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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世仙途》


边荒岁月 第一章 死别

冬至,北川城外,白雪茫茫,一望无际。

一支蹒跚踉跄的队伍,缓慢地行进在凛冽的寒风中。

十里亭内,一个少年站在当中,正低着头抽泣。

少年大约十四、五岁,手腕上戴着锁链,身子抖动,发出“叮叮”铁链清鸣声,赫然是一名囚犯。

一名妇女紧紧搂抱着少年。

这名妇女中等身材,头盘凤髻,身披素蓝棉布披风;容貌端庄,圆额瓜子脸,一副贵妇人相,让人一看,顿生好感。

此刻,妇人满眼噙泪。

“别怪娘,”妇女泣声道,“到了苦海,要好好活着!”

“为什么不能救我?”少年声音嘶哑,吼叫着,浑身发抖,眼睛里充满恐惧和绝望。

少妇名叫公孙倩,原北川郡都尉公孙烈唯一的女儿,囚犯是她的大儿子雷少轩。

朝廷太尉方杰“私通敌国”,公孙烈牵涉其中被抄家。男丁判死罪,发配苦海,进死囚营;女眷因为公孙烈与太后有旧,得以法外开恩。

此刻,雷少轩正随着死囚队伍,押送边关。

北魏与西胡连年征战,男丁锐减。北魏颁布诏令,死囚不再处斩,流放边关,入死囚营杀敌抵罪。

入死囚营者,杀敌二人,可免死罪;杀敌十人,可选入军营为士卒,征期满可回乡。

死囚营里均是各地死囚,每战驱于阵前冲锋。

由于是死囚,被视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之人,因此没有人关心他们死活。配给武器粗劣,缺衣少食;虽然需要他们参加战斗,却处处防范,以防不测,自然也就没人训练、组织他们战斗,只是把他们当消耗品;每次战后,死囚死伤大半,少有人活过一年。

进死囚营,基本等于死亡。

公孙倩簌簌流泪,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填满了胸口,哪里还说得出口,双手紧紧抱着儿子,她知道此刻一放手,便是永别。

没人能够活着离开苦海死囚营,哪个母亲能够忍受生离死别?

“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一个声音怯怯道。

公孙倩身后,闪出一个身穿厚棉袄,头戴棉帽的小女孩。小女孩粉雕玉琢,柳眉星目,十分可爱。此刻脸上却是梨花带雨,嘴里吧嗒抽泣。正是雷少轩的妹妹雷彤。

雷彤早就随着母亲来到亭内,只是亭子里挤满人,让她感到害怕,一直躲在母亲身后。

雷少轩松开母亲,妹妹猛扑进他怀里,双手紧紧抱住雷少轩的脖子,呜呜地哭了起来。

雷少轩无助、彷徨、冰冷的心里,仿佛点燃了点点星光,顿时有了温暖和力气;抱着妹妹轻飘的身子,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紧紧地再不肯放手,空白的脑子里,凭空生出了点点希望。

“如意,”雷少轩呜咽着,“哥哥很快回来,你等着哥哥呀!”

“你快回来,给我讲故事,要不我就不睡觉。”雷彤摇着雷少轩的胳臂。

“好好听话。”雷少轩哽咽着,不知不觉止住了眼泪。

几个月的牢狱生活,他已经变得有点麻木,心也变得有些冷硬。

雷少轩还只是个少年,突然见到亲人,心里不由变得脆弱。然而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此去必定是永别。

既然命运注定无法改变,也就逐渐接受了,心里只觉得无助、彷徨、恐惧,变得有些自暴自弃起来,心也变更冷。

“夫人,该启程了。”旁边一个军士和声说道。

这军士大约三十出头,手握军刀,身披灰色棉披风,头戴羊皮大檐毡帽,圆脸高鼻,目如朗星,炯炯有神,颇显精明干练。

此人正是北川郡兵巡校马少腾,负责此次犯人押送。

“有劳马巡校。”公孙倩静了静神,客气道。

“不敢。”

目睹人间生离死别,马少腾心里颇为不忍,暗自唏嘘不已。

公孙倩的父亲公孙烈与马少腾父亲曾为军中同袍,此次押送,公孙倩将雷少轩托付马少腾照顾。

“胡友德,一路之上,仔细照顾好少爷。”公孙倩强忍悲痛,转身对旁边一个仆人吩咐道。

“夫人放心。”声音沙哑低沉,一个凶神恶煞模样的大汉走上前。

大汉满脸伤疤,鼻子眼睛挤在一起,脑袋像一个面团,脸上横肉丛生,一副凶神恶煞模样;身背一个巨大的包袱,手提一根齐人高的木棍。

“哥哥,快点回来,我给你留好吃的。”感觉到了什么,雷彤的声音顿时着急起来。

“哥,这个项链给你,带上它就不怕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妹妹摘下脖子上的挂链,高高举起来,试图递给哥哥。

这个木头挂链,是雷少轩给妹妹雕刻的,上面刻着雷彤的名字。

有一次,雷彤上街不小心迷了路,家人半天才找回来,之后雷彤再不敢出门,于是雷少轩特意用木头做了个挂链,刻上雷彤的名字。

雷少轩哄雷彤说带着木牌就不怕迷路,于是雷彤整天戴着,睡觉也不肯摘下。

雷少轩紧紧抓着妹妹的手,不肯松开,呜咽着,不舍中终于松开手,泪眼婆娑,转身而去,不再回头。

十里亭内,母亲抱雷彤的身影伫立不动的情形,永远凝刻在雷少轩脑海里。

雷少轩身后,嚎啕的声音高了起来,在空旷的原野扩散开来,夹杂着狂风和片片白雪,终于越来越弱,最后听不见了。

在雷少轩的心头,这声音久久不见消逝,并且在空荡荡的心里,掀起阵阵狂澜,让他心里充满了一种莫名的愤怒和不甘,只是被丝丝理智压抑着,不让他发出怒吼。

“凭什么?”

雷少轩脑子里充满这念头。

这念头几乎压垮了他,让他欲疯欲狂,迸发出了无穷的力量,驱使着他往前走,紧紧跟随着行进中的队伍。

囚犯五人一组,用铁链拴着,以防止逃跑。

此外,囚犯脖子上戴着木枷,手腕锁着镣铐,本来死囚都戴脚链,为方便走路,去掉了脚链。

雷少轩没有戴木枷,尽管手上戴着铁链,但是铁链很细稍长,可以挂在肩上。

相比其他囚犯,这样的锁铐,简直是优待到了极致。尽管如此,走了不到半天,雷少轩就觉得脚步越来越沉,几乎是拖着身子,一步一步挪动,迤逦在队伍后面。

雷少轩努力地往前行走,他清楚地知道,这是他踏上的另一条人生之路,也许是死亡之路。

每年都有死囚死在押运途中,多为年老体弱伤病,如果他跟不上队伍,最终的结果是死亡。

死亡的恐惧始终折磨着他,鞭策着他,让他努力挣扎着朝前走。

荒野茫茫,远处群山巍峨,连绵不断,自有一番雄伟开阔景象。

雪后的景色,却是单调无比。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到处白茫茫一片。

雪,掩盖了一切,分不清东南西北,看不清道路。

雷少轩艰难地拖着身子挪动着脚步,四周一片寂静,只有铁链撞击发出的声音。

不知道什么时候,队伍中军士们带头,逐渐唱起了歌。

大风起,云飞扬。

壮士哭,别故乡。

今日去,何时还?

累累白骨埋他乡。

羌笛呜咽随魂散,

袅袅烽烟飘不断。

但见沙场壮士死,

谁见功碑立山间。

天气越来越冷,呼气成冰,厚厚雪层铺在路上,每走一步都很困难,到傍晚的时候,队伍终于来到一间破庙歇息。

西边厢房,囚犯升起了一堆火,火光把人影映在窗户上,人影幢幢。

军士把囚犯的木枷取下,依然五人一组锁在铁链上。

“五人一组,实行连坐。逃一个,剩下的人抽签抽出一个砍头;逃两个,抽签砍两个。不怕死就跑好了。”

军士们陆续交代完毕,自去休息,只有两个军士守着庙门。

雷少轩没被跟其他囚犯锁在一起,不用说,这自然是马少腾的交代。军士们也大多得了公孙倩的好处,基本上不为难雷少轩,任由雷少轩自便。

雷少轩疲惫不堪,满腹心事,躺在房间角落。胡友德几次想和雷少轩说话,雷少轩都不搭理,心里充满了对母亲和命运的怨恨。

他一直责备母亲没有能救出自己。

边荒岁月 第七章 古道

队伍沉默前行,午后时分,终于来到了山脊中间的那处豁口。

走出冰湖,景色顿时一变。

白雪皑皑山中,满目松树苍翠,林间蓦然出现一条青石路,向着山顶蜿蜒而去。

苍松高耸入云,枝杈繁茂,林间路显得幽深漫长,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时光,坚固的青石台阶竟是坑坑洼洼,显然是岁月踏出的脚印。

“这就是茶马古道。”余正指着石阶道。

也不知道为何及何时开始,余正总喜欢跟雷少轩聊天。

“为何称茶马古道?”雷少轩不解地问。

“北魏缺马,狄戎少茶。行商自北魏贩茶、盐、铁入狄戎,自狄戎贩马而回,称茶马古道;另有说法云所贩之物,穿行高山险壑,多用马帮,亦称马道。”

余正感慨道:“此时隆冬季节,人迹稀少。若是秋夏之时,商贸繁盛,商队日夜穿行,马铃声昼夜不停,方显热闹。”

“据称茶马古道远者最远可达狄戎诸国,一路千山万水,胜景、险路无数。眼前这段路虽短,却也是极其有名,称为‘三百六十(青石)坎’,眼前的山脉乃是四方山脉,延绵千里,我等须横穿而过,眼前的三百六十坎是最险峻的一段。”

“四方山,十八弯,弯弯都有三百六十坎,山高白猿攀,望山哀叹松林间;求雨谷,立云间,社鼓声声惊破天。”余正哼起了小调。

黝黑的石头一块接着一块,往前延伸。有的舒缓,走在上面,让人感到踏实心情舒畅;有的险峻,直上直下,不由心惊胆颤。宽阔处,可宿营;狭窄处,单人难渡。逢绝壁,栈道相连;遇深沟激流,铁索勾嵌。

一路险峻,一路惊险,一路惊叹。

石路弯弯如山间细线向前延伸着。

铁链锁在一起的囚犯,好几次突遇险情。

有的失足掉下铁索桥,幸好几人相连,被救起;有的碰到的台阶太险峻,铁链栓连,行动不灵活而摔倒;有的路,雪后结冰,凸起的冰块占据了路面,几乎无法行走;有的栈道因山洪冲毁……让人回想犹有后怕。

看似不高的山顶,却行至日落时分,身心俱疲惫不堪才抵达。

回头往,山下迷雾茫茫,已然看不清来时路,只闻寒风呼啸山间松林。

山顶豁然开朗,竟然是一块平地。一座古庙大殿立于路旁,殿门写着一副对联:

叹世间繁华人心冷,笑轮回萧瑟梦尤酣。

殿门却写着“酒铺”,殿门前立着一根木杆,飘着一面酒旗子,上写“梦里人家”。

雷少轩颇感啼笑皆非,这酒铺竟然鹊巢鸠占,把一座庙当作酒铺。

众人这才发现,大殿旁高高低低的断垣残壁,掩于杂草丛与白雪堆里。

进入大殿,大殿宽阔,中间立着一尊弥勒佛像,佛像金漆斑驳剥落,颇显凄凉,只有笑眯眯的脸,显得不在意的样子。

大殿摆着几张桌子,擦拭得颇为净亮,只是殿内空无一人,只有中间生着一盆炭火,大殿顿时显得温暖起来。

囚犯穷困,自然无法进入酒铺,留在外面空地。空地开阔,看守的军士也只好留着多人在外面看护犯人,只有马少腾和几个军士进入酒铺。

雷少轩和胡友德走到大殿角落的一处桌子坐下。虽然得到马少腾的照应,身为囚犯,雷少轩却无法与军士坐在一起。

令雷少轩意外的是一队囚犯也进入了酒铺,坐在另外的一张桌子上。

那组囚犯正是一直看雷少轩颇不顺眼的那一组,领头的叫罗浩。罗浩凶狠好斗,那一组人被他制得服服帖帖,不敢忤逆。看守军士虽然看到其欺负其他囚犯,却也不干涉,任其自便,更是助长了其嚣张气焰。好在他看见马少腾对雷少轩颇为照顾,因此再不敢欺负雷少轩。

小二看到客人,急忙上前招呼,先忙着为马少腾一桌上茶,然后给各桌客人点菜。

军士们和罗浩那一组囚犯好容易有酒有菜,不由大呼小叫,划拳吆喝,大殿内很快就嘈杂热闹起来。

雷少轩依然无法从孙国旺被丢弃等死中释怀,只是要了一壶茶,一碟肉,与胡友德吃着馍馍。

雷少轩看着军士、囚犯吆五喝六,杯觥交错,只觉眼前的情形恍如隔世;眼前一会闪过孙国旺临死前那绝望而扭曲的脸,一会闪过母亲泪眼婆娑的目光,一会闪过妹妹那弱小的身影,一会脑海里晃动着刻着妹妹名字的木雕项链……

雷少轩一阵眩晕,不由脑袋沉一下。

“少爷,你怎么了?”胡友德疑狐地看了一下雷少轩。

“没事,只是感觉疲倦。”雷少轩觉得身体发虚,浑身冰冷,强撑道。

“你脸怎么红了?”胡友德说道,伸出手,贴在雷少轩额头上。

胡友德焦急道:“少爷,你似乎有些发烧。”

殿门外又传来喧哗声,夹杂着马蹄、脚步。

过了一会,殿门一闪而开,数人依次而入,寻桌而坐,迅速占满剩下的两张桌子,最后进来的是一位老者。

看到老者,先进来的人都站起打着招呼相让,老者回应着,径直走到雷少轩跟前,抱拳行了个礼。

“这位小哥,酒铺其余桌子均满座,不知可否让老汉挤一挤?”

这老者头戴青玉发髻,星目剑眉,面庞清癯而神光内敛,鼻子高耸,满脸笑容,语气平和,不急不躁,让人听了极有好感。

“请坐。”虽然与人拼桌多少有些不便,雷少轩却也没有拒绝,胡友德无可无不可。

老者看到胡友德的脸,又看到了雷少轩戴在手上的细铁链,不由一惊,目光一闪,脸色却是不变。

“老汉名叫沈为庸,不知小哥如何称呼?”

“我们吃完,走吧。”

雷少轩起身要走,并不回答,颇有些失礼。

看这老者的情形,多半是这行商的首领,雷少轩估计他会点许多菜肴,看着在自己桌上寒酸的菜品,雷少轩少年心态,自卑心理作怪,干脆直接起身要走。心里对这老者颇有些嗔怪,好好的,干嘛跟自己拼桌?

虽然没专门看着桌子,老者怎么可能没注意到雷少轩桌子上孤零零的一盘牛肉?原先只有雷少轩和胡友德,雷少轩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桌子上坐着外人,这么多人面前,这盘牛肉就显得穷酸、突兀。

老者伸手虚拦了一下,道:“我看这位少爷,眉清目秀,举止不凡,然而满脸风霜,憔悴疲惫,脸色通红,必是经历长途跋涉。如今外面天色已晚,天寒地冻,如若外面受风,容易生病,不如让老汉请这位少爷喝杯水酒,暖暖身子再走如何?”

老者态度颇为诚恳,让雷少轩心稍稍平静下来。

一声少爷的称呼,似乎让雷少轩感受久违的身份感,也感到了一丝自尊。那盘牛肉,让雷少轩突然感到有一时落难而已的感觉,寒酸的感觉依旧,却没有了自卑。

忽然雷少轩心里一惊,一种警惕自心头涌起,这老者对人心把握竟然如此细微犀利。

老汉对已经坐下的同行人道:“李掌柜,你辛苦一趟,去柜台交代一下掌柜,给我们准备好路上伙食。”

李掌柜起身而去,雷少轩觉得自然了许多,也感受到了老者的诚意,对这老者好感大增。

“叫我雷少轩即可,此是我家人胡友德。”雷少轩拱手行礼道。

沈为庸不愧为商人,老而弥辣,见多识广,精通人情世故,与之相处,让人极感舒服,不知不觉间,雷少轩的事情,就让沈为庸了解得清清楚楚。

雷少轩正是睁眼看世界的年龄,尽管年龄不大,却也历经磨难,让雷少轩心智成熟起来,与沈为庸聊得倒也颇为畅快。

沈为庸开始并没有将雷少轩放在心上,但看到雷少轩眉清目秀,一副憔悴疲惫却不失磊落的样子,不由心生好感,而尚显弱小的身躯,却扛着冰冷的铁链,想起自己的孙子,更是感到心疼怜悯。

想到雷少轩的处境,沈为庸从开始的聊天,不知不觉变成了教导。这是长者的通病,对有好感的小字辈,总不自觉地端起教导的心态。

“茶马古道酒家名店不少,这家酒铺虽然偏僻,却别有特色。””沈为庸娓娓道来,“菜倒也罢了,唯有自酿的酒堪称一绝。酒水清冽甘醇,酒香绵软悠长,远近闻名。此酒名曰‘仙人醉’,又曰‘梦乡’,所以酒铺就称‘梦里人家’。但凡路过商人,无不想一醉,梦回故乡,故乡啊故乡,泪洒他乡!雷少轩,好好活着回故乡。你看墙上,有一书生,书剑飘零,无钱付账,特题一词,道出了流浪他乡的心声。”

果然,大殿西侧柜台的墙上,潇洒飘逸地题着一首词:

银河斜映,繁星微闪,梦里青光独照佳人脸。酒含泪漾濛香雾,佩摇倩影,月舞霞光,小步红云垫。但使纤云能飞度,且梦回,执手相看,泪眼滴滴、羞羞脸!

“果然好词!”雷少轩道。

雷少轩虽然年少,却自幼受母亲影响,喜文厌武,博览群书,虽然不明白词中含义,辞藻优美却能看出来。

“酒铺名为梦里人家却有些俗了,不如叫梦回仙乡,不好,梦回……”

雷少轩说道,紧接着想了好几个字,竟然都不如梦里人家,不由有些呆。

“哼,读过几本书就不知道天高地厚!”耳边忽然荡来一个女子声音。

边荒岁月 第一章 死别

冬至,北川城外,白雪茫茫,一望无际。

一支蹒跚踉跄的队伍,缓慢地行进在凛冽的寒风中。

十里亭内,一个少年站在当中,正低着头抽泣。

少年大约十四、五岁,手腕上戴着锁链,身子抖动,发出“叮叮”铁链清鸣声,赫然是一名囚犯。

一名妇女紧紧搂抱着少年。

这名妇女中等身材,头盘凤髻,身披素蓝棉布披风;容貌端庄,圆额瓜子脸,一副贵妇人相,让人一看,顿生好感。

此刻,妇人满眼噙泪。

“别怪娘,”妇女泣声道,“到了苦海,要好好活着!”

“为什么不能救我?”少年声音嘶哑,吼叫着,浑身发抖,眼睛里充满恐惧和绝望。

少妇名叫公孙倩,原北川郡都尉公孙烈唯一的女儿,囚犯是她大儿子雷少轩。

朝廷太尉方杰“私通敌国”,公孙烈牵涉其中被抄家。男丁判死罪,流放苦海荒原;因公孙烈与太后有旧,女眷得以法外开恩。

此刻,雷少轩正随着死囚队伍,押送苦海。

北魏与西胡连年征战,男丁锐减。北魏颁布诏令,死囚不处斩,流放苦海荒原,入死囚营杀敌抵罪。

入死囚营者,杀敌二人,可免死罪;杀敌十人,可选入军营为士卒,征期满可回乡。

死囚营均为各地死囚,每战驱于阵前冲杀。

既是死囚,便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自然无人关心他们死活。配给武器粗劣,缺衣少食,且处处防范,以防不测,自然也就无人训练、组织他们战斗,视他们为低廉消耗品。每战死囚死伤大半,少有人活过一年。

入死囚营,等同死亡。

公孙倩簌簌流泪,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填满胸口,哪里还说得出口?双手紧紧抱着儿子,此刻一放手,便是永别。

无人能够活着离开苦海死囚营,哪个母亲能够忍受生离死别?

“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一个声音怯怯道。

公孙倩身后,闪出一个身穿厚棉袄,头戴棉帽的小女孩。

小女孩粉雕玉琢,柳眉星目,十分可爱。此刻脸上却是梨花带雨,嘴里吧嗒抽泣,她是雷少轩妹妹雷彤。

雷彤早就随着母亲来到亭内,只是亭子里挤满人,让她感到害怕,一直躲在母亲身后。

雷少轩松开母亲,妹妹猛扑进他怀里,双手紧紧抱住雷少轩脖子,呜呜地哭了起来。

雷少轩无助、彷徨、冰冷的心里,仿佛点燃点点星光,顿时有了温暖和力气;抱着妹妹轻飘的身子,如同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紧紧地再不肯放手,空白的脑子里,凭空生出点点希望。

“如意,”雷少轩呜咽着,“哥哥很快回来,你等着哥哥呀!”

“你快回来,给我讲故事,要不我就不睡觉。”雷彤用力摇动雷少轩脖颈。

“嗯!嗯!”雷少轩哽咽着,手抱得更紧。

心,却莫名冷硬。

数月牢狱生活,他变得有点麻木,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命运,此去必定永别。既然命运无法改变,也就逐渐接受了。

只是面对死亡,心里十分无助、彷徨、恐惧,心变冷硬。

“夫人,该启程了。”

一个军士轻声说道。

这军士大约三十出头,手握军刀,身披灰色棉披风,头戴校尉羊皮大檐毡帽,圆脸高鼻,目如朗星,炯炯有神,颇显精明干练。

此人正是北川郡都司巡校马少腾,负责此次犯人押送。

“有劳马巡校。”公孙倩静了静神,客气道。

“不敢。”

公孙烈与马少腾父亲曾为军中同袍,此次押送,公孙倩将雷少轩托付马少腾照顾。

“胡友德,一路之上,仔细照顾好少爷。”公孙倩强忍悲痛,转身对旁边一个仆人吩咐道。

“夫人放心。”声音沙哑低沉,一个大汉走上前。

大汉身背大包袱,手提一根齐人高的木棍,脑袋像一个面团,鼻子眼睛挤在一起,脸上横肉丛生,满脸伤疤,一副凶神恶煞模样。

“哥哥,快点回来,我给你留好吃的。”感觉到了什么,雷彤的声音顿时着急起来。

“哥,项链给你,带上它就不怕迷路。”

妹妹摘下脖子上的挂链,高高举起来,试图递给哥哥。

这个木头挂链,是雷彤最珍贵的宝贝,为雷少轩为妹妹雕刻的,上面刻着“如意”两个字。

一次,雷彤外出玩耍迷路,找回来后,雷彤十分惊恐再不敢出门,雷少轩特意雕刻这个木头挂链,刻上妹妹的名字,对雷彤说有木牌就不怕迷路,于是雷彤整天戴着,睡觉也不肯摘下。

雷少轩紧紧抓着妹妹的手,终于在呜咽、不舍中松开,泪眼婆娑,转身而去,不再回头。

十里亭,母亲抱着妹妹伫立不动的身影,永远凝刻在雷少轩脑海里。

雷少轩身后,嚎啕痛哭声远远传来,飘荡在空旷的原野,夹杂着狂风和片片鹅毛白雪,越来越弱,最后听不见了。

雷少轩心头,这声音却久久不见消逝,并且在空荡荡的心海,掀起滔天狂澜,让他心中充满莫名的愤怒和不甘,只是被丝丝理智苦苦压抑着,不让他发出怒吼。

“凭什么?”

雷少轩脑海里充满这念头。

这念头几乎压垮他,让他欲疯欲狂,迸发出无穷的力量,驱使着他往前走,紧紧跟随着行进中的队伍。

囚犯脖戴木枷,手腕锁着镣铐,五人一组,用铁链拴着一起。

雷少轩没有戴枷,只是手锁铁链,铁链很细稍长,可以挂在肩上。

相比其他囚犯,这样的锁铐,简直是优待到了极致。

尽管如此,走了不到半日,雷少轩便觉得两脚越来越沉,浑身无力,迈不动步伐,靠拖着身子,一步一步挪动,才迤逦在队伍后面。

雷少轩努力跟上队伍往前行走。

雷少轩知道,每次押送途中,都有死囚死去。死者多为年老体弱伤病,如果他跟不上队伍,最终的结果是死亡。

死亡的恐惧始终折磨着他,鞭策着他,让他努力挣扎着朝前走。

荒野茫茫,远处群山巍峨,连绵不断,自有一番雄伟开阔景象。

雪后的景色,却是单调无比。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原野白雪皑皑,茫茫一片。

雪,掩盖了一切,分不清东南西北,看不清道路。

队伍艰难踏雪前行,荒原苍茫,一片寂静,只有铁链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

不知道什么时候,队伍中军士带头,逐渐唱起了歌。

大风起,云飞扬。

壮士哭,别故乡。

今日去,何时还?

累累白骨埋他乡。

羌笛呜咽随魂散,

袅袅烽烟飘不断。

但见沙场壮士死,

谁见功碑立山间。

歌声哀伤、悲壮,给队伍平添几分生气。

朔风凛冽,冻结山河,队伍如细线蠕动,穿行风中。

傍晚时分,队伍终于来到一间破庙歇息。

西边厢房内,囚犯升起一堆火,火光把人影映在窗户上,人影幢幢。

军士把囚犯的木枷取下,依然五人一组锁在铁链上。

“五人一组,实行连坐。逃走一个,剩下的人抽签抽出一个砍头;逃两个,抽签砍两个。不怕死就跑好了。”

军士们陆续交代完毕,自去休息,只有两个军士守着庙门。

雷少轩没被跟其他囚犯锁在一起,不用说,这自然是马少腾的交代。军士们也大多得了公孙倩的好处,基本上不为难雷少轩,任由雷少轩自便。

雷少轩疲惫不堪,满腹心事,躺在房间角落。胡友德几次想和雷少轩说话,雷少轩都不搭理,心里充满了对母亲和命运的怨恨。

他一直责备母亲没有能救出自己。

边荒岁月 第二章 慈母

雷少轩茫然,神情恍惚,不知道该想什么,脑子一片空白。尽管疲惫不堪,浑身疼痛,却久久无法入睡,眼睛直直地盯着飘忽的火苗,仿佛能看到妹妹泪眼汪汪的脸庞。

“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

稚嫩、清脆的声音回荡,雷少轩心里一阵酸楚,眼泪簌簌而下,不由又想起母亲紧紧抱着自己的手,母亲的怀抱如此温暖!

“少爷?”胡友德轻声说道。

雷少轩背对着胡友德,不说话。

“少爷还在怪罪夫人没有救你?”胡友德声音低沉,缓缓道:“你错怪夫人了。”

“老爷被判抄家流放,府中财产皆被官府抄没。幸好夫人行商之时,在别处商号尚有些股份,为救你和二少爷,夫人将这些股份全部变卖,尽管如此,却依然不够,没有办法,夫人把随身的首饰、衣物全部当掉,遣散所有家仆。您没发现吗,夫人头发都变短了,是因为……”

胡友德迟疑了一下,叹气道:“她连头发都剪下卖掉了呀。”

“什么?”雷少轩惊住了。

隔墙房间的一个角落,马少腾微微睁开了眼睛,轻叹一口气,又闭上眼睛。

“是的,家中分文全无,夫人和二少爷、三小姐只能暂时栖身城内一处寺庙。”胡友德压低声音说:“就算怪罪夫人,你也要好好活下去。否则,就真的辜负了夫人的一片苦心!”

仿佛被一道惊雷击中,雷少轩脑子瞬间清醒。

雷少轩止住眼泪,半晌说不出话来。

懊悔、羞愧涌上心头,雷少轩慢慢转过身,对着胡友德坚定地说道:“德叔,我要活下去!”

雷少轩坐起身,第一次正眼看胡友德。

胡友德是府里的看门人。雷少轩平时觉得他很丑,面目狰狞,以至看一眼都让人觉得害怕,雷少轩平日并不愿意跟他说话。

胡友德的脸上被火烧过,肌肉拧在一起,如一团面团疙瘩,一道刀疤从左脸贯穿下巴。

这是救公孙烈所致。

公孙烈原是边军辎重营偏将营管。一次战斗中,粮草库被袭失火,胡友德冲进失火的仓库背出公孙烈,冲出火堆时,被胡人砍了一刀。

幸好大火剧烈燃烧,胡人所骑马匹被惊走,两人才活了下来。

胡友德受伤严重,回乡后生活极其困难,公孙烈又把他叫回来,留在身边当仆人,为府里守门。

按说看门人应该长得好看,公孙烈却不在意这点,坚持让胡友德看门,因为守门最轻松。

逢年过节,公孙烈常常让胡友德到后院家宅一起吃饭,当家人一般。公孙烈死后,公孙倩遣散全部仆人,胡友德不愿离去,自愿护送雷少轩前往西胡苦海。

雷少轩第一次觉得胡友德其实不丑。宽阔的额头,浓眉大眼,深沉略带嘶哑的声音,让人觉得宽厚。

“少爷,要活下来,首先要平安行至苦海。”胡友德吸了一口气,缓缓轻声道,“此番前去西胡苦海,路途遥远,身体最重要。”

“夫人已经为你作好了准备。”

胡友德把包袱打开,露出折叠整齐的衣物。

“少爷,冰天雪地行军,保持身暖、手脚干燥最为紧要。身上潮湿,冻伤身体,染上风寒,有性命之忧;路途遥远,倘若手脚冻伤,也必死无疑。”

每个囚犯都有牢狱所发棉鞋、棉服,当胡友德将雷少轩所穿棉鞋使劲脱下时,感觉麻木的脚一阵剧痛,雷少轩不由“啊”叫出来。

雷少轩脚通红,微微肿胀,脚上沾着散碎的冰碴。

胡友德微慌,赶忙仔细查看。

“脚没有冻伤,只是走路时间太长,有些红肿。”胡友德舒了一口气,放下心来,拿出一双鞋。

这只是一双普通棉鞋,外面却包着一层兽皮,用针线细细缝在鞋面上。

“夫人连夜缝制了一双棉鞋,外包兽皮,不怕雨水。普通棉鞋行于雪地,容易受潮,多少人冻伤两脚。”

胡友德语气平和,颇显啰嗦,雷少轩心里却感动。

胡友德接着又拿出来一件棉衣,也是皮面棉袄。

“棉袄也用兽皮做面,虽然粗糙难看,却不惧雨雪侵袭。”胡友德拍着棉衣,有些感慨。

雷少轩这才发现,身上的棉衣已然潮湿,粘在身上,冰冷透骨。

还有手套,还有帽子……每一件都不甚整齐,显然是临时赶制出来,帽子一处尚有斑点血迹。

母亲出身富贵,哪里会女红?显然是不小心针刺手上,侵染的血迹。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看着件件赶就的衣物,雷少轩眼泪簌簌而下,忍不住呜呜哭起来。

“这……少爷,吃点东西吧!”见状,胡友德有些不知所措,低声道。

胡友德掏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是切好的肉干。

军士发的两个干饼,早就吃下去了。尽管感觉极饿,雷少轩却没有多少胃口,沉浸在伤心和自责中。

“小子,吃独食吗?给老子拿点肉过来。”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响起。

雷少轩顺着声音看去。

一个凶狠大汉瞪着眼睛,挥舞着铁链,铁链的撞击声,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大汉浓眉大眼,胡子拉碴,结着凌乱的辫子,胡乱缠在脖子上,满脸横肉,目露凶光。

雷少轩害怕极了,浑身发冷,不敢说一句话。

“小子,没听见吗?”那大汉厉声道,声调刺耳。

雷少轩惊恐地看向胡友德,胡友德对他摇摇头,抓起那根粗重的木棍站了起来,冷冷地看着那个大汉,吐出一个字。

“滚!”

雷少轩这才发现,胡友德身体竟然那么强壮。高大的身影,如同一座铁塔,握木棍的手,青筋毕露,颇有钢筋铁骨的感觉。

看着这双手,雷少轩不知不觉安下心来。

“嘿嘿,到了地方,有你好看!”

那大汉依然凶狠地瞪着这边,不再说话,使劲拽动两边的铁链,闭上了眼睛。

左右两个人敢怒不敢言;其他人转眼看着雷少轩,目光中,有的同情,有的幸灾乐祸,有的嘲弄……

胡友德慢慢坐下,轻蔑地看着这些人,颇有些不以为然,忽然对雷少轩道:“少爷,要想在苦海活下去,你要习武。”

“习武?”雷少轩闻言惊诧。

“我知少爷自幼不喜习武,然而边关乃是厮杀之地,死囚流放苦海,是当成炮灰消耗的。战场厮杀,不习武,必死无疑。”

胡友德看着雷少轩认真道:“夫人让我护送少爷,除了照顾少爷生活外,还让我教少爷习武。”

“好的,我学!”雷少轩恍然,沉声道。

自从进了死囚营,雷少轩其实对活命不报希望,心里充满怨恨和绝望。

尽管在北川牢狱,有母亲的打点,雷少轩没受多少苦,却也没有感到庆幸,因为雷少轩知道,自己终将必死,不是死于监狱,就是死在苦海死囚营。

此刻,母亲周密的安排,让雷少轩心里升起希望,尽管他心里清楚,希望依然渺茫。

如果说母亲在牢狱的打点是为了让他少受苦,如今一桩桩、一件件的安排却是为了让他活下去。

雷少轩原先对母亲有极深哀怨,如今却清晰地感受到了母亲的无奈和竭尽全力的抗争。

平复了一下心情,一个念头逐渐在心头升起。

命运已然不公,母亲却没有放弃,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活下去,如果自己不努力,不仅对不起母亲,更对不起自己。

“死就死!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

雷少轩突然想起了牢房里,经常有囚犯吼出来的话,此刻才明白它的意义。

他转身看向那个闭眼斜躺的大汉,心里恶狠狠地吼道:“死!”

狂风呼啸,恶狠狠地拍打庙门,仿佛咆哮命运的不公。

寒风凛冽,呼出的气息都能结成冰。雷少轩躺在火堆旁,望着朦胧摇曳的火苗,慢慢睡着。

火光中,他看见一个拖着长长铁链的男孩,独自踉跄地走在茫茫雪原,身后,铁链划出长长的轨迹,刺穿了一个又一个清晰的脚印,消失在远方。

男孩知道,那是他注定的命运——孤独,艰险,寒冷,却不知道尽头在哪里。

边荒岁月 第三章 习武

胡友德用硬木削了一把与真刀大小一般的木刀。

“刀,乃百兵之胆,亦是战场最常见的兵器。”

胡友德横握木刀,沉声道:“侠客练剑,士卒练刀。刀,既然是百兵之胆,当首重胆气、霸气。怀有去无回,挡我者死的气势。”

胡友德顿了一下,正色道:“战场上,怕死的人,死得最快。战场最需胆气,亦最适合用刀。”

雷少轩出身将门,自小耳濡目染,对此自然不陌生。只是受母亲熏陶,不喜习武,当年公孙烈让其习武,总是借口推脱,如今生死关头,便沉下心来学习。

胡友德出身军中,武艺出众。其所学,都是军中武艺,简单、实用,然而要想精通,却需下苦功。

“军中刀法,士卒皆学,出众者却少,为何?练不到家而已。如何练到家?唯有苦练。有一人,只练军中刀法,也仅凭军中刀法,崛起于士卒,打遍军中无敌手,屡立奇功。他便是你外祖父公孙将军。”

想起公孙烈,胡友德心里有些唏嘘:“公孙将军曾言,士卒每日练一个时辰刀法,他晨起至深夜,勤练不坠,后得名师指点,终成大家。练刀出众者,称之熟练;公孙将军刀法,可谓之精湛,或者谓之道——刀道。”

道,至高之意。

雷少轩闻言不由心驰神往,一时听呆。

“苦海征战,死囚对死囚厮杀,士卒对士卒交锋,死囚武艺不会太出众。”

胡友德怕雷少轩害怕,特意道:“只要练好军中刀法,刀法纯熟,便能杀敌自保。”

“敌军也用死囚上战场?”雷少轩眉头微挑,惊奇地问道。

“是的。”胡友德微微叹口气,接着说道:“连年征战,男丁锐减,征兵困难,囚犯大多流放边关,戍边赎罪。他们大多为农夫、流民,武艺出众者少,当然偶尔也有武林高手,切不可大意。”

雷少轩心里升腾起了希望。

……

马少腾示意军士解开雷少轩的铁链,直盯着雷少轩,肃然道:“雷少轩,你可知你是死囚?”

雷少轩愕然,低头称是。

马少腾板起脸,冷冷道:“你母亲让胡友德随行,其实并不符合囚犯押送规矩,我们也未曾允许过。不过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他自行尾随押送队伍,我们却也管不着。”

眉毛上挑,语气一转道:“想来他早就有图谋不轨的嫌疑!”

雷少轩闻言一惊,迷惑不解地看着马少腾,心里忐忑不安。

马少腾正色道:“他是图谋不轨企图助你越狱,还是顺路到苦海行商,随押送队伍行走,取决于你。”

马少腾直直看着雷少轩,雷少轩似有所悟。

“你要练刀,我可以帮你解开铁链枷锁,若你逃跑或生事,胡友德便是图谋不轨助你越狱,你母亲也是协助死囚越狱,是死罪。你万不可逃跑生事,牵连你母亲、胡友德,累及弟弟、妹妹。”

马少腾语气一缓,道:“如果你安分守己,顺利到达苦海,胡友德则并非图谋不轨,而是孤身一人前往苦海行商,顺路与囚犯同行而已,切记!”

“我知道,我死也不会逃的!”雷少轩醒悟,心怀感激道。

为了母亲,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逃走。

刀法之中,有劈、扎、斩、撩、砍……等十数种,然而在押运途中,每时每刻都在行走,根本无法停下练习所有刀法。

战场厮杀,大开大合,许多刀法很少用到,胡友德特意让雷少轩只练劈、扎、斩、撩.....等基本动作。

雷少轩心里知道,流放苦海,大抵有去无回,埋骨他乡。

然而木刀在手,心里忽然隐约升腾起一种冥冥中的召唤,似乎刀生来即有,一丝丝希望弥漫心头。

绝望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心里依然感到迷茫,握刀在手,却让浑沌的脑海里闪过一道亮光,照亮了前路。

到了晚上,抱着木刀,他第一次睡得十分踏实,仿佛抱着希望和力量。

劈、扎、斩、撩、砍......雷少轩不停地重复着,每日挥刀数千次。

练刀时,大多数囚犯将其看作热闹,那个大汉讥笑道:“临死前,还玩什么花样?”

慢慢地,关注的人少了。

前路漫漫,日日几件事:睡觉,走路,吃饭。人人疲惫不堪,哪里还顾得上别人?

每到一个歇脚的地方,多数囚犯躺下便睡,尽管累极了,胡友德依然坚持让雷少轩站一个时辰马步,才可以休息。

有了目标,雷少轩慢慢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同时后悔当初外公让他习武时,自己没有好好学习。

“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除了练刀外,你还需修习内功。”

雷少轩学武心气极高,胡友德趁热打铁道。

“公孙将军喜习武功,府中曾收藏有不少秘籍,大多已被抄家没入官府。还好你母亲精明,偷偷留下这本《天罡周天秘经》”

胡友德掏出一本书,递给雷少轩。

书中开篇铭记:“人有五脏六腑,视如周天之秘,对应周天星辰。周天之道,无穷尽也,是故,练功无穷尽也。”

雷少轩眉头微蹙,不明所以,看向胡友德。

胡友德苦笑道:“少爷,我士卒出身,并不会内功。此经乃府中秘传,我哪里有资格修习?内功,也只有门派或家族才有传承。此行人中,大概只有马巡校才会。夫人临行有言,《天罡周天秘经》中正平和,可自行练习,倒是不怕练坏了,大概你母亲也是没有办法才这么说。不过此书为公孙将军珍藏,十分珍贵,不可轻易示人。”

雷少轩看了半天,无从着手,直接来找马少腾。

“你竟然如此轻易让人参阅秘籍?”马少腾紧盯着雷少轩,有些惊讶。

“能修习,才叫秘籍;不可习,不过废书一本而已。”雷少轩不以为然道。

“你不知道秘籍的珍贵,难怪如此说!此秘籍虽然不算高深,但也是不可多得,对我亦有参详的价值。”

马少腾感慨道,对雷少轩的豁达颇有些好感。

“我不白看你的,我会教你入门,之后你可自行练习。”

马少腾沉吟片刻,看着雷少轩道:“此外,你练刀虽苦,却不得要领。”

雷少轩微惊,低头道:“请马叔……马巡校指点。”想叫叔叔,觉得不妥,连忙改口。

马少腾摆摆手,道:“你练军中刀法,大开大合,有去无回,深得刀法精髓,但是练法却根本错了。”

雷少轩愕然。

马少腾心里微叹,如此少年便要上战场。

“你尚未成年,气力不足,战场对决,首要的不是杀敌,而是自保。练刀时,绝不可有去无回,将刀势用尽,需留三分余力,随时躲闪游走。”

雷少轩心中一亮,醒悟。

马少腾压低声音,缓缓道:“死囚混战之时,多数人只想防住身边的人,你小范围游走,不会有人刻意追杀你;对刀之时,最好一触即走,不可恋战。你气力小,刀法再好,要杀死敌人,殊为不易,一旦被缠上,却必死无疑。”

马少腾转脸对胡友德道:“你军中出身,不懂死囚营规矩。军中对敌,自有袍泽照应;死囚只顾自己,无人会照应你,却也不会多事追杀游走之人。因此不与敌人纠缠,随时游走才是生存之道。此去苦海,数月便可抵达。短短数月时光,练不好刀法,因此要边练刀法,兼顾身法,才能活下来。”

胡友德恍然大悟,感激道:“多谢马巡校指点。”

胡友德在军中算是精兵、老油条,哪里还不明白马少腾的意思,雷少轩也明白了。

死囚厮杀,无军规军纪约束,自私自利,既然如此,胡友德也只好悄悄地灌输战场上偷奸耍滑的对敌技巧。

如何躲闪,用己方人挡住敌方;如何陷己方人于敌方,保存自己……

军中搏杀,自有军纪约束。军令如山,每个人只是团队一部分,想躲闪逃命,逃不过军法处置;往往明知道必死,绝不可临阵退缩、避战,陷友不顾,否则督战队也不是吃素的,最终必死无疑。

死囚作战却不同,无人约束其战斗,每个人只顾自己活下来。

作为曾经的军人,教授这些阴损招数,胡友德有时都觉得羞愧;但是只要少爷能活下来,这些都是值得的,雷少轩原本无辜,理应活下去。

雷少轩可没有这些顾虑,如今雷少轩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

想起母亲悲痛欲绝的眼神和妹妹怯怯的声音,雷少轩心如刀绞,发誓要摧毁一切挡住自己活命的障碍。

杀!雷少轩挥刀狠狠地往空中劈去。

边荒岁月 第四章 夜宿

一行人沿着北川河峡谷,迤逦前行。

远处群山巍峨,逶迤连绵,看不到头。

风沿着峡谷吹来,愈发猛烈,吹在脸上,如刀割一样,让人睁不开眼,四周迷迷茫茫,辨不清方向。

一路往西,原野荒凉,有时走上几天,不见人迹。

每天午后,只要看见人烟,就需要停下来歇息;如果不小心错过宿头,要想找到歇息的地方,就只有碰运气。

这天运气特别差,天色越来越晚,直到天黑,都没找到歇息的地方,雪原中过夜,必然有人冻伤甚至冻死,众人只能努力往前走。

风好容易停住了,露出月朗星稀的深邃夜空,月下雪地闪烁着美丽的耀眼光芒。

众人又累又饿,沉默前行,只有脚踩在雪上,发出“嚓嚓”的声音,雪夜荒野,死一般寂寞,远处不时传来“呜呜”的狼叫,让人不寒而栗。

“有火光,大人。”

一个军士喊道,指着远处山脚。

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远处山脚一个山洞,隐隐透出黄色亮光。这黄色的光,在这冰冷的夜色里,显得飘渺而温暖。

这么偏僻的地方,竟然有人?

一行人振奋起来,朝着亮光处踉跄跑去。

“谁?”

山洞传来了一声嘶哑的喝问。

雷少轩随着马少腾及几个军士,首先进入了山洞。

山洞里生着一堆火,火堆旁,围坐着几个黑衣人。

三个黑衣男人,都是精装打扮,罩一身黑袍,头包黑巾,只露脸庞。其中两人手拿长剑,警觉地分开站立;另外一个老者精神矍铄,手里拄着拐杖。

黑衣人黑袍上,皆赫然绣着一只金色的展翅飞鹰,鹰爪抓着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

一个紫衣少妇坐在一块石头上,手里抱着一个小孩。

山洞、黑衣人、少妇、火堆……此情形有些怪异,马少腾却也不惧,缓步向前一步行礼。

“我等是北川郡兵,奉命押送囚犯前往苦海。你等是何人?”马少腾不卑不亢问道。

此时,一行人已经陆续进入石洞,石洞里顿时显得逼仄和嘈杂。

为首老者阴沉着脸,没有回答马少腾的问话,脸上颇有些迟疑,似乎在思忖什么,马少腾心头顿时有些不快。

“我们已脱离险境,不必多事!”紫衣妇人出声说道

此言一出,马少腾及周边的军士都愣住了。

马少腾正要发作,忽然老者手里拐杖往地上一划,坚硬的石头地面,如同切豆腐一样,出现一道深可见尺的凹痕,横在马少腾等人面前。

凹痕将山洞隔为两半。

“不得喧哗,越线者死!”老者嘶哑却不容质疑的声音,让马少腾一凛,心头所有不快消失殆尽。

马少腾见识不凡,看到此线,就知道如果愿意,老者能毫不费力地杀光这里所有的人。

而且少妇所言隐隐表明一件事,如果有必要,老者一定会毫不犹豫将自己一干人斩杀干净,只不过他们不愿多事,放过自己而已。

所有军士和囚犯立刻沉静下来,悄悄地坐在了山洞另一边。山洞很大,划去一边,另一边也足够几十个人围坐。

军士们陆续找来枯树干柴,升起一堆火。

所有人都不敢大声说话,看到黑衣打扮和石洞凹痕,都知道山洞那边的都不是普通人,不会把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军士和凶狠的囚犯放在眼里。军士和囚犯都不是傻子,见到马少腾小心翼翼的样子,自然知道该如何行事。

这边的火堆比较小,军士们围坐下来后,剩下的空地被反应快的囚犯占据,余下的人只好围坐在外圈。

看到外圈没有了自己的位置,只有靠近凹痕另一边的火堆无人挡着,雷少轩便挨着凹线,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雪原行走整整一天,雷少轩感到无比寒冷和疲惫,握刀的手臂已经麻木,无力举动。

胡友德帮着雷少轩脱下半边衣服,露出臂膀,不由大吃一惊,雷少轩整只手臂已经红肿,动弹不得。

“哥哥,你的手臂受伤了。”

突然,一个声音怯怯脆脆地说道。

一个小女孩站在雷少轩身边、凹线另一侧。

女孩五、六岁样子,身穿厚棉衣,外面披着五彩飞凤百褶披风,目如点漆,浅浅的眉毛,极其分明,皮肤如凝脂般润滑,脸上映着火光,一张椭圆红彤彤的脸蛋,显得精灵可爱。

黑衣老者刚想过来,却被紫衣妇人止住,并将目光投向这里,显然是随时关注小女孩。

雷少轩点点头,有些不安地看了妇人一眼。

“是啊!有些伤不过不打紧。”雷少轩柔声道。

“你受伤了,怎么还戴着铁链?”小女孩睁着明亮的眼睛,好奇地问。

“我是囚犯,囚犯都戴铁链。”

“什么是囚犯?”

“囚犯就是干了坏事的人。”雷少轩说道。鼻子一阵酸楚,心里莫名哀伤起来。

“你干了什么坏事?”小女孩伸出小手,触摸铁链。

“我?……”雷少轩一愣,心里阵阵委屈和悲愤突然涌上心头。

这种委屈和悲愤在雷少轩心里压抑了好久,却从来没有机会向别人解释过什么,也似乎没有人关心过他的遭遇。

此刻被问起,雷少轩不由悲上心头,仿佛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让他说不出话来,眼睛顿时红了,涌满泪水。

“我......我没干坏事。”

雷少轩努力使自己语气平静下来:“他们说我外公造反,所以,我也被抓了!”

“这不公平!”小女孩闪着眼睛,声音高了起来,说道,“那你就不是坏蛋,你只是被连累了。”

妇人也听到了,叹了一口气。

乱世当中,这种事太多。警惕的目光放松下来。死囚虽众,不乏无辜者。这少年虽憔悴不堪,却眉清目秀,目光清澈,让人一看顿生好感,显然并非凶恶之徒。

“如意,回来。”紫衣妇人喊道。

小女孩仿佛没听到,站在旁边看着胡友德帮着雷少轩按摩手臂。

胡友德身上带有不少药物,却没有消肿的药,只能慢慢按摩消肿。

一行人疲惫不堪,靠着火堆温暖的火光,陆续睡了过去。

也许是人多的缘故,小女孩却无论如何不肯睡去,躺在妇人怀里翻腾着,安静不下来。

“妈妈,给我讲个故事吧。”

显然妇人不大会讲故事,小女孩有些不满,嘟囔道:“嬷嬷睡前都会给我讲故事,你不讲故事,我就不睡觉。”

雷少轩听着小女孩吵闹的声音,也听到了小女孩的名字,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心里暖暖的,听到小女孩的话,不由鼓起勇气。

“小妹妹,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雷少轩有些忐忑不安道。

“好啊好啊。”小女孩看着妇人。

紫衣妇人点点头,对雷少轩说:“我姓秦,你就叫我阿姨吧,你坐到火堆这边来。”

“谢谢秦阿姨,我叫雷少轩。”

雷少轩跨过凹线,胡友德迟疑片刻,小心翼翼地来到雷少轩旁边,少妇仿佛没看见,微笑看着雷少轩。

黑衣人对视一眼,脸上净是诧异的样子。

这位姑奶奶可是杀人的煞星,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不过想想释然,哪怕毒蛇猛兽,对自己孩子,都会舔犊情深。

看着小女孩和妇人,雷少轩想起了妹妹最喜欢的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善良的妈妈和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们住在遥远的海边。小女孩一生下来,嘴里就含着一块美丽的玉,于是妈妈给她起了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叫如意。”

“我也叫如意!”小女孩一听就被吸引住了,轻声道。

雷少轩微笑着,看着小女孩,继续讲道。

“小如意美丽极了!眼睛如天上的星星般明亮,脸如月光般洁白,头发似风般温柔,说话如泉水般动听。”

小女孩子顿时被吸引住了,瞪大了眼睛,妇人的脸上露出微笑,看着小女孩。

“可惜小如意天生一颗心残缺不全,每到阴雨天气,如意常常心悸疼痛难忍,不时昏迷过去。”

“如意逐渐长大,身体却越来越弱,妈妈年纪轻轻,却为了如意的病,头发都愁白了。”

“后来呢?”小女孩紧张地抓着雷少轩的手,问道。

“后来,有一个神医说如意乃是含玉而生,必须用龙宫老龙王的龙血,将玉泡软,才可化为玉心,补全如意的心。”

小女孩瞪大了眼睛。

“于是如意妈妈费尽千辛万苦,装扮成龙女,偷偷潜入龙宫,在龙王万年大寿之时,趁龙王喝醉的时候,偷到了龙王的龙血,补全了如意的心。”

边荒岁月 第五章 如意

“后来呢?”小女孩摇着雷少轩的手。

看着小女孩神采奕奕的脸,雷少轩不由微微一笑。

“老龙王醒过来,发现龙血被偷,勃然大怒,派来虾兵蟹将,抓走了如意妈妈,关进一个海岛。妈妈被绑在悬崖一根石柱上,每天日炙雨淋,狂风吹刮,滔天巨浪冲击,十分痛苦,不过因为如意得救了,妈妈依然十分高兴。”

“那怎么办?”小女孩急道。

“如意决心救出妈妈,可是大海波涛汹涌,怒浪滔天,舟船根本无法横渡。”

“后来,如意听说海边有一种神泥,只要扔到海里,神泥就会化为石头变成路,只是最后扔下去的神泥,必须尽快用新的神泥加固,才能变成石头,不然就会被可怕的海浪冲走。”

“于是如意挖了一块神泥,飞快地跑到海边,扔下神泥,立刻就跑回来,挖起另外一块神泥,接着去填海。就这样,一条神泥路在如意的手里慢慢生成。”

“神泥路一点一点往前延伸,越到最后,离取泥之处越来越远。如意拼命地跑啊跑,一刻也不敢歇息,取下神泥,立刻跑去填海。但是后来,如意太累了,眼睛暗淡无神,脸色憔悴苍白,头发凌乱,因为用手挖泥,手上伤痕累累,鲜血淋漓。”

雷少轩缓缓道:“尽管如意用尽了全力,可是脚步依然越来越慢,只要如意来不及填上泥土,海路就一点点被摧毁。到最后,尽管如意已经远远看见了绑在悬崖石柱上的妈妈,可是如意已经没有了力气,累倒在地上,再也跑不动了,也就无法让石路再往前延伸。”

小女孩紧紧地抓住雷少轩的手,眼睛涌满泪水,嘴里吧嗒吧嗒地抽泣。

“如意努力向前爬去,她的血一滴一滴滴到路上,却没有消失,慢慢地,海里出现了一条鲜红的路。天上飞过的仙鹤看见了这条血路,非常感动,于是召来孔雀和各种美丽的仙禽,搭成一座彩桥。仙鹤让风婆婆停住风,让雨娘娘不再下雨。风止雨歇,如意走过彩桥,终于解开妈妈身上的铁锁,与妈妈团聚,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小女孩脸上绽开笑容,抓着雷少轩的手,不停摇晃。

雷少轩的臂膀依然很红肿、僵硬,顿时疼了起来,忍不住轻声哼了起来。小女孩没注意,秦夫人却皱了一下眉头。

“再讲一个,再讲一个。”小女孩摇着雷少轩的胳膊。

“该睡觉了。”秦夫人拉过小女孩,“雷少轩,我看看你的胳膊。”

秦夫人伸出手,露出手掌,抚在雷少轩的胳膊上。

凝脂般的玉葱,传来阵阵暖流,包裹了雷少轩的手臂,感觉舒服极了。随着暖流流动,红肿神奇地消逝了,不多时,雷少轩的手臂恢复知觉。

“你的手为何如此红肿?”秦夫人微微皱眉问道。

“多谢夫人救治。”胡友德感激道,“少爷乃是练刀,挥刀时间过长、过猛所致。”

“初习武艺,不可急进。”秦夫人颇有些不满,道,“急于求成乃练武大忌。初次练刀,不可连续挥刀。可将挥刀分组练习,每组挥刀数百次,歇息至少半刻钟后,缓和肌肉,方可继续挥刀第二组。但凡觉得手臂麻木之时,须舒缓肌肉筋骨后再练。”

雷少轩点头称是。

如意被秦夫人抱在怀里,却依然缠着雷少轩,雷少轩只好说道:“如意,快睡觉。”

“可是我睡不着。”

“我给你唱首歌吧,我给我妹妹唱歌,她就睡着了。”

“你妹妹叫什么名字?”小女道。

“她叫如意!”

“雷哥哥,她怎么会跟我的名字一样呢?你骗人。”如意嚷嚷起来,秦夫人也看着雷少轩。

雷少轩心里一疼,妹妹泪眼婆娑的样子浮现在眼前。

“你也叫如意?你也是含玉而生的如意吗?”雷少轩强笑道。

如意点点头,脸上幸福笑着。

雷少轩摘下挂在胸口的木牌挂链,递给了如意。

“我没骗你。这是我给她做的项链,上面有她的名字,你拿着吧,戴上就能好好睡觉了。”

看到挂链上的字,如意惊喜不已。

“谢谢哥哥。”如意,“好吧,我开始睡觉了,你给我唱歌吧!”

“好。”雷少轩轻轻地哼起哼过无数次的歌:

寒风吹,寒风吹,

寒风吹落满天星。

门外雪飘落,

院内梅花开,

屋内女儿睡。

圆圆脸,

弯弯眉,

小小脑袋依着母亲睡。

梅花香,

梦儿甜,

乖乖女儿沉沉睡。

星儿飞,

心儿飞,

片片雪花入梦来。

......

在秦夫人面前躺下不雅观,因此胡友德靠着洞里的石壁闭上了眼睛。

突然,秦夫人怀里的如意,睁开了眼睛,挣开手,从自己的脖子下摘下一块玉石项链。

“不可。”秦夫人道。黑衣老者更是瞪大了眼睛。

“这是我送给哥哥的。”如意递给雷少轩,“哥哥送我一个项链,他就没有了呀,我送他一个不应该吗?”

说着,又闭上眼睛。

火光中,玉石温润透亮,手握项链,手心传来一阵阵柔和温暖的感觉。

这块玉必非凡品,雷少轩年龄虽小,却生于大户,母亲经商,耳濡目染,知道好玉无价。

看到如意闭上眼睛睡觉,雷少轩悄悄将玉石递给秦夫人。无功不可收重礼,这点教养雷少轩却还不缺少,尽管心里十分喜欢这块玉,却也不放在心上。

洞里安静下来,雷少轩平复了一下心绪,舒缓呼吸,放松身心,开始调息打坐。

练习《天罡周天秘经》多日,尽管有马少腾指点,雷少轩依然不得要领,只能勤练不坠,希望尽快入门。

“你在练什么?”雷少轩耳边响起秦夫人轻柔的声音。

“练内功。”雷少轩低声道。

“手、身、口姿势均不对,显然并未入门,而且无人护法,你就敢打坐,也不知道你真傻还是胆大。”

秦夫人微微皱眉,明白了什么,道:“你指望半吊子练刀,和半吊子的内功在死囚营活下来?”

雷少轩闻言,忽然也觉得有些泄气,低低道:“母亲厚望不敢辜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看在我女儿份上,我帮你一把,你练的是什么内功?”秦夫人轻叹道。

雷少轩拿出《天罡周天秘经》,秦夫人却没有接过去,眼睛看着。

忽然,书本无风自动,转眼翻过一遍。

“此乃凡人武功。内功练的是五脏六腑,打通经脉,运行周天。内功由外而内,生生不息,能强身健体,练到极致,可百病不生。然而打通经脉,必先有气感,知穴位,明经脉,即便有人指点,至少数月方可入门。人体经脉穴位,深浅不一,繁琐无比,稍有差池,轻者伤身,重者伤穴,有性命之忧。”

秦夫人声音声音不大,传到雷少轩耳朵里却无比清晰。

“你闭上眼睛,全身放松,心无旁骛,谨守心神,心神随体内暖流而动,用心记住所经路线,此乃周天之路。”

雷少轩感觉一股暖流从头顶百会穴注入,沿太阳穴,脸颊,脖颈,手臂而下,经膻中穴,入丹田,成周天,消失于丹田之内。

周天完成后,雷少轩惊奇地发现暖流并未消失,仍有淡淡的感觉。

“完全依靠外力打通经脉,会限制你的经脉拓宽,并最终限制你的发展。我只是助你初步打通,留下周天运功之路,你需沿此线路,继续拓宽经脉,方为大道。此标记可停留三日,你必须三日内记住此线路。”秦夫人叮嘱道。

雷少轩强行压住心头激动,朝着秦夫人跪谢。

“不必谢我,你与如意的缘分而已。”秦夫人淡然道。

秦夫人忽然挥了一下手,洞内众人忽然身影倒地,昏睡过去。

秦夫人拿起送给雷少轩的玉石项链在手心抹了一下,玉石忽然变得暗淡无光。

“此乃玉髓,冬暖夏凉,清心静神,价值连城,珍贵无比。‘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想必你也听说过”

秦夫人将项链递过来道:“若有人知你有此玉,你必死无疑。我帮你掩其光,蒙其表,虽已看似顽石,你仍不可轻易示人。”

雷少轩从未听说过什么玉髓。玉已无价,其髓更珍,面对如此珍贵的东西,雷少轩有些不知所措。

“阿姨,我能知道您的名字吗?”雷少轩激动地说道。

有恩必报,这是雷少轩的原则,今日无能为力,且留待他日。

“秦妍。”秦夫人轻声道。

边荒岁月 第六章 落水

寒风刺骨,呼出的气息很快就凝成层层霜花。

空气似乎因为寒冷都凝滞了,吸进肺里,针刺一般痛,让人喘不过气来。

队伍艰难地行走着,雪深没脚,一步一挪,“咔嚓”的踏雪声,提醒行路多艰辛。

寒冷的冬季里行走,本就是行军大忌,何况雪后。

“长官,往年都在清明后押送死囚,今年为何严冬押送?瞧这天气,他奶奶的,还让不让人活了?”一个军士道。

“严老大,你是想家里婆娘了吧?”

“就是。寒冬腊月,鬼都不出门,让我等受这份罪,狗日的郡守,却在娘们怀里快活……”

“得了吧,谁不知道你舍不得香月楼小桃红?你是怕等你回来,小桃红跟人跑了吧。”

“这算什么?咱们长官可刚娶小妾,正热乎着呢,还不是一样得上苦海?”

“长官,您舍得小妾吗?……”

“闭嘴吧,敢拿长官开玩笑,小白脸,小心长官把你留在苦海。”

“哈哈哈哈……”

马少腾闻言摇摇头,路途艰辛遥远,他无心参与这些粗俗的玩笑,却也没有阻止。

北川西去苦海,万里之遥。路途如此遥远,即便每日行百里,仍须行走数月。

一路之上,高山、密林、野坡、江湖、沼泽重重险阻,盗匪、毒虫、猛兽、毒瘴处处艰辛,许多地方无路可走,寒冬里押送,艰难更甚往日十倍,士兵发发牢骚很是正常。

严冬押送囚犯,雪中行走,茫茫雪原,不辨方向,当初以为严冬行走,仅仅需要克服严寒即可的人,却是想当然了,找不到路才是最致命的。

这天,队伍来到一座山脚,迷失了道路。

四周白茫茫一片,看似都一样,队伍被迫走走停停,寻找着方向。

朝前望去,两边是连绵群山,行人绝迹,飞鸟、走兽无影无踪,只有山坡偶尔露出苍翠松树,凛冽寒风中傲立。

环顾四周,似乎处处都是路,却处处不可行。

领路是一名多次行走苦海的差役,名叫余正。

“长官,就是这个方向。”余正手指一个方向说道。

马少腾朝着余正所指方向看去,远处迷迷茫茫山脊上,有一个缺口,似乎从山脊断开,露出一个山谷。

“马少,白雪茫茫,已经不可能找到路,山梁豁口处却是此行必经之路。咱们眼前是一座湖,只需穿过这湖即可到达。入冬已近月余,可派人前往探路,查明湖水是否已经冻结,如果冻结,便能穿湖而过。”

“好,就依你。”

马少腾率领队伍,沿着几个探路人的脚印,迤逦着前行。

寒风凛冽,不时轻卷而来,发出细细的呼啸声。湖面广阔,入眼都是耀眼夺目的白雪,让人头晕目眩。

“德叔,”看着阳光下耀眼的雪光,雷少轩忽然道,“日正前面,阳光耀眼极易伤眼睛,不可多看地面白雪。”

“点点阳光如何能伤人目?”胡友德不以为然。

“为何如此说?”马少腾闻言回头问道。

“以防万一而已。我看过一本《太平游记》,是前人郦道之所著。此人家境殷实,却仕途不畅,索性仗剑江湖,游历天下。书中所记皆为途中趣事逸闻,书中写道:北国风光,雪霁观松,深山孤寺,怪石流泉,诗情画意,仕子所喜。常有雪后观景,为雪光伤眼,轻者几日无法目视,重者致盲。”

“你看的书倒是不少。湖中行军积雪,光照如镜,耀眼之处却能伤眼睛,”马少腾点点头,道,“以前我也曾听闻过此事,却不大在意,如今看来似乎有些道理,路途遥远,小心无大错。”

马少腾将命令传达下去。

众人艰难前行。

湖中不必寻路,直线而行就好,但是冰面上行走,光滑如镜,无处着力,一不小心,就会滑倒,而一个人滑倒,锁着的铁链,也会将其他人拽倒,因此行进颇为缓慢艰难。

“找死吗,不会走路?老子揍死你。”

雷少轩闻言看去。

一组人被一个老者拽到,那个大胡子大汉爬起,对着那老者拳打脚踢,呵斥怒骂。

一个军士,挥出皮鞭,“唰”一声脆响,抽在胡子身上,胡子立足未稳,转眼整队人又被其拽到在地。

“闭嘴!”军士呵斥。

整队人敢怒不敢言,默默挣扎爬起,继续前行。胡子恶狠狠盯着军士,却不再说话。

走了半日,逐渐行到湖中。

太阳如日晕,阳光隐隐退去,天空灰蒙蒙,如笼纸纱,如烟如雾,似乎又逐渐刮起了微风,有了雨意。

“须加速行进,似乎又要下雪。”余正催促道。

寒风逐渐猛烈,为了防寒防风,队伍靠得很近。

雷少轩隐约觉得不妥,却说不出什么道理,只是拉着胡友德走在队伍最边上。

走着,走着,忽然雷少轩觉得湖面隐约一晃,脚下有欲沉之意,雷少轩顿时惊得魂飞魄散,大声喊了出来。

“散开,快散开,冰坍……冰坍……”

雷少轩练过多日身法,拉了一下胡友德,顺势往两边翻滚,滚出了很远。

仔细感觉一下坚实的冰面,雷少轩脸色惨白,慢慢站起身,此时,耳边响起各种慌乱的声音。

“啊!……”

“救命!……”

“不好……冰面开裂了,小心,别动。……”

“……”

“散开,闪开,别聚在一起。……散开……”马少腾厉声急促喊道。

众人慌作一团,迅速往四周散开,然而死囚几个人一组被铁链锁在一起,方向不一致,反而互相拖累较劲。许多囚犯因方向冲突,被拽倒在湖面上。

湖面晃动越来越大,情形越发危急,眼看着四处起伏晃动,有囚犯哭喊:“放开我们啊!……”

雷少轩喊道:“往四周散开,往没人的方向散开,往前跑、往外跑……”

“……”

“救我……”

众人四散狂奔,冰面忽然裂开,反应最慢的一队人摔倒在地,最后一个人掉到湖里,剩下四人倒在地上,虽然拼命地拉着他,然而那人依然绝望地嚎哭着,被拖着沉入湖里。

四周的军士、囚犯眼睁睁看着这一队囚犯陷入困境。

掉落到水里的人,冻得发抖,在水中挣扎了一会,很快就不动弹了。另外四人停止了滑动,却依然趴倒在湖面上,一动也不敢动。

静了一会,四人翻过身,慢慢爬着将湖里的人拖动,努力将他拖到冰面上。

湖面已经裂开,翘起一大块冰块,周围的人看着,谁也不敢靠近。

四人终于将落水之人拖到远离冰裂之处。

马少腾跑了过去,看了一眼,喊道:“快将铁索解开。”

落水的是个中年人,名叫孙国旺,据说因盗窃杀人判死囚。雷少轩曾在北川牢房见过他,他坚称自己是刑讯逼供所致,实在是冤枉。

孙国旺全身都冻僵,头发、脸颊、衣服结上了薄薄一层冰,脸色铁青,露出绝望的眼神,哆嗦着、努力地张开嘴巴。

“救救我!帮我解开衣服……救救我。……”

“救……给我换上干衣服……”

“救……”

“......”

铁链解开,却无人应声,每个人都扭过脸。

雷少轩急了,抓着身边的囚犯,喊道:“每个人出一件衣服,快、快……给他换上衣服……”

被雷少轩拉住的囚犯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如同看一个傻子一样。

一个大汉,怒道:“滚……”

雷少轩拉着最近的一个军士,哀求道:“快下令,给他换件衣服,每人一件衣服就可救他。”

这军士一把将雷少轩推倒,喝道:“你个死囚,竟然闹事,找死吗?”

雷少轩哭着,看着胡友德,道:“德叔,救救他……”

胡友德看着焦急的雷少轩,无言以对,跺了一下脚,扭头往前走,仿佛没看见雷少轩。

雷少轩撑在地上,看着马少腾。

马少腾脸色铁青,径直走到雷少轩面前,一把拽起雷少轩,喝道:“此人已然无救,你无理纠缠不休些什么?不看你母亲面上,今日必严惩,还不快些离开?”

“他还未死?为何不救?”

“寒风凛冽,无处生火,缺医少药,此人必死无疑,何人可救他?每人脱一件衣服,会死更多人!路程遥远……”

“每人一衣,轮流担架,就可救一命!人命……”雷少轩哭道。

“他是死囚,死便死了!”旁边一名军士冷冷道。

“他是无辜的。”雷少轩喃喃道。

“无辜?谁不无辜?他自倒霉掉落湖中,难道需要其他人陪他倒霉?无辜又如何?天下倒霉之人何其多。”

马少腾强忍着火气,道,“既然老天让他掉落,就是他的命。不能自救,就无人救他,只能算他倒霉。天地之间皆为蝼蚁,鸟、兽、虫、鱼难道不是倒霉?被人所猎,何其无辜?”

雷少轩回头看,孙国旺躺在地上,已然一动不动,如一堆石头,又如一根木头。

也许生命就是这样,失去了生命,就如石头、木头。

雷少轩沉默了,木然地走着。

震惊、痛苦、悲哀,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冻死在眼前。

不,此人没死,而是活生生被伙伴丢弃,被同类丢弃。

一种兔死狐悲的悲愤,压抑着雷少轩的心。

蝼蚁,每个人都是蝼蚁。

雷少轩第一次感受到了生命的弱小,人类的冷漠。

尽管雷少轩在书本里,看到过冷漠的故事和弱小的含义,却从没有如此深刻体会。这种感受深入骨髓,刺痛心扉,颠覆了雷少轩救死扶伤,扶住弱小的信念。

道路艰险,心必冷酷!

胡友德慢慢走到雷少轩身边,歉意道:“少爷!”

“嗯?”

“少爷,请不要怪俺。”胡友德看着雷少轩认真道,“咱们所带衣服少,我必须保证少爷所用。即便是俺掉到湖里,如不能救万不可勉强,俺也不怪你;少爷要是有事,俺才是万死莫赎!”

“一条命,难道不比一件衣服珍贵?”

“对俺来说,别人的一条人命,比不上少爷一根头发!”

“你……”雷少轩无言以对。

边荒岁月 第七章 古道

队伍沉默前行,午后时分,终于来到山脊中间那处豁口。

走出冰湖,景色顿时一变。

白雪皑皑山中,满目松树苍翠,林间蓦然出现一条青石路,向着山顶蜿蜒而去。

苍松高耸入云,枝杈繁茂,林间路显得幽深漫长,也不知道经历多少时光,坚固的青石台阶竟是坑坑洼洼,显然是岁月踏出的脚印。

“这就是茶马古道。”余正指着石阶道。

也不知道为何及何时开始,余正总喜欢跟雷少轩聊天。

“为何称茶马古道?”雷少轩不解地问。

“北魏缺马,狄戎少茶。行商自北魏贩茶、盐、铁入狄戎,自狄戎贩马而回,称茶马古道;另有说法云,此商道所贩之物,穿行高山险壑,多用马帮,亦称马道。”

余正感慨道:“此时隆冬季节,人迹稀少。若是秋夏之时,商贸繁盛,商队日夜穿行,马铃声昼夜不停,方显热闹。”

“据称茶马古道最远处可达狄戎诸国,一路千山万水,胜景、险路无数。眼前这段路虽短,却也是极其有名,称为‘三百六十(青石)坎’,眼前的山脉乃是四方山脉,延绵千里,我等须横穿而过,眼前的三百六十坎是最险峻的一段。”

“四方山,十八弯,弯弯都有三百六十坎,山高白猿攀,望山哀叹松林间;求雨谷,立云间,社鼓声声惊破天。”余正哼起了小调。

黝黑的石头一块接着一块,往前延伸。

有的舒缓,走在上面,让人感到踏实心情舒畅;有的险峻,直上直下,不由心惊胆颤。宽阔处,可宿营;狭窄处,单人难渡。逢绝壁,栈道相连;遇深沟激流,铁索勾嵌。

一路险峻,一路惊险,一路惊叹。

石路弯弯如山间细线向前延伸着。

铁链锁在一起的囚犯,好几次突遇险情。

有的失足掉下铁索桥,幸好几人相连,被救起;有的碰到的台阶太险峻,铁链栓连,行动不灵活而摔倒;有的路,雪后结冰,凸起的冰块占据路面,几乎无法行走;有的栈道因山洪冲毁……让人回想犹有后怕。

看似不高的山顶,却行至日落时分,身心俱疲惫不堪才抵达。

回头往,山下迷雾茫茫,已然看不清来时路,只闻寒风呼啸山间松林。

山顶豁然开朗,竟然是一块平地。一座古庙大殿立于路旁,殿门写着一副对联:

叹世间繁华人心冷,笑轮回萧瑟梦尤酣。

殿门却写着“酒铺”,殿门前立着一根木杆,飘着一面酒旗子,上写“梦里人家”。

雷少轩颇感啼笑皆非,这酒铺竟然鹊巢鸠占,把一座庙当作酒铺。

众人这才发现,大殿旁高高低低的断垣残壁,掩于杂草丛与白雪堆里。

进入大殿,大殿宽阔,中间立着一尊弥勒佛像,佛像金漆斑驳剥落,颇显凄凉,只有笑眯眯的脸,显得不在意的样子。

大殿摆着几张桌子,擦拭得颇为净亮,只是殿内空无一人,只有中间生着一盆炭火,大殿顿时显得温暖起来。

囚犯穷困,自然无法进入酒铺,留在外面空地。空地开阔,看守的军士也只好留着多人在外面看护犯人,只有马少腾和几个军士进入酒铺。

雷少轩和胡友德走到大殿角落一处桌子坐下。虽然得到马少腾的照应,身为囚犯,雷少轩依然无法与军士坐在一起。

令雷少轩意外的是一队囚犯也进入了酒铺,坐在另外的一张桌子上。

那组囚犯正是一直看雷少轩颇不顺眼的那一组,领头的叫罗浩。

罗浩凶狠好斗,那一组人被他制得服服帖帖,不敢忤逆。看守军士虽然看到其欺负其他囚犯,却也不干涉,任其自便,更是助长了其嚣张气焰。好在他看见马少腾对雷少轩颇为照顾,倒也不敢欺负雷少轩。

看到客人,小二急忙上前招呼,先忙着为马少腾一桌上茶,然后给各桌客人点菜。

军士们和罗浩那一组囚犯好容易有酒有菜,不由大呼小叫,划拳吆喝,大殿内很快嘈杂热闹起来。

雷少轩依然无法从孙国旺被丢弃等死中释怀,默默地要了一壶茶,一碟肉,与胡友德吃着馍馍。

雷少轩看着军士、囚犯吆五喝六,杯觥交错,只觉眼前的情形恍如隔世,眼前一会闪过孙国旺临死前绝望而扭曲的脸,一会闪过母亲泪眼婆娑的目光,一会闪过妹妹弱小的身影,一会脑海里晃动着刻着妹妹名字的木雕项链……

雷少轩一阵眩晕,脑袋不由沉了一下。

“少爷,你怎么了?”胡友德疑狐地看着雷少轩。

“没事,只是感觉疲倦。”雷少轩觉得身体发虚,浑身冰冷,强撑道。

“你脸怎么红了?”胡友德说道。伸出手,贴在雷少轩额头上。

胡友德忽然焦急道:“少爷,你似乎有些发烧。”

殿门外又传来喧哗声,夹杂着马蹄、脚步。

过了一会,殿门一闪而开,数人依次而入,寻桌而坐,迅速占满剩下的两张桌子,最后进来的是一位老者。

看到老者进来,先进来的人都站起打着招呼相让,老者回应着,径直走到雷少轩跟前,抱拳行了个礼。

“这位小哥,酒铺其余桌子均满座,不知可否让老汉挤一挤?”

老者头戴青玉发髻,星目剑眉,面庞清癯而神光内敛,鼻子高耸,满脸笑容,语气平和,不急不躁,让人听了极有好感。

“请坐。”虽然与人拼桌多少有些不便,雷少轩却也没有拒绝,胡友德无可无不可。

老者看了一眼胡友德,又看到雷少轩戴在手上的细铁链,不由一惊,目光一闪,脸色却是不变。

“老汉名叫沈为庸,不知小哥如何称呼?”

“我们吃完,走吧。”

雷少轩起身要走,并不回答,颇有些失礼。

看这老者的情形,多半是这行商的首领,雷少轩估计他会点许多菜肴,看着自己桌上寒酸的菜品,雷少轩少年心态,自卑心理作怪,干脆直接起身要走。心里对老者颇有些嗔怪,好好的,干嘛跟自己拼桌?

虽然没专门看着桌子,老者怎么可能没注意到雷少轩桌子上孤零零的一盘牛肉?原先只有雷少轩和胡友德,雷少轩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桌子上坐着外人,这么多人面前,这盘牛肉就显得穷酸、突兀。

老者伸手虚拦了一下,道:“我看这位少爷眉清目秀,举止不凡,然而满脸风霜,憔悴疲惫,脸色通红,必是经历长途跋涉。如今外面天色已晚,天寒地冻,如若外面受风,容易生病,不如让老汉请这位少爷喝杯水酒,暖暖身子再走如何?”

老者态度颇为诚恳,让雷少轩心稍稍平静下来。

一声少爷的称呼,似乎让雷少轩感受久违的身份感,也感到了一丝自尊。那盘牛肉,让雷少轩突然感到有一时落难而已的感觉,寒酸的感觉依旧,却没有了自卑。

忽然雷少轩心里一惊,一种警惕自心头涌起,这老者对人心把握竟然如此细微犀利。

老汉对已经坐下的同行人道:“李掌柜,你辛苦一趟,去柜台交代一下掌柜,给我们准备好路上伙食。”

李掌柜起身而去,雷少轩觉得自然了许多,也感受到了老者的诚意,对这老者好感大增。

“叫我雷少轩即可,此是我家人胡友德。”雷少轩拱手行礼道。

沈为庸不愧为商人,老而弥辣,见多识广,精通人情世故,与之相处,让人极感舒服。

不知不觉间,雷少轩的事情,就让沈为庸了解得清清楚楚。

雷少轩正是睁眼看世界的年龄,尽管年龄不大,却也历经磨难,让雷少轩心智成熟起来,与沈为庸聊得倒也颇为畅快。

沈为庸开始并没有将雷少轩放在心上,但看到雷少轩眉清目秀,一副憔悴疲惫却不失磊落的样子,不由心生好感,而尚显弱小的身躯,却扛着冰冷的铁链,想起自己的孙子,更是感到心疼怜悯。

想到雷少轩的处境,沈为庸从开始的聊天,不知不觉变成了教导。

这是长者的通病,对有好感的小字辈,总不自觉地端起教导的心态。

“茶马古道酒家名店不少,这家酒铺虽然偏僻,却别有特色。”沈为庸娓娓道来,“菜倒也罢了,唯有自酿的酒堪称一绝。酒水清冽甘醇,酒香绵软悠长,远近闻名。此酒名曰‘仙人醉’,又曰‘梦乡’,所以酒铺就称‘梦里人家’。但凡路过商人,无不想一醉,梦回故乡,故乡啊故乡,泪洒他乡!你看墙上,有一书生,书剑飘零,无钱付账,特题一词,道出了流浪他乡的心声。”

果然,大殿西侧柜台的墙上,潇洒飘逸地题着一首词:

银河斜映,繁星微闪,梦里青光独照佳人脸。酒含泪漾濛香雾,佩摇倩影,月舞霞光,小步红云垫。但使纤云能飞度,且梦回,执手相看,泪眼滴滴、羞羞脸!

“果然好词!”雷少轩不由赞叹道。

雷少轩自幼受母亲影响,喜文厌武,博览群书,虽然年少,不明白词中含义,辞藻优美却能看出来。

“酒铺名为梦里人家却有些俗了,不如叫梦回仙乡,不好,梦回……”

雷少轩说道,紧接着想了好几个字,竟然都不如梦里人家,不由有些呆。

“哼,读过几本书就不知道天高地厚!”耳边忽然荡来一个女子声音。

边荒岁月 第八章 赴死

门口一闪,两个女人出现在大殿里面。

一个年轻女子年龄稍大,一袭紫色长裙随风逸动,身姿婀娜动人,身材高挑,玉面芙蓉,肤若凝脂,神态清扬婉兮,让人心生亲近之意,却不敢有亵玩之心,威严自生。

另一个女子十七八岁模样,站于紫衣女子身后,身着白裙,赤脚裸足,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身材婀娜,美目微闪,如秋水横波,凹凸有致的身材,让人心猿意马。

隆冬季节,二女子竟然轻衣薄衫,裙带飘飘,飘逸潇洒,不畏严寒。

两个女子四周环顾,看见只有雷少轩的桌子有空位,径直走了过来,也不问话,直接坐下,看着雷少轩。

“姐姐你好,小子一时卖弄,当不得真。”雷少轩红着脸道。

这两个女子气质出尘,雷少轩不由有些自惭,屋里众人却喧嚣起来。

“美女,过来陪大爷喝酒!”一位军士放肆地喊道。

“美女,我这里有美酒,好肉……”

“我的肉更好吃……”

“……”

口哨声、叫嚣声夹杂一起,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紫衣女子眉头微皱,另一个年轻女子则怒容满面。

雷少轩见状,急忙悄声道:“我们都是死囚犯,凶恶之徒,你们赶紧走。”

女子这才看到雷少轩的手上锁着铁链,顿时愕然。

喧嚣声越发热闹,有一个囚犯,在起哄声中,竟然站起要走过来。

年龄大的女子,忽然一扬手,桌子上的一盆汤,忽然飘飞出去,“嚓啦啦”汤盘连汤击中那囚犯的脸,顿时满脸菜汤,连同污血、碎牙掉落一地。

其余囚犯见状勃然大怒,刚要起身走过来,女子右手又是一挥,众人还没看清女子的出手,却见一排筷子飞起,发出咄咄的声音,如同插入一块豆腐一样,将连在众人身上的铁链钉在桌子上。

大殿顿时静了下来,静得可怕,怕是一根针掉到地上也能听见。然而另外白衣女子却不依不饶,白如葱的手中轻弹,军士和囚犯的桌子忽然炸开一团粉色气团,将众人笼罩,众人来不及反应,竟然都跌倒在地,不知死活。

雷少轩惊倒,绝望、悲愤涌心头,怒道:“你怎么如此歹毒,轻贱人命。”

军士倘若死了,雷少轩等必死无疑,雷少轩手脚冰凉,跌坐在椅子上。

“哼,敢对我师傅污言秽语,万死莫赎!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敢说我们歹毒?”

“光天化日之下,他们能把你怎样?只是污言秽语,罪不至死!”雷少轩悲愤道。

白衣女子看着雷少轩手上的铁链,本来心里就瞧不起,怒道:“死囚本就该死,你若非犯罪,怎会被囚?既然被囚,就该好好赎罪,好好做人。调戏女子,难道不该死?你若多言,也是该死。”

“死便死了!你以为活着便容易吗?”

悲愤、委屈、愤怒涌上心头,雷少轩双手握着铁链,横在胸前,道:“他们死了,我也必死,不如你也杀了我吧!”

活着便容易吗?雷少轩说出话,心里不由想到自己无辜被囚,想起了与母亲分离,想起了一路之上的艰辛,想起重重愁苦,不由悲上心头,泪如雨下。

所有人都愣住了。

短短一番话,含着满腔的委屈、无奈、沧桑、悲愤,从一个少年嘴里说出,让在座的几人心头一震,尤其满眼噙泪的目光,更是刺痛了紫衣女子,了解雷少轩过往的沈为庸则心中暗叹。

胡友德则紧握木棍,心里极度紧张,怕女子发怒,伤了雷少轩。

“我把他们都杀了,你逃走可好?”紫衣女子轻声道。

所有人闻言都一惊,这也行?

雷少轩仰起脸,强忍着泪水,道:“我有母亲,有弱小的弟弟、妹妹,我若逃走,他们全都必死!我不能逃走。”

人生有许多无奈,最无奈的是明知必死,仍然慷慨赴死。

雷少轩的心忽然轻松下来,死亡的恐惧无数次让他几乎崩溃,可是死亡真的要降临,却发现自己并不甚害怕。

雷少轩突然意识到,母亲、弟弟和妹妹在自己心里,比自己性命重要,如果自己的生命威胁到她们,雷少轩宁愿死去。

雷少轩的生命在不知不觉中升华了。

“哼,他们并没有死,只是毒晕了过去!”年轻女子哼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女子心软,吃软不吃硬,看到雷少轩眼泪,莫名牵动心里深处某个柔软的地方。

“真的?”雷少轩楞了一下,心里不免轻松。

“好啊,好了。同桌便是缘分,不如让我请各位?”沈为庸怕女子恼怒,打着哈哈道。

“不必了,我就是来买酒的,这里的仙人醉很有名,我买些酒就走!”紫衣女子道。

“别客气,小二,只要是仙子要的酒,都算在我的账上!”沈为庸对着伙计道。

“这里的仙人酿价格不菲,我要的可不少?你确定要付账?”

紫衣女子似笑非笑看着沈为庸。

“自然。老汉一把年纪,一言既出,怎会说笑?”

“小二,将你所有的仙人酿全部拿来。”

“全部拿来?”小二瞪大了眼睛,吃吃道,“有上百坛呢。小店秋季酿酒,以待来年所售,这可是上百两银子。”

雷少轩闻言也吃了一惊,沈为庸脸上微凛,摆摆手。

“只要是仙子所购,均记到我账上。”

紫衣女子深看了沈为庸一眼,道:“你不错!”

两人随小二往大殿外走去。

“沈老,那可是好上百两银子,你舍得?”胡友德忍不住插嘴道。

沈为庸舒了口气道:“钱财是挣来的,信诺却是立身之本,既然一言出口,自然要信诺。”

“那只是随口之言,如何当真?”

雷少轩虽然与人打交道不多,却也知道场面上的许多话,并不能当真。

沈为庸却道:“雷少爷,为人当慎言慎行,言出当信。一时失信,今后每临大事,得失计较之时,便会时时想失信,诚信便荡然无存了。与他人做生意之时,他人便处处防备你失信,处处算计于你,这岂是区区几百两银两能相比的?生死关头,更是无人帮你助你,到那时,区区银两,更显可笑!”

“雷少爷,你身为死囚,此去苦海,生死难料。胡爷跟随你,必然不是银两,而是你长辈为人啊!”

雷少轩一愣,他从来没仔细想过这些事,只是觉得胡友德身为府中仆人,做这些事是应该的。

沈为庸一语惊醒梦中人。雷少轩这才真正明白,也许是自己的外公,也许是自己的母亲,才是胡友德护送自己的原因,并不是身为仆人的职责。

“沈爷,你看!”胡友德忽然说道。

刚才紫衣女子坐着的椅子上,静静躺着一块金子,这块金子,远远足够酒钱了,并不需要沈为庸帮她付账。

“一个女子,怎会买如此多的酒?该不会是个酒鬼吧?”雷少轩惊奇道。

“慎言。”沈为庸悄声道。

“适才那两个女子真奇人也!武功奇高,颇有古人之风,实乃江湖能人异士。倘若未远离,保不齐能听见我等谈吐,若真与我等计较,反而不美。”

“世上本无事,福祸本无门,维人自招!”沈为庸道。

雷少轩嘴一撇,有些不以为然,殿内却忽然回荡着年轻女子阵阵飘渺的声音:“小子,且放过你小命。那老者不错,前路茫茫,多跟他学学为人之道,别过早丢了性命!”

众人脸色微变,果然为沈为庸说中。

雷少轩急喊道:“姐姐,你好漂亮!”

......

远处,空中。

两个女子衣带飘飘,临风而飞,年轻女子满脸笑容,道:“师傅,这小子胆子真大,夸您长得漂亮呢!”

“油嘴滑舌,不知道天高地厚。”

“为救母亲和弟妹,敢赴死,倒是个孝子仁人呢!”

“嗯!”

“也不知道犯的什么罪,这么小就是个死囚。”

“嗯!”

“就是太穷了。两个人吃饭,只点一小盘牛肉,该不会是太穷而谋财害命吧?”

“……”

两个身影很快变黑点,消失在天际。

众人将冷水浇在晕倒的人脸上,将其唤醒。

果然活罪难逃。每个人醒来之后,立刻上吐下泻,翻江倒海,昏天黑地,直至什么都吐不出来。然而当真吐不出来时,感觉却更加难受,人人冷汗直流,浑身无力,头昏目眩,瘫在地上。

大殿内污垢横流,臭气熏天,众人捂着嘴巴,喘不过气来。躺着的人更惊恐万状,恨不得将自己五脏六腑都吐出来,却已经无力挣扎,只能瘫在地上等待死亡降临。

身体上的难受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吐死的那种恐惧,终于让他们知道生不如死的感觉。

“妈的,老子要是不死,回头整死你!叫你惹那女人,害老子这么惨。”

“胆肥了?来啊……”

军士们都恶狠狠地盯着囚犯,都是这些死囚惹的祸。

边荒岁月 第九章 强人

“什么?你欲与我等同行?”马少腾吃了一惊,连连摇头道,“绝不可。”

沈为庸竟然想让商队随着死囚押送队伍前行,马少腾一听断然拒绝。

开什么玩笑?押运死囚前往苦海前线,已经不是地方囚犯事务,而是军务。但凡军务都责任重大,违令者斩,容不得一点差错。

让商队随行,万一出现纰漏,也许这里所有的军士,都不用判决,直接被边军被送死囚营服役了。

“马巡校,前面便是求雨谷,前去大王滩必经之路。求雨谷约二百里,山高路险,常有强人出没,强人虽抢劫商队,却绝不敢劫掠军队。但凡军粮过境,即便无人押运,也从未听说过有人敢劫,此乃军威,无人敢撩虎须。”

沈为庸耐心道:“大人此去苦海,途中必经大王滩过兰奉驿,走陆路须七、八日。大人可走水路,一日可达上思郡,上思郡离兰奉驿只有五十里,步行半日可达,如此一来,大人至少可省五、六日脚力。我商队在大王滩有大船,如大人与我同行,便可载大人一程,只求借大人军威过境求雨谷,如此两便如何?”

马少腾有些犹豫,看了看军士们,军士们精神萎靡,听到能省几日脚力,都流露出热切的目光。

“大人,弟兄们被那婆娘所害,几乎丢了半条命,委实需要歇息休整。如能搭便船,省出几日时光歇息,倒不失为一好法子。”余正也劝道。

余正常走苦海路,知道确实无人敢抢军粮,如今多名军士吐得腿都软了,能省如此多日脚力,自然热切期盼马少腾同意与商队同行。

“我等押送囚犯,只需慢慢赶路,总能平安到达。与商队同行,却危险重重,毕竟险峻之地,总有强人出没,谋财害命,如果被他们所累,延误军机,军法不容,因此有省脚力之便,便有性命之忧。”马少腾叹道。

作为军队首领,首要的是安全完成任务,不冒不必要的险,何况省脚力和性命相比, 孰轻孰重,还用选吗?

众人却竭力主张与商队同行,甚至有的说:“既然只是省力之便,真有性命之忧时,随时脱身便是。”

马少腾终究不好一人决断,只能顺着大家的意见,同意与商队同行。

看着马少腾苦恼的样子,雷少轩看出来马少腾并不愿与商队同行,但是却无法强行违背大势,只能违心同意。

只是马少腾为什么不愿意同行?明明这样挺好。

“马巡校为一行人之首,可号令全队,却需担负全队安全押运囚犯之责,全队安全是马巡校首要之责,省脚力却是所有军士、囚犯所欲。”

沈为庸对雷少轩道:“雷少爷,欲求不同,自然所想不一。马巡校终究无法与所有人所欲相抗,只好同意。”

雷少轩要想活下去,就需要慢慢学会独立思考、适应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仍然复杂,尤其是人心。对雷少轩来说,最恐惧的一刻已经过去,当他被关入死囚牢房时,无时无刻不感到死亡的恐惧,如今这些死亡恐惧已经过去,剩下的是面对现实世界的彷徨。

求雨谷两边的山,高耸如云,如巨龙飞舞,谷中一条小路,蜿蜒穿梭林中。

据传,山谷深处世代居住着瑶人部落。每逢夏日七月初七,大旱之时,瑶人便聚谷中,垒祭台,击鼓求雨,求雨谷之名由此而来。

马少腾将队伍排于商队两侧,囚犯行于队伍前面。

有人建议,如果有人劫道,队伍只需虚张声势,然后迅速脱离商队,以免不测,被马少腾厉声相斥。

既然已经让商队打出军队的旗号,生死关头,有谁会相信军士与商队无关?临事首鼠两端,反而影响士气,坏了大事,不如同心协力,方为正途。

为了壮声势,马少腾让军士们将剩余的军服取出,让商队护卫穿上,将商队的旗子收起,挂出平日从未挂出来过的北川军旗,让一名护卫举着,行在队伍前面,带领着队伍,迤逦前行。

铁链锁着队队囚犯,排列整齐的军士齐步前行,首尾相连的马队紧随其后,一一列队而过,井然有序,看起来颇有气势,像极押送军粮的队伍。

山谷白雪皑皑,松树苍翠,颇有景色,然而鸟飞绝,人踪灭,一行人在空旷的山谷中,颇显渺小、孤独和寂寞,只有谷中寒风时时盘旋而过,发出呜咽之声。

“沈老,天气如此寒冷,大雪封山,商路断绝,山深谷僻,怎会有强人?”雷少轩问道。

“小心为上!”沈为庸抬眼四顾。

得知雷少轩原本无辜,沈为庸心里不免极为同情。雷少轩少年早熟,上过县学,出身大家,身份不同,谈吐自有气质,甚合沈为庸脾气;加之沈为庸觉得碰到一位落难少爷,心里也觉有趣;沈为庸年龄大,足以当雷少轩祖父辈,难免生出舐犊呵护之情,教导之意,一路就与雷少轩走到了一起。

面对前途渺茫,感觉彷徨之际,雷少轩也愿意听到些教导。任何人生阅历对此刻的雷少轩,无疑都是宝贵的,也是自己急需的。被囚之前,雷少轩只是个懵懂无知少年,如今突然被抛入浊世洪流,从此须自行挣扎求生,于是雷少轩也愿意随在沈为庸身边。

一路之上,两个人聊得颇为投缘。

队伍渐渐行至山谷深处,道路逐渐狭窄逼仄,树林愈密。

突然,“嗖、嗖……嗖……”众人耳边响起了破空的声音,数支箭自天而降,射插在队伍前路。

“戒备!”

“敌袭!”

“……”

“一队戒备,弓箭准备;二队列队,蹲下!”马少腾厉声喝道。

稍有慌乱之后,有军士立即蹲下戒备;有军士过来,持弓列队于马少腾前面;还有数人不知所措,雷少轩知道,那多半是穿着军士服装,冒充军士的商队护卫。

马少腾乃是将门之后,手下军士训练有素,临危倒也不惧,迅速组成了防守阵型,看得出尽管他们只是郡兵,却是精兵。

“什么人?”马少腾厉声喝道,“我等乃是押送囚犯的北川郡兵,尔等是什么人,何故劫掠我军辎重?”

前面不远的道路两旁树林里,忽然闪出数十人。

有些身穿劲装,手里握着简陋弓箭;有些拿着钢叉,长枪,砍柴刀各色武器……道路中,竟然站立着凌乱的人群。这些人衣衫褴褛,面露殍色,当中竟然有老人,小孩,甚至妇人……人人拿着武器,说是武器,其实不过是削尖的木棍、竹棍。

几个人簇拥着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出来,此人身披黑袍,戴着一顶宽大皮帽,络腮胡须,浓眉豹眼,尽显乖戾和嚣张。

此人手握马刀,向前一指,恶狠狠道:“此路老子说了算,天王老子经过,也要花钱买路,将货物留下一半,人可以过。”

沈为庸神色极为紧张。货物留下一半,就算将剩下所有货物送到地方,各种关卡花费、商税、食宿等等花费巨大,基本上就是赔本,还不如直接回去,重新贩运货物,只是如此一来,此番生意,算是赔老本了。

此事却由不得他,沈为庸只能心里安慰自己,毕竟这些土匪只是要财不伤人命,算是不幸中万幸,何况还剩一半货物呢。

雷少轩心也提了起来,随即却是紧张兼有期盼。

书中常有土匪、强人之类记载,诸如劫富济贫,或者道草莽如何出英雄之类故事,却从没有亲眼看到过强盗。那个首领说不杀人,让雷少轩更是放下心里,至于沈老的损失,雷少轩却没想那么多,心里隐约期盼发生些什么,能让自己亲眼目睹强盗剪径行为。

许多军士以为真的遇到强盗,可以脱离商队,自行离开。毕竟事先已经说好,商队只是借助军队的名义过境,军队没有保护商队的义务,事不可为时,军队撇开商队也是应有之义,甚至沈为庸也以为马少腾要放弃他们。

他们却低估了马少腾。

身为将领,本身就有保境安民之责,面对土匪强盗,不战而逃,今后如何面对手下军士?

何况对面显然就是农夫和老弱妇孺组成的强盗,马少腾不认为他们有什么战斗力。

马少腾发现,先前射过来的箭矢,粗糙简陋,甚至没有箭头,有几支箭头落在硬一点的土路上,都没有射进去,歪倒在路面上。马少腾不认为这些箭头会有什么杀伤力。

“对面的人听着,我数十数,让开道路,否则我们就不客气了!”

马少腾厉声喝道。

“开始数。”马少腾对身边一位军士命令道。

“一……二……三……”一位军士吼出声。

“一队听令:冲锋之时,弓箭自由射击,压制敌军冲锋队伍后部;二队准备冲锋!”

“……八……”

军士数到了“八”,前面路上的人群,没有散去,竟然先冲了上来。

老、幼、妇、孺……阵型散乱、衣衫褴褛的人,没有了开始看到的畏缩,眼睛里全是绝望、凶狠的目光,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拥而来,奇怪的是那些劲装男人却只在后面吆喝,没有参与冲锋。

“射……冲!”马少腾一声令下,箭如雨,人凶猛。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

一阵箭雨,射在冲上来的人群队伍中间,射倒一大片,也将队伍拦腰切断。

被射中的人,有的钉在地上,痛苦凄叫;有的直接射死,横七竖八;后面的人惊恐万状,掉头就跑;前面的人则冲上来,与军士门撞在一起。

喝骂声,刀枪交鸣声,哭喊声,交集在一起,凄厉声不绝……

不多时,山谷静了下来。

冲上来的人,都被无情砍翻在地,横尸当场,满地的残肢断臂,污血横流,惨不忍睹。

“怎会如此?”雷少轩喃喃道,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翻江倒海,蹲在地上,剧烈呕吐起来。

退回的人,很快被那凶狠的人喝骂着,驱赶着,又准备第二次冲锋。

显然,第一次的失败,没有让这些强盗退缩。或者,这些强盗根本就没有把性命当回事;或者,马少腾心头一懔,这些强盗根本就是故意让这些明显的弱小者送死。

马少腾目露凶光,再次厉声喝道:“准备!”

“慢着!”沈为庸忽然走到前面,喊道,“等等!”

沈为庸走出来道:“我等马队所运送的货物虽然多,与你们而言却根本无用!”

沈为庸一匹一匹地掀开马匹身上遮盖的牛皮,露出了一筐筐的茶叶和瓷器。

“茶叶、瓷器为本地所产之物,并不稀罕。本地千里之内经营茶叶、瓷器的商铺大多为几家经营,彼此熟悉,绝不收来历不明茶叶、瓷器,这些东西送给你们,也是为你们惹祸上身,只有送至狄戎之地,方有利润。”

沈为庸道心里很是紧张,硬着头皮道:“商队随行随宿,并未携带过多粮食。所携带银两多为银票,必须行至指定钱庄凭票支取银两,所有银票为钱庄所开具,标有暗记,丢失后报知钱庄,钱庄随时监视所失银票。银票于我等乃行商必备,于你等却是杀身利器!”

众人愣住了,行商竟然有如此多的学问。

沈为庸道:“不杀光我等,银票根本无用。大雪封山,粮食比财物重要,我给你等留下几百两银子及所带全部粮食,你放我等通过,也能少造杀孽,如何?”

沈为庸不等对方回答,直接将几匹马上托着的几袋粮食摘下,放到路边,顺便在上面放了一个布袋,解开袋口,露出雪白的银子。

对面那人沉默了一会,忽然吹出几声唿哨,人群往道路两边散去,隐于树林,让出了道路。

强忍着呕吐的难受,雷少轩被胡友德搀扶着,跟着队伍快速前行。

一路目睹各种死尸和散落一地的断臂残肢,雷少轩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不忍睁开眼睛,脑海里血红一片,自己仿佛在血海里浮沉、挣扎,血海里全是尸体、漂浮的人体脏器、断开的手臂、头颅……

走了不远的一段路,雷少轩眼睛一黑,栽倒在地。

边荒岁月 第十章 病倒

队伍迅速远离了土匪,众人忍不住欢呼起来。

看着满脸是血的马少腾,众人心里升起崇拜之情,脸上满是钦佩的表情。

决事果断,临危不惧,作战勇猛,小小战斗,马少腾已经初步显示出名将风范,如何不让军士佩服?虽然郡兵上战场的机会很少,但是只要是士兵,总会碰到生死战场,谁也不想把自己的性命交到一个无能的将领的手里。

一将无能,累死千军。

商队内心感激,更不必说。要是没有马少腾临机决断,震慑土匪,沈为庸怎么可能用这么小的代价,换来商队的通过?估计商队的货物甚至人马,都要交代在这里,商队每个人都有死里逃生的感觉。

马少腾却高兴不起来。

雷霆一击,摧枯拉朽般击溃土匪,可是这些所谓土匪,其实大多是老幼妇孺。这些土匪衣衫褴褛,面露饥色,几乎无力行走。

马少腾断定,这些土匪一定是缺粮少食,在这深山之中,实在渡不过这冬季,以至于看到军队护送的商队,都敢死命相拼。

马少腾剿过匪,许多山里土匪原本都是衣食无着的农民、流民,被迫上山为匪。如果地方官府严格剿匪,土匪缺衣少食,往往让老幼妇孺饿死山中,或者驱使他们拼死一搏。眼看要冻死、饿死,即便面对军队,老幼妇孺也敢死拼,也就不难理解了。

可是,看着死在路边弱小的小孩脸,看着老人解脱似的苍老眼神,看着麻木绝望的妇人……这都是普通人!

马少腾心里有一种不想活了、自暴自弃的感觉。这是乱世,乱世人命贱如狗!

马少腾心里很烦乱,雷少轩此刻竟然突然昏倒了。

“此子如何?”马少腾问道。

“突然昏迷,烧得很厉害。”胡友德焦急道。

“雷少爷必是看到土匪死尸惨状,受到惊吓,以至于呕吐不已,继而昏倒。”沈为庸想了想,道:“老朽虽非郎中,常年在外奔波行走,却见过此种病。先前雷少爷在梦里人家酒铺之时,面容枯槁,目赤颊红,此乃长途劳累,心力憔悴,虚劳损伤心脉,心气不足且伴有风寒之兆。加上突遇惊变,肝胆惊切以致于心无所倚,神无所归,滤无所定,此是惊悸之症。风寒加之惊悸,昏迷不醒。”

“商队常年行走,倒是常备有跌打损伤腹泻之药,却没有内科伤寒之类药物。”

沈为庸叹了口气。

风寒高烧乃是急症,高烧之人,如不能尽快退烧,多数会死亡,即便不死,也会烧坏脑子,变成痴呆。可是山谷之中,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缺医缺药,如何是好?

胡友德大急,这里离最近的上思郡也得三天路程,谁人高烧能抗三天?

“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胡友德急得团团转,焦急看着沈为庸,哀求道:“先生?能否想些法子?”

沈为庸苦笑着摇摇头,看着马少腾道:“只能尽快赶到上思郡,我在上思郡颇有些人脉,找个郎中诊治乃小事。”

“来不及。”

马少腾摇摇头,满脸的无奈:“烧上三日,即便人不死亦会废掉。我会令军士们与你等加速赶路。我虽不知道如何治疗此病症,却知道有一种唤作百里香的草药可退烧,干枯百里香亦可入药,此地山谷林茂,百里香并非珍稀药材,应该能寻到。只要能退烧,这小子的命就能保住。沈老,你腾出一匹马与我,寻到百里香后,我会尽快赶上你们。”

沈为庸眼睛一亮,道:“我商队有一人,曾贩运药材,能识药材,我让其留下助你一臂之力。”

沈为庸匆匆而去,不多时,引一人而来。

此人尖嘴猴腮,颇为伶俐乖巧,对马少腾施了礼道:“大人果然英明。百里香乃是退烧良药,喜阳光,好干燥之地,常常生于路旁无林荫之空地,与杂草伴生,溪边高地、漏水沙地等亦有生长。此外,倘若只为退烧,那么白菊之根亦可,山姜、甘草根、柳树皮等亦是不错,只是效果稍逊。这些药材颇为常见,很容易寻找。”

马少腾大喜,道:“野山姜,白菊几乎人人都识得,如此山野,无论如何必能寻到。如此大家不必先赶路,先一起寻药吧。”

雷少轩只觉得头疼欲裂,浑身寒冷,昏昏沉沉,魂飘天外。仿佛身处血海深潭,身边全是各种断臂残肢,耳朵里嗡嗡回荡着各种嘈杂声,有人惨叫,有人哭喊,有人斥骂……眼前不时闪过各种目光和脸庞,妈妈的凄苦含泪,妹妹怯怯的拥抱,秦妍微笑,如意的沉沉睡容,黑衣人警惕戒备的目光,死囚的凶狠,湖中等死的绝望,血肉横飞的战场……

“啊!......”雷少轩惊醒过来,发现自己正被人背在身后。

“我怎么了?”雷少轩虚弱地问道。

“雷少爷,你醒了?你高烧昏迷了。”沈为庸舒了口气,好歹雷少轩醒了过来,“不过还好,吃过些药,烧有些退了。”

“昏迷多久?”

雷少轩只觉得浑身发冷,颠簸中,全身上下无一不疼,如同散架一般,忍不住发出呻吟。

“昏迷有半天了。”沈为庸安慰道,“幸好马巡校找到些退烧药。”

“我会死吗?”雷少轩吃力地说道。

“为何如此说?”沈为庸吃惊道。

“出发之时,曾听牢房杂役说,此去苦海,路途遥远,艰苦疲顿,倘若病重,困于途中,不是死于病,便是成为拖累,被人抛弃,或者军士唯恐囚犯耽误时辰,违了军令干脆将其处死。”

“少爷,不要胡思乱想,我不会让你死于途中。”胡友德闻言心里刀绞般痛,坚定地说道:“放心,马长官也不会,刚才他还帮着背过你呢。”

“啊?”雷少轩有些惊诧,不过这消息让雷少轩放心不少。

不一会,雷少轩疼痛难忍,又沉沉睡去。

昏沉中,雷少轩感觉到自己如同大海中一叶小舟,在惊涛骇浪中漂泊,这片小舟如此渺小,仿佛随时被狂风吹散。

漆黑的夜里,雷少轩能看见一颗微弱的星星指引方向,也让雷少轩感觉到一丝微弱的希望!不,不是星星,是妈妈的眼睛。

“妈妈。”雷少轩喊了出来。

“……”

“如何?”

“又烧起来了!比当初更甚。”

“……”

“刚才烧退下来过,说明草药是管用的,不如加大药量,多喝几次?”

“好吧。”

“……”

“加快速度,尽快赶到上思郡。”

“……”

“我背一会吧,你都背了一个时辰了。”

“老余,你替胡兄背一下,他都站不住了。”

“你与老沈换一下手……”

“……”

“风起来了,小心别让风吹着!”

“他烧得得厉害,要让他发汗,露点脸,却不能让风吹着。”

“这么麻烦?”

“当然,他如此虚弱,山谷寒风刺骨,被风吹着,还不垮了?”

“那抱着就抱着吧。”

“……”

沈为庸叹了口气。他猜想雷少轩可能得的是惊悸与风寒之症,此病症本该卧床安神静养,仔细调理,不能见风,可如今缺医少药,寒风内行走,能否活下去,只能看天意。

雷少轩面如纸金,呼吸若有若无,双眼似极痛苦而闭,双唇发紫。根据沈为庸的经验,这已是病危之兆。

整整一天,雷少轩只醒过来两次,还不停呕吐,无法进食。

沈为庸长年在外行走,商队内经历大小无数危局,自然也常见商队伙计病故途中,极有经验,在沈为庸看来,雷少轩的病如此沉重,基本上只能听天由命,即便药石也难救。

然而胡友德、马少腾并不知道这些,为了加快行进速度,马少腾特意催促着队伍快速行进。

雷少轩是个囚犯,往日军士们绝不可能照顾一个死囚,死囚倘若得病,至多另令其他囚犯稍加照顾,如果实在无法行走,为了不耽误行程,只能将其抛弃或直接处死。

幸好马少腾极得军心,军士们看到马少腾抱着雷少轩,自然便有志愿者主动过来轮换,这才保持着极快的行进速度。

雷少轩感觉到自己不停地从一个人的手上,转到另一个人的手上。尽管脑袋昏沉沉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心里却清楚一件事,那就是有许多人正竭力地抢救自己的性命。

然而,山谷道路积满厚厚的积雪,一脚踩下去如同陷进了泥里,没进了膝盖,队伍一步一步努力前行,每走一步都显得无比困难。

茫茫一片的山谷内,队伍如一条扭动的黑线,不停向前蠕动。

傍晚时分,队伍终于走出了山谷,眼前景色突然开阔起来。

一片丘陵,延绵起伏,白茫茫一片,看不到头,只有依稀排列的枯树,向远处延伸,指明一条路。

“天色已晚,须尽快找到宿营之地。”商队经常走这段路,马少腾找到沈为庸商量道,“你可知道何处能宿营?”

“此地方圆几十里无人烟,只有离开道路,沿着山脚西去约五里有一处废弃的矿井,可以住宿。”

“那是什么?”马少腾指着远处,那里隐约是几座房子。

“那原是一座古庙,名叫宏觉寺。先帝灭佛,几乎将古道上的佛寺毁灭殆尽,宏觉寺也早已经没有僧人,只剩山门、大殿和几处厢房,如今被当作义庄,乃茶马古道有名的凶地,委实阴森恐怖,过往行人哪里敢靠近?”沈为庸有些色变。

“笑话。行商之人怕鬼,难不成我行伍之人还能怕鬼不成?”

马少腾身边一名老军插嘴道;“义庄之内,横竖能遮风挡雨,只不过多了几具棺材,难道不比废弃矿井强?”

沈为庸见多识广,义庄凶地亦是听闻,并未亲历,也是将信将疑。只是传闻多了,根据他的经验,里面多半有些蹊跷之事。

行商之人不轻易冒险,然而与军士讲理,多半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老沈,所谓茶马古道凶地,都有哪些?说来听听。”

“茶马古道四大凶地:宏觉寺义庄,黑月天池,凤凰岭天葬路,仙湖白骨滩……据说,到过宏觉寺义庄的人,被鬼附身,非病即灾,最终皆死于非命,死状极惨......”

边荒岁月 第十一章 女鬼

沈为庸与马少腾聊着天,不多时来到了那座废弃的寺庙。

这寺庙曾经规模宏大,如今到处是残垣断壁,只剩山门、大殿和几处厢房。奇怪的是,剩下的这几处建筑,依然完好如初,且恰好能围成一圈,仿若毁寺之时故意留下的。

山门之上已经没有宏觉寺的匾额,却挂着一块大木牌,上面写着两个血红的大字:义庄。

山门紧闭,门缝里夹着未用的白绫,黄纸,红烛……门边是两尊狰狞凶猛的石头狮子,狮子上满是斑驳的血迹,颇显诡异。

推门而进,院落里四处散落着纸钱、残香、白布、枯叶……在微风中摇曳飘飞。

四周厢房门窗紧闭,长长的蜘蛛网从屋檐垂下,仿若千年无人打理。门窗漆成红色,红漆已经斑驳不堪,颜色依然鲜艳刺眼。有些门窗被封条封着,这些不是普通的纸条,竟然是经文符箓。

大殿的大门洞开,黑黢黢的大殿内,巨大的佛像身上没有完全剥落的金漆闪着微光。

大殿匾额上写着:慈航普度。

檐下高大的石柱上对联写的是:佛在心为普度生众,心向佛能慈航莲舟。

进入大殿,是一尊高大的佛像,佛像前供桌上摆着各色点心水果,香炉内插满了燃尽的残香枝,围绕着佛像四周的空地上,赫然是一具具摆放整齐的棺材。

各色棺材,有大有小,有红色,有黑色……有些棺材还捆着些绳索;有些也许是年代久远,有些腐朽,破着洞;有些半开着,仿佛等待着装入尸体……虽然大殿内寒冷无比,却弥漫着些奇怪的味道。

义庄倒是不缺木材,众人胡乱在大殿内升起了一堆火,噼啪燃烧的火堆,驱散了寒冷,让人感到一丝温暖。

然而,环顾四周,密密麻麻的全是棺材,让人忍不住头皮发麻,心里惊悚。好在大殿内人不少,挤在一起,颇能壮胆。

一天的行军,众人都疲惫不堪,很快就呼呼睡去。

火堆旁,胡友德看着昏迷不醒的雷少轩发愁。雷少轩看起来脸色惨白,气若游丝,昏迷不醒。

“无妨,明日就能赶到大王滩,日夜行舟,后日晨便可抵达上思郡,到时就有郎中了。”沈为庸安慰道。

“你已经跋涉一日,早些休息。”沈为庸道。

“你睡吧,我看着雷少爷。”胡友德心不在焉。

夜色深沉,火堆燃烧殆,只剩些炭火,四周的景色昏暗冥昧,忽明忽灭的炭火中,发出微弱火光,让人影摇曳,似鬼影幢幢,颇有些诡异。

“胡老弟,我感觉似乎有人窥视。”迷迷糊糊中,沈为庸猛然睁开眼睛道。

“睡吧,咱们一帮军士囚犯,什么人敢窥视?”胡友德不以为然,依然低头想着心事。

“这可是凶地!”沈伟庸有些心虚。

“除了棺材,什么都没有,寥寥几座房子,都是咱们的人,有什么可担心的?你胆子太小。”胡友德道。

大殿内只有军士,囚犯们被安排到了其他厢房,环顾四周,这些军士早就睡着了,有些沉睡的军士,发出呼噜声,嘴里流出些口水。

“你说世上有鬼吗?”沈为庸道。

“沈老见多识广,竟然怕鬼?”胡友德惊奇道,“我们在战场厮杀,你死我活,人都不怕,还怕鬼?你看这里的棺材,都装殓整齐,有何可怕?”

胡友德心里焦虑,无处排解,恶作剧之心忽起,压低声音轻笑道。

“你看那具漆红厚棺,多半是有钱之人;看那具短小薄棺,多半是横死、病死途中的幼儿;那具娇小描金涂红棺材,多半是年轻女子之棺,如此年轻,红颜薄命,也不知道是上吊还是投河,据说上吊之人舌头吐出,长可垂胸……”

“别说,打住,别说了……”沈为庸脸色煞白,连连摆手。

“哈、哈、哈……”。

夜愈发深沉,寒冷冬夜,北风发出呜呜凄厉声,拍打着窗纸。

火忽然灭了,只有微弱的炭火,一闪一闪映在雷少轩苍白的脸上,胡友德疲惫不堪,倚靠在佛像基座上,迷迷糊糊睡着。

忽然,门外微风渐起,随风飘来阵阵薄雾,阴云暗淡,天昏地暗,空中细雨朦朦,然而地上却不见雨滴。

宏觉寺逐渐被细雨浓雾笼罩。雾越来越重,翻滚的浓雾中,不时传来凄厉的哀猿嚎,子规啼叫……浓雾中鬼影幢幢。

所有人都已熟睡,雷少轩耳边传来声声的呼唤声“醒来!醒来”,又似乎窗外传来飘渺的歌声。

“冤层层,恨深深,长眠井下几时醒?白骨寄吾魂。孤零零,苦沉沉,月淡星寒空落院,残香舞孤人......”

一个白衣女子在院中翩翩起舞。

此女白衣袅娜,披头散发,看不清面孔,奇怪的是,赤脚却不着地,舞姿飘逸轻盈,如天仙月中舞,白衣飘飘,向空如欲飞。

随着白衣女子的起舞,浓雾逐渐向房屋渗入,女子忽然随着浓雾,飘入大殿内,一一看过熟睡的军士,却不愿意靠近,似乎很厌恶的样子,径直飘到雷少轩的身边。

雷少轩身上忽然升起一团淡淡的身影,这身影如同熟睡的雷少轩,飘荡荡向那白衣女子飞去,眼看与那女子伸手可触。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电光凭空忽现,带着雷声,横空扫在哪女子身上,那女子猝不及防,被电光扫中,发出“啊”一声惨叫,猝然消失。

“啊!”雷少轩惊醒过来,只看见胡友德横着木棍四处打量。

胡友德看见雷少轩睁开了眼睛,惊喜万分,道:“少爷,你醒了?”

“发生什么事情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少爷,没发生什么事情。我睡着做了个梦,梦见有个白衣女子靠近你,似乎没怀好意,被我拿棍子打飞,这才醒过来。这里是一座寺庙的大殿。”

女子刚从大殿内消失,却突然出现在院子里,然而,院子上空凭空出现一个金光闪闪的倒扣的金钵,金钵发出光芒,将女子笼罩在光芒中,女子瘫软在地上。

院子里,并肩站立着两个人,一个道士和一个和尚。

两个人都很年轻。道士身穿灰色道袍,头发用玉针穿起发髻,身背松纹剑,手托佛尘,圆脸高额,一副高人形象。

和尚光头,身材肥胖,浓眉大眼,却满脸横肉,好一个恶和尚。

金钵下,女子瘫软在地,半卧着,手臂支撑起半个身子。女子披头散发,却眉清目秀,琼鼻高翘,纤弱俏丽,是一个极美丽的女子。

那金钵光芒对那女子伤害极大,女子痛苦异常,在光芒中扭动身躯,泪水扑簌簌,目光却恨恨瞪着和尚。

“哼,害人终害己!本和尚和道士斩鬼除妖,今日饶你不得。咦,你这女鬼竟然还会流眼泪?奇哉,早知如此,当初何必不早投胎,却在此害人?”

女子看了一眼道士,又看着和尚,强忍剧痛和虚弱,颤巍巍竟然站起来,咬牙切齿道:“我本女鬼,死于道士之手,我无话可说。可死于你手,我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都说天有眼,地有灵,我恨……”

女子支撑不住光芒的压力,跌倒在地,然而目光恨意却更刻骨,眼看支撑不住。

和尚却指了指金钵,光芒顿时弱,奇怪地问:“道士杀鬼,乱箭穿心,魂飞魄散,痛苦无比,你不恨?和尚杀鬼,超度升天,渡入轮回得重生,乃是好事。况且和尚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恨我?”

“我与你无冤无仇?”女子两手再次支撑着身体,一字一字道:“我与你仇深似海,恨若滔天。”

女子指着身后的大殿道:“我父亲原本是西平郡守,为官清廉,笃信佛。当年告老领全家回乡,途中姨娘患病,医治无效,来到宏觉寺斋佛,不想遇上灭佛围寺。军士看我家有薄财,起了歹心,竟然污蔑我家是佛徒。我全家十几口人,全被灭了口,女的被污辱,我见机不对,跳入院中水井,死于井中,才保住清白。井中刻有修寺高僧留下的镇井真言,我这才没有魂飞魄散。”

白衣女子泪如雨下,道:“后来,我家人被路人收殓,却无人护送回乡。宏觉寺地处商道,为免家人棺椁为路人所扰,我这才常常深夜出来惊吓路人,我何曾真害过人?我父亲若不受你等秃驴迷惑,怎会笃信佛,怎会死于寺院?怎会全家灭绝?怎会客死他乡?怎会寄棺孤寺无法入土?佛若有灵,怎会害我全家?……”

“这?这……”和尚愕然,随手收了金钵,尴尬地看着道士。

女子往井口一闪而没。和尚道士面面相觑,任由女子离去,无言以对。

......

雷少轩只觉得浑身发冷,冷汗直流,浑身无力,头昏欲坠,努力睁开眼睛,却直觉眼冒金星,天旋地转。

“我要死了吗?”雷少轩喘着气道:“我好想我娘,我想回家。”

胡友德忍着眼泪,轻声道:“少爷,你好好休息,明日就能到达上思郡,郎中会治好你的病!”

“嗯,我好想家……我好想读书,先生送我许多的书,我还没读呢……我要给妹妹雕刻玩具呢……”

胡友德闻言,心如刀绞。雷少轩又发烧了,已经开始说胡话,慢慢睡去。

边荒岁月 第十二章 桃木

门外漆黑一片,浓雾弥漫,似乎有人声。

胡友德感觉到情形有些诡异,犹豫了一下,提着木棍,走出大殿。

院子里站着两个人,一个道士和一个和尚。

和尚被白衣女人痛骂,正被道士讥笑,忽然看到一个满目狰狞的大汉,提着木棍站在大殿门口,看着两个人。

“你们是什么人?”胡友德沉声问道。

“贫道洪松子,乃是文岭山龙门观道士,此为北山雷鸣寺观澄和尚。我等游历天下,路过此地,发觉宏觉古寺内妖气弥漫,特到此查看,你是何人?”

“我们一行乃是押送囚犯去往苦海的队伍。”

胡友德舒了一口气,任何人半夜三更看见道士和和尚,心里多少会感到安心。

道士却不说话,眼睛发直,奇怪地直盯着胡友德手里的木棍。

木棍在道士眼里,正熠熠发光,光芒中隐闪着雷电,忍不住道:“你这根桃木,出自哪里?”

胡友德顿时觉得奇怪,这只是根普通的木棍,这道士深更半夜与人相遇,不问事情,怎么对一根普通的木棍感兴趣?而且一开口就说是桃木,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忍不住看了看手里的木棍,完全看不出有何奇异。

“这只是我府中的薪材。我往苦海,无防身兵器,看着这木棍质地坚硬,大小颇为顺手,便削直作棍,随身携带以防身。”胡友德道,“我不知道是什么树木。”

“可否将此木换于我?”道士取下身后的松纹剑道,“此剑精钢打造,吹毛断发,锋利无比。”

胡友德摇摇头,道:“我陪我家少爷往苦海,沿途不许佩戴铁器兵刃,你的剑与我无用。”

“我买你的木棍如何?”

道士有些着急,竟然掏出几块金子,道:“此乃我身上所有的金子,买你木棍。”

胡友德看着道士,如同看一个傻子,心里颇有些忐忑。

半夜三更,忽然出现一个道士,二话不说,拿出宝剑,换木棍不成,直接拿出身上所有金子,说要买一根普通的木棍,不是傻子是什么?

或者是疯子?

胡友德在公孙府中多年,知道有些木材珍贵,比如府中一副屏风,据说是金丝楠木所制,端的珍贵无比,却也不值这么大一块金子。

“不知道长能否告之,此木棍有何珍贵之处?”胡友德道。

“如果我没猜错,此乃雷击的千年桃木。”洪松子缓缓道,“桃木所制之剑,具辟邪斩佞之威,乃道家之宝。雷击而不坏之桃木,含有雷灵,更增威力,甚为罕见,于凡人却是无用。”

洪松子脸微红,其言虽实,却避实就虚,没有完全说明。

普通桃木被雷击必然损坏,只有千年以上桃木,可被雷击而不毁;且雷越烈桃木越坚,乃是打造道家法器顶级良材,可遇不可求。

千年桃木成长殊为不易,千年之前无法承受雷击,千年长成后又恰巧被雷击,这种条件,天下何处可求?

何况胡友德手里的木棍,在洪松子眼里,圆润如玉,灵烈如火,雷电游曳如池。在胡友德眼里,只不过是黑如土、硬如铁的木棍。

和尚在旁嘿嘿笑,笑道:“与凡人无用,金子当可换木棍。”

道士闻言,顿时脸色通红,和尚这话在道士耳朵里,不啻耻笑道士。

区区一块金子,就换一根千年雷击桃木?无异于拿一根绣花针要换一座金山。

刚才道士还讽刺和尚的佛教害了白衣女子一家,如今却被和尚讽刺。当然胡友德没听懂和尚的话,道士却懂了。

胡友德闻言,道:“区区一根木棍罢了,值当什么钱,道长看上,拿去便是。”

这其实是胡友德长了个心眼,故作大方。

胡友德下人出身,常听闻宁打和尚不骂道士,世上最让人怕的乃是道士,千万不可占道士便宜。

如今半夜三更,道士来历不明,胡友德哪里敢随便收道士金子,惹出是非。

手里的木棍只不过是普通木棍,千年雷击桃木又如何?至少自己从没听说这种树木有何用处,自己只知道一般道士手里都有桃木剑,可从没听说普通人拿桃木有什么用。

道士急切地一挥手,地上忽然出现一块布帛,上面摆了各色的物品,亮闪闪的石头、书籍、药丸……

各种物品凌乱摆了一地。

“我出门游历,身上所带物品不多,全在这里。此乃《太霄经》,修士之物,拿于你手乃惹祸之根;清尘丹,非你能承受;生机丹,亦非凡人能服用……”

道士回头对和尚道:“将你所有之物,拿出来,算我欠你的。”

布帛摆满物品,却没有一件能为胡友德所用,道士有些急了,道:“算我暂欠你人情,你告我家住何处,我保你一生富贵……”

道士的话,让胡友德更是害怕,哪里敢告诉他姓名和故乡,常常听闻有道士能诅咒、下蛊害人。

胡友德道:“我是诚心送与道长,不须道长任何酬谢。天色已晚,道长请回。”

洪松子急切的举动,彻底走向了反面。

洪松子乃是得道高人,却绝不可能白占了一介凡人如此贵重之物。要知道,天道渺渺,道士修的是道,如果随便占了凡人天大便宜,那么得到的也许是天机霉道。如同一介凡人,享受了自己不该得到的福禄,别以为是幸运,没准是灾祸。

洪松子看得出胡友德害怕了,想想也是自己太着急,又说什么惹祸之根,什么凡人不能承受之类的话,这哪里是诚心交换?简直是说,我想送你东西,但你用不了,用了一定惹祸倒大霉。

洪松子急得直跳脚,差点诅咒发誓了。

胡友德忍不住道:“如果道长非要谢我,不如帮我一个忙?”

洪松子忙道:“请讲。”

胡友德咬牙道:“我家少爷病危,昏迷不醒,就在大殿内,道长行走江湖,多少能驱邪治病,能否帮我救救我家少爷?”

……

心无所依,神无所归,魂似离似散,印堂暗淡,双眉紧锁,四肢僵硬,哎,此乃将死之人,如何救治?

洪松子心里哀叹,果然世上是没有可以随便占的便宜。

“你家少爷体弱身虚,千里跋涉,风餐露宿,早就伤了根本。又受了伤寒,身上五痨七伤,又是连连惊惧,激愤、悲怒、哀恐郁结于心,实难救治。”

胡友德原本并不抱希望,只想打发道士了事,然而道士说的几乎如同亲眼所见,知道道士是个高人,哪里肯错过这一个机会。

胡友德急忙跪下,将身上的银两和木根放在道士脚下,连连磕头。

“少爷的病与道长所言一丝不差,我身上只有这些银两,恳请道长救我家少爷的命。”

看着胡友德拿出的银两,道士哭笑不得,和尚则幸灾乐祸,这么一来,道士却非救此人不可,否则如何见人?

“非我不救,你家少爷身体好救,但是神痨魂伤,已非药石能救!”

道士狠了狠心道:“你家少爷受了什么刺激,或者太疲惫,或绝望,或无意继续活,或不愿意醒来,或者魂伤无法醒来。若身体完好,可以慢慢调养,可是神魂不在身,身体机能不运行,自然无法吸收药石之力。如今体内高烧不退,药石无用,身体很快就彻底崩溃!神仙难救想死之人!”

“啊?”胡友德愣住了,喃喃道:“是少爷不想活?不对啊,他苦练刀法内功,就是为了能活下去啊。何况我家少爷为了母亲和幼弟、幼妹,死都不怕,岂会寻死?”

“也许并非他本意如此。如此少年,带着铁链,押送苦海,估计在牢狱内种种遭遇见闻,对前途早就绝望了。你看到的也许只是他不愿意让你们对他感到失望而已。近日受了惊悸,借机沉睡后,再不愿醒来,你看他眉头紧锁,并非病中沉睡之相,乃是梦中游魂之症!”

胡友德接着微弱的炭火之光看了过去,雷少轩的眉头果然紧锁,脸上惨白,却好像很放松,面带微笑。

胡友德绝望了。雷少轩最近几次的高烧越发厉害,再不懂医,胡友德也知道,这么烫的体温,雷少轩熬不了多久。

站在旁边的和尚忽然道:“我看此子天庭饱满,伏犀贯顶,大富大贵之相;印堂暗淡,日月发青,主时运不齐,命途多舛。虽一时命骞时乖,却非早夭之相。”

道士没好气道:“道士与和尚在此,他想死也死不了,当然非早夭之相。道士为救他却要早夭了。”

边荒岁月 第十三章 施法

大殿空中,漂浮着一个金钵,金钵发出柔和的光芒,笼罩着雷少轩,在金钵的光芒中,雷少轩的脸纤毫毕现。

眉头紧锁,脸色惨白、消瘦、憔悴,让人看了心疼不已。道士手握松纹剑,围着雷少轩,脚踏七星步,嘴里念念有词。

似乎身背巨石,道士脚步沉重,每走一步,都无比艰难,道士越走越慢,忽然左手一指,一颗圆润药丸飘到雷少轩上面,化为粉末弥散开来,道士紧接着喷出一口青气,青气卷着粉末,没入雷少轩体内。

喷出这口青气,道士顿时神情萎靡,直接跌坐地上,五心朝上,闭目调息。显然道士喷出青气后,极伤身体。

此时,和尚身边却忽然出现一位白衣女子,女子对和尚点点头,走到雷少轩身边,消失在金钵光芒中。胡友德心里惊叫,这女子正是自己梦中打伤的白衣女子。

......

郊外一座残破的石桥上,雷少轩手里拿着一本书,悠闲四顾。

桥下流水潺潺,小溪边桃红柳绿,鸟语花香,正是一年中最美丽的春天。

河边到处是踏青的热闹人群。成双的青年伴侣,饮酒颂歌;嬉笑玩耍的稚童幼子,或玩耍风筝,或追逐推攘,或撒娇弄老;野叟老翁或垂钓,或歇息……空地上,各色商贩热闹非凡,熙熙攘攘,叫卖声、吆喝声,此起彼伏。

“小弟弟,你在干什么呢?”

一个白衣女子走上桥,跟雷少轩打着招呼。这女子眉清目秀,柔声细语,容貌端庄。

“我在等母亲和妹妹呢,她们去摘花去了,一会就回来。”雷少轩看到这美丽的女子,很是有好感。

“可是快变天了,你再不回家,一会就来不及了呀。”白衣女子道。

话音刚落,天色忽然变暗,黑云翻滚,寒风凛冽,空中雷声隐隐。

“快走吧!”白衣女子催促道。

“她们找不到我怎么办?”雷少轩着急道。

人群慌乱四散,桃红柳绿忽然变成枯叶飘零,一片狼藉,乌云压摧,天色全黑,看不清四周景象。

“快回家吧。”白衣女子道。

“不!找不到我,她们会着急的,找不到这座桥,她们会迷路的。姐姐,你先走吧。”

雷少轩焦急万分,此时已经狂风大作,气温急降,风雪交加,雷少轩冻得直哆嗦,两手抱肩。

“她们已经从另外的路回家了,没人走这断桥,这断桥只有你,没准她们已经到家了!”白衣女子柔声劝导。

“她们为什么不等我呢?”雷少轩失望地问。

“因为母亲带着妹妹在身边,只能先顾着妹妹,如果带着妹妹来找你,会让你们都陷入危险。你看,来不及回家的人都冻死在河边了。”

雷少轩往远处看去,四周漆黑一片,空无一人,只有冰河枯树,地上隐隐躺卧着具具冻僵、死状各异的尸体。

雷少轩惊恐万状,却突然发现身上已经覆盖上了一层雪,浑身冻僵,动弹不得。

“姐姐,救救我!我被冻僵了,怎么办?”

“太晚了!我救不了你,你只能自己挣开,赶紧跑。”

“天太黑了,路在哪里?”

“别管什么路了,先跑起来。只要跑,就不会冻僵;只要跑,总能跑回到家。”

白衣女子已经远去,只有声音飘渺传来。

雷少轩拼命挣扎,迈开步子,冲入黑夜。

......

“啊。”雷少轩惊叫一声,醒了过来。

雷少轩声音虚弱颤抖,眼神却清澈有力,脸上微泛红光,脸色不再惨白。

“胡叔,我饿了”雷少轩轻声道,胡友德闻言惊喜万分。

雷少轩高烧已经退去,胡友德扶着他,半躺着吃了一碗肉干熬出的稀粥,吃完后,雷少轩不再昏睡。

“多亏了那个道士和和尚。”胡友德庆幸不已。

“那两人乃是古道上有名的活神仙活菩萨,一路扶危济困,甚是有名。”沈为庸也替雷少轩感到高兴。

“院子里在干什么?好热闹。”雷少轩问道。

“和尚道士在做道场,超度亡魂,你重病体虚,见不得棺材灵堂,不看也罢。”

天色阴沉,院中摆满了新旧、大小不一的几十口棺材,气氛顿显凄凉、压抑、悲伤。

棺材前的空地上,四周屋檐白绫高飘,黄幡摇荡,空地中间摆着一张案几,案上有果蔬、点心,点起香烛,一个铁盆燃着纸钱,袅袅青烟弥漫。

一个道士在案前脚踏天罡,一个胖和尚则在一边敲着木鱼诵经,和尚面前是十几口棺材,与院中其他棺材虽然摆在一起,却又截然分开。

和尚嘴里念着祭文。

“北魏二百六十三年春二月十六日,龙门道观洪松子、雷鸣寺僧观澄谨陈祭仪,亨于故西平郡守阖府亡者阴魂曰:佛难浩劫,累尔阖府,堕落幽冥。生前笃信心诚,呜呼,怨天道不公,君等厚德,天绝其嗣续;茕茕孤魂,荡荡悠悠,孤苦荒野,戾风征伐,暴雨淋剐,残垣断墙,何处庇佑?可怜,可叹,可哀,可悲,可恨,可愤!断肠哀,从天恨......”

初始,众人只觉阴风阵阵,不多时,愁云惨雾翻滚,天色为之一暗,四处隐约传来鬼泣渺渺,泣咽凄声,似万鬼恸哭,动人心魄,令人心悸。

诵经之音渐渐往四周荡开,以宏觉寺为中心,笼罩四方,情形为之一变,似乎阴沉的空中,忽然裂开一个口子,阳光照了进来,朵朵莲花纷纷扬扬,如同寒冬逝去,春暖花开,生命醒来。

雷少轩看着密密麻麻的棺材,心头平静,生死一线之隔,棺材内外,一块薄薄的木板就隔开了阴阳两个世界。

道士和和尚在忙碌,在诵经超度声中,众人集合好队伍,继续赶路。

走了许久,雷少轩心头依然回荡着那篇生命祭文:尔浊世蝼蚁,为命而挣扎,却殇于其义,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生求生,为义求死,无憾矣,哀愁悲苦,喜乐笑欢,皆为尘土。怜我活人,忧患何其深,当奋力拼搏,一时消沉,永堕沉沦......

雷少轩不再有怨恨——对母亲、对命运甚至对自己的怨恨。

生命如风般此脆弱,瞬间凋零,任何哀叹、彷徨、哀怨,都是对生命的轻视与亵渎,只有努力挣扎,竭力前行。

雷少轩觉得心头慢慢温暖起来,全身慢慢充满了力量。

天,飘起了风雪,胡友德背着雷少轩,与众人消失在迷迷茫茫的风雪中。

......

多年后,茶马古道愈发热闹起来。古道凶地之一的宏觉寺,变成了一处香火鼎盛的佛地。

传闻曾经有一个道士和和尚,从宏觉寺中抬出几十具棺材,摆了多日的道场,念了好几日佛经,超度亡魂, 最终将棺材埋于寺院后山,并一一铭记死者姓名籍贯,此外,和尚还特地送十几口棺材回了北魏某地。

之后据说和尚前往佛国,历尽千辛万苦,数年取回佛经后,重建宏觉寺,宏觉寺香火日盛,天健二年,宏觉寺被赐封为大慈宏觉寺,和尚奉为护国帝师。

宏觉寺怜悯世人,但凡有大灾、大疫,皆开寺门,救苦救难,不取分文;但是宏觉寺还有规矩,接受救助之人,日后若有能力,须往后山栽一株桃树。

对这个奇怪的规定,众人都不解之。好事之徒谣传说,和尚年少未出家之时,曾与一女子相恋,常常于一处桃林相会,却因家贫被女子父母棒打鸳鸯。和尚为了纪念恋人,与寺后栽种桃林。

然而,曾有高人路过桃林,空中仔细看罢摇摇头,道:“这哪里是什么幽会之所?分明是幽冥之路,为超度孤魂野鬼,送归轮回之捷径。世人愚钝,不解其忧,只谓何求。只是这幽冥路,阴煞地,显于俗世,所种凡桃无力镇压阴气,难免误伤误入之人,阴气入体,百病缠身,如此一来,原本是好事却变成坏事了。”

于是高人随手扔出一颗桃核,转眼间,桃核裂开,发芽,长出一株苍翠欲滴的小桃树。

此桃树发芽瞬间,桃林无风而摇曳,似万桃拜服,林中顿时如沐春风,阴煞气一扫而空。

事毕,高人却恶作剧一般,在最大一株桃树写下了一段话:

凭风泪洒桃红树,咫尺天涯路。昨霄相拥,天太忍,未白头已被春风妒,从此陌路。

桃千种,寄情无数,何日残躯赴幽冥,永相聚。

——宏觉寺澄观题。

和尚听到此事,哭笑不得,无从解释,却更坐实了和尚的年轻时恋情传闻,更引得无数痴男怨女的同情和羡慕。之后宏觉寺周围逐渐成为城市,桃林倒真成了无数情人幽会浪漫之地。

道士似有所悟,虽得千年雷击桃木,却不甚重视,更注重于己修,亦重济穷扶困,游历天下。

据说此道士,为解瘟疫,不惜己身,曾试尝百草,几次误中毒,几近濒死,终得金方,活人无数。

边荒岁月 第十四章 水路

淇水,又称明江,流淌在南川无数峰峦之间的一条激流。

淇水也是南邕江上游最主要的支流,河道狭窄,水流湍急。

淇水奔流到大王滩,拐了个湾,向东流去,河水因此在大王滩淤积出一片平滩,水流变得平缓,是淇水上游数百里内为数不多的渡口之一。

大王滩地势开阔,四周林树繁茂,雪霁白雪压松林更显苍翠。

河滩卵石堆积,怪石嶙峋,中间为层叠的黝黑青石铺就的栈桥码头,栈桥尽头,正停着一艘大船。

大船高丈许,长七、八丈,高高的桅杆上,一面褐红色旗子,迎风招展,上书两个大字“通和”。

“到了。”沈为庸惊喜道,“这是咱们商号的船!”

汹涌的河水,浊浪拍岸,雷少轩心情跌宕起伏。

黝黑的大船,将载着自己,又开始另一段人生旅途,只是雷少轩再没有了彷徨和恐惧,看着众人忙碌,将货物搬上船,倒有一种兴奋的感觉。

“此乃我商号最大的船只,在北魏商队中也是赫赫有名!”沈为庸颇有些得意,道:“雷少爷,船大平稳,哪怕初次坐船之人,也不易感到颠簸晕船。”

“贵商号竟然有如此实力!”马少腾也有些惊叹。

“通和商号行达天下,到处都有分号,只是大多在北魏境内,行走茶马古道时日尚短。行商茶马古道的商号甚多,他们经营已久,若想在众多商号中脱颖而出,须另辟蹊径,这才有我等在冬末春初,其他商号不走之时行走茶马古道。”

“如此大船,是否平日也是没有的?”雷少轩想了想问道。

沈为庸点点头:“然也。既然另辟蹊径,必然倾力为之,商号为保证行程顺利,专门派出大船,往日都是与其他商队共用商船。”

窥斑见豹,由此可知通和商号为何能成为有名的商号。

为争先,普通处,能辟蹊径;行险处,聚实力保障之。

雷少轩想起一句话:世上之事,无随便便能成功者。雷少轩对此一直并未在意,说到底,未经世事,哪知世事艰难,所谓‘是非经过不知难’。

船缓缓行出,随着水流而下,越来越快。

雷少轩病重体虚,特意安置于一间小房内。小房密闭,开小窗也无风吹入,窗外风景,却能一览无遗。囚犯和军士大多只能留在甲板上,忍受着寒风刺骨。

两岸石山群峰林立,重岩叠嶂,峭壁嶙峋,绵延不绝。已是初春天气,虽有小雪,山上却已经冬雪初融,露出青翠松竹,青白相间,风景如画。

淇水湍急,浩浩汤汤,向东奔流,一叶孤舟,飘于河面。

奔流出几十里,风雪已晴,两岸风景更加美丽。黑岩白水,悬崖叠崿,树木峥嵘,时见鹰唳长空,猿啸孤峰,声彻空谷,千转不绝。

雷少轩不由心胸激荡,豪情顿生,脸上微红,见状,胡友德看着雷少轩说道:“少爷?”。

雷少轩奇怪地看着胡友德,道:“什么事?胡叔。”

“你昏迷之时,为一道士所救。”胡友德欲言又止。

胡友德小心翼翼地看着雷少轩,道:“道长曾说,你昏迷不醒,是因为自己不愿意醒。”

“我为何不愿意醒?”雷少轩奇怪地问。

“他说、他说……”

胡友德有些焦急,迟疑地看了一眼雷少轩,看到雷少轩奇怪的样子,一咬牙道:“他说你看不到希望,不愿意受苦,你想死,不愿意醒来。”

“啊?”雷少轩有些奇怪,道,“我怎么不记得?我怎么会想死?我发疯了?”

“不想死就好,不想死就好。”胡友德舒了口气,认真道,“少爷,前途虽然艰难,生死莫测,但是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万不可想不开。”

“不会的,沿途看到那么多死人,想死太容易了,活着才难。”雷少轩道。

沈为庸在旁边,看着雷少轩道:“雷少爷,别怪老朽啰嗦,你说得对,死真很容易!病死、判死、害死、战死,为凶禽猛兽咬死,失足摔死、溺水而亡,毒死、饿死、渴死、累死,为财死、为恶死、为善死、为亲死……自杀而死种种死状皆有之;人活着极为不易,一不小心便死了。”

沈为庸感慨道:“为了让一个人活着,父母兄弟亲友无不抄心揪心用心甚至用命,如果失望、困苦、艰难、甚至绝望,便要死去,哪里对得起为之用心用命之人?哪怕陌生之人,也绝不愿意看到身边无关之人死去,兔死尚且狐悲啊。哪怕前途再艰辛绝望,也绝不要放弃。心有希望,燃烧热血而死,死亦为鬼雄,神鬼不敢欺;怯懦而死,神鬼厌弃之!”

雷少轩隐约记得自己当时似乎有不愿意醒来之意,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想死。

“昏迷之时,我只不过是做了个梦。”雷少轩不好意思道,“想来是梦太美了,不愿醒来而已,怎会想死?道士大概是想夸大病情,只为多取诊金。”

“说来奇怪,”胡友德摇摇头,“诊金那道长分文未取,还倒送了一块金子,只不过取走了我随身木棍,他说是一根千年雷击桃木。沈掌柜见多识广,千年雷击桃木真就那么值钱?”

沈为庸闻言骇然,道:“你们遇到奇人了!千年桃木固然值钱,多用于道士驱鬼镇邪之用,于常人却是无用。此事切不可声张,钱财入手,怀壁其罪,死囚、军士皆豪强之徒,声张必惹祸。”

“受教。”胡友德拱拱手道。

沈为庸摆摆手,道:“不必客气,我与雷少爷投缘。”

世上之事就是奇怪。有些人认识多年,却不敢随意交心,相互提防;有些人只是初次见面,便无所不谈,怎么看怎么顺眼。

所谓: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沈为庸经商多年,城府极深,场面上对人极其热情却极少与人亲近。然而沈为庸对雷少轩不仅极少有的揪心与关心,打心眼里感到亲近,也许是自身家中也有差不多一样年龄孙儿的缘故。

当然沈为庸自己也极其同情雷少轩的遭遇,甚至感同身受,于是一路关心,不时教导,难得的与人交往而不怀丝毫功利之心。

“多长时间能到达上思郡?”雷少轩问道。

尽管身体依然很虚弱,躺在被窝里,窗外激流湍急,大船飘摇,颇让人有忽上忽下,头晕欲吐的感觉,却依然挡不住雷少轩兴奋的心情,打开窗户,看窗外风景。

“明日上午便能到达。”沈为庸也兴致勃勃道。

夕阳西下,百鸟投林,晚霞似火,船行如飞,两岸的景色飞快地后退。

“此船速如此之快,万一有岩礁尖石,岂不船毁人亡?”胡友德担心道。

“是啊,每年都有船毁人亡的事情发生。不过此大船有多位老船工把舵,从未出过事,且放宽心。”沈为庸感慨道,“老实说,我数次走此水路,每次坐船都心惊胆颤,好在本商号以稳为先,在最险峻处,自有安排。”

“前面一段路程,便是险滩连连……”

话音未落,船头忽然传来声声船号,声彻江面,有人声嘶力竭大声喊着号:“第一滩了……啊……”

紧接着,船工一起喊着号:“第一滩……嘿喝……龙王醒哟,浪涛天,紧握铁链喝保平安……”

“呵、呵……吼……”

众人心悸中,大船猛然被抛上空中,又狠狠砸在水面上,隆隆作响,浪花翻涌,却又飞速向前飘飞而去。

众人心提了起来,紧张的情绪攫住了众人的心,甲板上的囚犯、军士都死死抓住身边能够抓住的东西。

浑厚的号声又响了起来:“第二滩了……嘿……嘿……”

船工们整齐的喊声传来:“第二滩……嘿喝……龙王翻呀,雷电闪,齐心齐力哟浆飞船……”

大船忽然飞起,却急遽下沉,如九天飞落,却又如一叶轻舟急遽被冲出,将浪花甩在身后。大船如同一颗被人甩到水面,被水弹起,向前飘飞石头。

不一会,大船似乎缓了下来,两岸的颜色似乎能够看清楚了。

第一次坐船的人,心刚放松下来,腹内翻涌,头昏欲吐。然而刚要呕吐,浑厚的号声再次响了起来,每个人不由心里一紧,被迫重新抓牢。

“第三滩了……嘿……嘿……”

“第三滩……嘿喝……龙王怒呀,我亦怒,怒眦欲裂心不甘,驾船飞上九龙滩……”

雷少轩听得心旌荡漾,情绪慷慨激昂。

两岸峭壁突然阴森逼仄,黝黑的石壁,贴着船窗向后飞退,绝壁凌空,清流汹涌咆哮,轰声震天,只有那船工号声裂空传来。

“九龙滩呀……哟呵……九龙滩,绝壁岸,九龙飞天不知返,茫茫一线裂九山……”

大船随波逐流,飘忽不定,如飘忽不定的命运,让每个人都充满了无力感。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大自然的雄岸伟力,让每个人感到如此渺小、无力,每个人心里都祷告不已。

雷少轩紧紧抓着床沿,胡友德脸色苍白,晕船和紧张,让他握着船舱的扶手的手青筋暴露,手指惨白。

“九龙潭是最后一险滩了!”沈为庸说道,试图安慰着雷少轩。

话音未落,大船忽然如天坠地,发出“哗”一声巨响,船底猛一沉,却又飘起,甲板上传来雀跃声:“平安了!……”

边荒岁月 第十五章 偈语

山间河道突然变得缓和,水面如镜,月挂澄空,船有倒影。

甲板上,呕吐声一片。

缓和过来的心情,让人感到身似空中飘落,腹内翻江倒海,顿时剧烈呕吐,恨不得将肝胆吐尽。

胡友德也早就忍不住了,听到船工喊出“平安”后,夺路而出,不知道跑到那个角落呕吐去了。

也许雷少轩原本病中,身体一直难受,反而能勉强能忍住呕吐,却也感到头昏眼黑,闭着眼睛,卷曲着身子,窝在被窝里,脑子一片空白。

大船继续前行,刚过九龙滩不久,河流却又忽然越来越急,河面虽宽,河中却不时有怪石嶙峋,礁岩兀立,河水漩涡不断。

雷少轩被轰鸣的激流声惊醒,发现大船似乎在打转,急忙打开窗户望去。

只见河道白浪翻涌,湍急的流水冲击发出如雷咆哮,激起层层雪花白沫,几块巨大的怪石兀立河中,岸边悬崖陡峭,一条小路蜿蜒曲折其间,穿行岩石罅隙中。

一群纤夫,正背着四根粗大的绳索,将船一点一点往前拖动。

虽然顺流而下,然而此地处处漩涡险滩怪石,只能靠着人力点点挪动。纤夫们身体前倾,如蚂蚁般,拉着大船前行。

雷少轩被震撼了,如此大船,竟然靠蝼蚁一般的人拉动。

“你醒了?”沈为庸推门进来道。

“先生你看,人如此弱小,却如此顽强,仿若奇迹般拖动大船,其壮举实在让人感到惊奇。”

“这不算什么。”沈为庸感慨道,“茶马古道一路上有昆吾雄关,城高数十丈,横绝雪岭与昆山,飞鸟难渡;有千里栈道,凿石绝壁,横于云霄;更有铁链锁桥,飞于泸水,望之胆寒。此皆人力奇迹也。”

雷少轩听得心驰神往,顿觉自己孤陋寡闻。

“一人之力如蝼蚁,然而蝼蚁之力,却能创神迹。”沈为庸说道,忽然问道:“你母亲临时之时,对你可有何交代?”

雷少轩闻言,黯然道:“她只说要好好活下去!”

沈为庸叹道:“母子骨肉分离,人间惨剧。只是雷少爷,如你能活下来,你打算如何活法?”

雷少轩摇摇头,道:“能活下来就不容易,哪里能有什么想法,走一步算一步吧。”

“是啊,能活下来不易。据我所知,死囚营最后能活下来的,至多十之一、二,不过你有胡友德相伴,看马巡校对你的样子,估计你母亲在死囚营里也有些安排,如此一来,我猜想你一定能活下去。”

胡为庸坐下道:“商队行走各地,自然收留各色人物,其中便有不少死囚营、军营里出来的人,这些人都是些亡命之徒。据我所知,死人堆里呆久了,多少有些心理之疾,扭曲变态的也不少,有些甚至已经无法融入常人生活,皆因他们一生之中失去人生目标太久了,忘了原本生活之义,为人之道。你万不可如此。”

雷少轩懂非懂地看着沈为庸,沈为庸耐心道。

“你原本心地善良,却无辜入狱,必定心有不甘而生愤恨,其实大可不必。世上无人不受委屈,有大有小。比如我本家中庶子,一直替父亲经商,家中财产几乎都是我赚取,父亲仙去,家产却几乎全归大哥所有,公平吗?再比如,帝王将相之家,生来膏腴,穷苦之家,生来贫贱,公平吗?无辜者不光你一个,你母亲、弟妹因你入狱,整日忧虑思念,难道不无辜?你需要为她们做些什么,既然她们无辜,就由你弥补她们,你的无辜,终有一日,自有上天弥补!”

雷少轩低头不语,意有所动。

“你此去须自定一个人生目标,绝不可在死囚营浑噩度日,最终失去自我。”

“定个目标?”雷少轩看着沈为庸道,“请先生教我!”

“寻母。”沈为庸直接道。

“寻母?”雷少轩有些疑惑,“如此简单?”

“简单?”沈为庸摇摇头道,“是你想简单了!你外祖父乃是谋反抄家之罪。你母亲出身官宦之家,却是商人。恰恰因为是商人,此罪名注定无法在家乡继续营商,否则营商所得容易被他人非议诽谤,到底是营商所得,还是隐匿家财?还会连累旁人。”

沈为庸接着道:“为了营救你们兄弟之事,想必你母亲上下疏通官府,此事牵连甚大,事情一了,相关人等必不容你母亲继续留在故乡。而一旦你母亲家财用尽,幸运的话,会往他乡经商,如果不幸,很可能会流落他乡。你乃死囚,此去苦海非十数年甚至终身无法回乡,只有及早谋划,或许能相聚,否则此去便是死别。”

“如何及早谋划?”雷少轩茫然道。

雷少轩只是个少年,哪里能有什么人生规划?能活下去本就希望渺茫,其余仍是奢谈。

“简单说是三步。一是先活下来,二是站起来,三是走出来。”

沈为庸忽然道:“你可知一行押送苦海的死囚之中,何人最强何人最弱?何人最韧何人最虚?何人最狠何人最善?他们所犯何事被判死囚的?”

“这如何得知?”

沈为庸道:“凡事欲则立,不欲则废。死囚之中,虽不乏无辜,更多的却是穷凶极恶之徒,这些人必然恃强凌弱,虐弱畏强更甚常人十倍百倍。良善、懦弱之人,必然沦为肉食!你是最弱的一类,注定沦为他人奴役,战场之上注定被挡在他们之前,往往先死。”

雷少轩听了,惊恐涌上心头。

沈为庸看了一眼雷少轩,有些不忍,却狠了狠心。

“绝强之人有其弱,极恶之人也有善,再韧之人也有虚,你切不可浑浑噩噩,多留意身边之人,利用其弱,或投靠,或利用,或挑拨,为自己创一条活路。第一步,为了活下来,你须变狠,变毒,变恶。以活下来为根本。忍,忍常人不能忍;狠,能不惧生剐己目;毒,能生食蛇蝎。”

沈为庸叹了口气,缓缓道:“雷少轩,死囚营里许多人活了下来,却也沉沦下来。你当竖立目标,坚守为人的最后一丝底线,那就是绝不先害人、绝不先为恶,否则最后你成为穷凶极恶之徒,你让你母亲如何看你?倘若你沉沦,沉沦到你母亲都不愿意看到你,甚至希望你还不如死在苦海,你又何必活下来?因此你如果以寻母为目标,便要牢牢记住底线:觉不先为恶。”

雷少轩迷茫的眼神变得有些坚定。

“活下来然后站起来。据我所知,死囚营里,如果能杀足够敌人,也能立功、赎罪、升职。名利场大多逃不了一个字,钻营欺诈。名利场中,大多数人随波逐流,无非是不屑、不善钻营。古人云:鼎有一,不逐何其傻。天下鼎,英雄逐鹿;倾城女,才子追;路边金,人人抢。”

沈为庸循循善诱,心里却暗叹,也不知道自己说得对不对,但是不说这些,雷少轩如何面对以后的路?

沈为庸接着说道:“凡事皆然,你不逐名利,名利皆归他人,他人站起,你便跪下。你在其中,要夺可夺之军功,钻营可钻营之职位,哪怕最小的职位,都会有利你活下来,也必然有助于及早离开死囚营。当然,切不可夺不可夺之功 ,钻不可钻之职位,过之会有杀身之祸。”

雷少轩并不是蠢人,生于官宦之家,母亲营商,耳濡目染,对这些并不陌生,只是缺乏引导而已。

听了沈为庸的话后,连连点头:“好!我会争。”

“第三步走出来。记住,茫茫人海中寻人,最方便的途径,乃是官府及商号。北魏浩瀚无边,寻一人无疑大海捞针,妄图凭己一人之力寻人,无疑极其愚蠢。若能走出来,可来寻我。”

雷少轩宏觉寺醒来后,对生死虽已不畏惧,对前途却依然迷茫,听完了沈为庸的话,雷少轩第一次感到人生有了清晰的目标,不由对未来充满信心。

沈为庸忽然掏出一张纸。

“给。”

“这是什么?”雷少轩问。

“给你治病的那位和尚,临别之时说与你们有缘,批写了几句偈语送你,托我转交。”

白纸一张,短短数语,上面写着:

遇坡而葬,遇沙而入,遇寺而见,遇渡而行。

又偈:

玉露洗凡尘,荒谷桃花落,荆棘轮回渡,九阴星辰误。

偈语,乃佛家之言。

雷少轩想不明白跟自己有什么关系。短短四句话,每一句看似简单,仔细思量,却不明其义,似是而非。

沈为庸道:“既然你也看不懂,就不必当真。当世高人虽然不少,却也不乏故弄玄虚之人。即便能应验,也是日后之事,不必急在一时。”

“嗯!多谢沈老指点!”

“不必客气,你需要寻机会向马巡尉仔细打听死囚营之事,及早准备。”

沈为庸心里暗叹,过了上思郡,商队与死囚押送队伍便分道扬镳,这大概是与雷少轩交谈的最有机会。

雷少轩早慧聪颖,着实让人喜爱,然而身世坎坷,让人怜悯同情。老天如此不公,也不知道今后是埋骨他乡,还是苦尽甘来,演绎人生传奇。

沈为庸虽然说走遍天下,如此坎坷少年,也实属少见,自己孙子如今还在撒娇母怀,此子却须为生死搏杀。

沈为庸越想越觉心酸,欲说无言,转身离去。

边荒岁月 第十六章 夜诊

黑夜沉沉,微星闪闪,微弱的月光照在水面上,发出点点磷光。

水面忽然开阔,船慢了下来,远处渔光如豆,星星点点,岸上一座黝黑、庄严的大城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就是上思郡。”沈为庸喜道。

“好大一座城池。”胡友德惊叹。

上思郡是离苦海最近的一座大城,临水而建,雄伟坚固,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

沈为庸安排好搬运货物,让众人自行忙碌,马少腾令副手压着囚犯另寻住处。作为囚犯,雷少轩由胡友德背着,马少腾带着另外两名军士随行看守,沈为庸领路进入城内,直奔医馆。

已是深夜,街道上静悄悄空无一人,偶尔有些店铺还挂着灯笼,远处不时传来狗叫声,一行人急冲冲往驻马街而来。

医馆已经关门,胡为庸不客气地将门敲得震天响,显然是与医馆极熟悉。

“来了、来了。”屋内传来一个不满的女子声音。

过了一会,门打开,顿时药香迎面而来,一个女子手提灯笼,出现在众人面前。

此女子头发随意盘于头顶,身穿薄衫,罩着锦绣短披风,显然已睡下被叫醒的模样。

女子年纪不大,脸如玉面芙蓉,修眉端鼻,肤如凝脂,一双大眼睛,秋水横波,欲嗔如笑。

好美丽的姑娘啊,众人心里不由赞叹,马少腾心里更是一动,目光有些移不开。

看见沈为庸,顿时不满道:“这么晚了,我娘已经睡下,你来干嘛?”

沈为庸陪着笑道:“侄女,这孩子病得很重,麻烦你诊治。”

听到孩子二字,女子脸色缓和下来。

“这是上思最有名的郎中王思懿……”沈为庸道。

“好了好了,别废话,我娘在后面呢,快将孩子背进来。”

王思懿不耐烦地说道。

听到此话,沈为庸讪讪地自行走开,众人顿时心里暗谤,这老头是领人来看病的,还是自己看人来了。

雷少轩被放到床榻上,露出了一张眉清目秀的脸,皮肤细嫩白皙,只是脸色有些苍白,满脸憔悴,显然虚弱到了极致,让人心疼。

雷少轩两手往身子两边一张,露出了叮当响的铁链。

“哼,纨绔子弟,终于被抓,是因为偷鸡摸狗呢?还是欺男霸女呢?”王思懿幸灾乐祸道。

众人不由一愣,有些哭笑不得,这女子显然极具性格,多半曾受纨绔子弟烦扰,极度反感纨绔子弟。

雷少轩看起来恰恰像是纨绔子弟,顿时不知道如何应答,世上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马少腾在旁边,胡友德又不好意思说雷少轩是无辜的,毕竟雷少轩如果是无辜,马少腾等岂不成恶人?

“我犯了谋反之罪。”雷少轩浑身酸疼,挣扎着吃力道,“姐姐你要是不愿意救我,也没关系,救治谋反之人,没准会牵连你呢。”

“啊?”王思懿吃惊地看着雷少轩,道:“你这么小就谋反?”

“你家大人呢?”王思懿道。

天下人都知道,谋反之罪,男丁必一同被流放。

“外公死了,弟弟也死了,母亲和妹妹在家,只有我一个人流放苦海。”弟弟没死,却不能说出来。

对陌生人来说,雷少轩的话有点多,但王思懿一开口,雷少轩就知道她多半是个嫉恶如仇的人,而且好奇心极重,喜欢刨根问底,这种人多半也极富同情心。

沈为庸教会雷少轩要仔细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并为己所用。这是雷少轩第一次头脑清晰地为自己谋划。

“你父亲呢?”王思懿接着问道。

“我没有父亲,只有母亲抚养我们三个!”

一句话,道出了无数委屈、酸楚与无奈,雷少轩眼睛里噙满泪水。

众人唏嘘。谋反?谁都知道这罪名等同无辜,自小无父,小小年纪便无辜打入牢房,流放万里边关,任谁都会动容。

王思懿顿时心酸,颇有些不好意思,拿起雷少轩的手诊脉。

雷少轩的手柔软干净,只是手腕被铁链锁着的地方,乌黑发紫,满是伤疤,有些地方还被磨破,露出狰狞的脓血黑肉。

王思懿心里更是感到心悸,看着雷少轩,眉清目秀的脸,看起来那么让人心疼。

王思懿将玉葱般细嫩白皙手指搭在雷少轩胳膊上。

“姐姐,你的手真好看。”雷少轩道。偷看着王思懿的脸色,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闭……不许说话!”闻言,王思懿心里丝丝甜。

雷少轩的脉象让王思懿更是揪心。

雷少轩的脉相虚弱漂浮,迟而无力,显然是沉疴已久;心脉枯干,显然曾经高烧如烈火焚山,也不知道是如何活下来的;生机虚弱,时断时续,却弱而不断,显然曾有高人为其续了生机。

然而这样的生机乃是无源之水,维持不了多久。

王思懿接着将雷少轩的皮靴子解开,众人看罢顿时倒吸了口气。

两只脚已经和袜子粘在一起,厚厚的白色袜子浸出层层血迹,红的、黑的、褐色的……。

王思懿用剪刀将袜子剪开,仔细揭下袜子,雷少轩疼得直吸气,脸扭曲。

脚完全烂了,血肉模糊,到处是水泡、伤口、鲜血、脓包,混杂在一起,看上去狰狞一片,令人触目惊心,也不知道雷少轩是如何忍下来的。

“少爷,你怎么不说,让我背你!”胡友德有些气急败坏。

他忽然有些明白雷少轩真是不想活了,只有不想活了,才能忍受如此痛楚。

“你一样辛苦,我还能忍住。”雷少轩虚弱地说道。

王思懿心被什么刺了,阵阵难过。她何曾见过如此坚强的少年,亏自己还挖苦他是个纨绔子弟。

王思懿狠狠地瞪了众人,看得马少腾心里发虚,心里苦笑,这姑娘把他当恶人了。

王思懿熬了一桶药水,热气腾腾地提了过来,木桶里汤药翻滚冒泡,沸腾不已,让人胆寒。

雷少轩更是看得心惊胆颤,王思懿不管不顾,抓起雷少轩的脚就往桶里按,雷少轩吓得脸色惨白,两只脚拼命往回缩,众人都扭过脸,不敢看,这姑娘不是要杀人吧?

“啊!”雷少轩惨叫一声。

剧痛瞬间从脚下传来,然而麻痒伴随着剧痛弥漫了两只脚,驱走了痛苦,浑身变得舒服,有一种飞上天,无比销魂感觉。

雷少轩汗如雨下,浑身却觉得很轻松,这种感觉好惬意。

王思懿认真地按着雷少轩的脚,侧脸正对着雷少轩,这脸白皙晶莹,柔美如玉,雷少轩忍不住又说:

“姐姐,你真美!”雷少轩真心道。

“油嘴滑舌。”王思懿心里暗喜,嗔道。

“脉至弱,乍数乍疏,如羽如云,心机枯槁,面青至白,命不久矣,仅靠一股外来生机维持。”王思懿轻声道,“与之相比,手脚之伤不过小道,举手除之。”

“这如何是好?如此病重,如何上路?此去苦海尚有数千里。”马少腾心里一凛,忍不住道。

王思懿瞪了马少腾一眼:“你真不是个好人,他都快死了,还想着上路之事。”

马少腾苦笑,他本意倒不是逼迫雷少轩上路,而是担心雷少轩的病情。不过面对微嗔微怒的玉人,马少腾无论如何说不出解释的话,他的身份是押送犯人的恶人,越解释越黑。

说到底,马少腾也只不过是个情窦初开的公子哥,一向自视甚高,甚少与姑娘接触,不知道如何与少女打交道。

在北川之时,多少人给他提亲,他都没有同意,又不屑入青楼,只由母亲作主娶了一房小妾,没有正妻,以至于长这么大,仍然没有与姑娘打交道的一丝经验,猛然遇见如此美丽的姑娘,不由心动、羞涩,竟然不敢多说话。

“姐姐,不要紧,死便死了!随你医治就是。”雷少轩心里轻松,对生死,雷少轩已经释然。

王思懿心里一紧,嗔道:“胡说八道,姐姐在这里,你想死也死不了,只是有些麻烦。”

王思懿眉头微皱,道:“要是继续上路,却是必死无疑。”

转身看着马少腾,道:“他需要在此修养几天。”

马少腾急忙道:“但凭姑娘安排,我也在此随时听候姑娘吩咐。只是这么重的病,姑娘是否请家中老人把把关?”

“劳体、沉疴、虚神,几乎病入膏肓,上思郡除了本姑娘,你找一个能救他的出来试一试?哼,就算能用药,只怕你付不出诊金药费。”王思懿傲然道。

胡友德将包袱解开,拿出几锭大银,道:“姑娘,我家少爷外出远门,所带银两不多,如果不够,我们再想办法。”

几锭大银,合起来也有百十几两,算是一笔不小的巨款。胡友德听到雷少轩病重,忍不住拿了出来。

此去苦海,万里迢迢,这点钱看起来多,实则是最后救命钱,不由心疼不已。

王思懿看了几锭大银,淡淡道:“倒是不少呢。”

雷少轩一把抓过包袱,拿出道士给的一块金子,这动作让虚弱的身体一阵阵疼痛,不由有些气喘。

“姐姐,全给你了,能不能治好,都不怪你,尽心就好。”

王思懿往后院配药,胡友德有些忍不住。

“少爷,那是你母亲尽卖家中仅有财物才凑出的银两。此去苦海尚有数千里路,到了苦海,还需打点死囚营上下,你全拿出来,今后如何是好?那女子所说的不过是套话,与其他郎中所说都一样,多半不过是为了诊金。”

后院药房内,王思懿闻言不由一愣,顿时怒容满面,杏眉倒竖,停住手里的动作。

边荒岁月 第十七章 姐姐

雷少轩强忍着疼痛,道:“胡叔,我想过了,如果这次病好能上路,你就离开,回家吧。”

“这怎么可以?……”胡友德急道。

雷少轩摆摆手,止住了胡友德。

“胡叔,这位姐姐医术高明,善良美丽,绝不会是为了诊金。我虽然年少,却也知道刚才那沸腾药水,绝非普通郎中能配置,如此高温,那是要死人的。我如今感觉脚麻、痒、干,唯独无疼痛,伤口感觉隐隐已经结痂,如此神药岂是普通?尤其全身虽然疼痛无比,心里却感到无比坚实,脑海静清,非路上那种虚弱、命如玄丝之感。我如今要么是逐渐痊愈,要么是回光返照。”

“此去苦海只剩最后数千里路。你并非囚犯,到了苦海无法入营,只能即刻返回,你不如就此返回。剩下的银两,你拿着路上用,我本就是囚犯,应该尽早与其他囚犯一样,过无钱无人照应的苦日子,否则入死囚营后我怎么能适应?”

“胡叔叔,我如今的病如果非好即死。你马上走,我不想你看见我死,不想你难受,而且让我母亲知道我死了,岂不是伤心?你走吧,跟我母亲说我已经入营,这样她就不知道我何时死,总会觉得有希望。”

这才是雷少轩让胡友德离开的真正目的——不让母亲挂念。

雷少轩并不觉得自己能活下去,尽管再不想死,也会拼命活下来,但是自己果真死去,就绝不让母亲知道,悄悄死去便是。

西北道,愁云瀚,千古湟水千古寒。苦海路,埋白骨,多少征夫多少魂,万里山,万里水,遮不住,良人泪。

这是苦海路上流传了无数年的民谣,雷少轩不觉得自己能例外。

“那姐姐美丽善良,看她一眼,就想起我母亲,我已经多少时日没想起母亲,都记不清母亲模样了。”雷少轩忍不住哭道,“我好想妈妈!”。

王思懿后院房里听到,忍不住滴下泪来,心里骂道:“这小鬼,胡思乱想这么多,想死?偏不让你如愿。”

马少腾心里难受,安慰道:“那姑娘医术高明,你会好起来的。”

深夜。

雷少轩躺在榻上想着心事,胡友德和马少腾坐在椅子上,一路劳顿,两个人早就疲惫不堪,昏昏欲睡,却强忍着睡意,看护着雷少轩。

不知过了多久,王思懿端出一碗药,药香扑鼻,闻之不由精神大振。

雷少轩看着去,只见药汤清澈见底,温润如玉,灯光下竟然发出点点金光。

药入口,润滑如酥,刹那间,一股凉意入喉,迅速弥漫全身,雷少轩只觉得全身上下一点一点充实起来,浑身有力,身体重新属于自己。

“姐姐,这是什么药?我突然觉得病都好了,力气比好时还强壮。”

“好?差得远。”王思懿哼道,“这里有百年灵芝二钱,百年黄芪,紫何首乌各一钱,七星花、八爪根、入骨箭、九牛藤、三果、三蕨、三枝、土红参、大白芨、四方蒿、五香藤、五花血藤、六月青......”

“此药名‘十全紫金’,共计纹银五千五百六十三两七钱二分一文。”

马少腾和胡友德听得目瞪口呆,这么多钱,卖了三个人,也还不清。

“姐姐,你说话的声音真好听,比药还要好。”雷少轩边喝着药,边毫不在意夸道。

此话一出,王思懿脸心里甜孜孜,脸上却板起面孔道:“再油嘴滑舌,胡说八道,下次给你下泻药。”

转脸不怀好意地看了一眼马少腾和胡友德,两人顿时心里扑腾直跳。

“是啊,王姑娘真是菩萨心肠,雷霆手段。”马少腾嘿嘿道,又补充了一句,“姑娘心地善良,容貌俊美,实乃某平生所见。”

惹来王思懿一阵白眼。

说到底,马少腾出身世家,具有良好的家教;加之生就一副不错的皮囊,浓眉朗目,高鼻阔脸,一眼看去倒也让人颇有好感;身穿军官皮甲,衬出挺拔身躯,谈吐中,也没有普通军官的粗鲁、鄙陋。

只是这番话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年轻女子来说显得有些唐突,好在王思懿年轻貌美,惹来无数追求者,见过更失态过分的言语,倒也见怪不怪。

雷少轩暂时留在了这里养伤。

医馆地方不大,四周都是药柜,层层堆叠至屋顶,中间木架隔开前厅与后塌。

前厅竖立一面屏风,屏风上题立着一块匾额,中间是一幅画,画的是童子药师深涧采药图,两边写着一副对联。

匾额上面写着:济仁堂。

对联云:救命即天道,何来贵命贱命?医心乃人德,唯有苦心尽心。

“这是我家世代行医原则,是祖训。”王思懿瞥了对联一眼,忙碌着。

“你家长辈真是济世高人。”马少腾夸道,又是惹来王思懿一阵白眼。

雷少轩留在济仁堂已经三天,马少腾也在这里呆了三天,也跟在王思懿后面三天。

没事就扫扫地,擦一擦桌子,帮着王思懿扶一扶病人。大概王思懿年纪过轻,尽管医术高明,往来病人并不多,倒给了马少腾说话的机会。

烈女怕缠郎,开始王思懿对马少腾还颇有些反感,如今却也适应了马少腾的存在,交往也自然起来。

说来,王思懿只当马少腾是自己的追求者之一,倒也没其他想法。

马少腾对王思懿一见惊为天人,颇有一见钟情之感,却也知道短短几日,就能俘获芳心无疑是痴心妄想,便放下心中妄念,以同龄人平常心与王思懿交往,相互之间倒也融洽。

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以为王思懿说的五千五百六十三两七钱二分一文的药费不过是玩笑。

试想,那个医馆随便舍得、拿得出如此贵重一副药,救助一个陌生人?尽管这病人颇得人好感、同情。

可见济仁堂并靠救治病人为生,必定还有其他赚钱手段,如果靠治病为生,那一副药就能让济仁堂破产了。

胡友德是个粗人,马少腾眼里只有美人,雷少轩是个敏感的人,心里有些疑惑,身为病人,却不好质疑。

“姐姐,你身上是锦衣罗袄,下面要是配上淡蓝浅色,上下会更加和谐,简直是仙人下凡。”雷少轩装模做样点评道。

王思懿瞪了雷少轩一眼,气急:“你是说我不会穿衣?”

雷少轩毫不退让,不客气道:“嗯!肯定没有我妈妈会穿。”

短短一、两天,雷少轩已经姐姐长姐姐短,毫不客气把王思懿当姐姐,说话也颇为随意。

雷少轩出身大户,耳濡目染,对穿着搭配,简直与生俱来。而王思懿自幼长于医馆,哪里会将心思放在穿着上?就算想穿得好看点,也没有人教她,说到底,家教使然。

“我不是你妈。”王思懿气鼓鼓道。

“可你是我姐。”雷少轩面不改色道,“你生如仙女,再打扮就能气死仙女。”

“油腔滑调,油嘴滑舌,胡说八道。”王思懿心甜嘴软。

换来一身浅蓝,果然上下浑然一体。

“头发玉钗最好换成翠绿短钗。衣服要是繁华,那么头饰就要多样,否则头轻脚重。反之,如果素衣简裙,那么头饰就要素白简单,否则就是头重脚轻,也是不好。”

王思懿白了雷少轩一眼,道:“就你是大头鬼,嘴巴长。”

换来玉钗出来,果然又是一变。

“果然好看。衣服衬得皮肤白如月光,嫩如软玉……”雷少轩道。

“高挑动人,婀娜多姿,淡香沁人,果然国色天香。”马少腾插嘴道。

雷少轩说话,王思懿心里甜孜孜,谁不原意亲人称赞自己?雷少轩姐姐、姐姐地叫,听得多了,王思懿心里多少就把雷少轩当弟弟,觉得亲近。马少腾说话,却让王思懿觉得羞涩。那是异性同龄人的话,王思懿如何不羞?

王思懿不好意思,道:“吃饭吧。”

“姐姐长得漂亮,什么颜色图案均适合。简繁、颜色搭配上下和谐一体就好,用料却不要太次,不必化妆过浓,老女子才会浓妆艳抹……”

“你说我老?”王思懿又被气急,马少腾微笑。

衣服搭配原本就不复杂,王思懿聪慧伶俐,一点就透,以前只是无人指点而已。

“把这两块布缝上。”王思懿道。

“姐姐,你让我学习缝衣服?”雷少轩惊诧道。

“那你衣服破了谁帮你缝?不穿衣服?”王思懿道。

穿针、缝线、打结是缝衣服基本功夫,可就是简单的缝线和打结,却有种种。

“姐姐,这缝衣和打结方法似乎不同寻常?”雷少轩道。

“当然,现在把那死狗的肚子缝上。”王思懿接着要求道。

“啊?咱们不吃狗肉了?”马少腾在旁边问道。

王思懿白了马少腾一眼,道:“就知道吃。狗多可爱啊,怎么能吃呢?要不是为了你们,我才懒得杀狗呢。”

“苦海死囚营乃是著名的死亡之地。死者半数死于战伤,多数是刀枪箭矢伤势,初始伤势并不是很重,却因为处理不当,或者无法及时救治而死;另外半数死于痨、瘟、病。如何治病用药,短时间内无法学会,只能教会你们自行处理伤口,不至于因轻伤致死。”

王思懿轻描淡写道。

边荒岁月 第十八章 西去

马少腾闻言脸色大变,会处理伤口对一个军人来说太重要了。

受伤是军人最常见之事,训练、战斗都会有人受伤。

军营之中,郎中奇缺,只能优先处理高级军官和重病重伤,根本无暇照料普通军士,顾不上及时处理一些轻伤,好容易等来郎中,这些轻伤已经恶化成重病重伤以至于无法救治,军营之中因轻伤不及时救治,以至于最后死亡的例子比比皆是。

如果及时处理些刀枪箭外伤,对一个军士来说,关键时候不啻救了一条命。

马少腾陪着笑脸,道:“王姑娘,思懿妹妹,我也是看着手痒,也想学些缝衣服的本事,不如你也教教我?”

惹来王思懿一顿白眼,却也不拒绝。

“伤口处理其实很简单,把伤口清理干净,缝合,敷药抹药粉即可。只是清理伤口时,需要用烈酒。”

“多烈?”马少腾问道。

雷少轩只是少年,毫无生活经验,只会听和学,却不会发问。

“越烈越好。”王思懿道。

“可是战场之上,或者死囚营里未必有烈酒,该当如何?”闻言马少腾道。

“实在没有,可用煮开的清水。”王思懿想了一下道:“野外战场,条件简陋,实在没有这些,我猜用雪山之水亦可,清冽泉水亦可,却万不可用浑浊水,只是最后一遍清洗须用酒。”

“缝合伤口后,涂抹药膏药粉,并且按时换药即可。我已经为你们配了些药,给你们写了几副药方,你们今后可按方配药,随时带在身上,以防不测。”

“营内要勤洗脚、洗澡,不要喝未煮的水,饭前便后要洗手……”王思懿叮嘱雷少轩道。

“哪里可能如此讲究?那可是军营、牢房。”马少腾嘟囔道。

“哼,不想得病就按照我说得做,做不到无非是懒惰。”

马少腾苦笑。

“如今你们先好好练习缝狗肚。”

王思懿撇嘴道:“你以为杀狗是为你们吃的?是为了制狗皮膏药。”

转身就走,嘴里还念叨着:“好久没制狗皮膏药了,想想狗肉真挺香。”

雷少轩在济仁堂住了五天,虽然并未痊愈,囚犯押送却再也无法耽误了。好在雷少轩身体依然虚弱,病却已经无碍,而且上路之时,无需全程行走,只要感到疲惫,胡友德依然可以背着他。

马少腾也在济仁堂陪了五天。

原本马少腾照顾雷少轩,是看在公孙倩的面子上,这几天朝夕相处,两人关系着实变得亲近起来,而且王思懿一再威胁,要是不把雷少轩平安送至苦海,估计也没脸见王思懿。

五天过去,王思懿无奈给雷少轩送别,毕竟军务所在,不能耽误。

王思懿送给雷少轩一个包裹,附上许多专门配置的药物,和一套外伤缝合、处理的工具。这套小小工具在之后的岁月里,无数次救了雷少轩生命,在身上流下无数伤疤,伴随雷少轩渡过许多艰辛苦难的岁月。

雷少轩向沈为庸深深一揖,感谢这个人生中最艰难岁月里,教会自己观察世界的第一个老师。他教会雷少轩如何观察环境,利用人心,建立信心,树立了人生目标,让雷少轩初步明白人性之复杂,不让雷少轩沉沦。

尽管雷少轩依然懵懵懂懂,沈为庸却已经教会雷少轩打开了观察世界的一道门。

沈为庸、王思懿站在城楼,看着雷少轩随着队伍,缓缓消失在延绵起伏的山丘之后。

……

上思郡西去,称为西海道。

西海道沿着洹水河岸,一路蜿蜒曲折,往西而去。

洹水已经干涸,两岸都是黄土堆积的高原,称为土原。

土原方圆几千里,常年干旱少雨。茫茫土原之上,净是黄土,寸草不生,棵树不长,只有在土原罅隙、裂谷之间偶然有稀疏柳树、草地、人家。

数万年来,洹水切开土原,在河岸两边形成了狭窄的峡谷平原,由于洹水干涸已久,峡谷平原只稀疏长着野草,道路荒芜。

近几年来,西海道连年干旱,饿殍遍野,以至沿途百姓大多已经逃荒,村庄废弃,常常走上几天,也看不到一个有人的村庄。

“又是一具尸体。”胡友德捂着鼻子道。

离开上思郡,行走西海道,已经数不清到底遇见了多少具倒毙路旁的尸体。

雷少轩已经见过太多尸体,但是一眼看到这具,依然感到十分震惊。

这是一个小孩,才几岁大,骨瘦如柴,两眼空洞,眼睛浑浊,露出惊恐的目光,尸体上涌动着虫蛆,苍蝇“嗡嗡”飞着,显然已经死去多时。

尽管饿殍遍野,一路上看到小孩尸体的情形并不多见。饥荒年代,小孩容易被卖掉,也容易被人抚养,即便小孩死去,也会被人安葬。

倒毙路旁的小孩,多半实在是大人走投无路,以至小孩也没有能力抚养,也说明此地多数人家都陷入了绝境,哪怕逃荒也无力带着小孩,否则小孩也是一笔可卖的财产。

对生死,雷少轩已经坦然,然而雷少轩此刻第一次感到了世道艰辛。

也许生死并不是世上最悲惨的事。雷少轩心里想着,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无论如何,路还得一步一步走。

队伍缓慢地朝前走着,太阳如此毒辣,雷少轩被嗮得眼冒金星。

“据传,古时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神射落其中九个。这九个太阳落于土原,以至于土原干旱无比,寸草不生,最后后羿神也渴死土原,其身化为洹水。”

“洹水自古干涸无水,只在七月雨季之时聚雨水成河,其余时候不过是荒滩干河床。”北川衙役余正道。

“再找不到人家,只能喝尿了。”一名军士道。

“喝尿?怎么喝?”

“当然你喝老子的尿,老子喝你的尿,谁也不占谁便宜。”

“屁话,喝尿都成了占便宜?要不你喝老子的尿?管够,老子可不喝你的尿。”

“别嘴硬,没水喝你能有尿?有本事你撒泡尿出来试一试?”

“……”

太阳如此毒辣,往四周看去,峡谷两边的悬崖似乎处处都晃着太阳。

每个人都口干舌燥,嘴唇干裂,两眼无神,脚步踉跄。

“马大人,这么下去可不行。”一位军士对马少腾道,“不如沿着河床走,看能否找到残留的水洼。”

马少腾看了看带路的衙役余开,余开摇摇头。

“土原下全是松散黄土,无法藏水,否则何至于千里无草树,不必浪费力气,河床里肯定没有水洼。”

余正抬眼往前看去,道:“当今唯一之计是找到人烟,咱们沿着河岸道路走,一边留意河床,看看河床之内有否绿色。但凡河床之中草树丰盛之处,地下可能有水眼,大多能掘出水,就算没有水,草树之根也能解饥渴。”

黄土茫茫,赤地千里,哪里来的绿色?入眼之处,黄土之上,热气氤氲蒸腾,人似乎都要飘起来,看到的一切,无不扭曲模糊。

在雷少轩眼里,每个人的身影如纸片一样,虚无飘幻。

忽然,前面的一个人身子扭了一下,直接倒在了地上,铁链扯动,将那一组的囚犯都带着踉跄欲倒。

“怎么了?”马少腾见状,走上前问。

“太虚弱了,已经不行了。”一个囚犯道摇摇头,道:“这半日,他几乎都走不动,都是我等拽着。”

军士解开铁链,将倒在地上的囚犯翻了过来。

这名囚犯双目紧闭,脸色铁青,脸皮干裂憔悴,身上衣衫褴褛,脖子、手腕木枷处以及铐着铁链的地方,都乌黑发紫,有些地方溃烂发脓。

这些部位容易受伤,有经验的囚犯都用布包着,这样就不会被磨破,溃烂如此严重,显然是有些日子了。

一名军士看着马少腾,马少腾点点头。

军士拿出几根大铁钉,将囚犯脖子上的木枷牢牢钉死,然后将铁链上的铁锁锁眼用铁条塞死,取了一根铁链将脚锁上,几个人将囚犯拖到了一遍,扔在了路旁,任其自生自灭。

雷少轩的心里波澜不惊,感觉有些麻木,他知道自己无法做些什么,带着这名囚犯,只会害死更多的人。

但是军士也不能放开他,毕竟他是死囚。钉死木枷、塞死锁眼是防止有人救他。任何人看见钉死的木枷和塞死的锁眼,都知道是官府重犯,极度危险,救助这样的囚犯,会视为同案犯。

胡友德要背上雷少轩,毕竟雷少轩病体刚刚痊愈,身体依然虚弱,然而雷少轩坚决不同意,胡友德只好搀扶着雷少轩往前走。

胡友德发现雷少轩似乎变了一个人,少语却坚定,不容拒绝。

雷少轩不知道自己变了,对生命重新有了看法,不畏惧死亡,更多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敬畏。

这么艰苦的跋涉,死便死了,却不可连累身边的亲人,雷少轩视胡友德为亲人,如果不是他一路相随,自己早就死在路上了。

以往雷少轩对死亡无比恐惧,恨不得胡友德时时背着自己,如今却知道生命的意义在于每一步有意义,而不是活得更长久。

雷少轩竭尽全力一步一步跟着走。

边荒岁月 第十九章 量罪

经过那名死囚身边,每个人都沉默不语。雷少轩强迫自己不去看那具倒在地上,身体卷曲的尸体,他知道不久就会有无数苍蝇盯在上面,将尸体分解,变成一堆白骨。

没人会同情那名囚犯,有的只是兔死狐悲的感觉。

“前面有村庄。”一名军士忽然喊了起来。

众人闻言,精神为之一振,加快脚步,朝前行走。

说是村庄,其实是几间破旧的土房,用稀疏的枯树枝围成小院,更多的是倒塌的颓垣,破败的情形一如往前。

这是一处只有几户人家的村落,村后却是一处很大的空地广场,广场中间是几根粗大的木头搭成的架子,架子上垂着一个辘轳,显然这是一口井。

“有人。”

果然,井旁聚集着一群人,围坐在地上,水井旁边、人群前面站立着一个人。

看见有井还有人,众人满怀希望,纷纷直奔井口而去。

那群人突然看见一队军士,压着囚犯直奔井口而来,不由有些惊慌,顿时躁动不安起来。

最先跑到井口的军士往井里一看,顿时失望起来,井底干涸开裂,显然许久没有井水喷涌了。

“你们是何人?”人群前面那位站立着的人问道。

看了一眼问话的人,马少腾心里惊诧不已。

这是位和尚,光头上布满香疤,瘦如皮包骨,头大鹰鼻,眼睛深陷,目光如电,眉发长垂,长得与北魏人迥然不同。身穿灰色僧服,破烂不堪,满是补丁,双肩挂着一根粗大的锈迹斑斑的铁链,铁链垂地,说话间发出叮叮响声。

马少腾不敢造次,道:“我等是押送囚犯前往苦海的北川郡兵,路途饥渴难耐,欲寻水解渴,不知此地何处有水?”

和尚摇摇头,身上铁链乱晃,道:“连年干旱,赤地千里,方圆数百里内水源都干涸了,无处寻水。”

“那你们上哪里喝水?”马少腾不甘心,问道。

“水无处不在。缘来水如泉涌,缘无海变焦土。”和尚看着马少腾,发出沙哑的声音道。

“你这和尚,我等几天滴水未饮,半条性命都无,你不救我等也就算了,有何必故弄玄虚?”北川差役余正有些焦急,不满嘟囔道。

“我们也好几天没有水喝了。……”一个稚嫩的声音怯怯道。

一个衣衫褴褛,满脸脏泥的小女孩,睁着大眼睛,躲在一个大人身后,露出瘦小的脸庞。

众人一愣,小孩自然不会说谎,闻言均垂头丧气,四散开来,觅阴凉之地稍事休息。

那一群人平静下来,和尚对众人不再加理会,继续讲经。

“佛曰: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林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净心守志,可会至道,譬如磨镜,垢去明存,断欲无求,当得宿命......”

雷少轩心一动,抬眼看着那群人,却看见那一群人表情懵懂,目光却坚定狂热,直直盯着和尚那锈蚀斑斑的铁链,仿佛看见一道救世之桥。

雷少轩沉浸在和尚刚才的言语中,却没注意到和尚的目光已经盯在自己身上。

不多时,和尚讲经完毕,那群人竟然一一匍匐到和尚面前,双手捧起物品,奉献给和尚。

和尚一一接过,将物品放入身边的一个布袋,然后依次抚摸爬过的人脑袋。

“回去吧,你所求,我已知,佛祖赐福你。”和尚温言道。

那人无不欢天喜地,站起来,恭敬退到一边。

雷少轩发现,那些人奉献出来的物品,都不算珍贵。小块银两,银壶,玛瑙,彩石,一壶油......每个人脸上满是幸福、欢喜。

无人注意到,和尚布袋无论装下多少东西,似乎总是干瘪如初。

雷少轩心里却有些愤怒,这些人衣衫褴褛,憔悴疲惫,骨瘦如柴,那些东西也许是他们身上最后的东西了,却被那和尚骗取。

乱世之中,生存尤为不易,和尚仍然骗走人家最后一点物品,尤其让人憎恨。

一对夫妇匍匐着爬到和尚脚下,双手奉上几张大饼,夫妇身后的衣服被两个小孩抓着,这两个小孩两眼看着大饼,露出渴望的目光。

其中一个小孩正是先前衣衫褴褛、大眼睛的小女孩。

雷少轩脑海里不由浮现出先前倒毙路旁的小孩尸体,忍不住道:“和尚……”

众人闻言,看着雷少轩。

雷少轩走过来,对和尚合十道:“大师,我替这家人奉上薄礼,请大师将他家奉礼还回来如何?”

和尚闻言,微微一愣,忽然笑道:“你欲奉献何礼物?”

雷少轩掏出一块银子,双手捧给和尚,心里忐忑不安。

那对夫妇起初闻言惊愕,男的忽而勃然大怒,道:“你是何人,竟敢侮辱达多圣僧?竟敢侮辱我们?”

那个男的满脸胡须,面目狰狞,眼看着要冲上来,却被达多和尚却拦住了。

“你为何替他奉礼?”和尚饶有兴趣问道。

雷少轩看到那男的并不领情,有些泄气,道:“世道艰难,一路多见路边饿殍,那大饼虽不珍贵,却为小孩子所渴望。只想为那两个小孩子可怜计,这银子足可兑换。大师出家之人,当救苦救难,普渡世人……”

“你怎知我不是在救世人?”达多和尚笑眯眯道。

雷少轩愕然,心想:你妈啊,将人口袋里最后一文钱都骗走,连大饼都不放过,是地皮刮三尺,还恬不知耻称救人?还被人尊为圣僧?

“我等饥渴濒死,若无水,活不过今日,大师救世人可否顺便救我等,为我等祈来一滴救命之水。”雷少轩强辩。

和尚叹了口气,看着四散的军士和囚犯,道:“尔等罪孽深重,黑气、死气、污垢缠绕,死便死了,免多造冤孽。”

马少腾闻言,怒道:“我等几十人,难道个个该死?你无计救我等也就罢了,何必妖言惑众,污蔑我等。”

达多和尚淡淡道:“该死之人,死便死了,不该死的人,自然死不了。”

胡友德却走向前,对着和尚恭敬合十,道:“我家少爷自小无辜入狱,罪孽无论如何是谈不上的。如今少爷大病初愈,身体虚弱,倘若无水便熬不过此关,大师难道也是因罪孽不救我家少爷?”

胡友德见识过和尚和道士的本领,不敢轻视和尚。

雷少轩也有些不服气,道:“大师口口声声我等罪孽深重,不过是一面之词,如何知道罪孽有多重?难道罪孽还能称量不成?何况佛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说,你身为佛徒,有罪无罪佛前皆平等,如何能不救?”

达多和尚举了一下铁链,叹道:“世人愚昧,曲解佛言。也罢,你等若有人能举起此铁链,我便救你等。”

说吧,和尚将铁链挂在井边木架上,木架年久有些腐朽,看似摇摇欲坠,然而沉重铁链挂上去,木架却纹丝不动。

衙役余正不服气,快步走上前,两手拿起铁链,然而任凭余正如何用力,铁链一动不动。

余正大叫:“和尚,我身为衙门差役,虽然贪心,也曾恃强凌弱,却不曾谋财害命,如何罪孽深重?我如何服气?”

达多看了一眼余正,缓缓道:“你有一结义兄弟,誓言同生死,剿匪之时,却见死不救,娶其妻,欲送其女与上司为妾,以讨好上司……”

“这,这……”余正脸色大变,掩面而走。

马少腾脸色坦然,大步走向前,单手用力抓住铁链,铁链依然纹丝不动。

“为何?”马少腾脸色不变,平静地对和尚道:“我自信未曾作恶……”

“你母亲之前,曾有一妇人,为你父亲生有一子……”和尚叹了口气,却住口不言。

马少腾闻言,脸色一变,眼睛里闪过一丝痛苦,一言不发,转身离去。

周围军士看见这两个人都无法举起铁链,不由踌躇,囚犯们则无人敢向前,胡友德走向前,走到铁链跟前,双手抓住铁链,对着和尚道:

“大师,我有何罪孽?可否先道来?”

众人闻言,不由一愣。

和尚看着胡友德,叹了口气,道:“你曾杀无辜人,放火烧死生灵无数,更不说身上有多条人命,抛家弃子……”

“大师,我不信……”胡友德打断和尚。

“我杀无辜人,放火烧死生灵无数,乃是奉命而为,也是为了救我家少爷。身上多条人命,乃是战场厮杀,你死我活,如何能算罪孽?至于抛家弃子,却是为了报恩。算我罪孽深重,我却是不服。”

胡友德拿起铁链一端,大喝一声:“起。”

铁链应声而起,从木架另一端滑落,然而铁链举起一半,却无论如何再也举不起来。

胡友德满脸通红,青筋暴突,铁链纹丝不动。

胡友德有些泄气,道:“和尚,我不服气,我依然会依心行事。”

陆续有几个军士向前,依然无法完全举起铁链,全场无言,都把目光转向雷少轩。

边荒岁月 第二十章 圣女

达多和尚一定是个神棍,雷少轩这么想着。

雷少轩不相信这么多的囚犯和军士,每个人都罪孽深重。

那根铁链一定有鬼,但是如果没人能拿起那根铁链,就没有水,唯一的希望是雷少轩。

许多人不相信和尚能找来水,雷少轩自己也不相信。看到胡友德被羞辱,其实算不上羞辱,雷少轩心里十分愤怒,恨不得一拳打在和尚那可恶的、鹰鼻陷目的脸上。

然而,众人的目光却让雷少轩无法拒绝这最后的机会——假定雷少轩是无辜的,一定能举起铁链。

雷少轩对这点也无比自信。

雷少轩快步走向前,拿起了铁链一端,猛然举了起来。

铁链纹丝不动……

雷少轩有些惊怒,又用力地拿起铁链,铁链如浇铸在架子上一般。

“和尚?我有何罪孽?”

雷少轩生气地喊道,众人也都愤愤不平。

达多和尚目光如电,平静地看着雷少轩。

“你无辜入狱,恨天怨地,恨父怨母,看似心平似水,实则酿怒海狂澜,他日必伏尸无数,杀孽重重。”

“我,我……将来之事,神鬼莫测,如何能够当真?”

雷少轩莫名其妙地感到心虚,有些无力地说道,“你根本是无力寻来水源胡乱找的借口……”

话音未落,雷少轩手里的铁链却呼啦啦地往上腾起,越过木架,“哗”一声,落在地上,盘成一团。

众人顿时目瞪口呆。

一个小孩子一手拿着铁链另一端,呆呆地看着铁链发愣,正是那个大眼睛的脏脸小女孩。

小孩子心地自然是最纯净的,她看到雷少轩帮组自己,却被父亲责备,以为又被和尚惩罚,只想着要帮助这个哥哥,看到雷少轩无力举动铁链,不由上前帮着雷少轩拉扯,却一下子将铁链拉了过去。

达多和尚也愣住了,叹了一口气,道:“天意!”

转眼间,和尚抓起地上的铁链绕了几圈脖子,挂在肩上,转身向远方缓缓而行,身上僧袍无风自飘,肩上铁链拖地发出“哗啦啦”的声响,瘦弱的身躯拖着沉重的铁链,仿佛每一步都无比沉重,如同拖着一个世界。

和尚身后,飘来阵阵梵歌:

黑暗流沙,妙目何用?唯有心灯,引我前行;一花世界,残躯何用?铁索缠身,拖曳罪人;唯我入地狱,世人得解脱;百病入我身,世人得喜欢;百难加我身,世人得平安……

那对夫妇看着达多僧离去,以为是被小女孩气走,生气地走向前,男的举起巴掌要打小女孩,却忽然惊叫一声,大喊了出来。

“有水,井里出水了,井里出水了……”

众人都冲了过来。

干涸的井底,正一轮一轮地喷涌着泉水。

欢呼、惊叫、抢夺,摔跤……绝望释放,兴奋激荡,所有人都兴高采烈。

雷少轩发现,那些人没有上前喝水,却围着小女孩子欢呼。

“圣女!圣女!圣女赐福……”

小女孩被一位老者抱着,被这群人簇拥着,朝另外方向离去。

小女孩有些惊恐害怕,眼睛望着雷少轩,带着渴求。在小女孩眼里,只有雷少轩是真正帮助自己的,雷少轩懂了,向着女孩挥手,任由这些人离去。

“那和尚到底是何人?”马少腾喝着水,喘着气问。

也许是大家都有罪,马少腾、雷少轩、余正等罪人关系似乎变得更加亲近起来。

俗话说得好,人生几大铁:曾同逛青楼,曾同窗,曾分赃。都是一起干过坏事、好事的人。

同样的罪孽深重,也会让人亲近。

“据闻,西海道为胡魏杂居之地。此地干旱少雨,人烟稀少,生活极其艰难。常有僧人行走其间,救苦救难,行医行善,不取分毫,被尊为圣僧,极受人尊敬。”

余正多次行走苦海,沿途风土人情,多少有些听闻。

“可是那和尚分明是显迹骗取财物,且贪婪无度,大饼都不放过。”

雷少轩愤愤不平道。

“倒也未必。”余正摇摇头。

“据闻胡人极西之地,为佛国发源之地,常有僧人往来,以传播佛教宗义,此僧面目奇异,估计便是极西之地而来。这些僧人铁锁加身,为世人赎罪,所募财物,一文不留,皆作为修寺之用。”

余正叹道:“此地民众虽贫,却愿意奉献所有,以求来世之福,须怪不得和尚。比之北魏寺庙,动辄千亩良田,居士无数,不纳粮、不交税,强上千百倍。”

“圣女又是何意?”

雷少轩脑海里浮现出小女孩那张睁着大眼睛的脏脸,不由有些揪心。

“此地风俗而已,估计也是信仰所为,好在圣女多半是好事,倒也不必担心。”余正安慰道。

井水喷涌到底是不是和尚所为,雷少轩依然将信将疑,但是小女孩帮了雷少轩却是无疑,从这点上说,这里的人都欠那个小女孩一份情。

旁人也许不信那么多人竟然无法举起铁链,然而亲身经历过举铁链的人,却知道他们真的举不起铁链。

“余大人,前面还有多少路程?”

“不敢当大人之称。”余正摆摆手道,“过了此地,西海道算是走了大半。西海道之后是平西道,平西道有千里之遥。平西道后是十万雪山,十万雪山延绵数百里。过了十万雪山,便是苦海。如今已是初春三月,四、五月,可达苦海。”

“西海道干旱无水,荒无人烟,如何前行?”马少腾有些焦急道。

“洹水尽头便是西海,约两日路程,赶到西海,便不愁水源,那里也有些集市人家,可以补粮食和水。”

峡谷逐渐变狭窄,两边黄土悬崖高耸,洹水蜿蜒其间,洹水河道干涸,裸露出狰狞怪石嶙峋的河底,依稀能看出曾经的急流险滩。

峡谷倏尔向北,倏尔向西,倏尔向南,看不到太阳,很快就让人迷失了方向,好在沿着峡谷往前走的路只有一条,只需要跟着走就好。

夜晚,峡谷漆黑,抬头看去,峡谷如一条线隐约挂在天空,行走峡谷中,不时能听到各种奇怪的声音。

悬崖上,不时传来啸月的狼嚎,沧桑而悠远。往日让人害怕的狼吼,在峡谷中回荡,颇有些生气,驱走黑夜的寂寞和恐惧。

队伍已经连续行走一天,却不敢也不愿停下宿营。

干旱饥渴,让人更愿意黑夜行走,何况峡谷没有树木,无法生火,在寒冷的泥地休息,相比行走,不啻是一种更深折磨。

经过一夜的跋涉,早晨时分,峡谷中豁然开朗,出现了一块巨大的峡谷空地。

四周的悬崖远去,悬崖间数条峡谷不知道通向何方。

一条马路从平地间穿过,两边的房屋不多,参差不齐地排列在马路两边,偶尔能看见房外飘着幌旗,有的院子还飘起袅袅炊烟。

显然,这是一个有人起居的正常村落。

果然,临近村落,马路边竖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平福驿。

众人顿时有些兴奋起来。走了好几天,这里竟然是一个驿站。驿站乃是官府所设立,可以免费食宿,意味着能好好吃饭、睡觉。

“这里只是曾经的平福驿所在。北魏强盛之时,与西胡通商,交往频繁,平福驿驻有军队,所在地逐渐形成了集市。”

余正摇摇头。

“然而北魏西胡连年交战,驿站驻军减少,盗匪横行,就很快就无力维持,只能撤销。如今最近的一个驿站是南屏驿,在西海道尽头,西海岸边。”

余正给众人泼了冷水,道:“如今这里已经不叫平福驿,因为有八条峡谷通往四周,便称为八门镇。八门镇四通八达,便于隐藏逃匿,成为有名的盗匪往来之地。”

“驿站乃官府所设立,都无法挡住盗匪?”马少腾吃惊地看着余正。

“正是。”

“这里看似有不少商铺,都是些什么商铺?不怕盗匪?”雷少轩忍不住问。

“进去就知道了。”

一行人加快步伐,沿着马路进入集市。

街道空荡荡的,一行人走在街道上,颇为醒目。

突然,街道旁屋檐下,一堆黑糊糊卷成一团被窝打开,一个老者露出了脸。

看见众人走过来,老者伸出一只手,手里拿着一个破瓷碗,嘴里念叨着:“早晨喜鹊叫,好人有好报。生意要起早,好心要怜老,一文钱舍老,百倍福荫报。”

走在前面的余正等人吓了一跳,原来是个要饭的老人。

此人身上穿着破衣烂衫,很是单薄,蓬头垢面,瘦骨嶙峋,举止颇为硬朗,没有乞丐常有的呆滞、猥亵目光,让人颇有些好感。

此人虽然要饭,念出的语句却毫无要饭之意,让人听了心里舒服。

雷少轩注意到此人的被子黑糊糊,却是丝绸被面,依稀看出曾有的牡丹富贵图案,这种图案一般大户人家才用。

这一切表明了,此人曾是富贵之人,却不知为何如此落魄,不免心里有些同情。

边荒岁月 第二十一章 习字

马少腾走到老者面前蹲下身子,忽然皱了皱眉头,老者身上味道实在有些难闻,乃是老人特有的那种味道。

看见有人靠近,老者有些意外,歉意道:“人老将死,其味也臭。”

“西海道人烟稀少,地荒民贫,我们行走多日都碰不见几个,你在此乞讨,岂不得饿死?”

“我本北魏行商,路遇盗匪,货物全失,本钱都是借的,无力无法回乡,也只有等死了。”

马少腾掏出一小块银两,放到老人的瓷碗里,道:“路遇即是有缘。我们一行人行走多时,不知道哪里可以买粮买水,稍事歇息?”

老人犹豫了一下,道:“没有。”

马少腾有些不快,道:“我看到许多幌旗,分明是商铺,难道没有粮铺酒家?”

老人有些无奈,道:“小镇尽头倒是有家小客栈,只有几间客房,你们人数众多,根本住不下。而且客栈生意惨淡,只卖些茶水、包子、馒头等常见之物。”

老人明显顿了一下,看着马少腾道:“你倒是个好心人,只不过此地荒凉,白日温热如火,夜晚寒冷如冰,食物极难保存,你门最好买些馒头大饼,不要买肉食馅包,容易吃坏肚子。”

马少腾不以为然,领着众人往前走。

经过老头身边,雷少轩犹豫了一下,也扔了一块银豆到老头的瓷碗里。

老头楞了一下,叮嘱道:“记住,别吃肉食馅包,容易吃坏肚子。”

雷少轩闻言笑笑,觉得这老头真啰嗦,紧走几步,跟上马少腾和余正,军士们听闻有客栈吃食,也都神情轻松,脚步轻快。

小镇不大,马路宽阔,院落低矮稀疏,显得空荡荡的。

“咦,这里竟有家镖局。”一名军士有些惊奇道。

一家院落门前,竖立着一根高高的旗杆,幌旗迎风飘着,上面几个大字:龙威镖局。

杏黄旗绣着花边,旗杆铁头尖利,直刺苍天,倒也威风凛凛。

“这里荒无人烟,开镖局护的什么镖?还不得饿死?”一个军士笑道。

“就是。”

“不会吧,竟然有青楼?”

果然,一家院落门口,高挂着两盏大红灯笼,灯笼写着“温柔乡。”也许是天色太早,大门紧闭。

循着叮当的打铁声音,沿着马路前行,不多时,众人经过了一家打铁铺。

说是铁铺,其实只是几块木板搭成的棚子,中间是一个炉子,旁边凌乱地堆着的木炭堆,一口缸装满清水。

一个浓眉大眼的大汉,头发胡乱系结,盘在脖子上,钳子夹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块,专心致志地一锤一锤地打着铁。众人经过,大汉眼皮都不抬一下,仿若无人。

铁铺旁是一家棺材铺,大门敞开,里面昏暗模糊,看不见人,隐约看见里面竖着纸人、纸牛马,门前木棚下整齐摆着几口棺材,精致的棺材雕花描画,黑漆金线,桐油发亮;简陋的只不过是几块薄木钉成盒子。

“这么漂亮的棺材,也不怕被人偷抢?”

“他娘的,听说杀人放火抢活人,听说过有偷棺材抢死人的吗?”余正骂道,“呸,晦气。”

宽阔马路两边有不少房屋,都紧闭大门,也不知道是什么商铺,看不见一个人,仿佛这里的人都消失了似的,情形颇为诡异,众人心里暗暗心惊,雷少轩心里隐隐不安。

怀着忐忑的心情,众人加快脚步,走到镇尽头,终于看到了一家客栈,客栈门口挂着一面旗子,写着漆黑的大字:通天客栈。

马少腾和余正领着几个军士走了进去。

客栈内只有三张桌子,桌子上摆着筷子盒,两个小女孩正趴在一张靠里的桌子上写字,看见有人进来,都抬起了头,睁着明亮的大眼睛,煞是可爱。

客栈里面的柜台上摆着两个大酒缸,一个算盘,柜台后站立着一位妇人,身穿灰色束腰裙,头发上插着玉钗,身材高挑,摇曳婀娜,皮肤白皙,大眼细眉,眼睛水汪汪。

看见众人进入,妇人满脸含笑,说道:“各位客官,住宿还是吃饭?”

好一个漂亮的老板娘,军士们不由眼前一亮。

“只要有好吃的,我们什么都吃,尤其是老板娘你。”有军士不由调笑道。

妇人白了众人一眼,柔声道:“店小哪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只有些羊肉、包子、馒头、大饼和酒。”

看着有些乱哄哄的军士们,马少腾皱着眉头道:“老板娘,每人来半斤包子,每桌两盘羊肉。小二,在外面给他们支上几张桌子。”

尽管马少腾极为关照雷少轩,然而身为囚犯终究无法与军士同桌,桌子已经坐满,只有两个小女孩坐着的桌子有空余,雷少轩便走了过来。

两个小女孩显然是姐妹,年龄相差不大,大的九、十岁,小的七、八岁。大的瓜子脸,眉清目秀,大眼睛;小的粉装玉琢,乖巧伶俐,圆圆的脸显得可爱调皮。

妹妹拿着笔正认真地写字,雷少轩看到一张雪白的宣纸上,写着几个大字:“天地人,初皆善,阴阳分,清浊显……”

这正是北魏童子开蒙书《童书》,笔法稚嫩,歪歪斜斜,显然是初学。

初学练字,用的竟然是最高等级的宣纸,雷少轩虽然出身大户,却也不曾如此奢侈;这家人只是开客栈的,想来应该不会有多富裕,却用如此贵重的宣纸练习,显然是不懂如何习字,必然是没有老师教导。

雷少轩有些怜悯这小女孩,道:“写得很好,小妹妹。”

小女孩羞红了脸,嗔道:“没人教我写字,我胡乱写的。”

“没人教你写字?那你怎么会识字?”

“嗯,我母亲教我们识字,我自己学写字。”小女孩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母亲也不会写字。”

“别乱说话。”大女孩子瞪着眼睛道,“母亲怎么不会写字?客栈怎么记账?”

原来如此,雷少轩道:“你的笔拿错了,而且要写字,首先要先学笔画,然后找一本字帖,临摹……”

“你是谁?要你管。”

大女孩警觉地看着雷少轩,雷少轩手里戴着铁链,显然是个囚犯。

“我……”雷少轩有些丧气,尴尬道:“我路过想吃顿饭,那边坐满了,不知道可否坐这里?”

“哥哥,你能教我写字吗?”明亮的眼睛注视着雷少轩,渴望的目光,让雷少轩无法拒绝。

“不行,他是个坏人。”大女孩坚定地说道,“母亲不许我们和坏人说话。”

“我只让他教我写字。”小女孩子气鼓鼓道,“他只是路过,一会就走。”

看到姐妹争执,雷少轩笑笑,道:“我一会就走,永远不会回来。我是个死囚,发配遥远的苦海,是回不来了,你们不用担心。”

此言一出,姐妹楞了,雷少轩道:“写字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老实说,我也写不好,但是我懂得写字的道理。我先教你如何握笔,教你如何习字,之后靠自己勤加练习。”

第一次当老师,雷少轩颇为用心,看着小女孩子几次都不会握笔,雷少轩干脆握着小女孩子的手教,惹得大女孩子嘟囔着:“男女授受不亲。”等雷少轩握着大女孩子的手教时,大女孩子咯咯笑,惹得小女孩子直翻白眼。

两个小女孩全神贯注听着雷少轩。

“如此短时间,教会一个人写好字,神仙也做不到。我只说一般习字道理,这也是私塾先生曾教我的。”

雷少轩认真道:“写字首先要练习笔画,笔画写好了,才要练习字帖。你上来就直接写字,却是走了弯路。”

小女孩子脸通红。

雷少轩看着小女孩子,道:“你们有字帖吗?”

小女孩摇摇头说:“没有,我们有好多书,却没有字帖。我们也没有先生教导,附近没有学堂,只有母亲教我们识字。”

这是没有先生的缘故。

雷少轩想了想,拿过笔和纸,在纸上直接写起了笔画。

雷少轩的字写得还算端庄,却不算多好,基本笔画却是被老师的戒尺逼着下过苦功,因此光看笔画,也算是规整。

“你们照此笔画练习,觉得差不多了,再练习写字;写字时,想想这个字是单字,亦或是上下、左右结构,推而广之,上中下,左中右,内外等等,如何排布才美观。没有字帖,可以照着书里的字。书里的字为刻版,却也大致能看出笔画、结构、布局。”

“如此简单?”小女孩子瞪大眼睛问。

“简单?”雷少轩苦笑道,“要想写好字,太难了。老师曾言,一辈子练字都不够好。这只是让你们写字不难看而已,不必人人成为书法大家,写整齐即可。”

雷少轩专心致志教着,没有发现客栈老板娘已经站在身后多时。

边荒岁月 第二十二章 黑店

“还有,初习字,你们不要用宣纸。”雷少轩忍不住道,“宣纸极其贵重,如此一沓纸,足够普通人家吃喝一个月。”

小女孩子眨着眼睛,问道:“不用这纸,用什么纸?”

雷少轩愣了一下,如此简单的问题,却把他问住了。显然这家人没有其他纸可用,才如此用纸的,自己虽好心,却有些冒失。

“我看路口有家棺材店,里面应该有黄纸……”

“你让我们用死人的东西?哼,果然不安好心。”大女孩子哼道。

“黄纸吸水性极好,练字比宣纸还好用而且便宜,当然……”

黄纸是给死人烧纸用的,让生人用似乎不妥,感觉不祥。想到这些,雷少轩不由有些心虚气馁,只是当时脑子急切之下,只想起来黄纸,镇里似乎也只有棺材店有纸张卖,并没有多想,此时要收回说出去的话,却有些晚了。

或者是天意,正是这猛然想起来的黄纸,日后造就了两位赫赫有名的貌若天仙、毒如蛇蝎的符箓姐妹花。

雷少轩有些泄气,小女孩子却不以为意,问道:“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雷少轩。你们叫什么名字?”雷少轩问。

“我叫洛兰,姐姐叫洛梅。”

雷少轩摇摇头,忍不住道:“兰和梅都挺好,和‘洛’搭配却不好了,落下的梅花有什么好的。”

这话又有些冒失和随意,他人的名字哪里能随便评论?也许是看到小女孩可爱,让雷少轩感到亲近,加之看到小女孩子连习字的常识都不懂,心里有些看轻这家人,说话毫无顾忌,甚至有些过于随便了。

果然,洛梅闻言生气道:“名字乃是父母起的,哪里能随意取之?既然你说这名字不好,你说取什么好?”

雷少轩羞得满脸通红,强撑脸皮道:“取名须慎,急切之间哪里能取好。‘洛’为‘落’之音,如果取花草之意,落花落草均不妥,不如取洛灵、洛颖。”

雷少轩拿起笔,在一张宣纸上写下了洛灵、洛颖。

雷少轩觉得实在不好意思,觉得有些过分,写完字便欲起身离开。

一只温柔细嫩的小手按在了雷少轩的肩膀上,客栈老板娘微笑地看着雷少轩。

“我觉得这两个名字很好,以后洛梅就叫洛灵,洛兰就叫洛颖。”

雷少轩吃了一惊道:“姐姐,我只是一时兴趣才乱说的,名字乃大事,怎么能乱改?”

“正是名字是大事,才要取好。她们生下来时,只觉梅花、兰花好听,没想更深。”

老板娘有些脸红,一笑百媚丛生:“我也是识字不多,胡乱取的,如今你这位教书先生给改好了,我要好好谢谢你。”

洛灵、洛颖也高兴起来。

洛梅、洛兰作为名字本来没什么,但是仔细一听一想,却觉得有些寥落凄凉,如凋谢花零落草,如今的名字颇显灵气。

人多自然上菜慢。此时,旁边两桌人的菜刚刚做好端了上来。

大概这里地处偏僻,往日客栈过客寥寥,客栈只备有白煮羊肉和包子。

羊肉煮得发白,一大盆端上来,热气腾腾,香气扑鼻,汤里飘着花椒、葱花、陈皮,让人胃口大开;大盆的大馅肉包,也是精巧剔透,令人垂涎欲滴。

显然这肉乃刚刚宰杀,怪不得如此香。想到路口老乞丐说的肉食可能是宿食,会吃坏肚子,如今却不用担心了。

“古人有一字之师之说,你教孩子写字,让她们请你吃顿饭,感谢教书和取名之恩。”

雷少轩红着脸,心里也有些高兴,至少有地方坐着吃饭了,刚才冒失取笑取名引起的不快烟消云散。

老板娘端上来了一碟小菜,一盘酱牛肉,一盘花生,一盘蘑菇,却没有羊肉和包子,显然是全给了两外两桌人,并没有剩余,雷少轩没有在意,既然被人请客,只能客随主便。

雷少轩自小出身大户,加之母亲行商,耳濡目染,深谙待客之道,虽然年纪小,却很会说话,很快就逗得两个小女孩子眉开眼笑。

雷少轩将东方美景,风土人情,奇闻轶事描绘得活灵活现,让洛灵、洛颖听得津津有味,老板娘咯咯笑。

然而说到自己的事,不由黯然心伤,尤其说到也许永远无法回家,不由心里酸楚,委屈,惹得小女孩眼睛噙泪。

老板娘毫不在意,开着玩笑,道:“要不要姐姐帮你?”

雷少轩闻言精神一振道:“姐姐如何帮我?姐姐在苦海认识人?”

“这么点小事,还用认识人?把这些看守宰了,把你放了不就好了?”

雷少轩吃了一惊,以为是玩笑话,有些哭笑不得。

“那可不行。蒙马巡校关照,我才能走到这里,他对我有救命之恩;何况我若独自逃跑。母亲一定被牵连,这可是谋反之罪。”

雷少轩也开了个玩笑道:“不过没准哪天我真谋反,当个大王呢,如今逃了,满门抄斩。”

一语成谶。

老板娘嘴角似笑非笑,道:“别后悔哦。”

雷少轩笑笑道,岔开话题。

“姐姐,你皮肤似雪,嫩如凝脂,像极东南美女。”

“哼,小小年纪,嘴甜似蜜,也不知道怎么学的。”老板娘瞪着眼睛说,心里却极为喜欢,怎么看雷少轩怎么顺眼。

看到胡友德要为雷少轩买上包子,老板娘逼着雷少轩扔掉包子,带上了洛灵、洛颖包好的满满一袋牛肉干。

貌美大方的客栈老板娘,香气扑鼻的白煮羊肉,热气腾腾大馅包子,让疲惫不堪的军士囚犯们吃得心满意足,这大概是西海道上最满意的一次吃饭吧。

八门镇也是干旱缺水,通天客栈挖了个深井,每日出水却极少,无法给更多人饮用,吃过饭,一行人必须离开,趁着酒足饭饱,尽快赶到南屏驿,否则没有水,难免出现意外。

一行人拖着疲惫的身躯,急匆匆继续前行。

八门镇逐渐落在身后,匆匆而来,倏尔远离,很快八门镇就变成了一个名词,只存在众人偶尔谈论的口中,也许很快就消失在脑海。

但是敏感的雷少轩却依然沉浸在这个神秘、萧条的小镇记忆中。

如此奇怪的小镇,有棺材铺、青楼、镖局、打铁铺、客栈,却没有平时小镇常见的摆摊,粮铺,杂货等,加之欲言又止的奇怪老头,这小镇会不会有什么秘密?

想起洛灵莫名警觉挑刺的表情,洛颖的朴实可爱笑脸,老板娘温柔却不容抗拒的目光,雷少轩的心感到温暖,脸上充满微笑。

雷少轩不由想起了那天晚上碰到的秦妍和如意,想起了沈老板和王思懿。

也许雷少轩的命运充满不幸,但是漫漫坎坷骞途中,却不时遇到真心关心和帮助自己的人,让他倍感温暖,这也许是命运的补偿吧。

雷少轩心里苦笑,如果真有命运之轮,那么苦海之路,就不会有累累白骨。

临近中午,众人在峡谷的一处悬崖下歇息,吃些东西,雷少轩也拿出了牛肉干。

牛肉干味道绝佳,且极耐饥饿,只是这么干旱的天气,牛肉干越吃越干渴,不如带些包子,至少包子里有些水汽,能解渴。

雷少轩心里想着,脸上有些苦笑,貌美的老板娘盛情不容拒绝,却实在有些粗心。

军士们都拿出包子吃着,突然,雷少轩身边的余正大叫一声:“啊。”从嘴里掏出一样东西,原来是咬到硬东西,咯了牙。

余正看了看:“呸,妈的,是一节手指。天杀的厨子,自己手指被剁也不捡起来,活该被剁。”

又看了看手里的半个包子,脸色微变,然后又拿起另外的包子,掰开看了看,忽然猛跳起来,将包子扔在地上,脸色煞白,结结巴巴,指着地上的包子。

“包、包子馅里有、是……皮……人皮……”

旁边一位军士,不以为然看了一眼手里的包子,摇摇头:“余老头,你说的什么疯话。”然后又吃咬进嘴里。

马少腾仔细看了一眼手里的包子,忽然脸色大变,扔掉一个,又打开一个,仔细看了看,哆嗦道:“是人肉!”

此言一处,所有的军士愣住了,仔细看了看手里的包子,突然一个军士把手里的包子一扔,往外就跑,边跑边喊:“妈呀,我吃人肉啦……啊……啊……”

军士和囚犯们顿时乱作一团,炸锅了一般,猛跳、猛跑、猛吐……呕吐声、咒骂声、哭声,地上到处是呕吐出来的脏污东西,臭气熏天。

有几个人躲在一边嚎啕大哭,有的瘫在地上抽搐不已,有的边绕圈走边唾骂着,有的脸色煞白,沉默在一旁,有的依然拿着包子,面无表情……

余正哭丧着脸,对马少腾道:“我想起来了,行走西海道有一句话‘八门镇,通天过,美女笑入温柔乡,男人却把去填河。’通天指的是通天客栈,女人入温柔乡,男的填……填……当包子馅,填咱们的肠。”

此言未落,几个军士冲上来,将余正扑到,拳打脚踢,嘴里乱骂。

“揍你个想起来,早不想起来?”

“什么白煮羊肉,分明是人肉。难怪那么白,肉那么鲜美,却没一点膻味。”

“肉切作白煮,带皮的剁了当包子馅。”

“别说了……”

边荒岁月 第二十三章 西海

看着有些癫狂的众人,雷少轩不由打了个寒颤。

雷少轩没吃一个包子,却丝毫没有庆幸的感觉,只觉得全身发紧发冷。脑海里美丽、大方有些俏皮的老板娘,无论如何和都与杀人狂联系不上。

老板娘笑语嫣然,坚持不让雷少轩拿上包子,原来包子竟然……。

想到这些,雷少轩感觉一阵难受,肚子翻江倒海,终于忍不住呕吐起来。

望着高挂空中的太阳,雷少轩身上毫无暖意,只觉得天空翻滚着的云团,如同死者扭曲的倒影。

前路漫漫,峡谷蒙蒙,心头凄凄,脚步跄跄。

八门镇已经远去,想起老板娘语笑嫣然,娇媚横生,不动声色间,却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想起这些,每个人都不寒而栗。

惊惧、愤怒逐渐变成无语,一行人沉默不语,低头赶路。

峡谷逐渐变浅,河床抬高,道路两边的草丛多了起来,开始是稀疏点点绿,最后变成成片浅绿。

两天后,队伍终于走出了峡谷,景色顿时豁然开来,眼前出现了延绵的草原和群山。

众人兴奋起来,看见山和草原,意味着西海道快到尽头了。

初春的季节,草原嫩绿一片,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各色野花,泥土散发着芬芳,远处群山含黛,碧空万里,极目远舒,不由让人心旷神怡,压抑多时的心情顿时舒展开来,队伍开始有说笑声。

干涸的洹水,逐渐有了水,袒露在阳光下,远远看去,像一条发光的银项链,消失在草原深处。

“有人。”有人喊了起来。

雷少轩朝前看去,道路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人影,穿着黒褐色皮衣皮帽,背对着雷少轩一行人,不紧不慢走着。

按说地势开阔,他应该能感觉到队伍的到来,但此人却似乎毫无感觉,或者感觉到了,却不加理会。

忽然,此人双手自胸前移开,与地面平行前身,掌心朝下全身俯地,额头轻叩地面,然后起身,双手合十,高举过头,然后行一步三步后,又如前行事。

“这是为什么?人烟如此稀少之地,竟有人干如此无聊之事?”

“这是月民跪拜朝圣之礼,月民信青教,前往圣地朝圣,一路跪拜前往。”

“这地方方圆千里内荒芜人烟,哪里来的什么圣地?”马少腾问道。

“马巡校有所不知,青教圣地在数千里之外。这人自家中开始,便如此一路跪拜,直至圣地。”

“那岂不是说要走数月才能到达?”雷少轩忍不住问道:“我们一行人好歹有个照应,走了数月,尚且数人死于途中;他独自一人行走在荒无人烟之地,历经数月,哪里来的水粮?岂不是自寻死路?”

“教民心坚如铁,无论风餐露宿,严寒酷暑,一口饼,一口水,一口雪,就能度日。无粮无水的时候,好几天不进食。因为饥寒交迫,病死累死途中的,比比皆是,这一切都挡不住月民朝圣之心。”

余正脸上露出佩服的表情,叹道,“我们万里跋涉,感到艰苦卓绝,那是被迫的。他们实在是为了内心之信,自踏天路。所谓难如登天,指的是天路最难,人要是有心,天也能登啊。”

众人听了,不由肃然起敬。

如此走路,自然缓慢,队伍很快就超过此人。

经过此人身边,雷少轩发现此人是个中年人,满脸皱纹 ,皮肤红褐色,显然是常年太阳照射所致,身穿粗陋皮衣,手里拿着两块木板,手指粗糙,皮肤开裂,身上背着一个简单的皮囊,别无他物。

队伍经过时,此人毫不理会,目光坚定专注,嘴里念诵经文,一路跪拜,仿佛天塌地陷都丝毫不能影响跪拜之礼。

雷少轩的心震撼不已。

从入狱以来,不知经历多少彷徨、怨恨甚至绝望,一路经历艰苦跋涉,见惯生死,因为自觉无辜,雷少轩不时自怜自艾。此刻,雷少轩忽然觉得自己的哀怨有些可笑,自己所谓的无辜,不过是一个借口,就算没有所谓的无辜入狱,漫漫命运之途也会有其他的磨难,又何必纠结过去,面对未来才是自己真正要做的。

雷少轩暗下决心,去除一切毫无意义的自怜,让内心强大起来,内心的强大,才是支撑一切的基础。

佛曰因果,其实何必看因,只需取果。亦或说,管他万千前世因,我只取今日果。

老子今日果是活下去,谁挡我今日果,老子砍他头,让他来世无果。雷少轩有些恶狠狠想着。

吃人又如何?还不是为了活下去。这念头莫名其妙跳了出来,不由吓了雷少轩一跳。

不知不觉中,雷少轩的心起了微妙的变化,变得冷酷无情。

又行走半日,在天和地之间,忽然出现一座大湖。

蓝天白云,碧水青山,湖面辽阔,碧波荡漾,一直延绵到地平线,消失在远处天际。

“西海到了。”余正兴奋地喊了起来。

众人欢呼着,拖着疲惫的身躯,奔到湖边,扑进水里,仿佛要洗掉身上的疲劳和晦气。

连日跋涉和担忧,让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来到风景这么优美的地方休息,让每个人都兴高采烈。

傍晚时分,西海如一面碧蓝的镜子,倒映着蓝天,湖中央兀立着一块巨大的石崖,石崖如柱,直刺苍穹。

夕阳下,白鹭穿过晚霞,水天一色,湖面风平浪静,湖水清澈明亮,湖底水草、卵石清晰可见,游鱼倏尔游荡。

湖中一柱石峰,如剑兀立湖中,颇显神奇。

“这地方叫龙牙镇天峰,距南屏驿只有半日路程。相传湖中有龙作恶,被天外一剑飞来,钉死湖中,湖中石柱乃是龙牙所化。”余正指着石峰说道。

大自然鬼斧神工,让众人惊叹不已。

“天色已晚,咱们尽快赶到南屏驿。”

马少腾看到众人疲惫稍缓,决定一鼓作气赶路。

一名军士跑来说有一死囚犯宁死不愿前行。

“反了不成?”余正大怒道。

马少腾、余正沉着脸,来到那名囚犯面前。

“怎么回事?”

囚犯约五十岁年龄,半躺在地上,面色平静,目视远方。

因长途行走跋涉,这个人手脚戴枷锁链处留下累累伤痕,有些伤痕新伤叠加旧伤,颇显狰狞,有些伤口破口,浸出血水,脸上颇为干净,脸色苍白,身上瑟瑟发抖。

雷少轩这才注意到,这个人全身湿透,头发刚梳洗过,颇为整齐,似乎洗过澡,连衣服也刚洗过。

草原初春,天气依然寒冷,湖水更是冰凉,他毫无顾忌地入湖梳洗,到底要干什么?

看到马少腾走过来,此人对着马少腾拱手微笑道:“见过马巡校。”

“到底怎么回事?”马少腾有些不耐烦。

“小民名叫罗学良,乃北川南兴县秀才。屡试不第,家贫无着,沦落凤凰岭为寇,虽然不曾沾血,却助纣为虐,死有余辜,注定死后无脸见列祖列宗。本来怀赴苦海边关为国杀敌赎罪之意,无奈体弱身伤,注定到不了苦海。此地风景秀丽,正好埋骨,但求一死,求马巡校成全。”

马少腾神情有些复杂地看着这个罗学良,此人在北川也算有些名气。

罗学良原为秀才,被掳掠进山后却当了盗匪军师,为之出谋划策,让当时剿匪官兵吃了不少苦头。然而凤凰岭盗匪凶残,罗学良却每每发善心,救助被掳掠进山的人,以至于被俘后,有人为之求情。可见此人并未完全丧尽天狼,颇有些读书人气节。

“离苦海已经不远,何必轻言轻生?”马少腾缓和了语气道。

罗学良苦笑道:“我已无力行走,最后十余里,全靠同伴相搀。”

说着,罗学良提了一下囚裤,露出大腿,果然膝盖以下全都糜烂发黑化脓,小腿骨破皮,露出了白骨。

苦海之路坎坷崎岖,倘若不能独自行走,迟早死于路上。路途遥远,能独自行走已属不易,没有人有能力帮助别人一直走到苦海。

雷少轩是个例外,尽管如此,雷少轩也大部分靠自己行走,如果失去行动能力,事不可为,相信马少腾也会毫不犹豫地丢下自己,唯一不放弃自己的也许只有胡友德了。

“我是个军人不是刽子手,看护犯人是职责所在,擅杀囚犯是重罪。”马少腾紧盯着罗学良,颇有深意道。

罗学良心窍玲珑,那里不明白这话的含义?

“禀告大人,小民因伤须解枷解铁链敷药疗伤,还须一把刀刮骨去脓,请长官恩准。”

马少腾对着罗学良身边的一名军士点点头,然后快步走开。

军士解开了罗学良的木枷和铁链,丢了一把刀在罗学良面前。

“一路之上,多蒙弟兄们照顾,来世再报。”

罗学良微笑着,拿起刀,横刀自刎。

边荒岁月 第二十四章 争天

众人沉默不语,无人劝解,也无法劝解。

无人流泪,唯有沉默,兔死狐悲的哀伤聚满每个人的脸上。

片刻之后,几个囚犯用刀挖了个浅坑,将之埋葬。

红尘俗世多舛多难,多有自杀者,这些人多半被人叹息以及瞧不起,认为是无能与逃避;而有些所谓的英雄豪杰,刀光剑影中厮杀,冲破尸山血海,穷途末路之时自刎,这些人被人赞叹。

这些人和罗学良其实没什么不同,连死都不怕的人,无非到了极其无奈的境地,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比死更深切和更可怕。

看着山坡上浅浅的土包,雷少轩忽然明白,死都一样,致死的命运却不同。

如果罗学良乡试后荐为官或为吏,如果不被掳掠为盗匪,或者掳掠为盗匪后及时逃脱,如果路上小心护理伤口,也许都不会死。最后的死看似必然,其实不然。

俗语曰:时也,运也!看似无奈,时不我与,其实不对。命运每一步,都曾给你无数机会,如果能及早谋划,会有无数的坦途,否则世上怎会有人说:逆境为舟船,乘风破浪时?

雷少轩有些明悟。

埋葬了罗学良,整理了一下队伍,一行人准备继续前行。

此时,天色忽然暗了了下来,天空黑云聚集翻滚,狂风大作,湖中掀起了滔天巨浪,激流直冲湖岸高坡,众人感觉到一阵眩晕,天地翻转。

“快跑,巨浪冲来了。”

“往远处跑,往高处跑……”

“……”

惊叫声,呼喊声,狂风席卷着湖水呼啸而来,发出轰鸣声。

众人跑出好远,回头看,惊恐不已。

西海沸腾,湖面高涨,惊涛骇浪撞击着湖岸,高耸的龙牙镇天峰被激流撞击,岌岌欲坠,黑云往湖面压来,黑云间隐约闪现着可怕的闪电,顷刻间大雨倾盆,狂风呼啸。

漆黑如夜的湖面忽然升起两团火光,不,不是火光,是两只巨大的眼睛,一只巨龟浮出水面。

巨龟长数十长,昏暗中,巨龟仰天怒吼,吼声如雷,声震千里,众人只觉得轰鸣欲聋。

天上云风咆哮,一道粗大的闪电凭空闪现,劈在巨龟身上,如同巨石砸地,巨龟黝黑如铁的背壳发出噼里啪啦的可怕断裂声,巨龟更怒,声声嘶吼,巨口大开,露出狰狞可怕的利齿。

闪电在黑云中闪烁,雷鸣压抑中爆发,一道道闪电如刀如火,毫不留情砸在巨龟身上。

巨龟暗血横流,血肉横飞,却毫不退缩,痛苦地嘶吼,愤怒地咆哮,伸直巨大脖子,张开尖利牙齿的嘴,朝天怒啸,仿佛要把一切加在自己身上的痛苦和伤害,加倍还回去,脖子片片如铁鳞片竖立,显得凶残无比。

终于,一道紫色的闪电击中了巨龟的脑袋,将脑袋狠狠地砸进湖面,掀起了一轮漩涡,巨龟趴在湖面上,一动不动。

天上黑云逐渐散去,湖浪消退,湖面逐渐平静,转眼间雨后天晴,晚霞灿烂,风平浪静。

众人依然不敢动,湖面巨龟忽然动了,缓缓抬起了头,似乎极其痛苦的样子,转过脖子,眼睛看了过来。

每个人仿佛被一个巨大的透明空洞包围,心头大骇,惊恐间,巨龟却忽然闭上了眼睛,沉下湖底,再也看不见了。

雷少轩心头巨震,他似乎听见巨龟看着他,眼里含着无比痛苦和哀伤,缓缓对他说:“救我,救我……”目光中满是恳求和渴望。

烟消云散,仿佛一切未曾发生,只有湖水因血而红,表明这一切是真的。每个人都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这是怎么回事?”大家惊魂未散,把目光转向余正。

“我也不知道。”余正苦笑道,“只曾听说西海无边阔,内有巨兽。”

“没准巨龟吃人太多,惹怒上天,降下雷电。”

“胡说。龟是瑞兽,从未听说有龟害人。那巨龟刚才也没有吃掉咱们,它要想吃咱们,谁能逃脱?”

逃?巨龟一个眼神就让众人全身颤抖,怎么逃?

“我看过一本书,名叫《西域记》。”众人闻言看了过来。

雷少轩继续说道:“书中记载:龟欲争天,雷击而化龙,成则龙门显,甘霖降,败即亡。龟争天,百不存一,可叹!”

“龟寿可万年,何必为化龙而死?也是一傻兽。”

“兽争天,人争命,也不差啊。”

“争个婆娘都争不过邻居老王,你争个屁。”

“嘿嘿,你看马巡校就不争,说媒的踏破他府上门槛。”

“苦海荒原回去,银子一扔,天上人间的姑娘,一天接一个换,爽!争啥呀?”

“……”

“就你还上天上人间?也就是去紫石巷的命……”

众人哈哈哈大笑。

一行人忘却了恐惧害怕,继续前行。

争命、争天的念头缠绕着雷少轩,久久不去。

巨龟的眼睛和声音,似梦似幻,不知真假。

真?雷少轩觉着这个念头可笑,巨龟一个眼神可杀掉自己,哪里轮得上自己救人;幻?感觉却无比真实。

自身难保,救人?先到苦海荒原,然后活下来再说吧。雷少轩摇摇头,紧走几步,驱散心头杂念,跟着队伍前行。

离开西海,队伍迤逦着向西而去。

走了一天,下午时候,终于到达了南屏驿。

丈高的土墙,围成一座四方的土城,与南北两道门,组成了南屏驿。

进入土城,是热闹的集市景象。

一条街道穿城而过,两边是各种商铺。粮店,酒家,布匹店,铁铺……虽然铺面都不大,却也鳞次栉比,颇为齐整,显然驿站商业颇为发达。

这里是方圆数百里内一处大集市,虽然已经是傍晚,街道上依然人来人往,颇为热闹,看不出到底是驿站,还是集市。

走了数日,每个人身体都到了极限,恨不得马上躺下休息。

原本驿站只传递官府或者军情文书,供往来官员食宿,如今驿站对往来商队也提供服务,当然对民间的服务是收费的。

由于西海道地广人稀,盗匪横行,相对安全的驿站便成商品交易的集市,许多商人在驿站内开设商铺,南屏驿也因此成为了相对比较大的集市。

见过驿长,校验印信公文,安顿了囚犯,马少腾带着余正,拉着雷少轩和胡友德悄悄来到了集市上。

“马叔叔,咱们干嘛去?”雷少轩早就精疲力尽,强忍着疲惫,问道。

马少腾看了一眼余正。

“雷少爷,您出身大户人家,知道大户人家老爷的兔儿吗?”余正不紧不慢道。

雷少轩一愣,浑身顿时打了个寒颤,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余正看着雷少轩一眼,点点头,道:“死囚营囚犯有今天没明日,多有变态者。营中没有女子,稍有姿色或者年少者多被这些人摧残,少有幸免,除非悍勇或者自残。雷少爷面目清秀,而且年少……”

“别说了……”雷少轩浑身发抖,脸色煞白,“我宁愿死也绝对不会玷污自己。”

“进入死囚营便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余正正色道。

一路跋涉,余正与雷少轩相处日久,对雷少轩印象不错。加之雷少轩的母亲公孙倩在北川郡怜孤惜寡,颇有善名,余正是北川本地人,对公孙家遭遇颇为同情,一路对雷少轩自然多加照顾。

“过了南屏驿,翻过前面雪山,再走十数日便是西平道。此去一路之上都是荒原,再无集市。”

“送你们进入死囚营,我们就必须返回。胡兄不是死囚,也无法进入死囚营,死囚营内,你只能自己照顾自己。”马少腾道,“一路之上,你勤练刀法,苦修内功,但是功力不可能一天练成。以你目前的力气,远不是一个成年人的对手,如不及早谋划,结果可想而知。”

“那怎么办?”胡友德乱了方寸,急道,“少爷如此年少力单,深陷虎狼窝,怎么可能是他们对手?”

胡友德一直担心雷少轩在死囚营中如何生存,心里尽管焦急,但是对夫人的安排一直抱有希望,心里存一丝丝幻想,如今马少腾和余正将血淋淋现实撕开,他如何不急?

余正道:“死囚之中,不怕力单,不怕体弱,也不怕他身高力强,唯独有几怕。”

余正盯着雷少轩,残忍地缓缓道:“丛林无规矩,人与兽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唯强至尊。兽无情无灵,以力为强,所以狮虎为王。人有情有灵,却也多了一分计较。牢狱之中,不怕强却怕狠,怕忍,怕毒,怕阴。至狠、至毒、至阴皆能纵横狱中,至少能活得舒服。力至强,有用却多被别人所用。”

“大不了一死。”雷少轩脸色不变,说到死,雷少轩心里一片平静。

“不怕死的念头在普通牢狱之中极为有用,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不怕死,还想着出狱。死囚营都是该死之人,不怕死的人比比皆是,光不怕死不够。”

余正面无表情道:“不过雷少爷不怕死,加上马长官照应,那么就有了机会。”

边荒岁月 第二十五章 皮甲

“入营之后,你要忍,无论毒打、唾骂、羞辱。忍,如毒蛇般潜伏,寻机一击必杀之以立威,乃是弱者生存之机。”

“如何杀人?人不是那么容易杀的,拿刀砍也要数刀才能杀死。少爷如此羸弱,只怕所杀之人,临死也能反扑,伤了少爷!”胡友德忍不住道,脸上满是忧色。

“如何不能杀?趁他睡觉之时,杀;背对你之时,杀;拉屎撒尿之时,杀;趁其不备之时,杀……”

余正越说越兴奋,雷少轩只觉得浑身发冷,说不出话来,胡友德听得目瞪口呆。

“别吓着雷少轩。”马少腾皱着眉头,道:“雷少轩,他是吓唬你的,绝不要轻易使用如此残忍暴力手段。杀人者,人恒杀之,你杀别人,必然也被人所杀。”

马少腾止了余正,道:“雷少轩,余老头原是京师金吾左卫诏狱审官,精通人体结构,他会教你一些简单的技巧,知道这些杀人手段,却不必用上。现在让余老头帮着打造些工具。”

“工具?”雷少轩打了寒颤,他仿佛记起了北川牢房那些惨叫声,心里有些明白为什么马少腾说工具而不是兵器。

“少爷如何将兵……工具带入营中,入营之时,定会重新搜身。”胡友德道。

余正亲热地搂着胡友德的肩膀道:“入营后,马巡校会探望你家少爷,放心吧。”

“那少爷如何带在身上?营房如此多的人,总会被发现。”胡友德打心眼里对余正有些发怵。

“你好歹是军营里出来的,心眼却如此实诚。”余正嘟囔道,有些不满,“当然不能带在身上。多打几套,埋于营房各处,墙根、地下,用时偷偷拿出,谁能发现?你是不是还担心马巡校?发现之时,马巡校早回北川了。”

雷少轩第一次急切感到命运之手离自己如此近,不由感到有些紧张,如同当年童子试,雷少轩明白,这一关只能靠自己闯过去。

一路打听,南屏驿集市上,最好的铁匠铺是“巨人铁行”,老板姓凌,位于北门城门口。

巨人铁行大门开着,走进大门,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院子里搭着棚子,中间是一个坩炉,靠墙凌乱摆着各种打好的铁器,大多是菜刀、斧头、马刀……炉子旁有一个巨大的水缸,一个汉子正在水缸旁的铁台上抡着大锤打铁,显然他便是凌铁匠。

此人上身穿着短褂,身材高大,粗大的手臂青筋暴露,肌肉虬结,浑身充满了力量感。听到动静,停锤转脸,脸部如同大理石雕刻出来一般分明,竟是个美男子。

雷少轩注意道,院子里屋檐下还有一个妇人,手里抱着一个婴儿正在喂奶,旁边还站着一个十岁左右男孩,看着妇人。

马少腾正要说话,凌铁匠却看到了雷少轩手里的铁链。

“客官,‘巨人铁行’从不替囚犯开枷断镣,没有此类工具,也不打造兵器,请移步其他铁铺。街头还有一家可开枷断镣,也有兵器出售。”

“凌师父是吧?我们不是开枷断镣。”余正指着雷少轩道,“请量一下他脖子大小,用最硬细钢,照此图打一副铁圈和四副带刃铁钩。”

余正打开一幅图,上面是一个铁圈和一个怪异的铁钩图形。

雷少轩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幅图画,一只小狗被铁圈套住,拼命挣扎,脖子却被铁钩钩住,动弹不得,浑身鲜血淋漓,不由脸色变得煞白。

凌铁匠看了图,脸色也是一变,看到了雷少轩煞白的脸,缓缓道:“此图来自诏狱吧?对付一位少年何必如此残忍?不过这不关我的事,只是我也不助纣为虐,几位请回!”

余正有些吃惊,这人竟然知道图纸来历,如此一来,他应该知道如何打造,不恼反喜,

“铁圈是为了护住他的脖子,并不是为了害他;带刃铁钩为他猎兽所用。”余正道。

雷少轩并不知道用途,诚恳对那个大汉道:“这些工具是为了我保命用的,我虽然是囚犯,却从来没有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没有这些,我必死无疑。”

既然是救人所用,就没有理由拒绝。

凌铁匠看了看雷少轩,叹了口气,点点头,不再多说话,一副不愿多管闲事的样子,拿过图纸,四下寻找材料。

凌铁匠专心地打造定制的工具,马少腾、余正四处闲逛,评点着院子的各式铁器,雷少轩却愣愣看着屋檐下的少妇给婴儿喂奶。

看到有人,少妇转过半身,雷少轩只看到她的半边脸。猛一看,脸像极雷少轩的母亲,圆润白皙,弯眉翘鼻,头发垂到腰间,眼睛看着怀里的婴儿,专注而又安详。这一切,让雷少轩想起了母亲抱着妹妹的样子,心里一阵酸楚。

旁边的男孩喊着母亲,见妇人不搭理他,径直上前,拧了一下婴儿的脸,顿时被母亲嗔叱,却也不恼,嬉笑跑开。如此温馨情景让雷少轩想起自己即将面对的未知命运,心酸、彷徨、恐惧袭上心头,再也忍不住抽泣,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妇人忽然转过来,柔声道:“你这孩子,怎么了?”

雷少轩抬手擦干泪水,道:“夫人见笑,我只是想念母亲和妹妹!”

看到那夫人盯着拷在雷少轩手腕上的铁链,有些惊愕的样子,雷少轩忍住眼泪道:“我是个死囚,因谋反被流放苦海荒原。”

一句话道尽缘由。此话一出,雷少轩忍不住心中委屈,眼泪又扑簌簌掉了下来。

这句话,却也瞬间刺痛了妇人的心。看着雷少轩眉清目秀,却满脸憔悴,细嫩的皮肤干枯爆裂,带着铁链的手腕已经发黑,小手手臂到处青一块紫一块,显然是艰苦跋涉,受尽苦难。

跑开的男孩子看到母亲与一个少年说话,跑了过来,拉着母亲的衣襟。看了看自己的孩子,妇人叹了口气。

“相见就是有缘,你可以叫我张阿姨。你等一会。”说着,妇人抱着孩子拉着男孩走回屋里,好一会,妇人拿着一块肮脏乌黑的兽皮走了出来。

兽皮不大,粗糙简陋带着干枯的筋丝,好像自从兽身剥下后就没有处理过的样子。

妇人看了雷少轩几眼,拿起剪刀,灵巧地裁剪着。

不多时,兽皮被剪成护胸的模样;接着,妇人又拿起针线,在皮甲上缝上了皮丝带,试着给雷少轩系上。

妇人身上散发着醉人的体香和奶香,雷少轩心里平静下来,说道:“张阿姨,这是什么皮?”

旁边的凌铁匠看着妇人给雷少轩打着结,有些嫉妒的样子,狠命的砸了几下大锤,瓮声道:“这皮甲,卖了你们几个都买不起。”

妇人一笑嫣然,道:“这是铁背犀皮,有点小,只能护胸。能帮你挡弓箭刀枪。”

又对那大汉嗔道:“什么卖不卖的,再贵的东西还不是给人用的。”

马少腾早就围看一旁,拔出刀,一刀刺在掉落地面石板上的碎皮上,碎皮竟然丝毫无损。

心里不服气,又狠狠地刺了几下,碎皮依然完好如初。

马少腾心里不由有些骇然。如此坚韧的兽皮,凭着普通剪刀,妇人却毫不费力地裁剪出皮甲,显然不是普通人。

“好了。”妇人脸上露出微笑,看着雷少轩道,“回去脱下衣服贴身穿好,紧要时候可保你小命。”

雷少轩心里感动,道:“阿姨,如能离开苦海荒原,总有一天,我开一家皮行和铁行,就叫‘张夫人’皮行和‘巨人’铁行。”

妇人咯咯笑道:“皮行铁行都叫‘张夫人’,而且要行销天下,气死那爱吃醋的蜗居一角的‘巨人’铁器行。”

大汉一旁只翻白眼,更加狠命地抡着大锤。

也许是看在夫人的面子上,问明用途后,凌铁匠改进了余正图纸上的工具。铁拳更加贴合雷少轩的脖子,漆黑尖利无比的铁钩,比原来的尺寸更细,更加阴狠,看上去狰狞锐利,让人不寒而栗。

最恶心的姿势,最恶毒地唾骂,最无情地毒打,最残忍地折磨……都被余正毫无保留地展示给雷少轩,几乎让雷少轩崩溃,也让雷少轩提前看到了死囚营里种种最阴险冷酷的勾当。

死囚营里最奢侈的是怜悯、善良、犹豫。

余正让雷少轩明白,狠毒和杀人只是手段,只是为了能活下来,好好地活下来。死囚营里,许多人能苟活,却生不如死。要想好好活下来,必须有手段。

面对野兽,任何怜悯、善良、犹豫只会伤到自己,只有活下来,才能最终有资格对别人怜悯和善良。

雷少轩一辈子最庆幸的事,是在最黑暗、恐惧、绝望的路上,碰到了许多善良的人,得到他们的帮助,让雷少轩没有彻底走入黑暗。每当遇到犹豫、无助时,雷少轩都不由想起这些人,如同黑暗中看到火光,鼓励他向前走。

离开南屏驿,向着远处最高的雪山方向,队伍迤逦前行。

边荒岁月 第二十六章 入营

看山跑死马,行走了两日,队伍才来到山下开始爬山。

东崤山,是北魏西部地区最高峰,进入西胡大地必经之路,雄伟壮阔,延绵万里,主峰直插云霄,

爬上山顶放眼四周,只见群峰竞相呈秀,飞瀑流泉,苍松布列,奇花异草,宛如仙境,让人有一种心胸涤荡,江山尽在脚下的感觉,雷少轩深深地被美景陶醉。

历尽千辛万苦,雨雪风霜,艰难前行,经历了多少危险绝境,雷少轩从没有心情观赏过风景。此刻,雷少轩第一次有心情欣赏壮美河山风景,不由慨叹江山辽阔多娇。

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雷少轩对自己的命运已经不再有幻想和杂念,专心练习刀法,研修内功,一心一意准备即将到来的命运。

既然无法逃避命运的磨难,姑且享受好了。一心练武,默默前行,享受山河之美,拓展心胸,权当自己是行万里路的书生吧。

一路西行,一路风景,一路艰苦,一路心境。

涑水河,水阔不知几何,站在河边,望不到对岸,只见水天一色,波涛汹涌,扑面而来。一条巨蟒冲天而起,张着巨口,仿佛要吞掉河中跃起的太阳。队伍靠着羊皮筏心惊胆颤地渡过。

渡过孟津峡谷,只见两岸绝壁冲天而起,倾斜的悬崖,被回旋破浪撞击,巨大的石头仿佛要落下,浪蹦万寻,悬流千丈,怒浪翻卷,誓要把悬崖掀翻。走在横渡的铁桥之上,如行云端。

跨越庚南冰川,冰原千里,一望无际,死一般的寂寞,仿佛一切都被冻住,每个人把被子都裹上,依然冻死两个人;然而此地竟然能偶遇采药人,于绝望之地采集雪莲,人类之毅力,让人慨叹。

穿过百里清风峡,飓风仿若九天垂落,扑面而来,卷走一切;军士,囚犯不分彼此,用铁链串联一起,逆风而行。

清风峡谷尽头是九千台阶,巨石堆叠,不知古人是如何修建如此雄伟的建筑,其智慧让今人惭愧。

下了台阶,是悬崖天险。悬崖中修筑栈道,缓缓而下,栈道如九天一线,挂在悬崖空中,羊肠盘道于群峰之间。

悬崖绝地,依然有路,可谓天无绝人之路,看似灭绝之地,往往隐含生机。

离开了栈道回望,只见栈道如一根黑线嵌于石崖之中,悬崖之上有点点黑点,是一口口棺材,余正说这是胡人悬棺,也不知道胡人是如何将棺材置于悬崖上。

从离开栈道算起,便是茫茫苦海荒原。

苦海荒原其实是草原,景色还算美丽。初春的草原上,绿莹莹的草延绵无尽头,星星点点的各色野花将草原点缀得十分美丽,蓝天白云,鹰击长空,唳传千里。

“草原好美,怎么会叫苦海荒原呢?”雷少轩叹道。

草原上流传一段话:相思苦,相思苦,多少泪,望归路,茫茫苦海孤魂哭。

余正道:“苦海自古为征战之地,多少征夫无归路,苦海苦在人心,此一苦;苦海春季沙尘暴肆虐,沙尘暴来临之时,遮天蔽日,昼如黑夜,一不小心便被风卷走,活活刮死,冬季暴雪厚达数尺,滴水成冰,牛羊冻死,多少胡人整部落饿死,边关卫戍如何不苦?此二苦。”

余正叹息道:“苦海茫茫,千里无人烟,称荒原。连年征战,物资匮乏,盗匪横行。为吃穿,军队甚至被迫冒充盗匪劫掠,所过之处,寸草必掠,如何不荒?”

“这么说,苦海荒原是因为自古戍边征战而成名的?”

“是的,如果没有战争,何地不膏腴?”余正点头道。

走了数月,一行人大多衣衫褴褛,满脸憔悴,精疲力竭,脚步踉跄。雷少轩却仿佛经过了洗礼一般,换了一个人,两眼明亮,身材挺拔,似乎又长高了,高过了胡友德的肩膀。

专心练武,进步神速,刀法虽然稚嫩,却颇有章法,只专心练习几个刀招,反而使雷少轩的出刀显得更加凌厉。

一般人练内功,靠师父指导线路,自行修习,然而无法看到身体内部线路,即便师父指点无误,要想真正找到正确运功线路,非数月慢慢探索不可。

由于有秦夫人留在体内的行功线路,雷少轩无需探索行功路线,只需要牢牢记住,专心运功即可。不得不说,雷少轩运气逆天,碰到了秦夫人,试问世上能将气流留在人体之内有几人?

当然,雷少轩从来没有想过秦夫人是什么人,只是觉得不一般。

春天的一天晚上,经过马少腾及胡友德护法,雷少轩练出气感,完成周天运行,从此气力生生不息。

马少腾不得不佩服,这简直是百年难遇的天才,雷少轩没敢告诉他,这一切不过是秦夫人的功劳。

这天,终于来到了一座大城,胡谷关。

胡谷关城高十丈,高耸巍峨,背靠磅礴延绵太燕山,面临一望无际苦海荒原,西湟水细带般蜿蜒而过。

胡谷关城门盘查非常严密,让人感觉到了一丝紧张的气氛。雷少轩顿时意识到这是前线,北魏西胡征战之地。

入城后,城里却热闹非凡。商铺鳞次栉比,客栈,当铺,医馆,青楼,布店,粮铺……熙熙攘攘,车马流通,颇为繁华。

雷少轩惊奇发现,商人之中,各色人都有。

雷少轩第一次看见了黑皮肤的人,全身黑袍,有些脸上还遮着面纱;也有穿兽皮的西域来人,赶着高大骆驼,骆驼走动,发出叮铃铃的驼铃声;有赶着大群牛羊的,吆喝着,夹杂穿梭人群中,行人纷纷躲避。……

各式买卖吆喝声,此起彼伏,嘈杂热闹,仿佛是内地大都市,只有各色人种提醒着,这是边关。

穿越如此热闹城市,马少腾顿时紧张起来,将所有人的铁链穿在一起,严加看管。

队伍沿着街道前行,不时有看热闹的人指指点点,发出嘘声;还有好事之徒,往囚犯身上扔各种东西,菜叶、垃圾、土块和鸡蛋等。雷少轩这才又想起来,他们是囚犯。

于是,雷少轩低下头,沉默着,跟在囚犯队伍后面往前走,将自己手上的铁链藏在袖子里。

穿过城,来到了城外西郊一座大营,这是此行最终的目的地——苦海死囚营。

每个人都紧张起来,雷少轩被重新夹上了木枷,到了新的地方,马少腾再也无法照顾他,雷少轩顿时有些彷徨起来。

死囚营很大,用粗大的木头栅栏围成一个巨大的营房。木头栅栏里面,数排尖利的拒马桩连成栅栏墙,和外面的栅栏之间,隔开一条宽大的通道,这是供看守的军士巡逻所用的通道,拒马桩可以延迟逃犯逃跑。

通道内每隔数十步,就有军士握刀执枪站立,戒备森严。

穿过拒马桩栅栏带,便进入死囚营。

死囚营里,座座营帐分布排列整齐,大多营帐简陋破旧,营帐周围,靠近栅栏的地方,搭起数座高台,这是监视用的瞭望塔。

营帐地面泥泞肮脏,污水横流,到处是垃圾粪便,臭气熏天,仿佛几百年无人打理,触目惊心。

这就是死囚营?雷少轩不由有些发冷,雷少轩心里涌起一个念头——地狱。

新来的囚犯和押送的军士在校场列队,等待交接。

马少腾跟在一名校尉后面交接,囚犯列队一一点名,验明罪行身份。

点到雷少轩的名字时,那校尉看了一眼雷少轩,却也不甚惊奇,只是叹了口气,这又是一名倒霉的少年犯。

雷少轩年纪虽然小,死囚营里也不是没有过,只是大多活不了多久,就算活着,也是生不如死,这却不是一名校尉能管的。

点名验身,除去铁链、枷锁,训话,领被子、囚衣,没人多看雷少轩一眼,显然他这个年龄的死囚,并非特例。

囚犯被士兵压着往营帐各处走去。

带着恐惧和不安,雷少轩频频回头看着胡友德和余正,试图给自己找一丝安慰和依靠,然而随着脚步越走越远,他们的身影越来越模糊。

这一别再也看不到他们了吧,雷少轩泪水涟涟。

胡友德穿着军士服装,冒充军士站立在军士队伍里,脸上焦虑不安,却无可奈何。

终于走远了,再也看不见了北川的军士队伍了。军士的喝骂,囚犯的推攘,让雷少轩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从此翻开新的一页。

边荒岁月 第二十七章 夜杀

每个营帐十人,新来的囚犯被补充到不满十人的营帐里。

雷少轩和另外一人被推进了一个营帐,编号三十六营。

雷少轩回头看了一眼,一起被补充到三十六营的,是从北川一起来的一名屠夫,名字叫罗浩。

“看什么看?”罗浩绷起脸骂道。

雷少轩一路有人照顾,罗浩早就看不顺眼:“滚一边去,别挡道。”

雷少轩刚想争辩什么,罗浩二话不说,提起巴掌,“吧”一声脆响。

“滚,找死吗?”罗浩轻蔑道。

雷少轩觉得脸上有些冰凉,血滴到地上,抹了一把脸,满手都是血。

雷少轩顿时气往上撞,血沸腾起来,脸扭曲着,恨不得立刻冲上前去,然而心里却回荡着余正的话:忍!

雷少轩浑身发抖,脸上肌肉扭曲变得狰狞,却强忍着悲愤,默默站立一旁,等着罗浩走过去,挑选床铺。

“住手。谁让你打人的?老子同意了吗?”房间里忽然响起了一个冷冷的声音,雷少轩往里面看去,眼前的景象让雷少轩全身发冷。

一个粗壮的大汉敞着胸,胸口露出浓密胸毛,满脸横肉,大眼露着凶光,一只手搂着一个女人。

不,不是女人,而是梳妆成女子的男子。

这男子脸白皙,眉毛稍细,脸上涂着红粉,看着雷少轩,目光中有些复杂,斜躺在大汉怀里。

罗浩闻言勃然大怒,正欲发作,扭头看见大汉,脸上突然堆满笑容,点头哈腰道:“罗浩给老大请安。小的来自北川,原来是个杀猪的,失火被判流放苦海,就发配过来了,愿随时听从您的吩咐。”

“你很懂事。”大汉放开身边的男人,站起身,来到雷少轩身边。

大汉不理会罗浩,将其一把推开,道:“滚回你的铺位上去。”

罗浩不敢多言,讪讪离开。

大汉站起来身材如此高大,雷少轩只觉得一座铁塔逼移过来。

围着雷少轩打量一圈,大汉伸出手,摸了一把雷少轩的脸,道:“啧啧,好美的脸蛋,好嫩的皮肤。”

雷少轩只觉得浑身起了一层疙瘩,如同一千只癞蛤蟆趴满身上,浑身如筛糠般颤抖,手上捧着的囚衣和被子掉到了地上,大汉却哈哈哈大笑起来。

正当雷少轩感到无助、绝望的时候,营帐门口忽然一闪,几个人挤了进来,马少腾、胡友德和余正走进营帐。

看到胡友德,雷少轩再也忍不住了,扑过来抓住胡友德的手,嚎啕大哭起来。

看到雷少轩脸上的手印和血迹,胡友德怒吼道:“谁干的?”

没有人回答。

余正打量了营帐内一周,瞥眼看着大汉,问道:“你是这里老大?叫什么名字?”

余正身材中等,看上去单薄瘦弱,站在大汉面前如同一块木板靠着大树。

大汉却感觉如同被一条毒蛇盯上,心里凛然,有些忐忑,迟疑了一下,道:“老……我就是,我叫许军!”

话音未落,余正突然闪电般一拳打在许军肚子某个部位。

“噗”

沉闷的声音,如同一根针刺穿薄薄的布片。

许军两眼发直突起,身子蜷缩如同烤熟的大虾,缓缓倒在地上,嘴里如同被棉花塞住,嘶哑着“嗬嗬”声,一个字都喊不出来。

营帐内死一般沉寂。

余正蹲下身子,摸着许军的脸,缓缓道:“我年年往死囚营送囚犯。要是这小子有个三长两短,我让你生不如死。”

声音不大,幽幽传来,如同地狱飘出,所有听到此话的人,心底升腾起一股透骨寒意。

马少腾拉着雷少轩来到营帐外,塞给雷少轩一个包裹,神色有些复杂。

“我们明天就要回北川了。你的两套工具就在包裹里,用一套,立刻藏起另外一套,校场北数第二根木桩下有一套,外面第三座营帐脏沟边还有一套,上面有块破砖头。”

看着雷少轩,马少腾揪心不已,道:“工具用于自保,不要轻启杀戮,不要堕落,变成怪物。”

余正来到雷少轩身边,拍着雷少轩的肩膀:“记住我的话,好好保重,活下来。”

胡友德有些不知所措看着雷少轩,说不出话来,紧紧握着雷少轩的手。

雷少轩平复了一下心情,迟疑着……迟疑着……哽咽着,恋恋不舍说道:“你们走吧,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看着胡友德三人走远,雷少轩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回到营帐内,所有的人都注视过来。许军爬回了自己的床铺,目光恶狠狠地盯着雷少轩,目光中流露出疯狂,罗浩有些幸灾乐祸,其余人更多的是冷漠。

也许许军顾忌些什么,并没有继续骚扰雷少轩。倒是有老犯人指使着雷少轩打扫地面,将雷少轩赶到最靠近门口的床铺,这是营帐里最差的位置。

雷少轩沉默着,顺从这些犯人指使,毫不抗拒。这些都是牢房规矩,新人大多都要被老犯人欺负,遭受最差待遇。雷少轩有这些心里准备。

这些遭遇对雷少轩来说,还算是幸运的。至少雷少轩知道,北川牢房内,许多新来犯人,进入牢房后,基本上都要被羞辱甚至毒打一顿,名曰调教。

雷少轩没有被毒打,也许是马少腾等人的威慑,雷少轩却宁愿相信是许军的原因。

许军吩咐打来两桶水,说是要给新娘洗澡,听到这话的犯人都哈哈哈大笑。

雷少轩装作看不见,听不懂,默默准备着,仔细温习余正教过的东西。

夜幕降临,雷少轩的心紧张起来,身子缩进被窝了,悄悄戴上两只铁钩,套上布手套,遮掩着铁钩,然后脱光衣服,将衣服放在一边。

干净的衣服,等死了再穿吧,雷少轩想着。常听老人说,死了要穿新衣服,干干净净入土,来世重新投胎,就能干干净净做人。

妈,你会想我吗?知道我死了,会生气吗?以后再不惹你生气了,下辈子我一定好好听话,好好习武,也不欺负弟弟妹妹。雷少轩眼睛涌满泪水,想着自己的母亲。

今晚自己就会死去,死也要清白死去。

流着眼泪,雷少轩心里默默念着,看着黑乎乎的营帐屋顶,静静等待时机的到来。

营帐外传来鼓声,接着响起了呜呜的号角,营帐最后一轮站岗巡逻的军士离开营帐,营帐里沉默下来。

雷少轩知道时候到了。

果然,许军恶狠狠的声音道:“新来的小子,滚过来。”

雷少轩平静着心情,不加理会。

“嘿嘿嘿,还害羞呢,你不过来,老子过来更爽。”许军就要站起来。

不能让许军过来,否则他会戒备,雷少轩想着。紧张让声音发颤,道:“别、别过来,我过去。”

雷少轩站起身,光着上身,身上只有张夫人那副半身皮甲。

许军半躺在床铺上,雷少轩来到许军床铺边,昏暗的营帐里,看到了许军的身子。

雷少轩脑海里早就演习了无数次,双手顺着许军的胸口往脖子上移动,许军得意地笑着,一只手撑着身子,令一只手抓住雷少轩的肩膀往床上按。

雷少轩再也忍不住了,两手猛然一合一拉,顿时觉得手一紧,铁钩紧紧钩住了许军脖子两边。雷少轩猛力一拉,许军的脖子鲜血飞溅喷涌。

许军暴惊,一只手猛然抓着雷少轩的右手,另一只手暴起握住了雷少轩的脖子。

雷少轩只觉得右手被一只巨大的铁手钳住,骨头欲碎,丝毫动弹不得。许军握着雷少轩脖子的手猛力一握,要把雷少轩脖子拧断,可惜,余正早就给雷少轩打造了一副钢筋护套。

许军拼命挣扎,然而雷少轩死死不放,许军惨叫、嚎叫、咒骂,黑暗中如一头绝望挣扎的野兽。

很快,许军的惨叫越来越弱,身子一歪,倒在雷少轩身上不动了,浑身鲜血淋漓。

忍着剧痛和恶心,雷少轩努力推开许军,正要起身,忽然不由一惊。

黑暗中,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直盯着自己。

雷少轩一惊,那双眼睛正是白天被许军搂在怀里的‘白娘子’。

白娘子自始至终看着发生的一切,不知为何原因,眼睁睁看着,却毫无动静。

雷少轩来不及细想,努力站了起来,走到两桶水旁,拿起水瓢,仔细地清洗着身上的鲜血,心里平静无比。

一切归于平静,营帐内所有的都起身看着,心里震撼无比。

一只兔子把一头狮子咬死了?所有的人这么想着。

忽然,一个身影匆忙爬起,来到许军床铺前,整理好凌乱的床铺,把尸体放好,盖上被子,如同睡觉的样子。

雷少轩隐约记住,这个人叫耶律青石。白天的时候,此人看起来似乎也不是很怵许军,床铺位于比较好的位置,如同营帐里的老二一般。

好似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一样,营帐里很快沉默下来,黑夜中,只传来雷少轩清冽的勺水声音。

边荒岁月 第二十八章 惩戒

雷少轩洗好身子,回到自己的床铺,瘫软在床上。

疼痛、恐惧、无助如黑夜袭来,吞没了雷少轩。

雷少轩梦见自己被丢弃在一条小船上,在黑夜的海上漂泊,找不到路,看不到太阳,只有一双眼睛看着自己。

那是妈妈的眼睛,眼睛里全是温柔、期盼、怜爱。

“妈!”雷少轩抽泣着,抽泣着,沉沉睡去。

早晨,呜呜的号角和激昂的鼓声响起,这是死囚营起床和操练的信号,所有人都必须穿好衣服,出门列队晨操。

营帐外陆续传来军士喝叫声,各营帐门口,囚犯迅速列队,跑步到校场,四处是嘈杂的脚步声。

平静了自己的心情,雷少轩穿上崭新的囚服。该来的总会到来,也许自己今天就被处死。

自己大概是苦海荒原最短命的死囚了吧?只活了一夜,真是够倒霉的。数月跋涉,万里迢迢来到西北苦原,杀一个人,然后被处死,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死在北川。

也不知道胡友德走了没有,如果没走,倒是来得及将尸骨带回。不,还是别让母亲知道的好,省得她伤心。

雷少轩想着,心里十分平静,不急不缓地换着衣服。

“都快点。”一个声音喊道,是耶律青石,那个胡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过去。

此人身材高大强壮,络腮胡子,粗眉环眼,不怒而威的样子,恶狠狠地环视了一圈。

“今天晨起,许军死了,死于刀伤。我没看见他是怎么死的,但他昨天被外人羞辱,我猜是他想不通,自杀了。你们要是看见他是怎么死的,就说出来,要是现在不说,就是看不见。”

闻言,雷少轩楞住了,自己与耶律青石素不相识,他怎么会帮自己隐瞒掩护?随即醒悟过来,这不是耶律青石好心,而是宣告他老大的地位,他要取代许军!掩盖许军的死因,便是一个宣告。

所有的人也都一愣,却无人出声,默认耶律青石取代了许军。

闻讯而来的一队军士,迅速将营帐所有人拷上铁链,带出营帐外,封锁了营帐。

一个中年军士,手握军刀,满脸怒容走了过来,雷少轩听到军士喊他林队长。

此人方脸清瘦,满脸风霜,不苟言笑,举止、行事颇显干练。

林队长在队列前来回走动,审视了几圈,厉声喝道:“许军是怎么死的?”

队伍沉默,林队长指着排在队首的一个囚犯喝道:“你说。”

那是个年老的囚犯,犹豫了一下。

“小的昨夜睡得极沉,委实不知道许老大是怎么死的。”

“你说。”林队长一个一个问。

问到耶律青石,耶律青石沉吟了一下,道:“大人,许军昨日被外人羞辱,大概是想不开……”

“自戕?”林队长冷笑,“自戕会划开两边脖子?伤破脸伤痕累累?”

伤势如此严重?闻言,众人看着雷少轩暗暗心惊。

“队长,找到一对带刃铁钩,刃口与许军身上伤口一致。”一名军士拿着铁钩递给林队长。

看见是自己藏在被子里的铁钩,雷少轩心里彻底沉了下去。

“在哪找到的?”

“在许军的身上。”

闻言雷少轩大吃一惊,铁钩明明藏在自己被子里,怎么会跑到了许军身上?然而心里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该来的终究躲不掉。

“此铁钩崭新无比,显然是刚刚打造带入营的。”林队长喝道,“谁是新入营的囚犯?”

雷少轩平静地向前迈了一步,罗浩也走向前,心里有些忐忑不安,目光闪烁。

尽管雷少轩清洗过身体,黑夜之中却无法清洗干净,身上有血,脸上淤肿明显,显然是被殴打的痕迹。

“你脸上的淤伤是怎么回事?身上怎么会有血?”林队长突然提高声音,“为何杀了许军?”

“我脸上的伤是许军所伤,死囚刚入营都要被打,这是规矩;血是因为翻动许军尸体所染。”雷少轩句句实话,却彻底颠倒了事实。

所有人都听成了雷少轩被许军殴打,所以身上有淤伤,血是因为整理尸体所染。雷少轩年少最弱新入营,注定被欺负,整理尸体等脏活多半是被逼干的。

“为什么杀许军?”雷少轩低头低低道,心里苦涩,随口道:“因为,因为他是老大,我要当老大。”

此言一出,彻底洗清了雷少轩。

就你能杀了许军?军士闻言轰然笑开,林队长气笑,忽然抬脚,一脚将雷少轩踹翻在地。

林队长眼睛看向罗浩,罗浩惊恐万状,忽然发现自己无法辩驳,辩无可辩。说雷少轩杀了许军?雷少轩自己也承认了,可是军士们相信了吗?

关键是他不能当众指出是雷少轩杀了许军。不能当众告密,乃是囚犯潜规则,当众告密,必成众人死敌,从此无立锥之地。

刚刚入营便当众告密的结果,想想都让他不寒而栗。不到绝境,他万不可告密,死囚相争而死,苦头免不了,却也不会以命抵命。只能吃眼前亏,回头再报仇找回面子。

罗浩本就是个混混,心里十分清楚这一切。

“我……我……”罗浩哀嚎,“不是我干的呀。”

非雷少轩即罗浩,只有这两个人是新入营的,既然雷少轩不可能杀人,就只有罗浩了。

罗浩被军士拖到一旁。

死囚营内死囚相争而死很常见,不算什么大事,却也免不了惩戒一番。

“别人都没看见许军死因,只有你看见了,认下此事,想当老大?”林队长回头道,对囚犯规矩他并不陌生。

林队长对军士挥挥手道:“也好,一起带走,以后你就是营帐里老大。”

全营帐的人被带到校场,罗浩和耶律青石绑在木桩上,其余的人剥光上衣,跪在地上。

苦海荒原的初春早晨,天气依然十分寒冷,雷少轩冻得瑟瑟发抖。

林队长看着列成一队的死囚,厉声训话。

“你们全是垃圾,本就该死。然而,多少将士为了护送你们到苦海,死于途中,如果你们自相残杀而死或者被处死,那些将士将死得毫无价值。”

林队长狞笑一声,“你们要死就死到战场,每人五鞭。”

死囚营里都是死囚,许多囚犯本就抱着必死之心,日子自然是得过且过,相争则是你死我活,相争死人是常有的事。不过只要不是大规模暴乱,死囚营里的争斗,基本上自行解决,军士贸然介入,只会给自身带来危险。

所以营里要是死囚相争死人,只需摆出些姿势来,看守对揪出真正的凶手,基本上没有任何兴趣。这些人都是战场消耗品,让他们上战场送死,比处死更有意义。

一名军士抡起粗大的皮鞭,发出沉闷的破空声,伴随着囚犯凄厉的惨叫,后背顿时皮开肉绽。几鞭下来,囚犯几乎要瘫软在地,哀嚎不已。

雷少轩看在眼里,不由心惊胆颤。

看着浑身颤抖不已的少年,行刑的军士摇头不已。

雷少轩露出白皙细嫩的上身皮肤,显得如此柔嫩瘦弱,当真抽上几鞭,后背必破皮烂肉,营里缺医少药,要是发烧化脓,不死也要丢半条命。

军士心里暗叹:“权当积点阴德吧!”

皮鞭在雷少轩的后背拐了个弯,发出了响亮的“啪”礼鞭声音,从雷少轩后背拂过,背上顿时出现了一道红印,火辣辣的疼痛,却没有伤到皮肉。

林队长看着行刑的军士,哼了一声,道:“你倒是好心。”

军士讪讪地笑着,道:“天冷,手有些抖,准头不大好。”

“绑着那两个人,每人十鞭子,绑两个时辰。”林队长说罢转身而去。

耶律青石出头甘心受刑,却也奠定了老大的位置;罗浩瞪着雷少轩,面目狰狞,眼里冒出火来。

无人在意到底谁杀了许军,军士只需要一个替罪羊,无意中也剥夺了罗浩分辨的权利;而罗浩根本没有时间和机会辩解,强行辩解,只会引来更多麻烦,因为军士只想快速了结此事。

雷少轩悄悄将衣服往上套,感觉身上暖和不少,偷偷抬头看了一眼看守的军士,军士转过脸,装作看不见。

所有军士都看到了行刑军士对雷少轩的照顾,其余看守犯不上作恶人。

忽然,雷少轩看见一名军士领着一个熟悉的人向这边走来。

胡友德来了,手里捧着囚衣和被褥。

雷少轩大吃一惊,他不是走了吗?

走来的军士向看守行了礼,道:“新来死囚一名,姓名:胡友德,入三十六营。”

看守看着胡友德,喝道:“三十六营营内互残,集体惩戒,跪那边去。”

胡友德来到了雷少轩身边跪下。

“你怎么也入死囚营了,不是回去了吗?”雷少轩焦急地问道。

“我不放心你。余老头常往来死囚营,与其中一个营管有些交情,花了点银两,造了个死囚文书,我就进来了。”

雷少轩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嘴唇微微抖动着,眼睛流淌着串串泪珠。

边荒岁月 第二十九章 位争

回到营帐,许军的床铺已经清空,只留下些干涸的血迹。

看到许军的床铺空着,胡友德径直抱着被褥,扔到了许军的床铺上。

“新来的,那是老子的位置。”见状,耶律青石喝道。

“你喊它答应吗?”胡友德轻蔑地看着耶律青石。

胡友德来过营帐,知道那曾是营帐老大的位置,原本入死囚营就是怀着目的而来,看到那个位置空着,哪里还肯相让。

耶律青石气得眼睛冒火,目露凶光,咬牙切齿,脸上肌肉因愤怒而抽搐扭曲。

自己接替许军的地位几乎已成定局,营帐里所有的人都已经默认这点,如今半路杀出个搅局的,如何不怒?而且如果退让,不仅失去老大的位置,还会被人耻笑。

如果营帐里有老大,新入营的囚犯多半不敢挑战老大的地位,毕竟好汉难敌四手,手下人一拥而上,神仙难敌,然而没有老大的营帐,却是谁都有资格争一争,就看谁的拳头硬。

牢狱里强者为尊,地位是靠实力打下来的,这一关只能靠耶律青石自己。

耶律青石是胡人,身材高大,脾气暴躁,闻言火冒三丈,怒吼着猛然扑向胡友德。

胡友德一拳击向耶律青石的脑袋,耶律青石头一低,躲过拳头,双手顺势抱着胡友德的身子,将胡友德扑到在地。

胡人精于摔跤,耶律青石也不例外,如果相持,那么摔跤占有优势,胡友德精于拳脚,有距离才能发挥。

两个人身材相当,都怕对方发挥自己特长,因此利用营帐里空间狭小的特点,紧紧扭抱在一起,想靠蛮力取胜,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很快就战成一团。

两个人翻来滚起,雷少轩无从下手,看到胡友德不小心被耶律青石压在身下,猛然扑向前,一脚踢在耶律青石身上,耶律青石身子一歪,又被胡友德翻压在地上。

雷少轩趁两个人相互牵制,无暇防备之时,不停地找时机踢打着耶律青石,耶律青石顿时落了下风,气急败坏地不停咒骂着。

眼看着耶律青石毫无抗拒之力 雷少轩心里有些松懈,忽然一道身影扑了过来。

雷少轩只觉得后腰一阵剧痛,罗浩冲上来,一脚揣在雷少轩腰上,将雷少轩踹翻在地。

罗浩扑了过来,不停地踢打雷少轩,雷少轩不停翻滚,雷少轩对打架毫无经验,根本无从躲闪,只是靠着本能招架。

雷少轩如一个破麻袋一样被罗浩拳打脚踢,在地上翻滚,胡友德被耶律青石牵制,无力救助,不由得怒火冲天,目眦欲裂。

罗浩狞笑着,嘴里恨恨骂道:“让你害老子,让你得意,老子整死你……”

雷少轩血流满面,眼睛逐渐模糊,骨痛欲裂,然而他咬牙强忍,不想让胡友德分心。

正当雷少轩感到绝望之时,忽然一道身影猛扑向罗浩,双手紧箍罗浩脖颈,将罗浩掀翻在地。

雷少轩趁此空隙,强睁鲜血模糊的眼睛,只见一个身影被罗浩压在身下,双手却依然紧紧箍着罗浩脖颈……这个人竟然是白娘子。

罗浩被白娘子从身后用双手箍住脖颈,呼吸困难,嘴巴张开,“咳咳”着,双肘拼命往后猛击压在身下的白娘子,每一击都结结实实打在白娘子的肚子上。

雷少轩见状,强忍剧痛,站起扑到罗浩身边,用全身力气,一脚一脚狠命地踢、揣着罗浩的脸、肚子、头……

罗浩拼命挣扎,脖子松开一口气,却只听得罗浩嘶哑着声音,喊道:“停……停……我服了……别打了……”停止了挣扎。

雷少轩丢下罗浩,踉跄着来到依然纠缠在一起的耶律青石面前。

正当雷少轩要蹲下时,耶律青石却停止了动作,松开了胡友德,瞪着雷少轩,眼睛里怒火喷发。

耶律青石推了胡友德一把,一言不发地站起来,回到自己床铺坐下。

营帐里沉默一片,围观的人都扭头不看雷少轩等人,故作忙碌自己的事,或者躺着,仿佛营帐里不曾发生过任何事。

雷少轩看向白娘子,白娘子一言不发,已经回到了自己床铺。

雷少轩走了过去,他依然不明白为什么白娘子帮助自己。

自己与白娘子素不相识,甚至连话都没有说过,唯一的印象是杀了许军的那天黑夜里,一双注视着自己的明亮眼睛,那正是白娘子。

“谢谢你。”雷少轩真诚说道,伸出手,“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不必。”白娘子没有与雷少轩握手,有些惊慌失措的样子,两手往后缩,“你还是叫我白娘子吧。”

胡友德也走了过来,看着白娘子的反应,觉得有些奇怪,不过此人实在帮了自己,郑重地说道:“多谢相助,他日必报。”

“不,不必……”白娘子满脸通红,目光躲闪,扭过脸,不愿意多说话。

白娘子脸上一副自卑、畏缩的样子,如同一只受伤很深,躲在笼子角落,惊恐万丈,怕极生人的兔子,不由心里一阵刺痛。

胡友德对雷少轩道:“少爷,以后你就睡这里,我睡到门口那里去。”

白娘子闻言,道:“你睡这里吧,两个人在一起可照应。我……我搬到门口去。”

说罢,白娘子收拾自己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褥子一卷,便将所有东西裹在里面。

闻言,雷少轩有些意外,看向白娘子,白娘子正注视着自己,眼神复杂,充满卑微,雷少轩年龄虽然小,却懂了,心里有些沉重。

忽然,雷少轩转身对着罗浩,喝道:“你!床铺在那边,滚到门口那边去。”

罗浩闻言急了,扯动了身上的伤痛,不由有些咧嘴,跳了起来,气急败坏道:“凭什么?”

雷少轩看着罗浩,一字一字说道:“不搬?打!”

罗浩一哆嗦,哭丧着脸,低头卷铺盖,心里不停地诅咒着雷少轩。

雷少轩走过去,指着许军的床铺,对耶律青石道:“你搬到那边去吧。”

营帐里所有的人都看了过来,耶律青石两手紧握,压抑着怒火:“为什么?”

雷少轩道:“那原本就是你的位置。我们本意并非与你相争,只为自保,为了在这该死的地方能活下来。老实说一对一相比,我们不是你对手。”

此言一出,耶律青石神情缓和下来,一言不发,收拾东西。

雷少轩又对紧邻的床铺一人道:“我叫雷少轩,未请教尊姓大名?我们三人想连在一起有个照应,不知可否请你搬到到那边,与白娘子作个交换,如何?”

此人身材粗壮,手臂上刺着一把鱼叉,青筋暴露,脸上皮肤黒褐色,显然常年为太阳所嗮,目光阴鸷,桀骜不驯,闻言一言不发。

“白娘子无由为我出头,独自一人恐被人所害。我不能弃之不管,跟我们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算我欠你一次如何?”

雷少轩诚恳说道,心里忽然有些火气,心里发狠,实在不行,再拼一次。

此人看了一眼雷少轩,又看了一眼白娘子,道:“漕帮曹傲然。我换就是,不必欠我,看你讲义气,觉得顺眼而已。”

此人站起来,竟然和胡友德一般高,雷少轩隐约感觉此人有些深藏不露,比耶律青石难对付。

事毕雷少轩浑身疼痛,身子如同散架一般,没有一丝力气,瘫软在床上。

自己在营帐里总算顺利安顿下来,而且有胡友德在,在营帐里也不必担心被人欺负,只是今后该如何走自己的路,雷少轩心里依然迷茫。

雷少轩扭头看着白娘子,悄声问:“为何帮我们?”

闻言,白娘子有些苍白的脸变得通红,血往上涌,抽搐着脸,道:“你帮我杀了许军。我曾发誓,谁杀了许军,我欠谁一条命。”

雷少轩刚要说话,白娘子却自卑地低头。

“杀了许军,便得罪了他原来的手下。耶律青石入营已久,也有不少交好的人,得罪此人,便会得罪许多人。”雷少轩道,“帮我你不怕吗?”

“怕?无非一死而已。”白娘子平静道,“不过,你倒不用担心有人对付你们。许军残暴变态,手下的人多是惧怕并非愿意跟随,许军一死,这些人树倒猴孙散。”

白娘子缓了缓语气,接着说道:“耶律青石是胡人,营里多是北魏人,无人与之深交。营帐里多数人明哲保身,并无帮派,一盘散沙,这才让耶律青石试图凭个人武力强行出头。倒是那个新来的罗浩,被你逼到了耶律青石一边。”

雷少轩摇摇头道:“此人见风使舵,一株墙头草,骨子里欺软怕硬,毫无血性,绝不敢以命相搏,小孩拿刀都能将其逼退。”

从白娘子那里,雷少轩了解到了营帐里大致的情况。

雷少轩惊异地发现,耶律青石竟然不是最具威胁的人,最值得注意的,竟然是不起眼的几个人。

边荒岁月 第三十章 对刀

曹傲然,漕帮二当家。

漕帮与排帮相争,死伤多人,曹傲然一人顶罪,流放死囚营。此人阴险毒辣,许军也怕之三分。

沈小宝,镇州沈家三子。小宝母亲为沈家小妾,被主母羞辱,一怒之下,沈小宝毒杀主母。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主母被其所杀,却找不到任何证据,被沈家以鸠杀家奴罪名,送官发配苦海,躲过了同族相残要沉潭的族规。此人口蜜腹剑,营帐里莫名其妙的争斗多为此人所挑拨,却从来不与人直接冲突。

雷少轩向白娘子所指方向看去,沈小宝是个胖子,活像装钱的大肚瓷娃娃,似乎注意到了雷少轩的目光,沈小宝冲着雷少轩一笑。

凌军,吴州隆威镖局少镖头。凌军护送吴州知府家眷省亲,被盗匪劫掠,知府勃然大怒,凌军被安上通匪罪名,发配苦海。

营帐里还有几位老人,能在死囚营多年不死的,都不简单。

雷少轩忽然有些明白了,营帐里有如此多不简单的人物,怪不得没有帮派。没有绝对的实力,根本无力降伏这些人。能让这些人表面低头,许军已经是个不错的老大了,没想到阴沟里翻船,死在了雷少轩手里。

看着罗浩,雷少轩嗤之以鼻,一个小丑而已。

搞清楚营帐里的基本情况,雷少轩彻底安心。只要不争,自己手里有两个不怕死的人,无人能撼动自己。

如果有人敢与自己争呢?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雷少轩心里恶狠狠道,“我不争,看看谁先争,谁敢争。”

胡友德打开包袱,竟然是雷少轩练刀所用的木刀。

“他们是怎么让你把木刀带进来的?”雷少轩又惊又喜。

“木头而已,一小块银子就把他们打发了。”胡友德撇撇嘴道,“少爷,死囚营分为营管司和守军两部分,营管司隶属刑部,看守军士则属于西北军。”

胡友德有些可惜道:“入营手续便是通过营管司办理的,余正与其中一人颇有交情,入营之时营管便没有过分为难于我。不过入营以后便归守军管辖,否则我就不必作为死囚入营,可以当个看守。”

一路之上,雷少轩已经将刀术招式练得颇为娴熟。只是一路艰苦跋涉,无暇停留,也就没有机会与人对刀;到了苦海营地,意味着随时被送上战场厮杀,雷少轩必须尽快提高实战能力。

要想提高实战能力,必须进行实战训练,营帐内地方狭小,一个人练习招式的空间都容不下,更遑论两人对练。

雷少轩试着比划了几刀,却阻碍到了旁人的走动。看着四周,雷少轩心里很别扭,众目睽睽之下练刀,如同耍猴给人看。

“你们可到校场练刀。”雷少轩一看,原来是胖子沈小宝。

沈小宝正看着雷少轩手里的木刀。 刚才雷少轩转身挥了一刀,差点划到沈小宝的鼻子,雷少轩心里不由有些歉意。

“死囚营可以随意出入营帐?”雷少轩感到很奇怪,“都有些什么规矩?”

“当然不可以随意出入营帐。”沈小宝道,“白日有巡逻,犯人可以单独出门,但是离营帐不可超过两百长。”

营帐内没有茅房,囚犯需要出门上茅房,茅房离营帐最多两百丈。

白天囚犯两人不可同行,路上三人不可结伴交谈。也就是说,不可同时出门,路上却可以两人相遇交谈。

晚上则只能一人出门,路上相遇也不可停留交谈,否则被视为图谋不轨而被警告射杀。

任何四人以上团队结伴或交谈都会被警告射杀。

雷少轩所在三十六营离校场不到二百丈,因此到了校场不算违规。

“临死磨刀,顶什么用?何况磨得的还是木刀。”沈小宝道,他的话却没有让雷少轩反感,倒像是没话找话,有攀谈的意思。

“何时回营有没有限制?”雷少轩问道。

“限制自然有。只是谁会给上茅房的人计时?又有谁占住茅房不回?一路臭沟脏水,无处下脚,自然也就无人路上停留,没必要计时了。”

雷少轩一笑。此人倒有些自来熟,短短几句话,就让人心生好感。

高塔地方狭小,无处可去,看守的军士林军早就腻烦,远远看到雷少轩来到校场,却没有去往茅房,本想喝问,然而看到雷少轩虽然离开营帐,却没有超过二百丈,也就懒得理会。

其实沈小宝说错了一件事,之所以允许囚犯离开营帐二百丈远,并非单纯上茅房,而是适当让囚犯活动身体。

死囚营虽然是牢狱,但是死囚都要上战场,已然不全是囚犯,而是等死的战士,士兵需要保持一定体力,订立此规矩,就是为了让他们有些许的活动空间。

作为死囚,没有戴枷锁铐,活动空间还如此宽松,难道不怕他们越营?这却不在军士考虑范围内。

通常地方官府的监狱有囚犯越狱,衙门一般都不会射杀,而是抓捕回来后重判;而在苦海死囚营里,对越营而逃的囚犯,不会有人试图抓捕,只会无情射杀。

苦海荒原,千里无人烟,面对军士追杀,无人可逃。作为死囚,发配苦海荒原,侥幸躲过了一死,无人轻易试图逃跑,放弃来之不易的生机。

雷少轩拿出木刀,开始一刀一刀地练习。

竟然有囚犯练刀?林军感到很是惊异。

来到苦海的死囚,大多对前途不抱希望,得过且过,整日呆在营帐里,也不知道干些什么勾当。如今却有人练刀,不由勾起了林军的兴趣。

雷少轩一刀一刀、有板有眼地挥舞着木刀。

苦海荒原之路,每日艰苦跋涉,一刀一刀地边走边练习着基本招式,少有机会能心无旁骛专心刀术,如今到了这里,才有机会专心体会每一刀每一招式的精髓。

许多人一生练刀,至死都无法取得较高成就,为何?悟性而已。

比如对于招式,许多人苦练不辍,将刀招式练得熟练,老师多要求弟子勤学苦练,所谓功到自然成,却少有人问,为何千年来,武者遍天下,许多招式从不更改?

难道没有聪明人?非也。这些招式看似简单,却是千锤百炼,改无可改,既然如此,看似简单的招式,含义颇深。

“为什么这一刀如此出刀?”雷少轩曾问。

“为何如此?”胡友德挠了挠头,“师傅就是这么教的,人人如此挥刀。”

雷少轩对这回答并不满意,雷少轩喜欢究根问底。

“因为如此出刀最简单,最快!同样刀势,自下而上,我曾试过别的出刀方式,没有比之更简、更快。”马少腾说道。

马少腾随手划出一刀:“这几式军刀招式虽然简单,却简、快到极致。不过身高、步伐、力气人人不同,绝不能照搬死练。相同招式,出刀不同,要细细体悟才能领悟。执刀在手,军中有高手纵横无敌,也有碌碌无为老丘八。”

雷少轩一路之上,已经将招式练得滚瓜烂熟。

如今雷少轩练的依然是军刀,然而相同刀式之中,雷少轩出刀依然是一样的去势,线路却有些许不同,似乎更加自然,颇有韵味,这是雷少轩细细体会后的结果。

招式是要用的,雷少轩急需与人对刀。

高塔上的林军饶有兴趣地看着,校场上,雷少轩被胡友德一次一次击倒在地。

原本看到雷少轩练的也是军刀,自然认为雷少轩出身军士之家,林军不免有些好感,看到雷少轩将刀练得有模有样,更是喜欢。

然而一对刀,雷少轩却如此弱不经风,几乎一触即倒。林军想起了自己刚入军营的菜鸟岁月,无数次被老兵打倒在地情形,林军不由有些替雷少轩着急。

“喂,大个子,有你这么喂招的吗?”林军忍不住喊道。

雷少轩和胡友德停住了,看着林军。

“那小子刚刚学刀,你胡乱出刀,他怎么会招架?”

胡友德与雷少轩对视了一下,胡友德对着林军行了个礼,道:“请大人指点。”

“你应该每次只出一招,相同一招,让那小子学会招架、反击,熟练之后,再继续下一招式。如此反复,才能让他快速掌握一招。”

雷少轩绝顶聪明,悟性奇高,对同一招式的应对,只需相同的固定招式,熟练而已。雷少轩很快就掌握了基本的对刀技巧。

至此,雷少轩总算蹒跚学步,开启了刀术大门。

边荒岁月 第三十一章 单挑

雷少轩练刀回到营帐,营帐里顿时静了下来。

怎么了?

雷少轩四周看了看,发现所有人眼光都注视着他,雷少轩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然而当他往白娘子脸上看去时,顿时怒火中烧。

白娘子的脸上有一个清晰的五指印,血红一片。

“谁干的?”

雷少轩怒道,无人回答。

避开雷少轩怒视的目光,白娘子唯唯诺诺:“没,没……什么,已经过去了。”白皙的脸胀得通红,畏畏缩缩转过脸,有些惊慌地后退。

“一个娘娘腔,被人打了活该。”一个声音轻蔑地说道。

曹傲然斜坐在床上,着看雷少轩。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雷少轩恶狠狠提高了声音,逼近一步,胡友德紧跟上来。

“慢着。”耶律青石忽然道,“营帐里规矩,相互不服,可以单挑。”

“好,营里规矩自然要遵守,单挑就单挑。”雷少轩看着曹傲然喊道,“白娘子。”

白娘子站起来,向前一步,逼近曹傲然。

看着逼近的三个人,曹傲然眼睛闪过一丝恐慌。

白娘子忽然拉着雷少轩:“算了,不是他干的,已经过去了。”

胡友德也拉了一下雷少轩,道:“少爷,没什么事,先这样吧。”

“不是单挑吗?”罗浩阴阳怪气道。

闻言,雷少轩看了过去。

看到雷少轩冰冷的目光,罗浩心里不由有些惊慌,结结巴巴道:“你,你想干嘛?”

“打!”雷少轩吐出一个字。

胡友德和白娘子对视一下,慢慢向罗浩逼去,罗浩惊恐万状,连连后退。

胡友德和白娘子猛冲过去,一阵暴风骤雨般拳打脚踢,罗浩哭爹喊娘,蜷身抱头,不敢反抗。

耶律青石阴沉着脸,道:“姓雷的,你破坏了营里的规矩。”

雷少轩看了耶律青石一眼,来到鼻青脸肿的罗浩面前蹲下,拍着罗浩的脸。

“好了,既然营里有规矩,当然要人人遵守,我对你不服,所以咱们单挑吧。”雷少轩不紧不慢道。

众人石化。

众人总算明白了雷少轩单挑的意思了,这他妈太无耻了,先打一顿,然后单挑?

罗浩哭丧着脸,道:“雷少爷,雷少爷,咱们可是北川老乡啊,老乡不打老乡。我服,我服,我服了还不成吗?”

耶律青石铁青着脸,脸上肌肉有些扭曲,道:“我们部落勇士,以拳头和刀说话,绝不恃强凌弱。”

雷少轩瞥了一眼耶律青石,忽然有些明白,为何此人勇力过人,却没有人拥立他当老大。

在一个北魏死囚营,开口闭口胡人部落勇士,难怪无人接近,不过此人耿直、傻气,只凭勇力作为倚仗,为人倒是不会阴险毒辣,更不会耍阴谋诡计。

心里恶感稍去,淡淡地说道:“我们三个人一条心,我就当三个人是一个人,我是单挑,只不过三个人一起上。”

众人闻言气炸,单挑还能三人一起上?有这么无耻的吗?

“好,那我找其余两个人也当一个人,与你一人单挑?你约个时间。”耶律青石怒气冲冲道。

“好吧,你去找人,我来定时间。”雷少轩不以为然道。

“那你岂不是把时间定到我死了以后?”耶律青石醒悟气急。

“等到你死倒是不会,顶多你找人前,先把你打个半死之后。”雷少轩道。

看着雷少轩若无其事,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耶律青石登时肺气炸,说不出话来。

罗浩刚爬回床上躺下,闻言顿时气苦,心里骂道:“还能再无耻点不?”对雷少轩有了全新认识。

胡友德、白娘子闻言也感到惊诧,脸微红,嘴角抽搐,觉得雷少轩有些不要脸。

雷少轩却觉得很坦然,你见过死囚吗?死囚要脸还是要命?难不成到了苦海,死囚就不是死囚,变得要脸了?

吃饭时辰到了,众人列队来到伙房。

伙房前面是一大片空地,用木头搭起一排排简易棚子。

排着队,雷少轩拿着大腕,跟在别人后面,一步一步朝前挪动。前面台子上,摆着几个大桶,一个胖姑在给囚犯们打着饭菜。

死囚营里粮食紧缺,伙食自然奇差,一人一个馒头,一勺豆子。这点饭显然不够吃,只能半饱。

一个囚犯显然嫌饭菜舀得少,抗议着什么;胖姑闻言怒目圆睁,喝骂着,旁边军士见状冲了过来,将囚犯拖了出去,好一顿拳打脚踢,顿时鬼哭狼嚎。还是那个胖姑摆摆手,对军士显然说些了什么,这才止住毒打。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沉默下来,队伍缓慢有序往前走着。

走近饭台,雷少轩看清了那个胖姑样子。

胖姑圆脸翘眉,白皙的嫩脸上,有些干涸开裂,显然是苦海寒风施虐的结果,唇红齿白,眼睛明亮,不像是苦孩子,倒象是一位大户人家的女儿,普通的灰布衣服穿在身上,掩不住举止的利落。

胖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看了过来,目光和雷少轩碰到了一起。雷少轩有一种偷窥被抓住的感觉,顿时感到一阵羞涩、发窘,连忙低下头。

雷少轩心里感到十分诧异,死囚营怎会有女人?不会又是一位和自己一样,被家族牵连的女孩吧?雷少轩心里涌起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轮到雷少轩,雷少轩脚步稍稍停了一下,红着脸看了胖姑,低头接过胖姑的馒头,低声说:“姐姐,我……我好饿。”

罗浩跟在后面,听了这句话,脚步踉跄了一下,心里大骂:“脸皮怎么这么厚,怎么能这么无耻。”对雷少轩的厚脸皮有了更深认识。

看到这个偷窥自己小男孩,胖姑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少年脸很干净,头发乌黑稍显凌乱,牙齿洁白整齐,让人一看顿生好感,尤其是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羞涩而略显微红的脸。

小孩低着头,有些发窘。

死囚营但凡出现少年死囚,多半是被家族连累、发配过来的家眷,这种人在死囚营很难活下去,淡淡的酸楚弥漫胖姑心头。

“新来的?”胖姑柔声道。

“是的,姐姐。”雷少轩低头不语。

胖姑叹了口气,用勺子篦了一下豆汤,舀了满满结实的一勺豆子倒到了雷少轩的碗里。

“谢谢姐姐。”雷少轩乖巧地说道。

看着自己碗里稀稀拉拉的豆子,罗浩心里大骂雷少轩:“太他妈无耻了,太他妈能装了”。

罗浩下定决心,下次无论如何也得装可怜,可怎么装?自己天生一副恶人相。

每餐注定自己只能有一个馒头和几粒豆子了,罗浩心里对雷少轩有些嫉妒,又有些羡慕。

罗浩磨磨蹭蹭,慢慢靠近雷少轩,厚着脸皮凑上前,舔着脸对雷少轩道:“雷少爷,您真行,真能装……”

说完自己都愣住了,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嘴巴——这话太难听了。

雷少轩闻言,笑眯眯拿过罗浩手里的碗,忽然脸一沉,喝道:“打!”

胡友德一脚将罗浩踹翻,和白娘子两个人围着罗浩拳打脚踢,罗浩哀嚎着:“服了,服了,雷少爷,怎么又打啊?”

罗浩涕泪交加,磨蹭在几个人边上吃着饭,颇显委屈。

看着罗浩人高马大,皮糙肉厚,却抹着眼泪装可怜的无赖样子,雷少轩心里倒颇有些不忍,恶感稍去。

天生万物,无赖又何尝不是一种求生方式?

皎洁的月光,如水银般倾洒下来,给破旧、肮脏的苦海死囚营涂上一层淡雅、柔和的色彩。

星汉灿烂,夜空深邃。

寂静无人的校场角落,雷少轩心无旁骛,沉浸在内功修炼当中。

真气沿着周天运行,生生不息。雷少轩开始感觉到了气力缓缓增长,感觉敏锐,呼吸绵长。

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无法打通周天。

周天无法感知,即便有名师指点,体内经脉穴位高低深浅无法目视,也就无法标明体内运功线路,需要自行细细探索体验,非数年无法贯通。

真气为虚,气血屏障为实,要想打通周天,须将真气修炼成实,一点一点、一丝一丝冲击体内气血屏障,这过程非数十年苦功不可。许多人坚持数年无果,没有耐心继续坚持,最终无奈地放弃了。

秦妍帮助雷少轩初步打通周天,并且在体内标记了运功线路,省却了雷少轩无数年的探索时光。

秦妍做这些事似乎毫不费力,如果她愿意,岂不是可以轻而易举打造高手?想到这点,雷少轩大吃一惊,这已经不是普通手段,难道她是神仙不成?

这世上哪有神仙?雷少轩心里想着,神仙怎么可能栖身雪夜山洞,秦妍当时似乎正在避难,神仙需要避难吗?

神仙也好,凡人也好,都已远去。要想回到母亲身边,自己必须在死囚营活下去并且能离开,这些离不开武功。

放下心中杂念,雷少轩专心继续修炼内功。

周天者,圆也;圆者,周而复始,连绵不断之谓也。

循序渐进的内功修炼,意念感知真气,将真气化实,修炼出强大的内力。此时真气如同一个注满水的大坝,用真气冲开各处穴位屏障,如同开闸泄洪,滔滔洪水冲毁一切屏障,形成了一条大河。这条内力之河,一旦形成周天,内力遍布全身,无可匹敌。

雷少轩不同,有人帮他挖了一条河流,但是自己没有丝毫内力,如同上游水库里一滴水都没有,雷少轩必须慢慢修炼出内力,如同慢慢往水库注水,然后娟娟水流沿河而下,形成周天。

如今,雷少轩真气还没有化虚为实,相当于现在河流里流动的只是水汽,离变成水流还很遥远。

打通周天,雷少轩的力气并没有增加多少,但是每修炼出一丝真气,就能沿着周天,不停滋润身体。雷少轩已经能感觉到了打通周天的好处——动作迅捷,感知敏锐,视力大增,黑夜中也能看出很远。

边荒岁月 第三十二章 操练

凌厉的号角声刺破死囚营的清晨,伴随着号角,鼓声激昂,一声声军士喝令,惊醒了死囚的美梦。

“校场列队。列队……列队……”死囚营里到处传来军士的喝喊。

三十六营的营帐门打开,一个军士门口喊道:“快点,快点,营前列队。”

军士催促下,一个个身影出现在各个营帐门前,一队队列好队的囚犯往校场跑去。不时有行动稍慢的囚犯,被军士拳打脚踢、喝骂,还有皮鞭的抽打。

此起彼伏的喝骂声中,各营各队在校场列好,黑压压一片。

校场周边的巡逻通道内,军士执枪握刀警戒,巡逻队来回巡视,高台站着士兵,持弓四周环顾,严密地监视着下面的囚犯。

校场前是一个平台,平台前军士严密地守卫警戒,刀枪林立,寒光闪闪,杀气腾腾。

平台四周旌旗飞扬,中间是一面大旗,绣着一头长翅膀的飞豹,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许”字。

一个中年人站在台上。此人身材挺拔,圆眸剑眉,脸上棱角分明,面目冷傲,头戴银光盔,着黄金甲,披红披风。

“此人是谁?”雷少轩悄声问道。

“死囚营守军、西北军五军偏将军张伦。”沈小宝低声道。

“你们是死囚,都是该死的人,你们将被送上战场,去送死。”台下囚犯闻言顿时一阵躁动。

张伦冷笑一声,道:“你们是一群群人渣,原本毫无价值,送你们去死,是因为你们的死,能够让我们的勇士们少死几个人,这就是你们的价值。”

张伦摆摆手,全场静了下来。

张伦接着说道:“年年有死囚送来,能活过一年的,不足一半;熬过两年,又不足一半。熬过两年,你们可以进入前锋营,成为军士,这是陛下的恩典。为了这恩典,你们必须用自己的命去拼。”

张伦环顾全场,道:“你们犯的是死罪,也只有用命才能赎。要么死在战场上,用你们自己的命来赎罪;要么用敌人的命来赎,活着回来。直到有一天你们能够回家。”

张伦顿了一下,厉声道:“要活下去,你们就必须拼命操练。你们是死囚,别指望我们把你当人看。从犯死罪那天起,你们就不再是人,而是死人了。你们只有到战场上,杀死一个个敌人,一点一点赎清你们的罪,活着回家,才能够称之为人。”

一个身材高大的军士,手持令旗上前喊道:“此次操练是沿校场跑圈,测试你们的体能。跑圈开始后,各个营帐内的人相互照应,不许出现三人以上掉队,一直持续跑动,跑不动的各营帐,集体到指挥台报道,分出各营帐的测试名次。”

一队队,一营营死囚依次跟上,开始沿着校场跑步。

跑步要分出名次,为什么会这么做?不过既然分出名次,多半会给与荣誉甚至奖励, 各个营帐的人都这么想着,谁也不甘心落后。跑圈一开始,各个营帐囚犯便奋勇争先,积极向前跑着。

初春的清晨,天气依然寒冷,急速地吸入冷气,让人感觉胸闷气短,喘不过气来。

校场很大,每圈数里,几圈下来,已经陆陆续续有人掉队,只要一个营帐掉队的人超过三个,便全体被军士赶到场边,发给一个号码。

雷少轩意识到什么,悄声对胡友德说:“别跑那么急,慢点跑,千万别停下来。”

“为什么?”胡友德不解问。

“不知道,但是先停下来的人,大概不是什么好事。”

雷少轩想起张伦的话,囚犯的价值,在于挽救更多的勇士。心里不由有些胆寒,暗暗思量,隐约想到了些什么。

雷少轩接着说:“情况不明,咱们要坚持到最后,但是别跑得太快、太靠前,保持在前三分之一名次左右就好。”

雷少轩观察着跑在三十六营帐前面的各队,有意地约束着自己的速度,胡友德、白娘子以雷少轩为首,跟着将速度慢了下来。各个营帐不能出现三人掉队,雷少轩三人一慢,三十六营的速度被迫缓了下来。

领头的耶律青石感觉有异,回头看了看,发现整营的速度被雷少轩等三人的拖累而变慢,然而雷少轩等三人的跑动明显轻松,并没有特别吃力的感觉,不由有些发怒。

“跑得这么慢,拖累大家,找抽吗?”耶律青石恼怒道。

“实在跑不动,不要意思。”雷少轩不为所动,说道。

耶律青石气得心头冒火,刚想继续责骂,一旁的军士看见他扰乱队列,狠狠几鞭子抽打在后背上,耶律青石不得不加入队伍,不急不缓朝前跑去。

耶律青石心里暗暗咬牙,却无可奈何,只能继续催促着队伍加紧跑动。

三十六营帐的人整体身体素质算是很出色的,如果努力向前,是能够跑在前列,拿到好名次的。

往日操练,名次取得前列者,都能在各营中露脸,多少还有些物质奖励,自然人人都想拿到名次。人不光要脸,还要东西,本来死囚营里东西就少,点点东西都必须努力争夺。

耶律青石多次催促着队伍快跑,雷少轩却不为所动,依然不紧不慢地跑着,始终保持在三分之一名次左右,然后停了下来,眼看三人不跑了,三十六营被迫停下报道。

“为什么?”耶律青石吼道,怒视着雷少轩,其余的人目光不善,阴沉着脸。

“对,不说出个一、二、三,你都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罗浩声音高起来。

闻言,雷少轩向罗浩看了过去。

看到雷少轩目光,罗浩吓了一跳,有些惊慌道:“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们是要跑得快,拿到靠前的名次?还是要命活得长?”雷少轩不紧不慢说道。

闻言耶律青石愣住了,曹傲然眼眉上挑,凌军看了过来,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

“死囚营的作用是消耗敌军士气,挫伤敌军锐气。”雷少轩道,“每次战斗,死囚营都被驱为前敌,然而交战之时却无人指挥,为什么?”

雷少轩缓了一下,到:“死囚营都是亡命之徒,哪个不恨看守军士?军士入死囚营指挥战斗,多半被死囚杀死,所以死囚营的战斗注定没有人来指挥。”

“你想说什么?”耶律青石糊涂道,旁边的人却已经沉思起来。

雷少轩接着说道:“战斗没有指挥,就没有阵形变化,只能靠固定队形战斗。最简单的阵型是方阵。一排排一列列,一声令下,同时猛冲向前。”

雷少轩顿了一下,道:“为了防止与敌对撞时不至于一触即溃,那么一定会选最强的人排在前几排。冲在最前面的死得最快,你们说,咱们要名次还是要活得长?”

“这跟跑名次有什么关系?”耶律青石依然没有反应过来,众人却都明白了,名次靠前自然最强。

“死囚战斗每次列队的真的都是方阵。”沈小宝悄声道。

“那咱们跑最后?”罗浩道。

雷少轩摇摇头,道:“越弱的人,军方越希望他们早点消耗掉。最强之后一定将最弱营帐排上。”

“我估算了一下,按照最强与最弱相连排列,然后强弱相间依次排上,按照咱们的名次来看,很有可能排在后面。”

“要是不那么排呢?”凌军道。

雷少轩看了凌军一眼,道:“那有什么关系?军方根本不会仔细探究哪一营的战斗力强弱,只会按照名次排列,只要没有人专门盯上咱们,咱们的名次毫不出奇,就算不排后面,也绝不会排最前面。”

众人看着雷少轩,脸色微变,第一次真正认识雷少轩。

见识不凡,就凭简单操练,就能看得那么深,并且制定相应对策;狠毒,刚入营便宰了许军;冷静,并未仗着胡友德、白娘子的强大,逼迫耶律青石;有义,有胡友德死心塌地追随,不惜为白娘子出头,这一切让众人将义字安在了雷少轩头上;无耻,三人当一人与人单挑,已经成为了雷少轩无耻的招牌。

最重要的是何况无论环境如何,雷少轩并未沉沦,白日练刀,夜晚出去练功,竖立起一个榜样,给每个人一个参照物,不让自己沉沦。

三十六营帐的人都不是善茬,耶律青石勇力过人,粗暴耿直;曹傲然毒辣阴狠,如毒蛇般蛰伏;凌军至情至性,却偏执执拗;沈小宝看似人畜无害,其实阴险狡诈,防不胜防;其余雷少轩没有注意到的几人,不显山不漏水,看似简单,雷少轩相信他们肯定也非一般人。这些人都暗暗信服雷少轩。

众人想着心事散去,罗浩刚想离开,却看到雷少轩讥笑的目光正注视着自己,不由有些恐慌,急忙后退,道:“你要干什么?”

胡友德、白娘子站了起来,雷少轩微笑着对罗浩道:“罗爷,到底马王爷长几只眼?”

“雷少爷,饶命!我错了,错了还不成吗?”罗浩心里涌起一股凉气。

“打!”雷少轩吐出了一个字。

边荒岁月 第三十三章 规矩

雷少轩已经不惧与胡友德对刀。

雷少轩悟性奇高,对招式的领悟远非胡友德能比;打通周天后,内功一日千里,感知和反应远超胡友德,毕竟胡友德只是个普通人。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尽管胡友德使出浑身解数,在雷少轩奇快的速度面前,进攻和防守都漏洞百出,胡友德很快就不是雷少轩的对手。

当然,胡友德乃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军士,对敌经验以及各种狡猾的对敌招式,远非雷少轩能想象,也绝不是雷少轩短时间能够超越的。

就在雷少轩洋洋得意的时候,胡友德飞起一脚,雷少轩力气不足,眼看着自己一刀砍在胡友德身上,胡友德眉头都没有皱,却一脚将自己踹翻在地,疼的龇牙咧嘴。

胡友德一旁咧着嘴笑。

“耍赖不是?”雷少轩无可奈何。

两个人拿的是木刀,砍不疼,刺能伤,雷少轩却不能用力刺向胡友德。

高塔值守军士有四人,其中一个是什长,名字很奇怪,姓胡名干。“干”原本是取“干(音甘)城”之意,谓之“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却被念成胡干。

胡干和林军曾一起值守高塔,当时看到雷少轩来到校场练刀,尽管招式纯熟,对刀时却手忙脚乱,显然是第一次与人对刀,而胡友德却又不知道变通,胡乱喂招陪练,效果奇差,林军忍不住指点了一下。没想到十数日之后,胡友德已经左支右绌,无法抵挡。

这小子也太厉害了吧,胡干不知道雷少轩内功有成,只是以为雷少轩是练武奇才,悟性奇高而已。

看着雷少轩的成长,胡干忍不住手痒,然而职责所在,不能擅自离开岗位,便对身边的林军道:“去,教训那小子一番。”

“什长,我刀法不行。”林军道。

“笨蛋,刀不行,枪不行吗?”胡干骂道。

林军挠挠头,嘿嘿一笑,走下高塔。

几乎所有的军士都乐意与囚犯过招,对方不敢伤着自己,自己却可以肆意蹂虐对方。

“把枪头裹上。”胡干在后面喝道。

看到林军提着枪走来,雷少轩和胡友德停止了对刀,他们认识林军,他是一名高塔值守的军士,当日曾指点过自己练刀。

“林军奉军令特来讨教刀法。”林军直接说道。

奉军令?雷少轩觉得奇怪,抬眼望去,高塔上一名年轻的什长正看着自己。

这什长英姿勃发,国字脸棱角分明,戴着军士大毡帽,全身皮甲,着装整齐,手握大枪向自己招手。

作为囚犯看守,少有穿戴如此整齐的军士,平日里军纪涣散,胡乱着装的不少,显然这位军士是一名严于律己的人,这种人往往不简单。

雷少轩横刀,对着林军行了个礼:“还未感谢大人当日指点之恩,请。”

雷少轩还没有与外人对过阵,也没有一丝刀对枪的经验,林军本来就是为了教训雷少轩而来,枪法只攻不守。

面对枪法,雷少轩颇有些不知所措,手忙脚乱,很快败下阵来,一个不小心,被军士一枪戳在腿上,顿时摔倒在地,被枪刺中的地方,疼得雷少轩脸色惨白。

看到雷少轩的脸色,林军忽然醒悟过来,这只是位少年,自己用力有些过度,不由有些歉意,道:“抱歉,手有些重,我没想到你丝毫不会枪法。”

“没事,现在受点伤比将来战场受死强。”雷少轩看着林军,诚恳道:“大人曾指点过我们刀法,如今使的是枪,想来枪法更高明,不知道可否演示一番枪法。”

雷少轩这么客气,林军赧然,道:“哪里。”

但凡军刀、军枪,招式都简单,道理很简单,军士素质参差不齐,如果招式太复杂太难,军中无法保证统一的训练水平。

不过军刀、军枪招式简单,却极其实用,而且这些招式经过千锤百炼,极其经典。

雷少轩请林军从基础开始演示了枪法,一招一式细细讲述,但凡有丝毫疑问,绝不放过。

雷少轩悟性奇高,无人教导,只能自悟,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学习方法。那就是一招一式都务求打牢基础,一招一式细细领悟其深意,改良以为己用,绝不贪快冒进,效果极好。

自觉歉意的林军涛涛不绝地讲枪,讲述得十分详细,演示招式也很完整,雷少轩听得津津有味。

军营生活单调枯燥,难得有这么一次机会酣畅淋漓的表现自己,有人这么认真地倾听,林军毫无保留讲解着枪法。

雷少轩拿起枪,虚心地在林军指导下,练习枪术。

临换班,林军遗憾地离开,犹豫了一下,将自己的枪尖卸下,将枪杆扔给雷少轩,道:“好好练习。”

“老师尊姓大名?”雷少轩问道。

“林军,”走出老远的林军道,看了一下高台上的胡干,鬼使神猜地加了一句:“我们什长叫胡干。”胡干听了,楞了一下,摇摇头。

“少爷,其实我也可教你枪法招式,这些都是军中基本枪招。”胡友德不解道,“何必费如此长功夫听他说。”

“我知道,”雷少轩头也不回,莫名其妙道,“其实他也知道,只有你不知道。”

“嗯?”胡友德糊涂了,紧跟几步,“为何?”

雷少轩停住了脚步,看着胡友德:“胡叔,此人称奉命前来指教刀法,然而刺伤囚犯后竟然道歉,显然是对我有好感,并未只当我为囚犯。”

雷少轩边走边说道:“他是看守,我为囚犯,咱们自然愿意结交此人。如何交往?无非是交流交谈。请教是假,交往才是真。”

雷少轩悠然地继续说道:“咱们练刀多日,他当然知道你出身军士,一定也懂军枪,可是我没有向你请教,而是向他请教枪术,他自然明白我的目的无非是想结交他。”

胡友德闻言骇然,心里有些感慨。大户人家的孩子,见多识广,精通人情世,尽管娇生惯养,多出纨绔废物,然而在绝境之中,显得更精明,显得更阴险、狡诈、狠毒。

“胡叔叔,”雷少轩诚恳地说道,“咱们势孤力单,要想活着回家,不仅要有足够的力量,还要有足够的智谋。阴险、狡诈、狠毒种种只不过是为了自保,用在阴暗、阴险、狡诈、狠毒之人上,亲人之间唯有亲情与守护。”

……

耶律青石在三十六营里的地位十分尴尬。

许军死后,耶律青石自诩老大,似乎所有人也都默认他是老大,却没有一个人跟随他,甚至连罗浩都只是表面恭敬,对他的吩咐推三阻四。

一个光杆司令,是没有人尊敬的,而这一切的起因,与雷少轩有很大的关系。

营帐里雷少轩最弱,却有两个死心塌地的人追随,让雷少轩成为营帐里实力最强的人。

雷少轩表面上也尊他为老大,但在耶律青石心里却是一种羞辱。胡人部落里,一个被称为老大的人,一定是最强的人,雷少轩最强,他不是。

他要震慑雷少轩,但他不敢挑战雷少轩。

谁都知道雷少轩最弱,单打独斗连罗浩都打不过,挑战战胜了雷少轩,没有任何意义,只会让人耻笑。

同样的道理,挑战雷少轩只会让人认为是欺负不是挑战,欺负雷少轩,面对的将是另外两人的死拼,耶律青石要的是尊敬,不是生死。

“我跟你单挑。”耶律青石对胡友德道。

耶律青石相信,战胜胡友德就会震慑雷少轩,也能震慑营帐里其余人,他相信雷少轩不会干涉,毕竟这也是牢房规矩之一,拳头至上,强者为尊。胡友德与他势均力敌,但是相信最后自己一定能赢。

输?要是输了,还当屁的老大?部落里勇士输给勇士不丢人。

“好。”胡友德抱着双肩,眯着眼睛看着耶律青石。

营帐里的人都注视过来。

“好。”罗浩旁边一听,鼓起掌来。

雷少轩闻声目光转向罗浩。看到雷少轩冷冷的目光,罗浩一哆嗦,急忙避开。

耶律青石一副老子是部落勇士的样子,胡友德早就看不惯,也想找个机会教训他。

看了一眼耶律青石,雷少轩平静道:“你确定要挑战我们?”

“不是挑战你们,我跟他单挑。”耶律青石指着胡友德。

“好,你们单挑。”雷少轩说着,对着白娘子和胡友德道,“既然他想单挑,你们同时上,一个一个跟他单挑,最后是我。”

所有人听了,愣住了。

耶律青石张开大嘴,他妈的,同时上,还一个一个单挑?有这么不要脸的吗?白娘子脸通红,胡友德嘴角抽搐。

耶律青石泄气而去。

罗浩看着雷少轩,浑身颤抖,心里哀嚎,耳边飘荡着雷少轩从地狱里传来的声音:“打!”

自此,苦海死囚营挑战规则多了一条:跟雷少轩单挑者,胡友德、白娘子同时上,然后一一单挑。

这条规矩让无数强者绝望,被无数勇士诅咒。

边荒岁月 第三十四章 姐弟

每一次吃饭的时候,看到胖姑,雷少轩都甜甜地叫着姐姐。

每次看到雷少轩打饭,手里拿着碗,眼睛里含着期盼,怯怯地叫着姐姐,胖姑心里都隐隐作痛。

她知道男孩是为了博取她的好感,能多打点菜,却毫不在意,心里全是怜惜。死囚营牢房是地狱,弱者无法存活,这个少年如此年少、弱小,注定活不长久。

每次给雷少轩打饭,胖姑都会满满打上一勺子豆子,有时是其他菜,慢慢的、自然而然的成了习惯和默契。只是在打饭短短的时间内,雷少轩没机会跟胖姑说更多话,连胖姑的名字都不知道。

世上有许多奇妙的人和事,缘分就是无法说得清的东西。雷少轩和胖姑之间没说过多少话,却有一股无形的线牵到一起。

雷少轩端着碗夹杂在人群里吃着饭,旁边是白娘子、胡友德和罗浩。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罗浩已经悄然接近了他们,雷少轩也由着他,并没有驱赶。

雷少轩专心吃着饭,没有注意到胖姑和一个中年军士并肩站立,正远远注视着他。

这军士大约四十多岁,圆额粗眉,高鼻陷目,脸上皮肤被风吹得干裂,穿着百夫长军服,握着军刀,他叫王海峰。

“又想起你弟弟了?”他看着远处吃饭的雷少轩道:“那小子不是什么好玩意,奸诈狡猾,厚颜无耻。据说经常让仆人和跟班狠揍别人一顿,然后自己上去单挑,小小年纪,营里无人敢惹。”

“扑哧”闻言胖姑灿然一笑,“大户人家纨绔子弟,不都是这样吗?何况这里是监狱,不奸诈狡猾、厚颜无耻一点,怎么活下去?”

想起自己的弟弟,胖姑脸上露出微笑,那也是一个小无赖,专门在府里勾引小少爷干坏事,弄得府里鸡飞狗跳。

如今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胖姑眼睛湿润。

“你要是有可能,多看着他点。”胖姑沉浸在对弟弟的思念当中,说道:“多可怜啊,如此年纪就发配苦海,也不知道上辈子造的什么孽。”

“无非是家族牵连,多半是贪污或者造反,活该……”突然发现胖姑脸上有怒容,正注视着他,立刻反应过来,胖姑也是被牵连的家眷,活该?

王海峰不敢多说话,有些不情愿地说道:“我会看着他的。”

雷少轩并不知道胖姑把他当弟弟看待,却不妨碍他心里极其感激胖姑。

他每天练刀,体力消耗很大,加上正是长身体之时,每天晚上都饿得睡不着。不知道是怕吃饱了闹事,还是边关粮食不足,死囚营里的伙食只够半饱,胖姑结实的一勺菜,对他来说不啻是救命之恩。

死囚营这种地方,物质奇缺而贵重,恩情更是极其稀罕宝贵,只有性命不值钱,每个人都活得低贱卑微。雷少轩没有姐姐,却不妨碍他心里逐渐有了把胖姑当姐姐的念头,尤其是姐姐喊习惯了以后。

打饭的默契成习惯。为了不让太多人知道这种情形,雷少轩特意让白娘子和胡友德跟在后面,挡住后面人的眼光。

每次看到自己盘里稀稀拉拉的菜汤,罗浩心里忍不住直骂雷少轩无耻。

“雷少爷?”

雷少轩和胡友德走出营帐,准备分开前往校场,身后传来鬼鬼祟祟的声音。

雷少轩回头看,罗浩正跟在身后。

“嗯?”雷少轩看着罗浩,有些佩服他的厚脸皮。

也不知道何时开始,罗浩总是找个理由靠近雷少轩,似乎有些话要说,然而雷少轩和胡友德几乎形影不离,罗浩根本没有说话的机会。

“什么事?”雷少轩不耐烦问道。

雷少轩不打算与营帐里其他人深交,也看不起罗浩,这家伙从来都没有给雷少轩留下过什么好印象。

过往的经历中,罗浩捣乱的次数不少,只是同在一个营帐里相处久了,相比混乱、黑暗的死囚营里其他事情,这些捣乱算不得什么大事,雷少轩也就不再计较什么。

“雷少爷,”罗浩舔着脸凑上来道,“您看,咱们是北川老乡……”

“老乡?”雷少轩眉头上挑,直视着罗浩。

罗浩有些慌乱,啪啪打了几下自己的脸,硬着头皮道:“以前是我不懂事,枉称老乡了。大人不计小人过,以后、以后……”

雷少轩看他吞吞吐吐,喝道:“有屁快放。”

罗浩看了一下胡友德,道:“雷少爷,我想跟着您混。咱们毕竟是老乡不是?亲不亲,故乡人。雷少爷,雷……”

雷少轩闻言,转身欲走,罗浩急了,道:“少爷,白娘子跟你,你都要。当年我也是饮马街道上混的,让我跟着你,怎么也比白娘子强吧……”

雷少轩猛然停住了脚步,怒视着罗浩,吐出一个字:“打!”

罗浩哀嚎:“怎么又打啊?”

此时,营帐门口,还站着一个人——白娘子。

他显然听到了这句话,看了雷少轩一眼,沉默了一下,转身回营帐。

看到白娘子的身影,雷少轩心里颇有些难受。

雷少轩一直不清楚白娘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关键时候敢拼命,无惧生死,雷少轩与人冲突时,白娘子动起手来,很是疯狂,隐隐让人惊惧,然而平日里却显得那么自卑、懦弱。

好几次雷少轩看见他脸上有被殴打的痕迹,只是雷少轩一问,却又支吾否认,被人辱骂,总是脸通红,忍住屈辱,退缩不语。

雷少轩心里极度愤怒,颇有些无可奈何。

如果白娘子与人动手冲突,雷少轩自然有了参与的理由,但是白娘子是当事人,如果他退缩,自己强行参与进来,就显得有些恃强凌弱。

总归同住一个营帐,为了几句话就逼迫别人,让雷少轩有种恶霸的感觉。雷少轩不喜欢这种感觉,只是希望白娘子能硬气一点,有让自己参与进来的理由。

白娘子始终没有硬气起来。

白娘子几乎不跟人来往说话,包括雷少轩。以至于雷少轩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白娘子的真名。

随着雷少轩越来越强硬,欺负白娘子的事情越来越少,只是白娘子依然与雷少轩保持着距离,只有雷少轩与人冲突时,默默站在雷少轩身后。

雷少轩没有刻意练习枪法,将枪法招式练得熟练后,便暂时放下,一心一意专心刀法。一招鲜,吃遍天,战场之上容不得失误,只有精通一门,才能减少失误。

随着春夏到来,边关战争的序幕又会缓缓拉开,自己没有太多时间准备,必须争分夺秒练习刀法武功。

胡干出身将门,只是家族逐渐没落了。作为将门世家,本来想投身边关搏个出身,却没想到被分配到了看守营,整日无聊沉闷,心里很是郁闷。

无意中,胡干发现了一个显然是世家弟子的死囚。此人显然初习刀法,笨拙无比,教授刀术之人教导不得其门,胡干忍不住让林军指点了一下。此后,胡干一直关注此人,随着此人刀法的进步,便有了值守军士轮番下来与雷少轩对刀的举动。

值守军士实在无聊,把与雷少轩的对刀当作了娱乐。

军士拿的是真家伙,雷少轩拿的是木刀,无法伤人;军士是经验丰富的老兵,对方是初学刀法。

拿着真家伙对假刀,老兵对菜鸟,简直就是流氓拿大刀对小孩挥拳头,可以肆意蹂虐,自然十分过瘾。何况打伤打死对方还无人计较,对方可是死囚。当然不能真打死,免得惹胡什长不高兴,胡什长似乎对那小子还不错,

胡友德与雷少轩对练时怕雷少轩受伤,不敢放开手脚,将力量控制住,却让雷少轩无法发挥,达不到实战对练的目的。

军士们执刀、拿枪,抱着蹂虐的心态对付雷少轩,有时兴起还会拳脚相对,雷少轩经常被揍得鼻青脸肿。军士们毫无顾忌地蹂虐,让雷少轩各种不足和刀法破绽,暴露得淋漓尽致。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接触多了,总能产生感情,要么讨厌,要么喜欢。蹂虐着雷少轩,军士们慢慢有些喜欢上了雷少轩。

于是,军营里各种兵器都被军士们拿来,专门对付雷少轩。嘴上说是虐那小子,雷少轩却知道他们真心帮助磨练自己。

天助自助者。如果雷少轩沉沦,整日在营帐里得过且过等死,没有到校场练刀,就不会被胡干看见,也就不会得到军士的帮助。

雷少轩的刀术逐渐入门,快速成长,与敌对刀有板有眼,当然这都是拿着木刀对敌。

军士们还不敢让雷少轩拿着真刀,毕竟雷少轩是死囚。过往的经历有着血淋淋的教训,多少死囚恭敬顺从,转眼间翻脸狰狞,变成夺命魔鬼。

雷少轩接受了死囚营死囚的身份,逐渐抛弃了绝望、无助的感觉,将全部身心投入练刀当中。死囚必上战场,刀法好坏是自己能否活下来最根本的保证。

雷少轩刻苦修炼内功,力气渐涨,刀法日渐精深,与军士对刀,逐渐能够相持。这意味着,雷少轩已经有了与普通士兵一战之力。

想到即使上了战场,自己已能一战,身边还有胡友德守护,面对普通士兵,即便不能战胜,也应该有了足够的自保之力。

雷少轩自信满满,第一次有了掌握命运的感觉。

边荒岁月 第三十五章 大战

“明天、明天……”雷少轩默念着,明天有一场战斗,雷少轩第一次上战场。

死囚营一片寂静,死亡的阴影笼罩着死囚营,气氛紧张而又压抑,让每个人都难以入睡,沉默不语。

雷少轩躺在床铺上,心里充满了迷茫、紧张、恐惧而又期待。

明天的战斗,据说还是一场大战,死囚营全体死囚都要上场杀敌。

死囚营里有数千死囚,明天还能剩下多少?自己会不会死去?自己死了,妈妈会怎样?雷少轩胡思乱想着,心里久久无法平静。

“少爷,”胡友德悄声道,“明日上阵之时,万不可惊慌害怕,时时紧跟在我身后,切不可分散。”

胡友德叮嘱道:“我打听到了,明日死囚营上场,列队摆好阵型后看守便离开,死囚无人看管。估计冲锋开始后,多半是各自为战,此时千万别退缩,甚至别跑太慢。”

胡友德顿了一下,道:“后退或太慢会被督战营射杀,军法无情,战场之上千万别侥幸。一旦放过退缩的死囚,人人效仿,全营会被拖垮,因此他们绝对会杀一儆百。”

胡友德干脆坐起来,道:“其实你说的对,最危险的是排在前面的死囚,与敌人接触瞬间,倒霉的有可能同时面对几个敌人,瞬间被杀死,但是一旦绞杀在一起便是混战,混战大多互相捉对厮杀。”

“少爷,捉对厮杀,你的本事并不吃亏。”胡友德道忽然小声说到,“如果咱们排在前面,快要接触的瞬间,稍微停一下,让他们冲上去。”

“啊?”雷少轩心动了一下,“那别人也这样呢?”

“战场之上,十分紧张、恐惧,容不得丝毫犹豫。绝不会有人还能想到要稍微停顿,只会鼓足勇气拼命,就算想停下,也被别人裹挟着往前走。”

“咱们要是排在后面呢?”雷少轩道。

“如果排在后面,混战之后,慢慢往队形两边移动。”

“这是为何?”雷少轩有些吃惊。

虽然他聪明,但没有上过战场,许多问题都不清楚。

“死囚营混战后,便是真正的前锋大战。双方正规军士冲锋,如果不快速让开道路,有可能被迫参与正规军之战;正规军都是军团阵地战,以咱们的实力参与其中,不啻是送死。快速脱离战场,才是正道。”

雷少轩不由有些好奇:“胡叔叔,当年战场之上,你就是这么干的吗?”

“军中这么干可不成。军中同袍前偷奸耍滑,会被人瞧不起,事后更是军法处置。军中同袍称为战友,战斗之中生死与共,只有争先,哪敢拖后?”

胡友德满脸都是回忆,道:“这办法只有死囚营中可用。死囚在战场上偷奸耍滑,只会被当场射杀,但是不被射杀者,事后却不会再有人追究。战场之上是军队管理,回到死囚营里则是营管司管辖,而军队懒得为几个违纪的死囚与营管司勾兑。”

雷少轩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可以利用的小小的漏洞。作为死囚,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利用规则也是其中重要手段,尽管这种做法有些阴暗无耻。死囚本就是被抛弃的人,哪里顾得上光明正大?

“雷少爷,明日咱们怎么办?”看见胡友德低声跟雷少轩说话,像是商量什么秘密似的,罗浩连忙凑过来。

“什么怎么办?”雷少轩有些不耐烦,也懒得理会罗浩。

面临生死大战,显然罗浩也是很紧张,环顾四周,却发现无人能理会照顾自己,也只有雷少轩看似与自己还有些关系,不但是老乡,而且有无数次横向关系——每次都被雷少轩横着打。以至于只要雷少轩看自己一眼,罗浩心里就打哆嗦。

看到雷少轩不愿理会自己,他哭丧着脸,哀求道:“雷少爷,你要不管我,我会死的。”

“你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雷少轩眼皮都不抬道。

“雷少爷,好歹咱们是老乡,以前是我错了,您打了我无数次,气也该消了。我死了不要紧,少爷你今后不就少了个出气包吗?”罗浩舔着脸说道。

“天下竟然也有你这样的奇葩。”雷少轩气急骂道,“早干嘛去了?”

看着罗浩可怜兮兮的样子,想了想心里颇有些不忍道:“别跟我们分开。”

“然后呢?”罗浩不甘心地问。

“然后?然后砍死他们。”雷少轩想到书本里战场的描述,随口说:“然后剥光他们,拿他们的金银珠宝,大发死人财。”

罗浩本就是个混混,贪生怕死,关键时候靠不住,但是明日面临生死大战,谁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所有恩怨在生死面前都不重要,能活下来才是根本,往日恩怨何必斤斤计较。

抱团也许是一个不错的主意,雷少轩想。

“先跟你说清楚,跟着我们可以,但是你要挡住你那一面,我们帮你挡住另外一面。如果挡不住你那一面,被迫退缩躲闪之时,须提前警告,做不到这点就别跟着我们。”

雷少轩厉声道:“你要是悄悄开溜害我们,别怪我不客气。白娘子、胡叔叔,要他害了我们,你们就砍死他。”

罗浩闻言惊喜。他原本不指望雷少轩能接纳他,只是面临生死、彷徨无助之时,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求助雷少轩。

“我明白。”罗浩一拍胸脯大声应道。

囚犯破例多了一顿早餐,然而气氛沉闷、压抑,没有人为此感到高兴。对死囚来说,这也许是自己的最后一顿早餐。

紧张、彷徨让许多人感到十分恐惧。有人端着盘子,蹲在一旁抽泣;有人紧张得大喊大叫,直接被军士射杀当场;还有的人当场呕吐……

临战之前,任何不正常的因素,都被直接扼杀当场,没人敢闹事,试图装病直接拖到校场惩戒,自伤手脚无法上战场的直接处死。

给雷少轩盛着饭,胖姑心里十分紧张,手发抖,豆子撒在了外面,不停地看着雷少轩说:“小心一点、小心……”

感觉到了胖姑的紧张,雷少轩强迫自己平静下来,道:“姐姐,谢谢!”

雷少轩被队伍推着向前走着,频频回头,胖姑忍不住掉下眼泪。

忽然,走远了的雷少轩回头喊道:“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我姐姐。”胖姑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也许是雷少轩的最后一顿饭,尤其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死囚,没有丝毫的战斗经验,很难活着回来,不由得胖姑不伤心。

“嗯、嗯。”雷少轩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使劲地点头,心里酸楚而又温暖。

尽管打过无数次饭,但是雷少轩没有机会跟胖姑多说一句话。胖姑一直觉得雷少轩活下来的机会很少,所以心里默默地怜惜着雷少轩,却从不愿和雷少轩多说一句话,多了解一下雷少轩,胖姑实在害怕熟人之间生离死别的感觉,因此不敢与雷少轩接触更多更深。

三十六营帐的人都暗暗庆幸当初雷少轩的选择。

战场之上的阵型队列,果然按照操练时名次编号列队。操练时,取得最好和最差名次的营帐死囚,被排在了前几排。

雷少轩的选择,让三十六营队列位置排得比较靠后,如此一来,活命机会大增。队伍冲锋时避免了直接撞上敌方,而假如队伍落后或溃散后撤,也不会最先被督战队的弓箭射杀。

苦海荒原,一望无际,白云低垂耸立,北风凛冽,一阵肃杀的气氛,笼罩着大地。

两个缓坡相对,死囚营列队在缓坡腰间,紧接着是前锋部队,后面是黑压压的大军,四周,队队骑兵游弋。

雷少轩站在队列中,浑身紧张发抖,手脚僵硬。他抬头往四周看了看,人人脸色煞白,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恐惧。

看到雷少轩如此紧张,胡友德握了一下雷少轩的手,感觉僵硬冰凉。

“少爷,深吸几口气,放松一下,冷静下来。”

雷少轩点点头,深深吸了几口气,竭力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想着自己跋涉数万里来到苦海,经历了无数磨难,付出了无数努力,无非是为了活下来,但是要活下去,就不能怕死,死算什么?心里吼道:“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闯过这一关。”

对面缓坡上,也是黑压压的敌人,前面两个缓坡之间,是一块不大的低谷平地。

“这就是今天的墓地。”雷少轩心里恶狠狠地想。

无数的人会死,今天我会死吗?这个念头一升起,就再也遏制不住,他把胡友德的话全忘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死就死吧——杀。

突然,身后响起了整齐的吼声,前锋军士们一阵一阵喊着:“吼……吼……吼……”

吼声越来越大,声响彻云霄。

一声吼,一踏脚;一声吼,一踏脚……所有人都激动起来,跟着节奏吼起来。

声音驱走了恐惧,只剩沸腾的热血,忘记了死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冲、冲、冲。

“死囚冲!冲!冲!”鼓声如雷,号角划破天际。

冲!雷少轩跟随大队人马往前冲,厮杀声、刀剑声,惨叫声……雷少轩已经忘记了自己。

突然,一个头戴毛毡帽,手拿弯刀,怒目圆睁,满脸鲜血的胡人冲了出来,朝雷少轩劈了过来,雷少轩楞了一下,本能的拿刀格挡。

“叮”的一声沉响,雷少轩感到虎口剧疼,刀被那大汉劈飞。

雷少轩心胆俱裂,浑身战栗,不知所措,眼睁睁看着弯刀回转,转眼就往自己脑袋劈去,雷少轩闭上了眼睛。

电光石火之间,一片刀光越过雷少轩的脑袋,飘向那胡人。

“唰”一声,一阵血光飞溅,胡人身子向后仰起。

胡人的右手依然拿着刀,左手捂着脖子,喉咙被刀切开,鲜红的血泉嘟嘟地喷涌。

边荒岁月 第三十六章 战后

胡友德及时赶到,救了雷少轩。

雷少轩脸色苍白,惊魂未定,正发愣之际,又一阵风声从脑后响起,一个胡人挥刀狠狠地劈向雷少轩的脑后。

胡友德猛然一把推开雷少轩,“当”一声响,用刀架住雷少轩背后的一刀,往外一推,将胡人推开。

“少爷,快拿刀,看住我身。”胡友德急急地喊着。

雷少轩回过神来,深吸几口气,转眼一看,又有两个胡人冲了过来。

死亡的压迫感,强烈地激起了雷少轩的求生本能,强迫自己驱除恐惧和惊慌,恢复了冷静。

往日的刻苦练习,此时终于发挥了作用。

雷少轩一个翻滚,随手操起自己的刀,挥出一刀,将第一个胡人劈飞,紧接着,抽刀顺势又劈在第二个胡人脖子上,这胡人打了个转,摔在地上不动。

第一个胡人捂着肚子,正跪在地上,胡友德此时已经杀了那个胡人,正好回过头,顺手一刀就把这个胡人砍翻,然后守在雷少轩旁边。

雷少轩喘着几口气,迅速往四周看去。

不远处,罗浩被一个胡人压在身上,胡人一手拿着刀,正死命捅向罗浩的胸口,另一只手,紧紧抓住罗浩的另一只手。罗浩拼命地握着胡人拿刀的手,眼看顶不住了,罗浩绝望地嚎叫着,两腿乱扭,一眼望去如同正在被强暴的样子。

罗浩叫声嘶哑惨烈,边嚎叫边眼睛乱转,企图寻找最后一丝希望。

忽然,他正好碰到雷少轩的目光,可是很快就发现,雷少轩离得太远,根本就来不及施救,他的叫声更凄惨。

雷少轩忍住笑,往前冲了一步,一脚踢在一把卸插在地上的刀,刀飞起,插在了那胡人的身上,罗浩急忙翻身而起,杀了那个人,惊恐万状地跑了过来。

白娘子也在不远处,正和一个胡人厮杀。

白娘子瘸着腿,腿上鲜血淋漓,左支右绌,正苦苦支撑。

罗尘、胡友德、罗浩急忙朝白娘子跑去,不时碰到冲上来的胡人,被胡友德冲上前,搁架住胡人刀,雷少轩、罗浩快速上前,乱刀砍死。

一行人很快冲到了白娘子,胡人见势不妙,转身就跑,雷少轩也不追赶,守在白娘子身边。

“怎么样了?”雷少轩问道,无暇帮着看伤口,警惕看着四周。

“被砍了一刀,走不动了。”白娘子喘着气道。

杀声,惨叫声,骂声,金戈交鸣声,各种声音仿佛是地狱的音乐;到处是血,尸体,脑袋,手臂....各种人体器官,这里就是一个杂乱的屠宰场,也是一个修罗场。

雷少轩顾不上注意这些,只有杀戮才能求生,求生这唯一的念头,让他疯狂。他很快忘记了害怕,谁敢靠过来,就杀掉谁。

雷少轩周围,除了胡友德、白娘子、罗浩,看不见一个熟悉的人,营里的人都被冲散了。

雷少轩扶着白娘子,胡友德、罗浩紧紧跟着雷少轩身后。胡友德是守护,罗浩是害怕。

雷少轩逐渐适应了杀戮。往日练刀,雷少轩从来都不敢下重手,各种刀法动作顾虑重重,战场之上,雷少轩将各种招式淋漓尽致彻底释放出来。

雷少轩本身悟性奇高,以往刻苦地与军士们进行各种兵器对练,已经让雷少轩将刀法融汇,此刻在尽情杀戮中,逐渐领悟了平时无法领悟的东西。

雷少轩内功已经入门,反应高于常人太多,因此雷少轩杀戮就变得可怕了。

随着胶着混战,队伍逐渐变得混乱,阵型逐渐散开,到处是厮杀的人影,倒毙的的尸体,凌乱四散的各种刀、枪、锤等兵器。

极度紧张,全力的拼杀,容易让人力竭,雷少轩很快就变得疲惫不堪。

随着倒下的尸体越来越多,阵型越来越散乱,死囚之间的搏杀距离变得稀疏。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了“呜……呜……”号角声,中军击鼓如雷,马蹄声震天。

“快、快,前锋要冲锋了。”胡友德急忙喊道,“撤,撤,往两边撤退,让出线路。”

“你在干嘛呢?”胡友德怒叫道。

雷少轩一看,罗浩正在一具尸体上,乱翻着。

“来了,就来了,拣点东西。”罗浩牢记着雷少轩的话,要发死人财。

看到双方前锋部队冲锋,胡人死囚也四散逃窜开来。雷少轩边战边退,胡人也无心恋战,逐渐脱离了接触。

雷少轩舒了一口气,战斗结束了,剩下的只是正规军厮杀。雷少轩忍不住好奇心,转头向冲锋的队伍看去。

忽然,地上躺着的一个胡人,猛然翻起了身,拼尽力气,一刀直劈雷少轩面门。

雷少轩正边退边回头看,胸口空门大开,没有注意到这一刀,闻风已然来不及招架。

雷少轩眼睛里闪过一缕刀光,滴下了一滴眼泪,闭上了眼睛,心里一阵绝望。

“妈妈,永别了。”雷少轩心里放松下来,十分平静,“终于可以解脱了,我好累啊。”

胡友德肝胆俱裂,绝望地发出“啊”怒吼。

正当雷少轩绝望地闭上眼睛之际,电光石火之间,一道身影往前猛扑,挡在了雷少轩身前。

“白娘子……”胡友德吼道,白娘子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刀光,胡友德随即闪身向前,一刀砍翻了胡人。

胡刀深深插入白娘子的腹腔,鲜血从嘴里不停往外涌。

雷少轩流着眼泪,抱着白娘子的身体,哽咽着:“为什么舍命救我?”

白娘子两只手抓着雷少轩的肩膀,两眼直直盯着雷少轩道:“谢谢你帮我杀了许军。我不叫白娘子,我叫白杰,人杰的杰。以前不告诉你名字,是因为我不配用这个名字,不配做个男人,不配活在世上,不配……”

“不,你是个真正的男人,配得起这个名字。”

白娘子脸上露出笑容:“真的吗?谢谢!我因为怕死,放弃了为人底线……有些底线一旦突破,就再也找不回来了。一步错,步步错,终于解脱了呀!”

白娘子紧抓了一下雷少轩的手:“好好活下去,如果有机会,往我报个信,我家在……我对不起她们。”

听到白娘子的话,胡友德深深叹了口气,他一直看不起白娘子,只是看在雷少轩面子上,没有为难过白娘子;罗浩心里则十分羞愧,平日里没有少羞辱白娘子,自己贪生怕死,哪里比得上白娘子,不由给白娘子跪下磕了个头。

……

雷少轩精疲力竭,缓慢地走着,随着众人撤回缓坡山腰上。

雷少轩回头看,两个缓坡中间的谷底,横七竖八躺着各种姿势的尸体,血染红了谷底草地,显得凄凉、寂静、恐怖。

夕阳西下,风呜呜吹过,仿佛一曲哀吊的悲歌;远处,秃鹫已经聚集、盘旋,死囚没有人埋葬,只能暴尸体荒野,成为野狼、秃鹫的野餐。

生命如此卑微,如光、如风飘过,散去;生命又是如此艰难,要用刀、用心、用力、用杀戮才能够生存下来。

……

“雷少爷。”罗浩悄悄的拉了一下雷少轩,有些鬼鬼祟祟。

“什么事?”雷少轩道,“啊,金子,哪里来的?”

“从胡人身上翻来的。”罗浩得意洋洋地说,“都说死囚没东西,其实胡人多金银,死囚当然也有。”

雷少轩不客气伸出手去。

眼看雷少轩不客气地将身上的金子全部拿走,罗浩心里滴血哀嚎:“这可是金子啊!我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金子啊?”却不敢反抗。

罗浩边翻着白眼,边心里安慰自己:“无耻啊,什么世道啊。这么好的大户人家孩子,变成了如此狡诈、贪婪。”

回到营帐,空荡荡的床铺表明,营帐少了许多人,他们再也回不来了。

雷少轩清楚地知道,这些人是死囚,死了也是罪有应得,然而心里依然升起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满是悲伤、酸楚、凄苦。

雷少轩躺在木板上,动也不想动,也不想说话。只要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着满是尸体的谷地、砍断的扭动的手脚、破开的肚子、纷飞鲜血......耳边又响起了惨叫声,刀箭声,发疯的嚎叫,秃鹫唳彻长空的声音……

雷少轩“啊”的一声,趴在木板上呕吐起来。

胡友德、罗浩还有其他回来的营帐的人都围了过来,一场生死之战后,似乎人与人之间亲近了许多。

他们看着雷少轩不说话,第一次上战场杀人,目睹厮杀的惨烈,许多人都会经历一番痛苦的煎熬,这一切只能靠雷少轩自己熬过去。

沿着缓慢移动的吃饭队伍看去,胖姑远远地就看见了雷少轩疲惫的身影,脸上不由惊喜交加,顿时脸上轻松下来。

“回来了?”胖姑低低问着,雷少轩看到胖姑湿润的眼睛,不由心里感到委屈,他终究是个孩子。

雷少轩脸色煞白,低低叫着:“姐姐。”颤抖着伸出手去,试图接住胖姑递过来的馒头和菜汤。然而,脑海里又浮出满地的尸体、鲜血、残肢断臂,流满一地的肠子,一阵反胃,肚子里顿时翻江倒海,手一抖,汤盆翻倒在地上。

雷少轩踉跄着,大口呕吐起来。

边荒岁月 第三十七章 写信

“干什么?”旁边军士喝道,手里皮鞭一扬,就往雷少轩挥了过去。

“住手。”胖姑急忙止住了军士。

那军士看了胖姑一眼,悻悻道:“小子,一会留下将地面打扫干净。”

吃完饭,饭棚空荡荡,雷少轩独自留下清扫地面。

“咦?一封信。”

雷少轩忽然发现地上有一封信,信封没有拆开,雷少轩想了想,捡了起来放到怀里。

清扫完饭棚地面,雷少轩坐在角落一块木头上发呆,想着战场上的情形,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正发呆时,感觉到有人走近,抬头一看,胖姑站在他面前。

“姐姐。”雷少轩低声叫,如同受伤的孩子看见了亲人,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委屈让雷少轩微微含泪。

“给。”胖姑蹲下来,递给雷少轩两个粽子。

“吃吧。”胖姑道:“第一次上战场,很多人都吃不下饭,吃了也吐。这是特意为你准备的,你要是死在战场回不来,这就是你的祭品。”

“啊?”闻言,雷少轩心里轻松了些。

忽然,雷少轩不好意思道:“谢谢姐姐,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喊姐姐,开始其实是想给你好感,骗点饭菜,我太饿了。”

雷少轩决定说实话。

“哼,我就知道你没有那么好。”胖姑嗔道,“你的奸诈狡猾,在死囚营里也算有些名气了,今天算你老实。”

胖姑缓了一下口气,接着说道:“我有个弟弟,唯一的弟弟,年龄跟你差不多,个头也一样,往日里也是奸诈狡猾不学好。”

胖姑眼睛忽然涌满了泪水,低低道:“可我真想他,也不知道他怎样了。”

胖姑粲然一笑:“也没真对你多好,不就几勺菜吗,给谁都是给,别放在心上。”

“你是怎么来这里的?”雷少轩问。

“我是襄阳刺史大小姐的随身丫鬟。我家小姐花容月貌,被逼嫁给一个宗门的丑少爷,小姐誓死不从,跟一个才子私奔了,结果被污蔑与邪教勾连,全家男丁抄斩,女眷发配边关,包括我。幸好我弟弟正在外乡念私塾,躲过一劫。”

谈起弟弟,胖姑脸上露出笑容:“前几天他刚给我来信呢,咦,信呢?”

胖姑脸色大变,自己衣兜里的信不见了。

“这是你的吗?姐姐。”雷少轩拿出那封信。

“就是这封信。”胖姑松了口气,“我正等先生回来念与我听,替我写回信呢。”

“等先生?姐夫?”雷少轩不解地问。

“不是,”胖姑不好意思地道,“虽然我自小跟随小姐,却不识字。营里有位识字的先生,我让他帮忙读信,替我写回信,只是这几天先生没在营内,我只能等他回来。”

雷少轩想了想,道:“我识字,要不我帮你念,替你写回信吧。”

“你识字?太好了。你跟我来,我那里有纸笔。”胖姑拉起雷少轩就走。

“慈姐尊鉴 久不通函,至以为念。接平安口信,欣喜若狂。刺史府被抄,姐未能幸免,吾悲痛欲绝,求私塾先生打探,了无消息,惶恐之极,幸师母收留,如今平安。赖慈姐所留薄田五亩,生活无忧,亦能继续念书,来年秋即童生试,一切平安,勿念。时时想念慈姐,每每流泪不已,何日天可怜方能见慈姐?弟胡安上叩禀!”

胖姑听着雷少轩读出的信,顿时嚎啕大哭。

看着胖姑伤心的样子,雷少轩心里伤感不已,想起自己的妹妹、弟弟和母亲,不由悲上心头,泪流满面。

弟弟:

姐姐一切平安,不要挂念。

一个人生活,须多多保重,凡事皆须听从先生之言。要刻苦读书,不可如往日般惹事生非。戒懒戒贪,持家勤俭,不可靡费……

“姐姐,你话真多,千叮咛万嘱咐的。”雷少轩读着写好的信,“一封信哪里能写这么多啊。”

“哼,你会写信?”忽然屋外一个人哼了一声。

门口一闪,一个人影闪了进来。

“这叫信吗?全是大白话,传出去还不让人笑死。”

雷少轩抬头看,一个军士站在门口。

方脸,圆额,浓眉,头发结着方巾,穿暗红色皮甲,手按在刀把,活像一只虾将。

“哪里来的虾将?”雷少轩不满道。

“这是校尉王海峰,是我同乡人,自小认识。”胖姑说道。

又嗔道:“信写明白就好,非要文绉绉干嘛。阿弟,快见过王校尉。”

“见过王校尉。”雷少轩阴阳怪气地说道,“姐姐,我走了。”

雷少轩正要走,王海峰叫住了他。

“王校尉,有何贵干?”雷少轩问。

“替我写封信。”王校尉说,“给家里,给我儿子。”

雷少轩看着胖姑,一言不发。

王校尉有些恼怒道:“男人,谁没个三妻四妾?看什么看?”

雷少轩写好信,把信交给他,看着胖姑忽然说:“姐?要不要我帮你找包老鼠药?”

“干嘛?”胖姑不解。

“药死他?”雷少轩提高了音调,问道。

“啊?”胖姑看着王海峰有些恼怒的脸说,忍着笑说道,“药死他太便宜他了,哪天我剪断他根子更好。”

胖姑终于忍不住了,眼里噙着眼泪,哈哈大笑。

王海峰看了看胖姑,又看了看雷少轩,轻叹了口气。

“听着你托人托到了营管司,让仆人进了死囚营跟随你?”

“是的,不过不是送人进来。家里被判抄家,已经无钱无力托人办事,是老仆自愿进来的。托营管司的事,却是护送囚犯的差役自愿帮忙办的,我跟他并无深交,这些事我事先并不知道。”

王海峰眉头一挑,能有仆人死命相报,又有人自愿想帮,看来这家人往日待人不薄。

“以往也有人送人入营,随身保护自家弟子,即便如此,死囚也活不长。”

王海峰说道:“战场情况复杂多变,意外频频,再多人保护,总有一天也会死于战场,送人入营保护,只不过是死得晚一点而已。若想真正活下去,除非你能洗脱罪名。然而死囚流放,历经州郡、省、刑部及兵部层层判决,洗脱罪名谈何容易,估计你等不到那一天。”

胖姑急道:“那怎么办?有没有办法让他不上战场?”

王海峰摇摇头,道:“绝无可能。死囚营归西北军直接管辖,私通死囚,死罪!你能随意让一名军士不上战场吗?死囚营便是等死的军士。”

王海峰看着雷少轩道:“要想离开死囚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累积战功,选入前锋营。杀敌十人亦或在死囚营三年,便有资格选入前锋营成为军人,服役期满,可退伍还乡。”

王海峰有点迟疑,道:“前锋营是个特殊的军营,可算军人发配之地。多是不服管教、触犯军规、刺头犯浑之徒,军中得罪上官者往往被发送前锋营。冲锋陷阵、强攻破城、攻坚突袭等特殊任务多用前锋营担任,因而前锋营极易获取战功。常有心高气傲的将门弟子,或者自恃武艺高强之辈到前锋营历练,以求军功。前锋营常陷死亡之地,乃是性命换战功。”

王海峰接着说道:“虽说杀敌十人或死囚营三年,可选入前锋营,然而连年征战,军人扩编,因此即便前锋营缺编,也先从别的军队选人,已经多年没有死囚选入前锋营了。”

“那怎么办?”胖姑有些揪心,选入前锋营,也是危险重重。

王海峰说到:“有一个人虽说是死囚,却从不上战场,单人营帐,单独吃饭,只要不出死囚营,一切自由。若得此人想助,便可选入前锋营,甚至到了前锋营还能到照顾。”

“你是说袁先生?”胖姑惊喜道,“这么说弟弟有救?”

“别高兴太早。先生姓袁名文伯,字太明,乃前朝大儒,官至一品。不过因为得罪了当今皇上,发配苦海。虽然他是囚犯,然而军中严令多加照顾,绝不允许出事。此人朝堂上下门生遍布,跟大帅也能说得上话,只是当年与大帅政见不同,大帅不待见他而已。”

“姐姐,你跟他熟悉?”雷少轩问。

“是啊,他在营中的饮食起居,都是我来照顾。”胖姑道,“我本来就想让他帮我写信的,我求求他去。”

雷少轩想了想,道:“不行。”

胖姑有些不解。

雷少轩道:“照顾饮食起居只是小惠,生死相托是大事,直接求上门,非亲非故必然被拒绝,而大事一旦被拒,就彻底绝断了希望,再无转圜余地。”

“那怎么办?”胖姑胡萍有些着急道。

“别着急了,若说到奸诈狡猾,咱们加起来都不是这小子对手。听他就好。”王海峰道。

说明:这两日有事,只能每日一更,后天补回。

边荒岁月 第三十八章 拜师

过了几日,雷少轩穿着整齐,跟着胖姑来到一个不起眼的营帐。

“何事?胖姑。”一个老人伏案写着什么,听到动静,抬起了头随口问。

这个老头精神矍铄,高额尖嘴,轮廓分明,头发须白,留着几缕山羊胡子,面相看似几分狡诈猥亵,却有一种正气凛然不失圆滑的气质,让人一看顿生好感。

“我、我……”胖姑有点慌张,突然不知道如何开口了。

胖姑缓了一下心神,鼓起勇气,说出了雷少轩教她说的话。

“先生来到苦海多年,我看先生已经有年纪了,虽然身体硬朗,然而无人照顾,诸事不便,想给先生推荐一个人,他是我义弟,代为照顾先生起居。”

胖姑对着雷少轩道:“雷少轩,你过来给先生请安。”

老头细细打量了一下雷少轩。

雷少轩身穿破旧却干净的囚衣,眉清目秀,鼻梁直挺,牙齿洁白整齐,梳着整齐的鬓发,坚定清澈的目光略显紧张,有些闪烁。

老头乐了:“胖姑什么时候有的义弟?分明是说谎。这些话是你这狡猾的弟弟教你说的吧?胖姑心地实诚,哪会这些花花肠子?哼?想离开死囚营?死了这条心。”

胖姑急了:“先生,我弟弟被家中牵连入狱的,并非做了什么恶事,年纪轻轻,怎么能死在这里?先生,你帮帮他吧。”

老头心里好笑,果然如此:“哼,果然如此。小小年纪,不学好,玩心眼,奸诈狡猾。”

老头微微一笑,对胖姑道:“胖姑,你的义弟打得好算盘。算准了如果让你求我帮此事,我可能直接回绝。但是现在不是求我,而是名曰侍候我,让我承其情,我若能帮而不帮,日后他死在这里,我心难安。此细微处,胖姑你哪里能体会,哼,机关算尽太聪明。”

胖姑听了恍然大悟。

“先生多虑了。在学堂听老师讲述天下名士之时,对先生大名极为推崇。”

雷少轩不卑不亢道:“说先生年轻时,便有胸怀天下之大志,拥定国安邦之才,随先帝东征西讨,计安天下,惠及万民。立德、立功、立言,为天下士子之楷模。小子愚钝,如能侍奉左右,便是天大荣幸,别无他念。”

听到这番话,胖姑目瞪口呆,都分不清雷少轩这番话到底是奸诈狡猾,还是剖心掏肺实心诚恳,如果自己是袁文伯,都不知道如何拒绝了。

袁文伯都有点佩服这小子的厚脸皮了,不过这小子对自己崇拜的样子,倒有些让人不好意思了,真要硬板起脸皮拒绝,颇为无趣。

袁文伯看着雷少轩,摇摇头,道:“生死无常,时耶?运耶?”

雷少轩想了想道:“恩仇有心,思也!报也!”

胖姑有些糊涂,袁文伯点点头,说道:“勉强对之。”

捻着自己的胡子,发现胡子有了些灰白,感觉到岁月不饶人,不由心里有些惆怅发苦,道:“征夫白发,千般惆怅千般苦。”

雷少轩愣住了,急切间竟然想不出来如何应对,不由抬头四顾,忽然看到营帐外几朵小黄花迎风摇曳,心里一动,道:“战地黄花,一缕清香一缕魂。”

“夫道者,覆天载地,廓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包裹天地,禀授无形;流泉而洌,冲而徐盈;混混滑滑,浊而徐清。故植之而塞于天地,横 之而弥于四海;施之无穷,而无所朝夕。舒之冥于六合,卷之不盈于一握。约 而能张,幽而能明,弱而能强,柔而能刚,横四维而含阴阳,宇宙而章三光。 甚淖而氵哥,甚纤而微。山以之高,渊以之深,兽以之走,鸟以之飞,日月以 之明,星历以之行,麟以之游,凤以之翔.......”

袁文伯突然停住了,对雷少轩说:“小子,刚才我说什么了?”

胖姑愣住了,她都没注意袁文伯说什么了。

“先生说:夫道者,覆天载地,廓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包裹天地,禀 授无形;流泉而洌,冲而徐盈;混混滑滑,浊而徐清。故植之而塞于天地,横 之而弥于四海;施之无穷,......”雷少轩慢慢地将袁文伯的话,重复了一遍,虽有遗漏错误,却几乎完全复述。

袁文伯惊讶地看着雷少轩,他乃著名的天心派传人。

当年入门,他师傅也出了一篇千字古文,十个同门师兄弟中,只有他能够基本背出,被誉为天才。

今日心血来潮,本想为难一下雷少轩,随口出了几个对子和文章复述,找理由拒绝胖姑;显然这就是考试,当然这考试没有明言,算是一种默契;如果雷少轩通不过考试被拒绝,自己也能心安理得,如今雷少轩通过了,难不成真要耍赖?

袁文伯叹了口气说,决定说实话,也算是绝了这小子的心。

“胖姑,你这义弟不简单,若能好好教导必成大才。我是朝廷重犯,当年为了先帝,几乎将朝中世家大族都得罪完了。”

袁文伯道:“他们不能将我如何,但是谁离我近些必受我牵连,为他们所不容。若有人知道你受我教导,必然被他们所害,所以什么侍候左右的话,休要再提。”

袁文伯接着说:“你所求之事,无非是想离开死囚营。死囚乃国之重犯,私通私放均为死罪,因此你绝无可能直接从死囚营放出。唯有一途,你若能杀敌十人,或满三年,我可帮你入前锋营。眼前在死囚营里,你须努力自保,杀十人或者熬三年。好了,你可以回去了。胖姑,帮我煮壶茶来。”

胖姑沉默一会,看着雷少轩,忽然缓缓说:“先生,死囚营是鱼龙混杂之地,全是凶残极恶之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弟弟在其中,终日无所事事,终会变坏。”

胖姑诚恳道:“原先确实仅想让先生帮忙离开死囚营,如今却真切希望先生能够教导他。既然先生永不可能释放,何不收他做学生,倘若有一天他能出去,也好为先生办点小事,死囚营里没人知道您收学生。”

雷少轩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往前一步,跪了下来,将胸口的玉石项链拿下来,高举过头:“恳请先生教导,小子必努力学习,不负先生期望。”

袁文伯听了胖姑的话,心里一动,看着雷少轩。

“入我门中,须应我一件事……”袁文伯沉思良久道。

“我答应。”雷少轩不等袁文伯说完立刻道。

“你还不知道是什么事,就敢答应?”袁文伯愕然道。

“帮亲不帮理,”雷少轩道,“无论如何都答应。”

“果然是亡命死囚,难道我要取你性命,你也答应?”袁文伯哼道。

“死囚本就一无所有,包括性命,倘若出不去,只是苟活。”雷少轩光棍地说。

袁文伯心里一阵腻歪,此人再不好好教导,说不定真成穷凶极恶之徒、肆无忌怛之辈。

心里想起了远方的女儿,心里一疼,罢了、罢了,全当为她吧。

手里拿起雷少轩手里的玉石:“起来吧。跟我走,胖姑,你不用跟来。”

“老师,咱们去哪里?”雷少轩忍不住问。

“难不成听我讲讲书?写写字就能在死囚营活下去?”袁文伯没好气道,心里依然想着心事,“我带你去见一个人,此人欠我一个人情。若你能入他眼,学他本事,死囚营、前锋营?哼,算个什么事。”

“这么厉害?”雷少轩心里有些不以为然。

袁文伯也不加解释,只说道:“无论他说什么,都要答应。此人脾气古怪,脑短心直,拙于言语,不要与之耍心眼。”

来到不远的一个营帐,营帐里空荡荡,只有一张木床。一个中年人,头发凌乱,前鬓耷拉下垂,挡住了眼睛,手里拿着一个酒瓶,正在喝酒发呆。

看见袁文伯和雷少轩进来,眼皮都不抬。

“老张,我看你来了。”袁文伯也不客气。

“无事不登三宝殿,哼,什么屁,快放。”中年人发出嘶哑的声音。

“帮我看个人。”袁文伯也不生气。

扭头对雷少轩说:“这是京师金吾卫南镇抚司总教头,一品带刀侍卫,张青,张子雄。”

“拜见张教头。”雷少轩道。

张青抬起头,雷少轩看清了他的脸。

这竟是一个美男子,圆额阔脸,高直的鼻子,分明如刀削般的嘴唇,完美的眼睛,射出精光。

“这是我的弟子雷少轩”袁文伯道:“也是你弟子,怎么样?”

雷少轩听了,有些吃惊,看着自信满满的袁文伯,心里腻歪:“这便宜师父真糊涂了,哪里有拜两个人为师的。”

张青只是瞥了一眼雷少轩。

“不怎么样。矮矬、塌鼻、脚短、身长,太丑。”

边荒岁月 第三十九章 毒誓

雷少轩闻言气坏了,心里大骂,老子有那么不堪吗?

心里却不得不佩服,这位真的是美男子,仅就外貌而言,几乎完美无缺,隐隐让雷少轩感到自卑。

“你欠我的人情,怎么说?”袁文伯不客气道。

“把这么大的人情用在这丑小子身上?”张青撇撇嘴道,“这真是天大的浪费!”

“嗯。”袁文伯摇摇头道,“反正我老了,也快死了,便宜这小子了。”

“不收。”张青一仰脖子,喝了一口酒道。

“为何?耍赖?”袁文伯气歪了鼻子。

“太丑了,不收。耍赖又如何?反正快死了,这人情不还也罢。”张青依然不加理会说道。

“算了吧,师傅。”雷少轩实在受不了。

“住嘴。”袁文伯瞪了雷少轩一眼,道,“哼,不收是吧?我可有某人女儿的消息,还能救她出去。”

张青闻言猛然站了起来,瞪着袁文伯,脸上满是焦急甚至凶狠。

“某人图谋不轨,勾结凶徒,企图刺杀皇族子弟,判抄家流放,唯一女儿送教坊司,今年8岁。”袁文伯说道。

“你要说什么?”张青提高了声音道。

“讲故事呢。”袁文伯瞪了张青一眼,“后某人于死囚营中收一弟子,其弟子自死囚营入前锋营,屡立战功,累计军功得以回京,救出其女。可惜啊,世事弄人,某人不愿收徒,致使无人救女,其女沦落风尘,无人知其下落。”

张青闻言,慢慢地蹲下,忽然泪流满面。

袁文伯对雷少轩点点头,雷少轩跪在了张青面前:“求先生收我为徒。”

“收徒是你救女唯一机会。张青,你的仇敌是王爷,京城无人敢为你说话。你当然可以不收徒,死后将全部本事埋于地下,留下女儿无依无靠;或者收一位徒弟,给她找一位师兄,留一丝希望。这师兄本事越大,你女儿越有望得救。”

袁文伯看着张青,道:“你嫌弃我徒弟长得丑,或许你可以到黄泉地下,找一个英俊潇洒的徒弟,来世再救你女儿。我这徒弟,奸诈狡猾,穷凶极恶,相貌丑陋,你收不收?”

张青站了起来,一字一字地说道:“你发毒誓,不管赴汤蹈火、天打雷劈、天崩地裂、洪水滔天,你须救我女儿。”

雷少轩慢慢地一字一字发誓。

“我雷少轩起誓:必将两位师傅之亲人,当自己亲人。亲人陷危难之时,无论赴汤蹈火、头断身裂、天打雷劈、天崩地裂、洪水滔天,必倾全力救亲人出危难,有违此誓,神弃鬼灭。”

以神鬼起誓是最重的誓言,清晰地感受到了张青心里的痛苦,雷少轩郑重起誓。

每天空闲时间,雷少轩便来到袁文伯的营帐念书。

死囚营并无书籍,这时才显出袁文伯的不凡。

每日袁文伯给雷少轩念一段书,大约五百字左右,而且只念三遍,便让雷少轩背诵。背不出?袁文伯手里竹棍,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严师。

雷少轩无数次被打得鬼哭狼嚎,当然,每次袁文伯拿起竹棍,心里想的却是:打人的感觉真的很爽。

雷少轩被迫竭尽全力注意听。开始雷少轩很不适应,每次背诵多少会出错,着实让袁文伯打了好几天,过足了打人的瘾。

几天之后,袁文伯惊奇地发现,要挑雷少轩的错几乎不可能,他甚至都怀疑,是不是雷少轩曾背过此书,要想过打人的瘾,只能增加背诵的字数。

“师傅,都快八百字了。”雷少轩抱头鼠窜,“背不下来能赖我吗?说好的五百字呢?”

“完成老师的要求,哪里有那么多的借口?背不下来就该打。”袁文伯厚着脸皮,面不改色道。

雷少轩心里暗自诽谤,却不敢争辩。

有时候,雷少轩感到很庆幸,自己这位便宜师傅,怎么什么都会?天文、地理、经、史、子、集,几乎全都能背下来,而且治学极严,但凡不懂绝不会不懂装懂。

“师傅?什么叫‘道可道,非常道。’”雷少轩有一次问道,“到底是‘道,可道(也),(即)非‘常道’’,还是‘(若)道可道,(则)非常道。’”

袁文伯看着雷少轩,像看一个白痴:“你师傅我是神仙么?什么都会?”

袁文伯基本不会乱解释自己不会的东西。尽管雷少轩知道,袁文伯知识渊博,自有自己的理解,却不会将不明确的东西,强加给雷少轩。

“学生,亦称书生。为书而生,不多读书,称什么书生?读书,却不可能什么都懂,亦无需懂,”袁文伯道,“博览群书,书中自有世界。”

“书中自有世界?不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美娇娘吗?”雷少轩问。

“我打死你这个黄金屋,美娇娘。”袁文伯勃然大怒,举起竹棍乱抽。

“师傅,您也太没幽默感了。”雷少轩无语。

一日,雷少轩和袁文伯对坐,雷少轩发现袁文伯情绪有些低沉。

“你觉得念书,为了什么?”沉默了一阵,袁文伯问。

望着袁文伯旁边的竹棍,雷少轩心里一阵抽搐。师傅啊,想揍人就明说,又摆什么陷阱啊。

雷少轩小心翼翼地说:“明善恶,知对错。修身、治国、平天下。”

“何为善?何为恶?譬如一人,在故乡捐学、铺路、修桥,赡孤寡、恤羸弱,能否曰善?”袁文伯问。

“当然。”雷少轩说。

“此人乃江州首富。开赌场,害人家破人亡;开青楼,拐卖良人妻女;江州洪水,此人屯粮居奇,江州饿死冻死无数……”

“此人能称为善?”袁文伯问。

雷少轩愕然,摇摇头。

“何为对错?”袁文伯又问。

没等雷少轩回答,接着说道:“前朝青将军,戍幽北荒漠,擒鞑首,退青奴,拒蛮夷数十年,屡立战功,却不得封。晚年一次军机延误,被迫自刎,可对?”

雷少轩有些热血沸腾,这位英雄的传说,曾激励了无数少年弟子,他从小就听说这位英雄,还大骂皇帝昏庸,害死英雄。

雷少轩说道:“当然不对。”

“可这位将军,缺乏粮草,纵军抢劫商队,烧杀掳掠边民,甚至走私军械,勾连资敌。可对?”袁文伯又说道。

雷少轩瞪大了眼睛,道:“竟然有此事?”

袁文伯看着雷少轩,道:“当年,我随先帝东征西讨,平定天下,鞠躬尽瘁,殚心竭力,权位极重,自然也门庭若市。”

袁文伯舒了口气,道:“先帝几个儿子争位,诬陷我参与其中,先帝捕风捉影,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发配,你以为只有你是无辜的吗?”

袁文伯直直地看着雷少轩,道:“现在我问你,假如你辅佐君王,出相入将,功成名就,然后君王一句话,便抄家发配,你将何以处?”

“我怎会辅佐这昏君。”雷少轩忿忿不平。

“这君王雄才大略,怎会昏庸?”袁文伯说,“好了,说了那么多,现在你说读书为何?”

雷少轩第一次茫然了。

“今日与你述说此事,并非教你如何如何,只是让你明白,对与错,善与恶非绝对,万不可轻信人言论对错,更不可看表面辩善恶。”

袁文伯缓缓道:“读书让你心中有世界,凡是不可盲从,否则轻则伤身,重则抄家灭族。”

袁文伯继续说道:“你出身死囚,今生绝无可能科举文职,注定只有军事及营商两条路,所以你要努力学习兵法及诡道之术。”

雷少轩第一次真正明白了自己的人生规划和目标。

……

张青竟然曾是金吾卫总教头,一品带刀侍卫。想到有这么厉害的师傅,雷少轩不由感到热血沸腾,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油然而生。

可惜热血的感觉还没有维持多久,就被冷血竹棍打冷了。

每天从袁文伯营帐出来,雷少轩便到张青营帐习武。

不,不是习武,是挨揍。

看着张青手里的竹棍,雷少轩心里哀嚎,是不是死囚营的人都那么变态,怎么那么爱揍人?

“师傅,每天都练这几个动作,却又不用之对敌,到底练他干什么呀?”雷少轩问道,“这么简单的动作,还用练习吗?是个人都会。”

回答雷少轩的是狠狠的抽打声音,雷少轩的惨叫声让胖姑都不忍卒听。

三十六式刀,三十六式枪,每一式练二百下。

每一个招式,错一点?打。

每一个招式,二百下,少一下?打。

每一个招式,慢一点?打。

每一……打,狠狠打……

“师傅,咱们对练一下吧?”雷少轩小心翼翼地问。

回答雷少轩的是竹棍破空而来的呼啸声。

到了张青的营帐,不许说话,只是闷头练习三十六式刀式,三十六式枪式。

练习完了?走。

雷少轩怀疑,是不是张青并不愿意教他,可是张青认真地纠正动作的样子,却又不像敷衍。

当然,就算是纠正动作,张青也不说话,只用竹棍打着纠正。也许张青不是不愿意教,只是不愿意说话,雷少轩想着。

“无名三十六式。”

张青甚至招式的名字都不告诉他,雷少轩只好自己起了个名字,然后埋头苦练。

“他该不是嫌我丑吧?”有时,雷少轩想着。

这念头一出来,雷少轩自己吓了一跳,却再也遏制不住。

“绝对是,”雷少轩恶狠狠地想着,“打、打……打,让你打。总有一天,老子要打烂你这张小白脸,打瘸你腿,让你臭美。”

边荒岁月 第四十章 辛密

终于,既然张青不解释,雷少轩也就不再多问,一心一意埋头苦练。

每次都是三十六式,不允许练别的招式,并且需要忘掉以前所有的招式,脑子一片空白,随手就是三十六式。

雷少轩只会三十六式,但是这三十六式明显不能对敌,到底练他干什么?雷少轩一直想不通,后来干脆不想了,只要一想,脑子就浮现出竹棍,再不敢想。

终于有一天,雷少轩害怕了,因为拿着刀和枪,雷少轩已经不知道如何对敌了,握着刀,连罗浩都打不过,更遑论胡友德和其他人。

任何人拿着刀,都可以欺负雷少轩。

“你不会用刀了?谁都打不过了?”有一天张青问。

“是啊,师傅。”雷少轩惴惴不安地说,看着张青身边的竹棍。

张青脸上露出了轻松的表情,一脚将竹棍踢飞。

“下面我跟你说的话,绝不可外传,否则有杀身之祸,任何听到你说这话的人,也难逃一死。”张青脸上一紧,厉声道。

张青看着雷少轩问道:“你知道金吾卫南镇抚司龙卫吗?”

“龙卫乃镇抚司下属机构,是专门保卫皇宫的侍卫。”雷少轩说道,这一点几乎人人听说过,不算什么秘密。

“这是明面上的。”张青点点头道,“龙卫虽然说是镇抚司部属衙门,实则专属皇帝的内领侍卫。”

张青缓缓说道:“先皇平定天下,灭十六国及无数的世家大族。正面战场无法取胜,这些人就组织暗杀,所用之人,都是武林高手、死士。龙卫培养时间不足,根本不是这些人的对手,因此死伤惨重。”

想起这些惨烈的往事,张青仍感慨道:“为了对付这些武林高手,皇上命龙卫收集天下武功秘籍,集中高手设立汇武阁,总结破解天下各种兵器招式。因为龙卫只用刀、枪,因此汇武阁总结出刀术、枪术各计三十六式,用于龙卫训练。这三十六式并非武功招式,而是最简之动作。”

张青看着雷少轩不解的表情,道:“但凡招式,必有起手、攻击、防守等动作。然而龙卫发现,招式之间多有多余动作,这些多余动作用于招式连接、转换,有些为了美观等等。假设去掉多余动作,那么招式得多快?”

闻言,雷少轩不由露出心驰神往的表情,想象着自己的刀如果再快点,谁能敌?。

张青继续说道:“世间武功,唯快不破。龙卫另辟蹊径,只取动作,却不练习招式,此三十六式便是一种动作,随本能任意成招,成最快的招式。”

雷少轩不由听得入迷了,脸上偶出兴奋不已的表情。

张青露出不屑的表情,心里暗叹,丑人有傻福,天下没几个人会这三十六式了,却让这丑人学去了。

张青继续道:“此三十六式既然不是招式,当然无法对敌。但是,如果你将此三十六式动作练到极致,成为本能,出招之时,哪里还可能有人比你快?不过三十六式需要口诀,不知道口诀,自然不会使用。明日起开始学习口诀,打不过别人?笑话。”

……

“蠢才,第十八式直砍到九式,谁说每一招式必须完整,三十六式乃是练习的动作,当成招式自然不对。”

“动作,动作,不是招式。”

“让动作形成本能,谁让你生搬硬套照搬动作,要取此动作之意。”

“本能,本能,人家砍你,你要如何?蠢才,当然是格挡。格挡后呢?格挡后当然反击,格挡反击用什么动作最快?当然是第十五式的动作,然后直接三十三式,只要这个动作,无需完整的三十三式。”

“练习用三十六式,谁让你对敌用的,只用其中的部分动作,懂了吗?”

……

雷少轩悟性本是奇高,越打越是领悟,打得高兴,喜不自禁。

最终,许多人都听到死囚营里传来一声长啸,如鹤唳长空,声彻云霄。

雷少轩发终于明白了如何用三十六式刀、枪术对敌,压抑多时的疑问和郁闷得以酣畅淋漓发泄出来,不由得仰天长啸。

“师傅,原来你也是很啰嗦。”雷少轩对张青哈哈哈哈大笑。

“师傅,什么只有刀、枪三十六式?”雷少轩忍不住好奇问。

“龙卫之刀与其他刀不同,名曰龙刀。刀长3尺,呈修长半月弧,龙刀名刀实剑,亦刀亦剑。集天下之刀、剑、刺、锏......短兵器之所有;龙卫之枪曰龙枪,枪头扁而开刃,与其他枪不同。龙枪名枪实矛,似戈如戟。集天下枪、矛、戈、戟......长兵器之所有。”

张青露出惋惜的表情,道:“此两套武功创出后,为了防止外传,先皇将所有参与创立此招式之人赐死,秘籍归入皇家档案,非皇室不许练习。此外,下令将练过此术的龙卫,全部格杀。”

张青脸上微微发颤,显得有些痛苦和无奈,道:“命令发出不久,练过此术的在京龙卫,全部被杀,只有几个外出执行任务的龙卫幸免。好在令出不久,先皇驾崩,我将命令搁置,将秘籍烧毁。如今能完整练习龙刀、龙枪三十六式及口诀的只剩你和我了,另外几个龙卫没有口诀。

“京城还有一人,完整练过刀术,你如果有机会,替我杀了他。”张青咬牙切齿道。

“谁?”雷少轩问。

“你唯一的师兄,如今金吾卫南镇抚司同知孙豹。”张青恨恨道,“此人欺师灭祖,你师傅才落到这般田地。”

雷少轩再问,张青却不愿细说,只说到了京城,自然知道一切原委。

张青又叮嘱道:“此武功来历,万不可对人言。当年为了创立此术,强夺了无数武功秘籍,害死了无数世家弟子,倘若有人知道此术在你手里,你不仅不容于皇家,也不容于世家。”

看到雷少轩露出不以为然的眼神,张青严厉道:“用此术,能让你武功高强,但是再强的人,也只不过是匹夫之勇而已。你看师傅沦落至此,武功有何用?”

雷少轩心里一凛,收起了轻视之心。

营帐里的人发现,似乎不会武功的病能传染似的,雷少轩不会武功了,让营帐的人似乎也不会武功了。

雷少轩一刀在手,仿佛小孩子一样,胡乱出刀,毫无章法。雷少轩出刀毫无章法,与其对敌自然也就无从抵挡。

向雷少轩出手,明明雷少轩胡乱躲闪,似乎忙乱的样子,只是自己一刀出去后,雷少轩下一步出手没有章法,根本无法判断,只好茫然地等雷少轩的出手;然而一瞬间,雷少轩的刀已经架在了自己的身上,仿佛雷少轩的刀本来就架在哪里。既然雷少轩的动作没有章法,自然也就无从抵挡。

只有动作,没有招数,如何抵挡?

雷少轩练刀、练枪只在自己营帐里练习,不再到校场去。

雷少轩每日苦练几个时辰,所练的动作毫无新奇。营帐内里的人开始还偷窥,见雷少轩毫不在意,不加理会,于是干脆大方的观察雷少轩练刀,希望能破解雷少轩的刀术,然而对敌之时,从来没见雷少轩完整地使用这些招式。

耶律青石对雷少轩彻底没有了脾气,再也不提部落勇士一词。与雷少轩对刀道:“哼,要是赤手空拳,俺单手可敌你。用刀本来就不是我所长。”

众人哈哈大笑。

曹傲然、凌军等看待雷少轩,也没有当初那样的轻蔑。原本他们并不大看得起雷少轩,只觉得雷少轩无非是仗着胡友德,仗着无意中投靠的白娘子才能立足,如今却不敢有丝毫轻慢。死囚营里弱肉强食,他们并非最强之人,却从未对谁服气,也无人敢轻慢他们,如今对雷少轩却隐隐有惊惧之感。

沈小宝依然故我,作着全营的活宝。

罗浩看见雷少轩也如往常一样,看到雷少轩就满脸堆笑,一副讨好的样子, 雷少轩对他依然非打即骂,以至于罗浩一见雷少轩就如老鼠见猫。白娘子死后,罗浩厚着脸皮占据了白娘子的床铺,雷少轩却也由着他。

每次大战,营帐里都有死人,每当死人,不久就又有人补充进来。雷少轩对新来的都没有什么印象,不加理会。倒是每次战斗,罗浩厚着脸皮缀在雷少轩身后,让雷少轩救了他几次。

当然,作为救命的代价,雷少轩毫不客气地将罗浩身上的战利品搜刮一空,弄得每次战斗下来,罗浩都哭丧着脸,如丧考妣。

有战必有伤,雷少轩的身上,不停地受伤。

混战之中,防不胜防。冷箭,围攻,混战,冲刺,骑兵攻击……战场之上,危险重重,若不是身边有胡友德护着,雷少轩也不知道死了多少次。

箭伤 、刀伤、枪刺伤、狼牙棒砸伤……天气转暖,边关战事吃紧,不时有战斗,雷少轩身上伤痕累累。

死囚营不怕被人突袭,不怕凶险莫测的骑兵大规模野战、决战,因为这些跟死囚营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些战斗,哪怕死囚营四散乱窜都无人理睬,毕竟死囚营无人看管,也决定不了战局,分出力量处置死囚营,反而会扰乱军队的阵型。

死囚营最怕小规模阵地战,死囚营成为了消耗品,在阵前冲锋厮杀;而军队就如同看表演一番,等死囚营厮杀到一定程度后,再由双方军队开始对阵。

雷少轩有时候想,这种小规模阵地战到底有什么意义?难不成只是为了让双方死人,减少人口?

“这是政治。”袁文伯叹道:“胡人不事耕种,粮食奇缺,战争确实有消耗人口之意;北魏孝庄皇帝雄才大略,意欲南征,西北征战是为了练兵。”

边荒岁月 第四十一章 身死

雷少轩参加了无数次战斗,并且越来越喜欢战斗。

雷少轩喜欢切开敌人喉咙的感觉。“扑”一声,敌人捂着喉咙,鲜血喷涌,缓缓倒下,没任何痛苦。

雷少轩讨厌听到敌人临死前痛苦的哭嚎,也讨厌看到受伤等死那种无助,更讨厌看到各种残肢断臂。

雷少轩不忍心看到敌人破开的腹腔,鲜血淋漓的情形;不忍心看倒在战场死不瞑目的眼睛;也不忍心看因痛苦扭曲的尸身。

因此,雷少轩对如何更干脆利落地杀人,似乎着了迷,甚至把杀人当作一种享受。

死的全是死囚犯,是罪大恶极的人,是该死的人,雷少轩对自己说。雷少轩对用敌人的性命练刀、练枪毫无心里负担。

雷少轩杀的人越来越多,他已经记不清杀了多少人。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当雷少轩靠近,周围的人会感觉到周围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当雷少轩注视的目光转到自己身上时,会让人有一种被野兽盯上了的感觉。

营帐里的人,与雷少轩对练刀法,隐隐有浑身战栗的感觉,不敢面对雷少轩的眼光。

对上雷少轩的刀,会让人浑身隐隐发抖,死亡的恐惧弥漫全身,以至于除了胡友德外,没人再敢与雷少轩对刀。

这种情形让雷少轩感到浑身不舒服,却愈发渴望战斗。

雷少轩沉迷杀戮,经常在战斗中撇下胡友德,直接杀入人群最多的地方,胡友德经常跟不上他,遑论护卫。

雷少轩去的地方越来越危险,即便胡友德努力跟上,往往只能自保;罗浩更是谈不上跟随,只能看着雷少轩的背影叹气。

罗浩自己明白,即便能够跟上雷少轩,面对雷少轩要面对的局面,罗浩自忖无法存活。

雷少轩渴望战斗,原本是渴望用战斗提高自己的刀术,然而越沉溺于提高自己的刀术,杀人也越来越多,反而越无法专注刀术的提高,而是越来越享受杀人的过程,而不是提高自己的刀术。

为了总结战斗经验,原本每次战斗结束后,雷少轩都会回想战斗过程,细细检讨自己的种种不足,然而雷少轩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集中精力进行回顾总结。

每当雷少轩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的几乎都是敌人惨叫、死亡以及鲜血喷涌的景象,每一次的面孔都不同,无一不是狰狞的面目,向自己哭嚎或者扑来。杀声、惨叫声、金戈鸣声......各种声音,无时无刻不在脑海里回荡,交杂在一起,挥之不去。

雷少轩经常半夜被噩梦惊醒,惊醒后浑身颤抖不已,长时间望着斑驳营帐屋顶发呆,久久无法入睡。

雷少轩的脾气变得急躁、易怒、经常莫名其妙的流眼泪,久违的恐惧、彷徨、无助又弥漫在雷少轩的心里。

甚至面对胖姑,雷少轩都莫名其妙的大喊大叫,胖姑慌了神,急忙来找袁文伯。

看着满脸疲惫不堪的雷少轩,忐忑不安的样子,袁文伯叹了口气,打发走了胖姑。

“你可知道前朝大将秦青?”袁文伯问。

雷少轩闻言一愣,说道:“秦青大将号称‘杀神’,领军十万灭唐,坑杀降军四十万,领军所到之处,唐将闻风而降。”

袁文伯瞥了雷少轩一眼,道:“秦青灭唐国后,不到三年,患疯症,自刎而亡。”

接着袁文伯又道:“你可知魏国名将庞辉?”

雷少轩感到有些莫名奇妙道:“庞辉领军三十万,围攻南楚都城郢城两年都没有攻下。守军誓言绝不投降,于是庞辉围城,只鸟不许飞出,饿死百姓二十余万,一战灭南楚。”

“你知道庞辉的结局吗?”袁文伯道:“庞辉因功封侯,三年后,圣驾前酒疯失仪,赐死。”

师父到底要说什么呀?雷少轩心里有些不耐烦,却不敢随意打断。

袁文伯接着说道:“前朝寿亭侯王彦擅长火攻,落龙谷内一把火烧死青奴十万人,十里峡谷尸体枯焦,其惨烈神鬼不忍卒视,以至白日阴风怒号,夜夜鬼哭,落龙谷此后寸草不生。后来王彦过洛河莫名溺亡。”

袁文伯不理会雷少轩的纳闷样子,接着说。

“你可知屠夫无长寿一说?”

“听说过。”这说法妇孺皆知,不算稀奇。

“那你可知北魏郡刽子手,三成患癔症、疯症?”袁文伯道。

“师傅,您要说什么?”雷少轩有些忍不住了。

袁文伯正色道:“万物有灵,秉天道而生,而杀生者,必遭天谴。故秦青、庞辉、王彦等功高盖世,本可荫及子孙,却因杀生太过,绝损阴功,身死族灭,子孙断绝。刽子手所杀之人,虽说有罪,然生灵有灵,焉能无怨?有怨则缠杀人者,杀人者每日被怨气所缠,焉能不疯?”

袁文伯面露忧色,看着雷少轩道:“你如今杀人太多,身上煞气极重,常人靠近都觉难受。原来我尚不留意,毕竟你年龄仍小,能杀几人?没想到这里乃死囚营,以杀求生,你杀戮过多,自然煞气缠身。你如今暴躁易怒,寝食不安,心神不定,难道没有注意到吗?”

雷少轩悚然一惊,问道:“我自然发现了,只是从没有往这方面想过,现在怎么办?”

雷少轩越想越发现自己的确有些不正常,不由有些害怕起来,面露忧色。

袁文伯瞪着雷少轩道:“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少杀。心无杀念,就不会怨气缠身。杀人者,必被人所杀,此乃天道。身在死囚营,无法不杀,那就少杀吧,至少不能以杀人为乐。听闻你如今杀人名声在外,号称‘惊雷一刀’,听着倒是挺霸气,不过恶名罢了。”

从袁文伯营帐出来,雷少轩心里平静了许多。

然而,雷少轩的心头始终隐隐感觉不安,这种不安挥之不去。

也许是袁文伯说得杀人太多的缘故吧,雷少轩想着。

……

落龙坡是苦海荒原一个不起眼的小坡,只不过落龙坡前有一条干涸的河床,形如卧龙,站在卧龙坡前往西望去,河床就如一条龙从天掉落地上,因而得名。

面对黑压压的敌人,雷少轩不安的感觉更加清晰,突然一个念头涌上心头:“难道我今天要死在这里?”

战场之上已经许久没感到过害怕的雷少轩又一次害怕了,握了握手里的刀,雷少轩强行驱走心中的恐惧,狠狠地对自己说:“不要疑神疑鬼,杀”

杀、杀,混战……

雷少轩看到前面密集的人群,忍不住想要往前重,然而,心头丝丝不安让雷少轩稍迟疑了一下,不由地想到了袁文伯的话。

“能杀就少杀点把,”雷少轩对自己说,“只要别来惹我就好!”。

雷少轩在前,胡友德在后,捉对厮杀。

雷少轩在死囚营已经有些名气,只要不是新人,胡人死囚营的人大多听说过雷少轩,都不愿面对雷少轩,只要是雷少轩出现,四周的胡人就跑开。奇怪的是今天却围上来许多人,雷少轩以为是要围攻自己,然而这些人莫名其妙地都冲胡友德围攻过去。

“找死!”雷少轩恶狠狠地说道。

胡友德是雷少轩逆鳞,绝不可能让胡友德出事。

两个胡人冲上来,缠着雷少轩,雷少轩杀开一条路,企图往胡友德的身边靠近,围在胡友德身边的人太多,胡友德已经岌岌可危。

正当雷少轩靠近时,围着胡友德的人突然散开,四个人影露了出来,排成扇形,齐刷刷一色强弓,搭着箭对准雷少轩,瞬间就射出去。

死囚营里怎么会出现弓箭?雷少轩脸色煞白,这是一个陷阱,一个专门针对雷少轩的陷阱。

自己心头不安的原因原来在这里,终于死在这里了,雷少轩平静地想着,自嘲道:“人临死前有预兆的说法是真的。”

其实雷少轩心里一直很明白,身在死囚营,总有一天会死去。可惜今天就要死了,如果自己小心些,本来有机会活得更久,至于离开死囚营雷少轩也只是想想罢了。

按照杀敌十人,累积战功进入前锋营的规矩,自己杀的人早就超过十个,但是袁文伯说选入前锋营的消息,却迟迟没有到来,雷少轩已经不抱希望。

雷少轩刀不停,砍翻了射向自己面门的两只箭,身影一闪,第三支箭射偏,从他的脸上滑过,留下一道血痕,第四支箭却无论如何躲闪不了,直射心口。

罗浩远远看见雷少轩被伏击,“啊”惊叫起来,所有人也都惊呆了。

就在雷少轩闭上眼睛,绝望地等待那只凶狠的箭透入自己胸口的时候,电光石火之间,一道身影猝然飞扑过来,撞在雷少轩身上。

胡友德将雷少轩撞飞,那支箭却正好狠狠地插入胡友德的胸口,透胸而过。胡友德握着箭,倒在了地上,鲜血从胡友德的嘴角浸了出来。

雷少轩见状,瞋目裂眦,发疯似砍杀周边的胡人,营帐的其他人也围了上来。

雷少轩跪在胡友德身边。长箭射进胡友德胸口,从后背透出,这种箭伤,意味着死亡。

雷少轩手足无措,嚎啕大哭。

胡友德是他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也是唯一的精神支柱。此刻,雷少轩感觉到天塌了下来,他无比痛恨自己,正是自己害死了胡友德。

“少爷,别哭。”

胡友德意拉着雷少轩的手,慢慢的积攒了一丝气力说道:“我、我……对不起夫人的嘱托,以后再也无法照顾少爷了。夫人对我全家有大恩大德,我唯有死相报。少爷,你别难过,以后好好照顾自己。若有机会回乡,望少爷帮我回家看看。”

雷少轩发疯似的对营帐里的人拳打脚踢,每个人都皮青脸肿。

“你们全都该死,为什么不跟上来?”雷少轩不知道喊了多久,哭了多长,声音嘶哑道。

终于,雷少轩不动了。

边荒岁月 第四十二章 结义

几个人抬着胡友德的尸体,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木头搭成的台子上。

死囚的死尸大多遗弃荒野,荒漠草原有的是秃鹫、野狼、猛兽,这些野兽很快就将尸体吃光,荒野是死囚的天然葬场。

雷少轩自然不能让胡友德弃尸荒野,搭起台子将胡友德火花。

胡友德并非死囚,对于这位忠肝义胆的仆人,死囚营的军士充满敬意,雷少轩要将胡友德的尸体火化,军士门没有人为难他们。

火堆旁,袁文伯、张青、胖姑和三十六营帐里的其他人围坐着,此外,还有些与胡友德熟悉者,甚至有几个曾与雷少轩对刀的军士过来行礼。

他们自发过来,浊世茫茫,能有幸遇见一位忠义之士,实属不易,与其相识,与有荣焉。乱世求生,绝境挣扎,多少人还能保持本心本性?

熊熊大火,将胡友德的尸体逐渐烧成灰烬。

雷少轩感到,这大火似乎将自己心里深处的某些东西也点燃了,如同雷少轩自己也被这烈火中燃烧了一遍,火光中,雷少轩看到了自己的身影,飘渺而又虚幻,如风如雾,那么虚弱。

忽然,雷少轩心头一惊,猛然想起在宏觉寺和尚给的一道偈语:遇坡而葬。这道偈语不是为自己的,而是胡友德的,胡友德注定死于落龙坡。

雷少轩不由心里悚然,不由感到生命的莫测,天机之渺渺。天道之下,人如蝼蚁般弱小,一切都被神秘的命运操控而无法挣脱。

深深的无力感再次袭上雷少轩心头。

……

“师傅?”雷少轩问道:“一条命,值多少钱?”

“乱世中,不值钱,死囚营每天死人。”袁文伯随口道。

雷少轩悲痛道:“那年,胡叔叔小儿患病,当时胡友德受伤未痊愈,无力挣钱,被迫要卖房卖女救儿。母亲给了他十两银两治病,外祖父还让他来府中看守大门,成为府中仆人。他的命其实是十两银子买来的,可如能让他活过来,我愿意倾我所有。”

“到底一条人命值多少钱?”雷少轩喃喃道,“能衡量吗?”

“师傅,每次杀人,我没丝毫难受的感觉。人命明明脆弱卑微,可是如今我心里怎么这么难过,啊......啊......”雷少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

袁文伯劝道:“天道下皆蝼蚁,边关连年战争,死伤无数,白骨累累,谁也不把人命当回事。”

袁文伯语气一转,道:“但是对每个人自己来说,岂不闻‘人命关天’?不要拿天道之眼看身边人命,比如胡友德于你,重于天,然而你杀的每一个人对其妻儿,又何尝不是重于天?因此,你以后善待身边之人,万不可视人命如草芥,除非不得已,不可擅杀,更不要以杀止杀,不要以杀解决是非、对错、善恶等问题。尤其你出身死囚营,以杀求生,更应珍惜性命。”

往日,袁文伯的话,往往让雷少轩觉得啰嗦,有时不免心里暗暗嗤之以鼻。今天的话,让雷少轩心头一凛,是啊,杀能解决问题吗?

……

茫茫草原,绿色延绵到天际,五颜六色的野花,星星点点,点缀着草原,碧空万里,白云垂落,鹰击长空。

落龙坡上,三十六营帐里的五个人站立着。

雷少轩将装有胡友德骨灰的坛子放进一个土坑,一把土一把土将土坑填满,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堆起了一个坟头,五个人采集了许多的花,洒在了坟头上。

雷少轩跪在胡友德的坟墓前,久久不愿起身,他依然无法从悲痛中缓过来,他后悔、痛恨自己没有紧紧跟着胡友德。

坟墓埋葬着胡友德。望着这个小小的土包,雷少轩知道,这个坟墓也将过去的自己埋葬了。

雷少轩胡思乱想着,脑子一片茫然和彷徨。

“雷少爷,”耶律青石来到雷少轩身边,缓缓说道,“我打听过了,设陷阱射杀你的是胡人死囚营的四个军士。”

“为什么?”雷少轩有些奇怪地问,“死囚历来只跟死囚打,什么时候军士会针对一个死囚设置陷阱?在军士眼里,死囚根本毫无价值。”

“你武功太高,太多死囚死于你手,”耶律青石道,“胡人死囚营营管觉得没面子,出动了四个军士,装扮成死囚要取你性命。”

曹傲然在旁边插嘴道:“这种事很常见。前几年,胡人一个造反的百夫长被发配死囚营。此人武艺高强,勇冠三军,死囚营无人能敌,西北军死囚营营管一样出动了军士假扮死囚,围杀此人。”

雷少轩脸色煞白,他想起了袁文伯的话和自己战前的隐隐不安。

“雷少爷,”罗浩小心翼翼地的看着雷少轩说道,“不是我们不跟着你们,是跟不上。”

雷少轩恶狠狠地说:“你是怪我冲得太快了?”

罗浩一哆嗦,唯唯诺诺,不敢出声。

“胡人盯上了你,你今后要小心了。”曹傲然说道。

曹傲然正色道:“你若死了,我等在死囚营多半也活不长久,没你多次相救,这里的人不知道死多少次了。不过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雷少爷,胡友德不在了,不如让我们跟你干吧。”

凌军也道:“我等抱团可更好地活下去,人多力量大,互相照应如何?”

罗浩目光更是热切,沈小宝也期盼地紧盯着雷少轩。

尽管雷少轩在三十六营里年纪最小,武功却最高,不拘泥规矩,不仗势欺人,最关键的是雷少轩重情重义,让人信服。

江湖中人,义字当头。

雷少轩看了看这五个人,每个人都用热切的目光看着自己。

看了看胡友德的坟墓,雷少轩心里一动。当时战场倘若有五人照应,胡友德根本不会死。当时胡人尽管盯上了自己,却并未多加重视,只出了四位军士对付自己,倘若多来两人,自己根本不可能活下来。

“一入死囚营,过往便死去。我等在这里杀敌、求活、重生,只看当今不计过往,同生死、共患难如何?”沈小宝道。

“小胖脸,你忒不痛快,怕别人知道你过往怎的?没开始便藏头露尾。”罗浩撇着嘴说道。

凌军道:“人人都有不愿让别人知道的事,不必强求。进入死囚营,除了性命之外,别无所有,我等抱团,正是为了保命求活。然而若仅仅为了活着,只需多练习厮杀配合,相互关照就好。”

凌军有些激动,急切道:“我有一个想法,我等战场之上,一起经历不少生死,不如结拜兄弟如何?只是除了雷少爷之外,我等都是罪大恶极之徒,不知道雷少爷是否还看得起我等?”

众人闻言,都看着雷少轩。

“我要活下去。”雷少轩缓缓道,看了几个人一眼,“否则对不起我娘,对不起胡叔叔。只要能活,魔鬼我也会牵手。只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事该怎么办?”

“自然是同生死、共患难、齐富贵。”凌军说道。

沈小宝轻松说道:“相比性命,患难算什么?富贵更是浮云,命没有了,富贵如烟般飘渺。我等都能做到。”

曹傲然慨然道:“义字当头,生死与共。”

耶律青石道:“好。”

“既然如此,咱们今日结拜兄弟。”雷少轩道。

一行人,跪在胡友德坟前,拈土为香,一起发誓。

“我等六人耶律青石、曹傲然、沈小宝、凌军、罗浩、雷少轩虽然异姓,今日此时结拜为兄弟,在胡大哥坟前起誓,既结为兄弟,必同生死、共患难、齐富贵。皇天厚土为证:如忘恩负义,神厌鬼弃、天地共灭。”

“终于能排小六前头了,”罗浩洋洋得意地说,“每次都被小六责骂,小六,叫声四哥来我听听。”

雷少轩听罢,看着罗浩:“是小声叫还是大声叫?现在叫还是一会再叫?”眼睛直直看着他。

罗浩脸煞白,赶紧摇摇头:“什么时候都行,什么时候都行啊,要不没人的时候再叫吧。”

“打!”雷少轩吐出一个字。

大家早就知道雷少轩的习惯,一拥而上,一阵拳打脚踢,罗浩哀嚎:“都结拜兄弟了,怎么还打?”

大家哄笑起来。

“小白脸,咱们既然是兄弟了,说说你是怎么进来的?”罗浩问凌军。

“都说了,不问过去。”凌军摆摆手道。

“刚才是不能问,现在是兄弟了,当然可以问。不过你也可以不说,只是不说,当哥哥的小揍弟弟一顿,也是应有之义吧。”沈小宝靠了过来。

“我说、我说不行吗?其实也没有什么。”凌军道,“我跟邻居的姐姐好上了,没曾想她其实另有相好,而且被病重的丈夫看见,没奈何只能任丈夫重病而死,却陷害于我,结果我就倒霉了。”

大家闻言都愣住了,紧接哈哈大笑起来,这简直是天下最大的倒霉蛋了。

看着满脸通红的凌军,沈小宝打趣:“亲嘴上床了没有?滋味如何?柔软不?”

“哥哥,你真是小白脸!过来跟姐姐亲个嘴。”罗浩尖着声音说,逗得大家前仰后俯。

边荒岁月 第四十三章 军阵

“大哥,你呢?你是胡人,怎会沦落北魏?”雷少轩问耶律青石。

“我是大月部落的勇士。我有一个妹妹,被该死的族长看上,我父亲没奈何只能同意。我一气之下,烧了族长的草场,偷走了最珍贵的五匹汗血马。我不敢在边关停留,直接进入内地,想卖了那五匹马,不料东平都尉胡军眼馋这五匹马,诬陷我是奸细,送入监狱,我找了个机会,杀死看守,逃出都尉府,结果在平州被抓住。”耶律青石咬牙切齿地说。

“大月部落的勇士?”曹傲然摇摇头,道:“够猛!一个胡人带着五匹宝马就敢入边城,真是孩童抱着金子闯匪窝——送钱。”

“谁知道他们那么贪婪无耻。”耶律青石瞪着眼睛。大家一阵苦笑,怎么有这么耿直的人。

“你呢?”凌军瞪着沈小宝,看那样子,要是沈小宝不说,他会直接冲上去咬一口。

沈小宝看了大家一眼,慢慢说道:“我乃家中庶出,一直随父营商,家中大部财产都是我赚来的。父亲病危前要将一半家产分于我,主母不允许,构陷我母亲与人勾结,污她名节。我如何能忍?一怒之下,失手杀了她。”

辱亲母不可忍,杀主母亦是大罪,两者都会被人瞧不起,闻言大家都愣住了,一阵沉默,都不知道如何安慰沈小宝。

雷少轩忍不住说道:“不是说同生死最难吗?钱财身外物,怎么为了钱财,就闹出这么大的事?”

“小六,你年龄小,不经世事,不懂世道人心。世间争斗,不过名利,纯粹性命之争,何其少!”

曹傲然脸上有些愤怒,道:“我是漕帮老二。当年正值漕运转运使换人,每次转运使换人,漕运几大帮派都争斗一番,显示实力,争得官府漕运牌子。”

曹傲然接着说道:“没曾想此转运使未上任先微服私访,一行人被堵在了码头,当时正在争斗的几大帮派的人都不认识他们,加之这些人态度强横,被打死了几个人。死了人,只能抓人,这种事情一般是找几个人顶罪了事,但是大头领为了让儿子上位,让我成了杀人犯。”

“啊?”众人以为雷少轩是无辜的,没有想到这位更无辜,纯粹是冤枉的。

“我并非无辜。”看到大家惊讶的目光,曹傲然明白了大家的意思,“帮派争斗你死我活,我手上有不少条人命,发配苦海也是罪有应得,只是被人出卖有些不甘罢了。所以,名利之争才是杀人之根。”

“你呢?”雷少轩看着罗浩。

“我太冤枉了,太倒霉了,比六月飞雪都冤……”罗浩说。

“说人话。”凌军不爽地说。

“他们不是人。”罗浩哭丧着脸:“当年北川秦淮巷失火,烧死了不少揽月楼的嫖客,其中一个是北静郡王之子,郡王妃限令官府三日内破案,这怎么可能?于是当日在秦淮巷的小混混全被当纵火犯抓了,而我正好去找一个相好的,也被抓了进来,因为我曾在官府有案底,不容分说直接判了死罪。”

大家听了目瞪口呆,这倒霉简直惊天地泣鬼神,还有比这更倒霉的吗?找个小姐都能被流放。

“哼,秦淮巷乃北川最有名的会所之地,一个小混混也想到秦淮巷寻欢作乐,不抓你抓谁?”沈小宝耸耸肩道。

“小混混怎么了?没小混混官府屁案都破不了一个,转眼就不认人。哪天我有钱了,把秦淮巷买下来,没事烧火玩。”罗浩恨恨道。

“小六,你呢?”耶律青石问。

“我外祖父原是北川都指挥使,牵涉到一桩谋逆案中,好在外祖父与太后有旧,太后发话,女眷得以免罪,男丁流放。母亲找人冒名顶替我弟弟,只有我被流放苦海。”

雷少轩说道,脑海里又浮现出妹妹点漆般明亮眼睛,耳边回荡着那稚嫩的声音“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

缓坡上,几个兄弟站在这里。此一刻,几个人身影如雕塑般凝固。这情形,深深刻在每一个心里,伴随一生。

六个人不知道的是,这世界也将因为六人而改变。

……

“两仪阵,不是两条狗抢吃,要协调一致,你老抢一步干嘛?”雷少轩一竹棍抡在沈小宝身上。

“三才阵,要站三角位,一人一角,你这角怎么老缩回去,这么怕死?”雷少轩一脚揣在罗浩屁股上。

“耶律青石,四角成圆,方可守住,你出击干嘛?”雷少轩喝道,毫不留情地又一棍子打在罗浩的腿上,“要补位,四象不成,不会马上变三才吗,你猪啊?”

死囚对阵,多半是捉对厮杀乱战,雷少轩决定改变这种战斗方式。

雷少轩将袁文伯教的战阵,用在了这几个人身上,死命训练他们。

胡友德之死,让雷少轩有了深深的危机感。

营帐的几个人,大多出身大户,多少受过武艺训练,曹傲然更是武艺出众。

只有罗浩是混混,空有一身力气,打架只会抡砖头,成了最弱的一环,雷少轩只能拼命逼他苦练刀术,轻则脚踢,心情不好,直接抡竹棍,打得罗浩鬼哭狼嚎,却不敢丝毫抱怨,顶嘴只会惹来更重的抽打。

有次罗浩实在受不了,撂挑子不干了,被四个人剥光衣服,赶到帐外冻了一晚,之后再不敢耍赖,咬着牙苦练。

曹傲然、耶律青石仗自己武艺高强,挑战两仪阵、三才阵,被打得鼻青脸肿,从此老老实实苦练阵法。

“小六,为何咱不摆四象阵,此阵不是防守最力吗?”凌军问。

“小白脸最啰嗦,让你干嘛就干嘛呗。”

沈小宝不知道为何,总喜欢跟凌军顶嘴,用他自己的话说,“你连人家的嘴都亲了,让人家顶顶嘴不很正常吗?”

当然这个人家不是那毒妇人,而是他自己。

“胡叔叔的死让我明白一件事,要闷声发大财。”雷少轩看着大家道,“咱们只为求活,务必不要让人注意,以免让别人专门针对咱们。四象阵太明显,咱们摆三才阵,另外两人随意占位,这样五人显得零落,毫无章法,实则三才在内,两人游动。如此一来,死囚营里,还有谁能突破战阵,伤了咱们?而且咱们不主动出击,相信无人关注咱们。”

“小六,你太狡诈了。”大家都看了过来,目光不善,罗浩急忙改口道:“不是,我是说太精明了,哈哈哈哈。”

“终究有一天,会被人发现。但是只要咱们不主动出击,也就不会有人主动来惹咱们。而且咱们不说,他们只会认为咱们是抱团作战,这在死囚营里很常见,绝不会知道咱们实际在用战阵。”曹傲然道,“此事须保密,万不可让外人所知。”

……

罗浩脸上有一个通红的手掌印,来到雷少轩面前。

“小六,这已第二次了,上次是青石大哥。”罗浩捂着脸上的红印,有些气愤地说,“他们老是仗势欺人。”

雷少轩等顺着罗浩指的方向看去,不远处站着的一群人。

雷少轩知道,这些是黑龙帮的人,正聚集在一起,有说有笑打闹着,其中一个人,拿着一串项链,递给另外一个高大的人。

显然,他们在瓜分战利品。高大的人叫牛继宗,正是他们的头目。

这次战斗胡人撤退得很快,看守军没有发出撤退信号,让死囚营难得的有了一次收集战利品的机会。

没有命令,军士们只是站着看热闹。一般来说,军士们大多不屑参与打扫战场,胡人死囚能有多少身家?再说与死囚抢东西太过掉价。

死囚营大大小小有不少帮派,但凡在死囚营里活着超过半年的,都会加入一个帮派,或者自己组一个帮派。无他,只为能够互相照应,更好地活着。

平日里,这些帮派倒也能相安无事。大家都是死囚,谁也不怕死,争斗往往以死相拼,再狠之人,没有什么利益,何必死拼?

黑龙帮则不然,凶狠暴戾,不怕自己人死,也不怕别人死,因此很快打出了名头。

牛继宗武艺高强,据说是庶出的将门之后,因为看到母亲被羞辱,一气之下,杀了对方,被流放苦海。

到了苦海,因为凶狠好斗,很快就打出了名头,成了黑龙帮首领。

在他率领下,黑龙帮只要看上了哪个帮派,直接命人挑衅帮主,不服直接开打,致死方休。

这种凶狠的方式,吓住了不少人,兼并了不少小帮派,而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很多小帮派害怕此人,为了避免怕被黑龙帮兼并,私下也联合其他帮派,试图跟黑龙帮抗衡。

有不少人也找过耶律青石,试图联合。不过雷少轩说那都是些乌合之众,从而不理他们而作罢。

边荒岁月 第四十四章 忍让

“上次战斗,青石大哥砍翻了一个胡人,本想取下他的一串狼牙,却被黑龙‘黑狼’的抢了先,青石跟他理论,被他们三个人围攻。刚才我从胡人的衣兜找到一块金子,‘龅牙’的和另外的一人,楞说人是他杀的,抢走了金子。”罗浩忿忿说道。

“是吗?”雷少轩问耶律青石。

“是的,我看他们人多势众,一串狼牙也不算什么大事,就没跟他们一般见识。”耶律青石阴沉着脸道。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雷少轩奇怪地问:“战场之上,谁先捡到的东西就是谁的,这规矩谁都懂。”

“故意的!一则死囚犯都穷,难得捡到好东西,尤其金子、珠宝之类的珍贵东西,最多的是皮衣、皮靴;二则是挑衅,据说牛继宗让手下不停对小帮派挑衅,挑起事端,试图兼并。我跟黑龙帮的一个小头目熟悉,他警告我躲远点,所以上次的事我就没跟你说。不过看情形,迟早咱们得跟他们对上,要及早打算。”

忽然,牛继宗感觉到了什么,看了过来。

雷少轩向牛继宗走去,耶律青石等人面面相觑,急忙跟了上来。

牛继宗、龅牙、黑龙帮的其他人看见雷少轩等人走过来,都停止了说话。

“小子,干嘛呢?”黑龙帮的一人喝道。

“牛帮主,”雷少轩对那人不理不睬道,“你们黑龙帮的‘黑狼’拿了我大哥的一串狼牙,这东西虽然不值钱,但我大哥是胡人,拿这东西当宝,能否将这东西还给我大哥。还有,我四哥先拿到了一块金子,却被你们‘龅牙’抢走了。”

“‘龅牙’也是你叫的吗?”一个声音尖叫道:“你是什么东西,敢叫你大爷的外号。”

雷少轩看向这人。

此人尖嘴猴腮,两撇山羊胡子,一耸一耸,满口黄牙参次不齐,右边两只犬牙外翻,果然是龅牙。

“你待怎的?”牛继宗微微变色,雷少轩名声在外,盛名之下无虚士,凡事小心点好。。

“你看你手下,张着满嘴狗牙抢说话,一点规矩都不懂,所以我想过来教一教他规矩,你看如何?”雷少轩不紧不慢地说。

“黑龙帮是一家人,一家人哪里那么多规矩。”牛继宗心里暗凛,有些不安,随口道。

“‘龅牙’抢了我们的黄金,这怎么算?”耶律青石怒道。

“抢了你们的黄金?我怎么没看见?你们看见了吗?‘龅牙’,你竟然敢私吞黄金?”牛继宗手里拿着一块黄金,看着龅牙道。

龅牙咧开嘴夸张地叫道:“没有啊,这小子胡说八道,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黄金什么样,黄屎倒见过不少。他一开口,我就知道他拉什么屎,他肯定拉黄屎。”

黑龙帮的人轰然大笑起来。

雷少轩深吸了一口气,看了一眼牛继宗。

“这么说你吃定我们了?”雷少轩不卑不亢道。

牛继宗突然感到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了,一种不安和恐惧在心头隐隐升起,浑身有些发冷,不由握紧了刀柄。

“干什么呢?”

身后传来一声喝喊,打断了雷少轩的目光。

雷少轩转过身一看,王海峰带着几个军士走过来,一路喊道:“收兵,缴兵器,列队,清点人数,快点……”

“算了,小六。”回到营帐,耶律青石说。

“你这胡人,怎么这么怂?这次算了,下次呢?”罗浩忿忿不平。

“要不先算了。”凌军说道,“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人多势众,忍一忍不算什么。死囚营谁没有吃过亏?他们无缘无故抢咱们东西,无非是挑衅,借机兼并咱们,实在不行,表面上加入他们也可以。”

“加入他们?绝对不行。如果加入他们,碰到什么事,他让咱们为他们拼命怎么办?那时要是不听他们的,他就能名正言顺执行家法。”曹傲然帮派出身,一眼看出关键,“对他们可以适当忍让,但是绝不能加入。”

“忍、忍到什么程度?忍到何时?”罗浩嘟囔道。

“住嘴!”耶律青石一脚踹在罗浩屁股上,“你嫌热闹不够是不是?小六,忍是为了能活下去,也是为了走出去,别因小失大。咱们不加入他们,但是也别惹他们。退一步海阔天空,咱们人少,他们不会太在意咱们。”

“我知道,”雷少轩道,“我不会犯傻,咱们走着瞧就是了。”

死囚营的日子一天天过去,雷少轩每日到袁文伯那里听课,到张青处练刀枪,不时跑去和胖姑聊天。

雷少轩喜欢到胖姑那聊天。看到胖姑,就有说不完的话,唠叨半天,心就平静下来。

当然,每次雷少轩在胖姑那里赖着不走,王海峰就直翻白眼,雷少轩只当看不见。

我和姐姐聊天,关你什么事?雷少轩想着。

除了张青外,营里没人是雷少轩对手。张青内力深厚,全力对阵,雷少轩打不过,但是仅凭招数,张青却打不过雷少轩。

雷少轩悟性极高,思路天马行空,变化神鬼莫测,正符合三十六式之意,张青成年后学刀,原有陋习已成,束缚极大。旧习难改,难免被雷少轩所乘。

当然,张青功力深厚,雷少轩一枪顶在张青喉咙,张青也许没事,而被张青抓住枪头,一竹棍子就能让雷少轩鬼哭狼嚎。

“师傅,能否别那么赖皮?又用内力。”雷少轩哭丧着脸说道。

雷少轩一路走回自己营帐,巡逻和值守的军士如今已经不大理会他。

雷少轩一个少年,参加大小战斗无数,竟然能好好活着,如今在死囚营也算有些名气,加上王海峰经常在营里关照,因此军士们大多都知道他。

死囚营虽然自由,但是本质上依然是牢房。

白天,每个营区都有军士值守和巡逻,囚犯并不能乱走动。只有雷少轩这种熟人,军士才睁只眼闭只眼当看不见。

到了晚上,营里没有军士值守,只有高台瞭望,营帐里也就不允两人以上并排行走,否则必被高台的军士射杀。

雷少轩正想着心事,转过一个营帐,忽然发现一个少年抱着膝盖坐在在营帐边的地上哭泣,发现有人走过来,惊恐地抬头。

这少年眉清目秀,皮肤很好,没有喉结,乌黑的头发很零落,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女子,此刻惊慌的样子,愣愣地看着雷少轩。

雷少轩感觉有些惊奇,死囚营里竟然有一个跟他年龄相仿的少年,不由多看了两眼,却没有管闲事的意思。

正要走过去,那少年忽然对他说:“救我!救我!……”

雷少轩不由站住,看着少年。

“我知道你跟黑龙帮的人势不两立,”那少年急急说道,“那天战后,我看到你与黑龙帮牛继宗的人理论,手里拿刀差点冲上去,不过军士及时出现……”

“你看错了。”雷少轩盯着少年说:“不要乱说话。”

“帮帮我!”少年眼里露出绝望的目光,身子簌簌发抖。

尽管不知道少年经历了什么遭遇,同龄少年那绝望的目光,依然激起雷少轩的同情心,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冲动,快步走开。

雷少轩回想着身后少年绝望、孤独、弱小的身影,莫名其妙的,他忽然想起了押送路上,一个名叫如意的小姑娘,她那纯洁、明亮、清澈的眼睛,看着他,甜甜地叫着:“哥哥!”

“在回来的路上,有一个少年在那里哭泣,你去打听一下怎么回事。”雷少轩一回到营帐,马上对罗浩说道。

“不用打听,我知道这个少年。”凌军道。

“死囚营里只有一位少年与你年龄相仿。此人是南平郡王府的一位小太监,刚来死囚营不久。南平郡王造反,府里人多被砍了头,这小太监,多半未满十六岁,因此被流放。据说此小太监生的眉清目秀,原来是侍候府里王妃的,不过到了死囚营,被黑龙帮老三霸占了。这老三好男风,据说在死囚营里有多个男‘妃子’,恶心死人,最好别落到我手里,否则我砍死他。”凌军恶狠狠道。

雷少轩瞪大了眼睛。

恶心、悲哀、痛恨、同情夹杂着莫名愤怒涌上雷少轩心头,想起了刚才少年绝望的眼神,羞愧噬咬着他的心。

雷少轩想起白娘子疯狂求死之意,让雷少轩想起来都不寒而栗。

雷少轩一字一字地对凌军道:“出去,马上把他叫来。”

耶律青石看情形不对,刚要说话,雷少轩摆了摆,对他说:“大哥,此事一会再说。”

不一会,那少年跟着凌军进来,局促不安地站在众人面前,不等众人说话,说道:“我跟他们势不两立。”

“求你们救我!”少年跪在众人面前。

“护住这小子,等于直接打黑龙帮老三的脸,夺妻之恨,黑龙帮再如何,也丢不起这面子,恐怕不死不休。”沈小宝道,“咱们甚至还不知道这小子的名字,为了这小子,小六,你得想好。”

听到“妻”字,少年恨意滔天,满脸愤怒狰狞:“我叫李桧”

边荒岁月 第四十五章 欠条

雷少轩看着李桧正色道:“我们帮你,势必跟黑龙帮对上。我们与你素不相识,绝无可能舍我们而救你。你要我们舍命救你,那么你先舍命相拼,值得我们相救。”

雷少轩缓缓道:“我要你冲在前,以性命开路,为我们拼,如此就算我们赢,你恐怕也先死无疑。也就是说,输,你必死无疑,赢,你的性命仍然九死一生。你可敢拼?”

“我愿意!”李桧坚定地说,抬起了头,脸上依然有泪滴,眼睛却没了绝望。

雷少轩看着众人,道:“我意已决,要为他出头,不为别的,仅仅是做人需要一点底线。”

白娘子说过,有些底线一旦突破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如果任由李桧被人残害,那么以后自己变成什么?冷酷无情的怪物。

人,总要坚守一些人性之善。

“我要活下去,但绝不苟且活着,这是白娘子教我的。”雷少轩说道。

雷少轩越想越觉得安心,舒了口气,道:“这少年与咱们素不相识,我帮他也是我要强出头,与你们无关,你们不必参与。此事九死一生而且毫无利益,想要参与只能自愿,绝不强求。”

雷少轩决定还是摊开了说,继续道:“哪怕死去,我也绝不突破为人底线,你门可以说我傻,但是这却将是我今后立身之本。”

耶律青石耸耸肩膀,曹傲然不以为然道:“既然小六你敢死,既然退无可退,也就不必退了。同生共死不是随便说的,你敢死,那就一起走吧,黄泉路上也不寂寞,哼,死都不怕,还怕他个鸟人?”

雷少轩心里惊诧,他一直看不透曹傲然,觉得有些他阴险,谁知面临生死之际却如此慨然。

“老子够倒霉的了,也想让看别人倒霉,敢惹咱们,就让他们倒霉一回。”凌军轻松道,仿佛能把自己的倒霉转移给别人一般。

“我恨别人瞧不起我!”沈小宝道补充道,“包括我们。能救个人,不枉让自己瞧得起自己一把。”

罗浩哭丧着脸道:“小六,你太坏了,说是自愿,我要是不跟,你还不得打死我?”

“既然如此,老四,拿两根签子来,先跟你赌一把,你们做个见证。”雷少轩对李桧说道,“赌你的命。”

“跟我赌?”李桧不解地问。

“对啊,先跟你赌。”雷少轩说道。

众人也都围看过来,以为雷少轩试一试此事的运气,给自己安心。

“准备好了吗?”罗浩分别看了雷少轩和李桧一眼,李桧点点头。

李桧随手从罗浩手里抽出一根竹签。

“长的。小六,你输了。”罗浩说道。

“你到底会不会?”雷少轩瞪着眼睛说道:“我说开始了吗?”

李桧瞪大了眼睛,罗浩直翻白眼。

“好了,现在开始。”雷少轩说道。

李桧随手抽出一个竹签,依然是长的。

“小六,你又输了。”罗浩有点心虚地说道。

“你到底会不会?竹签露出下端,能算数吗?”雷少轩面不改色,道:“不会坐庄,自己说。”

早知道这样,罗浩心里道。

罗浩委屈地重新来,嘟囔着不敢再说什么,直接把长、短竹签分开,握在左右手里,右手将短签递给李桧。

“小六竹签长,小六,这把你赢了。”罗浩高兴道,终于作对了一把。

“好了,”雷少轩接过长签,说“你输了。刚才说了赌你的命,现在你把命输给了我们,这些人都是见证,童叟无欺。黑龙帮想要你也可以,拿赎金来赎回去。”

雷少轩说着,撇撇嘴道:“赌债在手,天王老子也不能赖。”

众人闻言都大吃了一惊,所有人终于明白雷少轩与李桧赌博的意思,罗浩眼珠都要突出来了,你妈呀,还能这么干?

众人对雷少轩的狡猾无耻有了进一步认识,罗浩直接想哭,早知道雷少轩这么无耻,我惹他干嘛呀?这辈子别想翻身了。

“下面,你还想赌博吗?你有钱吗?没钱可以借,当然要写欠条,利息每日三分,三天内还,借钱到期还不上就拆房子、拉老婆、卖儿女。你要想清楚,丈夫可以压老婆,老婆也可以压丈夫,任何家人都可以压上。如果有人认为是你的什么人,那就得认赌债还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走遍天下都有理。谁也管不着咱们要债,当然黑龙帮家大业大,可以帮你把债还了。”

雷少轩循循善诱,如同一个拿着糖果拐骗小孩的骗子。

“我跟你赌!”李桧声音颤抖道。

欠死囚营第三十六营命一条,黄金50两。

立据人:李桧。

看着众人,雷少轩收起了自得的脸色,道:“黑龙帮人多势众,直接跟他们对上,势必输多赢少,现在咱们赢了一条人命和黄金50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算天王老子欠债也得还,黑龙帮也不例外。李桧是黑龙帮的人,如果黑龙帮想要李桧回去,就得清这笔账。不过真让黑龙帮清了这笔账,李桧,你小命难保,现在你后悔还来得及。”

“黑龙帮不认怎么办?”耶律青石问,到现在他都没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

“黑龙帮不认这笔账更好,不认意味着这件事就是李桧跟咱们的私事。欠命咱们就可以将李桧名正言顺地扣在这里。”

“我估计黑龙帮不会认这笔账,但那个黑豹会认。黑豹有钱也会来硬的,最终还是得跟黑龙帮对上。”曹傲然道,“小五,你想怎么对付黑豹。”

“估计得跟黑豹对上一场,但是你不用担心跟黑龙帮直接对上。如果事不可为,我就将欠条给那些校尉,他们连石头都能榨出油,所以黑龙帮绝不敢认这笔账。”

众人眼前一亮,这主意估计除了雷少轩没人能想出来,竟然还能借助军中势力。如果不正面对上黑龙帮,而仅仅面对黑豹,众人却也不惧。

“如果对上黑豹,李桧,你须先上,不可能让我们先出头,此事你心里要有数。”雷少轩有些狠心道。

天助自助者,自己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帮助一个不自强的人。

“他?一拳就打死了。”罗浩夸张叫道。

“所以,你需要用命去拼,当然真到那步,不会让你独自一人面对,我们会站在你身边。”

雷少轩说道,心反而轻松了。

“不能离开,我宁愿死。”李桧说道。

雷少轩转身对耶律青石道:“大哥,你联系那个熟悉的小头目,让他将此事说与黑豹和牛继宗,约黑豹会面。此事就当是黑豹的私事,然后将会面之事告知牛继宗即可。”

雷少轩接着说道:“就看黑豹有没有本事将此事办成黑龙帮公事了。不过咱们绝不能当成与黑龙帮的公事,这件事要跟那个小头目交代清楚。大家把话传出去,就说黑豹屁本事没有,连人都让咱们给扣了。”

深夜,一个营帐内,黑豹和几个人正坐在哪里,等待雷少轩的到来。

不一会,三十六号营帐的人,在雷少轩带领下,走进了营帐。

黑豹阴沉着脸站了起来,一脸凶相,晚上西北天气依然很冷,黑豹却敞着胸,露出浓密胸毛,看到雷少轩,怒火中烧。

黑豹摆摆手,刚才还有些吵杂的营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雷少轩身上。

看到李桧有点惊慌地站在雷少轩身后,黑豹更是眼里冒火。

正在此时,忽然一道人影开门进来了

“老大。”

“大哥。”

“……”

各种招呼声中,牛继宗绷着脸和几个人走了进来。

黑豹没有跟他打招呼,就拉了几个人跟三十六号营帐的人会面,让牛继宗心里很窝火,但此时不是发火的时候,他坐到了黑豹后面。

“哇,没看见你们家大人来了吗?让都不知道让一下。”罗浩唯恐天下不乱,对着黑豹等人嚷嚷道。

这让牛继宗更没面子,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是我的私事,跟帮主没关系!”黑豹瓮声道,罗浩心里直乐,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既然是私事,你带这么多人干嘛?黑豹,你是想赖账还是要打架?”耶律青石道。

“你们不也是那么多人吗?”黑豹身后一个人上前一步,原来是黑狼。

“黑豹欠我们三十六号营帐的赌债,这是他与我们三十六号营帐的事。”曹傲然说道。

“你说欠债就欠债?无凭无据,我们三哥什么时候欠你们的债?”黑豹身后一个人向前一步,大声嚷嚷道。

雷少轩道:“你的人与我对赌了几把,把命输给了我们……”

“据说是你太太,”罗浩说话有些恶毒,“还欠了不少钱,你看怎么办?”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李桧的脸涨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黑豹听闻,气得青筋突暴,咬碎钢牙,当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这种事,让所有人起鸡皮疙瘩。

“混账王八蛋,老子弄不死你!”黑豹破口大骂。

雷少轩摆了摆手,大家平静下来:“把欠条给他们看。”

黑豹身后的那个人接过欠条,看了一眼,忽然撕成一半,然后递给黑狼,黑狼嘿嘿一笑,直接又撕了几下,然后往嘴巴塞了几下,吞了下去。

所有人都看呆了,愣了一下,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没欠条,就来要债?想钱想疯了吧。”

“不是想钱想疯了,是想死吧,敢跟咱们三个要债。”

七嘴八舌乱叫,闹成一团,雷少轩这边的人心都沉了。

雷少轩看了黑狼一眼,鬼魅般一闪,闪电般撞在黑狼身上,黑狼“啊、咳咳咳”说不出声音。

一根大长竹签被雷少轩拿着,从黑狼的下巴穿进去,从脖子后面透了了出来,鲜血不停地从嘴里涌了出来。

“快来救人,”雷少轩平静地将黑狼放倒在地上,骂道,“你们瞎眼了吗?没看见黑狼把竹签吞进去了吗?”

边荒岁月 第四十六章 擂台

牛继宗直接站了起来,黑豹脸煞白,所有人惊呆了。

雷少轩太快了,快得所有的人都没反应。黑狼的惨状,也让黑豹的后背发冷,说不出话来。

雷少轩盯着黑豹身后那个人,说:“欠条只有你们两个人看过,现在黑狼自杀了,你把欠条吞了,现在你取出来让大家看看,证明我们没有说谎。”

明明是黑狼吞的好不好,闻言那人脸色煞白。

恐惧让那人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牙齿上下打颤。然而既然自己能昧着良心说没有欠条,雷少轩自然也可以随口胡说八道,说他吞了欠条。

那人强忍着恐惧,脸色煞白,语无伦次道:“怎、么……看?”

“自己打开看,要么我们帮你打开。”雷少轩面无表情,冷酷地说道:“你撕了我们的欠条,现在是我们跟你的事,找不出欠条,我们要你的命。”

看到雷少轩手里握着的森然铁钩,众人不由脸色大变。

“我们认这欠条,小子,你写的欠条是什么?”黑豹对李桧说。

黑豹只能认欠条,他不能眼看着雷少轩要逼死另外一个人;不认这欠条,那么就是雷少轩和那个人之间的私人事,只能任由雷少轩与自行解决,他没有任何理由出手。

牛继宗、黑豹隐隐有些后悔,又有些愤怒,要是开始不那么咄咄逼人,先看清形势再说,也不会这么难看,如今死了一个人,还处处不占理。

黑龙帮人多势众,如果一拥而上死斗,自然占优,然而雷少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了黑狼,就表明雷少轩不惜以死了结此事,牛继宗、黑豹并没有作好死斗的准备,何况到现在都没弄明白是什么值得雷少轩不惜以死解决。

黑龙帮虽然人多,但是面对不怕死的人,黑龙帮需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死多少人?伤多少人?最后得到什么?

其实真要死斗,除了尸体外什么都没有得到,何况真死那么多人,牛继宗真能跑了?雷少轩号称‘一刀’,是喊出来的?是尸体堆出来的!

“他把命输给了我们,还欠金子五十两,现在他的命是我们的。”曹傲然说道。

“什么?五十两金子?”闻言,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怪不得真要用命拼,这可是五十两金子啊。

“我跟你们赌。”黑豹楞了一会,醒悟过来,恶狠狠地说。

黑豹已经明白,雷少轩要的是李桧,根本不是什么五十两金子。

“想赌什么?”罗浩一拍手,道,“不过赌什么都可以,先把账清了。”

“赌命,我跟你们赌。”黑豹退无可退,他根本无法退让。

黑豹说道:“赌擂台,你们敢不敢?谁敢上擂台跟我赌一场。”

雷少轩等的就是这句话:“好。”

雷少轩手一挥,止住了要说话的耶律青石,说道:“赌了,我跟你赌。”

“不行。”耶律青石道,“小六,不需要你上,我上。”

“我来吧。”曹傲然向前一步。

“我算一个”李桧突然道,“我第一个上,我要杀了他。”

雷少轩没有答话,面无表情地看着牛继宗,说道:“这是我们三十六号营帐与黑豹之间的私事,不知道牛帮主如何看此事?”

牛继宗心头那种心悸和不安又隐隐涌上心头,闻言脱口而出。

“既然是私事,你们自行解决。”

牛继宗站起来要走,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说道:“黑龙帮不管私人的事,但是黑豹是黑龙帮的老三,他在黑龙帮里找人跟你们上擂台,我们也管不着。”

“既然如此,三对三”黑豹恶狠狠地说,“老子要一个个干翻你们!”

回到营帐,大家沉默下来。

“他们人多,不能过多刺激他们,省得节外生枝,能争取到三对三相拼,已经是最好的脱身办法,”雷少轩说道:“否则变成三十六营帐对整个黑龙帮,后果不可预料。咱们事事只提私事,有个台阶给牛继宗下,也让黑龙帮置身事外。”

“尽管如此,三对三,咱们赢面仍然不大。”曹傲然有些担忧道,“一对一,我对上黑豹,机会差不多是五五开。不是我看不起大哥,大哥是胡人,自小骑马,是个罗圈腿,虽然气力大,徒手相拼不够灵活,容易吃亏,马上才是大哥最大的优势。”

“老二,来来来,咱们先较量一番,让你知道什么叫大哥。”耶律青石勃然大怒。

“倒也不用担心,”雷少轩道,“一场擂台赌一条命,大不了输一场,勾销原有债务,咱们认输重来。我,老二、老大三人上。”

“一定算我一个,我要杀了黑豹。”李桧坚定地说道:“我不怕死!”

“不是你不怕死,而是你上场肯定死。”罗浩不以为然道,“还会让我们输!”

“我死了,你们就认输,债务一笔购销,你们不会死。”李桧忽然平静道,“杀不了黑豹,我宁愿死。”

“你真的愿意用性命赌一把?”雷少轩盯着李桧,“如果你不惜性命拼一把,我有七成把握杀了黑豹,只是你的命五成也要丢。”

“假使我必死换七成把握杀了黑豹,我愿意。”李桧说道。

“老四,”雷少轩道,“你到营帐外看着去,不让任何人靠近营帐。”

雷少轩说道:“我有一个计策。”

……

“你干嘛这么冲动,为了一个小太监?”胖姑拧着雷少轩的耳朵,眼泪都掉了下来。

胖姑越来越喜欢雷少轩,把雷少轩当作亲弟弟。

“为了那小子,也为了黑豹,这人太坏了,死有余辜。”雷少轩咧着嘴道。

“小子,你一上场,就假意胡乱拼斗几把,然后认输吧,省得受伤。我已经压了黑豹赢,看在你姐姐面子上,不会让你丢性命。”

王海峰笑道:“免费送你条消息,黑龙帮上场的都是帮里最能打的。一个叫‘铁手’,乃是原来同州军小校唐威;另一人是朱仙镇的铁匠,叫刘大力,气力极大。”

“你这混蛋,我让你帮弟弟,你竟然压了黑豹,我砍死你这混蛋。”胖姑闻言勃然大怒。

雷少轩摇摇头,道:“这次我会赢。”

王海峰嗤之以鼻:“会赢?你们那个耶律青石和曹傲然,虽然也是人高马大,手脚功夫好像不怎么出名,怎么看怎么输。你可别让我输,死囚营全是穷鬼,攒点钱容易吗?”

“我弟弟奸诈狡猾,既然说了能赢,就一定会赢。谁能赢他?”胖姑听到雷少轩的话,顿时信心十足。

没想到自己在胖姑心里是这形象,雷少轩苦笑。

“当然要赢还得靠大哥帮点小忙。”雷少轩对着王海峰小声说着什么。

……

死囚营里都是恶徒,争斗自然多,私下争斗死了人,所有涉事人员均会被严惩,有些死囚不服严惩干脆借机闹事,私斗是乱事之源。

为了避免私斗,营管设立擂台,凡私下有仇,可以选择擂台赌斗,上了擂台生死各安天命。

擂台赌斗只须提前告知营管,经营管允许后便可进行,为防止现场死囚聚众闹事,擂台由军士维持秩序及裁判,以示公正。

死囚生活单调枯燥,每逢擂台赌斗,常常成为死囚营一桩热闹事,除了囚犯外,还有不少军士参与。

此外,囚犯们常常以擂台赌斗胜负坐庄赌博赢钱,不过军士不能参与赌博,王海峰只能用胖姑的名参与。

三十六营帐上场赌斗的有耶律青石、曹傲然、罗浩,三人的名气迅速传遍死囚营,到处有人宣传散发他们的个人资料。

“……耶律青石乃胡人勇士,善使刀;曹傲然乃漕帮二当家,擅渔叉;罗浩名气更大,乃北川混混出身,据说擅长套黑袋,打闷棍,乃是三人中最善徒手相搏者……”

听到这些传闻,罗浩气坏了:“是擅打拳,不是打黑拳闷棍,我有那么无耻下流吗?”

擅刀,擅渔叉,有用吗?死囚营没有兵器,擂台之上,至多能用木棍,而且不许带尖。几乎所有人都不看好三十六号营帐的三人。

擂台用木头栅栏围成一圈,圈子外围坐满了人,外围搭建起几个高台,军士们持弓箭巡视,任何敢闹事的人,会被直接射杀。

黑豹、唐威、刘大力早早进入擂台。

黑豹穿着短裙裤,光着上身,露出粗壮的大腿和壮美的上身肌肉。

胖姑看了,直啐:“呸,连个衣服都没有,一看就是短命鬼。”然而两只眼睛却看得发直。

王海峰看见了直翻白眼,有些恼羞成怒:“妈的,敢在老子女人面前裸露,老子整死你。”

雷少轩一行人姗姗来迟。

来到擂台空地,李桧、曹傲然、凌军直接进入擂台,罗浩、耶律青石走向囚犯当中给三十六号营帐留出的空地,雷少轩则走到擂台边,站在擂台围栏外。

所有人都愣住了,换人了?怎么是李桧、曹傲然、凌军?不是耶律青石、曹傲然、罗浩吗?李桧、凌军这两人是什么情况没人知道,只知道李桧是个太监。

黑豹等人也愣住了,他们以为是耶律青石、曹傲然、罗浩出场,因此制定了稳扎稳打的策略,站成了一排。

唐威、刘大力看着黑豹,制定的策略没有用了,怎么办呢?

观众席上忽然传来热闹欢呼声,众人不由向三十六营所在地方看去。

只见罗浩了站起来,打开一面旗帜,上面写“加油、必胜”,罗浩扯着嗓子嘴里大喊“加油、必胜”,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家没注意,雷少轩悄悄对一个军士打眼色,拿军士猛然敲响了铜锣。

黑豹等人也被罗浩吸引住了目光,唐威、刘大力正等黑豹的指示。

听到锣声,李桧闪电般扑向黑豹脚下,抱住黑豹一条退,死命咬了一口,黑豹疼得“啊”惨叫出来,一只手抓住李桧,另一只手死命捶打李桧的脑袋。

电光石火之间,一道身影猎豹般扑向黑豹的另一腿,是凌军。

黑豹两条腿被扑抓,猛然摔在地上,两只手本能的松开李桧,趴在地上,说时迟那时快,曹傲然冲向前,抱住黑豹脑袋。

“咔嚓”一声,黑豹不动了。

边荒岁月 第四十七章 交易

唐威、刘大力面面相觑,后退一步紧靠在一起,神情极为紧张,黑豹已经死了,没人告诉他们怎么办,他们唯有后退自保。

全场都呆住了,黑豹就这么死了?死得如此之快,大家完全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全场鸦雀无声。

曹傲然扔下黑豹的尸体,站起来紧盯着着唐威、刘大力。

“黑豹欠我们赌债才与我们死斗,现在黑豹已经死了,赌债与你们无关,没必要死拼,你们认输吧,我放你们离开。”

擂台上生死勿论,如果曹傲然不放过他们,他们根本无法离开,这里可没有认输一说,二对三,他们必死无疑。

唐威、刘大力就等这句话,听罢对视一眼,对曹傲然抱拳行礼,倒退着从护栏缺口退了出去。

全场轰然嘈杂起来,没人能预料到这结局,赌斗几乎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赔钱,太假了……”

“他们串通好的……”

“打死他们……”

“……”

群情激愤,全场闹哄哄,乱作一团。

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里,袁文伯、张青对这个结局似乎一点都不感到奇怪,低头商量着什么。

三十六号营帐众人兴高采烈,只有罗浩还一直低声嘟囔:“怎么不让我上?这么容易,我上也能赢啊。太奸诈了,太狡猾了,太无耻了,到处散发是我跟耶律青石上擂台的消息,结果胡人成了打酱油的,我成了敲锣的。”

胖姑走进三十六号帐篷,大家还热闹讨论着,看到胖姑,忽然都安静了下来。

尽管胖姑是雷少轩的姐姐,对他们却从无好脸色,动不动破口大骂,以至于他们看见胖姑,心里都有些发怵,这可是掌握他们口粮的母老虎。

“雷少轩。”胖姑对着雷少轩说道,“袁先生叫你。”

“是,姐!”雷少轩说,心里有些奇怪,能有什么急事让胖姑来叫自己。

胖姑忽然不经意地看着李桧说:“你也一块跟来吧。”

“你们怎么突然变阵了?”一路上,胖姑忍不住好奇,问道。

“不是突然变阵,而是计划好的对策。”雷少轩说:“我们早早放出风,说让耶律青石、罗浩上场,是因为他们身高力大,如果徒手相搏,黑龙帮没有人有完全压制他们的把握,这样一来,我们相信黑豹一定会准备与我们持久战。如果持久战,三个人阵形上会不自觉散开,排成一排,这就给了我们突袭的机会。我们选了最灵活之人上场,一击必杀,我们只有一次机会。”

“所以,你们还让罗浩吸引大家注意力,快速开始、快速击杀?”胖姑瞪着眼睛:“你买通了刘小校,让他配合你们?”

“那是王大哥的功劳。”雷少轩嘻嘻笑道,“他怕把你私房钱输掉。”

“哼,说你最卑鄙无耻、奸诈狡猾,果然没有冤枉你。”

……

张青的营帐里,袁文伯和张青正等在那里。

打发走胖姑,袁文伯和张青仔细打量着李桧,张青甚至走到李桧跟前,沿着脊椎往下摸了一路,搞得李桧莫名其妙,浑身发寒,几乎要叫出来,却又忍住。

过了一会,张青冲袁文伯点点头。

袁文伯看着李桧,直接了当说道:“我们是雷少轩的师父,我们想跟你做个交易。”

“为什么?我不认识你们。”

“因为你不怕死。”张青补充道,“还因为你长得还不错。”

李桧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卖我自己。”

“你以为我们……”张青闻言楞了一下,张开的嘴直接能吞下一个鸡蛋,勃然大怒,一脚踹了过去,“你个死太监,老子打死你。”

袁文伯忍着笑,道:“你以为我们干嘛呀?哈哈哈……笑死我了。”

止住了张青,正色道:“雷少轩很快就要到前锋营,没有雷少轩,你在死囚营活不过半年。死囚营是什么地方,你应该很清楚,多的是穷凶极恶之徒,残忍变态之辈,你又得罪了黑龙帮,下场如何你该知道。除了雷少轩,三十六营帐的人跟你可没有多大交情,绝不可能再为你出头。再者,即便你在死囚营活下来,没有人帮助,此生你将永远无法离开死囚营。”

“大不了一死了之。”李桧黯然道。

“就怕你落到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地步。”袁文伯嗤道,“实话说,你是个太监,不怕死,敢赌,而且相貌俊美,我们需要你这样的的人。”

雷少轩听闻相貌俊美,忍不住撇撇嘴,怎么都喜欢相貌。

“因此我们给你一个机会,一个交易的机会,与我们作个交易。”袁文伯道。

“交易什么?”李桧心里有些奇怪,自己可是一无所有。

“我们帮你出死囚营,进入前锋营,你应该知道这机会多难得。如果你能出前锋营,我们帮你进入皇宫,你是个太监不是吗?”袁文伯不露声色说道。

“进入皇宫?”李桧忍不住脸色微变,这曾是他此生最大梦想。

“你是太监,身残之人。在民间,太监多被人视作怪物,无人愿意接近你,这点你该有体会。当你终老之时,无儿无女,无人供养你,只能沦为乞丐,死后弃尸荒野,沦为野狗之食。”

李桧听了目光隐含愤怒和不屈,绷紧了脸。

袁文伯轻叹了口气,但凡有出路,谁愿意当太监?

“你唯一的出路是进入皇宫或者王府,老有所依。如若不然,沦落在外,年轻被人瞧不起,年老沦为乞丐,此生生不如死!”

李桧听了,身体簌簌发抖,从懂事那天起,他对自己的命运早就感到绝望。

袁文伯紧紧盯着李桧,道:“如果没人担保,你永远无法进入皇宫,皇帝身边怎可能容忍来历不明之人,更遑论囚犯。”

“救命之恩、提携之义、改变命运之力,无论那条,都值得性命相报答。”李桧再无犹豫,跪下道:“不必提交易之事,李桧之性命给予二位,任取任夺,赴汤蹈火,粉身碎骨,万死不辞!”

死囚营的人都很光棍,雷少轩心里有些戚戚然。性命乃是死囚唯一剩下的东西,却不甚值钱,因此李桧如此表示也就不奇怪了。

“此事不同一般。”张青忽然插话道,“需要你办的事,也许简单,也许残忍凶恶,甚至丧尽天良,为天下之大恶。有些事许多人宁死不为,你若不愿意现在尽可拒绝,不要临到头后悔,坏我大事。”

张青脸上有些不忍道:“我曾出自皇宫,见过太多的太监。但凡太监不凶不恶、心地善良、与人无争,最终不但一事无成,多被人踩于脚下,就算不死,也永无出头之日。我等不会逼你为恶,如果你不屑为恶,为大恶,为极恶,那么此事作罢。”

“我不屑为恶,然必要时,会更恶。在王府,我早领教了各种丑恶之事!”李桧摇摇头说道。

袁文伯拍手道:“很好,说得好!我们不屑为恶,但是对付恶人,要更恶。”

“你可知道太监靠什么立身?”袁文伯接着问道。

“靠信诺。”李桧:“太监你争我斗、尔虞我诈,彼此之间从不轻易许诺,但凡许诺,诺必果。否则名声臭了,再无人敢信敢靠,宫内孤身一人的结果,是死!”

“好!明日起,我教你纵横、阴谋、处事之道,他会教你内功。”袁文伯舒了口气道,这种对话方式,让他很别扭。

“哇!我这就有师弟了?”雷少轩嚷嚷道。

“不是。”张青瞥了一眼李桧:“李桧,我与你事先说清楚。我永远不会收你为徒,我对太监亦是深恶痛绝,恨不得除之后快。当年我曾视几个太监为友,如今我所受,全拜他们所赐。你出去之后,但凡有点点把握,替我除掉他们。”

李桧闻言,脸上尴尬,张青当看不见,雷少轩撇撇嘴,心道:“师父啊,打人不打脸,这么帅的人,怎么这么点道理都不懂,怪不得混不开,被踢到了苦海。”

“你所学武功与雷少轩完全不同。我所学内功并不高明,所以没有教雷少轩,只教授刀、枪战场之术。我传你的是唯有太监才可修习的内功,我未曾修炼过。”张青道。

“啊,没学过怎么教?”雷少轩惊道。

张青瞪了雷少轩一眼,对雷少轩的孤陋寡闻不屑一顾。

“军中武功,最强者均是皇宫侍卫,武功最出众的,选为皇帝贴身侍卫,然而皇帝身边武功真正最强者,却是贴身太监。毕竟侍卫不能靠近皇后等寝宫,夜间守护皇上皇后的只能是贴身太监。这些贴身太监,看似弱不经风,武功之高,深不可测,当日御书房内,我对一个太监出言不逊,被他一掌打飞,毫无还手之力。”张青道。

“那你怎么会其中武功?”雷少轩问。

“这完全是偶然。”张青道,“当年文慧公主和亲出嫁宛月,此举遭到西戎诸国强烈阻止。为保证公主安全,先帝特意调遣一位贴身太监沿途保护。途中,西戎诸国出动高手假扮劫匪突袭,这位太监为护住公主殉职。临死前,托我将一本内功秘籍交还大内,我觉得此事蹊跷,细细打听才知道原委。”

听张青娓娓道来,雷少轩这才知道原来太监之间严禁结交,太监武功无师徒相传,否则太监收太监当徒弟,最后必成帮派,此为皇宫大忌。

然而贴身太监身负保护皇上之责,其武功需要传承,于是前朝大太监张红将太监之功法编成秘籍,每次选拔太监数人自行修习,却从不教导。修成者,引入幕后,成为贴身太监,修习不成者处死。

张青有些得意,道:“所编太监武功秘籍,均可自行修习。只是秘籍有特殊编码,不懂之人,永远无法正确读出其中信息,我恰好在御书房值守,只要留心,这些都不是问题。”

“这么好的内功,我能否也修习?”雷少轩羡慕道。

“当然可以。”张青看着雷少轩哈哈大笑,道:“回去后把自己两个蛋切下,明日随李桧过来一起修习吧。”

边荒岁月 第四十八章 和尚

让李桧先回去,袁文伯将雷少轩留下。

“你可知为何我们如此对待李桧?只交易不收徒。”袁文伯道。

“请师傅明言。”雷少轩对此也一直迷惑不已,不过师父做事一向有深意。

“老张的女儿,十有八九被送入教坊司,教坊司为太监所管辖,要想救人,太监最方便。”袁文伯道,“这就是我们想办法送李桧入皇宫的原因。”

张青插话道:“雷少轩,我们不收李桧为徒,是有原因的。但凡太监,被切了根子后,此生已经无任何之寄望,这种人心里多有变态,心里绝无忠孝仁义礼智信之念,也看不得别人好,甚至以害人为乐。你对其好,亦不会感恩于你,有时因为心里扭曲,反而觉得你瞧不起他,不知何时便招来祸端。与太监交往,第一关键便是可用不可交,真要交往,不如一事一利,以利交,绝不可以义交。”

雷少轩大户出身,并非无见识之人,多少听说过这些事。尤其母亲营商,耳濡目染,雷少轩也算是见多识广,闻言虽然愕然,心里有些不以为然,但却能理解师父的想法。

然而雷少轩却不打算这样对待李桧,白娘子那绝望的目光,让雷少轩永生难忘,在他目光里,看不到一丝丝的利,只有对生命的无奈,对尊严的渴求。

……

死囚营里,唯一有意义的事情是等待上战场,大多数人终身都无法离开死囚营,死囚营里每一天其实都是在等待死亡,因此许多人都渴望着战斗,渴望早点确定自己的归宿。

大战往往不期而至。

这是雷少轩参加过的最大一场战斗,一片平坦的戈壁草原,黑压压全是军队,一队队人马,一个个方阵森严排列。

没有一丝风,恐惧、紧张仿佛把风都凝住了。

死囚营身后是前锋部队,长枪手持枪罗列,排排的枪尖寒光闪闪,让人不寒而栗,刀手横刀于肩,锐利的刀锋泛着阴冷的光芒,拒马桩密密麻麻,如低矮森林,刺破苍穹,左右两翼骑兵整装肃立……紧张的气氛让人喘不过气来。

显然这将是一场有骑兵参加的大战,雷少轩深吸了一口气,心里升腾起丝丝死亡恐惧。

死囚营死囚最害怕参与有骑兵参加的大战。

骑兵冲锋下,步兵正面对上骑兵,几乎无还手之力,往往死伤惨重。

面对呼啸而来的骑兵,即便躲过第一匹马,也会被第二匹马撞死或者踩踏,步兵手里的兵器作用不大,常常来不及挥动,便被卷入滚滚洪流,撕个粉碎,化为肉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骑兵冲锋前,往往先让自己的死囚营冲垮或者至少冲散对方死囚营。

在他们眼里,死囚毫无价值,直接用骑兵冲杀这些人,会让骑兵速度减慢,不利于冲击对方的军队,只有冲杀军队,才有价值,如此一来,死囚营比后面的军队更幸运,毕竟他们会正面面对骑兵的冲击。

天阴沉下来,肃杀的气氛弥漫整个荒原,空气凝固了,声音凝住了,只剩下无边的沉默。

死囚营里没有任何信息,死囚不知道每一次战斗的布局和意义,只是麻木等待战斗、等待死亡。雷少轩受袁文伯教导,眼光与常人不同,雷少轩明白,这将是一场大战、决战。

雷少轩第一次感到了紧张,浑身发冷。

所谓决战,即决定大局之战,这些战斗往往伴随着混战和大量的死亡,包括成建制的军队死亡,更不用说死囚营这种杂鱼,这些小杂鱼会有灭绝的危险。

决战,也往往是正面对决,层层推进之战。如果那样,死囚营就直接面对骑兵与对方军队的直接碾压,决战下来,死囚营死囚十不存一。

面对决战,雷少轩要做的绝不是杀敌自保,而是如何躲避活命,甚至逃跑,往往越大的战斗,越没有人理会一两个小杂鱼似的逃兵。

这些念头,在雷少轩的脑海里翻腾,但他不能跟任何人商量,那会引起恐慌。

荒原上,风呼呼逐渐刮了起来,天空中团团黑云缓缓聚集,军队已经缓缓移动,天色暗了下来。

风越来越强,夹杂着沙子,雷少轩抬头往远处看去,地平线上,团团黑影翻涌滚动,排山倒海般向这边飞扑过来。

不好,这是沙尘黑风暴!风暴已经让人睁不开眼睛,死囚营的人不自觉的聚集,互相靠在一起。

“散开、散开,”雷少轩一脚脚不停地踢在三十六营帐的人身上,大声喊道:“骑兵冲锋了,散开、散开。骑兵冲过来时,趁机抢上马背,这是唯一活命的机会。”

天气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雷少轩看见,敌军的骑兵洪流已经开始冲锋,夹杂着风暴滚滚而来。天气突变,让对方无法等待,只能提前进攻。

人影幢幢……狂风呼啸,嘶鸣、杀声、惨叫声……乱作一团。

雷少轩躲在一个人后面。无论前面的人如何闪动,雷少轩始终保持着自己前面有人挡着自己,强行让自己眯睁着眼睛等待机会。

突然,前面冲出一匹马,这匹马撞在雷少轩前面那个人身上,那个人惨叫一声,被撞飞到风里消失不见了。

此时,这匹马速度稍缓下来,说时迟那时快,雷少轩冲上去,飞身上马,同时将马上的人推下去。

狂风中,雷少轩的眼睛已经无法睁开,任由那匹马带着自己到处乱跑。

风沙刮在脸上,如针刺般疼,狂风席卷,强劲的风让马身踉跄,似乎要被风卷到空中。

雷少轩紧紧趴在马背上,任由马顺着风走,看不清方向,耳边回荡的只有呼啸的风声。

雷少轩感觉自己骑在马上,就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舟,随波逐流,飘荡在黑夜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逐渐减弱,雷少轩感觉到跑出了风暴之外,睁开眼睛时,天气晴朗,入眼是一片茫茫的沙漠。

茫茫黄沙,辨不清方向,看不见一个人,似乎雷少轩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雷少轩骑在马上,四周张望,希望能找到来时的路,然而马蹄印都被风沙掩埋,看到的全都是一样的连绵沙丘。

“真是一匹笨马,怎么会跑到沙漠里来?”雷少轩心里暗自感到倒霉。

不过既然是狂风中一路狂奔,速度应该不太快,所以这里应该还只是沙漠边缘,只要找到方向,还是很快能走出沙漠的。如果找不到方向,没吃没喝在沙漠中乱闯,多半是找死。

雷少轩把缰绳放开,让马自由地行走,希望这匹笨马能找到来时的路。

一路沙丘,一路空旷,一路孤独。

一人一马行走在茫茫沙漠中。

太阳高挂空中,仿佛一团火球悬在雷少轩的头顶,似乎一会就能把雷少轩烤干。

雷少轩已经口干舌燥,越来越失去信心,环顾四周,看到的景色都一模一样,无论转到哪个方向,太阳都直挂头顶,雷少轩已经失去了方向感。

感觉头昏欲裂,浑身越来越难受,雷少轩彻底失去了信心,再也不抬头看方向,直接趴在马背上,任由这匹马驮着自己走向未知的路。

不知道走了多久,隐约中,似乎听到马嘶鸣声,雷少轩醒了过来,这才意识道自己昏迷过去了。

感觉口干似火,嘴唇开裂,浑身无力,雷少轩的眼睛有些睁不开了。

雷少轩扶着马匹慢慢站立起来,忽然发现这里景色似乎不一样,满眼的山丘中间,凹陷下去一个小沙谷。

雷少轩努力睁大眼睛,小沙谷中间是一片稀疏的绿洲,绿洲中间,有一泓小湖。

雷少轩惊喜万分,继而紧张起来,不对,小湖边有个人卧倒在那里。

雷少轩手里紧握刀,踉跄着,慢慢走到那个人面前。

那个人一动不动,显然是个死人。

雷少轩舒了口气,如果碰到的是敌人,雷少轩可没有自信能够战胜对方,自己已经精疲力竭。

不过这个死人有些奇怪,秃顶圆额,眉毛很长,下垂到了眼睛下面,高勾鼻梁如鹰嘴一般。此人极瘦,瘦到皮包骨,不过手臂骨头粗大,青筋暴突,充满了力量。身穿白袍,右手紧握一根精致的金光闪闪的禅杖。

这个人显然是个和尚。

和尚的右腿缠着皮带,缠绑处乌黑一片,似乎是中毒,皮肤还没有明显变化,死了应该没多久。

雷少轩正要离开,突然,那和尚睁开了眼睛,吓了雷少轩一跳。

“你没死?”雷少轩有些吃惊道。

“我没死,施主。”和尚嘶哑着声音。

“和尚,你怎么了?中了毒?”雷少轩警惕地问。

“我被一条沙漠金曼巴蛇咬了一口。”和尚吃力地说。

“被金曼巴蛇咬了都没死?”雷少轩十分惊愕道:“那蛇天下无药可医,你好厉害。”

雷少轩跟王思懿学习过野外生存常识,看到过《千方本草》记载:曼巴蛇,天下至毒,咬之必亡,无药可治。金曼巴蛇尤甚。

“我需要运功抗毒,全身动弹不得,可否与我取点水喝,我已无力多说话。”和尚几乎是一字一字慢慢吐出话,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雷少轩没有取水的东西,想了想,便抱起和尚,走到水潭边。

雷少轩抬起和尚的右腿,找到被咬的伤口,伤口已经结痂,上面有细细的三个牙痕,成三角形排列。

雷少轩拿出刀,要将结痂口划开。

“慢着,”和尚明白了雷少轩要为割开伤口解毒,吃力道,“不要在潭中排毒。”

边荒岁月 第四十九章 佛经

“为何?”雷少轩道,“你功力深厚,能自行运功抗毒,如能帮你排毒,便能好起来。”

“此潭是方圆数百里内唯一水源。金曼巴蛇毒乃剧毒,蛇毒入潭,会害死生灵无数,万万不可。”和尚吃力地说道。

“你这和尚,临死还想着生灵无数。”雷少轩嘴角一撇,有些不以为然,心里却立时对这和尚有了好感。

雷少轩四周看了看,找到一处小湾,堆沙将小湾与潭水隔开,将和尚搬了过去,开始给和尚放毒。

和尚生命力惊人,放过毒不久,和尚缓缓地坐了起来。

“我乃天竺雷鸣寺护法僧摩罗,多谢施主救命之恩。”摩罗合掌道谢。

“我乃死......”雷少轩哑住了。

这是流放苦海以来,第一次与外人相交,雷少轩突然发现,自己死囚营的身份竟然如此无法向人明示,不由有些迟疑。

“我、我叫雷少轩。”

“施主是否死囚营囚犯?”摩罗道。

“你怎么知道?”雷少轩吃了一惊。

“施主如此年轻,浑身煞气弥漫,杀气缠身,可见杀戮深重,然而浑身却无什么怨气,所杀之人应该是战场所杀。战场杀人无冤无仇,自然无怨。”

摩罗看着雷少轩道:“此外,施主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乃大福之人,然印堂晦涩发暗,晦气浓厚,此乃应劫之兆,方圆数百里内人烟稀少,也只有死囚符合施主的身份。”

摩罗排毒后,已经能自如说话,分析得头头是道。

和尚大智近乎妖,让雷少轩大吃一惊,心里暗暗警惕:“你到底是什么人?”

“施主不必多虑,佛门不管俗尘事。”摩罗道,“我说此番话,只是感谢施主救命之恩,坦诚以告,并无他意。”

“信你才怪。”雷少轩暗想道,不过和尚的话让雷少轩放心不少。

天色已经暗下来,雷少轩找来些枯枝,升起一堆火,抓了几条鱼。和尚死活不杀生,不吃鱼,雷少轩也懒得理他。

走了一天,雷少轩又累又困,几乎是一躺下就睡着。

然而,雷少轩将睡欲睡之际,脑海里又浮现战场厮杀的情形,满眼血肉横飞,鲜血淋漓,头痛欲裂。

其实雷少轩自己都没有发现,每当他睡觉时,都蜷缩着身体,双手紧抱膝盖,如腹中胎儿一般,有时翻滚不已,有时半夜惊叫,噩梦连连。

三十六号营帐的人都知道雷少轩这个毛病,不过都认为是雷少轩有某种病症,不过却不敢告之雷少轩,雷少轩反而成了唯一不知道自己睡觉毛病之人。

雷少轩经常惊醒多次,以至于变得敏感、易怒、多疑、头痛。

看着蜷缩着惊恐万状的雷少轩,摩罗叹息不已,来到雷少轩旁边,结跏趺坐,左手下垂,右手屈臂向上,嘴里轻轻的诵起经文。

雷少轩在摩罗到来时,就已经惊醒,却装作睡着了,一动不动。

雷少轩听了一会和尚念的经文,根本听不懂念的是什么,只觉得梵音袅袅,时高时低。

慢慢的,雷少轩的身体放松下来,如同卸下了重担,忍不住伸展开身体。

雷少轩只觉得置身春天里,被春风吹拂,沐浴在暖暖阳光下,忍不住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灿烂的朝霞从沙丘后逐渐散开。

“和尚,”雷少轩一跃而起,浑身感到舒坦极了,“我要走了,你要往哪里去?”

“沙漠之中白日太阳毒辣,热毒伤身,处处沙丘,不辨方向,不适合远行,不如夜晚行走。夜间天气凉爽,北斗星辰指路,你往东直走一日,便可走出此沙漠。”摩罗道。

“你呢?”雷少轩有些奇怪地问道,“不走吗?”

“和尚被金曼巴蛇所咬,此蛇无药可救,虽已排出大部分蛇毒,却也活不过十天,和尚不走了,此处便是和尚埋骨之地。”摩罗淡淡说道。

雷少轩见惯生死,对生死已麻木,然而听到和尚的话,心里还是莫名其妙地有些悲伤。

“既然如此,雷少轩且陪和尚聊聊天,晚上再走不迟。”

雷少轩在沙壁上凿开一个洞,两个人挤在洞中躲避阳光。

“和尚,你过千山涉万水,走过无数艰难险途,历尽劫难,如今客死他乡,到底为了什么?”雷少轩问。

“我奉佛陀国王经院令,护送贝叶经文三千卷前往西京永宁寺。”摩罗道。

摩罗一行五人之中,已有四人死于途中,只剩他一人穿越沙漠,没想到还是没能走出沙漠。

晚上,月光如水,星汉灿烂,北斗如勺高挂夜空。

雷少轩没有上路离开。

想到这和尚要死在这里,雷少轩心里有些难过,尽管他见惯生死,但是让他抛下和尚,眼睁睁看着和尚死去,他无法说服自己。

晚上,雷少轩睡觉时,又听到诵经的声音,头不疼了,一觉睡到天亮。

“和尚,”雷少轩道,“要说没鬼我不相信,为何你一诵经,我就能睡到天亮?从成为囚犯开始,我已经好久没有睡过好觉。”

“你煞气、杀气缠身,无法去除。”和尚道:“杀人太多,杀气、煞气缠身,身心无时无刻不被其侵入,心神不宁,久则必发狂。诵经能够镇煞镇杀,清心安神。”

“和尚,你能否教我诵读此经?”闻言雷少轩欣喜,满怀希望地问。

“不可。”和尚断然拒绝,“施主非佛门中人。”

“我加入佛门。”雷少轩不加思索说道,雷少轩从不是个拘泥规矩的人。

“啊?加入佛门?”和尚愣住了,这也行?

“入我佛门,须剃度,受戒……”

“好。”雷少轩打断和尚,“我答应!”

雷少轩可没有什么羞耻之心,和尚还有十天就死了,他身上的东西留着也是浪费。

“不可,施主杀孽深重,须进入寺庙受戒,从此于佛门中清修,方可化去满身杀气、煞气。”

“呵呵。”看到和尚有些推脱,雷车有些冷笑道:“常听说佛门大开迎信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诚心向佛,和尚却推三阻四,是何道理?”

“施主并非诚心加入佛门,乃是有所求。”和尚辩解道,“施主果真入我佛门,出家受戒?跳出凡尘、不理会俗事?”

“我入佛门,却不当和尚。罪人、恶人可入佛门,焚香膜拜渴求佛主保佑也可入佛门,我苦求一个和尚,却不让我入佛门?”雷少轩有些讥讽道,“难不成佛主可求,和尚不可求?佛主助人,和尚却不助我?佛经本为救人渡人,却不救我渡我?”

和尚目瞪口呆,说不话来,干脆闭口不言。

雷少轩没办法,只好作罢。好在雷少轩每次临睡觉,和尚依然坚持给雷少轩诵经。

每当和尚念经,雷少轩强行让自己清醒,拼命地默记和尚所颂经文。

一日、二日、三日......第四日,雷少轩乃绝顶聪明之人,只用四日,就记住了把大部分经文,白日练习时,被和尚发现了。

和尚大吃一惊,指着雷少轩说不出话来:“你、你,你记住经文了?”

“没有,但是背住了大部分。”雷少轩得意洋洋地说道。

摩罗脸色大变,指着雷少轩连连叹息,道:“你可知道此经书是何经书?我害了你啊!”

“为何?”雷少轩不解地问,“我自己颂经,感觉也很好。”

“此经为《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修习此经书,非成佛,则易入魔,此经历来不可轻传,若要修习,须有人持护方可。你短短几日,如何能学全?我死后,你必成魔,岂不是害你?”

和尚连连顿足道:“佛经本为救人渡人,自然也会救你,但此经不同,不入佛门寺院,无人持护,学不成反而会害你,非我不愿传你。”

“何为魔?”雷少轩有些不以为然地问。

“往邪路,行邪恶之事,视人命如草芥……种种恶行,数之不尽。”摩罗道。

“我不干这些事不就行了?”雷少轩奇怪地问。

摩罗如何能说动一个根本不知道魔为何物之人?佛讲因果,雷少轩强习此经起因乃是摩罗,只能由摩罗化解。

“佛魔一念之间,佛曰:万物皆空,故众生平等,万不可杀生;魔曰:万物皆空,故万物皆可用,生灵为空,皆可杀之为我用。你若修不全此经,他日必入魔,施主武艺高强,必涂炭生灵,施主,我只好除魔了。”

原来佛魔都是人,吓死人了。雷少轩舒了口气,心里更加不以为然。

“为何修不全此经会入魔?”

“《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为佛家秘典,不为人所知,皆因此经书为镇魔经,修佛之人方可习之。我看施主痛苦难耐,为施主诵经,施主却强行习之,却又不愿出家修佛。佛魔初念相同,佛魔同理,却不同路,修习此经书,非佛必魔。因此修此经书,必须寺院中修行,入魔自有高僧化解。施主武艺高强,不愿出家,入魔必然杀戮无数。此乃我之过,亦是你的劫数。”

“大师,我尚未成年,未经世事,这就出家也太亏了吧!而且依靠猜测未来之事而行除魔之举,这也太不讲理了吧?何况我于大师还有救命之恩。就因为学了点佛经,就非断定我成魔而除我,能不能讲点道理?”

雷少轩有些哭笑不得,觉得这和尚连基本道理都不讲了。

“你若成年,意欲何为?”摩罗缓缓问。

“至少当个将军什么的。”雷少轩随口道。

“你看远处,远方天际之间,看到什么?”

摩罗指着远方。

边荒岁月 第五十章 传经

雷少轩抬眼看去,漫漫黄沙滚滚而来。

正感觉奇怪时,远处宁静的天际线之间,突然冲出大队的人马,铺天盖地向这边滚滚而来。

万马奔腾,旌旗飘舞,刀枪闪闪,好一幅沙场鏖战画面,让人看了热血沸腾。

队伍直冲雷少轩,撞到雷少轩身上,“啊”一声惊叫,雷少轩被撞翻在地。

天色昏暗,雷少轩睁开眼,茫茫的荒野,到处横七竖八躺着各种死尸,地上散乱着刀、枪、箭矢、破烂的战旗……

慢慢的,天空忽然黑云聚集,狂风漫卷,接着片片的雪花空中飘落,很快铺满大地,地上白茫茫一片。

不知过了多久,月亮缓缓从天边升起,雪融草长,大地重新显现出来,地上那些尸体,化为一具具散乱的白骨骷髅,各种兵器锈迹斑斑……星星点点的幽光磷火在荒原上漂荡,点点小草从尸骨下疯长,爬满荒原,荒原野草萋萋茫茫。

雷少轩打了个寒颤,这景色太恐怖、惊悚。

摩罗看着雷少轩迷茫的眼神,叹了口气,对着雷少轩挥了一下手:“睡吧。”

雷少轩闭上眼睛。

雷少轩终于回家了,母亲得到消息,早早地等在府门口。

一队衣甲鲜亮的队伍向北川孝义胡同走来,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个少年将军,鲜衣怒马,银盔银甲,手执伏龙枪,英俊潇洒,正是雷少轩。

他终于离开死囚营,进入前锋营,屡立战功,荣升五品伏波将军,如今衣锦还乡。

母亲喜极而泣,紧紧地抱着这个多年未见的儿子。

府里大宴亲朋好友,经过多年经营,府里恢复了往日富贵景象,奴仆成群。

得知雷府有一位尚未婚娶的少年将军,提亲的媒人踏破了雷府大门,母亲十分高兴,笑得合不拢嘴。

雷少轩对此感到不耐烦,然而在母亲威逼下,只好硬着头皮相亲,终于有一次,被一位刺史嫡女吸引了。

此女明眉皓齿,唇不点而红,肤若凝脂,肩如刀削,腰如弱柳扶风,美若天仙。

雷少轩简直看呆了。

雷府大少爷成亲的消息,传遍了北川城。公孙倩乃有名的善人,乱世中施粥济困,活人无数,因此雷家成亲,北川许多人自发前来庆贺。

雷府张灯结彩,热闹非凡。一对新人拜过天地,夫妻双双对拜,送入洞房。

房内红烛高照,香雾袅袅。新娘盖着大红五彩飞凤鲜红四方巾,身披云霞团凤鸳鸯戏水裙,脚下穿着鲜红锦鲤戏水绣花鞋,端坐鸳鸯红帐喜榻前。

雷少轩半醉着进入洞房,丫鬟倒好交杯酒,退出洞房,将门掩好。

雷少轩激动又紧张地伸出双手,迫不及待地将新娘的头巾揭下来,露出了那张绝世容貌的脸,娇翠欲滴,两眼娇羞不已,含情脉脉,欲语难羞。

雷少轩忍不住抱住新娘,猛然间,“啊”一声惊叫,雷少轩大叫出来,新娘的脸突然变成了一个骷髅头,空洞洞的眼窝深不可测。

雷少轩惊醒了,虚汗涔涔。

眼前依然是一片连绵黄沙。

雷少轩突然醒悟过来,这一切不过是摩罗所为,不由心惊不已,这是什么手段?

雷少轩绝顶聪明,知道摩罗在点化自己,试图说服自己——所谓富贵荣华美女如玉不过是红粉骷髅,过眼云烟。然而雷少轩未经世事,正是赤子之心,既然认准不出家,那么赤诚之心最难改变。

世间之人,遍历红尘俗世,知道衡量得失,容易改变自己;然而少年之心最纯,认准了不出家,除了父母,先生,何人能改?

不知荣辱,不计名利,不怕外物,只是随心之人,反而不容易说服。雷少轩满脑子都是与母亲团聚,其余都是浮云,什么荣耀、美色只不过是浮云,其实并不放在雷少轩眼里,摩罗试图用这些让雷车明白红粉骷髅,恰恰也是雷少轩不在意的。

摩罗实在文不对题。

摩罗叹了口气,佛见魔,须渡化之;雷少轩是他的因果,如不能化解这段因果,日后如何见佛?然而要渡化雷少轩,摩罗已经时日无多。

倘若是他人,他大可除魔,他却无法如此对待雷少轩,雷少轩不仅是救命恩人,而且此生从未作恶,即便身为死囚,也只是被牵连的无辜之人。

摩罗自诩高僧,遇见此事,本应化解、普渡,而今却要将无辜之救命恩人除去,那么佛是什么?岂不是笑话?岂不是最大的魔?他日见佛,佛岂不一掌拍死他。

摩罗唯有一途。

摩罗伸出手,手里拿着两本书递给落尘,“雷施主,你不愿出家,只有一个办法。”

“这里是《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原本,另外还有《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此经书为指引《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之心经。《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经书只有短短三百字。我尚有五日时光,你须在五日内,将《伏魔经》与《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牢记,此外需将《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悟之,届时倘若你未牢记悟之,我只好废掉你的武功,然后自裁报答救命之恩,并向佛请罪。”

“佛都这么霸道吗?”雷少轩委屈道。

紧接着舒了一口气,道:“才三百字,我一盏茶功夫就记住了。”说道背书,雷少轩可是专家,随着袁文伯学习多年,也背了多年的书,对于背书自然信心十足。

摩罗也不解释,让雷少轩打开书,开始念经。

摩罗念了三遍。

“记住了几个?”摩罗问。

“三个。”雷少轩道。

摩罗念了五遍。

“记住了几个?”摩罗问。

“五个。”

摩罗念了十遍。

“记住了几个?”

“六个。”

摩罗念了一百遍

“记住了几个?”摩罗问。

“十一个。”雷少轩道。

这经书太难了,乃梵文写就,读音拗口,雷少轩没学过梵文,只能死记。然而不识音,不明意,不通理,晦涩枯燥,任谁也无从记忆。

摩罗一遍一遍的念经书,似乎永不知道疲倦。

到了第二天黎明,雷少轩绝望了,摩罗两眼发暗,满脸憔悴,摇摇欲坠,可是雷少轩只记住了十五个字。

“大师,”雷少轩实在不忍心,“休息一会,您别再念了!”

“无妨,你先休息一会,然后继续。我时日无多,你须加倍努力。”摩罗却毫不气馁。

摩罗乃得道高僧,经历无数劫难绝境,心坚如铁,哪里会轻易放弃。

何况真到最后,他能下手除魔废掉雷少轩?佛门能容如此邪恶不讲理的人修佛成佛?既然无法废掉雷少轩,那就只有竭尽全力教导雷少轩。

雷少轩沉思了一下,摇摇头,如此学习经书,非数月经年不可。

雷少轩本就不是拘泥常规之人,想了想,觉得还得自己想办法。

“大师,《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北魏文如何念解?”雷少轩凭着直觉,忽然开口问道。

“北魏文?我给你念一遍北魏文。”大师不明白雷少轩的意思,但是还是解释道:“只是北魏文乃译文,非原文,千人千译千意,争论不休。记住北魏文,仅能明粗义,细微处却千差万别,不可修行。若想修行,须背诵原文。”

摩罗一字一字缓缓念道:“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停、停……”雷少轩急忙叫停。

摩罗不解地看着雷少轩。

“此句梵文如何念?”雷少轩道。

“Arya-Avalokitesvarobodhisattvo gambhiram prajnaparamitacaryam caramano vyavalokayatisma: panca-skandhas tams ca svabhavasunyan pasyati sma.”摩罗道。

“大师,你的梵文念得好,可我记不住啊,”雷少轩苦笑,“一晚上,我就记住了十五个字。”

突然,雷少轩心一动,“大师,此经用梵文诵唱出来,如何?”

摩罗得道高僧,一点就透,哪里还不明白雷少轩之意。伏魔经那么长,雷少轩几遍就几乎记住,何况短短《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才三百多字。如果把经书当成歌曲,几乎一唱就会,自己何必一晚上,一句一句读?会唱自然会念,当然会念有什么用,还是记不住字句含义。

“大师!”雷少轩却喜笑颜开,“此事不难,一字一字,我自然记不住,将之当作一副图画,我自然记住。我根本无需记录梵文字之义,我将此经书看成所有字之组合,二百多字看作一幅图,就二百字难,记住一幅图不难。”

雷少轩信心十足,道:“我猜你让我习《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梵文,无非《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梵文,乃是《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入门所用,或相通、或连意、或补充、或相克,因此让我字字相对照而已。让我字字记住,方便我日后修行。”

“然你若不字字记忆,如何能学全两部经书?”摩罗道。

“哎。”雷少轩看着摩罗,忍不住心想:同为教人,此人与袁文伯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

道:“大师,你将一句一句解于我听即可,何必一字一字?”

“那如何使得?佛之言,字字珠玑,修佛之人,讲究顿悟,顿悟成佛,故而佛须自修习之。”摩罗说道。

“大师可是悟了?”雷少轩忍不住笑了:“我无需修佛,只需按照大师所悟即可。”

“顿悟,人人不同……”摩罗道。

“所悟若差,则误入魔道,”雷少轩撇撇嘴,打断了摩罗道,“所以修习这两部经书,必须入寺院,让人持护?”

雷少轩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忍不住得意之色:“其实大师错了,我根本无需入寺院,也无需自悟。你只需将你所悟为我解说,让我能修习这两部经即可,既然无需我顿悟,又何必字字去解?你如今没有成魔吧,说明你所悟是正确的,至少没悟错吧?我只需要将你所悟为我所用即可。我无需成佛,自然不用自悟,只用来救我,不让我入魔不就行了?”

边荒岁月 第五十一章 圆寂

“此经博大精深,我所悟,只得经书之万一。”摩罗谦虚道。

“大师所悟之万一便足以修习此经书,自然也足够我可修习。何况,你之所悟虽不全,却无谬误,无需担心误入歧途,对我来说便足够。”

这是取巧的办法,但这办法却极其可行。

摩罗瞪大眼睛看着雷少轩,世间竟有悟性如此之高的人,心里深深叹了口气,自己时日无多,否则如能收一个如此聪明绝顶,如此妖孽悟性之人入佛门,他日将会出现何等一个人物。

两日过后,雷少轩已经将两部经书诵唱的滚瓜烂熟。

看着雷少轩闭眼诵经,专心致志的样子,摩罗突然心一动,一个决心涌上心头。

摩罗对雷少轩道:“经书之事已了,尚有一事须施主答应。”

“何事?”雷少轩警惕地看着摩罗,雷少轩对摩罗颇有些不放心。

“我乃护法明王坐下护教僧,自天竺而来,奉命将佛经及其他佛门物品,送至东平永宁寺。我们原本一行五人,如今仅余我一人,且时日无多,你可否接我之职,成为护教僧,将物品送至永宁寺?”摩罗道。

“我不会出家!”雷少轩坚决道。

“若成佛徒,须从师、受戒、考核、授碟。如今我已濒死,事权从急,你只需答应为我徒,日后若想还俗,只需告之永宁寺主持即可,甚至无需经其允许。护教僧无需守佛之任何戒律,仅仅在佛有难时出手便可,如何?”摩罗殷切道。

“杀人也行?”雷少轩问道。雷少轩无法忍受什么戒律,自己本是死囚,需杀求活。

“护法明王无忧王开疆扩土,横扫邪魔,血流千里,为我佛最大之护教法王。”

“既然如此我答应。”雷少轩看着满脸憔悴,满脸殷切的摩罗,想着他时日无多,实在不忍拒绝。

摩罗脸上浮现出笑容,这小子虽然杀人无数,然而却心慈善良。佛曰:普渡众生。魔亦众生,无论雷少轩身遭何处,入我佛门便是佛……佛亦有魔心。

“我观你这几日练刀,你刀术显然得高人指点,所练刀法快至极致。快为武之精,快之所至极,摧枯拉朽。然而你快则快矣,然却不懂杀之术。”

摩罗看着雷少轩道。

“刀术岂非杀人之术?”雷少轩不解问道。

“非也!你为求快,刀出之时,刀刀相同,上下左右,十分平直,线路直确实最快,杀人则不然。”

摩罗接着说道:“你可知道人体之结构吗?腹内空空,若一刀刺出,却刺着空处,岂不为他人所乘?反之,若你被人刺中,避无可避之时,如能挪动些许,避开要害处,岂不是能避开杀身之祸?此活命之道,细微处,乃杀人之术。”

摩罗正色道:“既然为护法僧,须知佛戒杀却不禁杀。他日护法,能避杀,便能少杀,因此你要精通杀人术。我原为无忧王座下十八亲卫之一,随王东征西讨,也是十八护法僧之一,无忧王将杀人术传下,仅授护法僧。”

雷少轩仿佛看到了一座打开的大门,忍不住欢喜起来。

说到底,张青虽然是龙卫,武功高强自不必说,但是却缺乏战场实践。雷少轩的实战经验几乎都是靠自己自悟,从战场厮杀而来,如今有一位战场经验丰富的老师教授实战经验,如何不喜?

摩罗让雷少轩寻来一具干尸,用刀把尸体各部剖开两半,将肢体各部位一一切开,腹腔全部打开,露出内脏器官。

雷少轩第一次如此仔细地观察人体身体各部器官,尽管他杀人无数,却从不曾如此仔细观察尸体,不由看得脸上苍白,忍不住想呕吐。

摩罗看了雷少轩一眼,道:“肉身不过臭皮囊,你见惯生死,仍看不穿吗?”

“杀人不管埋,我们杀人也就杀了,却从不虐尸。”雷少轩道。

在雷少轩眼里,人体授之于父母,是神圣的。每次战后,看到尸体暴尸荒野,总觉得心悸不已。

摩罗用刀彻底将尸体分解,将手脚骨、肉、筋分开,胸腔、腹腔切开一览无遗,人体每一部分都清晰地呈现在雷少轩面前。

摩罗看着雷少轩道:“此乃人体皮囊,你仔细记住。”

和尚用刀指着尸体,说道:“你看,多数人刺胸刺中间,却不知道胸口正中乃是空腔,此举必然刺空,给人可称之机。再譬如腿部,一脚踢出,横扫下盘,却不知下盘腿骨最硬实,若不能击中关节之处,至多将人踹倒,毫无损伤。如能直击其关节,轻轻一击,便能废掉其人,岂不是将杀人之效率提高数倍?”

随手刀尖点到关节处,关节应声而垮。

雷少轩听得心旷神怡,却又看得冷汗涔涔。

想起了往日战斗,自己多少次被人击伤却没有伤及性命,何其庆幸。若敌人懂此术,哪里还有自己活命之机会。国人多忌讳死人,从来无人解剖尸体,自然不懂人体结构,争斗只需击中对方,哪里还会想那么多。张青乃武术大家,却没要求他一刀击出后击中的具体部位。

“你身体太弱!”摩罗接着毫不客气地说道:“我让你拿刀砍,都无法伤我。”

“那是我内功练不到家!”雷少轩不服气。

内功已经让自己收益匪浅,然而内功修炼须经年累月,非一朝一夕能提高的。

“嗯。”摩罗却毫不客气地蔑视雷少轩。

摩罗也不解释,接着说道:“内功练习调息,成内力者可强身健体,然身体多奥妙,练成全身内力,何其艰难,将内力化为武功更是非数年数十年不可。人体发力最根本乃是骨与筋,骨壮筋强,自然身体强壮,人体所有器官多与筋骨相连,自然也会随着筋骨而壮。我教你易筋与洗髓之经,须勤加修炼,横扫一切邪魔。”

雷少轩心里暗暗诽谤:横扫个屁,一条金曼巴蛇,差点让你将我除魔,现在就开始让我护法了?以后要是哪个护法僧敢跟老子作对,丢他两条金曼巴蛇。

第十日夜晚,雷少轩和摩罗和尚坐在小潭边。

天上的月亮皎洁明亮,一望无际的沙漠,宁静而又空旷。此刻,仿佛每一粒的沙子都沐浴月光中,发出细细的耀眼银光,美轮美奂。

风轻轻拂过,发出悲伤的轻吟。

摩罗结跏跌坐,面对南方,那是他的家乡。

摩罗的脸上,闪亮着圣洁的光。

分别的时候到了,雷少轩跪在他面前,泣不成声。

“师父。”雷少轩忍不住嚎啕大哭。

短短几日相处,今天他第一次叫摩罗一声师父,却又面临生离死别。

摩罗闻言睁开眼睛,感受到了雷少轩的悲伤,看着雷少轩道:“痴儿,师父此去,归于西方极乐,乃是欢喜之极,何须忧伤。”

“师父去后,你将师父身上之佛戒送至永宁寺,亲手交给禅智方丈。佛珠你可留以作纪念,并作为身份之证。”

摩罗说着,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月光愈加明亮。

忽然,摩罗圣上散发出圣洁的白光,一朵朵白莲花从空中如雪花般飘落,消失在地面,整齐的梵音,响彻云霄,不多时,摩罗身上的光弥漫开来,变成团团的圣火,包围了摩罗。

摩罗脸上露出微笑,身体点点消失在火中。

火光消失的最后霎那,空中飘来摩罗的声音:“告诉禅智,若有天竺来人,请将我舍利送回天竺,那是我的故乡啊!”

不多时,火光、梵音、白莲花都消失了,摩罗跌坐之处,静静躺着一串檀木佛珠、一个灰色的戒指。

舍利呢?雷少轩不解,心里叹了口气,和尚消失的异象,让雷少轩无法理解,只能遵嘱而行。

雷少轩将佛珠挂在脖子上,放进衣服里面。灰色的戒指很大,然而雷少轩试着带上戒指时,戒指莫名其妙的就变得很合适了。雷少轩想取下戒指,却无论如何都取不下来。雷少轩尽管很诧异,然而经历过摩罗圆寂的种种异象,雷少轩却也不觉得奇怪了,这无疑是摩罗的手段。

深邃的夜空,繁星点缀,北斗陈列,静静地挂在北方。

收起悲伤不已的心,最后看了一眼如镜子般嵌在沙漠中的这泓泉水,雷少轩转身朝东方远去。

第二天傍晚,雷少轩回到了胡谷关。

落日照在胡谷关巍峨的城墙上,反射出金黄色的光辉,朵朵白云凝在空中,碧蓝的天美丽而又静谧,胡谷关如童话般美丽。

一路上,雷少轩一直想着摩罗的话,脑子一直在回营和出家的念头之间徘徊。

直接前往永宁寺出家,马上就可以摆脱死囚的身份,而且以摩罗弟子的身份,在永宁寺应该得到不错的地位。

“地位再高,也是和尚,还是不能回家。不能回家,跟囚犯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换了个囚营。”

雷少轩恶狠狠地想。

但是如果回死囚营,要想回家,只能进入前锋营,在军中立功,才能回家。这条路,是条生死路,九死一生,到底要不要回营?

看见落日余晖下美丽的胡谷关城,雷少轩的心平静下来,“回死囚营,闯一闯生死路,堂堂正正回家,否则胡友德岂不是白死了?出家,意味着见不到母亲,与死何异?”

远远看见了死囚营那沉寂、破烂、森严的死囚营,雷少轩升起一种亲切感。他不由想起了一句话:心安处即是家园!

雷少轩苦笑道:“真是贱骨头,还有把死囚营当家园的?”

边荒岁月 第五十二章 离营

回到营房,胖姑闻讯赶来。

看见雷少轩,胖姑一把紧紧抱住,呜呜大哭起来,弄得王海峰直翻白眼。

所有人都认为雷少轩死了,那场战斗中,死囚营被骑兵正面冲击,幸好遇上沙尘暴,尽管如此,死囚营仍然死伤过半。

雷少轩没跟胖姑说摩罗的事,只说被风吹进了沙漠,结果迷路了。

“你傻啊,都跑出去了,还回来干嘛?”胖姑抹着眼泪埋怨道。

雷少轩和王海峰相视苦笑。死囚营每年都有人逃跑,大多数被射杀,剩下的不是渴死、饿死途中,就是直接进入胡人荒原沦为马匪,结局大多不好。

所有人都以为雷少轩死了,重新见到雷少轩,都十分高兴。

张青则撇撇嘴,十分不屑的样子,惹得雷少轩直嚷嚷:“师父,重新看到我不高兴,是不是还在嫌我丑?”

结果挨了一顿竹棍,惹得李桧直笑。

“死太监,咱们营帐有死的吗?”从张青营帐出来,雷少轩问道。

李桧闻言脸色大变,一阵红一阵白,低头低声道:“没有。”

雷少轩心窍玲珑,停住了脚步。

“李桧,你是不是讨厌我叫你‘死太监’?”

“什么呀?”李桧没精打采道,“没有的事,人人都知道我是太监。”

“是啊,人人都知道你是太监,但是你能坦然接受吗?”

“我知道人人都瞧不起我,就因为我是太监!”

李桧面无表情道:“就连师父都不愿意认我为徒。在郡王府,许多人看我表面是尊敬,骨子里是害怕,心里是瞧不起,连你都瞧不起我。”

“你自己呢?”

雷少轩停下脚步,看着李桧。

“我自己也瞧不起自己,我这辈子没任何指望。”李桧低头道。

雷少轩有些明白师父的话。太监心里变态,多半是感觉人生没任何希望,于是不在乎任何东西,甚至自己的生命,更不会在乎别人死活。太监为人处世往往显得疯狂、残忍、变态,不是没有原因的。

雷少轩说:“李桧,首先我没有瞧不起你。叫你‘死太监’是重新见到你,我心里高兴。”

“我明白。”李桧低头道。

“你看,我见到你高兴,你却觉得我瞧不起你,师父教你,你依然觉得师父瞧不起你。连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你已经开始有些陷入魔障了,你觉得所有的人都瞧不起你。”

雷少轩不客气地说道:“我问你,我救过你吧?”

李桧抬起头:“是的。”

“你会救一个你瞧不起的人吗?”雷少轩问。

“不会。”李桧声音有些大了起来。

“师父教你,我不否认是一笔交易。但是这交易能能让你活命,并且能出去,这是救命之恩。可是你给我的感觉是你觉得师父瞧不起你,所以你不会有一点感激之心。我可以断定,在王府不可能一个对你好的人都没有,但是你扪心自问,你是不是依然觉得那个人心里瞧不起你。”

李桧低下头,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雷少轩看着李桧,接着说道:“你看看你,所有大恩和小惠,都会被‘瞧不起’三个字抹杀。李桧,你如果分不清恩义、是非、良善,那么你此生将会如其他太监一样,惟利是图、是非不分、残忍变态,甚至变成一个怪物。”

雷少轩心里暗叹,轻声道:“瞧不起你又如何?那只是别人的眼光。比如师父看自己英俊、潇洒,我看到的是自恋、变态,他看我矮小、丑陋、还自作聪明,影响我们交往了吗?他看你就比我英俊、潇洒,对吧?”

“啊。”李桧一惊。

李桧心里有些得意,感到不好意思,这点他还是有点自信的。

雷少轩正色道:“你已经是太监,这无可更改,那么就接受这个事实。别人瞧不起就瞧不起,反正与你无关。既然死囚营里无是非、对错,那么就不判是非与对错,只讲恩义。谁对我好,我就对他好,谁想害我,我就加倍还之。来到这个世上,总是需要一个标准活着,否则纠结于别人目光,自己沉沦下去,你是为自己活还是为别人活?师父是身边最亲之人,难到你看不到这点?不感激反而害之?”

李桧听罢,心里一震,却不再说什么。

雷少轩不知道自己此番话,造就了日后一位不问是非对错,却极讲恩义、残忍无比的大内太监。

重新回营,雷少轩如同变了一个人。

半夜不再突然惊醒惊叫,睡得很沉,搞得大家都不自然,以为雷少轩改了睡觉习惯。

每天凌晨,雷少轩赶在天亮前修炼一种奇怪的武术动作。大家猜不出雷少轩怎么突然有了这套武术动作,罗浩诅咒发誓说是家传的,因为在押送途中,曾亲眼目睹胡友德拿出武功秘籍。

一个月后的一天,雷少轩身上突然喷涌一股奇臭的味道,这股臭味,直接让三十六号营帐的人成为周边营帐的公敌,纷纷唾骂他们在营帐里解手,以至于对纷纷捂鼻出营帐的曹傲然等人怒目而视。

最先出营帐的罗浩,直接被捂鼻而过的巡逻军士的皮鞭打得鬼哭狼嚎,然而军士巡视发现营帐里干干净净,罗浩不敢说是雷少轩的事,于是免不了又多挨了几鞭子。

“炼体,以佛门的炼体功法最为高深。”张青道:“炼体大体可分为几个步骤,练皮、练肉、炼筋骨、练五脏六腑,又曰易筋洗髓,你应该是练成了洗髓初步。”

张青叹道:“你悟性奇高,奇遇连连。一般而言,修炼内功,若想达到洗髓之境,没有数年难见其功,而炼体,你一个月便入门了,看来又是有了什么奇遇。”

此事让三十六号营帐众人几天吃不下饭,以至他们看到雷少轩,都有点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弄得雷少轩都有点不好意思。

然而没过几天,李桧身上突然也其臭无比,满身喷涌出黏乎乎的黑泥。

营帐里的人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将怒气全发在李桧身上。

不约而同,一拥而上,捂着鼻子将李桧臭揍了一顿,然后捂着鼻子冲出营帐,却又被一样冲出营帐的其他营帐的人揍了一顿。

李桧出了名,罗浩将连着两次大便拉在裤裆里的事情安在了他头上,惹得其他人心里一个劲诽谤:“死太监,果然变态,不要脸。”

雷少轩却暗暗吃惊,李桧所练的武功果然奇特,没半年内功就已经入门,这比炼体的功夫高明太多,没想到李桧的资质竟然如此逆天。

雷少轩入营以来一直苦练内功,因为得到秦妍的帮助,修炼出周天,明显地感觉到身体好多了,从来没有得过病,不惧寒暑,感觉清晰,反应迅捷,但除此之外,并没有感觉身体有什么明显改善。然而李桧如此短的时间,就登堂入室,到达洗髓层次。

人比人,气死人,雷少轩慨叹。

雷少轩已经十六岁,个子长高不少,等待许久的入前锋营的机会终于来了。

雷少轩跪在袁文伯和张青面前,听候师父教训。

离开死囚营,此生将难有再见的机会。雷少轩泪流满面,没有两位师父,哪里有雷少轩今天?

雷少轩哽咽道:“请师父吩咐。”

看着雷少轩,袁文伯心里感慨万分。

他有过不少弟子,大多是冲着他的地位而拜师,尽管如此,只要收徒,他都倾力教导。

然而他落难之时,几乎所有弟子都袖手旁观,与他撇清关系。

雷少轩则不然,是他出于某种目的收的这个弟子,而且他才教导了两年,时间不算最长。然而他却知道雷少轩与他最亲近,不怕受他连累,可惜他却不能让他真正拜师。

“尘儿,”袁文伯伤感道,“师父仇家势力之大,你无法想象。出了死囚营,你永远不许提是我徒弟。”

袁文伯拿出一个玉佩,挂到雷少轩的脖子上。

袁文伯叮嘱道:“我有一子一女,儿子早夭,仅剩唯一女儿。你师母刻薄、寡恩、短视、势利,我怕你师姐在她安排下会不幸福。此玉佩乃六王爷瑞王赐予你师姐之生日礼物,你拿给你师姐看,她便知道你是师父托付之人。必要时亦可凭此玉佩求助于瑞王,切记。”

看着跪在地上的雷少轩,张青有些犹豫、期盼、焦急、不知道如何该如何开口对雷少轩。

“但请师父吩咐。”雷少轩心里有些不以为然,暗道,“师父,瞧你那点出息,优柔寡断。”

“我唯一女儿名叫张倩华,我获罪后被送入教坊司,如今不知身处何处,多半是人家丫鬟或卖入青楼。无论如何,女子至多十五通常便出阁。你须努力,务必几年内能够走出前锋营,打听并营救于她。”

张青竟然泪眼婆娑,完全看不出往日潇洒。

边荒岁月 第五十三章 考校

“请先生吩咐!”李桧过来跪下。

袁文伯、张青坚决不允许他叫他们师父,他只能口称先生。

看着跪在地上的李桧,袁文伯叹了口气。

“不让你称我们为师父,并非你我仅仅是一场交易。无论如何,你与我们均有师徒之实,称谓不过虚名,你不必太在意,雷少轩出了死囚营也不再是我的弟子。”

袁文伯说道:“我已经有安排,尽量让你入宫,想必你也清楚,宫中乃争斗之地,善良之人根本无法生存。之所以不让你拜师,一则我教你的乃是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之术,大大违背我的本性。为人师需教授为人之道,乃是忠孝仁义礼智信,教授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之道乃为人师之耻;二则宫内人等阴险狡诈,乃天下最肮脏之地,你变成何种之人尚未可知,何必纠结师徒之名;三则我满目都是仇敌,可免受我所累。故而你我之间不提师徒也罢,你若念师徒一场,那么多帮助你师兄即可。”

张青直接道:“我不多说废话,你也知道我女儿之事了。交易也罢,师徒也罢,你有机会,自己或者帮你师兄,打听并营救我女儿。教坊司乃太监管辖,你行事比你师兄方便。”

“此外,”张青忽然恶狠狠地说道,“我的女儿如果有什么不幸,那么你一定倾尽你的全力,努力往上爬,替我女儿报仇,让伤害过我女儿之人,都要付出十倍代价。此乃我与你之交易,也是师徒一场的情分。”

“李桧必粉身碎骨以报之。”李桧发誓道。

李桧一口答应下来,雷少轩、袁文伯闻言却心里暗惊,叹息不已。

告别完袁文伯、张青,雷少轩和李桧又去与胖姑道别。胖姑又伤心又高兴还有些担心。

死囚营已经好几年没有人进入前锋营,雷少轩能选入前锋营,当然是件高兴的事。

然而前锋营乃正规的军营,打的都是硬仗、恶战,危险自然大增,不由不让胖姑替雷少轩担心,如今胖姑真正把雷少轩当亲弟弟看。

雷少轩免不了又安慰胖姑一番。

王海峰在一旁直翻白眼,总觉得雷少轩是不怀好意,喜欢搂抱着胖姑掖油。

三十六营帐则大大庆祝一番,将历年所得战利品换作了酒肉,一醉方修,以作送别。

第二天早晨,雷少轩、李桧早早地穿戴整齐,等在营帐里。

不久,门口传来王海峰校尉大喝的声音。

“三十六营帐雷少轩、李桧点名。”

雷少轩、李桧走出营帐门口,王海峰校尉陪着一个校尉等在门口。

校尉是个普通的中年人,中等身材,盘着短头巾,紧绷着脸,目光炯炯,手时刻不离刀柄,显得精明、冷漠。

王海峰校尉对雷少轩、李桧喝到:“此乃前锋营韩校尉,奉命前来死囚营挑选士卒,你们从此归前锋营,快过来拜见韩校尉。”

韩校尉不爱说话,直接道:“不必多礼,跟我走。”

雷少轩、李桧跟随韩校尉走了。

雷少轩回头看,三十六号营帐的人都列队在门口相送,罗浩更是红着眼,雷少轩一走,估计他免不了被人欺负,谁叫他平时总爱得瑟。

雷少轩挥挥手,头也不回,在他身后,死囚营的大门缓缓关上了。

多年后,雷少轩每每碰上不顺利的时候,总会想起这座高高的巨木钉成的大门,咿呀在他身后关门的情形,心里想着:“老子都能从死囚营里走出,眼前的障碍算个鸟!”

一个囚徒,终于走了出来!

……

一同选入前锋营的还有另外八个人,其中竟然有黑龙帮的牛继宗。

牛继宗看到雷少轩也很是高兴,大家都是从死囚营出来的,自有一份香火情;看到李桧,也亲热地打着招呼,似乎完全忘记了与李桧之间发生的一切不快。

众人都很高兴。出了死囚营,意味着自由,意味着新生,意味着希望。

死囚营为他们每个人准备了一匹马。

要知道,已经多年没有从死囚营选人了,今年能选入几人,给了死囚营点点希望,死囚有了希望,自然就好管理多了。

许多人都为这件事高兴,尽管这些被选入前锋营死囚,只是作为最底层的军士,然而对死囚营里的人来说,仍是最大的希望,甚至奢望。

入夜时分,他们到达前锋营。

看着黑黢黢的夜色下,巨兽般卧在荒野中的大营,每个人都满心欢喜,却又忐忑不安,沉默着,不知道迎接自己命运的是什么。

雷少轩长了个心眼,找个机会,悄悄地将一块小金子塞到韩校尉手里。

“你待如何?”韩校尉目光一闪,问道。

“大人,我与李桧乃年龄相仿,同营多时,希望入前锋营后仍能编在一起,能否请大人方便一二。”雷少轩诚恳地说道。

“好说,此乃小事,怎当如此大礼!”韩校尉舒了一口气,推辞道。

“不妨事。此事对大人是小事,对小人是大事,况且还指望今后得大人照应。”雷少轩说道。

韩校尉想了想,也就不再推辞。

李桧看在眼里,知道这是雷少轩最后的金子了,临行前,雷少轩把大部分金子都给了胖姑,如今身无分文了,心里一阵感动,却不说话,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死囚营里的人大多看不起李桧,李桧逐渐不爱说话,心却更细,更能看清一些人和事,默默记在心里。

韩校尉带着大家,到前锋营征管司交接文书。

姓名清点完毕,营管校尉吩咐一名军士将人带到各营,韩校尉却道:“我与营里各个皆熟悉,我去吧!”

韩校尉领着大家去辎重营领装备,无非是一人一把军刀,一杆枪,两身军衣,一床被褥,一些内衣杂物等。

前锋营的东西还算不错。雷少轩听说边军士条件艰苦,连衣服都没有的说法,今天倒是没有发现。

领完军服、被褥,韩校尉将其余六人领到各自编制单位,最后带着雷少轩、李桧去报道。

……

大营中间的一处空地上,熊熊地燃着一堆火,三三两两军士围着火堆谈笑。

雷少轩远远看去,有些军士在烤木薯、馍馍,有些手里拿着皮酒壶在饮酒,有些围坐一起打闹,煞是热闹。

“老石……”韩校尉远远就大声嚷嚷道。

一个军士回头。

此人身材高大,头发凌乱盘着,短绳系着结,浓眉大眼,鼻高口阔,最明显的是一道长长的刀疤,贯穿了左脸,一副凶狠的样子,年龄不大,四十岁左右。

“哟呵,原来是老赖来了。”

称为老石的军士道:“还敢来?咱们喝两桶,狗日的不许赖皮,今晚非让你爬着回去。”

韩校尉摆摆手道:“今天不喝酒。下次到我哪里,管教你去得回不来。分给你队两个人,要好生照应。”

“这位是你们什长,姓石名燕,快参见你们的长官。”韩校尉对雷少轩、李桧道。

雷少轩、李桧放下手里的东西,双手作揖,道:“雷少轩、李桧参见石什长。”

石燕打量了一下雷少轩和李桧,这两人虽然个子与大人差不多一般高,但年龄显然很小,不由皱起了眉头,摇摇头。

“前锋营什么时候有这么小的兵?岂不是送死吗?哪家公子哥想功劳想疯了,如此不要命?我们可没能力照顾他们。”

“他们是从死囚营选来的。”韩校尉道:“别忘了,往年从死囚营里选来的的都是什么人。”

死囚营来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石燕转身对一个军士道:“小蛋,试一试他们的斤两。”

“中!”

一个身材不高,却很敦实的小伙子站了起来。大头粗脖子,圆圆的身躯,小小眯眼睛,鼻子塌下去。

此人横着刀,冲着雷少轩和李桧,瓮声瓮气地说道:“俺叫铁蛋,使刀,你们谁先来?”

雷少轩和李桧互相看了看,雷少轩点点头,将两个人行李抱起,让出了空地。

入营前先较量一翻,其实挺好。雷少轩、李桧都知道,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

军营中历来有老兵欺负新兵的传统,自古使然,今天这个机会对雷少轩、李桧来说正是个展示自己的时候,如果能压倒老兵,也省得以后慢慢熬。

李桧拿起军刀,随手舞了个刀花,军刀下垂,行了个礼。

“李桧,用刀,请多多指教。”

韩校尉本来要走,看见这情形,停住了脚步。

两人走到场中站定,众人纷纷退开,让出了一块场地。

看着有些瘦弱,英俊得不像样子的李桧,铁蛋有些不以为然。

“你新来的,俺让你……”

话音未落,李桧身影突闪,刀光如闪电般劈落。

铁蛋本能地举刀搁架,然而李桧身影太快,铁蛋来不及反应,举刀之时,空门大开,被李桧用身子撞了一下,顿时觉得如同被一块巨石撞中,横飞了出去。

“你、你……”铁蛋疼得呲牙咧嘴,半躺在地上,说不出话来。

李桧走过去,把他拉了起来,忐忑不安地说:“对不住,没多想就出手了。”

“好!”,“好!”,“……”周围顿时响起了喝彩声。

“你撞得太狠了,”铁蛋埋怨道:“就不知道让让俺,至少别让俺这么丢人。”

顿时惹来一阵哄笑。

边荒岁月 第五十四章 融入

“咦。”石燕也感到意外,跟着喊道:“好!”

据说死囚营出来的人,都特别能打,而且打法特别狠,石燕却从未见识过。李桧这么快就结束了比斗,让石燕想不到,要知道铁蛋的武艺,在队中也是数一数二的,结果面对李桧一招都没挡住,难道死囚营里出来的人真的这么厉害?

石燕有些将信将疑,接着心里下意识认为李桧太块了,有偷袭的嫌疑,于是对铁蛋道:“你接着与这位小哥比试一番。”

雷少轩正等石燕这句话,闻言放下东西,接过李桧的刀,也横刀行了个礼。

“雷少轩。”雷少轩淡淡道,深吸了口气,平静地看着铁蛋。

铁蛋心里对李桧不是很服气,抱怨李桧太块,自己并没有真正准备好,面对雷少轩,决心好好准备。

铁蛋重新站定,直盯雷少轩,警惕地提起了全部的注意力,免得被偷袭。

雷少轩站定后,随手划出一刀,隐隐带着破空的声音,眼睛直视看着铁蛋,气势顿时一变,仿佛四周的温度都降了下来。

铁蛋心里一颤,如同被天敌盯上一般,浑身感觉发冷。

尽管雷少轩在微笑,然而铁蛋眼里看到的却是一片空旷的夜空下,凛冽寒风中,渺小的自己显得那么无助。

铁蛋忽然说:“太疼了,不行了,老大,你上吧。”

铁蛋竟然认输,退出了?

石燕更是意外,要知道铁蛋素来死要面子,好武斗,什么时候退缩过?可是眼前这个人,竟然能让铁蛋退缩。

看来死囚营来的人都不简单,这激起了石燕的兴趣。

“我来。”石燕走到场中,看了看雷少轩,忽然身形突闪,横划一刀,直劈雷少轩。

“看刀!”

太慢了,雷少轩心里想着。

石燕胸口空门大开,雷少轩看了一眼,却没有向此空门刺去,后退一步,顺势将石燕的刀格带到一边;石燕的刀被带偏一边,此时石燕的腋下又是空门,雷少轩没有将刀顺势往上撩,而是收刀一旁;等石燕的刀回劈之时,石燕脖子又是空门大开,雷少轩看了一下石燕的脖子,依然没有砍去。

雷少轩的刀随着石燕的进攻不停地招架,左支右绌,似乎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刀刀顺,刀刀险,刀刀连,局面煞是惊险好看,场中不时传来喝彩叫好声。

大多数人只看到了表面,只有李桧看得直撇嘴,翻着白眼,雷少轩总是那么奸诈狡猾。

韩校尉隐约看出了些什么,然而却不敢十分肯定。

场上的石燕越打越自信,越打却越吃力。

石燕觉得自己的刀只需要再快一点。

再快一点点,那一刀就能砍中;再快一点点,那一刀就能刺中;再快一点点,那一刀就会将雷少轩的刀击飞;再快一点点……石燕的刀越来越快,这已经大大超出了石燕平日的水平。

不多时,石燕已经累的气喘吁吁,手中的刀如同巨石一般越来越沉重,雷少轩只能被动防守,而且防守的速度越来越慢,似乎石燕再快一点,就能把雷少轩打倒。

终于,雷少轩跟不上石燕的速度,空门大开,被一掌打在手臂上,刀脱手掉到了地上,被石燕用刀架住脖子。

“不错,不错……”石燕用力吞咽几口气,气喘吁吁地说道,“死囚营里的人,果然都不简单!”

“多谢什长手下留情。”雷少轩平静说道,不露声色。

韩校尉终于也看出来了,笑笑道:“老石,看到没有,都是好孩子,要好好照顾。”

军中历来奉行强者为尊,两个人的表现迅速得到了小队的认可,比试过后,都亲热地上来打招呼。

前锋营打的几乎都是硬仗、恶战,个人能力对小队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武力高,自然更容易得到认可。

韩校尉收了雷少轩的重礼,将他们两个安排到了石燕的小队,是一种好意,不过心里依然担心他们两个年龄太小,会被欺负,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认可,也就放心下来。

军中生活,尤其是人际关系,总是很简单,雷少轩、李桧既然得到了他们认可,自然被当作自己人,纷纷上前介绍自己。

小队总计十五人,什长叫石燕,大名鼎鼎的“石头”。据说当年是一名勇将,只是与上司不和,殴打上司,被贬前锋营,在前锋营算是一员老兵了。

铁蛋,大名高勇,驻兵太平府时,调戏卖豆腐的妇女,被巡逻的纠察当场抓住,发配前锋营。

老拐,大名侯一正,因伤瘸了一条腿。老拐年龄比较大,却比较受石燕重视,嘱咐他照顾好雷少轩、李桧。雷少轩顿时明白此人应该属于心眼不太坏的人。

光头,大名肖开光。光着头,脸如面团,满脸横肉,眼睛出奇的深凹,却目露凶光,俨然一副凶狠、生人勿近的样子。几句话交谈后,雷少轩发现此人寡言少语,是有故事的人。

……

“队长,”雷少轩不解地问道,“怎么咱们队的人年龄都比较大?”

“嗯,你既然到了咱们队,就需要了解咱们队的行事准则。铁蛋,你跟他们说说。”

“好的。”铁蛋得意洋洋地说:“咱们队与别人不同,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冲锋在后,逃跑、不,撤退在前。简单说,就是一起上战场,一起去逛,一起……”

“逛什么?”雷少轩不解地问。

“逛青楼。”铁蛋说。

“净他么瞎扯什么?”老拐一巴掌拍在铁蛋头上,骂道,“雷少轩,前锋营里想打仗,抢功劳的人多的是,咱们队却不是。咱们队以活下来为第一要务,不与人争锋。队里的人来去自由,石燕与韩校尉有旧。不想争功的人,自愿留下来;想争功的,跟队长说,他帮你调走。因此咱们队是有名的养老队,年龄自然大些。”

“前锋营里这样的队多吗?”雷少轩奇怪地问道,前锋营里还有不想抢功劳的?

“有一些。不过年龄再大,就要调到辎重营,那彻底没什么功劳只有油水了,因此咱们不出头,但能留在前锋营,一样不少功劳,以后你就明白。”

老拐忽然正色道:“有一点你须牢记,进入咱们队,便是一家人,生死与共。战场之上,不可贪生怕死,害了同袍,无论何种情形,须站在咱们队一边,万不可相背,否则队里可就不认你了。”

雷少轩、李桧点点头,此乃军中约定俗成的默契。

同为一队人,倘若互不相帮,多半会被人瞧不起,战场之上,出生入死,一般都能培养出深厚的情谊,背叛生死同袍的事,基本不会发生。

雷少轩、李桧出自死囚营,老拐虽然不知道死囚营是个什么样子,想来不是什么好地方,如今刚入军营,要适应新规矩,老拐的叮咛是出于好心。

雷少轩、李桧开始了新的生活。

一起出操、训练、冲锋、战斗,雷少轩、李桧逐渐融入队中。

雷少轩开始还有些瞧不起队中的个人武力,然而一起训练、战斗的时间越长,雷少轩越发感受到了十一小队的不凡。

前锋营基本不会用在正面战场阵地对阵之中,前锋营人数不多,正面对攻发挥不出前锋营的作用。前锋营多用突击、攻坚等特种攻击中,比如突破、偷营、攻城、奔袭等最难、最硬的战场上,这些战场个人武力有很大的发挥余地。

第十一小队,却不大侧重发挥个人武力,而是互相配合。无论前锋营怎么冲锋,小队都不紧不慢跟着,却从不自乱阵营,无论碰上多少敌人,哪怕是一个敌人,都一拥而上。

这点让雷少轩有些不以为然,觉得队里人有些贪生怕死,雷少轩的这个想法很快得到了教训。

有一次,雷少轩跑得快了一点,结果陷入四人包围之中。

面对四人,雷少轩一点不惧,自信满满。然而缠斗中,其中一人突然掏出一把攻城用的铁勾链缠住了雷少轩的腰,刹那,雷少轩束手束脚陷入苦战。

万分危急时刻,光头和石燕快速脱离队伍,冲了上来,救了雷少轩。然而光头、石燕、雷少轩三人脱离队伍,队中阵型顿时单薄起来,结果一个名叫何十八的挨了一刀,受了重伤。

这件事让雷少轩挨了一顿臭骂,也让雷少轩明白,战场之上,个人武力固然,然而武力再高,总有穷时,要想活得长久,团结、协作的团队更有效。

雷少轩于是安安心心地跟着队里走,同时努力磨练自己的武艺。

随着时间推移,雷少轩、李桧的武力越来越显现出威力。

雷少轩杀人干脆利落,基本上一招就让人非死即残;而李桧显现出鬼魅般的速度,连雷少轩都感到吃惊,雷少轩自忖做不到那么快。

根据这两个人的特点,石燕干脆解放雷少轩和李桧,让雷少轩、李桧站在队伍中间,出现缠斗的情形,雷少轩出手,快速解决,出现险境,利用李桧闪电般速度补位解救。

第十一小队几乎完美的小队攻击,逐渐在小范围内有了些名气,石燕却竭力掩盖这些光芒,甚至藏拙,这让雷少轩十分不解?

边荒岁月 第五十五章 攻城

“队长?咱们势头这么好,干嘛不多抢军功,反而让出去?”

在一次战斗空隙中,雷少轩不解地问石燕。

“雷少轩,你和李桧与我们不同,我们靠小队才能有这么多的功劳,如果我们小队太出名了,必然被抽到最前面。依我们的武力,顶在前面,离死就不远了。”

石燕耐心地说道:“我们只想立功来挣点钱财,功劳捞的差不多,我们就稍稍收手,免得出风头,惹人眼红。你与李桧武艺出众,何时想立更多功劳,需要离开第十一小队,私下告之于我,我来安排。”

“我不想离开,”雷少轩无可无不可地说道,“立功亦非我所愿,死囚营里出来的,我只想活下去。”

想起师父的嘱托,雷少轩其实心里很急,却知道离开的时候未到,自己刚入前锋营,许多情况不明,着急离开第十一小队加入其他团队,未必就有好结果,不如耐心等待。

雷少轩心态有了许多变化,变得有了耐心,学会了等待。

死囚营死囚上战场,非死即活,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自保,每个人都极其自私,哪管别人洪水滔天,只管自己能活下来。

军队完全不是这样,完不成任务即死。所以每个人不是想着如何自保,而是想着如何完成任务,常常能看见士兵们无所畏惧,哪怕自己死掉也要让同伴活下来,只为了能够完成任务。

雷少轩学会了同袍义气,学会了忍让,在第十一小队那里学会了满足,学会了遇到利益,只取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利益,不去冒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风险。

雷少轩的心态逐渐平和,尽管他很着急师父的事情,但是这不是短时间能够解决的,既然如此,何必着急——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圣贤说的。

雷少轩静静磨练着自己的刀术和枪术。前锋营大战频频,而且对手都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各种招数层出不穷,正是磨练刀术、枪术的最佳地方。

如今,雷少轩的刀术、枪术臻于完美,几乎找不到对手,不过在十一小队的刻意隐瞒下,雷少轩名声不显。

这也是雷少轩需要的,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毁之,还是闷声发财的好。

雷少轩易筋洗髓的修炼,逐渐让自己的身体强悍,虽然无法抵挡刀枪箭,但是气力越发坚韧、持久。

随着年龄的增长,雷少轩逐渐脱去了稚气,目光坚毅凌厉,行事沉稳,没有了死囚营里的嚣张、跳脱。

雷少轩的武艺超群,绝顶聪明,当雷少轩完全熟悉了军营生活后,雷少轩的奸诈、凶狠,就成为了别人的噩梦,任何想对付十一小队的人,最终一定后悔。

石燕有事,喜欢跟雷少轩商量,雷少轩逐渐成了小队的军师。

边关的局势越来越紧张,哪怕不理会外事,一心修炼武功和等待,雷少轩也能够深切地感受到这种紧张、近乎窒息的气氛。

前锋营的战斗明显增多,操练强度相应地提高了不少,长官训话的语气明显地严厉起来。

据说西北边军打了不少败仗,粮草被胡人烧了整整三营,这应该是真的,因为前锋营的伙食水平下降不少。

这些免不了让边军士气低落,前锋营也不例外。

最近的几场战斗,胡人出动了骑兵专门对付前锋营,前锋营死伤惨重,尽管迅速补充了士兵,仍然扫不去前锋营愁云惨淡。

十一小队老董被射杀,这让小队里所有的人也变得闷闷不乐。

……

不久,前锋营里传开了一个消息。

十一小队的人议论纷纷。

“屠城?”

“此次为屠城。”石燕兴奋地说道,“大帅说啦,前锋营入城后,可以享受三天自由收获,三天!”

雷少轩发现听到这个消息的士兵们都满脸兴奋,士气大振的样子。

石勒城,胡人与北魏边界附近一座大城池,城高两丈,青石垒成,坚固无比,是当年北魏平西都护府所在。

石勒城原名平西城,曾是北魏的西大门,扼西川、控北原的一处险要,后被西胡占领、控制,改名石勒城,由于北魏逐渐放弃了苦海荒原,于是这里成了西胡的一处大城市。

西胡多是骑兵,通常不愿据守城池,石勒城成虽然被占领,胡人却并不将其作军事要塞经营。胡人不善防守,喜欢用骑兵攻陷城池,掠夺一番,然后奔往下一座城池。

石勒城几乎是仅有的胡人驻留和经营之地,据说甚为繁华,有不少胡人部落贵族居住。由于胡人不擅城池防守,占据石勒城后,起用北魏一名降将为守城将军,训练了一支五千人的守城部队,加强石勒城的守卫。

连日来战事不利,为了鼓舞士气,西北军边军大帅征西将军许天调动兵力,在西南部署兵力,牵制胡人,却偷偷组织了一支部队,要偷袭并血洗石勒城。

这次战斗名曰屠城。

胡人骑兵强大,石勒城必须七日内完成攻击并撤退,否则将被胡人包围,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此次攻击属于偷袭的性质。

……

雷少轩终于有机会看见大规模的攻城战。

黎明,太阳还未完全升起,先头部队已经将石勒城团团围住,前锋营则被带到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待命。

许天命先头部队先攻城,一则试探一下守城的弱点,二则消耗守城的士气,伺机让前锋营一鼓作气攻入城中。

前锋营在山坡上养兵蓄锐,静静等待时机的到来。

远远望去,石勒城如同一头黑黢黢的怪兽,躺卧在夜色笼罩下的草原,吞噬着敢靠近的一切。

攻城的部队,在城墙上搭满梯子,蚂蚁般的士兵,拼命地往上爬去,一个挨一个如同挂在梯子上,而城墙则如同爬满爬壁虎的房屋。

远远望去,城墙上的人不停的拿着枪往下刺杀,不时看见士兵被捅下梯子,一团团黑影往下坠落,靠近城墙的地方不停地传来惨叫声,叫声惨烈、绝望、痛苦,然而这一切都挡不住一个接着一个士兵往上爬。

城墙上的守军,不时地将一桶桶的黑油往下倒,然后扔下火把将其点燃,火光亮起,无数的士兵被点燃,踉跄的火球伴随着痛苦的惨叫,让人毛骨悚然,浓烟四处升腾,模糊了攻城的情形。

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刺破黑夜的天空。

一架架的攻城车竖起高高的塔架,将一块快巨石往城里投,随着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城里传来沉闷的巨石落地声音,随即升起团团的灰尘烟雾。

入夜,月朗星稀,石勒城外看到完全是一副地狱的景象。到处是火光,烟雾,惨叫,厮杀声,战马嘶鸣,人影幢幢……

后半夜,城外攻城的节奏慢了下来,城里似乎也累了。

时机差不多了,前锋营已经悄悄地来到城下。

前面的部队依然不停往上攻城。前锋部队穿着与其他部队相同的衣服,以防止敌人察觉,为了区别,只在每人的脖子上系着红布套,手臂上缠红布条。

雷少轩抬头往上看,城墙上依然站满军士。

军士手里拿着长枪、铁钩、不停往下刺杀,或者四五个人用叉子合力将梯子推到,梯子倒下,梯子上的军士,惨叫着纷纷从空中飞落,摔在地上。

城下堆满了死尸,散乱的兵器,到处是燃着黑烟的火团,发出尸体烧焦的气味。

即使在城下,也不时有黑油从空中泼下,或者直接倒在梯子上,然后扔下火把,火光从最下面的人开始燃烧,浓烟滚滚,黑烟把上面的人熏得受不了,被迫跳了下来,惨叫连连。

轮到十一小队攻城了,石燕第一个冲在前面,领着小队往上爬,后面跟着铁蛋、光头。

正在此时,只见一团黑云从天而降。

“黑油,小心!”雷少轩大吼。

梯子上人根本无法躲闪,最下面的光头被浇了个正着,铁蛋、石燕都被黑油溅到,一个火把落了下来,“突”一声点燃。

光头瞬间变成了一团火球,然后踉跄着、惨叫着……

“啊、啊、啊……”光头没多时就趴在地上,被火团淹没。

铁蛋、石燕也被点着,身上燃起火苗,惨叫着,辨不清方向地乱转,铁蛋更是叫声凄厉。

“救我,救我啊……啊。”

边荒岁月 第五十六章 城陷

雷少轩猛冲向前,一脚把石燕踹翻在地,扑在他身上,用沙土不停地往他身上扑,很快火光就被扑灭了,铁蛋还在地上翻滚,幸好火不大,很快被雷少轩帮着扑灭。

众人都认为黑油无法扑灭,只要有人被黑油点着,基本上只能等死,外人更是少有人上去扑救,雷少轩此举无疑被认为是舍命救人。

石燕和铁蛋更是感激,战场上,却不是感激的时候,李桧接着要上梯子,却被雷少轩一把拉住:“这样上去,与送死无异。”

“临阵退缩,军法处置,执法队会直接砍了你。”石燕看见,急忙说道。

话音未落,一个严厉的声音就传来。

“十一小队,为何退缩,磨磨蹭蹭不上梯子,想死吗?”

韩校尉黑着脸走了过来,身后跟随着五个高大的军士,执枪握刀,身背大弓,正是巡视的督战队。

“如此攻城,上不去不说且伤亡惨重,我有个法子。”雷少轩急忙说道。

雷少轩没想到督战队这么快就来了,其中三人已经将箭搭在弓上。

也难怪他们如此紧张,以往出现过不少例子,明知必死的士兵临阵哗变,坏了大事,这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容不得他们不警惕。

因此,见到退缩的士兵,督战队直接搭弓上箭,随时射杀异动的士兵,以防万一。

“什么法子?快说,否则立刻上梯子。”

韩校尉听到有法子,语气缓了下来,目光紧盯着雷少轩。

“经过一天的攻城,城墙之上的守军人数依然不少,丝毫未见减少的迹象,但疲态难掩,此外黑油、热汤等泼洒的次数也未减少,这说明守城物资充足而士兵不足,由于士兵无法得到轮换休息,因此疲惫不堪。即便如此,倘若攻城方式不变,仍不知道要耗掉多少人命才能登上城墙。”

雷少轩舒了口气,说道:“我们需要改变攻城方法。”

“如何改变?”

韩校尉只是个低级军官,平日听令而行,少有临场绝断的机会,他不相信雷少轩能有什么办法,不过耽误片刻听听也不错。

“守城士兵如此疲惫,只要集中精锐占据一处城头,他们就挡不住了,因此我们需集中攻击一处,以求突破。”雷少轩指着墙头道。

“具体怎么办,快说。”韩校尉摆摆手,说道。

大道理谁都懂,要这么简单还用死那么多人攻城?

“大人能否暗中调集二十名强悍弓箭手,用弓箭压住一处城墙,不让守城士兵露头。我这位兄弟速度奇快,先上城头占据一处,再选几个强悍勇士跟随,只要能守住城墙片刻,后面士兵便可源源不断跟上攻下此城。此事贵在快字,不能让守城士兵觉察,需暗中进行。”

韩校尉与石燕长对视一番,点点头,觉得此事可行,道:“我需请示冯将军,他在前线指挥。”

不多时,韩校尉与一大群人,簇拥着一位银盔银甲,身材中等的中年人走过来。

石燕等人急忙跪下:“参见冯将军。”

前锋营统领冯紫英过来了。

雷少轩偷偷打量这位声名赫赫的将军,此人四、五十岁左右,身为前锋营将军,却显得慈眉善目。

“正是此人出的主意,名字叫雷少轩。”韩校尉指着雷少轩道。

“此人乳臭未干,知道个什么?胡闹。”冯紫英旁边一个文士模样的人摇摇头。

“弓箭手压制上面的城墙不难,然而至多也就够压上三十息,三十息何人能够用梯子爬上城墙?而三十息间隔足够守军反应过来组织反击了。何况城墙之上,通道狭窄,守城士兵一涌而上,区区几人哪里能守到援兵的到来。”

冯紫英想想也觉得不可行,要想攻下城墙,没有多点突破或者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攻城力量,就算攻上去,也支撑不了多久。

往常要突破城墙,多数是多点突破,陆续攻上城墙,连成一片,或者攻破城门打破城墙,有足够数量的士兵冲击,才可能攻破城池,寥寥几人就算爬上去也守不住,雷少轩的想法有些异想天开。

“将军,我与他一同上去,他叫李桧,速度奇快,我们能在三十息内爬上去。”

雷少轩指着李桧道。

“小人愿往!”李桧单膝跪下,行了个军礼。

“又一个年轻人?”冯紫英有些惊奇。

“他们出身死囚营。”韩校尉急忙道。

此话一出,没人说话了,死囚营的人怎会轻易送死?别人不知道死囚营的人是什么样子,前锋营里最核心的人怎会不知道?

既然是死囚营的人,说出的话必有相当把握,死囚营出身的人比谁都惜命,却比谁都不怕死,比谁都敢拼命,以往能选到前锋营的死囚,往往在关键的时候,能抓住出头的机会。

“小的愿意一起上。”韩校尉单膝跪下道。

“我等也愿意。”石燕道。

“我愿意上。”

“……”

冯将军身后竟然还有几人出来请战,冯紫英身边顿时跪倒一片,这让雷少轩感到惊奇,还有些不以为然,竟然还有愿意送死的傻瓜!这种事雷少轩巴不得往后躲,如果不是轮到李桧上梯子,雷少轩才懒得管这事。

“好!他们攻了一天都攻不下,咱们前锋营一鼓作气拿下。”

冯紫英举手止住了所有争论,士气可用,失败了也未尝为一个尝试的好办法。

“攻下石勒城,你们当立首功,必不吝赏!”

二十名弓箭手,李桧、雷少轩、韩校尉、石燕以及其余挑选出来的军士来到城墙下。

所有人都卸下身上多余的装备,挑选最趁手的兵器,雷少轩和李桧特意挑选一把轻薄稍长些的军刀,其余人选了长柄大斩刀,这原本是对付骑兵的大杀器,也是大范围攻击的利器,只要能占据城墙,这些大斩刀将是守城军士的噩梦,前提是能攻上去。

全部的希望压在了李桧和雷少轩的身上。

夜色正浓,到处浓烟滚滚,没人注意到一把普通的梯子,缓缓地靠着城墙慢慢升起。

几名弓箭手严密地监视城墙,发现有探头的守军,就突放冷箭,为了避免引人注意,弓箭手突射冷箭只是稍稍减少了守城军士防守的密度。

当梯子顶头靠近城墙,韩校尉对弓箭手大喝:“攻击!”

瞬时之间,二十个弓箭手同时亮出了弓箭,对准上面的城墙猛射,飞蝗般箭雨,覆盖了一段城墙。

李桧一把抓住梯子,猱身而上,雷少轩紧随其后,韩校尉接着飞速爬上,后面几个武功最好的军士紧紧相随,快速爬去。

城墙上守军发现了异状,然而刚探头,就被弓箭射回。

弓箭手持续齐射,靠近梯子上面的城墙两侧飞箭如雨,瞬间将城墙清理出一个缺口。

李桧两脚轻点,手不沾梯,速度飞快,几乎像飘上去一样。

城墙上军士一阵骚动,呼叫声四起,把城墙上梯子左右两边守军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看到梯子上面的军士被弓箭压制,意识到不妙,于是组织军士在左右弓箭压制范围之外,探头往梯子这边射箭,城墙上乱作一团。

李桧速度太块,只有雷少轩能够勉强跟得上,韩校尉还在梯子上一步一步往上爬着,李桧已经高高跃起,跳到了城墙之上。

守军龟缩在城墙之后,看到李桧从天而落,大惊失色,忽地起身围上来,乱刀翻砍,枪林齐刺。

李桧瞬间发现,自己脚底下全是刀锋枪尖,如荆棘森林,根本没有落脚之地。

李桧临危不惧,见双脚无从着地,空中一拧身,顺势一刀划下,拨开一个空挡,身子落下。

李桧从空中飘落,脚还没有站稳,无数刀枪就往李桧身上砍刺。

李桧顺势一个翻滚,刀一撩,砍翻了无数右边的脚,顿时无数的军士倒下。

然而李桧来不及回身,左边无数的刀枪砍刺过来,此时李桧刀招用老、用尽,根本来不及变招躲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无数刀枪要将自己的双脚绞碎。

电光石火之间,一把刀将无数砍刺李桧下半身的刀枪拨到一边。

雷少轩及时赶到,与李桧背靠背站在一起。

雷少轩、李桧来不及喘气,趁城墙上军士惊魂未定之际,迅速往两边杀去。

雷少轩用刀效率极高,几刀便将军士们逼退,城墙逼仄,雷少轩趁势左冲右突,迅速砍翻几个,清理出一小快空地。

有了用刀空间,雷少轩笑了,再无人能抵挡自己。

城墙下的弓箭手,看到雷少轩、李桧上了城墙,迅速用弓箭往两边延申压制,务必不让城墙两边的军士聚集。

不多时,韩校尉等人陆续冲了上来,彻底占据了一块空地,打开了城墙的一个缺口。

以雷少轩和李桧的实力,又有后面陆续跟上的前锋营其他军士的悍勇,缺口迅速往两边扩散,守军再抵挡不住了。

当城门打开时,石勒城如同一只温柔的羔羊,等待他的主人。

城市陷入一片火海之中,到处是火光,石勒城熊熊燃烧,夜空中,一片明亮。

屠城的命令发出后,烧、杀、强、劫、掳掠……到处是哭喊嚎叫声,看到大事已去,守军纷纷从西门突围,只剩下百姓成了战利品。

街道上到处是散乱的尸体,断壁残垣,燃烧的火堆,凌乱的兵器洒落一地,马匹乱窜,军士猛烈的踹门……

一副惨烈的屠城景象。

边荒岁月 第五十七章 出城

雷少轩、李桧走在大街上,听到说守军正往西门突围,急忙寻找自己的小队,痛打落水狗是小队最喜欢做的事情,功劳不小,风险不大。不多时,看见石燕和铁蛋身上缠着血迹斑斑的绷带,领着十一小队的人在大街上乱逛。

“跟我们走。”老拐对着雷少轩、李桧招招手,头也不回。

十一小队能跟上来的有十来个人,看见韩校尉,也将其拉入了队伍,小队沿着街道行进,一路之上,众人四处张望,寻找着什么,对追击敌军毫无兴趣。

“这家!”小队来到一处宅院。

看样子这应该是个大户人家,围墙高大,青砖碧瓦,红木大门紧闭,大门两旁立着一对威猛的狮子。

一行人撞开大门,冲了进去。

雷少轩注意到,走在最后的老拐,顺手在门口插上了一面前锋营的军旗,雷少轩明白了,这是石燕他们要抢大户了。

大帅的屠城令,让军士自由抢劫。

雷少轩心有不忍,也很反感这种事,但作为小队一员,他不能脱离队伍,只能默默跟在后面,心里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幕。

李桧似乎也不积极,拖拖沓沓,迤逦在小队后面,和雷少轩走在一起。

一行人冲进院子,一个一个房子搜,看见男人和反抗的,一拥而上,乱刀砍死,妇女被集中到了院子。

院子里很快鲜血淋漓,死尸遍地。

哭声、骂声、尖叫声乱成一片,雷少轩发现地上甚至有小孩的尸体,心顿时揪了起来,心里有些愤怒、不忍,却又无可奈何。

集中到了院子的女人们,簌簌发抖,紧靠在一起,军士们呵呵笑着围拢过来。

抢劫大户是军士们最喜欢的,这意味着女人和财富。

满脸的鲜血,血迹斑斑的衣服,让军士的笑容显得更狰狞。女人们害怕地紧紧靠在一起,惊恐地看着他们,等待着命运对她们的宣判,迎接她们的通常只有一个结局。

军士们呵呵地看着这些战利品。

韩校尉职位最高,军士们都看着他,等他先挑选。

韩校尉四周看了看,看见雷少轩,说道:“今日雷少轩、李桧功劳最大,雷少轩,你和李桧先挑。”

“先挑?”雷少轩懵了。

看着院子中间的妇女们,雷少轩有些发懵,尽管他知道,自己必然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却没想到会让自己先挑。

看着雷少轩愣愣、不知所措的样子,军士们轰然大笑。

“他不会还是个雏吧?让他先挑是不是有些浪费?”

“他都没长毛,能用吗?”

“……”

笑声更浓了。

看着惊恐万状的的妇女,雷少轩不知道如何办。突然,他看见一个年轻的妇女,手里抱着一个小孩,小孩正在熟睡。

这妇女虽然有些害怕,脸上依然显得镇定,紧紧抱着手里的小孩,这情形让雷少轩感觉道此妇人有些不简单。

“就她吧。”雷少轩指着那个年轻的妇女道。

“我要她。”李桧接着指向另外一个年轻的女孩。

这女孩有些慌乱,紧紧地抓着抱小孩的妇女的胳膊。

剩下的军士迅速挑选剩下的妇人,有的因为妇女多而分到两个。

军士拉着妇女往院子两边的房间里走去,有的直接一把抱起挣扎的女人,反抗动作过大的女人则被军士拳打脚踢,哭声一片。

房间里不时响起衣服撕裂的声音,伴随着哭叫声和哀求声。

“你跟我来!”雷少轩有些心烦意乱,对那个妇女说道。

那个妇女没有反抗,抱着孩子,顺从地跟雷少轩来到西边的一个厢房。

房间不大,里面有一张床榻,几张座椅,墙上挂着字画,显然是府里的客房。

正踌躇间,李桧脑子不知道动了哪根筋,带着那个分给他的年轻妇女,竟然也跟了进来,雷少轩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心里放松下来。

妇女在走到床边,将孩子轻轻放到一边,然后开始解开自己的上衣,准备脱衣服,边对雷少轩说:“请别伤害我的孩子!”

这是个美丽的女子。圆脸分明,眉清目秀,红唇小嘴,从解开的衣服口子里,雷少轩看到了雪白、粉嫩的皮肤,不由有些口干舌燥。

“别脱了,我不会碰你的!”雷少轩红着脸,有些羞涩道。

“为什么?你们不都这样吗?”那妇女睁大了眼睛,眼睛里有些恐慌道,“请别伤害我的孩子,你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

“闭嘴!”雷少轩心里有些烦躁,脑子里想的是那雪白的皮肤。

跟着进来的年轻女孩,则有些紧张地看着李桧,手足无措,靠近那个妇人。

李桧紧绷着脸,看着雷少轩一眼,然后低下头。

四个人尴尬地站在哪里,不知说什么好。

忽然,放在床上的孩子哼了几声,不一会便哇哇大哭起来。

妇人急忙低头抱起孩子,有些害怕看了雷少轩一眼,看到雷少轩不说话,就撩起了衣襟,露出乳给孩子喂奶。

雷少轩忍不住偷看一眼,顿时不由大吃了一惊,妇女内衣肚兜上,露出一个雷少轩一直没忘掉的图案——一只展翅的鹰,抓着一支熊熊燃烧的火把。

这金色鲜红的火把,曾在无数个夜晚,给雷少轩温暖和力量。

“你怎么会有这个图案?”雷少轩激动道,声音有些抖。

“这是我们圣教的图腾。”妇人说道,有些惊慌。

“你不用害怕,”雷少轩让自己平静下来,“我曾遇见过一个人,她帮过我忙,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乌苏海兰。”妇人有些惊喜。

既然雷少轩这么说,显然对她来说是个天大的惊喜,许多军士事后会杀掉妇女,雷少轩却有可能放过她,不由颤声道:“这是我家丫环,她叫小月,谢谢你,恩人弟弟,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你不必知道我们的名字。”雷少轩道。

“去外边找些带血的破衣服来给她们换上。”顿了一下,雷少轩忽然反应过来,飞快对李桧说道。

“没用。”李桧摇摇头,说道:“屠城令是三天,我们走了,还会有人来,就算我们放过她们,她们也逃不掉。”

海兰和小月闻言,脸色惨白。

雷少轩想了想,道:“咱们送她们出城。”

“立刻走。城池刚刚攻陷,城内局势很乱。咱们前锋营攻下的城池,守城门的应该还是前锋营的人,等局势平静下来就会换防,到时后再出去会很麻烦。”

“马廊有马。”小月闻言,迅速镇静下来,现在可不是客气的时候,急忙道:“走西门最近,我来领路。”

小孩子喝完奶安静下来,李桧和小月牵来四匹马,四个人来到大街上,李桧顺手拿起了插在门口的前锋营那面旗,向西门飞驰而去。

一路上,街道混乱不堪。

哭喊声、求饶、惨叫、呻吟……各种声音,仿佛是地狱里传来;火光、烟雾、断垣残壁……见证了这里经历的灾难。雷少轩顾不上这些,四个人一路飞马狂奔。见惯了生死,这些景象对雷少轩来说,只不过是一幅幅连续、冷漠的黑白图片,这图画不是雷少轩画的,他也没有画的资格,只能看着、不流露一点感情。

碰到拦截的,李桧举起那面前锋营的旗,大喊:“前锋营办事,不得阻拦。”

这倒是省了许多麻烦。碰到不是前锋营的军士企图盘问,雷少轩连停都不停,理直气壮地飞马而过。

穿过小半个城,一行人来到西门附近。

这里静悄悄,四个人的心变得有些紧张,毕竟刚刚拿下城池,城门一定戒备森严。

雷少轩顾不得这些,飞鹰握火把的图案如同一个梦想,成了他生命中无可放弃的温暖回忆,让他有些不顾一切,有些疯狂。

死囚营的人多有些执念,生命对他们来说,有时算不得什么,为了心里一点点的执念,却会他们发疯。

简单地说,死囚营的人都有些疯狂、变态。

慢慢靠近城门,雷少轩心逐渐放了下来。

城门没有戒备森严,只有十多个人把守,应该是一个小队。

远远扫看了一眼,雷少轩舒了口气,守门的军士里竟然有一个认识的人——牛继宗。

看来,屠城令让所有人都发疯了,多数人都去城内收获,只留下少数人守城门。

“站住!”

几个军士走上来,一个高大的军士大喝:“干什么的?”

雷少轩、李桧从马上跳下,海兰、小月刚要下马,雷少轩心念一动,阻止了海兰和小月,低声道:“你们别下马。”

“我们是前锋营三都二十营十一小队的,我跟牛老大也认识。”雷少轩微笑着,打着哈哈。

牛继宗微笑着走先前,对那军士说:“罗队,这两位是我们从死囚营一块出来的,雷少轩和李桧。”

“好久不见了,雷少轩,这是我们什长罗荣。”牛继宗话里透着亲热。

罗荣举着火把,黑着脸,一副不满的样子,守门的差事,让他一直不爽。

“大半夜鬼鬼祟祟出城,干什么去?”罗荣绷着脸道。

“这两位是我在此地行商的老乡眷属。城里太乱,我送她们出城!”雷少轩握住一小块金子,悄悄地塞到罗荣手里。

罗荣顿时眉开眼笑,挥手就要放行。

边荒岁月 第五十八章 狡辩

然而,当海兰骑马从旁边经过时,不经意看了罗荣一眼,顿时让罗荣不由眼睛一亮。

白净的圆脸,挺翘的鼻子,明亮的眼睛,长长的辫子从皮帽下垂到肩膀,气质非凡,一看就是贵妇人的样子。另外一个年轻的女子,竟然也是清秀、灵动、美丽。

显然这两个都是胡人美女。

罗荣色心大起,大声喝道:“她们是胡人奸细,拿下她们。”

军士门听言,纷纷围了过来。

雷少轩见状,一掌拍在海兰的马屁股上,马猝然受惊而起,嘶鸣一声,冲了出去,小月瞬间反应过来,策马狂奔,飞驰而去。

军士刚想追,雷少轩、李桧横刀挡在前面。

“拿下他们,竟敢放跑奸细。”罗荣勃然大怒。

雷少轩和李桧毫无惧色,轻蔑地看着罗荣,背靠背站在一起。

“误会,误会。罗队长,他们是自己人,自己人啊。”牛继宗急忙喊道。

牛继宗可是清楚地知道雷少轩的狠辣,发起疯来,这里的人都得死在这里。

罗军士怒极昏头,不理会牛继宗的劝说,拔刀冲向雷少轩,其余军士也围攻过来,霎那金戈交鸣,叮当作响,战作一团。

只有牛继宗仍试图阻止,然而面对暴怒的罗荣,他的劝说毫无效果,急得连连跺脚。

好在雷少轩、李桧的反击留有余地,只守不攻。

雷少轩的退让,没有让罗荣停手,反而让自己束手束脚,眼看要抵挡不住,雷少轩忍不住要发狠,远远忽然传来喊声:“住手。”

大家陆续停住了,回头看,韩校尉、石燕、老拐等十一小队的人赶了过来。

“怎么回事?”石燕黑着脸,对着罗荣问道,“干嘛围攻我的人?”

“你的人,勾连胡人,放跑奸细,该当何罪?”

罗荣有些口不择言了,勾连胡人的话都说了出来。

“怎么回事?”石燕有些疑惑地看着雷少轩。

“我们到处走走,想追杀更多胡人。刚才看见两个胡人往城门跑,便往这边追赶,却被他领着一帮人拦住,放跑了胡人,还抢了我们的金子。他们被安排守城门,眼红我们杀敌立功,欺负我们人小人少……”雷少轩摆摆手,一脸的委屈。

雷少轩话音未落,军士们顿时目瞪口呆,还有这样的无耻的人吗?还想追杀那两个人?用什么,用手猛拍那马的屁股,把马上的人跑死吗?

“这、这......”罗荣气急败坏,说不出话来。

“他给我的金子,想让我放行那两个人。我看出那是胡人,便让人试图拦住,结果是他拍马让人跑掉的。”

“拍马屁只能让人舒服,还能让人跑掉?”雷少轩讥笑道。

看到石燕和十一小队的人,雷少轩心里安定下来。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小队的人都在这里,雷少轩根本无需害怕罗荣。

雷少轩一把夺过罗荣手里的金子,骂道:“我们在前线拼命,你们在后方打劫,还有这么无耻的人吗?”

雷少轩无耻的嘴脸,让守门的军士无比愤怒,牛继宗一边苦笑,今天注定没有结果。

“你们干什么呢?”

正当两小队的人吵得不可开交时,一个年轻的军官带着一队军士往城门这边来了。

雷少轩不认识发问的军官,却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正是前锋营的统领冯紫英,后面还跟几个人。

显然,他们要出城办事。

“参见统领,参见冯都尉”众人过来见礼,年轻的军官是前锋营都尉冯科,他也是冯紫英的儿子。

“我等奉命看守城门,结果两个小子护送两个胡人奸细出城,贿赂我等。事发后,污蔑我们抢劫他的金子。”罗荣恶人先告状。

雷少轩看见冯紫英,心里彻底放下心来。

放跑奸细的罪名无论如何算不到自己头上,李桧和自己首先攻上的城墙,而且这攻城的计划,还是冯紫英批准和指挥的。

“禀都尉,禀统领:我们追赶两个人至城门,却被罗荣率众阻拦,抢劫我们的战利品,他们人多势众,请大人做主。”

雷少轩耍了个心眼,没说胡人,也不再说追杀。这说辞,没人注意到其中细小的区别,牛继宗却心里直骂罗荣,这蠢货,竟然不收手,非要往大里闹。

冯科皱了皱眉毛,也不轻易表态,忽然指了指一直往后躲的牛继宗问道:“你说,那两个人是什么样的奸细?”

牛继宗暗暗叫苦,不愿得罪罗荣,却又不愿意彻底得罪雷少轩,毕竟一块出自死囚营,想了想道:“不是两个人,是三个。两个年轻妇女,其中一个抱婴儿。”

一句话,大家瞬间明白了。

雷少轩乃前锋营军士,绝无可能勾结胡人,多半是被美色勾引,放跑了那两个妇人。

冯科有些气恼,前锋营军士勇悍刚烈,屡立战功,却被美色所迷,让自己在外人面前很没面子。

“身为前锋营军士,私放奸细出城,来人,每人十军棍!”冯科沉着脸道。

“冯都尉处事公正公平,小的心服口服。”雷少轩心里愤愤不平,忍不住有些怪调。

“慢着!”冯紫英听到冯科的命令,皱了一下眉头,催马向前,看着雷少轩问道:“你心里并不服气?”

“小的心服口服,哪里敢不服?”

雷少轩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却知道军中令出必行,绝难更改。

“说说,有道理,我免了你的罪责!”冯紫英对这个少年印象极好,而且对冯科有些不满,不问清缘由,就胡乱责罚军士。

要知道士卒疆场厮杀,不知道哪天就拼死沙场,生活却极其艰苦卓绝,身为将领,如果不能身先士卒,处事不能公平公正,怎么可能让士兵心服口服?又如何让士卒甘愿为国效忠?

“首先,小人不是守门军士,私放二字从何谈起?”雷少轩辩解道,“既然私放罪名不成立,那么十军棍可否免掉一半?”

众人再次深刻领教了雷少轩的奸诈狡猾。

雷少轩并没有直接说明整件事缘由,更不能凭借说谎脱罪,因为雷少轩深知任何罪名一旦扣上,很难全盘脱身,而无法全盘脱身,有可能就要全盘接受,也就是说,要么全部免掉十军棍,要么只好接受十军棍。

冯科是冯紫英的儿子,让老子推翻儿子定的罪名,可能吗?既然全盘推翻罪名的风险太大,不如一点一点推翻,只要能减少惩罚,便达到了目的。其实雷少轩真的冤枉了冯紫英,冯紫英真的想推翻冯科的命令,因为那不公平。

“嗯,这条不算。”冯紫英道。

众人想想也似乎有道理,雷少轩本不是守军,自然不能私放。罗荣有些着急,却不敢出声,真要追究,私放奸细的罪名就要扣到他头上,毕竟他才是守门的,至少玩忽职守的罪名跑不掉。

“至于奸细,有人有罪证有见证才算奸细,胡乱看见两名妇人,无罪证,无审问,哪里能算奸细?”

雷少轩委屈道:“我们大军围攻城池,难道两个妇道人家,不出城打探,反而抱着婴儿跑到城里刺探我们的军情?就算是奸细,多半也是领空饷不干活的蛀虫奸细,敌军这种奸细越多,对我军越有利……”

冯科闻言,气炸了肺,却也说不出话来,一言不慎,漏洞百出。

是啊,两个抱着婴儿的妇女,躲在后方刺探军情?何况人都跑了,怎么能随便说人是奸细,纤细的罪名本就强扣。

“你送那两个人出城,这点总无可辩驳吧。你再耍心机否认,胡说追赶什么人的屁话,我也就不讲理,断你勾结胡人。”冯紫英总算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冯紫英一句话就点出了关键,送两个人出城,这点是事实,雷少轩绝不能否认,如果歪曲事实,就别怪冯紫英不讲理了。

“别说那是你什么人。”冯紫英补充道。

雷少轩不敢再狡辩:“是的,我是送那两个人。”

“不过,不过,那的的确确是我们的什么人!”雷少轩抬眼看了冯紫英一眼,欲言又止。

“哦?”冯紫英不由惊奇的看了这小子一眼,忍不住想看看他能说出什么道理来,冯紫英不相信短短一日,雷少轩就能认识什么人。

“凡发出屠城令,军士入城后,可杀、可抢、可掳、可掠,所得之物,归个人所有,不受军法所束。那两人乃我两人所得,归我们所有。军士可自由行动,三日后归队即可。所谓不许出城,限制的是敌国军民,刚才那两个人乃军士财物,不受此限制。”雷少轩理直气壮道。

众人听了有些呆,仔细一想,却好像很有道理,甚至守门的军士也觉得心虚。

往日战场缴获东西归集体所有,但屠城所得,全归军士自己所有,这不仅是一种惯例,更是之前的军令,否则怎么会那么多的人疯狂。

冯紫英听了雷少轩的话,竟然也有些不知道如何说好,雷少轩几句话,将自己身上的罪名洗脱得干干净净。

“强词夺理,”冯科哼道,“难到你送胡人出城,还有道理不成?既然是你财物,为何不留下,必然有奸细的嫌疑,说你勾结,也不无道理。”

“我们没有勾结。”李桧也说道,“那两个女子乃是我们所得。”

“不是勾结,是贪恋女色。”忽然一匹马走向前,一个声音脆脆地说道。

雷少轩抬头看,马上坐着一个圆脸、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正厌恶地看着他们。

“你脸上尚有红唇印,还敢狡辩?”

众人闻言看向李桧,尽管火光昏暗,依然能看到李桧的脸上有一个鲜红、清晰的唇印,分明是吻上去的。

李桧往脸上一抹,手上全是红色,李桧的脸上瞬间通红。

“我没贪恋女色。我们队攻入一个宅院,我与雷少轩分到两个女的,其中一人还带着三个月的婴儿,我们根本没碰她们。但是她们若留在城内,我们离开后必被其他军士所杀,于是就想送她们出城。那胡女的临上马前,吻……吻了我一下,我……根本不认识她们,怎会贪恋女色?”

李桧支支吾吾道。

大伙听罢啼笑皆非,胡人女子多豪放,这一吻多半是感谢李桧。不过这一吻,却差点坐实李桧贪恋女色的名声。

不过军士们心里很佩服,军士哪个不贪恋女色?罗荣多半也是贪恋刚才那两个女子美色,才不顾兄弟情谊而翻脸。

“此两人私放胡人,触犯军规,每人五军棍。”冯科不愿多纠缠,也不愿改口纠错,直接下令处罚。

边荒岁月 第五十九章 本意

雷少轩、李桧心里不服气,却也不再争辩,这结果已经很好了。

军法如山,官大一级压死人,过多争辩只会令事情变得更糟糕。

“住手。”年轻女孩喊道。

女孩脸上有些尴尬,刚才自己错怪李桧贪恋女色,原来却是救人的英雄,救的还是妇女和婴儿。

李桧的形象瞬间高大和清晰起来。

前锋营士卒给她的印象是嗜杀、丑恶、阴暗、肮脏,入城后到处都是烧杀掳掠,如今她却看到了一个冒死救人的少年,强烈的反差让李桧变成了戏中书里才有的好人形象。

李桧本就是个英俊的男子,乌黑的头发,细腻的脸庞皮肤,高高的鼻子,明亮的眼睛,正满含期盼地看着少女。

在英俊的同龄男子的目光注视下,少女的心砰砰乱跳,涨红了脸,为自己错怪好人而愧疚,更为好人受到惩罚而愤怒。

“哥,你怎么这么不讲理?救人有功无过,何况救的还是妇孺,怎么能用军法处置?”

“影儿,不得无理,你忘了门规了吗?修士不得干涉凡尘俗事。”一个中年道士,骑着马来到少女身边。

这道士身穿青色道衣,斜背长剑,头发似雪,两鬓如霜,声音平和却威严,不容置疑,尤其目光如电,直视雷少轩,仿佛能将一切看穿。

听到少女的话,雷少轩刚高兴一下,却又被道士浇了一盆凉水,不由打量了一眼道士,心里直骂:“多管闲事的道士,狗咬的耗子!”

“慢着。”冯紫英喝住了要架起雷少轩、李桧的军士,摇摇头。

冯科是他儿子,也曾饱读诗书,处事方式却如此粗暴,如何能让人心服,着实让他心里有些失望。

冯紫英骑马上前,问道:“你们乃是攻陷城池的功臣。拼死攻城,攻下城池,却又违抗屠城令,放跑那两个女子,却是为何?”

李桧看着雷少轩,雷少轩坦然道:“拼死攻城,乃是身为军人之天职,救人一命,却是为人之天性!”

“违抗屠城令,还有这些道理?”冯紫英语气有些森严。

近几年来,屠城令在朝中多有争论,军中亦有不少反对者,但直接面对反对的军士,冯紫英倒是第一次,冯紫英平日听到、见到的大多是踊跃、兴奋的军士。

“大人,”雷少轩顿了一下语气,想了想道,“前朝大幽与狄戎交战,持续日久,为激励士气,下了史上第一次屠城军令。此令极其简短,令曰:入城军士,可自行其事三日,不受军纪约束,云云。当时入城军士因为鏖战日久,死伤惨重,将满腔怨气发泄在百姓身上,大肆烧、杀、掳、掠,形成屠城惯例。之后的各次屠城,均未有成文军令,只知道烧、杀、掳、掠,却不知道军令并未规定不许救人。屠城令初衷乃是鼓舞士气,有军士喜欢财物,有军士喜欢女人,有军士喜欢杀戮,自然也有军士喜欢救人,各有鼓舞士气之法,不许救人,反而有违屠城令之初衷!因此,小人救人,其实是符合屠城令本意的。”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

屠城令的屠是什么意思?屠即杀好不好,救人还会是屠城令的本意?

雷少轩可不想挨五军棍,但是面对前锋营的统领,狡辩可救不了他,救人总归不会错,紧扣救人本意,一一讲道理,倒是有些希望。

别忘了,那个女孩是个好人,似乎还是冯紫英的女儿,没准还能说上话。

雷少轩接着说道:“何况屠城令过于残忍。烧、杀、掳、掠尽管能够暂时发泄心中的闷气,财物也能鼓舞士气,然而大肆杀戮妇女、孩童,今后军士又如何面对自己妻女?据闻,许多参加过屠城令的军士,回乡后多有羞悔自尽者,或者从此变得无比残暴。古往今来,杀戮无辜之人过多,有损阴德,大多下场凄凉!”

雷少轩差点说不得好死,终究没敢太过放肆。谁知道冯紫英对屠城令是什么态度,如果冯紫英也积极踊跃参与屠城令,这么说岂不是诅咒他?

众人听了,都沉默下来。

其实每个军士都是普通人,谁也不愿多开杀戮,何况杀的还是妇孺。

但凡听闻屠城令,众人都踊跃欢呼,那是因为可以自由支配缴获的财物,并不是因为可以大肆杀人,可是屠城令的屠字,让人以为就是杀,不知不觉中,逐渐演变成杀戮。

普通军士哪会有此见识,冯紫英听完不由对雷少轩有些刮目相看了。

他此行另有要事,不便过多耽误时间,直接下令:“此二人,自行其事,每人随便打五军棍算了。”他终究没有再更改冯科的命令,也不再提私放胡人之事,等于否了之前所有的罪名。

虽然没有免掉五军棍,冯紫英的“随便打”和拖长的“算了”两字让雷少轩和李桧屁股躲过一劫,行刑军士将两人屁股打得啪啪响,却没有打烂皮肤,也没有打伤骨头。

前锋营军纪严苛,要是结结实实五军棍下来,雷少轩、李桧不死也得脱层皮。

进城没让雷少轩、李桧收获一点财物,却挨了五军棍,这让雷少轩、李桧成了小队嘲笑的对象。

“哈哈哈,美女不要,领五军棍。”石燕嚷嚷道,“奇葩。”

“我打赌,那两个女的是狐狸精变的,迷得那两小子团团转。”铁蛋夸张道。

“什么呀,八成是这两个小子不行,那玩意没长毛!”老拐慢条斯理地敲着手里的旱烟袋,得出最终的结论。

三天下来,十一小队的其他人都收获不少,而雷少轩、李桧挨了五军棍,直接回营,自然什么都没有。

三天后,小队迎来了战利品分配会,大家将收获来的物品集中一起,按照人头分配。

雷少轩、李桧哪里好意思参与分配。

“一人一份,没什么不好意思。”石燕却毫不在意,“队里向来团伙活动,有人放哨,有人收集,分工不同。倘若单独活动,不知道何时就死了。第八小队各自为战,碰到零散的胡人,被砍死了三个。人死了,再多的财物,有什么用?”

雷少轩、李桧死活不要这财物,结果石燕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好吧,既然你们死活不要这些财物,铁蛋,你去城里找一个青楼,咱们乐呵乐呵,让他们见识见识。省得他们见了女人还放跑了。”

啊?雷少轩、李桧面面相觑,推脱来推脱去竟然得出这结果。

雷少轩、李桧哭笑不得,刚想再推辞,石燕不耐烦地说:“啥意思?看不起弟兄是不是?再推辞,弟兄们,扒光他们衣服,看他们长毛没有?”

李桧可是个太监,要是被扒光衣服,就彻底暴露了,雷少轩、李桧只好顺水推舟,答应下来。

众人兴高采烈,等待青楼之行。

前锋营每次出营不允许超过三人。好在督战队韩校尉与小队关系特殊,而且前锋营刚打完大战,处于休整状态,石燕一行得以六人出行。

铁蛋领着大家直接奔柳树街而来。

南川河绕城而过,却有一条小支流流向城里,在城中形成一潭湖水,柳树街便是湖边的一条街道。

湖北边是达官贵人鳞次栉比的府邸,叫做文津街,南边则是热闹的商业铺面,叫做柳树街。

天气晴朗,湖岸风景极美。

微风拂面,柳树荫荫,花香隐隐,粉蝶乱舞,波光粼粼的湖面,如镜子般明亮,点点荷花碧莲漂浮在湖面上,不时能看见野鸭游戏水间。

铁蛋领着大家来到一座院门前。大门敞开着,隐约能看见院内翠竹繁花。

门口高挂着两个大红灯笼,颇显豪华,匾额上写着:“怡红馆”,两边对联写着:怡红酒香醉孤客,碧玉温柔忘他乡。

进大门,院落开阔,穿前院,过月门,来到后院。

院内景色别致,假山、石洞、疏竹、虬梅,构成一副美丽的园林景色。这景色,突然让雷少轩想起了早已印象模糊的家。自己原来的家中院落也是如此,也不知道母亲和妹妹如今如何了,心里不由有些酸楚。

众人却没注意这些,兴高采烈簇拥着雷少轩、李桧来到西厢房一间客房坐定。

军士们一边让姑娘上茶,一边迫不及待催促鸨娘赶紧让姑娘出来,只有雷少轩心不在焉地想着心事。

这一行人都是军士,虽然大多粗鄙不堪,却也是妓院低端的常客,鸨娘见怪不怪,急忙大声招呼着姑娘。

莺莺燕燕,高矮胖瘦的一群女子,搔首弄姿,涌进了厢房,房内顿时噪杂喧嚣,十分热闹,大伙吆五喝六,嚷嚷着让雷少轩、李桧先挑。

雷少轩感到紧张、羞涩,脸涨得通红。

雷少轩知道此关过不了,强行推辞太扫大伙兴了。逛青楼是最让军士们高兴的一件事,自己不喜欢这种事,却如何能改变别人的想法?

有时候也只能随波逐流,雷少轩强迫自己静静神,抬头往站成一排的姑娘看去。

这些姑娘用挑逗的情态看着雷少轩,看到雷少轩年龄小的缘故,有些还带着戏谑的目光,让雷少轩有些恼怒,也更加慌乱,根本顾不上看清楚每个人的相貌。

急切之间,雷少轩忽然看到热闹躁动的人群里,有一位姑娘显得平静、淡然,鬼使神差地抬手指向了她。

那姑娘领着忐忑不安的雷少轩,转过几个弯,来到一间房子坐定。

房间不大,屋内靠墙放着一张床,叠着整齐的粉红色锦被,床边窗下是一张茶塌,上面摆着一副古色古香的案几和茶具,茶塌胡乱放着几本书,放着笔、墨、纸、砚,透着淡淡墨香,抬眼看,墙上挂着一幅画,画的是驿外断桥梅花图,提有两行字:书剑飘零行万里,断桥寂寞别情深。

如同书房一样的摆设,让雷少轩感到温馨亲切,心里不由对这姑娘有些好感,刚才紧张、羞涩的心稍稍平静下来,仔细打量着女子。

边荒岁月 第六十章 梅香

这女子身材袅娜,肩若削成,秀发整齐,鼻子挺拔小巧,眼神清澈,仿佛能看透世事,让人一见,便有亲近的感觉。

然而再仔细看一看,雷少轩注意到这女子年龄稍大,尽管脸上抹红涂粉,却掩盖不住眼角憔悴。

雷少轩心里微微有些失望,脸色不变。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雷少轩!”雷少轩礼貌地问道,神态有些拘谨,却竭力忍住失望之情 ,没有表露脸上。

“我叫梅香,喝什么茶?”看到雷少轩故作自然,梅香心里有些好笑。

“随便吧。”梅香谐戏的目光让雷少轩低下头。

“你是不是对我很是失望?如果不满意,我可以帮你换一位姑娘。”梅香心灵剔透,哪里还不明白雷少轩的心思。

“不、不……”雷少轩慌忙道,“姐姐很好!”

雷少轩只想坐一会,等那帮家伙完事走人,哪里还在乎这女子是美是丑。

“噢,那我这里没有叫‘随便’的茶,只有龙井、毛尖、菊花、乌龙、石笋。”梅香俏皮地说道,看着稍显青涩的男孩,忍不住想调戏他。

“毛尖吧。”梅香活泼的情绪影响了雷少轩,让雷少轩收起了失望的心情。

既然来了,不如随遇而安,雷少轩放开自己心怀,俏皮地多加了一句:“就不知道毛尖尖不尖?”

“脱下来不就知道了!”梅香哈哈大笑。

这男孩挺有意思,竟然敢作弄自己,梅香上来装作要脱雷少轩裤子的样子,雷少轩顿时窘得脸通红。

梅香顿时心里暗笑,多久了?竟然能够碰上一个雏哥。

“你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嗯。”

紧张和羞涩,让雷少轩有些不敢看梅香,低头随手捡起一本书,竟然是《金刚经》,想起了摩罗和尚,雷少轩不由心里升腾起一股亲近感。

“姐姐,您也看佛经吗?”

“嗯,佛经能让人静气安神。”梅香柔声道。

梅香泡好茶端了过来,顿时茶香弥漫,满室飘香,闻着久违的茶香,雷少轩的心稍稍平静下来。

梅香坐到雷少轩身边,闻到了梅香身上女人特有的淡淡体香,香淡入微,沁人心脾,隐隐让雷少轩心神荡漾。

雷少轩心里突突跳着,忐忑不安,梅香身上散发少妇特有的魅惑,让雷少轩有些神魂颠倒,完全忘记了身处何处。

雷少轩已经成年,第一次与异性如此靠近,一种异样的感觉油然升起,让他颇有欲拒难舍的感觉,强忍紧张的情绪,眼睛四周环视道:“梅香姐,你这房间布置得挺好,这画更是意境悠远。”

看到雷少轩试图掩饰自己的的窘态,没话找话的可爱样子,梅香心里感觉有些好笑,道:“这都是我胡乱画的,没的让人见笑!”

雷少轩惊讶地看了梅香一眼,这女子竟然会书画?

反正自己也不打算玩乐,只想打发时间,不由仔细端详墙上的图画。

墙上挂着四幅淡墨丹青,分别是《春》《夏》《秋》《冬》,画的是四季景色,上面还有题词。

《春日》上题:春晓不觉雨风,凭栏轻梳帘栊,无情最恼书中,低语低唱,小桥流水桃红。

《夏蝉》上题:是凉时候,微风透。翠竹碧叶,正暑方收。香迷檀口,帘卷金钩,深院轻闲白昼。幽幽,声声蝉唱柳柳梢头。

《秋思》上题:晓醉卧看雨山秀,野叟钓孤舟。玉栏倚遍不回眸,下高楼,丝丝愁眉暮伤秋。

《冬愁》上题:雪纷纷,堆院门,孤身孤冷苦断魂,寄情无望酒伤身。梅花绽,茶香人愁倚阑干。

看罢心惊,雷少轩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惊叹道:“姐姐,你有如此才情,怎会沦落此地?”

“才情又不能当饭吃。”梅香不自然地说道,脸上悄然堆满了忧伤。

雷少轩的心有些被刺痛的感觉,怜惜之意顿起,隐约感觉到梅香身上应该是有故事的人。

梅香愈发靠近,雷少轩的心紧张起来,还伴着淡淡的心疼。

往里挪了挪身子,紧张地说道:“梅香姐,咱们说说话就好。该给多少钱,我照给,你不用陪我睡觉,回去我就说你已经陪过我了。”

“大白天睡什么觉?”闻言梅香扑哧一笑。

“睡觉,就是那个意思?”雷少轩更是紧张,微汗湿透手心。

“哪个意思?”梅香靠过来,暗香扑鼻,柔润玉葱滑向雷少轩的手。

雷少轩急忙拿起一本书,装作看书的样子,脸红地低下头。

“喝茶吧。”梅香心里暗笑,道,“我就陪你说说话。你年龄这么小,怎会当兵呢?跟你们来的都是前锋营的军士,前锋营的人据说都是死士,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士兵?”

雷少轩慢慢将自己的事情说给梅香,梅香歪着头认真听着,直直看着雷少轩。

讲述着自己的妈妈、妹妹,讲胡友德……历经无数生死,雷少轩第一次向一个陌生人倾述自己的事。

没想到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孩,竟然有如此惊心动魄的故事,梅香唏嘘不已,不由勾起了自己的伤心事,忍不住也把自己的事情告诉雷少轩。

梅香竟然来自繁华的江东,原本出身书香门弟,因家道中落,被迫嫁给一个富商为妾,辗转来到边关经商,不料富商病故,梅香无力回乡,举目无亲,只能沦落风尘,滞留在这里。

说道伤心处,梅香忍不住泪流满面。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放开心扉,两颗心靠近一起,雷少轩不由得和梅香亲近了许多,也就不再抗拒梅香的接近,心里却觉得更紧张、羞涩。

“第一次来这里的人都这样,”梅香收起了眼泪,轻笑嗔道,“你那么紧张干嘛,我又吃不了你。”

“我们说话就行。”雷少轩心虚道。

偷眼看着梅香,与梅香那么亲近,心里隐约期待着要发生些什么。

梅香轻咬牙唇,抓着雷少轩的手,轻轻放在自己高耸的胸口上,雷少轩手掌忍不住握了一下,只觉得手心一团柔软和嫩滑,心飞了起来。

梅香不由一阵紧张。

尽管阅人无数,面对稚嫩、纯真的雷少轩,梅香心里微微歉疚起来,好像自己要破坏一件精美的瓷器一样,有一种犯罪的感觉。

梅香放下雷少轩的手,一个扣子一个扣子的把自己的衣服解开,不多时,就全身只剩下肚兜亵裤,面对雷少轩,有些羞涩地说道:“还不快来。”

雷少轩看着梅香,眼发直,口发干,再也挪不开目光了。

梅香脸有些憔悴、眼角微有皱纹,显然年龄稍大,并不算漂亮,然而脱下衣服,顿显肌肤如雪,美人如柳。

刀削一般瘦弱肩膀,让人心生呵护,温柔光线下,雪白肌肤温润如玉,袅娜的身体,高耸的山峰,醉人的体香,浑身透出成熟的气息,看得雷少轩惊心动魄。

哪怕天崩地裂,洪水滔天,雷少轩也顾不上了,直接跟梅香来到了床上。

软玉在怀,吐气如兰,雷少轩只觉得一股热气往下涌,浑身热得难受,紧紧抱着柔软的冰块,忍不住上下耸动,销魂动魄,没几下就忍不住一泄如注。

“怎么这么快?”雷少轩好像自我解嘲似的,有些自卑,有些不知所措。

跟想象中情形完全不一样。

“扑哧。”梅香忍不住笑了出来。

“笑什么?”雷少轩觉得丢死人了,有些羞恼成怒,起身就要走。

梅香却抱住了雷少轩,安慰道:“第一次都这样。”

梅香慢慢从雷少轩胸口亲吻着,慢慢引导雷少轩,没多久,雷少轩又蠢蠢欲动。梅香却不着急让雷少轩那么火急火燎地深入,耐心的引导着雷少轩。

雷少轩从生疏到熟练,从自卑慢慢到自信,也不知道多少次,整整一个白天,雷少轩和梅香都在床上度过,等到下午要回营时,梅香已经累的腰酸背疼,一动不想动了。

“我走了。”看着慵懒地斜躺在床上的梅香,雷少轩有些恋恋不舍。

雷少轩大步走出房门,心里却忘不了那雪白的肌肤,醉人的体香和淡淡茶香,那有些伤感的画,那素雅的佛经……这一切,永远刻在他的脑海。

他走出房门的刹那,仿佛走出了一段新人生。

不知不觉中,雷少轩成为了男人,然而他知道,这个萍水相逢的女人,不会在他人生当中有什么位置,却引导他完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蜕变。

也许此生永远无法再见,人生如梦,世事如风,人愿难遂,令人伤感。

屠城令让前锋营着实兴奋了一把,却没能让雷少轩、李德高兴。

屠城的名声太臭,争议太大,军中已经许多年都没有实行过,屠城对双方都不利,毕竟你方实行屠城,难免对方也要屠城报复,最终会伤害到己方的百姓,因此屠城非特殊时期、特殊情形一般不会实行。

屠城对军士来说也是一种考验,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并非每个人都能坦然承受,有的军士从此变得残忍、暴戾。

朝廷乃至军方对屠城也是争论不休,其结果是军中不得宣扬此次屠城。

不得宣扬,军功自然也就没有了。雷少轩、李德和首先攻陷城墙的人,都获得了丰厚的赏赐却不计军功,这让雷少轩、李德感到十分失望。

雷少轩、李德急切渴望获得军功,及早离开军营,而不是财物赏赐。

作为普通军士,要想获得大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毕竟普通军士只能通过战场厮杀,数敌人人头记军功,前锋营不乏武艺高强的人,如果仅靠数人头,想立大功十分困难。加之十一小队不喜欢争前杀敌,军功与其他小队相比自然多有不如,雷少轩、李德只能慢慢地等待机会。

边荒岁月 第六十一章 集训

作为首先攻上城头的小队,十一小队得到了丰厚的赏赐,自然让十一小队众人兴高采烈,然而军功泡汤,却让雷少轩、李桧心里却很郁闷。

当然雷少轩、李桧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至少雷少轩和李桧的名字进入了某些人的法眼,只是雷少轩、李桧仍然不知道。

雷少轩、李桧正在校场角落练刀,远处,一双锐利的眼睛正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这人中等身材,身穿灰色长衫,系青色头巾,一副文人打扮,相貌平常,毫不起眼,两眼却炯炯有神,给人一种精明强干的感觉。

他是前锋营军情司长史蒋青。

对峙片刻,李桧身形突然,刀光如电,直劈雷少轩,雷少轩不慌不忙,面对狂风暴雨般的刀影,如苍松屹立风雨。

李桧身手敏捷,灵如狐兔,快如鬼魅,俨然一名武道高手。

雷少轩却显笨拙,随手左一刀,顺势右一刀,直来直去,毫无章法,仿佛只是凭本能出击,然而极度诡异刁钻出刀,非特意训练不能为之。

李桧太快,让雷少轩来不及移动,只能被动防守,然而每每雷少轩随意一刀,却让李桧暴退。

李桧的身影越来越快,如同一团影子缠绕着雷少轩,更像是一阵风,旋转而过。

雷少轩心里吃惊不已,这是什么武功?短短两年,雷少轩的眼睛已经无法跟上李桧的速度。

然而,雷少轩有一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甚至雷少轩自己都说不清楚,自从跟随摩罗和尚习诵《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雷少轩不知不觉中有了一种神念,这种神念能时时感知身边的物品,仿若一双无所不在的眼睛。

随着诵念佛经时间越久,这双眼睛感知能立越来越强大,感知物品越来越清晰,感知距离越来越远。

当初诵念《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只是为了凝神静心,镇邪镇煞,让自己能够入睡,因此雷少轩只在睡觉之时诵念。

开始诵念时,这种感知朦朦胧胧,仅仅让雷少轩隐约感觉到身边李桧翻身的动作,看不清模样;不知不觉中,雷少轩慢慢能感觉到李桧流口水的样子,感觉的物品更细;慢慢的,雷少轩感知物品已经非常清晰,李桧整个身体在感知中纤毫毕现,甚至比眼睛看到的还清楚。

起初雷少轩以为自己的感知是一种想象,但他起身看李桧时,发现看到的情形和感知到的一模一样,有时雷少轩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看见的还是感知到的,这让雷少轩又惊喜又害怕。

雷少轩并不知道这是修佛有成之相。修佛者,自悟也,所谓顿悟成佛,佛修讲究靠自身修为,自行领悟,自行修炼,不靠外力。

《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之所以能够静心凝神,镇煞镇邪,靠的是修心,心坚如铁,毅如钢,千邪万煞莫能动其心,自然能静心凝神,镇煞镇邪。

心坚如铁,毅如钢,意志力强大到凝成实质,自然也就修出了神念。

《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为佛修经典,从不流传在外,不为人所之。佛讲缘分,缘来天降莲花,顽石点头,缘尽海枯石烂。

雷少轩机缘巧合,救了摩罗,自身杀孽重重,煞气缠身,身为佛徒,摩罗不能见死不救,于是传了《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

经书再珍贵,在佛心里,不过是外物,唯有普度之善念才是最难得。从这点上说,万千世界,不如眼前一善念。如果无缘,任你金山银山,休想得到佛传经书,缘来自然佛渡佛传,任取任求。

这一善念而来之缘,得传《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让雷少轩修出了神念。说雷少轩修佛有成并不准确,至今雷少轩对佛仍然所知不多,但是却实实在在修出了神念。

神念感知这种能力,让雷少轩与人对阵时大占便宜,至少不用担心被人放冷箭。

这种能力,也成了对付李桧的利器——李桧太快了。

李桧再快,也瞒不过雷少轩的感知。

在雷少轩的感知里,李桧的刀如同放在自己眼前,刀上纹路清晰可辨,缓如流水轻轻划过,刀上的汗滴,晶莹剔透,缓缓滑动向空中飘去,消失风中。

李桧的刀在感知中如此之慢,以至李桧还没挥出完整的一刀,雷少轩已经横刀在前,往往李桧刀出一半,便发现雷少轩正等着自己往上撞,只好暴退,换出下一刀。

下一刀依然如此,看起来就像李桧围着雷少轩打圈,颇有他强任他强,我自横刀立山岗的感觉。

如果徒手近身搏斗,雷少轩就占不到多少便宜。贴身缠斗,就算雷少轩能感知,也来不及反应,唯有以攻对攻,以伤换伤,才堪堪与李桧打成平手。

李桧攻出一拳,雷少轩也不躲闪,也攻出一拳。两人每次徒手对阵,就像流氓斗殴耍无赖一样,皮青脸肿,分不清谁胜谁负,然后两人互相干瞪眼。

几天过后,韩校尉将雷少轩、李桧叫住。

“有一个任务,能立大功却十分危险,或许需性命来换,不知道你们有无兴趣?”韩校尉盯着他们说道。

韩校尉对雷少轩、李桧真的十分不错,看得出任务真的是十分危险,否则韩校尉不会征询两人。军中之事,依令而行,何须询问?军法如山,行令即可,令出莫敢不从。

雷少轩、李桧对视了一眼。

“是什么任务?”

“不知道,”韩校尉干脆地回答道,“不过我也会去。”

雷少轩想了想:“好的,干!”

前锋营的任务,就没有不危险的,危险不是考虑问题的首要因素,军功才是。

既然韩校尉也参加此次任务,那么即便有生命危险,也会有相当的成功机会。

死囚营里谁也不能轻易相信,这个习惯让雷少轩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总是习惯于将自己的危险与他人联系起来。

“不知道此次军功如何评定?都什么人参加?”李桧心里也很充满期盼,尽快离开也是他的梦想。

“一切不知,此事严格保密。目前只是先挑选人员,秘密进行集训,最后选拔出参与的人员。”韩校尉郑重道。

集训在辎重营内进行。

辎重营物资丰富,这让集训人员着实过上了十数日梦一般的幸福日子。

开始十天,每天只训练两个时辰,而且顿顿好酒好肉,住着温暖的营帐,过得如同休假一般的日子。

然而正式开始训练后,残酷的训练如生活在地狱一般。

负责集训的是前锋营军情司长史蒋青。

雷少轩一直以为长史一定是弱不经风的文臣,没想到蒋青却是不折不扣的武将。贵为长史,除了每次训话外,蒋青与普通军士一般,亲自参加每一项集训。

“你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最优秀军士,共计百人,分为十队。每十日考核一次,名次靠后的二十名会被淘汰,经四轮淘汰,剩下的二十人便是此次任务人选。你们已经休整十日,身体进入最佳状态。今日起,你们好好体验何为特殊集训。”

蒋青厉声吼道:“督战队,一旁伺候。”

身着灰色军士服,系红色腰带,着褐色皮甲的督战队早就站在一旁,每人手里拿着一根粗大缠绕成几圈的黑色皮鞭,闻声齐吼:“喝!”

参加集训的军士脸色微变,督战队手里的皮鞭赫赫有名,不知道打死过多少犯事的士卒。

督战队的皮鞭长且厚实,皮鞭缠着硬皮,抽在身上火辣辣的疼,如火灼烧,由于皮鞭当场打不死人,执鞭军士便狠命抽打犯人,事后犯人不死也得脱层皮。执鞭的督战队以心狠手辣,喜欢虐人闻名。

“绕校场跑五十圈。”一名军士挥舞令旗喊道。

前锋营往日操练最多十圈,这次一上来就是五十圈,仿佛下马威一样。

军士们闻言心头顿时一凛,平日不擅长跑步的军士暗暗叫苦。

烈阳高照,汗如雨下,喘气声、喝骂声、皮鞭抽打声,惨叫声不时在校场响起。

一百多人的队伍,开始还有整齐的步伐,十圈后,慢慢地分开了前后。跑完五十圈,至少需要一个时辰,落在后面的人面对的是无情的皮鞭。

好在这些军士都是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身体素质还算不错,落在后面的十数人,在皮鞭的鞭策下,咬着牙勉强也能跟上。

接着是一个时辰梅花桩,一百个挂臂举体,半个时辰刀法,半个时辰枪法,骑马,射箭,身法……

这些训练前锋营也有,不过强度没有这么大,许多训练不做强制要求,比如喜刀则练刀,喜枪则练枪,这里却一一需要过关。

然而一个训练让许多人闻风色变。

“身法训练?”雷少轩问道,“干什么用?”

“不知道,不过此训练十分危险。你们要小心。”韩校尉道。身法训练据说练到一定程度后,要在马群踩踏下进行,练习乱马冲击。

“这是要干嘛,马蹄下岂不是要死人?”

韩校尉安慰道:“是十分危险,不过但凡军功高的任务,多半要死人,为完成任务进行训练,死几个人再寻常不过了,小心点便是。”

“那乱刀阵呢?”面对乱刀阵,雷少轩也有点怵。

乱刀阵,其实不能说是阵,而是一个人,面对几个人乱刀围攻。

很少人注意到,攻击的人拿的全是弯刀,雷少轩瞧在眼里,暗暗留了心。

凭着神念感知,这些训练雷少轩很容易过了关。不过雷少轩断定,越往后,训练难度会越来越大。

前锋营军士,大多学过弓箭,却少有精通者。

雷少轩从未用过弓箭,这让雷少轩、李桧吃了苦头,射偏几次,挨了好几鞭子。好在韩校尉是一个箭术高手,对雷少轩、李桧不吝悉心教导,让雷少轩、李桧很快掌握了要点。

箭术易学难精,要想精通非下苦功夫不可,几天下来,雷少轩的指头拉肿了一大圈。

训练的残酷程度超乎想象。

边荒岁月 第六十二章 任务

第一天。

真刀阵训练中,一个军士被戳伤眼睛,两个被砍破肚子,十数人伤了手脚,好在都是轻伤……

第二天。

一个军士跑步途中,猝然倒地而亡;一个军士举石锁,力竭被石锁砸中,骨断筋折……

还没到十日考核之期,已经有军士陆陆续续因伤淘汰。

训练科目繁多,除了身体和军事科目训练外,还包括许多看似无关的知识,比如学胡语,比如行商训练,要学行商的货物行价,一包茶叶价几何?一斤盐巴价几何?十张羊皮价几何?

这些训练要求与其他科目一样严格。

“五张羊皮一两二钱,一张羊皮多少?”教官问。

军士大多不识字,这些问题无疑是难题。

“教官,不知道一张羊皮多少钱,如何知道五张羊皮是一两二钱?”被问的军士起身挠头。

得到的回答是教官的一顿拳打脚踢。

“是老子问你,不是你小子问老子我!”教官吼道。

哄堂大笑。

“笨蛋。收买羊皮都是五张一起买,一张羊皮不收。”

一个自以为聪明的军士回答道,得到的是教官的一鞭子,并且不得吃晚饭。

需要听懂三百句胡语,每天十句。听不懂、记不住的,不是鞭子、拳头,就是不让吃晚饭。

十日过去,首次考核时间到了,此次考核本该淘汰二十人,然而先前的训练太过残酷,因伤淘汰了十六个之多,因此此次考核只需再淘汰四人即可,这让许多人松了口气。

集训才过了十天,就有这么多的人因伤淘汰,剩下的人不由都感到了寒意,许多信心满满的军士,也变得深沉起来,不爱说话,抓紧每一分钟休息和准备。

考核后,蒋青意外地宣布给大家放假一天。

“韩校尉,您上哪里?”看见韩校尉换衣服正要出门,雷少轩问道。

“去放松一下。”韩校尉头也不抬。

雷少轩顿时明白,韩校尉多半去城里逛青楼。蒋青宣布放假之时,许多军士欢呼雀跃,说得最多的便是去放松一下。

雷少轩脑海里浮现出梅香柔软、温暖的身体,白皙、细腻、粉嫩的皮肤,憔悴的脸,明亮的眼睛,不由心头一热。

“等等我,我也去。”雷少轩喊道。

李桧看见了,嘴里不满地嘟囔着,不知道在自语些什么,雷少轩见状不由心里暗笑。

男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都有一种莫名的亲近、信任、依恋,世上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够忘记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只要有机会,雷少轩都忍不住来找香梅,深深迷恋她那美丽、散发着成熟气息的身体,不过更多的是搂着她的身体,闻着她的香气,喝茶聊天。

躺在梅香身边,雷少轩能彻底放松下来,心灵空静,无忧无虑。

前锋营生活单调,雷少轩也没什么人说话,或者雷少轩不愿和人说话,到了梅香身边,雷少轩才忍不住滔滔不绝述说自己身边发生的点点滴滴。

雷少轩喜欢向梅香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喜欢梅香睁着明亮的眼睛,认真倾听的样子。

梅香也很喜欢雷少轩,只有雷少轩把她当作一个平常的人,一个普通女人,让她分享他的生活,将身边的件件小事说给她听。

雷少轩的生活危险、单调、乏味,梅香却听得津津有味。

同是天涯沦落人,两颗心紧紧靠在一起,如同寒冬中两朵微弱的火苗。

趁着梅香泡茶的功夫,雷少轩脱下衣服,梅香顿时看呆了。

雷少轩的身上布满伤痕,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到处是训练时兵器砍在身上,留下紫色的淤血肿块,后背还有道道的鞭痕,没长好的血痂断断续续,触目惊心。

抚摸着雷少轩身上的伤口,梅香忍不住掉下眼泪。

“你都干了些什么呀,怎么这么多的伤?”梅香心疼道。

雷少轩毫不在意,嬉笑道:“别担心,只是些外伤、小伤,慢慢就好,每个伤口亲一下便不疼了。”

“呸,没正经”梅香闻言,嗔道,难受的感觉稍缓,不由轻轻地吻在雷少轩的伤口上。

“什么样的训练才有这么多伤?”梅香靠在雷少轩身上,对着伤口呵气,柔声道,“都是些什么伤?”

“别……不要……好痒。”雷少轩躲避着梅香的呵气道,“是特种训练。这个是刀伤,被别人砍的;这个是鞭伤,教官打得;这是摔的,马上掉下来……”

雷少轩躺在床上,抚摸着梅香的后背。

“这次集训可有意思了,不光习武,还学行商的货物行情,还要学听说胡语。”

“难道你们是要假扮行商,进入胡人的地盘行事?”闻言梅香奇怪地问道。

“大概吧,否则学行商胡语干什么?不过据说这次任务的军功极高,选拔一百多人集训,最终只留下一、二十人,所以竞争极其激烈。”

雷少轩从不关心任务是什么,跟着去完成就是了。想多了没用,反正前锋营的任务都是艰巨的,多有生命危险,知道太多徒增烦恼。

“一 、二十人,假扮客商进入胡地执行任务,而且进行高强度训练。”梅香沉思了一会,忽然问道:“你还猜不出任务是什么?”

“是什么?”雷少轩看了一眼梅香,心头微凛,隐约有了些猜测。

“军人进入胡地,除了侦察敌情、救人,就只有一样——杀人。”

梅香挣开雷少轩的手臂,支着手臂,看着雷少轩。

“侦察敌情,你们人太多;救人用不着军士,胡人有赎人的习惯,花钱就能救人。因此,你们多半就是去杀人,你们此次任务是刺杀。”

“那有什么关系?刺杀就刺杀。”雷少轩不以为然。

“那是送死。”看到雷少轩不以为意,梅香有些焦急,声音高了起来。

“危险必定有,送死却未必。选如此多人集训,如此残酷地淘汰,可见前锋营对这次任务多么重视,营里必然有严密的计划和周全的准备。如此充分的训练,百里挑一的精英,无论多难的任务,都应该能完成,何况我还未必能选上。”雷少轩道。

“你无论如何不要参加此次的任务。”梅香正色道,“此次任务也许能完成,但参加的人却必死无疑!”

“为何?”雷少轩心里依然有些不以为然。

“动用前锋营精英刺杀的肯定不是一般人,这些人必然住在大城,胡地五百里内没有大城,也就是说,你们至少需要深入胡地五百里的路程,快马也需骑三日以上。”

梅香拉着雷少轩的手,道:“这意味着刺杀完毕后,至少需要躲避胡人三日以上的路程追杀,这怎么可能?草原之上,胡人有鹰飞长空可以监视,有鸽子传讯,号角联络。刺杀完毕你们根本不可能跑掉,参与刺杀之人,必死无疑!”

“此次任务,军功极高是真,却是没命享受的军功。”梅香认真地对雷少轩说道:“你要适时退出这次任务。”

雷少轩吃惊地看着梅香,第一次发现梅香竟然有如此见识,将事情剖析得如此清晰明了,虽未发生,却已如亲见。

以往雷少轩只是将梅香看作普通女子,不幸沦落风尘,颇有些才情,没注意梅香的经历,偶然成了他第一个女人后,心里总有些不舍的依恋,却从来没有认真地观察梅香是什么样的人,没发现梅香能有如此见识。

雷少轩想了想道:“姐姐,我需要军功,需要尽早离开前锋营,但凡有一丝丝希望,对我而言,无法轻言放弃。”

“想离开前锋营回家你可以慢慢等机会,没必要冒必死的危险。”梅香有些急道。

雷少轩摇摇头:“我并非想家,而是需要尽快离开前锋营去办一件事。”

雷少轩道:“北魏连年征战,男丁锐减,服兵役者,无大功,非十年以上根本无法离开。我不能等十年,那件事比我性命重要,我无法放弃此次机会。”

“我会小心!”雷少轩认真说道,心里还是怀着些侥幸。

梅香脸上满是很失望的表情,雷少轩说出这些话,就表示雷少轩的决定无法更改。

“只靠猜测,我们无法详细地推定任务的详细内容,”梅香叹了口气,“既然你必须进入胡地行事,首要的便是考虑如何脱身。要想脱身无非两个方法,一条办法是直接逃跑,此法九死一声,甚至十死无生,乃下下策;另外一条也能猜得到,刺杀后继续假扮行商,隐藏在胡人内,兴许你们在胡地内已经找好了藏身之地。”

梅香忽然摇了摇头,道:“肤色、言语、行为、饮食习惯处处不同,如何能隐藏?往日胡人需要外来商品,对北魏商人居住胡人之地也算欢迎。然而一旦发生刺杀事件,胡居的北魏商人必被牵连,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胡人本性残忍粗暴,宁杀错无放过。只要不是胡人,总能被找出来。隐藏之策,其实与送死也无区别。”

梅香边说着,边看雷少轩的脸色。

雷少轩脸上表情毫无变化,知道他不放在心上,不由心里叹了口气。雷少轩既然说那件事比性命重要,性命之忧自然不放在心上。

“梅香姐,你曾在胡地行商,真的就一点办法没有了么?”雷少轩不甘心地问。

梅香想了想,问道:“如何能让一只狼偷吃羊,而不被牧羊人发现?”

“当然是趁牧羊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羊圈。”雷少轩随口道。

“笨!”梅香指着雷少轩的鼻子,道:“一般的狼都会这样做,但是牧羊人都有猎狗,狼总会被发现。”

“每天不偷羊,只接近狗,跟狗谈情说爱,和狗一起偷吃羊!”雷少轩调皮地补充,“就像偷吃梅香姐。”

“果然是狗嘴!”梅香轻声道,“其实要想吃羊,最好的办法是披着一张羊皮,混进羊群变成羊。吃完清理干净,这样牧羊人丢了羊都不会发现。”

边荒岁月 第六十三章 准备

“这办法只有人才能想出来,哪里是一只狼能想出来的?”雷少轩狡辩道。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变成羊。”梅香哼了一声,瞪着雷少轩,一副你别耍赖的样子。

“披着羊皮假扮羊破绽太多。狼的言行举止跟羊不一样,仅仅披着羊皮,会被羊群感觉到,最终被牧羊人发现。”

梅香正色道:“您还有几个月时间,一定学会胡人的言语,而不是只会听说寥寥几句,你的皮肤、气味、走路、看人的眼神,都要与胡人一样。假如刺杀成功,你若想脱身,必须找机会脱离队伍,装扮成胡人少年,隐入胡人之中。”

梅香越说越觉得可行:“胡人部落众多,部落争斗惨烈,部落兴灭也是常事,因此流浪的胡人少年极多,很容易就可以编造身份。那些军士已经成年,无论如何都无法扮成胡人,必死无疑。”

雷少轩心里隐隐觉得有理,愣愣地看着梅香,等待下文。

梅香喝了口茶,柔声道:“他们既然无法扮成胡人,便只有混入某个行商队伍之中,他们一定认为,胡人只会慢慢找出行刺之人,不可能杀光所有行商队伍。这一点他们恰恰错了。多年前,大月氏雇佣北魏刺客刺杀一位王子,事后胡人几乎将商队斩杀殆尽,直至将刺客找出。胡人巴不得找借口杀光行商,劫掠他们的财物,跟他们在一起,最终必死无疑,你需另行其事。”

雷少轩听得有些心惊,同时心里有些难以接受,道:“姐姐,我与他们是一起行动的团队,自行脱离队伍,总归不合适。”

“你们的任务乃是刺杀,只要刺杀成功就是完成任务,其余为小节。”

梅香理直气壮道:“何况逃命亦是任务的一部分,能逃脱正是完成任务内容之一,跟他们一起死不是,不过是道义而已。明知必死仍为之,更是愚蠢。只要完成任务,无人细究理会细枝末节。”

道义?死囚营里出来的人会讲道义?何况此次任务,属于送死,雷少轩安慰自己。心里告诫自己,一味强调军功极高,却不告之参与任务的人必死,本身就有欺骗的嫌疑。

看到雷少轩脸上露出踌躇、犹豫的表情,梅香安慰道:“这只是猜想,也许此次任务非刺杀,无需脱离队伍,不过进入胡地危险重重,及早准备总归没什么坏处。”

营里的军士发现雷少轩变了一个人。

也许是太累了,雷少轩竟然连脸都不洗了,经常晒太阳,脸很快变红、变紫,皮肤裂开细纹,浸出血丝。

雷少轩洗手,从不洗手背,洗手只用冷水,搞得手指红肿、干裂。

最让李桧受不了的是,雷少轩不喜欢洗澡了,至多擦擦身子,搞得身上总有一股奇怪的恶心味道。

大伙最讨厌的胡语,雷少轩却学的最刻苦,每次只要求学十句的课,雷少轩自行学习数十句。为了更好地学习胡语,雷少轩还特意让韩校尉疏通,将自己调到一位精通胡语的军士帐蓬里。

雷少轩每天缠着那位军士用胡语对话,每一句都务求没有口音,搞得这位军士十分不耐烦了,不过看在雷少轩送的几瓶美酒份上,还有雷少轩诚恳地求教的态度上,倒也不便发作,只好耐心地教着雷少轩。

督战队精通胡刀的一位教官,也被雷少轩缠上了,刻苦地随教官学习胡刀,看到雷少轩如此好学,教官感到很是喜欢,尽心地教导。只是这位教官心里很是纳闷,每日训练强度如此之大,空余时间还如此刻苦学习胡刀,难道雷少轩不觉得累?

教官思忖着是否训练的强度不够,是不是跟蒋青提一提,适当增加训练强度,不过很快打消这个念头,据说蒋青这几天累得直骂娘,好在督战队对蒋青的训练总归有些照顾,没让蒋青出丑。

这一切悄悄进行着,除了李桧感到诧异外,其余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些。

看到雷少轩脸上干裂、两手通红、头发蓬篙,浑身上下弥漫着说不出的闷骚异味,梅香心里诧异不已,直逼着雷少轩洗澡去。

雷少轩已经比梅香高了,他喜欢搂着梅香,这是难得的平静时刻,激情后,谁都不愿多说话,就这么静静地躺着。

许久,梅香悄声问:“你开始准备了?”

“嗯。”雷少轩点点头道,“不过还有几件事麻烦你。”

“你说吧!”梅香道。

“你帮我找一个可靠的胡人来,跟我介绍卢城附近的部落情况,编造一个胡人少年的完整资料;买两套胡人的衣服、皮袄、皮靴、饰物送与两个身材与我相仿的胡人穿着,两个月后还回来,一定要注意,买的这些物品,要与编造的胡人少年身份相符。”雷少轩详细地叮嘱道。

“好的。”梅香心里很是开心道。

雷少轩终于听从她的建议,要把一只偷吃的狼变成羊圈里的羊了。

“梅香姐,”雷少轩道忽然道,“我想赎你出去,你意如何?”

梅香闻言,吃了一惊,看了半天雷少轩,发现雷少轩不像开玩笑的样子,眼泪忽然慢慢滴下,低声问:“我不是在做梦吧?”

梅香已经色衰,继续在怡红馆求生的结局必然惨淡,她做梦都想离开怡红馆。

怡红馆在石川城算是间不错的青楼,梅香年龄稍大,本来不够资格进入怡红馆,好在怡红馆老鸨来自江东,与梅香同乡,和梅香有着不错的交情,看到梅香落难,好心收留了她。

“能脱离苦海,如果有本钱,我可以经商养活我自己。”梅香泪光闪烁道。

丈夫病死边关,财物损失殆尽,梅香身无分文,这才沦落青楼,其实梅香聪明能干,有不错的经商头脑。

梅香的年龄已经不小,加上老乡的照顾,因此赎金并不高,只是梅香生意不好,没积攒多少钱。

屠城后雷少轩没捞到军功,却得到了不少的奖赏,算是攒下不少钱,雷少轩将自己所有钱都拿给了梅香。

“除了留些做生意的本线,剩下的这些钱还够买一座小宅院。”梅香道。

梅香紧紧抱着雷少轩:“我跟怡红馆姐妹们都熟悉,只需进些脂粉、衣料,卖给那些姐妹就够日常生活开销了。再寻个铺面,专卖些高档的衣服、首饰,日子一定能好起来。这里靠近边关,几百里内唯一的集市,本就繁华,然而因为边关战乱,没人敢开高端的商铺,其实只要小心经营,控制好风险,高端商铺利润极大。……”

关于行商经营,梅香说得头头是道,两眼发亮。

“你将财物都给我了?以后怎么办?”梅香盯着雷少轩问。

“身入胡地,生死不知,你是我唯一认识的营外的人,不给你给谁?”雷少轩淡淡地说。

梅香不说话,只是抹着眼泪。

雷少轩视钱财如粪土,与其随意挥霍,不如送给自己第一个女人,省得人死钱财留给外人,所有的男人都不会与自己第一个女人计较财物。

雷少轩也不例外。

按照北魏律法,订立了赎约,自此,梅香属于雷少轩。

“我不知道此去能否活着回来,财物于我如浮云,你不必放在心上,以后自己寻个好人嫁出去,也算有个归宿。”雷少轩说着,随手将文书撕得粉碎。

梅香只掉眼泪不说话,紧紧地抱着雷少轩。

至今雷少轩仍然不知道此次任务的具体内容,但是训练科目的许多特征都指向深入胡地进行刺杀,梅香的话,更是让他意识到任务的危险,因此所有的准备都按照最坏的打算进行。

把梅香赎出来也是最坏的打算之一。

钱在前锋营的作用其实不大,除了喝酒、逛青楼,军士的钱几乎无处可花,既然有可能回不来,不如用钱做点好事,总归梅香是他第一个女人。

梅香却不这么想。既然这个男人把自己赎出火坑,那么这个男人就是自己的一切,就要为他谋划、付出。

梅香全力去打听卢城周围部落的情况。凭空为雷少轩制造一个胡人身份,最需要的不是手续,而是信息。

“姐姐,咱们花这么长的时间,做这么多的准备,万一用不上岂不是白费?”雷少轩问。

“谋国者,谋划百十数年;大家族传承,谋划数代;咱们面临性命之忧,谋划数十天,算多吗?”梅香嗔道,紧紧靠着自己的男人,心想:到底还是个少年,虽然想到了如何做,依然免不了忐忑不安。

梅香接着说道:“用不上顶多是辛苦点,用上了却是性命保障。”

深入胡地,生死不知,既然钱财无用,雷少轩原本只想做件好事,赎出梅香。然而真拥有了梅香,心里却莫名地有了牵挂,对未来的命运有了紧迫感,按照刺杀后逃命的计划,雷少轩拼命在如何变为胡人少年上苦下功夫。

短短几个月,不可能学会地道的胡语,然而会胡语对于融入胡人当中至关重要。雷少轩苦思冥想,总结出最常用的数百句胡语,然后在这几百句胡语上拼命练习,务求每一句都说得地道。

这是取巧的办法,效果却极好,至于要说其他胡语怎么办?

自然是凉拌或者装哑巴,雷少轩安慰自己。

骑射是胡人最基本的技能,雷少轩也下了狠功夫。

弓箭易学难精,雷少轩却有常人没有的优势——感知。

雷少轩射箭不用瞄准,只凭意念。自从修炼金刚经,雷少轩感知的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敏锐,这种能力对射箭有着天然的优势。

雷少轩射箭,只需要看一眼目标,然后就算闭上眼睛,也能准确地感觉到目标的情况,感知甚至比眼睛更准确,因为眼睛看不见风,看不清物品的瞬间移动,而雷少轩的神念却能准确地捕捉到。

雷少轩的骑术如今出类拔萃,靠的也是这种感知,不仅能清晰地感觉道马匹的情况,而且能感知地上细微的地形变化,而其他人骑马很少看路,只能靠马。

尽管如此,雷少轩心里仍然隐隐感到不安,只能拼命努力学习隐藏、逃遁、摆脱等种种科目。

最后一次考核前一天晚上,雷少轩将李桧叫出了营房,来到校场的一个角落。

“师弟。”雷少轩看着李桧,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什么事?师兄。”李桧有些诧异。

“明日考核,你放弃吧!”雷少轩直接说道。

边荒岁月 第六十四章 计划

不等李桧说话,雷少轩就将此次任务的猜想,详细地给李桧做了分析。

“任务应该是能完成的,但是却回不来。”雷少轩总结道。

“蒋长史带头去的,难道他也回不来?”尽管李桧觉得雷少轩的分析十分有道理,心里依然有些疑惑。

“付出极大代价,也许能隐匿一两个人,其他人却绝无可能逃脱。”雷少轩耐心道,“未完成任务之前,他们也许会把咱们当人,然而任务完成后,最好的结局是任咱们各自逃生,最差的没准还会把咱们当诱饵,让自己逃掉。既然一行人不可能都逃脱,自然是牺牲咱们保全他们。”

李桧依然有些犹豫,毕竟雷少轩所说的都是猜想,如果不是刺杀任务,那么岂不是失去一个获得极高军功的机会?李桧对通过最后的考核非常有信心。

“我死了,你还有机会救师父的女儿,如果咱们两个人都死了,小师妹怎么办?师父怎么办?”

看到李桧依然有些犹豫,雷少轩心里暗叹,他不知道如何劝解李桧,机会就在眼前,轻易放弃这个机会对李桧来说并不那么容易。

“如果我能侥幸逃脱,因功离开前锋营,我会想办法带你离开。如果你也参与刺杀,就算能逃脱,因功升任军官,又如何能进入皇宫大内?军官是有备案的,绝不可能再作为太监进入大内,到那时你又得等多少年,才能出头?所以此次任务,咱们两个人去一个就行。”

参加集训的军士都知道此行任务十分危险,但是军功很大,由于任务但凭自愿,倒也没人抱怨什么,不喜欢这次任务,那么退出便是。

雷少轩却知道,如果此行任务真的是深入胡地刺杀,而刺杀后根本无法逃脱,那么此任务就是一种欺骗。明知必死,却不事先告之,这难道不是欺骗吗?不告之便是让人存一份侥幸。

些许精明的军士能隐约感觉到什么,却不会想得这么仔细,何况是自愿的任务,你可以选择参加与否,有什么可抱怨什么?

“既然你早有猜想,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李桧不满问道,心里有些刺痛,有一种被辜负的感觉。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相信你,有事也不跟你说,不把你当兄弟?”雷少轩看着李桧变得有些阴沉的脸。

李桧沉默不语,雷少轩叹了口气。

雷少轩将梅香的事情简单地跟李桧说了。

“你没有我的优势,我不想你送死,告诉你对事情没帮助。”雷少轩心里也有些愧疚,道:“我有梅香的帮助,去比你强。”

李桧其实明白,雷少轩也是不想让他冒险,毕竟总要有一个留下来完成师父的嘱托。

李桧的心理有些偏激、敏感、容易受伤,对这种人只能坦诚相告,即便如此,雷少轩也不能保证李桧能完全理解自己的做法。

雷少轩硬着头皮说道:“事先不跟你说,我知道有些对不起你。为了师父的事情,许多时候咱们都需要自行其事。比如今后倘若你入宫内,我在宫外,两人之间根本无法联系,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事事替对方着想。只要真的替对方着想,让事情变好,就不必计较是否自作主张,也许这样做会让你我心里不舒服,但是仅仅为了心里舒服,却忘记了事情的本质,岂不是舍本求末?咱们一起从死囚营里出来的,历经多少生死,还不值得彼此信任吗?”

闻言李桧心里顿时感到羞愧:“不是的,师兄。”

雷少轩看着李桧,忽然道:“李桧,你我人生坎坷艰难,漫漫人生,也不知道前路多少生死路,多少取舍念,多少苦乐心。我信奉一条:人不先负我,我绝不先负人。”

这番话永远牢记在李桧的心里,以至李桧一生中碰到许多与雷少轩有关的事情,都按照这番话去设想,不辜负彼此的信任,才造就了两个人一生的传奇。

……

一个三十多辆大车的商队,迤逦行走在苦海荒原上,每辆车上斜插着一面旗,上面写着“鸿飞”,这是经常往来胡地的一家著名商号。

前锋营一行二十余个人,扮作商队护卫,跟随鸿飞商号,行进在草原之上。

商队老板姓李,行伍出身,精明强干,雷少轩断定,李老板应该与军方有密切的关系。

一路上,陆续还碰到几个商队,规模都很大。

草原部落众多,货物需求巨大,行商利润丰厚,尽管边关连年征战,也挡不住冒险行商之人。

边关地带,盘踞着不少强盗、马贼,好在进入胡人领地后,基本上不会有人抢劫商队,毕竟商队被抢劫,会影响生意往来。胡人的物品需要交换出去,没有的物品则需要引进,商队对胡人生活影响巨大,因此越深入草原,商队越安全,胡人军队会自发围剿境内的强盗、马匪,保证商路安全。

雷少轩注意到,尽管军士们混杂在护卫中,却不时流露出军人特有的习惯痕迹,不过似乎没人注意这些。护卫来源复杂,许多人原本就来自军中,大概这便是没人计较这些痕迹的原因。

一路之上路上商队不时碰到胡人的军队,被盘查了几次,却没人故意为难商队,甚至看到护卫拿刀,胡人也没在意,毕竟几十个人的带刀护卫,在大军面前不过如如蝼蚁般脆弱,这情形让雷少轩放心不少。

十月的草原,一片辽阔的景象。

茫茫野草延绵到天际,星星点点各色美丽小花点缀其间。丁香花沁人心脾,兰花幽静,牵牛花烂漫,野菊傲然……不知名各色野花争奇斗艳。

翠绿草原中,不时看见羊群在远处吃草,洁白羊群如朵朵白云点缀,景色美丽极了。

草原之上依稀的一条路,通向卢城。

卢城是胡地方圆数百里内的一座大城,前朝征西大将军胡荣,率大军沿歧水深入胡地,征服了歧水上游峡谷地区并修建卢城,作为安西都护府所在。

卢城地处战略要地,位于岐水、洹水两河交汇之处,城高三丈,青砖垒筑,极为险峻,城墙巍峨延绵数十里。

胡人占据后,西胡西单于耶律楚天领大军驻扎在此,控制着周围大小数百个部落。耶律楚天乃是东单于耶律承天的弟弟,此人雄才大略,面对胡人粮食短缺的局面,大力引进农耕技术,积极发展商贸活动,胡人国力逐年增强。

西胡与北魏国连年交战,耶律楚天任边军主帅后,改变了胡人只劫掠物资,不占地盘的作战方式,逐渐占领北魏城池,侵蚀北魏土地。并且耶律楚天对占领之地的边民极为宽厚,收取边民民心,流露出深远的意图,耶律楚天对北魏来说是个长远的威胁。

好在胡人是东单于耶律承天主政。耶律承天号称大汗,此人已年老体衰,已经没有了年轻之时争霸的雄心,只想平稳地将大汗之位传与大儿子耶律代善,然而耶律楚天却明确支持大汗的二儿子耶律代良接任大汗之位,因此耶律代善与耶律楚天关系十分恶劣。

目前耶律代良正在卢城逗留,代替父亲巡视边境,安抚部落边民,如果能将耶律代良刺杀,那么耶律楚天将直接面对耶律代善,为了自保,耶律楚天只能收缩战线,集中精力应付国内之事,这样一来就能大大减少边关的压力。

前锋营此次的任务便是刺杀耶律代良,任务代号“刺狼”

卢城城西有间客栈,名叫“悦来客栈”,是一座临街的三层小楼,小楼两边连着各式商铺,沿着街道往两边延伸。

客栈除了住宿外,还经营青楼、酒楼,每日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小楼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院子,当作宿舍和仓库,住的主要是商队的护卫、伙计等内部人员,因此蒋青一行人住到后院,并不引人注意。

傍晚时分,蒋青召集大家吃饭,让人看住门口,将最终的任务转达下来。

“此次任务是刺杀耶律代良。耶律代良是胡人大汗二儿子,也是他最喜欢的儿子。此人地位尊崇,出门有超过两百人的护卫,平日都住在卢城都护府中,守备森严,即便出行,沿途也会严密保护,街道提前清理,根本无法靠近刺杀。”

蒋青详细介绍道:“三日后是胡人萨满节,这是刺杀他的良机。萨满节为胡人最重要的节日,远近部落都会聚集卢城庆祝,届时卢城会变得很热闹,集市、街道到处是人。按照传统,城主会到城西萨满宫祭祀,届时耶律代良会一同前往并代表大汗沿途接受百姓的欢呼。”

将青指着桌面上的示意图,道:“都护府前这条主要的街道就是北大街,往西直通萨满宫,中间到达莫家巷的地方是一座酒楼,门前有一段开阔地,这便是刺杀代良的地点。因为是萨满节,届时街道两旁会摆满货摊,人流接踵,街道会很拥挤热闹。当耶律代良到达此地时,我会在酒楼门前的开阔地各处燃放鞭炮。放鞭炮是节日传统,不会有太多人注意,但是鞭炮当街燃放且在人群中乱扔,必定会惊吓人群引起混乱,混乱的人群也会冲击耶律代良的队伍,当队伍停止前行之时,以烟火为号,射杀耶律代良。射杀完毕后速回客栈集合,倘若来不及回客栈,可各自逃走,自行冲出城区,东门城外已经安排有马匹。”

果然是自行逃走,雷少轩心里一阵凛然。

边荒岁月 第六十五章 通道

任务布置完毕,军士们陆续外出,前往刺杀地点勘察地形,熟悉卢城街道,制定撤退的线路。

参与刺杀的军士不少,位置分布各处,撤退时间紧迫,无法集中撤退,须自行制订撤退线路,汇总到蒋青处。

完成刺杀任务不难,当道路受阻瞬间,耶律代良必然提缰绳驻马观察,此时他站立马上,全身重量靠两只脚支撑,两只脚困于马镫,根本无处借力,如果此刻乱箭齐发,耶律代良武功再高也无法躲闪,成了一个无法移动的活靶子,刺杀所用的每一支箭都涂上了混合的蛇毒,根本无药可救,耶律代良必死无疑。

最难的是安全撤退。北大街贯穿卢城,两边建筑物高大,建筑物后面大多是胡人的宅院,翻越建筑的建筑,必然被胡人发现。胡人好武,陷入与胡人战斗之中,最终必死无疑。

要想安全撤退,最好趁刺杀发生之时,制造混乱,然后混杂于人群中,在守军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冲出去。

北大街很长,要想在军队封锁街道两头之前冲出去,就必须在完成刺杀后立刻撤退,一刻都不能停留,否则必成瓮中之鳖。

雷少轩沿着北大街乱逛,熟悉街道的情况,仔细观察街道两边的地形,暗暗制定自己的撤退计划。

在刺杀地点附近,雷少轩仔细地勘察了许久。雷少轩发现刺杀地点的酒楼后,是卢城最大的集贸市场——城北市场。

城北市场是卢城的货物集散地,牛、羊、马、皮毛、粮食及各种物资都集中在这里交易,发往各地。

市场内各色商铺鳞次栉比,马棚、牛栏、圈各种牲畜棚散发着骚臭味,市场货摊一家挨着一家,到处是堆积成山的皮货,叠放整齐的粮食,平铺散落的瓷器,整车的茶叶……车流、马队,各色人群熙熙攘攘,拥挤不堪。市场显得十分凌乱、肮脏、泥泞。

这显然是一处十分理想的隐匿之地,雷少轩边想着,边沿着酒楼一边的街道走着。

“咦,这里有条窄缝。”雷少轩喜出望外。

酒楼隔壁是一间澡堂,酒楼和澡堂中间有一条狭窄的缝隙,仅能让一个人通过,通往酒楼后的城北市场。大概是为了防止路人随意穿行,通道用砖垒砌起一面矮墙,将北大街和城北市场隔开。

如果城北市场是一处理想的隐匿之地,那么这就是一条绝好的逃生通道。雷少轩心里暗暗留心。

蒋青最后一次开会,一一确定每个人的刺杀位置和撤退线路,雷少轩发现没人提到那条缝隙通道。雷少轩心里顿时明白,通道那头是集市,集市里大多是胡人,非胡人贸然进入,牵马而行,一定会被人注意,因此军士都自动忽略了这个绝佳的潜伏地点。

也许刺杀的军士们都做好了准备,要么回客栈潜伏,要么在街道某个位置停好了马匹,刺杀完毕后夺路而逃,而马匹是无法通过那条狭窄的缝隙通道的。

归根到底,大多数军士只想逃跑,少数人想着潜伏下来,由于人生地不熟,就算选择潜伏,大多数人也选择回客栈,指望胡人不会赶尽杀绝。

雷少轩暗暗摇头,这一切都在梅香的预料之内,巨大的危险正笼罩在他们身上,雷少轩却无力顾及他们,善意的提醒除了引起恐慌之外,并无益处。

第二天一大早,请示过蒋青,雷少轩换上早就准备好的胡人衣服,装扮成胡人,手里握着一把胡刀,悄悄地溜出客栈大门,向城北市场走去。

初夏的草原早晨,天气依然寒冷,集市却已经热闹起来。

叫卖声,吆喝声,牛羊叫声……各种声音十分嘈杂,忙碌的的人群已经在集市穿梭,装满货物的马车、牛车随处可见。

许多部落一大早就来到集市,占据好一点的地盘,正卸货摆摊,也有的部落一大早就已经购买好所需的货物,正在装车返回。

一日之计在于晨,集市的早晨是最热闹的。

雷少轩头发蓬乱,脸上血管开裂干涸,满脸通红,穿着胡人皮衣皮袄,身上弥散着久不洗澡的骚怪味,手握胡刀,看起来像一个胡人武士。

雷车茫然地走在市场内,看着雷少轩有些稚嫩的脸,就知道这是一个渴望长大的、生机勃勃的胡人少年,只是满脸憔悴,两眼无神,显然是缺乏睡眠或者饿了好几天肚子,这在草原是常有的事。

“我是苏伦部铁木,我能帮你干活吗?管饭就行。”这少年在集市里乱打听着。

只要有货摊在搬运货物,或者马车、牛车在装卸,雷少轩就凑上前打问。尤其是那些有妇女、小孩帮助装卸搬运的部落,这些部落多半是缺少劳力,更有机会雇佣雷少轩。

雷少轩这种自己找工作的胡人少年,多半是自己偷跑出来的,或者是失去部落,流浪在外的胡人。

每个胡人少年都心怀梦想,总想着闯荡世界,草原上总有偷跑出来闯荡的怀梦少年。

而流浪在外的胡人,无非是部落被其他部落侵占逃出来的。

胡人部落之间的争斗,十分血腥和残忍,被征服的部落男人,要么被杀,要么屈服,要么逃走从此流浪,草原上流浪的胡人并不少见。

雷少轩在集市里逛了好长时间,边走边打听着,但是都没有碰见要雇用雷少轩的人,不过雷少轩并不气馁,无论如何,现在集市里许多人都可以证明自己是一个部落少年,整日地在集市内找工作,这才是雷少轩真正的目的。

雷少轩走到一家店铺门口,门口停着一辆大马车正在卸粮,忽然车上的人把一大包粮食往一个女子肩上放,由于放得太急,女子重心不稳,身体不由一阵踉跄,雷少轩见状急忙上前托住。

“小心啊,阿姐”雷少轩道。

“谢谢!”女子喘着气,立住身子,扭头微笑着看了一眼雷少轩。

这是一个健康阳光的胡人少年,说话间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让人一见便生好感。

“阿姐,我是苏伦部落铁木,我能帮你们干活吗?管饭就行!”雷少轩有些腼腆,红着脸问。

这女子身材不高,圆脸微胖,粗眉大眼睛,看到雷少轩真诚明亮的眼睛,心里也很喜欢。

“这样啊?你等一下,我问问我们小姐。”

雷少轩站在门口,打量了这家店铺,在市场内开设店铺的,多半是行商的胡人而不是部落,商铺很少雇佣外人,要想进入商铺,需要有人担保介绍,雷少轩微微有些失望,并不抱希望。

店铺有两层楼高,门上有匾额,上面题着“天香阁”,两边对联写着:淡香弥沁飘千里,仙女微醉下凡来。

——这是一家香料铺。

胡人肉食为主,由于缺水,没有经常洗澡的条件,因此身上多有体味,多喜欢喷洒香水,或者随身佩戴香囊,里面装着香料。不过雷少轩也知道,香水香料十分昂贵,也只有贵族才可能购买,普通胡人温饱都有困难,哪里会买这些奢侈品?

雷少轩心里暗暗思忖,这难道是北魏商号?胡人一般不会在店铺上题匾。

不一会,那女子随着一个衣装靓丽的胡人年轻女子飘然而来。

这女子琼鼻细眉,眼含秋水,楚楚动人,皮肤很白,有细微的血管开裂,身穿白色狐皮、狐帽,腰系大红牡丹绸缎腰带,一串长长的玛瑙、绿松石、红珊瑚穿成的项链挂在胸口,胸口赫然绣着一幅金色狼头,举手投足间,顿显高贵典雅。

看到狼头图案,雷少轩暗暗吃惊。以狼为图腾的部落,在胡人部落里是很尊贵的,据说只有大汗或者萨满祭师所在部落才可能绣有狼头。

“就是他!”微胖女子指着雷少轩道。

又对雷少轩道:“这是我们部落尊贵的帖木兰小姐。”

“你是那个部落的 ?”帖木兰问道,声音清脆动听。

“帖木兰姐姐,我是苏伦部落铁木,我能帮你们干活吗?管饭就行。”雷少轩低头道,颇显腼腆。

“这么没礼貌,要叫帖木兰小姐。”女子斥道。

“你怎么来这里的?”帖木兰摆摆手,不以为意,脸上笑容微露,显然雷少轩叫出“姐姐”让她感到亲切,帖木兰地位尊崇,部落里可没人敢这么叫她。

雷少轩简单地诉说自己来历。

苏伦部位于天山脚下巴尔喀什湖畔。去年严冬大雪连绵,部落牛羊大多冻死,生死关头,临近的几个部落爆发大战,苏伦部落被灭,雷少轩逃了出来。

其实可以想象,大雪连绵,牛羊冻死,食物缺乏,为了减少粮食消耗,部落大战之中,除了年轻妇女外,其余人基本不会留活口。雷少轩能逃出来,已属不易,帖木兰和那女子心里不由同情起雷少轩来。

“你要是愿意,你就留下吧!”帖木兰柔声道。

边荒岁月 第六十六章 刺杀

“谢谢阿姐。”雷少轩感激道。

“要叫帖木兰小姐,”那个女子有些不满道,“真没礼貌。我叫阿香,你还没吃早饭吧?”

说完,阿香递给雷少轩一张烤面饼。

雷少轩顿时明白,阿香早就准备好饼子,就算帖木兰不留下雷少轩,阿香也会给他这张面饼。

这是一个心细而且善良的姑娘,雷少轩心里很是感动,心里不由对阿香有了深深好感。

“阿香姐,我先干活,一会再吃。”雷少轩接过面饼,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身搬东西去了。

一起干活,总能最快地融入一个团队,也最能显现一个人的品性。

雷少轩年轻,干活却很实在,紧跟在阿香后面,只要是稍重的货物,雷少轩就快步上前抢过来,很快雷少轩就跟阿香及其他人熟悉了,也赢得了大家的喜欢。

尤其是阿香,雷少轩是她带进来的,对雷少轩原本就有天然的亲切感,感到自己有照顾雷少轩的责任。

一个上午很快过去,雷少轩跟阿香告辞,回去拿行李,约好明天正式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执行刺杀任务的所有的人都聚集到蒋青的屋里,再次明确各自任务,确认每一个人所在的刺杀位置。

所有的军士与队友一一拥抱、道别,所有的人都明白,此次任务之后,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将永远留在这片土地上。

雷少轩平静地从蒋青面前走过,蒋青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沉稳、坚毅的少年,蒋青觉得对不起雷少轩,此次刺杀的任务,并没有周全的撤退方案,这意味着许多人将会死在这里。

雷少轩在训练中死命地学习胡语,练胡刀,故意嗮黑自己的皮肤,别人不注意这些,作为任务总负责,蒋青怎会不仔细观察队里每一个人?他早就看在眼里,大致能猜到雷少轩想干什么 ,不由对雷少轩感到吃惊,这少年竟然是如此精明,但是这种方法并不适合其他人,蒋青只能看在眼里,却不能明言。

这孩子不是一般的人,精明而且坚毅,这是蒋青给雷少轩的评价。看到雷少轩的精心准备,集训时蒋青暗暗地给与多方照顾。

确定刺杀地点时,蒋青将每个人的位置都勘察了一遍,同时明白雷少轩的打算?蒋青没有点破,心里默默祝福雷少轩,希望他能成功。

“保重。”蒋青与雷少轩拥抱了一下,悄悄对雷少轩说道,“刺杀完毕,无论成功与否,任务就算完成。此次任务不限定期限,我已经下了一道命令,刺杀完毕,可自行撤退,也可俟机就地潜伏,此命令已经在前锋营备案。”

雷少轩吃惊地看着蒋青,蒋青对他点点头。

准备自行脱离队伍,其实雷少轩心里颇有些忐忑,在军中自行其是乃是大忌,归入违抗军令一类,脱离队伍,可判为逃兵。

蒋青的这道命令,让自己可以名正言顺留下来,彻底打消了所有顾虑。

萨满节,是胡人最隆重的节日,街道上到处彩旗飘扬。

最重要的节日自然也是最热闹的集市日,人人盛装打扮,脸上洋溢着笑容,小孩更是兴高采烈,平日最节俭的阿爸阿妈,也会小小地满足一下孩子的愿望,买一小块糖果,一串糖葫芦,一个小布娃娃……

各处街道熙熙攘攘,买卖的,杂耍的,闲逛的……各种人流穿梭往来,处处彩旗飘飘,一派繁华热闹的节日气氛。

太阳升上三杆,远处响起了悠扬、辽阔的号角声,声彻云霄,萨满巫师们吹响铜号角,游行开始了。

军士们在北大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清理出一条通道,让游行队伍通过,却让街道两边的人群更加拥挤。

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从城主府出发,沿着北大街缓缓而行。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二十个高大的武士,穿着鲜亮的褐色皮甲,头戴皮帽,左手执弯刀,右手握大旗,雄赳赳骑马列队前行。

十六个萨满巫师紧随在武士后面,巫师们身穿红褐色长袍,左手摇着鼙鼓,右手拿木杖,木杖上还留有一小枝树叶,生机盎然。

接着是八个人抬着一张大木榻,上面端坐着萨满大巫师,头戴锦雏尾羽帽子,身穿白色巫师袍,拿着五色珠串手链,不停地向两边人群招手。

看到巫师队伍,两边的人群欢呼“乌拉”,声音此起彼伏。

大巫师身旁站着四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孩,手拿花篮,不停地往两边播撒鲜花。

人们欢呼声更加响亮。

“来了。”雷少轩深吸一口气,平缓了一下心情,朝前面的队伍看去——目标出现了。

一个年轻的胡人,骑着一匹红色的高头大马,紧随在大巫师后面,此人身穿白色胡皮、胡帽,身披绣着黄金圣狼图案的红色披风,腰间挂着嵌满黄金的象牙刀鞘的胡刀,刀柄缀满各色宝石,紧握刀柄,手提着红色缰绳,不停向四周人群点头示意,显得英俊潇洒。

这就是耶律代良,大汗的二儿子,前锋营此行的目标。

队伍从酒楼门前经过,缓慢往前行进,所经之处,欢呼声此起彼伏,吸引了街道两边人群的注意力。

雷少轩悄悄地握弓搭箭,藏在自己的披风内。

突然,数串点然的鞭炮,被扔进跟在大祭司身后的游行队伍中,瞬间“噼里啪啦”窜响起来,围观人群和播撒鲜花的女子吓得四处乱串,场面顿时混乱起来。

队伍中的马匹受惊嘶鸣不已,武士们拼命地勒着缰绳,全力安慰和控制马匹。

耶律代良离混乱的人群不远,此时也勒紧缰绳,并在马上站了起来,心里直骂,那个混蛋乱扔鞭炮,冲撞了大祭司,搅乱了队伍,抓住了非扒皮不可。

此时,天空中忽然响起了两声响箭,人群中蓦地闪出十多个人影,持弓搭箭对准耶律代良射了出去。

飞箭破空而来,点点黑光直奔耶律代良,耶律代良顿时魂飞魄散。

“刺客。”耶律代良绝望地大喊,无助的喊声被混乱的声音淹没。

耶律代良直立在马镫上,根本无处借力腾跃躲避,更来不及下马,唯一能做的只有俯身趴在马鞍上。

十多支箭从四周各个方向射出,封死了所有角度,伴随着无情的破空声,将耶律代良狠狠钉在马上。

耶律代良痛苦地挣扎了几下,趴到马鞍上,再也不动了。

马猝然吃疼受惊 ,嘶鸣着向前猛冲,人群更加混乱,卫士们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街道到处却已经点然了鞭炮,顿时硝烟弥漫,人群更乱了。

到处是惊叫声,呼喊声,马嘶鸣声,踩踏声……乱成一团,人群拼命四散乱跑。

“有刺客,有刺客……”卫士们终于反应过来,四下乱叫。

“刺客……”

“……”

雷少轩将箭射出后,立刻扔掉弓箭,头也不回,闪身躲进窄巷。

雷少轩一刻不停,迅速脱掉外衣,露出早就穿好的胡人衣服,背着包袱,翻过矮墙,进入城北市场,在熙攘的人群胡逛几下,径直来到天香阁,进入后院。

后院人不多,大多数伙计昨天运粮回部落去了,只有阿香和几个伙计在忙碌着。

看见雷少轩如约过来,阿香很是高兴,亲热道:“你来了,我以为你中午才过来呢。”

“阿香姐,我把行李都带过来了。”雷少轩说着,把包袱放下。

阿香让雷少轩把行李搬到一个房间去,房间里是一个大通铺,胡人通常多个人睡一个通铺,雷少轩胡乱将行李放到一张空铺上。

“阿香姐,要我干什么?”雷少轩迫不及待说道。

“累不累?要是累了先休息一会,你的工作小姐有了安排。”阿香关心地问道。

“不累。”雷少轩跃跃欲试。

天香阁是香料铺,却不是烹饪的香料,而是化妆或者摆设用的香料。有各色胭脂、香水,香膏,熏香……各种香料,琳琅满目,将所有的柜台都摆满了。让雷少轩感到惊奇的是,这么的香料竟然全都是天香阁自己制作的,打着天香阁的标记。

前面是店面,后院则是制作香料的作坊,还有堆满了药材的仓库。

雷少轩以为自己是来做苦力的,帖木兰却让雷少轩到药材库帮着搬运整理药材。这工作很辛苦,是一种底层工作,然而可以认识各种药材,算是很有前途的工作,毕竟这是技术活。只是雷少轩刚来,要从最辛苦的工作干起,比如扫地、擦拭窗台药柜,搬运药材。

这工作不用出门,正合雷少轩的心意。

雷少轩进入天香阁不久,院外传来各种吵杂声,集市乱了起来,各种骑马声,喝骂声,喊杀声……仓库的伙计面面相觑,有的伙计急步往前院跑去打听。

雷少轩只顾低头扫地,完全不关心外面发生了什么,也不参与其他人的议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符合一个新人的特点。

边荒岁月 第六十七张 心安

吵杂声越来越乱,不多时,阿香急匆匆跑进来对仓库的伙计说:“别乱跑,外面戒严了,代良王子被刺杀,已经被长生天收走了。”

不到一个时辰,一队胡人军队冲进天香阁,挨个房间的搜了一遍,又匆匆忙忙地走了。据说所有的店铺都被搜查了一遍,市场内带走不少北魏商人。听阿香说,卢城关闭三天,挨家挨户搜查刺客。

雷少轩虽然心里牵挂其他军士,却一步也不敢出门,免得节外生枝。

雷少轩如今只是个天香阁新来的胡人,外面发生什么事情都与己无关,雷少轩只在后院仓库内忙碌,偶尔有空就到前厅帮着阿香干些杂活。

雷少轩将几百句的胡语说得滚瓜烂熟,其他的胡语却基本不通,或者说得不好,因此不敢多说话,与人交谈,很多时候用点头或者“是”“不是”“嗯”“好的”之类的话来应付,店里伙计都觉得雷少轩不爱说话,倒没人怀疑什么。

西胡地域广阔,地广人稀,许多部落游牧为生,少有机会与人交流,因此不爱说话、木讷的胡人很多,天香阁里绝不会有人想到有外人冒充,混居其间,何况天香阁是个商铺,外人混入商铺干什么?偷盗的人不会花这么长的时间潜伏其中。

雷少轩在店里从不计较得失,有活抢着干,凡事退让一步,不与他人冲突,这种与人无争的态度,容易让人联想到他是个无家可归的人,自然不敢与人相争,加之年龄在天香阁最小,更让人怜悯和包容,因此很快就被店里伙计接受。

尤其是阿香,更是喜欢这个弟弟,总喜欢欺负雷少轩,表面是欺负,其实更多的是亲近玩逗。

慢慢地,雷少轩融入天香阁。

天香阁属于叶赫伦部落。叶赫伦部是胡人最古老的部落之一,不知是什么原因,如今却没落了,只有几百人了,是个很小的部落。

然而叶赫伦部落的图腾刻着狼头,这表明叶赫伦部至今仍然尊贵无比,叶赫伦部落首领正是天香阁帖木兰的父亲铁赫帖木尔。

帖木兰自小被一位北魏修士收为弟子,深得这位修士喜爱,不知道什么原因,跟随修士学习五年后,帖木兰孤身回来,由于帖木兰不愿意回部落生活,便在卢城开了天香阁,专门制作和售卖香料。

帖木兰心地善良,制作香料虽然利润丰厚,帖木兰将所得利润,几乎都用来购买粮食、茶叶、盐巴等物品送回部落,因此帖木兰深得部落众人爱戴,在部落里,就连铁赫帖木尔说话都没有帖木兰管用。

“只听帖木兰小姐的,”阿香瞪着眼睛道,“不管是谁,阿弟,就算大首领来了,你也只听帖木兰小姐的。”

雷少轩连连点头。

阿香骄傲道:“帖木兰小姐是大汗的的义女,封为公主,帖木兰小姐的名字就像天上的月亮那么明亮,耶律代良王子就算活着,也不敢对咱们小姐不敬,小姐的名字响彻草原。”

雷少轩吃惊地看着阿香,阿香得意洋洋说道。

“耶律代良王子邀请咱们帖木兰小姐参加他的宴会。哼,想让帖木兰陪他喝酒?做梦去吧!咱们小姐是草原上的明珠,是最美丽的姑娘。”

怪不得叶赫伦部落的图腾能刻着狼头,原来帖木兰还有公主这个身份,不由得暗暗留心。只是奇怪的事,帖木兰似乎对公主的身份并不在意,天香阁看起来不过是一间普通商铺。

雷少轩不出门,只顾着埋头做事,不过刺杀事件轰动了草原,连日来香阁的伙计议论的几乎都是刺杀事件,因此雷少轩也能大致了解事情的经过。

耶律代良被刺杀,多支毒箭射透了身体,当场就归了长生天。在场的大巫师施法也来不及救回,这让大巫师极度愤怒,下令封城,并派出最精锐的金帐武士追杀刺客。

多名已经逃出城外的刺客陆续被捉拿,城里经过严密排查,抓住多名隐藏在商队里的刺客,这些刺客被活活钉死在城外路边的 木桩上。

此次刺杀,牵连到了许多北魏客商,隐匿刺客的客商全部被处死,财产抄没。

据说一个刺客都没有逃掉,全被钉在城外木桩上,任凭风吹日嗮,活活饿死,只有城内东门外搭起一个木台,将刺客首领钉死示众。

刺杀数天后,雷少轩夹杂在人群中,来到东门广场。这里搭起了一个木台,木台上三个人被铁链绑在木桩上,手脚被钉在架子上,其中一人正是蒋青。

蒋青和两外两人刺杀后没有逃跑,试图潜伏下来,最终却没躲过去,被搜了出来。

三人头发散乱,身上没有打斗伤,可见被抓之时没有反抗,试图以行商身份行事,结果被识破擒拿。

也许感觉到了什么,蒋青努力睁开眼睛,看见了躲在人群中,与胡人没什么两样雷少轩,微微点头露出了微笑。至少这行人还有活着的人,还有人活着记着他们的事迹,不至于让此次任务变成档案里冰冷的文字,蒋青心里稍稍有些宽慰。

雷少轩点点头,扭头而去。

雷少轩没有往城外去看那些被钉在木桩上的同伴,对雷少轩来说,最重要的是活下去,冒不必要的险是不明智的。

同吃同住同训练,雷少轩与他们关系都不错,他们注定必死,雷少轩心里极其难受,然而雷少轩已经顾不上他们,安心地在天香阁住下来。

雷少轩发现,天香阁里有一本书,专门给人整理药材时对照使用,名叫《圣济本草图经》。

这是一本北魏药书,记录贺鸿大陆无数年来被人发现的日常和珍稀的药材,不光如此,书中还介绍历代诸家本草及药理等内容,俨然是一本百科书籍,内容详实,描述精确,兼顾有游记趣闻,文采斐然。

雷少轩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此宏大的著作,是一个名叫九丹真人编著的。

“九丹真人?”雷少轩有些吃惊。

雷少轩跟随袁文伯学习,虽然对医巫知识涉猎不多,但是却对历代有名书籍著者大多听说过,包括医药方术名人,却从没有听说过九丹真人。

如此宏大的书籍,应该很有名,雷少轩却没有听说过,这说明此书并未流传世上。

“可惜了这么好的书,竟未流传,如能流于世间,必是济世奇书。”雷少轩想着。

雷少轩清楚地知道,世上流传的浩如烟海书籍当中,附有图画的书籍是何等难得,何况如此精致的图文。

进入前锋营以来,雷少轩已经很久没有读书了,猛然看到一本北魏的书,不由感到特别的亲切。

这本书就放在仓库的桌子上,任由人翻阅,方便药材分类时照图参考,因此雷少轩迷上了这本书,每日捧着图书细看。

制作香料所用药材繁多,常用数十种。许多药材看似相同,细微之处颇有不同,药性千差万别,稍有不慎便容易混淆。

雷少轩原先在王思懿养病时就知道,许多无良药商,常常将相似的药材混淆,以图暴利。如今天香阁有图参考,常用药材已经不容易混淆。

然而雷少轩仔细阅读发现,书中所画的图画都是黑白的线图,如果仅凭图画,有些药材之间的区别,仍然难以分辨,需要配合看文字描述,天香阁伙计都是胡人,没有人懂得北魏文字,因此仍然不时有难以分辨的药材,堆在仓库里一旁。

药材绝对不可以错,搞错一次,将被帖木兰责罚,帖木兰心地善良,然而涉及药材事宜,帖木兰就变得特别严厉,以至凡是不确定的药材,都被堆在一旁,等待帖木兰的决定。

雷少轩边看书,边试图认识和分辨仓库里每一样的药材。

雷少轩看书看入了迷,没发现帖木兰、阿香已经站门口一会了。帖木兰止住了要叫雷少轩的阿香,仔细打量专心看书的雷少轩。

雷少轩来到天香阁多日,在阿香的逼迫下梳洗干净,剪齐指甲,换上干净衣服,身上还带着香囊,顿时看上去像换了一个人,显得干净、整洁。

雷少轩露出了眉清目秀的脸庞,尽管被太阳晒裂的脸上仍红彤彤的,皮肤有些开裂,手指红肿粗大,仍是一副乡下少年模样,然而雷少轩出身大户,又得袁文伯教导,身上隐约有一种不同常人的气质。

此刻,窗外阳光洒在雷少轩身上,那种专注的神情,竟然有一种静谧之美,帖木兰被吸引住了。

先贤云:专注最美,无论男女。

边荒岁月 第六十八章 送礼

第一次见面,雷少轩叫帖木兰姐姐,已经给帖木兰留下了亲切的感觉,此刻更是吸引住了帖木兰。

“你会看北魏的书?”帖木兰轻声道。

“帖木兰姐,阿香姐。”闻言雷少轩放下书,看到帖木兰、阿香站在身边,急忙站起来打招呼。

“我会一点北魏文字,”雷少轩解释道,“勉强能读懂这本书。”

“你看得懂这本书?”

“看得懂大部分,剩下的靠猜。”雷少轩可不敢说全懂,“我读过北魏的书太少,学的不多。”

“你怎么会北魏文字?”帖木兰有些奇怪地问。

“我外公是萨满巫师,家里藏有许多的书籍,大多是北魏书,阿妈从小让我学习北魏的文字,胡文反而学得不多。”雷少轩脸上有些惭愧,也不知道是因为欺骗帖木儿和阿香,还是身为胡人却不会胡文。

“你阿妈为什么让你学习北魏的书?要成为部落的勇士,都应该习武。”阿香有些奇怪。

胡人男人都不喜欢读书,大多喜欢习武,成为勇士,难怪阿香感到奇怪问。

“阿妈说,勇士用刀只能征服一个人,英雄用刀可以征服一个部落,贤者用书本却可以征服一个世界!”雷少轩道。

“真是一个智慧的人,”帖木兰赞叹道,“你阿妈呢?”

“阿妈?”雷少轩喃喃道,心飘到了那年北川城外风雪之中的分别时刻,看着帖木兰、阿香,阵阵酸楚涌上心头。

是啊,妈妈呢?多少年没看见妈妈了,妹妹稚嫩的脸庞已经从记忆中慢慢模糊了,多少次的看惯生死,多少次的日升日落,如今妈妈呢?

雷少轩再也忍不住了,眼睛慢慢涌满泪水,不多时泪水滴滴落下来,双肩耸动,呜呜地抽泣,慢慢的,雷少轩的哭声越来越大,逐渐地嚎啕大哭起来。

“阿妈,阿妈在很远的地方,再也见不到了,我现在只有一个人。”雷少轩强忍着眼泪。

看着这个悲痛欲绝的少年,帖木兰的心被深深刺痛。草原部落兴起衰亡是常事,每一次都伴随着无数的生离死别。

阿香也是泪流满面,为雷少轩的阿妈随部落遭受不幸。

每一次的部落兴衰,遭受不幸、受苦最多的是女子和孩子,阿香也是部落被灭,随即流落到这里被帖木兰收留的,不由对雷少轩感到同病相怜起来。

“别难过了。以后你就是我阿弟,把这里当自己的家。”帖木兰轻声道。

帖木兰、阿香彻底地接受了雷少轩。

不能不说,女人看事物都是感性的,只要感情上接受你,你身上所有的缺点都没有了。阿香把当姐姐的感情放到了雷少轩的身上,吃的、穿的能想到的都为雷少轩想到了,而对雷少轩来历不明,寡言少语,生活习俗等些许异状却视而不见,毫无怀疑。

胡人读书的人不多,读书的女人更是罕见,帖木兰却是个读书的人,自然把雷少轩看作同类人,何况雷少轩还是部落首领的后裔,天生高人一等,帖木兰心里隐约不把雷少轩看作普通的胡人。

每个女孩子天生都同情弱者,心里都有落难王子情节,帖木兰和阿香喜欢上了雷少轩,是那种不设防的喜欢,母性的喜欢。俗语说,长姐如母。

帖木兰让雷少轩随意上天香阁二层楼,这是帖木兰专属生活区,连她父亲都不能随意进入,只有阿香能上去收拾房间。

楼上有一间小书房,帖木兰喜欢读书,收集了许多的书籍,除了每天在仓库干活外,只要有空,雷少轩喜欢呆在书房里看书。

天香阁女人少,有话也无处说,只有雷少轩还能和帖木兰、阿香交谈,慢慢地,帖木兰、阿香便喜欢和雷少轩聊天,为了不暴露自己,雷少轩多数时间只是静静地听着。

有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帖木兰喜欢将自己的喜怒哀乐都向雷少轩倾述。帖木兰在部落是个特殊存在,高高在上,无人可交流,只能封闭自己,显得颇为高傲清冷,如今有了倾述对象,性格似乎变得温柔许多。

雷少轩也喜欢听着帖木兰说话,和帖木兰一起看书,战场上的血雨腥风的日子仿佛昨日的风飘远了,这里只有宁静和温馨。雷少轩深深陶醉在这种平静无聊的日子里。

胡人喜欢喝茶,却不会泡茶,雷少轩自幼跟随母亲,耳濡目染,见多识广,眼界颇高,加上与梅香相处多时,泡得一手好茶。

帖木兰喜欢看着雷少轩泡茶,专门给雷少轩找来了一套清新的白瓷茶具,洁白的釉色温润细腻,宛如白玉,据说是贡品。

看雷少轩泡茶是一种享受。片片茶叶,在雷少轩行云流水般的动作中,舒展开来,如含苞玉兰,色泽嫩绿,茶香沁脾;接着鼻闻清香,舌品甘苦,眼尽云雾,心溶清水。

雷少轩专注的样子,温暖阳光下显得如此圣洁,一种淡淡的温馨弥漫在帖木兰心田。

雷少轩教会了帖木兰品茶。轻啜淡淡香气的茶汤,唇舌间立刻有一种清沁的感觉顺着舌尖向两腮漫开,直至整个心脾都被洗过似的清洌,一种惬意油然而生。

与雷少轩一起喝茶,能让帖木兰喧嚣了一天的疲惫身心瞬时舒展开来,似乎能陶醉过去,不愿醒来。

慢慢的,帖木兰吃饭也让雷少轩跟她一块吃。

在天香阁雷少轩逐渐成为了一个特殊的存在,每个人都把雷少轩看作了帖木兰的阿弟看。不过,雷少轩依然每天努力干活,对人态度依然十分谦逊,并不因此娇宠,天香阁上下都喜欢他。

帖木兰出身尊贵,年轻漂亮,谈吐文雅,与卢城胡人贵族的关系非常好,经常受邀参加各种活动。

“阿香姐叫帖木兰姐为小姐,为什么不叫公主呢?公主岂不更尊贵?”雷少轩有一次疑惑地问阿香。

“帖木兰当公主只是为了部落,不把公主当回事。”阿香警告道,“只是这件事你不要乱说。”

雷少轩顿时明白,公主的身份背后有不为人知的辛密。

“阿弟,在这里乱嚼什么耳根?”不知道什么时候帖木兰已经来到了前厅。

听到帖木兰的话,雷少轩明白帖木兰并没有听到他和阿香的对话,舒了一口气,他打心眼里喜欢帖木兰,不愿意帖木兰不高兴。

“卢城城主的二儿子拓拔野夫人过生日,我去送点礼物,阿弟,跟我去送礼。”帖木兰吩咐道。

雷少轩这才注意到帖木兰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小木盒,身上还特意打扮了一番。

帖木兰穿着洁白狐狸皮衣,戴着洁白的狐狸帽子,衬托出洁白细腻的脸蛋,小琼鼻晶莹俊俏,明亮灵动的眼睛带着一丝狡黠,充满妩媚的诱惑,樱桃小嘴精致鲜红,刀削的肩膀柔弱分明,胡人什么时候有这样的美女?雷少轩有些看呆。

他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少年,而是一个男人,雷少轩感到心砰砰直跳,道:“帖木兰姐姐,你真好看!”

“呸!”帖木兰轻叱,心里却甜滋滋地。

看见雷少轩有些痴呆的神情,帖木兰不由有些得意洋洋道:“胡说什么呢?还不赶紧收好礼物。”

城主府占地极广,延绵几条街道,后院有一座很大的花园。穿过长廊,走过月门,进入了一个花园。园内小湖、假山、疏竹、翠蕉......俨然是一幅江南园林风景。儿时记忆已经模糊,但是感觉依旧,雷少轩不由有一种亲切感觉。

院里已经摆满了座椅,沿着院子四周坐满了已经先到的客人。

看见帖木兰和雷少轩进门,一个穿着华丽服饰的女子惊喜地看了过来,这是拓拔野的夫人博尔燕,帖木兰的好朋友。

“帖木兰,这边来!”博尔燕着招招手。

博尔燕身上穿着紧身束腰裘皮裙,乌黑的头发盘整几圈后,梳成一条大辫子,圆脸大眼睛,浑身散发着成熟妇人的魅力。

“姐姐,生日快乐!”帖木兰上去,握住了那博尔燕的手。

雷少轩赶紧上前,给那妇人行礼,递上礼物,然后站到帖木兰的身旁。

“这是铁木阿弟。”帖木兰对博尔燕说。

帖木兰很少介绍随身的人,博尔燕不由看了雷少轩一眼。

雷少轩年龄比帖木兰小些,看上去眉清目秀,浑身上下干净、整洁,让人看了感到很舒服,显然这孩子是帖木兰亲近的人。

“好乖的孩子,匆匆见面,姐姐没有什么送你的,你拿着这个玩吧。”

博尔燕顺手脱下手里的一串狼牙链,递给雷少轩。

雷少轩哪里敢拿,正推辞的时候,旁边响起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

“哇,夫人给的礼物都敢推辞。帖木兰,你带来的人真没礼貌。”

雷少轩回头一看,一个身穿皮衣皮袄,披着大氅的高大胡人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

雷少轩立时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了,胡人礼仪与北魏不同,长辈送出礼物,晚辈不能随便推辞。

“贵人礼,无功不受。”雷少轩不卑不亢道。

帖木兰闻言却勃然大怒,对那个高大男子喝道:“闭嘴!”

那个男子讪讪道:“有这么说哥哥的?”

博尔燕笑吟吟地将狼牙串硬塞到雷少轩手里,道:“帖木兰,什么时候我也送你大礼?喝你的喜酒?你看还没成亲,博尔雄就开始帮你管人了,多好的人啊!”

“男人靠刀和箭,靠嘴巴管人有什么用?”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雷少轩转身看去,一个敦实、浓眉大眼的胡人站了起来。

边荒岁月 第六十九章 比斗

“这是胡月部落赫连日。”博尔燕头也不回,悄声对雷少轩道。

然而作为主人,眼看着有冲突出现,博尔燕并不出声劝解,反而笑吟吟看着,似乎一切于己无关,雷少轩顿时明白,博尔燕纯粹想看热闹,巴不得闹起来才好。

“男人骑马征服大地,铁蹄的声音就是勇士的声音,嘴巴那是用来喝酒的。论喝酒,博尔雄,你的嘴巴行不行?”乌洛部乌洛海道。

在场众人闻言,顿时笑声一片。

“嘴巴不行,不是还有肚子吗?”

“肚子装酒的?那岂不是跟酒桶一样?”贺兰部落的贺兰缺道。

“你太坏了?竟然敢说博尔雄是酒桶?”博尔燕嗔道,脸上依然笑吟吟。

博尔燕竟然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煽风点火的女子,雷少轩心里不由暗暗警惕,雷少轩同时明白了这些人都是为了帖木兰而来。

没想到帖木兰在胡人年轻人眼里,受欢迎程度竟然是如此之高,甚至为了一句话有大打出手的意思,不由有些替帖木兰担心。这些人身份有些特殊,几乎都是各个部落的才俊豪杰,闹起来也许会伤到帖木兰。

雷少轩却不知道,胡人部落年轻人的宴会,要不出点乱子,那才是件奇怪的事。

帖木兰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似乎毫不在意,或者见惯不怪。

博尔雄勃然大怒,拔出胡刀:“谁敢说我是酒桶?”

“不是酒桶怎么喝酒?这么点道理都不懂?不过我总算明白了,你喝酒就是不行。不行就不行嘛,没人逼你喝酒,何必耍赖?”乌氏部落的乌氏天山站了起来。

“是啊,喝酒不行也没人逼你喝酒,你在美女前面拔刀干嘛?”

绕口令似一句接着一句的嘲弄,让博尔雄无从辩驳,脸上顿时青一阵白一阵,不由有些恼羞成怒。

博尔雄拔刀在手,环顾四周,却无由挥刀,有些有力使不出的感觉,恨恨挤出几个字。

“你们不是说男人靠刀吗?”

“男人靠刀,也靠嘴巴,喝酒不行算什么男人?”乌氏天山有些瞧不起傻大笨的博尔雄,讥笑道。

“我出十匹马,五个女人,跟你赌刀,你敢吗?”博尔雄脑子一热,怒道,“还是继续靠嘴巴吹牛?”

转眼间,生日宴会变成了争风吃醋、赌斗大会,雷少轩却发现博尔燕和帖木兰没半点不高兴的意思,反而兴致勃勃地看着。

帖木兰脸上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其实她心里清楚地知道,越关心越会火上浇油。

“赌了。”贺兰缺道,“论刀,贺兰勇士从来没怕过谁。”

“我也赌!”赫连日道,“不过,有个条件,谁输了,不许再给帖木兰送礼。”

赌注转眼变了。

帖木兰闻言,脸色有些愠怒:“你们赌博就赌博,扯上我干嘛?”

“帖木兰是草原最美丽的花,只有最勇猛的勇士才有资格给帖木兰送礼。”

尽管帖木兰抗议,却挡不住几个部落年轻人连声附和。

帖木兰无可奈何的样子,让雷少轩心里忍不住有些生气,看到帖木兰拿这些年轻人没有办法,再也忍不住了。

“原来草原最美丽的花只值十匹马,五个女奴。姐姐,不知道勇士值多少钱,这么多勇士争最美丽的花,看来勇士比较便宜,要是勇士十匹马,五个女奴一个,咱们买几个回来好不好?”

博尔燕闻言,扑哧一声,对帖木兰说:“我也要买几个。”

“不行,这个价格有些贵。”

帖木兰嫣然一笑道:“要是一名勇士这么贵,赫连老爹那么喜欢钱,知道了这个价格,忍不住一下把他部落的男人全部卖光,到时部落怎么办?”

赫连老爹是个有名的吝啬财奴,众人闻言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他卖光部落男人,躲在帐蓬里数银子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赫连日脸囧得满脸通红,却不敢对帖木兰生气,

“他不会连赫连日都卖了吧?”博尔雄落井下石道。

“非常有可能,见到金子银子,赫连老爹连自己都能卖掉。”

大家七嘴八舌取笑赫连老爹,赫连日拔出弯刀,有些恼怒地指向笑得最欢的博尔雄道:“勇士用刀说话,敢下来吗?”

博尔雄走了出来,挥着自己的弯刀,嘲笑道:“小心啊,小白脸,输了可就不值这个价钱了。”

赫连日站了个姿势,弯刀指向博尔雄,怒视而视,小心戒备。

博尔雄是有名的刀手,赫连日在部落里也是有名的勇士,部落争斗从无败绩,只是赫连日不在部落外炫耀,因此名声不显。

看到赫连日从愤怒中冷静下来,几乎瞬间就将气势、精神、架势完美地结合起来,摆出了严密的姿势,博尔雄立刻明白赫连日是一个高手。

博尔雄依然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突然,博尔雄举刀猛冲,顿时胸口空门大开,似乎露出了绝大的破绽,赫连日却不为所动,依然举刀指向博尔雄,

博尔雄刚冲出一步,却又猝然停住脚步,将刀轻轻落下,博尔雄此举有点像吓唬小孩,顿时满场又是一阵笑声。

赫连日依然不为所动,这让博尔雄有些意外,心里也暗暗警觉。

胡人处处争雄,很少有人能被羞辱而不生气,稍有退缩,便会被人瞧不起。博尔雄与人争斗,往往先做出些羞辱的举动,趁对手心浮气躁,先发制人。

赫连日丝毫不为所动,俨然是个高手,博尔雄不由重新提起了精神,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博尔雄举刀看着赫连日,绕着赫连日走了几步,看到此景,全场顿时平静下来,聚精会神看着两个人。

博尔雄首先出刀,猛然大喝一声,闪身冲向赫连日,使出力劈天山的刀式,弯刀隐隐带出风雷之声,如九天垂落,刀沉如电,仿佛连天都能劈开,

将刀劈出雷声,这已然是绝顶高手的标志。

众人不由有些兴奋,胡人天天争斗,然而看到高手的机会并不多。有些人不由为赫连日担心,赫连日英俊漂亮,很是得一些美人的心。

刀光如影如电呼啸而来,赫连日并没有躲闪,也没有搁架,后退一步,猝然也使出全身之力,横空劈出了一刀。

刀光一闪,破空而来。

赫连日的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划出了清晰的呼啸破空声,声音轻柔,如同平静的湖面,被一阵清风拂过,荡起一轮轮的涟漪。

两把弯刀结结实实地撞在一起,“当”的一声沉响,火星四溅,一道微光闪烁,赫连日的刀竟然断开了,刀尖飞出,斜插在地上。

猛烈的对撞,剧烈的振动,让两个人的虎口裂开,微微浸血。

赫连日握不住刀,当机立断松开了刀把,却毫不迟疑地贴身靠了过去,双手抱住博尔雄的腰身,使出了一招大蟒翻身,缠住了博尔雄。

博尔雄力大,看到赫连日出刀,心里有些暗喜,自己力大刀沉,刀碰刀自己占优,果然赫连日握不住刀。

然而博尔雄没想到赫连日直接弃刀,使出了摔跤的贴身招式。此刻博尔雄被抱住腰身,手里的刀反而成了碍手的道具,不由有些心慌。

不及细想,博尔雄本能地将刀随手甩出,使出千斤坠身法,全身下蹲,反手将赫连日单腿抓住,翻身要将赫连日压在身下。

赫连日却狠命一扭腰,两个人同时摔在了地上。

赫连日知道博尔雄身高力大,被博尔雄抓住会吃亏,于是迅速松开博尔雄,脱离了纠缠,先站立起来。

博尔雄单手立住身子,挺了起来,与赫连日对视。

此番较量,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持续时间不长,却已尽显高手风范。现场平静得连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每个人十分紧张和兴奋,空气中弥漫着风雨交加的气氛。

博尔雄吃了点小亏,看似落了下风,然而赫连日却知道,如果仅凭刀术,自己不是博尔雄对手。

两把刀都插在身边不远的地方。博尔雄眼角看到了自己的刀,却没机会去拿刀,只要自己移动靠近刀,赫连日就欺身而来,博尔雄只好停下,防止赫连日贴近摔打。

两人张开双臂,低着身子对峙着,忽然一条皮鞭闪电般往博尔雄的刀卷去,瞬间倒卷而回。

一个人从圈外的座位站起,手里拿着博尔雄的刀,啧啧赞道:“果然是宝刀!”

博尔雄怒道:“贺兰缺,趁人之危,算什么英雄?”

赫连日也停住了身子,看着贺兰缺。

“你们两个算平手如何?”贺兰缺拿着刀,笑吟吟看着博尔雄道:“刀都丢了,不如该我们上场了?”

显然贺兰缺有些偏袒赫连日,毕竟持久战,博尔雄占优,然而博尔雄不敢说不。

博尔雄的弯刀,是从西域一个商人手里花费千金半卖半送得来的,乃是万里无一的宝刀。为了得到这把宝刀,博尔雄不得不费劲心机帮那个商人办了一件极其棘手的事,要是贺兰缺不还他宝刀,估计他得心疼死。

两刀相撞而断,赫连日没了刀,虎口尚在流血,表面上稍占上风,赢了面子,赫连日见好就收,便也默不作声。

边荒岁月 第七十章 表白

“赫连日,你过来。”帖木兰忽然把赫连日叫住,所有人闻言愣住。

“把手给我。”帖木兰抓过好赫连日的手,细心地拿捏了一遍,如同哄小孩子一般轻松道:“还好,骨头没有错位,只是虎口有些开裂,流点血死不了。”

虎口开裂能死人?众人听了哭笑不得,知道帖木兰开玩笑,不过年轻人都用羡慕和嫉妒的目光看着赫连日得到帖木兰的救治。

博尔雄更是直翻白眼,恨不得自己的虎口多流点血,帖木兰却看都不看他一眼。

帖木兰从随身的皮袋拿出了一小盒药粉,敷在伤口上,血顿时凝住,帖木兰顺手又从自己的风衣上撕下一条布带,认真仔细地包扎好伤口。

刚才帖木兰当众取笑赫连老爹,让赫连日感到很难堪,心里不免有些暗恼,此刻闻到帖木兰身上散发着迷人的香气,看着帖木兰专注地处理伤口的样子,赫连日忘记了一切。

赫连日忽然坚定地说道:“帖木兰,谁敢强迫你做不愿意做的任何事,除非我死了,否则……”

“谢谢!”帖木兰嫣然一笑,拍了一下他的手掌道:“好了,十天之内别用力。”

帖木兰的笑容,如春风拂过,消去了场中敌意。

“贺兰缺,你把刀还给博尔雄。”帖木兰继续道,“今天比武助兴祝寿,不必伤了和气,更不许伤人。”

“好。”贺兰缺一笑,将刀丢给博尔雄,不再挑衅,生怕惹帖木兰不快。帖木兰刚才的举动,让这些年轻人都砰然心动,恨不得能靠近帖木兰。

“我出十个美女,”看着有些冷场,博尔燕站起来笑吟吟道,“看看谁能赢得美女的心。”

一语双关,闻言又激起了在场的几个部落才俊的争雄之心,几个美女不重要,重要的是赢得美女的心,帖木兰的心。

“我来。”乌兰天山站了起来,拔出胡刀,走到场中,瓮声道:“贺兰缺,今天我要让你知道,勇士的刀是什么样子。”

乌兰天山身材不高,矮实敦厚,手里的弯刀却又宽又长,相比他的身高显得有些宽大,却更显犀利和威猛,执刀在手,颇有睥睨群雄的气势。

贺兰缺闻言缓缓拔出了自己的弯刀,直指乌兰天山。

贺兰缺的刀造型怪异,刀弯如月,刀锋凌厉,闪着阴森的寒光,刀背缀满了闪亮的宝石,刀柄用黄金打造,显得华丽而沉重。

俨然又是一把宝刀。

贺兰缺、乌兰天山两人绕着圈走了几圈,小心翼翼地戒备着,谁都没有先出刀,显然互相有些顾忌。

“小白脸下盘轻浮不稳,显然常在女人堆里厮混。天山,砍他下盘,让他做不成男人!”博尔雄阴阳怪气道。

博尔雄对贺兰缺卷走自己的宝刀显然有些恼怒,之前刀在人手,不得不顾忌,此刻将不满发泄出来。

“行。我阉了他!”

乌兰天山忽然一笑,猝然闪电般冲出,仿佛一阵狂风,向贺兰缺卷去,弯刀向贺兰缺腰间横划出去。

刀光森然,摧枯拉朽,势不可挡。

乌兰天山的弯刀看似普通,实则比普通的弯刀长几寸,只不过打造的弧度诡异,让它看起来毫不起眼,却瞒不过贺兰缺这样的高手。

贺兰缺暴退一步,本意是让过第一刀,伺机反击,然而乌兰天山第一刀却是虚招,并没有挥出这一刀,身子却逼了上来,贺兰缺只好继续后退。

等不到乌兰天山出第一刀,贺兰缺就只能不停地后退。

众人看到乌兰天山举着弯刀没有挥出,贺兰缺突突突一步一步地后退,场面有些一边倒的味道。

雷少轩目光如电,他看出来了,贺兰缺出不了先前一刀,先机已失,只能后退伺机反击,然后贺兰缺步伐沉稳,目光凝练,并无败相。

两个人紧紧相随,如风如电,缠绕在一起,横过荒野。

后退了几步,贺兰缺感觉到了边界,再后退只能认输,不由有些恼怒,同时后悔自己失去先机,此刻只能冒险。

贺兰缺身子突然往后跃退一步,尽管碰到了座位,显得岌岌可危,然而却与乌兰天山拉开了一丝空挡,让贺兰缺有了出手空间。

贺兰缺用刀往脚底下一划一挥,卷起一团沙子飞向乌兰天山的面庞,乌兰天山眼前一片迷茫,不由一惊,急忙回刀护住。

胡人勇烈,比武之时使用暗器会被人看轻,然而此刻用刀挥出沙子当暗器,却是随机应变,没人看不起。

贺兰缺好容易等到这一次机会,哪里能放过,倾尽全力举刀对着乌兰天山狂砍,如风车转轮一般,一刀接着一刀转眼砍了数十刀。

乌兰天山身矮力大,结实敦厚,如同一块巨石,被砍几十刀,却也不显败像。

此刻看去,贺兰缺狂风暴雨般的进攻,如同打铁般狠砸,让众人看得热血沸腾。

贺兰缺砍得痛快,全力砍出数十刀后,竟然有些力气不济,乌兰天山趁机跳开,拉开了空挡,继续对峙。

贺兰缺有些微喘,乌兰天山依然沉稳如初,贺兰缺不由心里有些佩服。

“小白脸不行了吧?”博尔雄讥笑着,继续煽风点火道:“天山,阉了他,省得他死在娘们肚皮上,丢男人的脸。”

贺兰缺闻言大怒,忍不住回头瞪了博尔雄一看,乌兰天山等的就是这一刻,矮着身子,举着弯刀,如狂风席卷呼啸而来。

乌兰天山看似敦厚老实,实则奸诈狡猾,贺兰缺没想到他会这么无耻,趁机而来,心里更是恼怒。

贺兰缺没有后退避让,直接也踏步向前,挥刀直劈,弯刀带着风雷之声,夹杂着悲愤和怒火。

乌兰天山原本是虚招,挥出后虚招变实,两把刀结结实实的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响声,让人心头发颤。

乌兰天山此刀由虚变实,刀势用尽,没有了变化余地。两刀相撞,乌兰天山立刻借力往后跳出,贺兰缺得势哪里肯停,趁机猛冲猛砍,刀刀借机顺势而来,酣畅淋漓,乌兰天山无处可躲,心里发狠猛冲向前。

以攻对攻,两刀又是结结实实撞在一起,这回是乌兰天山先失去先机,只能接着相撞之力,趁势后退,然而只要退一步,立刻又举刀劈向贺兰缺。

此时变成了乌兰天山围着贺兰缺绕圈猛砍,然而众人知道,乌兰天山是被迫发力围着贺兰缺猛砍,实则是贺兰缺占尽先机。

金戈交鸣,宝刀呜咽,声声不甘和暴怒,让人听得血脉偾张。

尽管看似占了上风,贺兰缺心里有苦说不出。

乌兰天山力大刀沉,每次都以力相拼,贺兰缺已经隐约感到有些气力不支,手里的刀越来越沉,户口剧痛,隐隐有些握不住刀。

贺兰缺明白,不能继续这么拼,否则自己将力竭而败,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只是相拼之势已经形成,想要变化必须躲过一刀,然而先变化者先吃亏,有挨刀的危险。

乌兰天山满脸笑容,比力气他谁也不惧,这种局势有利于他。

看着乌兰天山有些得意洋洋的脸,看着呼啸而来的刀,贺兰缺忽然心一横,不躲不闪,也是一刀横挥而出,却没有劈在乌兰天山的刀上,而是两刀平行错过,这是两败俱伤的刀法。

刀光如一根黑线,迎面闪来,乌兰天山大吃一惊,他乃借势而来,收不住身子,千钧一发之际,猝然扭动身子,如陀螺一般旋转过去,“唰”一声如风飘过,带出一片细细的血雨。

众人都发出惊叫声。

乌兰天山在场边站住,左手捂着右边手臂,手指间浸出鲜血,脸色惨白,刚才那一刀好险,让人心悸。

贺兰缺也在场边站住,眼里有些慌乱,身上飘落几缕头发,乌兰天山的刀从他头上横过,将他的几缕斩断,如果乌兰天山的刀低几分,他已经没命,乌兰天山的刀,比他预计的更长。

“我输了。”乌兰天山心有不甘道。

毕竟只是比武切磋,并非战场对阵,按照规矩,谁先见血就算输了。其实贺兰缺所伤之处更危险,直接伤在脑袋上,而乌兰天山仅仅划破手臂,没有影响战斗力,从这点上看,应该算贺兰缺输了。

乌兰天山没有计较这些,心里也很佩服贺兰缺,他没想到贺兰缺敢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只有真勇士,才敢以命相拼。

胡人最佩服的是有血性的人,尽管贺兰缺是个小白脸,是乌兰天山最讨厌的那类人。

贺兰缺又面临了几位其他部落武士的挑战,都顺利赢得了胜利。

场内的气氛越来越热烈,尤其是十个穿着鲜艳的女孩站在场中向大家行礼时,气氛更是达到高潮。喝彩声、口哨声、羡慕的眼光,让贺兰缺感到有些激动,满脸通红,兴奋不已。

“小白脸,早晚死在女人肚皮上。”博尔雄酸溜溜地说道,对着博尔燕道:“妹妹,什么时候送我几个好姑娘?这么好的姑娘送他,糟蹋了。”

雷少轩在旁边暗笑。这博尔雄有点意思,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敦厚老实的相貌,为人却如此小心眼,如此记仇,吃了贺兰缺一点亏,总忘不了找回,真是人不可貌相。

博尔燕瞪了他一眼,没在理会。

博尔燕站起来挥了挥手,让大家平静下来。

“贺兰部贺兰缺赢得了此次比武,美女配英雄,他同时赢得了十位美女的心。来,让我们举杯,为勇士干杯!”博尔燕举杯道。

这是主人的礼节,比武结束,要为胜利者干杯,全场举杯应和。

“为贺兰……缺心眼干杯!”博尔雄嘟囔道。

雷少轩身为随从,只能站在帖木兰后面,没资格举杯,闻言差点笑出声来。

贺兰缺走到场中道谢完毕,对着帖木兰鞠了个躬,两手张开大声道:“这些美女送给我最仰慕的女孩。帖木兰,请你收下这十朵美丽的鲜花吧,这是我的一片心意。”

这是最明白不过的表白了,雷少轩闻言大怒,当众这么直接表白,让帖木兰如何下得来台?

边荒岁月 第七十一章 美女

雷少轩不知道,这是胡人的礼节。

胡人常常在众人面前,向自己心仪的女子表达爱意,并非贺兰缺故意为难帖木兰。然而一次用十个女孩子这么大的手笔示好,却是不多见。

男子送出的礼物,女孩子一般不能直接拒绝,因为那表示看不起对方,是很失礼的表现,如果不愿意接受礼物,可以转送给自己部落的其他人,以表示委婉拒绝。

“谢谢你的礼物。”帖木兰微笑道,“不过,我不需要这么多的女孩,阿弟,这十个女孩子转送给你,你给贺兰大哥敬一杯酒,感谢他送你这么重的礼物,回头你拿一盒王母天香作为回礼。”

这是拒绝了贺兰缺的礼物,众人听了都觉得有些遗憾,然而听到帖木兰用王母天香作为回礼,心里都十分羡慕。

王母天香乃顶级香料,产量极少,从不出售,历来只有大汗王宫才能订到,一盒王母天香的价值,与十个美女相比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毕竟美女可以买到,王母天香却是有钱也买不到。

即便是博尔燕与帖木兰关系莫逆,也无法买到整盒王母天香,仅仅得到了一小块。博尔燕只要将这一小块王母天香带在身上,丈夫拓拔野整日心醉神迷,不肯离开博尔燕的身边,仿佛只有在博尔燕身边,才能吃好、睡香,整日神采奕奕,可见王母天香的价值。

再好的王母天香,当然都比不上帖木兰这位天香之母,贺兰缺心里十分遗憾。

“美人要配勇士,你阿弟年龄太小,暂时不该拥有这么多美女。”

明知道帖木兰说出的话不会改变,贺兰缺依然作最后的努力,道:“只有帖木兰才配得起这些美人,请帖木兰收下这些美女,等你阿弟长大后证明自己是勇士,我再送他十名美女。”

“你是嘲笑我们叶赫伦部落没有勇士?”博尔雄闻言勃然大怒。

博尔雄母亲出身叶赫伦部落,算是半个叶赫伦部落的人,绝不允许有人看低叶赫伦部落,尽管近年来叶赫伦部落有些没落。雷少轩是帖木兰随从,自然是叶赫伦部落的人,当众说雷少轩不是勇士,如果雷少轩不辩驳,不啻是打脸,打的还是叶赫伦部落的脸。

可是雷少轩能辩驳吗?勇士用什么辩驳?自然是刀,可是雷少轩一个少年能是贺兰缺的对手?博尔雄可不认为雷少轩是贺兰缺的对手。

贺兰缺闻言不语,用轻蔑的目光看着博尔雄,博尔雄多次挑衅,贺兰缺心里早就有些恼怒,道:“来吧,我倒领教一番。”

雷少轩抢先向前一步,他不能让博尔雄与贺兰缺相拼,博尔雄母亲是叶赫伦部落的人,博尔雄自己却没在部落里长大,不能完全算是部落的人,然而部落被人挑衅,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如果让博尔雄代表部落出战,就算赢了,帖木兰也会很没面子。

“我会靠自己的刀,去赢得美人,不用阿姐送我。”雷少轩认真道,回敬了一句道:“或者贺兰大哥留着,只是贺兰大哥的身体好像已经不行了,还能拔刀?”

一句双关,众人闻言轰然大笑。

当着贺兰缺的面,雷少轩缓缓拔出了刀,这是一种敬客、挑战礼节,坚定、礼貌、不容拒绝。博尔雄试图阻拦雷少轩,却已经来不及,当面拔刀挑战,容不得旁人阻拦。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雷少轩身上。

看着雷少轩,帖木兰心里跌宕起伏,有心疼、有忧虑、有关心,却无法阻止。

雷少轩来历神秘,尽管帖木兰很亲近他,却并不真正了解雷少轩,只知道他身世飘零,让人怜惜,却没想到雷少轩还有如此刚烈的一面,心里又疼又忧,不由将心提了起来。

雷少轩缓缓拔出了刀,这是一柄普通的胡刀,一柄胡人少年常用的练习刀,刀轻且薄,选材粗劣,显然是最便宜的地摊货。

看到雷少轩的刀如此简陋,如同玩具一般,众人不由感到十分诧异。帖木兰乃是胡人中有名的富婆,怎会给自己的阿弟买如此粗劣的胡刀?这把刀,分明是最下等胡人才买的胡刀。

帖木兰显然也想到了这点,脸有些发红。

其实帖木兰很关心雷少轩,把他看成弟弟,然而往日关心的只是他的生活,从来没把雷少轩当大人,给他买一把好刀。

看到雷少轩手里轻如木片的刀,贺兰缺楞了,有些不以为然,摇摇头道:“你能站出来为部落争光,很了不起。这样吧,你若能接我十刀,我便认定你是部落勇士,配得起这十个美人。”

话音未落,刀光一闪,随手一刀就往雷少轩身上横劈过去。这一刀竟然是用刀身平推。

这一刀横蛮、粗暴,以力横推,要将雷尘扫出场外。贺兰缺认为雷少轩缺乏对敌经验,快速出刀,直接将雷尘平推出去,存心想让雷少轩出丑。

刀疾如风,刀身发出狂风呼啸般的声音,向雷尘劈去。

帖木兰不由“啊”地一声惊叫,心里有些恼怒,贺兰缺太卑鄙无耻,竟然偷袭,雷少轩毫无准备,一定接不住。

这一刀毫无征兆,雷少轩避无可避,贺兰缺要生生以暴力强推,将雷少轩横扫出场外。这一刀极其沉重,横刀而过,卷起了旋风。

在贺兰缺面前,雷少轩显得如此瘦弱、矮小,狂风中身影摇摇欲坠,眼看要被刀劈飞。

雷少轩脸色不变,随手也是一刀,自下而上,往贺兰缺脸上劈去,同时身子摆动往后退了一步,如狂风中摇曳的小草。

两道闪电相错而过,向对方身上劈去,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啊”众人不由惊呼起来。

众人看到雷少轩身形踉跄,似乎是站立不稳,以为要被刀劈中,贺兰缺却大吃一惊,猝然撤刀。

贺兰缺的胡刀刀长、弧度大,雷少轩刀小,动作也小,后发先至,如果贺兰缺不收刀,固然能劈在雷少轩肩膀上,然而雷少轩的刀却能削到他的脸。

又是同归于尽的招数,贺兰缺心里骂娘,却不得不回刀避让。

“叮”一声脆响,雷少轩的刀被贺兰缺的刀尖带一下,偏了一分,星光猝飞,从贺兰缺的脸上闪过,贺兰缺顿时感到脸上有火辣辣的感觉,心头惊悸,竟然有一丝死里逃生的庆幸。

贺兰缺后退了一步,心里怦怦乱跳,收起了轻视的心态。

“第一招。”雷少轩轻声道。

“好!”博尔雄拍着手叫好,感到有些解气。

当刀滑过贺兰缺的脸时,如果顺势往下一沉,贺兰缺已经破相甚至送命,雷少轩却不想太过惹人注意,偏了一分,刀从贺兰缺脸上飘了过去。

这一刀毫无征兆,似随手而出,如本能反应,而且同归于尽的打法颇有些无赖,可是谁能要求一个少年,光明正大与部落勇士对打?因此雷少轩的躲闪显得狼狈,打法有些无赖,众人心里却都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为雷少轩那么狼狈的躲闪而担心,尤其是帖木兰,更是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随后雷少轩依然顾我,只等贺兰缺先挥刀,然后踉跄反击,反击对准的几乎都是贺兰缺的致命部位,迫使贺兰缺刀刀回收,雷少轩从不主动进攻,似乎处处被动,时时危险。

雷少轩所学刀术只有动作无招式,谁也看不出来刀法的高明,只觉得雷少轩刀法简单,打法无赖,处处被动,却不知其动作乃千锤百炼,极简极精,看似惊心动魄,实则风平浪静。

贺兰缺的刀术在雷少轩眼里,只能算简陋,毕竟胡人的刀,强在马上,步战哪里比得过北魏千年传承?

“叮、叮……”金戈交鸣,发出脆响。

第二招、第三招、第四招……贺兰缺越打越急躁,越打心里越窝火。

雷少轩无力主动进攻,便耍起无赖,刀刀同归于尽,刀刀指向贺兰缺的生死之处,贺兰缺如果强行出刀,固然能伤得了雷少轩,自己却必然重伤,还是输,打了七八招,贺兰缺竟然没能使出完整的一刀,更遑论让雷少轩十招。

“第九招,第十招,停!”博尔燕大声喊停。

贺兰缺刀刀被迫回挡,没有一刀使得痛快,感到越来越窝火,此刻哪里还收得住手。博尔燕喊停那一刻,他十分清楚必须收手,心里却憋着一股火气,却让他继续劈出了一刀,然后舒了一口气,这回终于完整地使出了一刀。

雷少轩看也不看,背对着贺兰缺,又是随手一刀。

随着贺兰缺的刀滑过,雷少轩的后背飘洒出一片血雾,众人忍不住惊呼出来。雷少轩背上被划出一道口子,与此同时,贺兰缺只觉自己脸上一凉,一道细细的血线沿着脸颊流下来。

“都喊停了,你怎么还出刀?”博尔燕怒道,众人也是议论纷纷,感到有些不齿。

贺兰缺用手捂着脸颊,感觉皮肉有些外翻,顿时惊得心头发颤,顾不上回答博尔燕的责问,急匆匆退了下去。

帖木兰急忙走过来查看雷少轩的伤口,看完舒了口气。雷少轩的后背只被划出一道浅浅伤口,敷完药很快就止住了流血。

博尔燕笑道:“凭这么小的伤口,就赢得了这么多美女,这生意在场的人都会抢着做,阿弟,要不你也划我一刀,把美女给我?”

场中的人都笑出来。

“这是阿姐的礼物!我怎么敢要。”雷少轩有些不好意思道。

“阿姐不会要那个贺兰缺的任何礼物。”帖木兰轻声道:“你赢的礼物,任由你处置。”

雷少轩挠了挠头,转身对着博尔燕道:“姐姐送我狼牙,我没什么回礼,就将这十个美女转送姐姐吧。”

边荒岁月 第七十二章 护送

博尔燕闻言欣喜不已,今日是她的生日,何况对雷少轩有好感,自然不会拒绝。

“阿弟,姐姐已经有了男人,否则一定嫁给你!”博尔燕开着玩笑道,“不过,姐姐一定帮你找一个漂亮的妻子。”

说着,博尔燕摘下脖子上的一串金项链,亲手给雷少轩挂上。

“以后,你也是我阿弟。”博尔燕越看雷少轩越是喜欢。

“喝酒,为勇士干杯。”博尔雄看着雷少轩,颇有些羡慕嫉妒恨,大吼道:“是男人都不醉不归。”

“阿弟,你为什么把十个美女送给博尔燕?”回家的路上,帖木兰忍不住问。

“阿姐,你不要这十个美女,我想要,但是我养不起啊。”雷少轩郁闷道。

“啊?”帖木兰恍然大悟,哈哈大笑,浑身乱颤。

刺杀事件逐渐平息,雷少轩小心翼翼地打听了许久,却已经打听不到新的消息了,所有的消息都是刺客已经全部被捕,钉死在城外的路边,耶律楚天也已经卸任边军大帅之职,回王都去了。

离开的时候到了,现在雷少轩只需要一个离开的理由,然而这个理由并不好找。

雷少轩喜欢现在的生活,平静而又温馨,每个人都对自己很好,尤其是阿香和帖木兰。

在天香阁,雷少轩被阿香当作部落幸存的孤苦伶仃的孩子疼爱着,问寒问暖,怕委屈了自己。

经过宴会美女事件,帖木兰更是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弟弟,什么都喜欢跟他商量,看来女人都喜欢有一个可以商量的人。

商铺里其他伙计也很喜欢这个勤快、好学、不计较得失的男孩。

这让雷少轩犹豫不已,如果自己不辞而别,她们该多担心,知道真相该多么失望,多么伤心。

雷少轩对北魏没有多少归属感。当他还是死囚的时候,靠厮杀挣扎求生,杀谁并不重要,既杀北魏人,也杀胡人,因此是不是归属北魏阵营对雷少轩来说并不重要,死囚本就是被抛弃的人。

为北魏而杀还是为胡人而杀,对雷少轩来说没有意义,死囚唯一的意义是活下来,这让雷少轩特别看重对自己好的人,这是自己唯一拥有的东西。

因此雷少轩把天香阁当另外一个家,心里特别珍惜阿香、帖木兰。雷少轩必须考虑如何离开,才能不让她们怀疑,不会伤害她们。

雷少轩只能慢慢等待机会。

一个消息让雷少轩隐约看到了希望,这消息跟帖木兰有关。

帖木兰曾在北魏一个宗门里学习,有一个特别喜欢她的老师,不知是何原因,几年前帖木兰回到了草原,并在卢城开了一家香料铺子——天香阁。

胡人贵族之间流传着一个说法,帖木兰最厉害的其实是医术,只是谁也没见过帖木兰出手,无法确定传说真假。帖木兰仅少有的几次出手,不过是随身拿出了疗效极其神奇的药物救人。

帖木兰出身高贵,乃部落嫡女,长得眉清目秀,肤若凝脂,在胡人眼里如天仙般美丽,因此成了各个部落求偶的香饽饽。

帖木兰所在部落羸弱,曾有大汗单于出身的部落贵族不顾脸面,欲恃强霸占帖木兰,传说帖木兰的老师为此事强入王宫,当着许多贵族的面,狠狠扇了大汗单于几个耳光,从此再无人敢欺负帖木兰,那个贵族被大汗找了个理由直接砍了,为弥补帖木兰,大汗册封帖木兰为公主。

雷少轩认为传说只是传言,毕竟帖木兰从来不提公主称号之事。

这天,天香阁忽然来了一队人马,领头的是城主二儿子、博尔燕的丈夫拓跋野,身后跟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武士,身穿黄色武服,胸口赫然绣着一个狼头和一面旗子,这是大汗王宫侍卫——金帐狼卫的标志。

金帐狼卫是大汗的贴身侍卫,除了这个年轻武士,雷少轩发现守在天香阁门口还有二十多个金帐狼卫,这些侍卫都是身材魁梧,容貌俊美,身高一样的武士。

雷少轩撇了撇嘴,想起了自己的师父张青,心里暗骂:“呸,都是跟自己张青师父一样的臭美,其实都是银杆蜡枪头”。

为首的年轻人对着帖木兰道:“帖木兰公主,请让左右退避,有大事禀告公主。”

其余人早已经退避,只有雷少轩在身边,帖木兰摆摆手道:“不必了,要我参与的事,我阿弟也可以参与。”

年轻人略微犹豫了片刻,拿出一支金灿灿的金箭,捧在手里,后退一步,单膝跪下。

“大汗金帐一等侍卫阿都沁日,奉大汗金箭敕令告之帖木兰公主如下:大汗病重,请帖木兰公主即刻启程,前往大都诊治。”

帖木兰果然有公主的称号,看来传闻是真的,雷少轩有些吃惊。不过天香阁的旗子上有狼的图腾,而且天香阁在胡人贵族中备受尊敬,想想也就不奇怪了。

帖木兰脸上略微紧张,双手紧握,脸上露出有些奇怪的表情,似乎早就知道消息。

“大汗所需药物尚未备齐,还需等几日。”贴木兰有些迟疑道。

“大汗病情已经不容拖延,大都王宫内各种药物种类齐全,请帖木兰公主尽快启程。”

阿都沁日尽管年轻,却是满脸风霜,有些憔悴,目光坚毅,流露出与年龄不一致的沉稳。

“我很清楚王宫的药库都有些什么,大汗所需的药材那里恰恰没有。”

帖木兰摇摇头,声音平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看不出推脱还是真有其事。

“王都离此地快马不过数日路程,即便王宫没有的药材可派人来取,或者公主先行,留人送药后到。”阿都沁日恳求道,“大汗的病片刻不能拖延,请公主先行启程早日诊治。”

“不可如此仓促上路。”拓拔野忽然说道。

“为何?”

雷少轩有些唐突地问道。

这种场合,没有雷少轩说话的机会,然而雷少轩从拓拔野的话里听出些不同寻常的味道,有些替帖木兰担心。

“太仓促了,无法保证帖木兰公主安全到达王都。”

一句话道尽了原委,帖木兰默不作声,显然有所预料。

“大汗已经料到此事,特地派了二十四名金帐狼卫,我倒要看看谁敢撩狼卫虎须。”

闻言,阿都沁日豪气顿生。

西胡武士中,最强的自然是金帐狼卫。

一次出动二十四名金帐狼卫,足见大汗对此事的重视。要知道,往日派往各个部落传令的,至多有一、两名狼卫。

阿都沁日相信自己的二十四名护卫,都能以一当十,护送帖木兰安全抵京绰绰有余。

能够成为狼卫的,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胡人勇士,并经过残酷的训练淘汰,狼卫是草原之狼,武功自然能横冠草原。

草原上不可能出现数百人的队伍攻击狼卫,也没有部落能容忍数百人的队伍出现在自己的地盘上,除非想造反。因此,凭借自己手里的二十四名狼卫,足以横扫百人队伍,千军万马中冲出去也没有任何问题。

凡是小心为好,阿都沁日想了想,道:“不过既然拓跋兄如此说,为安全起见,请拓跋城主派遣五十名武士随行。”

“是谁不让姐姐前往大都给大汗看病?”阿都沁日和拓拔野走后,雷少轩忍不住问道。

“是西单于耶鲁楚天,大汗的亲弟弟。”

雷少轩心里一紧,道:“就是与北魏征战的大帅耶鲁楚天?他手底下可都是军队,他要是不想让姐姐去大都,就凭那二十四个傻子和拓拔野五十名马夫,能安全护送阿姐到王都?”

帖木兰吃惊地看着雷少轩,吃吃道:“傻子?马夫?”

“站在天香阁门口,身子板直,像个木桩,不是傻子是什么?至于城主府里的武士,对上边军,也就算个马夫。”

雷少轩有些不以为然。

在雷少轩眼里,狼卫身体板直,站位刻板,身材英俊秀美,显然是刻意训练出来的。

也许狼卫战斗力惊人,但是雷少轩一眼就看出来,这些狼卫没有上过真正的战场,没有残酷的战场洗礼过的那种锐利和桀骜。如此刻板的人上了战场,多半反应也必然刻板,往往死在生死一线间的战斗,在高手眼里这些人不过是傻子高手。

也不知道狼卫的信心是哪里来的,参加过特种训练的雷少轩清楚地知道,真正的危险来自于不经意之间的爆发,只有参加过真正的战斗,经历过无数突发情况的人才能领悟。

帖木兰不知道雷少轩的眼光竟然如此之高,有些迟疑道:“他们的力量应该足够护送咱们安全到王都了吧?即便是耶律楚天,也只能出现小队人马刺杀,不敢明目张胆地出动大队人马,沿途部落也不允许自己的地面上有大队不明身份人马出现,否则就是造反。耶律楚天还不敢造反。”

“为什么耶律楚天不让你给大汗看病?假如他想阻止你前往大都,那么你估计一下他的决心有多大?或者你把大汗的病治好了,后果是什么?”

雷少轩一字一字问道。

他对胡人的内部事务并不清楚,但是对刺杀任务的制定细节,却一点都不陌生,他可是特种集训过的,说是专家也不为过。他的问题,直指核心。

帖木兰闻言一愣,她很少关心这些,即便上路,护卫事宜自有他人操心,无需她费心。

雷少轩这一问,隐约地让她担心起来。

“耶律楚天原本支持大汗二儿子耶律代良,得罪了大儿子耶律代善。没想到耶律代良被刺杀而死,如今国内是耶律代善代政。”

帖木兰皱着眉头,道:“代善代政时日不久,根基不稳,如果大汗死了,国内必有内乱,耶律楚天有军队在手,必能与代善抗衡。如果大汗病愈或者好转,代善就有更多时间稳定朝廷事务,收服代良背后的部落势力,而代善及时稳定了局面,第一件事便是除掉耶律楚天。大汗能否多活些时日,对稳定局势十分重要,也事关耶律楚天生死。”

虽说帖木兰不关心时政,但是她常出入胡人贵族豪门,这些国内大势,对她来说并非秘密。

大汗病重将死,卢城各个部落必然各自选边站队,原先帖木兰并不在意这些,可是大汗的病,却将自己的命运拖入一个漩涡。

边荒岁月 第七十三章 宝刀

帖木兰说着,心里隐隐不安起来,一种无力感油然升起,忽然道:“阿弟,你陪我去大都吧。”

“好。”雷少轩迟疑了一下道。

雷少轩本想借此机会离开天香阁回北魏,然而听到帖木兰叫声“阿弟”,心里又犹豫起来,本能地觉得帖木兰此去危险重重,自己实在不能离开。

“阿姐,”雷少轩沉思了片刻道,“天香阁还有谁随行护送?”

帖木兰苦笑道:“天香阁只是商铺,没有武士。叶赫伦部已经没落,如今靠着阿姐脸面支撑着,才不被其他部落兼并,部落里根本派不出勇士,就算有些武士,顶不上什么大用,还不如天香阁伙计用着随心。”

“你和阿香跟随,再从天香阁选四人随行就好。”帖木兰想了想,道,“有狼卫和城主府五十名武士护卫应该足够了,对付几百名伪装的盗匪不在话下。”

“远远不够。”雷少轩越发感觉不安。

看到帖木兰虽然有些不安,却依然心存侥幸,雷少轩有些焦急,越来越觉得自己此时无法离开。

“如果有军队强行冲杀,狼卫和城主府五十名武士足够抵挡,就算无法抵挡,也能护送你冲出去。可是如果是刺杀,远程一支毒箭就可要了你的命;而靠近你的身边,一刀一枪一斧一锤甚至高手一掌便可夺命,阿姐身边必须有可靠的护卫。”

雷少轩缓缓道:“狼卫和城主府武士都是外人,绝不能完全相信,不能让他们充作身边护卫,贴身护卫必须另选可靠的人担任。”

帖木兰闻言瞪大了眼睛:“你是说狼卫和城主府武士并不可靠?”

雷少轩摇摇头道:“可靠不可靠无法判断,因此只能把他们当成不可靠看待。你的生死牵扯利益太大,绝不能把性命交给无法完全相信的人。”

帖木兰本就聪慧无比,闻言醒悟,越发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道:“你打算怎么办?我来想办法找人。”

“除了狼卫和城主府五十名武士担任外围护送外,阿姐身边必须再安排三道防线。”

“三道防线?”帖木兰瞪大了眼睛,想不明白怎么还能安排三道防线。

“想办法找二十名武士分两组,十名武士组成第一道防线,这道防线不让除了拓跋野和阿都沁日外的任何武士靠近阿姐,这是明的防线;另外十名武士扮成天香阁的伙计,随身护送阿姐,组成第二道防线,他们的身份不能让外人知道;第三道防线只有阿姐、我、阿香还有一个和阿姐身高差不多的女孩子组成……”

“你是说让人冒充我?”帖木兰吃惊道。

“嗯,这道防线由我来安排,阿姐找人就好。”

“好的。”

帖木兰忽然直直注视着雷少轩。

“阿弟,你是一个沦落街头的少年,怎么会懂得这么多?”

雷少轩闻言一惊,猛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圆谎,只能露出一脸的委屈。

“阿姐,我阿爸是部落首领,这些保卫和暗杀的安排多少懂些。原来他还有一把好刀呢,可是部落被攻陷,火光冲天,我来不及找了,那把刀可是宝刀,上面都是宝石,比博尔雄拿的那把刀好太多……”

雷少轩小心翼翼地转移着帖木兰的注意力,果然帖木兰闻言脸微红,雷少轩跟自己这么久了,一把刀都没有为他买过,心里原本有些愧疚,心中的些许疑狐顿时被这念头驱散了。

“阿姐给你找一把好刀。”

说起宝刀,帖木兰显得信心十足,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博尔燕欠我一个大人情,而且上次你刚送她十个美女,几串狼牙就想打发?想得美。哼!我知道她手里就有一把宝刀,说是留给儿子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她儿子还在拓拔野的肚子里游泳呢。”

“在拓拔野的肚子里游泳?”雷少轩闻言,愣了一下,醒悟过来,笑弯了腰。

帖木兰也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顿时风情万种,百媚横生。

帖木兰找的人竟然是博尔雄,看到博尔雄领着十个武士进来,雷少轩还有些发愣。

这些武士举止沉稳,目光锐利,显然是久经战场杀戮的战士。

博尔雄是个自来熟,看到雷少轩显得颇为高兴,一把搂住大喊:“兄弟,好久不见,你太不够意思了,那么多美女,也不送我一个。”

搞得雷少轩很不好意思。

“你那一刀,让贺兰缺那个小白脸破了相,再没有哪个好女人靠近他了,真让人痛快!”

博尔雄兴高采烈道。

“啊?”雷少轩惊奇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贺兰缺的脸被雷少轩一刀划破,尽管伤不重,却破了相。

其实贺兰缺与博尔雄也算是好朋友,然而贺兰缺长的太好看了,而且谈吐文雅,举止得体,常常成为聚会的焦点和女人的目光中心,博尔雄等人早就感觉不耐烦了。破相后,女人们的目光不再那么关注贺兰缺,让博尔雄等人有了露脸的机会。

原来是这个原因,雷少轩哭笑不得。

其实雷少轩对那一刀感觉有些后悔,毕竟当时是比武而非生死较量,而且自己与贺兰缺之间并无恩怨,没必要让贺兰缺伤得那么难看,想到这,雷少轩感到有些不自在。

“没关系。”博尔雄以为雷少轩担心贺兰缺怪罪他,安慰道:“这件事不怪你,只能怪贺兰缺自己,而且这小子脸上有道刀疤,显得更像男人了。”

“他原来不像男人吗?”雷少轩奇怪地问。

“像男人,更像个唱戏的。”博尔雄脸上微微一笑。

想起贺兰缺的举动,果然像个唱戏的,雷少轩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博尔燕还让我给你带来了一把刀。”博尔雄羡慕道,“你比那小白脸还有女人缘。”

哪跟哪啊?雷少轩哭笑不得,这都是帖木兰的功劳。

博尔雄打开层层包裹的牛皮,露出一把嵌满宝石的长刀。

黝黑的紫檀木刀柄,长度超过一尺多,上面用黄金铸嵌了一条栩栩如生的盘龙和一条五彩飞凤,龙欲腾欲怒,凤唳长空,华丽不凡。

犀牛皮刀鞘画满飞天仙女,嵌满各色宝石,璀璨如夜空星辰。

“好刀!”阿香惊叫出来。

光看外表,就已经尽显此刀的不凡。

帖木兰站在一旁满脸微笑,放下心来,自己终于给阿弟找来一把好刀。

雷少轩执刀在手,缓缓拔出刀,寒光一丝丝飘出,如影如幻。

刀锋刚拔出一半,博尔雄惊叫起来。

“雪花刀!”

如镜般刀面冷气森森,布满雪花似的纹路,丝丝寒光似流似溢,仿佛为盼来了期待已久的出鞘而雀跃。

“唰。”一声轻响,雷少轩拔出了刀,心里欣喜不已。

看到博尔雄羡慕发直的目光直直盯着宝刀,雷少轩微微一笑,忽然手一翻,一刀往博尔雄脑袋轻划了过去,猝不及防之间,博尔雄惊得魂飞魄散,众人目瞪口呆中,几缕头发从博尔雄的头上飘了下来。

雷少轩顺势又是一刀,划过空中飘荡的头发,头发如微风吹抚,断为了两截。

博尔雄来不及惊怒,见状转为嫉妒,道:“铁木,如此好刀,便宜你了。”

又酸溜溜道:“可惜是柄直刀,咱们胡人惯用弯刀,这把刀也只能挂在墙上。如此华丽的刀,也只能哄女孩子玩,到了战场之上,就凭这些宝石,也是吸引仇恨的刀。”

雷少轩笑笑,忽然拿出一柄小刀,暗运内力和神念,几下子就将刀柄上的黄金,刀鞘上的宝石,干干净净地全都撬了下来。

帖木兰正替雷少轩高兴,见状惊道:“阿弟,你……”

“阿姐,我好喜欢这把刀,不过傻大头说的对,这是把杀人的刀,不需要太华丽。”

雷少轩说着,把所有的黄金、宝石全塞到阿香的手里。

“阿香姐,这些给你了,是帖木兰公主阿姐和铁木阿弟送你的嫁妆。”

阿香脸又羞又怒,转身恨对博尔雄道。

“都是你这傻大头胡说八道,毁了这么好的宝刀。”

抓着黄金宝石,追着博尔雄拳打脚踢,博尔雄抱头鼠窜。

帖木兰不理这对男女,有些惋惜地对雷少轩道:“此刀似刀似剑,乃是西波斯进贡给大汗的礼物,唤作‘金龙逐凤’。后来辗转到了城主手里,刀身由镔铁打造,锋利无比,不过金龙刀是直刀,你用得习惯吗?”

雷少轩自练刀以来,从没有过一把好刀,此刻正兴奋不已,闻言也不答话,后退几步,顺手舞了几个刀花,越练越兴奋,忽然长啸一声,将金龙刀往空中抛去。

金龙刀腾空飞起,在空中翻腾几圈后沉沉地坠落,雷少轩身影鬼魅般突闪,顺势将手里刀鞘往空中一抛,刀鞘套住金龙刀,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疾速下沉,雷少轩潇洒地打了几个圈,如风般卷过金刀,横在肩膀上,停住身子看着帖木兰。

“好!”博尔雄忘记了打闹,直直地看着雷少轩。

雷少轩刀术凌厉,身法潇洒飘逸,显然是刀术高手。

“阿姐,谁敢欺负你,这把刀将横在他脖子上。”雷少轩满含深意,似有所指道。

帖木兰闻言轻叱一声,脸有些羞红,竟然忘了问雷少轩是如何练就的这刀法。

边荒岁月 第七十四章 嘱托

草原一望无际,天空蔚蓝,朵朵白云飘荡,满眼都是绿色,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各色野花。

原野上,不时游荡着群群的羊群,远远望去,分不清是白云还是羊群。

骑马行走在辽阔的草原上,雷少轩感到心胸开阔起来。

仿佛所有的烦恼、忧虑、警惕、忧伤都融入了草原之中,变得宁静惬意,甚至慵懒无聊,似一块绿色的绸缎,在心里上下飘荡。

学着胡人,雷少轩摘下一朵美丽的野百合,斜插在头髻上,顿时显得风流浪荡,惹得阿香直翻白眼,忍不住道:“戴花的都是不正经男人,男孩子不要学坏。”

雷少轩笑了笑,突然策马上前,把一朵百合花,猛然插在了阿香的头发上,顿时将阿香圆润、朴素的脸映出几分俏色。

博尔雄打趣:“铁木长大了,都知道给媳妇戴花了?”

只有自己的男人才能给媳妇插上花,插花意味着求婚示爱,雷少轩不知道胡人的这个规矩。

一行人中也没人把这当回事,雷少轩还是个少年,所有人都知道阿香心疼雷少轩,把他当弟弟看。

闻言,雷少轩心一惊,苦笑不已。

来到天香阁数月,自己的心似乎变得柔弱和多愁善感起来。

死囚营、前锋营时时绷紧的神经松懈下来,所有的紧张、恐惧、不知道明天性命在哪里的彷徨,此刻似乎都被遗忘,过往的一切痛苦经历似乎没发生过。

雷少轩突然羡慕起身边的所有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轨迹,无忧无虑,随着命运之河漂泊,自己的命运却从来没有轨迹。

雷少轩在命运之河中漂泊,从来就没有方向,只能随波逐流,拼命地在挣扎中求生。

此刻,命运仿佛为他打开了一个口子,让他看到了自由。

也许不回去,在草原上以铁木的名字生活下也不错。雷少轩想道。

念头一生,妈妈、妹妹、胡友德、袁文伯......一张张熟悉面孔却立刻浮现眼前。

雷少轩的心顿时有些疼了起来,不由感到有些心酸,心情立时黯淡起来。

一阵沉默不语。

“阿弟,怎么了?”

帖木兰是个敏感的人,似乎感觉到了雷少轩的忧伤,策马上前悄声问。

“想女人了呗,回头在部落给他娶个媳妇就好!”博尔雄撇了撇嘴,开着玩笑。

博尔雄只要有酒、女人,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

听到博尔雄的话,雷少轩却也懒得计较,猛然一夹腿,策马飞驰,飞快地向未知的远方疾驰而去。

远远望去,天山脚下一个山坳里的一片开阔地,星星点点的散落着一顶顶的帐篷。

一条蜿蜒的河流,沿着山坳,绸带般向着天边飘去。

忽然,远处响起了悠长、嘹亮的呜呜号角声,部落的人群,聚集在了部落前面的空地上,等待着车队的到来。

迎在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手里拿着木杖,头戴一顶黄金皮帽,帽子上插满颜色鲜艳的羽毛,脸上用红、紫、黄三种颜色画出图案。

他正是部落首领铁赫帖木尔,帖木兰的父亲。

铁赫帖木尔身后,同样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武士,头上插着单根羽毛,其余人落在了三个人身后。

车队武士跟着帖木兰来到铁赫帖木尔面前,单膝跪下行礼,只有帖木兰没有行礼,浅浅地叫声“阿爸”,却对另外的两个男人视而不见。

见状,这两个男人苦笑不已,他们是帖木兰的哥哥铁赫海都和铁赫海石,帖木兰却从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

铁赫帖木尔十分高兴,拉着帖木兰的手,朝前面走,雷少轩正要起身跟博尔雄离去,帖木兰却转身对雷少轩道:“跟着我!”

雷少轩不明所以,跟在了帖木兰身后,来到了一顶宽大的帐篷外,雷少轩闻到了浓郁的药香。

帐篷里面空间很大,中间是一张床,床前点着一盆火炭。

床上躺着一位妇人,盖着雪白的被子,并不是胡人常有的毛被,而是棉被。旁边站着两个丫环,都穿着绸缎华裙,并非胡人打扮,帐蓬角落还摆着茶几,处处不同于胡人摆设,让雷少轩不由微微有些诧异。

“阿妈!”帖木兰飞快扑到床边,俯在妇人身上,她是帖木兰的母亲苏娜。

看得出,苏娜是一个美丽的妇人。

脸庞匀称,皮肤润滑白皙,不像一个胡人。

此刻苏娜呼吸急促,握着帖木兰的两只手,瘦得只剩皮包骨头。

显然,苏娜病得很重,卧床已久。

帖木兰拉着苏娜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泪水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傻孩子,我不是好好的吗?......”苏娜用沙哑的声音,小声说道。

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苏娜一句话没说完,就停下来直喘气。

她忽然转眼看向雷少轩,这个跟在帖木兰身边的陌生男孩。

帖木兰不会随便让男人跟在身边,更不会让陌生人进入这个房间,能够随帖木兰进入这个房间的人,跟帖木兰一定十分亲近。

意识到了什么,苏娜的脸色忽然红润起来,脸上浮现出激动和宽慰的表情,两只手轻轻抚摸着帖木兰依然流泪的脸。

“我的帖木兰长大了呀;谁家的幸运男孩,被帖木兰领来了呀?”

雷少轩年身材挺拔,虽然皮肤黝红,却眉清目秀,沉稳内敛,尽显翩翩风采。

雷少轩比帖木兰小不少,不过草原婚配,不大计较年龄。草原条件艰苦,生养困难,男人很早就成亲,娶的大多数是年龄大的女人。

闻言帖木兰羞红了脸。

雷少轩急忙走向前,跪下道:“阿玛,我是铁木!”

胡人对辈分大的妇女,都可以叫阿玛。

苏娜显然误会了雷少轩与帖木兰的关系,不过雷少轩依然心头涟漪波动。

看着机灵、眼睛清澈的雷少轩,苏娜心里很是喜欢,更有隐约期盼。

苏娜拉着雷少轩的手,柔声道:“帖木兰是个苦命的孩子,要好好对帖木兰。”

这是一种很重的嘱托,闻言雷少轩心里顿时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尽管是个误会,却是个美丽的误会。

似期盼,似亲近,似给与与接受,这嘱托仿佛在雷少轩的心里压上了一块石头,又似种下了一颗树。

不知是什么原因,帖木兰并不解释。

“我会的!”雷少轩坚定道。心头甜甜、酸酸的感觉再也无法遏制地滋生起来。

苏娜又拉过帖木兰的手,和雷少轩的手握在一起。

“我活不了多久了,看不到你们成亲。你们要同甘苦共患难,相互扶持,一生不离不弃!”

帖木兰顿时嚎啕大哭起来,雷少轩不知所措。

之前雷少轩对帖木兰从来没有过别的想法。

帖木兰如此美丽、身份高贵,不可亵玩。雷少轩一直把她当姐姐看,感到很亲近。此刻,面对苏娜仿佛是生命的嘱托,心里某块冰冷坚硬的东西,被融化了。

雷少轩见惯生死,看着帖木兰耸动的肩膀,听到她低低地抽泣声,显得那么无助,心里不由涌起了强烈的呵护感,心头有了牵挂,顿时觉得自己长大了。

决不让任何人伤害帖木兰,她是我的,她母亲将她交给了我。这种念头一旦在心头扎根,再也驱除不掉。

雷少轩经历红尘,却谈不上有感情的经验,此刻更像是情窦初开,突然不知道如何面对帖木兰,觉得有一种陌生的距离感,却又盼着亲近,欲近而若离。

走出帐篷,帖木兰和雷少轩来到一处河边,并肩坐着。

河水蜿蜒清澈,微风拂过,河面泛起阵阵清波。

远处,鹰击长空,声彻云霄,碧空万里,飘着朵朵白云,此景如诗如画,让人顿时心胸开阔。

帖木兰柔声自言自语道:“阿玛是北魏人,随外公到草原经商,不料商队被劫,所幸阿玛被阿爸所救,从此跟了阿爸,多年前生了重病,从此卧床。”

帖木兰伤心的眼泪滴滴掉落,让雷少轩心疼不已。

“你医术高明,难道也没办法吗?”

“我师父才叫医术高明,连他也没办法。”帖木兰伤心道:“她的病,乃是先天寒症,娘胎里先天不足,能拖到现在已经是奇迹。病可医治,命却不可抗!”

想到自己的身世,雷少轩不由悲上心头,恨恨幽幽地说道:“我要与命运抗争!”

此刻,帖木兰坐在雷少轩身边,浑身上下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淡香,雷少轩早就经历红尘,哪里还不知道这是少女体香。

世上哪里还有比少女体香更迷人的香料?

闻到这体香,雷少轩心魂俱醉,心头激荡,阵阵冲动让雷少轩颤抖着,悄悄地将手臂环抱向帖木兰。

肩上一紧,帖木兰顿时满脸羞红,有些发窘,有些慌乱起来

“不......不......”帖木兰挣扎道。

雷少轩哪里还控制得住,一把抓住帖木兰的手,可是帖木兰坚决地挣开了,起身就要走。

雷少轩心里一阵恐慌和失望,有些不知所措,任由帖木兰离去。

看到雷少轩失望的样子,帖木兰有些不忍,又悄悄地坐下。

两个人不说话,静静地看着河面,喝水发出咧咧的声响,向远处流淌而去。

沉默了一会,雷少轩又看向帖木兰,帖木兰顿时又有些慌乱起来,羞红着脸,发窘地低着头,随手拿着一根芦苇,在地上乱划,想着心事。

雷少轩再也忍不住心头冲动,抓住帖木兰的手,被帖木兰坚决挣脱。

雷少轩有点急躁起来,突然对帖木兰惊道:“你眼睛下面有东西!”

帖木兰一惊,急忙道:“是什么?”

“别动,是一只小虫子,闭上眼睛,我帮你打下来!”

雷少轩的声音有些颤抖。

帖木兰闭上了眼睛。

边荒岁月 第七十五章 梦幻

看着纯真有些笨拙的女孩,雷少轩手有些颤抖。

帖木兰闭着眼睛,美丽的睫毛微微颤动,凝脂的脸上泛着圣洁的光芒,诱人的洁白脖子让人不忍亵渎,空气中弥漫着的醉人体香。

雷少轩心里忽然忐忑起来,涌动着丝丝的罪恶感,无法抑制的冲动,让雷少轩鼓起勇气紧紧搂住帖木兰,吻向娇艳动人的嘴唇。

帖木兰突然遭袭,顿时羞红了脸,慌乱起来,心里突突乱跳,本能地挣扎着推开雷少轩,心里又有着隐约的期盼,两手抓住雷少轩,也不知道是推还是拉,有些不知所措。

雷少轩心飞天外,激动、甜蜜、冲动,让他想更进一步抱着帖木兰。

帖木兰猛然推开了雷少轩的手臂,羞红着脸,一言不发,快步而去。

帖木兰在叶赫伦部落里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铁赫帖木尔只有苏娜一个妻子,这在胡人部落里,显得极其罕见。

胡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大多数部落首领拥有多位妻子,并且常常以拥有妻子数量多少为荣。

胡人人口稀少,部落之间争斗不断,大量的男人死于战争,造成女多男少的局面。一夫多妻是实现部落人口增加的无奈之举,胡人早婚,无非也是繁衍的需要。

帖木兰有两个哥哥,大哥铁赫海都,二哥铁赫海石。不过这两个哥哥似乎极其惧怕帖木兰,毕竟妹妹只有一个,铁赫帖木尔对她无比溺爱。

雷少轩曾看见铁赫海都因为顶撞帖木兰,被铁赫帖木尔狠抽了好一顿马鞭,大概这也是哥哥惧怕帖木兰的原因。

叶赫伦部落是个古老的部落,曾经繁盛一时,却因为连年战争,逐渐衰落。如今人口比较少,无力对外征伐,周边部落无时不想着征服吞并叶赫伦部落。然而帖木兰有着公主的身份,吞并叶赫伦部落,无疑直接挑战大汗,为大汗所不容。

仗着帖木兰的身份,叶赫伦部落才避免了为人所吞并,帖木兰无疑是叶赫伦部落的根基,自然地位尊崇。

草原自然条件恶劣,部落物资匮乏,天香阁利润丰厚,因此帖木兰常常补贴部落粮食,帮助部落度过一次又一次的灾年饥荒,帖木兰也因此得到了部落的拥戴。

在部落,帖木兰说话都比铁赫帖木尔有用,然而正是帖木兰在部落是个特殊的存在,也造成了帖木兰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婚配对象。

帖木兰眼高于顶,胡人无人能入她眼,除了帖木兰自己,谁也无法作帖木兰的主。

于是,帖木兰的婚事就耽误下来,难怪苏娜看到帖木兰领着雷少轩,激动万分。

夜幕降临,篝火升起,部落在河边举办仪式,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

比武,摔跤,骑马,夺羊......能够体现男人英雄气概的活动,今晚都能见到。

阿都沁日代表着大汗,拓拔野代表卢城城主,地位都十分尊贵,因此临近的几个部落首领,都被邀请一起参加狂欢,部落驻地外的开阔地面,搭起了顶顶帐篷,使得部落营地更显热闹。

夜色逐渐暗了下来,阿都沁日、拓拔野、铁赫帖木尔、帖木兰、博尔雄……部落的主要人物,围站在一起,看着一位萨满巫师主持仪式。

萨满巫师手持一把木剑,头上插了一圈颜色艳丽的羽毛,脸上用红、黑、白颜色画满了神秘的图案,唱着神秘的胡曲,围着一堆木材搭成的祭台踏着星步。

突然,萨满巫师大喝一声,手里的木剑,竟然射出火,喷向祭台,转眼间燃起了熊熊大火。

部落人群发出欢呼声,活动开始了。

营地堆堆的篝火燃起,博尔雄似乎全身发痒,浑身难受,两眼不停地到处张望,不过帖木兰一瞪眼,博尔雄如同老鼠见了猫,又缩了回去。

雷少轩心里暗笑,博尔雄看见喝酒、比武之类的活动,哪里还能按捺得住?

远处的比赛已经开始,这里萨满还在念念有词,主持祝福部落昌盛之类的仪式。好容易等到萨满巫师结束了仪式,帖木兰一点头,博尔雄转身没入人群,消失不见了。

雷少轩漫无目的乱逛,与他熟悉的人都已经兴奋地跑开,与朋友们一起参加部落狂欢。

说到底他来自北魏,对部落生活有着本能的抗拒,这里是他乡而非故园,对他来说自己是个外人。

博尔雄一会去比刀,一会去摔跤,有时被某个部落邀请参加抢羊。

每次胜利,博尔雄都被一群早就等待在那里的姑娘围住。这是胡人的传统,胜利者往往被仰慕自己的姑娘邀请,进入某个帐篷。

不过雷少轩发现,博尔雄似乎对出风头更感兴趣,不断拒绝着姑娘,不停地参加下一个活动,这让博尔雄虚荣心满足的同时,名声迅速在部落里传开。

不服气的部落男人,都以挑战博尔雄为荣,雷少轩发现甚至海都、海石都追着博尔雄挑战。

博尔雄不时显露出轻蔑的态度,这让部落的男人更愤怒。

雷少轩感到好笑,博尔雄到哪里都是拉仇恨的主,不过博尔雄对雷少轩似乎另眼相看,邀请雷少轩比武的态度,谦虚而又坚决,只是被雷少轩更坚决的态度拒绝了。

随意闲逛了几个活动的场地,雷少轩越发感到孤独。

雷少轩无聊地走着,偶尔打听阿香、帖木兰的消息,却被神秘地告之,阿香跟情郎钻帐蓬去了。帖木兰一如既往,回部落就只有一个去处——苏娜的帐篷,她只会陪着妈妈。

雷少轩想着心事,觉得自己像一匹孤狼,与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于是漫无目的地走着,逐渐离开了狂欢热闹的人群,来到了寂静的部落外围的河边。

月光如水,洒满大地;水面如镜,宛如一条蜿蜒的玉带,横在草原上。

寂静的夜色,将一切隔在了身后,欢笑声,火光,兴奋的人们……一切都与雷少轩无关。

河水发出轻轻的波浪拍打声,蛐蛐叫声,蛙声,与雷少轩的心声融为一片,分不清彼此。

枕着柔软的草地躺下,雷少轩闭上了眼睛。

他忽然想起了妈妈、妹妹,不由流下了泪水;又想起胡友德那张凶恶的刀疤脸,此刻显得那么憨厚、敦实;罗浩,那狡猾略带讨好的脸,哦,如今估计又去抱哪个死囚营的大腿了吧。罗浩总能用那张狡猾、卑微的笑容,在各种复杂环境中,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忽然,一张焦急的面孔出现在雷少轩脑海里—胖姑。

雷少轩不由睁开了眼睛。

转眼间自己离开死囚营两、三年了呀,不知道她们过的怎样?两位师父过得如何?袁文伯、张青估计担心死了自己的女儿,然而袁文伯再担心,都永远是一副不紧不慢、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张青却着急着坐卧不安了吧?

雷少轩心绪万千,往远处看去。

月光下,远处迷迷茫茫,黑黢黢的远处群山如莽,月光如绸缎般盖住了草原 ,草原上微微泛出如水白光。

放空一切,雷少轩不由自主地念起了《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

雷少轩闭着眼睛,唱出经文,梵音袅袅,往周边传去。

声音所到之处,一切都逐渐寂静下来,离雷少轩不远的河里,不知不觉中挤满了各色的鱼,都浮着头,静静停在水面上。

雷少轩的思绪仿佛停住了,闭着眼睛,脑海里却能感觉到身边一切都静止了。

脚下的蚂蚁不动了,石头缝里卧着的蛐蛐一动不动,停止了叫声,仿若塑像一般,无名的小花,缓慢却又坚定地绽开。

雷少轩能看见风微微拂过,月光照在身上,衣服纹路清晰可见,甚至雷少轩看见了自己身后停着一只蜻蜓……一切那么清晰、生动,如梦如幻。

雷少轩一惊,睁开眼睛。

一切又活了过来。蛐蛐重新发出“果果”叫声,河水翻动,鱼群散去,蛙声一片……这不是梦。

雷少轩有些惊喜。自从修炼金刚经,自己逐渐能感知身边丈许范围的事物,只是感觉模糊,无法与眼睛观察的相比。

如今,自己的感知却比眼睛看到的更清楚。

雷少轩意识到,自己的感知足足提升了一大截,这不由让他感到惊喜又有些害怕。

刚才所有的小动物似乎都停止了活动,如同在听自己讲经,难道自己修习佛经有成了?不会真的变成一个和尚吧?

《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让自己静心凝神,坚毅如铁,这是意志感知的基础,《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却更像引路明灯,不让自己堕入沉沦,让感知更加清晰纯粹。

感知这种能力,在前锋营里绝无仅有,会极大地增强他的战斗力,基本上不会害怕被暗箭所伤,或者被人偷袭。以雷少轩的能力,正面战斗,雷少轩一向极有信心。

自从修炼金刚经开始,雷少轩觉得心灵清透,意志坚定,很少作噩梦。对战场上残酷的景象,感觉也逐渐淡然,仿佛一切如梦如幻,李桧常常觉得雷少轩有些过于冷酷。

雷少轩又闭上眼睛,一遍又一遍默念《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

不知不觉中,雷少轩在河边睡去。

月光如水,撒在雷少轩身上,撒在大地上,月光下万物融为一体,分不清河水,蛙声,蛐蛐,小花,小草 ,石头……

雷少轩的脑海也分不清是梦是幻。

边荒岁月 第七十六章 惊马

第二天,雷少轩、帖木兰、铁赫帖木儿、阿香齐聚一个帐蓬里,帐蓬里还有六个身高和帖木兰一样的部落女孩。

六个女孩子站成一排,等待着雷少轩的挑选。

雷少轩仔细打量着这几位专门挑选出来的女孩,她们长得并不美丽,但是除了脸形之外,身材、身形和帖木兰都差不多。

“有一件事,对部落来说生死攸关。”雷少轩平静说道,心里颇有些不忍。

“这件事需要有人冒生命的危险来完成,甚至会九死一生。之所以选你们来,是因为部落之中,你们最合适。”

几个女孩闻言,顿时紧张起来。

雷少轩狠了一下心,道:“所以你们想一想,你们怕不怕死?如果让你们死,你们有什么愿望和条件?记住,这件事自愿参与,你们不用担心部落会强迫你们。”

六个女孩子闻言,面面相觑,脸上露出惊恐、彷徨的目光,身体瑟瑟发抖。

她们不完全相信雷少轩的话,但凡事关部落安危,哪一次是自愿的?

雷少轩叹了口气,心里感到有些失望,却也没有感到意外。

雷少轩知道,胡人部落里,部落首领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哪怕让这六个女孩子去死,她们都无法抗拒。

雷少轩不愿意让帖木兰使用这种权利,见惯生死,雷少轩再也不愿意屠杀无辜的人,更何况是年轻女子。妇孺属于保护对象,不该参与战争和杀戮。

雷少轩曾经扪心自问,为了帖木兰的性命,选择牺牲其他无辜的女孩是否值得,答案是值得的。

然而,雷少轩对这个答案感到不寒而栗,惴惴不安。

“大人,能问为什么需要我们去送死吗?”

一个女孩子鼓起勇气,怯生生问道。这女孩子看上去虽然有些惊恐,但是眼睛明亮,显得很坦然。

“抱歉,不能。此事绝密,留下来的人才能知道秘密,我再说一遍,这件事需要自愿,如果你们选择留下来完成任务,部落会竭尽全力弥补你们。有什么条件和心愿,部落会帮你们达成。如果不愿意,你们现在就可以走了。记住,今天的事情,绝对不能跟任何人提起。”

“我留下。”这女孩松了口气,道:“我叫阿不罕娜,我有个愿望……”

“好。”雷少轩闻言大喜。

“我叫呼兰兰,我也愿意留下来。”

忽然,又有一个女孩子举手,看见雷少轩惊喜的目光,急忙低下头。

“我叫阿齐格娜,我也可以留下……”另外一个女孩子高高地举起了手,目光兴奋,有些羞怯踊跃。

雷少轩低估了胡人部落的号召力。

如果需要为部落奉献生命,许多人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包括这三个年轻的女子。对于明知道必死的人来说,任何条件和愿望与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许多人知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剩下的三个女孩子,依然有些犹豫,欲言又止。

雷少轩知道,她们也许还在怀疑雷少轩是否真的保证是自愿的,如果不去是否会被部落惩罚,死亡的阴影和部落惩罚的恐惧在她们的脑海里翻腾。

“行了,我只需要这三个人,剩下的可以离开了。”

望着忐忑不安,边走边回头的三个女孩,雷少轩心里有些好笑,顺手从兜里拿出三个小香盒一一塞到她们手里。

“好了,别害怕了。部落不会惩罚你们的,帖木兰公主的善良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铁赫帖木儿瞪着眼睛,向她们挥手道:“回去别乱嚼舌头,小心把你们舌头割下来。”

惹得帖木兰直翻白眼。铁赫帖木儿嘴硬心软在部落里出了名,否则部落也不会那么羸弱。

“阿弟,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帖木兰好奇地问道。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指着三个女孩。

“阿姐,她们将是保护你的第三道防线。”雷少轩解释道。

雷少轩转身对着铁赫帖木儿道:“请铁赫大人挑选六个人随行,这六个人只听从我和阿姐的指挥,并且与其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途中不许和其他人交往、交谈。阿姐,你女扮男装,混在这六个人内。”

铁赫帖木儿忙不迭答应着,事关帖木兰生死,铁赫帖木儿恨不得自己随行。

雷少轩沉吟了一下,接着说道:“阿不罕娜,你身穿帖木兰公主的衣服,戴上面纱、手套,假扮公主。阿香姐,你寸步不离阿不罕娜,任何人企图和阿不罕娜说话,你都要替她阻拦和回答,保证没有人能听到阿不罕娜的声音。”

“可是这样一来,有心人岂不是发现阿不罕娜是假冒的。”帖木兰不解问道。

雷少轩笑了笑道:“阿姐错了,他们不是发现,而是怀疑。我就是让他们怀疑阿不罕娜是假冒。”

雷少轩微笑着对另外的两个女孩子道:“你们换上全新衣服,也是戴面纱、手套,不许露出哪怕一点皮肤,跟在阿不罕娜身边,但是永远不许在外人面前说话,任何人靠近你们,你们也都不予理睬。”

阿香听得目瞪口呆,帖木兰紧紧盯着雷少轩,舒了口气。

“这样就算他们知道阿不罕娜是假冒的,也会认为另外的两个女孩子中必有一个是我,绝不会知道我已经女扮男装。”帖木兰拍着手。

“阿弟,这注意太妙了。怀疑阿不罕娜,就需要去证实她到底是不是公主,怀疑另外两个也需要去证实。当刺客确认三个都不是公主,咱们早就到达王都了。更何况不跟人接触,怎么证实?”阿香雀跃道。

雷少轩心里却有些沉重,对三个女孩子道:“怀疑你们是公主,必然让你们成为刺杀目标,所以有生命危险。”

阿不罕娜却高兴起来,拍着胸口,吐出一口气道:“原来只是假扮公主,还说什么九死一生,你真的是个大骗子。”

“就是,为公主而死是我们的荣幸,何况那么多人保护,怎么还会死?往日都是阿不罕娜骗男人,原来男人骗人也是那么让人害怕。”呼兰兰嬉笑起来。

雷少轩闻言目瞪口呆。

雷少轩摇摇头,哭笑不得道:“我会跟你们和那六个人在一起。帖木兰不许离开我半步,三步之内,金龙刀能保证你绝对安全。”

“阿弟,你真的是个天才。”阿香满脸都是佩服,忽然疑惑道:“你叫公主什么?帖木兰?”

帖木兰闻言,脸羞通红,急忙岔开话题。

嘹亮悠远的号角回荡在草原上,声彻云霄,为帖木兰送行。

阿都沁日率领着队伍,浩浩荡荡离开部落,开始踏上一条危险的未知路。

抬眼望去,草原苍茫辽阔,白云朵朵,满眼都是绿色,各色小花如星辰点缀。

雷少轩心里有些紧张,他清楚地知道,在这美丽的景色下面,埋伏着重重危机。

再没有人比雷少轩更能深刻地体会到生命受到威胁时的疯狂。为了活下去,死囚营里的无数死囚不择手段,行事变得毫无顾忌,肆无忌惮。

雷少轩相信耶律楚天正面临着同样的处境,也一定会发狂,而绝境中的狂兽是最危险的。

面对一头发狂的狮子,任何理智的判断都是错误的,只有疯狂的手段才可能应对——不是疯狂反击,就是疯狂防范,或者疯狂逃走。

雷少轩必须做好疯狂防范,或者疯狂地逃走的准备。

离开部落,全队骑马急行,过了半日,队伍离部落已经很远,来到一处丘陵似的草原。

草原两边都是缓坡,尽管不高,但是起伏不定,队伍只好沿着蜿蜒的坡底的一路前行。

看着两边缓坡,雷少轩的心感忽然隐隐的感到不安,无数次的危险经历,让雷少轩警觉起来。

雷少轩悄悄地对身边的帖木兰道:“此地有些不妥,让咱们的人准备,如果有突发情况,全体往左边缓坡冲杀。”

身边的武士将命令传给博尔雄,传达下去。

帖木兰扮成武士的事只有博尔雄知道,为了保密,博尔雄从不靠近雷少轩身边,领着队伍,走在前面。

金帐狼卫和城主府武士并没有多少人认识和注意雷少轩,他们自成体系,雷少轩无法指挥他们。

队伍拐进谷底的一个弯,忽然前面传来轰隆隆的声音,走在前面刚转过弯的武士们见状魂飞魄散,眼前突然出现一片开阔地,无数匹马组成的马群,远远地正迎面冲来,大地抖动,卷起阵阵狂风。

万马奔腾,势不可挡。

率队走在前面的阿都沁日下意识以为是惊了马群,急忙吼道:“惊马,马群惊了,散开,散开!”

任何人正面对上怒马洪流,都会被撞得粉碎。

闻言武士们慌乱躁动起来,出于习惯,大多数的武士下意识驱马往右边缓坡冲了上去。

雷少轩领着帖木兰等人率先向左边缓坡疾驰,博尔雄带领着队伍紧随其后,一起冲上左边的缓坡。

武士们刚冲到缓坡腰间,马群已经奔腾而过,阿都沁日回头一看,所有的武士都已经陆续冲出坡谷,聚集在缓坡中腰,等待马群过去。

看到武士们脱离危险,阿都沁日不由轻舒了口气。

然而,阿都沁日往谷底奔腾的马群看去,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刺客,伏马……快躲闪……快跑!”

阿都沁日厉声大叫,趴在马鞍上,胡刀猛烈拍着在马背上,耳边传来尖利的破空声,一排排箭雨,飞蝗般从身上穿过。

谷底奔腾的马背上,忽然站起十数个身影,正持弓搭箭向缓坡的武士们激射。

“嗖、嗖……”

“啊……”

惨叫声、破空声、嘶吼声,马蹄声……交织在一起。

阿都沁日怒火冲天,却又无可奈何,眼睁睁看着武士们纷纷落马,谷底骑马的人却早就随着马群远去。

马群远去,阿都沁日勒住马,随后的武士纷纷聚拢了过来,戚戚然等待阿都沁日吩咐。

突然,坡顶又传来马蹄声,阿都沁日眼瞳一缩,凄厉大叫:

“伏马……快躲闪……快冲!”

边荒岁月 第七十七章 缝合

坡顶突然冲出十数匹快马,马上是一个个持弓搭箭的蒙面人。

怒马,强弓,箭雨。

匹匹快马,卷起狂风,呼啸着从坡上席卷而过,伴随着密密麻麻的飞蝗般箭雨,将聚集在缓坡中间的武士们笼罩。

凄厉的惨叫,痛苦的嘶鸣,无助的咒骂,心悸的呼啸……

阿都沁日心如焚,怒似火,心慌如麻。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阿都沁日慌乱起来。

他迟疑着,不知道如何下令,心里第一次恨自己如此无能与无助。

情况不明,乱指挥必定损失惨重,脑子只知道如今武士们速度缓了下来,聚拢在一起无疑会成为刺客的活靶子,箭雨覆盖下必定损失惨重,唯一的办法是趁乱前冲,拉开距离反击。

凭着本能阿都沁日拼命策马前冲。

冲出一段距离,坡上的蒙面人已经远去,阿都沁日知道有了反击的机会。

“回头,冲杀他们。”阿都沁日大声喝道。

武士们纷纷拨转马头,随着阿都沁日冲了上去。

坡上空无一人,蒙面人已经消失在草原的远处。

临危才能真正显示一个将领的素质,这点阿都沁日显然不合格。

面对突发的情况,慌乱中竟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命令,以至于空有那么多的高手,毫无反击的手段,只能抱头鼠窜,四处逃散。

最致命的是,明知道此行危险重重,却没有任何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

果然是傻子高手,雷少轩不由对他有些鄙视。

统计战况,两个金帐狼卫和八个城主府武士被射杀,还有十一个金帐武士和二十个城主府武士受伤,虽然伤员虽然没有性命之忧,却都失去了战斗能力。

阿都沁日阴沉着脸,一个简单的埋伏,就消灭掉了一半的护卫武力,而对方毫发无损,甚至连面都没有见到,对他来说不啻是一个耻辱。

阿都沁日向帖木兰走去,看到博尔雄率领的武士和伙计们毫发无损,自己率领的金帐狼卫和城主府武士损失惨重,嫉妒油然而生。

帖木兰公主蒙着脸,看到阿都沁日领着几个武士过来请安,却不愿意跟他说话,由着贴身的侍女阿香答话,显然是对自己不满意,阿都沁日心头更是怒火中烧。

“作为公主身边的武士首领,却带着公主脱离大队,往另外的方向跑,万一遇到强敌,谁来保护公主?”

阿都沁日寒声怒斥博尔雄。

“这?”没想到阿都沁日有这种反应,博尔雄心里有些不满。

博尔雄对阿都沁日的发火感到莫名其妙,却也不争辩,毕竟阿都沁日是大单于身边的一等侍卫。

“我等乃是奉公主的命令,率队往左边躲避的。”博尔雄深吸一口气,平静道。

“为什么?”闻言,阿都沁日泄了气,有些不甘地问道。

公主的命令,他不敢再质疑,何况这命令极其正确。

蒙脸的公主看向雷少轩,作为六名部落派给公主的侍卫,雷少轩就站在公主旁边。

任何人被正面冲击,本能第一反应是往右边跑,如果有埋伏,通常在右边,情况不明之时,一定要往左边躲避。

这是雷少轩集训的常识,此刻却无法对人言明。

“阿姐说了,人马聚集,如果都往一边跑,后面的人被前面的人阻挡,必被马群所伤,只有分散开,才能尽快脱离危险。”

雷少轩挠着头,故作轻松理直气壮道。

身后女扮男装的帖木兰顿时目瞪口呆,恨不得将雷少轩踹翻,她什么时候说过这些话?

阿香心里直笑,点头如捣蒜道:“嗯,嗯……公主说的。”

阿都沁日不好再责问,雷少轩是公主所谓的阿弟,他不能过于为难。

气氛缓和下来。

“公主平安就好。”阿都沁日心内郁闷,告辞转身要走,随行的武士也随即离开。

突然,阿都沁日身后闪出一道亮光,一个金帐狼卫暴起,挥出一刀。

刀光如闪电,毫无征兆,直奔假冒公主的阿不罕娜而去。

阿不罕娜的眼睛里,闪过一道亮光,如同微风拂过湖面,随即是一片黑暗。

阿不罕娜闭上眼睛,心里充满了绝望。

阿都沁日浑身发冷,要是公主死了,这里所有的人都得处死,全家贬为奴隶。

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尽管雷少轩时时警惕,却也来不及反应,猝然间随手也是一刀,寒光如电,后发先至,击在那个人身上。

先机已失,雷少轩根本来不及救阿不罕娜,只能以攻对攻,一刀挥去。

“啊。”阿不罕娜一声惨叫,身体向后仰倒。

一道血线从阿不罕娜的胸口显现,鲜血翻涌,瞬间染红了衣服。

刀光从武士的脖子飘过,一颗头颅飞了出去。

众人惊叫,涌动,围拢过来,团团围住阿不罕娜。

博尔雄暴起一刀横在阿都沁日的脖子上,怒道:“你们敢刺杀帖木兰公主?你敢动?”

所有的金帐武士纷纷拔刀相向,刀鸣声,骂声,惊呼声……乱作一团。

阿都沁日又惊又怒,喝道:“都不许动!都不要乱……先救公主。”

雷少轩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对着博尔雄道:“放开他,围住这里,谁也不许靠近阿姐。”

阿不罕娜倒在地上,胸口鲜血淋漓。雷少轩和帖木兰让人边支起帐蓬,边解开阿不罕娜的衣服查看。

阿不罕娜被劈中胸口,幸好雷少轩闪电般一刀,将刺客劈飞,刺客发出的一刀没有用尽刀势,阿不罕娜只是被刀尖划过。

揭开衣服,只见一道数寸长的伤口,横过半个胸口,触目惊心。看到粉嫩白皙微颤的椒/乳,雷少轩砰然心动,脸微红,想要转身,却移不开目光。

“看什么?大男人,转过脸去。”阿香叱嗔道。

帖木兰迅速用白布按住伤口止血,开始敷药包扎。

帖木兰叹了口气,这么长的伤口,很难结痂长好,如果长期不结痂,伤口很快就会感染,性命难保。

阿不罕娜假扮公主,其实是替帖木兰受的伤,这不能不让帖木兰心里感到难过。

看着帖木兰不多时就包扎好了阿不罕娜的伤口,雷少轩忍不住道:“阿姐,这么长的伤口,这样处理就行了?”

帖木兰一愣,下意识道:“对啊。”

雷少轩心里暗叹,帖木兰用的是最常用的伤口处理方法,无非包扎,敷药,听天由命。

然而,这么大的伤口,让其自行结痂愈合,无异于痴人说梦。行进途中,骑马而行,一路颠簸,这么大的伤口根本无法愈合,一动就会流血,一路流血到大都,基本就没命了。

雷少轩犹豫起来,自己来历不明,身上不同胡人的地方太多,帖木兰已经有些怀疑,如果再有,难免引起帖木兰警觉。

不管阿不罕娜?雷少轩忽然心悸,羞愧,这还是自己吗?

雷少轩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阿姐,在我原来部落里,如果有人受伤,而且伤口很大,阿玛常常先用烈酒清洗,再用线缝合,然后敷药包扎,伤口就能很快止血,而且伤口被缝合后,更容易止血结痂愈合,也不怕轻微的骑马颠簸。”

“一个孩子懂得些什么?”阿香叱道。

“竟有此事?”帖木兰想了一下,道:“你会处理吗?”

“我会。”

雷少轩将随身的一个小皮包打开,里面有几根针和细细的丝线。这正是王思懿特意送给雷少轩的,曾无数次用在雷少轩自己身上。

武士身上都有烈酒,清洗完伤口,面对阿不罕娜高耸的胸口,雷少轩有些犹豫,脸红,手颤抖,心不在焉。

“哪个男人不想偷看抚摸女人的胸口,现在让你随便弄,你倒犹豫退缩……”阿香不满道。

阿香说话太雷人,众人绝倒。

雷少轩哭笑不得,随便弄?阿不罕娜羞红了脸,雷少轩是公主阿弟,自己地位低下,根本没有资格反对,要是雷少轩想随便弄,自己根本无法反抗。

不过这次的随便弄,自己倒是很期待。自己伤得太重,只能寄希望于雷少轩。

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雷少轩一只手抓在阿不罕娜的胸口上,如缝衣服般穿针引线。

其实伤口缝合很是容易,雷少轩熟练地很快就将伤口缝好。只是雷少轩心猿意马,给女孩子胸口进行缝合手术,对他来说不啻是一场折磨。

伤口两边被紧紧缝合在一起,效果奇佳,雷少轩不由舒了口气,心一松,看到满手都是血,下意识顺手抹在了阿不罕娜另一边高耸的胸口上。

所有人都愣住了,雷少轩醒悟过来,呆愣,不知所措。

“啊!”阿香惊叫起来,帖木兰满脸怒容,阿不罕娜羞红了脸,紧紧地闭上眼睛。

“我不是故意的……”雷少轩羞愤难当,转身要走。

“等一下!”帖木兰沉着脸,喊着雷少轩。

帖木兰站到雷少轩前面,紧盯着他的眼睛。

“你来天香阁,胡语不熟,喜用直刀,会北魏语,对防范刺杀的安排严密,处理刀伤手法纯熟……”

“你想说什么?”

雷少轩打断帖木兰的话,步步逼近帖木兰,脸都贴到了帖木兰的鼻子上。

“我没有叫你阿姐吗?我没有救阿不罕娜吗?我没有为你不被刺杀殚精竭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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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荒岁月 第七十八章 宿营

雷少轩声音越来越高,一步步逼近。

帖木兰满脸通红,心里涌起一阵阵慌乱,不断的往后退。

雷少轩突然一把搂住帖木兰的腰,吻住了帖木兰的嘴。

“唔,不……”帖木兰又羞又急,大惊失色。

屋里几个人看得目瞪口呆,阿香张大的嘴能塞进一个鸡蛋。

“不,不……”帖木兰猛然推开雷少轩,捂着羞红着的脸,冲出帐蓬。

“竟敢冒犯公主,抽筋扒皮,还不老实交代?”阿香握着拳头,似笑非笑地看着雷少轩。

雷少轩把金刀上的宝石和黄金都给了阿香, 阿香顿时成了一个小富婆,心情大好,对雷少轩这个便宜弟弟好感大增,如今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帖木兰眼高于顶,根本看不上普通胡人男子,以至于把自己终身大事耽误了下来,如今终于有了归宿。

阿香既为帖木兰高兴,又忍不住感到好奇。

雷少轩窘红了脸,道:“公主不安全,我追她去。”

他责问帖木兰本意只是为了转移注意力,却鬼使神差地唐突了美人,心里有些忐忑不安,见帖木兰没有责备他,又有些得意。

第一天上路,就参受如此惨重的损失,阿都沁日不免有些沮丧,有些不自信起来,目光中少了傲气 ,多了些谨慎。

几个人商量下一步的行动,雷少轩代表受伤的公主参加。

公主受伤的部位有些敏感,不方便外人探视,因此阿都沁日依然没有发现公主是假冒的。

“所有受伤的人都失去了战斗力,损失如此惨重,能否推迟行程?派人到城主府请求增派援兵再出发?”博尔雄有些担心道。

“不行!”阿都沁日断然拒绝。

大汗已经病危,时间紧迫,容不得耽误。

城主府领兵的是一名家将,得到的命令是唯阿都沁日命令是从,闻言默不作声。

“你也看到了,一次冲击,就让护卫损失了一半。再来一次,咱们拿什么保护公主。”博尔雄不客气地争辩道。

阿都沁日几次责怪他擅自行动,博尔雄心里早有些不满。

“狼卫不死,使命不休。”阿都沁日一字一字道:“任何人都不能阻挡狼卫完成任务,行程一刻也不能耽误,此事不必争论。”

“声音再大,刺客也听不见。”博尔雄讽刺道。

“你……”阿都沁日满脸通红。

“金帐狼卫战力什么样?比之博尔雄如何?”雷少轩懒得理会两个人的争质,沉声问道。

“狼卫千里挑一,自是草原最勇猛的战士,他如何能比?”阿都沁日轻蔑道。

博尔雄罕见地没有反驳,狼卫的战力冠绝草原,这点无可置疑。

可惜了这些勇士,没有碰到能发挥他们实力的人,雷少轩心里有些鄙夷。

“一路到王都,还有惊险的地方吗?”雷少轩搬出了公主,“公主想了解一下道路的情况。”

在阿都沁日眼里,雷少轩微不足道,雷少轩又不能置身事外,因此参与决策,只能打着公主的旗号。

“没有了。一路之上都是草原,偶尔有些高坡,地形也不会比今天遇刺的地方更险峻。”

“那就继续前行吧。”雷少轩沉默了一下,说道。

护卫损失惨重,阿都沁日依然不肯推迟行程,说明大汗病情已然十分危重,如果耽误了病情救治,帖木兰最后必定会追责,后果严重。

“为何?”博尔雄有些犹豫问道,大汗的病情跟他关系不大,他关心的是帖木兰。

“前面不会出现大部队袭击,伏击说明了一点,就是他们的兵力不足。如果兵力充足,必然选择围杀,而不是小队射杀。”

雷少轩决定说出自己的整体想法,否则谁知道阿都沁日又干出什么蠢事来。

“我猜想,他们事先不知道公主有那么多狼卫和武士护送,因此出动兵力不足。由于派出的人马无法吃掉那么多狼卫和武士,再增派援兵又来不及,于是进行了今天的伏击,目的是为了消耗和削弱我们的兵力”

“他们是军队假扮的”雷少轩看着阿都沁日道。

“你怎么知道?”阿都沁日有些吃惊。

“只有军队才有这么强的组织和应变能力。”

阿都沁日脸微红,自己显然缺乏这种应变能力。

“此次行程我们确实严格保密,原来号称计划出动八名狼卫,实际上临出发最后一刻才决定出动二十四名狼卫。”

正是因为临出发才改变命令,让刺客错估了狼卫的力量,阿都沁日心里感到十分侥幸。

然而雷少轩的判断如同亲见,让阿都沁日心里骇然。

雷少轩点点头,继续道:“原来只计划出动八名狼卫,估计他们正是按照这个计划出动的刺杀队伍,然而现在咱们剩余的狼卫依然比计划多了一倍。在武力上,他们并没有绝对优势。何况草原之上,视力开阔,人人有马,狼卫武功盖世,就算不能抵挡他们,护送公主杀出重围应该是有把握的,任何正面围杀公主的企图无疑是痴人说梦。”

听到雷少轩说狼卫武功盖世,阿都沁日心里稍稍感到舒服了些,随即又觉得颇有讽刺,不由哼了一声。

雷少轩不理会阿都沁日的小心思。

“他们唯一的机会仍然是伏击暗杀。草原之上没有好的地形伏击,那么唯一的机会是部落营地。公主原先行程计划中,有没有在沿途部落歇息的打算?”

“自然是有的。按照惯例,公主到达部落后,由他们负责保护公主,他们绝不敢刺杀公主,否则必被灭族。”

阿都沁日心里一惊,恶狠狠道。

金帐狼卫地位尊崇,能够接待狼卫对沿途部落来说是一种荣耀,何况还有帖木兰公主,所有沿途部落都会欢迎公主的到来。

公主到达哪个部落,自然由部落负责她的安全,狼卫乐得享受美酒甚至美女。

看样子,阿都沁日从不怀疑在部落里会遭到刺杀。

雷少轩叹了口气,对阿都沁日的想法颇有些不以为然。

生死关头,没有人靠得住,耶律楚天作为西军大帅,有无数个手段让某个部落屈服。

说到底,金帐狼卫太傲气了。

地位尊崇,武功高强,让他们处处行走阳光下,习惯正面征服对手,无需使用各种手段,不屑使用阴谋诡计。

想想也是,金帐狼卫代表的是大汗,身份本身就是最大的武器,狼卫所到之处,无不屈服,何惧阴谋诡计。

“咱们继续前行,只是原先傍晚驻留歇息的计划改为半夜,越过原先计划停留的部落,打乱他们的步骤。”雷少轩不急不躁说道。

草原如此辽阔,要想找到一小队消失的人马,无异大海捞针。

雷少轩要将这队人马出其不意地消失在草原中。

听完雷少轩的计划,阿都沁日不由仔细审视着雷少轩,彻底收起了轻视之心。

雷少轩进入天香阁已经有时日了,日子过得平静温馨,皮肤慢慢恢复了润滑白皙,变回一个眉清目秀,鼻梁高翘,轮廓分明的翩翩少年。

阿都沁日一度以为雷少轩是凭借相貌得到帖木兰的喜欢,加之部落遭难,得到善良的帖木兰的同情,于是认了雷少轩为弟弟。

身为胡人,背着直刀,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阿都沁日起初打心眼里看不起雷少轩。

然而正是这把刀,猝发如闪电,救了帖木兰,也间接救了所有狼卫的性命,阿都沁日自忖自己做不到,即便偷袭,这让阿都沁日感激的同时,也开始重视起雷少轩来。

“好,咱们继续前行。”博尔雄有些不甘心道。

博尔雄心里有些担心,却也知道帖木兰身背重任,无法耽误。

草原的傍晚,白云朵朵,落日孤烟,景色美丽如画。

一行人到达乞颜部落。

部落营地袅袅炊烟,朵朵帐蓬,众人兴奋不已,一路骑行,早就疲惫不堪,渴望着喝口热奶,烤一只香喷喷的羔羊……

然而,阿都沁日一声令下,队伍远远策马而过,绕开乞颜部落。

忍着疲惫、疼痛、饥渴,队伍继续前行了两个时辰,接近半夜,队伍终于来到了风察尔部落。

此时,夜色晴朗,繁星闪烁,草原一片安详、宁静。

部落大多数人已经歇息,只有寥寥几朵帐蓬还亮着灯笼。

只有部落营地中央的一块空地上,依然熊熊燃烧着一堆篝火,十数人在旁边围坐,看着两个武士摔跤,人群不时发出喝彩声。

部落首领察真哈手端着一个牛角杯喝酒,看到一个武士被另外一个摔飞出去,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武士来到他身边,小声禀报。

“大人,外面来了一队人马,自称帖木儿公主的护卫,护送公主上王都,途经我部落。”

“帖木儿?”察真哈闻言,愣了一下,急忙挥手道:“快、快、快,准备迎接,她可是大汗亲封的公主,为了她把自己侄子都给砍了头。”

已是深夜,尽管已经疲惫不堪,但是火堆,烈酒,热奶很快就驱走疼痛疲倦,让所有的人兴奋起来。

对远道而来的客人,察真哈从来都不吝啬美酒。

一堆堆篝火重新点燃,火光冲天。

迎客酒举起来,劝酒歌唱起来,察真哈热情地招呼着客人。

可惜帖木兰公主受了伤,不方便见主人,察真哈安排出最好的帐蓬,安顿好帖木兰公主后,陪着雷少轩、阿都沁日、博尔雄等喝酒。

边荒岁月 第七十九章 金箭

夜已深,酒已酣,鞍马劳顿,察真哈令人将所有武士安顿好。

阿都沁日、博尔雄、雷少轩兴致方浓,哪里肯休息。客人不尽兴,察真哈怎能歇息?

察真哈尽管很疲倦,却更兴奋。远道而来的尊贵客人喜欢部落的酒,想要尽情尽兴,自己当然高兴。

只是察真哈感到很奇怪,为何几位首领自行喝酒寻乐,却严令所有的武士去休息,不让手下儿郎尽兴?

正疑惑间,阿都沁日忽然拿出一只箭,捧在手里。

“察真哈,你可知道这是什么?”阿都沁日正色道。

“大汗金箭?”察真哈打了个激灵,顿时酒醒一半,急忙跪下。

“你可知大汗金箭含义?”

阿都沁日紧盯着察真哈的脸,一字一字地问。

“金箭代表大汗,所到之处各部奉令而行。察真哈愿意奉令,风察尔部落上下任凭大汗驱使,至死方休。”

察真哈毫不犹豫答道,心里十分紧张,阿都沁日持金箭来到部落,必然有大事,容不得自己迟疑。

“狼卫奉大汗之令,护送帖木兰公主上王都,途中遇刺,此事与王都势力脱不开关系……”

阿都沁日决定说明情况,这种事本不应该让外人所知,但是不说容易引起误会,反而不利。

“但请大人吩咐。”察真哈打断阿都沁日的话,狞笑道:“金箭在手,我管他是什么势力,风察尔部落永远站在金箭一边,金箭所指,便是风察尔部落勇士前进的方向。”

察真哈面粗心细,反应敏捷,首先表明态度,免得阿都沁日误会。

势力相争,最忌讳首鼠两端。

风察尔部落实力不强,而弱者企图骑墙,最终必被一方所灭,只有紧靠一方,才可能幸免。

当然,如果部落实力强,自然可以待价而沽;实力弱,便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择一方而栖。

“好!公主的安全全靠风察尔部落的支持,大汗不会忘记的。”

阿都沁日很满意察真哈的态度,忽然转身对雷少轩说:“具体的计划就由你来安排。”

博尔雄、察真哈闻言,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

察真哈更是感到疑惑。虽然雷少轩贵为帖木兰的阿弟,但毕竟年龄不大,阿都沁日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雷少轩一愣,心里忽然明白阿都沁日的做法。

一路之上,尽管他已经将护送帖木兰的计划详细告之阿都沁日,由阿都沁日说出来,虽然更有权威,却难免疏漏。

阿都沁日为人耿直,对大汗忠心耿耿,绝不会为了面子,耽误了公主的大事。

“公主奉命上王都,有不明势力企图刺杀。”

雷少轩想了想,平复了一下心绪,道:“草原地势平缓,视力开阔,适合刺杀的地点不多,而且骑马上王都,短短几日便可到达。要想成功刺杀公主,刺客只有利用每一天晚上、每一处公主驻留之地刺杀。今晚此地便是其中之一,所以请察真哈大人务必做好周全的驻地护卫,同时设下埋伏,如果刺客敢来, 让他们有来无回。”

“怎么做全听你的,风察尔部落不是孬种。”

察真哈闻言兴奋起来,战斗最让勇士喜欢,上马拿刀就好。

察真哈最害怕陷进无穷无尽的各种阴谋之中,如今只是当晚设下陷阱进行战斗,不用陷入不见硝烟的朝廷势力之争,让他彻底放下心来。

“首先,悄悄派人盯着我们的人所住帐篷,但凡发现有人外出,紧紧盯住,不要让他觉察,派人来告之我们……”

察真哈闻言发呆,脑子有些跟不上,阿都沁日也感到些惊诧,这点不在计划内。

雷少轩却摆摆手,不加解释。

“其次,准备另外的营帐,让公主秘密转移,并派出武士进驻公主原来所住的营帐,任何进入营帐的人,无论是谁,即刻拿下,反抗者格杀勿论。”

“此外,清空公主原来营帐周围的营帐,让战士进驻,并做好战斗准备,枕戈待旦……”

看着几个人迷惑的样子,雷少轩忽然醒悟过来,说道“就是刀不离身,等待命令,随时准备厮杀。”

草原之夜,空旷深沉,寂静一片,只有远处不时传来狼嚎,让人心悸。

篝火终于熄灭,微风中,人们进入了梦乡。

漆黑的角落,一双双眼睛紧紧盯着武士的营帐。

雷少轩、阿都沁日、察真哈、博尔雄在一个营帐里烤着火。

凌晨,一个年轻人来报:“大人,一个武士靠近公主原来所住的营帐,挂了两个灯笼后离开了。”

“就是他,走。”阿都沁日阴沉着脸。

不用说,这显然又是一个狼卫内鬼。

看到来人,阿都沁日吃了一惊,心里又疼又怒,此人竟然是与自己很要好的狼卫图索尼。

看见四人拦住了去路,图索尼脸上露出笑容。

“大人,这么晚了,还不休息?”图索尼打着招呼。

“图索尼,你干什么去了?”阿都沁日阴沉着脸道。

闻言,图索尼紧握刀把,脸上依然满是笑容。

“大人,刚才喝多了,出来解手呢。”

“为何在公主的营帐门口挂上灯笼……”

阿都沁日的目光紧盯图索尼,手悄悄往刀柄握去。

话音未落,图索尼眼瞳猛缩,身形一闪,猛然拔刀直劈阿都沁日。

刀光划出一道闪电,带着风雷之声,呼啸而来,阿都沁日早有准备,横刀格挡。

“当”一声沉响,两刀相撞,微光爆射,阿都沁日被击退几步。

博尔雄、察真哈立刻拔刀在手,堵住图索尼退路。

雷少轩并没有拔刀,他想看看传说中的狼卫到底有多大能耐。

博尔雄、察真哈拔刀在手,却没有上前,反而缓缓后退,让出一块空地。

狼卫自有尊严,狼卫内部的事,狼卫自行解决。

阿都沁日横刀在手,指着图索尼怒问:“到底为什么?他们给了你什么好处?背叛大汗,你不怕灭族吗?”

图索尼惨笑道:“为什么?当年狼卫挑选的都是部落里最优秀的孩子,一旦选入,身份立刻变高贵尊崇,有金子银子,草场,女人,奴隶。但是,我要是不听他们的话,他们立刻让我失去这些,包括我和家里人的性命,你说我怎么办?”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让大汗帮你。”阿都沁日闻言,痛心道。

“阿都沁日,你活在梦里吗?在外人眼里,狼卫尊贵无比,在大汗眼里只不过是条狗,有麻烦只会踢开我们。那些人地位无比尊贵,就算杀光我全家,只需要随便找个理由,向大汗道个歉。阿都沁日,你小心点,他们很快来找你了……”

“闭嘴。”

阿都沁日闻言怒不可遏,图索尼的背叛彻底激怒了他。

阿都沁日猱身而上,胡刀在夜色中,划出流星般亮光,直劈图索尼。

图索尼厉声怒吼挥刀,风呼啸,雷声咆哮,两把刀带着破空风雷撞在一起,顿时火星四溅。

不愧为金帐狼卫,草原第一勇士。

两把胡刀沉稳、霸道、刚烈,无坚不摧。

两刀相撞,如怒涛击岩,发出激烈的撞击声,又将两个人身形震开,两个人后退几步,谁也不敢示弱,红着眼睛,猱身而上,两把胡刀带着破空的呼啸,不停地撞击在一起。

雷少轩看得热血沸腾,心神激荡。

自己的刀术讲究最快,对敌顺势而为,有动作无招式,防不胜防,却没想到刀能用得如此激烈、霸道,摧枯拉朽,如怒海狂涛。

雷少轩自忖自己可以刺穿他们的身体,然而如此霸道、野蛮的刀,也会砍到你的头上,势不可挡。

所谓:实力横蛮,便可碾压一切阴谋。

雷少轩似有明悟。

刀刀剧烈撞击,一刀比一刀沉,一刀比一刀快,每一刀双方都倾尽全力,任何退缩,意味着死亡。

这种正面全力对决,容不得半点退缩,不给对方变招的机会,因为变招需要时间,而双方刀刀倾力一击,哪里有丝毫时间进行变化?

十数刀过后,双方已经感觉到浑身剧痛,似乎每一刀都将自己全身的力气抽干,骨软筋酥,只能咬牙坚持。

如今比的是意志,比的是坚持,两个人踉跄着上前,但是出刀的一刻,瞬间又是风雷激荡。

两人披头散发,虎口鲜血直流,滴滴洒落地上,被脚踏淋漓,却依然怒目圆睁,喘着出气,后退,向前,撞击……

雷少轩、博尔雄、察真哈看着这两个人打斗,心里极其佩服,金帐狼卫的威名实至名归。

两个人踉跄着,似乎随时倒下,但是出刀一刹那,刀锋依然锐利,刀势依然霸道,仿佛风雷激荡,带着摧枯拉朽气势。

渐渐地,两个人身形慢了下来,阿都沁日身体已经有些不支,眼睛渗出血来,却依然苦苦坚持。

忽然,图索尼横刀在胸,道:“阿都沁日,住手,别打了。”

阿都沁日闻言,执刀立地,喘着粗气,神情复杂地看着图索尼。

图索尼痛苦地看着阿都沁日,又看了看雷少轩、博尔雄、察真哈。

“成为金帐狼卫是我一生的荣耀,杀了你,也会死在他们手里,狼卫死于外人之手是一种耻辱。”

图索尼忽然茫然地看着天空,喃喃道:“我好想家,那里的草那么绿,水那么清,花那么香……”一刀横过脖子,身体缓缓横倒在地上。

阿都沁日顿时有些不知所措,踉跄上前,跪倒在图索尼身边,嚎啕大哭。

图索尼说出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刺客会毫无顾忌地刺杀帖木兰,而且不怕狼卫,狼卫敢反抗,必然被灭口还会牵连家人。此人势力强大,甚至不怕大汗。

博尔雄、察真哈心里隐隐有些胆寒,如果连狼卫都不放在眼里,刺杀背后的势力有多么可怕,可想而知。

雷少轩却有些不以为意,他根本不担心报复。只要帖木兰平安到达王都,大汗无论死活,帖木兰都安全了。

治好大汗,刺杀者绝不敢针对帖木兰;大汗死,则没有必要再针对帖木兰。刺客的终极目标其实是大汗,刺杀帖木兰不过是一种迂回。

察真哈满怀心事,令人快速清理现场,清空周围的营帐。

阿都沁日咬牙切齿地安排好武士,和雷少轩等默默围坐在营帐里,静静等待刺客队伍的到来。

边荒岁月 第八十章 陷阱

月光如水,洒满营地。

夜,静得可怕,悄无声息,仿佛恐惧也能蔓延似的,听不到往日的狗叫、夜莺啼。

残余的篝火微弱,火光摇曳,夜已深,人熟睡,只有无精打采的值守士兵,例行公事、打着哈欠巡行在营地里。

几乎所有营帐的灯火已经熄灭,人们陷入沉睡,只有公主营帐外,两个红灯笼依然亮着,表明营帐的尊贵地位。

如此深夜,灯笼早该熄灭,然而主人特意给尊贵的客人挂上表示身份的灯笼,客人也不好拿下。

客随主便,大红的灯笼在这寒冷漆黑的夜里,显得喜庆而又耀眼。

察真哈在营帐里坐卧不安,一会起身,一会坐下,不时走来走去,满脸焦急的样子。

战斗即将打响,而且就发生在部落营地,也不知道会给部落带来多大损失,至于收获?哼,察真哈是被牵连进来的,那里有什么收获?

博尔雄一脸坦然,自己的命运与帖木兰休戚与共,息息相关,只要帖木兰平安,再大的损失都能承受。

阿都沁日备受打击,脸色阴沉。

狼卫已经连续出现内奸,要不是雷少轩早有安排,帖木兰公主几条命都不够刺杀的,而自己必定被大汗处死,家人贬为奴隶,想想都不寒而栗。

他躺在角落的床上一动不动,半是与图索尼厮杀力竭受伤,半是心灰意冷。

阿都沁日干脆将指挥权交给雷少轩。

作为帖木兰公主的阿弟,这身份倒也说得过去,尽管不明所以的狼卫和城主府武士对此都有些鄙夷,看不起雷少轩,却也不敢质疑。

胡人以身份为尊,部落首领的白痴少爷领兵打仗多的是,也不少雷少轩一个。狼卫丝毫不敢违抗,雷少轩一刀劈飞狼卫的事,所有狼卫知道得一清二楚。

杀机总在不经意中悄然而至。

凌晨时分,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营帐外忽然不经意微微飘过一阵风,发出刷刷响声,又好似有人走过。

“来了!”

雷少轩悄悄打开一条细缝。

黑暗中,数十名黑衣人,分两队,不知道何时已经潜入,向亮着两盏红灯笼的公主营帐直扑过去。

黑衣黑帽黑巾蒙脸,轻而齐的脚步,如幽灵般飘过。

两队黑衣人围着公主的营帐站定,忽然齐刷刷地举起弓,搭箭瞄准营帐。

察真哈看得目眦欲裂,公主已经转移,营帐里埋伏着十数名部落战士。原本计划等刺客进入后,一拥而上,乱刀砍死,没想到刺客并没有立刻进入,而是持弓强射,欲将营帐里所有的人赶尽杀绝。

毫无防备的武士,面对如蝗的箭雨,结果可想而知。

“杀!”雷少轩见状急喝。

号角划破夜空,声荡草原。

转眼间,队队战士从周围的营帐里冲出,封死了营帐周围的道路。

“杀……杀……”

黑衣人猝不及防,被各队武士冲杀,乱作一团。

金戈交鸣,惨叫声,喊杀声,哀嚎声……血光四溅,断肢乱飞。

短暂的慌乱之后,黑衣人迅速聚拢收缩,变成了一个攻击阵型。

“有埋伏,攻击突围……”一个黑衣人大声喝喊,这正是刺客的头领。

黑衣人领着队伍,左突右冲,企图冲出包围圈。

公主营帐四周整齐排列着九个营帐,八条通道,每条通道都由狼卫率领武士守卫。

通道狭窄,狼卫武功高强,每冲一步,黑衣人都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然而,黑衣人训练有素,配合默契,攻击犀利,黑衣人不断倒下,却也逐渐打开了一个缺口,往外冲去。

黑衣人突击极其有效,近则用整齐的刀排齐挥,狼卫能挡住一刀,却挡不住刀排,身后有弓箭手齐射,摧枯拉朽。残肢断臂洒落一地,地上鲜血淋漓。黑衣人踏着尸体不停向外突围。

只有军队才能这般齐整,阻挡的战士不断倒下,惨叫声不绝。

察真哈看得肝胆俱裂,倒下的大部分是部落战士。

“弓箭……弓箭……射死他们……” 察真哈急红着眼,声嘶力竭地吼着。

“狼卫,冲入其中,冲散他们的队形……近身……”

局部的战斗指挥,阿都沁日也是个合格的将领,大吼道。

“杀……”

营帐之间通道狭小,队伍逐渐绞杀在一起,没有了队形优势,黑衣人逐渐抵挡不住。

结果是一边倒地后退。

阿都沁日、察真哈、博尔雄也冲入黑衣人中,近身混战,充分发挥个人的战斗力,这是最正确的方法。

眼看着通道愈发狭窄,如此逼仄的空间,不利于发挥人数的优势。

“放倒营帐,四处攻击!”

雷少轩大声喝道,武士们醒悟过来。

营帐倒下,攻击面顿时开阔起来,需要防守的面也必须拉大,黑衣人处处需要防守,再无法集中冲击一个通道,人数少的劣势暴露无疑,局势顿时为之一变,刹那黑衣人陷入苦战。

雷少轩见状,拔刀冲入,影如烟,形如鬼魅,卷起一阵腥风血雨。

刀光闪过,血雨飞溅,断臂横飞,惨烈异常……

黑衣人配合默契、整齐,带有明显的军队痕迹,这一切雷少轩可不陌生,杀入阵中也是柔韧有余。

黑衣人虽然配合默契,如今被各处战士冲击,队形散乱,顾此失彼,雷少轩如狮子冲入羊群,将堪勘维持队形的黑衣人冲得七零八落。

博尔雄、察真哈见状精神大振,热血沸腾。

“杀光他们……”

察真哈怒吼着,风察尔部落弱小,每一个男人都无比珍贵,如今死伤惨重,让他心疼不已。

“杀……”

博尔雄本就是个战斗狂人,杀性十足。

“杀呀!”

“杀!”

“……”

杀声震天,血光闪耀,惨叫声不断,黑衣人越来越少,地上尸体越来越多。

黑衣人首领带领手下左突右闪,始终冲不出去,眼见手下一个个毙命,四周挤满敌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逃脱,剩下的人都伤痕累累,鲜血淋漓,背靠背挨在一起,被团团围住。

“放下刀,投降吧!”胜局已定,雷少轩舒了口气,喝道。

望着满地的残肢断臂,血污横流,如修罗地狱般惨状,雷少轩颇有些不忍。

几个黑衣人看着首领,首领看着雷少轩,眼睛里露出不甘的目光

“你是谁?草原上所有可能阻挡我们的勇士,我都知道名字,他们武功绝不可能如此高强,杀死我如此多的弟兄。”

“天香阁的铁木,放下刀投降吧,你们可以不死。”

首领笑了笑,道:“我们是黑河飞鹰帮的人。”

说完横刀自刎,所有的黑衣人相互看了一眼,也纷纷横刀自尽。

所有的武士不由打了个寒颤,这些人竟然如此勇烈,宁死不降。

一位狼卫来到雷少轩旁道:“大人,所有受伤的刺客,也都自尽了,不是自刎就是喝了毒药。”

这些人显然害怕暴露身份,或者害怕成为证据,都选择了自杀。

其实大汗生性残忍,如果怀疑任何人,根本无须任何证据,然而黑衣人一一自杀,说明刺杀背后的势力强大,连大汗要想对付他,都必须有铁证。

如今人都死了,死无对证,黑衣人临死前自称黑河飞鹰帮,大汗也只能当他们是飞鹰帮。

满地的死尸,一地的血迹淋漓,四下散落的断臂残肢,惨状不忍目睹。

雷少轩的手忽然一紧,被帖木兰紧紧抓住。

帖木兰身体微微颤抖,眼前地狱般惨状,让她感到恐惧、颤栗,不忍卒视。

“咱们走吧。”帖木兰颤抖着,低声说道。

雷少轩只好拉着她的手,离开战场。身后,部落醒了过来,许多人已经帮助清理战场,看到如此多的亲人或伤或死,哀哭声一片……

清理完毕。

阿都沁日、博尔雄、察真哈来给帖木兰公主请安。

帖木兰公主依然带着面纱,阿香说道:“此战如何?”

“狼卫死亡八名,伤大半,城主府武士死十五个,部落死二十八个,伤者无数,阿都沁日也受了伤。”博尔雄趁着脸,缓缓道。

察真哈心里滴血,心里十分恼怒,自己部落死伤如此之多,连个公主的面都见不着,声音都听不到。

公主一言不发,竟是如此冷漠。

“察真哈。”阿香忽然说道。

“嗯,啊……”察真哈显然心不在焉,闻言忽然惊醒。

“察真哈,你身有暗伤,加之好酒易怒,内火焚肾,以至于无法生育。”

阿香叹了口气,看着察真哈,慢慢说道。

察真哈一惊,自己快三十岁了,却一直没有孩子,这让他感到很没有面子,心里十分着急,一直怪罪自己家的婆娘。

胡人早熟,十几岁的孩子多已成家,与察真哈同龄的许多伙伴的孩子都追着女孩子跑了。

阿都沁日、雷少轩、博尔雄直直地看着察真哈。

察真哈脸一红,有些微恼,却不敢发作,打着哈哈,口不择言道:“看我干嘛?我可不是不下蛋的母鸡……我每天都伺候好几回……”

“母鸡?还能好几回?”尽管在帖木兰面前,博尔雄说话依然毫无顾忌。

所有人闻言哈哈大笑,驱走些悲伤。

“公主特地给你写了一副药方,你按照药方服用,调理身体,可以去除暗疾,生下孩子;并给你留下三盒王母天香,且作补偿。”

“还有,公主赠你十万两白银,权做此次死伤武士的抚恤。你可派人与公主随行,到王都天香阁去取,”

阿香忽然厉声道:“这些银两是给死者的抚恤 ,你要好好发放给死者家里老幼妻儿,敢贪污一文,砍你的头。”

察真哈闻言,心喜若狂,驱走了所有不快,连连磕头。

“为公主而死,死而后已。”察真哈心里有些惭愧,传言帖木兰公主美丽善良,自己竟然怀疑公主。

雷少轩心里暗诽谤:“不是为了公主,是为了母鸡下蛋吧?”

目光转向旁边的一位蒙面的武士,武士正调皮地看着他,目光灵动,波光闪闪。

边荒岁月 第八十一章 杀机

天已经大亮,营地里气氛大变。

往日喧闹的营地,弥漫着悲伤、哀痛的气氛。

往日迎风招展的旗子,被摘了下来,换上白布幡,在风中摇曳,哗哗作响,营地内不时传来低低的哭泣声。

帖木兰和雷少轩坐在营帐里,沉默不语。

帖木兰脸上满是惭愧和不安,部落的灾难都是她带来的,她心里十分难受,却更痛恨刺杀她的人。

“这不是你的错。”雷少轩心里暗叹,看着难受的帖木兰道:“要怪就怪耶律楚天好了。你医术高明,下次他要是请你看病,你给他下药,让他变成不下蛋的母鸡。”

阿香噗嗤一笑,道:“他是个男的,怎会是母鸡?”

“察真哈刚才不也说自己是母鸡吗?”雷少轩逗道。

博尔雄直翻白眼,察真哈怒道:“有公主的药,我现在是公鸡了。”

帖木兰哈哈大笑,眼里流出泪水。

给察真哈配药,赐给部落大笔抚恤金,大概是帖木兰唯一能做的,也是给风察尔部落带来的最大安慰。

察真哈陪在这里,就表明部落没有责怪带来灾难的公主。

草原部落里,放牧为生,资源匮乏,冬季大雪,夏季干旱等重重自然灾害,常常让部落吃不饱。

为了生存,人们必须与天斗,与地斗,更多地与人争。部落里发生战争是常有的事,死人再正常不过了,用不着怨天尤人。

伤者留下修养治疗;死者就地安葬,回归到长生天的怀抱;剩余的人护送公主继续上路。

由于武士损失太大,察真哈补充了二十名战士。

看着一个个身强力壮,却颇显笨拙的武士,雷少轩有些怀疑,到底察真哈派他们随行,是保护公主,还是为了取回公主赏赐的银两?

摘星楼是王都一家不错的酒楼,经营北魏各式菜肴,往来客商都喜欢到这里歇息听戏。

酒楼二层的一间临窗包房内,中间是一张红木大圆桌,上面摆满了各色精致菜肴点心。桌旁坐着一位微胖的中年男子,身穿牡丹长摆锦袍,腰系玉带,一把缀满宝石的胡刀,横在桌子上,脸阔唇方,浓眉突眼,五官深邃。

此人赫然是西单于耶律楚天。

耶律楚天目无表情地看着地上跪着的一个胡人。

“乌古巴,怎么回事?以他们小队的实力,又是半夜偷袭刺杀,怎么会失败以至于全军覆没?”

耶律楚天淡淡地说道,不怒自威。

乌古巴闻言心里一颤,不停地磕头。

“大帅,情报有误。开始我们得知狼卫出动八名,实际是二十四名,而且中途还让卢城城主派出五十名武士。这样的护送实力,已经与我们刺杀队伍相当,因此不能强行刺杀。”

“这么说,刺杀的消息也泄露了?”耶律楚天轻敲着桌子。

“接着说。”

“护送队伍太强,必须先行削弱他们的实力。第一仗大获成功。小流河谷伏击,折损了公主一半护卫的实力,我方毫发未损,还动用了一名狼卫,刺伤了帖木兰公主。”

“帖木兰那丫头受伤了?”耶律楚天不动声色,点头道:“不拘一格,随机应变,做得很好。既然狼卫能靠近帖木兰伤之,为什么不能杀之?狼卫三步内要杀人,神仙也难救。”

乌古巴看到耶律楚天没有怪罪的意思,心里暗暗舒了口气。

“要说的正是此人。当时狼卫已经出刀,此人没有救帖木兰公主,而是以刀对刀,后发先至,一刀劈掉狼卫的脑袋。狼卫的刀只是凭着惯性余力,才让刀尖伤了帖木兰公主。”

“天才!想在狼卫刀下救人,几乎不可能,以攻对攻才是唯一正确选择。如此反应,说明此人的刀必须比狼卫的还快,什么时候帖木兰那丫头手下出现了这么个人?”

“据查,此人名叫铁木,苏伦部人。部落被灭后,沦落卢城被天香阁收留,因为长得好看、乖巧,深得帖木兰公主喜欢,认作阿弟。”

雷少轩如果在此地一定大吃一惊,人还没有到达王都,自己的底细已经被查得详实。

“呵呵,帖木兰眼高于顶,多少才俊儿郎都看不上,难道喜欢姐弟恋情?还有要是仅仅长得好看、乖巧就让帖木兰喜欢,那一定是情报有误。继续说。”

乌古巴心中一凛,大帅果然不是能轻易欺瞒的,只是时间有限,无法进一步证实情报。情报连连失误,自己罪责难逃。

“第二次刺杀,我们成功潜入公主营帐,却中了埋伏,全军覆没。据查,陷阱布置、临阵指挥也是铁木所为。”乌古巴有些惶恐地说道。

数十人的队伍,陷于部落战士汪洋之中,是绝不可能逃出来的。但是起关键作用的不是部落人数,而是料敌于先,巧布陷阱。

刺杀队伍都是军中精英,如果部落没有丝毫准备,是不可能阻挡他们突围的。

“帖木兰有这么个人相帮,也算是好福气。时间紧迫,情报失误之事不予追究,下一步计划如果再有失误,提头来见。接下来,我倒要看看这个铁木如何应对,看看王兄、耶律代善有没有这个命。乌古巴,继续执行下一步计划。”

耶律楚天冷冷道:“接下来的计划就叫步步杀机。”

“是。”

……

阿都沁日、博尔雄彻底将指挥权交给雷少轩,帖木兰、阿香惊诧不已。要知道阿都沁日可是一等侍卫,在外行事代大汗表,甚至可以号令部落首领,往日里傲气冲天。

然而,帖木兰不知道,征服一个男人很简单,无非是勇力和智慧,正是这点让阿都沁日、博尔雄对雷少轩服服帖帖。

征服女人比征服男人复杂多了,博尔雄如小狗一样黏在阿香旁边,舔着脸动手动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已经持续好多天了,也没能让阿香有好感,反而气得阿香直骂雷少轩。

“快把谁家的小狗牵走。”

雷少轩领着队伍,小心翼翼地往王都疾驰。

一路之上,绝不走不明之地,不走直线,行踪飘忽不定,有时傍晚,有时入夜,有时三更才宿营,队伍一旦宿营,绝不允许武士随意出门。

沿途所经部落都是随机驻留,因此恰巧碰到被刺客发现机会很少,唯一可能是有内奸。雷少轩没有时间鉴别谁是,干脆严令武士不许出门,切断内奸传递信息的机会。

许多人认为这么做纯粹是瞎折腾,不免有些怨言,然而只要被阿都沁日、博尔雄听到,将是一顿暴打。

几次出现内奸,阿都沁日、博尔雄早就憋了一肚子气,正好找理由发泄。用博尔雄的话说,勇士都是揍出来的。

雷少轩更是严令所有武士不得靠近公主。

公主身边是公主自行挑选的六名蒙面武士,再往外一层是博尔雄的十名武士和天香阁伙计,再往外才是狼卫和城主府武士。

这么严密的防护,相信帖木儿的安全是由保障的。阿都沁日心里舒了口气,开始对狼卫不能靠近公主还颇有些怨言,如今却感到庆幸。

连连出现的刺杀和内鬼,阿都沁日已经感到心悸。丝毫不能失误的沉重压力,让他将所谓的面子抛到九霄云外。

阿都沁日更是发狠令,要是再出现丝毫差错,涉及到的狼卫和武士一律就地处决,倒也让狼卫和武士再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数日时光很快过去,王都已经远远能够看见。

背靠着莽莽阴山,一座大城横卧在辽阔草原上。

蓝天,白云,羊群,大城与远山连成一片,碧蓝、苍翠、青草、繁花将寥廓层层浸染,好一幅辽阔、沧远的图画。

王都地处辽阔草原,出了城门,便是四通八达。

也许是牛羊马入城不方便,或者是部落天性无拘无束。城门外数里的开阔草原平地上,来自各地的部落,围栏圈起牛羊牲畜,陆续在这里扎营。

有人驻留,自然有各色生意开始经营开来,部落营地自然免不了有武士比武摔跤,喝酒聊天,孩子嬉戏打闹,妇人支着大锅做饭。

一条依稀可辨的道路,直通城门。

路上,行走着各色人等,或赶牛羊,或骑马拉车,或是商队浩浩荡荡的队伍……

看着有些混乱拥挤的人流,雷少轩心里又不由提了起来。

“咱们绕开道路走,这里太乱了。”雷少轩道。

“铁木,要不随着人流走吧,道路两边都是帐蓬,绕开耽误不少时间,而且好好的大路不走,也会引人注目。眼看已经靠近王都,纵目睽睽之下,哪个不开眼的敢挑衅大汗的权威?”

靠近王都,阿都沁日松了口气,底气十足道。

雷少轩想一想,也觉得自己有些小题大做。在王都刺杀公主,无异于彻底撕破脸皮,形同直接举旗造反,相信没有哪个势力会这么冒险。而且就算冒险刺杀成功,面临的报复无疑是野蛮和残酷的。

然而,心里隐隐的不安却挥之不去。

将入王都,所有武士列队在公主马车前后,保护着公主前行,这也是应有的公主礼仪,尤其是狼卫,更是威风凛凛地围着公主的马车。

此刻,所有的狼卫身穿绣着金狼的军服,打出了狼卫的旗号,雄赳赳前行。

雷少轩与六个武士走在队伍尾部,蒙着面,多少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惹得旁边的阿都沁日直翻白眼。

他现在总算知道了真正的公主所在,只好也跟在队伍之后,不能如往常一样,走在队伍前面显威风。

博尔雄一如既往,跟屁在阿香后面。

看见狼卫的旗号,沿途的人群纷纷让出道路,恭敬的样子,让阿都沁日脸上不由露出傲然的表情。

阿都沁日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与雷少轩说笑着,希望雷少轩也能感觉与有荣焉。

雷少轩却有些心不在焉,越发感到隐隐的不妥和不安,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前面道路不远处,缓缓行着几匹并列而行的骑马人,突然,这几个人调转马头,横拉着一根钢索,钢索嵌套着寒光闪闪的刀片,猛然策马加速向护送公主的队伍冲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狼卫顿时惊得魂飞魄散。

“躲闪……顶住……不……”

前面的狼卫惊慌失措,语无伦次地喊道。

没有人能够正面硬挡奔马的冲击,正犹豫间,绳索已经呼啸而来。

武士们不明所以,纷纷低头伏身马鞍,却露出了公主马车。

边荒岁月 第八十二章 尔虞

铁索后面,是一排骑马的弓箭手。

马如龙,人如风,箭雨如流星,破空而来。

漫天黑点狂洒,穿透马车,狠狠没入车中。

所有人都惊呆了,如果公主被刺杀,那么所有的人都活不了。

然而铁索带刀,横空而来,电光石火之间,所有的人下意识的都是伏鞍躲避,将马车暴露出来,露出了空挡。

森然的刀片,摧枯拉朽,眼看着就要划过阿香身体。

阿香惊呆了,愣愣不动,忘记了躲避,脸色煞白。

雷少轩浑身一冷,心里又惊又怒,却无力相救。

千钧一发之际,博尔雄猛然跃身而起,一把搂过阿香滚落马下。

铁索终于撞到了马车上,发出剧烈的声响,将马车上部炸开,木屑碎片乱飞,露出铁架,将铁索卡住。

拉车的马匹发出痛苦嘶鸣声,口吐血沫,翻到在地。

说时迟,那时快,拉索的四人立刻松开铁索,四散逃去。

雷少轩怒火中烧,飞身而起,流星般掠去,金刀轻轻划过,如微风荡漾,左边的两名武士只觉得脖子一凉,随即陷入黑暗。

雷少轩脚轻点马背,身形继续飘向弓箭手队列中,如一片树叶飘落。

弓箭手们大惊失色,眼眸里闪过细细的刀光,飞出两个头颅。

烈马受惊,猛转方向,向外狂奔,将弓箭手带落地上,然而脚被卡在马蹬上,拖出长长的淋漓血痕。

剩余的弓箭手头也不会,四散狂奔而去。

武士们才反应过来,如没头的苍蝇一样,乱作一团。

“全体下马,原地戒备,保护公主。”雷少轩停住身形,立在马车上喝道。

“要不要派人追赶刺客?”阿都沁日回过神来,看着散落一地的马车碎片,有些艰涩地吞咽着口水道。

“不用追了,保护公主要紧。”雷少轩深吸一口气,冷静道。

狼卫迅速安排好外围戒备,雷少轩、阿都沁日等急忙查看马车。

马车上部已然破烂不堪,只剩铁架,下部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枝。

阿都沁日脸色煞白,如此多的利箭,全部没入马车,哪怕是蚂蚁都钉死了,何况那么大的人。

然而,雷少轩面不改色,不急不躁,有条不紊地安排。

“就地找地方驻扎,派人与狼卫联系,前来接应。”雷少轩道。

雷少轩脸上目无表情,目睹马车惨状,似乎早有准备。

雷少轩环顾四周寻找阿香,忽然两眼微缩,气急。

“博尔雄,你干嘛呢?”雷少轩吼道,心里觉得又气又好笑,从马车上跳下。

博尔雄刚才抱着阿香滚落地下,躲过了铁索刀片,此刻,却趁好不容易能把阿香搂在怀里的机会,手不老实地在阿香的胸口上肆虐。

阿香过于紧张,惊魂未定,竟然没有发觉。

雷少轩大吼,惊醒了阿香,顿时醒悟过来,“啊”一声惊叫,一巴掌打在博尔雄脸上。

“臭流氓。”阿香羞红着脸,气急败坏,顿时拳打脚踢。

博尔雄急忙爬起,讪讪笑着跑了过来,满不在乎。

阿都沁日见状摇摇头,打开马车一看,不由惊呼:“人呢?”

马车空无一人。

四周看了一眼,不远处,蒙面的公主和侍女正被武士们层层包围保护着,天香阁伙计在最里面,博尔雄带来的武士在外围,雷少轩紧紧靠着六个蒙面武士中的一个。

阿都沁日不由松了口气,感觉冷汗涔涔,湿透了后背。

“此地四周全是各地来的部落,咱们随意找到一家,就地驻扎,让他们帮助咱们隐藏公主。阿都沁日大人,你即刻与狼卫取得联系,派出援兵接应我们。”雷少轩对阿都沁日道。

这是最稳妥的安排,尽管靠近王都,却已然不安全,刚才刺杀表明刺客是如此肆无忌惮,帖木兰再也容不得任何失误。

“好。”阿都沁日发狠道。

刺客毫无顾忌的刺杀,完全不把狼卫放在眼里,彻底激怒了阿都沁日。

狼卫自诩天下第一,却连一次正面交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已经损失大半,怎能让他不怒。

王都已在眼前,与狼卫联系,半刻即到。

“不行,队伍立刻继续前行,半刻不许停留。”雷少轩身后蒙脸的武士忽然道。

“公、公主?”闻言,阿都沁日大吃一惊。

阿都沁日隐约感觉到公主混杂在六名武士当中,却一直无法证实,今天终于得以验证。

阿香一直侍候的公主是假冒的,怪不得蒙着脸的公主从来不跟外人说话,只让阿香转达。

阿都沁日不是没有怀疑过公主是假的,但是依然认为,既然公主是假的,那么真公主一定是另外两名蒙面侍女之一。

只是雷少轩一直跟着六名武士,还让阿都沁日有些怀疑真公主是六名武士之一。

“抱歉!帖木兰公主,为了安全,我不能听你的。你耐心点,狼卫片刻就到。”阿都沁日对雷少轩的安排彻底放心。

多次遇险,让阿都沁日心惊胆颤,绝不敢再冒一丝风险。

“你必须听从命令。”帖木兰坚决道,说话间,忽然拿出来一把缀满宝石的宝刀。

“大汗金刀?”阿都沁日一愣,随即惊出了一身冷汗。

如果说金箭是代表大汗发出命令,任何接箭的必须按照命令完成任务,这命令和任务是明确的,与命令和任务无关的事,接令着可以无视。

金刀代表的却是大汗本人,见刀如见大汗,必须听从一切吩咐。

金箭代表任务,金刀代表身份。

阿都沁日随身带着金箭,代表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公主,任何人都必须为此完成此任务奉献一切。金刀表示见到此刀的人,必须听从指挥,包括可以收回金箭。

阿都沁日立刻单膝要跪下,却被雷少轩一把拉住,道:“别让别人发现。”

雷少轩心里有些恼怒,一半是为了帖木兰不顾自己的安危,一半是剩下的一段路将是刺杀的最后机会,必然危险重重,通过这条路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这么强闯根本没有必要。

金刀面前,任何争论都是徒劳的。

队伍集结,继续前行。

王都一个不大的宅院内,看似空荡荡的,里面却戒备森严,房屋暗处,都站立着身穿民服的军士。

前厅,八仙桌旁,耶律楚天端着热气腾腾的香茶。

门口人影一闪,进来了一个人,见到耶律楚天,立刻单膝跪下。

“报大帅,步步杀机计划,第一关任务执行非常成功,将公主马车彻底摧毁,任务中死四人,无人受伤。但是公主的马车里是空的,因此任务失败。”

“咦,什么时候狼卫学会空城计了?有点意思。”耶律楚天喝了一口茶,平静道:“立刻清除一切有关的人,执行第二步计划。”

“是!”来人起身要走。

“慢着,”耶律楚天沉吟了一下,缓缓道,“既然马车是空的,那么公主也可能是假的,将目标扩大至公主身边相关疑似人等。”

耶律楚天不愧为谋略大师,瞬间就找到了关键,如同亲见。

“不惜一切代价,即刻全速前进”雷少轩吩咐道。

兵贵神速,既然无法驻留,那么最好的策略是急速前进,让对手没有反应的时间。

“狼卫前驱,亮出狼卫旗号,任何阻挡者,格杀勿论!”阿都沁日道。

王都是狼卫的地盘,任何怀疑狼卫的人,都是可疑的人,如今狼卫没有时间理论。

“驾、驾……”

马如龙,疾如风,一行人狠命快马加鞭。连续刺杀,让每个人心都紧张起来,只剩最后的路程,走过即安全。

武士们护着公主继续沿着道路,快马疾驰。

阿都沁日提议不走大道,绕路而行,被帖木兰断然拒绝,雷少轩心里十分疑惑,帖木兰也不解释。

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也不安全,然而金刀之下,无人敢违逆,狼卫更是不可能违背金刀之令,哪怕让其去死。阿都沁日心急如焚,只能加快速度。

“驾、驾……让开……快让开……”

狼卫一路策马,一路大喊。

道路前面不乏行人和马队,见状,纷纷让开道路。

忽然前面出现一队骑行武士,速度也很快,听到狼卫的命令,队伍分开到了道路两边,并将速度缓了下来。

狼卫领着队伍从中间超过他们,速度未减,将要通过。

突然,前面狼卫惊叫:“散开,地上有铁蒺藜……啊……”

速度如此之快,队伍哪里还来得及减速?顿时人仰马翻。

前马倒地,后马撞击踩踏,发出沉重的撞击声,烈马嘶吼,人惨叫……

正混乱间,道路旁边慢下来的武士,忽然齐刷刷举弓搭箭,如蝗箭雨朝着蒙脸公主和侍女方向覆盖过去。

嗖嗖嗖……

恐怖的破空声,也是死亡的号角。

噗噗噗……

沉闷的飞箭没入肉体的声音,让每个人心里充满绝望和恐惧。

声声惨叫,声声喊嚎,混合着鲜血的气味弥漫了周围的空间。

猝不及防,队伍乱成一团。

“戒备,戒备。”阿都沁日喊道,“杀!”

雷少轩、博尔雄、阿都沁日分别向两边的刺客冲杀,然而刺客在最快的时间射完暴雨般的几轮箭雨,丝毫不加停留,策马狂奔而去。

武士们就地戒备,没有命令,只能眼睁睁看着刺客远去。

阿都沁日、雷少轩等人没有追赶刺客,马上追击,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追出结果,当务之急是保护公主。

箭雨射中一大片,中箭的人和马都倒在地上,抽搐不已,不久死去,脸上紫黑。

“有毒!”雷少轩沉声道。

雷少轩快速来到假冒公主的阿不罕娜旁,她躺在地上,胸口中了两只箭。

雷少轩舒了一口气,阿不罕娜没有死,她身上穿了胸甲,挡住了箭。

“阿齐格娜,你怎么啦?”另外一位侍女呼兰兰,抱着另外一名侍女阿齐格娜痛哭,阿齐格娜脖子上中了一支箭,已然死去。

所有的死者,被搬到了路旁,看着一张张因为中毒而死、乌黑发紫的脸和横七竖八的马匹,雷少轩狠狠地瞪了帖木兰一眼,心里有些不解,帖木兰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变得铁石心肠。

帖木兰视而不见,扭头不理会雷少轩。

“快走!”雷少轩压低了声音,怒道。

帖木兰装作听不见,却紧紧抓住雷少轩的手,微微发抖。雷少轩心里有火气却颇为不忍,忽然闻到帖木兰的香气,顿时泄了气。

宅院内,耶律楚天听着汇报。

“步步杀机第二关,任务执行成功,弓箭覆盖了公主和所有侍女,只是无法靠近确认,公主生死不明。”

“刺杀完成后,他们是如何反应的?有人追击刺客吗?”

“他们没有派出人员追击,而是迅速将尸体搬运一旁,留下两名看守,其余护卫继续快马前行,此时应该已经快进入王城。”

“如果公主死了,他们必须追击刺客,找到黑手,而且全员停留原地守卫公主尸体,派人回宫报丧。无人追击说明他们认为护送任务更紧迫,加上快速前行,丝毫不停留,说明公主未死。立刻执行第三步计划,同时清理有关人员,不留活口。”

“大帅,临近王城,咱们步步刺杀,难道不怕大汗知道吗?”乌古巴不解地问道。

“嘿嘿,他当然知道,”耶律楚天微嘲道,“他就是让帖木兰公主将咱们引出来,借机清除所有跟他作对的人。”

乌古巴打了个寒颤,道:“那大帅清除了那些人,岂不是正随了大汗之意?”

“对啊,我帮他清除与刺客相关所有人等,我是功臣,他还有什么理由对付我?”耶律楚天悠然道,“步步杀机计划,布置那么多的人,而且在王城之内,你以为大汗会不知道吗?”

“哼!我就是让他知道。”耶律楚天微微顿了一下,道:“步步杀机第三关之后的计划,只布置,不执行。他明的人我都知道,只布置、不执行调出他暗里的人,快死的人了,跟我玩?”

看着乌古巴有些颤抖的身影,耶律楚天平静道:“咱们不是刺杀,而是捉拿刺客的功臣。”

边荒岁月 第八十三章 我诈

一路疾驰,不久,城门在望。

王都如巨兽横卧在辽阔草原之上,城门巍峨,直插云霄,城墙雄伟壮阔,延绵无尽。城墙为巨石垒成,坚固无比,墙上满是斑驳的痕迹,更显冷峻和沧桑。

黑黢黢的城门,如一个巨大黑洞,看过去颇显幽深。

守城的军士设卡盘查往来的客商。只是往来客商太多,熙熙攘攘,军士们盘查得并不仔细。

狼卫举着狼卫旗飞驰而来,一路急喊:“狼卫紧急事务,快快让开!”

后面跟着数十人的队伍,正催马狂奔,马蹄声急,如雨淋漓,速度丝毫不减,显然有紧急事务。

“快开,快让开……”

军士们大声喝喊,打开栅栏,清理通道,已经进入城门洞口的人群纷纷往两边避让。

来到城门口,一切似乎毫无异常,然而雷少轩忽然心生警兆,不由勒住着缰绳,喝道:“停!”

阿都沁日见状心头一惊,警觉地挥手让所有的人马停住。

“怎么了?”阿都沁日悄声问道,“发现什么?”如今他对雷少轩已经盲目信从。

雷少轩的目光微闪,投向城门。

“城门口通道狭窄,乃是险地,万一出事,无路可逃,分批过,拉开距离。”雷少轩果断道。

“都到城门口啦,怕什么?要不……”博尔雄赶了上来,喘着气道。

心里有些不以为然,城门如此短促,策马转瞬即过。被阿香两眼一瞪,顿时将话缩了回去。

“小心无错,我们先走,前面探路,你们慢慢跟着。”雷少轩认真说道。

雷少轩拉着帖木兰的手走在前面,阿都沁日以及其他蒙面的武士,骑着马慢慢进入了城门。

城门里的人纷纷往两边避让,能够在城门里骑行的都非普通人。

城门洞宽大幽深,避让的人群中,有牵马,有挑担的,有背篓的,有停下歇息的……各色人等并无异常。

骑马走出城门,雷少轩舒了一口气,放下心来。

后面的队伍陆续走出,雷少轩停下来回头等待着,正觉得自己有些小题大做,对阿都沁日自嘲道:“我们是不是过于小心了……”

然而,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浑身发冷,一个念头遏制不住涌上心头。

挑担的。挑担的人几乎都是壮汉,挑担的担子都一样,你见过挑担的胡人吗?

“快!快……后退!后退,不要进入城门。”雷少轩眼眸微缩,策马冲向城门,厉声喝喊。

队伍已经陆续进入城门,闻言,短暂停顿之后,忽然一阵慌乱,嘈杂四起,紧接着忽然黑烟弥漫,人群涌动,四处乱窜。

城门里已经乱作一团,突然浓烟滚滚,不多时火光浓烟喷涌。

哭喊声,惨叫声,马嘶鸣声,金戈交鸣声混作一团。

帖木兰、阿都沁日脸色煞白,浑身发抖,幸好先行出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随着浓烟滚滚,惨叫声愈发惨烈。

城门口不时冲出燃着大火的身影,火团踉跄,到处乱窜,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和痛苦的呼嚎,很快倒在地上,变成扭动抽搐的火堆。

城里四周的人纷纷向这边涌来,雷少轩见状,顿时紧张起来。

“别管了,立刻离开这里,找一个安全的地方。”雷少轩深吸一口气,当机立断喝道。

抛弃这里的一切,让他心里十分难受。

城门剧烈燃烧,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扑灭,城门这边只逃出八个人,如果此时有人刺杀,根本无从抵挡。

任务的核心是护送帖木兰,既然帖木兰冲出来了,最根本的是她的安全。

“直接去王宫!”帖木兰颤抖着声音说道。此时没有比王宫更安全的地方了。

一行人掉转马头,冲过围上来的人群,直奔王宫而去。

一路狂奔,阿都沁日举着狼卫的旗子,沿途无人敢阻挡。为了防止有人预先埋伏,雷少轩让帖木兰随意变更着线路。

不久,皇宫出现再眼前。

不是说胡人粗鄙吗?不是说胡人游牧,连皇宫都是帐蓬里吗?经验真害死人。

巍峨红泥墙壁,隐隐翠霭楼台,处处金钉朱户,满眼碧瓦雕檐,时时飞龙盘柱——好一处人间帝王家。

凭着金刀,帖木兰拉着雷少轩,被一名侍卫引着着,径直来到了一处小院,领进小屋。

小屋不大,只有一张紫檀桌,靠墙有一个小书架,墙上挂着几幅画,显得颇为素雅和简朴。

小屋右边是一间卧室,摆着床榻,床榻垂下帘帐,帘帐里躺着一个人,看不清面容。

满屋子弥漫着淡淡药香。

卧室地上跪着一个人。

“说吧。”床榻里传出一个嘶哑威严的声音。

“大汗,帖木兰公主一行于城门口遇刺,刺客用的是火攻。此刻,城门被大火焚烧,阻断了城门,帖木兰公主生死未知。”

雷少轩大吃一惊,大火阻断城门,城门这边根本不可能知道发生了刺杀。要想知道城门失火的原因,必须等火灭,与城外沟通才能知道有人刺杀公主。

可是此人分明就是知道。

自己一行人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王宫,此人却比自己还快。

关键此人是大汗派出的,也意味着,大汗一直监视着帖木兰一行人,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增派援兵?

忽然,雷少轩打了个寒颤,猛然醒悟,帘帐里的大汗根本就没有病!

雷少轩用神念往帘帐探去。

在雷少轩的神念感知里,帘帐里的人呼吸有力,神采奕奕,目光炯炯,根本就不是病人。

“下去吧,对外宣称帖木兰公主已经遇难。”

雷少轩闻言,心里更是胆寒——这是一个阴谋。

来人匆匆而去,看也不看帖木兰雷少轩一眼。

“拜见大汗”

帖木兰摘下脸上的纱巾,拉着雷少轩跪下行礼。

大汗似乎一点不感到意外,揭开帘帐,坐了起来。

“这就是铁木?抬起头来。”大汗抬了一下手。

“是。”雷少轩面无表情,抬起了头。

大单于耶律青天身穿锦缎长袍,卷缩短黄须发,黑墨容颜,浓眉大眼,精神矍铄,不怒自威。可惜岁月摧残了容貌,脸上布满了老人斑。

“容貌英俊,翩翩少年?”老人哈哈哈大笑,对着帖木兰打趣道,“传闻帖木兰喜欢姐弟恋?我看不尽然。我家公主怎会只喜欢绣花枕头?定然是英雄豪杰。”

雷少轩心里一凛。果然,大汗对路上发生的一切了如指掌。

帖木兰满脸通红,道:“他是阿弟。”

大汗忽然收起了笑容,脸色一正。

“答应你的事情,我已经派人到叶赫伦部颁布封赏。本王言而有信,从不亏待忠心之士。企图行刺于你的魑魅魍魉,必将粉身碎骨。”

王都天香阁是一处很大的院落,分为前院后院,帖木兰拉着雷少轩,来到后院一处厢房,这里是帖木兰的卧室。

雷少轩脸色阴沉,一路沉默不语。脑海里闪过一次次刺杀,一张张死人脸,一声声的惨叫哭嚎……雷少轩厌倦了死亡,心里感到疲惫和愤怒。

这一切完全可以避免,这些人根本不用死去,然而,却被无辜地卷进了阴谋漩涡,死得糊里糊涂,毫无价值。

雷少轩越想越生气,越想越悲凉。

感受到了雷少轩的愤怒,看着他阴沉的脸,帖木兰有些歉意。

“为什么要这么做?大汗根本没病,你早就知道?”雷少轩冷冷道。

此言一出,帖木兰脸色大变,对着侍女道:“你们出去,守住院门,任何人不许靠近。”

帖木兰轻轻拉着雷少轩的手,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微微点头。

“是的,我早就知道。”帖木兰脸上满是歉意和无奈。

“既然如此,为什么骗我们?”雷少轩心里一疼,颤声道。

帖木兰迟疑了一下,低头轻声道:“大汗虽然没有病,但是年老体衰,已经活不了多久。”

帖木兰慢慢说道:“大王子代善与耶律楚天势如水火,然而代善根本不是耶律楚天的对手。大汗装出重病、将死,装出急切地将权力移交代善的样子,为的是引出耶律楚天。耶律楚天必然会强力阻止大汗移交权力,从而暴露出耶律楚天的所有势力予以清除。”

“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雷少轩气愤低吼道:“欺骗我?害死那么多人?”

城门浓烟火光历历在目,惨叫声声声入耳,不由让雷少轩感到愤怒,心里气急,抓住帖木兰的手,拉了过来,逼近帖木兰的脸道:“甚至几次将自己差点害死?”

帖木兰脸靠近雷少轩,吹气如兰,幽香让人魂牵意动,羞怯和心虚的目光可怜楚楚,触动着雷少轩心里某个地方。

雷少轩心里越想越生气,忍不住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把吻住了帖木兰。

“不、不要……”

帖木兰大惊失色,挣扎不已,却哪里是雷少轩对手,被按倒在床上。

院门的侍女听到动静,却没敢过来,帖木兰吩咐过任何人都不许过来。

“呜……唔……不要。”雷少轩紧紧抱住帖木兰,不停地吻着帖木兰的嘴。

“啊……”帖木兰疼叫,一巴掌打在雷少轩脸上,坐了起来。

看着衣服凌乱,狼狈不堪的帖木兰,雷少轩心里羞愧不已,自己干了些什么?好在及时清醒。

雷少轩低头不语,心情十分复杂,夹杂着恼怒、羞愧。

欺骗让他感觉到很受伤,心里一阵刺痛,帖木兰就坐在身边,却感觉好远。

理了理衣服,看着低头委屈的雷少轩,帖木兰咬了一下嘴角,慢慢靠了过来,轻轻抱住雷少轩,轻吻着。

“阿木,我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如果我不答应大汗,他必然迁怒于部落,不答应会死更多的人。”

帖木兰留着眼泪道:“哪一次王朝更替不是死很多人?只不过有的死于战场,有的死于阴谋,更多的人死于无辜牵连。这次死去的人不过是其中之一。”

帖木兰嘴唇冰凉而又温馨,让雷少轩火气全消,心里依然十分受伤,一言不发。

帖木兰忽然抓住雷少轩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上。

雷少轩感觉到了一团柔软温暖,心里软了下来,却依然无法消去阵阵心痛。

欺骗,是一把刺向男人的心的刀,一旦受伤,永远刻骨铭心。雷少轩深刻地体会到了这点。

感觉到雷少轩的冷漠疏远,帖木兰心里一阵恐慌,忽然羞红了着脸,解开自己的外衣。

小屋虽小,却如天地,容暗香浮动,犹如春日,帖木兰百媚丛生,雷少轩浑然不知天日。

“我答应帮助大汗,除了帮助部落之外,还有就是为了能前往天岭雪山采药。”

帖木兰靠着雷少轩轻声道:“天岭雪山乃神山,没有大汗允许,外人不许进入。这种药非常珍贵,是我师父指定的药材,我必须找到。”

“嗯,嗯,好吧!”雷少轩无奈道。

“你原谅我了?”帖木兰道。

“不能轻易原谅,再来一次才好!”雷少轩含糊道。

“无耻的阿木!”帖木兰羞红了脸。

王宫一处小院内,一个年轻的胡人站在耶律青天面前。

“阿玛,这段时间来,几个贵族半夜派人往皇叔那里跑,又是送草场,又是送美女,要不要除掉他们?”

“哼,此时送礼的人不过是些墙头草罢了。他们并非投靠你皇叔。你放出风声,就说他们几个与给我弟弟勾结,你会收到更多更大的草场。”

耶律楚天拿出一张纸,道:“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心腹大患,你慢慢找理由清除他们。哼,我死后让他们给我殉葬。我倒要看看,到了地府,他们能不能翻身?”

“还有,这些人能找出来,多亏了这场病和帖木兰的帮忙。”耶律楚天厉声道:“永远不许任何人打帖木兰和叶赫伦部落的主意,违令者便是你永远的敌人。”

边荒岁月 第八十四章 入山

失火的城门,一片狼藉,城门口崩塌了几圈,城楼烧毁,几成废墟。

幽深的城门洞能容纳整支护送队伍,雷少轩分批进入城门的命令,让队伍当中,只有蒙面冒充帖木兰的数人被堵住,损失很小,避免了城门成为埋葬整支队伍的坟墓。

蒙面装扮,真假公主无法分辨,刺客放过了最先进入城门的雷少轩和帖木兰,堵住并烧死了后面同样蒙面的呼兰兰,阿不罕娜活了下来,阿香和跟屁虫博尔雄也安然无恙。

经过几番生死,让阿香对博尔雄死心塌地,反过来变成博尔雄的跟屁虫,时刻粘着博尔雄。

然而,博尔雄很快就被王都的繁华吸引,几乎天天外出,到其他部落做客喝酒摔跤,斗马抢羊,听说还逛青楼,气得阿香咬牙切齿。

阿香和帖木兰同住天香阁后院,纵目睽睽之下,雷少轩再也不能随便和帖木兰亲热了,却让雷少轩第一次意识到,身份的差距,将是横亘在他和帖木兰之间的深壑。

天之西,有雪山,高耸巍峨入云端,说的是天岭雪山,又称南迦天山。

帖木兰要采集的草药名叫“九品天心莲”,只长在南迦天山雪峰背阴处。

九品天心莲常年不见阳光,却依靠雪中阳光反射才能生长,需要的生长环境极为苛刻。

天心莲每五十年才能开花结出莲子,一生开花九次,最后一次开花结出的莲子,被融化的雪水冲入雪山湖泊,于次年春天惊蛰之日长出嫩芽,飘在湖面上。

此时,嫩芽必须在三天之内采摘,否则嫩芽变老,沉入湖底,从此扎根,成为天山圣莲,彻底失去了药用。

几乎五百年才有一次采摘的机会,堪称圣药。

采药队伍极庞大。

除了博尔雄带来的武士和天香阁的伙计外,大汗特意派出十名内领侍卫护送。

十名内领侍卫身材高大,举止沉稳,目光锐利,都曾久经沙场,为宫中特选的精锐,此次护卫,连阿都沁日都没有资格参加。

这显然非一般的采药队伍。

雷少轩的心头隐约感到不安,难道此行采药会有危险?

“为什么要武士护送?是不是有危险?往年也是这样么?”雷少轩忍不住悄悄问阿香。

“危险应该没有,也许是药材太贵重了。”阿香想了想,有些不确定道。

集合完毕,迎向雷少轩的目光,帖木兰脸忽然变微红。

雷少轩心不在焉地将目光扭转,心里忐忑不安,分不清是担心此行采药的危险,还是面对自己与帖木兰之间未知的命运。

天气晴朗,碧宇澄清,蔚蓝一片,朵朵白云挂在空中。

地平线上,不时飘出一群群羊群,远远望去,若非听到悠扬的牧歌,根本分不清羊群或是白云。

草原洋溢着祥和、静谧的气息,好一副悠然的田园风光。

雷少轩顿感心田激荡,心胸如海,仿佛能把蔚蓝的天空,辽阔的草原,连绵的群山,都装入胸中;一切烦恼、忧伤、不安一扫而空,只觉得一切放空,心荡九霄。

雷少轩不由放开缰绳,策马狂奔,放肆了一把。

队伍依然缓行如故,看到雷少轩少年心性,难耐寂寞,策马奔放,顿时引发队伍之中的轻狂情绪,气氛高昂起来。

一位武士高唱起草原上调情的调子,引得队伍中不少人和唱,阿香听见直翻白眼,跟在后面的博尔雄哈哈大笑。

草原尽头,便是连绵的雪山。

春天的雪山,山顶覆盖着洁白的冰雪,半山腰却露出黝黑的岩石,延绵无尽,显现出雄伟、苍茫的气概。

沿着山谷进入雪山之中,山脚下,长满了茂密的树林。

山中天气依然寒冷,常年雾气缭绕,气候潮湿,山中植物显得十分干净,苍翠欲滴。

林中各色的小野花,姹紫嫣红,点缀其间,幽谷不时有小鸟空鸣,有时传来偶尔的鹿鸣,空灵清脆,声透山野,让人有身处世外桃源的感觉。

沿着一条山谷小溪,队伍慢慢攀爬而上,采药伙计散开,钻入溪边茂密的林中采药。

这里人迹罕至,胡人多不识草药,少有人采摘,山中长着大量的珍贵药材。短短的两天,灯芯藤编制的药筐,已经装满了好几筐,都是些名贵的药材。

雷少轩的身份仍是天香阁伙计,自然需要参与采药,于是,雷少轩沿着半山腰密林边的沿线往前走着。

名贵、珍稀的药材往往生命力顽强,多生长在环境恶劣之地,并且需要一定的生长条件。

密林与寸草不生的雪山半山腰之间沿线符合这个条件,雷少轩沿着这条边界走着,试图寻找更珍贵的药材。

然而边沿线生长条件比密林恶劣,草药更稀少,导致雷少轩与其他采药的伙计相比,采到的草药自然相对少得多,好在雷少轩地位特殊,倒也无人责备。

雷少轩来到一处悬崖峭壁下,此处是一小片开阔的平地,稀疏的丛丛野草长在突兀的乱石之间,颇显荒凉。

突然,雷少轩停住了脚步,目光被一片绿色吸引。

绝壁下,突兀地爬满了一小片翠绿的大叶藤,藤叶之间,摇曳着几朵美丽的紫色花朵,远远地散发着醉人的花香,阳光下,朵朵鲜花泛射出金色的光芒。

七瓣紫藤花,雷少轩惊喜不已。

只有百年以上的紫藤花,才会发出金光,而七瓣紫藤花,是三百年以上年份的紫藤花,珍贵无比。

紫藤花乃生肌活血的圣药,无论多恶劣的伤口,撒上紫藤粉,必能止血生肌,抹上紫藤花粉,伤口不留疤痕。

三百年的这片紫藤花,足够抵上这几天所有伙计的收成了。

雷少轩兴奋不已,拿出牛角号,呜呜的吹响,便往前走去。

突然,身后的密林里传来树叶窸窣作响的声音,一阵狂风卷来,伴随着强烈刺鼻的血腥味道。

雷少轩猝然惊惧,来不及回头,本能地顺势往前翻滚,暴起一刀,往后一挥。

只听得金石撞击的清响,刀撞到了硬物。

雷少轩急速翻滚站起,横刀在手,瞬间浑身发冷,一只丈长的老虎立在雷少轩面前。

老虎浑身金黄色,黑色条纹,眼瞪铜铃,愤怒地瞪着雷少轩,头上王字清晰,顿显威风凛凛,巨嘴咆哮,声震山谷。

雷少轩强抑心中恐惧,压低身子,紧握金刀,狠狠与老虎怒目相峙。

与凶兽相遇,绝不能露出一丝怯意,雷少轩想着。

雷少轩知道,自己绝不是老虎的对手,刚才一刀,倾尽力气,却没能给老虎丝毫的伤害,反而激起了老虎的愤怒。

不及喘气,老虎身子猝然一缩,闪电般弹起,一道巨大的黑影,扑向雷少轩。

雷少轩感到一座山向自己撞了过来,一股浑厚、不可匹敌的力量排山倒海般翻涌而来,如山崩呼啸,摧枯拉朽。

不及细想,雷少轩又是本能往峭壁下翻滚暴退,然而老虎势如闪电,雷少轩只觉得肩膀一阵剧痛,顿时鲜血淋漓。

老虎的爪子,抓破雷少轩的皮袄,抓伤了右肩膀。

神念感知,清晰地捕捉到了老虎的一举一动,身体却来不及反应,雷少轩第一次感到恐惧和无助。

背靠悬崖,雷少轩扶着石壁站了起来,后背有了依靠,心稍稍安定。

老虎立起身,竟然有半人高,虎毛暴竖,愤怒地咆哮着,眼睛满是轻蔑,打量着这个从没见过的对手。

雷少轩浑身鲜血淋漓,压低身子,全力戒备着。

突然,老虎身体又是往后一缩,猝然弹起,如同巨石坠落,砸向雷少轩,又如怒涛击岩,势不可挡。

避无可避,雷少轩不屈地怒吼着,倾尽全力暴起挥刀,刀光划出一道流星,伴着风雷声,撞向老虎。

沉闷的撞击声传来,雷少轩感觉像被一架高速奔驰的战车击中,身体如破布一般向后甩出。

神念里,金刀纤毫毕现,急速从风中划过,如飞速掠过湖面石子,卷起阵阵漩涡涟漪,狠狠地劈中老虎,却如同砍在钢爪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老虎竟然没有受伤。

幸好,这一刀虽然没有伤到老虎,却也让自己身体借力弹出,躲过了虎爪。

老虎直接撞在石壁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碎石簌簌溅落。

雷少轩又一个翻滚,翻出几步远,沿着石壁站立。

雷少轩明白,只有沿着石壁站立,才能有些依靠。

老虎咆哮着,步步紧逼,眼睛里充满了愤怒,紧盯着雷少轩,巨嘴张开,露出尖利的牙齿,仿佛一口能吞天。

两次巨石般的撞击,雷少轩感觉浑身骨头欲裂,筋疲肉软,全身剧痛,几乎站立不稳,陷入绝望。

然而,不甘和不屈,让雷少轩忍着剧痛,发出怒吼。

“来啊,来啊,啊……”

声声壮怀激烈,激荡着自己的心胸,鼓起自己的勇气。

老虎咆哮着,身体后缩,这是进攻的信号。

正在此时,忽然森林边缘,响起阵阵的号角声,苍茫、有力,仿佛大队人马围了上来。

人影幢幢,一个个身影从密林中闪现,雷少轩大喜。

老虎不甘地低低怒吼着,一步一步后退,猛然转身,扑进林子消失了。

帖木兰、博尔雄和其他人急忙跑过来,雷少轩浑身一松,瘫坐在石壁下。

老虎抓伤,伤口一片模糊,鲜血淋漓,触目惊心,帖木兰忍不住掉下眼泪。

不过对雷少轩来说,受伤却是最平常不过了。

闻着帖木兰沁人的香气,看着帖木兰认真处理伤口、敷药,雷少轩心里感到踏实和温暖。

“小子,你运气真好,连老虎都能放过你!”博尔雄一个劲地唠叨道。

“这地方并非密林,也无洞穴,怎会有老虎?”阿香感到很奇怪。

“这株紫藤花开七叶,有三百年以上年份,可称灵药。”

帖木兰心有余悸,看着雷少轩道:“但凡灵药,方圆五十丈之内,必有灵兽守护,刚才那老虎多半是守护这株紫藤的。咱们运气好,那只是一只普通的老虎,还未长成灵兽。一只灵兽老虎,能毫不费力地杀光咱们。”

边荒岁月 第八十五章 本意

地势越来越高,越来越险峻,风景也越来越好。

山中风景如画,立于高处,只见奇峰竞秀,峭壁怪石,飞瀑流泉,山深林茂,处处奇花异草,鸟语花香,幽林鹿鸣,让人心旷神怡。

穿行其间,却无比辛苦和艰难。

沿着小溪逆流而上,一路多湍流峭壁,无路可走,众人只能在林中砍树开路。

尽管气候寒冷,然而林中依然蚊蝇成群,溪流树叶上,爬满水蛭,盯咬在人身上,痛痒难耐。强行取下,水蛭利钩会将人皮肉咬烂,鲜血淋漓。

白日翻山越岭,艰苦而疲惫不堪。

夜宿密林,森林幽深如怪兽巨嘴,风摇树叶,发出莫名怪啸,让人心惊。

危险随着夜幕降临悄然而至,幽谷不时能听见野兽的嚎叫,豹子常于林中出没穿行,窸窣作响,野狼深夜中发出幽深绿光,更有可怕的深林巨蛇毒蚺,悄无声息游动靠近,突然暴起狰狞巨口,让人心惊胆颤。

宿营地,围着火堆,躺在地上,雷少轩忍不住悄悄问阿香:“阿姐,每次采药,都这么凶险吗?”

“嗯!”阿香不以为意道:“不用担心,咱们人多,燃着火堆,野兽多半不敢过来。”

想了想,阿香微微叹息道:“深山采药,自然会有些凶险,常听说有人单独进山采药,被野兽吞吃的。只是但凡世上珍稀之物,哪有不冒险的便取得的?深山采玉,山崩地陷;海里淘珍珠,无异鲨嘴抢食。样样不易。”

阿香脸色微凝,道:“珍稀药材采集极为不易,市面价格十分昂贵,而且常常有价无市。能采到珍稀药材,便能买更多粮食,事关部落生活和生存,再危险,也要上去。”

雷少轩闻言默然。

其实雷少轩对部落没有多少归属感,他原本已经准备离开天香阁,此刻,忽然想起了一个早就埋在心里许久的问题。

“我从来没有在卢城集市见过买卖药材的,帖木兰公主阿姐采这些药材只是为了配香料吗?”

阿香闻言一愣,想了想,压低了声音。

“这些药材并非天香阁所用,而是要送往北魏。小姐曾拜入北魏一个宗门,这些药材便是他们所需。”

阿香叮嘱道:“这个你不要乱说出去!好好采药,小心野兽。”

清晨,太阳从山后跃起,林中雾气蒸腾,幻化出五颜六色的彩虹。

然而,看似绚丽的雾气,实则是杀人于无形的瘴气,帖木兰领着众人小心翼翼地避开,艰难向上攀爬。

越往上,路越发难行,一行人艰难地穿行于茂林缝隙,一边采药,一边伐树前行。

连行数日,众人逐渐沉默,穿林攀越,每个人的皮衣已然有些破烂,衣衫褴褛如乞丐。

看着帖木兰往日红润细腻的脸庞,如今一脸憔悴,雷少轩心疼不已。

百年人参,三叶花,黄芩,灵芝......森林是灵药宝藏。一路欣喜不断,然而,美丽的灵药背后,往往是致命的险境。

灵药周边,不时窜出狰狞的毒蛇,凶暴的野兽。已经有两个人死于毒蛇、凶兽之口,这还是小心翼翼的结果。

一次,阿香发现一株百年灵芝,众人小心翼翼戒备,仔细勘察周围情况,确认没有危险。

采摘时,突然树上垂落一只五彩斑斓的毒蜘蛛,猝然喷射毒液。

等大家将毒蛛杀死,一个被蛛网缠住,喷了一口毒液的伙计,已经面色黑紫,中毒死去,甚至帖木兰精心准备的解药都来不及使用。

这个名叫阿勇的伙计是天香阁的老人了,看着熟悉面孔,瞬间失去生机,变得满脸紫黑,阿香泪流满面,痛苦不已,让人感到无比心酸。

凡事皆有代价,雷少轩心里暗叹。

死囚营、前锋营里衡量生命价值比较简单,不是你死便是我活,以命换命。

你杀死别人,别人自然也能取你性命,凭借的是手里的刀。

生死十分简单,由手里的刀决定,强则生,弱则死。简单的规则,让雷少轩看淡生死,多想无益。

离开前锋营,雷少轩开始见识各种生死。

无辜生命死于阴谋,死于刺杀,死于无辜牵连,毫无价值。

如今死于采药,为了个人的生活、生存,也许还为了部落的生活、生存。

这些生死都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生命是如此脆弱无奈,而且无从选择,让雷少轩又一次陷入深深无力感,心里油然升腾起一种退缩感。

这天,众人发现了一株紫色大叶车前草,帖木兰闻讯惊喜万分。这株车前草差不多两百年份,极为罕见。这种年份的车前草是解毒圣药,也是宗门最需要的药材之一。

紫色车四周寸草不生,美丽的阔叶在微风中摇曳,仿若王者,孤傲地兀立在一圆圈沙地中。

沙地周围草丛看似十分平静,并无任何危险的征兆,吸取曾经的采药教训,博尔雄甚至让伙计拼命敲了好几通的铜锣,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动静。

雷少轩甚至用神念探测了几次,都没有发现异常。

欣喜间,几个人迫不及待走上前去,然而草丛里突然窜出一条丈长斑斓巨蛇,狰狞的蛇口,吐着血红的蛇信,暴卷向人群。

付出了两个人的代价,雷少轩一刀将巨蛇眼睛刺瞎,巨蛇受重伤,才狂奔而去。

原来,巨蛇隐藏于地下的一个深洞,难怪雷少轩用神念也无法觉察。

一株药,两条人命,值得吗?雷少轩迷惑了。

尽管人人胆战心惊,雷少轩却发现,队伍没有丝毫退缩之意,连雷少轩认为最为柔弱的阿香,擦干脸上的泪水,又坚定地沿着林间空隙散开,继续采药。只有武士们拉着马匹,艰难地穿行林间,寻找前行的路。

雷少轩缀在帖木兰身后,悄声问:“阿姐?”

“嗯?”帖木兰小心翼翼地四处勘察,边走,边回应。

雷少轩踌躇了一下,仔细斟酌措辞。

“药框快满了,森林越来越危险,所遇凶兽越来越难对付,再继续下去,难免会碰到无法对付的巨蛇猛兽,实在太危险。如果你遇险,采药还有什么意义?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帖木兰顿了一下,沉声道:“此行的主要任务是采集九品天心莲,采到才能回去。”

“阿姐,这很重要吗?”

雷少轩装作平静的样子,争辩道:“已经死了几个人了。采药本为救人,人却为了采药而死,岂不是失去采药的本意?”

“这不一样!”

帖木兰感觉有些疲惫,停了下来,坐在一块石头上。

雷少轩厚着脸皮靠了过来,闻到雷少轩身上强烈的男人气息,帖木兰脸微红,有些不自然。

“九品天心莲,关系到部落生存!”

帖木兰沉吟了一下,脸上浮现出淡淡的忧虑神色。

雷少轩有些不解,诧异地看着帖木兰。

帖木兰捋了捋头发,娓娓道。

“我师傅丹青子是北魏九溪派长老,炼丹需要九品天心莲,如能找到九品天心莲,部落就能得到九溪派庇护。”

帖木兰脸上有些沉重,看着远方。

“叶赫伦部落人虽然少,却是草原最古老的部落之一,尊为圣狼部落。许多大部落对其虎视眈眈,企图兼并,从而一举拥有圣狼图腾。草原部落历来弱肉强食,如果没有九溪派的庇护,叶赫伦将无法存续,我也将无法自保,也许会被迫嫁给其他部落的人。”

谈起这些事,帖木兰有些恍惚。

“你师父是北魏人?”雷少轩蹙眉,忍不住摇摇头道,“他怎么能庇护草原部落?”

帖木兰有些误会。

“九溪派乃修真门派,位于北魏与胡人交界的洛华山。”帖木兰微露傲然之色道:“师父乃是金丹修士,一个部落对他来说,弹指可灭。”

“什么是修真门派?”雷少轩吃惊地问道:“一个人怎么可能如此强大,一个部落弹指可灭?”

“修真乃是修炼以求长生之意!”帖木兰犹豫了一下,悄声道,“师父是金丹修士,已经两百多岁,举手投足间,一座山都能毁去,一个部落算什么?”

边荒岁月 第八十六章 目标

“那你怎么会回到部落,还开设天香阁?”雷少轩不解地问。

胡人粗鄙,生活简陋,绝不是帖木兰这样的人所追求。

帖木兰闻言,脸色突然沉了下来,神色有些黯然。

原来,丹青子姓苏,是帖木兰的母亲苏娜族人,自小被人带出修行,不想兵荒马乱,苏氏家族不幸毁于战乱,只剩苏娜一人流落胡地。

等修炼有成,偶尔回乡,丹青子才知道家族已经被灭,只剩帖木兰母亲一人,因此,丹青子对帖木兰疼爱有加。

“我没有灵根,无法修炼”帖木兰心里隐痛,沉默片刻道。

修真即天缘,无灵根便无天缘。

帖木兰无天缘,只能在九溪派刻苦学习药石之术,学成后无意回部落生活,便在卢城开设天香阁,经营香料,顺便为宗门收集药材,帖木兰及叶赫伦部落也因此得到丹青子庇护。

天香阁收购和采集药材,制作并经营香料,为部落购买各种所需物品,庇护部落避免为人兼并,因此,帖木兰和天香阁在部落地位尊崇。

雷少轩一阵怅然。

凡事有代价,怪不得明知前路危险重重,一行人却毫不退缩,根本就是无法退缩。没有了药材,便没有天香阁,没有天香阁部落就无法存续。

“师父在修炼时不小心中了毒,急需炼制九转天尘丹解毒,九转天尘丹主药便是九品天心莲。”

“师父中毒十分严重,已然无法外出,而且还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中了毒,因此,只能让我们帮他采集九品天心莲。”

帖木兰低头道:“九品天心莲已经十年没有采到了,也不知道他的毒还能抗多久。”帖木兰深吸一口气,脸上满是焦虑。

雷少轩装模作样安慰帖木兰道:“灵药可遇不可求,最讲求缘分。”

雷少轩悄悄拉过帖木兰的手。

“以前十年都没有采集到九品天心莲,是因为你没有见到我。”雷少轩理直气壮道:“老天让咱们有缘相遇,让我好好亲一下,缘分更深,没准就采到了呢。”

“无耻的阿木!”帖木兰“呸”声轻叱。

帖木兰低下头,羞红了脸,心里既酸又甜,心砰砰乱跳,任由着雷少轩将自己搂在怀里,忧虑稍减。

九品天心莲,只在雪山深湖中发芽。

一行人,穿过山谷森林,沿着山谷河流迤逦往上爬,山势逐渐高耸,第十二天时,终于到达河流尽头,爬上山脊,这里,已经没有了森林。

山脊险峻,一处不大的平地上,挤满了一行疲惫不堪的人群。

脚下,是一望无际苍莽森林,一条不大但是湍急的小河穿过森林,向远处奔流而去。

身后,是连绵、白雪皑皑的座座雪峰,寒风不时呼啸而过,发出怪声,雪峰陡峭,裸露出黝黑的岩石。

雪峰积雪深厚,不时能看见大片积雪往下坍塌,席卷着雪层不停滚落,带起层层积雪,形成滚滚洪流,呼啸着向峡谷奔涌,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每个人都很疲惫,然而眼睛里全是兴奋和激昂,没人有退缩之意。

“翻过雪山,就会有湖!”帖木兰声音高了起来,道:“咱们走。”

“慢着!”博尔雄阴沉着脸,指着天上,“有人监视咱们。”

长空蔚蓝,白云朵朵,极目千里,抬眼望去,果然天空中有黑点飘荡,正是一只翱翔的鹰。

“四天前这只鹰就已经出现,总在咱们头上盘旋,已经连续几天都跟着咱们。”

帖木兰抬头看了看鹰,心里一紧,沉吟片刻。

“不管是谁监视我们,既然我们已经来了,就无法回头。采到灵药,咱们越过雪山,绕道回去!”

气氛骤然紧张起来。

帖木兰心事重重,脸色有些沉重。

草原上,弱肉强食,发动战争,名正言顺兼并弱小部落是常有的事,然而却少有公然抢劫的强盗行为,此类行为也不为各部落所容,因此监视的人多半不是强盗。

这行人乃是采药的队伍,除了灵药外,并无珍贵的财物,可见监视的人目标应该不是财物。

一路之上,所采集到的草药,大多是天香阁所用名贵香料,草原部落并没有人知道配置的方法,否则天香阁绝不可能垄断高端香料市场。

帖木兰心里忽然一惊,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监视的目标是九品天心莲。

帖木兰心里微寒,这意味着有修士参与,只有修士才可能知道九品天心莲的价值与用途,而监视鹰只有胡人才会使用,很明显,是修士勾结了草原部落。

帖木兰脸色煞白,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修士的强大。

气氛变得沉默,安静。

“哼,敢打老子的主意,”战争狂人博尔雄看着瞬时紧张的帖木兰,提高声音道,“也要看看我手里的刀答不答应,他娘的!”

忽然,博尔雄亲热地抱了一下身边的阿香:“美人,笑一个,一会看我砍死他们。”

阿香惊叫一声,挣脱了博尔雄的手,跑到帖木兰身边,对博尔雄怒目而视。

引得众人哈哈大笑,旁边的一位武士,手握胡刀,对着博尔雄横眉怒目。

博尔雄轻蔑地勾着小指。

“阿拉善,你要是不怕阿香被人抢跑,杀敌时,可别后退!”

原来是倾慕阿香的人,醋坛子打架,自然热闹有趣。

博尔雄的话,顿时让众人气氛活跃起来,冷峻、沉闷的气氛一扫而空。

“阿拉善,跟他决斗……”大伙起哄着。

“对,夫妻一块上……”

“阿香,给咱唱首歌,你喜欢谁,我帮你打……”

……

鹰在空中徘徊,也隐隐地在众人的心上笼上了一层阴影。

感受到了帖木兰的情绪变化,雷少轩心里感到不安,脸上依然镇定,思考着对策。

众人沿着山脊行走,两边几乎都是悬崖、峭壁、陡坡。

山脊狭窄,地势险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一人断后,足以阻挡敌人,雷少轩、博尔雄倒是没有过于担心防守。

然而,雷少轩心头隐隐不安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

“我想到了一个主意,阿姐,你把红披风披上。”雷少轩忽然对帖木兰道。

“噢?”帖木兰眉头上挑。

雷少轩跟帖木兰悄声商量了一下,帖木兰穿上了象征尊贵的红披风。

“如此醒目的红披风,岂不是让帖木兰成了敌人的目标?”博尔雄十分不解。

“对!如果真有敌人,那么就让帖木兰公主成为目标,不,让红披风成为目标!”

雷少轩面色平静地摆摆手。

“为什么这么做?如此一来,帖木兰公主岂不是十分危险?”阿香皱着眉头,有些迷惑。

队伍里只有她知道雷少轩和帖木兰的真正关系,雷少轩绝不可能让帖木兰陷入危险的境地。

“敌人监视咱们已久,准备会非常充分。如果他们把咱们所有的人都当目标,估计谁也逃不掉。但是如果他们只针对帖木兰公主,其他人就可以逃掉!所以,现在趁敌人还没出现时,咱们先把帖木兰公主树立起来,免得他们搞错对象。”雷少轩微微讽刺道。

“我们绝不离开帖木兰公主,要死就死在一起。”阿香眼睛瞪得比铜铃都大,生气道:“你们怎么能让帖木兰公主成为目标,自己逃走呢?阿木,没想到你这么贪生怕死。”

雷少轩无可奈何摊开双手,帖木兰有些好笑,对阿香笑了笑。

“阿木不是贪生怕死,这是提前做好防备。先让我穿上披风,成为醒目的目标,万一情形不对,万分危急之时,让别人穿上披风,引开敌人。”帖木兰悄声道。

眼睛看向雷少轩,目光里满是温情。

雷少轩在身边,帖木兰心里感到踏实,雷少轩总能让她感到安心。

阿香顿时目瞪口呆,忍不住捂着胸口,舒了口气,声音高了起来。

“阿木,你太狡猾了。”

草原上战斗,少阴谋诡计,这种未雨绸缪的诡计,实在不是胡人风格,难怪阿香惊叹。

雷少轩诡计多端,让帖木兰躲过多次暗杀,帖木兰早有领教,想起曾经的惊心动魄的经历,脸上满是笑容,心里甜滋滋的。

博尔雄松了口气,亲热地搂着雷少轩:“狡猾的家伙,比狐狸还精!不过我喜欢。”

草原勇士喜欢英勇战斗,讨厌阴谋诡计,但是博尔雄不是,尽管阴谋诡计非博尔雄之长,却不妨碍他喜欢雷少轩。

“你还要固定骑那匹大红马!”雷少轩嘱咐道。

一切细节都围绕着让帖木兰成为醒目的目标这个目的来安排。

“嗯,好的。”帖木兰心里十分轻松,俏皮地露出鬼脸,轻声应道。

一行人在雪山上逐渐远去,变成了一个个黑点,黑点中,却飘着一点耀眼的红色。

就在这些黑点越过雪山时,空中响起了声声鹰唳,紧接着,树林里陆续钻出道道人影,很快形成了一支数十人的队伍。

这支队伍人人穿着皮衣皮甲,胸口绣着狼头,赫然是黄金圣狼部落的标志,狼头上,还绣着一颗红色太阳。

波涛如怒,峰峦如聚。

雪山上,云层弥漫,莽莽雪山连绵不断,座座雪峰耸立云端。

立于雪峰之上,只见白雪茫茫,脚下森林林木茂盛,苍翠欲滴,飞瀑流泉飞溅,激流咆哮,向远处喷涌,景色怡人,宛如仙境。

好一幅江山如画。

众人精神一振,心胸大开,忘记了连日的疲惫、担忧,有说有笑,继续翻山,往最高的那座雪山行进。

南迦天山,就在眼前。

边荒岁月 第八十七张 对策

危险的气息笼罩。

一行人放弃采药,直接穿越山谷,向南迦天山进发。

连续翻过几座雪山,来到南迦天下脚下,南迦天山愈发显得雄伟。

尽管海拔很高,山谷间林木依然茂盛,黄色、红色、紫色……各种野花竞相绽放,层林尽染。

高山严寒,春日短暂,各种林木繁花必须抓紧每一寸短暂时光生长。

山谷开阔,一座座高山湖泊,清澈如镜,宛如明珠,嵌在山林之间。

湖泊都是雪山积雪及冰川融化而成,波光粼粼,清澈见底。

阳光下,水草呢喃,小鱼、小虾悠然游荡,倏尔远逝;湖边远望,或见鸳鸯戏水,或见白鹭掠飞,不时翠鸟清鸣,不知名飞禽上下翻飞、栖息;更有野羊、山鹿沿湖岸吃草,饮水,追逐……高山湖泊不愧为生命的源泉。

怪不得九品天心莲非雪湖不长,非湖底不生,灵药自有灵。

每到一座湖,无论大小,帖木兰都仔细勘察一番。

连日来,勘察多个湖泊,一无所获。

帖木兰脸色愈发憔悴,也逐渐阴沉下来,雷少轩心疼不已,却又无可奈何。

碧空深处,一只鹰翱翔盘旋,仿佛也盘旋在雷少轩的心头,阴影挥之不去。

帖木兰领着众人翻过一座雪山,来到了香南山下,这是南迦天山南面的一座山峰。

已是傍晚,香南山峰,犹如一块黝黑巨石,兀立云端,晚霞将山顶染成瑰丽的金色,显得十分美丽和神秘。

“香南山乃是神山。”阿香喃喃道,忽然双手合十,虔诚地行礼,众人纷纷跪拜。

山脚下是一片开阔的沙地平原,山脚处,长满苍翠茂密的树林,中间是一座高山圆湖,湖水深邃碧蓝,深不见底,湖面宽广,远远望去,几乎看不清对岸。

沿着湖岸边慢慢走着,帖木兰忽然停住脚步,声音微微颤抖。

“这、就是这,咱们就在这里等!”

雷少轩、博尔雄急忙来到帖木兰身边,众人纷纷围了过来。

帖木兰手里拿着一个八角的玉质罗盘,罗盘上刻着神秘的图案,盘面泛发出阵阵荧光,一个亮点在闪烁。

帖木兰直盯着湖面,满脸兴奋不已。

湖水幽深碧绿,微微泛着磷光,显得深邃而神秘。

“我看就是一泓湖水,什么都没有……”博尔雄瞪大了眼睛,挠着头道。

“小姐说有就有,你知道什么?”阿香打断他的话,瞪着眼睛讥道:“要是连你都能看出来,我们岂不都是傻子?”

帖木兰摇摇头,不理会这对欢喜冤家。

“这叫药灵罗盘……”

帖木兰深舒了一口气,满脸微笑,抑制不住心里的兴奋。

“这方罗盘,是我师父为寻找九品天心莲专门制作的,只要靠近九品天心莲就会发光。你看,罗盘灵光闪烁,说明九品天心莲就在附近,而且快要成熟,看位置,就离岸边不远。”

“太好了!”博尔雄猛排阿香的肩膀,轻佻道:“美女阿香,好歹我也有幸参与采摘了。不过你们采九品天心莲,我摘美女花阿香。”

阿香轻叱、惊叫、跳开,怒目而视,嘴角的浅笑却暴露她的心情。

雷少轩暗舒了一口气,心随即一沉,找到灵药,意味着十年的等待终有收获,却也意味着危险的降临,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果然,一个武士急匆匆走了过来。

“公主、大人,敌人出现了!”

顺着武士所指来时方向看去,不远的山顶上,忽然出现了一队人马,正远远地往这边凝视眺望。

众人顿时紧张起来,博尔雄气急败坏。连日探寻,好容易找到九品天心莲,敌人却也出现了,巨大的狂喜被浇了一头冷水,怎么不令他感到愤怒。

“卸下马匹,轮班警戒,准备战斗。这些(狗)娘养的!”博尔雄阴沉着脸,骂骂咧咧道。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博尔雄心里依然十分担忧。

一行人当中,除了博尔雄和雷少轩外,只有十五个武士,剩下的都是天香阁的伙计。

虽然队伍中有十名是大汗派出的内领侍卫,都是宫中精锐,但是敌人显然是有备而来,一定做好了充分准备,包括对付宫中侍卫。

一句话,己方根本毫无胜算,就算顺利采到九品天心莲,面临的局面必定十分险峻,九死一生。

如果可能,博尔雄宁愿放弃这次采药。

然而九品天心莲关系到部落存亡,等了十年,才等来这次机会,帖木兰绝不可能放弃。

“他们有多少人?”博尔雄冷冷问道,心里暗暗发狠。

“超过三十个,只多不少。”武士有些担忧,急道:“大人,与他们硬拼,三十对十五,二比一,咱们凶多吉少。”

博尔雄脸色微变,看了一眼山岭上的敌人,平静道:“慌什么,没看到九品天心莲,他们不会轻易下山攻击我们。”

武士们都主动围了过来。

“大人,咱们怎么办?”一个武士沉声问。

“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是赚……”

“狼崽子,敢惹咱们大汗侍卫,干死他们……”

“……”

“杀光他们!”一个武士恶狠狠道,“死也赚了!”

“杀光他们?怎么杀?”博尔雄一脚踹了过去,恶狠狠道:“人家那么多人,吐口唾沫淹死你。”

武士嘿嘿笑道:“唾沫倒是淹不死,每人撒泡尿差不多能淹死。”

阿香“呸”一声羞红脸。

沉重的气氛稍缓。既然退无可退,避无可避,也就不必再退避。

博尔雄挥了挥手,轻蔑道:“九品天心莲关系重大,咱们无法轻易放弃,对方必定也有此想法。你们马不卸鞍,刀不离身,采到九品天心莲,帖木兰公主和阿香带着伙计们立刻走,我们留下来断后,杀个痛快,把本赚回来!”

众人一阵沉默,留下的人必死无疑,却没人退缩,关系到部落存亡,没人能够退缩。

帖木兰也不能。明知道前途凶险,却也不能放弃九品天心莲。

众人陆续散去做最后准备,每个人心里只能祈祷神灵保佑。

帖木兰、博尔雄正离开,雷少轩眉头微蹙。

“博大傻,等一等。”雷少轩沉声道。脸上有些不满,危急关头,博尔雄的安排依然如此粗糙。

帖木兰、阿香、博尔雄闻言看着雷少轩,看着目光锐利的雷少轩,心里莫名地升腾起深深的期望。

“天香阁各位大叔和阿香立刻走,将药材尽量集中到几匹马上,腾出四匹马。”雷少轩深吸一口气,沉声道。

“为什么?”帖木兰眉头上挑,急切道。

尽管她聪明绝顶,打仗却非她所长,博尔雄勇猛有余,谋略不足,阿香只是个打酱油的。

雷少轩平静下来,摆摆手。

“阿香和天香阁的阿叔们留下来,对战斗帮助不大。腾出几匹马现在先走,虽然他们负担会加重,行进速度会变慢,却给敌人一种错觉,认为他们不重要。”

雷少轩看了一眼阿香,道:“既然不重要,敌人也就不会为了他们,分兵阻挡追杀,他们现在走,一定会很顺利。”

帖木兰、博尔雄有些醒悟。

雷少轩心里十分不平静,剩下的人将面临生离死别。

雷少轩狠了狠心道:“等采集到九品天心莲,我跟另外三个人骑八匹马走另一边,大傻和其他十二人护送帖木兰公主带着九品天心莲走另一边。”

“为什么?”博尔雄十分不满,叫道,“怎么能叫我大傻?”

雷少轩毫不理会博尔雄,为下来的安排,心里有些酸楚。

“他们只有三十多人,如果分一半十五个人追你们,你们十二个对十五个,基本上不会有多少风险。即便分出二十个人对付你们,他们优势依然不大,毕竟咱们有大汗侍卫,武功绝伦。”

旁听雷少轩的大汗侍卫默不作声,脸上微露傲色。

雷少轩瞥了他们一眼,心里有些悲哀,自己将和帖木兰分开。

“我们四人走另一边,每人双马对付他们十个或者十五个,如果只是一心一意逃命,会有很大机会。”

雷少轩缓了缓心情,继续说道:“我穿上帖木兰公主的红披风,双马飞跑,他们会认为公主是为了不连累大家,骑着双马逃跑。毕竟公主的善良是出了名的。”

帖木兰忽然泪眼盈盈,她已经明白了雷少轩的计划。

看着帖木兰伤心欲绝的的表情,雷少轩心里发苦,舒了口气,缓缓道:“只要他们分兵两边,任何一边显然都不占绝对优势。九品天心莲关系重大,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们只能全力选一边追,最大可能选披着红披风的公主——我们。”

雷少轩直直地看着博尔雄,正色道:“你们可以从容地走,但是为了帖木兰公主的安全,动作要快,让他们没有时间进行判断!”

边荒岁月 第八十八章 腾蛇

一旁武士听罢热血沸腾,精神大振,心里涌起莫名的信心。

阿香听得目瞪口呆,必死局面转眼化解,不由捂着胸口感到庆幸。

博尔雄哈哈大笑,拍着雷少轩的肩膀。

“阿木,奸诈狡猾的家伙,回去我送你十个美女!”

“闭嘴!”

帖木兰、阿香异口同声道,对博尔雄怒目而视。

雷少轩尴尬地转脸假装看不见,博尔雄不明所以,莫名其妙,脸上讪讪。

时间紧迫,阿香和天香阁的伙计,将药材迅速集中到了几匹马上,腾出四匹马立刻离开。

果然,山上队伍骚动了一下,并没有派人下来追赶。

天色暗了下来,气氛也变得紧张、沉闷。

博尔雄让武士们设置营地,收集枯枝树干,尽可能地设置些简易拒马桩,检查好马匹,安排轮班警戒,其余人加紧休息,枕戈待旦。

博尔雄、帖木兰、雷少轩坐在湖边,静静地等待着。

面临生离死别,在博尔雄和众武士一脸惊愕与茫然的表情中,帖木兰坐到了雷少轩的身旁,紧紧地和他靠在一起。

“我真的是大傻!”博尔雄明白过来,自嘲道。

“看什么看?没见过小孩子谈情说爱吗?”博尔雄一脚一脚将一脸羡慕的武士们赶开。

闻言,帖木兰脸红,在雷少轩的怀里,将头埋得更深。

高山深夜,月亮更显皎洁明亮,波光粼粼,给湖面蒙上一层神秘的薄薄轻纱。

两只羊皮筏吹好气,停靠在岸边,每条羊皮筏坐着两个人,拿着金丝编织的网兜。

九品天心莲乃是木性灵物,离水而枯,遇火而消,触土而固,碰金而凝,只有用金器捕捞,才凝而不死。

月圆之夜,月光如水,撒在大地上,明亮如昼。

山顶武士们聚在一起,如同一条阴毒黑蛇盘于山顶,虎视眈眈。湖面如镜,倒映着天空白云黑影,夜空中,一只鹰盘旋着,这图画显得十分诡异。

寒风吹来,帖木兰忽然觉得身子发冷,微微颤抖,不由紧靠雷少轩,两只手将雷少轩握得生疼,雷少轩心里一愣,心针刺一般疼。

从死囚营开始,雷少轩面临过无数次生死关头,从开始的恐惧、紧张,逐渐变得麻木,最后变得淡然。

此刻,又重新感到心悸,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了帖木兰未知的命运担忧。

紧紧握着帖木兰的手,手心传来温暖而柔润的感觉,雷少轩心里不由感到丝丝甜蜜、渴望,一种豪情在心底不停的翻滚,忽然手碰到腰间的金刀,不由握了握,一股强烈的暴戾和自信涌上心头。

雷少轩猛然拉着帖木兰站起来,恶狠狠地对着湖面怒吼。

“怕他个鸟!谁敢伤你,我就杀光他们!”

帖木兰愣了一下,嗔道 :“不许说粗话!”

博尔雄闻言嘿嘿一笑,说道:“嗯,杀光他们,部落有十个美女等着你呢!”

帖木兰羞红了脸,甩开雷少轩的手,怒瞪博尔雄,沿着湖边走去。

深夜,月亮已经升到了最高处,月光照在湖面上,反射出白光,湖面明亮如昼。

忽然,波光粼粼的湖面当中,有星星点点的金光闪烁,逐渐迷漫在湖面上,离岸边不远的地方,微微涌起一圈圈的涟漪。

突然,一团耀眼的光芒跃起闪烁,瞬间光芒四射,让人无法目视。

马匹打喷嚏,骚动不安,所有人紧张起来。

帖木兰呼吸急促,目不转睛地盯着湖面,坚定道:“准备皮筏、金网!”

博尔雄起身,肃立,沉声道:“拔刀,备马,警戒!”

雷少轩快步来到湖边,闭上眼睛,用神念往发光的湖面探去。

水面以下,悬浮着一颗六瓣的碧绿莲蓬,苍翠欲滴,莲蓬中间破开,一芽嫩叶,正缓缓的往水面延伸绽开,嫩芽微卷欲舒,嫩绿动人。

整棵莲蓬,如玉雕般晶莹、碧绿,散发着阵阵的绿光,引来点点金光闪烁。

不一会,嫩芽一跃而起,一片莲叶瞬间舒展,漂浮出水面。

莲叶四周月光为之一暗,仿佛莲叶把所有的月光都吸引过来。

“快,出发。”帖木兰惊喜万分,急促道。

两只羊皮筏急速向莲叶划去。

突然,湖面水流翻滚,莲叶附近出现了一个急速的漩涡,神念感知中,雷少轩看见一条巨大的黑影急速游动,巨浪翻涌,猛然间,一个巨大的蛇头弹出水面。

一条数十丈长的巨蛇浮出水面,围着莲叶快速游动,卷出巨大的漩涡。

每个人瞬间汗毛直竖,浑身发冷,被无比的恐惧攫住。

三角蛇头狰狞,铜铃般眼睛射出摄人的幽光,铁铸般鳞片片片暴起,巨口大张,利牙如钩,猩红的蛇信吞吐伸张,向羊皮筏卷去。

“腾蛇!”帖木兰浑身颤抖,脸上写满恐惧和绝望。

博尔雄强忍恐惧,吞了一口口水,喝道:“小心!”

蛇身横卷,掀起层层巨浪,羊皮筏如怒海狂澜一叶孤舟,摇摇欲坠。

“啊!……”一声惨叫,一只羊皮筏破裂,如破布一般抛出水面,转眼间,一个人被蛇头吞下一半,一蓬鲜血连着内脏如瀑,双脚兀自在蛇口挣扎抽搐,鲜血淋漓,无比惨烈。

说时迟,那时快, 帖木兰强忍恐惧,掏出一个圆球,往蛇头甩去,轻叱一声:“破!”

耀眼的亮光在蛇头爆开,如一团剧烈太阳光爆射,蛇头一顿,眼睛已然受伤,剧痛难忍,蛇头猛然砸在水面上,掀起巨大的水花。

巨浪翻涌,一条巨大的尾巴,突然一抽,将第二条羊皮筏掀到半空,两个人被甩出羊皮筏外,金丝网脱手,飞在空中。

所有人的心猛然揪了起来,直直向金丝网看去。

两条羊皮筏被毁,三人落水,一人被吞,采集九品天心莲已然无望。

帖木兰彻底绝望了,眼睛涌满泪水。

突然,雷少轩抓起岸边两根枯树枝,猛然扔了出去,身体猝然发动,闪到湖面上,点在水面的枯树枝上,风一般飘到坠落的金网下面,伸手抓住。

此时,莲叶正漂在腾起的一圈浪花上,雷少轩抡起网兜一把兜住,顺势往岸上甩去。

博尔雄正在岸边凝视,见状狂喜,身影急闪,将网兜抓住暴退,远离湖岸。

湖里腾蛇彻底暴怒,急速游动,沸腾的湖面上,一条巨大黑影,穿透层层巨浪,向雷少轩扑去。

它在湖里等了数百年,好容易等到九品天心莲长芽,如能吃掉这株九品天心莲,便可化去毒囊,褪去蛇皮化蛟。

如今九品天心莲竟然被这小虫子抢去,几百年等待化为泡影,让它如何不怒?

顾不上眼睛受伤,蛇头猛然暴起,狂嘶吐信,横身猛拍,巨浪翻腾,撞在雷少轩身上。

雷少轩无从躲避,只觉得如同被一堵巨墙撞在身上,身子飘向空中,骨头欲碎,疼痛难忍,不由发出怒吼:“啊!”

狰狞的三角蛇头张开巨嘴利牙,猩红的长长蛇信,向这可恶的小虫子卷去。

雷少轩身子漂在空中,无处借力,直直往蛇口坠落,心里一阵绝望。

突然,身子一紧,一条套马绳卷住雷少轩,向湖岸飞去,扑到了一个柔软的怀抱。

雷少轩看到了永世难忘的喜极而泣的笑脸。

帖木兰公主?所有人惊异万分。

帖木兰会武功?博尔雄张大的嘴里能吞下一个鸡蛋。

来不及高兴,湖面波浪汹涌,狰狞的蛇头昂起,巨大蛇身急速往岸上追来。

山顶马声嘶鸣,山上的敌人也已经向这边冲来。

“分头走!”雷少轩厉声喝道。

众人闻言,醒悟,急速狂奔。

这是最后的分别,雷少轩忍不住回头看。

如同心有灵犀,帖木兰此刻在马上回眸凝视,嘴里不停呼喊,泪流满面。

急速的马匹身后,升腾起阵阵沙尘,弥漫了视线,不一会,就再也看不见美丽的目光和身影。

雷少轩终于狠心回过头来,伏低身子,紧贴马身,向着黑夜冲去。

腾蛇急速游到岸边,感觉不到九品天心莲的气息,暴怒挺立,强行睁开眼睛,沿着雷少轩的气息追去。

边荒岁月 第八十九章 道士

山顶冲下来的轻骑,如狂风席卷,掀起阵阵乌云般的尘霾,滚滚而来。

采药队伍倏然分开,追击轻骑见状骤停,人马四散犹豫了一下,忽然聚集,向雷少轩逃走的方向追击,如雷的马蹄声,划破夜空。

追击队伍很快撞上腾蛇,一阵人仰马翻,急速的马匹猝停,摔在地上,发出沉重的砸地声。

惊呼,惨叫,嘶鸣声在身后响起,凄厉如同地狱传来,令人心悸,并逐渐远去消逝。

“驾、驾……”

四人拼命打马狂奔,马匹陡然加速,箭一样冲出。

不多时,身后又隐隐传来如雷马蹄声。

雷少轩知道,追击的轻骑被腾蛇耽误了一会,又很快追了上来。

漫无目的,不辨方向,雷少轩四人夺路而逃。

八匹马在原野狂奔,如箭刺破黑夜。

然而,雷少轩心里清楚,现在快马在湖边的开阔地狂奔,开阔地尽头的无尽雪山有条条山谷,山谷道路狭窄,不利于逃跑,只有及早分开才会有更多活命机会。

雷少轩心里升腾起一个期盼已久的念头,分开逃跑,回归北魏。

四人对视一眼,心有默契,各自牵马,蓦然分开,向未知的山谷冲刺。

雷少轩第一次感到月光令人厌恶,月光下的红披风,如此醒目,以至于让雷少轩成为最主要的追击目标,吸引着身后队伍,身后总是滚滚尘霾。

回望如潮水般冲来的轻骑,雷少轩心里发狠:“来吧,有本事跟我到天涯海角。”

每过半个时辰,雷少轩换马而骑,速度不减,慢慢地将追击队伍甩在后面。

单调的机械颠簸,无时无刻的全神贯注,竭尽全力的策马冲刺,长时间狂奔,让雷少轩浑身酸痛,骨头似要散架一般,脑子里一片空白麻木。

马匹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喘着粗气,隐隐口吐白沫,雷少轩明白,两匹马快要达到体力极限。

身后已听不见马蹄声,心一松,不由放松了缰绳,任马自行。

此时,他才有机会仔细打量四周的环境。

一人两马,行进在一条不知名的山谷,两侧的山坡渐显荒凉,寸草不生,只有皑皑白雪。

两边山崖陡峭,根本无法攀爬,于是雷少轩只剩唯一的逃生路——一直向前跑。

马蹄声虽已不闻,但是一只鹰总是盘旋高空。

自己还没有脱离危险,前路未卜,却也只能努力向前。

雷少轩试图找寻方向,然而山谷只有一条路,径直向前的路,无从选择。

天色蒙蒙亮,雷少轩感到无比疲惫,浑身酸痛无力,马鞍上几乎坐不稳,满脑子都想着停下休息,然而举目远眺,那只鹰依然在天空徘徊,不由感到沮丧,只好咬着牙低头继续前行。

长时间酸痛,逐渐变成麻木,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一个念头。

——走,走……

跑了几个时辰,不知不觉中,竟然跑出了雪山,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片荒漠。

抬眼望去,满目都是枯黄的戈壁,长着一丛丛稀疏的荒草,偶尔有怪石兀立,颇显荒凉寂寞。

天空灰蒙蒙,太阳如同陷进浓稠的泥浆,隐约透出一层层黄色光晕。

雷少轩看了看四周,完全无法辨别方向,不知何时,身后的雪山也已经看不见了。

两匹马疲惫不堪,喘着粗气,口吐白沫,垂头而行。

雷少轩又累又饿,两腿颤抖,找了块石头一屁股坐下,掏出肉干,勉强吃了顿饭,放开缰绳,让马自行吃草。

思念、忧心、疲惫、麻木……重重心绪在脑海里纠缠,让雷少轩心烦意乱。

逐渐的,所有胡思乱想凝成一个念头,逃出去!

心头却又被不安慢慢占据,无法辨别方向,该如何逃出去呢?

独自一人置身荒野,雷少轩从来没有过类似经验。

根本无法可想,雷少轩心里苦笑,得出了这个结论。

既然无法可想,干脆也不想,任由两匹马随意行走。

雷少轩听袁文伯讲述军事谋略知识,知道有个老马识途的故事,希望这两匹马帮自己找出方向,找到人烟之地。

两匹马低头吃草,漫无目的走着。

已是春天,景色却似乎跟草原春天不一样,小草枯黄,没有一丝春天的气息,雷少轩走了许久,都没有看见一抹绿色。

空气干燥,让人感到烦闷,雷少轩心情也变得郁闷起来。

两匹马不紧不慢漫步,看不出找到方向的感觉,怀着若有若无的期望,盯着马匹许久,雷少轩感到有些昏昏欲睡。

一个人,两匹马,就这么走着。

时间过了许久,灰蒙蒙的天空,却没有一丝变化,甚至太阳似乎总在一个位置发出光晕。

雷少轩又累又渴,他带着两天口粮,却只有一壶水,装水的皮囊不大,很快就把水喝光。

此时,雷少轩第一次深刻认识一个问题,渴比饿更让人难受。

嗓子火辣辣干疼,满脸憔悴,皮肤干枯,嘴唇开裂,眼睛满是血丝。

雷少轩把身上的披风、皮衣脱下,搭在马鞍上,看上去披头散发,如同一个流浪汉。

景色没有一丝变化,让雷少轩无法知道时间,但是身体疲惫不堪,根据疲劳程度,雷少轩估计至少走了一天。

四周空间灰蒙蒙的,看不到远处,这让寻找食物和水,变得无比困难甚至不可能。如果连方向都没有,如何寻找食物?

正当雷少轩越来越焦躁不安时,忽然马停住了,打着喷嚏,往前跑了起来,不一会,眼前出现一条河。

雷少轩惊喜万分。

这是一条草原上常见的小河。

草原河流多为积雪融化汇积而成,雪水从高山奔流而下,因此河虽小,水流却湍急。

果然天无绝人之路,雷少轩暗舒了一口气。

有河就有鱼,就有食物;沿着河水走,就能走出这个地方,就能回家。

雷少轩烦躁、疲惫的心情一扫而空,忍不住仰天长啸,往前猛冲,扑进河里,翻腾起来。

“咦,你怎么没事?”忽然,一个声音在雷少轩身后响起。

雷少轩吓了一跳,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道士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岸上,正看着自己。

此人身穿青色道袍,须发皆白,长须飘然,面庞清癯而神光内敛,看起来显得和蔼亲切。

看了道士一眼,雷少轩心里不由有些惊喜。

“是你?”雷少轩感到有些意外,问道:“道长,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认识我?”道士眉头上挑,惊异地问道。

“攻打龙城当天,我放跑两个胡人妇女,在西城门与守门军士冲突,恰逢道长随冯将军一起出城。”

“你果然是胡人,怪不得私放胡人妇女!”道士恍然大悟,说道。

“我不是胡人!”雷少轩摆摆手,不以为然道。

雷少轩将自己执行刺杀任务,假扮胡人,流落胡地的事细说一遍,略过采集九品天心莲的事情。

出身死囚营,雷少轩见识过尔虞我诈,与陌生人只说三分话,何况这道人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件奇怪的事情。

听到雷少轩离奇的故事,道士有些吃惊。

“我知道刺杀二王子耶律代良的事情,不过前锋营得到消息,所有参与行刺的人都被捕处死。”道士暗暗惊叹不已。

“刚才道长问为什么我没有事,是什么意思?”雷少轩忽然想起道士的话,感觉有些奇怪。

“此河名叫羌灵河,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道往何处去。河水有剧毒,却不知道为何你没事?”道士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

“可是马也没事啊。”雷少轩闻言颇感奇怪,指着岸边喝水的两匹马道。

“我明白了,此河只对修士有毒!河水沾上灵气,便化为剧毒,对凡人却无害!”道士恍然大悟。

看着雷少轩露出迷惑不解的表情,道士忽然拔出剑,剑尖沾水,滴一滴在手背上,手背皮肤忽然变乌黑溃烂,伤口迅速扩散。

道士急忙甩掉水滴,运功疗伤,手背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如初。

雷少轩见状暴惊,忙不迭急跳上岸,仔细查看,自己身上安然无恙,放下心来,却依然惊惧万分,庆幸不已。

边荒岁月 第九十章 禁地

雷少轩松了一口气。

“道长如何称呼?这是什么地方?来此地所为何事?如何才能回到北魏?”雷少轩心系回家之事,急切地忍不住一口气问道。

“我乃太一宗文乔子,此地为西陆大陆四大禁地之一的禁灵沙漠。”

“禁灵沙漠?”雷少轩闻言,心里一阵茫然。

雷少轩从来没有听说过西陆大陆,更遑论四大禁地。

文乔子看着雷少轩,沉吟片刻,指着一个方向。

“要回北魏,需照此方向,翻越雪山回到胡地,通过胡地而回。不过雪山茫茫,只有一个山口能翻越雪山回胡地,错过此山口,进入的是雪山群山,茫茫冰原!”

顺着文乔子所指方向看去,雷少轩愣愣发懵。四周都是灰蒙蒙的天空,哪里有什么方向?

雪山茫茫,没有任何标志,正确地找出一个小小的雪山入口,谈何容易?一旦走错,陷入茫茫雪山群峰,独自一人如何在冰天雪地中生存?

面对苍茫大地,一人何其渺小?想起连绵不断的雪山,座座高耸入云的雪峰,雷少轩不由感到沮丧。

与雷少轩偶然相遇,文乔子内心震荡不已。

他虽然不问俗事,却不表示不懂凡俗之事。

雷少轩从死囚营杀出,进入前锋营,又能通过选拔加入刺杀队伍,还活了下来,此人必定是个坚毅、冷酷、精明之辈。

尤其是雷少轩身上煞气浓重,必定杀人无数,然而目光清澈明亮,显然意志坚定,否则早就凶煞外露,让人无法靠近。

可惜是个凡人,文乔子想道。

忽然,文乔子心念一动,不紧不慢道:“凭你一介凡人,独自一人翻越雪山,穿越胡地回北魏,几乎不可能。我欲请你帮我一件事,事成之后,我送你回前锋营,并另有报答如何?”

“请道长明言。”雷少轩心里警惕,脸上却不露声色。

文乔子沉吟了一下,颇有些犹豫。

“禁灵沙漠对修士而言,其水、气皆为剧毒,对凡人却无妨。我曾设法度过羌灵河,进入禁灵沙漠。然而进入禁灵沙漠后,灵力无法运转,剧毒腐蚀身体,寸步难行。”

文乔子对着雷少轩微微颔首,说道:“你进入禁灵沙漠却无碍。”

文乔子温和地看着雷少轩,轻声道:“有一物对我来说无比重要,我苦苦寻找多年才发现此物就在禁灵沙漠内。如你能帮我取回此物,我将带你回到北魏。此外,你殚精竭虑参与并完成极度危险的刺杀任务,多半是有所求,无论你所求为何事,我必帮你达成所愿,如何?”

雷少轩心里一动,却没有贸然答应,如此丰厚的报答,所办之事难度可想而知。

沉吟一刻,缓缓道:“道长所说是何物品,如何取回?”

“是一柄剑!”见雷少轩意动,文乔子急切道。

文乔子拿出一个白玉罗盘,雷少轩心里一惊,此罗盘与帖木兰手里的药灵罗盘有些相似。

“此方罗盘名为指灵罗盘,盘中亮点便是那把剑所在位置,距此地大约五千里路程……”

“五千里?”雷少轩闻言大吃一惊,打断了文乔子的话。

文乔子忽然有些沮丧,显然隐约觉得此事有些勉强,摇摇头苦笑,声音低了下来。

“每日行走一百五十里,大约行走一个月,便可到达此剑所在,我在此地等你两个月,如何?”

“如何分辨位置方向?茫茫戈壁沙漠,如何没有野兽出没?处处都是未知的危险。何况沙漠荒凉,如何寻来水和食物?一人行走,绝无可能!”

雷少轩摇摇头,这绝不可能,一个人行走荒漠?开什么玩笑?自己只行走一天,已然精疲力竭,食物哪里来?水呢?

文乔子心里依然抱着丝丝希望,想了想,取出一个项链。

“此项链与那把剑材料相同,也刻有同样的灵阵,指灵罗盘能显示剑的位置,也能显示项链的位置。你在禁灵沙漠内无需辨别方向,只需要往剑所在位置走,朝项链所在位置原路返回即可,禁灵沙漠内荒凉无比,不会有巨兽凶兽。”

文乔子手一伸,托着三颗丹药,道:“此乃辟谷丹,吃一颗一个月都不用进食。”

收起丹药,文乔子又打开一个玉盒,里面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玉珠,煞是可爱。

“此乃雪髓,雪髓可自行聚集水气,足够你饮水之用,只需含在嘴里即可。”

雷少轩心里依然不安,看着文乔子,欲言又止。

“你回北魏,独自行走也需数月……”文乔子看着雷少轩,心里暗叹。

“好,我干!”雷少轩想了想,压下心中不安。

是啊,回北魏需要独自翻越雪山,行走数月,哪一样都不是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相比进入禁灵沙漠,似乎更难。

“你把所有的辟谷丹都给我,三颗不够!”

雷少轩冷静下来,也许来回只需行走两个月,但是雷少轩知道,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必须做充分的准备。

“好!”文乔子大喜,忙不迭答应。

“如果我能取回剑,你要保证送我回北魏,还要帮我脱离前锋营,让我退役回内地!”

雷少轩不放心,道:“你发誓!”

泛泛之交,雷少轩并不能完全相信文乔子,不过雷少轩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赌一把,其实雷少轩自己并不相信什么誓言。

在死囚营,誓言都是拿来骗人的,立誓时骗别人,立誓后骗自己。

以往无论碰到什么事情,雷少轩都尽可能做好充分准备,然而此次事出突然,根本毫无准备,这让雷少轩心里上下忐忑不安。

“我文乔子发誓,如果雷少轩将我太一宗太玄剑取回,我必护送雷少轩回北魏,并且让雷少轩脱离前锋营退役!天地证之!”

文乔子正色,一字一字肃言发誓。

誓言简单,然而文乔子乃是高人,言出法随,诺立必践。

修士修心,立誓若毁诺,道心必不全,修行难以寸进,因此文乔子誓言虽简却言重如山。

河边水草充足,雷少轩决定休整两天,让自己和马匹调整好身体状态。

此刻,雷少轩躺在河边草地上,看着低头吃草、不时打着喷嚏的马,心里十分难受。

流落天香阁几个月,雷少轩习惯了胡人的生活,也喜欢上了马,尤其是这匹大红马。

红马是帖木兰的坐骑,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马身高大矫健,浑身似火,四蹄如盆,是帖木兰最喜欢的马,平时舍不得让人骑,如今却被雷少轩送往死亡之地。

禁灵沙漠,荒凉之地,干旱少雨,一眼望去,几乎寸草不生,根本就是死亡之地。

要想顺利拿到太玄剑,必须节省每一分体力,开始之时便骑马快跑,然后放弃马匹,独自继续前行。

沙漠内无食物,无水源,丢弃马匹,意味着这两匹马必将死在禁灵沙漠。

看着雷少轩盯着马匹难受的样子,文乔子心里颇有些不忍。

文乔子活了五百年,杀人无数,杀死凶兽更是不知几凡,但却很少看着亲近之人或亲近之兽送死而无所作为的。

文乔子甚至想给马匹服用灵丹,但是灵丹内含灵力,如果雷少轩或者马匹服用灵丹,也许没过河,就被剧毒杀死。

天地自有规则。

修士虽然强大,面对禁灵沙漠,却不如凡人凡马,文乔子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这种无力感了。

雷少轩一觉醒来,已经是夜晚,天空依然灰蒙蒙一片。

文乔子已经悄然离开,雷少轩看了看手里的罗盘,夜光下,罗盘熠熠发光。盘上两个亮点,一个暗淡无光,一个明亮刺眼。

雷少轩知道,暗淡的是太玄剑,明亮的是出发之地的项链。

牵着两匹马,趟过小河,骑上其中一匹,看着远处迷迷蒙蒙的地平线,顺着罗盘暗淡的光点指引的方向,如同向着暗淡的命运方向,雷少轩打马前行。

黑夜,如黑布盖住了沉睡的梦,只剩孤独。

雷少轩又一次孤独前行,心头有些不安和烦躁,久违的彷徨又隐约在心头升腾。

“反正回北魏,也必须独自一人前行!”雷少轩安慰着自己,“此次独行,权当行走回家的路。”

念头一起,让雷少轩稍感安心,不由催马快速前行。

禁灵沙漠寂静、单调,没有一丝生命的迹象,仿佛被关进黑屋,四周漆黑一片。

这几天原本是月圆之夜,但是禁灵沙漠仿佛是另外一方天地,没有月亮,也看不见一颗星星。

虽然对此感到奇怪,却无心理会,从渡河那天起,雷少轩知道自己没有了退路,只能努力向前。

雷少轩坐在马上,眼睛看到的都是黑夜,不敢停下来。

雷少轩不由想起了一个故事。故事里,一个小男孩,努力地骑着一匹白马,在漆黑的天空中漫步,艰难地穿过一个针眼。

如同一幅骑马的图画,雷少轩看到自己骑着一匹白马,被钉在墙上。

边荒岁月 第九十一章 孤独

禁灵沙漠内,天空灰蒙蒙,只能看见眼前不远的地方。

四周景色完全一样,如同沉于浑浊的水中。

已是正午,却看不见太阳,只有一个挂在空中的光晕。

感觉身体疲惫,雷少轩停下稍事休息。

忽然,雷少轩大吃一惊,一旁大红马低头吃草,却没能把草咬下,嘴唇反而被枯草割开,鲜血直流。

雷少轩这才发现,禁灵沙漠枯草坚韧如斯,双手用力撕扯,竟然都无法扯下,唯有金刀才勉强割开,马匹根本无法咀嚼进食。

怪不得走了一天半的路,仍然没有看见一只活物,感情没有任何东西能在这样的地方生存。

苦海沙漠虽然荒凉,依然有金曼巴蛇生存,这里彻底无活物。

这么诡异的地方,雷少轩第一次碰到,不由暗暗心惊。

气候干燥,景色单调,让人容易感到疲劳。饥渴则让身体机能急速下降,雷少轩感到疲惫不堪,两匹马速度也慢了下来,开始口吐白沫。

大红马是帖木兰的坐骑,另外一匹白马也是从天香阁带来的。

从进入天香阁开始,照顾马匹曾是雷少轩的工作之一,受胡人影响,雷少轩逐渐喜欢上了马匹。

雷少轩尤其喜欢遛马。

独自一人流落天香阁,为了不暴露自己,雷少轩有意无意地一人独处,不免感到孤独和烦闷,每当此时,雷少轩总喜欢外出遛马,在草原上策马狂奔。

急速的风从耳边扫过,也扫去孤独;风驰电掣的速度,酣畅淋漓地将所有的忧愁苦闷倾泻而出,一扫而空。

天香阁的马群,陪伴雷少轩度过了无数的孤独、思乡的时光,是自己的伙伴。

看着两匹马疲惫到了极致的情形,雷少轩的心揪了起来,却不敢过长时间休息。每分每秒的休息,都是在无情地消耗着马的生命。

马匹稍有好转,雷少轩狠了狠心,立刻牵马上路。

怀着渺茫的希望,雷少轩不敢停留,跑了几乎一天一夜,依然找不到能吃的草,看不见一条河流。

唯一希望只有不停向前,希望找到食物和水。尽管雷少轩心里十分清楚,唯一的希望其实是没有希望,只是榨干马生命价值的借口。

明知马匹必死,干脆跑死!雷少轩清楚地知道,这才是自己真实的想法。雷少轩有些暗恨自己。

干渴,饥饿,疲惫不堪。

这一刻终于到来,白马首先跑不动了,踉跄着,挣扎着,站立不住,瘫倒在地上。

又累又饿的白马,睁着暗淡无神的眼睛,嘴里连白沫都吐不出来了。

雷少轩努力拽动缰绳,白马竭力抬起脑袋挣扎,却没能站起来。

红马不停地在白马旁边徘徊,不停地嘶鸣,用脑袋推拱,显得焦急又无助,雷少轩心酸不已。

雷少轩心里十分难受,有些不知所措,白马到了最后关头,它耗尽了生命。这种地方没有人能救它,也没有任何办法救它。

雷少轩看着白马,沉默半晌,蹲下搂着白马的脑袋,紧紧地抱住,不忍放手。

终于,雷少轩狠了狠心,将红马牵到远处,远离白马。

径直来到白马身旁,雷少轩拔刀挖了一个坑,铺上羊皮,与白马相互对视片刻,缓缓用披风包住白马的眼睛。

雷少轩永远忘不了蒙上白马的眼睛那一刻。

白马睁着眼睛,眼泪大颗大颗涌出,掉到地上,平静地注视着雷少轩,眼睛里没有绝望,只有哀伤。

沉默许久,雷少轩颤抖着,将刀猛然刺进白马脖子。

白马无力地挣扎了几下,静静死去,鲜血喷涌,流进土坑,很快溢满了皮兜。

雷少轩手颤抖着,合上白马的眼睛。

忍住悲伤,雷少轩拿起装满鲜血的皮兜,默默来到红马身旁,挖了一个浅坑,将装满鲜血的皮兜放进坑里摊开,牵着红马来到坑前。

看见坑里鲜红的血,红马猛然暴起,立起前蹄,长嘶悲鸣。

雷少轩的心阵阵下沉,试图靠近红马,却被红马愤怒地摆头撞击。

红马围着血坑团团打圈,阵阵嘶鸣,眼睛赤红,泪水涟涟。

红马大颗眼泪簌簌而滴,雷少轩的心被猛刺了一下,撕心裂肺般痛苦瞬间凝住,这种刻骨的痛攫住了雷少轩的心。

雷少轩感到深深的悔恨,这悔恨让雷少轩有生不如死的感觉。

雷少轩见惯生死,从开始的恐惧、绝望,逐渐变得平静、麻木。

雷少轩忽然有些明白,生死并没有多么可怕,不让自己悔恨才更重要。这种明悟伴随了雷少轩的一生。

生死从来不是生命的意义,有所为、有所不为才是人生主题。

雷少轩将马鞍、缰绳彻底解开,拿出一颗辟谷丹,喂到红马嘴里,最后看红马一眼,头也不回,径直默默离去。

禁灵沙漠,第二天。

天依然灰蒙蒙的,地面依然偶尔才有一小丛干枯的小草。

越往里走,地面景色逐渐发生了变化。

不时看见地上有各种物件,腐朽破烂的木箱,零散的瓷器碎片,半截埋在土里的马车,锈迹斑斑的铁器……

这是什么地方?

似乎是废弃的商路,难道不远就有城镇?雷少轩兴奋起来,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人。

其实雷少轩明白,这条路显然是废弃的商路,即便前路有城镇,多半也已经废弃。

希望总能让人振奋,雷少轩不由加快脚步,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努力前行。

禁灵沙漠,第三天。

前路没有城镇,却来到了一处废弃的古战场。

天空依然灰蒙蒙的,肃杀的气氛笼罩大地。

仿佛刚刚结束了一场大战,到处散落着各种兵器,刀,枪,长戈,断裂的弓箭,残破的战车……岁月流逝,时光让这些兵器腐朽,锈迹斑斑。

一切逝去了,当年无数勇士,为了信念,为了家国在这里大战。

雷少轩耳边似乎回荡起战士的怒吼,金戈交鸣,战马嘶吼……如今一切都沉寂下来,沉埋地下,只有不屈的森森白骨,暴露在地上,似乎在述说当年战争的残酷和战士的英勇。

雷少轩心里涌起莫名的悲愤。

无数先烈埋骨战场,却无人铭记。英骨任凭风吹雨打,日嗮雨淋,英灵魂散他乡。

禁灵沙漠,第四天。

雷少轩看到了坟墓。

一片坟场,孤独、寂寞、凄凉……

土堆,石堆,一座座坟墓隆起,稀疏兀立,却延绵到天际,仿佛没有尽头。

有的坟墓高大雄伟,墓碑前有长长的墓道,矗立着看不清面目的石人像,排列着石象、石马、石狮……尽管死去,依然享受着尊严,不可侵犯;有的很小,岁月侵蚀了坟头,只剩小小隆起,分不清是土堆还是坟墓;有的只剩墓碑,歪斜着插在地上;有的破裂,露出森森白骨,埋没在泥土中……

无论帝王将相、贩夫走卒、痴男怨女……死后都归尘土。

一种悲伤、哀怨突然涌上雷少轩的心头。

我在谁?我死后会埋在哪里?雷少轩心头有一个声音喃喃自语。

既然人都有一死,死后都归于尘土,都只有一个归宿,那么挣扎又有什么意义?

雷少轩想着,心沉了下来。

突然,雷少轩觉得脚步沉重,几乎迈不开步伐。

禁灵沙漠,第五天。

好大一座城市,一眼看不到尽头,凌乱、破败、颓废,处处断壁残垣。

多少繁华、多少热闹都被埋在废墟里。

高大的城墙,连片的街道,精致的飞檐细瓦,宫殿、寺庙、酒楼、商铺,如今都成了废墟,这城市经历了什么?

战乱?瘟疫?天灾……

这些秘密都深埋地下,只剩些断桥残墙,记忆着当年的繁芜。

雷少轩越发感到孤独,走在废墟中,仿佛世界只剩自己一个人,在城市里徘徊,拼命地寻找伙伴。

雷少轩呼喊着,回答的只有天空风的呼啸和废墟里诡异的怪声。

雷少轩惊惧万分,逃命似的跑过城市,似乎跑得慢了,自己会变成埋没在土里的秘密。

边荒岁月 第九十二章 癫狂

禁灵沙漠,第六天。

雷少轩看见了一条河,一条干涸的河。

好大一条河,一眼看不到对岸,如今却已经干涸,变成茫茫戈壁。

裸露的鹅卵石铺满河底,凌乱纷杂的水草枯干,紧贴在河床上,沉船被泥沙埋没,只露出些许的船帮和桅杆,搁浅的木筏再也等不来水流了,腐朽、开裂,静静的横卧河边,水蟒的骨头,依稀可见……

沧海桑田,天地变换。

雷少轩心里叹息着,人在天地之间多么渺小,命运变幻,如何预测?大概只能随波逐流吧。

雷少轩努力往前走。

禁灵沙漠,第八天。

雷少轩不再关注身边的景色。

持续的孤独,让雷少轩感觉麻木,感觉不到身边的空间环境,只觉得四周空洞无比。

孤独,似乎把身边的一切景物都变得无关紧要,只剩下内心的感觉。

雷少轩清楚地感觉到内心的变化。

孤独、百无聊赖让雷少轩不由回想起自己的经历。

死囚营,胡友德,罗浩,胖姑,袁文伯,张青....前锋营,雷少轩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每一件事。

但是,雷少轩忽然想不起来,这一切为了什么?

求生?对。

不对,是为了回家,为了见到妈妈、弟弟、妹妹。

雷少轩努力回想着自己的愿望。

妈妈、弟弟、妹妹?雷少轩惊恐地发现自己已经模糊了她们的面容。

不!雷少轩惊醒,我怎么了?

天空依然灰蒙蒙,只能看见一圈光晕,看了看手里的罗盘。雷少轩坚定地对自己说:“我要回家!我要见妈妈、弟弟、妹妹!”

禁灵沙漠,第九天。

看着迷迷茫茫的前方,雷少轩越来越彷徨。

我能找到那柄剑吗?那老头不会骗我吧?雷少轩想着。

雷少轩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上当了?

雷少轩胡思乱想着,他感到自己被关进了一个囚笼,彷徨、无助,如同困兽一般,充满愤怒,竭力挣扎,却无可奈何。

雷少轩看见一条跳到泥潭里的小鱼,拼命扭动身躯,却挪不动一步,也掀不起一丝浪花。

“不!”雷少轩怒吼:“我要跳出泥潭,谁也挡不住我。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雷少轩开始跑。

禁灵沙漠,第十天。

孤独、疲惫如同斧钺加身,让身心剧痛难忍。

脚步越来越沉,每走一步,都必须使出全身的力气,浑身的皮肉感觉要脱落下来。

孤独,让痛苦的感觉清晰百倍,消磨着雷少轩的意志。

难道自己要死在这里?

死?雷少轩一惊,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仔细回想,雷少轩发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连续行走了十多天。疲惫了就休息,睡醒就走。

然而雷少轩隐约觉察到,也许自己根本没有真正睡觉,否则不会那么疲惫。一路经历的东西太多,打乱了雷少轩的思路,像是精神紊乱,这是心魔。

佛曰:魔障。

雷尘有些醒悟。当务之急是调整好心态。

雷少轩铺开披风,躺在上面,开始诵读《大无相金刚伏魔经》,然而,雷少轩没有发现,自己嘴在动,却发不出声音。

雷少轩终于沉睡过去。

禁灵沙漠,第十一天。

雷少轩醒来,身体依然感到疼痛难忍,却有了力气。

依然孤独。

孤独占据了一切,让雷少轩无法思考,没有人交流,让雷少轩麻木,只剩下一件事:走路。

孤独,让雷少轩感觉到窒息,面对灰蒙蒙单调的天空,雷少轩像疯子一样大喊大叫。

雷少轩知道自己必须找一些事情干,否则真的会疯掉。于是,雷少轩开始胡言乱语,唱歌,挥刀乱舞,不时奔跑……

不知不觉中,雷少轩行为有些不正常了,然而,脑子里隐约记得这是自己有意没事找事干的,并没有不正常。

逐渐的,雷少轩分不清自己是疯了,还是自己有意控制自己这么干的。

雷少轩努力往前走,第十二天、第十三天、第十四天……

雷少轩已经记不清自己走了多少天,没有了孤独、痛苦、疲惫……

雷少轩没有了感觉,如同行尸走肉,机械地挪动脚步往前走……

停止了思考,脑子模糊空白,雷少轩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来禁灵沙漠,为什么会一直走路。

走路是自己的本能?雷少轩时时问自己,我是谁?

仿佛有一张网,罩住了雷少轩的脑子,眼前一片黑暗。

雷少轩坐在黑暗中,努力挣扎着,一遍又一遍诵念《大无相金刚伏魔经》,保持自己一丝清明。如同黑暗的屋子里,在屋顶开一个小小的口子,让一线亮光透进来,照在身上,不让自己被黑暗彻底淹没。

雷少轩机械地挪动着,忘记了饥饿,忘记了干渴,忘记了睡觉,忘记了周边的一切,包括自己,行进在茫茫的戈壁上。

一天,雷少轩终于走入黑暗,黑暗中,雷少轩听到一个声音:“你是谁?”

……

我是谁?

雷少轩慢慢睁开眼睛,天空碧蓝,白云飘飘。

雷少轩一惊,心里下意识道:“这是哪里?”嘴里却说不出话来。

雷少轩躺在湖边草地上,身边站着两个人,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女孩。

老人身穿白袍,头系白巾,头发须白,鹤发童颜;小女孩头发乌黑,目如点漆,面如圆盘。

“你、你们……救,救了我?”雷少轩沙哑着声音,吃力地说道,“谢谢你们!”

雷少轩挣扎着要坐起来,却感觉头疼欲裂,浑身无力,动弹不得。

如今的雷少轩,头发散乱,皮肤干枯开裂,浸出丝丝血,伤痕累累,不少伤口腐烂化脓,浑身上下散发出难闻的臭味。

“可、否拿点水?”雷少轩一字一字地吐出来。

短短几字,几乎耗尽他全身的力气。

“水?好的,马上。”小女孩眼睛里热切闪动,脸上表情却毫无变化。

小女孩伸出玲珑小手挥动,忽然,雷少轩眼前空气变得可见,微微泛起涟漪。

起初,涟漪透明如纱如镜,慢慢缩小聚拢,忽然变成一颗晶莹透亮鸽子蛋大小的水滴,悬浮空中。

水滴缓缓蠕动旋转,却飘而不散,煞是可爱。

水滴飘到雷少轩面前,凝聚不动,似乎等他张开嘴。

雷少轩大吃一惊,这是什么手段?脸上不动声色,心里暗暗警惕,。

小女孩脸上表情丝毫不变,眼睛却明亮清澈,直直看着他,似乎满含期盼。

“不能喝!”老人连忙摆手喊道,脸上麻木。

“为什么不能喝?这是水,他要的是水!”小女孩目光一闪,颇为急切的样子,却面不改色。

“他长期跋涉,五脏枯槁,六腑衰竭,内外皮肉溃烂,筋脱肉干,几乎濒死。此时喝水,水流所到之处,肉鼓而裂,立时喷血而死。”

一句话,雷少轩已经油尽灯枯。内外干涸,水流所到之处,内脏皮肉吸水鼓涨,大出血而死。

雷少轩闻言瞬时绝望。他虽然不是医生,却也知道,任何人伤到这个程度,必死无疑,神仙难救。

小孩子目无表情,眼睛波光闪动,似乎十分焦急。

雷少轩心里感动,却依然不动生色,心里暗暗思忖。

眼前两人表情诡异,脸上呆板木讷,毫无表情,似乎不是人。

你见过人会没有表情吗?雷少轩心里暗惊。

然而两人却是好意无疑,一个用水救人,一个阻止,却也是救人。

不是人就不是人吧,无非是鬼,老子怕鬼吗?我也快死了。

雷少轩颓然躺下想道,脸上毫无惧色。

“快把木灵儿叫来!”老人面无表情,吩咐道。

小女孩身形一闪,忽然凭空消失,雷少轩见状愕然。

正惊惧间,小女孩忽然闪现,身边还站着一个小女孩。

这女孩小巧玲珑,梳着两只小辫子,眼睛清亮,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依然面无表情。

显然,小女孩便是老人说的木灵儿。

边荒岁月 第九十三章 五灵

“他快死了,你快对他吹口气!”小女孩面无表情,对木灵道。眼里波光急切闪动。

“好的!”木灵眼睛里青光粼粼。

这几人均目无表情,举止呆板,必然是鬼。

雷少轩心里十分震惊,却无恐惧。

雷少轩自小听母亲说,有鬼以人皮作画,披于身上,化为美女,诱惑害人。雷少轩也曾读过《千方济世录》记有“人傀”,也是画皮人形,目无表情。

雷少轩无力动弹,强忍疼痛,缓缓道:“小妹妹,你们是人还是鬼?想要把我怎么样?”

一言既出,雷少轩立时醒悟后悔,隐隐觉得自己的话颇为不妥。

两个小女孩目光灵动,虽然目无表情,救自己的行动颇为急切,并无害自己之心。

自己倒像是小人之心。

“这个,两个妹妹,我只是好奇。你们目无表情,不像人,像鬼。不、不……你们是人不是鬼……这……”雷少轩有些心慌,语无伦次。

闻言,三人愣住。

“什么是鬼?”小女孩好奇问道。

“鬼是什么样子?”木灵直直看着雷少轩问,灵光闪动。

“我是元神,她们一个是水灵,一个是木灵。”老人顿时明白雷少轩之意,目含微笑之意,“我们确实不是人,但也不是鬼。”

“啊?”雷少轩听罢,更糊涂,脸上露出迷惑的表情。

老人微微一愣,这才意识到,雷少轩乃一介凡人,根本不懂何为元神,何为水灵、木灵,只好解释一番。

老人名叫卿尘子,乃是修士元神,水灵、木灵却是天生的灵体。

一句话,卿尘子是活着的死人灵体,水灵、木灵却是天生的灵体。

三人都是灵体幻化,幻化乃虚体,其实就如画皮一般,身体如一件幻化的物体,脸上自然无表情变化。

天生万物,即便是鬼,不害人就好。

雷少轩本不是拘泥之人,即便他们是鬼,雷少轩也坦然不惧,自己濒死,快要变成鬼了。

雷少轩舒了口气,歉意道:“妹妹,我错怪你们了,我不是人。”

水灵、木灵噗嗤一笑,目光如水,道:“哥哥是人,我们才不是人!”

“你们是人,我不是人。”雷少轩说道,微微一愣,似乎自己又说错了。

全身扯动,剧痛难忍,忍不住哼出一声。

算了,人鬼问题不值得探究,雷少轩心里泄气。

“哥哥你躺好,我来给你吹口气。”木灵俏皮道,目光灵动。

“不可。”老人见状连忙摆手,说道:“他一介凡人,承受不起一口木灵之气,你须用气息一点点浸润他。”

木灵目光微缩,似小孩闯祸一般,吐一下舌头,目光调皮急闪,伸出手,小心翼翼地从雷少轩头顶,沿着身体,缓缓往下移动。

随着木灵的手移动,雷少轩四周空间变得温柔、清爽,仿佛春风微荡,雨后初晴,置身树下,沐浴温暖的阳光。

青气弥漫,浑身舒展放松,雷少轩再也控制不住疲惫,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春日清晨,春和日丽,雷少轩缓缓醒来,露珠滴在身上,烦躁、疲惫、忧愁一扫而空,重新感觉到希望、充实、快乐,多么美好的一天啊。

春天怎能沉睡,一年之际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不行,赶紧醒来。

“啊!”雷少轩舒服地叫出一声,睁开眼睛醒来。

打量自己,枯干暴裂的皮肤神奇地愈合如初,一丝丝麻痒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干净,红润,浑身充满力量。

“谢谢你,木灵!”雷少轩满是歉意,十分感激。

“不用谢!”木灵眼睛波光闪动,眨着眼睛道,“我不是人!”

“你为什么不谢我呢?是我把木灵叫来的。”水灵目光变幻,灵动俏皮,“我也不是人。”

雷少轩闻言微愣,苦笑,真诚道:“谢谢你们,好妹妹!”

“妹妹?”水灵、木灵直直看着雷少轩,不明所以。

雷少轩喜爱读书,博闻强记,自然知道些天生灵物的传说,却认为仅仅是传说,如今真正见识到灵物,且被其所救。

天生灵物,或百窍玲珑,或呼风唤雨,或价值连城等等不一,然而唯有一样,灵物不通人情世故。

雷少轩明白了什么,心里一酸,估计木灵、水灵出生于此,从无与人交往,难怪不明白雷少轩所说。

脑海里闪过妹妹莹莹的目光,柔声道:“我叫雷少轩,你们可以叫我哥哥。”

雷少轩忽然醒悟,她们根本不懂哥哥妹妹的含义,心里苦笑。

“叫你们妹妹,因为我年龄比你们大,以后要对你们好,要照顾你们,所以我叫你们妹妹,你们叫我哥哥。”雷少轩解释道。

“老夫误入此地一千五百多年,水灵、木灵比老夫在此生活时间还长,”老头哈哈大笑,“你一介凡人,不过二十岁,想当哥哥?哈哈哈哈。”

雷少轩大窘,木灵、水灵醒悟,目光满是笑意。

“我们就要当妹妹。”水灵眼睛里灵光变幻,抢着说道,“你要对我们好,照顾我们。”

雷少轩心里某个地方被触动,忙不迭点头。

雷少轩起身活动身体,发觉身体恢复如初,心里暗暗咂舌。

神医也做不到吧?难道灵体比神医还强?堪比神仙。

怪不得书中记载,天生灵物,自有奇能。

木灵要是外出行医,估计王思懿的济仁堂也得倒闭。

雷少轩暗自思忖。看向水灵、木灵的目光满是感激和怜惜,水灵、木灵得意洋洋。

雷少轩不由莞尔。

雷少轩忽然记起,自己是在禁灵沙漠里行走。

“我记得在禁灵沙漠行走许久,最后只记得步入黑暗,想来定是濒死昏倒,被你们所救,带到此地,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禁灵沙漠中心,你昏倒湖边,并非我们带你来的。”

卿尘子看着雷少轩,有些奇怪地问道:“你一介凡人,为何独闯禁灵沙漠?而且闯入如此之深,几乎濒死,难道不知道退回吗?”

“我仍然身处禁灵沙漠之中?”雷少轩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看着卿尘子,“为何此地有蓝天白云,草树湖泊,与我来时完全不一样?”

卿尘子有些明白,道:“此地依然是禁灵沙漠。”,

卿尘子目光微闪,似是微微一笑,道:“世人皆知禁灵沙漠,却不知禁灵沙漠还有一个名称,紫薇五行禁灵阵。”

卿尘子心里感慨,似是回忆久远的往事,娓娓道来。

禁灵沙漠其实是紫薇五行禁灵阵,乃是紫薇真君所设置,水灵、木灵在大阵之初就存在。

原来如此,雷少轩暗暗思忖。水灵、木灵此生从未外出,大概从没有见过外人,怪不得丝毫不通人情世故。

心里不由一颤,深深同情,不由看向水灵、木灵,却见木灵正偷偷注视着自己,眼睛里满是好奇。

禁灵大阵,自然是禁止身具灵气之人进入。修士闯入,灵力化为剧毒,腐蚀肉身,灵力消亡,为大阵吸收。

同时,禁灵大阵还禁灵体,灵体根本出阵,水灵、木灵便是因此困于此地。

“为何设置此大阵?”雷少轩眉头微蹙,奇怪的问道。

卿尘子目光迷惑,似摇摇头,道:“为何设置大阵,无人可知亦无物可考。当年老夫误闯此阵,结果肉身腐蚀溃烂,所幸老夫修习五行之术,五行元神可在此存活,其余同伴皆形神俱灭。”

“所有闯阵的人,都死了?”尽管雷少轩知道灵力入阵化为剧毒,却依然大吃一惊。

“是的。”卿尘子目光一暗,叹道。

“难道这里只有你们三个吗?”雷少轩愣愣道,心里满不是滋味。

“还有金灵、土灵、火灵。”水灵目光闪亮,抢着说道。

“五灵在大阵之初就存在。”卿尘子缓缓道,目光平静,看不出表情。

“外来者,只有我。凡人凡物反而不受此阵影响。只是沙漠荒凉,又有哪个凡人无故来此?就算有,也不可能独自行走数月。你是唯一到达此地还活着的人。”

卿尘子目光闪烁变幻,道:“大阵外围有层层幻阵、迷阵。普通凡人绝无可能闯过,所幸你手里拿着指灵罗盘,没有迷失。”

边荒岁月 第九十四章 挖坑

卿尘子紧紧盯着雷少轩,道:“外围距此数千里,迷阵、幻阵影响心智,陷于阵中,若非心坚如铁,否则非疯即死。此地荒凉,又哪里会有凡人冒死探险?来此之人,必有所求,你来此所为何事?”

“我被人所逼,来取一柄剑。”雷少轩闻言微楞,缓缓道。

雷少轩心里长了个心眼。

卿尘子语气颇为奇怪,含义不明,雷少轩不敢完全说实话 。

此阵诡异,存在不可能毫无理由,也不知道自己擅闯此阵是否犯忌,只好说谎,却也不全是谎言。

心里微微羞愧,被人所救,却依然欺骗。

雷少轩拿出指灵罗盘,道:“我并不知是何人之剑,那人以性命相逼,迫我闯阵!”

“这人太坏了!”木灵、水灵目光怒闪,卿尘子似有所思。

“咦,剑就在附近。”雷少轩无意中低头,猛然惊道。

指灵罗盘上,一个光点熠熠发光。

“啊,我知道地方,我带你去。”水灵目光一瞥,便已明了,果然是天生灵物。

一行人沿着罗盘所指方向寻去。

边走边看,此时,雷少轩才来得及打量四周景色。

一座湖,碧蓝、清澈,波光粼粼,荷花盛开,傲立芬芳,仙鹤翱翔,仙云飘渺。远处,群峰竞秀,立于云端,好似仙境。

“哥哥,凡人真的太慢了,这么近的距离我转瞬即到,你都走半天了。”水灵嘟囔道,目光闪动四顾。

也不知道她说的是哥哥,还是凡人。雷少轩微微一笑,更觉心疼。

“哥哥已经走得很快了,你没看他都有些喘气了吗?他身体刚好,你别老催促。”木灵眼睛里灵光变幻,不满道。

人情即天道,妹妹喊出,灵物自有感应。

自从雷少轩叫妹妹后,木灵总想跟他亲近,不停地叫着哥哥,牵动着雷少轩的心。

雷少轩不由伸手握住木灵的手,果然抓空,心里微微一颤。

火灵、木灵一路不停叽叽喳喳问雷少轩外面的世界。

火灵、木灵困于此地,千岁年龄,却依然是孩子,不谙世事,雷少轩心里感到同情,酸楚,怜惜,又隐隐愤怒。

活得久又如何?这里就像一座大囚笼。如此善良、可爱的孩子,却已被囚禁千年。

雷少轩心里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阵阵冲动,恨不得拿刀砍破这囚笼。

来到一座兀立荒野的小山峰,这里寸草不生,显得荒凉。

山峰不高,举目看去,山峰中间的石缝凹陷处有一个不大的山洞。

拿着指灵罗盘,雷少轩往上攀爬。

进入山洞,洞口不大,里面却是一个洞窟。

洞窟空荡荡,石壁上依稀画着红色壁画。壁画简单,大多是用线条画出牛、马、狗和狩猎等远古生活场景,颇显古朴沧桑。

洞窟最深处有一人靠躺在石壁上,确切地说,是一具穿着衣服的骷髅,骷髅身边倚着一把剑。

剑,正是雷少轩要取回的那一把。

雷少轩急步向前,仔细打量这具尸体。

尸体肉身已然消失,只剩骷髅,却依然完整地连在一起,骨头晶莹如玉,微微闪光,显然不是普通人。

雷少轩向这具尸体深施一礼,道:“前辈,我受人之托,取回前辈之剑,打扰之处,请前辈勿怪!”

剑鞘已经腐朽,散落地上,露出了剑身。

岁月流逝,剑身暗淡无光,然而剑刃锋利逼人,不忍直视。剑长三尺,刻着“太玄”二字,透着古朴、沧桑之意。

行过礼,雷少轩向前,伸手拿起这把剑。

雷少轩手一紧,太玄剑竟然纹丝不动。

雷少轩心一惊,太玄剑入手沉重,单手根本无法提起,双手亦然。

雷少轩靠近,深吸了一口气,双脚如柱,双手紧握如提链,使出浑身力气,顿时面红耳赤,怒目圆睁,太玄剑依然纹丝不动,如铜浇铁铸一般,可是分明此剑只是斜靠在石壁上。

雷少轩心中悲凉,历尽千辛万苦,搭上性命,终于得见宝剑,却无力取回,还有比这更悲催的吗?

洞房之夜,新郎才发现自己不能人道,是可笑?是可悲?还是绝望?

“你乃凡人,此剑为修士飞剑,材料重逾千金,你是取不走的。”卿尘子沉吟片刻,目光微微闪动,缓缓道。看着雷少轩失望的样子,心里颇为不忍。

雷少轩心沉海底,一阵绝望,心里既怒又哀。

果然道士没有一个好东西,明知道凡人取不走飞剑,还骗人来送死。

其实这倒是冤枉文乔子了,他修炼数百年,哪里会用凡人的目光来考虑问题?在他眼里,无非是一柄剑,随手拿走。

再说文乔子也不是道士,而是修士。

“何为修真?与凡人修炼武功有何不同?”雷少轩不死心,问道。

雷少轩曾听帖木兰说过修真之事,却不甚了解。

“修真乃是凡人修炼真经,俗曰修道。取天地灵气修身、炼心而成道。经化虚,离合,脱离肉体凡胎而成真人。”

卿尘子看着雷少轩,微叹道:“凡人修炼武功乃是调理身心、强身健体,两者根本不同。真人可移山填海,揽日挽月,甚至长生不老?”

“如何才能修真?多久方可修成真人?”雷少轩忍不住问。

卿尘子摇摇头,道:“万年太少,千年太多。”

雷少轩撇撇嘴,高人都喜欢打谜语。

不过雷少轩也彻底明白,自己无论如何取不走太玄剑。

移山填海,揽日挽月,长生不老,这些离雷少轩太遥远了。

受袁文伯教导,雷少轩也算博览群书,却没有听说过这些事情,当他听帖木兰说丹青子对一个部落弹指可灭时,也只是当作一个故事听,并没有完全相信。

现在看来,让他来取剑的老头,定是修真之人。不过让雷少轩相信那老头能移山填海,倒不如让雷少轩相信自己一个指头就能灭了他。

然而,一柄剑就倚靠在石壁上,雷少轩却无力提动,不由雷少轩不相信。

雷少轩再次试图提起太玄,剑依然纹丝不动。

火灵、木灵看到雷少轩失魂落魄的样子,想安慰雷少轩,却不知道说些什么,目光暗淡,显然替雷少轩难过。

看到木灵、水灵十分难过的样子,雷少轩心里更难受。

雷少轩强打精神,露出笑容对火灵、木灵说道:“拿不动剑也没有关系,本来就不抱希望能走到这地方。”

“那个坏人会打你吗?”水灵目光一暗,低低道。

“不会,取不走也没有办法,我已经尽力了。”雷少轩竭力掩盖失望的表情,心里苦笑。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对卿尘子道:“无论如何,不能让此前辈暴尸。此地是他安息之地,本应葬于此。只是此地为石头之地,无法挖坑,我收敛尸骨,拿到外面埋葬吧!”

卿尘子赞许点点头。

修士探险,多死于荒野,尸身无人收敛,情形凄凉。卿尘子本身就是死于禁灵沙漠,尸身弃于野,心里一直耿耿于怀,颇为遗憾。

雷少轩此举,让他感同身受。原本对雷少轩取死人之宝颇有微词,此刻却不由刮目相看,好感大增。

“此地挖坑?太容易了。”水灵目光一亮,似乎能为让雷少轩高兴作了一件事一样,抢道:“我去找土灵过来。”

身形一闪,凭空消失,尽管曾见,雷少轩依然惊愕。

未及点头,亮光闪动,水灵忽显,身旁闪出三个孩子。

一个高瘦,青铜色皮肤,眼睛锐利,不能直视的小孩上前,道:“哥哥,我是金灵。”

“我是火灵,”一个脸色通红,眼睛闪着火光的小男孩,闪到木灵旁边,热切道,“哥哥。”

一个圆脸、矮胖、敦实、皮肤黄褐色的男孩,向前一步对雷少轩道:“哥哥,我叫土灵,你想让我在哪里挖坑?”

“你们好,谢谢你们!”

雷少轩舒了一口气,看着几个小孩,道:“土灵,麻烦你在这位前辈面前挖一个四方,能完全放下这位前辈的尸身就好。”

土灵忽然消失地下,目瞪口呆之间,雷少轩面前突然陷下去一个四方的石坑。

土灵闪身站在雷少轩身旁,目光闪烁,得意地对雷少轩道:“这个坑行吗?够埋你们两个人的了。”

雷少轩闻言哭笑不得,果然五灵丝毫不懂人情世故,说话如此直白晦气。

边荒岁月 第九十五章 安葬

雷少轩真诚道:“谢谢你,土灵。”

看着一边睁大眼睛,似乎等待雷少轩感谢的水灵,微微一笑道:“也非常感谢辛苦奔波可爱的水灵妹妹。”

水灵闻言,灵光闪动,笑意嫣然。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缓步来到骷髅前,认真地将尸骨一件一件摆放到石坑里。

雷少轩最后整理没有腐烂的衣服。

外衣是一件灰色道袍,不知道什么材料制成,尽管积满灰尘,却历数百年而不朽,依然十分完整。内衣裤均已腐朽不堪。

雷少轩拿起道袍一抖,片片内衣裤朽片和积尘簌簌掉落,顿时灰尘弥漫。

雷少轩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见状,水灵小手轻挥,顿时石窟内碧蓝幽光弥漫,仿佛头顶变成海洋,阳光从海面射入,转眼间石窟清凉如冰窟,似水流冲刷过一遍,清爽无比。

道袍焕然一新,灰尘散去,地面露出一个布袋子。

袋子不大,颜色艳丽,绣着花好月圆、鸳鸯戏水图案,显得秀气美丽。

雷少轩轻叹,斯人已逝,柔情万种随流水,风流悄悄付春风,都归于尘土,令人伤感。

雷少轩伸手入袋,空无一物,正要将袋子放进去墓穴,卿尘子忽然道:“等一下,里面有东西。”

卿尘子一指袋子,袋子悠悠飘出几件物品,飘落地上。

一本书,几块晶莹剔透的宝石,一个香囊,一串精致的项链。

“这是修士的空间袋!”看着雷少轩吃惊迷惑不解的样子,卿尘子不由莞尔,目光闪动,解释道。

“怪不得我不知道。”雷少轩自嘲。

修士世界,对雷少轩来说很陌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出现不少,雷少轩见怪不怪,只怪自己孤陋寡闻。

卿尘子招招手,忽然书本飘到他面前,无风自翻。

沉吟片刻道:“此书名叫《太一玄真录》,乃是太一宗传承之物,十分珍贵,看来此人身份不简单。”

说着,又将书放还给了雷少轩,显然并未将此书放在心上。

雷少轩好奇之心顿起,粗略翻看几页,却觉得书中所言玄虚晦涩,莫名其妙,顿时失去了兴趣。

卿尘子哑然一笑,道:“此书为修真之经,无人指点,任你聪明绝顶,要想解读,却是痴心妄想。”

雷少轩心有不服,却也不解释,当务之急是安葬死人。

雷少轩将香囊、项链放在石坑里,却将书和几块宝石顺手放入自己的口袋。

木灵见状,瞪大眼睛,指着雷少轩,吃吃道:“哥哥,你、你拿人家的东西。”

看着木灵有些愕然的样子,雷少轩脸微红,有些不好意思。

“好妹妹,死者安葬乃大事,我与他素不相识,安葬他,取点报酬是应该的。”雷少轩理直气壮道。

不过是顺手发死人财,这是死囚营的习惯,今天却被一个小屁孩指责,果然,所有死囚加起来不如一个小孩善良,心里自嘲道。

“书本是无数前人先驱心血,就此埋没地下,是大罪过!香囊,项链乃是女子之物,定是前辈定情之物,将之陪葬,才是前辈真正的心愿,前辈一定非常喜欢。”这些话却是雷少轩真正的心里话。

一句好妹妹,就让木灵眉开眼笑,不要意思起来。女生爱哄,女生向外,天性使然,神仙也不例外。

“哥哥果然狡猾,发死人财都能如此理所当然。”土灵嘟囔道。

众灵愕然,哑然一笑。

土灵面相憨厚,实则精明,雷少轩脸微红,心道:“以后谁要说胖子憨厚老实,老子踢死他。”

卿尘子对雷少轩好感更深。

取所取,舍该舍,非贪婪之辈,有古贤之风,更不是一味迂腐。

事毕,雷少轩对土灵道:“土灵,你能取一块石头盖上吗?”

土灵瞬间消失,不多时,一块石头从旁边石壁上脱离,飘到石坑上面盖得严严实实。

埋骨他乡,坟墓无碑无志无铭,如风如尘,就此沉埋地下。

强大又如何?

看着颇显清冷孤零的石堆坟墓,雷少轩心里微讽,强如修士,最终也化为尘埃,还不是靠我一介弱小凡人才能入土?

一眼扫过五灵,土灵憨厚,火灵活泼,木灵伶俐可爱,金灵冷峻,水灵调皮,心里戚然。

雷少轩忍不住问卿尘子:“前辈,土灵搬石掘土不费吹灰之力,木灵救死易如反掌,想来其他五灵能力也不遑多让,如此强大,却为何困此千年?”

卿尘子看着五灵,微微叹息。

“此阵叫紫薇五行禁灵阵,我猜,五灵本为此阵所生之五行灵体。灵体无形无质,依大阵而生,必随大阵而湮,离开此阵便灰飞烟灭,除非能塑形变有质,方能脱离大阵。”

一句话,五灵本就是大阵的一部分,甚至可能是大阵之魂,大阵是身体,离开身体自然消亡。只有成为另一种生命体,魂有所寄,才能存活。

五灵听罢,目光黯然。

天生灵体,五灵秉天道而生,自然知道天之大,道之广,可惜被囚禁此地的便是天道。千年牢笼岁月,任谁都渴望自由,渴望浩瀚星空。

“如何能塑形?”看着五灵黯然的目光,心里颇为不忍。

卿尘子看了看雷少轩,欲言又止,沉吟片刻,缓缓道:“塑形所需之物阵内没有,乃是人之心头血。”

“啊?”雷少轩闻言,不以为然,声音高了起来,道:“不就是人血吗?要用多少?”

“不多,每人一滴就好。”卿尘子平静的说道。

“呵呵,”雷少轩再也忍不住了,讥道:“我当是什么珍贵之物,几滴血?我给,一斤够不够?”

雷少轩久经杀戮,受伤是家常便饭,身上早就是伤痕累累,流点血根本不算什么。

想到五灵无辜被囚于大阵内千年,雷少轩心里总忍不住升腾起莫名的怒火,堵得心里发慌。

听到雷少轩的话,仿佛天地都静了下来,一切停止了。

天降惊雷,破开命运囚笼,巨大希望让木灵的两只手紧握在胸前;火灵眼睛里,一团火在剧烈燃烧;土灵忘记了微笑,脸上像冻住,变成黑褐色;金灵眼睛锐利,身体笔直,如刀刺破苍穹;水灵紧紧抓住木灵的衣服,她的紧张,甚至让石洞里的温度都下降了,让人感到一股寒意。

看着五灵,卿尘子心头滴血,有些后悔刚才说出的话。他微微低头,不忍心看五灵,怕打碎这些孩子千年的希望。

梦终究是梦,只是这梦太美好,击碎梦极其残忍。

狠了狠心,缓缓道:“普通人血与兽血甚至树汁其实没有两样,乃是不同物种之汁液而已,失之可再生。人之心头血,生而有之,只有十数滴,乃人之生机所在,命之所在,心头血失之不可生。失一滴心头血,便断一分生机,减一分寿命,五行灵体,相生相伴,塑形须五滴心头血……”

雷少轩闻言惊呆了,只觉得四周寂静一片,只有耳边回荡着卿尘子的话。

生机失一半,寿命减一半,从此体虚气衰,气血颓败,百病缠身。

卿尘子将后果解释给雷少轩听。修真乃修心,绝不能骗,否则就算塑形成功,害的还是五灵。卿尘子心里隐隐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

五灵闻言,黯然失望,低头不语,任谁都不可能失去一半心头血。

梦,果然只是梦。

失去一半生机和一半寿命对修士是数量关系,并不影响另一半的生活。

但是雷少轩是凡人,失一半生机,其实和失去寿命是一回事。生机无则体虚气衰,气血颓败,百病缠身,缠绵病榻,活着跟死去有多少区别?何况只有一半寿命。

雷少轩痛苦、犹豫、踌躇……在石窟里徘徊。

沉默了一会,抬眼看了看几个孩子,目光停在木灵和水灵身上。

木灵手放下,和水灵拉在一起,低头不语,极度失落的样子,让雷少轩心颤不已,他不由想起妹妹紧紧抱着自己抽泣的样子,弱小、无助,如手心玉露,放手便消失风中。

自己从州郡牢房,死囚营,前锋营一直到天香阁,为摆脱命运枷锁,竭尽全力苦苦挣扎,进入禁灵沙漠取剑,已经几乎油尽灯枯,还能走出禁灵沙漠吗?

雷少轩心一狠,苦笑着做出了决定。

“不就几滴心头血吗?吃啥补啥,回头多吃点猪血就好。”雷少轩颤声道,“如何取心头血?”

边荒岁月 第九十六章 取血

五灵闻言,都抬起了头,直直看着雷少轩,巨大的惊喜让她们不敢相信。

“你、你决定了?”卿尘子吃惊地问道。

“嗯。”雷少轩深吸一口气,轻松道,“我要让他们走出去,我要打破他们身上的枷锁!(狗)娘养的大阵,凭什么困人千年。我可爱的木灵、水灵妹妹又没罪!”

“哥哥,你骂脏话,不是好人!”木灵嘟囔道,目光盈盈闪动,似有泪滴。

“心头血为魂之所在,有灵有念,你须自行取出。”卿尘子沉声缓缓道。

卿尘子看着雷少轩,心里十分不平静。

“外人帮你取血,心有所寄,剧痛让你退缩,血含懦弱之念;外人强行取血,血含怨恨之意。懦弱、怨恨之念,会排斥结合之灵,灵念有隙,无法塑形。唯自行取出,甘愿忍受一切苦、痛、病、灾,此血便只剩祝福、愿受、包容、给予之祝。凡人如若不愿,神仙亦不可强,人道即天道,渺渺不可欺。”

卿尘子微微叹息,自行取血,就算愿意,多半也是有愿望无力量,非坚毅如铁、能忍剧痛难以取出。

雷少轩解开皮衣,露出了胸膛。

雷少轩无数次见过别人残肢断臂,开膛破肚,早就铁石心肠,自己身上更是伤痕累累,不惧受伤,然而让自己往心口刺一刀,也颇有些心惊胆颤。

手握金刀,缓缓闭上眼睛,沉思片刻,默想心脏的位置,一点一点用力捅去。

剧痛,心悸,让雷少轩浑身颤抖,面目狰狞,青筋暴露,冷汗涔涔,然而,两只手依然稳如磐石。

木灵、水灵抱在一起,不忍看;火灵眼睛里烈火熊熊;金灵灵体变成青铜色,如同一座雕塑;土灵双目圆睁,身体变成石头堆叠。

卿尘子紧紧地盯着雷少轩手里金刀,抬手指着雷少轩胸口。

突然,心头猛然被针刺一下,一股鲜红的血流沿着金刀缓缓流出,雷少轩觉得眼冒金星,心仿佛被撕开,喘不过气来。

冥冥中,似乎听到喃喃低语,身体隐约失去很重要的东西,忍不住“啊”地一声惨叫。

五灵的目光被叫声吸引过来。

只见卿尘子手指忽然挥动,一小团耀眼发亮、晶莹剔透的血珠漂浮在血流上。

见到这滴血珠,木灵、水灵、火灵、土灵、金灵都屏住了呼吸。卿尘子点点头,忽然血珠一分为五,向五灵飘去,蓦然没入五灵身体。

五灵瞬间脸色为之一红,突然有了表情,变得生动起来。

雷少轩眼前猛然一黑,浑身发冷,如坠冰窟,摇摇欲坠,缓缓瘫倒。

金灵脸色一变,手指轻点,金刀忽然软糯如胶,弹出雷少轩胸口;土灵小嘴轻吹,雷少轩脚下青石泛起清波荡漾,柔软如水托住雷少轩身体。

“哥哥,你怎么了呀?”木灵扑了过来,哭出声音,大颗眼泪掉到地上。

泪珠泛开,地上长出花草。

转眼间,花草疯狂生长,雷少轩仿佛置身花草海洋中。

雷少轩强忍着虚弱,对木灵儿:“你塑形成功了呀,都会掉眼泪了。”

水灵儿眼泪盈盈,惊叫道:“哥哥,你怎么变样了?”

水灵儿手一挥,雷少轩面前空气微微一扭,出现一面光滑透亮的水镜。

雷少轩的面容在镜子里纤毫毕现。

啊,头发怎么如此干枯衰败,雷少轩大吃一惊。

肉眼可见中,雷少轩身上皮肤慢慢变了颜色,枯槁干裂,长出黄斑,眼睛浑浊,牙齿灰白如石。

雷少轩大吃一惊,努力抬起手,手指萎缩蜷曲,青筋毕露……

这哪里还是雷少轩?镜中分明是一个五十多岁的陌生老人。

雷少轩心头一凉,惊慌、悲哀、失落涌满心头。

缓缓看向身边,五灵围着雷少轩,目光中满是焦虑、关心。

也罢,自己独自一人,无论如何都无法再次穿越禁灵沙漠,既然如此,死于此地也不错。想到这,雷少轩暗叹,心头一松,彻底放下心绪。

“一夜就长大成老人,也不错呀,能省好多粮食呢。”雷少轩苦笑道。

“生机失去一半,自然形如老人,”卿尘子看着雷少轩,思索片刻道:“其实并非没有办法弥补。”

雷少轩不由心头一动,看着卿尘子。

“快说呀?”水灵急道,五灵眼睛发亮,竖起了耳朵。

“五灵乃天地五行之灵,亦是生机之灵,五灵精华乃天地之生机,自然能为你弥补所失生机。”

“真的吗?”水灵跳起来。

五灵闻言顿时兴高采烈起来,围着雷少轩欢呼雀跃。五灵拥有心头血,再非无形无质,而是实体,孩子的表情丰富。

“自然是真的。”卿尘子莞尔。

“天地不全,五灵失衡,天地间再没有平衡的五行灵根,五灵为你弥补生机,也是重塑灵根,且是平衡的五行灵根,世间少有,可谓天资,所失所得,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天道渺渺。”

卿尘子目光满是羡慕,当年自己要是平衡五行灵根,千年真人不是梦,何至于万年不成真人空嗟叹。

雷少轩撇撇嘴,自己又不是修士,灵根有什么用,赶紧补回老子的生机是真,这老头好啰嗦。

五灵围着雷少轩,摆出五灵聚灵阵。

雷少轩是凡人,对五灵来说,弱不经风,只有各自将生机聚入雷少轩体内,让雷少轩自行吸收。

雷少轩闭上眼睛,用神念感知五灵生机。

木灵手一指,青光弥漫。

忽然,雷少轩看见一道青气,从头顶没入,沿着身体缓缓往下扩散,弥漫全身,惊奇中,青气沿着一个方向流动,注入丹田。

修炼内力,雷少轩虽然知道丹田位置,却从未感觉到丹田,随着青气注入,却清晰用感知看见丹田如浩瀚的天空,深邃无边,注入丹田的青气,弥漫天空,颇为神奇。

来不及惊奇,一股清凉、蓝如幽海的冰蓝气,从水灵指间倾泻而出。

冰冷、残暴,摧枯拉朽地摧毁一切被蓝气漫过的物品,衣服瞬间冻成冰皮,腰间铁扣冰冻,咔嚓一声,变成粉末,飘落到地上。

冰蓝气快速地沿着同样的线路,注入雷少轩的丹田。

冰蓝气没有在浩瀚丹田天空中弥漫,而是卷起一股旋风,带动青气旋转,片刻间形成一个漩涡。

水灵点头,火灵挥手,石窟凭空闪出一团火苗,由紫而青,由青而白。

石窟如装入一颗熊熊燃烧的太阳,温度瞬间暴涨,火苗悠悠,却冷酷无情令人胆寒,向雷少轩头顶飘去,没入身体。

这团火注入丹田,被漩涡吸引,蓦然撞入,剧烈爆燃,催动漩涡,速度越来越快,仿佛天空在燃烧。

一股厚重如实质的褐色气进入丹田,漩涡似乎有了寄托,剧烈的燃烧被褐色气沁入,气流变得粘稠,寒冷变得温暖,毁灭变得温和。

随着金灵发出金色近乎透明的金气进入丹田,漩涡越转越快,雷少轩的神念已经跟不上旋转的速度。

漩涡越转越快,五股气流在漩涡中心交汇,形成一个点。

突然,如同一道惊雷闪电划过黑暗,漩涡中心亮光一闪,凭空出现一个亮点,如同幽深的宇宙深处破空而来,横过虚空,亮点越来越大,稳定在漩涡的中心。

雷少轩惊奇地发现,亮点竟然是——一本书。

这不是梦吧?雷少轩猛然醒来。

置身温暖、明亮的花丛里,沐浴在春风春雨之中,一切污垢、累赘、伤痛一扫而空,仿佛新生婴儿一样,感觉一切新鲜,销魂般舒服。

雷少轩的身体,缓缓饱满,红润起来。

“哥哥,你好了?”木灵微笑着,喜极而泣。

“我好了,谢谢你们!”雷少轩面露古怪的神情,看着卿尘子,道:“可我肚子里多了样东西。”

“是小宝宝?”水灵拍手道。

小宝宝?雷少轩闻言苦笑:“是一本书。”

水灵撇撇嘴。

卿尘子忍住笑,道:“是什么书?”

雷少轩闭上眼睛,神念往书本看,忽然惊奇地发现,自己心念一动,书本翻开了一页。

边荒岁月 第九十七章 炼狱

“《太清五行元道经》”雷少轩一字一字念道。

“快、快,内容是什么?”闻言,卿尘子睁大眼睛,急切道。

“五行生混沌,混沌生一,一化阴阳,虚显也。本性归一,丹化虚,虚而离合,可窥天道。天道,心也......”

雷少轩一字一字念出。

边念边思,却不解其义,只觉玄虚晦涩,莫名其妙。

雷少轩刚念开篇一段,便觉脑子一片混沌,头疼欲裂,书页忽然化为虚空,文字如星尘,忽隐忽现,无法看清。

雷少轩睁开眼睛,歉意道:“书化虚空,字化星尘,虚无缥缈,无法读出。”

“这是你的机缘,旁人妄窥一字不可得。”卿尘子轻叹一口气,道:“五灵合一而成书,我能猜到此地形成之因。”

卿尘子目光微敛,似是遗憾,似是所悟。

“《太清五行元道经》乃紫薇真君道书。万年前,大陆灵气渐失,想来紫薇真君欲离开,将《太清五行元道经》化为五灵大阵,五灵因此而生。五灵聚,天书成,谁曾想有人能舍命为五灵塑形?五灵重聚化书。天道渺渺,妙哉!”

“如此一来,哥哥岂不是能修行此书?”土灵急道,目光闪烁。

五灵闻言都露出急切期盼的目光。

五灵为雷少轩心头血所塑,自然把雷少轩当骨肉亲人,关心他的命运。

看着五灵,雷少轩心血相连的感觉油然而生,不过他虽然能体会到五灵之意,却不认为自己能修行什么道书。

千年太长,万年太短,修行虚无缥缈,凡人寿命只有数年,也许数十年,浪费那个功夫干嘛?

“哥哥这辈子最讨厌读书,剩下的时光,我要云游四海,寄情山水江湖,吃喝……赌……”雷少轩肆意胡说,忽觉不妥,及时停嘴。

“吃喝什么赌?”水灵睁大眼睛,好奇地问道。

雷少轩大囧,满脸通红,恨不得打自己嘴巴。

卿尘子暗笑,暗叹,明白雷少轩的心思。

任谁知道自己寿命不长,都想要轻狂一把,雷少轩不过借机发泄郁闷。

卿尘子沉吟片刻,看着雷少轩道:“寿命乃轮回之道。轮回之道,时光之道,可去不可回却可修。你虽然暂时失去一半寿命,却可以修回来……”

雷少轩嘴角一瞥,心里颇有些不以为然,短短时光就指望修炼有成,岂不是修士如狗满大街走?

“然而要想修炼有成,非百年不可……”

果然,雷少轩闻言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心道:“老子哪来百年?百日差不多。道士果然皆骗子,喜欢晃点,都不是好东西。”其实,卿尘子不是道士,是修士。

“好在有一方法,能让你延寿百年以修道……”看到雷少轩有些不以为然的表情,卿尘子慢吞吞道。

“啊?”闻言,雷少轩猛然愣住,巨大的惊喜从天而降。

“当、当真?”雷少轩忍不住颤声道,恨不得掐死卿尘子。你能不能一口气说完,雷少轩暗道。

卿尘子指着倚在石壁上的太玄剑道,“那柄剑便是你的机会!”

雷少轩闻言脸色大变,几乎要破口大骂,那柄剑能取吗?咬牙切齿看着卿尘子。

“那柄剑是宗门之物,宗门必有延寿之物,你手里的《太一玄真录》论起来比太玄剑更珍贵,可换来延寿药。”

雷少轩听呆,心里微苦,难道还得再次穿越禁灵沙漠,交换道书,以换寿命?果然命运多舛。

“有延寿丹药,便可让你修行。宝物,缘者择之,紫薇道书,便是你天大的机缘。然而,上古时期,灵气浓厚,修士几乎都能修到金丹,故此紫薇道书必不录金丹之下修习之术。雷少轩,你须进入宗门修行,修炼至金丹,方可修习紫薇道书。”

卿尘子看着雷少轩,欲言又止。

他对雷少轩颇有好感,实不忍心雷少轩年少陨落,只是雷少轩身上煞气沉沉,非良善之人。

雷少轩看着卿尘子,诚恳道:“请前辈指点!”

卿尘子看着雷少轩道:“你且将你来历告我!”

雷少轩将自己的经历缓缓讲述给卿尘子和五灵听。

惊心动魄的曲折经历,让五灵目光闪烁,心痛不已。

卿尘子深深叹了口气,道:“雷少轩,修行乃夺天地生机,脱轮回之道,天地不容,必劫难重重。你身上煞气沉沉,必是杀戮深重,实非修道之人。”

卿尘子看着雷少轩,正色道:“修行乃修心,心体万物,道法自然。万物皆天地所生,一草一木,一禽一兽,皆天地生灵,万不可多杀。取所取,却不可滥取,杀所杀,却不可滥杀,冤魂怨念虽弱,却能蒙蔽灵心。若不看你舍命为五灵塑形,我绝不肯教你。”

雷少轩点头称是。

“如今天地灵气稀薄,五灵根被视为最下等灵根。单灵根只修习一灵,五灵根需要修习五种,故此修行速度奇慢,几乎无人能修成,宗门内必定无人可指点你,此是你的修劫。”卿尘子摇摇头,劫须自度,只能靠雷少轩自己。

“此外,”卿尘子犹豫一下,“人之初,母胎孕育,含先天之气,身体纯净无比。生长之时,食用五谷杂粮,皮肉、骨髓、脏腑皆有五谷之毒,对修士而言,凡人成人身体,可谓剧毒缠身,腐朽不堪,根本无法修炼,你如今的身体与废渣无异。”

雷少轩苦笑,顿觉身体千疮百孔,怪不得内力需要从小修炼,估计修行同理。

卿尘子接着说道:“万物皆五行所化,五灵在此,可帮你化毒。不过,五谷之毒溶于血,嵌于骨,缠于皮肉,依附五脏六腑,积尘脑髓。强行去毒,需刮骨、烧心、冻脑……不啻天地酷刑,你能忍受吗?”

闻言雷少轩不寒而栗,咬牙切齿,却知道无法退缩。

“来吧!”雷少轩恶狠狠道。

撕心裂肺。

雷少轩终于深刻体会到这种痛苦。

不,是千刀万剐。

不,是抽筋扒皮碎骨吸髓。

不,任何言辞都无法形容这种痛。

酷刑?

雷少轩无法想象还能有哪一种酷刑能比得上自己所受的剧痛。

雷少轩的脑袋瞬间被酷寒冻住,头疼欲裂,紧接着,脑袋仿佛被一把斧头粗暴地劈开,一团岩浆从天而降,浇在雷少轩的脑袋上,脑浆刹那沸腾翻滚。

雷少轩惨叫,两只手抓住自己的头发,拼命地往上撕扯,在地上打滚,往石壁上撞,要把自己撞死,宁死也不愿意承受这种痛苦,却撞在软糯的石壁上。

恨!雷少轩恨土灵,为什么让石头变软?如今他只渴望自己能撞上硬石壁,让身体碎裂,用另一种痛苦缓解痛苦。

雷少轩不停地惨叫,身体抽搐着,扭曲着,翻滚着,雷少轩意识模糊,无数次昏倒,又无数次被痛苦唤醒。

火不停燃烧,极度的寒冷往下蔓延,感觉迟钝,痛苦却更敏感。

雷少轩感觉不到头、手、脚或者身体任何部位,天地之间,只剩下剧痛。

雷少轩哭嚎着,惨叫着,昏迷着,苏醒着,扭曲着,撕扯着……

没有意识,只剩本能。

突然,天地静了下来。

极度的痛苦,让雷少轩无法思考,灵魂漂浮,感觉自己死去,身体飘到空中,在空中,雷少轩看见自己的身体在地上翻滚,抽搐,扭曲。

“咦!”卿尘子忽然抬头,一阵惊喜,雷少轩竟然元神出窍。

雷少轩不知道自己元神出窍,只觉得自己漂在空中,却控制不住自己,感觉上下飘荡,被无形的风吹着,悠悠地往石窟外飘去。

雷少轩本能地舍不得离开,拼命让自己朝身体方向靠拢,却无能为力。

卿尘子见状,手一指,雷少轩忽然飘落到身体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雷少轩醒了过来。

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雷少轩却感到身体柔软、有力、舒服,脑子空灵,举止之间,仿佛能与自然融为一体,以前隐约感觉到的伤痛、疲惫、迟滞一扫而空。

雷少轩又惊又喜,看着卿尘子和五灵,满是欢喜和感激。

五灵更是高兴,雷少轩方才极度痛苦扭曲的惨状,让人不忍卒视,如今终于恢复。

“哥哥,我们再给你打造一把刀吧,你的金刀已经被我冻成粉末了!”水灵不好意思。

“行吗?”雷少轩疑惑地看着水灵,忍不住道:“你们会打铁?”

边荒岁月 第九十八章 锻造

土灵闻言,目光一亮,踊跃道:“打造兵器,天雷金最好,乃是天雷木经千万年雷击而成,地底一处岩浆池就有一根。”

忽然想到了什么,声音低下来,嘟囔道:“天雷金好是好,可是哥哥拿不动。”

卿尘子闻言,哈哈一笑,道:“土灵,速将它取来。普通打造之法拿不动,可将他血肉炼入其中。天雷木乃是灵木,视血肉为自身,雷少轩便可视天雷木为手脚。身外物,轻若鸿毛可知道其重,谁能感知自身手脚重量?”

五灵醒悟,喜笑颜开。

出了石窟,众人来到湖边一处开阔之地。

不多时,地面忽然热气蒸腾,一团惊人的热浪,从地下翻涌而出,所到之处,土融石化。

水灵走到雷少轩身边,雷少轩顿时感觉清凉似水。

地面岩浆翻涌,飘浮出一根通体暗红木头,表面雷光闪动,发出劈啪电光。

“哥哥,你要打造什么样的刀?”火灵挺着胸膛,走上前问道。

雷少轩沉思片刻,细细体悟自己曾经历的杀戮,缓缓道:“刀身半人高,两面刃,亦刀亦剑,剑身刀把……”

雷少轩闭上眼睛,默默回想自己见过的刀和剑,喃喃道。

知道机会难得,然而想了半天自己心目中的刀剑,却依然找不到理想的形状,不由有些迟疑。

“哥哥,我明白了。”金灵眼睛里忽然闪过道道金光,道:“我忽然想起好多刀和剑,我帮你选!”

雷少轩诧异地看着金灵。

五灵天生阵内,怎会见过刀剑?却不知道金灵乃天地间金之始,兵之魂,自然知道如何打造兵器。

木灵手指天雷木,一团火苗,悠悠向天雷木飘去。

火灵眼睛里,团团火光熊熊燃烧,忽然,眼中射出一道白光,笼罩在火苗上,火苗顿时燃成大火,包住天雷木。

火光颜色由红变紫,由紫变白,天雷木变成一团白光团,明亮耀眼如太阳,无法直视。

然而,白色火团剧烈燃烧许久,天雷木依然暗红,纹丝不动。

木灵鼓着脸,脸色通红,眼睛圆睁,显然用尽了全力。

“我来!”金灵见状,大步向前,与火灵站在一起。

金灵手一指,一道耀眼的金色光芒,射向包着天雷木的白光团。

金光变幻,天雷木迅速融化,如一团凝胶蠕动,逐渐凝成一团似刀非刀,似剑非剑刀胎。

“哥哥,你的血!”紧盯着这团刀胎,金灵急促喊道。

闻言,雷少轩将准备好的鲜血,往空中洒去,被木灵用一团青风卷住,没入刀胎。

“水灵儿。”金灵双手手指玲珑交错结印,急喊道:“快!”

一股可怕的蓝光,从水灵指尖倾泻而出,直射天雷木,蓝光所到之处,冻彻天地,冰魂冻魄。

暗红色的刀胎,被蓝光包围,瞬间变黑。

火灵、金灵、水灵收住手指,咔嚓一声,黑色外壳裂开,一把寒光四溢的刀掉落。

刀斜插在地上,冷酷、无情、残忍,刀身幽光四射,森然的光芒,威慑四方,四周空气为之一寒,阴森之意遏制不住。

果然好一柄凶器,卿尘子暗叹。

“好漂亮啊!”木灵惊叹道。

雷少轩向前拔起,横刀在手,爱不释手。

忽然,雷少轩心念一转,微微轻叹。

“金灵,能不能让这把刀变旧,表面有些锈痕。”雷少轩脸上微微黯然。

五灵不解,雷少轩也不解释。

金灵微微一笑,对着刀吹了口气,金气所到之处,刀身随之暗淡。

如同沉埋地下千年,表面锈迹斑斑,寒光内敛,看似十分普通。

果然刀入手,顿时生出血肉相连的感觉,如自己手臂般,毫无滞涩之感。

雷少轩越看越喜爱,忍不住随手挥出,长刀划出优美线条,隐约伴有风雷之音。

“太好了!”雷少轩心内惊喜,发自内心的喜爱。

“这么破旧的东西,难看死了!”木灵撇着嘴,忽然眼前一亮,道:“要不再打一把枪吧。”

雷少轩心一动,转身看了一眼火灵。火灵脸上疲态难掩,心中不忍道:“不用了,先这样吧。”

“不,哥哥,你是个士兵,要有各种好兵器才能好好战斗。你要好好活着呀,我们还要出去找你呢!”

仿佛懂得雷少轩的心意,火灵急忙道:“我一点都不累。”

五灵殷切的目光,让雷少轩不忍拒绝,迟疑片刻道:“好。”

“我要一把枪。枪头要尖利,开刃,似枪非枪,似矛非矛,似戈非戈,似戟非戟!”

雷少轩闭着眼睛,想象着自己需要的枪的形状,缓缓道。

雷少轩只觉得冥冥中、灵魂深处有这样一把枪在召唤。

兵器非卿尘子所长,闻言微楞,四灵听了,面面相觑,金灵却明白了。

金灵手一指,众人面前忽然出现一杆长枪造型。

三角枪头扁平森然,四面开刃寒光闪闪,中间微微凸锐利细棱线,似枪非枪,似矛飞矛,似戈非戈,似戟非戟。

“好漂亮啊!”水灵惊叹,吩咐道:“金灵,不许让它生锈,丑死了!”

雷少轩闻言苦笑,颇为无奈对水灵道:“好妹妹,外面恶人太凶太恶,哥哥太弱,刀和枪太漂亮了,哥哥保不住!不仅会被抢走,还会惹来杀身之祸!”

“啊?”

五灵都愣住,原来是这个原因。原先对雷少轩让金灵做旧感到不理解的五灵,顿时愤怒、沉默,心里无比心酸,一种对哥哥被人欺负,却无能为力的屈辱感涌上心头。

联想到雷少轩的坎坷经历,木灵、水灵黯然低头不语。

“哥哥,你太苦了!”水灵猛然抬头,坚定道:“总有一天,我们会把所有坏人打倒。”

土灵重新找来天雷木,按照金灵设计的形状把枪锻造好。

执枪在手,雷少轩无比满意,豪气顿生。

“我要用这把枪,横扫命运之舟。”雷少轩心里恶狠狠地发着心愿。

雷少轩满意极了,依然让金灵掩枪之利,蒙枪之光,枪尖布满锈迹。

在军营,雷少轩可是知道一把好枪的价值。如果雷少轩得到一把好枪,那些将军哪里会顾忌脸面?他们只会强取豪夺。

如果雷少轩知道,自己的这杆枪,多年以后会横扫大陆,闯下赫赫名声,一会后悔今天打造这么丑的枪。

“哥哥还要一把弓!”木灵想了想,又嚷嚷道。

雷少轩的命运成了五灵心里最为关心的事,只要能让哥哥过得更好,他们恨不得想出一切最好的东西。

“制弓,最好的材料是龙骨,最好的弓弦是龙筋。”卿尘子明白五灵的心,缓缓道。

话音未落,水灵抢着说道:“我知道哪里有,你们等着。”

水灵转身面向湖面,两手张开。

忽然,湖面无风起浪,湖心水面翻涌,缓缓出现一个漩涡。

漩涡越转越快,往外扩散越来越大,往空中升起,越来越高。

漩涡卷起巨浪,湖面翻腾奔涌,有翻江倒海之势。

一团巨大漩涡旋转着,向岸边移动。

雷少轩看见漩涡中有一道巨大黑影。

漩涡越来越高,如大山压顶,向湖岸涌来,冲到雷少轩面前,雄浑、无可匹敌的惊涛骇浪从半空忽然砸落。

雷少轩不由大惊失色,脸色煞白,发出“啊”一声。

水灵“扑哧”一笑,波浪忽然消失,化作瓢泼大雨倾泻而下,哗啦啦将雷少轩浇成落汤鸡,狼狈地站在岸边,雷少轩顿时哭笑不得。

“哥哥,好狼狈!”木灵笑盈盈道。

忽然水灵对着雷少轩轻吹了口气。

一道波光一闪而过,雷少轩身上微光粼粼,衣服瞬间焕然一新。

湖面风平浪静,岸边沙滩上,躺着一条巨大的龙。

“世上已经没有龙。”水灵得意洋洋对着雷少轩道。

“哥哥,这是一条万年墨蛟,一直沉在湖里!”

边荒岁月 第九十九章 戒言

卿尘子叹道:“水虺五百年化蛟,蛟千年化龙。紫薇五行禁灵阵禁绝内外,自成天地,天劫无法降临。无法历劫,墨蛟便不能蜕皮,寿尽而亡,无法化龙,死不瞑目。”

果然,墨蛟怒目圆睁,数十丈蛇身盘成堆,弥漫着阴险恶毒气息。

三角蛇头昂首而立,随时暴起吞天,似怒似不甘。眼如铜铃深陷,鼻子圆突,顶骨微凸似角,颇有些龙的模样,青铜浇铸般鳞片层层叠嵌,闪着毫光。

“好丑陋、恶毒,根本不像龙那么可爱。”木灵嘟囔道。

“蛇性阴冷恶毒,潜行幽冥,龙正大光明,翱翔九天,天然不同。蛟未化龙,当然丑陋。”卿尘子微微一笑道。

仔细打量墨蛟,卿尘子心里十分满意,道:“此蛟身长超过二十丈,寿有千年,寿尽而亡,筋骨不比龙差。”

卿尘子转身对火灵道:“墨蛟最珍贵乃是骨、筋、皮、毒囊,此蛟仍是蛇身,皮不取也罢。火灵,你只须将蛟骨,蛟筋取下即可,毒囊不要碰。”

“毒囊是不是很毒?”木灵眼睛灵光闪闪,叮嘱道:“小心点,哥哥可是凡人,闻一闻都能伤人。”

卿尘子哑然一笑,道:“凡间万物皆为五行所化,毒也是如此。你哥哥身具五灵精华,何惧百毒?墨蛟未化龙,不过凡毒,你哥哥更是不怕。只是弄破毒囊,湖中生物怕是要遭殃。”

……

一把刀,一杆枪,都是金灵设计。

尽管雷少轩对刀枪有着无法言表的要求,然而打造出来的刀和枪却让他十分满意,似乎本该如此,随心随性。

于是,雷少轩干脆让金灵自行设计蛟弓,不必参考雷少轩意见。

雷少轩并非喜丑嫌美,然而拿到打造好的蛟弓,雷少轩心里哀叹,这张弓能用吗?

弓身取蛟骨,融入天雷金,形如两条青龙盘柱,遒劲有力,栩栩如生,龙身电光流溢,似乎随时破空而去。

雷少轩微微苦笑,背此弓入前锋营,估计停留不到一秒钟,就被人抢了。

看着金灵殷切和期盼的目光,雷少轩颇有些不忍,不舍再看蛟弓,闭上眼睛咬着牙道:“在两条龙身上砍上十七八刀,让他们伤痕累累,形如残弓烂器。”

看着金灵脸上黯然的表情,雷少轩忍不住道:“金灵,哥哥暂时没有那个本事!等哪天哥哥有能力,再让你们锻造天下最好的兵器!”

“就知道会这样。”金灵哭丧着脸。

“哥哥太坏了,明明是最好的刀、枪、弓,非要弄成破破烂烂来骗人,不过这样其实也挺好玩!”水灵拍着手,轻快道:“好了,兵器打造好了,你还没有给它们取名字呢!”

雷少轩闻言一愣,心里一动,看向五灵。

五灵正静静看着雷少轩,仿佛在等待雷少轩完成一个仪式。

尽管刀、枪、弓都很破旧,却凝聚了五灵的心血和期盼。

雷少轩心里十分复杂,感到无比温暖和感动,夹杂着心酸与怜惜。

雷少轩沉吟片刻,缓缓道:“此刀,静虽平淡无奇,出则风雷变色。世间污浊,天道晦暗不明。我虽无能,却希望刀能不朽,横扫一切不公、不平、不明、不净,让凡世澄明,让青天透澈,刀湛苍穹,刀名湛青。”

冥冥中,雷声隐隐,似欢呼,似震怒,回声阵阵,如召唤,又如咆哮。

雷少轩握过枪,缓缓抚过枪身,道:“枪,凝五灵心愿,怀祝福之意。前路艰辛,千难万险,有你们的祝福,无论前路是何阻障,哪怕是一颗星,我也要破碎它,枪名碎星。”

仿佛体会到雷少轩的心意,枪尖风中微颤,碎星枪竟然抖出啸音,声透虚空。

感受到了碎星的豪情,握着伤痕累累,变得狰狞的弓身,回想多年来的委屈、求生、挣扎,让雷少轩心中的暴戾再也压抑不住,不由恶狠狠道:“蛟弓名断魂,一切魍魉魑魅,但凡阴险狡诈,尔虞我诈,作恶多端,必让他们断魂!”

握着狰狞的断魂,雷少轩如同看见个个小鬼,跪在传说中狰狞的捉鬼人钟馗面前瑟瑟发抖。

“哥哥,你取的名字好威风啊,”水灵舒了一口气,拍着胸口道,“不过也好吓人!”

金灵在湛青、碎星、断魂上分别刻上名字。

卿尘子暗暗叹息,自始至终没有出声。

他乃修士,自然明白面对世道纷争没有力量的无奈,五灵哪里知道世间人心阴险、奸诈狡猾、尔虞我诈?

“火灵,金灵、土灵你们辛苦一下,帮你们哥哥打造最后一件礼物,一件空间戒。”卿尘子忽然吩咐道。

“空间戒?”雷少轩不解看着卿尘子。

“装东西的戒指。先前石窟里,你见过一个袋子,你掏不出东西,卿尘子却取出很多,小小袋子,内有乾坤。”木灵兴奋地抢着道。

水灵眉头微蹙,道:“可是哥哥是凡人,元神不显,如何使用空间戒?”

“你哥哥是凡人,却已修出元神。”卿尘子微微一笑道。

“就算修出元神,仍是凡人。凡人元神微弱,无法操控物品,如何装入搬出东西?”金灵迷惑不解道。

“你们好笨!”水灵声音高起来,不满道:“给哥哥礼物,不能用也先造出来。依然用血炼之法打造,元神无法操控物品进出,却可操控戒指。”

卿尘子呵呵一笑道:“石窟中太玄剑是宗门之物,对你们哥哥有大用。”

卿尘子接着说道:“你们哥哥提不起太玄剑,元神更无法将其装入空间戒,不过由你们将剑挪入空间戒,到时候他倒出来即可。血炼空间戒,操控不用元神。”

五灵恍然大悟。

“空间戒很小,可随身佩戴,不怕恶人看见,千万别弄得很难看!”木灵闻言雀跃。

“金灵,这次一定要漂亮。”水灵吩咐道。女生对漂亮的执着,让雷少轩颇有些无奈。

“哥哥不喜欢戒指,能做成项链吗?”雷少轩问道。

想了想,雷少轩道:“你们这么用心,项链名五灵之心!”

这名字,让五灵一阵欢呼,十分兴奋。

……

分别时刻来临。

雷少轩颇有些不舍,看了看四周,看着五灵和卿尘子。

长空澄碧,一泓幽深碧蓝的湖嵌在黝黑的荒丘石壁间,湖四周林木繁盛,莲花灿烂,微微摇动,生机盎然。

林木外围远处全是荒丘,稀疏的杂草,偶尔的野花,突起的怪石,峭立的岩山,地平线尽头迷迷茫茫,无比孤寂、荒凉。

五灵无精打采,情绪不高,木灵、水灵拉着手。

“前辈?五灵既然塑形,何时可以走出大阵?我们何时能相见?”雷少轩满怀希望问道。

“一滴血成婴儿,长大成人,需十数年;一滴血,塑形成仙体,何止百年。”卿尘子叹息道:“五灵皆灵体,随大阵而生,从根本上讲,五灵是物非人,欲要成人,须历天劫、地劫、人劫。”

“天地归五行,天劫、地劫皆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劫。修士大能者,夺天地造化,谋天算地。五灵怀五行之能,却未经人事,幼稚天真,对修士而言,无异于稚童怀重宝行于虎狼之地。人性贪婪,尔虞我诈,我无法出阵随行……”卿尘子有些唏嘘,道:“好在只要五灵不散,天下能困住他们的不多!”

雷少轩闻言皱眉,看向五灵。

土灵憨厚微笑,火灵关切注视雷少轩,金灵稳重,一言不发,水灵、木灵手拉手,低头不语。

“五灵,我有几句话,你们要牢牢记住。”

雷少轩沉吟片刻,五灵都抬起头。

雷少轩缓缓道:“倘若出阵,你们务必做到:其一,五灵不可分离;其二,五灵不可同显人前,每次至多两灵现身,另外三灵隐藏;其三,无论任何人让你们做事,都必须付出相应代价;其四,五灵不可分开,如果有人非要让你们分开,牢牢记住,此人必定是恶人、敌人!”

“可是,如果是好人让我们分开做事呢?”水灵闻言怯怯道。

“无论好人还是坏人,只要让你们分开,你们就把他当敌人!”雷少轩严肃看着水灵道:“好人也是敌人!”

边荒岁月 第一百章 条件

看着迷惑不解的五灵,雷少轩心里更是担心,不由叹了口气。

“为什么这么说?其一,出阵先要自保,五灵不分开,便能自保。其二,是让你们永远留有后手,两灵显身,三灵隐藏,永不会陷绝境。其三、其四,天地间自然有好人、坏人。但对你们而言,不必介意好人、坏人之分,更应在意是否敌人。好人有时比坏人更坏!在他们眼里,你们是宝贝不是人!”

五灵闻言愕然。

雷少轩的话,百年后演绎出一场轰轰烈烈的五灵闯江湖的故事,直接牵动世间最顶尖的修士。

“五灵,好好记住哥哥的话。”卿尘子正色道:“最恶毒的是人心!人心能谋天地,何况你们。”

恍如梦中,雷少轩根本无法相信,一介凡人能有如此奇遇,然而他此刻心里更多的是担心而不非高兴,五灵深深刻在了心里。

“哥哥,我们已经把剑装好,只要把五灵之心倾倒,就能把剑取出,不过取出后再也无法装入,你元神微弱,无法将物品移入五灵之心!”土灵叮嘱道。

“谢谢!”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临分别,雷少轩心里反而平静下来,此行目的也已达到,自己很快可以回家。

忽然心念一动,道:“前辈说,墨蛟毒囊是好东西,能否给我装上!”本着好东西不浪费的想法,雷少轩说道。

对五灵来说,这自然是件小事。

装完东西,土灵向前,悄悄对雷少轩道:“哥哥,那天我看到你喜欢灵石,我顺手往五灵之心放了些,还有一点息壤土。”

雷少轩赧颜,原来石窟里,自己发死人财时取的宝石叫灵石。

“我都听见你说什么啦!”木灵上前,大方道:“哥哥,我给你放了一颗莲子。”

“我放了一块冰髓”水灵也走向前,泪眼盈盈道:“哥哥,别忘了我们!”

“哥哥,我给你留了一块火玉,里面有一团火苗,出阵后,召唤火苗就能找到你。”火灵挠挠头,道:“火苗虽然有点小,不过可能有些危险,你小心些就是了。”

何止危险,日后简直焚天灭地,

“我留了一道光,无论困在什么地方,都能让你逃出来!”金灵总是不急不慢的样子,道:“等着我们。”

雷少轩用元神往五灵之心探去。里面静静躺着一把剑、一堆灵石、一本书;一个玉盒,大概装的是莲子;一块碧蓝的玉石,应该是冰髓;一块火红的玉石,上面飘着一团幽蓝火苗;不大的空中,一道金光飘忽不定。

这些物品,雷少轩并不知道确切用途,却知道一定非常珍贵。

看着五灵,雷少轩忽然有一种急迫的感觉。

雷少轩竭力挣扎求生,见惯生死,看淡生死,对前途抱平淡、随遇而安的态度。如今,却似乎有了一种无法割舍的牵挂,让自己急切地去抗争,摆脱束缚。

“不知道前辈有何嘱托?”雷少轩转身,对对卿尘子道。

卿尘子沉吟半晌,叹口气,道:“我原本是星机阁关门弟子,因身具五行杂灵根,修行缓慢,心生歹念,勾引小师妹,盗取本门传承《星机阐真》,被同门发现追杀。”

卿尘子目光闪烁,隐含痛楚,道:“小师妹为救我,被关入囚龙涧。我将《星机阐真》传与你,希望你能将此经送回星机阁,此外,请你务必帮我打听小师妹,并请尽一切可能关照她。”

卿尘子黯然道:“她名叫陈倩倩,希望她还活着!”

“好的!”雷少轩郑重道:“必不负前辈所托!”

“五灵,你们看到了?人心狡诈,我曾是个贪婪、冷酷、残忍的修士,耍弄了整个星机阁!”卿尘子有些自我解嘲,道:“好在我不是好人,却非你们敌人。”

大阵层层禁锢,五灵无法出阵,土灵身化土龙,只能将雷少轩送到大阵外围。

这里,天空灰蒙蒙如同浑浊的泥浆,太阳依然只露出一层光晕,四周迷迷茫茫,辨不清方向。

雷少轩拿着指灵罗盘指路。

一边行走,雷少轩边思考着今后要走的路。

一切恍然如梦,让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经历,然而再次踏上荒凉路,雷少轩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不是过去的自己。

再次经过那匹疲劳过度、无力前行,被他亲手杀死的白马,雷少轩心里隐隐哀伤,马匹依然在,却已变成一堆白骨骷髅散落。

白骨森森,显得凄凉、狰狞。

当日那种无助、无奈、无力的感觉又涌上心头,面对白骨,雷少轩恶狠狠地对自己说,要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再次被迫杀死无辜的事情发生。

想到让他进入禁灵沙漠的文乔子,心头不由升腾起一股浓浓的怨恨,尽管心里明白,其实文乔子并没有强迫他什么,只是利用他的困境,与他交易而已。

但是,利用他困境的交易,难道就不是强迫吗?

只有自己强大,才能避免别人强迫自己,这个道理谁都懂。

命运从来没有被自己掌握过,能够掌握的,不过都是命运安排下的挣扎。

如今面临的局面更艰难,寿命只剩一半,就算拼命修炼,真能够恢复寿命吗?

重新见到文乔子,雷少轩心里一松,知道自己终于走出禁灵沙漠,疲惫不堪,雷少轩干脆一把躺在地上。

“你终于出来了?”

文乔子十分兴奋,迫不及待道:“剑呢?取回来了吗?”

“拿到了。”雷少轩舒了口气,乜斜着眼睛道。

看到这老头,莫名的气不打一处来。

“太好了!快、快,剑在何处?我看看。”

等了千年的东西到手,文乔子兴奋不已,自动忽略雷少轩让人生厌的态度。

“我在禁灵沙漠里拿到了,而且拿了几次,不过拿不动,还在禁灵沙漠里面。”雷少轩慢腾腾道。

“这……”文乔子差点被噎死。剑还在禁灵沙漠,叫拿到了?

“太玄剑乃修士飞剑,是我一介凡人拿得动的吗?文老头,你忒不地道!害我走了几个月的路,差点死在里面。”雷少轩理直气壮道。

要不是五灵,自己根本无力取剑,不由有些愤愤不平。

“这?”文乔子闻言愕然,冷静下来,颇有些歉意。

“这却是我疏忽了,当日没想过此事。我乃修士,不常在凡俗行走,自然无法想象有人拿不动飞剑。”

“疏忽也好,有意也罢,”雷少轩脸色平静,目光狡黠道,“这些都不重要,既然你没说清楚前提,咱们是不是重新谈谈条件?”

“算了,取不回剑也没有关系,我会帮你回……”

文乔子忽然一愣,醒悟过来,惊道:“你拿到剑了?”

重谈条件,自然是将剑取回了。

心里顿时一松,不由有些哭笑不得,道:“你真的拿到剑了?雷少轩,只要能你取回剑,条件你尽管提!”

“算了,相识一场,我也不为难你,让我进入宗门修行就好。”雷少轩想了想,补充道,“不过我要成为内门弟子。如此一来,省得你还得千里迢迢送我回北魏,还要费尽周折让我脱离前锋营。”

似乎卿尘子说过,宗门内门弟子不大被人欺负,到新地方,雷少轩可不想被人欺负。

入宗门无非就像入县学,雷少轩想道,内门弟子无非就是先生的入室弟子,奉礼磕头拜师。

自己就曾经拜过县学里一位教习为师,还花了五十两银子。

“入宗门,还内门弟子?要不要直接让你当皇帝?”文乔子瞪大了眼睛。看到雷少轩一副轻松想当然的样子,恨不得天降罚雷劈死雷少轩。

“你可知要怎样才能成为内门弟子?直接让你当王都比这容易。太一宗门之中,天南峰内门弟子姬成本为皇子,宁为内门弟子,也不愿当皇帝。你可知道成为内门弟子的条件?”

文乔子怒气冲冲道:“欲入宗门,外门弟子,需有灵根,至少练气三层修为,年龄不超过十八岁;而成为内门弟子,至少练气七层,天资卓绝,金丹有望,还得有老师看上,自愿收为徒弟方可。”

老头越说越气,道:“外门弟子,不戒争斗,你一个凡人也不怕被打死?内门弟子?人家宁愿收一头猪为徒,也绝不会收凡人。”

“猪可以吃,凡人能干嘛?谁会收你为徒?让老子收你吗?”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一章 内门

文乔子越说越气。

“你收徒也好,虽然年纪大点。”雷少轩倒也光棍,撇着嘴道。一副不满意的样子。

文乔子闻言几乎破口大骂。

“老子是宗门大长老,收你为徒?你直接成为我关门弟子,辈分直追宗门掌门,全体金丹修士喊你师叔?”文乔子气急败坏。

文乔子忽然停下来,奇怪地问:“你为何一定要加入我宗门修行?”

“此事简单。其一,我为你取剑,失去此生一半寿命,”雷少轩深吸一口气,恨恨道,“只有修行才能修回来。其二,欲要修行,必入宗门,天下宗门修士,我只认识你。”

文乔子闻言一愣,有些迟疑道:“当真失去了一半寿命?”

雷少轩一言不发,乜斜看着文乔子。

文乔子沉思片刻,颇有些无奈。

“我收你入宗门为外门弟子,驻外城经商,可避争斗,可以修行。更有机会购买延寿丹药,算是富贵一生如何?”

文乔子叹口气,解释道:“驻外城经商,原本是宗内修行多年,前途无望且立有大功之人才有机会担当,多少人求之而不得。我看你已经十七、八岁,根基已固,即使修行,前途也无望,不如安心经商,购买丹药方是正途。而内门弟子身份非凭功所能取。”

一切皆因文乔子而起。文乔子看着雷少轩,沉思片刻,摇摇头,无言以对。

延寿丹药,只有修士才能服用,凡人无法消受。所谓凡人增寿丹,多半是以讹传讹。何况延寿丹药只有修士才能炼制,珍贵无比,即便真有凡人能服用的延寿丹药,又有哪个修士会给凡人炼制?

修士眼里,凡人不过蝼蚁,轻如鸿毛,怎会为凡人费心费力?

文乔子原本只想履行承诺,送雷少轩回北魏,至多给与荣华富贵作补偿。然而得知雷少轩为取剑失去一半寿命,身为当事人,文乔子又怎能见死不救,眼睁睁看着雷少轩壮年横死?

因此,文乔子只有一条路,让雷少轩成为修士,能够使用延寿丹。

然而延寿丹如此珍贵,远不是普通外门弟子买得起的,只有巨富才可能,而无论文乔子怎么看,雷少轩都像个穷光蛋。

让雷少轩驻外城经商,积攒财富,购买丹药,便是文乔子为雷少轩设计的最佳路线。

见此情形,雷少轩也知道文乔子已经很为他着想,凭取回太玄剑,不大可能进一步谈条件。

好在第一步目的已经达成,进入宗门为外门弟子,哈哈一笑,站了起来。

心念一动,一把古朴、暗淡无光的剑,凭空掉出,重重砸落地上。

梦里寻她千百年,蓦然睁眼,寒光微闪,剑在眼前。

剑在手,文乔子激动不已,轻抚剑,哈哈大笑,心情大好。

雷少轩见状,亦是满脸微笑,似乎替文乔子高兴。

“文老……头,长老,太玄剑旁有一具尸骨,不知是何人?我已经将之妥善安葬,可否有些奖赏?”雷少轩小心翼翼地问。

文乔子闻言,气炸。

指着雷少轩大骂:“身为宗门弟子,安葬宗门前辈,还敢讲条件?”

果然小气,雷少轩不以为然,陪着小心道:“身为宗门弟子,安葬宗门前辈当然是本分。彼时我未入宗门,安葬他是好心。也许算功劳,多少给点赏赐更合适。”

文乔子闻言,气笑,总算对雷少轩为人有了直观的认识。

年龄不大,却是出身前锋营的兵痞,都是些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不玩虚的,倒也是真小人,非伪君子。

文乔子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沉脸道:“那人是宗门二代弟子华尘,当日携太玄剑往陈河秘境,一去不回。太玄剑曾为八大神器之二,乃镇宗之宝,宗门集全宗之力,苦苦追寻千年而不可得。”

“何为八大神器?”雷少轩惊奇地问。

“八大神器,乾坤印、太玄剑、迷魂幡、药王鼎、火神罩、风雷枷、星机仪。不过太玄剑暗淡无光,灵气全失,多半是禁灵沙漠禁灵之毒千年腐蚀所致。”

文乔子深叹。要让太玄剑恢复往日风采,也不知道宗门还得付出多少代价。

看到雷少轩对八大神器兴趣缺缺,有些不以为然,心知他放不下赏赐。

文乔子颇为无奈,道:“也罢,彼时你未入宗门,安葬之功当另计。这样吧,延寿丹,宗门帮你出好了!”

雷少轩心内狂喜,延寿丹无比珍贵,凭自己根本无望,如今宗门负担,自然不必再担心。

文乔子忽然脸色一正,严厉道:“如今你身入宗门,今后自当一心一意为宗门所想,倘若做出欺师灭祖、叛宗、为非作歹之事,定严惩不殆!”

雷少轩舒了口气,连连称是。

“长老,华前辈随身还有些物品,既然弟子彼时未入宗门,这些物品便是安葬之酬劳,归我所有,我是否可以与长老您交易?”雷少轩又小心翼翼道。

文乔子闻言一顿气急,指着雷少轩说不话来。

深吸一口气,对雷少轩耍痞、无赖的性格,颇有忍无可忍。

不及细想,文乔子终于说出了这辈子最为后悔的话。

“东西算你的,当然可以与我交易。难道我堂堂宗门大长老,会吞没你的东西不成?”

雷少轩闻言看文乔子,微微有些紧张,颇有些迟疑。

“一本《太一玄真录》不知道能换什么?”

“什么书?……”文乔子呼吸急促,瞪着眼睛惊叫起来。

一把抓住雷少轩道:“你是说《太一玄真录》?”

“是的,前辈身边是有一本书,名字叫《太一玄真录》,离前辈尸骨尚远,无法确定是那位前辈的东西。”雷少轩警觉道。似乎严防文乔子耍赖。

“你!”文乔子闻言几乎气炸,瞪大眼睛。

到现在,雷少轩还不忘耍小心眼。

看着雷少轩,文乔子忍着怒气,一字一字道:“说吧,你到底要如何?”

“前辈,简单啊。”雷少轩伸出一个手指头,终于道出自己最想说的话。

“我已是外门弟子,进一步也只好成为内门弟子了。”

“只好成为内门弟子?还得求你成为内门弟子是吗?”文乔子指着雷少轩吼道。

雷少轩脸上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文乔子沉吟半晌,深叹一口气。对雷少轩费劲心机,步步为营,只为达到让人无法拒绝的目的,深感佩服。

文乔子摇摇头道:“此事太难!非我不帮你。身为内门弟子,你一介凡夫,如何应对内外弟子挑战?进入内门其实无成文规矩,宗门金丹修士才有收徒资格,只要金丹修士收你为徒,便可进入内门。”

文乔子缓缓道:“宗门创立以来,凡内门弟子,无一不是天资卓绝,前途无量,宗门根本。金丹修士收徒多为衣钵传承,必殚精竭虑,呕心沥血。你一介凡夫,年龄如此之大,根基已固,修行无望,谁肯收你为徒?”

文乔子叹道:“内门弟子,不得拒绝内外门弟子挑战,乃宗门之规。外门弟子以挑战内门弟子为荣,以求名气,得青睐入内门;内门弟子为脸面,更是挑战不休,毫不留情。可以说,任何内门弟子,无一不是杀出来的。一个凡人,遑论内门弟子,随便一个外门弟子,杀你如蝼蚁!”

“三年,我只需三年!”雷少轩声音低了下来,不容置疑缓缓道:“三年内门弟子身份,三年内不接受挑战,自由阅览宗门典籍,三年后,任由宗门除名。”

“三年内不得挑战,三年后我不接受挑战,送我回家不得暗算追杀如何?”雷少轩沉声道。

“你也怕三年后挑战,被人打死?除名谁还害你?”文乔子咬牙切齿道:“宗门都如你这般小人之心?”

文乔子不知道,雷少轩自进入死囚营,处处求生,处处小心翼翼,养成凡事留心留后手的习惯,这种习惯,无数次救了雷少轩。

文乔子沉思片刻,觉得此事根本不可行,摇摇头,欲言又止。

“太一生混沌,阴阳分世界,两仪虚,五行立......”雷少轩旁若无人地一字一字念书,如小孩面前,手拿糖块,舔食诱惑。

“好、好!我应你,此时我做主了!”

文乔子气苦。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二章 悟道

其实由不得文乔子不答应。

《太一玄真录》是宗门至高修行典籍,太一宗的根本。

太一宗立宗数千年,经无数前人先驱收集整理,不乏高端修行典籍。然而这些典籍大多是收集而得,非出自太一宗,《太一玄真录》丢失后,由宗内前辈高人将他派典籍修改为宗门所用。然而修改得再好,与宗门基础修行总有衔接滞涸,修到高端细微处,便有不顺畅之感。

《太一玄真录》能让宗门修行体系浑然一体,其重要性无论怎么说都不为过,难怪文乔子失态。

只是雷少轩锱铢必较,且怀小人之心让文乔子极为不爽。

身为堂堂宗门长老,何时何地何人对他不是毕恭毕敬?如今却如市井买菜一般,与一介凡人谈交易。

文乔子元神微扫,仔细阅览,困扰多年的许多问题豁然开朗,不由心情大好。

抬头瞥见表面恭恭敬敬,实则一肚子心眼的雷少轩,文乔子莫名火又升腾起来。

“还有什么东西一并拿来吧,还想交易什么?”文乔子讥讽道,“彼时你还没入门!不必把我放在眼里。”

“还有一个锦绣香囊与一条宝石项链,我猜是前辈定情之物,我擅自做主,将之陪葬了!”雷少轩急忙恭敬道。

所有东西都已交出,雷少轩真怕文乔子翻脸。

文乔子脸色稍缓,对雷少轩倒有点刮目相看,心生好感。

修行乃修心,有所为有所不为,取所取,舍所舍。如果做不到这点,注定走不远。

修士如过江之鲫,能走到最后的,无一不是坚信之徒。

利益乃外物,修心乃根本。以此看,雷少轩担心文乔子翻脸实是多余。

修士最怕因果,文乔子只要看过此书,便沾染因果,绝不敢翻脸反悔。

翻脸乃至杀了雷少轩,对文乔子而言,自然如捏死一只蚂蚁般容易,然而冥冥之中,自有渺渺天道。

书乃大功德,无论何人从雷少轩手里得到此书,需要付出雷少轩想得到的代价,此为因果代价。公平交易,不可强夺。

文乔子及宗门不得不为雷少轩付出代价。

如果强取豪夺也能修成正果,直接杀死千万人,取其生机,岂不是可以一举飞升?然而哪一个滥杀无辜的修士最终不是死于非命?

此为天道对弱者的保护。看不见,摸不着,时候到,自然报应。

“事已毕,咱们走吧。”文乔子拉着雷少轩手道。

忽然,脚下升云,载着雷少轩腾空而起,向远处而去。

飞过莽莽雪山上空,只见雪山皑皑,苍松青翠,飞泉流瀑,激流飞溅,清白相间,锦绣如画,如梦如幻,宛如仙境。

雷少轩腾空而立,感觉似梦似幻,这一切是凡俗世界的最后回忆。

白云载着文乔子河雷少轩越飞越高,向遥远的天际飞去。

空中白云朵朵,忽而穿梭其中,迷迷蒙蒙,忽而澄空万里,幽蓝似海,偶尔看见仙鸣鹰戾,声彻云霄。

也不知道飞了多久,忽见云海茫茫,座座山峰兀立云端,石壁陡峭,如剑如刀,山峰间,苍林碧翠,松枫相间,灿若云霞,雕栏玉砌隐约其间。

文乔子和雷少轩直奔中间最大的一座山峰飞去。

不多时,文乔子斜身向下俯冲,倏尔降落在一处平地。

速度太快,雷少轩收身不及,猛然前冲猝停,心惊胆颤,脸色苍白。

文乔子一旁笑盈盈地看着雷少轩。

定是文乔子故意使坏,雷少轩想道,却无可奈何。

人在屋檐下,也只好低一低头。来到此地,身为弟子,再也拿不起架子。

喘了一口气,雷少轩才来得及打量四周。

平地是一处高台,汉白玉砌起围栏,中间是一座大殿。

大殿金顶琉璃,高耸巍峨,匾额高挂,上书篆体大字“太一殿”,古朴苍茫。

大殿屋檐下,矗立八根巨大青铜柱,铜柱上青龙盘绕,栩栩如生。龙身流光四溢,似盘欲飞,破空而去。

大殿大门洞开,青铜门柱雕刻一副对联,上书:

太一生道法自然,两仪窥虚立乾坤。

雷少轩初到新地,心情颇有些紧张,更多的是期盼,猛然看到这副对联,顿觉被吸引。

雷少轩站在平台,立于太一殿匾额下,喃喃自语,读了一遍对联。

读第一遍对联,觉十分简单;再读一遍,觉得韵味十足,似懂非懂;继续读一遍,似乎又另有含义,细细品味琢磨,又似乎另有所指,不由一时看呆。

喃喃自语,脑海忽觉空灵,一切静止了。

所见、所闻都变虚、变无,身体不动,似有似无,与天地融为一体。

雷少轩脑海里回荡着莫名奇妙的声音,如同有人念经,又犹如妙音隐隐渺渺,仿佛虚空甘霖倾泻,洗涤身心。

突然全身一空,一松,一虚,如同做了个梦。

雷少轩猛然惊醒,周边景色又变得真实。

“咦,竟然有人魂悟!”

大殿深处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一个青衣中年人睁开眼睛,自言自语道:“此人竟然还是个凡人。我错了、我错了!鸿尘子创立大殿,于铜柱之上留道韵,之后代代弟子在殿中修炼,路数不对,以至道韵杂驳,难以感知。今日竟然为一介凡人所悟,却也道明一个道理,修道非修力乃修心。可叹,修士皆知此理,却依然闭门修炼,少有凡尘修心。我枯坐千年无寸进,此人触动道韵,却也让我一悟。冥冥之中,我倒是欠了此人天大人情!”

中年人掐指一算,猛然一惊,此人还有大功德于宗门。

梦不过一瞬,却又似千年,雷少轩醒来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大殿内,一群人迎了出来。

为首一名中年道人,身材高大,身背长剑,气质非凡,出门作揖。

“千尘子恭迎文乔子师伯!”

“免了免了!”文乔子摆摆手,呵呵一笑道。拉着雷少轩的手,往大殿里走去。

大殿内正中矗立一座巨大长髯红脸道人雕像,身背长剑,右手执拂尘,左手立掌,目视千里,睥睨天地。

“这是本宗创宗祖师鸿尘子。”文乔子指着雕像对雷少轩道。

众人参拜完毕,分两边站立。

文乔子和千尘子站在中间,雷少轩被文乔子拉在身边。

“这小子何德何能?能站在殿中?”一个老头不满道。

老头灰布系鬓结,灰袍布鞋,身材不高,山羊胡子花白,目光炯炯有神。

“这是你二师叔祖文青子。文青子乃是急性子,心直口快,”文乔子撇撇嘴,不满道,“千年如此。”

文青子嘿嘿一笑,却也不以为意。

文乔子一一介绍文字辈宗门长老,除了文乔子,文青子,还有文雷子,文道子。

接着介绍千字辈。

雷少轩知道,如果不出意外,这一辈分之一将成为自己师父,不由注意起来。

千字辈共有五人,分别是千尘子、千鹤子、千山子、韵灵仙子、离水仙子。

千尘子乃是掌门,不苟言笑;千鹤子倒是和蔼可亲,脸色红润,一看让人感到亲切;千山子敦厚,国字脸落满风霜,目光锐利,显然不好相与。

竟然有两位仙姑,雷少轩不由偷眼向韵灵仙子看去。

忽然,韵灵仙子似有感应,抬眼对雷少轩嫣然一笑。

雷少轩只觉春风拂面眼朦胧,婀娜玉体似隐似露,玉润香肩,香腻臂腕,绰约腰身,媚眼如酥,魅惑动人,欲迎欲拒。

雷少轩不由看直眼,睁大眼睛,魂飞天外,口水直流。

“咳、咳”文乔子轻咳。

雷少轩顿时醒悟。自己被韵灵仙子媚术迷惑,竟然不知不觉中失态,不由羞红脸。

韵灵子不满道:“师伯,你真是的。好容易有个凡人到来,不让人家乐一下!”

对面文道子登了一下眼睛,韵灵撇撇嘴,不敢再说什么。雷少轩有些明白,文道子许是韵灵仙子师父。

雷少轩偷瞥离水仙子,却发现离水仙姑眉清目秀,乌发润肤,目光清澈,平淡如风,不由好感顿生。

“接到师伯传讯,我等恭请几位师伯齐聚,不知道是何等大事?”见礼完毕,千尘子道。

“这么多年,我等未曾齐聚过,到底发生什么大事?”千雷子不满道:“我正在雷山修行一门神通,刚悟出些门道来!”

文乔子闻言不答,手一挥,一柄长剑漂浮空中,缓缓从众人面前划过。

“这、这……太玄剑!”千尘子激动起来。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三章 礼物

太玄剑乃是宗门镇宗之宝,也是掌门象征。

得到太玄剑,如天有不周山,天崩地裂有支柱。

尽管太玄剑暗淡无光,灵性似隐似现,显然受创匪浅,可依然是绝世神器。

千尘子更是神采奕奕,底气十足。

身为掌门,掌太玄剑,才名副其实,否则总似缺少些什么,颇有遗憾。

大殿气氛轻松,笑声连连。

文乔子笑脸盈盈,大袖一挥,一本古朴、沧桑的书本缓缓飘于空中。

“《太一玄真录》!”不等书本飞过,文雷子眼疾手快,猛然前扑,抓在手里。

见状,文青子、文道子来不及与其置气,急挤到文雷子面前,几个脑袋贴到一起,元神乱撞,急切翻书。

“是这凡人小子带来的?”

文雷子兴奋问道,不由多看了雷少轩几眼,越看越顺眼。

文雷子,修雷。

性格直爽,直来直去,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无论如何不喜欢。

“正是!”文乔子眯缝着眼睛,笑得合不拢嘴,将来龙去脉细讲一遍。

众人惊叹,总算明白非内门弟子不得入的鸿尘大殿,为何能让一介凡人进入。

“收为内门弟子算什么?”文雷子忽然一拍大腿道:“如此大功,就算让韵灵嫁过去也不为过!”

众人绝倒。

韵灵更是面目通红,眉眼倒竖,骂道:“好你个不正经师伯,看我不仔细管教管教你的徒子徒孙!”

文雷子嘿嘿一笑,不以为意。

其实,文雷子所说并非笑话,而是意有所指。

文雷子洒脱磊落,却非无聊。千年修行,凡言行举止皆有深意。

雷少轩立下大功,收徒势在必行,却不可随意敷衍,否则何以面对悠悠众口。

因为被韵灵戏耍调戏,雷少轩当众失态,此事不仅会影响自身修行心态,此外,此事虽系韵灵无心,不过一时兴起,未免或多或少会被在座长辈看低,不利收徒。

韵灵面前徒弟失态,身为师父,如何在韵灵面前有脸?文雷子此时调笑韵灵,无非是打消众人心中块垒,对雷少轩失态一笑了之。

雷少轩彼时心里也觉有些无趣退缩,闻言不由心里一暖,醒悟。顿时明白文雷子用意,不由感觉似乎宗门非想象中冰冷。

“我已有七个弟子,无法再收,免得误弟子!”千尘子颇有些歉意道。

此为实情,徒弟太多,哪来那么多精力教导?

“我已应允将三位门内亲友子弟收入门墙,也是无奈!”千鹤子沉吟片刻,摇摇头道。

“我意欲闭关一段时间,无法教导弟子!”千山子干脆地说道,颇有些无奈。

修士闭关,一闭便是数年,确实会耽误雷少轩。

不知是真有事,亦或是看不上雷少轩一介凡人,眼看几位金丹修士都是推脱,无人愿意收徒弟。

雷少轩心里不由一阵黯然,脸上不露声色。

文乔子似乎不担心,笑吟吟看着众人,一点不着急。

忽然,文雷子耳边响起一个低低的声音:“让离水收此人为徒!”

声音如雷,破空而来,却只有文雷子听到。

听到此声,文雷子心中大喜。

文雷子悠悠道:“我最近实在无聊,身边无人侍候,倒是想收一个徒弟!”

众人闻言愕然。

刚才是谁说在雷山修道,不想回来的?怎么现在又说自己穷极无聊?

文雷子辈分极高,难道真让他收徒,平白无故让众人多出一位凡人师弟?众人心里暗骂。

“师父别闹了!”离水闻言嗔道:“我倒是真无事,我来带这孩子……”

听到离水叫自己为孩子,雷少轩不由一愣。

离水明媚皓齿,平淡如水,如空谷幽兰,与世无争的样子,却凛然不可侵犯,看似貌美年轻,实则两百多岁,叫雷少轩孩子很正常。

韵灵见状,微微一愣,忽然眼珠一转,抢道:“这孩子对我胃口,刚才我就看上了,不如我来教他吧!”

众人一阵牙酸,刚才谁调戏的雷少轩?让雷少轩当众失态是看上了?

不由面面相觑,怎么抢起徒弟来了?甚至为抢徒弟,还颇有些不顾脸面。不介意凡人吗?天资呢?修为呢?

此事必有蹊跷。

众人又想起文雷子刚才的举动,似乎又有些明白,心里暗叹:还是韵灵聪明。

最先抢收雷少轩为徒弟的是文雷子,老东西这辈子抢人抢东西什么时候吃过亏?

往往大家都认为老东西眼光不行的时候,事后却发现人家才是真正老奸巨猾,从来只占便宜不吃亏。

既然自己眼光不行,那么只要老东西看上的东西,跟着抢肯定没错!

转眼之间,雷少轩成了抢手货,文乔子颇有些哭笑不得。

“好、好,几位一心为宗门所想的拳拳之心,值得表彰。”文乔子面带笑容,微讥道,道:“徒弟只有一个,就别争了。雷少轩毕竟是凡人,抢收为内门弟子,传出去也不怕让人笑话。离水,辛苦你了,就让他拜入你的门下吧!”

收徒仪式简单又庄重。

众人重新按班列位,雷少轩在鸿尘子雕像前,三磕九叩,正是拜入太一宗门之内,赐道号:玄青。

入门仪式之后,便是拜师。

雷少轩给离水三叩首,行拜师之礼,奉茶。

离水端茶在手,正色道:“入我门,当修心,修行,持本心,体天心,悟道心,正心,正行,正气,正义。不为外物所动,一心向道,成天道固喜,不成亦勿失人道人心。”端茶一饮而尽,意为尽心尽意。

离水虽然收雷少轩为徒,却并不认为雷少轩还能修道有成,毕竟雷少轩已经成人,根基早固,却依然是一介凡人,恐怕此生修行无望。

雷少轩肃然称是,心里微微苦笑,连师父离水都不看好自己。

礼毕起身,欲随离水离去。

忽然雷少轩耳内响起一个清晰的声音。

“拜师礼毕,却不可急于离开,还需要一一感谢众位师长观礼。”

啊!雷少轩暗惊四顾,众人并无异状,顿时醒悟只有自己听见这声音。

入门及拜师仪式当中,并无一一感谢众位师长观礼的礼仪环节,眼看离水正准备告辞离开。

雷少轩心里诧异,不动声色,来到文乔子面前。

“玄青得拜名师,全赖太师伯指引,特此感谢太师伯,恭祝太师伯寿比南山,仙道永昌!”

文乔子闻言满脸笑容,正要扶一把雷少轩的手,却差点气歪,雷少轩作揖后未离去,也不等文乔子扶起,而是手掌大张,手心朝上,似乎……

这不是要礼物吗?有这么干的吗?还感谢我领进门?感谢完了,你倒是快点走啊!

雷少轩一动不动,似乎等文乔子教导训话,极其恭敬谦卑。

众人见状,倒是不便即刻离去。雷少轩正给文乔子行礼,至少等雷少轩行完礼吧。

这一决定,遗憾终身。

文乔子心里发颤,一时倒有些无言以对,肉疼地拿出一块温润剔透的黄玉。

“你今日进门拜师,太师伯无以为礼,这块玉髓,能定神安心,不受心魔困扰,且以为贺。望你一心修道,光我宗门。”

文乔子从禁灵沙漠直接来到鸿尘大殿,并没准备礼物。而随身之物,无一不是精品,随便拿出一件,都是大出血。

文雷子见状,满脸笑容,抢步上前,哈哈大笑。

“离水乃我关门弟子,你是我正宗徒孙,来、来、来,师祖我特意准备了一件薄礼!”

文雷子拿出一块木头,塞给雷少轩,似乎随意甩给小孩子一件小玩意一般。

“金线天楠木!”

众人心里都惊叫。

金线天楠木是真正的好东西,只闻其名,却从未见其物,实在是太珍稀。

金线天楠木乃是万年以上天楠木,虚空之中,受万雷轰击而剩下的木心。可挡雷劫,保命之物,对顶尖修士而言,珍贵程度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金线天楠木献身,却把所有人气歪了。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三章 礼物

太玄剑乃是宗门镇宗之宝,也是掌门象征。

得到太玄剑,如天有不周山,天崩地裂有支柱。

尽管太玄剑暗淡无光,灵性似隐似现,显然受创匪浅,可依然是绝世神器。

千尘子更是神采奕奕,底气十足。

身为掌门,掌太玄剑,才名副其实,否则总似缺少些什么,颇有遗憾。

大殿气氛轻松,笑声连连。

文乔子笑脸盈盈,大袖一挥,一本古朴、沧桑的书本缓缓飘于空中。

“《太一玄真录》!”不等书本飞过,文雷子眼疾手快,猛然前扑,抓在手里。

见状,文青子、文道子来不及与其置气,急挤到文雷子面前,几个脑袋贴到一起,元神乱撞,急切翻书。

“是这凡人小子带来的?”

文雷子兴奋问道,不由多看了雷少轩几眼,越看越顺眼。

文雷子,修雷。

性格直爽,直来直去,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无论如何不喜欢。

“正是!”文乔子眯缝着眼睛,笑得合不拢嘴,将来龙去脉细讲一遍。

众人惊叹,总算明白非内门弟子不得入的鸿尘大殿,为何能让一介凡人进入。

“收为内门弟子算什么?”文雷子忽然一拍大腿道:“如此大功,就算让韵灵嫁过去也不为过!”

众人绝倒。

韵灵更是面目通红,眉眼倒竖,骂道:“好你个不正经师伯,看我不仔细管教管教你的徒子徒孙!”

文雷子嘿嘿一笑,不以为意。

其实,文雷子所说并非笑话,而是意有所指。

文雷子洒脱磊落,却非无聊。千年修行,凡言行举止皆有深意。

雷少轩立下大功,收徒势在必行,却不可随意敷衍,否则何以面对悠悠众口。

因为被韵灵戏耍调戏,雷少轩当众失态,此事不仅会影响自身修行心态,此外,此事虽系韵灵无心,不过一时兴起,未免或多或少会被在座长辈看低,不利收徒。

韵灵面前徒弟失态,身为师父,如何在韵灵面前有脸?文雷子此时调笑韵灵,无非是打消众人心中块垒,对雷少轩失态一笑了之。

雷少轩彼时心里也觉有些无趣退缩,闻言不由心里一暖,醒悟。顿时明白文雷子用意,不由感觉似乎宗门非想象中冰冷。

“我已有七个弟子,无法再收,免得误弟子!”千尘子颇有些歉意道。

此为实情,徒弟太多,哪来那么多精力教导?

“我已应允将三位门内亲友子弟收入门墙,也是无奈!”千鹤子沉吟片刻,摇摇头道。

“我意欲闭关一段时间,无法教导弟子!”千山子干脆地说道,颇有些无奈。

修士闭关,一闭便是数年,确实会耽误雷少轩。

不知是真有事,亦或是看不上雷少轩一介凡人,眼看几位金丹修士都是推脱,无人愿意收徒弟。

雷少轩心里不由一阵黯然,脸上不露声色。

文乔子似乎不担心,笑吟吟看着众人,一点不着急。

忽然,文雷子耳边响起一个低低的声音:“让离水收此人为徒!”

声音如雷,破空而来,却只有文雷子听到。

听到此声,文雷子心中大喜。

文雷子悠悠道:“我最近实在无聊,身边无人侍候,倒是想收一个徒弟!”

众人闻言愕然。

刚才是谁说在雷山修道,不想回来的?怎么现在又说自己穷极无聊?

文雷子辈分极高,难道真让他收徒,平白无故让众人多出一位凡人师弟?众人心里暗骂。

“师父别闹了!”离水闻言嗔道:“我倒是真无事,我来带这孩子……”

听到离水叫自己为孩子,雷少轩不由一愣。

离水明媚皓齿,平淡如水,如空谷幽兰,与世无争的样子,却凛然不可侵犯,看似貌美年轻,实则两百多岁,叫雷少轩孩子很正常。

韵灵见状,微微一愣,忽然眼珠一转,抢道:“这孩子对我胃口,刚才我就看上了,不如我来教他吧!”

众人一阵牙酸,刚才谁调戏的雷少轩?让雷少轩当众失态是看上了?

不由面面相觑,怎么抢起徒弟来了?甚至为抢徒弟,还颇有些不顾脸面。不介意凡人吗?天资呢?修为呢?

此事必有蹊跷。

众人又想起文雷子刚才的举动,似乎又有些明白,心里暗叹:还是韵灵聪明。

最先抢收雷少轩为徒弟的是文雷子,老东西这辈子抢人抢东西什么时候吃过亏?

往往大家都认为老东西眼光不行的时候,事后却发现人家才是真正老奸巨猾,从来只占便宜不吃亏。

既然自己眼光不行,那么只要老东西看上的东西,跟着抢肯定没错!

转眼之间,雷少轩成了抢手货,文乔子颇有些哭笑不得。

“好、好,几位一心为宗门所想的拳拳之心,值得表彰。”文乔子面带笑容,微讥道:“徒弟只有一个,就别争了。雷少轩毕竟是凡人,抢收为内门弟子,传出去也不怕让人笑话。离水,辛苦你了,就让他拜入你的门下吧!”

收徒仪式简单又庄重。

众人重新按班列位,雷少轩在鸿尘子雕像前,三磕九叩,拜入太一宗门之内,赐道号:玄青。

入门仪式之后,便是拜师。

雷少轩给离水三叩首,行拜师之礼,奉茶。

离水端茶在手,正色道:“入我门,当修心,修行;持本心,体天心,悟道心;正心,正行,正气,正义。不为外物所动,一心向道,成天道固喜,不成亦勿失人道人心。”端茶一饮而尽,意为尽心尽意。

离水虽然收雷少轩为徒,却并不认为雷少轩还能修道有成,毕竟雷少轩已经成人,根基早固,却依然是一介凡人,恐怕此生修行无望。

雷少轩肃然称是,心里微微苦笑,连师父离水都不看好自己。

礼毕起身,欲随离水离去。

忽然雷少轩耳内响起一个清晰的声音。

“拜师礼毕,却不可急于离开,还需要一一感谢众位师长观礼。”

啊!雷少轩暗惊四顾,众人并无异状,顿时醒悟只有自己听见这声音。

入门及拜师仪式当中,并无一一感谢众位师长观礼的礼仪环节,眼看离水正准备告辞离开。

雷少轩心里诧异,不动声色,来到文乔子面前。

“玄青得拜名师,全赖太师伯指引,特此感谢太师伯,恭祝太师伯寿比南山,仙道永昌!”

文乔子闻言满脸笑容,正要扶一把雷少轩的手,却差点气歪,雷少轩作揖后未离去,也不等文乔子扶起,而是手掌大张,手心朝上,似乎……

这不是要礼物吗?有这么干的吗?还感谢我领进门?感谢完了,你倒是快点走啊!

雷少轩一动不动,似乎等文乔子教导训话,极其恭敬谦卑。

众人见状,倒是不便即刻离去。雷少轩正给文乔子行礼,至少等雷少轩行完礼吧。

这一决定,遗憾终身。

文乔子心里发颤,一时倒有些无言以对,肉疼地拿出一块温润剔透的黄玉。

“你今日进门拜师,太师伯无以为礼,这块玉髓,能定神安心,不受心魔困扰,且以为贺。望你一心修道,光我宗门。”

文乔子从禁灵沙漠直接来到鸿尘大殿,并没准备礼物。而随身之物,无一不是精品,随便拿出一件,都是大出血。

文雷子见状,满脸笑容,抢步上前,哈哈大笑。

“离水乃我关门弟子,你是我正宗徒孙,来、来、来,师祖我特意准备了一件薄礼!”

文雷子拿出一块木头,塞给雷少轩,似乎随意甩给小孩子一件小玩意一般。

“金线天楠木!”

众人心里都惊叫。

金线天楠木是真正的好东西,只闻其名,却从未见其物,实在是太珍稀。

金线天楠木乃是万年以上天楠木,虚空之中,受万雷轰击而剩下的木心,可挡雷劫。

保命之物,对顶尖修士而言,珍贵程度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金线天楠木献身,却把所有人气歪了。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四章 问修

第一个拿出珍贵之物也就罢了,后面随礼尚可随意。第二个人送出礼物也如此珍贵,第三个怎么办?

随意取一件礼物对付?还要不要脸?

修士修心,脸都不要了,心怎么修?

众人第一次觉得修心真的很让人心疼。

文青子迟疑半天,元神往空间戒内翻来覆去扫个不停,心疼、肉疼、脸扭曲。

文青子亦是接到传讯,径直来到鸿尘大殿。空间戒空间狭小,自然只装珍品,哪个都舍不得取出。

文青子终于拿出一个青铜印,哭丧着脸,递给雷少轩。

看着文雷子笑咪咪的眼神,众人这才明白,到底还是姜老的辣呀!

怪不得抢收徒弟,怪不得往日铁公鸡一毛不拔,今日金线天楠木心都舍得给,原来是埋着天坑,设的钓龙陷阱。

九幽地陷也没有这个陷阱深啊,太他妈无耻了!

离水直接捂住了脸。

雷少轩大喜,心内狂笑。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

出身死囚营、前锋营,可没有爱面子的习惯。

走到轮到韵灵面前,韵灵心里发颤,拿出一面精致的青铜镜。

雷少轩见状,满脸通红,十分客气,死活不收。

韵灵虽然心疼,看到雷少轩坚决拒绝,心里才稍稍舒服,沉着脸道:“师姑的礼物你为何不收,一定得收下。”

文雷子更是板着脸,道:“师姑的一片心意,你怎么能拒绝呢?”

雷少轩扭捏道:“师叔祖,师姑一片心意我领了,师姑礼物却不能收,因为……”

雷少轩不敢看韵灵,结结巴巴道:“在凡间,只有定情,女孩子才会送礼物,而且是送镜子,韵灵师叔貌美如花,我……”雷少轩语无伦次,似是失态。

众人闻言绝倒。

韵灵脸青一阵、白一阵,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浑身颤抖,咬牙切齿,只想一巴掌拍死雷少轩。

韵灵认定雷少轩故意调戏自己,然而,雷少轩一副认真的样子,似乎又不像报复自己,难道凡间真有那么回事?

文雷子心里好感更甚。

不惧权威,睚眦必报,还让人无法挑刺,奸诈狡猾,实在太对文雷子脾气。

雷少轩一伸手,直接刮走太一宗高层至少三分之一的家产!以至此后,太一宗所有金丹以上修士,空间戒内时时携带几件低廉的物件。

看着雷少轩一夜暴富,身家如此丰厚,韵灵咬牙切齿,恨不得都想嫁过去。

文乔子虽然心疼,却很高兴。雷少轩如此大功劳,只求进入内门三年,虽然是自愿交易,文乔子心里隐约觉得对不起雷少轩。

太一宗号称五大门派之一,缺乏镇宗神器,对外不免总觉缺些底气底蕴,低人一等。

太一宗修士修行至高端之时,因为缺乏本宗传承经典,总觉得不顺畅。

如今,两个问题一并解决,却因雷少轩本身原因,只勉强换取三年内门资格,宗门如何对得起雷少轩?

如果只是凡人,太玄剑与《太一玄真录》对雷少轩无用,用无用之物,换取终身荣华富贵,雷少轩自然能满意。

但对宗门修士而言,两件东西价值之高无以伦比,凡人王侯将相、荣华富贵与之相比,无疑是瓦罐比金盆,草鸡比凤凰。

如今,两件东西只换三年内门资格,宗门大占便宜,雷少轩却未免委屈。

交易达成,虽然雷少轩满意,文乔子心里对此却有些不忍。

雷少轩的行为虽然颇有些无耻,笑容如此虚伪,文乔子心里却不以为意,反而释然。

“玄青,从此你要勤加修行,不可懈怠。不过,修行乃修心,你要不急不躁,勿失本心。”

文乔子掏出一块令牌,道:“此乃长老令。凭令,可任意出入翰海楼翻阅典籍;谁要是欺负你呢,凭此令,可求掌门出手。”

文乔子看着文雷子道:“当然,你师祖在,估计本宗也没人欺负你!”

文乔子要保雷少轩平安度过内门的三年生活。

短短三年,文乔子绝不认为雷少轩的修行能有什么进展和成就,只要平安就好。

谁要是找雷少轩的茬,直接亮长老令。

闻言,众人都明白文乔子用意。

长老令多为传令之用,内门弟子长期持有并掌管长老令并不合宗门规矩,然而看到长老们拿着太玄剑和《太一玄真经》兴奋的样子,也就释然了。

入门拜师仪式完毕,离水卷起雷少轩,回到天灵峰。

太一宗所在为太一山脉。云海茫茫,主峰兀立云端,群峰竞秀,自有一番气势。

天灵峰陡峭,如巨石堆积。石缝间茂树红花,青藤翠竹,飞泉清冽,猿荡鸟鸣,偶见石桥玉栏,颇有情趣,宛如仙境。

离水带着雷少轩来到山腰一块平地。

平地不大,宛如山腰石壁劈出,三面悬崖峭壁,背靠山峰石壁茂林,数间竹舍,翠竹依依,鸟叫虫鸣,颇为清冷。

雷少轩见状眉头微蹙,看着周边险峻的石崖,忍不住问:“此地为何如此简陋?别的师兄弟呢?就咱们两个人在此居住?”

离水淡然道:“是你一人在此居住,师父在山峰之上另有修行之处。”

顺着离水手指方向,雷少轩看见不远处的山顶隐于云雾之中,隐约露出屋檐飞瓦。

“修道乃是修心修性。”离水看着雷少轩正色道,“凡间自是繁华喧嚣,修真却是孤独寂寞。如果你无法耐得住寂寞,那么趁早绝了这条路!”

雷少轩微微沉吟道:“修行难道不是为了更好生活?如果只在山中孤独、寂寞,生活清苦,那么为何修真?”

“你所问,可谓看山不是山。”离水微微点头,解释道:“此问乃著名的修真三问之二。”

“修士多从稚童开始入门修行,年龄小不懂人生,也不明白孤独、寂寞、清苦之意,心念纯粹,他们认为修真就是长生。修真三问第一问看山是山,山即修行,山也是长生。”

离水看着雷少轩,缓缓道:“心念纯粹,入门也快。如果入不了门,就永远与修真无缘。”

离水接着道:“入门后,逐渐修到高阶,此时大多修士修行多年,多半会遇到瓶颈,久久无法突破。于是便有疑问,即便修真能长生,如此冷清、孤独、寂寞,长生又有何意义?从而开始自暴自弃,沉迷红尘。”

离水看向远方,叹道:“与其完全相反,有人则问,红尘名利,如过眼云烟,再多红粉,不过骷髅,再多王侯将相,不过一杯黄土,有何意义?各人有各问,此时看山不是山,是心!此为三问之二。”

“我认为修真乃求真,求道!”离水看着雷少轩,道:“为何求?你不妨先放下,耐过当前孤独、寂寞,否则此问无意义。你先如稚童般纯粹,视修真即长生,补全你寿命,不作他想!”

雷少轩醒悟。自己杂念太多,须静心潜修,戒急戒躁,否则必熬不过第二问。

离水取出两本书,放在石桌上,道:“看山是山,修真求长生。入门便是引灵气入体内,慢慢改造身体。石壁下有一小眼灵泉,修行第一步为感知灵气。灵气无形无质,靠灵觉感知,无法言之,你自悟之。第一关过不了,便与修真无缘。”

靠什么感知,根本无法言表,自行领悟。

感知灵气靠灵根,有灵根的人才能感之。灵根是什么,无法言表,可见天资多么重要。

不过离水倒不担心雷少轩第一步过不了,毕竟雷少轩是五灵根。

相对其他灵根,五灵根最大的好处,就是感知灵气最快。当然修行最慢,那是另外一回事。

离水讲完离去,只剩雷少轩和孤零零的几间竹舍。

雷少轩简单收拾房屋,看了一会书,想了一会心事,连日奔波,疲惫不堪,沉沉睡去。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四章 问修

第一个拿出珍贵之物也就罢了,后面随礼尚可随意。第二个人送出礼物也如此珍贵,第三个怎么办?

随意取一件礼物对付?还要不要脸?

修士修心,脸都不要了,心怎么修?

众人第一次觉得修心真的很让人心疼。

文青子迟疑半天,元神往空间戒内翻来覆去扫个不停,心疼、肉疼、脸扭曲。

文青子亦是接到传讯,径直来到鸿尘大殿。空间戒空间狭小,自然只装珍品,哪个都舍不得取出。

文青子终于拿出一个青铜印,哭丧着脸,递给雷少轩。

看着文雷子笑咪咪的眼神,众人这才明白,到底还是姜老的辣呀!

怪不得抢收徒弟,怪不得往日铁公鸡一毛不拔,今日金线天楠木心都舍得给,原来是埋着天坑,设的钓龙陷阱。

九幽地陷也没有这个陷阱深啊,太他妈无耻了!

离水直接捂住了脸。

雷少轩大喜,心内狂笑。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

出身死囚营、前锋营,可没有爱面子的习惯。

走到轮到韵灵面前,韵灵心里发颤,拿出一面精致的青铜镜。

雷少轩见状,满脸通红,十分客气,死活不收。

韵灵虽然心疼,看到雷少轩坚决拒绝,心里才稍稍舒服,沉着脸道:“师姑的礼物你为何不收,一定得收下。”

文雷子更是板着脸,道:“师姑的一片心意,你怎么能拒绝呢?”

雷少轩扭捏道:“师祖,师姑一片心意我领,师姑礼物却不能收,因为……”

雷少轩不敢看韵灵,结结巴巴道:“在凡间,只有定情,女孩子才会送礼物,而且是送镜子,韵灵师姑貌美如花,我……”雷少轩语无伦次,似是失态。

众人闻言绝倒。

韵灵脸青一阵、白一阵,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浑身颤抖,咬牙切齿,只想一巴掌拍死雷少轩。

韵灵认定雷少轩故意调戏自己,然而,雷少轩一副认真的样子,似乎又不像报复,难道凡间真有那么回事?

文雷子心里好感更甚。

不惧权威,睚眦必报,还让人无法挑刺,奸诈狡猾,实在太对文雷子脾气。

雷少轩一伸手,直接刮走太一宗高层至少三分之一的家产!以至此后,太一宗所有金丹以上修士,空间戒内时时携带几件低廉的物件。

看着雷少轩一夜暴富,身家如此丰厚,韵灵咬牙切齿,恨不得都想嫁过去。

文乔子虽然心疼,却很高兴。雷少轩如此大功劳,只求进入内门三年,虽然是自愿交易,文乔子心里隐约觉得对不起雷少轩。

太一宗号称五大门派之一,缺乏镇宗神器,对外不免总觉缺些底气底蕴,低人一等。

太一宗修士修行至高端之时,因为缺乏本宗传承经典,总觉得不顺畅。

如今,两个问题一并解决,却因雷少轩本身原因,只勉强换取三年内门资格,宗门如何对得起雷少轩?

如果只是凡人,太玄剑与《太一玄真录》对雷少轩无用,用无用之物,换取终身荣华富贵,雷少轩自然能满意。

但对宗门修士而言,两件东西价值之高无以伦比,凡人王侯将相、荣华富贵与之相比,无疑是瓦罐比金盆,草鸡比凤凰。

如今,两件东西只换三年内门资格,宗门大占便宜,雷少轩却未免委屈。

交易达成,虽然雷少轩满意,文乔子心里对此却有些不忍。

雷少轩的行为虽然颇有些无耻,笑容如此虚伪,文乔子心里却不以为意,反而释然。

“玄青,从此你要勤加修行,不可懈怠。不过,修行乃修心,你要不急不躁,勿失本心。”

文乔子掏出一块令牌,道:“此乃长老令。凭令,可任意出入翰海楼翻阅典籍;谁要是欺负你呢,凭此令,可求掌门出手。”

文乔子看着文雷子道:“当然,你师祖在,估计本宗也没人欺负你!”

文乔子要保雷少轩平安度过内门的三年生活。

短短三年,文乔子绝不认为雷少轩的修行能有什么进展和成就,只要平安就好。

谁要是找雷少轩的茬,直接亮长老令。

闻言,众人都明白文乔子用意。

长老令多为传令之用,内门弟子长期持有并掌管长老令并不合宗门规矩,然而看到长老们拿着太玄剑和《太一玄真经》兴奋的样子,也就释然了。

入门拜师仪式完毕,离水卷起雷少轩,回到天灵峰。

太一宗所在为太一山脉。云海茫茫,主峰兀立云端,群峰竞秀,自有一番气势。

天灵峰陡峭,如巨石堆积。石缝间茂树红花,青藤翠竹,飞泉清冽,猿荡鸟鸣,偶见石桥玉栏,颇有情趣,宛如仙境。

离水带着雷少轩来到山腰一块平地。

平地不大,宛如山腰石壁劈出,三面悬崖峭壁,背靠山峰石壁茂林,数间竹舍,翠竹依依,鸟叫虫鸣,颇为清冷。

雷少轩见状眉头微蹙,看着周边险峻的石崖,忍不住问:“此地为何如此简陋?别的师兄弟呢?就咱们两个人在此居住?”

离水淡然道:“是你一人在此居住,师父在山峰之上另有修行之处。”

顺着离水手指方向,雷少轩看见不远处的山顶隐于云雾之中,隐约露出屋檐飞瓦。

“修道乃是修心修性。”离水看着雷少轩正色道,“凡间自是繁华喧嚣,修真却是孤独寂寞。如果你无法耐得住寂寞,那么趁早绝了这条路!”

雷少轩微微沉吟道:“修行难道不是为了更好生活?如果只在山中孤独、寂寞,生活清苦,那么为何修真?”

“你所问,可谓看山不是山。”离水微微点头,解释道:“此问乃著名的修真三问之二。”

“修士多从稚童开始入门修行,年龄小不懂人生,也不明白孤独、寂寞、清苦之意,心念纯粹,他们认为修真就是长生。修真三问第一问看山是山,山即修行,山也是长生。”

离水看着雷少轩,缓缓道:“心念纯粹,入门也快。如果入不了门,就永远与修真无缘。”

离水接着道:“入门后,逐渐修到高阶,此时大多修士修行多年,多半会遇到瓶颈,久久无法突破。于是便有疑问,即便修真能长生,如此冷清、孤独、寂寞,长生又有何意义?从而开始自暴自弃,沉迷红尘。”

离水看向远方,叹道:“与其完全相反,有人则问,红尘名利,如过眼云烟,再多红粉,不过骷髅,再多王侯将相,不过一杯黄土,有何意义?各人有各问,此时看山不是山,是心!此为三问之二。”

“我认为修真乃求真,求道!”离水看着雷少轩,道:“为何求?你不妨先放下,耐过当前孤独、寂寞,否则此问无意义。你先如稚童般纯粹,视修真即长生,补全你寿命,不作他想!”

雷少轩醒悟。自己杂念太多,须静心潜修,戒急戒躁,否则必熬不过第二问。

离水取出两本书,放在石桌上,道:“看山是山,修真求长生。入门便是引灵气入体内,慢慢改造身体。石壁下有一小眼灵泉,修行第一步为感知灵气。灵气无形无质,靠灵觉感知,无法言之,你自悟之。第一关过不了,便与修真无缘。”

靠什么感知,根本无法言表,自行领悟。

感知灵气靠灵根,有灵根的人才能感之。灵根是什么,无法言表,可见天资多么重要。

不过离水倒不担心雷少轩第一步过不了,毕竟雷少轩是五灵根。

相对其他灵根,五灵根最大的好处,就是感知灵气最快。当然修行最慢,那是另外一回事。

离水讲完离去,只剩雷少轩和孤零零的几间竹舍。

雷少轩简单收拾房屋,看了一会书,想了一会心事,连日奔波,疲惫不堪,沉沉睡去。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五章 仙凡

第二天,阳光透过窗户,直射进来。

雷少轩翻身醒来,推开门,却发现门口站着两个十五六小姑娘。

一人捧着一叠衣服,一人手里拿着食盒。

“你们是何人?有何事?”雷少轩不由有些惊讶。

“参见玄青师兄。我们是外门弟子,我叫苏平,她叫方霞。我们给师兄送衣服和饭食!”捧着衣服的小姑娘说道。

苏平长着圆脸,浓眉,大眼睛,翘鼻子,一副憨厚可爱的样子。方霞眉清目秀,瓜子脸,笑容带着些狡黠。

“参见玄青师兄,听说师兄乃凡人入内门,定是人中龙凤,我们特来拜见!”方霞抢着说道。两眼直直打量雷少轩,满是好奇。

“龙凤没有见过,凤爪啃过。”雷少轩哑然失笑。

“龙头也当过。”雷少轩补充道,“死囚营里。”

方霞、苏平闻言噗嗤一笑。

“凡人说话果然幽默有趣,宗内全是死鸡修士,无聊至极。”方霞俏皮道。

“死鸡修士?宗门内一个凡人都没有吗?”雷少轩颇有些奇怪问。

“是啊。一个拜入外门的凡人都没有,更遑论内门。”苏平点头如捣蒜。

“毕竟凡人入宗门太不方便。凡人还得吃饭,内门弟子多已辟谷,不食五谷呢!”方霞眉头上挑,目光闪烁。

“就是。即便偶尔想吃灵餐,膳堂所在天都峰,内门弟子瞬间可达,凡人爬都爬不上去。”

“凡人生活还得洗衣服、扫地,内门弟子吹口气就好。”

方霞、苏平两人叽叽喳喳,一口一个凡人,雷少轩顿时醒悟,这是来挑事的。

雷少轩进入内门,是交换得来,此事只有宗门长老和金丹修士们知道,甚至内门子弟都不清楚。

雷少轩心内暗笑,故作糊涂。

“我不是凡人,是凡修。春食芝芽,夏品仙茶,秋有灵露,东采莲花,不修行而寿比仙。”雷少轩慢吞吞道。

“真的?”苏平、方霞面露惊奇之色。

“怪不得能进入内门,只是我们怎么没有听说过什么凡修。”苏平惊疑道。

“哪来凡修?凡人来修行,姑娘来羞辱,都是‘修’,此修非彼羞!”

雷少轩哈哈大笑。

苏平、方霞醒悟,大囧,原来两人意图已被识破。

雷少轩心情大好,东拐西拐,问出了小姑娘来意。

原来这两个小姑娘并非拜见而来,而是被长老打发过来侍候雷少轩的。

雷少轩毕竟是凡人,高山深林生活,起居无人侍候肯定不便,好歹雷少轩是内门弟子,派两个外门弟子侍候很正常。

“原来是两个奴婢丫头。”雷少轩哼了一下,却没有恶感,只觉得有趣。

两个小丫头虽年少,修为不值一提,却心高气傲,得知被派来侍候一个凡人,颇有些不服气。

宗门内奉行简单的实用主义,修为高,战斗力强自然受人尊敬。

内门弟子固然天资卓绝,被修士高人青睐,修为却绝不会太低,战斗力不能太弱,否则天天被人挑战,输多了,师父多没面子?

因此,即便天资卓绝被人看上,如果战斗力太弱,也不会急于收入内门,而是放在外门历练,外门不缺天才。

外门弟子羡慕内门,却不会盲目崇拜和尊敬,地位绝对是打出来的,做不得假。

因此,雷少轩虽为内门弟子,作为凡人,自然不被两个丫头放在眼里,然而职责所在,不得不来,来了自然也免不了找茬。

意图被识破,颇为不好意思,只能好好履行职责。

苏平、方霞侍候雷少轩换上内门服饰,叽叽喳喳地告诉雷少轩不少宗门内的事情,自然免不了宗门八卦,雷少轩对宗门争斗有了更深的认识。

雷少轩吃过早饭,按照习惯,来到平地活动身体,习惯性练习刀法枪术。

“师兄还修炼凡人武功?”方霞脸色微红,不好意思道。

方霞处处不服,争胜之心写在脸上,雷少轩心里感到好笑。

随口道:“凡人武功还不错啊,我倒是没见过修士武功!”

方霞就等这句话,哼道:“我也没见识过凡人武功,不如让我领教一下师兄的武功?”

雷少轩心里一直不爽,无由,又不好意思对两个小姑娘发脾气,闻言豪气顿生。

“你们两个一起上!”雷少轩横刀在手,站在场中道。

苏平方霞对视一下,点点头。

方霞向前,看雷少轩一眼,拔剑而出,猱身而上,一气呵成。

快,太快了!疾如迅雷,快似闪电。

雷少轩根本来不及反应,本能地格挡,刀剑相击,“当”一声响,星光迸发。

雷少轩不由后退一步,刚想反击,方霞随手又是一剑。

方霞的剑轻、细,却极其沉重,雷少轩暗惊。

简单两剑,雷少轩看出方霞剑招繁杂并不高明,漏洞百出,剑速却快!

如星,如光。

根本无法看清方霞的剑,甚至看不见剑影,只有一抹亮光,破空而来。

雷少轩不及出刀,暴退,随手本能格挡,无力反击。

笨拙,踉跄,无助。

平日,雷少轩最为自信的是出刀速度,其快,冠绝全军!

此刻,雷少轩根本不及出刀,靠着无数次生死淬炼出来的直觉躲闪。

刀无用,自然成为躲闪的累赘。

雷少轩心底一阵绝望。

两个人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如何对决?

雷少轩摔倒地上,脸色有些白,喘着粗气。

“你的剑,怎么可能这么快?”雷少轩颇有些不服,问道。

雷少轩十分沮丧。

苏平有些不忍心,道:“方霞乃是练气三层修为,身体速度远超凡人,打你有些欺负你。仙凡身体,差如天堑,你根本看不到方霞出剑,如何能胜?”

雷少轩醒悟。

放才自己与方霞对剑,仍如往常用眼睛对敌,无暇用神念感知。

站起身,沉吟片刻,横刀道:“再来!”

雷少轩闭上眼睛。

“你闭着眼睛?”方霞惊道。

凡人闭眼如何对敌?她却不知道雷少轩已经修出元神。

雷少轩猝然出刀,寒光暴闪,风雷大作,卷起剧烈的空气漩涡,向方霞劈去。

“叮”沉响。

刀剑相交,飞出清脆鸣响。

两人骤然分开,方霞被逼退一步。

方霞的剑依然快!如微光掠影,在感知中,纤毫毕现。

雷少轩大喜,清晰地捕捉到方霞的剑影。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内力注入湛青刀,湛青刀毫光四溢,森森刀气让四周空气骤冷。

借力后退,湛青刀划了一个圆弧。

“杀!”

雷少轩怒吼,湛青刀青光爆射,如山如海气势,摧枯拉朽般向方霞劈去。

巅峰的一刀。

方霞的剑,轻柔,纤细,如风中垂柳,撞向湛青刀。

“叮”声脆响,火星四射。

牙酸,手麻,暴退。

方霞剑被击退,往后荡去,后退两步。

雷少轩全力一刀,逼退方霞长剑,刀势却也被长剑消去,颓然后缩。

苏平一旁笑脸盈盈,脸上丝毫不觉奇怪。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战意狂燃,信心大增,刀被逼退,却并非没有一战之力。

横刀与方霞对峙。

方霞一时大意,被雷少轩抢了先机,连攻两刀,差点失手,心中微凛。

凡人武功并非一无是处。

与雷少轩对剑自己能占优势,无非是身体比凡人快。修士身体为灵气修炼,远非凡人能比。

刀剑相持。

雷少轩逐渐无法抵挡。

雷少轩清晰地捕捉方霞的剑,欲想反击,却发现身体跟不上方霞的出剑速度。仿佛手、脚、刀不属于自己,尽管听从自己指挥,却像出工不出力一般,慢腾腾。

雷少轩以最小动作躲避,想要反击,心有余而力不足。

雷少轩只有躲避之功,却无反击之力,身体太慢,跟不上反应速度。

雷少轩元神急剧消耗,很快脑袋剧痛,一阵虚弱,又被打倒在地上。

“凡人武功还是不行!”方霞得意洋洋,脸微红浸汗,(娇)喘道。

“凡人武功能支撑这么长时间很不错了,何况人家还闭着眼睛。”苏平倒是好心,撇撇嘴道:“人家并没有输给你,是体力不支。”

“输就是输!”雷少轩强忍着头疼,道:“有机会再比过。”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六章 夙愿

苏平扶起雷少轩,脸上浮现担忧之色。

“以后你不可接受任何挑战,今天的事情,我们不会说出去。”

方霞点点头,其实她更多的是争胜和好奇,倒没有什么坏心眼。如果传出此事,给雷少轩带来麻烦,却不是她的本意。

雷少轩愕然,小姑娘倒是心地善良,好感大增。

“宗门总有无聊之人想挑战内门弟子,躲得过一人,躲不过一人接一人。”方霞道。

方霞吐了一下舌头,颇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就是挑战者之一。

“他们爱挑软柿子捏,何况软柿子是内门呢!这些人爱出风头,能打败一个内门子弟,好风光啊。”方霞脸微红,道:“开始我也是这样想的。”

“那岂不是修为高的,心情不好,就找软柿子捏,打着玩泄气?”雷少轩不满道。

方霞看着雷少轩,摇摇头道:“倒也不是。按理高阶弟子不能挑战低阶弟子。不过,常有低阶弟子被高阶弟子挑衅羞辱,如果无法忍受,会主动挑战高阶弟子,好在修为相差不超过三阶才可交手。当然,不少低阶弟子会主动挑战高阶弟子,增加战斗经验。内门弟子修为不够,战斗力不强,更容易被外门弟子挑战。”

雷少轩明白方霞的话。

内门之所以更容易被挑战,无非是战斗力不行进入内门,外门弟子容易不服,自然喜欢挑战内门弟子以求出名出气。

雷少轩一介凡人,是战斗力最不行的一位,最软的柿子,最容易捏,自然也最容易被捏。

雷少轩心里一紧,如果自己不能提高战斗力,今后的日子将会很难过。

持长老令,可避过挑战,却避不过挑衅!

试图凭借长老令避战的想法有些想当然了。

难道雷少轩永远对着前来挑战的弟子说,老子就是耍无赖,就不跟你玩?

回想刚才的战斗,第二场给过雷少轩信心。尽管最终输了,却并非一点应对的实力都没有,只不过是身体反应速度跟不上意识。要想赢,关键是提高反应速度,或者改变发力方式。

这次比刀让雷少轩醒悟,尽快提高战斗力成为当务之急。

方霞练气三层修为,雷少轩为凡人,零层。等级相差三级,正好在可战的层次范围内。这意味着有资格挑战雷少轩的弟子,水平都与方霞差不多。

至于比方霞水平高的弟子,要是不顾脸面挑衅雷少轩,雷少轩出身死囚营,会顾及脸面?长老令在手,雷少轩怕的是规矩,最不怕的不讲规矩。

不讲规矩,奸诈狡猾,雷少轩冠绝太一宗。

如果自己与方霞差距太大,一点希望也没有,雷少轩干脆放下脸面,使出无赖计,任谁上门挑战,直接亮出长老令。

如今差距不大,面对如方霞般年龄修为相仿的少年,每次避战,必定脸上无光,心情暗淡,如何能念达通透?

必须解决此问题。

比试过后,两个小姑娘欢欢喜喜地跑到石壁下灵泉修炼,这也是侍候内门弟子的福利之一,要知道,外门可没有这么好的修炼之地。

雷少轩静下心来,仔细回顾作战过程,总结经验。

这是袁文伯教给雷少轩的习惯。

任何时候,善于总结得失,方能走得更远,这个习惯让雷少轩一生受益。

雷少轩修出元神,能清晰捕捉对手手段,练气三层弟子多没有修出元神,雷少轩占优。

雷少轩身体不如对方,力量、反应速度远超自己,便如方霞般一个娇滴滴姑娘,力量也能碾压自己。雷少轩倾力一刀,不过让方霞退一、两步。

如此一来,要想战胜对手,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提高身体反应速度,其次刀法再次突破。

身体反应速度的提高,绝非一朝一夕,唯有勤加修炼,逐步增强身体素质。

刀法突破也不容易。雷少轩刀法,乃是高人传授,皇家秘典,论快,肯定是刀法之最,无出其右。

“快,快……”雷少轩嘴里念叨,如何让自己更快?

自己刀法,依据的是出刀线路最短原则。

线路视战斗经验不同而定,经验越丰富,当然就能用更合理的线路,也就能更快。

久经杀戮,雷少轩自信就战斗经验选择出刀线路而言,自己必定是最佳,如果无法突破,就只有改变刀法,改进发力方式。

如何改进发力方式?发力方式有几种?力是什么?

雷少轩的手不由自主地抓着五灵之心,用力扯着,脑子猛一惊。

对啊!五灵之心内有长老令,可以随意翻阅宗门典籍。如今没有武功老师,只有靠自己。总不能问离水吧?她是修士,可不是武功教习。

进入宗门修行后,依然全力研究及试图突破凡人武功的修士,全天下大概只有雷少轩一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

翰海楼位于天都峰。

天都峰乃太一山脉主峰,终年云雾缭绕。

天都峰离天灵峰很远,凡人步行,没有一年半载根本无法抵达。雷少轩找来方霞,方霞白了雷少轩一眼,让他拿出长老令。

苏平方霞注入灵力,长老令毫光一闪,化为一叶灵舟。

长老令竟然还是一艘灵舟?雷少轩颇感新奇,在方霞的嘲笑中,向天都峰飞去。

苏平方霞一路兴奋不已。

外门弟子想来翰海楼颇为不易,如今借雷少轩东风,却能随意进入一层阅读。一层虽然都是低阶典籍,要想进入阅读,依然耗费不菲。

小姑娘叽叽喳喳,兴高采烈,对雷少轩却毫无感激之情,也无对内门弟子尊敬之意,让雷少轩郁闷不已。

看来,自己要是无法突破,就只好沉默。

翰海楼乃藏经重地,与外世隔绝,隐于密林之中。

天都峰禁空,飞舟无法飞行,只能靠步行。

沿着石阶小路而上,曲径通幽,茂树繁花,修竹香草,草舍小院,亭台楼阁,隐约可见。

“这些都是本宗大能修士住所。这些大能修士有的喜爱竹帘草舍,有喜爱豪屋大院,各有不同。他们在此居住修炼,同时守护翰海楼!”苏平轻声对雷少轩道。

“林中云雾都是灵雾。”方霞羡慕道,一脸花痴的样子。

“给本少爷当暖床丫头,少爷天天带你来此地修炼!”雷少轩忍不住调笑道。

这丫头喜怒全写脸上,不把雷少轩放在眼里,虽然让人郁闷,却也让两人相处少了拘束,放松心情,忍不住调笑起方霞来。

“找死吧,你。小心我现在打趴你,让你丢死内门弟子的脸。”方霞挥舞拳头,嗔道。

这句话让雷少轩很意外,这丫头竟然会替他着想?心里有些感动。

“丢内门弟子的脸,又不是丢我的脸。”雷少轩讥笑,毫不在意道。

惹来两人白眼。

翰海楼乃是宗门藏经阁,巍峨不失典雅,匾额写着“道不可言”,两边是一副对联:

眼见是虚,化万千典籍;心至为实,得瀚海乾坤。

翰海楼分四层。

一层藏基础典籍,分为两个区域。一个是修真基础典籍,另外一个竟然是凡世间书籍,分经、书、子、集、武、道等。

二层是练气六层至筑基修士可用的修真典籍,三层为金丹修士书籍,四层为最高机密的典籍。

进入翰海楼,雷少轩兴奋不已。

雷少轩自小喜文不喜武,酷爱读书,而且聪慧伶俐,深得先生喜爱,断言雷少轩他日必能高中。

雷少轩也很自信,立下誓言要科举扬名。

无奈世事多舛,不成士子反成士卒,不常见书山墨海,却见惯枪林刀光。如今遽然看见如此多书籍,怎能不让他兴奋。

雷少轩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既然到此,雷少轩便不着急,随意地浏览各种书籍。

看到喜欢的书,雷少轩喜不自禁,坐在地上阅读,并不急于查阅修真或者武功典籍。

说到底,雷少轩没把自己当修士,依然是个凡人。修炼,更是没有深入骨髓。

修行是工作,阅读是生活,也是身为内门的福利。

既然是生活,自让轻松享受,福利更是不能放过,至于解决问题,又不是一时间能解决的。

许多书籍,是袁文伯曾提到过、自己渴望阅读的,今日才有机会一睹,怎能放过?

雷少轩干脆重新温习以前的学问。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七章 苦读

翰海楼里无昼夜。

即便夜晚,楼内明珠高悬,明亮如昼。

由于离天灵峰太远,雷少轩干脆让苏平方霞将饭送来,日夜在翰海楼里读书,颇有些苦读诗书,寒窗科举的味道。

多少年生死厮杀,让紧张、警惕成为一种本能,如今都被雷少轩抛到九霄云外。

雷少轩彻底放松下来,无思无虑,一心苦读。

这种心态无形中契合修真的“无为”状态,亦是所谓“道法自然”。

法,效仿之意。“道法自然”是说,道效仿自然,源于自然。所谓天法地、地法道、道法自然,所指为修炼方法。

自然还有随意随性之意,并非单指自然之物。

道法自然,即人要随遇而安,或者随心随性。这种状态非无为,而是顺势而为。

道法自然,引导着雷少轩,让心窍空灵。这种随性空灵让雷少轩浏览至武功典籍区域时,想到的非刀法,而是武功从何处来?

最初人类并不会武功,采集草果,徒手抓些小动物,生活艰难。弱小人类常常沦为凶兽猛禽毒蛇食物。

人类乃万物之灵,善于学习。观察并学习凶兽猛禽毒蛇扑杀动作,形成最早的武功招式,越古老武功招式越接近动物形态。

人类狩猎战争活动不断展开,极大促进人类武术的发展。随着部落、国家形成,人类战争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有组织性,武术得到有组织和系统地研究、推广、应用。

同时随着武功的发展,人类制造及使用各式武器与武功招式配合,使得争斗更有效率。

无论徒手或者使用武器,目的都是打击对方保全自己,如何有效打击对方成为武术的终极目标。

因此,如何更有效率的徒手或者使用武器打击对方,成为衡量武功高低的唯一标准,最有效率意味最快。

快,意味着敌人还未及反应,便被击倒。

快,意味着更大的破坏力和摧毁效率,小小一颗陨石,高速旋转,能摧毁一个星球。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如何更快?雷少轩暗暗苦笑,阅读无数武功典籍,依然无解。

凡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比修士快,身体都不一样,如何能更快?

雷少轩阅读多部刀法典籍,不乏凡俗世界已经失传的珍贵典籍。然而,刀法典籍多讲招式技巧,这些却没有比雷少轩刀法更快。

雷少轩的刀法,来自皇家秘典,集中无数最顶尖武术大家,基于最有效、其实也是最快刀法的思想总结出来的。

人力有时而穷,找不到路,只好顺其自然。雷少轩暗叹。

雷少轩已在翰海楼苦读多日,隐隐觉得浑身已然散发些臭味,便信步走出翰海楼,欲回天灵峰。

步出翰海楼,却发现已是傍晚时分。

夕阳西下,天都峰灵雾氤氲,古树苍翠,倦鸟归林,悠闲寂静,树木间隐约可见亭台楼阁,藤屋竹舍,颇有些世外桃源之意。

苏平方霞已不知行踪,没有她们,雷少轩无法回峰。

雷少轩百无聊赖漫步,忽然听闻前方隐约传来水流轰鸣声,抬眼望去,只见五色彩霞蒸腾,便沿小路向彩霞处走去。

不多时,眼前豁然出现一座瀑布,清冽急流从天而降,砸在深潭中,水流轰鸣,水雾升腾,阳光照耀下,反射七色彩虹,甚是美丽。

水流从空中飞溅,清冽透亮,清凉气息扑面而来,让人心情舒爽。

见状,雷少轩岸边脱衣,欲往瀑布水帘下淋浴。

当他靠近飞溅的水流,没入水帘刹那,却猛然被水流吸入,一股巨大力量冲击在身上,顿时站立不稳,被冲入深潭之中。

雷少轩不会水,瞬间慌神,本能试图站立。

然而水流激荡,暗流翻涌,站立不稳,身如无根飘萍,挣扎中起伏飘荡,顺着水流漂流,直到离岸边不远,两脚终于站在潭底,露出脑袋。

雷少轩暗舒一口气,慢慢走到岸边,然而水里走动,很是吃力,为了保持平衡,还须用力划水。

忽然,雷少轩灵光一现,自己试图突破出刀速度,却苦于没有办法。

水中行动困难,站在水里,如同捆住手脚,如能水里练刀,换一种练刀方式,能否突破出刀的速度?

拿出湛青刀,雷少轩在水中练习三十六式。

水有浮力,暗流翻涌,站立不稳。雷少轩练了一个多时辰,无数遍的重复,才勉强将三十六式完整地施展出来。

回到岸上,雷少轩顺势练一遍三十六式,感觉刀法空灵,似乎顺畅许多。

也许这只是错觉,雷少轩想。

只练习一个时辰,便能突破,无疑痴人说梦。空灵的感觉只不过是水凉、阻力大,岸上温暖且突然没有阻力,出刀自然能顺畅些,且有空灵之感。

雷少轩哑然失笑,急于突破,脑子都有些臆想了。

刀法应该没有什么突破,不过雷少轩却突然感觉身体与平日不同。

往常为出刀更快,每一刀都倾力而为;水中练刀,每时每刻身体都需要克服水中阻力,无法全力出刀。

回到岸上,出刀依然全力,身体习惯性留余力,如同为克服水中阻力一样。

雷少轩心中暗喜,这是一种全新用刀之法。

依然全力出刀,身体已然留有余力。

往常出刀也有留余力之时,彼时所谓留有余力,无非是不出全力。如今出全力,全身却依然留余力。

雷少轩隐约感觉,如果能够掌握这种方法,无疑是一种突破,可惜天色已晚。

雷少轩不再刻意练刀,环顾周围,夜已深,四周黑黢黢的,只有淡淡月光下,水流瀑布溅起的水花,闪着白光。

雷少轩有些疲惫,干脆盘腿坐下,修炼离水给他的修行入门功法。

这里灵气充足,正是感知灵气的好地方。

道法自然,便是顺其自然,顺势而为。天法地、地法道、道法自然。天何必法地?顺其自然,有什么就法什么吧。

雷少轩不着急找到突破刀法的方法,既然练刀累了,顺势感知灵气好了,一切顺其自然。

然而身体疲惫,感知灵气需要专注,颇耗精神,盘腿不多时,便觉脑子麻木,浑身倦顿,无法集中精力感知灵气。

雷少轩放空心神,既然无法感知灵气,干脆躺着吧。

雷少轩四肢张开,全身放松,漫无目的,神念随意向四周漫去。

不思不想,无物无我,雷少轩觉得全身融入自然,周围一切就是自己,一切那么清晰。

水潭清澈,小鱼快乐游动,倏然而逝,潭下老龟沉睡,月映深潭,却被飞流击碎,溅出粼粼波光。

岸边小草缓缓抽芽,小花吐香,蚂蚁忙碌……

太美了!这种美感,让人销魂,雷少轩舒服地都要呻吟起来。

不经意间,看看身边,各色灵气氤氲,青、红、蓝、紫……

“灵气!”雷少轩惊喜万分。

不得不说,雷少轩的确运道通天。

雷少轩五灵平衡,本身就容易感知各种灵气。

许多人也是五灵根,但是有强有弱不平衡,而其中一种灵根往往会影响其他灵根感应。因此,五灵根虽然能够感知灵气,却不会如此清晰和快速。

离水讲过,感知灵气为修行第一步,也最难。

第一步靠天资,即灵根,也靠悟。灵气看不见,摸不着,说不得,没人能帮助。

所谓灵雾无非是灵气浓厚,水汽聚化为雾气,灵雾中灵气依然看不见。

能感知灵气,雷少轩暗喜,却没有急与找离水进行下一步修炼,仍然在翰海楼知识海洋里遨游。

死囚营、前锋营条件无比艰苦,风沙雨雪,酷暑严寒,杀戮修罗场,相比这些,翰海楼不啻是极(乐)天堂。

相比天灵峰竹舍陋室,茕茕孤榻,翰海楼也更舒服。

尤其是雷少轩酷爱读书,寿命能修回固然欣喜,修不回,能与书相伴三年,死于书海此生亦无憾。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八章 水柔

翰海楼虽为宗门重地,往日却见不到一人,似乎无人管理一般,任由雷少轩苦读,无人理会。

无人理睬自己,雷少轩乐得不回天灵峰。

在翰海楼吃了睡,睡醒了看书,书看累了入深潭练刀,刀练累了感知灵气。

日子过得十分惬意,雷少轩发现,自身刀法逐渐变得从容。

往日为求快,刀法霸道、刚烈,几乎只攻不守,即便回守,也多以攻代守,令人绝望胆寒。

然而倾力出刀,敌人未死而临死一击,或者知其必死而以死换伤,雷少轩往往不及回转,敌死己伤,身临险境。

如今,刀法依然很快,全身保有余力,这是一种全新刀法。

雷少轩知道自己找到了一条路。

新路,仅是开始。几乎所有武功典籍,依然遵循一种原则: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现在雷少轩明白,快,并非一种,而有更多方式。自己不过是新发现一种。

典籍浩如烟海,雷少轩看得头昏脑胀,心烦意乱,干脆放下武功典籍,浏览起前辈高人轶事录。

许多高人喜爱游历大陆,往往也喜欢记录所见、所闻、所经历之事。

困于死囚营、前锋营,少有外出机会,孤陋寡闻,看这些书,雷少轩自然觉得很有意思,看得津津有味。

一次,雷少轩偶尔看到抱朴子前辈记录一场暴雨时,写道:“慢至极,不动如山;快至极,如迅雷虚空;缓至极,如水如影,包容万物。水至柔至缓,摧山裂石。”

这句话意思很简单,水至柔却克万物。

雷少轩心念一动,所谓无坚不破,唯快不破,水至柔却克万物,到底快能破水,还是水柔能克快?

雷少轩沉吟片刻,拿起一块小石头,往深潭水面甩了出去。

石头并没有沉入水潭,在水面弹落几次,飘到对面。

雷少轩灵光一闪,石头极快,水静柔,却能将石块甩出去。

雷少轩拿着刀,往水里划出一刀,这一刀,由静到极快,划出一个圆圈。

雷少轩若有所思,似有所悟。

来到瀑布激流下,将刀划入喷涌水流中,刀开始总被水流冲击,身体站立不稳。

随着刀划越来越快,越来越圆滑顺畅,雷少轩受到水流冲击越来越小,站立越来越稳。

最后,滚滚喷涌而下的激流,被刀划过甩出,而雷少轩依然稳立激流之下。

雷少轩大喜。这意味着如果水流是刀,将会被雷少轩甩出去。

带着这股运刀用力的韵味,雷少轩练起了三十六式。

不再一味求快,启刀时,极慢极柔,急速出刀。

缓如水,猝然如雷。

雷少轩水里练刀多日,习惯了留有余力的运刀法门,因此轻松地完成新的三十六式刀法。

雷少轩知道自己已然突破了原有的刀法。

激动、狂喜,忍不住仰天长啸,顿时声彻云霄。

雷少轩刀法得高人传授,无数次生死搏杀,加上悟性奇高,虽年龄不大,却俨然成为刀法大家。比整天练刀,却未经杀戮的所谓行家不知高明多少倍。

刀法自悟,自然很快得心应手。

深潭鱼龟却倒霉了。

原先雷少轩一刀,如雷如电,不过能破开水面,不过划出一道水沟。如今雷少轩水中一刀,由慢到快,似缓实急,猝然挥出,非一味凶狠,变得雄浑厚重。

一刀出,竟有翻江倒海、瀑布倒流之意,满潭鱼虾翻浮水面。

……

“这是什么刀法?这也能叫刀法?”苏平不以为然问道。

雷少轩缓缓起刀,缓到极致。

温柔如水,骤然挥出,似圆而收,似电而消,煞是好看。

“这也叫刀法?不如叫舞刀?或者叫美人舞?”方霞看着雷少轩,满脸不屑讽刺道

“两人,上!”雷少轩微微一笑,喊道。

苏平一跺脚,拔剑而击,似天外飞仙。

苏平也是练气三层修为,剑如闪电,破空而来。

苏平以为雷少轩一定会躲避、搁架或者回攻一刀,雷少轩却迎着剑,似缓实急启手一刀,顺着苏平的剑划出圆弧。

尽管速度依然比苏平慢很多,然而雷少轩是随手近身出刀,距离极短,足够雷少轩出这一刀。

苏平没有感觉到雷少轩刀的力量,只觉手里的剑被一道柔和的力量缓推一边。

苏平猝然全力一击,刀剑相击,却悄然无声亦无光,恰如女孩扑入爱人怀中,被轻挽柔抱,无声无息,唯有深情。

刀剑相击刹那,那道力量柔若清风,挽上了剑;刀剑分离时,那道力量骤然硬如磐石,将剑猛然砸出。

剑被砸飞,顺势将苏平身体带倒。

苏平身体完全倾斜,露出空挡,刀光一闪,雷少轩将刀架在苏平脖子上。

雷少轩满脸微笑,这一刀,苏平几乎无还手之力。

突然,雷少轩觉得身后剑风摇曳,雷少轩本能地回手一刀。

“当”一声,刀剑相击,星光点点迸发四射。

正是方霞趁雷少轩不备,猛砍一剑。

这丫头竟然偷袭?雷少轩微恼,却忘了是自己自信满满,让两人一起上的。

趁雷少轩立足未稳,方霞紧接着几剑打乱雷少轩节奏,飞起一脚将雷少轩踢倒在地,得意洋洋道:“凡人剑法再高明,还能高到哪里去?”

雷少轩不答话,闭眼沉思片刻,挥刀迎向方霞。

方霞的剑,快!

雷少轩勉强抵挡,身体无法跟上方霞的节奏,新刀法仍然没有融汇贯通,很快被方霞击倒。

并非新刀法不济,方霞剑太块,为躲闪及防守,新刀法节奏被打乱,失去新刀法的本意。

雷少轩沉思半晌,摆开架势,练了三遍三十六式新刀法,找回新刀法感觉,对方霞喊道:“丑丫头,上!”

“丑丫头?”方霞闻言勃然大怒。

方霞气急,快剑如狂风,似骤雨,她要把雷少轩搅碎。

雷少轩如落叶风中飘摇,苦苦支撑。

“切,本姑娘貌若天仙,敢诋毁者,杀!”方霞得意洋洋,一脚踩在雷少轩屁股上。

雷少轩闭眼沉思,细细体悟新刀法,跃起练习数遍。

“歪鼻子的方霞姑娘,快上!”雷少轩喝道。

“我……砍死你个臭男人!”方霞气急败坏。

方霞、苏平轮番上阵,要砍死浑身上下都是臭嘴的雷少轩。

雷少轩依然被打到,然而,雷少轩信心越来越足。只要节奏不被打乱,支撑的时间便越来越长,甚至还能反击。

连着好几天,方霞和苏平都被雷少轩拉着练刀。

尽管不满,侍候雷少轩是她职责,再累再苦,方霞却也没有推脱,嘟嘟囔囔地尽心尽意陪着练刀,嘴里不忘挖苦:“本姑娘喜欢虐喜欢找虐的人!”

雷少轩只瞥一眼,道:“丑丫头。”气得方霞暴跳如雷,苏平抿嘴而笑。

雷少轩支撑的时间越来越长,终于有一次,雷把刀架在了方霞的脖子上。

“方霞、苏平你们一块上!”雷少轩大喝一声。

雷少轩如山如岩,方霞、苏平如风如蝶,围着雷少轩转,再也无法撼动。

雷少轩刀慢如翰海烟波,至柔却无穷无尽;缓如洪流翻滚,无法阻挡;急似骇浪滔天,风雷闪动,摧枯拉朽。方霞苏平只有招架之功,再无还手之力。

雷少轩打得兴起,顺手一刀,往方霞屁股拍去,他是故意的。

方霞数次故意让他难堪,心里颇有些恼火,决意让方霞吃些苦头,当然是用刀身拍。

一剑惊鸿,倏忽而至,“当”一声,击在湛青刀上,蓦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天外飞仙,把雷少轩震退一步,却又忽然飘在雷少轩面前。

“飞剑!”苏平眼眸微缩,惊叫道。

离水仙子和一个年轻女子正站在场外。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八章 水柔

翰海楼虽为宗门重地,往日却见不到一人,似乎无人管理一般,任由雷少轩苦读,无人理会。

无人理睬自己,雷少轩乐得不回天灵峰。

在翰海楼吃了睡,睡醒了看书,书看累了入深潭练刀,刀练累了感知灵气。

日子过得十分惬意,雷少轩发现,自身刀法逐渐变得从容。

往日为求快,刀法霸道、刚烈,几乎只攻不守,即便回守,也多以攻代守,令人绝望胆寒。

然而倾力出刀,敌人未死而临死一击,或者知其必死而以死换伤,雷少轩往往不及回转,敌死己伤,身临险境。

如今,刀法依然很快,全身保有余力,这是一种全新刀法。

雷少轩知道自己找到了一条路。

新路,仅是开始。几乎所有武功典籍,依然遵循一种原则: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现在雷少轩明白,快,并非一种,而有更多方式。自己不过是新发现一种。

典籍浩如烟海,雷少轩看得头昏脑胀,心烦意乱,干脆放下武功典籍,浏览起前辈高人轶事录。

许多高人喜爱游历大陆,往往也喜欢记录所见、所闻、所经历之事。

困于死囚营、前锋营,少有外出机会,孤陋寡闻,看这些书,雷少轩自然觉得很有意思,看得津津有味。

一次,雷少轩偶尔看到抱朴子前辈记录一场暴雨时,写道:“慢至极,不动如山;快至极,如迅雷虚空;缓至极,如水如影,包容万物。水至柔至缓,摧山裂石。”

这句话意思很简单,水至柔却克万物。

雷少轩心念一动,所谓无坚不破,唯快不破,水至柔却克万物,到底快能破水,还是水柔能克快?

雷少轩沉吟片刻,拿起一块小石头,往深潭水面甩了出去。

石头并没有沉入水潭,在水面弹落几次,飘到对面。

雷少轩灵光一闪,石头极快,水静柔,却能将石块甩出去。

雷少轩拿着刀,往水里划出一刀,这一刀,由静到极快,划出一个圆圈。

雷少轩若有所思,似有所悟。

来到瀑布激流下,将刀划入喷涌水流中,刀开始总被水流冲击,身体站立不稳。

随着刀划越来越快,越来越圆滑顺畅,雷少轩受到水流冲击越来越小,站立越来越稳。

最后,滚滚喷涌而下的激流,被刀划过甩出,而雷少轩依然稳立激流之下。

雷少轩大喜。这意味着如果水流是刀,将会被雷少轩甩出去。

带着这股运刀用力的韵味,雷少轩练起了三十六式。

不再一味求快,启刀时,极慢极柔,急速出刀。

缓如水,猝然如雷。

雷少轩水里练刀多日,习惯了留有余力的运刀法门,因此轻松地完成新的三十六式刀法。

雷少轩知道自己已然突破了原有的刀法。

激动、狂喜,忍不住仰天长啸,顿时声彻云霄。

雷少轩刀法得高人传授,无数次生死搏杀,加上悟性奇高,虽年龄不大,却俨然成为刀法大家。比整天练刀,却未经杀戮的所谓行家不知高明多少倍。

刀法自悟,自然很快得心应手。

深潭鱼龟却倒霉了。

原先雷少轩一刀,如雷如电,不过能破开水面,划出一道水沟。如今雷少轩水中一刀,由慢到快,似缓实急,猝然挥出,非一味凶狠,变得雄浑厚重。

一刀出,竟有翻江倒海、瀑布倒流之意,满潭鱼虾翻浮水面。

……

“这是什么刀法?这也能叫刀法?”苏平不以为然问道。

雷少轩缓缓起刀,缓到极致。

温柔如水,骤然挥出,似圆而收,似电而消,煞是好看。

“这也叫刀法?不如叫舞刀?或者叫美人舞?”方霞看着雷少轩,满脸不屑讽刺道

“两人,上!”雷少轩微微一笑,喊道。

苏平一跺脚,拔剑而击,似天外飞仙。

苏平也是练气三层修为,剑如闪电,破空而来。

苏平以为雷少轩一定会躲避、搁架或者回攻一刀,雷少轩却迎着剑,似缓实急启手一刀,顺着苏平的剑划出圆弧。

尽管速度依然比苏平慢很多,然而雷少轩是随手近身出刀,距离极短,足够雷少轩出这一刀。

苏平没有感觉到雷少轩刀的力量,只觉手里的剑被一道柔和的力量缓推一边。

苏平猝然全力一击,刀剑相击,却悄然无声亦无光,恰如女孩扑入爱人怀中,被轻挽柔抱,无声无息,唯有深情。

刀剑相击刹那,那道力量柔若清风,挽上了剑;刀剑分离时,那道力量骤然硬如磐石,将剑猛然砸出。

剑被砸飞,顺势将苏平身体带倒。

苏平身体完全倾斜,露出空挡,刀光一闪,雷少轩将刀架在苏平脖子上。

雷少轩满脸微笑,这一刀,苏平几乎无还手之力。

突然,雷少轩觉得身后剑风摇曳,雷少轩本能地回手一刀。

“当”一声,刀剑相击,星光点点迸发四射。

正是方霞趁雷少轩不备,猛砍一剑。

这丫头竟然偷袭?雷少轩微恼,却忘了是自己自信满满,让两人一起上的。

趁雷少轩立足未稳,方霞紧接着几剑打乱雷少轩节奏,飞起一脚将雷少轩踢倒在地,得意洋洋道:“凡人剑法再高明,还能高到哪里去?”

雷少轩不答话,闭眼沉思片刻,挥刀迎向方霞。

方霞的剑,快!

雷少轩勉强抵挡,身体无法跟上方霞的节奏,新刀法仍然没有融汇贯通,很快被方霞击倒。

并非新刀法不济,方霞剑太块,为躲闪及防守,新刀法节奏被打乱,失去新刀法的本意。

雷少轩沉思半晌,摆开架势,练了三遍三十六式新刀法,找回新刀法感觉,对方霞喊道:“丑丫头,上!”

“丑丫头?”方霞闻言勃然大怒。

方霞气急,快剑如狂风,似骤雨,她要把雷少轩搅碎。

雷少轩如落叶风中飘摇,苦苦支撑。

“切,本姑娘貌若天仙,敢诋毁者,杀!”方霞得意洋洋,一脚踩在雷少轩屁股上。

雷少轩闭眼沉思,细细体悟新刀法,跃起练习数遍。

“歪鼻子的方霞姑娘,快上!”雷少轩喝道。

“我……砍死你个臭男人!”方霞气急败坏。

方霞、苏平轮番上阵,要砍死浑身上下都是臭嘴的雷少轩。

雷少轩依然被打到,然而,雷少轩信心越来越足。只要节奏不被打乱,支撑的时间便越来越长,甚至还能反击。

连着好几天,方霞和苏平都被雷少轩拉着练刀。

尽管不满,侍候雷少轩是她职责,再累再苦,方霞却也没有推脱,嘟嘟囔囔地尽心尽意陪着练刀,嘴里不忘挖苦:“本姑娘喜欢虐喜欢找虐的人!”

雷少轩只瞥一眼,道:“丑丫头。”气得方霞暴跳如雷,苏平抿嘴而笑。

雷少轩支撑的时间越来越长,终于有一次,雷把刀架在了方霞的脖子上。

“方霞、苏平你们一块上!”雷少轩大喝一声。

雷少轩如山如岩,方霞、苏平如风如蝶,围着雷少轩转,再也无法撼动。

雷少轩刀慢如翰海烟波,至柔却无穷无尽;缓如洪流翻滚,无法阻挡;急似骇浪滔天,风雷闪动,摧枯拉朽。方霞苏平只有招架之功,再无还手之力。

雷少轩打得兴起,顺手一刀,往方霞屁股拍去,他是故意的。

方霞数次故意让他难堪,心里颇有些恼火,决意让方霞吃些苦头,当然是用刀身拍。

一剑惊鸿,倏忽而至,“当”一声,击在湛青刀上,蓦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天外飞仙,把雷少轩震退一步,却又忽然飘在雷少轩面前。

“飞剑!”苏平眼眸微缩,惊叫道。

离水仙子和一个年轻女子正站在场外。

边荒岁月 第一百零九章 师姐

这女子身穿宫装绿裙,身材婀娜,眉清目秀,瓜子脸,甚为俏丽,可惜半边左脸长满疙疙瘩瘩凹凸麻点,似乎被酸水腐蚀过一般。

雷少轩急忙叫:“师父,你来了。”

离水看着雷少轩,颇为惊奇道:“没想到一介凡夫,竟能与两个练气三层弟子打成凭手!”

苏平、方霞上前拜见,不敢开口。

“这是你五师姐陆灵!”离水对雷少轩道。

“是三师姐!”陆灵撇撇嘴道。脸上颇有些不满。

“参见三唔…嗯…师姐。”雷少轩不明所以,不知道该叫三还是五师姐,含糊道。

“叫三师姐。”陆灵瞪着眼睛,看破雷少轩的狡猾伎俩。

“是,三师姐。”雷少轩偷瞥离水仙子,颇为尴尬。

离水摇摇头,不愿意解释。

“我终于有个师弟,再叫声师姐我听听,我可是有赏。”

陆灵洋洋得意,手拿一颗丹药摇晃着。

“三师姐好!祝三师姐芳龄永驻,仙道有成,事事顺意……子孙满堂!”雷少轩眼睛发亮,盯着陆灵手里的丹药,半真半假随口道。

陆灵目瞪口呆,道:“师弟,好……无……耻。”猛然捂住嘴巴。

离水脸微红,再次认识自己的弟子,摇摇头。

雷少轩言语放肆毫无顾忌,苏平、方霞早见怪不怪,牙酸暗笑,祝子孙满堂?

雷少轩厚脸皮,颇有些无耻,离水心里却无恶感。

无耻也是自己弟子。再说最无耻的一次,自己已经在鸿尘大殿见过,如果一次无耻卷走宗门高层小半身价,再无耻又如何?

此次无耻不过是小无耻,再小无耻也能卷走陆灵的清尘丹。

离水忽然觉得似乎无耻也不是那么让人难受。呜呜,无耻能传染?

“这是清尘丹,可洗筋易髓,能更好吸收灵气,最适合你如今的身体。你师姐算是有心了。”离水颇为高兴道。

苏平、方霞羡慕地看着雷少轩。

人比人,气死人。

内门弟子随手便是清尘丹,外门弟子累死累活攒不齐一颗。

雷少轩心内感动,立时明白这个便宜三师姐嘴上厉害,实则豆腐心肠。

“与师姐初次见面,一件小小见面礼,请师姐多多关照!”雷少轩将一块暖玉髓拿在手里,递给陆灵。

方霞、苏平见状顿时嘴巴大张,都能塞进一个鸡蛋。

尽管是外门弟子,她们却也知道暖玉髓的珍贵。一块暖玉髓能买一万颗清尘丹。不,十万颗清尘丹,凡间,可买一座大城。

陆灵愣住,看着雷少轩,吃吃道:“你可知暖玉髓的珍贵?”

雷少轩不以为然,嗤道:“再珍贵的东西,也比不上师姐的心!”

此话有歧义。

陆灵顿时脸红,却不以为意,啐一声,喜滋滋伸手抢了过去。

原本陆灵对离水收凡人为徒,颇有微词,不过既然此人已成为自己师弟,当然要关照,为此特意准备一颗清尘丹。却未曾想,师弟一见面,便让自己成为内门首富。

陆灵未曾见过哪个内门弟子有如此珍贵之物,她尚不知雷少轩富甲太一宗。

“你整日练刀,不回天灵峰,给你的典籍读得如何?”离水看着雷少轩正色道。

身为老师,传道、授业、解惑,天下皆然。此凡人徒弟却只练刀,不找自己。

严师出高徒,雷少轩不来找她,她便上门督学。

太一宗三大经书。《太一玄真经》,讲述灵气感知及引灵入体;《太一玄灵经》讲述化液成丹;《太一玄虚经》讲述丹化婴。

入门需学习《太一玄真经》,从灵气感知开始。

“师父,我已感知灵气!”雷少轩恭敬道。

这表明雷少轩已经熟读,离水面露宽慰之色。

“好!”离水闻言,微笑道:“如此快感知灵气,殊为不易,毕竟你入门有些晚。下一步为引灵入体,《太一玄真经》有详细述解,你需细细体会。”

雷少轩看着离水,犹豫道:“师父,《太一玄真经》讲述灵气感知及引灵入体,之后如何修炼?”

“修士成丹前,均为修行积累,讲究心无旁骛,一心修行。成丹后,首要感悟,修行次之。你不可好高骛远,一心修行积累。”离水看着雷少轩,耐心道,“既然已经感知灵气,当即刻引灵入体,不可荒废时日。”

离水误解了雷少轩的意思。

其实雷少轩所问正是引灵入体,不过雷少轩心中引灵入体与离水认为的不一样。

离水认为能感知灵气,应该立刻引灵入体,无需等待。

雷少轩因为身具五灵根缘故,一直心有疑惑,疑惑来自禁灵沙漠内,五灵为他献补五灵生机的次序。

人人皆曰五行为金木水火土,金为首。

然而,当日五灵为他献补五灵生机之时,却是木为首。

连日来徜徉书海,因为五灵之故,凡涉及五行的典籍,雷少轩都忍不住细细阅读。

然而,几乎所有典籍都没有五行次序描述,关于五行之初只有寥寥几字:初,五行生混沌,阴阳分。

这是雷少轩迟迟不引灵入体的原因。

雷少轩受袁文伯教导,习惯事前有准备,有谋略,不要稀里糊涂。不清楚五灵根与引灵关系,便贸然引灵入体,心里总觉惴惴不安。

雷少轩看着离水,忍不住问道:“师父,五行杂灵根,是照五行次序一一引灵入体,还是将五行灵气不加区分一体引入体内?”

“有何区别?”

离水看着雷少轩,沉吟片刻道:“无论按次序引灵或一体引灵,最终都需让体内五灵气平衡,方可化液成丹。如此说来,一体引灵入体岂不是更快?又何必区分五行次序?”

然而,五灵依次为他补充生机的事情,始终萦绕心头,离水解答并没有解决心中疑虑。

雷少轩忍不住又问道:“灵气入体后有何感觉?”

“你试一下不就明白了吗?”陆灵忍不住嗔道。

师弟连修行都没有入门,偏偏如此多的问题。

离水看着雷少轩。

雷少轩问这句话,似乎含有深意。

离水沉吟片刻道:“据我所知,所有五灵根修士,都是将五行灵气一体引入。结丹时,五行灵气须一一化液,单灵根修士只需单灵气化液,五行修士结丹修行时间是单灵根修士五倍。大多修士寿命未修至结丹,便已陨落。”

离水微叹一口气道:“宗门不少金丹修士身具双灵根。也都是修习《太一玄真经》入门,无人探究按次序引灵或者一体引灵的区别。想来五灵根与双灵根除了数量外,其余没有什么不同。”

离水看着雷少轩,缓缓道:“五行修士很难结丹,更遑论你寿命只有一半,按常规是无法支撑到结丹,你不妨打破常规,按五行次序分别引灵入体。”

离水看着雷少轩正色道:“引灵入体不可逆。一旦错了,灵根损伤,无法恢复,须慎之又慎。”

不得不说,雷少轩碰到了一个好师父。

有担当,有决断,因材施教,没有离水此番话,雷少轩只能按照常规修行,一体引灵入体。

正是离水这番话,让雷少轩走上正确的修行方向。

方向比速度重要。

“师父,何为灵根?”雷少轩好奇地问道。

“一介连修行都未入门之凡人,不好好修行,偏如此多好奇心!”离水哼一声。看了雷少轩一眼,缓缓道:“我也不确定灵根是什么!”

此言一出,陆灵、苏平、方霞都愣住了。

灵根几乎是修行最基础、天天挂嘴边的词。

内门弟子之所以让人羡慕,无非是有好灵根。外门弟子天天嘴上说的多是:我要是有好灵根,如何如何云云。

“所有修士都知道,生有灵根,才可感知灵气,方可修行,却从来无人问灵根到底是什么。”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章 引灵

陆灵、苏平、方霞竖起耳朵。

“无灵根无法感知灵气,就此点而言,灵根是修行之根。然而我却曾听闻,灵根亦称慧根。”

众人闻言,若有所思。

离水缓缓道:“修真亦称修道。何为道?道可道,非常道。反之,不可道,乃常道;不可道,则须悟道。因此,灵根为慧根,乃是悟道之基。灵根并非感知灵气,而是感知‘道’。”

陆灵似懂非懂,苏平、方霞一脸茫然,雷少轩却明白。

离水是说,“道”如果可以解释,这种“道”就不是正常的“道”。“道”不可以解释,才是正常的。既然不可以解释,那么只能靠悟。

灵根并非感知灵气,而是悟道的根基。

虽是凡人,雷少轩悟性却是顶尖的,远非陆灵、苏平和方霞能比。

“既然灵根乃慧根,岂不是灵根越全,越有利于悟道?”雷少轩不由自主问道。自己可是五灵根,最全的灵根,心里有些自得。

“刚才所说不过一家之言,怎可全信?何况,灵根可用不可说,何必深探究?”离水瞪着眼睛道,“不好好修行,专门钻牛角尖。”

雷少轩苦笑道:“师父,心有疑问,无法安心啊。”

“为何世间有五行?为何不是六行?四行?”雷少轩不甘心问道。

“五行乃天根,天地初始便有之。五行聚生混沌,混沌化万物。”离水耐心解释道,“五行天生,亦为万物之本。”

“五行聚生混沌,如何聚而生之?”雷少轩敏锐地问:“是否五行次序不同,所聚结果会不同?”

“所谓‘五行聚,生混沌’一说,层次境界太高,也许永远无法知道。”

离水看着雷少轩,摇摇头道:“修道靠悟,却不可言。‘五行聚,生混沌’之境界,无法言表,修行到了方可明白。”

离水心里暗叹,她明白雷少轩为何如此探根究底。

大多数修士,于宗门内修行,只需按部就班,一步一步修炼,修行到何种程度,自然有宗门或者老师指导下一步修行。

宗门内修行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修行体系,只要身在宗门,就不必担心下一步修行之路,只需专注当前。

雷少轩不同,他只有三年的内门弟子资格。

其实,离水和雷少轩都明白,所谓三年内门弟子资格,不过是享受三年的内门弟子福利,对修行而言,并无多大实际意义。

正常的三年修行时间,连练气三层修为都有可能达不到,充其量不过是入门,有多大意义?三年后离开宗门,届时一切修炼只能靠自己。

因此,雷少轩必须趁内门三年,将所有修炼问题尽可能弄明白,而不是如如其他宗门弟子一样,按部就班,修炼到哪一步,查阅典籍或者找老师释疑。

三年后,雷少轩就没有老师,无法查阅修行典籍,甚至连宗门都无法进入。

离水明白雷少轩的处境,尽可能将各种修行问题讲明白,无论问题是不是当前雷少轩需要的。

……

离水对雷少轩道:“今晚,你开始引灵入体,让师姐来守护你!”

夜,静悄悄。

灵泉位于天灵峰石壁下一个石洞里。

洞外。

月光如水,洒在石壁上,发出柔和、静谧的银光。

洞内。

温暖、湿润的空气,让人感到心旷神怡,一泓清冽泉水翻涌,泉上白气成雾,灵气氤氲,聚在泉水表面。

雷少轩坐在泉水旁边一块苇编蒲团上,平心静气,元神感知周围一切。

山洞内颇为空旷。

石壁下,长满各色香草繁花,香草苍翠碧绿,繁花姹紫嫣红,很是茂盛;清冽的泉水水面上,漂浮着数片莲叶,几朵含苞翠荷傲立,顿时让泉水生机盎然。

陆灵坐在泉边不远一块青石板上。微闭双眼,眉清目秀,乌发垂胸,脖子细高,肩若刀削,高耸胸口,皮肤细腻柔润,活脱脱一位美人,半边脸却是凹凸不平麻点。

雷少轩不由心里叹了口气。

“不专心修炼,却只顾看我,要不要我把你眼睛挖出来!”陆灵闭着眼睛嗔道。

“师姐好美!”雷少轩打着哈哈道,补充道:“仙子一般。”

陆灵脸微红,也不知道生气还是羞涩,雷少轩赶紧收敛心神,专心修炼。

雷少轩又看到了五色灵气,熠熠发光,活泼跳脱如稚童。

雷少轩心里欣喜,倍感亲切。

雷少轩小心翼翼,用神念轻触,牵引着一缕青色木灵气从百会穴引入,注入丹田。

青色木灵气丹田内弥散开来,如同一缕青烟注入浩瀚星空,消失不见,甚至没有泛起一丝涟漪。

雷少轩心里慨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将星空填满,化液结丹。

怪不得修士动辄修行百年千年,一缕缕青烟填满星空,需要的时光何止百年千年?

青色木灵气逐渐被牵引,凝聚头顶,沿着身体往下。

雷少轩不再刻意牵引灵气走特定线路时,任由木灵气自行运转,木灵气忽然被肝吸引,注入雷少轩丹田,消失不见。

雷少轩发现,不牵引灵气走特定线路,肝会牵引木灵气,聚集成股,汇入丹田,源源不断,自行运转。

雷少轩是个随性随心之人,不控制也能运转,自己何必多此一举,任由肝自行运转。

道法自然,不是随便说的,可惜很多人嘴上说,却无行动。

灵气入体让身体兴奋起来。

尤其是肝,仿佛回到母胎,被温暖的灵气包围,肝的感觉如此舒服、美妙甚至销魂。

雷少轩又小心翼翼地牵引冰蓝色水灵气。

也许是受肝的影响,水灵气在头顶聚集,沿着身体往下,立刻被肾主动牵引。

雷少轩解剖过尸体,知道肾无比脆弱。

如今肾仿佛不属于自己,成为他的孩子。雷少轩感觉到肾如此温暖、美妙,如此有力却又如此让人感觉怜惜。

水灵气注入丹田,迅速弥散,却没有消失,而是卷住从肝注入的木灵气。

木灵气被包卷,无法弥散,带着水灵气往前冲,在丹田内形成一个漩涡。

很快,漩涡越转越快,将所有木灵气及水灵气全部卷入。

漩涡自行转动,所有注入丹田的灵气都被卷入,再无一丝弥散。

雷少轩有些吃惊,更隐隐感到庆幸。这种情形与离水描述完全不同。

离水曾说道,灵气入体后,聚于丹田,直至化液成丹。而雷少轩灵气入体 却形成漩涡。

尽管这种现象与离水所说完全不同,雷少轩却隐约感觉到自己才是对的, 因为此情形与五灵献补生机的情形完全相同。

五灵秉天道而生,五灵即天道,怎么会错?

白色泛红光火灵气从头顶引入,进入心脏,雷少轩心猛然被针刺般剧痛,瞬间却又被火热洪流覆盖。

心脏突然变得强壮有力,如铁铸铜浇。雷少轩感觉力大无穷,仿佛一拳能将天空打裂,美妙的感觉,让人魂飞天外。

火灵气注入丹田刹那,仿佛烈火烹油,剧烈然烧。

火没有扩散,被旋转的漩涡卷入,白里透红火灵气,与青色、冰蓝色的灵气混合,在漩涡里燃烧、沉浮、旋转。

土褐色土灵气注入,脾变得山一样厚重,雷少轩觉得身体如山如岳,能亘古永恒。

土灵气注入丹田。

丹田内的漩涡越来越块,已经分不清颜色,漩涡快得无法捕捉,只要雷少轩用元神看一眼丹田,就觉脑袋剧痛,如刀割一般。

雷少轩知道自己块撑不住了,却知道无法停下。雷少轩咬着牙,强忍脑袋的剧痛。

暗金色金灵气被迅速牵引,从肺部注入丹田。

漩涡越来越快,并且迅速扩大,席卷了整个浩瀚的丹田星空。

漩涡的中心,却逐渐缩小,并形成一个点,整个漩涡绕着这个点旋转。外沿速度变得缓慢,最外沿弥散消失。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一章 持护

旋涡自行运转,如浩瀚虚空,缓缓旋转的星云。

看似缓慢,实则瞬息万里,星云周围一切风暴、星陨、微尘都被卷入,挣扎不开,连星光都无法逃脱。

旋转,如虚空饕餮巨嘴,扯动全身血肉。

雷少轩大惊,然而元神微微往旋涡深处探去,便如同脑髓活生生切掉一块,消失在旋涡之中。

元神被旋涡撕成碎片,化为尘埃。

雷少轩大叫,双手抱头。

痛,撕心裂肺般痛。

剧痛,抽筋扒皮,如同将全身肌肉一条条撕下。

如同铁锤不停砸骨,砸烂脑袋。

身心、血肉、魂魄、元神……所有一切扯烂撕碎,投入茫茫旋涡之中。

洞里灵气剧烈翻涌,雷少轩全身表面处处开裂,似处处渗水漏破的木桶,浑身鲜血淋漓。

雷少轩无力挣扎,眼睁睁看着身体即将崩溃、爆裂,意识模糊,无痛无悲,陷入绝望。

忽然,雷少轩觉得身体微微清凉,一股微弱力量注入丹田,牵引自己的旋涡,试图让旋涡停下。

然而这股力量就如一根细线,试图牵挂一辆狂奔的战车,很快被扯碎,断裂,消失。

陆灵正抱着雷少轩,胸口贴着他的后心,往丹田注入灵力,试图控制雷少轩的灵力运转。

然而,相对雷少轩浩瀚的灵力旋涡,陆灵输入的灵力,不过是缕缕青烟,至多是股股青烟,在浩渺星空中,泛不起一丝涟漪。

陆灵灵力枯竭,昏迷过去。

绝望危急之时,一股雄浑浩荡的灵力洪流猛然注入丹田,灵力迅速沿着旋涡蔓延,化为片片力量,如刹车盘一般,死死覆盖旋涡。

离水闪现洞内,两只手掌抵在雷少轩后心,往丹田输入灵力。

旋涡微微减缓。然而,五股不同颜色的灵力,仍不停地汇聚、注入,在缓缓旋转的旋涡内堆积、挤压,灵力浓度越来越大,颜色缓慢加深。

雷少轩丹田内旋涡虽然变缓,却依然无法停止。

离水苦苦支撑着,脸色铁青,摇摇欲坠。

此时,天灵峰上空,乌云团团翻滚,黑云压城,闪电在沉沉夜空闪烁,雷声隐隐,压抑着狂暴,在蓄势。

狂风大作,摧石裂谷,折树摧花,万兽飞禽簌簌发抖。

暴风雨要来临。

“什么人在宗门内渡劫?最近没听说过本宗有人要渡劫。”掌门千鹤子心中纳闷,眉头微皱,“难道外人偷入太一宗门?或者灵兽?”

“不好,这是窥天劫!”

红尘大殿深处,一个中年人眼眸微缩,目光注视着天灵峰。

如果雷少轩能听到这个声音,一定能够认出,正是这个人,让他卷走宗门高层小半身家。

窥天劫非力劫,无法靠外人帮助抵挡,或许只有窥天道之人能。太一宗没有这样的人,或许全天下有,自己却没有听说过。

中年人叹了口气。

狂云翻滚,暴雨倾泻如柱,雷光闪闪,闪电隐隐,天灵峰如黑夜深海中一处礁石,屹立不动。

突然,一道巨大白光劈落,伴着轰隆隆声音,向雷少轩劈来。

闪电光亮如昼,带着冷酷、狂暴、心悸的力量,要摧毁一切敢于窥视天道秘密的蝼蚁。

一介凡人,如何抵挡雷电?

无罪于天,无罪无他,无罪于己,不是说天道最公吗?难道天也要灭无辜吗?我有何罪?

雷少轩心里怒吼!眼睛闪出一滴泪水,缓缓闭上。

心底一阵绝望。

眼看雷少轩及所在天灵峰要在闪电中毁灭崩塌。

突然,黑夜中,一道微光遽然闪过。

微光化为一方青铜罗盘,撕裂虚空,出现在天灵峰夜空,将天灵峰笼罩,粗大的闪电击中罗盘,星光爆闪,骤然四射消失。

夜空万里,星光闪闪,一切风平浪静,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洞口微闪,一个中年人蓦的出现洞中,袖袍挥动,洞内灵气一扫而空。

丹田没有灵气注入,旋涡缓缓变慢,稳定下来。

雷少轩睁开眼睛,顿觉浑身剧痛,头胀欲裂,忍不住闷哼一声。

“我这是怎么了!师姐和师父怎么了?”雷少轩心有余悸,有气无力急切道。

“灵气入体太快,远超承受之力,身体几乎爆裂。你师姐为救你,脱力昏迷;你师父金丹中剧毒被迫封印,为救你,被迫解封金丹,毒蔓金丹。你窥透天道,引来窥天劫,毁我周天罗盘。”中年人看着雷少轩,缓缓道。

心里颇有些感慨。

如此大代价,也不知雷少轩窥了什么道?一介凡人能窥什么道?这回算是亏老本。

“您就是鸿尘大殿在我耳边说话的人?”雷少轩心里暗惊,恭敬道,“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贫道飞霄。你将太玄剑送回,安葬我师伯华尘尸骨,贫道还未感谢你!”中年人摆摆手道。

竟然是宗门前辈,雷少轩心怀惴惴道:“前辈前来,所为何事?”

“你是如何引灵入体的?……”飞霄急切问道。进入石洞,他已然明白雷少轩正引灵入体。

话音未落,飞霄心头掠过心悸的感觉。

飞霄神念中,仿佛山崩地裂、天地毁灭的情形要出现,心头乌云翻滚,电闪雷鸣,空中一个隐约的声音,喃喃警告,一种全身无力、手脚瘫软之感弥漫,仿佛下一刻就被天地抹杀。

“窥天劫。”

飞霄心头一惊。

窥天劫,意味着有人窥视到了天道之秘,为天地不容,比如雷少轩。

飞霄未曾窥得一丝天道,否则修为也不会停滞千年无寸进。未窥天道,怎么可能度过窥天劫?

“我引灵气入丹田,丹田内……”雷少轩缓缓说道。

雷少轩开口刹那,飞霄心头雷声越发剧烈,隆隆震荡。

雷少轩已经度过窥天劫,再来窥天劫将全部由飞霄承受。

而且,二次窥天劫乃是阴雷劫,自心头起,由心头受,不显于外。

阴雷击身,内火焚身,外人外物都无法帮助自己。

非凭己身悟,妄图窃取他人所窥,还指望外人外物相助,天下哪有如此好事?

阴雷隐起,飞霄心头剧痛,急忙喊道:“停、停、停!不必说,不要说,不能说……”

雷少轩不明所以,话出一半,正想说完,忽然心头一阵迷茫,冥冥中,天音渺渺,充塞胸口,堵得无法说出话。

飞霄明白了,这是雷少轩造化,任何人都不可能得到,雷少轩也不可说。

天道渺渺,可悟不可传,不可言。

任何人要想窥视天道,只能靠自己。

飞霄有些丧气,看着雷少轩甚至有些嫉妒。目光闪过陆灵和离水身上,心头一凛,自己失态了!

陆灵、离水不惜己身,护住雷少轩,无有所图,自己却生贪嗔之念。

心里微叹,枯坐千年未寸进,道心焦躁,如此以往,必坠落深渊,道心还需历练。

此后,飞霄将入红尘。

洞口闪过两道人影。

天雷子、千鹤子出现在石洞里,看到飞霄,大吃一惊,急忙行礼。

飞霄心情不佳,摆摆手。

“此事到此为止,不许问玄青任何问题。下封口令,不许打听、过问,对外称离水渡劫,受重伤。”言毕,闪身转眼不见。

天雷子耳边响起飞霄传音:“暗中保护雷少轩,不许任何人干涉他的事!”

天雷子有些吃惊,看着千鹤子。千鹤子向他点点头,显然也得到传音。

上古时代,灵气浓厚,修士如云,几乎人人能修到金丹。

如今灵气稀薄,人体羸弱,雷少轩明白,五灵天生,模仿五行献补生机的方法引灵,应该便是上古时期引灵的方法。

不过,此法灵气输入过快,远超如今修士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好在雷少轩修出元神,可以控制牵引灵气速度。

开始没有意识到灵气引入过快的问题,如今知道,减少引入速度,便能减缓丹田旋涡旋转速度。

谁说五行杂灵根修炼速度慢?雷少轩心里颇有些得意,老子怕速度太块!

心里后怕,如果不是陆灵持护,唤来离水,自己已然爆体。

再次见到陆灵已是半个月之后。

“多谢师姐救命之恩。”雷少轩感激道。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二章 弟子

“说这个干嘛?谁叫你是我师弟呢。”陆灵霸气地挥挥手道:“记得噢,我是三师姐!”

雷少轩有些哭笑不得,心里一阵温暖。

“师父中毒是怎么回事?”雷少轩看着陆灵,心里有些不安道。

“师父中的是金丹之毒。”陆灵神色黯然道,“有三年了。”

离水外出探险,与人争斗,被对手下金丹之毒。

金丹之毒,顾名思义,专门针对修士金丹,乃是上古之毒。

金丹为修士之根,不与骨肉相连,药石不抵,无药可解,只能自行驱除。

然而,此毒诡异无比,如附骨之疽,与金丹纠缠,不分你我,根本无法去除,只能封印。

金丹封印,离水变得与凡人无异,无法动用灵力。

为救雷少轩,离水被迫解封,这意味着金丹不设防,剧毒肆无忌惮侵入、泛滥,中毒更深。

一旦金丹完全被毒污染,离水就只能放弃金丹。

金丹修士寿有千年,失去金丹,便不是金丹修士,寿命不过数百年,离水已经两百多岁,意味着顷刻间烟消云散。

救雷少轩,等于离水用自己的命,换雷少轩的命。

幸好,飞霄及时赶到,重新封印离水金丹。

“我只是凡人,只剩一半寿命,师父为什么这么做?”雷少轩心有戚戚,惴惴不安道。

见惯生死,雷少轩心冷如铁,视钱财如粪土,却最怕欠人恩情,此刻心里十分不安。

“师父视弟子为己出,无论仙凡。”陆灵瞪着雷少轩,恨恨道:“要是师父出事,我杀你,然后自杀!”

说完,转过身,低低抽泣。

雷少轩闻言不知所措,慢慢走到陆灵跟前。

犹豫片刻,雷少轩轻轻楼住陆灵耸动的双肩,搂到怀里。

抽泣声越来越大,不一会,陆灵抱住雷少轩,嚎啕大哭起来。

陆灵身体温暖、柔软,散发着沁人的体香,耸动的双肩,让雷少轩感到心疼,冰冷的心,被泪水融化。

雷少轩眼睛湿润,搂紧陆灵,安慰道:“宗门前辈法力高深,师父会没事的。”

陆灵哼地一声,一把推开雷少轩,嗔道:“死玄青,师姐的便宜你也占?”

雷少轩尴尬,脸红。

他已然不是懵懂少年,刚才确实有些冲动。冲动是魔鬼。

“师父现在怎么样了?”雷少轩急忙岔开话题,看着陆灵,关心问道。

“师父需要闭关。你这段时间的修行,我来管。好好修炼,不许偷懒。”

“我才入门,不需要关照太多!”雷少轩看着陆灵,犹豫道,“天辰峰还有其他师兄弟吗?让他们管我就行,你伤刚好,先好好修养。”

“你别管我!”陆灵闻言脸色冰冷,道:“天辰峰只剩你和我。”

原来,离水共收过五位弟子。

金丹之毒,让离水无法用法力,自然无法继续教导弟子。

几个弟子却正好处于进阶关键关口,没有法力,就无法为弟子寻找进阶之物。

为了弟子前途,离水让他们离开自己,拜入他人门下。

离水天资卓绝,修行天才,不到两百年,便修成金丹,然而时乘运蹇,中金丹之毒。

离水弟子,也几乎都是天才。

大师兄沈浩被千鹤子收入门下,如今已经筑基七层,公认内门第一。

二师兄唐雨晨离开后,拜入天南峰,修为是筑基五层。

三师兄不愿离开离水,一人一剑,在外游历,寻找传说中金丹之毒解药。

四师兄和陆灵一样是孤儿,自小被离水收养,死活也不愿离开,如今也在外闯荡。

“那两个人在天辰峰除名了。以后我是三师姐,三师兄是大师兄。”陆灵看着雷少轩握着拳头道。

“师父会生气的。”雷少轩微微一笑道:“师父为他们好,让他们离开,不能怪他们。”

“离开天辰峰,就是叛徒,我不会理他们的。”陆灵冷冷道:“当他们面,敢叫我五师姐,看我不……”

看着雷少轩一言不发,不由兴趣缺缺。

陆灵忽然叹口气,幽幽道:“算了,离开就离开吧。他们继续留下,也是耽误了。三师兄战力最强,原先修为跟他们相仿,如今已经被拉开。为了不耽误三师兄,估计不久,师父就会帮他另找师父,强令离开。”

陆灵看着雷少轩,认真道:“如果金丹真人门下弟子少于三个,要么继续收徒,要么让出所在山峰。师弟,你不要离开师父好不好?”

陆灵叹了口气,红着眼睛道:“三师兄离开,只剩我和四师兄,如果你也离开,师父就只能让出天灵峰,师父会伤心的。你不要离开,你修炼所需,师姐给你找!”

“我永不会离开你的。”雷少轩看着陆灵,安慰道:“地老天荒,沧海桑田,海枯石烂。”

陆灵听罢,满脸通红,柳眉倒竖,杏眼圆睁。

“好你个登徒子,敢消遣师姐?”

雷少轩见状,陪笑道:“玩笑,开个玩笑。”

赶紧举手立誓:“我永远不会离开天灵峰,拜入他人门下修行,如违此誓,道心破碎,永为凡人。”

陆灵脸色稍缓,接着呸道:“死玄青,胡思乱想,不好好修炼,道心不碎,也永为凡人。”

雷少轩本想说,自己只有三年内门资格,看着陆灵伤心,有些不忍,为了让陆灵开心,口不择言,有些放肆。

“你如今练气几层?”陆灵平静下来,问道。

“练气一层。我日夜苦修,半月有余,”雷少轩得意洋洋道,“终于达到练气一层修为。引灵入体,罚筋洗髓,灵气外露,难道你没看出来吗?”

陆灵撇撇嘴,有些不屑道:“看不出来,灵气也没有外露。能引灵入体,便是练气一层,不用苦修。”

陆灵抓住雷少轩的手,不容分说,一股灵气往丹田探去。

雷少轩哭笑不得,师姐够粗暴。

丹田乃修士最大的秘密,哪能随便让人窥视?不过雷少轩此刻却很感动。

陆灵把他当最亲近的人,才会这样毫无顾忌地关心,无丝毫的戒备。

雷少轩元神清晰地看到,一股冰蓝夹着金色的灵气,从陆灵手心发出,探入雷少轩丹田,被丹田漩涡卷入,瞬间消失得无影无终。

雷少轩暗笑,原来师姐是金水灵气。

金灵气锋利,水灵气冰冷,怪不得脾气粗暴。

灵气莫名其妙消失,陆灵不甘心,猛然加大灵气。

灵气骤然增大,一阵疼痛,雷少轩忍不住发出“啊”一声。

“怎么了?”陆灵道。看着雷少轩惨白的脸,担心道:“玄青,你的丹田似乎空荡荡的,感觉不到灵气。”

陆灵竟然没有发现灵气漩涡?

丹田漩涡是雷少轩最大秘密,既然没被发现,雷少轩含糊道:“师姐,我已经练气一层巅峰。大概是五灵根缘故,相互抵消,看不到灵气外露。”

“外门有位五行杂灵根长老,筑基一层,一眼能看出来。”陆灵沉吟道。

“也许修行不到家,以后才能看出来了。”雷少轩道。心中暗喜,看不出来,岂不是别人眼里,自己永远是个凡人?

“既然练气一层巅峰,来,咱们打一架。”

陆灵不容分说,拔出剑道:“我把修为压到练气三层。”

“师姐,你可够看得起我,我才练气一层。”

雷少轩苦着脸道:“想揍我出气就明说,我十分乐意给师姐出气。”

“呸,不正经。我见过你跟苏平、方霞比试了。方霞可是练气三层,也不是你对手。”陆灵红着脸道。

能一样吗?她们几乎没什么经验,你堂堂内门弟子可是杀出来的。

雷少轩心里诽谤着,不情愿地拿出刀,看了一眼陆灵,猛然猱身而上,闪电般划出一刀。

刀风凌厉,划出凶狠的弧线直奔陆灵而去。

“卑鄙偷袭!”

陆灵一声轻笑,轻盈扭身,让过刀锋。

寒光一闪,一道剑光往雷少轩脖子横过去。

雷少轩一矮身,顺势一个扫堂腿,直扑陆灵下盘。

这一切就在电光石火之间发生,眼看着陆灵不及躲闪。

雷少轩得意洋洋。

陆灵身影一闪,双腿变虚,顿时雷少轩扫空。

“不带耍赖的。练气三层能虚空身体?明明至少筑基修士才可以。”

雷少轩愕然道。

虽然修炼不长,雷少轩却清楚地知道修行等级划分。

陆灵咯咯笑道:“许你偷袭,就不许我作弊?”

边荒岁月 百一十三章 拜门

话音未落,陆灵脸色一凛,阒然一剑劈落。

如同平静的湖面骤然泛起一阵涟漪,剑尖轻点。

雷少轩霍然警觉。

一股心悸的力量,刺向自己的面门。

“叮”一声脆响,陆灵长剑剑尖点在湛青刀上。

雷少轩暴退。

剑轻点,却带着无可匹敌的力量,如大锤把雷少轩砸出。

“你手中刀是什么刀?一把凡刀被我的凤影一击而不碎,也算不错的!”陆灵轻笑。

“当然。湛青刀可是‘张夫人铁匠铺’用天外陨石打造……”

“嗡”一声脆音荡开。

凤影如针,穿透风墙,如箭飘来。

雷少轩眼眸微缩,汗毛倒竖。

湛青刀骤然划出一个弧线,微光一闪,风雷声大作。

湛青刀以一股雄浑霸道的气势,撞向凤影。

“当”刀剑相撞,星光四射。灵力相撞的光芒,竟是如此美丽。

陆灵身体如一块石头,被甩倒水面上,向后飘飞。

湛青刀一沉,雷少轩胸口一堵,咄咄倒退几步,横刀而立。

势均力敌。

雷少轩眼睛发亮,战意升腾,遏制不住。

太痛快了!

与内门弟子交锋,雷少轩发现尽管与外门弟子等级一样,本质不同。

相比苏平、方霞,陆灵力量更大,速度更快,招数更加丰富、纯熟。

这不难理解,外门弟子属于放养。虽然时不时宗门定期请高人讲课,却没有专门指导,所有弟子均靠自己,因此良莠不齐。

而每一个内门弟子都有师父指点,修为、武功、元神各个方面更加全面。

练气三层修为以下弟子的争斗,多是武功招式争斗,看似与凡间武功无异,速度、力量非凡俗武功可比,远超凡俗极限。

任何东西,超过一定界限,便会有质的变化。与原有事物相比,表面相同,本质不同。

力量依然是肉体之力,身体却已经灵气改造;速度依然是肉体的反应速度,背后却是元神感知。

不过陆灵碰到的是雷少轩这个怪胎。

尽管雷少轩只有练气一层修为,肉体本质已经是修士;雷少轩的元神,却非陆灵可比。

生死杀戮,意刚如铁,化为元神,其强非陆灵能想象。

“杀!”雷少轩大喝,猱身而上,霸烈刀光闪现。

凤影剑划出清淡柔和的剑光,缠上了湛青刀。

刀光,剑影。

如风,如海。

雷少轩越战越兴奋。

雷少轩独创刀法,从未与高手对战,

此刻,终于有高手陪练,胸臆倾泻。

新刀法开创新的世界,不惧怕力量大的对手,招式天下无双,遇强愈强。

陆灵战力虽强,本质仍是修士,争斗大多以比试为主,哪里比得过生死搏杀出来的雷少轩。

好在陆灵把耍赖当师姐特权,时不时作弊,放松练气三层的压制。

避不过,便身体虚化;力不足,便使出练气五层之力,总之要赢,竖立师姐权威。

既然无法伤到陆灵,雷少轩彻底放开顾忌,全力施为。

雷少轩从来没有如此痛快出刀。

雷少轩一刀比一刀沉,一刀比一刀块,一刀比一刀狠,一刀比一刀顺畅,雷少轩不再想着招式,只凭本能。

陆灵左支右绌,跟不上节奏。

一声长啸,湛青刀如怒海狂澜,无可阻挡。

陆灵身影急闪,雷少轩狞笑,身体往前扑,抱向陆灵,扑倒在地。

雷少轩压在陆灵身上,右手拿刀,左手抱着陆灵的身体。

陆灵腰纤细柔软,盈手可握,胸口紧紧贴着雷少轩,浑身弥漫淡淡的体香,脖子露出惊人白皙细嫩皮肤,雷少轩不由心猿意马,魂飞天外。

“快起来。”陆灵红着脸,嗔道。

雷少轩没听见,满脑子都是陆灵柔软的身体,扭动的腰肢和醉人淡香。

陆灵只觉得一根硬东西顶着自己大腿,不由羞红脸,一掌击中雷少轩。

雷少轩猝不及防,顿时飞了出去。

“死玄青,竟然如此无耻!”陆灵恼羞成怒,翻身而起,追着雷少轩,提剑乱砍。

雷少轩魂飞魄散,不敢还手,抱头鼠窜。

陆灵放开修为压制,使出一个厚土诀,顿时将雷少轩困住,以剑当棍,在雷少轩身上狂拍。

雷少轩鬼哭狼嚎。

……

天炉峰,位于天都峰南部,一座稍矮山峰。

山势雄奇,高耸云间。

峰顶宛如一块黝黑巨石,阳光照射下,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山腰茂林苍翠,修竹成林,隐约可见雕栏玉砌,小桥流水,碧瓦飞檐。

一座大殿坐落在高处茂林中。

大殿雄伟、庄严,飞檐斗拱,雕龙画凤,显得古朴、典雅、华丽。

三层飞檐中间是一块竖立的匾额,上面写着“飞南殿”,檐下矗立八根盘龙石柱,中间的石柱上是一副对联:

北斗星虚心可至,南天尘微德以宣。

殿前是一大片汉白玉雕栏砌围着的青石地。

七个人站在殿前。

雷少轩拜入内门,按照规矩,需要到太一宗各峰拜见

这是一种传统惯例。

刚入内门之时,雷少轩虽为内门子弟,却是个凡人,自忖各峰弟子估计不会把他当同类,也就懒得与各峰弟子见面。

如今,尽管雷少轩仍然只有练气一层修为,却已然是修士,与内门各弟子身份相同。

修为有高有低,礼数不可却,再不去拜访,便是失礼。

对雷少轩而言,失礼无所谓,反正三年便离开宗门,天灵峰却不能无礼。

离水受伤闭关,陆灵带着雷少轩,来到天炉峰。

为首一人,白衣玉带,身背松纹剑,头系青丝,龙目浓眉,远远便迎了上来。

“师妹,你来了。”来人微笑,热情道。

陆灵瞥了来人一眼,眼微红。

陆灵大声对雷少轩道:“此为天炉峰首徒玄一。修为第一,天资卓绝,风姿绰约,前途无量,我辈楷模,你要好好学习。”

雷少轩暗惊,颇有些担忧,陆灵语气充满了挖苦讽刺。

陆灵昂头道:“雷少轩道号玄青,天灵峰小弟子,特来拜见天炉峰各位师兄。”

玄一苦着脸,颇有些歉意,拉着雷少轩的手道:“我是你大师兄沈浩,师父好吗?”

雷少轩恍然大悟。

玄一便是原天灵峰大弟子沈浩,后改拜千鹤子门下,陆灵对此怨念颇深,难怪刚才挖苦沈浩。

雷少轩刚要回答,陆灵抢道:“师父之事与你无关。今日我们代表天灵峰来拜见,难道你不先介绍峰下之人吗?”

“天灵峰的人一向这么无礼吗?”忽然,沈浩身后传来一个阴柔声音。

一个身穿灰袍,脸色冷峻的青年闪了出来。来人是天炉峰二师兄蔡文彦,筑基三层。

“天灵峰就这么无礼,服气吗?”陆灵冷着脸,毫不退让道。

“我来教训教训你这个无礼的丫头!”蔡文彦被呛声,脸色一青道。

陆灵正憋着一肚子气,不容分说,提剑便刺。

凤影剑快似闪电,闪着微光,带着怒啸。

陆灵说动手就动手,毫不留情。

蔡文彦毫无防备,霍然只觉一道杀气如针,刺了过来,顿时惊倒。

“呀!”一声怪叫。

蔡文彦身影暴退,狼狈不堪。

陆灵只有筑基二层修为,乃是内门弟子中稍弱的。

离水三年前金丹中毒,无法外出,所有弟子的修炼资源须自己外出寻觅。日子过得很苦,而且危险,陆灵脸上麻点,便是被天蛛所喷之毒腐蚀。

日子艰难独立,却也让门下弟子战斗力强悍,天灵峰弟子历来以越级战斗著称,陆灵并不惧怕蔡文彦。

蔡文彦和陆灵在空地上战在一起。

雷少轩看了一眼沈浩,沈浩一脸郁闷。

天辰峰是他出身之地,今天上门拜见,虽然陆灵态度不好,却实实在在是自己师妹,蔡文彦借题发挥,摆明不给面子。

不过,他不好说什么。

蔡文彦资格比他老,对他不怎么服气,总觉得沈浩半路拜入山门,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两刀

雷少轩第一次见筑基修士争斗,心里颇为期待。

筑基修士已经能用飞剑。

飞剑由心神控制,筑基修士元神仍很弱小,控制飞剑的距离很短。由于飞剑靠心神相连,如果太远,控制力不足,容易被对手将剑打飞、打伤,容易伤到心神。

因此,大多数筑基修士仍然握剑而战。

陆灵憋着一股气,凤影剑注入灵力,剑身红色流光四溢,煞是好看。

蔡文彦被突袭,手中无剑,顿时吃大亏。

近战,凤影剑在陆灵手里随心所欲,剑剑狠,招招毒,逼得蔡文彦狼狈不堪。

但凡蔡文彦稍远,凤影剑化身飞剑,诡异歹毒,倏尔隐匿,倏尔暴显,骤然刺杀。

蔡文彦一时落了下风。

然而,作为内门弟子佼佼者,天炉峰二师兄,蔡文彦手中无剑,近身战斗吃大亏,其他战斗手段却丰富得多。

“冰!”蔡文彦沉脸喝道。

刹那,一堵冰蓝冰墙挡住陆灵。

陆灵冷笑,凤影剑轻点,冰墙碎裂。

“火”碎冰爆燃,化作焰火。

陆灵猝然一剑将火光绞碎。

修士战斗果然手段丰富

陷沙阵,流沙飞石;风灵阵,烟熏火燎……显然蔡文彦运用各种法术十分娴熟。

任他纷繁凌乱,魍魉鬼魅,陆灵只一剑破之,简单、粗暴、有效。

雷少轩这才认识到陆灵真实战斗力,如果不压制修为,估计自己一招都招架不住。

高明的招式要在同一层次的战斗才有意义。否则实力碾压过去,你招数精妙,砍中对方,对方一点事都没有,砍中有什么意义?

然而,雷少轩越看越有信心,现在不行,不代表将来不行,等修为上去,自己新刀法,可横扫同阶。

陆灵越打越气,已然有些收不住。

蔡文彦只是筑基修士,修为不足,道术威力自然不理想,手中无剑,手忙脚乱,狼狈不堪,暗暗叫苦。

忽然,凤影剑直刺面门,蔡文彦只觉剑光暴射,眼眸一缩,侧身闪过。

陆灵突然一挥手。

“爆!”一声轻叱。

一股烈火从陆灵手里猛然喷出。

烈火诀。

陆灵一直用剑,骤然使出法术,蔡文彦猝不及防,顿时被火光吞没。

陆灵恨透蔡文彦。

“烟!烟!烟!……”

陆灵连声喝道。

一连几个迷烟诀,顿时烈焰爆发,浓烟滚滚。

凤影剑突闪,向蔡文彦身上刺去。

“砰!”

一声巨响。

千钧一发之际,浓烟中一声巨响,一团火光炸开,将浓烟一扫而空。

陆灵被爆炸击中,连连倒退,踉跄几步,跌坐地上。

浓烟一清,蔡文彦身披白色皮袍,尽管狼狈,却还算整齐。

“白犀灵飞袍?你还能无耻一点不?”陆灵恨恨道。

雷少轩急忙走到陆灵身边,扶起陆灵,愤怒的看着蔡文彦。

门内比武,不得使用爆炸弹,这是一种默认的规则。

天炉峰弟子都觉得脸上无光。

沈浩走过来,满脸歉意对雷少轩道:“师弟,抱歉。我身在天炉峰,只能两不相帮!”

陆灵有些萎靡,雷少轩心疼不已,如今天灵峰只剩下他和这唯一的师姐。

沈浩的态度,更是让雷少轩愤怒,天灵峰可没有半点对不起沈浩。

雷少轩直直瞪着沈浩,冷冷道:“你出身天灵峰,你的修为、你的教导都是师父给你的,为了不耽误你,送你入天炉峰。身在天炉峰,天炉峰弟子便是你师兄弟。”

雷少轩厉声道:“天灵峰却是你过去的家,天灵峰弟子便是弟弟妹妹。于情,弟弟妹妹受委屈,你当哥哥的就该担当起来;于理,你是天炉峰首徒,管教所有师兄弟,谁不服的,打到他服。如今你哥哥不是哥哥,大师兄不是大师兄,你到底是谁?”

雷少轩越说越气,忽然横刀在手,喝道:“天尘峰雷少轩,拜见各位师兄弟,挑战各位师兄弟,不服者,请指教!”

所有人愣住了。

雷少轩气势冲天,有横扫天炉峰的架势,可是练气一层挑战天炉峰诸位弟子?

弟子中有人忍不住嗤笑出来,暗忖使出小法术让雷少轩出丑。

蠢蠢欲动。

然而,雷少轩冷冷道:“按照宗门规矩,挑战双方修为等级不许超过三级,超越三级者,执法堂相见。”

天炉峰弟子闻言,心头一凛。自己要是弄点小动作,弄不好真被这无赖请到执法堂。

执法堂好进不好出。

何况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天灵峰只剩一个雷少轩,怕闹吗?再者,人家上们挑战,堂堂天炉峰耍阴谋诡计?

天炉峰中,最小弟子也有练气八层修为,刚被千鹤子收入门中,其余多为筑基一、二层。

练气一层乃是刚入门,让天炉峰弟子将修为压制到一层?

众人哭笑不得,可是压制到练气二层,比雷少轩高,又觉得丢面子。

要知道,练气一层为修士刚刚入门,众弟子就算将修为压制到练气一层,也是修行多年,占有天大便宜。

天炉峰弟子可不知道,他们真将修为压制到练气三层以下,雷少轩真能横扫天炉峰。

天炉峰弟子一脸郁闷。

雷少轩修为太低,胜之不武,不由踌躇起来,谁也不肯向前。

一人走向前。

高瘦,高额,高鼻,黑发,黑脸,灰头巾,灰袍,马脸,马唇,浓眉大眼,一副奇异长相。

来人一揖,说道:“天炉峰三弟子周阳,修为练气一层,请多多指教。”

众人闻言哄堂大笑。

雷少轩一言不发,湛青刀轻划。

平地忽起微风。

一刀缓缓划出,看似极缓,却如流星划破天际。

刀锋缓慢,弧线优美,坚定而无坚不摧,带着风雷之声。

周阳大吃一惊。

慢,极慢。刀光流溢,刀身纤毫毕现。

快,如光,如电,骤然破空而来。

周阳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诡异,猝然间能从极慢到极快的刀。

极慢的一刀,想躲闪,却不甘心,想反击,风雷呼啸,似慢实快,让人胆寒,无力反击。

来不及细想,周阳随手举剑搁架。

雷少轩轻蔑地撇嘴,湛青刀如同没有任何阻碍一般,带着周阳剑转了个方向,顺手划出弧线,往周阳的腰劈去。

一气呵成,仿佛就是周阳带着湛青刀往自己腰划去。

别人出刀,自己多少能反应,要是自己拿刀往自己身上砍,怎么反应?

周阳骇然,骤然暴退。

饶是如此,周阳腰间依然被划出一处伤痕,衣服破开一个直直的裂口。

雷少轩站在哪里,似笑非笑看着周阳。

周阳满脸通红。

刚才暴退,可不是练气一层修为,而是练气五层方可施展的凌虚步。

“练气二层。”周阳当机立断咬牙道。

只要是练气三层以下修为,都不算违规。

周阳可不是个死要面子的人。

死要面子的人,最后一定会没面子!

猱身而上,剑光如电,周阳首先出剑抢攻。

迎着斜劈下来的剑,雷少轩微闭着眼睛,湛青刀轻柔划出,如微风轻抚水面,泛起微微涟漪。

半身轻转,刀身顺着剑来势,骤然横划,如跳舞轻挽舞伴,瞬间将之甩出。

周阳被自己剑带着,加上雷少轩力量,骤然急速,身体不由自主地冲出去,雷少轩顺势一刀往周阳身后劈去。

这一刀狠,准,毒,不留余地。

敌人,即便是毫无设防,也没必要留余地,心疼师姐的雷少轩,也不想留任何余地。

周阳暗叫不好,然而湛青刀如影随行,无力躲闪,只能勉强回剑搁架。雷少轩全力一刀,却是周阳勉强回剑抵挡不住的。

周洋身体狠飞出去。

两刀两次将周阳击倒,两刀一气呵成,酣畅淋漓。

所有人都看呆了。

要知道周阳在天炉峰不是修为最高的,可战斗力却名列前茅。如今两刀被雷少轩干脆利落地击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这两刀看似简单,看似周阳太匆忙、大意,久经历练的内门弟子都知道,不是周阳大意,而是雷少轩的战斗方式,确切地说是雷少轩的刀法,干脆利落地将周阳击倒。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三章 交锋

话音未落,陆灵脸色一凛,阒然一剑劈落。

如同平静的湖面骤然泛起一阵涟漪,剑尖轻点。

雷少轩霍然警觉。

一股心悸的力量,刺向自己的面门。

“叮”一声脆响,陆灵长剑剑尖点在湛青刀上。

雷少轩暴退。

剑轻点,却带着无可匹敌的力量,如大锤把雷少轩砸出。

“你手中刀是什么刀?一把凡刀被我的凤影一击而不碎,也算不错的!”陆灵轻笑。

“当然。湛青刀可是‘张夫人铁匠铺’用天外陨石打造……”

“嗡”一声脆音荡开。

凤影如针,穿透风墙,如箭飘来。

雷少轩眼眸微缩,汗毛倒竖。

湛青刀骤然划出一个弧线,微光一闪,风雷声大作。

湛青刀以一股雄浑霸道的气势,撞向凤影。

“当”刀剑相撞,星光四射。灵力相撞的光芒,竟是如此美丽。

陆灵身体如一块石头,被甩倒水面上,向后飘飞。

湛青刀一沉,雷少轩胸口一堵,咄咄倒退几步,横刀而立。

势均力敌。

雷少轩眼睛发亮,战意升腾,遏制不住。

太痛快了!

与内门弟子交锋,雷少轩发现尽管与外门弟子等级一样,本质不同。

相比苏平、方霞,陆灵力量更大,速度更快,招数更加丰富、纯熟。

这不难理解,外门弟子属于放养。虽然时不时宗门定期请高人讲课,却没有专门指导,所有弟子均靠自己,因此良莠不齐。

而每一个内门弟子都有师父指点,修为、武功、元神各个方面更加全面。

练气三层修为以下弟子的争斗,多是武功招式争斗,看似与凡间武功无异,速度、力量非凡俗武功可比,远超凡俗极限。

任何东西,超过一定界限,便会有质的变化。与原有事物相比,表面相同,本质不同。

力量依然是肉体之力,身体却已经灵气改造;速度依然是肉体的反应速度,背后却是元神感知。

不过陆灵碰到的是雷少轩这个怪胎。

尽管雷少轩只有练气一层修为,肉体本质已经是修士;雷少轩的元神,却非陆灵可比。

生死杀戮,意刚如铁,化为元神,其强非陆灵能想象。

“杀!”雷少轩大喝,猱身而上,霸烈刀光闪现。

凤影剑划出清淡柔和的剑光,缠上了湛青刀。

刀光,剑影。

如风,如海。

雷少轩越战越兴奋。

雷少轩独创刀法,从未与高手对战,

此刻,终于有高手陪练,胸臆倾泻。

新刀法开创新的世界,不惧怕力量大的对手,招式天下无双,遇强愈强。

陆灵战力虽强,本质仍是修士,争斗大多以比试为主,哪里比得过生死搏杀出来的雷少轩。

好在陆灵把耍赖当师姐特权,时不时作弊,放松练气三层的压制。

避不过,便身体虚化;力不足,便使出练气五层之力,总之要赢,竖立师姐权威。

既然无法伤到陆灵,雷少轩彻底放开顾忌,全力施为。

雷少轩从来没有如此痛快出刀。

雷少轩一刀比一刀沉,一刀比一刀块,一刀比一刀狠,一刀比一刀顺畅,雷少轩不再想着招式,只凭本能。

陆灵左支右绌,跟不上节奏。

一声长啸,湛青刀如怒海狂澜,无可阻挡。

陆灵身影急闪,雷少轩狞笑,身体往前扑,抱向陆灵,扑倒在地。

雷少轩压在陆灵身上,右手拿刀,左手抱着陆灵的身体。

陆灵腰纤细柔软,盈手可握,胸口紧紧贴着雷少轩,浑身弥漫淡淡的体香,脖子露出惊人白皙细嫩皮肤,雷少轩不由心猿意马,魂飞天外。

“快起来。”陆灵红着脸,嗔道。

雷少轩没听见,满脑子都是陆灵柔软的身体,扭动的腰肢和醉人淡香。

陆灵感觉下身异样,不由羞红脸,一掌击中雷少轩。

雷少轩猝不及防,顿时飞了出去。

“死玄青,竟然如此无耻!”陆灵恼羞成怒,翻身而起,追着雷少轩,提剑乱砍。

雷少轩魂飞魄散,不敢还手,抱头鼠窜。

陆灵放开修为压制,使出一个厚土诀,顿时将雷少轩困住,以剑当棍,在雷少轩身上狂拍。

雷少轩鬼哭狼嚎。

……

天炉峰,位于天都峰南部,一座稍矮山峰。

山势雄奇,高耸云间。

峰顶宛如一块黝黑巨石,阳光照射下,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山腰茂林苍翠,修竹成林,隐约可见雕栏玉砌,小桥流水,碧瓦飞檐。

一座大殿坐落在高处茂林中。

大殿雄伟、庄严,飞檐斗拱,雕龙画凤,显得古朴、典雅、华丽。

三层飞檐中间是一块竖立的匾额,上面写着“飞南殿”,檐下矗立八根盘龙石柱,中间的石柱上是一副对联:

北斗星虚心可至,南天尘微德以宣。

殿前是一大片汉白玉雕栏砌围着的青石地。

七个人站在殿前。

雷少轩拜入内门,按照规矩,需要到太一宗各峰拜见

这是一种传统惯例。

刚入内门之时,雷少轩虽为内门子弟,却是个凡人,自忖各峰弟子估计不会把他当同类,也就懒得与各峰弟子见面。

如今,尽管雷少轩仍然只有练气一层修为,却已然是修士,与内门各弟子身份相同。

修为有高有低,礼数不可却,再不去拜访,便是失礼。

对雷少轩而言,失礼无所谓,反正三年便离开宗门,天灵峰却不能无礼。

离水受伤闭关,陆灵带着雷少轩,来到天炉峰。

为首一人,白衣玉带,身背松纹剑,头系青丝,龙目浓眉,远远便迎了上来。

“师妹,你来了。”来人微笑,热情道。

陆灵瞥了来人一眼,眼微红。

陆灵大声对雷少轩道:“此为天炉峰首徒玄一。修为第一,天资卓绝,风姿绰约,前途无量,我辈楷模,你要好好学习。”

雷少轩暗惊,颇有些担忧,陆灵语气充满了挖苦讽刺。

陆灵昂头道:“雷少轩道号玄青,天灵峰小弟子,特来拜见天炉峰各位师兄。”

玄一苦着脸,颇有些歉意,拉着雷少轩的手道:“我是你大师兄沈浩,师父好吗?”

雷少轩恍然大悟。

玄一便是原天灵峰大弟子沈浩,后改拜千鹤子门下,陆灵对此怨念颇深,难怪刚才挖苦沈浩。

雷少轩刚要回答,陆灵抢道:“师父之事与你无关。今日我们代表天灵峰来拜见,难道你不先介绍峰下之人吗?”

“天灵峰的人一向这么无礼吗?”忽然,沈浩身后传来一个阴柔声音。

一个身穿灰袍,脸色冷峻的青年闪了出来。来人是天炉峰二师兄蔡文彦,筑基三层。

“天灵峰就这么无礼,服气吗?”陆灵冷着脸,毫不退让道。

“我来教训教训你这个无礼的丫头!”蔡文彦被呛声,脸色一青道。

陆灵正憋着一肚子气,不容分说,提剑便刺。

凤影剑快似闪电,闪着微光,带着怒啸。

陆灵说动手就动手,毫不留情。

蔡文彦毫无防备,霍然只觉一道杀气如针,刺了过来,顿时惊倒。

“呀!”一声怪叫。

蔡文彦身影暴退,狼狈不堪。

陆灵只有筑基二层修为,乃是内门弟子中稍弱的。

离水三年前金丹中毒,无法外出,所有弟子的修炼资源须自己外出寻觅。日子过得很苦,而且危险,陆灵脸上麻点,便是被天蛛所喷之毒腐蚀。

日子艰难独立,却也让门下弟子战斗力强悍,天灵峰弟子历来以越级战斗著称,陆灵并不惧怕蔡文彦。

蔡文彦和陆灵在空地上战在一起。

雷少轩看了一眼沈浩,沈浩一脸郁闷。

天辰峰是他出身之地,今天上门拜见,虽然陆灵态度不好,却实实在在是自己师妹,蔡文彦借题发挥,摆明不给面子。

不过,他不好说什么。

蔡文彦资格比他老,对他不怎么服气,总觉得沈浩半路拜入山门,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三章 交锋

话音未落,陆灵脸色一凛,阒然一剑劈落。

如同平静的湖面骤然泛起一阵涟漪,剑尖轻点。

雷少轩霍然警觉。

一股心悸的力量,刺向自己的面门。

“叮”一声脆响,陆灵长剑剑尖点在湛青刀上。

雷少轩暴退。

剑轻点,却带着无可匹敌的力量,如大锤把雷少轩砸出。

“你手中刀是什么刀?一把凡刀被我的凤影一击而不碎,也算不错的!”陆灵轻笑。

“当然。湛青刀可是‘张夫人铁匠铺’用天外陨石打造……”

“嗡”一声脆音荡开。

凤影如针,穿透风墙,如箭飘来。

雷少轩眼眸微缩,汗毛倒竖。

湛青刀骤然划出一个弧线,微光一闪,风雷声大作。

湛青刀以一股雄浑霸道的气势,撞向凤影。

“当”刀剑相撞,星光四射。灵力相撞的光芒,竟是如此美丽。

陆灵身体如一块石头,被甩倒水面上,向后飘飞。

湛青刀一沉,雷少轩胸口一堵,咄咄倒退几步,横刀而立。

势均力敌。

雷少轩眼睛发亮,战意升腾,遏制不住。

太痛快了!

与内门弟子交锋,雷少轩发现尽管与外门弟子等级一样,本质不同。

相比苏平、方霞,陆灵力量更大,速度更快,招数更加丰富、纯熟。

这不难理解,外门弟子属于放养。虽然时不时宗门定期请高人讲课,却没有专门指导,所有弟子均靠自己,因此良莠不齐。

而每一个内门弟子都有师父指点,修为、武功、元神各个方面更加全面。

练气三层修为以下弟子的争斗,多是武功招式争斗,看似与凡间武功无异,速度、力量非凡俗武功可比,远超凡俗极限。

任何东西,超过一定界限,便会有质的变化。与原有事物相比,表面相同,本质不同。

力量依然是肉体之力,身体却已经灵气改造;速度依然是肉体的反应速度,背后却是元神感知。

不过陆灵碰到的是雷少轩这个怪胎。

尽管雷少轩只有练气一层修为,肉体本质已经是修士;雷少轩的元神,却非陆灵可比。

生死杀戮,意刚如铁,化为元神,其强非陆灵能想象。

“杀!”雷少轩大喝,猱身而上,霸烈刀光闪现。

凤影剑划出清淡柔和的剑光,缠上了湛青刀。

刀光,剑影。

如风,如海。

雷少轩越战越兴奋。

雷少轩独创刀法,从未与高手对战,

此刻,终于有高手陪练,胸臆倾泻。

新刀法开创新的世界,不惧怕力量大的对手,招式天下无双,遇强愈强。

陆灵战力虽强,本质仍是修士,争斗大多以比试为主,哪里比得过生死搏杀出来的雷少轩。

好在陆灵把耍赖当师姐特权,时不时作弊,放松练气三层的压制。

避不过,便身体虚化;力不足,便使出练气五层之力,总之要赢,竖立师姐权威。

既然无法伤到陆灵,雷少轩彻底放开顾忌,全力施为。

雷少轩从来没有如此痛快出刀。

雷少轩一刀比一刀沉,一刀比一刀块,一刀比一刀狠,一刀比一刀顺畅,雷少轩不再想着招式,只凭本能。

陆灵左支右绌,跟不上节奏。

一声长啸,湛青刀如怒海狂澜,无可阻挡。

陆灵身影急闪,雷少轩狞笑,身体往前扑,抱向陆灵,扑倒在地。

雷少轩压在陆灵身上,右手拿刀,左手抱着陆灵的身体。

陆灵腰纤细柔软,盈手可握,胸口紧紧贴着雷少轩,浑身弥漫淡淡的体香,脖子露出惊人白皙细嫩皮肤,雷少轩不由心猿意马,魂飞天外。

“快起来。”陆灵红着脸,嗔道。

雷少轩没听见,满脑子都是陆灵柔软的身体,扭动的腰肢和醉人淡香。

陆灵感觉有异,不由羞红脸,一掌击中雷少轩。

雷少轩猝不及防,顿时飞了出去。

“死玄青,竟然如此无耻!”陆灵恼羞成怒,翻身而起,追着雷少轩,提剑乱砍。

雷少轩魂飞魄散,不敢还手,抱头鼠窜。

陆灵放开修为压制,使出一个厚土诀,顿时将雷少轩困住,以剑当棍,在雷少轩身上狂拍。

雷少轩鬼哭狼嚎。

……

天炉峰,位于天都峰南部,一座稍矮山峰。

山势雄奇,高耸云间。

峰顶宛如一块黝黑巨石,阳光照射下,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山腰茂林苍翠,修竹成林,隐约可见雕栏玉砌,小桥流水,碧瓦飞檐。

一座大殿坐落在高处茂林中。

大殿雄伟、庄严,飞檐斗拱,雕龙画凤,显得古朴、典雅、华丽。

三层飞檐中间是一块竖立的匾额,上面写着“飞南殿”,檐下矗立八根盘龙石柱,中间的石柱上是一副对联:

北斗星虚心可至,南天尘微德以宣。

殿前是一大片汉白玉雕栏砌围着的青石地。

七个人站在殿前。

雷少轩拜入内门,按照规矩,需要到太一宗各峰拜见

这是一种传统惯例。

刚入内门之时,雷少轩虽为内门子弟,却是个凡人,自忖各峰弟子估计不会把他当同类,也就懒得与各峰弟子见面。

如今,尽管雷少轩仍然只有练气一层修为,却已然是修士,与内门各弟子身份相同。

修为有高有低,礼数不可却,再不去拜访,便是失礼。

对雷少轩而言,失礼无所谓,反正三年便离开宗门,天灵峰却不能无礼。

离水受伤闭关,陆灵带着雷少轩,来到天炉峰。

为首一人,白衣玉带,身背松纹剑,头系青丝,龙目浓眉,远远便迎了上来。

“师妹,你来了。”来人微笑,热情道。

陆灵瞥了来人一眼,眼微红。

陆灵大声对雷少轩道:“此为天炉峰首徒玄一。修为第一,天资卓绝,风姿绰约,前途无量,我辈楷模,你要好好学习。”

雷少轩暗惊,颇有些担忧,陆灵语气充满了挖苦讽刺。

陆灵昂头道:“雷少轩道号玄青,天灵峰小弟子,特来拜见天炉峰各位师兄。”

玄一苦着脸,颇有些歉意,拉着雷少轩的手道:“我是你大师兄沈浩,师父好吗?”

雷少轩恍然大悟。

玄一便是原天灵峰大弟子沈浩,后改拜千鹤子门下,陆灵对此怨念颇深,难怪刚才挖苦沈浩。

雷少轩刚要回答,陆灵抢道:“师父之事与你无关。今日我们代表天灵峰来拜见,难道你不先介绍峰下之人吗?”

“天灵峰的人一向这么无礼吗?”忽然,沈浩身后传来一个阴柔声音。

一个身穿灰袍,脸色冷峻的青年闪了出来。来人是天炉峰二师兄蔡文彦,筑基三层。

“天灵峰就这么无礼,服气吗?”陆灵冷着脸,毫不退让道。

“我来教训教训你这个无礼的丫头!”蔡文彦被呛声,脸色一青道。

陆灵正憋着一肚子气,不容分说,提剑便刺。

凤影剑快似闪电,闪着微光,带着怒啸。

陆灵说动手就动手,毫不留情。

蔡文彦毫无防备,霍然只觉一道杀气如针,刺了过来,顿时惊倒。

“呀!”一声怪叫。

蔡文彦身影暴退,狼狈不堪。

陆灵只有筑基二层修为,乃是内门弟子中稍弱的。

离水三年前金丹中毒,无法外出,所有弟子的修炼资源须自己外出寻觅。日子过得很苦,而且危险,陆灵脸上麻点,便是被天蛛所喷之毒腐蚀。

日子艰难独立,却也让门下弟子战斗力强悍,天灵峰弟子历来以越级战斗著称,陆灵并不惧怕蔡文彦。

蔡文彦和陆灵在空地上战在一起。

雷少轩看了一眼沈浩,沈浩一脸郁闷。

天辰峰是他出身之地,今天上门拜见,虽然陆灵态度不好,却实实在在是自己师妹,蔡文彦借题发挥,摆明不给面子。

不过,他不好说什么。

蔡文彦资格比他老,对他不怎么服气,总觉得沈浩半路拜入山门,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五章 身份

“练气三层。”

深深看了一眼雷少轩,周阳缓缓道。

深吸一口气,平复自己的心情,剑指雷少轩,猝然出剑。

“嗡”清音荡开。

声波如浪花,四散涌动,疾风骤起。

内门练气三层弟子全力一剑,卷起旋风,剑风散开,平地石罅里枯草齐齐斩断。

电光石火之间,湛青刀缓缓挥动,刀光如弧,亮光爆射,在雷少轩身边形成光的圆弧,将身体方寸内护住。

剑风如冰雪遇到烈焰,纷纷消融。

雷少轩与苏平、方霞交手无数,对练气三层修为十分熟悉。

练气三层的力量至少是雷少轩当前力量的数倍,远超雷少轩所能承受。

每个人练气三层力量并不尽相同。

同样层次,陆灵的力量超过苏平、方霞,周阳的力量却又比陆灵的大。

与力量远超自己对手对阵,任何招架,几乎都是吃亏的。

周阳决心用实力碾压对手,可惜碰到雷少轩,刚刚创立新刀法雷少轩。

湛青刀柔柔地缠上周阳的剑。

周阳一剑暴力十足,对缠上来的湛青刀那点温柔之力感觉不到,这温柔的力却由轻柔逐渐变为霸道,骤然一个圆弧刀锋,湛青刀粗暴地将十分粗暴的周阳带着甩了出去。

三刀。

三刀将天南峰三师兄击败。

出其不意、超常发挥、福至心灵?

雷少轩从来没有这么酣畅淋漓过,或者没有这么心灵通透过,对自己的刀法,有种顿悟的感觉。

“练气一层,练气二层,练气三层,三场挑战结束。”沈浩沉声道,“今日天灵峰两位师妹师弟上门做客,天炉峰众位弟子十分欢迎,来日自当上门拜访领教。”

虽然同一人,却是三场不同层次的挑战,足够表达拜门之意。

总不能无限打下去吧?那就真的是一种羞辱了。

雷少轩轻舒了一口气。

看似轻松惬意三刀,每一刀都倾尽全力。力量、刀法、元神完美结合,几乎耗尽雷少轩全部的心神和力气。

“天炉峰乃太一宗内门之首,风景秀丽,独领风骚,地灵人杰。”雷少轩微微不满道:“就是有一点不好。”

众人一愣,沈浩更是脸色微变道:“是什么?”

“除了茂树繁花,峰灵俊秀,弟子修为高深,喜欢欺负人之外,难道就没有一壶茶?”

众人愕然。

我们什么时候喜欢欺负人了?

雷少轩更不满,嘟囔道:“我们是客人,水总有一杯吧?有这么欺负人的?”

内门弟子多已辟谷,几乎忘了口腹之欲,自然无茶无酒。

拜门更是以领教为主要内容,说是领教,其实不过是挑战。

雷少轩可不理会这些,来者都是客,动刀动枪干嘛?这是待客之道吗?其实这真的是内门弟子的待客之道。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尴尬之色顿去。这才意识到雷少轩乃是凡人,不能常理度之。

一番话,消去了其余弟子继续争雄之心,气氛缓和下来。

其实,各峰内门弟子之间,关系都还不错,不过平日都有自己的事情,很少相聚,难得今日有机会聚在一起,也是很高兴。

“师妹,是我不好。”

蒋文彦脸露歉意,拿出一个盒子,道:“这是五百年蛇灵豆根,解毒有奇效。刚才用爆炎丹,实在是被你逼急,情急之下,并非故意。”

陆灵闻言,脸微红,不好意思道:“我看不惯你们天南峰大弟子做派,跟你无关!”

看着沈浩道:“你看我干嘛?就是看你不惯。”

沈浩摇摇头,众人皆笑,却也不以为意。

陆灵是有名的直爽脾气,心里容不得一丝块垒,内门弟子人人皆知,

雷少轩看蒋文彦也顺眼了许多。

看得出来,蒋文彦的礼物十分用心。说是送给陆灵,其实是为离水准备的,并非仓促之间拿出来,也算有心。

离水中奇毒人人皆知,却只有数人知道中的是金丹之毒。蒋文彦并不知药石对离水无效,白白准备了此物。

“天灵峰永远是我家,你们是弟弟妹妹。”沈浩看着陆灵,歉意道:“灵儿,别怪我。天灵峰和天炉峰之间,我总在徘徊,现在我总算明白了。我必用此生之力,帮师父解毒。”

众人皆默然,半路换门庭,总会让人有看法。

沈浩总觉得不安,总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其实是自己身份定位不清,心里的疙瘩甚至已经影响到修行。

雷少轩一番话点醒了他,去掉心中块垒,心灵通透,心情舒畅。这点他很感激雷少轩。

……

天南峰,位于太一山脉东部。

山顶是块方形巨石,形如针,直指南天,故而得名。

山峰石罅间怪树丛生,小草稀疏,野花零落,显得沧桑、荒凉,高耸的顶峰兀立云霄,鬼斧神工,令人惊叹。

山顶有一间亭子,可以俯视莽莽群山,迎旭日朝阳。

弟子们喜欢在山顶修炼、迎客。此地,让人有心胸开阔,气吞云海之感。

天南峰大弟子蒋峰、二弟子唐雨晨等五位内门弟子,正排立山顶小亭外空地,迎接天灵峰内门弟子陆灵和雷少轩。

唐雨晨曾是天灵峰二弟子。

飞舟降落,蒋峰、唐雨晨微微一愣。

唐雨晨问道:“大师兄,你怎么来了?”

沈浩、陆灵和雷少轩一起走出飞舟。

新内门弟子到各峰拜见,一般不会有外人,毕竟拜见必然有挑战,挑战是一个象征环节,挑战结果不宜外传,因此外人在场不适合。

“我虽不是天灵峰弟子,天灵峰却是我家,他们是我弟弟妹妹,我今天陪弟弟妹妹来拜访!”沈浩微笑道,语气十分轻松。

天南峰弟子闻言都愣住了,随即会心一笑。

唐雨晨则脸上一白,拜入天南峰是不得以,其实他舍不得离开天灵峰。

拜入天南峰后,总觉得名不正言不顺,以至为了避嫌,甚至不敢提天灵峰,也很少回天灵峰。

身份其实一直也是唐雨晨心结。

“少废话,吃我一剑。”陆灵喝道。

不容分说,凤影剑荡开,逼退众人。

众人苦笑,纷纷退开,让出空地,饶有兴趣地看一场师兄妹内斗。

陆灵对沈浩、唐雨晨一直怨念颇深,不打一场,出不了一口怨气。

凤影剑乱刺如麻,似细雨纷纷,围着唐雨晨飘洒。

唐雨晨左支右绌,被陆灵压着打。

“你怎么不还手?”陆灵眼微红,怒道。

唐雨晨已经挨了好几剑,幸好躲闪及时,只是划破衣服,有些狼狈。

“自己妹妹,怎么还手?”唐雨晨陪笑道。

“你总是那么奸诈狡猾!”陆灵闻言,眼泪簌簌而下,委屈地哭道。

天灵峰零落。

离水中毒,常年闭关;大师兄拜入天炉峰,为天炉弟子之首;二师兄为人阴险、腹黑、奸诈狡猾,对师兄弟却是最好,对陆灵更是宠爱忍让,如今也拜入天南峰;三师兄、四师兄为了师父,孤身在外飘零。诺大天灵峰只有陆灵和修为低下的雷少轩。

天灵峰竟是孤零如斯,想到这些,陆灵哪里还忍得住眼泪?

众人唏嘘,天道无常,世事何尝不是?

“我倒想有个妹妹,陆灵,叫声哥哥我听听?”蒋峰一本正经道。

可怎么看,怎么像占便宜的样子。

陆灵呸,道:“两剑!两剑不死,我认你作哥哥。”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天南峰小弟子孙国生对雷少轩。

两峰弟子关系一向不错,对挑战并不在意,只为完成礼节,派出最小弟子对雷少轩,身份相等。

不过人家最小弟子,修为也是筑基一层。

雷少轩苦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修为实在有点寒碜。

“孙国生,练气一层。”孙国生微微一笑,道。

将自己修为压制到练气一层,身影闪到雷少轩对面,孙国生竟然要空手对决。

内门每个人都如此看不起自己?雷少轩暗叹,颇有些不以为然。

“孙师兄,我刀法怪异,似刀非刀,似剑非剑,极难对付,师兄练气一层恐怕难以应付。”雷少轩看着孙国生,好心提醒道。

天南峰闻言,心里暗谤,嘴角微撇,一介凡人,真够能吹的。

孙国生一愣,不以为然,道:“我一向空手对……”

话音未落,雷少轩手中湛青刀随手往空中划去。

粼光微闪,雷音隐隐,破空声尖刺,如山洪呼啸,空气有帛裂声。

众人脸色微变,一刀狠烈如斯。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六章 笑话

“练气三层。”

见状,孙国声脸色一凛,缓缓改口道。

这是允许挑战的等级差距极限。

孙国生脸色凝重,拿出一对拳套,慢慢套在手上。

要脸,从来都不是太一宗内门弟子首要选择。

实际上,哪一个内门弟子不是杀进内门的?纯粹靠天资的几乎没有。

天资绝顶的外门弟子不少,如果战力不佳,修为不够,师父岂会轻易收徒?能进入内门的几乎都是天资卓绝,修为出众,战力强悍的弟子。

这些人绝不会在战斗中死要面子!

雷少轩心里涌过丝丝不安。

戴拳套的敌手,几乎都是力士。对这样的对手,容不得丝毫相让。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将灵气注入湛青刀。

湛青刀微光流动,似是明白雷少轩的心意,嗡嗡声震荡,骤然破空划出。

瞬间,一切沉寂,无声无息。

湛青刀如夜空翠鸟掠过水面,直掠孙国生。

孙国生眼眸剧缩,怒目圆睁,直直盯着一个黑点破空而来、逐渐增大的刀影,似乎眼中世界只剩下一柄刀。

嗡!嗡!嗡!……

刀影越来越大。

孙国生大喝一声,倾全部灵力,一把注入拳套,骤然击出。

低低吟声,伴随着风的呼啸,拳套与空气剧烈摩擦,发出点点星光,卷起小旋风。

咄!

如同铁钉狠狠地钉在木头上,刀与拳套相撞,发出沉闷的爆炸声响,令人心悸。

孙国生觉得湛青刀嵌进拳套瞬间,刀锋剧烈抖动,拳套刹那如腐朽的木块被菜刀急促剁开,裂成无数碎片。

孙国生呆呆站立,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右手拳套碎裂,耷拉着,露出手指,衣袖完全撕碎成条状,露出胳膊。

众人惊呆。

这是练气一层修为?确实是。

这是练气一层修为的刀法?不是!是凡人刀法。

这是练气三层能抵挡的吗?不能。这已然不是刀法,而是刀道。

蒋峰哈哈大笑,忽然狠狠道:“以后谁要是说凡人武功不如修士,你们将他拖到天南峰,揍死这个骗子。”

雷少轩这一刀,让后面的挑战变得没有必要了。

谁能将修为压制到练气三层以下,然后与雷少轩比刀?

雷少轩隐隐醒悟,刀为道,便能突破仙凡界限。谁说仙凡有绝对的界限?仙一定就高于凡吗?

……

天香峰,山不高却清秀、险奇。

山如刀削般险峻,处处翠竹奇花,非天然长成,显然主人很是下了一番功夫。

翠竹悠悠,流水潺潺,虫鸟清音,颇为幽静。

陆灵领着雷少轩漫步竹径。

曲径通幽,经过几处小桥流水,出现一处红墙碧瓦宫殿院落,穿过月门,来到一块很大的校场空地。

正对空地矗立着一座高大巍峨的宫殿,匾额上写着“天香宫”。

门柱由汉白玉雕刻而成,布满精致的云纹飞凤,颇显奢华却不失典雅,大门两边是一副对联:

仙踪渺渺何处觅,竹径悠悠且随心。

念罢对联,雷少轩顿觉心灵空荡,意境悠远,颇有悠悠竹径觅仙踪的感觉。

仙踪不见,美女一大群。

天香宫门前,一群女修看见陆灵,叽叽喳喳,纷纷迎上来。

各峰不是只有内门弟子吗?天香峰怎么那么多人?雷少轩有些纳闷。

天香峰大弟子天香似乎看破雷少轩心思。

“天香宫内门弟子只有四个,我、天音、天凤、天灵。不过天香宫太大,师父嫌冷清,特意选了许多外门弟子在此居住。”

雷少轩不由想起鸿尘大殿之中,那位狡猾奸诈的美女仙子,暗道:“韵灵仙子看来倒也不像外表那么可恶,如此爱热闹,如此照顾外门弟子,想来心底该是不坏。”

不由会心一笑,人真的不可貌相。

天香宫好久没有男子到此,天香刚一一介绍过内门弟子,雷少轩就被叽叽喳喳的问话声扰乱脑子,一个都没记住。

看得出天香宫弟子与陆灵关系很好,推来让去,在一片吵闹声中,勉强让天凤出来挑战雷少轩。

天香宫前,校场上。

腼腆、羞涩、扭扭捏捏的天凤,站在雷少轩面前。

柔弱的腰身,刀削似的俏肩,香腻的腕臂,活脱脱一位千娇百媚美娇娘。

握着湛青刀,雷少轩颇有些有气无力,实在不忍心挥刀。

见状,陆灵似笑非笑,众弟子哄哄闹闹。雷少轩胡乱挥刀。

恶狠狠一刀,带着狂风呼啸,卷向天凤,可怎么看,这一刀更像扇风。

天凤忽然展颜一笑,双目微闪,似含情脉脉,似秋水横波,又似嗔似怨,雷少轩不由一愣,微微一呆。

销魂香风,迎面弥来。

雷少轩眼睛里闪过一张蜘蛛网,这一刻,成为永恒。

腼腆、羞涩、扭扭捏捏的天凤,口喷香风,撒出一张铺天盖地的蛛网,把目瞪口呆的雷少轩捆结实,在一阵嬉笑哄笑闹声中,结束挑战。

凡人内门色狼,两眼光光,第一次拜见天香宫,被美女色诱捆成猪的故事,宗门内流传了很长一段时间,让雷少轩很是郁闷。

后来经过了解,几乎所有内门弟子,前往天香峰拜见,大小都吃过亏,也算是天香峰特色。

这让雷少轩心里舒服不少,至少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成为笑话。

内门各峰之行,雷少轩有了一个深刻的体会。通过修行,补回寿命固然是自己的机会,不过机会渺茫,身为军士,武功依然是乱世立身之本。

雷少轩在宗门的时间有限,当务之急是学习修行知识,熟知金丹之下修炼功法,以便离开后能继续修行。

雷少轩必须利用随意进入翰海楼的机会,熟读修行典籍,掌握修行每一个步骤。

继续总结完善新刀法及学习修行典籍成了雷少轩最主要的生活内容。

短短三年内门生活,修行不会取得什么大进展,因此修行反而变得不是那么重要。

几乎所有的时间,雷少轩都在翰海楼苦读。

这一次,雷少轩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修炼功法。修炼功法典籍中,但凡修炼之外的道术、法术、丹药、炼器、阵法等等知识统统放弃不读。

典籍浩如烟海,有限时间内根本无法完全阅读。

只学习纯粹的修炼功法,需要阅读的典籍内容就少多了,雷少轩有把握短时间内完全阅读,当然要完全领悟和掌握,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修炼功法典籍大多十分玄奥,晦涩难懂。

雷少轩知道,离开宗门后没有老师教导,每一字、每一句必须在宗门内一一搞明白,因为每一字、每一句都是通往更高深修炼功法的基础,

离开宗门,不代表没有典籍可读,却代表无人可教,无人可问。

雷少轩拿着纸笔,一一笔记,逐字考究,逐句注释,如老学究般钻研。

“我也是奇葩,大概是宗门内唯一使用纸笔的人了。”雷少轩自嘲道。

修士多用元神刻录,元神记录内容很方便,却不适合记录问题和摘抄答案。

深入钻研考究典籍,雷少轩才明白,为何多数低阶弟子只学一门典籍,心无旁骛修炼了。

每一部修炼典籍,要想完全弄懂太难了,许多描述似是而非。雷少轩断定,许多弟子没有弄懂典籍便开始修炼。

甚至雷少轩敢肯定,哪怕基础典籍的许多描述,即使高阶修士也未必全明白。

比如,《道德经》有云“道可道,非常道。”便众说纷纭。

再比如“混沌之初,天地莲生。”《南华经》谓之:天地之初,天生一株莲,此乃天地之根。此说法,几乎是成了主流。

然而,雷少轩隐约感觉,此说法并不正确。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七章 流连

也许天地之初,真有第一株莲花秉天地气运而生。

但是,正确说法应该是:天地之初,五行立;五行,木为先。

莲花为木。

《南华经》说的莲花并非真指一株莲花, 而是代指五行之木行。

《太玄初始录》云:天地初,混沌生莲花。莲花分清浊,清上为天,浊沉为地;水孕莲花,木而生火,火烬成为金,土鼎之。

就是说,天地之初,金木水火土为母,天地先有莲花,即五行木为先。

天地之初的那株莲花,代表的是五行木为先,便是修行之本。

这些理解正确与否,对大多数修士无影响,但是雷少轩知道,对五行灵根修行影响却是巨大。

当初雷少轩引灵入体,如果照金木水火土次序,先引入金灵气,也许结果会完全不同。

不过这已经无从考究,引灵入体只能一次,无法重来。

雷少轩还明白,修炼至高阶,如何理解五行,会走上不同的道路。

不得不说,悟性,才是雷少轩修行的根本倚仗。

……

书海徜徉,寒窗苦读,不为科举,为命!

雷少轩从修行基础典籍开始全面学习。

尽管只是基础修炼典籍,但是为正确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雷少轩不得不阅读大量相关资料、注释,有时还有相关修士修行笔记、日记甚至趣闻轶事各类杂书。

离水闭关,陆灵外出,雷少轩无人指导,碰到问题,只能不耻下问,拉住每一个在翰海楼读书的修士。

翰海楼读书,为计时花费,进入翰海楼那一刻起,便开始计费。

为了不耽误修士读书时间,增加他们的花费,雷少轩只有将问题记录下来,等修士走出翰海楼,厚着脸皮上前请教。

为等修士出楼,雷少轩死守翰海楼门口。以至很长一段时间内,经常能见到一个凡人在翰海楼门前徘徊,只要有修士出现, 便拿着笔记向前请教。

其实翰海楼内有长老,解答弟子疑问也是他们之责,不过长老多隐于暗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雷少轩问题多多,多为基础问题,自己觉得不好意思问长老们如此粗浅的知识。

内门弟子大多见过雷少轩,多少会给面子,耐心指点雷少轩。

外门弟子无人知道雷少轩,看到一个凡人向其讨教,有些很耐心,有些则不耐烦,嘲笑者有之,讽刺者有之,雷少轩却也不烦恼,达者为先。

雷少轩甚至想,要是穿上内门弟子衣服向人请教,是否更难堪?

“如乞丐般翰海楼堵门,乞丐求财,我求知,我大概也是太一宗唯一吧?”雷少轩自嘲道。

雷少轩再也没有回过天灵峰。

白天在翰海楼苦读,累了便到瀑布深潭练刀。

夜晚,随便找个地方修炼、休息。

有时深潭岸边,有时翰海楼内,有时树下,有时岩石上。

天都峰乃太一山主峰,灵气浓厚,处处都是修炼的好地方。

死囚营、前锋营出身,再恶劣的环境,雷少轩都经历过,露宿野外,对雷少轩来说,根本不为苦。

晨初日落,花开花谢,风雨无阻,雷少轩过着随意而安,随心而驻的日子。饿了就吃,累了就睡,醒了就阅读、修炼、练刀。

雷少轩手里的笔记越来越厚,已经初步整理出完整的初级修炼知识体系,所有问到的问题答案,也都详细记录。

山中无日月,在练刀、阅读和修炼中过着每一天,雷少轩完全忘记了时间。

离水闭关,陆灵外出,天灵峰无人管自己,如果不是苏平、方霞每天给他送饭,他甚至忘了自己是谁。

“你是一只猴子!”方霞嘟囔道。方霞在树下找到了雷少轩。

苦读,不耻下问,绝不放过每一个修炼问题,雷少轩越来越感觉到心灵剔透,而不像其他修士一样,满腹疑问,逐步解决。

心念通达,让雷少轩的修为突飞猛进。

其实许多修士都错了。

真正的修炼绝不是单纯灵气,包括肉体和元神修炼,最重要的还有心念修炼。

许多修士面临重大突破关口之时,常常因为心念不通而犹豫不决,心魔缠念,最后功亏一篑。

雷少轩这种状态,完全符合道法自然状态,以至于修为、刀法、心念都处于一种和谐齐头并进的状态。

雷少轩一刀划出,深潭表面风平浪静,对岸却惊涛拍岸,怒浪冲天,飞流倒卷,已经脱离凡间刀法,隐隐入道。

不知不觉中雷少轩达到练气二层修为。五灵平衡,灵气内敛,外表依然如凡人,但是眼神清澈明亮,目光如实质般凝实。

心念通达,元神更是强大,感知延伸数十丈,远超筑基修士。

雷少轩在翰海楼内,从来无人打搅,似乎翰海楼除阅读修士外无人管理。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翰海楼有一个人已经注意他好几个月了。

这个人看着他拿起第一本书,看着他记录每一个问题,看着他为每一个问题的解答而作的努力。

雷少轩至今不知道,翰海楼里不可修炼,甚至周围也不许。

曾有翰海楼长老看到雷少轩在楼内修炼,刚要阻止,却被那个老者阻止,以至于雷少轩以为凭着长老令,可以随地修炼。

翰海楼内灵气浓厚,不比天灵峰灵泉差,这曾是最初雷少轩不回天灵峰的原因之一。

雷少轩捧着一本书,实在太累、太困,倚着角落的一个书架睡着了,睡得很香,口水一滴一滴流到书本上。

那个老者走了过来,看到此景,又好气又好笑。这小子把翰海楼当家,吃住在这里,地当卧榻。

老人慈眉善目,头发须白,灰袍灰头巾,手握一本书。

看着睡着的雷少轩,老人叹了一口气,太一宗门内,如此苦读的修士没有了,几乎人人只知道修炼。

老人刚想要走,多年战场的警觉,让雷少轩猛然惊醒。看见老人,这才意识到这里是翰海楼,老人多半是翰海楼看守长老,不由有些慌乱。

“对不起,我在这里睡着了。”雷少轩惴惴不安道。

“你多次在此睡着了。”老人摆摆手,淡淡道:“你是何人门下?为何拿着长老令,整日在此读书修炼。”

“弟子是天灵峰玄青。”雷少轩急忙站起,行礼道:“不知长老如何称呼?”

“我?”老人想了想,似乎很久没用自己的名字了,道:“老夫道尘。你既然是内门弟子,为何修为如此之低?你第一次进翰海楼,不过凡人。身为天灵峰内门弟子,难道离水不安排你修炼?你的行径,似乎是自行其事,无人管束。”

想起离水,雷少轩情绪有些低落,道:“师父为救我,奇毒发作,闭关自养;师兄师姐外出,天灵峰没人了。”

“哦,一介凡人,拜入内门,不知托了何人关系?或者送了多少东西与宗门?”道尘讽刺道。

雷少轩闻言有些哭笑不得。

此事却不是秘密,道:“我帮文乔子长老取回太玄剑及《太一玄真录》,约定拜入内门。”

雷少轩将事情经过讲述给道尘。

雷少轩虽然不大理会宗门之事,却也知道,翰海楼乃宗门重地,翰海楼长老必然是宗门前辈高人方可担当,没有隐瞒的必要。

“既然拜入内门,且短短几个月,便能修行至练气二层,资质如此之佳,却为何不专心修炼,反而流连翰海楼?”

道尘奇怪地问道:“你只在一层阅读,所阅读的均为基础道经功法,所摘抄亦多是基础辞条,一字一句注释经文,难道你要做个教书先生不成?”

“当初约定,我只能有三年内门弟子资格,三年后须离开宗门,与宗门再无关联。不过离开宗门后,我仍想继续修炼。”

雷尘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自修真的很苦。

“离开宗门后,再无人指点,只能自修。所以趁在宗门之时,尽可能熟读典籍,博览群书,弄透修炼基础知识,否则离开宗门后,就算有高深典籍,没有基础也读不懂,自然修不通!”

(匆匆上火车,有存稿,却不及修改,今日两更,第二更晚些发。)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八章 修典

“混账!糊涂!”道尘闻言,勃然怒道。

“道家讲因果承受,却更讲缘‘分。你取回书、剑,得以拜入内门是为因果;既已拜入内门,便是缘分。若无缘,日后自然离开,缘分岂能用年月衡量?”

“玄青缘浅福薄,能拜入宗门三年已是意外之喜,岂敢奢求。”雷少轩淡淡道。

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谈不上不平。

道尘摆摆手,看着雷少轩。

“你苦读翰海楼,所写之修炼心得,层次分明,简洁明了,条目注解清晰,不过多是随意阅读所得,因此前后凌乱纷繁。”

“您看过?”雷少轩闻言惊讶,有些惶恐道,“胡乱书写,当不得真。”

心里迷惑,不知道道尘之意。

“不必妄自菲薄,书以载道,文以书传。”道尘看着雷少轩,目光闪闪道:“大多数典籍玄奥晦涩,故弄玄虚,仅就此而言,你之简洁明了,简直是开著书之先河,立派之宗师。”

这评价有点高,雷少轩可不敢当。再说,他何时著过书?

雷少轩微微苦笑道:“我所写为自用,自当简洁明了;若为他人之用,却是被当笑话。”

当年死囚营之中,雷少轩为胖姑写家信,因为用了几句大白话,结果被王校尉取笑。

“高人著书倒也并非全然喜欢故弄玄虚,大概也是迎合读众,当世之潮流而已。”雷少轩心微微感慨。

“哼,众多修行典籍,无论深浅,都喜欢玄虚合离,什么‘形之始,无之终,无形而有形,化者不化,化者不能不化’。读这些典籍,让人懵懵懂懂,修至高阶,疑惑者更甚,书本为用,搞这些玄虚干什么?”道尘颇为不满道。

道尘看着雷少轩,目光忽然变得热切。

“你之笔记,简单明了,所写虽简,却已经将修行之法描述完整,无高深晦涩之词,尤其是词目注释,更是清楚明确无歧义。我想让你将笔记整理成册,供宗门修士参考,如何?”

“啊?”雷少轩听罢大惊,连连摆手。

“道尘长老,您这是为难我,我何德何能?敢编书?”

但凡士子,谁不知道修书乃是大功德,士子立身、立德,将立言为人生终极目标。

道尘瞪了一眼,颇有些不满。

“有何不可?你文笔流畅,显然曾得名师指导。所写心得笔记,内容虽然粗浅,却简单明了,足够入门之修。”

道尘缓和口气。

“我曾想著一书为入门修士所用。然而,身为高阶修士,所读之书多是边修行边查阅。书查为用,够用,却失之查证,我一路修行,所读之书流于偏,你则博览群书,广征博引,比之我所读,好上百倍。

雷少轩无人指导,事事不明,句句不通,自然需要博览群书,才能一一确定。同样一句修行之言,各家所言不同,更需要大量考证。

道尘看着雷少轩,诚恳道:“我一生修炼,文理不通,文笔枯燥,不忍卒读。然而,执掌翰海楼,看到修士满腹疑问,所问大同小异,职责所在,想为之通解,不由心生著书之意,却无著书之能。你逢初学,许多心得恰是修士所需,将之整理好即可,不必重新著写!书求完整实用,不求高深。”

听完道尘的话,雷少轩颇为感动,这是一个可敬好心的老人。

自己的笔记实在繁杂,也想整理一番,有些意动。

雷少轩沉吟片刻,道:“我仅有练气二层修为。练气三层以上的修炼心得,多为典籍摘抄,未经实践考证,未必就正确,如有误,未免误人。我可将心得笔记整理完整,却须高人勘误,方可完成。”

雷少轩答应此事其实也是为了自己。

自己虽整理出完整的修行知识体系,却都是从典籍摘抄出来的,无人审阅或者实践验证,难免有错。

现在整理笔记出来,得到高人指点,则不用担心自己修炼之路有错。

道尘闻言大喜,道:“翰海楼四层,你可随时找我。”

道尘看了看雷少轩,忽然道:“你身上煞气浓厚,目光清澈,显然神念极强,能镇煞气,不受其害。然而,你几次疲倦沉睡翰海楼,想必是不知修炼使用元神之力,你的神念从何处来?”

雷少轩想了想,苦笑道:“我能用神念感知事物,却不知何为元神。当年曾救一位为毒蛇所伤、濒死的高僧,得传《金刚经》及《心经》,日日诵念,逐渐修出神念。”

道尘闻言,眉头微皱道:“难怪一介凡人亦有如此之强的神念。佛教讲究灵肉合一,修行至高深处,神念即肉身,不论你原先持有何种信念,都会被《心经》同化为一心,一心向佛,心如磐石,献身佛国。”

道尘接着说道:“和尚这门手段,极其厉害,任你草木顽石,都被点化,变为虔诚佛徒。”

道尘暗叹,任人天天念一书,自然成为执念信念,容不得他念。一心一意,自然神念极强。

雷少轩大惊,道:“我可从来没有想过出家。”

怪不得摩罗说此二经非佛徒不传,原来是骗人入佛门的,也不能说骗,其实是经书太强大,会同化原有思想,变为佛徒。

摩罗开始不想传经,未尝不是为雷少轩着想。

“和尚暗算人可是不着痕迹。”道尘慨叹道:“不要再修习《心经》,否则最后必然变成佛徒。只颂《金刚经》就好。”

道尘拿出一本书。

“翰海楼看守,唯元神极强之人方可担任。仅元神而言,我不敢说宗门第一,却也不差,凭的是《太清冲虚真经》。炼此经,却也不怕什么鬼气、煞气、杀气。既是有缘,此经送与你,万不可外传。”

天道渺渺,唯有缘可得,有缘自然运道通天,《太清冲虚真经》乃是修炼元神顶尖的功法,非有缘不传。

既然遇到高人,而且与之合作,雷少轩便不客气,问出心中存在已久的疑问。

“道尘长老,何为混沌?先混沌或是先五行?”

雷少轩满脸期盼。

“为何此问?此问与修行有何关系?”道尘长老看着雷少轩,奇怪地问。

此问太玄虚。

“但凡入门经书、功法、道书,开篇多是混沌之初,或者天地初始云云,故有疑问。”雷少轩对这一点一直感到奇怪。

这个问题确实与修行无关,然而它缠绕雷少轩心怀已久而无答案,心念颇为不通。

“是啊,”道尘沉吟片刻,缓缓道:“混沌,天地之初,为修道之初,却也是修道之终点。不修到最后终点,如何明白何为混沌?你只需知道修道之初,知道有混沌之境即可,却不必探究何为混沌。入门之书,要言有其物,不必探其究竟,不必谈玄而虚之言。”

“是。”雷少轩一阵怅然,此问依然无解。

好在现在明白至少此问题却确实与修行无关,修到最后才能明白的问题,修行之时自然无需明白。

……

任何一本书,都不好写,尤其是修行之书。

过深则失其用。书本为参考解惑,太深的书,修士看不懂,书本身就成为修士的问题,岂不是失去参考价值?

过浅则无用。人人皆知,自然也就没有应用价值。

写书首先确定角度,或者说尺度,为谁人所用?

雷少轩忽然醒悟,道尘借此问,提醒雷少轩,首先确定成书的视角。

雷少轩为初级修士,书就用雷少轩的视角。

雷少轩视角已经在摘抄笔记中,不过摘抄无层次,无结构,随意记录,算不得书。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一十九章 顿悟

自此,雷少轩每天泡在翰海楼,查阅典籍,与道尘讨论书的结构、内容,补充雷少轩笔记中没有的东西。

虽然博览群书,摘抄都是点点滴滴,集各家之言拼凑而成,非浑然一体。

因此,需要雷少轩从自己视角出发,将自己理解的修炼体系初写成书,在此结构基础上,不停地补充、修改,根据道尘的意见,不停增加内容。

对于道尘建议增加的内容,基于雷少轩的视角,如果超出雷少轩的理解力,则需要查阅典籍,详细注释,标记来源。

高阶修士修行心得,多为悟道得来,而感悟往往无法语言描述。

哪怕道尘亲自描述,也常常词不达意,凡遇如此情形,雷少轩果断舍弃其内容,仅做标记,免得误导他人,书中内容务求一切可言有据。

修炼典籍中,篇幅短者数千字,多则数十页,晦涩难懂,修炼之言,隐于其中,没有老师指点,几乎不可卒读,更遑论修炼。

譬如道藏千部,修道之根本,能修行的字句寥寥。

雷少轩集无数典籍,取其中可修行数言成册,可谓功德无量,然而,要将数言汇集成系统浑然一体之书,谈何容易?

雷少轩所编撰之书,命名为《修始汇真》,开始以为只需十数页,如今已经数百页。而且随着雷少轩与道尘越深入考虑,书就越来越大。

雷少轩案头已经堆满书稿,雷少轩必须将其精简,使其更加简洁、凝练却不能晦涩。

之所以内容越来越繁复,大多因为基于论证,务求无误。

《太一玄真录》云:感应灵气,引其入体。

《南虚经曰》云:感灵纳之。

这两者说的是一个道理。

雷少轩开始认为,这里所说的灵,即灵气。

然而随着阅读大量典籍,与道尘逐字究意,雷少轩知道,灵气指的是有灵之气,非单指灵气。

各宗门之中诸多修士并非只纳灵气而修之。

修士有纳日、月、星辰之星力,有纳树木之生机,有纳五谷灵气,甚至有纳死气、煞气修炼,还有修魂者纳魂气修炼等种种不一而足。

既然这样,所谓感知灵气并不一定纯粹指玄青灵气,而是一切可修之气,因其有灵故可修。

比如煞气,如果没有灵,又怎能影响人的心智?以至于曾深深困扰雷少轩,要不是遇见和尚,估计现在已经疯掉。

又比如灵根感知灵气。

《太一玄真录》云:灵根知之。

《道经附录》云:神触可得。

尽管众说纷纭,大多都强调先有灵根,用神念感知灵气。

修士入门并无神念,多数修士枯坐数月,方可感知灵气,从未听说数日能感知。

雷少轩入门时便有神念,而且神念极强,几乎一次感知便看到了灵气。

由此,雷少轩隐约觉得,所谓灵根应该是神念之根,枯坐几个月,其实是养出神念,然后感知灵气。

然而,多数修士只知道灵根感知灵气,感知灵气后,再无人关心灵根是什么。

《太一玄真录》云:灵根知之。

短短几个字,雷少轩却需要数千字论述感知,比如如何感知,何时感知最佳等等。

雷少轩越细究,书籍越来越庞大,以至于道尘忍不住道:“灵根、神念之言,可不必深究,更不必事事推究之,否则此书必然繁杂无比。”

书可不必事事推究之,问题却不能不搞清楚。

“灵根果真只为感知灵气所用?入门之后灵根果真再无用途?灵根是否神念之根?”雷少轩不死心,问道。

“灵气乃天地之本,灵根乃修士之本,只有灵根方可感知灵气,从而才可修炼。没有灵根无法感知灵气,元神乃是神念之本,感知灵气,也是灵根之本,跟元神毫无关系,元神……元神,天地……之根,修士之本……”

道尘喃喃道,越说越慢,忽然楞住了。

道尘辈分之高,修为之深,宗门内几乎无人可比,如今正处于化神期,且在此瓶颈迟滞数百年之久。

化神,顾名思义,需要元神化念。

然而,道尘不知道如何元神化念,雷少轩一语让他想到了什么。

如果灵根乃是神念之根,化神便有了依据。

道尘忽然站立不动,两眼无神,面无表情,身体如泥塑。

顿悟?

雷少轩暗惊,此乃修士一生梦寐以求的好事,意味着所悟所得。

道尘忽然顿悟,雷少轩站着也不敢动,顿悟之时,最忌讳旁人干扰。

雷少轩在道尘旁边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忽然,道尘身上道韵弥漫,发出的气息,让人感知清晰、透彻、似乎脑子突然变聪明,心窍剔透,灵魂被清洗一般,身体飘飘欲飞。

太舒服了!雷少轩浑身有销魂般感觉,无法形容。

道尘悟道,连带着旁边的雷少轩得到巨大好处,

一阵轻柔风将雷少轩从翰海楼四层卷到一层,道尘的话在楼内回荡。

“玄青,我忽有所感,须闭关悟道,若有所得,你功莫大焉!我已经令宗门助你成书,你代掌翰海楼,一切修书所需,予取予求 。”

宗门忽然发出一道谕令,门内金丹修士及内门弟子,轮流到翰海楼为雷少轩讲道。

第一天,翰海楼。

天香峰韵灵仙子及大弟子天香大摇大摆进入翰海楼。

“玄青,你师父又闭关了?啧啧,你这徒弟没人管,不如你到天香峰来?我当你师父如何?”韵灵看着埋头写字的雷少轩,忍不住调侃道。

雷少轩哭笑不得,道:“师姑?天香峰不是只收女弟子吗?”

韵灵仙子瞪着眼睛道:“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

“我要是来了,天香峰只有我一个男弟子,总归不方便。”

“那有什么打紧的?阉了不就得了?”韵灵仙子摆摆手,不以为然道。

雷少轩闻言顿觉两腿(之)间发紧,心肝直颤;天香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雷少轩脸色微煞白,小心翼翼地陪着笑,道:“多谢师姑厚爱。我修为低下,还是老老实实留在天灵峰吧,省得过去丢您的脸。”

韵灵嘴,西毒斑斓金蝎的尾(巴),一滴毒翻东海水,雷少轩总算领教了。

“丢脸?刚入门,就能修书。什么三年内门弟子?给个终生长老都买不来你。”韵灵撇撇嘴,道:“来天香宫,当我的大弟子,终生的,怎么样?”

“我成大弟子,天香师姐怎么办?岂不是为难?”

雷少轩惴惴不安偷看天香,天香则抿着嘴笑。

雷少轩顿时明白,显然,这话被韵灵仙子不知道用了多少次。

“她有什么可为难的?”韵灵看了一眼天香,面不改色道:“她依然是大弟子,只不过是大弟子夫人,我让她嫁给你,如何?”

雷少轩绝倒,天香晕倒。

雷少轩被韵灵仙子的话击得七荤八素。

传闻,韵灵仙子在宗门内横行霸道,雷少轩一直不相信,如今却确信了。

……

天香,筑基八层,内门弟子中修为最高,金系单灵根。

金系单灵根的人多半是剑修。别看天香长着娇柔、羞涩的脸,看似十分柔弱,据说战力在内门弟子中排第二。

雷少轩很难想象出她提着剑,到处砍人的样子。

“师弟,你让我为你讲些什么?”天香看着雷少选,羞涩的脸微红。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缓缓将修书初始目的、结构、内容等粗略讲给二人听。

“师姐,你能否从入门开始,达到如今修为,所经过的修行关口的修炼过程,修行中碰到何种难题,参考过何种典籍,你是如何理解的,与师父所讲有何不同等等,不拘大小粗细,一一道来,我择其录之,以为参考。”

“此书若能成,实为宗门之福,功莫大焉。”天香闻言,真诚道。

韵灵却似笑非笑看着雷少轩,道:“好你个玄青,已经打算准备离开宗门之事了?”

雷少轩大汗,心里暗惊,此书原本就是为自己离开之后修行准备的。

莫道你聪明,世上聪明人少吗?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一章 魂浴

初稿成型,送交宗门长老传阅,惊动各大长老。

经过讨论,又专门成立由雷少轩任“总纂”的编纂处,选了九位学识渊博的长老参与撰修,在原稿基础上,重新组织编纂,勘误补充内容。

练气二层弟子任总纂,估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好在雷少轩有着内门弟子身份,一定程度上能代表宗门,倒也不算过分。

秋九月中,霜降,气肃而凝,露结为霜。

翰海楼四层一处阵法内,雷少轩穿崭新紫色内门长衫,端坐中间。

阵法之上,一颗巨大宝石明珠发出白色光芒,雷少轩面前摆着数块圆润的四方玉石。

《太一玄修经》成书,计三册,今日由雷少轩刻之玉石之上,这是一项巨大的荣誉。

金丹修士元神强大,瞬间可刻,雷少轩元神弱小,只能一笔一笔地撰刻。

雷少轩元神脆弱,元神出窍,受外界打扰,容易受伤。阵法能让雷少轩不受外界影响,并能保护及温养元神。此阵法,便是道尘所创。

连日来,雷少轩焚香沐浴,静思,身体、元神调整到最佳状态。

瀚海楼已经关闭,四层楼内,暗香悠悠,雷少轩静坐蒲塌。

深吸几口气,闭上眼睛,神念缓缓朝着温润晶莹玉片探去,开始刻下第一笔。

然而,雷少轩心念刚起,楼外风云渐起,雷声隐隐,万物寂静,空中有声音喃喃低语,似是警告,似不甘,似是愤懑。

雷少轩神念触及玉石刹那,翰海楼外已然漆黑一片,天空风云突变,黑云翻滚,雷电交加,风雨大作。

天怒了。

无数乌云聚拢、翻涌、旋转,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无数的雷蛇,在漩涡中游走闪烁,狂风呼啸,席卷太一诸峰,暴雨倾盆,百兽哀鸣。

电闪,雷鸣,风狂,雨怒。

天都峰在发抖,瀚海楼明灭,摇摇欲坠。

“又是窥天劫!”

西路大陆某个热闹的街道,飞霄正与一个小贩讨价还价,购买一根荆枝拐杖。

目光注视太一宗方向,飞霄喃喃道:“怎么又是这小子?不对啊,他已度过窥天劫,天道视其为天道一份,不可能针对他。不好,是翰海楼渡劫。”

“劫什么劫?就你还打劫?买不买?没钱乱问?”小贩不耐烦道。

飞霄似乎没有听见,元神瞬息万里,身体漫无目的机械地挪动。

翰海楼无灵无识,怎么会有天劫?飞霄百思不得其解,元神穿梭云间。

雷少轩吃力地凝元神为笔,一笔一笔地将《太一玄修经》刻在玉片上。

翰海楼空中,电闪雷鸣,粗大雷电如锤,闪电如刀,劈砸在翰海楼上。

翰海楼外,宗门修为最高的四位长老分坐四周,苦苦支撑着,用法力加固翰海楼。道道灵力从掌心倾泻而出,化作涓涓细流,编制成网,密密麻麻地笼罩翰海楼,在黑夜中熠熠发光。

天空乌云漩涡越来越大,如一个庞大无与伦比的陀螺,在翰海楼上空狂转,狂雷乱砸,发出恐怖的轰鸣声。

电光闪烁,道道白光撕裂夜空,要将天都峰撕碎。

“这是什么天劫?威力比金丹天劫恐怖多了,堪比元婴……”

“屁话!就跟你见过元婴劫似的……”

“元婴三道天劫,不过三九二十七道天雷,此次天雷已经无数道……”

“度过此天劫,宗门又出高手了……”有人羡慕道。

“……”

“屁的高手渡劫?是天雷是要劈死我们。”

四位长老心里暗骂,竭尽全力,苦苦支撑,补充灵力的丹药不要命地往嘴里塞。

随着雷少轩往玉石上刻的字越多,雷电愈发狂暴。

“喀喇――”道道雷电撕破虚空,往翰海楼上空狂炸,轰鸣声大作,山石粉碎,天都峰山峰裂开道道缝隙。

翰海楼内风平浪静,雷少轩一笔一笔吃力地撰刻着《太一玄修经》。

雷少轩头越来越痛。

凝元神作笔,每刻出一笔,如同将脑髓抽出一丝,脑袋空一分,脑海刺一针。

冥冥中,有一只无形的手,时时拽着元神之笔,雷少轩忍痛苦苦挣扎,竭力撰刻着。

雷少轩头剧痛而歪坐,身体微微蜷缩,眼睛紧闭,专心刻字。

随着字数增加,雷少轩刻字速度越来越慢,每刻一笔,要等上半天,才能忍着剧痛,继续刻下一笔。

雷少轩不能停下来,一旦停下,就前功尽弃。

楼外,四位长老拼命地输出法力,翰海楼在风雨中摇摇欲坠,被闪着亮光的灵力网扶在空中。

如果翰海楼坍塌,雷少轩必死于其中,所有典籍收藏也将毁于一旦。

四位长老要是知道,因为雷少轩撰刻《太一玄修经》引来天劫,毁掉翰海楼,不知道会不会一巴掌把雷少轩拍死,如今却只能拼着老命,全力保住翰海楼。

雷少轩闭着眼睛,剧痛让他面目狰狞,嘴角滴着血,实在疼痛难忍,便暗暗对自己道:“最后一笔。”

一笔刻完,心一松,又重新鼓起勇气,对自己说:“最后一笔。”

“真的是最后一笔了!”雷少轩说完,眼一黑,一头栽倒在阵法内。

雷少轩不知道,随着最后一笔刻下,翰海楼外烟消云散,碧空万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只有守在翰海楼四角的四位长老瘫软在地,嘴角抽搐,终于熬过天劫。

数位其他长老纷纷赶来,急忙扶住。

“亏大了,原本只是守护翰海楼,不让外人打搅雷少轩写书,最后变成拼命保翰海楼。”东长老苦笑。

忽然,瀚海楼内细雨纷纷,鲜花飘洒,阵法白光中,淋漓细雨倾注雷少轩身上,却没有任何雨滴流到地上,朵朵鲜花纷纷扬扬,洒落在雷少轩身上,没入身体,消失不见。

沐浴鲜花和雨丝,雷少轩身体升腾起阵阵黑烟,仿佛鲜花和雨丝将身上污垢洗去,化为黑烟飘散。

雷少轩昏迷沉睡,没有丝毫察觉。

随着雷少轩身上黑烟弥散,翰海楼百丈之内,臭气熏天,仿佛地狱恶臭,千年污垢,万年腐肉,四位瘫倒在地的长老,本已耗尽法力,忽闻奇臭,无力控制身体,忍不住吐得天翻地覆。

“什么污垢?如此恶臭,比尸臭恶心百倍千倍。老天,难道天劫还会降下恶臭?这他妈怎么抵挡?”西长老破口大骂。

南长老被奇臭熏得眼泪直流,骨软筋麻,瘫软在地,嘴里无力翕动,如一条泥潭里等死的小鱼。

赶来的长老们,闻见恶臭,浑身发抖,这天劫太损了!难道雷电无可奈何,直降恶臭?

“魂臭?”飞霄元神空中看见,急忙躲开,笑骂:“臭小子,翰海楼承劫,四个长老累得濒死,丢去半条命,好处却让自己独占!”

雷少轩身上黑烟终于不再升起,细雨和鲜花消失。

然而,雷少轩依然没有醒来,翻了个身,忽然身上奇香弥漫。

如入芝兰之室,如沐春风,最香的鲜花都无法形容其香。

香气,让人飘飘然,心神俱醉,深入骨髓。

“太香了,太美了,太销魂了,这是仙香。”四长老再也支撑不住了,瘫倒在地。

天降甘霖虚花,雷少轩得到修士梦寐以求的魂浴。

窥天劫,顾名思义窥视到天机之秘,窥视乃是灵魂之识,天劫过后,天降甘霖虚花,针对的自然是灵魂,将灵魂深处的污垢洗去。

每个人魂魄、元神,如同肉身一样,是可以成长的。

灵魂成长过程中,如同肉身一样,积累无数的污垢,影响心智。

有人心窍玲珑,心念通达,聪慧无比;有人昏聩无能,愚蠢如猪;有的恶毒,心毒如蛇蝎种种……。

雷少轩灵魂、元神得到甘霖虚花沐浴,洗去污垢,让人感觉奇臭,是因为魂臭乃是灵魂深处都让人感觉臭的,还有什么能比深入灵魂的臭更臭的?

魂香,自然也是刻骨铭心的芬芳。

雷少轩魂力、元神修为不算强大,经过洗魂,却变得无比纯粹。

许多修士强大,灵魂却不纯粹,无法度过心魔,小小心魔,最终让其烟消云散。

雷少轩缓缓醒了过来,走出大阵。

可惜,雷少轩没有发现,起身走出阵法一刹那,阵法内玉石片片碎裂。

玉石刻着天道之秘,天机怎能容忍人人窥视?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章 讲道

韵灵心里慨叹。

世上有一种人,手里什么都没有,凭一腔血气、智慧,绝境中苦苦挣扎,拼命地前爬,只为一丝生机和机会,然后闯出一条路。

雷少轩有什么?

据说雷少轩不过一死囚徒,因为母族获罪流放苦海,入死囚营,说垂死挣扎不为过,世上有几人能从死囚营挣脱出来?

又以凡人之躯,拜入宗门,说前途渺茫、绝无希望也不过分,毕竟年龄如此大,入门如此之晚,雷少轩却不屈不挠,苦苦争得一丝希望。

想到这,韵灵不由微微心疼,看着雷少轩不知道想些什么。

雷少轩以为韵灵让他入天香峰不过玩笑,然而韵灵知道,雷少轩真要加入天香峰,绝不会辱没天香峰。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没有及早认清雷少轩的价值。

当初雷少轩入门时,并没人愿意收其为徒。

雷少轩最后虽为离水所选,其实不过是借口,难道让文雷子收徒?显然无可能。

离水出头,宗门顺水推舟,雷少轩算是强加给离水的。

离水中毒,基本废掉了,宗门同意她收雷少轩为徒,不过是敷衍之意。

要知道,连离水自己的弟子都已离开,怎么还会收徒?如今,离水闭关,身为师父,雷少轩几乎无法见到离水,算什么师父?

尽管如此,雷少轩依然努力挣扎向前,无丝毫怨恨运道不公。

韵灵断定,全体金丹修士及内门弟子为雷少轩讲道,如此多经验让雷少轩参考,猪都能飞起来,何况雷少轩?

金丹之下的修行,雷少轩再不会有任何障碍。

除了雷少轩之外,天下哪一个人有如此条件?哪一个修士不是敝帚自珍,除了师长,哪一个会将修行体会讲给他人听?

即便宗门内,师兄弟之间都不见得将经验共享。

“想逃出我的手掌心?没门!”韵灵暗暗道,颇有些嫉妒。

当年韵灵修行遇到一个问题,花费数月都无人解答。

这只是一个小问题,大问题有时花费数年,据说金丹之后,有些问题耗费百年。

人生能有多少年?

修士多自行修炼,最耽误时间的是解决问题,非修行资源。

没有问题,雷少轩金丹之下修行将是一片坦途。

一切是怎么来的?是雷少轩苦苦挣扎,耗尽心力得来的 。

雷少轩见识到了韵灵另一面。

韵灵毫无保留地将经验详细讲给雷少轩,奸诈狡猾面具背后其实是无比真诚。

韵灵毕竟是金丹修士,见多识广,除了修行心得,还将许多见闻、见识讲给雷少轩,让雷少轩深切体会到修士世界广阔。

相比韵灵,天香依然在懵懂探索阶段。

天色已晚,韵灵、天香讲完,雷少轩记录了厚厚的笔记。

“师父啊,今天我就不走了。”天香羞涩道,有些不敢看韵灵。

“嗯,为何?”韵灵奇怪地看着天香。

“师弟记录如此多笔记,我留下来帮他整理整理。估计过几天笔记会更多,我就不回天香峰,留在这里帮忙。”天香腼腆道。

韵灵似笑非笑,看着天香,道:“看来为了金丹,连天香都舍得嫁给雷少轩?好吧,为师允你留下。”

“其实……”天香欲言又止,不敢看韵灵。

“说吧!还有什么事?”韵灵赞许地看着天香。

留下整理笔记,自然能听其他金丹修士讲经,这个机会十分难得。

“师父是金丹修士,金丹修士讲经,对师父无用。”

天香脸红,忽然躲到雷少轩身后。

“不如师弟请元婴高人讲道,为了元婴,师父也可以留下整理笔记,嫁给师弟几天啊!”天香吐着舌头道。

雷少轩闻言,两腿(之)间再次缩紧;韵灵闻言,差点晕倒。

“不、不……我一个人就够了……”雷少轩赶紧道。

“你什么意思?嫌我们丑是不是?”天香瞪着眼睛,怒目而视。

跟天香峰的人讲道理?

雷少轩哭笑不得,道:“不是,不是……好吧。”

玩笑的结果,是所有天香峰全体内门弟子留下帮助雷少轩整理笔记。

雷少轩享受到了金丹修士都享受不到的待遇。

天香峰四个貌美如花,千娇百媚的内门女弟子专门为其做饭、洗衣服、铺床叠被。

四弟子恨不得帮其按摩捶背,不过看到天凤似笑非笑的脸,雷少轩赶紧严词拒绝。

当然,饭很好吃,衣服洗的很干净。

天香宫内门弟子做饭不好吃?没关系,饿几天,饭就好吃了。

天香宫内门弟子洗衣服不干净?没关系,再洗几次就好。穿在身上的衣服,被天音用灵雨诀招来倾盆雨直接喷洗,雷少轩变成落汤鸡。

金丹修士和内门弟子陆续过来讲道,也都享受了天香峰貌美如花女弟子细致周到的招待,自然免不了要回答四弟子叽叽喳喳的提问。

“你们不是为玄青整理笔记的吗?怎么如此多的问题?”千尘子口干舌燥,嗓子微微发哑道。

“师伯,刚才给您泡的可是百年白笋嫩青茶,还加了百年野白蜂蜜,清爽润喉。”天灵声音软糯,道:“师父想喝,还得用五两君山玉露换,我才换给她一两呢。”

“就是,为了孝敬师伯,我昨晚一夜没睡,天香峰灵泉内,一滴一滴接了一夜石笋灵液为您泡茶,现在两脚还发麻那!师伯,茶好不好喝?”

“……”

白笋嫩青茶?百年白野蜂蜜?石笋灵液?怎么那么像白水?

千尘字赶紧摆摆手。

“师侄辛苦!好吧好吧,还有什么问题?”

……

多年后,天香峰内门四弟子都成为金丹修士,傲视群峰。

天香峰四弟子留下帮忙,让雷少轩对金丹以下修行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雷少轩博览群书,本身对修行已经有初步理解,不过修为不到,一切都是纸上谈兵,许多问题没有明确理解。

天香峰弟子修为比雷少轩高好多档次,提问更有针对性和实践性,让雷少轩对修行理解更深。

天炉峰、天南峰、天尘峰......各峰金丹修士和内门弟子陆续来讲经论道。

天香胆大包天,假传谕令,让许多外门优秀弟子,或者有特殊经历的弟子及长老来讲经论道。

有怀疑谕令的,求证到掌门千鹤子,想到韵灵恶狠狠的目光,千鹤子却也不敢拆穿,以至最后能到翰海楼讲经成为一种荣誉。

写书已不是问题。

修行步骤大致相同,多位金丹修士、内门弟子和外门长老弟子讲道,几乎将修行各个环节、问题都讲透,只须将相同之处总结出来,不同之处,作为注释补充。

对修行典籍条目理解,各有不同,然而这么多修士实践,也能辨别哪一种理解更加准确。

实在有不明确的内容,书中会将典籍条目来源与注释解释清楚,也就有了很好的参考。

这本书的价值,让雷少轩想起来都砰然心动。

宗门的前途是什么?是大量具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修士。

这本书,至少能让宗门低阶修士的培养,提高一个台阶,这么好的事情,以前怎么会没人做呢?

雷少轩却不知道,修行关乎天道,怎么可能人为制造?

风霜雨雪,春去秋来,雷少轩埋头整理书稿,苦心修炼,修为已经稳稳停在了练气二层。

虽然修行进展不算神速,但在内门弟子中也属于佼佼者,雷少轩是五行杂灵根,天生就被认为速度奇慢。

修炼《太清冲虚真经》,元神稳固,神识外放,稳居内门个弟子之首。

元神修炼最难,然而雷少轩所修《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是修习元神至高典籍,早将元神修出,只是雷少轩身在宝山却懵懂无知,《太清冲虚真经》将宝山开发出来。

雷少轩受袁文伯教导,尽管文章没有多写,但是博览群书,文法显稚嫩,文笔却流畅,简洁明了。

此书被雷少轩命名为《太一宗玄修经》,共计三册,分别是《太一玄修经》,《太一玄修补》,《太一玄修注》。

《太一宗玄修经》综述修行过程,简洁明了。

《太一宗玄修补》讲述修行问题解释、参考。

《太一宗玄修经注》为修炼典籍条目注释。

本来以为是一本书,结果变成了三本。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二章 赌嫁

雷少轩感觉脱胎换骨一般,变了一个人。

走出翰海楼,身边一切如此和谐自然,小草向自己微笑,野花朝自己点头,树荫随影……

微风拂过,只要雷少轩想,似乎自己便可化为风,化为树,化为屋,化为自己想化成的一切,能和一切融为一体。

这一切真美妙!雷少轩想着。

心念一动,雷少轩执湛清刀在手,缓缓划出。

刀法感觉完全不一样,湛清刀融为身体一部分,不分彼此,刀法随心随性,依然是三十六式,每一刀都浑然天成,似乎本来就该如此。

雷少轩大喜,这是刀法大成的标志。

雷少轩内视,丹田漩涡缓缓转动,牵引着灵气。

自行旋转,不用刻意控制灵气牵引速度,漩涡却始终保持着十分舒服的旋转速度。

雷少轩大喜,如此一来,再也不用时时分心控制灵气牵引,任由漩涡自行运转。

“玄青师兄,你醒了?”苏平清脆声音从身后响起,语气焦急。

“嗯,有事吗?”雷少轩看着苏平,心里很是高兴。

雷少轩对苏平、方霞颇有好感,多日不见,很是挂念。

“奉掌门令,让你醒后速去天都峰鸿尘大殿。”苏平眼睛里闪着异光,似很无奈,催促道。

“丑丫头,发生什么事了吗?”雷少轩眼睛不由咪起,逗道。

“有人要和陆灵师姐结亲,掌门令天灵峰所有弟子,速到大殿迎接他们。”苏平跺了一下脚,急道。

原来,玄天宗长老玄云,带领一干弟子前来太一宗拜访。

玄天宗内门弟子杨昊倾慕陆灵,特向宗门求娶,不知道为何,宗门答应了,让天灵峰门下弟子都到大殿相见。

雷少轩一直昏睡,长老嘱咐不得惊动,惟恐伤了元神,因此苏平一直焦急地等在翰海楼外。

“这是好事!”雷少轩脸色轻松,神采奕奕,哈哈大笑道。

这个脾气暴烈的霸王母龙,终于能嫁出去,有人管了。陆灵受伤毁容,如果有人不嫌弃她,应该是真心喜欢她,如此一来,陆灵总算有个好归宿。

雷少轩颇为高兴,他骨子里还是凡人,从没有想过修士专注修行,哪里会愿意出嫁?

“不是啊!”苏平闻言,怒气盈脸,道:“陆灵宁死不从,一切不过是宗门之令。”

“为什么不愿意?”雷少轩看着苏平,有些奇怪地问。

“玄天宗杨昊不是个东西,风流成性,据说还采阴补阳,是个邪恶之徒。”苏平抬起头,恨恨道:“陆灵师姐没毁容前,容貌出众,无意中被杨昊看见,惊为天人。仗着自己玄天宗掌门儿子身份,对陆灵师姐纠缠不休,被狠狠教训一番,差点丢了性命,却不思悔改,发誓一定要娶陆灵师姐报仇。”

雷少轩闻言,脸蒙上一层寒霜,怒从心头起。

雷少轩拜入宗门,其实是交易结果,从没有当自己是太一宗门人,也几乎不与人来往。

然而,与宗门其他人不同,离水、陆灵却从没有把他当外人,为了救自己,几乎失去性命,雷少轩早就将陆灵当亲人,如今竟然有人亵渎陆灵,如何让他不怒?

雷少轩面沉似水,压抑着怒火,和苏平急速来到鸿尘大殿。

鸿尘大殿门前空地上,围着一圈人,各峰金丹修士和内门弟子齐聚这里,迎接玄天宗来客。

殿前摆着几把椅子,长老文乔子和掌门千鹤子陪着一位道士坐着,显然此人便是玄天宗长老玄云。

陆灵满面怒容,茕茕孑立,身旁不远,同样孤零零地站着唐雨晨。

来到唐雨晨旁边,雷少轩沉声问道:“什么情况?”

“长老和掌门已经答应,由天灵峰与对方比三场。天灵峰赢,此事作罢;输,陆灵出嫁。”

唐雨晨两眼直直地看着玄云,脸色铁青。

“双方各出两名弟子和一位长老,师父闭关,他人不能代表天灵峰,所以咱们必须赢两场弟子之比,否则无人能敌他们长老。”

雷少轩闻言气炸,趁离水闭关上门挑战,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

“宗门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玄天宗欺负天灵峰?”雷少轩脸色阴沉冷厉,压低声音道。

“对方指名天灵峰之人,宗门不知何故没有拒绝!”唐雨晨脸上露出异样桃红,显然愤怒到了极点。

宗门修士之间常有挑战和切磋,一般都是双方自愿,公平公正。今日此事分明极度不公,事有蹊跷。

雷少轩经历过无数生死黑暗无耻之事,却从不坑害自己人,也许宗门有说不出的理由,但此事依然让雷少轩心沉下来。

浊世间,处处都有黑暗,红尘外的修士世界,依然阴影重重。

“大不了一死!”陆灵脸色苍白,声音冷漠,回头道:“我上一场。”

唐雨晨、雷少轩闻言心微微一沉,他们太了解陆灵了。

陆灵性情刚烈,如果事不可为,必定是鱼死网破。

场地中间,大师兄沈浩拿着松纹剑与一位白衣飘飘男子对峙。

此人面容清秀,肌肤如玉,美到极致,两眼却无神,空洞如鬼。

“这是玄天宗飞来峰首徒龙飞,筑基八层,比大师兄高一层。” 唐雨晨脸色冷峻道,紧握拳头,指间煞白。

龙飞抱拳,对沈浩道:“久闻天灵峰大师兄沈浩大名,请指教。”

声音平静,带着淡淡的嘲讽和快意。

沈浩一言不发,心里浮出阴寒的感觉,如同被毒蛇盯上。

说话间,龙飞缓缓拔出寒冰剑,摆了一下剑礼,脸色微狞,寒冰剑猝然刺出。

嗡!嗡!……

剑花荡开,嗡声四射。

沈浩有筑基七层实力,修为比龙飞低一层,但是沈浩战力在宗门内门弟子内却是顶尖,并不惧怕龙飞,何况事关陆灵大事,沈浩拼命了。

沈浩不躲不闪,灵力骤然注入松纹剑。

剑身亮光突闪,松纹剑剑身火光暴燃,一团剧烈燃烧火球猛扑龙飞脑袋。

第一招,便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龙飞脸色大变。

龙飞剑尖如毒蛇信,点向沈浩,此刻剑势已老,无法变招,此招固然能将沈浩杀死,自己也必然脑袋分家。

龙飞好歹也是飞来峰首徒,电光石火之间,身体急速扭曲,剑往上抬,架起沈浩的剑。

“刷……”

一丝火苗从龙飞的脸颊飘过,带出一丝血迹。

沈浩速度太快,一剑便在龙飞的脸上划开一道剑痕。

“啊……”一声惨叫。

龙飞脸色惨白,脸上渗出丝丝血迹,身体微微发抖,心悸不已。

他大意了!没想到沈浩刚烈如斯,不惜两败俱伤。

“好!”雷少轩大喊。

文乔子微微点点头,不愧为太一宗内门首徒,一剑峥嵘。

沈浩对首战并没有把握,知道绝不能输,拼了必死之心,只为了师妹陆灵。

陆灵眼泪滴滴涌出,咬紧牙,强忍悲痛,不敢出声抽泣。她不能让沈浩分心。

沈浩离开天灵峰,虽然是离水安排,陆灵却总觉得沈浩不讲良心,一直怪罪,不能释怀,如今才真正知道,沈浩是如此宠爱自己。

龙飞缓缓后退一步,收起轻视之心,直直盯着沈浩。

“想不到,退出天灵峰,身为天炉峰首徒,竟然为女子如此不惜命。”

龙飞剑身直指沈浩,深吸一口气,大喝一声。

“再接我一剑!”猱身而上。

空气中骤然响起凄厉的尖啸。

龙飞手里长剑划出一道流星,直撞沈浩,同时衣袖中飞出一道亮色的小剑。

大小两剑,如影随形,破空般飞出。

手中剑稍慢,却致命;小剑快似闪电,只为破开沈浩身影。

沈浩瞳孔剧烈收缩,暴退。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三章 意外

龙飞大笑一声,身影突然闪过,手中剑空中划过,脱手飞出。

长剑带出风雷之声,破空射向沈浩。

剑身遽然抖动,磷光闪闪,如毒蛇飞窜,扑向沈浩。

“着!”龙飞得意大叫,“米粒之珠,也敢放光辉,”

欺身而上,如风如电。

“陷沙!”沈浩面容骤寒,喝道。

未等龙飞靠近,沈浩使出一个厚土诀,长剑陡然出现一片电弧的光芒,剑芒所指,地面忽然出现沙坑沼泽。

流沙阵阵。

“流云飞渡”龙飞喝道。

龙飞不闪不避,脚下一滑,生出青烟,托着龙飞,速度不减,朝沈浩攻去。

剑刺面门,沈浩眼眸微缩,不及躲闪,扬起一掌,朝长剑猛拍。

龙飞暗喜,寒冰剑乃万年冰陨铁所制,触之伤手。

“咄……”一声沉响。

沈浩手掌狠狠拍在剑身,长剑偏离方向,遽然飞出。

“啊”一声惨叫。

沈浩手掌瞬时如同粘在一块冰贴,又狠狠撕开,手掌撕下一块鲜红皮肉。

手掌血肉模糊,鲜血淋漓。

沈浩大骇,脸痛苦变形,身体颤抖不已。

龙飞长剑竟然暗含机关。

龙飞堂堂剑修,竟然还使用如此阴毒兵器,也怪自己大意,一不小心就中招。

沈浩后退,强忍剧痛,舒缓心神,准备再战,可龙飞哪里会给他机会?欺身而上,一剑快似一剑,一剑比一剑狠。

沈浩败了。

沈浩慢慢走到陆灵身边,看着泪眼婆娑的陆灵,满含歉意,嘶哑着声音道:“对不起!”

陆灵扶着沈浩的手,泪滴欲泣,道:“师兄,不怪你。”

陆灵敛泪拔剑,一脸绝然盯住龙飞。

这一败,基本决定了陆灵的命运,即便下一场能胜,天灵峰无人能对玄云,结果一样是败。

龙飞喘着粗气,面露得意之色,道:“下一场,我继续上场,请天灵峰各位师兄弟多多指教!”

全场鸦雀无声,文乔子和千鹤子默不作声喝着茶,只有玄云得意地捋着胡子,龙飞是他首徒,开场便赢了太一宗首徒,与有荣焉。

场边玄天宗众弟子也是一脸笑容,簇拥着一个锦衣绣袍青年大拍马屁。

这位大概便是那个玄天宗掌门儿子杨昊,雷少轩看了过去,心里发狠。

杨昊目光不离陆灵,如同看一条砧板上的鱼,脸上表情垂涎欲滴。

所有人都认为,天灵峰弟子只剩下唐雨晨、陆灵能够上场,雷少轩估计只是打酱油的。

陆灵深吸几口气,眼睛微微眨动,挤掉剩余几滴泪滴,缓步而出。

唐雨晨心又疼又怒,脸抽搐扭曲。

他无力阻止,他战力虽比陆灵稍强,陆灵却不会让他上场。陆灵命运已定,抱必死之心。

雷少轩不加思索,一把拉住陆灵,几步走道场中,环视周围,道:“我代表天灵峰比第二场。”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一阵哗然。

一介凡人,代表天灵峰对筑基修士?不啻是蝼蚁与大象之间的差距。

雷少轩心怀愤恨,对众人不假辞色,对太一宗深深失望,直接对龙飞抱拳行礼。

“我与你比第二场,请多指教!”

龙飞一时发楞,随手还了个礼,道:“请!”

雷少轩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摆摆手,道:“不、不,既然要迎娶我天灵峰弟子,第二场比什么,自然是我天灵峰出题,然后再比!”

龙飞愕然,不敢决定,回头看向玄云。

雷少轩来到太一宗,跟人交往不深,并没多少人了解雷少轩。

苏平、方霞、陆灵等少数亲近的人只知道雷少轩刻苦、聪明,却不真正了解雷少轩过去。

看到雷少轩出场,陆灵有些呆,心里感动,脸色微红,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感觉。

她知道雷少轩只有练气二层修为,却挺身而出,怎能不感动?可此事无论如何都显得有些可笑。

“师弟,别胡闹!”陆灵心里涌起了一股温暖,让自己平静下来。

陆灵并不抱一丝希望,更多的是担心,站在场边的韵灵多少有些了解雷少轩为人,不由眼前一亮,她可不认为雷少轩上前是送死。

“宗门擂台相较,直接比斗,出什么题?”龙飞不耐烦道。

“比斗,拿刀、拿剑对砍,道法、法器乱砸,如同畜生抢东西,那是只有牲口才干的。我出题目,自然是想让比试更文雅些,干点人干的事。”

雷少轩一口一个畜生,一口一个牲口,龙飞心头火起,然而这里毕竟是太一宗,也不好发作。

龙飞脸色铁青,怒道:“谁都知道,宗门皆修士。比斗自然比法器、道术。比文雅,难不成要作诗写文章吗?你要不想比斗,换人上来!”

雷少轩往四周摆摆手,大家静下来,都想看看雷少轩说什么。

雷少轩顿了一下,微微一笑,声音高起来。

“听见了?今天第二场暂时不比了,等玄天宗想好、准备好再请大家来看热闹!”

太一宗众内门弟子楞了一下,轰然大笑,金丹修士也一脸微笑。

“对啊。既然他们不愿比,那就另约时间。”

“就是。对砍有什么意思,跟畜生一样。哈哈哈哈,咱们太一宗每年内门大比,好像真的象牲口抢东西。”

“……”

哄笑声、吵闹声、争辩声乱了起来。

龙飞顿时有些不知所措,满脸通红,眼里喷火,恨不得一剑砍了不知道哪冒出来的雷少轩。

“你是什么修为?”龙飞忍住怒火,冷冷问道。

龙飞看不出雷少轩的修为,不敢贸然行动。

雷少轩丹田生有漩涡,灵气入体被吞噬,消散浩瀚丹田内,外面根本看不出修为。

“你怎能如此无礼?修为是每个人的秘密,哪能随便打听?”雷少轩不满道。

“对啊,怎么这么没礼貌?”四周哄笑声、嘲笑声又起。

修为一眼便能看出,算什么秘密?不过却是个人隐私,打听确实不妥,如同问你家有多少钱一样。

龙飞心急,一言便被抓住毛病。

众人刹时醒悟,认定雷少轩是来捣乱的,一时哄闹声四起。

“这不是礼貌问题,是卑鄙无耻。”

“不对,卑鄙无耻的问题还是属于礼貌问题。”一个人嚷嚷。

众人更笑,纷繁嘈杂。

“……”

内门弟子对天灵峰都抱有同情。

陆灵虽然脾气暴烈,向来心地善良,不记仇,讲情谊,很得内门弟子好感。对此次宗门无缘无故同意玄天宗求亲,并趁人之危,挑战天灵峰都心感不满,恨不得起哄,搅乱这件事。

“练气二层。”雷少轩略带羞惭。

玄天宗一阵哗然。

“怪不得不敢比斗。练气二层,修为好高!如果龙师兄站着被他砍,一定会被砍倒,比如砍上一两千次!”

玄天宗弟子轰然大笑。

龙飞不敢做主,看了看玄云。

“此子是何人?能代表天灵峰参战?”

玄云脸色不变,谨慎问道。

千鹤子不看玄云,淡淡道:“玄长老,此子乃是天灵峰关门弟子玄青。虽然只有练气二层修为,却是天灵峰内门弟子,自然可以代表天灵峰的。”

几番逗乐,陆灵心已然平静下来,走向前对雷少轩道:“外门比斗,是不会压制修为的,他修为太高,你无论如何不会赢的。”

陆灵以为雷少轩不懂规矩。

按照宗门挑战规矩,两者之间等级相差不能超过三级,修为高过三级,就必须压制修为。宗门之间比斗,却没有这种规矩,纯粹以实力比斗。

陆灵对龙飞说:“此局我与你比。”

龙飞舒了口气,点点头,他修为与雷少轩之间相差实在巨大,就算赢了比斗,也只会成为笑话。

筑基八层,打赢一个练气二层,很有面子吗?

雷少轩也不阻拦陆灵,只是摆摆手,让哄笑的场面静下来。

雷少轩自顾自继续道:“我乃关门弟子,师父临闭关前,嘱咐我总管天灵峰事务。”

陆灵闻言愣住,心里依然没有反应过来,离水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四章 出题

雷少轩轻笑,看着陆灵。

“陆灵师姐要是不听吩咐,我必将她逐出天灵峰。人家一心求取天灵峰弟子,天灵峰只有一个女弟子,将陆灵师姐逐出,天灵峰就无女弟子了。当然,除师姐之外,天灵峰还是有许多母的……”

“母什么呀?除了石头天灵峰什么都没有。”一个不满的声音喊道。

“有几只母猴……”

“就算没有母猴,总有几只母麻雀吧?”

众人哄闹声此起彼伏,场面有些乱。

“玄青师弟,天灵峰有没有公猴子呀?”

忽然,天香峰大弟子天香怯怯问道。

“应该有吧,你问这个干嘛?”

雷少轩不明所以,随口道。

众人听到此话,微微一静,注视着天香。

天香羞红了脸道:“我想找只公猴子陪我睡觉。”

此言一出,全场目瞪口呆,片刻哄堂大笑。

韵灵仙子气着怒骂道:“你干嘛找只公猴子陪你睡觉?”

天香脸上满是委屈。

“因为师父你也抱着一只公猫睡觉啊!”

谁都知道,韵灵养了一只灵猫,极其喜爱。

“你怎么知道它是公的?”沈浩傻愣愣问道。

天香红着脸道:“因为它站着撒尿!”

满场大笑,甚至玄天宗的弟子都忍不住笑出来,天炉峰一位弟子直接笑岔气。

雷少轩心里很感激天香。

天香与陆灵极好,此刻说这些不着边的笑料,其实是为了帮助雷少轩搅局。

为了捣乱,连抱公猴子睡觉都敢说出来,要知道,平日天香可是很害羞。

眼看着局面有些乱,不知为何,千鹤子并没有刻意阻止。

玄云站起来,摆摆手道:“筑基八层弟子如果怕练气二层弟子出题,那也就成了笑话。此事就这么定了。”

玄云不怕雷少轩出题。

天灵峰弟子就这么几个人,能出什么幺蛾子?既然雷少轩先出题,龙飞若是应对不了,玄天宗如此多的弟子,难道就没有一个能压过练气二层弟子的?玄天随时可以换将。

“比剑!”雷少轩不露声色,缓缓补充道:“比剑,但不比斗……”

雷少轩看着龙飞,道:“据说筑基修士元神极强,可以使用飞剑,我却是不服。咱们比剑,看谁剑飞得远,如何?”

筑基修士已经能够使用飞剑。

飞剑乃是修士用元神控制飞剑对敌。

飞剑注入灵力,与修士心神相连,由元神控制。

元神强大的修士,自然能占据一定优势,然而使用飞剑对敌,强弱仍然由打斗经验、灵力强弱等诸多因素决定,不过仅仅比飞得远近,那么比的纯粹就是元神强弱。

雷少轩这个提议,让龙飞放下心来。

他认为雷少轩修为太低,却极有可能元神强大,甚至有可能比陆灵还强大,否则就不会提这个提议。

这是天灵峰最后一搏。

天灵峰就那几个人,怎么看天灵峰都没有优势,只有元神无法凭外表判断。

龙飞不认为雷少轩能赢,如果雷少轩占据绝对优势,早就第一个上场了。

“好!”龙飞心里隐隐不安,却依然一口答应。

雷少轩心一松,脸上露出笑容。如果死囚营有人看见这副笑容,一定幸灾乐祸,有人要倒霉。

“规矩如下:双方站在此地,面朝大殿前石径,各出一剑,比谁的剑飞得远,只比一剑。飞得远者胜,违规者输。”雷少轩不紧不慢道。

鸿尘大殿坐落于山顶一处山坳里,背靠黝黑山壁。

石壁陡峭,罅隙间怪树、奇花点缀,周围茂树苍翠,殿前是一条笔直的石阶路,青石条堆积成路,拾阶而上,陡峭险峻,石阶远处,消失在丛林里。

龙飞站在大殿前第一级石阶上,闭上眼睛,头顶盘旋着那把冰冷的寒冰剑,阳光映射下,剑身盈溢着冰蓝氤氲光芒。

突然,寒冰剑猛然倒退,然后急遽向前飞向空中,如同被人骤然甩出一般,蓦的消失空中。

寒冰剑倏然而逝,变为一个亮点。

不多时,寒冰剑歪斜落到远处的石阶上,显然寒冰剑落下时,已经超出了龙飞元神控制范围。寒冰剑锋利无比,如同插入一块豆腐般,没入石阶,只剩一半剑身露在外面。

雷少轩面无表情,道:“哪位师兄去测量一下远近?”

“不用了,是一千一百三十七级台阶。”千鹤子站起来,脸上有些无趣的样子。

这么点距离,金丹修士元神扫一下就清楚,不必让弟子一一数来。

众人注视的目光中,雷少轩走到大殿前的第一级石阶上,拿出一张弓,搭上箭,抬手开弓射了出去。

“嗖”一声。

众人嘴巴张开,都能塞进一个鸡蛋。

太无耻了,还能这么干?

剑?箭?韵灵仙子醒悟,几乎笑岔气。

射箭对前锋营军士来说,再简单不过。何况雷少轩沦落草原数月,学得一手好箭法。

“箭?你……这?”龙飞惊得目瞪口呆,语无伦次。

所有人看呆,不知道如何是好。

雷少轩冷冷道:“此箭非彼剑,你违规了。我说的是看谁的箭飞得远,你却用飞剑,看在你远道而来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不过,结果你还是输了!”

这段话,在修士世界成为经典,雷少轩这个坑,也成为无耻修士一个挖坑典范。

任何飞剑,都不可能比射箭飞得远。

所有人沉默下来,看着千鹤子和玄云。

千鹤子听到雷少轩的话,一口茶没喝下去,呛在喉咙,不停咳嗽。

结果堂堂正正,无法否认。

题目是雷少轩出,人家说是箭不是剑,根本无法辩驳。当然,剑或箭,以雷少轩为准。

韵灵仙子鼓起掌,所有人都跟着拍起手。陆灵满脸通红,热烈的掌声给她带来了一丝希望。

玄云缓缓道:“此局玄天宗输。”

辩论追究,最后只会变成胡搅蛮缠。

忽然,玄云站起来,跟着鼓掌,对雷少轩道:“果然不愧为天灵峰关门总管弟子。”

玄云突然大声喝道:“好!”

嗡!嗡!嗡!……

嗡声如针,透空而来。

这一声,如雷电撞击,雷少轩只觉一根针穿透脑袋,剧痛让雷少轩抱住脑袋,仿佛头被劈开,脑海被一股怒涛轰然淹没,一阵空白。

瞬时间,雷少轩七窍流血,站立不稳,摇摇欲坠,倒靠在陆灵身上。

众人被这突然变故惊呆了,顿时群情激愤,哄闹起来。

千鹤子对玄云怒目而视。

“太无耻了,输了用灵魂攻击!”

“干他娘的,这臭不要脸的...”有人直接骂出来。

“……”

灵魂攻击,让人犯不胜防,最招人恨,众位金丹修士也对玄云怒目而视。

“不好意思,此子赢得太漂亮,忍不住夸奖,大声了一点。”玄云两手一摆,歉意道。

雷少轩头痛欲裂,玄云用灵魂攻击,他毫无防备,顿时被击中。

雷少轩只觉得自己如同黑夜怒海惊涛一叶小舟,随时被深海骇浪吞没,天空沉沉、孤寂、寒冷。

陆灵抱着雷少轩,焦急地呼唤,哭泣。

一道人影蓦然一闪,一个人闪现在鸿尘大殿前,骤然飘到龙飞身边,一掌拍到龙飞胸口,将龙飞拍飞出去,口吐鲜血,昏倒在玄天宗弟子群里。

“你干什么?”玄云大怒,脸色铁青道。

三长老天雷子站在大殿前,看着玄云冷冷道:“你伤我徒孙,我打你弟子,要是我徒孙变成白痴,我杀了你所有弟子陪葬!”

众人闻言,心头一凛。

各大宗门前辈高人,不许对各宗门内门弟子出手,这是个潜规矩。

否则,你杀我弟子,我杀你弟子,宗门还怎么发展?前辈高人修为高深,任何弟子都挡不住。

玄云破坏了规矩。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五章 毛病

雷少轩逐渐缓了过来,脑袋恢复清明,睁开眼睛。

天雷子阴沉着脸,关心地问道:“好点了吗?”

“没事了,多谢前辈!”雷少轩微微颔首道。

雷少轩经历过魂浴,元神、灵魂纯粹如刀,质量之高以至于普通灵魂攻击只会让他受伤,却不会让他变成白痴。

元神与灵力不同,比的是纯粹,就如锋利的钢刀,再粗木材砍刀,也没办法让刀溃烂。

神识攻击,要么受伤严重变为白痴,要么就没事,雷少轩依然感觉疲惫,却已无大碍。

幸好在太一宗内,估计玄云还是有所顾忌,没有打算赶尽杀绝。

“第三场,天灵峰何人应战老夫?”玄云忍着怒气,阴沉着脸,缓缓道。

天灵峰陆灵、唐雨晨对视一眼,眼底满含悲愤和绝望。

结局早已注定,放才绝望中,陆灵心存侥幸,让雷少轩应战龙飞,虽然赢了一场,结果雷少轩受伤。结局还是一样——无人能对玄云。

还不如自己应战龙飞,大不了还可同归于尽。如今面对玄云,想同归于尽都做不到,修为差距太大。

陆灵颇为后悔。

众位金丹修士心里唏嘘。太一宗能作为玄云对手的只有几个长老,不过都无法代表天灵峰。

“我来迎战第三场!还是那句话,我们出题,呵呵,你们也可以不应战。”雷少轩挣扎着站起来,踉跄中推开陆灵道。

雷少轩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

全场闻言静了下来。

众人心里隐约有一种期盼,似乎雷少轩能创造奇迹。

玄云懒得争辩,出就出吧。

一个金丹修士,面对一个练气二层弟子出的挑战题目,还要计较?不如直接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也许雷少轩还会挖坑,只是坑只能挖一次,第二次挖坑还会有人跳吗?难道玄天宗都是白痴?

此决定,让玄云后悔终身。

“不会又是此箭非彼剑的题目吧?”玄云讥笑道。

对如此低阶弟子的挑战,玄云实在提不起多少兴趣,只想快点结束。金丹修士对战练气二层弟子,有面子吗?

“出那么高深的难题,估计你们还是会输,还是用简单点的吧。”雷少轩看着玄云,淡然道。

一句话,全场又是哄堂大笑,甚至陆灵有些破涕为笑。

玄云气得脸色铁青,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眼前这小子。

“严格来说,还是此箭非彼剑的比试。不过此箭依然是我,彼剑却不是龙飞师兄,而是玄云长老您了。”

雷少轩绕弯的话让全场又一阵轰然,却把玄云几乎气炸肺。

这是公然的蔑视,然而也是主场之利。

“师弟加油,此箭赢了,还比什么……”

“要不比谁修为低好了。”

“哪怎么行?要比就比谁英俊才好。”

天香峰天香花痴状,两眼发直看着场上两人,似乎期待两个脱衣裸体比较。

全场又是一阵混乱,千鹤子只好站起来让全场安静。

“我们比谁胆子大,修为高。”雷少轩看着玄云,缓缓道:“不过此场依然是比修为,却不比斗。”

雷少轩让人取来两个杯子,里面装半杯水。

雷少轩转过身,往左手杯子里倒了一滴墨蛟之毒,狠了狠心,又多倒了一滴。

墨蛟之毒自禁灵沙漠带出来,还没有用过,只听卿尘子说是无价之宝,却是剧毒。

雷少轩拿着杯子,正色道:“两杯水都有剧毒。”

“此毒不知是何毒,无色无味,无药可解。咱们比胆子大,一人选一杯喝下;比修为,喝下后,凭修为解毒。生死由命,解不了,死了谁也怨不着谁,一块赴死,黄泉路上比刀、比剑、比英俊潇洒好了。”

雷少轩一脸悲壮和决绝,在场众人闻言,一阵沉默。

这还是同归于尽的比法。

练气二层修为,无论如何不可能是金丹修士对手,唯一机会是用毒,同归于尽,打个平手。

显然,面对玄云,天灵峰已经被逼入绝境,雷少轩无可奈何,只能选一起死,死前也要拉个垫背。

陆灵心里难过,眼泪簌簌而下。

说完,雷少轩随手将右手杯子里的水一口喝下,将左手杯子递给玄云。

滴毒酒时,只有文雷子看见,并用神识屏蔽,防止别人偷窥。

听见雷少轩忽悠说什么比胆大比修为,却将左手有毒杯子递给玄云,自己抢先喝完右手无毒杯子里的水,差点笑出声来。

雷少轩太狡诈太无耻了。

什么一人选一杯喝下,你倒是选了一杯,还直接帮人家也选了一杯。文雷子几乎绝倒。

雷少轩喝完立刻坐在地上,绷紧脸,闭上眼睛似乎正在运功逼毒。

玄云有些疑惑,却由不得他选择,雷少轩太快了,一声不响,端杯就喝,干脆利落。自己因为怀疑雷少轩而拒绝不喝?或者要雷少轩重新倒一杯喝?

玄云再说什么话,只会让大家看不起,认为自己小气,有失堂堂金丹修士身份;而且迟迟不喝,一会怎么比谁解毒块?

玄云心里有气。雷少轩太狡猾了,让自己怀疑却说不出口,在场当然有怀疑的,可是谁会多事呢?

玄云注定吃下这个哑巴亏,气得几乎摔杯子。

好在金丹修士已经是世上顶尖高人,基本上百毒不侵,少有毒能伤,因此玄云倒是不担心。

练气二层修为的弟子,怎么可能有能毒倒金丹修士而自己不倒的毒药?

众目睽睽之下,玄云不敢耽误时间,忍着气,咕咚一口将水喝下。

一股暖流从喉咙往腹中流去,逐渐向四肢百骸蔓延。

这不像是毒药,玄云想道。

这种毒药好奇怪,倒像补药,玄云浑身活力迸发,强壮有力,疲倦、不适一扫而空,脑子兴奋,感觉十分清醒,似乎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不一会,暖流逐渐升腾,慢慢变成一股股燃烧的烈火,玄云全身血液很快被烈火煮沸。

玄云急忙运灵力加以驱除,然而灵力此刻却更加活跃、兴奋,如同遇到了美食一样,与烈火纠缠一起,不分彼此。

玄云面目通红,浑身颤抖,脸上肌肉扭曲,四肢白骸中,火焰凶猛,咀噬着他五脏六腑和条条血管。团团烈火剧烈燃烧,四处窜动,试图找一个缺口发泄出去。

大腿间一柱擎天,玄云一阵阵呻吟,欲疯欲狂。

“春药。”玄云嘶吼道。嘴里却说不出话来,愤怒地盯着雷少轩。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毒,自然没有解药,估计宗门也无法解毒。天都峰西去两千里有座西平城,那里估计有解药,毕竟城里人多。”

看着玄云痛苦而扭曲着身子,仿佛浑身上下有一千只蚂蚁噬咬一般,雷少轩好心说道。

玄云闻言瞬间腾空而起,一道流光闪过,消失在西边天际。

“果然是金丹修士,跑起来好快!”雷少轩看着玄云远去的方向,感慨道。

“玄青,你跟他比用的是什么毒?”天香兴高采烈冲过来问道。

比试赢了,陆灵不用被迫出嫁,天香自然十分高兴,也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毒药能金丹修士落荒而逃。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毒,此毒取自墨蛟毒囊。”雷少轩挠挠头,不好意思道:“应该不是什么太毒的毒药,反正我没有事!”雷少轩可不敢说自己没喝。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蛟毒是什么毒。

“蛟性淫,蛟毒是天下最烈的春药!”文雷子咬着牙道,指着雷少轩气笑,道,“而且无药可解,小子太缺德!”

众人闻言皆楞,看着雷少轩不由两腿发紧,雷少轩也太坏了。

“师弟,你喝了怎么会没事?是不是身体那方面有毛病?”天香愣愣地看着雷少轩,指了指雷少轩大腿间,满脸同情问。

“这……那……哪方面?”雷少轩目瞪口呆,登时傻眼,不知道说什么好。

装了半天,他不能说没喝,让玄天宗的人知道,多半又生出事端。

陆灵怜惜地看着雷少轩,阻止天香进一步询问。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六章 离开

“什么是男人?真正的男人有担当,绝境中坚韧不拔,剩下的都是小毛病。”陆灵认真道。

众人闻言带着异样目光连连点头称是,一副你懂的样子。

“玄青,随时来天香峰做客,”韵灵一脸戚戚,补充道,“不用通报。只要天香她们愿意,也可随时留宿,不用经我允许。”男人留宿天香峰,必须经韵灵允准。

韵灵不知道,这决定让自己悔恨终身。

雷少轩哭笑不得,心里哀叹,这回真有点弄巧成拙了。

文雷子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飘然而去。

西平城内,一个老头从天而降,如巨石坠地,砸出一个大坑,掀起一团蘑菇状灰尘,扔下一百两银子,只问一句话。

“西平城最大青楼在哪里?”

一个小乞丐惊慌地说了一句:“我知……”便被一阵风卷走。

当日,西平城最著名的青楼--闻香院,被一个老头扔出十万两银子包下。

此后多年,西平城内仍流传着一个梦幻般的传说。

“那是个瘦骨嶙峋却健硕无比的蒙面老人,慕闻香院名而来,包下闻香院所有的姑娘,连最老最丑的阿红都不例外。”老鸨唾沫乱飞,兴奋道,“此人仿佛几百年没见过女人,折腾了整整两天两夜,所有侍候过他的姑娘们几天都下不了床,闻香院因此被迫闭门谢客,歇息了好几天,轰动全城,坐实闻香院西平城第一青楼美名。”

“啧啧,没见过这么威猛的男人,且出手无比大方,这才是真男人!”谈起此事,闻香院的姑娘眼睛里露出怀念的目光,阿红更是两眼发光。

只要雷少轩出现的地方,玄天宗玄云长老二话不说,抬腿就走的故事,也着实传闻了多年。

月光如水,洒向天灵峰。

微风拂过,树林发出刷刷的声音,如歌如泣,雷少轩躺在竹舍榻上,沉沉睡着了。

离水闭关未出,陆灵外出,天灵峰又只剩雷少轩一个人。

微风轻拂,透窗而入,雷少轩脑海里,思绪漫无目的。

罗浩、耶律青石、曹傲然等人面孔在脑海里显现,袁文伯朗朗读书声、张青自我陶醉的臭美表情,逗得雷少轩熟睡嘴角微微露出笑意……

忽然,狂风刮过,黑夜骤然降临。

雷少轩耳边飘荡着阵阵哭声,一个妇人在亭子里哭泣,此人感觉那么熟悉,面容却很模糊,哭声凄厉,喊着一个人的名字:“轩儿……”

妇人双腿被一个小女孩紧紧抱着,女孩哭喊着 :“哥哥,你在哪里?快回来呀!……”

是妈妈,是妹妹,雷少轩泪流满面,猛然惊醒。

仿佛一块巨石压在胸口,堵得雷少轩喘不过气来。

“妈妈……如意……”

雷少轩紧紧抱着膝盖,曲身卷成一团,嚎啕大哭。

窗外阵阵山风刷刷作响,雷少轩感到无比孤独、寂寞。

走出竹舍,来到空地中间,周围山峰峭壁黑黢黢,只有月华温柔,给这山、这树、这空地和雷少轩身上,洒上一层皎洁似水银光。

再也睡不着了,雷少轩索性坐在灵泉旁修炼,可是,雷少轩无论如何都无法入定。

雷少轩已经练气二层巅峰,身体起了很大变化。

雷少轩坐着不动,能清晰感觉到身体为灵动跳跃的灵气缠绕。灵气被体内一丝若有若无的莫名力量牵动,从头顶没入,经四肢百骸,顺着经脉涌向全身,吸入体内,卷入丹田漩涡,消散在丹田浩瀚虚空中,复始不停。

雷少轩元神神念凝实。

闭上眼睛,神念四散,天地如此清晰。

石壁下,蚂蚁搬家,忙忙碌碌;灵泉边,野水仙新叶绽放,花儿吐蕊,历历在目,生动入耳;灵泉石洞内,道道石缝罅隙小虫清晰可辨,甚至丝丝风动逃不过自己的察觉……

此种感觉恍如隔世。

……

雷少轩来到天都峰长老院,求见文乔子长老。

“什么?你要离开?”文乔子吃惊地问道:“你入宗门才两年,为何急于离开?”

“我受人所托,急需脱离前锋营,望长老履行诺言,助我离开。”雷少轩归心似箭,急切道。

“多少人为进内门,付出无法想象的代价,你却如此不知道珍惜,至少等满三年再离开。”文乔子颇有些气呼呼道。

“我已经学完所需,红尘俗世之中所托之事已然日渐紧迫,不得不离开!”

“已经学完所需?”文乔子看着雷少轩,瞪着眼睛道:“道术学了吗?阵法、炼器、丹术,哪一样你学了?”

“这些我就不学了!我不与人争斗,不参与宗门活动,学这些干什么?只学修行功法便好。”

“既如此,我就不劝你了。”文乔子看着雷少轩,叹了口气。

让雷少轩入内门不过是一场交易,修为如此之弱的内门弟子,确实有点不象话。

文乔子心里很矛盾。一方面觉得对不起;一方面又觉得作为内门弟子,雷少轩修为过低,有辱内门弟子身份。

既然如此,早点离开也好。

天都峰乃太一山脉主峰,周围群峰竞秀,白云朵朵,碧空万里,让人心胸开阔。

雷少轩站在翰海楼门前,心里颇为依依不舍。

长老令交还,再也无法随意进入翰海楼,道尘依然在闭关,翰海楼没有雷少轩熟悉的人,不舍的是一草、一木、一书、一楼。

雷少轩坐在翰海楼门前台阶上,恋恋不舍地最后看一眼天都峰人间仙境。

多美啊!山峰兀立,石壁黝黑,雄奇险峻,山谷中奇花吐蕊,异草喷香,珍禽异兽穿行,浓郁的灵气弥漫。

梁园虽好,却非我家。

雷少轩站起欲离开,忽然人影一闪,文雷子蓦的闪现。

“小子,要走?”

“是啊,前辈。多谢前辈一直以来的照顾,以后有缘再见!”雷少轩情绪有些低落,低声道。

他从来没有叫过文雷子师祖。

骨子里雷少轩从没有认为自己是太一宗弟子。尽管文雷子帮他不少,不过多是力所能及和物质上的帮助,而雷少轩从来视财物如粪土,自然不会太放在心上。

“缘来而来,缘尽而走,修道者随心,我也不劝你。”文雷子看着雷少轩,淡淡道:“相识一场,送你几样东西。”

一块玉佩,两块玉石。

“玉佩封印着一记雷印,可挡金丹修士全力一击,关键时可保命,”文雷子开着玩笑道,“当然,元婴修士要杀你,那是命不好,没人能救你,干脆自行了断,能留个全尸。”

文雷子接着说道:“这两块玉书,分别是天雷诀和五行遁法。世间灵根多为五行灵根,雷灵根却在五行外。你为五行杂灵根,坏处是修行慢,好处却是五灵俱全,可修雷。”

文雷子看着雷少轩,遗憾道:“你入门以来,只修道不习术,遇到术斗必然吃亏。送你五行盾法,凡与人争斗,万不可斗狠,性命要紧,事不可为,脚下抹油比拼死一搏更重要。”

雷少轩吃惊地看着文雷子。

据闻文雷子乃雷修,性情刚烈,宁死不折,这番话,让雷少轩重新认识了这位以刚烈著称,眼里不揉沙子的长老。

这都是专门为雷少轩量身定做的。

“离水乃是我徒弟,收你为徒,却几乎没有教过你什么,且因救你伤了金丹,被迫闭关自养,今日我代她为你最后一次授课!”文雷子缓缓道。

文雷子系统地讲述修行体系及要点。

编撰《太一玄修经》,雷少轩已从理论上领悟了修行之路,然而,从没人系统完整讲解。

这一讲,便是整整两天两夜。

修士可以不休不眠,尽管如此,雷少轩也感到心力憔悴,不过,心里依然兴奋。

雷少轩和文雷子来到离水闭关洞口。

洞口位于悬崖下,石壁陡峭,抬眼望,高耸入云,偶有怪树奇花,顽强地长在石缝间,显示出桀骜不屈的生命力。

石门紧闭,显得荒凉、寂寞、了无人气。

门前空地上有一个圆石桌子,围着四张石凳。

这里灵气浓郁,周边树木显得苍翠欲滴,空地、石桌干净,不染尘埃。

石桌上放着一个锦缎包裹,似乎等有人来取。

雷少轩打开包裹,里面是叠着一副红褐色的战甲。

皮带、胸甲、肩甲、腿甲……显然,这是军士专用的皮甲,修士无人用战甲。

雷少轩刹那醒悟,这是离水专门为他缝制的,离水至今不认为雷少轩在修行能有什么突破,却依然以命相救,才专门缝制凡人所用的战甲。

一股激情涌上心头,泪水在眼睛里打晃,雷少轩说不出话来。

拿起玉石,离水的声音顿时在空中回荡。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七章 回营

“玄青,宗门有苦衷,无法容你为内门弟子,我却不是。既然收你入门下,只要不为恶、不犯门规,便终身为天灵峰弟子,无论仙凡。入我之门当以善恶为念,不以修为论先,切记。”

“师父,我一定勤加修行,绝不给天灵峰丢脸!”雷少轩喃喃道。

雷少轩在石洞门口,重重磕三个头,转身离开。

天灵峰,云海茫茫。

远处,天都峰高耸伟岸,天炉峰俊秀挺拔,天香峰俏丽如剑,天南峰雄奇秀丽。

这一切都将留在回忆里,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如此仙境。

仙境虽美非家园,只有前锋营、俗世红尘才是自己真正的归宿。

苏平、方霞来给雷少轩送行。

雷少轩强忍着伤感,哈哈大笑,对着忸怩不前的苏平和俏丽可爱的方霞,张开双臂,露出痞笑。

“来,拥抱一下,体会一下凡人俗世红尘的感情!”

“呸!”方霞羞红脸,嗔道:“你这一介凡人,胆敢对本仙子如此无礼,等我下山,必吊打以示惩戒。”

“师兄总是不正经,爱开玩笑!”苏平还是那么扭捏。

“走啦!”雷少轩一把抓住苏平的手,塞进一样东西;微微一笑,身形突闪,飘到方霞身边,刀击方霞屁股,惊叫声中,往身后方霞怀里扔出一件东西。

雷少轩哈哈大笑,踏上灵舟,挥挥手,不带走一丝云彩。

“师兄,这青铜印太珍贵了!”苏平追着喊道,“我一定帮你留意增寿丹药!”

“臭流氓,怎么能送女孩子(追魂)同心玉佩呢?”方霞喜滋滋喊道,“别死得太早啊,等我们修成帮你。”

雷少轩头也不回,道:“给你们的嫁妆!早点嫁人,生七八个孩子。”

……

这是前锋营?雷少轩纳闷。

前锋营,最不招人待见的部队。

桀骜不驯,专打硬仗、恶仗,冲锋在前,撤退在后,乃是西北边境处境最危险的部队。

西北连年征战,物资匮乏,部队穷得叮当响,前锋营只能把钱用在保命身上,比如兵器、护甲等。

因此,前锋营军士都有较好的兵器和不错的护甲,但从外面看,前锋营营帐一直都破破烂烂,营地栅栏简陋不堪,如同乞丐部队。

可是如今雷少轩见到的前锋营却崭新无比。

营帐整齐,护栏森然,威严肃穆,如中军驻地,只有那面不变的前锋营旗斑驳破旧,迎风飘扬。

重新见到这面旗子,雷少轩心里感到无比亲切,激动,甚至有些情怯。

“站住!”

营门口一个士兵执枪,拦住雷少轩。

“这是前锋营驻地,你是干什么的?”

“席卷狼烟,前锋无敌!”

雷少轩说出前锋营回营的口令,道:“我是十一小队的,队长是老石!”

老兵满脸憔悴,却有着前锋营特有的桀骜不驯,雷少轩看着感到熟悉和亲切。

老兵闻言,愕然道:“这是两年前的口令,如今早就不用了。我想起来了,你确实是前锋营的兵,我见过你,小余,你领他去十一队。”

重新见到李桧,雷少轩有些激动,又有些嫉妒。

这小子长高了,皮肤白嫩、鼻子高耸,头髻乌黑,尽管穿着军衣,依然挡不住一袭小白脸气质、脱尘出俗样子。

李桧正端坐营帐外一张木桌旁,手握一本书,显得潇洒儒雅。

死太监,一个低贱的大头兵,有今天没明天,长这么漂亮干嘛?还看什么书?雷少轩不无嫉妒地想道。

“李小白脸!”雷少轩看着李桧,眼睛湿润,颤声道。

李桧抬头一看,微微一愣,猛然大叫一声,冲上来一拳打在雷少轩身上,眼睛泪光闪闪。

“你回来了!”

两个人紧紧抱在了一起。

“死太……,恶心、太恶心了!”两个人松开,雷少轩呸道。

两人哈哈大笑。

营里的人都围了上来,雷少轩惊讶地看到两个人。

“看什么,认不出来了吗?”一个嘶哑的声音兴奋道,冲上来猛(撞)。

“老拐!”雷少轩一把抱住,激动不已。

“呵呵,也不知道毛长齐了没有,竟然还知道回来?”一个声音嫉妒道。

“队长!”雷少轩见状,惊呼起来,石燕一旁笑脸盈盈。

几个人紧紧抱在一起,你打我一拳,我拍你一掌,兴奋不已。

“铁蛋死了;老七一条腿被砍断,退役回家;原来的小队,就剩下这几个人,如今李桧升为队长!”石燕伤感道。

老拐忽然压低声音道:“听说你执行任务去了,这么久才回来?不会是逃兵吧?既然逃了还回来干嘛?”

雷少轩心里暗笑,老拐永远是那么精明护短,笑笑道:“我是执行任务去了。任务完成,现在才回来。我要见冯统领!”

李桧知道雷少轩的任务,道:“西北边军整编成西北三军,以前锋营为骨干,扩编成西北三军之南大营。”

李桧指着营中飘荡的旗子,伤感道:“前锋营已然撤编,营里只留一面旗子,冯统领封征西将军,为南大营大帅。”

“我先去见他,回头再跟弟兄们喝酒。”雷少轩恋恋不舍道。

……

南大营中军帐内,冯紫英端坐军案后,身后十八般兵器整齐排列,前锋营旗从帐顶垂下,身为南大营主帅,冯紫英仍喜欢在身后屏风上,挂着前锋营旗。

冯紫英骨子里认为自己仍是前锋营统领,冲锋陷阵才是自己本分。

如今升为征西将军,统管南大营数万军队,每日殚精竭虑,战战兢兢,然而只要看见这面旗,就让他感到安心。

冯紫英身边站着一位中年文士,白脸剑眉,面庞清癯,神光内敛,颇显精明。

他是西北三军南大营行军司马董文海。

“当年执行任务的军士多已殉职,曝尸集市,尸体也已确认。此人两年后才回来复命,事有蹊跷,是不是先查实一番?”董文海犹豫片刻,沉声道。

“查实什么?查他被俘叛节?”冯紫英不以为然,摆摆手道。

“当年之事已经查实,军士被俘,皆不留活口,甚至蒋青也即刻处斩,他一个小小军士能有什么叛节价值?刺杀六王子,本就九死一生,回来还遭受审查?成何体统?岂不是令将士寒心?查一查哪里有空缺,述职完毕,提升为官职!”

只有立有大功,才可能从士兵直接提升为军官。

“既然如此,让他到兵器司任职,为兵器司都校尉如何?”董文海沉思片刻道。

兵器司都校尉乃是军官系列里最低级的军官。但是再低级也是军官,非大功绝不可能提升。

冯紫英闻言,摇摇头道:“此人我记起来了,乃是从死囚营里选来的悍勇之士,理应带兵,到兵器司任命算什么回事?不过也好,省得你不放心!”

……

雷少轩被带进营帐。

营帐案几后,冯紫英正襟危坐,旁边站立着董文海。

雷少轩参拜完毕,冯紫英迟迟不见回应,气氛有些紧张沉默。

忽然,冯紫英一拍桌子,怒道:“一行二十余人,皆殉职,独剩你一人,迟迟两年方回复命,你作何解释?”

“刺杀二王子代良后,为躲避胡人追杀,小人假扮胡人,流落草原,至今方寻机逃回。”雷少轩坦然道。

“你一个北魏人,怎么可能假扮胡人?”冯紫英指着雷少轩,厉声问道。

“特训之时,营内曾教授胡语,小人猜想必是入胡地;后听蒋大人说只选拔二十名队员组成小队参与任务。小人想,派小队军士深入胡地,无非是刺杀、刺探,刺探只需奸细无需军士,因此必是刺杀。”

雷少轩看着冯紫英,平静道:“深入胡地刺杀,肤色、言语举止、风俗习惯皆不同,刺杀后绝对逃脱不了,唯一能逃脱办法只有扮成胡人潜伏。因此,集训时,小子刻苦习胡语,肤色暴晒干裂发紫如胡人一般,,并伪造胡人身份资料。”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道:“刺杀成功后,蒋统领令我等自行逃脱。小队部分军士快马奔逃,被俘获;其余人假扮行商欲潜伏,然而胡人宁杀错,不放过,将所有胡地北魏行商一一擒获。因此,一行人几乎皆殉职,唯有小人假扮胡人,混入部落里,侥幸逃脱。”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八章 依靠

言虽短,却惊心动魄,几乎是一部传奇故事。

冯紫英、董文海面露惊奇之色,感觉不可思议。

“只有充分了解胡人之事,才有足够资料伪造身份,你是如何做到的?”董文海目光炯炯,直指要害。

雷少轩闻言,满脸通红。

“小人无意中结识一风尘女子,她是一位胡地行商之妾,夫死沦落。小人多次照顾她,因此得其帮助。”

“哈哈哈哈,”冯紫英闻言大笑,舒了口气道:“竟然得一风尘女子相救,倒是一桩趣事!”

雷少轩见冯紫英大笑,才知道刚才呵斥不过是试探,暗诽道:“这些混蛋,全是老狐狸。”

“小人已经替其赎身,安置城内!”雷少轩不好意思道。

雷少轩拿出一封信,双手捧给冯紫英。

“有一封信,请大人一阅。”

这是一封文乔子给冯紫英的信。

冯紫英一愣,接过信,读了几遍,看了看董文海,沉吟片刻,站了起来。

“雷少轩听令。”

冯紫英正色道:“前锋营军士雷少轩,忠肝义胆,深入胡地,为我军刺探军情,军功卓著,此刻起,晋升为军情司巡校兼领南军中军护卫营校尉。”

军情司巡校品阶相当于六品情报官员,属于中级军官,中军护卫营是大帅亲军,护卫营校尉是带兵的实职。

“这……”董文海眉头微皱,这情形变化也太大,不由吃惊不已。

“不必多言!”

冯紫英摆摆手,对董文海吩咐道:“雷校尉这几年都是在西胡草原胡人部落卧底公干,与前军情司统领蒋青单线联系。蒋公殉职,雷校尉归来仍属于军情司,你将资料档案补齐归档,连同任职军令即刻送往京城兵部备案。”

董文海脸上不露声色,心里却有些纳闷,原本提升雷少轩任职兵器司,略带有审查之意。

如今不仅没有审查,还让雷少轩到最机密的军情司任职,这说明雷少轩得到最高程度信任;任职亲军,更说明雷少轩的能力和军功无可挑剔。

任谁都知道,中军护卫,是军中最后一道防线,只有悍勇并立有大功的军士,才能入选。

入选者,意味着得到绝对的信任。

中军护卫不仅是一种荣誉,同时也是责任,意味着绝对忠诚。

董文海以为雷少轩递给冯紫英的信,是蒋青临死前所写的证明信,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雷少轩不仅值得信任,更是立有大功。

只有雷少轩知道,这不过是文乔子写给冯紫英的信,只为帮助雷少轩离开前锋营。

雷少轩心里大喜,升职命令便是让自己离开军营,前往京城的先兆。

雷少轩犹豫片刻,道:“大人,卑职在死囚营曾认识几人,论功已经可以选为军士,可否……”

“可!”冯紫英打断雷少轩,毫不犹豫道:“你即刻到任,择日到死囚营将人选出。”

死囚营营门两边矗立着两座巍峨的瞭望台,高大的木门敞开,门前竖立起一排排尖利的拒马木桩。

营门如巨兽大嘴,吞噬进入一切。

营门后,寂静、苍凉、破败,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雷少轩心情顿时变得压抑起来。

一股淡淡的惆怅和丝丝忐忑不安涌上心头,往日熟悉的面孔还剩下几个人?

雷少轩带领李桧和前锋营的几名军士来到死囚营挑人。

雷少轩只是亲军校尉,并没有权力挑选手下,冯紫英吩咐雷少轩成立一支直属小队,共有十八个名额。

冯紫英亲自挑选八人充任其中,剩下人让雷少轩自行挑选。

冯紫英选来的人几乎都是老兵、残兵,雷少轩顿时明白,所谓直属小队的人,将随自己离开前锋营。

久违的勾心斗角思维又涌上心头,雷少轩心里暗谤,想让人离开前锋营也不明说,成立什么直属小队,不过是直属养老队。

官场规矩,只能靠领悟,少有人明言。不过自己还不是官场上人的人好不好?玩什么阴谋?

经过盘问,守门的值守队长,让一个士兵带路,往营房里走去。

死囚营一如往日,肮脏、泥泞、破败,弥漫着腥臭。

“死囚营竟如鬼蜮,大白天让人瘆得慌!”

“一群等死的死囚,还能指望他们过着阳光明媚,如春日花园生活不成?”

“……”

“雷校尉出身这里?”

“能从死囚营走出的都是精悍之士。老张,你没看雷校尉这么小,便已因功晋升校尉?雷校尉杀过的人比你吃过的猪都多。”一名军士道。

“老张长这么大,就没吃过猪肉!”

“哈哈哈,老张家穷,只见过猪跑,没吃过猪肉!”

“这么凄惨?……”

“……”

一行人七嘴八舌,驱逐压抑和不安。

“先去伙食营!”雷少轩深吸一口气,按捺心中激动和忐忑,吩咐道。

伙食营其实是一个大空地,坐落在死囚营中间。

空地边便是伙房,空地四角立着四座高台,高台军士执刀握枪持弓,虎视眈眈地注视着这里。

死囚营里,但凡囚犯聚集之地都有高台及军士监视,防止闹事,但凡死囚闹事,便会被军士无情射杀。

死亡是死囚的命运;冷酷、残忍、无情,是死囚营永恒的主题。

穿过空荡荡的空地,雷少轩心头涌上淡淡的惆怅、情怯。

这里曾是自己的终点,遇见胖姑、袁文伯,终点才变成另外一个起点,以这里为起点走出,进入前锋营,开始另一段人生。

这里也是曾经的家。既然是家,再破烂、冰冷都让人有一种亲近感。

“长官威武……!”

一声喝喊,一个军士急匆匆跑了过来。

陪同雷少轩的校尉,喝道:“前锋营长官巡视伙食营,前头领路。”

军士的脸有些熟悉,雷少轩惊喜,继而感慨,道:“老李,你可还记得我?”

“雷小子?不、不雷长官,我记得!”老李面露惊奇,心里舒了口气。

当年雷少轩与青龙帮比斗,老李正是帮着作弊的李伟。

“我来找胖姑!”

李伟是雷少轩来到死囚营见到的第一个熟人,不由心里高兴,道:“胖姑在吗?”

“长官说的可是胡萍?如今不叫胖姑了,我们叫她胖嫂。”

李伟满脸笑容,兴奋道:“长官,你可不知道,胖嫂比牛都胖,还喜欢揍人,王校尉被她欺负惨了。”

“死囚营有胖人?说明伙食不错啊!”身边军士打趣道。

“胖嫂是胖了,”李伟苦着脸道,“我们全营的人可就都瘦了!”

“啊?”雷少轩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胖姑过得不错,不由放下心来。

一间营房内,只有两人。

一个穿着蓝印花布、膀大腰圆女人背影,正对着一个身材高大男人发火。

女人头发梳成辫子,垂在腰间,端着面盆,叉腰骂人。

“你也是个男人?啊?整天赌钱,输了管老娘借。我欠你的该你的?自己没钱?没钱把自己卖了!”

“就二两银子,发饷银就还你!”

男人低三下四,陪着笑脸道:“这不是袍泽吗?这点钱也欠?实在不好意思,太丢脸了。”

“哼,丢人不丢钱!丢人就别赌。要钱没有。要命?有本事上外面要去。”

女人怒气冲冲,男人垂头丧气。

女的,正是雷少轩的便宜姐姐胖姑;男人,自然就是爱吃醋的王校尉。

“姐!”雷少轩眼睛有些湿润,轻声喊出来。

“咣当”一声,胖姑手里的面盆掉到地上。

胖姑一脸茫然,然后两眼圆睁,激动地叫了出来。

“少轩!”

胖姑猛冲上来,一把抱住雷少轩。

“姐、姐……”雷少轩被抱个满怀,“腰断,腰……我的腰!”

哈哈大笑,怎么看都不像腰断的样子,倒像是享受。

雷少轩陷进一个厚棉被窝,腰间被一双有力的大手紧紧箍着。

在这温暖、有力的怀抱里,腰几乎被勒断,雷少轩苦笑着,却无比安心。

雷少轩此刻心感到无比脆弱,任由胖姑抱着自己,似乎只有怀里的人,才是依靠,只要抱着,就没有孤独、冷漠、饥饿,全是希望、温暖、安心。

边荒岁月 第一百二十九章 重见

“咳、咳、咳……”王海峰在旁边捂着嘴咳嗽,瞪着眼睛。

雷少轩松开胖姑,看着王海峰,心里又好气又好笑。

王海峰也认出雷少轩,尴尬地摊开双手,脸涨得通红。

“瞧你这德性!”胖姑见状,勃然又怒。

众人皆笑。

“长官,你回来了?”

王海峰看着雷少轩,露出笑容,自嘲道:“你姐姐可想你,一直念叨不停!”

“嗯,我回来了。”雷少轩轻松道。

看着胖姑,雷少轩心里感慨万分。

胖姑端庄圆脸,微微有些憔悴,岁月无情地在上面刻上皱纹,只有目光依然清澈明亮,满含笑意。

正是这张敦厚、曾经圆润的脸,在最彷徨、无助时,给了雷少轩丝丝温暖和巨大帮助,让雷少轩没有在绝望中沉沦,而是努力挣扎;让雷少轩拜入袁文伯门下,改变命运。

“姐姐,我好饿!”雷少轩心里喃喃自语道。

这是当年自己耍小聪明,对着胖姑说的第一句话,想起来不由眼睛湿润。

“姐,我如今是西北南军军情司校尉。”雷少轩看着胖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你和王大哥跟我走吧,离开这里回家。”雷少轩期盼道。

王海峰闻言,脸上满是惊喜,看着胖姑道:“太好了!老弟,我听你姐姐的!”

身为死囚营看守军官,王海峰也属于西北军军官系列。

虽然同为军官,但是军官也是有差别的。死囚营看守军官名曰军官,本质还是个牢头。

死囚营里皆为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睡个觉都得睁大眼睛,整日的提心吊胆。

西北军死囚营看守之中,死于战场的军官,还没有死在死囚手里的多。

何况,如能到军队任职,谁愿意当牢头?有机会离开这里,王海峰自然十分高兴。

胖姑满脸笑容,犹豫片刻,没有回答。

“走吧,你大概也想见袁先生吧?先看他去吧。”胖姑目光闪烁道。

闻言,雷少轩心遽然提了起来。

期盼、胆怯、惴惴不安,心绪急遽变幻。

死囚营角落,一座孤立、明显区别于其他的灰毡营帐,在破烂却排列整齐的林立帐蓬里,显得孤傲、独立、卓尔不凡。

“伙食营失火,烧毁大部分营帐,营里便给先生另外搭建一处大帐篷,如今袁先生和张师傅住在一起。”胖姑似乎明白雷少轩的心,解释道。

“嗯。”雷少轩随口答应着,心早就飞进帐篷里面。

帐篷里空荡荡的,支着两张床,一盆火。

一张案几,案几上随意摆着数本书,一排笔架,一方砚台。

砚台注满浓浓黑墨,散发出淡淡松香。

一个身穿灰袍,系着灰头巾的老人端坐案前,目光深邃。

案几旁,站着一位中年男子,挺拔的身材,高鼻剑眉,皮肤细腻,脸庞棱角分明,十分俊美。

老人自然是袁文伯,站立案旁的正是张青。

阳光透过门口射入,忽然被人影遮住,袁文伯、张青不由抬头看。

见状,袁文伯眉头上挑,张青眼眸微缩,一脸惊讶。

雷少轩泪流满面,站立门口。

感激、忐忑、情怯,让雷少轩有些不知所措,快步上前,跪倒在地,颤声道:“师傅,我回来了!”

“少轩……你?你是怎么回来的?”

袁文伯深吸一口气,颤声道:“你不是外出执行任务,全队皆被胡人俘获处决,弃尸集市了吗?”

在死囚营袁文伯是个特殊的存在,打听一下雷少轩的消息并不难。

“没有……”雷少轩屏退所有的人,将自己假扮胡人,潜入天香阁逃脱之事细说一遍。

“果然学到几分老袁老奸巨猾的本事,没给师傅丢人!”张青老气横秋,背着手,傲然道。

“师傅,你还是这么爱摆酷、臭美。”雷少轩心里高兴,忍不住撇撇嘴道。

“臭小子,来、来,让我看看出去的这几年,刀法有无长进?”

张青扔过一把刀,顺手抄起一根竹棍,没等雷少轩开口,竹棍已经横扫过来。

师傅棍法依然犀利、精准,力度却小许多,雷少轩强忍着,没有躲避,只是虚晃着身体,竹棍不停打在身上,啪啪作响。

“你怎么不躲?”张青呼吸微微一顿,怒道。

雷少轩急忙跪下,看着张青,忐忑不安道:“我入前锋营几年,师傅所托之事依然没有着落,有负重托,不敢躲避!”

张青闻言,脸色大变,举起竹棍的手,颓然落下。

张青这几年,心急如焚,度日如年。

女儿差不多长大成人,如果雷少轩无法救出,女儿命运必定凄惨。

张青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雷少轩身上。然而雷少轩几年都杳无音讯,刚才拿起竹棍就打,其实也有无可奈何、发泄心中郁闷的味道。

“这也不怪你!”袁文伯叹了口气,缓缓道:“是师傅有些急了。”

“我如今是南军军情司校尉,可以选些死囚入南军,然后随我进京,择机退伍!”雷少轩看着袁文伯,急切道:“师傅,你们可以随我离开回京!”

袁文伯和张青对视一眼,一阵沉默。

袁文伯苦笑道:“少轩,你这么快就能离开西北,已大大出乎我们预料。”

袁文伯看着雷少轩,叹了口气。

“死囚营有几个人,非皇帝开口不能离开,其中就包括我们。我们注定要死在这里。”

袁文伯思绪飘远,悠悠道:“我们囚于此地,尚且有人不放心,恨不得除之后快,更遑论离开。你挑选熟悉的人离开吧!选能用之人,或许能帮你做事!”

雷少轩闻言,眼泪止不住模糊了双眼。

无力、彷徨的感觉又一次袭上心头,犹如当初被囚北川牢狱,心底阵阵绝望。

袁文伯、张青一直是雷少轩心头支柱。

离开死囚营入前锋营,便是袁文伯安排的,如此难办之事,袁文伯都有办法。

每一次碰到事情,雷少轩习惯想着要是师傅该怎么办?如今,连师傅也没有任何办法,雷少轩顿时彷徨起来。

“人力有时穷,少轩,别太介意!”袁文伯不看雷少轩,抬眼往门外看去。

碧空万里,渺渺天机下,一切皆蝼蚁,哪能事事如人意?

“凡事尽力而为即可;事不可强求,明知不可行而强求,庸人也。世上坏事,皆如此;凡是留余地;凡是三思而后行……”袁文伯不厌其烦叮咛着。

这也许是师徒最后一次见面,颇有生离死别的味道。

雷少轩心中剧痛,神念扫到袁文伯身上,雷少轩能清晰地感觉到袁文伯生机衰弱。短短几年,岁月侵袭和死囚营恶劣生活条件,极大地损害了袁文伯的健康。

雷少轩抬眼向张青看去,张青强忍心中焦躁,微笑看着唯一的徒弟。

雷少轩身上有着自己的传承,寄托着解救女儿唯一的希望。

“师傅,别老用竹棍打人,有损威武的臭美形象。”

雷少轩看着张青臭美的脸,忍不住刺道。

“臭小子,胆子肥了,敢调侃师傅!”张青闻言,脸微红,勃然大怒。

“雷少轩斗胆,与师傅比试刀法!”雷少轩认真地说道。

帐篷外空地,雷少轩和张青对面肃立,手握军刀。

场地外,胖姑紧抓王海峰胳膊,袁文伯手捋着胡子,南军随行军士和几个死囚营熟悉看守远远站着,观看这场师徒对决。

死囚营里流传着张青为军中第一用刀高手的传说,然而没人见识过。

雷少轩无辜入狱,年龄虽小,却横行死囚营,据说连黑龙帮都退避不敢惹,最后凭杀敌累计军功离开死囚营,几乎是一个传奇。

这是一场传说与传奇的对决,只有极少人知道雷少轩是张青徒弟。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三十章 迁葬

场地四周静得可怕,空地稀疏小草野花,在微风中摇曳。

张青握刀斜指雷少轩,身体和军刀浑然一体,如雕塑一般,阳光照射刀身,反射出耀眼光芒。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

顿时,四周景色,如立体图形,无比清晰地映入雷少轩脑海。

一丝风将帐篷顶的一根丝带飘起,帐篷斑驳,记录着岁月风霜。

袁文伯的脸刻满皱纹,沧桑、枯黄如老树枯皮;王海峰张着大嘴,牙黄齿缺;四周众人注视着,目不转睛……

场地边栅栏下,稀疏长着嫩绿小草,小花吐蕊,蜜蜂采蜜,一切历历在目……

雷少轩静静站立不动,风微微拂过。

众人突然有一种错觉,雷少轩仿若融入风中,身影消失,只剩张青孑立风中。

雷少轩眼猛然睁开,猱身而上,迎风而击。

风,绕过雷少轩身影,军刀划破微风,刀身高速颤动。

嗡!嗡!嗡!……

声音透空而来,刺穿心头。

一刀如鸿,势不可挡,如雷如电,摧枯拉朽,无可匹敌。

张青一动不动,呆若木鸡。

不好,自己太快了,坏了!雷少轩心里猛然醒悟。

师傅还是师傅,徒弟已经不是徒弟。

自己速度太快,张青根本跟不上,张青已经远非对手。

雷少轩军刀骤然划开,刀锋微偏,刀光粼粼,片片破碎。

张青眼眸骤然微缩,刀光自眼中呼啸而来,蓦的扩大,占据整个眼睛。

张青只觉得一座山坍塌下来,来不及反应,刀身猝横身前。

当!……

脆声响起。

两刀撞在一起,星光爆射,又骤然分开。

张青只觉身体被一座巨山瞬间撞飞,电光石火之间,双脚腾空,如一片布帛被木棍扫出。

张青身体如飘叶,倒也显得颇为潇洒。

一刀而败,依然还这么潇洒臭美!雷少轩想着,心里有些得意,自己全力一击,张青一招都接不下。

张青心里骇然,深吸一口气,看着雷少轩,心里庆幸。

刚才不知为何,雷少轩的刀偏了几分,如果撞实,估计自己刀断身伤。

张青艰难地吞咽一口,眉头猛然一聚,身形急转,抡转军刀,如陀螺般卷去。

一刀比一刀快,一刀比一刀顺手,如暴风骤雨。

张青酣畅淋漓挥洒刀法,雷少轩有意控制和招架,左支右绌,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

雷少轩神念里,张青的刀缓慢如蜗牛,刀身铁锈暗痕清晰可见,毫无威胁。

张青最为赖以自信的是刀法,雷少轩绝不能打破师傅唯一寄托,只能防守,不能反击。

雷少轩不停后退,围着空地打转,偶尔有惊无险地反击一下,让张青手忙脚乱。

终于借着一招海底捞月,让张青将刀磕飞,顺势倒退几步,退到场边。

“小子,刀法真的有长进!”张青看着雷少轩,摇摇头,道:“不过,战场厮杀多为普通军士,水平有限,要练好刀,还需多与高手对决!”

师傅,我可让你让得好辛苦!雷少轩暗谤,点头称是。

……

一个营帐门前,雷少轩站住。

营帐破烂不堪,木头栅栏日久朽烂,不得不钉上好几层,即便如此,依然处处破洞。

黑乎乎毛毡破败斑驳褴褛,打着很多补丁,只能简单遮住阳光,挡不住雨水。

泥泞的道路从门前经过,看起来如同猪栏的营帐,里面隐约传来吵闹声、笑骂声。

罗浩、耶律青石、曹傲然、沈小宝……雷少轩心里默念着这几个很久没想起的名字,往事历历在目。

黑帮、地痞、杀人犯、无辜?雷少轩嘴角微笑,营帐里这些死囚犯,正用性命为自己罪行赎罪。

雷少轩没觉得他们是坏人,尽管他们确实是坏人。但是,这些坏人却曾是自己同生共死伙伴。

雷少轩收起笑容,冷冷地看着营帐的门,抬脚。

“砰”

雷少轩一脚狠狠揣在木门上,木门破碎,碎片往里乱飞,刺啦拉响,也不知道击中什么。

雷少轩一声不响,站在门口。

“谁踹门?活不耐烦了?敢来惹你大爷?”罗浩声声吼道。

营帐里窸窣响声不断,阵阵慌乱嘈杂声传来,似乎是一群人慌忙地穿着衣服,操拿家伙。

雷少轩心里暗笑,死囚营帐门被踹,里面人多半以为有人闹事。

罗浩怒气冲冲,冲了出来,猛然看见一个衣甲整齐的冷脸军官,愣了一下,急敛怒容,挺身立正,喊道:“报……告……”

雷少轩阴沉着脸,叱道:“报什么报?报喜还是报忧?”

罗浩眉头骤挑,瞪大眼睛,结结巴巴,道:“老……大?小、小六?……”

雷少轩冷脸喝道:“门是老子踹的 ,怎么了?胆肥了,敢骂我了?”

耶律青石、曹傲然等已经挤出门口,将罗浩挤到一边,挤了个趔趄,眼睛直直看着雷少轩,都愣住了。

看着这几个熟悉的面孔,雷少轩眼角有些湿润。

罗浩头发蓬乱,脸庞横肉疙疙瘩瘩,眼睛深陷,更显凶恶;耶律青石,特有的胡人红脸变黑;曹傲然依然一副满不在乎的帮主形象;胖胖的沈小宝一双狡诈的眼睛,滴溜溜乱转,典型奸商形象,随时能把人卖掉的样子……

“老大……”

“长官……”

“……”

几个人笑嘻嘻,期盼地看着雷少轩,看到雷少轩身穿军官衣甲,颇有些拘束。

雷少轩又好气又好笑,骂道:“看到老子,不欢迎?赶紧收拾东西,跟老子走。”

“有什么可收拾的?”罗浩欣喜若狂,道:“跟着小六吃香喝辣……”

“你昨晚换下的内裤,不拿了?”耶律青石讽刺道。

“有银子什么没有?还留这些破烂?这地方什么都别拿,晦气……”

“你不换内裤?”

“小六身为军官,什么都有。”

“唯独没有银子。”

“……”

一行人吵吵闹闹,跟在雷少轩后面。

令雷少轩感到意外,胖姑和王海峰没有随雷少轩离开。

胖姑泪眼婆娑,道:“我离开这里能到哪去?你大哥进南军固然风光,可也危险,死囚营虽然难听却平安,平安就好!”

王海峰已经没有当年意气,唯唯诺诺,却让雷少轩羡慕,也许这便是人生,合适就好。

山坡上,一片嫩绿,星星点点野花风中摇曳,一座孤零零的坟茔默默无语,颇显荒凉、寒怆。

隆起的土包,已经长满野草、野花,与草原融为一体,看不出什么两样,这是胡友德的坟墓。

雷少轩跪在土包前,磕了几个头,低声道:“胡叔叔,我接你回家……”忍不住心头一阵剧痛,任由泪水夺眶而出。

几杯清酒,化作伤心雨,洒于坟前。

生命如此脆弱、低贱,满山的野草、香花之下,埋着累累白骨,无数孤魂埋骨他乡。

人常说:心安处是故乡,对活人是;对逝者,遥远的亲人,才是故乡!

结义兄弟围着坟茔跪下,用刀、手将土包挖开,慢慢露出森森白骨。

焚香、祭酒、雷少轩用红布将胡友德的骨头收殓,收入五灵之心。

心头之事已了,雷少轩心头轻松,便不急赶路。此行任务,并无时间限制,雷少轩决定在此地宿营一宿,思考今后之路。

夜色溶溶如水,夜风淡淡如丝,花草寂寂香,深邃夜空,皎白明月高悬。

山坡上,燃起两堆篝火,死囚营几个兄弟围着一堆篝火喝酒,篝火通明,闪烁在每一张兴奋而通红脸上。

围着篝火,烤着喷香羊肉,一坛坛的酒喝空。

修行之人戒酒,雷少轩在宗门内没有朋友;而军营军纪森严,无法饮酒。难得外出一次,何妨且行且醉。

喝醉随地而卧,躺在铺开的牛皮,望明月高悬,北斗闪闪,无忧无虑,何尝不是另一种人生?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三十一章 约定

今后的路怎么走?

雷少轩躺在地上,靠着马鞍,深深叹了口气。

“小六,我们几个怎么安排?你是怎么打算的?”

看到雷少轩心绪不佳,罗浩小心翼翼地问。

众人闻言,竖起耳朵,注视过来。

“安排?”

雷少轩沉吟片刻,颇有些歉意道:“我受人所托,急需进京,你们随我回南军,加入直属小队离开西北,京城路上借机退伍回乡,各奔东西!”

“小、六……”罗浩闻言脸色微变,结巴道:“我能不能跟着你?”

“不能!”雷少轩眉头微蹙,缓缓道。

叹了口气,补充道:“我此行危险重重,你们不宜随行。”

罗浩顿时垂头丧气,众人一阵沉默。

“小六?能否告诉我们原因?”沉吟片刻,沈小宝走向前,好奇问道。

众人纷纷围聚过来,一双双眼睛,充满热切和期盼。

雷少轩心里一紧,轻轻摇摇头。

“我受人所托,和李桧进京救两个人。对方势力强大,参与此事,性命难保,此事也与你们无关……”

“无非是死!死囚营的人怕死?这不是笑话吗?”罗浩热血上涌,拍着胸脯道。

“并非怕不怕死,而是此事与你们无关,拖累你们并无道理!”雷少轩知道罗浩心中所想,叹口气,轻声道。

众人沉默下来,雷少轩决定的事情,绝不容更改,多说无益。

“小六,”沈小宝忍不住道:“救人与我们无关,除此外,你还有什么打算?”

雷少轩楞了一下,黯然道:“我也不知道干什么!”

能干什么?离开苦海,进京救人,寻找家人,剩下的事情,自己从来没有考虑过。

修行?雷少轩心里一片茫然。

雷少轩不相信虚无缥缈的梦想。

两年的内门弟子生涯让雷少轩明白,修士如过江之鲫,修行有成者寥寥。短短时间内指望修炼有成,还不如娶一房媳妇,生一窝孩子来得现实。

雷少轩心内苦笑,当真找到母亲、妹妹和弟弟后,娶个老婆?生一窝孩子?

心绪低沉,心意随心转,丹田漩涡旋转忽然一阵迟滞,心念不通,修炼不成。

“我是庶子,为亲母杀主母,即便能回乡,家族也无立锥之地!”沈小宝沉默数息,道:“我的理想是营商,曾立志成为天下首富,可笑不?如今我就算能离开军营,也身无分文。我其实走投无路!”

沈小宝自嘲道:“身无分文、走头无路的首富。”

“我回去能干什么?继续当个混混?北川街头欺男霸女?”罗浩抬头道:“老石,要不我跟你去胡地养马?”

“跟我养马?”耶律青石忽然轻笑道:“骑马差不多,那些母马还活不活了?受得了你?天天躲被窝干嘛呢?”

罗浩愕然,满脸通红,拿起酒坛朝耶律青石砸去,众人爆笑。

“我回不去漕帮,时过境迁,人走茶凉。”曹傲然清冷道:“道上多是如此,每一个位置皆拼死得来,后来者,只能屈下。我难道要把原来弟兄杀了取而代之?”

凌军看着雷少轩,苦笑道:“武以侠犯禁。我本是镖客,护镖时因武得罪官府,回乡必然处处掣肘,难以继续行镖,估计只能街头表演碎大石,吆喝卖大力丸。”

“小六,”沈小宝认真道:“兄弟几人前路渺茫,却各有所长,如果能聚在一起,想必会有一番作为,总比各奔东西,从头开始强!”

雷少轩心里一动,想了想,缓缓道:“我两位老师因罪被抄家,女儿沦落教坊司。他们得罪的是圣上、王爷及朝廷权贵,任何与他们有牵连的人,都会有性命之忧,我不想连累你们。”

沈小宝和罗浩对视一眼,沈小宝诚恳道:“当今乱世,想有一番作为,哪里可能没有危险?教坊司名义上属宫廷,实乃三教九流之地。”

沈小宝看着雷少轩,沉声道:“你身为朝廷官员,以官员身份行事,反而处处掣肘;我们出去后一无所有,必然从三教九流之地混迹发家,正好为你行事。”

“小六,此事交给我们。我无法回漕帮,便只有屈身其他帮会,不如自行成立帮会,教坊司其实是官府青楼,但凡青楼少不了与帮会打交道。”

曹傲然颇有些不满道:“再说,小六你有些见外。结义兄弟,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谈何连累?性命?自入死囚营,那天不是苟活?用性命做件有意义的事,我却是心甘情愿的!”

雷少轩赧颜,当日兄弟结义是为战场上同生共死,然而雷少轩年少缺乏社会阅历,哪里知道如何对待结义兄弟?

耶律青石慨然道:“胡人下马牧羊,上马杀敌。我回去多半被迫成为奴仆,牧羊、杀敌,死于战场。我干嘛为他们死战?”

耶律青石瞥了一眼罗浩,道:“不如和弟兄一起,死了也不寂寞。只是别跟罗浩死在一起就行,这家伙太恶心龌龊!”

众人哈哈大笑。

“滚!”罗浩顿急,脸红脖子粗,骂道:“滚回去找你的胡女。”

众人期盼的目光看过来,雷少轩顿觉忐忑不安,心里沉甸甸,不敢轻易答应。

沉思片刻,脑海里闪过沈浩、唐雨晨、陆灵的脸庞,他忽然有些明白离水为什么让弟子离开,这是一种责任。

让身边每一个人活得更好,雷少轩想着。

雷少轩沉默一会,认真道:“既如此,我有几条约定须遵守,否则,当我没有你们几个兄弟。”

草原一片沉寂,只有微风拂过的轻啸声。

“第一条:跟着我自愿,离开也凭自愿……”

“这如何行?既然聚义,便绝不能随便离开,否则岂不是见好就来,大难临头各自飞?”沈小宝断然拒绝道:“如若营商,半路退伙,岂不血本无归?”

“就是,共患难比同富贵更难,哪能危难之时离开?”

“绝不可。”

“是啊……”

“……”

雷少轩摆摆手,坚定道:“我意已决,此事不必再议!”

雷少轩舒了一口气,道:“离开凭自愿,但如何离开,我一言断之。我必秉公而断,你们却不可多言。”

“其二、”雷少轩正色道:“不可背叛。绝不可为自己性命害兄弟性命,否则兄弟共诛之!”

众人都点头,这点绝无疑义,背叛还能称兄弟吗?

雷少轩一一看过大家脸色,平静道:“为性命,被迫出卖兄弟利益,不在此限!”

众人皆愕然。

雷少轩咬了咬嘴唇道:“聚义,为了活得更好。生死关头,任何利益都比不上性命。史书为鉴,多少人为利害命,咱们反其道,以命为先,为命可去利。但事后须及时补救,我绝不会追究。”

正是这条约定,在无数次危机关头,拯救兄弟性命。

“其三、兄弟有错,不必隐瞒!”雷少轩沉声道:“弟兄的钱,也可以贪污,却可一不可再。”

沈小宝一紧,沉声道:“却是为何?贪污乃是合伙营商大忌。”

雷少轩其实并没有深思这条规定,只是凭直觉提出来。

受袁文伯教导,博览群书,雷少轩自然知道史上多少兄弟反目成仇,也常常为之扼腕长叹。

“咱们原本一无所有,今后果真有所得,也是靠弟兄们齐心拼搏。假如哪一位兄弟不愿继续合伙,所贪所得就当送他的离别礼物好了。大不了继续一无所有,从头开始好了!”雷少轩坚决道。

“不行,总得给罗浩留点娶媳妇的钱,省得他找母马去……”

众人哄堂大笑,雷少轩疑狐地看着罗浩,这家伙几年不见,是不是真的干了什么。

看到雷少轩不善的目光,罗浩急了,道:“看我干嘛?我什么都没干!”

众人更是笑声一片。

沈小宝心里暗叹,颇有些不以为然。

雷少轩显然是真心对每一位兄弟好,哪怕有人贪污图利。可是,这样做难道不是鼓励贪污?

沈浩却是错了。正是这条宽松规定,时时提醒着众人合力创业之不易,反而让人人账目清楚,创造一个商业帝国奇迹。

众人都明白雷少轩苦心,心里十分轻松,情绪亢奋,热烈讨论着今后的路。

雷少轩躺在地上,看着高悬的明月,心绪飘到万里之外。

母亲,你们在哪里?

月光如水,洒在熟睡的人脸上。雷少轩眼角,挂着晶莹剔透的泪珠,如星星点点闪动。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三十二章 会议

南军,议事厅。

雷少轩第一次参加高级军事会议。

议事厅内本没有他的位置,相对其他军官,他的军阶还没有资格参加这样的会议。

冯紫英让雷少轩作为两名亲兵之一,肃立身旁。

所有进入议事厅的将领抬头看去,都觉得诧异。

往日,议事厅帅位后的两名亲兵应该是高大威猛,衣甲鲜亮的武士,以示军威,今天却站着一个青年。不过能站在冯紫英身后都是心腹之人,可以绝对信任的死士。

议事厅为军中重地,没有绝对信任的死士,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因此看到一个青年站立,却也无人质疑。这青年看来非来自军中,而是勋贵之后或者冯紫英子侄之类。

董文海心里有些诽谤吃味。

自己原来还打算审查雷少轩,毕竟雷少轩从胡地回来,全凭自己一面之词,如今却能站在大帅身边,多半是雷少轩拿出的那封信。

董文海很想知道到底是谁的信,可惜冯紫英已经当着他的面烧了那封信,如今信的内容就只有冯紫英和雷少轩知道了。

董文海倒不是质疑冯紫英的决定有什么问题,毕竟雷少轩实实在在是唯一参加刺杀单于二王子的行动活着回来的人。

董文海相信,没人会策反并放过刺杀王子的人,审查只是例行公事,却是一种规则。

董文海是个文人,比较讨厌破坏规则的人。

冯紫英摆摆手,议事厅静下来,目光所到之处,每个人都正襟危坐。

冯紫英素以治军严厉著称,多年沙场生死搏杀,自然有一番气势。

议事厅静得似乎一根针掉下来都能听见,弥漫着肃杀、威严的气氛。

今天的决定是最后决战的安排,大战细节已经讨论甚至争论了许久,今天做最后的确定。

“雷少轩,上前,跟众人见礼!”冯紫英摆手,让雷少轩上前。

雷少轩上前行军礼,静立。

冯紫英看了看众人,声音高起来,肃道:“两年前西北线战事不利,我军被迫实施一个冒险计划。蒋青蒋司马亲自挑选一队军中精英,深入敌后,刺杀单于二王子耶律代良,导致西胡内乱,大大减缓西北线战事压力,我军因此少死多少将士,此乃大功。雷少轩是唯一活下来的勇士!”

议事厅里顿时活跃起来。这里的军官大半都是当年前锋营里的将领,多少都知道这件事。

“不是全军覆没了吗?竟然有活下来的……”

“可惜了蒋司马……”

“要不是他们,咱们前锋营估计剩不下几个人……当年耶律楚天可是兵强马壮……”

“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

众人议论着,忽然掌声纷纷响起。

雷少轩脸涨通红,心里满是骄傲的感觉。

冯紫英举手,止住掌声。

“正是西胡内乱,皇上英明,趁机整编我西北各军,前锋营得以扩展为西北南军。可以说此次刺杀事件,改变西北战线形势,功莫大焉!”

众人看着雷少轩的目光更是热切,前锋营整编为南军,人人皆得利。

冯紫英摆摆手,感慨道:“当年此事影响极大。为了让西胡内乱,我军对此事严格保密,以致牺牲的勇士默默无名,奇功不彰,其名不显。哪怕今后多年,此事仍须保密,让胡人继续相互猜忌。”

冯紫英昂然道:“为国捐躯是我辈宿命,亦是我辈之所愿。虽不能彰勇士之功,却需牢记为国捐躯勇士之名。作为唯一活下来的勇士代表,我特晋升其为军情司巡校及中军护卫营校尉!雷少轩,你要好好活下去,并适时到牺牲的烈士家中,代表我军探望其亲属!”

“是!”雷少轩一阵激动,沉声道。

雷少轩从没有把自己当成前锋营的人,时时刻刻梦想着离开。

脑子里充满一个念头:离开前锋营,解救师父女儿,找到母亲、弟弟和妹妹。

此刻心头跌宕起伏,似乎每一个死去的参与刺杀的军士都注视着自己。是啊,他们是战友,曾生死与共,雷少轩突然有一种归属感。

平时军营里也许没有什么交集,有些还有矛盾,打架、抢东西,互相看不起对方,可真正离开军营,却突然发现,心里全是他们。

雷少轩曾偷偷跑到集市,看过那些被折磨致死,尸体钉在木桩上的军士。

每一具尸体衣衫褴褛,血痕斑斑,面目狰狞,死状凄惨,甚至死不瞑目,眼眶里空洞洞的,当时雷少轩只觉得庆幸,如今却深深刺痛。

“雷少轩在胡地潜伏得以逃脱,带回胡人详细军情,对此次大战的布置作用极大,记为大功一件!”冯紫英说道。

雷少轩一听,脸微红。

此番回营,雷少轩并没有带回什么军情,冯紫英这是赤裸裸地凭空为自己冒领军功。

雷少轩奸诈狡猾,却习惯自己争取一切,如今凭空得来一个大功,顿时局促不安,如同做错事的孩子。

众将领却不作他想。

冯紫英出身军中底层,历来对谎报军情、冒领军功等军中恶习深恶痛绝,绝不会有人想到冯紫英为他人冒功说谎。

董文海心里一惊,雷少轩凭借刺杀之功,升为校尉不算过分,但是为何还要继续给雷少轩增加军功?要知道,刚刚任命的职位,短时间内不可能升迁。

董文海身为南军司马,有监督军功之职,雷少轩绝没有带回什么详细军情。

今日会议乃是军事部署会议,言行须记录在案,并送兵部备考。

也就是说,冯紫英说雷少轩带回军情,会被记录。

由于是大战前记录在案的功劳,事后应当论功,这种程序十分正规,任何人都无法剥夺。

而且此功劳,绝不像其他杀敌破军之功,由主将自报,上级核查。这种功劳弊端多多,只要买通核查之人,功劳就会被落实,大小由人定,水分极大。

难道为了送雷少轩离开?只有这一种可能。董文海吓了一跳,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董文海长了个心眼,没有出声,默认了冯紫英的话。

为这点小事得罪冯紫英,非常不值得,他与冯紫英共事还算融洽。

冯紫英是个大度之人,对自己很尊重,没有老军头那种傲慢及看不起文人。

在军事部署会议上郑重提出,本身也有独断的味道,容不得董文海反驳。

……

大战在一片开阔的河谷空地展开。

草原之上,没有多少高山,全是平原,并不利大规模军队对决。

北魏以步兵为主,胡人以骑兵称雄。

北魏若想与胡人对决,必须采取偷袭的形式,或者诱敌深入,引入特定地形,让骑兵无法发挥优势。

草原之上,这样的地形很少,因此只能找些地形起伏,骑兵很难保持齐整的队形冲击,让步兵稍微找回些优势。

即便如此,草原之上,步兵仍然无法阻挡骑兵。

随着北魏国力增强,逐步改进及增强军队装备,发明了一些大型拒马装备,才让步兵勉强能抵抗骑兵冲击。

决定战争的天时对双方是均等的,地利却在骑兵一方。

力量优势不对等,以至于以往作战大多游击战为主,见天是少有的阵地决战。大概是征战多年后,北魏西军实力和信心也逐渐增强,试图通过决战,确定西线局势。

作为中军护卫,雷少轩列队站立一处高坡上。

如铅般沉重黑云沉下来,气氛紧张、压抑令人发抖。

山坡下,密密麻麻士兵方队紧紧靠在一起,尖利的据马桩闪着死亡寒光,一排排插在地上,这是生与死的分界线。

长枪如林,尖利的枪头,碎光闪动,刺破长空;刀队,寒光闪闪,让人肝胆俱寒,煞气冲天;一把把强弩,对准前方,准备撕裂任何挡在前面的敌人。

旌旗招展,万马齐喑,肃杀的气氛,如惊涛骇浪,席卷草原大地。

胡人排起厚重骑兵战阵,烈马声声嘶吼,铁蹄轰鸣,踏碎苍天,澎湃着排山倒海气势,让人热血沸腾。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三十二章 会议

南军,议事厅。

雷少轩第一次参加高级军事会议。

议事厅内本没有他的位置,相对其他军官,他的军阶还没有资格参加这样的会议。

冯紫英让雷少轩作为两名亲兵之一,肃立身旁。

所有进入议事厅的将领抬头看去,都觉得诧异。

往日,议事厅帅位后的两名亲兵应该是高大威猛,衣甲鲜亮的武士,以示军威,今天却站着一个不甚高大的青年。不过能站在冯紫英身后的都是心腹之人,是可以绝对信任的死士。

议事厅为军中重地,没有绝对信任的死士值守,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因此看到一个青年站立,却也无人质疑。这青年看来并非来自军中,而是勋贵之后或者冯紫英子侄之类。

董文海心里有些诽谤吃味。

自己原来还打算审查雷少轩,毕竟雷少轩从胡地回来,全凭自己一面之词,如今却能站在大帅身边,多半是雷少轩拿出的那封信。

董文海很想知道到底是谁的信,可惜冯紫英已经当着他的面烧了那封信,如今信的内容就只有冯紫英和雷少轩知道了。

董文海倒不是质疑冯紫英的决定有什么问题,毕竟雷少轩实实在在是唯一参加刺杀单于二王子的行动活着回来的人。

董文海相信,没人会策反并放过刺杀王子的人,审查只是例行公事,却是一种规则。

董文海是个文人,比较讨厌破坏规则的人。

冯紫英摆摆手,议事厅静下来,目光所到之处,每个人都正襟危坐。

冯紫英素以治军严厉著称,多年沙场生死搏杀,自然有一番气势。

议事厅静得似乎一根针掉下来都能听见,弥漫着肃杀、威严的气氛。

今天的决定是最后决战的安排,大战细节已经讨论甚至争论了许久,今天做最后的确定。

“雷少轩,上前,跟众人见礼!”冯紫英摆手,让雷少轩上前。

雷少轩上前行军礼,静立。

冯紫英看了看众人,声音高起来,肃道:“两年前西北线战事不利,我军被迫实施一个冒险计划。蒋青蒋司马亲自挑选一队军中精英,深入敌后,刺杀单于二王子耶律代良,导致西胡内乱,大大减缓西北线战事压力,我军因此少死多少将士,此乃大功。雷少轩是唯一活下来的勇士!”

议事厅里顿时活跃起来。这里的军官大半都是当年前锋营里的将领,多少都知道这件事。

“不是全军覆没了吗?竟然有活下来的……”

“可惜了蒋司马……”

“要不是他们,咱们前锋营估计剩不下几个人……当年耶律楚天可是兵强马壮……”

“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

众人议论着,忽然掌声纷纷响起。

雷少轩脸涨通红,心里满是骄傲的感觉。

冯紫英举手,止住掌声。

“正是西胡内乱,皇上英明,趁机整编我西北各军,前锋营得以扩展为西北南军。可以说此次刺杀事件,改变了西北战线形势,功莫大焉!”

众人看着雷少轩的目光更是热切,前锋营整编为南军,人人皆得利。

冯紫英摆摆手,感慨道:“当年此事影响极大。为了让西胡内乱,我军对此事严格保密,以致牺牲的勇士默默无名,奇功不彰,其名不显。哪怕今后多年,此事仍须保密,让胡人继续相互猜忌。”

冯紫英昂然道:“为国捐躯是我辈宿命,亦是我辈之所愿。虽不能彰勇士之功,却需牢记为国捐躯勇士之名。作为唯一活下来的勇士代表,我特晋升其为军情司巡校及中军护卫营校尉!雷少轩,你要好好活下去,并适时到牺牲的烈士家中,代表我军探望其亲属!”

“是!”雷少轩一阵激动,沉声道。

雷少轩从没有把自己当成前锋营的人,时时刻刻梦想着离开。

脑子里充满一个念头:离开前锋营,解救师父女儿,找到母亲、弟弟和妹妹。

此刻心头跌宕起伏,似乎每一个死去的参与刺杀的军士都注视着自己。是啊,他们是战友,曾生死与共,雷少轩突然有一种归属感。

平时军营里也许没有什么交集,有些还有矛盾,打架、抢东西,互相看不起对方,可真正离开军营,却突然发现,心里全是他们。

雷少轩曾偷偷跑到集市,看过那些被折磨致死,尸体钉在木桩上的军士。

每一具尸体衣衫褴褛,血痕斑斑,面目狰狞,死状凄惨,甚至死不瞑目,眼眶里空洞洞的,当时雷少轩只觉得庆幸,如今却深深刺痛。

“雷少轩在胡地潜伏得以逃脱,带回胡人详细军情,对此次大战的布置作用极大,记为大功一件!”冯紫英说道。

雷少轩一听,脸微红。

此番回营,雷少轩并没有带回什么军情,冯紫英这是赤裸裸地凭空为自己冒领军功。

雷少轩奸诈狡猾,却习惯自己争取一切,如今凭空得来一个大功,顿时局促不安,如同做错事的孩子。

众将领却不作他想。

冯紫英出身军中底层,历来对谎报军情、冒领军功等军中恶习深恶痛绝,绝不会有人想到冯紫英为他人冒功说谎。

董文海心里一惊,雷少轩凭借刺杀之功,升为校尉不算过分,但是为何还要继续给雷少轩增加军功?要知道,刚刚任命的职位,短时间内不可能升迁。

董文海身为南军司马,有监督军功之职,雷少轩绝没有带回什么详细军情。

今日会议乃是军事部署会议,言行须记录在案,并送兵部备考。

也就是说,冯紫英说雷少轩带回军情,会被记录。

由于是大战前记录在案的功劳,事后应当论功,这种程序十分正规,任何人都无法剥夺。

而且此功劳,绝不像其他杀敌破军之功,由主将自报,上级核查。这种功劳弊端多多,只要买通核查之人,功劳就会被落实,大小由人定,水分极大。

难道为了送雷少轩离开?只有这一种可能。董文海吓了一跳,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董文海长了个心眼,没有出声,默认了冯紫英的话。

为这点小事得罪冯紫英,非常不值得,他与冯紫英共事还算融洽。

冯紫英是个大度之人,对自己很尊重,没有老军头那种傲慢及看不起文人。

在军事部署会议上郑重提出,本身也有独断的味道,容不得董文海反驳。

……

大战在一片开阔的河谷空地展开。

草原之上,没有多少高山,全是平原,并不利大规模军队对决。

北魏以步兵为主,胡人以骑兵称雄。

北魏若想与胡人对决,必须采取偷袭的形式,或者诱敌深入,引入特定地形,让骑兵无法发挥优势。

草原之上,这样的地形很少,因此只能找些地形起伏,骑兵很难保持齐整的队形冲击,让步兵稍微找回些优势。

即便如此,草原之上,步兵仍然无法阻挡骑兵。

随着北魏国力增强,逐步改进及增强军队装备,发明了一些大型拒马装备,才让步兵勉强能抵挡骑兵冲击。

决定战争的天时对双方是均等的,地利却在骑兵一方。

力量优势不对等,以至于以往作战大多游击战为主,今天是少有的阵地决战。大概是征战多年后,北魏西军实力和信心也逐渐增强,试图通过决战,确定西线局势。

作为中军护卫,雷少轩站在一处高坡上。

如铅般沉重黑云沉下来,气氛紧张、压抑令人发抖。

山坡下,密密麻麻士兵方队紧紧靠在一起,尖利据马桩闪着死亡寒光,一排排插在地上,这是生与死的分界线。

长枪如林,锋利的枪头,碎光闪动,刺破长空;刀队,寒光闪闪,让人肝胆俱寒,煞气冲天;一把把强弩,对准前方,准备撕裂任何挡在前面的敌人。

旌旗招展,万马齐喑,肃杀的气氛,如惊涛骇浪,覆盖大地。

胡人厚重的骑兵战阵层层堆砌,烈马声声嘶吼,铁蹄轰鸣,踏碎苍天,澎湃着排山倒海气势,让人热血沸腾。

边荒岁月 第一百三十四章 报答

眼前是大战后的惨状。

浓烟滚滚,处处死尸,死状各异,或怒,或哀,或苦,或笑,或悲愤……

四处散落残破的兵器,残肢断臂,人体脏器,血迹淋漓,地上泥泞不堪。

远处,陆陆续续有士兵抬着伤员集中到一起,还有队队士兵,搜寻胡人伤者,举枪刺死或拿刀砍死,不时传来绝望哀嚎和惨叫,仿佛地狱修罗。

雷少轩闭上眼睛,心绪纷繁。

人命贱如蝼蚁,茫茫草原,埋着多少勇士尸骨?

谁主宰这一切,天道还是人心?雷少轩心里充满疑问和不甘。

雷少轩随手拔起一朵小花。

黄色小花,娇艳欲滴,散发着淡淡清香,沁人心脾。

雷少轩闭上眼睛,闻着花香,陶醉其中,仿佛淡淡的花香能隔开地狱般的世界。

“你在想什么?”雷少轩耳边响起一个淡淡的声音。

雷少轩霍然睁开眼睛,董文海已经走到身边。

雷少轩急忙起来行礼,却被一只手按着,董文海在身边坐下。

“你救了我的性命!”董文海看着雷少轩微笑道。

“大人不必客气,此乃下官职责。”雷少轩颔首平静道。

“滴水之恩尚需涌泉相报,救命之恩,怎一个谢字了得?”

“阵前厮杀,常常生死相托才可活,军中谁不欠别人几条命?”雷少轩摇摇头,不以为意。

“嗯,你护旗有功。帅旗如丧我手,我百身难赎。”董文海看着雷少轩,心里一阵后怕,感慨道。

文人爱惜羽毛,帅旗丢失,董文海名声就臭了。

虽然护旗非董文海职责,身为留守帅旗的最高长官,责任却由他承担,帅旗倒下,将是一生污点,比性命更重要。

性命丢失,过不了多久,便被人遗忘,丢失帅旗,却永载南军史册。

“身为中军护卫,护旗不过是职责。”雷少轩看着董文海,认真道:“正是大人直挥有方,层层狙击敌人的命令十分英明,卑职不过是执行命令,护旗成功罢了。”

“哈哈哈哈!”董文海闻言十分高兴,忍不住笑了出来。

帅旗差点丢失,这个失误让自己心里一直忐忑,冯紫英及其他人神色也有些不善。这难道是自己的错吗?董文海不认为是。

只有雷少轩看到自己的努力,让他心里很是宽慰,心里突然升起一种知我者雷少轩感慨。

“你要离开西北?”董文海看着雷少轩,似是漫不经心问道。

雷少轩心头暗惊,不露声色。

“不知大人是如何知道此事?”这件事只有冯紫英知道,而冯紫英不会乱说。

“猜的!”董文海微微一笑,面露得色。

忽然,董文海突兀问道:“你如此年轻,正是有作为之时,为何离开军营?是退伍还转任内地军职?”

雷少轩将手中小黄花轻轻往前丢去,苦笑道:“我自幼获罪流放苦海,与母亲、弟弟、妹妹分离,我想退伍回北川,寻找她们!”

董文海沉吟片刻,摇摇头道:“雷校尉,我托大喊你声老弟。我查过档案,你母亲是在公孙将军任上获罪,北川非你故土,估计除母亲外,并无亲族,即便退伍回北川,也是举目无亲。”

董文海沉吟片刻,轻叹道:“茫茫人海寻人,无益大海捞针,最好办法是借官府之力。”

雷少轩一愣,董文海所言跟当年沈为庸一样,不由心有期盼,看着董文海。

董文海微微一笑道:“若你愿意,我可将你转为地方官员,哪怕职位稍低,也好过退伍,如何?”

雷少轩闻言醒悟,董文海是想报答,不由眼前一亮。

雷少轩舒了一口气,满怀希望问道:“军职转地方任职,难度极大,会不会太为难了?”

冯紫英士卒出身,与地方毫无瓜葛,靠冯紫英安排,雷少轩只有退伍或者转任内地军职。

军队任职没有丝毫自由,想救人和寻找亲人并不方便,雷少轩原先打算退伍。

董文海的帮助完全不同。董文海本身是文官,熟悉地方官员体系。

董文海满含深意,看着雷少轩道:“军职转民官难度自然大,职位也不理想。转任地方官员,多半也是治安官职,如都尉、提刑等。而且你身为六品军职,任职民官需降品阶,你意下如何?”

这也是情理之中。军官大多从士卒提拔,缺文少墨,大多无法胜任民政管理之职,只能任职都尉提刑等治安官员。

“品阶于我如粪土!转职地方比天高”雷少轩难得开着玩笑道。

压抑着心中兴奋,有些腼腆问道:“可否京城或者附近任职,品阶、职位再低些也没有关系。”

董文海莞尔,故作神秘道:“这倒不难,京城有一个职位空缺,只是没有品阶,不知道……”

“就是它!”雷少轩干脆道。

“哈哈哈哈”董文海拍着雷少轩的肩膀道:“切等消息!”

仿佛了了一桩心事,董文海很高兴地走了!

……

十月十五日,议事厅之晨。

厅内气氛庄重,肃然。

前台案几前端坐一位身材挺拔,头发雪白,肤色红润,微微有些皱纹,清癯的老人,他便是西北三军统帅常宁远,亲自来到南军进行军功嘉奖。

议事厅内人数不多,全都是军官,仪式简单却庄严。

常宁远指着案几上摆着的一排黑色灵位牌,缓缓道:“战死疆场,马革裹尸是每一位军人的宿命,然而除非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躺在冰冷的地下。”

常宁远沉声道:“每一次大战,都有人活着,也必然有人死去。一个勇士躺下,意味着另外的人能活着、站着。今天还能站着的人,都应该感到庆幸和感激倒下的人,每一位授勋和嘉奖的功臣,不要忘记,你们的军功,有他们一份。”

“南军四营都尉许湘……牺牲,封偏将军……”

“南军十七营同都尉黄键……牺牲,封宁远将军……”

“……”

“南军二十一营三伍巡校何涛……封昭武校尉……”

“……”

这些都是此次大战中牺牲的军官,宣读完毕,常宁远亲自率领所有军官为之默哀。

雷少轩心里有些戚戚然,更多逝者常埋地下,从此无人记起。

接着宣读授奖名单。

“南军军情司巡校兼中军护卫营校尉雷少轩。”常宁远顿了一下,似乎等待着什么。

议事厅的目光霎那注视过来。

雷少轩闻言颇有些慌乱,急忙正步走上前行军礼,满通红。

常宁远脸上露出意外的表情,此次大战中,第一个立有大功之人,竟然如此年轻。

“……记大功一次,送国子监太学进习候任……”

雷少轩一刹那懵了,剩下的再也记不清常宁远说些什么。

没想到董文海说没有品阶的官职空缺竟然是入太学。

太学是国之最高学府,身为学子自然无品阶,然而进入太学意味着得到国家系统和完整的行政管理教育。

北魏所谓科举,就是从地方选拔人才,进入太学学习,最后进入朝廷各部或者地方任职。

太学毕业最低也授予七品官职,到地方多为行政主官。

北魏官员之中,太学被视为士子进阶正统。学问再好,非经太学,都不能认为是合格官员,只能视为有才华。

太学因此成为士子之梦想,进阶之金梯。

董文海的这份礼物太大了。

……

夕阳西下,一条路通向远方。

雷少轩和董文海道别。

“不必谢我!”董文海看着雷少轩,微微一笑道:“太学学子,有两部分生源。一部分为各地科举选拔;另一部分为世家推荐,其中边军便有推荐名额。”

雷少轩愕然,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

“边军推荐太学学子有三个条件。一是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岁。二是身为军官并且识字,三是立有大功一次。”董文海看着雷少轩,颔首道:“这三个条件你都符合,我不过是顺水推舟。”

雷少轩感激道:“且不说我不知道这件事,就算知道,无人推荐也轮不上我。”

随即忍不住道:“边军军官中,几乎无人能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推荐岂不是等于没有?”

底层军官中,需要经过伍长、什长、队长、百夫长等基层任职,才最后提拔,这些基层任职大多需要经验丰富的士兵担任,这就决定底层军官的年龄都不会太小,二十五岁能任职军官除非是派任。

派任军官少有到底层任职,就算到任大多也无法胜任,因此二十五岁军官的很少,除了自己,南军之中雷少轩就没有见过。

看着雷少轩惊讶的表情,董文海笑笑道:“你以为那些权贵世家子弟,来边军是为了搏命求功劳的吗?”

雷少轩恍然大悟,心里一凉道:“难道他们是为了太学的名额?”

董文海点点头,看着雷少轩道:“边军一直有名额,然而又有几人知道此事?给边军推荐名额的人,难道不知道这些推荐条件,对真正边军军官而言苛刻到了极点?”

雷少轩面色清冷,道:“边军性命难道如此不值钱?仅有几个名额他们也要摆弄?难道就没有人管?”

董文海看着雷少轩,缓缓道:“在朝堂某些人眼里,疆土、官位、职责之类的东西,不过都是一个利字。这件事存在已久,你、我、冯将军等没有能力改变,事情闹大,只会惹祸。”

雷少轩忽然醒悟,忍不住道:“大人是担心卑职入学后,知道此事缘由,会忍不住闹事?”

“是的!”董文海看着雷少轩道,点点头道:“进入太学,意味着你将踏入北魏官场,老哥今天为你送行,也给你上一课:官场之中,利字先!”

董文海面色清冷道:“官场中行事,往往牵扯各色人等,上级、同僚、部属、亲友。人人皆有私利,你之大公也许是他人之大私,有人得利便有人受损,你迷茫之时,多从利字着眼考虑行事,意气用事,结果往往垂头丧气。”

看着远方的路,雷少轩只觉得迷茫而遥远。

(《浊世仙途》之边荒岁月告一段落,开始进入俗世红尘部分,今天一更!)

浊世红尘 第一章 奸细

峡谷,清风,一队轻骑如箭。

马蹄声碎,笑语声飞。

一路说不尽故乡往事,道不明激动心情。罪孽赎清,离开苦海,光明正大地返回故乡,昨日恍如隔世。

苦海之路,还能回返,人人兴奋不已,恨不得插上翅膀。

无人愿意路上耽误,甚至年近六旬,头发花白老军张文详老头都不愿意停下休息,策马狂奔数日。

“老张,你身体还撑得住吗?”雷少轩眉头微蹙,有些担心道。

张文详发须皆白,脸色憔悴,张着嘴直喘气。一路颠簸,浑身骨头散架一般,疼痛难忍,站于马蹬上。

“没问题,还能骑。”张文祥用力吞咽一口道。

不一会却又苦笑道:“不行,还是休息一下吧,骨头有些散架了……”

“慢点走吧,要不老张回到家,媳妇再一折腾,还不得累死。”

“就是。没死在苦海,却倒在媳妇怀里”

“咱们南军悍勇无比,时时打恶仗,战死在媳妇肚皮上。”

“哈哈哈哈……”

一行人说说笑笑,放缓了缰绳。

“校尉,前面有人!”忽然有人大喊。

前面不远道路上,一个姑娘搀扶着一个少妇,踉跄着沿路向这边跑来。

妇人娥眉紧蹙,圆润的脸上露出痛苦之色,披紫色披风,提长剑,手捂着胸口,似乎受了伤。

雷少轩远远看清了少妇的面容,心内狂澜翻滚。

无比的激动和阵阵酸楚涌上雷少轩心头,让他身体微微颤抖。

少妇衣服上绣着一个图案,这个图案刻在他脑海里、给过他无数温暖记忆——一只展翅飞鹰,抓着熊熊燃烧的火炬。

少妇正是苦海路上给过雷少轩巨大帮助的秦妍和女儿如意。

秦妍脸色变化不大,如意已经长成姑娘,脸如莲萼,柳眉星目,依稀留着小时候模样。

看到一队骑兵沿着道路策马而来,乱马狂奔,挤满道路,显得横蛮、彪悍。

秦妍和如意不由心头一惊,秦妍心里发狠,横剑在手。

“秦阿姨,如意。”

远远的,一个青年军官飞身下马,急速跑来,后面队伍紧紧跟着。

秦妍失血过多,头有些眩晕,愣神间,雷少轩已经冲到身边。

如意惊愕中,雷少轩扶住秦妍。

“你是?……”秦妍强忍剧痛,虚弱地问道。

“我是雷少轩。阿姨你不记得我了?”

雷少轩强捺激动的心情,从五灵之心拿出一块玉佩项链。

“还记得当年您掩其光、蒙其表的玉佩吗?如意送我的。如意,还记得如意补心的故事吗?还记得那首儿歌吗?”雷少轩急切道。

“哥哥!”如意睁大眼睛,激动不已,急促道:“救救我娘,有人追杀我们。”

秦妍目光一闪,记起往事,心一松,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猛然倒在雷少轩怀里。

秦妍身上有几处深深剑伤,浑身鲜血淋漓,神念探去,雷少轩眉头顿时皱起。

雷少轩发现,秦妍身上创口表面隐约有灵气肆虐,显然是修士所伤,秦妍身上虽然不见灵气波动,然而生机磅礴远超凡人,显然也是修士。

秦妍抓住雷少轩的手,轻声急促道:“你们不是追杀我的人对手,立刻带着如意离开。只要能救如意,不必管我。快走!要不来不及。”

“不!娘”如意哭道,悲痛欲绝。

走已经来不及,一群人从道路另一边走近,逼过来。

“你们是什么人?”雷少轩厉声道。

雷少轩脸色铁青,缓缓放下秦妍,看着靠近的人群,执刀怒视。

四个人身穿白色道袍的人走在前面,为首一人,面圆剑眉,眼睛明亮,颇显憨厚,头上一方紫巾系发穿玉簪,

“青云宗修士沈一元奉宗门谕令,追杀圣火宗秦妍母女。此二人修行邪恶功法,残杀无辜,伤人无数。”

沈一元走向前看着,行了个礼,不卑不亢道。

“先帝曾颁布诏令:道士和尚不得参与朝堂政事,令毁寺灭佛,尔等不思悔改,光天化日之下追杀人?”雷少轩冷脸肃言道。

沈一元闻言哭笑不得,哪跟哪呀?

“我等乃修士,非道士。”

“我不管你等是什么人,追杀犯人乃朝廷事务,你们擅自替朝廷行事,滥用私刑,该当何罪?造反吗?”

众人闻言愣住了,颇有些不知所措。朝廷真要追究,这件事却是无法宣之于口。

“大人贵姓?海北郡都尉李英琦奉命捉拿嫌犯秦妍一干人等,青云宗等人只是协助缉拿,并非私刑私禁。既然两嫌犯被大人拿住,请大人交予我们。”

沈一元身后走出一人,头圆眼细眉单,满脸堆笑。

“我姓雷,西北南军军情司校尉。官府与道士和尚勾结乃是大忌,你不知道吗?”

雷少轩看着贼眉鼠眼的李英琦,心里颇为不喜,有些不耐烦道。

李英琦闻言心怒,脸上有些扭曲,却不敢发作。

看着冷脸的雷少轩,李英琦颇有些无奈,他搞不清雷少轩的意图,是无理取闹还是真心劝说?

李英琦拱手一礼,耐心道:“青云宗乃是修士门派,非道观。这两个杀人嫌犯皆圣火宗修士,非我等普通人能对付,因此特延请青云宗高人协助缉拿。”

“如此貌美女子怎么会是杀人犯?”雷少轩不耐烦地看着李英琦道。

李英琦闻言心里咯噔,雷少轩看上这两个美女了?

“你们有度牒吗?哪个山门道观出家的?”雷少轩瞥眼看着沈一元,冷冷道。

雷少轩口口声声道士和尚不离口,沈一元身后的洛子渊有些不耐烦了。

“你这人怎么回事?我们非道士,是青云宗修士。你不会是看上两人貌美,想救美女吧?”

洛子渊看着雷少轩轻蔑道:“就凭你们这几个丘八?”

洛子渊并不认为雷少轩认识秦妍,而是认为雷少轩看上貌美女子,边军军士名声在外。

李英琦白眼一翻,有些气急败坏,心道:“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这些人是边军,痞子流氓加无赖,无事搅出三分理。是我们能得罪的吗?”

果然,雷少轩脸色一变,恼羞成怒道:“这两个人来路不明,拿下严加审讯,看看是不是胡人奸细。”

罗浩心领神会,挥手狞笑,吆喝着军士团团围住秦妍和如意。

沈一元见状,摆手急道:“雷校尉,此二人虽貌美如花,却毒如蛇蝎,取生魂以为引,吸食生机,强练《九天玄女太阴阴经》,害死无数条人命……”

“没有!”如意涨红了脸,急道:“娘为不让我练《九天玄女太阴经》,才带我出走。是他们想抓人才污蔑我们,我没杀过一个人。”

如意忽然有些泄气,自己没杀过一人,秦妍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圣女。

秦妍强撑起身体,嘴唇翕动,一股细细的声音传到雷少轩耳朵里。

“少轩,你把如意带走吧,她是无辜的,我来挡住他们。虽然我从不为私利杀人,但是我乃教中圣女,杀人不眨眼,杀人无数。”

这声音只有雷少轩听见,雷少轩闻言目光变幻,脸色阴晴不定。

似乎秦妍还对如意说了些什么,如意扶着秦妍哭了起来。

“不,娘……”如意抽泣不已。

见状,雷少轩心里刺痛。

湛青刀握在手,雷少轩微讥道:“我不知道何为修士,何为道士,不想被毁门灭宗,和尚道士最好不要参与朝廷之事。此二女子从边关潜入,乃是胡人奸细,不能交给你们。”

凡人有几个人知道修士的?雷少轩没听说过也不奇怪,李英琦有些着急。

雷少轩似乎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放松语气,看着李英琦。

“天下官府是一家,军队的职责是安境保民,配合官府缉拿嫌犯,也是应该的。李大人随我们走一趟,我们审讯完毕后,再交给你们如何?军务优先嘛。”

浊世红尘 第二章 离火焚天

李英琦闻言,心里破口大骂:你妈啊,谁跟你是一家啊?分明是你贪恋美色好不好?审讯完毕交给我们?谁不知南军就是前锋营改编的?进了前锋营的东西还能交出来?蚊子进去前锋营,都要刮一层肉下来。

话说到这份上,李英琦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将人带走,却无法翻脸,苦着脸道劝道:“修士非凡人,不交人,你们恐怕过不了这关。”

“放人!”

沈一元身后众人顿时轰然,数十形色各异江湖人喧哗躁动起来。

“边军了不起?还不是贪恋女色?”

“一见面就说是奸细扣人,是奸吧?哪来的细?太无耻了……”

“哼,仗势欺人罢了。”

“我们死了那么多人,都是圣火宗干的,想拿人,也得问问我们答不答应。”

“……”

人声鼎沸,群情激奋。

雷少轩冷笑,湛青刀一指,厉声道:“一队戒备,二队准备,三队压制,胆敢冲击军阵者,杀!”

身后军士忽然分列出三队,一队持枪,二队横刀蹲下,三队持弓搭箭。

气氛霎时一变,肃杀气势压住声音,全场为之一静。

众人忽然醒悟,前锋营不讲道理的名声不是虚传的,无论对谁,刀枪横扫而过。

沈一元气急败坏,却毫无办法。

修士绝不可干涉朝廷事务,无论大小,此乃铁律。

如果宗门能介入朝廷的事情,庙堂必乱。一支军队修士举手可灭,介入凡尘事务,何人能制?岂不是天下大乱?

宗门介入朝廷事务例不可开,否则必成天下公敌。这也是凡人不知道修士存在的原因。

修士甚至不能人前法力显迹,除非将在场的人全部灭口。

可是这女子太重要了,沈一元不能就此放弃。

秦妍杀也就杀了,如意对宗门意义重大,以至伤都不能伤,这也是秦妍被追杀伤痕累累,如意却毫发无损的根本原因。

“你如此不讲道理,是不是不把青云宗放在眼里?”洛子渊脸色涨得通红,怒道。

“扣押奸细,如何不讲道理?阻挠南军办事,是何道理?”雷少轩看着洛子渊,乜着眼睛讥道。

忽然,雷少轩瞥了一眼洛子渊身边的白衣女子,顿时被吸引。

姬冰正站在洛子渊旁边,她是洛子渊三师妹,肤白似雪滑如凝脂,樱桃小嘴,秋水双眸。

见到雷少轩目光不善,姬冰顿时羞红。

雷少轩微微一笑,似有所指缓缓道:“南军捉拿奸细也是有名额的,青云宗拿出一两个美女奸细与我们交换,也不是不可以。”

军士闻言愕然,什么时候雷校尉如此好色了?如意闻言忐忑,秦妍脸色不变。

李英琦心一沉,脸浮忧色,南军蛮不讲理出了名,要是雷少轩无知无畏,直接扣青云宗的人,事情就大条了,心有退意,连连向沈一元示意。

姬冰面沉似水,微嗔微怒,转脸不言。

洛子渊怒火中烧,恨不得一掌劈死这色痞校尉。

然而身为修士,不能对凡人动手;身后青云宗门下各派皆凡人,攻击齐整已然戒备军队,无异以卵击石。况且还没有哪个世俗门派胆敢围攻军队,除非造反。

“雷校尉,”沈一元看着雷少轩,颇为无奈道,“此二人皆为圣火宗圣女。圣火宗是一个修士门派,所修功法邪恶,吸食生人生机,取人魂魄,无数无辜凡人惨遭荼毒,罪恶滔天。”

沈一元诚恳道:“二女虽貌若天仙,实则食人魔鬼,且手段高强,对付你们几个军士,弹指可灭,雷校尉万不可自误。”

“是谁污蔑我圣火圣女?”

一个声音远远传来,众人眼前身影一闪,路旁草地蓦地出现六道人影。

沈一元脸色大变,圣火宗乌延雄率领三卫和两名侍女赶到。

沈一元、洛子渊神情紧张起来。

青云宗只有四个师兄弟修士,其余都是凡人,远非乌延雄对手。

看了雷少轩一眼,沈一元心里暗叹。

青云宗不能对凡人动手,拿雷少轩没有办法,乌延雄可没有这些顾忌,雷少轩等人在劫难逃。

乌延雄身材挺拔,豹头环眼,燕颔虎须,阴沉着脸。

环顾众人一眼,乌延雄扭过头对着秦妍和如意,怒道:“还要闹到什么时候?如意,跟我回去。”

“你就死了这条心,”秦妍脸色煞白,柳眉上挑,颤声道,“我死也不会让如意走我的路。”

看到军士们依然持弓执刀横枪,森然相对,乌延雄有些不耐烦,道:“既然如此,杀了他们。”

乌延雄身后闪出三道身影,一高一胖一瘦,头系黑巾,身穿黑色劲装,三人同时抬手,一道耀眼的光团突然爆闪,化作滔天岩浆。

空气骤然沸腾,剧烈燃烧。

刹那,四周化为火海,军士仿佛被岩浆淹没,灵肉分离,肉身置身烈火,灵魂飘于空中,眼看一切将化为灰烬。

“离火焚天。”沈一元咬牙惊呼,脸色煞白。

太歹毒了!三卫竟然用如此恶毒的法术对付凡人。

离火焚天所过之处,不仅肉身化为灰烬,而且魂飞魄撒,不入轮回。

雷少轩目眦欲裂。这些军士经历千辛万苦,爬过无数尸山血海,,好容易能有机会离营回乡,却毫无意义地死在这里。

离火焚烧,物燃尽,灵枯灭。也许自己能逃过一劫,军士却会灰飞烟灭。

雷少轩恨意滔天,闭上眼睛,灵气布满全身,神念弥漫,他要牢牢记住每个人的脸,要为他们报仇,要将敌人抽筋扒皮,碎骨吸髓。

岩浆漫天。

置身烈火,骨肉剧疼,军士们不由闭上眼睛,眼睛里依然红光弥漫。

绝望之际。

“砰,刺啦拉!”

爆炸声骤响。

一堵冰墙骤现,和岩浆洪流撞在一起,发出剧烈的爆炸。

火熄灭,岩浆退去。

军士们忽然感觉有风拂过,浑身一凉,眼睛里蔚蓝一片,仿佛冰湖。

雷少轩的神念里,秦妍身体忽然化作冰墙,挡住洪流,手化作一阵风,卷走所有的热浪。

军士们在风中毫发无损。

空气扭曲如涟漪,秦妍身影从涟漪中由虚化实,长剑斜插地上强撑身体,摇摇晃晃,忽然“扑”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

“娘!”

如意哭喊着,猛扑上前紧紧扶住,雷少轩急忙来到秦妍身边。

三卫身体被爆炸热流撞飞,后退几步,踉跄站立,惊恐万状。

“离火焚天”的法力几乎都击在秦妍身上,要是秦妍死,他们结局将无比残酷,尽管是奉命而为。

只是他们不明白,往日杀人不眨眼的煞星,今天怎么会舍身救人,救的还是蝼蚁般凡人。

乌延雄见状,脸色大变,心里有些后悔,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一切。心里又有些恼怒,为了救这些凡人,妻子舍身,她总是那么自以为是;还有些担心,如果秦妍有什么三长两短,自己如何面对女儿。

秦妍强撑起身体,站直身体,注视着三卫。

三卫不敢对视,低头不语,三卫之玄火卫硬着头皮道:“圣女,你没事吧?”

“圣火戒:叛徒必受诅咒,烈火焚魂,永世不得轮回。”秦妍看着他们,一字一字道。

真火卫、离火卫、玄火卫惊恐万状。如果圣女死于他们之手,无论是否奉命,他们都是叛徒,圣火宗对叛徒的残酷,让人不寒而栗。

乌延雄可没有令他们杀圣女。

真火卫、离火卫、玄火卫急忙跪下,不敢说话。

“传我圣女令:圣火门徒,伤雷少轩者,视为圣火叛徒,上天入地,抽筋扒皮,抽魂炼魄。”秦妍凛然道。

浊世红尘 第一百三十五章 奸细

峡谷,清风,一队轻骑如箭。

马蹄声碎,笑语声飞。

一路说不尽故乡往事,道不明激动心情。罪孽赎清,离开苦海,光明正大地返回故乡,昨日恍如隔世。

苦海之路,还能回返,人人兴奋不已,恨不得插上翅膀。

无人愿意路上耽误,甚至年近六旬,头发花白老军张文详老头都不愿意停下休息,一行人策马狂奔数日。

“老张,你身体还撑得住吗?”雷少轩眉头微蹙,有些担心道。

张文详发须皆白,脸色憔悴,张着嘴直喘气。一路颠簸,浑身骨头散架一般,疼痛难忍,站于马蹬上。

“没问题,还能骑。”张文祥用力吞咽一口道。

不一会却又苦笑道:“不行,还是休息一下吧,骨头有些散架了……”

“慢点走吧,要不老张回到家,媳妇再一折腾,还不得累死。”

“就是。没死在苦海,却倒在媳妇怀里”

“咱们南军悍勇无比,时时打恶仗,战死在媳妇肚皮上。”

“哈哈哈哈……”

一行人说说笑笑,放缓了缰绳。

“校尉,前面有人!”忽然有人大喊。

前面不远道路上,一个姑娘搀扶着一个少妇,踉跄着沿路向这边跑来。

妇人娥眉紧蹙,圆润的脸上露出痛苦之色,披紫色披风,提长剑,手捂着胸口,似乎受了伤。

雷少轩远远看清了少妇的面容,心内狂澜翻滚。

无比的激动和阵阵酸楚涌上雷少轩心头,让他身体微微颤抖。

少妇衣服上绣着一个图案,这个图案刻在他脑海里、给过他无数温暖记忆——一只展翅飞鹰,抓着熊熊燃烧的火炬。

少妇正是苦海路上给过雷少轩巨大帮助的秦妍和女儿如意。

秦妍脸色变化不大。如意已经长成姑娘,脸如莲萼,柳眉星目,依稀留着小时候模样。

看到一队骑兵沿着道路策马而来,乱马狂奔,挤满道路,显得横蛮、彪悍。

秦妍和如意不由心头一惊,秦妍心里发狠,横剑在手。

“秦阿姨,如意。”

远远的,一个青年军官飞身下马,急速跑来,后面队伍紧紧跟着。

秦妍失血过多,头有些眩晕,愣神间,雷少轩已经冲到身边。

如意惊愕中,雷少轩扶住秦妍。

“你是?……”秦妍强忍剧痛,虚弱地问道。

“我是雷少轩。阿姨你不记得我了?”

雷少轩强捺激动的心情,从五灵之心拿出一块玉佩项链。

“还记得当年您掩其光、蒙其表的玉佩吗?如意送我的。如意,还记得如意补心的故事吗?还记得那首儿歌吗?”雷少轩急切道。

“哥哥!”如意睁大眼睛,激动不已,急促道:“救救我娘,有人追杀我们。”

秦妍目光一闪,记起往事,心一松,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猛然倒在雷少轩怀里。

秦妍身上有几处深深剑伤,浑身鲜血淋漓,神念探去,雷少轩眉头顿时皱起。

雷少轩发现,秦妍身上创口表面隐约有灵气肆虐,显然是修士所伤,秦妍身上虽然不见灵气波动,然而生机磅礴远超凡人,显然也是修士。

秦妍抓住雷少轩的手,轻声急促道:“你们不是追杀我的人对手,立刻带着如意离开。只要能救如意,不必管我。快走!要不来不及。”

“不!娘”如意哭道,悲痛欲绝。

走已经来不及,一群人从道路另一边走近,逼过来。

“你们是什么人?”雷少轩厉声道。

雷少轩脸色铁青,缓缓放下秦妍,看着靠近的人群,执刀怒视。

四个人身穿白色道袍的人走在前面,为首一人,面圆剑眉,眼睛明亮,颇显憨厚,头上一方紫巾系发穿玉簪,

“青云宗修士沈一元奉宗门谕令,追杀圣火宗秦妍母女。此二人修行邪恶功法,残杀无辜,伤人无数。”

沈一元走向前看着,行了个礼,不卑不亢道。

“先帝曾颁布诏令:道士和尚不得参与朝堂政事,令毁寺灭佛,尔等不思悔改,光天化日之下追杀人?”雷少轩冷脸肃言道。

沈一元闻言哭笑不得,哪跟哪呀?

“我等乃修士,非道士。”

“我不管你等是什么人,追杀犯人乃朝廷事务,你们擅自替朝廷行事,滥用私刑,该当何罪?造反吗?”

众人闻言愣住了,颇有些不知所措。朝廷真要追究,这件事却是无法宣之于口。

“大人贵姓?海北郡都尉李英琦奉命捉拿嫌犯秦妍一干人等,青云宗等人只是协助缉拿,并非私刑私禁。既然两嫌犯被大人拿住,请大人交予我们。”

沈一元身后走出一人,头圆眼细眉单,满脸堆笑。

“我姓雷,西北南军军情司校尉。官府与道士和尚勾结乃是大忌,你不知道吗?”

雷少轩看着贼眉鼠眼的李英琦,心里颇为不喜,有些不耐烦道。

李英琦闻言心怒,脸上有些扭曲,却不敢发作。

看着冷脸的雷少轩,李英琦颇有些无奈,他搞不清雷少轩的意图,是无理取闹还是真心劝说?

李英琦拱手一礼,耐心道:“青云宗乃是修士门派,非道观。这两个杀人嫌犯皆圣火宗修士,非我等普通人能对付,因此特延请青云宗高人协助缉拿。”

“如此貌美女子怎么会是杀人犯?”雷少轩不耐烦地看着李英琦道。

李英琦闻言心里咯噔,雷少轩看上这两个美女了?

“你们有度牒吗?哪个山门道观出家的?”雷少轩瞥眼看着沈一元,冷冷道。

雷少轩口口声声道士和尚不离口,沈一元身后的洛子渊有些不耐烦了。

“你这人怎么回事?我们非道士,是青云宗修士。你不会是看上两人貌美,想救美女吧?”

洛子渊看着雷少轩轻蔑道:“就凭你们这几个丘八?”

洛子渊并不认为雷少轩认识秦妍,而是认为雷少轩看上貌美女子,边军军士名声在外。

李英琦白眼一翻,有些气急败坏,心道:“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这些人是边军,痞子流氓加无赖,无事搅出三分理。是我们能得罪的吗?”

果然,雷少轩脸色一变,恼羞成怒道:“这两个人来路不明,拿下严加审讯,看看是不是胡人奸细。”

罗浩心领神会,挥手狞笑,吆喝着军士团团围住秦妍和如意。

沈一元见状,摆手急道:“雷校尉,此二人虽貌美如花,却毒如蛇蝎,取生魂以为引,吸食生机,强练《九天玄女太阴阴经》,害死无数条人命……”

“没有!”如意涨红了脸,急道:“娘为不让我练《九天玄女太阴经》,才带我出走。是他们想抓人才污蔑我们,我没杀过一个人。”

如意忽然有些泄气,自己没杀过一人,秦妍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圣女。

秦妍强撑起身体,嘴唇翕动,一股细细的声音传到雷少轩耳朵里。

“少轩,你把如意带走吧,她是无辜的,我来挡住他们。虽然我从不为私利杀人,但是我乃教中圣女,杀人不眨眼,杀人无数。”

这声音只有雷少轩听见,雷少轩闻言目光变幻,脸色阴晴不定。

似乎秦妍还对如意说了些什么,如意扶着秦妍哭了起来。

“不,娘……”如意抽泣不已。

见状,雷少轩心里刺痛。

湛青刀握在手,雷少轩微讥道:“我不知道何为修士,何为道士,不想被毁门灭宗,和尚道士最好不要参与朝廷之事。此二女子从边关潜入,乃是胡人奸细,不能交给你们。”

凡人有几个人知道修士的?雷少轩没听说过也不奇怪,李英琦有些着急。

雷少轩似乎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放松语气,看着李英琦。

“天下官府是一家,军队的职责是安境保民,配合官府缉拿嫌犯,也是应该的。李大人随我们走一趟,我们审讯完毕后,再交给你们如何?军务优先嘛。”

浊世红尘 第一百三十六章 离火焚天

李英琦闻言,心里破口大骂:你妈啊,谁跟你是一家啊?分明是你贪恋美色好不好?审讯完毕交给我们?谁不知南军就是前锋营改编的?进前锋营的东西还能交出来?蚊子进去前锋营,都要刮一层肉下来。

话说到这份上,李英琦知道自己无法将人带走,却无法翻脸,苦着脸劝道:“修士非凡人,不交人,你们恐怕过不了这一关。”

“放人!”

沈一元身后众人顿时轰然,数十形色各异江湖人喧哗躁动起来。

“边军了不起?还不是贪恋女色?”

“一见面就说是奸细扣人,是奸吧?哪来的细?太无耻了……”

“哼,仗势欺人罢了。”

“我们死了那么多人,都是圣火宗干的,想拿人,也得问问我们答不答应。”

“……”

人声鼎沸,群情激奋。

雷少轩冷笑,湛青刀一指,厉声道:“一队戒备,二队准备,三队压制,胆敢冲击军阵者,杀!”

身后军士霍然分列出三队,一队持枪,二队横刀蹲下,三队持弓搭箭。

气氛霎时一变,肃杀气势压住声音,全场为之一静。

众人忽然醒悟,前锋营不讲道理的名声不是虚传的,无论对谁,刀枪横扫而过。

沈一元气急败坏,却毫无办法。

修士绝不可干涉朝廷事务,无论大小,此乃铁律。

如果宗门能介入朝廷的事情,庙堂必乱。一支军队修士举手可灭,介入凡尘事务,何人能制?岂不是天下大乱?

宗门介入朝廷事务例不可开,否则必成天下公敌。这也是凡人不知道修士存在的原因。

修士甚至不能人前法力显迹,除非将在场的人全部灭口。

可是这女子太重要了,沈一元不能就此放弃。

秦妍杀也就杀了,如意对宗门意义重大,以至伤都不能伤,这也是秦妍被追杀伤痕累累,如意却毫发无损的根本原因。

“你如此不讲道理,是不是不把青云宗放在眼里?”洛子渊脸色涨得通红,怒道。

“青云宗我看在眼里。扣押奸细,如何不讲道理?阻挠南军办事,是何道理?”雷少轩看着洛子渊,乜着眼睛讥道。

忽然,雷少轩瞥了一眼洛子渊身边的白衣女子,顿时被吸引。

姬冰正站在洛子渊旁边,她是洛子渊三师妹,肤白似雪滑如凝脂,樱桃小嘴,秋水双眸。

见到雷少轩目光不善,姬冰顿时羞红。

雷少轩微微一笑,似有所指缓缓道:“南军捉拿奸细也是有名额的,青云宗拿出一两个美女奸细与我们交换,也不是不可以。”

军士闻言愕然,什么时候雷校尉如此好色了?如意闻言忐忑,秦妍脸色不变。

李英琦心一沉,脸浮忧色,南军蛮不讲理出了名,要是雷少轩无知无畏,直接扣青云宗的人,事情就大条了,心有退意,连连向沈一元使眼色示意。

姬冰面沉似水,微嗔微怒,转脸不言。

洛子渊气得两眼喷火,怒火中烧,恨不得一掌劈死这色痞校尉。

然而他身为修士,不能对凡人动手;身后青云宗门下各派皆凡人,攻击一队阵容齐整、已然戒备的军队,无异以卵击石。

况且还没有哪个世俗门派胆敢围攻军队,除非造反。

“雷校尉,”沈一元看着雷少轩,压低声音,颇为无奈道,“此二人皆为圣火宗圣女。圣火宗是一个修士门派,所修功法邪恶,吸食生人生机,取人魂魄,无数凡人惨遭荼毒,罪恶滔天。”

沈一元诚恳道:“二女虽貌若天仙,实则食人魔鬼,且手段高强,对付你们几个军士,弹指可灭,雷校尉万不可自误。”

“是谁污蔑我圣火圣女?”

一个声音远远传来,众人眼前身影一闪,路旁草地蓦地出现六道人影。

沈一元脸色大变,圣火宗乌延雄率领三卫和两名侍女赶到。

沈一元、洛子渊神情紧张起来。

青云宗只有四个师兄弟修士,其余都是凡人,远非乌延雄对手。

看了雷少轩一眼,沈一元心里暗叹。

青云宗不能对凡人动手,拿雷少轩没有办法,乌延雄可没有这些顾忌,雷少轩等人在劫难逃。

乌延雄身材挺拔,豹头环眼,燕颔虎须,阴沉着脸。

环顾众人一眼,乌延雄扭过头对着秦妍和如意,怒道:“还要闹到什么时候?如意,跟我回去。”

“你就死了这条心。”秦妍脸色微白,柳眉上挑,颤声道,“我死也不会让如意走我的路。”

看到军士们依然持弓执刀横枪,森然相对,乌延雄有些不耐烦,道:“既然如此,杀了他们。”

乌延雄身后闪出三道身影,一高一胖一瘦,头系黑巾,身穿黑色劲装,三人同时抬手,一道耀眼的光团突然爆闪,化作滔天岩浆。

空气骤然沸腾,剧烈燃烧。

刹那,四周化为火海,军士仿佛被岩浆淹没,灵肉分离,肉身置身烈火,灵魂飘于空中,眼看一切将化为灰烬。

“离火焚天。”沈一元咬牙惊呼,脸色煞白。

太歹毒了!三卫竟然用如此恶毒的法术对付凡人。

离火焚天所过之处,不仅肉身化为灰烬,而且魂飞魄撒,不入轮回。

雷少轩目眦欲裂。这些军士经历千辛万苦,爬过无数尸山血海,好容易能有机会离营回乡,却毫无意义地死在这里。

离火焚烧,物燃尽,灵枯灭。也许自己能逃过一劫,军士却会灰飞烟灭。

雷少轩恨意滔天,闭上眼睛,灵气布满全身,神念弥漫,他要牢牢记住每个人的脸,要为他们报仇,要将敌人抽筋扒皮,碎骨吸髓。

岩浆漫天。

置身烈火,骨肉剧疼,军士们不由闭上眼睛,眼睛里依然红光弥漫。

绝望之际。

“砰,刺啦拉!”

爆炸声骤响。

一堵冰墙蓦现,和岩浆洪流撞在一起,发出剧烈爆炸。

烈火一闪熄灭,岩浆退去。

军士们忽然感觉有风拂过,浑身一凉,眼里蔚蓝一片,仿佛冰湖。

雷少轩的神念里,秦妍身体忽然化作冰墙,挡住岩浆洪流,手化作风,卷走热浪。

军士们在风中毫发无损。

空气扭曲如涟漪,秦妍身影从涟漪中由虚化实,长剑斜插地上强撑身体,摇摇晃晃,忽然“扑”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

“娘!”

如意哭喊着,猛扑上前紧紧扶住,雷少轩急忙来到秦妍身边。

三卫被爆炸热流撞飞,后退几步,踉跄站立,惊恐万状。

“离火焚天”的法力几乎都击在秦妍身上,要是秦妍死,他们结局将无比悲惨,尽管是奉命而为。

只是他们不明白,往日杀人不眨眼的煞星,今天怎么会舍身救人,救的还是蝼蚁般凡人。

乌延雄见状,脸色大变,心里有些后悔,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一切。

心里又有些恼怒,为了救这些凡人,妻子舍身,她总是那么自以为是;还有些担心,如果秦妍有什么三长两短,自己如何面对女儿。

秦妍强撑起身体,站直身体,注视着三卫。

三卫不敢对视,低头不语,三卫之玄火卫硬着头皮道:“圣女,你没事吧?”

“圣火戒:叛徒必受诅咒,烈火焚魂,永世不得轮回。”秦妍看着他们,一字一字道。

真火卫、离火卫、玄火卫惊恐万状。如果圣女死于他们之手,无论是否奉命,他们都是叛徒,圣火宗对叛徒的残酷让人不寒而栗。

乌延雄可没有令他们杀圣女。

真火卫、离火卫、玄火卫急忙跪下,不敢说话。

“传我圣女令:圣火门徒,伤雷少轩者,视为圣火叛徒,上天入地,抽筋扒皮,抽魂炼魄。”秦妍冷厉道。

浊世红尘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托付

乌延雄讪讪陪笑道:“妍儿,为一介凡人,何必如此?”

圣女令只有圣女才可发出,乌延雄虽然身为圣火西方护法使,却无法更改圣女令。

圣女令不同一般命令,每一道圣女令都会录入《圣火焚天录》,无法收回或更改,这意味着命令的期限是永远,除非圣女发出另外一道圣女令覆盖。

如果秦妍死了,这道命令将永远存在。

乌延雄心里恼怒,无处可发,霍然转身看向沈一元。

沈一元脸色一凛,有些惊慌,青云宗四大弟子迅速排成四明镇天阵,护住众人。

青云宗修士不能杀凡人,圣火宗可没有这个顾忌,这也是圣火宗被北魏修士视为众矢之的原因之一。

雷少轩见状,心里发狠,喝道:“三轮齐射,警告!”

阵阵弓弦响动。

嗖!嗖!嗖!齐响。

箭雨破空,狠狠没入道路中间,在青云宗众人和圣火宗几人之间隔开一道屏障。

雷少轩心里清楚,面对圣火宗修士,此举充满挑衅,而且如蚂蚁站在大象前面,试图阻止象群拼杀一样,显得羸弱可笑。

然而,雷少轩满腔怒火无处发泄,厉声道:“南军缉拿奸细,擅启事端者,杀!”

一队继续持弓搭箭,对准圣火宗众人,眼神平静而冷酷。

持弓者全是原前锋营老兵,对他们来说,军令如山。军令既出,没有什么不敢做的。

曹傲然、沈小宝等人入南军不久,对军令的理解不如老兵深刻,执刀在手,心里忐忑不安地看着圣火宗修士,心里却也发狠,怒目而视。既然退无可退,拼一把就是。

现场鸦雀无声,圣女秦妍不发话,圣火三卫再不敢乱动。

乌延雄见状,脸色闪烁不定,颇有些羞怒,缓缓看向雷少轩。

雷少轩手握文雷子送给自己的雷印,将内力化作满腔怒火注入湛青刀,仿佛感觉到主人心意,湛青刀刀身流溢着森然寒光,嗡嗡作响。

雷少轩怒视乌延雄,湛青刀缓缓划动。

肃杀的气氛弥漫四周,刀锋切纸一般,切过空气,发出隐约风雷之声,似乎暴风雨在酝酿,乌云弥漫刀身。

雷少轩挥刀,如同推动沉重的世界,骤然划出。

一道暴戾冷光,如黑夜陨星撕裂虚空,狠狠地砸在沉重大地上。

轰!……

湛青刀插在大地上,发出沉响。

刷!……

沿着刀身方向,大地泥流涌动,如巨锤粗暴地从地下骤然穿过,将所有没入泥里的箭矢砸出,如瀑般洒向空中,泥土如雨,纷纷扬扬。

地上赫然出现一条粗大的松垮泥线,横在圣火宗和青云宗之间,泥线相邻的土地隐隐裂开道道细痕。

众人骇人,这是凡人刀法吗?是,因为雷少轩用的是内力。

他们能挡得住吗?行,代价巨大无比。

雷少轩冷冷注视着乌延雄和三卫,秦妍已然发出圣女令,他却从来没有将生死希望寄托别人身上的习惯。

面对雷少轩狠戾的目光,乌延雄和三卫心里升腾起一股心悸感觉,仿若被一头巨兽盯上。

这头巨兽不过弱小凡人,直觉却告诉他们,雷少轩能毁灭他们。

乌延雄举手停在空中,冷冷看着青云宗,沉默不语,似沉思似警告。

沈一元深深看了一眼雷少轩,带领青云宗众人迅速离去。

秦妍身体一晃,再也支撑不住,摇摇欲坠,雷少轩急忙上前扶住:“阿姨,你怎么了。”

乌延雄身形一晃,也来到秦妍身边。

秦妍看着雷少轩,紧紧抓着雷少轩的手,虚弱道:“少轩,圣火宗良莠不齐,恶人恶行,非我所愿。”

秦妍目光中带着深深自责和痛苦之色,道:“你把如意带走,不要让她留在圣火宗。哪怕做个凡人,也不要让她走我的路。如意不离开,必然修行《九天玄女太阴经》,此经用生人生机修炼,杀戮重重,天道不容,历代圣女都没有好下场。”

如意闻言眼泪扑簌簌滴下,颤声哭道:“娘,我不要离开你。”

乌延雄脸色阴沉,道:“如意为太阴体质,最适合修炼《九天玄女太阴经》,你为何如此固执?”

雷少轩闻言,内心震撼无比。

他博览群书,自然清楚太阴为修士梦寐以求,与纯阳一样,是世间最顶尖的两大修行体质。

随即醒悟,沉声道:“阿姨,青云宗追杀你们,是不是因为如意为太阴体质?”

秦妍微微摇头,道:“如意体质自小由高人封印遮掩,青云宗只知如意特殊,却不知如意是太阴。”

秦妍注视着雷少轩,眼里露出哀求的目光,道:“还记得炎玉髓项链吗?无力自保,怀璧其罪。太阴体质对如意来说是祸非福,好在十八岁后太阴体质会逐渐衰弱消失。你带走如意,把她当妹妹,照顾好她,好吗?拜托了!”

乌延雄心中无比烦闷,怒道:“这小子与你们寥寥数面,不过是个陌生人,你就这么放心他?”

秦妍深情看着如意,缓缓道:“你哥哥身为凡人,为你,不惜性命与青云、圣火两宗作对,是个恩怨分明、为信念不计生死的人,值得托付。跟哥哥走,做个凡人,嫁一个喜欢的人,比在圣火宗杀戮修行、结局凄惨强多少倍。”

雷少轩肃然起敬,秦妍是个睿智的人。

雷少轩清除地知道,修士修行,山中枯坐百年的比比皆是,修炼有成者寥寥无几。

即便修炼有成又如何?无非继续山中枯坐修行,修行,修行。

雷少轩有时问自己,元婴千年寿,却日日修炼,不入红尘繁芜,与深山顽石又有何区别?

千年枯槁岁月,不如人间一日繁华。

如此说来,让如意作一个普通人,也不算什么,何况修炼《九天玄女太阴经》此类灭绝人性功法。

“我会把如意当亲妹妹,照顾好。”雷少轩肃然道。

乌延雄冷哼不已,却无可奈何,终究不放心,令两个侍女随行。

……

天色暗下来,前方迷蒙蒙一片。

“这是什么地方?”雷少轩问道。

“凤凰岭。”一名老军道。

“校尉,后面有人尾随,似乎是青云宗的人。”断后的军士跑上来道。

“哼,阴魂不散。”雷少轩闻言恼怒,心微沉。

夜色逐渐深沉,迷雾茫茫。

雷少轩心揪了起来。

白天青云宗也许不敢杀人,夜晚呢?或者不敢杀死所有的人,但是趁夜雾沉沉突袭,杀几个人,抢走如意却不难。

“走!”雷少轩轻叱道。

一行人策马狂奔,无数马蹄声踏碎深夜。

队伍身后不远的地方,青云宗一行五人紧紧跟随,赫然都是筑基修士,为首是一名冷峻瘦弱中年修士。

更远处,乌延雄抱着秦妍和三卫缀在后面。

“青云宗李天来了,此人道貌岸然,其实一肚子坏水。”乌延雄恼怒不已道。

如意不过一介凡人,青云宗竟然派出筑基圆满修士追赶,俟机下手,果然可恶。

然而秦妍受伤,乌延雄修为与李天伯仲之间,整体实力不如对方,只能悄悄跟随。

漆黑一片,迷雾愈浓,伸手不见五指。

如此浓雾,容易走失,雷少轩被迫时时用神念探查四周,不让军士走散。

虽然雷少轩曾元神出窍,却未能凝实,依然虚弱,神念使用过频,让他感到疲惫不堪。

然而,他正想收回神念时,忽然感到一道极强神念扫过自己,心头大骇。这道神念之强,超过太一宗内门弟子。

“竟然派出筑基圆满修士来抓捕如意?”雷少轩不由有些恼怒。

如意乃一介凡人,抓捕如意,不用说肯定不怀好意。

浊世红尘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托付

乌延雄讪讪陪笑道:“妍儿,为一介凡人,何必如此?”

圣女令只有圣女才可发出,乌延雄虽然身为圣火西方护法使,却无法更改圣女令。

圣女令不同一般命令,每一道圣女令都会录入《圣火焚天录》,无法收回或更改,这意味着命令的期限是永远,除非圣女发出另外一道圣女令覆盖。

如果秦妍死了,这道命令将永远存在。

乌延雄心里恼怒,无处可发,霍然转身看向沈一元。

沈一元脸色一凛,有些惊慌,青云宗四大弟子迅速排成四明镇天阵,护住众人。

青云宗修士不能杀凡人,圣火宗可没有这个顾忌,这也是圣火宗被北魏修士视为众矢之的原因之一。

雷少轩见状,心里发狠,喝道:“三轮齐射,警告!”

阵阵弓弦响动。

嗖!嗖!嗖!齐响。

箭雨破空,狠狠没入道路中间,在青云宗众人和圣火宗几人之间隔开一道屏障。

雷少轩心里清楚,面对圣火宗修士,此举充满挑衅,而且如蚂蚁站在大象前面,试图阻止象群拼杀一样,显得羸弱可笑。

然而,雷少轩满腔怒火无处发泄,厉声道:“南军缉拿奸细,擅启事端者,杀!”

一队继续持弓搭箭,对准圣火宗众人,眼神平静而冷酷。

持弓者全是原前锋营老兵,对他们来说,军令如山。军令既出,没有什么不敢做的。

曹傲然、沈小宝等人入南军不久,对军令的理解不如老兵深刻,执刀在手,心里忐忑不安地看着圣火宗修士,心里却也发狠,怒目而视。既然退无可退,拼一把就是。

现场鸦雀无声,圣女秦妍不发话,圣火三卫再不敢乱动。

乌延雄见状,脸色闪烁不定,颇有些羞怒,缓缓看向雷少轩。

雷少轩手握文雷子送给自己的雷印,将内力化作满腔怒火注入湛青刀,仿佛感觉到主人心意,湛青刀刀身流溢着森然寒光,嗡嗡作响。

雷少轩怒视乌延雄,湛青刀缓缓划动。

肃杀的气氛弥漫四周,刀锋切纸一般,切过空气,发出隐约风雷之声,似乎暴风雨在酝酿,乌云弥漫刀身。

雷少轩挥刀,如同推动沉重的世界,骤然划出。

一道暴戾冷光,如黑夜陨星撕裂虚空,狠狠地砸在沉重大地上。

轰!……

湛青刀插在大地上,发出沉响。

刷!……

沿着刀身方向,大地泥流涌动,如巨锤粗暴地从地下骤然穿过,将所有没入泥里的箭矢砸出,如瀑般洒向空中,泥土如雨,纷纷扬扬。

地上赫然出现一条粗大的松垮泥线,横在圣火宗和青云宗之间,泥线相邻的土地隐隐裂开道道细痕。

众人骇人,这是凡人刀法吗?是,因为雷少轩用的是内力。

他们能挡得住吗?行,代价巨大无比。

雷少轩冷冷注视着乌延雄和三卫,秦妍已然发出圣女令,他却从来没有将生死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的习惯。

面对雷少轩狠戾的目光,乌延雄和三卫心里升腾起一股心悸感觉,仿若被一头巨兽盯上。

这头巨兽不过弱小凡人,直觉却告诉他们,雷少轩能毁灭他们。

乌延雄举手停在空中,冷冷看着青云宗,沉默不语,似沉思似警告。

沈一元深深看了一眼雷少轩,带领青云宗众人迅速离去。

秦妍身体一晃,再也支撑不住,摇摇欲坠,雷少轩急忙上前扶住:“阿姨,你怎么了。”

乌延雄身形一晃,也来到秦妍身边。

秦妍看着雷少轩,紧紧抓着雷少轩的手,虚弱道:“少轩,圣火宗良莠不齐,恶人恶行,非我所愿。”

秦妍目光中带着深深自责和痛苦之色,道:“你把如意带走,不要让她留在圣火宗。哪怕做个凡人,也不要让她走我的路。如意不离开,必然修行《九天玄女太阴经》,此经用生人生机修炼,杀戮重重,天道不容,历代圣女都没有好下场。”

如意闻言眼泪扑簌簌滴下,颤声哭道:“娘,我不要离开你。”

乌延雄脸色阴沉,道:“如意为太阴体质,最适合修炼《九天玄女太阴经》,你为何如此固执?”

雷少轩闻言,内心震撼无比。

他博览群书,自然清楚太阴为修士梦寐以求,与纯阳一样,是世间最顶尖的两大修行体质。

随即醒悟,沉声道:“阿姨,青云宗追杀你们,是不是因为如意为太阴体质?”

秦妍微微摇头,道:“如意体质自小由高人封印遮掩,青云宗只知如意特殊,却不知如意是太阴。”

秦妍注视着雷少轩,眼里露出哀求的目光,道:“还记得炎玉髓项链吗?无力自保,怀璧其罪。太阴体质对如意来说是祸非福,好在十八岁后太阴体质会逐渐衰弱消失。你带走如意,把她当妹妹,照顾好她,好吗?拜托了!”

乌延雄心中无比烦闷,怒道:“这小子与你们寥寥数面,不过是个陌生人,你就这么放心他?”

秦妍深情看着如意,缓缓道:“你哥哥身为凡人,为你,不惜性命与青云、圣火两宗作对,是个恩怨分明、为信念不计生死的人,值得托付。跟哥哥走,做个凡人,嫁一个喜欢的人,比在圣火宗杀戮修行、结局凄惨强多少倍。”

雷少轩肃然起敬,秦妍是个睿智的人。

雷少轩清楚地知道,修士修行,山中枯坐百年的比比皆是,修炼有成者寥寥无几。

即便修炼有成又如何?无非继续山中枯坐修行,修行,修行。

雷少轩有时问自己,元婴千年寿,却日日修炼,不入红尘繁芜,与深山顽石又有何区别?

千年枯槁岁月,不如人间一日繁华。

如此说来,让如意作一个普通人,也不算什么,何况修炼《九天玄女太阴经》此类灭绝人性功法。

“我会把如意当亲妹妹,照顾好。”雷少轩肃然道。

乌延雄冷哼不已,却无可奈何,终究不放心,令两个侍女随行。

……

天色暗下来,前方迷蒙蒙一片。

“这是什么地方?”雷少轩问道。

“凤凰岭。”一名老军道。

“校尉,后面有人尾随,似乎是青云宗的人。”断后的军士跑上来道。

“哼,阴魂不散。”雷少轩闻言恼怒,心微沉。

夜色逐渐深沉,迷雾茫茫。

雷少轩心揪了起来。

白天青云宗也许不敢杀人,夜晚呢?或者不敢杀死所有的人,但是趁夜雾沉沉突袭,杀几个人,抢走如意却不难。

“走!”雷少轩轻叱道。

一行人策马狂奔,无数马蹄声踏碎深夜。

队伍身后不远的地方,青云宗一行五人紧紧跟随,赫然都是筑基修士,为首是一名冷峻瘦弱中年修士。

更远处,乌延雄抱着秦妍和三卫缀在后面。

“青云宗李天来了,此人道貌岸然,其实一肚子坏水。”乌延雄恼怒不已道。

如意不过一介凡人,青云宗竟然派出筑基圆满修士追赶,俟机下手,果然可恶。

然而秦妍受伤,乌延雄修为与李天伯仲之间,整体实力不如对方,只能悄悄跟随。

漆黑一片,迷雾愈浓,伸手不见五指。

如此浓雾,容易走失,雷少轩被迫时时用神念探查四周,不让军士走散。

虽然雷少轩曾元神出窍,却未能凝实,依然虚弱,神念使用过频,让他感到疲惫不堪。

然而,他正想收回神念时,忽然感到一道极强神念扫过自己,心头大骇。这道神念之强,超过太一宗内门弟子。

“竟然派出筑基圆满修士来抓捕如意?”雷少轩不由有些恼怒。

如意乃一介凡人,抓捕如意,不用说肯定不怀好意。

浊世红尘 第一百三十八章 天葬路

“抓捕如意不过是为了她的体质。”

雷少轩心里暗怒。

口口声声圣火宗枉造杀戮,夺生机、取魂魄是为修行邪功,难道青云宗抓捕如意是为了给她养老送终不成?

“跑不死你!”感知到后面的追兵,雷少轩发狠道。

“四人一组,缰绳相连,随我策马前行。”雷少轩面容越发清冷。

筑基圆满初期修士还不腾空飞行,借助法器极易让人发现修士出没,因此李天只能用身法快速追击,极为消耗灵力。

已然快马跑了一个多时辰,那道极强的神念,始终隐隐缀着队伍。

雷少轩不由感到心惊和佩服,对方元神之力强悍,不愧为筑基圆满修士。

“小六,是不是有人追赶?这么浓的雾,他们是如何追上我们的?”曹傲然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疑惑地问道。

“是的,青云宗的人在追击,就在身后不远。”雷少轩微微颔首道。

对方追击速度越来越快,神念愈发接近,雷少轩已经能感知对方的五个身影。

幸好雷少轩元神纯粹无比,尽管比不上对方强大,感知范围和坚韧程度远超对方,正如一个精壮少年与虚胖成人比。

强不如对方,敏捷及韧性超过对方。

“策马右转,离开道路,快速前进。”雷少轩果断下令道。

队伍急速右转,快马急奔。

随行老军皆出身前锋营,强悍警觉,应付突发情况经验丰富,黑夜浓雾中传令准确,不至于让队伍失散。

“哥,右转便出道路,看不见路面,会不会迷路?”如意担心道。

伸手不见五指,怕如意失散,雷少轩与如意同骑一马。

如意已经长成姑娘,正是情窦初开年龄。

与男子同骑一匹马,靠在男子怀里,满满的全是异性气息,这男子还是自小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不由感到有些羞涩,有些慌乱,心里好像揣着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满脸通红,没话找话。

闻着如意身上淡淡少女体香,雷少轩也有些心神俱醉,然而心里始终记着那个冰冷黑夜中,可爱的女孩身影。

雷少轩强忍冲动,平静道:“迷路没有关系,总比被人追上强。”

右转跑了一会,那道极强的神念终于消失了。

雷少轩舒了一口气,不敢大意,依然继续策马狂奔。

“好了,追兵追丢了,放马缓行。”

又跑出半个多时辰,雷少轩心里稍稍放松。

夜色更深,行走一天的队伍还没有休息过,人人疲惫不堪。

“小六,要不休息一会吧。”罗浩几乎瘫在马鞍上,有气无力道。

“好吧。”

雷少轩神念扫了一行人,人马皆疲惫到极致,无力继续前行,叹了口气,让众人下马休息。

下马不卸鞍,围坐成一团,天气微寒,却不敢生火,只在一块平地上休息吃些东西。

浓雾中行进,绝对是行军大忌。

深坑、沟渠、碎石、棘刺,都有可能伤到马匹。

雷少轩用神念探路,可以避免这些伤害,自然不惧,然而他毕竟只有练气二层修为,无法长久使用神念。

远处,乌延雄扶着秦妍坐下,三卫散在一旁。

“这小子够狡猾,连青云宗那些笨蛋都被甩掉,不错!”乌延雄心里佩服道,对雷少轩恶感稍缓。

“既然是笨蛋,自然会被甩开。”秦妍白了他一眼,有些嘲讽道。

秦妍深知青云宗可不是笨蛋,如意等人并没有摆脱危险,修士手段繁多,此时不过有些顾忌没有使用罢了。

秦妍等人终究不放心如意,一路悄悄尾随保护,只是离雷少轩太远,并没有看清他们的情形,要是看到雷少轩搂着如意,估计乌延雄得气炸肺。

乌延雄筑基初期圆满,修为与李天相当,然而神念没有李天强,靠着施展血脉追魂术,紧紧缀在雷少轩后面,只要不超过百里,血脉追魂术都能找到如意的位置。

而李天却靠神念强大追击,不由不让乌延雄感到佩服。

刚下马休息片刻,雷少轩忽然又感觉到那道神念隐隐靠近,脸色一变。

“全体上马,即刻离开。”雷少轩眉头紧蹙,冷厉道。

“真是阴魂不散。”乌延雄也感知到了李天的靠近,怒道。却又无可奈何。

乌延雄几人不是李天等修士对手,雷少轩带领着如意还能逃跑,还不到他们出手的时候。

“再也跑不动了。”沈小宝嘟囔着,强撑起身体。

关键时候,死囚营和前锋营的差距凸显。

尽管前锋营老军张文祥等年龄大,身体差,却依然一声不响咬牙坚持着,死囚营几个兄弟已然有些支撑不住。

然而,生死关头,雷少轩只能狠心严令继续逃遁。

雷少轩带领着队伍,忽东忽西,飘忽不定。不时忽然停下,还没有来得及休息,雷少轩却又忽然下令快马疾驰。

这支队伍就如一条湖底的小鱼,倏尔来忽而逝,惊恐万状,拼命逃遁,却始终被一条凶猛的大鱼追赶。

虽然人人疲惫不堪,对雷少轩命令默默执行,毫无怨言。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雷少轩会领着队伍忽东忽西逃遁,也不明白夜色茫茫,漆黑一片,迷雾沉沉,雷少轩怎么能发现后面有追兵?

更令他们惊异的是,队伍离开道路,策马狂奔好几个时辰,却没有一匹马踏入深沟或者撞树。

过了很长时间,雷少轩终于没有再感知到那道神念,不由舒了口气。

然而,雷少轩心里忽然有些惊恐,他迷路了!

不,不是迷路了,而是雷少轩发现神念感觉不到路面。

这不可能!雷少轩用神念狂扫四周,然而神念如同陷入浓稠泥潭,无法延伸出去。

“下马!”雷少轩沉吟片刻,下令道。

无法感知路面,骑马是很危险的一件事。

“校尉,浓雾散去了。”军士们有些惊喜道。

浓雾并没有完全散去,化作朵朵铅云身边飘过,队伍仿佛置身空中,正云中漫步,往远处看去,夜空深邃,星光隐隐。

“小六,你看地面。”

罗浩指着地面,惊恐万状。

脚下是一条小路,铺满大小卵石,水草丛生,如通一条干涸的河道。

诡异的是,他们仿佛脚踏空中,从卵石小草上踏过却毫无感觉。

身边马匹,沉默而行,悄无声息,如同幽灵,首尾相连,似有一条无形的绳索牵着他们。

“这是什么地方?”雷少轩心狂跳,毛骨悚然感觉袭上心头。

军士们极度惊惧,不敢停留,快步前行,只想早点离开这诡异的地方。

乌延雄终于追到了离如意不远的地方,青云宗修士已然不见踪影。

迷雾散去,夜色晴朗,圆月高挂,乌延雄远远看到了如意和雷少轩的队伍。

然让,看到的情形让乌延雄和秦妍感到恐惧惊心。

雷少轩领着队伍,向他们缓行而来,又从身边经过,仿佛没有看见他一样,无言默默前行。

他们的身影如影如幻,能见却无法触及。

乌延雄想起了一个传说,不由浑身发抖,喃喃道:“天葬路。”

“怎么回事?”

眼睁睁看着如意从身边经过,触之可及,却悄然远去,秦妍惊恐地问。

“他们误入天葬之路,与我们已然不是同一个世界。”

乌延雄心如刀绞,缓缓道:“有一句话:天葬路,隔阴阳,星辰咫尺开轮回。”这意味着如意生死不知,怎能不让他心痛。

乌延雄、秦妍和三卫紧紧,看着如意一行人漫无目的前行,仿佛他们面前隔着一块透明的水晶镜子。

夜色深沉,星光微弱,微风渐起。

雷少轩拉着如意的手,和队伍不停地走着。

无论走多久,始终看不到路尽头;无论往哪个方向走,脚下始终是铺满卵石和水草丛生的河道,隐约看到两边河岸,却走不到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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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世红尘 第一百三十九章 血镇灵毒

雷少轩强捺惊惧,拉着如意的手,坚定前行。

忽然,雷少轩感觉到如意停住脚步,手微微颤抖,脸色惨白。

“怎么了?如意。”

感觉到如意异状,雷少轩吃了一惊。

如意踉跄着,忽然身体一软,缓缓瘫倒,雷少轩急忙抱住。

如意冷汗涔涔,浑身冰冷,身体抽搐扭曲,卷缩一团。

“哥……哥,我好冷!我……”如意颤抖着,抱着自己肩膀。

“怎么回事?”雷少轩强迫自己平静下来,问道。

“不好,小姐灵毒发作了。”被派来跟随如意的青儿神色紧张道,婉儿也神色慌张,有些不知所措。

“什么是灵毒?”雷少轩闻言,疑惑不解,急忙问道。

雷少轩博览群书,医、巫、丹皆不陌生,对修士、凡人之毒大致了解,因为离水之毒缘故,查阅探究过毒物典籍,却从来没有听说过灵毒。

青儿看着雷少轩,犹豫片刻,道:“小姐体质特殊,最适合修习《九天玄女太阴经》,主公已经让小姐修到第一层。”

青儿不敢看雷少轩,颤声道:“修炼此经须以魂为引,生机为辅,引灵入体。因为有伤天和,圣女发现后,强行封住小姐修为,离开圣火宗,后来被青云宗追杀,直到遇见雷少爷。”

婉儿抓住雷少轩的手,十分焦急。

“修炼《九天玄女太阴经》,灵气与生机魂魄融合,威力强大,然而灵气如果没有生机压制,就会变为剧毒。小姐修为低下,绝对不可能冲破圣女封印,不知为何就突然发作。”

婉儿绝望道:“灵毒发作,如万蚁噬身,痛苦无比;死时灵肉枯槁,不得轮回,最为残忍……”

雷少轩心里微叹,天道唯微,克公不偏,伤人性命,自然有报。

“别说了。小姐如何吸生机的?”雷少轩清冷道。

“我们只知道,为了小姐修炼,主公抓过几个修士。”

“青云宗说你们为了修炼,残杀无辜。”雷少轩心里微怒。

青儿看着雷少轩,不屑道:“那是外人无知。圣火宗靠凡人供奉,怎么会残杀无辜?不过为了修炼,确实抓过不少修士。”

婉儿气愤道:“听圣女说,圣火修士为供奉,过多介入凡人事宜;而宗内修士良莠不齐,有人干了许多坏事,这些都被算到圣火宗头上。此外,抓捕修士得罪许多宗门,他们便煽动凡人造谣诬陷圣火宗。”

雷少轩恍然。

凡人生机羸弱,根本支撑不起修士修炼。为了修炼残杀无辜的说法,多半夸大其词,除非残杀万人才可修炼。

然而残杀万人可能吗?天道渺渺,黄泉幽幽,如何能容如此天怒人怨之事?如此残忍,还修什么道?

当然哪里都会有暴戾不良的修士,不以凡人性命为念,乌延雄及三卫便视人命如草芥。

他们代表不了圣火宗,至少如意是无辜的,然而如意却替他们受过。

如意需要生机,何处有生机?

雷少轩眉头紧皱,心急如焚,此刻只有他是修士,却又不知如何给予如意生机,自己修为低下,也不知生机够不够如意所用。

思绪万转,无计可施。

如意脸色铁青,冷汗如雨,条条肌肉麻痒,根根骨头酥痛,全身抽搐,面目狰狞,无力挣扎,瘫软在雷少轩怀里。

眼睁睁看着痛苦的如意无力挣扎,瘫软在怀,秦妍泪流满面,乌延雄双目圆睁。

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灵毒发作是何等残忍。

圣火宗用灵毒惩处罪大恶极的叛徒,灵毒发作时,万蚁噬身,痛苦难忍,将自身皮肉条条生撕下来。

秦妍泪流满面,看着乌延雄,一字一字恨道:“你造孽太多,报应到女儿身上,如若如意有个三长两短,我必灭圣火宗,毁掉《九天玄女太阴经》,将所有修行此经的人碎尸万断。”

乌延雄咬碎牙,眼眸微缩,痛苦万分,却无可奈何。

抱着如意身体,雷少轩只觉抱着一团微弱火苗,眼睁睁看着火苗风中摇曳欲熄,却无力呵护,心如刀绞,将如意抱得更紧。

如意越发痛苦,身体抽搐,声音嘶哑吼叫,却发不出声音,瘫软如泥,血管青筋暴突,隐隐渗出血来。

看着如意无比痛苦的样子,雷少轩恨不得以身代替,隐约感到如意已然无法忍受,雷少轩泪流满面,狠了狠心,右手猛然握住刀柄。

看到雷少轩的动作,撕心裂肺般的痛苦袭来,秦妍“啊”惨叫,乌延雄双手握拳,目眦欲裂。

如意的头不停扭动,似是探寻什么,忽然张开嘴,一口咬在雷少轩手臂上。

钻心剧痛传来,伤口处鲜血喷涌。

如意感觉到一股清凉迅速地弥漫全身,驱走痛苦和虚弱,温暖的感觉,让人如沐春风。

“好舒服!”如意喃喃道。

如意脸上满是轻松惬意,久久不愿意睁开眼睛,只希望销魂的感觉永存。

看到这一幕,秦妍双手举在空中,身体僵硬呆住。

如意紧紧咬住雷少轩腕臂,涓涓血流喷涌,流进如意嘴里。

剧痛和虚弱让雷少轩微微颤抖,不由抱紧如意,手臂往如意嘴里靠得更近。

慢慢地,雷少轩觉得越来越虚弱无力,眼睛模糊,微星闪烁。

如意脸色慢慢变得通红,圆润如常。

“够了呀,笨蛋。快点止血呀,再失血,你会死呀。”秦妍哭道,雷少轩却没有听见。

最后一丝力气消失,雷少轩眼一黑,栽倒在地。

众人见状,急忙围过来。

“小六,怎么了?”

“校尉失血过多,有什么办法没有?”

“有屁的办法,喝老参汤行,有吗?”

“办不到,你乱出什么主意?”

“都闭嘴,让小六休息一会……”

“……”

曹傲然喝断七嘴八舌的众人,将雷少轩轻放地上。

看着脸白如纸的雷少轩,众人既担忧不已,又无比钦佩。

世上有几人能以自己血喂人救命?有如此舍己救人的上司,是每个人的幸运。

如意缓缓醒来,看见雷少轩鲜血淋漓的手臂,瞬间明白一切,泪流满面。

圣火宗里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甚至残害无辜,让如意迷失、阴暗起来,不信世上有舍己为人。

唯独心里还有一块净土,保留儿时一个美好记忆——一个陌生哥哥给自己讲故事,为自己唱歌,哄自己入睡。

尽管如此,母亲逼自己跟雷少轩离开,如意心里其实将信将疑。

如今,如意的心如坚冰融化。

如意将雷少轩的手,贴在自己脸上,抱住他的脖子,眼泪扑簌簌流,湿透他的脸。

“哥哥,你要是死,我也不独活。”如意心冷,喃喃哭道。

“咳、咳……”雷少轩咳嗽起来,吃力道:“如意,松开一点脖子,我还不想死啊。”

如意闻言,惊喜万分:“哥……哥,你……醒了?”

急忙松开脖子,羞红脸,刚才将雷少轩抱得太紧,羞死人!

“校尉。”

“小六。”

众人脑袋围聚过来。

“感觉怎么样?”

“好点没有?……”

“……”七嘴八舌乱问。

“好了,别看了,让小六休息一会。”耶律青石不耐烦道。

“不!不能休息。”雷少轩强打精神,挣扎坐起道。

心里隐约想起一件事情,却无法明言。

雷少轩深吸几口气:“此地诡异无比,须尽快离开。”

李桧看着雷少轩,欲言又止。

“我们行走多时,四周依然处处坟墓,恐怕是误入坟场,我们迷路了。”李桧道。

“胡说八道。明明四处残垣断壁,我们是在古庙废墟里。”沈小宝摆摆手纠正道。

“你们说什么呀?”罗浩皱着眉头,一副不相信的样子,道:“分明是一处集市,到处是卖肉台子,鲜血淋漓的……”

“不对,我看到的是……”

“……”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章 冥河

众人醒悟,面面相觑,人人眼里看到的情形竟然都不一样,不由浑身发冷,惊惧万分。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别争了!”雷少轩挣扎着站起来。

雷少轩看了看众人,冷静道:“我们迷路了。我也想起来了,最后一次躲避追杀时,似乎往哪个方向走,景色都一样……”

“鬼打墙?”

雷少轩沉吟片刻,缓缓道:“我不知道是不是鬼打墙,不过人所走方向都一样,牲畜走却不一定。放开缰绳,让马领路,看能不能领着我们走出去。”

雷少轩所见是一条河,却没有说出来,此刻人人惊慌,人心不稳,说出来只会更乱。

雷少轩不知道,如意所见也是河,一条一模一样的河。

松开缰绳,马匹果然很快找到方向,不约而同朝着同一个方向行进。

在所有人注视中,行进马匹首尾相连,排成一条笔直长队,如线穿行,情形颇有些惊悚。

雷少轩惊奇地发现,马匹正是沿着河流前行。

强忍着疲惫和恐惧,众人跟着马匹,缓缓向前行走。

夜越发深沉,没有星星,迷雾似有似无。

身体稍微恢复,雷少轩依然和如意同骑一马。

背靠着雷少轩,如意觉得雷少轩怀里如此温暖、坚实,让她觉得安心、温馨。没有了羞涩,一切理所当然;没有恐惧,只有平静。

“哥哥。”如意轻声道。

“嗯?”雷少轩想着心事,随口应着。

“我看到一条河。不过河里刚才全是卵石和水草,如今却长着美丽的花,好美啊。”如意指着地上,惊奇地说道。

雷少轩低头一看,顿时浑身发抖,手脚冰凉。

河依然是刚才所见,河两岸长满美丽的花——彼岸花。

雷少轩终于明白,这条河是……冥河。

“是啊,好美的花呀。”雷少轩忍着心中恐惧,轻声说道。

雷少轩不忍心说实话。

他在太一宗见过彼岸花的记载。

据说,黄泉世界黑暗无边,了无生机,一条河亘古不变,河两岸长满美丽的花。

这种花叫彼岸花,以冥河水浇灌,以魂为食,化万景万物。

冥河为魂之河,虚幻世界之河,神秘莫测。看见冥河之人,永世沉沦,走不出来,直至灵魂消磨殆尽,化为彼岸花。

怪不得众人所见皆不同,彼岸花化万物。人心所想不同,所见亦不同。

远处,黑夜,小山。

一个白衣飘飘女子,伫立山顶,正注视着雷少轩一行人。

女子如此美丽,沉沉黑夜不能掩其光芒,仿若仙女下凡。

“哼,人人杀气沉沉、煞气重重,杀人无数,活该闯入天葬路。”女子哼道。

然而,女子目光扫过如意,眼眸剧缩,心里掀起滔天波澜,激动万分。

“天啊,我等了三千年,终于等来了。”女子喃喃自语,手微微颤抖,几近失态。

忽然,女子玉指轻弹,乌延雄、秦妍眼前景色泛起微微涟漪,仿佛一颗小石子打破平静的湖面,雷少轩、如意的身影扭曲破碎,倏尔消失。

女子玉指弹碎血脉追魂,乌延雄再无法追寻如意。

如意觉得心口一疼,隐约失去了什么,心里空落落的,浑身无力,瘫软在雷少轩的怀里。

麻痒无力的感觉又隐隐袭上心头。

“如意,你怎么了?”雷少轩心提了起来。

如意脸色苍白,紧紧抱住雷少轩,流着眼泪,一字一字地说道。

“哥哥,我灵毒恐怕又要发作。你的血绝对不够救我第二次,我要你杀了我,刀刺我心……死后,好好打扮安葬;别抹脖子砍头,那样死太难看。”

雷少轩闻言,心如刀绞,泪流满面。

雷少轩将如意抱下马,放在地上。

“不,我还有一腔血,顶得住。”雷少轩双眸圆睁,怒道道,“不许放弃希望。”

“不……我不喝你的血。喝血,你会死,最终我也会死。”如意狠心哭道,“我不想死于灵毒或者别人之手。”

如意脸色逐渐苍白,身体慢慢僵硬。

“快点喝血。灵毒没完全发作之前,如能尽快压制,也能少用点血。”雷少轩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是唯一的机会。

哪怕还有一丝希望,雷少轩绝不会轻言放弃。

如意的机会,也是自己的机会。否则等如意昏迷过去,无意识控制吸血,也许会把自己吸干。

如意流着眼泪,颤抖着,嘴巴慢慢靠近雷少轩手腕。

一刀滑过,鲜血喷涌,娟娟细流,流入如意小嘴。

“哥!”如意痛哭。黑夜中,鲜血发出艳丽的红光,竟是如此美丽。

第二次灵毒发作,荼毒更狠厉。

躺在雷少轩怀里,如意感觉越来越冷,意识越来越迷糊,昏昏欲睡,只有雷少轩手腕,传来丝丝温暖。

“好舒服啊,是春天吗!”

春眠不觉晓,如意如此虚弱疲惫,只想鲜花丛中睡去。

看着如意慢慢失去知觉,雷少轩心如刀绞。

一滴冰凉的水滴,滴到了如意脸上。

如意一惊,努力睁开眼睛:“是哥哥的泪滴,不!我绝不能睡过去,不能昏迷,如果昏睡,哥哥一定会死。”

雷少轩感觉如意的身体逐渐温暖起来,自己身体渐渐无力,心头被拉出一根丝线,一点一点把心撕裂往外抽,针刺般疼,力气随着丝线抽出,一点一点消失。

随着力气消失,雷少轩终于再也忍不住,头一低,昏迷过去,手腕依然紧紧靠在如意嘴上。

“哥……哥……哥哥!”如意无助地哭喊着,“来人啊,来人……”

黑夜沉寂无声,四周迷雾茫茫。

马匹、军士都诡异消失不见了。

如意挣扎着,慢慢撑起身体,爬了起来,将脸贴在雷少轩脸上、胸口上。

额头冰凉,胸口传来微弱的跳动。

“哥哥。”如意欣喜若狂,破涕为笑,“哥哥还活着。”

如意环顾四周,试图找一个方向。

必须尽快走出此地,只要走出这地方,哥哥就能活下去。

如意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自己修为曾被母亲压制,绝无可能自行冲开,唯一可能是此地有异,引发灵毒。

只有离开,才能平安。

然而夜色茫茫,一行人不知道走了多久,却始终走不出,如今只剩下自己和哥哥两个人,怎么才能走出?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幻阵?

虽然如意修为不高,跟在母亲身边,耳濡目染,见识却并不低。

如果是幻阵,对凡人来说,只要随心走就好。

幻阵乃是灵阵,身有灵力或者修有灵念,永远受影响,而能影响凡人的只有眼睛。

许多凡人,深山遇到鬼打墙,往往不敢闭眼而行,因为深山里,处处悬崖深沟密林,时时有毒虫猛兽,闭眼而行,不免恐惧,反而走不出来。

懵懂儿童不管不顾,如同大人闭眼走路,反而不怕鬼打墙,随意便走出鬼打墙。

从来没有听说过儿童碰到鬼打墙的。

凡人想走出幻阵,闭上眼睛,随着心走即可。

如意努力将雷少轩背着身上。

如意曾是修士,身体还不错,然而修为被封,只觉得雷少轩身体如大山般沉重,步履蹒跚,一步一踉跄,朝前挪动。

走了许久,眼看支撑不住,停下脚步,四周看了看,正要闭上眼睛继续前行,眼前忽然一点亮光闪过。

灯,一盏灯,一个石屋,一个身影伫立。

有人,太好了!如意喜极而泣。

一步一步挪动,努力背着雷少轩朝小屋走去。

孤零零的石屋,简陋粗糙,然而在这冰冷、寂寞的深夜,石屋透出的微弱灯光显得那么温暖。

门口一闪,一个白衣飘飘女子蓦地站在门口,玉润脸庞透着瓷性光芒,眼睛深邃,飘飘然不染尘埃,天仙风韵,绝代风华。

“救救我们!”

如意吃力地喊道,再也支撑不住,将雷少轩放到地上。

然而,如意低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

地上绿草茵茵,花香袅袅,没有卵石、水草和彼岸花。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一章 青灯玉露

黑夜、小屋、绿草、花香,一切如此诡异。

如意心里恐惧,不由将雷少轩紧紧抱在怀里。

“孩子,你中了灵毒?”女子柔声道。

女子缓缓移步向前。

千年等待,宿命的相遇,目光注视着如意,越看越是喜欢。

“你怎么知道?你是谁?”如意闻言,微惊,心里却莫名升腾起希望。

“我是九黎圣母,你叫什么名字?”

九黎圣母站到如意面前,目光清澈,满含笑意,如同看自己的孩子。

“九黎圣母姐姐,我叫如意。您能帮我救救我哥哥吗?”如意鼓起勇气,哀求道。

“姐姐?”九黎圣母闻言微愣,几千岁的姐姐?

心里更是喜欢,没有哪一个女人愿意被人叫老了,神仙也不例外。

九黎圣母似乎不愿意理会如意的请求,静静地看着如意,目光深邃,短短几尺距离,却如同看过无穷岁月长河。

“我等一个九阴体质的人,等了无数岁月。如意,你愿意拜我为师么?”

九黎圣母嘴角微微翕动,声音似从星空传来,幽深又遥远,似是询问,又似是宣誓。

如意闻言不由身冷心惧。

深夜迷途,河岸一个小石屋,突兀出现一个美丽白衣女子,声称等了一个九阴体质的人无数岁月,任谁都会惊恐。

“这里是什么地方?”如意强压心中恐惧,颤声道。

“往生黄泉路,幽冥河岸。”九黎圣母缓声道。

“黄泉路?我们是不是死了?你是鬼吗?”如意一阵恐慌,手足无措。

“黄泉无生无死,冥河无阴无阳。”九黎圣母满含深意,似有所示道,“是阴是阳缘起落,是生是死一念间。如意,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九黎圣母不紧不慢又问出一句。

话音一落,阴风阵阵,淡雾蒙蒙,天地间有隐隐回声,回声喃喃,颇为不满。

如意心沉入谷底,忍不住抱着雷少轩低低哭起来。

身处诡异之地,雷少轩危在旦夕,自己疲惫不堪,忽然遇见一个自称九黎圣母的白衣女子,以为有救,没想到此人竟然不知是人是鬼。

而且九黎圣母无视两人性命,反而一直问是否愿意拜她为师,无疑是个刻薄,残忍,冷酷之人。

如意心里一阵绝望。

九黎圣母看着如意,心里暗叹。天机渺渺,缘起缘灭,她等一个九阴女子无数岁月,眼看此人就在眼前。她问如意三次,倘若如意不答应,便是无缘,此是天机问缘。

错过此次缘分,不知道又需要等待多少岁月,才能等来下一个九阴女子。

事前她不能明言,不能强迫,甚至不能暗示,否则还能叫缘分吗?

她自然知道如意所想,无非是救怀里之人,然而已入黄泉路之人有那么容易救吗?代价难以想象!

其实她已经说得很明白,黄泉路无生无死,无须救。可惜如意听不懂。

“如意,你可愿意拜我为师?”九黎看着如意,满含期盼,平静问道。

这是最后一问。

话音一落,阴风呼啸,石屋内灯火明灭,雷声隐隐,似是天机发怒。

天道缘分不可强迫,三问已经有些过分,天机自然有怒,也是警告。

如意心不在焉,依然沉浸在绝望和恐惧之中。

见状,沉默片刻,九黎圣母叹了一口气,轻声道:“你将人移于屋内,可免岁月侵袭。”

缓步而行,足不沾地,洁白衣裙,飘飘欲飞。

“姐姐,我愿意拜你为师。”

如意福灵心至,忽然醒悟,流泪道。

如意起身,朝着九黎圣母跪下,九黎圣母大喜。

一阵香风,将两人卷入石屋。

石屋内有一石桌,桌上点着一盏青灯。

“师父,什么叫九阴女子?我听娘说我是太阴。”如意看着九黎圣母,乖巧地问。

九黎圣母不屑道:“太阴乃是体质,九阴却是命数,不可同日而语。太阴万中无一,九阴万年无一。天道唯一,天地间,九阴女子只能存活一个。”

“阴年阴月阴日阴时阴辰阴心阴窍阴相阴命,乃天机之命。”九黎圣母轻声道:“师父所修之术,非天机之命不可修。”

如意瞪大眼睛,似懂非懂,然而她心本不在此。

“我跟师父走,求师父救雷少轩哥哥。”如意咬着牙,低低泣道。

九黎圣母看着如意,顿时心疼起来。

九黎圣母明白,眼看自己离开,无人可救雷少轩,如意才狠下心,拜九黎圣母为师。

让自己留下来,本意其实只为雷少轩,心里依然宽慰。如意是一个舍己救人善良孩子,九黎圣母心中自然心疼和喜爱。

“你哥哥杀戮过重,才会误入黄泉路。此地无生无死,是一条心路,无人能救,心路只能凭心走出。”九黎圣母柔声道。

看向雷少轩,九黎圣母眉头微皱。

此人身上煞气磅礴,实在令人厌恶,却能舍身救如意,实则有情有义,非残暴杀戮之徒。天道果然有缺,凡事不完美。

罢了、罢了!此人好歹救过自己徒弟,帮他就当是收徒的代价。九黎圣母脸上有些肉疼。

“那盏青灯引路,黄泉岁月无法近身,执灯而行,便可走出。”

九黎圣母手一招,青灯飘然而来,落在手上。

青灯古朴沧桑,锈蚀斑斑,灯芯明灭,发出微弱青色毫光。

“师父,这灯为何没有灯油,只有灯芯呢?”如意惊奇地问道。

“心灯,以魂为油,以心为引。”

说罢,玉葱小指轻划,划开雷少轩手臂,沁出一滴血,没入青灯之中。

刹那,青灯光芒大作,欣喜不已,围着雷少轩头顶转动一圈,停在空中。

“好神奇的灯啊!”如意瞪大眼睛,惊叹道。

九黎圣母白了如意一眼,没好气道:“这是黄泉九狱阴阳青灯,好久没有主人了,原本是为你准备的,结果便宜别人。”

如意闻言欣喜,不以为意道:“哥哥不是别人。”

如意大着胆子,拉着九黎圣母的手,乖巧道:“师父啊,我们来时黑夜沉沉,四周情形都一样,不知道朝哪个方向走。到底哪个方向才是正确的?”

九黎圣母闻言哀叹,就知道黄泉路上救人,不是那么容易的。

“黄泉路只能自己走出。”

看了一眼伶俐可爱的徒弟,九黎圣母叹了口气,道:“看清方向,需要修出破妄心目。”

有些心疼,又有些妒忌,九黎圣母恨恨道:“也不知道这小子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我准备的好东西,我徒弟一样都没有得到,全用在他身上。”

心知此系雷少轩缘分,九黎圣母无可奈何,不得不给雷少轩这些东西。

一则雷少轩救了自己徒弟,九黎圣母不能不感谢雷少轩;二则黄泉路需要雷少轩自己走出去,九黎圣母不能见死不救。

修士修心,九黎圣母不能违心强留这些宝物。

本心是根本,外物是小道。所谓宝物能者居之,也是缘者得之。

说着,九黎圣母拿出一个精致玉瓶,揭开瓶盖,一滴晶莹玉露飘到空中,停在雷少轩眼睛上空。

九黎圣母玉指沾花如飞,口中念动咒语。

天机渺渺,黄泉不堕,轮回无妄,灵目看破……

“师父,这是什么?”

“这是碧落九真玉露。碧落洗凡尘,幻妄无所隐,可洗去他蒙尘的凡目和凡心,看破一切虚妄。”

“听起来好神奇。是不是很珍贵啊?师父。”如意目光闪动,羡慕道。

“哼,贵倒是不贵。”九黎圣母心疼不已,没好气道:“有一百万个你哥哥一样的凡人魂魄,便能在碧落九真玉芷上凝出一丝玉露。”

如意吐了吐舌头。不贵,确实不贵,而是珍贵,太珍贵!

如意放下心来。这便宜师父对自己真的太好了!

尽管她修为不高,却也知道些奇异的事,光凭那盏青灯,就知道师父是如何对自己的。

也许拜师是对的,付出如此贵重的东西,师父绝不会害自己的。

尽管与九黎圣母相处的时间很短,并不了解九黎圣母,却无比真切地感受到了她的真心。

“好了,你哥哥醒来后,就可以自行离开,咱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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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章 冥河

众人醒悟,面面相觑,人人眼里看到的情形竟然都不一样,不由浑身发冷,惊惧万分。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别争了!”雷少轩挣扎着站起来。

雷少轩看了看众人,冷静道:“我们迷路了。我也想起来了,最后一次躲避追杀时,似乎往哪个方向走,景色都一样……”

“鬼打墙?”

雷少轩沉吟片刻,缓缓道:“我不知道是不是鬼打墙,不过人所走方向都一样,牲畜走却不一定。放开缰绳,让马领路,看能不能领着我们走出去。”

雷少轩所见是一条河,却没有说出来,此刻人人惊慌,人心不稳,说出来只会更乱。

雷少轩不知道,如意所见也是河,一条一模一样的河。

松开缰绳,马匹果然很快找到方向,不约而同朝着同一个方向行进。

在所有人注视中,行进马匹首尾相连,排成一条笔直长队,如线穿行,情形颇有些惊悚。

雷少轩惊奇地发现,马匹正是沿着河流前行。

强忍着疲惫和恐惧,众人跟着马匹,缓缓向前行走。

夜越发深沉,没有星星,迷雾似有似无。

身体稍微恢复,雷少轩依然和如意同骑一马。

背靠着雷少轩,如意觉得雷少轩怀里如此温暖、坚实,让她觉得安心、温馨。没有了羞涩,一切理所当然;没有恐惧,只有平静。

“哥……哥。”如意轻声道。

“嗯?”雷少轩想着心事,随口应着。

“我看到一条河。不过河里刚才全是卵石和水草,如今却长着美丽的花,好美啊!”如意指着地上,惊奇道。

雷少轩低头一看,顿时浑身发抖,手脚冰凉。

河依然是刚才所见,河岸长满美丽的花——彼岸花。

雷少轩终于明白,这条河是……冥河。

“是啊,好美的花呀。”雷少轩忍着心中恐惧,轻声说道。

雷少轩不忍心说实话。

他在太一宗见过彼岸花的记载。

据说,黄泉世界黑暗无边,了无生机,一条河亘古不变,河岸长满美丽的花。

这种花叫彼岸花,以冥河水浇灌,以魂为食,化万景万物。

冥河为魂之河,虚幻世界之河,神秘莫测。看见冥河之人,永世沉沦,走不出来,直至灵魂消磨殆尽,化为彼岸花。

怪不得众人所见皆不同,彼岸花化万物。人心所想不同,所见亦不同。

远处,黑夜,小山。

一个白衣飘飘女子,伫立山顶,正注视着雷少轩一行人。

女子如此美丽,沉沉黑夜不能掩其光芒,仿若仙女下凡。

“哼,人人杀气沉沉、煞气重重,杀人无数,活该闯入天葬路。”女子哼道。

然而,女子目光扫过如意,眼眸剧缩,心里掀起滔天波澜,激动万分。

“天啊,我等了三千年,终于等来了。”女子喃喃自语,手微微颤抖,几近失态。

忽然,女子玉指轻弹,乌延雄、秦妍眼前景色泛起微微涟漪,仿佛一颗小石子打破平静的湖面,雷少轩、如意的身影扭曲破碎,倏尔消失。

女子玉指弹碎血脉追魂,乌延雄再无法追寻如意。

如意觉得心口一疼,隐约失去了什么,心里空落落的,浑身无力,瘫软在雷少轩怀里。

麻痒无力的感觉又隐隐袭上心头。

“如意,你怎么了?”雷少轩心提了起来。

如意脸色苍白,紧紧抱住雷少轩,流着眼泪。

“哥哥,我灵毒恐怕又要发作。你的血绝对不够救我第二次,我要你杀了我,刀刺我心……死后,好好打扮安葬;别抹脖子砍头,那样死太难看。”如意一字一字说道。

雷少轩闻言,心如刀绞,泪流满面。

雷少轩将如意抱下马,放在地上。

“不,我还有一腔血,顶得住。”雷少轩双眸圆睁,怒道,“不许放弃希望。”

“不……我不喝你的血。喝血,你会死,最终我也会死。”如意狠心哭道,“杀了我,我不想死于灵毒或者别人之手。”

如意脸色逐渐苍白,身体慢慢僵硬。

“快点喝血。灵毒没完全发作之前,如能尽快压制,也能少用点血。”雷少轩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是唯一的机会。

哪怕还有一丝希望,雷少轩绝不会轻言放弃。

如意的机会,也是自己的机会。否则等如意昏迷过去,无意识控制吸血,也许会把自己吸干。

如意流着眼泪,颤抖着,嘴巴慢慢靠近雷少轩手腕。

一刀滑过,鲜血喷涌,娟娟血流,流入如意小嘴。

“哥!”如意痛哭。黑夜中,鲜血发出艳丽红光,竟是如此美丽。

第二次灵毒发作,荼毒更狠厉。

躺在雷少轩怀里,如意感觉越来越冷,意识越来越迷糊,昏昏欲睡,只有雷少轩手腕传来丝丝温暖。

“好舒服啊,是春天吗?”

春眠不觉晓,如意如此虚弱疲惫,只想鲜花丛中睡去。

看着如意慢慢失去知觉,雷少轩心撕心裂肺般痛。

一滴冰凉的水滴,滴到了如意脸上。

如意一惊,努力睁开眼睛:“是哥哥的泪滴,不!我绝不能睡过去,不能昏迷,如果昏睡,哥哥一定会死。”

如意身体逐渐温暖起来,雷少轩却渐渐虚弱无力,心头被拉出一根丝线,一点一点把心撕裂往外抽,力气随着丝线抽出,一点一点消失。

随着力气消失,雷少轩再也忍不住,头一低,昏迷过去,手腕依然紧紧靠在如意嘴上。

“哥……哥……哥哥!”如意无助地哭喊着,“来人啊,来人……”

黑夜沉寂无声,四周迷雾茫茫。

马匹、军士都诡异消失不见。

如意挣扎着,慢慢撑起身体,爬了起来,将脸贴在雷少轩脸上、胸口上。

额头冰凉,胸口传来微弱的跳动。

“哥哥。”

如意欣喜若狂,破涕为笑:“哥哥还活着。”

如意环顾四周,试图找一个方向。

必须尽快走出此地,只要走出这地方,哥哥就能活下去。

如意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自己修为曾被母亲封印,绝无可能自行冲开,唯一可能是此地有异,引发灵毒。

只有离开,才能平安。

然而夜色茫茫,一行人不知道走了多久,却始终走不出,如今只剩下自己和哥哥两个人,怎么才能走出?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幻阵?

虽然如意修为不高,跟在母亲身边,耳濡目染,见识却并不低。

如果是幻阵,对凡人来说,只要随心走就好。

幻阵乃是灵阵,身有灵力或者修有灵念,永远受影响,而能影响凡人的只有眼睛。

许多凡人,深山遇到鬼打墙,往往不敢闭眼而行,因为深山里,处处悬崖深沟密林,时时有毒虫猛兽,闭眼而行,不免恐惧,反而走不出来。

其实,凡人想走出幻阵,闭上眼睛随着心走即可。

如意将雷少轩背着身上,闭上眼睛。

如意曾是修士,身体还不错,然而修为被封,只觉得雷少轩身体如大山般沉重,步履蹒跚,一步一踉跄,向前挪动。

走了许久,眼看支撑不住,停下脚步,睁眼四周看了看,正要闭上眼睛继续前行,眼前忽然一点亮光闪过。

灯,一盏灯,一个石屋,一个伫立的身影。

有人,太好了!如意喜极而泣。

如意一步一步挪动,努力背着雷少轩朝小屋走去。

孤零零的石屋,简陋粗糙,然而在这寒冷、孤寂的深夜,石屋透出的微弱灯光显得那么温暖。

门口一闪,一个白衣飘飘女子蓦地站在门口,玉润脸庞透着瓷性光芒,眼睛深邃,飘飘然不染尘埃,天仙风韵,绝代风华。

“救救我们!”

如意吃力地喊道,再也支撑不住,将雷少轩放到地上。

然而,如意低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

地上绿草茵茵,花香阵阵,没有卵石、水草和彼岸花。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一章 青灯玉露

黑夜、小屋、绿草、花香,一切如此诡异。

如意心里恐惧,不由将雷少轩紧紧抱在怀里。

“孩子,你中了灵毒?”女子柔声道。

女子缓缓移步向前。

千年等待,宿命的相遇,目光注视着如意,越看越是喜欢。

“你怎么知道?你是谁?”如意闻言,微惊,心里莫名升腾起希望。

“我是九黎圣母,你叫什么名字?”

九黎圣母站到如意面前,目光清澈,满含笑意,如同看自己的孩子。

“九黎圣母姐姐,我叫如意。您能帮我救救哥哥吗?”如意鼓起勇气,哀求道。

“姐姐?”九黎圣母闻言微愣,几千岁的姐姐?

心里更是喜欢,没有哪一个女人愿意被人叫老,神仙也不例外。

九黎圣母似乎不愿意理会如意的请求,静静地看着如意,目光深邃,短短几尺距离,却如同看过无穷岁月长河。

“我等一个九阴体质的人,等了无数岁月。如意,你愿意拜我为师么?”

九黎圣母嘴角微微翕动,声音似星空传来,幽深又遥远,似是询问,又似是宣誓。

如意闻言不由身冷心惧。

深夜迷途,河岸一个小石屋,突兀出现一个美丽白衣女子,声称等了一个九阴体质的人无数岁月,任谁都会惊恐。

“这里是什么地方?”如意强压心中恐惧,颤声道。

“往生黄泉路,幽冥河岸。”九黎圣母缓声道。

“黄泉路?我们是不是死了?你是鬼吗?”如意一阵恐慌,手足无措。

“黄泉无生无死,冥河无阴无阳。”九黎圣母满含深意,似有所指道,“是阴是阳缘起落,是生是死一念间。如意,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九黎圣母不紧不慢又问出一句。

话音一落,阴风阵阵,淡雾蒙蒙,天地间有隐隐回声,回声喃喃,颇为不满。

如意心沉入谷底,忍不住抱着雷少轩低低哭起来。

身处诡异之地,雷少轩危在旦夕,自己疲惫不堪,忽然遇见一个自称九黎圣母的白衣女子,以为有救,没想到此人竟然不知是人是鬼。

而且九黎圣母无视两人性命,反而一直问是否愿意拜她为师,无疑是个刻薄,残忍,冷酷之人。

如意心里一阵绝望。

九黎圣母看着如意,心里暗叹。天机渺渺,缘起缘灭,她等一个九阴女子无数岁月,眼看此人就在眼前。

她问如意三次,倘若如意不答应,便是无缘,此是天机问缘。

错过此次缘分,不知道又需要等待多少岁月,才能等来下一个九阴女子。

事前她不能明言,不能强迫,甚至不能暗示,否则还能叫缘分吗?

她自然知道如意所想,无非是救怀里之人,然而已入黄泉路之人有那么容易救吗?代价难以想象!

其实她已经说得很明白,黄泉路无生无死,无须救。

可惜如意听不懂。

“如意,你可愿意拜我为师?”九黎看着如意,满含期盼,平静问道。

这是最后一问。

话音一落,阴风呼啸,石屋内灯火明灭,雷声隐隐,似是天机发怒。

天道缘分不可强迫,三问已经有些过分,天机自然有怒,也是警告。

如意心不在焉,依然沉浸在绝望和恐惧之中。

见状,沉默片刻,九黎圣母叹了一口气,轻声道:“你将人移于屋内,可免岁月侵袭。”

缓步而行,足不沾地,洁白衣裙,飘飘欲飞。

“姐姐,我愿意拜你为师。”

如意福灵心至,忽然醒悟,流泪道。

如意起身,朝着九黎圣母跪下,九黎圣母大喜。

一阵香风,将两人卷入石屋。

石屋内有一石桌,桌上点着一盏青灯。

“师父,什么叫九阴女子?我听娘说我是太阴。”如意看着九黎圣母,乖巧地问道。

九黎圣母脸上颇为不屑:“太阴乃是体质,九阴却是命数,不可同日而语。太阴万中无一,九阴万年无一。天道唯一,天地间,九阴女子只能存活一个。”

“阴年阴月阴日阴时阴辰阴心阴窍阴相阴命,乃天机之命。”九黎圣母轻声道:“师父所修之术,非天机命不可修。”

如意瞪大眼睛,似懂非懂,然而她心本不在此。

“我跟师父走,求师父救雷少轩哥哥。”如意咬着牙,低低泣道。

九黎圣母看着如意,顿时心疼起来。

九黎圣母明白,眼看自己离开,无人可救雷少轩,如意才狠下心,拜九黎圣母为师。

让自己留下来,本意其实只为雷少轩,心里依然宽慰。如意是一个肯舍己救人的善良孩子,九黎圣母心中自然心疼和喜爱。

“你哥哥杀戮过重,才会误入黄泉路。此地无生无死,是一条心路,无人能救,心路只能凭心走出。”九黎圣母柔声道。

看向雷少轩,九黎圣母眉头微皱。

此人身上煞气磅礴,实在令人厌恶,却能舍身救如意,实则有情有义,非残暴杀戮之徒。天道果然有缺,凡事不完美。

罢了、罢了!此人好歹救过自己徒弟,帮他就当是收徒的代价。九黎圣母脸上有些肉疼。

“那盏青灯引路,黄泉岁月无法近身,执灯而行,便可走出。”

九黎圣母手一招,青灯飘然而来,落在手上。

青灯古朴沧桑,锈蚀斑斑,灯芯明灭,发出微弱青色毫光。

“师父,这灯为何没有灯油,只有灯芯呢?”如意惊奇地问道。

“心灯,以魂为油,以心为引。”

说罢,玉葱小指轻划,划开雷少轩手臂,沁出一滴血,没入青灯之中。

刹那,青灯光芒大作,欣喜不已,围着雷少轩头顶转动一圈,停在空中。

“好神奇的灯啊!”如意瞪大眼睛,惊叹道。

九黎圣母白了如意一眼,没好气道:“这是黄泉九狱阴阳青灯,好久没有主人了,原本是为你准备的,结果便宜别人。”

如意闻言欣喜,不以为意道:“哥哥不是别人。”

如意大着胆子,拉着九黎圣母的手,乖巧道:“师父啊,我们来时黑夜沉沉,四周情形都一样,不知道朝哪个方向走。到底哪个方向才是正确的?”

九黎圣母闻言哀叹,就知道黄泉路上救人,不是那么容易的。

“黄泉路只能自己走出。”

看了一眼伶俐可爱的徒弟,九黎圣母叹了口气,道:“看清方向,需要修出破妄心目。”

有些心疼,又有些妒忌,九黎圣母恨恨道:“也不知道这小子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我准备的好东西,我徒弟一样都没有得到,全用在他身上。”

心知此系雷少轩缘分,九黎圣母无可奈何,不得不给雷少轩这些东西。

一则雷少轩救了自己徒弟,九黎圣母不能不感谢雷少轩;二则黄泉路需要雷少轩自己走出去,九黎圣母不能见死不救。

修士修心,九黎圣母不能违心强留这些宝物。

本心是根本,外物是小道。所谓宝物能者居之,也是缘者得之。

说着,九黎圣母拿出一个精致玉瓶,揭开瓶盖,一滴晶莹玉露飘到空中,停在雷少轩眼睛上空。

九黎圣母玉指沾花如飞,口中念动咒语。

天机渺渺,黄泉不堕,轮回无妄,灵目看破……

“师父,这是什么?”

“这是碧落九真玉露。碧落洗凡尘,幻妄无所隐,可洗去他蒙尘的凡眼和凡心,看破一切虚妄。”

“听起来好神奇。是不是很珍贵啊?师父。”如意目光闪动,羡慕道。

“哼,贵倒是不贵。”九黎圣母心疼不已,没好气道:“有一百万个你哥哥一样的凡人魂魄,便能在碧落九真玉芷上凝出一滴玉露。”

如意吐了吐舌头。不贵,确实不贵;而是珍贵,太珍贵!

如意放下心来。这便宜师父对自己真的太好了!

尽管她修为不高,却也知道些奇异的事,光凭那盏青灯,就知道师父是如何对自己的。

也许拜师是对的,付出如此昂贵代价,师父绝不会害自己。

尽管与九黎圣母相处的时间很短,并不了解九黎圣母,却无比真切地感受到了她的真心。

“好了,你哥哥醒来后,就可以自行离开,咱们走吧。”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二章 黄泉咒

要离开了呀!如意心猛然一紧。

多少揪心,多少不舍!如意知道,自己不得不离开。

青灯光芒下,雷少轩的脸纤毫毕现,苍白虚弱,却无比生动。

如意再也忍不住,眼泪扑簌簌滴了下来。

忽然,如意低头闭上眼睛,轻轻一吻,吻在雷少轩嘴唇上。

“不要!”九黎圣母急忙喊道。

晚了!如意抬起了头。

“如意,你、你……”九黎圣母有些气急败坏,愣愣说不出话来。

“师父,您怎么了?”如意不解地看着九黎圣母。

“唉,黄泉即来世。黄泉一吻,两世姻缘啊!”

九黎圣母深吸一口气,摇摇头,强迫自己平静下来,苦笑道。

世间事,果然没有捷径可走。

身为九阴女子,如意乃是天下最适合修行天机之术,其命数暗合天道,修行天机之术,不会被天际反噬,自然毫无障碍。

如意一吻,需历两世情劫,天机渺渺,哪里能取巧?

九黎圣母苦笑,却无法对如意细说,免得影响如意心境,且一切随缘吧。

九黎圣母带着如意乘风而去。

石屋内青灯一闪而灭,没入雷少轩体内,石屋随之没入黑夜。

……

雷少轩做了一个梦。

梦见自己在一条河里挣扎漂浮,河流广阔无边,四周黑夜茫茫,找不到方向,苦苦挣扎,渐渐绝望。

忽然,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在天边点亮一盏灯。

灯光!灯光处是河岸。

他拼命地向灯光游去,远远看到了河岸,灯却灭了。

眼看着白衣女子飘然远去,他大声呼喊。

“姐……姐,救我呀!”

仙女乘风而立,声音远远传来:“我救不了你,灯灭了。”

“姐姐,如何才能点亮一盏灯?”

白衣女子头也不回,歌声在空中飘荡。

黄泉自古,虚世轮回,黄泉心灯,不灭我身。

毒咒其恶,独堕幽冥……

“姐姐,这是什么歌啊?”雷少轩喊道。

“黄泉咒。”

白衣女子飘远,消失天际。

“黄泉自古,虚世轮回,黄泉……”

雷少轩一边念着,一边努力向岸边游去。

然而,灯灭,岸边陷入黑暗,遽然远了。

河流广阔,浩渺无边,雷少轩心底绝望,放弃挣扎,身体猛然间沉下去。

“啊!”

雷少轩霍然惊醒。

“如意?”

雷少轩急忙大喊,无人回答,四周一片死寂。

雷少轩发现自己置身石屋内,如意已然不见。

雷少轩顿时慌张起来,四处探寻。

“如意,如意……”

无人应答,没有回声。

夜,静得可怕,仿佛连声音都被其吞没。

“这是哪里?好像是河岸,可是灯呢?”

雷少轩冷静下来。

要是有一盏灯就好了,心念一转,雷少轩头顶蓦地闪出一盏青灯。

淡淡青光笼罩,雷少轩顿时感到温暖。灯与心神相连,似是身体一部分。

青灯照亮石屋,石桌上有一块玉片,发出柔和的光。

雷少轩神念浸入玉片。

如意身影飘然而立,身边有一位白衣女子,正是雷少轩梦中所见。

“哥哥,我跟师父走了,你等我回来。师父叫九黎圣母,她给你留了一盏青灯,洗去你凡眼凡心……”

青灯?凡眼凡心?

雷少轩看向九黎圣母。九黎圣母看着雷少轩,哼了一声。

影像猝然消失,石桌上静静地躺着一片玉片。

隔空碎念?好厉害的神通!

雷少轩吃了一惊,却放下心来。

隔空碎念,神念破碎虚空,至少元婴以上修为才能做到,如意有一个极强修为的师父。

雷少轩博览群书,修为不高,见识不凡。

洗去凡眼凡心?

雷少轩来到石屋外,这里黑夜沉沉,迷雾茫茫,伸手不见五指。

雷少轩神念凝聚在眼睛,往远处望去。

景色为之一变。

一片荒野戈壁,荒凉孤寂,一条路向远方延伸,路边杂草丛生,不时能看见稀疏零落的森森白骨。

一个个透明人影行进在道路上,如游魂飘荡。

忽然,一支迎亲队伍,向雷少轩走来。

新娘戴凤冠身穿大红嫁衣,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靠近雷少轩,队伍不避不让,新娘骑马直直撞在雷少轩身上。

雷少轩只觉身体一寒,新娘骑马身影毫无阻碍地穿过身体,继续前行,对雷少轩视而不见。

雷少轩瞬间觉得被带走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身体发寒,虚弱些无力。

雷少轩醒悟,汗毛竖立,惊叫:“幽魂之路。”

惊魂不定注视着远去的队伍,忽然,骑在马上的新娘回头,看着雷少轩微微一笑,美丽新娘瞬间变成红衣裹着的骷髅。

雷少轩顿时魂飞魄散。

洗去凡心?雷少轩心念一动,头顶青灯青光大作,落到胸前。

灯光所到之处,鬼魂纷纷躲避一旁,惊惧不已。

雷少轩身体一暖,身体恢复力量。

这是心灯?随心念而动。

雷少轩托着青灯细看。

青灯毫不起眼,灯座刻着几行古朴的金文:九狱阴阳。

雷少轩顿时明白,这是黄泉九狱阴阳青灯。

黄泉自古,虚世轮回,黄泉心灯,不灭我身……

“黄泉咒。”雷少轩喃喃道。

雷少轩醒悟,黄泉青灯,洗去凡心才可驱动。

“黄泉自古,虚世轮回……”雷少轩轻声念了出来。

黄泉灯毫无动静。

雷少轩叹了口气。此灯颇为不凡,无油自燃,应该是法器之类,黄泉咒却似乎毫无效果。

对于法器,雷少轩并不陌生,太一宗长老令便是法器。

太一宗们内有诸多法宝,均需要法力驱动,雷少轩修为低下,根本无法使用。当时只顾修炼,也少有机会使用法宝。

对于咒语,雷少轩只知其用,却不知道如何用。

雷少轩一心修炼,从不修术,咒语便是术,明其理而不知其用。

沉吟片刻,雷少轩用神念缓念黄泉咒。

“黄……”

一字念出,雷少轩只觉一切停止运转,时光凝住。

头疼欲裂,像是被人用斧头劈裂,雷少轩抱着头,踉跄欲倒。

青灯一闪而灭,似是突然油尽灯枯,雷少轩疼痛随即消失。

雷少轩倒吸了一口凉气。

黄泉咒,自己竟然无法用神念念出一个字。

雷少轩神念凝实,并不比筑基修士差,属于筑基修士巅峰,却依然无法驱动黄泉咒一个字。

黄泉咒到底有多大威力?需要多大法力才能驱动?雷少轩惊叹不已。

雷少轩坐下,默念几遍《金刚经》,平复心境,稍稍恢复了一些神念之力。

当务之急是先离开这里。

然而,这条路显然是幽魂之路。世上只有一条鬼魂行走之路,便是轮回路,难道这就是轮回路?

雷少轩一惊,心里有些确定。凡目没有洗去之前,自己看到一条河和彼岸花,一定是冥河。

不由想起白衣女子和如意,自己梦里的白衣女子是真的?还是梦?

不对,黄泉路乃是心路,青灯也是真的。如果一切是真,难道世上当真有黄泉路?

雷少轩胡思乱想着。

真也好,幻也罢,如何离开这里?

既然路不可走,那么只能避开路。

雷少轩咬咬牙,燃起青灯,四周环顾,离开路,冲入黑暗。

……

雷少轩睁开了眼睛。

“校尉,你醒了。”

“校尉醒了……”

“小六醒了,快点过来。”

“……”

眼前全是熟悉的面孔。

“这是什么地方?”雷少轩有气无力问道,头昏沉。

“小六,你昏迷了两天,我们都急死了。”曹傲然舒了口气,小声道,“这地方叫凤凰岭。”

“咱们怎么会在这个地方?”雷少轩道,“回北川的路,应该没有这个地方。”

“我们被青云宗追杀,也不知道跑到了什么地方,误入凤凰岭天葬路……”

“茶马古道四大凶地之一的凤凰岭天葬路?”雷少轩吃惊地问道。

“是的。”罗浩点点头道。

他走过苦海路,自然知道茶马古道四大凶地。

雷少轩骇然。

凤凰岭天葬路诡异无比,据传误入此地的人,常常莫名其妙不知所踪,货物却毫发无损,也从无人知其因。

雷少轩神念一动,一盏青灯缓缓漂浮在丹田旋涡,一切并非幻觉,衣兜里面,静静躺着一片玉片。

“如意呢?”雷少轩沉吟片刻,问道。

雷少轩现在知道,进入天葬路的也许是自己魂魄,身体也许并没有进入,如意的情形是否也是如此?

众人纷纷低头,避开雷少轩目光。

青儿、婉儿向前,抹着眼泪道:“少爷,小姐失踪了。”

如意是圣女的逆鳞,如意失踪,她们无法想象,她们将面临怎样的悲惨结局。

看着雷少轩,青儿、婉儿不由浑身发抖。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二章 黄泉咒

要离开了呀!如意心猛然一紧。

多少揪心,多少不舍!如意知道,自己不得不离开。

青灯光芒下,雷少轩的脸纤毫毕现,苍白虚弱,却无比生动。

如意再也忍不住,眼泪扑簌簌滴了下来。

忽然,如意低头闭上眼睛,轻轻一吻,吻在雷少轩嘴唇上。

“不要!”九黎圣母急忙喊道。

晚了!如意抬起了头。

“如意,你、你……”九黎圣母有些气急败坏,愣愣说不出话来。

“师父,您怎么了?”如意不解地看着九黎圣母。

“唉,黄泉即来世。黄泉一吻,两世姻缘啊!”

九黎圣母深吸一口气,摇摇头,强迫自己平静下来,苦笑道。

世间事,果然没有捷径可走。

身为九阴女子,如意乃是天下最适合修行天机之术之人,其命数暗合天道,修行天机之术,不会被天机反噬,自然毫无障碍。

如意一吻,需历两世情劫,天机渺渺,哪里能取巧?

九黎圣母苦笑,却无法对如意细说,免得影响如意心境,且一切随缘吧。

九黎圣母带着如意乘风而去。

石屋内青灯一闪而灭,没入雷少轩体内,石屋随之没入黑夜。

……

雷少轩做了一个梦。

梦见自己在一条河里挣扎漂浮,河流广阔无边,四周黑夜茫茫,找不到方向,苦苦挣扎,渐渐绝望。

忽然,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在天边点亮一盏灯。

灯光!灯光处是河岸。

他拼命地向灯光游去,远远看到了河岸,灯却灭了。

眼看着白衣女子飘然远去,他大声呼喊。

“姐……姐,救我呀!”

仙女乘风而立,声音远远传来:“我救不了你,灯灭了。”

“姐姐,如何才能点亮一盏灯?”

白衣女子头也不回,歌声在空中飘荡。

黄泉自古,虚世轮回,黄泉心灯,不灭我身。

毒咒其恶,独堕幽冥……

“姐姐,这是什么歌啊?”雷少轩喊道。

“黄泉咒。”

白衣女子飘远,消失天际。

“黄泉自古,虚世轮回,黄泉……”

雷少轩一边念着,一边努力向岸边游去。

然而,灯灭,岸边陷入黑暗,遽然远了。

河流广阔,浩渺无边,雷少轩心底绝望,放弃挣扎,身体猛然间沉下去。

“啊!”

雷少轩霍然惊醒。

“如意?”

雷少轩急忙大喊,无人回答,四周一片死寂。

雷少轩发现自己置身石屋内,如意已然不见。

雷少轩顿时慌张起来,四处探寻。

“如意,如意……”

无人应答,没有回声。

夜,静得可怕,仿佛连声音都被其吞没。

“这是哪里?好像是河岸,可是灯呢?”

雷少轩冷静下来。

要是有一盏灯就好了,心念一转,雷少轩头顶蓦地闪出一盏青灯。

淡淡青光笼罩,雷少轩顿时感到温暖。灯与心神相连,似是身体一部分。

青灯照亮石屋,石桌上有一块玉片,发出柔和的光。

雷少轩神念浸入玉片。

如意身影飘然而立,身边有一位白衣女子,正是雷少轩梦中所见。

“哥哥,我跟师父走了,你等我回来。师父叫九黎圣母,她给你留了一盏青灯,洗去你凡眼凡心……”

青灯?凡眼凡心?

雷少轩看向九黎圣母。九黎圣母看着雷少轩,哼了一声。

影像猝然消失,石桌上静静地躺着一片玉片。

隔空碎念?好厉害的神通!

雷少轩吃了一惊,却放下心来。

隔空碎念,神念破碎虚空,至少元婴以上修为才能做到,如意有一个极强修为的师父。

雷少轩博览群书,修为不高,见识不凡。

洗去凡眼凡心?

雷少轩来到石屋外,这里黑夜沉沉,迷雾茫茫,伸手不见五指。

雷少轩神念凝聚在眼睛,往远处望去。

景色为之一变。

一片荒野戈壁,荒凉孤寂,一条路向远方延伸,路边杂草丛生,不时能看见稀疏零落的森森白骨。

一个个透明人影行进在道路上,如游魂飘荡。

忽然,一支迎亲队伍,向雷少轩走来。

新娘戴凤冠身穿大红嫁衣,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靠近雷少轩,队伍不避不让,新娘骑马直直撞在雷少轩身上。

雷少轩只觉身体一寒,新娘骑马身影毫无阻碍地穿过身体,继续前行,对雷少轩视而不见。

雷少轩瞬间觉得被带走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身体发寒,虚弱无力。

雷少轩醒悟,汗毛竖立,惊叫:“幽魂之路。”

惊魂不定注视着远去的队伍,忽然,骑在马上的新娘回头,看着雷少轩微微一笑,美丽新娘瞬间变成红衣裹着的骷髅。

雷少轩顿时魂飞魄散。

洗去凡心?雷少轩心念一动,头顶青灯青光大作,落到胸前。

灯光所到之处,鬼魂纷纷躲避一旁,惊惧不已。

雷少轩身体一暖,身体恢复力量。

这是心灯?随心念而动。

雷少轩托着青灯细看。

青灯毫不起眼,灯座刻着几行古朴的金文:九狱阴阳。

雷少轩顿时明白,这是黄泉九狱阴阳青灯。

黄泉自古,虚世轮回,黄泉心灯,不灭我身……

“黄泉咒。”雷少轩喃喃道。

雷少轩醒悟,黄泉青灯,洗去凡心才可驱动。

“黄泉自古,虚世轮回……”雷少轩轻声念了出来。

黄泉灯毫无动静。

雷少轩叹了口气。此灯颇为不凡,无油自燃,应该是法器之类,黄泉咒却似乎毫无效果。

对于法器,雷少轩并不陌生,太一宗长老令便是法器。

太一宗们内有诸多法宝,均需要法力驱动,雷少轩修为低下,根本无法使用。当时只顾修炼,也少有机会使用法宝。

对于咒语,雷少轩只知其用,却不知道如何用。

雷少轩一心修炼,从不修术,咒语便是术,明其理而不知其用。

沉吟片刻,雷少轩用神念缓念黄泉咒。

“黄……”

一字念出,雷少轩只觉一切停止运转,时光凝住。

头疼欲裂,像是被人用斧头劈裂,雷少轩抱着头,踉跄欲倒。

青灯一闪而灭,似是突然油尽灯枯,雷少轩疼痛随即消失。

雷少轩倒吸了一口凉气。

黄泉咒,自己竟然无法用神念念出一个字。

雷少轩神念凝实,并不比筑基修士差,属于筑基修士巅峰,却依然无法驱动黄泉咒一个字。

黄泉咒到底有多大威力?需要多大法力才能驱动?雷少轩惊叹不已。

雷少轩坐下,默念几遍《金刚经》,平复心境,稍稍恢复了一些神念之力。

当务之急是先离开这里。

然而,这条路显然是幽魂之路。世上只有一条鬼魂行走之路,便是轮回路,难道这就是轮回路?

雷少轩一惊,心里有些确定。凡目没有洗去之前,自己看到一条河和彼岸花,一定是冥河。

不由想起白衣女子和如意,自己梦里的白衣女子是真的?还是梦?

不对,黄泉路乃是心路,青灯也是真的。如果一切是真,难道世上当真有黄泉路?

雷少轩胡思乱想着。

真也好,幻也罢,如何离开这里?

既然路不可走,那么只能避开路。

雷少轩咬咬牙,燃起青灯,四周环顾,离开路,冲入黑暗。

……

雷少轩睁开了眼睛。

“校尉,你醒了。”

“校尉醒了……”

“小六醒了,快点过来。”

“……”

眼前全是熟悉的面孔。

“这是什么地方?”雷少轩有气无力问道,头昏沉。

“小六,你昏迷了两天,我们都急死了。”曹傲然舒了口气,小声道,“这地方叫凤凰岭。”

“咱们怎么会在这个地方?”雷少轩道,“回北川的路,应该没有这个地方。”

“我们被青云宗追杀,也不知道跑到了什么地方,误入凤凰岭天葬路……”

“茶马古道四大凶地之一的凤凰岭天葬路?”雷少轩吃惊地问道。

“是的。”罗浩点点头道。

他走过苦海路,自然知道茶马古道四大凶地。

雷少轩骇然。

凤凰岭天葬路诡异无比,据传误入此地的人,常常莫名其妙不知所踪,货物却毫发无损,也从无人知其因。

雷少轩神念一动,一盏青灯缓缓漂浮在丹田旋涡,一切并非幻觉,衣兜里面,静静躺着一片玉片。

“如意呢?”雷少轩沉吟片刻,问道。

雷少轩现在知道,进入天葬路的也许是自己魂魄,身体也许并没有进入,如意的情形是否也是如此?

众人纷纷低头,避开雷少轩目光。

青儿、婉儿向前,抹着眼泪道:“少爷,小姐失踪了。”

如意是圣女的逆鳞,如意失踪,她们无法想象,她们将面临怎样的悲惨结局。

看着雷少轩,青儿、婉儿不由浑身发抖。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三章 故人

“别担心,如意失踪之事与你们无关。”雷少轩安慰她们道,“如意自己走了。”

青儿、婉儿闻言瞪大眼睛,直直看着雷少轩,一副绝不相信的样子。

雷少轩哭笑不得,拿出玉片,惆怅道:“把玉片给你们圣女,她会明白一切,只会奖赏不会处罚你们。”

青儿、婉儿没有修出元神,却也明白这是传信玉片。

能免除处罚已是意外,奖赏无法想象,青儿、婉儿不由喜极而泣。

……

出凤凰岭,已然远离苦海,进入北魏内陆。

归心似箭,继续策马狂奔,翻山过河,一路跋涉,十数日,北川在望。

雷少轩心里忐忑不安,又有些迷茫。

母亲应该离开北川了吧?多年来音讯全无,希望母亲仍留在北川。

无论母亲在北川与否,都只能从北川开始寻找。

“小五,回北川你有什么打算?”沈小宝问罗浩。

沈小宝家不在北川,然而有家难回。

“我是个孤儿,能有什么打算?”罗浩摇摇头,颇有些无趣道,“先陪着小六找伯母吧。”

“你不去秦淮巷找相好的了?”雷少轩讥道。

“我哪里还敢靠近秦淮巷?一靠近没准又一次失火,再把我抓回苦海?”罗浩苦着脸道,伤感道:“我被抓之时,相好的到牢狱看过我几回,可惜……”

“谁说风尘戏子无情?小五遇见一位如此深情女子,无论如何都得去秦淮巷看看……”

“呸,你不是希望小五探望相好的,是想去秦淮巷寻风流……”

“哈哈哈哈”

“……”

进入北川城,一路打听,并没有打听到母亲消息,马少腾已经前往江州为官,只有余正住在小桥大街一处门脸小院。

雷少轩怀着激动心情,急切地拍打着木门。

“谁啊?”

一个风姿绰约、妩媚俏丽少妇打开半边木门,警惕地看着雷少轩等人,声音软糯道:“你们是谁?你们找谁?”

“我们找牢狱看守余正余大人,”看到少妇颇为紧张,雷少轩和声道,“我叫雷少轩,来自苦海死囚营……”

少妇闻言瞪大眼睛,不可置信道:“你是雷少爷?常听公公说起你,你……你竟然能从苦海活着回来?”

少妇脸色舒缓下来,颇为高兴道:“你叫我玉姐吧,公公正在家里,你们快请进。”少妇是余正的儿媳妇黄玉。

雷少轩放下心来,总算寻到一个熟悉的人,微笑道:“太好了,余大人好吗?”

黄玉眉头微皱,苦涩道:“公公身体一直不适,卧床两年了。”

小院不大,房屋颇显破旧,显然日子过得并不富裕。

然而小院打扫得很干净,屋檐下整齐摆放着杂物,院中有一张石桌,四个方凳,角落种着一株石榴树,青翠欲滴,让小院顿显温馨空灵。

正房忽然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公公患肺痨,一直卧床,咳嗽不已,你们不必靠近……”看着雷少轩,黄玉颇有些为难道。

雷少轩摆摆手,推门而入,军士们留在外面。

房里弥漫着一股奇异味道,夹杂着浓厚药味迎面而来,让人恶心欲吐,雷少轩不由皱了皱眉。

房间靠墙床榻上,躺着一个老人,正探身往地上痰盂咳嗽。斑驳阳光透窗而入,射在老人身上,雷少轩一眼便认出老人正是余正。

“雷少爷?”余正起身一刹那,与雷少轩目光对在一起。

“余……余大人?”雷少轩十分激动,颤声道。

“什么余大人?还是叫余老头自在些,一个衙役罢了……咳……”余正摆摆手道,说着又咳嗽不已。

雷少轩急忙上前,一把抓住余正的手。

“别过去,公公肺痨,怕染上你。”黄玉见状,急忙摆手道。

“不碍事。”雷少轩以为黄玉嫌弃余正,心里颇为不满,眉头上挑。

随即发现余正所盖被子干燥清爽,屋里虽然有异味,却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显然时时清洗打扫,心里恶感顿去。

“我有个好媳妇!”余正看破雷少轩心思,道:“心善、勤快、孝顺,北川找不出来!”

雷少轩顿时赧颜,颇有些过意不去。

“雷少爷,你能进来看我,我已经心满意足。”余正看着雷少轩,沙哑道:“却不要靠近……”

雷少轩不答,抓过余正手掌,神念往身体探去。

雷少轩浏览过不少医、药、巫典籍,虽然不懂诊治,却大致知道些医理,修行过程中,常常内视探查身体,对人体结构并不陌生,知道咳嗽多半是肺部原因。

雷少轩将余正的肺部与自己对比,发现余正心肺舒张有力,血管清晰并无异常,只是肺里积满恶心粘稠的痰液。

这应该不是肺痨吧?雷少轩暗想。无论如何,须先将痰液排出。

雷少轩对黄玉道:“你离远一些,到门口去。”

黄玉闻言疑惑不解,依言退到门口。

雷少轩将余正被子掀开,抓住余正手臂轻轻一甩,余正身体顿时飘到空中。

雷少轩已经有练气二层巅峰修为,余正在他手里,轻若鹅毛。

望着余正如一片树叶甩到空中,黄玉不由惊叫,嘴张大能塞进一个鸡蛋。

正惊异间,雷少轩将余正忽而倒立,忽而斜躺,忽而转过一个不可思议的诡异角度,还不时拍打余正后背。

无论雷少轩如何动作,余正身体始终飘在空中,仿佛有根绳子吊着。

“哗啦啦”一阵流水声响。

一股恶臭猛然爆开,余正只觉得胸口为之一空,呼吸大畅。

余正肺部积痰被雷少轩拍了出来。

雷少轩将余正放回床上,余正只觉得全身舒服,没病似的坐了起来。

余正拍拍胸口,咳嗽几声,声音清晰有力,疑狐道:“我似乎没有病?”

“好舒服!”余正抓住雷少轩的手,感激道:“雷少爷,你是神医!我吃了那么多药,都没有去掉咳嗽,如今想咳嗽都难。”

雷少轩舒了口气,余正果然并非肺痨,不过是浓痰深积无法排出。

黄玉喜极而泣,急忙清理。

“这么说,雷少爷终于从死囚营离开了?”余正平静心情,关心道。

“我升任南军军情司校尉,推荐入京师就读国子监太学。”雷少轩微笑道。

“恭喜。”余正看着雷少轩,叹道,“好人有好报!你母亲如果知道你的消息,一定会为你高兴的。”

“我回北川便是想探听母亲消息,却一无所获。”雷少轩沮丧道。

余正颇有些歉意,摇摇头道:“我从未想过你能回来,不过我还是曾留心过你母亲的消息,毕竟你母亲当年在北川也是个名人。”

余正眉头微蹙,轻声道:“当年我押送你们往苦海回北川时,你母亲已经离开。据一些曾与你母亲有过商务交往的商人说,你母亲带着你弟弟和妹妹去往京城,毕竟当年你弟弟是你母亲买通官府,冒名顶替的,留在北川总归是一个隐患。”

得知母亲的消息,雷少轩舒了口气,心里有些失望却更为期待,恨不得即刻插翅飞到京城。

“余大人,我还想知道胡叔叔的消息。你原来是衙役,应该有些门路打听,不知道方便吗?”雷少轩看着余正,急切道。

“胡兄现在好吗?”余正好奇地问道。

“他舍身救我而死,我欲将他骨灰送回安葬。”雷少轩语气颇为沉重,难过道,“如有可能,我希望能报答他家人。”

“哎,胡兄一代奇人,好人!当年他苦苦哀求我,非要入死囚营护卫你。雷少爷,你替我给他上柱香。”余正感慨万分,安慰道:“打探他家消息不过小事一桩,我马上去办。当年他是军士,府衙内有存档,你等两天就好。”

正说着话,黄玉推门而入,神色慌张道:“公公,外面来了几个自称逍遥山庄的人,要收咱们家的房院。”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四章 逍遥山庄

雷少轩扶着余正,来到院内。

院中站着六个人。

为首一名猥琐中年男子,瘦脸如猴,正四处打量,领着五个劲装打手,面对满院的军士,显得颇不自在。

“你们是什么人?”余正脸浮怒色,沉声道。

余正原是衙役,对三教九流的人十分熟悉,自有一番气势。

“余头,我是逍遥山庄王兴全。你儿子余一凡在赌场将媳妇和房子作抵押,借五百两银子赌输了,我们来要钱。要么你拿出五百两银子,要么我们收房子领人,你看着办。”

王兴全似乎听说过余正,说话倒也客气,却也是不容分说,无一丝商量口气。

军士们闻言一阵哗然。

一路到北川,众人皆知余正是雷少轩故人,眼看竟然有人欺上门来,如何不怒。

“哟呵,开赌场敲诈勒索,讹到咱们头上了?”

“揍他……”

“……”

一拥而上,将几个人踹翻在地,拳打脚踢,雷少轩不及阻挡,沉吟片刻,默然不语。

余正见状颇为焦急,欲上前阻拦,却被雷少轩扶住。黄玉心慌无神,哪里有什么主意,呜呜抽泣。

几个人被打翻在地,鬼哭狼嚎,连连求饶,面对军士,不敢还手。

雷少轩不发话,军士们哪里肯停手。

“余头,且停住,有话好商量。”王兴全终于知道找谁说话了。

余正闻言忙道:“雷少爷,先停手,且听他们说话。”

雷少轩摆了摆手。

王兴全连滚带爬从地上爬站起来,鼻青脸肿,捂着半边眼睛,哭丧着脸。

“余头,您也是前辈,该知道即便打死我们,赌场钱您还得还,除非离开北川郡,否则躲不过去。今日子时三刻前,不还钱不给人不给房,您儿子手保不住,明天不还钱,脚保不住。”

军士们闻言更是愤怒,天下竟然有如此嚣张的赌场。

“难道没有王法吗?随意扣人,砍手砍脚?”雷少轩面沉似水,颇为不解,怒道。

说到底,雷少轩并没有什么人生阅历,亦不知三教九流之事。

“能开赌场之人,自然纵横黑白两道,官府哪里会管这些事。”余正叹气,无奈道:“终归是我们借了银两,即使报官,官府也会偏袒。”

余正漠然不语,心焦如炭。

五百两银子,他哪里拿得出来?往日衙门当差,一年俸禄不过十余两银子,即便先前有些积蓄,也早被几年病症折腾光了。

余正儿子孝顺,儿媳妇贤惠,原本日子过得虽不富裕,却也温馨平静,只是儿子有好赌恶习,总想一夜暴富,哪里知道赌场黑暗。

这一关要是过不了,天要塌下,家破人亡了。

如今可不是客气的时候,余正看着雷少轩,欲言又止。

雷少轩明白他的意思,笑道:“余大人不必担心,此事我来处理。”转身对王兴全冷冷道:“五百两银子是吗?算我头上。”

“弟兄们,去赌场耍两把,看看逍遥山庄有多逍遥。”雷少轩对军士们挥手道。

雷少轩从太一宗离开,文乔子给了他数十万两金子,算是履行诺言,即送他荣华富贵之约。荣华谈不上,富贵倒是不假。

金子对凡人贵重无比,对修士而言,不过是最廉价的金属。

百万两黄金也买不起小小一块精金,一颗却神丹更是数千万两黄金计。

你拿得出数千万两金子,可你拿什么搬运数千万两金子?修士交易要是用金子,估计得搬金山。

可见,除非入红尘,否则金子对修士基本无用。

黄金对修士正如铁之于凡人,不过是便宜金属。

身怀数十万两金子,五百两银子对雷少轩而言,不过一根羽毛。

军士们轰然而笑,兴高采烈,跃跃欲试,雷少轩看得有些目瞪口呆,这是干什么呀?

“你们这么兴奋干嘛?吃大席?”雷少轩眉头微皱,颇为奇怪道,“赌钱是要输钱的好不好?你们也想扣在那吗?”

“跟着校尉赌钱什么时候吃过亏?赌,捞两把。”一名军士自信满满道。

“对,小六领着还怕他们?死囚营赌钱咱们什么时候输过?”

“就是,什么赌场敢跟南军前锋营过不去,砍他娘的。”

“靠!敢情你是想去霸王赌?输了改抢劫?你当是苦海啊。”雷少轩一脚踹了过去,哭笑不得。

“……”

一行人吵吵闹闹,随在王兴全后面,浩浩荡荡向逍遥山庄走去。

王兴全叫苦不迭,龇牙咧嘴,原本来收账,结果收来一帮土匪。

余正见状,颇为担忧,坚持要跟来,雷少轩只能由着黄玉跟随照顾,一起来到赌场。

……

逍遥山庄掌柜樊元宝半躺在卧榻上。

尽管才四十出头,却喜欢让新娶年轻貌美的一房小妾轻捶大腿,心觉惬意且温馨,颇有情调。

然而,一个伙计报信,却让轻松心情顿时变坏。

“十几个军士来还债?”樊元宝眼眸微缩,一把将案几上杯子扫到地上,打了个粉碎。

这哪里是还债?分明是上门闹事,还债给钱不就行了?

开赌场自然不怕人闹事,无论是谁。樊元宝不认为十几个军士能翻出什么浪花来,至少北川城不能。

不过凡是小心为好,十几个军士真闹将起来,事情也不小,万一阴沟翻船,损失惨重,东家可饶不了他。

“走,看看去。”樊元宝阴沉着脸,起身道。

走下楼,樊元宝习惯地巡视一番赌场,赌场内吆三喝四,很是热闹。想到正是这热闹,才让自己财源滚滚,心情不由大好。

“哼,任谁也不能在这里闹事,谁敢坏赌场事,老子让他死无葬身之地。十几个小喽啰,要是不识好歹,就叫他有来无回。”樊元宝发狠道。

让护院总管准备好数十名护卫,樊元宝来到门口。

……

“雷少爷,逍遥山庄内有酒楼、青楼、赌场,生意十分火爆,背后是北川沈家势力。沈家大少爷沈岳任吏部侍郎,北川上下皆给面子。据说北川三司也都有暗股参与其中,绝不能硬来。”余正忧心忡忡道。

余正在北川当衙役已久,很清楚三教九流的事。

南军军士咄咄逼人,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让余正颇为担忧。一路之上,余正还看到几个出身死囚营的人。死囚营是什么人,余正能不知道吗?

“放心吧,余大人。”雷少轩微笑着,安慰道:“你世居北川,我们不会让你为难。”

余正苦笑。

当年的前锋营名声在外,哪里是吃亏的主?然而余正却无可奈何,眼看着房子被收,儿媳被掳,除了依靠雷少轩,自己还能有什么办法吗?

看着军士们跃跃欲试的样子,心里也升起一股狠戾。

大不了鱼死网破,余正恶狠狠想道,难道让自己流离失所?

余正本就不是好脾气的人,若非为黄玉着想,自己恨不得豁出去,闹一场。

这也是余正强撑身体跟过来的原因。

况且此事透着蹊跷。五百两银子非小数,余正身为北川老衙役,多少有些名声面子,赌场怎会轻易把事情做绝?

即便是普通人,赌场也很少为赌债逼人卖房卖女,因为很容易把人逼上绝路。

如果逍遥山庄门口天天有人上吊,或者逼急天天放火,生意还怎么做?

远远看见逍遥山庄大门。高墙碧瓦,朱漆大门,精致小楼院落,狰狞石狮,颇有气势。

樊元宝穿锦衣绣袍,腰系二十四节玉带,手拿折扇,倒有几分书生气质,目光阴戾,沉着脸看着雷少轩领着一行人朝大门走来。

“干什么的?”樊元宝身后一个护卫喝道。

“玉面香容留醉客,忘忧却尘且逍遥。逍遥山庄,果然气派。”雷少轩瞥了一眼大门对联,赞道,“似青楼非赌场。”

“客官,逍遥山庄只接熟客,无人担保,生人恕不接待。”樊元宝不卑不亢,拱手道。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五章 邀请

“我来接儿子。”余正闪出身影。

“余老爷子请。”樊元宝摆手让开大门入口。

“其余各位客官请门外歇息。”樊元宝看着雷少轩理直气壮道。

开店买卖,有权接待或者不接待客人。店大压客,逍遥山庄自有底气。

军士们轰然哗声一片。

“凭什么不让进?开门做生意,还有拒客?”

“接客?接什么客?婊子店吗?”

“砸了它……”

“……”

樊元宝冷眼看着军士们。

他心里隐隐希望军士们强闯,数十名护院护卫便有理由出手阻止,护卫人数是军士人数几倍,根本不惧怕军士们。

却又害怕军士们真的强闯,以至于事态失控,闹出死伤。军士死伤,后果难料。

樊元宝颇为忐忑,漠然不语。

“闭嘴。”雷少轩转脸看着军士们喝道。

脸上颇不耐烦,斥责道:“无规矩不成方圆。逍遥山庄既然有规矩,想进去便要遵守。你们是恶客吗?门前闹事,没有王法吗?”

众人愣住了,面面相觑,不明所以;死囚营众人闻言暗谤,果然还是小六无耻。

雷少轩微微挑眉,指王兴全淡淡道:“我们正在余正余大人家做客,你们的伙计特地邀请我们前来逍遥山庄。”

“啊?我……邀请?”王兴全瞪大眼睛,眼见樊元宝面色不善,急道:“我何时邀请你们?我是去要债的……”

雷少轩打断他的话,冷笑道:“你是说,我们十几个人吃饱了撑的,无事随你来散步?要债?何时欠你债?”

“欠债不是你们……”

随即醒悟过来,十几个军士没欠债,跟来干嘛?自然是邀请来的。

“我没有邀请你们啊……”王兴全哭丧着脸,哆嗦道。

曹傲然狠厉地一脚将王兴全踹倒,众人一拥而上,拳打脚踢。

“哼,明明邀请我们来,竟敢否认。”

“对啊,胡说什么你们是逍遥山庄的人,竟敢骗南军的人?”

“打死这骗子……”

“……”

其他军士见状,顺手将几个伙计踹翻在地。

樊元宝气急败坏,当面狠揍他的人,分明不给逍遥山庄面子。

上前阻拦?什么理由?阻止人家揍骗子?

然而任由军士们蹂躏山庄的人,岂不是示弱?丢了面子以后谁还给他面子?岂不是有人天天来闹事?

樊元宝颇有些进退两难的感觉。

雷少轩冷眼看着他。

“掌柜救命!”王兴全忽然醒悟过来,大叫:“是我邀请的……”

樊元宝强忍着一口气,恨恨地瞪了王兴全一眼,摆摆手让开道路。

“既然各位为邀请而来,便是逍遥山庄贵客,里面请。”

雷少轩意味深长地看了樊元宝一眼,一言不发走进赌场。

罗浩等众军士蜂拥而入,卷起阵阵微尘。

虽未知雷少轩所想,罗浩等死囚营几个兄弟依然十分兴奋。

这几人皆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死囚,见惯生死,哪会把一个小小赌场放在心上,更认准有雷少轩在就绝不会吃亏,死囚营里雷少轩奸诈狡猾无耻的传说经久不衰。

更何况边军直属兵部,地方官府无管辖权,雷少轩身怀南军军情司校尉身份,更让罗浩等人有恃无恐。

有身份外加奸诈无耻,必大杀四方。

进入赌场,罗浩等人毫不客气地吆五喝六,领着军士们驱赶赌客。碰到稍有不满的,一脚踹翻,反正在军士眼里赌客都不是好人。

为赌博,压房子压老婆的活生生例子就发生在眼前,更是让军士们怒不可遏。赌客会是好人?

驻守边关,沙场杀戮,埋骨他乡,危险且艰苦,军士们每日想的却是家里妻儿孤苦,赌客对妻子毫不怜惜,军士自然对他们毫不客气!

赌场里顿时鸡飞狗跳,乱成一团。

樊元宝气得脸色铁青,几个赌场护卫开始还试图阻拦,被军士们顺手打翻,脖上横着军刀,顿时不敢作声。

“军情司办事,谁敢动?……”

“咱们受邀为客,你们对客人如此粗鲁野蛮,不教训教训,都不知待客之道……”

“……”

樊元宝见状隐隐后悔,忽然明白今天事恐难善了,不过想翻脸却须要更好的理由,强压怒火道:“你们想怎样?”

“什么怎么样?我们受邀而来,茶都没有一杯,逍遥山庄就是这么待客的吗?”雷少轩云淡风轻责备道。

一句不提还债的事,仿佛真的是受邀为客,理所当然的样子。

“待客之道?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没看本少爷累了吗?”罗浩露出一副痞子嘴脸,指着赌客恶狠狠道:“我们是客人!客人,懂吗?赶紧给客人让座。滚。”

来到赌场正中最大的一张赌桌,罗浩动手将筹码搅乱,驱赶赌客,满桌赌客怒目而视,罗浩得意洋洋,簇拥着雷少轩坐下。

流氓!恶棍!樊元宝心里暗骂,咬牙强忍。心里明白不能让雷少轩领人胡闹,这些人皆亡命之徒。

一眼瞅见王兴全哭丧着脸跟在身边,气不打一处来,一脚踹去。

“还不快把余少爷带来,没看见余头来了吗?”樊元宝厉声道。

脸上有数个明显掌印,颇显懦弱的余一凡被推搡到余正和雷少轩面前,看见余正,目光躲闪道:“爹。”

余正气急,猛然站起,抓住余一凡,不停地扇着耳光。

“逆子,让你赌……打……压房子、输老婆,你怎么不去死?”

众人急忙拦着,看着余一凡,余正急喘粗气,说不出话来。

余一凡哭丧着脸,辩解道:“爹,不怪我!我赌骰子,谁知连开九把,庄家把把开小。”

众人闻言,不由一楞,雷少轩眉毛上挑,余正脸色煞白。

任谁都知道,此中必定有鬼。你见过连开九把骰子,把把开小?

余一凡并无多少赌资,骰子赌大小,一赔一,有输有赢,并不会输多少钱,最适合钱少却有赌瘾赌徒过过瘾,聊尽人事。

然而把把开小,连输九把,把把翻倍,房子老婆输掉也就不奇怪了,再多输几把,金山都要输光。

余正冷厉地看向樊元宝,心里已然断定,其中必有陷阱。

樊元宝皮笑肉不笑道:“余少爷,九把骰子把把开小不稀奇,我见过十二把骰子,把把开小的。”

“把把小?神仙吗?”

“不是神仙,是骰子灌铅……”

“肯定有鬼……”

“……”众人七嘴八舌。

雷少轩摆摆手,淡淡道:“把骰子拿来。”

众怒难犯,樊元宝让人取来三颗骰子。

余正将骰子抓在手里,仔细端详,骰子轻重均匀,响声清脆。余正曾为诏狱讯官,作手脚的骰子瞒不过他。

余正对着雷少轩摇摇头,骰子并没有动过手脚。

用动过手脚骰子骗人的手段最为低劣,逍遥山庄并不屑采用,樊元宝心里暗暗冷笑,默不作声。

尽管军士们仗势欺人,处处捣乱,却没有理由赖掉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自己表面处处退让,但是只要不被人挑出毛病,余一凡愿赌服输,逍遥山庄占理,难不成雷少轩等人敢明抢?

雷少轩微微一笑,心念一动,从五灵之心中取一块金子,手掌一翻,拍在桌上。

“五十两金子!”雷少轩淡淡道。

罗浩等人瞪大眼睛,死囚营里谁见过这么大一块金子?几年不见,小六竟然发财了?

樊元宝嘴角微翘,颇有些不以为然。逍遥山庄赌客如云,五十两金子他还不放在眼里。

“再加五十两金子。”雷少轩随手又取出一块金子,扔到桌上。

罗浩等人颇有些哭笑不得,雷少轩玩人的习惯改不了。

雷少轩似乎觉得有趣,接着又扔出一块。

“这里还有五十两。”雷少轩似乎觉得太少,丢脸似的自嘲道。

罗浩等人嘴张大,能塞进一个鸡蛋。

“嗯,再来五十两金子。”

雷少轩变戏法似的,又扔出一块金子,像扔一块破抹布。

罗浩等人泥塑般目瞪口呆。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六章 黄玉摇骰

众人原以为跟着雷少轩来逍遥山庄赌霸王赌,赢拿走,输赖账,没想到雷少轩是个真霸王。

樊元宝见状,眼皮直跳,隐隐不安。

“二百两金子,见识一下连开十二把小的骰局。”

看着樊元宝,雷少轩面沉似水,清冷道。

很少有人会携带一块块金子出门,只会携带金票银票。

然而太一宗乃是修道门派,哪会有金票银票?金子倒是不少。文乔子也懒得找人兑换,离开之时,雷少轩只好装了数十万两金子。

好在雷少轩有五灵之心项链,倒也不怕携带如此沉重金子,也就懒得换成金票、银票。

所有人闻言吃了一惊,雷少轩难道开一个真正赌局?

罗浩等人面面相觑,感到十分意外。

罗浩等人进入赌场后一直有意制造混乱,试图搅乱局面,乱中求变,甚至有耍无赖抢人之意,却从没想到过雷少轩身怀巨款,要开赌局。

“既然雷少爷有兴趣赌一手,逍遥山庄乐意奉陪。来人,请何掌柜上场。”

樊元宝巴不得雷少轩早说这话,只要不动粗,逍遥山庄会怕吗?

开赌场怕与人赌?笑话。

只要赌局赢了,官司打到天,也不怕雷少轩赖账。

如今最怕的反而是雷少轩领着军士胡搅蛮缠,逍遥山庄内捣乱生事。

总不能因为南军军士吆三喝四、驱赶几位赌客就动手杀人吧?与其冲突,逍遥山庄打烂,能把军士们如何?卖到矿井挖矿还是送到逍遥山庄青楼里做牛郎相公?

呸,让满脸刀疤、横蛮无理、丑陋粗鄙的这几位作牛郎相公,青楼还不直接倒闭?也别开了。

樊元宝心里暗恨,直接让逍遥山庄最好骰手何毅上场,要一举定乾坤。

高手自有风范,白脸精瘦的何毅坐到雷少轩对面,自信满满,投出轻蔑的目光。

身为最好骰手,何毅极讨厌输了不认账,打打杀杀、耍无赖的人。雷少轩无疑是此类人之一。

“骰子赌大小,我是庄,您先请。”

何毅将三颗骰子装入骰盅,缓缓推到雷少轩面前。

罗浩、黄玉等人顿时紧张起来。

罗浩等人知道雷少轩根本不会赌,抽签赌长短都得靠作弊才能赢,更遑论摇骰子;黄玉则担心雷少轩把自己输掉,毕竟赌场手握丈夫赌债,雷少轩是唯一能还债的人。

“玉姐,你来摇骰子。”

雷少轩瞥见黄玉满脸焦急,泪痕未干的样子,不由恶作剧道。

看到余正家中情形,雷少轩对黄玉深怀好感。黄玉貌美、勤快、孝顺,可惜有些懦弱,有心想帮。

“啊?不!……不。”

黄玉闻言大吃一惊,连连摆手。

众人目光都注视过来,更让黄玉羞涩难当,涨红了脸。

“我不会……我根本不懂规矩……”黄玉泪犹未干,带着哭腔道。

“骰子比大小,就是摇出点数看大小。三颗六面骰子,总共可摇出三到十八点。三到十点为小,十一至十八点为大,三颗骰子点数相同为豹子……”

何毅摇摇头,心中更是瞧不起,却仍不失风度详细解说道。

“没那么多规矩!”雷少轩听了几句,打断何毅。

“反正我也不懂。摇出点数比大小就好,点数多就赢。”雷少轩摇摇头道。

看着黄玉惊慌的样子,雷少轩颇有些不忍,狠了狠心道:“玉姐,要是不上场,可就只能把你压在这里了。”

“啊?”

众人听了绝倒。

感情雷少轩也没赌过,根本不会摇骰子,干脆让黄玉上场。

难道雷少轩并没有还债的意思?罗浩等人恶意想道,还是赶紧准备霸王赌吧!

黄玉心沉谷底,阵阵绝望。

雷少轩拿出金子,却没有还债的意思,坚持让自己赌骰,也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事已至此,现在唯一希望也只能是自己上场。

黄玉战战兢兢站到台前,拿起骰盅胡乱晃动几下,扣在桌上,急忙把手拿开,似乎骰盅能咬人。

“开……开……”罗浩等人声声喊道。

“一,一,二,四点小。”

“小什么小,四点就是四点,不比大小……哪来的小?”罗浩等人嚷嚷道。

“不懂规矩别乱报数……”

“……”

黄玉脸色霎时煞白。

三颗骰子最小点数是三点,摇出的概率极低,几乎不可能摇出,哪怕对方摇出四点也是庄家赢。

“败家婆娘,臭手扫把星……唔唔”余一凡嘴里骂道,却被余正一巴掌扇在嘴上,顿时唔唔说不出话来。

“该我了。”何毅满脸笑容道。

任何人上场,相信都能摇出比四大的点数。

何毅收起骰子,上下四左右四,潇洒挥舞着骰盅,猛然扣到桌上,然后轻轻拿起骰盖。

骰盘上赫然现出三颗红点。

“一、一、一,三点,这怎么可能?”

何毅霍然站起,目瞪口呆,罗浩等人猛然爆发出欢呼。

“三点,哈哈哈,发了……”

“太神了……赌运通天!”

“……”

从绝望到狂喜,黄玉双手握在胸口,浑身哆嗦,喜极而泣。

看着这个可怜可敬的女子,雷少轩摇摇头,敲着桌子。

何毅咬着牙,收起轻视的目光。他很肯定黄玉是第一次摇骰子,结果却是自己输。

自己摇骰狠下过苦功,想要什么点数都能随心所欲,难道有人搞鬼?自己并没有感觉任何异样,何况众目睽睽之下,谁敢捣乱?

唯一原因是失手,而且是多年来第一次失手,好在只要有赌便无输,何毅安慰自己。

果然,雷少轩抓过何毅面前金票,连同自己的金子推到桌子中央,继续赌局。

“玉姐骰子摇得真好,再来一把,四百辆金子。”

三颗骰子摇出四点也能叫摇得好?是走了狗屎运好不好。罗浩、曹傲然等一众死囚营兄弟心里暗谤。

几年不见,雷少轩还是那么无耻,就如当初死囚营,一点没变,死性未改。

黄玉闻言脸煞白,连连摆手。

“不、不……雷少爷,你自己来吧!”黄玉哀求道。

雷少轩摇摇头,黄玉泪眼欲滴,咬了咬嘴唇,只好再次抓起骰盅。

黄玉虽然提心吊胆,然而摇过第一次骰子,再没有了恐慌和羞怯,学着何毅上下左右慢慢摇了几圈骰盅,小心放到桌上,退到一旁。

众目睽睽下,显得笨拙可爱。

“一、一、三,五点。”

荷官大声报出点数。

众人轰然,几乎又是必输的点数。

要知道何毅乃是摇骰子的高手,任谁都知道,赌场里摇骰子的高手就算用一颗骰子也能摇出五、六点,何况三颗。

黄玉脸色霎时又是煞白,从狂喜到绝望,浑身颤抖,泪眼盈盈欲滴。

刚赢回来的金子转眼间又飞了,前途瞬间变得暗淡,命运将无比凄惨。

“玉姐,摇得挺好的,比第一次多摇了一点。”

看着黄玉几乎崩溃的表情,雷少轩不以为然道。

罗浩、曹傲然等人闻言几乎气炸,恨得直咬牙。

五点还叫好?能不能别那么无耻,生怕别人不知道是吗?

四百两金子对军士们无疑是巨款,他们不相信雷少轩还会有更多金子,刚才干嘛不见好就收?

五点!

何毅放下心来,自己闭着眼睛也能摇出更高点数。

随即想起刚才莫名其妙的失手,心里还是一紧,提起全部精神,两眼发直,双耳竖起,全神贯注地摇起骰子。

“一、一、一,三点。”

荷官拉长声音道。

静!……

现场一片沉寂。

任谁也不相信逍遥山庄的骰子高手,两把都摇出三点。

突然,樊元宝狠厉地抓住何毅脖子,提了起来,吼声震天。

“何三,你他娘的是怎么回事?现在是骰子比大小点数,不是赌大小。”

任谁也不相信何毅摇出三点,樊元宝只能认为,可能是何毅记错规矩,把把摇出豹子来。

何毅有苦说不出,只能顺着樊元宝的话,神不守舍道:“啊,嗯,三点真的都是豹子……”

他依然不明白,为什么摇出三点,明明刚才自己想摇出十八点。

雷少轩把所有金子又堆到桌子中间,面露喜色。

“姐姐果然赌运滔天,转眼赢八百两金子,咱们接着来。”

黄玉惊道:“不,不,雷少爷,这么多的钱,咱们先还债赎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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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六章 黄玉摇骰

众人原以为跟着雷少轩来逍遥山庄赌霸王赌,赢拿走,输赖账,没想到雷少轩是个真霸王。

樊元宝见状,眼皮直跳,隐隐不安。

“二百两金子,见识一下连开十二把小的骰局。”

看着樊元宝,雷少轩面沉似水,清冷道。

很少有人会携带一块块金子出门,只会携带金票银票。

然而太一宗乃是修道门派,哪会有金票银票?金子倒是不少。文乔子也懒得找人兑换,离开之时,雷少轩只好装了数十万两金子。

好在雷少轩有五灵之心项链,倒也不怕携带如此沉重金子,也就懒得换成金票、银票。

所有人闻言吃了一惊,雷少轩难道开一个真正赌局?

罗浩等人面面相觑,感到十分意外。

罗浩等人进入赌场后一直有意制造混乱,试图搅乱局面,乱中求变,甚至有耍无赖抢人之意,却从没想到过雷少轩身怀巨款,要开赌局。

“既然雷少爷有兴趣赌一手,逍遥山庄乐意奉陪。来人,请何掌柜上场。”

樊元宝巴不得雷少轩早说这话,只要不动粗,逍遥山庄会怕吗?

开赌场怕与人赌?笑话。

只要赌局赢了,官司打到天,也不怕雷少轩赖账。

如今最怕的反而是雷少轩领着军士胡搅蛮缠,逍遥山庄内捣乱生事。

总不能因为南军军士吆三喝四、驱赶几位赌客就动手杀人吧?与其冲突,逍遥山庄打烂,能把军士们如何?卖到矿井挖矿还是送到逍遥山庄青楼里当牛郎相公?

呸,让满脸刀疤、横蛮无理、丑陋粗鄙的这几位当牛郎相公,青楼还不直接倒闭?也别开了。

樊元宝心里暗恨,直接让逍遥山庄最好骰手何毅上场,要一举定乾坤。

高手自有风范,白脸精瘦的何毅坐到雷少轩对面,自信满满,投出轻蔑的目光。

身为最好骰手,何毅极讨厌输了不认账,打打杀杀、耍无赖的人。雷少轩无疑是此类人之一。

“骰子赌大小,我是庄,您先请。”

何毅将三颗骰子装入骰盅,缓缓推到雷少轩面前。

罗浩、黄玉等人顿时紧张起来。

罗浩等人知道雷少轩根本不会赌,抽签赌长短都得靠作弊才能赢,更遑论摇骰子;黄玉则担心雷少轩把自己输掉,毕竟赌场手握丈夫赌债,雷少轩是唯一能还债的人。

“玉姐,你来摇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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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余正家中情形,雷少轩对黄玉深怀好感。黄玉貌美、勤快、孝顺,可惜有些懦弱,有心想帮。

“啊?不!……不。”

黄玉闻言大吃一惊,连连摆手。

众人目光都注视过来,更让黄玉羞涩难当,涨红了脸。

“我不会……我根本不懂规矩……”黄玉泪犹未干,带着哭腔道。

“骰子比大小,就是摇出点数看大小。三颗六面骰子,总共可摇出三到十八点。三到十点为小,十一至十八点为大,三颗骰子点数相同为豹子……”

何毅摇摇头,心中更是瞧不起,却仍不失风度详细解说道。

“没那么多规矩!”雷少轩听了几句,打断何毅。

“反正我也不懂。摇出点数比大小就好,点数多就赢。”雷少轩摇摇头道。

看着黄玉惊慌的样子,雷少轩颇有些不忍,狠了狠心道:“玉姐,要是不上场,可就只能把你压在这里了。”

“啊?”

众人听了绝倒。

感情雷少轩也没赌过,根本不会摇骰子,干脆让黄玉上场。

难道雷少轩并没有还债的意思?罗浩等人恶意想道,还是赶紧准备霸王赌吧!

黄玉心沉谷底,阵阵绝望。

雷少轩拿出金子,却没有还债的意思,坚持让自己赌骰,也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事已至此,现在唯一希望也只能是自己上场。

黄玉战战兢兢站到台前,拿起骰盅胡乱晃动几下,扣在桌上,急忙把手拿开,似乎骰盅能咬人。

“开……开……”罗浩等人声声喊道。

“一,一,二,四点小。”

“小什么小,四点就是四点,不比大小……哪来的小?”罗浩等人嚷嚷道。

“不懂规矩别乱报数……”

“……”

黄玉脸色霎时煞白。

三颗骰子最小点数是三点,摇出的概率极低,几乎不可能摇出,哪怕对方摇出四点也是庄家赢。

“败家婆娘,臭手扫把星……唔唔”余一凡嘴里骂道,却被余正一巴掌扇在嘴上,顿时唔唔说不出话来。

“该我了。”何毅满脸笑容道。

任何人上场,相信都能摇出比四大的点数。

何毅收起骰子,上下四左右四,潇洒挥舞着骰盅,猛然扣到桌上,然后轻轻拿起骰盖。

骰盘上赫然现出三颗红点。

“一、一、一,三点,这怎么可能?”

何毅霍然站起,目瞪口呆,罗浩等人猛然爆发出欢呼。

“三点,哈哈哈,发了……”

“太神了……赌运通天!”

“……”

从绝望到狂喜,黄玉双手握在胸口,浑身哆嗦,喜极而泣。

看着这个可怜可敬的女子,雷少轩摇摇头,敲着桌子。

何毅咬着牙,收起轻视的目光。他很肯定黄玉是第一次摇骰子,结果却是自己输。

自己摇骰狠下过苦功,想要什么点数都能随心所欲,难道有人搞鬼?自己并没有感觉任何异样,何况众目睽睽之下,谁敢捣乱?

唯一原因是失手,而且是多年来第一次失手,好在只要有赌便无输,何毅安慰自己。

果然,雷少轩抓过何毅面前金票,连同自己的金子推到桌子中央,继续赌局。

“玉姐骰子摇得真好,再来一把,四百辆金子。”

三颗骰子摇出四点也能叫摇得好?是走了狗屎运好不好。罗浩、曹傲然等一众死囚营兄弟心里暗谤。

几年不见,雷少轩还是那么无耻,就如当初死囚营,一点没变,死性未改。

黄玉闻言脸煞白,连连摆手。

“不、不……雷少爷,你自己来吧!”黄玉哀求道。

雷少轩摇摇头,黄玉泪眼欲滴,咬了咬嘴唇,只好再次抓起骰盅。

黄玉虽然提心吊胆,然而摇过第一次骰子,再没有了恐慌和羞怯,学着何毅上下左右慢慢摇了几圈骰盅,小心放到桌上,退到一旁。

众目睽睽下,显得笨拙可爱。

“一、一、三,五点。”

荷官大声报出点数。

众人轰然,几乎又是必输的点数。

要知道何毅乃是摇骰子的高手,任谁都知道,赌场里摇骰子的高手就算用一颗骰子也能摇出五、六点,何况三颗。

黄玉脸色霎时又是煞白,从狂喜到绝望,浑身颤抖,泪眼盈盈欲滴。

刚赢回来的金子转眼间又飞了,前途瞬间变得暗淡,命运将无比凄惨。

“玉姐,摇得挺好的,比第一次多摇了一点。”

看着黄玉几乎崩溃的表情,雷少轩不以为然道。

罗浩、曹傲然等人闻言几乎气炸,恨得直咬牙。

五点还叫好?能不能别那么无耻,生怕别人不知道是吗?

四百两金子对军士们无疑是巨款,他们不相信雷少轩还会有更多金子,刚才干嘛不见好就收?

五点!

何毅放下心来,自己闭着眼睛也能摇出更高点数。

随即想起刚才莫名其妙的失手,心里还是一紧,提起全部精神,两眼发直,双耳竖起,全神贯注地摇起骰子。

“一、一、一,三点。”

荷官拉长声音道。

静!……

现场一片沉寂。

任谁也不相信逍遥山庄的骰子高手,两把都摇出三点。

突然,樊元宝狠厉地抓住何毅脖子,提了起来,吼声震天。

“何三,你他娘的是怎么回事?现在是骰子比大小点数,不是赌大小。”

任谁也不相信何毅摇出三点,樊元宝只能认为,可能是何毅记错规矩,把把摇出豹子来。

何毅有苦说不出,只能顺着樊元宝的话,神不守舍道:“啊,嗯,三点真的都是豹子……”

他依然不明白,为什么摇出三点,明明刚才自己想摇出十八点。

雷少轩把所有金子又堆到桌子中间,面露喜色。

“姐姐果然赌运滔天,转眼赢八百两金子,咱们接着来。”

黄玉惊道:“不,不,雷少爷,这么多的钱,咱们先还债赎人吧。”

(收藏免费,为方便找书可收藏。月票须些许银两,觉得写得不错,可酌情。)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七章 修士

雷少轩环顾四周,见余一凡畏缩一旁,脸色欣喜,毫无愧色。

“赎人?急什么?”雷少轩看着黄玉,有点恨铁不成钢。

“你相公好赌,借钱赌输掉你。你再赌一把输了,赎不了人,等于你也把他输掉一次,很公平;要是赢了,这些钱足够你花一辈子,没必要赎一个赌徒,省得祸害你一辈子……”雷少轩循循善诱道。

众人闻言绝倒。

此次赌局赢钱到底是为赎人还是为拆散夫妻?

“不、不……雷少爷,相公只要不赌还是很好的。”黄玉连连摆手道。

却发现雷少轩只是戏谑地看着她,知道是玩笑,顿时哭笑不得,满脸通红。

余一凡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余正脸色铁青狠狠地瞪着他。

第三次摇骰子。

黄玉从容了许多,拿起骰盅上下左右摇动,扣在桌上,顺手揭开骰盖。

“二、二、四,八点。”

点数依然不高,黄玉却了松口气,没有多少恐慌,刚才点数那么低都能赢,让她莫名地有了信心。

回头看见余一凡、余正等脸色有些白,顿时醒悟,这点数多半要输。

何毅把把摇出豹子,绝对是摇骰高手,这点点数能赢吗?心又忐忑起来。

拿起骰盅,何毅却犹豫起来。

自己到底摇几点?十七、十八点难度有点大,十五、十六点容易失手,十三、十四点?万一出点差错,很容易输……

何毅突然失去信心,踌躇起来。

“是赌点数大小,不是赌大小,别搞错了。”

看着何毅有些犹豫,樊元宝不耐烦催促道。

何毅一咬牙,猛然摇动骰盅,迅速扣在桌上。

“一、一、一,豹子!不,三点。”荷官报点数。

怎么又是豹子,众人有些呆,要是没鬼才怪!所有人都注视着何毅。

何毅看着似笑非笑的雷少轩,结结巴巴道:“你、你……你出千!”

骰子是逍遥山庄所出,也是自己摇的,能怪别人出千?何毅垂头丧气跌坐在椅子上。

情形实在有些古怪,逍遥山庄众人交头接耳,阵阵躁动,望着樊元宝,似乎等待着什么。

军士们则欢呼雀跃,对颇有些紧张的气氛视而不见,毫不在意。

樊元宝脸上肌肉抽动,面色狰狞。

他也看出这并不是何毅想要的结果,却不知哪里出了问题。

难道是何毅故意的?何毅惊疑困惑的表情根本不像作假。

“取一千六百两金子来。”樊元宝咬牙切齿道。

众目睽睽,只要赌客要求继续赌,逍遥山庄绝不能退缩,否则名声就臭了。

第四把。

莫名奇妙地连赢三把,黄玉变得从容,不再担心输赢,心里隐约有个信念:无论如何都不会输!

黄玉摇骰已经像模像样,“啪”一声将骰盅扣在桌上。

“一、三、三,七……点。”荷官拉长声音道。

七点,还是低得不可思议。

黄玉貌美、纤弱、羞涩,让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不由生出呵护之心,对黄玉摇出再低点数,皆无苛求之念,也不觉得奇怪,更无人觉得会输,因为紧接着何毅会摇出更低点数。

这场骰局比的不是点数,也不是比谁赌运好,更像比谁更倒霉。

赢的从来没有摇出过好点数,庄家却更像被霉运缠上。

“一、二、三,六点,庄赔。”荷官颤着声音道。

桌上已经堆了一堆璀璨金子和金票,闪着夺目诱惑的光芒。

军士们轰然起来,喝彩有之,取笑有之,揶揄有之。

“逍遥山庄不行,娘们都赌不过,不如我来……”

“哇,一、二、三,大顺,是不是该赢啊?”

“滚!……”

“……”

一片喧嚣声中,雷少轩平静地看着樊元宝。

已经赢了很多钱,最好见好就收,然而此事一直透着蹊跷,不弄清楚缘由,早晚余正一家还会被人所害。

雷少轩绝不放过想害恩人的人。

在最绝望的时候,余正给了自己最需要的帮助,这一切弥足珍贵。雷少轩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运气来了,神仙也挡不住,三千二百两金子。”雷少轩看着何毅,嘴角微翘,淡淡道。

将所有金子金票推到桌子中间。

何毅手抖,有些不知所措,看向樊元宝。

樊元宝咬着牙上下思忖,难以绝断。他心里十分清楚,此刻换任何人上场也不会比何毅更好。

“取三千二百两金票来。”樊元宝心在滴血,一字一字道。

三千二百两金子无疑是一笔巨款,赌场最大利润其实是靠抽成,不是靠赌博赢钱。

除非赌客要求,赌场一般不参与赌局。

靠抽成累计赚回三千二百两金子,无疑极为不易。

不过樊元宝虽然心里愤怒、怀疑,却依然没有乱方寸。

一把骰局输赢三千二百两金子,为逍遥山庄有史以来最大一次,称豪赌不为过。

全场闻言一阵哗然耸动。

黄玉脸又是脸色煞白,之前是恐慌、羞怯,这次却是心里沉重。

三千二百两金子的输赢,就握在自己手中,这赌局估计是北魏有史以来女子赌局之最,也不知自己该感觉荣幸还是不幸。

黄玉颤抖着摇动骰子,猛然扣在桌上。

“开,开……开。”黄玉两眼直直盯着骰盅,喃喃自语,喘着粗气,胸口上下起伏,额头滴汗。

“一、二、四,七点。”

黄玉瞬时手脚冰凉,心里只剩一个声音——完了!

何毅脸色铁青,目光闪烁不定,双手微微颤抖。

看到如此紧张,显得十分不自然的何毅,樊元宝恨不得一脚将其踢下,换上自己。

他原想没准黄玉撞大运摇出高点数,那时还得需要何毅这种高手压制。

谁曾想黄玉把把倒霉,又是一个七点,如此低点数,即便换上路人甲也能赢,又何必用何毅?

樊元宝心怦怦直跳,替何毅担心及紧张起来。

黄玉把把霉运缠身,然而霉运似乎会传染,何毅连着出错。

何毅不会比黄玉更倒霉吧?樊元宝患得患失。

这可是三千二百辆黄金,不是三千二百两白菜,足够新建一座更豪华的逍遥山庄。

一座逍遥山庄的输赢就在一念间。

“一、一、一,豹子,不!三点,庄赔。”

“你跟豹子扛上了,是吧?”樊元宝暴跳如雷吼道,气急败坏。

堂堂逍遥山庄第一骰手,摇不出八点来?这里面一定有鬼!

樊元宝狠厉地看着雷少轩,手下众人也都紧张起来,随时看樊元宝的脸色行事。

雷少轩视若无睹,随意开玩笑道:“南军边关拼死,杀人军功不值几个鸟钱皮,逍遥山庄一把骰局就够咱们弟兄花一辈子,早知赌场这么有钱,不如抢几个赌场。”

罗浩等人忙不迭点头。

“抢赌场多容易,就这几个护卫?一箭穿一串。”

“不行,咱们可不是对手,只会杀人!赌场高手嘣个屁就熏死咱们了,你们不怕吗?”

“我当然死,你不怕被熏死?”

“怕?当然了……好怕啊,哈哈哈哈!”

“抢什么抢?你们都不是好东西,赌场这种害人地方,烧了才好。”黄玉闻言义愤填膺道,全然忘了自己刚赢走三千二百两金子。

樊元宝脸青一阵、白一阵,发作的念头被一盆凉水浇消得一干二净。

边军军士皆亡命之徒,雷少轩正找不到理由毁了逍遥山庄。逍遥山庄以势压人,图谋赖账,无疑正中雷少轩下怀。到时拆了逍遥山庄,闹出人命,官司打上天也不占道理,他将何以处?

“取六千四百两金票来,请岳先生来。”

……

“修士!”

雷少轩眼瞳骤缩,小小赌场,竟然有修士坐镇。

一个凡俗儒生打扮的中年人走进赌场,目光如电,气质潇洒飘逸。此人便是赌场镇守岳山。

看到嚣张跋扈、喧哗躁动不已的众军士,岳山眼里露出厌恶表情,随手一挥,衣袖忽然涌出一阵冷风,向军士们卷去,瞬间军士们如坠冰窟。

军士们四周温度骤降,杀气如刀,沁入身体,身体动弹不得。

众人不明所以,只觉得身处刀林,被束缚在刑台上,等待死亡的降临。

雷少轩勃然大怒,神念凝聚破妄眼中,岳山分明在用灵气震慑众人魂魄。

这是绝对禁忌。

不得显迹,不得对凡俗出手,这是修士宗门约定俗成的规矩。

此人毫无顾忌对军士们下手,无非见此地没有修士,而凡人是看不见灵气的。

“四象。”雷少轩即刻冷厉道。

曹傲然、耶律青石、罗浩、凌军闻言,“喝!”齐声怒吼,怒气迸发,身形外移,横刀于胸,摆出四象。

刀出鞘,怒火烧,瞬间煞气弥漫。

四人皆尸山血海中爬出,四象阵一出,顿时如临大敌,煞气、杀气腾腾。

“戒备。”

雷少轩厉声叱道。

军士皆前锋营出身,天天打仗,打的都是恶仗、硬仗,警觉、冷酷无情成为本能。

四象阵出,军士刀出鞘执于手,面色冷厉,森然戒备。

岳山终究有所顾忌,未出重手,仅以灵气弥散、附着神念震慑,想让军士昏迷了事,毕竟人数众多,下重手终会留下痕迹,惹来麻烦。

谁知这些人皆死士,坚毅、狠厉心如铁石,且浑身煞气,受到攻击,没有昏倒且能反击,顿时灵气如沉泥海。

怪不得修士虽强,却无法面对整队的军队,煞气正是灵气克星。

岳山顿时心头恶感翻涌,头昏欲吐。

毕竟他只是低阶修士,不过练气六层修为,勉强修出元神,眼看修行无望,才愿意驻留逍遥山庄坐镇。

刚才灵气震慑中,附有几缕神念,被煞气缠绕,顿觉恶心欲吐,头沉欲裂。

(火车上,今日一更!抱歉。)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七章 修士

雷少轩环顾四周,见余一凡畏缩一旁,脸色欣喜,毫无愧色。

“赎人?急什么?”雷少轩看着黄玉,有点恨铁不成钢。

“你相公好赌,借钱赌输掉你。你再赌一把输了,赎不了人,等于你也把他输掉一次,很公平;要是赢了,这些钱足够你花一辈子,没必要赎一个赌徒,省得祸害你一辈子……”雷少轩循循善诱道。

众人闻言绝倒。

此次赌局赢钱到底是为赎人还是为拆散夫妻?

“不、不……雷少爷,相公只要不赌还是很好的。”黄玉连连摆手道。

却发现雷少轩只是戏谑地看着她,知道是玩笑,顿时哭笑不得,满脸通红。

余一凡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余正脸色铁青狠狠地瞪着他。

第三次摇骰子。

黄玉从容了许多,拿起骰盅上下左右摇动,扣在桌上,顺手揭开骰盖。

“二、二、四,八点。”

点数依然不高,黄玉却了松口气,没有多少恐慌,刚才点数那么低都能赢,让她莫名地有了信心。

回头看见余一凡、余正等脸色有些白,顿时醒悟,这点数多半要输。

何毅把把摇出豹子,绝对是摇骰高手,这点点数能赢吗?心又忐忑起来。

拿起骰盅,何毅却犹豫起来。

自己到底摇几点?十七、十八点难度有点大,十五、十六点容易失手,十三、十四点?万一出点差错,很容易输……

何毅突然失去信心,踌躇起来。

“是赌点数大小,不是赌大小,别搞错了。”

看着何毅有些犹豫,樊元宝不耐烦催促道。

何毅一咬牙,猛然摇动骰盅,迅速扣在桌上。

“一、一、一,豹子!不,三点。”荷官报点数。

怎么又是豹子?

众人有些呆,要是没鬼才怪!所有人都注视着何毅。

何毅看着似笑非笑的雷少轩,结结巴巴道:“你、你……你出千!”

骰子是逍遥山庄所出,也是自己摇的,能怪别人出千?自己把把摇豹子更像是出千。

何毅垂头丧气,跌坐在椅子上。

情形实在有些古怪,逍遥山庄众人交头接耳,阵阵躁动,望着樊元宝,似乎等待着什么。

军士们则欢呼雀跃,对颇有些紧张的气氛视而不见,毫不在意。

樊元宝脸上肌肉抽动,面色狰狞。

他也看出这并不是何毅想要的结果,却不知哪里出了问题。

难道是何毅故意的?何毅惊疑困惑的表情根本不像作伪。

“取一千六百两金子来。”樊元宝咬牙切齿道。

众目睽睽,只要赌客要求继续赌,逍遥山庄绝不能退缩,否则名声就臭了。

第四把。

莫名奇妙地连赢三把,黄玉变得从容,不再担心输赢,心里隐约有个信念:无论如何都不会输!

黄玉摇骰已经像模像样,“啪”一声将骰盅扣在桌上。

“一、三、三,七……点。”荷官拉长声音道。

七点,还是低得不可思议。

黄玉貌美、纤弱、羞涩,让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不由生出呵护之心,对黄玉摇出再低点数,皆无苛求之念,也不觉得奇怪,更无人觉得会输,因为紧接着何毅会摇出更低点数。

这场骰局比的不是点数,也不是比谁赌运好,更像比谁更倒霉。

赢的从来没有摇出过好点数,庄家却更像被霉运缠上。

“一、二、三,六点,庄赔。”荷官颤着声音道。

桌上已经堆了一堆璀璨金子和金票,闪着夺目诱惑的光芒。

军士们轰然起来,喝彩有之,取笑有之,揶揄有之。

“逍遥山庄不行,娘们都赌不过,不如我来……”

“哇,一、二、三,大顺,是不是该赢啊?”

“滚!……”

“……”

一片喧嚣声中,雷少轩平静地看着樊元宝。

已经赢了很多钱,最好见好就收,然而此事一直透着蹊跷,不弄清楚缘由,早晚余正一家还会被人所害。

雷少轩绝不放过想害恩人的人。

在最绝望的时候,余正给了自己最需要的帮助,这一切弥足珍贵。雷少轩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运气来了,神仙也挡不住,三千二百两金子。”雷少轩看着何毅,嘴角微翘,淡淡道。

将所有金子金票推到桌子中间。

何毅手抖,有些不知所措,看向樊元宝。

樊元宝咬着牙上下思忖,难以绝断。他心里十分清楚,此刻换任何人上场也不会比何毅更好。

“取三千二百两金票来。”樊元宝心在滴血,一字一字道。

三千二百两金子无疑是一笔巨款,赌场最大利润其实是靠抽成,不是靠赌博赢钱。

除非赌客要求,赌场一般不参与赌局。

靠抽成累计赚回三千二百两金子,无疑极为不易。

不过樊元宝虽然心里愤怒、怀疑,却依然没有乱方寸。

一把骰局输赢三千二百两金子,为逍遥山庄有史以来最大一次,称豪赌不为过。

全场闻言一阵哗然耸动。

黄玉脸又是脸色煞白,之前是恐慌、羞怯,这次却是心里沉重。

三千二百两金子的输赢,就握在自己手中,这赌局估计是北魏有史以来女子赌局之最,也不知自己该感到荣幸还是不幸。

黄玉颤抖着摇动骰子,猛然扣在桌上。

“开,开……开。”黄玉两眼直直盯着骰盅,喃喃自语,喘着粗气,胸口上下起伏,额头滴汗。

“一、二、四,七点。”

黄玉瞬时手脚冰凉,心里只剩一个声音——完了!

何毅脸色铁青,目光闪烁不定,双手微微颤抖。

看到如此紧张,显得十分不自然的何毅,樊元宝恨不得一脚将其踢下,换上自己。

他原想没准黄玉撞大运摇出高点数,那时还得需要何毅这种高手压制。

谁曾想黄玉把把倒霉,又是一个七点,如此低点数,即便换上路人甲也能赢,又何必用何毅?

樊元宝心怦怦直跳,替何毅担心及紧张起来。

黄玉把把霉运缠身,然而霉运似乎会传染,何毅连着出错。

何毅不会比黄玉更倒霉吧?樊元宝患得患失。

这可是三千二百辆黄金,不是三千二百两白菜,足够新建一座更豪华的逍遥山庄。

一座逍遥山庄的输赢就在一念间。

“一、一、一,豹子,不!三点,庄赔。”

“你跟豹子扛上了,是吧?”樊元宝暴跳如雷吼道,气急败坏。

堂堂逍遥山庄第一骰手,摇不出八点来?这里面一定有鬼!

樊元宝狠厉地看着雷少轩,手下众人也都紧张起来,随时看樊元宝的脸色行事。

雷少轩视若无睹,随意开玩笑道:“南军边关拼死,杀人军功不值几个鸟钱皮,逍遥山庄一把骰局就够咱们弟兄花一辈子,早知赌场这么有钱,先前不如抢几个赌场。”

罗浩等人忙不迭点头。

“抢赌场多容易,就这几个护卫?一箭穿一串。”

“不行,咱们可不是对手,只会杀人!赌场高手嘣个屁就熏死咱们了,你们不怕吗?”

“我当然死,你不怕被熏死?”

“怕?当然了……好怕啊,哈哈哈哈!”

“抢什么抢?你们都不是好东西,赌场这种害人地方,烧了才好。”黄玉闻言义愤填膺道,全然忘了自己刚赢走三千二百两金子。

樊元宝脸青一阵、白一阵,发作的念头被一盆凉水浇消得一干二净。

边军军士皆亡命之徒,雷少轩正找不到理由毁了逍遥山庄。逍遥山庄以势压人,图谋赖账,无疑正中雷少轩下怀。到时拆了逍遥山庄,闹出人命,官司打上天也不占道理,他将何以处?

“取六千四百两金票来,请岳先生来。”

……

“修士!”

雷少轩眼瞳骤缩,小小赌场,竟然有修士坐镇。

一个凡俗儒生打扮的中年人走进赌场,目光如电,气质潇洒飘逸。此人便是赌场镇守岳山。

看到嚣张跋扈、喧哗躁动不已的众军士,岳山脸上露出厌恶表情,随手一挥,衣袖忽然涌出一阵冷风,向军士们卷去,瞬间军士们如坠冰窟。

军士们四周温度骤降,杀气如刀,沁入身体,身体动弹不得。

众人不明所以,只觉得身处刀林,被束缚在刑台上,等待死亡的降临。

雷少轩勃然大怒,神念凝聚破妄眼中,岳山分明在用灵气震慑众人魂魄。

这是绝对禁忌。

不得显迹,不得对凡俗出手,这是修士宗门约定俗成的规矩。

此人毫无顾忌对军士们下手,无非见此地没有修士,而凡人是看不见灵气的。

“四象。”雷少轩即刻冷厉道。

曹傲然、耶律青石、罗浩、凌军闻言,“喝!”齐声怒吼,怒气迸发,身形外移,横刀于胸,摆出四象。

刀出鞘,怒火烧,瞬间煞气弥漫。

四人皆尸山血海中爬出,四象阵一出,顿时如临大敌,煞气、杀气腾腾。

“戒备。”

雷少轩厉声叱道。

军士皆前锋营出身,天天打仗,打的都是恶仗、硬仗,警觉、冷酷无情成为本能。

四象阵出,军士刀出鞘执于手,面色冷厉,森然戒备。

岳山终究有所顾忌,未出重手,仅以灵气弥散、附着神念震慑,想让军士昏迷了事,毕竟人数众多,下重手终会留下痕迹,惹来麻烦。

谁知这些人皆死士,坚毅、狠厉心如铁石,且浑身煞气,受到攻击,没有昏倒且能反击,顿时灵气如沉泥海。

怪不得修士虽强,却无法面对整队的军队,煞气正是灵气克星。

岳山顿时心头恶感翻涌,头昏欲吐。

毕竟他只是低阶修士,不过练气六层修为,勉强修出元神,眼看修行无望,才愿意驻留逍遥山庄坐镇。

刚才灵气震慑中,附有几缕神念,被煞气缠绕,顿觉恶心欲吐,头沉欲裂。

(存稿多多,火车上无法修改,今日一更。收藏吧!随时爆发。)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八章 四颗骰子

几只蝼蚁咬疼大象!

岳山勃然大怒,面目狰狞,心里发狠,又一股灵气喷涌而出。

尽管军士们浑身颤栗,如临死亡,然而军令如山,雷少轩令出,刀山火海,不能动摇。

威压骤临,沉重如山,死亡气息翻涌。

凝聚成团的磅礴煞气,与阵阵灵气绞杀缠绕一起,仿佛杀戮修罗场,恐惧、彷徨、无助……

如身处九幽之地,明知是光天化日,却感觉漆黑晦暗;明知四周皆人群,却感觉鬼影幢幢;明知身在热闹繁华之所,却见尸山血海,万户萧萧……

灵煞剧烈碰撞,光明与黑暗交替,鬼蜮与阳间穿梭,都市繁华与杀戮场交融,幻念丛生。

岳山将神念附在灵气之中,不停侵入军士们意识,削弱他们的意志,军士们不知道有人攻击他们,根本无从抵挡。

昏昏沉沉,头疼欲裂,身形摇晃,军士们随时倒下。

见状,雷少轩怒目而视,霍然拔刀,横空挥去。

如闪电划过,将虚空撕裂。

嗡!嗡!嗡!……

阵阵清脆交鸣声四周荡开,如号角壮怀激烈,似召唤,似激励,似欢呼呐喊,欲斩妖除邪。

刀音透心而过,军士们顿时脑清神爽,清醒过来。

忽然,雷少轩瞥见黄玉身形摇摇欲坠,脸如纸金,已然不支。

黄玉乃是女子,心地善良,性格懦弱,无法忍受灵气与煞气激烈对撞形成的幻相,加之身体羸弱,承受不起煞气冲击。两者结合冲击,有可能让她变成白痴。

雷少轩醒悟,福灵心至,心念一动,双手结印,指向黄玉。

“一沙一世界,一叶两冥河。”

雷少轩缓缓念道。

左手五指灵动如幻如影,结出一个神秘手印,一道白光射向黄玉。

黄玉沐浴白光,顿时温暖起来,如洗却尘垢,心窍清净,满身轻松。

修佛顿悟。

无意中,雷少轩莫名其妙地结出佛印,护住黄玉。

佛曰缘。

多少人修佛不成,雷少轩从来不刻意修佛,只为静心凝神,每日诵念《无相金刚伏魔经》,却不知道诵念多了,修出佛力。

可叹!雷少轩莫名其妙地结出单手佛印却不自知。

佛印从不传授,全凭自悟,人人不同。修出佛力,自然就悟出佛印!

佛要普渡众生,救世救人,克杀克煞。

雷少轩已然修出佛力而不知,突然看见黄玉被煞气所伤,自然而然地激发佛力,本能地结出佛印。

相持片刻,见占不到便宜,岳山猛然收回灵力,顿时脸色铁青,身形踉跄,扶住椅子才没有摔倒。

这一切瞬间发生。凡人看不见灵力、煞气,只觉得事情莫名其妙地发生,莫名其妙地结束。

“你想看连开九把小的骰局?你想连赢九把?狂妄!”

岳山坐下,额头浸汗,微喘几口气,看着雷少轩冷笑道。

一介凡人,也不知靠出千还是诡计,连赢五把便不知天高地厚,岳山鄙夷想道。

雷少轩五灵均衡,世间绝无仅有,灵气内敛丝毫不外溢,岳山根本看不出雷少轩是修士。

“本不敢惊动先生,不过逍遥山庄倘若连输九把,便要输掉十万二千四百两黄金。因此小的不敢作主,这才惊动先生。”

十万二千四百两黄金,足够北川郡十年的赋税。

对修士来说,十万二千四百两黄金顶多算零花钱,对凡人,无疑是一笔巨款。

普通人如余正,身为衙役,一年俸禄不过十两银子。

第六把骰局。

岳山没有上场,只在一旁观战。

逍遥山庄由何毅摇骰,对手依然是黄玉。

黄玉站到台前,脸色憔悴,身形瘦弱,楚楚可怜。

几次摇骰,忽惊忽乍,从恐慌到从容,从绝望到狂喜,极端的起起伏伏,黄玉感觉疲惫不堪,几乎站立不稳。

她原本不过是个善良小女子,如同无数普通女子一样,渴望过着安稳平淡的日子,然而丈夫一次赌博就把自己输了出去。

命运就是如此不公,根本无力抗争,自己就如挂在网里的鱼,徒然地挣扎,无法摆脱濒死的命运。

自己根本不会摇骰子,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雷少轩让自己上场,但是她清楚地知道,雷少轩是唯一能让自己挣脱命运之网的人,因此无论雷少轩让自己作什么,黄玉都咬牙坚持。

现在隐隐明白,雷少轩是要自己坚强起来,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濒临绝境,女子往往能迸发出无比坚韧的毅力。

骰盅在黄玉手里摇动,“啪”扣到桌子上。

“一、一、一,三点。”

黄玉脑子嗡响,一片空白。

余正脸色铁青,余一凡手发抖,喃喃道:“你这个败家的婆娘……”

曹傲然、罗浩等军士们沉默下来,逍遥山庄的人轰然耸动,低声欢呼起来。

三点!

哪怕何毅也摇出三点,赌场规矩,相同点数也是庄家赢。

樊元宝长舒了口气,用佩服的目光投向岳山。

不用摇也赢了,何毅满脸轻松;岳山摇着扇子,一脸的得意洋洋。

“最小点数是三点,就算我们摇出最小点数,也是庄家赢。”

何毅张开双臂,将桌上所有金子金票都拢到面前,道:“你们输了!”

雷少轩见状,冷笑道:“哼!想抢钱吗?”

雷少轩一刀横在何毅脖子上。

“你们不摇骰子,便是零点,零点还想赢三点?”

早在死囚营里,对雷少轩的无耻和狡诈,罗浩等人就已经见怪不怪,此刻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果然还是小六厉害,三点都能赢。

随即醒悟,这哪里是赢?而是准备霸王赌的前兆,赌输改抢劫了。

于是,罗浩等人一顿喧哗怪叫。

“抢钱,咱们死囚营怕过谁?”

“哈,敢抢南军的钱,这不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吗?”

“……”

军士们轰然而动,显然开始耍赖。

黄玉直捂脸,太无耻了,还能这么干?心里却隐隐有些期盼,似乎零点真的不能赢三点。

逍遥山庄众人见状,随即执棍拿刀,蠢蠢欲动,瞬时对峙起来。

军士们冷笑不已,对护卫视若不见,樊元宝冷汗直冒,一脚将何毅踹倒在地。

“赌局没有结束,谁让你收钱了?滚蛋,我来!”

必赢的局面,谁摇骰子结果都一样,然而何毅一伸手,转眼便被雷少轩抓住口实,却有可能搅乱翻盘。

自打进了赌场,这些亡命徒恨不得无事搅三分,给他们口实会有好结果吗?

雷少轩摆摆手,军士们安静下来。

罗浩不甘心低低嘟囔道:“必输局,直接掀桌子正好。小六到底搞什么名堂?还有什么办法不成?神仙也办不到。”

“你确定要换人上场?”雷少轩看着樊元宝,淡淡道。

樊元宝大马金刀坐下道:“这局我来摇骰子。”

胡乱将骰子放进骰盅,左右四上下四摇动,猛然将骰盅扣在桌上,动作潇洒干净。

身为逍遥山庄掌柜,自然对各种赌术不陌生。

“金山银山不如手里五指山,开!”

樊元宝喝道。

雷少轩见状,嘴角微翘,罗浩见状,心里莫名安定下来。

世间凡事运行依靠的是规则,所谓大道,指的是规则。

没有规则,一切皆空,一切皆输,一切皆乱。

多年前,雷少轩就懂得这个道理。

死囚营里,雷少轩有奸诈、狡猾、无耻的名声,然而,却从没有人说他仗势欺人,横行霸道,蛮不讲理。

道理很简单,雷少轩按规矩办事。当然,如果有人敢不按规矩,雷少轩就更没有规矩。

一句话,雷少轩用实力来遵守规矩,而不是靠实力破坏规矩。

这场赌局,便是用规矩行事,否则军士们早就抢开了。

靠规矩结果会如何?雷少轩满含期待。

骰盅解开,樊元宝脸色骤然煞白。

骰盘上赫然露出四颗骰子,每一个都是一点。

“一、一、一……一,四点,不,三点,庄……赢。”

荷官不知所措,结结巴巴道。

众人轰然哗开。

“到底三点还是四点?四颗骰子三点?瞎眼了?”

“哈,这边摇三颗骰子,你们摇四颗,果然赢得精彩……”

“……”

喝骂声、嘲讽声、狂笑声乱成一团。

樊元宝忽然指着雷少轩,吼道:“你们作弊出老千!我明明在骰盅里放三颗骰子,怎么会多出第四颗来。”

雷少轩悠然道:“第四颗骰子能增加点数,能摇出更高点数,自然赢面更大,你是说我们好心作弊帮你们赢了?”

樊元宝颓然坐下。

任何人出千作弊,是为了自己赢,哪有帮对方赢的道理?可是自己需要这第四颗骰子吗?

“就算摇出三点我们也是必赢,”樊元宝恨恨道,“我们不可能出千,一定是你们……”

此事极其怪异!

然而,赌局摇三个骰子,自己骰盅里却开出四个,无论如何都说不清楚。

此事交代不清楚,雷少轩怎肯善罢甘休?

这些军士哪个是善茬?开赌场的公然出老千作弊,名声传出去,以后还有谁敢来?

普通人也就罢了,自己身后那么多护卫,完全可以武力解决,可是在场的都是边军兵痞,根本不怕逍遥山庄的人。

樊元宝向岳山投出求助的目光。

(今日一更!)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九章 黄玉买仆

岳山愣愣地看着骰盅,摇着扇思忖。

此事透着古怪,未搞清楚前,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更不敢轻易决断。

修士本不该参与凡人俗事,更遑论为赌场作弊骗人钱财,犯忌且丢人。

何况身为修士,竟然弄不懂骰局中发生什么,不由心中发冷,隐隐升腾起惊惧退缩之意。

看着岳山,雷少轩不动声色,心里冷笑。

黄玉扣好骰盅后,破妄眼看去,雷少轩看见一股细细白线透入骰盅,将三颗骰子一一变为一点。

这是岳山神念之力。

岳山仅有练气六层修为,便能神念外放,殊为不易,却用来为赌场牟利坑害凡人,雷少轩心里不由怒火中烧。

用神念与之交锋,会暴露自己修士身份,因此雷少轩对岳山翻动骰子不予理会。

岳山以为黄玉摇出三点,庄家无论如何都能赢,没有必要用神念帮助樊元宝摇骰子,给了雷少轩机会。

雷少轩想也不想,用神念将一颗骰子裹着放入樊元宝骰盅。

“余大人,赌场公然出千作弊,按律该如何处置?”雷少轩看着樊元宝冷冷道。

余正一愣,道:“北魏律法并无对赌场作弊处置之条目,以往作弊赢钱的案子中,多按诈骗钱财论处,如果数额巨大,设计骗局及参与之人等皆抄家,流放千里。”

“逍遥山庄背后有通判都司,甚至都尉,不如……”余正压低声音,有些担忧道。

雷少轩不以为然摆摆手,冷笑道:“诈骗南军军资,自有边军处置,轮不上地方官府插手。”

樊元宝闻言眼眸剧缩,转眼间赌场变成了诈骗军资?逍遥山庄被扣这种罪行帽子,冤屈几乎能六月飞霜。

雷少轩眉毛上挑,杀气腾腾道:“咱们将一干人等押回边军,倘若真有什么通判都司、都尉参与其中,自有大帅找他们交涉。边军艰苦,抄个什么通判都司、都尉的家,足够边军舒服一阵子的了。南军拘捕犯人,阻挠者等,格杀勿论。”

啊?军士们闻言一阵雀跃,似乎巴不得通判都司、都尉对他们出手,让大帅出面。

岳山闻言摇头苦笑,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涉及边军,此事已经闹大,身为修士帮赌场看场子已然过分,再敢对凡人出手,一定逃不了。

何况能在自己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将一颗骰子送入骰盅,一定有高人。

看到岳山摇摇头,樊元宝心凉下来。

数额巨大,雷少轩当众说明是南军军资,谁敢吞没?哪怕雷少轩一两金子都不拿走,只需回南军报信,逍遥山庄敢不乖乖将金子送去?

至于逍遥山庄背后的势力,碰到无法压下之事,只会退缩,不敢出面。

边军臭名昭著,缺衣少粮、军资不足时,据说曾假扮马匪抢劫。

如今南军赌赢了,谁敢吞没?

樊元宝断定,如若动起手来,雷少轩必格杀勿论,而什么南军大帅一定会借机敲诈勒索,届时就不是什么金子银子,而是人头滚滚。

南军敢到地方官府拿人,地方官府敢去边军拿人?再者,赌场护卫敢杀人?

“雷少爷,庄三点没错,黄姑娘刚才是四点,庄赔。”樊元宝无奈,低三下四道。

这却不是雷少轩想要的答案。

“自然是庄赔,庄赔就能了事吗?”雷少轩冷笑道。

雷少轩声音高起来,冷厉道:“让余大人不顾病体初愈,被迫来此领人,让黄姐几乎无家可归,你们就是这样交代的吗?”

雷少轩一字一字道:“此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不相信你们不认识余大人。”

赌场为三教九流一支,对官府之人都给面子,对余正一家赶尽杀绝,绝对不正常。

樊元宝闻言,脸上一苦,无奈道:“出手的是逍遥山庄三股东北川姚府……”

“北川富商姚府?”余正闻言,大吃一惊。

“我与他无冤无仇,素无往来,他怎么会对我出手?”

“是姚府三公子姚庆……”

姚庆是北川富豪姚府三公子,母亲只是一名小妾,却深得主家宠爱。

其母只有姚庆一子,极为溺爱,疏于管教,以至自小养成嚣张跋扈的性格,一贯骄奢淫(逸),游手好闲,乃是北川有名的纨绔子弟。

有一天姚庆经过余正家门,邂逅黄玉,看见黄玉身具小家碧玉气质,婀娜多姿身材,如玉凝脂肤色,惊为天人。

如果是普通百姓,姚庆用强也就罢了,然而,余正虽然权力不大,却也是衙门中人,恃强凌弱会惹出麻烦。

打听到余正儿子嗜赌,于是姚庆设局让余一凡入套,压上黄玉和房子。

知道原委,余一凡浑身发抖,小小赌局,竟有如此惊天陷阱;余正脸色铁青,如果不是雷少轩,自己将家破人亡。

军士们一阵哗然,怒不可遏。

余正乃是雷少轩恩人,黄玉温柔、孝顺,深得军士们敬佩。

军士们沙场拼杀,虽是为国戍边,然而时刻所盼都是家里妻儿平安,最不能容忍欺凌妇孺的人。

“打死这娘养的。”

“天打雷劈的东西,今天老子要将他大卸八块。”

“……”

群情激愤。

这一切都是姚庆惹来的祸根,自然要姚庆来背。姚庆不过是小妾所出,估计姚老爷也不会为这个败家子出头。

姚庆的命运便注定了。

军士们如狼似虎向后堂冲去,不多时后堂传来凄厉的惨叫、求饶、哭声,雷少轩不加理会,阴沉着脸。

光天化日之下,便凭空设下如此歹毒的害人陷阱,浊世沉沉,世道竟是如此黑暗。

樊元宝看着雷少轩,陪笑道:“此事该如何处置,任凭雷少爷发落。”

“害人终害己,既然想贪女人,就用他女人来赔……”曹傲然咬牙切齿道。

“不、不……”黄玉闻言惊叫道,“罪、罪不及妻儿,不要伤她们!”

知道原委,黄玉几乎惊倒,忍不住眼泪直流,哭道:“女人命苦,不要伤了她们。”

众人闻言,唏嘘不已,心里更是悲愤。

“打断狗腿,逐出北川。”雷少轩狠厉道。

雷少轩从不是心软之人,随即心里暗叹,黄玉虽心地善良,却柔弱可欺,不由替她担心。

望着楚楚动人的黄玉,心里更是怜惜。

“此人欠逍遥山庄五百两银子,既然余大人和黄姐没有五百两银子赎回,那么我出五百两银子买下此人。”雷少轩指着余一凡,目无表情道。

众人闻言愣住,此行不是来赎人吗?怎么变买卖了?

余正脸色微变,黄玉急道:“雷少爷……”

雷少轩打断黄玉的话,脸色阴面沉似水。

“黄姐,此人年轻力壮,转卖为苦力应该值不少钱。咱们素昧平生,我怎可平白无故送你如此多银两?”

闻言,余一凡脸色煞白。

“这、这……”黄玉喃喃自语,脑子一片空白。

转眼雷少轩翻脸不认人,黄玉顿时不知所措。

“我开赌局赢钱,你摇骰可以分红不少金子,足够花一辈子,何必理会这个废物?”

“不……不,雷少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黄玉抹着眼泪道,“女儿家哪能选择?”

“你可以选择从我手里买啊。”雷少轩有些恨铁不成钢,道:“卖给谁都是卖,你出价高,我自然可以卖给你。”

“丈夫怎可买卖?夫为妻纲,嫁入夫家,当顺从丈夫……”黄玉念着《夫纲》言语。

“买回的人便是你奴仆,为私人财物。任打任骂,可以转卖,天王老子也管不着,不从者可送官断处。买下仆役,你便是天,便是地……”雷少轩打断黄玉道。

黄玉闻言瞪大眼睛,这样也行?

忽然醒悟,抢道:“只要让他为我奴仆,我买!多少线都买,立字为据!”

众人绝倒,余一凡瘫倒在地,余正啼笑皆非。

据说,此后余一凡染上病症,走路踉跄,两眼无神,整日打哈欠流口水,面瘦肌黄,站立不稳,有人说是房事过度之症,也有人说是干苦力用力过度所至。

……

梅园,雷少轩曾经的家,如今却已荒废。

外看仍是高墙朱门大户,里面却是拆墙毁瓦,处处断壁残垣的凄凉景象,偶有破屋,也是朽窗烂牖,蛛网高垂,破败不堪。

高墙深院如荒野般寂寞荒凉。

雷少轩愣愣地站在曾经的大院内,思绪万千。

书房,没有了灯烛书影……

小院,没有了欢歌笑语……

厅堂,没有了宾朋迎送……

一切繁芜生命都悄然无息地湮灭在旧日的回忆里,只剩后院花园小塘依旧。

夜深人静,雷少轩心中酸楚,沿着塘岸漫步。

一泓水,皎洁月,翠竹依依,蛙声一片……水塘四周十分幽静。

小径幽幽,长满荒草,行走不便,雷少轩索性坐在水边一块巨石上,那是曾经的小码头。

“哥哥,你来抓我呀!”妹妹清脆稚嫩童声清晰而又遥远。

“哥哥,你抓不着我!”

“嘻嘻,你耍赖。”

“哥哥、哥哥、举我高高……举高高……”

“……”

声音依旧,人影杳渺。

雷少轩泪流满面,闭上眼睛。

微风拂过,水面微微泛起涟漪,蛙声愈发清亮,月亮越发皎洁。

依然是儿时的风,儿时的湖,儿时的蛙,儿时的月……

这是我的家,一切都是我的。

让我感受我的家,我的风,我的湖,我的蛙,我的月……我的一切。

水塘寂静无声,水面微微泛起阵阵清凉之气。

不!是灵气弥漫,向着雷少轩聚拢而来,似依恋,似欢呼,似召唤。

似乎风有情,树有情,湖有情,月有情,灵气有情。

雷少轩猛然醒悟。

谁说修行须无情?灵气何为灵?灵气有灵,自然有情,有情自然可召。

雷少轩彻底放松自己。

灵气都是孩子,丹田是家,雷少轩轻声呢喃道。

世人皆谓灵气无情,谬误!

无情怎可称灵呢?然而,灵气有情,却不是人人能领悟和感知的。

浊世红尘 第一百四十九章 黄玉买仆

岳山愣愣地看着骰盅,摇着扇思忖。

此事透着古怪,未搞清楚前,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更不敢轻易决断。

修士本不该参与凡人俗事,更遑论为赌场作弊骗人钱财,犯忌且丢人。

何况身为修士,竟然弄不懂骰局中发生什么,不由心中发冷,隐隐升腾起惊惧退缩之意。

看着岳山,雷少轩不动声色,心里冷笑。

黄玉扣好骰盅后,破妄眼看去,雷少轩看见一股细细白线透入骰盅,将三颗骰子一一变为一点。

这是岳山神念之力。

岳山仅有练气六层修为,便能神念外放,殊为不易,却用来为赌场牟利坑害凡人,雷少轩心里不由怒火中烧。

用神念与之交锋,会暴露自己修士身份,因此雷少轩对岳山翻动骰子不予理会。

岳山以为黄玉摇出三点,庄家无论如何都能赢,没有必要用神念帮助樊元宝摇骰子,给了雷少轩机会。

雷少轩想也不想,用神念将一颗骰子裹着放入樊元宝骰盅。

“余大人,赌场公然出千作弊,按律该如何处置?”雷少轩看着樊元宝冷冷道。

余正一愣,道:“北魏律法并无对赌场作弊处置之条目,以往作弊赢钱的案子中,多按诈骗钱财论处,如果数额巨大,设计骗局及参与之人等皆抄家,流放千里。”

“逍遥山庄背后有通判都司,甚至都尉,不如……”余正压低声音,有些担忧道。

雷少轩不以为然摆摆手,冷笑道:“诈骗南军军资,自有边军处置,轮不上地方官府插手。”

樊元宝闻言眼眸剧缩,转眼间赌场变成了诈骗军资?逍遥山庄被扣这种罪行帽子,冤屈几乎能六月飞霜。

雷少轩眉毛上挑,杀气腾腾道:“咱们将一干人等押回边军,倘若真有什么通判都司、都尉参与其中,自有大帅找他们交涉。边军艰苦,抄个什么通判都司、都尉的家,足够边军舒服一阵子的了。南军拘捕犯人,阻挠者等,格杀勿论。”

啊?军士们闻言一阵雀跃,似乎巴不得通判都司、都尉对他们出手,让大帅出面。

岳山闻言摇头苦笑,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涉及边军,此事已经闹大,身为修士帮赌场看场子已然过分,再敢对凡人出手,一定逃不了。

何况能在自己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将一颗骰子送入骰盅,一定有高人。

看到岳山摇摇头,樊元宝心凉下来。

数额巨大,雷少轩当众说明是南军军资,谁敢吞没?哪怕雷少轩一两金子都不拿走,只需回南军报信,逍遥山庄敢不乖乖将金子送去?

至于逍遥山庄背后的势力,碰到无法压下之事,只会退缩,不敢出面。

边军臭名昭著,缺衣少粮、军资不足时,据说曾假扮马匪抢劫。

如今南军赌赢了,谁敢吞没?

樊元宝断定,如若动起手来,雷少轩必格杀勿论,而什么南军大帅一定会借机敲诈勒索,届时就不是什么金子银子,而是人头滚滚。

南军敢到地方官府拿人,地方官府敢去边军拿人?再者,赌场护卫敢杀人?

“雷少爷,庄三点没错,黄姑娘刚才是四点,庄赔。”樊元宝无奈,低三下四道。

这却不是雷少轩想要的答案。

“自然是庄赔,庄赔就能了事吗?”雷少轩冷笑道。

雷少轩声音高起来,冷厉道:“让余大人不顾病体初愈,被迫来此领人,让黄姐几乎无家可归,你们就是这样交代的吗?”

雷少轩一字一字道:“此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不相信你们不认识余大人。”

赌场为三教九流一支,对官府之人都给面子,对余正一家赶尽杀绝,绝对不正常。

樊元宝闻言,脸上一苦,无奈道:“出手的是逍遥山庄三股东北川姚府……”

“北川富商姚府?”余正闻言,大吃一惊。

“我与他无冤无仇,素无往来,他怎么会对我出手?”

“是姚府三公子姚庆……”

姚庆是北川富豪姚府三公子,母亲只是一名小妾,却深得主家宠爱。

其母只有姚庆一子,极为溺爱,疏于管教,以至自小养成嚣张跋扈的性格,一贯骄奢淫(逸),游手好闲,乃是北川有名的纨绔子弟。

有一天姚庆经过余正家门,邂逅黄玉,看见黄玉身具小家碧玉气质,婀娜多姿身材,如玉凝脂肤色,惊为天人。

如果是普通百姓,姚庆用强也就罢了,然而,余正虽然权力不大,却也是衙门中人,恃强凌弱会惹出麻烦。

打听到余正儿子嗜赌,于是姚庆设局让余一凡入套,压上黄玉和房子。

知道原委,余一凡浑身发抖,小小赌局,竟有如此惊天陷阱;余正脸色铁青,如果不是雷少轩,自己将家破人亡。

军士们一阵哗然,怒不可遏。

余正乃是雷少轩恩人,黄玉温柔、孝顺,深得军士们敬佩。

军士们沙场拼杀,虽是为国戍边,然而时刻所盼都是家里妻儿平安,最不能容忍欺凌妇孺的人。

“打死这娘养的。”

“天打雷劈的东西,今天老子要将他大卸八块。”

“……”

群情激愤。

这一切都是姚庆惹来的祸根,自然要姚庆来背。姚庆不过是小妾所出,估计姚老爷也不会为这个败家子出头。

姚庆的命运便注定了。

军士们如狼似虎向后堂冲去,不多时后堂传来凄厉的惨叫、求饶、哭声,雷少轩不加理会,阴沉着脸。

光天化日之下,便凭空设下如此歹毒的害人陷阱,浊世沉沉,世道竟是如此黑暗。

樊元宝看着雷少轩,陪笑道:“此事该如何处置,任凭雷少爷发落。”

“害人终害己,既然想贪女人,就用他女人来赔……”曹傲然咬牙切齿道。

“不、不……”黄玉闻言惊叫道,“罪、罪不及妻儿,不要伤她们!”

知道原委,黄玉几乎惊倒,忍不住眼泪直流,哭道:“女人命苦,不要伤了她们。”

众人闻言,唏嘘不已,心里更是悲愤。

“打断狗腿,逐出北川。”雷少轩狠厉道。

雷少轩从不是心软之人,随即心里暗叹,黄玉虽心地善良,却柔弱可欺,不由替她担心。

望着楚楚动人的黄玉,心里更是怜惜。

“此人欠逍遥山庄五百两银子,既然余大人和黄姐没有五百两银子赎回,那么我出五百两银子买下此人。”雷少轩指着余一凡,目无表情道。

众人闻言愣住,此行不是来赎人吗?怎么变买卖了?

余正脸色微变,黄玉急道:“雷少爷……”

雷少轩打断黄玉的话,面沉似水。

“黄姐,此人年轻力壮,转卖为苦力应该值不少钱。咱们素昧平生,我怎可平白无故送你如此多银两?”

闻言,余一凡脸色煞白。

“这、这……”黄玉喃喃自语,脑子一片空白。

转眼雷少轩翻脸不认人,黄玉顿时不知所措。

“我开赌局赢钱,你摇骰可以分红不少金子,足够花一辈子,何必理会这个废物?”

“不……不,雷少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黄玉抹着眼泪道,“女儿家哪能选择?”

“你可以选择从我手里买啊。”雷少轩有些恨铁不成钢,道:“卖给谁都是卖,你出价高,我自然可以卖给你。”

“丈夫怎可买卖?夫为妻纲,嫁入夫家,当顺从丈夫……”黄玉念着《夫纲》言语。

“买回的人便是你奴仆,为私人财物。任打任骂,可以转卖,天王老子也管不着,不从者可送官断处。买下仆役,你便是天,便是地……”雷少轩打断黄玉道。

黄玉闻言瞪大眼睛,这样也行?

忽然醒悟,抢道:“只要让他为我奴仆,我买!多少线都买,立字为据!”

众人绝倒,余一凡瘫倒在地,余正啼笑皆非。

据说,此后余一凡染上病症,走路踉跄,两眼无神,整日打哈欠流口水,面瘦肌黄,站立不稳,有人说是房事过度之症,也有人说是干苦力用力过度所至。

……

梅园,雷少轩曾经的家,如今却已荒废。

外看仍是高墙朱门大户,里面却是拆墙毁瓦,处处断壁残垣的凄凉景象,偶有破屋,也是朽窗烂牖,蛛网高垂,破败不堪。

高墙深院如荒野般寂寞荒凉。

雷少轩愣愣地站在曾经的大院内,思绪万千。

书房,没有了灯烛书影……

小院,没有了欢歌笑语……

厅堂,没有了宾朋迎送……

一切繁芜生命都悄然无息地湮灭在旧日的回忆里,只剩后院花园小塘依旧。

夜深人静,雷少轩心中酸楚,沿着塘岸漫步。

一泓水,皎洁月,翠竹依依,蛙声一片……水塘四周十分幽静。

小径幽幽,长满荒草,行走不便,雷少轩索性坐在水边一块巨石上,那是曾经的小码头。

“哥哥,你来抓我呀!”妹妹清脆稚嫩童声清晰而又遥远。

“哥哥,你抓不着我!”

“嘻嘻,你耍赖。”

“哥哥、哥哥、举我高高……举高高……”

“……”

声音依旧,人影杳渺。

雷少轩泪流满面,闭上眼睛。

微风拂过,水面微微泛起涟漪,蛙声愈发清亮,月亮越发皎洁。

依然是儿时的风,儿时的湖,儿时的蛙,儿时的月……

这是我的家,一切都是我的。

让我感受我的家,我的风,我的湖,我的蛙,我的月……我的一切。

水塘寂静无声,水面微微泛起阵阵清凉之气。

不!是灵气弥漫,向着雷少轩聚拢而来,似依恋,似欢呼,似召唤。

似乎风有情,树有情,湖有情,月有情,灵气有情。

雷少轩猛然醒悟。

谁说修行须无情?灵气何为灵?灵气有灵,自然有情,有情自然可召。

雷少轩彻底放松自己。

灵气都是孩子,丹田是家,雷少轩轻声呢喃道。

世人皆谓灵气无情,谬误!

无情怎可称灵呢?然而,灵气有情,却不是人人能领悟和感知的。

浊世红尘 第一百五十章 平江寻故

五灵为雷少轩补充生机,五灵重铸,五灵生机平衡。

五灵本是灵气之根,五灵聚体,雷少轩天然能吸引灵气。

天地空灵,灵气似召唤,欢呼着从四面聚集而来。

此时灵气虽不如天灵峰灵泉浓厚,却无比纯净,似薄雾弥漫,朦胧延绵不断。

雷少轩丹田漩涡越转越快。

喀!

一声轻响,如天籁之音。

浑身一震,灵魂深处有一种鸡蛋破壳的感觉,雷少轩突破,达到练气三层修为。

练气三层是一个坎。

引灵入体,表示入门,练气三层标志真正踏入修行大门。

练气三层,灵力能外放,可攻击,也可防守。比如灵力外放,便可聚灵力成盾护体。

使用灵力直接防守及攻击,才能称为修士,也是修士主要的对敌手段。

练气三层以下修为,灵力不能外放,只能将灵力注入法宝使用,与凡人内力并无区别,也就无法区分修士与凡人。

……

龙江西去,在潭妙山脚下拐了一个弯,留下一处平滩,名叫平江村。

平江村风景极美。

远远望去,龙江宽阔如海,远水翻银,浪拍长空,沙汀隐隐,别浦悠悠,渔舟如叶。

平江村前临驿路,背靠山岭,进村小路两边翠柳稀疏,茵槐茂密,田野绿油油,白鹭翻飞。

好一幅田园风景图画。

一路走来,小村显得十分安详静谧。

临近村口的一块荒芜草地,却搭着一处丑陋窝棚。

几根木头竖起,铺着薄薄稻草层,粗糙简陋,也许一阵风便能将其吹跑。

如此窝棚根本无法避风挡雨,只能简单地遮挡阳光。

这就是胡友德的家?

雷少轩心里忽然惴惴不安,又感到无比酸楚和疑惑,对一个脸色蜡黄农夫道:“老朱,你确定这便是胡友德的家?”

“确定!据说胡友德在公孙府为仆,护送其外甥往苦海,一去不回,如今只剩婆娘和一对儿女在家。”老朱点头道。

雷少轩此行是送胡友德骨灰回乡安葬。

余正查出胡友德籍贯后,雷少轩立刻前来,一路打听平江村,恰巧碰到姓朱的农夫,便请他带路,径直寻来。

雷少轩眉头皱起,好奇问道:“这哪里是家?如此简陋,不过一处窝棚。”

老朱目光闪烁,面露惊慌之色,结巴道:“雷……雷……少爷,我已经将你们带到,不如自己问她们?”

老朱不愿多言,态度坚决,雷少轩颇感无奈,给了一两银子,老朱欢天喜地离去。

听到声响,一个麻衣草鞋枯瘦中年妇女,忽然走出窝棚里,满脸怒容,颤声道:“你们已经霸占我家,打伤我儿,还要如何?”

众人闻言愕然,一阵躁动。

妇人身后,又跟出一个瘦小女孩,梳着整齐辫子,面露惊慌之色,紧紧抓住妇人衣襟。

一个灰衣精瘦青年站在女孩身后,愤怒的脸上满是伤痕,拄着一根木杖。

雷少轩强压心中激动和酸楚,走上前去。

“阿婶,我是公孙府雷少轩,我来自苦海死囚营……”

“你是雷少爷……天啊!”妇人闻言脸色大变,惊呼道。

疾走几步,身形猝然停住,目光急速扫过一行人群,没有熟悉的人出现,顿时明白了什么。

痛苦的目光停在雷少轩身上,眼泪喷涌而出,颤声道:“这么说,我家胡友德……已经……”

这是胡友德的家,这是秋娘无疑。

雷少轩难忍悲痛,泪流满面,微微点头。

秋娘身体一晃,踉跄两步,再也支撑不住身体,颤巍巍缓缓倒下。

雷少轩身形急闪,抱住昏迷的秋娘,进入窝棚,放到草榻上。

神念中,秋娘身体极为虚弱,心肺无力,气血不足,脉搏乏力却有规律,显然身体疲惫不堪,不过倒无生命危险。

窝棚内只有两张木头和稻草搭成的草榻,几床叠得整齐的被子和寥寥数件衣物,锅碗瓢盆摆在角落,一张草榻上散落着几本书册,再无他物。

走出窝棚,雷少轩脸沉似水,看向女孩和年轻人。

“你是胡一平胡兄和胡静?这是怎么回事?”雷少轩缓缓道。

“雷少爷,帮帮我们。”胡静看着雷少轩,抽抽嗒嗒哭着,愤怒道:“他们强占我们家,把我们赶出来,还烧了家里所有东西。”

原来,平江村里正何强儿子迎娶吉县县尉张霆之女张夕。

张夕喜爱庭院池塘,恰巧胡友德家与何强宅院仅一墙之隔,门前有一处小池塘,何强为讨好张夕,提出购买胡友德宅院。

丈夫不在,祖宅如何能卖?何况何强出价之低令人发指。

秋娘坚决不同意,于是何强找出村里几个老人作证,说当初何强宅院范围包含胡友德家宅地,还据此更改地契。

为赶抢时间施工,何强派人烧毁胡友德宅院,强行驱逐秋娘一家,胡一平与之争执被打伤。

“村民宅院失火,没有报官吗?难道没人管?”余正闻言愤怒道。

“官府派人勘察,却是里正陪同,他们说是灶台余烬复燃,以至夜间失火,非故意纵火!”

胡一平怒容满面,一字一字道。

军士们再也忍不住了。

强占民宅,纵火焚屋,如此骇人之事,如何不让人愤怒?

“欺良压善,胡作非为,这哪里是里正?”

“专横跋扈,就没有王法吗?”

“天高皇帝远,哪来王法?”

“走,太可恶了,干他娘的去!……”

“……”

雷少轩压抑心中怒火,紧紧牵着胡静的手,领着队伍往村里走去。

“雷少爷,”余正紧走几步,跟上雷少轩,颇为担心道,“此时须从长计议!”

“嗯!为何?”雷少轩思忖着,漫不经心道。

“据我所知,何强长子何东乃是本县团练使,手下有数百县兵,今日乃是其弟大喜之日,必然领人到场贺喜,维持秩序,咱们区区十数人,不是他们对手。”

“那又如何?眼睁睁看着祖宅被霸占,袖手旁观?”罗浩恨恨道。

身为小混混,罗浩自认为自己欺男霸女,已然是恶徒,然而与何强一比,简直是善人之首。

“何强取得宅院的手段令人不齿,手续却无懈可击。强行闹事冲突,如有死伤,衙门之内,咱们并不占理,不如忍一时,找人证物证……”

余正身为衙役,深知官场规矩,靠蛮力解决问题,只会让问题复杂化。

余正欲言又止,看着雷少轩,脸有忧色。

“有话直说!”罗浩不耐烦,心恨难平。

“不如由我出面与之斡旋,虽然拿不回宅院,却能争取些许补偿。”余正舒了口气道。

身为官场中人,多少会有些面子,这点余正很自信。宅院之事已经成定局,无论如何拿不回来,不如退而求其次。

余正心里十分担忧,此行人皆是边军军士,想法简单,脾气暴躁,手段粗暴,多半会闯出祸事。

“我会小心行事的。”雷少轩明白了余正的意思,笑笑道,“好容易从苦海回来,我不会轻易回去。苦海又不是逍遥山庄,那地方不养人!”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

走入村中,远远看见一处极大的院落,高墙深院,隐见楼阁亭轩。

此刻,院内香雾缭绕,张灯结彩,细乐声喧,颇有富贵风流喜庆气象。

这哪里是小小的里正宅院?不啻是豪门大宅。

雷少轩心里感慨,这院落之开阔,与自己曾经的都尉府邸不遑多让。

朱红大门洞开,四、五个披红挂彩的人正门口迎送,为首是一个头顶微秃阴戾男子,满脸堆笑站立门外。

“他便是何府管家曹青。”胡静浑身发抖,紧紧抓住雷少轩,恨恨地盯着曹青道。

感受到胡静的恐惧,雷少轩心疼不已,大步向前。

“此地是何宅,你们是干什么的?”

看到一行人来者不善,一名高大肉脸眼睛深陷的凶狠男子挡住去路。

一眼看到何静,顿时明白,狞笑道:“胆敢领人来闹事,你哥哥伤好了吗?”

胡静更怒,气得说不出话来。

雷少轩不动神色,直直看着此人道:“你姓什么?为何挡我去路?”

“呵呵,爷姓凌,叫凌飞,欺凌的凌,怎么样……”

雷少轩脸色一沉,冷厉道:“三哥,我要过此路。”

凌军怒火难抑,闻言闪出,狠狠一脚将凌飞踹倒,众人刚要一拥而上,被雷少轩拦住,淡淡道:“让老三教训足够。”

凌飞被踹翻在地,怒吼爬起猛扑凌军,却非凌军一合之敌,被凌军又是一脚踢翻,无力反抗。

秋娘家惨状让凌军满腔怒火,恨透了何府帮凶,一脚一脚冷酷地围着凌飞狠踢。

雷少轩说让老三教训足够,是教训到足够,不够不停;或者是老三一个足够对付。雷少轩没有说清楚。

雷少轩无耻奸诈狡猾,说话常常有深意,有时让人听不懂。

听不懂不要紧,只要小六不说停就不停,准没有错,凌军想道。下手更狠,脚脚到肉,凌飞鬼哭狼嚎。

曹青又惊又怒,一挥手,院内呼啦啦冲出十几名护卫,拖耙拿木棒冲上前来。

雷少轩眉头一挑,喝道:“挡住他们!”补充道:“先警告,别主动伤人!”

军士们横刀而立,持弓搭箭,院内护卫顿时惊住,踌躇不前。

曹青见状气急,猛冲上前,直扑雷少轩。

雷少轩身形不动,轻蔑喝道:“二哥!”

曹傲然闪出身影,虎吼一声,撞向曹青。

雷少轩心里暗恨,一字一字道:“打人别打脸!”

曹傲然心领神会,拳拳不离曹青脸庞。

“住手!”

浊世红尘 第一百五十一章 北魏律法

正在此时,院里走出两个人。

一个鬓角斑白,脸色红润,另一个精瘦男子打扮如师爷模样。

前者是吉县县丞杨征,精瘦男子正是何府主人何强。

两人并排走出,现场静了下来。

指着执刀持弓军士,何强惊异怒道:“你们是何人?为何来何府闹事?”

军士们一动不动,视若无睹。

雷少轩边走边招手,理直气壮道:“我们来何府参加兄弟婚礼,没想到一帮下人瞎了狗眼,竟然阻拦。”领着众人昂然往院里走去。

何强与杨征面面相觑,不明所以,迟疑间,雷少轩一行人已然走入院内。

何强急忙追赶,喊道:“你们到底是何人?我何曾邀请你们?”

此时,婚礼已然进行一半。新娘拜完天地,送入洞房;院内宴席已经开始,一桌桌宾客们正觥筹交错,谈笑风生,十分热闹。

看见一队军士进入院内,宾客们不明所以,纷纷侧目注视,停住吃喝动作。

雷少轩径直走向中间一桌,雷少轩脸色不善,湛青刀寒光闪闪,轻敲桌子,宾客见状凛然色变,纷纷站起一旁。

雷少轩大马金刀坐下,军士们身后四处站开。

何强已然看见何静,终于明白事情有些不妙,咬牙切齿道:“你们是何人?私闯民宅,打伤无辜,该当何罪?”

雷少轩看着何强,不屑道:“你是何人?竟敢胡言乱语?何为私闯民宅?打伤无辜?你是官还是绅?敢冒充官员胡乱断案?”

军士们闻言心里十分佩服,果然还是校尉厉害,一句话就扭转局面。

死囚营众人暗笑,果然还是小六够无耻,够奸诈狡猾。

“啊?”何强闻言语塞,怒道:“此地是何宅,我家!”

雷少轩环顾一眼,冷冷道:“私闯民宅的罪名在北魏律法中十分严重,打伤无辜罪名也不轻,皆须衙门官断方可判罚!在你私宅又如何?如此大罪,能私刑私断吗?”

雷少轩面露讥讽之色,不冷不热道:“你最好即刻快马到县衙报案,派出捕快抓捕嫌疑人,保留人证物证,带到府衙官断!”

“不用了!本官便是吉县县丞,掌刑狱!”

杨征怒容满面。

光天化日,这些军士竟然无视刑法,强闯民宅,简直无法无天。

宾客这才明白事情原委,在场也有不少县衙官员及衙役,闻言纷纷站出,愤怒不已。

大喜之日,县衙官吏眼皮底下,被人闯入宴席闹事,确实丢面子。

“如此说来,你能代表本县衙门断案?”雷少轩眉头上挑,冷冷道。

“正是!”杨征平复心态,正色道:“事权从急,此地有县衙各级官吏,亦有不少本地乡绅为证,必能公平断案,事后补齐手续即刻。”

杨征走上前,正色道:“你们是何人?私闯民宅,打伤无辜……”

“好了!”雷少轩打断杨征,指着胡静道:“此宅院是她的,哪来强闯民宅?”

何强急忙道:“胡说。我家宅院地契包含此地,只是之前家中人口少,用不了太大宅院,暂且空着丢荒。她父亲胡友德未经我同意便在上面私建宅院,如今我不过是拿回原有之地。”

何强指着院内宾客道:“证人也都在宾客席内,一问便知。”

杨征点点头道:“此事我亦知,人证齐全,手续齐全。”

正在此时,门口呼啦啦闯入数十名军士,为首一名彪悍短衣打扮的青年人手执军刀,喝道:“活不耐烦了,敢到我家闹事?”

雷少轩缓缓站起,指着何强漠然道:“我是南军军情司校尉,姓雷,原西北前锋营的。他是何人?竟然派如此多军士强闯衙门断案现场,这么说你们是不打算讲理了?”

杨征闻言眼眸微缩,怒道:“本官在断案,谁领军闹事,便是造反。”看着雷少轩的目光,心悸道:“何里正,你不想满门抄斩吧!”

何强按捺心中烦躁道:“他是小儿何东,本县团练使,不过是来帮助大人维持断案秩序的。”

雷少轩看着何东轻蔑道:“南军苦海戍边,为的是保境安民,却先要保住自己的命!命都没了,还如何戍边?谁在我们面前举刀,我们就杀谁;谁先挽弓,我们先射谁。”

众人闻言心里一凛,沉默下来。

雷少轩转脸看着杨征,一字一字道:“你们讲律法,我也会讲律法;你们要公正,我便给你公正;你们不讲理,我也横蛮;你们非要恃强凌弱,咱们不妨看看谁更强。”

杨征心里暗暗叫苦,军士厮杀,不闹也是大事,喜酒可不要变丧酒,届时恐怕在场所有人都逃不掉。

杨征深吸一口气,道:“雷校尉,纵目睽睽之下,强闯民宅罪名你是逃不掉的。你军士再强,也强不过一个理字,何况打伤无辜。”

“我们打伤了谁?”雷少轩面不改色,平静道。

何强摆摆手,四个人把凌飞和曹青扶了进来。

“草民凌飞见过大人,”凌飞鼻青脸肿,强行睁开一只受伤闭着的眼睛道:“他们强行闯入,我上前阻止,好言相劝,却被他们打伤。请大人做主。”

在场众人都将目光转向雷少轩。

雷少轩不以为然,道:“确切的说,他是被一人打伤的。他说被我们打伤,涉嫌诬告,我们包括我,我何曾打伤他?公然诬告,此人证可信吗?”

众人闻言顿时议论纷纷,场内混乱起来。

“他们一起来的,说他们打伤难道有错吗?”

“谁打伤便是谁打伤,哪能随便诬赖别人呢?”

“……”

曹青急了,一脚将凌飞踹翻,指着曹傲然道:“是他打伤的,不是他们。”

杨征一愣,道:“既然当事人指认出凶手,此事与你们无关……”

“既然我们与此事无关,按照北魏律法,我们便可作为证人作证,是吧,杨大人?”

“这个自然。”杨征不加思索点头道。

雷少轩冷笑道:“北魏律法云,家有不孝,长辈父兄皆可训教,此为长辈父兄之责,不教训便是长辈父兄失责。”

众人愕然,这跟打人有什么关系?

雷少轩看着杨征,指着凌军道:“打凌飞的是南军军士凌军,是他长辈,一家人。”

凌飞懵了,睁大眼睛,急道:“大人,我何曾认识他?更不是一家人。”

雷少轩沉默片刻,一字一字清冷道:“五百年前姓凌的都是一家!”

众人一阵哗然,杨征哭笑不得,觉得雷少轩开玩笑。

“五百年前是一家?这还算一家吗?”

“五百年前,我跟魏王还是一家呢!”

“荒谬!”

“……”

“雷校尉,你……荒唐……”杨征肃言道:“本官……”

“几辈子的祖宅,凭借几人空口白牙为证,便用北魏律法抢夺。”雷少轩摆摆手道:“子曰:一门所出即是一家。可没说出了多少年才不算一家。既然如此,按照北魏律法,长辈教训不孝弟子,怎么能算打伤无辜呢?五百年前可是一门所出!你们敢公然否定先贤圣训?”

照此道理断案,恐怕必定成北魏第一案,也是千古一案。

杨征苦笑,却无力辩驳。

难道组织一场全国大辩论,五百年前到底是不是一家?

子曰:五百年前为一家。

到底是‘只要同姓,那么五百年前必定曾经是一家,如今不是’;还是‘只要五百年前曾经是同姓者,如今便是一家’,真要强辩,强词夺理,说得清吗?

何强闻言恨恨道:“那么强闯民宅呢?”

雷少轩看着何强,指着罗浩道:“参加婚礼怎么能算强闯民宅?我这位兄长自幼定有一门亲事,新娘便是吉县县尉之女张夕,今日是大喜的日子,新娘就在院中……”

众人顿时轰然,不可思议地看着雷少轩。

何强气得浑身颤抖道:“新娘何时与他定亲?”

雷少轩冷冷道:“北魏律法有云:曾聘定的新人无原婚夫休书,不得改嫁,仍属于前夫,罗浩还不快入洞房?”

罗浩嘿嘿一笑,往后院走去,有人欲要阻拦,被军士横刀挡住。

“张夕乃是我家经媒问、聘礼、成亲层层礼仪娶来,何曾有过夫婿?”何强气急败坏道。

“我有人证!”雷少轩冷笑,指着身后军士道,“他们便是,一问便知!”

众人闻言都愣住了,一片沉寂。

忽然,洞房所在院内急匆匆跑来两个小丫鬟,慌张喊道:“不好了,老爷,新郎闯入洞房,不、不是……是号称新郎的男人闯入洞房!”

何强气急败坏,指着雷少轩道:“你、你……好了,院落归还,此事到此为止。”

忽然,洞房传来衣服撕裂声,紧接着阵阵女子惊叫:“啊……啊……不要……”

众人面面相觑,急忙向洞房跑去。

“砰!”凌军一脚将房门踹开。

房内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布帛碎片。

新娘戴凤冠,着大红嫁衣,衣装齐整,缩在床角惊恐万状,罗浩站在屋子窗口前,一条一条撕扯着窗帘。

……

红日忽坠,明月如玉镜,映千山如水。

北川望江楼上,四层包间。

临窗远眺,江心岛绿草萋萋,片片白鹭,贴着天际水面上下翻飞。

牡丹阁包厢内,死囚营众兄弟齐聚,房间里满是临别戚戚然气氛。

精美的菜肴摆满桌子,还请了四位望江楼最美的姑娘坐在一旁劝酒,用沈小宝的话说,省得罗浩看见母的两眼发直,吃酒也不痛快,气得罗浩直咬牙。

四位美女柔声细语,笑容满面,当真十分美丽。

春花桃腮檀口浅晕微红,眉如初春嫩柳;夏荷纤手如笋舒嫩玉,雪肌遥映池台月;秋月云鬓笼松堆岫云,玉体轻盈摇纤腰;冬雪润面雪肤微沁血,暗香销魂露金莲。

众人却兴趣缺缺,唯有沈小宝左拥右抱,不亦乐乎。

“二哥,你决定留在北川了?”雷少轩心里满不是滋味。

第一百五十章 平江寻故

五灵为雷少轩补充生机,五灵重铸,五灵生机平衡。

五灵本是灵气之根,五灵聚体,雷少轩天然能吸引灵气。

天地空灵,灵气似召唤,欢呼着从四面聚集而来。

此时灵气虽不如天灵峰灵泉浓厚,却无比纯净,似薄雾弥漫,朦胧延绵不断。

雷少轩丹田漩涡越转越快。

喀!

一声轻响,如天籁之音。

浑身一震,灵魂深处有一种鸡蛋破壳的感觉,雷少轩突破,达到练气三层修为。

练气三层是一个坎。

引灵入体,表示入门,练气三层标志真正踏入修行大门。

练气三层,灵力能外放,可攻击,也可防守。比如灵力外放,便可聚灵力成盾护体。

使用灵力直接防守及攻击,才能称为修士,也是修士主要的对敌手段。

练气三层以下修为,灵力不能外放,只能将灵力注入法宝使用,与凡人内力并无区别,也就无法区分修士与凡人。

……

龙江西去,在潭妙山脚下拐了一个弯,留下一处平滩,名叫平江村。

平江村风景极美。

远远望去,龙江宽阔如海,远水翻银,浪拍长空,沙汀隐隐,别浦悠悠,渔舟如叶。

平江村前临驿路,背靠山岭,进村小路两边翠柳稀疏,茵槐茂密,田野绿油油,白鹭翻飞。

好一幅田园风景图画。

一路走来,小村显得十分安详静谧。

临近村口的一块荒芜草地,却搭着一处丑陋窝棚。

几根木头竖起,铺着薄薄稻草层,粗糙简陋,也许一阵风便能将其吹跑。

如此窝棚根本无法避风挡雨,只能简单地遮挡阳光。

这就是胡友德的家?

雷少轩心里忽然惴惴不安,又感到无比酸楚和疑惑,对一个脸色蜡黄农夫道:“老朱,你确定这便是胡友德的家?”

“确定!据说胡友德在公孙府为仆,护送其外甥往苦海,一去不回,如今只剩婆娘和一对儿女在家。”老朱点头道。

雷少轩此行是送胡友德骨灰回乡安葬。

余正查出胡友德籍贯后,雷少轩立刻前来,一路打听平江村,恰巧碰到姓朱的农夫,便请他带路,径直寻来。

雷少轩眉头皱起,好奇问道:“这哪里是家?如此简陋,不过一处窝棚。”

老朱目光闪烁,面露惊慌之色,结巴道:“雷……雷……少爷,我已经将你们带到,不如自己问她们?”

老朱不愿多言,态度坚决,雷少轩颇感无奈,给了一两银子,老朱欢天喜地离去。

听到声响,一个麻衣草鞋枯瘦中年妇女,忽然走出窝棚里,满脸怒容,颤声道:“你们已经霸占我家,打伤我儿,还要如何?”

众人闻言愕然,一阵躁动。

妇人身后,又跟出一个瘦小女孩,梳着整齐辫子,面露惊慌之色,紧紧抓住妇人衣襟。

一个灰衣精瘦青年站在女孩身后,愤怒的脸上满是伤痕,拄着一根木杖。

雷少轩强压心中激动和酸楚,走上前去。

“阿婶,我是公孙府雷少轩,我来自苦海死囚营……”

“你是雷少爷……天啊!”妇人闻言脸色大变,惊呼道。

疾走几步,身形猝然停住,目光急速扫过一行人群,没有熟悉的人出现,顿时明白了什么。

痛苦的目光停在雷少轩身上,眼泪喷涌而出,颤声道:“这么说,我家胡友德……已经……”

这是胡友德的家,这是秋娘无疑。

雷少轩难忍悲痛,泪流满面,微微点头。

秋娘身体一晃,踉跄两步,再也支撑不住身体,颤巍巍缓缓倒下。

雷少轩身形急闪,抱住昏迷的秋娘,进入窝棚,放到草榻上。

神念中,秋娘身体极为虚弱,心肺无力,气血不足,脉搏乏力却有规律,显然身体疲惫不堪,不过倒无生命危险。

窝棚内只有两张木头和稻草搭成的草榻,几床叠得整齐的被子和寥寥数件衣物,锅碗瓢盆摆在角落,一张草榻上散落着几本书册,再无他物。

走出窝棚,雷少轩脸沉似水,看向女孩和年轻人。

“你是胡一平胡兄和胡静?这是怎么回事?”雷少轩缓缓道。

“雷少爷,帮帮我们。”胡静看着雷少轩,抽抽嗒嗒哭着,愤怒道:“他们强占我们家,把我们赶出来,还烧了家里所有东西。”

原来,平江村里正何强儿子迎娶吉县县尉张霆之女张夕。

张夕喜爱庭院池塘,恰巧胡友德家与何强宅院仅一墙之隔,门前有一处小池塘,何强为讨好张夕,提出购买胡友德宅院。

丈夫不在,祖宅如何能卖?何况何强出价之低令人发指。

秋娘坚决不同意,于是何强找出村里几个老人作证,说当初何强宅院范围包含胡友德家宅地,还据此更改地契。

为赶抢时间施工,何强派人烧毁胡友德宅院,强行驱逐秋娘一家,胡一平与之争执被打伤。

“村民宅院失火,没有报官吗?难道没人管?”余正闻言愤怒道。

“官府派人勘察,却是里正陪同,他们说是灶台余烬复燃,以至夜间失火,非故意纵火!”

胡一平怒容满面,一字一字道。

军士们再也忍不住了。

强占民宅,纵火焚屋,如此骇人之事,如何不让人愤怒?

“欺良压善,胡作非为,这哪里是里正?”

“专横跋扈,就没有王法吗?”

“天高皇帝远,哪来王法?”

“走,太可恶了,干他娘的去!……”

“……”

雷少轩压抑心中怒火,紧紧牵着胡静的手,领着队伍往村里走去。

“雷少爷,”余正紧走几步,跟上雷少轩,颇为担心道,“此时须从长计议!”

“嗯!为何?”雷少轩思忖着,漫不经心道。

“据我所知,何强长子何东乃是本县团练使,手下有数百县兵,今日乃是其弟大喜之日,必然领人到场贺喜,维持秩序,咱们区区十数人,不是他们对手。”

“那又如何?眼睁睁看着祖宅被霸占,袖手旁观?”罗浩恨恨道。

身为小混混,罗浩自认为自己欺男霸女,已然是恶徒,然而与何强一比,简直是善人之首。

“何强取得宅院的手段令人不齿,手续却无懈可击。强行闹事冲突,如有死伤,衙门之内,咱们并不占理,不如忍一时,找人证物证……”

余正身为衙役,深知官场规矩,靠蛮力解决问题,只会让问题复杂化。

余正欲言又止,看着雷少轩,脸有忧色。

“有话直说!”罗浩不耐烦,心恨难平。

“不如由我出面与之斡旋,虽然拿不回宅院,却能争取些许补偿。”余正舒了口气道。

身为官场中人,多少会有些面子,这点余正很自信。宅院之事已经成定局,无论如何拿不回来,不如退而求其次。

余正心里十分担忧,此行人皆是边军军士,想法简单,脾气暴躁,手段粗暴,多半会闯出祸事。

“我会小心行事的。”雷少轩明白了余正的意思,笑笑道,“好容易从苦海回来,我不会轻易回去。苦海又不是逍遥山庄,那地方不养人!”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

走入村中,远远看见一处极大的院落,高墙深院,隐见楼阁亭轩。

此刻,院内香雾缭绕,张灯结彩,细乐声喧,颇有富贵风流喜庆气象。

这哪里是小小的里正宅院?不啻是豪门大宅。

雷少轩心里感慨,这院落之开阔,与自己曾经的都尉府邸不遑多让。

朱红大门洞开,四、五个披红挂彩的人正门口迎送,为首是一个头顶微秃阴戾男子,满脸堆笑站立门外。

“他便是何府管家曹青。”胡静浑身发抖,紧紧抓住雷少轩,恨恨地盯着曹青道。

感受到胡静的恐惧,雷少轩心疼不已,大步向前。

“此地是何宅,你们是干什么的?”

看到一行人来者不善,一名高大肉脸眼睛深陷的凶狠男子挡住去路。

一眼看到胡静,顿时明白,狞笑道:“胆敢领人来闹事,你哥哥伤好了吗?”

胡静更怒,气得说不出话来。

雷少轩不动神色,直直看着此人道:“你姓什么?为何挡我去路?”

“呵呵,爷姓凌,叫凌飞,欺凌的凌,怎么样……”

雷少轩脸色一沉,冷厉道:“三哥,我要过此路。”

凌军怒火难抑,闻言闪出,狠狠一脚将凌飞踹倒,众人刚要一拥而上,被雷少轩拦住,淡淡道:“让老三教训足够。”

凌飞被踹翻在地,怒吼爬起猛扑凌军,却非凌军一合之敌,被凌军又是一脚踢翻,无力反抗。

秋娘家惨状让凌军满腔怒火,恨透了何府帮凶,一脚一脚冷酷地围着凌飞狠踢。

雷少轩说让老三教训足够,是教训到足够,不够不停;或者是老三一个足够对付。雷少轩没有说清楚。

雷少轩无耻奸诈狡猾,说话常常有深意,有时让人听不懂。

听不懂不要紧,只要小六不说停就不停,准没有错,凌军想道。下手更狠,脚脚到肉,凌飞鬼哭狼嚎。

曹青又惊又怒,一挥手,院内呼啦啦冲出十几名护卫,拖耙拿木棒冲上前来。

雷少轩眉头一挑,喝道:“挡住他们!”补充道:“先警告,别主动伤人!”

军士们横刀而立,持弓搭箭,院内护卫顿时惊住,踌躇不前。

曹青见状气急,猛冲上前,直扑雷少轩。

雷少轩身形不动,轻蔑喝道:“二哥!”

曹傲然闪出身影,虎吼一声,撞向曹青。

雷少轩心里暗恨,一字一字道:“打人别打脸!”

曹傲然心领神会,拳拳不离曹青脸庞。

“住手!”

第一百五十一章 北魏律法

正在此时,院里走出两个人。

一个鬓角斑白,脸色红润,另一个精瘦男子打扮如师爷模样。

前者是吉县县丞杨征,精瘦男子正是何府主人何强。

两人并排走出,现场静了下来。

指着执刀持弓军士,何强惊异怒道:“你们是何人?为何来何府闹事?”

军士们一动不动,视若无睹。

雷少轩边走边招手,理直气壮道:“我们来何府参加兄弟婚礼,没想到一帮下人瞎了狗眼,竟然阻拦。”领着众人昂然往院里走去。

何强与杨征面面相觑,不明所以,迟疑间,雷少轩一行人已然走入院内。

何强急忙追赶,喊道:“你们到底是何人?我何曾邀请你们?”

此时,婚礼已然进行一半。新娘拜完天地,送入洞房;院内宴席已经开始,一桌桌宾客正觥筹交错,谈笑风生,十分热闹。

看见一队军士进入院内,宾客们不明所以,纷纷侧目注视,停住吃喝动作。

雷少轩径直走向中间一桌,脸色不善,湛青刀寒光闪闪,轻敲桌子,宾客见状凛然色变,纷纷站起一旁。

雷少轩大马金刀坐下,军士们身后四处站开。

何强已然看见胡静,终于明白事情有些不妙,咬牙切齿道:“你们是何人?私闯民宅,打伤无辜,该当何罪?”

雷少轩看着何强,不屑道:“你是何人?竟敢胡言乱语?何为私闯民宅?打伤无辜?你是官还是绅?敢冒充官员胡乱断案?”

军士们闻言心里十分佩服,果然还是校尉厉害,一句话就扭转局面。

死囚营众人暗笑,果然还是小六够无耻,够奸诈狡猾。

“啊?”何强闻言语塞,怒道:“此地是何宅,我家!”

雷少轩环顾一眼,冷冷道:“私闯民宅的罪名在北魏律法中十分严重,打伤无辜罪名也是不轻,皆须衙门官断方可判罚!在你私宅又如何?如此大罪,能私刑私断吗?”

雷少轩面露讥讽之色,不冷不热道:“你最好即刻快马到县衙报案,派出捕快抓捕嫌疑人,保留人证物证,带到府衙官断!”

“不用了!本官便是吉县县丞,掌刑狱!”

杨征怒容满面。

光天化日,这些军士竟然无视刑法,强闯民宅,简直无法无天。

宾客这才明白事情原委,在场也有不少县衙官员及衙役,闻言纷纷站出,愤怒不已。

大喜之日,县衙官吏眼皮底下,被人闯入宴席闹事,确实丢面子。

“如此说来,你能代表本县衙门断案?”雷少轩眉头上挑,冷冷道。

“正是!”杨征平复心态,正色道:“事权从急,此地有县衙各级官吏,亦有不少本地乡绅为证,必能公平断案,事后补齐手续即刻。”

杨征走上前,正色道:“你们是何人?私闯民宅,打伤无辜……”

“好了!”雷少轩打断杨征,指着胡静道:“此宅院是她的,哪来强闯民宅?”

何强急忙道:“胡说。我家宅院地契包含此地,只是之前家中人口少,用不了太大宅院,暂且空着丢荒。她父亲胡友德未经我同意便在上面私建宅院,如今我不过是拿回原有之地。”

何强指着院内宾客道:“证人也都在宾客席内,一问便知。”

杨征点点头道:“此事我亦知,人证齐全,手续齐全。”

正在此时,门口呼啦啦闯入数十名军士,为首一名彪悍短衣打扮的青年人手执军刀,喝道:“活不耐烦了,敢到我家闹事?”

雷少轩缓缓站起,指着何强漠然道:“我是南军军情司校尉,姓雷,原西北前锋营的。他是何人?竟然派如此多军士强闯衙门断案现场,这么说你们是不打算讲理了?”

杨征闻言眼眸微缩,怒道:“本官在断案,谁领军闹事,便是造反。”看着雷少轩的目光,心悸道:“何里正,你不想满门抄斩吧!”

何强按捺心中烦躁道:“他是小儿何东,本县团练使,不过是来帮助大人维持断案秩序的。”

雷少轩看着何东轻蔑道:“南军苦海戍边,为的是保境安民,却先要保住自己的命!命都没了,还如何戍边?谁在我们面前举刀,我们就杀谁;谁先挽弓,我们先射谁。”

众人闻言心里一凛,沉默下来。

雷少轩转脸看着杨征,一字一字道:“你们讲律法,我也会讲律法;你们要公正,我便给你公正;你们不讲理,我也横蛮;你们非要恃强凌弱,咱们不妨看看谁更强。”

杨征心里暗暗叫苦,军士厮杀,不闹也是大事,喜酒可不要变丧酒,届时恐怕在场所有人都逃不掉。

杨征深吸一口气,道:“雷校尉,纵目睽睽之下,强闯民宅罪名你是逃不掉的。你军士再强,也强不过一个理字,何况打伤无辜。”

“我们打伤了谁?”雷少轩面不改色,平静道。

何强摆摆手,四个人把凌飞和曹青扶了进来。

“草民凌飞见过大人,”凌飞鼻青脸肿,强行睁开一只受伤闭着的眼睛道:“他们强行闯入,我上前阻止,好言相劝,却被他们打伤。请大人做主。”

在场众人都将目光转向雷少轩。

雷少轩不以为然,道:“确切的说,他是被一人打伤的。他说被我们打伤,涉嫌诬告,我们包括我,我何曾打伤他?公然诬告,此人证可信吗?”

众人闻言顿时议论纷纷,场内混乱起来。

“他们一起来的,说他们打伤难道有错吗?”

“谁打伤便是谁打伤,哪能随便诬赖别人呢?”

“……”

曹青急了,一脚将凌飞踹翻,指着曹傲然道:“是他打伤的,不是他们。”

杨征一愣,道:“既然当事人指认出凶手,此事与你们无关……”

“既然我们与此事无关,按照北魏律法,我们便可作为证人作证,是吧,杨大人?”

“这个自然。”杨征不加思索点头道。

雷少轩冷笑道:“北魏律法云,家有不孝,长辈父兄皆可训教,此为长辈父兄之责,不教训便是长辈父兄失责。”

众人愕然,这跟打人有什么关系?

雷少轩看着杨征,指着凌军道:“打凌飞的是南军军士凌军,是他长辈,一家人。”

凌飞懵了,睁大眼睛,急道:“大人,我何曾认识他?更不是一家人。”

雷少轩沉默片刻,一字一字清冷道:“五百年前姓凌的都是一家!”

众人一阵哗然,杨征哭笑不得,觉得雷少轩开玩笑。

“五百年前是一家?这还算一家吗?”

“五百年前,我跟魏王还是一家呢!”

“荒谬!”

“……”

“雷校尉,你……荒唐……”杨征肃言道:“本官……”

“几辈子的祖宅,凭借几人空口白牙为证,便用北魏律法抢夺。”雷少轩摆摆手道:“子曰:一门所出即是一家。可没说出了多少年才不算一家。既然如此,按照北魏律法,长辈教训不孝弟子,怎么能算打伤无辜呢?五百年前可是一门所出!你们敢公然否定先贤圣训?”

照此道理断案,恐怕必定成北魏第一案,也是千古一案。

杨征苦笑,却无力辩驳。

难道组织一场全国大辩论,五百年前到底是不是一家?

子曰:五百年前为一家。

到底是‘只要同姓,那么五百年前必定曾经是一家,如今不是’;还是‘只要五百年前曾经是同姓者,如今便是一家’,真要强辩,强词夺理,说得清吗?

何强闻言恨恨道:“那么强闯民宅呢?”

雷少轩看着何强,指着罗浩道:“参加婚礼怎么能算强闯民宅?我这位兄长自幼定有一门亲事,新娘便是吉县县尉之女张夕,今日是大喜的日子,新娘就在院中……”

众人顿时轰然,不可思议地看着雷少轩。

何强气得浑身颤抖道:“新娘何时与他定亲?”

雷少轩冷冷道:“北魏律法有云:曾聘定的新人无原婚夫休书,不得改嫁,仍属于前夫,罗浩还不快入洞房?”

罗浩嘿嘿一笑,往后院走去,有人欲要阻拦,被军士横刀挡住。

“张夕乃是我家经媒问、聘礼、成亲层层礼仪娶来,何曾有过夫婿?”何强气急败坏道。

“我有人证!”雷少轩冷笑,指着身后军士道,“他们便是,一问便知!”

众人闻言都愣住了,一片沉寂。

忽然,洞房所在院内急匆匆跑来两个小丫鬟,慌张喊道:“不好了,老爷,新郎闯入洞房,不、不是……是号称新郎的男人闯入洞房!”

何强气急败坏,指着雷少轩道:“你、你……好了,院落归还,此事到此为止。”

忽然,洞房传来衣服撕裂声,紧接着阵阵女子惊叫:“啊……啊……不要……”

众人面面相觑,急忙向洞房跑去。

“砰!”凌军一脚将房门踹开。

房内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布帛碎片。

新娘戴凤冠,着大红嫁衣,衣装齐整,缩在床角惊恐万状,罗浩站在屋子窗口前,一条一条撕扯着窗帘。

……

红日忽坠,明月如玉镜,映千山如水。

北川望江楼上,四层包间。

临窗远眺,江心岛绿草萋萋,片片白鹭,贴着天际水面上下翻飞。

牡丹阁包厢内,死囚营众兄弟齐聚,房间里满是临别戚戚然气氛。

精美的菜肴摆满桌子,还请了四位望江楼最美的姑娘坐在一旁劝酒,用沈小宝的话说,省得罗浩看见母的两眼发直,吃酒也不痛快,气得罗浩直咬牙。

四位美女柔声细语,笑容满面,当真十分美丽。

春花桃腮檀口浅晕微红,眉如初春嫩柳;夏荷纤手如笋舒嫩玉,雪肌遥映池台月;秋月云鬓笼松堆岫云,玉体轻盈摇纤腰;冬雪润面雪肤微沁血,暗香销魂露金莲。

众人却兴趣缺缺,唯有沈小宝左拥右抱,不亦乐乎。

“二哥,你决定留在北川了?”雷少轩心里满不是滋味。

第一百五十二章 临别望江楼

雷少轩即将进京,就读国子监。

身为太学学子,需要听讲学习,当初说一起做事的计划,将成为泡影。

无法跟随雷少轩,各位兄弟便只有各奔东西。

眼看前途渺茫,深感世道多艰,不由伤神和彷徨。

“我原来几位手下已身居漕帮高层,怕我回帮夺其位,便在北川设分支,让我行走北川商号,为帮里揽货,算是一名牙行经纪人。”曹傲然郁闷不已,道:“此举无非让我自生自灭!”

漕帮此举极不厚道,对曹傲然极为不公,毕竟他是为漕帮坐的牢,回漕帮却被驱逐。

然而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漕帮已无人帮他。

“漕帮生意是如何运行的?”雷少轩好奇地问道。

“漕帮顾名思义为漕运之帮派。生意来源主要有两部分,其一是官府粮草救灾等官货运输,其二是商号货物货运。”曹傲然解释道,“漕帮购置货船,招募船员,装卸货物及水运。”

雷少轩看着曹傲然,疑惑问道:“看似漕帮势力强大,是否可以垄断货运,利润丰厚?”

曹傲然苦笑道:“漕运帮派林立,漕帮与排帮不过是最大的两个,并不能垄断货运。两帮为争抢官府货运红牌竞相压价,甚至械斗死争,官货并无多少利润,仅够帮内维持生活之用。”

“商号呢?运河通达天下,沿岸商贸繁盛,货运发达,总有丰厚利润吧?”想起当年通和商号的大船,雷少轩印象深刻,船大利润应该不薄。

运河水道发达,与北魏各江河相连,水网遍布北魏,南可达南越,东可至东齐,几乎可穿行天下。

曹傲然叹了口气,摇摇头道:“大商号备船自运无需漕帮,小商号货少不足一船,往往需要等待其他商号货物,凑足一船才可让大船启程。”

曹傲然接着说道:“商号雇有保镖、伙计,每日消耗不菲,往往不愿等待,为了留住他们,漕帮只有压低货运价格。我如今作为经纪人,便是往来商号,揽货及协调日期,让各小商号凑足大船一起上路。大船等待是亏的。”

雷少轩迷惑不解道:“不足一船大船无法上路,为何不用小船?且为何非要镖局押送?”

看着雷少轩,凌军颇有些苦笑,小六什么都好,唯独缺乏阅历。

“货物下船,仍须翻山越岭前往各地。盗匪横行,货物有镖局押送仍时时被劫,十趟镖至少被劫一次,没有护镖,寸步难行。”凌军神色黯然道:“小六,我也要找一家镖局做镖师。”

镖局历来不收陌生人,做镖师须有人担保。

凌军在北川人生地不熟,找一家肯收自己的镖局并不容易;回乡更不易,毕竟得罪了当地官府。

身上财物不多,北川的这几日,凌军已经开始打听,看看哪里有合适的石条和大力丸出售,准备街头表演碎大石卖大力丸。

曹傲然接着说道:“小船空间狭小,装货有限,吃住不便,无法远行,而小商号货物常常行销远方。总之,漕帮其实不过是苦力一帮,谈不上什么利润。”

其实想想便明白,只要有船和苦力就能漕运,谁都能干的事情,怎么会有多少利润?

“这么说只要有船有人,货运无需经过漕帮?”雷少轩兴奋起来,意气风发问道。

“自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河道王土,关系国计民生,怎可能容漕帮垄断?”

正谈论间,突然传来“啊!”一声惊叫。

抬眼看去,冬雪被罗浩上下其手弄疼,正对罗浩怒目而视,表情欲嗔似怒,煞是可爱。

看到几人注视过来,目光不善,罗浩不由有些惊慌,道:“我没有干嘛呀?”

雷少轩气不打一处来,吐出一个字:“打!”

耶律青石一巴掌打在罗浩后脑勺上,道:“该打,你还是跟我回草原养母马吧!”

见一旁春花、夏荷依偎着沈小宝端酒喂菜,好不潇洒,顿时气急。

“为什么你们不管老三左拥右抱,专管我?”罗浩气急败坏道。

惹来秋月一阵白眼,糯声道:“因为人家风流倜傥,温文尔雅。”

雷少轩微微一笑道:“秋月说得对,咱们也要风流倜傥,却不要温文尔雅。”

心念一闪,变戏法一样,手中闪出一块一块金子,像扔破布一样,丢进满是菜肴的桌子空隙,很快填满桌子,金光灿灿,熠熠生辉。

沈小宝一口气没有咽下,酒堵在嗓子里咳个不停;耶律青石手举在空中,目光呆住;曹傲然一屁股坐歪,摔在地上,急忙爬起;凌军看直眼,嘴里能塞进一个鸡蛋;李桧不动声色。

罗浩指着雷少轩,结结巴巴道:“小……六?你、你抢劫了多少商号?”

四美眼睛瞪大眼睛,眼突欲坠。

雷少轩气笑,鄙视道:“滚。”

“这些金子买船,买大船。”雷少轩深吸一口气,平静下来。

“老二,在北川买一块地,作固定货站;船只固定时刻航行,行走沿途各码头;不等货而让商号送货装运,按时到达固定码头;卸货后,让商号来取,商号不必派人随船押送。”

“啊?”曹傲然惊异道:“不随船押送,货物破损丢失被劫怎么办?”

“赔!装货时,另备木箱装订好,双方验明包装,到达目的地后验箱收货,所有破损我们全赔,天气或官府扣押除外!还有,延迟到达也赔。”

曹傲然眼睛一亮,道:“固定时刻送货,无需等待;限时到达,无需押运!小商号不得疯抢?漕帮不得破产?谁还会找凑足一船才发的船?限时到达,估计大商号也会找咱们运货。几条船怎么够?一百条船都不够!”

“哼!路上破损咱们可以赔;盗抢也赔,咱们不得赔死?”凌军浇了一盆冷水道:“货物多是十劫一,十艘货船运费够赔一船货吗?”

曹傲然一愣,颓然坐下,都不知道被抢的是什么货物,怎么够赔的?

“盗抢不赔破损可赔,还是生意兴隆啊!”曹傲然醒悟道。

“不让随行押送,损失如何判定?是盗抢还是故意沉船自盗?”凌军冷笑道。

雷少轩直直看着凌军,上下打量,看得凌军莫名其妙,心虚不已。

“小六?别这样看我,瘆得慌!我心里发毛。”

“笨!”雷少轩讥道:“说你笨是抬举,应该说太笨!”

“包赔自然付费!”雷少轩眉头挑了起来,大声道:“老二只管运货,你管赔钱!”

“货物要想不计盗抢包赔,须要多支付货物价值之十分之一作为保费。”雷少轩悠悠道:“哪怕十件丢一件,十船丢一船,咱们也够本。既然固定行程,在固定的线路上,派人收集情报、蹲点、收买或者护卫,对恶人绞杀。”

“少赔一次便是一船,这一船便都是纯利润,什么生意能比得上?”雷少轩看着凌军,嗤之以鼻道:“一船货,你胸口碎大石卖大力丸,多少年能赚回来?”

雷少轩早知道凌军街头卖艺碎大石的宏伟计划,讥道。

忽然香风隐隐,扑鼻而来,沈小宝已然拥着两位美女凑近。

“小六,这主意太妙了!货运与护卫收费要分开,独立运行,护卫也可为其他商号单独保护。特定路线的护卫,比每个商号雇佣镖局效率可高多了。十个人可以护送一船货,一千人分工收集情报、护卫、清剿等保证一条道路安全,何止百条、千条船?省下镖局护送,十分之一保费太值了,何况包赔。”

沈小宝越说越兴奋,唾沫乱飞,雷少轩直皱眉。

“既然有船,行程固定,可在各地设立货站,收小件物品,发往各地,送货上门。”沈小宝越说越兴奋。

“官员各地为任,商人各地行走,逢年过节寄送信件礼物寄托思情,都可通过我们。前者负责货物护卫赔付,可叫保行;后者寄送货物,可叫货流行。”沈小宝口水四喷。

“滚远点!”雷少轩指着沈小宝骂道:“唾沫乱飞,也不怕唐突美人,恶心不恶心!”惹得春花、夏荷、秋月、冬雪咯咯直笑。

“小六,我们一无所有;本钱为你所出,主意也是你想出来的,你是东家,我们给你打工;你取个名字,定下章程,我们遵守如何?”凌军看着雷少轩,激动道。

不用街头卖艺,凌军自然兴奋不已。

“水运叫远方船运。货流行叫如意货流,如意之母对我有大恩,取如意之名以为纪念,同时有让我货流行寄送货物,必定顺心如意之意。保行取名同和,咱们结义兄弟,要同心协力,和气生财。”

雷少轩看着众人一眼道:“至于为我打工?那倒不必。你们人人有股份,参与其中经营。”

“这么说我们发财了?小六果然够意思!……”罗浩兴奋道。

忽然发现众人皆侧目而视,醒悟道:“看我干嘛?是小六自己给我的,是吧,小六?”

雷少轩似笑非笑看着罗浩,罗浩一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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