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愤怒,瞬间冲上大脑。面对冲上来的狂狼军团士兵,胡忧差点忍不住就要唤出血斧,和他们拼命。

“住手!”

一个声音喝停了狂狼军团的士兵,同样也惊醒了胡忧。声音很熟悉,胡忧抬眼看过去,来人居然是哲别。哲别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原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他们挤进人群,瞬间就拉出刀枪,把胡忧护在了中间。

哲别眼中带着泪花的说道:“胡忧大人,你没事吧。”从哲别不停的喘息来看,她显然不是路经此地,而是从什么地方赶过来的。

胡忧还没有答话,就看到城里大队的人马冲出来,一个个全都眼睛红红的,拼命往这边赶。跑在最前边的,是胡忧的老部下候三。

候三拿着把砍刀,刚一近前,就大声喝道:“谁敢动胡忧大人!除非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

跟在候三身后的士兵,一下就把胡忧和狂狼军团的这个小队,全围在了中间,人人兵刀尽出,杀气腾腾。大有一言不合,就抽刀拼命的架式。

狂狼军团的士兵,没有了之前的威风,从队长往下,全都慌了神。经过几次大战之后,胡忧的这些手下,一个个都成了百战老兵,论砍人拼命,他们可不怕谁。

一股浓浓的战友之情,属下之意,弥漫在这不大的空间里。被士兵们护在中间的胡忧,感触最深。他的心灵,被深深的震撼了。从小闯荡江湖,四处漂泊,受尽人情冷暖的他,何曾想过,有一天,会有这么多血性的汉子,用命来保护自己。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顿时引得城防大乱。特别是狂狼军团的人,看到自己军团的人,被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围在人群中,一下全都火了起来。也不管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提着刀,也冲了过来。

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得到消息晚的,还在往这边赶。狂狼军团的士兵,也不相让,两方推推搡搡,虽然还没有动刀,但是场面却非常的火爆。

双方只要有一个人忍不住,擦枪走火,两边的人马,马上就会打起来。

事情从发生到发展,只经过短短时间,除了少人外,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机灵的士兵,已经去向上面汇报了,而更多不明真相的士兵,还在涌出。其中包括很多不是不死鸟特战队的暴风雪军团士兵。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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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吧

087章 蕾娜塔

这一次的青州之战,暴风雪军团对战安融,可以说是完败。特别是令归、峒独两城之战。十三万大军,被安融人打得,到现在加上重伤的都不足三万人。峒独城丢,副军团长克雷斯波让安融人给活抓,十万士兵的生命,灰飞烟灭,这真可以算得上了奇耻大辱,曼陀罗帝国建国三十八年来,从没有过的惨败。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打得有多苦,其它军团的人不知道。他们只知道,暴风雪军团这一次,不但是丢了自己的脸,而且把整个曼陀罗军队的脸,全都给丢了。

狂狼军团来此次接到命令,出兵七万,以先头部队之势,从驻地金沙州华西城出发,先打古都浪天,再转战令归,一路之上,摧枯拉朽,势如破竹,跟本就没能遇上什么像样的抵抗。

说红巾反军有多强,他们没有见到。说安融人有多厉害,他们也没有领教过。他们只看到了暴风雪军团,被人打得像个破麻袋一样,处处都是破洞。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狂狼军团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都看不起暴风雪军团的人。他们骄傲的认为自己是救世主,没有他们,暴风雪军团一个也活不了。在狂狼军团士兵的眼里,暴风雪军团的人,应该对他们感恩代德,甚至是自绝以谢天下。所以这几天在令归城里,狂狼军团的人,看暴风雪军团人的眼神,总是透着蔑视。在他们的眼里,暴风雪军团的士兵,跟本无颜苟活于世。

令归城里剩下的暴风雪军团士兵虽然不到三万,能战斗的,还不到一万。可是他们都是百战的老兵。是他们用命,才守住了令归城。是他们用血,让安融人攻进青州的南部地区的梦想破灭。

仗打得难点,这没什么。就算是战死了,那也是平常的事。可是这么巨大的付出,居然被兄弟部队瞧不起,那他们怎么能服气。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更是看不起狂狼军团的人。在他们的眼里,这些所谓的狂狼军团士兵,跟本就是没见过血的脓包,他们来的时候,安融人都已经撤了,凭什么在这里摆出一付救命恩人的嘴脸。

这几天的相处,暴风雪军团和狂狼军团的人,那是矛盾多多,相互都有些挑事的意思。这次胡忧的回归被围,就像是往火油桶里扔火星,一下把两个军团士兵的火,全都点着了。

事情由于不明真像的双方士兵加入,变得愈演愈烈,狂狼军团刚好有一只部队在这边操练,一下就涌过来三四千人,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此前大多在城中,都是见不死鸟士兵往外冲,才跟着跑出来的,人数上,显然略势一些,不过也有两千多人。

到这个时候,胡忧想要控制局面,也控制不了啦。他被护在了最中间,巨大的吵闹声,就连身边的哲别都听不清他说什么,更别提对外下什么命令。就算是要下令,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除了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没有人会听他的。可是现在,围在胡忧身边的不死鸟士兵,不过区区几十人而已。更多的,都在外围。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和狂狼军团的士兵,现在就像是锅里的绿豆和黄豆一样,相互交织在一起,以胡忧为中心,相护乱推。跟着候三来的不死鸟士兵,本来是刀枪向内,包围狂狼军团的那个小队,现在却不得不转向朝外,挡住疯狂涌挤进来的两方士兵。如果让他们这样没有理智的挤进来,中间的人全都要被挤成肉饼子。

胡忧这个时候,绝对是很清醒的,他知道这样发展下去,肯定得出大乱子。有些地方,已经有脾气火爆的两军士兵打起来了。必须得尽快的压下这个事才行。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呛!”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城墙上响起了一声锣声。胡忧抬眼看去,只要一个身穿明黄色狂狼军官服的女人,一脸寒霜的站在墙头之上。

胡忧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只知道这个女人是狂狼军团的一个女将军。这时候,那个女将军做了一个手势,‘哗’的一下,狂狼军团的士兵,如同潮水一般的退出去。没一会的功夫,就在外围的空地上,列出了整齐的队伍。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一下全都傻了,狂狼军团的士兵不挤了,他们这边挤着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一个个全都停下了脚步,相互交头接耳,不时指指点点的。

一场两军混战的危机,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那个女将军化为无形。

胡忧一眼就看出了此中的门道,那个女将军在狂狼军团中,有着无比威信。这样在乱军之中,迅速让己方的人马无条件的退出并集合,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的。在暴风雪军团,也许只有苏门达尔能做到,不过肯定做不到这么好。因为暴风雪军团跟本没有进行过这种相关的训练。

“哲别,那个女人是谁?”胡忧问身边的哲别。哲别此前一直在城中,应该会知道一些。

哲别两眼射出崇拜之色道:“那是蕾娜塔城守,狂狼军团军团长苏亚雷斯的女儿。她非常的厉害,这次狂狼军团的七万援军,就是她带来了。听说只用两天的时间,她就打散了浪天的红巾军,抓获两千多俘虏。”

胡忧看着那个站在墙头之上的女人,心中暗吸了一口冷气。这个女人看来不过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居然已官致城守。别人听到这个消息,也许会更注意她的出生。可是胡忧并不那么看,齐拉维不也是军团长的儿子吗,现在还不只是一个郎将而已。

这个女人如果没真实的本事,就算她父亲是狂狼军团的军团长,也不敢升她到如此的高位。先不说这个蕾娜塔狂狼军团援兵统领的身份,单单只看她刚才露的那一手,就知道,她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小看的人物。加以时日,这个蕾娜塔弄不好可以发展到与红fen军团长西门玉凤的高度。,

相比起人家的好出生,胡忧不由得有些暗恨。从之前那个狂狼军团小队长的口中到得的消息,胡忧已经知道。自己辛苦打出来的队部和战功,让人给摘了桃子。苏门达尔这个老狐狸,恐怕早就已经在算计自己了吧。

在胡忧暗恨的同时,蕾娜塔的目光,也滑过了胡忧的身上。手下人早已经把胡忧的身份,报给了她。别的士兵也许看不出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事,蕾娜塔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她怎么会不知道胡忧正遭遇着什么。

蕾娜塔没有想过为一个小小的偏将鸣什么不平,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暴风雪军团是苏门达尔的地盘,她没有必要,为一个偏将得罪那个老狐狸。对于胡忧的事,她只会观注,却不会开口。

不过蕾娜塔到是对这个胡忧的事挺好奇的,只从他手下士兵不惜一切来护卫他,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角色。

这一次的青州之行,蕾娜塔感到挺满意。在浪天见到了一个秦明,这里又有一个胡忧,暴风雪军团这两年,到是挺出人材。如果有可能........

蕾娜塔眼中光芒一闪而逝,转头遥望南方。那里有一个更强大的对手,在等着她。她,应该也快来了吧。

令归城主府。

书房。

胡忧单膝而跪,高大的书架之前,苏门达尔正坐椅上。书房里一片空静,除这一坐一跪的两人之外,再无其他人。

这样的情况,已经近一刻钟了。

从胡忧进入书房行礼之后,就一直是这样。高坐的苏门达尔直到现在,都没有开口,两眼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胡忧的脸色相当的平静,他心里清楚,齐拉维接管不死鸟特战队已经是铁板订钉的事,不可能再有任何的改变。

胡忧从懂事开始,就已经知道,无论是哪个世界,都不可能有公平这么一说,特别是在上位者的眼里。规则就是他们制定,并用来践踏的工具。无需遵守。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不过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而已。一面说说,下面听听,谁也别拿这种事当真。

如果是在没有得到血斧之前,遇上这种事,胡忧还可能愤怒,但是现在,他不但不会,反而在心里,隐隐的感觉到高兴。因为他已经看到了自己向前的希望。水致清则无鱼,只有暴风雪军团的这潭水混了,像他这种有准备的人,才会有机会,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胡忧现在,只是在等。等苏门达尔对自己的处制。

胡忧心里很清楚,苏门达尔现在最希望的,就是他死掉。不过现在,苏门达尔做不到这一点。胡忧没有死在安融人的手里,现在回城,苏门达尔也找不到理由处死胡忧。

苏门达尔让自己儿子上位的事,许多眼睛都在看着。特别是刚才在城门前的一幕,更是引起了很多人的观注。苏门达尔就算是再怎么想胡忧死,也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那样干。不然的话,不说不死鸟战队的人不服,就算是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也会在心里有想法。

苏门达尔一但那样做,暴风雪军团将再无战力。谁还敢为这样的人卖命?狂狼军团的人,也在一边看着呢。暴风雪军团的这次惨败,多少目光盯着,如果再暴出这样的事,这个军团长之位.......

又过了十分钟,苏门达尔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落在胡忧的身上。胡忧的沉稳,让他有些意外,不过,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隐隐的,苏门达尔觉得自己这次,走错了一步棋,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走下去了。

苏门达尔终于开口道:“胡忧,你这次做得不错。”

苏门达尔没有明说胡忧做的什么事不错,只是一个不错而已。

胡忧心里如明镜一样,自然明白苏门达尔此时的心情。他的表情没有半点变化,平静的回道:“末将只是听命行事。”

苏门达尔脸上露出了笑容。他之前最怕的,就是胡忧不懂事。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虽然有失军心,但是有些事,他还是不能不做。就算是要冒些风险,也总好过留下大患。不过现在看来,这个胡忧,还是很聪明的。

苏门达尔的心里一喜一忧,胡忧这样的表现,是对他最有利,同时也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苏门达尔一直都知道,爱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往往不出声。而这个胡忧,更想一匹狼。还好,这匹狼,现在还在他的控制之中。

苏门达尔从桌前上拿起一份文件,在手中拍了几下,递给胡忧道:“这是任命书,你看看吧。”

胡忧心中一突,不动声色的接过任命书,恭敬的打开,看着上面的文字。

“任命胡忧为奴营统领,领督将衔。”

任命书上的文字就这么短短一行,左下角是苏门达尔的亲笔签名,和暴风雪军团的大印。

胡忧心中冷笑,脸上却作出了狂喜之色,拿着任命书的双手,都在不停了颤抖着。没有说话,却表现得非常激动。

苏门达尔一直注意着胡忧的表情,看到胡忧现出狂喜之色,心中略微的又多松了一口。脸上的神色,更加的缓合。

苏门达尔注视了胡忧好一会,确定胡忧是打从心里高兴,这才开口道:“此次青州一战,暴风雪军团出现了很多问题。经过各将军研究,觉得原分散于各军之中的奴兵,没有发挥很好的战力。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原各部奴营,全部抽调出来,组合成统一的奴军营。奴营统领,是我提议让你做的,你的意思怎么样。”

胡忧单膝跪倒道:“末将谢军团长大人栽培,赴汤蹈火,绝不敢辜负大人之期望。”

“嗯!”胡忧满意的点点头,抚须道:“本坐一直很看好你,好好干。”

胡忧感恩道:“是。末将紧记大人教诲。”

胡忧离开之后,齐拉维从书架之后,闪身出来。一脸不解的问苏门达尔道:“父亲,你为什么不借此机会除掉胡忧。”,

苏门达尔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齐拉维有些不满的说道:“之前你不是说要除掉胡忧的吗,你现在这么干,以胡忧在士兵心中的地位,到时候他在外面乱说什么,那不死鸟独立团,我怎么管。”

苏门达尔恨不得一巴掌煽在这个笨儿子的脸上,想不到自己一生自负,临了却生出这么一个鼠目寸光的东西。

苏门达尔强压着怒气道:“你处理好你的军务就行。不死鸟独立团的事,胡忧是不会插手的。

别整天就知道玩女人,有时候,得多动动脑子。”

齐拉维不服气道:“玩女人有什么不好的,你不是说,如果我能拿下蕾娜塔,你还要升我的官吗?”

苏门达尔道:“这话我是说过,现在依然做数。只要你能让蕾娜塔从了你,你想要怎么做行。”

齐拉维得意道:“作数就行,打仗我不行,对女人,我可是有一套的,你就瞧好吧。对了,听说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也没有成亲,把不我干脆来个二一添作五,连她一块办了。”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滚!”

胡忧走出城主府,回头冷冷的看了一眼,心中冷笑。苏门达尔自以为计得,他却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对于去奴营做统领,胡忧还是很满意的。

按马里兵书上说,好兵分四种。勇、智、死、奴。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虽然排在最后,但是这些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战力却不可小视。相比起其他三种,这奴兵最容易得到。

还有一点苏门达尔恐怕还不知道,这些平时只用来冲锋做赶死队的奴兵,一但被收服,将是怎么样的可怕。他们可不管你什么国家大义,什么民族真理,只要谁能让他们服气,谁能给他们好日子过,他们就会把命卖给谁。这可是最最理想的兵种。

胡忧从知道这个兵种开始,就一直想要弄上一支。现在苏门达尔把他们全归一个营,哼,他会后悔的。

此时的苏门达尔,正想着怎么样把胡忧和他的奴营送去做炮灰。他却不知道,正是他的这么一个决定,为胡忧奠定了将来名震天下的基础。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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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章 奴营奴兵

088章

奴营奴兵

来到奴营已经三天了,胡忧没有任何的动作,他每天都把自己关在军帐里,对外面的事,不闻不问。(百度搜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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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关于胡忧的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士兵们明面上不敢说什么,私下里,却是任何的猜想都有。不过从胡忧的表现和原不死鸟特战队在城门前的动作来看,胡忧是站在了舆论的制高点的。

可是那又怎么样,帝国从来都是只有强权,没有公理的地方。士兵作为最弱势的群体,他们的声音,是没有人去理会的。

候三和哲别听说胡忧被调奴营,都为胡忧而愤愤不平,原不死鸟特战队的十几个队长,还想要去上血书。不过这些热血的汉子,在行动之前,被得到消息的胡忧拦了下来,全拉到无人的地方,骂了一顿。

当时包括候三和哲别都在场,不过胡忧具体说了什么,下面的士兵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经此之后,无论的哲别、候三,还是各战队长,都老实了起来,再没有任何的动作。

有胆大的士兵,私下找战队长去打听情况。不过得到的,只是他们诡异的一笑,并没有只言片论。士兵却似乎从这笑声里,明白了什么,也同时变得怪怪的。

在胡忧回来的第二天,新的不死鸟独立团,得到了一些兵源上的补充,使得不死鸟独立团的人数达到了两千人。虽然还没有达到满编的五千人马,不过在大战之后,这已经是暴风雪军团在令归城人数最多的部队了。

齐拉维现在可谓是春风得意。他心里清楚,浪天城的红巾军已经被打散,被调派到浪天的暴风雪军团士兵也将陆续回归,介时,不死鸟独立团肯定会再一次得到补充。达到满编不成问题。有了这只百战老兵,从此之后,他就可以青云直上了。

齐拉维一高兴,就喜欢玩女人。在女人身上奋力驰骋的他,并不知道,不死鸟独立团,正在慢慢的发生着变化。很慢很慢的那种,不过慢与慢的叠加,会衍生出什么,现在谁也不知道。

天门关,曼陀罗帝国和安融的交界。从这里往北不到一公里,就可以进入到安容的地界。此时这里正有一只安容部队,缓缓的向北。队伍不乱,却显得没有什么气势。士兵们每走一会,都不由自主的抬眼看向那辆被重重护卫的马车。马车里,躺着身负重伤的三王子林正风。

每多看一眼那辆马车,安融士兵不由得都感到晦气。连日来的血战,眼看令归城马上就要城破,青州大片的地方,唾手可得。谁知道三皇子在这个时候,却莫名其妙的遭到刺杀。他居然在自己的大营前,被人一箭射穿了脖子。如果不上他皇子的身份,士兵们几疑林正风是不是曼陀罗人那边的。帮人哪能帮得那么出脸的。

军师本田龟佑在三皇子重伤之后,马上就接管了军队,下令全军,主动放弃已经到手的峒独城,回军安融。

眼看着到手的赏赐,女奴,土地全都化为乌有,回国之后,还不知道会因为这次的失利,遇上什么惩罚,士兵们一个个全都忧心忡忡,有读过两天书的,不由还感叹一声——前途迷茫啊

“军师,我想不通。”铁克拉来到本田龟佑的身前,面带愠色的说道。

本田龟佑依旧把玩着手中的茶杯,两眼平视着天门关以南的大片土地,没有任何的反应,似乎没有听到听到铁克拉的话。良久,本田龟佑才叹息道:“多美的景色呀。铁克拉,你猜苏格拉底大帝,如果还没死,看到现在的情况,他会怎么想。”

苏格拉底大帝是天风大陆的一个传说。千年前,正是他一手统一了天风大陆,建立起了无比强大的紫荆花王朝。

铁克拉的眼中,瞬间闪过狂热之色:“苏格拉底大帝如果还活着,这样的事,永远也不可能发生。”

本田龟佑喝了口茶,淡淡的说道:“如果是里杰卡尔德活着呢?”

铁克拉的脸色沉了下来,冷哼一声:“那个叛徒。”

本田龟佑似乎早就知道铁克拉的反应,摇了摇头,道:“你想不通我为什么会撤兵?”

铁克拉道:“不,现在撤兵,安顿人会势气大落,这对我们的计划有好处。”

本田龟佑略带安慰的说道:“看来你已经慢慢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那么你是想不通浪天的事?”

铁克拉点头道:“是的。”

本田龟佑转身看向铁克拉,一语道破道:“你不是想不通,你是不甘心。”

铁克拉全身一颤,脸上露出痛苦之色道:“是的,我是不甘心。那可是我们的都城啊,它已经失落了三十八年,好不容易才回到我们手中,我们怎么能就这么轻易的放弃。我们应该........”

“住口”本田龟佑打断了铁克拉的话,冷声道:“你认为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可能守得住浪天吗?我们隐忍了这么多年,难道就是为了再一次失败?曼陀罗帝国三十万大军,已经直扑而来,避其锋芒,是我们唯一的选则。这一点,阿尔沙文想得要比你长远得多。”

铁克拉的嘴动了几下,却没有能说出话来。他知道,本田龟佑的话是对的。可是就这么放弃浪天城,他还是心有不甘。

良久,本田龟佑把手中的茶水,缓缓倒于是那线边界线上,长长的唉了口气,转身道:“走吧。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铁克拉突然叫道:“我们的路,会越来越宽阔吗?”

本田龟佑顿了一下,没有回答。路会不会更宽阔,那要取决于这条路上,有多少人在走。

十天之后,暴风雪军团调派浪天镇压红巾反军的人马,全数归队。苏门达尔的兵力达到八万,而胡忧的奴营人数,得了个整数,三千人。这个数字,比之前多了近三十倍,要知道胡忧初到奴营的时候,全营人马,还不到一百人。,

这十多天来,胡忧一直在军帐之中,练习运用血斧。自从能感应到天地灵气之后,胡忧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增长快了很多。十多天的闭门不出,他的武力,高出了往日近一倍。这是值得高兴的消息,不过胡忧并不是很满意。因为他知道,一开始的速度会很快,接下来,就会渐渐变慢了。

奴营的生活,是最平静,也是最苦的,准确来说,这里是被人遗忘的地方。奴营的士兵,并不用像普通的士兵那样,进行日常的操练。哪怕每次冲锋奴兵总是第一个冲出的队部,也没有人会操练他们,因为跟本就没人关心他们的死活。战死是他们的命,不死是他们的运气。

和操练一样,奴营的吃住行,也几乎没有人管。半饥半饱,行军帐严重不足,对他们来说,那是常事,药品,更是跟本没有。兵器嘛,更不用说,直接就被忽略掉了。有把柴刀那就算是不错的,没有的,你就用手抓,用牙咬好了。你还别想着在战场上捡,就算是捡到好家伙,也得上交。奴兵,拿这么好的武器想干什么,要造反啊。

奴营的补充人马,胡忧还没有看到,就已经先听到了哀号之声。往日还算清新的空气,也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收起手中的血斧,胡忧知道,应该是他出现的时候了。

按以往的惯例,奴营的统领,一般是可以带部分亲信兵过来的。人数大约是奴兵总人数的一半。不过显然苏门达尔并不想给胡忧这样一支军力。所以胡忧这个新奴营的统领,除了他自己之外,一个正常身份的士兵都没有。就连亲卫兵哲别,都没有带过来。

对于这点,苏门达尔没有任何的指势,胡忧也装做跟本不知道。来到奴营十几天,他连打饭,都是自己动手。胡忧当然知道,有很多人在等着看他的笑话,不过他并没有在意。谁看谁的笑话,现在还不说不准呢。

胡忧走出营帐,就看到了或坐或躺着的众多奴兵。整个军营看起来乱七八糟,什么柴刀,镰刀丢了一地。

看到胡忧这个一身督将军服的人走出军帐,趟在地上的家伙,只是瞟了一眼,也就视而不见了。就连几个躺在胡忧军帐边的奴兵,也没有起身行礼的意思。这在别的部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奴军里,却很正常。

在奴军里,军纪,和个屁差不了多少。

胡忧也没有动怒,他用眼神在人群之中,打量起来。这些奴军有老有少,有壮有弱。最大的胡子都花白了,最小的,看起来,还不到十三四岁。胖的二三百斤的都有,瘦的,呵,不知道有没有胖的一条脚重。纯爷们,一个女人都没有。军中无丑女,只要是个女人,早被有点办法的人给弄走了,又怎么会被丢进这种地方来,

别管老少胖瘦,这些人的眼里都透着一股子冷漠,不屑,和无所谓,满不在乎。

奴军,是一支没有希望的部队。虽然按帝国律,当奴兵八年,或是有重大功劳,是很以得到赦免的。然而奴兵是一个高消耗兵种,别说八年,有些人八天都过不了。装备奇差,上阵又冲前,一场仗打下来,死一半,那是少的。弄不好,一锅全汇,毛都剩不下来。

想在这样的部队里活八年,那是梦想。想要得到重大的立功,那是更不好能的事。就那么点军功,还不够上面分的,什么时候,落得到奴兵的身上。

胡忧打量着这些奴兵,心里到是挺高兴。这就是马里兵书上说的四大强兵之一了,现在看来,挺不错的。至少那种眼神,胡忧很喜欢。冷漠,不屑,无所谓,满不在乎,但是却没有害怕,恐惧。

顺着几乎算不上路的路,胡忧在坐卧着的奴兵之中穿行,要很小心,才会不踩到这些连让路都懒得的家伙。

突然,胡忧的眼神一凝,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遇上了熟人。那个背墙而卧的胖子。就算是看不到他的脸,胡忧也能认出他是谁。

这个倒霉的家伙,他犯了什么事,被扔到了奴营里。

胡忧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弧度,大步走过去,右脚轮圆了,一脚冲着那家伙的股屁就过去了。

速度很快,眼看就要正中目标,那个胖胖的身边,突然灵活的一动,一摆腰,躲过了胡忧这必中的一脚。胖手一挥,一点黑光照着胡忧的面门就过来了。

胡忧看着那直蹦而来的黑光,一动不动,那是一把柴刀带起来闪亮。就算是柴刀,砍在脸上,也同样能要了胡忧的命。可是胡忧就是没有闪避的意思。

边上有看热闹的奴兵,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个都大惊失色。杀个把人,在奴营算不了什么。可是一个督将死在这里,弄不好,整个奴营都要被屠杀不算,还可能会连累家人。

帝国的法律,可是很残酷的。奴兵犯罪,那可是轻则株连三族,重则九族全灭。奴营里的士兵,之所以不敢乱来,最怕的就是这条。一人死了不要紧,别害得整个家族都跟着你遭难。

有人想要阻止,不过已经来不急了。那柴刀去势很急,瞬间就已经到了胡忧的脸前。年少的奴兵,眼里已经出现了死色。年老的则直摇头。

一切全完了

完了?

那怎么可能

柴刀在临近胡忧面门的时候,猛的停了下来。漫天的杀气,瞬间化为无形。柴刀被丢在了地上,柴刀的主人,单膝跪倒在胡忧的面前:“胡忧大人。”

众奴兵一下全让眼前这一幕给弄傻了。这他娘的是什么事,谁出来说道说道啊。

吃惊,这还不算什么。接下来的情景,才让他们更吃惊呢。只见胡忧躬身把那人给拉起来,张开双臂,一把把那家伙给抱住,满心欢喜的笑道:“朱大能,你小子怎么在这,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这个胖子,不是朱大能还有谁。胡忧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躺在墙角下,要死不活的家伙,就是自己的老部下,那个总喜欢和候三逗嘴的朱大能,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么镇定的站在那里,等着柴刀过来。,

朱大能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上老上司,也高兴得不行,直抱着胡忧大叫大笑着。被丢进奴营很悲惨,不过见到胡忧,朱大能就知道。日子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去。这到不是朱大能对胡忧盲目的信任,而是多次的经验,让朱大能对胡忧充满着信心。

周围的奴兵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心中满是羡慕,他们都知道,那个胖胖的家伙,苦日子到头了。有个督将照着,就算是被充为奴军,日子也不会太难过。说不定人家过几天,找个由头,就能调走。这种事也不是没有过的。有谁见过当权大官的亲戚要坐牢的,那简直是笑话。

一阵兴奋之后,胡忧松开了朱大能。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他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示意朱大能跟在自己的身后,胡忧找了块空地,让朱大能搬了几块石头,然后站在上面。

环视了四周一眼,胡忧一提气,大声道:“奴营全体集合。”

奴营平日有战事,是敲锣集合的。像胡忧这么用喊的,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众人的反应不一,有慢悠悠爬起来集合的,有爱理不理的。有睡着了的,装作不知道的,有重伤起不来的。

十分钟过去,奴营三千人马,在胡忧面前排队的,还不到一千。那队形也是零零散散,跟本没有一个军人的样子。

胡忧一点没有生气,就那么站在石头上,注视着手下的这些兵。奴营里是没有军衔的,不是不设,设有,但是各届长官从来不管这事。反正打仗就是呼啦往前冲,升个奴官,也活不了几天,谁闲着没事,来弄这些东西。所以奴兵就全是兵,军中连个夫长都没有。

又过了十分钟,该集合的,都已经集合了,不想集合的,跟本就没有动。

胡忧没管那么许多,他清清嗓子,大声道:“我,名叫胡忧,军中有个外号,叫不死鸟。

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想好好活着的,就记住我的话。活腻味了的,就当我没说好了。”

胡忧说这么短短的几句话,说完就完,也没管下面的人听不听。说完环视一周,胡忧喝道:

“解散”

奴兵众看胡忧弄了半天,就这么几句话,也没觉得有多大意思,更没有往心里去。稀稀拉拉的又散开了。该坐的坐着,该躺的又回去躺好。有人之前的位子被人给占了,嘟嘟囔囔几句,另找一地,像条癞皮狗一样,把自己扔在墙角。只有少数的人,感觉这里面可能有事,留在附近,留意着胡忧的下一步动作。

胡忧宣布解散之后,也没有动地方,依然在石块上站着。朱大能比较了解胡忧的脾气,紧了紧手中的柴刀,护在胡忧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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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章 以血立威

089章

以血立威

半个小时过去,胡忧一动不动,不言不语。

目光一一打量着眼前这些奴兵。军帐里的情况,他没有看到。不过他知道,有些人,压根就没有出来。

就在奴兵们都懒得去猜这个奇怪的督将要干什么的时候。胡忧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动作。

“集合”

简单的两个字,声音比之前的那一次,要高了几度。神经比较敏感的士兵,隐隐能听到一丝淡淡的杀气。

胡忧二次叫集合,有聪明的奴兵,已经察觉到这里边有事了。赶紧的跑到胡忧的面前站好。当然,无论是什么地方,都有刺头,就是有人愣装没听见,连动都没动。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

这一次,胡忧又是等了十分钟。情况比上次好了一些,来了大约小两千人。还有近一千人,没有动作。躺着坐着的都有,之前怎样还是怎么样。

胡忧平静的走下石头,向那些依然没有集合的奴兵走过去。第一个目标,他早就已经先好了。

那个靠墙而坐的大汉,他从胡忧走出军帐的第一秒,目光就一直看着胡忧,但是胡忧的两次叫集合,他都没有理会。胡忧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一种蔑视的眼神。那人的身边,还跟着百来个和他同样的行动的奴兵。不问可知,他是那群人的小头子。

哈里森,在这里算得上是老资格了。他是奴营里,军龄最长的人。因酒醉杀死上级长官,被充入奴营,已经有七年了。在正常情况下,下级杀死上级,一般都是直接处以极刑。他之所以留得一条生路,是因为他身上的军功很多,士兵的受戴和一个城守的求情,才免于死罪,发配奴营。

别的奴兵,在奴营八年,就可以获得赦免,但是哈里森不行。他是奴营成立以来,暴风雪军团之中,唯一一个终身发配奴营的人。除非身死,不然他没有可能离开奴营。

哈里森冷漠的观察着这个新来的督将,胡忧给他的第一感觉是很年轻。虽然胡忧很努力的做出很老成的样子,但是哈里森还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督将,还不到二十岁。

二十岁的督将,虽然少,哈里森还是见过几个的。之前见到的那几个,无一例外的,都是高官之后。靠着娘老子的身份打点,用不了几年,就升到高位。很多年以前,哈里森自己,也拥有着这样的一条坦途之路,如果没有怒杀那个偏将的话。

哈里森本能的轻视这个年经的督将,不过很快,哈里森发现这个年经的督将,和他想像的不一样。因为哈里森从他的眼里,没有看到那种理因出现的轻浮之眼,反而看到了一份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沉稳。于是,哈里森对这个年经的督将,奴营的新统领,产生的兴趣。他决定给他制造一些麻烦。

朱大能看胡忧走向哈里森,心中猛的一紧。他被扔入奴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在这个新的奴营没有组建之前,他与哈里森同在一个师团下属奴营里,对哈里森有一些的了解。知道这个人很强悍。而且是有勇有谋的那种。在浪天的几次大型攻城战中,朱大能亲眼看到,这个哈里森和他的身边的那些奴兵,被顶在最前面,冒着箭雨往上冲,伤亡却比跟在他们身后的其他部队要小很多。

朱大能知道,那可不是简单的运气好就可以解释的,那是在血与火中,用生命换回来的经验。他们知道,应该怎么样在战场上生存下来。那不是普通士兵都可以做到的。

别的不用多说,只凭这个哈里森在奴营里生存的七年,就很能说明问题。那个人很强,这是朱大能给哈里森的评论。

朱大能知道,现在阻止胡忧,那肯定是不行的。他知道胡忧想要干什么。整个奴营的人也都知道。如果胡忧此时一但停下来,那么今后他在奴营的统御力,将会大大的降低。这里与其实的部队不一样,如果只是想要奴营打打仗,那么并不需要收服他们,甚至不需要管他们。只要打仗的时候,让他们往前冲就可以的。反正死了还会有新的补充进来。

朱大能是聪明人,他跟在胡忧身边这么久,怎么会看不出胡忧心里真正想要什么。胡忧是一个想要成大事的人。他决不只是希望这些奴兵和玩偶一样,他想要收服这些人,为己所用。

这一点,朱大能十分同意胡忧的想法,他现在生在奴营里,比任何人都更明白,奴营的战力和作用。可是要收服奴营,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至少他朱大能没有想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朱大能不能阻止胡忧,但也绝不容胡忧有任何的损伤。他紧了紧手中的柴刀,跟在了胡忧的身后。哪怕胡忧此时要面对的是哈里森,哪怕哈里森很强悍。

胡忧和朱大能一步步的靠近哈里森。此时奴营里,大部分的视线,都跟在他俩的身上。他们眼里闪过兴奋的光芒,督将对抗哈里森,这事有看头。

胡忧在哈里森前面大约两米处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两眼平静的看着哈里森,缓缓的开口道:“我说集合。”

哈里森正了正身子,嘴角牵出了一丝笑意道:“我听到的。”

胡忧声音转冷道:“听到了,为什么不去。”

哈里森掏了掏耳朵,道:“因为我不想。”

胡忧没有再说话,猛的踏前一步,居高临下,右手寒光一闪,力劈而下,直取哈里森的面门。

哈里森没想到胡忧全直接动手,不过他反应极快,手中柴刀横架而上。

没有半点声音,哈里森手中的柴刀一分为二,脸上同时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血痕鲜血迸射,皮肉翻卷,相当恐怖。

朱大能连同所有的奴兵,全都瞪大了眼睛。谁也没有看清楚,胡忧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奴兵还好一些,以为胡忧本身就那样强悍。可是朱大能算是最了解胡忧的人,他想不明白,胡忧的武力,什么时候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

胡忧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反身往回走。哈里森身边的一个奴兵,受此刺激,突然抓起镰刀,猛扑向胡忧。

那个奴兵速度非常快,而且很突然,眼看镰刀就要劈中胡忧的脑袋。此时无论是发愣的哈里森,还是朱大能,都已经没在办法阻止那个奴兵的行为。

眼看着胡忧就要死于镰刀之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即,只见胡忧右手寒光再闪,那奴兵全身一顿,一条长长的血横,从脑袋直划夸间,瞬间分成整齐的两半,血肉肠肚,流了一地。

整个过程之中,胡忧连头都没有回过,像是后脑长着眼睛一样。

“谋杀长官者死。”

冷冷的六个字,从胡忧的嘴里吐出,震慑全场。

奴营的士兵,没少见血腥的场面。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样,感到恐惧。那种打从脚底板升起的恐惧,让他们本能的打颤。连看胡忧的眼睛都不一样了。

胡忧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再次站在石块之上,目光环视全场,冷声道:

“集合”

这一次的声音比前两次都要小,可是效果却出奇的好。就连几个重伤的奴兵,都被同伴架到在胡忧的面上,自动的列队。

朱大能回到胡忧的身后站着,整个人如梦游一般。他从来没有想过,半年前跟本打不过他的胡忧,居然可以如此轻松的打败哈里森,并活劈一个武力不弱的奴兵。

在众人的眼里,这一切,胡忧似乎做得很轻松。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这已经是胡忧的极限了。如果没有血斧,他跟本不可能做到这点。

两斧,这是胡忧现在能使出的最大力量。胡忧还是两天之前,才刚刚能使出第二斧的。这第二斧使出之后,胡忧已经被抽空了全部的力量,此时谁要是推胡忧一把,胡忧马上就倒在地上。

胡忧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成果,全完是智慧和血斧运用的完美结合。第一斧,胡忧占的是居高临下,出其不意之利。胡忧是算准了哈里森用的反应,所以全力而下,断刀伤人,做得极其完美。要论真正实战,现在的胡忧,还不是哈里森的对手。

第二斧,胡忧是转身之前,就已经看到了那个奴兵的动作。他在转身的瞬间,已经同时劈出了血斧。那奴兵扑上来虽快,实际上是他自己撞在胡忧的血斧之上的。只不过众人的目光,大多集中在那个奴兵身上,并没有注意这一点。这是非常精准的计算,胡忧这辈子读书不多,这算是他此生做得最完美的一道习题了。

哈里森也站在队伍之中,脸上的血还在流,他却没有去理会。胡忧这一斧,算是给他破了像,但是他并不在呼。对于一个今天不知道明天生死的人来说,相貌的问题,跟本不在考虑的范围。

哈里森是真正的被这个叫做胡忧的督将引起了兴趣。他很有兴趣想要知道,这个胡忧想要干什么。他又想让奴营为他干什么。多了这个督将,这个新奴营,也许要变得有意思了。

“我,胡忧,外号不死鸟。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胡忧的话依旧很短,比之前的还要短。但是说服力,却比之前强十辈不止。

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没有人会去在乎弱者的声音。胡忧的一手铁血,震慑了不少的人。效忠什么的,还谈不上。不过至少,这些奴营的奴兵,开始观注胡忧的动向了。‘违令的,杀无赦’,这一条,他们已经见识到了。他们都很想知道,这个‘尊令的,有好日子过’,会是怎么样的。奴营里,还会有什么样的好日子过吗?

军帐里,胡忧闭着眼睛,感受着一丝丝灵气入体的舒爽,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娱着,暖洋洋的,像沐浴在阳光之中一样。

朱大能从胡忧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起,就主动的跟在了胡忧的身边。此时,他在守在军帐外,脑中盘算着胡忧下一步会怎么做。

胡忧此时也在想着和朱大能一样的问题,唯一不同的是朱大能还没有想到办法,而胡忧想的是怎么样实施会更好。

胡忧不同于朱大能,十几年的江湖漂泊,让胡忧学会了很多东西。他看事物的眼光,和朱大能是不一样的。胡忧要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更清楚,人心的更要性。要怎么收服身处底层的人心,他脑中的办法太多了。

胡忧在奴营立威的第一天,转眼就到了下午。努营中仅有的几个伙夫,开始做饭。

准确来说,这不能称之为做饭,因为他们连一点米都没有。摆在他们面前,能煮的东西,就是些烂菜叶子,煮糊的锅底饭,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把这些每日例行送来的东西,加水烧开就行。日复一日,年复年,都是这么干的。幸运的时候,能看到一些边角肉,不过今天,显然没有。

几个伙夫无精打采的做着饭,嘴里讨论着今天刚刚发了威的胡忧。干伙夫只是他们的兴趣,打仗的时候,他们也是同样冲在最前面的,所以对新来的这个强势的新统领,他们也挺感兴趣。

伙夫甲道:“嘿,你们说,咱们这个新来的统领怎么样,我看着他与以前的那些都不同。”

伙夫乙大咧咧的道:“小年轻一个,不过武力到是挺强的。一家伙把那偷袭的傻蛋给劈成两半。挺不错。”

伙夫丙道:“何止是不错,那个跟着哈里森的家伙,在奴营里也有几年日子了,武力也不弱。胡忧大人能把他劈了,那可是了不得的。换你试试?”

伙夫甲道:“哈里森脸上挨的那下才叫惨呢,都破了像了。可惜呀,我当时站在后面,精采的都没看着。”

伙夫乙道:“我到是看着了,不过我没看清胡忧大人用的是什么武器。你们有谁看清了吗?”,

“我还以为只有我没看清呢。当时我只看到亮光一闪,别的什么,还真没看清。”

“我也是。”

“我也没看清。想来应该是宝刀之类的东西。”

“唉,你们说,胡忧大人为什么能这么年轻就当上督将,是不是什么大家族之后?”

“好像不是,我听一个兄弟说,胡忧大人是从士兵一步步升到督将的。”

“那怎么可能。”

“谁说不可能。我也听说了,胡忧大人进新兵营的第一天,就被升为了夫长。”

“我只听说秦明新兵营第一天,升的夫长。”

“孤陋寡闻了不是。人家胡忧大人升官还在秦明之前。我还听说呀,胡忧大人和医护兵的小队长红.........”

伙夫说到一半,突然闭住嘴,两眼直直的看着前方。奴营里的人,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瞬间就知道有事发生。转头一看,他们也都愣住了。

胡忧正想悄悄靠上去,听听这几个伙夫在聊什么,没想到这还没近身,就已经让他们发现了。身形露了,胡忧也没有再躲的意思,带着朱大能,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

胡忧远远就问道:“哥几个,都忙着呢弄什么好吃的呢?”

奴营吃什么,胡忧能不知道吗?他这也就一招呼而已。

几个伙夫看到胡忧乐呵呵的走过来,一个个全都感觉腿肚子有些发凉。今天的吃食可真不怎么样,这个胡忧万一看到了生气,把他们几个全给劈了,那就惨了。刚才说到人家被劈,他们都挺兴奋。这会轮到自己,可就没人高兴得起来了。

“督将大人好。”

有机灵的,赶紧给胡忧行礼。礼多人不怪,在没有摸清胡忧脾气之前,还是老实点好。

有一个人带了头,其他的伙夫也全都单膝跪倒,给胡忧行礼。

“见过督将大人”

胡忧等所有人都跪倒了,这才笑道:“快都起来吧。这里到处是泥,就不用行礼了。”

“谢大人。”

伙夫们从地上爬起来,一个个都拿眼看着胡忧,他们都知道,胡忧的伙食不是在这里开的。因为胡忧虽然是奴营的统领,但是本身不属于奴兵,自然不可能和奴兵们吃一样的东西。所以他们都暗猜着,胡忧没事跑这里干什么。

胡忧没管伙夫们心里想什么,自顾的开口道:“肚子饿了,特意跑过来看看,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先给我来点。”

胡忧边说着还边去开锅盖,一个个锅开过去,胡忧的脸色是越来越黑。到后面,胡忧脸上的笑容没了,一张脸,比正在灶上烧着的黑锅底还难看。

胡忧一抬手,丢掉了手中的锅盖,用几呼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道:“兄弟们为国打仗,出生入死,就吃这些?你们是不是把好东西都给藏起来,吃掉了?”

伙夫们叫道:“督将大人,我们可不敢呀。”

胡忧道:“哼,晾你们也不敢。岂有此理,他们居然让我的兵吃这些东西。他们这是喂人还是喂猪。

走,操家伙,咱们找地方讲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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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章无赖督将

090

章无赖督将

食物,是一个人生存的保障,古语有云:饱暖思yin欲。(百度搜索

这句话就很能说明问题。一个人只有得到了最基本的饱暖,才会去追求更多的享受。如果一个人,饿得连站都站不住,你就算是放一个脱光了的大美女在他的面前,他也不会去多看一眼的。

奴营现在最缺的就是这个温饱的问题,温的问题,比较好解决,围个破布,塞些干草,虽然是难看一点,但是总归还是可以有温暖的。只要肯动点脑子,至少还不至于会冷死人。

吃饭的问题,就比较难办了。食物它是一个消耗品。别说一日三餐,就算是一天只吃一餐,那也是很大的一个基数。而奴营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在这个食物上。

奴兵在军队里的地位非常低,甚至还不如军中的战马。跟本不会有人去关心奴兵所面临的问题。这食物的供给,在平时的情况下,也许还好一些。可是现在是荒年,又逢战乱,在正规士兵的饭碗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奴兵的肚子问题,就更是没人理会了。饥一顿,饱一顿,那还是好的,饿死个把,那也是正常的事。

胡忧要想把奴营抓在自己的手里,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食物的问题。天大地大,肚子最大,民以食物为天,只有能解决的这个最根本的食物问题,才能让大伙跟你干。让士兵饿着肚子跟你去拼命,做梦去吧。

朱大能当然也看到了这个食物的问题,但是他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所以也就没有往这方面深想下去。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不但看到了这个问题,而且还打算从这个方面下手。这让朱大能又是吃惊,又是好奇胡忧究竟打算怎么干。

几个伙夫听胡忧叫喊着操家伙,全都傻了。讲理?这军中那里有什么可以讲理的地方,别说是军中没有,就算是整个帝国,也没有讲理的地方呀。说去讲理。那不是笑话吗?

可是他们看胡忧的表情很认真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在说笑话,又有些犹豫了。饿肚子可不是好受的事,如果这个强势的督将大人真能给大伙弄上些吃的,别说是肉了,就算能吃上大米,或几个馒头,那也是一大享受呀。

几个火伙夫心情很复杂的拿起家伙,木棍,柴刀,菜刀什么都有。有些人是禁不住食物的诱惑,有些人是怕了胡忧。胡忧可是说过的,遵命的有好日子过,那不听令的样板,现在还罢在墙角下呢,谁想去做第二个?

胡忧看几个伙夫都拿起了家伙,心里微微的点点头,看来之前的发威,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然这样的命令,肯定很难执行。

难道胡忧就打算带着这几个伙夫是解决食物问题吗?

当然不是。这几个伙夫不过是引子,胡忧知道,用不了多一会,跟在他身后的奴兵,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的。

满意的点点头,胡忧大手一挥道:“都跟我来。”

胡忧说完领头就走,朱大能紧跟在胡忧的身后,接着是几个犹犹豫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怀着害怕和兴奋的交织心情,跟在胡忧身后的几个伙夫。

看到这样的队伍,从厨房那边走出来,奴营的士兵一个个全都傻眼了。

这又是唱的哪出呀?

这个新来的督将大人,他又想干什么?

到哪里都不会缺好事之人,有大胆的跑上去打听。他们当然不敢直接去问胡忧,那些跟在胡忧身后的伙夫,自然成为了最佳的解答人。

从伙夫嘴里听到了答案,那是有些人摇头,有些人兴奋,有些人当即就加入了这支队伍里。

胡忧对身后发生的事不闻不问,带队只管向前走。走到校场中间的时候,这支部队的人数,已经达到了一百多人。

有了这一百多人的基数,那加入的人,就更多了。奴营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这里从来就不缺胆小的人,等胡忧来到营门前的时候,身后已经跟了五六百个拿着乱七八糟武器的奴兵。还有不少反应慢的,正在赶来。而更多的,则远远跟在队伍的后面,形成另一支更加庞大的队伍。

奴营经常会出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因为防止奴兵生事,奴营外一般都会驻守着其它的部队。他们的任务,就是看着奴营。这样的部队,一般都是轮值的。

今天轮值的是暴风雪第五师团,师团长是克劳德。第五师团在青州曼安之战暴发之前,就已经调到浪天平红巾军去了,三天前才回到青州。这个师团在浪天期间,主要负责后勤补给,基本上没有经过大的战火,编制还算是比较完整的。

第五师团的警戒线与奴营相隔不到五十米,奴营突然大量人马冲出营地,他们马上就发现了。警戒的一纵队马上迎了上去,把以胡忧为首的奴兵给堵住。其他的接警士兵,也同时快速集合,随时准备支援。

纵队长怒冲冲的从队伍里走出,看到奴营领头的人穿着督将的军服,眉头不由皱了起来。隐隐的觉得今天弄不好要出事。

纵队长给胡忧行了一个礼,压着火问道:“督将大人,请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胡忧的督将身份摆在那里,纵队长就算是不满,也得客气一些。胡忧可是正牌的督将,与他的师团长平级的。他能对奴兵凶,却不敢对胡忧凶。

胡忧上下打量了一眼这个拦住队伍的纵队长,轻松平常的说道:“没想干什么。这不吃饭的时间到了吗,我和兄弟们去吃饭去。”

胡忧的话,让这个纵队长的脸色一下就变了。如果只是胡忧自己出去吃饭,那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胡忧的伙食本就不在奴营之中。但是胡忧带着这么些人去吃饭,那就是有心找事了。

奴兵是身份在军中连马都不如,一个督将和奴兵混在一起,还称兄到弟的,这个纵队长还真没见过。,

纵队长在心里暗叫倒霉,这样的事,怎么就让自己摊上了呢。这要怎么办,他也没有个主意。放过去,那肯定是不行的。可是不放,胡忧的军衔可是在他之上。要拦还真有些难度。

纵队长想不出办法,只能拖着,好在师团长也在军中,只要拖到他来了,那也就没他什么事了。

胡忧怎么会不知道这个纵队长在心里想什么呢。胡忧的心里比谁都清楚,这要真冲过去,就算见到苏门达尔,这食物的问题,也不见得能够解决。而且就算解决了,也不是胡忧想要的那种。

胡忧要的是立威,不是哀求。求来的东西,那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威怎么个立法?

去苏门达尔门前横?那肯定不行,军中的等级制度可是罢在那里的,谁敢让苏门达尔没有面子,苏门达尔就敢让你没命。

胡忧一开始的想法,就是冲着这个守在奴营外的师团去。这是一个与他平级的单位,刚刚好,可以满足他的需要。

胡忧上前一步,逼视着这个挡在面前的联队长,冷哼一声道:“校尉,这事与你无关,请你让开。”

跟在胡忧身后的奴兵,看胡忧这是玩真的,也都跟着上前了一步,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这挡在他们前面的三百余人。以前他们可不敢这样做,现在有领头的,他们才不会怕呢。

联队长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豆大的汗水,已经滑落到了脸庞。前眼的这些奴兵,给他很大的压力。那种压力,是来自于心底的。

“你.......你们不能过去。”联队长的声音有些打颤。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后退,把路给让出来。这样面对着这些人,感觉真是太难受了。往日他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些奴兵有这么强的气势呢。

两边人马正在对视着,气氛变得越来越紧张。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士兵从后面跑上来。士兵的手里,端着一个大碗,碗里有菜有肉,还有白花花的米饭。

士兵愣头愣脑的,似乎没有发现这边紧张的气氛。边跑边喊着:“校尉大人吃饭了,校尉大人,开饭咯.......”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那个士兵的身上。士兵毫无觉查似的,挤过人群,把手中的碗塞到那个联队长的手里。

联队长抱着碗站在那里,都快哭出来了。这不是把他架到火上烤吗。他这饭是吃也不是,扔更不行了。

胡忧要不是戏演得好,差点都要笑出来了,这小子,胡忧可是认识的。这个士兵叫黑蛋,是候三的一个手下。胡忧怎么会不认识他呢。胡忧没想过针对第五师团。他的选择是任意的,第五师团不过是撞在了他的枪口上。不过他也不是一时火冲上头,弄出的这么一出。事前,他可是做了一些功课的。这个黑蛋,就是他的功课之一。

纵队长刚想要把手里的碗塞回给边上的士兵,胡忧哪能让他如意,眼疾手快,一把就把碗给抢了过去,渍渍有声的说道:“校尉大人的伙食不错呀。有菜有肉,哎哟哟,还有鸡蛋呢。”

纵队长都已经要恨死那个士兵了,正在人群里找呢。暗想着有机会非弄死那伙伴不可。听着胡忧的话,他才注意到,今个这伙食,还真是不错呀。

胡忧这么一鼓动,不说是奴兵,就连正规士兵也大吞口水,这都多久没吃过这些好东西了。原来当官的平时居然吃得这么好。

朱大能看准了时机,傻里傻气的说道:“督将大人,要不咱就别去讲理了,这里的伙食挺不错,咱们就在兄弟部队里吃得了。”

这话一出,奴兵是群情激动呀。他们可是过年都吃不上这些好饭菜的啊。看到这些好东西,一个个跟流氓看到花姑娘一样,都走不动道了。纷纷应喝:

“对对,咱们就在兄弟部队这里吃了。”

“我不要肉,饭管够就行。”

“有酒吗?”

“.......”

胡忧看这气氛已经足够热烈了,大手一挥道:“弟兄们,既然第五师团的兄弟那么客气,请咱们吃饭,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

走呀,吃饭去。”

“哗啦”

胡忧走第一个,身后的奴兵全跟上了。这回上的可不是三百多人,奴营里能走的,全跟上了。走不了的,爬也得爬过去啊。

可怜的联队长,早被胡忧给扔到了一边。他还在哪一个劲的解释呢。可是有谁听他的。

胡忧带人直冲第五师团的食帐。地点他早就查清楚了,来这里跟回自己家一样熟。

可巧,第五师团的士兵听说奴营闹事,饭都没来得急吃,正在集合呢。食帐这边,就十多个伙夫在,那管得了什么事。看到大批人马来势汹汹,转头全跑了。

奴兵来到食帐,那跟耗子掉进米缸几乎没有任何的分别。胡忧大手一挥,他们就一拥而上。没别的,就一个字——吃。

连吃带拿

克劳德赶到的时候,看到眼前的情景,整个人都傻了。实际上,克劳德来得并不慢。他也就比奴兵晚到那么两三分钟而已。不过就这短短的两三分钟,食帐里的食物,已经本没了。

这可是第五师团的粮食呀,都让奴兵给抢了,那他的兵吃什么?

克劳德当时就不干了,一声令下,把奴兵全给包围了起来。

第五师团五千人马,眼珠子都红了。这可是在踩他们的脸啊。让奴营的人这么来一下,以后第五师团的人还怎么抬得起头,还怎么见人。

奴营的奴兵可不管你以后怎么见人,食物就是他们的命,到了他们手里,那就是他们的,谁敢来抢,他们就跟谁拼命。

“哗啦”一下,奴兵们有菜刀的拿菜刀,没菜刀的扛板凳,捡石块。

比横嘛,谁怕谁

克劳德是越看越火,哇哇大叫道:“胡忧,你给老子滚出来。”

胡忧知道,又该是自己出场的时候了。他咬着个馒头,拖着白蜡枪走出来,用一种很欠扁的声音说道:“喂喂喂,谁在叫我?”,

克劳德指着胡忧的鼻子叫嚣道:“胡忧,你这是纵兵行凶。你知罪吗?”

胡忧一脸委屈带无辜道:“克劳德大人,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讲呀。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纵兵行凶了。我纵了那门子的兵,又行了哪门子的凶?

你今天可要给我说清楚,不然我可是和你到苏门达尔大人那讲理去。”

胡忧这斯从来都是有理走遍天下,没理也一样走遍天下,胡搅蛮缠那就是他的生活计能。想都不用想,直接就给克劳德来了个倒打一耙。

克劳德骂道:“你带人抢我的饭菜,不是行凶是什么。”

胡忧嘿嘿笑道:“兄弟们,这位师团长大人说我们这是在行凶,你们说是不是呀?”

奴营里有人高喊道:

“被抢饭菜,那是他们没用。连饭菜都保不了,还说什么打仗呢。”

“就是,这些饭菜,还是我们帮他们吃的好,省得浪废了。”

有胡忧在前面顶着风雨,奴兵们跟本就不怕什么第五师团的人。一个个胆子肥得很,什么话都敢说。

克劳德气怒道:“都给我闭嘴。胡忧,你抢了我们第五师团的饭菜,不能就这么算了。你怎么说。”

胡忧大嘴一咧道:“你去报官好了。”

“你”

克劳德突然发现,自己面对的就是一无赖。要想跟无赖在这讲理,跟本是没用的,这时候,还得看谁的拳头大。于是大手一挥,向身后的士兵喊道:“奴营目无军纪,私出营地,给我全部拿下。”

“慢着”胡忧喝道:“克劳德督将,我劝你最好别那么干,不然你可要后悔。”

“呸”克劳德一口唾沫吐到地上,大喝道:“我到要看看,你们这些溅民,怎么让我后悔。

第五师团听命,给我上。”

胡忧手中的白蜡枪一挥道:“奴营听令,打狗回营”

¥¥¥¥¥¥

“报报军团长大长,奴营和第五师团打起来了。”

苏门达尔眉头一跳问道:“打起来了?怎么回事,难道奴营要造反?”

“回军团长,不是造反,是奴营的新统领胡忧督将带手下的奴兵,把第五师团的晚饭给抢了。”

“胡忧?”

听到这个名字,苏门达尔坐了回去。这个胡忧被放下奴营,十多天来,一直都很老实,他

这是要干什么?苏门达尔不得不好好的推敲胡忧的用意。

如果是要平时,苏门达尔会毫不犹豫的收拾胡忧。可是现在的情况可不太一样,先别说狂狼军团和暴风雪军团的人,都在留意着胡忧的动静。单单他今天收到的元帅西门玉凤的亲笔信,就是一个麻烦。西门玉凤的信上,可是点了胡忧名字的。苏门达尔不知道西门玉凤怎么会知道胡忧,在没有弄清楚这些之前,他可不准备动胡忧。

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同时也收到了奴营和暴风雪第五师团,打起来的消息。

这消息让蕾娜塔先是一愣,接着就是大感兴趣。那天在城门前,不死鸟特战队的人,誓死保护胡忧的做法,已经让蕾娜塔注意上了胡忧这个人。这几个,蕾娜塔更是看过了胡忧的全部资料,印象深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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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章 雄兵三十万

091章

雄兵三十万

这几天,令归城的上空,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

无论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还是狂狼军团的人,他们的目光,都停留在一个地方——奴营。

奴营这几天,可谓在令归城里出尽了风头,他们正在干的事,是帝国成立三十八年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他们在抢友军的粮食。

他们不乱抢,每天只抢一次,抢完就回营。抢多抢少,那就要视对方的反抗而定。反抗激烈,他们就抢得多。反抗不强,他们就抢少一些,给对方留一半吃的。抢的对像也很固定,哪个师团轮值看守他们,他们就抢哪个师团的。

奴营吃得苦,这在军中算不得什么秘密,大伙都知道。实在饿得爱不了了,出来抢点,这也是说得过去的。士兵们最奇怪的并不在这里,他们奇怪的是军团长苏门达尔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对奴营这样的作为,视而不见。每有将官向苏门达尔禀报此事,他都只是点头,却没有任何的指示。

事实上,有一点,军中的很多人都不太知道,胡忧之所以敢这么做,完全是有所依仗的。四十二年前,当时里杰卡尔德还没有成为曼陀罗帝国皇帝的时候,跟据当时军中食物武器供给问题不公的背景下,曾经在军中颁布过一个条例。条例上说明,一个独立的师团,可以完全拥有自己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体系,并可以要求所属军团,提供这一体系的保障。

这个条例,完全是应当时各路旗下义军不合,资源分配不公,纷争不断而制定的。简单解释这份条例的意思,就是每一个师团都有公平分享资源的权力。因为当时成军之初,各支部队鱼龙混杂,指挥不一,所以这个条例并不规定兵种。

之前的奴兵,是分属各师团统管,没有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体系,吃喝完全要看各级统领的脸色,所以没吃没喝,这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奴兵被全部调集一处,合整为奴营,这个性质,就于之前完全不一样了。虽然苏门达尔从来没有说过,可是从惯例来说,奴营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师团建制。是有权要求专属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的。

苏门达尔之前成立奴营,完全是想缓和不死鸟独立团强行划归儿子齐拉维后,在军中所产生的矛盾。所以把胡忧提一级,调为奴营统领。他并没有留意到这个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问题。

现在,胡忧钻的就是这个控子。苏门达尔既然不给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那他就自己抢。一但苏门达尔正式过问这个问题,胡忧就可以按条例提出要求独立的食物,武器供给。这个条例虽然是四十二年前颁布的,但是从来没有宣布废除过。更没有人敢说里杰卡尔德的条例失效,所以就算是苏门达尔都必须按例行事。到那时候,苏门达尔就必须按军中条例,重新分配军中的食物,武器供给,划拨奴营应得的那一部分。

这可是苏门达尔不愿看到的,他成立奴营,并把胡忧调到奴营做统领,本就是包藏祸心,怎么可能当奴营是一个独立的师团,把本就紧张的物资,重新分配,划归给奴营呢?

那绝不可能。可是奴营成为独立师团,已经是实事。在这种心军不定之时,苏门达尔又不能出耳反耳,宣布撤散奴营。

在这一点上,胡忧和苏门达尔形成了一个默契。胡忧根据苏门达尔对第五师团被抢的反应,已经猜到了苏门达尔的底线。聪明的胡忧知道,只有不是太过份,只抢食物,苏门达尔是不会管的。

狂狼军团军团的城守蕾娜塔在这事上的做法,与苏门达尔不闻不问正好相反。蕾娜塔对奴营的这种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有士兵亲眼见到,在奴营抢粮食的过程中,蕾娜塔的身影曾经远远的出现过。

今天,轮值看守奴营的又是第五师团。又到了吃饭的时候,第五师团的人,从上到下,都大为的紧张。

第五师团是第一支被奴营抢的师团,他们比其他任何师团,都更明白奴营的厉害。他们跟奴营交过一次手,映像深刻。

说是交手,那天的对战,跟本算不上什么交手。那些可恶的奴兵,一个个像泥鳅一样滑,出手极其猥琐,什么下流的招式都用。打得过就一拥而上,打不过就跑,弄得到处鸡飞狗跳,让第五师团丢了食物,还被其它师团看了笑话。

蕾娜塔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注视着第五师团的营地。临风而战的蕾娜塔,一身戎装,引人侧目。美丽的眸子,闪出兴奋的光芒。

晚饭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蕾娜塔估计,胡忧的奴营,很快就会出来抢食。

“那个家伙,这一次又会用什么损招呢?”蕾娜塔喃喃自语着,心中一一回放过胡忧这几天用过的招术。

无中生有,暗渡陈仓,隔岸观火,笑里藏刀,顺手牵羊,调虎离山,欲擒故纵,胡忧这几天使用的方法,在别人的眼里,极其下流猥琐,可是在蕾娜塔的眼里,胡忧的这些方法,是很高明的战计。如果加以改量,用到战场上.......

蕾娜塔在想着,突然第五师团的营地里,烟尘弥漫,之前第五师团所处的地方,一个大洞,出现了哪里。

饶是蕾娜塔,都忍不住捂住了小嘴,苦笑摇头。胡忧那个混蛋,他这次,居然在第五师团的营地下面,挖了个坑,把第五师团的师团长克劳德给埋了。

“哟呵”

奴营的士兵一看计得,从营房里,地道下钻出来,趁着第五团军群龙无首,乱成一团之际,一哄而上,看准食物就扑。

蕾娜塔在城墙之上,看得清楚。这些个奴兵看似四处乱窜,实事上跑位非常有规律,分工清楚。有人专事拿食物,有人专事阻击,有放哨到,打闷棍的.......

呸,还有猴子偷桃的。,

一阵混乱过后,奴兵们大获全胜的跑回了营地里,第五师团的士兵,追到营门,一个个又灰头土脸的回来了。军中规矩,没有军令,是不可以随意进入奴营的。那些混蛋躲进乌龟壳里,第五师团的人再气,也没有办法。

奴营校场上,刚才还四处乱跑的奴兵,此时在哈里森的号令之下,一个个整齐的排成列队。哈里森现在是胡忧的传令兵,专事整队集合的工作。

胡忧高坐于高台之上,身后堆着的是刚刚抢回来的食物。食物可是很好的东西,胡忧从定下抢食这个计划开始,就没打算这么容易,就让奴兵得到食物。好东西,好总好好利用才行。

利用食物之助,胡忧现在已经基本上控制了奴营。至少到目前为止,奴兵之中,还没有谁敢和胡忧对着干的。奴兵们心理都清楚的很,没有胡忧在前面撑着,他们跟本不可能这样肆无忌惮的去抢其它师团的食物。谁都知道,在奴营里和胡忧对着干,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别说成为全民公敌,就算是为肚子着想,那也是不合算的。

胡忧很喜欢奴营里的这种气氛,这里以强者为尊,谁有本事,谁能够为他们带来好处,他们就听谁的。在这里,就连哈里森这样的老兵,都很识实物。自从给了哈里森那一斧之后,他就好实多了。让他做传令兵,他也没有二话。

哈里森整理好队伍,大步来到胡忧面前,行礼道:

“报告督将大人,奴营三千士兵,除例行值勤和重伤人员之外,其余二千九百人,集合完毕。请指示。”

胡忧的目光一一扫过眼前的奴兵,满意的点

点头。经过几天的操练,这些吊儿郎当家伙,看起来已经有了些兵样子,加以时日,他们必将堪当大用。

胡忧站起来,给哈里森回了一个礼,下令道:“开始吧。”

“是”

哈里森跑步前进,又回到奴兵面前,大声喝道:“各战队听令。第一战队,五公里越野,第二战队障碍,第三战队........”

哈里森的命令下达之后,各战队立刻开始分散行动。这可是要打分的,最后一队没有食物,为了肚子,不拼命可不行。

宽阔的校场上,奴兵们像蚂蚁一样,各自按要求,做着自己的训练项目。这一边负重跑步,泥浆里匍匐前进。抓绳攀上高,就地打滚。过独木桥,爬绳网........

那一边徒手格斗训练,刀枪训练,组合合击训练。奴兵有自成一组的,两人一组,三人一组,相互攻击,锁喉,擒拿,偷袭.......单打独斗,互相掩护,倒下,站起来,倒下,又站起来.......

校场之上,到处是尘土飞扬,暴喝声此起彼伏。汗水,擦掉继续。流血?自行处理晕倒,拉下去,泼瓢凉水,醒了继续。醒不了,哈,今晚没饭吃。人权,这里没有人权,想要食物,就必须这么干。

奴兵们在训练的时候,都会有意无意的看胡忧一眼,眼中露出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狂热之色。

胡忧此时已经不坐在高台上了,他也在训练着。他不但练,而且他所做的,是士兵的两倍,甚至是**。

在融合了血斧之后,胡忧终于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秘密。这个世界上的人,天生有一种精神力。这种精神力不是实体,是一种能量的形势。这种精神力是每一个人都有的,这是他们的力量源泉。

虽然没有做过详细的研究,胡忧还是可以以他的见识,生活经验判出,这种精神力存在着先天,后天的个人差异。

普通的民众,是不知道这些精神力存在的,这就像是人的力气一样,是一种很平常的东西,没有人去注意。

可是胡忧不一样,他原本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这些普通民众都有的东西,胡忧之前并没有,所以胡忧对这种精神力特别的敏感。

胡忧很快就发现,这种精神力是可以通过后天而加强的,虽然每个人的加强程度不一样,但是有一种,胡忧可以肯定,那就是精神力和力气一样,身体强越悍强就越多。

明白了这些之后,胡忧再看从王富贵老婆王张氏那里,得的那本关于精神力方面的书,也就不会那么吃力了。以胡忧现在的眼光来看,那就是一本前人总结精神力特性运用的书。胡忧之前跟本就没有发现精神力这种东西,当然是不会运用的,提高那更是不可能。这也就是胡忧之前无论怎么努力,武力提高都很小的最根本原因。

实事上,胡忧还有一些东西,他现在还不知道。那就是他初到天风大陆之时,是完全没有精神力的,但是被雪里红蛇咬了一口的那次,他的体内,就已经有了雪里红力的精神力。但是因为蛇与人的物种不同,那种精神力,胡忧身体里是有,但是吸收缓慢,基本上真正能用上的,非常之少。

而也正因为这样,得不到吸收的那股原属雪里红蛇的精神力,依附在了胡忧的骨骼经络之上,默默的保护并强化他的骨骼经络,如果不是这样,在被黄金凤他老爹下令毒打的那次,胡忧就死掉了。跟本就不可能有他之后的断骨重接,更不可能遇见欧阳寒冰,得到和吸化血斧。

这些事,胡忧的身体都知道,但是胡忧自己并不知道。而这些事对他未来的影响会是怎么样,如果他能真正的吸收雪里红蛇的精化,光影果和地灵池水的灵气,又会怎么样,他自己就更是不知道了。

胡忧直到现在,还只知道他被雪里红蛇很恶毒的咬了一口,对于其他的奇遇,那都是注定被埋葬于历史长河的秘密。

胡忧一直都想着,怎么样破解换日弓和山洞里出现的疲门文字之迷,他从来就没想过,他的身上,藏着整个天风大陆的人,都不知道的迷团。而且这些迷团和未知——更多。

夕阳斜照,天边晚霞如火。相比想江南,青州的苍凉总是要来得更多一些。,

西门玉凤把目光从天边收回,落到身前的士兵身上,回想起临行之时,巴伦巴亚陛下的话,她不由得在心里,长长的暗叹了一口气。眼前这些士兵,将会有多少,要血洒沙场,骨落异乡。

慈不掌兵,身为元帅,西门玉凤本不应该如此的心慈。可是这次的争战,却又不得不让西门玉凤为之伤神。

在西门玉凤看来,这次的出征,实在是太过于勉强了。今年是曼陀罗帝国建国三十八年来,最困难的一年。这一年来,上有天灾,下有蝗灾,千里良田颗粒无收,百姓易子而食,军中粮草不济,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出征的好时节。

可是浪天城变,内有红巾军造反,吓得巴伦西亚弃帝都避走凤凰城。外有安融人进边,占领半个青州。这两大事件,让曼陀罗帝**队的威名扫地,周边各大国的蠢动,都使得此仗不得不打。

西门玉凤很清楚,曼陀罗帝国必须要以一场大胜仗,来证明帝**队的强大,以压下各国的蠢动之心。不然的话,下次进犯的,就不单单是安顿这种小国。七大强国,都会来犯。那时候,帝国才真正会是狼烟四起,山河破碎。

“安融,只有拿下安融这只鸡,才能震住四方之猴。”

巴伦西亚虽然胆小,但是他说的这句话,西门玉凤还是非常认同的。要想避免与各国发生大战,那么这次,曼陀罗帝国就必须要灭掉安融——杀一儆百。

想到这里,西门玉凤一双凤眼射出了自信的寒芒。

此次皇家骑兵团出兵六万,狂狼军团出兵七万,黑十字军团出兵六万,本部红fen军团出兵十万,这可就是三十万大军了。再加上暴风雪军团剩下的八万人马,西门玉凤手中掌握的兵马,超过三十八万人。这已经是曼陀罗帝**团近半数的兵力。

西门玉凤有足够的信心,凭借着这股力量,灭掉安融。安融人不是要打吗,他们不是一直想要得到肥美的土地吗?这一回,就连那些贫瘠的土地,都不再留给那些安融人。

看了眼天色,西门玉凤珠唇微张道:“西门霜”

西门霜听道声音,策马上前:“元帅大人。”

西门霜是西门玉凤亲卫军红fen卫的侍卫首领,她和另一被看为智囊的西门雪并称为红fen双花,都是和西门玉凤从小一块长大,几可以称得上的亲如姐妹,是西门玉凤的绝对亲信。

西门玉凤命令道:“天黑已晚,下令全军停止进行,原地安营。”

“是”

西门霜领命而去,没有半点的迟疑。

西门玉凤满意的点点头,问身边的另一女子道:“西门雪,我们离令归还有多远。”

西门雪想也不想,马上回道:“还有不到五十公里,元帅。”

西门玉凤脸上露出了笑意:“嗯,看来不出意外的话,我们明天就可以进城了。进城之后,你想先干什么?”

看西门玉凤这样,西门雪也不再那么严肃,略带调皮眨眨眼道:“当然是洗澡呀。这一路上,全都是风沙,都没能好好洗洗,我这全身上下,都脏死了。”

(八

度吧

092章 再遇故人

092章

再遇故人

客心惊夜魂,言与故人同。

开帘觉水动,映竹见床空。浦口望斜月,洲外闻长风。九秋时未晚,千里路难穷。已如臃肿木,复似飘飖蓬。相思不可寄,直在寸心中。

一首夜梦故人诗,道尽了诗人心里对故人的思念。胡忧今天也遇见一个故人。

谁?

那巴坡的陈大力。陈大力是被抬进奴营的,一支长箭,插在他的右胸,昏迷不醒,人世不知。

陈大力身边还跟身两人,刘小三和荆无命。他们一前一后的抬着陈大力,被士兵压到奴营。刘荆两人也不见得比陈大力要好多少,也是一身的伤。自己都有些站不住了,还依然抬着陈大力,怎么都不愿放开。

陈大力一身破衣,全身是血,要不是那巴坡之时,胡忧对这个聚集两三百人,依靠马里府,对抗军地两千人进攻的汉子印象极为深刻,差点都认不出他来了。

签收了陈大力这三个,胡忧并没有马上过去,尽管他对陈大力这个人,非常的感兴趣。他要等一个适当的机会。

别人也许不知道,看过马里兵书的胡忧,对这个陈大力的能力,可是有一定了解的。胡忧曾经对照书上的内容,分析过陈大力依靠马里府应对官军进攻的办法,得出了结论是陈大力这个人,对于守城方面,有着极强的造诣。

由于经验和实际操作的关系,胡忧对书上提到的很多守城之法,都还参捂不透。但是胡忧却发现,陈大力在马里府所用过的很多方法,都隐隐能在书上找到。这说明,陈大力就算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也肯定用心研究过守城之术。这样一个人,胡忧怎么会对他不感兴趣。

只是陈大力这伤,似乎太重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救。

刘小三、荆无命两人抬着陈大力,自行找了一块无人的空地坐下。对于那些营帐,他们看都没有看一眼。

在奴营中生活过的人都知道,那少得可怜的营帐,只有最强势的人,才好以住进去。荆无命几个,现在明显没有任何强势可言。只要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刘小三两人刚陈大力放下,马上就为陈大力检查伤势,看到陈大力依然活着,刘小三在暗松一口气的同时,心里不由升起对前路的担忧。

为陈大力小心的处理了伤口,刘小三靠墙而坐。望天无语。从自在那巴坡抗暴失败,他们这些当时跟着陈大力攻占巴里府的村民,就被扁做了奴兵,没多久,被调到浪天平乱。同来的兄弟,各散东西,生死不知。现在只于他们三人。

想起陈大力的伤刘小三感到阵阵的无力。陈大力的伤,非常重,箭矢贯穿了他的右胸,现在离死,不过也就多口气而已。如果不是他和荆无命两人拼死抬回来,早就被当死尸给处理了。

可是抢回来又有什么用?奴兵缺衣少药,跟本就没有管他们的死活。这样的重伤,能坚持多久

想到这里,刘小三不由阵阵心痛。他从小就是孤儿,如果不是得陈大力和嫂子梅香的接济,早不知道死哪去了。现在梅香嫂子死了,陈大力又变成这样,真是........

“水,水........”

陈大力的呻吟声,打断了刘小三的思绪。听到陈大力要水,刘小三马上去抓身上的水囊,可是摸出的,却是一个扁皮囊。

“荆无命,你那里还有水吗?陈大哥要喝水。”

“我去找点回来。”

荆无命的话不多,直接以行动表示。刘小三这才想起来,荆无命的水囊,早在昨天已经破掉了。

“我这有水,拿去吧。”

胡忧把一个装满水的水囊递到荆无命的手上。荆无命冷冷看了这个穿着督将服的男人一眼,没有伸手。他一向对军官没有任何的好感。

胡忧就那么平举着水囊,没有任何收手的意思,两眼打量着这个冰冷的男人。他可以感觉到,这个冰冷的男人,全身上下,透着一股子死气。

杀手型男人。胡忧在心里暗暗的想着。

正忙着照顾陈大力的刘小三,只回到看了一眼,就马上猜到了这边的情况,赶紧跑过来。推了荆无命一把,双手接过胡忧手里的水,哈腰道:“多谢督将大人,多谢。”

刘小三抱着水,回身拉过荆无命,小声的说道:“你跟督将大人对什么眼,快跟我回去。”

荆无命又看了胡忧一眼,这才跟着刘小三回到陈大力的身边。刘小三忙着给陈大力喂水,而荆无命的眼睛,始终着盯着这个慢慢靠近的男人。

胡忧在离陈大力十步的距离外,停了下来。他能很清楚的感觉对荆无命的敌意。知道再靠近,荆无命就会出手阻止了。

“你们的朋友似乎伤得很重。”

胡忧看了陈大力一眼,淡淡的说道。

荆无命提防道:“如果你想把陈大哥赶出去,先拿我的命。”这一路之上,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军官想把陈大力给丢走了。荆无命觉得,这个督将想干的事,和那些军官一样。以陈大力的重伤,没人照顾,马上就是个死。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那样做。

胡忧看着荆无命的眼睛,问道:“他是我奴营的兵,我为什么要赶他走。”

没等荆无命开口,胡忧又接着说道:“不过他的伤很重,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医治,他活不过三天。”

“扑通”

刘小三一下跪在了胡忧的面前,哀求道:“督将大人,求你救救陈大哥吧。我刘小三当牛作马,报答你。督将大人,你也说了,陈大哥是你的兵啊。”

胡忧摇摇头道:“奴营没有医护兵,我想你是知道的。”

刘小三何尝不知道奴营没有医护兵奴兵在其它人眼里,跟本没有任何的地位。别说没有医护兵,就连药物供给都没有。平时谁受伤,只能自己处理,好得了就好,好不了就死。死了扔出去,就是那么简单。

可是刘小三实在不能看着陈大力就这么死了,但凡有一点希望,他都不会放过的。他虽然不认识胡忧,但是他却感觉到,这个督将似乎和别的军官不一样,至少别的军官,就不会把水给他们。,

刘小三还在苦苦哀求道:“督将大人,求你想想办法吧。陈大哥他是好人啊。他是在浪天乱平受的伤,他的血是为帝国而流的.......”

此时,其他的奴兵已经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不时的把目光瞟过来,想看看督将大人想要干什么。

胡忧的目光扫过刘小三和荆无命,淡淡的说道:“奴营没有医护兵,不过我略懂一些医术。到是可以帮你们看看。能不能救,没有任何保证。你们如果愿意,就把他抬到那边的帐篷里,如果不愿,那就算了。”

胡忧说完也不等回话,就那么离开了。

刘小三和荆无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都没有底。他们都不知道这个督将大人的医术怎么样,这可是一条人命啊,弄不好就完了。

刘小三语气并不是很坚定的和荆无命商量道:“我看这个督将大人有些门道,要不咱赌一把?”

荆无命看了眼已经走远的胡忧,直接走到陈大力的身边,以行动带替了回答。

说是赌一把,事实是不赌也不行了。刘小三和荆无命都很清楚的知道,陈大力这伤再拖下去,那就是一个死。抬到胡忧那里,说不定还活有一丝线生机。

胡忧早就知道陈大力的箭伤很重,可是割开了陈大力的衣服,胡忧才知道,陈大力这伤,已经不能用‘重’字形容了。因为箭矢插得太久,中箭的肉,都已经烂掉了。一拉开衣服,就是一股臭肉味。外伤最怕拖,这箭伤可要比旋日的那箭伤难多了。

“能活到现在,也真算是命硬了。这伤几天了?”

“记不清了,总得有十来天了。”

回答的是刘小三,荆无命一般情况下,很少有话说的。

胡忧又问道:“一直没上个药?”

“头几天,有个医护兵给了我们一些药,之后就没了。”

刘小三说起医护兵的时候,荆无命的脸上划过一丝温暖。不过胡忧和刘小三都在注意陈大力的伤口,谁也没有注意到他。

“你们两人把他的衣服全脱了。”

胡忧把匕首拿在油灯下烤着,这地方也没酒精,全拿这个当消毒。

刘小三和荆无命帮陈大力脱了衣服之后,就老实的站在一边,看到胡忧摆弄着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他们也弄不懂胡忧是算大夫还是术士,也不敢问。

胡忧烤好了刀,又把止血药,刀伤药之类的东西一字排开。清点一遍现有的存货。这段时间一直都没什么机会补充,这身上的药物越来越少了。

“你们谁把他身后的箭给弄断,一会好拔出来。”

“我来。”荆无命接过胡忧的匕首,挥手把箭给尾给切断。

拔箭不是问题,关键让胡忧头疼的是陈大力伤口上那些坏死了肉和内腑的问题。右胸可是最要的部份,挨着肺,如果里面也有坏死,那基本上,也就没得救了。

“朱大能,你那好了没有。好了就给他喝下去。我们快要开始了。”

“哦!”

朱大能端着磨入了川草乌的酒,走向陈大力。因为陈大力的伤非常重,胡忧让朱大能给准备

了两份,份量轻的,陈大力喝下去,重份量的那份,当麻药外用。烈酒可以消炎,这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一切准备就绪,胡忧让刘小三和荆无命按住陈大力,左手猛的把箭拨出,右手的匕首连动,唰唰的在陈大力的伤口上,切下好几片死肉。这切肉可慢不得,陈大力的伤口没有箭矢的压制,血流可不小,不马上处理伤口包起来,陈大力没多少血也以流的。

刘小三几个看胡忧切人肉跟切猪肉差不多,心里都有些发毛。杀人对他们来说,并不稀奇。可是从活人身上切人肉,他们还都是第一次见的。

切肉刘小三几个没见过,胡忧接下来做的事,他们就更没见过了。看到胡忧居然拿着一根缝衣服的针,在那给陈大力缝合伤口。在场的另外三个人,都有些瞪眼。这个督将大人,他拿人当衣服了,这也能缝?

胡忧针线活的水平,真是惨不忍睹。人肉的操作性又很差。弄出来的作品,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还好陈大力是男人,如果换成是女人,胸口被缝成这样,不死也没法活了。这真是太难看了,没脸见人啊

“呼,好了。你们把他的伤口包起来吧,能不能活命,就看他的命有多硬了。”

胡忧正说着,突然发现荆无命的眼睛里,射出尊敬之色,胡忧心里刚一喜,却马上发现荆无命的尊敬并不针对他的。胡忧顺着荆无命的目光看过去。穿过帐篷上的破洞,胡忧终于看到了荆无命的目标。

“红叶?荆无命怎么会认识她?”

胡忧边想着边拉走出帐篷,他注意到,荆无命动了动脚步,却并没有跟出来。回想起刘小三之前的话,胡忧瞬间就有了答案。之前刘小三说过,曾经有一个医护兵给过他们一些药,如果猜得不错的话,这个给药的,应该就是红叶了。

“胡忧。”

红叶一看到胡忧,马上飞跑过来。一般的士兵,是不可以随便进奴营的,但是红叶这医护兵,并不在此列。

看到红叶的眼中,带着闪闪的泪花,胡忧不由暗叹了口气,喃喃道了声傻丫头。

“呜呜.......”

红叶看到胡忧,再顾不得其他,趴在胡忧的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胡忧轻抚着红叶的秀发,任由她发泄了一会,这才低声哄道:“傻瓜,哭一会就得了,再哭可就不漂亮了。”

对于哄女孩子,胡忧还是有些经验的。他知道女孩子都是感性动物,她想哭的时候,一定要让她哭一会,不然你很难哄得了她。越哄越哭,相当的麻烦。

“哼,人家本来就不漂亮,有什么好怕的。”红叶娇哼着,哭声到是停了下来。

胡忧嘿嘿笑道:“谁敢说我家红叶不漂亮,我跟他拼命。”

红叶伸出小手,捂住胡忧的嘴,撒娇道:“不许老和人家拼命。你知不知道,每次一听到你的消息,人家都担心得不行。”,

“好好好,咱不拼命。”对于这个大自己几岁的小女人,胡忧还真没有什么办法。二十六岁的女人,正是最成熟的时候,她的吸引力,有时候可以说是至命的。

胡忧说着拉起红叶的手道:“这里灰大,走,到我的帐篷去,咱们好好聊聊。”

被胡忧这么一拉,红叶想起了来这里的目的。微一用力,反手抓住胡忧的手,娇哼道:“军团长大人真是太不对了,你立了那么多的功,怎么能把你调到奴营来。走,我们找他说理去,他要是不给我个交待,我就告到到巴伦西亚陛下那里去。”

女人有时候是万万不能惹得,特别是爱郎被人欺负的时候,她们会像狮子一样,不牺一切来保护她们任为应该保护的东西,哪怕前边是刀上火海。

在红叶看来,胡忧此时就是被苏门达尔给欺负了。红叶还在路上的时候,就收到了胡忧被调入奴营的消息,马上气冲冲的赶过来。

红叶可不是一般的女人,她老爹红方正虽然只是个城守,比苏门达尔要底两级,但却是帝都里的实权在物,帝都外城城守,可不是谁都能当的。

红叶从小就在帝都长大,见惯了豪门大户。小时候,她连皇子都打哭过,苏门达尔是吓不了她的。她要真为胡忧的事闹起了,苏门达尔的日子,也不见得就会好过。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红叶在帝都的身份,不过只比公主差一些,如果不是之前的丈夫是暴风雪军团的人,她跟本就不会到青州来。看这姑奶奶发了脾气,胡忧赶紧拉住红叶道:“红叶,你干什么。别胡闹”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红叶发起飙来,连红方正都有些怕她,可是到了胡忧这,却被吃得死死的。胡忧一说一拉,红叶顿时就没了脾气,一脸委屈道:“人家这不是想为你讨个公道嘛。”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讨什么公道,这奴营是我自己要来了,与别人没有关系。你别吵吵了。给我乖乖的,不然我可要惩罚你哟。”

胡忧说着,目光有意无意的瞟向红叶的翘臀。开什么玩笑,这好不易容才把奴营这些家伙给收拾得听话了,就这么走,那一切不是都白费了?再说了,先不说红叶去找苏门达尔跟本不会有结果。就算有用,让一个女人为自己出头,这样的事,胡忧可做不来。

红叶被胡忧不怀好意的瞟了几眼,顿时小脸就红了起来,低声嘤嘤道:“坏家伙,人家帮你,你却要欺负人家。”

胡忧忍不住逗笑道:“这就算是欺负了?我都还没有怎么样呢。再说了,你不是也很喜欢吗?”

红叶不知道想起什么,脸色变得更红。娇羞不住,佯装生气的噘嘴道:“哼,你就是欺负人家,不跟你说了。”

(八

度吧

093章 兵指安融

093章

兵指安融

今天的令归城很热闹,至于热闹到什么程度,胡忧不知道,他只知道,帝国新任元帅西门玉凤和她统领的三十万大军到了。

城内大部份的军官,都受命出城十里,迎接女元帅的到来,不过胡忧并没有去,因为他不属于那大部分的范围里,苏门达尔选择性的把他给遗忘了。

“马拉戈壁的,一个从十几岁开始,就在战场上打滚的女人,肯定满身伤疤,漂亮不了。”

胡忧自我阿q了一把,感觉郁闷的心情好了不少。

朱大能刚做完一趟训练回来,听到胡忧的话,忍不住笑道:“大人,我听人说,西门玉凤元帅长得可是非常漂亮的。”

胡忧闷闷的说道:“漂亮又能当饭吃吗。”

朱大能笑而不语,他知道胡忧是很想见见那个女元帅的。漂亮不漂亮暂且不说,只凭西门玉凤26岁就坐上元帅之位,胡忧就对她很有兴趣。

“笑什么笑,走,我们练练。”胡忧说着站了起来,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最近他加强了自己的实战训练。大战马上就要来了,不多练练,到时候弄不好,就得把命丢在安融。

朱大能顿时脸就苦了起来。他刚刚按胡忧制定的训练大纲做了一遍,气都还没有顺过来呢。

朱大能商量道:“大人,能不能歇会。”

胡忧哼哼道:“动作快点,哪来的那么多废话。别跟我说你很累,上了战场,敌人可不会因为你累就不砍你。”

胡忧说着拿过手边的白蜡枪,往校场中走去。以他现在的武力,用血斧的话,胡忧自信,可以砍翻朱大能。不过用这白蜡枪,胡忧现在还不是朱大能的对的手。

朱大能摇摇头,苦着脸跟在胡忧的身后,他早就知道,胡忧会用这句话来顶他。什么敌人不敌人的,那都是套话。朱大能心里清楚得很,胡忧这会想借对练,来发泄心里的不满。

说起来,朱大能挺佩服胡忧的毅力。胡忧所制定的那个训练大纲,他刚刚费了老大的劲才做完,对里面的难度,相当清楚,自知以自己的体力,一天最多只能做两次。可是胡忧却一天做三次。那种枯燥的训练,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下来的。现在奴营的士兵,大部份人,还只能完成大半套的训练量,其难度可想而知。

哈里林正带着队操练,目光不时落在校场中正恶斗的两人身上。他直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那天胡忧是怎么砍断他手中的柴刀,并在他脸上留下长长血痕的。

哈里林是奴营的老兵了,曾经多少次经历生死,他自己都已经记不得了。可是那天胡忧所展现出来的杀气,他却一直深记于心。

只要再近一点点,脑袋就会被劈成两半,哈里林从来没有任何一次,如此清晰的感觉到死亡的存在。

这几天,哈里林一直都在偷偷的观察着胡忧,以他的眼光看,胡忧的武力并不是很强。他曾经找机会跟朱大能打过,知道朱大能的武力不错,但还不自己的对手。这个胡忧,武力明显还不及朱大能,可是为什么.......

哈里林轻轻抚过脸上的伤痕,这个问题,他还要更多的时间,才能找到答案。

与此同时,城外的气氛,此时却已经达到了**。西门玉凤一身凤凰战甲,骑着黑马,出现在众人视线,瞬间引来了无数的欢呼。

如果此时有冷静的人,去寻问那些忘情欢呼的人群,他们在欢呼什么。那些人并不能给出什么答案。因为他们现在,只觉得全身的热血都在沸腾。

三十万大军,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可以踏平安融,一血之前的耻辱。是的,安融人这次的进攻,已经激怒了骄傲的曼陀罗人。他们都决定,给安融人一些好看。

蕾娜塔做为狂狼军团的指挥官,此时正站在苏门达尔的旁边,她能很清楚的看到那个叫西门玉凤的女人。

蕾娜塔从小就聪明过人,有着极高的军事天赋。她一直都知道,南方凤凰城有一个名叫西门玉凤的女人。当她十五岁那年,从父亲口中得知这名字之后,她就把这个女人,当成了自己的对手。现在,她终于见到了她,然后,她将超越她

在人群之中,有一双眼睛,也在观察着西门玉凤。这双眼睛冰冷,锐利。眼睛的主人,一身绿色的偏将军服,即表明了他的身份,也展现出了他的风采。

他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痕,看起来有些狰狞,却并不影响他的魅力,反而让他全身散发出一种邪意的气质。

不时会有女人的目光,落在这个男人的身上,但是男人却不为所动。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女人,不是他的追求。

“这个女人很强。”秦明轻轻抚过脖子上的伤痕,在内心里,给西门玉凤下了定意。,

很强,在秦明看来,这就是赞美。至于西门玉凤长得美不美,那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把西门玉凤和她身上的凤凰宝甲同时放在秦明的身前,让他选择的话,秦明毫不犹豫的,会要宝甲。

选择宝甲,并不代表秦明怕死。而是因为凤凰宝甲象征着权力和身份。穿上它,证明他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度,权力的高度。到那个时候,只要顺着这个高度,再进一步,那就是他的目标所在。到那一天,天下的女人都可以任取任舍,一个西门玉凤,又算得了什么。

西门玉凤是一个相当雷厉风行的人。部队只在令归休整了五天,就下令开拔。暴风雪军团的八万士兵,除去因伤和必要的防务人员外,有五万人加入到西门玉凤的大军之中。一时之间,西门玉凤的兵力,达到三十五万。

开拔之前,军中接连的招开军事会议,胡忧都没有能够参加。现在,他除了知道三十五万大军,将会分兵五路出兵安融之外,对其他的军事部属,一无所知。

又去看了一次陈大力,胡忧回到了自己的营房里。陈大力这个家伙,果然是属蟑螂的,从拔箭疗伤到现在,不过几天的时间,他就已经能慢慢的下地走路了。

陈大力能这么快恢复,也不全是胡忧的功劳,红叶在这里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红叶现在已经请调进了奴营,成为奴营的专职医护兵,这可是奴兵制度出现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胡忧也很惊讶,红叶是怎么说服上面调来奴营的,不过红叶对于这个问题,总是笑而不答。

红叶请调入奴营,还带来了凡梦和含玉。为了保护三女在奴营的安全,胡忧专门下达了命令,任何敢对三女不敬者——杀无赦。

不过胡忧的担心,显然有点多余。红叶三个女人一到奴营,就成为了三千奴兵的宝贝,一个个爱护得不得了。这可不单单是因为三女长得漂亮的关系,更重要的原因,这三个女孩子是医护兵,到了战场上,那可是可以救命的。

红叶三女的到来,让胡忧在军中的人气,得到极大的提高。奴兵们把这一功劳,记在了胡忧的头上。觉得这是胡忧为他们争取而来的。

事实上,这几天,胡忧亲为陈大力疗伤的事,已经在奴兵之中,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士兵们在闲暇之余,都喜欢讨论胡忧这个新任的统领。他们越来越发现,这个督将大人,和其他的长官不太一样。他们也从对胡忧的恐惧,慢慢的开始有些喜欢胡忧这个长官了。

其实,士兵是很单纯的。一个长官,能不能得到拥护,在于他是否顺应士兵之心。太史公的故事书里,有一段话,胡忧一直记得。他的原话是:

“你能使人民富贵,他们就可以为你忍受贫贱;你能使人民安定,他们就可以为你承担危难;你能使人民生育繁息,他们也就不惜为你而牺牲。单靠刑罚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害伯,仅凭杀戮不足以使人民心悦诚服。刑罚繁重而人心不惧,法令就无法推行了;杀戮多行而人心不服,为君者的地位就危险了。”

这说得是一个民政的问题,胡忧现在没有什么人民,他手中,只有这三千奴兵。不过在胡忧看来,道理都是相通的。人民也是士兵,士兵也是人民,只要按这样做,就可以把这三千奴兵给紧紧的抓在手中。

所以胡忧入主奴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这些奴兵有饭吃,不饿肚子。为了达到这一点,就算是去抢,他也不在乎。饭都不让人吃,人家拿什么去为你拼命。

现在,胡忧已经不再当太史公的这本书是故事书看了。他觉得这是一部非常伟大著作。太史公通过一个个故事,简明的把国民管理、内政,战争等各方面的知识,一一道出,每一个故事,都有很深的含意在里面。能不能看懂,看要看个人的造化了。

胡忧想着,又把故事书拿出来,仔细的品读。他心里很清楚知识的力量是强大的,要想真正的达成自己的梦想,必须学习更多的东西。

胡忧正看着,朱大能来报,军部给奴营下拔了一批粮草。

“苏门达尔给我们送来了军粮?”胡忧放下手中的书,转而看向朱大能。

朱大能回报道:“是的,大人。全都是米面。现在已经运到了营门外,正等你去签收。”

胡忧起身往外走:“走。看看去。只有粮食,没有武器装备吗?”

朱大能回道:“只有粮食,没见着有别的东西。”

胡忧来到营门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不少奴兵在围观。胡忧也没有跟来人多聊什么,在得知从今天起,每天都会有军粮供应奴营后,就签收了粮食,让士兵们把粮食搬回去。,

从今以后,粮食是不用去抢了,可是这个武器的配备没有着落,还是让胡忧很不爽的。这可马上就要上战场了,士兵们都还没有像样的武器,真是让人忧心啊。

正带着凡梦和含玉给伤兵治疗的红叶,把目光从胡忧的身上,收了回来,心中暗暗的说道:我也只能帮你这么多了,以后,就要看你自己的。

胡忧正猜着苏门达尔为什么突然那么好心,给奴营配粮。不过他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红叶在暗中帮的忙。她本来还想给胡忧争取一些武器装备的,可惜没能成功。毕竟她的父亲不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能打着父亲的名号,为胡忧争取到粮草,已经算是很不易容了。

三十五万大军,不可能同一天出发。奴营的开拔命令是三天之后。三天之后,胡忧就要正式参与进这场,无论对曼陀罗帝国,还是对他都有重大影响的曼安之战。

终于到了奴营开拔的日子,胡忧高坐于马上,看着一队队正前进行的队伍,全身的热血,也沸腾起来。

这还是胡忧第一次参加这种大兵团作战,激动之于,他不免心里也有些忐忑,这仗会打成什么样子,现在还真不知道呢。

对于这场大仗,胡忧可是饿补了不少知识。士兵们只要知道,鼓是为了作战,为了发动进攻而用的;金是为了防守,为了退兵,为了停战而用的;旗是为了出动军队,为了节制军队,为了抑止军队而用的就行。

可是胡忧要学的却很多。

比如那些各种形色的旗帜,胡忧就必须要看懂。哪怕这些西门玉凤弄出来的花样,他觉得很白痴。

“一是举日旗,白日行军;二是举月旗,夜里行军;三是举龙旗,水里行军;四是举虎旗,林内行军;五是举乌旗,丘陵行军;六是举蛇旗,沼泽行军;七是举鹊旗,陆上行军;八是举狼旗,山上行军;九是举弓衣旗,表示要载上粮食驾车而行的意思。”

在胡忧看来,这简直就是把自己的行军明摆着告诉敌人。敌人都不用靠近,就能知道你是行军路线和地理情况。

“唉,女人就是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胡忧想着,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戚上尘镇守。

戚上尘是东部黑十字军团军团长古力特的爱将,听说还和古力特有什么亲戚关系。他现在是胡忧的顶头上司。

至于为什么胡忧现在会有一个来自黑十字军团的上司,那还得从西门玉凤的兵力组成说起。

这一次出兵安融的三十五万士兵,分别来自中部的皇家骑兵团,东部的黑十字军团,南部红fen军团,西部狂狼军团和北部的暴风雪军团。

帝国大五军团都出了兵,要怎么管理,这是一个要经过思考的问题。经过多次的军事会议,最后定下来的方案是以师团为编制,打散五大军团,大军分五路先锋军,每路五万人马,西门玉凤为中军指挥,统军十万,共进安融。

以胡忧所在的第五路军为例,它就是由红fen军团和黑十字军团和暴风雪军团,狂狼军团和皇家骑兵团五方人马组成的混编军团。第五路军兵力五万,设一城守带五个镇守。每一个镇守统兵一万。

戚上尘就是胡忧所在万人队的镇守,而他们的上司城守,又是来自狂狼军团军团的陈一迟。听说这样组合,是为了防止各军团抢功躲过,更好的对安融作战。在胡忧看来,这就是一个笑话。这样的混编军,能有多少战力呢?

说实在的,胡忧对于这一次大军进攻安融的行动,并不是那么看好,尽管这次出动了三十五万大军。

首先这个发动战争的时间,胡忧就不看好。现在曼陀罗帝国正值荒年,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这样的情况,应该是休养生息才对,跟本不应该开战。

二来,三十多年没有进行大型战事,从上到下,无论是将官还是士兵,手都生得很。别看他们现在一个个趾高气扬的,一但有什么变数,丢盔弃甲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就算有严明的法度,到时候也不见得有用。暴风雪军团这次为什么输的那么惨,光这因素就占了大半。几十个安融兵追着几百曼陀罗士兵打的情况,胡忧可是亲眼看到过的。

再来,现在的武器明显跟不上时代,身上的护甲,还大多是二三十岁前的老样式。同样是中箭,人家穿铁甲的不见得会死,他们这些穿藤甲的,八成得玩完。

还有最重要一点,这一次,可是要深入他国作战。开战这么冲忙,关于敌人的情报资料,地理天气情况,兵力分布,这些重要的东西,究竟收集了没有?如果有收集,为什么连一点最基本的地理资料,都没有下发。

还有,军中主帅西门玉凤长期在南方,她和她的红fen军团,能不能适应北方战场?她能不能指挥得了其他几大军兵,合力作战?还有这种混编,会带来什么问题?太多太多的不确定,怎么能让胡忧看好这场战争。

不能早知敌情,没有充实粮食贮备,各军团陌生而没有默契,武器不精。哦,太史公的故事书上是怎么说的?

“早知敌情,才能够所向无敌;有充实的粮食贮备,才能久战而不匮乏;武器精巧,才能征伐顺利;赏罚严明,才能使勇士得到鼓励........”

胡忧每回忆一句,心中就是一颤。这仗不好打呀。

(八

度吧

094 章 初战

094



初战

没有到过安融的人,永远也不能想像得到,安融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进入安融已经三天了,曼陀罗士兵对安融人的战力怎么样,现在还不清楚。因为从垮过国界线以来,他们就没有遇上过安融人的正面进攻。

但是这三天,让他们足以对安融的天气,地理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天气恶劣,道路难行,这就是曼陀罗人对安融最直观的印象。

这不,刚才的天空还见不到一片乌云,这会马上就刮起风来。这还不是普通的小风,这是沙尘暴。

“马拉戈壁的。”胡忧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紧了紧挂在头上的衣服。远远看去,这家伙就像是一个阿拉伯女郎一样。整个脑袋,只露出两只眼睛,别的地方,全捂得严严实实的。

其他的士兵,也好不到哪去。一个个是八仙过海,各想办法。往脑袋上绑衣服的,套臭袜子的都有。最有创意的还要数军中的那些个伙夫,他们直接把做饭用的大锅给扣到了脑袋上。你别说,这招还真有点用。

沙尘暴刮了得有半个多小时,突然毫无征兆的就没了。士兵们是‘呸’声一片,谁嘴里没吃几口沙子,还不赶紧吐出来。

“***,这哪是人住的地方。”朱大能嘟囔着把脑袋上的袜子给弄下来。

每次看到朱大能那袜子,胡忧总感觉胃有些抽筋。他有些想不通,朱大能那袜子又不是黑丝,他怎么那么喜欢带着这个来挡风沙。难道他就不能选些别的吗?

胡忧想着,转头看向红叶。在他看来,这挡风少嘛,还是红叶三女比较有优势。她们身上都有丝巾,风沙来的时候,一拉丝巾就可以了。比臭男人们的办法好得多,至少要好看得多。当然了,如果她们能把丝巾换成肚兜.......嘿嘿,那就更诱惑了。

“集合,继续前进”

一个声音在军中响起来,胡忧不用看,也知道这个声音是来自谁的。

戚上尘。那个下命令不喜欢用传令兵,老是喜欢自己吼的镇守大人,这只万人队的统领。

胡忧觉得这个戚上尘真是枉费了他老爹给起了这文雅名字,那个一身胸毛的家伙,随便叫个什么黑蛋,大牛就得了,叫什么戚上尘嘛。要不叫这名字,可能这一路还好走一些。这上尘上尘的,不是招沙尘暴嘛。

胡忧心里怨念挺多,可也不敢耽误镇守的命令,赶紧让朱大能和哈里森整队,继续上路。戚上尘那家伙脾气可不好,被他骂了又不能回骂,很不合算的。

一阵混乱之后,大队继续前进。胡忧的部队是奴营部队,打仗自然是顶在最前头的。第五路军,本就是先锋。而戚上尘部一万人,又是第五路军最突然的部队。而胡忧的奴营,是戚上尘部顶在前面开路的。看看吧,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势。

走在先锋之前的,那就属于先锋中的先锋了。这个说法,听起来挺威风,不过胡忧对此并没有什么好得意的。俗话说枪开出头鸟,越走在前面,死得越快。

这进入安融的第一仗是怎么打起来的,谁也说不清楚。总之就在胡忧让朱大能和哈里森去集合部队的瞬间,只听得前路突然一阵马蹄声起,大队的安融人就杀了出来。

胡忧一听到马蹄声,就知道大事不好,只来得急交待红叶,凡梦和含玉这三个医护兵紧跟在身边,这仗就打响了。

朱大能和哈里森反应到也挺快,马上带了一队奴兵,保护胡忧。不过这战场之上,想不被人砍,还得靠自己。胡忧白蜡枪在手,可不敢大意。

安融这支骑兵,人数并不是很多,也就两千上下,不过他们选择的时机相当好。正在曼陀罗人刚刚躲避风沙,还没有半点准备之时。

安融人一冲出来,曼陀罗士兵就乱了。现在的曼陀罗军队,早已经不是三十八年前威震天风大陆的那支。多年来的安逸生活,使得他们对战争都很陌生。平常操练的时候,就不是那么用心,现在一打起来,那点东西全给忘记光了。

胡忧的奴营还算是好一些,毕竟是一直被顶在最前后的部队。虽然从没经历过大型汇战,但是小仗还是打过的,对于打仗,多少还有些认知,再加上胡忧到任之后的操练很严,基本上反应还算是挺快的,在经历了初期的混乱之后,马上就开始的反击。

其它的那些部队,那就真是没法说了,有些甚至真是连刀枪在哪里都找不到。要不是奴营顶在最前面,后面的那些,不知道要死多少。

要说安融人还真是不含糊,二千人打一万人,他们居然也敢这么上。先别说他们的战力怎么样,光这胆色,就让你说个服字。如果所有的安融人,全都是这样,那可真是难以想像呀。,

胡忧身上的督将服,没给他带来什么好处,祸事到不少。一开战,安融人就看着他这个方向冲。尽管朱大能和哈里森一把钢刀、一杆长枪,左砍右辟的带人挡在前面,但是安融人的弓箭,可没少往这边招呼。

马革裹尸说来好听,胡忧可没打算自己试试,他的手中白蜡枪乱飞,护着红叶几个往后退。

还好,曼陀罗士兵愣了会神之后,总算是反应了过来,在戚上尘大喊大叫之中,黑十字军团的士兵,首先开始了反击。

战场,永远是练兵最好的地方,在这里学不好的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谁也不敢调以轻心。不想死的唯一办法,就是拿起武器,把想要你命的人给砍了,就是那么简单。

简单?也不那么简单。不是每一个人,天生下来,就可以杀人不眨眼的,哪怕是以打仗为职业的士兵。看到那些士兵边射箭边哭的样子,你都不知道是应该感叹,还是应该发笑。

曼陀罗人毕竟人多,在行成反击之后,渐渐的就抢回了优势。安融人也很明白自己的形势,眼看不敌,转身就撤出了战场。

看样子,曼陀罗人应该算是胜了。可是这会,却没有人能够笑得出来。短短不过十分钟的交战,曼陀罗人兵力损失十分之一,而安融人才死掉二百人,损失达到1比5。面对这样的结果,还有谁能笑出来?

也许你可以说人家安融人偷袭,不讲规矩,可这就是战争,敌人是不会和你讲规矩的。

胡忧的损失也挺大,因为奴营是被顶在最前面的,首先受到攻击的就是他们,再加上他们的装备太简陋,这一下就被人家干掉了五百人,死亡人数占全军一半。这让胡忧心痛不已。

不过有坏事也有好事,经过这一战,奴营的装备到好了不少。胡忧是江湖出生,对抢东西,绝对是有一手的。安融人刚一撤退,他马上就下令奴兵赶快抢装备。

这个命令到是十分对奴兵的脾气,被弄到奴营的,基本上也没几个好鸟。他们也不管你是安融人还是曼陀罗人,总之倒在地上的,全给他们给洗劫了。反正死人也用不上这些东西了。

朱大能回报道:“大人,其他军团的士兵对我们的做法有些不满。他们说那些武器是他们军团的。”

胡忧撇嘴道:“不满个屁。告诉下面的人,谁来过问,就说借来用用,打完仗再还他们。再哆嗦的就别理他。敢来硬的,揍他****。”

朱大能有些担心道:“要是戚上尘来了怎么办?”

“戚上尘没有这么笨,这些用不上的装备不给我们,下次再有事,老子就放那些安融人过来。马拉戈壁的,让老子的人拿菜刀帮他们打仗,想得美。”

“对了,你调一百人给荆无命,就说是我说的,让他保护红叶三女。她们掉一跟头发,我砍了他。”

“荆无命?”朱大能对胡忧这个命令有些不解。军中的人那么多,他不表明胡忧为什么单单让荆无命做这样的事。

“去吧,按我说的做。”

“是。”

胡忧为什么让荆无命去保护红叶?这可不是临时想出来的,胡忧早就有这个打算。胡忧早就发现,荆无命对红叶是相当的尊敬,他也从红叶那里证实了,陈大力重伤那会,红叶确实有给过药给他们。当时接药的,就是荆无命。

胡忧的眼睛是很毒的,他知道荆无命这样的人,虽然对谁都挺冷淡,但却是很重义的人,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跟着陈大力一起攻打马里府。他既然视红叶赠药为恩,那么他就一定会全心全力的保护红叶的安全。这样的人,不派他派谁。

戚上尘此时正在暴跳,哪有时间管这边的事。他一边叫人回报陈一迟之前的战事,一边命人处理死伤者,整理部队,继续进进。安融人的这场袭击,像是一记耳光狠狠的打在他的脸上,一向看不起安融人的他,怎么能忍得下这口恶气。

一个小时之后,部队继续上路。戚上尘似是有意想找回场子,部队的行进速度,要比之前快了不少。不过他没能如愿,安融人再没有出现过。

走到天黑,部队安营。胡忧本还以为安融人晚上会来偷袭,不过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一夜无话,转眼到天明。

第二天,过了中午,安融人又来了。还是昨天的那群安融人。又是袭击了一阵,打不过就跑。

一连三天,几乎都是同样的时候,安融人就会来这么一下。弄得戚上尘上暴跳如雷。胡忧觉得这事有蹊跷,可是又一时弄不明白,安融人这究竟是想干什么。第一次的袭击,还算说的过去,对他们造成了千人的损失。可是后两次,安融人也没捡到什么便宜,为什么还如此乐而不疲呢?,

“红叶,你说安融人会不会有什么阴谋?”胡忧自己想不通,他打算请教请教红叶。红叶毕竟经历过几年战事,而且军事能力不错,胡忧觉得她应该可以给出些答案。至于请教女人会不会丢脸,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无聊的问题。

红叶皱着眉头想了一会道:“现在我也看不出什么问题。也许安融人是想要阻击我们,为后面的部队争取时间吧。你看出了什么吗?”

胡忧摇摇头道:“没有。不过我总觉得安融人这样做很奇怪。”

第四天,安融人又来了。不过这一次,他们没有像之前那样,打不过马上跑。而是打一下退一下,总是保持着双方的接触。

“大人,今天的安融人有些反常呀。”朱大能道。

“嗯。你也觉得。”

朱大能道:“是的,大人,按说打到这种程度,他们应该跑了的。你说他们今天怎么不跑了?”

胡忧正要说话,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脸色大变道:“不好,安融人这里要把我们引到某个地方。他们要全吃了我们。”

朱大能也跟着脸色大变道:“那怎么办?”

胡忧急道:“得马上通知戚上尘,让他停止追击才行。戚上尘现在在哪里?”

朱大能回道:“在右边路。”

“传令兄弟们小心埋伏。我去找戚上尘。”

胡忧说着说打马转右。

戚上尘被安融人连搞了三天,差点没便密,很不耐烦的听完胡忧的话,一挥手道:“埋伏我们八千人马?安融人还没有那个本事。他们哪是在yin*我们,他们是跑不了啦。老子今天好不容易缠住这些可恶的安融人,非把他们全干掉不可。”

胡忧没想到戚上尘居然会这么说,愣了一下说道:“镇守大人,我仔细分析过,安融人这四次的袭击,每一次兵力都在两千人左右,而他们前三天的损失加起来,少说也有五六百人,今天还是这个数,这说明他们的兵力,一直都有补充。这很可能是针对我们的计策,咱们不能上这个当啊。”

戚上尘冷哼道:“上当?我们曼陀罗军是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他一个小小的安融,也配让我们上当?”

“镇守大人........”

“好了,你不用多说了。今天我就灭掉这两千人让你看。我到要看看,这些个胆小的安融人,有什么本事让我八千人马上当。你回到你的部队里去,让你的人,加紧进攻。你这几天干的事,我可都看在眼里,别逼我办你。”

戚上尘说完就不在理会胡忧,拿出一支令箭道:“传令兵,传我命令,全军加强进攻。”

马拉戈壁的。胡忧在心里已经把这个戚上尘给骂死了。什么天风大陆最强的军队,现在这种部队,他还敢大言不馋的说出这种话,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何况人家是部队指挥。就算前面是火海,人家说跳,你也得跳。

胡忧一回来,朱大能马上问道:“大人,戚上尘怎么说?”

“说个屁。用暗语通知我们的人,都给我眼睛放大点,别他祖母的冲那么快。”

两军又交缠了大约二十分钟,在经过一个土坡之后,突然就听得身后传出阵阵马蹄声。

朱大能惊叫道:“大人,不好了,我们的身后出现大批安融骑兵。”

跟本不用朱大能说,胡忧也看到了,不单单是身后,前面也同时出现了大批的安融骑兵,这下就连傻子都知道,他们中了安融人的埋伏。

“向左突,进树林去。”胡忧当机立断道。

奴营是步兵序列,除了胡忧外,其他士兵都没有马的。戚上尘的黑十字军是骑兵部队,冲在最前面,奴营的士兵在胡忧的有意拖延之下,现在已经被拉在中段,并不在交战区。脱离战场要比其他部队方便一些。

安融人突然冲出大批的军队,曼陀罗人一下就崩溃了。有人往前突,有人往后跑。骑兵步兵,全都搅在了一块,什么队形,全没了。一个个哭爹叫娘的。什么天风大陆第一军队,屁

“快,突进行树林里。”胡忧看戚上尘已经被砍倒在地,也没有了任何的顾及,大声叫道。戚上尘死了之后,胡忧就是这支万人队官最大的人。按帝国战时条例,他现在可以代管军权,直致新任长官接任。

朱大能和哈里林一把钢刀,一去长枪在前面开路,胡忧握着白蜡枪,紧紧的跟在他们的身后。战马早就被安融人射死了,胡忧也没有打算再找一匹来坐。现在骑马,不是给自己招箭吗?

安融人这次至少出动了两万人马,清一色的骑兵。无论在人数,还是对时机的把握,都相当的好。虽然胡忧已经下达了正确的命令,可是战况依然相当的混乱。各军团的士兵,都有些各自为战的意思,胡忧的命令,得不到很有力的执行。情况变得十分的危急。简直可以说是危如悬卵。

“见鬼的,朱大能,打出我的旗号。”胡忧大叫道。

“大人,打出你的将旗,安融人就是主攻你的。”

胡忧何尝不知道,打出将旗,就像是在黑暗中点灯一样,把自己暴露出来,戚上尘刚才就是那样死的。

胡忧咬牙道:“管不了这么多了,再不组织起有效的反击,咱们都得玩完。依令行事,把我的不死鸟战旗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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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章 置之死地

095章

置之死地

黑色镶金丝边的不死鸟战旗在战场上升起,瞬间引起了两方士兵的注意。

安融士兵看到这战旗眼睛都红了起来,很多人毫不犹豫的就甩开打得正酣的对手,转身扑向那面不死鸟战旗。三王子林正风遇刺重伤的消息,他们可是全都是知道的。此次出兵,皇室已经正式下达了悬赏令,凡能杀死不死鸟胡忧者,无论身份,赐封安融勇士称号,赏金币一万,良田百亩,女奴百名。士兵拼死打仗为了什么,不就是为名利好日子吗?什么国家社稷,他们可不管那些。现在好日子就在眼前,那还不拼命?

胡忧可不知道,他现在在安融人的眼里,已经变成了封号,赏金,良田,女奴,他只知道,这不死鸟战旗一经打出,安融人就像吃错了药一样,疯狂的向这边冲过来。

“马拉戈壁的,老子也就是一个督将,他们用不着跟吃了伟哥一样兴奋吧。砍戚上尘那个镇守的时候,也不见他们这们疯狂。”

“大人,别说了,快走。”朱大能大叫道。这什么人呀,神经那么大条,敌人都杀了来,他居然还有心情在这里感慨。

胡忧这下也反应过来,现在不是玩的时候,赶紧下令道:“哦哦,我知道。朱大能,打旗语,让所有士兵退守树林,依树林之利,阻击安融人。”

其实胡忧自己也没有注意到,他对于战场的适应能力,已经习惯很多了。如果不是心情放松,他怎么可能有心情说那样的话。

“是,大人。”朱大能挥动着大旗,打出胡忧的命令。

曼陀罗的士兵看到了旗令,总算是知道了应该怎么做。边抵抗着安融人的进攻,边往树林移动。

一阵混乱,胡忧终于带着五千余人,钻进了树林里。开战之初,谁也不会想到,才短短几天功夫,一万多军队,就死伤过半,连镇守都死掉了。

安融人还在进攻,面对这近两万安融骑兵,曼陀罗人一个个心里都在打鼓。说不准自己什么时候,就会成为倒在阵前的那个。

胡忧选择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坡地,马要冲上来,不是那么容易,勉强的可以算得上一个山头阵地吧。

马里兵书有云:“凡战,所谓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胜之理,我且固守,待敌可破之时,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知不可胜,则守。”

知道自己不能取胜,还拼命要想胜,那是傻子的行为。胡忧现在的思想就只有一个固守待援。

胡忧知道,第五路军主力就在他们的身后,大约在二十里之外,陈一迟城守的手里,还有四万军队。只要能顶到陈一迟的大军到来,他们不但没事,而且还可以反过来,吃掉安融人这两万人马。

战争中的防守,可不是怕死的行为,这是出于对形势的了解,知道自己的力量一时不能战胜对方,就应当固守,等到有了打败对方的时机,再出兵进攻,这是兵书里说的非常清楚的,胡忧也记得很清楚。也许是江湖天性使然,他对于怎么样保命,总是很有心得。

只不过,胡忧这次把宝压在了那个叫陈一迟的城守身上。陈一迟,只听这个名字,啧啧,似乎就不那么吉利呀。

“大人,我们的箭矢消耗太快,现在已经快用光了。”在前面指挥弓箭兵的朱大能回来报告道。

说是弓箭兵,事实上,也不过是配备了弓箭的士兵而已。他们的战力,比起真正的弓箭兵,那还是差远了。至少真正的弓箭兵配箭就要比他们多得多。

胡忧不用看,就能知道前面的战况。那些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从来就没有断过。这样的防守做起来有多困难,可想而知。

“援兵到了没有。”胡忧皱着眉问道。现在他们全靠着箭矢顶着安融人的进攻,箭矢一但告馨,他们将会更加的被动。

朱大能摇头道:“已经派出了三波人突围报信了,可是现在还是没见有什么动静。”

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道:“咱们不能把命交到别人的手里,必须尽快的想个办法才行。

哈里森,第二防线准备得怎么样了。”

哈里森回道:“已经差不多了,我们设了绊马索和伏击队,现在正在加紧挖陷阱。相信可以顶一阵。”

“嗯,朱大能,你先回去,箭矢射完了之后,马上带人退守第二防线。哈里森,你也要加快速度,第一防线顶不了多久,我们的时间不多。”,

“是”朱大能和哈里森领命而去。

胡忧的临战指挥不可谓不正确,只不过安融人的进攻,太过犀利,两道防线,最多也就顶一个小时,就被安融人给破掉了。胡忧此时真是心急如焚,没了办法。最可恨的是军中已经开始出现逃兵了。再这样下去,他这五千人马,用不了多久,就全都要死光光。

“胡忧,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说话的是红叶,正在想办法的胡忧也没有注意到她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红叶,你跑到这里了干什么。不是让你到后方去吗?”杜啸天有些皱眉道。他现在已经够烦的了,脾气可不太好。

红叶看胡忧的语气很严厉,不但没有生气,心里反而一暖,她知道胡忧是怕她伤着。

“胡忧,你先别急,打仗一定要冷静,这是第一要素。”红叶平静的说道。她打小生于军家,在这方面,可要比胡忧见得多。

“嗯”

红叶的话,让胡忧的心情顿时安静了一些。红叶说得没错,急是想不到办法的。

长出了一口气,胡忧缓合道:“这边的情况很危险,你还是先到后面去吧。这里交给男人就行。”

红叶噘噘嘴道:“你可不要看不起女人。西门玉凤元帅不就是女人吗,你难道还敢让她躲到后面去?

再说了,我是来给你出主意的”

“出主意?”胡忧愣了一下,马上一拍脑袋道:“该死的,我怎么把你这个女军师给忘记了。你有什么好办法,快告诉我。”

红叶有些犹豫道:“我可当不起什么女军师,我也是刚才结合了这里的地势,临时想出来的。也不知道能不能行。你听了就当个参考好了。”

胡忧急道:“好好,我知道,你快说吧。”

红叶整理了一下思路道:“不知你注意到了没有,现在安融军马虽然强盛,但是我们占了地利,他们的骑兵,暂时是攻不上来的。现在我军士兵之所以节节败退,是心中怀疑是否能取胜,他们没有一颗取胜之心,所以不肯奋力作战,出现逃兵,也是因为这样。”

胡忧定心一想,情况果然是这样。虽然现在安融人有两万兵马,自己这边只有五千人,兵力对比是四比一。不过因为自己一开始就选择了坡地,使得安融人的骑兵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这里的地势,也不可能让两万士兵同时进攻,所以此时看似危险,实则一时半会,安融人还攻不上来。

想到这里,胡忧的心不由又多定了一分。原来自己这一边,还是有优势的,只是一时没有看到而已。看来自己打仗的经历还是太少了,只是本能的判断出对自己有利的地势,确并没有好好的加以利用。

胡忧同意道:“你说得不错,只要士兵们都能够全力的抵抗,安融人想要打败我们,一时半会,还是做不到的。可是怎么能让士兵们全都拼死杀敌呢?”

这是一个很要命的问题。胡忧自信,只要多给他一些时间,让他训练这些士兵,他就可以评自己的手段,为这些士兵全都听他的。就像是当初的第三纵队那样。可是现在,敌人显然不打算给他这个时间。

红叶两眼一寒,吐出两个字:“死战”

胡忧全身一震道:“怎么死战。”

红叶回道:“山后大约一公里处,有一个山谷,山谷四面环山,只有一个出口。我们只要把部队带入山谷里,然后告诉士兵们,全军已经处于必死的境地,不打胜仗就没有生路。”

巾帼不让须眉!

这是胡忧此时的闪过心里的念头。这个女人,真够恨的。居然敢想出这样的计策。主动把五千士兵,放入绝境,就算是男人,也不敢想出这么大胆的战略吧。

可是仔细想想,红叶这个计策确实有可行之处。士兵们没了退路,也就不再想着逃跑了。不拼命肯定是个死,拼命说不定还有一条活路,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士兵们瞬间凝聚起来,大家绑在一起,才有可能撑到援军到来。

好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

红叶说完这些之后,就不再开口。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这个决定必须要由胡忧来做。她相信她选则的男人,肯定做出最正确决定的。

胡忧脸色阴晴不定的考虑着成败得失,猛的一咬牙道:“马拉戈壁的,*****。”

话很粗俗,但是说出此话的胡忧,此时全身上下,却散发出一股让红叶为之迷醉的霸气。红叶知道,自己的选择并没有错。这样的胡忧,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有一赌生死的勇气,

敢对自己狠的人,同样也敢对别人狠。别看胡忧出生江湖,整天过的是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的勾当,但是在他的心中,是有一股子狠劲的。这一点,从他敢断骨重接就可以看出来,他有光棍的狠劲。

心中有了定计,胡忧就不再犹豫,马上把两个助手朱大能和哈里森叫过来,重新制定作战计划,尽可能的以最小的代价,退兵山谷,拼死抵抗。

当胡忧说完自己的计划之后,朱大能和哈里森的眼里,全都射出了不可思议的目光。朱大能还好一些,毕竟跟在胡忧的身边有些日子了,对胡忧经常会出怪招,有一定的免疫力。哈里森的震撼最大,他当兵这会久,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疯狂的战略。

哈里森的眼里,渐渐的射出一种疯狂之色。“一把押五千条人命,这个督将大人,有点意思啊!

也许跟着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十里外,第五路军大帐。

陈一迟高坐于帅位,看着手底下四个镇守和一众高级将领。就在刚才,他们收到了先锋军戚上尘部遭遇安融人袭击的消息,现在正在开会讨论这个出兵的问题。

陈一迟看着众人道:“各位将军,有什么看法,大可以说出来,咱们好好讨论一下。”

一位来自红fen军团的女镇守特丽莎站出来道:“城守大人,现在不是我们讨论的时候,前方友军正在苦战,我们应该马上出兵去救援才是。”

特丽莎的话音刚落,另一个来自皇家骑兵团的镇守克林斯曼道:“我不同意特丽莎小姐的看法,戚上尘前车有鉴,这次袭击,说不定是争对我军的一个诡计。我们应该小心为是,决不能冒进。”

特丽莎对这个克林斯曼一向没有什么好感,这个人仗着自己是皇家骑兵团的人,经常带人到红fen军团来找事,调戏军中的女兵。现在对他的印象就更差了。

特丽莎当即怒道:“克林斯曼,那么以你的意思,我们就这么坐视不里?”

陈一迟看两人话风不对,赶紧插嘴道:“特丽莎镇守此言差矣了。我们这不是正在商量着出兵的事嘛。克林斯曼镇守说得也不错,现在我们身在敌国,一切还是小心为上.......”

无名山谷。守在谷前的士兵,一个个疯狂的抵抗放安融人的进攻,弓箭早已经用完了,他们现在用的是刀,长枪,拳头,甚至是牙齿。谁都知道,现在已经到了最后的生死关头,一但让安融人冲进来,他们全都得玩完,谁都活不了。

此时他们可不是为什么帝国打仗,刚才胡忧督将已经说了,这是为生存而战。顶住能活,顶不住,就是一个死。大家不抱成一团,都他**的得死在这个异乡的无名山谷里。

没有人想死,所以大家都在拼命。现在没有什么军团之分,有的,是一群不想死的人。用拼命的办法来活下来,听起来很可笑,可这却是唯一有可能活下来的办法。

胡忧狠狠的给自己灌了口水,一口唾沫吐在地上。从安融人来袭开始,这仗打到现在,已经近三个小时了。第五路军主力,距离身后不过二十公里,三个小时就算是爬也爬到了,可是援兵依然没有到。这怎么能让胡忧不骂娘。

看着已经疲惫不堪的士兵,胡忧紧了紧手中带血的白蜡枪。红叶选的这个山谷,地理条件非常的好。谷口还不到二十米宽,跟本展不开大部队,这为防守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可就算是这样,他们现在剩下的士兵,也已经不到四千了。一千多名士兵,长眠于此。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更生生的让二十米宽的谷口,缩小了一半。

看了眼那些蜂拥而上的士兵,胡忧知道,安融人的进攻,又开始了。这些该死的安融人,他们这哪是打仗,他们是在玩命

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臂,胡忧再次架起了换日弓,三个小时激烈战斗,他已经记不得自己点杀了多少安融人的将官,他只知道,还有更多的将官,等着他去点杀。

胡忧在观察敌情的时候,士兵们的目光,却落在了他的身上,这个唯一还有箭矢的人。士兵们是轮换着把守谷口的,每一轮死守半个小时,然后退下休息,换另一波上。可是士兵们确都知道,这里有三个人,从来不轮换,其中之一的,就是那个拿着弓箭的男人。

是的,男人。此时士兵们更愿意这样在心里称呼他。因为他跟本就不像是一个督将,哪有督将亲自顶在最前面,一箭箭射杀敌军将领的。说起来,他的箭法真好,每一箭出,都必定有人倒下。如果不是他不间断的射杀安融人的小队长,中队长,甚至大队长,造成安融人的指挥混乱,他们也许顶不了这么久。

不死鸟吗?也许跟着他,真能不死

“大人,要不你休息一下,让我来替你顶一会。”朱大能对胡忧说道。胡忧虽然没有受伤,但是他能看得出来,胡忧的体力消耗非常大,他拿弓的手,都在颤抖着。

胡忧哈哈一笑道:“休息?安融人可不想让咱们休息,看看,这不又上来了。”

“弟兄们,小崽子又上来了,让咱们给他们一点狠的。”

胡忧一句话,点然了士兵的斗志。又来了,真是太好了。来吧,来一个咱砍一个,看看这小小的安融,还能有多少不怕死的。

安融人又在逼近,士兵们却都异常的平静,战场真是很能让人成长,只这短短的几个小时,他们已经从遇敌乱窜的胆小鬼,成长为可以冷眼看着敌人冲上来的战士。

“轰轰轰”安融人踏着鼓点冲杀上来,掀起满天烟尘,攒动的人头黑压压一片如乌云一般,那一张张脸,从容而残暴。

他们在狞笑什么,难道他们觉得他们这次能攻进来?能杀光这山谷里,为生存而拼命的人?

笑话,他们难道不知道这里有个不死鸟,守在这里的,都是不死鸟的兵

096章 地狱?十八层!

096章

地狱?十八层!

“哗哗哗........”

安融人的箭矢,如雨点般的射过来,压得曼陀罗士兵一个个全爬进泥里。有机警的士兵,边躲还还伸手出来抓那些掉落在四围的箭矢,缩着脑袋,再把箭矢给安融人射回去。

胡忧背靠在一块石头后,大口喘着气。安融人这次的进攻,要比上次来得更猛一些。这一阵箭雨,压得大伙都喘不过气来。

山谷的仗打得现在,胡忧在心里计算过,安融人的伤亡,至少也过三千了,可是安融人却依然没有放弃的意思。

胡忧直到现在还弄不懂这些安融人,为什么要冒着随时被援军操了后路的危险,在这不利于大军团和骑兵作战的地方,拼死进攻。难道吃掉他们这五千人,对安融人来说,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胡忧哪里知道,如果不是他在这里,安融人早就撤兵了。在安融人看来,弄死胡忧,比弄死西门玉凤还要来得迫切,还要更有价值。

这次的进攻,整整打了半个小时,可安融人却没有撤退的意思,还在一个接一个的往前冲。部队的损失非常大,朱大能已经按胡忧的命令,把后面两个梯队,都调上来了。之前那个梯队能活着下去了,不过区区百人,而且大部分都带着伤。

肉搏战可是要比热武器战残酷得太多了,打到现在,很多士兵的兵器都都断了。尽管撤下去的士兵,全都把武器留在了阵地上,可是很多士兵用以和安融人拼命的刀枪,都是断刀。有些枪,不过只剩下个枪头,还死死的被士兵抓在手上。

至于那肠肠肚肚,血肉模糊,还是不要多看的好。弄个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来,吐都把他吐死了,跟本不用等安融人来杀。那个惨呀,别提了,随手抓把泥,都能拧出血水来。

安融人又一次气势汹汹地涌了上来,这次他们居然推出来一辆霹雳车。这可是用来攻城的重武器备。一块巨石从天而降,那呼呼的风声,飞溅的尘土,将迅速卧倒在壕沟中的士兵,盖成了一个个土人。

“呸”胡忧拍拍有些发懵的脑袋,吐出嘴里的泥土:“马拉戈壁的,这些安融人,太不讲理了,居然连霹雳车都用上了。他当我这里是城墙啊。”

胡忧边骂着,边后悔,刚才进树林的时候,跑得太快了。居然忘记了把这些辎重给毁掉,现在让安融人反拿过来攻击自己。经验不足,经验不足呀。

还好前锋营中也就只有这么一辆霹雳车,要是多来几辆,那可有得受的。鲁游这玩艺,能够在战场上威风几十年,直到现在,还是攻城的重要武器,那威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小心的探出头,安融人正推着霹雳车向这逼近。看来他们是想推近一些,调整角度,再来几火狠的。

这样下去可不行,必须得把那辆霹雳车给毁了,不然这山谷没法守。这玩艺虽然原理简直,那威力可是一点都不简单。大颗大颗的石头经过它投射出来,那是碰着就死,擦着就伤,谁受得了呀。

胡忧心想着大叫道。“朱大能。”

“是,大人。”朱大能满头泥灰的跑到胡忧的身边。

胡忧指着霹雳车道:“看到那个家伙了吗,想办法把它给我毁了。”

霹雳车四周都有安融人守着,想要冲上去,把它毁掉,那可不是容易的事。绝对的九死一生。

朱大能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没有半点犹豫的说道:“是,大人。我马上带人去干掉他。”

“不,还是我去,做这种事,我有经验,这都已经准备好了。”插话的是哈里森。他的腰间绑着两个大皮囊,那里面不是水,装的全是火油。

胡忧知道在这方面,哈里森绝对要比朱大能要更适合。他深深的看了哈里森一眼,道:“小心点,我要你活着回来。”

哈里森淡然一笑道:“督将大人,你放心,我从来没想过要把命扔在这里。”

仗打到这个份上,谁都在拼命。这时候跟本没有时间想什么怕死不怕死的,不毁掉那辆霹雳车,这一谷子的人,全都得死。

哈里森一声高喊,顿时有百十号人,跟在他的身后,冲了出去。

“掩护友军,杀”胡忧大叫道。

安融人箭雨送来不少的箭矢,曼陀罗人也顾不得还在四处乱飞的箭矢了,一个个不要命似的,捡到箭矢马上就射出去。

“轰”又是一块大石头砸下来,几个躲闪不急的士兵,顿时成了肉饼。,

石头落下的地方,离胡忧不过两米远。差点被砸死的胡忧,顿时就火了,把换日弓往身上一背,抓起白蜡枪大叫一声‘杀’,就冲了出去。

“我x。”朱大能一转头,看到胡忧冲了出去,赶紧抓了把砍刀追上去。

曼陀罗士兵此时已经被打红眼了,看督将都冲了出去,也不管那么多了。一个个哇哇叫的也跟着冲锋。

五十米

二十米

十米

五米

曼陀罗人在胡忧的带领之下,居然向安融人发起了反冲锋。

忽然,山谷里传出了‘嗵嗵’的战鼓声,是红叶亲自擂起了战鼓。

世界猛的静了下来,又瞬间变得更加的喧嚣。山谷里的曼陀罗士兵,无论男女,只要还能站起来的,全都哇哇叫着,在阵阵战鼓声的伴随之下,往安融人扑了上去。有些人,甚至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安融人慌了,他们的脑海之中,想起了老人讲过的故事。曼陀罗士兵是有着光荣传统的,他们一但拼起命来,比谁都狠。

胡忧是冲进了敌阵,才知道自己热血上脑,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不过此时他并不后悔。虽然他一直以来,都喜欢用在江湖上学到的那套东西,做他的生人准则,但是他毕竟是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他有着和普通年轻人一样的血性。那几米之外的血肉模糊,激发起了他一直隐藏着的血性,让他得以放纵一回。

紧了紧手中的白蜡枪,胡忧狂喝一声,冲进了敌军之中。白蜡枪特有的枪颤,引得枪头上下翻飞,由如寒星点点,暗夜星光,这正是那招来自太史公故事书里的枪法——青龙献爪。

青龙献爪,枪如游龙。这还是胡忧苦练这招这么久,第一次真正的在战场上使用。而且还是在这种混战之中。

平时练习的时候,胡忧一般都会给自己幻想出一个假设的对手。直到冲进这乱军之中,他才发现,原来这个青龙献爪,非常适合混战。

胡忧舞动着手中的白蜡枪,看似漫无目的,事实上却是经过计算的在乱军之中游走。他心里很清楚,以他这一枪之力,杀不了几个安融人,他的目的也不是杀人,而是尽可能的打乱安融人的阵形,让他们乱成一片。收割生命的活,让跟在后面冲上来的兄弟来完成就好了。

四方八面安融军兵,潮水般涌至。安融人虽然都很想杀胡忧立功,但是他们并不认识胡忧,不过他们认识胡忧身上的督将军服。能杀掉敌人一个督将,那可是一大军功。安融军是最重军功的,一切的荣华,都与军功相关联。所以胡忧的出现,就像是在狼群之中,扔进了一块肉,顿时成为了安融人眼中的美味。

胡忧很快就发现了安融人欲杀他之心,这话说来可笑,打仗谁不想杀了对方。不过胡忧的感受并不一样,只从那些疯狂扑上来的安融士兵眼神里,胡忧就知道,在安融人的眼里,他和普通的士兵是不一样的。准确的来说,是价值不一样。

经过几次简单的试探之后,胡忧更是确定了这一点,他开始在安融人和曼陀罗人之间乱窜,经他这么一搅,战场更乱了。胡忧在四处乱跑,安融人后面紧追,而曼陀罗士兵又夹在其中。

双方士兵是边跑,边追,边相互砍杀,没有任何的阵形,列队也全冲散了,完全都是各自为战。

这一带的山谷道都不是很宽,也就三四十米左右,安融人的人数优势,在这里体现得并不明显。曼陀罗士兵之前就已经被安融人打红了眼,此时又在胡忧的身先士卒之下,更是激起了一股拼死的斗志。渐渐的,反而在这混战之中,取得了一些局部的优势。

要说胡忧这家伙,真是一个坏胚子。他似乎觉得场面还不够乱,居然开始四处放火。这片地区,平时没什么人经过,四处的枯枝干草相当多。胡忧很轻易的就弄得四处着火,黑烟直冒。

奴营在平时训练的时候,有练习过遇到烟火的情况,一个个都很机紧的按着平时的训练,找东西捂住口鼻。其他的曼陀罗士兵虽然没有学过这些,但是在周围奴营士兵的提点之下,也大多做了一些防护工作。

可是安融人不会呀,也没人教他们之些。除了一些机紧点的,学着曼陀罗人捂住口鼻,大部份安融人跟本不拿这当回事。

要不说胡忧坏呢,这家伙看安融人不注意烟的问题,脑子一动,就开始往外冒坏水。他边跑着,边暗中把藏在戒指里的龙延香,羊角叶之类的药物,扔进火里。可巧,这山谷里的植物之中,有一种叫洋金花的金色小花,也具有**性质。算是无意中帮了胡忧一把。,

这些东西,全都是**迷香之类的药物,被火烧着了之后,散发出大量的**迷烟。虽然药不够多,药效也有限,燃烧产生的烟气,还不足以让没有护住口鼻的安融人产生生理反应或失去神志。可是这种迷烟闻多了,那还能不受些影响?特别是在这种大家你死我活拼命的时候。一个微微的分神,就足以把命丢掉。

于是乎,安融人开始出始了奇怪的现象,很多人打着打着,突然会有瞬间的愣神。一开始,曼陀罗人还没有留意到,但是慢慢的,他们就发现了。

最先发现这种问题的,是胡忧的奴营士兵。在尝到甜头之后,他们更是留意这方面的机会。一但安融人现出这种现像,他们手里的刀枪,马上向安融人死命招呼。很多安融人到死也没有弄明白,他们的脑子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之类的场景,只是瞬间的眩晕,然后就把命给丢了。借着迷烟的帮助,曼陀罗人的优势变得更加的明显。很多安融人在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被曼陀罗给砍了。死了的,那也没什么好说的,死了就死了。可是那些有过类似经历却没死的安融士兵,却开始慌了起来。特别是一些比较信鬼神的安融士兵,更是开始乱叫。

不安,惶惑,恐慌,久攻不去失去信心的情绪,开始在安融士兵之中传播,始得安融士兵的斗志,低落了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哈里森那边也得手了,霹雳车被他成功的点燃。一颗已经装在霹雳车上的巨石,突然反身砸进了安融人的后队之中。安融人的恐慌更大了。不知道是谁带头往后跑,引起了安融人的溃退。

正所谓兵败如山倒,在战场上,失掉气势是非常可怕的。安融军官拼命的阻止,可依然没有办法让士兵从拾信心。

“杀”

胡忧看准了这个机会,握枪在手,怒喝一声,居然追杀起尾队的安融人来。

溃势已现的安融人,已经无心恋战,只想着赶快逃命。跟本就不管此时他们在人数之上,还占着绝对的优势,丢盔弃甲,只顾埋头跑。甚至不知道有时候追在他们身后的人,比他们还弱,人数还要少。

特丽莎帅部赶到的时候,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是说安融人发起进攻,友军岌岌可危吗?怎么现在被追着打的,反而是人数众多的安融人。

特丽莎一开始,还以为这是安融人的疑兵之计,后来她发现安融人是溃退,马上下令发起进攻,痛打落水狗。

有了特丽莎这一万生力军的加入,安融人的灾难这下算是真正的来了。

特丽莎属红fen军团,她的手下,有近一半的士兵,都是女兵。五大军团之中,也唯有红fen军的女兵比重会如此大。

其实红fen军团,之所以女兵的比重很大,有三个重要的因素。第一,是因为她们的军团长西门玉凤是女人。第二是因为红fen军团所处的南方,男人相对较少,大多被巴伦西亚弄去修皇城帝陵去了。三是因为红fen军团对女兵的待遇,是五大军团里最好了,又很乐意招收女兵。

红fen军团是五大军团里,唯一有女兵做为主战部队的军团。这里的女人,可不像其他军团那样,多半是招进来,让长官亵玩或是做医护兵的。她们可是真上战场,真砍人,和男兵没有什么分别。

其实在天风大陆上,男人与女人的分别并不是很大。这里是力量,来源于这里特有的灵气。吸收灵气越多的人,也就会越强。这种吸收灵气的能力,并不分什么男女性别,每一个个体,都是独立的。

当然了,这也讲究一种先天后天的关系。这就和吃饭一样,不是你吃的多,就一定能成为举重冠军的。能吸收更多灵气的人,只能说他的天赋要更好,身体素质更强。但是想不流汗下苦功,就能怎么怎么样,那是做梦。

胡忧也是得到血斧,感受到了天风大陆这种特有的灵气,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说,红fen军团的战力非常强。

其实只是动动脑子,就能够明白,西门玉凤在这里面,占了一个优势。相对于男人当兵有五大军团,或是地方守备部队,很多种部队选择来说,曼陀罗帝国的女人想当兵的,大多都会首先进入红fen军团。而越是强势的女人,就越想要进入红fen军团。而红fen军团有这么多的女人,会不吸引优秀的男人来吗?所以在兵源上,西门玉凤的兵源素质,本身就要高过其他军团。

只要再操练得当,红fen军团的战力,还会差吗?别忘记了,红fen军团还有西门玉凤这么一个人物。巴伦西亚在秘密撤出帝都的时候,哪也没去,直接跑到红fen军团的凤凰城,难道还不能说明原因?

听到号角和战鼓声摇天撼地的传来,胡忧先是一惊,接着就是狂喜。他祖母的,这援军终于来了。

“进攻,给我杀”

胡忧舞动着手里的白蜡枪,疯狂的叫着。这是他打得最爽的一次反攻了。他感觉自己的身上,像脱胎换骨一样,全身的精气神,都达至最巅峰。这被安融人逼着破釜沉舟的一仗,让他得到了快速的成长。

在胡忧、特丽莎的两面进行攻之下,安融人如同老鼠,四处乱蹿,恐慌而可怜,和之前的气势汹汹对比,何其鲜明。

安融人有心逃命,无奈曼陀罗人手中的弓箭和钢刀,却不会对他们有半点的怜悯,每一次刀箭出手,都在收割着他们的生命。

地狱?

没错,这里是第十八层。

097章 女诸葛

一场遭遇战,打散安融人两万骑兵,胡忧这一下,算是在第五路军里,一举成了名。(百度搜索

这是一支混成部队,不管你以前在军团里,有着怎么样的光环,来到这里,不能做出一点成绩,是没有人会理你的,也没有人知道你是谁。

胡忧很幸运的在刚刚进入安融之初,就以这么一场遭遇战,打响了自己的名头,在第五路军之中,有了一定的名声。

当然了,这份功劳,更多的,应该归功于红叶。要不是红叶的当头棒喝,胡忧也不可能想出以破釜沉舟的战法,把部队置之死地而后生。

先锋军统领戚上尘阵亡,第五部队最紧要的是另选一个先锋将。在特丽莎的保荐之下,胡忧很顺利的成为了第五队部的先锋军统领。

要说顺利,其实也不太顺利。因为按战前的军力等级部署,先锋军为一万人,统领为镇守级军官。而胡忧现在只是督将,在级别上,差了两级。所以不管特丽莎如何进言,第五部队统领陈一迟,都不同意调拨给胡忧一万人。

最后经过第五部队军部讨论决定,在现有先锋军的基础上,加以一定的调整,总兵力最后定在五千人。

就这样,胡忧就成为了五千先锋军的统领。这里面,其实有派系之争的问题,不过胡忧没有往心里去,这样的事,他见过太多了,不足为怪。

虽然五千人,在五路先锋军之中,兵力是最少的,但是胡忧却已经很满意了。他情愿当这五千人的先锋统领,也不愿意伺候一个上司,坐在他的头顶上。不管那个上司是有能力,还是草包,又或能带来先锋军的人员补充。

胡忧掌管先锋军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布了一个战争思想。这是他结合自己在军校时学习到的东西,和他的江湖经验弄出来的。大体包括几点:

第一、部队扎营之时,必须筑墙挖壕,扎营之地要顶上宽平、背山面水、柴水方便,扎营阵形应成两个三角形的合体,一营要开两门,

前门正大,后门隐僻。

第二、行军之时,求稳忌迅,规定日行40里,少者20

~30里,行军时七成兵力备战,三成负责辎重行装,行军时要大量派出小分队探路,尾队也必须戒备。

第三、行军前,必须提前察看地形,要做到小径小溪、一丘一壑,都要细细察明,并绘图呈上。

这所有的一切,都讲究一个稳字,以避免偷袭之事,再次发生。按说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行进计划,可是这个计划,却给胡忧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陈一迟那边又来公函了。”军帐里,红叶一脸苦笑的看着胡忧。这已经是连日来的第三封公函了。

“又是让我们加速行军的?”胡忧把头从地图上抬起来,这是情报部刚刚送来的军图,上面标注着明日行军的地理情况。

“很显然。”红叶抬抬手道。遭遇战之后,红叶被胡忧调到身边,封为军师。

督将已经可以自组帐府,胡忧有这样的权力这么做。虽然这在外人看来,有点以权谋私的性质,但是胡忧并不在乎。在军中,这样的事很平常,上司不会管,下面的人管不了。

再说了,在某些军事方面,红叶的能力,确实要高过胡忧。胡忧并不觉得请教一个女人军事上的事,有什么问题。

胡忧愤愤道:“这个陈一迟,真是混蛋。难道他不知道,这里是安融人的地盘吗?一步走错,满盘皆输的道理他都不懂吗?”

红叶起身来到胡忧的身边,伸出纤纤玉手,帮着胡忧柔按着肩膀道:“以陈一迟的军事能力,他怎么会不知道。只不过从其他部队传来的消息,现在第五部队的行进,已经是最慢的了。无论谁坐在他那位置上,都会这样做的。”

胡忧郁闷道:“可是我们的情况,和其它部队并不一样,从我们的情报显视,这片区域,是安融人最为看重的地方。发生大规模战争的机会,非常高。

这些情况,我们不是已经上报军部队了吗。这个陈一迟为什么还要不停的催。”

红叶柔柔的说道:“我想这个答案,你心里早已经清楚了。”

红叶就是这么一个外柔内钢的人,从外表上,你很难看出来,她敢想出那种以五千余人对战两万安融人,置之死地而求生的战法。

杜啸天叹了口气道:“我知道,是因为他不信任我。我们暴风雪军团这次对战安融,打得太窝囊,也是一方面的原因。”,

胡忧换了口气,接着说道:“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们找不到安融人有大兵力在附近的证据,要是我们能找到这些,他们也就没有话说了。”

红叶安慰道:“这里毕竟是安融人的地盘,在他国作战,情报严重不对等,是很正常的事。你也不用为此事太过自责。至少我是相信你的判断的。

以安融人的性格,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大军压进,他们肯定会有所动作,现在其它四路军都没有遭遇到安融人像样的抵抗,我们第五路遇上这种情况的几率相当高。”

“嗯”胡忧点点头,然后苦笑道:“可是我们现在必须加快行进的速度,不然我这个先锋将,弄不好,就会被陈一迟给撤下来。

说起来,我还是比较希望由特丽莎来领军,她的能力,比陈一迟要高多了。”

第二天,胡忧迫于压力,只能下令部队加速前进。他此时还不知道,他和红叶所判断的安融部队,早就已经在远处看着他们了。

林正南,安融二皇子。和老三林正风和老大林正阳俊美一样,林正南的长像,也算是挺俊的,只不过,他的长像偏柔,看起来不是那么阳光。

事实上,出生皇家的人,长成歪瓜裂枣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是他们那个国人的省美能力与其他国家的人差别太大,以丑为荣。不然这么一代代的传承下来,王子公主长得能吓死人的,还真不那么可能。毕竟一国的美女,都让皇家先选了。

人说像由心生,林正南的性格就和长的长像一样,属于阴柔类,更确切的说,应该是属于阴狠类的。在他的心里,没有多少亲情,虽然他这次主动出战,名义上打的旗号,是为三皇子林正风报一箭之仇。事实上,在他的内心里,恨不得林正风早点死,那才好呢。

林正南在这片山区,已经埋伏好几天了。这个地方叫做马鞍山。马鞍山山高林密,是安融境内,最高的山之一。藏十万人,跟本一点问题都没有。

林正南早就收到消息,这次曼陀罗人出动了三十五万大军,进攻安融,以报复安融入侵青州。他更知道,那个射了林正风一箭的胡忧,就在这第五路军,而且还是充当先锋将。但是当胡忧的部队过去的时候,他并没有发起进攻。因为区区一个胡忧,和他那五千人马,跟本不能满足林正南的胃口。他要一举把第五路军的五万人马,全都吃掉。他要证明给老皇帝林洪元看,他林正南要比林正风强得多。

阳光之下,林正南就这么远远的目送着胡忧的先锋军从眼皮子底下过去,没有下达任何的进攻命令,进管只要他一声令下,手下十万大军,马上可以杀出去,把胡忧这五千人,给一口吞了。

半天之后,终于,林正南等待的机会来了,手下的士兵来报,曼陀罗人的第五路军主力,已经进入到了马鞍山地界。

林正南对于这个消息,真是太喜过望,马上传令让士兵做好进攻准备。这里是安融人的地盘,他们自然对这里非常的熟悉,知道哪里可以躲人,进攻的时候,应该从哪个地方开始。

接到林正南的进攻命令之后,各部队就按着先前的部属,进入到战斗地点,等着陈一迟的大军将到,然后把他们连皮带肉,一口给吐了。

陈一迟大部队前进,也是有放游骑兵侦查四周动向的。不过那些个游骑兵跟本没有拿安融人当一回事,再加上前面的先锋部队,已经安全通过,所以他们跟本就没认真的查看。等他们发现安融人的时候,安融人早就磨好了刀子,等着他们了。

当陈一迟遭遇到安融人进攻的时候,整个脸都绿了。安融人已经杀了上来,他还没有明白过来,这些安融人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有多少兵力,是谁带队。这一切,他完全不知道。

非常仓促的应战,第五部队四万来自五大军团,分属不同作战序列的四万人,就这么着,跟十万安融人打在了一起。第五部队随军带着不少的重型攻防器械,都没有来得急展开,就和安融人干上了。

当然了,曼陀罗四万军队,也不是让人当菜吃的。首先红fen军团的战力就相当的不错,特丽莎是所有将官之中,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她的部队,也是最先有效抵抗安融人进攻的部队。

要说林正南为了隐蔽部队,选的这个地点也不是很好。山地作战,不利于马,所以也就不能进行骑兵冲击。红fen军团这一万部队顶住安融人第一拨进攻之后,战斗就开始变得焦灼起来。想要一时半会分出个胜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什么,主力部队受到安融人的进攻。”胡忧刚刚走进帐篷,就听到了手下士兵的报告。

情报是后队的士兵传来的,安融人发起进攻之初,有反应快的曼陀罗士兵,不管不顾的埋头就跑,直接追上了二十里外的胡忧先锋部队。

接到这么个消息,胡忧马上升帅帐,把手下将官全都叫了来。

“哈里森,你把查到的情报,给大家说一下。”胡忧阴沉着脸,做在主位上。安融人避过先锋军,直接进攻主力部队,显然是有备而来。换句话说,人家是不屑于打他们先锋军,不然他们全都得玩完。

虽然今天加快了部队的前进速度,可是派出去的游骑兵,居然没有能发现安融人的大军所在,这让胡忧的脸色,怎么能好看得了。

“是,大人。”哈里森上前一步道:“根据分析,安融人之前应该是藏在马鞍山一带,等我们先锋过去之后,才借机偷袭陈一迟城守的主力部队。”

“别给我说这些没用的。”胡忧恼火道:“现在我对安融人从哪里出来,没有半点兴趣。我要知道安融人有多少人,他们的战力怎么样,主动部队能顶多久。”

“大人,这方面的信息,我们现在还不清楚。派出去的探子,还没有回来。”哈里森回道:“现在唯一能确定的是安融人的兵力,绝对要倍数于我们,不然他们不敢直接找上主力部队。”

胡忧硬压上火气道:“那就是说,安融人在兵力上,肯定高于我们了?”

哈里森回道:“是的,大人。”

平静了一会,胡忧看向自己手下的这一众将官,问道:“依各位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别管安融人现在有多少人马,战场的情况怎么样,先锋军现在应该怎么做,才是重点的问题。

主力部队被攻击,先锋军回援,那是必须要做的事。可是先锋军只有五千人马,怎么个回援,什么时候回援,这就是一个问题了。

很快,胡忧手下的这些将官,就分成了两派。一方说应该马上回援,一方面说应该等等看,看视战况而定。

两派的人,那是各有自的道理,各有各的想法,吵来吵去,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但是这时候什么也不做的话,别说安融人会怎么样,头顶上的军法,就不会放过他们。可是,总不能领着五千士兵去送死吧。

胡忧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一个好主意,转看看向军师红叶。

“红叶,依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这一次,还是红叶第一次以胡忧军师的身份,出现在胡忧的军帐中,参与军事动行的商议。以往她医护兵队长的身份,是不能参与战前议事的。

经胡忧这么一问,将官们这才想起,军中有个新的女军师。虽然他们的从心里,并不服气红叶当军师,不过此时,他们还是希望红叶能说出一个好方法出来的。

红叶对胡忧这么当面问她的意见,感觉挺满意。这说明胡忧还是很重视她的。红叶是一个很淡薄名利的女人,要不然,以她的身份才能,也不会入伍这么多年,还只是一个小队长。她之所以帮胡忧,就是因为喜欢胡忧。为喜欢的男人,她可以做任何的事。

红叶从接到主力被攻击开始,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现在胡忧亲口问她,她才开口说道:“马鞍山一带的地形,并不合适大规模的骑兵做战,第五部队主力,有四万人马,只要顶住安融人的第一拨进攻,我想,就算是安融人倍数兵力,也不见得能很快的吃掉陈一迟城守的部队。”

听着红叶的分析,包括胡忧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说得有道理。都在等着红叶后面的话。

红叶环视了众人一眼,这才接着说道:“我们先锋军只有五千人马,此处距离战场,有二十里的距离,现在马上回援,在体力上,我们的消耗很大。”

“军师的意思是,我们就在这边看着,不回援?”一个将官插话道。

红叶摇摇头道:“友军受到攻击,我们肯定是不能束手旁观的。但是我们应该怎么个援法,还得多多的思考才行。五千人马虽然不多,用好了,却可以收到不错的效果。”

“红叶,你就直接把你的想法给说出来吧。”胡忧也有些急了,那边可正在打仗,每一分钟都在死人。红叶这种慢吞吞的说话方式,他有些受不了。,

红叶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这才来到军图前,说道:“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这里是马鞍山,这边,则是现在的交战的战场。”

红叶在军团之上,一一指出现在各部队的地理位置,接着说道:“想必大家都已经发现了,现在我们的主力部队,如果想要突围出来,唯一的方向,就是我们这边。”

胡忧接话道:“你说得不错,安融人此时必定已经切断了后路,他们不可能让陈一迟城守的主力部队,有机会突围出去,与西门玉凤元帅的部队汇合。他们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发起进攻,而没有选择更利于骑兵冲击的平地,就是一早计算了这些。安融人这是想要把陈一迟城守的四万大军,全都给吃了。”

红叶赞许的对胡忧点点头,继续说道:“所以依我之见,我们不须要马上回援陈一迟城守,而是应该在原地接应。”

听到红叶的知,胡忧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一拍桌子道:“红叶说得不错,我们与其跑二十里路,把手里这五千人马扔进战场里,还不如在这边守株待兔,等着安融人追击到这边的时候,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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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章 防卫之花初开

098章

防卫之花初开

想通了原地防卫比回援好之后,胡忧的脑子整个就活泛了起来,下令道:

“来人,传我督将领,全军马上以大营为中心,加修环形工事。(..

)”

与敌人交战,不管是在山地、森林、平原还是陆地,都必须占据高点。占据了高点,可以利用地形和地势顺势向下出击,便于冲锋,阻敌。占据高地,这是战场上交战的原则。

这些东西,在天风大陆的兵书里有,总结得并不是很具体。但是在胡忧的思想里,这一点,却是很重要的。所以当他看到兵书里提到这方面战例的时候,就非常留意这方面的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胡忧的那个无良师父,每次准备出去骗人的时候,都会让胡忧做很多的准备工作。胡忧心里有自知之明,论到军事素养,他现在还比不了这个时代的名将,至少现在,他还达不到那些名将的高度。

别以为你比别人多见过了一些东西,就能事事都比别人强。其实那些都是嘘的,怎么样在这战火纷飞的世界,生存下来,向着自己设定的目标,一步步走过去,越来越接近,才是实的。在别的地方,暂时还比不了别人,那么多在别人不留意的地方,总节出可为自己的用的东西,也是一种超越强者的方法。

“大人,你还记得陈大力吗?”在胡忧巡视攻事进度的时候,朱大能突然没由来的说了一句。

“陈大力,当然记得,他怎么了?”胡忧转头问道。注意力都放在工事上的他,并有注意到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朱大能看胡忧还记得的陈大力,这才回道:“刚才荆无命告诉我,陈大力想见你。”

毕竟胡忧现在已经是督将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说见就见他的。再说现在军情又这么紧急。如果不是胡忧平时很好说话,朱大能也不敢随意的传这个话。

“陈大力要见我?”胡忧停下了脚步,有些疑惑的看向朱大能。

突然,胡忧一拍手道:“陈大力,太好了。我怎么把他给忘记了。让他来见我,不,不,马上带我去见他。”

朱大能提醒道:“大人,陈大力现在只是一个奴兵,你不须要亲自去见他的。我去把他找来就好了。”

胡忧连连摇手道:“陈大力身上的伤还没好全,谁去见谁还不是一样。快点,咱们时间不多了。”

胡忧到来的时候,陈大力吓了一跳。他没有想到只是让荆无命想办法去带个话,胡忧直接就跑来了。

“督将大人。”陈大力急急忙忙的,就要给胡忧行礼。

“军情紧急,不用多礼了。陈大力,你要见我,是不是想说关于防卫的问题。”胡忧开门见山的说道。

“啊”

陈大力还没有回话,他身边的刘小三到先吃惊的叫了起来,瞪大着眼睛,看着胡忧。一直跟在陈大力身边的刘小三,是唯一知道陈大力想见胡忧原因的人。

胡忧亲身过来,已经让刘小三很吃惊了,没想到胡忧还能一语道破陈大力的心思。

陈大力瞪了刘小三一眼,用带着敬佩的语气说道:“督将大人果然是料事如神。”

“得了,别给我玩这些嘘的,对于这次阻击,你有什么想法,快说来听听。”

陈大力在那巴坡死守马里府的事,胡忧一直就忆深刻。胡忧知道,陈大力不会无顾的想要见他,现在军情紧急,他也不想玩什么弯弯绕。

陈大力也是性情中人,要不然也不会不计后果的为老婆被辱一事,带人冲击马里府,弄得被贬为奴兵。

陈大力虽然从来没有当面对胡忧表达过,要什么誓死效忠之类的话,但是胡忧亲自为他治伤的事,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胡忧的那份情,他不会忘记。

“大人,你既然看得起小的,小的就斗胆说说我的看法吧。我认为大人现在所修的防卫工事有问题。”

陈大力此话一出,在场的几个人,脸上都有些变色。这些工事,可都是胡忧亲自下令修的。这第一句话,就说胡忧的工事有问题,换个小心眼的上司,直接就可能得丢命。一个小小的奴兵,居然敢否定督将的决定,这胆子也太肥了吧。

“说下去。”胡忧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看着陈大力说道。其实他之前在巡视的时候,也觉得什么地方似乎不那么妥,只是一直没有发现具体的方面。

“大人,你请看。”陈大力从怀里拿出一张简单的地图道:“这里是我们现在的位子。我仔细的看过这里的地形,这一带,是一个低坡顶台的反扣碗地形。,

大人现在修的环型工事,在正常的情况下,是正确的。”

说道这里,陈大力停了下来,看向胡忧问道:“大人,我可不可以知道,我们这次,将会面对多少安融人的进攻?”

陈大力的这个问题,可是属于现在的机密。在一般的情况下,敌我双方没有交战之前,上级是不会提前让士兵知道,敌我战术部属的。

就像是现在,如果告诉士兵,他们将要面临十万安融人的进攻,弄不好,军心都会不稳。看过集结号的人都知道,谷子地摆明了就是被放弃的棋子。这种事,如果让士兵知道了,怎么可能还有心阻击敌人。

名将曾经说道:士兵并不需要思想,不需要有自己的思考,他们只要知道,指挥官的命令是什么,就可以了。有了思想的士兵,就不再是好兵。

“八万以上,只多不少。”胡忧没有任何犹豫的说道。

胡忧比这个时候的将军,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不迂腐。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如果在这个时候,不告诉陈大力真实要面临的情况,那就说明他不信任陈大力,也就得不到陈大力的全力相助。

信任是需要相互的东西,你在不信任人家的同时,也就不可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当然,以胡忧的江湖经历,他不可能很轻意的去相信别人,但是他知道怎么让人家感觉到他的信任。老江湖了,连这点做不到,那不是白混了。

“和我料想的一样。”陈大力的眼睛,一下变得炙热起来。军中的规矩他当然也是懂的,如果不是因为对胡忧有一颗感恩的心,他跟本不会想要去见胡忧。

“督将大人,你看。这里是我们现在布置的环形工事,如果以安融人八万兵力计,我们的五千人马,将要受到的压力.........”

陈大力边说着,边在那简易的地图上勾划,只几笔,胡忧就看出来的。以现在环型工事的

布置和兵力,跟本顶不住安融人的第一波进攻。

胡忧这一下,终于发现之前心里那丝隐隐的不安,来自什么地方了。陈大力说得没错,以平常的情况下,如果是兵力一比一,甚至是一比三,他的这个环型工事,都可以完全挡住安融人,让他们不得寸进。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兵力比达到十五,甚至是一比二十,那么这个工事在如此饱和的攻击之下,跟本顶不了多一会。

“以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胡忧问道。看出问题不算本事,现在最后需要的是解决问题。

“工事上移,移到这块平镜面。”陈大力在坡顶之上,重重的划了一个圈,自信的最后总结道:“放弃棱线部,把工事构筑在山坡平台上。这样不但可以对进攻一方的动态一览无余,还可以用山坡的弧度,抵消敌人的冲击力,弥补我们兵力上的不足。”

“好办法”胡忧只在脑中把陈大力所说的东西,转了一遍,马上就可以肯定,这个工事修筑办法,比他之前的那个好。这里面,用的就是一个巧,只不过把工事的高度上提,完全放弃中下段阻击,就可以更好的利用环境因素为自己所用。这就是细节决定成败呀。

胡忧当即抽出一支令箭:“陈大力,现在我命令你全权负责这次的工事修筑,你可以全权调动任何人配合。哈里森,你跟着一起去。有胆敢抗命者,就地阵法。”

“是”

“是”

陈大力和哈里森离去之后,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出了口气。如果不是来见陈大力,那么以之前的那个工事部署来阻击安融人,不说是全军覆没,至少手下这五千人马,能活下来的,绝对不会超过三成。这个决定,救了一船的人啊。

与此同时,第五路军主力,依然与安融进行着血战。战斗呈焦灼态势,双方的人马损失都很厉害,可以说每一分钟,都有士兵倒下。有些干脆就抱着一块死,到死也分不出谁是安融人,谁是曼陀罗人。

和胡忧、红叶料想的一样,第五部队主力,在强突后路不成的情况下,选择了向前进的策略。

这是一个很无奈的决定。因为越往前,也就越深入安融国内,与元帅西门玉凤的中军,相隔也更远。被安融人吃掉的机会,也就更多。

现在,就连最有战力的红fen军团特丽莎,也感觉到了前途的渺茫。现在如果是她指挥,最多也只能下令尽可能梯队后撤,撤到哪算哪了。,

现在谁都没有想到,走在最前面胡忧那五千人马,会变成他们的救命稻草。

不是没有人想起胡忧那支先锋部队。可是四万人都被人家打成这样,胡忧那五千人,又能起得了多大的作用。

当不被人们寄以厚望的先锋军,变成希望的时候,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情,没有亲身感受过的人,是永远猜不到那种心里的。

“冲”

“冲”

“冲上去,给我杀光那些曼陀罗人。”

林正南此时心情好得跟过年似的,大喊大叫,有些忘乎所以。

十万对四万,林正南现在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己方的士兵死多少,跟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只要把这支曼陀罗部队干掉,那就是大攻一件。趁着现在老三重伤,老大不得宠的大好机会,在老头子的脸前露脸,那对将来挣皇位,可是大大有利的。

远处沙尘滚滚,喊杀声越来越大,眼力好的,已经可以远远的看到一大堆边打边跑的人马。安融人也真是打红眼了,居然硬生生的追着第五部队主力打了二十里路。

相比起那边的喧嚣,胡忧这边显得异常的冷清。小风吹过,甚至让人感觉有些凉意。胡忧第一次发现,曼陀罗五大军团的军服,是那样的好看。红,黄,白,绿,黑,就算是和安融人打混在了一起,也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来了,应该是我们表现的时候了。”

胡忧把嚼在嘴里的草跟狠狠的吐出去,拿起随身的换日弓。好久没有开张了,今天看看能不能打到几条大鱼。

胡忧的五千士兵,此时全都是居高临下,从心里上,就有优势。一个个心情写意的张着弓,搭着箭,等着敌人上门。这样的感觉,真是太好了。很多士兵都在心里佩服胡忧,原来打仗还可以这么轻松的。虽然之前挖工事的时候,一个个都累得不行,可是相比起下面被人追着打的兄弟,这里算是天堂了。

“是时候了,朱大能,擂鼓。红叶,打旗语。”

“咚”

‘咚!‘

“咚”

寂静的山坡上,突然响起了战鼓声,一面黑色镶金边的不死鸟战旗,在山坡上升起。

“是不死鸟战旗,是胡忧大人的先锋军。旗语是让我们往山坡上撤”

“不死鸟不死,咱们有救了”

“太好了。”

“.......”

特丽莎的脸上,顿时也现出了狂喜之色。不过军事素质极高的她,马上就发现如果这样一窝锋的往山坡上冲,部队的损失,会非常大。陈一迟什么都不管的带人跑上山坡,她却不能学着陈一迟那样。特丽莎虽然生为女儿身,但是却看不起像陈一迟那样的人。

“传命我红fen军团士兵,全力断后。”特丽莎当即下令道。

红fen军团的回军反击,为其它的友军挣取到

了后撤的机会。

林正南看着自己的攻击部队像潮水般的向山坡上冲击,顷刻又像退潮般地退下,在山坡上躺满了士兵的尸体。恨得大骂。

“上,上,给我冲上去,给我把这个小小的山坡踩平了。”

由不得林正南不骂,这眼看着一场大胜,就那么一点点的越来越远,他是吃人的心都有了。现在他非常的后悔,早知道这样,拼着提前暴露的危险,他也要挥军把胡忧的这五千人先锋军先弄死。

现在不单单是老三林正风恨胡忧,林正南绝对比他更有恨胡忧的理由。这个该死的胡忧,他难道不知道,这场胜仗,很可能关系到安融大位的继承吗?

很可惜,胡忧并不知道这里面还关系着这么多战争以外的事。他现在正和黄金凤并肩和安融人拼命。他本来可以在山坡上,拿着换日弓点将的,可是无意之中,却让他在断后的红fen军团之中,发现了黄金凤的身影。于是马上把军务暂时交给红叶指挥,亲自带着一千人马,杀将下来。

不冷静?

是的,这一次,胡忧是做得不够冷静。但是,这正是他的血性在燃烧。

胡忧一直以来,都当黄金凤是他的女人。自己的女人有难,怎么可能在一边看着。这样还算是男人吗?

“金凤,你先撤上去,快”胡忧用手中的白蜡枪挡开砍向黄金凤的刀,大声的叫道。

“我不要你管。”黄金凤并不领胡忧的情,手中双刀,毫不犹豫的砍翻一个想要从身后偷袭的安融人。

安融人在林正南的疯狂命令下,一个个叫嚣着的往前冲,一张张狰狞的脸孔,满是沉沉的所杀气。在安融士兵的眼里,眼前这些曼陀罗人,跟本不是人。他们是一个个铜板,一块块土地,砍倒他们,就能给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至于自己会不会反被砍倒,他们没想那么多。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存方式。,

胡忧知道,黄金凤还在赌气。这个醋娘子,直到现在,都还不肯原谅上次的事。在战场上都还没有忘记这些事,黄金凤这醋劲还真是大得可怕。

一晃身子,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胡忧一脚踢翻那个扑上来的安融士兵,刚想要给他补一枪,黄金凤已经顺手削断了那人的脖子。

真够狠的。

胡忧不知道怎么的,感觉自己的脖子也凉凉的,心想着黄金凤要也给他来这么一下,那还真是要命了。

“金凤,咱别闹了,这里很危险。”胡忧还在试图劝黄金凤。

黄金凤一瞪眼道:“谁跟你闹,特丽莎大人还没有下令撤退,我怎么可能先撤。你走开点,别来管我。”

胡忧刚要说话,一柄长枪又狠狠的向他刺来,那是之前被胡忧捅了一枪的安融长枪兵。战场上,耳听八方不太能做得到,因为太吵,但是眼观六路,拼了命也得做到,不然这小命就没有了。

那个枪兵一动,胡忧马上就知道了。不过这次胡忧却装做不知道,任着那枪扎过来,他动也不动。他要赌一把,赌黄金凤对他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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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章醋娘子

“小心”

“呛”

黄金凤左手刀架开刺向胡忧的枪,右手刀怒劈而出,猛烈的爆发力,把那安融士兵劈飞出去。(八

“你这个傻蛋,刚才差点没命,你知道吗”黄金凤非常生气的怒骂胡忧,在她看来,胡忧刚才的那个动作,真是太危险了。只差一点,那支枪,就会把胡忧扎个透心凉。

胡忧是一个很爱惜生命的人,他可不会随随便便的把自己放于险地。这一次,虽然是赌,但是他却有着必胜的把握。

自从在沼泽里与这个世界融合了之后,胡忧已经和这个世界的人一样,可是吸收天地灵气为自己所用。加之之前所学的那些技巧,虽然与别人还有一定的差别,但是这个距离,每天都在缩小。特别是连日经过几次大战之后。现在的他,比起之前的他,早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那个安融长枪兵,之前已经中了胡忧一枪,现在是强弩之末,跟本没有伤得了胡忧的可能。胡忧有信心可以在枪头临身的瞬间,躲开他的枪。他这么做,就是想试试黄金凤心中的对他爱意,是不是真的那么冷淡。

胡忧一直相信一句话,责之深,爱之切。黄金凤的恨意那么深,在她心里,肯定还是爱着自己的。

现在证明,胡忧是对的。从黄金凤着急的眼神,就能知道黄金凤对他,绝对还有情。

胡忧根本不去理会四周的环境,对着瞪眼的黄金凤笑道:“我就知道在你的心里,还是爱我的。”

“你滚一边去,我没有空和你说这些。”黄金凤挥着手中的刀,左手刀在空中,划过一到美丽的弧,挡开一个从左边砍进来的长刀,一脚把那刀的主人给踢飞出去。

“你要我怎么样,才肯原谅我。”胡忧擦掉脸上的血渍。那个安融士兵真够惨的,被黄金凤一脚踢得直喷血。

对于这个问题,黄金凤没有回答。她的双刀,如劈风般,连着砍倒了三个安融人。一时之间,她和胡忧所站的地方,居然空出了一块空地。看来安融人也发现这个火辣的女人,不好惹。

这时候,特丽莎看其他的部队已经撤得差不多了,也下达了让红fen军团撤退的指令,率部往山坡上撤。胡忧叹了口气,看来今天是没有办法挽回黄金凤了。不过好在已经知道了她也在第五部队里,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胡忧刚一回到山坡上,红叶就迎了上来,陈一迟已经接管了全军的指挥权,这时候没她什么事了。

“胡忧,你没受伤吧,刚才差点吓死我。”红叶看到胡忧回来,眼泪都差点下来了,顾不得周围士兵的惊讶,一下就扑向了胡忧。

红叶刚才虽然一直在用旗语指挥着部队,但是她的注意力,就没有离开过冲下山坡的胡忧身上。之后陈一迟接过指挥权之后,她更是一心一意的在留意胡忧。她是经历过丧夫之痛的人,绝不想更不能再体会一次那样的感受。胡忧刚才的危险动作,红叶是看得清清楚楚,差点没急得把心都急跳出来。

胡忧一抹脸上的血,安慰着小脸惨白的红叶道:“放心吧,我没事。”

黄金凤没有追回来,却把红叶给吓着了,这个买卖,似乎做得有点亏。

红叶上上下下把胡忧检查了一遍,这才安心一点:“没事就好,下次可不许这样了。你现在是督将,要有督将的样子,不能随随便便乱来的。”

“是了,我知道了。”胡忧拍拍红叶的香肩,顺便瞪了一眼几个在一边装傻看戏的士兵。特别是朱大能,你看他那样子,嘴张那么大,他以为开饭了吗?

对于红叶这个女人,胡忧还是打从心低有股子敬意的。她不但无私的为自己做了不少的事,还在军事上给予全力帮助。相比起欧阳寒冰的柔情似水,黄金凤的任性火暴,红叶这个成熟的女性,给胡忧更多的是一种温暖。她有情人的体贴,又有母性的关怀爱护。

随着第五部队全力退守山坡,战火再一次变成了焦灼。虽然在人数上,安融人还占着很大的优势,但是曼陀罗人,也有了地利的优势,这仗看来有得打。

遭遇战,一直打到天黑,最后以安融人收兵告终。战斗的前部,安融人的偷袭,让第五部队损失挺大,不过在之后的攻防战中,由于曼陀罗人有地利的优势,安融人也没有再能讨好,算起来,这是一个不胜不败之局。,

吃过晚饭不久,胡忧被招到了帅营,这里正进行会议。这还是胡忧第一次以先锋军统领的名义,参加军事会议。虽然这是特丽莎向陈一迟提的名,不过陈一迟没有反对,这说明胡忧在第五路军里,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

实事上,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一次,如果不是胡忧率部建立山头阻击阵地,第五路军大部,都会被安融人吃掉。甚至全军覆没都不是没有可能的。

帅营里,所有的将领都到齐了。陈一迟坐于主坐,特丽莎等四个镇守,分坐于两边。再接下到,就是包括胡忧在内的郎将、督将了,他们在这里没有坐位,都是站着的。

胡忧行了军礼之后,就默默的站在了最后。这是督将以上级会议,官最小的就是他,站在最后,也是应该了。

陈一迟深深看了胡忧一眼之后,正式开始了会议。陈一迟这个人,不但是出兵慢,说话也很慢,一字一字往外吐,听得真是让人着急。

他先是拿腔拿调的总结了一下这几天的行军情况,和各部的表现之后,声音一正,用很严肃的口吻说道:

“各位,现在我们第五部队的情况,很危急。山坡之下,十万安融人,大有一口吃掉我们之心。我们必须同心协力,才能过渡此关。不知哪位将军,有破敌良计?”

“城守大人,依我看,咱们现在的情况,不但不危险,反而还是大大的功劳。”一身白色皇家骑兵团战衣的克林斯曼开口道。

“哦,克林斯曼镇守,此话怎讲?”陈一迟问道。

“大人,现在我们第五路军,以五万人马,拖住安融十万大军,让他们不得回援其他地区,为其他各部队的进攻,创造了便利,这难道不是大功一件吗?”克林斯曼略有得意的说道。

如果胡忧是一个莽夫,现在肯定冲上去,吐克林斯曼一脸口水。见过不要脸的,可是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现在这种情况,叫做拖住安融军队?现在是被人家围困在这里

胡忧注意到,特丽莎在克林斯曼说话的时候,露出了一丝鄙夷的眼神。看来她也同样的看不起这个人。

陈一迟对于克林斯曼的这种说法,到是感觉挺高兴的。他之前一直苦恼现在的处境,克林斯曼这么一说,他到觉得真是那么回事,露出满脸的笑意,连身子都坐直了一些。

特丽莎终于开口了:“克林斯曼镇守这个‘拖’字用得好,只不过,我想请问克林斯曼镇守,你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继续拖下去呢?”

克林斯曼回道:“这个嘛.........在我看来,如果能拖到西门玉凤元帅的中军到达,配合元帅的中军,来个两面夹击,一举吃掉这十万安融人,也未尝不可。”

克林斯曼这个回答,初听起来,似乎是个不错的办法。西门玉凤的中军有十万人马,那里集中了各军团的精锐。如果能等来中军,夹击这十万安融人,胜算是非常大的。此时已经有人在心里,同意克林斯曼的这个说法。胡忧注意到,陈一迟城守的眉头也挑了挑。

“放屁”特丽莎猛的站起来道:“拖到元帅来?克林斯曼大人,我怀疑你在说这话之前,有没有用过脑子。”

“特丽莎..........”

“城守大人,请允许我把话说完。咱们先不说元帅大人的中军离我们有多远,什么时候能到的问题。也不说这十万安融人,随时都可以撤走的问题。我只想请问克林斯曼大人,现在我们几万人马在山上,后勤粮草补给被断,武器箭矢严重不足,安融人又倍数于我们,我们可以顶多少天?”

特丽莎这话虽然表面上是说给克林斯曼听的,事实上,却是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的。现在第五路军被困于山上,马上就要面临断水断粮,武器箭矢无以为继,全军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这个时候,还去抱着什么愚蠢的幻想,做什么白日梦,都是找死的行为。

特丽莎此话一话,帐中所有的人,都大为色变。原来这里,跟本没有什么美好的糖饼,他们离着地狱,是如此的近。

胡忧在心头反复的念着六个字——巾帼不让须眉。

这哪是巾帼不让须眉,这简直就是须眉不如巾帼嘛。之前胡忧听克林斯曼说的那些话,就觉得有问题。特丽莎这话,就像是当头棒喝,直接让胡忧整个人都醒了。

克林斯曼不服气的蠕动的嘴唇,却想不出一句找回场子的话。陈一迟脸上那股得色,完全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又是会议刚开始时那副要死不活的嘴脸。,

“特丽莎镇守,依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陈一迟问道。面子与性命相比,似乎还是性命更加重要一些。

特丽莎摇摇头道:“我暂时也想不出办法。”

会议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特丽莎也没有办法,难道说现在已经进入死局了?悲观的人,情绪低落了下来,觉得这是一个表现机会的人,在低头苦思,希望能借此一鸣惊人。

陈一迟看大伙都不说话,开始点将。

一个被陈一迟点名的郎将回道:“以我看,我们应该来个反偷袭,把安融人的粮食抢了,我们的粮食问题就解决了。”

“我想我们还是向其它部队求援的好。”这是另一个将军的回答。

这都还算是比较靠谱的,不靠谱的更多。总之答什么的都有,可是真问到具体计划的时候,谁都答不上来。抢粮怎么个抢法,求援派谁去,向哪支部队求,都没下文。

陈一迟越问,眉头就越皱,这一路问下来,就到了胡忧这里了。对于胡忧,他似乎也没抱什么太多的希望。

“那个谁,胡忧,你也说说看。”陈一迟的语气之中,透着一股不耐烦。

特丽莎此时也把目光看向了胡忧,她是这里唯一跟胡忧有过接触的人。知道胡忧此人,很受手下士兵的爱戴,也听说了胡忧不少事,觉得胡忧也许能带来什么好计策。

胡忧听到陈一迟点自己的名字,站出来行礼说道:“城守大人。”胡忧对这个叫陈一迟的家伙,没什么好感,不过现在大家都在一条船上,还得同心协力才行。

“末将入伍不久,对于兵法战计也不是很懂。我觉得此时我们应该一方面先安抚部队,让他们从刚刚经历过的袭击之中,缓过气来。另一方面,则应该先了解敌我双方的实力,打探对方属于哪方面的部队,最高指挥官是谁,他的目的是什么,然后再决定应对之法。”

以胡忧看来,在对敌人完全没有任何了解的情况之下,所想出来的办法,都是不实际的。只有掌握到敌人的信息,才能决定应该怎么做。

比如说有些将军提议去抢安融人的粮食,可是他们并不有想过,安融人中军,是不是有粮食可抢。说不定安融人现在也饿得不行呢。

“我同意胡忧督将的看法。”特丽莎不等其他人开口,就接着胡忧的话说道:“我们现在对安融人的这支部队,完全不了解。现在谈怎么退敌,太过想当然。我提议,先派人去侦察安融人的信息,敌我双方的兵力对比,兵种构成,主将身份,再商谈计划会比较好。”

“哼,我还以为特丽莎大人会有什么好办法呢,到最后,还不是什么事也没做,说了等于白说。还说什么我们的粮草不够呀。难道说打探到敌情,我们的粮草就有了。”克林斯曼刚才被特丽莎的抢白,弄得很没有面子,这会一找到机会,马上就阴阳怪气的在一边说着风凉话。

这一次巴伦西亚封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做元帅,皇家骑兵团的人,是很不服气的。这么多年以来,皇家骑兵团都是皇帝亲军的存在,哪一次战事,不是皇家骑兵团的人最威风。现在到好,连元帅位子都没有保住,还要来这种能冷死人的地方打仗,他们自然就更不爽了。新仇旧恨加在一块,克林斯曼自然要想办法打击来自红fen军团的特丽莎。

这个军事会议,没有开出任何的实质结果,大部份的时间,都是在吵架。几个军团之间,谁也不服谁,稍微有一个话不头,马上就开始斗嘴。

胡忧走出军帐,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样的军队,真能打出什么胜仗,那还真是老天无眼了。

想到这里,胡忧真的很想见见那个西门玉凤,如果有机会,他还真想当面问问这个女元帅,她的脑子里在想什么。难道以她的智慧,会没有事先考虑到,对几大军团实行混编,会出现指挥不灵的问题吗?

可惜,胡忧现在还是人微位低,这样的问题,他是没有什么机会当面问西门玉凤了。

胡忧一回到自己的军帐,马上让人把朱大能和哈里森给找来。让他们分别带人,去查看这一带的地势,如果能找到一条出路,那就更好了。

陈一迟这些人是靠不住的,胡忧可不想把自己和手下这五千人,断送在这种大敌当前,还在为军团之间利益互相争斗的上司手里。,

朱大能和哈里森离去之后,胡忧不由又想起了黄金凤。算起来,胡忧现在有三个女人,最喜欢哪一个,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过对于黄金凤,他肯定是最刻骨铭心的。

如果不是因为黄金凤,他现在也许还在什么地方摆摊想着怎么骗人,或是在什么地方偷鸡摸狗。因为黄金凤,才让他明白了自己不能再做让人随意践踏的草根,才让他立下了一个普通人想想的觉得害怕的大志。

当皇帝,以前不过是随便想想,当被黄家打断了全身的骨头,像条死狗一样,被丢到后山,胡忧才真正的把这个玩笑式的言论,当成了自己的目标。

“在想什么呢,想得那么出神。”红叶端着盆水走了进来。哲别留在不死鸟特点团之后,她似乎自动的成为了胡忧的亲兵,在生活方面,一着默默的照顾着胡忧。

“哦,没什么。”胡忧摇了摇头。

红叶把水盆放在桌上,挽起衣袖,给胡忧拧了把毛巾:“我让人烧了些热水,来洗洗脸吧。今天出了一身汗,洗一下,会舒服一些。”

“我自己来好了。”

胡忧伸手想要接过毛巾。

红叶躲开了胡忧的手,微笑道:“你别动,坐着就好了,我来帮你。你今天已经够累了,现在需要好好休息。”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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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章 绝路

100章绝路

入夜,鸟不叫,虫不鸣,安融人也没有了动静,他们似乎没有连夜进攻的打算。

胡忧让红叶去休息之后,自己却半点睡意都没有。看了一会兵书,心似有悟,于是按着兵书上的思路,思考着这次的战事。

红巾军浪天造反,历时一年多,现在虽然已被打散,但是他们所留下的影响,却远远没有结束。浪天古来就是富庶之地,红巾军的造反,不但让帝国损失了大量的金钱税收,还让帝**队士气大落。再加上今年的天灾,几大产粮重地,都颗粒无收,上头虽然有像征性的发放灾粮,但是都被各级官员,想尽办法,一级一级的盘剥,弄到最后,灾民不但得不到灾粮,想要活命,还得卖身为奴,才有饭吃。巴伦西亚那个皇帝更好,浪天战事刚起没多久,红巾军都没进中州,他就弃了帝都,跑到红fen军团总部凤凰城。也不知道他是怕死,还是借机去那里泡马子。

贪上这样的皇帝,这样的官,老百姓除了哀叹命苦,还能怎么样。连基本的活命都难以保证,你还能让他们怎么样?

别的地区怎么样,胡忧不知道,暂且不说。单单是胡忧知道的青州,现在就是人无固志,地无坚城。军中几可以说是将不良,兵不精,法令不全,人无斗智。

可笑的是帝国的上层将领,还在做着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梦。他们一厢情愿的,还再认为自己拥有着像三十八年前,那支可以推翻紫荆花帝国的强大部队。

他们也不想想,他们是怎么对待老百姓的。老百姓连吃都没得吃,要易子而食。军队里都有士兵要吃野菜粥过活了,还有谁会像当初一样,为这个还很年轻,却已经腐朽的帝国去拼命。胡忧甚至敢说,如果哪方势力敢保证他们打进来之后,能让老百姓过得比现在好,那么帝国的老百姓,会举手欢迎他们来打。就像是有个笑话说的欢迎来搞一样。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帝国没想着怎么样休养生息,改善民生,积攒国力,发展军队,居然在吓退安融人,收入回青州之后,为了那不切实际的面子问题,继续出兵安融。

兵书有云,兵者,国家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又云,不知地利不可行师。

现在帝国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却三十六万大军,开进安融。先不说这出兵的粮草钱粮的消耗,会给帝国带来多少负担。单单是军在他国,人情不通,地里不明,情报不准,就足以造成重大的损失。

进入安融地界以来,第五路军已经多次遭遇到安融人的偷袭,现在更是被安融人困于山中,就已经能说明问题了。

“唉,无论怎么看,都没有胜算呀。”

合上手里兵书,胡忧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虽然早就已经料到,这场仗不好打。现在看来,仅仅是不好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啊。

“大人。”看得胡忧走出军帐,值夜的士兵马上行礼。

胡忧这几天的表现,士兵们都是看在眼里的。他们心里都清楚,如果不是胡忧,他们也许早就死在安融人手里了。胡忧的勇猛和智慧,都很让他们信服,所以他们对胡忧这个遇敌带头往前冲的长官,是发自内心的尊敬。

胡忧向卫兵点点头,问题:“候三和哈里森回来了吗?”

卫兵恭敬的回道:“回大人的话,还没有。”

“一有他们的消息,马上来报。”

“是”卫兵应声,看胡忧往外走,犹豫了一下,壮着胆子问道:“大人,你这是要去?”

“我随便走走,就在这附近,你们不用跟来了。”

胡忧找了块处于黑暗中的石头,坐了下来,看着天上的星星,定定有些如神。如果说一条生命的消亡,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的话,那么用不了多久,天上的星星,将会更多。也许会是三十六万颗。

耳边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胡忧头都不用回就知道来人是红叶,只听这脚步声,他就知道。她的步子,总是那么温柔。听人说,红叶在军中,也挺泼辣的。可是胡忧从来没有见过红叶泼辣的样子,他眼中的红叶,总是水一般的女人。看到她,总是让人想起江南一梦笔下的女人,柔情似水,惹人怜惜。

“你怎么还没睡。”

胡忧轻轻的问道,像是怕惊醒了这里的宁静。

红叶来到胡忧的身边,靠着胡忧坐下来,给这青草地,带来了一阵女儿香。,

“睡不着,出来走走。在想什么呢,看你一副心情重重的样子。”红叶把头靠在胡忧的肩膀上,吐气如兰的说道。

“在想你呀。”胡忧笑笑道,他不想把烦心事说给红叶听。也许是胡忧心里大男子主意思想的关系吧,他总是觉得,战争不应该让女人参与。在他看来,战争是男人的事,女人应该走开。

“骗人,我的帐篷就在你隔壁,如果你在想我,那么我要告诉你,你走错方向了。”红叶撒娇式的轻轻锤了胡忧一拳,这才继续说道:“你是在担心战事吧。”

胡忧早就知道这个理由骗不了红叶,闻言不由笑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做女人不应该太聪明的。”

红叶舒服的靠在胡忧的怀里,梦呓似的说道:“一个好的女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聪明,什么时候笨笨的。我猜,你现在需要一个聪明的女人。”

胡忧苦笑道:“真是说不过你,来吧,我的女军师,现在来告诉我,本将军应该怎么做呢?”

红叶撒娇似的说道:“我有些冷。”

胡忧拉过红叶有些冰凉的小手,把她整个揽入怀里道:“知道外面风大,又不多穿件衣服。”

红叶自己调整个了一个更为舒服的姿势,在胡忧看不到的地方,偷偷露出一个计谋得逞的得意,还吐了吐小舌头。她似乎早就算到胡忧会这样做,才故意少穿一件衣服的。

“怎么样,有没有暖和一些?”胡忧把头埋进红叶的秀发里,呼吸着淡淡的女儿香问道。他又怎么会不明白红叶的那点小心思,不过是装傻而已。

“暖和多了,就像是在烤火一样。”红叶得意的笑道。

“那现在可以说了吧?”

“当然可以,不过你要先告诉你,你刚才在想什么?”

“都说了在想你了。”

胡忧又和红叶调笑了几句,这才把刚才想的那些东西,告诉红叶。

红叶是一个最好的听众,静静的听着胡忧讲述他的看法,每一句话,都听得很认真。直到胡忧讲完,她才开口道:“你的看法,我非常的赞同,只不过,有些方面,你多少想得过于悲观了。

不错,帝**队战力,比起三十八年前,确实是弱了很多。不过依我看,这并不是士兵的问题,之前山谷那一战,你也看到了,士兵还是有能力,有勇气,敢于争胜的。”

红叶说到这,叹了口气,接着说道:“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是在指挥和制度上。

咱们先说说指挥,西门玉凤元帅是一个军事天才,她有很强的能力。可是她现在缺少大量有能力实行计划的中下级将才。帝国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这对帝国来说,乃是幸事,同样也是不幸的。

三十八年的和平生活,使得我们的各级指挥对于战场都太过陌生。拳一日不练手生,何况是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将军呢。他们还需要一个适应战场的过程。”

胡忧有些苦涩的说道:“这个适应的过程,就是需要流更多的血,牺牲更多士兵的生命。”

胡忧毕竟是来自文明社会的人,这些道理,他虽然都明白,但是每当说起的时候,他总会感觉思绪万千。在他的内心之中,始终还是有一块柔软的地方。

胡忧自认算不上是妇人之仁,也不断给自己灌输慈不撑兵,义不撑财的道理。他也会为了胜利,下一些狠心的决定。可是从来没人知道,在夜深人静之时,他一闭上眼睛,那些在他身边倒下的士兵身影,就会在他的脑中浮现。

有时候胡忧也会嘲笑自己,是一个坏人堆的好人。他好色,却做不到像其他将领那样,利用手里的职权,去玩弄手下的女兵。他爱财,却做不出为了自己的钱袋子,去剥削士兵的粮响。他渴望建功立业,却做不到像秦明那样,视士兵的生命于无物。

红叶似乎能感受的胡忧内心的那丝苦涩,她反手抱住胡忧,安慰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胡忧长出了一口气,振作起来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我明白的。你再给我分析一下制度的问题吧。”

红叶转过身来,对胡忧说道:“制度的问题,其实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往日的言论之中,时有提及,不如由你来告诉我吧。”

“也好,那我就来说说看。”胡忧在脑中整理了一下说道:“政事我们先不说,单单说军事好了。军团和地方守备之争,五大军团之争,还有.........”,

胡忧正说着,一个士兵跑过来回报,朱大能和哈里森,已经回到了营地,现在正在军帐之等胡忧。

胡忧与红叶对视一眼,结束了这次谈话,马上赶回军帐。不论是指挥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活命才是最大的问题。现在安融人大军围在山下,随时都可能攻上来,性命堪忧。有命在,才能去思考更多的事,命都没了,那也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大人”

“大人”

朱大能和哈里森看到胡忧和红叶进来,马上行礼。这两人身上的军服都破烂不堪,有些地方甚至都成了布条。看来这一路之上,并不是那么顺利。

胡忧挥手道:“军情紧急,别说这些了。快说说,你们有什么发现”

哈里森和朱大能相互看了一眼,朱大能上前一步,回道:“大人,我和哈里森发现了一条小路,可以翻过这座山,脱离这边的战场。”

胡忧听到这个消息,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快说说,是怎么样的路。安融人会不会知道有这么一条路。”

朱大能犹豫了一下说道:“安融人应该不会知道有这么一条路,因为严格来说,那跟本不算路。”

胡忧皱眉道:“这怎么说?”

朱大能解释道:“大人应该还记得,我们在顶泗遇到天灾时,走过的那条路吧。我和哈里森发现的这条路,比那条路还要险上十倍都不止。只能单人靠着悬崖挪过去。特别是后半程,一不小心,就会没命。之前我和哈里森就差点掉下去,所以弄成现在这样。”

胡忧这才注意到,哈里森一只手臂是吊着的,明显是折断了。

“红叶,给哈里森处理一下伤势,朱大能,你接着说。说仔细一点,这条路在什么位置,究竟有多难走。”

听完朱大能的叙述,胡忧的心都凉了半截。原来这条路是朱大能和哈里森无意之中发现的。之前胡忧是让哈里森和朱大能分别行动,可是这山上有可能有路的地方,就那么几处,最后他们两人不可避免的碰到了一起。

两人交换情报才知道,谁都没找着路。两人不甘心就这样回来报告,决定合起来,再把所有可能的地方,在看一次。之后是朱大能无意中发现,山崖边长着一种藤类植物,绕山而长,看起来挺结实。他就试着爬过去。然后才发现了这条不是路的路。

说起来,这条路不过就是一圈长在悬崖边的木藤。谁也不知道他们能坚持多久,可以让多少人过去。总之一但藤断,那就是死路一条。哈里森就是一脚踩断了一跟藤,没丢掉小命,只弄折手,算他运气。

胡忧不用去地头看,只用脑子想想,就能知道这路有多险。而且凭着那些藤,要过去几万人,绝对是不可能的。别说那只是树藤,就算是水泥做的,也经不起几万人踩。

“好了,你们俩先去休息吧。”

打发走了朱大能和哈里森,胡忧陷入了沉思之中。红叶静静的坐在胡忧的身边,以她女人特有的直觉,她知道,胡忧此时肯定在计算着什么。

陈一迟此时也没有入睡,现在这种情况,他哪里睡得着。他到不是担心这场战会打成什么样,他现在担心的是自己能不能活着离开这个鬼地方。

在知道安融人把他们围困在这里之后,陈一迟马上就派出亲信,去找其他的出路。不过亲信的回报,让他很失望。无路可走。

陈一迟出生名门,贵族之后,这次是看准三十六万大军,进攻安融,极有胜算,为了赚些军功,才走路子插上一脚的。可是谁想到,事情的发展,居然会是这样。

现在被安融人围困于此,粮草给养又在之前被袭时跑丢了,眼看小命危在旦夕,他是多么的后悔加入这北征安融的部队里,怎么还能睡得着。

陈一迟是越想越后悔,越想越恨,想着想着,他不由连胡忧都给恨上了。在他看来,如果不是胡忧选错的阻击地点,他现在怎么可能会被围困于此。

陈一迟跟本就没有想过,如果不是胡忧带先锋军在这里设阻击阵,帮他们扛住安融人的进攻,为第五路军争取得一个重整的机会,他可能早就成了安融人的刀下鬼,哪还有空在这里怨天尤人。

“报。”

一个亲人看陈一迟没睡,走进军帐。

“是不是安融人进攻了?”陈一迟有些色变的问道。他现在最怕亲兵进行报事了。,

亲兵回道:“回城守大人,是胡忧督将来了,他说有要事想要求见。”

陈一迟听到胡忧的名字,就觉得不爽,冷哼道:“他又有什么事。”

亲兵看陈一迟的语气不太好,知道陈一迟对胡忧肯定有了芥蒂,于是口气之中,对胡忧也不那么尊重的说道:“他不肯说,说是有什么机密情报,要向你禀报。”

陈一迟本不想见胡忧,不过想想,现在身处险境,说不定胡忧真有什么重要的情况要报。万一耽误了,弄不好,反而会害了自己的小命,于是硬压下不满道:“让他进来吧。”

“是。”

亲兵退出去,没一会,把胡忧领进军帐。

“末将胡忧,见过城守大人。”

“嗯。”陈一迟冷眼瞟了胡忧一眼,也没有叫他起身,语中不咸不淡的问道:“胡忧督将深夜求见,不知所为何事?”

胡忧心中冷笑一声,依旧恭敬,似乎本就应该是这样似的:“回城守大人,末将的手下在寻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条可以避过安融人的小路。末将觉得事关重大,故马上来见城守大人汇报。”

“小路”陈一迟听到这话,一下坐直身体,脸上也浮现出了兴奋笑,他这是看到生路了。陈一迟的态度是一百八十度的大变,亲自跑过来扶胡忧:“哎呀,胡忧督将快快请起。来人,看坐,上茶。

胡忧督将,你快给本将说说,那是什么样的小路,具体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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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章 妙计夺权

101章

妙计夺权

走出陈一迟的军帐,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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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五路军有这样的指挥官,怎么可能打得了胜仗。不过好在很快就会没有了。胡忧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帅帐,嘴角牵起淡淡的笑意。

回到自己的军帐,胡忧马上上床休息。今晚安融人看来不会有什么动作,不过明天肯定又了一天的苦战。在胡忧看来,这些人都是一帮战争狂人。

出呼胡忧的意料,第二天安融人居然并没进攻。从山上往下看,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不少的安融人都在搬石头,谁都看不明白,他们在搞些什么。

朱大能一脸不解的问胡忧道:“大人,这些安融人真是奇怪,难道他们要在这里盖房子吗?”

胡忧暂时也不知道安融人想要怎么样,摇摇头道:“别管他们干什么,总之进攻我们是肯定的。让弟兄们抓紧时间,挖战壕,修阵地,别的事,不需要理会。”

“是,大人。弟兄们一直按着你的命令在做,并没有偷懒。只不过........”朱大能说到这里,有些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话不太好说出口。

胡忧皱眉道:“你什么时候给我整出这种毛病,有什么话你就说,别给老子装娘们。”

朱大能靠近一步,小声道:“大人,整个第五路军里,只有我们先锋军在备战,其他的部份都在一边看着,也不帮手,弟兄们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是你心里不舒服吧。各队有各队的任务,你别给我整什么花花肠。记住,命是自己的,谁也帮不了你。快去做事吧,一会我要去检查。”

“是,大人。”

看着朱大能离去的背景,红叶对胡忧说道:“你错怪朱大能了,他并没有不满意,之前我还听到他在训下面抱怨的士兵。”

胡忧点头道:“我知道朱大能不是那样的人,不过他生为我的人,有时候就得受些委屈。先锋军里,大部份人相互认识的时间都不长,除了一起经历了几场仗外,几乎都没什么了解。我现在也没有时间去教他们。只能把朱大能竖起来,让他们看看,我是怎么带兵的。”

第三天,随着安融人队部里推出的近百辆投石机,胡忧终于知道安融人为什么要收集石头了。投石机和鲁游的霹雳车相比,简直可以称得上简陋。霹雳车用的是百斤重的巨石,一经发射,那真是地动山摇,草木横飞。而安融人的这种投石机,最多也就是用到十斤左右的石块,威力差得太远。

不过霹雳车的主要任务是攻城时,用来破坏敌方城墙的,非常的笨重,在这样的山地战中,跟本用不上。而安融人这种投石机,虽然简陋,却很轻巧,四个士兵,就可以扛起来,甚至可以扛着发射,威力也不可小看。

安融人这一招,可让第五路军吃足了苦头。他们把投石机作为主攻力量,百十辆组成方阵,由士兵扛着往前顶,每一辆投石机的左右前后,

还跟在不少的士兵。有的专事保护,有的专事发射,有的什么也不干,就抱着石头跟着,随时补充弹药。

海碗大的石块,对城墙构不成半点威胁,但是要砸破脑袋,却是足够了。安融人这招一经使出,防卫第一线的曼陀罗士兵,立刻受到了极大的损失。天上下着石头雨,头都抬不起来,这仗怎么打。

林正南此时可谓是威风八面,他的人马本就几倍于曼陀罗人。现在有了这批投石机,他有信心,可以把躲到山上的这几万曼陀罗人,全都给一口吃掉。他此时甚至已经可以预见自己胜利班师的场面。

相比起林正南,第五路军的日子,就有些不好过了。陈一迟在会议上大拍桌子,但是却也得不到一个破敌的办法。安融人借着投石机之利,一点点的往上攻,一线交战路军,损失惨重。

“大人,滚木擂石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再这让下去,我们顶不了多久了。”

朱大能满头大汗的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着现在的战况。

这山上的树木本就不多,大树更少,巨石收集又困难,加上安融人进攻的这一面,坡度落差不是太大,平时用来往城墙下砸的滚木擂石,收效很低,所以这两天收集来的滚木擂石,才一会的功夫,就已经消耗的大半。

“顶住,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能让安融人从我们这边突破。我去军部看看,看能不能拿到一些箭矢。”胡忧把话扔给朱大能,转身就走。,

胡忧的这五千人,被调防第二战线,顶在第一战线的后面。安融人的攻破第一战线之后,直接就是冲着他们来了。接战还没有多久,胡忧的先锋军损失已经过千,他的心在滴血呀。

“胡忧,你上哪去。”

半路上,胡忧遇上迎面而来的红fen军团镇守特丽莎。

胡忧回道:“回禀特丽莎大人,我要去主帐面见陈一迟城守。安融人的进攻太猛了,我们先锋军武器箭矢严重不足,损失太大了。我必须请求城守大人给我调配箭矢武器。”

“原来是这样。你不用去找陈一迟了,我从红fen军团给你调配一些箭矢。”特丽莎说着马上吩咐手下,从自己的部队里,给胡忧调配箭矢,并抽两千人马,协助先锋军抗敌。

胡忧看特丽莎不请示陈一迟城守,直接下令,就知道军中肯定出了什么事,他甚至可以猜到,陈一迟肯定是利用那条小路,带人做了逃兵。不过表面上,他却半点没有表露出来,做一脸的茫然状。

特丽莎下完了领命,左右看了一眼,对胡忧说道:“胡忧督将,你跟我来一下。”

胡忧点点头,也不多问,跟着特丽莎回到她的军帐之中。

特丽莎的军帐是镇守级别的,要比胡忧的大上不少,乃是特丽莎平时开会和休息所用的地方。胡忧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女人特有的脂粉香,这气味比他那满是男人汗臭的军帐要好得太多了。打仗期间,十几天不洗澡,那是很平常的事情。如果不是身边有红叶,他的军帐更是要不得。

特丽莎进到军帐,马上挥退了左右,直接了当的开口道:“现在军情紧急,我也不跟你绕弯子了。有件事,我现在必须要告诉你。陈一迟和克林斯曼那几个混蛋,带着亲兵,扔下部队跑了。”

“这怎么可能?临阵脱逃可是死罪,他们怎么敢?”胡忧装做什么都不知道的,一脸吃惊的说道。似乎把小路告诉陈一迟的事,与他无关一样。

特丽莎叹了口气道:“这是事实,我已经派人查过,他们是从山后的一条小路跑的。现在第五路军里,你和我已经是最高级别的指挥官了。”

胡忧心中冷笑一声,道:“特丽莎大人,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胡忧之所以告诉陈一迟小路的事,就是要给陈一迟一个推手。像陈一迟这种指挥官,留下军中,只会坏事,越早走越好。至于特丽莎,胡忧是算准了她肯定不会走的。

果然,特丽莎的回答和胡忧想像中的一样:“我已经下令毁掉了那打小路,今天就算是要战死在这里,我也决不能给红fen军团丢脸,给西门玉凤元帅抹黑”

“特丽莎大人,我愿与你共抗安融人”胡忧大义凛然的说道。

特丽莎如男人一般,重重的拍着胡忧的肩膀道:“好样的,我就知道,你是一条汉子。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同心协力,**一场漂亮的。”

胡忧道:“末将愿听特丽莎大人差遣大人,这城守离开的事,会不会对军中产生影响。还有这指挥方面,会不会有问题?”

特丽莎道:“这个你不有担心。按帝国律,我现在已经是第五路军的最高长官,指挥方面不会有问题。至于士气,现在后退已无路,投降安融人也不会比战死好得了多少,除了拼死一战,谁也没有退路。在我看来,没有了陈一迟,我们的士气,反而是更高。”

特丽莎说这话,是因为她有绝对忠心于她的红fen军团为依仗,和她在军中的威信。这是胡忧所不具备的,他虽然在中军也打出了不死鸟的名气,但是相比特丽莎,他的资历还太浅。胡忧知道,自己还需要努力。

和特丽莎说的一样,在宣布陈一迟等一众将领临阵脱逃之后,特丽莎借助红fen军团和西门玉凤的威名,很轻易的就接管了第五路军的指挥权。而士兵的士气,也没因此受到很严重的打击。

任谁都知道,陈一迟他们之所以敢跑,是因为他们有所依仗,就算是被抓,他们也不会被处死。而普通的士兵则不会有那样的好命,除了拼命,他们是没有半点选择的。

特丽莎接管军队之后,一面重新部防,同时招开军事会议,这一次,胡忧也有参加会议。不过有一点,胡忧不是很明白,为什么特丽莎会点名让红叶也参加这个会议。

会议时间非常短,没过多久,特丽莎就直接拍板胡忧提出的突围提议。这效率要比陈一迟在的时候,不知道要高了多少倍。,

其实胡忧早在被安融人围困之初,就已经在计算着怎么利用这里的山坡地形,实施全军突围。他之所以从来没有提出来,是因为他知道,陈一迟是没有这种胆量,反其道而行之,正面冲击安融人的。说了也等于白说,还不如不说。

特丽莎虽然身为女儿身,但是她的军事能力和果敢决策远远要高于陈一迟,胡忧刚陈述完他的计划和可行性,特丽莎就同意了胡忧的计策。

曼陀罗人冲锋号吹响的时候,林正南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他真不敢相信,连山头阵地都快守不住的曼陀罗人,居然还敢向他发起反冲锋。他用了四个字来形容此时曼陀罗的行为——自找死路

安融士兵也没有想到,曼陀罗人居然会在他们离胜利越来越近的时候,给他们来了这么一手。他们低估了曼陀罗人拼命的决心。

下达冲锋命令之后,特丽莎亲帅她的红fen军团,冲在了最前后。红fen军团的士兵,几乎是用填命的方法,以肉身之躯,冲垮了安融人的投石机阵。

投石机被近身之后,战力就大大的减弱了。冲在最前面的红fen军团士兵,如虎入羊群一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毫不留情的砍向这些杀死他们兄弟姐妹的安融人。光是冲击这个投石机阵,红fen军团就至少有两千士兵,永远的倒在了这里,成了命丧异乡的亡魂。

胡忧的先锋路军,是紧跟着红fen军团之后,冲杀下山的。先锋军里有半数以上的士兵,来自奴军。打仗冲在最前面,对他们来说,本就是家长便饭,何况前面已经有红fen军团的人开路,所以他们打得很从容。

胡忧挥舞着白蜡枪,在朱大能,哈里森等人的保护之下,冲下山坡。他很担心跟随红fen军团冲在最前面的黄金凤,可是现在整个战场已经是一片混乱,他跟本就不知道黄金凤在什么地方。

对于红叶,胡忧则是做了现条件下能做到的最好的保护。红叶被他安排正了中军阵里,派荆无命,陈大力他们保护她的安全。胡忧知道,红叶对陈大力,荆无命他们有赠药之情,这情陈大力几个,一直都记在心里。荆无命平时更是自动的保护红叶,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安排。

“二王子,我们的前线部队被曼陀罗人冲垮,现在已经崩溃”林正南的亲信一脸焦急的跑来禀报。

林正风正气急败坏的织织队伍反攻,闻言一马鞭抽在亲兵的脸上,大声骂道:“通知各路将军,不惜一切代价,给本王拦住曼陀罗人,要是让他们跑了,本王第一个砍了你。”

眼看着到手的胜利弄着这样子,林正南恨得眼睛都红了。要他就这么承认失败,他怎么能甘心。

亲兵来报言,却无故挨了一马鞭,脸上拉开了一条半尺长的血口。那血口上的皮肉,向两边翻着,直接就破了像。

亲兵心里恨的要命,却不敢向林正南表示什么。忠心耿耿办事,却落到这么一个下场。林正南还说什么曼陀罗人跑了,第一个砍他。他不过是一个报信的,凭什么要他来背负这个责任。出得营帐这亲兵是越想越气,干脆给几路将军传了放行曼陀罗人的命令,自己找机会换了身曼陀罗士兵的军服,混入曼陀罗人的部队里,跟着一起跑了。

特丽莎冲入安融阵营里,顿感觉四周的压力非常大。这一路从山上冲下来,连匹马都没有,体力消耗非常的厉害,安融路军又是陪数于他们,要想真正突破,并不那么容易,而且之后还有断后的问题。

突然特丽莎发现,西南方向的安融人有撤开的迹象,也来不急细想原因,马上抓住这个机会,从西南方向往外突,终于打开了一条缺口。

林正南在高处看得清楚,看着马上能再一次成功的围住曼陀罗人,居然有一支部队给曼陀罗人让路,气得他差点吐血。他哪里知道,正是因为他刚才拿亲兵出气,使得亲兵假传了他的命令,才给了特丽莎一个突围的机会。等他查清楚原由的时候,特丽莎和胡忧,带领着第五路军,早就已经成功突围了。

第五路军突出安融人的包围,马上向西门玉凤元帅的中军靠拢,这是特丽莎之前和胡忧商量好了的。其他四路军队的情况,他们现在都不知道,只有先向西门玉凤靠拢一条路可以走。

“红叶,你没事吧?”趁部队暂时休息的时候,胡忧马上到中军找红叶。,

“我没事。”红叶勉强的给了胡忧一个笑脸。这一路跑下来,她虽然没有受伤,但是体力消耗非常大。

“没事就好。”胡忧松了一口气,伸手擦去红叶脸上的血渍,这是突围的时候,沾上去的,现在都干结了。

之前他已经在特丽莎的队部中,看到了黄金凤。黄金凤在突围的时候,受了些刀伤,不过并不是很严重,经过处理,已经没有什么大问题。

两个关心的女人,都成功的突围出来,胡忧还是感到很欣慰的。

“我们现在已经摆脱安融人了吗?”红叶边上下打量着胡忧是不是有伤,边问道。

胡忧摇头道:“还没有,现在我们用逐次阻击在跟安融人游斗。你快抓紧时间休息,我们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稍事休息,马上就得上路。”

安融人不甘心失败,追得非常紧。他们第五路军已经没有战马,长时间的奔跑,体力消耗非常大。为了保留一定的休力,不至于遇到突发事件,无力还击。胡忧这才逼不得已的下令让部队原地休息。

红叶道:“嗯,我知道了。你不用管我的,我会照顾自己。”

红叶知道胡忧现在的担子很重,不想他为自己担心。实事上,胡忧能够在这个时候还抽时间来看她,她已经很高兴了。

“荆无命,保护好红叶军师。”胡忧嘱咐了荆无命一声,带人离去了。他现在可不单单只是先锋军的统领,第五路军的许多事,他也得做决策。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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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章 走线接肠

102章

走线接肠

夜幕降临,胡忧接令把部队驻扎在一处小林树边。(8..

百度搜索)跑了一天一夜,他们终于摆脱掉了安融人的追击,扎营命令下来的时候,军中有一半的士兵,直接躺倒在了地上,他们真是太累了。

胡忧刚在一处大石头上坐下,还没来得急喝上一口水,特丽莎的亲兵就找了过来,说是让胡忧去中军帐开会。

胡忧摇了摇头,硬咬着牙,才站起来。对身边的红叶笑了笑,给了她一个安慰的眼神,迈着沉重的步子,去特丽莎那里开会。

这一天一夜,胡忧几乎没有休息过一分钟,两条脚,都有些麻木了,连踢到石头,都不知道疼。

“特丽莎大人。”进入军帐之中,胡忧边给特丽莎行礼,边看了一眼帐中的其他人。

在胡忧进来之前,帐中已经有十多个人在这里,只看他们身上的红色军服,胡忧就知道,他们都是红fen军团的人。

这些人似乎也都知道胡忧的事,见胡忧进来,都主动给胡忧点头打招呼。不过也仅此而已,并没有什么其他亲热的举动。

胡忧的位子被安排在了特丽莎的左下手,算是一个挺不错的位子,如果只按这个位子看的话,胡忧现在应该算得上的军中二号人物。

胡忧坐下之后,会议就开始了,看样子,他们之前是在等胡忧。

胡忧知道没再有其他人来参加会议,不由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连特丽莎也没能看开这军团之争。她招开军事会议,居然没有叫其他军团的将领来参加。

要知道第五部队中,不单单只有红fen军团和暴风雪军团,这个混编团里,还有狂狼军团,黑十字军团和皇家骑兵团的人。

以现在这样的情况,应该大家同心同德,共渡难关才对。连开会都不叫上其他军团的人,这还算什么团队。

人单力薄,胡忧知道,此时说算他提出让其他军团的将领过来开会,也不会有人接纳他的见意的。

自从陈一迟等几个军团首脑跑了路之后,那些没有了最高长官的部队,就成了后娘养的。就连最牛的皇家骑兵团,现在说话也小声了很多。

由于之前的克林斯曼仗着自己皇家骑兵团的出身,经常明里暗里,瞧不起其他军团的人。甚至还带人调戏其他军团的女兵。现在克林斯曼跑了之后,女兵最多的红fen军团掌权,皇家骑兵团变成军中最不待见的人,当然不敢再像以前那么放肆。

反过来,暴风雪军团的奴军,由于胡忧的关系,现在的地位,到是提升了很多。虽然依然还是没有身份,但军各种军需武器的配备,已经与其他部队没有太大分别了。

会议的议题,说白了就是一个,商讨怎么与西门玉凤元帅的中军汇合的事。第五部队几遇安融人,这一次,更是被迫强行突围。全军五万人,现在只剩下刚刚两万挂零。陈一迟等几大首脑临阵脱逃,粮草辎重全丢,军力疲惫,已经不可能再单独作战了,只有与中军汇合,从重整编,补充粮草,才是正途。

和中军汇合,是所有与会将领都同意的。现在唯一没有定论的是怎么个汇合法。主要的意见有两种,一部份人认为,全军往回走,主动与中军汇合。另一部分则认为在中军前进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中军到来,再与之汇合。

两种观点各有自己的理由,各有支持,两方意见相持不下,谁都拿不定主义。对于这种的争论,胡忧没有心思去听,要不是特丽莎之前帮忙不少,这次又是专门派人通知他来开会,他宁愿回去睡一觉,感觉会更好一些。

那不是吗,这有什么好挣的。说白了,想急于回去与西门玉凤汇合的人,是被安融人打怕了,想早点回到西门玉凤那里,以寻求保护。

而想在半路等西门玉凤中军上来的,则是那些不是很服气的将领。在他们看来,被安融人打成这样,真是太丢脸了。他们想要回找场子,找回些面子。最低限度,他们不能忍受自己像被人打了的狗一样,巴巴的跑回的主人的身边。

可惜这两种说法,都不太能摆上台面。所以这些做了*子还要立牌坊的将领们,各自都摆出大局为重,大义凛然的借口,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有些理由之蹩脚,听得胡忧直想吐,他哪还能坐得下呢。这些人真是太不专业,骗人都不会。难道直接把真实的心里话说出来,会死吗?在坐的谁不知道谁在心里想什么,偏要在这里绕弯子。,

“胡忧督将,对于这事,我想听听你的看法。”在胡忧准备睡着的时候,耳边传来了特丽莎的声音。

“我?”胡忧坐直身子道:“依我看,咱们除了直接回军与西门玉凤元帅汇合之外,再没有引二条路可以走。

现在的我们,要粮没粮,补给全无,要是再被安融人追上,我们会很麻烦。还是早点见元帅的好,不然睡觉都得睁着眼。”

胡忧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在他看来,到现在这种时候,还去顾什么面子是可笑的。这两万多人,再有个七八天得不到粮食补充,就得喝西北风了。到时候不用安融人打,他们一个个都得饿趴下。既然已经决定抱西门玉凤的大腿了,那就做得彻底点好了。面子这种东西,在胡忧的眼里,从来都比不上命重要。

再说了,听说西门玉凤长得挺漂亮的,抱她的大腿,不算丢人。

“报”

讨论还没有结果,一个士兵火烧屁股的冲了进来。

众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全都紧张的看向那个士兵。他们现在最不想听到的消息,就是安融人追上来了。

“出了什么事?”特丽莎还算镇定的问道。毕竟这一跑经历过很多,就算是安融人追上来,也是意料中的事。

士兵回报道:“特丽莎大人,是元帅的凤凰卫。”

凤凰卫

听到士兵说出凤凰卫,在坐的人,无不动容。身为红fen军团的人,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凤凰卫呢

凤凰卫是西门玉凤的亲信,一共有十二个成员,全都是女性,人称十二金钗。她们都是西门玉凤亲自培养出来的人,平时以西门玉凤待女的身份,留下军中,一般情况之下,是不会外派的。一但外派,必有要事。

“来的是谁,现在在哪里?”特丽莎一下站了起来,喝问道。

凤凰卫在军中的地位特殊,要进营地,军帐,跟本不须要禀报。现在只见士兵进来,却不见十二金钗,特丽莎怎么还能坐得住。要知道上一次凤凰卫不进军帐,奉的可是格杀令。那个城守一出军帐,就被就地处决。这次第五路军打了大败仗,谁也保不齐西门玉凤会有什么反应。

士兵被特丽莎的反应吓了一跳,哆嗦道:“来的是大凤,她身受重伤,现在正在营房接受华老的治疗。”

“快带我去。”特丽莎听得不是格杀令,在心里松了口气。虽说人总有一死,但是晚死总好过早死,谁不想多活几年。

“特丽莎大人,我跟你去。我懂一点医术,说不定能帮上忙。”胡忧跟上特丽莎道。

特丽莎犹豫了一下,点头让胡忧随行。胡忧成功治好陈大力的重伤,特丽莎是有所耳闻的。这几天,她也亲眼看到,胡忧在不用指挥部队的时候,带着红叶,去给士兵治伤。

士兵把特丽莎和胡忧两个,领到一个已经严密防卫的军帐中。帐中简易的床上,躺着一个双目紧闭的女人。一个老者,正在查看着她的伤势。那女人就是十二金钗的大凤。而老者,就是之前士兵口中的华老了。

士兵报道:“我们是在离此三里外,发现大凤姑娘的。遇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这样了。什么话也没说过。”

听到这话,胡忧诧异的看了那个士兵一眼,这个消息,刚才他在大帐中可没有说。看来他是故意等到这里,才告诉特丽莎的。

特丽莎点点头道:“好,我知道了。吩咐下去,加强警戒。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靠近此帐二十步之内,违令者格杀无论。”

“是”士兵领命而去。

胡忧也看出来了,这个士兵明显是特丽莎的人。

士兵离开之后,特丽莎来到大凤的身边,问正在给大凤查看伤情的老者道:“华老,她的伤势怎么样?”

华老摇摇头道:“她的伤势很严重,小腹被开了个大口,看来不行了。”

特丽莎急道:“那能不能让她醒过来,我有问题必须要向她了解。”

大凤死不死,特丽莎到不是很在意。打仗嘛,生生死死,是很平常的事。就算她是西门玉凤的待女,也不可能是不死之身。特丽莎现在最关心的是大凤为什么会在这里。是有紧急军情,

还是西门玉凤元帅出了什么事。

华老还是摇头道:“对不起,大人,我无能为力。她的肠子都断了,药石对她已经没有作用。”

“能不能让我试试?”胡忧进来之后,一直没说话,直到这时才开口。,

胡忧之所以一直不说话,是因为他在观察伤势。大凤的伤,真是非常重。她的肚子上被开了一刀,肠子都流了出来。如果不是她的功力深厚,早就死掉了。

“你?”华老惊讶的看向胡忧。他怎么都不会相信,眼前这个青年人的医术会高过他,要知道他可是药王录的传人,108种药物玩了几十年,早已经了然于胸。现在大凤的情况,已经没有任何一种配伍,可以救得了她的命。

“反正都是个死,让我试试,也不会影响大局。”胡忧淡然的说道。对于华老不信的目光,他不想解释什么。实事上,胡忧也没什么把握。要不是华老已经判了大凤无救,以大凤的身份,他是不敢乱出手的。

“那你就试试吧。”特丽莎对胡忧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她也不太相信华老都摇头伤势,胡忧能有什么办法。

胡忧点点头,站到了之前华老站的那个位子上,先撕下一块衣布,绑于口鼻之间,以阻隔这浓重的血腥味。

华老本是打算出去的,此时他确改变了主意,决定看看这个年青人,准备怎么为大凤治伤。华老可不是医护兵,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完全是因为他的兴趣。这老头是个军事迷,听说要打仗,自己屁颠屁颠跑来的。鉴于他的名气,特丽莎也不敢得罪他,就把他留在军中,当个客卿。

胡忧再一次仔细看了大凤的伤势之后,拿出五虎散和着从哲别那里抢来的蜂蜜,给大凤灌了下去。

华老看胡忧给大凤罐药,摇了摇头,一副不以为然的神色。大凤到肠子都断了,用药还能有什么用。

胡忧给大凤罐了药之后,转头看了特丽莎和华老一眼,拿出一根带着线的针,一点一点的,把大凤的肠子给缝结起来。

五虎散的药力还没有散开,大凤现在是完全处于没有半点麻醉的状态。就算是昏迷,也痛得全身直哆嗦。

特丽莎能当上镇守,死在她手时里的人有多少,她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说是已经有了一颗铁石般的心,都不为过。可是现在,她却不忍再看那满手是血的胡忧,和不停抽搐的大凤。

华老此时已经瞪大了眼睛,做为药王录的传人,他从小就与药为伴。从记事起,长辈和师父就教他各种医术。从药的伍配方法,到外伤跌打的处理,他是无一不精。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肠子断掉,可以像缝衣服一样,缝起来的。

看胡忧之前的动作,他很明显从一开始,就打算这样干。可是就这么缝起来,难道真能有用吗?

胡忧没管特丽莎和华老有什么反应,他正专心的做着自己的事。说起来有些好笑,他这个天天被城管追的江湖医生,来到这里,到有些往真医生方面发展的趋势。

先是帮黄金凤医了乳痈,之后又帮旋日,纳月医箭伤,然后又是陈大力,现在则帮这个大凤医刀伤。只是不知道这个大凤的运气有没有之前的哪几位运气那么好,能成功治好。

唉,还是那句话,治得了是你的运,治不好是你的命。阎王要你三更死,谁能留你到五更啊

缝好了肠子,胡忧又把大凤的肚子上的伤品,也给缝合起来。弄完了这一切,胡忧累得差点没直接坐到地上。用疲惫的眼神,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成果。别管怎么样,看起来是比之前要顺眼多了,至少不像之前那样,肠子在那甩呀甩的,看到就头皮发麻。

“怎么样?能不能治?”看到胡忧停手,特丽莎一连问了两个问题。

胡忧摇摇头道:“现在还不知道,我之前给她下了药,要醒来,治少要十二个小时之后。”

特丽莎问道:“要是十二个小时醒不过来呢?”

胡忧苦笑道:“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胡忧知道,特丽莎现在最关心的是大凤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可是对此,胡忧也没有办法,大凤的伤那么重,除非是神仙,不然谁也没有办法让她开口。

“老先生,我身上的药不够,你能不能借我一些?”胡忧来到华老的面前,恭敬的对华老说道。

华老现在对胡忧可以说是非常的好奇,想都不想就点头道:“没问题,你想要什么药,只管开口,只要我身上有的,我马上给你。如果我身上没有,我马上去给你想办法找来。”

胡忧对华老的爽快也挺有好感,他早就看出这个华老不是一般的人物,跟本不可能是一个小小的军医。于是也在心里,起了结交之心。所以一开口,就非常的有礼。,

“那我就先谢谢老先生了。”胡忧拱手道:“我需要三十头的三七三颗,雪山一支篙两个颗,还有就是红花,归尾,熟地.........”

胡忧一口气说了二十多种药材,胡忧曾经看过这个世界的药王录,说的这些药,全都是药王录上有的,所以他可以肯定,华老绝对能拿出来。

至于药王录上没有的,胡忧就必须自己想办法了。比如说,他现在还需要童子尿来和药,这个就必须另想办法。

以前胡忧小时候跟师父时,童子尿是最不缺的,他自己就能供给。不过现在嘛,就麻烦一些了。

胡忧所说出的药,大多是活血补血的药,并不是很特别。华老一听,就知道胡忧用来干什么用。只是那雪上一支篙,华老不是很明白,胡忧打算拿来怎么用。要知道这雪上一支篙可是巨毒之物,又名三转半。顾名思义,用它和药,最多只能在石块之上磨三圈半取粉,多半圈,就会死人。而胡忧居然一次就问他要两颗,这够毒死几头牛的份量了。

华老把胡忧要的药,全给胡忧之后,就守在一边看着。看胡忧怎么用这些药。

胡忧也没有躲着华老的意思,把得来的药,分成两份,一份让人煮水,一份自己磨碎。至于华老关心的雪上一支篙,则和田七一起磨碎,直接洒在大凤的伤口上。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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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章 玉凤难飞

103章

玉凤难飞

胡忧的一通乱搞,华老全都看在眼里,有些东西,他能看明白,有些东西,他从来没有见过。

特别是听到胡忧让朱大能去找童子尿的时候,华老都都瞪大了眼睛,他不知道胡忧要那东西来干什么用。之后看来胡忧拿尿和药给大凤灌下去,他差点没跳起来。要不是看到胡忧之前的作法,都挺有道理,华老肯定会认为胡忧在这里乱来。

胡忧做完这一切,很没有形像的坐在了地上,身上的督将服,都快成了他擦汗的抹布了,两个袖子上全是汗渍。

特丽莎现在是一军之主,不可能在这里愣等大凤醒来。她早在胡忧弄药之时,就已经离开了,不过之前给她报信的那个士兵,却留在了帐外,看来他是特丽莎留下来听信的。

“有几分把握。”华老挨着胡忧坐了下来,看似随意,却又很认真的问道。

胡忧累得连话都不想说,不过还是回答华老道:“半分把握都没有,这样的伤,放在哪里,都非常的麻烦。能不能活回一条命,全看她自己。”

“嗯!”华老同意的点点头,他并不知道胡忧口中的‘放在哪里’,指的其实是另一个世界的相对先进的医疗技术。他的理解是无论谁来,都很难弄。

坐了一会,华老又问道:“你以前学过医?”他很明显的对胡忧产生的兴趣,先不说大凤是不是真能救过来,只胡忧之前缝合伤口的做法,就很让他惊讶,如果事实证明这招能有用,他也很有兴趣试试。

虽然生为药王录的传人,华老这人,确并不保守,他是这么多年以来,唯一愿意和术士交流相处的大夫,对于游医,他也没有什么排斥的心里。

“跟过几年师父。”胡忧一口气缓过来之后,感觉好了很多。他虽然还不是很清楚华老在医界的地位,但是他知道,交好华老,肯定不会有坏处。

华老问道:“你的师父叫什么名字,我这人好交朋友,说不定还认识他。”

胡忧心说,你会认识他,那就有鬼了,除非你也是穿越过来的江湖医生,以前一起和我那无良师父骗过人。

胡忧回道:“师父他老人家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他的朋友都叫他铁公鸡。”

华老笑道:“铁公鸡,这名字到是有趣得紧。小兄弟叫胡忧吧,依你刚才所说,大凤没有这么快醒过来,我看咱们不如到我的帐下吃点东西,慢慢等,你看怎么样?”

胡忧也跟着笑了起来:“华老有请,敢不从命。”这里血腥味很重,大凤一时半会,又不会醒,换个地方,当然是不错的选择。

华老在军中的地位果然特殊,他的军帐就设在特丽莎的军帐不远处,算是享受着将军的待遇。

胡忧跟着华老去到他的军帐,华老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一小瓶酒,给胡忧倒了一杯,两人聊意的聊了起来。

话挺投机,聊到深夜,胡忧才离开了华老的帐篷。

“你回来了。”

胡忧的帐篷里,红叶像妻子一样,在里面等着。看到胡忧进来,马上起身走了过来。

“你还没睡?”胡忧有些讶异的问道。他以为红叶早就睡了。这两天部队不顺,红叶也跟着吃了不少的苦,肯定挺累的。

红叶笑笑道:“一会就睡了。床我已经帮你铺好了,你快休息吧。”

红叶边说着,边帮胡忧解开身上的甲衣。穿着这些东西,可睡不舒服。

胡忧站着没动,任由着红叶解衣服。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突然发现,这情形似乎曾经在梦中出现过。

“好了,快睡吧,天亮还有很多事等着你去处理呢。”红叶把脱下来的衣服抱在怀里,温柔的说道。对于那上面的污渍,她似乎一点都没有看到。

胡忧真的很累了,倒在床上,就沉沉睡去。在梦中,似乎一直有一缕温柔,相伴着他。很暖,很温馨。

一夜无事,胡忧醒来的时候,发现床边放着一套干净的衣服,隐隐的,还能闻到一股特属于红叶的体香。不问用,这肯定是红叶给准备的。

“华老,你早呀。”草草的吃过东西,胡忧再次来到大凤的那个帐篷,发现药老已经在这里了。

华老听到胡忧的声音,一脸惊喜的转过身道:“你来得正好,我正想让我人去找你呢。快过来。”

胡忧走华老的身边,看他正在给大凤检查伤口,说道:“怎么了。”

华老示意胡忧看大凤道:“她的眼皮一直在跳,似乎有醒来的意思,可是就是睁不开眼睛,你有办法吗?”,

胡忧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时间,从吃药到现在,已经有快十二个小时了,药力已经过去,如果大凤的伤势有所好转,应该是可以醒过来的。

“咱们给她一点水试试,她失血过多,补充一些水份,对她有好处。”

胡忧说着,找了块布,沾湿之后,放到大凤的嘴边。像大凤这种重伤病人,是不直接给她喝水的。一个弄不好,呛着就是一个死。

大凤看来确实是口渴了,虽然意识还没有清醒过来,但是身体的本能,让她主动的咬住了湿布,吸吮着上面的水份。

如胡忧说的一样,大凤得到一些水份之后,终于睁开了眼睛。

“你醒了?”

“别动,你受了重伤,躺着就好。”胡忧在大凤的肩上轻轻的按了一下,示意大凤躺着。

大凤也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情况,不过她并不关心这些,用微弱而又焦急的声音问道:“这里是哪?”

胡忧回道:“这时是第五路军的军部。”

听到胡忧的回答,大凤的眼睛亮了一下,道:“我有重要的情军,要见陈一迟城守。”

胡忧摇头道:“陈一迟城守现在不在军中,第五路军现在由红fen军团的特丽莎镇守统领,我让人帮你通知她吧。”

“谢谢”大凤深深的看着胡忧道。

在胡忧和大凤说话期间,华老两眼亮晶晶的看着胡忧,像捡到了宝一样,连眼都不带眨的。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大凤的伤势,现在胡忧真能把她救醒,简直是一件不可思意的事。不管大凤最后能不能完全康复,这都是一个奇迹。而他,则事见证奇迹的人。

特丽莎接到消息,马上赶了过来。之前她对胡忧并不抱太大的希望,没想到,胡忧真能把大凤给救过来。

特丽莎一来到大凤的身边,马上迫不及待的问道:“大凤,我是特丽莎。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不是元帅有什么紧急军情?”

大凤没有马上开口,而是用眼睛看着胡忧。胡忧现在身上并没有穿着甲衣。她以为胡忧只是一个医护兵。虽然胡忧救了她,但是她这次带来的消息事关重大,她必须慎重。

特丽莎很快明白过来大凤眼神之中的含意,她本想让胡忧先离开这里,不过话到嘴边,却变了。

“这位是青州暴风雪军团的胡忧督将,也是他救了你。你尽可以放心说话。”

胡忧现在在第五路军的威信很高,特丽莎不想在这事上,下胡忧的面子。反正无论有什么军事行动,她都是要告诉胡忧的。现在让他知道,不过是提早一点时间而已。

大凤听到特丽莎的解释,有些疑惑,但还是开口道:“西南方向两百里的西子口,主力中军被困,元帅命各路大军,火速回援”

“什么”特丽莎失声叫道,如果不是此话出自大凤之口,她还以为这是谁在开玩笑。

要知道中军之前,可是有五路先锋军的。安融人什么时候有这么强大的军力,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能对中军发起进攻。

大凤带给胡忧他们的军情,已对是几天前的事了。现在西门玉凤的情况,比他们想像是还要遭。

咱们先把视线转回到三天前,看看西门玉凤

的中军,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元帅,前面就是西子口了。”西门雪放下手中的地图道。

地图是三十多年前的老地图,很多地方画得都不是很详细,要按地图来辩路,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西门玉凤环视着周围的形势,皱头微微的皱起。此地山高林密,看来危机重重。

“西门霜,传我命令下去,先头部队减速慢行,加派斥候,前出十里,收集各方动向。”

“是。”

“元帅,你觉得这里会有问题吗?”西门雪收好地图,问道。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现在还不知道,这两天,我总隐隐有一种不好的感觉,这里山高林密,说不定会有什么事。”

西门雪微微沉思了一下道:“原来元帅也有这种感觉。我还以为,是我多心了呢。”

“西门雪,你有什么发现吗?”西门玉凤问道。西门雪、西门霜两人,是西门玉凤最为看重的人。这俩女一文一武,乃是西门玉凤的左膀右臂。十二金钗虽然天赋也不错,但是她们更多的是在武学方面,对战场的把握能力,远远不如西门雪和西门霜。

西门雪回道:“发现到没有什么发现,我只是隐隐的感觉到,这两天,一直有人在暗中观察我们。之前我一直以为是水土不服,造成的错觉,现在听元帅这么一说,我判断........”,

“什么?”西门玉凤急问道。

西门雪回道:“我判断应该是有人跟着我们,对我们进行暗中的监视。”

西门玉凤警惕道:“你能不能把他们找出来?”如果真如西门雪所说,那么他们现在的处境,会相当的危险。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一切都太陌生了。别说是地利,就算是地形,他们都一无所知。

西门雪摇头道:“这恐怕不太可能。来人肯定是个追踪高手,我只能隐隐的感觉心里不舒服,却并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真实存在。更不可能把他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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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师,各路部队都已经到齐了,随时可以发动进攻。”铁克拉来到本田龟佑的身后,小声的说道。

本田龟佑正站在一处山崖边,远眺着远处的风光。安融的地理条件虽然非常恶劣,可是这里,并不缺少美丽的风景。只是可惜,不久之后,这里就会由天堂变成地狱。鲜血,会把这里的一切,都染成红色,那将是另一种美景。

“西门玉凤吗”

本田龟佑淡然一笑,转过身来,问道:“林桂帝国的人现在在干什么?”

铁克拉嘴角略过一丝不屑,道:“他们大多都还在睡觉。”

本田龟佑点点头道:“他们还是挺悠闲的。”

铁克拉动了动嘴,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本田龟佑看出出了铁克拉心里有话,问道:“你有什么想要对我说吗?”

铁克拉咬了咬牙,道:“军师大人,我不是想说什么,我是有些事想不明白。”

本田龟佑静静的看了铁克拉好一会,才说道:“是因为林桂人吗?”

铁克拉早就想问本田龟佑为什么要把林桂帝国的人扯进来,现在看本田龟佑主动询问。他也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重重的点头道:“是的,军师大人。我不明白,我们之前的计划不是挑起安融和曼陀罗帝国之间的战争,然后从中得利吗。这里面为什么会有林桂帝国的事。”

“你觉得呢?”本田龟佑并没有直接回道铁克拉的问题。

铁克拉道:“我觉得我们只要让安融和曼陀罗帝国相互消耗兵力,然后从中取利就行,林桂帝国的人,参与进来跟本是多余的。”

本田龟佑淡然道:“你说的不错,我们之前的计划,确实是那样。不过现在曼陀罗人三十六万军队开进安融,你认为安融人能顶得了吗?

计划永远都是比不上变化的,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必须修正我们的计划。”

铁克拉还是心有不服道:“可是我还是觉得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不觉得那些战前还在睡觉的林桂人,值得这个价。”

本田龟佑猛的收起笑脸,冷声道:“我之前已经教过你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要小看任何人。

你任为一支能在战前,还能轻松睡觉的部队,是没有战力的吗?林桂帝国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帝国统一,消灭苍梧,合林桂、桂林为一国,他们的战力,绝对不会像你想像的那么弱,你等着看吧,他们会给西门玉凤一个惊喜的。”

“报元帅大人,发现敌情”一士兵快马来到西门玉凤的面前,单膝跪倒道。

西门玉凤和西门雪对望一眼,问道:“敌人在什么方向,有多少人马。”

士兵回道:“四面都发现敌踪,山高林密,不知道具体有多少敌人。”

西门玉凤冷声道:“再探”

“是”

“西门霜”

“末将在。”

西门玉凤下令道:“命令各路部队,收拢结成密集防御阵形,注意各方动向,随时准备交战。”

“是”西门霜领命而去。在没有亲自领兵的时候,她是西门玉凤的传令官。

西门玉凤连下了几道命令之后,这才暗松了一口气:“西门雪,你怎么看。”

西门雪从听到部队被围的消息,就一直低头在思考着,闻言抬起头道:“元帅,这事不太对呀。以安顿的军力,这几年虽然有些增强,但也还没有达到恐怖的地步。

在我军前面,还有五支先头部队,分五路直指都城。安融人自保尚且不急,不可能有能力,再调集这么多的部队,来攻击我们的中军。”

西门玉凤问道:“你的意思,这是安融人的疑兵之计?”西门雪所说的问题,也正是她之前考虑的问题,无论怎么计算,安融人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调集到足够的兵力,来围攻她的十万中军部队。

西门雪摇头道:“疑兵之计也说不过去,他们何必浪费这么多的资源来干这种事呢?”西门雪越想越是觉得这事太不合理了。,

西门玉凤打断了西门雪继续想的念头道:“好了,现在不是想合理性的问题。有一句话叫作存在就是何理,现在我们已经被包围,还是先顾眼前吧。”

“元帅,敌军人数至少在二十万以上,或许还要多”

“元帅,敌人的攻击力非常强大,第一阵线失守。”

“元帅,第二阵线黑十字军团部全员战死”

“元帅,第二阵线青州军团第十一团只于秦明偏将等十一人,其他所部,全员战死。秦明偏将请求支援”

各路战报,如雪花一般,传入帅帐,每报一条消息,帐中各将,脸色更难看一分。开战还不到短短半天时间的,敌军已经连破两道防线,整团整团的部队拉上去,用不了一个小时,就全员阵亡。士兵们流出来的血,把天都染红了。

“元帅,这样下去不行,我们需要调援军。”

“是啊,元帅,请下令先锋军回援”

“元帅”

帅帐之中,各路将军已经吵翻了天,之前趾高气昂的气势,现在是一点都没有了。

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冷眼看着这些吵得脸红耳赤的将军,心中升起了一股悲哀。之前她一直盼望能有一场大仗,能让她看看西门玉凤的指挥能力。可是现在,唉........

104章 解析女元帅

104章

解析女元帅

军帐中的争吵,没能持续多久,就随着战事的紧急而结束了。时间都用来争吵了,什么议题都没有达成,不过此时,也没有人在去关心那些。无论以后怎么样,现在必须先活下来再说。

敌人的进攻,非常猛,跟本不给人任何喘息的时间,西门玉凤虽然已经非常努力的控制部队,但是各军团跟本就不是一条心,现在她除了能够指挥自己的嫡系红fen军团之外,其他的军团,已经指挥不灵了。

此时,部队已经被切成了好几个部分,敌人的进攻猛是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是各军团各有各的想法,有的军团在抵抗,有都则想着跑路。部队已经没有了阵形,整个战场是一片混乱。

“元帅,这样下去不行,我们还是突围吧。”西门雪向西门玉凤提议道。这是她现在唯一能够想出的办法。

西门玉凤虽然不甘心,但是她也知道,现在大势已去,以现在的形势,想要逆转,跟本是不可能的。就算她不下这个领令,其他军团,已经有人突围了。

西门玉凤无奈的发出指令:“下令部队,各自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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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似乎是冲着我们来的,这都已经三天了,他们还死咬着我们。”军事会议上,西门雪分析道。

“很显然是这样的。”西门玉凤双眼布满了血丝,这还是她从军以来,第一次被敌人弄得这么狼狈。

此时,在西门玉凤的帐下,只有红fen军团三万余人还在听令。其他军团的部队,早于接战之初,就各自分散突围了。

一开始还有一些其他军团的部队跟在西门玉凤的身边,不过当他们发现红fen军团是敌人的主攻目标之后,他们就带着自己的属下,利用各种机会,脱离了红fen军团。

西门雪道:“我们的粮草已经不足,如果大凤她们不能急时带回援军,我们将会非常被动。”

西门玉凤咬呀道:“不行,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于别人的身上,命运,必须撑握在自己的手里。”

西门霜道:“我同意元帅的看法,元帅,你说怎么干,我都听你的。”

西门霜和西门雪虽然也算得上是从小一块长大,但是她们的性格,却是完全相反。西门雪更多的是用脑袋解决问题,而西门霜则习惯于用拳头来解决。她身就一副女儿身,却长了一副男儿脾气。

西门玉凤走到地图前道:“以我们现在的情况,必须得找到一个落脚点。你们来看。”

“青风镇?”西门雪眼睛一亮,她似乎已经能隐隐的猜到西门玉凤的想法。

西门玉凤点头道:“不错,这个青风镇虽小,却是这一地区的交通枢纽,我们拿下这个青风镇,不但可以得到补给,还可以像钉子一样,钉在这里,收拢其他的部队。”

西门雪提醒道:“这确实是一个办法,不过大人,如果要攻打青风镇,我们就必须要面临两面受敌的危险,那样损失会很大的。”

西门玉凤叹了口气道:“我们现在已经没有选择了。”

是的,西门玉凤现在已经没有别的选择。敌人现在是咬着红fen军团来打,他们的策略是要一点点的把西门玉凤给消耗掉。

西门玉凤是一个性格刚烈的女人,她宁愿冒险进攻青风镇,也不愿这么被敌军一点点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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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玉凤是红fen军团的支柱,特丽莎收到她被围的消息,马上集合部队,前去支援。特丽莎着急着赶路,胡忧的部队,到成了垫后军,走在了最后。

“传令下去,部队扎营,加派双岗。”

胡忧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士兵,兵士们接连几场大战,接着又连日赶路,极少休息,一个个都已经疲惫不堪。再得不到好的休息,就算是能赶到欧阳玉凤那里,也没有什么战力了。

“大人,特丽莎镇守的部队,已经快了我们很多了,我们此时再提早休息,恐怕到时候不太好说话吧。”朱大能在胡忧的身边提醒道。

特丽莎所部,此时至少快了他们五十公里,朱大能知道胡忧是为了士兵好,但是他怕特丽莎那边,会气恼胡忧。

“不好说话就不跟她说。”胡忧喝了口水道:“士兵们都已经太累了,这样赶下去,跟本没有战力。西门玉凤身为一军之帅,手低下有十万军队,如果连这几天都顶不了,那也不值得咱们去救她了。”

胡忧这话,多少带有出气的成分。这段时间,他都被安融人进攻过多少次了,也没见哪次有人能提前来增援他的。现在却又要他巴巴的赶就增援别人,他当然不爽。,

朱大能知道胡忧的决定已下,是不太可能改了,于是也不再说什么,对胡忧行礼之后,下面布置警戒的事。

现在候三不在,警戒部队的事,胡忧暂时交给朱大能负责。朱大能的布防能力也不错,至少到现在,还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

当官的好处就是什么事都可以交待别人去做,胡忧下令扎营之后,基本上就不用他去做什么了。他四处巡视了一会,就了一个大石坐了下来。

刚坐没一会,胡忧就听到身后转来了脚步声,他知道是红叶来了。

“大凤的情况怎么样?”胡忧没等红叶接身,就开口问道。

特丽莎忙于赶路,把大凤留在了胡忧的后队。胡忧让朱大能给弄了辆马车,把大凤安置在车上。红叶是医护兵出生,被胡忧安排到马车上。一来可以照顾大凤,二来胡忧心痛红叶走路太累,让她在马车上,能得到休息。

红叶挨着胡忧坐下道:“还好算,刚刚吃过药,现在已经睡下了。她的伤那么重,多休息,有利于恢复。唉,多好的女孩子,希望她能尽快的好起来吧。”

“听说你们之前认识?”胡忧随意的问道。

红叶道:“大凤?我们只是见过几次面而已,没有什么交情。到是西门玉凤我还熟点。”

红叶之前从来没有跟胡忧说过,她与西门玉凤的关系。现在借着大凤这个话题,主动的提出来。

胡忧轻轻把红叶搂进杯里,道:“跟我说说西门玉凤好吗?”

“嗯。”红叶在胡忧的怀里扭动了几下,为自己找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她现在越来越习惯被胡忧抱着的感觉了。

红叶想了想,决定先把自己和西门玉凤的关系给说出道:“我和西门玉凤从小就认识,小时候,我们经常一块玩,算是很好的朋友吧。直到她十几岁的时候,随她的父亲,前帝国元帅去了南方,之后我也嫁给我的前夫,去了青州,我们之间,就再没什么联系。一直到这次,我们才再见面。”

胡忧问道:“她在你的眼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红叶在胡忧的怀里换了一个姿势道:“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她的骨子里,有一种不服输的性格,不像我那么软弱。”

“你这可不叫软弱,是温柔。”胡忧纠正道。

红叶笑了笑,没有反驳胡忧的话。虽然她从来没有正式的和胡忧公开什么关系,胡忧也从来没有说过,要娶她之类的话,但是在她的心里,已经当了胡忧是她的男人。对于自己男人的话,红叶是不需要去反驳的。

其实红叶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胡忧不是池中之物,迟早有一天,他会冲天而起的。这样的男人,是不会被女人很牵累的。他需要女人,但是女人不会是他的全部。

红叶从来没有想过,胡忧会娶她为妻子,至少,红叶从来没有梦想过,能成为胡忧的正妻。就算是胡忧愿意,她也不会同意的。

爱是什么?

红叶说不清楚,她只知道,爱一个人,就要为他着想。她毕竟是一个寡妇,这是一个不可以改变的事实。她不想胡忧因为她,而受到他人的嘲笑。那样她会很心痛的。

也许一开始跟胡忧的时候,欲的成份更多一些,但是经过这么久的相处,红叶知道,自己是真真正正的爱上的了胡忧。所以站在胡忧的角度来想,胡忧应该娶一个身家清白的女子为正妻,而不是她这个嫁过人的女人。

对于胡忧,红叶没有什么奢求,在她看来,只要留能在胡忧的身边,不时能看到胡忧,在他渴的时候,送上一杯香茶,在他冷的时候,给他送上一件衣服,在他有疑惑的时候,能尽量给他解答,那就已经足够了。那就是幸福,简简单单的幸福。

胡忧并不知道红叶的心里在想什么,他现在正在分析西门玉凤的性格。虽然大凤很明确的告诉他,西门玉凤此时被困西子口,特丽莎也正日夜兼程的往那里赶。可是胡忧总觉得,西门玉凤现在应该已经不在那个地方了。

胡忧很仔细的看过西子口那个地方的地图,作为一个现代人,胡忧对地图的理解,远远要高于这里的人。

这个时代的地图很简陋,画得并不是那么标准,可是胡忧在终合的那一带的地形之后,他发现,西子口不是一个利于作战的地方。那里四周没有城池,也就是说,补给会很困难。,

身在他国作战,身处一个没有补给的地方,就等于把自己置于死地之中。胡忧相信,以西门玉凤的能力,应该能明白这个道理。

胡忧沉吟了一下,问红叶道:“以你对西门玉凤的了解,她是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

红叶有些疑惑的看向胡忧问道:“坐以待毙?什么意思?”

胡忧解释道:“简单来说,就是你觉得西门玉凤元帅,会不会只是等着援兵来解救,而不会去自己想办法,渡过难关。”

红叶思考了一阵,说道:“我记得有一次,我和西门玉凤偷偷跑出去玩,身边没带着任何的人。她不小心,掉进了井里,我在上面,感觉的害怕,不知道怎么办好。

她身在下面,却还安慰我,告诉我,只要去找人来,就可以把她救上来。后来我带人回去的时候,她已经自己爬上来了。在爬的过程中,还伤了手。

我记得我当时问过她,为什么明知道我会带人来救她,她还要自己不惜受伤的爬上来,你猜她当时怎么回答的。”

胡忧脱口而出道:“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这是胡忧心里的想法。在红叶说这个故事的时候,胡忧已经把自己带入到了故事之中,他想着如果掉进井里的那个人是自己,会不会坐在井里,什么也不做,坐等人来救。

胡忧心里的答案是不可能,他不可能坐在井里,什么也不做的,只等着人来救。实事上,那次被黄金凤的父亲打断全身骨头,丢到后山差点死掉的那次,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如果那一次,胡忧把希望寄托于黄金凤来救他,那他很可能早就已经死掉了。这个血的事实证明,命运永远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才是最有保证的。

“你怎么知道?”黄金凤非法惊讶胡忧的回答,因为西门玉凤当时说的正是这句话。

虽然那时候红叶年纪还小,还不太明白西门玉凤这句话里的意思,但是这句话,她却默默的记在了心里。因为西门玉凤当时说这话的时候,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强大的自信。让红叶不由自主的,在心里产生了一种震颤。

看红叶吃惊的表情,胡忧知道,他已经得到了他需要的答案。用力的搂了红叶一下,淡然的说道:“因为她和我是同样的人。”

营地搭建完全之后,胡忧马上招开了军事会议,红叶做为军师,也在会议的名单之列,她现在已经不属于军中的医护兵序列,而是胡忧的幕僚,是胡忧私人幕府的第一个成员。

看手下众将都已经到齐之后,胡忧对坐于他下手的红叶说道:“红叶,你先来给大家讲讲西子口的地势地形。”

“好的。”红叶来到早已经挂于帐中的地图前,给大家说道:“地图上的这个红点,就是西子口。这里方圆几十里,全都是无人区,地理条件很恶烈.........”

红叶边对比着地图,边说着。众将虽然不太明白胡忧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分析西子口的地理环境,但是他们都听得很认真。

现在可是战时,多知道一点东西,都可能会保住自己和手下士兵的命。没有人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再说他们都知道,这次援军要去的地方,就是西子口。

“........总的来说,西子口是一个没有粮草补给的地方。”红叶结束了她的分析,坐回到之前的位上。

胡忧给了红叶一个赞赏的眼神,环视了众人一圈道:“刚才的分析,大家都听到了。有谁有不同的意见吗?”

红叶的分析,非常的正确。虽然大家对西子口都不是很熟悉,但是从地图上看就知道,那里没有城镇村落,就算不是绝对的无人区,但是部队在那里,想要得到当地的补给,是几乎不可能的。

看众将全都没有意见,胡忧这才继续说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换了我是西门玉凤元帅,被不幸的困于西子口,我会怎么办。”

胡忧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看着哈里森道:“哈里森,如果是你现在被困于西子口,你会怎么办。”

哈里森紧皱着眉头道:“我应该会想办法突围。”

胡忧继续问道:“你不等援军吗?”

胡忧之所以第一个问哈里森,不是因为事先和哈里森沟通好,而是他知道,以哈里森这种

一直身在奴营的人,是不会把求生的希望,寄托于援军身上的。在帝国的军中,从来没有人拿奴兵当人看,他们死不死,跟本不会有人去关心,又怎么可能会有援军去救他们呢。,

哈里森听到胡忧的问题,脸色一暗道:“不会有援军来的。”

胡忧点点头,走过哈里森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回去,似对哈里森一个人,又似对所有的人,说道:“以前没有,以后,会有的。”

之后,有胡忧又一连问了好几个人,不单单是奴营,其他军团的将官,胡忧也同样问。众将给出的答案各不相同,有说死守待援,有说突围而出,有说在等等看看,有生猛的回答,直接和敌人拼了。

此时回答问题的是朱大能。朱大能跟胡忧最久,对胡忧的了解也最深。虽然同样也没有跟胡忧沟通过,但是他知道胡忧现在想要什么答案。

只听朱大能说道:“不论是突围,还是待援,被围于西子口,首先要考虑的,都是一个粮草的问题。

无论在任何时候,军队被围之前,基本上都会经过一场战斗。战斗不利,才会被围。战斗不利,随军的粮草,必然会有所损失,军队被围,后勤的补给,也就没有了。所以粮草,是一个迫切的问题。

西子口是一处死地,周围没有城镇,就地补给,基本不可能。虽然有可能会有援军,但是援军什么时候到是说不准的,军队要吃饭,则是时时刻刻的。

无粮军不稳,不解决这个问题,军不成军”

105章 王者写史

105章

王者写史

帝国三十九年十月,曼陀罗帝国远征军主力中军,于安融西子口遭遇敌军重兵埋伏。元帅西门玉凤带三万本部兵马,突围而出,无奈兵进青风镇。

西门霜受西门玉凤之命,带一万红fen军,为先行军,夜袭青风镇十里之外的安融驻军营,大获全胜,大军连夜直奔青风镇,于次日清晨,兵围青风镇,并同时发动进攻。

青风镇地处安顿交通要道,虽为小城,但是城防坚固。青风镇守军在获悉城外驻军被歼之后,果断把原来的四个城门,堵死其三,只留下一个东门,以做进出之用。

西门玉凤对此战非常重视,亲自出营查看地型。只见安融人留下的东门,城门高大,全以巨大的石块所堆砌,不由心中暗恨,此这一战,不知道又有多少血性士兵,命送他国。

西门霜长了一副美女的身材,却生了一桶火暴的脾气,看西门玉凤神情暗然,不由跳出来说道:“元帅,让我上,中午之前,我一定拿下此镇。”

西门雪忧心的说道:“此镇守将,能果断的封死三门,只留一门,用以作战。看来不是一个易与之辈,现在我军攻城重器尽失,只靠人力,此仗艰难呀。”

西门玉凤沉默不语。她十几岁从军,到现在虽然不过二十六岁,却已经是身经百战之将。

身经百战,却从来没有遇到过像这次这么艰难的情况。西门玉凤早就知道,帝国的军力,早已经没有了三十八年前的气势,安融此战,也不会那么一帆风顺,但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几大军团联军,居然会被安融人一次突袭,就打完全溃散。

都说太平胜世,这太平久了,也不是一个好事情——忘战必危呀。

一马鞭抽在身边的百华树上,西门玉凤冷哼一声,下令道:“西门霜”

“末将在。‘

“命你带两万红fen军,火速攻城,无论如何,午时之前,必定拿下青风镇”

“是。”

看着西门霜领命而去,西门玉凤长长的出了口气。现在她已经是箭在弦上,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她也要跳过去。

身后的追兵,还在死死咬着不放。如果不能在他们杀上来之前,拿下青风镇,他们必定要受到敌人的两面夹击,后果不堪设想。

西门雪在西门玉凤下命令的时候,几次想要说话,都只是张嘴,没有出声。她心里知道,现在西门玉凤有多难。西门玉凤让西门霜只带红fen军团上,而没有调其他军团余部的人,是因为她现在,只能依靠本部的红fen军团了。

‘元帅’,不过是巴伦西亚大帝封的,平时还好一些,像现在这种情况,其他军团的人,又有多少人会真正听令呢。与其让他们上去磨洋工,还不如让直系部队上的好。要知道,现在他们可没有多少时间了。

在心里叹了口气,西门雪来到西门玉凤的身边,道:“元帅,你也不用太过伤神了,相信西门霜必定能完成任务的。此处风大,我们不如先回营再议。”

西门玉凤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她知道,这个从小玩到大的西门雪,已经看透了她的心思。也只有在西门雪、西门霜的面前,西门玉凤才会放下伪装,表露出自己真正喜怒哀乐,才不用装女将军,装得那么辛苦。

西门玉凤虽然十几岁就从军,其实她并不喜欢打仗。每次看到身边的人战死沙场,她的心,总会没由来的疼。

可是这个世界往往就是这样,很多事,都不由得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历史的车轮,总会给你安排了位置,并推着你往前走,从来不会问你是不是喜欢。

西门玉凤之所以坐上今天的位子,有大半原因是赶巧。如果不是当年随父出征,父亲前帝国元帅西门战虎意外生死,她也不会成为什么帝国女元帅吧。

与此同时,第五路军先锋军胡忧的五千人马,在胡忧的一通忽悠之下,也改了道,他们不再按特丽莎的命令,赶往西子口,而是按胡忧的判断,转奔青风镇。

这是胡忧根据红叶口中描述的,西门玉凤的性格而做出的决定,也可以称之为一次赌博。胡忧赌西门玉凤绝对不是那种死守西子口死地的人,至于胡忧为什么会判断西门玉凤打青风镇,这也是一种赌,赌西门玉凤与他心有灵犀。因为胡忧把自己放在西门玉凤那个处境的时候,他选的就是青风镇。,

胡忧的这个违命的决定,在多年之后,一直是史学家争议的焦点,各方的说法不一,有人觉得胡忧此举,奠定了日后称霸的基础。也有人认为,胡忧这个险冒得太大,是不可取的侥幸心理,如果西门玉凤当时并不在青风镇,而是在西子口,那么胡忧很可能会被以违令罪处死。更有人认为,这就是胡忧的本性,他天生就是一个机会主义者。

胡忧此时并不知道几十年后,人们会怎么说他。他只知道,出名早趁早,有好机会,一定要把握住。既然已经判断了西门玉凤不可能在西子口,那就没有必要傻傻的赶到那里去。

“大人,青风镇方向,有战事”

两天的行军之后,朱大能终于带来了胡忧想要求的消息,这两天,胡忧广布斥候,为了就早敌人一步,发现情况。

胡忧听到朱大能的话,精神一震,马上问道:“什么情况,快给我说说。”

朱大能走到地图之前,在青风镇的点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圆道:“大家,我们的斥候在青风镇两里之外,发现了敌人的部队,他们已经把整个青风镇给包围了。”

“包围?”胡忧皱眉道:“有多少安融军队?”

朱大能迟疑了一下,道:“敌军人马大约在十万左右,不过我综合了各方面的情报,和一个斥候的说法,我怀疑.........”

看朱大能说一半又不说,胡忧急道:“怀疑什么,别他娘的像个娘们一样,你这习惯不好好改改,小心哪天我抽你。”

红叶在一边看着胡忧的暴粗,微笑着摇了摇头。她知道,胡忧这次是真的急了。红叶比谁都清楚,胡忧这几天过得并没有他在士兵面前表示的那么轻松。

在红叶看来,胡忧这次违令改变行军路线,是有些急燥,不过她并不会阻止胡忧。因为她相信胡忧的判断,她从小就认识西门玉凤,她知道,西门玉凤肯定不会在西子口待援。这是胡忧的一个机会。不过西门玉凤是不是真在青风镇,现在谁也不知道。

红叶已经在心里做好了为胡忧违令脱罪的打算,实在不行,她会动用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帮胡忧。现在她是宁可看着胡忧出错,也不愿看着胡忧,总是被各方面打压,而无出头之日。

在红叶的眼里,胡忧不是池中之物,他是金鳞,他需要一个高飞的机会。如果他真能成功的救援西门玉凤,那么他在帝国的声望,就会如日高升。而不用像现在那样,虽然立功无数,名声却出不了暴风雪军团。

这一次胡忧被调奴军,胡忧自己虽然似乎很满意,但是在红叶的心里,是有气的。如果不是胡忧不让她乱来,她肯定在把这事给搞大。当年那个敢把王子打哭的红叶,真要发起威来,也不是好惹的。

想到这里,红叶不由又看了胡忧一眼。这个愣头青,直到现在,还只当她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呢。

“什么,你怀疑进攻中军的不是安融部队,这怎么可能?”胡忧听了朱大能的话之后,脸色变得很惊讶。这里可是安融的国土,居然有十万部队不属于安融,那事情就复杂了。

红叶看胡忧反应有些激动,暗中伸手过去,抓住胡忧的手,提醒道:“大人,我们不如把那个斥候叫上来,问清楚一些。”

胡忧只是想到这事的可怕程度,一时的反应过激而已,被红叶这么一提醒,马上也就冷静了下来,点头对朱大能道:“你去把那个斥候叫上来,我要亲自问话。”

朱大能早有准备,转身出去,没几分钟,就把斥候给带进来。这个斥候是奴营的人,听完他的回报之后,胡忧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按那个斥候的说法,他无意中在敌人的部队里,发现了一个当年的熟人。那个人是林桂帝国的士兵。斥候和那个士兵还带点亲,应该是不会看错的。

经过一阵思考之后,胡忧下令,全军行军至隐秘之处,派有经验的斥候,弄清楚这十万部队,究竟来自何方。

青风镇。

在西门霜的强大攻势之下,西门玉凤的部队,终于拿下了青风镇。虽然损失很大,但是总算是得到了一个暂时安身之处。

不过西门玉凤的日子,并不是那么好过。随后而来的敌军,马上就包围了青风镇。现在攻防战,已经打了两天了。

“雪儿,你在想什么?”西门玉凤来到西门雪的身边,看她一直站在城头沉思,不由开口问道。,

西门雪沉思道:“元帅,你有没有发现,安融人的军力,似乎一下提高了很多。”

西门玉凤道:“安融人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入侵我国,日夜练兵,军力提高并不奇怪。”

西门雪摇头道:“不,我指的不是这些。元帅,你仔细想想。按说我们五路先锋军,二十五万人马,顶在前面,目标直指安融都城。安融人应该全力防守尚且唯恐兵力不足,怎么可能调动二十万以上大军,来偷袭我们的中军部队,而现在,近留下十万人马,跟我们在这里耗。

元帅你看看城外这些围城的士兵,他们作战相当的有经验,每次攻城,都进退有度,一看没有机会,就马上退回去,似乎一点都不着急的样子。”

西门玉凤听西门雪这么说,也感觉有些不太对,思索着说道:“按你这么看,他们似乎一点都不在意都城的得失。这是为什么呢,说不通呀?除非他们跟本不是安融人。”

西门雪大胆的说道:“如果这十万大军不是安融士兵,那就能说通了。”

得出这个结论,两女都有些骇然,相互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担忧。如果这十万大军,真的不是安融的士兵,那就说明有其他帝国在暗中帮安融。那势态就严重了。

“真是林桂帝国的军队?”胡忧再次接到朱大能的回报,反而没有第一次的反应那么激烈了。

朱大能道:“是的,大人。咱们天风大陆虽然各国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但是各地的人,在口声之上,还是有所不同。几个曾经跟林桂帝国人接触过的斥候,都肯定的回报,此现围困青风镇的队部,就是林桂帝国的人。”

“嗯。”胡忧点点头,如果只是一个斥候这么说,那还可能有错。但现在几队斥候都一致回报,那就没有错了。

红叶问道:“大人,你想怎么办。”在两人独处的时候,红叶会叫胡忧的名字,不过在有其他人的时候,红叶还是叫胡忧大人的。这里毕竟是军中,红叶还得为胡忧的威信着想。

胡忧想了一会道:“西门玉凤元帅被困青风镇是事实,无论对方是安融人,还是林桂人,与我们都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们的目的是解救元帅出困。”

胡忧的话,朱大能和红叶完全同意,不过他们很快就有了新的问题,或是说,这个问题,

一直就在,只是他们之前没有讨论过而已。那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现在只有五千兵马,而敌军有十万人,包围西门玉凤于青风镇,他们要怎么样,才能把西门玉凤给救出来。

红叶看了眼朱大能和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哈里森,最后还是向胡忧提了出来,而胡忧回答她的,则是一个很邪的笑脸。

青风镇,西门玉凤的凤眉轻轻的憩着,似是有无限的心事。西门雪和西门霜都坐在西门玉凤的身边,她们都知道西门玉凤在烦恼什么,可是她们此时,也都没有办法。

是什么让堂堂帝国元帅难成这样?

粮草

青风镇的粮草不多了。

围城的敌军,已经连着攻打了七天,各路回援的兵马,还没有一支来到。虽然西门玉凤早已经在粮草上动了各种的脑筋,可是随军的粮草和打下青风镇得到的粮草,还是越来越少。三万大军的吃喝,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每天几万斤粮食的消耗,也不是一个小小的青风镇可以供给的。

“元帅,我们的粮草,最多还能支持五天,如果五天之内,援兵不到,我们就很难坚守了。”虽然不想说,西门雪还是不得不说,作为军师,她有义务不断的提醒主帅,军中现在最紧急的问题。

拿下青风镇,确实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暂时的据点,也得到了一定数量的粮食和水源补充。可是现在青风镇在敌人十万兵马的包围之下,又再一次成为了死地,处境艰难啊。

“逼急了,我带人跟那些林桂人拼了。”西门霜火暴的说道。通过多日来的观察和情报收集,她们现在已经确定了城外的军队,并不是安融的部队,而是属于天风大陆八大帝国之一的林桂帝国。

林桂帝国处境,与曼陀罗帝国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并不一样,林桂这几十年,一直都处于战乱的状态。他们和桂林帝国几十年来,就没有停止过交战。

说起来,林桂帝国与曼陀罗帝国之间,还是有着深仇的。林桂帝国和桂林帝国本是一个国家,号称林氏帝国。林氏帝国是最早脱离紫荆花王朝而独立的国家,因为那里远离中原地带,当时的紫荆花王朝也无力征讨,所以林氏帝国发展极快。一度成为天风大陆除紫荆花帝国之外,最为强大的国家。

里杰卡尔德推翻紫荆花王朝,建立曼陀罗帝国之后,他发现林氏帝国对他存在很大的威胁,于是就肚子里冒坏水,暗施离间计,挑动当时的林氏帝国两位王子不和,暗中又勾结了一股林氏帝国国内的反对派势力,造成林氏帝国一分为三,分别变成了林桂帝国,桂林帝国和苍梧帝国。

其中由反对派势力建立的苍梧帝国,因为完全是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在暗中控制,一度还曾经是曼陀罗帝国的飞地。直到之后里杰卡尔德抽干了苍梧帝国的油水,觉得那里已经没有什么用处,才同意苍梧帝国完全独立。

换句话说,林桂帝国和桂林帝国长期战乱,完全是由曼陀罗帝国一世皇,里杰卡尔德一手弄出来的,林桂帝国又怎么会对曼陀罗有好感。

不单单是林桂帝国,就连桂林帝国和苍梧帝国,对曼陀罗帝国也没有好感。桂林帝国恨曼陀罗帝国的原因,也是分裂国土。而苍梧帝国本应该对曼陀罗帝国有爱,可是里杰卡尔德刮得人家实在是太狠了,用苍梧帝国老百姓的话说,里杰卡尔德连地上的泥都刮走三尺,真是弄得人家苦不堪言呀

但是当年的曼陀罗帝国,拥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兵多将猛,谁敢轻易缕他的虎须。

现在,嘿嘿,那就不一样了。

106章 邪门地道

106章

邪门地道

青风镇二十里外的山谷,是一个藏人的好地方。胡忧的第五路军先锋军五千余人,就藏身在这里。

有人要问了,胡忧火急火燎的赶到青风镇,却又不马上援救西门玉凤,把部队拉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呢?

嘿,胡忧这小子看敌军势大,自己那么点人马,跟本没有可能硬抗人家十万军队,把西门玉凤的部队解救出来,于是他又开始冒坏水了。

胡忧经过严密的勘察,把手下的五千人马,拉进了这个山谷,把他们变成了矿工。不错,就是矿工,不过他们挖的不是矿,当然,也不是寂寞,而是地道。胡忧要从这里,挖一条长达二十里的地道,直达青风镇,把西门玉凤和她的部队给偷出来。

江湖八大派里,没有盗墓的,胡忧对于打盗洞,一知半解而已。不过奴营里有这方面的人才。

谁?

哈里森

哈里森当了七年的奴兵,可是没有被贬为奴兵之前,他是在花河州渡过的。花河州盛产煤。那里的煤产量,占地曼陀罗帝国的七成以上。

哈里森在那里当兵的时候,曾经管过一个很大的煤区,因为爱好,他还专门和一些老煤工,学过定位打洞方面的知识,在这方面,有着很高的造诣。

在令归城抢粮之时,哈里森就展现过这方面的能力,暴风雪军团第五师团的师团长克劳德,就曾经让哈里森的地道给坑了。

胡忧当时对此印象非常深刻,再下决定救西门玉凤的时候,他第一个就想到了哈里森和他的地道。所以当红叶问胡忧要怎么救西门玉凤的时候,他才会笑得那么邪。

十月的安融,已经非常冷了,这里的地都成了冻土。这对打地道来说,真是有利有害。利的是土地很硬,挖出来的地道非常的结实,一般情况下,不容易塌方。不利的因素,则是地太硬,不好挖

当官的好处,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了,胡忧很无赖的把这个任务派给了哈里森。至于哈里森要怎么做,他一点都不理会,只要哈里森给他一条地道就行。而朱大能则变成了监工,每天向胡忧汇报哈里森的进度。

胡忧自己呢,当然也没有抱着红叶这个大美人在胡搞。咱们的胡忧大人,现在正在学习帝国史。

学帝国史可不能只看帝国官方出的那本,那都是胜利者写的东西,一片的歌功颂德,大量的水份。

胡忧的史料来源,一部份来自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一部分则来自包括红叶在内的人口相传,当然了,帝国官方出的那本帝国史,胡忧也是要看的。那里面虽然大量水份,但是在编年史方面,记载还是很全的,几乎每一件关于曼陀罗帝国的事,上面都有记载。

此时,胡忧正看着关于里杰卡尔德分裂林氏帝国的讲述,在官方的记载里,这是一件功德无量,几乎可以说是大公无私,做的全是为了当地民众谋幸福的事。

不过事实是怎么样的,那就得看你怎么判断了。胡忧别的方面,也许还不太清楚,关于这一点上,他却有着大量类似的知识。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用武力,为自己赚取更多的利益。

“吃早餐了。”红叶端着盘子走进军帐,拿过胡忧手里的书,放在一边,略带娇嗔的说道:“多大的人了,也不知道休息一下。”

红叶表面虽然这么说,但是对于胡忧的勤奋,还是打从心里高兴的。

胡忧伸了个懒腰,一脸邪笑的说道:“突然发现,身边有个女人真好。”

“谁是你的女人。”红叶小脸有些泛红,心里如吃了蜜一样甜:“哎呀,你的手多脏呀,快去洗洗手再吃。”

军中没有什么好伙食,早餐不过是一碗粥而已,看到胡忧喝得开心,红叶的嘴边,也露出了笑容。

胡忧对军中的伙食,有着明确的规定,军中从他而下,无论是士兵,还是军官,伙食都是统一的。只这一条,就为胡忧带来了不少的拥护,现在手下这五千人,已经基本上,都听胡忧的。

“吃完早餐,把衣服脱了。”红叶边为胡忧整理着床,边说道。男人在这方面,就是没有女人细心,胡忧这床上的毯子,都搅和成一团了,红叶费了老大的劲,才把毯子给折叠好。,

看红叶为自己整理东西,胡忧的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意,不过这斯,就是一个欠修正的主,特别是单独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很难保持正行。他听了红叶的话,眼珠一转,惊叫道:“脱衣服,这大白天的,不太好吧。”

胡忧突然惊叫,把红叶吓了一跳,明白过来胡忧话里的岐意之后,红叶不由的白了胡忧一眼,啐道:“流氓,整天脑子里想着坏事。看你的衣服多脏,又是汗,又是泥的,脱下来,我帮你洗洗。”

胡忧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道:“早说嘛,吓得人小心肝都快跳出来了。”

“你还贫”

红叶忍不住抽手打了胡忧一下,不过她这一动手,就被胡忧抓住了机会,一个顺手牵羊,把红叶这只小白羊给拉进了怀里。

胡忧今天早上练过枪法,他也没有洗澡,就直接坐在帐篷里看书,身上一股浓浓的男子气息,顿时让红叶的身子发软,小脸发红,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流露出动情的光芒。

从来进入安融之后,由于战事紧张,胡忧已经很久没有和红叶发生过什么了,此时看红叶如此的诱人,也动了花花肠子,低头在红叶的小脸上亲了一下,刚要进一步的行动,就听到帐篷外传来朱大能的声音。

“大人,你在吗?”

红叶一听到声音,马上急急的从胡忧的怀里挣脱开来,手忙脚乱的整理着衣服。看她那忙乱的样子,明明还没有来得急做什么,却被她弄得已经做了什么一样。

胡忧笑了笑,也没有提醒红叶。听朱大能说这话,胡忧就知道,朱大能肯定事先问过卫兵,知道红叶在帐篷里,才会这么问的。

要知道在一般情况之下,朱大能或是哈里森有要事报告,都是在外面叫声‘大人’,就可以直接进来的。这是胡忧给朱大能和哈里森的特权,也是一种笼络人心,以视亲近的手段。

看红叶整理得差不多了,胡忧这才出声道:“是朱大能吧,进来吧。”

朱大能走进军帐,边行礼边偷偷的瞟了一眼满脸通红的红叶。

虽然红叶并不在军中刻意隐瞒跟胡忧的关系,胡忧身边的亲信,也大多都知道他们俩的事,但是被朱大能这么看,她的小脸还是有些挂不住。找了个借口,就跑掉了。

朱大能看红叶跑出去之后,这才一脸笑意的说道:“大人,我没有打扰你和红叶队长那个啥吧。”

正所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朱大能跟在胡忧身边久了,说话也带上了点胡忧的那种痞气。长期跟在胡忧身边的人,想要保持清纯,那是很难的。

胡忧瞪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再多嘴,小心我严刑拷问你被丢进奴营的原因,你小子死都不肯说,这里面肯定有什么问题。”

胡忧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朱大能为什么会被贬入奴营。每次他好奇问起这事,朱大能总是一副打死不说的嘴脸,恨得胡忧差点没把这家伙吊起来打。

其实以胡忧奴营统领的身份,他要查这事,是很容易的。不过他不但没有这么做,还把朱大能的那份卷宗,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朱大能,不让其他有人机会看到。他是对这事有兴趣,但是他要朱大能自己告诉他。朱大能如果一直接不想说,他也不会逼朱大能的。对于这一点,朱大能表面上虽然从来没有说什么,但是却把这份情,深深的记在了心里。

朱大能看胡忧又提这事,一脸苦笑的投降道:“大人,你就放过我吧。我这身细皮嫩肉的,可经不起你的拷打。别说打了,你就是切我一手指头,我也受不了呀。”

朱大能这说的是,胡忧在青洲带不死鸟特战队,进攻安融人金骨山大营时,审问情报时所做的事。

胡忧笑骂道:“马拉戈壁的,这事你也知道,你这情报功夫跟候三学的吧。”

提起候三,朱大能眼中闪过一丝想念,好久没有跟候三斗嘴了,他还真有些记挂候三:“不知道候三这家伙现在怎么样了。”

胡忧摇了摇头道:“我只知道他在第一路军,应该还好吧,用不着为这个家伙担心的。以他那机灵劲,全军死完了也轮不到他。”,

提到候三,胡忧不由得也想起了不死鸟特战队的那些兄弟,还有那个小亲卫哲别。胡忧早已经在心里对自己说过,不死鸟特战队总有一天,他会要回来的。

把心里的情素放下,胡忧收起调笑,正色道:“好了,不说这些了,说正事吧,你一大早过来,有什么要告诉我的。”

朱大能看胡忧不再说笑,也收回起了笑脸,其实他今天过来,并没有什么急事,不然也不可能在这里,跟胡忧谈笑。公事私事,他是分得很清楚的。

朱大能回报道:“今天早上,我去查看地道的进度,哈里森告诉我,在地下发现了一个干竭的旧地下河道,正好与我们的方向相同。进度应该可以比预期的要快。”

胡忧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来了精神。青风镇可不是什么大城,西门玉凤困守于十万林桂军之手,随时都可能会出问题。地道能早上一天打通,就多一分机会,不然西门玉凤城破,这地道打通,也没有什么用了。

胡忧问道:“哈里森说能快几天,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进入青风镇?”

虽然现在军中已经是日夜不停的在挖掘,但是这进度,还是不那么令人满意的。胡忧这几天呆在军中,都有些疲了。真有些想干一仗的意思。

朱大能回道:“地下河道的情况,现在还没有完全探明。按哈里森估计,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后天就可以打通到青风镇的地道。”

“实在不行,我们也只有拼了。”西门玉凤接过西门霜说的话。硬拼十万敌军,伤亡会有多大,想想就能知道。不到万不得已,西门玉凤不愿那样做。可是这个问题,她不得不考虑。

西门玉凤现在对援军已经没有多大的信心了,脑子里想的,是怎么把这些跟自己拼死作战的士兵,活着带离安融。

这场安融之战,本来打得就很勉强,再加上林桂密秘出兵,战事就更难了。

…………

帅帐之内,一个士兵匆匆来报:“报元帅大人,西门的地下,似乎有动静”

西门玉凤问道:“西门的地下?什么动静?”士兵说得不清不楚的,她听得有些不明白。

士兵解释道:“是这样的,元帅大人。今天我在巡视的时候,无意中发现,水缸里的水,一直无故的振动,所以我就.........”

这士兵刚才说得太简单,这次又说得太复杂,不过西门玉凤已经听明白了他说的是什么,于是打断士兵的话道:“你的意思是,敌军在城下挖地道。”

士兵犹豫了一下道:“我是这么怀疑的,不过这里面,又有些奇怪。”

西门玉凤带上头盔,往外走道:“带我过去,有什么怀疑,路上说。西门雪,你跟我一块去。”

军情紧急,西门玉凤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在这里慢慢听士兵的解释。

来到士兵所说的地方,西门玉凤和西门雪对望了一眼,都明白了士兵口中的奇怪,是什么意思。

挖地道攻城,因为工程比较大,较果然也不是很好,所以在一般的攻城战中,很少出现。而在大多数以挖地道来攻城的战例中,大多都是以破坏敌方的城墙为目的。

也就是说,敌人挖地道的时候,一般都只是挖到城墙下面,以挖墙角的方式,造成城墙塌方,以利进攻。

可是现在这个动静,却是来自城中心的空地,这弄得大家有些莫名其妙,难不成,敌军异想天开的想从这里挖个洞上来,好发起进攻?

这也太可笑了吧,上面的人,至少有一百种办法,在地里的人钻上来之前,弄死他们。这

和送死,有什么分别吗?

想不想得通敌人的目的,那是一回事,可是这地里的洞静,西门玉凤还是不敢大意的。她从紧缺的兵源之中,抽了一千人过来守着,就是要看看这里面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随着地里的动静越来越大,地面上的士兵,也开始紧张起来,一个个都已经刀枪紧握,随时准备应付这奇怪的事件。

此时在地底下的哈里森,还不知道头顶上的事。他正指挥士兵们往上挖。经过多次计算,他已经可以确定,头上就是青风镇了,为了防止计算误差,他还多挖长了一百多米。,

胡忧此时也在地道里面,他听朱大能汇报,地道快要通了,于是就提前进来了。二十里的地道,不是那么好走的,他要想第一时间见到西门玉凤,就必须提前进来。

地道里的空气很浑浊,水气夹着汗气和一股说不清是什么味的气体混在一起,闻着鼻子很不舒服。可就这样的空气,还不太够呢。特别是对于要干活的士兵来说。这几天,已经有超过一百名士兵,昏倒在地道下面。

特别是最后这一段,因为怕被敌军发现,哈里森跟本不敢开通风口,大多数士兵,都是在这最后一段缺氧倒下的。

终于,地道下出现了一丝亮光,正卖力往上挖的士兵,心情变得兴奋起来。这几天,没日没夜的五千士兵流水作业,终于要见到成果了,谁会不高兴。

“大人,快通了,已经能看到上面了。”朱大能赶紧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最新的情况。

连日发生了这么多事,胡忧也沉稳了不少,交带朱大能道:“记得让士兵先把我们的军旗竖出去,别造成误会。”

………………

地面上,西门玉凤的手已经抬了起来,士兵们的目光,都在注意着西门玉凤的手,只要那手一挥,他们马上就会开始攻击。与地底下比起来,这里的气氛,要显得凝重得多。

突然,一面黑色的旗子,从地面那个小洞里伸了出来。旗子一开使卷着,看不出是什么旗。不过旗子完全伸出来之后,那么一抖,所有人都看清楚了,那是一面黑色镶金边的不死鸟战旗。

“不死鸟?”西门玉凤的目光看向了西门雪,她一时记不起来,联军属下,有谁是用不死鸟为记的。

毕竟胡忧现在只是一个督将,又一直被苏门达尔压着。虽然在暴风雪军团本部,和安融国内,他已经算是有点威名了,可是相对于西门玉凤来说,还是太陌生。如果是蕾娜塔在这里,她肯定一眼就认出是胡忧的旗号,因为她在令归城的时候,一直有留意胡忧。

西门雪也不是那么确定的说道:“元帅,似乎是暴风雪军团的胡忧。”

西门玉凤经西门雪这么一提醒,也想起了胡忧这么一号人。

“不死鸟胡忧”

107章 祸福与共

107章祸福与共

看到一身督将服的胡忧从地道里爬出来,满是泥土的样子,西门玉凤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之前刚刚听到过的,关于胡忧事迹,又在一次浮现在了她的脑中。

之前听到的,都是虚的,直到这一刻,她才感觉到,胡忧真实的存在。不知道怎么的,身体突然有一种想要扑进胡忧怀里的冲动。当然了,这不过是瞬间的冲动而已,那是绝对不可能成为现实的。

虽然之前相互都听到过对方的名字,不过严格来说,这还是两人第一次真正意见上的见面。

西门玉凤可以说是对胡忧的第一感觉相当好,先不说胡忧这个人,小伙长得还挺不错,身高体壮却又不显粗鲁,一身督将服穿在身上,显得很威武,虽然胡忧一直不太喜欢身上这身军绿色,但是他这么打扮,确实挺不错的。再加上他脸上那似有似无的邪气,真的很勾女人的目光。

当然,西门玉凤并不是谁长得帅就对谁有好感的肤浅女人。长像虽然有一方面的原因,但是让西门玉凤产生好感的,却并不是这些。胡忧最让西门玉凤感动的是,在她最困难的时候,胡忧神奇的从地洞里钻出来,带给了她希望。

军中的粮草,算上今天,已经只够吃两天了,西门玉凤已经愁得不行,摆在她前面的,就只在两条路,一是再坚守几天,等城中无粮而城破,二是今天,或是明天,趁着军中还有最后一点粮食,全煮了让士兵吃饱,杀出城去,与敌人拼命。

看似两个选择,事实上,结果差别并不是太大,都是死多活少。最后能活下命的,没有几个人。

可是现在,胡忧却奇迹般的多给了西门玉凤一条路,而且是比前两路都要好的路,西门玉凤怎么能不感动。要知道这方圆百里之内,几十万的部队里,只有胡忧一支部队,来援救她。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啊

胡忧可不知道,元帅西门玉凤刚才居然生出过扑进他怀里的冲动。他一爬出地洞,就大步走向西门玉凤。西门玉凤那身凤凰宝甲太显眼了,胡忧只扫了一眼,就能认出,谁是元帅。

“末将第五路军先锋官胡忧,见过元帅大人。”

胡忧边给西门玉凤行军礼,边偷偷的打量着这位女元帅。这一看之下,真是让他有些移不开眼睛。

天使,绝对是落地时双脚着地的那种。真是太漂亮了身材高挑,英气逼人。大眼睛,柳月眉,腰挂宝刀,身披战甲,集刚柔于一身。之前红叶说,西门玉凤比她漂亮,胡忧还开玩笑说西门玉凤整天在战场上,肯定晒得黑黑的,还全身伤疤,现在,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说不出这种话了。

看到这么一个大美女,能说出那样话的人,还有人性,还是人吗?

西门玉凤直到胡忧给她行礼,这才完全回过神来。暗想自己肯定是这段时间,经历太多的不顺,才会对突然对来救援的胡忧,有那样反应。

说起来,西门玉凤今年虽然已经二十六岁了,可是在感情上,却还是一片空白。西门玉凤父母死得早,没有人为她操心这方面的事。军中不是没有人喜欢西门玉凤,可是西门玉凤是军团长,人长得又漂亮,一般的士兵,谁敢追呀。

“胡忧将军,不必多礼,快快请起。”由于心里对胡忧感觉不错,西门玉凤说话也挺客气,没有摆什么元帅架子。

这里不是议事的地方,西门玉凤想了想,转身走上路边的一座酒楼。酒楼原来的主人,早就跑了,不过因为西门在开战之前,就已经被原来的安融守将给堵死,所以这一带,并没有遭受到什么战火,保存得还不错。

有机灵的士兵,抢在西门玉凤之前,把四处布置了一下。西门玉凤在临窗的主位上落坐,胡忧没敢坐,在边上站着。

这里的景色不错,如果不是城外正在打仗,到是一处很好的休闲之地。胡忧正想着怎么跟西门玉凤说,让她带军队,钻地道跑路,突然一股香味飘来,那如花似麝的儿女香,让他忍不住偷偷的深吸了一口气,一时之间,把脑中想的事都给忘记了。,

“胡忧将军,请坐。”西门玉凤看胡忧站着没坐,于是开口道。她心里知道,胡忧不坐,是碍于两人之间的身份,下属在上司面前,没有坐位,在帝国也是很正常的事。可是西门玉凤却不太愿意胡忧站着和她说话。

站在西门玉凤身后的西门雪,听西门玉凤让胡忧落坐,不由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要知道西门玉凤是从来不主动邀请年轻的男子,与她同桌的。下属汇报军情的时候,那就更不可能了。

胡忧刚刚吸进一口香气,突然听到西门玉凤的话,差点没被呛着。他还以为被西门玉凤发现了小动作呢。

虽然心里有些狼狈,但是胡忧不过是微微一愣,然后就神态自若的在西门玉凤的对面落坐,目光平淡,没有显出什么下位者的惶恐。在女人面前露怯,可不是胡忧的习惯。

西门玉凤把胡忧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眼里,看他并不是故作镇定,微微的在心里点了点头。以她的身份,见过的王公贵族也不少,可是没有一个能在与她对坐的时候,能如此平静的。

胡忧哪里是平静,胡忧现在心里可是一点都不平静。元帅可是他这辈子,见过身份最高的女人之一了,换到他来时的那个年代,这就是国防部长,那是他这种天天被城管撵的人,随随便便就能见,并能同桌而坐的人吗。

虽然欧阳寒冰的份身是南宁国的公主,按说比西门玉凤的身份更高。可是胡忧认识欧阳寒冰之前,并不知道她的身份,欧阳寒冰又从来没有在胡忧的面前,表现出半点公主的样子,胡忧跟本就拿欧阳寒冰当他的女人,这和眼前的西门玉凤完全是不同的。

军中现在吃饭都成问题,也就没有什么茶点供应了。西门玉凤在胡忧落坐之后,就开口问道:“胡忧将军这一次带来了多少人马军粮?”

胡忧的人马大多都还在地道里,西门玉凤也不清楚胡忧有多少实力,当然得先弄明白这些才行。

胡忧心说这西门玉凤够直接的呀,一开口就问我要人马军粮。这年头,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呀,我哪能有多少。

胡忧看着西门玉凤苦笑道:“元帅大人,末将手下手下有五千士兵,不过,这会是用不上了。”

西门玉凤闻言皱眉道:“那么不知道胡忧将军此次前来救援,有什么计划?”

西门玉凤这也是以已度人,她以为胡忧也遭遇到了和她类似的哗变,手下的士兵大多各自跑了,带不了什么人来。问计划,这是为了让胡忧的面子好过一些。

西门雪站在西门玉凤的身后,一脸的深思,她发现今天的西门玉凤,似乎有些不太对劲,至于具体是哪里不对劲,她说不上来,不过她觉得,西门玉凤见到胡忧之后,好像变笨了,没有了往日的精明。

胡忧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挖了条地道进来,用脑子想想,都知道肯定不是为了把兵和粮食运进来的。而是要把被困城中的人,运出去的。西门雪弄不明白,西门玉凤怎么可能想不到这点,还问出那种笨问题。

胡忧也发现这个女元帅似乎有些笨笨的,不过他在偷瞄了西门玉凤的胸部之后,也就释然了。人家都说胸大无那个啥吗。呵呵。

不过西门玉凤开口问计划,胡忧还挺是挺满意的,这可是他表现的机会。五千士兵没日没夜的挖了这么多天,可不能白费了。

“元帅大人,我的计划就是那条地道。这条地道是我们先锋营五千人马,没日没夜干了好多天,才挖出来的。地道的那一头,在一个隐蔽的山谷。

现在敌军势大,我们不益硬拼。我想着,我们可以来个金蝉脱壳之计,从地道撤退,以图后事。”

胡忧尽量的把话说得漂亮一些,上位者,都是要脸子的人,特别是女人,好起面子来,完全是不讲理的。你要直接说从地洞逃跑,弄不好,对方直接翻脸。最后用了你的地道,还恨上你,那可就不值当了。

西门玉凤暗捏了自己一把,让自己更清醒一些。她也发现自己今天变笨了。以她这么多年的作战经验,一看到那条地道,就应该想到最好的利用方法,怎么能走神那么厉害呢。,

“地道有多长,宽度高度怎么样,一个士兵通过要多少时间。”西门玉凤恢复了精明,一连几个问题,都切在最重要的地方。

胡忧回道:“地道长二十里,可以并排走两个士兵。单人通过,大约需要半个小时。要通行一万人,大约得三个小时左右。”

“三个小时?”西门玉凤在心里计算了一下,这走地道不是算成法,要把全部人撤出去,至少得近大半天的时间。而且这半天,还要不停的应对敌军的进攻,难度不小呀。

“西门雪,你怎么看?”西门玉凤问道。

西门雪是西门玉凤的智囊形人才,这么重要的军事行动,西门玉凤要听听她的意见。

西门雪沉思了一下,说道:“胡忧将军的计划可行,不过我们要注意几点。一,地道的那边,必须得派人看好,不能发生任何的情况。不然我们就会被堵在地里。

而这一边,必须留下一批战力比较强的人,顶住敌人的进攻,以为其他的部队,争取到撤退的时间。

还有,撤出的先后顺序,必须得事先安排好,不能出现任何的混乱。”

胡忧接话道:“这位西门姑娘说得不错,地道的那头,我们暂时可以放心。我的手下,已经守住了那头,保证不会有问题。带队的是我的军师,也是你们的老朋友红叶姑娘。对了,大凤也在那边,和红叶在一起。”

西门玉凤很想问胡忧跟红叶之间的关系,不过还是忍住了,现在不是关心那些的时候。现在唯一能活命的办法,就是胡忧的这条地道,无路可选,也不用想那么多了,西门玉凤拿出了自己的霸气,直接拍板。

至于先后顺序,西门玉凤派亲信西门霜带红fen军第一师团先行过去,在地道的那头,与胡忧的先锋军,组成防御力量,确保地道口的安全。

“大人,这红fen军团真不辱其名,美女真多呀。”朱大能在胡忧的身边,小声的说道。

西门玉凤有军务要处理,已经带人走了,哈里森去给西门霜带路,这里就胡忧和朱大能两人在。

胡忧喝了一口在楼酒里翻出来的米酒,把酒壶递给朱大能道:“是不是看上谁了,要不要我去给元帅说说?”

朱大能不客气的往嘴里灌了口酒道:“我觉得那个西门雪到是不错,如果能拿下她,到是很爽的。”

胡忧瞪眼看了朱大能一眼,呵呵笑道:“你的眼光到不错,不过我劝你想都别想。你别看西门雪柔柔弱弱的,这样的女人,很难搞定的。你没看刚才,她连看都没有多看我们几眼。”

朱大能左右看了看,小声的说道:“难道连大人你也不行?”

“我?”胡忧把酒抢回来,把腿翘在桌子上,懒懒的说道:“我要出马,那是当然没有问题的。不过我看不上她,我要么不要,要我就拿下西门玉凤。”

男人吗,说到这种事,那还不可劲的吹嘛。反正这里只有他和朱大能两个人,胡忧也不怕人家听道。

朱大能一脸佩服的看着胡忧道:“大人,哪天你教我几手怎么样。元帅大人我可不敢想,要能拿下西门雪,我就满足了。”

胡忧哈哈一笑道:“行,哪天有空,我教你几手。对了,那个西门霜也挺漂亮的,你不来个一起飞?”

朱大能连连摇头道:“西门霜凶巴巴的,我才不要呢,留给哈里森好了,他的口味比较重。”

“哈哈哈,你小子这提议不错,就这么着了。”

这两个家伙,真是没脸没皮,就这么三两下,把包括西门玉凤在内的几个顶级女人,给分完了。难得他们还想着给不在场的哈里森也分一个。

随着人员的撤出,防守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东门的城墙,在之前西门霜进攻的时候,就已经破损严重,连日来,又一直在经受十万敌军的进攻,已经显得摇摇欲坠了。

西门玉凤一身战甲,屹立在城头之上,亲自挥部队的防御。军队从地道撤出,可以瞒得了外面的敌军,却瞒不了城里的士兵,这时候,西门玉凤必须得站出来,让士兵们都知道,她还在这里,没有抛弃大家。,

“元帅,已经撤出了一万余人,不过地道出现了一些塌方,进度可能要受些影响。”西门雪来到西门玉凤的身边汇报道。她是负责组织安排撤退的工作的,有任何问题,都得马上向西门玉凤回报。

西门玉凤看看天色,说道:“要尽可能快的抓紧时间,一担让敌人知道我们正在撤退,我们就麻烦了。”

西门雪回道:“我知道,元帅请放心好了。”

“嗯,你做事一项妥当,我很放心。”西门玉凤点点头,突然想起胡忧,不由问题:“对了,那个胡忧现在在干什么?”

西门雪不经意的看了西门玉凤一眼,回道:“早些时候,我看到他们在酒楼里喝酒,现在不太清楚。我想..........”

西门雪正说着,突然张大了嘴,两眼定定的看着远处。就看刚才,她亲眼看到,一支箭矢从城墙里射出,把一个距离在五百步以外的敌军指挥官给射于马下。

“好箭,好箭法”西门玉凤也看到了那一箭的威力,脱口而出夸道。一般情况之下,能三百步射杀敌人,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神箭手了。五百步杀敌,不但要有非常好的弓,还得有非常好的箭法,才有可能完成。

“我们的军中,似乎没有这样的神射手。”西门雪喃喃的说道。城中的人马,九成以上都是红fen军团的人,这样的神箭手,肯定在军中很出名,西门雪不可能不知道的。

西门雪的话声还没落,又是一箭射出。这一箭找得更远,几乎达到六百步的距离,把一个敌军师团级的统领一箭穿了脖子。

距离西门玉凤她们大约两百米开外的一段城墙,暴起了欢呼声,不用问,箭肯定是从那边射出去的。

西门玉凤似乎隐隐猜到那是谁射的箭,转身道:“咱们过去看看。”

东段城墙上,胡忧一脸痞子样的走到一个红fen军团士兵面前,伸出来手道:“你输了,两个金币,拿来。”

那士兵脸都苦了,一脸肉痛的看着胡忧道:“督将大人,我们是赌一个金币的。”

胡忧撇撇嘴道:“没错呀,我也没问你多要,一人一个,我射下俩,不是两个金币了?愿赌服输,可没有耍赖的。快点拿出来,要不我可自己拿了。”

“你要能再射杀一个师团级统领,我给你一百个金币”E

108章 装逼露脸

108章

装逼露脸

西门玉凤的声音一起,在场的士兵全都严肃安静了下来。西门玉凤看到这样的情况,在心中暗暗的叹了一口气。同样是官,她对比出了自己与胡忧之间的不同这处。其实她很希望能像胡忧这样,跟士兵们打成一片的。

不错,在东边城墙上射箭的正是胡忧。他和朱大能在小酒楼上喝了些酒,得到了一定的休息之后,发现在那里聊天打屁没多大意思,于是两人就决定来前线阵地看看。

此时敌军刚刚进行完一次进攻,正在重整队伍,准备下一次的攻城。战事微稍微相对的缓合了一些。

督将军衔在军中属于中层军官了,所以胡忧虽然不是红fen军团的人,但是他要上墙头,也没有士兵会拦他的。现在可是联军形态,虽然各军团之间有矛盾,但问题并没有严重到那个地步,大家都还算是自己人。

胡忧和朱大能很顺利的,就走上了墙头。可是一上墙头,胡忧的皱眉就皱了起来,他发现这里的气氛太过于严肃了。

城头上,四处充斥着的都是紧张的气氛,即使是敌人暂时退下去,士兵们也都不敢怠慢,全都在全神注意着敌人的动向。只这一点,就可以看到红fen军团平时的训练了。

这在有些人看来,应该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有这么好的兵,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可是在胡忧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事。因为在体现训练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他们不适应战场的本质。他们还不知道怎么样在战场上,放松下来。

在胡忧看来,一个人做事,无论是打仗还是什么,都应该讲究一张一弛。应该紧张严肃的时候,那就应该紧张严肃。在可以放松的时候,也同样应该放松。

就拿这走路来说把,同样是走一个小时的路,那个从到到尾,走满六十分钟的人,不见得就能比那个中途休息过十分钟的人快,但是他肯定比那个休息过十分钟的人累。

打战的道理也是一样,敌人杀上来的时候,全力拼命是肯定的,但是在敌人没有进攻的时候,还那么死死的盯着,那就没有必要了。那样不但对战斗没有半点的帮助。反而会让自己的体力,无意义的浪费。

很多人觉得,自己站在那里没有动,并不会浪费什么体力。其实这些人并不知道,精神高度紧张,对体力的消耗更大。对于这一点,胡忧是深有体会的。

记得他第一次跟师父出去骗人的时候,当时他几乎从头到尾,就在那站着,什么也没有做。可是当师父得手,拉他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连一跟手指头都动不了,全身软软的,使不出半点体力。从那之后,胡忧就知道,原来精神高度紧张,比干重体力活还累。

所以在胡忧当上军官,有了一定的权力之后,他就很注意这方面的问题。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以精神力做为第一战力的,胡忧不允许士兵把宝贵的力量,浪费在无用的紧张之上。

胡忧之所以故意去找那个士兵赌箭,就是想以自己的行动,来让这些士兵放松下来。调动气氛,可是江湖人吃饭的本事,胡忧在江湖上混了十三年,这种事对他来说,真是太容易了。

当然了,如果是换在其它不属于胡忧的部队,胡忧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不是那里的指挥官,随性乱来,容易让同僚不满。吃力不讨好,何必呢。

而在西门玉凤这里,胡忧却没有这方面的顾及。首先,西门玉凤已经身为元帅,帝**中,她已经是最大的官了,她肯定不会认为胡忧这是在故意跟士兵打关系,想抢她的士兵。

二来,胡忧觉得西门玉凤应该能看出他这么做的目的,就算是看不出,找机会跟她解释几句,她也会了解的。

三来,才是胡忧最最看重,并且担一点风险,也要这么做的理由。这次来援救西门玉凤不能白来呀,他得为自己露露脸。就像上级领导下来,下面的人猛标功绩一样。他得反复的出现在西门玉凤的眼前,让西门玉凤知道他的能力。,

特别是千辛万苦射伤林正风的事,胡忧得有所表露呀。虽然那个功动,现在胡忧已经基本确定,苏门达尔要带到齐拉维的头上,胡忧不能明着说,那是他干的。可是他可以表露出自己这方面的实力,让更多人知道,他的箭法了得。当人们有一天,发现齐拉维跟本没有那种能力的时候,自然就有猜想了。

胡忧这么做,可以说是一石几鸟,也可以说有些浮夸爱现。但是出生于江湖的胡忧,却深深的知道。文静是人,是没有舞台,出不了头的。要上位,就得突出。突出自己的特点,展现自己的能力。老黄牛一辈子埋头苦干,你不能说它没有能力,却可以肯定,他永远都不可能出头。

当听到欧阳玉凤说出“你要能再射杀一个师团级统领,我给你一百个金币”这句话的时候,胡忧就知道,他成功了,至少成功了一半。

“元帅,你说的是真的?”在所有士兵都恢复严肃的时候,胡忧接下了西门玉凤这句话。他的两眼射出对金币的渴望,似乎很在意那一百个金币一样。

跟在西门玉凤身后的西门雪,再一次深深的看向胡忧。西门雪从小有一个爱好,喜欢在暗处,观察分析他人的心理活动。她喜欢通过别人的语言动作,来分析他人的心里活动。

比如说,她可以通过别人的细微动作,判断出对方在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她曾经靠这一能力,为西门玉凤化解掉一次危机。

可是此时,西门雪却判断不出,胡忧此时的心里在想什么。她不觉得胡忧是一个喜欢钱的人,可是胡忧此时的表现,确十足的一个财奴。

朱大能看到西门雪的表情,就在心里暗暗的摇头。他知道,刚才在小酒楼里,那个说要分给他的西门雪,十有**要飞了。因为她已经对胡忧起了兴趣,想要去了解胡忧。而胡忧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去了解的。

因为你知道胡忧的事越多,你就越是发现你不了解胡忧这个人。当你发现你不可能读懂这迷一样的人时,你已经陷了进去,不可自拔了。这是朱大能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而且是男女通用的。红叶不就是另一个例子吗。

西门玉凤笑了,她笑起来很美,只不过敢正面欣赏这种美的人可不多,哪个士兵看到西门玉凤不吓得底头,谁敢大着胆子去看她。

谁敢?

胡忧就敢。他正视着西门玉凤的眼睛,那副迷恋的样子,有些像大灰狼遇上小红帽。

西门玉凤还是第一次遇上这么肆无忌惮,火辣辣的眼神,没由来的心跳突然加快,小脸更是不由自主的泛红。

猛的想起自己不能在士兵的面前,表现出女人的一面,西门玉凤把心里活动压下去,瞪了胡忧一眼道:“本元帅说话,向来一是一,二是二。当的话,当然算数。”

“好。”胡忧一拍手里的换日弓道:“那就请元帅大人选把。”

“我选?”西门玉凤心中有些愠色,她知道胡忧有些本事,可是他这话,也太狂了点。

胡忧一点不收敛的说道:“不错,元帅你要我干掉哪个,我就干掉哪个。”废话,这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难道还要在这里装‘纯’?

西门玉凤微皱眉道:“你能射多远?”

这事看起来是一个赌局,可是实际的意义,要比金币大得多。如果胡忧再能这么远距离的干掉一个敌军的高级将领,那么对军中的士气,可是有很大激励作用的。

打从心里,欧阳玉凤希望胡忧能赢。一百个金币,相比起军中的士气,孰重孰轻她心里明白得很。

胡忧嘿嘿的笑了,他那笑,说得好听一些,叫有些邪,说得难听一点,他在装逼。

“只要元帅需要,要我射多远,我就射多远。”

胡忧有意无意的把那个‘射’字加了重音,算是暗中吃西门玉凤一把豆腐。朱大能听到胡忧的话,背上的汗都下来了。现在只能求老天,不让西门玉凤听出来胡忧这话里套着的话了。

西门玉凤虽然还是处子之身,也没有过什么男女情事,可是军中是什么地方,高雅的不多,低俗的不少。她十几岁就从军,怎么可能听不出胡忧这话里还藏着东西。要知道,她当元帅可是最近的事,以前她也当过小兵的。,

胡忧这一次,算是把西门玉凤惹怒,她冲口而出道:“我要那个正在训话的。”

胡忧顺着西门玉凤的手看过去,顿时也流了汗。西门玉凤口中说的那个敌将统领,可在千步之外,用肉眼,只能看到一个黑点,连脸都看不清楚。

胡忧讪笑道:“元帅大人,那个,是不是远了点?”

西门玉凤赌气似的点出那个将,心里也有些后悔。她这是被胡忧气着了,才点了那个敌方将军。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成功得了。不过这话已经出口,她不能马上收回来。

西门玉凤瞪眼道:“你不是说,想射多远都可以吗?”

胡忧眼睛转了转,一咬牙,突然一个单膝点地道:“末将领命”

这一次,轮到西门玉凤傻了。她只是被胡忧气了一下,想给胡忧一点颜色看看,并不是真的要让胡忧射那个敌将统领。没想到胡忧却真接了下来。这怎么办,被他这么一弄,想要收回成命都晚了。

不但胡忧傻,所有听到胡忧和西门玉凤对话的人,全都傻了。千步以外,乱军之中,射杀敌将统领,这怎么可能。天风大陆最顶级的箭手,也做不到呀。

胡忧可不管那么许多,领命之后,一拉朱大能,转身就走。高风险才有高回报,这次要玩,就玩大点吧。

“大人,是你和元帅大人打赌,你拉我干什么。”朱大能被胡忧拉出老远,这才反应过来,这里面有自己什么事吗?

胡忧一巴掌打在朱大能的脑袋上,骂道:“废话,你以为我是神呀,那么远的距离,你不帮忙,我射得到吗?”

“我帮忙,我怎么帮?”朱大能有些傻眼,射箭他也会,不过这可不是多把弓箭就能成事的。

“简单,把距离变近就可行了。”胡忧轻松的说道。

西门玉凤反应过来的时候,胡忧和朱大能都已有走出挺远了。她轻轻的碰了西门雪一下,小声的问道:“雪儿,那俩个家伙要干什么?”

“不知道啊”西门雪的眼里,爆出兴奋色彩,她知道肯定要有什么精彩的事要发生。

“快看,他们在下面。”

突然一个士兵指着城下,大声的叫了起来,其他的士兵听到声音,全都低头往城下看。现在士兵一点紧张的情绪都没有了,取而带之的,全都是好奇。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他们都在猜着,那个督将,这是要干什么。

西门玉凤听说胡忧居然跑到了城下,也大吃一惊的走到城头,往下一看,可不是嘛,胡忧和朱大能不但在城下,而且还大摇大摆的往敌军那边走呢。

这都不算,这两个家伙,居然举着他们的那面不死鸟战旗。他们这是要干什么?这也太疯狂了吧。

“大人,你确定我们这么做,不是在找死吗?”朱大能这是越走越心虚,就他们俩个人,就敢出城冲敌军而去,还扛着军旗。这不是普通的找死,这是摆明送死啊。

“那我可不知道,得看对面的家伙,心情怎么样了。”胡忧边走着,边调着手里的换日弓。

随着精神力的增加,他现在最大的有效杀伤距离,已经达到六百五十步。也就是说,他只要推进三百五十步,利用换日弓的特性,就有机会干掉敌人将领。

如果这次能成功,在几万双眼睛的见证之下,只带一个部下出城,干掉敌军将领,那还不名传整个帝国?

胡忧这就是玩命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胡忧这次这么干,看似冒险,实事上,他是经过计算的。这是一个心理学的计算,也是人的共性。

你想呀,连西门玉凤都没有想到,胡忧敢这么扛着战旗,带着朱大能出城。敌军能想到吗?他们同样也不会想到的。

人的心里,有一个承受的过程。越是超出常理的事,这个过程也就越久。胡忧突然做出如此超反常的事,敌军一时之间,肯定也会有一个愣神的时间。胡忧只要借助这个敌人愣神的时间差,就可以完成这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

世上没有办不了的事,只看你有没有想出办法而已。太阳真的不能从西边升起吗?只要你能改变地球自转的方向,不就行了。,

至于西门玉凤指定要射的那个敌军统领,胡忧到不是很在意。距离那么远,西门玉凤自己都不知道她之前指的那个敌人是谁,胡忧又何必刻意的去找那个人呢。

胡忧的计划是接近距离,找机会随便干掉一个看着像官的人,然后转身跑回城去,就算是成功了。至于为什么让朱大能一起来,他的最大作用,就是扛战旗。这么大的活,不弄点亮眼的,不是太不合算了。以后茶楼酒馆,哪有故事题材。

这么把胡忧的内心世界解剖了,胡忧的行动,看起来就不那么玩命了。可这真的不是玩命吗,这样跑出城来,本来就是一件玩命的事。对面可是有十万大军的不是玩命,又是什么。

这年代也没有什么望远镜之类的东西,林桂人也没有想到,被他们打得像乌龟一样躲在城里的曼陀罗人,居然会有出城的勇气,所以对这方面,多少有些放松。

不过林桂军毕竟是一支在战火中成长的部队,他们的放松很有限。胡忧又是很装逼的扛着大旗过来,生怕人家看不见他的主。这两相一配合,胡忧不过走出百步,就被林桂士兵发现了。

“敌袭”一个负责警戒的士兵叫道。

要说这林桂士兵才算真正的训练有素,对于突发*况,可以说是应对有道。警戒的指令刚一发出,各部队马上按各自师团的方位和兵种,摆出迎敌的准备。

等林桂士兵急急忙忙的做好迎敌的准备,这才发现,面前一片风平浪静,连阵小风都没有,哪有敌袭。一时之间,士兵的目光全都转到那个警戒兵的身上。

那个警戒的士兵,看大家表情不善,汗珠子都下来了,这谎报军情,可是死罪啊。

“真有敌袭,我都看见军旗了。”警戒兵说得有些底气不足。事实上,他并没有看见胡忧,他看见的是朱大能扛着的战旗。战旗是战场指挥的重要工具。警戒兵对它是非常敏感的。可是这会,那战旗又不见了。

难道是眼花?

...............

胡忧转头看朱大能平着举战旗,不由骂道:“我说你小子,把战旗给老子举高点,放这么低,人家怎么看得见。”

朱大能一脸的苦脸:“大人,不用这样吧,真会死人的。”

“少给老子废话,不举才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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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章 一箭功成

109章

一箭功成

“嘿,快看,敌人,敌人。敌人进攻了。”

林桂帝国的警戒兵兴奋的大叫起来,随着朱大能把放战旗举起来,他终于再次看到了那面旗子。警戒兵这会是高兴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还好不是眼花呀,不然这次就死定了。当兵这么多年,这恐怕是他第一次看到敌人来袭时那么高兴的吧。

敌人?

林桂帝国的士兵一个个瞪大了眼睛。不错,确实是敌军来了。可是他们真的是来袭击的吗,两个人,一面战旗?这也算?

这是在打仗,还是在做游戏。

士兵脸上的表情,一下全都放松了下来。

林桂阵营这边,可是有近万人在整队,准备再一次攻城的。区区两个敌军,怎么可能引起他们在重视。看长官没有下达什么攻击指令,士兵们纷纷的小声议论了起来。

“那俩人这是要干什么?”

“不知道呀。怕是打仗打傻了吧。”

“嗯,我看像。他们扛的是什么旗,黑色镶金边,中间还有一只燃烧着的鸟,挺好看的。是哪支部队的?”

“不知道啊,反正那肯定不是凤凰旗。”

“废话。凤凰旗是他们的元帅西门玉凤的帅旗。如果这会是西门玉凤出来,那我们可就省事了。”

不单单是士兵,统领也纳闷呀。打了十几年的仗,还从来没见有过这样的。今天这事看着还真新鲜。

“嘿,你说这俩人扛着面军旗过来,这是要干什么呢?”陈常利一脸不解的问身边的军师罗铜。

陈常利,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统领。第十八集团军,又称为皇家近卫军,这是一支由皇族外戚子弟成员所组成的嫡系部队。别看陈常利这个名字似乎挺普通,可是他的身份,却一点都不普通。他是林桂帝国当今皇帝的小舅子。

这说起名字,林桂帝国皇帝的名字也挺有意思,他叫林光复,取光复林氏帝国土地的意思。说到林光复,就不能不提一下他的老对手,桂林帝国的皇帝林统一。

林光复和林统一算起来是叔伯兄弟,他们以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小时候一起处得还挺好。不过自从林氏帝国被里杰卡尔德阴谋分裂之后,他们各自的父亲,分别称了皇,他们也就变成了死敌。

一国没有二主,这俩人的父亲,分别坐上皇位后,都想把林氏帝国再统一回来,于是几呼是同一时间,把这兄弟俩的名字改成了现在的名字,以视老皇帝的决心。

十年之前,林桂和桂林的老皇帝先后死了,林光复和林统一分别继位,当上了皇帝,也接替了老皇帝,开始新一轮的兄弟内斗。

那位说了,既然是兄弟,又都想统一林氏帝国,那为什么不合好,和平解决争端,共建林氏帝国呢?

哈。如果世界上的事,都那么好解决,就没有战争了。林氏帝国已经被里杰卡尔德分裂了三十多年,各自都建立了政权,相互之间又长年征战,这其中的问题之复杂,哪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除非一方压倒性的干掉另一方,不然一万年都不可能出现和平统一的可能性。还是那句老话,永远只有战争,才能结束战争。没有强大的军力,一切都是屁话。

说起战争,林光复和林统一之间的战争,还曾经发生过不少的趣事,这个后文书,会有提及。现在咱们先来了解一下陈常利这个人。

说起来,陈常利这个人的身份,也不是那么复杂。林光复有三个爱妃,陈梦洁,黄语嫣,李倩雪,人称林桂三后妃。其中陈梦洁最得林光复的宠爱,而陈常利则是陈梦洁唯一的弟弟。亲弟弟,可不是情弟弟。

陈常利这人有些本事,可以说是勇冠三军。冲锋打仗,喜欢冲在前面。只不过,脑子有些慢。能当上第十八集团军统领,这里面,与有陈梦洁有很大的关系。

陈梦洁为了这个弟弟,可以说费尽心机。帮他当上统领还不算,还收罗了不少能人,放到陈常利的身边,甚至还把自己的心腹罗铜,安排给陈常利做军师。

罗铜也看不明白,对面扛着大旗走上来的胡忧和朱大能这是要干什么。之前胡忧两箭分别干掉两个将官的事,他并不知道。这打仗太乱了,离得又远,谁会知道谁是怎么死的。,

虽然弄不明白,但是身为军师,罗铜这个人,还是很小心的。他知道事出异常必有妖的道理,于是开口道:“这里面说不定有什么阴谋,将军不如派些士兵上去看看。”

陈常利想想,点点头道:“嗯,那好。”

陈常利一挥手,自然有手下人去调兵下令,

这种小事,是用不着他亲来弄的。

…………

“嘿。看来他们发现我们了。”胡忧看敌军分出一个百人队,往这边过来,嘿嘿的笑了起来。

胡忧出城之后,步速一直很快。现在已经距离敌军不到七百步了,只要再往前走五六十步,就可以达到有效的杀伤距离。

“大人,你还乐呢。”朱大能脸色都发白了,抓着旗杆的手,哗哗直流汗。他这下算是彻底服了胡忧,这时候居然还能一脸轻松的说笑,这不是一般的人呀。

朱大能现在也已经算是老兵了,上战场对他来说,也就是平常事。他本身也算是挺勇的一个人,说他怕死,有些对不起他。

可是不怕死,不等于喜欢玩命呀。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眼看着人家大队人马,就要杀过来,而他们这边才俩人,拼命都嫌人少。

有多少人站在朱大能的这个位子上,不心里发虚的。朱大能此时不转身就跑,已经算是很胆大了,更别提还要扛着旗往前上。如果不是胡忧也跟在身上,朱大能还以为胡忧要弄死他呢。

难道说胡忧就真不怕?

那怎么可能。一个小小的城管都能追得他到处跑,面对这种场面,他的心里,也同样在打鼓的。他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他刚才这话,朱大能看起来是轻松的调笑,事实上,胡忧这是在给自己壮胆呢。

这危险的一幕,居高临下的青风镇城头看得最清楚。此时城头上是一片鸦雀无声,安静得可怕。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盯在胡忧和朱大能的身上。

西门玉凤看到林桂帝国已经派出了军队,胡忧却像看不见一样,还在往前走,心都快跳出来了。

虽然说不上一见钟情,但是西门玉凤对这个在自己被困之时,唯一带队来援的督将是很有些好感的。她怎么忍心看着胡忧就这么去送死。

“那个傻蛋,人家不过是一时气话而已,他怎么能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西门玉凤眼眼看着胡忧,在心里暗暗的骂道。至于朱大能,她似乎没有看到朱大能。女人嘛,视力经常会有时候选择性失明的,她们往往只会看到自己关心的人。

西门玉凤很着急,她决定传令让胡忧回来,可是命令还没下达,就听到身边的西门雪一声惊呼:“元帅,快看。”

西门玉凤闻声赶紧转头去看胡忧,只见胡忧居然甩开步子,冲着敌军冲了上去。那面巨大的不死鸟战旗在他的身后,迎风招展,像天生的翅膀一样。

“好美。”西门玉凤瞬时被这一个画面给震撼了。她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这个画面。

朱大能现在算是把命豁出去了,他懒得再去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反正要死也不是死自己一个,身边有胡忧陪着,到了黄泉路,也不孤独。胡忧一声加快速度,他就扛着大旗,跟着胡忧跑了起来。

随着距离的拉近,双方人马,已经能看得比较清楚了。虽然依然看不清楚脸,但是身型却已经可以看到个大概。远处的那些敌人,在胡忧的眼里,已经不是一个黑点,变得大约有西瓜那么大了。

为了不让对面的敌人提前警觉,胡忧此时还不敢举起换日弓。武器是一种有杀气的凶气,它看不到,却能感觉到,而士兵长期在战场上打拼,这方面的感觉非常强,胡忧可不想让他们提前发现什么。哪怕胡忧现在离目标,已经不足六百五十步,已经达到了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

胡忧的脚步并没有慢下来,他的双眼,一直观察着对面高速冲上来的士兵。胡忧根据双方的距离和速度判断,决定再多接近五十步,然后射一箭就转头跑回青风镇。

是的,胡忧只有一箭的机会,一箭无功,那他也就没有机会了。胡忧这次玩的就是一个出奇不意,一但让敌人发现他的目的,怎么可能还给他机会。所以每多近一步,成功的机会,也就更大一些。,

“大人。曼陀罗人此次行为怪异,咱们不如退到后军去。”罗铜看那面不死鸟战旗越来越近,出于安全考虑,对陈常利提议道。

罗铜对地陈梦洁可以说是死心塌地,陈梦洁只要一句话,他甚至可以去死。所以他虽然不是很喜欢陈常利这个人,特别是对陈常利每次上阵都逞强斗狠的行为,打从内心里反感,但他还是一心一意为陈常利出谋划策,劳心劳力。

对于罗铜为什么对陈梦洁这个林桂帝国的后妃那么死心踏地,全世界恐怕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就是陈梦洁,而另一个则是陈常利,陈梦洁本人虽然知道留罗铜在身边,迟早要出问题,但是她必须要依靠罗铜的智慧,如果不是有罗铜在身边,她也坐不到今天这个位子。

相比姐姐,陈常利的脑子比较简单,他很讨厌罗铜,如果不是从小就很听姐姐的话,他跟本就不会同意罗铜在身边做军师。所以他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总是喜欢和罗铜对着干。

咱们先放下罗铜和陈梦洁之间的私情,先来看看陈常利听到罗铜劝他后退时的反应。

陈常利听到罗铜让他退到后军去,冷哼了一声道:“本将军身经百战,哪一次打仗,不是站在最前头。后退?那是脓包做的事。”

陈常利说完这话,不但没有后退,反而几步垮到军前。陈常利这个人,有骄傲的本钱,他不但有一个位高全重的好姐姐,本身长得也相当英俊帅气。光说身高,他就要比罗铜高上一头。身高自然腿就长,陈常利本来就站在比较靠前的位子,这么几步垮出去,一下就突在了最前面,身后跟他最近的士兵,都在几步外,很有点鹤立鸡群的意思。

胡忧边跑着,边找机会给哪个倒霉蛋来一箭。这个倒霉蛋还不能是普通的士兵,弄这么大的阵仗,只干掉个普通士兵,那可好说不好听。

眼看着出击的部队离自己越来越近,胡忧的心里也有些着急了。那边的林桂军全都站成一堆,远远的,胡忧看不出哪个是兵,哪个是官。

突然看到陈常利走出队伍,胡忧心里暗叫一声天助我也。在天风大陆,无论哪一个国家,军官和士兵的军服,都是不同的。胡忧只看了那个走出队伍的傻帽一眼,就知道,那是一个军官,而且级别不低。这还不是天助吗,浪费机会,可是要受惩罚的。

胡忧连想都不用多想,一个急停,没等身子完全停下,他马上就搭弓上箭,只见弓弦轻响,一支金色的箭,瞬间划过天空。

“快撤。回城。”胡忧箭一出手,连看都不看,对朱大能大叫一声,转身就往回跑。再不跑,就不是出风头表现了,命都得丢在这里。

胡忧急停很突然,朱大能发现胡忧突然停下来,也跟着停下来的瞬间,胡忧的箭已经射出去了。朱大能是看着那支箭,射中陈常利的。

胡忧这一箭,选的地方非常毒——眼睛

胡忧对当初在黄龙道,没能一箭要了铁克拉的命,只取了他一只右眼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所以这一次,他要一血前耻。直接就锁定了那个地方。

罗铜猛然见远处金光一闪,就感觉着要出事,马上飞扑向陈常利。可是还是晚了一步,他人还在空中之时,那点金光就已经划过六百步的距离,插进了陈常利的眼里,箭头都从后脑钻出来。

“完了。”罗铜在心里哀号了一声,这种伤,连看都不用看,除了死,不会有第二种结果。

青风镇城头上,西门玉凤和近万红fen军团的士兵,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全都有些呆掉了。

“乖乖,太帅了。原来仗还有这么打的。”一个女兵眼睛都冒着金光的喃喃道。

“哗”城头上的士气,顿时被点燃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不死鸟’,紧接着所有的人都同时跟着高声叫了起来。

“不死鸟,不死鸟..........”

连西门玉凤都忍不住跟着叫了几声。这真是太激动,太兴奋了,不发泄一下不行呀。

胡忧和朱大能往回跑的过程,非常的狼狈,几乎有些连滚带爬。可是城头上已经疯狂的士兵,脑子里记住的只有胡忧和朱大能挺进敌军的英勇,万军之中,一箭干掉敌军大将的英姿。那些不那么好看的东西,谁会记住,谁会觉得不好看。胡忧现在就算是摔一跤,他们都会觉得胡忧摔得很帅。,

这一箭,终于让胡忧的名字,传出了暴风雪军团,用不了多久,就会传遍整个帝国,甚至会传遍整个天风大陆。

胡忧此时自己都不知道,他这处心积虑的这一箭,将来会为他带来多少好处。当然,他更不知道,同样拜这一箭所赐,他的人生,又会起多少波澜。

不知道的事很多,胡忧此时没有时间去想那些。林桂第十八集团团,一万于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统领死在自己的面前,全都疯狂了起来。拿着刀枪,就杀了上来。尤其是那百多人的先头部队,更是加快的速度,最前面的,离胡忧已经不过三二十步的距离了。

朱大能此时的感触最深,他落后胡忧几步,都不用回头,都能感觉到身后的危险。这个世界,可不只是胡忧一个人会射箭的,林桂人也同样会。朱大能都不知道多少次,擦着箭头躲过。

“马拉戈壁的,叫个屁呀,再不帮忙,老子这下就成死鸟了。”胡忧疯狂的挥舞着双手,示意城头上的士兵,用箭阻击紧咬在屁股后面的林桂追兵。

戏剧的是,城头上的士兵,看到胡忧挥手,又暴出了更疯狂的叫声。他们是把胡忧的呼救,看成致敬了。他们全都错误的认为,胡忧跟本不拿追兵当一回事。

要说关键时候,还得是西门玉凤反应快,要不人家怎么是元帅呢。她第一个发现胡忧的危险。事实上,如果不是热血上头,她一早就应该现了。

西门玉凤意识到情况紧急,急中生智,一把抢过鼓槌,一连三个单音,擂响战鼓。一时之间,鼓声隆隆,杀场震天,一场血战,又要上演了。

而这一战,正是后世史学家公认的,对天风大陆影响最为深远的十大历史性转折战之一,青风镇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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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章 元帅绝技

章元帅绝技

胡忧利用飞天抓爬回城头,才现自己后背的衣服都已经湿透了。刚才他一直想着怎么在西门玉凤面前,在其他军团面前,扬名立万,还真没有想过一失败了,全有什么后果。现在想想,还真有些后怕呢。

一边的朱大能,也是上气不接下气,之前苍白的脸色,现在变成了朱红色。再看看他扛着的那面不死鸟战旗,好家伙,都不知道被箭矢射穿了多少个洞。

“干掉不错。”西门玉凤还没等胡忧站稳,就给了胡忧一个战友之间的拥抱。在这方面,帝国是有这种传统的,多数用于对立下大功之人的肯定。只不过,这几年都没有什么人用了。

胡忧在暴风雪军团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也没能让苏门达尔抱他一下,没想到却让西门玉凤夺去了第一次。

别看西门玉凤长期在战场上打拼,但是她的身子却是相当柔软的,抱起来,有如温玉一般,再加上她身上那特有的女人香,弄得胡忧都有些失神。

“不知道元帅的第一次,是给了谁。”胡忧有些愣的在心里想着与此时毫不相干的问题。别想歪了,胡忧可不是在想**,他想的是谁第一个给西门玉凤这种立功拥抱。

礼节上的拥抱,一般不会太久的,特别是在这种战时,更不很能太久。西门玉凤只一接触就准备退开。

胡忧脑子里正想着别的事。感觉到西门玉凤要退开,他本能的不想让她走,双手一用力,把西门玉凤紧紧抱入怀中。刚才不过是礼仪性的拥抱,这次好,直接抱实了。

西门玉凤从学习各种战法技巧,身材非常好。虽然隔着盔甲,胡忧还是能感觉到,西门玉凤胸前的伟大。对于胡忧这种作为,胡忧是很生气的。

西门玉凤没有想到胡忧胆子那么大,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面前,这么做。心中一惊,本能的就想要用膝盖去顶胡忧。这一招可是防狼术里最毒的一招,以西门玉凤的功力,如果顶实了,那么胡忧就不是生气那么简单了,它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生气。

还好,西门玉凤及时的控制住了这本能的反应,才没有毁掉胡忧今后的性福生活。

“放手。”西门玉凤的声音转冷,对胡忧的好感,被这一抱,抵消了大半。

胡忧听西门玉凤的语气不对,也清醒过来,知道这次占便宜占出问题了,赶紧放手,解释道:“对不起,元帅,我一时有些太激动。”

胡忧的声音很,只有他和西门玉凤听到而已。西门玉凤也不想把这事弄大,冷哼了一声,把一个手巾包,塞进胡忧的手里,转身就离开了,什么话也没有说。

到是西门雪在经过胡忧身边的时候,脸上似笑非笑的说了句‘厉害’。

“大人,你真牛,连元帅的豆腐你也敢吃。”朱大能就在胡忧的身边,对胡忧所做的事,那是看得一清二楚。

“去去去,帮着守城去。”胡忧一巴掌打在朱大能的脑袋上,往城头走去。

朱大能了解胡忧的脾气,摸着脑袋,乐呵呵的跟在胡忧的身后,一脸邪笑道:“大人,我觉得元帅似乎对你有点意思呢,不然这事要换了我,她肯定把我宰了榨油。”

胡忧一脸得意的嘿嘿道:“那是,你也不打听打听,咱是什么人。”

欧阳玉凤直回到自己的帅位,都还感觉心跳得厉害。刚才被胡忧突然一抱,她有如被电到一样,真是把她给吓着了。可是现在想起来,却又觉得那种感觉挺好。

“西门玉凤,你在想什么,现在可是在打仗。”敌军又一次大举攻城,西门玉凤赶紧把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弄出去,全力指挥部队。

“这一次,林桂人看来是要拼命了。”胡忧看着城下大队大队扑上来的敌人,一脸严肃的说道。

朱大能在一边答话道:“林桂人这样被你干掉一个高级军官,脸都丢尽了,不拼命那还能成。

对了,不知道那个倒霉蛋是谁。”

胡忧满不在呼的说道:“我管他是谁,总之是个傻蛋。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他呢,要不是他自己傻*一个人站出来,我还真不知道射谁好。”,

朱大能看着越来越多的敌人在远处集中,开赴过来,苦笑道:“你还是等我们保得命回去,才感谢他吧。”

胡忧自然也看到越来越多的敌军攻上来,此时从城楼上看下去,真可谓是人山人海,刀枪如林。林桂人如蚂蚁一样,不断的汇集,压上,战场上释放出一种冷漠而可怕的气息。

“不好,林桂人这次真要拼命。”胡忧突然叫道:“我得马上去见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这一次,也感觉到了林桂人巨大的压力。现在林桂人已经调集了近六万人压上来,而且看那样子,他们还要组织更多的部队步。

“胡忧那子不知道把谁给干掉了。”西门玉凤苦笑的看向西门雪。之前林桂人虽然每次攻城都很猛,但是派出的攻城部队,最多不过是三万人左右,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全军压上的。

西门雪看着一路推开士兵,从人群中挤过来的胡忧道:“那子过来了,你不如亲自问他。”

“元帅,敌人调兵操过八万以上,看来要拼命。我们必须加快撤退的度。”胡忧急急的跑到西门玉凤的身前道。

西门玉凤在胡忧近身之前,就板起了脸。对胡忧的在提议,更是只哼一声,答都不答。

胡忧一看西门玉凤那样,就知道这个女人,还在气刚才的事。在心理暗骂了一句,‘不就是抱一下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脸上却不敢表现什么,一脸认真的看着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似乎没有要理会胡忧的意思,两眼看着城下的战场,一句话也不说。

胡忧等了好几分钟,都没有得到回话,恨得牙痒痒的,暗道这女人也太不识大局了吧。在这种情况之下,还在玩赌气。

“元帅”胡忧又等了几分钟,看西门玉凤还是没有反应,不由上前一步,又再次开口。

西门玉凤一摆手,打断胡忧的话道:“打仗之事,本帅还不需要你来教。你要不怕死,就在边上看着,你要是怕,你就先撤。”

西门玉凤说完这话,就不在理会胡忧。转头叫过十二金钗侍女。十二金钗在城头上的,一共有九个人。西门玉凤一口气给她们下了九道指令,每一道,都点名去执行。每一个领到指令的金钗,都马上按西门玉凤的指令,往特定的地方而去。

胡忧有些看不明白,西门玉凤这是在干什么,正琢磨着,西门雪偷偷碰了胡忧一下,道:“仔细看好了,元帅要出绝招了。”

西门雪说完之话就跑到了西门玉凤的身边,胡忧想细问都不行。

“绝招?什么东西?”胡忧看着匆匆离开城楼的西门雪,在心里猜着。西门雪显然也接到了什么指令。

“咚咚咚。”

三声战鼓声,打断了胡忧的思绪。抬起头来,胡忧才现,是西门玉凤在敲鼓。此时西门玉凤把身边的人全都派了出去,胡忧反而成了离西门玉凤最近的人。

西门玉凤用余光瞟了胡忧一眼,把注意力放在战场上,一双玉手上下翻飞,或轻或重的敲打着战鼓。鼓声从西门玉凤的手中流出,一会急似奔流,一会柔似溪水,鼓声连绵不断,像是在击打一支曲子。

胡忧两眼死死盯着西门玉凤的一双玉手,眼中射出兴奋的光。以他的智力,当然不会认为西门玉凤此时是在打鼓曲,事实上,西门玉凤只敲了几声,他就知道西门玉凤这是利用鼓声来指令。

随着鼓声的响起,之前被西门玉凤派到各处的九个金钗,也同时打出了旗语。她们分工很明确,各管一片。手中的凤凰旗,随着鼓声的变化,而打出各种指令。而她们所在片区的士兵,则跟根据旗语,或是放箭,或是往城下倒油,或是分兵

“厉害”胡忧在心里暗叫了一声。西门玉凤现在所做的事,他在军校时也学过,这个叫做细化战法。

细化战法简单来说,就是主将暂时接管中层军官的指挥权,去掉他们自主决断的部份,直接把指令下达到分队,甚至队里,直接指挥士兵,按命令行事。以求达到全军上下,使如果臂指的目的。,

说起来似乎挺简单的,可是要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为这种战法,对主将的要求很高,他必须要有极强的快分析战况的能力,并做出准确的判断,并把指令传给士兵,让士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

事实上,这个细化战法,只是几个喜欢研究军事战计的人,靠想像弄出来的东西。这个战法,并不是那么靠谱。至少胡忧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在胡忧看来,它的可操作性太难了。这样指挥纵队联队还行,毕竟人数比较少。可是到师团级,主将就得昏。

指挥士兵战作,可不是开玩笑的。这玩艺就像是下象棋一样,只下一副象棋,有些人都常常忙不过来。要是同时得指挥几万人,那就和同时下几副象棋一样,车马炮是多了,可是你要能控制得了才行呀。

而且这个地方,又没有手机什么的,就算你能瞬间想出的应战之法,可是等指令传到士兵那里,局面都和之前的不一样了。你让往墙下倒油,可是下面的敌人都没有了,你倒了还有什么用。

现在西门玉凤的作法,却给了胡忧一个启示,原来细化战法,还可以这样用的。她用鼓声来转递指令,这就解决了战场之中,指令传送延时的问题。而十二金钗显然平时受过西门玉凤专业的训练,她们负责把西门玉凤的鼓声,转化成士兵们都看得懂的旗语。这么做,不但大大的加快的了指令下达度,还把解释指令的工作,分给十二金钗来完成,大大的减少工作量。

青风镇的帝国部队,之前大约三万多人,除去连日来战死战伤的,和西门霜带队先撤出去的,城里现在还有大约一万五千人。算起来,每一个金钗,只要分别指挥一千多不到两千人,又是按西门玉凤的指令做,完全不会有什么问题。

胡忧入伍这么久,第一次在如此激烈的交战中,成为了看客。他就这么看着西门玉凤如使指臂一般,通过鼓声,把士兵全都组合成一个巨大的机器。每一个士兵,都是这个的零件。哪个地方敌人进攻得猛,鼓声就会让附近的士兵过去帮忙,什么时候应该射箭,往哪射,角度在哪里,全都由西门玉凤手中的鼓槌指挥。

这还不算最厉害的,最让胡忧佩服的是西门玉凤不但指挥着交战,还同时指挥着部队有顺序的通过地道撤出战场。以不到一万五千人,对战近十万林桂人的进攻,已经很困难了。她还能很果断的分批撤出部队,真是让人不由得不说一个服字。

不知不觉之中,胡忧已经走到了西门玉凤的身边。连续半个时的擂鼓,西门玉凤的衣服,已经被汗湿了大半。虽然没有走*,却有一股很浓的女儿体香,不断的钻进胡忧的鼻子里。如果此时不是在打仗,胡忧一定是觉得自己幸福死的。

林桂人的进攻,还是如疯狂一般,而城中的士兵,因为战场损耗和不断从地道撤出,已经不足八千人了。西门玉凤的指挥依然镇定,她已经完全沉浸于战场里。这一刻的她,才是一个真正的帝国元帅,女战神。她的指挥,几乎可以说是艺术。

“轰轰轰”

地面的震动,惊动了胡忧。胡忧是经历过地震的人,对这方面,非常的敏感。他把目光从西门玉凤的身上移开处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突然,胡忧的脸色大变,冲到西门玉凤的身边大叫道:“地震,地震来了,快下命令,让部队各自撤退。地道不能再进去了,突围,下令突围。”

西门玉凤被胡忧突然的反应,吓了一跳,张着嘴巴,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西门玉凤愣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胡忧已经等不极了,他看西门玉凤还不动,大叫道:“愣什么,地震,地震来了。这里的城墙扛不了地震的。”

地震的可怕,让胡忧一时之间,忘记了西门玉凤才是这里的元帅。地震来袭,都是瞬间的事,他现在跟本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边叫着,边抢过西门玉凤手中的鼓槌,直接敲出紧急撤退的命令。这是军中通用命令,每一个士兵都听得懂的。,

“你干什么。你擅自布命令,是死罪,你知道吗?”西门玉凤听到鼓声,一下脸色就白了,厉声喝道。

胡忧跟本不理西门玉凤,坚持着把命令敲完,鼓槌一丢,伸手就想去拉西门玉凤。

“呛”的一声,一把刀架在了胡忧的脖子上,刀的另一头,是一脸铁青的西门玉凤。胡忧这一通鼓敲下去,所有的部队全部乱了。

冰冷的刀刃,让胡忧冷静了下来。他要去抓西门玉凤的手,停在了半空,一动不动。

“我要处死你”西门玉凤看着已经完全乱成了一团的部队,两眼通红的说道。

西门玉凤生在南方地区,从来没有经历过地震,而曼陀罗帝国又是地处中原,虽然有生过地震,但是都震,并不是很可怕。所以她对地震的了解,不是很多。

胡忧刚要开口说话,就感觉整个天地都猛的一抖,身体整个飞了出去。还好他飞出去的方向,与西门玉凤的刀不是相像的,不然他这脑袋就得换一个地上放了。

巨大的冲力,让西门玉凤也飞跌出去。这时候功夫多好都不好使,整个天地都在晃,跟本没有着力的地方。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怎么可能敌得过大自然的威力。

“哗哗哗”

胡忧倒地的瞬间同时听到了城墙垮塌的声音,胡忧心理清楚,这个地方绝对不能再呆,得马上跑。不然这边的城墙垮掉,他和西门玉凤都得完玩。

顾不得背上的疼痛,胡忧是连滚带爬的爬起来。他现在脑子已经有大半空白了,除了知道要离开这里之外,什么也顾不得。

“胡忧。”

突然听道西门玉凤叫自己的名字,已经跑老远的胡忧,本能的一回头,就看到西门玉凤一脸痛苦的半躺在那里,一根横梁死死的压着她的腿。

原来西门玉凤在被抛出去的同时,头顶正好有一条横梁砸下来,她人在空中,跟本躲不了,被砸了个结结实实。

胡忧一眼就看到了西门玉凤的情况,这时候,他心底同时有两个声音在响起。一个是反身去救西门玉凤,一个是继续跑。要知道在这个时候,多一带一个人,就多一分危险,少一分生存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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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章小玉姐

人是大自然世界里最自私的动物,在遇到灭顶危险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安危,然后才是别人的。

胡忧是江湖出生,把自己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是他生存的本能。可是当他看到西门玉凤那双无助而惊恐的眼睛时,他压下了这份本能,反身冲向西门玉凤。

这一刻,胡忧心里没有想过救西门玉凤会获得什么利益,也完全没有考虑过西门玉凤的美色。是西门玉凤的眼神,激起了胡忧纯良的本性。

人,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好人的,同样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坏人。每个人刚刚出生的时候,都是一张洁白纸,他最先接触到什么人,纸上,就会留下什么样的颜色。

狼吃羊,不能说好坏,它不过是为了生存。胡忧从懂事开始,就一直跟着师父,骗人钱财,偷鸡摸狗,也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胡忧的师父是坏人吗?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如果是坏人,也不会收留胡忧了。

西门玉凤的眼神,触碰到了胡忧内心深处,

一个被他封存起来的记忆。那年他十岁,跟着师父,在四川的一个小城卖野药。

四川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好的药材,人们也很纯良。因为药好,尽管师父的医术不是那么高明,但还是治好了不少的人。他们在那里,生意不错,混得也不错。所以就多住了几天。

也正是因为这样,胡忧在哪里,认识了一个玩伴。她是房东的女儿,长得非常的漂亮,眼睛大大的,很可爱。

小女孩大胡忧一岁,当时已经上四年纪了,学习成绩非常好。胡忧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小女孩子写作业。他没有上过正式的学校。觉得有作业的小孩子,是很幸福的。

当小女孩了解到胡忧没有上过学,就执意要给胡忧当老师,并给他也布置作业。她可以算是胡忧的启蒙老师。

那天,胡忧和往常一样,跑去找小女孩子玩,小女孩在屋子里的小桌子上写作业,胡忧就趴在那里看。

突然之间,地动山摇,四周的柜子,头上的瓦片,疯一般的抖动。已经跟师父走了三年江湖的胡忧,反应非常快。他一感觉不对,连鞋子都不穿,就往屋子外跑。

当他跑出门的时候,才听见小女孩惊慌的叫他的名字。胡忧回头猛的回头,看到的,就是西门玉凤如今这样无助而又期许的眼神,她读懂了那个眼神,他有知道,小女孩是在向他求救。

当时整个天地都在摇动,大块的石头,不停的砸下。地上,墙上,到处都裂开了巨大的口子。十岁的胡忧也非常的害怕,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事。

他想去救那个小女孩,可是他没有勇气。当他鼓起勇气,想冲进屋子的时候,屋子突然之间,就塌了下来。胡忧是亲眼看着那双眼睛消失的。

之后的一年,整整一年,那双无助的眼睛,一直不断的出现在胡忧的梦中。他无数次在梦中惊醒,然后在黑暗里,发呆到天明。

此时在胡忧的眼里,西门玉凤不是西门玉凤,也不上帝国的元帅,她是那个无助的小女孩。胡忧已经错过了一次,他不许自己在一次犯下那样的错误。他不许那倒塌的屋子,再一次埋藏那双无助的眼睛。

胡忧用比跑出去更快的速度,冲到西门玉凤的身边,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泪水,已经源泉一样的流下来。

搬开压在西门玉凤身上的横梁,胡忧抱起西门玉凤,死命的往外跑。

“轰”

就在这个时候,已经破碎不堪的城墙哄然倒塌,把快要跑出来的胡忧连同西门玉凤一起,压在了下面。胡忧只是本能的用身体护着怀里的‘小女孩’。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地震过后,紧接着是水泼一样的暴雨,似乎是在为这小小的青风镇而哭泣。自然界巨大的力量,在不到两分钟之内,把这小小青风镇化为了废墟。整个青风镇,连一块完整的瓦片都找不都。

战争并没有因为天灾而停下来,已经杀红了眼的两方人马,在地震平息后的大雨之中,更为激烈的搏杀着。他们要用血,来洗去心中的惊恐。,

…………

“这是哪里?”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缓缓睁开眼睛。入眼之处,一片黑暗,一片寂静,就像回到了之初的那片沼泽里一样。脑袋火辣辣的痛,想动,却动不了。

嘴巴干得发苦,微一张嘴,大量的泥粉,不讲道理的灌进嘴里,差点没把胡忧给呛得窒息过去。

好不容易,把嘴里的泥给弄出去,胡忧才发现,耳朵里也有很多泥。泥粉挤在耳朵里,涨得生疼。

努力的感觉着自己的一只手,艰难的把手从泥里拔出来,小心的清理出耳朵里的泥,胡忧终于听到了一些声音。

滴滴答答的,似乎是滴水声。

听到水声,胡忧的精神振奋了一些,他需要水,非常的需要。侧朵细听着的方位,胡忧把手伸了过去。感觉到了,水滴很慢,不过确实是水。

艰难的用手把水接过来,也顾不得水是不是脏的,直接就倒进嘴里。水很冰凉,带着淡淡的血腥味,胡忧强忍着吐意,才把水给喝下水。

得到了水的补充,胡忧的神智似乎清醒了一些,身体的感觉也回来了,浑身似是散了架般,无一处不痛,尤其是肚子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死死的压在那里,让他感觉喘气都很困难。

大口的喘了一会粗气,胡忧用唯一可以动的手,去触摸压在肚子上的东西。入手软软绵绵,不太像石头。会是什么,胡忧又摸了几把,软中带硬,硬中有软,似乎像是一个包子形的东西,还温热着呢。

想到包子,胡忧突然兴奋起来。肚子正饿得不行,他很需要一些吃的。包子滑不溜手,抓不住,胡忧抓了几把,都滑出去了。把他急得不行。

突然,胡忧感觉到包子上似乎有一个指头大小的东西,比较能抓紧,他也不管那是什么,用手段指死死抓住,就死命的往回拉。他想靠着那个点,抓包子抓过来。

“嗯”

黑暗中响起了女人痛苦的呻吟声,把胡忧吓了一跳,迟滞的脑子顿时闪过地震时的画面,那些可怕的画面如真实一般,有声有影。

天在动,地在摇,城楼他都倒塌了,胡忧也被埋进了废墟里面。他只记得当时自己还救了什么人来着。

那双眼睛,对那双眼睛。胡忧脱口而出叫道:“小玉姐姐。”

话一出口,胡忧的眼泪流了下来。

“不,不是小玉姐姐,小玉姐姐已经死掉了。胡忧再也不能见到小玉姐姐了,永远都不能了。”

胡忧的眼中,又浮现出小女孩教小男孩一笔一划写下两人名字的画面。小男孩叫胡忧,小女孩叫黄小玉。

想着想着,胡忧放声哭了起来,哭得像个小孩子一样,边哭边叫着小玉姐姐。黄小玉死的时候,胡忧没有哭。这个哭泣,胡忧已经整整忍了十年了。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原来在内心的深处,这份记忆,还是如此的清晰,如果的刻骨铭心。

“不哭,胡忧不哭,小玉姐姐在这里。”

一个沙哑的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声音来自胡忧的肚子。

昏睡中的西门玉凤是被胸部的巨痛弄醒的,她迷迷糊糊的醒来,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就听到胡忧的哭喊。

在被城楼倒塌的瞬间,西门玉凤被胡忧本能的护在了身下,除了之前受的腿伤之外,只是受了一些擦伤,其他的并不严重。胡忧昏迷的时候,西门玉凤的意识还很清醒。她知道所有发生的一切事情,包括上面的拼杀和大雨。

不过西门玉凤动不了,她想呼救,但是声音跟本传不出去。她想喊胡忧,可是胡忧一直昏迷,跟本叫不醒,她刚才是睡着了。

西门玉凤醒来的时候,就听到胡忧歇斯底里的哭泣,口中还叫着小玉姐姐。因为自己的名字里,也有个玉字,所以西门玉凤本能的认为,胡忧这是在叫她。

胡忧现在正处于情感的暴发阶段,听道西门玉凤的声音,他不但没有停止哭泣,反而哭得更加的伤心。

被压抑了十年哭声,是什么样的,没有体会过的人,跟本相像不出那种场面。用文字,也很难表达。反正西门玉凤没听几分钟,就跟着胡忧一起哭了起来。别看西门玉凤是女儿身,她可也是有名坚强的。当年她父亲西门战虎战死,她不但没有哭,反而能接过父亲的令牌,继续指挥部队,并取得胜利,就可见她的坚强。,

西门玉凤是压在胡忧身上的,胡忧不能动,她可以动一些。两人是越哭越伤心,最后就这么在这地底下,两人抱头大哭起来。

胡忧那一声声的小玉姐姐,直叫得西门玉凤的心都碎了,不知不觉之中,她真的把胡忧当了弟弟。

由于身上的伤痛和没有食物的补充,再加上伤心。胡忧哭着哭着,就在西门玉凤的怀里睡着了。西门玉凤对胡忧的行为,一点都没有厌恶,反而很温柔的把胡忧抱进怀里,让他的脑袋,枕在自己高耸浑圆的**上。

两人就这么紧紧靠在一起,西门玉凤能很清晰的感觉到,胡忧的吸收,打在自己的肌肤上,温温的,又有些痒痒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再一次的醒了过来,这一次,他是真正的清醒了。

醒过来的胡忧,习惯性的一动不动,用意识感觉着周围的情况。这是他以前跟师父时的习惯。

很快,胡忧就感觉到自己的脑袋,枕着一个温暖软棉的地方,耳朵还能听到清晰的心跳声。当他判断出脑袋下面枕着什么的时候,大吃了一惊。

这怎么可能胡忧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脑袋居然有这样的福气,可以枕在这里。偷偷的吸了一口长气,阵阵淡淡的**,差点没让胡忧幸福的昏过去。这里可是男人的天堂呢。

脑袋上,有一只玉手,在抚摸着他的头发,有一下,没一下的。从小没有妈妈在边身的胡忧,突然感觉这一刻,很温馨。

胡忧犹豫着,要怎么样让西门玉凤知道,他已经醒过来了。此时的他,脑子里很乱,他不知道自己和西门玉凤之间,发生过什么事,西门玉凤居然可以和她如此亲密。之前的哭喊发泄,他已经忘记了。那段伤心的往事,又再一次选择性的被他封存起来。他现在只知道,自己和西门玉凤被地震埋在了瓦砾之中。

感觉到怀中胡忧的呼吸变粗,西门玉凤轻轻的问道:“你醒了吗?”

“嗯。”胡忧轻轻的哼了一声,依旧那么趴着,一动不着。让他感觉意外的是,西门玉凤也没有马上拉开他的意思,依旧和之前一样,让胡忧躺在他的胸前。

“感觉好一点了吗?”西门玉凤轻抚着胡忧的脑袋问道。那的声音真的很温柔,就像一个年轻的妈妈,怕吓着怀里的宝宝一样。

“嗯。”胡忧又哼了一声,把头抬起来。这个地方虽然舒服,但是他不能这么赖着一辈子不动吧。

因为之前本能的护着西门玉凤,胡忧的背上,受了不少的伤,一么一动,就牵动了一伤口,让胡忧又闷哼了一声。

“怎么了。”西门玉凤关心的问题,黑暗之中,她什么也看不见,不时候胡忧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的眼睛,自从得了光影果之后,是可以夜视的。西门玉凤看不见她,他却能很清楚的看见西门玉凤。

“没事,元帅。”胡忧回道。他的两只眼睛,一直盯着之前脑袋枕着的地方。那里的盔甲不知道怎么时候掉了,里面的衬衣也碎成了布条,露出大半的肌肤,雪白滑嫩,让胡忧真是很后悔这么快爬起来。多枕一会多好。

“不许叫元帅,叫小玉姐。”西门玉凤嗔道。之前胡忧那一声声惨厉叫着‘小玉姐’的哭声,已经深深的刻入了她的骨髓里。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胡忧的叫口的那个小玉姐。

“嗯。”胡忧的似乎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微地变了一下,瞬间又变了回来。

“叫一声来听听。”西门玉凤有些不依不饶的说道。

“小玉姐。”胡忧叫道。在这三个字叫出口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心,隐隐的抽了一下。

西门玉凤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摸着胡忧的脑袋道:“这才对嘛,以后你就是我弟弟,谁要是敢欺负你,你就告诉姐姐,姐姐帮你揍他。”

西门玉凤显得非常的兴奋,挥舞着拳头,却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光,已经大泄特泄了。她更不知道,胡忧听到这话的时候,眼睛红了起来。在很多年以前,他曾经听到过同样的话。只是她,并没有能帮他揍谁,反而因为他的犹豫,失去了生命。,

“小玉姐。”胡忧感由心升的趴进西门玉凤的怀里,深情的叫道。

“嗯。”西门玉凤开心的回应胡忧的叫声,只是脸上的表情,有些痛苦。大颗的冷汗流了下来。这是因为胡忧不小心压着了她的伤口,而她却强忍着,没有推开胡忧。

“你怎么了?”胡忧离开西门玉凤怀抱的时候,马上发现了西门玉凤的表情不对。

西门玉凤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没什么,伤口有些疼。”

“伤口。”胡忧马上看向西门玉凤的腿,他记得在被埋进来之前,西门玉凤被横梁砸中,伤着了腿。

胡忧这一看过来,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西门玉凤的腿并没有开放性的伤口,但是整条脚肿得差不多有她的腰那么粗。

“疼吗?”胡忧轻轻的在西门玉凤的脚上按了一下:“疼就告诉我,这时候疼比不疼好。如果感觉不到疼,那会很麻烦的。”

胡忧跟着师父这么久,自然知道,如果这么重的伤,感觉不到疼痛,那就表示神精有坏死的可能。

“疼。”西门玉凤轻吸了一口气,那不是一般的疼,疼如针扎。

胡忧又按了几个地方,都听到西门玉凤说疼,这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让这么漂亮女人少一条脚,那是上天的罪过呀。

“小玉姐,我帮你查看过了,你的腿只是砸伤,暂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不过我们必须尽快想办法出去才行,不然咱们就得困死在这里了。”胡忧叫了几次小玉姐之后,已经能很自然的这么称呼西门玉凤的。

“我的伤不要紧的,你的伤怎么样?”西门玉凤对自己一点都不在意,她关心的是胡忧的伤势。这里黑黑的,什么也看不到,让她很担心。

“我的伤没什么,都是皮外伤。”胡忧能很真切的感觉到西门玉凤对自己的关心,而这种关心,和红叶的那种关心,有类似,却又有些不太一样。胡忧自己也说不上来,具体是哪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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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章 姐弟情重

112章姐弟情重

“对了,小玉姐,你肚子饿了吧,我这里有些吃的,你先吃一点,填填肚子,等一会到了外面,我们再好好大吃一顿。”胡忧从戒指里拿出了一个干饼子,递到西门玉凤的手上。

从自有了这个戒指之后,胡忧就习惯性的在里边存储一些水和食物。之前他是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才忘记戒指里的东西,伸手到西门玉凤的身上找吃的。

“我不饿,还是你吃吧。”西门玉凤怕胡忧只有一个饼,自己吃了,胡忧就没有得吃了。

女人有时候是非常传大的,为了她们在意的地人,她们可以做出很大的牺牲。谁说只有英雄才可以救美人。在需要的时候,女人同样可以为自己心爱的人做出牺牲,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

胡忧呵呵的笑道:“放心吧,我这里还有。我是不会让自己饿肚子的。”

胡忧说话的时候,偷偷擦去眼角那滴泪水。他曾经失去过一个小玉姐,今天,他又得到了一个。她们一样的那么爱护他,疼着他。

西门玉凤听胡忧这么说,才把饼接了过去,不过她并没有吃,而是拿在手里。哪怕她已经很饿了。

胡忧看西门玉凤不吃,有些奇怪的问道:“小玉姐,你怎么不吃,是吃不惯吗?”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不是。我要等你吃了,我再吃。”

胡忧瞬间明白了西门玉凤的意思。她是怕自己手里只有一块饼,却骗她还有。他暗暗的摇了摇头,并没有说什么,又从戒指里,拿出一块饼,咬了一口,含糊道:“这饼的味道还不错,你快尝尝看。”

黑暗中的西门玉凤看不到任何的东西,她想努力去看胡忧的手里,是不是真的还有饼,可是她什么也看不到。微微想了一下,西门玉凤开口道:“我觉得你的那个饼比较好吃,我跟你换好吗?”

西门玉凤可不是真的觉得胡忧的饼给吃,她只是要确定胡忧的手里,真的还有饼。

“可是我的这个咬过了。”胡忧说道。他怎么能不明白西门玉凤的那点小计量呢。

西门玉凤道:“咬过怕什么的,你是我弟弟,我才不怕你的口水呢。”

西门玉凤的这话说得很自然。就像胡忧从小就是她的弟弟,她也一直在照顾着这个弟弟一样。

“那好吧。”胡忧把咬了一口的饼递给西门玉凤。他知道,如果不那样做,西门玉凤是不肯吃手上那个饼的。

跟胡忧交换了饼,西门玉凤偷偷的在饼上找着什么,直到摸到那被胡忧咬了一角的地方,她的脸上,这才露出的笑容。

西门玉凤的动作,胡忧清清楚楚的看在了眼里。这辈子何德何能,居然能有一个这样爱护自己的姐姐。

“小玉姐,喝点水吧。”胡忧把水壶递给西门玉凤。这饼很干,没有水就着,很难吞下去的。

“嗯。”西门玉凤伸手接过水壶,放到小嘴边,喝了一口。哪怕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她的动作,依然是那么优雅。

“坏弟弟。”西门玉凤放下水壶,娇嗔了一声,小脸带出点点红晕。

“嗯?”胡忧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西门玉凤问道:“怎么了。”

西门玉凤道:“你自己喝喝,你给我的是什么。”

胡忧孤疑的拿回水壶,在鼻间闻了一下,呵呵的笑了起来。

“呵呵,对不起,对不起,我都忘记了在小酒楼的时候,我把水壶里的水倒掉装酒了。”胡忧说着,另拿出一个水壶递给西门玉凤道:“你喝这个吧,这个保证不是酒。”

“嗯。”西门玉凤接过水壶,先闻了一下,这才小小的口了一口:“甜的?是什么?”

胡忧解释道:“这是蜂蜜水,之前这个水壶装过蜂蜜,我没有洗,就直接装水了,水里还有蜂蜜的甜味。放心喝吧,这水对你有好处。”

“嗯。”西门玉凤又喝了一口。她完全的相信胡忧,绝对不会害她的。

“小玉姐。”

“嗯?”

“我们被压在下面多久了。”胡忧问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回道:“我也不是很清楚。这里黑黑的,什么也看不见。我只记得我睡着过三次。”,

“嗯。”胡忧也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想要知道时间,是很困难的。跟本没有参照物,连现在是白天晚上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过了几天。

“上面似乎很安静。”胡忧知道,在这样的环境里,多说说话,能让大家感觉好一些。特别是现在西门玉凤看不见东西,有声音,让她能比较有安全感。

西门玉凤回忆着道:“我记得在我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上面就没有了声音。不知道雪儿和霜儿她们怎么样了。”

西门玉凤的脸上,露出了担心。吃东西的动作,也慢了许多。

胡忧安慰道:“她们俩都很聪明能干,肯定不会有什么事的,等我们出去之后,就能看到她们了。”

“嗯。”西门玉凤点点头道:“我也相信她们肯定没有事的。”

胡忧道:“看得出来,你们的感情很好。”

西门玉凤喝了口水,把水壶递给胡忧道:“我和西门雪、西门霜是从小一起长大了。就像是姐妹一样。西门雪最聪明,她的脑子里,经常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让人都猜不懂她有时在想什么。

西门霜则生了一副男儿的脾气,为人豪爽,功夫也好,行军打仗最是在行。对了,出去之后,我介绍你们认识,你们一定会处得很好的。”

胡忧提醒道:“我们之前就认识啊。”

西门玉凤在道:“我知道你们认识。不过我要介绍你的另一个身份给她们嘛,不然她们是不会理你的。”

“另一个身份?”胡忧不解的看向西门玉凤。他的另一个身份,就是专门骗人吃饭的江湖混混。西门玉凤应该不可能知道才对。不说是西门玉凤,这个世界也没有谁知道的。

“我弟弟呀。”西门玉凤笑道:“我还以为你挺聪明的呢,这都想不到。”

胡忧嘿嘿笑道:“那你现在是不是后悔有这么一个笨弟弟?”

“当然不会,我弟弟是全大陆最聪明的人,谁敢说他笨。”

“我姐姐才是全大陆最漂亮的人呢,哈哈哈..........”

一块饼吃不了多久,没一会的功夫,饼就吃完了。只吃了个三四成饱,胡忧的戒指里还有几个饼,不过他没有拿出来。现在谁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出去。食物和水是生存下来的基础,得省着点才行。

“小玉姐,你坐在不要动。我来找找看,什么地方可以出去。”胡忧把西门玉凤移到一个相对稳当的地方,说道。

通过观察,胡忧已经看出来了,这里就是他之前和西门玉凤擂鼓的平台。他们之所以没有被压死在下面,是因为几根柱子,顶出了一个空间。虽然这个空间堆满了碎石,却还是救了他们的命。

“嗯,你要小心一些。”西门玉凤叮嘱道。她也知道自己腿部重伤,现在帮不了胡忧什么忙。要想出去,必须得让胡忧来找路。

胡忧安慰性的拉过西门玉凤的手,拍了拍道:“放心吧。我会小心的。”

胡忧的眼睛可以夜视,所以他并不需要地用手去摸索。安置好西门玉凤之后,胡忧并有急着找路,他在回忆对比之前的城楼,和自己现在的位子。必须得先判断出哪个方向,比较有可能出得去。不然这要挖错了方向,那恐怕一辈子都得睡在这里了。

胡忧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就不可能是什么建筑学方面的专家。不过他的记忆力非常好,完全清醒过来的他,可以回忆起地震前各种物品摆放。通过这些,他能判断出城墙倒下的方位。

“看来应该就是这里了。”经过一翻计算之后,胡忧确定了方位。接下来就是找工具干活了。

戒指里有只匕首,显然在这里不是那么合用。白蜡枪更不行,一枪枪捅要到什么时候。血斧威力到是强大,可砍石头,也不是那么合试,他也没有那么强大的精神力支持血斧。地上到处都是破石头,烂木头,更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正为难着怎么办,胡忧突然想到了西门玉凤身上的凤凰宝甲。胸前的那块,虽然不知道掉哪去了,但是背甲还在。胡忧记得那是一个长条形的,正好可以用来当铲子。,

想到这,胡忧又回道了西门玉凤的身边。西门玉凤听到动静,问道:“胡忧,是你吗。”

“是的,小玉姐,你没什么事吧。”胡忧问道。

西门玉凤回道:“我在这里坐着,能有什么事。找得到出路吗?”

胡忧道:“大体找到了,不过我没有趁手的工具,所以得跟小玉姐你借样东西。”

西门玉凤不满道:“跟姐姐还说什么借不借的,只要我有的,你尽管拿去好了。以后再跟我说借,小心我不理你。”

胡忧哈哈笑道:“好好好,这次是我错了。以后我看上什么拿什么,这总成了吧。”

西门玉凤听胡忧这么说,满意的点头道:“这还差不多,你想要什么。”

胡忧说道:“我想要你背上的那块背甲。”

西门玉凤听到胡忧的话,想都不想,就伸手把背上的那块凤凰甲给卸下来。如果是西门雪她们看到此时西门玉凤的动作,肯定要大吃一惊。因为这副凤凰宝甲可是西门玉凤最喜欢的东西,一般人,她连碰都不让碰。胡忧这么一句话,她就给胡忧了。

“拿去吧。”西门玉凤把背甲递过来,就像递一支普通的笔一样。

胡忧接过背甲,有些犹豫的说道:“我可是拿去挖土,你不怕我弄坏了?”

西门玉凤不在意的笑道:“你就算拿去扔了,我也不会怪你的。更别说你这是用来把我们救出去。”

“嘿嘿,有个姐姐就是好。”胡忧逗笑道。

西门玉凤头一扬道:“那当然。”

靠着手中的凤凰背甲,胡忧用了大半天的时间,终于挖出了一条能通出去的小道。

“小玉姐,你小心一些,别碰着腿上的伤。”胡忧跟在西门玉凤的身后,往外边爬。

胡忧打通这个通道之后。才发现外面是晚上。虽然晚上出去,没有白天那么方便,但是胡忧还是觉得,就算难点,也要马上出去,在外面总比这废墟里强。

“嗯,知道。”西门玉凤忍着在腿上的巨痛往外爬。她腿上的伤很重,每动一下,都钻心的痛。但是依然咬着牙爬着,因为她不想拖累胡忧。

“你没事吧,要不要休息一下。”胡忧听西门玉凤的声音很痛苦的样子,不由问道。

“不用,没有多远了。你能不能帮我在后面推一下,我有些使不上力。”西门玉凤一句话,分成几次才说完。

“好。”胡忧把手放在西门玉凤的腰上,推了几下,发现不受力,于是又改变地方,把手放到西门玉凤的***上。

女孩子最敏感的部份被胡忧碰到,西门玉凤的小脸微微红了一下,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默默的感受着胡忧掌心传过来的体温。

“准备好了吗,我数一,二,三。”胡忧有些吃力了说道。他大强度的挖洞,现在也没有什么力气了。

“嗯。好了。”西门玉凤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能更好的借到胡忧的推力。

“好,一,二,三。一,二,三.........”

就这么一推一上的,大约用了十多分钟,胡忧和西门玉凤终于吸到了清新的空气。

“哦,终于重回人间了。”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用最后的力气,点起一堆取暖的篝火,胡忧累得直接趴在了地上,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不要躺在地上,地上很脏的。”西门玉凤看胡忧的脸都快贴入泥里,有些心疼的说道。

胡忧真是累得连一个指头都动不了,懒懒的说道:“不管他了,脏就脏吧,我得歇会,不然我会死掉的。”

西门玉凤摇摇头,拍拍自己那条没有受伤的腿道:“把头放在姐姐的腿上来,看你的嘴都看快吃到泥了。”

这下,胡忧都不好意思再趴在地上了,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说道:“我还是先帮你看看你的腿吧,久了怕不好处理。”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我的腿没有什么事的。你太累了,还是先休息一会再说。现在天那么黑,也看不清楚。大约还有两个小时,天就亮了,等天亮了,我叫你。”

西门玉凤说着,把胡忧拉到自己的身边,轻轻的让他的脑袋,靠在自己的腿上。胡忧本来还想坚持,可是他实在是太累了。枕在西门玉凤的腿上,不到一分钟,就睡着了。,

西门玉凤抚摸着胡忧的头发,嘴角露出安详的笑。

胡忧不是被西门玉凤叫醒的,他是自己醒的。他虽然很累,但是心里一直记着西门玉凤的腿伤。两个小时,一分不差,胡忧睁开了眼睛。

天已经亮了,地震过后的青风镇,一片死静,连声鸟叫都没有。

“怎么不多睡会?”胡忧刚一动,西门玉凤就发现了。她含笑着问道。跳跃的火光,映得她的小脸有些通红。

“睡饱了。”胡忧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从军这一年多来,他从没有试过,睡得那么熟。头枕在西门玉凤的腿上,让他感到无比的安全,再也不用睁只眼,闭只眼的睡觉。

胡忧从地上爬起来,马上就给西门玉凤擦看伤势。虽然之前在地底看过一次,但是由于条件的限制,他没能详细的看清楚。这次,他要仔仔细细的看,绝对不允许西门玉凤的腿留下任何的病根。

“小玉姐,我得把你的裤子割开。”胡忧大体检查了一遍之后,抬头说道。

西门玉凤的伤主要在大腿上,把裤子割开,女孩子的很多东西,都得暴露出去,胡忧必须要先求得西门玉凤的同意,才能动手。

西门玉凤的脸微微红了一下,显然她也知道割开裤子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不过她并没有犹豫,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应该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吧,姐姐知道的。你是我的弟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不需要顾及太多的。”

“嗯”胡忧点点头,心里暖暖的。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这种春天般的亲情温暖。而给予他这些的,却是这个和他完全没有血源关系,甚至与他跟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这个姐姐。

尽可能小心的割开西门玉凤的裤子,虽然已经在心里告诉自己,不可以产生邪念,但是胡忧还是没有忍住,偷偷的瞟了一眼西门玉凤神秘的地方。代表是被西门玉凤在脑袋上轻轻的打了一下。

“我可不是故意的,主要是小玉姐太美了,我没忍住。”胡忧捂着脑袋,做出一脸委屈的样子。他知道,西门玉凤跟本没有生气,不然后才不会打得那么轻呢。

西门玉凤俏生生的白了胡忧一眼,微微的噘噘嘴道:“我也不是故意的,我在打蚊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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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章生死不弃

113章生死不弃

西门玉凤的伤,看起来很重,腿肿得很厉害,不过并没有伤着骨头,这让胡忧很欣慰。给西门玉凤上了药,胡忧终于松了口气。

胡忧这个人,心情一放松下来,肚子里就开始冒坏水。他看了眼西门玉凤那条没有伤着的腿,眼珠转了转,说道:

“玉姐,要不我们把这条脚也检查一下吧。”

上了胡忧的药,西门玉凤感觉好了很多,腿上不在火辣辣的针扎一样疼了,取而带之的,是一股清凉。她正闭着眼睛,享受着丝丝的凉气,透过皮肤游走于血脉的感觉,听到胡忧的话,奇怪的问道:“这条脚又没有受伤,为什么要检查。”

胡忧坏笑道:“管它呢,咱们先把裤子割开看看一有伤你不知道呢。”

西门玉凤能当上元帅,也不是笨人。闻言瞪了胡忧一眼嗔道:“坏蛋,连姐姐的豆腐你也敢吃。”

胡忧摸摸脑袋嘿嘿笑道:“我只是好奇玉姐的腿没有受伤之前,是什么样嘛。”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女孩子的腿怎么能随便让你们男人看的。”

西门玉凤说着话峰一转,道:“不过你想看你就看吧。”

“呃”胡忧瞪大了眼睛看着西门玉凤,这也行?这也太惯着自己的了。

“怎么,不看了。”西门玉凤看胡忧傻在那里,呵呵的笑了起来。胡忧虽然不时一副痞子的样子,但是她一点都不讨厌,反而觉得胡忧很可爱。

胡忧这才恍然大悟,大叫道:“好呀,原来玉姐也会骗人呀。”

西门玉凤笑道:“你以为只有你会吗,姐姐我骗人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新认的姐弟俩正在调笑着,突然两人的脸色同时一变,转头看向东边。东边沙尘飞扬,显然是有骑兵部队正在往这边来。

胡忧用询问的目光,看向西门玉凤,想知道这是哪方面的部队。西门玉凤摇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来的是哪方面的人。

“咱们得先躲起来。”胡忧三两下把篝火给拍灭,二话不话,背后西门玉凤就找地方藏起来。以他们现在的情况,碰上谁都对副不了,不心一些可不行。

俩人刚刚藏好,骑兵部队就到了。一共来了一百多人,不是曼陀罗的士兵,也不是之前交战的林桂士兵,来的是安融的士兵。

这百来号安融人,下马之后,就四处散开,胡忧一开始,以为他们是来收尸的。因为这个战场激战之后,还没有人清理过处都有大片的战死士兵。安融人做为这里的主人,派人来清理战场,也说得过去。毕竟不处理,弄出瘟疫,遭罪的还是他们安融人。

可是看了一会,胡忧就知道这些安融士兵不是来收尸的。虽然他们每一具尸体都会看一下,可是他们并不是在收尸,他们是在这些死人身上找钱。天风大陆各国的钱币虽然样子不同,但却是可以通用的。只要有钱在手,哪里都去得花得。

倒在这个战场上的,有林桂帝国的人,也有红fen军团的人。虽然打仗难免死人,大家的心里,都早就有准备。可是看到那些安融人在自己死去士兵的身上,摸摸翻翻,偶尔还生猥亵战死女兵的行为,西门玉凤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

“我已经记住他们了,总有一天,我会干掉他们的。”胡忧紧紧握住西门玉凤的手,低声的在西门玉凤的耳边说道。

对方可是有一百多人一西门玉凤一个忍不住跳起来,这俩条命,就得留下这里了。胡忧不得不心一些,要知道女人有时候可是很感性的,那些又都是西门玉凤手下的士兵,谁也保不齐,西门玉凤会不会做什么过激的事。

西门玉凤听得胡忧的话,眼睛亮了起来,转头看向胡忧。向到胡忧再次用力而坚定的点头之后,她的脸色,才缓和了过来。

正当胡忧暗松口气,感觉这关应该可以躲过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的安融人,传来了叫声。因为之前他们都是默默的各自做着自己的事,谁都不开口。这突然响起的叫声,显得很刺耳。,

安融士兵叫的是:“这里有篝火,还是热的,之前肯定有人。”

士兵这一嗓子,让那些各自行事的人,全都停下了手里的工作,警戒了起来。

这时候,一个看样子是个头的人周寻视了一下,打出一个搜索的手势。士兵全都四处找了起来。

这里全都是废墟,没有什么隐秘的藏身之处。如果安融人只是顾着找死尸身上的钱,胡忧还有信心,安融人不会现他们。但是此时安融人开始地毯式的收索,被现就是早晚的事了。

“我们得马上想个办法。”西门玉凤说道。她同样也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以他们的身份,安融人一但现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

“这里跟本没有地方躲,我们只能挺而走险。”胡忧冷静的观察着四周的动向说道。

西门玉凤问道:“你准备怎么做?”

胡忧指指远处的那些安融人骑来的战马道:“看到那边的马了吗,我们只有抢到马,才可能离开这里。”

西门玉凤考虑了一下,此时除了胡忧说的这个办法之外,还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不过她的考虑,又更深了一层。她考虑的是自己腿上的伤,和胡忧带着她走的难度。

西门玉凤前后思量了一会,咬牙道:“这个办法虽然冒险,但是可行。你去吧,心一点。一拿到马,马上离开这里。”

西门玉凤这是准备牺牲掉自己,让胡忧能更有把握的抢马离开。她的腿伤跟本走不了,胡忧带着她,危险系数要大十倍都不止。

胡忧是什么人,瞬间就明白了西门玉凤为什么这么说话。他坚定的摇头道:“那不行,要走我们一起走。我不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

西门玉凤急道:“别说那么多了,你快找机会走吧。你不用管我,我不会有事的。”

胡忧低喝道:“开什么玩笑,你当我是三岁孩子吗。你要是觉得这里安全,哪我也不走,就在这里陪着你。”

西门玉凤看胡忧不走,语带哭腔道:“听姐姐的话,你快走吧,我的腿走了不,会拖累你的。到时候,咱们都得死”

“别的我可以听你得,这个不行。”胡忧边说着,边撕开自己的衣服,结成布条。就要把西门玉凤强行背到身上。

西门玉凤想要挣扎,不让胡忧背她。胡忧只一句话,她就不动了。乖乖的让胡忧把她背上。

胡忧说的是,你不上来,我就喊,反正今天咱要死死一块,要活一起活。

胡忧的背上本就有伤,虽然之前休息了两个时,但是体力并没有能恢复到在最好的水平。别说最好了,连平时的一半都不到。背着西门玉凤在废墟之间,和百多个正在收索的安融士兵玩躲猫猫,非常吃力。没一会功夫,大颗的汗水,就冒了出来。

西门玉凤静静的趴在胡忧的背上,一动都不动,一双凤眼,默默的流着泪。尽管胡忧在跑动的时候,不时会碰到她的伤腿,她却一声不出,她绝对不能让胡忧因为她而暴露。实在忍不住,她就把手放进嘴里,死死的咬着。

胡忧的大脑,此时在高的运转着。他要同时留意那一百多安融人的动向,还得保持着接近战马的路线。这种大量瞬间的计算,可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出来的。

也许是胡忧的运气不错,也许是胡忧的计算能力真的非常强。就这么着,无惊无险的,居然让他几乎成功。如果不是安融人的战马,看到生人,突然叫起来的话,胡忧可以说是完全成功了。

“叫就不骑你了?”

胡忧背着西门玉凤,利索的翻身爬上那匹叫得最大声的马。他跟朱大能学过相马,知道这匹马,是最能跑的。逃命嘛,当然得选一匹最好的马。

胡忧上马之后,一拉马绳控制住马匹,手中早就抓在手里的石子,天女散花一般打向四周的马匹,把那些战马打得跑开,一拉马绳,连人带马,窜了出去。

安融人在马叫的时候,就现了胡忧在抢马,马上从四面八方赶过来。距离胡忧近的,不过是二三十步的距离。胡忧几乎可以说是毫厘之差,成功夺马冲出去。,

很顺利的冲出三四百步,眼看着就能上大路,成功出逃。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口哨,胡忧坐下的战马,一个前蹄高抬,居然整个人立而起。

胡忧大喝一声,死死的抱住马脖子,巨大的冲力,差点让他飞出去。与时同时,绑在他背上的西门玉凤,也重重的撞在他的身上,他是做了夹心饼,两面受力,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畜生,敢阴你爷爷。”

胡忧顾不得那么许多,手一翻,唤出血斧,一斧子削在马屁股上,硬生生的连皮带肉,削掉一大块。

马儿吃了痛,哪还管你什么口哨声,疯一般的往前狂奔。呼呼的风声,使胡忧连眼睛都睁不开,更别提什么控马了,不掉下去,就算是不错了。

就这么不分方向的跑了一个多时,马儿一个跪地把胡忧抛飞出去,口吐白沫眼看不行了。胡忧只来得急在空中护住西门玉凤,就重重的砸在了地上。这股冲击力非常大,连绑在西门玉凤身上的布条都断了。

“胡忧。你怎么样?”西门玉凤顾不得自己腿上的巨痛,一下扑到胡忧的身边叫道。

“我没事,没事。”胡忧说着,又一口血喷出来,直接喷到西门玉凤的脸上。

尽管西门玉凤见过各样的场面,但是在这一刻,她不由的哭了出来。现在她不是什么帝国的元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不能接受,胡忧就这么死掉。刚才从马上飞下来的时候,本应该是她先着地的,是胡忧更生生的把她转到了上面,自己重重的摔在地上。不然现在躺在这里的,就是她了。

“傻瓜,哭什么。我又没有”

西门玉凤眼泪婆娑,捂住胡忧的嘴,不让他把后面的话说出来,瞪眼道:“不许说不吉利的话。”

“玉姐,你凶起来的样子,好可爱。呵呵咳咳。”胡忧说着说着,嘴角又流出了鲜血。

西门玉凤心痛的把胡忧抱进怀里,道:“你不要说话了,好好休息一下,休息一下,你就没事了。”

“玉姐,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怀抱,很温暖”胡忧仰头看着天空,天色灰蒙蒙的,太阳躲进了云彩。似乎有风,吹着云变幻着各种形状,好美,好美。

凝望着,胡忧突然感觉不到了疼痛,全身轻飘飘,似呼随时都会随风飞起。跟那天边的云彩,融合在一起。隐隐之中,似乎又看到那个女孩,女孩在对着他笑。等胡忧想要看清楚她的时候,她却渐渐的长大了,长呀长,长呀长,女孩子变成了大姑娘,变成了西门玉凤

“胡忧。胡忧你怎么了,回答我胡忧”西门玉凤看胡忧的眼神不对,一声一声的叫着胡忧,可是胡忧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没有放弃,她不停的叫着,摇着胡忧的身体。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才回过神来,轻轻伸手,擦去西门玉凤脸上的泪水,笑道:“玉姐,别哭,答应我,你以后都不要再哭。”

胡忧的突然的动作,把西门玉凤吓个半死,脸都青了,她以为胡忧回光反照呢。

胡忧看西门玉凤没有反应,又继续道:“答应我,以后都不哭。”

“嗯嗯,我答应你,我以后都不哭,不哭。”西门玉凤嘴里说着不哭,泪水却跟不要钱似的,拼命的流。她自己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似乎遇到胡忧之后,那个坚强的西门玉凤,变得多愁善感了。

“不哭就对了。玉姐,你能不能帮我上点药。”胡忧利用刚刚聚集起来的一点点精神力,把伤药从戒指里拿出来,抓在手上。

“上药?”西门玉凤顺着胡忧的目光,看到胡忧的手上,拿着一个瓷瓶,连连点头道:“好,好,我帮你上,帮你上药。”西门玉凤几乎是用抢的,抓过胡忧手里的瓷瓶。

“先喂一点进我的嘴里。不用太多,半瓶盖就行”胡忧交待道。

上药的时候,西门玉凤才知道,胡忧的伤有多重。他的全身上下,擦伤,砸伤,撞伤,割伤,简直是大伤套伤,伤里还有伤。很多伤口,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跟本无法上药。,

胡忧静静的躺在西门玉凤的怀里,不言不动,感受着伤口处的清凉,感受着西门玉凤的温柔,感受着身体里,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血脉涌动。这还是他第一次,清醒着现自己体内的变化。

正忙着给胡忧上药的西门玉凤,并没有注意到,胡忧的身体,在微微的泛着光。皮肤之下,也有光华在流动。空气之中,无数肉眼看不见了微粒子,围饶在胡忧的周围,通过皮肤的三万六千个毛孔,进入到胡忧的身内,修复着胡忧体内的破损。

一瓶药上了大半,胡忧已经能动了。他抓过西门玉凤还在忙着给他上药的手,拉到嘴边,亲了一下,赤诚的说道:“谢谢你,玉姐。”

“你你没事了?”西门玉凤瞪大了眼睛,这,难道是在做梦。他的伤明明那么重,居然已经可以坐起来了。这绝对不是回光返照,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有神。他在真的恢复了。

胡忧笑笑道:“我说过我会没事的。现在轮到我帮你上药了。”

胡忧接过西门玉凤手里的药瓶,声的在西门玉凤的耳边坏坏的说道:“玉姐,你走*了。”

“嗯,啊”西门玉凤低头一看,可不是嘛。别说之前就被割开的那条裤管,就算是没有割开的那边,也同样成了布条,唯一能遮点东西的,就剩下那条粉红色的裤裤了。上身就更不用说了,总之那是*光处处,一块大好河山。

“不许看”西门玉凤的赶紧用手挡住那美好的*光,娇声道。

“我呀,早就看光光了。”胡忧边笑着,边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有些衣角沾在伤口上,他也不管那么多,直接扯开。反正都是要痛的,长痛不如短痛。

把衣服盖在西门玉凤的身上,胡忧专心的给西门玉凤上药。就连一些挺隐秘的地方,他都很自然的拉开西门玉凤的手,上了药之后,又帮她遮起来。

西门玉凤一开始,还有些羞意,毕竟她是还没有结过婚的女子。不过渐渐的,她也就放开了。因为她现,胡忧的目光里,没有任何的**色彩。有的,是那种如孩子一般的纯洁,和对最亲爱之人的怜惜。

西门玉凤突然现,这才是真实的胡忧。那个喜欢口花花,喜欢借机吃豆腐的胡忧,只不过是胡忧在调皮而已。

114章 急性子红娘

114章急性子红娘

“胡忧,你有喜欢的女孩子吗?”西门玉凤突然看着正在专心烤鱼的胡忧问道。

从地洞出来,已经三天了。那天被马儿托着不辨方向的狂奔,让他们失去了方向。安融这个地方,西门玉凤和胡忧之前都没有来过,对这里完全没有一点了解,现在他们跟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三天以来,西门玉凤和胡忧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准方向往南走。安融在曼陀罗帝国的北边,他们知道,只有向南走,才可能回到曼陀罗帝国。

方法是不错,但是操作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先不说胡忧和西门玉凤都有伤在身,就算是没有伤,这向南走的路,也不是一条直线,之其中是有山有河,走起来,哪是那么容易的事。三天走下来,他们不过走了三四十里路而已。

“喜欢的女孩子?”胡忧抬头看眼西门玉凤,坏笑道:“你算不算?”

西门玉凤身上穿的是胡忧的衣服,这一路走来,路上也现了一些死尸,胡忧在他们的身上,弄到了一些还算是干净的衣服,但是西门玉凤是说什么都不愿穿,胡忧没有办法,只能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都脱给西门玉凤。虽然胡忧一直很不喜欢这身绿色的军服,但是不得不说,这身绿色督将服,穿在西门玉凤的身上,还真挺好看的。虽然是破点,却依然挡不住西门玉凤的美。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我当然不算了,我是姐姐。我说的是其他的女孩子。”

通过几天的接触,西门玉凤对胡忧这个弟弟是越来越满意,也越来越喜欢。她现胡忧虽然只是一个督将,但是他却知道很多连她这个元帅都不知道的事。

比如说,胡忧总能在无人的野外,在看似跟本找不到食物和水源的地方,找到不少能吃的东西,和干净的淡水。

就说现在胡忧手上烤着的鱼吧,西门玉凤还真不知道,在冰封的河上,敲一个洞,就可以让鱼自己跳出来。

还有,胡忧对草材的认知也让西门玉凤很吃惊。这一路走来,胡忧不断的把各种不同的草药,上在她的腿伤上。而这些药,都是胡忧在路边随意采的,很多西门玉凤以前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野草,也被胡忧拿来做药材。

别说,胡忧的药还真有效。三天走来,西门玉凤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腿伤不但没有因为走路而加重,反而一天一天的在好转。

“其他的女孩子呀。”胡忧抓了抓头,他到不是不想对西门玉凤说,现在他已经真拿西门玉凤当了姐姐,这种事,对家人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他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来到这个天风大陆之后,胡忧一共和四个女人生过友宜的关系。第一个是王张氏,那个肯定不能算。他和王张氏之间说白了,是一个种需求的关系。那时候胡忧刚刚来到这个地方,内心很忐忑,需要一个泄的渠道。而王张氏正好又在这方便得不得满足,两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有那么点狼狈为奸的意思。

与王张氏生关系,就是这么一种需求的关系,有些像胡忧之前那个世界的一夜*。以胡忧的性子和出生,他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情爱的关系,当然,他也不觉得自己有对不起王富贵的地方。

再怎么说,胡忧也救过王富贵的命,要不是胡忧救他,他早就被蛇咬死在树林里,王张氏以后有没有红杏出墙,也与他没有多了关系了。而且胡忧还治好了王富贵的男性生理问题,让他找回性福和成功一举得男。

虽然在道义上,胡忧确实有不那么好的地方,但是王富贵因为胡忧而保住命,又得到相对之前更幸福的生活,算起来,真不能说胡忧有对不起王富贵的地方。

接下来的就是黄金凤了。这是胡忧第一眼就看上的女子。为了追到黄金凤,胡忧可以说是用尽了心机,还差点把命给丢了。

如果说王张氏是胡忧命运的,那么黄金凤就是胡忧命运的折点。要不是因为黄金凤,胡忧不可能会那么坚定的从军,更不会千里迢迢的跑到青州暴风雪军团去从军。如果不在暴风雪军团从军,那之前生过的许多事,都不会生了。他今天也许就不会和西门玉凤姐弟相称,坐在这个无名的山洞里烤鱼。,

胡忧对黄金凤是用了真情的,两人之间又生过很多故事。所以,黄金凤应该算是胡忧喜欢的女人之一。

接下就是红叶和欧阳寒冰了。这两个女人,都是从军之后,才认识的。前者是将军的遗孀,后者是宁南帝国的公主。

跟这两个女人生关系,多少都有些意外的成份。红叶对胡忧可谓是全方面的关心照顾。在军事方面,她可以教胡忧各种知识,在生活方面,她又全心的照顾着胡忧的衣食住行。她有着情人般的体贴,又有姐姐一样的关心,甚至有母亲般的呵护。这样的女子,胡忧怎么能不喜欢。

欧阳寒冰给胡忧的感觉则不同。她给胡忧的感觉是火一样的热情。每次跟她在一起,胡忧都感觉非常有漏*点。她可以说是四个女子里,最为接近胡忧性情的女子。无论胡忧想怎么疯,她都能陪着胡忧怎么疯。她对胡忧也很宽容,就算是胡忧差点射杀了她视入姐妹的旋日,她都没有怪过胡忧,反而把错揽到自己的身上。她喜欢并深爱胡忧,胡忧也同样喜欢她。

这样算起来,胡忧其实有三个喜欢的女孩子。可是这三个女孩子,又都各有各的问题。黄金凤的问题在于她很爱吃醋,醋意极大。她喜欢胡忧,可是她不能容忍胡忧的身边有其他的女人。

欧阳寒冰的问题在于她和胡忧离得太远,而身份又是八大帝国里,最为富足的宁南帝国公主。而胡忧早就已经在心里判断,宁南帝国与曼陀罗帝国迟早必有一战。他们之间可以说是国事,军事,家事,多方面的不确定,胡忧很喜欢欧阳寒冰,却不知道他们之间,会不会有结果。

算起来,红叶的问题则相对较不过她同样也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先一个,红叶嫁过人。这到不是说胡忧介意这方面的问题,而是嫁人本身的问题。

红叶之前的丈夫是死了,可是她和丈夫的关系还在,帝国对于改嫁这一方面,虽然是允许的。但前提是得夫家同意。胡忧曾经查过红叶夫家的事,知道红叶夫家是一个在帝国很有势力的家族,像这种家族,一般都不太许可媳妇另嫁。

提起这个,不得不说一下,这个天风大陆的风俗。这里有一个胡忧看着很奇怪的风俗,也许是因为长期战乱的关系吧,这里的女人,丈夫死了之后,爱上别的男人,跟别的男人好,会反对的人不多,大家都很包容。可是死了丈夫的女人,想要反出夫家,与新爱人再婚,那就很有难度。因为夫家的家里,一般都不肯放人离去。

在这里的百姓眼里,一个女人,嫁入他的家门,那就成了他家里的人。女人死了丈夫,喜欢上别人,是可以的。但是要离开夫家嫁人,则有判家意思,这又是不允许的。总之这里的风俗,简单来说就是丈夫死了之后,女人可以爱上别的男人,甚至跟别的男人上床那都没有问题。可是要反出夫家嫁人,那问题就很难办。夫家不放人。

其实这个风俗正面看起来,是有些怪。不过反过来想想,在又不那么难以理解了。天风大陆长年争战,谁也说不准谁哪天就没了。而天风大陆是一个以家族为大的地方,哪个家族大,人口多,哪个家族就被视为强大。老百姓虽然不能与当权的大家族比强大,但是和同级的比,还是可以的。

比如说,有两个家族都只有十口人,而这家的媳妇嫁到了那个家族去,那个家族就有十一口人,而原来这个家族,就变成了九口人。虽然在财力上,九口人的家族,不见得就变穷了,可是在人口上,他家的人少了人家两个,自然就感觉弱了。

说白了,这个问题的关键,事实上有一半在面子上。风俗得到整个大陆的人认可之后,就成了常理,于是就出现了这种让胡忧很不理解的情况。

红叶虽然出生不错,家族不需要与人家比人口多少,但是她的身上,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至少在胡忧的实力还不足够大到无人敢违背他的话之前,这个问题都是存在的。,

西门玉凤哪知道胡忧的脑子里,正想着这么复杂的事,她看胡忧抓头不答话,还以为胡忧害羞呢,不由笑道:“怎么了,对姐姐还不好意思说呀。”

胡忧回过神来,乐呵呵的说道:“是喜欢的女孩子太多了,我不知道应该告诉你哪一个。”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得了吧,就你还想骗我。是没有女孩子看上你吧。”

西门玉凤说着,自己也乐呵呵的笑了起来。这几天跟在胡忧的身边,比她以前当军团长的时候,开心多了。那时候,她每天都得操心军中的事务,在士兵的面前,保持那种她并不是很喜欢的威严。而现在,她则只是胡忧的姐姐,其他的一切,她都不用去管,胡忧什么都帮她做了,她的心情自然好。

“那怎么可能。”胡忧边说着,把边手里已经烤好的鱼,递到西门玉凤的手里:“可以吃了,心烫哟。”

“嗯。”西门玉凤接过鱼,提鼻子闻了一下道:“真香呢。”

“那当然了。”胡忧得意道。戒指里的各种香料可不是用来看的,烤鱼加香料,又经过这么精心的调制,怎么会不香:“玉姐快吃吧。”

西门玉凤正用纤纤玉手挑着鱼上的刺,闻言瞪了胡忧一眼道:“别想用一条鱼就过关,我有话要问你呢。”

胡忧还真些拿西门玉凤没办法,苦笑道:“好好好,那你问吧。”

西门玉凤给了胡忧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道:“我来问你,你觉得西门雪怎么样?”

胡忧警惕道:“姐,你想干什么?”

西门玉凤拿出姐姐的威严道:“我想知道,不行吗?”

胡忧看西门玉凤板着脸的样子,还挺有意思的,不由笑道:“行,行,姐姐问起,我敢不说吗。”

“那就快说。”

胡忧想了想道:“西门雪挺漂亮的,身材也不错,只是比姐姐差了一点。”

西门玉凤啐道:“去,别把我带进去。我问你,你喜欢西门雪吗?”

“啊?”胡忧张大了嘴巴,这都哪跟哪呀。他跟西门雪不过是见过几面,连话都没说几句,哪说得上什么喜欢不喜欢呀。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怎么,看不上西门雪?”

胡忧苦笑道:“不是啦。我和西门雪只是认识而以,对她一点都不了解,还淡不上喜欢的问题。”

西门玉凤道:“你不了解不要紧,姐姐了解就行了。西门雪从跟我一起长大了,是个很好的姑娘。她人漂亮,对军事方面也很有一手,你要是娶了她,肯定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好,就这么定了吧。回去我跟她说说,等时局稳定了一些,我们给你们挑个好日子”

“等一下,姐,等一下。”胡忧看西门玉凤这话越来越不对头,赶紧打断道:“姐,你是不是弄得太快了一些,这还什么都没有呢,你选什么日子嘛。再说了,我也不喜欢西门雪,你就别操这心了。”

西门玉凤问道:“你不喜欢西门雪?为什么?”

胡忧笑道:“她太聪明了,我怕她欺负我。”

西门玉凤翻翻白眼道:“你不欺负雪儿就不错了,她会欺负你。算了,你不喜欢,那就随你吧。”

胡忧到不是真的不喜欢西门雪,以胡忧的性子,只要是漂亮的女人,他都喜欢。只不过,他本身的感情问题已经很多了,暂时不想再弄出那么多事。西门雪又是西门玉凤的人一到时候做了什么对不起西门雪的事,再见面会比较尴尬。

听西门玉凤同意不提这事,胡忧挺高兴,刚想夸西门玉凤几句,没曾想西门玉凤又开口道:“西门雪太聪明,那西门霜吧。西门霜比较没有那么多鬼点子,除了脾气火暴一些,别的都挺好,人也漂亮。你看她怎么样,要是喜欢,我就帮你们把事办法了。”

胡忧心说得,这姐姐看来是改行做红娘了,而且还是个急脾气的红娘,开口闭口,就要办事,生怕他找不到老婆一样。

“姐,你都说西门霜脾气火暴了,还许给我,那不是害我吗。你也知道,我这人一向怕女人,老被女人欺负,你再给我找个火暴脾气的妻子,那我不天天被吊起来打?”胡忧越说越可怜,好像已经被吊起来一样。,

西门玉凤瞪看道:“有那么惨吗?”

胡忧道:“只有更惨,没有最惨,姐,你不能眼看着我往火坑里跳吧。”

西门玉凤道:“你子还挺挑的,怪不得找不到女孩子。好了,那我就让你自己选好了。”

胡忧听到这话,心里松了口气。不过他没敢马上高兴,他要先等等西门玉凤后面还有没有话接着。

果然如胡忧所料,西门玉凤又接口道:“大凤你见过了吧。”

“嗯,见过。”胡忧心的问道:“姐,你不是要把她给我吧。”

西门玉凤翻翻白眼道:“都说让你自己挑了。我手下有十二金钗,大凤是老大,后面还有十一个,分别是二凤,三凤十二凤,其中大多你也都见过,那天举旗的就是,你自己选吧。十二个姑娘,总有一个你喜欢的吧。”

胡忧看西门玉凤今天这红娘瘾上来,一时半会是下不去了,决定先来手缓兵之计,不然这日子没法过。打了十二金钗,弄不好后面还有一百零八将呢。这主的手底下,可是有十几万女兵的,别的她缺,女孩子肯定不缺。

“姐,我连她们谁是谁都分不清,怎么选呀。我看不如这样,这事呢,咱们先不急,等回去之后,我在慢慢看,看好了,我就告诉你,到时候在由你出马帮我,怎么样。”

“嗯。”西门玉凤想了想,觉得胡忧说得有道理,不过她真的很想马上帮胡忧找个老婆,让她就这么收兵,她有些不干心:“你说得也对。那咱们就回去再说。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我也好有个底子,顺便还能给你些意见。”

“我觉得姐姐这样的就不错,你就按你的样子帮我选得了。”胡忧嘴了一大口鱼道。这说话之间,西门玉凤已经把之前接过去的那条鱼,全都去掉了鱼骨,塞回到胡忧的手上。

“哼又吃姐姐的豆腐。心点,别吃那么大口,也许还有刺,我没现的。”

“呃,你不早说”

115章 重逢不死鸟

115章重逢不死鸟

胡忧和西门玉凤的日子,就这样每天说说笑笑的渡过,虽然赶路累点,吃得苦点,但是两个人心情都格外的轻松,感情也越来越好。有时候晚上过夜太冷,他们甚至会很自然的想互抱着取暖。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是西门玉凤缩在胡忧的怀里,甜甜的睡去。而胡忧尽可能给西门玉凤温暖。

他们的感情究竟是不是姐弟之情,似乎有些说不清楚。不过现阶段来看,他们俩人都觉得是。因为他们彼此,都从对方的身上,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了亲情。

比如说前天,胡忧无意之中,现了一个温泉。已经多天没有洗澡的西门玉凤,怎么着都不愿走了,非要洗澡。可是她脚上的伤,是不能碰水的。最后胡忧没有办法,只能帮西门玉凤托着那条伤腿,让西门玉凤成功的洗了一个感觉相当不错的澡。

当时西门玉凤已经不单单是*光外泄那么简单了,她全身上下,几乎是一丝不挂。依照她的性格,如果不是全完的信任胡忧,怎么可能这样做。

而胡忧那天的表现也相当的不错,他除了忍不住偷偷的瞟了几眼之外,没有做出任何的行动。事后想起来,胡忧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当时居然没有在脑子里,产生什么邪念。要是换一个女人,即使她没有西门玉凤那么漂亮,胡忧也肯定忍不住推倒了。男人嘛,在这种情况下,有多少人真能忍住。

那次之后,西门玉凤对胡忧更疼爱了,因为她对胡忧又多了一分的了解。胡忧的偷瞄,她当然也知道,不过她并没有怪胡忧,在她看来,胡忧只是对女人的身体,有些好奇而已。由此可见,她对胡忧的溺爱。

回忆起那天洗澡的事,西门玉凤不由的也有些好笑,因为胡忧当时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她还逗了胡忧一会呢,弄得胡忧当时鼻血都快出来了。

胡忧看西门玉凤突然笑,不由奇怪的问道:“玉姐,你在想什么呢,突然笑得那么坏。”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想知道?我不告诉你。”

西门玉凤这话说得极有女人的风情,她也只有在胡忧的面前,才会表现出女子特有的味道。胡忧是这个世界上,第二个可以看到西门玉凤女人这面的男人,而第一个看到西门玉凤这面的男人,则是西门玉凤的父亲。

胡忧刚要说话,突然脸色微变,拉着西门玉凤就钻进路边的草丛里。西门玉凤知道胡忧肯定是现了什么,一句询问的话都不说,乖乖的跟着胡忧钻入草丛里藏好。通过这么多天的相处,西门玉凤已经知道,胡忧对周围的感知力,有着天生的敏锐。这一点,她自认比不了胡忧。

没过多久,西门玉凤就知道了答案。因为她感觉到了大地在震动,这种震动,不是地震,而是马匹奔跑所造成的。

是敌?

是友?

胡忧与西门玉凤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他们彼此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担忧。安融人之前曾经现过他们,再遇上安融人的机会,远远要比遇上友军的机会大得多。

胡忧此时已经把换日弓拿在手上,他不是想要射杀谁,而是要借助换日弓的特性,更清楚的观察来人。

微微的给换日弓输入神精力,远处的山路,变得清晰起来。换日弓这种利用神精力转化达到望远镜效果的特殊能力,真是太实用了。在看清来人之前,胡忧先看到的是对方的军旗。

看到那军旗,胡忧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是第一路军,我们的人。”

“第一路军?”西门玉凤的脸色闪过一丝疑惑。第一路军的资料,快的略过她的大脑。第一路军的统领是暴风雪军团的一个城守,而暴风雪军团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儿子,齐拉维也在这第一路军里。可是第一军的行军路线并不在这边,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虽然西门玉凤对安融的地理还不是很熟悉,但是走了这么多天,她也能大约的知道,她和胡忧现在的方位了。,

“是候三那子。”胡忧突然笑了起来,看到候三,就等于看到了不死鸟特战队的战士,那里可是胡忧的根呀。可惜朱大能和奴营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不然朱大能肯定也会很高兴的。别看朱大能经常和候三斗嘴,他们的感情其实挺要好。

“玉姐,我们出去吧。”胡忧有些兴奋的对西门玉凤说道。

“嗯。”西门玉凤点点头,她突然有些不太想出去和部队见面。因为她知道,一但回到军中,她和胡忧就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了。她要做回她的元帅,而胡忧,也会很忙。军帐虽然很暖和,却比不了缩在胡忧怀里的感觉。

“什么人?”

先头部队突然现一男一女站在路中间,马上警惕的喝道。他们也看出了西门玉凤身上穿着的是自己军团的督将军服,但是暴风雪军团跟本没有女督将,而且胡忧身上穿的是安融人的军服。这样的组合,自然要引起他们的警觉。

不警觉不行啊,这次进入安融国境以来,他们已经多次受到袭击了,每一次的不心,付出的都是生命的代价,谁敢不心。

西门玉凤此时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威严,完全没有了之前和胡忧斗嘴的女儿家样子,踏前一步道:“我是西门玉凤,通知计从长,让他来见我。”

计从长是暴风雪军团的城守,也是第一路军的统领。这次五路先锋军,每军混编五万人马,设统领一名,必须为城守或以上级军衔。先锋军统领由各军团长提名,这个计从长就是苏门达尔提名的。事实上,这一次五路先锋军里的五个统领,分别出自五大军团,每个军团一个名额。看起来到也挺公平。

士兵听到西门玉凤的话,一时之间,有些愣。西门玉凤,这可是帝国元帅的名字,听这个女人的口气,难道她就是帝国元帅西门玉凤?

这可能吗?

元帅身边怎么连个卫兵都没有,而且还跟着这么一个穿着安融军服的人,这又是怎么回事。

胡忧看士兵们一个个愣在哪里没有反应,微上前一步,喝道:“我是不死鸟胡忧,元帅的命令,你们没有听到吗?”

“啊”

士兵们听到胡忧的话,又在一次震惊,这才仔细看着这个穿着安融军服的男人。他们虽然不是不死鸟特点队的人,但是他们是暴风雪军团的人。

在暴风雪军团里,没有人不知道胡忧的。胡忧和秦明,是暴风雪军团里最闪亮的两颗新星。士兵没事时候,都喜欢讨论这两个人。特别是胡忧,士兵们讨论得最多。因为他的故事总是很多,说起来也有意思。不像秦明那样,虽然闪亮,可是他的事迹总是与士兵的战死有关,说起来太让士兵心寒。

仔细看之后,有一个士兵认出了胡忧。他是暴风雪第八师团的士兵,被胡忧带奴军抢过两次粮,其中有一次,他正好和胡忧撞上。之前没有注意,这次胡忧自报家门,他也认出胡忧来。

说起来,胡忧虽然被调奴营之后,带着奴营在军中,做了不少鸡飞狗跳的事,让各级士兵军官很是恼火。不过事情过了之后,除了某些军官之外,大部队份的士兵,都并不恨胡忧,甚至还有想要到胡忧手下干事的想法。

因为胡忧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手下的士兵。在军中,能碰上一个肯为士兵做事的将官,是很难的。不是一定没有,但是肯为士兵做到那种程度的人,不多。特别是偷袭安融金骨山大营那一次,敢像胡忧那样先是以身犯险,进入营地打探敌情,而后智取安融人粮草,最后为掩护士兵,带人跳河引开敌人视线的将官,绝无仅有。

其实胡忧自己都不知道,他此时在暴风雪军团士兵的心里,已经有了很高的声望。士兵们之所以没有表达出来,想要转入他的部队。一是因为军规所制,士兵们不可能自由的选择自己的长官。二是因为胡忧现在是奴营统领,士兵不可能为调到胡忧的手下,自愿被贬为奴。

那个认出胡忧的士兵,刚想要叫出胡忧的身份,不过他慢了一步。候三抢在他之前,已经单膝跪于胡忧的前面。,

“胡忧大人。”候三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的叫道。胡忧虽然现在已经不是他的直系上属,但是在候三,在已经被改组为不死鸟特战团的士兵眼里,胡忧就是他们的头。师团的番号是什么?

不死鸟

谁是不死鸟?

齐拉维?呸

曼陀罗帝国只有一个不死鸟,他就是胡忧。

胡忧嘿嘿笑了俩声,拍拍候三说道:“嘿嘿,是你子,快起来吧。这位是西门玉凤元帅,快来见过元帅大人。”

“不死鸟特战队候三,见过元帅大人。”候三又向西门玉凤行礼。他故意自报不死鸟特战队,而不是不死鸟特战团,是有意告诉胡忧,他永远是不死鸟特战队的人。

西门玉凤跟胡忧一起这么多天,自然也听胡忧说了不少的人和事。而候三正是胡忧提起最多的一个人。所以西门玉凤虽然是第一次见候三,但是她对候三并不陌生。

对于候三先给胡忧行礼,而不是给自己行礼的问题。西门玉凤并不是那么在意,反而在心里,为胡忧得意。

“你就是候三,起来吧。我听胡忧督将提起过你。你干得不错,以后好好干。”西门玉凤点点头,淡然的说道。

西门玉凤这话虽然很淡然,可是其他听到这话的士兵,都忍不住羡慕的看向候三。一个普通的士兵,被元帅记住,那说明什么。说明这个士兵,前途无量呀。

想到这里,士兵们不由得又看向胡忧,有些人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有机会一定得想办法调到胡忧的手下去。更有甚者,甚至在考虑是不是做些违纪的事,好被配到奴营里。不论士兵们怎么想,总之今天晚上的肯定又有新话题了。

“谢元帅。”候三恭敬的站起来。对西门玉凤是不是记住他,他不是那么在意,能见到胡忧,他就很满足了。

候三刚从地下爬起来,就听到身后有人大叫道:

“部队怎么停下来了,啊都不想活了是不是,居然敢违反命令。”

这声音叫得很大很嚣张,士兵们一下全都回过头去看那个家伙。说话的这个人,第五部队里的士兵,没有不认识的。这个没有什么本事的少将军,可没少在军中搞事。

齐拉维仗着自己是苏门达尔的儿子,第一路军统领又是他父亲的老部下,在军中横得不行,为点事,就动辄鞭打士兵,士兵们对他可以说是敢怒不敢言。士兵们现在一个个都在看着,谁也不出声,他们都想着让齐拉维得罪西门玉凤元帅,那就有好戏看了。

西门玉凤听到齐拉维的话,眉头轻轻一挑。她之前就认识齐拉维,苏门达尔曾经带着这个儿子来见过她。虽然胡忧没有明说不死鸟特战队为什么会变成齐拉维的部队,但是以西门玉凤的智力,和对军中现状的了解,怎么会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士兵们都希望西门玉凤能借机让齐拉维难看一下,不过西门玉凤确并不会那么做。她知道,这样跟本没有什么大作用,反而会引起齐拉维的警惕。她要就不弄,要弄,就要直接把齐拉维给弄得永不翻身。不过现在,还不是机会。仅凭齐拉维这几句话,西门玉凤是不够做出什么大文章的。

“齐拉维将军,是我让部队停下来的。”西门玉凤压下心中的不满,淡淡的说道。

齐拉维走过来的时候,也看到了胡忧和一个女人站在路中间,他看胡忧身上穿的是安融人的军服,正想着怎么抹黑胡忧,突然听到那个女人开口,还叫出他的名字,愣了一下,仔细的看了一眼西门玉凤,暂时收回了刚才的想法,行礼道:“末将见过元帅大人。”

齐拉维这人长得不错,又出身将门,军礼行得很潇洒。如果不是知道他的为人,一般很难第一眼就对他产生不好的印象。

“起来吧。”西门玉凤的表情依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口气。

“谢元帅。”齐拉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高雅风度的一些,偷偷翻眼睛打量西门玉凤。自从上次见了西门玉凤,并一起吃过一顿饭之后,他就一直想着自己样把西门玉凤弄到手。虽然对军事不那么在行,可是他并不是傻蛋,自然知道,如果能拿下西门玉凤,对他有多大的好处。,

西门玉凤不想过多的理会齐拉维,指指身边的胡忧道:“这位是胡忧督将,你们应该认识,我就不介绍了。计从长城守应该在军中吧,我有军务要与他商议,还请齐拉维将军给带个路。”

西门玉凤真的很美,无论是长像还是身材,都让齐拉维为之迷醉。他的目光,正偷偷的扫过西门玉凤的胸前美好,听到西门玉凤这话,他赶紧说道:“怎敢劳动元帅的玉步,计从长城守此时就在军中,元帅请稍等片刻,本将军马上去把他找来。”

齐拉维很快就把计从长找了来,两人恭迎西门玉凤到帅帐。西门玉凤知道现在还不是让胡忧浮出水面的时候,所以给胡忧打了个眼色,就跟着两人走了,并没有让胡忧一起到帅帐去。

胡忧当然是乐得轻闲,对西门玉凤的做法,很满意。他知道西门玉凤肯定要去接管军权,这里面与他没有多大的关系,去了也帮不上忙。再说他还有自己的事要做呢。

计从长已经下令就地扎营,部队现在是停止前进了。胡忧决定利用齐拉维没空理会他的这个机会,去看看自己的老部下。这么久没有见面,总得联系一下感情。

“大人,弟兄们都想死你了。”候三兴奋的给胡忧带路。因为齐拉维的关系,不死鸟特战团的待遇不错,不需要在前面开路,大多数时候,都是中军的位子。部队安营,士兵们并不能随意走动,所以哲别他们虽然已经收到了胡忧到来的消息,可是却不能过来看胡忧。

“弟兄们都还好吗?”胡忧有些感叹的问道。

候三回道:“总的来说,还算不错。齐拉维对我们还算保护,几次交战,都没有派我们做主力,部队没有受过什么大的冲击。

不过弟兄们都觉得这样没什么意思,不如跟你干来得爽。”

胡忧笑道:“这后一句,是你自己加的吧。”

听到部队没有什么损失,胡忧挺满意的。他就怕齐拉维为什么军功,拿不死鸟战队的人去做炮灰。

候三急道:“我说的可是实话,不信你一会问弟兄们。”

候三说着,突然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两人能听得见的音量道:“别说我们的老弟兄了,就边那些新入编的士兵,也都很想跟着你干。”

116章 为汝梳妆

章为汝梳妆

“大人”

哲别一看到胡忧,就眼睛红红的飞扑进胡忧的怀里。这丫头,早从其他先一步赶回来的士兵那里,知道了胡忧的消息。她想跑去见胡忧,可是军规在那里摆着,她又不能去,可把她给急坏了。

胡忧没有想到哲别会这样,还好反应快,把她给接住,不然让哲别这么突然一撞,弄不好俩人都得倒在地上。

你还别说,这小一个多月没见,这丫头还真有点料了,看来那蜂蜜是多少有点用的,这看着不觉得,抱在怀里,胸膛可以感觉到一些软棉棉的,不像以前全是骨头。

说实话,胡忧也挺有些担心哲别的。你别看这丫头箭法极准,但是她的身体挺弱,没有多少防身能力,一但被敌人近身,她就会很危险。

胡忧在离开的时候,为这事,特意交待过候三,一定注意保护这丫头。看来候三做得还不错,至少现在看来,小丫头能跑能跳,挺健康的。

胡忧这人,心情好就喜欢开玩笑。他连元帅西门玉凤都敢戏弄,又怎么会放过哲别呢。他以前可是最喜欢逗哲别的。

胡忧看了周围一眼,在哲别的的耳边小声的说道:“你可是女孩子耶,怎么可以这么乱扑进男人怀里的。”

哲别自从与胡忧分开之后,就每天都在想胡忧。她从小就没有得到多少家人的爱护,遇上胡忧之后,胡忧一直都很照顾她,拿她当一样,经过会跟她开玩笑斗嘴,甚至还会给她讲很多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

哲别自小生活圈比较小,人也相对的单纯,胡忧这种老江湖,知道的东西多,对她很有吸引力。跟在胡忧身边不到一年,哲别就已经习惯了身边有胡忧的日子。这算不算爱,哲别还不是很明白,不过她早在心里,把胡忧当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人。

哲别趴在胡忧的怀里,刚想诉说些离愁,被胡忧这一逗,她又像回到了之前和胡忧斗嘴的日子里,连离愁都忘记了。

“人家哪有乱扑进男人的怀里。”哲别小脸红红的说道:“再说人家现在是男人呢。”

胡忧嘿嘿笑道:“去你的男人。你知道我从来不抱男人的。好了,抱一下就得了,小心让人发现你是女孩子。”

哲别噘噘嘴道:“发现就发现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哲别在说话的同时,还是松开了紧抱着胡忧的手。她到不怕什么让人发现她是女孩子,帝国本来就是有女兵的,让人发现,最多也就是调队而已,并不会被杀头。她这是为胡忧着想,怕会给胡忧添麻烦。

一个小小的哲别,以胡忧现在的身份,还不是很难搞定,就算是被发现女孩子的身份,也添不了多少的麻烦。要是在别的地方,多抱一下,也没什么。可是这里这么多士兵看着,那就不太合适的。

士兵们也是胡忧过来的目的,不可能把他们丢到一边,在这里抱哲别玩。再说了,他知道哲别是女的,可是别人都不知道呀,这俩大男人在这里抱着不松手,在士兵眼里,那叫什么事。再要传出些什么来,那可不好听。

胡忧看哲别退开,笑了笑,小声道:“这才乖嘛,改天我看到好蜂蜜,再给你弄点。”

胡忧说着,那眼睛有意无意的在哲别的胸部扫了一眼,嘿嘿笑着。

蜂蜜是胡忧和哲别之间的一个小秘密,一般人听起来,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可哲别听了,小脸都红得要滴水。要知道她那蜂蜜可不是用来吃的,她是用来丰胸的。

被胡忧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哲别微微低下了头。这一低头,哲别就看到了胡忧的裤子上有血,这可把她吓了一跳,赶紧问道:“大人,你受伤了?”

胡忧摇摇头笑道:“没有,这是别人的血,,穿的时候就有了。”

胡忧说完,就走上前几步,去跟里克尔梅这些老部下打招呼。当然了,那些新调入战团的新人,胡忧也要和他们交流交流的。

哲别自动的恢复了她的亲卫工作,跟在胡忧的身后,看着胡忧和老战友们交流感情。直到这时,她这才注意到胡忧身上穿的是身安融人的军服,之前光看人了,她跟本就没有注意这个。,

“大人,你能不能先跟我来一下。”哲别看准了一个机会,在身后拉了胡忧一把道。

“嗯,怎么了?”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周围的士兵,无论新兵老兵都对他很热情,他正准备给士兵能说些好玩好笑的东西,大伙一起乐乐呢。

“大人,你身上的衣服脏了,我那里还有一套你的衣服,你先跟我去换上,回头再和弟兄们聊天好吗?”

胡忧想了想,穿着安融人的军服在帝国的军营里走,也不是那么合适,于是点点头,同意了哲别的提议。

跟候三他们打了声招呼,胡忧和哲别来到哲别的军帐。帝国的行军帐,一般都是十人共一个帐篷的。哲别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弄了个双人小帐,而且看样子,还是她一个人睡。

哲别跟胡忧的时候,胡忧是偏将,到了奴营之后,苏门达尔为了稳定胡忧,升了胡忧为督将。所以哲别这里,并没有胡忧的军服,她拿出来的是一套便服。

“这衣服是我的吗,我好像没有见过。”胡忧看哲别拿出来的衣服,有些疑惑的说道。

哲别拿出来的这套衣服,一看就很新,叠得好好的,显然平时保存得很小心。胡忧自从入伍以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穿军服。之前到是有过便服,不过都已经破掉了。跟本没有那么新的衣服。而胡忧的身材要比哲别高大,这衣服肯定不是哲别的。

哲别听胡忧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的嘴硬道:“都说是你的了。”

这衣服其实是哲别买的。她很久之前就买了,一直都没有机会给胡忧。

哲别把衣服放在小桌上,走到胡忧的面前,像以前一样,帮胡忧把衣服解开。给胡忧换衣服,这是哲别以前的工作,她对此已经很熟练了。

胡忧嘿嘿的笑了几声,也不答话。以他的聪明,再加上哲别的表情,他基本也能猜个**不离十。看来这丫头,还挺有心的。

“好了。还挺合适的。”哲别给胡忧换好衣服之后,暗暗的松了口气。这是她估摸着胡忧的身形买的,一直很担心,胡忧会穿不合身。

胡忧动了几下腿脚,这衣服确实很合适,穿着也很舒服:“我的衣服,当然合身了,嗯.?”

哲别有些着急:“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哪里穿不舒服,你告诉我,我想办法帮你改。”

哪会有什么问题,胡忧这不过是逗哲别而已。看她一脸紧张的样子,摇摇头道:“不是了,我只是感觉这衣服上,怎么有股子脂粉气?”

“呃”

哲别又一次被胡忧弄了个大红脸,这身衣服,她买回来之后,都是与自己贴身的衣物一起放的。那天买衣服的时候,她还一时好奇,买了一套胭脂水粉。不过她从来没有用过,因为没有人教她要怎么弄,又怕让人家看到,所有也和贴身衣服放在一块。胡忧这么一提,她马上就想起那些水粉来。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跟胡忧说。

“呵呵,小丫头不乖哟。”胡忧嘿嘿的笑了起来。同样都岁,哲别和黄金凤,欧阳寒冰她们完全不一样,她更青涩,更可爱,更招人疼,逗起来也更有意思。

哲别知道瞒不了胡忧,双手很小女孩的搓着衣角道:“人家哪有不乖了,我只是买了一些胭脂水粉而已。我听那个卖水粉的大娘说,女孩子都应该有一套的。”

胡忧仔细的看哲别的脸,小丫头这几个月来,营养好了一些,小脸也没有之前那么尖,微微圆了一些,显然更可爱。

胡忧问题:“你说的不错,女孩子是都应该有一套的。化妆品是女人第二张脸嘛。不过,你有用过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哲别摇摇头,咬着嘴唇道:“我不知道怎么用,所以一直收着。”

“哈哈哈”

哲别这话一出,胡忧几乎笑得打滚,女人可是天生就会用化妆品的,这丫头居然买了都不会用。真是太好笑了。

“笑什么笑了。”哲别有些气恼的叫道。她本来就有些不好意思,被胡忧这么笑,脸有些挂不住。

“好好,不笑,不笑。”胡忧几经努力,才忍住了笑。好家伙,这肚子都快要笑抽筋了。,

哲别看胡忧那样子,气得直跺脚道:“哼,就知道欺负人家,你算什么将军嘛。”

胡忧连连摇手道:“不笑,这次我保证不笑。去把你的胭脂水粉拿来,我帮你看看怎么个用法。”

胡忧本想换了衣服就出去的。不过他看哲别买了化妆品都不会用,于是改变了主意,决定教教她。

唉,说起来哲别过得很挺不容易的,从小被当男孩子养,现在又扮男人来当兵。还好她比较想得开,不然弄不好,会有什么心里阴影都说不定。

胡忧一直以来,都想让哲别能重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而不是男人。这次难得她对化妆品产生兴趣,自然得帮帮她才行。

哲别听了胡忧的话,愣了愣道:“你会用?”

在她看来,她一个女孩子都不会用,而胡忧一个大男人,居然还会用化妆品,真是太不可思意了。

在胡忧那个时代,化妆品是非常普通的东西,几乎每一个女人都有。女人不化妆,跟本就不敢出门。有一个笑话,非常能说明这个问题。说有八对新人,一起到影楼去拍婚纱照,等婚纱照出来的时候,谁都分不出,哪张是哪个的。因为八个新娘,化妆出来,全都一个样。最后还是依靠边上的新郎,才确认自己没有拿错。

胡忧在来这里之前,也经历过几个女人。对于化妆品的东西,他又怎么会陌生。帮女孩子化妆,可是哄女孩子的一个非常好的办法。胡忧这种滑头,当然曾经干过这样的事了。而且据江湖传闻,他的手艺还不错。

胡忧当然不会告诉哲别这些东西,他高深莫测的笑了笑道:“你不是说我是神吗。这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神不会的。快去拿来吧,不然我可不教你了哟。”

哲别犹豫了一下,过去把胭脂水粉给拿过来。胡忧说得不错,在有些时候,哲别真觉得胡忧是神。因为他知道的东西,真是太多太多了,而且还都是她从来没有听过见过的。

被胡忧按在椅子上,哲别又有些不放心:“你行不行呀?”

胡忧把胭脂水粉一一打开,边观察着边说道:“男人没有不行事的。你坐好了别动,马上你就知道我的功夫了。”

“哦。”哲别点点头,老实的坐着,心口扑通扑通的乱跳,有如小鹿乱撞。

胡忧一一看过那些胭脂水粉,心里也有底了。万事万物,都是相通的。这里的胭脂水粉虽然看上去,和他之前见过的那些,有一些分别,不过道理都是差不多的。

女孩子化妆不过就是几个要点。脸要白点,隐隐泛点红。眼要画大点,最好把睫毛弄长。眉毛讲究柳月,嘴唇要红润,最好是有种看起来湿湿点的感觉,那样比较性感。

胡忧大体把各样物品都弄明白了之后,就开始动手了。勾眉,眼线,上粉一样上完接着一样上,什么乱七八糟的,用过没用过的,全按着想像来。边画他还边给哲别解释。哲别也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死命的记着。

“好了。”大约二十分钟之后,胡忧完成了最后一道工序,退开几步,脸有得色的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胡忧化妆的时候,一直不让哲别看镜子,哲别自己还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什么样呢。一听胡忧说得了,她马上跳起来,跑去拿镜子。

“这我吗?”哲别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发愣。只见镜子里的她,眉儿弯弯,朱唇颗颗,小脸如雪,眼含春水,一个娇俏小佳人。漂亮得她自己都有些不敢认了。

胡忧感叹道:“可惜你穿的不是裙子,不然肯定会更漂亮。”

哲别的眼中,一丝忧郁一闪而过。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穿过裙子,也不曾拥有过。

不知道怎么的,看到哲别眼中的忧郁,胡忧的心突然像被针扎了一下。心里猛的升起帮哲别找条裙子的念头。而且这念头一升起,就怎么都压不住了。

“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回来。”

胡忧扔下一句话,就跑出了帐篷。他决定就算是用抢的,也一定给哲别拿条裙子回来。,

不死鸟特战团没有女兵编制,之前胡忧组建的时候,就没有。齐拉维接手之后,也没有补充女兵编制,他只是按着胡忧之前的模式,多加些士兵,把战队扩大而已。所以这事,不死鸟特战团帮不上什么忙。

西门玉凤身上穿的还是胡忧的衣服,她就更没有了。

那找谁要呢?

胡忧想着,突然想到一个人。

谁?

齐拉维

齐拉维是男人,他也不会有裙子,不过这小子打仗还带着几个情人在身边,他没有,他的那些个情人肯定有。

胡忧和齐拉维不那么对付,他就算是想借,齐拉维也肯定不会给。明知道结果,胡忧当然不会再去做那种蠢事。说不得,这次只能来一招妙手空空了。

久不操此计,手眼有些生疏,也不知道手脚还灵不灵活。

西门玉凤和齐拉维、计从长走入主帐,各自坐了下来。主帐很大,却有些空。除了西门玉凤三人之外,再无其他人。

三人刚落坐,齐拉维一拍手,门外进来几个女子,女子的手里,都拿着托盘,盘里酒肉飘香,不用看就知道,全是好酒好菜。这显然是他们还没有进来之前,就已经有人做好准备了的。

帝国今年是历经天灾,**,战火,普通的百姓穿无衣,吃无食,但是上层人士的酒肉供应,还是不会有什么太大影响的。有谁听说过有贵族饿死的吗?他们不但不会饿死,还能借此机会,大大的赚一笔。

西门玉凤看到这些,皱了皱眉,却没有说什么。帝国的风气,不是她一个人可以改变的,更不是现在紧要做的事。齐拉维虽然只是一个郎将,可是他的老爹是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现在大军在安融作战,后勤方面,全都要经过青州供应。青州是暴风雪军团的地盘,此时为这些相对的小事,弄得大家不愉快,是得不偿失的。

齐拉维跟本没有把计从长当第五路军的统领,酒菜上好之后,他都没有看计从长一眼,就以主人的身份,举杯道:

“军中条件甚苦,略微薄酒,还请元帅大人不要计较才是。这一杯,我敬元帅大人。”

西门玉凤举杯遥视,摇摇头,淡然的说道:“相比起百姓,这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齐拉维无所谓道:“那些草民,死也就死了,别为他们败了兴致。元帅大人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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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章 女元帅危险

117章女元帅危险

酒桌上,一直都是齐拉维在说话,西门玉凤似乎有听,又似乎跟本没有在听,她讲究有没有在听,只有她自己知道。

齐拉维不能代替西门玉凤的耳朵,不过他很自信的认为,西门玉凤一直在听他的讲话。齐拉维曾经在老爹苏门达尔的面来,夸下过海口,要把帝**部声望最高的两大女将,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和狂狼军团的蕾娜塔收于胯下。要让她们,成为他的女人。

齐拉维一直很自信的认为自己有这方面的能力。有人说,必须要通过实践才能知道,自己有没有某种能力,盲目的自信,是没有依据的。

不过人家齐拉维的自信,可不是没有根据的,他曾经无数的在青楼楚馆之中,证明了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所以他觉得,要拿下西门玉凤和蕾娜塔,也不会是那么难的事。在青楼楚馆只要一晚上就能成功,大不了在她们的身上,分别用十天,那总成了吧。

呵呵,不得不说,狂人的想法,有时候总是很耐人寻味的。他们总是把那些个旁人看来,很白痴的想法,当做自己行为准则。齐拉维理论来说,也属于这样的一个狂人。

那么西门玉凤现在有没有听齐拉维在那里大吹他的功绩呢?

如果有人此时去问西门玉凤,她肯定会很惊讶的反问你,齐拉维他有讲话吗?

有吗?

没有

西门玉凤在齐拉维说出“那些草民,死也就死了,别为他们败了兴致。元帅大人请。”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把听觉系统有选择的关闭了。她的脑子里,回忆着的是这几天跟胡忧相处的日子,在回忆着胡忧给她讲过的那些故事。

“那个家伙,他的脑子里,总能想出那么多奇奇怪怪有意思的事。铁盒子不用马拉,也能跑。呵呵。”

想起胡忧对汽车的描述,西门玉凤的脸上,不由的挂起了笑容。胡忧说的笑话,就算是已经能背下来了,可是每每想起,都还能让她不由的在内心里,发出会心一笑。

齐拉维边说着,边留意着西门玉凤的表情,当他发现西门玉凤的脸上有笑容时,他露出了一丝得意。在他看来,西门玉凤是用比较隐晦的方式,向他表达她的情感。

“也许用不了十天,只今天就能拿下。”齐拉维在里心暗暗的想着,更是卖力的为自己吹嘘起来。

又讲了十多分钟,他发现西门玉凤都只是不时的会带出一些笑意,确并没有回应过他的话。

他觉得这是不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他开始思索着。

自己那么玉树临风,年少多金,那么招青楼女子的喜欢,要不是西门玉凤是元帅,他才不会这么卖力的讨好呢。讨好她,本身就是很给她面子了,怎么可能有什么问题。

简单的用松仁那么大的脑子想了几秒,齐拉维否定了问题出在自己身上的可能性。他把错误怪在了计从长的身上。他觉得如果不是计从长在这里碍事,西门玉凤肯定能表现的更热烈。说不定,都已经主动的投怀送报了。

想到这里,齐拉维就猛给计从长打眼色,让他出去。按说计从长的官比齐拉维高一级,应该是他命令齐拉维,而不是齐拉维命令他。

可是谁让人家有个好爹呢,在这个全民拼爹的时代,光你一个人努力是不够的,还得让你爹也努力,不然你玩不过人家。别看你现在大齐拉维一级,只要人家齐拉维的老爹苏门达尔一句话,你这个城守就没了,你还大人家几级?

计从长看到齐拉维的眼色之后,很识相,他连招呼都没有跟西门玉凤打,就离开了酒桌,走出帐篷。他早就发现,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这里跟本就没有他什么事,可是齐拉维没有让他走,他是不敢离开的。

胡忧从后面钻进帐篷的时候,正好是计从长要出去的时候。他把齐拉维和计从长之间的眼色交流,是看得清清楚楚。他本来只是一时兴起,打算来这里偷条裙子就走的。现在裙子是拿到手了,可是他又不想走了。他得看看这个齐拉维想要干什么。,

齐拉维并不知道胡忧居然胆大包天的摸进了这里,他以为计从长离开了之后,这里就只剩下他和西门玉凤两个人了。

二人世界,就是表现的机会,于是齐拉维又看开始说他自己认为还算不错,很能打动女子的话。

胡忧只听了几句,就有点想吐了。这水准实在是太低,听着都有些侮辱他的智商。他有些奇怪,西门玉凤怎么还能在这里坐着,难道她喜欢听这些话?

脑中闪出这个想法,吓了胡忧一跳。虽然他和齐拉维之间,没有什么交情,但是同属暴风雪军团,齐拉维是什么德性,胡忧还是很清楚的。他可不能让齐拉维这种货,成为他的姐夫。别说西门玉凤对齐拉维没情,就算是有情,胡忧也得想办法破坏。

有了这个决定之后,胡忧就认真起来,他得先观察西门玉凤对齐拉维的认可度,然后才好制定计划方案。

仔细观察了一会西门玉凤的表情,胡忧忍不住笑了。西门玉凤跟本就是在发呆嘛,哪有什么喜欢齐拉维的意思。她要是喜欢齐拉维,也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

确定西门玉凤对齐拉维跟本没有意思,胡忧的一颗心,又放了下来,脑子转来转去,开使冒坏水:“这齐拉维的脑子恐怕有问题吧,难道他连一点观察力都没有。反正也来了,不如找点乐子。”

西门玉凤耳朵是选择性的过滤掉齐拉维的话,眼睛却没有闭上。计从长出去的事,她是一清二楚,只是没有表态而已。

到这会,吃喝得也差不多了,西门玉凤就盘算着怎么解决今天这事。第一路军的指挥权,她是肯定要拿过来的。现在只是看来硬的,还是来软的而已。按她本人来看,还是来软的好一些,因为第一路军里的红fen军团属下并不多,加上各军混编也很有问题,不到万不得以,她不想和其他军团的人,弄得太僵。

西门玉凤开口道:“齐拉维将军,我看这饭也吃得差不多了,咱们来说点正事吧。”这是她进主帐以来,除了客套话外,说的第一句话。

“叫我齐拉维就行。”齐拉维自我感觉良好的说道。直到此时,他都还觉得他今天应该有收获。看吧,果然是计从长出去之后,西门玉凤就开口了。早知道早些让那个家伙出去,这会说不定,已经美女在抱了。

西门玉凤轻轻摇头道:“还是叫将军好一些,毕竟我们在谈公事。”

“公事?”齐拉维的脸色微微变得有些不好看。看西门玉凤的那态度,他有些预感之前说的近一个小时的情话,全白说了。

西门玉凤道:“自然是公事。齐拉维将军,由于军情的需要,我要暂时接管第一路军的指挥权,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她本来已经决定用比较软的手段了,只是看到齐拉维那脸色,她决定还是稍强硬一些好点。

“这..........元帅大人,第一路军的统领是计从长城守,你与我说这个,似乎找错了人吧。”齐拉维美人没有抱成,反而要交出军权,心里非常的不爽。

齐拉维的脑子跟松子那么大,气量也不比脑子大多少。他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权和色,谁要想从他的手里抢走这两样东西,他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大家都是同一个系统的人,系统里的事,谁都清楚。齐拉维这么把事推到计从长的身上,明显的是不想交出兵权。西门玉凤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西门玉凤的声音,微微转冷道:“道理上,我不过是跟你说一声而已。我是帝国的元帅,巴伦西亚大帝亲定总指挥。此次三十五万大军,全都由我指挥,包括第一路军。”

西门玉凤这话的口气,算是比较硬了。她这是明着告诉齐拉维,我是元帅,部队的指挥权是我的。我想要拿回来,就拿回来。

也许是看西门玉凤的语气强硬,齐拉维的态度,突然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是,是,元帅说得不错,你看我,都把这事给忘了。你是帝国的元帅,收回兵权,是很正常的事。”,

胡忧听得齐拉维这话,眉头皱了皱,他本是想给齐拉维来点恶作剧的,这道具都准备好了,可是这会,他又停止了行动。因为他听出了齐拉维的话里,似乎藏着什么。

说起来,西门玉凤在玩阴招方面,水平要低于胡忧。因为她接位的时候,很顺利。经历过的勾心斗角,也没几次。而且这些事,平时大多都是西门雪在处理,所以她并不是那么敏感,没有听出齐拉维话里还有别的含意:“将军能明事理,那就再好不过了。”

人无完人,就算是西门玉凤也不是样样全能的。她在战场指挥上,有着很高的天赋,在与人内斗的之方面,她还是略显有些不足的。

齐拉维笑道:“元帅过讲了,这本就是我应该做的。”

齐拉维说着,拿过酒壶,给西门玉凤倒了杯酒道:“元帅大人,咱们干了这杯之后,我就去把军中各级统领找来,听候你的指示。”

“好。”

西门玉凤看齐拉维没有在这里面搞事,也挺满意的。她喝酒也有点量,多喝一杯,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得不说,西门玉凤这一次,是有些大意了。她低估了齐拉维的色胆。齐拉维这个家伙,可是一个色胆包天的人。光暴风雪军团的女兵,毁在他手上的,就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

齐拉维的这把酒壶,是一把内有乾坤的酒壶。它里边有一个隔层,隔着里装着药。平时用起来,它也就是一把和普通酒壶一样的普通酒壶,不过当需要的时候,按动把手的小机关,暗藏在里面的药物,就会快速的融入酒里。

齐拉维祸害女兵,就没少用到这把壶。之前我们已经说过了,齐拉维之个人,爱色如命,所有他的酒壶里,长期暗藏有**药物。以便他随时可以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看西门玉凤把酒干下来,齐拉维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狠毒,用不了多久,这具美好的身体,就会倒在他的怀里。

西门玉凤是一个极品的女人,这种女人,存世不多,齐拉维得好好的享受享受,他不但要得到她的身体,还要打击她的精神,最后还要她的命。

西门玉凤干了酒,放下酒杯道:“好了,酒已经喝了,我们走吧。”

“走?去哪?”齐拉维眼带得色的问道。

西门玉凤道:“去集合各级统领,我跟你一起去。”

西门玉凤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亲自去跟将官们见上一面,顺便把第一路军中的红fen军团人马调到手下直属比较好一些。

齐拉维听到西门玉凤的话,哈哈笑道:“不急,时间还早,我们聊一会,先交流交流感情再说。”

齐拉维边说着,边伸手过来,想要摸西门玉凤的手。西门玉凤一闪手躲过去,厉声喝道:“齐拉维,你太放肆了。”

齐拉维有些丧心病狂的狂叫道:“放肆?哈哈哈,我的元帅大人,你以为你真的是元帅吗?我告诉你,你在我的眼里,不过就是一个女人而已。你要是乖乖的让我爽快,我也许会给你些好日子过,你要是不听话,那就只有日,没有日子了。”

齐拉维这话,顿时让西门玉凤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不过她毕竟是帝国的元帅,也算是经过一些风浪的人。她强压住心里的怒火,迅速冷静下来。齐拉维敢这样做,心里必定有所依仗。她必须得弄清楚这些才行。

西门玉凤道:“齐拉维,你奉劝你还是不要做傻事,我可是堂堂帝国元帅,你要是敢动我,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齐拉维不在意的说道:“元帅。哼哼,那又怎么样。你现在有没有感觉全身无力呀?”

西门玉凤怒道:“你敢对你下药。”

齐拉维哈哈笑道:“下药算什么。这世上就没有我不敢干的事。我老实告诉你,你要是乖乖从我,我会待你好一些的。如果让我不爽,我就.........”

西门玉凤抢话道:“你就什么,难道你还敢杀了我不成?哼,你不要忘记了,我进军营的时候,有很多人看到我的。堂堂帝国元帅在你的军营里死了,你以为你跑得了。”,

齐拉维说道:“谢谢你提醒我,我会知道怎么做的。军中看到你来的,不过是几千人,解决起来,难度不是那么大,只要弄个小遭遇战就可以了。

对了,还有那个胡忧,我早就想干掉他了。这个家伙,我一直就看他不爽,他居然还敢派人传什么信。害我差点丢了小命。正好,借这次机会,我就给你们来个二一添作五好了。

而且就算我干掉你,我也不会有什么事的。现在各部队都在传你死在了青风镇,谁会想到,你会在我这里。”

“你怎么敢”西门玉凤气得差点没吐血。几千条生命,在他的口中,居然可以说得那么轻松,这个人,真是太可怕了。不,他不是人,结合他之前的言论,西门玉凤可以肯定,眼前站着的这个东西,是个没有血性的禽兽。

齐拉维放声大笑道:“哈哈哈,我的元帅大人,看来你的记性不太好,我刚才已经说了,没有什么我不敢做的事。

实话告诉你吧,之前我可是有心让你做我女人的。谁叫你视我为无物,还要拿走我的军权。这可是你自己找的,愿不得我了。”

西门玉凤咬牙道:“我会杀了你的。我发誓。”

西门玉凤此时是又气又恨,全身还有些酥麻,除了嘴,哪里都是懒懒的,提不起半点的力气。

帝**中的黑暗,西门玉凤早就知道。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黑暗,居然有一天会重重的砸在自己这个帝国元帅的脑袋上。这些人的胆子,也真是太大了。连帝国的元帅,他们都敢实施这种疯狂的手段,可见普通的百姓,已经到了什么样的水深火日之中。

............

胡忧没有想到,一时心血来潮,想帮哲别偷条裙子,居然会遇上这样的事。

胡忧此时眼中已经满是杀机,像齐拉维这样的人,跟本就不配活在世上。之前他就一直怀疑,当时他要对安融金骨山发动偷袭之前,派到令归给苏门达尔送信的那个士兵,为什么会死掉。这一下,他算是明白了。

怪不得浪天的民众要造反,怪不得三十五万大军入进安融一个多月来,不但没有取得一次像样的胜利,反而连连遇上挫败。军中有这样的统领,怎么会不败。

干掉他,干掉他们,把这些混蛋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干掉。

胡忧像狼一样,静静的伏在那里,一动都不动。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瞬间让眼前这只禽兽消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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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章 忍之一时

118章忍之一时

“咣”

木棍和脑袋撞击的结果,是齐拉维倒在了地上。

“胡忧,你怎么在这里?”西门玉凤又惊又喜的看着胡忧。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会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并救了她。这已经是胡忧第二次救她了。

胡忧笑了笑,走到西门玉凤的身边,扶着她的香肩关心的问道:“玉姐,你没事吧。”

西门玉凤看到胡忧,心里就平静了下来。说实话,刚才她表面上虽然平静,但是内心里,还是很不平静的。背叛,阴谋,各种的情素在都压在她的心里,她怎么能平静得了。

西门玉凤摇摇头,看了眼倒在到上一动不动的齐拉维道:“我没事,你杀了他?”

胡忧淡然道:“没有,我只是打晕了他。”

胡忧刚才确实有杀齐拉维之心,不过在血斧落下的一瞬间,他的脑子一下清醒了过来。不错,这么一斧子干掉齐拉维确实是一件很爽快的事。可是爽快之后,却有很多的麻烦会随之而来。

这么图一时之爽快,是鲁莽之人的做法,是一时头脑热,不计后果的行为。仇恨可以有,但是却不能让仇恨蒙蔽了自己的眼睛,让自己做出蠢事。

西门玉凤听到齐拉维没有死,暗暗的在心里松了一口气。齐拉维的身份不简单,就这么死在营中,肯定要引起很大的风波。虽然她也起了杀齐拉维的心,但是她同时也知道,现在并不是杀齐拉维的好时机。

西门玉凤暗松一口气,并不是怕胡忧会连累到她。她早已经在心里决定把这事给扛下来,怎么着也不会让胡忧因为救她而出事。

西门玉凤之所以松口气,是因为胡忧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冷静。这才是她最看重的。

为将者,必须要有泰山压顶而面不改色的强大自制能力。西门玉凤自知,这方面,自己做得并不好,相比起帝国老一辈的将军,她差得太多。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她跟本不可能当上什么帝国元帅。

西门玉凤自从认了胡忧当了弟弟之后,就一直想着,怎么帮胡忧取得更大的成就。胡忧能以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只靠军功,不靠任何其他的力量,从一个刚入伍的兵,升到督将,足见胡忧的能力和野心。

虽然胡忧从来没有对西门玉凤说过他的理想,但是西门玉凤知道,胡忧肯定不甘于只做一个的督将。如果可以,西门玉凤愿意把自己这个帅位让给胡忧。不过这肯定是不可以的,所以西门玉凤决定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力量帮胡忧。

胡忧看西门玉凤不说话,不由开口问道:“玉姐,这个家伙你打算怎么处理。”

西门玉凤想了想道:“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那他”胡忧有些犹豫的看向齐拉维。

西门玉凤道:“就放在这里好了。”

胡忧在心里想着,以西门玉凤的元帅身份,就算是齐拉维醒来,也不敢说什么的。他也就敢来点阴的,只要防范一些,就不会再有类似的问题了。如果他敢来硬的,那正好,只要有确实拿得出手的借口,就算是砍了齐拉维,苏门达尔也不敢明着表示什么。

“那好吧,我扶你。”胡忧走到西门玉凤的身边,拉过西门玉凤的手。

西门玉凤想借胡忧的力站起来,不过由于药力的关系,她的身体,已经渐渐的热,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胡忧看西门玉凤几次都站不起来,不等她开口,伏身把她给抱起来。之前赶路的时候,因为西门玉凤的腿伤,胡忧也多次背过或抱过西门玉凤,这对他已经是很自然的事了。

西门玉凤笑了笑,把头靠到胡忧结实的胸膛上,想像往日那样,去感受胡忧的心跳声。他的心跳,总是那么有力,她很喜欢听。

不过这一次,西门玉凤没有能如愿。因为胡忧的怀里塞着东西,她听不到。

“你的怀里是什么。”西门玉凤奇怪的问道。

胡忧笑道:“没什么。”

“骗人,我看看。”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伸手进胡忧的怀里,把东西拉出来。,

西门玉凤虽然身子软得站不起来,一些轻的东西,她还是能拿的。随着她的用力,一条紫色的长裙,出现在她的手上:“是条女人的裙子?”

“嗯。”胡忧大方的点点头,东西都拿出来了,也没有什么好抵赖的,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西门玉凤打量了胡忧一眼,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来了一句让胡忧差点没吐血的话:“看不出你还有这种嗜好。”

“什么了,不是你想的那样。”胡忧急道。什么叫那种嗜好嘛,这又不是女孩子的肚兜。

西门玉凤似笑非笑的说道:“好了,你不用解释了,你们男人的事,我才不想知道呢。你跑来这里,就是为了这个吧。”

五大军团里,可不是个个军团都有很多女兵的。就算是有女兵,也不可能都跟男兵好。有些男兵入伍久了,有生理需要,会偷女兵的衣服去做一些泄的事。这在军中,不是什么秘密,西门玉凤当然也是知道的。

胡忧心说‘得,这回还真说不清楚了’。其实只要把哲别的事说出来,也就说清楚了。不过在胡忧看来,尊重他人的**,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在没有经过哲别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她的事说出来,那是对哲别的不尊重,哪怕他的级别要高过哲别,因为这并不是级别的问题。

西门玉凤看胡忧不说话,不由又开口道:“哟,还不理姐姐了呢,该不会是生气了吧。”

西门玉凤的娇娇的声音,不太像姐姐,这会到有些像妹妹。

“我才没有那么气呢,扶好了,我们走了。”

胡忧把西门玉凤抱好,转回到他刚才摸进来的地方。西门玉凤怎么也是元帅,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西门玉凤现在的样子。

西门玉凤得意道:“我就知道你不会生气的。不过你这眼光也太差了一些,拿条这么难看的。”

胡忧看不反击不行了,再不开口,就被欺负死了:“我也就随便乱拿的,再说那里也没有什么好货色。要不姐姐给我一条好的?

西门玉凤回道:“我身上穿的还是你的衣服呢,我哪有。”西门玉凤说着,眼睛转了转道:“不过等回到我的地盘之后,我到是有很多,到时候都给你。”

胡忧嘿嘿笑道:“也不一定要裙子的。我记得你里面还有一条不错的。”

西门玉凤脸一红,她里面确实还有一件衣,上次洗澡的时候,让胡忧看到了。想到胡忧拿自己的衣来干那个,西门玉凤不由打了胡忧一下,嗔道:“不许拿我的衣服做坏事。回去我一定得给你找一个好女孩,哼,这次就算了,以后不许再做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听到没有,不然不理你了。”

胡忧嘿嘿笑道:“我一直很好奇,你们女人有需要的时候,要怎么解决。听说是用黄瓜,不知道姐姐你”

“滚”

哲别在帐篷里等胡忧回来,可是左等不见人,右等也不见人,不由有些担心。于是把脸上的妆给洗了,准备出去看看。

刚拉开帐篷布,就看到胡忧抱着一个人,有说有笑的往这边走,心里不由闪过一丝失望,看来胡忧是把她的事给忘记了。

胡忧正好也看到了哲别,他和西门玉凤都还没有分到帐篷,没有地方去,他就直接把西门玉凤给带到哲别这里。

胡忧对哲别交待道:“正好,我刚想叫你呢,快去帮我准备一些清水和一些冰块。”虽然现在在名义上,哲别已经不属于胡忧手下的兵了。可是在胡忧的骨子,不死鸟特战团,就是属于他的。所以他很自然的让哲别去帮他做事。

“哦。”哲别转头马上去办。她已经看出了胡忧抱着的女人,似乎有些不太对劲,知道胡忧肯定是遇上了什么意外的事,心里那丝埋怨,也就没有了。

胡忧把西门玉凤放在哲别的行军床上,安慰道:“玉姐,你放心吧,不会有什么事的。我很快就能帮你把药解了。”

西门玉凤此时身体已经烫得很厉害,脑子里不时会闪出一些不堪入目的影像,这是药力作的反应。她之前一直跟胡忧说话,就是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以对抗药力,不过此时,她已经有些抗不住了。,

“嗯,我知道。”西门玉凤的眼睛紧紧的闭着。离开了胡忧的怀抱,让她感觉到很空虚。

“大人,水来了。”哲别很快就端着一盆水跑了进来,水面上,还浮着一些冰块。安融的天气极冷,要找些冰太容易了。

西门玉凤的脑子里,再次出现幻像,幻像之中,她又回到了那个温泉里。全身泡在温泉里,暖暖的,而胡忧正在一点点接近她,她的心跳得很

“嗯。”一股刺骨的冰冷,把西门玉凤从幻像里拉出来,睁开眼睛,就看到胡忧站在自己的身边,手里还拿着一块冰。

“玉姐,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胡忧看西门玉凤的睁开眼睛,马上问道。

齐拉维的**药挺厉害的,胡忧也不能确定,这样能不能帮到西门玉凤。他当然知道,解这种药最好的办法是什么,但是他不想对西门玉凤那样做。因为他很珍惜与西门玉凤之间这份纯纯的亲情。

西门玉凤眼睛是睁开了,不过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她很茫然的看着胡忧,回忆着刚才看到的东西。

胡忧看西门玉凤不回话,转头对哲别说道:“再多加点冰,把两只腿都放进去。”

“嗯,知道。”哲别在马上按胡忧的话做,把西门玉凤的脚,按进满是浮冰的水里。

与此同时,胡忧也再次把手里的冰块,按到西门玉凤已经被拉开衣服的胸前。**药的原理就是引动人体的嗅觉与分泌荷尔蒙的脑下垂体相关区域,让身体产生错觉反应,从而直接影响人的生理需要。胡忧这是反其道而行,用冰刺激西门玉凤,让她的身体脱离这种错觉。

“呼,好冷。”西门玉凤终于开口叫道。

“嘿嘿,知道冷就对了。”胡忧兴奋的丢掉手里的冰,笑道:“哲别,咱们成功了。”

那冰抓在手里,可不好受,手都冻红了。要不是眼前的这个人是西门玉凤,胡忧才不用这种方法呢,直接推倒又能救人又能爽,那才是男人的梦想。

“胡忧,这是哪里?”西门玉凤渐渐的清醒过来,转头看了眼四周问道。

**药就是这样,药力作得快,去得也快。只要身体得到足够的刺激,也就不有什么事了。就像喝醉的人不一定吐一样,**药也不一定非得行男女之事,才可以解的。

胡忧答道:“这里是哲别的帐篷,很安全的,你放心好了。要是累的话,你再睡会,我会在这里守着你的。”

“哲别?快扶我起来。”西门玉凤挣扎着要起来。她曾经听胡忧说过,他以前有个亲卫叫哲别。只不过胡忧并没有告诉她,哲别是女的。而西门玉凤是不允许自己睡在其他男人床上的。

“你干什么,好好,我扶你。哎呀,先别急,把衣服穿好先。”胡忧被西门玉凤弄得手忙脚乱,怕西门玉凤感冒,敢紧帮忙。

西门玉凤的衣服,因为之前敷冰的关系,被胡忧拉开了不少。西门玉凤坐起来才现自己走*,刚想骂胡忧怎么能在其他男人面前对她这样,不过当她看到哲别之后,那话也就没有再骂出来了。

“哲别是女孩子?”西门玉凤的吃惊的问胡忧。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西门玉凤是什么人,她可是红fen军团的军团长,手下十几万的女兵。哲别的装扮也许骗得了别人,但是绝对骗不了她。

“呃,你居然能看出来。”胡忧有些傻眼的看看哲别,又看看西门玉凤。想当年他还是用透视眼才知道哲别是女人的,没想到西门玉凤只看一眼,就知道了。这也太神了吧。

西门玉凤偷偷掐了胡忧一把道:“哼,怪不得你不要西门雪呢,原来自己藏了一个。”

胡忧苦笑道:“玉姐,我可跟西门雪没有什么关系,你别说的我好像对她始乱终弃好不好。”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那条裙子,你是想拿给哲别的吧。我就知道我弟弟不是那样的人。”

胡忧含冤得雪道:“我早说了不是你想的那样了,你偏不信。这下知道了吧。”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眼,一副我懒得理你的表情,对哲别招招手道:“哲别,来,陪我说说话。”,

哲别也已经知道了眼前这个女人,就是红fen军团的军团长,帝国元帅西门玉凤。看西门玉凤叫她,她马上走过来行礼道:“见过元帅大人。”

西门玉凤拍拍床边笑道:“好了,都是自己人,不用行礼了,来,坐到这里来。”

“是。”哲别看胡忧点点头,这才坐到西门玉凤的身边。

西门玉凤转头对胡忧道:“胡忧,你先出去,我和哲别有些话要说。”

胡忧嘟囔道:“你们说你们的,我又不偷听。外头那么冷,干什么要让我出去?”

西门玉凤看胡忧懒着不动,在那嘟嘟哝哝的,瞪着道:“叫你出去就出去,不听话是不是?”

“是,元帅大人。”胡忧大大咧咧的行了个视,转身走出帐篷。

左右没什么事,胡忧想了想,决定再去找那些老部下玩。不过还没有走几步,胡忧就看到了一脸怒气冲冲走过来的齐拉维。

齐拉维的脑袋上包着厚厚的纱布,胡忧那计闷棍打得可不轻,虽然不能当场干掉他,可是出气总是要的。脑袋都没有敲破,那算什么闷棍。所以胡忧直接给齐拉维开了个口子。

“是你干的”齐拉维看到胡忧,就大步上来,逼问道。

胡忧看着齐拉维那气得扭曲的脸,差点没笑出来。强忍着笑意,胡忧一脸傻像的给齐拉维来了个军礼:“参观少将军。”

“别给我装傻,我问你,是不是你干的”齐拉维脸色铁青的瞪着胡忧。全军五万余人,齐拉维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忧。只有他,才敢那么胆大妄为,无法无天。不但偷偷潜入主帐,还打了上级军官的闷棍。

胡忧可不是傻子,这事他可不能认。哪怕齐拉维就认定了是他打了的,他也绝对不能认。

“少将军,我很想告诉你,是我干得。可是你总得告诉我,是什么事吧。你不说一我认了之后,有人告我挣功,你让我上哪说理去。”

胡忧出生江湖,骗人装傻,是他的生活技能,说起假话,那是表情丰富,没有一定功力的人,跟本不知道,他的话里,哪句是真的,哪名是假的。

齐拉维愤怒的说道:“你别跟我装,我知道肯定是你。你给我心一些,我会让你后悔的。”

齐拉维说完就走了,胡忧对着他的背影,冷笑一声,呸道:

“傻*。”

119章 纷乱局势

章纷乱局势

胡忧再次回到哲别帐篷的时候,西门玉凤换了身衣服,正在和哲别说话。

“还没说完呢?”胡忧懒懒的自己在门边找了个位子坐下来。

“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西门玉凤上下打量着胡忧问道。她刚才叫胡忧出去,是想跟哲别借一件内衣换上,她身上的那件,已经穿了很多天了,虽然期间洗过一次,并不是很脏,但是她还是无法忍受。这才刚换好,胡忧就进来了,这让她有理由怀疑胡忧刚才在外面偷看,要知道胡忧在这方面的记录可不良好。

胡忧看西门玉凤那眼神,就知道她心里肯定在猜着什么,不过哲别在这里,胡忧不会像往日那样和西门玉凤调笑的。他正色道:“刚才在外面遇上了齐拉维,看来他的心情不是太好。”

西门玉凤有些着急的问道:“他没有对你做什么吧。”

胡忧摇摇头道:“那到没有。不过我想,我们应该做些事了。”

“我知道。”西门玉凤站起来道:“我们走吧,先去红fen军团的营地。”

哲别现在已经不是胡忧的亲卫,没有上级的命令,她是不能离开营地的,自然不能再跟胡忧去。胡忧安慰了她几句,和西门玉凤走了。

第一路军有近两万的暴风雪军团士兵,隶属于红fen军团的人马,不过是五千人。西门玉凤直接把红fen军团调到自己的身边,并以红fen军团为中军,从新分配各军团部队的防卫阵形。

弄完这一切之后,西门玉凤和胡忧都松了一口气。他们之前最担心的就是齐拉维搞事,不过现在看来,他还没有什么动作。五千红fen军虽然少了一些,但是西门玉凤有了这五千人,也就不怕齐拉维了。毕竟他还不敢造反。

军帐里,胡忧把候三找了来。这十几天来,他和西门玉凤一直脱离部队,没有消息来源,对外界的事,一点都不知道。而这方面是候三的强项,找他了解最合适了。

军帐里,胡忧对候三说道:“候三,你先把你所掌握的消息告诉元帅吧。”

“是,大人。”候三偷偷瞟了一眼西门玉凤和胡忧,他有些弄不明白,胡忧什么时候和西门玉凤搞在一块了,看样子,他们还很要好。

“据我收集的资料显示,进入安融地界以来,帝国五路先锋军和中军,都曾经不同程度的和安融人交过手,由于我军对安融的地理和天气都不适应,所以战况不利,各部队都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尤其是中军,损失最为严重,不但被打散,而且还曾经一度传出现西门玉凤元帅战死的消息,当然现在可以证明是误传了”

胡忧和西门玉凤静静的听着候三的讲述,虽然候三说的已经肯定不是现在最新的情况,但是他们还是从候三那里,知道了不少的事。

直到这时候,胡忧和西门玉凤才知道,原来就在他们因为地震被埋没多久,特丽莎所统领的第五路军,也赶到了青风镇。地震之后,特丽莎所部和中军余部,连手和林桂人战在一起,之后西门霜和胡忧的奴军,也赶到了青风镇,三个方面军共战林桂人。那场仗得得非常的惨烈不算,之后又相互追击,断断续续的打了三天,才算完结。

同时,通过候三的嘴巴,他们也知道了第一路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因为第一路军,也同样要回令归城。他们是正好撞上了。

让候三先离开之后,军帐里,就只剩胡忧和西门玉凤两个人。这个主帐当然不是齐拉维的之前的那个,这个是西门玉凤的帅帐,是西门玉凤到了之后,才搭建的。

西门玉凤问胡忧道:“我想听听你现在的看法。”

胡忧皱眉想了想道:“要是我的话,我就不会回兵令归城。因为那样做,就等于这次宣布进攻安融的计划失败了。

不过现在看来,也只有回令归城一条路可以走。林桂帝国暗中出兵,已经出了我们之前的意料。以帝国士兵现在的战力和后勤补给,想到取胜,已经几乎不可能。虽然不愿意,但是不得不说,我们这次是打了败仗。”,

“是的。”西门玉凤同意道:“事实上,从接到出兵命令开始,我就已经知道,我们这次的战况不会乐观。失败是我意料之中的事,只是我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惨败。

唉,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的帝**队,已经严重的衰败了。回令归城也好,看巴伦西亚怎么说吧。”

胡忧犹豫了一下,说道:“玉姐,我一直有一件事想不明白,不知道可不可以问你”

“有什么事你就说,只要我知道的,我肯定会告诉你的。”西门玉凤回道。

“嗯,是这样的。我现我们这次的军队组合很有问题。你也看到了,各个军团的混编,跟本挥不了战力。”

“你是想问我为什么要这样混编部队吗?”西门玉凤问道。

“是的,这个就是我一直想不通的问题。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组军。难道你事前没有考虑过指挥不灵的问题吗?”

西门玉凤苦笑道:“你以为这些编队是我弄的吗?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好了,不过这事,不能外转。

其实这么编排部队,是战前就已经安排好了的。巴伦西亚在交给我帅印的时候,同时交给了我这个作战计划。”

胡忧接着问道:“那巴伦西亚是不是一点都不懂军事,不然他怎么会下令这样编排部队。这打仗可不是孩子过家家,输了能重新来过。这可是要付出士兵生命和一国国运的巨大代价的。”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你在军中这么久,想必对军团之争和军地之争,应该已经知道不少了。可是有一个争点,你也许还不知道,那就是帝王和军团之争。”

胡忧还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不由奇怪的问道:“帝王和军团之间,也有争斗吗?军团本身就是皇室的,这里面还有什么要争的?”

西门玉凤看了胡忧一眼,说道:“我们曼陀罗帝国和别的帝国不同,别的帝国,大多是以之前的紫荆花王朝为模式,设立文武两班,文臣治政,武将治军。而我们曼陀罗帝国没有文官,一切事物,全都由武官来定夺,也就是以武统国。

这样的制度,在建国之初,问题还不是那么明显,但是随着各地生产力的展,武将手中的权力,也就突显了。

就以我的红fen军团为例,南方江南州和幽州都是我红fen军团的势力范围。在那里,一切的军政人事任命,全都由我说了算。我除了每年要交一定的税金给国库之外,基本可以说与帝都没有太大的联系。”

“我明白了。”胡忧插话道:“你们五大军团,不,应该说是东西南北四大军团,现在基本上已经算是国中之国,皇室的王权,在那里已经被削弱。你们不造反还好,如果一但造反,那么就会重演紫荆花王朝的那一幕。皇室现在怕的是这个。”

西门玉凤有些意外的看向胡忧,她还不知道,胡忧对政治方面的事,也能有如此的了解。不过这也证明了她之前没有看错,胡忧这个人,决对是一个极有野心和能力的人。

西门玉凤继续道:“你说得不错,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巴伦西亚这几年来,一直想方设法的要消弱各军团的实力。

想必你也知道,浪天红巾军起事,还没有兵进中州,能巴伦西亚就已经逃离了帝都。你以为他真是怕死吗?

别说帝都之外,还有六大卫城护卫着。单单是拥有五十万人马的皇家骑兵团和帝都就足可以保他的安全。他为什么这么急着跑?他这是故意示弱。”

“示弱?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吗?”胡忧曾经对巴伦西亚出逃凤凰城做过很多种的设想,但是他还真没有考虑过,这是巴伦西亚故意做给别人看的。

西门玉凤道:“后果他早就想到了。他需要战争,只有战争,才能消弱各军团的实力,才能让他重新控制一个完整的帝国。

你们青州暴风雪军团被安融人进攻的时候,不但皇家骑兵团一兵不出,就连近在咫尺的乐同城都没有出手帮你们,这就很能说明问题。如果不是巴伦西亚有什么暗示,乐同城方面,怎么敢这样。”,

胡忧仔细的考虑西门玉凤的话,现情况还真是像她说的那样。看来这个曼陀罗帝国,比起他原来想像中的,还要乱得多。

想了一会,胡忧又问道:“如果这一切真如你所说,那么为什么这一次,巴伦西亚一命令,你们五大军团,全都出兵呢。如果你们全都不出兵,巴伦西亚不是一样拿你们没有办法,这苦果,就得他自己吃了。”

西门玉凤道:“这就是巴伦西亚的高明之处了。不,应该说是里杰卡尔德搞的。从他还在位的时候起,他就一直在挑动我们五大军团不和。我们明知道皇室没有安什么好心,但是在利益面前,谁都不可能不动容。所以他的计划很成功,几大军团之间的恨意越来越大,怎么可能一条心。

而且这一次巴伦西亚选的时机太好了。安融入侵青州,大半的青州,已经落日安融人的手里。巴伦西亚在这个时候,公告天下要出兵收复失地,哪一个军团不出兵,他就有理由收拾哪个。

到时候只要答应给一点甜头,有的是人乐意出手。几大军团正是看到了这背后的意思,才不得不出兵的。”

胡忧听完西门玉凤的话,长长的出了口气道:“看你刚才迷迷糊糊的就喝了齐拉维的酒,我还以为你跟本不懂这些东西。哪知道你能分析出这么多的事。每一个分析,还都有理有据。”

西门玉凤笑笑道:“你又猜错了。我可不敢带你这高帽子,这些都是西门雪讲给我听的,我只是记下来而已。”

胡忧笑笑道:“那也很了不起了,要是我,我就记不住那么多的东西。之前我还有很多东西不是很明白,今天听你这么一说,我想我已经基本上都找到答案了。

说白了,这交对安融作战,无论怎么样,你们五大军团都注定是个输。先别在说这样的混编之下,你们的军团战力会大大的下降,就算不下降,帝都方面,也不会给你做什么好事的。他们只要在后勤方面脱后脚,你们就一定是个输。这年头,想赢不容易,想输真是太容易了。”

西门玉凤刚刚接管部队,还有很多的事需要去处理,和胡忧谈了一下之后,就代着他们红fen军团做事去了。

胡忧的部队全都不在身边,也没有什么事可做,自己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趁着有时间,他要把从西门玉凤那里听来的消息,和自己知道的信息结合起来,仔细的分析一下,这样的环境之下,自己有可能得到什么。

胡忧一直相信,混水才能摸到鱼。之前由于视线的影响,他虽然已经知道帝国存在着很多问题,却还不知道,帝国事实上,比他想像中的更混。

为了拿回更多的权事,堂堂的帝国皇帝,居然可以不惜牺牲大量士兵的身命,来挑起一场战争,目的只是为了消弱五军军团的事实实力和地位。

真是应了那句话,人命溅如狗,百姓溅如草呀。士兵们拼死拼活,本以为自己做的是保家为国,异域扬威的事。他们哪里知道,他们的存在,不过是各方权力争斗的工具,有时候,他们贡献的,不过是一个个数字而已。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不正是自己希望的呢。只有这样的环境,才可能被推倒重建,才可以最容易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事说起来,就像是男人出去寻找一夕情一样,一个很相爱自己男朋友或老公的女人,你是很难上手的,只有那些情感出现问题的女人,才最容易上手。

现在无论是军团还是皇家,对只是顾着自己的利益。他们跟本就没有人去注意,那些老百姓心里又是怎么想的。要知道士兵也是来自百姓的,你这样的牺牲士兵,也同样的伤害老百姓的感情。

老话说得好,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明心者,那就没有天下了。

浪天的民变,现在虽然已经平熄。可以随着现大利益集团的博弈,以后肯定还会出现得更多,更密。三十八年的帝国,已经走向了衰老,他需要一个新的体制,来取代它。,

机会从来只会给有准备的人,胡忧知道,如果自己想要在这乱事之中,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那么他做出更我的努力,他还有更多的事要去做。不管最后能不能成功,只有要参与进这个大时代,那么人生也就不需度了。人因梦想而伟大,不敢做梦的人,是不有钱途的。

第二天一早,部队继续起程,按原定计划回令归城。令归城是曼安之战的起来,有将是曼安之战的终点。而它对于胡忧来说,又将意味道什么呢?

胡忧现在是光头将军,手下没有一兵一卒,单人独马,跟在部队前进。他也乐得这样,因为他现在,正需要一点时间,来重新自己的计划,而今后做准备。

西门玉凤留意的胡忧一直在思考着,也没有去打扰他。咱天的那翻话,她是故意扯出来,告诉胡忧的。她对胡忧的反应,相当的满意。她的目光就是要刺激胡忧,让他做好崛起的准备。

回令归城意味着什么,没有人比西门玉凤更清楚。别以为西门玉凤在这次安融之战表现得并不好,就可以看西门玉凤。她如果真的没有些本事,她也不可能不到二十岁,就成为红fen军团的军团长,更别提以二十六岁之年,就成为帝国的元帅。

一个人的成功,不是没有道理的,西门玉凤这一次,比任何人都看得更清,看得更清楚。她一早就知道,这里不是她的战场,所有她把自己给藏了起来,以一个参与的旁观者,来观察这个世界,当她力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惊讶的。

令归城,这个在短短几个月内,聚集了整个天风大陆目光的地方,些时已经云集了近二十万的部队,胡忧和西门玉凤刚刚赶回来的部队,也在其中。

从出去的三十五万,到现在的二十万,有十五万将将士,长眼在了安融那片异国的土地上。十五万的生命,十五万个家庭的希望,就那样永远的倒在了那里,没有取得任何的成果,用不了几年,除了至亲亲人,没有人会记得他们。这群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来自帝都的特使,已经快马赶到这里。他带来了三世皇巴伦西亚的新命令,此时士兵已经全部集合,等待着一个新命远的到来。

胡忧静静的站在属于他的位子上,静静的看着那蓝蓝的天空,他也同样在等待着,属于他的新开使。

过渡章节,微微有些闷,下一章,就精彩了江南一梦,感谢各位喜欢本书的朋友。

120章 挺进帝都

12o章挺进帝都

三世皇巴伦西亚特使所宣读的第一个命令,不是别的,正是免去西门玉凤的元帅之位。

当那个特使用公鸭般的声音,宣布出这个命令的时候,下面听到这个命令的人,表情各有不同。有幸灾乐祸的,有愤愤不平的,也有无所谓与我无关的。

一种米养百种人,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一仗打成这个样子,参与的人,都有什么的看法。对巴伦西亚的命令,也各有了解,而他们的理解,大多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原则的。跟着西门玉凤有利益相关的,当然会愤愤不平了。

陈一迟,克林斯曼那些丢下第五路军不顾,自己顺着路逃跑的将官,脸上表现的,则是狂喜之色。西门玉凤倒台了,他们临阵脱逃的事,也就没有人来处理,他们也就没什么事了。战败是有人要负责的,但是这个责,用不着他们来负了。

胡忧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抬眼去看西门玉凤。西门玉凤以元帅的身份,站在最前面,他看不到西门玉凤的面部表情,只能看到西门玉凤的背影。不知道怎么的,胡忧似乎感觉到,西门玉凤的背影在笑。

巴伦西亚的命令是撤元帅,并没有撤西门玉凤的军团长之职。也就是说,西门玉凤依旧依是红fen军团的军团长,手下依然有数十万的部队。她的实力,并没有改变。

改变的不过是称呼,之前叫元帅,现在叫军团长而已。胡忧之前对帝国的内部派系,还不是很了解,可是听了西门玉凤的那番话之后,他一下明白了很多事。也明白了巴伦西亚这个命令的含意。

元帅一职是巴伦西亚封的,可封就可撤,这很正常。而这个元帅不过是一个虚衔而已,从之前西子口与林桂人的遭遇战就可以看到,元帅在对五大军团的控制力并不高,真有起事来,西门玉凤除了可以指挥本部的红fen军团外,几乎调不动其他的部队。

胡忧相信,如果可以,巴伦西亚最想撤的,应该是五大军团的军团长,而不是什么元帅。哪怕元帅听起来,要比军团长威风很多。可是军团长这身份,才是硬的,才是实力的像征。

宣读了撤掉西门玉凤元帅一职,接下来宣布的是一系列的战报。这部分胡忧只听了几句,就不想再听了。又是一大堆的假大空套话,明明这次曼安之战,帝国已经可以说是完败,可是听完这些套话,怎么让人感觉,这场仗是大胜呢?

按那特便宣读的文件意思,这次帝国是在一个极其艰苦的情况下,在敌国的环境中,打了一场英勇的战斗。虽然自身死掉了十五万部队,但是取得的成果,要远远大于牺牲,打出了国威军威。

胡忧听完这些话,差点没有当场吐了。真有这么厉害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一上来,就撤了西门玉凤的元帅之职。西门玉凤应该受到嘉奖才对嘛。

嘉奖?

有,特使最后宣布的就是一长串的嘉奖名单,胡忧很愕然的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帝国打算嘉奖他哪方面的军功,又打算给他什么东西。

这一切,那个特使都没有说。只是最后宣布,名单上的人,将于三天之后,起程回帝都。其他的部步,则在令归城待命,等候下一步的指令。

残阳如血,染红了大地,第一次曼安之战,就这么着以安融人的不宣而战开始,以曼陀罗帝国的回兵令归城结束。历时一年多,双方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死伤数十万人之后,又回到了原点。

青州依然是曼陀罗帝国的,安融人什么也没有得到。一切似乎都和之前没有任何的分别,然后,真的没有分别吗?

“在想什么?”红叶少有的一身裙衣出现在胡忧的身旁,温柔的问着正在欣赏阳落日余辉的胡忧。

青风镇与林桂人打了三天之后,红叶带奴营军和西门霜的红fen军合兵一处,先胡忧他们两天,回到令归城。

胡忧收回目光,露出一丝苦涩笑道:“我在想着安融人如果按我们的战报放抚恤金,会不会全国破产。”,

红叶听着胡忧的话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胡忧说的是两军战损比的事。根据特使的那份战报,帝**队以十五万人的牺牲,消灭了四倍的安全部队。换成数字来说,就是帝国这一战,自己虽然死了十五万士兵,但是消灭的安融部队达到六十万。

红叶道:“别想这些无聊的事了,这是惯例,战报都是这样写的。”

胡忧笑笑道:“他们也太敢写了。我都不知道,安融全国的兵马加一块,究竟有没有六十万人。

好了,不说这些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红叶在胡忧的身这坐下,拉过胡忧的手,看着胡忧的眼睛道:“我明天想要跟你一起回帝都。”

“你也去?”胡忧有些意外的看着红叶。

“嗯,我想家了。”红叶回道。她没有说想陪着胡忧,而是说想家的意思是想告诉胡忧,她家住在帝都。在红叶看来,有些事,也应该是告诉胡忧的时候了。

“哦,那好吧。”胡忧同意道。红叶现在已经不是医护兵,而是他的军师,属于幕僚客卿类身份,只要他同意,就可以让红叶跟他一起回帝国,不需要过问其他人。

这次在那个特使名单里回帝都的人,全都是偏将以上级的军官。每个军官都可以带几个人在身边的。人家都当将军了,总不能没有几个使唤人吧。

“你不问问我家是干什么的?”红叶本以为胡忧会问她家里的事,正等着呢,谁知道胡忧直接同意,什么也不多问。

胡忧不是傻蛋,虽然红叶从来没有明说家里的情况,但是胡忧靠着平时的观察,或多或少的,也大体知道了红叶的背影情况。他只是从来没有说而已。

“我都知道呀,还问什么。”胡忧把红叶拉过来,在她坐在自己的身边。虽然论年纪,红叶要比他大一些,不过胡忧在跟红叶相处的时候,大多情况下,都是很自然的照顾她。

“你知道?”红叶有些意外,她不记得自己有对胡忧说过这方面的事。

胡忧嘿嘿笑道:“当然知道,我的女人,我能不知道吗。”

红叶听到胡忧这话,脸微红,心里却很高兴:“你都知道些什么?”

“你是帝都人,从在帝都长大。”

“还有呢?”

“你家是卖豆腐的。”胡忧有意逗红叶道:“你从就长得很漂亮,人称豆腐公主。”

红叶被胡忧逗得咯咯的笑,眼眼泪都快笑出来了,趴在胡忧的怀里直喘气。

…………

西门玉凤用过晚饭,闲着有些无聊,就四处随意的走走看看。明天就要回帝都了,这令归城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来,她想多看几眼这北国风光。

正走着,无意之中,西门玉凤看到了胡忧。虽然天色已经有些黑了,而且看到的又是胡忧的背影,但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那人是胡忧。西门玉凤直接就走了过去。

“臭子,又在骗女孩子。”西门玉凤重重的拍了胡忧一下嗔道。

“咦,玉姐,你怎么来了?”

西门玉凤拍胡忧的时候,正好是红叶笑得趴在胡忧怀里的时候。红叶听得胡忧叫玉姐,不由条件反射的回头去看。她跟着胡忧也有些日子了,还从来不知道,胡忧什么时候多了个姐姐。

红叶不看不要紧,一看真把她吓了一跳,脸整个都红了起来,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

“红叶”西门玉凤之前也看到了胡忧怀里有女子,不过她以为是哲别,所以才上来拍胡忧的。现在突然现趴在胡忧怀里的女子,居然是自己儿时的伙伴,不由也愣住了。

红叶听西门玉凤叫自己的名字,娇羞得不行,又钻进胡忧的怀里,连连叫道:“不是我,不是我。”

胡忧被红叶的反应弄得哈哈大笑起来,他早就知道红叶和西门玉凤认识,也设想过她们见面的样子,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个样子。

“笑什么笑。”西门玉凤狠狠的白了胡忧一眼,把红叶从胡忧的怀里拉出来道:“好了,别躲了,还说什么好姐妹呢,见我就躲,快出来吧。”

红叶也知道,这下没法躲了,只得尴尬的看着西门玉凤,声的说道:“我本来还想着晚一些去找你的,别想到你到先来了。”,

西门玉凤调笑红叶道:“你呀,有了情郎,哪还记得我哟。”

“去你的,臭玉凤,看你乱说。”红叶被西门玉凤逗笑了,忍不住打了西门玉凤一下。她俩从就是很好的朋友,被西门玉凤的玩笑,勾起了不少童年的回忆。

“敢打我,看我怎么收拾你。”西门玉凤这会也起了童心,伸手出哈红叶的痒。这是她们以前经常玩的游戏。时候只要一出这招,红叶就举手投降了。

“啊,哈哈哈”红叶被西门玉凤哈得到处乱躲,一个劲的在胡忧的怀里乱扭。

西门玉凤似乎也忘记了胡忧的存在,追着红叶哈痒。

胡忧这下算是幸福了,呵呵乐得不行。这两女围着他一追一躲,着实让他吃到不少豆腐。

两女追打了好一会,这才停下来喘气着。两女一阵笑闹,那真是衣裙散乱,*光无限,看得胡忧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西门玉凤正想对红叶说什么,突然现胡忧的目光不对,瞪眼道:“看什么看,闪一边去,我跟红叶很久没见了,要好好聊聊。”

胡忧这会哪愿走呀,这么好的风景,是男人都不愿放过的:“你们聊呗,我就在这坐着,保证一句话都不说,不会打扰你们的。”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说道:“我们聊女人的事,不欢迎男人。”

“唉,这叫什么事”

一列长长的马车,足足有三百余辆,前行于前往帝都的道路上。这些马车辆辆精致,用料上成,精美的雕刻,烫金的花纹,彰显着造价不凡的同时,也突显出车内之人的高贵身份。如果拿这些马车,与路上那些衣着褴褛,两眼无神的路人相对比,那就更显得气势不凡了。

紫色的曼陀罗花,在阳光之下,散着耀眼的寒光。路上的行人,只要一看见那车壁上的曼陀罗花,马上低头靠到路边,不敢有半点的多余动作。

曼陀罗花,世传五种;天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珠沙华,摩诃曼殊沙华,和最为神秘,不与其他四种颜色混杂的紫色曼陀花。相传曼陀罗花自天而降,花落如雨,是最为洁圣之物,只有天生的幸运儿才有机会见着她。而见到它,则能给人带来无止息的幸福。

然后路上的行人,看见这车壁上的紫曼陀罗徽章,却不见得能带来什么幸福,不走快点,弄不好,还会被护车的士兵,抽上几鞭。因为这车上的紫曼陀罗,代表的是曼陀罗帝国的皇威,对它不敬,就是对帝国的不敬。而对帝国不敬的后果,那就可大可了。总之是要你死也行,让你活也可以,不过是当权之人的一句话。

每辆马车的前后,都有士兵护卫着,士兵的军服样式都一样,只不过颜色不同,黑白红黄绿都有。胡忧此时也在马车里,他的护卫是穿着绿色军服的士兵。为他驾车的,是一个身穿绿色军服的大胖子。

“马拉戈壁的,这好好的坐什么马车嘛,一天走不了几里地,都快把我给闷死了。”胡忧从车箱里窜出来,一屁股做在车夫的身边,抱怨道。

胖子车夫不是别人,正是胡忧的老部下朱大能,这次胡忧进帝都,自然也把他带上了。这一次,胡忧一共带了三个人在身边进帝都,分别是红叶,朱大能和哈里森。所有进帝都的军官之中,就属他带的人最后少。如果候三不是现在隶属齐拉维,他会把候三也带上。

朱大能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对胡忧也算是挺了解。他知道胡忧这不是在恨走得慢,而是心里不爽。

朱大能笑道:“觉得闷你干什么不到西门军团长那车里去,那边可有不少好玩的东西。”

这长长的车队,要想走快,那是不可能的。之前走得也不快,到没有见胡忧埋怨过什么。朱大能知道,胡忧的闷是从红叶被西门玉凤叫到她那边开始的。如果红叶此时还在车里,朱大能敢打赌,胡忧不会闲车慢,而是觉得车走得太快了。

胡忧翻翻白眼道:“你以为我傻呀,过那边让她们欺负。你是不知道那边是什么情况,不然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胡忧想着西门玉凤那辆车里的情况,不由心有余悸。西门玉凤那辆车,可不像他这辆如此的空空如野。西门玉凤的车里,简直就是红fen窟,英雄冢。

“没有那么可怕吧,我们这千多号人里,至少有一大半的人,想要进那辆车里去,你有机会,还不去,真是弄不明白,你想什么。”朱大能一脸不解的说话。

胡忧狠狠的说道:“你懂个屁。你别看你这么胖,要到那车上呆一天,你就瘦成皮包骨。你还别不信,你知道那车里都是谁吗?

西门玉凤就不说了,她不是一般人可以对付得了好。那车里除了西门玉凤之外,还有凶巴巴的西门霜,整个憋着整人的西门雪,还有什么大凤二凤,除了红叶好对付一些,你觉得你进去还动得了谁。

这都不算,你没有看这些家伙,一个个的眼睛都在不时的看着那辆马车吗,在这种情况之下,西门玉凤那辆车,已经成了众矢之地,别人都不能进去,就你进去了,还不把他们给气死。你是没有被人用眼睛杀眼过,你不明白的。”

朱大能道:“听你这么说,那地方都快比得上龙潭虎穴了。”

胡忧道:“不是快比得上,那里本身就是,只是很多人看不到可怕之处罢了。”

“我就不去。”哈里森在一边接了一句话,跟胡忧久了,他也敢像朱大能这样,不时的敢插些嘴了。刚跟胡忧那会,他跟本不怎么开口,像个闷葫芦。

这样的车队走一整天,也走不出多远,不过是五六十里路而已,这对于马车来说,度确实是很慢。不过那特使没有什么意见,大家伙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胡忧和朱大能、哈里森天南地北的侃了一通,又回到车里,这几天,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巴伦西亚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把几百号中高级将官招到帝都去。要知道现在可不是平时,军队虽然已经全部调回令归城,但是与安融的仗并没有宣布结束,似乎并不是抽走军中重要将官的好时候。

而且那个特使很明显的在拖延时间,每天只走五六十里路,这到帝国,至少得走一个月,这里面,不合理的地方,真是太多了。

121章皇城见驾

121章皇城见驾

帝都龙城

这个地方,胡忧不是第一次来,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来。经过近一个月的车上生活,车队终于到达了这个曼陀罗帝国的军政中心。

胡忧不知道其他人有什么感觉,他只知道,自己每一次来帝都,总觉得自己离帝都又近了一分。是的,几乎每一次胡忧到帝都,他的军级都会比之前高,离他要的那个目标,又更近了。

这列载着五大军团各级要员的车队进入帝都之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轰动。帝都的百姓,甚至都没有围观这支华丽的车队,也许是相对起其他地方的百姓,他们见得太多,已经没有什么新奇感了。

皇城根住着的人,有些东西,他们也许见过的不一定比别地的人多。但是这种华丽的马车,那们都有些看腻了,这种马车,每天都会出现在街上,这次不过是比平时多了一点,没有什么值得兴奋的。再说了,连肚子都吃不饱,谁会去关心那些。

旱灾,水灾,虫灾,兵灾,今年是连翻上阵,千亩良田颗粒无收,就连一向相对富足的帝都百姓,也受到了影响。饿肚子,已经不是什么太可笑的笑话了。

车队就这么如过客一般的入城,没有打扰到这里的宁静,甚至没有经动一丝尘土。让胡忧有些意外的是,车队并没有如他相像的那样,在外城停下来,而是直接开进内城,也就是帝国真正的中心,被胡忧在心里称为血上皇宫的水上皇宫。

车队进入内城之后,就开始分散,路线似乎早就已经有人定下来,哪个人去什么地方,都很清楚,一点不乱。

从进入内城开始,给胡忧驾车的人,就不是朱大能。因为朱大能他们不在特使的名单上,他们没有进来的资格,全都给留在了城外,而驾车的人,刚是身穿白色军服的皇家骑兵团人马。

胡忧也分到了一个屋子,地处皇宫内,不过应该属于边角落的那种地方。因为他在这里住了三四天,除了送饭的人外,他没见过其他的人,那些同来的各级将官,他也在没有见过。

胡忧到是有想过四处窜窜门,看看王子*主长什么样,老皇帝有多少个老婆什么的。不过他刚走出屋门,就被告之,这里乃是皇宫重地,没有命令不能跨出房门半步,更不可以随意的走动。

胡忧除了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也没有任何的办法。这里的侍卫看样子挺凶的,弄不好,他们还敢打人。

“这他祖母的算什么皇宫,老子这是在坐牢。”

胡忧了解到了自己的处境,也证明了路上的担心。看来那个巴伦西亚大帝,这次真的是在玩花样了。

“可是你要玩玩那些大头去,玩苏门达尔那种呀,你玩我干什么。我一个的督将,也能入你们的眼吗?”

胡忧愤愤不平,可这又有什么办法,闲着也是闲着,胡忧干脆在屋子里看书,练功什么的。反正已经是这样了,老实呆着看之后会上什么戏码吧。

时间一过五六天,这样的日子,真是让胡忧有些受不了。这个鬼地方,虽然饭菜还算不错,住得也挺舒服,可是这里连个伴都没有,真是把他给闷坏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感觉皇宫不是人住的地方。当然了,他这也是第一次有机会住在皇宫里。

“胡忧,准备一下,晚些时候,陛下要召见你们。”这是士兵的原话,胡忧从这个原话里,听到了一些士兵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东西。

召见你们你们和你,那可是不一样的两个意思。胡忧听了这句话的第一反应是,像他这种处境的,并不单单只有他一个人。而另一个反应,则是巴伦西亚应该已经完成了他的计划,至于这个计划是什么,胡忧现在还不知道。没有消息来源,就算是神仙,也难凭空做出判断。

“好的。”胡忧跑几步,偷偷把几个金币,塞给那个士兵。钱能通神,很多你觉得不可能办到的事,只要找对路子贡上钱,也不是太难办的。

没有什么好的,军人见上层,穿军服是最好的选择。胡忧回到屋子,就躺在床上等着,之前士兵说的是晚些时候,也就是说不是马上去,他完全可以睡着等士兵来叫他。,

大约过了一个多时,胡忧与前来接他的士兵,一起走出了屋子。这还是他这么多天以一来,第一次见到屋子外面的东西。

皇宫不愧为皇宫,参天的大树,碧绿的青草,雕廊画柱的建筑,美丽的人工湖,那水纯得你都想到自己淹死在里面。

跟着士兵一通乱转,最后士兵把胡忧带进了一个大殿里,就转身出去了。

“胡忧,你也来了。”一股悠悠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胡忧高兴的转过身来,兴奋的叫道:“玉姐。”

“嗯,好几天没见你了,你还好吗?”西门玉凤撩了撩头问道。

“我还好,玉姐,究竟是怎么回事?”胡忧问道。他得尽快的弄清楚,现在是个什么样的时局。

西门玉凤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胡忧的话,过了好一会,她才唉了口气,说道:“帝国五十万军队,于三天前对安融起了第二次进攻,带队的是新任帝国元帅,皇家骑兵团最高指挥摩弗拉斯。”

“五十万”胡忧瞪大了眼睛,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怪不得这一路之上,走得像蜗牛爬,之后又被扣在帝宫里,不许与任何的人联系,玩的原来是这一招。这次被招回帝都的人里,包括西门玉凤,狂狼军团的蕾娜塔,暴风雪军团的齐拉维等等重要的军团高级将领,把他们扣在手里,在以皇帝的名义,要求各军团兵,二打安融,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是的,五十万。”西门玉凤在道:“除了必要的守军外,巴伦西亚这次抽空了除皇家骑兵团外的各军团几乎全部的主力部队。”

“看来这次安融人要玩完了。”胡忧说道。安融一个的地方,连个帝国都算不上,怎么可能抗得住五十万人马的进攻。胡忧现在是很不看好安融人的处境。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事事无绝对,我并不看好这次的军事行动。“

西门玉凤毕竟比胡忧早一步收到消息,她已经对此战,做了相对更详细的分析。

胡忧问道:“你是担心粮草和后勤方面的问题吗?”

胡忧一向最注重的就是这两个问题,而且以帝国现在的国力,这两个方面,绝对是最重要的决胜关键。帝国光是解决五十万人马的吃喝,就得花费惊人。

西门玉凤赞赏的看了胡忧一眼,却又摇摇头道:“你说是这两点,确时是当前帝国最薄弱的环节。不过我担心的不是这些方面。”

胡忧脑中灵光一闪道:“你担心的是林桂方面。”

西门玉凤点头道:“是的,林桂人上次可以出兵,这一次,也同样可以出兵。相比之下,林桂离安融比我们还要近得多。他们可以在我们的兵力进入青州之前,就现我们的动向,并做出应对之法。”

胡忧想了想道:“你说的不错。可是你怎么就能肯定,林桂帝国一定会出兵帮安融呢。难道他们的士兵就不是人吗,可以白白的为他国牺牲。”

西门玉凤道:“桂林帝国又不是傻子,他们当然不可能做那种蠢事。他们会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

“什么目的?”胡忧追问道。

这时候,已经有不少将领来带到了大殿里,不过胡忧没有心思去理会他们。西门玉凤看来也是同样的意思,他们边走边说,已经走到了大殿的边墙下。

西门玉凤没有回答胡忧的问题,她慢条斯理的看着大殿上的画像道:“我们不如像想想安融人这一次,要怎么应对。我来问你,如果是换了你是安融的主将,现在面对五十万帝国部队的进攻,你准备怎么办。”

西门玉凤这很明显是在教胡忧东西。这几天,西门玉凤一直和红叶泡在一起。她们做了很多胡忧现在还不知道的决定。

胡忧想了好一会,神情凝重的说道:“我想不出安融人在刚刚经历了一个大战之后,还有多少实力来应对帝国五十万部队的进攻。要知道安融的全部人口,不过是区区二百多万,他们跟本调不到这么多的军队。”

西门玉凤鼓励道:“说下去。”

胡忧开了个头,似乎抓住了灵感,又继续道:“借调他国的兵力来自保,这样做的代价是非常高的。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无论是谁,都不会趟这个混水。我还想不出,以安融物力之贫乏,他们能给得出怎么的筹码。要”,

“不对。”胡忧突然停了下来,没头没脑的问西门玉凤道:“你是不是早已经想道了。”

胡忧并没有说明具体是什么,可是西门玉凤却满意的点点头:“我也是刚刚想到的,现在还没有证剧证明,这一切会生。”

胡忧沉默了好一会,这才说道:“看来安融人这一次,也只有这么做了。林桂帝国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们不可能不在这个时候,狮子大开口。

让安融变成林桂的属国,虽然在理法上,他们低了一头,但是他们毕竟可以保住自己的富贵和一定的地位。这怎么着,也比亡国送命要好。”

“皇帝陛下驾到”一个半男不女的声音,暂时打断了胡忧和西门玉凤的讨论。

胡忧转头看了大殿一眼,他刚才光顾着想事,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大殿里已经站满了人。这次被点了名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全都到了。他能在人群之中,看到齐拉维和蕾娜塔等人。看起来,他们也没有受到什么虐待,一个个还挺精神的。

西门玉凤拉了胡忧一把道:“巴伦西亚要出来了,这事我们以后在聊。”

胡忧在自己的班位刚站好,巴伦西亚就在八个宫女的搀扶之下,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参见陛下。”大殿内所有的人在一个老太监的引领之下,全都单膝跪下,大声的喊道。

巴伦西亚用目光在众人的身上扫了一遍,这才说道:“免礼,都起来吧。”

“谢陛下。”众人又是公式话的回答,这才站好身子,顺眼,底头,一副心翼翼的样子。别管心里怕不怕巴伦西亚,这一套肯定是要做的。

胡忧早就知道,这个世界是有皇帝的,而且还不止一个,不过真正见到皇帝,他这还是第一次。

胡忧在巴伦西亚就坐的时候,偷偷瞟了巴伦西亚一眼。现他和自己想像的不一样,长得即不英俊潇洒,也看不出有什么王霸之气,严格来说,就是一个穿着比较复杂老人而已。就这主,放在街上,胡忧肯定认不出他是什么帝国皇帝。

“众位,你们都是我曼陀罗帝国的贤才良将,此次对安融一战,辛苦你们了。”巴伦西亚开口道。

没有胡忧像想中的那些架子,语调也诚肯的样子,不过胡忧并不喜欢听。因为这个巴伦西亚,跟本就是言不由衷。这仗得成那样,就算再辛苦,也不见得有多辛苦。

没有人敢打断巴伦西亚的话,大家都静静的等着他继续。巴伦西亚停好几秒钟,接着说道:“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跨出一步:“末将在。”

“你这次做得不错,我决定封你公爵,并赏金币五千枚,千里马一匹,”

巴伦西亚一个个名字点下去,胡忧注意到这老皇帝居然可以不用看文件,就能很轻松的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并说出他们在那些地方,做过做事,立过什么样的功。

胡忧原来以为这不过是走走过场,让太监按着早就准备好的文件,读他一通,也就差不多了。没想到巴伦西亚居然做得这么认真,居然把所有的资料,全都背出现来。

想到这里,胡忧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一句话——不要看任何人。

是的,老鼠也要他的强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能力。巴伦西亚能做到帝国的皇帝,就可以看到,他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更别提他之前还死了一手漂亮的。

大殿达到近千个平米,特殊的设讲,可以让巴伦西亚的声音,在大殿之内,产生回声。虽然相隔二十多米,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两个人面对面在说话一样。

胡忧静静的听着,他现在很有兴趣听听一会巴伦西亚会给他怎么样的评价和奖励。

“胡忧”巴伦西亚终于念到了胡忧的名字。

“末将在。”胡忧大步向前,他的官职相对比较,得往前走比较长的一段距离。

“你就是胡忧?”巴伦西亚问道。看来他对胡忧似乎有些兴趣。

“末将胡忧。”胡忧一脸严肃的回道。在这种场合,可不是可能乱开玩笑的。巴伦西亚也许敢杀五大军团长,但是要杀他这个一个的督将,还是轻松加愉快的。,

巴伦西亚回忆道:“嗯,我在一年以前,就听说过你。不死鸟,不错,不错,你还很年轻,只有好好为帝国效力,帝国不是亏待你的。”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巴伦西亚这堂堂的皇帝,居然能记住他。他在心里暗想着,巴伦西亚是不是出来之前,特意的查过自己的资料,不然怎么可能留意到他这个人物。

胡忧可不是那么在容易轻易被感动的人,不过此时,他却一脸激动的不停颤抖,像是非常的感激巴伦西亚能记住他。当然了,这都是胡忧做出来的。江湖人卖的不是笑,但是很大曾经上,卖的是脸,他从就是师父学这个在,变点脸,对他来说,是很容易的事。人家巴伦西亚堂堂帝国皇帝,做出来做戏了,他不配合一些自己行。

巴伦西亚对胡忧的反应,真是非常满意。这几年来,由于各地军团不断的,皇室的大权旁落,对各种事件控制能力,也越来越差。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人看到他会这么激动。

“胡忧,帝国三十八年入伍青州暴风雪军团。于入伍的第一天,就被破格提升夫长,之后没有多久,又升为队长,分队长”巴伦西亚的脑子里,浮现出胡忧的资料。

胡忧猜得不得,巴伦西亚在上来之前,确实仔细的看过胡忧的资料。巴伦西亚很清楚,要想从重拿回旁落的军权,他就必须得网罗一批有真才实学,有冲劲的年轻将军。

“听说你的箭法身得非常好?”巴伦西亚毫不掩饰对胡忧的看中。

胡忧心时暗自猜着巴伦西亚的心理,一脸谦虚的说道:“陛下过讲了,末将的箭法,只是尚可而已。”

“哎。”巴伦西亚大手一挥道:“你黄龙道一战,一箭取安融野兽军团大将铁克拉右眼,又后在青风镇,又独自射杀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军长陈常利,这样的箭法,岂止是尚可,年轻人,不要太谦虚了。”

122章 尔愚我诈

122章尔愚我诈

“多谢陛下抬爱,末将愧不敢当帝卧虎藏龙,大有能人在,末将的箭法稀松平常得很,实不敢自谦。”

胡忧表面上恭敬的站听着巴伦西亚的话,内里心,却一直不停的考虑着。事出异常必有妖,巴伦西亚身为一国之主,跟本不用,也不屑对一个的督将这样露骨的称赞。这里面究竟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呢。

胡忧想着,不由又自回忆起了当初在令归城时的情况。当时苏门达尔也是不断的夸他的箭法好,然后就把他派去刺杀当时的安融军指挥,安融三皇子林正风。要不是运气好,老天爷保佑,弄不好,现在骨头都打鼓了。

教训可是深刻的,胡忧是吃过亏,不能再上这当。心的迎合着巴伦西亚的话,能不开口就尽量不开口。人天生两只耳朵,只生了一张嘴,多听少说,才能活得长久。

什么?你有两个张嘴,呃,那你看着办吧。

不但是胡忧,在场的各级军官,一个两个的都在猜着,巴伦西亚如此大加赞赏胡忧箭法的动机。能当上军官,并有资格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是傻蛋,自然知道很多话说出来的时候,要求表达的并不是表面听到的意思。

由于帝国是以军统国,这使得各路高级将领,已经不单单是纯粹的武将,他们必需要掌握全面的知识,才能够更好的混下去。事实上,相比起军事,在场的很多人,对于各种为官之道的钻营,更有心得。

巴伦西亚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当然有他的考量。此次与安融之战,暴风雪军团在五大军团里,是损失最为惨重的。全军二十万常归部队,死伤过半,可以说是元气大伤。巴伦西亚既然要从新绝对的掌握军权,那自然得向五大军团开刀,元气大伤的北部暴风雪军团,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前段时间,巴伦西亚接到来自暴风雪军团的请功状,上面的为齐拉维请功的。请功理由是齐拉维只人单箭,前出敌营,射杀安融三皇子林正风。

如果是在往日,巴伦西亚直接就会批同意的。因为军团的事务,向来都是由各军团长酌情处理,报到他这里,不过是一个过场。名义上虽然由他管,事实上,他的话语权并不多。

可是这一次,巴伦西亚并有马上批示,而是把这事给压了下来。他虽然并不太了解齐拉维这个人,但是只凭齐拉维是苏门达尔的儿子,巴伦西亚就基本可以研判,苏门达尔这一次,肯定把他人的功劳,记在了自己儿子的头上。帝国的权贵后代是什么个德性,巴伦西亚是太清楚了,基本没有几个能扶得上墙的。

巴伦西亚觉得这是一个突破口,所以对这方面的事,非常的留意,派亲信收集这方面的情报。

青州暴风雪军团在苏门达尔的经营之下,几乎可成铁桶,军团高层的将领说好听点是荣辱与共,说难听一点,谁的屁股下都有屎。要出了什么事,我好不了,你也别想好过。在这样的大前提之下,即使谁有什么意见,那也是军团内部的问题,没有谁活得不耐烦,敢把情况往外捅。

由其是这个射杀安融三皇子林正风的事,苏门达尔已经和军团里几号人物,都达成了共识。巴伦西亚派去的人,跟本查不出什么有用东西。不过他们的复命的时候,却给巴伦西亚带回别外一个消息,暴风雪军团有一个叫胡忧的督将,箭法非常了得。

于似乎,胡忧一跃跳进了巴伦西亚的眼中,之后的调查重点,也转到了胡忧的身上。查胡忧可比查齐拉维容易多了,很多关于胡忧的资料,就大量的传到巴伦西亚的手上。

巴伦西亚看到胡忧的资料,真是大为高兴。他高兴的不是胡忧的军事才能,而是胡忧箭法和事迹。胡忧也许有很好的军事能力,但是胡忧不是皇族,巴伦西亚是肯定不会重用他的。早在巴伦西亚打算要对各大军团下手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从此再不重用非皇族人员为军团的最高军事长官。,

巴伦西亚要利用的是胡忧的箭法,和他在暴风雪军团的威名。他正在想着怎么在不引起大家警觉的情况下,先拿下暴风雪军团。胡忧的出现,真是太急时了。

夸胡忧箭法好,是巴伦西亚计划的第一步,他要以这一步为引子,一点一点的,看似漫不经心的把齐拉维给拉进他的套子里。军中还有什么事比冒名顶功,更让士兵不愤的呢。更别提做这事的人,还是军团长,而受益的人则是军团长的儿子。

巴伦西亚计划得很好,可是那个胡忧却一点都不配合他,这让他很来气。这个二十郎当岁的子,一点不像一个年轻人。巴伦西亚可是当今的皇帝,哪个年轻人被巴伦西亚这么夸几句,还不得乐疯了。这可是代表皇帝看好,前途无亮啊。

可是这个胡忧,每次夸他,他都在推诿,好像承认箭法好,会死人一样。真是气死个人。巴伦西亚忍了几次终于没有忍住,一拍桌子哼道:“胡忧,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夸你箭法好,你却一再的推诿,是不是不想为帝国做事嗯”

胡忧看刚才还一脸笑容的巴伦西亚说翻脸就翻,赶紧一个单膝点地:“末将不敢,皇帝陛下但吩咐,末将万死不辞。”

“嗯”巴伦西亚这才又露出了笑意,说道:“年轻人要有年轻人的样子,你们点钟的太阳,世界必将有一天,是你们的。年轻,就得活得有朝气。知道了吗”

胡忧看巴伦西亚脸上又有了笑,这才暗松了一口气。马拉戈壁的,这就叫做伴君如伴虎了,真翻脸比翻书还快。什么**点钟的太阳,老子从来都是两…钟的太阳,除了日,我就没光过。

“谢谢皇帝陛下教诲,末将记住了。”胡忧恭敬的回道。他此时已经在心里,把巴伦西亚定意为比苏门达尔更狡猾的人,行事说话,更是得心。

巴伦西亚满意的点点头:“这才像个年轻人嘛。我对你箭取野兽军团铁克拉右眼的事,很感兴趣,你来给我说说乱军之中,射杀陈常利的事吧。”

巴伦西亚说错话了吗?不,并没有,他是故意把两件事混在一起的。

胡忧听得巴伦西亚的话,有些头大,你这究竟要我讲哪一个,这两码事,你别给窜起来呀。皇帝问,总不能乱说吧,胡忧不得不心的问道:“皇帝陛下,这个,你要听铁克拉的,还是陈常利的?”

胡忧也是刚刚听巴伦西亚说起陈常利,才知道原来自己在青风镇干掉的那个倒霉蛋,居然是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的军长。之前也没有谁告诉他这事。

听哪个?巴伦西亚当然要听的是青风镇射杀陈常利的事,因为这个和安融林正风被射杀非常的相似(林正风没有死的消息,还没有传到帝国。)。胡忧射杀陈常利的事,有几万只眼睛看着,绝对假不了。巴伦西亚这是要借胡忧的嘴,把乱军之中,如何射杀敌将的事,告诉在场的人。巴伦西亚是不想做得太刻意,才故意这么说的。

巴伦西亚装傻道:“哦,你看看,高兴得我都搞混了。嗯,你给我们说说陈常利的情况吧。我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林桂帝国交过手了。在场的各位将军,相信对他更感兴趣。”

“是,陛下。”胡忧了一下思路,说道:“一开始,我并不知道,那个人是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的军长,我是接到西门玉凤元帅的命令,前去射杀他的。因为他当时正在组织人马,想要再一次进攻青风镇。

相信各位都知道当时青风镇的情况。那时候部队正在通过地道秘秘的撤离,留守城头的,不过只有一万士兵而已,林桂人的军力,是我们的十倍。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胡忧是江湖骗子出生,骗人说瞎话是他活命的手段,他也有意想在各级将官的前面,表现一下,所以这个战斗的过程,被他说得像个故事一样,**迭起,精彩纷呈。就连当时在城墙上目睹这一切的西门玉凤,都被胡忧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当时我是看林桂人的先头部队,已经离我很近了,我拉弓搭箭,认准了目标,只见一道寒光,急飞而去。你猜怎么着?”,

胡忧这家伙说得入戏,居然不知不觉之中,把吊观众瘾头的技巧给用了上来。他当这是在讲故事了。

“怎么着?”巴伦西亚非常配合的问道。他也被情结给吸引了,问完之后,才想起自己不应该答话的。

胡忧两手一拍道:“天佑我曼陀罗,居然一箭功成,射杀了那个林桂指挥陈常利”

“这个坏蛋,又在耍宝了。”西门玉凤有些苦笑的在心里啐了一句。

“呼,果然好箭。你当时距离陈常利有多远?”巴伦西亚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问道。

胡忧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换日弓的特性,把距离拉近道:“大约三百步左右吧,我当时一心只想着怎么样射杀那个林桂的指挥,没有太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

“嗯,胡忧,你做得不错,帝国会记得你这一功劳动的。”巴伦西亚挥挥手,让胡忧退回去。虽然胡忧一开始的表现,让他不是那么满意,不过他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了。下面,可以进行第二步的计划了。

巴伦西亚看胡忧退回去之后,环视了众将一眼,说道:“胡忧督将这一箭,射得好,射出了我们曼陀罗帝国的威风。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另一个同样给我们曼陀罗帝国扬威的人。巧得很,这个人也是来自暴风雪军团,他在安融入侵我青州之时,同样用一箭取了安融军当时的指挥官,安融林洪元最喜欢的三儿子林正风。

齐拉维,你也来给我们说说,你射杀林正风,迫使安融军退兵的事吧。”

巴伦西亚此话一出,胡忧犹如醍醐灌顶,瞬间明白了他的用意。原来这个老皇帝,一再提起箭法的事,目的是在这里。

马拉戈壁的,苏门达尔那个老家伙,果然是把老子的功劳给了他的儿子。不知道这个巴伦西亚,花这么大力气,为这事铺垫,是想要抬齐拉维呢,还是踩齐拉维呢。如果西门玉凤说的那些是真的话,巴伦西亚看来是踩齐拉维的机会更高一些吧。

胡忧冷眼看着这一切,心里起浮不定。从巴伦西亚点出齐拉维名字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被巴伦西亚给利用了一把。想到自己出生入死立下战功,不但没有因此而获得嘉奖,反而连战功本身,都成为了他们相互倾轧的工具,心里多少有些不爽。

不过很快,胡忧也就释然了。这本就是一个只有强权,没有公理的世界。强者为王,弱者为奴,是这个世界的法则。在你没有能力去改变他的时候,你只能去适应他。只有在这样的法则之下,做得比任何人都更好,你才有去改变他的能力。这是一个相互的关系。

齐拉维听到巴伦西亚叫他的名字,一下脸色就变得惨白。之前他就隐隐得觉得巴伦西亚似乎在算计着什么,现在他明白了,巴伦西亚玩了这么多的花样,原来是冲着他来的。

没有人比较齐拉维更清楚,那军功是怎么回事。那是胡忧的功劳,不是他的。现在巴伦西亚让胡忧说那么多关于箭法的问题,是表明了他对这方面的事,有观注。

“末将见过陛下。”别管心里愿不愿意,齐拉维也得离众而出,走到巴伦西亚的面前,行军礼。

巴伦西亚今天是绝对的主角,这种一切他掌握中的感觉,真是太好了。面对齐拉维的行礼,他微笑的摆摆手道:“齐拉维郎将不用多礼,日前我接到你父亲苏门达尔的战报,一眼就看到了你的功战,我很欣慰呀。

我和你父亲即是君臣,也是多年的好友,你又和几位皇子差不多大,我一直也把你当自己的子侄看。现在,邹鹰展翅,我真的很高兴。

来吧,给我们说说,你是怎么样射杀林正风的。”

如果不是知道这不是在拍戏,胡忧真的很想去找找摄像机在什么地方,让自己多上几个镜头。巴伦西亚这人真是太会装了,如果放到电视台,他绝对是一个出色的演员。明明心里恨不得弄死人家,却能说出这么让人感到亲切的话。真是比自己这个骗子还会骗人啊。,

不,相比起他们,自己哪有资格自称骗子。自己顶多也就骗点钱,人家巴伦西亚,苏门达尔他们,骗的可是整个帝国和千万的民众。

“是,皇帝陛下。”齐拉维硬着头皮答道。林正风跟本就不是他射杀的,他哪知道什么过程。

不要这也不要紧,不知道可以编嘛。反正也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事,随便怎么说不行,有谁会去求证。

胡忧刚才的故事挺精彩的,齐拉维也听了一些。他硬着头皮,结合刚才胡忧说的经过,再自己加一些内容,虽然说得没有胡忧那么好听,但是勉强也算是把整个事情的经过给说出来。

胡忧心中冷笑的听着齐拉维的话,最难得的是他居然还一脸很配服的样子。如果胡忧愿意,他至少有一百种方法,能当场把齐拉维揭穿,剃得他体无完肤。

齐拉维说的这个事情经过,别人也许觉得还比较合情理,但是在胡忧的眼前,简直就是漏洞百出,狗屁不通。如果按他那样说的,不但不可能射到林正风,还得把命给丢在那里。

不过胡忧不能也不会那样去做,现在揭穿齐拉维,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而且还会得罪很多人。他要有真有这么蠢,也就活不在现在了。

齐拉维好不容易,把瞎话编完,背后的衣服都湿了。他这辈子,骗他老爹,骗女子的事,做过不少,可是在这大殿之上,骗皇帝和这么多将军,他还是第一次做。还得担心那个胡忧随时跳出来揭穿,真是紧张得不行。

巴伦西亚静静的听完齐拉维的话,然后一句话也不说,似乎在想着什么,弄得在场的将军,一个个心里都没底。

过了好一会,巴伦西亚才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好箭,好箭法。暴风雪军团真是出人才呀,居然一下出了两个神箭手。

了不起,真是了起。

刚才我一直在想,你们一个射杀了安融的林正风,一个射杀了林桂帝国的陈常利,究竟是谁比较利害呢?”

“陛下,这个想要知道,并不难。两位将军都在这里,只要让他们比一比,就知道了。”一个皇家骑兵团的将军提议道。

巴伦西亚拍手道:“陈将军这提意正合我意,那我们就让胡忧督将和齐拉维郎将来比他一比”

123章 箭神之封

123章箭神之封

“不行”

齐拉维听到巴伦西亚提议让他和胡忧比箭,脑子一麻,脱口而出的叫道。

齐拉维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人的事,要说比玩女,他自认要比胡忧强,这比箭法嘛,十个齐拉维也不见得是胡忧的对手。这明摆着要输的事,怎么能比呢,就算胡忧放水,他也得射得中才行啊。

齐拉维这想法,算是一半对,一半不对。比箭法他确实不是胡忧的对手,可是要说比床上功夫,就他那两下子,也不是胡忧的对手。胡忧可是有神器的,随随便便就能以一起飞战他单女。

齐拉维话刚出口,马上就反应过来,自己冲动弄错情况了。这坐在大殿之上的是巴伦西亚,不是他老爹苏门达尔,这样随便反对,弄不好,就麻烦了。

众人的目光,一下全落到齐拉维的身上。胡忧也有些偔然的看向齐拉维,心说这家伙胆子够肥的呀,你是不是吃定了老皇帝不敢杀你。有本事,你冲上去给他一耳光看看,看他会不会砍了你。

齐拉维眼看大事不好,赶紧一下双膝跪倒在巴伦西亚的面前道:“不,那个,这陛下请恕末将不敬之罪。末将绝对不是那个意思,末将”

武将的最大的礼是单膝点地,没有双膝跪倒的。大殿内的各将军看到齐拉维这家伙做出这种动作,一个个都投去了鄙视的目光。不管他老爹是谁,也不能丢了武将的脸呀。

巴伦西亚到是挺大度,他似乎一点都没有生气,笑着摆摆手道:“不要紧,我知道的。齐拉维呀,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如果是的话,不防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你。”

巴伦西亚心里都乐开花了,哪还会生什么气。帝王嘛,有时候也是很大度的,特别是在他们达到目的的时候。

齐拉维当然有困难,可是他敢说吗。难道要当着大伙的面说,我的箭法很臭,林正风是胡忧射杀的,我伙同我老爹苏门达尔,抢了人家的功

这话能说吗,这种话要是传出去,以后他还怎么见人。有些事,是可做不可说的,哪怕大家都心知肚明。

“哦,不是,陛下。我只是突然想起,我惯用的弓刚刚拿去保养了,并不在身边。所以刚才才会那样的失态,还请陛下不要怪罪。”齐拉维憋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个还算过得去的理由。

巴伦西亚一脸失望的说道:“原来是这样,我还想着让你和胡忧在这大殿前当场比试的,既然你惯用的弓不在身边,那比试也没有多大意义了。

对了,那你弓箭是在哪里保养的,宫里有最好的武器匠人,不行的话,我可以派两个人去帮你看看。”

看,看什么看呀。齐拉维跟本就没有弓要保养,哪有东西给人家看的。

齐拉维道:“谢谢陛下关心,我那弓早派人拿去藏金楼了,他们应该能做得不错的。”

巴伦西亚点点头道:“原来是拿到鲁游那里,嗯,他的手艺一向不错,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鲁游的霹雳车每年都是帝**费里的一项重要开支,巴伦西亚年轻的时候,曾经负责过这方面的事物,说起来,他和鲁游还挺熟悉的,以前经常在一起聊天喝酒,不过当上皇帝之后,他就没有再见过鲁游了。

现在想想,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还是没有当上皇帝的时候。那时候多开心啊,想吃就吃,吃玩就玩,还可以上青楼喝花酒,还甚至还可以为抢花魁跟人打架。

因为上头还有个老爹,巴伦西亚一直没有想过,会这么快继位。哪想到老爹才当几个月就死掉,过去的快乐,一点准备都没有,就失去了。有时候想想,当上这个皇帝之后,自己还真是失去了不少东西呢。

齐拉维道:“是的,鲁大师的手艺一向挺好,对我那把弓的特点也很了解。”

齐拉维只是听到过鲁游的名字,跟本就没有见过鲁游,这话已经说出来了,也只能硬顶了。

巴伦西亚看了眼齐拉维,问道:“你的弓是什么时候拿去的。”

齐拉维回道:“今天早上,这会应该已经在弄了。”,

巴伦西亚点点头道:“晚一天拿去保养就好了。”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要保养一把弓,需要十五天的时间。齐拉维看巴伦西亚认可了这个理由,暗暗的松了口气道:“是啊,要是早知道陛下想看比箭,我肯定不拿去保养。”现在帝国还在开战,他觉得十五天之后,他肯定不在这里了。

齐拉维的大气还没出完,巴伦西亚又开口道:“你也用不着难过,鲁游是我的老朋友,我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他有办法可以只用三天,就保养好一把弓,并且和普通的技法没有任何的分别。一会我派人去跟他说说,让他加快度,确保在三天之内弄好。你和胡忧的比箭,就定在三天后吧。”

“呃。”齐拉维此时后悔得差点没给自己一巴掌。这嘴怎么那么溅,怎么不说弓箭放在青州,没有带来呢。

齐拉维躬身道:“多谢陛下,不过陛下不用派人知道鲁大师了。刚才我忘记告诉你,那弓用的就是新方法保养的,三天后肯定得。”

齐拉维那嘴苦得呀,跟吃了黄连似的,打断牙齿和血咽,这上哪说理去。

巴伦西亚点点头道:“那就好,到时候,我可要好好看看你的风采。”

“陛下,末将有话启奏。”一个声音适时的响了起来。

胡忧在后面看得清楚,知道这声音就是之前那个提议比箭的。不用说,这家伙是老皇帝的托。

巴伦西亚问道:“哦,陈将军有什么提议,说来说说。”

陈将军说道:“陛下,其实是红将军有提义,不如让红将军来说,会比较清楚一些。”

巴伦西亚看目光转向陈将军身边的另一个身材高大的武将:“红城守,你有什么好的提议?”

红城守大步上前道:“陛下,这两位将,年纪,就能有如此箭法,实属不易。依我看,单单只是比试箭法,显得不够隆重。”

巴伦西亚问道:“哦?那红城守以为,怎么做才够隆重?”

胡忧心中暗笑的在后面看着这几个老家伙,年纪不了,还要排出场戏来给大家看,也真够辛苦的了。

红城守道:“末将觉得,应该加点彩头,会比较好。”

巴伦西亚点点头道:“嗯,这个提议到是不错,不过要是赌钱的话,未免俗气了一些。这样吧,这一次比箭,赢的一方,本王赐予箭神的封号,各位以为怎么样。”

别人以为怎么样,胡忧不知道,总之他是吓了一跳。箭神,好威风的称号。他本来对这比箭还真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如果能得到箭神的封号,似乎挺不错。

红城守的想法似乎很多,巴伦西亚这么一问,他又开口了:“陛下这个彩头,非常有吸引力。既然是比箭,不如布公告,让更多箭法出众的人来进行比赛,这样最后封神的时候,也更有说服力。”

巴伦西亚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想搞齐拉维而且,封号这个问题,他也是临时想出来的,并不怎么在意。不过要是能按红城守说的,多找些人来参加的话,似乎更好也更轰动。现在是战时,把尚武之风挑起来,对今后的布局,也是有好处的。最主要是的,他是封这个箭神的人。

“好吧,那就多找几个。红城守,这事既然是你提出来的,就由你来负责吧。胡忧督将和齐拉维郎将,都是在三百步之外,射杀敌人。

我看就以三百步为标准,谁能在三百步之外,命中红星,就有资格与两位将军争夺箭神的封号。”

三个老家伙一唱一和,把这个议题给定了下来。巴伦西亚更是立刻亲笔写出公告,马上派人传,这事算是铁板定钉,定下来了。

走出大殿,胡忧一直低头考虑着,究竟要不要把箭神这个封号给拿到手。不错,巴伦西亚说出这个封号的时候,他瞬间就想到了这个封号的好处。

不过这世上的事,有好的一面就必然带着坏的一面。这个箭神封号,是可以带来不少好处,但它同时,也是一个麻烦。俗话说文无第武无第二,你平时说自己如何如何,没有人会理你,但是你敢封神,那肯定就会有不服的人,找上门来要求比试什么的,到时候就会很麻烦。,

胡忧正想着,突然一阵香风飘入鼻中,接着耳朵一痛,被一只柔嫩的手给抓住了。

“疼,玉姐。”胡忧边叫着,边无赖的往西门玉凤的怀里靠。香风入鼻的瞬间,他就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了,不然他也不可能让西门玉凤抓他的耳朵。

“流氓。”西门玉凤收回抓着胡忧的耳朵的玉手,瞪眼道:“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叫你都不答应。”

胡忧没吃到豆腐,暗叫可惜。

“你有叫我吗,我怎么没听见。”

西门玉凤道:“我看你是故意装听不见吧。”

胡忧大叫冤枉道:“那怎么可能,有玉姐这么个大美人叫我,我飞也扑上去了。”

西门玉凤娇哼一声道:“算你会说话,这次就饶了你吧。对了,你这是要去哪?”

胡忧双手一摊道:“那不回房,还能去哪?”刚才见过巴伦西亚后,他们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不过胡忧没有地方去,自然想着回之前那皇宫角落的屋子住。现在这种情况,多少人看在看着他,他不想去找鲁游,以免让鲁游的事,提前让别人知道。

西门玉凤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那破房子你还没住够呀,还想回去。”西门玉凤说着,拉着胡忧的手就往另一个方向走。

这里可是皇宫,胡忧哪都不熟,赶紧道:“玉姐,你这是要带我去哪。皇宫可不能乱走的。你是女的不要紧,我弄不好就太监了。”

“太监才好呢,省得祸害女孩子。”西门玉凤低嗔道:“跟我回家住。”

“回家?”胡忧愣了一下,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词了。江湖漂泊十三年,他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家在何处。他和师父住得最多的就是旅馆,再好点,就是租个房,可是那些,能算做家吗。

西门玉凤并不知道胡忧心理想的是什么,看胡忧停下来,又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怎么着,难道你还真想留在这里偷娘娘呀。我可告诉你,你叫了我做姐姐,你就是我弟弟,自然得跟我回家住。”

“回家,回家。”胡忧喃喃了几句,突然感觉心里暖暖的。

直到被西门玉凤像拉一样,拉出了皇宫,胡忧这才回过神了。刚才他一直在幻想着,即将出现的家,会是什么样子。

皇宫外,已经有一辆马车停在了这里,粉红主色的车箱,配以八匹纯白色的马,再加上十二个穿着红fen军服的女侍卫,那叫一个气派。

“啧啧啧,元帅就是元帅,果然不一样。”胡忧眨巴着嘴道。

西门玉凤一个暴栗子敲在胡忧在脑袋上,嗔道:“笑我是不是,我已经不是元帅了。”

胡忧幽怨的摸着脑袋道:“姐姐,你能不能不打我的头。”

西门玉凤眼一瞪:“怎么,你有意见?”

胡忧底声道:“不是了,只是我听说,打头会变笨的。”

西门玉凤翻翻白眼道:“笨才好呢,省得你老动坏脑筋。”

“姐,少爷,请上车。”大凤强忍住笑,拉开车帘道。

胡忧上下打量了大凤一会,笑道:“怪不得我觉得眼熟呢,你是大凤,你的伤好了吗?”

大凤迎迎一拜道:“多谢少爷关心,大凤已经完全好了。少爷对大凤的救命之恩,大凤必将永记于心。”

胡忧嘿嘿笑道:“好了就好,什么恩不恩的,难道看着这么个大美女,我能不救吗。对了,你的伤口有没有留疤,我这里还有些好药,改天找个时间,我帮你好好看看。”

大凤回道:“原来是有疤,不过上了姐给的药,已经全好了。”

胡忧一脸失望道:“这样呀,你怎么不等晚一点再上药哟。”

西门玉凤在一边哼哼道:“你那脑子里又想什么坏东西。是不大凤了,是就点头,回去我就帮你办婚事。”

十二金钗听到西门玉凤的话,全都掩嘴偷笑,看来她们都很习惯西门玉凤的脾气,连大凤都没有脸红。

胡忧那脸顿时就苦了:“姐,你是不是生怕我找不到老婆呀,开口闭口的就办婚事。”

西门玉凤瞪眼道:“我喜欢,怎么样?”

胡忧无奈的摊摊手道:“姐姐最大,你想怎么样都行,得了吧。”,

西门玉凤这才满意道:“这还差不多,快上车吧。”

“咦,你们也在。”胡忧一钻进车里,就看到了西门雪和西门霜。

这对娇娃对胡忧可不像大凤她们那么友好,对胡忧的招呼,理都没理,当他是空气一样。

马车在十二金钗的护卫下奔驰在帝都宽阔的大道上,她们的目的是城南的凤园。

胡忧看了看坐在自己身边的西门玉凤,她那如花的娇靥上含着一丝浅笑,凤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看来她对家也充满了期待。毕竟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家了。那种游子回家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胡忧看西门玉凤不注意,往她那边又靠了靠,声的问道:“姐姐,西门雪和西门霜怎么怪怪的,是不是来那个了?”

“哪个?”西门玉凤有些不太明白胡忧的话。

胡忧抓抓脑袋道:“就是女人每月总有几天的那个嘛。”

西门玉凤瞪眼道:“流氓,你问这个干什么?是不是又想干什么坏事,你该不会是想偷”

胡忧看西门玉凤的表情越来越怪,赶紧摇头道:“我才没有那么变态呢。刚才我跟她们打招呼她们都不理我,我想看看,是出了什么问题。”

西门玉凤闻言狠狠的在胡忧的腰上掐了一把道:“谁叫你看不上她们,你都不要她们,她们当然不会给你好脸色看了。”

胡忧听着一惊,差点没有跳起来。偷看了西门雪两女一眼,试探着问道:“你该不会是把那事告诉她们了吧。”

西门玉凤不以为意的道:“是呀,这有什么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我的天,难道她不知道,女人都是气的吗?这种事怎么能告诉她们呢。在女人的思想里,可是只能允许她们不喜欢你,没有你可以不喜欢她们的。就算你对她们没有意思,也不能让她们知道呀。越是有本事的女人,最越痛恨这个。胡忧都已经可以遇见自己今后的悲惨生活了。

还好,上次没有否决掉十二金钗,不然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这一屋子的女人,全都得罪光了,还怎么呆下去。以前睡觉是睁半只眼,以前睡觉,就得全睁着了。

胡忧苦笑道:“我的好姐姐,你这不是害我吗。”

124章 猥琐管家

凤园,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无声的告诉人们,此地为何处。

这还是胡忧第一次来达官贵人的府邸,红墙绿瓦,飞檐斗拱,带给他的不只是建筑本身的美,还有那在建筑后面所代表的权势。

马车在凤园门前就停下来了,不是不能往里驶,而是胡忧要求的。他要亲自用脚,来感受权势所能代来的富贵。

踩在青石板所铺的中庭路,路边的参天大树,几乎遮住了半边天。还没有走进主厅,就已经能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气势非凡。

“姐姐,你家可真漂亮呀。”胡忧忍不住感叹道。这就是实力的体现了,没有强大的实力,谁可以在这寸土寸金的帝都城中,拥有这么一块如苏州园林一样的院子。别说这院子,普通人就算是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买不起一颗这路边只为观赏的红豆彬树。

西门玉凤瞪了胡忧一眼,纠正道:“这也是你家”

“是,是,我家。”胡忧连连点头:“这不一时有些不习惯嘛。”

走过参天的红豆彬,一个荷溏出现在胡忧的眼前。溏中洁白的荷花,开得正艳,花香飘绕,深吸一口,让人心旷神怡。

“很像姐姐身上的香气呢。”胡忧喃喃的说道。

这话的代价,是又吃到了一个暴栗子。不疼,在这幽静的环境中,却显得很响

“说了多少次了,不许吃姐姐的豆腐。”西门玉凤收回玉手嗔道。她话中虽然带着教训,却掩饰不了她眼中对胡忧的宠爱。要不是这样,胡忧也不敢那么放肆。

胡忧很给面子的摸摸头,咧嘴道:“我又没有吃豆腐,说的是实话呢。”

看西门玉凤又瞪眼,胡忧敢赶跳开,一溜烟,跑到荷溏边,采下一朵莲跑回来讨好道:“姐姐,我请你吃莲子。”

“嗯。”西门玉凤眼睛变得温柔起来,摸摸胡忧的脑袋道:“谢谢你哟。”

“我来帮你剥。”胡忧剥出一个莲子,放到西门玉凤的手上道:“你吃吃看,很好吃的。对了,不要吃莲心,那个苦。”

看着西门玉凤玉贝一样的牙,轻轻嘴开莲子,胡忧不由得意的笑了。

“姐姐。”

“嗯?”

“这里为什么叫凤园,是你起的名字吗?”

西门玉凤没有回答胡忧的问题,她往前走几步,在荷溏边的一处石椅前坐下来,默默看着那些出淤泥而依然洁白的荷花。

胡忧知道,西门玉凤肯定是想起了什么往事,也收起了嘻笑,在西门玉凤的身边坐下,不时把手中的莲子,扔进到水里。几条红色的巴哈鱼,对胡忧的莲子产生了兴趣,挣食着这就生长在它们的头上,它们却吃不到的美味。

过了良久,西门玉凤才悠悠的开口道:“凤园是我母亲留下给我的。这里的荷花,也是她亲自派人种的。

母亲的身体一向不太好,生了我之后,身

体更是日渐孱弱了。她自知看不到我长大,于是就用毕生的心血,亲自设计建造了这个园子,并取名凤园。她的本意,是想让这座园子,代替她来陪我,看着我长大。可惜我长年在外,真正在这里住的时候,并不多。唉........”

胡忧伸手抓住西门玉凤的手道:“母亲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人,她不会怪你的。你现在回来了,她肯定很高兴。你看那边的荷花,都笑了。”

“扑哧。”西门玉凤被胡忧逗得笑出声来,打了胡忧一下,娇嗔道:“荷花怎么会笑,油嘴滑舌的。”

胡忧没脸无皮的笑道:“嘿嘿,荷花不笑美女笑,也不错。”

西门玉凤瞪了胡忧一眼,啐声道:“小流氓。”

凤园的布置是四面景,中间房。四面修得的都是园林,真正住人的地方,在荷溏的后面。陪西门玉凤坐了一会,两人起身,往主楼而去。

主楼前,早有几个家将模样的人等候在这里。胡忧瞄了一眼,只见这几个家将个个身材高大,气度不凡,领头的那个老者,别看头发都白了,却依然很有气势,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那老者看到西门玉凤和胡忧,马上迎了上来,一脸激动的躬身道:“德福见过小姐。小姐,老奴这日盼夜盼,终于把你给盼回来了。”,

西门玉凤见到德福,也很激动,关心的问道:“福伯,你老身子还好吗?”

德福擦擦眼睛,颤声道:“好,好,见到小姐,我哪都很好。小姐,这回你可一定要多住几天啊”

“嗯。”西门玉凤点点头,招手让胡忧过来。

“福伯,这是胡忧,我认的弟弟。以后你就叫他少爷好了。”

福伯看向胡忧,眼睛一亮道:“少爷气宇轩昂,气势不凡,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将来必定了不得。”

胡忧听得这话,顿时眉开眼笑,心说这老头比我还要滑溜,不跑江湖,真是可惜了。

西门玉凤笑道:“他呀,就是一小流氓。福伯你可要交待下面的侍女都小心点,这家伙坏着呢。”

胡忧不满的说道:“姐姐,你可不能这样啊,哪有这么说自己弟弟的。福伯,你可别听姐姐乱说,我这人一向尊老爱幼,不偷女孩子肚兜,不偷看女孩子洗澡,还不随地吐痰,是一个大大的正人君子,四有青年呢。你看我像小流氓吗。”

福伯嘿嘿笑道:“不防事,不防事,人不风流枉少年,只要不用强,你情我愿,**女爱,很平常的。老爷在世的时候,就长长叹息想早恋却发现已经晚了,想风流时却发现..........”

“福伯”西门玉凤娇嗔一声。她此时还真有些后悔让这两人认识。她还以为福伯年纪大了,会变得稳重一些,看来那只是一相情愿的想法。以后这两个臭味相投的家伙凑到一块,这府里还真不知道要弄出多少乱子呢。

“好好,我不说,不说。”福伯连连摇手,边说着,还边偷偷的对胡忧眨眨眼睛。胡忧对这老头顿时大生好感,没看出来,这老头还是个极品家丁呢。有机会,可非得好好的跟他交流交流心得。

在福伯的带领之下,西门玉凤和胡忧往屋子里走。外面的风景好,里面的布置,也非常的讲究,处处透着一个‘雅’字。所到之处,文人字画,奇花异草,奇石灵景,曲径通幽,无一处不美。

转过院门,终于来到了正厅,正厅的布置并不华贵,可是胡忧却知道,这里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到外面去,都够他吃半年的。只看这里的布置,那怕他跟本不懂古董字画,也知道这里的东西,每一样都很有来头。

走进正厅,除了西门雪和西门霜之外,大凤等十二金钗很自然的全都各自散去。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十二金钗是西门玉凤的侍女。西门玉凤的一切起居都由她们负责的。福伯显然也很清楚这些,所以他也没有安排其他的侍女上茶。

十月的安融,已经大雪纷飞,十月的帝都,天气却还非常的炎热。胡忧一走进这正厅,就感觉到一阵阵的清爽,这让他不由感到奇怪,这地方连个电灯都没有,空调就更不可能有了,这凉气是从哪里来的。

胡忧对此来了兴趣,就四处找了起来。可是都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可以降温的呀。无意中一低头。胡忧的灵光一闪,伸上在地上摸了一下。果然,答案在这里。

“福伯,这是什么石头,怎么会是凉凉的?”胡忧好奇的问道。

福伯自豪说道:“这不是普通的石头,这是一种玉,是老夫人无意之中发现的。它单块没有什么特别。但是按一定的方式拼装,就可以产生很神奇的作用。你别看它现在是凉的,到了冬天,它就变成热的了。有了它,这屋子就算是下雪,也不用烤火。”

“这么厉害”胡忧惊讶道。这可是不得了的宝贝呀。要是能拉一车回到之前的那个时代,直接就能带来无尽的财富,哪还用怕什么被城管追。

福伯得意道:“那可不。可惜这种玉的数量太少了,只将将够凤园用。不然咱们就发了。”

胡忧看这福伯又跟自己想到一块去了,对他的好感又更进了一步。心想着没准这老头也跑过江湖都说不定,不然怎么就那么对脾气呢。

胡忧深以为然道:“是啊。要是能大批出产,每天卖他个十车八车的,就足够我们想喝豆浆喝豆浆,想加红糖加红糖了。”,

“小姐,我回房看书去了。”西门雪突然站起来对西门玉凤道。

西门玉凤点头道:“嗯,你去吧。一会就得吃饭了,你别看那么入迷。”

“知道了,小姐。霜儿,你来一下,我有些事得你帮我。”西门雪说着拉走了西门霜。临出去之前,她很明显的瞪了胡忧一眼。

“嘿,我说,你是不是得罪雪丫头了。”福伯撞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

“算是吧。”胡忧点点头。想起这事胡忧就嘴苦,要不是西门玉凤真的对他非常的好,他还以为西门玉凤是他的阶级敌人呢。这哪有把什么事都告诉人家的嘛。唉,早知道让西门雪也后备,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福伯一脸佩服的表情道:“少爷果然是人中龙凤,唉,以后你可要小心点,雪丫头可是连我都不敢惹的人。”

胡忧不以为意道:“一个黄毛丫头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她还能吃了我不成。”

福伯道:“你是没有吃过她的苦头,不知道厉害。想当年,我只不过是偷了她一个肚兜,她就把..........呃.........那个什么,我去厨房看看汤好了没有。”

胡忧正聊得起劲呢,没想到这老头话没说完,转身就跑,不由急道:“福伯,先别急着那汤啊,那丫头把你怎么了。切,跑那么快,该不会是先那个什么,再那个什么了吧。”

西门玉凤叫道:“胡忧,你在那嘀咕什么呢,过来陪我喝茶。”

胡忧转过身去,看到大凤正在给西门玉凤泡茶,眼珠一转,跑了过去。福伯那老头,明显不想把糗事说出来。西门玉凤肯定也知道这事,不如去问问她。

大凤泡茶很有一手,只是几荷叶,就能泡得满屋清香。

“少爷,来品品这茶怎么样。”大凤看胡忧过来,忙递上一杯荷叶茶。也许是因为胡忧救过她的关系,她对胡忧总是很热情。就算是胡忧有时候借机吃她点豆腐,她也不生气。

胡忧调笑道:“美人泡茶,那还错得了,嘿嘿,我来试试看。”这货就是柿子捡软的捏,谁好说话,他就专向谁出手。

“小流氓。”西门玉凤叫胡忧。从进入这正厅之后,她就把对胡忧的称呼给改了。

胡忧抱怨道:“姐,你能不能别叫这个。小流氓,小流氓的,多难听呀。”

西门玉凤翻翻白眼道:“我喜欢,不行吗,以后我就这么叫你。

你刚才在那边和福伯嘀咕什么呢?”

“呃。你不说我到忘记了。姐姐,那福伯似乎很怕西门雪的样子,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西门玉凤瞪眼道:“不知道。”

西门玉凤自从认了胡忧做弟弟之后,总是想要在胡忧的面前,尽可能的做出姐姐的样子。可是她从小家里没有兄弟姐妹,跟本就不知道这姐姐应该怎么个做法,似乎只会瞪眼。

就这么一招,对胡忧这种家伙,跟本就起不了什么作用。对付胡忧这种家伙,唯一最好的办法就是有事没事揍一顿,可是她对胡忧是宠爱得不行,哪里舍得哟。

胡忧最擅长的本事就是察言观色,他一看就知道西门玉凤肯定知道,却不告诉他。眼珠转了转,胡忧决定换一种方式下手。

“姐姐,我看你对福伯似乎挺客气的,他应该不是奴仆吧。”

天风大陆的奴分两种,一种是没有户籍或因为各种原因,被取消了户籍的。而另一种则是有户籍的,不过他们的户籍是跟家主联在一起的。对外他们可以称为家将,对内也就是家奴。

后一种一般多见于权贵之家,他们和家族就像是藤和树的关系,世代依附于家族之中,为家族做事,属于半个家族的人。他们的身份,随着家主的身份高底而起浮,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一般都非常的忠心,也很得家族的重用。像福伯这种能当上西门家族管家的,那地位可算非常高了。一般的小官,见了他们都得客客气气的,不敢得罪。

西门玉凤道:“我什么时候说他是奴仆了。他虽然自称为奴,你可不能当福伯为家奴,知道吗。”,

胡忧不明白的问道:“姐姐,你说得我都乱了,福伯他究竟是干什么的。”

西门玉凤有些犹豫,要不要把福伯的事,告诉胡忧,不过她只是闪过这个念头,就决定告诉胡忧。在她看来,胡忧从今天开始,也是这里的主人了。做为主人,他总应该对家里的人,有个了解吧。

西门玉凤看了大凤一眼,大凤知道他们这是有秘事要谈,不是她适合知道的,所以非常懂事的行礼退下。

西门玉凤看大凤退下之后,这才说道:“福伯也姓西门,他算起来,还是我的族叔。”

胡忧看西门玉凤说到这里,就了下来,不由问道“那他怎么会?”

西门玉凤喝了一口茶道:“这事算是一个家族的秘密,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到外面乱说。”

胡忧听到这里,才知道自己随口问的东西,关系重大:“我也就是好奇而已,姐姐如果为难的话,就别告诉我了,我明白的。”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你现在是我弟弟,也算是家族里的人,有些事,你也应该知道的,我相信你虽然顽皮了一些,但是知道事情的轻重,不会把事情说出去的。”

胡忧看西门玉凤如此信任他,不由坐直了身体。很难想像,一个认识时间并不长的人,居然可以完全地信任另一个人。以前在江湖上,胡忧遇上这样人,大多都称之为羊枯,那是比肥羊还要好骗的存在,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有品种。每每遇上,胡忧两师徒都是欣喜若狂,大宰特宰。

然而此时,胡忧有的不是欣喜,而是深深的感动。他是打从内心里感叹,能遇上这么一个姐姐,真好。

西门玉凤继续说道:“福伯此人天性放荡不羁,生性风流浪荡,胆大包天。反正基本和你差不多就是了。”

西门玉凤说到这里,忍不住又瞪了胡忧一眼。

胡忧苦笑道:“怎么又扯上我了,快说重点,说重点。”

西门玉凤问道:“神女的由来你知道吧?”

胡忧点点头道:“知道,那是关于索菲雅王妃的故事。她以前是青楼女子,嫁入皇家之后,民间根据皇帝给索菲雅提的诗,改青楼女子为神女。”

西门玉凤道:“你知道得到清楚。福伯的事,就出在这个索菲雅王妃的身上了。”

胡忧骇然道:“不会吧,福伯这么猛,那可是当今二皇子的亲生母亲呢他也敢推倒?”

125章 臭味相投

“什么推倒?”西门玉凤听不懂胡忧的话。这个家伙经常会不经意之间,蹦出一些跟本听不明白意思的言语。

胡忧脑子里很坏的浮现出满头银发的福伯和索菲雅王妃抱在一起的画面,坏坏的说道:“嗯,就是福伯把索菲雅王妃那个了。”

胡忧左手做了一个圆,右手伸出一根手指,在西门玉凤的面前比划着。

西门玉凤小脸一红,打开胡忧的手道:“正紧一些。”

“哦。”胡忧收回手,像小学生一样坐好,腰杆挺得直直的。

西门玉凤看胡忧那搞怪的样子,也懒得理他,接着说道:“你猜得不错,福伯确实是把王妃那个推倒了。”

看胡忧做出一副了然的样子,西门玉凤瞪了胡忧一眼道:“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他们是事,发生在索菲雅王妃入宫之前。那时候索菲雅王妃还在青楼,算不得王妃。”

“哦”胡忧长长的应了一声,表示明白。想想也知道,如果事情发生在入宫之后,福伯不死也得变太监,怎么可能还像现在这样,活蹦乱跳的。

“大约的经过,是这样的西门玉凤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详细的告诉胡忧。

胡忧听完福伯和索菲雅王妃之间的事,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这个福伯,真是太强悍了。整个天风大陆,能让当今皇帝带了绿帽子,还没地方讲理的,就他这么一个人吧。

说起来,这个福伯的故事,还真是够传奇的。福伯的的本名叫西门战龙,是西门玉凤老爹西门战虎的堂哥。西门家族的长子。因为出生好,家族在帝国又有势力,家里人也宠着,所以这西门战龙养成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老天都敢撞个窟窿的脾气。只要他想做的,就没有他不敢做的事。

西门战龙在没有出事之前,其实跟索菲雅并不认识,或是说,只是相互听说过对方的名字,却没有接触过。

西门战龙之所以对索菲雅产生兴趣,是因为听说巴伦西亚要娶索菲雅入宫。当时他正在跟一个青楼的红牌在玩,无意中说听那个红牌说起这个事。

那个红牌也许是看索菲雅走运,她也想效仿,才对西门战龙提起这事的吧。可是西门战龙听到这事的反应,却和那个红牌想像的不一样。

那个红牌是想西门战龙像巴伦西亚那样,把她也收入西门家,而西门战龙想的却是那个索菲雅究竟有多厉害,居然弄得巴伦西亚要娶她的地步。

可巧,西门战龙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好是巴伦西亚要对外宣布,将娶索菲雅入皇家的前一天。第二天,索菲雅就将是准王妃的身份了。

西门战龙兴起这个念头之后,就想着抢在索菲雅真正成为后妃的之前,玩玩这个青楼事业做得如此出色的女人。

西门家乃是军方重臣,非常受当时还在位的一世皇帝里杰卡尔德的器重,可以说是身家显赫。

而巴伦西亚虽然出生皇族,但是当时连他老爹都没有继位,他手上也就没有多少权。西门战龙找到青楼之后,青楼的老板权横了利益,同意让索菲雅最后再接一次客。反正当时索菲雅将要成为后妃的事,还并没有公布。算起来,索菲雅还是青楼的女子。

于是呼,西门战龙很顺利的就上到了将来的王妃。那一晚,他真的很爽,想来索菲雅对这青楼的最后一晚,也挺满意吧。

可就是因为这个‘爽’字,爽出问题来了。西门战龙和索菲雅一通乱战,打得天昏地暗,直到天亮才睡下。这一睡,就睡死了,跟本忘记了巴伦西亚第二天要来当众宣布封索菲雅为后妃的事。

而那青楼老板是记得的,但是他进不去啊。西门战龙的护卫守在门口,哪是你说进就可以进去的。

当时那青楼老板急得呀,跳楼的心都有了。随着时间越来越少,那青楼老板急得不行,一咬牙,冲到了西门家族要求面见当时的族长,也就是西门战龙和西门战虎的爷爷。

老爷子听说这事,头发都竖起来了,赶紧亲自快马赶到,想要抢在巴伦西亚之前,把西门战龙给弄走。睡皇家的女人,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呀。弄不好,全族抄斩都是很正常的事。,

可是偏偏事情就是有那么巧,里杰卡尔德那天也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还是怎么的,居然和巴伦西亚一起去了青楼,然而居然比约定的时间去的还早。刚好跟西门战龙给撞在了一块。

要是西门战龙是普通的百姓,他头上的那脑袋保不住不算,就连九族都得完。还好,西门家族也不是普通的家族,经过多方的努力,终于保住了西门战龙的命,不过他也被里杰卡尔德亲自下令去了户籍,打成奴隶,终身不得恢复。

堂堂西门家族的长子,总不能到人家家做家奴,或是在战场上做奴兵吧,最后经过商议,家族决定,把西门战龙放到西门战虎家做奴隶,于是西门战龙也就改名为德福,成了西门战虎家的家奴。

这就是西门战龙的传奇性故事了。

还好这个西门战龙生性脾气就是那么怪,被贬成奴隶之后,他却喜欢上了这个新的身份,还做得挺开心。不然换了别人,弄不好,早自杀掉了。

“这个福伯还真有些意思,嘿嘿。”听完福伯的故事,胡忧愣了好一会,突然嘿嘿的大笑起来。知己呀,他这下是算找到知己了。

西门玉凤跟胡忧说福伯的事,一方面是让他了解家族的事物,二方面,也有警示胡忧的意思。因为胡忧这个人,也是一个不安份的主,西门玉凤怕他哪天也会弄出什么让人头痛的事来。

可是看胡忧笑成那个样子,西门玉凤就后悔了。这个混蛋,你不告诉他有这种事,还好一些,让他知道了,弄不好,他还要去效仿呢。

“笑什么笑,我可告诉你这小流氓,你可不能给我弄出这种事来,听到了没有。”西门玉凤一边警告胡忧,一边想着现在的三个皇子里,有哪一个有可能娶个青楼女子回去的。毕竟他们有这方面的例子在,弄不好,很可能又出现这样的事。

不过这种东西,哪是西门玉凤能料想得了的。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最紧要的在,还是看好这个小流氓。

“放心吧姐姐,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了。”胡忧诡异的笑道。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去找那个福伯玩。看他刚才的表现,他肯定没有因为被贬成奴而悔改。跟老前辈学习经验,一向是胡忧最喜欢做的事。嘿嘿。

放心,能放得下心才是怪事了。西门玉凤是怎么看胡忧,都觉得不放心,弄不好,这几天这个家伙就得弄出什么事来。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乱来,就那么办。”西门玉凤暗自在心里做出决定。

过了没多久,福伯派人来通知,可以开饭了,让西门玉凤和胡忧去饭厅。

西门家族世代从军,基本上全都是战死沙战,没有几个能活得命长的。这一代西门家族的人丁又单薄,最直系的两个儿子,西门战龙跟本就没有取妻,西门战虎只有西门玉凤这么一个女儿。旁系到是有不少,不过此时都在军中,所以这吃饭的人,相对来说,就显的少了。连胡忧算上,到不够一桌的。

胡忧从上桌之后,目光就一直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在福伯。要不是西门玉凤说起,胡忧怎么都想不到,眼前这个看起来顶多也就是怪伯伯的福伯,当年居然能干出那么强悍的事。

“少爷,你老看我干什么?我的脸上有花吗?”福伯也发现了胡忧的怪异,不由摸着脸问道。

胡忧阴说道:“我在看我偶像。”

“你要吐吗”福伯问道,偶像是什么,他哪直到。直接理解成为吐了。

“虽然不怎么上镜,不过还好,用不着吐。啊哈哈哈......”

“吃饭就吃饭,你笑什么呢。”西门玉凤夹了一大块肉,塞进胡忧的碗里。看她那力度,她恐怕更想直接塞进胡忧的嘴里,好让他闭嘴。

“哦,谢谢,姐姐你也吃,不用管我的,我不会客气的。这个鸡脚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姐姐你试试。雪儿,你要不要来块鸡屁股?”

西门玉凤真是拿胡忧半点办法也没有:“你自己也快吃吧,雪儿懂得自己吃的。”,

“哦,那我吃了哟。大凤,麻烦你再给我一杯酒。”

胡忧安静下来,大伙这饭,还正式的开吃。十二金钗侍女的身份,并不会跟西门玉凤同一桌吃饭。真正落坐的人,也就西门玉凤,西门雪,西门霜,福伯和胡忧五个人而已。

十二金钗两个人服侍一个,这饭很得那叫一个爽。听说一些权贵的家里,还养着大批的优伶,专在开饭的时候,出现跳舞助兴。可惜西门玉凤家里,并没有这些,不然后胡忧还真想试试这感觉怎么样。

用罢了饭,西门玉凤又把胡忧拉到书房喝开胃茶。胡忧正想着去找福伯交流经验,这茶喝得有些心不在焉的。

“胡忧,胡忧

“啊,姐姐,你叫你。”

“你在想什么呢,我都叫了你好几声了,也不理我。”

“没有什么,姐姐叫我有事?”胡忧当然

不会把自己在正想的事讲出来。

西门玉凤道:“嗯,对于三天后的箭射比试,你有什么打算吗?”

胡忧说道:“打算?我没有想过。反正要赢也不难,要输也容易。”

要是比别的,胡忧不敢说自己一定能行,比箭法吗,有换日弓在手,他还是有几分自信的。这本来就是拿着作弊器跟人家玩,还没有点自信,那也就不用混了。

“你说得到挺容易的,那你准备给姐姐拿回第几名?”西门玉凤问道。胡忧的箭法,她亲眼看过。她相信在这方面,能胜得了胡忧的,整个曼陀罗帝国加起来,也没有多少人。她这问的目的,是像借这个套,把胡忧套上,至少要确保开赛之比前,不让胡忧四处乱跑。

胡忧咬着鸡脚道:“姐姐想要第几名,我就给你拿回第几名。”

西门玉凤心中暗笑,鱼儿要上勾了:“要是我想要箭神呢?”

“那我就给你拿个箭神。”胡忧回道。

西门玉凤有意无意的看了福伯一眼道:“吹牛。你的箭法是不错,但是帝都藏龙卧虎,箭神可不是你说拿就拿的。”

西门雪和西门霜不知道是不是收到了西门玉凤的暗示,一个个也摆出了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胡忧毕竟还是年轻呀,又喝了点酒,加上对箭法有足够的自信,最看不得女人那样的眼光。以无比骄傲的口吻道:“我想不出这帝都有随能在箭法上赢我的。”

“我就知道有一个。”西门玉凤开始收网了。

“谁?你该不会是说你吧。”胡忧嘿嘿笑道。

西门玉凤摇摇头:“不是我,是福伯。”

“福伯?”胡忧转看看向福伯,看福伯那手都起满了褶子,拿筷子手都有些打颤,有些不信的说道:“你不会是开玩笑吧。”

西门玉凤道:“不信?要不我们来赌一把,就当是战事预演,怎么样?”

胡忧刚听完福伯的故事,也想看看,福伯的水平怎么样,于是点头道:“那行,不过赌总得有些彩头吧,咱们赌什么。”

西门玉凤道:“皇帝不赌钱,咱们也就赌钱,就赌自由吧。你要是能赢福伯,这三天我也不管,随意你怎么玩,一切开消算我的。

你要是输了,这三天就乖乖的给我在家练箭,哪里也不许去。”

“我似乎有点亏。”胡忧在脑中计算了一下,说道。

西门玉凤瞪眼道:“我还不说你赚了呢,你亏什么。你不是一定赢的吗。”

“哟哟哟,还玩上激将法了呢。”胡忧做着鬼脸道:“好,我就跟你赌了。我还就不信,我这次赢不了。”

比试的结果,是胡忧失去了三天的自由。胡忧箭法长处的地方再于远距离杀伤力,和他们定力。可是这一次,西门玉凤比的不是这个。她似乎知道胡忧的弱点在哪里,给胡忧弄了个近距离的射石子比赛。

胡忧和福伯人手一弓,箭无数。看谁能在同一时间内,射中最多的石子。这一下,胡忧输了。这样比射,箭法已经是次要的了,最关键要比的是反应和对弓箭的熟悉。

“我说福伯,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可以一弓同时拉五支箭的,就这样都能同时命中的。你这也太夸张了吧。”胡忧一脸苦笑的扎着马路说道。练习从比赛结束的那一秒钟,就开始了,福伯以冠军身份,成为了胡忧的箭法老师。,

福伯道:“你要想学吗,我可以教你,这是我的独门绝技。”

胡忧刚想说我才不要你教,突然看到福伯一个劲的使眼色,不感觉有异,点道道:“好呀,那稳定谢谢福伯了。”

“好说。那你好好看着了。”福伯一脸认真的拿起弓箭,一点了点的讲着要领。

胡忧也靠上去,作势在学,下面却用很小说的话问道:“福伯,是什么情况。”

“是西门雪来了,快装得认真一些,不然她得打我们的小报告。”福伯小声的说道。

装模作样的教了十多分钟,福伯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弓箭也丢掉一边。

胡忧刚刚学到一些路子,正感觉兴趣呢,看福伯不教了,不由急道:“福伯,下面应该怎么样,你快教给我叫。”

福伯摇头道:“西门雪都走了,你还装个屁。”

胡忧回道:“我可不是装,我是真想学这一招。”

福伯好笑的说道:“学个屁,这招就是一个花架子,跟本没有什么用。你别看看起来挺威风,实际跟本一点作用都没有。就算人家站在那里给你射,你也伤不了人家。这就是闹着玩的,射出的箭,连普通的藤甲都射不穿.你要想学,我两钟分教会你。

现在,咱们先去一个好地方。‘

胡忧也坐到福伯的身边道:“去什么好地方。”

福伯神秘一笑道:“带你去看美景,包你喜欢。”

“是什么?”胡忧好奇道。他知道福伯口中的美景,肯定不是普通的风景。要不然他也不会笑得那么坏了。

“跟着来不就知道了。”

福伯走头带路,胡忧亦趋亦步的跟着,心里猜着这传奇老头要带他去什么地方。

跟着福伯七转八转的走了好一会,胡忧的耳边传来了水声,提鼻子一闻,还带着一股特别的药香。

“这是哪?”虽然已经隐隐的猜到了答案,胡忧还是忍不住问道。

福伯道:“装,装,给我装我就不信,你猜不到这是哪里。”

“嘿嘿,我知道这是澡堂,只不过,我不知道那里面是谁。”

福伯的脸上,带出诡异的笑容,解释道:“西门雪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用药水来泡一次。一次大约是两个小时。

胡忧也坏笑起来:“原来是西门雪,我们要怎么做?”

“你说呢?”M

126章 鱼鳞阵

接下来要怎么干,相信只要是男人都知道。胡忧和福伯相视一笑,各自依自己的经验,选定合适的方位,向那发出水声的小木屋摸了上去。

“你们在干什么?”

当这一老一少两混蛋,准备要大显身手,一探*光之时,小屋的门突然打开,西门玉凤似笑非笑的出现在那里。她的表情淡定而从容,似乎早就知道这里会发生什么,而在这里等着了。

“呃”胡忧有些傻眼,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西门玉凤在居然会出现在这里,不过他的反应相当的快,毫不犹豫的开口道:“我和福伯在躲猫猫。”

“对对,少爷说这里风景不错,很适合做些有些益生心的运动。”福伯也是块老姜,反应一点不输于胡忧,马上应合胡忧的话。

“是吗?”西门玉凤看看胡忧,又看看福伯,点点头道:“那你们继续玩吧,不过要小心注意安全。”

两个大小混蛋一脸真诚的分别回道:

“好的,姐姐,我们一定会小心的,保证不会弄出什么事件。”

“小姐你放心好了,做这样的事,我很有经验。”

“嗯。”西门玉凤满意的点点头,似乎认可了他俩的话。不过她的眼睛却很明显的射出别跟我来这一套的警告眼神。

胡忧装做看不懂西门玉凤的眼神,一脸干笑道:“姐姐,你要不要也来玩玩看?”

“不了,今天有些累,想早点休息,你们玩吧。”西门玉凤的整理了一下衣服,走出了屋子,踏着石板街路,飘然而去。

胡忧直等西门玉凤走远,这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翻着白眼去看福伯。福伯看来对这样的情况见得很多了,不在意的笑笑,指指那屋子,示意继续。

胡忧瞪大了眼睛看福伯,心说这是什么人呀,居然在被人家发现之后,还要继续。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溅中还有更溅人。

不过胡忧也很好奇,在这种情况之下,那个依然飘着药香和水蒸汽的屋子里,还能有什么美景可看吗?

“我就知道。”胡忧看着那空无一人的大木桶,叹息道。想不到自己也有变蠢的时候,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跑进来。

福伯一脸失望的注视着那还没有完全冷掉的药水,似乎看久一些,真能看出人来一样。

“走吧,福伯。这里不会有什么新发现了。”胡忧摇摇头,当先走出了屋子。漏*点被冷水浇灭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就是他现在这种样子的。

唉,早知道就不跟福伯一块出来疯了。之前听西门玉凤说他的事迹,还以为他是一个非常了不得的色中高手呢。看来英雄迟暮这词,用在他的身上,也同样适用啊。

“少爷,等一下,别急着走嘛。”福伯从后面追上来。如果只从他那矫健的步子看,还真看不出这是一个头发都白了的老者。

“怎么?你该不会是又有什么好地方要带我去吧。”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脚下的步子,不但没有放慢,反而加快了。

福伯看来不打算放弃,一路小跑的跟着胡忧,有些气喘的说道:“少爷,你是带兵打仗的人,对阵法肯定感兴趣吧。”

“什么阵法?”胡忧没有把福伯的话往心里去,随意的问道。

福伯回道:“就是那种带兵打仗时用的,指挥部队应对敌人进攻或防卫时用的阵法,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你说的兵阵?”胡忧一下停下来。在金骨山打安融人大营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自己这方面的不足。当时虽然灵机一动,用了几招单兵组合的方法,来对付安融人。可是那些跟本就不是军队用的阵法,对付小的战场还行,要打大仗,跟本不可能。

虽然到目前为止,胡忧还没有组织参与过一场大规模的平原战,但是他知道自己迟早要遇上那种仗的。到时候如果不会阵法,那仗也就难打了。

“对对,也可以称为兵阵。”福伯看胡忧表现出了兴趣,乐呵呵的连连点头。

胡忧再一次上上下下打量了福伯好一会,他怎么看,都看不出眼前这个猥琐的老头,能

会阵法。这真是怎么看都不像嘛。,

福伯看胡忧一脸的怀疑,不由激动道:“怎么,不相信?好,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是阵法。”

福伯说着气呼呼的捡过一根树枝,就着树枝在泥地上,横横竖竖的画了起来。边画还边在嘴里嘟嘟道:“阵法简单来说就是“阵形”是军队野战时所用的队形。打仗可不是一拥而上,像群殴一样,谁人多,谁就可以取胜的。

战争是一门艺术,而“阵形”则是艺术的一种最基本的表现。它可是编制组织军队,按主将的愿意,或是进攻,或是防卫,所谓战之有序,进退自如。”

胡忧在只听福伯说出前几句话的时候,就已经收起了轻视之心,一脸严肃的认真听着福伯的讲述。

胡忧虽然不懂阵法,但是他会听,会想,再加上之前看过不少战争方面的电影电视,他能判断得出,福伯是说真的,还是瞎编的。这就和读者一样,读者也许不一定能写出一本好的小说,但是他们肯定能看出哪本小说好,哪本小说不好。

别看福伯年纪已经大了,吃饭的时候,拿筷子的手都会抖,可是他拿树枝画图的时候,手却一点都不抖。一横一竖,都画得非常的严谨,每一条线,都清清楚楚。没一会功夫,一个简单的阵法图,就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

胡忧的两只眼睛,如看美女一样,看着地上那横竖不一,或圈或点的鱼形阵图,忍不着都想冲上去亲几口。

没错,这就是阵法,这就是阵法图,哪怕跟本看不明白,图中要表达什么意思,要怎么运用,但是胡忧却可以肯定,这就是一个阵图。

福伯把阵图画好之后,又检查了一遍,在细微之处,做了些修改,把手中的树枝一丢,略有得色的说道:“怎么样,我这鱼鳞阵还行吧。”

“这个叫做鱼鳞阵?”胡忧已经整个蹲在了地上,头也不抬的问道。

福伯道:“是的。这个是我根据古阵,结合当今天下的兵种武器运用,改编出来的。独家所有,别无分号。”

胡忧对这阵的来历,完全没有兴趣。他是实用主义者,看重的是这个阵法怎么运用,而不是它的历史。跟人打仗,总不能靠谁对阵法的知识了解得多,谁就赢吧。要想分出你是我活,还点看手底的家伙,看谁更硬。

“福伯,你快给我说说,这个阵法是怎么运用的。这个像鱼尾巴的东西,又代表什么。”

胡忧此时看得都快趴在地上了,他已经忘记了这里是哪,更是忘记了身上的衣服,是西门玉凤一个多小时之前,给他换上新衣服。这些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他的眼里,现在就只有阵法的运用。

不信你现在放个光溜溜的美女在他的面前试试

哦,想来他还是会看的吧。

“好,那我就给你说说,省得你一会又要怀疑我是乱画的。”福伯在胡忧的对面坐下来,他对这什么衣服会不会脏的问题,看来也不是那么上心。

随手抓了一块小石子,放于阵图的中后部,福伯开口道:“这个小石头呢,就代表你,你是军中的大将,所有士兵的行动,走位,都得由你指挥,而布阵的第一要决,就是要保证阵法的引导者,要绝对的安全。不然敌人一箭弄死你,那什么阵法都破了。这个鱼鳞阵的安全部位,就位于阵形的中后部这个地方,所以你要站在这里。”

“嗯。”胡忧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这一点,他很同意。有命才能混世界,没有命,那就什么都没有了。这个道理,无论是阵法还是任何的时候,都是适用的。

福伯看胡忧听得很认真,满意的摸摸胡子,又抓了一把碎石子,放于阵图的中央道:“这里,就是你主力部队集结的地方。看到这些鱼鳞状的小方块了吗,每一片鱼鳞,就代表一个小队。

你作为主将,先先要掌握的,是把每一队按梯次配置,要做到看似混乱,确又有着特定的规律,要做到这一点比较难,不但要有天赋,还得有强大的计算能力,这样才能做到随机应变。”,

“还有,士兵也必须得熟悉阵法走位吧。”胡忧补充道。他可不单单只是听而已,他边听着,边不断的想像着自己就是阵中的那块石头。要怎么要指挥那些碎石,按着自己的愿意,做出不同的调配。

福伯点点头道:“不错,一个阵法能不能发挥强大的力量,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士兵。有人说,主将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我要在后面加一句,没有好的士兵,就算是战神,也不可能取得胜利。

你在布阵之前,必须得让士兵们知道,什么是阵法。你可以不需要让他们知道阵法是怎么运用的,但是你必须要让他们知道,一个士兵在阵法里的意义是什么。”

“意义?士兵在阵法里的意义是什么?”胡忧问道。他现在也还不知道,士兵在阵法里,充当的是一个什么角色。

福伯道:“一个组成,士兵在阵法里,不是一个个体,是整体的一部份。你必须要让士兵明白这一点。旗号一出,无论士兵当时面临的环境是什么,都必须依令而动。”

胡忧道:“哦,我明白了。你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必须彻底的服从。哪怕当时那个士兵的刀子,已经切到了敌人的脖子上,但是主将打出退后的旗号,他必须马上后退。反之,就算前面是刀山,看到前出的旗号,士兵必须要往前,哪怕是死。对吗?”

福伯非常意外胡忧的理解能力,他记得当年教西门玉凤的时候,西门玉凤用了好几天,才悟出答案。特别是这句‘哪怕是死’,如果不是了解地到阵法的内含,一般人是说不上来的。

福伯道:“是的,就是这样。不过要想得到这样的兵很难。这不是单靠训练,就可以得到的。”

胡忧自信道:“是很难,不过我相信,我会拥有这样一支,完全听命于我的部队。一定会有的。”

胡忧的自信,不是盲目的自信。他从入伍的第一天开始,就已经在为打造一只属于自己的部队而做着在准备。从朱大能,候三,到哲别,到第三纵队,再到不死鸟特战队,奴营,胡忧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扩大自己的影响,尽最大能力给士兵以关怀,关注。

唯有以心,才能换心,交心。

当年的名将白起,亲自为士兵吸疮毒,以换得士兵拥待,将士用命。胡忧深知这一点,所以他对士兵极好,在他主管的部队里,从他致下,没有一个军官,是有小灶的,必须与士兵同吃同住,这是胡忧铁的命令。哪怕有将官想不通,但是他还是坚决的贯彻执行。

平时的军事训练也一样,士兵的训练量多大,将官的也同样有多大。而且将官必须得带头完成。

胡忧没有亲自为士兵吸疮毒,但是他亲手为士兵治过伤。没事的时候,他就混在士兵里,跟他们一起聊天打屁,与他们在打成一片。

现在的胡忧,虽然还没有能力给士兵能更多,但是他极力的在军中竖立起一个公平的原则。有功奖,有过罚,士兵和将军,都一样。他要让士兵和将军是朋友,是可以两肋插刀的兄弟。

也许有人说,胡忧所做的这一切,目的就是为了让士兵帮他卖命。

不错,胡忧并不否认这一点。他就是要得到人心,就是要手下的士兵指哪打哪。

这有错吗?

虽然胡忧所做的这一切,有私心的成份。但是为将之道,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取得胜利,而为兵之道,就是军令如山倒,绝对服从,这有什么错。

看看那些平常拿士兵不当人看,战时士兵在前线血流拼命,他们却想着怎么逃命。有功就抢,有过就推的将军吧。相比起他们,胡忧难道不比他们要好得多,强得多?

福伯半靠在身后的大石头上,悠然的说道:“有没有这样一支部队,那得你自己想办法了。我只是说阵法的问题,别的东西,与我无关。”

胡忧笑道:“你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福伯不以为意的说道:“责任这种东西,那要看人怎么背负了。我的责任就是看好凤园,照顾好小姐,嗯,现在暂且多了一个你。其他的事,与我没有任何的关系。我管不了,也不想管。”,

胡忧试探着问道:“抛去你如今的身份不说,以你身为西门家长辈的心,你对西门玉凤姐姐认我为弟弟,就没有任何的看法吗?”

福伯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道:“小姐还真什么都跟你说了。”

转头看天,福伯的眼中,升起淡淡的疼爱之意:“小姐算是比较苦命的孩子了,才几岁,夫人就她而去,十几岁,老爹又死在了战场上。在别的孩子还在父母身边撒娇的时候,她已经身为一军之长,手下管着几十万人的吃喝拉撒。看是很威风,没有坐过她那个位子的人,又怎么会知道她的苦。

我每年都会去凤凰城看她,我知道,她其实并不开心。虽然她的身边有雪丫头,霜丫头和十二凤她们陪着,但是她还是很孤独的。

可是她这次回来,却不一样了,我看得出,她很开心,是打从内心里的那种。这些是你带来的,是你让她脸上的笑,变得多了起来。

我不管你是谁,以后想要干什么,总之你让她开心了,就不能再让她伤心。只要你能做到这简单的一点,哪怕整个大陆都骂你,我也支持你,当你是西门家的少爷,哪怕有一天,小姐要把西门家给你,我都不会有见意。

但是,如果你伤害了她,做出让她伤心的事,那么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说你好,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福伯这翻话,说得非常认真,完全没有了之前那一副嬉笑之色。胡忧能深深的感觉得到

,福伯对西门玉凤那种关切之情。

福伯年少风流,为人随性,一直没有娶亲,西门玉凤是他看着长大的,也许在他的内心里,已经把西门玉凤当成自己的女儿了吧。

胡忧从地上站起来,恭敬的给福伯行了一个礼,一脸认真的说道:“福伯你放心好了,我胡忧别的不敢说,但是伤害姐姐的事,我是肯定不会做的。”

“得了,得了,我又没有死,给我鞠什么躬嘛,真是的。”福伯一下又恢复的原形,嬉笑的说道:“我肯定是被雪丫头的空城计给气的,才会胡言乱语。我告诉你啊,刚才说了什么,我都已经忘了,你记住就行。”

胡忧见过变脸,却没有见过变人。这福伯不去做明星,还真是可惜了。还好他被打成了奴,不然官场上有这么一个主,还真是劲敌呢

“好,我都记在心里了,肯定不会忘。咱们继续说阵法吧。”

“不说了。”

“为什么,这鱼鳞阵才说了一半。”

“想知道另一半?拿雪丫头的肚兜来换”M

127章 冰糖葫芦

127章冰糖葫芦

鱼鳞阵属于进攻阵形。战阵之前端微凸,战术思想为中央突破。集中兵力对敌阵中央发起猛攻,已方优势时使用,阵形的弱点在于尾侧胡忧放下手中关于鱼鳞阵的要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这篇鱼鳞阵法解释,是今天早上从福伯那里换来的,他已经整整看了一个早上了,直现在,不过也只了解了个半懂。没有实兵的反复演练,想要掌握一个阵法,哪是那么容易事的。

房门传来了敲门声:“少爷,你在吗?”

“是大凤吧,进了吧。”胡忧应了一声。大凤是十二金钗的老大,本来是侍候西门玉凤的。胡忧入住凤园,身边没有人照顾,西门玉凤暂时让她过来侍候胡忧。

西门玉凤不但是军团长,同时也是西门公爵世家的家主。虽然西门家的属地并不在帝都,但是凤园作为西门家的宅子,家将下人也不会少,这里本身就有很多侍女,但是西门玉凤不放心,怕她们照顾不好胡忧,所以把大凤给派了过来。

西门玉凤却不知道,大凤一过胡忧这里,就被胡忧给带坏了。

“少爷。”大凤推门进来,给胡忧行了一个万福。她现在是侍女的身份,是不会行将礼的。

“大凤,快过来。”胡忧看大凤进来,连连给大凤招手。

大凤跑到胡忧的身边问道:“少爷有什么吩咐?”

胡忧一脸神密的小声问道:“她发现了没有?”

胡忧说得有些不明不白,大凤没有反应过来:“发现什么?”

胡忧急道:“哎呀,就是那肚兜的事嘛,那西门雪发现了没有?”

你以为胡忧手里的鱼鳞阵阵法是怎么来的,那是他用西门雪的肚兜跟福伯换的。福伯那个老家伙,一大把年纪了,也不知道他要那东西干什么。非得胡忧拿肚兜去换,他才告诉胡忧后半段的阵法解释。把胡忧给气得呀,可是又拿他没有办法。

胡忧正头痛怎么去偷西门雪的肚兜呢,正好西门玉凤把大凤派给他,算是给他带了解决方法。

自从上次否定了西门玉凤提议跟西门雪订亲之后,西门雪对胡忧就没有什么好脸色。胡忧想要接近她,并偷到她贴身的东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可是大凤就不一样了,大凤本来就是西门玉凤的侍女,跟西门雪也很要好。有她出马。就容易多了。

胡忧想到这点之后,就给大凤做工作,让大凤去帮他偷西门雪的肚兜。一开始,大凤是说什么都不同意,最后被胡忧软磨硬泡,弄得不行,才同意帮胡忧。这还是胡忧救过大凤命的关系,不然大凤不揍胡忧一顿就好了,怎么可能帮他做这种事。

大凤摇摇头道:“应该没有发现吧,我没见她有什么反常的样子。”

胡忧道:“那就好,你这样,今天你在想办法帮我弄一件。”

大凤吃惊的看着胡忧道:“少爷,你还要?”

胡忧心说,这不要行吗。老家伙今天要教八卦阵,我不把这学费给教了,他不讲给我听呀。

“嗯。”胡忧点点头,那个要字,他还真说不出口。

大凤犹豫了一下,说道:“少爷,你这种爱好是不好的。你实在要解决的话,帝都有很多青楼,你可以去青楼看看。”

胡忧心说得,这黑锅少爷我得帮那老家伙背上了。福伯呀,福伯,你这是要玩死我呀,少爷这一世清名,算是毁于一旦了。

算了,为了学阵法,少爷我就忍了吧。反正说起了,少爷我也没有什么清名。再说了,名是虚得,怎么比得了阵法实际。

自我阿Q了一翻,胡忧心中的闷气也下来了。江湖生活十三年,他什么气没受过,这点小事,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来。

“呵呵,我的好大凤,你就再帮我一次嘛,好不好,好不好。”胡忧用上了无懒的手段,有一就有二,大凤已经帮他做了一次了,胡忧有八成的把握可以让大凤再帮他。

大凤被胡忧磨得不行,只好答应道:“那好吧。不过这可是最后一次了,要是让雪儿知道,她肯定骂死我的。”,

“嘿嘿。我就知道大凤最好了。”胡忧又过一关,得意的笑了起来。至于这是不是最后一次,那得看福伯的口味了。要是他下次改要大凤的,那不就解决了吗。

胡忧心里大定,又拿起阵法图看了起来。大凤的功夫不错,不过对于军事,她的天赋不高,对这些阵图,也不是很感兴趣。她给胡忧倒了杯茶之后,就守在胡忧的身边。

胡忧又看了又个多小时。这才把图纸放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阵法也不可能一天就能学会。这个东西,更多的还在于一时的灵感和捂性。

胡忧刚才看得很入神,放下图子才发现大凤守在身边:“咦,你已经去回来了吗?”

“我还没有去呢。”大凤回道。之前她在给胡忧整理房间的时候,偷偷的四处找了一下,想找到昨天给胡忧那个肚兜,想看看胡忧究竟拿那个来干什么。如果真如她想的那样,她得考虑把这事告诉西门玉凤。

大凤知道西门玉凤很看重这个新认的弟弟,肯定会想办法帮胡忧的。不过大凤找了很多可能的地方,都没有找到。

当然找不到了,那肚兜跟本就不在胡忧这里,她怎么可能找得到。

“哦,这事你得抓紧一些,别给忘记了,不然我就麻烦了。”胡忧交待了一声,拿起茶学着品起来。现在可不比以前混江湖,混的地方不一样了,要学的东西,自然也就会更多。

不管它什么高雅的,低俗的,胡忧发现什么学什么。就算不能精通,也至少得学个二一,不然人家说什么,他这边一点都不知道,那怎么和人家沟通呀。要知道权力场,可不258,]T*手打单单只是打仗那么简单的事,与人交流搞关系,也很重要。

“少爷,我能不能问你一件事?”

胡忧颔首:“嗯?你说。”

大凤道:“你不是和雪儿不对付负吗,为什么一定要她的东西呢?”

胡忧心说,这哪是我要,是福伯那个老家伙要的。不过这话他可不能说。不然福伯一生气,不教阵法了。独独一招鱼鳞阵,可不足以打遍天下,适应各种战场需要的。

胡忧硬着头皮说道:“嘿嘿,那个,我也说不清楚,这玩艺也没个定数,说不定明天要你的呢。”他现在可是求着大凤呢,可不敢说‘关你什么事’之类的话。

大凤听到这话,小脸一红,低下了头,喃喃的说了句很小声的话。

“什么?”胡忧没有听清楚大凤说什么。

大凤有些慌乱的连连摇手道:“没什么,少爷你忙吧,我先出去了。”

“记得帮我办事。”

西门玉凤正好这个时候走了进来,听到胡忧的话,接口问道:“办什么事,要不要我帮忙。”

西门玉凤突然出现,把大凤和胡忧都吓了一跳。还用刚才没有说据体的内容,不然这一次就麻烦了。

胡忧小跑两步,迎了上来:“小事而已,大凤可以办好的。姐姐找我有事吗?”

“嗯。”西门玉凤点点头道:“我想你跟我出去一趟,你下午没有什么事吧。”

胡忧道:“下午本来安排了练箭,不过姐姐叫我,我当然得陪姐姐了。咱们去哪,要不要准备什么?”

西门玉凤瞟了眼胡忧放在桌上的鱼鳞阵法图,道:“我都准备好了,你出人就行。对了,明天的比箭,你也准备好了吧,不会有影响吧。”

胡忧道:“没事,我的箭法你是知道的,其实用不着怎么准备。”

“好,那咱们走吧。”

“这就去?”

“嗯。”

跟着西门玉凤出了门,没有看见马车,胡忧不由觉得有些奇怪。刚想问,西门玉凤就解释道:“我们要去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咱们就走着去行了,顺便看看这几年帝都的变化。”

“好,姐姐说了算。”胡忧对此没有什么意见。

凤园地处帝都商业中心圈,出门不远就是集市。今年年份虽然不那么好,天灾不断,战乱不断,但是帝都的商业,不但没有受这些影响,反而更显繁华。

听说帝都的房价,光今天就上涨了五成,这都是因为青州和浪天的富户,大量涌入帝都的关系。,

穷人流民被挡在了六大卫城之外,能进帝都的都是有钱人。他们来到帝都,总不可能住客栈吧。怎么都得买房置业,自然给帝都带来了异样的繁华。

西门玉凤今天没有穿军服,穿的是一身白色的宫装。长长的裙摆,良好的收腰设计,让她少了几份英气,多了几分妩媚。她似乎也很长时候没有逛街了,看到街上琳琅满目的商品,挺开心的,不时玩玩这个,摸摸那个。

胡忧深知跟女孩子上街上的心得,很用心的陪在西门玉凤的身边,不时说几句笑话,或是指点一些新奇的事物,让西门玉凤看,没几下功夫,就让西门玉凤把正事给忘记了,专心的逛起街了。

胡忧看西门玉凤提议步行出来,应该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难得看西门玉凤那么开心,他也就没有提醒西门玉凤。

“快看,是冰糖葫芦呢,我小时候最喜欢吃了。酸酸甜甜的,很好吃。”西门玉凤突然指着远处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铺叫了起来。

“哦?那我们过去买一串吧。”胡忧看西门玉凤那么兴奋,提议道。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现在都长大了,还吃那个,让人笑话。”

“嘿,这有什么好笑话的,走,让我也体会一下你童年时的快乐。”胡忧说着就拉着西门玉凤的手往那边去。他早从西门玉凤的眼睛里看出了,她是想吃的。

西门玉凤挣了一下,没有挣开胡忧的手,小脸有些微红的任着胡忧拉着过去。

“老板,给我来十串。”胡忧一过去就嚷嚷道。没等老板动手,他就自己动手从草人上拔下一串,放到西门玉凤的嘴边,笑道:“来,咬一口,看看是不是童年的味道。”

“嗯”西门玉凤兴奋的嘴开小嘴,就着胡忧的手咬下半个冰糖葫芦,眼睛微闭着细细品尝着。这时候的她,不是什么军团长,而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女孩。

“怎么样,好不好吃?”胡忧问道。西门玉凤咬冰糖葫芦时习惯性的先舔那一下,弄得他的心痒痒的。

“嗯,真好吃,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你也尝尝看。”西门玉凤把胡忧的手推到他的嘴边。她并没有注意到,她推到胡忧嘴边的那个,是她刚刚咬过的。

胡忧似乎也没有注意,他顺着在西门玉凤的手,就咬了过去。

“怎么样,好不好吃?”西门玉凤一脸期待的问胡忧,那表情就像一个等人大人夸奖的小孩子。

“非常不错,何止是好吃,真是太好吃了。”胡忧竖起大拇指道。

“我就说好吃的吧,你不知道,那时候我跟红叶最喜欢吃冰糖葫芦了,每一次上街,我们都一定要买的。

红叶她最坏了,有一次,她偷偷咬走我的一个,我一数,那数不对西门玉凤正说着,无意中看到胡忧手里的冰糖葫芦,那数目似乎也不对。

一串冰糖葫芦有五个,她吃了一个,胡忧吃了一个,应该还有三个,可是现在,居然还有四个。

西门玉凤只转念一想,马上就知道了问题所以,小脸当即红了起来。因为她想起自己刚才是咬了半个,而另半个,被她推到了胡忧的嘴边。他们俩吃的是同一个。

“胡忧是我弟弟,这也没有什么的。”西门玉凤在心里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却怎么也压不住那狂跳的心。

“怎么了?”胡忧看西门玉凤突然不说话,不由奇怪的问道。

红叶摇摇头道:“没什么,我们走吧。”

“好。”胡忧右手接过老板递来的冰糖葫芦,左着拉着西门玉凤退回到大街上。

“你怎么买那么多。”西门玉凤看胡忧抓着一大把的冰糖葫芦,不由好笑道。

胡忧笑道:“姐姐,喜欢吃嘛,就多买点了。”

西门玉凤眼中过一丝感动,却并没有说出来,拉着胡忧在街上走着。转过街口,耳边的叫卖声变小了很多,路边的房子,也从小门户渐渐的变成了大墙院,有些家的大门还站着守卫,很显然,他们走进了富人区。

胡忧和西门玉凤的都没有开口,俩人就这么手牵着手走着。像对情侣一样,享受着这一刻的平静。对于成日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他们来说,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玉凤,胡忧”

突然一个声音惊醒了两人的平静,西门玉凤轻轻的挣开了胡忧的手,迎着那声音走了过去。

胡忧也看到了那对面的佳人,是一身红色裙装的红叶。

“你们怎么来得这么晚呀,我都在门口等了你们好一会了,再不来,我就要直接差过去了呢。”红叶高兴的给西门玉凤来了个拥抱,小嘴抱怨的说道。

西门玉凤笑笑道:“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会呢,我这都早到了呢。”

“红叶姐,不给我来一个拥抱?”胡忧也凑了上去,死皮赖脸的说道。

“没有你的份。”红叶白了胡忧一眼,看到他手里的冰糖葫芦,眼睛一亮,高兴的叫道:“哎,是冰糖葫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还给我买了这么多。”

红叶边说着,边伸手抢了过去。她跟胡忧早已经有了超友谊的关系,也不拿胡忧当外人。

不知道怎么的,西门玉凤看红叶全拿走了冰糖葫芦,心里猛的有些不舒服,脱口而出道:“那串是我的。”

红叶并没有留意到西门玉凤的异样,娇笑道:“哦,那我给你一串吧。”

红叶说着,把一串冰糖葫芦递给西门玉凤。西门玉凤没有接,自己伸手从红叶的手里,拿回之前和胡忧一起吃掉了一个的那串,紧紧的抓在手里。

红叶并不知道那串冰糖葫芦还藏有故事,她以为那串本就是西门玉凤的,拿回去也很正常。胡忧到是知道那个代表着什么,不过他什么也没有说。

西门玉凤完全是本能的说完了这一切,直到红叶带路让她和胡忧走府,她才发觉自己刚才做了什么。偷偷了瞟了胡忧一眼,又在心里重复着之前刚刚说过的那句话——胡忧是我弟弟。

红叶拉着西门玉凤走在前面,胡忧微微后退一步的跟着,仔细的观察着这里的布置。红叶的家很大,虽然没有凤园那么美,但是却透着一股霸气,一看就知道这里的主人,肯定是一个军人。只是不知道,这里是红叶的夫家,还是娘家。

一想到有可能是夫家,胡忧的脚步不由慢了。

“胡忧,走快点啊。”红叶转头发现胡忧已经拖后很远了,不由娇声叫道。

“嗯,来了。”胡忧放下了心中的那一丝不舒服,不管是娘家还是夫家,总之红叶是他喜欢的人,这辈子只能属于他。X

128章 真男人

似乎怕胡忧会走丢似的,红叶和西门玉凤一左一右的,把胡忧给夹在了中间。胡忧对此当然不会有任何的意见。应该说,只要是男人,都不会对这样的待遇有任何意见的。

红叶和西门玉凤隔着胡忧在聊着一些女儿家的事,也不知道她们怎么想的,居然完全不避讳胡忧。胡忧这种厚脸皮,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只不过,他对这些没有什么兴趣。这两女说来说去,都是说她们小时候的事,胡忧又没有参与过她们的童年,听不太懂,他也就懒得听了。

还好这这府里的景色不错,胡忧这瞄瞄,那看看,也挺自得。走着走着,胡忧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府里的布局,似乎和正常的结构不太一样。怎么说呢,感觉这府里的布局,全都是反着来的。比如一个套房,大门进去应该是厅,这里却是厨房或是什么别的。

又仔细的观察了一会,胡忧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于是忍不住问两女。被两女笑得前仰后合之后,胡忧才知道,原来他刚才进来的地方,是后门。

“马拉戈壁的,真是越活越蠢了,居然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没有看出来。”胡忧在心里暗骂自己。被红叶和西门玉凤笑,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自己一向自认眼观六路,却没有发现,刚才进门的时候,那门上跟本没有府名牌匾。

其实说起来,这也不怪胡忧,一来他对这天风大陆还不是那么熟,二来红叶家的这个后门,也太大了一些,几乎和凤园的正门都差不多,胡忧看不出那是后门,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转过一个拐角,红叶把西门玉凤和胡忧带进了一个种满了郁金香的院子。这里的郁金香可真多,黄的,红的,粉的,紫的;单色的,镶边的;形态各异,无有不美。特别是其中一株最高也最大的郁金香,它那黑色的花瓣,黑柔亮丽,有如美人的秀发,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满园的花香,加上身边的如玉美人,真是让胡忧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

“真漂亮,我还在人间吗?”胡忧情不自禁的靠向红叶。

“别借机吃豆腐。”西门玉凤一把拉着胡忧的耳朵,让他的奸计没有能得惩。

“我只是抒发一下感情嘛。”胡忧一脸幽怨的说道。

西门玉凤瞪眼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的那些小九九,告诉你,今天你给我老实点。一会不许你到处招蜂惹蝶。”

“哦。嗯?”胡忧猛然发现西门玉凤的话里有话,这里就她和红叶两个女的,哪来的蝶招着。

“小玉姐,什么招蜂惹蝶,我怎么听不懂你的话?”胡忧一脸疑惑的问道:“一会这里会有很多的蝴蝶吗?”

“玉凤没有告诉你?”红叶奇怪的看向胡忧。

“告诉我什么。有什么是我应该知道的吗?”胡忧看看西门玉凤,又看看红叶。之前他还以为西门玉凤带他来红叶这里,不过是朋友小聚。不过现在从她们说的话,和表情来看,似乎并不是这样的。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摆出姐姐的架势道:“你看我干什么,想知道问红叶去。”

不知道怎么的,西门玉凤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烦躁,每多看一眼红叶手上的冰糖葫芦,她的这股烦躁就更多一分。

红叶可不像西门玉凤那样对胡忧呼呼喝喝,她缕了缕秀发道:“今天晚上,府里有一个酒会。我想着你也许会喜欢,就让玉凤把你给带来了。”

红叶的声音很柔,看胡忧的那眼神,都要滴出水来了。她这一次说是陪胡忧回帝都,可是一路之上,都被西门玉凤给拉着,跟本没有多少机会,和胡忧单独相处。到了帝都之后,胡忧和其他的将军一样,被安排住进皇宫,她则被老爹接回了府里,更是没有机会与胡忧见面。

当西门玉凤答应带胡忧一起来参加酒会的时候,红叶不知道多开心。不但亲自忙前忙后,布置酒会的应用之物,更是偷偷的给胡忧准备了礼服。为了能早一些见到胡忧,她还多次交待西门玉凤要来早一些,理由是让西门玉凤提前来这里换礼服,实际上,她是为了能多看胡忧一眼。,

“酒会?”胡忧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还从来没有参加过贵族的酒会呢。

“嗯。”红叶点点头,她之前还怕胡忧不喜欢,现在看胡忧笑了,她也就安心了。

“什么样的酒会?”胡忧问道。凡事多了解一些,总是比较好的。别到时候愣愣的,什么也不知道。

“还是我来给你解释吧。”西门玉凤抢在红叶之前,开口道。她觉得自己刚才对胡忧太凶了一些,决定缓和一下气氛。

听了西门玉凤的解释,胡忧这才知道,原来今天晚上,在红府有一个郁金香酒会。帝国贵族圈里,每年都会举办无数的酒会,这是显示家族实力的一个很好的办法。

其中最隆重的,当然是由皇室举办的新年酒会。而仅次于皇室酒会的,还有十多个特色酒会,也很受各大贵族的期待。红府的郁金香酒会,则是特色酒色会里,受观注程度最高的酒会了。

特色酒会有一个特点,就是独有,除了举办的家族外,其他家族就算是再有钱,也办不了。

就比如说红府的这个郁金香酒会,就只有红府能办,因为红府有一套家传的秘法,可以把郁金香酿成美酒,别的家族做不到。

“郁金香酒?这个我一是第一次听说,红叶姐,要不你先弄点让我尝尝?”胡忧的师父是个酒鬼,胡忧从小跟着师父混,很自然的就成为了小酒鬼。他不烂酒,却对美酒有特殊的喜好,听说红府特有的郁金香酒能让整个帝都的贵族,都无限的期盼,他自然也很有兴趣。

“放心吧,一会有你喝的,现在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得先跟红叶去换礼服。”西门玉凤亲昵摸摸胡忧的脑袋道。

胡忧早就已经习惯了西门玉凤一会野蛮姐姐,一会柔情姐姐的不停转变。一边的红叶却有些看得瞪眼。

胡忧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的事,红叶是知道的。不过她没有想到,西门玉凤对胡忧能这么好,居然会当着她的面,和胡忧这么亲密。

“还要换礼服?”胡忧有些不爽的说道,他生性喜欢随性,最不喜欢那种连扣子要扣到第几颗都有归定的着装方式。

“酒会当然得穿礼服了。”西门玉凤柔声道。在这一点上,她和胡忧很像,也不喜欢穿礼服。她到不是对那些规矩反感,她是对那要露出很多肉的礼服不适应。穿惯了盔甲的她,总是觉得那种穿了和没穿差不多的礼服,没有安全感。

也正是因为这样,西门玉凤才会来到红叶的家里,才换礼服。

“可是我们有带礼服吗?”胡忧问道。他和西门玉凤出门的时候,都是空着手的。戒指里虽然有衣服,但绝对没有礼服那种东西。

西门玉凤回道:“我的礼服,之前已经让二凤送来了,而你的吗,你得问红叶。”

红叶和胡忧的关系,是半公开化的,即使西门玉凤一开始不知道,现在也知道得很清楚了。对于红叶和胡忧的事,西门玉凤很纠结。一方面她以红叶好朋友的身份,为红叶高兴,因为在她看来,胡忧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而另一方面,站在胡忧姐姐的角度上,她却又不想红叶跟胡忧好,因为红叶的身份,会影响到胡忧今后的发展。而站在女人的身份..........这,她没敢细想过。

经过两女一翻努力,胡忧总算把这套华贵而烦琐的礼服给弄到身上。这种衣服穿脱的复杂程度,胡忧想想,都觉得头痛。

脸粉胡忧是说什么也不打了,那怕红叶说这是酒会的礼仪,胡忧也不愿被弄成小白脸一样。

在这方面,胡忧是绝对的大男人,在他看来,涂脂抹粉是女人的事情,与他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夸张的袖子,腰带,角头鞋……胡忧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不过这到不是他最不爽的地方,他最不爽是红叶和西门玉凤换衣服,却把他给赶了出来。这太不公平了,他刚才换衣服的时候,可没有让红叶和西门玉凤出去。

当然,他也不能叫她们出去,不然这身衣服,他穿到死也穿不到身上。,

天渐渐黑了下来,胡忧独自坐在郁金香之中,显得有些无聊,眼睛不时瞟过那紧紧闭着的房门。

如果是在凤园,胡忧现在肯定在趴在门上,做些不那么入流的事。弄不好还会和同好福伯交换一些心得。不过在红府,胡忧却不会那么做。玩闹的事,有些地方做得,有些地方做不得。

凤园是西门玉凤的地盘,胡忧在那里胡搞,多少有撒娇的成分,那样可以强加他和西门玉凤之间的感情,西门玉凤也不会怪他。在这里,则完全是另一个结果,会让西门玉凤和他成为别人的话题,这一点,胡忧很清楚。

胡忧正在无聊的看着那些娇嫩的郁金香,突然警觉有人在看自己。顺着感觉看过去,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了院门。

“是他?”胡忧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中年男人。这个中年男人胡忧见过,那天见巴伦西亚的时候,就是他提出比箭要加彩头,才使得巴伦西亚说要把比箭的第一名封为箭神。

中年男人看胡忧发现了他,不但没有离开

,反而走进了院子,直向着胡忧走了过来。

胡忧从地上站起来,等待着中年男人的靠近。那天他虽然没有打听这个中年男人的身份,但是此时,他已经隐隐的猜到了,这个男人是谁。

这个院子,是红叶没有出嫁之前住的地方,属于红府的内院,不是亲近之人,一般是不允许来这里的。这个中年男人,不但进来,而且还很自然随意,要猜出他的身份,不是那么难的。

不错,这个中年男人,就是红叶的父亲,隶属皇家骑兵团的帝都城守红方正。

“末将见过红将军。”不等红方正完全接近,胡忧抢先一步行礼。红方正官位是城守,胡忧虽然与他不是一个军团,但是这个礼,还是不可省的。

“嗯。”红方正轻点了一下头,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没有生气,却也不见得高兴。

胡忧行完礼就退后一步站着,他知道红方正在观察他,他也在观察着红方正。没有什么小说中描写的强大压力碰撞。胡红两人,就这么平静的相互对视着。

过了良久,红方正才开口道:“我看过你的资料,你这人有些本事。从入伍到现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能从一个新兵升到督将,虽然这里边有很多运气的因素,但是不得不说,你这个人很厉害。”

胡忧静静的听着在红方正的讲话,脸上不怒不喜,平静而自然。

红方正继续说道:“不过我不喜欢你”

胡忧的眉头挑了一下,没有接话,他知道红方正后面还有话说。

红方正自问自答:“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吗?因为你心机太重”

胡忧听到这话笑了。他并不觉得红方正这是在骂他。将者用之以谋,没有心机之人,有什么资格为将。

“你似乎很得意?”红方正有些脑火的的看向胡忧。

胡忧脸带笑意的回道:“应该是感到欣慰吧。”

“欣慰?”红方正有些意外胡忧的用词。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人生难得一知已,我难道不应该欣慰吗?”

红方正依旧面无表情的说道:“难怪红叶会喜欢你,你这个人,确实很会说话。”

胡忧笑得很开心的说道:“难道你不喜欢我吗?”

红方正道:“我说过,我不喜欢你。”

胡忧看着红方正的眼睛,摇摇头,一脸自信的说道:“不,你是喜欢我的。如果不是的话,你不会在皇帝陛下面前,为我争取好处。”

红方正冷哼一声道:“你觉得那个箭神的封号,我是帮你要的?”

“至少不是帮齐拉维要的。”胡忧把手里的草放到嘴里嚼着。他似乎跟本没有拿红方正当红叶的父亲,帝都的城守,而是把当他成一个多年的老友。

“哈哈哈,有意思。”红方正大笑几声,声音转冷道:“你觉得你这么说,我就会对你有好感吗。年轻人,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太聪明的人,一般都不长命的。”

胡忧摇摇头道:“我从来不想这种无聊的问题。能不能长命与我来说,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活着的质量,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龟活千年,不如人活一世。苟且的活着,不如一死来得更痛快。”

红方正道:“这么说来,你很有大志了?你的理想是什么?”

胡忧指指天道:“很大,可以想,却不能说。”

红方正的眼中,闪过一丝不为人知的情素,抬抬看了眼天,又再次沉默。他似乎猜到了胡忧话里的意思,又或者,他身本就知道胡忧想要什么。

又过了一会,红方正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整个人似乎松驰了下来。在园中的石椅坐下,指了指对面的另一张椅子,示意胡忧也坐。

胡忧走过去,选择坐在红方正下手的石椅,没有按红方正的意思,坐在他的正对面。

红方正看着胡忧的一举一动,没有说什么。直到胡忧落坐后,这才说道:“红叶是我唯一的女儿,你打算怎么样对她。”

胡忧眼中的自信,转成了一丝淡淡的伤感,呓语道:“我这一辈子,注定要对不起一些人,伤害到一些人,欠一些人。我可以说出很多很漂亮的话,也可以画出一张很大很大的饼,不过我不想骗你。

相信无论是你,还是红叶,都知道,我给不了红叶名份之类的东西。”

红方正道:“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很想揍你一顿”

胡忧笑笑道:“你不会的。”

红方正哼道:“为什么,我自己都找不出一个说服自己不揍你的理由?”

胡忧看了眼那依然紧闭的房门道:“因为你和我是一样的人。”

直到红方正走远,胡忧这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刚才和红方正的对话,他表面上一副自信强大的样子,实事上,他的内心,上下起浮,心里也没有底。

设身处地,胡忧自认如果自己是红叶的父亲,有人这么对他的女儿,才不管那么多,先揍了再说。

天下没有一个做父亲的,会喜欢女儿的男人的。因为是那个男人,从他的手里,抢走了他最珍爱的宝贝。更别提像胡忧这种,偷了人家的心,却又不给名份的人,真是拿刀砍了都不够解气。

胡忧之所以敢对红方正说那样的话,是因为他算准了红方正不像他这个无赖。红方正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真正的男人,只会为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而不会被儿女之情牵绊。

129章 有德无德

129章有德无德

真男人和真小人的第一次正面碰撞,胡忧这个真小人微微的占了一点上风,甚至红方正没有揍胡忧一顿,也没有让红叶离开胡忧,就算是胡忧的暂时胜力,以后会怎么样,哪就没有人知道了。还没有发生的事在,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红叶和西门玉凤终于从屋子里走出来了。换上礼服的两女,哪怕是在这美艳无比的郁金香之中,也毫无疑问的,是最最醒目的焦点。胡忧只看了她俩一眼,就把身边的花,全都给忘掉了。谁说人比花娇的,在胡忧的眼里,再美的花,也比不了眼前的这对姐妹花娇美。

一身盛装,精心的打扮,西门玉凤整个人入出水芙蓉一般,娇艳无比,动人无人。在胡忧的注意之后在,她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一丝羞涩,不过她一咬牙,却挺起了胸膛,与胡忧对视道。

胡忧坏坏的眼神,让西门玉凤感觉胸口有如小鹿乱撞,脸上却做出强硬之色,她本能的不想让胡忧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当胡忧的目光,从她的身上,转到红叶的身上时,她却又有些暗暗的恼了。从没有经历过情的西门玉凤,觉得自己很不正常,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红叶今晚穿的是一件淡红色了复古长裙,裸露的肩膀,雪白的肌肤,颀长的脖子,再加上成u女人的气质,少女一般的完成身材,比西门玉凤更能勾起男人的想像。

如果说西门玉凤是一朵还没有开花的雪莲,那么红叶就是最火红的玫瑰,热烈奔放,让人忍不住拥入怀中。

胡忧突然有些不想去参加什么酒会了,因为他不想让其他的男人看到西门玉凤和红叶现在的样子。他很自私的想把这一份美好收藏,不让任何人有机会亵渎,就连看也不行。

“小流氓,你发什么呆。还不过来。”西门玉凤叫道,姐姐的威严,这一刻在她的脸上,很明显的表现出来。

“啊。哦。”胡忧这才回过神来,一溜小跑,来到西门玉凤的身边,问道:“小玉姐,怎么了。”

西门玉凤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红叶一眼,这才对胡忧小声的说道:“扶着我一点,我站不稳。”

“你的脚怎么了?难道是旧伤发作?”胡忧马上看向西门玉凤的脚。这段时间经过休养,西门玉凤的腿伤自己完全好了的呀。

西门玉凤本能的缩了缩脚,不过只做了个动作,她就放弃了。这身礼服的裙摆只到膝盖,下面的部分,跟本藏不了。

胡忧只看了一眼,明白了西门玉凤为什么会站不稳。这不是脚的问题,是鞋子的问题。刚才离得有些远,西门玉凤又藏在红叶的身后处,胡忧没有发现,西门玉凤的脚上,穿着一双水晶高跟鞋。

这水晶高跟鞋足足有七寸高,它不但衬托出了西门玉凤美好的身材,还露出了她那可爱的小脚指。

不过代来美的同时,水晶鞋也给西门玉凤带来了麻烦。长年穿战靴的她,穿不惯了。

胡忧看到西门玉凤的窘况,嘿嘿笑了起来。这种机会可不是常见的,不笑个够,那不是亏了。

“笑什么笑,不许笑。”西门玉凤一个暴栗子敲在胡忧的脑袋上,哼哼道。

“小玉姐从来没有穿过高跟鞋吧。”胡忧伸手扶住因为打人,而弄得自己摇摇晃晃的西门玉凤,笑问道。

“谁说的,我以前经常穿。”西门玉凤嘴硬的说道,不过她这话说得心里有些虚。天地良心,她十几岁就在军营里长大,哪有什么机会穿高跟鞋呀。难道要穿高跟鞋上战场?嫌命长了吗。

胡忧不打算就这么放过西门玉凤,谁让她整天敲脑袋呢,这下算是有仇报仇了,过了这村,也就再没有这店了。

胡忧嘿嘿笑道:“那你为什么走不了。”

西门玉凤找理由道:“那是因为红叶的鞋子小心了,我穿不习惯。哎,我说你小子怎么问题那么多。你扶不扶我。”

“服,服”敢不服吗,西门玉凤发起彪来,可不是开玩笑的。正说她穿高跟鞋确实很好看,胡忧可不想气得她以后都不代穿高跟鞋了。,

抓着西门玉凤柔柔的小手,胡忧有些想不通,同样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拿着刀枪,与敌人拼死,西门玉凤的手,怎么还能那个柔软,边点茧子都不生。

“红叶姐,你要不要扶?”胡忧做人一向分正,不能调笑了西门玉凤而忘记红叶。自然也得调笑一下这个美人。

红叶不客气的点头道:“当然要。”

“呃,红叶姐,你不会也是鞋子不合适吧。”

“是呀。我这鞋子是新做的,不合脚。”

.......................

胡忧一左一右扶着西门玉凤走进会场的时候,马上就引起了会场里,甚至是男性的目光。他们恨不得把胡忧给吃了,好取代在胡忧现在的位子。他一个人拉两个大美人入场,其中一个还是之前的帝国元帅,军方第一号的人物,出了名不给任何男人好脸色的西门玉凤,怎么能让人不羡慕。

要知道西门玉凤虽然被撤掉了元帅之职,但是她的人气,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提升了很多。因为在那些男人的眼里,追一个将军,比追元帅容易多了。他们又看到成功的希望了。

胡忧可不没有表面看起一的那么风光,他那个累呀,内裤都汗湿了。西门玉凤是真不会走,红叶完全是添乱。他一个人扶着她们俩,还得注意不能让西门玉凤摔着,多大的体力呀。

“小玉姐,你先坐一会吧。”胡忧把西门玉凤扶到桌前坐下,自己也累得瘫在那里。真是要拿。差点没累死。

“你没事吧?”西门玉凤关心看得胡忧。看胡忧大颗大颗的汗往下尚,她是真心疼。早知道这样,她就不穿什么高跟鞋了。

“没事,有问题,缓口气就好。”胡忧大口的喘着气,努力调整自己的气息。这所以累成这样,不完全是因为西门玉凤,这身上的衣服,了增加了他很多麻烦。

这种礼服,为做得好看,简直就是华而不实。穿上之后,胡忧觉得全身上下都不给力,又硬又紧,很影响动作。还好打仗时穿的不是这身,不然真是多少命都得丢。

那不是吗,等敌人的刀砍到,你却连手脚都动不了,那还不得玩完。

“看你这么卖力,奖励你的。”红叶给胡忧倒了一大杯酒,推到他的面前。此时酒会已经开使了,会场里,四处都飘散着酒香。

郁金香酒用上等的米经过传统发酵后,配以郁金、当归、杜仲等二十多种药材酿成。酒的度数并不是很高,男女老少,都可以喝。

水晶杯装着酒色紫红的郁金香酒,只看看就够诱人的了。胡忧大大的喝了一口,只觉得入口醇香,甜甜的,微微又有些酸,还有一种淡淡的药味,口感真的很不错,难怪这些受人欢迎。

胡忧觉得大爽,刚想要开口夸赞,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个高傲的声音。

“这是那里哪的乡巴佬,牛吃牡丹,不识货就不要糟蹋好东西。”

这话显然是冲着胡忧来的,西门玉凤把话完完全全的听进了耳朵里,当然脸就沉了下来。她可以欺负胡忧,可是她不允许其他人动胡忧一跟头发。

胡忧是什么人,他一听这话,就知道有人来找查。自古红颜祸水,这话说起来,似乎对女子不太公平,可是实事就是这样,很多事的因为,都是漂亮美女引起的。或换句话说,很多事,都是男人在看到漂亮女人后,才搞出来的。

胡忧抢先一步,在西门玉凤发作之前,转头看向那个说话的人。说这话的人,自然是男的。二十五六岁左右,一身整齐的白色礼服之下,是一具还算英俊身体。如果他那张脸能再阳光一些,肯定会更加的帅气。

“这位兄台请了。”胡忧一脸笑意的拱手,似乎对男子刚才那话,一点都没有听到一样。

在江湖上混了十三年,这点定力,还是有的。之前没有进会场的时候,胡忧就已经在心里想着,怎么在这里出头风头,让帝都的贵族,知道他胡忧来了。对于帝都来说,他还是陌生的,他在尽快的让自己变得不陌生。

正好,这年头总是有很多傻*,胡忧都没有来得急去找,就已经有人撞了上来。胡忧是什么人,他不惹你,你就应该找个地方偷笑了,居然敢撞上来,那不是找死吗。,

西门玉凤看胡忧一脸客气跟那个家伙说法,先是脸色变得更难看,不过瞬间,她的脸上,就挂出了笑意。以她对胡忧的了解,她知道,有人要倒霉了。

红叶从那人说话开始,脸上就没有过多的反应。她跟在胡忧身边更久,更了解胡忧的为人,她跟本就不会担心胡忧会吃亏,也不会让胡忧吃亏的。这里可是她的地盘,谁能在这里,让胡忧吃亏。

那男子看水了胡忧,胡忧还那么客气,脸上的得色,更浓了。他就是看到胡忧身边有两个绝色佳人,才有些来踩胡忧,想要在美女的面前表现了。

“哼。”那男人哼了一声,算是对胡忧的回答。

胡忧心里恨不得一脚把这个装逼的家伙踩死,再告诉他,装逼被雷劈的道理。不过他却依然一脸的笑,甚至比之前笑得还要开心。要踩人之前,他得先摸摸这个家伙的底,他可不是那种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就随随便便出手的人。

胡忧道:“这位兄弟一表堂堂,一看就知道出生不凡,不知道兄弟我有没有荣幸知道?”

那人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鼻子向上一翻,哼道:“浪天黄家。”

他这话不是说给胡忧听的,而是说给西门玉凤和红叶听的。再他看来,只要抬出这个招牌,这两女就哭着叫着往他身上扑了。这可是他在浪天得到的经验。

“浪天黄家。”胡忧在心里快速的过了一遍,别的地方他不一定知道,但是这个浪天黄家,他可是知道的。

浪天有多少个黄家?不就是黄初秋那一家吗。知道这主是谁,胡忧心里就有了定计了。

胡忧继续道:“请问这位兄台指的可是浪天黄初秋城守的黄家。”

那男子脸色一变道:“放肆,家父的名号,可是你随便能叫的?”

胡忧点哈腰道:“是是,不好意思,是我的不对。我对城守大人一向敬重,这一时口快,你一定要原谅我。

不知道可不可以告之兄台的大名,好让兄弟我一并敬重?”

那男子看胡忧挺上道,自觉也在美人面前露了脸,得意的说道:“嗯,看你这么识像,小爷我就告诉你,你听好记住了。小爷我叫黄无德。”

不错,这个男子,就是浪天城守黄初秋的独生儿子黄无德。说起黄无德这个人,浪天城的百姓,基本都得暗地里吐水口。他们是敢怒不敢言啊,除了吐水口解恨之外,他们还有什么办法。

黄无德这个人,在浪天可以称之为一大害,和老鼠并列。他依靠黄家在浪天的势力,真可以谓是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要说起他做过了坏事,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而不带重复的。

简单的用一句话来总结他这个人,那就是吃人饭不干人事。

说起来,黄无德和去年浪天红巾军造反还有一些关系。当时朝廷下发的赈灾粮,就归这个黄初秋管。不过灾民想从他手上拿到灾粮可不容易,必须拿东西去换才行。拿什么换?拿家女儿还必须得漂亮的那种才行。

黄无德不是红巾军的人,但是他却是加速红巾军造反,给红巾军不停注入新鲜血液的人。正是他的种种行为,让活不下去的老百姓,被迫的加入红军巾。不为别的,只因为那里有口饭吃。

红巾军造反之后,浪天黄家只是派人向征性的顶了一下,就带全家弃城跑了。丢掉那大好的古都,来到了帝都。

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黄初秋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什么鸟,怕他在帝都惹事,再加上他弃浪天引起了各方面很多的不满,必须上下打点,于是就把黄无德给关在家里,不让他出来。

狂狼军团收复浪天,黄初秋收到消息,就匆匆的赶回去了。因为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家人什么的,都留在帝都。

黄初秋离开帝都的时候,交待过老婆,不许放黄无德出去玩。可是老太太那经过了黄无德的里外攻事,终于还是把黄无德给放出来了。

黄无德以前没有来过帝都,一开始,他也有些怕怕,毕竟这里不是他的地盘。可是一直没有见着出什么事,慢慢的,他就不怕了。因为他发现,在帝都只要有钱,就可以摆平一切。,

“黄有德?”胡忧故意装傻,既然想要的都已经拿到了在,那就可以开始玩人了。

“黄无德”黄无德重复了一遍。

“有德?”胡忧强忍住笑,转头给西门玉凤和红叶做了个鬼脸,又一个故意的说错。

黄无德被两次说错名字,气得不行,哇哇大叫道:“黄无德,乡巴佬,你给我记住了,是黄无德”

胡忧一脸茫然的问道:“究竟是有德,还是没有德?”

“没有”黄无德怒道。

胡忧恍然大悟:“你早这么说,我不就知道了吗。没有就是缺,你叫黄缺德。”

“哈哈哈.........”

胡忧此话一出,在场的人,全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黄无德不是帝都的人,为认西门玉凤和红叶,那不奇怪。可是他们这些在场的,大多都是帝都人,怎么会不认识为两女的。

他们看黄无德居然赶跑到西门玉凤和红叶那里去吵事,就知道今天要有好戏看了。红叶为人还好说话一些,那西门玉凤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主,敢去动她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难看。

不过让他们意外的事,一向脾气火暴的西门玉凤,这一个居然没有出手,而是一个年轻男人跳了出来。

这让帝都的这群家伙,顿时大感兴趣,一个个都在相互问着那个男人是什么人,与西门玉凤是什么关系。

能来红府参加郁金香酒会的,都不是普通的人。很快,这些帝都圈里的公子哥,你一点,我一点的,就把胡忧的资料给人肉了出来。

之前黄无德两次骂胡忧乡巴佬,还多次出言不训,在黄无德自己看来在,是在美女面前出风头的事,可是在这些公子哥看来,他那是傻*的行为。

敢骂帝**事世家,南方红fen军团军团长西门玉凤亲认的弟弟为乡巴佬,那人不是胆子够肥,就是叫错药了。要知道以西门玉凤的地位,就算是当今的三位皇子,也不敢随便得罪地她的。

惹着她的人,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再加上旁边还有一个红叶呢。这个叫胡忧的男人,听说跟红叶的关系也非同一般,这里又是红叶的家。

嘿嘿,看来有人需要默哀了U

130章 帝都水深

见得全都是一面倒帮胡忧,但是这人气是完全提升起来了。帝都公子哥一个个全都发表了意见,虽然不

团里,现在是什么情况。巴伦西亚的第二次招集令,已经结束。五十万大军开进安融,不知道结果又会是怎么样。来帝都已经有些日子了,也不知道暴风雪军

,并不急着去扶。等黄无德一头撞在桌子上,他却又第一个跑上去。要不说胡忧这家伙坏呢,他看着黄无德倒下

撞在桌子上,巨大的疼痛,让他一下就醒了过了。胡忧下药的份量并不重,黄无德脑袋重重的

一身的伤疤,拍着胸脯道:“看到这些伤疤了来,这都是跟安融人血战的时候留下的。我们他**的在战场上杀敌,你他娘的那时候在干什么。在喝酒还是玩女人。啊胡忧说着这里,一把撕开身上的礼服,露出

“来人,把他给我扔出去。”

十坛三年陈郁金香酒,让各位尽兴。”“各位,酒会继续。我已经吩咐下去,再开

德被胡忧气得脸都变成了猪肝色,指着胡忧你了个半天,硬是说不出话来。最后一口气上不来,眼看着就要倒。“你,你,你..........”黄无

香,打开于上风处,装傻道:“这不是你刚刚说的吗,你说你叫黄无德,无德不就是没有德吗。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先生是这么教的。各位,我没有说错吧?”胡忧靠上去几步,手中偷偷从戒指里拿出迷

等着看热闹,西门玉凤和红叶相视了一眼,交换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眼神,这一刻,胡忧成为了主角,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身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而想法具体的实施,则要看胡忧的表现了。黄无德一副洋洋得意,帝都公子圈的人则在

西门玉凤笑笑,表示自己没事。胡忧一通发泄过后,心里也平静了不少。对

忧的手,把胡忧的视线从红方正的身上拉回来。“胡忧,你没事吧。”西门玉凤轻轻拍拍胡

这里来吧,让我来照顾你。”西门玉凤肯切的说道:“只要你肯来,姐姐什么都答应你。”“消息千真万确,姐姐不会骗你的,到姐姐

了,可就枉费你大老远像狗一样跑到帝都来了,大好的青春还没有享受就死,这多不值当的。”“黄少,黄少,你千万别生气,这要是气死

,但是我不能去红fen军团。我什么都可以听你的,但是这一点,我不能。对不起姐姐,我是不会离开暴风雪军团的,哪怕他不存在。”“不”胡忧摇摇头道:“你对我好,我知道

,他的脑子和花生仁差不多大,一时之间,还没有完全明白过来胡忧话里的意思。胡忧一句‘黄缺德’弄得黄无德直接愣住了

凤的爱护,胡忧知道自己进入红fen红团,等于进了温柔乡。就算不能像黄无德那样为所欲为,但是没事调戏个女兵什么的,还是完全可以的。对于这个提议,胡忧确实很心动。以西门玉

去凤凰城,那这俩年在青州所做的努力,就全都白费了。哪怕到红fen军团之后,西门玉凤对他特别的照顾,让他独立再打造一支不死鸟特战团,那也不是胡忧想要的。红军军团与暴风雪军团相隔千里,一但选择

感情,不过我刚刚收入到消息,巴伦西亚正在考虑对暴风雪军团改组。虽然具体的内容是什么,现在还不清楚,不过可以预见暴风雪军团,肯定会发生大变化,说不定,暴风雪军团将会不存在。你何必要留在哪里趟混水。”西门玉凤劝道:“我知道你对暴风雪军团有

。”胡忧摇头道。“不用了,姐姐。我想暴风雪军团更适合我

马分尸是前朝的酷刑,帝国一世皇里杰卡尔德在开国的时候,已经正式宣布,废除这条酷刑的。这个黄无德居然敢当众叫出去,而且看他那样子,之前肯定有使用过这种酷刑。黄无德此话一出,在场的人,无不色变。五

话,就离开了。算算时间,那些老家伙也快来了,他得去接一接。相比起眼前这些年轻人,那些人,才是真正控制着个个方面的人。“做得不错。”红方正只给了胡忧这么一句,

都是有血性的,他们容易冲动,容易崇拜。你跟他们说什么什么战场惨酷,他们没有什么概念,可是胡忧这一身的伤疤,却足够震撼他们。这酒会先到的,都是一些年轻人,而年轻人

这个声音来自于红方正,在他的地盘上,他要做不到这点,那才真的叫做怪事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在场的人并不意外,因为

空了身子,加上胡忧一点点药力的影响,唉,今天这人是丢定了。这黄无德别看长得人五人六的,早被女人掏

的酒会,可不是管够的那种。每年提供用以酒会的用酒,都是有定数了。喝完就完,从来没有加过。而这定量的酒里,又有很大一部分,是要留给那些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到的老家伙的,真正分到年轻人手上的,可就没有多少了。这消息让在场之人,无不欢呼。要知道红府

吧,青州那地方太远了,我照顾不到你。”要不我想办法把你调到我的红fen军团来

他已经基本恢复了过来。对于红方正的公开支持,他也很意外。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一时情绪失控,居然为自己代来了不错的收获。“没事,能有什么事。”胡忧笑笑道。现在

黄无德被丢出去之后,红方正当即宣布道:

己的理想,和为之奋斗的目标。这两年,他为着自己的目标,已经做了很多事,也在暴风雪军团里,建立了一定的地位和人气。胡忧之所以入伍,不是为了享受的。他有自

而且还是三年陈酿,那还不让他们高兴坏了。现在红方正专门给他们这些年轻人开十坛,

是这样。前文书已经有提到,举办酒会,是一种家族力量的展示,怎么可以让参加酒会的人,还带侍从进来,这不是看不起人吗。不单是红方正家的酒会,别的酒会基本也都

这样的要求高吗?

跳。”西门玉凤看胡忧已经正常了,这才松了一口气。“没事就好,你刚才的样子,真把我吓了一

“好啊。”

,给我把这个溅民拉下去五马分尸。”黄无德怒喝道:“乡巴佬,敢侮辱我来人呀

嘛,总要有猴子才行。人们看戏法,看到是猴子,只有胡忧知道,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耍猴子的人。胡忧现在在等着,等着黄无德的反应,耍猴

花天酒地,他们只想有几亩良田,能吃上饱饭,再娶上一房媳妇,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就是他们人生最大的期盼。老百姓其实是很简单的,他们并不向往什么

就跑了。是我们暴风雪军团,帮你打的浪天。城守,哼你们守的那叫什么城?我们拼死抢回了浪天,你们却又跳出来了。我今天到要看看,你要怎么把我五马分尸。”没有吧,红巾军刚刚起事的时候,你们黄家

到门口,就被安排到别的地方了。红方正做为帝都的城守,他家的安全,他还是可以保证的。这个酒会是帝国贵族才可以参加的,待从只

战线了。这年头从来不缺好事的人,这些帝都里长大的家伙,哪一个不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这么好玩的事,不给点机会,让他们出出场怎么行。胡忧一脸无辜的转头看向大伙,是时候统一

“好。”

差不多出场了,于是开始上重头戏。时间也差不多了,胡忧估摸着那些大人物也

接腰杆,道:“你到是挺威风的。我有侮辱你吗,浪天红巾军起事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可有与红巾军一战?“五马分尸。”胡忧一改之前的卑微,挺直

国的水有多深。江湖是什么,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看来十三年的江湖生涯,并没有完,还得继续呀。与此时同时,胡忧也更多的了解到了,这帝

,黄无德咆哮的时候,周围没有任何的反应。而这淡淡的声音才响起,一下就应声跳出来十多个侍卫,二话不出,就把黄无德给架了出去。一个清冷的声音,在酒会上响起。同样的话

,示意她不要再说了。红叶跟在胡忧的身边最久,她比西门玉凤更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没有用。西门玉凤还想要说什么,红叶对她摇了摇头,

那没吃没穿的日子,黄无德的话,让他想起了那些吃着野菜粥,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士兵。酒会的奢华让胡忧想起以前跟师父行走江湖

好,可是这里却不属于他。暴风雪军团,才是他构建的城堡。靠着这个城堡,有一天,也许帝都会是他的。想到这些,胡忧突然很想回到军中。帝都虽

的。可是就这么低的要求,他们都无法得到。他们用满是老茧的手,养活着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饿着肚子,养活着这些贵族,灾荒的时候,贵族拿出些米,他们确要拿自己的儿女去换。那些可是他们亲手种出来的啊,却要拿儿女才能换到保命的粮食。相比起这些贵族来说,他们的要求算是超低

胡忧全是在演戏吗?

足以给我麻烦,你不用担心我。到是你,浪天和青州相距不是太远,苏门达尔对你又已经心存妒心,你这样得罪黄初秋,对你挺不利的。西门玉凤娇哼一声道:“就凭黄初秋,还不

打算行动。红fen军团是好,却不是他胡忧发展之地。人说心动不如行动,不过胡忧是心动,却不

想起黄无德在浪天做过的那些事,他真的非常强烈的想要唤出战斧,一斧把这个连名字都没有德的家伙而活劈了。他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压住这个想法的。胡忧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么高尚,可是当他

含义。黄无德不足为惧,可是他的父亲是浪天城守黄初秋,那可是帝国的实权人物。只看他这次弃浪天城而逃,而没有受到问罪,就可以知道,他的实力,有多么强大。而红方正在这个时候,派人把黄初秋唯一的儿子给丢出去,那么就很值得思良了。在场的人注意到的是红方正这个命令背后的

刚才那样做,会不会给姐姐带来麻烦?”“呵呵。”胡忧歉意的笑了笑,问道:“我

了起来,走到胡忧的身边,轻轻在胡忧的肩膀上啪了啪。示意他平静下来。西门玉凤看出了胡忧的不对劲,从坐位上站

德终于全面的暴发了。看他那样子,头发都快竖起来了,看来是气得不行。“你说谁缺德?”大约三十秒钟之后,黄无

招来的,只是鄙夷的眼神。而这正是胡忧想要的目的,现在,已经基本上达到了。黄无德的招唤,并没有能招来他的手下,

又恢复了热烈。今天又有戏看,又有酒喝,真是太高兴了。随着郁金香酒一坛坛的被抬出,现场的气氛

谓是生色据佳。帝都的公子哥,哪见过这些,一个个全都瞪大了眼睛,没过多久,他们的眼神就炙热起来。胡忧一通怒号,配以他那满身的伤疤,真可

分了尸,你就是乌龟王八蛋。”来吧,小爷准备好了,今天你要不把小爷我

说你小子,总算有反应了,还以为你把这名字给认了呢。你喜欢叫黄缺德不要紧,可是我这戏可就演不下去了。胡忧看黄无德发作,在心里暗暗的发笑。心

了。说句不好听的,在古都浪天,他就是土皇帝。哪有人敢当面对他不敬,这会胡忧一上来就来那么一下,还用的是那种卑微的语气,如此的反差,真是让他脑子暂时性的短路。其实黄无德不是反应慢,他是让胡忧给弄愣

军团吧。那里可是有很多美女的,适合你。”红叶也在一边帮嘴。她是最了解胡忧的人,直接就打出美人牌。“是呀,胡忧,你就听玉凤的,去红fen

。她和胡忧的事,红方正一直没有表明态度,这让她心里一直接有些打鼓。她现在还不知道,她跟西门玉凤在屋子里换礼服的时候,胡忧和红方正已经见过一次。红叶看到红方正出来,小脸就变得有些紧张

不。

情流露,吼出的是内里最深处,最真实的感想。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话,胡忧早就听说过,可是听说和亲眼看到,完全是两回事。前半段,胡忧是在演戏,而后半段,他是真

记在脑子中,这可是重要的情报,回去得马上报给家族的主事知道。在场的各个家族世子,都把这一事件深深的,

时,他已经在心里,写下了剧本。只要按着戏路演下去就行。下面该龙套上场了。可惜朱大能,候三他们都不在,不然配合好了,胡忧能生生气死这个小丑。小爷还想去欺负谁呢,你到跑来小爷的头上拉屎。做戏是胡忧强项,从决定拿黄无德来扬名之

战场,却强列的感觉到了胡忧身上的杀气。他像一条可怜的狗一样,瑟瑟发抖的趴在那里,他跟本不敢眨眼。他怕一眨眼,就永远也看不到这个世界了。黄无德的眼中射出了惊恐之色,他没有上过

叶听到这话,一直提着的心,这才平静下来。做了二十六年的父女,红叶了解红方正,知道他已经认可了胡忧。虽然只是认可,离反出夫家,进入胡家的距离还很远,但这却代表着一个好的开始,相信会是幸福的开端。一句话,只四个字,表明的是一种态度。红

人墨客聚首之地,就出这么个货,我看也是浪得虚名而已。”“古城浪天,我看也不过如此吧。还什么文

,玩太久,反而显得他的无能,该是收关的时候了。胡忧看戏也不演得差不多了,对负一个草包

货,给乡巴佬提鞋都不配。还乡巴佬,你知道什么是乡巴佬吗,你这种

来。他们生前,可有想过什么酒会,什么美味佳肴?能有一顿饱饭吃,他们已经觉得地生活很美好了。多少士兵,倒在了战场上,永远都不能再回

大了一点之后,就专事拉场子的活,他知道人气的重要性,一但人气拉起来了,就不能让他灭下去。胡忧是江湖出生,小的时候,做不了什么,

这个改组的消息。这可是一个重要的事情,如果确实的话,那么得早做准备才行。机会永远都是给有准备的人,一但错过了,那就不会再有了。“有这样的事?”胡忧注意到西门玉凤口中

“对对,先生是这么交的。无就是缺。”

。真是笑死我了。”“哈哈哈,黄缺德,这是谁起的这倒霉名字

么可以遇见,不久的将来,帝国将会出现一颗闪亮的新星,也预示着帝国两大利益集团,开始正面的交战。如果红方正这么做是为了力挺胡忧的话,那

到士兵真正拥戴的。那样的不死鸟特战团,除了有一个不死鸟之名外,什么也不是。胡忧心里很明白,靠裙带上位的人,是得不

131章 女将军示爱

?”蕾娜塔这才露出笑脸道:“你在思考我们的将来

,再加上红方正的认可,他要带人去那里,不会有什么问题。那地方虽然是红叶的,但是以胡忧跟红叶的关系

道:“可是我觉得很累,蕾娜塔城守,有什么话,你不防直说吧。这里除了你我之外,再没有别人,我们不如都直接一点。”胡忧皱了眉,他不想再这么饶下去了,于是沉声

着蕾娜塔,他要听的不是这些话,而是后面正在等待的那部分。“好高的评价。”胡忧转过脸来,一脸平静的看

他一眼道:“真是没有风度,陪我赏一下花会死吗?”“等一下。”蕾娜塔叫住胡忧,风情万种的白了

不会很累。”胡忧吸吸鼻子道:“听起来似乎很复杂,这样会

么一个女人再观察自己的一举一动,他居然不知道,这太可怕了。胡忧的眼睛猛得一缩,在慢慢的放开。身边有这

着了,必须得仔细的思考一下。”“不,我在思考。”胡忧摇摇头道:“我被你吓

欢为美女服务。让美女失望的事,我是不会干的。请跟我来吧,我知道你说的那个园子在哪里,我带你去看看。”打定主意,胡忧乐呵呵的笑道:“我这人一向喜

郁金香,你要是能带我去,不就是帮我成功吗。”蕾娜塔道:“听说红府里有一个园子,种了很多

长苏亚雷斯的女儿。帝国军中女将二号人物,狂狼军团的实际控制者。比较说正在往这边走的蕾娜塔,狂狼军团

军团

一个很大的好处,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和任何的人,都聊得来,哪怕是在他跟本不懂的领域。“祝愿你成功。”胡忧笑道。胡忧的性格里,有

么一句话来。苦笑着说道:“你要是没有什么话要说,那我就不陪你了。”“呃。”胡忧没想道弄了半天,这女人弄

出这

着你的表现。你为什么被调奴营,带奴营士兵抢友军粮草,甚至是对士兵的训话,我都有留意。苏门达尔这样对你,简直是严重的浪费。他居然

把你当杀手来用,却不知道你的强项是在指挥战术上。”蕾娜塔说道:“自从发现你之后,我就一直注意

样。胡忧说的是酒的事,而蕾娜塔的理解,则是招胡忧入麾下的意思。一句话用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得到的意思会不一

能知道,蕾娜塔话里的意思是,只要他同意加入到她的阵营里,她就能赢西门玉凤了。“我帮你?是什么?”胡忧没有听心术,怎么可

是那个‘有没有人’?”蕾娜塔咯咯的笑了起来。“你刚才说的是‘有没有人’告诉我,难道你就

“因为我喜欢你呀。”蕾娜塔歪了歪脑袋,用小女孩一样天真语气道:

很看重你在军事方面的能力,想要把你招入麾下。但是我知道,以你的性格,此时更肯定不会离开暴风雪军团。”好吧,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实话告诉你好了。我

得累的。”蕾娜塔话里有话的说道:“只要喜欢,是不会觉

。紫色的长裙与这里的景色,完姜的结合,真是人比花娇,花比人艳。蕾娜塔缓缓站起来,玉步轻移,往花园的深处走

是因为你敢想人之不敢想。还要我说得更明白一些吗?”你不是一个甘愿寂寞的人,你能忍人做不能忍,

白一点,省得去猜。”胡忧强压住狂跳的心,笑道:“我看你还是说明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不用了,我喜欢的是它的漂亮,而不是它的出现和历史。它的故事对我没有吸引力。”蕾娜塔摇摇头,走到一朵紫色的郁金香前,俯身

蕾娜塔不由有些气脑。这里太黑,胡忧又是背着光,她看不到胡忧的瞳孔产生过变化。怎么说身世长像都不算差,主动对男人说出这样的话,男人居然没有反应,这也太气人了吧。“你以为我在开玩笑?”看胡忧依然没有反应,

蕾娜塔说道“私下场合,叫我蕾娜塔就行了。”

胡忧都不认识,对他们没有大体的了解。他可没见兴趣,一个个的去结交他们,他只要那些可以结交的人。一来胡忧要保持着自己的神秘感,二来,这些人,

胡忧回道:“我在思考你为什么在这么做。”

己和蕾娜塔是敌对的关系呀,她怎么能这了解。都说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胡忧没觉得自

敲你家的门,说要嫁给你,相信你也很难想通的。”何止是胡忧想不通,相信如果比尔的女儿突然来

服,穿着不爽。这样也挺好的,就这样吧,至少喘气畅通一些。”“不用了。”胡忧摇摇头道:“我不喜欢那些礼

便喜欢,然后总想去知道漂亮背后的故事,而你却不想知道。”胡忧说道:“你到是很特别,别人看到它漂亮,

样。“嗯。”胡忧平静的点点头,似乎早就知道了一

胡忧又问道:“那我娶了你,我能得到什么?”

。”“是吗?”蕾娜塔妩媚一笑道:“那你告诉我吧

呀。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胡忧苦脸道:“想不出来。怎么想,这事都不通

你能不能给我个痛快的。女人的心思不好猜,我不想浪费脑子。”胡忧淡然道:“我更好奇你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香,并不是种在府里的。而府里唯一种有郁金香的,则是属于红叶的那个院子,之前西门玉凤和红叶换礼服的地方。胡忧知道蕾娜塔指的是哪。红府用来酿酒的郁金

道“我也觉得是这样,不过我相信,只要我想要的,它一定会来到我的手中。”“好事多磨?”蕾娜塔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同意

说道。他喜欢在暗处观察别人,却不喜欢别人知道太多他不想别人知道的事。“你知道的到不少。”胡忧口气有些不太友好的

注的肯定不是郁金香。她是有什么事想对自己说呢?郁金香虽美,但是对蕾娜塔这样的人来说,她观

的反应有些不满,这个消息,她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正实到的。而胡忧给的反应,不过只是点点头。这让她感觉很挫败。“你不觉得意外,或是可惜吗?”蕾娜塔对胡忧

能把胡忧招到自己的帐下。当西门玉凤认胡忧做弟弟的消息,传到蕾娜塔耳里的时候,她当即砸碎了手里最喜欢的水晶瓶。蕾娜塔一直在观察着胡忧,也一直在想着怎么样

郁金香花,一朵朵隐现其中。白色的借助月亮的反射,看得最为清楚,金色的在月光之下,隐隐透着金光。而黑神的,永远最神秘。不仔细看,跟本找不到它。晚上的郁金香园,与白天时又不一样。夜幕中的

巴伦西亚陛下招回帝国。呵呵,总算让我喝到这郁金香酒了。”我还以为,这一次,又要错过呢,没有想到会被

是一个理由而已。各方面的人际交流,才是重点。越是有名的酒会,有权势的人,就会来得更多。而这种场合,正是接近他们的好时机。酒会品酒,其实没有多大的新意,品酒不过也就

军事才能,才收胡忧为弟弟的。而自己先发现,却让西门玉凤抢了先,这让蕾娜塔怎么能不气。她当然不会想到,西门玉凤认胡忧为弟弟的时候,她和胡忧两个人,都没有考虑过什么利益的问题,完全是出于真心实意的。在蕾娜塔看来,西门玉凤肯定也是发现了胡忧的

业的江湖医生眼光,他觉得那些以骨感美而闻名的女人,都有些病态。喜欢骨感美女的男人,更是难以理解。胡忧想不明白,抱起来全是骨头的女人,怎么那么受男人喜欢。胡忧从来不觉得,瘦瘦的女人很美。以他并不专

这里种的全都是郁金香。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下?”推开院门,胡忧说道:“这里就是郁金香园了,

酒。郁金香酒很淡,在他看到,应该用喝啤酒的方法来喝,才是最好的品酒方法:“你以前没有参加过郁金香酒会吗。我听红叶说,这酒会每年都会举办,以你的身份,应该会受到邀请才对的。”“确实挺不错的。”胡忧又是一口干掉了手中的

问题是要不要带蕾娜塔去呢?

“打败一个人。”

候,胡忧肯定会想尽办法去接近那些权贵,以求得他们在某些方面的支持。不过现在,胡忧不需要那些了,他知道西门玉凤肯定会全力支持他,而且还是真心的那种。如果换成胡忧没有认西门玉凤为姐姐之前,这时,

团。”胡忧插嘴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离开暴风雪军

,全都有几副面孔,她们回随着场合的不同,变换出不同的个性和处事方法,非常难以让人琢磨。胡忧说完就要走,他已经发现了,这帝国的女人

胡忧笑笑道:“我之前不是已经告诉你了。”

的接近他,至于说看郁金香嘛,也不过是一个借口,她后面肯定还有招。胡忧不是傻蛋,他自然看出了蕾娜塔这是在主动

蕾娜塔问道:“那你想出来了没有?”

来:“谢谢,不过你不用祝我,你只要帮帮我,我就能成功。”蕾娜塔撩了撩头发,把一只精致的耳朵给露了出

第一次在令归城楼上,看到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誓死保护胡忧,她就知道,胡忧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将才。蕾娜塔可以说是最先注意到胡忧才能的人,当她

,她的一双眸子呼明呼暗好几下,这才幽幽的说道:“你对女孩子都是这么霸道的吗?”蕾娜塔笑了笑,轻轻抬手拢拢秀发,在月色之下

叶轻轻拉拉胡忧的衣角道。胡忧身上的礼服,被他地暴力的一扯,已经开了大半,再不不能称之为礼服了。“胡忧,你的衣服破了,跟我去换一件吧.”红

“好。”胡忧点点头,表示同意。

勾勒出她姣好的身材。长年的军事训练,让她的大腿很结实混圆,不像那些贵族女孩子,看起来没有什么肉。蕾娜塔今天确实很漂亮,一袭紫色的长裙,完美

“你不需要知道”M

样的酒。”蕾娜塔轻了一口郁金香酒,品味着说道。“这郁金香酒真是挺不错的,我还是第一次喝这

是有些公子哥,看到胡忧刚才的表现,想到上来和胡忧交结,但是胡忧现在却还不想理他们。又喝了两怀酒,胡忧觉得这里没有什么意思,到

就不用担心这方面的事了,他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重点,将会在暴风雪军团内部。从西门玉凤之前的话,胡忧已经知道,暴风雪军团将会有大的动作。要怎么样那样的环境里,借机取得自己要的地东西,才是重点。外部有西门玉凤和她们红fen军团,胡忧暂时

果换成细点的脖子,弄不好弄断掉。这个答案,胡忧是猛摇头,还好他脖子挺粗,如

蕾娜塔毫不犹豫的回道:“帮助你取而代之。”

平静,脸上确不自主的抽*动。他感觉自已就像被人扒了光猪,什么东西,都让人家给看清楚了。胡忧心中已经震惊得无可附加了,现努力的保护

道的事,就不用说了吧。现在暴风雪军团限入了困境,对别人来说,是个灾难,但是对你来说,确是个机会。蕾娜塔没有好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你我都知

孙家主,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现在他还只能仰视这些人,不过他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平视这些人,再之后,他要的是俯视。胡忧的眼神一一扫过那些被红方正引领进来的王

胡忧笑道:“呵呵,蕾娜塔城守真是风趣。”

人们看来,只不过是平常的喝酒交流,真正的重头戏,现在才要开始。其实酒会一直都在进行着,不过之前那时候,在

“什么人?”

亮。”胡忧没有等蕾娜塔开口,就主动先说道。“蕾娜塔城守,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今天很漂

蕾娜塔一字一顿的说道:“取而代之。”

看这个帝国二号女将要玩什么。胡忧在心里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最后决定,看

那一箭之后,并没有死。”对了,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安融三皇子在中你

”胡忧道:“这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好事多磨吧。

自己的灵感。想要一个人,难道一定要招入军中吗?其实还有很多办法的。比如说男娶女嫁。不过蕾娜塔也从西门玉凤的做法里,找到了属于

这算是在示爱吗?马拉戈壁的,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有人对自己示爱,而且这个人不但是一个大美人,而且背后的还掌握着巨大的势力。胡忧的瞳孔瞬间放大了。不会吧,开什么玩笑,

来的位子,移步看到胡忧的面前,看着胡忧的眼睛道:“我想嫁给你,这够直接了吧。”蕾娜塔放开手中的郁金香,让它重新回到自己原,

着道:“我知道不算少,但是也还不够多。知道你的资料越多,越是让我看不透。蕾娜塔拉过一朵粉花色的郁金香,放在手里婆娑

随着一众王公大臣的来到,酒会正式的开始了。柔美的音乐,从乐师的手中流入人们的耳朵里,

你,从在令归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发现了一个难得一见的将才。”看胡忧又作势要走,蕾娜塔继续道:“我很看重

于西门玉凤一筹。这一次,她要以胡忧为赌,一定要赢西门玉凤一次。不得不说,为了赢西门玉凤,她的心态,已经有些过激了,蕾娜塔处处和西门玉凤比,却发现自己处处都输

不是时候,唯一一次撞到酒会日,礼服都准备好了,可是军中又突然发生紧急事件,必须得赶回去。蕾娜塔回道:“邀请是有,不过我几次来帝都都

但是却不喜欢听别人讲述的故事。我要的故事,是我自己一手写的,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有我的参与。”看胡忧跟了上来,蕾娜塔说道:“我喜欢故事,

种人说话,也同样累。你直接认好这个答案不就好了吗,干什么一定要我编一个更好合理的答案呢。蕾娜塔丧气道:“人家说和笨人说话累,和你这

女兵队长是这样,西门玉凤是这样,红叶也是这样。这也许就是这个大陆的女人,能与男人并起并坐的原因吧。那个平时说话都会脸红,上阵却可以光着膀子的

们视线之外,一点点的超越他们,直到全完站在他们的头顶上,比头顶更高。视角的转变,代表着相互地位的不同,他将在他

是忍住了。不依常理,正是胡忧的个性,而她之所以喜欢胡忧,有很大一方面的原因,正是在这里。胡忧如果也是一个人按照规则,亦步亦趋来的人,那胡忧也就不是胡忧了。“可是......”红叶想要说什么,最后还

可能。你不是那种可以随便喜欢一个男人的女人。”胡忧道:“什么都有可能,但是这个喜欢绝对不

“那你又得到什么。”

抓在手里的部队。在心里,胡忧已经拿他们当班底,视他们为直系。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这是两个胡忧最想要同时

132章 架到火上

132章

架到火上

看着蕾娜塔飘然而去的背影,胡忧的脸上,露出了苦笑。他最终还是没有答应蕾娜塔的提议,哪怕他曾经有过那么几秒的心动。

蕾娜塔开出的条件,确实非常的吸引人,只要同意,几乎可以说是人势两得。人,蕾娜塔,身材娇好,长像也不错,虽然比不上西门玉凤,但是差得也不多,绝对是极品级的人物。势,狂狼军团的全力帮助。狂狼军团,帝国五大军团之一,实力与红fen军团几可说是不相上下,战力要大大的超过受到重创的暴风雪军团。

可是胡忧不敢要呀

跑惯江湖,见过世面的人都知道,天下掉馅饼,砸到自己的头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蕾娜塔一上来,就说要嫁给胡忧,胡忧哪敢答应呀。这也来得太容易了些吧。

“马拉戈壁的,难道这几天走桃花运?”胡忧恨恨的暗骂了一声。虽然他已经亲口的回绝了蕾娜塔的提义,但是就这么看着一个美女从身边离开,还真是有些心里发空。这应该是男人的通病吧,老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应该是属于自己的。

叹了口气,胡忧走出了郁金香园,这满园的郁金香虽美,但是没有美人在旁,这些娇艳的花,多少失去几分灵气,吸引不了胡忧的目光。

走出没几步,远远的,胡忧看到了一个女子,站在一棵桃树下,似是赏桃,又似是在等待什么人。

“是红叶。”胡忧只看了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女子是谁。

夜幕桃树下的红叶,一袭粉色的长裙,尽显温柔之色。就算相隔还很远,却依然让人感觉到她柔情。

胡忧摇了摇有些微晕的脑袋,走了过去。红叶也似有感觉的转过了身子。四目相望,一股浓浓的情意,在空气之中飘荡。

胡忧突然觉得,自己有负红叶。美人恩重,

红叶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而自己给她的,却又太少太少了。

“我做了醒酒汤,你要不要来一些尝尝。这郁金香酒虽然淡,后劲却不小,喝点醒酒汤,会好一些。”

胡忧能感受得到,红叶眼睛中的那丝期盼,她总是那样默默的付出,却从来没有要求过任何的回报。

“嗯”胡忧点点头,哪怕他现在跟本没有半点醉意,可是他能拒绝吗?

红叶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整个身子,明显的散发出快乐的因子:“跟我来。”

红叶说着就要给胡忧带路,胡忧猛的一把拉住红叶的手,把她拉入怀中。红叶发出了一声惊呼,却趴在胡忧的怀里不动了。

胡忧的内心中之,突然升起了强大的**,一低头,霸道的吻住了红叶的嘴。

红叶娇哼一声,满脸羞红。没有挣扎,小嘴很快就沦陷了。一条香舌,成了胡忧的美味。

直到胡忧的手插入裙中的时候,红叶才紧紧的按住他的手,眉目含情的呓语道:“不要在这里,让人看到。”

胡忧发出一声低吼,一把横抱起红叶,大步往郁金香园而去,那里有红叶的香闺,可以做很多事情。

红叶柔柔的埋身于胡忧的怀里,吐气如兰,微微有些喘气。她知道胡忧想要干什么,但是她不会阻止。只要胡忧需要,她可以为胡忧付出一切,那怕是生命。

粉色的长裙,结束了它的使命,胡忧熟练一拉一扯,它就被驱逐出境,露出大片美好的河山。

“红叶,嫁给我吧,无论前路有多少风雨,我来帮你档。”看着眼前如玉般的躯体,胡忧突然很冲动的说道。

“啊”红叶心中一阵剧烈的狂喜,这句话,在梦中,她已经不知道梦到了多少次,现在在耳边回响,强烈的震撼着她的心灵。

“答应我,红叶,我要向天下宣布,你是我的妻子。没有人能够阻挡我。”胡忧肯定而地自信的说道。

红叶真的很想点头,可是她此时却在摇头:“不,胡忧。我们不行。”

“为什么。”胡忧吼叫道。一直不停的计算,让他觉得很累。他突然很想解脱这一切,什么名利,什么将军,什么皇帝,都去他娘的吧。老子不过是一个江湖混混,为什么一定要去追寻那些呢。难到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拥着娇妻,过着平静的日子,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去趟那些事非圈,名利场呢。,

也许是因为郁金香酒,也许是因为可以预见的帝国乱事,也许是因为压抑,也许是因为红叶的柔情,也许..........说不清是什么因素,总之胡忧在突然很想逃开。

谁天生就喜欢勾心斗角,谁天生就喜欢坑蒙拐骗,谁天生就喜欢反复的计算得失,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

红叶温柔的在胡忧脸上吻了一下,道:“因为不能,至少现在还不能。你还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你的理想吗。你想要像里杰卡尔德陛下那样,建立起自己的王朝,建立一个你梦想中的乐土。我爱你,可以为你做一切事,但是我不能拖累你,我不能成为你实现梦想的障碍。”

“不,我现在不想那样了。”胡忧有些不能自控的说道:“我只不过是一个小混混,那些什么伟大的梦像,本不应该是我梦的。我活了二十几年,从来没有做过真实的自己。我要做一次真实的我,不计算,不伪装,城管来了,我就让他抓.........”

胡忧像个小孩子一样,边说边哭,把头深深的埋进红叶的怀里。很难想像,面对这么一个已经没有任何防卫的大美女,他居然会没有推倒,而是在这里大哭。

红叶轻轻的抚摸着胡忧的脑袋,不时在他的后背轻拍几下。她知道,胡忧其实是醉了,郁金香酒很淡,但是后劲非常强。酒劲去掉了胡忧的伪装,把他藏在心灵深处,最真实最脆弱的人性给挖了出来,十倍百倍的放大。现在的胡忧,是最真实,也是最不真实的,酒醒之后,他就会重新深埋这一切,一切恢复原样。

胡忧把红叶抱上了床,剥下了长裙,却什么也没有做。他像个孩子一样,在红叶的怀里,安然的睡去,睡得很香,很香。

白天赶走了黑夜,生出了太阳。窗外有小鸟在鸣叫,屋内飘满了郁金香那特有的花香,胡忧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躺在红叶的怀里。

“你醒了?”红叶含笑的问道。从胡忧的眼神中,她能感觉到,胡忧的酒已经醒了。

“这,我怎么会..........”胡忧看看红叶,又看看自己,俩人都光着身子,可是他却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

红叶解释道:“这里是我的房间,你昨天喝醉了,留在了这里。”红叶并不想告诉胡忧他昨晚的失态,不是她有意的隐瞒,而是她不想胡忧因此而受到影响。昨晚的那份记忆,她回一直保留着,那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记忆。

“哦,那玉凤姐呢?”胡忧抓抓头,一双贼眼上下打量着红叶。他不记得昨晚自己做了什么,不过现在,他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

红叶说道:“玉凤那里,我已经派人告诉她了,她知道的。”

红叶说着想要起身服侍胡忧洗漱穿衣服,却一下发现自己动不了,手麻得厉害。昨晚胡忧就这么靠在她的怀里睡,她怕弄醒胡忧,所以没敢动,手都僵了。

“你怎么了?”胡忧发现红叶的动作有些异样,眉头紧紧皱着,不由问道。

“手有些麻。没事的,一块就好了。”红叶微笑道。

“让我看看。”胡忧拉过红叶的手,仔细观察了一下,在几个手臂的穴位上柔按几下,问道:“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

“嗯。”红叶点点头道:“好多了。”

“这里呢?”胡忧的手开始往上移,过了肩膀往下去,来到**处。

红叶微微喘气道:“这里没有事。”

胡忧的手继续前进,坏笑道:“那可难说,得好好检查才行。”

红叶轻轻打开胡忧的手道:“别闹了,今天是比箭的日子,你得早点做准备。”

“呃,是今天吗?”

比试场地设在了外城****,此时这里已经集中了上万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曼陀罗帝国以武治国,尚武之气极重,虽然现在帝国战乱不断,饭都吃不饱,但却不妨碍他们来看比箭。因为在这乱世,多一些防身的手段,比吃饭更重要。没有饭吃,不会马上死,没有防身的手段,瞬间就可能没命。

巴伦西亚还没有来,比试还没有开始,胡忧坐在那里,有些坐立不安。这到不是他在紧张,见惯了大场面的他,对这些跟本不会紧张,他是被西门玉凤给瞪的。,

也许是因为昨晚没有回凤园住的关系,今天西门玉凤一看到胡忧,就没有给他好脸色,还不时拿眼瞪他。

“大凤,姐姐她怎么了,谁惹着她了?”胡忧偷偷的问正在给他换衣服的大凤。他身上原本有衣服,不过西门玉凤非让他换,他也没有办法。

“还不是你把小姐给气着了。”大凤没好气的说道。她这都已经算是好的了,至少不像西门雪她们那样,恨不得咬胡忧一口才解气。

“又关我的事。”胡忧有些心虚的说道。其实大凤不说,他自己也知道,这事跟他大大的有关。

大凤回了胡忧一个你自己知道的眼神,一心帮胡忧整理衣服,不再答理他。

胡忧摸摸鼻子,心说:得,这些女人全都统一战线了。

一声悠扬的钟声,接着是丝竹声起,一队礼乐队步履轻盈且奏且吹,吸引过了胡忧的目光。上百人的侍卫开道,在妃嫔之中,胡忧找到了巴伦西亚。几天不见,巴伦西亚的脸上,似乎比上次略显疲惫之色,不过可以看得出来,他今天很开心。

巴伦西亚身上的龙袍不能称之为龙袍,称花袍要更准确一些。天风大陆和胡忧认识之中的古代帝国不一样,这里没有龙,各国的图腾,都各有不同。前朝用的是紫荆花,曼陀罗帝国用的是曼陀罗花。巴伦西亚的袍上,绣缀的就是一朵金色的曼陀罗花,花用金线秀成,华丽非常。据说这给皇袍上绣花的绣女,还必须是处子呢。巴伦西亚独自走上主席处,一时之间,在场之人,百姓下跪,军将行礼,好不热闹。胡忧的目光,此时没有放在巴伦西亚的身上,而是放在紧跟在巴伦西亚身后的三男一女身上。那三男,是曼陀罗帝国的王子,分别是大皇子加图索,二皇子阿西梅,和三皇子卡西利亚,而那个女的,就是那个出生青楼的皇妃索菲雅了。

三个王子,分属三母,年纪都差不多大,正当青年,一个个意气风发,索菲雅虽然已经为人之母,却看不出岁月的无情,曾经在她有脸上留下过什么,依然是那么的美艳动人,淡淡的风尘之色,再加上后妃的高贵身份,使她的身上,透露出一股特有的气质,就连胡忧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巴伦西亚坐定之后,环视了众人一眼,这才说道:“众卿平身。”

这里见皇帝不用三呼万岁,高颂祝贺,这一点让胡忧挺满意的。胡忧是骗人的高手,他对那些睁睛说瞎话的骗人方法很反感,世上之人,何人能万岁不死,听着让他恶心。

众将各回其位,都不说话,全都看着巴伦西亚,这是在待他发言。谁知道这会,巴伦西亚却把目光看向了索菲雅,弄得胡忧有些莫名其妙,也跟着瞪索菲雅。

腰向一痛,耳边传来了西门玉凤小声警告:“小流氓,眼睛不许乱看。”

胡忧心里那个冤呀,这上哪说理去。上哪说也不行,女人天生就是不讲理的,她们认定了的东西,一般很能改变。

这时候,索菲雅站了出来,脆声道:“我曼陀罗以武治国,拥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日前安融小国犯边,我帝国勇武之师,给予迎头痛击,大震我帝国之军威。今日,陛下将在此封赏对安融一战中,有功之臣,同时,举办殿前比箭,以体现我帝国之威。”

胡忧在下面说得索菲雅这些话,心中顿时释然,怪不得巴伦西亚自己不开口呢,看来他也要脸呀。

曼陀罗帝国这次对战安融,完全是大败,那有什么军威之说。胡忧自认脸皮那么厚,都说不出那样的话,看来还是让女人来说比较好一些。

巴伦西亚等索菲雅说完之后,这才站起来,舞动了几下手中的权仗,说出对有功之人的奖赏。

胡忧对巴伦西亚的那些奖赏,很是失望。他还以为有升官什么的呢,到了不过是奖些钱了事。

此时巴伦西亚的目光落到了胡忧和齐拉维的身上,欣然道:“这一次对安融之战,我军出了两个神箭手,而且都出自暴风雪军团。今天本王就亲自给大家介绍我军中这两名神箭手。”,

“胡忧”

胡忧闻声而出,单膝点地:“末将胡忧,听候陛下吩咐。”

巴伦西亚点点头,继续道:“胡忧督将,黄龙道箭取安融野兽军团铁克拉右眼,致使安融军群龙无首,为我军取得开门红的胜利。”

巴伦西亚顿了顿,又继续说道:“齐拉维。”

“末将在。”齐拉维大步上前,看起来很有气势,胡忧在边上看得清楚,这伙家背上的衣服都汗湿了。想来他也没有想到,巴伦西亚会这样把他摆上台面吧。

巴伦西亚瞟了齐拉维一眼,道:“齐拉维郎将,暴风雪军团苏门达尔将军之独子,他继承了我曼陀罗帝国的光荣传统,与安融人一战之中,单人只箭,勇入敌营,亲手射杀安融军统领林正风,为我曼陀罗帝国,大显军威其箭法之神,堪称我曼陀罗帝国第一人。”

胡忧之前还纳闷,巴伦西亚为什么没有提他射杀林桂帝国陈常利之事,现在他知道,原来这个巴伦西亚是有意贬底他的功劳,而突显齐拉维的箭法,更在他之上。

一个取眼,一个取命,当然是后者强呀。

巴伦西亚刚才说的那些话,简直就是把齐拉维往天上吹。人说捧得越高,摔得越重,巴伦西亚这次是想玩死齐拉维呀,他还把苏门达尔的名字也抬出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起飞了。一下就让他俩父子名誉扫地。

现在最难受的当属齐拉维了,他抢属下的功不是第一次,可是这次是他最难受的一次。早知道是这样,打死他也不抢胡忧这个功。

现在可好,被巴伦西亚这么当着满朝大员,后妃,几万百姓的面前,亲自宣读功绩,之后马上又要当众表演箭法。这和把他趴光吊起来打有什么分别。

有人说,巴伦西亚这么做,对自己的威信也有损失。他至少有一个不查之过。

不错,可是这正是巴伦西亚要的。皇帝今天在这里大大的失了面子,明天清算苏门达尔的时候,谁要想出来帮话,地就得仔细的考虑了。

要想成大事者,有时候,面子没有里子有用。

133章 突闻惊变

“齐拉维,胡忧何在?”

“末将在”

胡忧和齐拉维再一次跪倒在巴伦西亚的面前,一脸的严肃。

巴伦西亚暗含深意一笑,道:“两位的功绩,我刚已经当着满朝大臣,帝都百姓说了。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今天,你们就当众展现你们的神箭之技,以立我国威,也让百姓开开眼界。”

胡忧和齐拉维除了应‘是’之外,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有什么别的办法。齐拉维到是不想应。可是他敢当众抗命吗?

丢人和丢命,一字之差,后果可是要差很多的。

巴伦西亚哈哈大笑道:“好。那就有请两位将军为我和百姓表演绝技吧

为了这次的表演够精彩,让百姓能看得过瘾,军部还专门精选了八名各地箭手,与你俩来一场擂台之赛。

这次擂台赛胜者,将得到箭神封号。”

“樋”一声战鼓敲响,八个箭法出众的箭手,鱼惯出场。萧杀之气,慢慢的飘散于空气之中。

胡忧特别注意的观察着那八个人,只见这八个人,个个孔武有力,手臂粗壮,一看就知道,是很好的武士。普通弓箭的有效杀伤距离是三百步,而这八个人,都是在三百步外,射中红心入选的。这说明他们都有在三百步外,引箭杀敌的本事。

如果能把这些人,全都组织起来,弄一个特种部队,专事刺杀,那可是很的搞头的。能记得一个,就先记得一个,说不一定,将来就有这样的一支部队出来呢。

“下面我宣布,比箭开始。”巴伦西亚宣布完之后,就退到王坐去了。刀箭可是无眼的,他得把自己藏好了,谁知道在比箭过程中,会生什么事呢。万一弄不好,谁想不通,给他一箭,那就不值当了。

十个箭手,包括胡忧和齐拉维在内,全都来到了事先指定的地点。为了以示公平,这次比赛用的弓箭,全都由帝**部提供,每个人的弓箭,都是一样的。

靶心三百步,帝国制式的铁弓,大有效杀伤,也是三百步。这无论是对力道还是准度的要求都非法高,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射中的。

一切准备就序,巴伦西亚的亲卫,把弓箭交到胡忧他们十人的手上。

十个靶心十个人,一字排开。胡忧对西门玉凤和红叶的方向去了一个笑脸,拿过十支箭矢,一一仔细的查看。练箭这么久,不用换日弓射箭还是第一次。说实话,他心里也没有底。

那个巴伦西亚真是一个老狐狸,他居然在后临比箭之前,告诉胡忧等十人,这次的弓箭,全都由帝国提供,弄得他们全都措手不及。

不过这样也好,胡忧也很想试试看,在不用换日弓的情况下,自己的箭法,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之前他一直自认为,用同样的弓箭,他的箭法,不如哲别。如果这次能赢,那说明他还是很有进步的。

令官的旗举了起来,比试要真正的开始了。别管口头上说得多么好,手底下出活,是硬道理。

现场一片鸦雀无声,几万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台上十人的身上。他们将要见证,帝都箭神的诞生。

“放。”令官手中的旗划下,嘴中同时喝道。

“刷”

出箭的慢,略略有些分别。十只箭同时急射而出。点点寒光,有如流星赶月,划破空气,射向各自的目标。

“叮”

几万百姓,目瞪口呆,十个箭把,插了九只箭,只有一个箭把,什么都没有。比他们预期的高得太多。…,

懂箭的人都知道,制式的弓箭射程是三百步,而三百步弓的强度,是很难射中三百步外靶心的。这里不单单是箭法的问题,还有一点运气的成分。因为箭矢在接近靶心之时,力道已经很小了,随便一阵风,都可能让箭矢偏开。

人们都喜欢看另类的。九支箭都插在靶心上,他们不去关心。他们关心的事谁的箭不在靶心上。

这一看,众人又是哗然。因为他们现,那空着的靶心,是刚巴伦西亚陛下夸得厉害的,那个一箭射死安融三皇林正风的齐拉维。他的箭不但没有在靶心之上,甚至只飞到二百步,就落了地。跟本连到都不到。

红叶很紧张的握着小手,直看到胡忧的靶心中插着箭矢,她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她是除了胡忧之外,了解换日弓的人。虽然她并不知道,那换日弓具有望远镜的特性,但是她知道,胡忧从练箭开使,就没有用过制式的弓箭。她怕胡忧用不惯那些弓箭。

相比之下,西门玉凤就要冷静多了。因为她并不在呼胡忧能不能成为箭神,她是用姐姐的目光来看胡忧这次比试的,无论胡忧能不能获得好成绩,胡忧都是她疼爱的弟弟。

蕾娜塔今天也来到了现场,对于胡忧回绝与她成亲的提议,她并不感觉气馁。她自信自己肯定能把胡忧收于麾下。至于是不是箭神,她还真不在呼。她看重的是胡忧的统兵战计能力,就算胡忧封了箭神,她也不会把胡忧当个刺客来用的。将以谋胜,兵以勇强,胡忧的优秀,在于他的脑。

第一轮箭射出,高兴的当属巴伦西亚。因为他证实了齐拉维箭法不行的事实,相信只要再过几箭,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个事实,而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有高兴的,自然就有不高兴的。齐拉维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哪怕再有多一个人射不中靶心也好呀,可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不中,真是丢大人了。而且之后还得继续丢。他跟本没有力气拉满整个弓,后面的几箭,他也同样不可能射中。跟本就射不到嘛。

这次的比箭,每人都有十支箭矢,射十次,后统计成绩,选出箭神。

齐拉维在第五轮的时候,放弃了比赛。他时候是丢不起这个人了,五射全不中,现在他每次举弓,都回遭遇台下人的嘘声。再射下去,他会疯掉的。

胡忧的五箭都射在了靶心中,可是他的心里并不轻松。一直用换日弓,他并不觉得地换日弓有多么的厉害,顶多也就是多了个望远镜的功能。可是不用换日弓,他知道,原来换日弓无论从力度还是控制度来说,都要全面越普通的制式弓箭。这五箭,他是用精神力硬

撑的。

帝都外城东门外。

应该因天城中巴伦西亚举行比箭大会,所以这边也提供高了禁戒的级别。红方正没有去会场,他正带人四处的巡视。巴伦西亚现在正在外城看比赛,做为帝都外城城守,他必须得注意各方面的动向,完全确保巴伦西亚的安全。

红方正刚巡视完东门。正要去巡视下一个地方,突然现远黄沙滚滚,马蹄声急,他不由皱了皱眉。现在帝都已经实地了戒严,一般人连走都不们成乱走,这边却出了一个放马狂奔的。而且看这样,还不只一匹马。

“给我拦下来。”红方正厉声的说道。

“我有紧急军务,谁给拦我。延误军情可是死罪。”那看上之人,远远看到前路被拦,大叫道。…,

红方正想刚说管你是什么军情,你要过去是你的道理,我要拦你,是我的职责,紧急军务了不起呀。你的军务再紧急,也比不了特殊情况。

不过红方正这话他没有说出来,因为来人他认识。此人是皇家骑兵团的城守,与他同级,此次跟着军团长库比拉斯领兵五十万,二次进攻安融。

这算算日,他们的行军也就刚刚进到安融,难着这么就地胜利了?还是说,又一次失败了

“李将军,我是红方正,王爷现在怎么吗,身体还好吗?”红方正叫道。他没敢直接问军情,而是拐个弯,问库比拉斯的情况。

库比拉斯是巴伦西亚的亲叔叔,他的身体没有问题,那就表示部队没有问题,如果他出了问题,那么一切问题都来了。

在红方正看来,这样做,多少能从来人的口中,得到一些消息。

李将军没有理会红方正的问题,一脸严肃的说道:“红方正城守,军情紧急,我必须马上参加巴伦西亚陛下,请你马上开路。”

他当然知道红方正是什么人,可是这个消息太过震撼,他不能随便说。

红方正一听这话,脸色马上变得难看起来。这到不是因为来人的态度和说话的语气,而是因为他因为,出事了,而且是大事。

九箭过后,十个箭手,已经退出了六个,还有胡忧和另外三个在对决着。胡忧咬着牙,拉开手里的弓箭,他现在是九箭全中,其他三人,都有一箭没有射在靶心中,只要再一箭,他就可以获得那个箭神的称号。虽然是个虚名,不过虚名对现在的胡忧来要,真是太重要了。

引弓搭箭,胡忧的眼前有些黑,这是精神力使用过渡的信号。大颗的汗珠,从他的头上,身上,不停的流下,脚下的地都湿了。

西门玉凤的手和红叶紧紧的抓在了一起,在场的几万人,也全都静了下来。只要几秒钟,他们就可以目赌着箭神诞生。

这是很有说服力的箭神,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着。三百步十十中,这可是真正的实力,不是封的。

“刷”

一道寒光射出,胡忧的靶心上,又多了一只箭,中了,全中,无可争议的,胡忧用自己的实力,向世界印证了他的箭法,这个箭神,他当之无愧。

就在众人准备要欢呼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突然响起。一下把所有人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紧急军务,前面的人让开。”红方正大声的叫道。只见他手里握着一把大枪,不断的挥舞着。让得慢的,直接被他给撞开。他预感着这次要出大事,亲自帮李将军开路。

“爹?”

红叶一眼就看到了在人群之中策马直冲的红方正。红方正的脾气她是非常了解的,她知道,要出事了。

知道要出事的不单单是红叶一人,高高在坐的巴伦西亚也同样知道出来了。只是他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胡忧十箭全中,却没有得到欢呼。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许多,边擦着汗,边想着究竟出了什么事。

红方正打开后一拨人群,一提马,给李将军打通了一条直达巴伦西亚的路。李将军飞身下马,一下跑到了巴伦西亚面片三十多米的地方。这是一个警戒线,就是算有再怎么紧急的军务,他也不可直接跑到巴伦西亚的面前。这就是皇家的谱。

“皇帝陛下,末将有紧急军情禀报。”李将军一身泥土的单膝跪倒,手中举得是一份火漆封口的黄色公文。…,

“报。”巴伦西亚冷静的说道。他暂时还想不出,会有什么大事生。所以并不急着去看火漆里的内容。他现在还在能着,怎么样利用齐拉维来打击到其他人。

“是。”按帝国惯例,‘报’,就是直接当面说出要报的内容。

李将军本来有些犹豫,要不要当面把消息公布出来。不过想想,他就决定直接报了,反正这个消息用不了多久,整个天风大6都会知道。

李将军朗声道:“安融日前向林桂帝国称臣,林桂帝国以保护属国为由,兵进安融。”

“哗”

此消息一出,全场哗然。下面的百姓离得远,听不到李将军在说什么。只是这附近的士兵,将军,全都听了个明明白白。这可是天字号的大事件,很多人一下就坐不住了。

胡忧离李将军不远,他也引一时间听到了李将军的消息。他的第一反应是转看去巴伦西亚。巴伦西亚的反应,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整个脸都铁青了。

巴伦西亚两个次进兵安融,第一次以西门玉凤为元帅,统兵三十八万,直扑安融,失败之后,他不顾帝国的粮草困难,再次调兵五十万,再进安融。这次他用上了库比拉斯,他的亲叔叔为元帅。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巴伦西亚两次兵进安融,时机都不是很好。可是巴伦西亚确坚决那样做。哪怕是困难很大,他也得做。

这是为什么呢?

理由很简单,因为巴伦西亚是里杰卡尔德的孙,他接掌了曼陀罗帝国。他不能忍爱在里杰卡尔德手里风光无限的帝国,落到他手里之时,居然要被安融这种小小的国家欺负,他怕自己被其他帝国的人笑话。

说白了,巴伦西亚这是为了面。青州被安融人打成那样,浪天又出现红巾军造反,让他自觉颜面无存。所以他必须拿安融人来开刀,他要告诉天风大6所有的人,曼陀罗帝国在他们手中,同样的强大。

巴伦西亚愣愣的看着手里的仔细战报,那是他的皇叔库比拉斯亲笔写的。战报的内容,比李将军刚报的重严重得多。

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安融向桂林帝国称臣,桂林帝国出兵保护安融的问题,而是桂林帝国明确提出,要曼陀罗帝国对安融进行战争赔款。不然的话,桂林帝国就要兵进青州,与帝国开战。

“混蛋。”

巴伦西亚一把撕碎手中的战报,起身冲下主席台。三个皇和一众嫔妃,侍卫赶紧跟在巴伦西亚的身后。

台下的马车早已经准备好,巴伦西亚一到,马上开动,赶回内城水上皇宫。

台上的其他大臣,一个个面面相觑的相互对视,谁都知道,帝国风雨飘摇的日,马上就要来了。

对安融两战失利,帝国天风大6第一军事强国的帽,已经被人丢到地上,再踩上了几脚。随着桂林帝国的强势介入,其他观望的帝国,也不会白白放过这个好机会。

曼陀罗帝国地处中原地带,四面与其他七大帝国中的六个有边界相接。当年里杰卡尔德在位的时候,没有少对周围的国家使坏,甚至硬生生的把一个林氏帝国,弄成了三个。

当年里杰卡尔德的军力强大,这个邻国是敢怒不敢言。可是现在帝国的军力,明显的大不如前,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是那些家伙跳出来的时候了。

稍微懂点帝国史的人,都知道,林桂帝国和桂林帝国是痛恨曼陀罗帝国,现在林桂帝国公然的跳出去,那么桂林帝国也不会等太久,如果找不到一个解决事情的办法,那么很,他们就会受到多方面的进攻。

别以为其他的帝国就是什么好鸟,只要林桂,桂林两大帝国动手,池河,色百也不会坐在一边看。他们为几块破地都能大大出手,曼陀罗帝国这块肥美五花肉,他会不咬?

还有宁南帝国肯定也会跳出来。他都不见得要出兵。他只要用经济的手段,从中搅合,就会给曼陀罗帝国带来非常大的麻烦。

台上的一众将军,有实权的家主,全都各自做着打算。他们必须要在乱世来到之前,谋划好自己的出路。

天边一朵乌云飘过,曼陀罗帝国混乱的一段历史,开始了。

134章 永不忘记

134章永不忘记

巴伦西亚怒气冲冲的走了,之前的布置,一点都没有用上。相比起安融的突然惊变,这边打压各军团的事,他暂时没有心思来弄了。

胡忧看着巴伦西亚离去的背影,心中苦笑,这消息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唉,晚来几分钟多好,让巴伦西亚先把这箭神的封号给我再走嘛。

身后传来轻灵的脚步声,胡忧转过头来,和料想的一样,走过来的是红叶。红叶的身边是西门玉凤,微微有些意外的是蕾娜塔也跟了过来。

胡忧偷偷的瞄了蕾娜塔一眼,看她不像是过来找碴的,暗暗的松了一口的气。对她笑了笑,以示友好。

“恭喜你,我今后是不是应该称你为箭神?”蕾娜塔笑脸如花,抢先开口道。

“嘿嘿,不敢,不敢。”胡忧顶着西门玉凤的白眼,嘿嘿笑道。这西门玉凤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前还老是张罗着要给胡忧找老婆。这几天却一看到胡忧跟女孩子亲密,就老拿眼瞪他。

红叶来到胡忧的身边,很自然的帮胡忧整理着因为比箭而弄乱的衣服:“胡忧,你刚才射得真好。”

红叶以前在外人的面前,是很少表现得如此亲密的,看来是昨天晚上的经历,让她对胡忧有所改变。也许是因为红方正的认同,又或者是看胡忧身边的女孩子越来越多,她得为自己占个位子吧。唉,女人的心是最难懂的,谁知道呢。

“我还有射得更好的时候呢。”胡忧偷偷的在红叶的耳边来了一句。

红叶的小脸瞬间红了,看来她听出了胡忧话里的歧意。

腰间一麻,胡忧咧着嘴看向西门玉凤。只见西门玉凤凤眼圆瞪。

“不是说从来没有恋爱过吗,这也能听懂。”胡忧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你在说什么,大声一些。”西门玉凤似笑非笑的道。

“呃,没什么。我在夸姐姐今天的衣服漂亮呢。”胡忧糊弄了一句,一脸正色的说道:“看来帝国要出大问题了。”

三女都点点头,同意胡忧的话。别看她们三个是女的,可是在军事方面,她们都可以算是胡忧的前辈,胡忧都能看出来的事,她们当然也看出来了。别说是她们,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帝国要出大问题。

蕾娜塔提议道:“咱们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今后的应对。”

胡忧目光看向西门玉凤,对于蕾娜塔的提议,他到是挺认同的。不过这会,发言权可不在他的手里。

西门玉凤淡淡的说道:“改天吧,今天我们还有一些事。胡忧,我们走吧。”

胡忧还想说什么,腰间被西门玉凤掐了一把,硬生生的把嘴里的话给咽了回去。乖乖的跟着西门玉凤走。

西门玉凤走出了好几步,这才似乎想起了红叶,转头对红叶道:“红叶,你要不要来凤园玩玩,你都好久没有来了。”

红叶心里是不愿和胡忧分开的,不过此时她却不能去凤园。摇了摇头,说是一会有事要和红方正谈,改天在去凤园玩。

胡忧对西门玉凤这么对红叶,微微的有些不满,跟红叶告别之后,就不再开口说话。

西门玉凤看胡忧小孩子一样的发脾气,快走一步,拉着胡忧的手臂,语带笑意的说道:“怎么了,生气了。”

“没有。”胡忧有些赌气的说道。

“真是个小孩子。”西门玉凤拍拍胡忧的脑袋道:“还好意思说自己多聪明呢,人家红叶都明白了,你却没有看出来。”

“什么?”胡忧听得一呆,问道:“看出什么东西?”

西门玉凤靠近胡忧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说道:“我和红叶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你以为我会欺负她吗。

现在帝国乱像已生,而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又是皇家骑兵团的核心成员,这个时候,我们必须得在表面上,做些样子。红叶要想来凤园,还需要我邀请吗?”

胡忧这才释然道:“原来是这样,你怎么不早说。”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你有给我机会说吗。赌气走快快的,也不等姐姐。”,

胡忧不好意思的笑道:“嘿嘿,没有了,我哪敢呢。”

胡忧说完这话,才意识到,刚才自己确实是在西门玉凤的面前,发了小脾气。对此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以自己的处事原则,怎么可能把心里的真实喜怒表现在行动上呢。

想了好一会,胡忧才明白。原来他是打从心里,把西门玉凤看成了自己的亲人。如果不是这样,以西门玉凤红fen军团之主的身份,他怎么可能会给她脸色看。

下了楼台,胡忧就看到西门雪几个已经等在马车边了。西门雪今天穿了一身墨绿色的武士服,外披玄黑色的长披风,略显几分英气。她一看到西门玉凤,马上迎了上来,小嘴轻张,似有话要说。

“先上车吧。”西门玉凤淡然道。

车上,一水的绝色美女,看得胡忧真有些不知身在何处。只不过现在她们讨论的话题,却与美色没有多大关系。

胡忧二十岁以前的记忆里,女人和战争,本是不相干的两个端口,可是来到这天风大陆之后,他才知道,这里的女人,不但和战争有关系,而且有时候,还能成为主导。

“雪儿,详细的情况查到了吗?”西门玉凤靠坐于车壁边上,只单单看她现在的样子,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女将军。

胡忧也把目光看向了西门雪,西门玉凤之前告诉过他,西门雪是军中的军师,专事掌握战计情报工作。

西门雪一脸严肃的说道:“青州距离帝国相去千里,又不是我们的势力范围,加上事发突然,具体的消息,我们恐怕还得过一两天才能知道。

刚才我们在李将军的手下那里,做了点文章。从那些士兵提供的资料来看,今次安融之事,很麻烦。”

通过西门雪的讲述,胡忧这才知道,原来巴伦西亚的这个皇叔库比拉斯很有些能力,只刚刚兵进安融,就取得了一场大胜,一举歼灭掉安融第二军团大皇子林正东部五万余人,使得安融举国震惊。他们震惊的不是库比拉斯的战力,以五十万大军,歼灭五万军队,算不上什么本事。安融人震惊的是库比拉斯的冷血。

库比拉斯在全歼安融五万部队之后,下令把那五万颗人头,全都砍下来,排成四个巨大的人头立体方字——誓灭安融。

安融人这一次是真的慌了,多年对曼陀罗帝国的恐惧,又再次涌上了心头。老皇帝林洪元在惊恐之于,听从了总军师本田龟佑的建议,主动向林桂帝国称臣,以求保护。

西门雪大体能收到的情报,就是那么多。这里面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情,安融老皇帝又有什么考量,暂时还不得而知。

夜,月凉如水,刚刚下过一场雨的天空,飘着淡黄色的云彩。那是积雨云,看来用不了多久,又将有一场雨要下。

胡忧独自坐在荷花池边,看着那些雪白的莲花,有些出神。西门玉凤到皇宫议事,还没有回来,凤园里显得有些冷清。

白天,西门玉凤的马车,还没有到凤园,就被巴伦西亚派来的人,紧急招去了。胡忧本来还想好好跟西门玉凤谈谈对安融的看法,也没有来得急。

“少爷,小姐看来没有这么快回来,你看是不是先开饭?”大凤来到胡忧身边,问道。

胡忧摇摇头道:“你们先吃吧,不用管我,我在想一些事情。”

“哦。”大凤点点头道:“那我给你泡壶茶来吧。”

“嗯”

喝着茶,胡忧开始考虑着下一步的打算,乱世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最好的机会,只不过,这次安融事件暴发得太快,他还有些准备不足。要想占到便宜,必须得加以更精确的计算才行。

西门玉凤直到半夜,才回到凤园。她连口水都没有来得急喝,马上派人把胡忧找到书房议事。

“什么,你明天就要赶回凤凰城?”胡忧吃惊的看着西门玉凤。这是他走进门房时,西门玉凤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是的。”西门玉凤一脸不舍的说道:“安融的情况,比我们之前想像的还要复杂。据刚刚收到的消息,林桂帝国和池河帝国达成了联盟。两国将分别出兵三十万,进驻安融。现在库比拉斯元帅将要面临包括安融在内的近百万军部队,形势非常的危急。,

这次二打安融,帝国几乎已经抽空了几大军团的主力部队,如果这次战败,那么帝国将会出前所未有的危机。我必须尽快的赶回凤凰城,准备应对各方面的问题。”

胡忧在心中暗暗的摇头,这个世界,果然弱肉强食,这都还没怎么着了,池河帝国就跳出出来了。

胡忧问道:“那么帝国准备怎么应对,你们之前开会又在商议什么?”

胡忧这个问题,换了别人,肯定不会回答的。因为这个现在还属于帝国的机密,不是胡忧这个级别可以知道的。

不过西门玉凤却毫不犹豫的给了胡忧答案。

“议会的议题不过只有一个,是战是和。地方守备派系的,现在是力主一战。”

胡忧哼了一声道:“地方守备部队这一次到是硬起来了。”

西门玉凤道:“不用他们打,他们当然硬了。他们巴不得五大军团实力大损才好呢,那样他们就可以控制帝国了。”

胡忧想了想问道:“打就不用讲了,和这一方面,又是怎么一个合法。”

西门玉凤回道:“这个是红方正提出来的。他认为帝国无力与三国联军对抗,主张以和谈的方式,解决定纷争。林桂帝国和池河帝国此次出兵,不外呼为了一个‘利’字。只要我们同意对安融进行战争赔偿,他们肯定会收兵的。毕竟他们也有自己的麻烦,正真打起来,也不见得他们愿意。”

“破财消灾,这到是一个办法。”胡忧点点头道:“不过这个口子一开,今后这方面的事,就会不断发生了。他们偿得甜头,肯定会再来的,等到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巴伦西亚的意思怎么样,他比较倾向哪一边?”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巴伦西亚没有在会场,据说他在回皇宫的路上,发然发病,会议是三个王子共同主持的。三个王子的看法各有不同,支持哪一方的都有。”

胡忧摇摇头道:“这下热闹了。”

能不热闹吗,皇家的兄弟是最没有亲情的。帝国三个王子一向是面和心不和,巴伦西亚病倒之后,还有谁能压得下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帝国乱事可见。

会议开到半夜,唯一通过的议题就是各级将军马上回归本部,做好一切军事准备,随时等候命令。其他的,一切再议。西门玉凤要归红fen军团总部凤凰城。而胡忧,当然得回他的暴风雪军团,去当他的奴兵头。

“胡忧,你还是跟我去凤凰城吧,青州现在太危险,我不放心你。”西门玉凤再次劝道。青州现在正处于风头浪尖,无论最后的结果是战是和,那里都是事非之地,西门玉凤怎么愿意胡忧回暴风雪军团去。

胡忧心里很清楚西门玉凤对自己的爱护之情,凤凰城虽好,但却不是他要的地方。青州才是他的根。

胡忧感动道:“姐姐,你不用担心我的。放心吧,你弟弟不会吃亏的。”

胡忧安慰着西门玉凤,这次与安融之战,最大的收获,就是认了这个姐姐。胡忧一直精于计算,善于利用各种有利的条件,来达到自己的利益。可是唯一有对西门玉凤,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她的身上,拿到任何的东西。哪怕他知道,只要他开口,西门玉凤肯定会全力帮他。

西门玉凤虽然不时对胡忧凶,但那是她疼爱胡忧的表现。她对胡忧的感情,可以说是非常的复杂,在姐弟之情的背后,似乎还有一丝其他的情素。

西门玉凤自己也说不清楚,那是什么。总之每当看到胡忧和其他的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会感觉到隐隐的不舒服,总想着把胡忧给拉开。哪怕是她最好的朋友红叶,也一样。

相处久了,西门玉凤对胡忧的脾气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胡忧这个人,虽然平时嘻嘻哈哈的没个正形,但是他决定了的事,一般很难改变。西门玉凤知道,胡忧现在是已经下定了决心回青州,回暴风雪军团去,再怎么劝说,他也不会听的。

“好吧。”西门玉凤深深的看了胡忧良久,这才终于点头。,

西门玉凤爱怜帮胡忧整理着身上的衣服,像一位舍不得孩子远行的妈妈:“我同意才你回青州去,不过你得答应我两个条件。”

“好,姐姐你说。”胡忧用力的点点头,从来没有感受到亲情为何物的他,终于在西门玉凤这里,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西门玉凤给他的,不仅仅只是姐弟之情,有时候胡忧甚至觉得,西门玉凤像一个无比宠爱自己孩子的年轻妈妈。

西门玉凤道:“第一,你必须活着,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你都必须活着,我不允许你出任何的问题,知道了吗。”

西门玉凤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场战之上,谁能保证自己不死。没有人,没有人敢说自己在千马万马的战乱之中,让自己毫发无损。

曼陀罗帝国的五十万大军,已经在青州与三国近百万的军队形成对峙。这场仗,要就不打,一但打起来,那将是曼陀罗帝国建国以来,对外最大型的战争。过百万人的撕杀,岂同儿戏。多少人要倒在战场上,永远起不来。乱军之中,谁敢言不死。

“好,我答应你。我胡忧向姐姐保证。”胡忧非常认真的说道。

此次回青州,将会遇上什么事,胡忧的心里比谁都明白。富贵险中求,要想有高回报,就必须得经历高风险,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谁又能随随便便的成功。

别的不说,就说现在曼陀罗帝国的三个王子,他们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天来就是王子,可以说是最为富贵的了。可是他们要想把王子变成王,就必须要经历一场斗争,成王败寇,能活下来的那个,才会是王。败的那个,下场一般都是很悲惨的。为什么说帝王家是平均寿命最短的一个群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胡忧是一个珍爱生命的人,不用西门玉凤说,他也不会随随便便玩命的。

西门玉凤点点,对胡忧的保证,她深信,不许自己生出任何的怀疑。她相信胡忧答应她好好的活着,那就一定会做到的。

“第二条,不许忘记我这个姐姐。”西门玉凤说到这里,眼泪再也忍不住,滑落下来。

“姐姐。”胡忧一把抱住西门玉凤,紧紧的抱着:“你永远都是我的姐姐,我的好姐姐,我哪怕忘记了全世界。也不会忘记你。永不忘记。”

135章 鲁游出山

135章鲁游出山

太阳挂在天空,像个大饼,不过这个饼是热的。十月的帝都,就像现在的形势那样水深在火热。

在太阳最火热的时候,一辆妆饰华美的马车,缓缓的行驶出了帝都东城门。了解帝**情的人,一看这马车就知道,这是南部红fen军团西门玉凤的专属马车。不过现在马车上坐的可不是西门玉凤,而是刚刚辞别了西门玉凤的胡忧。

西门玉凤本想把大凤等十二金钗给胡忧,做他的贴身女侍卫,不过胡忧没有同意。西门玉凤担心胡忧的安全,胡忧又体尝不担心西门玉凤的安全。

西门玉凤在劝说胡忧无果之后,就把自己的专属马车给了胡忧。胡忧这一次,是说什么也推不掉了,于是只能接了下来。青州和凤凰城相去千里,此次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留下部马车,也算是留下一个念想吧。

胡忧早上就已经辞别了西门玉凤,可是直到中午他才出的城。因为他在离城之前,还得还一个地方,接一个人——机关巧器大师鲁游。

鲁游是胡忧一早就已经说中的人才,一直没有接到军中,是因为他的实力还不足以用到鲁游。算起来,现在接鲁游,还是比之前的计划早了一些,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眼看帝国马上要发生大乱,谁都说不清楚,今后的时局会变成什么样子。

正好西门玉凤给了一辆马上,胡忧想着,还是把鲁游接出来的好。别藏着藏着,到时候给藏没了。

胡忧在藏金楼一共接了两个人,一个是鲁游,一个是他第一次去藏金楼见到的那个小二——王二。

王二本不在胡忧的计划之中,可是在接鲁游的时候,胡忧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鲁游年纪大了,总是需要人照顾的。王二这个人即机灵,又对各种巧技很了解,何不把他也带上。问了鲁游的意思,他也觉得王二还行,于是胡忧就把王二也带上了。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正是应该他的这么一个临时的起意,造就了就一代的机技大师。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现在的王二,还不是人人的敬仰的大师,他正在赶着马上呢。

马车里,除了胡忧和鲁游之外,还有一个人——红叶。

此时回青州,危险重重,胡忧本是不想带红叶回去的。带红叶的提议是西门玉凤的决定,她在胡忧还没有答应之前,就已经派人通知了红叶。

在西门玉凤看来,只有把胡忧交给红叶照顾,她才能比较放心。其他的人,不可能像红叶那样用比对自己还好的心去对胡忧。

红叶一收到消息,马上就赶了过来,她甚至连行礼都没有收拾。看到气喘吁吁的红叶,胡忧也说不出个‘不’字,只能点头答应。

此时胡忧在缩在车箱的角落,拉着鲁游在比手划脚。讨论的话题是鲁游刚刚研制出来的弩弓。

弩弓的设计理念,是胡忧提出来的。他上一次离开帝都的时候,给鲁游留下了一张图纸,和一些他对弩弓的理解,具体的用料设计,都是鲁游一手一脚弄出来的。

“咣。”

“马拉戈壁的。”胡忧摸着额头骂道。他刚才说得兴起,又忘记了这宽大的马车里,塞满了鲁游的那些工具,成品之类的东西。一不小心,就得撞着。

“胡忧,你别事吧。”红叶心疼的问道。这已经是胡忧第二次撞着头了,而且这一次听动静,比上一次的更重。

“没事。”胡忧摆摆手,头也不回的拉着弩弓的弓弦问道:“这弓弦的强度不错,射程能达到多少步?”

红叶看胡忧又正谈事,摇了摇头,继续自己的工作。她想在车里为胡忧清理出一片相对较大的地方,就算不能睡觉,也最底程度别让他老撞到头啊。他一心专研那些巧器,不知道疼,红叶可心痛得要命。不过这车上的东西实在是太多,看来要清出一个空间,不是那么容易的。

鲁游看着胡忧手上的弩弓,一脸的激动与得意。这可是天风大陆上又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他的体积不但比弓箭小得多,而且威力强大,使用方便法灵活,绝对是可以全面超越弓箭的不世之作。,

鲁游回道:“用上我为它专门设计的弩箭,杀伤距离可以达到四百五十步,比制式弓箭的提高了五成。”

鲁游的语气,很明显的带有一种尊重的意味。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鲁游对胡忧的态度从不满,变成了信服。原因无他,因为胡忧每时每刻,都都带给他无数的新奇事物,让他能得到无数的灵感。

灵感是一个机巧师的生命,没有灵感的机巧师,就是一个死物。鲁游在设计制造出霹雳车之后,灵感就枯竭了,三十多年来,再也没有出过一个像样的作品。像在遇上胡忧,他就像枯木遇上春天一样,又一次迸发出炙热的生命之火。

“四百五十步。好家伙,快赶上子弹了。”胡忧像抚摸情人一样,爱抚着冰凉的弩弓那黑色的弩身,感慨的说道。这个鲁游如果厉害,不过是给他画了一张大概的图纸,他就能真把这东西弄出来。而且威力还比相像中的大。

“子弹是什么?”鲁游的眼睛一亮,他的第六感告诉他,那绝对是一种更加强大的巧器。

“哦,那是我家乡的一种巧器。”胡忧回道。

“他是什么样的,你快给我说说,看我能不能做出来了。”鲁游激动的胡子都在颤,他就知道跟着胡忧,肯定能发展更多的巧器。

“你要做子弹?”胡忧眼睛一瞪,随即摇摇头道:“算了吧,这个咱们以后再说。那玩巧需要很多特殊的材料,我们暂时没有。”

胡忧没有告诉鲁游,这天风大陆是不可能做出子弹的。这时在工艺,还达不到那样的标准,火药也没有办法配出来。

其实胡忧在第一次见到鲁游时,就想着如果鲁游能弄出点枪炝之类的热武器,那就超爽了。如果能有枪炮在手,胡忧相信,要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不过很快,胡忧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是这里跟本没有制造火药的原料,二来就算是能造出火药,这里的工艺水平,也做不出枪来。

枪炮乃是现代工业文明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不是天风大陆这种几近原始的社会,可以弄出来的东西。

鲁游不死心的问道:“要用什么材料,你告诉我,说不定我可以找到呢。”

胡忧摆摆手道:“这个我以后再告诉你好了,现在我们先来说说这个弩弓。你做这么一把弩弓的成本是多少?”

打仗打得就是钱,胡忧要弄清楚这弩弓的制造费用是多少,才可以决定要怎么给士兵们配上。

鲁游道:“这个我到没有算过,大约在两千金币左右把。”

“两千个金币?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胡忧瞪大眼睛说道。两千个金币,按这里的物价,换算到他来时那个世界,等于二十万元。二十万买颗导弹都差不多了,到这里,居然只能买把弩弓而已,这也太夸张的吧。打死他也弄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大规模装配部队。

说到关于巧器的事,鲁游是从来不开玩笑的。他一脸认真的点头道:“二千个金币只少不多,你如果想到知道准确的数字,可以让王二来计算一下。我多前不在前台,对物价方面,不是太熟悉。

胡忧心说得,我这听的还是多少前的价呢。一会问王二,他再给我计算出什么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老子就更买不起了。

胡忧不甘的拿着弩弓左看右看好一会,问鲁游道:“你给我说说,这在弩弓最贵的地方在哪里。”

胡忧想着是不是可以拿便宜的东西给代替贵的部份。没有张屠夫,也不能吃带毛的猪嘛,多动脑子,总能像到办法的。

鲁游指指胡忧手中的弩弓道:“最贵的是那弩弦。”

胡忧问道:“多少钱。”

鲁游一脸平静的回道:“两千金币。”

胡忧一下跳起来,又一次撞到头,不过他边理都不理,脸红脖子粗的叫道:“弩弦就两千,这破绳子是什么东西弄成的。”

鲁游一听这放,也跳了起来,发须皆张的叫道:“破绳子?这是我用天蚕丝糅合纯金线,一点一点的,用了一个月,才做出来的。我这还只是就原料钱,我都没说人工费用呢”,

“天蚕丝?金丝?”胡忧摸着脑袋坐下来,又仔细的看了一编那条弩弦。这弩弦在黑暗之中,微微的发出亮银色的白光,不错,正是和飞天抓上面连着的丝线是同一材料。

“能不能换一种材料,比如牛筋之类的。”胡忧摇摇头道。用天蚕丝和金丝做材料,那哪受得了呀。就算做得出来,弄不好一发到士兵的好上就没了。士兵拼死打一辈子仗,也赚不到一根天蚕丝的钱,你发给他,他还不给你卖了。

胡忧知道,做弩弓最好的是钢丝,钢丝又便宜又好,韧性十足。可是这个地方,工业水平达不到,跟本不可能做得出钢丝来,更别说做成弩弦了。

鲁游摇头道:“牛筋不行,我试过。韧性弹性还可以,但是不耐久,非常容易断。”

“那别的呢?总应该有合适的吧。”胡忧不死心的说道。这好不容易弄出一个新武器,不能用就太可惜了。要知道,如果能在军中大量的装配弩弓,那对战力的提升,也不是一点半点的。整体战力,至少得升两成。

“能想到的,我都试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又到天蚕丝了。”鲁游有些无奈的叹息道。一个巧器师,最大的乐趣,就是自己制作出来的东西,能够大规模的推广。不能推广的东西,算不上完美的。

胡忧看鲁游那样,也知道他已经把可以试的都试了。难道真的别有又便宜又好的取带品了吗?

“那个,马******不行?”

一个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开口的是红叶,她看胡忧在烦恼,也拼了命的帮胡忧想办法。

“马尾?”胡忧一脸茫然的看向红叶,突然一把拉给红叶,抱进怀里,恨恨的亲了一口道:“聪明,马尾巴的毛是用来做琴弦的,做琴弦行,做弩弦肯定也行。鲁游,你说呢?”

“马尾巴的毛,马尾巴的毛.........”鲁游喃喃的重复着,没有马上回答胡忧,他要记算过才知道行不行。

“唉呀,那不有现成的吗,你算个屁。”胡忧说着伸出头对王二吼道:“王二,靠边停车。”

王二的嘴巴里无聊的咬着一株草根,正想着今天能有什么好吃的,突然听到胡忧的大叫,把他吓了一跳:“怎么了,怎么了,着火了?”

“着什么火,停车,停车,快快。”

胡忧没等车全完停住,就跳下了车,两眼通红的冲着马屁股就过去了。

王二一脸惊恐的看着胡忧,暗想着他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嗜好。这车里不是有个大美人吗,他怎么会冲着马去。

还好胡忧没会听心术,此时也没有心思去留意王二的眼神,不然他非拍死这家伙不可。你说他种马可以,说他上马,那是觉得不行的。

西门玉凤拉马车这几匹马,可是上好的池河在马,一水的黑色,连跟杂毛都没有。那个神俊,眼光再挑的人,都说不出一个不好。

可是这些马遇上胡忧算是倒了血霉了,几分钟不到,马尾上的毛,全给胡忧剃了个精光。露出一根白生生的**尾巴,那个难看哟,让其他的马看见,能活活笑死。

胡忧可不管那些马是什么心情,抱着马尾毛就钻回了车里,一股脑的,全塞给鲁游,急急的说道:“快看看,能不能用。”

鲁游也是一个对痴迷成狂的人,他也不管这是哪里,也不管那些马尾毛脏不脏,马上就动起手来。

胡忧帮不上忙,就在一边看着,眼睛都不带眨的。半躬着身子在那边,鲁游这干活的都没有他那么累。

红叶两眼闪光看着胡忧,这时候的胡忧,是最迷人的时候,当年她之所以被胡忧吸引,也是因为这样的目光。

王二过了好一会,才弄明白车里的人在干什么。有心想去帮忙,不过他跟本就进不了车里。突然发现那些尾巴没有了毛的马,似乎有生气的预兆,赶紧上去哄那些马。也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跟马聊。

鲁游是真正的能工巧匠,一把马尾毛在他的手里,一条编一条的,很快就编成了一条细绳。

小心的把天蚕丝的弩弦换下来,把马尾弦装上去,试了一下,对一脸期待的胡忧摇摇头道:“韧性是有了,但弹力不够。”,

“还是不行啊。”胡忧顿时也有些泄气。

“等等,鲁游,你把牛筋和马尾毛缠在一起试试看。以马尾保护牛筋,因为行。这年头,种们也得完完复合形材料。”胡忧再一次告诉鲁游一个新灵感。

还好鲁游有备牛筋,不然弄不好,胡忧得跑出去杀条牛,拔筋回来。

“我看行。”鲁游按着胡忧说的方法,只编了一小段牛筋加马尾毛,脸上的露出了喜色。做为大师级的人物,东西上手就能大约的知道特性,这小段混绳他一拉一扯,就大约在心里有了底。

“先别说这些,快装上试试。”胡忧在一边催道。他要的不是看着行,他要肯定行,真能用的那种。

鲁游也很想马上证实自己的猜测,加快了手中的编织速度。前后大约用了一个小时,弩弓终于装上了新弦。

“感觉怎么样?”胡忧焦急的问道在调试弩弓的鲁游。

“相比起天蚕丝金线来说,有些软。不过应该能做。”鲁游回道。

胡忧兴奋的在一边直搓手,听到这话,他一把把弩弓从鲁游的手里抢过来,装上一只无羽箭,一个翻身跳出车,像个刚买到玩具枪的小孩子,比划着四处找目标。

一颗松树进入了胡忧的眼中。松树的距离大约在三百五十步左右,在他看来,弩弓能达到这个杀伤距离,就已经足够他打造打一支强大的弩弓部队了。

“刷。”

控弩和控弓不一样,别看胡忧的箭法其准,那是经历反复刻苦训练得出来的成绩。这弩弓他也是第一次用。弩弓轻响,无羽箭飞出去,连跟松树毛对没有碰着。

直到第三箭,胡忧才命中了目标。他欢呼一声,抱着弩弓就跑了过去。只要那无羽箭大半插进松树的树干上,箭尾还不停的颤。

“行了,鲁游,我们成功了。”

胡忧挥手大叫道。他已经检查过弩弦,放了三箭,弩弦没有任何损伤的痕迹。

鲁游的老脸上,也射出了激动之色。他可以预见,这弩弓终有一天,是要载入史册的。三十多年了,他鲁游终于继霹雳车之后,又出了一件绝世的作品。

鲁游感激的看着胡忧,这一切,都是那个年轻人带来的。

十年算什么,这辈子,就跟他干了

136章 机灵鬼

136章机灵鬼

放下对弩弓的兴奋,马车继续上路。这一次,应为有西门玉凤的面子和红方正的暗中帮忙,胡忧不用与大队将官一同回青州,但是这回军的限期,是已经定死了的。逾期不归,等同于逃兵。胡忧如果是撞在这条之上,就连西门玉凤也保不了他。

一辆马车四个人,算起来也就王二一个随从,还是鲁游的。相比起其他将军,多少寒酸了一些。不得不说,这是军部有意难为胡忧的结果,要不然,他至少可以带上朱大能或是哈里森,也不用做个光杆司令。

不过胡忧对此,并不是很在意,他不是一个讲究排场的人。江湖生活十三年,什么事他没有见过,去年从天德哥伦比亚军校赶回青州,沿路何止几千,还要途经好几个国家,他也不是单人匹马,回到青州。这次坐有马车,身边还有美人伺候着,再加上一个巧器大师在旁,再他看来,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生活了。

胡忧四人是中午出的帝都,一早上都在鲁游的藏金楼里搬鲁游的家当,之后又急急出城,连顿午饭都没有吃上。

赶路加上胡忧在路上试弩弓,现在已经下午两点多了。车过集市的时候,正好路边有家两层高的酒楼,酒楼名为杜康,依河而建,颇有几分景致。

王二看到这个杜康酒楼,心里就转开了。王二是从在帝都下层长大的,之后又做了藏金楼的跑堂,几年下来,也练就了几分眼色。他从鲁游和胡忧之间的对话就知道,今后自己的主子,很可能就是胡忧。

对于胡忧,王二的心里是有几分敬佩之意的。胡忧的故事多在青州,帝都流传还不多,王二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胡忧身上的军服,他可是知道。

王二记得很清楚,胡忧第一次来藏金楼的时候,不过是一个的队长而且,而这才不到两年的时间,胡忧身上的军服,就已经变成了督将服。

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只有三十人士兵的官,变成手掌几千人的大官。那意味着什么?

在王二看来,那意味着胡忧如果不是世家子弟,就是一个非常了得的人。无论是哪一样,都证明胡忧这个人,前途不可限量。再加上坐下这辆西门玉凤专属的马车,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人们都说,男人最怕入错行。其实这话不对,一个人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怕入错行,而是怕跟错人,站错了边。

哪怕是你得以进行一个最吃香的行业,跟了一个没有前途的上司,你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他自己都混得那么惨,又能给你带来什么?只能把你带向更惨。

王二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跟上胡忧这么一个很有前途的人,自然也就想着,怎么在胡忧的面前表现一翻了。以他现在的地位,别的也做不了,唯有在细节方面,做出一些表现。

王二看这杜康酒楼还算不错,觉得是他表现的机会,于是深深的吸了口气,大着胆子,回身俯下腰,敲了敲车门,恭声道:“胡忧少爷,前面有一间杜康酒楼,看来不错,你看是不是停车吃饭。”

要不怎么说王二机灵呢,只看他不管胡忧叫将军,而叫少爷,就能说明他的心思了。我们都知道,叫将军,可以是下属,也可以是尊称,这是一种对外的称呼。而叫少爷就不一样了,这大多是府内的称呼,就算是称其他人为少爷,那也有一种相熟的成份在里边。王二这么叫胡忧,那是告诉胡忧,要尊他为主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咱们是自己人。

马车车厢里,胡忧正在研究着弩弓,有牛筋和马尾毛做弩弦之后,弩弓的成本就大大的降低了。虽然比起天蚕丝做的弩弦,这马尾弦的威力要了不少,只能大约达到三百五十步左右。不过这也已经比普通弓箭强了五十步,而且体积得多,携带方便,还具有突然性,只要大量装备部队,战力是可以看得见的提升。

按说这应该能让胡忧很满足了吧。

可是胡忧只是兴奋了一阵之后,他就又开始琢磨了。都说人心不足,胡忧也算是一个人心不足的人。他是见过枪炮的人,只是一把弩弓,怎么可能让他满足。,

做枪炮当然不可能,胡忧此时琢磨的是怎么能让弩弓做到连环射。机关枪和手枪的威力那可是不一样的,单的弩弓和能连环射的弩弓,威力也同样差别巨大。

弩弓连环射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胡忧以前在电视里见过。可问题是他不懂得制作原理,他一个跑江湖的混混,怎么可能掌握那种高深的机械动力原理。

胡忧在想着怎么跟鲁游说,被王二打断,他皱了皱眉,拉开车门上的一个气口,往外看了一眼,想起大伙直到现在,连午饭都没有吃,于是点头同意道:“好吧。”

这一路之上,红叶给准备有干粮,大可不必停吃饭。不过胡忧考虑到鲁游的年纪毕竟有些大了,就算他的肠胃功能没什么问题,但是他的身体,毕竟不再年轻,这要一路之上,餐风露宿,弄病了,损失可就不大了。

像鲁游这样的人才,可不好找。就算有,胡忧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在去收服一个。人家既然跟了自己,总得善待人家才是。

再说红叶一个女儿家,多少也有些女儿家的私事要处理的,这老在马车上,也不是个办法。总得也给她一点空间。

王二看胡忧答应他的提议,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他觉得自己这一次,做了一件漂亮的事,应该能在胡忧的心里加上分,这对今后的展,也是大大有利的。

王二心里很清楚,胡忧将致督将,身边肯定已经有了一批心腹之人。他这么一个新人,想要在胡忧的班子里出头,就必须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王二心的在杜康酒楼门前,把车停下,伺候胡忧下车。胡忧虽然已经官致督将,不过这下车有人伺候,他也还是第一次。军中可没有这么多讲究,以前骑马他都是直接跳下来的。

给王二递过一个赞赏的眼神,胡忧学着王二的样子,向红叶伸出了手。红叶看到胡忧的动作,微微一愣,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把一只玉手,交到胡忧的手上。

胡忧做戏没有做全套,王二是扶着他下马车的,他却是抱红叶下来了。把红叶抱下来之后,胡忧才仔细的打量起这个杜康酒楼来。

黑漆的木质招牌,高挂于正门之上,草书的‘杜康酒楼’四字,方正而有气势,算得上不错的手笔,至少比胡忧那几手鸡爬要好得太多。

由于战乱的关系,有钱人大量涌入帝都,造成了帝都病态的繁华。这个离帝都不远的集人气也不错,从大门往里看,里面人头攒动,不时传来嘈杂的声音,还挺热闹的。

胡忧拉着红叶,当先上了二楼,王二扶着鲁游,紧跟于胡忧的身后。胡忧拣了个临街能看到河景的干净座头坐下,红叶坐在胡忧的身边,鲁游坐在了胡忧的对面。

王二没有坐,他见酒保来没有过来,就自己擦起桌子来。他刚擦没有两下,酒保就满脸赔笑的跑了过来:“让的来,让的来,哪敢劳动客官动手。”

王二笑笑道:“没事,在家里也做惯了。你这里可有什么拿手的好酒好菜,可供我家少爷品赏?”

胡忧大有深意的瞟了王二一眼,暗道这子有几分机灵。没有学着那着高门恶奴大喝叫,却自己抹桌子,让酒保自己跑来,这可不是什么人都懂的。对于王二‘我家少爷’这个说法,他没有开口,任得王二挥,想多看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酒保听得王二的问话,略有几分得意的说道:“客官你这可算是问着了。楼这里有刚宰的肥猪,河里现抓的鲜鱼,还有大虾。如果少爷想尝尝野味,我们还有山鸡,野兔,麻雀可是大补。酒嘛,自然是杜康了。

我们这杜康酒呀,可是大大的有名,我可不是瞎说,有诗为证。嗯,那个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酒保说得兴起,居然还弄出诗来。王二偷眼看了胡忧一眼,看胡忧并没有不耐之色,也就没有打断那酒保,直等酒保说完,他才开口道:“看你说得到是不错,不会是光说不练吧。”,

酒保急道:“那怎么会,楼的酒菜,在这一带可是大大的有名。各位客倌想要吃什么,尽管点,楼保证能让各位满意。”

王二这次没有再答酒保的话,而是转向胡忧,一脸恭敬的问道:“少爷,你看想吃点什么?”

胡忧拿起茶怀,喝了一口,淡淡的说道:“我对帝都的菜式不是很熟,你看着办吧。”

“是,少爷。”王二得了胡忧的话,又才转向酒保说道:“我说着,你记一下,给来个水煮鱼,溜红肉,麻豆腐,鲜菇汤”

王二一共点了六个菜,一个汤,两瓶杜康酒。不一会,酒保就给上了菜。胡忧只看了一眼,就暗暗点头。王二点的这几个菜,有晕有素。有辣的,有淡的,有鲜的,有干的,既照顾的红叶女孩子口味比较淡的习惯,也照顾到了喝酒人的喜好,还顺带照顾了鲁游上年纪,吃不了太硬的特性。果然是一个机灵了子。

“王二,你也坐下一块吃吧,此去青州,路途遥远,还得辛苦你了。咱们从今往后,就是自己人了,你也不用太过拘谨。”胡忧指指边上的椅子,示意王二坐下。

“是,少爷,王二记住了。”王二连连点头,在椅子上坐了半个屁股。

杜康酒楼这菜做得确实不错,胡忧心情挺好,吃得味道十足,红叶也不时点头,大是称赞。

菜用过半,酒保又给送上白花花,热气腾腾的米饭。这也是王二给安排的,为的是照顾胡忧和鲁游喝酒的习惯。胡忧曾在藏金楼里用过饭,当时胡忧就是先吃菜,最后用饭,王二深深的记住了。

用过了饭,刚把碗放下,酒保的茶也就到了。胡忧喝着茶,看了眼那些已经见底的碗盘菜碟,在心里暗暗的点头。

饭菜酒的分量都是刚刚才,够吃却又不浪费,上饭和上茶的时间,也算到了一个非常合理的时候,一切拿捏看似平常,却又透着智慧和观察。这王二确实是有几分本事。胡忧自问,,如果换成自己来做,也就是这样了。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思量着。他现在已经官致督将,可以自建府帐。身边确实需要一些机灵的人来分管各个方面的事物。

由于奴营的特殊关系,胡忧身边没人的不便,还没有显露出来。不过他不可能一直在奴营,又或是说,他不可能任着自己部队的钱粮用度,一直掌握在他人的手里。

到时候,一但拿回这些权力,胡忧要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身边无人可用的问题。曼陀罗帝国不设文官,可是这文官的工作,总得有人来做吧。

管战马的司马,管钱粮的司库,主管参赞谋划的,应付突然事变的,总揽军政大计的,保全民生的。还要有谋士,术士,方士军队营垒、粮食和财用的收支情况何处不要人呀。

这些文员,都得胡忧自己去找。候三他们,全都是武将,朱大能虽然懂一些后勤,但也用不上。现在胡忧是把这些全丢给红叶,可是他不可能一直把这些压给红叶,现在事情还少,红叶可以应付,以后事情越来越来多,红叶就算有八只脚,也干不了这么多呀。

人才呀人才,无论什么时候,都得需要人才啊。

叹了口气,胡忧的思绪又回到王二的身上。这子确时不错,很机灵,可是他能不能用重呢?

这一点,胡忧在心里,多少有些疑虑。因为在王二的身上,胡忧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王二的一言一行,几乎与他没有什么不同。

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可是胡忧现在自己也是如履薄冰,不得不心才行。

“再观察一段时间吧,路摇知马力,时间会给出一切答案的。”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时间也不早了,趁着天黑之前,胡忧打算再赶一段路。虽然这次回青州,军部给的限期,还是很充足的。但是出门在外,谁能预料到路上会生什么意外的情况。抓紧一些时间,总是没有错的。

喝掉手里的茶,胡忧刚想起身下楼,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狂乱的马蹄之声。胡忧抬眼看去,只见远处十几匹快马,正在大路上飞驰。是一群传令兵,随着帝国的军情越紧张,这样的传令兵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百姓对这些传令兵并没有什么好感。不是因为他们总是带来坏消息,而是他们每一次出现,总是横冲直闯,所过之处,总是鸡飞狗跳,。

特别是那些传加急令的更是蛮横,跟本不管不是有人,他们都照冲过去。说起来,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帝国严令了号令到达时间,时过不到,那就是违令。违令者死,帝国的军法在这方面,绝对是无情的。

“呀”身边的红叶突然惊叫着指着前方,一脸焦急之色。

胡忧顺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猛的扔下手下的茶杯站起来。

只见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女孩,不知怎么的,突然从路边走出来。而她的线路,正好和那队传令兵交集。

骑兵的度很快,五十多米的距离,瞬间已经不过二十米了。而他们和孩子之间,刚好隔着胡忧他们的那辆马车,相互之间,都没有现对方。

可以遇见,最多十秒钟之后,女孩就会和传令的骑兵部队撞在一起。而他们相撞的结果,跟本不用去多想。

没有人来得急去救那个女孩

胡忧想都不想的瞬间拉出换日弓,拉弓引箭,一道寒光,直奔女孩而去。他当然不是要射杀女孩,他射的女孩的手臂。这是他瞬间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他要利用箭的冲力,把女孩子带回路边去。

这样做,也许会让女孩失去一只手臂,但是没有手,总比没有命强。两害取其轻,这也是万不得已的办法。

当然,胡忧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射杀那些骑兵。但是这招更危险。先不说射杀传令兵会给胡忧带来多大的麻烦,弄不好就是判国的死罪

单说那些传令兵有十多人,只射下一个,不见得就能救到女孩,后面的骑兵冲上来,不但那个被射下马的传令兵会被马踩死,女孩也同样会成肉泥。

所以以一条手臂的代价,来换一条命,虽然有些残忍,却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叮。”

一声轻响,胡忧例无虚的箭,没有如胡忧所料,射入女孩的手臂,把她带离危险的境地。

胡忧的箭,在空中闪过一道弧线,打着滚的,掉在了地上。

出了什么事

137章 神秘姑娘

137章神秘姑娘

胡忧想要看清发生了什么事,射出去的箭,为什么会掉到地上。可是这个时候,那队传令兵刚好冲过那个地方,高速冲过的战马,带起大片的尘烟,就算是有夜视眼的胡忧,也看不清那里的情况。

尘烟吹过之后,胡忧的视线,终于清晰了起来。只见之前小女孩站着的地方,一个姑娘出现在那里。她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飞舞,脚上穿的是一双绣花布鞋。就算是距离甚远,似乎都能闻到她淡淡的体香,她是那么美得让人迷醉。

如果不宝剑寒光闪闪,谁会相信,这个穿着绣花鞋的女孩,就是那个打开胡忧一箭的人。

胡忧也不想相信,不过被她抱在怀里护着的小女孩,证实了这个说法。如果不是她,那个小女孩子怎么可能躲得过胡忧射出的箭。

在胡忧看向那个姑娘的同时,那姑娘也同样看着胡忧。看她那一脸寒霜,想来对胡忧没有太多的好感。

说来也是,谁会对一个居然向几岁孩子射箭的人有好感呢。哪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人。

胡忧突然很想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叫什么名字,身住何地。可是当他跑下楼的时候,那个姑娘已经不见了。只有那个躲过一场大难,却全然不知的小女孩,留下了原地。她就像一阵风,飘然而来,又消失而去,不带来尘土,也没有带走云彩。

胡忧若有所失的看着那个姑娘之前站过的地方,良久不语。之后默默的回到马车上,边和鲁游讨论连环弩弓的兴趣也失去了。

“那姑娘的功夫真厉害。”红叶看胡忧一付失神的样子,幽幽的说道。

“嗯。”胡忧点点头道:“她的功夫,是我目前为止,见到的人中最强的。”

胡忧说这话时,脑中浮现出来是宁南公主欧阳寒冰四侍女之一的旋日,虽说这一箭,胡忧是留了手的,但是为了要把小女孩带开,这一箭的力量,并不小于射向旋日的那一射。以旋日的功夫,当时都仅仅的偏开了要害部位而已。而那紫腰带姑娘,却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同时挡开胡忧的箭和抱起小女孩。可见她的功夫了得。

“可惜缘悭一面,没有能和她认识。”红叶一句话,说出了胡忧的心声。

说胡忧爱上了这个紫腰带姑娘,那多少有些夸张,不过说胡忧对她产生了兴趣,那到是真的。

青涩?冷漠?淡雅?这些词有在她的身上,都不是那么合适。

她像一阵风,像雾,像水中之月,又或更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胡忧忘不了她射过来的眼神,那眼冷漠却而充满哀伤。是什么,伤了她的心。

难到是那一箭吗?

胡忧道:“我有预感,会再次见到她的。”

车轮滚滚,时光飞逝。一天又一天的过去,距离青州越来越近,那个姑娘,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呼”

正靠在车壁休息的胡忧,猛的睁开眼睛,大口的喘着气。他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夕阳西下,天苍野茫,漫天的红叶飘零,一个穿着飘逸长袍的少年,头发像丝绸般在风中飞舞如瀑。一位绝色女子,默默地跟在后面,胯下枣红色的骏马迅速地走向远方,剑光一样疾,只留下翻飞的风尘。

草地上,一条紫色的腰带,落在了那里。随风飘舞着。

绝色女子,似是那个几天前见到的姑娘,而那个少年,胡忧却看不清楚他是谁?会是自己吗?

“怎么不多睡会?”红叶看胡忧醒来,给他递上一条毛巾。

胡忧接过毛巾,擦去那满头的大汗。挺美的一个梦,自己怎么做得有些心惊肉跳的。

“睡不着了,不睡了。车到哪里了?”胡忧把毛巾递回给红叶。

红叶接过毛巾,又给胡忧递来一杯茶:“大约再有半天,就到乐同城了。”

“哦。”胡忧默默的喝着茶,再不说什么。他并不打算把刚才的梦境,告诉红叶。

乐同城,进入青州的门户,也是青州通往帝国的唯一要道。这几日来,由于胡忧无心于景色,大多呆在车里,也时连吃饭都不下车,所以马车的速度挺快,比原计划快了两天,来到了乐同。,

从一路上收到的消息,库比拉斯率领的五十万部队,现在与安融,林桂,池河三国近百军联军,形成了对峙。双方不对不和,就这么耗着。

而帝都那边传来的消息,就比较奇怪了。一会说要对,一会说要和,一天三变,研究是要打还是要和跟本没有一个准。胡忧一开使还不停的分析着哪一个可能性更高,现在他懒得分析了。连上头主事的人,都不知道是想打还是想和,他一个下面的人,分析出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这玩艺就像是股票一样,别管你弄出多少数据资料,也顶不过庄家的一句话。他说涨就涨,他说跌,他的数据分析得再好,也是一个屁。

胡忧现在只知道,这种变幻不定的消息,对士兵士气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再这样弄下去,弄不好,不用开战,自己都垮掉了。

同乐城是司马家的地盘,司马寿那个老小子,安融出兵青州的时候,他是一兵一卒都没有出过,完全当没事发生过。现在帝国五十万部队进驻青州,到是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商机。

同乐是进入青州的唯一通道,五十万大军进驻青州,大量的物资,每天都会途经这里。别的不说,就那些跑过的补给兵。就在乐同撒下大把的金币。

士兵是一种特殊的群体,他们本身没有什么钱,但是出来却又很大方。特别是这种随时要开战的时候,士兵花钱又更疯狂了。

几乎每一个有机会进乐同城的士兵,都会花光身上全部的铜板。用士兵的话说,他们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今天活着,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要这么些钱,留在身上有什么用。还不如花了好,省得有那个么牵挂。

士兵们说得爽快,胡忧听得到不是那么爽快。他知道,这是士兵心里没有底的表现。他们已经失去了信心。随着战局的变化,和参加过第一次对安融之战的描述,士兵们就算是再蠢也知道,现在的部队,已经不是开国时那支战无不胜的部队了。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让他们已经适应不了战争了。

他们从忙目的自信,一下转成了自卑。他们没有取胜的信用。他们没有以五十万人,去赢对方百万部队的决心。

他们只是想着,这仗能晚一天打,就晚一天打。能多享受一天,就多享受一天。他们就像是癌症患者,跟本拿钱不当钱,一发到饷钱,就想着怎么样花出去。

同乐城比帝都更加病态的繁华,吸引带了无数的商人。商人逐利,他们跟本不会去在呼你什么打仗不打仗的问题,哪里有些赚,哪里呢赚到其他地方赚不到的利益,他们就会去哪里。

车进同乐城,一直吧自己闷在车里的胡忧,决定下来走走,散散心。士兵可以得过且过,他不可以这样,他要在回到暴风雪军团之前,把自己的心态给调到最佳。他不允许自己在战场上,出现什么底级的错误,葬送自己和士兵的生命。

“王二,停车。”胡忧在车门上敲了敲说道。

车停下来,胡忧把王二和鲁游留在车上,拉着红叶,信步的走在同乐城的等道上。这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青州一触而发的战火,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热闹异常。

胡忧特意地到城门那边转了一遍,想看看能不能遇上太史公。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个太史公给他的,跟本不是故事书,而是一个个被他套上故事外衣的历史记事。有些记事剥去故事外衣,强入数据之后,是可以还原成兄史实的。

“你在找什么人吗?”红叶看胡忧的目光,一直不停的寻找着什么,道。

胡忧的目光从一个老者的脸上划过,点点头道:“嗯,我在找一个老者。”

红叶奇怪的说道:“老者?我还以为你在找那个紫腰带姑娘呢。”

胡忧转头看了红叶,摇摇头道:“你想到哪去了,我找她干什么?”

红叶噘噘嘴道:“你敢说这几神不守舍的,不是在想她。”,

红叶这话带着撒娇的意味,边说着边偷偷拿眼去看胡忧。看他是不是有生气。

胡忧紧了紧拉着红叶的手道:“我知道你在担心我,不过我没有事的。不错,这几天我确实有想过那个姑娘,只是我的想,只你想的不一样。

不知道怎么的,我总感觉那个姑娘,与我肯定会发生什么交集,虽然她一直没有再说出现,可是这样的感觉,却越来越强列。你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红叶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好像知道一些,又好像不知道。那个姑娘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你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觉。”

胡忧沉思了一会,摇摇头道:“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有那样的感觉。好了。咱们不说这些了。认识这么久了,我还从来没有好好陪你逛过一次街,今天我们什么也不想,好好的玩玩怎么样?”

“真的?”红叶听得这话,眼睛一亮。无论是哪个时代,只要是女孩子,都是喜欢逛街的。一位伟大的商人说得好,如果你能抓住女人的心里,知道她们要什么,那你就掌握了辉煌。女人,永远是商机保证,不是有句话,男人赚钱女人花吗。

胡忧看在红叶可爱的像小女孩一样,仰头看着自己,两个眼充满着兴奋,忍不住在她的小鼻子上捏了一把道:“真的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你经常骗我。”红叶嘟嘴瞪了胡忧一下,拉着胡忧的手,跑进了街市里。银玲般的笑声,洒了一地。

“咦,那边围了那么多人在干什么?”转过一个街口,红叶对一群围在茶楼门外的人产生了兴趣。

“咱们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胡忧说道。江湖出生的他,对于热闹的环境,总是有一种强烈亲切感。因为他以前就是靠吸引人的眼球来吃饭的。

“好呀。”红叶拉着胡忧快步走过去,两条新梳的辫子一摇一摇的,充满着快乐。

“是她?”胡忧护着红叶挤进人群,一眼就看到了那里面的情景,也认出了制造这场围观的人。

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的飞舞,淡淡的体香,让人迷醉,脚上穿着绣花鞋,这不就是刚才胡忧和红叶口中提到过的那个紫腰带姑娘吗?

她也来乐同了,她这是在干什么?

紫腰带姑娘是胡忧给人家起的外号,这个姑娘叫什么,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只见这个姑娘坐在一张红木椅子上了,她的身前有一张八仙桌,桌上有一个棋盘,一套笔墨,一张白纸,一副对联的上半部份,和一把古琴。

那天挡开胡忧箭矢的那把宝剑,此时也放在桌上,剑下压着一张纸,纸上写着:“琴棋书画,任选其胜一局收金币百枚,败一局送金币二百。有能全胜本人者,愿终身为奴为婢,就不反悔。”

胡忧看完那纸上的字,惊异的看向红叶,红叶也同样回以胡忧疑惑的目光,看来她也看不明白,这个姑娘这是在干什么。

有好事之人,上说与那个姑娘搭讪,不过那个姑娘并不理会,犹如老僧如定,坐在那里不言不语。

“好来试试。”

一个身穿锦衣的男人,许是看姑娘长得漂亮,想收回家中,许是想在人前出风头,一声高喝,把一袋金币给拍在了桌子上。

“这里有一百个金币,你说怎么玩吧。”锦衣男人一脸得意的说道。

紫腰带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并不去打开那个钱带,而是伸出玉手,一一点过桌上的未琴棋书画,示意锦衣男人随意的选择一样。

如果是换了别人,肯定要以为这个姑娘是一个哑巴,不过胡忧却不那么认为。因为他知道,这个哑巴一般同时会失聪的,这个姑娘能听得见声音,肯定不会是哑巴。

当然,这个姑娘如此的漂亮,谁都不忍心,她会是一个哑巴的。这么弄成哑巴,老天爷也太不开眼了。

锦衣男人选择的是棋,姑娘摆出来的棋是围棋,锦衣男人执黑子,姑娘拿了白的。

胡忧的那个无良师父以前也挺喜欢下围棋的,胡忧从小跟在他的身边,对这围棋也懂一些。,

一开始,胡忧也不确定他们下的是不是围棋,因为他来到天风大陆之后,还没有见过别人下围棋。还两人走了一会之后,胡忧就确定了,他们下的,确实是围棋。

爱美之心有皆有之,胡忧当然不愿意看到这个紫腰带姑娘输给锦衣男人,所以他很自然的站在了姑娘的这一边。

看着那执白子的玉手,上下起落,一颗颗的把棋子放入棋盘,胡忧的心里,就是比那个姑娘还要招急,真恨不得跳入场中,帮这紫腰带姑娘共同对负这邪恶的男人。

现在在胡忧的眼里,凡是想赢这姑娘的人,都是邪恶的。居然想让人家姑娘为奴为婢,胡忧绝对的鄙视他。

锦衣男人的黑子,再走了五十步之后,就定在空中,怎么都不动了。胡忧光顾着为姑娘急着,光顾着看人家如玉一般的纤指,都没有怎么注意这棋究竟下成什么样。突然发现锦衣的手不动了,他的心里不由大惊。还以为这个邪恶的男人就赢了呢。

仔细看了棋路的走势,胡忧一颗悬起来的心,这才放回了肚子里。只见棋盘之下,黑子的大龙被白子拿住了龙头,黑子无论是怎么挣扎,都被白子给死死的按住,怎么都动不了。

锦衣男人犹豫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没有再落子,向姑娘拱拱手,离坐而出。把椅子给让了出来。

紫腰带姑娘玉指转动,没两分钟,棋盘之上,黑白归位,收起钱袋,又如老僧入定一般,回复了之前的样子。

“这么容易就赚一百个金币。”胡忧喃喃的低声道。美女就是有优势,想当年,胡忧和他那无良师父也在街上摆过棋摊子,不过跟本没有赚到钱,最后白坐一天,晚饭还是胡忧偷了只鸡,才解觉掉的。

锦衣男人输掉之后,又上来了一个人大胖子,这家伙怕得有二百多斤,坐得那椅子都有些发飘,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碎掉。

“嘿,你说,这胖子想比什么?”胡忧撞了红叶一下,小声的问道。

红叶摇摇头,猜道:“不知道,我想应该也是下棋吧。”她实在没法想像,一个胖字拿着古琴弹奏是个什么样子。再说了,比棋易分出胜负,也是最公平的。那比字比画的,就比较没谱了。

胡忧道:“我看也是,这丫头真厉害,居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138章 红颜祸水

138章红颜祸水

和胡忧、红叶料想的一样,胖子比的也是下棋。不过这胖子的水平,比那个锦衣男人可就差远了。人家那个锦衣男人至少还有条大龙让紫腰带姑娘吃了,胖子连个龙尾巴都没有弄出来,就让人家姑娘给灭了。

胖子留下一百个金币跑了。那姑娘之前收入多少,胡忧是没有看见,可是这么两下,他可是看见了。短短不过半个时,就有两百个金币进帐,看得胡忧那个眼红呀,他一年的饷银也没有这么多呀。

眼红归眼红,胡忧看姑娘的眼神,可没有变成看资本家的眼神,爱美之心嘛,你要是换一个男人在这里,当着他的面,赚这么多钱试试,没准他就得冒坏水。

“唉,我说。”红叶捅了胡忧一下道:“你不是对人家姑娘念念不忘吗,要不你也上去试试?说不定能拿下这个姑娘呢。为奴为婢耶,你不想?”

不想?

孙子才不想呢

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婢女,谁会不想。也就极个别大家姐,妒才嫌能,也许会不想,只要是男人,都想。

哪个男人如果说不想,那得先抓到太医院里看看去,是不是当初割的时候,没有割干净,给跑出来了。

胡忧刚看到‘为奴为婢’那几个字,心里就一直转这个脑筋,可是他手低下的活不行呀。下个围棋吧,他也许还能对付几下,你让他玩古琴?他连摸都没有摸过,锣他到是敲过几下,可人家认可吗?

书画更不用说,他跟本就没有真正上过学,能看懂几个字,还是当初那个**宫画的情姐姐教的,写出来跟本见不了人。春宫画他到是能画上几笔,不过这要画给人家姑娘看,嘿嘿人家姑娘那桌上的宝剑,可不是摆来好看的。就算人家姑娘慈悲为怀,不要他的命,要他的,那也受不了啊。

胡忧没有答红叶的话,他正看着姑娘的那双玉手,想花招呢。

老话说得好,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胡忧这边的花招还没有想出来呢。那边有招的人,就已经动手了。

就在这片刻的工夫,人群被人强行的分开,红叶一不心,都被撞了一下,还好胡忧拉着她。

胡忧顿时脸色就阴沉了下来,他现在大也是个督将,上过战场,见过血,玩过命,这段时间,手底下管的又尽是那些作奸犯科的奴兵。玩文的,他也许会杵点,玩横的,他可不怕谁。

冲进圈里是十几个光着膀子的恶汉,头圈在脑袋上,腰中绑着黑色的牛皮带,脚上穿着草鞋,胸口处画了两条带鱼,一个个凶神恶煞,就差没在脑门上刻字‘我是坏人’。

领头的一个,刚冲进去,就冲着那姑娘大喊道:“皮娘好大的胆子,敢在我的地盘上出千,你自己说,该怎么办吧。”

下棋光明正大,又不是玩骰子赌大,这么多人看着,哪来的什么出千嘛。

恶汉这话一出,不用胡忧这种老江湖,就算是三岁孩子,也能知道,这丫的是来闹事的。

胡忧看着这十几个人,在心里暗暗的摇了摇头。这水准也点差了一点。你实在是编不出一个合理的借口,干脆什么话也不说,明抢好了。弄这么多弯弯绕干什么,给广大的流氓工作者丢脸。

那姑娘显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跟本就没有拿这十几个恶汉当一回事。她拿出一块琴布,慢慢的把古琴给包起来,然后又把笔墨收拾好。有人闹事,这地方肯定是呆不下去了,她这是要收摊。

胡忧看这姑娘从头到尾,都是那么冷静,不由在心中暗暗的佩服。当年他和师父遇上城管,可没有这么冷静,有时候跑得连鞋子都掉了。相比起人家姑娘,真是够丢脸的。当然话又说回来,这些恶汉跟城管也没有什么可比性。

“怎么,想走?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领头的恶汉在那姑娘要抓棋子的时候,一把抓了过去。他是冲着人家姑娘的手过去的,不过姑娘闪得快,他毛都没有碰到一根,那蒲扇般的大手,直接拍在了桌子上,把桌上的棋子拍得一跳,出哗哗的声音。

“你想怎么样?”姑娘终于开口了,她的声音甜如空谷夜莺,冷如西伯利亚的寒流。

“我说不是哑巴吧。”胡忧碰碰身边的红叶,声的说道。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

“拿一千个金币出来,我放你走。”恶汉抖着那一脸的横肉说道。

“你认为我有吗?”姑娘放弃了再去收棋子,把桌上的宝剑拿在了手里。

那恶汉自觉身边有十几个人,战力强大。不觉得一个丫头拿把破剑,对他能构成什么危险,跟本就没有在意这个。

“没有也好办法,你不是要为奴为婢吗,就拿你来顶好了。”恶汉说着一挥手:“弟兄们,给我上。抓到美人,我大大的有赏。”

十几个大汉是一涌而上,之前看热闹的人群,看到这边动武,呼啦一下,全都退开了。胡忧和红叶也跟着人群,散开到一边去。在退开的程中,胡忧已经把鲁游做出来的那把样品弩弓拿在了手上,说不得,今天要给这弩弓开开封。

姑娘一脚踢开桌子,当场就砸倒两个大汉,手里的宝剑并不拔出来,连着鞘上下挥舞,左拆右挡,十几个大汉,一时之间,居然近不得她的身。

胡忧在一边看得清楚,那姑娘每每身转腾挪的时候,都有意的护着夹在左肋下的那把古琴。看来她对那琴,非常的重视。

姑娘毕竟是姑娘,一个人对战十几个大汉,打了五六分钟,动作也就慢了下来,几次差点让人伤着。

胡忧觉得不能再看下去了,再不出手,那姑娘就得吃亏。用外袍挡着,他的弩弓已经架了起来。射人先射马,擒贼先禽王,胡忧打算先干掉那个头子。

就在胡忧打算出手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暴喝:“住手”

声是一声,不过胡忧听得清楚,是两个人同时叫的。其中一个声音,胡忧听得陌生,另一个声音,胡忧听得就熟悉多了。

随着那声音的落下,两队人马,同时出现在场中。两队人穿的都是军服,一队是绿色的,另一队是灰的。

帝国的军种分五大军团和地方守备部队。军服都是统一的样式,不过颜色不一样。五大军团的军色分别是白,红,黄,黑,绿,而地方守备部队,无论哪一个城,穿的都是灰色的军服。

绿色的那对人马不用多看,胡忧也知道,是属于暴风雪军团的人,而那灰色的也不用说,自然是乐同城的地方守备部队。

胡忧在听到‘住手’的同时,就把手里的弩弓给收了起来。他知道下面的戏码,不用他来演了。

两队士兵,一到现场,就马上分守两边,刀枪出鞘,形成对峙之势。

“是齐拉维”红叶看着那个从绿队里走出来的人,在胡忧耳边声的说道。

胡忧点点头,他明白红叶这是在提醒他,不要轻举妄动。胡忧此时的目光,落在灰色部队的那一边。那边领头的,是一个年纪稍微比齐拉维大上几岁的男人。这个人,身上穿的是一套灰色镇守将军服,长像粗犷,看来很有些战力。

“那个男人是谁?”胡忧问红叶道。

红叶仔细的看了一会,微摇头道:“这个人我也不认识。不过据我所知,在乐同那么年轻,就当上镇守的,肯定是司马家的人。依身形看,应该是司马寿的弟弟司马无敌。”

“这名字可够霸气的。”胡忧说着往后缩了缩,齐拉维此时正往前走,胡忧不想让他看到自己也在这里。

齐拉维明显是认识司马无敌的。他往前走了几步,就对司马无敌叫道:“司马兄,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司马无敌也大步的走出队列,跟本无视被围在中间的那十几个诚惶诚恐的恶汉,出声如雷的说道:“原来是齐拉维,听说你这次在帝都,丢了一个大大的脸呀。”

司马无敌看来与齐拉维不怎么对付,一开口就揭齐拉维的痛脚。齐拉维这一次在帝都比箭,五箭没有一次射到靶心,最后自己退出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帝国。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人不知道的。不过敢这么当着他面说出来的,可不多。

“你”齐拉维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现在他最恨的就是人家在他的面前,提起射箭的事。

强忍住气,齐拉维冷哼道:“都说司马无敌多么的厉害,今天看来,也不过尔尔,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流氓当街欺负弱女,嘿嘿,这手段也太儿戏了吧。”

齐拉维这是指桑骂槐。他这话虽然没有明说什么,可是明眼人都可以听出来,齐拉维这是把这十几个恶汉的屎盆子,扣到了司马无敌的头上。暗指是司马无敌弄出的这场戏,想要欺辱人家姑娘。

司马无敌听到这话,脸色也有些不太好看。不过,那十多个恶汉确实是他弄出来的。之前他在府里喝酒。听手下来报,街上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在摆棋,他色从心起,就偷偷的跑来看了一眼。之后,就安排了这么一个局。

先以流氓地痞弄事,再以官府出面,这是帝国有权势的公子,惯常用的方法。别看齐拉维说得那么不屑,这样的事,他自己也没有少干。要不然,他怎么可能说得那么顺溜,都不带想的。

不过有些事,是能做不能说。就像有些潜规则一样,哪怕是大家都知道,但却不能摆上台面上来。

齐拉维这也是被司马无敌地给气的,一时之间,又找不到东西来反击司马无敌,干脆,把这事给抖出来。反正这事现在是司马无敌在干,他没有干。

司马无敌恼火的叫道:“来人呀,给我把这些寻衅滋事之人,全都给抓起来,那个女人,也带上。”

司马无敌这个人,动手的能力,比动脑子强。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反驳齐拉维的话,想着干脆把人绑了再说。反正把人给绑了,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到时候能不能吵过齐拉维,损失也不大。

司马无敌的主义打得好,可是齐拉维不干呀。他也是听说这里有个绝色女子,才巴巴带人跑来的。怎么能眼看着司马无敌得手,自己则两手空空呢。

“慢着。怎么着,你还想明抢?你今天要是敢乱来,我就把你的罪行,告到帝都去。有种你就动动试试,我到要看看,你们司马家到时怎么护着你这个野种”齐拉维大步上前,阻止司马无敌的人动手。骂人无好口,他这心里一急,也想出来司马无敌的短。

胡忧听到这里,把目光看向红叶。红叶明白胡忧的意思,低声解释道:“司马无敌是司马家主喝醉之后,强嗯,推到了一个女奴而生的。”

胡忧笑道:“你到学会偷我的词了,嘿嘿。”

红叶想起刚才自己说的话,羞得不行,狠狠的在胡忧的腰上掐了一把,掐得胡忧直咧嘴。自从那晚听了胡忧的醉话之后,她在胡忧的面前,比以前随意了很多。因为她知道了胡忧的心。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慰。心情好,女子的心性,也慢慢的表露出来了。

女奴在天风大陆是比青楼女子还要低溅的所在。天风大陆,青楼女子是有ji籍的,如果愿意,她们可以还自由之身。运气好的,像索菲雅那样,做到一国之后都有可能。而女奴则是不行,她们什么都没有的。这个没有,包括她们的身体。要是专属女奴,那还好一些,只要侍候她的主人就行。如果是家族女奴,那就惨了,随便一个看门的,都可以把她们拉去**。

司马无敌的母亲,就是一个家族女奴,而且还是上了些年纪的,都不知道已经被多少人玩过。

女奴的孩子,也同样是奴,一般情况下,那些人玩是玩,但是绝对不会把种下到她们的体内。也不知道是那司马家主的能力强,还是怎么着,居然一射而中,种下了司马无敌这个种。

司马无敌出生的时候,并没有人知道他是家主的种,他是被当成奴隶来养的。从没少吃苦,年纪,就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做,吃得却比猪都差。

也许是这子种好,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不但不像其他女奴的孩子那样,长得又又廋,居然长得结结实实,非常的壮,不但如此,他还长得越来越像家主。

一开始,所有人都欺负他,慢慢的,就没有人敢了。甚至有些人,开始跟他暗中打好关系,知道他好武,还有家将暗中教他各种武学的技巧。因为他们都知道,家族的上层,迟早会现这个孩子的。

果然,再一个非常巧合的环境下,司马无敌与家主正面的遇上,并为家主挡了一刀,差点死掉。之后认祖归宗,并因为那一刀,得名司马无敌。

胡忧抓住红叶的手,道:“别闹,别闹,快看,要有好戏。”

红叶把目光转回到司马无敌那边,果然看到他的脸色,大大的不对了。

往事一一浮现于司马无敌的脑海里,他心里那个恨呀。那段不光彩的过去,是他最不愿意想起的了。

司马无敌的铁拳都已经握得指甲都插进肉里了,齐拉维还没有觉,一脸洋洋得意的,还给那紫腰带姑娘去了个飞眼。

“给我杀。”司马无敌怒火充头,有到是忍无可忍,那就无须再忍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个齐拉维今天是故意过来找他碴的。在阴谋点往深处想,他甚至要认为那个姑娘,也是齐拉维安排的。

齐拉维正得意呢,一转头就吃了司马无敌一记老拳。司马无敌这一下,可是含恨而出,用力极大,一拳下去,齐拉维的门牙都飞了。

“啊呸”齐拉维吐掉满口的碎牙,含含糊糊的叫道:“杀,给我杀”

齐拉维带来的这些人,并不是不死鸟特战团的人,而是苏门达尔的卫队。他们是苏门达尔亲自调给齐拉维的。好不好,就这么一个儿子,谁的儿子,谁不爱呀。

这些卫队成员,对苏门达尔家族的忠诚度极高。得了齐拉维的令,他们跟本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拉刀就冲上去。反正同乐城和暴风雪军团本来就不对付,管他那么多,先打了再说。

乐同城地方守备部队和暴风雪军团的人,就这么当街干了起来。别看他们对外打安融的时候,一个个手软脚软,在自己国内打,那可狠着呢。手起刀落是血肉横飞,那叫一个痛快。

那十几个流氓这会到傻眼了,和着人家打了个兴高采烈,没他们什么事了。相互对了个眼色,趁乱跑了。

胡忧也被司马无敌的铁拳吸引去了目光,突然想起那姑娘,再看过去,那姑娘已经不见了,和上次一样,她站过的地方,只剩下淡淡的女儿香。

139章胸中藏兵

139章胸中藏兵

江斗村,青州一个老苦边穷的山村,这里虽然离令归城不是很远,但是比起令归城,这个地方简直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胡忧呆在这时里,已经半年了,自他从帝都回到青州,向苏门达尔报到之后,就被派来了这个地方。明面上是练兵,事实上,他是被苏门达尔给雪藏了。

练兵,练什么兵?苏门达尔这个家伙,他居然连奴兵都不给胡忧了。因为他现,奴营在胡忧的手里,所暴的战力太可怕。胡忧不但凭着这奴营,打了几场硬仗,还射杀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的军长陈常利,智救西门玉凤,并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让帝国皇帝巴伦西亚都认识了他,还让齐拉维大大的丢脸。

这样的人,苏门达尔怎么能不像防贼一样防着呢,不然再让他出些风头,弄不好,这军团长之位都是他的了。

苏门达尔是绞尽了脑汁,终于想到一个办法。把胡忧给弄到江斗村来,丢给他五千新兵,让他在这边自生自灭。没有战事,又没有好兵,看他还能翻出什么大浪来。

实事上,苏门达尔是有心想要干掉胡忧的,天下之间,没有任何人比死人更没有威胁。不过考虑到胡忧现在是红fen军团长西门玉凤认的弟弟,又在巴伦西亚面前露了脸,听说还和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关系不错,苏门达尔怕干掉胡忧会引起**烦,最后决定把胡忧雪藏。

苏门达尔毕竟是暴风雪军团之主,胡忧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这点人事认命,苏门达尔还是有的。其他人,就算是巴伦西亚过问,也拿他没有办法。

暴风雪军团在对安融的战斗中,可谓是损失惨重。加上之前在浪天平乱时的战损,暴风雪军团全军战损过五成,二十万人,死了一半。

苏门达尔这次是了狠心,也顾不得大战过后,青州地区的休养生息问题,一口气阔充了十个师团,招进五万新兵,以补充暴风雪军团的实力。

胡忧得的这个新兵团,不叫新一团,也不叫新二团九团,而是叫独立团。这名字不错,听起来很好听,可是用起来,就不是那么好用了。

独立团,在别的地方,一般应该是指得到特别关注,任何物资都优先补给的师团。独立嘛,就是不同于其他师团的意思。

胡忧这个独立团,确实是不同于其他的师团。先他的兵员就很特别。别的师团,都是选那些能打的,壮实的兵。胡忧这个独立团是个什么玩意?他得到的兵,全都是人家选剩的。什么歪瓜裂枣,谁都不要的,就扔他这里来了。这些人除了手脚齐全外,简直就是要什么没什么。

别说是比胡忧入伍时的那批兵了,就算是比其他同期新兵,也比不上啊。虽说青州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今后又随时可能开战,人心不稳,兵员的质量差点,是说得过去的。可是那也差太多了吧。

你看那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拉弓都能把箭砸脚面上,这也算得上是兵?弄些乞丐都比他们好。胡忧接收这些新兵之后,足足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他们调理得像个人样。至少起风的时候,不怕他们被风刮走了。

这半年来,江斗村是静得可怕,外面的世界,都快闹翻天了。和安融三国联军的仗,最终没有打起来。宁南帝国从中调解,曼陀罗帝国赔钱买平安。两战安融,算是都失败了。

还有一个大事,是曼陀罗帝国与宁南帝国全面通商,以减免关税的方式,让宁南帝国的商人,全面进入帝国的各行各业。

说起来,这算是一个好事。曼陀罗帝国背着天灾和国内红巾军的造反,与安融两度开战,之后又大量的赔款,国库都空了,与宁南通商,正好可以一解经济上的困难。

不过这些在胡忧看来,却并不是那样。他是来自经济极达地区的人,他对经济学虽然不是很懂,但是从耳闻目染,他知道什么叫做经济入侵。

曼陀罗帝国地处中原地带,因为土地肥沃的关系,一直都是以农业为本,再加上这里跟本没有文官制度,全都是武将在管着国家。

武将能有多少水平呀,有些人除了会打仗之外,连个大字都不认识。那些出生贵族的武将到是识字,可是那些人来军队就是为了混资历的,他们的心思,哪在这里。每天想着怎么样花天酒地都忙不过来呢。哪有什么心情来治理地方。

就这么帮有钱的想着怎么玩,没有钱的想着怎么收刮民脂名膏,要不就是不学无术,只会打战砍人的文盲加流氓,怎么玩得过人家宁南人。

宁南帝国可是天风大陆最会经商,最有钱的国家。把他们放进来,那还不吃得你什么都不剩?

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现宁南人的阴谋。他们真的是那么好心,从中调停?说白了,人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的。无利不起早,人家吃饱了没事干,巴巴来帮你?

做梦去吧。

做梦?

有时候,胡忧真想好好的找个地方,做个美梦。

可是这会,胡忧不能做梦,他真是太忙了,哪有那闲功夫。

被调来这江斗村,胡忧只带在朱大能和红叶两个人。其他的人,他都没有带。不是不能多带,以苏门达尔想要冷藏胡忧的心思,胡忧肯带走十个八个心腹,他高兴还来不急呢。他最苦恼的就是怎么把胡忧在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影响力给抹去,胡忧要是提出带走些心腹,苏门达尔肯定会同意的。

胡忧才不傻,他怎么会不知道苏门达尔的心思,才不会让苏门达尔如愿呢。他把候三,哲别,里克尔梅那些人,留在了不死鸟特战团,把哈里森,陈大力他们,留下在了奴营,就是为了把他的影响力留在这两军之中。

以胡忧在这两支部队里做过事的,其他的统领,除非能比胡忧对士兵更好,遇到危险时,能像胡忧那样,用自己来掩护士兵撤退,不然的话,没有个两三年,跟本不可能让这两支部队完全忘记胡忧。

胡忧把这些忠于他的将领,放在部队之中,只要有适当的机会,他一声令下,这两只部队,就会回到他的身边。这样的底牌,胡忧怎么可能自已毁掉。

只带红叶和朱大能进驻江斗村的胡忧,可以说是忙了个底朝天,这半年来,他就没有清闲过一分钟。人员配制,训练计划,军饷粮草,骑步兵比例,那一样不要胡忧亲力亲为,他怎么能有闲着的时候。

别的不说,就这个各级的军事主官,就足够胡忧头痛。别的新兵团,都是三七比,有大量的基层将官,会从老部队调进新兵团,主管各级的事物。

胡忧这里是一个都没有,所有的人事任命,都要由胡忧来弄。可是这些人都是新兵,升个夫长还行,升个队长,也勉强说得过去。可是校尉,偏将这些中层官怎么办?总不能寸功未立,就把新兵升偏将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苏门达尔可是在看着呢,只要胡忧敢那么做,他就能抓住这一条,弄死胡忧。随便一个任用私人,就能让胡忧吃不了兜着走。

胡忧不能升这些官,那就全都得由他来兼任了。一个师团五千人,上面一个督将,下面最大的只是队长,连个典军都没有,中间空着这么多级,胡忧能不忙吗。还好这里师团里没有女兵,不然他弄不好,连女人的月事都得操一份心。

真是累呀。

累是累,不过胡忧累得挺开心的。

独立团不同于奴营,它是有正规师团编制的。虽然每次上头下拨物资,独立团总是得到的最晚,东西也最差,但是毕竟是有。在这一点上,苏门达尔也不敢做得太过份。他总不能把一个正规的师团,弄得像奴营那样,拿着菜刀就上战场吧。

半年的时间过去,胡忧是眼看着这些拿刀拿都会砍着自己脚面的菜鸟,一个个成长为真正的战士,那份自内心的自豪感,真是睡着脸上都能挂着笑。

士兵是可以塑造的,苏门达尔以为这些士兵不行,可是他哪里知道,这些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新兵,才是最好的练兵材料。

因为军中没有老兵,这些新兵,也就没有机会学习那些老兵的油滑,对胡忧的命令,他们是不打折扣的全部服从。而又因为军中没有那些来混资历的贵族子弟,也同样没有让这些士兵感染到贵族子弟的那些浮华,自大和骄傲。

胡忧在接手这个师团之初,就明确的让士兵们知道,他们是被选剩,才会被分到这里来。

人,都是有血性的,所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胡忧是什么人,他是拥有十三年江湖经历的人,对于人性,他知道得太多,见过得太多。他知道怎么样,让一个人燃起斗志,让一群人,聚起不服输的气势,让一个师团的人,明白什么叫做荣辱与共,什么叫做集体的荣誉。

在有意的让士兵亲身遭遇到不公的待遇之后,胡忧成功的点燃了士兵那股不服输的怒火,再加上他很巧妙的让士兵知道他不死鸟胡忧的辉煌、功绩,和那些传奇的故事。使得士兵不知不觉之中,对胡忧产生了强烈的个人崇拜。

半年,胡忧用足足半年的时间,对独立团的五千士兵,来了一个集体的大洗脑,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极度的忠诚。毫不客气的说,这五千士兵,可以不知道巴伦西亚是谁,可以不知道苏门达尔是谁,却永远不会忘记胡忧是谁。

这些士兵,严格来说,已经不是曼陀罗帝国的士兵,而是胡忧借着曼陀罗帝国,借着暴风雪军团的名义和财力,为自己训练的士兵。

苏门达尔这一次,是继把胡忧调入奴营之后,犯下的又一个更大错误。他以为他这么做,是雪藏胡忧,他却不知道,正是他,帮胡忧插上了不死鸟的翅膀,为胡忧他日展翅于九天之上,奠定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少爷,老师请你过去一趟。”王二来到胡忧的身边,躬身的说道。两个月前,在胡忧的提议之下,鲁游正式收了王二为徒弟,教给他巧器的制作知识。

“嗯,好,我马上去。”刚刚和士兵们共同完成一次训练的胡忧,擦着满身的汗水道。

由于独立团中管理人员的缺乏,红叶已经被胡忧派去负责军务去了,擦汗这些由红叶来做的工作,现在得他自己来了。

跟着王二来到鲁游的住地,还没有进门,就被刚刚从里面跑出来的鲁游给拉了进去。

鲁游的住地不过是一个简陋的木屋,除了不漏水之外,几呼称不上是房子。这是胡忧带独立团的士兵,给鲁游搭的。

胡忧不但给鲁游搭木屋,就连独立团的营房,也是胡忧亲自画的图纸,指挥独立团的士兵给搭的。

独立团刚进驻江斗村那会,是要什么没什么,士兵只能睡在窄的帐篷里。由于帐篷不够,二十几个人挤一个帐篷,这头放个屁,都能把那头给振醒了。胡忧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士兵那样,于是自己掏钱买了应用的工具,又带着士兵自己砍树搬石头,才建成了营房。让士兵的住地,得到大大的改善。

“嘿嘿,别拉别拉,有什么事你就说,最恨男人拉我了,尤其是老男人。”胡忧甩开鲁游的手,笑骂道。

经过半年的相处,胡忧和鲁游的关系,又进精进了不少,他们现在可以说时忘年交的关系,没事的时候,一起开开玩笑,打打屁,都很正常。

“你以为你是美女吗,我很想拉你?”鲁游吹胡子瞪眼道。

“嘿嘿,咱们都不是美女,两个臭男人而已。”胡忧对鲁游的反应跟本是习以为常。人说年纪年老心越,这个鲁游,除了一脑子的机关巧器知识外,很多时候,与一个孩子差不了多少。

“好了,别生气了,,今天找我来干什么?”

说道这个,鲁游兴奋起来,又想来拉胡忧,被胡忧打开之后在,他搓着手,从桌底下搬出一个箱子来。

胡忧有些不明白,这个老子干什么把马上要给他看的东西,装进箱子,藏到桌子底下去。不过这不是他关心的重点,这个老子,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行为,没事还是不要去过多了解的好。因为了解完了之后,你会现,他做那些事之前,自己也没有想过,为什么要那么做。就比如就现在,你问他为什么把箱子放在桌子底下,他就肯定说不上来,所以还是不要去研究他的好。

“猜猜这里面是什么?”鲁游拍着箱子得意的问胡忧道。

“猜不出来。”胡忧摇摇头,他才不猜呢,谁知道鲁游会吧什么藏在里边去。上一次,红叶就上了他的大当,猜了半天,里面不过是一双破草鞋。

“真笨,要是红叶在,她肯定能猜到。”鲁游叹息的摇摇头,看来是在惋惜胡忧的智力。

“你要是拿一些奇怪的东西来浪费我的时间,心我让你好看。”胡忧警告道。

鲁游这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这个特点,胡忧也是近几个月来才知道的,以前他也没有现。

鲁游这个人的特点是兴趣转移得很快。简单来说,就是鲁游的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出一些其怪的想法,这想法也许是关于盔甲的,可是在制做的过程之中,他也许又会现这个设计,似乎更有利于鞋子,然后他的方向就改变了。又去做鞋子类的研究,而最后做出来的,很可能不是鞋子,也不是盔甲,而是帽子。

这一次,胡忧要鲁游制作研究连环弩弓。也许这个真的很难,鲁游到目前为止,足足用了半年的时候,也没有能做出一个连环弩弓,反到是因为连环弩弓,让他明了马刺。这玩意对胡忧来说,也是一个好东西。它的原理很简单,一头尖,一头平,中空,边上有几个卡子,可以单个用,也可以和其他的连在一起用。

对付骑兵的时候,只要把那一个个马刺给组合起来,可以对一片草地或道路实行封锁,马踩上就得伤着脚,而且那马刺头会自动分离钉在马的脚里,让马失去战力。这可以拒马枪好使多了。拒马枪会弄死马,这个可以让马暂时性的失去战力,治好了马还能用。

鲁游跟本没有听进胡忧的警告,他嘿嘿的笑了几声,把箱子打开。胡忧随意的看了一眼,没有太注意。又多看一眼的时候,他的眼睛就瞪大了。

鲁游装在箱子里的那东西,上边是一个弩弓的身子,下面却不是弩弓的扳机,而是一个长条形的铁盒。铁盒比弩箭略长一些,上面有一个个洞。

胡忧的心跳在加快,声音都有些打颤的问道:“鲁游,鲁大师,你做出来了?”

鲁游捋着胡子,道:“刚刚组装完全,你看看,是不是和你说的一样。”

140章 旧恨生波

140章

旧恨生波

“和心里想的一样吗?”

“似乎不太一样”

胡忧看着箱子里的连环弩弓,这样子也太难看了吧。上面的部份,到还有些弩弓的样子,下面那叫什么?

这个长方形的铁盒子,是弹夹吗?

胡忧的脑子里闪过疑惑,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有些想笑。

在鲁游诉期待目光中,胡忧把这‘连环弩’,好吧,暂且叫连环弩吧。把这连环弩给拿在手里,细细的观察。

鲁游的手艺确实不错,这连环弩做工很精巧,拿在手里,感觉不到那种铁器特有的粗糙,握把也很舒服,就是感觉有些重。如果没有练过,一个普通人单手这么平举着,支撑不了五分钟。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重点,大炮还要重呢,还不是一样能拉着到处跑。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关键是这玩意有用。

胡忧先打开弩弓下面的那个小盒子,里边整齐的排列着三支弩箭。这弩箭看来也是经过鲁游特别加工的,长度要比之前的单发弩箭要短一些。看来鲁游在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个兼容性的问题,单发弩箭和连发的不一样,

就不能相护调换来使用了。

不过这个问题到不是很大,以后是可以改进的。

弩箭的排列方式并不特别,不过那些包裹着弩箭的东西,就特别了。别看胡忧对机械学不是很懂,但是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弩箭下面的东西,才是整个连环弩的灵魂所在。

怪不得这个铁盒子那么重呢,弩箭的前后左右并排着近百个大大小小的机簧,大小齿轮,凹凸槽,这么些东西加在一块,能不重吗?

鲁游这盒子里的设计算,简单来说,就跟一个古老的上弦闹钟内部差不了多少。胡忧之前还一直担心技术外泄呢。这里也没有个专利局,连环弩面市用不了几天,就得被人给盗版了。

现在看来是不用担心了,这里面的玩意,不是大师级的巧器大师,跟本看不明白哪是哪。这大师级的巧器大师是那么好找的吗?整个曼陀罗帝国都超不过五个,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一百个吧。

不过还是得小心点才行,咱一本破书都不知道被多少网站盗版了呢,这连环弩只要显现出威力,肯定会引起各方面的兴趣。难保不会有大师级的人因为种种原因,来破解连环弩。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事,必须要做到严格的保密。

胡忧想到这里,不由得哑然失笑。这玩意能不能用,现在还两说呢,什么版权保护,这也太早了一些吧。这东西要是不能用,就是一堆破烂,谁都不会多看一眼,哪会有什么大师级的人物来破解,破解个屁啊。

强压下心中的胡思乱想,胡忧打算先试试这连环弩能不能用再说。别管它难看也好,重也好,实用才是重点。

“这个怎么用的?”说到要试箭,胡忧才发现,自己看了半天,也没有看明白,这箭要怎么上弦,怎么发射。

王二一直在一边候着呢,听到胡忧的问话,他马上几步来到胡忧的身边,躬身说道:“少爷,我来帮你。”

“好,你来。动作慢点,让我看看清楚。”胡忧把连环弩递给王二。

“是。”王二把连环弩接过去,一步一步的做给胡忧看。王二现在是鲁游的徒弟,也是助手。这连环弩的制作,他本就有参与。虽然他不是主力制作者,但是对连环弩的熟悉程度还是很高的。

大约三分钟,王二把个个部件调到发射的位子,把铁盒盖好,递回给胡忧道:“少爷,已经好了,你只要扣动扳机就行。

“还挺复杂。”胡忧看了王二一眼说道。

王二陪笑道:“是稍微有些复杂,不过这些工作可以在战前做。用的时候,只要扣动扳机就行,也算是挺方便的了。”

胡忧点点头问道:“如果提前弄好,却一直不发射,对内部的构件会有影响吗?比如使用寿命和误发之类的问题?”

胡忧话是故意问王二的,枪炮不用的时候,都要下子弹保养拿,胡忧怎么会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他这是要看看王二会怎么回答。,

在胡忧的注视下,王二犹豫了一下,说道:“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在我看来,那是肯定会有影响的,具体会什么样,师父比较清楚。”

如胡忧料想的一样,王二果然把这个问题,推给了鲁游。

胡忧什么也没有说,转头看向鲁游,在这个问题上,鲁游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一个是‘会’。

之后补了一句话是:“需要时再上弦。”

胡忧再次点点头,对这俩师徒的回答,他感觉还算满意。王二不挣风头,鲁游实事求事,这正事他想要的。

“好,那就让我们来试试吧。”

胡忧没有走出屋子,直接对着木墙就是一弩。这半年来,鲁游打造的那把单发弩弓他没少玩,对于弩箭的威力,非常的清楚。他只要放上几弩,就能从速度,扎入目标的深度判断出弩箭的杀伤力。

“唰。”在机械连动的声音中,一只弓箭瞬间应手而出,深深的扎进木屋的横梁之中。看那样子,入木至少两寸。

“不错。”

胡忧夸了一声,又扣动扳机。依然很顺畅,第二箭也顺利发出,威力和之前的那一箭差不多。

铁盒子里有三支弩箭,刚才王二也分别对三支弩箭进行了操作。不用问,这个连环弩应该是可以三连发的。

胡忧又一下扣动了板机,想把第三箭也发出去。不过这一次,出问题了。铁盒子里‘咔咔’响动了几声,却没有见弩箭发去来。

“嗯?”胡忧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僵。这卡箭和手枪卡盒一样,在紧要关头,可是致命的失误。

鲁游和王二的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好看。这连环弩之前他们有试射过,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

“我看看。”鲁游一个横步,就来到了胡忧面前。胡忧手中的连环弩可还举着呢。

鲁游是非战斗人员,不懂这些。胡忧却知道,枪口在任何的时候,都是不能对着自己人的。哪怕枪里并没有子弹,这弩弓可还在发射状态,这会是卡住了,箭没有出来,这要是万一又出来呢。

胡忧在发现鲁游上来的时候,马上把弩口转到另一边。就在胡忧转手的瞬间,‘唰’的一声,第三支弩箭飞了出去。

屋里的三人,顿时冷汗都下来了。还好转

得快,不然鲁游这条小命,今天就得扔这里了。以弩箭的威力,这么近的距离,这箭要是扎到鲁游的身上,直接就能给他来个透心凉。说算胡忧是神仙,也救不了他。

放下手里的弩弓,胡忧长出了一口气,刚要跟鲁游和王二说这个问题,突然‘轰’的一声,屋门被人暴力的撞开。

一个暴怒的声音,同时响起:“谁他爷爷的给胖爷开这种玩笑”

撞进门的是朱大能,他刚到这屋子边,那弩弓就奔他去了。还好他反应快,不然今天就得挂在这里。

胡忧被朱大能这么一吼,弄得一愣,马上就明白是弩箭惹的祸,赶紧陪笑道:“不好意思,这是失误,失误。我和鲁游大师正在试箭呢,这箭出了些问题,才会那样。这是我的错,你没事吧。”

有错认错,这是胡忧在独立团里推行的军纪。从他往下,无论是谁,只要证明错了,就得认,不能搞什么官僚主义,强权压理那一套。

长官给士兵认错,这是整个天风大陆只有胡忧的独立团可以看到的景像,在别的部队,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领导是什么,领导在某种意义来说,就是神,是绝对不会出错的。就算有错,也是下面人的错。

有一个动物界的故事,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很形像的说明。说老虎开了家青楼,找了狐狸来做老鸨,狐狸呢,则找了兔子来*台。有一天,狮子来玩,点了兔子的台,老虎和狐狸看大老板来了,得陪着陪几杯呀。结果狮子喝得高兴,心脏病发死了。最后警察把兔子给带走了,理由是兔子长得太漂亮,诱发了狮子的心脏病。你说这兔子上哪说理去?

天风大陆的世道,基本上也有这么黑暗,最下面的士兵,跟本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胡忧

要想收得士兵的心,就心须要让士兵们感受到不一样的东西。,

胡忧的这一个做法,现在看来不过是一种收买人心的手段。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几十年之后,会成为一种推动历史高速前进的动力。

朱大能看胡忧这样给自己赔理,心里的气也消了大半。呵呵笑了几声,摸着脑袋道:“老大,下次你要想再给我来一下,最好提前打声招呼,让我也好有个准备。”

胡忧拍拍朱大能的肩膀哈哈大笑道:“行,我下次保证先给你提个醒。”

两人相视一下,这个节也就算是解开了。这就是放低身段的好处。要是胡忧换一种方法,拿身份来硬压朱大能,朱大能在虽然也不敢当面怎么样,但是心里肯定是记住这个事。毕竟那一箭,差点要了他的命,你还强拿身份压他,他这口气,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消。

老话说得好,世上本没有事,只是因为事发的时候,没有解决好,才出了那么多的事。

因为一件事没有解决好的例子很多,比如这同乐城将要发生的事。

同乐城青花楼,同乐城周边最大,最豪华的青楼,素来有西北最大消金窟的美称。比起美归镇东大街一溜的大小青楼,同乐城在数量显得有些弱势,因为乐同城中就只有三家青楼,三家里就有一家名飘大西北,可见青花楼的实力有多么强大。

“怎么样,都准备好了吗?”齐拉维在走进青花楼之前,不放心的再一次问手下。

“放心吧,少将军,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会你就瞧好吧。”

“好。”齐拉维满意的点了点头,左手习惯性的摸摸嘴角。从自半年前被司马无敌一拳打碎两颗门牙之后,他就落下了这个习惯。

青花楼的名头那么响,生意自然也不会差到哪去。人还没有进门,就能闻到阵阵酒精水粉的香气。美酒和美女,生色场从来就缺不了这俩样东西,也绝对不能缺少。

齐拉维走进青花楼的时候,跟本没有抬头看一眼那据说是司马懿家主亲自提的,‘青花楼’金字招牌,就那么带人走了进来。

齐拉维一行人刚走进花厅,就引起里面人的注意。毕竟一下涌进十几个穿着军服的人,其中一个穿的还是郎将服,可是很扎眼的。

帝国是以武治国,不让军人上青楼,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就是最大的享受阶层,不让他们来,他们还给你好?青楼方面,也不可能不让这些一掷千金军爷大佬,弄这么些场所,不就为了让他们享受,顺便赚他们的钱吗?

将军乐意上青楼玩玩,青楼方面,也乐意将军们没事来搞。可是将军上青楼的时候,随身带着家伙,脸上杀气腾腾的场面,就不是青楼老板愿意看到的了。

齐拉维走进来的时候,手下已经很好的完成了清场工作,之前那些还不知道是什么回事的人,被齐拉维的手下,赶到了另一边去。花厅里,被清理出了一块空地,一张干净的桌子,摆在正当中。这一切工作,全都由齐拉维的手下完成,青花楼方面的人,跟本没有能插手,傻傻的在一边看着。

齐拉维在桌前坐下,一群手下马上就把他围在了中间。半年前齐拉维在乐同城掉了两颗门牙,当时跟在他身边的侍卫全被处死的事,他们可是知道的,谁还敢大意。

相比起半年前,齐拉维的脸色要更苍白了一些。看来他这半年没少参与色酒之事,武勋世家出生的他,脸色苍白成那样,也算是艺术了。

齐拉维在坐前坐定,见还没有老鸨上来招呼,皱了皱眉,用一种极为阴鸷的声音说道:“怎么,不做本将军的生意?”

胡忧要是在场,听到这种声音,肯定得吓一跳。以前齐拉维虽然不学无术,没有什么大用,可是至少说话还是挺阳刚,并不是这种听得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别人可以装没有听见齐拉维的话,可是老鸨不行呀。开店没有挑客人的,什么形形色色的客人,都得招呼。

老鸨姓黄,人称黄妈妈,十几岁从业,打基层做起,都现在也三十多年了。她一开始是被齐拉维的所作给弄愣了,现在齐拉维一开口,

她马上就反应过来。,

做生意当然没有问题,青花楼是大场子,如果客人有特殊的需要,他们还可以有特殊的服务。多黄多暴力都都有,只要不是闹事,他们都会尽可能的满足。

“哟,这位将军,招呼不周,您千万别生气。我呀,在这给你倒茶,陪不是了........”

四五十岁的老女人发嗲是什么样,为了防止大家吐,就不多描述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想像一下,黄妈妈此时的身形动作。

黄妈妈使出浑身解数的发嗲,可是这对齐拉维说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齐拉维连黄妈妈自陪不是的茶都没有让她倒,就打断了她的话,阴鸷的说道:“哪来那么多的废话,我要听曲,去把虞美人给我找来。”

“将军,这个.........”黄妈妈听到齐拉维这话,脸上顿时现出了为难之色。这虞美人此时

正给乐同城司马寿的弟弟司马无敌唱曲,司马家可是这乐同城的主人,青花楼的后台老板,扒了她的皮,她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去把虞美人从司马无敌的身边带走呀。

“怎么,要钱是吧。”齐拉维随手一带金币丢到桌子上,口袋子开着,好几个金币在桌上跳了几下,滚到桌底。

黄妈妈偷眼看了一眼那带金币,估摸着至少得二百个。这要放在平时,她能乐死,可是现在,苦瓜都没有她这么苦啊。

“将军,你听我说...........”

“怎么,不够?”齐拉维跟本就不让黄妈妈说话,又是一带金币,砸在桌上。这一带掉出来的更多,整个花厅都为之一亮。看得边上那些人,一个个暗暗咋舌。刚着被赶走的那股气,一下都没了。相比起人家的有钱有势,自己还真不佩坐在那个地方。

“将军,你听我说。”老鸨看再不说话不成了,眼前这主,看来心里窝着火呢。再这么下去,他丢下出的就不是金币,而是刀子了。

“将军,你听我解释。这不是钱的问题,您先把钱收好了。这真不是钱的问题。

虞美人此时确实在我们青花楼,可是她今天已经被包了场,不能来给将军献唱。要不将军明儿来?明天我保证,虞美人一定给将军多唱几曲。”

齐拉维当然知道虞美人现在正给司马无敌唱曲,不能下来。他要的就是这个不能下来,能下来,他还不听呢。

他今天就是来吵事的。半年了,这恩怨也是时候算算了。

141章 外忧内战

141章

外忧内战

“放肆,我家主人听闻虞美人之名,特意大老远的从令归赶来,你居然在这里糊弄不想活了。”

开口的不是齐拉维,而是齐拉维带来的手下。这些之前他们都已经排练好的。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们都早已经计算过了。

那手下说完这话,直接把钢刀给拔了出来。黄老鸨估计的一点没有错,这一次,她看到的不是金币,而是刀子。

“将军,请息怒,你听我说..........‘黄老鸨野战打过不少,来几门土炮,她都不怕,可是这刀子她可受不了。这会脸色都白了,那装出来的嗲声嗲气,也全都没有了。

“黄妈妈。”齐拉维再次用阴鸷的声音,打断了黄老鸨的话,“你还要跟我跟玩花样吗?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虞美人已经应了帝都的邀请,今天是在乐同城的最后一场,明天她就起程赶往帝都了。今天我无论如何,都得见到虞美人,你自己看着办吧。”

齐拉维的话,相比起手下要平和不少。可是黄老鸨听得他的话,心里却直发毛。事情发展到这个份上,黄老鸨就算是再蠢,也看明白了。眼前这个人,是特意来闹事的。同时她也猜到,这个人是暴风雪军团的少将军了。

这个齐拉维既然能查到虞美人明天离开同乐,那他肯定也能查到,虞美人现在正给谁献唱。

黄老鸨心里几度电闪,就明白了这事不是她一个老鸨能管得好了。这次是太子爷斗太子爷,他们这种小鸡小鸟,想要不殃及池鱼,最好赶紧闪一边去。

“我知道,我知道应该怎么办。将军请稍候片刻,我去去就回。”黄老鸨说完也不管齐拉维同不同意,马上转身就跑。

司马无敌正听着曲呢,被黄老鸨打断,心头那叫一个火呀。一巴掌就抽到黄老鸨的脸上:“不是说过,任何人不许打扰的吗,你脑子进水了”

司马无敌这一下可不轻,黄老鸨半边脸顿时都肿了。心里那个苦就别提了,可是她却一点都不敢露出来,强做笑脸道:“我怎么敢打扰少爷的雅兴,我这也是迫不得已呀,少爷。”

“说说,什么事。如果不能说出一个让我不杀你的理由,你就洗干净屁股等死吧。”司马无敌是下人出人,虽然现在已经认祖归宗,可是他的修养并没有好多少,开口就没有什么好话。

黄老鸨赶紧道:“是这样的,楼下青州暴风雪军团的齐拉维来闹事,他知道你正在听虞美人唱曲,非要让虞美人下去陪他。”

“有这样的事。齐拉维这狗屎,他的牙又长出来了吗,居然又来挑老子的火。”司马无敌看了虞美人一眼皱眉道。说真的,他现在心里虽然恨不得弄死齐拉维,可是他却有些不愿意下楼去和齐拉维对面。因为他听曲正上瘾,不想离开。

这个虞美人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呀,帝都多少王公大臣想要把她收入房中都不可得。她明天就要回帝都了,再想要听她唱一曲,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了。

黄老鸨看司马无敌居然一反常态的忍了下这口气,不由暗暗的着急。那齐拉维摆明是冲着司马无敌来的,这会要是不能让司马无敌下去,她今天这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想到这里,黄老鸨的心里就开始冒坏水。混了几十年的风尘,黄老鸨别的不会,这挑火她还不会吗。下面的齐拉维吓她,上面的司马无敌打她,她难道心里就没火?

‘老娘今天就让你们狗咬狗。’心里下定了决定之后,黄老鸨开始行动。她虽然不是司马家的内亲,但是司马无敌最恨什么,她是知道的。

只听这黄老鸨道:“齐拉维不但是来挑衅,骂得那个难哟,我都不敢告诉你。”

还不敢告诉呢,这比直说还要引火呢。

“那个混蛋他说什么?”司马无敌本来就火大,这下火更大了。

“他骂你.........少爷,这话是齐拉维说的,可不是我说的哪。”黄老鸨怕司马无敌的火不够大,再用话来刺激司马无敌。,

“他说什么说。”司马无敌气得脑门子直跳,他已经在心里预感到齐拉维说的是什么了。半年前,他就说过那话。

黄老鸨在心里冷笑,看司马无敌的怒火已经烧起来了,这才一副愤愤不平的做戏道:“齐拉维他说.........他说你是咋种,还说小时候上过你母亲,你弄不好,还是他的儿子。他还说.........”

就这么一句,就够司马无敌暴跳了,还说,还说什么也不听了。司马无敌就算再喜欢听曲,这会也听不下去了,哇哇叫着就往楼下冲。

黄老鸨看着司马无敌急急离去的背影,心里先了一阵得意,接着就是一阵后怕。刚才她也是气的,才说出那样的话。要是齐拉维一会说他没有说过那皯话怎么办,不行,得赶紧赶过去,想办法让他们直接打起来,绝对不能让他们有和解的可能。

黄老鸨临冲出门前,忍不住看了虞美人一眼,早知道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去争一个花魁多好。看看人家,年纪轻轻的,就有那么多高门大户给护着,每天唱唱曲就行,连身子都不用让人家碰,就大把大把钱赚了。哪用像自己这样,老了老了,为了生活,还得做老鸨。

如果胡忧在这里,像黄老鸨这样看虞美人一眼,他肯定会先是大惊,接着瞪得眼睛都掉下来。

这个虞美人是谁?胡忧认识吗?

胡忧当然认识,他不仅认识,还因为她的长像关系,在哥伦比亚军校得到了欧阳寒冰,你说他能不认识吗?

没错,这个虞美人,就是美归镇翠红楼的那个,胡忧给了钱却没有能上着的清官人,那个长得非常像宁南帝国公主欧阳寒冰的女子——依莎贝尔。

那么依莎贝尔为什么会变成虞美人?这还得从头说起。

那天胡忧因为紧急招集令,给了钱确没有来得急点依莎贝尔的香灯,之后也没有再回过翠红楼,所以他并不知道,依莎贝尔在他离开

翠红楼的当天,也离开了那里。

她像阵风一样,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之外,直到三个月之前,一年一度的曼陀罗帝国花魁大赛,她才再次出现,以一曲前朝后主的名曲虞美人,一举拿下花魁之名。她的名字,仍然是依莎贝尔,只不过,因为她那曲子唱得好的关系,喜欢她的人,都叫她虞美人。

至于依莎贝尔为什么离开翠红楼,之后又去了哪里,又是为什么参加的花魁大赛,怎么一举成名,从一个青楼女子,变成*人人趋之若鹜的词曲大家,这些谜团,就得胡忧以后再慢慢的解开了。

咱们单说司马无敌冲下楼的事。

黄老鸨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司马无敌早就已经是怒气上脑,那还会跟齐拉维聊什么他有没有骂那些话的问题。司马无敌看到齐拉维,马上就动上了手。

这里虽然是司马无敌的地盘,可是齐拉维这次是有备而来,还想一上来就打掉人家几颗门牙的事,不可能老发生。

司马无敌这一次是被齐拉维给揍了,齐拉维表面上只带来了十多个人,实际上他带来了百多人。他心中的恶气,是憋了半年的,这会有机会发泄,还不泄个够本?

司马无敌一出现,齐拉维的人就上去了。司马无敌今天是来青花楼玩的,这里又是他的地盘,所以很放心,只不过带了三四个手下,撞上齐拉维这种处心积虑的心,一下就吃了大亏。被揍得那叫一个惨呀,连她妈妈都认不出他是谁了。

齐拉维带人揍了司马无敌一顿,心中那个爽啊,比做一夜七次郎还爽呢。最后在司马无敌的脸上吐了口大大浓痰,才大摇大摆的带人离开青花楼。

毕竟是一朝之人,司马无敌上次没有杀他,他也没有想着杀司马无敌,不过是多打断司马无敌几颗牙而已。

要不说齐拉维猪头呢,他打完司马无敌之后,居然不想着马上回令归去,反而别找了一找青楼,准备好好犒劳手下这一百多人。

齐拉维也不想想,这里是谁的地盘,他更没有仔细的去了解司马无敌的心信。一个从小被丢人奴隶堆里,受尽各种屈辱的人,他们想问题的方式,那是齐拉维这种从小就享受着呵护长大的人,能明白的。,

上次司马无敌没有杀齐拉维,那是因为他占上风,得了便宜,才没有下杀去的。这一次,司马无敌被打成这样,还讲什么亲不亲家乡人,一国同胞?

齐拉维的庆功酒还没有喝完,他所在的那家青楼,就起火了。着火的青楼外,三千弓箭兵,张弓等着,据说整座青楼,没有一个人活着走出来。

......................

“什么?苏门达调兵攻打乐同城?你确定你没有在开玩笑?”胡忧看着朱大能那张大脸,一时之间,有些回不过神来。难道这天风大陆也有愚人节?

军地之间,虽然因为地盘和各自的利益,不时有争斗。可那些都是小冲突,没有听说过,尽起整个军团之力,去攻打地方城池的。这玩笑也开得太大了点吧。

朱大能初时也不想信,不过事实由不得他不信。他等胡忧大笑过了之后,一脸严肃的说道:“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消息最开始是候三通过秘密渠道传给我的。我接到消息也不太相当会有这样的事,于是我又通过其他的渠道去查证,事实确实是这样。先头两万部队,此时已经开始攻城了。”

胡忧看朱大能确实不是在开玩笑,也收起了笑脸。认真的问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苏门达尔为什么进攻同乐城,这个是重点。苏门达尔不是傻子,也不是吃错了药,没事打友军玩。

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就算是巴伦西亚现在对军团的控制力不强,苏门达尔也不会好过的。说句不好话的,这可是等同于造反啊

朱大能摇摇头道:“具体是发生了什么事,现在我们这边还没有办法证实。从收到的消息看,是同乐城的人,杀了齐拉维。”

“齐拉维死了?”胡忧再一次瞪眼,想了一会,点点头道:“我看这个可能性极高,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苏门达尔的疯狂行为。

齐拉维这个人,虽然能力不怎么样。可他毕竟是苏门达尔唯一的儿子。连种都被人家给断了,他能不急吗?”

朱大能认同道:“看来应该就是这样了。大人,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胡忧问道:“我们有接到调令吗?”

朱大能摇头道:“没有。”

胡忧道:“那不就得了,既然苏门达尔没有要我们去的意思,我们就在装傻好了,该练的练,该吃的吃,尽他们狗咬狗,与我们没有关系。”

“这也行?”朱大能奇怪道:“大人你难道不响去看看?”

胡忧嘿嘿笑道:“我才不趟这混水呢。让他们打去好了,我们是不用管,也管不着。”

别说是管不着,就是管得着,胡忧也不会

管的。这个帝国内部,为个情感,以军队为私人武装,泄私恨的事,胡忧才不参和进去呢。他可以不想独立团的第一场仗,打的是这么一场糊涂战。

暂时决定了自己的立场,胡忧想到了另一个事,停步问朱大能道:

“对了,咱们那批弩弓打造得怎么样了,还没有好吗?”

胡忧下令打造的,是技术已经成熟的单发弩弓。连击弩应该设计上出了问题,现在还在改装之中,一时半会,还提不上议程。

朱大能也停下脚步道:“还没打好。按你的命令,要打一千副,咱天我去看过。现在只完成了五百多副。这江斗村实在是太小了,找不到那么多的铁匠艺人。”

胡忧不是要打一千副,而是先打一千副。按他的设想,是让所有的士兵,人手一把弩弓的。

不过他一时之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先打一千副用着。以后的数量,再慢慢的想办法。

“才五百多,上次你不是告诉我,已经有四百多了吗,怎么这么多天,才多增加了一百多?”胡忧对这个数量,不是很满意,五百多,这也太少了一些。

现在苏门达尔因为儿了的事,和同乐城打起来。不管最后是谁赢谁输,对于曼陀罗帝国来说,都是自拐实力。

现在安融那边的百万大军虽然已经撤走,可是他们都帝国的野心。一直没有消减过。他们随时都准备再一次上曼陀罗帝国。,

苏门达尔和乐同这么一打,把好不容易形成的平衡,又再一次的打破了。一个家国的衰退,意味着另一个,或是周边的几个国家,将得到实惠。他们都在虎视眈眈的等着,随时准备开口大嘴一番。

以胡忧现在的实力,还不能左右时局。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实力。而弩弓正是最好的办法。

朱大能回道:“这样的速度已经很快了,这个弩弓的工艺,和普通的刀枪不一样。不是一次成形,拿出来就可以用的。”

胡忧设计出来给鲁游做的东西,胡忧自己当然也明白这个弩弓的复杂性。铁匠要打出一把弩弓,至少得先打出二十几个或整体,或巧小的部分。然后再把那些散落的部件组装起来,得出弩弓。这一系列的动作,比打菜刀可是难多了。

不过知道归知道,他不许这个为借口,使得装配部队的时候拖延得太长。要知道,为了打弩弓,他可是把军中的弓箭兵给取消,把买弓箭的军费,那去打弩弓的。现在军中除了有二三十把训练学习用的弓箭外,跟本没有半点的远程打击的力量。

之前青州短暂的平静,还好一些。现在苏门达尔这边挑起了事,谁知道今后会再出现什么问题。

别到时候部队都拉上战场了,这弩弓还没有配上,那麻烦就大了。要知道独立团因为苏门达尔的打压,已经没有了骑兵,这要是再没有远程的攻击武器,那乐子可就大了。

胡忧想到这里,咬牙道:

“我们不能在这样等下去,把已经打造出来的弩弓,马上做为训练用武器,发放下去。让士兵们轮流学习应该用技巧。

另外,让鲁游做些分类,把那些不太重要的部件,选出来,派人送到附近的城镇去,请那里的铁匠帮忙加工。

还有,派些人给铁匠做做工作,如果发现有铁匠有意加入我们,就把他们抬回来。待遇什么的,加辈给。我们必须赶在大乱暴发之前,形成弩弓的战力”

.........................

“冲,冲,给我杀”苏门达尔状惹疯狂的亲自指挥着部队,进攻同乐城。丧子的打击,使他本就已经花白的头发,一夜全白了。

司马寿一脑门子的汗,上患下跳的叫道:“顶住,给我顶住。苏门达尔他疯了,疯了。派八百里加急,不,派一千里加急上帝都,我要造这老小子。”

曼陀罗帝国的第一场内战,打得如火如涂。这是第一场内战,却绝对不是最后一场........

142章 青州之变

142章

青州之变

帝国四十三年春,暴风雪军团军团长苏门达尔怒于独子被害,一怒之下领兵进攻乐同城,引起军地双方第一次大战。史称青州之变---------

曼陀罗帝国史。

......................

苏门达尔带兵十万进攻同乐城之事,一经传出,朝野震动。一时之间,各种流言非语,满天乱飞。

有人说苏门达尔造反,有人说苏门达尔这是在平反,有人说苏门达尔和司马寿两人没事,在打着玩呢。唉,全世界都乱了,谁知道呢。

巴伦西亚收到青州乐同城之事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事了。青州和帝都相去甚远,消息传递太过费时。三天,一切都已经晚了。

虽然巴伦西亚接到消息之后,紧急招集各部,商量对策。可是青州最大的两大军事集团开战,想要平熄,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等帝国的调停大臣,带人赶到青州,已经是十一天之后的事了。十一天的军地大战,苏门达尔动用了霹雳车,攻城车,楼车等大型攻城工具和近十万的部队。其中包括苏门达尔手下最精锐的近卫军团。

司马寿也同样打红了眼,这老小子,安融入侵青州的时候,他一兵不发,这打起内战来,却一点不含糊。他一方面任命此事的始作俑者司马无敌为全军统领,率同乐五万地方守备部队,依托乐同城防,全力抵抗。另一方面,以苏门达尔污蔑地方守备军,欲争夺同乐城为由,向其他交好的城镇借兵,抵抗苏门达尔。

乐同城是青州进入内地的唯一通道,也是唯一阻止暴风雪军团内扩的桥头堡。一但被苏门达尔获得,那么燕州大片的土地,城镇,都有可能落在暴风雪军团的控制之中。

燕州各城守当然不愿这样的事发生,他们原来各有一块地盘,土皇帝的生活过得好好的,这突然进来一只大熊,那哪受得了呀。

燕州各个靠近乐同的城镇,全都响应司马寿的招集,纷纷借兵与司马寿,对抗苏门达尔。

这些城镇借兵是为了什么正义公道之类的理由吗?

当然不是,各城镇出兵帮乐同城的目的,就是要保住乐同这颗钉子,不让暴风雪军团的势力进入到燕州地区。现在是各家计算着各家的利益,谁有空去管你什么谁对谁错。

真理?

那算个屁呀

各家出兵帮乐同城司马寿的兵马之中,以刚刚接手回古城浪天的黄初秋最为积极。别看黄初秋在浪天民变,红巾军造反的时候,跑得比兔子还快,这一次,他到挺凶的。

古城浪天的满编守备兵马理论上应该是五万人,不过黄初秋没有那么多,他一共才两万人,另外的三万,他吃了空饷。有这些人的名字,跟本就没有这些人。

黄初秋手里只有两万人,这一次他却一口气借了一万人马给司马寿,并且还派儿子黄无德亲自带军,前往乐同城,帮司马寿共抗苏门达尔的暴风雪军团。

“黄初秋借了一万部队给司马寿?”胡忧接到这份战报,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

此次苏门达尔攻进乐同城泄恨,胡忧的新兵独立团并没有接到命令参战。苏门达尔看来是对胡忧极为不爽,在这样的环境下,依然不忘冷藏胡忧。

新兵独立团不参战,按里说这场内战,与胡忧没有什么事。他大可以歌照唱,舞照跳,该干嘛干嘛。

可是现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胡忧现在比国务院还忙呢。看看他这屋子里,满屋子挂的都是军事地图和各方面的态势分析图。屋子中间,还有一个巨大的沙盘,这是一个闲着的人吗?

抓住每一个机会学习,这是胡忧一直以来,始终贯彻的事,他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在这种局势下闲着。

红叶正把最新的情报,按胡忧地要求分类,听闻朱大能刚刚报来的这个消息,也看了过来。黄初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手笔了。

朱大能回道:“这是候三刚刚回传的消息,消息发出是一天前,领兵的是你的老朋友黄无德,现在应该已经在去乐同的路上了。”

胡忧笑骂道:“什么我的老朋友,他恨不得吃了我呢。他是红叶的老朋友。”,

胡忧是有自知之名的,以他在帝都红府的郁金香酒会上当众羞辱黄无德的行为,注定了他和黄无德永远不可们成为朋友。当然了,胡忧也不会愿意有这样的朋友,偶乐利用一下还差不多。

红叶听胡忧把黄无德和她拉在一起,啐了一口道:“去你的,你们说就说,别把我拉上,那样的人,我听着都恶心。”

战事虽然很紧,但必须的放松,还是要的。弦崩得太紧会断,越是紧张的时候,就越得放松,这是胡忧的理论。玩笑过后,胡忧和朱大能相视一笑,开始分析黄无德这一万兵马的调动,会对同乐城,乃至青州地区会产生什么影响。

“不好”

正在分析形势的胡忧突然叫了起来。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放到了胡忧的身上。

这个木屋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独立团的那些新兵,连血得没有见过,见进不了这里。

朱大能和红叶正等着胡忧这‘不好’的后面跟着什么呢,这家伙来了这么一句之后,确又不说了,抓过一支笔,神情紧张的在一张白纸上,不停的写写画画。

朱大能和红叶看胡忧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相视一眼,一同来到胡忧的身旁,看他在干什么。看了好一会,他们却都没有明白胡忧在干什么。

“胡忧,究竟怎么了,你发现了什么?”红叶终于忍不住问道。

胡忧没有回答红叶话,而是转向朱大能问道:“黄初秋真的派了一万人马去乐同吗?”

朱大能看胡忧的脸色凝重,也不敢再开玩笑了,一脸认真的说道:“候三传回来的消息,应该是没有错的。”

胡忧扔下手中的笔,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帝国危险了。”

红叶还是没有明白过来,胡忧在说什么,不由再次问道:“怎么危险了?”

红叶这次问得就很有技巧了,她半边身子都挨在了胡忧的手臂上,小小的女人计,看这个家伙还不说。

胡忧在红叶的身上捏了一把,起身来到木屋东北角,指着那里挂着的一幅地图道:“你们过来看。”

这幅地图,是古城浪天区域图,因为浪天

并不在这次的内战范围,所以这个图挂得比较偏,挂上之后,也一直没有在上面,做过任何的标记。还和新的差不多。

在朱大能和红叶的注视之下,胡忧的手不断的在浪天城的地图上,写下一串串的数字和画出或横或竖的线条,没有一会,一张新地图,就让他弄了个乱七八糟,基本都看不出原样了。

胡忧弄完这些之后,才解释道:“你们都看到了吧,这是浪天城的城防分布。浪天是一个大城,他的正常兵力配制。”胡忧说着指指上面的数字,:“在紫荆花王朝时期是三十万,当然,那是以帝都的防卫来计算,兵力是有些过多了。它最合理的防卫兵力,应该是十万,而帝国给它的兵力编制,只有区区五万。”

“差了一倍。”红叶接话道。她似乎有些明白胡忧想要说什么了。

“不错。”胡忧点点头道:“浪天五万的防卫兵力,是四十多年前,里杰卡尔德亲定的。因为当时浪天刚刚经历过毁灭性的大战,不足以供养那么多的军队,所以当时里杰卡尔德逼不得已,减少了浪天的编制,不过他当时调去的,是仅次于皇家骑兵团的第二步兵团。

这么多年以来,浪天的人口,越着事道的太平,又变得越来越多,我查过浪天的府志,去年浪天城及周边的统计人口为十万户,如果以每户二十口人计,那就是二百万人。二百万,只多不少。

这民众增加了,军队却一直没有增加过,还是四十多年前的五万编制。现在黄初秋又调走一万乐同,浪天就只剩下四万部队了,这要在平时,还不会有什么问题。

可是现在浪天才刚刚收复,人心不稳,加上红巾军余党肯定还在浪天,一但有起什么事了,来浪天就危险了。”

朱大能听到胡忧的分析,脸上也变了色,之前他还不觉得,事态有那么严重,听胡忧这么一分析,他也觉得浪天很危险。弄不好,浪天会再一次出问题。,

“大人,你的意思是说,红巾军的余党很有可能趁乐同城的这一次混乱,再一次出来搞事?”朱大能问道。

“肯定会”胡忧还没有回道,一边的红叶就插口道。

“红叶,你为什么那么肯定?”胡忧奇怪的看向红叶。他之前只是判断浪天回出事,可是他并不能肯定。而红叶的口气,则是绝对的。

红叶没有马上回答胡忧的问题,她皱着眉头,回忆了好一会,才说道:“上次回帝都的时候,有一天我父亲请几个老朋友吃饭,我记得我在帮着上菜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提起了黄初秋,之后有一个人说,黄初秋在浪天大肆吃空饷,五万的编制他吃了三万。”

“什么?”胡忧一下就站起来:“你的意思是说,浪天实际上,只有两万部队?你这是听谁说的,可不可靠”

这可以不是开玩笑的,之前有四万部队,胡忧就已经在担心浪天的安全问题了,这要是按红叶的说法,浪天一共才两万人马,现在调出一万,浪天事实上,只有一万人马。

一万人马在现在的时局管两百万人,这真是差太多了。随便出个什么事,就得出大问题啊。

红叶一直抓头,

就是因为她想不起这话是谁说的。当时她只是无意中听了一耳朵,也没有往心里去。现在时隔半天,再想回忆,那就有难度了。

红叶想了好久,终于还是放弃道:“我真想不起来,这话究竟是谁说的。不过我记得当时在场的人,都没有反驳,想来应该是有一定的可信度。”

木屋里,一时之间,沉默了下来。虽然并不能证实这话是出自谁的口,但是没有人怀疑这话的可信程度。

一个敢连赈灾粮都要百姓卖儿卖女来换的人,吃空饷的事,对他来说,更算不得什么大问题了。

要知道曼陀罗帝国已经太平了三十八年,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一些百姓的小打小闹,随便派几个人就能搞定,军队成为了多于而又可能获得巨大利益的地方,只要报点假名字,就能收获大把的金币,这样的事,真是不干白不干,干了也白干呀。

随着这浪天的事深想下去,看来不仅仅只是浪天有这样的事,弄不好,整个帝国的大小城镇,都有这样的事发生。这才是为什么酒桌之上,那些人听到这个消息,并不深谈的原因。

因为这早已经是分开的秘密,只所以提一句浪天,不过是因为他做到比较过份,又或是佩服他的胆大而已。跟本没有什么好说的。

当潜规则不在潜,面是暴露在大众的面前,人人都已经习以为常到,失去讨论的兴趣之时,带来的严重后果是好怕的。

轻则业行公信力崩塌,重着毁国灭邦啊。

乱像已现

乱像像少女的大脚,已经一点一点的露出来了。流氓们都已经擦着口水,各自准备着从乱像之中,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好处。

“我应该怎么干呢?”胡忧在心里问自己。他现在手中掌握的不是从精兵里选出来的不死鸟特战团,也不是身经百战而不死的奴营士兵,而是五千没有见过血的新兵。

这五千新兵,虽然绝对忠诚,可是他们能有多少战力,能再这个乱世之中,发挥多大的作用,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

胡忧摸摸脑袋,这几天想事太多,想开始掉头发了。最后胡忧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再看清各方面的形势再说。手里的底牌不多,必须得省着点用才行。用一点,就少一点了。

马拉戈壁的,老子什么时候,也能财大气粗一些。

浪天的战场,因为调停团的介如,暂时平静了一些,不过双方人马,都没有打算就些做摆的意思。都在摩拳擦掌,随意继续开战。

这次来浪天调停的主管,胡忧有过一面之缘,还一起喝过酒,吃过一顿饭。苏克,顶泗天灾时的调查员。他曾经一度很想把胡忧带到皇家骑兵团里。

这个精于计算的城守,现在很头痛。苏门达尔和司马寿现在是暂时不打了,但是他知道,现在的问题解决不了,这仗迟早还得打。,

可是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现在这已经不是苏门达尔死了个儿子的问题,而是两万人命的问题。苏门达尔和司马寿对战以来,双方已经有两万多人死亡,近五万人不同程度的受伤。这些算谁的?

算苏门达尔的?他老年死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都快已经气疯了,你在把这个错算到他的头上,他还得拼命。

那算给司马寿?更不成了。司马寿是被动挨打的一方,你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齐拉维是他弟弟司马无敌派人搞死的,那还行。怎么着也可以压着他一点。

可现在不是没法证明吗这里是司马寿的地方,别说弄死个齐拉维,就算是弄死他苏克,想不被人知道,那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这怎么可能查找来。

“怎么这那么倒霉,老是遇上这种事呢。”苏克恨恨的说道。比起武官,他其实更喜欢,也更擅长文职方面的工作。可是这帝国没有文官呀

“大人,大人,苏克大人,大事不好了。”一个突然冲进来了士兵,打断了苏克的思绪。

“怎么了,慢点说。”苏克一脸沉稳的说道。苏克就是这么一个脾气,无论遇上多大的事,他都沉住气。也许正是因为他这个脾气,才被巴伦西亚弄来调解苏门达尔和司马寿之间的事吧。

苏门达尔和司马寿这俩人,本来就打得火星乱飞,这要再弄进来一个火暴将军,弄不好之前还是两方找,劝完之后,变三边混战了。

“那,他们,打,打........”慢性子遇上慢郎中,你让他慢点说,他还真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崩。

“谁打起来了,你到是快说呀。”遇上这么个报信的,就算是以苏克的脾气,也不由得着急了:“是不是苏门达尔又开战了?”

想想似乎不像,这没有听到战鼓声呀。究竟是哪里打起来了。

报言士兵重重的喘了口气,情况这才好一一些:“不是乐同城。是青......青州以北,安融,林桂帝国,池河帝国再次犯边,黄龙道,鱼秧子领,狮子山一线,已经全部落在了三国联军的手里。

三国联军现在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我青州展开抢光,烧光,杀光的三光推进法”

143章 生死一线

143章

生死一线

帝国四十三年也许不是一个好年份,至少对于曼陀罗帝国来说,不是什么好年份。安融,林桂,池河三国,在宁南的调停之下,拿到了曼陀罗帝国大批的战争赔赏,也尝到了以势压人的甜头。

他们在迷迷糊糊的做了一个梦之后,突然发现,一直在他们身边张牙舞爪的狮子,睡着了。他不再拥有强大的军队,他的国内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似乎从一只碰都碰不得的狮子,变成了一头可以随便割肉的割肉猪,想吃的时候,随时可以去割一块。

趁着主守青州暴风雪军团和乐同城发生内哄,安林池三国再次聚在一起,只一顿饭的工夫,他们就决定再次进攻曼陀罗帝国。这块肥肉实在是太肥了,不吃他们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即然好吃,那不妨多割一些,这一次,他们不打算要钱,他们要比钱更好的东西.........

平地一声雷,天上下起了暴雨。这西北地区的雨和那江南那边的和风细雨可不一样,这里的雨,就和这里的人一样,硬得很。

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站在雨中不言不动的胡忧,很是心痛。尽管此时包括她在内的很有人,也同样在雨中淋着,可是她总是觉得,胡忧的背影,是那么的伤感。

安林池三国家的人,来得真是太快了。部队收到安林池三国再次入侵青州的时候,消息称他们还在百里之外,可是仅仅只过了半天,他们才发现,自己所有部队,已经被包围了。

现在想来,安林池三国肯定不是冲他们来的,他们这前应该不知道,这小小的江斗村边上,住着一支五千人的新兵团。他们的目标应该是令归。可不巧的事,他们撞在了一块。

江斗村是一个小村,这里地处山地,物种并不丰富,人口也少。村里的壮劳力,不是到外地去讨生活,就是入了伍,留在村子里的,不过是百多个老人而已。

这里原来并不驻军,是苏门达尔为了雪藏胡忧,才把新兵独立团安排在这里。而这里,很可能是他们这五千人马的死地。

此时,胡忧和他的新兵独立团面对的是十陪于他的安林池联军,五万对五千,在人数已经处于弱势,还是新兵对老兵,这差距就更大了。

胡忧昨天还在感慨自己总是被人欺负,今天他就又一次被人欺负了。

三国联军突然出现之时,胡忧做出了正确的反应。下令所有独立团士兵,马上撤出江斗村,进入山林。

正是因为胡忧的正确判断,让新兵独立团避免了一次毫无心里准备的血战。他们全团无损,进入了山区里,暂时性的躲过一难。

可是江斗村的那些老大爷,老太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胡忧真没有想到,三国联军居然如此恨毒,连跟本没有战力的老大爷,老太太都不放过。

远处那些在雨中依然燃烧的房子,就是那些老大爷,老太太的家。胡忧跟他们聊过几次天,他们不叫胡忧将团,而要他孩子。过年的时候,胡忧派人给他们送去一些面,意思是让他们过年的时候,能好好吃上一顿细粮。而他们却把送给他们的面,做了饺子,送到军营来。说是要给孩子们吃。

多可亲的人啊

胡忧微微抬眼,让那些无情的雨水,冲进自己的眼睛里,带走一些带有咸味的水。

胡忧不敢告诉这些新兵,那着燃烧的房子里,正在发现着什么事。哪怕有人狂到了,他可不许任务开口。

没有了,江斗村没有了,老大爷和老太太,也再也见不着了。

用力的摇摇头,驱除掉心中的那丝忧伤。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死者已矣,活下来的人,还得活着,为活着而活。

被包围着不是办法,圈子越来越小,迟早他们要和三国联军遭遇上。胡忧决定冲围。

可是敌人有整整五万人马,而这里的地势又窄而狭长,他们这五千新兵要突转出去,那里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能人手一把弩弓,这个成功率也许要高一些。可是他们现在只有一千把单发弩弓,有四千人,没有远程武器。只靠这一千把弩弓,他能把这五千没有见过血的新兵,带出五万敌人的包围吗?,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算是能成功,活下来的,也不会多吧。

雨还在下着,胡忧一动不动,他在等待。等待一个行动的契机,他要需要一点点时候才行。他要找到一个敌人兵力最弱的环节,一击而中,远盾千里。他的机会,只有一次,错了,也就不在有了。

其实胡忧的心里很清楚,这五千人,能有一千活着离开之里,就是他的胜利。他们可是在五万的敌军包围之中啊

可是胡忧不甘心呀,这五千人,他已经训练了整整半年,每一个士兵,都神他为偶像。他们虽然战力还不行,可是却绝对的忠行,执行命令一丝不苟,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只要假以时日,再经过一定的战斗洗礼,经过血与火的考验,他们绝对可以成为王牌部队,甚至可以比不死鸟特战团更加的优秀。

胡忧有这个信心,让他们成为强大的战斗部队。看看他们刚刚加入独立团之时是什么样,他们拉弓都能砸在脚面上,再看看现在,几十里的山路路下来,依然可以谈笑风声。这是多大的进步,这是流了多少汗,滴了多少血,才换来的成果。

“尽可能把他们带出来,哪怕只多一个也好”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说起来,胡忧和这些新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大,有些甚至比他大很多。可是在胡忧的心里,却早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每一个都是自己的孩子,有哪一个是可以放弃的。

山地的道路,只是不平的。有些地方有小山包,有些地方,有大山包。部队在这样的地形之中收缩合围,在没有高科技的帮助之下,来做到全军统一进退,那是不可能的。

终于,胡忧等到了一个机会,他挥手发下了命令,部队开始动了起来。

独立团延续了胡忧部队特有的习惯,哪怕他们的心里,现在已经紧张得要命,却没有任何人发出声音。有人曾经做过试验。在胡忧的部队里,只有胡忧不解除默静,他手下的士兵,就绝对不会开口。

胡忧的计划,是打开一个通道,在敌人的合围成功之前,强行突出。尽可能多的带人活着离开这个包围。

山谷之中寂静无声。胡忧的五千人马,在排成两两长龙,一个接着一个地往前走。士兵们并不需要去猜胡忧想怎么样,想要他们怎么干,他们只知道,按着那个不死鸟的命令去做,就不会有错。

.........................

“杀。”

三国联军与独立团终于撞在了一起,这是双方早就已经知道的事。不能确定的不过是什么时候相遇,战斗从哪一个方向在打起。

相比起独立团被砍都不叫声的非正常反应,三国联军这一边就要漏*点多了。与胡忧部最先交手的是隶属安融的部队。这是胡忧特意挑上的部队。他们富有无比的漏*点,他们的军官在咆哮,他们的士兵在怒号。

弩弓第一次出场,被暴出了巨大的威力。在胡忧的指挥之下,弩弓兵的第一次齐射,就让六百多个安融倒下。之后的每一次发射,都有不错的成果。

一边沉默,一边杀声震天,两只反差极大的部队,蹂躏在了一起。砍人和被砍,成为为此时的主旋律。弩弓兵有近身武器,可是他们跟本就不用。他们的双手,在飞速的动着,上箭,发射,再上,再发。

一支支弩弓飞向一个个敌人,对于临身的刀斧,他们不必去理会。

是的,他们不用去理会,因为他们相信,身边的战友,会帮他们挡下的敌人的刀枪。

四个人保护一个弩弓兵,以弩弓兵做为第一杀伤人,这是胡忧定计的战略。

要在混成的战场上,保护一个敌人重点进攻的人容易吗?

不容易,哪怕是四个护一个,有时候,也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安融人再吃了苦头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弩弓的战力强大,他们把杀伤弩弓兵,做为首选目标。

突围战和阵地战不同。阵地战是一方守,一方攻,一静一动。而突围战则是一方要突出去,一方死顶不让突,双方都是运动着的。,

这样双方焦灼在一块,弩弓兵要想射杀敌人,就比必须到队伍的前面去,他们需要战友的保护,却不能躲在战友之中。

这样弩弓兵直接面对敌人的机会非常大,

战友想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就得花费比平时多一陪,十陪,甚至是百陪的精力。不只是精力,有时候,他们还得用身体去挡刀子。

驽马兵不要命的拼命向前,其他的兵种玩命一样的护着弩弓兵不受伤害。有士兵倒下,更多的士兵,却在成长着。战场永远是就好的学校,在这里所学到的东西,你一生难忘。

在忘情的玩命之下,部队终于打通了一条缺口,刀枪兵硬顶着安融人的利刃,尽可能的把缺口阔大。后面的其他部队,已经在向这边支援了,他们的动作,最好还是快点。

随着部队被打穿,安融人也疯狂了起来。疯对疯,都杀红了眼,同归于尽现象,开始变得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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