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掌大唐 - xp1024.com
《植掌大唐》


第一章 救命野草

石磊穿了,眼睛一闭一睁,就从后世搞园艺的奋发青年变成了大唐天下终南山中的一个苦逼少年。

原本碰到穿越这样的好事,石磊不说立马王霸之气侧漏,立下青云之志,怎么也不该连个喜悦的表情都欠奉吧?

可无奈的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被石磊鸠占鹊巢的这具身体,生活这叫一个凄凉,除了勉强有几件补丁摞补丁的衣服,不至于落到衣不蔽体的惨状,其他所有形容一个人穷困的词汇,放他身上好像都比较恰当。

一间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几亩已经和周围的山林融成一片的荒地,干净的能让老鼠都掬一把同情泪的粮缸,和手里那把近一人高的大斧子,就是他所有的家当了。

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身无长物,还饥肠辘辘……

所以摆在石磊面前的当务之急就是抓紧填饱肚子,这具身体的前身,那个可怜的砍柴少年就是饿着肚子去砍柴,结果生生把自己给饿死了。石磊这才刚穿越过来,可不想马上就步了他的后尘,前后脚功夫全去地府报到去。

大斧子被石磊轻轻放到了一边,毕竟是家里唯一值钱的家当,前身临走都紧紧抓着没舍得放手呢,只是对这豆芽菜一般的身板来说,这斧子还是太重了些,拿着显然会是个大负担。

然后石磊干脆的席地而坐,节省点体力好考虑自己如何解决这燃眉之急。

前世的石磊不说生活条件多好,但起码从小也是衣食无忧的,虽然也没少帮家人忙收拾花草,可要说什么野外生存经验,那肯定是一点都没有的,他又不是驴友,唯一能想到的,无非是小时候和其他熊孩子们一起上树摸鸟,下河捉虾的经历。

可这样的技能对于体力马上就要告罄的这个身边来说好像也不太适用,上树下河对他来说都成了了不得的剧烈活动,而且还没法保证成功率,搞不好就一去不复返,给那些鱼儿和鸟儿们加餐了。

那位同名前身倒是布置了几个陷阱,可上午刚检查过一遍全都没有收获,要不然也不至于落到如今这步田地。而除了砍柴之外,他好像也没有别的什么一技之长了。

石磊也想过饿死事大失节事小,出去乞讨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可搜遍了前身留下的记忆,离着最近的庄子也得在几里开外,谁让这倒霉催的把家安在了终南山深处了呢,这可都是山路,就这小萝卜头一样的身板,非得死路上不可。

他甚至把看过的所有小说的情节都回忆了个遍,想想那些牛叉的主角回到古代,都是怎么混的风生水起,直到叱咤风云,可也愣是没想起人家是怎么解决生存问题的,主要是也没见过像他这么惨的穿越者啊。

到了这时,石磊不得不悔恨上辈子没好好的把舌尖上的贝爷全集给研究个通透,多弄点鸡肉味嘎嘣脆的营养野餐回来,也不至于饿到这步田地啊。

为今之计,只能出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先找点靠谱的野菜填填肚子了,还好这会离家不是很近,找到的希望还要大一些,因为家附近的那些常见的野菜,早就被前身给吃个差不多了。

拄着大斧子,石磊慢慢的站了起来,可还没来得及迈出步子,就眼前一黑,啪叽砸到了地上。

“叮……植物改造系统开始启动!”一道机械的声音在石磊的脑袋中响起,与此同时,石磊周围的那些植物全都开始疯狂生长,很快就将石磊的身体整个包裹了起来,成了一个大大的草茧子。

“呃……”石磊如同溺水的人苏醒时一样,狠命吸了一大口空气,然后悠悠的醒转了过来。

先是仔细的摸索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然后朝身上和周边仔细打量了一遍。除了衣服上多了点灰尘,周围以自己为圆心的一大片植物全都枯死了以外,好像没有什么变化。自己没死,也没有再次穿越,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

不过,如果没记错的话,好像晕倒之前听到有个什么系统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幻觉啊。

“宿主你好。我是植物改造系统的主脑。”那道机械的声音再一次在石磊的脑海中响了起来。

石磊虽然难掩惊讶和高兴的复杂神色,但还算冷静的开始了和系统的对话。

通过系统的介绍,石磊总算知道了它的作用,限于他目前只有系统的初级权限,所以能够使用的能力还是很有限的,只有对各种植物的熟悉这么一项。

只不过这种熟悉不是百科全书一般的教条式的熟悉,而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熟悉,就像是这些植物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一样,比如他可能不知道这个植物叫什么名字,但却能够清晰的明白这种植物有什么作用,如果想要发挥什么作用的话,自己又该如何处理,如何确定用量。

“哈哈哈……要发达了啊!!”石磊的大笑声中难掩得意。

他一个园艺专业的毕业生,工作在园林部门,家里又是搞花卉苗圃的,论起对植物的熟悉,绝对超过了绝大部分人,如今再有这植物改造系统在手,石磊想不发达都难啊,只要一想到这些,他又怎么能不得意呢。

“喔~~~”只是还没得意多久,惨叫的肚子又把他拉回了现实。

“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石磊嘀咕了一句,还是不得不面对眼前的困境。只是这一次,他的底气比之前可要足的多了。

得益于新得到的能力,只是打眼朝周围扫了一圈,他就发现了好几种可以用来果腹的野菜,而这些东西他原本真不见得敢碰,他只是对园林植物有些了解,对这些野草的认知也是十分有限的,更不敢确定这些东西到底是不是有毒的。

当然现在就不一样了,即便他之前都不认识它们,可哪种淀粉含量高,哪种蛋白质多些他都门清,甚至连口味如何,也都有着清晰的概念,仿佛吃过无数次了一样。

“喔~~~”打鼓一般的肚子让石磊也顾不得许多了,反正大唐这会也没啥污染,他很干脆的薅起那些草叶和草茎就塞到了嘴里。

这一顿胡吃海塞,总算让石磊的肚子停止了惨叫,还让他发现了这植物改造系统带来的另一项好处,那就是他对这些植物当中的能量,吸收的速度有了明显的提升,肚子里一直有种暖洋洋的感觉,应该是那些野草全都转化成了营养进入了身体内了,体力也随之有了明显的提升。

“呼……可算是把命给救了。”石磊随手抹掉嘴角的草汁,摸了摸肚皮,很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只是人毕竟不是牛羊一类的食草动物,虽然肚子不造反了,但塞了这么多青草进去,石磊这心里总是有点膈应的慌,就觉得缺了点东西,很想找点什么真正的食物打打牙祭,最好还能有点油水。

石磊静坐在地上慢慢回血,顺便也让肚子再腾点空间出来,好装些别的吃食。眼睛也没有闲着,一直如同雷达一般的在周围的草丛内不停扫视着。

嗯,这种野草的草籽是野鸡的最爱,那种野草的根茎发甜,深得野兔的欢迎,看起来可比放在自制陷阱里的那点可怜的粮食有吸引力多了,过会得试试去。

哟,这玩意不错,用来毒鱼应该是个好主意,而且回去稍一加热毒性就消失了,也不用担心自己吃了以后会拉脱肛咯。

有了充足的体力后,石磊总算有这个底气,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真的干点事情了,这肚里有粮,不是,有草,心中不慌啊。

本着节省体力的原则,掏鸟窝的事还得暂时放在一边,石磊拖着那宝贝大斧子,慢慢的走到了不远的小溪边,抓了几把早就确定好的毒草,放到旁边的大石头上,然后翻转斧柄,用斧背有节奏的砸了起来。

原本以这单薄的身板很难控制的大斧子,现在却有了如臂指使的感觉,完全可以做到指哪砸哪了,大概也是系统带来的好处吧,因为这大斧子主体部分都是木杆啊。

而且石磊对那些毒草的状态也了如指掌,会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就像是他也变成了其中一员似的。

凭着感觉,等到这些毒草被砸出了足够的汁液后,石磊小心的用手中的大斧子把它们铲了起来,找到早就观察好的一处鱼窝那,轻轻的把它们洒了下去。

果然没让石磊失望,过了没多长时间,就不断的有小鱼翻着肚皮漂上了水面。石磊自然没有客气,不断的下手把这些可怜的小鱼给捡到岸边来,动作这叫一个敏捷,哪还有之前温吞水一样的状态。

确定没有小鱼可捡了,石磊这才找了一些狗尾巴草来,把小鱼全都串了起来,收拾下准备回家了。

路过前身布置的那些陷阱时,肯定要把里面那些不合适的诱饵,全都换成他已经观察过,更受野物们欢迎的食物才对,顺便还有模有样的把这些就地取材的陷阱给调整了一下。

他和前身加起来也就会这么有限的几种陷阱而已,以后几天能不能见到油水,全看这几个陷阱的了,容不得他不慎重。

石磊回到这个略显陌生的家后,好不容易才找到个带豁口的陶罐,姑且做锅来用吧,把鱼汤给炖上了,还放了些路上顺手摘的野菜,至于木柴家里还是有点存货的。

一整锅此刻显得鲜美异常的鱼汤,一滴不剩的全都进了石磊的肚子,他这才满足的拍了拍肚皮,把自己往那用料颇为扎实的床上一扔,继续思考人生。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样的哲学问题石磊肯定是没心思考虑的,他能想的肯定是最实际的问题,下一顿饭在哪?怎么才能保证填饱肚子,才是他最迫切想要解决的。

天天吃草显然是不现实的,不说他思想上受不了,关键是胃肠也受不了啊,人毕竟不是牲口,还是踏实的吃粮食比较靠谱。

可粮食从哪来呢?

既然靠着吃草短时间内是饿不死了,乞讨这种给穿越者丢脸的事情,石磊是肯定不会干了,他的自尊心也不太容许自己这么干。指望跟人借也不太现实,别忘了最近的庄子都在几里开外呢,前身跟他们也不熟。

而以目前这可怜的家底来说,好像唯一能指望的还是只有砍柴这一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只能从这样的无本买卖着手了。

以前的木柴都是费劲的拉到长安周边去卖掉,还只能换回一点可怜的粮食,完全对不起付出的那么多体力。所以这个只能作为备选的方案。

想要把这些木柴卖上个高价的话,最有性价比的做法,无疑还是卖给终南山深处的宗圣宫里那帮有钱的道士,不仅给的价格高,关键是距离也足够近,甚至比去最近的村庄都要近一些,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前身当然不会想不到这一点,只是这样的好地方竞争自然也格外激烈,而且人家道士也不是傻的,怎么会平白给个高价呢。

实在是因为他们的要求也高的很,这些木柴都是要用来炼丹的,除了好烧这样的基本要求外,木柴的规格要求的也是格外精细,还要尽量做到大小形状都比较一致,这样控制火候的时候才更方便,所以总的来说,想要卖给人家,你的木柴必须足够优秀才行。

以前身那可怜的力量,用的还是这不成比例的大斧子,劈出来的木柴是个什么样子就可以想象了,关键他这体力还不持久,很有自知之明的他,干脆就没浪费那个体力,把这些参差不齐的木柴运到宗圣宫去丢人。

不过那都是以前了,现在的石磊可不一样了。如今那大斧子到了他手里很有种圆转如意的感觉,犹如浸淫此道多年的高手一般,再加上对木头的熟悉,想来劈出的木柴也会有很大不同,想要从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拿下宗圣宫的单子来,应当有几分胜算。

至于情况到底如何,能不能像自己想的这么乐观,明天一试便知。

现在吗,当然还是睡觉要紧。这都折腾了一天了,好不容易才有点体力,可不敢再随便浪费了。

第二章 宗圣宫里袁老道

终南山中的春天还是有些湿冷的,太阳刚出来,连床被子都没有的石磊就有些扛不住了,赶紧爬了起来,靠着阳光温暖下身体,顺便再努力填饱肚皮,这肚子里没油水就是不抗饿啊。

和之前一样又来一顿野草大餐先塞肚子里,只是这次换了些不同口味的算是调剂,然后再来上一锅暖和的鱼汤驱驱寒气。

重新变得活力十足的石磊,拎着大斧子就出了家门,钻进了小树林里。这才刚吃了两顿野草就有些受不了了,石磊迫切的想要弄点给人吃的粮食回来,提高下幸福感。

在一棵足有碗口粗的大树前站定,石磊拉开架势,冲着选定的位置就劈了下去。虽然以前的他连小木块都劈不好,可他现在就是有这个自信,只要在这个位置下手,冲着这个角度,这一斧子下去,就一定能把这大树一斧两断。

斧子如同长了眼睛一般,精准的按照石磊的设想一闪而过,然后石磊伸出一个手指,对着树干轻轻的戳了一下,那大树就推金山倒玉柱一般的轰然倒了下去。

这一斧子可以说深得快准狠的诀窍,怕是让用斧子的行家里手来,至多也就做到这个程度了,能不能像石磊这样一斧两断还未可知呢。

其中不仅有对斧子的妙到毫巅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对那大树要有足够的了解,哪里是它的弱点,内部的纹理大约是怎样的,都要有非同一般的认知,才能达到这一击的效果。

石磊对自己这一手也是满意的很,甚至都有点无法相信这真的是自己做出来的,不过想到这还只是系统的初级权限带来的妙用,未来的自己一定能够做到更多更加神奇的事情,石磊又淡定了一些。

简单的整理了下枝丫后,石磊就开始按照宗圣宫那边要求的规格来对树干进行精加工。

随手一斧子下去,总有一截木柴会按照石磊设想的那样被剥离出来,然后被他随手一抛,慢慢的就摞成了一堆堆如同被精心整理过的柴堆。

此时如果有外人在的话,就会发现石磊这动作好似有着某种特殊的韵律,很有点赏心悦目的意思。

石磊虽然只有一把斧子在手,可这效率就和全套的的自动化流水线一样,很快就把树干分割完成了。

如法炮制下,不知不觉中石磊就完成了自己的目标,满意的打量过这些柴堆,石磊这才抬头寻找太阳的方位好确定下时间。

“呃,竟然到中午了……”石磊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头顶的太阳嘀咕道。

沉浸在工作中时间确实过的很快,更重要的是以这身板,竟然能够不停歇的连续砍柴几个小时,也实在是出乎了石磊的预料。

如果前身有这个体力的话,也不会被活活饿死了。看来系统带来的好处,可不仅是对植物的熟悉上,也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了不少实惠。

用剩下的木料做了个精致的背架出来,石磊认真的把木柴全都整理好放上去,顺便也想测试下自己新的体力极限到底在哪,结果活全干完了犹有余力,这就更让石磊惊喜不已了。

等到石磊背着所有的木柴,特意去把所有的陷阱检查了一遍才回家,却依然没有很累的感觉时,这份喜悦和振奋就真的忍不住了。

放到任何时候,一个好的身板显然都是最好的资本,有了好身板,眼前的贫困就只是暂时的,总有法子能过上好日子的。

有这样的好消息在,即便吃到嘴里的依然是可怜的野草和鱼汤,即便湿冷的山风透过草屋的缝隙不断打在石磊身上,偶尔还要带来些鬼哭神嚎,也没能影响他那颗火热的心。

第二天石磊又起了个大早,仔细的检查过背架上的柴禾都没有出现受潮的情况,这才小心的灭掉了屋里的火堆,麻溜的吃过早饭,这就打算出发了。

虽然没去宗圣宫卖过柴禾,可前身算是个比较虔诚的信徒,隔上一段时间总要去宗圣宫拜上一拜,因此对这道路可是熟稔无比。

山路虽然难行,还是挡不住石磊心中的热切,他赶到宗圣宫时,其他的几位樵夫也只是刚到而已。

负责采买柴薪的是一位和善的中年道士,虽然那几位樵夫都是老面孔了,他依然在认真的查看着那些木柴,看到石磊背着小山一般的木柴到来,稍稍惊奇了一下,就含笑点了点头继续自己的工作了,当然石磊的木柴他也没有放过。

只见石磊的木柴长短大小格外均匀,全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表面也是平滑的很,看不到一丝木刺,就像是有木匠挨个仔细加工过一样,实在是让人没法更满意了。

“今日就用这位小哥儿的木柴了,想来大家应当没有异议吧?”中年道士指着石磊对其他人说道,看到其他人都没有意见,又含笑对着石磊点了点头。

“烦劳这位小哥儿随贫道来。”中年道士说完后当先走进了院内,石磊赶紧背上木柴跟了上去。

“没想到这个小哥儿倒是个精细人。”一个中年汉子感叹到。

“是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木柴还能劈的这么齐整的,就像木工专门收拾过的一样。这趟输的不冤啊。”另一位看着岁数不小的樵夫也感叹了几句。

“只是不知这小哥儿做出这么多好木柴来需要多长时间啊?这要是每天都是这样好,我们几个就该去别的地方找买主了。

哎……如宗圣宫一般的好主顾可是不好找啊。”最后一位樵夫却是问到了点子上。

原本只是他们几个人竞争,相互之间水平都差不多,那中年道士也是个善心的,有意照顾大家,每天都会拣个最好的来买下,也维持了一个平衡。

如今突然杀出来个少年人,却比他们好上太多,虽然他们失了这个好买卖有些心疼,但又不得不佩服人家的水平,因此这心里就难免有些纠结。

“小哥儿想要什么做报酬呢,绢布,铜币或是粮食?”中年道士和声问道。

“我选粮食。”石磊毫不犹豫的答道。就他住那地方,拿到钱帛想花出去都费事,还是粮食靠谱,也正是他当前最需要的。

“如此小哥儿稍待,贫道去取来。”中年道士看来还喜欢亲力亲为,让石磊对这位的印象就更好了。

“有劳道长。”

石磊正四处打量周围的建筑和景色的时候,一位精神矍铄的老道士迎面走了过来,这满头银丝还有那长长的白色寿眉,偏偏身形轻盈的很,看上去就很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感觉。

“道长好。”石磊赶紧避让到了一边,躬身施了一礼。不论如何,面对这样一位长者,必要的礼貌是肯定不能缺的。

“咦!有趣,有趣,小娃娃一定经历过很有意思的事情哦。”老道士走到石磊面前却停了下来,对着石磊仔细的打量了起来,让石磊有种被一眼看穿了所有秘密的感觉,心理不免有些警惕了起来,

“袁师叔祖。”中年道士正好出来,赶紧到老道士身前施了一礼。

“哟,是小淳风啊。”老道士笑眯眯的回了一句,差点让旁边的石磊笑出来,中年道士也有点窘迫的样子。

“差点忘了正事。走了。”老道士也没有多纠缠,又打量了石磊两眼,点了点头,又摇摇头,举步就走,很快就消失在了石磊的视线中。

这个年岁了腿脚还跟现在的自己一样利索,让石磊不免猜测,这位老道士会不会是传说中的高手啊。

经历过穿越和系统附身这样的事情后,石磊免不了对某些玄奇的事情多了一些敬畏。

第三章 敢问路在何方

石磊带着满满的一背架粮食,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自己的破茅草屋里。这次卖木柴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填饱肚子,当然要选择最为便宜的大豆了,这样一次换回的粮食才最多。

谁让大唐这时候天下初定,可以说是百废待兴,那些常见的好粮食,一石甚至能达到一匹绢的价格。只有大豆这东西一直都不缺,单是前隋的那些常平仓中积压的豆子就不知凡几,这东西又难消化,吃多了还容易放屁,甚至积食,价格自然就上不去。

而这些问题对石磊来说,反而都成了优点,他自从有了植物改造系统后,对任何植物的消化吸收都特别好,野草都搞的定,豆子自然更不在话下。

而且这豆子价格便宜量又足,蛋白质含量又挺高,一般农户想要大牲口出力又怕它们掉膘,都会选择这玩意来给它们加餐,可见这豆子是“壮人”的好东西,对石磊来说也就再合适不过了。

暂时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石磊总算过上了平静的小日子,每天还挺充实的,劈劈柴,整治下自己那四处漏风的破茅草屋,然后就是努力开荒了。

至于去宗圣宫那边卖木柴,石磊都是几天去一趟而已,倒不是他劈的木柴不够,实际上这活对他来说已经越来越轻松了,往往一上午功夫就全都搞定了。

只是换回来的粮食品种有些单一,一直就着那豆子朝死里吃,哪怕再好吃的东西也受不了啊,更何况是身为吃货的石磊呢,完全没法忍啊。因此他花费了更多的时间用在改善生活上,不时去抓点野味回来加点油水肯定是不能少的。

而且这样将命脉寄托在别人身上的感觉也很不好受,万一哪天宗圣宫不再需要木柴了呢,难道自己就得饿着,再回到那种靠野菜充饥的生活吗?

所以石磊一直迫切的想要找到另一条更加稳定的途径,来保证自己的粮食供应,开荒种地自然是首选。

这荒地开起来还算简单,一把火下去,再努力把各种大小石头拣出来就差不多完成了。可再之后该怎么做,石磊就发现自己有点束手无策了。

他前世虽然侍弄过不少花草,可种粮食这事却真个没做过啊,父母从小就要求他认真学习,一直不让他插手农活,他们在农村也没生活几年,石磊关于种地的那点可怜的记忆早就随风消散了。

而这前身因为身体瘦弱,父母又去的早,也没掌握种地这项技能,要不然也不至于活活饿死了。

至于改造系统虽然能让他知道这些粮食的功用,可也不会告诉他这些都是怎么种出来的啊。

这就让石磊面临的局面非常尴尬了,地有了,却不知道该怎么种。

“哎……冲动了,还是冲动了。”石磊面对着眼前这片好不容易整出来的土地,有些懊悔的摇头感叹道,刚开始的那股成就感已经不翼而飞了。

可这土地好不容易开出来了,总不能直接撂荒吧,只能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先随便种点东西下去了,至于能不能活,收成如何,还是看老天爷是不是赏饭吃吧。

期间他还专程去了一趟宗圣宫送了一些木柴过去,只是这次换回来的粮食,都是之前没有过的那些种类,而数量上比之前可要少得多了。这些显然都是弄回来当种子用的,因为家里就剩了那些大豆了。

也不管它们是需要育苗的,还是直接播种的,总之一股脑的把这些粮食都弄出一小部分来,当成种子埋到地里,再浇上点水,期待它们能够生根发芽就是了。

弄完这费力不讨好的活计,石磊老老实实的坐下来,认真的琢磨下自己眼前的出路到底在哪。种粮食这事肯定是指望不上了,想要有个正经营生,还是老老实实的着落在系统身上比较靠谱,还是得和植物打交道才行。

他首先能想到的财路,肯定还是围绕着盆景这东西来展开,毕竟从小耳濡目染的,对这些很是熟悉,而且这东西的价格也是可以很高的,关键是要有漂亮的树形,足够的年头,当然还要遇到一个足够喜欢它的人。

另外,其实树的种类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决定因素,一些速生的树木往往就不如那些生长缓慢,或者稀罕少见的种类来的价值高。

从父母那得来的经验还告诉他,流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说他前世所在的沂州城那边,曾经桂花就特别的流行,一些够年头的桂花王,时不时就有以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高价成交的消息。

可后来桂花受到冷落后,原本上万的那些桂花,也往往落个有价无市的惨淡局面,有些干脆以一两千的价格才好不容易卖出去。可见是否流行,对这种可以算是玩赏之物的东西的价格影响还是非常大的。

不巧他来到大唐之后,可是连山都没出过呢,对长安城中流行什么样的花木,那真是两眼一抹黑,完全没有头绪。

而且这东西也需要足够的时间来进行修整,才能长成理想的样子,后世那些卖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天价的盆景,很多都是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才有的,偶尔有那么一两棵天生天养的,绝对是邀天之幸。

石磊除了赌一赌自己的运气以外,短期内想要靠这个发家致富,显然也不太现实了。

差点挠破自己的头皮,石磊才终于想到了一个貌似靠谱的主意,那就是木雕。

石磊前世可以说是个比较宅的人,除了工作原因不得不外出,平时他自己的时间大都花在了自己的爱好上,看看书,听听音乐,当然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捯饬各种好吃的给自己也是必不可少的。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爱好就是做木工活了,对木雕自然也有所涉猎,虽然不敢说有多么精深的技艺吧,但是该懂的技法也都懂得了。

况且他现在不是有改造系统在吗,对这些植物都可以说是了如指掌,想来自己动手做木雕的话,想要完整的表现出自己的想法来应当是不难的。

只是这些都只是猜测而已,至于具体下手是个什么情况,还得找点木头来动手试试才能知道。

第四章 木雕小能手

真的动手以前,林森还是先去了一趟宗圣宫,把家里的粮缸填满了,家里有粮心中不慌啊,这都快成了他的一种强迫症了。

满意的看过自家的粮食储备后,林森这才放心的拎着斧子跑了出去,终南山的山林之中各种树木都不缺,可还需要他经过仔细挑选后才好使用。

直到他遇到了一棵黄杨树,这才稍稍安心了些。这黄杨木因为生长缓慢,木质极其细腻,颜色又如同象牙一般温润,不论什么年代,不论什么阶层,都对它喜爱有加。

无论是做成盆景,还是做家具,或者用来雕刻,价值都低不到哪去,很多时候是可以视作类似紫檀一样的硬通货的,当然价格可能没那么高,只是做个类比而已。

这棵黄杨木能长到这么大个,显然年份是不短了,价值自然也低不到哪去。发现了宝贝的林森却没有急着动手把它砍倒,反而先小心的从上面弄了点适合做插穗的枝芽下来。

他这是习惯使然,看到这样的好东西,总要先弄点回家种上,为以后做园艺多积攒点素材。

相比起种粮食时的粗放,伺候起这黄杨来,林森的动作就温柔多了,也显得靠谱多了,这玩意他门清啊。

留下种苗以后,林森仍然不急着动那黄杨木,反而带着手头积攒的那一点野味,跑了不短的山路去到了最近的一个山村里,换了一套木匠工具回来。

他手头可只有那一把大斧子,哪怕他用起来再怎么圆转如意,有些精细活还是指望不上这傻大黑粗笨的大斧子吧。

尽管换回来的这套工具稍嫌粗糙了些,也没怎么舍得用铁料,就刀头的部分那一点,其他部件大部分还都是木头的,不过对林森来说,这东西倒是更加顺手些。有系统的加成,对于这种主体是木头的物件,他总能轻易的做到如臂指使,这让他对这次的木雕计划更多了几分把握。

工具都到齐了,林森再不迟疑,去到那黄杨树旁边吭哧吭哧的就开始挖了起来,用斧头砍倒确实爽快,可根部不就浪费了吗,就以这黄杨树的个头,那根部估计足够完成一件不小的雕刻作品了,浪费是可耻的,林森现在什么都缺,就剩体力不缺了,这样跟钱过不去的做派是绝对不敢有的。

林森连一点枝丫都没有浪费,把整个黄杨木全拖回了家里,能做插穗的全都弄到了地里,实在没法用的那些个小枝叶才忍痛去掉。

林森用手在树干上敲了敲,摸了摸,对其中的木质纹理就大约有所了解了,这当然也是得益于系统这个作弊器了。

再结合着树干的外形,这么比划了半天,在尽可能的将更多料子用起来的前提下,林森好不容易才在脑海中构思出了几个作品的雏形。

用木炭在木头外面画出大约的轮廓来,林森再不迟疑,举起最为熟稔的大斧子,噼里啪啦就是一顿劈砍,将它分尸成了三大块,顺便也把三个作品的外形给弄了出来。

大斧子虽然每次都是在黄杨木上一闪而过,但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它们从未单纯的走过直线,反而都是顺着木头的纹理和林森计划中的外轮廓下手的。这么做既是为了更快的达到他想要的效果,也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留那些边角料,毕竟这些材料留下来都有可能变成钱帛的,他抠门一点也可以理解,这何尝又不是对自己手把的自信呢。

接下来的精细雕琢,林森可就没有这样的自信了,那大斧子他可没少用了,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自然心里有数,可这套木工工具毕竟是刚到手的,他甚至都不太确定这玩意能不能正面硬抗黄杨木,这时候的冶炼技术弄出的刻刀,那硬度真的不敢保证一定比黄杨木高啊,所以提前来个测试就很有必要了。

选中了一块半个巴掌大的下脚料,林森拿起刻刀来就准备动手了。题材是他早就选好的,也是前世的时候练习最多的“幸运胖子”,一个因为慈善事业而流行起来,因为各种晒随身物品的照片而走红的小玩意。

这幸运胖子虽然只有大体的外形和轮廓,但却可以锻炼到各种雕刻技法,容错率也比较高,当然想要真正的达到那种憨态可掬,甚至还有几分可爱的效果,对手艺的要求也并不低,算是易学难精的物件吧,正适合用来找回手感,顺便适应下这些工具。

正如同林森预料的那样,系统这个作弊器效果还是很稳定的,木柄刻刀到了他手里,用起来简直不要太流畅,刷刷几刀下去,一个憨厚的胖子形象很快就呈现了出来,再简单的修理一下棱角,甚至都不用怎么打磨,就有了那么几分珠圆玉润的感觉。

哪怕是林森前世玩木工最巅峰的时候,有那么好的刻刀在手,制作了那么多幸运胖子以后,也绝对达不到眼前这个靠着简单的工具,又是刚捡起木工手艺的情况下做出的胖子的可爱程度,不是技艺的进步,而是表现出的精气神的全方位提升。

有了这个玩意在手,林森对自己的水平就有了一个清晰的了解,再着手去制作那几件个头不小的木雕,心里就有谱多了。

再次对着那黄杨木,在心里仔细回想了一下设想中的形象,林森下手就变得运刀如飞了,木屑纷飞下,各种细节慢慢都呈现了出来。

一个寿桃一般的光亮的大脑门,一脸祥和的笑,一手拿着形似如意的手杖,一手托着个大寿桃,赫然便是寿星公的形象。这是最上部的那一段树干。

如法炮制下,中段的树干也很快就变成了“太平有象”,而靠近根部最为粗壮的这一段,干脆被林森雕刻成了卧姿的“大肚弥勒”的形象。

沉浸在雕刻中的林森,完全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更是把原本最为惦记的吃饭这事都丢到了一边,直到三个木雕全都完工了,这才有心思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正看到太阳留下一缕余晖后下班休息去了,没想到不知不觉中,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恋恋不舍的又仔细盯着三件作品看了半天,怎么看怎么美啊,林森完全着迷其中了,少不了心里还把自己夸赞了无数遍,真的很难想象这么精美的雕像,竟然会是出自自己手中啊。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样的作品,任何一尊都需要那些高手匠人们精雕细琢上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月的功夫才能完成,而林森呢,只用了一天功夫,就足足完成了三尊水平不差的木雕,他这成就感满到飞起,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喔~~”饿惨了的肚子适时的响了起来,这才把沉浸在自我满足中不可自拔的林森拉回现实来。

草草填饱肚子后,林森点起火堆来,又开始认真的为三尊木雕做起了抛光,直到在火光旁都能看到木雕上的反光了这才罢手。

把仨宝贝小心的放好,还难得的找了根木头把那破木门给顶上,再把大斧子放到自己随手就能够到的地方,又仔细打量了仨宝贝两眼,林森这才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睡了过去。

第五章 强买强卖(求收藏推荐)

早上起来林森不放心的又检查了一下那仨宝贝蛋,这才出去为赶路做准备。这样的好东西肯定要送到长安城里去卖掉,才更符合林森对它们的期许。

几十里山路对心情火热的林森来说已经构不成阻碍了,也得亏系统权限提升后,他这体质又有了整体的提升,这才能比较轻松的赶在天黑前就,走到离长安城不远的一处村庄里落脚。

真个走到了长安城这,林森反而不急着赶路了,东西两市开市的时间都挺晚的,完全不像后世那些店主一样,恨不能全天不休的营业。谁让现在这个交通很不方便,像林森这般想买卖东西的客人们,即便赶到这里往往都要到中午了,开市再早也没有客人啊,长此以往大家就形成了这样的默契了。

有这个时间也正好方便林森好好欣赏下长安这座雄城,作为大唐的都城,大概也是当今世上最大的一座城市,长安确实有着一种令人向往的惶惶气度。

巍峨的城楼很容易让人油然而生一种踏实的安全感,宽阔到近乎空旷的大小街道纵横交错,方便你去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那些即便以后世的眼光来看,也称得上漂亮甚至是富丽堂皇的大小建筑,就那么静静的矗立在路边,给身临其境的林森带来了远超后世见到那些复原模型时的强烈震撼,所以他不自觉的就有了点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局促,全然没有了来自后世人的那种居高临下的心态。如果有人留意他的神情,说不定还要给他打上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标签。

更重要的是来往的那些大唐人身上所体现出的那股精气神,那种发自内心的自信和骄傲,甚至是对外邦人的不屑一顾,很容易感染到别人,让你不自禁的就为自己身为一个唐人而自豪不已。

流连其间的林森,差点把自己要办的正事都给忘了,抬头看了看太阳的位置,觉得差不多了,问过巡街的武侯,就直奔西市而去。

众所周知,东市和西市同是长安城工商业市场,但是由于其市场位置的不同,所经营的商品种类也略有区别。

东市由于靠近三大内(西内太极宫、东内大明宫、南内兴庆宫)、周围坊里多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第宅,所以市中“四方珍奇,皆所积集”。市场经营的商品,多是上等奢侈品,以满足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的需要。

而西市则距三内较远,周围多平民百姓住宅,市场经营的商品,多是衣、烛、饼、药等日常生活品。

而且由于东西两市是最重要的国际***市场和时尚娱乐中心,两市商贸繁荣,人们购物多去这两处,时而买东,时而买西,久而久之,“买东西”一词也就成了人们购物的说辞,直到后世都只有买东西,没有买南北的说法,大抵也是从这来的。

林森手头的这些货物,显然更适合在西市这边卖,况且这边也更加繁荣些,说不定更好卖出去。当然东市那边的门槛太高,他这样打游击的临时商贩怕是也进不去,所以也就只能奔西市这边来了。

问清楚地方后,先跑去把自己手头那些山货卖掉,这些东西相对比较常见,卖价肯定也上不去,好在价格也相对透明,林森也不用担心被人给坑咯。

忍不住好好掂量了下刚到手的沉甸甸的钱帛,林森这才心满意足的朝着西边跑去。那边是各种食肆的所在,身为吃货的林森有了点钱以后,肯定首先想到的就是去享受下大唐这时候的美食。

林森来的时候正是饭点,这边的人简直不要太多。人最多也是门脸最气派的,自然非张家食店莫属。相较于之前见到的那些顶多十米宽,也就三米进深的沿街店铺,这张家食店足足占满了两条主街之间这一溜,就已经彰显了足够的气派了。

可惜这样的门店林森是舍不得进去坐的,手头这点铜钱还没捂热乎呢,总不能为了一顿午餐全搭进去,他还没到能够一掷千金的地步呢。

再朝南走,就有好多衣着有些太过单薄,身材分外霸道的胡姬正殷勤的招揽着食客,你要是舍得多花点钱帛,连美女加酒菜一同吃干抹净了再走也不是没可能。

作为忠实球迷的林森,差点就没抵挡住这样的桃**惑,可惜囊中羞涩的他真的没那个底气朝里走啊。

林森暗暗下定决心,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好好吃遍这条美食街,可最后还是只买了两个沿街叫卖的羊肉胡饼,也就是类似后世肉夹馍的东西,蹲人家张家食店门口,闻着里面传出来的阵阵香气,顺便瞟两眼旁边穿着清凉的胡姬,就这么解决了午餐。

饭后,林森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地方,把自己那压箱底的三个木雕摆了出来。

经过林森打磨和抛光的木雕温润如玉,也有几分象牙般的质感,本就是寓意美好的题材,又如此生动形象,很轻易的就俘获了不少人的目光,其中有几位穿着不错的干脆围了上来。

“敢问小郎君这几尊木雕如何才能请回家去?”上来问的这位看来是个讲究人,问的时候都是说的“请”而不是“买”。

“勿那小子,这‘太平有象’怎么卖的?”不客气的人自然也是不缺的。

“小子家里穷的都揭不开锅了,这才不得不把这家传的宝物拿出来换些救命粮,自然是价高者得了。”林森早就想好了说辞,一个好东西没个好故事怎么行。

“某家看你可怜,就给你一贯钱把这三尊木雕都让给我吧。”一个大腹便便却留了一对鼠须的猥亵胖子,一副我大发慈悲的照顾你的样子说道,至于别人鄙视的眼光,他就当没看到了。

“这周胖子是欺负人家小郎君不懂行吗,这样雕工精美,形象生动的黄杨木雕像,而且料子的个头也很是难得,任何一个都不是一贯钱能打发的啊。”旁边有懂行的人鄙视道,说话的嗓门可是不低,显然有提醒林森的意思。

“这黄杨木料子可是难得的极品,雕工也是了得,价值确实不低。”旁边也缺不了帮腔的,言语中对这几尊黄杨木雕也很是推崇。

“这位小郎君,某想请这太平有象,也是一贯钱可否?”那位讲究人淡然的说到,顺便斜睨了那猥亵的胖子一眼,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这太平有象确实不错,某出一千二百钱。”旁边有人凑热闹道。

看来对太平有象这种适用更广的题材喜欢的人更多些,后边的竞价大都围着这一尊展开了。眼看着价格节节攀升,林森这心情也跟着不断高涨。

“七贯,大象。”一句蹩脚的唐话冒了出来,这边竟然还有个波斯商人也加入了进来。

“某出五贯。”其他的唐人瞥了这个外商一眼,还是继续出价,而这位的出价直接被无视了。

没办法,唐人面对这些番商时就是这么硬气,总有这种高他们一等的心气。而林森很可惜的看了外商一眼,还是确定最高价是五贯的这位唐人的,谁让大唐的现状就是这样呢,林森可不想被其他的唐人鄙视,虽然他很希望多拿点钱。

“某出两贯!”一个霸道的声音猛的插了进来,然后一个有些目空一切的人拨开人群走了出来,高傲的看了林森一眼后,用施舍的语气接了一句“就这吧,你赚大了。”

有跟班很是自然的扔下两串铜钱,然后抱起那尊太平有象就走了。林森甚至都有点没反应过来。

第六章 你瞅啥(求推荐求收藏)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有人行此强买之事!”旁边有看不过眼的人不爽的嘀咕道。

“收声,你可知那是何人?小心给自己招来祸事。”旁边的同伴扯了扯他。

“怎么?这大唐天下说都说不得了吗?”那人兀自不爽的说道。

其实这话林森也想说,尼玛到手的钱少了一半还多啊,更重要的是那该死的混蛋说的是两贯,可给的时候却是按照八百钱一贯的算法,平白又少了四百钱啊,林森想砍人的心都有了。

“那位可是王家的管家,行事向来霸道,你还真招惹不起。还是莫要生事了吧。”同伴耐心的解释道。

“哪个王家?”那火爆脾气的这时候也有点没有底气了。

“还能是哪个王家,自然是彭国公王君廓那个王家啊。那位可是出了名不讲理的,这位小郎君也只能自认倒霉了。”那热心的同伴继续解释道,顺便也提醒了林森一句。

“既然是彭国公府上管家,小郎君确实不要招惹的好。”旁边的人听了这话后摇了摇头,很是认同的叮嘱林森道。

由此可见这王君廓在长安民众中的名声是得差到什么程度,完全就是公认的混球啊。

“王君廓吗?”林森低声念叨着。

那个混球早年就是盗匪出身,看后来干那些破事,也不难明白这位确实是个艹蛋的脾性,手底下也不缺亡命徒,目前的自己还真是招惹不起。

只是从这管家的做法也不难看出,那混球最后为什么会落得那般下场了,竟然会死于“野人”之手。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林森摇了摇头,半是安慰自己,半是慨叹的说道。至于这破事只能暂时记在心上,以图后报了。

“小郎君说得好。”最先开口问价的那位很有修养的人离林森比较近,把他的话听了个正着,很是赞赏的笑道。

“某愿出五千钱请走这尊佛像,不知小郎君能否割爱?”看到林森的注意力转到了自己身上,这位很礼貌的指着大肚弥勒像问道。

“好,小子谢过这位郎君。”林森看着对方淡然的笑脸,有些感激的说道。

自打那王家管事出现后,原本想要买雕像的人就走了很多,大概是怕粘上麻烦吧。

就眼前这几位有意向的人,哪怕再次竞争起来,多半也不会到五千钱这样的高价了,这位仍然出这个价钱,显然就有帮衬的意思了。

“小郎君愿意割爱就好,其实这根雕价值远高于此的,是某占了便宜才对。”这位看出了林森的感激,笑着解释了一句。这样一来,林森对他的观感就更好了。

林森当然知道这些根雕的真正价值,如果能送进东市去卖的话,怎么也能卖个十几贯,毕竟那边有好多不差钱的主,可他不是去不了吗。

只不过现在就能遇到王管家那样的混蛋,真个拿到那么多钱,他还能不能有命在都难说的很。

所以啊,知足常乐吧,能平安的把钱拿到手已经不错了。林森也只能这么宽慰自己。

送走了这位后,原本有意买的那几人也都走了,看来对最后这尊寿星不是很感冒。

林森已经有几贯钱打底,也就不急于卖掉它了,干脆的掏出随身带着的木雕工具,对着手边的那些黄杨木的下脚料开始了雕刻。

在林森想来,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这木雕都会是自己最重要的来钱渠道,因此尽快提升木工手艺就很有必要了,对这些工具也要更加熟悉才可以,况且这本就是他的兴趣所在,干起来还是很有劲头的。

沉浸在雕刻中的林森完全忘记了身外之事,而是专注于掌控刀子的落点,每一刀落到木头上都是那么的圆转如意,看着没怎么用力,但木质坚硬的黄杨木却很轻易的就被切下一块来。

原本呆板的木块也慢慢的灵动起来,很快就有一个可爱的萌版河马形象跃然而出,这是林森前世最为喜爱的非洲五大兽系列的把玩件之一,这外形也是他练习过很多次的,当时可是没少送给朋友们,受到的好评无数,他刻起来自然也是驾轻就熟。

只不过前世可从来没有达到这次这种神韵,将一个憨态可掬的动物形象,刻的如此活灵活现,而且还是在这么快的速度下,甚至林森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简直萌化了的小家伙是出自自己的双手。

爱不释手的好好把玩了半天,带着无法言说的满足感,林森干劲十足的开始了其他四个家伙的雕刻,迫切的想要把它们凑成一套。

除了偶尔有人过来问价时报上五千钱的底价,其他时间林森都忙活着雕刻,全然没注意到此时的街道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动。

原本挤满了商贩和客人的街道上,生生的空出了一大块地盘来,林森身边那些卖各种手工物件的摊点,也大都换成了贩卖各种小吃食的,因为空地上站了两帮人正在对骂,明显是要掐架的节奏。

周边那些客人都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主,这会全都围过来起哄架秧子呢,吃着零食准备看好戏的围观群众更是不知凡几,把个原本宽阔的街道生生挤了个水泄不通。

“你瞅啥?”这边一个虎背熊腰的家伙不爽的喊道,旁边两个跟他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年岁稍微要小一些的家伙正努力做怒目金刚状,和对面的家伙对视中。

“瞅你咋地!”另一边一个身板不输对手的铁塔般的年轻汉子,同样带着俩弟弟不爽的对峙。

“嗯,很传统的开局。希望他们这次骂仗能有点新意。”一个围观群众摸着胡子点评道,看来没少见这两帮人茬架。

“我看你们尉迟三黑炭是想找打!”这边晃了晃拳头威胁到。

“你们程家三傻才是欠揍!”那边同样不甘示弱的抖了抖胸肌。

林森恰好这时候完成了五大兽的雕刻,一抬头,好家伙什么时候围过来这么多人,还没来得及打听怎么回事,就被他们的大嗓门吸引了过去,把这话听了个囫囵。

能在西市街面上这么搞的,肯定是勋贵子弟没跑了,再结合着那程家三傻的名头,林森很轻易的得出了这哥仨就是程咬金家里的程怀默兄弟的结论,对面的不用说就是尉迟恭的仨儿子了。

“好戏要开场了!”旁边有人很是笃定的说道,看来这两边确实没少掐架了,连观众都熟知他们的套路了。

“能动手就别叽歪啊。”也有嫌看的不过瘾的。

“直娘贼。”两边不约而同的骂了一句,这话成了动手的信号,六人近乎不分先后的冲着对面跑了过去。

眼瞅着两边的拳头就要碰到一起了,不知道哪个家伙大喊了一声:“净街虎来啦!”

原本怒气冲冲的六人,顿时变脸一般的成了受惊的鹌鹑,整齐划一的转身就往旁边的小巷子里跑去。

林森有些傻眼的看着眼前的闹剧,脑海里想的却是“这‘净街虎’是何方神圣?竟然有这么大的威慑力!”

第七章 净街虎……是母的

“去……”原本打算看场好戏的人们嘘了一声,慢慢的就散开了,街道上很快就回复了平时的状态。

“果然无愧这净街虎的名字!”林森看到眼前这一幕,惊叹道。

林森心里对这所谓的“净街虎”就更好奇了,能让程咬金的仨儿子还有尉迟宝琳哥仨,这种一看就是混不吝的货色怕成这样,真的很难想象会是个怎么样恐怖的家伙,也没想着大唐年轻一辈中有这样了不得的人物,能够轻松的压服那帮桀骜不驯的武将后人啊。

关键是普通民众对这“净街虎”也没表现出惧意来,单纯是因为没热闹可看了才走人的,说明这位也不是什么凶恶的人物。

难道是苏定方那种稳压其他年轻人一头的猛人?或者干脆是薛仁贵那种不世出的超级高手?

“不知这净街虎到底是何等人物?”按捺不住的林森还是不头疼了,干脆的开口问起了旁边那很有八卦男潜质的摊主。

“要说这净街虎吗,天生神力,武艺超人,更重要的是个热心肠,经常会制止那帮子纨绔子弟当街斗殴,也没少收拾这帮不省心的玩意,偏偏这位背景也是极厚的,所以才能让这帮家伙如此忌惮。

喏,正走过来这位就是了。”隔壁摊主正说的唾沫横飞的时候,猛然来了个急刹车,然后努了努嘴,朝林森身后示意了一下。

得了提示的林森赶紧回头,想要一睹这“净街虎”的真容,这一看可着实吃惊不小。

“净街虎……是女的?”林森难以置信的问道,这姑娘的身材虽然很是霸道,绝对是林森这个忠实球迷最钟爱的那一款,可怎么也没法和脑海中拳头上能站人,胳膊上能跑马的壮士形象对上号啊。

“是啊,我也没说她是男的啊。”旁边的摊主一脸理所当然的问道。

“程家娘子,刚才尉迟三兄弟差点又和你三位兄长打起来,还好我机灵的喊了一声,说你来了,他们立马就吓跑了,哈哈哈……”旁边一个家伙不忘为自己表功。

只是你刚大喊人家“净街虎”,接着又去打人家哥哥的小报告,真的没问题吗?

至于“娘子”是大唐这时候对姑娘的称呼,可不是说眼前这个不靠谱的混子,就是那姑娘的丈夫。

“不好意思又给大家添麻烦了。”那位明显也是来自程咬金家的姑娘柔声回到,更让人没法和女壮士联系起来了,也比她那出了名不靠谱的老爹可亲多了,很让人怀疑这真的是那混世魔王的亲闺女吗。

“娘子哪里话。”旁边的摊主们纷纷摆手说道。

“程家娘子,某这里有些好吃食,可要尝一尝?”一个卖零食的摊主热情的开始招揽起了生意。

刚才还一脸不好意思的程家姑娘明显意动了,只是还有点挣扎的样子,也许是纠结着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减肥大业吗?毕竟减肥这个话题,往往是伴随妹子们一生的终极难题。哪怕这程家姑娘在林森眼里是前凸后翘的性感身材,顶多算是丰满,绝对不是胖。

“某这里有新作的醍醐饼和红绫馅饼哦。”那摊主又跟了一句。

“那一样包上一份吧,朝食吃的比较早,还真的有些饿了。”这回程家妹子可是一点不带打档,很欢快的答应了下来,还找了个借口,也不知道说给谁听的。

“嗯,这是个吃货。”那边的林森倒是很轻易的得出了这么个结论,笑着低声说道,这是他同为一个吃货的直觉。

这程家妹子开了这个口子,后边可就有点收不住了,手边很快就提满了各种零食,很让人怀疑她的胃口到底是咋长的,果然是个吃货。

“咦,这位小郎君你是新来的吗?”程家妹子走到林森的摊子旁,有些好奇的问道。

“好叫怀玉娘子知道,这位小郎君确实是刚过来的,他这几件黄杨木雕可是受到了不少人的追捧,最后还是靠着竞价的法子决定的买主呢。

某看来这小郎君本身的雕工也是极好的,那几件小的就是他刚雕完的,看着着实可爱得紧。”林森还没来得及答话,旁边那个自来熟的八卦男就先替他说了一通,顺便也没少夸赞了。

这种有王婆卖瓜嫌疑的话,林森自己还真不好意思说,所以虽然被抢了话头,他还是很有礼貌的对那摊主点了点头以示谢意。

“呀,这几个动物确实很可爱啊。”程怀玉顺着隔壁摊主的指引,看到林森刚完工的萌版非洲五大兽后,有些惊喜的拿起一个仔细打量起来。

而林森这会正忙着仔细打量这位威慑力强大的女壮士呢。

就目前来看,这姑娘性格挺温婉的,完全没法和彪悍挂上钩,至于天生神力这些,想来那店主也不至于专程编排人家一个妹子,只是林森还是有点没法想象。

更关键的是对于一个忠实的球迷来说,遇到这样身材霸道的妹子,林森总是很容易把各种美好的词汇和她联系起来,脑海中浮现的肯定也是某些美好的画面,自动忽略了她虎的一面。

“这几个木雕怎么卖啊?”程怀玉犹豫了一下,这五个可爱的小家伙让她舍弃哪一个都很可惜,很想都买回去,就是不知道钱够不够,而且最近一段时间怕是要少吃好多零食了。

“这些小的一个一贯足钱,五个打包的话给四千钱就行。”来自后世的林森,毕竟见多了各种身材霸道还衣着清凉的妹子,尽管不如亲眼见到这位来的冲击力大,但也不至于露出一副猪哥相来,更没有第一次见面就无端的献殷勤的道理,他还指望这个赚钱呢,要价上可是一点不带让步的。

“四千钱啊,这个月的零食会不够吃吧,怎么办呢?”程怀玉有些呆萌的在那轻声嘀咕道,要不是林森离得足够近,还真不一定能听到,只是这话差点让他心一软,吃货何苦为难吃货啊。

“如果和这尊五千钱的寿星一起请走的话,我就便宜些只收你八千钱。”林森又指了指旁边的那尊寿星加了一句。

只是这话一出口,旁边摊主看林森的眼光就变了,眼里分明写着“好你个瓜怂,死要钱,注孤生啊。”

“嗯,马上就要到阿娘的寿辰了呢,请这尊寿星回去,阿娘应该会高兴的吧,说不定还能多给些零花呢。就这么办。”程怀玉低声合计了一下,下定了决心。

“那麻烦小郎君都给我包起来吧。”程怀玉递过几块银锭来,林森正为难该怎么办呢,旁边那摊主毫不见外的就接了过去,称了称,又剪下一块来还了回去,然后全都递给了林森,林森只能再次表示感谢了。

“程家娘子,这些木雕可是有些分量,可需要小子帮忙给送到府上吗?”林森颠了颠重量,关心的问道。

“谢过小郎君好意,我自己拎回去就是了。”程怀玉摆摆手,接过东西后,迈着轻快的脚步就朝东走去。

那一大摞吃食和这些木雕可绝对不轻,只是到了程怀玉手里,却轻若无物的样子,完全没有一点吃力的感觉。

“某说什么来着,怀玉小娘子可是天生神力的,反倒是你这身板吗……”隔壁老板扫了林森一眼,撇撇嘴,摇摇头,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第八章 心在滴血

这边林森忙着欣赏程怀玉的好身段,那边早先跑走的尉迟宝琳哥仨还有程怀默三兄弟,可就没他这样的闲情逸致了。

尉迟宝琳哥仨回去以后尽量放轻自己的步伐,想要鸟悄的回各自的院子去,可还没走几步,就被他们老子给叫住了。

“听说你们又和程家那仨小混球打架了?打赢了没有?”尉迟大黑炭和其他武将都差不多的尿性,遇到孩子打架的事情,从来不急着问对错,而是先问输赢。

“没有……”尉迟宝琳弱弱的低声答道。

“嗯?”尉迟恭眉头皱了皱,很不爽的样子。

“程家娘子去了,就没打起来,所以没有输赢。”看到父亲的样子,知道不赶紧解释清楚下场绝对堪忧,尉迟宝琳鼓起勇气来说明了下。

“被一个小姑娘给吓跑,你们三个瓜怂也好意思说!”尉迟恭依然不爽的吼了一句。

“谁能想到程家妹子那么能打,还天生神力,我看单论力气不会比阿爷小到哪去。况且我们好男不跟女斗,跟她打胜之不武啊。”老二尉迟宝琪壮着胆子接了一句。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哪来的这么多理由。”尉迟恭皱了皱眉,又是一嗓子吼过去。在外面除了程怀玉谁都没怕过的尉迟宝琳哥仨,闻言忍不住就是一哆嗦,全都缩的跟受惊的鹌鹑似的。

“你们三个小混球看着就让人生气,还不赶紧滚去练武场,每人不举完二百下石锁没有饭吃。”尉迟恭又喷了仨儿子一头口水。

听了这话,三兄弟却是如蒙大赦,闷头就往练武场跑去。

“说我们是小混球,你不就是老混球咯。”年纪最小的尉迟宝环边跑边嘀咕了一声,他俩哥哥就在旁边吭哧吭哧的闷笑。

相比尉迟家三个小黑炭头,程家哥仨运气无疑要好不少,他们回家的时候,程咬金恰巧在外忙活着呢,算是暂时让他们躲过一劫。

只不过这种庆幸还没能维持多久,程怀玉也回来了。手中原本拎的满满当当的各种吃食全都不见了影子,不用说都进了她那看上去并不大的肚子了,就剩了那些分量不轻的木雕。

如果是其他妹子,这时候少不了就得找外援,抓壮丁了,可放她手里,跟拎着根灯芯草差不多,这叫一个轻松。

“哥哥你们又跟尉迟家三位哥哥打架了?”程怀玉很是笃定的说道。

“哪有的事?”程怀默哥仨很有默契的一同摇头。

“西市那些长安百姓都说了,就是你们仨没错的。”程怀玉笑眯眯的说道,眼里还有点小狡黠。

“他们怎么确定就是我们的?”程怀默很好奇的问,只是这话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自己吧。

“咦,咱们仨已经这么出名了吗?已经到了众人皆识的地步了吗?哈哈哈……”程怀亮不自禁的得意道。可见这位的脑回路和别人真的不太一样,关注的点完全不对好吧。

“那当然,咱们程家三杰肯定名声在外啊,谁人不识!”程怀弼竟然还跟着自得呢。

“哎,不对啊,我们和尉迟家仨黑炭根本就没打起来。

小妹你不是来了吗,当着你的面把他们仨夯货揍的鼻青脸肿的总是不好,所以我们很大度的先放过他们一次。”程怀默总算反应快一点,连忙大言不惭的分辩了一下。

脑海中想的却是上一次比武,哥仨被小妹一个人全给揍趴下的可怜样,忍不住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

“嘿嘿,只要把你们的零花钱给我,小妹就不去父亲那里说你们又打输了,几位哥哥觉得怎么样?”程怀玉总算露出了自己的真实意图。

“你……”程怀默总算反应过来自己被妹妹套路了,就准备说两句找回场面来。

“你们几个兔崽子又干什么了?”程咬金的大嗓门,把哥仨的话全都憋回了肚子里,立马缩到一边去老实站好。

“阿爷,你看这是我刚买回来的几尊雕像,这个寿星是专门为阿娘请回来的哦,马上就到她的寿辰了吗。

只是那摊主是个死要钱的抠门货,害的我都没有零花钱买吃食了,我回来这么一说,三个哥哥就都表示要把他们的零花钱全部拿出来给我用,我正要谢谢三个哥哥呢。”

程怀玉马上走过去献宝一样的展示了手中那些雕像,顺便把那哥仨全给坑了进去。至于那目瞪口呆的哥仨,只当没看到就是了。

“嗯,还是宝贝闺女最有孝心了。”程咬金满脸疼爱的说道,那满脸的褶子都快笑开了,跟朵盛开的大菊花似的。

“他们仨当哥哥的,把零花钱全给妹妹用也是应当应分的,谢就不用了。”程咬金一脸嫌弃的扫了哥仨一眼,转过头去和颜悦色的又跟程怀玉说道。

可以想见,哥仨这会心里一定是在流血的,流的哗哗的。

“另外再去账房多拿十两银子,买点自己喜爱的零食吃,就当奖励闺女这番孝心了,可千万别饿着自己。”程咬金宠溺的说道。

“你们仨夯货还怵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赶紧滚去练武去,敢偷懒仔细你们的皮。”到了那倒霉催的哥仨那,程咬金有变成了疾言厉色了,这差别待遇,很让人怀疑这哥仨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谢谢阿爷。”程怀玉笑的就像是偷鸡成功的小狐狸似的,“我刚刚吃了些零食,正好和三个哥哥一起去练练,省的再长胖了。”

虽然说的大义凛然的,可明显还是想先去把哥仨的零花钱弄到手吧。

“我闺女可不胖。不过去练练也好,昨天家里的石匠刚做好几个三百斤的石锁,你去试试合用不。”程咬金笑着答道。

“你们仨夯货但凡有小妹这般努力,也不至于气力还比不上她一个姑娘家了,还不赶紧去。”到了哥仨这,程咬金又成了一脸嫌弃的表情。

这边程怀玉对她的三个哥哥又进行了一番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自不必说,那边被她称作“死要钱”的林森,正乐颠颠的数着手头的银钱呢。

来来回回的数算了好几遍,确定没有任何出入了,这才小心翼翼的把它们全都贴身藏好。辞别了自来熟的隔壁摊主后,直奔西市的最东边而去。

那里有林森看中的另一条财路,只是原料的成本有点高,原本没钱的时候他连门都不敢进,现在腰包也算是鼓起来,他才有这个勇气去试试。

第九章 死抠(求推荐求收藏)

林森身怀十几贯巨款在身,总有点提心吊胆的感觉,看到有人靠近总会下意识的防备一下,这可相当于后世的好几万呢,还都是现金,从一文不名到突然怀揣几万块巨款,林森心里不踏实是一定的。

好不容易到了钱铺这,把大部分铜钱都换成了银子贴身放好,才算是安定了一些。

这铜钱的分量可是不轻,全揣身上怕不得把他那破衣服都压坏了,就林森这个身板扛回去也犯愁啊。

换成银子就爽利多了,还不怕偷,因为银子这东西不是普通流通用的,每次使用必须要能够说明来路才成,当然像是程怀玉那样的权贵后人会省很多事。

从钱铺出来,林森拐个弯就进了药铺,这就是他之前望而却步的地方,因为这年头药材的价格真心不便宜,尤其是坐堂郎中比较出名的药店,那连带着汤药费都会跟着贵好多,小命捏人家手里,也只能任宰了,毕竟这是一个普通感冒都能要人命的时代,靠谱的医生绝对属于稀缺资源。

好在林森的目标只是几种药材,并不需要承担那些名医带来的高额附加值,只要药店足够靠谱就行。而在这个商家大都把信誉看的比命都重要的时代,起码林森不用担心那些店铺会主动卖假药给他。

林森进到药店之后也没有废话,利索的报上了几种药材的名称,每样都让店家给称了差不多的分量,还故意加了一些并不是现在就需要用到的贵重药物,至于店家的问询,他只当没听到就是了,说得越多错的越多啊。

开药店的肯定多少都懂些药理,林森可不想自己的方子还没试验出来,就先让别人给搞了去,那就有点悲催了。

尽管他每样要的分量都不是很多,可还是肉疼的拿出了近两百文钱,可见这时候的药材有多么值钱了。

谁让他虽然见到就能搞明白药材的药性如何,但却没法搞明白那东西叫什么,还是没法和脑海中的药方对应起来的。

不过这也让他对这个主意能够赚钱这一点越发肯定了,毕竟是经过那么多年流传下来的验方,解决的还是放大唐这会近乎无解的疑难杂症,钱途肯定是很光明的。

而且即便试验不成功,知道了这些药材的价值,回去多采点药材来卖,也不失为一条稳定的财路啊。

当然这失败可能并不是很大,因为那些药材一入手,他就对它们的药性有了充足的了解,把几种药材一组合,就很容易得出自己想要的效果来,甚至连配伍都有比较清晰的概念了,所以虽然往外掏钱会让他扎心的疼,但走出药店时,脸上的笑容也绝对是发自内心的,甚至有些不可抑制的小傲娇。

觉得自己又能打开一条财路的林森,心情大好之下,甚至还专门跑到药店旁边的老乞丐那放下了几枚铜板。

这位老人家是真心不容易,自己就是个生活艰难的老乞丐,还很有善心的抚养了几个小乞儿,难得的还把他们都囫囵个的拉扯大了,还会时不时的接济其他乞儿。大概其他长安居民也知道他的这份坚持,所以他收到的钱物,也会比其他乞丐多一些吧。

对这样有善心的人,林森总是会送上几分敬意的,几枚铜板也算是买个心安,毕竟自己今个钱来的有点容易。

到这里林森的大采购其实才刚开始,既然有钱了,改善生活是必须的,首要的就是去弄点盐,家里的存货很少了,他可不想回头学那些动物一样去舔石头。

原本林森还想买点香料回去,就不用纯粹靠野草来调味了,尤其是吃肉的时候,绝对会有不一样的滋味,毕竟是个吃货吗,最先想到的肯定还是吃的问题。

只是他显然低估了香料的受欢迎程度,像胡椒这种应用广泛的香料,干脆就可以当硬通货来用,甚至比金银用着还要方便,价值却是一点都不低。

想想大唐这时代一个巨贪家里起出八百斤胡椒,造成的轰动甚至比后世点坏了好几台点钞机的现金墙还大,就知道这玩意是有多么的受欢迎了。

除了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自己种出或者改造出各种香料来,或者干脆弄出辣椒这样的恩物来,弄死这帮因为垄断了香料生意而富得流油,偏偏还死要钱的西域番商以外,林森还是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全副身家都换不回几两香料的现实。

原本因为轻松赚到十几贯巨款而生出的洋洋得意,也被消灭的干干净净的,面对这帮子躺赚的番商,林森实在是摇烧不起来啊。

看来想要过上好日子,尤其是想要不让自己的嘴巴和肚子受委屈,还是得努力赚钱才行。

带着满满的收获,林森心满意足的踏上了回家的路途。下一趟再来长安,相信一定会有更多收获,说不定还能给这座庞大的城市一点小惊喜呢。

和踌躇满志的林森还不一样,程怀玉这会正在家气嘟嘟的念叨呢,她从林森那买回来的众多木雕一个没剩下,让她多少有些郁闷。

那尊寿星让她在母亲的寿辰上出了不小的风头,尽管来的都是亲近的勋贵亲属,眼光都不差,带的礼物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但无疑还是这尊寿星受到的关注最多,让她都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可原本的好心情,在她的那些手帕交们把那一套可爱的萌版五大兽全都瓜分以后,就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大家能这么认可她的眼光自然是很好的,可把她也非常喜爱的这些小可爱都拿走,就让人高兴不起来了啊。

“也不知道那个死要钱的抠门货什么时候再来长安,下次一定要多买些,自己留几套,再送人几套,哼哼……”程怀玉对着手中的那个萌版大犀牛嘀咕道。

这个犀牛还是她好不容易抢回来的,还要送给秦王家的小兕子呢,希望有这个可爱的兕子陪在身边,身体不好又分外招人疼的小兕子能够早点康健起来。

“嗯,还得让那抠门货少要点钱,买的多怎么也该多便宜点吧,小气鬼!哼!”程怀玉对着那犀牛恶狠狠的挥了挥她的小拳头,补充道。

第十章 不速之客

归心似箭的林森还不知道自己又被人念叨了,一边忙着赶路,一边在脑子里不断的回想药方呢,到手的这些药材该如何配伍,做出什么药来在当前这个时节最为合适,最不愁销路,这些都要提前考虑到,毕竟关系到自己的钱途,关系到未来的生活质量的,林森不能不上心啊。

这马上就要到夏天了,林森琢磨了半天,还是觉得藿香正气水和板蓝根这两种成药最为合适,这两种都是适用范围比较广,甚至一度被当做万能神药的存在。

而且它们所对应的病症,放到大唐这会来说,也都算是很难治愈的毛病,不论热感冒,还是中暑,或者是上吐下泻,又都是能够要人命的,所以林森很有信心,这两种成药最后是有希望变成家中常备药的好东西,起码后世就是这样的。

而林森之所以对这两味药方有印象,主要还是它们给人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藿香正气水的清新气息第一次入口时,就成功的征服了他的身心和他的味蕾,毫无争议的摘得了“最难喝的成药”的桂冠,以至于每次当他听到这“藿香正气水”的大名时,就忍不住嘴里开始泛酸水,胃都跟着哆嗦,这藿香正气水之强悍,由此可见一斑。林森实在是好奇人类是怎么能够制作出如此苦逼的口味的,所以对那药方着实没少研究了。

而板蓝根冲剂却是另一个极端了,可以说是林森喝过的中成药当中口味最好的,哪怕是小朋友都不太排斥这个东西,甚至有些干脆会拿这玩意当糖水饮料来喝。而且这东西的配方太简单了,就是一味板蓝根而已,想记下来简直不要太容易。

至于他刻意添加的那几味药材,也不是毫无用处,贵重的那几种可以算是当样子来用的,终南山灵秀之地,从来都不缺少各种药材,甚至可以说遍地都是,找到这几种去药店卖掉也是一条财路啊,缺钱的林森可没打算放过,甚至打过种植珍惜药材的主意。

算不上贵重的那些同样不会浪费,大都有着提神醒脑抗疲劳效果的它们,当然不是用来做成某种运动饮料的,但是做成凉茶,或者做成香囊都是不错的选择。

要知道大唐这会可不是只有女人有佩戴香囊的习惯,男人同样不少,谁让现在用热水洗澡算是奢侈的事情,去完五谷轮回之地以后,更需要这些东西来压制某些不好的气味。

如果这些设想全都能够实现,关键是能够像预期的那样畅销的话,那林森的小日子还不得美滋滋啊,想到这个林森总会不自禁笑的嘴巴都快咧到耳朵了。

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中,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不知不觉中林森已经走过了离家最近的那个山村,他的窝棚已经在望了。

不过林森并没有加快脚步,反而放慢了下来,一直不离身的大斧子也被他抓在了手中,因为小路边上出现了一个他并不认识的大汉。

而这位一看就有着一身凶悍气息的大汉,还长的跟熊一样健壮,接近两米的身高,黝黑的脸堂,再加上肌肉虬结到快要把一身麻衣都撑破的强悍身板,实在是让林森没法不担心。

这荒郊野岭的,再碰上这么一号凶人,林森捏在斧子上的手都出汗了,虽然努力装作无意的样子,其实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那铁塔大汉身上,随时做好了跑路的准备。

就两人这身板差距,哪怕自己手中有斧子,林森也没信心能拼过对方,倒是对自己的体力比较自信,实在不行跟对方来个山林马拉松,活活累死他好像更靠谱些。

随着两边越走越近,林森握住斧子的手也越来越用力,精神更是高度集中,等到两人近到彼此的呼吸都清晰可闻的距离时,林森整个身体都崩了起来,随时处在爆发的边缘。

就在这最紧要的关头,就听到“砰”的一声,把林森吓的差点就劈出了手中的斧子,好在看清对方的动作后,林森及时的止住了自己的动作。

就见那铁塔般的彪悍汉子,扑通就跪在了地上,无声的哭泣着,手指着身后,神情很是焦急,也充满了恳求,还有深深的无助和绝望,让林森看得心里都是一酸。

原来在大汉的身后,还有一个看着也就十多岁的小家伙,正躺在树荫里,看上去应该是昏过去了。刚才他被大汉完全挡住了,林森又在全神贯注的盯着这个大汉,是以完全没有发现这个小家伙的存在。

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样一个彪悍的汉子,却毫不犹豫的给林森下跪,显然是因为后面这个小家伙对他来说很重要,也许就是他的儿子。

放下戒心的林森赶紧走上前去,查看小家伙的情况,就冲这份慈父之心,他也没法无动于衷。

小家伙的情况很不好,脸色苍白的躺在树荫里,看上去已经失去了知觉,可身上还在不停的流汗,体温也是高的吓人,一摸他的脉搏,心跳也很快,林森恰好见过这种症状,只是还需要确认一下。

“他是不是刚干过重活?是不是没给他喝盐水?”林森问那大汉。

眼巴巴看着林森的大汉每听到一句,就狠狠的点点头,眼神中也多了些色彩,有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在渐渐的燃起。

得到了肯定答复的林森心里也有谱了,起码知道该朝哪个方向努力了。

“知道了,赶紧报上他跟我走。”林森说完也不耽搁,背上自己的东西就朝家里跑去,一直闷声不吭的大汉没有迟疑,抱起孩子就跟了上去。

“把孩子放在这,用枕头把脚垫高。”林森指了指自己的床,对大汉说道。声音中充满了无可置疑的自信,也让慌乱不已的大汉跟着安心了一些。

“去后边接些山泉水来,越凉越好,要快。”把家中唯一的陶罐递给大汉,林森进一步吩咐道,同时开始不断的从背架上翻找东西。

第十一章 在下席君买

林森把这次买回来的必备物资都先放到了一边,只挑出了其中的盐来拆开,用手指沾了点放到嘴里尝了尝,然后就把药材翻找出来,一刻不停的开始了配比,一路上药方已经在脑子里过了很多遍了,这时候操作起来足以做到忙而不乱。

可是环顾四周,家里除了交给大汉的陶罐以外,竟然一件可以用来煮东西的器皿都找不到,林森除了懊恼的捶了下大腿,就只能等着大汉回来了。

好在关心儿子安危的大汉,一点时间都没敢耽搁,林森那边刚完活,他就端着盛满泉水的陶罐跑了回来,尽管跑动的挺快,其中的水却是一点都没洒出来。

家里同样没有毛巾这类的东西,林森干脆的拽过件自己的衣服来,撕扯成了几块递给大汉。

“弄湿了敷孩子头上,还有给他擦手心脚心,别把水弄脏了。”这种没技术含量的活,还是交给大汉比较好。

接过陶罐后,林森仔细的抓了些食盐放了进去,又使劲搅拌了半天以加快食盐的溶解,也让盐水更均匀些。

再尝上一口,确定浓度正合适,温度也足够低后,林森又找了个竹杯子递了过去。

“把这些盐水给孩子灌下去。”林森笃定的说道。

这些刚流出地面的山泉水也就几度,用来降温效果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原本如同煮熟的大虾一般的孩子,脸色慢慢的恢复了正常,眼皮也开始不断挣扎,等到盐水灌完,这孩子也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

惶急的大汉忍不住喜极而泣,一个劲的在给林森作揖表示感谢。

其实一直也暗自捏了把汗的林森,也总算放松了下来,这毕竟也是他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还是这种重度的危急情况。

“别客气。”林森故作淡定的挥了挥手,又上前去试了试小家伙的体温。

“你先在这看着他,注意给他扇扇风,先别再给他灌凉水了,注意看他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的,有情况立马给我说。我还得出去给他熬点药。”林森拿好东西就先出去了,熬药肯定还得在外面才行。

走到大汉看不到的地方,林森忍不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最危险的阶段过去了,林森这才有种后怕的感觉。

之前也是脑袋一热就救人了,完全没考虑后果,就以这大汉的强悍,真的失去了这孩子再发起飙来,林森下场堪忧啊。

好在之前机缘巧合掌握的知识正好发挥了作用,判断也没问题,应对得当之下,这孩子的命总算是保住了。

要说也是这孩子运气好,中暑虽然很严重,但也还没到致死率颇高的热射病阶段,而林森前世的时候,又恰巧学过中暑方面的急救技巧。

因为他当时被抽调去做过当地组织的马拉松比赛的志愿者,而且被安排在了临近终点的地方,为了以防万一,全都被突击培训过一些急救知识,这中暑的应对自然是重中之重。

他又打着多一技傍身的想法,学的很是认真,谁让家里老爷子就有跑步的习惯,而且很少有少于一个小时的时候,这不现在就派上用场了吗。

另外林森本就准备推出的藿香正气水,也是对付中暑的利器,拿来给这小家伙用再合适不过了。

当林森端着不烫的药水进屋时,那可怜的小家伙意识已经很清醒了,原本浑浊的眼神都变得清明了,看到林森进来后挣扎着就要起身施礼。

“躺好别动,老实的把这碗药汤喝了再说。”林森赶紧叮嘱了一句。

只是把药递过去以后,再看这小家伙的眼神中不可避免的就带了些戏谑,他很想看看这给自己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的神药,能否成功的征服眼前这个小家伙哦。

在林森饶有兴趣的注视下,还不知道自己面临着什么的小家伙,端起汤药来就灌了一大口下去,霎时间原本刚恢复正常红润的脸色就是一白,小家伙狠狠的吸了一口气,这才把那汤药给咽下去,再看手中这碗汤药时,眼神这叫一个苦涩,明显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以一副慷慨赴死的姿态,强行给自己灌了下去。

缓了老半天小家伙才强忍着没吐出来,看样子憋的很是辛苦,不过精神头明显是比之前好了不少。

“谢过郎君救命之恩。”小家伙自觉好的差不多了,连忙起身来对着林森深深的施了一礼,旁边的大汉也是毫不犹豫的一揖到地。

“快起来,快起来,举手之劳而已,别客气。”从没享受过这种大礼的林森虽然心里很满足,但还是有些别扭的感觉,赶紧上前想把父子俩拉了起来,不过俩人都坚持依足了礼数做完这才起身。

林森这才发现自己一直称为“小家伙”的这位,虽然脸上稚气未脱,可身高都跟自己差不多了,力气还比自己大上不少,自己拉了半天人家身子都不带晃一下的。

再仔细一想,好吗,人家其实也没比自己这具身体的实际年龄小多少,只是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罢了。

“阿爷喉咙受过伤,没法说话,还请恩公见谅。”小家伙还代为解释了一下父亲的情况,对此林森倒是早有预料,因为哪怕最急切的时候,也没听到那大汉发出过声音。

“可别再一口一个恩公的叫了,你要谢也应该谢谢你父亲才是,要不是他把你送来的及时,我也没法子了,要不是看他一片舔犊深情,我也不敢冒险救你的性命。我这汤药也是头一次熬制给人喝呢。”

林森这也是实话实说了,不过落到哪父子俩耳朵里,就变成了这位恩公不居功,是难得的高洁之士,心目中不自觉的又把林森的形象拔高了一段,眼神中感激的神色也更浓了。

“敢问郎君姓名?”小家伙又是一拱手,很郑重的问道。

“呃,我叫林森。”这样一个满脸青涩的小家伙,一本正经的跟自己这么聊天,林森总觉得有点别扭。

“咱们能在这里相遇也算是缘分,就不必这么见外了,像是朋友一样聊天就得,这般拘束我这浑身不得劲啊。”林森干脆道。

“对了,还没问你的名字呢。”等到对方答应了,林森又问道,总不能一直叫小家伙吧。

“阿爷名叫席卫忠,我叫席君买。”小家伙说这话时态度仍然恭谨,只是这话传到林森的耳朵里却不啻于炸雷。

“席君买”啊!百骑破万敌的超级猛男席君买啊!

第十二章 终南山中隐逸多

林森忍不住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席君买的身形,肩膀比自己宽出将近一半,也是个虎背熊腰的身板,胳膊快有自己腿粗了,双手上满是老茧,再看脸上虽然还有些稚嫩,却有着自己远远不如的精悍,种种迹象来看,这家伙起码也是个不弱的练家子。

至于自己到底是不是就这么好运的救了历史上那位席君买,林森宁愿选择相信是的。对那位的记载好像仅限于他“百骑破万敌”的丰功伟绩,其他的生平一概都没有,也没法进一步验证下啊,所以就当他是好了。

“好名字!”林森这么夸赞了一句,掩饰一下自己的激动和兴奋。

这一番折腾下来,时间过得确实挺快,眼看着天色不早了,虽然林森真心实意的邀请他们留下来吃个饭,他这不刚买回来许多物资吗,正是底气最足的时候,而席君买父子俩看上去条件可不是很好,可这俩人还是千恩万谢的走了。

至于他们的来历,以及席君买为什么会中暑晕倒,自始至终他们都没说,林森自然也没有主动去问。

虽然他们对此三缄其口,但林森还是有些比较靠谱的猜测,或者说是推测,他们应当都是生活在终南山中的山民。

山民可不只是生活在山中的农民的意思,更多的还是指的那些因为各种原因遁入山林之中,因而在官府那里没有户籍的人。

像终南山这地方,山民的成分也是最复杂的。

这地方向来是传说中的仙家地界,历朝历代都不缺隐士,即便是林森来的后世,到终南山里做隐士的仍然不乏其人,至于归隐的原因就多种多样了,反正最后都厌倦了红尘,转而追求各自心中的“道”了。

这方面出名的人太多了,早到道家始祖,也被李唐王室奉为先祖的老子,再到汉朝张良,以及一众被尊为神仙的人物,都曾经在终南山中潜修过,而这会药王孙思邈应该也待在终南山中隐居呢。

隐士只是山民之中的一小部分而已,赶上隋末唐初这种年景,为了逃避战乱和兵灾遁入山林的人才是最多的。因为终南山地形复杂,面积巨大,散入其中保命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随着大唐天下逐步安定下来,这部分人走出山林,重新上了户籍做顺民的也渐渐多了起来。

还有一些山民纯粹是为了逃避税收,或者是来自地主的剥削,跑到山林之中想要过自耕自足的生活,觉得这里山高皇帝远的,更加自在些。

最后也有一些是因为和大唐不对付才窝到山旮旯里的。这里面有隋末争夺天下的其他几大势力的人,因为担心大唐这边秋后算账,又厌倦了征战不休的日子,而安稳的蹲山里打算终老于此的。

毕竟杜伏威等投降大唐的首领可以说是被冤死的,很是让大唐失了一波人心,连阚陵这样的无敌猛将,都那样随便就被攀诬而死,普通的兵将还不知道会怎么被拿捏呢。

也有一些依然对大唐抱有敌意的,或是不服管教的山贼水匪,或是仍然打算给大唐制造些麻烦,最好还能让天下烽烟再起的阴谋分子。

当然山民的日子肯定也没有看上去这么美好,要是遁入山林不仅能够温饱无忧,还不用上税,那大家还不都跑来做山民,谁还会去当那被人管的顺民呢。

其实大唐这时候对籍贯这个东西是非常看重的,你想进城,想进行交易等等,只要是需要和人群产生交流的活动,都必须有户籍才行,哪怕去买个盐,买点铁,没有户籍也别指望了,你连城门都进不去更何谈交易这些必备物资呢。

同时你既然没有尽到上税的责任,自然也享受不到兵丁们的保护,更不会有官员去给你主持公道了,有啥倒霉事你就自己扛着吧。甚至被普通村民举报了,说不定还有奖励给他们,被人抓走变成奴仆的也不在少数。

所以抛开表面上的自由不说,这些山民大都面临着缺衣少盐的窘迫,不到万不得已,也没人乐意把自己变成山民的。而席君买父子对自己的身份讳莫如深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就席君买父子表现出的精悍气来说,林森总觉得他们属于最后这一种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属于带艺遁入山林的那种,却也不像是对大唐仍然怀有敌意的样子。

不过这些目前和林森好像关系也不大啊,所以也就没必要深究了,只要知道这俩人不会对自己有危害就好了。

这两位应当都是直爽的人,而且从两人的表现来看,他们显然把自己这救命恩人的情分看的很重,自然也就不用担心他们会恩将仇报。

送走了这两位壮汉后,林森心情愉快的开始准备晚餐了,忙活一天了也确实饿了,但是救了这样一位有名有号的猛将兄还是觉得挺值当的。

回报什么的他是不在乎的,林森一直秉承的理念就是,与人为善只是为的求得自己的念头通达,做了善事心里舒畅就已经是最好的回报了,只要对方不是当场翻脸的白眼狼,以后会不会报恩都不影响他的好心情。

不过显然那席君买父子俩可不是什么知恩不报的主,报答的话也绝对不是随便说说而已,这点林森很快就能体会到了。

这一顿晚饭林森准备的也格外丰盛些,既是为了犒劳一下自己救下了一条性命,也是为了这一趟去长安的收获,不仅是用木雕换回了十几贯巨资,也找到了新的财路,而且还有刚买回来的那许多的东西,难得奢侈一把也不为过。

第二天一早,林森又将昨日的小插曲抛到了脑后,扛起斧子又去山上寻摸好东西去了,木雕需要好料子,想要卖些珍贵药材和汤药也都需要去山上找。他还没到可以坐吃山空的地步呢。

第十三章 白色的未来有光明的明天在等待

有了买回来的那些药材对照着,林森再去山里找药材就有的放矢了,效率也是加倍提高,珍贵的那些虽然收获不是很多,毕竟它们之所以价格高,数量稀少本就是一大因素,但药方中要用到的那些却是没少带回家了。

不过相对药材方面的大丰收,木材方面就要差得多了。这终南山中的植物资源太过丰富,想要一一辨认出来,这个工作量也太大了点,林森也只能快速认出自己熟悉的那几样而已,即便有系统的帮助,这方面的进展也很是缓慢,大部分时候还是要靠运气的。

好在蘑菇山笋一类的山货着实收获了不少,简单的处理一下,回头一同带去长安城里卖掉,也是一笔可观的进项了。

略带遗憾的回到自家破屋前时,却发现离开已经有几天功夫,原本以为或许不会再见到的席君买父子,正恭谨的站在屋门前等着自己,身后还背了不少东西。

尽管明显已经等了不短的时间了,可父子俩脸上完全没有不耐的神色,见到林森的身影时,更是立马带上了真诚的笑意。

“恩公好。”两人先是施了一礼,然后忙不迭的把背上的东西放到了林森跟前。

“恩公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里有我们积攒下来的一点山货,算是一份心意,希望恩公一定不要推辞。”两人都认定林森是品行高洁的人,所以先入为主的觉得林森一定会推辞,这才有了这样一番说辞。

“都说了喊我林森就行,或者喊一声木头也可以,千万不要见外。至于这些东西我确实不能收,你们生活的也不容易,我呢也算是有一技傍身,衣食无忧还是可以保证的,所以这份心意我收下了,东西你们还是拿回去吧。”

林森觉得对方能够记住这份恩情自己就很满足了,起码没让自己变成东郭先生,而他现在已经打开了财路,怎么也不会比这父子俩过的差才对,自己又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的状态,所以这番推辞也是情真意切。

当然要是放在刚穿越那会,说不定他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客气一下都怕到手的好处飞咯。

不过送的也是真心实意啊,听林森这么说还了得,双方之间少不了拉锯一番。

“那好吧,这些东西就当我代你们寄卖的,回头给你们捎带些盐铁的回来就是了。”林森一看这样拉扯也不是个事啊,干脆提议道。

“使不得,使不得。”席君买父子连连摆手。

“就这么说定了,你们还想要别的东西也可以告诉我,我马上要去长安城一趟,正好一并采买回来。”林森挥了挥手,不容置疑的说道。

送完东西这父子俩就打算走人,不过这次林森说什么也要留他们在这吃完饭再走,人家大老远过来送礼,要是饭菜都不招待一顿,有违待客之道。

接下来一段时间,林森每天都会进山寻找一番,而席君买父子俩隔三差五的也会来一趟,每次都不会空手上门,不是送上些新鲜猎物,就是带上些兽皮,山珍。

林森家里很快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山货,再不处理一下,这个本就不大的窝棚都该放不下了。跟这父子俩交代了一声,林森又一次奔着长安城就去了。只不过相对于第一次去的忐忑和寒酸,这趟他这底气可就足多了。

轻车熟路的去到西市,优先把所有的山货先处理下,也方便林森搞明白席君买父子送来的众多东西到底价值几何。

结果还真是吓了林森一跳,只是这些山货的收入,就比他第一趟的所有东西都多,当然主要也是因为里面有一张完整的虎皮,皮子上连一处伤痕都没有,已经算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了,价格也高的没法以常理计。

可即便刨开这虎皮的收入不算,其他的山货也带来了足足几贯的钱帛,这才多少东西啊,这其中的利润率,即便和木雕这种技术含量更高的东西没法比,也绝对是不小的一笔进项了。

关键是这东西来源更加稳定啊,即便不考虑虎皮之类难得一见的好东西,如果能够把这方面的资源开发出来,不断的从众多山民之中收来山货,绝对是一条稳定而且庞大的财路了。

别人不可能看不出这其中的利润,只不过因为山民们敏感的身份,他们对与外人的接触总是抱有极强的戒心的,甚至是尽其所能的避免的,外人没有这个途径去达成这种交易而已。

可这对普通商人来说棘手无比的问题,如今对林森来说却有了一定的可能,因为他和席君买父子之间已经建立了一定的信任,只要他这一趟回去真的能够带回他们紧缺的物资,比如盐,比如衣服,想要说服这父子俩作为沟通的桥梁,成为他与山民的中间人,或者干脆作为山民们的买办,应该都不难。

毕竟拿他们父子俩的东西这属于情义的范畴,怎么都有点单方面付出的感觉,和山民们以物易物就变成了生意的性质,绝对是合则两利的事情,可以说是多赢的局面。

这父子俩对林森对山民们都能有个交代,自身的影响力必然也能有很大的提升,林森从中赚到了利益,而山民们也能拿到他们急缺而又不可得的那些物资,怎么看都该是让人难以拒绝的好想法。

踌躇满志的林森一心琢磨着这事的可行性了,去卖药材的时候都有点提不起精神来,至于卖藿香正气水和板蓝根的事更是干脆延后了。

他又不打算直接卖打包好的药材,那样以后这些药畅销起来了,其他药铺只要随便买份药材回去研究下,不就把其中的关窍全都搞明白了吗,所以他只能卖成品药汤才行。

这就需要他弄上好多陶罐,摆上阵势一齐煎药,费时费力啊,相比起贩卖山货来,这赚钱的效率就差多了。

将手头的东西处理个差不多后,林森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采购各种必备物资中去,顺便还在努力打听这些东西有没有更加优惠的进货渠道,比如说有没有批发价。

对这些东西都做到心中有数后,林森再也按捺不住火热的内心,背上满满当当的背架就踏上了归途,白色的未来有光明的明天在等待啊。

第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一条小路呦通呀通我家……我家住在呦南呀南山下……

山下土肥呦地呀地五亩啊……五亩良田呦种点啥……”林森一边唱着自己改编过的歌,一边乐颠颠的朝家里走去,原本难走的山路在他眼里都变得可爱了起来,甚至还有心情时不时停下来看一下周围的原始美景。

他没法心情不好,背后沉甸甸的物资让他有了足够的底气,这代表的不仅是这一趟的丰厚收获,更是一条填饱肚子的财路,而手里刚从陷阱中找到的野鸡和野兔,则可以给他增加许多油水,好好开开荤了。

回到那破茅草屋里,林森先小心的把粮缸收拾干净,把所有粮食一粒不剩的都塞了进去,然后找来一块足够重的石头把缸盖压好,这才转头开始处理手中的野味。

他对填满粮缸这事已经变成一种执念了,只有差点饿死过的人才能真切的明白这种执念。

野鸡的处理简单粗暴,一斧子把脑袋砍下来,收拾干净后小心的抹点盐巴上去,再用荷叶把它整个裹起来,最后找了些泥巴来糊上一层,往火堆里一丢就算完事了。

被绑了个四脚朝天的兔子,就算是暂时逃过了一劫,可以到旁边去享受它最后的时光了,不过早晚它这一斧子是跑不了的。

别跟林森说“兔兔辣么可爱,你为什么要吃兔兔?”,真有个妹子跑来跟林森这么说,他肯定先确定下对方是不是兔子精变得,然后就不客气的打晕了扛回家。

温饱问题解决了,难免就有些那方面的需求啊,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能碰到个母的那还不得抓紧机会。

至于两个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虽然有了一些银钱傍身,可那连几两香料都换不到,其他的追求就差的更远了。

而且之前差点饿死的窘境总在时刻提醒着他,让他忍不住对自己抠门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计着用,能省一点是一点啊,下一次抓到猎物还不一定是什么时候呢,可不敢随便浪费了。

小心的弄了点小米出来放进陶罐里先煮着,林森又跑出去搞了些类似野蒜野葱的野草回来,用大斧子随手劈了些木钎子出来串好,同样放到了火上烤着。

这食物相对充足些了吗,像林森这样的吃货自然就不愿意继续虐待自己的胃口了,虽然烹饪的方法还是简单了一些,但总比生啃要好一些不是,就是这么看着都会感觉食欲大振,更何况还有香味不断的飘出来呢。

小米粥在林森的细心照料下,已经熬煮出了米油,正是最香滑的时候,作为调味的野草烤的也是恰到好处,而林森仔细感受过后也可以确定作为主菜的叫花鸡也到了最香嫩的地步,简直完美。

把火堆移到一旁,林森敲开了变硬的泥壳,再仔细的扒开荷叶,一种无以言表的肉香味顿时钻进了林森的鼻子里。

陶醉的大吸几口香气后,林森不客气的就把手伸向了最为肥美的鸡大腿。

“兀那小子!”一个打雷般的声音陡然响起,吓的林森就是一哆嗦,差点把手里的叫花鸡整个扔出去。

稳了稳心神后,林森恼怒的看了过去,打扰一个吃货享受自己的美食,简直罪无可赦好吧。

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已经有一帮大汉,站到了自家那勉强站立着的一圈栅栏外面,喊话的无疑就是站在最前面那个彪形大汉了。这体型让人第一眼就会和虎背熊腰联系起来,怎么也得二百多斤甚至三百斤的重量,看着确实很有威慑力。

在他身后一个体型不比他差多少,只是脸色蜡黄有点病态的大汉静静矗立在那,就像是一柄将要出鞘的宝剑一般,气势凌厉的很。

这俩明显就是这一行人的主事人了,从后边那一圈同样彪悍的家伙隐隐把两人护卫起来的架势就能看出来了。

林森赶紧把叫花鸡小心的放到了旁边,拄着大斧子就站了起来,顺便就把斧子握在了手里。这一行人看着就不好惹,谁知道他们到底是好是坏呢?

这大唐天下初定,各种势力仍然活跃在历史舞台上,难保这些人到底是个什么出身,这要是搞什么秘密行动的,随手把自己灭口咯也不一定,不过有大斧子在手,说不得还能拼个够本。

即便对方看上去没有恶意,最没礼貌的这个大汉言语虽然不太客气,可也和其他人一样老实的站在那破栅栏外面,并没有随便踏入,但是林森免不了还是有些戒备的,荒郊野外又是敌强我弱,他肯定放心不下啊。

“这位小郎君请了,可否容某等在此歇歇脚,讨碗水喝?”那黄脸大汉拍了拍领头汉子的肩膀,示意让他来开口。对于林森的戒备他看在眼里,倒是也没觉得奇怪。

“小子虽然家贫,山泉水还是不缺的,各位郎君请随意。”林森指了指储水的地方。

“如此,叨扰了。”一帮子大汉再不迟疑,全都走了进来,本就不大的院子立马被塞的满满当当的。

林森不再搭理他们,撕下一条鸡大腿来,满足的塞进了嘴巴里,仔细品味起了其中的美味。吃一口鸡肉,喝一口小米粥,再来一口野菜,真是美滴很。

至于那领头大汉吞口水的声音,和肚子里那打鼓一般的动静,林森就权当没听到好了,谁让他刚才打扰自己吃饭来着。

“兀那小子,你家就是这样的待客之道吗?你自己吃着让某等在这干看着?”那领头大汉有些不忿的对林森吆喝道。

“某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恕某无法招待各位吃食。”林森有些敷衍的回答道。

你们是不是好人都还没搞清楚呢,而且我跟你很熟吗?我这粮食好不容易才到手的,凭什么招待你啊。

“哪个闲的蛋疼的玩意,竟然把你家锅盖用浆糊给黏上了?某家去给你切开去。”领头大汉一句话,差点让林森把嘴里的饭全喷出去,还是使劲咳嗽了两下这才顺过气来。那些护卫和那黄脸大汉也都很无语的样子。

“小郎君或许对某等有些误会,某家秦叔宝,这是某贤弟程知节,某等此来终南山是见一位故人的,绝非什么歹人。

只是某等走的匆忙,又没带什么吃食在身,见小郎君厨艺了得,这才厚颜想要搭个伙。

既然小郎君家中确实困难,某可出些钱帛做饭资,还请小郎君行个方便。”黄脸大汉先示意那领头大汉闭嘴,这才客气的开口说道。

“秦琼啊!程咬金啊!”林森这会脑子里就剩这俩名字了。

第十五章 不服你来

林森倒是不觉得人家是骗自己的,只看对方这一行人的气势就知道肯定不会是普通人,这样的人断然没道理专门跑到这犄角旮旯的地方来骗自己这样一个普通的小樵夫啊。这样两个人一起重名的可能性也不大,那这俩就肯定是大名鼎鼎的秦琼和程咬金本人了。

“小子家中确实只有一点粮食勉强果腹了,想要让郎君一行人全都吃饱是不可能的,甚至都没有这么大的锅来做饭。”虽然这两位都算是林森的偶像人物来的,可现实很无奈,他这就一个破陶罐而已,想填饱这帮大肚汉得忙活到猴年马月去。

“既如此,某让人去取些猎物来,烦劳小郎君相助可否?某等拿惯了刀枪,于这厨艺一道却着实无从下手。

倒是小郎君做的几道吃食,虽然看似简单却是香味扑鼻,让某等心向往之。”那黄脸大汉也就是秦琼,看出林森这次是语出真诚,看来家里确实是没什么余粮了,自然不会去为难对方一个小孩子。

“也好,小子也能跟着沾点光,给肚里多添加些油水。”林森很坦诚的就把自己的想法说明白了,顺便也把手里的叫花鸡递到了程咬金手里。

“嗯,你小子这手艺硬是要得,这野鸡做得甚是鲜美。”程咬金一点都不知道客气是何物,接过去后一把就把另一个鸡大腿撕了下来,两三口就全都塞进了嘴巴里,边吃边啧啧有声的夸奖了一句,还点了点头很享受的样子。

林森却留意到周围的那些护卫,在程咬金点头以后神情才放松下来,看来这程咬金其实也是个粗中有细的家伙,看似鲁莽的动作,其实背后还有试毒的意思。

林森虽然心里稍有些不舒服,不过也能理解对方的想法,人家肯定对他也是有些戒备的,毕竟大家都不熟。

能带在这两员出了名的勇将身边的护卫,肯定也都不是什么简单货色,对付起猎物来也是很有一手的,刚出去打猎的那几个护卫,很快就带着自己的收获跑了回来。

几只野鸡只能算是开胃菜,野猪和野羊才是主菜,基本都是眼睛那里中箭,连皮毛都比较完整。没用林森说什么,那些护卫就动手把这些野味全都收拾干净了才送到林森跟前。

“烦劳各位搭把手,把这些全都切成这么大小的肉块,能够肥瘦相间是最好的。”林森比划了一下肉块的大小,具体动手还是让那些护卫来弄吧,这么多野味他自己想要弄完废了事。

而且对方人太多了,他也没打算直接弄个烤全猪啥的来应付过去,那样想烤熟也得等上好半天功夫。既然秦琼和程咬金都好心的夸赞自己了,不拿出点本事让对方开开眼怎么行,这时候自然要祭出自己前世就颇为拿手的烤串本领来镇镇场面。

“对了,猪和羊的下水都给我留着哈。”当然了,适当收些东西做手工费也是人之常情嘛,他毕竟还付出了一只烤鸡呢,赔本的买卖可不能干。

“那小子你干什么?”程咬金不爽的问了一句。

“没看我正准备调味料呢吗?而且串肉的钎子也得我来劈吧。”林森和程咬金说起话来就没那么客气了,谁让对方从来就不知道客气为何物。

“要不要把某的宝贝柴刀借给你小子用用?你就用这破斧子劈钎子?你确定劈出来的是钎子不是棍子?那肉串钎子上还能剩下多少东西?”程咬金一脸不信的问道。

林森也不答话,闷头把刚找来的那些做调味料的野草调制好以后,就开始认真的劈起木钎子来。原本聒噪的程咬金看到林森用斧子的架势后也马上安静了下来。

作为大唐有数的猛将之一,他是能看出林森这一手的火候的,扪心自问,就以他的水平,哪怕是换成更趁手的横刀,也很难达到林森这样的精细程度,真个用那大斧子来,差的就更远了。

而周围原本对林森的存在戒备心不是很强的那些护卫们,这时候也重新拾起了对林森的重视。就对方这一手玩斧子的水平,真个冲他们来上一下子,他们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接得住啊,尤其是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

沉浸在自己的节奏中的林森,根本就没搭理周围这些人是怎么想的,自顾自的在那慢慢劈着木钎子。

一根根如同经过抛光的木钎子不停的摞到了一边,仔细看过去还能发现这些钎子无论是长短还是粗细全都一般无二,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估摸着木钎子差不多够用了,林森把大斧子往旁边一放,抓起一把木钎子对着程咬金使劲晃了晃,虽然什么话都没说,但那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不服你也来试试,你也能劈出这样的木钎子来就算我输。”

“你小子这一手倒是真不错。”程咬金倒很是能拿得起放得下,技不如人这样的事承认的很是痛快。

“不去做木匠可惜了。”当然嘴上还是不乐意吃亏的。

要知道古代讲究个士农工商的阶层,可以说这个顺序也是个天然的鄙视链。而大唐这会骂人的话还比较单调,离后世那花样翻新的脏话差的还远呢,除了气急了骂一句“直娘贼”“狗鼠辈”,之后就是按照鄙视链来骂人了。

比如李世民被魏征气急了,就会骂这个“田舍汉”如何如何,把个士人叫做“田舍儿”这就是骂人了。而程咬金说林森一个农民不如做木工,显然也是鄙视的意思了。

“你可以选择不吃。”林森斜睨了程咬金一眼说道。程咬金想想刚刚吃到的那个叫花鸡的美味,果断的闭嘴。

那鸡肉中的水分全都被锁在了里面,吃起来不仅不柴,反而格外的软嫩香滑,现在还有种唇齿留香的感觉。

做法简单的叫花鸡都这么好吃,这种他未曾见过的新式烤肉方法做出的东西,还不知会是何等的美妙滋味呢,他可不想错过了。

没了程咬金在一边打扰,林森专心的开始烤起肉来,至于串肉的活计,自然有那些护卫们负责。

这烤串吗除了注意火候问题,最重要的诀窍还在于这调料上。时间问题林森没法把这些肉都拿去腌制下,就只能在调料上多下些功夫了。

虽然他家里穷到就剩下必不可少的盐巴这一味调料了,胡椒孜然这类可以当硬通货来用的香料是一点也没有的,但他有植物改造系统在啊,完全可以在野外找到类似的替代品,甚至一眼看过去,连它们的搭配比例都心中有数了。

至于这调料的味道如何,林森肯定是充满信心的。

第十六章 快去喊人

林森边烤着肉边不断的朝肉串上刷着调味料,很快就有扑鼻的香气跑了出来,勾的旁边的程咬金鼻子一抽一抽的,口水更是咽个不停。

哪怕林森斜睨了他好几眼了,这位厚脸皮的也舔着脸就蹲旁边等着,看来这第一波烤肉他很想一个人包圆了。

不过林森显然不会让他如愿,感觉烤的差不多以后,当先拿起一串就吃了起来,顺便还瞪了接着伸手过来的程咬金一眼,等到他讪讪的把手收回去了,这才开始慢条斯理的品尝起烤肉的味道。

“怎么样?怎么样?能吃了吗?”程咬金有些急不可耐的问道。

“哎……这烤肉……”林森一脸遗憾的摇了摇头,然后默默的把手伸向了第二串烤肉,等到抓结实了,这才接着开口“怎么就这么好吃呢!”

等到林森另一只手也伸过去想要来一串的时候,却捞了个空,剩下的所有烤串全都被程咬金老实不客气的给拿走了。

林森早就看到程咬金那抓耳挠腮的急切样子了,所以才故意调他胃口,顺便也给自己多争取点时间,为的就是防止出现这种局面,没想到还是低估了程咬金的猴急程度。

“就你小子这点道行也想坑你程爷爷,哈哈……

嗯嗯……你小子这烤肉的本事真不错,嘶……要不你去某家当厨子咋样?保证给你个好工钱。”程咬金顾不得烫嘴,不停的把烤肉朝嘴里塞着,还一边想要拉拢林森回家做厨子。

“我……”林森差点一激动就答应了下来,就眼下自己这情况,真不如去做个厨子,起码温饱还有保障。

只是想想自己堂堂穿越者,还有植物改造系统这样的作弊手段在手,跑去给人家打工好像有点丢分啊。

而且现在小日子已经有起色了,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的,还不如现在这样无拘无束的自由过活呢,端人家饭碗受人管的日子前世就已经受够了,不想再体验一回了。

“我出去找点去腻的野菜回来,我分身乏术,也没法同时满足各位的胃口,所以剩下的烤肉,各位郎君自己动手吧,想来这样简单的做法难不住诸位的。”林森说完后,习惯性的拎着自己的大斧子就出去了。

趁着林森出去这会功夫,程咬金他们当然也少不了交流了下对林森的看法。

“看来这小子确实不是有意接近的,而是就住在这里。就是这家确实破了点,就像是多少年没人住的一样,这小子这样都能活到现在也算是异数啊。

这小子斧子虽然用的很溜,劈钎子这一手某都玩不出来,可看上去也不像是真的懂斧法的,也就能算是樵夫中的翘楚罢了,放到战阵搏杀中就差了点意思。

只是可惜了他这一手烤肉的好手艺,某可是很有诚意的想要让他当个厨子的,比他这样活着可不保险多了。”程咬金摇了摇头有些可惜的说道。

“人各有志,这位小哥是有自己的骄傲的,自然不能强求,过会我们多留些吃食给他做报酬也就是了。”秦琼接过话去。

“秦虎,再去猎个野物回来。”秦琼接着吩咐了一句。一个仍然在负责警戒的护卫应诺一声,拿着自己的弓箭就出去了。

他们的护卫都是久经战阵的老兵了,哪怕是看似平静的局面下,依然保持着足够的警戒,吃饭时自然也是分批进行的,甚至出去忙活的林森身后,都跟着精通埋伏刺探的护卫,只是被跟踪的林森没法查觉罢了。

等到林森回来的时候,程咬金他们正忙着和面前的烤串战斗呢,看程咬金那仿若应对最强悍的敌人一般严阵以待的状态,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位是烤肉高人呢,可他的烤肉还是不可避免的发出了一些有异于肉香味的味道,如果林森没闻错的话,那应该是……糊味吧,看来这位应该是暗黑料理界的啊。

“叫花鸡应该可以吃了。”林森提醒了一句,算是转移下话题。

至于程咬金的烤肉,他只能装作没看出来了。这位明显是属炮仗的,这要是揭了他的丑,还不知道有什么难听的话在等着自己呢,万一要是上了拳头,林森可不觉得以自己的小身板,能干的过这个狗熊一般的家伙。

“好,某还是觉得和这叫花鸡比较投缘。”程咬金把手头那些明显已经发黑的烤串往旁边一丢,很是大言不惭的说道。

不等林森说话,他就很不客气的去弄出个大泥团来熟练的敲开,然后仔细的扒着荷叶。

由此林森倒是确定了一件事,这帮人肯定一早就来到自家门口了,在自己侍弄叫花鸡的时候就在一旁看着呢。

跟程咬金这种不要脸的货你就没法生气,除了让自己不爽利以外屁用没有,还不如无视他的存在,让自己尽量念头通达些。

林森在这边自顾自的烤起了野菜,这么多的野菜想要用煮的都没有足够大的容器啊,自然还得用烤的。

而另一边的程咬金一手拿着一只叫花鸡,一手拽着个鸡腿,晃悠悠的又走到了林森身边,不客气的一屁股拍在了那,看样子是认准了林森的烤串了。

“你……”林森手中的烤野菜刚拿起来,还没来得及放进嘴里尝尝味道,就被程咬金不客气的一把拽了过去,一秃噜全塞进那无底洞一般的大嘴里了。

“咦?为何某觉得你小子这野菜烤的比肉串还要好吃呢?难道刚才还有什么秘诀没有拿出来?这就有点不够意思了吧?”程咬金一巴掌拍在林森肩膀上,理直气壮的质问道。

只是这一下差点没把林森砸趴下咯,疼的脸都有点抽抽的林森决定不跟这样的浑人制气,就当他说话全都在放屁好了。

“你还吃不吃?”最后林森还是没憋住怼了一句。想了想刚才那烤野菜的美味,程咬金还是决定果断闭嘴。

林森能够随时确定野菜的状态,这于火候的把握上自然更加精妙些,烤出来的野菜味道更好也是很正常的吗。

事实上不仅是程咬金这样觉得,那帮子护卫也都没少从林森这里顺走烤野菜了,可怜的林森双手几乎是不停点的轮轴转,可能吃到自己嘴里的烤串却是寥寥无几。

等到最后所有人都吃个差不多了,他这才弄了点叫花鸡填饱肚皮,至于烤串是真心不想再碰了,哪怕是为自己动手的。

“某等水足饭饱,是时候去赴约了。谢过小郎君的盛情款待,留下的这些野味我等携带不便,也怕浪费了,不若还是小郎君收起来吧。”秦琼不愧是宽厚人,这话听着让人多暖心啊,可比那不要脸的程咬金会说话多了。

“如此,小子就不客气了。”林森自己也缺粮食呢,这时候肯定不会穷大方,该不客气的那是一点都都不带委婉的。只是和这么两位大人物的缘分,大概也就仅止于此了吧。

“某等告辞了。”秦琼打了个招呼,这才站起身来准备走人。

只是他才刚起身,那蜡黄的脸猛的就是一白,推金山倒玉柱一般的就朝后砸了下去。

“郎君……”护卫们惊呼一声顿时围了上去。

“快去喊人……”程咬金吩咐一声也走上前去,有几个身手灵活的护卫马上就跑了出去。

第十七章 我想要个保证

林森原本想要置身事外的,他又不是医生,只不过秦琼毕竟是在他的家里出的问题,真要是出个三长两短,看旁边围过来的几个护卫的意思,搞不好就得拿他给秦琼陪葬,所以他在努力转动脑筋,想法子破局。

“秦郎君这肯定不是中毒了。”林森赶紧开口先撇清了自己的责任,看那几个护卫不善的眼神,甚至手都按到了刀柄上,要是摆脱不了自己的嫌疑,肯定就是个一刀两断的下场了。

“他是不是有贫血?”林森想起貌似历史上的秦琼后来经常生病,每逢病时就对人说:“我戎马一生,历经大小战斗二百余阵,屡受重伤,前前后后流的血能都有几斛多,怎么会不生病呢!”,再联系他那蜡黄的脸色,不难得出他因为失血过多而造成贫血的结论。

“你小子还懂医术?二哥确实缺血,可有法子救治?”程咬金倒是把林森的话听进去了,急声问道。

“呃,我可算不得懂医术,不过这贫血的毛病我或许有些法子可以试一试,可不敢保证一定能管用啊。”林森迟疑了下,还是先给自己留下后路再说。

“放心,无论结果如何,我老程都念你小子这份人情,绝对不会算后账的。”程咬金很郑重的说道。

他这也算是病急乱投医了,谁让他们一行人中没有一个懂医术的呢,而林森看上去还算是个比较可信的,就看他对那些野草的认识,说不定能识得许多对症的药草呢。

“秦郎君这是起的猛了,大脑供血不足才会晕倒。你们先让开空来,多给点新鲜空气,然后掐他的人中应当就能醒来。”林森自信的说道。

他前世的父亲因为一场大手术伤了元气,就出现了明显的贫血症状,所以对这类问题的应对,他还真的有些心得。

还有个理由他没说,估摸着应当是秦琼吃的太多了,血液都跑到胃部了,又坐了这半天,突然站起才会这样。可这样说不是给自己招祸吗,他这会忙着把自己摘个干净还来不及呢。

即便如此,林森也只是动动嘴皮子而已,至于亲自动手还是让别人去吧,他还没完全摆脱嫌疑呢,没被旁边那俩护卫一把按地下都多亏他开腔的快,先稳住了这帮人,想要自由活动显然还是不行的。

那边的程咬金得了准话,二胡不说对着秦琼的人中就是一顿猛按,林森都替秦琼疼的很,别原本没事再给这蛮子按死咯。

“呃……某怎么了?”就在林森准备制止程咬金的野蛮举动时,原本昏迷的秦琼却是呼了口气醒转了过来。

“郎君果然醒了……”那些护卫们免不了又关心了几句,围在林森身边的护卫也对林森道歉一声,默默的退到了一边。

“谢过小兄弟了。”这次秦琼却是很正式的抱拳施礼表示了感谢,称呼都亲近了几分。

“不知小兄弟可有法子治好某这病吗?如今某这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样子,自己都看不过去啊。”秦琼有些伤感的说道。

原本大唐有数的无敌猛将,摘敌将脑袋如同探囊取物一般轻易,让所有敌人闻风丧胆的秦琼秦叔宝,如今却如此病弱,空余一副臭皮囊而已,怕是他自己心里才是最难受的。

“这个病主要的还是在养,我倒是知道几个养血的方子,只是也不敢保证你就一定能恢复如初,但想来还是能有一些改善的。”

林森前世的老爸就是靠着各种食疗的方子慢慢恢复的,后来体质虽然比受伤前还是差了点,但已经不耽误他继续自己喜爱的园艺工作了。

“请务必详细告知某家。”秦琼又是一礼,很是急切的恳求道。

“不用客气,其实补血用到的食材都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菠薐菜猪肝汤,红枣羊骨糯米粥,枸杞南枣煲鸡蛋,这类的食物都可以,具体的可以自行搭配。

总的原则是多吃新鲜的水果和绿色蔬菜,这些东西可以帮助造血,而鸡肝猪肝,羊肾和瘦肉,以及红枣,红糖这些食物都是直接参与造血的,更是要多食。

平时一定要忌酒。对了,阿胶是补血的好东西,尤其是用驴皮熬制的,配着红枣和核桃一起吃的话口味也会好很多,完全可以当小食时不时来一点。”林森回想了一下阿胶的历史,现在应该是已经有了的,这才推荐到。

阿胶的补血效果可是公认的,也是经过那么多年的时间检验的,所以相对也是最靠谱的,后世都是用驴皮熬制,肯定也是有其道理的。

“用此法多久可以康复?能否恢复如初呢?”秦琼激动的问道。

“这法子比较稳妥,显然是慢功夫,可也是养身体的好法子,只要严格按照这法子来,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身体应当会康复的。

至于能否和当初一样勇猛,这却不好说了,每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不好一概而论。”

林森觉得古代人的体质和现代人估计还是有些不同的,尤其是这种精通功夫的武将,很难说会不会有异于常人,而且林森也不想让秦琼太过失望,这没法达到原来的状况的话却是不敢说的。

“请恕某贪心,敢问小兄弟可有更快的法子?”秦琼听到时间上这么长,多少还是有点失望的,又不死心的问了一句。当前的时局有些紧张,他也想真有个万一时也能多出一份力。

“嗯……倒是有个应急的法子,只是这法子不能常用,用少了能舒缓身体不适,用多了却会伤害你的身体,甚至让你愈发虚弱。所以只能再出现这次这种危急的状况时才可用一下。”林森迟疑了半天,还是给了一个确定的答案。

让秦琼这样的猛将就此沉寂下去,确实挺让人扼腕叹息的,能让他尽早恢复的话,也算是功德一件吧。

“请小兄弟速速告知。”秦琼对可能的危险全然没有当回事,他更在意的是可以快速恢复的效果。

“既如此,请容小子来做个示范。这方法有一定的危险性,小子还是要说在前头,这要是有个万一,还希望各位郎君不要跟我一个山野小民计较才好。”林森还是打算先给自己要个保证再说,本来是好心帮忙,再害了自己岂不是冤枉死了。

“小子别婆婆妈妈的,不论结果如何,某等绝不为难你便是。”程咬金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

第十八章 药王孙思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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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子的法子说穿了一钱不值,既然秦郎君体内缺血,咱想个法子给他输点血进去就是了。

只是必须注意的是,这输进去的血不能和他体内的血液凝结冲突,要不然就是在害他了,所以输血前必须找到合适的血型才行。”林森仔细的解释到。

不让这帮杀才搞明白了他也不敢下手啊,人家一看他跑去给秦琼扎血管,谁知道会不会一激动就把他砍死咯。

“你小子就直说要用谁的血吧。”程咬金不耐烦的说道。

“如果有秦郎君的直系血亲自然是最好的,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挨个试验下了。”林森有些无奈的说道。

“某等愿意为郎君赴死。”那帮护卫争前恐后的表态到,很明显这帮人里没有秦琼的血亲了。

“得,那就挨个来试验吧,谁第一个来?”林森扫了这帮人一眼后说道。

包括程咬金在内都要第一个上,争的面红耳赤的差点都要打起来,林森只好无奈的开口点了刚才围着自己的一个护卫,示意他先上来。

这家伙很是得意的看了其他人一眼,然后一副慷慨赴死的样子走到了林森面前。

“只是借你点血用一用,你不会有事的。”林森有些郁闷的对这个随时打算当烈士的家伙说道。

“哦,你动手吧。”这护卫反而有点失望的应了一声。

林森要做的的其实和滴血认亲的戏码差不多,在护卫的手指上扎一下挤点血出来,然后和秦琼的血液放到一起看看是否相融就行了。这试验条件太有限,想用交叉配血法也不现实,只好用这种颇为古老的方式了。

“你运气不错,你的血可以用。”林森看到试验结果后说道。

这第一个人就配型成功了,也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啊。也不知道是这个护卫是号称万能输血者的O型,还是秦琼是AB型的万能受血者,总之第一个试验就成了,就不用继续折腾下去了。

“你小子该不会是郎君走散的血亲吧?”其他护卫羡慕这位的好运气的同时,也少不了调侃了几句。秦琼一直待他们这些护卫很好,开个这种无伤大雅的玩笑也不用怕他生气。

“以后某和你的血液一起流在某的体内,怎么不是血亲的。”秦琼倒是跟着调侃了几句,话中其实也有几分当真的意思。听了这话那好运的护卫,激动的都有点不会说话了。

林森找来一个类似麦秆一样的野草,中空的茎正适合作为输液管来使用,为了控制输血的速度,林森选择的这个非常的细小。

原本算不得尖锐的野草到了林森手里,却如同金属的针头一样,轻易的插入了秦琼的血管。

就大唐这个时代想要打造后世用的那种金属针头估计是很困难的,可这样的顶尖难题到了林森手里,解决的这叫一个轻松惬意。

当然这也得亏有植物改造系在,野草到了林森手里总能如臂指使,要不就他那手把,想把柔韧的野草当针头用也太不现实了。

确认血液开始流入后,林森就认真观察着秦琼的情况,他也怕出现传说中的输血反应啊,毕竟两人的血型不见得就是一致的。

原本喧闹的护卫们也立马安静了下来,眼睛一瞬不瞬的盯在那血管上,大概对这种堪称神迹的输血本事有很大的敬畏之心吧。

“好了,这次先到这吧。”林森仔细观察了一下秦琼的脸色,之前的惨白已经退了下去,甚至蜡黄色都少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但是这种简陋的条件下,他是真的不敢给秦琼多输血的,这将近一百毫升的血液输进去都让他提心吊胆的,继续输下去只会让自己更加煎熬,所以还是果断放弃比较好。

“以后除非必要,一定不要用这种输血的手段,即便要用,也绝对不要超过今天这个量。”林森弄了点俗称萋萋芽的野草,放在手里捏把一会,然后才敷到了秦琼和那护卫的伤口上。

这种学名应该是叫小蓟的野草,具有止血和消炎的作用,林森小时候不小心弄伤了自己,一般就是随手薅点这个野草来弄碎了敷上,小到划开的一两厘米的口子,大到被玻璃碴子扎透的脚心,不仅很快止血了,也全都没有出现过感染的症状,所以对这东西的效果林森是非常信赖的。

“现在秦郎君可以起来试试身体有没有舒缓一些。一定要注意起身不要太猛,要慢一些。”林森仔细的叮嘱道。

“某晓得了。”秦琼笑道,然后依言慢慢的站起身来,仔细感受着自己身体的变化。

“某觉得比之前气力多了一些,身体也舒服多了。”秦琼使劲攥了攥拳头,有些欣喜的笑道。

“多谢小友援手之恩。”秦琼认真的对着林森施了一礼,言辞恳切的感谢道。话里难免又多了几分亲近。

“别客气。”林森让到了一边,故作淡然的摆了摆手,其实心底里忍不住也是有些自豪的。

“孙神仙来了。”刚才跑出去叫人的一个护卫飞奔着喊道。

“二哥你不要动,某去迎接就是。”程咬金拉住想要动身的秦琼说道。

“某家还是与你一同前去迎接吧。”秦琼坚持到。

“可是那药王孙思邈孙神仙吗?”林森看到他们郑重其事的样子,很自然的就想到了这位传奇人物。能让两个国公如此敬重的,还是在这终南山中,想来也就是这位被当做活神仙的牛人了。

“世间还能有几个孙神仙。”旁边的护卫很理所应当的答道,只是想到这山野小子也是救了自家郎君的英雄人物,这才强忍着没翻个白眼顺便鄙视一下。

得了准话后,林森也不去跟这丘八计较他语气中的不敬了,赶紧去看看活神仙才是正事啊。

大唐这个时代之所以那么让人向往,除了唐人活的硬气,大唐对外也是霸气侧漏以外,灿如繁星的众多英雄人物,和孙思邈这样的传奇人物,同样是重要因素。后世流传着他们太多的传说,林森又怎么可能不好奇呢。

林森跟着护卫们的脚步走到秦琼他们身边时,一位看着也就刚人到中年的道士,正聚精会神的给秦琼诊着脉,旁边一位看着年轻些的道士正站在程咬金身边,两人一起焦急的等待着结果呢。

“诊脉的这位就是孙神仙吗?”林森有些不确定的小声问旁边的护卫。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药王孙思邈这时候应该已经七十多岁了。

眼前这中年道士虽然看着就有一种历经岁月沉淀的淡然出尘气质,可看上去真的不像那么大年岁的人啊。

第十九章 学术问题

“当然。”旁边的护卫又斜睨了林森一眼,很理所当然的答道,还一脸嫌弃的样子,仿佛林森这样问都是侮辱了孙神仙。

这货一定是程咬金那混蛋的手下没跑了,这就叫上梁不正下梁歪。林森果断决定还是别和这样的浑人置气了,就程咬金那尿性,你跟他带出来的手下人生气,除了让自己不痛快以外屁用没有,说不定人家还乐得见到自己气人的本事见长呢。

“秦郎君脉象平稳了一些,以后多加小心,不要猛然站起,当不会再出现今日的险情了。”孙思邈诊脉之后,很是肯定的对秦琼说道。

“可是有哪位同道中人出手,稳住了郎君的病情吗?”孙思邈有些好奇的问道。之前秦琼的护卫跑来的时候,那惊慌的样子可不是作假,可见他情况是挺危急的。

“就是那边那位小友仗义出手,某才能自行出来迎接孙神仙的。”秦琼指着对面的林森,很是郑重的对孙思邈介绍到。

“哦?没想到小友年纪轻轻,于这杏林一道却是有所建树,难得难得。”孙思邈捋着美髯展颜笑道。

“不知小友是怎么治疗的秦郎君这病症的?”孙思邈见猎心喜的问道。

“当然小友不方便告知的话,就当贫道没问就是。贫道只是对这类的方子比较好奇。”孙思邈接着又补了一句。

林森对这位的观感立马就好了不少,人家不仅没有仗着自己的身份地位看不起人的意思,还能照顾到自己的感受,不愧是有道高人。

“没什么不方便的。”林森又没打算靠这样的食疗方子赚钱,还不如拿出来跟这孙思邈结个善缘,另外也让这位杏林国手帮忙参详一下,他也不敢肯定这些方子放到秦琼身上就一定对症啊,他可连二把刀都算不上呢,真给秦琼弄出个好歹来,倒霉的还是他。

可要是孙思邈都肯定了他的方子,那自然就不一样了,有这样的大头背书,真的有个万一想来也不至于吃挂落了。

主意已定,林森干脆的从开头讲了起来。

掐人中救人的法子算不得出奇,对孙思邈这样的人来说更是常识性的东西,所以他只是点了点头以示肯定。

“这几剂食补方子称得上君臣相得,浮沉有度,不错,不错。”听到林森给出的食疗建议后,孙思邈仔细琢磨了下,很是赞许的夸了林森几句。

作为出了名的养生大家,于这食疗一道,大唐天下孙思邈可以说是当世无双的,他能给这么高的评价,可以说是极高的肯定了。

而秦琼和程咬金他们听到这话也是安心不少,看向林森的目光更多了几分善意,看来这位小兄弟是真的拿出了压箱底的好东西来了。

“倒是这阿胶,贫道虽然有所听闻,但却是没用过这味药,还要烦请秦郎君过段时间告知贫道其效果如何。”孙思邈对秦琼礼貌的说道。

“贫道平日多喜用草木入药,于这些动物的药性确实少了些了解,并不是说这些药物就不好,只是贫道不想杀生救生而已。”孙思邈看出秦琼他们听到自己的话后,对阿胶这东西有些迟疑,就解释了几句。

他一直不爱用动物入药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不过他也不是迂腐之人,更不会去强求别人。

果然,听了他的话,秦琼他们的神情又放松了下来。

“咦……这输血的法子当真新奇,贫道也是第一次听说,小友能否细细道来?”孙思邈忍不住很感兴趣的问道。

林森于是如此这般的把自己关于输血的那点有限的知识和盘托出,至于具体的操作只有给秦琼搞这一回,所以也就只能详细说下这个过程。什么血型啊,凝血反应之类的,尽量都得用这时代大家能明白的话来解释,可把林森给累的不轻。

“这法子当真开前人所未想,小友端的是好头脑。”孙思邈勉励了林森几句。

“只是贫道仍有一点顾虑,这法子固然对病患有利,可对献血的亲属是否会有些损害呢?”孙思邈对损人利己的法子总是比较抵触的,用动物入药都不太欣赏,直接用人血肯定就更不放心了。

那献血的护卫在旁边瞪大了眼睛,一瞬不瞬的认真听着,看表情还有点小紧张的样子。

“其实健康的人献血对自身是有好处的,可以刺激身体的造血功能,让体内多一些新鲜血液,相对的也会减少些血液中的有害成分。

当然,短时间内大量献血也是不可取的,有可能造成贫血的症状。两次献血之间最好相隔半年以上才比较稳妥。”林森摊了摊手,仔细的解释道。

“小友说的有道理,倒是贫道唐突了。”孙思邈还是结合自己的经验好好考虑了一下,觉得林森说的很有道理,这才歉然说道。

“孙神仙客气了。”林森同样侧了侧身子,示意自己不敢受孙思邈这一礼。

“既如此,这输血的法子用来救治重伤的病患正合适啊。”孙思邈立马就想起怎么用的问题。

“对重伤流血的病人确实最有用,只是仍需注意量的问题,万一发生输血反应,反而很可能害了病人的性命,小子就是把握不了这个量,才不敢给秦郎君输太多血的。”林森有些无奈的说道。

“贫道以后可否用这法子救治其他病患呢?”孙思邈很是郑重的问道。

“呃……”林森对孙思邈的问题稍微有些错愕,没想到这么一位大拿倒是挺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的,这让习惯了拿来主义的林森忍不住都有点惭愧了。

“当然,小子既然说出这样的法子,自然是可以用来救人的。

这法子对别人来说有很大的危险性,不可轻用,但以孙神仙的医术和医德,肯定会用到该用的地方去。能见到自己的法子救回更多人的性命,小子焉有阻止之理。”林森同样很是郑重的回复到。

这孙思邈的药王之名除了他善于用药,治好了太多的病患以外,还因为他有搜集药方的爱好,最后更是著书立说,写下了传世名作《千金要方》,里面但凡提上一笔他林森一笔,他说不定就会因为这个法子流芳百世,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如此,贫道先代众多病患谢过小友高义。”孙思邈这次却是很郑重其事的施了一礼,林森赶紧让到了一边,连连挥手说“不敢,不敢。”

“相对很多敝帚自珍的人来说,小友确实受得这一礼了。”孙思邈笑着说道。

讨论完严肃的学术问题,聊天的氛围顿时变得轻松了不少。

因为有了孙思邈这个活神仙的认可,林森在一群人中间的地位明显也提升了不少,更多的护卫都投来了略带崇敬的目光,只有程咬金这个混球还是那副呼来喝去的架势。

不过这会他更多的是跟那个年轻些的道士聊天,少有机会跟林森呛声。

第二十章 进入李二视线

“好你个谢映登,总算还知道记挂二哥的身体。”程咬金不客气的揽过那年轻些的道士的肩膀,狠声说道。

“屁话,贫道虽然出家了,也不能就忘记了和二哥的这份兄弟情啊。只是孙师伯行踪不定,贫道也是找了好久才寻到,这不第一时间就联系你们了吗。”谢映登斜睨了程咬金一眼,有些不爽的分辩道。

另一边的林森听到这位的名字后,忍不住又仔细的打量了对方两眼,虽然今个已经见多了历史名人,可这里又碰到一位道家的仙人一流的传奇人物,林森还是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后世的林森可没少听关于隋唐英雄人物的评书,单田芳老师的版本尤其印象深刻,自然就知道这位“赛信陵”枪箭双绝,一身本领,后来更是成了神仙人物。

不过林森觉得自己和这些传奇人物之间的缘分大概也就到这了,人家熟人之间忙着联络感情了,好像也没自己什么事了啊。他该露的脸露了,该结的善缘也结过了,是时候把空间留给人家了。

“小子先告辞了。”林森找了点理由就准备告辞了。

“小友慢走,说不得以后有关于输血的问题还要请教小友,还望不吝赐教。”孙思邈很郑重的道别了,而且把自己的身段放得很低,林森对这位的观感自然就更好了。

“小友的恩情某铭感五内。”秦琼同样郑重的说道。

对于一个武将来说,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日子简直是最大的折磨,林森这法子不啻于给了他第二条生命。

所谓大恩不言谢,这时候表示感谢反而见外了,只是暗暗下定决心,等到时局稳定下来,再尽自己所能回报这位热心的小兄弟就是了。

连一向给人感觉不修边幅的程咬金,也难得的肃容道了个别,足以见得他对林森的重视了。

辞别了众人后,林森麻溜的回到自家的破院子里,那边还有吃掉的野物留下的皮毛需要处理呢,这些多少都能换些钱财回来的。那些护卫都是难得的高手,皮毛都是完整的,大都连个箭眼都没有,价值自然更高一些。

更重要的是那些野物的内脏,还有最后秦琼特意让人打来的那只野猪,都得马上进行熏制,防止变质咯。这可是今后好长时间内的储备肉,身为吃货的林森怎么可能不上心呢。

处理的方式也挺简单的,弄点野草调制成酱料刷到肉上去,然后干脆的挂在火上慢慢熏干成腊肉就是了,这样储存的时间最长,即便终南山中湿气一直比较重,也不至于再腐烂了。

这边林森为自己的小日子忙活着,那边秦琼他们谢过孙思邈后,和做兄弟的谢映登又好好叙了叙旧,最后略带遗憾的辞别了两位道士,一路赶回长安城去了。

秦琼正和程咬金在翼国公府聊着天,那边又有人飞奔着跑来,告诉他们“秦王来了。”

“可找到孙神仙了吗?叔宝可让他看过了吗?孙神仙怎么说?”此时还是天策上将,也只是秦王的李世民进来后,还没坐定就关心起了秦琼的身体。

这份对手下人的体贴和关心,也是他身边能够收拢这么多的名臣猛将的一个重要特质,大家肯定都愿意为这样的人效死,不用担心哪天就被上司给卖了,也不用担心只能共患难,不能同富贵,这样未来才更加可期啊。

当然看看李世民后来如何对待这些起家的班底的,就知道他们的这份寄托算是找对人了,李世民确实是个能够福祸与共的人。

“映登那家伙倒是帮忙找到孙神仙了,只是二哥这病……”程咬金故意吊起了李世民的胃口。

他不正经惯了,哪怕是在李世民面前,也不会像秦琼那样板板正正的,不过也是他的这种混不吝的性子,才成了武将之中最吃得开的家伙,同时也算是李世民和众多手下之间的一道润滑剂吧。

“难道孙神仙也没有好法子吗?”李世民有些着急的问道。

秦琼算是他手底下的头一号猛将了,虽然现在有了尉迟恭这个黑炭头,足以和秦琼斗个旗鼓相当,但是秦琼在手下这帮武将之中的声望,远不是后者可以比拟的,可以说是定海神针一般的人物,李世民对他自然也是格外看重。

“还是让某来说吧。”秦琼对着程咬金摇了摇头,接过了话茬。程咬金有些无趣的撇了撇嘴,还是老实的闭嘴了。

秦琼如此这般的将当时自己的经历,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李世民,包括孙思邈的那些评价也是一点没落下。

他对林森是很看重的,这时候自然也希望能成功引起李世民的注意,有这位他认定的人主高看一眼,那林森以后的前途肯定就要光明得多了。

“哦?”李世民很感兴趣的挑了挑眉。“这么说这个叫林森的小家伙,竟然提出了一种连孙神仙都没听过的治疗方法,还挺管用的?”

“有意思,真有意思。看来山野之中有遗贤啊。”李世民笑眯眯的说道,神情中却多了一些斗志昂扬的样子,看来是想着自己上台的话,一定要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做到野无遗贤吧。

“不知孙神仙可有意来长安驻桓?”李世民说起孙思邈的时候,言语之中也不乏敬意的。

“孙神仙坚持想到乡村去继续给贫苦人家治病,不过他答应了等他的大徒弟刘神威学成后,派这位大徒弟来太医院听候调遣。”秦琼接话道。

“这也算是意外之喜啊。”李世民高兴的说道。

孙思邈早就名声在外了,从前隋皇族到当今皇帝李渊,都没少邀请这位活神仙出山,只是那位一直无意于高官厚禄,反而更想做个闲云野鹤,如今能有他的大徒弟出山也算不错了。

“那谢科将军可有意来大唐军中效力呢?某虽有二位这样的猛将,可仍然求贤若渴啊。”李世民又问起了那神箭将军谢映登,这样的英雄人物偏偏不能为大唐效力,对他这种有收藏猛将良臣的癖好的人来说,实在是个不小的遗憾。

“映登说他道心坚定,已经看破了红尘,打算终老山林了。”程咬金有些无奈的耸了耸肩说道,这动作还是刚跟林森学的呢,他觉得自己做来会更加潇洒,这就不客气的用了。

“着实可惜了。”李世民摇头叹息道。

“叔宝你好好将养身体,以后某还要多仰仗你出力呢。”又陪着这俩爱将聊了会天,李世民这才告辞离开。

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未来大帝视线的林森,这时候还在吭哧吭哧的和手边的木头较着劲呢。

第二十一章 穷讲究

林森又回到了之前的生活状态,连原本时不时就要过来一趟的席君买父子俩都没再出现,倒不是他们觉得足够偿还林森的恩情所以不来了,而是因为答应了林森代为联络山民们,将林森和他们交易的想法传出去。

这就需要他们走遍这庞大的山区,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短时间内林森肯定都很难再见到他们了。

好在他们这次没再推辞林森给的物资,那些盐巴和衣物,还有林森为他们准备的药材,应该够他们支撑很长一段时间了。

暂时放下对这条财路的追逐后,林森的空闲时间也多了起来,摆脱了饥寒交迫的局面,总算不用时刻为生计而奔波了,林森就想着得适当的整治下家里的生活环境,提升下自己的生活品质了,

毕竟这么拼命的赚钱不就是为了能活的好点吗,他又没打算做个守财奴,在不乱花的前提下,追求一些力所能及的享受是完全可以的,也算是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好充满动力的继续出发。

呃,好吧,这么说只是林森安慰自己的说辞而已。原本他是打算趁现在天好,干脆的推翻自家的破窝棚,重新盖几间像样的房子来着,可他自己又不懂盖房子这样的高级活。

况且就算他知道怎么盖,哪怕采用最简单的隼牟结构,用山里随处可见的木头来造,就他这把子力气,上梁和加房顶这类的活怕是也搞不定,而且没个一年半载的,也休想见到成效,这种惠而不费的法子显然是没戏了。

不死心的他也跑去隔壁山村问过那边的木匠,如果让他们拉过一支队伍来造房子的话,速度倒是有保证,质量上肯定也比他这样的白丁自己造靠谱的多,就是费用他担负不起啊。

没办法,他家这地方太偏僻了,人家过来干活吃喝拉撒睡跑不了都得他来承担,这还算是看在乡邻的份上给的优惠条件呢,可还是得掏空他的全部家底,才能勉强起三间木屋而已。

他现在也不能为了一个住的地方就不过了吧?他是真的不想再回到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凄惨日子了。

除了下定决心还得努力多赚钱,争取早日为自己建一所大房子以外,他也只能暂时熄了这份心思,老老实实的自己动手搞点所谓“穷讲究”的东西出来安慰下自己受伤的心灵了,也算是让自己多一点奔头。

活点泥巴把墙上的窟窿眼全堵上,再把屋顶上烂掉的草换掉,对房子的整治就算是完事了。

林森的精力更多的都放在了屋里的大小物件上。既然手头的木工工具都齐全,山里也不缺木头,自己动手做上全套的实木家具也挺好的啊。

后世想做木工都没有目前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呢,只是买木头就差点掏空他的家底,合适的场地更是不好找,还没足够的时间投入进去,现在这些都不成问题了。

先从大件的开始做起,一个圆角柜,一个五斗橱,再配上一个大木箱,足以满足家里的储物需求了。

一个八仙桌配上两把舒适的圈椅,不论是用来吃饭,还是做木雕都舒服的很,再也不用蹲地上难为自己的腿脚了,顺便也可以装作自己不是一个人的样子,两辈子加起来快要单身四十年的家伙你伤不起啊。

要不是原本这屋里就一张床,这些东西还真怕会摆不开。不过用这些实木家具把原本有些空荡荡的房子填满后,林森这心里也被成就感填的满满的。

放后世这样的物件以他的家庭条件都不见得舍得买齐了,毕竟但凡带上实木两个字的,那价格真都不是一般的贵,要是加上红木俩字就更了不得了,林森基本只有看的份。

而现在自家房子虽然破旧,可也算是冬暖夏凉啊,家具还都是实木的,更是大唐这会都没出现过的样式,绝对是蝎子粑粑独一份,这么一想是不是还有点小满足呢。

大件配齐了林森并没有就此打住,既然要穷讲究了,就得做的精细点,拿出木雕的劲头来做上几个竹子和木头的杯子。

内里做的如同瓷器一般顺滑,蚂蚁趴上面都会滑一跤的那种,外壁上按照自己的喜好雕上各种题材的图案,还顺便秀了一把浮雕,透雕等等技法。

什么卡通动物,山水画这类的题材统统弄上一对,怎么漂亮怎么高大上怎么来,放后世哪一对晒到各种圈里,都会被当做大神顶礼膜拜的那种,有技术就是这么任性。

至于为什么都是成对的?强迫症不行吗?怎么能说是单身狗的怨念呢。不存在的。

作为后世社交账号上用来晒美食的必备利器,从来都是逼格满满,价格也是高高在上的实木餐盘和木勺这些餐具也是一个都不能少,统统做上一对,咱用一套摆一套,有木头,可以任性。

然后作为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一定少不了弄上一张坐上就舍不得起来的摇椅,没事晒晒太阳,赏赏花岂不是美滋滋啊。

最后林森还很少女心的弄了个秋千椅放到了院子里,这才算是心满意足的收工。

这要是再有个铁锅,林森肯定会炒俩菜,喝上两盅为自己庆贺一下。实在是他对自己的手艺不能再满意了,所有出自自己双手的这些物件都是如此的精美,用起来也是如此舒服,如果还能有个漂亮性感的妹子在旁边表达一下滔滔敬仰之情就再完美不过了。

虽然没有妹子在旁红袖添香这点殊为不美,但林森还是好好的犒劳了一下自己,抓了一条足有好几斤重的细鳞鲑鱼来。

这种鱼后世可是保护动物,偶尔有出售的养殖货都贵到飞起,而林森现在却可以大快朵颐,这吃起来就有了一种格外的满足感。

而且这种鱼算是肉食性的,力气可是不小,就这几斤重的一条都废了林森好大力气呢。不过相应的它身上也没有那种烦人的小刺,再加上运动量大,肉质爽弹而香甜,口感不仅不柴,反而格外的细嫩,大口咀嚼起来怎一个爽字了得。对于林森这样的吃货来说,实在是无上的享受啊。

林森原本打算用来犒赏自己的其实是大鲵来着,也就是常说的娃娃鱼,他去找木料的时候就遇到过不止一次了,只是这终南山中的娃娃鱼也太能长了点,见到的那几只就没有少于一米长的,大的甚至都超过一米半了。

抓条几斤重的细鳞鲑鱼,都被它一尾巴抽胳膊上疼了好几天,这一看就不好惹的娃娃鱼可是有百八十斤重呢,搞不好就被托水里变成它们的食物了。

所以虽然也很好奇这种也被称为“大山椒鱼”的大家伙到底是个什么味道,但仔细衡量过彼此的实力后,林森还是无奈的放弃了这个想法,或许以后有捕猎的本事了,再来满足一下自己的口腹之欲吧。

任性的用掉这么长时间来装扮自己家以后,林森再一次充满动力的投入到了木雕中,自家还是太穷了啊,连像样的房子都没有,以后可咋找媳妇啊。

第二十二章 寸木寸金

说到找媳妇,林森的理想型是明确的,身材霸道,性格温柔就最好不过了。

也许上次见过的程怀玉就比较符合他的标准,首先能够满足他身为一个忠实球迷的终极野望,然后看她上次的表现,这位待人接物都很和善,算得上是温婉可人。

关键是对方明显也是个地道的吃货,两人可以算得上是志趣相投了。而从她毫不犹豫的买下自己的作品来看,这位的审美眼光也是很好的,和自己很合拍啊。

虽然有个“净街虎”的名头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但林森总觉得一个能够长到如此身材的妹子,脾气一定差不到哪去才对。

很明显对一个球迷来说,只要有未来孩子的俩大食堂这样突出的优点,已经可以完全的俘获球迷的身心了,别的都是次要的。

不过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差距还是不小,单是家世这一项,就足以让两人很难产生太多交集了,真个想要抱得美人归,可不仅是需要赢得女神的芳心的问题。

哪怕他和程咬金可以说有段善缘,可那点事显然海不足以让程咬金这种看似粗鄙,实则精明似狐的家伙无视两人之间的身份差别。所以归根结底想要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还得靠自己的努力才行啊。

努力的把这些念头先赶出脑海,贤踏踏实实的多积攒点家底才是正理。

这段时间虽然主要的精力都用在了做家里的各种家伙事上,倒也没耽误他出去寻找木材,毕竟做东西本来就要用啊。

还别说,这次他这运气是真不错,可算是找到好东西了。甚至可以说之前那般忙活的做物件,都是在为这些木料做练习呢。

因为他找到了一棵楠木,而且运气爆棚的从中开出了金丝来,通体金黄带着流水文的木材,在林森眼里和金子也相差仿佛了。

金丝楠木啊,那可是历朝历代都被当做顶尖贡品的好东西,连皇帝都心动不已,喜爱有加的东西,它能差了吗?真的有流落到市面上的,价格还不都炒到天上去,绝对是宝物啊。

见到这东西的时候,林森的眼睛就挪不开了,好不容易让自己双手不哆嗦了,脑子才正常开动起来,在那拼了命的规划起手头这些木料都该怎么用才能做到最大化的利用,争取一点都别浪费了,寸木寸金啊。

这次找到的料子不算小,林森首先想到的就是和后世一样用来做家具,后世金丝楠木的家具,尤其是那些整料做出来的,哪一件都差不多够换辆汽车的了,放到大唐来价格肯定也差不了。

只是转头一想,林森又无奈的否定了这个主意。他怕这种金丝楠木的家具是犯忌讳的东西,会逾制啊,这要是只能皇家使用,林森做出来不仅没人敢买,他还得免费送到皇宫里去,不然他自己都得进去,这不出力不讨好吗。

而且他能想到的几种家具样式,都是现阶段还没出现的,这留着都是可以当压箱底的绝招来用的,这样随便拿出来人家很容易仿制,他还无法大量铺货,岂不是都便宜了别人,所以新式家具这条路全都断了。

接下来林森自然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把它们全都做成木雕,大小都要有,连下脚料都被林森做成了木牌,争取一点木材都别浪费了。

选择木雕的题材时,林森那来自后世的广博见识,就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了,各种或传统或现代,或古朴或可爱的题材他都可以信手拈来。

谁让他本身就喜欢这些东西呢,从网上从与各种同好的交流中,可是没少见到那些被搜集起来,又经过各种奇思妙想的改造,或是干脆就是某些人的原创的好东西。

就比如他上次拿出来的萌版非洲五大兽系列,不就轻易的征服了程怀玉那样的妹子吗,这类的题材他手中还有很多,这次说不得要再拿出来几个试试销路了。

已经被证明受欢迎的五大兽肯定也不能缺了,万一再遇到程怀玉也好再卖给她几套。

嗯,这次一定要大方点,大气滴给她打个九五折,其他的妹子想要只打个九七折就好,老顾客了肯定要有别于新客人的待遇啊。

这些小物件论价值比大型的那几尊肯定要差上不少的,有时说不定还得沦为搭头,所以林森在几尊大木雕上花费的精力就要更多一些。

这用的又是金贵的金丝楠木,题材上就只能传统些了,各种佛像自然是首选,谁让那些和尚和信佛的人当中都不缺有钱人呢,不少寺庙更是富得流油,还往往是附近十里八乡最为豪奢的大地主,最适合做冤大头了。

虽然这些木雕才是近期的绝对主角,但林森也没忘记开发药材方面,藿香正气水对中暑的效果已经在席君买的身上验证过了,板蓝根的效果更不用说,后世验证过无数次了。

林森又不想泄露了配方,所以干脆的去几里外的山村去买了些他们自己烧制的陶罐,专门用来熬制这些药材,等放凉以后再倒入他早就砍好的竹节桶里,找点软木一塞就得。

最后把一些山货捆到背架上,再三检查确认过所有物件不会乱动后,林森背起沉重的背架,又一次奔向了长安城,能不能赚一票狠的就看这一遭了。

第二十三章 秦王都说好

这些药材里面可没加上任何的防腐剂,在这样的天气里肯定坚持不了太长时间,所以林森来到长安后第一站就奔向了药店。

不过现实很是无奈,即便他刻意避开了那些有名医坐诊的药店,仍然没有受到什么重视,大都跟打发要饭的一样把他赶了出去。

即便有个别的耐心听完了他对药效的介绍,也更多的是对他的药方感兴趣,在他明确表示只是寄卖汤药,不会提供药方的情况下,都毫无犹豫的拒绝了他。

被重重打击了一回的林森,只好暂时放弃这条财路,收拾下心情去卖木雕去。

这次带来的木雕可都是金丝楠木的,再放西市这边来售卖就有些轻贱了它们,也严重的影响自己的收入啊,所以林森难得大方了一回,去市署缴纳了不菲的摊位费后,成功在东市这边有了一块暂时的地盘。

等到林森把所有的木雕和木牌分门别类的放好,不大的摊子前瞬间就围上了不少看客,实在是这些木料金光闪闪的太过吸引人眼球,那耀眼的光泽和优美的花纹,瞬间就抓住了所有人的心思。

“金丝楠木的,好东西啊……”有位看客忍不住惊呼道。

“嚯,好大的料子,这雕工也很是了得,算是难得的精品了!”另一位也很有派头的肯定道。

东市这种地方大都是为有权有钱的人服务的,这里不论是卖家还是买家,眼光都差不了,尤其是经常在这边逛游就为了随时发现些新奇东西的那帮人,基本都是各个权贵家里专门负责长眼的高手,那水平放到后世最少都是民间专家级别的,对金丝楠木这样的东西自然也不缺认识。

“原来又是这位小郎君,难怪有这么好的木雕。”另一个温和的声音响了起来。

觉得耳熟的林森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原来是上次卖木雕时一直很有礼貌,最后以五千钱请走了一尊弥勒佛的那位。

“原来是郎君当面,上次的事小子多谢了,这次郎君但凡有看上的物件,小子都可以送上一个小件,随便郎君挑选。”石磊赶紧站了起来拱了拱手感谢道,也算是难得的大方了一回。

“我那可算不得帮你,那佛像我请回去可没少被家主夸赞了,算起来还是我赚的多些。”这位笑眯眯的答道,这话让人怎么听都舒服的很啊,推辞的同时还连带着夸了林森一番。

“呀,连秦王都赞赏有加,那这位小郎君的木雕一定是极好的了。”旁边有认识这位的附和了一句。

“这位就是秦王家里的张总管吗?”也有人在确定这位的身份。

“可不就是秦王颇为信任的张阿难张总管了。”自然有人乐得显摆一下自己的见识。

这位张总管显然听到了,也只是很有礼貌的跟那几位点头示意了下,完全没有一点倨傲的感觉。看这位的做派也不难理解那秦王李世民为什么会有如今这番局面了,连贴身的手下人都是这样的脾性,可比那王君廓之流有水平多了。

“这次小郎君总算舍得来东市了,不过来这就算来对了,这边识货的人可是不少。”张总管边说着边对周围这一圈人轻轻示意了一下,意思这些都是识货之人。

“小郎君也不用担心再出现上次那种不堪的场面,这东市之中可没人敢巧取豪夺。”张总管依然笑眯眯的说到,只是这话听起来好像也有些震慑的意味,林森很是感激的再次拱手致谢。

“这次小郎君还是要用竞价的法子,价高者得嘛?”张总管对林森的知情知趣还是很受用的,连这种容易得罪人的话都替他说了。

“如果各位高贤不介意,那小子斗胆还是想用这法子,为这些木雕找个喜爱它们的主人。”林森对着所有的看客拱了拱手,不卑不亢的说到。

“好,那么这尊仙祖我出二十贯请回去可好?”张总管指着其中一尊老子骑青牛的大木雕朗声说道,这就算是给这些大木雕定下调子了,低于二十贯大家就别张口了,要不也对不住这识货之人的名头不是。

尽管这位张总管身份不低,敢和他竞价的也不是没有,现场这些人和他出自同一个李家的都有几位呢,对老子的木雕也是有所偏爱的,谁让李唐皇室把老子放到了自家的家谱上,成了他们的老祖宗呢。

接下来的竞价环节并没有像林森想象的一样激烈,更不会出现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场面,都是有身份的人,举止间多少都有些矜持,哪怕很喜爱的物件,也都保持着足够的理性,达到心理价位就会及时收手,碰到竞争对手拿下了,甚至还会送上句“恭喜”。

不过即便他们喊价比较有分寸,但这个价格也只是对他们来说不太高而已,对林森来说,肯定都是了不得的好处了,因此他全程都笑的见牙不见眼的,脸都差点笑僵了都没察觉到。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所有的大型木雕都拍卖完了,千恩万谢的从各位金主手里接过金银后,才算是暂告一段落。

“这下我可就不跟你客气,真的拿你的东西啦。”张总管不见外的走到林森身边,亲切的说到。

“千万别跟小子客气,今天真的是多亏了郎君了,小子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感谢郎君了,郎君能收下,小子这心里才舒畅点。”

林森这番感谢绝对是发自肺腑的,这张总管可以说给自己铺好了路,甚至还有点为自己背书的意思,这才能有现在这番局面,才能安稳的拿到这么多的钱财。

“我就选这个牌子吧。”张总管指着一个木牌肯定的说到。出乎林森的意料,他选的竟然是关公题材的一块牌子,而且选的这个差不多是体积最小的一个了,显然还有给林森节省的意思。

“呃,那郎君你还是把这个小玩意也拿上吧。”林森很干脆的拿了一个雕工最为精细的关公小雕像来,不由分说的就塞到了张总管的手里。

“这……”张总管有些迟疑的看着手中的木雕,不过看到林森颇为坚定的神情后,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好吧,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张阿难的语气中不免也多了几分亲近。

等到这些大木雕都被搬走后,林森的摊子前难免冷清了许多,不过还是有很多人留了下来,在查看那些同样雕工精湛的小木雕和木牌。

这些人中明显以年轻人居多,见到林森这有很多之前没见过的形象,哪怕无意购买的,也都拿起一些感兴趣的来仔细看看,少不了还要夸赞一下林森的奇思妙想。

“哈,原来你来这了啊,可让我好找!”一个娇俏的声音猛的响起。

林森抬头一看,正见到之前还惦记过的程怀玉站在摊子前,一脸惊喜的望着摊子上众多的小玩意。

第二十四章 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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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程家娘子,这次的料子更好一些,放到东市更合适啊。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可以给你打个折扣哦。

对了,上次你要的那种五大兽系列的,这次我又做了几套,就在这边呢。”林森故作淡定的说到,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在旁人眼中有多么的狗腿。

“好的,我都看看。”程怀玉其实也感受到了林森那种有别于常人的态度,有些娇羞的说完后,有点掩饰的蹲下看起了摊上的各种物件,这一看就被吸引了进去,爱不释手的挨个把玩起了那些可爱风的雕件。

“程家娘子可是老主顾了,有些优惠是很正常的吗。”看出了周围的观众眼中浓浓的八卦火焰,还有各种意味不明的笑脸,林森忍不住有些蹩脚的解释道。说完后又有些讪讪的摸了摸鼻子,因为他发现这句话很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可是已经选好了吗?”看到程怀玉准备起身了,林森赶紧问了一句。

“我……”程怀玉站起身来刚说了一声,身子就是一晃,接着朝后便倒了下去。

虽然一直装作不在意,其实心思倒是多半都在这程怀玉身上的林森一看这情况,一个大步就越过了摊子,来到了程怀玉的身边,恰好扶住了程怀玉的身体,没让她摔到地上。直到这时,周围才传来了几声惊呼。

“程家娘子这是中暑了。”简单的做过判断后,林森很轻易的得出了这个结论,看程怀玉还有意识的样子,应当还没到很严重的地步。

“来几位娘子帮忙把程家娘子扶到那边的荫凉处,小子这里恰好备有治疗中暑的汤药,喂她喝上当有效果。”林森一指另一边的树荫处,很是笃定的说到。那藿香正气水的药效是已经在席君买身上验证过了的,这次正好派上了用场。

围在林森摊子前的可不止程怀玉这一个女子,其他衣着光鲜的女子也是不少,也大都和程怀玉一样集中在可爱风的雕件那边,这时候都毫不犹豫的搭了把手,把有些迷糊的程怀玉架了过去。

“这汤药烦劳哪位给她喂上。”林森趁这功夫回到自己货架边上,把藿香正气水翻了出来,又走回到程怀玉身边站定了说到。

“我来吧。”自有热心人接了过去。

林森就站旁边等着,一方面随时观察程怀玉的情况,一方面也表明了对自己的汤药的信心,真的有个万一的话他也不会逃避责任,让这些热心人坐蜡。

“我这是怎么了?”也不知道是这藿香正气水的味道实在够冲,还是药效确实如同预料中的那样好,那一竹筒的汤药下了没一半,程怀玉就悠悠的清醒了过来。

“程家娘子你刚才中暑啦,多亏这位小郎君及时援手,要不是他扶住你你就摔地上啦,我们就在旁边都没这小郎君反应快呢。也是小郎君的汤药把你救醒的。”还是刚才那位热心的妇人搭话道。

“如此多谢这位小郎君了,也谢过各位娘子帮助。”程怀玉感受了一下自己的状态后,小心的站了起来,对着大家施了一礼感谢道,只是面对林森时多少有些羞意。

“程家娘子是不是出汗太多了,我这里还有些盐水你要不要喝一点?”林森关心的问道。

“许是我在家里的练武场待了一会,没喝水就跑出来的原因吧。”程怀玉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下次可不能这样了,这天气热了不多喝水很容易中暑的,刚才又在我摊子前蹲了这许久,被太阳烤的厉害,猛一站起才会出现刚才那样的险情。以后需多小心在意些才是。”林森有些埋怨又有点心疼的说到。

“知道了。也是你做的那些物件太好看了吗。”程怀玉乖乖的低头受教。

“哦,小郎君刚才用的是什么汤药?竟然对这中暑之症有如此奇效。这中暑之症一般的医者都束手无策,也就偶有名医能救治的了,小郎君这汤药却可以药到病除,实在是难得的良药啊。

敢问在哪里可以买到?我很想买一些放家里以备不时之需。”仍然是那位喂药的妇人,忍不住开口打破了现场有些不同寻常的气氛。

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话有些撒娇的意思,程怀玉顿时有了些羞意,然后忍不住狠狠地瞪了林森一眼,弄得他一头雾水,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得罪了这位,刚才明明还好好的啊。

“这汤药是我自己配的,具有理中和气之功效,不仅是对中暑的症状,对一些痢疾也是有效的。之前也用这汤药救治过一位病情更加严重的中暑患者,这才敢给怀玉小娘子用药的。”林森不免有些自豪的说到。

名医又怎样,还不是治不了这中暑的毛病,竟然还敢瞧不起我的藿香正气水,看看,这里还是有识货的人的吧。

“没想到小郎君小小年纪,不仅做的一手好木雕,对这杏林一道也有建树,真是难得的很。”这位妇人赞誉的话不要钱一般的送过来。

“只是不知小郎君这里还有多少这种汤药,可能都卖与我吗?”妇人这才道出了目的。

“除了有一桶需要让程家娘子带回去以巩固疗效,其他的均可卖与娘子。”林森毫不犹豫的就同意了对方的请求,反正自己有得赚,放手里说不定就变质了。

“好,谢过小郎君。”妇人也不客气的照单全收了。

“我选的那些物件应该都还有吧?”等到那些帮忙的妇人们在程怀玉的感谢中走开后,程怀玉开口打破了略有些尴尬的气氛。

“都还有。”林森有些小失落的和程怀玉一起回到了摊子前。因为刚才的事情,摊子前的人不仅没有少,反而更多了不少。

许多原本有些犹豫的看客,这会也都痛快的掏钱买走了自己看好的小件。

这些小件肯定就不是再竞价的了,林森这小摊子也支撑不起整场的拍卖来,都是用的明码标价的形式,只不过比上次那些黄杨木的贵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看到摊子上的大小物件在迅速减少,程怀玉再不犹豫,原本想要和林森讨价还价的心思都忘了,很是痛快的掏出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零花钱,买走了好几套萌版的非洲五大兽系列,看来她对这东西还是喜爱有加的,甚至有点执念了。之后又挑了好几件可爱风的物件这才罢手。

林森也信守刚开始的承诺,难得大方的送了一套小号的五大兽给程怀玉。

在林森的提醒下,程怀玉才想着拿起藿香正气水,然后在林森的叮嘱下,逃也似的快步走远了。

第二十五章 兜头一盆凉水

目送程怀玉走了以后,林森有些恋恋不舍的收回了目光,继续忙活着找银子。这些雕件虽然个头都不大,可价值都不算低,而东市这边又从来不缺勋贵家人,用金银交易的相对就多了一些。

毕竟有身份的人出来逛个街,不能没事就拉着几车铜钱跟在后面吧,倒不是他们出不起那个人工,关键是有点丢份啊,肯定不如用金银来得潇洒有范。

而有了刚才那波人的带动,现场这些人购买的热情一直比较高,也是林森弄出来的这些东西占了一个题材新颖的优势。

而对这些有钱有闲的人来说,新奇特的东西才是他们想要追求的对象,才能凸显出他们的与众不同来,自然对林森做出的这些东西比较追捧。再加上都是差不多层次的人,彼此一个看一个,不想被其他人鄙视了,买起来就不想落于人后了。

想想你的对头跑酒楼里拿出以个新鲜题材的物件来跟人显摆,周围是一片如云的马屁声,面子赚的这叫一个足,再看自己手中的东西都是烂大街的玩意,也就材质比人好点而已,这不就让人狠狠的落了面子了吗。这样的情形能让它发生吗?那肯定不能啊,那就买呗。

考虑到这帮人的心理,林森手头那最后几件玩意都没有降价,要不怎么能让这帮人花钱花的快意呢。

赶在天黑之前,林森手头这些东西就被抢购一空了,毕竟就只有一根金丝楠木而已,哪怕连下脚料都没浪费了,也打造不出太多东西来,尤其是那些大件又格外的废料子。

不过这大大小小几十件东西带回来的利润可着实丰厚的很,足足几百贯银钱落袋,林森首次油然而生了一种财大气粗的感觉,不过同时免不了也会有种怕被人抢了的担心。

来长安城一趟可是不容易,这又发了一笔狠的,忍不住内心有些膨胀的林森,二话不说就收了摊子准备去体会下当大爷的感觉。不过走了两步,林森迟疑了一下,还是回来老老实实的把背架带上了,这才感觉自在点。

原本装修的富丽堂皇,进都不好意思进一下的店面,现在林森也敢进去看看,还敢问个价了。

不过只走了几家店铺,原本觉得自己也是有钱人的林森,又被兜头泼了一盆凉水,灰溜溜的再也摇烧不起来了。

一个蓝田玉雕刻而成的玉佩,低于一百贯都轻贱了这块难得的料子,也对不起贵人的身份不是。

一件蜀中运来的丝绸衣服,就上面这云纹也是出自蜀绣名家的,这么一件衣服少于一百五十贯,小店连运费都赚不回来啊。

至于这一件马槊,乃是兵器大家精选上等材料历时十年方才做成,也经过用槊高手的精心调校,保准贵人用起来得心应手,看郎君是头一次来本店买东西,就收个成本价,二百贯拿走,贵人用的好下次一定再来啊。

而这匹产自西域的宝马,虽然不是汗血宝马那种举世难见的神驹,可也是难得一见的千里马,咱大唐有数的几位猛将可都对它赞誉有加的,如果贵人实心想要的话,某家只收一千贯就好。

哎……这样的良驹就该跟着贵人这般英武的少年郎建功立业才对,不能在我手里埋没了啊,也是和郎君投缘,要不然我哪能以这样的低价贱卖了。

听着一个个吐血跳楼价大甩卖的语气,再看看自己那原本还觉得丰厚无比的荷包,林森只好灰溜溜的结束了自己的逛街之旅,刚冒头的一点自得也全都不翼而飞了。

尤其是再想想这长安城的房价,就自己现在这全部身价都投进去,大概也就够在南边荒废到能在大白天见到老虎的那几个破烂坊市里买个最小的房子吧,想要找个能住人的地,这些钱大概只够租住几年的。

至于东市周边的这些房子,哪怕你有钱都不一定能住的上。看来,发家致富这事仍然任重而道远啊,

收起那点躁动的小心思,林森还是老老实实的跑去买了些粮食和盐。东市这边售卖的哪怕是这些日用之物,那品质和西市上常见的普通货色肯定也是大有不同的。

原本略有些苦涩的井盐换成了上等的青盐,就这样的好东西,很多时候都还只是勋贵们家里用来刷牙漱口的玩意,都不见得有机会上餐桌。而粮食吗自然也是贵的有道理,不同于本地产的那些,可以说大唐各处的好粮食在这都能见得到。

林森狠了狠心这才买了些上品的粮食和盐巴,既然赚钱了总该让自己切实感受下生活质量的提升,这才有动力继续奋斗啊,要还是如同之前那般的苦哈哈,林森总觉得自己会失去来长安城的勇气。

况且这也算是为以后和山民们以物换物的交易做好准备吧,权当是囤货了。

最后林森又专程跑了一趟铁匠铺,将他一直心心念念的铁锅买了一个,再去买上些熬制好的猪板油,以后终于可以在家做炒菜吃了。

大唐这会都是以动物油为主,至于植物油是很难见到的,相对多一些的也就是芝麻油了,这时候还叫胡麻油呢,也不是作为主要的烹饪用油存在。大概也是这些大油吃多了,如李唐皇室全家都有“风疾”这样的毛病。

东市这边当然有卖麻油的,只是那价格吗林森真心有点吃不起。就他这缺油少盐的底子,想来多吃点猪大油问题也不大。也暂时就没有必要在这方面多讲究了。

又一次塞满了背架,赶在宵禁之前,林森心满意足的跑出了长安城。

急于赶路的林森却不知道,他今天的一番作为早就让程咬金知悉了。

就在程怀玉被救醒后不久,隐在人群中一直负责照看她的安危的程家护卫,就分出了一人跑回去给家里抱平安了,将林森是如何施为的说的这叫一个清楚明白。

在外人面前总是一副混不吝的痞赖摸样的程咬金此时正襟危坐,犹如出征的大将一般,全无平日的松松垮垮。

“原来是那木头小子,竟然还隐藏了这一手本事,有意思。”程咬金这一开口又恢复了往日的惫懒样子。

“既然这小子手头有这样的好汤药,卖不出去可怎么行,去,让咱家的药铺掌柜找他谈,就说他这汤药咱家包圆了。

以后挂出牌子去,就叫‘程氏正气水了’,嗯,我得给送些到宫里去,就说这是我老程家的祖传秘方!呜哈哈哈……”程咬金不禁得意的大笑道。

第二十六章 料理些手脚

程怀玉回家后,程咬金一番关心自不必提,少不了也提醒闺女不要练的太拼,原本稍有些严肃的脸在拿到闺女孝敬的木雕后,顿时又是满满的笑意。

“这小子要真有心,还得多努力啊。我程咬金的闺女可不是那么好娶的。”目送闺女带着众多的木雕欢快的跑走了,程咬金这才摸着胡须目光深邃的说道。

对这些都一无所知的林森正快活的跑在山路上,想着自己这趟的收获。另外席君买父子也差不多快要回来了,相信他们一定能带回来一些好消息的,一切好像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着,林森这心情这叫一个美丽。

“咚……”的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在林森的前方不远处骤然响起,把正沉浸在美好的憧憬中的林森吓了一跳。

然后就是一阵如同婴儿哭泣的声音传了过来,林森感觉自己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这里可是标准的深山老林,想想以前听到过的众多传说,不禁有种自己变成了恐怖故事主角的担忧。

习惯性的摸出了大斧子拎在手里,左手抽出了刚从武器铺中买回来的解手刀,林森这才感觉自己的胆气壮了一些。

小心翼翼的走上前去,用大斧子拨开灌木丛,林森总算看清了正在哭泣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一个浑身金色如同婴儿般的小家伙,正痛苦的在地上挪动着,蓝色的小脸都皱巴到一起了,不时发出啼哭一般的痛叫声,它的一条腿不正常的耷拉在旁边,显然是断掉了。再看它身上也没有其他的外伤,看来应该是不小心从树上掉下来的倒霉蛋。

林森并没有忙着走上前去,而是小心的观察着周围的树冠,确实没有见到它的其他同类,这才敢慢慢的靠近。

大斧子仍然放在前面,以防这小家伙暴起发难,受伤的动物往往比平时更加暴躁。哪怕这个倒霉蛋是只看上去聪明伶俐的金丝猴,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够理解林森的好意。

这家伙的那朝天鼻已经证明了它的身份,不过相比林森前世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金丝猴的形象,这个小家伙的胳膊好像太过粗壮了一些,更接近于猩猩一族,看着就像是猴子之中的健美冠军一般,稍显有些比例不太协调的感觉。

看到林森的接近,那受伤的金丝猴果然发出了威胁的信号,让林森不要靠近,它可不是好惹的。

林森只好慢慢的举起了双手,示意自己是无害的,并且示意自己可以治疗它的伤腿。

这小家伙智力果然挺高的,竟然很轻易的理解了林森的意思,虽然依然保持警惕,但也没有了刚开始的敌对的意思。

林森去旁边砍了几节竹子来,小心的用绳子把这倒霉蛋的断腿给固定住,这就算是做过夹板固定了,这当然不是结束,只是林森目前手边的东西很有限,后续的治疗还是得回到自己家里才好进行。

因此林森只好又和这金丝猴比划了半天,希望能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也不知道是林森有动物缘,很容易博得这些感觉敏锐的家伙的好感,还是那简易夹板让这小家伙感受到了他的诚意和复苏的希望,总之小家伙竟然很主动的爬到了林森的背架上。

“好,我们走了。回去再给你上点药,你就可以好的更快点了。”林森看了看背架上的小家伙抓紧了,它那甚至比腿都要粗的双臂可没受伤,挂住它这点体重肯定没问题的,这才又拎起斧子,拨开草丛,打算继续赶路。

“谁?”林森刚要动身,身子却又是一顿,手中的大斧子指向了前面的树丛,解手刀也被再一次握在了左手中,一脸戒备的喝问道。

“恩公莫恼,是我和阿爷。”席君买的声音从前方传来,然后他们父子俩高大的身形出现在了林森的面前。

“看来恩公这趟去长安城收获颇丰,都被人惦记上了。刚才我和阿爷去后面料理了些手脚,收拾了几个不长眼的小蟊贼,恩公不用担心,他们不会再打扰恩公了。”席君买一脸淡然的说道。

“啊?我一路上很小心的注意后边有没有跟踪的,没想到还是被贼人盯上了。”林森有些后怕的说道,对于这爷俩的话林森倒是一点都不怀疑。

即便他有刻意想要避开追踪,但这方面的经验也太少了些,中间还经常分神,被专于跟踪的家伙坠在身后也很正常。

至于席君买父子俩所谓的“收拾”,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干掉了,要不怎么敢说他们不会再来了呢,死人自然就没法再来了,他们身上那浓浓的血腥味就是个明证,林森也是靠着这股味道才发现这爷俩的。

这大概也是系统带来的一大好处,他的五感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这得谢谢你们父子俩了。”林森很是郑重的表示了感谢,人家这也算是对他的救命之恩,他可不觉得自己救了席君买,享受起这些来就是应当应分的。

“对了,你们这次可是带回了好消息了?”看到爷俩又要推脱,林森干脆的转移了话题。

“走吧,咱们边走边说。回去我给你们做一顿好吃的,这趟我可是买了不少好东西呢。哈哈……”林森说起这个顿时又高兴了起来。

至于席君买父子的作为他可不觉得过火了,他又没有圣母的毛病,也不是被腐儒教坏了脑子的道学先生,对那些想要取自己性命的人,可做不到以德报怨。

席君买父子俩相视一眼,也是高兴的跟了上去。他们之所以这么看重林森,可也不仅是因为林森的救命之恩,更多的还是觉得林森这人诚恳可靠,还让人觉得亲近,也不是什么迂腐的人,所以交往才频繁起来。

要不然以今天的这件事情,如果换做林森是个不招人喜的家伙,他们也就当做扯平了完事。

当然了,他们本就是重情重义的那种人物,又有了代表山民们进行交易的这样一个契机,所以两边的关系才会越来越深重。

第二十七章 杯盘狼藉

“你们先坐一下,我先去把这倒霉蛋的伤给处理一下。”林森指了指自己新作的几把椅子,示意席君买父子先过去坐。以两边现在的亲近关系,也没必要太见外了。

“恩公自去忙就是。”席君买这话里的亲近之意也更多了几分,毕竟背着债的感觉不好受啊,尤其是人情债,有了这次的机会算是救下过林森的性命了,这心里的负担肯定要轻上许多,虽然仍旧会对林森充满了感激,但确实没有之前那样拘束的感觉了。

“哎,可不许再喊恩公了啊,今个你们才刚救过我的命呢,按说我也得喊你们一声恩公不过分吧,咱们恩公来恩公去还有什么意思。

早就给你们说过的,直接喊我名字就行了,或者喊木头也行,我都没跟你们见外过,你们也别搞得太正式了,我听着浑身不自在。”林森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的说道。

“好的,郎君。”席君买很是正式的拱了拱手喊道。林森无奈的叹口气,知道席君买一时半会是没法彻底改过来的,也就不再纠缠这个称呼问题了。

“行了,你们坐着吧,这小家伙有点不耐烦了。”林森指了指有些不爽的嘶叫了几声的倒霉蛋,说了一声。

“在这等着,我去给你弄药。”林森对小家伙比划了一下就走了出去。

带着一些药草,还有些破布条回来,林森把药草捣碎后敷到了小家伙的断腿处,顺便把骨头重新扶正了,用布条裹上几圈,这才重新把当做夹板的竹子又给绑好。

“行了,老实的在这养几天伤,用不了一个月你就又能活蹦乱跳的了。”林森安慰了疼的脸都皱巴到一起的小家伙几句,又顺手递过去一个大果子,这才让这小家伙消停下来,老老实实的抱着果子到旮旯里去啃着了,竟然也没有朝外跑的意思,看来也没把自己当外人。

“这次我可是带回来不少好吃的,而且还买了铁锅和油回来,你们一定要在这吃顿饭哦,让你们见识一下我真正的厨艺,我敢保证我弄出的这些花样你们肯定从来没尝过,甚至都没听说过,你们可有口服咯。

等着哈,过会咱们边吃边聊。”林森难得面带得色的说完,有些迫不及待的翻出自己新买的铁锅和猪板油,再挑了几样粮食和蔬菜,就一阵风的跑了出去。

对于久违的炒菜,他比席君买父子俩还要期待啊,他是真切感受过炒菜的美味的,又是个地道的吃货,可以说完全离不了它们啊。

烧烤这类的东西,对于他来说往往都是作为调剂的,一直当主菜来吃他是真的有点受不了,如今总算能重拾起炒菜来了,他兴奋一些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吗。

“林郎君果然是巧思之人,这些家什可全都是未曾见过的样式,坐着也是这么舒服,要是用些好木料来做,那些有钱人还不得抢着来买。”拍了拍身下的椅子,又指了指那几件大家具,席君买有些叹服的说道。

“来端菜啊。”爷俩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交流了没大一会,外面就传来了林森毫不见外的吆喝声,席君买赶紧应了一声跑了过去。

“这段时间嘴里简直要淡出鸟来,天天就是各种水煮的玩意,这回总算能解解馋了。快来尝尝我的独门手艺——炒菜!”林森指着桌面上的几道炒菜,很是郑重其事的说道。

再看这几道绝对可以说是色香味俱全了,以林森目前对植物的那种非比寻常的熟悉,在炒制那些青菜的时候,对于火候的把控可以说是妙到毫巅的,不会比前世那些米其林三星主厨差到哪去。

几盘青菜不仅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静静的躺在木盘里,也如同翡翠雕成的艺术品一般,甚至还有点晶莹剔透的效果,怎么看都有点不忍下箸的感觉。

那几盘荤菜同样让人垂涎不止,尤其是林森最爱的红烧肉,做出来以后红艳艳的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层次分明的五花肉充分吸收了汤汁的精华,将肉香和各种调味料的香味充分融合成了一种更加勾人的气味,伴随着升腾的热气,不停的钻入在座的三个人的口鼻之中,引得林森他们不停的吞咽着口水。

连蹲在角落里的金丝猴都忍不住吱吱叫着,看那焦急的小模样,这货也想过来尝尝味道了。不过野生动物貌似不适合吃这些炒菜吧,林森只好抽空安抚了一下这个不省心的小家伙。

“还等什么,让我们开动吧。”林森说完不客气的就是一筷子下去,目标直奔红烧肉而去。

“嗯……嗯……好吃……啧……”三个人这一开动,根本就停不下来,连原本打算聊天的空都没有了,一心扑在了吃上,一个个的这叫一个运箸如飞,恨不能拿出抢的架势来。

没多大会功夫,一桌子荤素搭配的菜肴,连带所有的饭食全都进了三个人的肚皮,只留下一桌子的杯盘狼藉。

“嗝……”满足的打了个饱嗝,林森把身子往摇椅上一扔,边摸着肚子边和席君买父子俩聊了起来。

同样在揉着肚子的席君买父子俩原本还有点不好意思,不过看到林森的惫懒样子后,也彻底放开了。

“郎君的手艺真是了得。”席君买很是诚恳的称赞道,席卫忠也在一边大点其头,连捡了点菜叶的小金丝猴都煞有介事的叫了几声,看着也是表示认同的意思。

“那以后就多来吃,不用跟我客气。”林森笑着摆了摆手。

对于一个厨师来说最好的褒奖,无疑就是食客们恨不能把盘子都舔干净的吃饭架势,这也绝对是对这些菜品最大的肯定,因此林森这会可以说是身心的双重满足。

席君买父子对林森的这个邀请完全没有推辞的意思,很是干脆的就说起了正事。

“这趟我们回去把郎君给的那些药材送与了几个不同地方的人,着实救了不少人的性命,因此他们都对郎君感恩戴德,也把郎君想要以物易物的意思传达给了我们能找到的所有人,他们对此都非常赞同。

对于盐巴这类的东西,他们已经渴求很久了,往常想要得到这些实在太难了,只能偶尔冒着很大的危险和人换上一丁点,可以说郎君这举动,也是间接的救了许多人的性命。

我们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收到了很多他们的需求,还有很多山货都很干脆的预先送到我们的住处那,就等郎君你同意后就给你送过来。”

席君买说起这些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些崇敬的意思,林森的这个举动固然有从中创收的意思,可能够活人无数也是不争的事实。

林森身上时时透露出的那种善意,也是他们父子能够这么认同的重要因素,和一个善良的人相处,总是会让人更加舒心一些。

第二十八章 收了个徒弟

“哦?那总共需要多少盐?多少布料?还有其他什么需求吗?我看看我这的存货还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再去一趟长安城多买些回来就是了,既然他们都急着用,可不能再给耽搁了。”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宗旨,林森很想尽快的完成他们的交易请求,这样才能更好的博得这帮人的信任啊。

“呃,这……我倒是记下了所有人的要求,可总数实在算不清楚,我和阿爷都不认识字,也不太会算数。”席君买说这个的时候,语气不免低落了下去,甚至带上了一点低人一等似的自卑。

“哦,不打紧。你挨个给我说说,我记下就是了。”林森心里一动,不在意的挥了挥手,返身就去背架上找出了刚买的笔墨纸砚。

当然都是挑的最便宜的,可依然花了他不少的银钱,可见这会读书识字确实是一件耗费很大的事情,不是普通人家能承担的起的,也就难怪文官那块,基本都被各大世家把持着了。

寒门子弟中想找出些认字的都难,想要让他们出来做官,那学识也确实很难服众啊。

林森将席君买口述的所有东西一条条的记了下来,只不过用的肯定还是最为熟悉的简体字。

繁体字他虽然也多半都认识,毕竟小时候也是跟着父亲练过大字的,学校里也曾有过书法课,可要让他现在再把那些繁体字写出来,还真有点难为他了,好在他又不打算走文官路线,更没打算去考个状元,只是做个记录,用简体字也不耽误自己用就是了。

“哦,这样算来,共需盐二十三斤七两,普通布料约30匹,其他零碎物件若干。

如果这些小零碎不急着用的话,只是其他的东西,我这就差不多够了,你们带回去再挨家发一下就好了。”林森在心里简单的一合计,就已经把数字都算了出来,很无所谓的说道。

而席君买父子俩看向林森的眼神中却又多了许多的崇敬,对于有学识的人,人们总会油然而生出些尊敬来。

“只是简单的算数和写字而已,算不得什么的。”林森一抬头就看到了父子俩的眼神,摆了摆手有些无所谓的说道。

“倒是君买你这记性真好,这么多东西,送来了什么,需要些什么你竟然一桩桩一条条的全都能记清楚,这点我可比你差远了。”林森反而有些羡慕的说道。

他对自己的水平很清楚,无非是占了后世全民普及教育的光,水平也只是平常,记忆力和智力等方面,也就是个平均水平罢了,甚至情商还有点低,因为从小就被父母保护的太好了,接触的事情和人都太少了,总是会以最大的善意来看待周围的一切。

好在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哪怕穿越了,还有了植物改造系统在手,可也从来没觉得自己来到大唐这会就一定能叱咤风云。

甚至都没有去官场上走一遭的想法,那帮子家伙才是真正的人精,就他这样的哪怕有机会加入,一头撞进去,多半也是被人吞的连骨头都不剩,落得个凄惨的下场而已,所以老老实实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好,出人头地的事,还是让别人去做吧。

“我这记性也就是一般罢了……”席君买说到这有点欲言又止的样子,“不如郎君一身的学识,端的让人尊敬。”

“我这算是什么学识,以你的聪明稍稍学习一下,超过我就只是时间关系而已。”林森真诚的说道。

“唉,对啊,你要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嘛。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跟我这个毛头小子学了。”林森这才反应过来席君买是个什么意思。

既然这爷俩算是正式成为了自己在山民之中的代言人,以后这种统计的活肯定还少不了,都指望自己来干总是麻烦,还不如把席君买带出来,也可以作为自己的得力帮手。关键是他基本就可以解放出来了,大部分时候坐家里数钱就行了,可以省多少事啊。

林森话音未落,那边就是“砰”的一声,席君买二话不说就跪下了,“咚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

“恩师在上,请受学生一拜。”席君买狂喜的说道,这拜的真叫一个诚心实意,林森都觉得地面都要被他磕出坑来了,额头上都出了红印了。

旁边的席卫忠也是激动的脸皮都要抽抽了,大嘴巴硬是咧到两边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哪怕那些家世良好的良家子想要拜师跟人学习,往往都会不得其门而入,但凡有学识的人,都会对自己的东西视若珍宝,等闲不让普通人得见,更何况是他们这样的山民。

原本以为一辈子可能也就这样了,连自己的名字是什么都不认识,更不会写,现在有个人告诉他们可以教他们,那真的是天上掉馅饼一般的好事啊,哪有不马上抓住不放的道理。

“哎哎,可别。”林森忙不迭的就想把席君买拉起来,不过两人这力量差距太大了点,硬是没拉动啊。

“学生今日来的匆忙,没带六礼束脩,万望恩师恕罪,下次一定补上。”席君买说完又要施个大礼,不过看到林森摆手制止后,又赶紧老实的站好。

之前是生怕拜师礼慢了林森再反悔,现在既然已经成了林森的正式学生,自然要随时听候老师的吩咐。

这时候的师徒关系可不像后世那么淡薄,所谓天地君亲师,老师可以说仅次于自己老子的存在,甚至有事情上可以不听老爹的意见,老师说的话却必须要遵从。而且师父师父,如师如父吗,这席君买再面对林森时,自然又是另一番态度了。

“行了,对这些个繁文缛节我是真的不太适应,咱们也没必要搞的太生分,该怎么相处还是怎么相处。

我教肯定也会尽心尽力就是,虽然我学识浅薄,但肯定会把我所有会的东西,都毫无保留地教给你的,我期待你超过我的那一天。”林森有些别扭的勉励了席君买几句。

他还是没太习惯自己突然变成老师的身份,原本还想着当做朋友帮忙那种关系,可他显然低估了这时候的人们对于这种知识传承的重视,搞的这么严肃,他真的有点不适应啊。

“谢谢恩师,学生一定努力学习,必定不负恩师期望。”席君买又是郑重的拱了拱手,表示低头受教。

“今天就先到这吧,这些盐和布料应当就够分的了,其他我这没有的小零碎,就放到下一趟去长安一并采买回来吧。

你们先回去发一发,下一次你们过来我再开始教你东西,我也需要时间好好理一理,琢磨下怎么教比较好。”林森对自己到底会些什么其实也不是很有底,确实需要一点时间来缓冲一下。

第二十九章 玄武门之变(节日快乐)

送走了感恩戴德的席君买父子俩,林森有些头疼的拿出纸笔来,开始梳理起自己会的东西,顺便琢磨下教学计划。

目前来看这席君买应该是一点基础都没有,不只是语文和数学这样的基础学科,理化生地之类的基本也都指望不上了,可这些东西自己好像也忘得差不多了,所以还是从语文和数学开始教起吧。

具体的教授方法也别纠结了,干脆用后世自己上学时学的那套来就完事了,怎么说也是那么多专家研究出来的,比自己一个人胡乱编可靠谱多了。

而且这些基础的东西算是记忆最为深刻的,不论是拼音还是乘法口诀这些,也都是后续知识的基础,这么教应该没什么问题才对。

感觉心里有谱了,林森就跑到那小倒霉蛋身边跟它比划了半天,他可没好为人师到教金丝猴认字算数的份上,只是在给小家伙解释下接下来的治疗方法,让小家伙别胡乱炸毛。

林森早就在外面看到了许多适合治疗骨伤的药物,除了有促进骨头恢复的效果之外,往往还有强筋健骨的功效。

这小家伙生活在树冠上,磕磕碰碰总是少不了的,以后也难说会不会如同这次一样从树上掉下来,与其让它以后多受苦,还不如趁它现在还比较小,就把它的身板弄得壮实点,以后再遇到这类险情,也不至于再承受骨断筋折的痛苦了。

这次要不是被自己遇到了,这小家伙的命运很是堪忧啊,很大可能会变成其他猎食者的食物,可既然让自己遇到了,就要尽量避免这种可能发生才对。

确定小家伙理解自己的用意后,林森干脆的熬好了药汤,放入了他新作的木盆之中,等到温度差不多了,就把小家伙放了进去。

不知道是这小家伙曾经洗过温泉澡,还是明白了林森的一片苦心,或者干脆就是无知者无畏,看到还在冒热气的汤药时,小家伙完全没有自己会被做成猴子汤的担忧,反而很是舒爽的享受起了药浴。

“你这家伙还挺会享受的。”看着闭着眼睛一脸满足的小家伙,林森好气又好笑的说道。

给小家伙擦干身子,又弄了点伤药敷好,重新绑好夹板,林森就把这倒霉蛋丢到一边去先不管了。

席君买父子显然对林森的教学很是迫不及待,用了没几天功夫,这父子俩就各自背了一座小山一般的山货回来了,满怀期待的等着林森来清点。

“恩师,那些人给的山货,我们一件没少的全都给搬过来了。请恩师示下。”席君买眼巴巴的看着林森说道。

“不用点了,先放那吧。咱们现在开始教学好了。”林森看了看那两垛山货,实在头疼清点的问题。

反正一打眼就知道自己这一趟赚的不少,就很干脆的放弃了清点,省了自己的功夫不说,还能体现出对这父子俩的充分信任,何乐而不为呢。

“咱们这第一课就不说别的了,就教你认识并且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好。”

林森也不去搞什么思想教育了,也没有说什么做学问或者做人的纲领这类的话,从席君买以往的表现来看,这位的品性并不差,这也是林森会教他的一个前提条件。

而想要改变他的性格,也绝对不是喊两句口号就成的,人家本来也没长歪,林森就只需要做些适当的引导就可以了。

席卫忠笑容满面的待在了屋子外面,还特意离林森他们远了一些,在那小心的整理着山民们送的那些山货,把它们分类归置好,还按照品相做了些排列,方便林森以后取用。

时不时的就要抬头看一眼屋里林森的教学,然后满足的笑一笑,充满干劲的继续干活。

至于具体的教学内容,席卫忠很小心的没有去听,他故意离那师徒俩远一些就有避嫌的意思,因为很多人都把自己的学识看的很重,不想让外人听了去,而且他也怕不小心弄出动静来打扰了那师徒俩。

林森很快就把自己代入到了老师的角色中,教的这叫一个认真。

碰上席君买这种虽然基础很差,但是人聪明学的又快,关键是这学习的态度简直不要太认真的学生,他这个当老师那成就感和满足感是蹭蹭的上涨啊,因此就格外有干劲。

忙于教育事业的林森却不知道,此时的长安城里已经变天了,还好他没有选择在这时候去长安城进行交易。

亲王李世民和太子李建成之间的矛盾,几乎已经世人皆知了,双方明枪暗箭互相招呼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随着李世民越来越得人心,双方之间这种剑拔弩张的氛围也是越来越沉重,如同秦琼,程咬金和尉迟恭这般秦王府的无双猛将们更是枕戈待旦,衣不卸甲,随时准备应对可能的大事。

经过手下心腹谋士的连番劝说,连带着武将们逐步被抽离身边,李世民总算下定了决心提前发动。

得到准信的秦琼知道最为关键的时刻到了,他又不想在这种重要的关头缺席,或者变成拖后腿的那个,所以干脆的叫来自己的心腹侍卫,那个为他输过血,并且掌握了输血方法的家伙,为大战做最后的准备。

“家主,林郎君曾经说过,一次最多只能输这些血,再多了恐有不测啊。”侍卫担忧的说道。

“不妨事,这次某若不去,和死了又有何区别,尽管输血就是,多输些,我也多几分气力好多杀几个敌人。”

一直在认真的按照林森给的法子在补血的秦琼,气色看上去已经好了一些,只是到了这样要命的节骨眼上,他总想能够多发挥几分本事。

自从感受过输血的效果后,他就想着万一有图穷匕见的一天,他就可以输点血好参加战斗,而现在正好就派上了用场。

仔细体会着许久不曾感受过的充满力量的感觉,秦琼对这充满了凶险的一仗又多了些底气。

让亲历者和后人们都铭记于心的玄武门之变,还是按照原本的时间上演了,只不过原本在历史记载中没有出彩表现的秦琼,这一次却担当起了主力,带领着其中一路秦王麾下的玄甲军,成功抵挡住了敌军的反扑,扼守住了玄武门这个最为致命的咽喉,成为了此次事变武将中间仅次于尉迟恭的第二功臣。

他毕竟性情敦厚一些,没法像尉迟恭那样下得去狠手,这位真正的狠角色可是亲手干掉一位王子,救下李世民性命,还逼迫李渊退位让贤的,此战之中评了个功劳第一,别人可一点异议都没有。

第三十章 自闭症天才

趁着林森教导席君买的功夫,席卫忠可是一点都没闲着,整理完了山货以后,又拿起工具来跑到了林森整出来的土地里除草浇水。

这些地落到林森这种不负责任的主人手里也算是倒了血霉,用的是刀耕火种这样最简单原始的方式不说,把姑且称为种子的那些粮食全都埋进地里以后,林森基本就没怎么管过,任凭它们自生自灭了。

什么时候该松土,什么时候浇水施肥他是一概不知道,也就偶尔想起来了才会下地去除除草,勉强比撂荒好上那么一点吧。

通过木雕赚了一笔后,林森就更少关心这片土地的产出了,他也确实不懂怎么照顾这些粮食,又懒得在上面花太多心思,毕竟有那些时间他弄点木雕出来,卖的钱都能买上好多粮食了,再加上惫懒的性子作祟,这地里简直是惨不忍睹啊。

看到席卫忠过去打理这片耕地,以林森的厚脸皮都难得有种脸红的感觉,只好咳嗽两声掩饰下自己的尴尬,然后继续教席君买数学知识了。如何算数才是林森培养的重点,毕竟他想要培养出的是个合格的助手而不是文状元。

如同林森想的那样,席君买学习的确实很快,林森对这样的学生也满意的很,可现在摆在林森面前的一个棘手的问题,不是学习的效率不高,而是是学习的时间太短。

他这边只有一间破草房,放下各种家具后就塞了个满满当当,想要留席君买父子俩在这边住下都不现实,总不能让他们睡院子里吧。让他们父子俩来回跑,这学习的时间肯定就没法保证了。

“你们会盖房子吗?”林森打算干脆趁着这个机会完成之前一直有的一个目标,起几间新房子。

有了上次的金丝楠木带来的收入,哪怕去隔壁村里拉个工程队来也不怵了,有钱了底气足啊。

不过能省钱的话还是少花点更好,也好多留些老婆本,他和自己的理想目标之间的差距可是不小,就得寄希望于这父子俩懂建房了。

“我们自家的房子就是自己盖的。恩师有事尽管吩咐就是。”席君买拱手一礼,笃定的答道。

“那太好了,这草屋太局促了些,我想另外起几间屋子,以后你们父子俩也能在这边落脚了。

其实原本我就有这个打算,只是我对建房子的事不太熟悉,尤其是上梁这样的大工程,还想着如果你们也不会的话,我就去邻村找些人过来帮忙呢。

不过既然你们就会,那我可就不跟你们客气了哈。”林森说话还是那么直接,很干脆的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有事弟子服其劳,既然恩师想要建房,我们自然是责无旁贷。”席君买诚恳的说道,话中还不无感激的意思,毕竟这房子建成以后,主要也是方便他们的,林森自己住的话,现有的草屋暂时就可以了。

“天色不早了,你们先回去吧,走夜路不安全。我们明天再着手开始建房好了,顺便也可以教你一些别的东西。”林森时真没拿他们当外人的意思。

“好的,明天我们会带着合用的东西过来。另外,也会叫我弟弟过来帮忙,恳请老师同意。”

席君买说到最后的时候有些忐忑了,林森还纳闷是怎么了,仔细琢磨了一下,这才理解了自己学生潜藏的意思。

“嗐,以后有什么事直说就行,千万别这样说一半藏一半的,我还得费劲猜半天。

你弟弟只要想学,和你一起听就是了,你学会的这些东西也都可以教给他。至于建房子的事,他年岁太小就别受累了。”林森有些无奈的说道。

他又没有这个时代那些读书人的臭毛病,对自己会的这点东西,完全没有敝帚自珍的意思,更何况两边都这么熟了,真没必要这样遮遮掩掩的。

“是,弟子晓得了。”席君买一脸喜色的低头受教,旁边席卫忠又在一个劲的表示感谢。

“真不用这么见外。”林森又无奈的对着这父子俩摆了摆手。他可没觉得自己当了人家老师就高人一等了,这样相处真的很别扭啊。

也不知道这个席卫忠到底是怎么教育的席君买,明明都是猛将的外形,结果硬是弄得跟老夫子似的,这种尊敬固然让自己很受用,可搞的太拘束了就不好了,希望以后待在自己身边,慢慢的能改变这一点吧。

和刚换完伤药的金丝猴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餐后,林森早早的就去睡觉了。

一夜好眠自不必提,只是小家伙老往怀里钻这点让林森有点不爽,推出去好几次都不管用,早上醒来的时候,这个小猴狲还是挂在他身上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他当成妈妈了。

林森刚解决完早餐,就看到了风尘仆仆的席君买一家三口,身上甚至还有露水的痕迹,可见很早就开始赶路了。

“恩师,这就是我弟弟席君清,只是他有些怕生,还望老师见谅。”席君买使劲把躲在他身后的那个高大身影给拽到了自己前面来。

“不妨事。”林森边摆手示意不用在意,边仔细打量起了席君买的弟弟。

这一看就让人不自禁的怀疑这位真的是席君买的“弟弟”吗?这席君清完全可以说是和他老子席卫忠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仅是长相酷似,关键是连身板都和他老子相差仿佛,一样那么高,同样那么壮,足足比他哥哥席君买大出一圈来,说是席君买的哥哥,林森肯定毫不怀疑,可他偏偏就是当弟弟的,而且脸还是那么稚嫩,实在不知道到底是怎么长的。

不过再看他的神情,林森觉得席君清应该不只是“怕生”而已,他总在逃避和人进行眼神接触,目光躲躲闪闪的但却不是那种心虚的表现,再看他努力朝席君买身后缩的样子,和不停跺脚舔嘴唇的动作,林森心里有了些猜测。

“他是不是一直不爱说话?哪怕和你们也从不会表现的特别亲近?平时生活习惯总要一成不变?或者东西都要一丝不苟的放在原处?”林森谨慎的问道。

“恩师你怎么知道?”席君买既惊且喜的反问道。席卫忠也用希冀的目光盯着林森,希望能得到些好消息。

“他这也是一种病症,我把它叫做自闭症,我只知道它的表现大约是怎么样,但怎么治疗却不太清楚。

只能是多和他说话,尽量多让他和别人接触。”虽然觉得有些残忍,可林森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

这孩子已经这么大了,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当哥哥的和当爹的都该有个了解了。

“不过据我所知,他这种病症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会很有天分,而且往往在数学方面堪称天才。”想想众多的自闭症天才的例子,林森觉得还是要给他们一些希望的。

第三十一章 相互尊重

“是的是的,弟弟练武就特别有天分,现在就已经超过我,不比阿爷差多少了。而且昨晚回去我就已经把老师教的那些东西全都教给了他,我学了一天的东西,他只用了一小会就全都搞明白了。”席君买惊喜的说道。

“那他果然很有数学天赋。以后我会着重教他一些数学知识的。”林森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

“你好哦,席君清,我叫林森,以后跟我学数学好不好?你哥哥告诉你的那些数字游戏都是我教的哦。”林森慢慢的走到席君清面前,轻声说道。

“还不快喊老师。”席君买有些着急的对弟弟说。

“不要这样,我自己来。”林森对席君买摆了摆手,又一次慢慢的靠近了席君清的身边,对方虽然有些抗拒,肢体不太自然的样子,可确实没有要攻击的意思,这就让林森暗暗的放下心来。

通过和小金丝猴的接触,林森基本可以肯定,这植物改造系统带来的一个额外的好处,就是让他变得更容易和各种动物接触,并取得他们的好感。

大概是他自身带上了森林的气息,更容易让别人亲近吧,而如小金丝猴和有自闭症的席君清,都是对气息很敏感的,所以林森才想试下席君清是不是也能够很快的接受自己。

“一去二三里,

烟村四五家,

亭台六七座,

八九十枝花。”林森用抑扬顿挫的语调,不断的重复着这首小诗,每次读到同一个字的时候,语气语调都是固定不变的。而席君清的情绪也确实慢慢被安抚了下来,脸上的抗拒甚至带着些暴戾的神色慢慢的消失了,变得平静多了,也跟着林森在重复念着。

旁边的席君买和席卫忠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浓浓的喜悦和对林森的敬佩。

“我叫林森,林森,林森……”林森指着自己反复说道。

“林森!”席君清也跟着念了一遍,席卫忠都忍不住喜极而泣了。

“以后但凡席君清情绪不对的时候,你就可以念这首小诗安抚下,一定要像我这样一字不差的读,语气语调都不要变。”林森对着席卫忠点了点头以示安慰,又对席君买嘱咐道。

“谢过恩师!”席君买激动的施了一礼,郑重的谢道。

林森只是摆了摆手,他能理解对方的心情。其实原本他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这么做的,这法子还是他从一部名叫《会计刺客》的动作电影里学到的。

那电影的主角就是个重度自闭症的数学天才,不过从小就被他父亲强力训练,长大后看着和普通人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了,不过是看着有些强迫症而已,却表现出了超强的会计能力,自小培养的军事素养,也让他能超越很多特种部队的成员,变成顶尖的刺客。

林森希望自己也能把席君清变成这样的人,可那需要的时间肯定是以年甚至是十年计的,好在林森也不着急就是了。

“现在先根据你弟弟一天的生活习惯,都给他安排好固定的地方,不论是吃饭睡觉或者是练武,都要有专属于他自己的地盘。”林森先把盖房子的事情放到了一边,开始安排起了席君清的生活。

一套颜色明显区别于其他的餐具,一把背部刻上了专属标记的椅子,甚至具体到一个杯子,都将会变成席君清专用的。

林森不顾席君买和他父亲的阻拦,把自己的床也让了出来,因为他现在住的这间屋子,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一直存在,并不会因为新房建成就被推倒,这样就不用让席君清再重新适应新环境了。

让席君买带着弟弟去熟悉新的一切后,林森和席卫忠也不用急着盖新房了,先随便弄个草棚遮阴挡雨,然后弄几张床有个睡觉的地方才是正理。还好现在天气热了,晚上睡在外面,只要不被淋湿问题就不大。

伐木这活林森可是行家里手,做床的活席卫忠也能轻松胜任,两人配合的还挺默契的,所以等到席君买好不容易安抚好了有些焦躁的弟弟,并且让他接受了新的环境后,林森和席卫忠已经把新房建成前他们仨人的落脚地都弄好了。

干脆的,今天的工作就先告一段落了,林森给席君买兄弟俩又讲了些新的知识后就去做饭了。

真的一起坐下吃饭的时候,席君清还是表现的有些烦躁,几次都要扔家什的样子,还是林森对着他不停念那首小诗,才让他渐渐的平静下来。

席君买和父亲在旁边看着,更是对林森感激不已,觉得遇到林森真的是天大的缘分,不仅救了席君买的性命,看起来对席君清的病情也能有所改善,甚至让他们忍不住幻想,席君清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的模样,不自禁的就有些憧憬和欣喜。

席君买他们一家搬来的第二天,新房的建设才算是真正开始。林森也一反往常一觉睡到大天亮的传统,天还擦黑就早早的起来了。

倒不是他为了建新房而激动,而是席君买一家三口早早的就起来练武了,席君买和席君清哥俩的对练更是拳拳到肉的,不停传来“砰砰”的声音。

用来练武的地方离房子也没有多远,林森休息的草棚又没有任何的隔音功能,人家那边呼喝有声的,林森自然就睡不着了。

而且有了人家爷仨的对比,林森也觉得自己确实该好好锻炼下身体了。尽管因为系统的缘故,体力提升了许多,可力量还有速度,甚至是敏捷和平衡能力都还有限的很,尤其是和那非人的爷仨对比的话。

这要是万一遇到什么强人,他连自保能力都有限的很啊。在尚武的大唐,还是偶有动荡的武德年间,可真不敢保证在这山旮旯里就一定是安全的,所以努力提升自己就很有必要了。

林森活动下身体,简单的跑跑步热热身,就开始做起了前世最为喜爱的七分钟锻炼法,练了两遍就出了一身热汗。

这套锻炼法号称是由运动专家设计的,一套练下来,训练量就相当于普通人一天的活动量了,其实也算是高强度间歇训练的一种吧,对于提升身体素质,包括心肺功能确实是很有效果的。

弄完这个,林森又拎起自己最为熟稔的大斧子,按照自己的理解,不断的开始了劈砍,直到劈够了一千下,双手都有些颤抖了这才停下来,到旁边去准备早餐去了。

尽管被那边的声音弄得有点心痒痒,可林森还是全程都刻意的避开了席家爷仨所在的那片地方。他的顾虑和人家差不多,他们这肯定是家传武艺了,是不是传儿不传女不知道,反正他一个外人也没正儿八经的拜师,还是不要去偷师比较好,这也算是一种相互尊重,就像席卫忠的刻意避嫌一样。

第三十二章 一场美食引发的战斗

等到席君清差不多熟悉了这个新环境以后,也跟着加入到了建房工作中来,这效率又明显的提升了一个台阶,因为这位的力气比他哥哥席君买还要大,大概是身大力不亏吧。

可席君买的力量就已经甩普通人好几条街了,一根粗壮的原木,他自己就能扛着走上好远的山路,还一脸轻松的样子。

到了他弟弟席君清这就更惊人了,玩的兴起了,一只胳膊夹住一根原木就朝回跑也是有的,还一点不耽误他干其他活计,完全把这当成了一种游戏的样子,也或许是他在原来待的那地方,就有抗原木来锻炼的习惯吧。

当然建房速度快还有个原因,林森原计划的全木结构的房子被否了,选择了土墙加木屋顶最后加草的结构。

终南山中自然是不缺树木的,只是这些新鲜木材直接拿来用不是太合适,因为木材需要晾干,需要分割制作,还要考虑到干湿环境的影响,这都需要更多的时间。

而且全木结构的对木匠手艺要求更高些,有些精细活只有林森能够胜任,那样需要的时间就更久了。

林森和席君买父子现在可都住棚子里呢,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他们精雕细琢啊,赶紧弄个地方遮风挡雨才是正理。

用黏土来做房子需要的时间就会大大减少,现在可是夏天,天正热它干的快啊,也就是房顶部分技术含量比较高,而且这黏土完全可以做成类似后世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加入些野草和竹子来增加强度就是了。

另外林森也算是住过一段时间的草屋,这土木结构的草屋比纯木头房子可是防火多了,还有个冬暖夏凉的优点,住起来是很舒服的,如果再盘上几个大炕,大冬天往烧的热热的炕上一坐,再把火锅整起,绝对美滴很。

充满干劲的建房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林森自然是负责找合适的野草和竹子来作为土墙的筋骨,如何配置黏土自然有席君买父子来负责。

最为重要的大木梁,席君买父子早就给扛过来放好了,还是阴干了好几年的好木头,本就是打算给席君买哥俩起房子用的,正好便宜了林森。

忙活建房子的间隙,林森也没忘了教导席君买哥俩的事情,正所谓言传身教吗,这建房子过程中遇到的许多知识,林森随口解释一下就可以让他们消化一下了。

席君清确实在数学方面很有天赋,席君买放到普通人中也算是很不错了,可和他这个弟弟一比,那差距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林森更发现这席君清的记忆力也比他哥哥好许多,心算方面更是碾压对方,也就有意多给他教授了些数学知识。

只是和这位非同寻常的学生交流稍微费事了一些,有时候甚至还不如和那小金丝猴交流来的顺畅些,好在林森的耐心也是不缺的,有教育出一个震惊世人的绝世天才这样的诱惑在前,林森总能充满干劲。

在林森的悉心照料下,那小金丝猴恢复的也挺迅速的,每天泡那些强筋健骨的药汤,再有伤药敷腿,小家伙自己也很配合,赶上它年岁幼小,正是骨头发育的高峰期,断骨复原的肯定要快些。

这个不甘寂寞的小家伙虽然移动还不是很方便,可竟然也很有心的在帮着林森他们干活,而在这个过程中,林森真的对这小家伙的身份产生了不少怀疑。

他好歹也算是见过不少灵长类动物的,虽然那些都是圈养在动物园笼子里的家伙,可一个金丝猴再强壮,也不能达到猩猩的程度吧。

那粗壮的原木他自己想抬起来都有点费劲,而这个小家伙呢,单手就把一头给掀了起来,看着力气可没比席君买小到哪去。

而且关键的是这小家伙看着还没长开呢,这要是真的长大了,力气得有多大啊,难道要达到银背大猩猩的强横程度?

不过这样一来林森给小家伙泡汤药倒是越发的起劲了,看这小家伙完全不像要走的样子,说不定以后就变成自家的一员了,这要是真的像设想的那样强悍,自己岂不是相当于多了个超级打手在身边吗?

动物可没那么多花花肠子,感情总是很直接的,所以林森很肯定这小家伙对自己的信任甚至是依恋绝对不是作假的。

在林森他们忙活完四间房子的围墙准备上大梁的时候,一队精壮大汉也深入了终南山中,刻意绕开了山中的村庄,渐渐靠近了林森的家。

为首的是位铁塔般的汉子,看着有些憨直,可那种仿似发自骨子里的凶悍,也让人绝对不敢轻侮。

只是他和身后的那十几个同样彪悍的手下一样,此刻都显得有些狼狈,还有些惊惶,时不时会有人去查看周围动静的举动,也表明了这些人确实是惊弓之鸟,大概是在逃亡路上。

“将军,前面有户人家正在做饭,我们是否前去弄些吃食?”一个斥候一样的家伙跑到为首之人面前问道。

“可都看仔细了?周围没有其他人吧?”为首之人有些不放心的问道。

“看仔细了,方圆几里内就这么一户人家,只有四个男子在准备吃饭,可能是山民。”斥候肯定的说道,眼里也不乏危险的光芒。这话的隐藏意思也很明确了,这样的人家必要的时候杀了也就杀了,都没人给他们伸冤去。

“那就过去吧,兄弟们这段日子受苦了,跟着我风餐露宿的,咱们也去好好吃顿饭。”为首大汉再不迟疑,很有气势的一挥手,就带着手下人奔向了林森的家。

“快来吃饭咯,今个主菜可是野鸡炖蘑菇和红烧兔肉,还有什锦野菜和小米粥,包管让你们吞掉舌头。”林森边端着一罐子汤菜到餐桌那,边自信的喊道。

不论是林森这个吃货,还是正在长身体的席君买哥俩都离不开肉食。林森现在也算是有点家底了,再弄这些吃食的时候自然也不复以前的小气,变得敞亮多了。

当然这些东西大部分还是现抓的,毕竟就他住这山旮旯,想找到可以买东西的地方都废了事,主要还得靠自力更生。

他本就布置了一些陷阱,又跟席君买他们学了些新花样,捕猎的效率提升的不是一点半点啊,必要的时候他们爷仨也会出去打猎,保证家里断不了油水。

闻着不断传来的阵阵香味,不仅是林森和席君买他们在不停吞口水,已经潜伏到离他们不远的树林中的那群彪形大汉,同样在疯狂的吞咽口水,有的肚子还不停的发出惨叫。

这帮逃亡路上已经饥肠辘辘的大汉再也按捺不住,发一声喊,擒起武器就奔着林森他们冲了出去。

“杀啊……”“冲啊……”

“贼厮鸟,快把那鸡汤给爷爷放下!”

“兀那小子,那兔肉是我的!”

一场美食引发的战斗眼瞅着就要爆发!

第三十三章 一触即发

虽然这帮饥肠辘辘的大汉冲的很急切,但他们还是在冲出树林的一瞬间就摆出了战阵的队形,相互配合着,有序的围拢了过去,确实无愧他们的精锐之名,毕竟也是曾经在隋末战斗中立下赫赫战功,也曾正面硬扛下玄甲卫的攻击的顶尖队伍,还是慌乱之中对上早有准备的对方的情况下。

面对这帮突然出现又气势汹汹的强人,林森第一反应就是去摸自己的大斧子,而席卫忠父子三人就要淡定多了,这仨吃饭前就把刀子放到了手边,还把弓箭背到了身上。

“恩师勿忧,且请去屋中稍待,我们去料理了这几个蟊贼。”席君买沉稳的声音传来,虽然话说的委婉,其实就是让林森躲一躲的意思。

“我就在你们身后就是,这样的时候我不会退步的,不过我也不会逞强拖累了你们,放心吧。”林森握紧了斧柄,还算冷静的摇了摇头说道。

也算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林森的心态自然又有不同,这时候没有独自躲起来的道理,即便知道那爷仨武力值应当不低,但总要出一份力吧,虽然紧张的手脚都有些僵硬了,但还是坚持留了下来。

等到这帮大汉冲的近了一些,彼此都能看到对方的长相的时候,席君买爷仨毫不犹豫的摘下了背上的弓箭,眨眼间就完成了弯弓搭箭的动作,嗜血的箭头全都锁定了对方那位带头大汉。

“来人止步,否则杀!无!赦!”席君买朗声说道,话中带着凛然杀气。

“你个小娃娃,年岁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对面的大汉忍不住出声讥讽道。

不过这帮人的速度还是全都放慢了,还隐隐把那领头大汉护在了中间,对面三张弓箭可都对着这个倒霉蛋呢,容不得他们不小心。

他们可都是久经战阵的老兵了,一眼就看出了对面这爷仨都是扎手的硬点子。单是那带铁箭头的雕翎箭,就绝对不是一般人能用的,那三张个头远超普通型号的大弓,虽然不是出自军中的制式货色,却是更加难见的硬弓,最低也在三石以上。

在这个距离上,以这三人表现出的沉稳和杀气,失手的可能性真的不大,如果他们继续冲的话,少不了要填上几条人命才能近身,贴身搏杀的结果如何犹未可知,怎么看付出的代价都小不到哪去,为了一顿饭真的值当搭上这帮兄弟的性命吗?

他们可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没折在战场上,反而死在山民手中尤为不值啊,因此所有人的脚步都不可避免的慢了下来。

当然他们也不会直接束手就擒,反而在不停的观察着对方想要寻找破绽,前面颇为强壮的这仨往那一站,就是个可以相互照应的小小战阵,这明显是操练有素的,倒是后面那瘦弱的小子一看就是个弱鸡,不像是个杀过人的,突破点就要放在这小子身上了。

而且看那仨的站姿就知道在护着这小子,只要生擒了这小子,那仨人再强悍也要投鼠忌器。

相互之间各自递了个眼神,生死之间造就的默契就让他们明白了各自的任务,谁去突破,谁去抓人,谁来保护将军这都有数了。

就在这一触即发的时候,被称为将军的领头大汉猛的喊了一嗓子:“停手!都别动手!”

“呵呵,误会,都是误会。

对面可是席卫忠席郎君吗?我们在战场上见过几面的,郎君的风采我至今记忆犹新啊。”

对面的领头大拨开了挡在他面前的几个护卫,有些谄媚的跟席卫忠攀起了交情,只是脚底下还忍不住一个劲朝旁边撇,一副随时准备跑路的样子,看来被三把强弓指着的感觉肯定不好受。

要不是现场气氛太紧张,林森差点就笑出来,这位的做派怎么看都有点后世的汉奸翻译官的样子,完全没了刚出场时的凶悍。

“我是薛万彻啊,席大哥还有印象没?以前咱们是各为其主,算是不打不相识,现在我已经不是李唐的人了,那李世民截杀了自己的哥哥和弟弟,我带兵去和他打了一仗,无奈仓促之间没有打赢,现在变成了丧家之犬。

我和这帮兄弟实在是饿惨了,这才跑来找点吃的,真的没有别的意思啊席大哥。

大家都放下兵器,握手言和好不好?”看到对方并没有直接弓箭招呼,薛万彻大着胆子解释了下。

“将军完全没必要这样啊,我们只要抓住后面那个弱鸡,弄死这帮人肯定没问题的。我们宁肯战死,也不想让将军委曲求全。”旁边的侍卫一脸悲痛的说道。

“你知道个屁!”薛万彻不由分说的对着那侍卫的屁股就是一脚。

“你再仔细瞅瞅对面那张脸,看看他那把大刀,想起他是谁了吗?”薛万彻虎着脸问道。

“呃……该不会是那个带着几个人就敢冲阵,还把咱们几千人的军阵都给冲散了的那个杀神吧?”那侍卫头疼的想了会后,激灵灵打了个寒颤,说话都带着点颤音了。

“你特么才想起来吗?要不是我喊停喊的快,就咱们这些人都不够这杀神一个人宰的,更何况他旁边那俩小子可也不是善茬,真的冲过去得死多少兄弟啊。”薛万彻也是一脸后怕的说道。

“呃,多亏将军机智。不过咱就这样僵着吗?”侍卫有些郁闷的问道。

“先看看对方的反映再说,能不火并尽量别火并,如果真的杀将起来,我们就……散开跑!”薛万彻沉吟了下,还是无奈的说道。

对面的武力值太高,他是真的没信心能弄死人家啊,哪怕对方有个拖油瓶在那,可他们能不能冲到近前还是很不好说。

而这边席君买爷仨都在用眼神询问着林森的意思,这些人是杀是留就在他一念之间,他们三人完全有信心做掉对方。

“这真的是薛万彻吗?”林森低声问道,得到席卫忠的点头确认后,他沉吟了一下。

“能不杀还是尽量别杀了,毕竟刀枪无眼,我也怕你们万一再受伤。

我看他们打算把突破口放在我身上,我干脆进屋里等着,别在这拖累你们了。

对了,可以给他们一些吃食,处理完了再喊我就是。”林森从对方的目光中,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成了四人当中的弱点,也就不再逞强了,捏着手中的斧子就慢慢的朝屋里退去。

第三十四章 装比如风,常伴吾身

林森的动作让薛万彻一帮人更加紧张了,拖油瓶跑到防御更好的土屋里藏起来,这很有可能是他们想动手的意思啊!趁这机会薛万彻也不动声色的回到了队伍的最后方,生怕自己成了那爷仨集火的对象。

“恩师发话了,让我们少造杀戮。所以我在这以父亲和祖先之名承诺,只要你们能放下武器,解除战斗状态,我们可以提供足够的吃食给你们。”席君买朗声说道,席卫忠也点了点头,示意他也承诺。

“将军,咱们咋办?”侍卫们焦急的问道。

“咱们不妨冒险一试吧,这杀神席卫忠一直是个重诺的汉子,当年为了救他那个不成器的主子,就敢带着几个人冲阵,为的就是他对那人的父亲曾经有过承诺,最后还是那个家伙自己把自己作死了他才销声匿迹的。这样的人说出的话还是可信的。

而且关键的是咱们现在特么还有的选吗?人家的软肋都藏起来了,就咱这些人都不够这仨杀的。

况且没听到那小子喊那弱鸡恩师吗,谁知道那弱鸡是不是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手段,这要是冲过去才发现是个更加扎手的货色,那才操蛋呢。”薛万彻难得的还能给手下分析了一下情势。

“那咱就这么放下兵器吗?”手下不甘心的说道。

“当然不是啦,你拿手里别再指着对面不就是了。死脑筋。”薛万彻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不过他自己就是出了名的猛将,连脑子里面都长满了疙瘩肉的那种,手底下到了这个境地了还能死心塌地跟在他旁边的,不用说也都是跟他一路的货色,都是一根筋的夯货,彼此也就是半斤八两而已,大哥别笑话二哥,因此这话让别人听了去,估计要忍不住笑了。

“麻溜的,说不定还能吃到热饭呢。”这薛万彻也是个心大的吃货,这时候想的还是刚才闻到的美味呢。

“好,我这就把饭菜端过去,千万不要有过激的动作。”席君买看到对方果然老实的放低了武器后满意的说道,虽然还是彼此戒备,但起码这个和解的姿态做出来了。

席卫忠他们也轻轻的松开了弓弦,只不过箭枝仍然搭在上面,随时准备支援过去送东西的席君买。

席君买用林森做的大餐盘,端着众多饭菜走动了两帮人的中间,同时也在仔细打量着对面的情形,直到把餐盘放到两帮人中间的位置,这才倒退着慢慢退了回去。

等到食物被对方的一位大汉端回去后,这气氛才算是真正放松了下来。双方虽然还在互相戒备,不过敌意已经收敛的差不多了。

“那李世民可是在玄武门发动的吗?”林森看清了外面的形势后,又走了出来站到了席君买的身后,对着薛万彻高声问道。

“你怎么知道?”薛万彻有些惊疑不定的问道,同时示意手下们戒备。

“这样的事情还用多想吗。”林森高深莫测的说道。

“你不用担心,我对你们并无恶意,要不然你们哪还能囫囵个站在这,还有我亲手做的美食可以享用呢。”林森笑了笑说道。

这薛万彻哥几个可都是有数的猛将,各自手底下的队伍都不小,而且以后在贞观朝混的都挺不错的,林森自然不介意趁着薛万彻落难的时候跟他结个善缘。无非就是多说几句话的事情,这样惠而不费的人情,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我想告诉你,那秦王李世民,不对,现在应该是太子了吧,肯定还会派人来找你的。”林森嘿嘿笑着说道,弄得薛万彻愈发紧张了。

满意的看到薛万彻的反映后,林森才继续发挥。这装比就和搞传销是一样的,你得先打压下对方,才能体现出自己的重要性来啊。

在薛万彻恐慌和迷茫的时候,他的出现说不定会如同指路明灯一般,起码会给这位留下个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而且对方差点就威胁到自己的小命,不让他不舒服下,林森这念头也不通达啊。

“不用太过担心,他可不是为了来找你算后账的,而是想让你为他效力,毕竟你曾经是他哥哥最为看重的猛将,有你做个好榜样也好继续拉拢其他之前效力于他哥哥的文臣武将。”林森肯定的说道。

“你要是不放心呢,拒绝几次招揽也行,既能看看他的诚意,也能显示下你的忠心。”林森看到薛万彻欲言又止的样子,摆了摆手说道。

“吃完这些东西就走吧,我可不想让找你的那些人来打扰了我的清静。”林森云淡风轻的说完后,淡定的转身走进了屋里,只给所有人留了个渊渟岳峙的背影。

薛万彻是什么观感暂时不清楚,不过席君买爷仨看向林森时,那眼里近乎崇拜的尊敬目光可绝对不是作假的。

“这下应该能够唬住这个家伙吧?”林森一边嘀咕着,一边进去开始做饭了。

刚做好的那些全便宜了薛万彻那帮人,算是成功阻止了一场流血冲突,可他和席卫忠爷仨还没吃呢。

最近忙活着盖房子,这食量不知不觉又提升了一些,那爷仨本就都是大肚汉,哪个饭量都能赶得上平常好几个壮汉,不多做些都不够抢的。

“多谢郎君指点迷津。”薛万彻觉得这个原本自己眼中的弱鸡越发的高深莫测了,而这话他听着确实有几分道理,但还是忍不住有些将信将疑的。

按理说以他的一番作为,被刚上位的李世民找到,少不了挨上一刀的下场,真的能有被重视的机会有点无法想象。不过那李世民如果真的如此宽宏大量,他从了对方又有何妨呢。至于结果到底如何,他只需要静静的等待就好了。

谢过他眼中的高人后,薛万彻还是带着手下换个地方吃饭去了。现在这个位置,两边还要保持戒备,吃个饭都不安生,还显得自己不够相信那位高人,大家都尴尬。

此时,长安城中已经渐渐的平稳了下来,私底下的暗潮汹涌且不去说,表面上所有的抵抗已经全部平息了。

李世民也正式入主东宫,成了大唐的太子殿下,下一位皇帝的不二人选,反正他哥哥弟弟家有威胁的男丁,全都下去和他们的阿爷团聚了,再也没有人能威胁到他的位置。

在尉迟恭的劝说下,针对李建成和李元吉的残党的追杀也暂告一段落了,转而以安抚为主。

出来寻找薛万彻的队伍也已经出发了,对于这样一位心思单纯的猛将,李世民不介意再给他一个机会,既能让麾下多一位憨直的猛将,还可以作为千金市马骨的马骨,同时也能安抚同样统兵在身的薛万均兄弟几个,一举多得啊。

第三十五章 多亏了林森(中秋快乐)

“饭菜又好了。”林森现在手头的陶罐啥的数量可是不少,不是刚来大唐那会了,餐具数量也够多的,那些家伙事被薛万彻一并顺走了也不至于耽误他吃饭。

“恩师容禀,之前我们就已经察觉到有人在窥视,所以早有防备,只是不知对方具体有多少人,怕他们有调虎离山的意思,也担心我们身份敏感,主动出击的话会给恩师带来麻烦,所以才选择一直守在恩师身边。

请恩师见谅,弟子并不是想要把恩师置于险地的。”席君买他们过来以后,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开饭,而是先一脸歉意的给林森解释了一下。

“嗐,我还在纳闷你们为什么吃饭还要拿着兵器呢,原来是早就知道有人啊。不用抱歉,要不是有你们爷仨在,我今天很可能就无法幸免了,所以说起来还得我谢谢你们才对,这又救了我一命啊。”林森摆了摆手,很诚恳的说道。

“那老师是否需要我们追上去,把这帮人给料理了?在森林里他们更占不到便宜,我和阿爷两人摸过去,就可以悄无声息的把他们全都留在林子里了。让弟弟留下护卫老师周全。”席君买有些跃跃欲试的说道。

“不用了。”林森摆了摆手,知道这弟子是真心的想给自己出气,也有斩草除根的意思,省的留下祸患。

“这薛万彻算不得穷凶极恶之人,这次也算是走投无路了才出此下策,相信有你们在这里,他绝对不敢再来骚扰了,这会说不定正担惊受怕的防着你们呢。

他以后还能为大唐百姓发挥些作用,折在这里可惜了。

而且他还有几个兄弟都在大唐军中效力,势力颇为不俗,把他弄死了后患无穷啊。

所以,咱们吃饭就是,让那倒霉蛋自己在外面提心吊胆去吧。”林森摆了摆手,又仔细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目前还不想改变大唐的历史走向,万一来个蝴蝶效应,那样他本就不多的一点先知优势将会荡然无存,还会多上几个强力的敌人,就为了图一时爽快,有点不值当的。

而被林森他们念叨的薛万彻,这时候也确实在不远的树林中严阵以待呢,被衔尾追杀的时候最容易溃败,这道理他一个打老了仗的宿将怎么会不懂呢,他也担心那个杀神会追过来把他们给灭了啊,只能张个口袋阵,利用地形优势等着对方了。

在密集的树林里,弓箭的威力毕竟还是要小一些,尤其是对他们这些懂得如何躲避弓箭的老兵来说。

“将军,看来那杀神不打算来了。”侍卫话中难掩轻松之意。

“那咱们就先吃点东西吧。那个弱鸡战斗的本事如何不清楚,这做饭的本事着实了得,这香味一个劲朝鼻子里钻啊,要不是顾着兄弟们,我早就忍不住先吃了。”薛万彻指了指身边的饭菜笑言道。

“嗯……果然好吃,如果真的跟那小子说的一样,咱们还能过上安生日子,我肯定还带你们来找那小子蹭饭吃。”薛万彻指了指林森家的方向说道。话中少了几分对林森的轻视,多了几分对未来的憧憬,一直逃跑的日子真的不是人过的啊。

“看来不会来了,既然他们信守承诺,那么咱们也走吧。”薛万彻挥了挥手带着一帮人遁入了山林中,临走前想了想,还是把所有的餐具都带上了,好歹有这些东西,在山林里做饭也能方便些啊。至于对方的这份人情,他也会记在心里的。

林森这会可没心思关注薛万彻他们的动向,他正忙着安抚小猴子呢。刚才氛围紧张的时候,这货被林森赶进屋子里了,这会大家开吃了,它就开始闹小情绪了,在那上蹿下跳的还叽歪个不停,大概是在数落林森吧,不过总感觉像是惋惜之前那些食物的样子。

薛万彻这个插曲过去以后,林森他们又继续进行建房工作,周围的围墙都差不多了,最为重要的上梁工作开始了,也意味着这些房子离真正建好已经不是很远了。

此时的长安城中,在平息周边的反对者中又一次立下大功的秦琼,总算可以暂时在家歇一歇了。连续的征战还是让他的身体非常疲惫,输血带来的那些舒服的感觉早就没了,全靠他自身的意志在支撑着。

他在大唐军中的威望很高,招降那些原本太子李建成一系的兵马往往事半而功倍,所以经常被李世民拿来当金字招牌来用,也要经常充当救火队员,哪里有动乱就要赶去哪里,折腾的着实不轻。

“总算结束了。”秦琼感叹道。

“是啊,再不结束怕家主的身体会吃不消啊。”旁边的侍卫们都有些担心的看着秦琼。

“没事,多亏林森给的法子,总算是都扛过来了。以后应该能平静一段时间,再按照他给的补血的法子慢慢调理就是了。”秦琼摆了摆手,感激的说道。

“只是家主你可千万不能再用输血的法子硬撑了。”旁边的侍卫有些倔强的看着秦琼说道。

“某晓得的。”秦琼不在意的说道。

不用输血的法子,他哪能参与这次的大事啊,更没可能杀的这般痛快。

反正有了这次的功劳,以后再出击的机会应当不多了,已经到顶了啊,差不多封无可封了,所以这次很可能是他最后一次痛快的战斗了,以后悠闲的日子多着呢,多花点功夫认真调理身体呗。

嗯,过段日子就可以去好好谢谢林森小兄弟了。

“多亏了林森啊!”秦琼又感叹了一句。

“确实要多谢林郎君才是,家主你以后也要好好遵循林郎君的叮嘱才是。”侍卫不放心的又劝说了一番,秦琼就是这个家的天,可没人愿意他英年早逝。

第三十六章 我想学武(月饼节快乐)

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新房的屋顶也算是全部竣工了,再把早就晒好的野草整齐的铺好,一溜四间土屋就算是正儿八经的完工了,家具是早就打造好了的,往里面一摆就很有过日子的样子了。至于什么室内装修,那肯定是没有的,要的就是这原生态的毛坯房。

有了这四间土房,林森他们终于不用再睡在四处漏风的草棚子里,还要每天和近乎无尽的蚊子做着无休止的战斗。只要弄点驱蚊的野草放门口烧一烧,熏一熏,就可以安稳的睡上一觉了。

那几张简陋的木床干脆的被劈成了柴火,为新家的烧锅底活动最后一次发光发热,顺便还能帮忙把四张大炕给熥干咯。

是的,最早那间草屋里也换成了土炕,谁让这玩意睡着更舒服呢,席君清适应的也挺快的。

为了庆贺新家的建成,一顿美味的大餐自然是少不了的,四个大肚汉和一个小猴子围在刚打造好的炕桌边上,吃的这叫一个大汗淋漓,畅快自在。

给席君买哥俩安排了不同的任务,让他们先各自回屋去完成作业后,林森边给小猴子抓着“虱子”,边琢磨起了该给这小家伙起个什么样的名字。

这抓虱子可不是小猴子身上真的有那种不讨喜的吸血虫,而是猴群中很流行的一种社交活动,抓的其实是它们身上的分泌物结晶,叫拣盐粒子更合适些。

林森既然打算留下这个力气非比寻常的小家伙,总要跟它搞好关系吧,这种猴族间增进感情的手段自然最合适了。

他这种儿戏般的动作并没有让席君买父子轻视,反而对于他这种好像什么都知道,什么都难不住的博学深感敬佩。

在林森忙活着的时候,席卫忠自然也没闲着,为了避嫌他没待在林森身边干活,而是又一次跑到外面的土地里去打理那些粮食去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成长,或者更多的要归功于席卫忠的及时抢救,这田地里总算有参差不齐的粮食幼苗冒了出来。

还好林森知道把相同的粮食种到一起去,席卫忠打理时才不至于彻底的束手无策,每种粮食该怎么照料,肯定不会是完全相同的,它们各自凑一块,好歹还能分割一下地盘,方便照料。

“你说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好呢?咱得找个好听好记,还意义深远的吧?”林森对着一脸懵逼的小猴子念叨道。

“你以为我会叫你悟空吗?虽然你这形象和大师兄很相符,可我是那种拾人牙慧的人吗?会选择这样一个常见的名字吗?当然不会!这种名字简直是对我‘起名小达人’称号的一种侮辱,我选择拒绝。”林森轻声的对着迷茫的小猴子嘀咕着。

“叫金刚怎么样?”林森得意的指了指小猴子那异常强壮的双臂。

“真的金刚,就要为心爱的女人,站在世界最高的大楼上打灰机!”林森拍了拍小猴子语重心长的说道。

“不好吗?”林森郁闷的看着不爽的摇头的小猴子。

“那要不就叫呆毛吧!”林森指着小猴子头顶上那簇倔强的站立着的金色毛发郑重的说道。

“呆毛可是不吐槽会死星人的标志,有了这个,你就可以收集巴啦啦能量,变身黄金圣斗士,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而封印卡牌了,是不是很厉害?有没有很惊喜?”林森得意的笑道。

“就决定是你了,出现吧,皮卡丘!不是,呆毛!”林森肯定的拍了拍小猴子,完全无视了它那生不如死的表情。

一个果子递过去,小猴子,也就是呆毛立马变得开心了起来。林森不再管它,去旁边看席君买哥俩作业做的怎样了。

只是临出门前还是有些心虚的朝周围扫了一眼,他刚才的表现太中二了点,可不想让自己的学生看了去,那也太损害他的高人形象了。

可他大概忘记了,练武的人大都耳聪目明,如席君买这般的高手,更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坐在隔壁房间可阻挡不了他的听力。

笑意在他的脸上一闪而逝,还是继续做题去了,因为林森祭出了题海战术这个法宝,压力可是真真的不轻。

席君清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注意力一直没离开眼前的题目,以他的强迫症,不做完所有的这些题目他是绝对不会结束的。

满意的看到两个弟子埋首于题海中,完全是沉迷学习不可自拔的样子,林森这才转头去给席卫忠帮忙去了。

虽然他现在手头有些积蓄,可所谓技多不压身啊,尤其是种地这样的生存基本技能,还是早早掌握在手中心里更踏实些。

而且席卫忠毕竟不是他家的长工,帮忙种地算是情分,不种也是应当应分的,林森可没法心安理得的坐看人家帮忙干活。

趁着吃饭的功夫,林森表扬了席君买哥俩几句,转头就问起了他一直憋在心里的一个问题。

“呃,那个,我能跟你们学武艺吗?我可以按规矩拜师的。”林森有些忐忑也有些难为情的说道。

“当然,如果是你们的家传武艺概不外传的话就算了。”林森又赶紧补充了一句。他是真的虚心求教,可没有仗着自己是席君买哥俩的老师,就以势压人的意思。

“虽然是家传武艺,不过老师想要学武,自然没有不可的道理。”席君买赶紧回答道。

“只是……请老师见谅,我们这一门的武艺走的是霸道的路子,对力气和身板都有些要求,越是强壮越好。”席君买说起这个不免有些迟疑,犹豫着该怎么给林森解释。

“普通人练的话可能会伤身,而且事倍功半啊。恩师你更适合走轻灵的路子,原本可以算是重兵器的大斧子,到了老师手里都有若羚羊挂角,巧捷万端而又飘闪不定,相信有对路子的名家指导,老师肯定也能成为一个让人万分头疼的对手。”席君买尽量委婉的说道。

“咳咳,我那斧子就是瞎胡练的,你就不用为我遮掩了。”林森有些尴尬的摆了摆手。他那手拿不出门去的乱劈风斧法是个什么德行,他自己还能不知道吗。

他一直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也从不遮掩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过也是这种坦荡的态度,才更让席君买他们敬服。

为什么会有“为尊者讳”这种说法,还不是顾忌他们的面子,所谓尊者们能像林森这般豁达的能有几个呢,如果大家都能做到这般的坦荡,也就毋庸讳言了。

“对了,你们觉得那谢映登是不是走轻灵路子的?”林森仔细的回想了下自己见过的这些人物,好像也就神箭将军谢映登这么一位比较符合。

程咬金和秦琼他们这帮子猛将都是用马槊这等重兵器的,自然也是走霸道路子的,从他们的身板上也不难得出这个结论。

第三十七章 好心塞(求推荐收藏)

“神箭将军谢映登啊?”席君买转头去看了看席卫忠,看到他点了点头,席君买和林森就都明白了。

“他的枪和弓箭都是以快准狠著称的,可以说是轻灵一路的顶尖人物了,只是他不是出家了吗?”席君买在翻译着他爹的意思。

“他就在这终南山中修道呢,不久前我还见过他,就在刚遇到你们之后不长时间。看来以后还要找机会跟他学学才行啊。”林森有些期许的说道。

“恩师不必劳体劳力,我们父子三人必定誓死保护恩师周全。”席君买赶紧表态道。

其实还有句话没好意思说,就林森这小身板,哪怕走轻灵的路子,也不见得一定能练出成效来。

关键是他已经大了,人家都是从几岁就开始启蒙的,尤其是锻炼柔韧性更要从小就练,而轻灵的功夫对柔韧性要求又格外高一些,所以林森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练武年纪,再想练起来也是事倍而功半的。

“我相信你们的武力足够强横,不过所谓技多不压身啊,一直依赖别人也不合适,遭遇薛万彻一伙的事情,也给我好好的提了个醒,总是做你们的拖油瓶是不行的。

打铁还需自身硬,真的练武有成的话,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何须顾忌,直接杀将过去斩草除根就是。哪怕会有人报复呢,无非多杀几波而已,何惧之有。何至于让你们跟我一样委曲求全呀。”林森有些郁闷的说道。

对薛万彻来抢食的事情,要说他不在意是不可能的,他要真的有一身强横的武力,念头就可以通达多了,遇到别的事情自己也完全可以从容应对,而不是指望着别人出手。

“算了,我和那谢映登也就是一面之缘罢了,去学武人家也不见得乐意收啊。先不管他了,看缘分吧。”林森郁闷了一下又恢复了精神,谁让他是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呢。

暂且熄了这份心思后,林森他们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房子建好了,他就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好好教教俩徒弟了。

这边林森的小日子过得优哉游哉的,那边刚被他念叨过的薛万彻,可就没有这么悠闲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地方先安顿了下来,也好考虑下未来到底怎么走。

结果没多长时间,就有李世民派出的精锐找到了他们,想到林森说过的话,薛万彻总算没有上来就火并了这几个传信的家伙。

听到李世民果然有招揽自己的意思,竟然还表示会既往不咎,薛万彻的心思很是复杂,既怕这是对方的缓兵之计,或者干脆就是诓骗自己出去的谎言,也希望这些都是真的,但又因为和李建成的情义,而对这种招揽有些抗拒。

他也确实拒绝了几次,直到他哥哥薛万均亲自带着李世民用了印的旨意找到他,他这才下定决心,跟着哥哥一起重回大唐的怀抱,为李世民这位宽宏大量的新主效力。

当他接下这份旨意的时候,不仅对李世民多了一份佩服,也在暗暗的感激着可以说为他指点迷津的林森。

“看来下次真的要去找你蹭饭啊,不过我会带着好酒去的。”对着林森所在的方向嘀咕了一句,薛万彻再不迟疑,带上手下们跟着哥哥疾步朝长安赶去。逃亡的日子他是真的不想再过了,回去一定要大快朵颐一顿。

此时的长安城中,程咬金正叫了自己的几个儿女一起聊天呢。

“这长安城中总算安稳下来了,那有些事也该做了。”程咬金随意的说道。

“要做什么?我去,我去,我去啊……”还没听到是什么事,程怀默哥仨就迫不及待的喊道。

这段时间整个长安城里氛围都很压抑,他们自然知道是什么原因,因此都难得老实的蹲家里紧守门户。

他们的老子可是此次事变的主力,真有那漏网之鱼,难保不会把怨气发泄到他们身上,冲到他们家里来个鱼死网破。

现在终于有机会能出去透透气了,本就好动的他们哪还能憋得住,都想逮着这个机会出去放放风。

至于到底什么事情,反正不会是让他们出去掀翻李世民的,有什么好怕的。

“阿爷,到底是什么事啊?”程怀玉就安静多了,起码知道先问清楚是什么事情。

“林森那小子,就是卖你木雕的那个小子,不是救了你吗,在此之前也曾经救过秦二哥的性命。

前段时间那是忙着大事抽不出功夫来,这会既然太平下来了,我们总要送上些谢意才是,要不然别人要说我老程不懂礼数啦。”程咬金依然是那打雷般的大嗓门。

“就是那个做东西很好吃的小子吗?”程怀默接茬道。

“那个做烤串的?正好去找他混一顿好吃的,阿爷都说好吃,想来他做出的烤串肯定差不了。”程怀弼跟着说道。

“好呀好呀,我也想去。”程怀亮也不甘示弱的吆喝着。

“我看这事还是我去比较合适。”程怀玉稍稍害羞了一下,又很肯定的说道。

“哪能啊,肯定是我去。”程怀默当仁不让的说道。

“我去……”程怀亮也不退步。

“我……”程怀弼同样跃跃欲试。

“要不按照阿爷定下的规矩,咱们去比武场比试下拳脚,谁赢了谁去,怎么样?”程怀玉斜睨了那哥仨一眼,淡定的说道。

“啊哈哈……妹妹既然想去,我这个当哥哥的怎么可以和你争呢。我看就你去最合适,你这个事主去当面感谢人家,这才显得咱们有诚意吗。”程怀默看到妹妹那不善的眼神,果断选择认怂。

“我也这么觉得。”程怀亮也干脆的投降了。

“我还有事,就不去了。”程怀弼仰头看着天花板说道,看的这么入迷,就像那里有花似的。

这段时间他们都憋在家里,程怀玉可没少拉上他们去练武场里练武,还时不时找他们比试一番。他们之所以能老实待家里这么长时间,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时候都要蹲家里养伤,全都是被程怀玉打的!

遇到个力气比他们都大的女暴龙,打又打不过,骂还骂不得,他们能怎么办?他们也很绝望啊!

“我看哥哥们这段时间憋闷的很,去到林郎君那别再把人给吓着,那咱不变成恩将仇报了。”程怀玉满意的看到那哥仨全都服软了,仍然不忘继续打击一下。

“嗯,怀玉你说的很对,咱们是去表示感谢的,不是去砸场子的,确实还是你这个事主去最合适。

那这事就这么定了,回头你在终南山中刚封赏的那个庄子上歇息下就是,路上别太累了。

去吧!对了,别忘了带上二管家,有那小子的好处。”程咬金看到四个孩子已经达成统一意见了,就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可以散开了。

程怀玉高高兴兴的去准备了,就留下又一次身心都受到了打击的程怀默哥仨,在那默默的流泪。

第三十八章 什么都略懂一点

不同于其他娇弱的女孩子,程怀玉这种武将世家出身,本身武艺又拔尖的,肯定不会选择坐马车出行,山路难行,指望马车的话,赶到终南山深处也太费时间了,程怀玉很干脆的换上了一身利落的男装,带着二管家和一众侍卫,骑上马就奔向了那个刚封赏给程咬金的山中庄子。

唐初这时候就已经开始流行女扮男装了,虽然因为一对硕大的大食堂凸出在外,别人很轻易的就能看出程怀玉是个英姿飒爽的女娃,可绝对没人会觉得这样伤风败俗。

这里是开放的大唐,包容并蓄的唐人们对于新生事物的接纳是很快的,也总在引领者整个世界的时尚潮流,不论是衣着打扮还是妆容妆貌,总有喜欢别出心裁的人,大家也都能淡然面对,绝对不会像后世的宋朝那样有些固执的要求,更不像程朱理学兴起后的明朝,有些摧残人体的变态束缚。

对于这样的大唐,林森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喜爱,尤其是当在隔壁山村里休息过一夜的程怀玉,Duang~Duang~Duang~的跑来时,饱览了山川景色的林森简直没法更喜爱了。

迎接过也不知是跑急了,还是因为害羞而面色红润的程怀玉,林森很自然的把这帮人都让进了里屋。

“这是我刚收的学生,席君买和他的弟弟席君清,那边那位是他们的父亲席卫忠。”林森作为主人家,正在为两边做着介绍。

“这位是宿国公程咬金家的怀玉娘子。”林森指了指程怀玉。

“都不是外人,随意些。”感受到程怀玉带来的侍卫,对席卫忠他们的戒备或者说是忌惮,林森开口道。当然话里其实隐含着另一个意思,他倒是想早点把程怀玉变成内人啊,那就更不用见外了。

席君买知道老师和那怀玉姑娘肯定有话说,而且看老师的神情,这位搞不好就是未来的师母了,他们一帮相互戒备的大老粗呆这,肯定会让老师很尴尬,就很有眼色的叫着其他人一起出去了。

看到侍卫队伍中有几个跟随程咬金一起来过的老面孔,对于程怀玉的到来,林森也就一点都不意外了,而且对方来这的目的他也能猜个差不多。

“那日谢谢林郎君搭救。”程怀玉很认真的躬身施了一礼,林森强忍着低头看球的欲望,故作淡然的摆了摆手,示意她赶紧起来。

虽然大唐这会不流行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但他为了自己的形象,怎么也要表现的绅士点不是,就没有贸然去扶人。

“你当时就谢过了,真不用这么客气。”林森笑着说道,笑容中带着些温暖和阳光。每次见到程怀玉,他的心情不自禁的就要舒畅起来,这种发自内心的笑容也就很容易打动和感染别人。

“好吧,我就不见外了。外面有些阿爷让我带过来的礼物,说是为了感谢你上次救治了秦伯伯的事情。”度过了刚开始的陌生,性格爽朗的程怀玉很快就没那么见外了,和林森聊起天来反倒像个相熟许久的朋友。

林森也不是什么肚里好多弯弯绕的阴人,说起话来也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而不论程怀玉聊起什么话题,林森总能搭上话。

他前世的时候就是爱好广泛的那种,真正花时间去研究甚至上手去做的自然是极少数,可来自于信息爆炸时代的便利,让他很容易对各种各样的知识都能有点涉猎。

而这一点东西放到这个消息闭塞,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那就成了博闻强记,让人很容易把他归类为学识广博的那类人中。

他一直都觉得诸葛亮说过的那句话很对,“什么都略懂一点,生活更精彩一点”(出自电影《赤壁》,由金城武饰演),而现在和妹子的聊天再一次证实了这个观点的正确。

和妹子总能有无尽的话题可以聊,从不用担心会冷场,这曾经是多少注孤生的单身狗们向往的终极梦想啊,而林森到了大唐后很轻易的就达到了这一点,可见生对年代对追妹子也是有莫大影响的。

等到两个吃货聊到吃的这种共同的追求时,那气氛更是热烈的无以复加,两人嘴里各种不同的吃食,以及对它们的评价不停的冒出来,然后就发现两人的口味难得的也非常相似,这下聊得就更投契了。

“你急着赶回长安城吗?要是不着急的话,今天就留下吃顿饭再走。我拿手的厨艺可不仅是烤串,那玩意在我这只能排第二,我真正拿手的做法,说不定你都没有尝过。”林森颇为自得的说道。

俗话说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一个人的胃。当年他林森对厨艺的追求那么热烈,除了本身就是个地道的吃货,不想亏待了自己的胃口以外,何尝没有未来凭此利器,划拉个漂亮妹子回家的念头。

如今总算是把它用到正道上了,他自然是干劲十足,表现欲压都压不住啊。

“呃,我不急着回去的。”程怀玉这才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自己是个吃货的事实,不过又实在好奇林森口中那没尝过的美食是个什么味道,因此虽然有些害羞,还是委婉的答应了下来。

“那你等着啊,我去做菜去,很快的。”林森喜气洋洋的说道。

“哦,对了,给外面那帮人说一声,让他们先做着烤串,回头我给他们加菜。”林森又冒头给程怀玉叮嘱了一句。

这些人都是来送礼的,不留饭显然不太合适,可都指望他一个人做炒菜,这十几二十个大肚汉,得整多少菜才能吃饱啊?别把自己手头这些粮食都吃没了,所以还是弄烤串得了。

反正那帮子程家护卫也做过这个,估计私底下也没少自己弄来吃,顶多再给他们整治点调料送过去也就是了,可不比全都由他来动手省事多了。

林森迫不及待的冲进了厨房中,简单的把手边常备的调料弄了一些,做成了烧烤料送到了那些侍卫手中,然后就开始精心准备起了大餐。

第三十九章 放开那只呆毛,让我来

林森最爱的也是最拿手的红烧肉必须要多多准备,只要看程怀玉的体形就不难想见,这位对肉食一定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要不然以她的运动量,真的很难保持如此让林森心动的身材。

正好程怀玉带来的礼物中就有新鲜的猪肉,林森不客气的就直接拿过来用了。其他的新鲜食材也都没有放过,反正那帮子侍卫还有席卫忠爷仨都是大肚汉,做的再多也不怕吃不下。

火候可以掌控的妙到毫巅的青菜自然也不能少了,这些看着漂亮,吃起来也美味的炒青菜属于林森准备的加分项。

在林森忙活着的空闲,程怀玉也没有干坐着,去厨房帮忙会显得两人太过亲密,所以她就不见外的在屋子里转悠着看看。林森陆续做出来的那些新样式的家具让程怀玉惊奇不已,挨个感受过后那种舒适感更是让程怀玉对林森的巧思赞叹不已,不过出于对林森的尊重,她暂且压下了问对方要些家具图样的想法,即便她对金钱不是太敏感,也知道这些东西未来应当都能成为不错的财路,提前泄露出去对林森不见得是好事。

等到见到一尊明显刚完工的木雕时,程怀玉忍不住有点心跳加速,羞意漫上了脸颊,粉若桃花。

这木雕虽然是萌版的抽象风格,一个不符合比例的硕大脑袋顶在上面,五官也进行了适当的夸张,可只要是熟悉的人看到了,一眼就能认出这就是她程怀玉没跑了。

如果再加上下面那缩小了许多,可身材比例更加突出的小身板,那找遍长安城也很难有比她更符合的人物了。

这样一尊人物显然只有对角色的特点把握的很准确,记忆的很深刻才能做到如此传神,那么由此可见林森对于她程怀玉看的多用心,记得多深刻啊。

而这木雕传达出的那种略带俏皮的温婉可亲,无疑就是林森对她的印象了。看到这样的木雕,程怀玉怎么可能不害羞呢。

也正是因为这尊卡通木雕人物的存在,席君买才在见到程怀玉的第一面时就认出了她就是那个人,才会猜测这位可能会是未来的师母,起码是师父认准的目标。

害羞的程怀玉轻轻的把木雕放回原位,就打算老实的坐回去,权当自己没起来转过,不过隔壁房间里不断响起的吱吱声,还是成功勾起了她的兴趣。

她按捺不住好奇的走了过去,才发现一只不大的猴子正蹲在土床上满足的啃着果子,它吃的是那么投入,那么的有滋有味,以至于程怀玉看了它一会,这货才发现房间里突然多了个人。

呆毛猛的就跳了起来,蹦到了橱柜顶上,一手抓着柜子边缘,另一只手握着剩下的果核,对着程怀玉示威般的吱吱叫着,那意思很明显了,“你别过来哦,你敢过来我就用这个东西砸你哦。”

程怀玉一脸惊喜的看着小家伙,没想到突然间看到这么个萌物,只是小家伙反应有点过激,她强忍着抚摸小家伙的冲动,有些焦急的站在门口,在想办法跟这小家伙套近乎,事先知道的话她肯定多弄几个果子来贿赂下小家伙了。

“怀玉娘子,饭菜做好了,快来尝尝我的手艺。”恰在此时,林森已经忙活完了喊吃饭了。

进来一看这局面,林森哪还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再看到程怀玉眼中不加掩饰的喜爱之情,林森二话不说就走过去,一把就把重新变得低眉顺目的呆毛给薅了下来,不由分说的就塞到了程怀玉怀里。

“这小家伙叫呆毛,是我在外边的林子里捡到的,当时它腿断了,不良于行,这才刚被我治好。”林森笑眯眯的说道。

“你随便跟它玩吧,这小家伙每天都要泡药汤的,之后还要洗澡,身上干净的很。就是小家伙的力气很大,你要小心点。”林森叮嘱道。

“你小子老实点,知道吗?”林森又不放心的对着呆毛嘱咐道。

“吱吱。”呆毛一脸无辜的点了点头,那意思我一直很老实好不好。

然后在林森的无限羡慕中,呆毛这家伙边享受着程怀玉的抚摸,边惬意的往后一靠,小脑袋舒服的在林森向往已久的那对大球上蹭啊蹭的,最后在那深不见底的山沟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躺下懒得动了。

对眼前这一幕,恨不能以身代之的林森真想大喊一声“放开那只呆毛,让我来!”

“呵呵,这家伙还小,你多担待。”林森略有些尴尬的对着满脸羞红的程怀玉解释完,赶紧就先走了出去,再不走他很怕自己忍不住啊,刚才眼神就不自禁的陷进去差点没拔出来,可不能再出丑了。

“走吧,我做的几道菜包你喜欢。”林森果断转移话题。

林森和程怀玉来到餐桌前坐下,几番推让也没能让席君买他们还有侍卫们到这桌来一起吃,都跑到一边去围着一堆篝火在那烤串呢。

林森扫了一眼过去,明显的发现其中好几个护卫都有些鼻青脸肿的,可那帮子原本自视甚高的护卫对席卫忠他们爷仨可客气多了,眼里都是不加掩饰的佩服,言行上也都恭谨多了。

不用问也知道,这肯定双发已经私底下友好的切磋过了,连衣服都没怎么变样的席卫忠爷仨自然是大获全胜了,要不然也不会是现在的这番局面。

由此林森对于这爷仨的武力值也就有了更多的认识,能把素以悍勇著称,还是出了名愣头青的薛万彻给吓的直接认怂,也能把出身玄甲军,而且应当是其中佼佼者的这帮程家护卫给收拾的服服帖帖的,这席卫忠自身的武力值起码也得是程咬金这个级别的才对。

满意的对着席卫忠他们点了点头,林森转过头来和程怀玉一起,开始专心对付起了桌子上的各式菜品。

既然他们都不愿意过来坐,林森就每样菜分出了一些留在桌上,其他的大都送到了那帮大肚汉跟前。

林森他们这边刚开动,那边已经抢成一窝了,一个个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还不忘吆喝“好次……好凄……”反正各种声音都有,这还不影响他们的筷子跟打仗一样的争相下手,场面这叫一个火热。

也就吃惯了林森做的炒菜的席卫忠爷仨要淡定些,没有让百忙之中的嘴巴再发些赞叹的话,可手底下速度也是一点都不慢,逮着啥都是满满一大筷子塞嘴里去。

谁让林森今个为了在大美妞面前好好表现,硬是拿出了十二分的本事来置办这些饭菜,烧的比平时还要好上一些。

第四十章 坦诚的可爱

相对于那帮子侍卫,程怀玉这吃相文雅的就不是一点半点,毕竟爹妈都是大户人家出身,虽然对她宠爱了一些,可这样的礼仪培养也是不会少的。

所以林森就很纳闷的看着这程怀玉,明明吃的一点也不比自己慢,可那吃相就是看着比自己好看多了。

不过林森倒也不介意在程怀玉面前暴露自己的真实吃相,所以还是该怎么吃就怎么吃了,也没有专门拿出前世在酒桌上练就的文明吃法。

正是因为他对程怀玉有些别样的想法,才更想展示出一个真实的自我,而不是像很多追妹子攻略上写的那样,刻意展示自己好的那面,这和他的理念不合。

他一直信奉的都是一辈子只谈一场恋爱,谈一场一辈子的恋爱,可不是单纯的热血上涌,就谈个恋爱排遣下寂寞,解决下需求。

也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恋爱信条,所以林森前世将近三十了,依然还是独身一人,甚至都没有过恋爱经验。

而遇到程怀玉可以说是一种缘分,有种传说中的一见钟情的感觉,而不多的几次接触,就让他对这个爽朗的妹子更有好感了。

既然有这样的想法,他就想朝着一辈子去努力,而程怀玉到底能不能接受真正的林森才是关键,一时的掩饰,装出的做派必然不能持久,林森宁肯一开始就坦诚点。

这一阵风卷残云的饕餮行动,桌子上的饭菜全都进了两人的肚子,其中大半倒是都被程怀玉给干掉了,呆毛跟着也混了一些,填饱了它的小肚皮。

等到停下来消化食了,程怀玉才发现自己表现出的战斗力太强悍了点,颇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一眼林森,正看到林森含笑看着自己,忍不住就如同受惊的小鹿般马上低下了头。

“我是不是吃的太多了?”程怀玉有些害羞,有些忐忑的问了一句,也是坦诚的可爱。

“怎么会,你能喜欢我做的这些饭菜,对我来说可是最大的褒奖,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林森诚恳的说道。

“你做的这些菜真的很好吃,都是我从未尝过的美味。”看到林森确实没有任何取笑的意思,程怀玉这才放下心来,诚心实意的夸赞道。

“你喜欢就好。以后有时间可以经常过来啊,我做饭给你吃,还有好多菜色没弄呢。”林森高兴的说道。

陪着程怀玉去外面的秋千椅上荡了会秋千,换来一阵欢声笑语后,林森这才开始和程家的二管家聊起了合作的事情。

看来他们来之前程咬金早就已经给这事定下了调子,条件都没用怎么谈,事情就谈妥了。

林森很干脆的拿出了藿香正气水的方子,和程家手下的药铺进行合作,两边五五分利,药材啥的投入全都不用林森管,只要安心的等着分润到手就得了,唯一的附加条件是这药方程家要了署名权。

对这个林森倒是不很在意,他现在要这样的名头一点用没有,说不定反而会给他带来不少的麻烦,谁让他现在一点依凭都没有,不排除有人以势压人,想让他贡献出更多药方的可能。

而程家把这个接过去,固然能得到些名声,这对程咬金这样的勋贵来说还是有些用处的,可相应的其实也是把压力抗在了自己肩上,所以总的来说,这种合作方式显然是程家对他的一种照顾,要不是看在他救人的情分上,绝对得不到这样的优待。

而且这样一来林森也不用摆上一溜陶罐,每天忙于煎药无法自拔,可算是把他从那种可怕的前景中提前解放了出来。其实每每想到那样的画面,林森都会有点不寒而栗的感觉,这也是他为什么近段时间对卖汤药这事一点都不上心的原因。

现在总算找到了下家了,这条路子总算也没荒废了,所以其实哪怕程家给的条件再低些,林森顶多矫情一下,也还是会同意的。这钱就相当于是白捡的,额外多赚的多少算少啊是吧,人得知足。

这二管家不愧是管钱的,那对商机就是敏感,指了指外面草棚里那些被分门别类的排好的山货,就又谈起了另一桩生意。

林森也是这才知道,离他最近的那个山村原来已经成了程家的封地之一,恰巧程家也想给那些庄户多找些营生,这山货还是有利可图的,收一收一起卖出去就是,程家也有这方面的铺子,算是肉烂在锅里,全都便宜了自家人。

林森这边只要把这些山货送到那山村里去,完全可以拿到和村民们一样的福利价。对这种送上门的好事,林森同样没有拒绝的道理啊,痛快的就答应了下来。

事情谈好后,林森和二管家来了个三击掌,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不用担心这种口头的合约不管用,唐人对诚信的追求比后世可强多了,甚至可以说比很多写的事无巨细,尽可能堵上所有漏洞的合约都来的有效的多。只要唐人和你约定好的事情,真的是拼了命的去完成啊。

林森就曾在长安城里亲眼见过,有人直接去张家正店去借了全套的银餐具回去摆场面,店家甚至连一点押金都没留,也没个借条啥的,就问清了是哪门哪户的哪家人借的,就放心的把那套够普通的长安富户全部家当的银餐具给借了出去。

而这套银餐具也按时按点的如数返还了,其中绝对没有一个以次充好或者被掉包的,这就是唐人的重诺。

饭也吃过了,事情也谈好了,程怀玉也就没有理由继续在这逗留了,很干脆的收了林森给的回礼,那个以她为原型的萌版木雕,以及林森找到的一些珍稀药材后,她就带着一帮人踏上了归程。

林森倒也干脆,直接叫上席君买父子仨,把那些山货收拾了收拾,第二天就给送到隔壁山村里去,换了不少银钱回来,只是没能再见到程怀玉这点殊为遗憾。

第四十一章 混不吝的二皮脸

这次卖山货的所得,林森也没有自己全都留下,反而不顾席君买他们的反对,分了一半给他们。其实本来是想分六七成给他们的,毕竟主要都是靠着他们的影响力才能收到这么多的东西,林森也就动动嘴皮子,基本没出什么力,都没用再朝长安城跑一趟。

不过他们坚持认为林森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更大些,要是没有林森在,他们想卖都卖不出去,更何况是拿到这种比市面价格还高的报酬。

另外他们仨也没少在林森这吃喝,以他们的饭量,单是消耗掉的粮食就绝对不是个小数目,如果他们再拿大头,他们心里会不安的。

林森默默想了想自家粮缸的存货量,顿时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啊,他之前囤积的那些粮食都消耗的差不多了,用不几天就该去买些回来了。

不过这次用不着那么麻烦的专程跑去长安买了,当然前几次他也都是顺带着买的,主要还是去卖木雕啊卖汤药啊,最近他没收获到好木料,专程去跑一趟就有些不合算了,有这时间还不如去隔壁村去买呢。

那边成了程家的封邑后,两边的关系顿时就亲近了一些,哪怕在这边买甚至比去那些大型粮店还要稍稍贵上一些,毕竟店铺有数量和货源优势,这些人家的大都是留着自己填饱肚子的。

可这点差价如今已经不被林森看在眼里了,刚从这批山货上赚到的利润,就够囤上好长时间吃的粮食了,因此赶在席君买他们再次深入山林之前,林森带头又去了程家庄子一趟,运了好多粮食回来,足够跨过今年冬天的,这才感到安心不少。

放好粮食,和席君清交代一声,让他留下来保护林森后,席君买和席卫忠又一次出发去找那些山民们了。相信有了第一次的成功交易在前,切实感受过这种以物易物的好处的山民们,对此会很认可的。

而这种交易是林森目前两个稳定的财源之一,程家的药款选择的是半年一结算的方式,所以卖山货就成了当前唯一能赚到活钱的来路了,林森对此自然格外看重些。

而席卫忠父子俩想来也是干劲十足的,因为他们也从中看到了利益,不仅是林森分润给他们的那些钱帛,还有他们在山民之中的影响力在逐步提高。

林森如果选择一毛不拔,以这父子俩的品性当然也不会说什么,只是那动力肯定不如现在这样足啊。

送走了这父子俩,林森继续教育起了席君清,就他感觉这席君清一直以目前这种可怖的速度进步下去的话,用不了多久就完全可以当做人形计算器来用了。

对林森来说难度巨大的一些计算,比如求一个三位数的三次方这种东西,他怎么也要拿纸来吭哧吭哧的演算半天才能给出结果,可到了席君清那里,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就一口给出了正确答案,把林森噎的差点吐血,什么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不过这种亲自教导出一个最强大脑的成就感也是很足的。因此林森再教育起席君清的数学知识来,也是热情高涨啊。

每天给他安排上一大堆高难度的题目之后,林森就会带上自己的大斧子,再把呆毛这个小捣蛋鬼带上,一路往森林里探索过去,努力寻找着各种好木料。

指望多赚些钱,目前还是得指望木雕才成,只是天不遂人愿,这段时间一直都没什么收获。

倒是呆毛这家伙玩的这叫一个高兴。林森原本还担心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家伙跑出去以后玩野了,就不会再跟着自己了,不过没怎么做思想斗争,林森就决定还是带上它一起出去吧。

本来在家的时候他也从没拴住这个小家伙,也没见它到处乱跑,也不知是这呆毛就是个好吃懒做的惫懒货,有人送上吃的就坚决不自己出去找食吃,还是真的对救了它的林森如此依恋。

既然自己没有用锁链去控制它的想法,小家伙早晚要去外面的,还不如这次一并带出去呢。

经过林森近乎不间断的用汤药给泡澡,呆毛这家伙不仅是断腿彻底痊愈了,蹦蹦跳跳的全无影响,而且可能是这段时间伙食也着实不错,小家伙看着整个身体都粗壮了一圈,个头也高了一些。

而林森给席君买他们说过以后,这个小家伙也开始跟随他们练习拳脚功夫,后世可有很多拳法都号称学自猴子的,比如通臂拳,猴拳,以及形意拳中的猴形,那么反过来让猴子跟人学拳应当也没问题。

而据席君买说小家伙学的竟然很快,已经打的有木有样了,关键是威力竟然不小。林森就让呆毛对一根木头试着来了一拳,那手腕粗的木头“咔嚓”一声就断成了两截,可把林森给吓得不轻,为此没少对小家伙耳提面命的,不要随便对人出手。

这次带它出来,未尝没有让它当保镖的意思,有这小家伙在身边,林森也能安心不少。

就在林森独自忙活着的时候,得了林森的药方的程咬金并没有急着让自家店铺往外卖,而是先带了好多成品跑到宫里,找到了已经坐稳了太子之位,马上就要登基做皇帝的李世民,献宝一样的把汤药送了上去。

少不了把药效全都好好介绍了一遍,还堂而皇之的称它是按照自家祖传秘方制造的“程氏正气水”,只是不会故意去夸大它的效果而已,因为他不想让人对这药做出误判,毕竟是关系到人命的东西,程咬金不会再这样的方面开玩笑的。

在李世民不耐烦的把这个混不吝的老赖应付过去后,程咬金回家就让自家店铺打出了招牌,“太子殿下都说好的程氏正气水”,然后来了个低价大促销,顿时就把知名度给打了出去。

知道拿程咬金这个二皮脸没办法,李世民听说这事后也就只有摇头笑骂几句,然后就把这事先丢到一边去了。

又一次失望而归的林森,在自家院子里却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一时间心情还真有点复杂,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见过袁道长。”林森对着那位连寿眉都白了,却依然仙风道骨的老道士躬身施了一礼。

“小子可让我好找啊。”袁守诚笑呵呵的摸着自己长长的白胡子,亲切的说道。

第四十二章 好人卡

感谢“书友161226002817152”“陌陌雪雅”等书友的打赏,感谢“¥琉璃¥”的再次打赏,呆毛就是琉璃客串的,作者君的每本书的呆毛都是,也欢迎大家来报名客串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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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长找小子所为何事啊?”林森这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这老道士肯定是为了自己奇特的命相来的。

“老道此来当然是为了好好给你看看相。”老道士似笑非笑的看着林森说道,显然林森那点小心思,完全瞒不过这么个老人精。

“老道袁守诚,自问在命理一道也算是有点见识,可小友的命相却委实少见,竟是老道我平生仅见的死而复生之相,有趣,有趣。”老道士笑眯眯的摇头说道。

只是眼神却一直盯在林森身上,看到林森听到他的名号后,并没有特别惊喜的样子,反而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他对林森的兴趣就更浓了。

“小友可否让老道细观之?”袁守诚有些迫切的问道。

“哦,老道我虽然算不得金口玉言,可自夸一句‘铁口直断’想来还没人置喙。”

所谓老小孩,老小孩,到了袁守诚这个年岁,很多时候行事反而更见率直,不屑于去掩饰自己,当然少不了有时候也会想像小孩子一样显摆一下,尤其是在明知道自己偌大的名头还不是很感冒的人面前。

“老道刚给新任太子的那些臣子们批过命数,还是太子本人亲邀的,想来以后应当会一一应验的。所以小友要不要让我详尽的看一下你的命数如何啊?”袁守诚故作矜持的嘚瑟道。

“小子一直相信人定胜天。命理再好,自己不去拼搏也不会有天上掉馅饼还正好砸头上的好事。”林森摇了摇头,委婉的拒绝道。

正是因为知道这袁守诚的偌大名头,才不想让他给批命的,什么东西都暴露在人前的感觉真的不舒服啊,林森可不喜欢那种类似光溜溜的感觉。

“没想到小友倒是个好人,以后有许多人的命都要因小友而变化了,也有不少苍生能够被挽救性命,好极好极!不枉我专程跑来一趟。”

袁守诚压根就没听林森说了什么,利用聊天的这会功夫已经把林森的命数推理了一番,然后很是快意地说道。

“连小友这宠物都是难得的异种,以后小友身边必定能聚起更多的奇人异士,宠物也是少不了的,子孙绵延,是个享福的。”袁守诚看了看旁边正对着自己呲牙的呆毛,点了点头后笃定的说道。

“小友不用担心,你的命数老道绝对不会到处乱说的,这点操守老道还是有的。

不过小友与我道教有缘,以后有暇不妨多来宗圣宫盘桓几日。”袁守诚对林森的不爽视而不见,反而有些倚老卖老的说道。他越是这个做派,林森反而越是发不出火来,只有干瞪眼的份。

“小友确实是个好人,只是以后还要对人多些防备才是,进了官场后很多事情就会身不由己啊。”袁守诚看到吃瘪的林森,得意的笑了笑后正色告诫了几句。

“小友性情忠厚,以后必定能走的长远,只希望小友勿要迷失在权利的漩涡中,当谨守本心,有始有终才是。”袁守诚又叮嘱了几句后,摇了摇头就要走。

“看来在小友这里是混不上饭吃咯,老道还是早点回宗圣宫去吧,一把老骨头了以后就要少折腾咯。大唐以后还要看你们这些小年轻的。”

袁守诚笑言一句,摆了摆手示意林森不用挽留了,出门去健步如飞的就走了,很快就消失在了树林中,看这速度比林森这个小年轻可一点也不差了,哪像是个耄耋老人啊。

莫名其妙的被发了好几张好人卡的林森,对这事也是有点无可奈何,对于由此产生的后果多少也有点心里没底,不过就为了这个就干掉一位老人家,他显然是没有这种狠辣的,还不说他能不能打过那位怎么看都不简单的老道士,所以也就只能由他去了。

无奈的摇了摇头,林森继续教导席君清数学知识去了。

至于呆毛那个小捣蛋鬼,确定了袁守诚老道没有威胁后,就跑去林子里撒欢去了。

林森对此也是鼓励的态度,小家伙总不能变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吧,还是要有自己过活的本事的,全然没了野性不见得就是好事情。

而且呆毛这家伙还是挺有分寸的,每天都会赶在天擦黑以前,就跑回来老实的呆在林森屋里睡觉,很有把这里当成它的安全港湾的意思。

林森的小日子过得悠闲,唯一烦心的一点就是他悲催的发现,自己的数学知识还是太有限了,看样子快要没法教育席君清这个数学天才了。

有些自己觉得为难的问题,到了这个得意弟子那却能轻易的得到解答,长此以往他这个当老师的就不称职了。

可他的水平也就到这了,进步的空间很是有限,也就只能无奈的接受这个局面。只是心里难免多了一些骄傲的感觉,为了能够教导出这样一个学生。

而皇宫里此时却有些忙乱,玄武门厮杀的血气还未散尽,宫中的几次清洗也犹在眼前,赶在这时候继续捣乱的倒是没有了,所以这忙乱并不是因为厮杀再起,而是最为受宠的皇孙,太子李世民的嫡长子李承乾病倒了。

玄武门变故起时,他的父亲李世民可以说押上了全部身价,自然无心搭理他。

而他的母亲长孙无垢,也做到了一个妻子能做到的极致,亲自披甲执锐,带着一帮内侍静等着此一战的结果到来,同样有些疏忽了他的感受。

等到李世民成功上位后,杀掉的可不仅是李建成和李元吉两个亲兄弟,连带着两家之中所有有威胁的男丁,基本都灭了个干净。

看到原本差不多同龄的那些堂兄弟们全都消失不见了,已经明白了什么是杀戮的李承乾,自然就多了些沉重的心思。

偏偏李承乾这身体从小就算不得多好,毕竟一直长在深宫中,可没有农家的孩子那般的皮实,即便吃的精细,可还是不可避免的病了。

他当然不会是中暑了,而是在拉肚子,拉的天昏地暗,腿脚酸软,脸色苍白的那种。

宫中所有能顶用的御医全都被叫了过来,商议了半天总算拿出了一剂汤药来,只是好不容易给李承乾灌下去后,这个可怜的孩子还是没怎么出过茅厕,整个都拉脱型了。

“去把程咬金弄的那个所谓的‘程氏正气水’拿来,再按照他说的法子兑点盐水来。”

得了身边大太监的提醒,李世民总算想起之前程咬金专程跑来显摆的那个汤药,好像就有治拉肚子的效果,而且还是一整套的法子配合着的。

当时虽然觉得他有些胡闹,但既然他的闺女还有后来买药回去的那些长安居民都得过这个法子的便利,想来还是有用的,而且在这样的事情上,这程咬金还是靠得住的,所以不妨一试。

第四十三章 不虚此行

先把盐水给李承乾灌上,虚的都快走不动道的他总算有了几分力气,御医们分别尝试过正气水,仔细分辨过它的药性后,这才敢把这来自宫外的汤药送到李承乾面前。

这倒霉孩子强忍着那令人作呕的气味把正气水灌了下去,肚子里一阵咕喽咕咯的声音后,总算没有继续蹲茅厕里不敢稍离的感觉了。

等到一天的剂量灌下肚,几天没怎么离开茅厕的李承乾,总算可以吃点东西回去补个觉了,很有种险死还生的感觉,尤其是一想道自己差点死在茅厕里,李承乾就由衷的感到庆幸。

看到李承乾面色逐渐红润了起来,那些苦逼的御医们争先恐后的去给他诊脉确定当前的状况,然后一个个的都不自禁的大大松了一口气,这关头李承乾要是真有个好歹,他们绝对不怀疑杀红眼的李世民会砍了他们给李承乾陪葬。

得到好消息的李世民,心情也难得的好了一些。

“阿难。”李世民宽颜喊道。

‘大家。’一直跟在李世民身边的大太监高兴的应声道。如果林森在这的话一定能够认出来,这位就是两次去他的摊子上买木雕的那位很有礼貌的郎君,这不他腰上还挂着林森送的那块关公的木雕牌子呢。

“知不知道这正气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李世民问道。就程咬金那种嘚瑟的性子,如果这什么程氏正气水真的是他家的祖传秘方,还不得早就吆喝的满城皆知了,哪会到了现在才拿出来显摆,所以其中必有隐情。

“大家慧眼。这正气水其实是位小郎君调理的药方,就是送了奴木牌的那位雕工了得的小郎君,也是救了翼国公秦琼的那位终南山中的樵夫。”

张阿难说起林森的时候,毫不避讳的把自己收了人家好处的事就说了,而李世民听了也只是笑了笑没多说什么,可见这主仆之间情分之深,信任之重。

“小郎君用此法先救过一位中暑的人,后救了宿国公的女儿怀玉小娘子,宿国公遂让怀玉娘子带着礼物去感谢小郎君,并安排二管家和小郎君商谈合作,两边五五分账,唯一的附加条件就是这正气水的名头归了程家。”张阿难将前因后果都分说了清楚。

林森如果听了这话估计又要害怕了,这张阿难明明没有亲历这些事情,却一桩桩一件件的如同亲见,可见其背后一定有着庞大的情报网络在支撑。而能够负责这样的事情,这张阿难在李世民的眼中分量如何,也可见一斑了。

“咬金倒也是个有心数的,还知道照料这小子。嗯,阿难你做的不错。”李世民赞许的点了点头道。

“上次叔宝就想向我推荐这小子,没想到这小子这般多才多艺,于木雕和药理都有涉猎,只是这小子技止于此的话,于民有利,于国却无大用啊。”李世民摇了摇头说道。

“回头送些东西给咬金,总不能冷落了他的一番心意。”李世民暂时没有征辟林森的意思,就干脆的把这回的恩惠都算在了程咬金头上,毕竟是程咬金献上来的。至于程咬金和林森之间,还是让他们自己去处理吧。

又一次被李世民知道了的林森,这会却在为眼前的事情头疼着。一个浑身布满了伤口的人,也不知道从哪漂了下来,正好被冲到了离林森家不远的小河边上。

身上的许多伤口都因为在水里泡了太久而变得肿胀发白了,可这个生命力顽强的家伙依然保留着呼吸,只是凹陷的双眼同样表明了他的另一个身份,这是一个失去了双眼的盲人。

可身上刀伤,枪伤都有,不难看出还有钝器击打造成的伤势,很难想象这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才会被一群手持不同兵器的人围攻,而他还能成功的活到现在。

面对这些可怖的伤口,林森略微有些犹豫,他有些拿不准这位会是个什么样的人,会不会本身就是个罪大恶极的家伙呢?又怎么会有这样的凄惨遭遇呢?

不过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他确实做不到见死不救,有席君清这样的猛男又一直呆在旁边,还有呆毛这样的强力保镖,想来哪怕这个盲人真的是坏人的话,也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于是林森让席君清把这人弄回屋里,找来缝衣针和丝线,又多弄了些有止血生肌功效的野草来,准备开始救治。

与此同时,和林森有过一面之缘的孙思邈,正在朝着林森的家赶过来,他当然不是为了受伤的这个盲人来的,而是因为袁守诚袁师兄的一番话。

给林森详细的看过命相后,袁守诚确实没有到处去宣扬,可也召集了终南山中道门的顶尖人物齐聚宗圣宫。

这里面不仅有他这一脉的袁天罡,还带着徒弟李淳风,也就是曾经负责买木柴的那位中年道士,也有谢映登和他的叔父谢弘,还有就是同样隐居在终南山中的孙思邈和他的大徒弟刘神威。

被称为活神仙的孙思邈,也只是和谢弘还有袁守诚平辈罢了,而那两位的岁数甚至比他还要大些。

因为拿出了家底支持李渊,而被封为金紫光禄大夫的楼观监院岐晖,见了袁守诚也只能恭敬的喊一声“师伯”。

而且袁守诚早就名声在外,这辈分又高,号召力自然就不是一般的强。

袁守诚如此这般的把林森的命理详细的说了下,总体的意思就是一个,这林森只能为善,不能为敌,和他亲近的人很容易有好运,敌对的就等着倒霉吧。

如果能抓住机会和这种很容易改变别人命理“贵人”结交,甚至对于整个道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一份机缘。

然后孙思邈就来了。这可不是他“趋炎附势”,真的趋附的话,他选择李唐皇室不是更好吗,能得到的好处也是立竿见影的。

而是他见识过林森对于杏林一道的独特见解,还有那新颖的救治方法,本就想和他再多些交流。

尤其是听到袁守诚说林森是那种“生而知之”的真正天才,他的求知欲就更强了。所以才是他而不是别人,来结下这份善缘。

等他真的来到林森的家这,正看到林森救治那位浑身是伤的盲人,更是深感此行不虚啊。

第四十四章 生而知之

林森把缝衣针放到火上去烤了半天,算是初步进行了消毒,然后穿上丝线就开始在那些伤口上动作了起来。

他自己都没想到在面对这些伤口的时候,自己能够如此的淡定自若,完全没有普通人应有的不适感。缝合伤口时针脚还做到了细密有致,最后再打上个结,还特意留了一个小口子,方便那些脓水流出,最大的一个伤口就算是处理完了。

依法炮制下,其他的伤口也算是处理的差不多了,原本翻卷的不成样子的身体,总算又变成了囫囵个的。

至于那些重兵器砸出的伤势,林森只能多用些活血化瘀的野草敷在上面,还是要靠他自身来慢慢的恢复了。

最后把所有的伤口都上些止血生肌的药物,再用热水煮过的纱布轻轻包上,就算是大功告成了。剩下的就要看这家伙的命到底是否够硬了。

这时代可没有那些抗生素类的药物,林森能够找到的合用的野草也都用上了,真个有什么并发症他可就束手无策了。

好在这家伙一直都是泡在山泉水里飘下来的,伤口也算是变相的经过消毒了,感染的可能大大降低。

整个过程中这个被救治的对象都没醒过来,也就偶尔会皱一皱眉头,表明这还是个活物。

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林森就准备出去放松一下身体,要说一点不紧张也是不可能的,只是出了一身汗已经很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了。

这一转身,林森这才发现了孙思邈的身影,看这样子分明已经在旁边看了不短的时间了,这不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自己呢。

“原来是孙神仙当面,有失远迎,还请恕罪。”林森一抱拳,客气的笑了笑。

又转头去嗔怪的看了席君清一眼,结果那小子大概是觉着来的这位没有威胁,就自顾自的去继续做题了。

而呆毛那个小家伙,就蹲旁边抱着个果子在那啃,也完全没有提醒林森的意思。

无语的摇了摇头,林森还是得独自面对孙思邈。

“孙神仙来此可是有何赐教?”林森有些奇怪的问道。

按说这位一直忙着到处给山民们治病,不应该有时间跑自己这来啊,难道是为了席君清这种疑难杂症来的?

“贫道本是为那输血之法而来,秦郎君先前再次用了此法,才能在战场上再度立下功勋,贫道就想和小友你探讨一番,看看能否将此法推广一下。

没想到正巧见到你又施妙手,这缝伤口的法子,贫道真是闻所未闻,小友总能开前人所未想,贫道佩服。”孙思邈佩服的拱手说道。

“孙神仙折煞小子了。不过是平时自己留心观察,得来的一点小心得罢了。”林森赶紧谦虚的摆了摆手。

“小子因为经常和木头打交道,所以大小伤口总是不断,这不自己经常能够发现一些伤口如果把翻卷出来的皮肉放回到原位,让伤口两边尽量能够贴到一起去,那么这个伤口愈合的速度就会明显快许多,只要长出伤口那一点皮肉,就能完好如簇了。

可要是不小心把整块皮肉都弄掉了,就要从伤口两边不停长出新的来,把整个伤口都填上才行,耽误的时间自然要长许多。

所以我就想着不若把伤口想法子尽量恢复到原样,像这种大的皮肉伤也许就可以缝到一起去,这样愈合的时间肯定能大大减少了。

至于上面这个小口子,是留着排出体内异物的,省得脓水堵在伤口里成了个大包,还得身体慢慢把它们吸收掉才能好彻底。”

这次没用孙思邈主动去问,林森就指着那盲人身上的伤口细致的解释了一下,也为自己能够用到这样的法子,找了个看似合理的解释。

他可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是个“生而知之”的神人,那样太显眼了点,他怕自己死得快啊。

殊不知他的这种堪称特异功能的特点,那袁守诚早就告知了几位道家的顶尖人物,孙思邈对此倒是没有深究的意思,只是再一次验证了袁守诚的话而已。

他也不关心林森是怎么想出这等法子的,只要这法子真的管用就好,就是又一桩活人无数的大功德。

“小友此法可有把握?”孙思邈看到这盲人身上众多的伤口上都有着密密的针脚,有些不太放心的问道,毕竟事关人命,以他的本心而言,还是希望更多些把握。

“小子不敢说有太大的把握,只能保证这法子本身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至于到底能不能救活他,还要看他的求生意志到底如何,以及他能不能扛过之后必定会到来的发烧一类的并发症了。

所以我这属于死马当活马医吧,我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到底能不能成,五分倒要靠天意,我算是求个心安罢了。”林森摇了摇头叹息说道。

“小子也是第一次见到伤得这么重的,他能活着跑到我家门口,已经是不小的奇迹了,希望这种奇迹还能继续。”林森语气有些沉重的说道。

虽然和这人无亲无故的,但是看到这样一个濒死之人,他的心里还是有点不太好受的。

“小友的处置已经非常妥当了,贫道自问都做不到小友这般周到,不论结果到底如何,小友的这份仁心都值得肯定。”孙思邈不无赞叹的说道。

他刚才也过去仔细检查了一遍这伤者的情况,也看了看林森敷的伤药,不论是药物的种类,还是搭配的比例,都是十分妥帖的,甚至比他想到的方子还好一些,因此说起这话时甚至带了点佩服。

“敢问小友于这杏林一道如此精通,可是有传承?”孙思邈有些好奇的问道。

药物的配伍这东西是非常难拿捏的,哪怕你对药物的药性再了解,这配伍稍有出入,那得到的结果也是大相径庭的。

因此要是没人教导的话,弄出的药方往往南辕北辙,像林森这样能够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进行药物加减的,更是非杏林圣手不可为,所以他这才有了这个疑问。

哪怕明知道林森“生而知之”,也很难相信他能达到这种程度啊,毕竟越是像孙思邈这样浸淫此道多年的,才越是明白做到这一步有多难。

第四十五章 亦师亦友

“孙神仙过誉了,小子可绝对算不上精通医术,只不过小子以前家贫,经常要以野草果腹,平日里尝过的野草多了些,所以对它们的药性有几分了解罢了。要让我去诊断下别人患的是什么病症,成因为何,那我可就两眼一抹黑了。

虽然我也一直想拜个名医为师,无奈我一直窝在这山旮旯里,哪有那样的机会啊。”林森无奈的耸了耸肩说道。

“不瞒小友说,贫道原本有收小友做徒弟的想法,从上次的事情不难看出小友有一颗仁心,对药性也有几分了解。”孙思邈自嘲的笑了笑说道。

听了这话,林森难免高兴起来,要不是后世不兴跪拜,心里这一关多少有点不好过,他说不得也要学席君买一样,二话不说就几个响头磕下去,先把这师徒名分给定下来。

要给自己当师傅的那是谁啊?那可是光芒闪耀了千多年的药王孙思邈啊,不论是后世还是大唐当下,这都是神仙一流的人物,也是流芳百世的名医,单纯冲着这位的名头,想要纳头便拜的就不知凡几。

哪怕是功利一点想,跟了这位好处多多啊,孙思邈在李唐一代受到的礼遇自不必提,几代皇帝都对这位恭谨的很,做了他的徒弟,这身份地位立马上升了不止一个台阶。

有这么个师傅罩着,原本对林森来说有点高不可攀的程怀玉,也不再是他可望不可即的白天鹅了,起码原本两人的身份差距,不再会是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鸿沟了。

可听这位的语气,这后边必然跟着个“但是”了,这就让林森多了几分患得患失的感觉。

“但是贫道显然低估了小友的水平,小友对药性的这份了解比之贫道更甚,配伍之准确妥帖贫道也有所不及,更难能可贵的是小友总有这种奇思妙想,可以说开前人所未想,这点贫道更是远远不及的。

因此这收徒一说,贫道是不敢厚颜再提了。”孙思邈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这下林森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要说被孙思邈这般神仙人物这样夸赞,林森心里不高兴是不可能的,药王都说用药上不如自己,这话让别人听了去,他林森的名头立马就要响彻天下了,由不得他不自得。

可这同时也意味着他失去了一个抱大腿的机会,没法借着孙思邈的名头行事了。

不过这样的失落也没有维持太久,林森那来自后世人的骄傲和自信,让他对自己的未来总是充满希望的,咱自己成长为一个让人仰望的大佬不就是了。

如果还得靠着孙思邈的名头才能得到认可,他一个有系统在手的穿越者不得羞愧死。可能也是因为有着这样的自信,才让他没有一开始就对孙思邈纳头便拜吧。

“小友缺少的无非是一些望闻切问的基础,以小友表现出的这份举一反三的悟性,想来只是时间关系而已,花些功夫学习下,以后再多给病人们诊治下应当就能掌握了。

贫道这里各种医书都收集了一些,小友有兴趣的话可以借去看一看。

另外贫道早长几岁,行医的年头多一些,见到的各种病人也多一些,自问还当得一个见多识广。

以后小友有暇的话,不妨多和贫道一起出诊,我们也好多相互印证下,不知小友意下如何啊?”

孙思邈很满意于林森的神情变化,这是一个名利心没那么重,自信心倒是很足的小家伙,结份善缘的同时也能多培养一位杏林圣手,对大唐百姓也算是一桩善事吧,何乐而不为呢。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林森高兴的躬身一礼,把这种亦师亦友的关系先定了下来。

用自己知道的这些新手段,换取一位顶尖名医一点不带藏私的核心技术,他绝对赚大了,这时候也就不再矫情了。

两人可以说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哪怕抛开了孙思邈这道光环带来的好处,单是掌握了药王的医术也不亏啊。

别忘了大唐这时代,普通感冒都能死人的,真的碰上疑难杂症,更是基本只有等死的份。

有了这样的保命技术在身,对林森自身的安全,乃至对他所在乎的家人和朋友们,都无疑多了一份巨大的保障。

两边这关系定了下来,孙思邈就没有那么多的避忌了,反而很详细的问起了林森处理伤口时的各种细节。

用了哪些药材,如何配伍的这些自然少不了,他更关注的是林森处理时的许多细节,比如用火烧针,比如用热水煮纱布,还有他对于脓水和发烧这些症状的理解。

林森只能用大唐这会比较容易理解的语言来解释一下,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都是常识性的,可放到大唐这会来说就算是颠覆性的大发现了,因此孙思邈往往听得特别认真,疑问也是一个接一个的。

林森既然还觊觎人家孙思邈的医术,这时候断然没有藏私的道理,只能耐下性子来,仔细应对化身问题宝宝的孙思邈。

看来对这个多处受创的盲人病号,孙思邈确实是很有兴趣的,最后干脆就在林森这里暂时住了下来,和林森一起随时观察这个病号的情况。

虽然经过仔细的处理,但受伤时间不短的这个盲人,还是不可避免的发起了高烧,林森不得不拿出了十二分的精力,小心的给他降温。能挺过这一遭他就有望能够康复,挺不过去基本也就到这了。

林森没少和孙思邈交流如何给他降温的法子还有汤药,最后综合了两人的意见弄出的汤药,效果着实不错。

再加上这个生命力顽强的家伙也是个意志强悍的,能带着那么一身重伤跑到这里来,那求生的欲望能不强吗,竟然真的让他给生生挺了过来。

高烧一退,这个昏迷了好几天的家伙就机警的醒了过来,一个激灵就打算翻身起来,还保持着戒备姿态,看来还沉浸在搏命的记忆中。

“不用担心,你已经安全了。你的伤势也处理好了,在这安心的静养上一段时间应该可以痊愈的。”

看到对方的动作,林森并没有冒然走上前去。这位明显手底下很扎实,要不也没法在那么多人的围攻之下逃得性命,就自己这个小身板,哪怕人家还是重伤状态,很可能也不是人家一合之敌。

这要真是个穷凶极恶之辈,怕是自己一靠近就要把小命交代了,还是老实的站在席君清身后比较靠谱。

“我旁边这位是孙思邈孙神仙,你喝的汤药就是他开的。”虽然知道对方看不到,林森还是习惯性的伸手指了指淡定的站在旁边的孙思邈。

自己的名头说出去都没人知道,可活神仙孙思邈的名头应该够大了吧。

果然,听到孙神仙的名头,这盲人的神情放松了许多,只是显然还没有完全放心下来。

第四十六章 惨烈的厮杀

对这个重伤病号的防备,林森一点都不意外,大家确实不熟,他的经历又算不上愉快,不说他对这地缺乏安全感,林森又何尝没有防着他一手的意思。

这不等他去泡汤药的时候,甚至是换药的时候,林森都是让席君清去的,自己完全没有上手的意思,就怕自己一个不慎就落这位手底下了。

孙思邈就完全没这种顾虑了,一方面他的名头在那呢,另一方面林森觉得这位肯定也有所倚仗,一个仙人一流的人物会些内家功法是很正常的事情啊。

即便算不得多高明的法子,这几十年功力沉淀下来,也绝对是个了不得的高手了。只看他行走间的那种行云流水,那种轻盈,林森觉得自己的猜测多半没错。

既然这个盲人抗住了发烧完全清醒了过来,基本上后续的问题就不大了,只要照料好他的伤口,及时换伤药,剩下的无非就是时间了。

而且这家伙体质还有些异于常人,伤口恢复的速度挺快的,所以没用多长时间,林森和孙思邈关注的重点就不再放在这个人的身上了。

给席君清布置好作业后,林森就和孙思邈一起出发,去到那些山民们中间,去给他们治疗各种或困难或简单的病症,顺便也让林森多多积累起各种经验,从中学习望闻切问的要点。

真的见到这些山民们,林森才能真切的感受到他们的生活确实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般美好,很多人的日子甚至和他刚穿越那会差不多,真的是在挣命啊。

这倒是更坚定了林森和他们继续进行以物易物的决心,盐铁之类的物资对他们来说太重要了。

当然他也见识到了孙思邈在这些人中间是有多么的受欢迎,那真是当活神仙一样,就差供着了,见了他往往比见了亲人还要亲啊,甚至会带着几分朝圣般的狂热。

连带着更像是跟班的林森,都受到了非同一般的礼遇,让从未感受过这些的林森,心里这叫一个热乎。

林森干脆的弄出了一些成药来,针对的都是山民之中的常见病,药物的配伍都是和孙思邈商议过的,相对用途最为广泛,副作用最小的,交代他们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这下林森受到的待遇更是不得了,那些山民差不多拿他当了再生父母一样,可能这些药物在他们眼里不啻于多了一条性命,所以真的是恨不能掏心掏肺的报答他。

这让他更多了许多的感触,对于学医这事也少了许多的功利思想,多了一份重重的责任感。

家里那个盲人重病号,林森肯定也不是扔下就不管了的,时不时也要跟进下他的伤口愈合情况,有暇时也会带着呆毛一起,在那盲人旁边另安个大木桶,一起泡些生筋壮骨的汤药。

自从这些汤药在呆毛身上验证过效果后,林森就带着席君买一家三口全都在泡这个。

他们的功夫既然走的就是霸道的路子,对身体的要求又那么高,有这样的汤药帮忙自然事半功倍,练功效果更好的同时,还能消除一些可能的暗疾,这种功效他们肯定拒绝不了。

其实他们的功法传承中,本来也是包含了配合的药物的,只不过弄上一大桶汤药泡着,那成本显然不是他们能承担得起的。

也就是恰巧遇到了林森这个对草药有着无与伦比的认知的家伙,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因此对林森就更多了一份感激在。

不过林森弄出这个来,可不是为了邀买人心的,主要也是他自己就有这方面的需求。虽然暂时是没法练武了,可有个好身板总是好的。

他既然一直对程怀玉念念不忘的,即便不乐意承认,但两人之间的身份差距却是确实存在的,想要缩小这种差距,那未来少不得就要马上觅封侯了!

大唐这时候战功封爵的机制是很完善的,而这样得来的勋贵身份也是最被认可的。

况且这也不是群雄逐鹿那会了,靠着足够多的财富支持李唐起家,也能得到丰厚的回报。

大唐天下稳固时,真正的快速上升渠道,也就是军功这条。如此一来,一副好身板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而呆毛这个家伙自从感受过这玩意的好处后,对此也是乐此不疲的。林森也乐得自己的小保镖越发强壮,所以有机会就会摆出几个大号的浴盆来,把所有人全塞进去泡着。

这位盲人重伤号身体渐渐的恢复,也没了并发症的困扰,对林森他们的戒备也少了许多,只是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默寡言,对自己的过往更是讳莫如深。

林森也不是那种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也就随他去了,只要自己不是救了个毒蛇回来就成。

有那探究的时间,林森更乐意多出去救治两个病患,每天和孙思邈一起出诊,看到一个个重获新生的笑颜,总觉得自己的心里也被满满的幸福和成就感填满了。

这天,林森又和往常一样从山民家中出来,和孙思邈道别后,带着呆毛就朝自家赶去。

得赶在天黑前回去准备晚餐啊,家里一个还没好利索的盲人,一个自闭症的孩子,他没法不挂心。

走到一处不太熟悉的森林里,原本神情轻松的林森猛的停了下来,呆毛这家伙也指着前面焦急的叫了起来。

林森知道这是小家伙在给自己示警的,于是再不迟疑,和小家伙一样蹭蹭的就爬到了旁边的大树上,小心的把身形藏在了树冠中,这才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

没想到豁然映入眼中的,却是这样一番惨烈的厮杀场面!

林森不自禁的就把从不离身的大斧子和解手刀都握紧了,闻着那浓重的血腥味,他甚至有些跃跃欲试的感觉。

第四十七章 伟大的母爱

一只林森分不清种类的野鹿此时正躺在场中,从被撕掉一大块皮肉的脖子上那血液都干涸了的伤口处,不难看出这野鹿已经死去多时了。在它旁边正有一只体型庞大的獒犬在守护着,很明显这野鹿应当是这獒犬的猎物。

可是这个守护食物的獒犬此时的情况可算不上多好,暗黄色的皮毛上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不停的还有鲜血在流出。

粗重的呼吸足以说明这个大家伙的体力已经耗损的很严重了,但眼神凶狠的它依然在倔强的守护着自己的食物不愿意离开。

再仔细看过去,林森这才发现,原来在它的背后,那个被掏空的树洞里,还有两个毛茸茸的小家伙在不安分的叫唤着,看那方方正正的身板,还有同样方正的大脑袋,这俩肯定都是正在浴血奋战的那头獒犬的后代了,这才是它死战不退的真正缘由啊。

看到剩下的那些敌人,这头獒犬的神情很是复杂,林森分明从中读出了焦急,不舍,倔强,凶狠等等不同的情绪。

而它的对手眼中却只有凶残,只有对杀戮和猎物的渴望,因为它们是素以狠辣著称,甚至能让虎豹这些大型掠食动物都退避三舍的豺群。

体型不大的它们,却有着连狼群都不及的阴狠和毒辣,关键是杀出了凶性的它们比狼群更加不惜命。

后世都还能时不时的见到豺群为了争夺猎物,硬生生的用同类的性命堆死老虎的传闻。

老虎往往在杀死十几二十只豺犬的性命后,被仍然前仆后继往前冲的豺群给活活耗死,然后和自己的猎物一起被豺群活吞了。

发生在林森眼前的这一幕,看来很可能会是那些可怕传闻的翻版。

这獒犬也算是勇猛,散落在周围的那近十只豺犬的尸体就是明证,可是它身上不断流失的血液还有气力,也注定了它在面对剩下的那些悍不畏死的豺犬时的结局。

就在林森纠结着要不要出手帮忙的时候,随着两只小狗焦急的叫唤了一声,獒犬母亲稍一分神,剩下的那些豺犬不分前后的猛然一跃,就扑到了母獒犬的身边,场中的战斗再一次猛然爆发了开来。

虽然反应及时的母獒犬,毫不犹豫的对着其中一只豺犬下了死口,硬是把它的喉管都给扯了出来,可其他的豺犬仍然偷袭成功了,又一次给母獒犬身上添上了几道大小不一的伤口。

一击得手后,豺犬一个大跳就远离了对手的攻击范围,静待时机再次到来。

这些小恶棍拥有着犬科之中最强的敏捷,甚至不会比那些猫科动物中以灵巧著称的顶尖杀手差了,原地可跳到三米多远,借助于快跑,能跃过五到六米宽的沟堑,也能跳过三米多高的岩壁、矮墙等障碍,堪称是最为难缠的对手。

真的让它们继续这么耗下去,那母獒犬肯定是熬不过它们的。林森再不迟疑,示意呆毛是时候和自己一起出手了。

以这些豺犬甚至比狼还要灵敏的嗅觉,还有它们一贯的贪食和暴虐,林森毫不怀疑它们弄死母獒犬后,也绝不会放过他和呆毛。

与其到时候独自面对这帮凶残的杀手,还不如趁现在杀它们一个措手不及,和母獒犬合力弄死它们呢。

林森和呆毛一起小心的从树上溜了下来,呆毛抓了几块石头在手边,准备做个定点炮台,而林森摸出刚做好不久的木质三棱刺,另一手握紧了大斧子就准备前冲了。

恰巧此时豺群再一次发动了攻击,以一只豺犬的性命为代价,为另一个同伴争取到了攻击母獒犬咽喉的机会,得手的那家伙干脆死咬着母獒犬的脖子就不松口了。

同样被激起了凶性的母獒犬知道这是最后的拼命时刻了,也不去管脖子上挂那个了,回身对着另一只豺犬的脊梁就是一口,“咔嚓”一下就咬断了它的命脉。

冲到近前的林森再无保留,手中的木质三棱刺对着离獒犬最远的一只就扔了过去,然后摸出解手刀来,就冲进了豺群之中。

呆毛的远程支援也适时的到来,夹带着呆毛那磅礴力量的石块,呼啸着猛的击中了吊在獒犬脖子上那只豺,直接就把它的脑袋整个打爆了,红的白的全都崩了出来。

意识到有新的敌人加入了战团,豺群身形一顿就准备跳出战圈,重新组织攻击。

得势不饶人的林森,哪能放过这样的好机会,大斧子按照一直练习的那样顺势一挥,就将站成一排的两只豺犬拦腰劈成了四段。

感官敏锐的他也及时发现了另一只豺犬的阴谋,解手刀一伸,便将高高跃起准备偷袭他喉咙的豺犬串在了半空中。

呆毛的飞石又一次及时赶到,将准备从背后偷袭林森的豺犬整个打飞了出去,直到撞到另一个大树上才怦然滑落,眼见是不活了。

去了脖子上累赘的母獒犬也不再保存体力,奋起余勇对着豺群发起了决死冲击,成功瓦解了豺群的最后一波攻击。

眼见着颓势已现,可仅剩的几只豺犬仍然没有逃跑的意思,低吼一声再一次发起了突袭。

看那依然嗜血的眼神,分明是打算最后一搏了,哪怕要不了敌人的命,也要扯下块肉来。

面对这样的敌人,林森只好收起自己的怜悯之心,把所有的豺犬都葬送在这里才好,因为这东西的记仇,和它们的凶残一样出名,林森可不想留下这样的敌人,如芒在背的感觉他绝对不想体验。

一人一猴一狗通力合作之下,最后几只豺犬无一例外都葬送了性命。

已经来到近前的呆毛,不知是怕这些豺犬没死透,还是纯粹为了泄愤,竟然用它那强力的拳头,挨个豺犬脑袋上给了一下狠的,顿时脑浆又崩了一地,气味令人作呕。

大概一直在靠一口气撑着的母獒犬,看到豺群完全覆灭后就再也扛不住了,本就是强弩之末的它猛的就趴到了地上。

林森小心的靠过去,发现母獒犬望向自己的眼神中分明多了些善意,再没刚才面对敌人时的凶悍。

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两只小狗焦急的叫唤了几声,原本奄奄一息的母獒犬猛的就抬起头来,满是希冀的看着林森。

林森明白它的意思,强忍着泪水将母獒犬的身体使劲搬到了树洞边。

闻到了熟悉的母亲的气味,动作还不太利索的两只小狗,争先恐后的跑到了母亲身下,在它的肚子上拱来拱去。

完成了最后的心愿,母獒犬宠溺的看了仍在忙着吃奶的俩孩子最后一眼,满含着爱恋和不舍,还是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林森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挣脱了眼眶的束缚奔涌而出。

第四十八章 临时奶妈(求推荐收藏)

林森从未像这一刻一样感觉如此无力,他不断的在想假如这植物改造系统更给力一些,他是否就能直接变出有云南白药功效的伤药来,挽救这条母獒犬的性命,或者哪怕弄出些类似百年人参的东西来,吊住它的性命也好啊。

或者如果他的武艺足够强悍,有信心独自面对豺群,在母獒犬还没有油尽灯枯的时候,就冲出来干掉这些凶残的恶棍,也不至于眼睁睁的看着它拼掉了自己最后一线生机。

可这些都没有,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母獒犬就这么去了,总觉得一口郁气憋在心中,久久的无法散去。

直到两只小狗再也吸不出香甜的奶水,只能焦急的对着身体都变凉了的母獒犬呜咽,林森这才从懊恼中回过神来。

抹掉眼角的泪水,林森干脆动手在旁边挖了个大坑,将母獒犬冰凉的身体放了进去,仔细埋结实了,又弄了个木牌插上以作纪念。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两个小家伙的。”林森一手抱住一个小狗,在母獒犬的墓前郑重的说道。

收拾下心情,林森叫上呆毛赶紧朝家赶去。这里的血腥味太浓厚了点,肯定马上就有掠食动物顺着味道就来了,其中怕是少不了很多强大的家伙,林森可不想也成了它们的食物。

一路紧赶慢赶的,总算赶在天黑前回到了家门口。一看到草棚里重新堆成山的各种山货,林森的心情就变得好了许多,这肯定是席君买和席卫忠回来了。

大概是听到了动静,席卫忠一家子都迎了出来,满是笑意的看着林森。

不过林森的脸上多少还有些不愉快,身上也残存着浓厚的血腥味,可把这爷俩给担心的不轻,赶紧问起了林森缘由。

听了林森的讲述后,这一家子看向俩小狗的神情又多了几分不同,连原本向来对呆毛不假辞色的席君清,都破天荒的对着俩小狗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只有已经可以自由活动的那个盲人,脸上的神色复杂难明,一会看看席卫忠爷仨,一会扫林森几眼,慢慢的仿似下定了某种决心一般,神情反而放松了下来。

吃过晚饭后,林森又一次和往常一样弄上许多强筋健骨的汤药,几个大浴盆一字排开,一帮老爷们连带着两只小狗和呆毛一起,全都坦诚相见了。

边泡着药浴边聊天也算是别有一番情趣吧,席君买把此次进山的收获和各种趣事都说了一遍,不乏给林森解闷的意思,林森顺便也考较了下席君买的学习情况,只有那盲人仍然沉默寡言。

拿到席君买写的歪歪扭扭但却异常认真的物品清单后,林森对这段时间的教学成果是格外满意啊。

每种山货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来自哪些山民,需要置换的又是哪些东西,他一笔笔一件件的都记得很是详细。

更难得的是大部分都是按照林森教的字书写的,真有那不会写的字,也用了拼音来代替。

这样的学习速度,林森不满意才怪呢,这才用了多长时间啊,就学会了林森小学时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掌握的知识。

非要挑出点不足的话,也就是他写的都是简体字,这显然不太符合这个时代的主流。

不过这主要也是林森的责任,他虽然差不多能把繁体字认全,可要让他不对着书本全都书写出来,却是不太现实的。

好在他对席君买的培养目标也不是要走科举路线,只要能写会记就好,索性也就直接把简体字拿了过来。

而且现在不是有了从孙思邈那里借来的医书吗,他们师徒三个对照着,重新把繁体字全都认全了不就得了,现阶段也只是需要做到认全就行。

洗去了一身的血腥和疲惫,劳累了一天的林森早早的就睡下了,怀里还搂着不安分的两个小狗狗。

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他当成了狗妈妈,两个小家伙时不时的就要朝他怀里拱一拱,倒是把一直霸占着这地的呆毛给赶走了,偏偏它又不能揍这俩小家伙,除了吱吱的抗议几声以外,还是老实的跑到了另一侧去挨着林森睡了。

这一觉睡的,林森觉得自己就像是半夜被几个大汉给蹂躏过一遍似的,全身皱巴巴的难受的紧,再看看不停纠缠着自己的两只小狗和呆毛这家伙,就知道症结所在了。

看来是时候给这几个小家伙搭建属于它们自己的小窝了,要不然自己是甭想睡个安稳觉了。

叫上席卫忠和席君买父子俩,三人一起背着山货就去了隔壁的程家庄子,卖掉山货之后,顺便再买只正在哺乳期的母羊回来。

谁让那俩小狗还没断奶呢,而羊奶这东西据说比牛奶更好吸收,适口性也更好些,用来喂养小家伙也许很合适。

虽然在母獒犬墓前立下了誓言,可事实上林森真没什么照料小动物的经验,这也是他为什么对呆毛实行的干脆就是半野化的照料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以说正是因为他喜爱小动物,所以才从来不养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他前世的几次尝试都表明了,他确实不是个会照料小动物的家伙。

除了两只路上捡来的中华鳖(俗称王八的就是)算是没浪费,最后干脆被他做成了沂州人最喜爱的甲鱼糁,和他彻底的融为了一体,其他的小动物都逃不脱一个凄惨的下场。

连出了名能活的小乌龟,,都生生被饿死了,他也就彻底的绝了养小动物的念头。

而照顾这样的小奶狗,他心里是一点底都没有,只能尽心而为了。

好在他出门的时候,一直像是透明人的盲人病号,却难得主动的接过了这个活,看那样子也确实很有一手,林森这才能放心的出来给小狗狗们找奶妈。

得亏大唐这会养羊的人家并不在少数,包括关内的这些农户们之中,养羊的人家都要超过养猪的。

大抵是因为这时候还没有发现骟猪的好处,没有阉割过的猪肉腥臊味浓厚的很,稍微殷实些的人家就不大乐意吃这玩意。

这东西的生活习惯看着又埋汰的很,很容易让人觉得这玩意脏得很,对猪肉自然也就不大看得上眼。

再加上历代名医多有对这东西贬斥的言论,觉得这东西吃多了生痰软筋骨,对人无益。

几点相加,人们对这东西的评价也就可想而知了。

也就是猪板油的用途广泛一些,售价也算是不低,剩下的瘦肉总还能卖些给家庭条件不好的人家打打牙祭,算是见见荤腥,才有人会养这种腌臜物。

于此相对的羊可是吃草长大的,看着就干净多了。虽然膻味也是不轻,可前隋乃至更之前的混乱年代,中原人都已经适应了这东西的味道,无非多用些味道浓厚的香料就是了,味道相对美味,再加上上行下效,这羊肉就越发的流行了。

对林森来说最直接的好处,自然就是这临时奶妈找起来方便了许多,去程家庄子上稍一打听,就找到了合用的母羊,加上卖山货总共也没耽误多大功夫,这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可回到家里,林森却又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物,少不了又是一番热闹场面。

第四十九章 欲言又止(求收藏推荐)

林森回到家时,意外的在自家院子里见到了几个熟悉的侍卫的身影,再朝屋子里一看,果然就见到秦琼已经亲热的迎了出来。

“林小友,某家又来叨扰了。上次一别后,某家对小友整治的吃食可是念念不忘啊,这不又厚颜前来想再尝美味,就是不知小友会不会嫌某家烦扰。”秦琼笑眯眯的拱了拱手说道。

“不烦,不烦,你来吃饭就得,还带这么多礼物干啥。”林森最受不得别人太客气,秦琼这番不见外的说辞他却很受用。

虽然明知道这秦琼是有来表示感谢的意思,可真的这么说的话,他还是会觉得有些别扭的,反而这样像朋友走动一样更自在些。

“也没带什么东西,主要就是些吃食,还有些酒酿,某可是带了一帮子大肚汉来蹭饭,总不好让小友太过破费吧。”秦琼仍然笑的很是亲热。

一直身居高位的他,也是难得能享受到这种朋友似的待遇了,也就是和程咬金他们几个老兄弟一起喝酒时,还能比较自在些,如今看来又要加上个林森了,他笑的自然也很是畅快。

“以前我家里穷得快揭不开锅了,确实大方不起来,不过现在我这也算是有些稳定的进项了,管你们一顿吃喝还吃不穷我,以后一定少带礼物。”

林森说话还是那么直爽,对自己的情况从来不讳言,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这也是他这么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和这样的人说话舒服啊,从来不用担心他什么时候就把你给卖了。

当然这种性格放到有些人眼里,也能和傻画上对号。这就是各花入个眼了,反正总能找到投契的人,林森也就从来没有改变的想法。

“某晓得了。”秦琼乐呵的应承了下来,不过显然该带礼物的时候还是不会少拿了。

“得,你们坐会,我先去看看俩小狗的情况,然后就去弄点饭菜来,大家一起喝一气。

对了,那帮子大肚汉还是自己弄烤串为主哈,回头我给他们加菜就是了。

这回你们有口福了,能尝到我真正拿手的本事了。

嘿嘿,别看你在长安城里什么好东西都尝过,我弄出的这些花样你却不见得听说过。

上次怀玉小娘子他们来,差点没把舌头都吞下去。最后连菜汤都让那帮子吃货给舔干净了,我盘子都没用刷呢。”林森得意的显摆完,也没等秦琼答话就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那某家可就等着尝尝你的手艺了。”秦琼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过对于林森这种确实没拿他当外人的态度,他也是很受用的。

林森跑出来看了看那俩小奶狗,发现这俩小家伙正围着重伤初愈的盲人病号在玩闹呢,看得出它们确实被照料的挺好。

只是总这样称呼对方显然也是个麻烦事,哪怕别的事情仍然不问,总要搞清楚他的名字是什么吧,即便是个假的呢,也好过这样别扭。

林森把母羊交给他以后,说一声让他过会去屋里吃饭,就匆匆的跑去厨房里忙活了起来。

林森本打算把秦琼带来的礼物全都翻上一遍,看看都有哪些合用的东西可以直接拿来下锅,好在遇到了那个给秦琼供血的护卫,人家直接拿出了一张礼单来递了过去,林森这才没用丢人现眼。

期间林森也总算知道了这个一脸感激和恭敬的家伙,原来是叫“左小扣”,大概是因为输血的情分,这家伙如今也混到了护卫统领一职,军中也有职衔在的,相比原来这境遇也上升了一个大台阶。

林森的锅还没坐上,席君买和席卫忠就各自扛着一头猎物回来了,一头野猪一头野羊,也没用林森再吩咐,他们就轻车熟路的把肉都分割好了,在外面支起篝火来,招呼着那帮子秦家的护卫就烤上了。

知道林森对五花肉情有独钟的他们,还专门弄了一大块五花三层的送到了厨房里。

其实对林森所钟爱的那道红烧肉,他们也是百吃不厌啊,而且还发展出了一种恶趣味,喜欢坐看别人为了抢炒菜吃恨不能打起来,而他们却能淡定的品尝美味。

林森这次做起菜来速度又快了一些,基本就是把上次招待程怀玉的菜单又复制了一份,绝对是轻车熟路的。

那些侍卫们拿了林森调制的酱料后早就开始烤串了,林森的菜也陆续上桌,除了留出一部分放到餐桌上,大部分也都放到了侍卫们那边。

仍然想要待在侍卫堆里的席卫忠父子却被拉到了正桌上,席君清干脆就没用让,因为他一直就认准了自己的位置,盲人伤号也和秦琼坐了一桌。

上次那是有程怀玉在,林森想要和妹子多亲近下,有个独处的时间才没让别人上桌。

这次秦琼他们都算是客人,林森可没拿席卫忠他们当手下看待,自然不会厚此薄彼,就让他们都让了过来。

林森后世生活在齐鲁大地,对于这些礼仪方面的东西,其实一直都是很看重的,毕竟是孔孟之乡吗,这习惯到了大唐一时半会也改不了啊。

“听孙神仙说你之前又输血了?还多输了许多?”林森对着秦琼不无埋怨的说道。

“哈,那不是情况危急吗,马上就要战斗了,某也想多出分力。”秦琼有些讪讪的解释道。

对于林森的语气他并没有不爽,反而觉得心里挺热乎的,因为这纯粹是出于朋友间的关心,他又不是不分好歹的人,可不会在这时候耍国公爷的威风。

“不过以后肯定不会了。”秦琼赶紧保证道,顺便举起了手中的葡萄酿示意了一下。

“现在局面稳定下来了,需要某出马的机会应当不多了。以后某家多半也就是在家过过小日子,想要披挂出征机会怕是不多了。”秦琼有些唏嘘的说道,看那样分明对没仗打了很是惋惜。

“天下安定是好事啊,乱了这多年人心思安,盛世也该来了。”林森有些憧憬的说道。

“是啊,盛世该来了。”秦琼附和了一句后,扫了席卫忠和那盲人病号一眼,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再看到席君买那带着某位故人影子的脸庞,神情就更是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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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秦琼的报答

“汝等跟在某这小兄弟身边当谨守本分,以他的本事,未来成就必定不可限量,某家不过占了个敢打敢拼罢了,也是赶上了隋末这样的乱世才勉强跻身如今的位置,某这小兄弟于这大唐盛世却是大有可为,赶超某等只在朝夕之间。

汝等只要做事尽心,以他的品性必然不会亏待了汝等。”秦琼还是下定了决心,对着席卫忠爷仨还有盲人病号朗声说道,话中对林森可是不吝褒奖啊。

林森刚想开口辩解一两句,他可没拿这些人当自己手下人来看待,哪想到秦琼这里却是直接给他们定了性呢。可秦琼很干脆的摆了摆手制止了他。

“可有一样,某这小兄弟是个心善的,某家可不是。要是让某家知道哪个敢耍小心思,或者包藏祸心的,信不信即便穷追天下,某家也要摘下他的脑袋来当夜壶。”

秦琼话风一转,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威势,也是全无保留的对着几人压了过去,眼神死盯着他们,目光中充满了审视和威胁。

“宿国公但请放心,恩师于我父子三人恩同再造,我等一定唯以恩师马首是瞻,也定会护得恩师周全,别人想要伤到恩师,除非从我父子三人的尸体上踏过去。”席君买抱拳一礼,强压着不爽,郑重的说道。

秦琼竟然怀疑他们会对林森不利,这怎么可能呢。只不过人家也是为了林森着想,所以尽管心里很不得劲,可这番保证说的还是铿锵有力。

席卫忠也在旁边肃容点了点头,表示这就是他的心声,只有席君清还是没心没肺的在那自顾自吃着,只有感受到秦琼身上传来的压力时,他才抬起头来瞪了回去,也是自有一番威势。

“秦首领无需担忧,林郎君刚救了我的性命,我‘李牧’虽然算不得好人,可也绝对不会做出伤害自己的恩人这般不当人子的行径。

但有祸心,敢请所有绿林同道一起诛杀我,乱马分尸也是活该。”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盲人伤号也郑重其事的说道。

这话也点出了秦琼的另一重身份,他可不仅是大唐的国公爷,军中威望颇重的宿将,同样也是绿林之中赫赫有名的一方首领。

交流广阔不说,威望也是拔尖的,能与他齐名的也就谢映登和虬髯客这等传说中的人物了。当然这李牧也算是承认了他自己绿林中人的身份。

“如果郎君不嫌我身无长技的话,留在郎君身边听用我也是很乐意的。”这话李牧当然就是对着林森说的了。

看得出他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脸上那坚定的样子可不像作伪,能在秦琼的气势压迫下,依然面不改色的作假的人想来也不多吧。

“这……”林森有些迟疑的沉吟道。对于这种突然的身份转变,他还有点不太适应。

本来拿这些人都是当朋友一般的,这突然就要定下主仆名分了,他肯定会有点别扭的,关键是他还是来自后世的观念,对这种身份之别有点没法接受。

“好,以后定要记得今日你们说过的话。”秦琼深深的看了几人一眼,干脆的又一次越俎代庖,彻底把这上下关系给确定了下来。然后才对着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示意他不用再纠结于这个问题了。

“听说你最近一直跟在孙神仙身边学医?怎的没有拜他为师呢?他也没少在某等面前夸赞你啊。”秦琼直接转移了话题。

“是啊,越是跟在孙神仙身边学习,越是能感受到自己知道的果然还是太少了啊。”林森不无感叹的说完又把上次孙思邈过来时的情形大体说了下。

“我何尝不想成为孙神仙的学生呢,只能说机缘未到吧。”林森有些可惜的感慨道。

“没想到孙神仙对你都如此推崇,看来某等果然没有看错,你的未来必定不可限量。”

秦琼却是又一次夸赞起了林森,还有意识的看了席君买和李牧他们,意思也很明确了,就是向他们证明自己先前的话是没错的,可不是为了收服他们就胡乱吹捧林森的,活神仙孙思邈也很看好林森不是。

“家主威武!”李牧生硬的附和了一句,搞的头一次享受这个待遇的林森这叫一个尴尬,只能不停劝说自己,以后当了权贵这样的待遇还多着呢,就当提前适应了。

“既然大家都不是外人了,某也不妨直说了,木头你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只要是某能办到的,一定不吝倾某所有。”秦琼也不再绕弯子了,干脆的说出了他这趟来真正的目的。

他就是想来报答林森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些都不是问题,可有这样的人情债压头上,他总觉得念头不通达啊。

他也不是胡吹大气的人,不会搞大包大揽,所以很干脆的言明了得在他能力范畴内。

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直接给林森弄个官当当,尤其是走武将一途的话,拼着被人笑话,给林森安排个好位置也没问题。

或者拿出他的大半家产来,他也同样不会犹豫一下,关键就看林森怎么选了。

当然这背后未尝没有考验下林森的品性的意思,以后两边到底该如何继续处,从林森这次的表现中也能知道了。

“呃……”林森让他这一句搞的有点措手不及,就沉吟了起来。

他倒是不怀疑秦琼的信誉,也没有想的那么深远,而是在考虑自己当前到底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

而席卫忠和李牧他们,神情也有些纠结。相比心思单纯的林森,他们的社会经验无疑要丰富的多,都看出了这句承诺背后的机遇和考验。

“嗨,我还真想起个事来,正好能麻烦你。”林森琢磨了半天,还真让他想到了。

“你和那神箭将军谢映登很熟是吧?”林森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怎么说也是要麻烦别人的,向来不喜欢求人的他难免有些皮薄。

“当然,某和他生死兄弟,和亲兄弟也没两样了。”秦琼肯定的点头说道。

“那你能不能给他说说,我想跟他学武。席大哥他们的武艺不适合我,还说我更适合走轻灵的路子,谢道长的功夫可能会比较合适,所以我就想试试。对了,我可以正式跟他拜师学艺的。

不过他要是不答应的话,你也别为难了。要不是我跟他只有一面之缘,不好意思跟他张这个口,也不用麻烦你了。”

林森自从经过薛万彻那档子事后,对练武这事就很上心了,上次亲历了母獒犬和豺群的大战之后,对练武的追求就更迫切了些,这次既然有机会,就想让秦琼帮忙给问问试试。

“就这事吗?”秦琼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

“是啊,就这事啊,你要是不好张这个口就算了,我也知道那谢道长是个出家人,这事有点为难人了。”林森有些丧气,但却理所当然的答道。

第五十一章 过往种种

秦琼不禁再一次认真打量起了林森的神情,没有犹豫,没有权衡,有的是一份理所当然,很明显这不是林森经过什么深思熟虑,洞悉了自己的想法后有目的的回答,而是完全出自本心的。

恰恰如此,才反映出了林森的真正品性。秦琼心里也因此暗暗的下定了某种决心。

“好,某去给他说,但是某从不勉强兄弟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所以这事某家还真的没法给你保证,只能说竭尽全力。”

既然林森如此坦诚,他秦琼再那么多心思就很没意思了,因此这话也是照实了说的。

至于以后吗,大家多来往呗,他就算是正式的认下这个小兄弟了。

“好,不论成不CD先谢了。以后也别说什么报答的话了哈。”林森拱手一礼算是谢过了。

“等某的消息吧。”酒足饭饱之后,秦琼也没再多啰嗦,该说的刚才酒桌上都说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吗吃干抹净了走人就是了。

按这时候的习惯呢,主人管饭之外还要给客人些礼物带回去才对,尤其是人家秦琼可没少带东西来,只是林森这里还是寒酸了些,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啊。

最后干脆也不见外了,拿了些山货还有他自己练手的木雕出来,就算是回礼了。

虽然材质算不得多好,但林森的手艺在这呢,又是关公这类武人颇为喜爱的题材,因此秦琼也很高兴的照单全收了。

“对了,某家的新庄子也封在了这终南山中,就在咬金的庄子旁边,你以后有空的时候就来找某喝酒啊,某这段时日都会住在这里的。

长安城中太热了些,某家受不得,不若这山中凉爽。”秦琼临走前不忘又交代了一声。这才是完全接纳了林森,以后两家多来往的意思。

“知道了。不过你得少喝酒,好好养血,千万别忘了。”林森想起这茬来,又赶紧叮嘱了一句。

“好好,某晓得,一定按照你的法子来,你就放心吧。”秦琼无奈的保证道。

送走了秦琼,练武学艺的事也有人帮忙说项了,林森就算是暂时放下了一桩心事,这乍然放松下来,还有点无所适从的感觉呢。

小狗狗都有李牧照应呢,锅碗瓢盆的自然是席君买他们拿去刷了,其实连菜汤都让那帮秦家侍卫给弄到饭里去吃了个干净,虽然不至于真的把盘子都舔干净了那么夸张,可也确实没有多少残留,刷起来还是比较快的。

手边一时间无事可做,和李牧还有席君买他们之间又突然变成了主仆关系,林森再面对他们,总觉得会有点别扭。

不过琢磨了下,林森还是找到了独自在照料小狗的李牧,想要和他好好聊聊。

“那个,李牧啊,你方便说下你的身世吗?当然我只是有点好奇,不方便的话不说就是了。”林森还是不太懂怎么样委婉的套话,因此干脆就直奔主题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本来家主不问,我也要说清楚的。”李牧平静的答道。手底下还在逗弄着小狗,大概也是在掩饰自己的情绪吧。

“家主救了我的性命,我是真的万分感激,本来我刚醒来时就想说留下的,就是怕给家主带来麻烦。”李牧有些迟疑的说道,想解释当时自己的想法,又有点无从解释的样子。

“我本是绿林中人,大小也算个头领吧,带着一帮人呼啸山林,随心所欲,本以为这就是自己最向往的生活,可经历过那段时间的战乱才发现,其实我更向往的是平静的小日子。

只是一直无法割舍那帮一同出生入死的弟兄,才勉强又对付了几年。”李牧说起这个的时候分明有些自嘲,让林森有点摸不着头脑。

“如今天下平定了,山林之中也不再是安逸所在,我觉得是时候了,就聚集了手下人,告诉他们大家散伙吧,都回家老实过日子去。

结果就是这帮我以为的兄弟,嘿……兄弟……早就串联好了,想要干脆弄死我,把我往年的积蓄全给分了,没了我的约束,他们也能彻底啸聚山林,做他们的草头王。”李牧说到这个时,再难掩饰脸上的讥诮之色。

“也不想想现在又不是隋末乱世了,哪还有他们辗转的空间,往年也是有我支应着,招惹的都是那些素有恶名的家伙,才不至于人人喊打,被群起而攻之。

如今的世道,他们还想做那首鼠两端的勾当,我看被围剿也只在旦夕之间。”李牧摇了摇头,不屑地笑道。

“本来我念着这么多年的情分,大家好聚好散,回家都能过上不错的日子……”李牧有些唏嘘的说道。

“对于遭遇围杀这事我早有准备,只是没想到他们发动的如此快,我一时有些措手不及。不过虽然当时势单力薄,可我依然弄死了几个领头的。

而且既然他们不仁,也就别怪我不义了,这会剩下的那些人的脑袋,都该被官军摆出来宣示战功了吧。”李牧略带得意的说道,甚至带了点狠辣,让林森忍不住又一次审视了他一番。

“我承认自己算不得好人,但我也从未主动向好人下过手,死于我手下的,尽是些表面上道貌岸然,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的真正混蛋。

而那些原本的手下,按照大唐的律法,全都死不足惜。”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林森的目光,李牧又赶紧解释了一下。

“之前之所以隐瞒了实情,也犹豫是否要留下报答家主,主要就是我在大唐也是戴罪之身,怕留在家主身边反而会给家主带来麻烦。

也怕那边有漏网之鱼来找我寻仇,再伤到家主,我这罪孽就大了。

还请家主见谅。”李牧对着林森的方向郑重施了一礼。

“不过我见到席卫忠父子后,顾虑就去了一半。今日秦大首领到来,话中也有为我和席卫忠父子背书的意思,以后只要我们尽心跟随家主,我们的身份就不会成为家主的问题,自有秦首领会料理的。”

李牧知道林森社会经验比较少,就干脆的把这些东西都给他明说了。

当然秦琼话里还有另一重意思,他们要是不跟林森一条心的话,少不得就要重新把他们变成整个大唐的通缉犯,让他们在大唐境内再无立锥之地。

这也是他除了会发动自己的力量消灭几人以外,另一个实实在在的威胁。不过这样的话,显然就没必要全都告诉林森了。

第五十二章 我要把你上交给国家

“哦,我明白了。”林森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一直有认真听。

他虽然为人处世的经验差了一些,主要还是后世他的父母保护的太好,让他经历的事情太少了,可他这举一反三的能力可是不差。

李牧没说的那些意思,他琢磨一下也就能明白过来了,同时也能知道为什么秦琼当时要越俎代庖的来定下这个名分了。

那样的话他自己来说,力度无疑要差得多,也怕这些人无法真正安心,毕竟一个国公的保证显得有力度的多,尤其是对关系算不得亲近的李牧来说。

这还不像席君买一家,以两边的关系,即便没有秦琼横插这一杠子,林森的事情他们也肯定会尽心尽力的完成的。

既然搞清楚了背后的缘由,李牧也算得上是坦诚,林森就没有继续深究的意思了。

这人到底如何,且待以后慢慢看就是了,有席君买一家子在,也不怕他能翻起什么浪花来。

关键是就以自己目前这情况,也没啥好图谋的啊。与其想这些有的没的,还是抓紧提高下自己吧,这要是自己的武力能够吊打他们所有人,还担心个毛啊。

林森揉了揉不知何时跑到自己怀里的两只小狗,把它们塞回了用他的旧衣服做的狗窝里,再把呆毛那家伙喊回来,席君买和席君清的作业他都检查过了,这就可以回去睡个好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森就爬了起来,和孙思邈约好的一同去给山民们治病呢。

虽然通过山货交易,也算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些帮助,可他从中也确实收获了不小的利润,又看到了他们大都堪称凄苦的现状,就越发的想要多回报他们些什么。

这种堪称义诊的方式,就成了目前的不二选择。既能提升自己的医术,也能满足自己的善心,一举多得啊。

这一出去就是好几天功夫,林森也是头一次和孙思邈一样如此深入终南山中,见识到了更多平时难得一见的美景的同时,也头一次见识到了许多传说中的穷苦人家。

他们去到的最远的那户人家,真的就是全家就只有一身勉强能够遮羞的衣服,谁出来见人才由谁穿着,平日里干活时干脆就一块兜裆布完事。

这给了林森极大的触动,他很想能够给这些人带来更多的帮助,可目前又确实无从下手,他的能力还是太有限了。

因此这趟虽然也很好的解决了他们家的病患,可林森的心情难免还是有些郁结。

这状态一直持续到了秦琼再次到来,才算是有些改善,因为他这次带来了林森期盼已久的好消息。

“他同意了?真的吗?”林森惊喜不已的再三确认到。

“是啊,某还能诓骗你不成,映登听到是你想学武立马就同意了,一点都不带打档的。”秦琼无奈的再次肯定道。

“哈哈,太好了!我终于也有机会变成高手啦!”林森狂喜的说道。

哪个男人心中没有个高手梦啊,尤其是像林森他们看着《少林寺》和各种武侠小说,也是听着各种武侠评书长大的一代,对武功的向往,几乎都是烙印在了骨子里的。

如今能有个传说中的大高手来教导,焉有不高兴的道理。更何况他还亲历了几次事情,对武艺正是渴求的时候。

“对了,什么时候去拜师啊?”林森有些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某也问过这个问题了,映登说你不用拜师。原本你要是正式拜师孙神仙的话,他和你还能平辈论交,以师兄弟互称也是可以的。

可孙神仙亲口说了,和你算是相互印证医术的关系,他反倒是低了你一辈,可不敢再让你拜师了,那不差辈了吗。

即便他是出家人,这辈分也是万万不能乱的。所以但凡你想学艺了去找他就是,可千万别提师徒的事了,除非你想让他喊你一声师叔。”秦琼也学着林森的架势,耸了耸肩以示自己的无奈。

“呃,这么说还得好好谢谢孙神仙才是,我这便宜可是占大了啊。”林森挠了挠头,有些懵懂的说道。

“是啊。映登也向某透露了几句,好像是袁守诚老神仙说过什么话,反正终南山的道家一脉,都会拿你当上宾来对待,尽量都会给你提供些方便的。”

秦琼这话里甚至都带上了些羡慕,李牧和席君买一家子看向林森的眼神中,也不免带上了些仰慕。

“回头再好好感谢孙神仙。现在吗,没说的,上大餐,咱们好好喝一气。等着啊,很快的……”难掩心中高兴的林森,一溜烟的又跑去了厨房置办大餐了。

“兄弟你这际遇,某家都要羡慕啊。”席间,喝到热闹处,秦琼感叹的拍着林森的肩膀说道。

“咦!”酒喝的差不多时,秦琼却忽然看着李牧怔住了。

“李牧是吧,把上衣脱了让某家细观之。”秦琼惊讶的喊了一句。

李牧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却还是依言干脆的脱掉了上衣,光着膀子就那么站着。

“怎么了?”林森在旁边有些奇怪的问道。

“某记得上次来的时候,这李牧还有些行动不便,可现在分明已经不碍事了。”秦琼解释了下自己惊讶的原因。

“李牧啊,你从被救起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秦琼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

“也就半月时间吧。”李牧仔细回想了一下后答道。

“才半月功夫,你这一身伤竟然就好的差不多了?”秦琼犹自有些不信的问道。

“我这不是把他的伤口给缝合起来了吗,要不是没有更好的药材,应该能恢复的更快些的。”林森在一边得意的抢过了话头。

“上次不就告诉过你了吗,孙神仙之所以没收我当徒弟,就是因为见到了我救治李牧的过程。”看到秦琼还是有些难以置信,林森无奈的解释道。

“某还以为是孙神仙给的伤药效果好,这才把李牧救回来的,原来是这缝合的缘故吗?”秦琼有些尴尬的说道。

“那么如果也能在战士们用上此法,岂不是很多重伤的伤号都能救回来了?”秦琼猛然想到了这点,激动的拍着林森的肩膀,近乎嘶吼着说道。

也不想想他的手劲有多大啊,激动之下也没有控制,差点把林森都砸矮了一节。

“某想……”秦琼难得变得吞吞吐吐的,“能否将此法贡献出来呢?军中的袍泽们能少牺牲多少人啊。”

想起那些因为救治不及时而死去,或者伤口太大干脆求个痛快的兵士们,秦琼的神色很是复杂,有痛苦,也有些对未来的期待。

第五十三章 机会来了

“这个吗……”林森有些戏谑的看着秦琼焦急的样子,“暂时怕是不行。”林森故意叹口气摇头说道。

“唉,果然不行吗?倒是某心急了,这样的秘技不轻易示人也是人之常情,某不该强人所难的。”秦琼有些可惜的摇了摇头,不过还是对林森的做法表示了理解。

这个时代人们对自己的技术多有保留,都视若珍宝一般珍藏起来,外人轻易无法得见,林森不同意也不算出乎意料的事情。

“嗐,你听我说完啊。”林森笑了笑,他显然还是低估了秦琼对这东西的热切。

“我不是不同意拿出来,实际上上次孙神仙见到的时候就说过这个问题了,他和你的想法差不多,都觉得这东西会是大唐将士们的福音。

只是我觉得还有点不太完善,因为这些配套的伤药,配置起来还是有些麻烦,运输也不太方便。我正和孙神医一起研究最合适的成药,方便战场上使用的。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个东西,是用来阻止外邪入侵的。尤其是战场那种复杂的环境,感染的情况太多了,很多士兵都不是死于伤患本身,而是被外邪引起的并发症拖累了。

即便李牧有我一直在旁边,用最合适的伤药精心料理着,还是发了高烧,差点没扛过来。”林森赶紧解释了一下。

着急的秦琼要是再一个大巴掌拍过来,以他的身板,怕是就真的扛不住了。

“对啊,对啊,某家麾下有许多伤兵,原本伤口也不大,结果最后也丢掉了性命,可以说进了伤兵营,能不能活着出来就要看天意了。

重伤的那些就更不用说,十个倒是有九个半都没命了,真有个邀天之幸勉强活下来的,以后多半也要落个残废。

所以很多觉得自己伤重的家伙不想多遭罪,或者变成累赘,不是选择和敌人同归于尽,就是干脆求个痛快。”秦琼说起这些的时候,难免还是有些眼睛红红的。

铁打的汉子也有同情心的啊,都是自己朝夕相处的同袍,说是生死兄弟也不为过,就那么看着他们无助的死去,心里能好受才怪了,这也是他为什么见到缝合术会那么热切的原因。

“我也是深感这套东西干系重大,才想着尽可能的完善好了以后再拿出来,要不然说不定就好心办了坏事,事关人命我可不敢儿戏了。”林森肃容说道。

“嗯,你说的对。不过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般重要?很难找吗?某家可以发动手下所有的力量帮你找。

还不够的话某叫上咬金他们一帮老兄弟一起,如果还不行,某不介意进宫禀报太子,调动所有的力量一起大索天下。”秦琼也是严肃的问道。

既然林森说的这东西事关重大,关键是作用如此重要,足够拯救无数伤兵的性命,他自然要发动一切力量来极力促成。

“呃,不用那么夸张,只需要你多运些烈酒来,然后再打造个这东西出来就得,具体的要求上面都有标明,现在还只是试验,真的合用的话以后再扩大产量就是了。

对了,别忘了这东西要分开找人打造,注意保密。”

林森其实早有准备,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时机拿出来而已,既然秦琼对这事这么上心,让他去弄自然最合适不过。这位也是个靠谱的,不用担心会直接吞了他的东西。

他拿出来的这个,是他早就画好的蒸馏器,而他所说的关键东西,当然就是众所周知的消毒利器—酒精了。

“烈酒?那东西还有驱除外邪的效果吗?那为何受伤之人还不允许喝酒呢?”秦琼疑问道。

“都说了是外邪了,当然是外用才有效啊。而且现在的烈酒度数也不够。至于效果吗,暂且不用多说,到时候我要的东西造出来了,咱们一试便知。”林森斜睨了秦琼一眼,笃定的说道。

“好,如此某不再多问,静待你拿出东西来一鸣惊人。你需要的烈酒,某这趟就有带来的,正宗的剑南烧春,天下有数的好酒,你尽管用,不够某再安排家人送来。

至于你要的这个古怪东西,你且放心,某会多调几个自家的铁匠来,就放在这边的庄子上打造,保证不会泄露出去丝毫,要不然某家军法可绝不会容情。”秦琼也不再啰嗦,很直接的应承下了此事。

对于保密的需求,林森基本也就不用担心了,这都打算拿出军队里那一套保密措施了,目前无人关注的小小蒸馏器,想来也不至于再被有心人偷了去,那几个经手的铁匠,更不至于拿自己全家老小的性命去换一点好处。

“这些东西既然于大唐于军队如此重要,只要你能把它们整治出来,哪怕效果并不如你说的那般好,某家也绝对会去太子那里给你请功的。

只要有某在,你的这份大功,谁都别想抢走,敢窥视它的,就是某家的生死仇敌!”秦琼这话说的绝对是掷地有声,显见决心很大。

说完后也没等林森答话,小心的把那蒸馏器的图纸揣进了怀里,叫上护卫们就跑了,分明是迫不及待的要回去让人着手打造。

得,林森本来还在犹豫怎么张口要点好处,才不至于太尴尬的,以他的脸皮,直说这个还这有点不太好意思,秦琼倒是挺贴心的想在了前头,他也就不用在为此难为情了。对于能得到些什么好处,反倒是有些期待了起来。

目送秦琼风风火火的走了后,林森就打算如往常一样,去和小狗们亲近下,小家伙长得挺快的,看它们那虎头虎脑的样子,长大以后身板一定不会比它们的母亲差了,都会是好獒犬。

“家主放心,我等绝不会把今日的见闻泄露出去半句的,不然必定提头来见。”

一直待在旁边的李牧,意识到林森的机会来了,不过这同时也会是个不小的考验,既然知道这东西牵涉到了军国大事,需要好好保密,就率先表了决心。席君买他们得了提醒,也紧随其后。

“呃,不用这么见外,我是相信你们的,要不然也不会当你们的面随便就说这事了。只要你们心里有这根弦就行了。”

之前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林森这才反应过来,好在他的情商还算在线,这时候干脆的就顺势表明了一下自己的信任。本就因为林森和秦琼的一番对话,而对他这个家主多了几分认可的李牧他们,这下子心思就更坚定了一些。

第五十四章 大唐第一背锅侠

看秦琼那迫不及待的样子,估摸着也用不了几天,他肯定就要带着蒸馏器再跑来,所以林森干脆的这两天也不打算出门了。

去找谢映登学武的事,也只能暂时放在一边了,他们叔侄俩并不是在离林森家不算多远的宗圣宫里修行的,而是在谢家一脉传下的三清观中,虽然也处在终南山的范畴内,可离林森这就不是一般的远了。

更何况道观和佛寺一样,都喜欢选择些灵秀之地,换句话说尽是些山势险峻的地方,而讲求遁世的道家尤甚,不少都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

想去到路上花费的功夫可是不小,林森怕是还没走到呢,就要被秦琼的手下给追回来了,索性也就先不折腾了。

趁着这个功夫,还是好好的把席君买哥俩的功课给补上来比较好,真的忙活起来怕是要有段时间顾不上给他们教授新知识了。

给哥俩讲的东西已经有区别了,席君清的数学天赋确实太强了些,自然不会是和席君买一个进度的,而于文字一道,他又有些兴趣缺缺的,所以林森只能分开讲授了。

给他们讲课的时候,林森也完全没有避开李牧的意思,也就是席卫忠总会自觉的避嫌,要不他们一起听,林森也是完全不介意的。

而李牧就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照料着小狗们,听没听清,有没有听懂都不知道,可那脸上的满足和幸福却是发自内心的,林森觉得这就够了。

这个家里要说对林森的这些知识没有一点向往的,大概也就是呆毛和两只小狗了。

呆毛是忙着跑出去玩,反正这小家伙一身拳法已经有了几分造诣了,只要不是和老虎豹子这类的猛兽刚正面,能威胁到它的东西也不多,林森也就任由它去了。

而小狗狗们对林森挺依赖的,时不时还要跑到他的脚下磨蹭半天,亲昵的很。

不知道是不是林森的汤药发挥了效果,这俩小家伙这叫一个憨吃憨长,体型比之正常小狗该有的可是大了不止一圈。

林森也有注意观察过,这俩小家伙机灵的很,倒不虞长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夯货,以后必定会是看家护院的一把好手,说不定还能当猎犬来用。

林森已经在考虑着等它们再长大一些,也要锻炼下它们野外生存的本事,尽量让它们变成如同它们的母亲一样勇悍的好帮手。

果然没让林森久等了,也就是几天功夫,秦琼就又带着一大堆东西再次上门了。

被一帮子护卫围拢在中间的那几个大家伙,不用说就是按照林森的图纸打造出的蒸馏器了。

只是这一趟过来的可不仅是秦琼一个了,曾经有过一面的程咬金,也一脸兴奋的跟在了旁边。

有几日未见的孙思邈,和林森之前还一直在念叨的谢映登,正低声讨论着什么。

这些人林森倒是一眼都能认出来,可后面两个同样气势不凡的家伙,看上去可就面生的紧了。

这俩一个儒雅些,一个显得更威猛些,可看那身形气度,当也是武将无疑,只是林森一时之间可没法猜出他们是谁。

“哦,那俩也都是某家在瓦岗寨时就认识的生死兄弟。这位是李世绩,兄弟们之中公认最有头脑的一个,那边那个是李君羡,和某等一样是个厮杀汉。”

秦琼顺着林森的目光看过去,就知道了林森为啥疑惑了,干脆主动给他介绍了一下。

“失敬失敬,小子林森,山野农夫一个。”林森一脸尊敬的说道。

一个是大唐继李靖之后公认的新一代战神,也是未来武将一系的领军人物,以智计著称的一代儒将。

另一位相对可能名声不显,不过却也同样是位传说中的人物,本身也是大唐的一流猛将,可更为出名的其实是他“大唐第一背锅侠”的名头。

本是预兆着武则天能够女主天下的预言,“女主武王取代李氏据有天下”,却硬是让这位官职(武卫将军)、封号(五连县公)、属县(武安县),皆有“武”字又为“五娘子”的倒霉蛋给顶了雷。

直到武则天上台,为了显示自己天命所归这才给他平了反,却也因此为后世留下了许多谈资,甚至发展出了几个版本的《武则天和李君羡不得不说的故事》,还被搬上了荧幕,不知道算不算是一段孽缘啊。

“以后就要喊某李绩了,可别再说错了。”李绩先笑着给秦琼纠正了一下,这才转过头来对着林森含笑点了点头。

“某粗通医术,听闻小兄弟有法子能解救伤兵于必死,就忍不住想过来看看,不告而来,还望小兄弟见谅。”

李绩说话很是客气,可林森就是有种听着不如秦琼的话顺耳的感觉。不过来者是客,他也没有往外推的道理啊。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印象吧,毕竟林森对这位的印象,除了他多智近乎妖,一辈子过得跟开了挂的穿越者似的以外,就是这位是个出了名的杀女婿狂魔。

每逢大战这位就喜欢拿自己女婿的人头祭旗,唯一没被当鸡给杀掉的那位,还是靠着死赖着不去才暂时躲过一劫,被拂了面子的李绩回头怎么炮制他还不一定呢。

对这种天生心眼多的家伙,林森大概本能的就有点抗拒吧。

而且吧,这聪明人就容易多疑,李绩这又先点出了自己懂医术的意思,话里未尝没有警告林森不要弄虚作假糊弄人的意思,本就带了审视的意思,林森听起来自然就会有些别扭了。

“我就是来看个稀奇的,顺便蹭顿饭吃,因为咬金和叔宝都没少夸你做的东西好吃,就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口服了。”李君羡真诚的笑了笑说道。

这位看着就是个实诚人,林森本能的就觉得相比那李绩,还是这位更可靠些。

“哈哈,今个你们才算是来着了,过会可不仅有好饭菜招待你们,还有另一样好东西等着你们呢。”林森略有深意的说道。

“这几个兄弟难得有暇,都约好了一起到某那喝酒,他们都不是外人,有这样的好东西某也不敢藏私,这不就一同前来了。

某等前来的路上,又恰巧遇到了映登和孙神仙,就干脆一起过来了。”秦琼近一步解释了一下。

“不妨事,多些人一起参详也是好的。”林森摆了摆手示意无碍的。

“嘿嘿嘿,好小子,你送我闺女那木雕可是够精细的啊,说吧,盯上我家闺女有多长时间了?”

原本一团和谐的场面,却被大嗓门的程咬金一句话就给打破了,林森直接就闹了个大红脸,矗在那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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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我看好你哦

“男子汉大丈夫,这样的事有什么好遮掩的,做下了就要认啊。”程咬金这话说得就像是林森和程怀玉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似的,本就脸皮薄的林森,这下更是没法接茬了。

“不就是一个木雕吗,咬金你至于这样大惊小怪的吗?”秦琼看出了林森的窘迫,又觉得林森不是那种能和人私定终身的家伙,就出言打断了程咬金的得理不饶人。

“嘿嘿,这小子刻的那木雕虽然看着古怪了点,可但凡认识我闺女的人,那都能一眼就确认那上面就是她无疑,绝对不会做第二人选,可见这小子肯定没少盯着我闺女看了。”

程咬金狠狠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说道,只是那脸上怎么看都有种解脱甚至是得意的样子,不免让人诧异了。

可作为这种尴尬的话题的中心人物,此时的林森显然是无暇去注意这些的,只觉得血气上涌,全特么跑脸上了,偷瞄人家闺女被人发现,还当面揭穿了,简直神特么囧啊。

“不过呢……”刚才还一副很不爽表情的程咬金话头一转,连带着脸色都大变样,“你小子也算是用心了,我闺女对你那古怪的木雕可是爱不释手啊,还经常念叨你小子,所以,我看好你哦……”

程咬金说完,又是狠狠一巴掌拍在了林森肩膀上,让刚回过味来,还有些懵逼的林森又是一颤。你确定这是表示高兴和欣赏,而不是在借机报复吗?

不过对程咬金的这个态度转变,林森真的有点摸不着头脑。按说他堂堂一个国公,闺女也是天仙一般的人物(起码在他眼里绝对是女神级别的),还用愁嫁吗?他这种就像是怕把闺女砸手里的做派好没道理啊。

就算他听到了些什么,比如什么袁守诚的批语这类的,毕竟他和那谢映登的关系也不差,或者因为几次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也比较看好自己未来的发展,可也不至于到这个份上吧。

这让林森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很有种幸福来得太突然的感觉。

其实这却是林森按照后世的观念有些想当然了。后世人都觉得唐人都是以胖为美,其实还是稍有些片面的。

大唐初期的时候,受前隋风气的影响还比较深,审美观念变化的并没有那么快。

再说隋末战乱刚过去,人们保证填饱肚子都还比较困难,营养跟不上,想胖也不现实啊。

还是后来大唐有了盛世迹象,人们真正开始安居乐业了,温饱不再成为难题以后,对美的追求才能真正的开始。

这胖人多了,以丰满为美的论调才有市场,才能逐渐成为主流观念。

这点从大唐衣物的流行趋势上也能得到佐证,唐朝前期的衣服相对还是要保守一些,也要秀气苗条些。

而到了唐朝真正进入盛事以后,唐人们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开放,那领口也是越开越大,腰身越来越粗,敢露了,自然要有的露才行啊,像是杨贵妃那般丰满的,才真正变成了美人的标准。

当然这里面也要有个度才行,其实准确的说还得是以丰满为美,丰满可不等同于胖。

一个前凸后翘身材霸道的美女,和一个浑身上下一样粗的水桶,那给人的观感能一样吗?显然是有很大不同的。

也就是说放到这贞观盛世还没到来的武德年间,林森眼中的女神程怀玉,这会还属于非主流美女,大概和后世大部分国人眼中的星条国大妞差不多,足足大了好几个号出来。

或者说像是后世某湾湾女星,原本在国内算是丰满的刚好,结果去了星条国,成了他们那边的人们眼中刚刚好的大妞后,再回到国内却无法被大部分人接受那个身材一样。

除此以外,还有个更重要的因素,恰巧是林森没注意到的,那就是程怀玉的“净街虎”外号,或者说是这个外号背后代表的东西。

程怀玉不仅天生神力,说声力能扛鼎都算不得太勉强,武力值更甭说了,吊打一票同龄的武将后人,不说她自家的那哥仨,就连隐然有大唐第一猛将名头的尉迟恭的仨儿子也完全不是对手。

这样的形容要是放在某个汉子身上,在尚武的大唐,那一定是所有人争抢的对象。

可要是放在一个妹子身上,那就有点吓人了,更是让许多人无法接受的,这要是娶回去了,时不时就被老婆暴揍一顿可怎么办?

如今房玄龄的老婆还不出名哪,惧内可算不得什么好名声,可没人想让这样的名头跟自己一辈子。

因此家世能匹配程怀玉的那些年轻子弟,多少对她都有点抵触,这才让按照这年代唐人们的观念已经可以出嫁的程怀玉,却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

当然这样的外号并没有让林森望而却步,后世惧内已经算不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爱妻一族还成了某些人挑选的先决条件呢。

魔都男人的贤惠,和川渝爷们的耙耳朵,也都成了地域特色了。即便林森所在的齐鲁大地,虽然向来以大男子主义著称,可林森却不是啊。

以林森的爱情观来说,只要两人相亲相爱,这些都不是问题。

再说他和程怀玉接触的过程中,总感觉这是位温婉的女子,并不是什么刻薄的悍妇。

人们也只是看到了她的外在,反而忽视了她性格上的闪光点,这才恰好给了他林森钻空子的机会。

可要说这程怀玉就非他林森莫属了吗?那也不至于。

她爹可是程咬金,大唐的宿国公,也是帝王倚为干城的一代猛将,她娘同样不差,是来自千年世家崔家的贵女。这样的家庭出身,想要借着程怀玉攀上高枝的男人简直不要太多。

找到家世相当的,同样不是没有希望,不说别人,程咬金要是就想拉着这帮子武将兄弟中的某个结个亲家,他们还能都不同意这事吗?

所以归根结底,林森也只是取得了一个优先权而已,最后到底能不能水到渠成的抱得美人归,其实还是要看他自身的发展如何。

程咬金虽然不至于拿她闺女当做筹码,可也总不能看着他闺女去跟人过苦哈哈的日子吧。

至于今天这番话,看似粗豪实在精明似鬼的程咬金,也早就给自己留下了退路。

兄弟们知道他看好林森的未来也就是了,难道真的会出去到处嚷嚷,说程咬金已经定下了林森这个女婿吗?那显然是不会的。到时候程怀玉真个要嫁给别人了,他们还要反过来帮忙遮掩这事呢。

当然程咬金这也算是为自己的眼光先投资了,也有押宝在林森的未来的意思,也让这帮子兄弟先断了同样的念想再说。

因此这话其实归结起来,也就只是表达了一个意思,“我看好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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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说好的矜持呢

除了还有点懵逼的林森,在场这些人其实都对程咬金的那点小算盘很清楚,毕竟都是经历过隋末的战乱一直走到现在的人精。

不仅果断放弃了前途无亮的王世充,而且还都跟准了李世民这位杀伐果断的帝王之才,哪一个眼光和心思都差不了。

真正的莽汉,大都做了炮灰了,哪能一个个的爬到国公这样的高位上呢。

不过他们也都知道程咬金这货就是个二皮脸,也实在懒得跟他计较。

况且程咬金这话可也没什么坏心思,还能让这明明有着不少本事,却好像没太有上进心的林森,多一份努力的动力,怎么看都算是一桩好事,所以都只在旁边含笑看着,并没有出言提醒的意思。

“好了,先谈正事吧,某可是把你要的这些物件都带来了,外面还有许多的烧春,赶紧弄出那东西来,让某等见识一下才是正理。”秦琼不愧是厚道人,第一个开口转移了话题。

“哦,好,我这就去弄。席大哥,你们帮忙拿好东西,咱们去厨房里试制一下。”

还有些羞赧的林森赶紧顺坡下驴,叫上席卫忠一家子,扛上蒸馏器就跑了。秦家的护卫他怕指挥不动啊,还是席卫忠他们用起来顺手些。

可这举动不免就让秦琼他们多想了,以为林森有保密的意思,就干脆的全都留在了屋子里聊着天,其实是很默契的在避嫌。

蒸馏酒这事,要说原理真心不难,只要看过几本穿越小说的,基本都是耳熟能详的,林森恰巧就是个有十几年书龄的老书虫了,这方面自然是不怵的。

只不过他拿出的这蒸馏器的样子,却不是从小说中看来的,而是现实中曾经不止一次见过的。

他是个吃货,酒量也算是可以,齐鲁大地的汉子喝酒实诚也是出了名的,他虽然不是嗜酒如命,但对这种另类的口腹之欲也没有抗拒的意思,偶尔小酌一下也是不错的。

喝过的酒的品类多了,后来渐渐的就对那些自酿的原浆多了些偏爱。认识的朋友中后来也就有了自己酿酒的,规模虽然都不大,味道却挺对胃口的,因此他时不时就要跑人家的酿酒作坊里去逛一圈。

甚至还动过自己动手酿酒的念头,只是一直没有实行罢了,可这蒸馏器的样子,他可是踏实的刻在了脑子里。

只不过这毕竟是第一次自己亲自上手,林森真个操作起来,多少还是有点底气不足,就更谈不上熟练了。

好在相较于后来酒厂里用的那些大家伙,这一套可就显得小巧多了,林森多摆弄几下也就明白了。

家伙事全都收拾好了,就是时候开始真正的运作了。

去外面弄上几大坛子剑南烧春来,架上火开烧。随着温度上升,慢慢的就有些酒气溢了出来,而另一端也渐渐的凝结出了一些酒液。

这时代指望把密封做的太好也不现实,况且林森这就是试验性质的,还不是大规模的加工,这些损失暂时也就不计较了。

真个大量生产了,再召集能工巧匠一起集思广益就是了,反正比他一个人现在就开始为此头疼靠谱多了。

闻着这浓烈的酒香,林森很是有些陶醉,不过也不至于因为这些酒气就真个醉过去,一个是酒气的浓度并没有那么高,再一个呢,林森的体质很是特异,是很多人都要羡慕不已的千杯不醉的酒缸体质。

这事上次和秦琼喝酒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剑南烧春怎么说度数也算不得太低了,尝着也有二三十度的样子。

即便为了陪只能小酌的秦琼,他喝的速度算不上多快,可也是酒到杯干的做派,最后那么一坛子烧春全都下了肚,他甚至连一点上头的感觉都没有,清醒的跟没喝过酒似的,也就是肚子里一直暖洋洋的。

联想起因为系统的存在,自己对植物中的能量吸收的很快这点,不难明白这又是系统的作用,才让自己变成了酒神附体。谁让这些酒都是纯粮食酿造的呢,粮食当然也是植物啊。

将经过第一道蒸馏的酒液,舀出一勺来仔细尝了尝,林森基本可以确定,这些应该在四十二度左右,正是后世许多白酒的一个常见度数。只是这个度数对于消毒来说,显然还是低了些。

顺便把闻多了酒气有点上头的席君买哥俩赶出去,林森和席卫忠一起,继续开始了第二遍的蒸馏。

这一次溢出酒气越发的醇厚了,估计一个没什么酒量的家伙进来,大口吸上几口酒气就得醉倒在这。

连席卫忠都有了几分上头的意思,林森却依然能够安之若素,甚至还带着些享受的畅快大吸着酒气。

连喝过各种美酒,品惯了高度酒的林森,都对这酒气如此陶醉,以前见识过的最烈的酒,也不过就是这剑南烧春的秦琼自然他们就更甭提了。

第一遍蒸馏时酒气的浓度还低一些,跑出厨房后,能被屋里的他们闻到的,还要更少上一些,闻着也就是把剑南烧春直接摆在他们鼻子下面的样子,虽然有些意动,可都还能忍得住,还能一起谈笑风生。

可这第二遍蒸馏的酒气再飘过来的时候,那股醇香,那种厚重,那辛辣背后的丝丝绵甜,都让这帮子酒虫再也无法保持淡定,尽管他们极力掩饰着,可吞咽口水的声音,还是不断的传来。

等到第三遍蒸馏又开始,一个个的更是坐不住了,原本舒服到恨不能把他们吸住不想起来的新式椅子,也没法阻止他们如坐针毡的感受了。

只是碍于面子,也不想让别人误以为自己想要窥探林森的秘技,这才强忍着没有跑过去一探究竟。

可也都坐立不安的开始在屋里转着圈子,时不时不痛不痒的找个由头想要攀扯几句,也好转移下注意力。

“某这就去看看这小子到底在鼓弄什么好东西。”要说还是这程咬金脸皮厚啊,随便扯了个由头,也不等其他人答话,闷头就朝厨房那边跑了过去。

其他人相视一眼,也全都破了功。干脆的,大家也都别绷着了,都去吧,省的都让那二皮脸全给黑了去。

相互之间轻轻点了点头,一帮子不是国公就是仙长的大佬,再也顾不得矜持,一股脑的全都朝厨房涌去。

第五十七章 老实孩子

“小子,某来看看你这东西做的咋样了。”程咬金在厨房外面稍一迟疑,还是先高喊了一声给自己找了个理由,顺便也算是提醒下林森,不想让他看到的东西该收收了。

里面的林森恰好刚把最后一遍蒸馏做完,正在品尝最新的酒液,看看到底有多少度,这火团一般的酒液一下肚,林森就可以确定了,这绝对是六十八度的没跑了。

他当时之所以会对那些自己酿造的原浆酒有所偏爱,就是从喝了一瓶当地的某位全国知名的土豪出品的自酿烈酒开始的,那种放在粉彩瓶里的窖藏高度原浆酒,恰恰就是六十八度,所以林森对这个度数的酒液是个什么口感,绝对是印象深刻啊。

“好啊,你小子原来还藏了这样的好酒,竟然在这里自己偷喝,太不够意思了吧。”

差点被厨房那浓郁的酒香味给陶醉了的程咬金,正巧看到了林森的动作,嗷嚎一嗓子,就准备上前抢夺林森手里的酒坛子。

“我正在测试这东西合不合用呢。”林森护住酒坛赶紧的后退了几步,躲过了程咬金的大手。

听了这话,知道轻重的程咬金,也果断的停住了动作。

“哦?这就是你说的那种最重要的东西吗?效果如何?可合用吗?”也就是前后脚功夫赶过来的秦琼,闻言有些惊喜的问道。

“对,这就是。”林森先是重重的点了点头,确定了这东西的重要性,省的有些蠢蠢欲动的程咬金再过来抢夺。

“度数虽然还是稍微低了那么一点点,不过也差不多了。至于效果到底如何,过会我们做个试验就知道了。”

林森记得医用酒精好像是七十五度的样子,这一摊子酒虽然不到这个度数,可差的也很有限了,应该也足够消毒之用了。

进一步提高度数有点没必要,关键是那耗费也太大了点,就手中这一坛子,可是足足用十大坛子剑南烧春蒸得的,即便那些原料都是秦琼弄来的,他还是觉得有点心痛。

而且就看这帮人,尤其是程咬金的架势,这要是再当着他们的面蒸馏一回,那酒液估计也甭想等到做试验了,非得全被他们抢了去灌进肚子不可。

“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做你小子说的这个什么试验去。”程咬金大义凛然的说完,当先就要往外跑。

只是看他那不时偷瞄林森手中酒坛的样子,这是惦记着赶紧试验完了好把这酒抢到手吧。

“这个试验要怎么做?”秦琼又一次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既然是为的是在受伤的情况下阻止外邪入侵,那找两个情况差不多的活物来各自划上一刀,然后一个在伤口上涂上酒精,一个不涂,看看它们的伤口分别有什么变化就行了。

顶多有个几天功夫,就能见分晓了。”林森好歹还记得对比试验这一招,这时候当然要拿出来显摆下。

“我看用猪就行,虽然这东西是埋汰了点,可其实它们的脏器和人类的都差不多,想来受伤后身体的状况也差不多,而且这些家伙生活的环境也不干净,和战场的环境正相仿。

如果这玩意不好找呢,用羊也可以,反正就是个试验,能证明酒精的效果就可以了。”

林森记得后世那些测试刀具的视频,最喜欢用的测试对象就是整猪了,据说砍在猪身上的效果,和砍在人身上的效果是最相似的。

也有流传于网上的所谓秘籍,说杀手练习杀人找下手的位置,就是先找活猪下手的。

因为猪的五脏,不论是大小形状还是分布的位置都和人极其相似,捅猪的时候能找得准,对人下手时也不至于抓瞎了。

这法子林森都打算试试呢,尤其是过段时间跟谢映登学过武艺后。

用人练手他显然没那个狠劲,先从猪身上找找感觉也不是坏事。弄死的猪还不会浪费了,他收拾收拾就能端上桌了。

“你确定这个‘酒精’真的管用吗?”秦琼郑重的问道。

“当然,有了这玩意,被外邪侵入的可能会大大降低。”林森很笃定的答道。

酒精消毒被后世全面采用,效果自然是有保证的。

“那好。战场上受了伤会是个什么样子,某等都清楚的很,就不用找了,再来个人试试你这酒精的效果就行了。

用其他活物代替,还是不如用人来的稳妥啊,某等需要的就是它对人的效果!

谁来啊?”秦琼得了肯定的答复后,对着他手下的护卫们大声问了一句。

这还是出了名仁厚的秦琼啊,都毫不在意的就要做人体实验!而程咬金他们全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即便是孙思邈这位林森心目中医者仁心的长者,也完全没有阻止的意思。

那么那些有名有号的杀才,对别人的性命又该是个什么态度?仍然秉持着后世观念的林森,头一次受到了很大的触动和冲击。

“我来!”刚晋级秦琼的侍卫队长的左小扣,毫不犹豫的就站了出来。

见识过林森的输血法后,这家伙从原本对林森的质疑甚至有些不屑,变成了如今的感激和佩服,甚至有了些盲目崇拜的意思。

可以说对林森的医术,他得算是头一号铁杆支持者,正是源自这种甚至要超过林森本人的对那酒精的信心,他才会如此积极的响应。

“好。”秦琼看到站出来的是左小扣,满意的点了点头,示意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换来的是左小扣慷慨赴死一般的坚定眼神。

“呃,伤口不用弄得很大啊,找个不危险的地方,稍微来一下就得了。”

林森一看左小扣那架势,赶紧开口劝了这个老实孩子几句。

尼玛这是准备把自己膀子给卸了吗?要不要对自己这么狠。我虽然会缝合,可不会接断肢啊。

看着左小扣老实的在自己胳膊上开了有一扎长的口子,林森才算是稍微放了些心。

比自己预想的还是狠了点,可好歹还知道避开大血管。这要是把动脉划开了,大家直接给他办葬礼就完事了,也甭想着看试验效果了。

赶紧蘸着酒精给他把伤口处理了,也不去管他努力装作平静的样子,从医药箱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针线来,一番穿针引线,针走游龙后,不顾他不停抽抽的嘴角,就给他缝好了伤口。

谁让这小子想学刮骨疗毒的关二爷呢,受点罪也是活该。不过该敷的伤药,林森也没忘了,动作麻利的很快就给他包扎完成。

“这就行了?”程咬金有些不信的问道。

“当然,他这伤口用不几天就能好个差不多了,注意换几次伤药就行了。”林森自信的说道。

“那还等什么,剩下的那些酒精赶紧拿来给我老程过过瘾。”程咬金接着就暴露了他的真实目的。

第五十八章 酒品即人品

接下来的场面那真叫一个混乱,一帮子老杀才为了这坛子酒差点没打起来,连谢映登这个出家人都忍不住开抢了。

也就是孙思邈还比较淡定,顺便还帮风雨飘摇的林森卸了几次力道,省的他被直接扯成肉片咯,只是为什么这坛子酒,最终却是不知不觉的就落入了孙思邈手中呢?

毕竟都是后辈,再从孙思邈手中抢,他们还是有那么点不太好意思的。

而且孙思邈也发话了,这有酒无菜不成席啊,且等着林森整治出一桌下酒菜来,大家再把这酒平分了,由他老人家来亲自动手分,保证不偏不倚的。

这样一来,这帮子老杀才才算是彻底消停下来,一个个装模作样的收拾了下自己的形象,又回到屋里去等着了。

没了这些碍事的家伙,林森把蒸馏器稍一收拾,麻溜的就开始做菜。

对于那坛子酒的美味,他也是垂涎不已啊,赶紧弄些菜好回去开喝才是正理,谁知道这帮家伙会不会中途就把那酒给瓜分掉了。

等到所有的菜都端上桌,孙思邈也依言给所有人都分了满满一碗酒液,酒香混着菜香一个劲往鼻子里钻,这叫一个勾魂摄魄。

早就被勾起馋虫的一帮老爷们,甚至顾不得说几句祝酒词,端起酒碗来就朝嘴里狠狠灌了一口。

林森在一边乐得看这帮家伙出糗,根本就没有出言提醒他们的意思。这六十八度的和二三十度的酒能是一个喝法吗?

显然是不成的,只看这帮人的脸色就知道了,一个个憋的跟嘴里含了烧红的炭块似的,偏偏又顾忌面子,还舍不得吐。

那酒液生生在嘴里冲杀了半天,这才冲破了咽喉的重重关卡,一路以摧枯拉朽之势直捣他们的胃袋,差点就带起一条火龙来。

最后还是在胃里灼烧了半天,烧的他们脸色都红了,额头见汗这才算是释放完了能量。

林森小酌了几口,还美滋滋的来了几口菜压一压,顺便笑眯眯的欣赏着他们脸上五彩纷呈的各种颜色,心里早就乐开花了。叫你们抢我的酒喝,活该!

这蒸馏酒用的可是地道的剑南烧春,弄出来的高度酒,虽然同样是六十八度,可比后世他很是喜爱的那种当地的窖藏原浆又好喝多了。

毕竟这原浆酒吗,一口老窖,还有多年积攒下来的酒曲和成熟工艺,都是影响最后成品口味的重要因素。

而在这些方面,剑南烧春这般历史悠久的名酒,可比后世某土豪花几年功夫弄出来的东西要有优势多了。又是真正古法窖藏多年以后才面世的,最后的成品差距自然不可以道里计。

虽然他手头有了蒸馏器,还有那么多剑南烧春,可那个蒸法他是真的心疼,再让他这么搞一遍,他也是不太愿意的。

顶多蒸馏个一两遍,弄点算是高度的解解馋也就罢了,可不敢再弄出这种十不存一的奢侈货出来。

因此这一坛子六十八度被瓜分了,他多少还是有点怨念的。

“爽!”程咬金脸色红润的高声赞了一句,可话里分明带了点醉意了。

毕竟是六十八度的,对于喝惯了低度酒的人来说,哪怕以前他们都是整碗整碗的灌,这个喝法还是太刺激了些,没当场溜桌子底下,都说明他们酒量确实不差。

“果然好酒!”秦琼同样激动的高喊了一声。

“确实不错。”李绩也啧啧有声的赞叹着。

“好!”谢映登这才缓过来,同样附和了一句。

“确实是好酒,只是不宜多饮。”孙思邈就沉稳多了,和林森一样只是小口咪了几下,更像是在研究这酒的药性,这时候还是出口劝了一句,不过这帮子老杀才多半是听不进去的。

“喝……”这是躺在桌底下的李君羡,迷迷糊糊的还要喝呢。没等别人答话,这位已经打起了震天响的呼噜,干脆就睡死了过去。

这家伙确实是个实诚人,起码有半斤的一碗烧酒一口全闷下去了,这还一口菜都没吃过呢,肚子里空荡荡的,又是第一次喝这么高度数的,第一个醉死过去,也是很正常的吗。

“别理他,咱们继续喝。”程咬金扫了李君羡一眼,满不在乎的端起了酒碗。

其他还能坐着的人,自然没有退却的道理,端起了酒碗就开始了捉对厮杀。

知道自己酒神附体的林森哪还会怕这些人,就算为了多喝点酒也不能服输啊,干脆的把桌上的人挨个敬了好几圈,他年岁最小啊,这样的礼数还是很必要的。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也在留心观察着这帮大佬们的表现,所谓酒品即人品吗。

虽然有些片面,但一帮大老爷们都喝多了以后,怎么都该多流露出一些真性情吧,正是观察的好机会。

他以后肯定少不了要多跟这帮人打交道的,这时候多留点心,未来也好知道该如何和他们相处。

就像这秦琼那确实是个厚道人,对他林森也的确没见外的意思,这样的人自然可以放心的多交往。

那程咬金看似是个纯粹的糙汉子,其实也是个内有锦绣的家伙,好在只要是他真心接纳的人,他也确实会真心对待。

以后共同利益多了,交往多一些,不难和他真个打成一片。

关键是自己还惦记着人家的闺女呢,这未来老丈人不好好巴结也不行啊。好在他看来确实对自己比较看好,这才有之前那番暗示。

李君羡还在桌子底下躺的舒坦呢,暂且没法评论,看上去像个实诚人,真实如何还不好说,不过能和这帮人混到一起,想来也不至于奸猾到哪去,毕竟人以群分吗。

至于谢映登,看着有点面冷心热的意思,虽然看起来淡然从容,其实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这从他前几次的行事也不难看出来,以后跟他学武应该不会太难过。

倒是这李绩最是让人捉摸不透,还有点生人勿进的意思,也是对自己最不感冒的,一开始表现的还有点眼眶子高的样子,不太能看得上自己,也就是冲着这高度酒才有了点改观。

而且这位还是喜欢什么事情都尽在掌握的,即便在面对这样的美酒时,也是除了孙思邈以外最为节制的一个。

差不多到量以后,哪怕是生死兄弟劝酒,也是绝对不再多碰一口,确实是个对自己要求都很严格的人,能有那样的成就果然不是幸理。

只不过这位也可以直接排除在深交的范围外了,自己和他又没有过命的交情,估计以后也没有那样的机会了,想真的被他接纳希望不大啊,而和这样的人做敌人,估计要天天睡不着觉的,还是不得罪就好。

“要不咱们一起弄这烧酒卖咋样?以后也不用怕没的喝了。喝了这酒以后,再喝其他的,嘴里岂不是要淡出个鸟来。”

正喝到酒酣情热时,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的程咬金,嘿嘿笑着提议道。

第五十九章 预则立不预则废

“某看可行,喝过这酒以后,眼里确实再难容下其他酒了。先不说它抵御外邪的功效到底如何,就冲这浓郁的酒香肯定不愁卖。

这事算某一份。木头你意下如何?”今个算是破例也喝了不少的秦琼也附和道。

“也算某一份。”李绩同样笑着跟了一句。

“世绩都看好,那这生意肯定做得。”程咬金看到李绩都点头了,积极性就更高了。

“某家说过的,以后喊某李绩,不可喊世绩了,太子即将荣登大宝,某当避讳些才是。”李绩仍然谨慎的说道。

“好好,这不是一时改不过来吗。”看到李绩表情严肃,程咬金悻悻的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那在座的兄弟都有一份怎样?这东西还是木头弄出来的,他只要拿出这个法子来,自然也要算他一份,要是没了他某等这打算也只是镜花水月而已。

君羡兄弟醒酒后,也要问问他要不要参伙。”秦琼又一次主动为林森争取着利益。

“当然。”程咬金他们都点头附和了一下,算是都同意了林森技术入股的提议。

林森本人当然也不会把这样的好处往外推啊,这份本就是他应得的,他这个在座众人中最穷的家伙,自然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再假大方一回了。

“孙神仙?”秦琼又问了下孙思邈的意思。

“贫道是出家人,吃喝不愁就好,要这些身外之物无用,也没有平白拿你们的好处的道理啊,就不用算贫道一份了。”孙思邈淡然笑着摆了摆手,意思却很是坚定。

“贫道还有些以前的家底,这事且容贫道搀和一脚吧。有些以前的老兄弟日子过得凄惶,贫道总要尽一份心力。”谢映登稍一沉吟,也表态要入股。

他隐退之前手下也是有过不少人马的,而且作为原来少华山的绿林首领,需要照拂的人是真的不少。

原本他如果出仕大唐的话,说不定还能给这帮人安排个好去处,可他又毅然决然的出家了,这帮人中很是有一些,日子可就过的不太好了。

“好,这事就算是这么定下了。只是这酒该叫个什么名来着?总不能还叫剑南烧春吧,给他人做嫁衣的事咱可不能做。”程咬金又抛出了一个问题。

“世绩你点子最多,你给想个名呗。”程咬金首先想到的就是智计百出的李绩。

只是一看他有些不虞的脸色,马上又改了个口“好吧,李绩。”程咬金有些无奈的道。

“这酒还是林小友做出来的,这命名权自然要留给他才合适。”李绩又把这事推给了林森。

“我看可以叫‘烧刀子’。”林森确实早有腹稿,这时候也就当仁不让的直接开口了,拿出了这个后世同样出了名暴烈的高度酒的名字。

“好名字!这酒液一入口,确实就像一把烧红的刀子捅进来似的,一路烧到了肚子里,某看叫这名字就很是妥帖。”秦琼又一次率先开口表示了支持。

“某也觉得就这名字就挺好。好听也好记,还把这酒的特点都体现了出来。”谢映登同样表示了附议。

“那行,这酒就叫‘烧刀子’了。”看到李绩也认同的点头了,程咬金就把名给定了下来。

“其实咱们不一定非得用烧春来加工这酒,用其他的酒液多蒸馏几次也能得到高度酒,只不过风味肯定不同罢了,但都会比原酒的味道更加浓郁。

剑南烧春本就价钱不低,这样弄出来十不存一,成本着实太高了点,咱们得卖的多贵才有得赚啊?所以咱们今天喝的这种完全可以当做镇店之宝。

另外,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喝的惯如此暴烈的酒,那些只蒸馏过一遍或者两遍的,肯定有更多人会喜欢,咱们也不妨多卖些这种。

这样一种用来打响牌子,一种用来走量,高端和中端市场都能照顾到,想不生意红火都难啊。”

林森算是在座这些人中对高度酒了解最多的了,这样的主意自然要说在前面,显露了自己的本事,同时还能让自己的腰包更鼓一些,他肯定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的。

“那敢情好。”程咬金他们对此自然都是乐见其成的。

“还有别忘了,这酒精要是真的效果很好,以后的需求量可绝对不小,单是大唐军中吧,怕是把长安城中所有能找到的烈酒全都给蒸了,也不见得能够满足。

所以咱们还是要找地,准备着手自己酿酒了,这种酒自然不需要多么美味,最重要的是酿出来的度数一定要高,生产的一定要快。

然后还需要召集些能工巧匠,多做些我弄的那种蒸馏器出来,要个头更大的。

还要解决密封的问题,不能再像这次一样,往火上一放,多半倒是都跑出来变成了酒气,太浪费了,成本也太高。

哪怕只是自己卖酒呢,这些也都是势在必行的,咱们不妨做在前头,省的以后反而被眼红的人卡住脖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吗。”林森又赶紧补充了几句。

“哟,你小子挺有主意的吗,以前还真是小瞧了你。还有什么好主意,一并说出来让咱们听听吧。”程咬金一巴掌拍在林森的肩膀上,很是高兴的说道。

有主意好啊,主意多以后的发展前景才更广阔不是。

秦琼一脸鼓励的样子,也很是欣喜于林森的出挑表现。其他人望向林森的眼神中,也都多了几分善意。

“呃,小子还真有点不成熟的想法,说出来你们帮忙参详下哈。”林森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小子还矫情起来了,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程咬金不爽的挥了挥手催促道,就是这话让人听着还是很无语。

第六十章 打成一窝猪

“咳咳。”林森尴尬的咳嗽了两声。“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咱这酒肯定卖价不能低了吧?咱们与其单纯的卖酒,何不如以此为招牌,干脆开个酒楼呢?咱以烧酒和烤串为特色,主打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这种爽快。

也可以找人来跟我学习今天吃的这种新菜式,等厨子的手艺过关了,天也不热了,到时候正好推出新花样,总能让那帮子食客保持新鲜感。

冬天我还有新花样,不说直接让酒楼变成领头羊,笼络住足够多的客人还是没问题的。”

林森说起这个来还是很自信的,这帮子见多识广的勋贵们,第一次见识烤串的时候都一个劲夸好吃,吃自己做的炒菜时,更是恨不能跟手下一样舔盘子,放其他食客身上那还了得。

“对了,名字我都想到了两个,要么咱就叫‘将军楼’,跟咱这风格比较配。

要么咱就叫‘天然居’,门口再弄个对联,就写‘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找个书法大家写上,如果是太子亲笔更好,也震一震那帮文化人。

咱这酒楼一定得选最好的黄金地段,

找皇家御用设计师,

建就得建最高档次的!

门口再站一漂亮妹子,特妖娆那种,

来吃饭的食客不是骑着宝马,就是坐着马车,

你们说这样的酒楼,一道菜得卖多少钱?

怎么也得要一贯吧,你还别嫌贵,还不打折。

你要研究食客们的消费心里,

舍得花一百贯买酒的,根本不在乎多掏个几十贯配上下酒菜。

什么叫成功人士你知道吗?

成功人士就是无论买什么东西,

都买只最贵的,不买最好的!

要的就是这个派头!”

侃侃而谈的林森,渐渐找到了后世跟朋友一起吹牛皮,侃大山时的劲头,不自禁的就暴露了他一直在隐藏的逗比属性,说的这叫一个忘形,把这帮子大佬都有点听傻了。

“哦?你会把这些菜式教给我们派来的厨子?”程咬金最先反应了过来,难掩兴奋的问道。

“啊,当然。你们回头把自家厨子弄来跟我学就是了,不过咱有言在先啊,他们可不能出去随便乱传。

要是所有人都知道炒菜的技术了,那咱的酒楼可就不是独一份了。

哎,对了,咱的酒楼叫‘独一味’也挺好的啊,摆明了咱的特色是别人家没有的。

嘿嘿,不提醒我还忘了。”林森高兴的拍了拍手,有些自得的说道。

“先不说酒楼的事,反正我回去立马就把厨子派来。你小子整治吃食确实是有一手,难怪我闺女回去以后天天念叨你呢,外面那帮混球也是念念不忘。

今个某一尝果然不错,正犯愁回家吃不到可怎么办好呢。”程咬金高兴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差点把他砸桌子底下去。

“不过你这怎么个意思,还有什么东西藏着掖着呢?什么叫冬天的花样,现在弄来吃吃不行啊?”程咬金一脸不爽的追问道。

“那玩意这个天吃太热了,出一身汗,黏糊糊的多不舒服,就得是天冷了以后再弄,吃着才最惬意。

反正那玩意弄着简单,回头我一并交给你们派来的厨子也就是了。”林森赶紧解释了一下,未来老丈人那必须要小心伺候着,何况这还是个小心眼的。

“你可别忘了,要不我老程可跟你不算完。嘿嘿……”程咬金一脸得色,笑的跟个偷鸡成功的贼似的。

“某倒是觉得林小友这个开酒楼的想法虽然有点……玩笑,但不是没有道理的。

既然咱们都觉得这些菜式不错,那酒……对,是烧刀子,也很合胃口,那其他人想来也会很是喜爱的。

真的按照林小友的法子来,未尝不是个好主意,甚至可以说这酒楼想不赚钱也难啊。”出乎林森的意料,这次最先表示支持的,却是一直很是沉稳的李绩。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这酒楼我肯定是要掺一脚的。”程咬金也率先响应,秦琼他们也纷纷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可见这李绩在兄弟们中间的威望之高,大家都更加相信他的眼光,有拿他当主心骨的意思。

“这次的点子是林小友出的,厨子也要跟着小友学习,才能真的撑起这一摊来,所以某家觉得给小友的份子得加倍才成。”

一个人之所以能被某个团体所认可,甚至隐隐有带头人的意思,那他的处事必须要很公正,才能赢得大多数人发自内心的肯定。

而李绩显然就是一个合格的带头人,演义中往往把他描绘成一个诸葛亮般的军师形象,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某附议。”这条提议自然毫无争议的又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如此,小子愧领了,谢过各位郎君。”林森也不矫情,很干脆的就认下了。本来这事离了他就玩不转了,他多拿点也是应当应分的。

“都是你应得的,要说谢也该是某等谢谢小友才是。虽然某等看上去比较风光,可背后哪个负担都不轻,都有一大帮子家人和故旧要养活,并不像表面上那样宽裕啊。

多一条来路,也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李绩难得的对林森敞开了心扉,也算是抛出了橄榄枝的意思。

“小子理会得。”林森狠狠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理解万岁啊。

“至于这名字,某看这‘独一味’就很是应景,不若就叫独一味吧。”李绩干脆把名字也定了下来,这酒楼的事就算是成了。

连续解决了两个大问题,也算是搞定了两条钱途广阔的财路,大家的心情都挺不错的,之后自然又是一番觥筹交错,硬是把那一坛子,将近十斤六十八度的烧刀子全都灌下了肚。

林森千杯不醉,所以从始至终一直保持着清醒。孙思邈算是浅尝辄止,总共也就是那一碗就没再添酒。

连一直保持淡定的李绩,最后也稍稍多喝了一些,看着也有点上头了。

其他那几个本就是酒桌上的实诚人,最后干脆酒到杯干了,哪还有不醉的道理。

然后林森就发现,之前给这几位下的定论太早了点,真的醉酒以后,才能看出一个人的酒品到底如何啊。

那李绩即便喝多了,也只是坐那微笑不语,很是高深莫测。

可程咬金这个老匹夫就不是那回事了,他发酒疯!而且看那架势,要是有把大斧子在手,这货能把他的成名三板斧,对着在座这帮人全施展上一遍,还好林森早就把从不离身的大斧子悄悄放到了外面。

即便是这样,屋里也发展成了全武行。

本是想要压住程咬金的秦琼,却和他对打了起来,拳来交往这叫一个虎虎生风,林森这小身板完全没法近身。

然后谢映登就充分的展示了自己以快打慢的特点,游走周围的他,总能抽空插上一拳或是一脚,打的这叫一个热闹。

大概是身为武将的自觉,原本因为醉酒已经睡死的李君羡,竟然大吼一声直挺挺的就跳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加入了战团,现场顿时打成了一窝猪。

第六十一章 林森的怨念

李绩仍然淡定的坐在旁边,偶尔身手敏捷的躲过些拳脚,看起来对这个场面见怪不怪了。

可林森却没法处之坦然啊,因为这帮子老杀才弄坏的那些家什都是他的,想用了他还得自己动手打造。

让孙思邈出手制止这帮人显然不太合适,林森只好跑到外面去找外援了。

对于他们之间的战斗,手下的那帮子护卫一个想搀和的都没有,以前也有倒霉催的去拉过架,结果回头是被其他人给拖出来的。

反正他们这几个凶残的家伙,每次喝酒基本都喝醉,喝醉了以后都少不了干仗,后来他们也就学聪明了,完全听之任之。

砸烂点东西,总比把自己拆散架了好吧,自然就没人愿意再去找刺激了。

林森一看指望不上这些家伙了,只好再去叫席君买一家子。这爷仨倒是毫不含糊,听了林森的要求以后,二话不说就进了屋子,李牧也主动请缨,想要在林森面前表现下。

这四个人进去后,乒乒乓乓一阵,不大一会里面就彻底安静了下来。

林森小心翼翼的站在门口朝里看了看,发现那几个家伙都已经老实的躺到了大炕上,这才松了一口气。

已经被砸散架的实木炕桌,还有那些可怜的餐具,都已经被席卫忠他们打扫到了一边,那些倒霉的家具,也都尽量的归置好了,干活这叫一个麻利,林森对此表示很满意。

而一直坐在一旁,目睹了整个过程的李绩,看向李牧和席卫忠爷仨的眼神又有不同,怎么看都有种在放光的感觉,或者说像是色狼见到了美女的表情?

“林小友这几位家人,身手着实不凡!”孙思邈笑着说道,眼神略有深意的扫了几人一眼。

“确实了得,竟然能这么快就制住这几位老兄弟。”李绩此时哪还能看出之前的醉意。

“是小子运气好。”林森笑的有些小得意,但还是努力装作云淡风轻的样子。

他以前只是觉得这几个人身手应当不凡,席卫忠是可以靠着名头就吓跑薛万彻那种猛将的狠人,李牧能从一帮子悍匪的围攻之中全身而退,都说明了他们绝对是身手告绝之辈,但都没有这次当面见识了他们的表现来的直观,来的震撼。

要知道被他们轻易放倒的都是谁啊?程咬金,秦琼和李君羡,这都是大唐有数的猛将,而那谢映登也是出了名的扎手人物。

而这帮人可以说都是在他们最强的方面,被人一对一的给很快压制了,席卫忠他们走的就是悍勇的路子,对上的也是那仨猛将,而以轻灵迅猛著称的谢映登,遇到的也是差不多路数,只不过更加阴狠的李牧。

而结果都是以这帮成名人物的迅速落败告终,即便是在这些人醉酒的情况下,即便这帮猛将更擅长的是马上功夫,在地面上的争斗武力就要打些折扣,也足以说明李牧和席卫忠一家的强悍了。

林森作为他们的家主,那心里能不暗爽不已吗。当然其实也让他有了不小的危机感,他可比不上这四人中的任何一个,而且是差得很远的那种。

尤其是看到李牧那如同幽灵一般,甚至都让谢映登没能沾身一下的灵活身手,更是心向往之,不知自己何时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啊。

目前的自己,也只是体力越来越强而已,想要达到这样的灵巧,或许得等到系统权限升级以后才有可能了,毕竟系统权限升级时,总能带来一些额外的好处。

只是和上次想要救母獒犬时一样,林森无数次的问过系统,到底如何才能升级,得到的永远都只有一句冷冰冰的“请自信探索”。

这系统要是个真人站在他面前的话,他肯定已经忍不住对着对方的脸上狠狠招呼一通,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可惜现实总是很无奈,他还是得面对目前这种即便有了系统,很多时候也要束手无策的窘境,只能寄希望于不停的试验各种可能,找到解锁新功能的方向了。

他搞木雕,弄草药,搞炒菜,甚至是酿酒,确实有赚钱的想法,可未尝不是为解锁系统而努力啊,毕竟植物改造系统吗,肯定是多开发些植物的用途才行的吧。

这些也都算是对植物形态的改造,甚至包括他已经在着手搞的园艺,还有种粮食,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也都算是和这个系统的功能沾的上边的。

只是看来以后还得继续尝试更多的方向,他可不想就止步于目前这些。以后想要娶上程怀玉,想要真正有一身拿得出手的本事,单是目前这些真的不行啊。

可怨念归怨念,还是要面对现实的。把几个家伙安置好才是当务之急。

好在这大炕弄得是又大又宽,他们本来就是好基友,睡一张床应该也不会太在意的,李绩看到这个架势,很自觉的把自己往那大炕上一扔,跟着也睡了过去。

林森出去把情况说了下,各家的护卫们就开始搭建营地,准备在这过夜了。

就这酒的力道,他们一人都喝了将近两斤,不昏天倒地的睡上几个时辰,想醒酒也不现实啊。

实际上他们能喝完这么多,已经很是出乎林森的意料了,没真个醉死,算他们酒量大。

等到他们醒酒的时候,才能真正意识到这酒的威力如何吧,嘿嘿嘿。

安置好了这帮人,林森出去继续蒸馏酒去了,还得弄点出来,好继续给左小扣那个老实孩子进行后续的消毒啊,天热,山里又潮湿,感染的可能性肯定要大一些,还是小心在意些的好。

况且按照林森家乡那边的习惯,这喝多了,第二天一定要多少再来点酒投一投,说是能让人更清醒,也能长酒量。

既然这帮老杀才这么喜欢这酒的美味,不把他们招待好了,岂不是显得他这个东道主不够热情吗?没的失了礼数。

第六十二章 请开始你的表演

第二天,程咬金他们也就是前后脚功夫,全都捂着脑袋醒了过来,一个个的还有点蒙圈,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躺在床上的,好在朝旁边一看,兄弟们一个不少的全躺这呢,这才放下心来。

“嘶……我记得我们在这切磋了一下,然后呢?直接就睡着了?可为什么我的头这么疼啊?你们几个家伙是不是趁着我喝多了偷袭我的脑袋了?”程咬金痛哼了一声,满脸不爽的问道。

“别嚷嚷了,不是兄弟们干的,是你们快把在这里给拆了,林小友的家人进来把你们打晕的。”因为喝的少所以醒的最早的李绩,出口解释了一下。

“什么?竟然被他林森的手下给打晕了?怎么可能?既然醒酒了,我再去找他切磋切磋去,趁我醉酒偷袭可算不得好汉。”程咬金咋咋呼呼的,就准备出去找席卫忠再打一架。

“你可消停点吧,你再好好想想那个叫席卫忠的到底是谁?某家全盛之时,在战场上也就是跟他斗个旗鼓相当,还不敢言胜,更何况是醉酒后了,你输的绝对不冤。”秦琼摆了摆手制止了程咬金的动作。

“该不会……是那个缺心眼的杀神吧?”程咬金顿时感觉清醒了大半,有些不太放心的问道。

“除了他还能有谁。”秦琼肯定的点了点头。

“那我输的确实不冤。”程咬金一脸后怕的说道。

“只是某家没有想到他的儿子也是这般厉害,才多大个人啊,竟然几招就拿下了某家,哎……果然是岁月不饶人啊。”秦琼想起自己和席君清对打的过程,有些唏嘘感叹的说道。

“二哥你只是一时不备,加上身体不佳,才给了他可趁之机,以后好生调养,必定还能恢复往日的风采。

贫道才是丢人丢到家了呢,一直引以为豪的速度都被人比了下去,连那瞎子的衣角都没摸着就被放挺了。

回头得给林森说一声,身边有这样的高手,还是别跟贫道学了,不够丢人钱。”谢映登安慰了秦琼几句后,更加郁闷的说了下自己的情况。

“这小子到底都救了些什么人啊!”程咬金又是羡慕又是感叹的说道。

“所以说袁师伯看好他不是没有道理的。就这种运气,这小子以后必定能够走得很远。”谢映登有些叹服的道。

“嗐,你们都醒了啊。走吧,我已经在外面备好了酒菜,咱们赶紧再去喝一茬,醒醒酒。”林森听到动静,赶紧进屋来笑眯眯的招呼这帮人。

“哪有喝酒醒酒的道理。”程咬金一脸不忿的说道。

“有的有的,醉酒以后第二天再喝点酒投一投,会清醒的更快哦,还能长酒量呢。”林森难掩话中的得意,仍然笑眯眯的劝到。

“哎呀,老程我头疼,我肯定不能再喝了,快给我端一碗醒酒汤来。”程咬金立马开始装死狗,捂着脑袋又趴下了。

可其他人的表情分明都写着“请开始你的表演”,暗地里可都没少笑话这二皮脸的老赖。

该啊!你个老货也有今天,往常哪次去程家喝酒,不是得待上个两三天才能走,有时候还是被抬出来的,还不都是你嚷嚷着要拉兄弟们醒醒酒,然后又灌上一气,没想到今天终于也轮到你自己害怕这一茬了。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啊!

“某家想着程家就有这喝酒醒酒的习惯,咬金啊,咱们还是一起去再来一回吧,一人就来一两斤,意思一下就行了。你看如何啊?”

秦琼也是乐的开口调侃下程咬金,难得看到这个混不吝的家伙吃瘪的时候啊。

“哎呀,我全身都疼,孙道长走了没有,没走的话赶紧让他来给我看看吧,疼的厉害啊。”程咬金这是戏精上身了。

“之前就给你们说过的,暂时不宜多饮酒,因为你们都有风痹之症,饮酒多了容易发作,宿国公这般体型的,尤其要注意些。”孙思邈适时的接话道。

“呃,孙道长(师叔)”几人赶紧起来见礼,总喊孙神仙是很尊重,可也显得太见外了一些,既然都有一起喝过酒的交情了,大家干脆都按照孙思邈的意思只喊孙道长。

“这风痹之症开始只是关节疼痛,以后可能会造成行动不便,甚至累及肾脏和心脉,不可儿戏。”孙思邈严肃的告诫道。

“嗯,这个病确实要少喝酒,还要少吃各种下水,肉汤,干豆,海鲜以及肥肉。”林森琢磨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风痹之症说的应该就是痛风。

他后世的母亲就血尿酸含量偏高,有段时间出现了类似关节炎的症状,而林森自身也没跑了,后来也是通过调节饮食和中药调理的方式弄好的。

没办法,林森的吃货属性倒是大半都是遗传自他的母亲,只要看他们家过年期间吃掉的东西,就不难想象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症状了。

过年前后那段时间,三盆包含了猪下水,猪蹄子,猪头肉一起熬制的全猪冻是必不可少的,干掉十斤八斤的香肠也是必须的,鸡汤和排骨汤更是几乎每顿必备。

你说这样的饮食方式,那嘌呤摄入能不严重超标吗?继而造成血尿酸偏高引发痛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而程咬金他们几个,很明显平时吃肉也是一点不少的,再喝上些高度酒,痛风不发作才怪了呢。

“有什么见效更快的法子吗?”程咬金有些小心翼翼的问道。

“问问林小友吧,看来他对这个病知之甚祥啊。”孙思邈刚才听林森说的那些注意事项时,就在频频点头以示肯定,这时候也干脆的把出风头的机会让了出来,真的说的不合适,他还可以从旁拾遗补漏吗。

“我确实知道几个法子。”林森前世的母亲用的那几个法子,都已经被证明很有效了,这时候拿出来用正好。

第六十三章 你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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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治疗风痹之症的几位药材,都是平时随处可见的东西。我知道的三个验方你们都可以用一下。

这第一个就是用金钱草泡水喝,第二个呢用到的是车前草,煮水喝或者泡脚都可以,也可以双管齐下。

最后一个法子想来应该是你们最喜欢的,也是效果最好的一个,把柳树皮泡到类似烧刀子这种真正的烧酒之中,然后每天小酌几杯这个药酒就可以了,用来煮泡效果会更好些,能溶解出更多的有效成分。”林森自信的笑着说道。

最后这个方子,林森可是专门去查过原理的,这柳树皮中含有的有效成分进入人体之后,会合成一种物质,那玩意就是阿司匹林的主要有效成分,还不用担心像阿司匹林一样吃多了会刺激胃部,而且用途还很广泛。

“这个法子的作用是很广的,你们有个头疼脑热,或者有关节炎,风湿的毛病,用这个法子也都具有一定的效果。

就我所知,经常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怕是多少都会有些这样的问题,你们现在开始注意防治,也好过再过几年一起爆发出来,搞得不良于行。”

林森从内心里已经有些接纳这几个人了,虽然还没有真个多么亲近,怎么也算是朋友了,给他们提个醒未尝不可。

“贫道知道柳树全身是宝,却也没林小友了解的如此透彻,如果真的如同小友说的一般用途广泛,以后很多的患者就有福了。只是这终南山中有老寒腿的,就不知凡几。”孙思邈肃容说道。

“确实有不少战场上下来的老兵都有风湿的问题,看来有必要给他们弄点这个药酒。”秦琼想起自己手下的那帮子老卒,有些感叹的说道。

“嗯,这个法子好,回头我一定按照这个法子来。”

程咬金才不管那么多呢,刚被告诫了要少喝酒甚至要戒酒,这好不容易又有个由头,可以每天都喝点了,自然是毫不犹豫的选了这个法子。

“小友好办法。”李绩也很欣赏林森的有心。

谢映登同样附和的点了点头,当着孙思邈的面,他还不好意思喊林森小友,毕竟人家是和孙思邈平辈论交的。

“就知道你们会选择这个法子,药酒我早都替你们准备好了,用的是蒸过三遍的酒液,再高有点没必要了,还没的浪费了那么多酒液。”林森笑着摇了摇头,就知道这帮人会这样。

搞定了这事,这帮人也不是真个想要再喝些酒好醒酒,再一次消灭了所有的饭菜后,就准备各回各家了。

左小扣的伤口,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好彻底的,不过看目前的这种愈合速度,想来也耽误不了太多的时间,有了结果以后再通告大家知道就是了,反正秦琼他们最近都会留在终南山中的庄子上。

真个验证成功了,到时候自有计较,少不了林森露脸的机会就是。

“你先考虑清楚有了那个李牧,还是否需要跟着贫道学武,确定要来的话,十日后来三清观寻贫道便是。”

临走前,谢映登还特意交代了一声,看来他是真的被李牧打击的不轻。

“谢过道长。”不论如何,林森还是要记住人家的这份人情的。

送走他们后,没了这帮子老杀才闹腾着,林森陡然就觉得家里清净了不少,正想着怎么跟李牧开口呢,这家伙自己先跑来了。

大概是知道他这个家主虽然算不得缺心眼,可却是对人心把握的也不太透彻,毕竟经历的事情还是少了一些。

所以李牧跑过来就主动的把程咬金的那番话,好好的给林森解释了一下,也想着用这法子鼓励他能够努力上进。

林森混的好了,才有希望娶程怀玉回来不是,而林森前途光明些,他李牧和席卫忠一家子的未来才能更美好啊。

即便到了他这个岁数,对老婆孩子热炕头基本不报很大的期望了,可是能看到林森带领着这个家变得更好也很满足了。

林森感受到了这份善意,问问题也就不用去绞尽脑汁的委婉些了,还是干脆直接些大家都舒坦。

“不敢瞒家主,我这功夫确实也走的轻巧的路子,只是相对那谢道长,显得更阴狠些,也胜在一个出其不意上。

主要原因可能是常人判断敌人的攻击距离,如何出手,都是要先看清敌人的情况然后再决定,靠的都是眼睛为主。

而我天生就没了双眼,可剩余的其他几种感知却要异于常人,尤其是听力方面,能让我‘看’到许多常人无法看到的东西,很多时候判断反而会更加精准。

绿林中人给我送了个‘血蝙蝠’的匪号,不是没有道理的。”李牧详细的介绍起了自己的情况,话中不无得意。

“可也是因为我的功夫太依赖感知尤其是听力,普通人很难学到其中的精髓。”李牧有些遗憾的说道。

“不过家主要是想学,我近身短打的功夫还算可以,暗器手法也能拿的出门去,这些东西还是能够教给家主的,只是如何运用,却需要家主自己重新熟悉了。

我有留意到家主飞暗器的手法……虽然需要改进下,但准头是很足的,只需完全发挥它的威力,家主必定能成为暗器方面的好手。”

李牧对于林森的潜力还是很看好的,那暗器他可没练多久,就能有那般惊人的准头,可见林森在这方面是很有天赋的。

“至于短打功夫,其实主要靠的就是一个快字,以家主的聪明才智,想学会我的招式是很简单的,家主只要想学我自无不可。

可要是家主的速度提不上来的话,就只是空架子而已,实际的意义并不大。”

李牧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两把表面暗淡的匕首,在他的手中上下翻飞,都带出了幻影了,以林森的超强眼力,大部分时候竟然都无法跟上它们的身影。

“这些我其实也更推荐家主去找那谢首领学习,他的手把都是从祖上传下来的,很有章法,不像我这个都是野路子。

即便家主速度不如他那样快,施展出来也有几分威力,不至于完全变成样子货。”李牧进一步建议道。

这话说的也是狗委婉的了,可林森还是明白,不就是嫌弃自己的速度太慢了吗,他不可抑制又对系统迟迟无法升级多了许多的怨念。

第六十四章 好为人师

“那还等什么,咱们开始吧。我就用这三棱刺好了,虽然不能切划,但用来刺击效果确实很好,只要是躯干部位被捅到,能不能活命就看天意了,因为这种三角形的伤口会持续放血,很不易愈合,即便是有我的缝合术也不好办。

而且专注于一种攻击动作,对我这种纯新手是不是更好一些,提升的能更快一些。

这东西用来当飞镖想来效果也不差,比较匀称,我现在用的是自己琢磨的飞筷子的技巧,确实粗陋了一些,不过就像你说的,准头还比较好掌握。”

林森摸出上次和豺群厮杀时,曾经立过功劳的木质三棱刺来,有些得意的介绍到。

虽然知道自己的手把很渣,可靠着这手丢人的飞筷子技巧,好歹也曾经成功干掉了一只豺犬啊。

即便当时很不自信的用来对付离母獒犬最远的一只了,可那豺犬可是直接被钉死在那了,连挣扎都没怎么挣扎就死透气了的。

当然林森也有取巧的成分,因为这三棱刺通体是由他无意中发现的一棵六道木的树枝做成的,那玩意坚韧如铁,斜茬似刀,林森可是费了老鼻子劲,才用那些木雕工具,慢慢把它抠出了三棱刺的形状。

更关键的是既然这东西是木头的,到了林森手里就不用担心玩不转了。虽然开始摸索的时候也是有点差强人意,主要就是差在了手把上。

后来确定了用直飞的方式后,源自于系统带来的那种,对所有植物异乎寻常的熟悉感,让他很快就做到了如臂指使,十米之内绝对是指哪打哪,不带含糊的。

只不过距离远点的话,那真就是强弩之末了,杀伤力很没有保证。

好在得益于坚硬的质地,又有着三棱的外形,稍微有点力道,就能很轻易的捅破皮肉,算是弥补了不少缺憾。

“我试试。”李牧接过林森手中的三棱刺仔细的摸了摸,肯定的点了点头。

“虽然有取巧的嫌疑,不过这东西着实凶悍的很,不失为杀伐利器。

就像家主你说的,专注于一项确实提升的更快一些,就像我就只擅长一个快字一样。

咱们开始吧。”李牧看来已经心中有数了,拉着林森就开始教起了投掷的手法。

林森学的也是格外认真,这也算是他真正的开始学武了啊,他还打算拿这个当压箱底的保命本事呢。

毕竟敌人都能突破到近前了,那情况肯定就比较危急了,正是它发挥作用的时候,以后说不得也能靠这手,给敌人一点惊喜。

至于他本身五感也异于常人这点却是没说,谁还不得保留点自己的秘密啊,况且他和李牧也还没到知根知底的地步呢。

这教的毫无保留,学的也是聚精会神,时间自然过的就很快,而林森的进步,也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

这学习的动力就更足了,不知不觉就练到了天黑,即便以林森的超强体力,两只胳膊都感觉有些难受了,可见他练得是有多努力啊。

“原来你就是血蝙蝠,从山民那里收到的消息,你原本的那些手下,都已经被官军一网打尽了,不是丢了脑袋,就是流放到边境去戍边了,你可以放心下来了。”

这天晚上,席君买在饭桌上就说了这个消息,让李牧安心,也是为了给林森宽心的,顺便还能体现下他们作为山民代言人的价值所在,这消息渠道就很是广泛吗。

林森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拍了拍神色复杂的李牧的肩膀,算是安慰一下吧。

第二天热情高涨的林森,一早就爬了起来,找到李牧继续着训练,之前那半天的训练,已经让他感受到了明显的提升,所以学起来格外有干劲啊。

李牧却比他起的还要早,两只小守山犬都已经被照料着解决了早餐,看到林森以后,又很是亲昵的蹭着他的腿脚。

这俩小家伙如今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在林森给秦琼他们说过母獒犬大战豺群的故事后,他们望向俩小獒犬的眼神,就多了许多的渴望。

还是林森明确表示不会送人,他们才暂时熄了心思,可却老实不客气的开始预订起了它们的下一代。

因为他们肯定的表示,那母獒犬绝对是以凶悍而忠诚著称的守山犬无疑了,而这俩小狗或许还有山狼的血统,所以对它们的未来就更看好了。

如此一来,林森自然对它们也更多了一份重视,好在李牧本就对照料它们这事很上心,林森只要负责让它们知道谁才是它们真正的主人就好了。

而当时从母獒犬身边抱走它们的就是林森,狗窝中放的也一直是林森的旧衣服,上面也少不了林森的气息,所以它们对林森的依恋一直都是最多的,即便是一直在照顾它们生活的李牧都要向后靠。

本来还打算赖在林森怀里的呆毛,也跑到席卫忠一家子那边去,继续练武去了。

一时间这个不大的院子里,只剩了各种呼和有声的训练。

结束了训练不久,那帮子回到庄子上的大佬们,就迫不及待的把各家的厨子全都送了过来,看来对林森这的吃食确实认可的很。

只是来的人稍多了一些,不用说也知道那个林森提议的酒楼,也已经被排上了日程。

虽然更多的是各家的私人享受,可毕竟也关系到他林森自己的钱袋子,能否早日变得丰厚起来,所以林森也不耽搁了,很干脆的就开始了对这帮人的教学。

能被派来这里学习的,本身的厨艺肯定都差不到哪去,所以很多基础的东西就没必要教了。

譬如刀工这些东西,他们甚至比林森还讲究些,哪怕做不到林森的精细程度,对菜刀的操控没有那么精妙,但能做出的花样甚至还要多一些。

而原本对林森这么个外行人还有的那么点不服气,在尝过林森拿出的第一道菜后就彻底不见了,越是手艺人,越懂得达者为师的道理。

做出的东西好不好吃,就是衡量一个厨子的手艺最直观的评判标准,尤其是当这种口味上的超越,足以让他们高山仰止时,原本的那点傲气自然就老实的收敛了起来,再学起来也是尽心尽力的。

事关自己前程的手艺,容不得半点马虎。没有这种对手艺的敬畏之心,他们也做不到各家的掌勺大厨位置。

看到原本就对这厨艺很有兴趣,只是大概一直在避嫌的席卫忠,林森很干脆的也把他叫过来一起学了,家里多个备用大厨,哪天想要偷个懒,也不怕大家都饿肚子了。

要不是生活所迫,其实林森是很乐意做个惫懒的人的,也乐得享受清闲的生活,只是他目前的条件还太差,离后世人追求的财务自由还差得远。

尤其是考虑到还要努力把程怀玉娶回家,这差距就更大了,所以暂时只能歇了偷懒的心思,老老实实的奋斗啊。

可他还没能在家多享受几天好为人师的感觉,就被叫到了隔壁的程家庄子上,秦琼他们都在这里等着他呢。

第六十五章 自知之明

“是不是试验成功了?”林森一看这阵势,之前去他家的那帮人可是一个没少的全都在这聚齐了,包括孙思邈都在这呢,应当就是那酒精的作用试验的事了。

“你小子挺有信心的吗。”程咬金笑眯眯的说了林森一句。

“没错,左小扣,出来让大家看看你的伤口。”秦琼干脆的把左小扣那个老实孩子给叫了出来,没什么比实验对象现身说法更有说服力的了。

“哟,这伤口长的可是够快的,有没有发烧?伤口肿过没有?”程咬金当先跑到了左小扣旁边,对着他胳膊上那个伤口仔细打量了起来。

“都没有,伤口基本长好了,只等最后这点疤掉了就彻底好了。”左小扣肯定的答道。

“嗯,你小子不错。”程咬金拍了拍左小扣的肩膀以示肯定。

“那这么看,这试验就真的成了?咱们都知道战场上受伤的那帮人都是什么状况,因为一点伤口化脓,最后砍掉手脚的也不是没有,这还是命大的,干脆丢掉了性命的更是不少。

那以后有了这酒精,得少牺牲多少士卒啊。”程咬金转过头来感叹的说道。

“是啊,早知道有这样的好东西,能多留下多少兄弟的性命啊!”秦琼也有些唏嘘感叹。

“那林小友说过的那些成药可配置好了吗?”李绩仍然是最为冷静的一个,一句话就问到了点子上。

“多亏了孙道长,伤药的配伍已经确定了,尽量选择的都是最为常见的一些药材,效果也有保证。

给左护卫用的一直就是这种成药。”既然被点到了,林森也不会退缩。

“那还等什么,咱们立马联名上书,把这东西报给太子吧,早一日将这全套的缝合术用于军中,就能多救下一些士卒的性命,咱们也能多安心些。”李绩也难得不冷静一次,有些迫不及待的说道。

“小友且宽心,这套东西的功劳,必定是属于你和孙道长的,谁都抢不走,这是某等的承诺。”李绩又对着林森郑重的说道。

“贫道可没起到什么作用,这功劳应当都属于林小友才是。”孙思邈坚定的推辞道。

“好!孙道长高义,这套缝合术就以林小友一人的名义报上去。”李绩看出孙思邈语出真诚,也就没有再推辞,反而代为把这事定了下来。

他也有心成全林森,更乐的见到林森真个娶到程怀玉,这时候也算是在林森那里卖个顺水人情吧。

“林小友莫忘了这几天好好琢磨一下,此法该如何在军中推广更好,到时说不定要去太子面前有一番奏对。

至于你们几个也别闲着,林小友说过的自建酒坊的事情,要赶紧抓起来,酒楼的事可以暂缓,把人力物力都集中过去,全力保障酒精的产量才是当务之急。

突厥怕是最近不会太安稳,少不了要利用大唐空虚的机会来打个秋风,有了此法,战士们的性命多一份保障,于国于民也都多一份底气,不可不慎重。”

李绩对局势总要多一份洞察力,对未来的各种可能也要看的更长远些,这也是他是顶尖的帅才,而其他几位只是顶尖将才的一个重要原因。

做元帅的,必须要有洞悉全局的能力才行,仅仅局限于当下,局限于一时一地都是不行的。

“诺!”听了李绩的分析后,在座的各位都肃容应了一声,甚至不自禁的都用上了军中的答话方式。

而林森也对李绩多了些发自内心的佩服,这位不愧是被称作最像穿越者的将领之一,就这份如同预知一般的远见卓识,就是绝大部分人望尘莫及的。

起码他林森是远远不及的,要不是有着真正的那份先知先觉,他可没法想出这些来。

也正是因为知道李绩说的这些,马上都要应验了,才更会忍不住对这位如此敬佩有加。

“那颉利就是个爱捡便宜的恶狗,这时候确实不会放过机会,再加上某些有心人,怕是也想给今上一点难看,这场战斗怕是无可避免的。”林森也有些感慨的说道。

毕竟是年轻人嘛,有这样显摆的机会,还是忍不住要嘚瑟下。

“小友倒是与某家的看法不谋而合啊。”李绩略带深意的对着林森点了点头说道。

“对了,小友可有想好要些什么封赏吗?”没给林森谦虚的机会,李绩接着问了一句。

“小子不过是侥幸得了个法子而已。”林森习惯性的又开始谦虚起来,这还是来自他前世形成的习惯,一时半会也是改不回来的。

“某等知道小友谦逊有礼,但太子殿下是个赏罚分明的人,绝对不会有功不赏的,所以小友有什么比较想要的东西,某等或可为小友转圜一二。”

李绩其实还是带了些考较的意思,希望能从中看出些林森本身的性情到底如何,聪明人吗,总是比较容易多疑些。

“呃,那小子可就不客气了。

当官就算了,小子还算有几分自知之明,目前的我可不是那块料,做武将更是给在座的各位丢人。

倒是老老实实的种地比较适合我,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心里更踏实些,所以如果能封赏几亩地的话,小子就很开心了。”

林森一看李绩确实有这个意思,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了。

就他的情商,跑官场上怎么让人玩死的都不知道,而且现在的他严格说起来文不成武不就,没有真的可以安身立命的本事傍身,去溜一圈再被人踹出来干啥,不够丢人钱。

哪怕在座这些大佬都能拉他一把,可也不可能真个当自家儿子一样,照顾的无微不至吧,最终能倚靠的其实还是自己。

他也是个有心气的,没法安稳的做个纯粹的关系户,真的那样,不止人家看不起他,他自己怕是都要看不起自己。

而且从他本心来讲,与其做这个无根漂萍,还不如踏踏实实的提升自己的本领,未来靠着自己的真本事,一拳一脚的打拼出来,不仅屁股坐得稳,念头也通达。

倒也不是他迂腐,完全把这帮子大佬的人情抛在一边,可他希望这些人只做能在关键时刻拉他一把的贵人,而不是一路拖着他前进的奶妈。

“好,某会代为转达的。”李绩对着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也对林森真的多了几分认可,反正其他几人看向林森的眼神中善意又多了几分。

第六十六章 李世民初印象

因为都有事在身,所以这次难得的都没有喝酒就匆匆散场了。林森逮住准备走的谢映登,表明了想要跟他学习的想法。

“好,且等这事结束了去三清观寻贫道就是。”谢映登看到林森坚定的神色后,稍一沉吟就答应了下来。

“谢过道长。”林森当着众人的面郑重的给谢映登施了一礼,马上就要有师徒之实了,虽然不用行拜师礼,但这份尊师重道的态度一定要拿出来。

从程家庄回来,林森的生活变得这叫一个充实,要教那帮厨子们如何炒菜,要教席君买哥俩语文和数学知识,还要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来,跟着李牧学习他的招式和手法。

最后还要努力想想,到底应该如何在军中推广这缝合术才比较靠谱,不只要快速的推广出去,还要保证这东西不能落到敌人手里才是。

好在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他呢,只是眼前可以预见的好处就有不少了,卖酒的利润,未来酒楼的分润,还有献上缝合术后能到手的那些封赏,都让他充满了动力,即便忙碌的很,他也有些甘之如饴。

林森的缝合术经过秦琼牵头,李绩他们全都联名上书后,很快就递到了李世民的桌面上。

经历过无数次战阵,实际上也可以算作大唐有数的统帅的李世民,很清楚伤兵们是个什么情况,更知道这样的伤兵如果能囫囵个的救回来,又意味着什么。

不仅是能够提升全队的士气,更能多出许多战斗经验丰富的敢死之士,这样的老卒可比没上过战场的新丁们战斗力强悍的多,因此对于这个事情也是格外的重视。

作为试验对象的左小扣,和作为见证者的李绩他们,全都被叫到了李世民的身前,详细的问起了整个过程。

等到孙思邈也被请去现身说法以后,李世民对这套东西的效果再无疑虑,马上命人去叫林森前来了。

李世民已经在考虑得了这个东西,如何才能发挥更多的作用了。

不仅是它的实效很有用,这玩意对于舆论宣传的作用,同样不容忽视。

因为玄武门的一场大战,关于他得位不正的言论就甚嚣尘上,现在的局面虽然表面上看着平静,但是私底下暗流涌动也是少不了的,多的是人在找机会想要打击他的声望,或者干脆把他掀翻。

而这样的东西适时出现,对于稳固军心士气的作用无疑是很大的。而抓稳了军队,他的位子就能稳当的多。所以说对这套东西,他的渴求也像秦琼他们一样迫切。

林森早就被提溜到秦琼那候着呢,这时候跟着传信的一溜烟的就进了宫,当然少不了还要有一番搜查,这才算是第一次见到了享誉盛名的李世民的真容。

李世民的身材没有秦琼他们那般健硕,但却自带一股雍容的气度,精心打理过的胡须,配上那张英气勃发的脸,妥妥的一个帅大叔的形象。

大概是他本身武艺也不弱的原因,这身姿可是挺拔的很,再配上他独一无二的气质,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混合了亲近和崇敬的复杂情绪。

可能其中也少不了那偌大的名头,给他增添了一个灿烂的光环,所以才让林森面对他时,多少有了点紧张的情绪,其中有兴奋和期待,也有好奇甚至是审视。

“朕可没少听阿难夸赞你的木雕手艺,叔宝他们也没少在朕面前替你张目。只是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医术就已经这么好了,连孙道长都愿意和你同辈论交。”李世民简单的几句话,就拉近了和林森的距离。

一直站在一边伺候着的张阿难,也适时的对着林森含笑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这样的车轱辘话本身没什么营养,可关键得看由谁来说,这可是天可汗李世民!这话听到林森耳朵里,自然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美滴很啊!

林森原本亲眼见过的最大的官,也不过就是去园林局视察工作的分管副市长而已,人家还没时间勉励他两句。所以如今能听到李世民的当面夸赞,心里难免就有点飘。

“不知道你有没有意来太医院任职啊?”李世民先抛出了一个诱饵。

“小子只是平日里比较留心周边的东西罢了,医术真的谈不上高明,现在还在孙道长身边恶补基础知识呢,连单独出诊的能力都没有,更不敢和太医院里医术高深的众位太医相提并论。”

林森还是习惯性的谦虚着,不过这话倒也是发自真心的,推辞的意思也很是坚决。

他也就靠着系统的便利,算是对药性多些了解,可连别人到底得了什么病,又是怎么得的都搞不明白,可不敢随意给人抓药了。

就他现在的水平,碰上以前看过的病症也还罢了,那些没见过的可是两眼一抹黑。

太医院那是什么地方?那是随时提着脑袋给人看病的地方。你说一句“我不会看这病”试试,脑袋还不接着就给摘下来。所以这种送死的活,他是坚决不干的。

“哦,听说你小子挺有主意的,这缝合术如何推广,你可有想法啊?”李世民对林森的答话不置可否,反而问起了主意。

“这个……”林森不免有些迟疑了。

“你放心的说,说错了朕也恕你无罪。”李世民浑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小子有个不成熟的想法,这缝合术既然算是军中利器,就应该做好保密工作。

可想要让更多的士卒得到实惠,又必须让更多的人懂得这个法子如何操作。

所以小子就想着,是不是能在军中找出一些人来,作为单独的医疗兵,让小子,或许还可以加上一些其他于外伤有研究的名医,一起培训这部分人。

目标不是把他们也变成名医,而是让他们懂得如何在战场上,快速的救治那些伤兵就可以了。

只要给那些伤兵做些简单的处理,比如缝合,酒精消毒以及敷上伤药,就很可能能够救下其中大部分人的性命。

回头这些医疗兵配发到各个队伍里去,或者是集中到前线去都可以,这个就看如何灵活调配了。

这样只要能够保证这些医疗兵的忠诚,再适当的管控好伤药和酒精这类的物资,就不太用担心这缝合术会大面积的传播出去,便宜了敌人。”

林森对此早有腹稿,即便在李世民面前,也能够侃侃而谈,说到后来,不自禁的有了点神采飞扬的意思,全然没了开始的紧张,更没注意到李世民望向他的那略带深意的眼神。

第六十七章 囫囵吞枣

李世民没再多说什么,勉励了林森两句,就让他回秦琼那边等消息去了。

至于封赏的事情,林森没好意思问,李世民当然也不可能掉价的去说这个。

不久秦琼那边就传来了好消息,宫里和他们新建的酒坊刚商定好了,每月要从这里采购不少的酒精。

只不过对这酒坊也做了些限制,医用酒精级别的东西不准对外销售,只能全部供给大唐军中。而烧刀子那个级别的烈酒,也不能出售的太多。

毕竟这样的东西太过耗费粮食,也与大唐现在崇尚节俭的整体风气不符,在仍然要休养生息的氛围下,勋贵们更要带个好头。

至于相对普通些的高度酒,限制就要少一些,放在自家酒楼里售卖是无妨的,甚至专门从长安城的粮食酒份额中拿出了一些来,算是对秦琼他们的这份公心的一些回馈吧。

林森当然也没有被遗忘掉,直接被带去了宫中的一处军营里,一帮子兵士正等着他来培训呢。

这几天他可没闲着,专心的在秦家整理着他觉得有用的那些东西呢。

抛开可能的封赏不提,对于大唐的武功,他也是充满认同甚至有些向往的,也期望能够为大唐威服四夷,横扫六合尽一份心意,算是不枉亲自来大唐这个他曾经向往不已的辉煌年代走了一遭。

真个教授这些精悍的兵士时,缝合术的这套东西其实是很好懂的,无非就是一个胆大心细而已,注意做好酒精消毒,敷好伤药,再裹好伤口就行了。

只不过这帮糙老爷们缝出的针脚,一个个的都丑出了新高度,除了这帮见惯血腥的家伙,完全不会出现不敢下手的情况以外,其他真的可以说是一无是处。

可军中总不能找些护士妹子来干这活吧,这时代的妹子敢见血的不多不说,出现在全都是老爷们的军中,怕也不合适啊,起码军纪就不允许。

最后林森没有办法,只能让这帮家伙多练习了。

即便供他们祸祸的试验对象大都是猪羊,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的就在它们身上来一刀接着练啊,总要给这帮倒霉蛋一点恢复的时间吧。

偶尔操作失误,死上一两个用来打牙祭也就认了,这要是全死光了,是他们手艺不过关啊,还是这缝合术不管用啊?这事它好说不好听啊。

所以林森干脆让这帮老爷们跟学女工的妹子们一样,找些样子来练练绣花功夫,只是把练习的材质换成了猪皮,羊皮罢了。

除了这些最简单易懂的东西,林森也把自己知道的那些急救术,都教给了这帮士兵。

比如说中暑的应对,比如说如何应对拉肚子,还有不要喝生水一类的卫生条例,以及同样是做马拉松志愿者时学过的心肺复苏术。

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救命的玩意,这帮被挑选出来的兵士都知道轻重,或许也被人敲打过了,学的其实特别认真,也没出现过给林森难堪的事情,因此教学进展的还是挺快的。

差不多把自己那半桶水的东西都掏空了以后,林森的培训也就告一段落了。后续会不会找些名医来上课,就不是他需要关心的事情了。

他这都算是掏心掏肺的教了,功成身退也是心安理得。

在秦琼家里和同样一帮人又好好喝了一顿,算是庆个功,顺便品评了一下未来酒楼要卖的其他几种蒸馏酒后,总算又回到了他久违的家中。

封赏一时半会估计是下不来了,这就跟卖东西差不多,总要让人看到好用了,才舍得给个好价钱啊。

反正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林森还是决定继续充实自己比较好,这一趟去给人培训,才真切的感受到自己这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着的水平,实在是不成啊。

医术上的提升需要时间的积累,甚至说是越老越吃香,可这功夫的提升总不能耽搁吧,他真正的前程,还是得靠武力杀出来才比较稳固。

因此回到家后,林森马上就继续和李牧学了起来。

到了和谢映登约定好的时间,林森给那些来学炒菜的厨子们,还有席君买哥俩都布置好了作业,又交代李牧照料好两只小狗,然后带上呆毛就奔着三清观去了。

他倒是想把这帮手下高手都带着,路上才放心些,不用担心被哪个掠食动物给拖回家当晚餐。

可他自己去学武也就罢了,带其他人去,免不了还有点偷师的嫌疑,这就有点不知进退了,所以最后只能带上呆毛这个不碍眼的保镖。

这三清观离林森的家可是不近,即便以林森的脚力,没有大半天功夫也很难到达,学武艺也不是一朝一夕就成的事情,所以他肯定要在那边呆上几天。

不过倒也不至于在那边常驻了,学会了招式套路,能完整的演练下来,就可以先回来练习了。

等到真个练熟悉了,再去找谢映登拆解招式就是,也就是说先做到知其然,再努力知其所以然,这一趟去能学个囫囵吞枣就行。

而且林森对自己有信心啊,因为这谢映登的枪箭双绝,对他林森来说有个好处,这两样兵器主体大都是木头材质的!

他有系统这个作弊器在,上手会格外快一些,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执着于找谢映登学习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系统虽然存在感弱了些,好吧,是太弱了,可无时无刻不在默默的为他提供着技术支持和保障。

如果没有这系统在,他大概现在还在山旮旯里过着苦逼的生活,不说没法和这帮子大佬有目前这样的关系,甚至能不能活到现在都是个未知数呢,想要上手这些武器,更是没谱的事。

当然了,他对系统的怨念还是不轻的,人家的小说主人公得了系统之后,哪个不是立马大杀四方,专治各种不服。到了他这,就特么一个“请自行摸索”,他想快速变强都没法实现。

也就是看在系统能够让他快速上手各种东西的份上,他才强忍着没有骂娘。

一边对着呆毛吐槽系统,一边赶着路,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三清观外。

谢映登已经提前等在了门口,见状林森紧赶了几步,认真的上前见礼。

第六十八章 面冷心热

面对恭敬的林森,谢映登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满意的看了林森身后的行李一眼,示意让他跟上,然后当先朝后院走去。

这三清观虽然是谢家自己建造的,当年的谢家也是和琅琊王家齐名的天下望族,按说足够奢遮了,可这道观的规模却不大,里面的建筑也称的上是朴素,这多少有些出乎林森的预料。

不过这样的地方,显然才是清心寡欲的出家人该有的生活场景,那种泥胎上面都能随便刮下三两金子来的地方,实在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是什么出世之人啊,比很多暴发户的炫耀,来的都更明晃晃的。

再加上一帮素来迎高踩低,还要装出高人嘴脸的家伙,实在很难让人真的心生敬意。

可能是林森后世见多了那些假模假样的家伙,所以先入为主了,而这辈子遇到的几位道家人物,又都是孙思邈这般的传说中的人物,这两厢对比之下,自然很难对那些家伙有什么好感,反倒是对谢映登这样的人物亲近得多。

在谢映登的引领下,林森也算是把道观转遍了。总共也没多大的地方,甚至两眼就能看个通透,一路上顺便瞟几眼,就都收入眼底了。

到了后院,早有一间房子收拾干净了,里面的床铺上都还带着阳光的味道,明显是刚刚晾晒过的。

把自己那简单的行李一放,林森赶紧对着谢映登又施了一礼表示感谢。

这位果然是个面冷心热的,虽然看着不苟言笑,可为自己考虑的很是细致周到,让林森不自禁的对这位又多了些好感。

从屋子里转出来一看,好吗,那正忙着自己做饭的老道士,毫无疑问就是谢映登的叔父谢弘了,这自力更生的也太彻底了吧。

“谢道长,怎么能麻烦你做饭呢,这活以后还是小子来做吧。”林森赶紧走了过去,就想接过这活来。

不管怎么说,让这么大岁数一个老人家在这忙活,他肯定没法在旁边坐看啊。

“不妨事,今天老道这也算是款待下客人,这三清观可是难得来个外人咯。

不过听说小友做饭确实很有一套,这段时间可就真的把这事都托付给你啦。”谢弘说话倒是挺和气的,完全不像谢映登那样是个冷面人。

“小子也就这点东西还算拿得出门去,道长能看上眼,是小子的荣幸。”林森赶紧谦虚了一下。

“行了,先跟映登去吧,明天就要开始练武了,不先挑好合适的武器可不行,趁着还没天黑。”谢弘笑眯眯的摆了摆手,示意林森可以出去了。

“过来,把双手举平。”谢映登在大概是练武场的一块平整的土地上站定,示意林森过去。

“嗯,你的筋骨还不错。这身架练习我的箭术和枪术都挺合适。”

谢映登仔细量了量林森的臂展,又摸了摸他的骨头和肌肉,再看看他的双手,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

林森现在伙食好了,身体也变得强壮了许多,已经和他前世的身形相差仿佛了,还都是类似的特点。

身高能有一米八的样子,肩宽臂长的,所以臂展倒要长出十厘米来,手掌不小,手指也修长,因为经常搞木雕的关系,双手也算是灵巧而有力。

而相对前世来说,因为每天的活动量可是不少,还没有前世那个身为吃货几乎必备的腐败的肚子,算得上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

前世要是有这个身材的话,光膀子往沙滩上一跑,也就不用犯愁一直单身了。

“在这等着。”谢映登交待一句,转身就去了屋里,过了没一会,就拿了根大枪杆子过来。

“试试看合适不。”把枪杆往林森手里一递,谢映登言简意赅的说道。

这长枪的长度是要因人而异的,持枪者的身高和臂长,都有很大的影响。

你给矮脚虎一把三米半的马槊,他就是枪术再高,在地面上怕也施展不开啊。

你给两米多高一铁塔般的汉子一把一米半的长枪,你让他双手持枪试试,他也能别扭死。

谢映登作为枪术顶尖名家,这眼力劲自然是不差的,给林森选的这根枪杆和他一对比,看着比例就挺和谐的。

林森学着记忆中大枪的杀法,试了试“拦、拿、扎”这三大基本法门,也很是顺手,就肯定的对谢映登点了点头。

系统现在的功能虽然少了点,可一直还是比较靠谱的,这大枪杆子一上手,就有种异常熟悉的感觉,就仿似摸索过无数次了一样,林森这才能像模像样的玩上几手。

当然这也得亏谢映登用的是长枪,而不是秦琼和尉迟恭那等猛将惯用的马槊。

那东西被归类为重兵器不是没有道理的,本身的重量就让它很难操控了,再加上那超过长矛的长度,没有一把子远超常人的力气,根本玩不转这玩意。只要看看玩马槊的,基本都是以勇悍著称的当世猛将就知道了。

“悟性不错。”谢映登看到林森的动作后,眼中爆出了些神采,显然对林森一上手就能做到这个程度很是满意。

“等着。”谢映登说一声,又转身回去了,不一会又抱了几把上好弦的弓出来。

“从这把三石的弓开始试,用尽最大的力气去拉。松的时候要慢点,不要放空弦。”

拉弓可是有风险的,谢映登忍不住多交代了几句,当然这弓也是没箭的,他怕林森伤到自己。

“啊……”林森双脚错开,像模像样的摆了个拉弓射箭的姿势出来。

然后吐气开声,拽住三石弓的弓弦,用足了吃奶的劲,憋的脸通红,终于把这弓给拉开了……一半!这特么就很尴尬了。

憋着劲慢慢的松开了弓弦,林森拿着这弓,很是有点手足无措的矗在那。

“嗯……”谢映登一脸便秘的表情,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你先用这把竹弓吧。”谢映登像是怕林森玷污了那把三石弓一样,猛的就把它给掏了过来,然后找了一把大概是其中最简陋的弓箭递给了林森。

“这还是贫道小时候练习用的呢,别弄坏了。”谢映登又补充了一句,然后抱着其他的弓转身就走,留下林森对着他的背影在碎碎念。

你说有你这么埋汰人的吗?我不就是力气小了点吗,我也不想的啊,没想到你会这么不讲究,看来这谢映登其实也是个闷骚的家伙。

第六十九章 威胁滚滚而来

尝过谢弘老道长的手艺后,林森就算是彻底入伙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老老实实的起来去厨房里收拾了一桌素菜。

道人虽然不需要戒荤腥,可他们这就自己种的菜,和采摘的山货多一些,肉食大概偶尔才会打打牙祭,林森只好入乡随俗了。

既然想要跟人家学些真本事,还没有拜师的过程,那肯定要小心巴结着才行。这要是把人伺候高兴了,说不定还能学到点压箱底的绝招呢。

再不济能学些黄帝内经这类的内功心法也行啊,即便不像武侠小说中说的那么玄奇,可要是能让他更爷们,那也是求之不得的。

传说中黄帝可是靠着御女无数才成功飞升的,哪儿老爷们不想让自己更强点呢。

收拾好碗筷后,林森正式开始了和谢映登学艺。

一套枪法,谢映登只是演示了一遍,林森就记了个差不多,再纠正一些动作后,林森使出来就似模似样的。

当然真正的威力肯定还差得远,只是徒有其形而已,更别提灵活应用了,可也足以让谢映登异常满意了。

因此上午让林森多巩固了几遍,到了下午,谢映登难得的又开始教起了林森射箭的技巧。

单纯的拉弓把箭射出去看着很简单,可想要射的准却很难了,想要射的又快又准,甚至能在运动中同时射中多个目标,那更是难上加难啊。

即便以林森有着系统带来的异乎寻常的熟悉,这真正射出的第一箭,也只是勉强上靶而已,相比他瞄准的目标,差的真不是一点半点,因为他射中的,是谢映登的靶子!

看着谢映登那憋的都哆嗦了的脸,林森只能不停在心里安慰下自己了,谁都有第一次的不是,哪个能保证自己的第一次就神勇异常的。

好在默默提供支持的系统还是很给力的,多练习了几十次以后,林森渐渐已经能够找到些门道,真个把箭枝送到自己的靶子上。

他是能感知到弓和箭各自的状态分别是什么样子的,甚至在箭枝彻底飞离作为箭台的左手之前,他都能把握那箭枝的形变过程,和前行的方向。

再结合着自己的动作分析,足以让他明白什么样的动作,才能更好的保持那箭枝的方向,按照自己的设想飞行。

这个过程中真正的短板,其实还在手法上,尤其是他两只手的动作,以及手眼之间的配合,这些都是不能取巧的东西。

只能在找到最合适的方式的基础上,将其固化下来,或者说要对正确的动作,形成足够的肌肉记忆,才能保证这射箭的效果稳定有效。

作为此中行家的谢映登,很明白林森此时的状态,对于他这样的进步速度,也可以说是对射箭的悟性,他是真的有些惊讶了。

他当时像林森这样能够有自己的理解,可是花费了不少时间,哪有林森这样肉眼可见的进步速度,尤其是看到林森很快就能做的跟个射箭老手似的,只是稳定性差了些,他都产生了类似嫉妒的情绪。

这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就他谢映登当年也是被誉为天才的人物,后来也是经过了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目前这个水平。

可再看林森呢,这家伙该叫什么?绝顶天才吗?还是说这个家伙就像袁师伯说的一样,其实对于很多东西都是“生而知之”的。如此看来,老天爷给的天赋果然是不同的啊。

也就这可怜的力量和速度,能让他多找到点优越感了。

想到这个,谢映登不免又摇了摇头苦笑不已,看来自己这道心修的还不够坚定啊,竟然会为了这样的事,和一个小家伙置气。

在林森忙着学武的时候,向来闲不住的呆毛也没有老实蹲旁边,而是像原本在家时一样,白天一有功夫就跑出去玩了。

对于这个保镖的武力,林森是信得过的,仍然选择了随它去。

沉浸在武力提升的爽快中,时间过得就是快啊,不知不觉就是十几天功夫下去了,林森算是把枪法的套路都记下了,也初步掌握了如何发力的技巧,不至于练歪了再把自己弄伤。

这枪法也勉强算是入门了吧,下一阶段就是需要时间的积累,把它们都转化成肌肉记忆,不用过脑子就能用出来才行。至于拆解招式,那是再之后的事情了。

而射箭方面,林森也能够初步掌握站桩式射箭的基本技巧了,剩下的同样都是水磨工夫。

这样一来,林森在这的学习就算是暂告一段落了,可以暂且回家继续练习。

依依不舍的告别了谢映登叔侄两个,召回了快要玩疯了的呆毛,林森带着谢映登送的大枪杆子和弓箭,就踏上了归程。

归心似箭的林森,并没有注意到呆毛这段时间的变化,满脑子都在想着家里那些厨子不知道练的咋样了,席君买他们又学的如何了,小狗不知道又长大了没有,还有就是家里的粮食不知道够不够吃啊。

虽然秦琼他们后面几次过来,都送了不少粮食来,可家里人口也是不少啊,这十几天功夫,不知道消耗干净了没。

席卫忠他们又不方便自己去买,因为他们还没有户籍呢,李牧搞不好还是被通缉的人物,总之越想林森越是着急回去。

可走着走着,林森又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呆毛又一次给他示警了。

而他也马上发现了让呆毛感到威胁的东西正滚滚而来,忍不住也紧张了起来。

第七十章 幸运日

这俩家伙真的是“滚滚而来”,一路打闹着,翻滚着就从山上跑了下来,虽然这俩家伙是出了名的萌物,可林森还是不敢掉以轻心。

真正让他忌惮的不是这两个萌人一脸血的熊猫幼崽,而是可能就在不远处啃竹子的母熊猫。

虽然这熊猫妈妈有时候是不太靠谱,有坑孩子的嫌疑,可难保不会遇到个护崽的家伙。

即便熊猫大部分时候都是那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可这玩意其实原本是叫做猫熊的,也有叫花熊的。换言之,不论它外形多么招人疼,可其实人家是正儿八经的熊,也有能长到几百斤的大块头。

真个发起飙来,林森这小身板可绝对扛不住。而护犊子的母熊猫又有点难以捉摸,林森自然要小心提防些。

林森带着呆毛,小心翼翼的在后退着,而俩小家伙打闹中,又靠近了和他的距离,看着就像两个在追两个在逃似的。

等了老半天也没等来熊猫妈妈的“怒吼”,更没见到哪个大熊猫要出来痛扁自己一顿,林森一边谴责着这俩小家伙的母亲粗心大意,一边也在纠结要不要把这俩终极萌物带回家去。

后世想要养这国宝,你得超级有钱,还要超级有名才有机会,就这也只是名义上的领养罢了!

人家熊猫还是惬意的活在保护区里,你花上大几百万,也不过就是每年多了些和它们近距离亲近的机会而已。

所以这么个真正能够亲手抚养国宝的机会摆在面前,还一次两只萌物,林森真的有点不想放弃啊。

可他又担心自己照料不好这种其实会有点娇嫩的小家伙,真个亏待了它们,或者让它们有点损伤,林森怕自己要心疼死的。

就在林森还纠结时,这俩萌物又使出了它们的另一大压箱底的卖萌绝招,滚到林森脚下后,一个翻身起来,各自就对着林森的一条腿,就来了个真正的熊抱,还抱住就不撒手了。

得,这下还有啥好纠结的,林森立马选择投降。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投奔我了,那我就只好却之不恭了。

暗自记住了两个小家伙出现的位置,以后有必要的话还能再把它们送回来,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路线有段距离的林森,大致瞅准了自家的方向,抱起两个萌物就是一阵猛跑啊。

既然想要养它们了,起码要先摆脱可能的,来自它们母亲的袭击再说。

两个小家伙身子圆滚滚的可是不轻,这没见人走过的山路又格外难行,即便以林森的体力,抱着它们跑了一会,也有些累了,不得不停下来喝口水歇歇。

顺便也让呆毛爬到树顶上去确定一下方向,在这样的林子里,呆毛寻路的本事,可比他本人靠谱多了。

两个小调皮蛋也闲不住,好奇的从林森那里弄了点水喝了,又去旁边的树上薅了一把叶子下来,就要放在嘴里嚼。

林森赶紧夺过其中一个小家伙爪子中的叶子,却没能阻止另一个家伙,把它们塞到了嘴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嫌这叶子苦涩难吃,嚼了没两下,就狠狠的吐了出来。

林森暗暗的笑了笑,就准备把手中的叶子顺手丢掉,可这叶子在林森眼前一晃,他就马上停住了自己的动作。

他没看错的话,这手中的叶子,应当是茶叶才对!

再去仔细看了看周边这一片高矮粗细各不相同,但应该都属于同一个品种的树木,确实都是茶树无疑。

只是不知道这是迁徙的鸟儿从南方带过来的,还是因为大唐这时候北方的气候,远不像后世那般的寒冷,所以留存在当地的,总之,林森这是发现了一片野茶林啊!

激动的林森不顾两个小家伙身上脏呼呼的,对着它们的脑门,各自狠狠的亲了一口。

“不愧是真正的吉祥物,这刚收了你们就有这样的好运气,那就愉快的决定了,你们俩小家伙,一个叫吉祥,一个叫如意好了。

这作用比什么平安符招财猫,可来的立竿见影多了。”林森难忍激动的心情,兴奋的对着俩萌物说道。

他前世算是继承了父亲对茶叶的爱好吧,虽然不敢说对茶多有研究,甚至有点牛嚼牡丹的嫌疑,可也差不多到了无茶不欢的地步了。

饭后来壶茶,不论是陪着家人朋友聊天,还是自己听听音乐看看书,都是难得的惬意享受啊。

来到大唐这里,他一直为生活而奔波,可以说是在挣命,后来算是有点闲钱和时间了,想要重拾起喝茶的爱好,却也没能如愿。

大唐的茶叶,如今的产地主要就是两个,一个是川中,一个是后世的云南那边,想要运到都城长安来可都不容易。

关键是大唐的这帮子勋贵们中间,并不是很流行喝茶,也就是某些佛寺中,为了显得自己更清幽高雅些,才会用这个来待客,等闲普通香客你也别想见到。

更何况这时候的茶水,搞的跟炒菜都差不多了,程序那叫一个复杂,加的佐料这叫一个丰富,林森真的能喝到的话,怕也会当场吐出来。

这种情况下,这长安周边的市面上,自然是很难见到茶叶的身影了,即便是东西两市也很难找到。

偶有发现,怕是价格也低不了,以林森目前的身价,肯定是享受不起的,无奈之下,林森就只能暂时熄了这份心思。

可现在突然之间就有一大片野茶树摆在了他的面前,还是在离他的家不到一小时脚程的树林里,实在是再好也没有了。

大概是怕自己被比下去,急着想要表现自己的呆毛,这次难得干活麻利的很,很快就跑了回来给林森指路。

林森少不了夸赞了这个小心眼的家伙几句,让呆毛的干劲更足了。

带着愉悦的心情,林森很快就回到了家里。

还没得及跟大家嘚瑟自己的发现,就在出来迎接的人群中,发现了一个他朝思暮想的人儿。

“怀玉,你怎么来了?”林森稍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忍不住又低头扫了一眼自己的情况,生怕自己的形象太过邋遢,没法面对佳人。

“阿爷说突厥人打过来了,他和几位伯伯都要带兵出征去,临出发前给我说可以来程家庄上住两天。

我想知道跟你学厨艺的那帮人学的怎样了,就过来看看。”程怀玉其实也有些羞赧,可还是给自己找了个勉强过得去的理由。

只不过两人这番小儿女做派,落到周围的人眼里哪还不明白,原本迎接的人群,顿时就散了开去,把空间都留给了这俩人。

第七十一章 如胶似漆

“咦?你怀里这俩是什么?”和林森甜蜜的聊了会天,程怀玉这才发现林森怀里又多了两个没见过的小家伙,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应该就是食铁兽吧,其实应该叫猫熊或者花熊,我刚给它们起了名字,这个叫吉祥,这个叫如意,因为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林森边把两个调皮的熊猫递过去,边给快要被俩小家伙萌化了的程怀玉解释道。

原本还想提醒对方这俩小家伙可是不轻,可是再想到这位妹子力气可比自己大多了,就悻悻的收起了这个念头。

听到林森意有所指的话,已经有些放开的程怀玉,再一次羞红了脸蛋,可心里还是甜滋滋的。

只不过林森暂时没空欣赏妹子可爱的脸色了,因为他的眼睛又馅到那,因为两个调皮的小家伙一直不老实,而变得更加汹涌的崇山峻岭中间,沉迷于这诱人的景色,有点无法自拔。

直到长大了许多的两只守山犬,亲昵的蹭起了他的裤腿,林森才清醒了过来。

注意到妹子的脸上又多了一层羞红,他干脆的蹲下来,揉了揉小狗们的脑袋,挠了挠它们的下巴,顺便掩饰下自己的尴尬。

吩咐那些学厨的各家大厨们,各自整治一道自己目前最拿手的炒菜出来,林森也好有更多的时间陪妹子聊天啊,顺便也算是检验一下这段时间他们的练习成果。

至于林森一直担心的食材不够的问题,程怀玉这趟过来一并给解决了。

这个姑娘确实有着和名头不相符的细致和温婉,给林森准备礼物时也舍得下本,拉过来的东西可着实不少。

叮嘱厨子们多做些分量,别忘了安排好那些程家护卫们以后,林森和程怀玉一起在屋里坐了下来,又继续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聊起学武的过程,聊起路上的趣事,总能把程怀玉给一次次的逗笑。

在愉快的氛围中,陪着妹子好好吃了顿饭,大概是秀色可餐的缘故,林森觉得这帮厨子的手艺,都有了不小的提升。

整个过程中自然没有哪个不开眼的,会这时候靠过来打扰这两人,全都老实的跑到外面去了。

和喜欢的妹子在一起,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不知不觉的天色不早了,尽管有些不舍,可林森还是和同样有些意犹未尽的程怀玉道别了。

不过他也答应了程怀玉,要照着吉祥如意哥俩的形象,雕一对熊猫木雕出来,写真版的和萌化版的都要有,这样她才好给闺蜜们展示两个小家伙的形象啊。

材质方面就不用太在意了,能用就行,并且约定好了过几天再来取。

有了再见面的由头,林森也觉得安心不少,离别的愁绪都被自己对再见面的憧憬给冲淡了许多。

依依不舍的送走了程怀玉一行人,林森的生活算是又回到了正轨上。

检查下席君买哥俩的课业,顺便教点新东西。给李牧补补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也跟他继续学习下近身短打的功夫,还有暗器手法。

再教教厨子们炒菜,练练从谢映登那学到的箭法和枪术,日子过得充实的很。

除了仍然少不了对系统还不升级的一点怨念,以及对自己那比妹子都差得远的身体素质的悲愤,一切都挺好的。

尤其是很有默契的和程怀玉找了些由头,多见过几次面以后,林森的心情就更好了。

大概唯一不太爽的一点,就是程怀亮和程怀弼这俩毫无电灯泡自觉的家伙,也跟着来蹭了几次饭。

还防贼一样的盯着林森,就像是他能把程怀玉给怎么着似的,也不想想程怀玉是个什么身板,他又是个什么身板,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不过冲着他们是真没把林森当外人,完全是以舅子自居的份上,林森忍了。

这俩显然没有阻挠林森追求程怀玉的意思啊,而且俩人真成了,他们也确实是当舅子的,林森这时候不巴结着更待何时啊。

他们原本还有找林森切磋下武艺的意思,只是旁边的程怀玉面无表情的瞥了他们一眼后,这俩人顿时就熄了这份心思。

反正再能打,也打不过怀玉妹子,还切磋啥啊……回去再被收拾一顿,何必呢。

这俩也算是好打发的,几顿饭菜下肚,再把那高度酒拿出来,顺利的把他们送到桌子底下躺舒服了,不就没有碍眼的了吗。林森就可以继续和程怀玉该怎么聊就怎么聊了。

而且每次都醉到不得不被抬走的这哥俩,彻底领教过林森的酒量后,对他这个未来的妹婿,反而更加认可了,难道是他们也认可酒品既人品这话?还是被林森灌怕了,不敢再造次呢?

这又让林森有些可惜,可惜程怀默没能一起来。他作为程家顶门立柱的继承人,在他爹外出征战的时候,基本是不能离开长安城范围内的,这算是一种君臣之间的默契吧。

可只有那小哥俩能来这边,林森就没法一次拿下所有的舅子们了,以后少不得还要找机会,和程怀默这个当大哥的切磋下酒量才行。

当然林森和程怀玉也不能每天只是腻在一起聊天啊,哪怕有再多共同话题,一直这个聊法怕也会无趣的。

这时候就轮到众多的小动物们出场了,呆毛是个古灵精怪的,俩熊猫就更甭说了,天生的卖萌高手。

两人也没少为它们的伙食操心,各种不同品类的竹子都找了不少,这俩小家伙还稍微有点挑食,不嫩的竹子还不太乐意吃。

不过出去给它们找竹子,也算是挺有乐趣的一件事,林森适时的展示了自己在斧法方面的造诣,一斧子下去干倒一片竹子。

可程怀玉也是个直爽人,上去咔嚓一手刀就劈断了好几根,然后……两个人都有点尴尬了。

林森是为自己的武力还远不如妹纸,而程怀玉当然是担心在心上人面前表现的太过了。

还好林森不是个情商为零的笨蛋,适时的把妹纸逗开心了,又表明了自己不介意的态度,气氛才重新变得轻松起来。

对于虎头虎脑的两只小守山犬,程怀玉也是喜爱有加。

而每一次程怀玉和小动物们亲近时,林森都对这些小家伙有点羡慕嫉妒恨,恨不能以身代之啊。

刚开始程怀玉还对厨艺很是好奇,时不时和那帮厨子们一起和林森学一学,可几次做出的黑暗料理,还是成功的打消了她再进厨房的念头。

林森对这样可爱的小缺点浑不在意,反正家里以后也会有厨子的,实在不行还有他吗。

嗯,他总是考虑的这样长远。

倒是那帮子来学厨的都挺有天分的,包括席卫忠在内,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这炒菜的水平,已经不比林森来的差了。

就是火候的把握上,还达不到他那种妙到毫巅的地步而已,可开个大酒楼,让那帮子没见识过炒菜的长安人开开眼界,绝对没有问题了。

所以,在林森明确的表示,这些人可以出师了以后,长安城里的“独一味”酒楼,也正式开业了。

第七十二章 观念转变

感谢“我的大肚能装航母”“书友20170801204819330”“逍遥和尚”“脑瓜儿”“书友151214002300994”等朋友的打赏。感谢所有朋友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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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独一味酒楼早就开张了,只不过之前一直都是以卖烧刀子这类的烧酒为主。

由于有秦琼他们几个出了名的大酒缸,早就帮忙打出了名头,长安城里很多时候又是最藏不住事的地方,这烧酒的大名可以说很快就传遍了。

真个开始售卖以后,虽然因为那高昂的售价,不至于万民空巷,但有钱有资本尝上一口的,基本是没放过的。

即便自己不好这一口的,家里总也要放上几坛备着,说不定哪天来个客人就要用到呢。

对于这些人来说,很多时候这东西到底好不好不重要,自己家里有没有才重要。

这是面子问题,怎能轻忽,没的被人比了下去,出门都没法跟人说话。

别人一问,最近挺火爆那烧酒你喝过没有?你说还没买呢,人家不得以为你家日子最近过的凄惶啊,实在丢不起那个人啊。

烤串当然也有搭配,但是这个东西好像显得不是太上档次,所以其实并没有直接在酒楼内进行售卖,而是用了类似后世路边摊的形式,直接露天搞的。

很多时候也都成了那帮喝酒人的下酒小菜,或者干脆当了搭头,真的坐下在这吃的,其实大部分是些普通的富余人家,来尝个稀奇,也能闻闻烧酒的味道,而家底丰厚的那些,基本都是遣了下人来打包带走的。

当然有了林森贡献出的配料,酒楼这边也有资本多加入一些进口香料来调味,这些烤串的味道又有了些提升,也算是拉了些回头客吧。

只不过相对于售卖烧酒的庞大收入,这烤串的利润就少得多了,只能算是先让伙计们练练手而已。

而且跟风的慢慢多起来后,利润还要进一步减少些。好在这烤串倒也不耽误酒楼的装修,算是个补充吧。

等到林森培训的那帮子厨子们学成后,这酒楼内部也总算是装饰一新了,处处都体现了高大上的氛围。

新式的炒菜的名头,其实也早就传了出去,只是一直影影绰绰的,即便顶尖权贵们也都无缘得见。

如今这“独一味”中有了这门独家手艺,再有那些限量供应的顶级烧酒做招牌,在酒楼正式开业的第一天,那食客就络绎不绝的。

来往的真是非富即贵,这酒楼的档次不就彻底上去了吗,慢慢的就成了达到某些层次的人物聚会必去之地。

这炒菜和烧酒的利润,累加起来就很是可观了。只是贡献了法子,就能坐享其成的林森,这腰包总算是快能真个鼓起来了。为

什么是快了,而不是已经鼓起来了?

那酒楼的投入可是不低啊,前后砸进去的钱帛,以这几家大佬合力都有点手紧的感觉。

没办法,大唐这会才刚安定下来,即便是勋贵们,错非原本就家底殷实的,现在也都过的苦哈哈的,闲钱真的是不多。

这见了回头钱了,肯定要先用来填补空缺才是,林森的那一份,就得放到彻底回本以后,再慢慢找补给他了。

反正林森也是能见到账本的,早晚都少不了他的。他现在也没什么用钱的地方,所以对此也不着急。

现在林森还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妹纸身上比较好。

程怀玉不来的日子里,他也会关注下这场影响深远的战斗,可以说关系到大唐国运的战斗。

即便未来有希望可以躺赚了,可林森也没有放弃和山民们以物易物的交易,因为那些可怜的山民们,更需要通过这种形式获得一些必备物资。

可以说是造福一方的事情,而且顺便也能从他们那里,得到许多有用的消息。

林森虽然心无大志,造反当皇帝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更是从未想过,但也想着要把目光放长远些,经营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来还是有必要的。

以前忙于挣命没心思考虑这些,现在一切都在向好了,他却多了一种担心。

有对未来的担忧,因为他想要迎娶程怀玉,早晚会步入更大的名利场,到时他所面对的敌人,往往更加的强横,也更加手段多样,真个失败了,后果难料。

也有对现在已经拥有的一切的不踏实感,可能是系统这种东西的存在,也可能是源自于后世的观念与大唐这个时代的不小差异。

总之,这一切都促使林森现在就开始努力布局了。和山民们的关系是基于此,和几家人合作同样是基于这个想法,甚至他一直努力提高自身的武力值,也未尝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而席君买他们带回来的消息,可以说为他揭开了大唐平静的背后,那些血淋淋的现实。

在异族的铁蹄之下,抵抗的人大都被杀死,不抵抗的人也只能看着敌人**掳掠,把人性中所有的恶,都展现的淋漓尽致。

而后果便是铁骑所过之处,尸横遍野,十室九空,说是生灵涂炭一点不为过。

听到这样的惨状,林森不由得想起了后世神州陆沉时的景象,心里不由的有股火在烧起,烧的他的血液在沸腾,烧的他的心脏快要跳出胸腔了,很有种怒吼的冲动。心中原本的某些想法,也悄然发生了改变。

不知道签下了渭水之盟的李世民,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冲动,所以才有了后来对外出兵时的果决,也为突厥的覆灭埋下了种子。

在盟约签订后,李世民回到长安城中后,整个长安周边才算是暂时解除了戒备状态。

确定突厥铁骑彻底回到草原后,带着不忿的程咬金他们才逐渐的撤下来,不用顶在最前线,随时准备和敌人决一死战了。

大唐现在需要的是厉兵秣马,更是休养生息,静待时机,将今天他们施加在唐人身上的一切加倍奉还。

程怀玉的再次到来,总算让林森沉闷的心情又重新变得明媚了许多,尤其是她还带来了另一个好消息。

林森提供的缝合术,还有他培养的那帮子医疗兵,在这次的大战中可是起到了不少的作用,救下了太多大唐兵士的性命。

更重要的是让兵士们见识到,只要不是死在当场,哪怕受伤颇重,也有很大的希望能被救下来,这对士气的提升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

本就久经沙场的这帮老卒,一个个就更加悍不畏死了,这才能在人数很少的情况仍然奋勇向前,一次次给予了突厥大军迎头痛击,延缓了他们前进的速度。

也为最后的和谈,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因为他们让突厥军队上下看到了大唐军士决死的勇气,也让他们明白,继续打下去怕是要得不偿失。

而作为幕后功臣的林森,自然是要受到封赏的。

第七十三章 你们怎么不按套路来

林森没有想到封赏会来的这么快,他还没惦记几天,就有程家庄的人传来消息,说是来封赏的人已经在路上了,让他准备迎接。听那意思,阵仗怕是还不小。

林森家就这么大点地方,人也就这么几个,除了洒扫下院子以示尊重外,也不知道还需要做些什么了。

他也是头一次有机会见到天使降临啊,怎么接圣旨都不明白呢。

不过好像按照正常套路,得贿赂下来传旨的家伙,省的那帮贪财又小心眼的太监回去给你上眼药,所以林森狠了狠心,弄了一小块银子放在了身上,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用到吧。

可真等到这帮人到来,林森又有点傻眼了。自己这功劳真的有这么大吗,这传旨的阵仗,也摆的太大了吧?

先是来了一帮子一看就不是善茬的死人脸侍卫过来清场,把林森家里里外外翻了好几遍,还把周围的林子都逛了一遍,然后占据了所有可能有威胁的地方,这才给后边发信号。

之后出现的,却是程咬金他们一帮子家伙,林森的神情不免放松下来。

有这帮人在,那传旨的家伙应该是嘚瑟不起来了,也能有人从旁指点下自己到底该怎么做啊。

可接下来出现的这位,就让林森淡定不起来了,正是和他有过几次接触的张阿难大总管,一个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家伙。

可这位的身份,他上次也知道了,正是李世民身边最为信任的大太监,他都出现在了这里,这事情肯定小不到哪去。

更何况他身前可还有一位呢,林森一眼就能确定那肯定不是李世民了,但能走在这个位置的,不用想也知道身份定然不简单。

再看他那和李世民有几分相似,只是要稚嫩的多的脸堂,林森基本可以确定,这位一定是李世民的哪个儿子无疑了,可到底是谁哪个呢?

“你小子还矗在那干啥?还不赶紧过来见过太子殿下。”程咬金大咧咧的对着林森喊道。

“草民林森见过太子殿下。”林森从善如流的走上去,对着这位满脸笑容的小胖子认真的施了一礼。

李世民现在已经是正儿八经的大唐皇帝了,那么这位太子殿下,自然就是那个后来长歪了的李承乾了。

可看着这位也不像是会被掰弯的样子啊,怎么后来就会对那个叫称心的家伙念念不忘呢?

搞不好这倒霉孩子当时也是处于叛逆期,故意通过这种犯错的方式,来引起父母的注意吧。

只不过他一个当太子的,用这种方法显然太幼稚了些,这不就倒霉了吗。

想着想着,林森这一不注意就有点走神了,满脑子都在那跑起了火车。

你说你们爷俩都不按套路出牌啊,正经的小说里面,你们这些当皇帝的,还有当太子的,不都应该喜欢微服私访,然后不经意间就发现了主角的大才。

要不哭爹喊娘的要给人当学生,要不一定要拿人当子侄对待,生生的感化了那些穿越者,压榨出他们的全部剩余价值,还要让人家对你们死心塌地的,人家稍一暗示,就要屁颠屁颠的替你们赴汤蹈火。

可为啥到了自己这里,你们就都这么光明正大的出现了?还摆明了自己的身份,让我连个偶遇的机会都没有,这让我以后还怎么被你们引为心腹,怎么当权臣啊?

别人家的主角,那都是早早的简在帝心了,以后各种作都没事,有人罩着啊,飞黄腾达那叫一个迅速,可我想出点成绩就这么难,还要时刻小心翼翼的,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

“咳咳……”程咬金装作不经意的大声咳嗽了两声,才算是把林森的思想给拉回到现实中来。

“你小子还不赶紧谢恩。”程咬金挤眉弄眼半天,见到林森还一脸迷茫的样子,干脆不爽的出声吆喝了一句。

“哦哦,小子谢过陛下隆恩。”林森胡乱的施了一礼。

看来这个礼节实在不太到位,连程咬金这种素来不拘泥礼节的家伙,都在努力装出我不认识这个丢人货的样子。

“不妨事,想来是太高兴了……”李承乾饶有兴趣的看了林森两眼,摆了摆手示意身边有些不忿的内侍不用在意。

林森对这小子的观感,一下子就好了不少,起码这位看着不是个苛刻的家伙。

“他一个山野小子,确实不懂这些礼数,还望殿下恕罪。”秦琼适时的站了出来,对李承乾施了一礼说道,算是给林森解了围。

“翼国公言重了。”李承乾反而肃容还了一礼,全然没有皇家子弟的那种理所应当,也不见一点倨傲的样子。

“林小子,好久没尝到你小子的手艺了,快去整治一桌像样的饭菜来,我们吃完了还有事呢。”

程咬金不耐烦的吼了林森一嗓子,提溜着他就去了厨房,留下李承乾他们在屋里聊天。

“呃,刚才到底都给我封赏了什么啊?”

当着程咬金的面,林森就没那么多顾忌了,很干脆的问道。

刚才听了半天骈文,别说他没走神,他就是认真听了,也不见得能明白那种文绉绉的话,到底表达了一个什么意思。

“反正就是赏了你小子一个御侮校尉的武散官,还有你小子最想要的,足足十顷的土地。”

程咬金一脸你小子赚大了的表情,顺便习惯性的狠狠拍了林森的肩膀一下。

这下子林森也算是正儿八经有编制的唐朝公务员了,虽然是个散官不用干活的,可却是有俸禄可以领的啊,运气好还能有职田呢。

更让林森高兴的,还是他心心念念的土地啊,国人对土地的执念,简直是根植于血脉之中的,而林森这种饱尝过饿肚子的恐怖的家伙,更是对土地有一股执念。

有了土地就意味着有粮食产出,就不用在为吃不上饭而担忧了,更不会饿死。

更何况那可是十顷地啊!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是足足一千亩啊!

一直让他羡慕不已的宗圣宫,也不过就封赏了这些而已,这还是他们的掌教当年资助李家起事,顺便还给李家增添了不少声望的情况下呢。

当然了,他们那地位的提升,也不是这十顷地能衡量的,可起码咱得到的土地跟他们一样多啊。

而且这奖励的土地,和每个丁口都有的那份田地还不太一样,丁口田除非上祖上传下来的,其他大都是要靠你自己去开荒的,这封赏的田地却有可能是熟田啊,甚至像是奖给勋贵的那些,都是带着佃户的呢。

“不过这个土地没这么快给你,还需要择地丈量清楚以后才能交付过来,先别着急。”程咬金对狂喜的林森解释了一句。

“哎哎……”林森一个劲的答应着,然后充满干劲的冲进了厨房。

第七十四章 一对好CP

在厨房里准备个差不多了,林森又赶紧跑了出来,得问问有没有忌口啊,毕竟还有李承乾这个外人在,不是只招待程咬金他们这帮子人,而且这位虽然本身岁数不大,可却是大唐的储君,林森还是要重视一些。

刚走了没几步,林森就是一怔,再仔细看了看确定没看错,顿时就把这事丢到了一边,一溜烟的就跑了过去。

因为他见到有日子没见到的程怀玉正在院子里玩呢,这不就屁颠屁颠的靠过去了吗。

看来他们走在了队伍后面,要不然林森就算走神,也绝对不会看不到程怀玉。

热情的和程怀玉打了个招呼,顺着她的指引,林森才发现原来她正在照料两个可爱的小家伙呢。

一个精致的如同洋娃娃的小女孩,还有一个帅气的小正太,正在和长大了一些的两只熊猫玩闹。

小女孩看着也就三四岁的样子,脸上带着可爱的婴儿肥,这会笑的正畅快,两个可爱的酒窝都露了出来。

粉嫩嫩的脸蛋恨不能让人捏一把,再配上那一身漂亮的宫装,如同瓷娃娃一般让人喜爱的不得了。

是那种你一见到,就巴不得自己的闺女也能长成这样的感觉,真的是打心眼里往外冒着爱意的那种。

小正太虽然看着也很招人疼,不过站在这小姑娘旁边,就稍有些失色了。

但是这个小家伙倒是挺勇敢的,也很知道照顾妹妹,每当吉祥或者如意调皮的快要把小姑娘拔倒了,他总会第一时间跑过去,拉住妹妹的小手,把她挡在自己身后,还很义正言辞的数落犯事的熊猫几句,看着温暖极了。

“谁啊?”林森贴在程怀玉耳边轻声问道,顺便朝两个可爱的小家伙努了努嘴。

“那个是明达小公主,她很可爱的,就是身体不太好。另一个是晋王殿下李治。”

程怀玉头一次和林森靠的这么近,林森呼出的热气吹在耳朵上又有点痒痒的,她不免又满脸的羞色。

强忍着羞赧挨个给林森介绍完,装作去帮助两个小家伙的样子,顺便就拉开了和林森的距离。

林森倒也不以为杵,干脆站在旁边看着眼前这番美好的景象。

程怀玉果然很有贤妻良母的潜质,只看她照顾两个小家伙的时候,这般的细致和耐心,脸上还一直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就不难看出。

而且想想她在这,不仅可以当两个孩子的保姆,还是个最强力的保镖啊,林森对于两人的未来,就多了些期待的感觉。

看来小兕子的身体确实不太好,玩闹了这一会,马上就有内侍上前提醒。

然后程怀玉就拿了许多嫩竹子过来,带着两个小家伙一起喂起了吉祥如意这俩慵懒的吃货。

只要有东西吃的时候,它们就会窝在那里不怎么动弹了,尤其是有人把它们喜爱的竹子递到手边的话,更是一下都不会挪动自己那肥硕的屁屁,活脱脱俩等着被伺候的大爷。

这又看了一会,等到周围的内侍都开始不停的飙眼镖过来了,林森才依依不舍的朝屋里走去。

秦琼他们正陪着李承乾聊天呢,面对这位时难得的还是露出了恭敬的模样,但看起来也仅此而已了。

李世民这才刚登基呢,以这位的年岁还有他的身板,现在明显还是春秋鼎盛的状态,起码还有个二三十年的皇帝好当。

到时候眼前这位太子,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呢,毕竟他们不久前才刚干掉一位太子爷不是,所以说以后还难说的很,他们肯定不会急着下注的。

以他们的身份地位,尤其是在军中的影响力,提前站队才是取死之道呢。

因此,暂时他们也只需要维持对李承乾的表面上的恭敬就可以了。

这李承乾却表现出了和他年岁不太相符的沉稳,和秦琼他们聊天时,还能发表些有深度的见解,也不知道是皇宫那种地方就容易出这样的人,还是他那几个出了名老古板的师傅,给生生砸吧成了这个德行。

不过其实林森觉得这对他来说,真不见得是个好事。

这倒霉孩子可是亲眼看到自己的那帮子堂兄弟们一夜之间全都不见了,也知道这帮人肯定都是被斩草除根了,偏偏当时他老子娘都没一个在他身边安慰的,又小小年纪就被几个老古板不断数落着。

这压抑的久了,不是抑郁就会变态。能扛住那么多年,都算这小子心大的了,也算是个苦命的娃啊。

不过现在还不用他林森来操心这些问题,老实问清楚大家有啥想吃的,又有什么需要忌口的就得了。

“对了,来的路上我还弄了头鹿,我看你那还有留的黄鳝,全都给我弄上来啊。”程咬金跟着吆喝了一嗓子。

“某家和你同去吧。”张阿难和熙的笑着说了一句,没等林森答话就跟在了林森身边。

想想宫里各种奇怪的规矩,这位大概算是来看看饭菜是否安全的吧,或者说干脆就是试毒的,他这么说算是照顾林森的感受了。

林森对着他理解的笑了笑,带着这个身份不低的小尾巴就回了厨房。

既然未来老丈人有要求了,林森肯定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给它们料理好了,今个还有俩招人疼的小朋友在,这菜品就要考虑到他们的牙口才行。

林森这的黄鳝还是前不久刚抓回来的,在家泡了几天,这时候算是足够干净了,又赶上天冷前最后一波最为肥硕的家伙,一个个的体形都快能赶上小蛇了,足够好好吃上一顿的。

北方吃蛇的还是少些,做黄鳝的却是不少,林森前世也买过些养殖的来做,那玩意肯定不如眼前这些家伙来的肉质紧实,脆弹。

可惜没有辣椒,又有小孩子即便有也没法放,这林森最爱的爆炒鳝片就没法做了,干脆改做红烧鳝段吧。

汤汁浓稠,肉质爽滑,也算是老少咸宜,还有不少的保健作用,正好适合这帮人吃。

野鹿自然有席卫忠他们帮忙收拾好,鹿血和鹿鞭,鹿茸这些好东西,林森就不客气的收起来就当加工费了,放他手里也能发挥更多的功效。

至于鹿肉吗,先下锅炒好,然后再放锅里蒸煮至肉嫩,最后放上些茄子,转到陶罐里煮到汤汁稍稠些就好了。

这样做出的鹿肉香味浓郁,肉汁丰富,对小孩子的牙口来说不至于太难嚼,本身又足够滋补。

和那黄鳝一样,其实都可以当做药膳了,不仅对小孩子们增强体质有利,对贫血的秦琼,也有着莫大的好处。

林森负责这几道压轴菜的制作,其他的菜肴自然有席卫忠来搞定。

再让张阿难全都尝过确定安全后,就可以上桌了。

第七十五章 缓解的法子

既然有程怀玉在这,又有李承乾这样身份特殊的人物,怕是在主桌上坐着气氛会很压抑,林森除了去敬了个酒,收获了一大片对菜肴的赞誉,其他时间都和程怀玉他们一桌,一起照料着李治和小兕子两个小家伙呢。

小兕子年岁不大,难得已经学会自己用筷子了,还用的有模有样的,那努力和鹿肉做斗争的样子实在是萌化了,林森偶尔逮着机会给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夹点菜,总能换来一声甜甜的感谢,让林森的心情都跟着明媚起来。

至于内侍们不满的眼神,林森权当没看到就是了。

李治这个当哥哥的,吃起来已经有了几分皇家风范,看着比较文雅些,而且一直坐的一本正经的,时不时也会给妹妹擦擦嘴角,虽然不若妹妹的吃相那般娇憨可爱,可看着也自有一番精气神。

这一桌氛围这叫一个和谐,看着就像是美满的一家人似的,林森吃的很是享受,同时脑子里也对这样的情景充满了向往。

如果自家未来真的是这样也挺好的,程怀玉真个成了自个老婆,再生上一对可爱的儿女,想想都美滴很。

吃饭的功夫,因为太过忙碌而有段时间没见到的孙思邈也来了,只是看那样子,可不像是恰巧经过,应当是专门派人去找来的吧,程咬金他们难得的没有多喝,看来也是有事在身才对。

主桌上的酒菜很快就被张阿难指挥着内侍们撤了下去,林森这桌上的人也都被叫了过去。

“明达的身体不太好,父皇和母后一直有些忧心,某这个当哥哥的也很是挂牵。

听说你比较擅长用药,孙道长对此都赞赏有加,如今孙道长也在,就想请你们一起给明达诊治一下,共同参详下,尽早为她解除病痛。

某拜托了!”李承乾很是郑重的对着林森和孙思邈施了一礼。

林森赶紧避了开来表示不敢受,孙思邈则上前阻止了李承乾继续施礼。

“贫道身为医者,自当竭力祛除病患。太子殿下不必多礼。”孙思邈肃容说道。

“我也会尽我所能的。”林森也肯定的答道。

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孩子,却一直要忍受病痛的折磨,他也会觉得不落忍啊。

只是以他目前的水平,还是没法看出这小家伙到底得的是什么毛病,如果别人不说的话,林森很可能是不会注意到这个可爱的小家伙身体并不好的,因为她坐在那里,看着和正常人真的差不多。

可孙思邈见到她以后,面色却很是凝重,可见林森在真正的医术方面差的还太多,肯定还要靠孙思邈来诊断了。

不过估计是不好治的先天疾病,因为林森记得这个广受赞誉,经常能帮群臣缓颊的可爱小家伙,小小年纪就夭折了,可是把李世民打击的不轻。

至于李承乾能知道自己在医药方面的能力,并不是什么出乎预料的事情。先不说林森在上交缝合术的过程中,就表现了一些这方面的能力,关键皇家肯定是有自己的消息渠道的。

很多事情要是等着大臣们报上来,那显然是不现实的,甚至很多大臣家中,肯定就有皇帝埋下的钉子,只不过大家心照不宣而已,也算是一种君臣默契吧。

而且关注林森的人并不少,可不仅是习惯了掌控全局的皇帝而已,其他的权贵们,大概从秦琼的改变就开始了这种关注。

到了后来林森和程家的合作,关注的人就更多了些,及至独一味酒楼的出现,还有缝合术立功后,那些或是探寻或是审视的目光,自然又多了许多。

要知道即便是程咬金这种算得上是长袖善舞的人,肯定也没法保证自己会没几个仇家,所以这些目光当中有善意,自然定也有恶意的。

而林森还不知道就是因为这样的关注,让他暗地里已经多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而这种敌意的来由,偏偏不是他现在已经备受关注的这些东西,而是现在看似不起眼的一些东西,却有着伤害到他们根基的可能,才让他们有了将林森扼杀在萌芽中的心思。

孙思邈细致的检查了半天,对她一个小孩子,更不会弄悬丝诊脉这种传说中的玩意了。

听到孙思邈给的诊断结果,再结合着从程怀玉他们那里听来的症状表现来看,林森基本可以肯定,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八成以上可能得的是先天性心脏病。

在这样一个年代,这毛病还真的是属于不治之症的范畴,和孙思邈讨论了半天,也没法给出一个真正的治疗方案。

只能多说些注意事项,包括各种各样的饮食宜忌,再琢磨几种药膳,平时轮流给小家伙做了吃。

“以两位之能,也没法根治明达的病症吗?”李承乾看一眼小小年纪就被判定只能孤独一生,注定和许多普通人的乐趣无缘的妹妹,语气中也难免有了些伤感。

“确实……”林森和孙思邈答的同样挺无奈的,他们又何尝不想让这样一个可爱的孩子,真的过上普通孩子应有的生活,以后也能像一个普通的女人一样,组建一个自己的家庭,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林森再一次感到了深深的无力感,少不了又一次对系统有了些怨念,只希望在小兕子的有生之年,这个系统能升级到给她改造出解药来的地步。

想到了植物改造,林森猛然想到了一种,他后世的家乡一直在大力发展的植物,那就是沂州的市树——银杏树。

这银杏树同样全身是宝,银杏果也就是俗称的白果就不必说了,那东西效果挺好,可同样毒性也不小,不适合小兕子这般年幼的小家伙。

可银杏叶对心血管问题,同样有着不小的改善作用,同时毒副作用却要小得多,即使是小家伙也是可以少量使用的。

“我又想起了一味药来,或许有些改善作用。”林森说了一声,赶紧进屋去找出了自己收藏的一些银杏叶。

这叶子外形很独特,有种异样的美感,林森从小就有收集这东西当做书签的习惯,后来即便实体书看得少了,却还是习惯了见到就捡一些回来。

恰巧之前去找雕刻的木材时,就见到过这终南山中同样有银杏树,就弄了一些回来。

第七十六章 终于升级了

“这是银杏叶,用这个泡茶喝,可以清除掉血液中不好的成分,还能适当的提高心脏供血,对明达小公主这病,应该是有些效果的。

不过这东西一定不能多用,一天最多半钱为限,而且服用一段时间,就必须停用几天,因为这东西有轻微的副作用。”林森认真的交代着各种注意事项,他可不想好心办了坏事。

“另外,这东西程郎君你们这般爱吃肉的人,也可以少量的喝些,每天以一钱为限就好。”

看到其他人有种听闻副作用而色变的趋势,林森赶紧拉了程咬金下水。

这些武将当中,就数这货爱吃肉,尤其是红烧肉这般肥腻的,更是吃起来没个完,指望几句话就改变他的饮食习惯,估计希望是不大了,还不如靠着外力帮忙保健了。

这银杏叶同样有清血脂的作用,也能让这本就比较能活的家伙多活两年,以后真个成了自己老丈人,也能多倚靠两年。

“噢,我相信你。”程咬金听说林森发话了,毫不犹豫的就表示了信任。

“你给的那药酒方子,我就一直用着呢,现在感觉挺好的,跟老兄弟们拼酒,那风痹之症也没再发作过,没羡慕死那帮老不修。”程咬金得意的说道,其实也是在给林森撑场子的意思。

“对了,这叫银杏是吧,你那这种叶子还多吗?全都给我带上,我给那帮老兄弟都分分,省的老说我老程想不着他们。”

程咬金接着就发挥了他不要脸的特性,这就准备把林森的存货全干掉了。

不过被抢劫的林森,这次倒是没有跟这二皮脸置气,这家伙的举动何尝不是变相的在支持自己呢,也算是以身作则给小兕子试毒了。

不得不说这位对他看重的人,确实是很够意思的。

林森不是分不清好歹的人,对程咬金这样的做派,心里只会热乎乎的,肯定不会去跟他掰扯。

“这树的叶子很好认的,从山中到长安那边都有分布,认真找找应当都能找到。”

林森看到李承乾欲言又止的样子,估摸他可能也想要点,就出声解释了一下。

又一次推辞了李承乾的感谢后,林森有些依依不舍的送走了两个小家伙,还有看样子要继续负责看护他们的程怀玉妹纸。

孙思邈也跟着就走了,程咬金他们一直都护卫在李承乾身边的意思。

看他们走的方向,这帮人可能还要去宗圣宫那边,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医术手段没法彻底解决问题,就去求助于神灵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承乾亲自来宣旨的,林森的封赏比程咬金说的时间来到的可要早多了,这帮人走了没几天,具体的土地范围和地址,就都到了林森手中。

拿到地契后,林森实在是难掩兴奋之情,带上席卫忠和席君买还有个调皮捣蛋的呆毛,就跑到了自家地头上实地查看起来。

这测算土地的人真够卖力的,不仅给的地盘足金足两,一点没差的就是一千亩,关键这地方可真的是选的不错,依山傍水的,不论是劳作还是浇水都方便的很。

关键是这些真的都是熟地,靠山的一边全都是各种各样的果树,下面的田地也都是精耕细作的,难得的平整。

而且这地盘就在终南山中,离林森家算不得多远,勤勉点每天过来看看还是没问题的。

唯一的美中不足,可能就是现在这个天本来正是丰收的时候,而这些田地里无论是庄稼还是果子,显然都已经被人抢收走了。

这个林森倒也算是能理解,毕竟谁也不想自己忙活一年的成果,最后了反而便宜了别人。

林森也不是那种最不招人喜,就喜欢摘取别人胜利果实的贱痞,看到这个场面也还能忍得了。

可等他回去没多久就来了个和尚以后,他是真的忍不了了。

这和尚看着也算有几分宝相庄严,慈眉善目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那种,就是这说出的话,实在是让林森肺叶子都要气炸了。

“还请施主慎思之。”这个来自终南山中宝塔寺的和尚,仍然是那副亲切的笑容,可落在林森眼里,怎么看就怎么恶心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那块地其实原本是你们的,必须无条件的还给你们,要不然我就要倒霉了是吧?

而且哪怕我强留在手里,也保证没人敢去那块地上替我干活,甚至颗粒无收,是不是这个意思?”林森强忍着一拳砸到那大脸上的冲动,闷声问道。

“出家人从不打诳语。”那位仍然一脸淡定的笑容,矜持的点了点头,甚至还唱了一声佛号。

“可我怎么觉得你这个出家人,说的就是狂语呢。”林森很是不爽的说道,你特么竟然就这么不要脸的承认了啊。

要不是顾忌到这终南山中佛门的力量太强横,林森早就让席卫忠他们好好教这个混球做人了。

不要觉得终南山这地方就只有道士,宗圣宫或者说楼道教,确实是这边最为出名的一股力量,可并不代表终南山就只是道家的地盘了。

事实上这里面佛寺并不少,甚至说一声密密麻麻也不为过,因为两次灭佛运动,长安都是中心区域,遁入终南山中的僧人不要太多,由他们修建的佛寺,可以说遍布终南山各处。

后来佛教重新兴起后,很多高僧又从山中走了出去,因此这终南山甚至是好几个佛教宗派的祖庭所在。那么相应的,这样的地方僧人的势力肯定盘根错节,庞大得很。

要不是李唐皇室硬要拉道祖老子做自家祖宗,如楼道观这样的道门力量,说不定都要被挤兑走一些呢。

“出家人慈悲为怀,林施主不妨仔细考虑好其中得失,只要别耽误了开春的耕种就好。”

大和尚一脸我很宽容的嘴脸,可分明是吃定了林森的意思,这就算是下了最后通牒了。

强忍着不爽,林森还是只能囫囵个的送走了那个隐含得意的大和尚,回头来仔细的想办法。

“你们知道这宝塔寺的情况吗?”林森肯定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想个合适的对策。

毕竟不是小孩子了,打一顿固然爽快了,可后续面对的局面,怕是就不好收拾了。

人家接着就能找到自己门上,已经表明了人家的能力了,威胁的意思也是显而易见的。

而从席君买和李牧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林森面对的,的确是个难缠的敌人啊,林森更头疼了。

正烦心不已呢,就听到脑袋里又是“叮”的一声提示,接着就传来了系统那冷冰冰的声音:

“恭喜你,权限提升了!”

第七十七章 系统新功能

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这宝塔寺真的不是什么善茬,本身实力就不差,真个吃斋念佛的文僧就要过百了,关键是私底下所谓僧兵也是不在少数,武力方面自然也是不差的。

除此以外,人家在长安城中就有着自己的根脚,势力还不是一般兴盛的寺庙能比的。

至于他说封赏给林森的这些土地其实是寺院的产业,也算不得是完全强词夺理。

因为所谓的出家人们都是有优待的,既然人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了,自然也是不会上缴赋税的,徭役更找不到人家身上。

这种情况下,自然就有很多农人,会选择带着自己的土地,投献到佛寺名下,成为人家的佃户和寺产,来逃避来自官府的盘剥,成为了不存在于政府账面上的隐户。

而那些心思活络的富户,或者有些实力的权贵,也有把自己的土地托庇在相熟的佛寺名下以减少支出的。

当然相应的也要拿出自己的权力来,为佛寺保驾护航,或者拿出些银钱来给寺里做香油钱,才能换来这样的便利,两边算是各取所需罢了。

可这样长此以往,有登记在佛寺名下的,或者干脆就变成了名义上的荒山荒地的寺产越来越多,寺庙的潜势力也是越来越庞大。

渐渐的就变成了常人,甚至是普通权贵,都不敢招惹的庞然大物,因为你动它,就是动了那背后的一个庞大的利益网络。

除非是生死大仇,要不然肯定没有哪个权贵,会和这样的大家伙死磕的,说不定你碰的是哪位大佬的东西呢,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林森很可能是运气不好,碰上了没有登记的寺产,至于背后到底属于谁并不重要,因为他只要动了人家的蛋糕,就相当于在挑战整个利益共同体,说不得就会招来人家的集火打击。

怕是即便如程咬金这般的国公,也不会很愿意招惹这样的存在,更何况林森和程咬金他们,可算不上真正过命的交情,到时候他们会不会为了自己就大动干戈还不好说呢。

那么归根结底,林森真正能够相信能够倚靠的,其实还是自己而已。

可以他的小身板,目前怕是真的扛不住宝塔寺这样的庞然大物吧,能不能留得性命,说不得都要看人家的心情如何。

这种深沉的无力感,也再一次让林森认识到了大唐这时代真正的残酷性。

而且林森也不得不考虑,这次的事情到底是自己倒霉催的恰巧碰到的,还是背后有人想要搞死自己,故意让自己面对这种堪称以卵击石的局面呢?

如果是后者的话,怕是自己即便服软,很光棍的把土地再献给人家宝塔寺,也不见得就真能善了吧?

可要说自己来到大唐以后,那真的是处处与人为善啊,除了被人欺负过,可连个树敌的机会都没有。

难道是秦琼他们的仇家,故意拿自己来作伐的吗?除了恶心一下他们,好像也没什么实际的意义吧,也不能让他们一帮子武勋有什么损伤。

抓的头发都疼了,林森也没考虑出个头绪来。

原本还有些后世人想法的林森,在这样凶恶的现实面前,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心思还是太过稚嫩了啊。也就难怪会被当成弱鸡最先下手。

正在林森一筹莫展的时候,系统的提示声适时响起,在林森听来简直不啻仙音。

“这次解锁了什么权限啊?又多了些什么能力?”林森迫不及待的问道。

“此次系统权限提升后,可以操纵植物的生长,只是数量上还有所限制,目前的权限,每天仅可操控一立方米以内的植物。”依然是那个冷冰冰的声音。

“操纵植物的生长?具体都包括哪些方面呢?”林森有些疑惑的问道。

这破系统就这点不好,每次都说的云山雾绕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刚触发系统那会,要不是自己理解能力出众,都得让这破系统搞懵逼了。

“请宿主自行探索。”系统冷冰冰的答道。

“神特么的自行探索!你妹啊!”林森郁闷的骂了一句,可是系统对此完全没有反应,林森只好沉下心来,自己好好琢磨下了。

既然是操纵植物的生长,是不是想让它长啥样就能长啥样呢?

能让白菜长的跟卡车那么大不?能让小麦长成大树不?如果能的话,岂不是每样种上几棵,就够自己吃一年的了?林森想到这里,差点兴奋的手舞足蹈起来。

“叮!友情提示,宿主目前权限不足,还无法让各种植物突破自身的极限。”那冷冰冰的提示音,却在这时候给林森当头浇了一盆冰水,让他从美好的幻想中清醒了过来。

“你妹啊,你不是叫做植物改造系统的吗?这些都不行,到底要你有什么用啊!”林森差点气的跳脚。

不过仔细想想系统的提示,这意思以后系统权限提升了,自己想的这些东西还有希望成真咯?想到这些,林森又高兴了起来。

“对了,我怎么才能提升系统权限啊?”林森有些紧张的问道,如果能够快速提升权限,那得省多少事啊。

“想要提升系统权限,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对系统的使用熟练度提升,一个是让更多人知道和认可更多的植物应用方式。

具体内容,请宿主自行探索。”系统的回答已经让林森无力吐槽了。

“果然还是得自行探索。”林森郁闷的说道。

这第一个条件好理解,无非就是多用系统进行改造呗。这第二条就有点抽象了啊。

不过结合着最近自己干的事情来看,无非就是卖了点木雕,弄了点炒菜,给人开了点药方子,这些算是和这第二条搭边的吧,难道是让自己用植物帮到更多的人吗?

没有理清头绪。就干脆不去想这个问题了,作为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林森总是非常善于“向前看”的。

眼前提升系统权限的事还不是很着急,关键还是好好试验下这个“操纵植物生长”。到底是怎么个操纵法吧,这才是关系到自己眼前这关能不能过去的头等大事。

第七十八章 计划成型

林森跑到自己的粮缸边上,仔细的挑选了半天,才选定了一粒完整的大豆,只有这个东西是他确定可以直接当种子用的,而不是必须插苗才能活。

林森小心的避开了席卫忠他们,拿着豆子走到空地上,准备在这做实验了。

待会这玩意要是长成好大一片,怕自己这房子会保不住啊,何况还要考虑保密的问题。

手握着这粒寄托希望的黄豆,林森虔诚的默念着“长长长!”,神情比买股票的家伙还要专注的多,眼睛紧盯着手里的黄豆,恨不能从上面看出花来。

“我擦,不是说可以操纵植物生长的吗,为毛这豆子连个芽都没发出来?”

眼睛一眨不眨的仔细盯了半天,直到眼睛受不了,都开始流眼泪了,林森也没见到这黄豆有任何的变化,忍不住不爽的质问起了系统。

“寄主权限不足,必须为种子提供生长必须的土壤,水分和阳光等条件,才能让它正常生长。”系统冷冰冰的答道。

如果它有感情的话,这会大概已经忍不住在鄙视林森了吧。

“呵呵,呵呵……那个,我一激动给忘了。”

林森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这才想起来自己目前只能操纵它的生长,可不是直接供应它生长。只是听系统这意思,或许以后自己能玩这种类似无中生有的花活?

在林子中间的空地上挖了个坑,深度就只能估摸着来了,把这粒宝贝黄豆埋好以后,林森总算没忘了去弄点水来浇上。

为了满足它可能的快速生长的需求,林森毫不犹豫的多灌了许多下去,然后再一次虔诚的开始念叨“长长长……”

这一次果然没有让林森失望,就如同每天拍一格的定格纪录片,在眼前快速播放一样,林森在不长的时间内,就完整的欣赏了豆子的整个成长过程。

从嫩芽慢慢的钻出地面,到枝叶逐渐伸展开,然后植株缓缓长成,开花,结出豆荚,最后渐渐变成了金黄色,这就可以收割了。

即便是作为始作俑者的林森,都被眼前这仿似时间流速陡然加快的神奇一幕给深深震撼了,不太敢相信的看着眼前那彻底成熟,甚至有些干枯的豆秧。

紧张到甚至有些颤抖的伸出手去,小心的摘下了一个豆荚,就像是担心一不注意,就戳破了这个虚幻的梦境一样,扒开豆荚来仔细看一下,里面确实是和种下的那个种子差不多的大豆,只是没那么干而已。

犹自不放心的轻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确实感觉到了疼意,林森这才敢确定自己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实的,继而就是难以言说的喜悦,不可抑制的浮上心头。

“啊……”林森还是按捺不住低吼了一嗓子,还使劲挥了挥拳,算是抒发下兴奋的心情,然后忍不住做贼一样的小心朝周围看了一眼,确定没人过来,这才算是放下心来。

既然这催熟的功能可以说已经被证实了,起码自己以后不用再为粮食问题担忧了。

哪怕一天能催熟的数量有限,可如果是几个月,甚至是半年功夫下来呢?那产量又不知道得有多少了。

起码比他开垦出几亩荒地,殚精竭虑的悉心照料上一季,收获的粮食要多上好几倍吧,尤其是在他种地的手艺这么潮的情况下。

而这只是林森心中最保守的用法罢了,也是性价比最低的一种,他还有几种设想,如果能够被证实的话,他的生活质量肯定就能有质的飞跃,关键是眼前的难关,或许也有了解决的法子。

想到还有更多更美好的可能在等待着自己,林森这才强忍着激动,继续进行下面的试验。

这第二个试验对象,肯定不是粮食作物了。林森打算在他真正熟悉的园艺领域内进行,这样不至于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

林森从野外弄了点蔷薇的枝叶回来,这些都是适合作为插穗的,然后走到了自家屋后那破篱笆墙边上,找了点湿润的土地,把插穗给埋了进去。

这次林森就不是一味的让蔷薇恣意生长了,而是有意识的控制着它的生长方向。先是让作为根茎的部分长的粗壮些,这一要求被蔷薇很好的落实了下去。

然后林森命令伸展出的枝条,按照他的想法,绕着圈的缠绕在那篱笆墙上,变成了一个类似蚊香圈一样,大圆套小圆的形状,这命令同样被一丝不苟的执行着,那圆形也是非常规则。

最后林森当然是让这些蔷薇开花了,只不过附加了一个要求,就是让它们开出尽可能多的不同色彩出来。

可惜花虽然布满了篱笆墙,组成了一个漂亮的图案,可开出来的蔷薇花,可以说全都是一个颜色的,只不过深浅不太一样罢了。

仔细的看了看那美丽的花墙,林森又是高兴又有些失望的坐下,开始总结起自己的发现,也就是系统那所谓的“操纵植物生长”,到底都有什么效果。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作用,肯定就是可以催熟各种各样的植物了,这不仅是解决林森的温饱问题的重要途径,更重要的是林森也从中看到了很多的钱途。

当然林森还没让金钱冲昏了头脑,主要是现在也还没见到钱,他还能冷静的考虑下,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长安城里掉个砖头说不定就能砸到个侯爷或者将军的,就他这小胳膊小腿的,让那帮子家伙惦记上了,肯定没他什么好。这年头一个贫民的小命可没那么值钱,谁知道人家怎么捏把他,即便有和程咬金他们的这层关系,可要遇到个愣头青,结果如何还有些难以预料啊。

所以他想到的这些东西拿出来以前,他得找到扎实可靠的后路才成,起码得找个说得过去的由头,掩盖下系统的存在吧。

对于能够控制植物生长的外形这点,林森也有诸多想法,别忘了他家前世就是搞园艺的,盆景啥的也没少弄了。

以前想要让植物按照自己的想法,长出独特的外形,还得借助铁丝之类的种种手段,可现在完全可以说是随心而动了,这对做盆景的人来说,肯定是梦寐以求的啊。

林森甚至已经开始考虑,应该做些什么样的盆景出来,才能不辜负这难得的本事了。

当然了,一个用来对付这宝塔寺的计划,也渐渐在林森的脑海中成型了,只需要再去寺庙那边实地查看一下,就可以确定其到底是否可行了。

第七十九章 身体变化

这次系统升级,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不能改变植物的颜色了,不求弄些不曾出现的神奇品种出来,比如号称“百万玫瑰”的朱丽叶玫瑰,哪怕能做个七色花出来,也肯定能让所有人叹为观止的,而那样的植物哪怕是最普通的比如蔷薇,也一定能够卖出天价来,可惜这个设想暂时是没法实现了。

其实抛开这点遗憾,单是已经可以用的这些东西,就可以玩出不少花样来了。

如果能够组合一下,这附加值肯定能有一个质的提高。林森经过这会的认真思考,已经想到了一条目前就可以用的比较稳妥的真正的财路。

不过今个剩余的那些改造份额,林森不打算继续用来试验了,还是老实的先解决好粮食问题再说吧。

他做什么事之前,都要让家里有足够的粮食才有底气,而且看起来这种执念,很可能要跟着他一辈子了。

林森把手头的那些粮食都拿了一些出来,避开了席卫忠他们,全都种到了后面的林地里,满意的看到自家的粮缸再一次被填的满满的,这才感到踏实了不少。

同时也通过这个过程,确定了系统的这个体积限制,到底是怎么界定的。

完全不像他刚开始想象的那么美好,一次改造只是计入那一粒豆子的体积而已,要是那样的话,他这一天功夫就能让自家变成粮仓。

系统对体积的计算是很严谨的,你利用系统控制着植物生长到了多大的体积,就计入多大,所以这些豆子都是把豆秧豆荚,甚至连根部都计算在内的。

至于这些粮食的来源,林森随便编了个理由,就先应付了过去,就是要让李牧他们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才能更让他们忌惮,自己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也才能更高一些。

这时代人们对自己不明白的事情,还是常怀敬畏之心的,在自己的武力还不足以彻底压服这些有着各自骄傲的人之前,让他们抱有一定的敬畏,对自己无疑是个很好的保证。

这也算是这次的事情给林森长的一个心眼吧,毕竟还有一个可能是蹲在暗处的敌人在想着对付自己呢,即便这次真的用那法子度过了难关,也要随时防着一手才行。

有意识的提高手下人对自己的忠诚也就很有必要了,林森可不想什么时候被人在自己身边埋了钉子都还不自知,放到以后那可能会变成取死之道。

看得出这一次的憋屈,给林森带来的转变确实挺大的,他总算开始有了点上位者的思考了。

抽了些功夫,林森专门带上了席君买,装成普通游人一样,去那宝塔寺探查了一圈。

这宝塔寺的规模确实不小,本身各种建筑的面积就不小,周围还有各种树木,着实有几分深山宝刹的风范,周边属于它的寺产就更是惊人了。

从林森封赏的那块地的位置来看,被划到寺产的范围内还真不算过分,可林森肯定不能因此就老老实实的拱手相让吧?

那只是最后的保命手段罢了,计划失败了,他也就只能把那土地无条件的献上,然后再找秦琼他们转圜一二以求平安了。

可一个后世人哪有这么轻易就会服软呢,所以他来的这一趟,就是为的进一步确定自己的计划到底是否可行的。

从宝塔寺回来,林森对自己的计划已经有了充足的信心,而在逐步完善计划的过程中,他的这种信心就越来越强烈了。

因为他期待已久的身体的改变,也逐渐显现出了威力,自然他的底气也跟着变足了许多。

其实系统权限刚升级时,他就已经体会到了身体的一些变化,只不过心思没在上面,所以没太在意罢了。

刚升级时,他的饭量就有了明显的提升,不过正赶上天气转凉,到了贴秋膘的时候了,这种转变自然就显得不太起眼。

可等他有了应对这次事情的腹稿,有心思重新投注更多精力在练武上时,这种变化就体会的很是明显了。

他本就颇为强悍的体力,这次彻底的超越席卫忠他们一家子怪力男,可以说达到了非人的程度。

练武练上一整天,竟然都没有很明显的疲累感觉,甚至会觉得还有力气再来个山地马拉松。

这体力估计不会比骡马来的差了,看来以后真的是可以贯彻打不过就跑的策略,打不死敌人,也能拖死他们。

而他原本最为薄弱的力量一项上,也有了不小的提升,因为原本他用着还稍有些吃力的竹弓,现在到了他的手里都很轻松了,看来下次去谢映登那的时候,很有必要去重新试试能否拉开三石弓了。

而眼下感受最直观的,就是原本同样能在力量上欺负他的李牧,现在也就是和他平分秋色而已,这从他丢出的三棱刺的力道上,也能很轻易的看出来了。

当然和席卫忠一家子比,那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和程怀玉妹子更是没得比。

可他好歹终于能够摆脱孱弱的名头,不算是毫无争议的弱鸡了。

不过真正让他有底气的,还是他的敏捷和速度的提升,毕竟他的武艺走的就是灵巧的路子,有兵器在手的情况下,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太大的力道,就足以置人于死地。

可没有足够的灵巧,他的武器没法越过敌人的阻拦,捅进敌人的身体,如果落入和人比拼力量的境地,他就很容易落入下风了。

所谓无坚不破,唯快不破,他就希望自己成为速度最快的那个。

如果能成为“死侍”那般,甚至能将子弹都劈开的超级快刀手,那无论什么样的敌人和放对,他都杀得掉啊,你还没开始动作就被干掉了,力气再大又有什么用呢。

当然林森经过这段时间的提升后,速度也还没到那么恐怖的程度,甚至还有点不及李牧那鬼魅一般的速度,可他自觉的已经不比谢映登表现出的速度来的差了。

再有着谢映登的一身武艺配合着,又结合了李牧的招式,林森觉得从账面数据上看,自己大小也算是个高手了。

只不过他对招式的理解应用,还有他那可怜的实战经验,都限制了他账面能力的发挥。

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啊,想要真正的变成李牧和席卫忠他们这般,让所有人都忌惮的顶尖高手,更是有着很远的路要走。

不过好在有了系统的帮助,他终于有希望达到,甚至超越他们的高度了。

好好的熟悉了一下新的身体状态,再找席卫忠和李牧分别切磋了一下,从他们见了鬼一样的表情中,林森已经可以确定自己不是单纯的自我感觉良好而已,而是实实在在的进步。

也确实是时候再去找谢映登一趟了,他这次到底能否度过难关,还需要谢映登配合一下呢。

第八十章 欲使其灭亡,先使其疯狂

到了谢映登那,林森把自己这段时间训练的成果展示了一下,然后就请教起了各个招式的拆解应用。

赶在练武的间隙,林森把宝塔寺这事给说了一下。

当然不是让他帮忙说项的,让他一个道士跑去佛寺里,让人家卖面子,这不是缘木求鱼吗。说不定原本林森送上地契就没事了,这下也得变成不死不休。

道士和和尚们的关系,可不像表面上看着这么好,尤其是这终南山中的,说是水火不容也不算夸张了。

“咬金和二哥都没管吗?”谢映登隐含怒气的质问了一句,难道当了权贵就可以丢弃以前的义气深重了吗?那这样的兄弟,他还要来干什么呢。

“不是,这事我还没告诉他们呢,我这不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吗,一棍子把这宝塔寺打倒的那种。

实在不行再麻烦他们好了,我也是成年人了,总不能遇事就知道喊‘救命’吧。

道长拳拳维护之心,小子谢过。”林森赶紧解释了一下,这才让谢映登脸色稍霁。

然后林森很是认真的谢过了这位面冷心热的家伙,看来这位果然是值得托付的人物。

“哦?你确有法子?”谢映登不放心的问了一句,看到林森自信的点了点头,又热心的跟了一句,“可有需要贫道帮忙之处?”

“还这有点事需要麻烦道长。”林森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什么时候该用到什么样的关系,也会是林森以后的必修课,而他这次来麻烦谢映登,自然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正好用这个机会加强和谢映登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并不是你帮了别人才会和人亲近的,欠别人的人情,同样是个好法子。

至于程咬金他们的人情,可不是这样用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吗,他们的人情林森肯定要留到关键时刻当做保命符的。就像这次就是当做了最后的退路来的。

从谢映登那里回来后,林森回顾了一下自己的整个计划安排,又叫来席君买,一起去宝塔寺那看了一圈,然后对他安排了几句,就准备坐看宝塔寺里风云起了。

秋日里的宝塔寺,显得香火更鼎盛了一些,趁着秋高气爽之际,出来登高望远的游人本就多了一些,再加上秋收已经忙活了完了,有了余粮的人们也多了几分精神需求,所以宝塔寺的香客近日一直有些络绎不绝的。

虽然大和尚们也因此变得忙碌了一些,可全寺上下包括门口的知客僧,那脸上的笑容可都没断过。

当然也许人家真的不是为了香油钱多了许多而高兴,而是真的因为这些人都是佛法高深也说不定,总之给人感觉总是慈眉善目的。

这天,宝塔寺发生了一件奇事,把全市上下全都给惊动了,连普通人久未得曾一见的住持都亲自出动了。

这边宝塔寺周围遍植了许多樱花树,这是秦汉时期就兴于宫中的一种观赏植物了,当了隋唐时代更是被广泛的用作了景观树。

而宝塔寺的樱花,也是这里的一大金字招牌呢,每到春日里樱花盛开的时节,宝塔寺那叫一个游人如织。

可原本春日盛开的樱花,全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在这天气渐凉的秋日里开放了,而且全都是选择了同一天,前一晚甚至连个花骨朵都没见到,第二天一早就有了一树芬芳,绝对堪称神异啊。

尤其开放的单单是这宝塔寺所属的樱花,周边的其他樱花树,可是一点动静都没有,自然更容易让人有种种猜测。一时间见证了这一异象的游人,那真是奔走相告啊。

被惊动的宝塔寺上下,当然要不失时机的宣传一下自己佛寺有多么灵验,有多么得天上神佛们的眷顾,甚至还有人专门跑去官方部门,将这样的盛景当做祥瑞报了上去。

这事的影响还没用一天时间的发酵,只是到了下午,宝塔寺就被赶来的香客,或者是单纯游玩的人们,塞了个满满当当。

来看景的人真叫一个漫山遍野,摩肩擦踵,眼瞅着就要把周边的山头都占领了。

后边几天越来越多得了消息的人蜂拥而至,把周围所有能上山的道路都挤了个水泄不通,连长安城中的居民都出动了许多,差点就要万人空巷了。

当地的官员大概是怕自己会被挤死在山路上,干脆的调集了所有的衙役前来维持秩序,同样来此的权贵们,也没少让自己的护卫们帮忙了,这才总算没让这里变成踩踏事故现场,虽然免不了偶尔有个受伤的,可好歹大都囫囵个的走了个来回。

没办法,这种神异的景象,实在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见过,甚至相似的传说都很少听到,如今有机会亲眼见证下,哪个都不想错过了啊,说不定还能跟着沾点神气呢。

要不是宝塔寺那帮子孔武有力的武僧们,拼了命的日夜守护着这些珍贵的樱花,估计开花的当天就,能让那些疯狂的民众给摘个干净。

即便寺庙里的大和尚们,硬顶着民众们的不满,果断的把这保护了起来,可还是少不了有人趁着武僧疏忽的间隙,给偷摘了一两朵,可是把一众大和尚给心疼的不轻。

还是得了信的官方又加派了人手帮忙保护,又锁拿了几个贪心的家伙,这才算是止住了偷摘的风气,把这样的盛景完整的保留了下来。

听说连皇帝李世民都被这事惊动了,过几天可能也要摆驾宝塔寺,来一睹这祥瑞的风采呢。

留下这几天的时间,就是为了让普通民众多一些亲眼目睹的机会。

毕竟皇帝亲至,搞不好还要搞些法事,肯定是要封山的,一般人倒是必然会被远远的赶开,以后还能不能有再见到的机会,也是难说的很啊,说不定那片樱花以后都会被围起来呢。

这几天宝塔寺上下,都觉得自己仿佛生活在梦中一样,也多了几分自己真的得到了佛祖眷顾的幸福,一个个的这叫一个红光满面,趾高气扬。

而接连迎接过好几拨前来恭贺的其他佛寺的高僧大德后,宝塔寺住持更是有股扬眉吐气的感觉,心情这叫一个美妙啊。

“不好啦……不好啦,住持不好啦……”一个住持的心腹,一路边号丧一般的高叫着,边飞奔到了住持房外。

“喊什么呢?”被打扰了静修的住持,有些不满的看着这个往日一直被自己夸赞沉稳的心腹,已经在考虑是不是该换一个心腹来培养了,竟然这般沉不住气。

“完了,完了……”可等到听完心腹断断续续的述说后,住持喃喃的说了两句,带着潮红的脸色朝后便倒,竟是生生撅了过去。

第八十一章 墙倒众人推

这天中午艳阳高照,让原本有些冷肃的天气都变得暖洋洋的,前来宝塔寺游玩的人也正是最多的时候。

有些从较远的地方前来瞻仰神迹的甚至才刚赶到,深感不虚此行的那些先来者,也正是游兴正浓的时候,因此人流是格外的密集。

原本有些萧瑟的秋风,也没法挡住这些人火热的内心。可当又一阵秋风吹来时,眼前的一幕,却把艰难的挤到面前的游人们惊呆了。

只见那些正盛开的美丽樱花,如同被人施了魔法一般,在万众瞩目下,齐刷刷的从树枝上掉了下来,犹如下了一阵密集的樱花雨,瞬间就在樱花树周围扑了厚厚的一层花毯。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眼前的这幅景象,也还算得上一幅绝美的画卷,樱花飘落本也是樱花季的美好部分,游人们顶多可惜一下,说不定还会抓紧欣赏这樱花最后留下的凄美景色。

原本指望靠这个噱头得见天颜的宝塔寺上下,也就是可惜下失去了这么个腾飞的机会,至于用祥瑞的名头骗人?那都是不存在的!

这么多人亲眼见证过的,那可不是他们玩出的把戏,只是天子没赶上罢了。

况且天底下的同行们,玩的更不堪的把戏有的是,一个个不也不仅没受到什么处罚,反而全都名利双收了吗。

到此为止,宝塔寺获得的好处也足够了,以后变成天下一等一的宝刹,也只是时间关系罢了。

可真正让所有游人都惊呆的,并不是眼前的这份凄美,而是那些变得光秃秃的樱花树。

如果站的近了,乍一瞅它们只是一些枝丫而已,可只要稍微拉开些距离,就不难看出它们的位置长的是很巧妙,中间的留白处正巧组成了一幅幅不可描述的画面。

能来到跟前的可大都是成年人,而且多半都是成家立业的那种,又怎么会不理解这些画面的意思呢。

“长见识了啊。”有看的津津有味的。

“哎呦,还能有这样的姿势,没想到,这些和尚也是妙人。”有深喑此道的家伙,忙着研究其中奥妙的。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实在是有辱斯文!”当然少不了一些装作不屑于看的假道学。

“哎呀,竟然是这样的东西。要不咱今晚试试吧。”也有看的含羞带怯,还要遮遮掩掩的瞅上几眼的小年轻。

“表面上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哼!”批判着看的认真的,更是不知凡几。

“你说谁道貌岸然,你全家都道貌岸然!”也有以为被揭破了心思不乐意的道学先生。

总之现场在短暂的震惊以至于寂静一片后,接着就变的沸反盈天了,各种吵嚷声,议论声,批评声汇聚成了洪流,不断的轰炸着所有人的耳膜,以至于大家说话渐渐都要用喊的。

原本还在夸赞这宝塔寺是神佛眷顾之地的那些人,早就调转了话头,开始声讨起这里是污秽之地。

这些樱花秋季开花,原来不是什么赐福,而是警示!

肯定是神佛都看不下去这宝塔寺里藏污纳垢,所以才用这样一种方式故意当众告知所有人,对于这样的地方,大家就应该一起批判它才对。

可以说原本赞颂的最为虔诚的那些人,现在也是声讨的最为猛烈的一批,因为他们感觉自己被愚弄了,成了众人们面前的傻子,这时候自然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维护下自己的形象。

而这样的声讨太过热烈了,人流渐渐又有了聚集的趋势,眼瞅着只要有个人发一声喊,就要开始冲击这佛寺了。

好在最后关头眼见着情势不对,有权贵的护卫和官差一起努力维持着秩序,慢慢的把这些人都驱散了出去。

他们也不敢不出手啊,利用一点小小的便利,他们可是当先挤进了宝塔寺里,得以近距离观看这些神异的樱花。

这时候真个让人群冲击进来,他们搞不好会被愤怒的人群活活踩死。

这些人可都是从隋末乱世一路走过来的,亲眼见证过的暴民,和揭竿而起的事情就不知凡几,很明白这样的事情到底有多大的破坏力,也知道盲从之下的人们,往往是没有理智的。

而他们即便被弄死了,也只能自认倒霉,因为法不责众啊,又不是真个造反了,皇帝也不可能下令把这些民众全杀掉,给他们这些人陪葬吧。

说个不好听的,李世民还巴不得这长安城里少点勋贵呢,到时候会不会暗地里叫好都说不定。

他们也不敢赌这些民众的自制力,还是早早开始维持秩序比较好。

虽然算是让宝塔寺涉险度过了这一关,可随着这些亲眼目睹了那不堪的一幕的游人回到各自的地方,关于宝塔寺的舆论风暴,慢慢的也开始酝酿了起来。

这一次风头当然倒了过来,一边倒的全都是对他们的骂声了,甚至有较真的,或者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主,跑到了各地的衙门里去报告这样的事。

话里当然少不了添上些自己的猜测,比如宝塔寺的僧人私底下**掳掠无恶不作啊什么的。

也确实有一些曾经受到过宝塔寺的盘剥或是欺凌,只是害怕他们势大,一直不敢声张的苦主,看到风头变了,这时候也跑出来把自己的可怜经历给告了官。

这些舆论只是剥去了宝塔寺头上原本的那一层光环,也让一些人敢于去捋一捋这原本碰不得的虎须,算是形成了墙倒众人推之势。

可真正给了宝塔寺致命一击的,却是出了名的反佛斗士傅奕的一封谏疏。

第八十二章 寺在人在,寺亡你去死

这傅奕是何许人呢?这位精通天文历法,本职工作是大唐的太史令,可他更为被众人所知的,还是他一辈子反佛的累累事迹,力斗高僧还有智破佛齿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还是墓志铭的创始人。

这位老爷子生性豪达,有一次醉酒后卧倒在床,他蓦然坐起说:“吾其死矣!”遂为自己作墓志曰:“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死,呜呼哀哉!”至此方有墓志一说。

当然也有《广弘明集》中把这位描写成了一个贪财好色,反复无常的小人。

可再看这集子的作者是位“高僧”,记载的又都是与佛门有关的故事,就不难明白人家为什么会这么写了。

屁股都歪到哪去了,还不允许人家靠笔杆子编排下对头吗。

哪怕到了后世,这位在佛门弟子眼中,也是该下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的主。

纵观这位老爷子的一生,那当真是战斗的一生。

不过这位之前的几次上书,打击面太广了点,牵扯的利益太大了,即便是当皇帝的都不好直接同意,又少不了一些亲近佛门的大佬帮忙说项,所以才一直没能成功,也成了他一辈子的遗憾。

而宝塔寺的这个祥瑞刚报上来时,傅奕就首先开炮了,虽然没看出背后的把戏,可不妨碍他表示反对和怀疑啊。

可那时候朝中不少人也言之凿凿的表明亲眼见到了这样的祥瑞,连李世民都心动了,他正需要真正的祥瑞来为自己正名呢,所以傅奕的反对,很轻易的被压了下去。

现在这祥瑞变成了异端,这脸打的真是让人措手不及的,傅奕再告上一状,那些差点被愤怒的游人踩死的权贵们,这时候也不介意体现下自己的公正无私,自然都跟着表态一定要查一查,看看这宝塔寺的底子,是不是真的不干净。

关键是傅奕这次的奏疏,不是再打击一大片了,很有针对性的就想干掉宝塔寺。

而且有理有据的,列了一大串宝塔寺作奸犯科的事项,甚至大都还有苦主帮忙佐证,让人连反对的理由都找不到。

只是去检查下这种藏污纳垢之地,你们还要阻挠,是不是和他们有什么私底下的交易啊?

脸被打的啪啪响的李世民,也正在气头上呢,想做千古明君的人最在乎的是什么?当然是自己的面子。

这才刚夸赞过宝塔寺,就来了这么一出,让人家李二的面子往哪搁啊?

别说这宝塔寺它不是参的欢喜佛,也别跟我说这里的送子观音很灵验,再灵验也不能当众搞出这种污秽的东西来吧?

不用说肯定是这寺里有问题,更何况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听起来这宝塔寺也不是什么良善之地啊。

查!必须查!必须狠狠的查!

老大都发话了,这查的力度肯定不能差了,不仅负责查案子的官员差役来了,还跟着去了一位猛将统领着一帮子悍卒,因为听说那些僧兵都不是好相与的,手底下说不定都不止一条人命,到时候怕是不会乖乖就范啊。

士卒们把宝塔寺整个围了起来,省的有负隅顽抗的人走脱了,确定包围严实了,甚至连可能的地道都给填了,真正负责清查的这才正式登场。

原本以为这次的事情不会太大的住持,见到这些人到来后,再无一丝侥幸心理,只能老老实实的按照要求,把所有的文僧和僧兵全都叫了出来,期望能够含糊过关。

以前也没少有官司上门了,付出一些代价后,总能轻易的摆平,甚至有些人会主动靠拢过来,因为他们也经常会扮演权利掮客的角色。

这次无非付出的代价更大一些而已,总会有法子的。

住持能混到眼前这个地位,能带领宝塔寺闯下如许大的场面,这心智肯定是有过人之处的。

在他的安抚之下,场面看着慢慢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可偏偏就有个愣头青,也不知道哪根弦没搭对,高喊一声口号“保卫宝塔寺,寺在人在,寺亡人亡。”然后抄起一把弓箭来,就对着官军射了过去。

这位宝塔寺的愚忠份子,这一手箭法当真了得,要不是旁边的猛将早有防备,及时拉了带头的文官一把,这只箭应该会精准的如同手术刀一般,将那文官的俩蛋蛋给囫囵个切下来。

此后这位颇有文采的官员如果救治及时的话,大概还能有机会进宫伺候皇上,说不定还能混个掌印太监当当,比现在还能再风光些。

原本对这宝塔寺的遭遇还多少有些同情的文官,这下再不迟疑,人家都要拆他家祠堂了,要是还能忍下这口气来,他就不是纯爷们,还不如真个切了进宫呢。

得了命令的士卒们哪还管那么多,在那位悍将的带领下,结好阵势就冲了过去,很快就和那些悍不畏死的僧兵们拼杀到了一处,现场这叫一个混乱不堪。

早在看到那只箭时,知道不好的住持喃喃的念叨着“完了,完了……”就又一次干脆的撅了过去。

僧兵之中确实有不少本就背着大小案子在身,有的是原本就犯了事,佛家不是讲究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吗,这不就投奔了宝塔寺。

只不过来到这里后,可没少被住持之类的大和尚,依此为要挟安排去做些腌臜事,不吃威胁的那些,不是成了野兽的盘中餐,就成了宝塔寺维护大唐治安的功绩被举报上交了。

也有些纯粹是被洗脑成了二傻子,只知道听令行事的,出去为寺庙或是某些大和尚的私利而拼杀。

听到有人率先喊起了口号,这帮各怀心思的僧兵,很干脆的就打算拼杀出个未来。

而文僧们争权夺利是把好手,可要是跟人抡胳膊斗拳头的,就分外不擅长了。

而且和那住持差不多,他们中大部分可都没缺了油水,这人一有钱了享受多了,就容易怕死啊。

尤其面对的敌人还是官军,又不是外族入侵,他们可没有和佛寺共存亡的决心。

看到那边打生打死的,这帮人可不就打起了各自的小心思吗。

有吓的直接跑路的,有打算束手就擒,争取宽大处理的,有大难临头还不忘翻出自己的家底,尽可能带着跑路的。当然也有极个别真个洁身自好的坦然处之,只是在为宝塔寺的浩劫而扼腕叹息。

可就是没有哪个活人,想着去救走那真个晕死过去的住持的。

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他那往日沉稳的心腹就想把他拖走了,只不过这位忠心可嘉的心腹运气不太好,被一块不知道从哪飞来的石块给砸到了脑袋上。

那石块都带起了呼啸声,砸上去后硬是崩出了一片红的白的,可怜这往日总是笑眯眯,很容易让人心生亲近的心腹,当时就扑街了,再也没爬起来过。

林森怕是再也看不到这张曾让他印象深刻的笑脸了,因为整张脸都不见了,可悲复可叹啊!

第八十三章 斑斑劣迹,令人发指

僧兵和悍将带领下的兵卒们这一通好杀,可最后靠着一腔血勇在支撑的僧兵们,还是毫无疑问的落败了。

也许论个人武艺,他们要比普通士卒强出不少,其中可是有不少人都曾是绿林道上有名有号的悍匪。可初唐时的兵卒,毕竟都是曾经随着李唐皇室转战天下的老兵了,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斗不知凡几。

如今的他们可以说正处在职业生涯的巅峰时期,要经验有经验,要身板有身板,肯定不是承平日久的盛世娇兵可以比拟的,配合上惯用的战争之后,那些僧兵也只有被群殴的份。

除了一些自知必死,而一心想多杀几个人够本的家伙,还有几个真正被彻底洗脑的二傻子,看到大势已去后,剩下的那些僧兵,还是老老实实的丢下了武器,跪地乞降了。

至于那帮子文僧,自然是一个都没跑了,大部分都算得上脑满肠肥的他们,想要和兵卒们比试体力,肯定是自取死路啊,直接被打骂着驱赶了回来。

侥幸没被踩死的住持自然也没跑了,直接被一盆凉水浇了个透心凉,哆嗦着就被一起锁拿了起来。

留下一些精锐士卒看管住这帮人,剩下的兵卒和官差们一起,去翻找起了各种可以当做证据的东西。

这一通翻找之下,还真是起获了不少的东西。

各种各样的兵甲数量可是不少,有明显是前朝制式的,也有干脆是新制的东西。

如果只是甲胄的话,虽然触犯了律法,可还算是可以理解,可根据僧人的供述,起获数量同样不少的弓弩后,这事的性质可就变了,说是阴谋叛乱分子,绝对一点不冤枉了。

而从这寺庙里缴获的金银财帛的数量,更是多到吓人的程度,真个能堆成一座山了,还有价值没有低上多少的众多地契呢。

按照那激动不已的文官的原话来说“触目惊心啊!”

清查工作到这并没有就此结束,将这些人犯,是的,现在很肯定的说他们是人犯了,而且多半还都是重犯,还有那数量众多的证物,全都押解回长安以后,辨认工作还是要继续的。

被砍死的那帮武僧同样没有被遗忘,脑袋全都被削了下来,带回去一并确认下他们的罪行,也好给这宝塔寺上下彻底盖棺定论。

原本受人尊崇的众多大和尚们,这次却成了实实在在的过街老鼠,好好体会了一下沿途百姓的嫉恶如仇。

鸡蛋那么贵的东西自然是舍不得的,可各种烂菜叶子,土块甚至是石块,那真是不要钱一样的朝这帮衣冠禽兽的身上砸了过去。

要不是兵士们有意识的护住了这帮人的脑袋,搞不好这一路就能被砸死一半。

随着越来越多的苦主认清了各自的仇人,也有越来越多的武僧被确认了各自的劣迹,宝塔寺顿时变成了盘亘在长安城周边最大的一个毒瘤。

他们干的那些事情公示出来以后,长安城的众多居民更是恨不能生啖其肉啊,绝对令人发指!

那些武僧们就不用说了,大部分手里都有人命案子,有的是欺压周围的老百姓致人死亡的,有的是原本就做过山贼水匪双手沾满血腥的。

还有的原本效力过各路反王,没少跟大唐作对过,现在的心思也难说的很,只看他们新作了数量不少的弓弩和甲胄,就不难想象这帮人戾气难平啊。

更让人瞠目的是,其中还有有些人可是曾经做下灭人满门这种惨事的恶魔,而且他们灭掉的还只是普通的民众而已,为的只是宣示宝塔寺的武力,震慑不服。

文僧们的作为同样让人忍不住唾弃,就说这宝塔寺住持还有他那倒霉催的心腹吧,两人可没少打着为女施主赐福的名头,施行**之实,还恬不知耻的对外宣传宝塔寺的送子观音有多么灵验。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俩禽兽,竟然丧心病狂到把那些漂亮的女香客视作禁脔,时不时就要在她们身上发泄**,甚至把其中一些人的丈夫当着她们的面给杀掉了,就为了威吓她们。

这样的行为当真是禽兽不如,死不足惜!

有这样住持在,这宝塔寺上下的大和尚们都是个什么德行,也就可以想象了。

大肆敛财只是寻常手段而已,也只是他们向上爬的阶梯,如果上供的财货不够,他们甚至连现在的位置都保不住,想要提升自己的级别更是休想。

而那些马屁拍的好的,不仅有财货可以中饱私囊,说不定也能跟着住持一起发泄下**。

至于欺负下隶属于寺庙的那些佃户,只是平日里的一点小乐趣而已,反正他们很多都是隐户,真个打死了又怎样,官府也不会为此来找他们理论的。

当这样一个结论放到李世民面前的时候,可以想见他有多么的出离震怒!

他可是以千古明君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也经常以重视民众的意愿来标榜自己,可就在他的眼皮底下,就有这么一帮子人在肆意鱼肉百姓,过的跟土皇帝似的!而他手下的某些人还在为这样的人辩护。

更重要的是,前不久他还刚夸赞过这帮畜生,这让他觉得自己的面皮都被众人踩在了脚下,真的是既羞且气啊,气的肝疼!

所谓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帝王一怒,伏尸百万。

这次的事情当然不至于死上那么多人,可说是血流成河肯定是没错的。

不仅是这些僧人们该杀的杀,该流放的流放,那些曾经为宝塔寺辩驳过的,还有把自家田产托庇于宝塔寺名下的大小官员也是一个没跑,全都吃了挂落。

有劣迹的丢官去职,甚至有牢狱之灾,劣迹不显的,也少不了给个警告,以后说不定也要前途无亮了。

被林森在樱花凋落的当天,安排到了宝塔寺那里的席君买,可以说目睹了整个变化的过程,对宝塔寺的衰落之快有些应接不暇的同时,也把林森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无限拔高了。

这以后林森就不止是他的老师,简直是他的神灵,是他的信仰!

第八十四章 伤筋动骨(重阳节多看看老人家)

林森是怎么做到的?这个问题横亘在了作为事件亲历者的席君买的心中,同样也是起到了重大作用的谢映登,和秦琼及程咬金心中最大的疑问。

秦琼和程咬金作为林森心中认定的最为抵实可靠的靠山,在计划发动后不久,就从谢映登那里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这当然是经过林森首肯,谢映登才会去说的。

分享一些秘密,不仅能够拔高林森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同样也能进一步拉近两边的关系。

而当得知了林森一力谋划造成的后果,亲眼见到了那些宝塔寺僧众的惨象后,可以说他们是有些震惊的,也确实忍不住高看了林森一眼,同时也对他的这种坦诚很是受用,算是接受了林森的这份善意。

因此当这事真个尘埃落定后,他们和谢映登联袂上门,虽然仍然是打着来喝酒的名义,但少不了也有点一探究竟的意思。

既然已经传达了善意,林森也不介意仔细分说一下自己的整个计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借着席间热烈的气氛,林森装作有些醉意的样子,开始在大家的面前,嘚瑟起了自己的这个得意之作。

“这宝塔寺之所以一直没人敢动,一方面是本身的势力够大,一方面也是因为它头上有着一层宝刹的光圈。

可当它头上的这层光圈被摘掉以后,就成了人人敬而远之的臭狗屎。

原本的那些保护伞,自然也都巴不得别和这种玩意沾上哪怕一丁点关系,那么所谓的潜势力也就瓦解掉了,之后自然会有人来收拾它。

所以归根结底,搞臭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林森得意的分析着自己的思路。

“当然了它自身屁股就不干净,才是落到如今这个下场的缘故。而我听李牧说过,那里可是收留了不少绿林道上有名号的盗匪,在外面的名声也着实不怎么样,可以说是无恶不作了。

本就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当他们被剥掉了光环,赤果果的展现了人们面前时,下场也就可以想见了。”林森这也算是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吧。

不是他心狠,而是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真的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了,有今天的凄惨局面,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的。

“我恰巧知道这傅奕是个出了名的反佛斗士,本身又精通天文历法,说不定和谢道长这般的人物会有些联系呢。

果然让我猜对了,这不就麻烦谢道长帮忙带了些话过去,然后这位傅郎君,就成了压垮宝塔寺的最后一根稻草了。”林森故作无奈的耸了耸肩,可那得意的样子,谁还看不明白啊。

“当时让席君买过去呢,也是想着让他帮忙看看,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情形,这帮贼秃又会落个什么下场。

顺便真个有强人突破了封锁跑出来,也好出手帮个忙,这般穷凶极恶之人,可不能再让跑出来继续祸害乡邻了,这也是一个热心民众该尽的义务嘛。”

林森在席君买崇敬的目光中侃侃而谈,后者被点到名字时,还很是有种与有荣焉的自豪,身姿都不自觉的挺拔了几分。

“至于那些樱花树为什么会那样吗?”看到程咬金他们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林森故意吊着他们的胃口。

“也许是天上的神佛真的都看不下去,这帮杂碎打着他们的名义,却把恶事做尽了呢。”林森高深莫测的笑了笑说道。

他又不是傻的,植物改造系统这样的东西,他才不会告诉别人呢,哪怕未来程怀玉成了自己老婆,也不会告诉她,更遑论这帮子人了。

既然没法解释,还不若干脆的保持神秘,也好让这帮人多点忌惮。

他原本一味的与人为善的做法,已经被无情的现实给狠狠教育过了,现在的他可是明白,还是恩威并施比较好。

尤其是自己现在的实力和他们还有很大差距的情况下,一味的付出好处换来的友谊,最后可能轻易的就瓦解掉。

真个变成他们心目中实力在一个层次的盟友,这关系才能更加持久些,也会更加牢固。

看到林森确实没有细说的意思,秦琼他们也不为己甚,干脆的转移了话题,聊起了李世民后续的处置措施,这样的消息对林森来说才更有用些。

他待在这个逼仄的地方,本身层次又达不到,想打听这样的消息都没法打听。

秦琼他们显然也是知道林森会对这个感兴趣,所以才专挑这个来说的,而且这玩意说起来也更痛快些啊。

如果李世民只是简单的处置了宝塔寺上下,那他就不是那个千古一帝了。

尽管他本人好像对佛教颇有些好感,这从他平日的言行中,也能看出些端倪,但他首先是大唐的皇帝,然后才会考虑他个人。

而对于一个皇帝来说,玩平衡是基本的生存之道。

李唐皇室之所以扯起道家的大旗来,当然有为自家脸上贴金的意思,可其实也是为了让道家,能和当时有点一家独大的佛家分庭抗礼,相互制衡。

包括后来出台的,剃度出家必须经过审批这类的制度,其实都是为了抑制佛家的发展。

因为历代皇帝在利用佛家言论,为自己的统治地位造势的同时,也在警惕这佛家力量对统治力量的削弱。

而这些担忧在这一次宝塔寺的事情中,其实都有着集中的体现。

佛家各自有着自己的武装力量,有自己的产业和农民,还有庞大的群众基础。

当这样的力量真的发展壮大起来,或者联合起来,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隐患,甚至可以说有着改天换地的力量。

而皇帝对此肯定有着天然的警惕,所有能够威胁到他们屁股下面那张位子的力量,都该是被打击的对象。

所以李世民其实一直也在找个契机,去进一步削弱佛家的力量。

只不过之前的时候,他的位子还不太稳固,而佛家偏偏又是掌握了很大的舆论话语权的,他也不得不忌惮三分。

这一次的事情可以说是把整个舆论的风头都调转了过来,对佛寺喊打喊杀的渐渐多了起来,这也算是把刀把直接递到了他的手中,不抓住机会玩一波狠的,岂不是对不起他的英明神武。

而李世民的手段,也确实让整个佛家都有了点伤筋动骨的意思,尤其是长安周边所有的佛寺,这次的损失着实都不轻。

第八十五章 借东风

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宝塔寺上下全被清除了干净不说,李世民还干脆的把这原本的佛寺给改成了道观,摆明了就是要恶心这帮佛家的,同时也能壮大下道家的力量,还顺便推动了一下两边的情势,让两家之间越发的水火不容了。

听说这段时间,终南山中的火并都多了好多次,而且多半都是械斗,不见血不算完的那种。连谢映登这等人物都出动过几次,很是清理了几个硬点子。

而这仅仅是开始罢了,借着这股人人喊打的风潮,李世民强硬的下令,所有的佛寺必须厘清人员和寺产,纠察不法。

有未经大唐官方认可的私度僧,必须立马处置,该还俗的还俗,该流放的流放,不许有任何的容情。

而寺庙有做过什么不法事的,必须坚决的予以打击。

有私藏重犯的行为,不仅那些罪犯要罪加一等,寺庙里也是没跑,要么罚没一些寺产,要么干脆的核减寺庙的剃度僧人的数量以示惩罚。

如果有劣迹多风评差的佛寺,或者是私藏了众多兵甲和弓弩的,坚决的予以取缔,连带着把所有的寺产都抄没掉。

要么改做道观,要么干脆变成善堂,为大唐的公共慈善事业做贡献。

既然原本打着行善积德名号的佛寺,都成了坏人的庇护所,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总有些人会选择铤而走险,不想束手就擒,所以战斗不可避免的就会时不时的爆发,杀的这叫一个人头滚滚。

经过这样一番整治后,远一些的地方不好说,地方官们的执行力度,很可能要打上一个折扣,可长安附近的京官们,可就在李世民眼皮子底下呢,最后将李世民的意思可是贯彻的很彻底。

处置不力的那些官员,或者在这时候依然对佛家的劣迹视而不见,仍然选择力挺佛寺一方的,可都没少被李世民收拾了。

滚蛋回家的不在少数,锒铛入狱的同样不少,这些京官哪个不得好好掂量掂量,为了包庇那些僧人,搭上自己的前途甚至性命到底值不值啊,

一时间整个长安周边的治安,都跟着上升了好几个台阶,同样的对于佛家的观感,也是降到了冰点上。

原本慈眉善目的家伙,很可能却是个双手沾满血腥的人渣,说是衣冠禽兽也不为过。

当自己原本信赖的僧人中有了这样的杂碎后,你很难再对其他的僧人有很强的信心了。

而李世民通过这样一次清查,可是拔掉了不少原本的不稳定因素,也着实有点后怕的感觉。原来不知不觉的,佛家对大唐上下已经有了这样的影响力了。

而且其中还不乏心怀不轨之辈,要不是这次清查,还真不知道原来私底下已经暗流涌动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了。看来以后对于佛家的动态需要重点关注了。

因为这一番动作,长安附近的地价甚至都跟着降了一些,因为清查出来隐瞒不报的所谓寺产还有隐户,实在是太多了些。

再加上罚掉的那些原本合法的寺产,甚至足以填补原本长安周围十分紧张的口分田的空缺,让很多平民得到了实惠。

唐初均田制落实的还是不错的,而且天下初定,这土地兼并还不是特别严重。

可长安城周围,应该可以算是关中地区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域之一了,偏偏山又不少,耕地可不就有点紧缺吗。

想要让所有人都足量的拿到百亩口分田也不现实,可这一波清查过后,这个问题却是大大缓解了。

由此也可见,这些寺庙到底是侵吞了多少田产啊,偏偏还要一个个的装出世外高人的样子,就像是真个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其实还不是靠着搜刮民脂民膏来供养的。

而且这帮子所谓的菩萨心肠,盘剥起手下的佃户来,可比普通地主还有权贵们凶狠多了,大都根本就是拿这些人在当牲口用。

另外因为这一次的清查,大唐的账面上可是多出了不少的户头,原本多少有些犯嘀咕的文官们,这下也是干劲十足。

因为户数增加了,对大部分文官来说都是一项功绩,可以帮助他们升职加薪的,说出去也是脸上有光的一项荣誉啊。

“既然这次重新厘清那些隐户,还要重新给他们上户籍,那我干脆给席君买他们都重新上个新户籍咋样?

而且借着这个机会,我也想招一些生活困难的山民,封赏给我的那十顷地可还没人种呢,因为这次的事情,那地方想招普通佃户怕是有点困难。

这些山民来到就能变成大唐平民,还有那么多的土地可以种,应该也很乐意才对。”林森倒是敏锐的从中发现了一个机会,就想干脆的利用起来。

他那段时间和孙思邈一起去给山民们治病,真的是见识了不少了山民生活的堪称凄惨,利用好这次的机会,正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啊。

“哟,你小子这想法不错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程咬金真的要对林森的这手借东风的本事有点刮目相看了。

“嘿嘿,这不就是提前琢磨了一下吗。”林森倒是让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了。

不过能得到未来老丈人高看一眼当然是好事,因此忍不住还是露出了笑意。

“你能做到走一步看三步这很好,以后做事也一定要考虑周全些。”秦琼满意的点了点头,对林森的这种做法,他也是很肯定的。

“这样的事情就交给我们了,以我和二哥的面子,这事也就是一句话的事,交代下面的人去办了就成。

你这边找到合适的人选后,让席君买他们带去我这边的庄子上,一起办了就得。”程咬金绝对是个爽利人,这意思他也想用用这法子。

“嗯,林小友……”谢映登有些迟疑的张口。

“谢道长有什么吩咐?”林森有些奇怪的看了过去。

第八十六章 未雨绸缪

感谢老朋友“yu0421”的万赏,感谢“我的大肚能装航母”“西元幽若”“书友20170828211217926”“汉润先生”等几位朋友的多次打赏,感谢“tianyan00001”“天涯芳草树”“众里寻它寻到吐”等几位新朋友的打赏。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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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道有几个以前的手下兄弟,如今日子过得凄惶,不知道能不能也去你那庄子上找个活计?”

谢映登见识过林森的能力后,对他自然多了几分信任,也能感受到他对手下人有多好,想来安排他昔日的手下,到林森手底下讨生活会是个好办法,以后的小日子应当差不到哪去,说不定还能有个光明的前途呢,比现在的生活肯定要好得多了。

“呃,他们肯屈就的话,我当然是求之不得啊。只是这种端别人饭碗听别人管的日子,他们真的能接受吗?”

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能跟在谢映登身边,还一直让他这么牵肠挂肚的手下,肯定都不是什么普通货色,应当都是手底下很扎实的那种。

可他们多半都是以前少华山的绿林中人,怕是不容易服从管教啊,这要是弄回一帮子刺头来,林森就有点挠头了。

虽然他也想引进些不同的力量,算是和席卫忠他们形成一种制衡吧,毕竟那些山民肯定是要让他们去招募的,天然的就会站在他们一边。

即便知道这些人和席卫忠一家子,都是对自己感恩戴德的,可谁让林森现在思想转变的有点大,有了凡事防一手的想法呢。

“他们现在性子都磨的差不多了,能来你这的,肯定都是向往普通人生活的,真个有不服管教的,你尽管处置就是。

贫道能把他们安排到你这里,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也相信你一定能善待他们的。”谢映登语带诚恳的解释道,话里少不了对林森的肯定。

“既然道长这么看得起小子,那我也就不再矫情了,谢过道长的这份信任。”林森肃容施了一礼,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这里容小子自夸一句,我绝对不是什么刻薄寡恩之人,不敢说给他们什么样的前程,我自己还是山野穷小子一个呢,但肯定会真心实意的对待他们就是了,请道长放心。”林森又认真的保证到。

“贫道信你。”谢映登也不在多说什么,只是肯定的点了点头。

“哎呀,这下可是便宜你小子了。这帮人当年映登出家的时候我们几个老兄弟想要来着,结果不论是映登,还是那帮子人都没同意。

没想到现在映登竟然主动托付给力你,啧啧……”程咬金满是艳慕的说道,话里都带上些酸味了。

这可让林森真的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了,心里也不免又把这帮人的水平抬高了一个档次,听起来这来的是一帮真正的高手啊,这下子欠谢映登的人情可是欠大了。

看到林森表现出的重视,程咬金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他说这话可不就有这意思吗,真当他是随口胡柴的大老粗啊。

敲定这事,也大致确定了能来到的人数后,林森就算是放下了一桩心事,陪着这仨人好好喝了一顿。

送走他们后,林森就开始安排了后续的事宜,席君买自然是要去山里帮忙招募山民的,再有个二三十户也就差不多了。

加上谢映登手下的十多户人,差不多在四十户人家的样子,基本能达到林森的预期了。

虽然说口分田一人都有百亩,可不代表一个人真的就能种上一百亩地啊,这年代又没有后世那种类繁多的农用器械。

唯一的动力来源,也就是牛马这样的大牲畜而已。偏偏林森手上可一头这样的大牲畜都没有,这东西比较金贵啊,如此一来哪怕翻耕土地都要用上不少的时间呢。

这些人家也就是勉强把那些耕地料理好罢了,就这还不能要求他们精耕细作,也好在那十顷地还有不小的一部分是果树,不用太过精细的照料,可是省了不少的人力。

这人马上就要来了,很多准备工作肯定也要提前做好的,这些人肯定大部分都是一穷二白的状态,既然来给自己干活了,也算是起家的基础,总要对他们好一些的。

最起码的,天马上就要冷了,总不能让他们席地而睡吧,在那块地旁边给他们起些房子,也是理所当然的。

就林森这几个人显然是干不来这活的,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林森干脆的拿出些钱帛来,请了不远的程家庄子上懂盖房的人全都去帮忙。

秋收都搞的差不多了,能有这样赚外快的机会,想来他们会很乐意的。这时候的人干活大都实诚,不实诚的别人也不乐意用啊。

把这想法给程家庄子那边的管事一说,再把工钱先拿出一些来往那一放,好家伙程家庄子上大半的劳力全都跑了去,盖房子的速度这叫一个快啊。

林森的要求又不高,土坯房就行,相较费时费力还费钱的木房子,这玩意冬天保暖效果还好,防火效果也要好不少,冬天可以放心的在屋里生火取暖。

关键打好了土坯,不停起房子就完事,也不用像木房子一样,还得等木头干了,或者加工好了才能用,可不就省事多了吗。

这事交代好了,自然有程家管事会接手安排,林森基本可以撒手不管了。

不过林森也没有闲着,带上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三人正忙活着在自家院子里挖菜窖子呢。

马上天就要凉了,这时候不赶紧准备些冬储菜,真个到了冬天见不到一点绿色的时候可就抓瞎了,搞不好是要死人的。

即便是长安城这样的大城市里,到了冬天都很难见到点新鲜菜,你有钱也买不到啊,所以还是早作打算比较好。

大萝卜和大白菜,也就是现在还叫菘菜的玩意,肯定都是冬天的主力。

除了这菜窖子,林森还打算多弄点酸菜出来,到时候也好换换口味。

不是林森把系统给忘了,也不是他不知道靠系统的控制,哪怕冬天也能轻易得到新鲜蔬菜,他更知道这玩意到了冬天,放到长安城里去,会是比金子都珍贵的好东西。

长安城里的众多勋贵们,都只能指望偶尔能从李世民那里,得到点赏赐的鲜菜而已,这些还都是建在温泉边上的皇家菜园里出品的稀罕物,连皇帝的饭桌上,都不敢保证每顿都能见到。

可正是因为这玩意实在太金贵了,他才没敢拿出来的,起码在没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或者说遮掩之前,他是不敢拿出来的。

偶尔一点神奇之处,大家会表示尊崇甚至崇拜,可要是有太多让人无法理解的东西,那要么大家会把你当做神人供上神坛,要么会当做妖孽杀之而后快。

而对于皇帝这种生物来说,所有不理解的存在,他在敬畏的同时,第一反应往往是弄死对方再说。当然你这手本事能痛快的交给皇帝那是另说。

所以林森既然不想做个明晃晃的拿着金子招摇过市的童子,或者哪天“被”死亡,然后变成神龛里的造像,就必须给自己找个遮掩才行,在此之前,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做好猫冬的准备吧。

第八十七章 升米恩斗米仇

谢映登的手下们还有那些山民们,似乎是约好了一般,全都在差不多的时间,一起来到了林森这边。

只是他们的积极性太高了一点,比林森预计的时间,可是提前了好几天功夫。好在林森的准备工作够到位,这才总算把他们都安置在了各自的新房中。

尽管知道来的这帮山民的情况估摸不会多好,他也是亲眼见过山民们的凄惨生活状态的,可到来的这些人还是比他预想的要更惨一些,一个个的真叫一个一穷二白啊。

大概除了他们那搬不走的破房子,所有的家当都弄来了,也没见多少东西。

好点的还能带些粮食在身上,看那样子能熬过这个冬天就算是不错的,差一些的干脆也就几件工具而已,衣服都没有几件,跟林森刚醒来时的状态也没差了,看着着实让人觉得心酸。

谢映登的那帮子手下看着多少还能好一些,只不过也好的很有限,不至于像那帮子山民一样衣不蔽体,可全部家当也没多到哪去,就算是存粮能多一点而已。

即便身姿依然挺拔,仍然有种让人不容忽视的精气神,可脸上的愁苦,也是掩盖不了的。

看来这帮人之所以变得安稳,也是被无奈的现实境况给磨平了棱角而已。

当然他们的本心肯定也都是向好的,要不然以他们的本事,真的去干点打家劫舍的活,何至于生活的如此凄惶呢?

这么一想,林森反倒是对这帮人也放心不少。

尽管极力掩饰着,其实这帮原本心高气傲的高手们,见到林森时也是少不了有些忐忑不安的,这从他们看向林森时,那夹杂着审视,好奇和期待的眼神中也能窥得一二。

山民们简直就是惶恐了,有种幸福来得太突然的茫然不信,当然也少不了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而这样一帮人见到林森给他们盖好的房子,还有他早就托人采买来的那些衣物,和粮食蔬菜时,要说心里不感激那也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山民们表现的更热烈些,当场给林森跪下的都有不少,感激的话也是一个劲的在重复。

而谢映登的那帮老部下就矜持多了,显然还有点个拉不下脸来,估计也是还没彻底认可林森这个新主,心里多少还有点抗拒。

要说人确实是一种特别奇怪的动物,你对他不好他会不爽,可你要是突然对他太好了,他心里也会犯嘀咕。

林森给他们盖这房子,虽然没比他们原来住的好到哪去,可这样恰巧是让他们心里最舒服的。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个道理他们虽然总结不出来,但心里也明白,如果林森这样一个原本的陌生人,突然对他们好过头了,他们肯定要担心林森到底有什么图谋啊。

其实林森自己还领悟不到这样的道理,还是他叫来所有人想要集思广益时,李牧这个经历丰富的家伙点醒了他。

同样出于李牧的建议,林森并没有大方到底,把他提供的这些物资,全都无偿的送给这些穷困潦倒的新手下们,而是算作借给他们的,等到来年他们有收入了,还是要逐步还清的。

考虑到给他们上户籍的费用,还有类似罚金这类的额外消耗,他们需要偿还的债务,可不止眼前的这些。

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林森缺这些东西,即便不算酒楼那边的收入,只是他现在手头的那些银钱,也足以支持这样的消耗了。

但李牧说的很对,升米恩斗米仇的事不能干,搭上东西反而赚不到好,再弄出一群仇人来,那就闹心了。

就不如一开始就别这么大方了,大家心里都能舒服些。

安置好他们只是第一步,在带领他们一起挖菜窖子,泡酸菜准备过冬的同时,林森也在考虑着到底弄点什么东西,能尽快改善他们的现状的。

单纯指望种地,见效毕竟还是太慢了点,得等到明年开春才开始劳作,想要收获更得等到秋天,那可是整整一年后了。

开春前这秋冬两季的时间,难道就这么一直蹲家里坐吃山空吗?这显然是林森不希望看到的。

必须要给这帮人找点事情干,也好提升下他们的精气神,让他们现在就能看到奔头。

从另一方面来说,现在可以说是这帮人的磨合阶段,如果一直闲着没事干,说不定还会滋生些事端,可要是让大家一起投入到某件事情中,他们的这种凝聚力,就很容易提升起来。

可到底要让这帮人干些什么呢?还必须要一炮而红,才不至于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不能降低林森在他们之中的威信啊,这实在让林森有点挠头。

好在生活经验不够,还可以靠小说来凑吗,他看了那么多的穿越小说,也不算白看的不是,等他看到自家粮缸中那数量众多的豆子时,自然就有了主意。

那就是穿越小说中近乎人人在用,被无数人吐槽过的豆芽了。

可林森发现这玩意放到大唐这会来说,还真的是个稀罕物,平日里市面上就很罕见,大概偶尔有人的豆子没存放好,又舍不得那些发芽的豆子,才会弄出来卖卖看。

可到了冬天,因为天气的缘故,这样糟蹋东西的事情是很少发生的,温度低它不发芽啊,所以即便是长安城里,冬日也是见不到芽菜的,这还真的是一个非常可行的财路。

林森刚穿越那会,没赶上这样的天气,而且家里甚至连豆子都没得,要不然他估计也要靠这法子赚点救命钱的。现在拿出来教给这些继续改善生活的山民们却是正合适。

当然了,按照惯例,他肯定是要抽成的,不说这技术是他提供的,关键是山民们的豆子也都是他弄来的啊,他不拿个大头,那些山民们都会过意不去的。

至于这生豆芽的法子,本身就没多少难点,他一个地道的吃货,又赶上当年自己生豆芽流行的那一阵,他岂有不跟风尝试一下的道理,可以说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绝对是没问题的。

第八十八章 拉人上车

把所有的新庄户们全都叫了过来,林森很高兴的宣布了这个消息,重点当然是要好好介绍一下发豆芽的广阔钱景。

可迎来的却不是他想象中的欢呼声,他们眼中既有期盼也有怀疑,可以说是半信半疑吧,毕竟林森这个当家人,还没真个建立起无上权威来,彼此之间更是缺乏足够的信任。

可当林森当着他们的面,认真的介绍过所有的做法和注意事项后,原本的怀疑,渐渐的就要被喜悦替代了。

他们都没少从事农事了,对于豆子发芽的条件,其实都挺了解的,只是没能总结出来,更没有想到冬天也可以通过改变豆子的生活环境,来达到让它们发芽的目的,往常的观念在束缚着他们的思想。

可当他们能够沉下心来思考时,当然也明白这么做起码有成功的可能性。

至于冬天的芽菜,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价格,又会有多么的受欢迎,不需要林森多说,他们就能想象的到。

况且即便失败了,损失的也不过是一点豆子而已,还是林森借给他们的,并且保证了这部分损失算他的,那试验起来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林森作为技术指导,时不时就要为这帮充满了干劲的庄户们解答一些疑惑,再着重强调一些要点,等到那豆芽开始冒头了,庄户们什么疑虑都没了。

有想的远一些的,已经开始了第二批豆芽的生产了,现在不多弄些豆芽来更待何时啊,摆明了大把的钱帛在对他们招手呢,当然是越早抓住越好。

林森满意的看过庄子上这番热火朝天的场面,就回转自家的小院里,琢磨着趁这段时间,自己又该搞点什么东西才好。

豆芽他也生了不少,对这玩意的香味他也是很喜欢的,这大半年的功夫没吃过了,正好也满足下自己的口舌之欲。

还没等他琢磨出做点什么合适,程咬金和秦琼还有谢映登就再一次联袂登门了,说是来送那帮庄户的户籍,可林森觉得其实是来蹭吃喝才对。

不过现在和这三人的关系也在逐渐加深,对于他们这种更像是朋友走动的拜访,林森也是很乐意的,正好通过这样一种形式,也多加强下大家的关系,多亲近些。

有了席卫忠这个新大厨,林森总算不用总蹲厨房里忙活着,也有时间能坐屋里陪着几人好好聊聊天了。

秦琼和程咬金俩人家里,也都有从林森这学厨回去的大厨在,按说对这些炒菜也没有了当初的惊艳才对,所以说他们能来蹭吃喝,更多的还是对林森的一种认可。

听说他们已经去庄子那边转过一圈,很是勉励了那帮庄户几句,林森心里免不了有些热乎乎的,这是给自己站场子的意思啊。

而且从那里经过了,还专门把户籍送到自己这个家主手上,这用意就更明显了,帮着自己收拢人心不说,还要压一压这帮人,想让他们更服帖些,算得上是用心良苦了。

很快酒菜上桌,林森一边频频举杯表达着谢意,一边少不了又和他们聊着天。

而那几道豆芽做的菜色,自然是他嘚瑟的重点。

“这是什么菜?我还真没吃过,吃起来挺香的啊。你小子这又藏了一手,有点不够意思吧。”

程咬金前一刻还在指着那道用五花肉炒出的豆芽菜在夸赞,后一刻就开始埋怨起了林森,还总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搞的林森都有点无语了。

“嘿嘿,这东西可是我最近刚弄出来的新菜,不仅味道香,而且更关键的是,这种菜即便冬天里也能一直有哦,新鲜的哦!”林森得意的挑眉说道,顺便还吊起了程咬金的胃口。

“冬天也有新鲜的?”程咬金果然上钩了,忍不住有些急切的问道。

“对啊。我刚教完那些庄户怎么弄这玩意,保证即便最冷的天气里,只要人不被冻死,就能有新鲜的这玩意,一茬接一茬的上市。

况且即便天真的很冷,我也还有秘密武器。”林森自信的点头说道。

“你可知鲜菜到了冬天,会是个什么价格?”秦琼也有些动容了。

“当然,千金难求不敢说,有价无市却是真的,因为你即便有再多钱,可市面上却是见不到鲜菜啊。”林森忍不住得意的说道。

“那你手下这帮人运气可是真好,这个冬天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秦琼是个实诚人,只是表示下羡慕,分一杯羹的话,却是不好意思说的。

“这样的法子可能教给别人吗?还是以前的方式,你什么都不用出,我们给你份子。”

程咬金毕竟脸皮要厚的多,也没打算和林森见外,算是把秦琼没好意思说的话都说到了。

“嘿嘿,要不然我为什么单捡这个跟你们嘚瑟呢,难道故意调戏你们几个大老爷们玩吗。

我本就是打算和你们一起分享这个法子的,要知道长安城的市场有多大啊,一到了冬天又有多少人想吃点鲜菜而不可得。

就我和这帮庄户们,拼了命的侍弄这玩意才多大点产量,当然要拉上你们一起干才能保证货量啊。

咱既不能卖的太便宜,可也不能卖的太贵了,谁让咱这是蝎子粑粑独一份,吃独食要是吃相还很难看,怕是要有人羡慕嫉妒恨的。”

林森确实就是这么想的,这样的独门买卖很容易招人眼红的,不拉上这几位强力人物一起干,怕是难说会遭遇什么事情。

有了共同的利益,他们也好替自己出头啊,这才有出手的理由不是。而且用这法子也算是进一步把自己绑到他们的战车上。

林森这话也是够坦诚了,这一层意思虽然没有明说,可也已经很是明显了。

当然私底下林森少不了也是有些感慨的,哎,在古代你没有权势,再没有靠山,做事总要畏手畏脚的,以后真个壮大自己才是正理啊!

“你小子够讲究。”程咬金嘿嘿笑着夸赞道,秦琼和谢映登也肯定的点着头。

“可是一条啊,别怪我先小人后君子哈,我这边庄户们我和他们单算,你们的这些我要最后的纯利的三成,然后料要你们出,庄户你们找,售卖也要靠你们来,我只管教会他们怎么弄就成。

而且这法子还挺简单的,你们知道以后可不许反悔啊。”林森严肃的说道。

第八十九章 军国利器(求推荐票)

“好。”程咬金他们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应承了下来。

“我们是那种反复无常的小人吗?”他接着又很不爽的反问了一句。

“嘿嘿,我这不是丑话说在前头吗。”林森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商定了这事,喝酒的气氛就更加热烈了。

“其实这些都是豆芽菜。”林森得意的指着那几道菜说。

“只要是豆子,不论是黄豆,绿豆,红豆还是黑豆,反正各种豆子吧,条件合适的话都是可以发芽的。

而我这法子诀窍就在于满足那些条件,比如温度啊,湿度啊这些。”林森稍稍解释了下,几位大佬就都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要说这豆子冬天里作用是真不少,不仅能喂牲口,让它们别掉膘,还能做芽菜赚钱,端的是好东西啊。”

虽然没想到真的来历这么简单,可程咬金说这话时却透着欣喜,因为这原料它便宜啊,这下赚头不是更大了吗。

“可惜这豆芽菜没法喂牲口吃啊,要是冬天牛马也能有口新鲜的草料吃,不用一直靠干草和粮食苦挨着,不说上点膘,只要能不掉膘,咱也能出其不意的打突厥人一下狠的。

他们那边可是连豆子都稀罕,冬天里只能干看着自家牲口饿死冻死,这对咱们来说是多好的机会啊,可惜了……

上次突厥跑来我可是没捞着仗打。”

程咬金喝了不少酒,这话也是多了不少。想起上次和突厥算是签订了城下之盟,他就很是不爽。

“呃,草原上都不知道准备青贮饲料的吗?那真是活该倒霉了。”林森有些奇怪的问了一句,继而就有些幸灾乐祸。

他后世是去过草原上旅游的,入冬以前准备青贮饲料这是常识啊,青贮饲料的存储数量,甚至要当做那些牧区的重要考核目标的,没有哪个人敢轻忽。

“他们冬天里都是找个暖和点的山旮旯抱团取暖,只知道苦熬,号称猫冬。

每到开春了,无论人畜,那些老弱病残就都死的差不多了。为了补充力量他们才跑来打草谷,这时候的他们也是最凶残的。”

程咬金说起这些时,对突厥人的遭遇很是快意,对打草谷却有些咬牙切齿的,毕竟是国朝的大将,最看不得敌人得意了。

“哎……等会,你刚才说的那什么青贮饲料是什么玩意?”

程咬金猛然反应过来,有些期待又有点紧张的追问到。眼睛紧盯着林森,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的。

“青贮饲料不就跟窖藏菘菜差不多咯,或者说更像是酸菜?”林森并没有觉得这青贮饲料有什么问题,有些不确定的答到。

“呃,你们没见过这玩意吗?”林森猛然醒悟过来。

程咬金他们平日应该都有亲自照料自己战马的习惯,如果有这东西,他们不可能不知道啊。

“嗯,这事就说来话长了。”林森习惯性的漏出了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然后得意洋洋的开始介绍起了这种东西的功效。

“总之,有了这玩意,牲畜冬天也不用担心没得吃了,关键是成本还不高,起码比喂粮食可是便宜多了,无非就是多出点力而已。”林森得意洋洋的总结到。

惯例,在条件没谈妥,好处没敲定以前,他肯定是不会拿出完整的法子的,只会用美好的前景来吊着他们。

“此话当真?”程咬金和秦琼这下子酒都醒了一半,这话还是向来沉稳的秦琼,忍不住先问出口的。

“当真。”林森肯定的答到。

“你可知这东西对大唐来说意味着什么?万不可戏言。”程咬金也难得肃容说到。

“当然。”林森再次点头。

按照程咬金刚才说的那些,就不难明白这青贮饲料的出现,足以改变大唐和突厥的军力对比。

尤其是在本应停止军事行动的秋冬季节,这原本不起眼的饲料,却会变成决定性的力量。

“我们可以先做个试验,看看我说的到底对不对不就得了。

证明有效的话。你们又怎么说?”林森笑着说到。

他去草原旅游的时候,可是好好体验过牧民生活的,打草,窖藏,用青贮饲料喂养牲口,这些活计他都是亲自参与过的。

况且不是还有系统这个作弊器在吗,不说直接控制它们变成最适口的青贮饲料,那样性价比也太低了点,但是用来随时掌控那些窖藏起来的饲料的状态,还是没问题的吗,这样依然能得到最优质的青贮饲料不是。

看出林森脸上的自信,更重要的是他承诺过的事情,就没有办不到的时候,程咬金他们当然信得着他。

“这种军国神器我们肯定不敢藏私,必然是要报与陛下知晓的,只要东西对,我们一定叫上一帮老兄弟,一起为你请功。”程咬金许诺的也很是痛快。

“当然了,这第一批这个饲料吗,肯定也要先给我们这帮老兄弟来用用看了,我们这也是为国分忧啊。

啧啧,像我老程这般一心为国的将领真的是,哎……太不容易了。”

程咬金这个二皮脸明明是抢占了便宜,竟然好意思自夸,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脸皮厚度啊。

看到林森他们都“满脸佩服”的望着自己,程咬金得意的自酌了一杯。

“某等会找些值得信赖的人过来听用,至于窖藏的地方,某家看来就放在这边的新庄子上就行。

这地方僻静,安排些家将过来看顾下就行,不像长安那边的老庄子那,人多眼杂的怕是不好保守秘密。”秦琼沉思了一会,就算是把这事给定下来了。

“军国大事固然重要,可自家的事情也不能耽搁了啊,回头别忘了去先去我们庄子上,把那豆芽的栽培方法说清楚了啊。

这玩意他们自然知道保密,倒是不用费心选人了。”程咬金临喝醉了,还不忘提醒下林森先把钱途搞好。

“忘不了。”林森笑着应了一声。

秦琼他们就只有苦笑了,对这个老兄弟的性子,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九十章 “种”酒去

这事其实程咬金不用说,林森肯定也会很上心的,这可是同样关系到自己的钱袋子厚不厚的。

酒楼那边的收益暂时还没见到,他最近也没了去卖木雕的心情,现在可是有点坐吃山空的意思。

之前为来投靠的这帮山民准备物资可也没少花销了,现在手头是有点紧张的。而豆芽菜显然会是一条快速的财路,他肯定是比较着紧的。

送走了程咬金他们以后,林森就去找了些山民之中,培育豆芽这方面的技术最为精湛的那些人,把这个当老师的光荣任务交给了他们。

这样的事情他已经不太乐意亲力亲为了,当个幕后指导就得了,真个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再来问他也就罢了。

而且把这种露脸的机会让给那些山民们,也能提高些他们的心气,他自己还能偷个懒,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他也和程家庄那边负责处理这事的管事说好了,为了尽可能的做好保密工作,不论是哪个庄子上出产的豆芽菜,在带去长安卖以前,都一定要把上面的豆瓣取下来,只留下芽菜的部分上市,这样卖相还能更好些,也算是一举两得。

至于售卖自然还是由程家来负责,林森只要做个甩手掌柜就行了,反正给几个庄子上的庄户们定价都是一样的。

大家都走程家的渠道,出货量大了更容易占领市场啊,即便咱们干的是垄断的独一份买卖,可这样的秘密难说能守住多久,还是在一开始就建立起品牌响应比较好。

以后哪怕真个出现了不少竞争对手,有了先入为主的好印象,这边的压倒性优势,想来一直都能保持住,这才有望把这豆芽菜做成一个长久的买卖。

交代完了这些细节,林森就干脆的带着自己所有的宠物们一起进山了。

他已经为自己找好了这段时间的目标,说不定也能变成一条不错的财路。

呆毛这个贴身保镖肯定是要带着的,经过这段时间的成长,大概白天去野外疯玩的时候,这皮小子也没少和其他野生动物干架了,它这一身的武艺,据席君买说还真有点登堂入室的意思了。

可能也是和席卫忠他们学武,算是走对了路数吧。

因为这个小家伙的个头虽然不是很大,现在也就是正常金丝猴的体型而已,可力量方面真的要达到,甚至超过很多强壮的成年黑猩猩了,看着有朝着雄性大猩猩靠拢的趋势,好像已经不会比席君买小多少了。

那强横的双臂,再配上一身油光水滑的金色毛发,看着真的有几分凛然不可侵的风范。

呆毛一直在树上替林森看着路,还会用简单的手语,给林森说明下情况呢。

林森一得空就会刻意的去教导它这些东西,小家伙的理解能力也确实很出色,应该也不会比黑猩猩,这种动物中顶尖聪明的家伙差了,才有了这简单交流的可能。

地面上两只快有半人高的守山犬,正在跑前跑后的探查情况,时不时就要惊起些小动物来,有个别倒霉的,干脆直接就变成了这俩半大獒犬的猎物,没多大会就被送到了林森的脚边。

这俩小家伙一直就没断了浸泡那些强筋健骨的汤药,不只是它们,林森家里所有的人和宠物,其实一直都要这个习惯,因为这玩意带来的好处是很明显的,也是很直观的。

就说眼前这俩守山犬吧,这才几个月啊,体型就不比它们的母亲小到哪去了,而且骨头架子甚至更加粗壮些,配上那肌肉结实的身板,整个身体看起来都成了方块了,看着着实威武的紧。

林森也算是没把它们养废了,时不时就要把它们放出去,让它们到山林中去狩猎,渐渐的就培养出了一股子凶悍气。

至于圆滚滚的吉祥如意俩萌货,自然也没有落下,大概同样得益于汤药的功效,这俩货比这个岁数的大熊猫该有的体型也是大了不少,当然这和它们太能吃也有很大的关系。

不仅每天过着饭来张口的大爷般的日子,林森还总爱给它们加个餐,肉食也隔三差五的来上点。

这俩憨吃憨长的货,那体型可不就吹气球一样的鼓起来了吗,这还是怕它们的消化能力弱,没敢让它们敞开了吃肉呢。

就算这样,每次它们吃饱了往墙角一拍,肚子上那肉都快出褶子了,也就是毛发比较长看的不太真切罢了。

可林森每次走到它们跟前,都会忍不住在这俩萌货的身上抓上两把,对它们的情况可是清楚的很,自然不会被表象给骗了。

这次林森的目标,正是这俩萌货最爱吃的竹子,这不就带上它们一起过来了吗。

也好让它们活动活动身体,别一路朝着真正的胖墩飞奔而去,即便是大熊猫,也不能一直混吃等死啊。

既然离家不远就有大片的竹林,林森正好用来完成一个前世就一直有的小梦想吧,那就是自己亲手种些竹子酒出来。

这竹子酒和简单的竹筒酒还是有点不一样的,并不是单纯用竹子做容器而已,而是把酒液“种”到活竹子里面。

让酒液在竹子体内,进行一个二次窖藏的过程,也能充分吸收竹子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营养成分,包括竹子自身的一些有益人体的东西。

这样做出的竹中酒,不仅去掉了酒液的燥气,更多了许多竹子的风味。

再把砍下的竹节,放到朋友们面前,轻轻敲开竹节的部分就能饮用了,真的是别有一番意趣。

林森前世无意中听说了这种酒以后,可很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了一些真正的竹中酒,而不是用颜色和香精兑出来的那种坑人货。

就尝试那么一次,林森就对这酒的美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惜一直想自己亲自动手种下一片竹酒而不可得。

来到大唐后他虽然有了靠近竹林的便利,可刚开始一直在为了谋生而奔波,没有那个闲情逸致,后来有了点闲钱了,又没有合适的高度酒。

而这次程咬金他们过来的时候,也运来了许多自家酒坊刚生产的高度酒,虽然这些也都是纯粮食酿造的,可因为没有一口有年头的老窖,弄出来的口味,比之用剑南烧春蒸馏出来的烧刀子,就差了不止一筹了。

他们在苦恼怎么提高这些高度酒的口感,林森正好也有空闲,也有了足够的条件来完成一桩心愿,这不就背着几坛子自酿烧酒就跑来了竹林。

第九十一章 别拿熊猫不当熊

竹中酒也是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后世主要是两种方式把他们种到酒里,一种是注入到竹笋或者幼竹当中,让酒液随着竹子一起长大,另一种是注入到两年左右的楠竹当中。

不过这两种方式都有类似的缺点,每根竹子当中能够注入的酒量都是很有限的,多了那竹子就容易“醉死”过去,没法保证竹子的正常生长啊。

而且操作难度都不小,以大唐这会的技术条件,怕是很难实现了,起码想要大规模种酒是不现实的,可这个问题对林森来说,却是很好解决的,无他,有植物改造系统就是可以任性!

用他最为拿手的大斧子,轻易的在他选定的竹子上开了个豁口,把那些烧酒灌进去以后,再控制着竹子努力长好就得了呗。然后让这棵竹子长出一个明显的标志来,就算是齐活了。

至于一棵竹子有哪几节适合种酒,每节又能承受多大的量,这种问题前世的那些种酒人,不知道反复试验了多少次,甚至用掉了多少年头,才摸索出规律来,还不敢保证能够百分百成活。

而林森只需要简单的拍一拍那竹子,就了然于心了。单是这功能,大概就得让前世那帮种酒人羡慕到吐血。

林森干的顺手,自然是越干越起劲,美滋滋的种酒的功夫,还有心思想着怎么才能找到合适的理由,把那些个系统能够弄出来的反季节蔬菜和水果搬出来。

豆芽的钱景已经受到了众多大佬的肯定,那么这些好东西要是都能拿出来,估摸着离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也就没多远了。

蔬菜大棚就甭指望了,大唐这时候既没有塑料薄膜也没有玻璃,温室大棚这种小说中惯用的套路,显然是没法子了。

至于说自己造玻璃?别逗了,你随便去找几个大学生问问,只要不是学习相关专业的,你看看能有几个知道具体怎么造玻璃的。

什么原料,用的什么催化剂,或者什么温度比较合适,哪个还能记得清楚的?

更何况林森前世都是参加工作了好多年的,这部分知识早就还给老师了。除了记得玻璃好像是用沙子烧制出来的,别的可是忘得一干二净的。

对此他当然也是很可惜的,谁不知道玻璃是穿越者赚钱的无上利器啊,也可以当做杀人不见血的刀,给沙门一点惊喜。

谁让他们直接就把琉璃定做了七种宝物之一呢,不能用这玩意坑他们一把,林森也是很郁闷的,可他还是得面对现实啊。

至于纯粹的温房,不见天日的那种,好像就只能用来孵鸡鸭鹅吧,毕竟以林森留下的那点可怜的知识,也知道植物想要生长,水,光和营养都是缺一不可的。

这样的温房根本没有足够的光线进行光合作用,所以此路暂时也是不通的。

在林森忙活着的时候,也就两只守山犬一直在忠诚的守卫在他的身边,即便偶尔见到些野物会出去捕猎,也会很贴心的留一个兄弟在林森的旁边不会走远了。

呆毛那家伙刚开始还想给林森帮个忙,可没多大会就失去了耐性,确定周围没什么威胁后,一溜烟的就跑没影了。

林森向来是不会太过严格的限制它们的行动的,也就任由它去了。

至于吉祥如意这俩吃货,都来到竹林里了,它们对竹子的兴趣,显然要比对林森来的大多了。

看到有可口的嫩竹子,就一屁股拍在那不走了,拽过来就吃开了,眼里哪还有林森的存在啊。大概是天气凉了,这俩萌货也知道该多贴点秋膘好过冬吧。

就在林森还在烦恼该找个什么样的遮掩比较合适的时候,吉祥和如意俩小家伙,不约而同的抽动了一下鼻子,然后难得的放下了手中美味的嫩竹子,朝着一处小洞穴那爬了过去。

继续抽搭几下鼻子,两个小家伙确定了自己的目标,配合默契的开始了分头行事。

吉祥艰难的俯下身子,对着洞穴里就开始不停的吹着气。而如意这个家伙也一改原本的形象,难得凶狠的用两只强有力的前爪,在不停拍击着洞口旁边的地面。

偶尔就能听到一丝丝惊恐的“呼呼”声,它们的猎物终于按耐不住内心的恐慌,想要逃离这种恐怖的氛围,带着一溜黑影猛的就从洞中窜了出来。

刚越过来不及起身的吉祥,就被如意用它那与圆滚滚的身材极不相符的迅猛,给一爪子按在了地上。

吉祥很干脆的调转了身体,用它那肥硕的大屁股,不客气的把那洞穴给整个塞上了。然后像是猫戏老鼠一样,和如意一起玩弄起了那个可怜的猎物。

惊恐逃窜的猎物,时不时就被俩捣蛋鬼给按在地上,然后又故意放开让它接着跑。

直到这个可怜的家伙,最后实在没力气了,躺在地上摆出了一副任人宰割的态势。

可那滴流乱转的小眼,表明这家伙其实并没有真个认命,只是在积蓄力量,同时麻痹它的天敌们。

吉祥如意对这个装死狗的猎物,也已经失去了继续玩弄的兴趣,伸出爪子来就打算结果了它的性命。

还是说别拿熊猫不当熊啊,它们体型,力量甚至是爪子,可是一样不缺,从刚才的表现来看,其实速度也是不差的,时不时捕猎个小动物来打打牙祭,也就算不得多么意外的事情了。

早就注意到两个小捣蛋鬼的动作,林森适时的出现在了吉祥如意身边,顺手就把那可怜的猎物给接了过去。

这东西身子圆滚滚的看着很是肥硕,一对尖利的大门牙突出在外面,油光水滑的身体,足有三十多厘米长,握在手里这么一掂量,怎么也有六七斤重了,看来这家伙秋膘贴的不错啊,正好够炖一锅的。

要说这玩意是什么?这不很明显吗,自然是和大熊猫一样爱吃竹子,然后就成了大熊猫除了竹子以外,最爱吃的一道大菜的竹鼠了。

而林森这样一个大吃货,认识这玩意也绝对算不上是出奇的事情,因为这玩意它好吃啊!就这么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几乎不会放过任何食材,更没有什么忌口的林森,天南海北的各种东西可是尝了不少。

而竹鼠这东西养殖的也是越来越多,价格相对不也没有以前那么夸张了,林森这样的吃货哪还能忍得住啊,肯定是要买来尝一尝,甚至自己动手做一做的。

如今再见到这个美味,当然就老实不客气的收走了。

至于吉祥如意两个小家伙的不满,大不了回家以后弄点别的肉满足它们咯。

第九十二章 真正的宝贝

既然有竹鼠这道压轴大菜了,两只守山犬也没少弄野物回来,都是秋膘贴的正肥的时候,一个个的体形都不小,堆起来可是不小的一堆肉,也是时候回去好好享受一下美味了,吃不了也不怕,做成腊味留着冬天继续吃就是了。

种竹子酒这事本来就是个乐趣,试验成功了的话也要到明年开春再拿出来,算是给程咬金他们一个惊喜吧,林森带来的这几大坛子也都搞定了,干脆把猎物往背架上一扔,就打道回府了。

呼啸一声就算是和呆毛打过招呼了,两只守山犬一直就在旁边呢,至于吉祥如意哥俩,眼神就一直没离开过那只竹鼠,看来怨念还是很强的。

看到林森行动开了,这俩惫懒货也难得的一直跟在了林森身边,生怕林森偷偷就把它们捕获的竹鼠给吃掉了,这是要仔细看着的意思啊。

竹鼠来个红烧的,再整个叫花鸡,红烧野兔肉也是不能缺的,都是进补的好食材,正好也给林森他们贴贴秋膘。

整这么多也不用担心浪费了,这段时间可不仅是席卫忠他们饭量大增,连林森自己胃口也是出奇的好啊。

他不仅是身体素质提升了,连带着身板都又长了些,需要的营养肯定也要多些。

隔天林森又去了程家庄子一趟,简单的看了下他们的豆芽的长势,顺便给他们解决一些疑难问题,然后就去了庄子上专门隔出的一块新区域。

程咬金他们选择的那些忠诚的人手也到了,是时候该教教这些人青贮饲料的做法了。

做青贮饲料是个突击性的活计,就得一大帮子人一起动手,尽快的全都给它搞定了比较好,所以他才能义正言辞的偷懒几天,等到这些值得信任的人手全都聚集起来后,再带领他们一起动手。

这东西其实原理上和酸菜真的有点异曲同工的意思,所以这些人理解起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难处。

至于该选择哪些牧草比较好,这些大都出身玄甲骑兵的精锐们,应该比他更有发言权才对。

因为他们经常要照料自己的战马啊,说是半个牧民都不为过,其中甚至有一些干脆就是出身游牧民族的骑士,倒是省了林森不少功夫。

这时候的鲜草弄回来以后,含水量差不多正合用,所以立马就要用大铡刀,全都弄成差不多长短的一段段的,然后一层层的堆砌好,最后再把草窖子整个密封起来就完事了。

到底结果如何,几天之后就能见分晓了。这边会有精细人随时注意草料的情况的,每天都会报到林森那边去,他只要几天之后过来验收这些青贮的成色就得了。

反正这第一批就是试验而已,验证过可行性以后,大面积推广时,自然是有更严格的技术标准。

趁着这几天的功夫,林森还在不停的种着竹中酒,也算是难得的勤勉了。

到了青贮开窖的这天,不仅程咬金和秦琼全都到场了,连李绩和李君羡这俩有过一面之缘的军方大佬也过来了。

另外还有几位一看就知道同样是武勋一脉的家伙,也在神情严肃的等待着,现场的氛围都显得有了几分肃杀。

全程参与此事的那帮子精锐,还有这些武勋带过来的护卫们,也全都保持着戒备的状态,足见这帮军方大佬,对此事到底是有多么的重视了。

“嗯,品质不错,色香味俱全啊,想来牲畜应该挺爱吃的。”

林森从草窖子的不同部位,分别取了点发酵过的草料,放在手里捏了捏,又放在鼻子前仔细闻了闻以后,最后很是肯定的达到。

“这些青贮饲料基本都是绿色的,闻着有股芳香味,酸味也挺浓的,而质地比较柔软,而且稍微有点湿润,这些都是好的青贮饲料该有的特点。

所以可以肯定的说,我们做的挺成功的。”林森走到一帮子军方大将跟前,展示了下自己手中的草料,然后很是自信的解释道。

“至于适口性如何,这方面自然还是牛马最有发言权,弄点给它们喂上,看看它们乐不乐意吃就知道了。”看出那几位陌生的武勋还是有些不信,林森干脆的建议到。

“刚开始的时候别给牛马吃太多,得有个适应的过程。”林森想着后世草原上的牧民说过这个问题,就赶紧又叮嘱了一句。

看这帮武勋的架势,不难明白这玩意的作用,比他原本想的可能还要重要些,那他自然是不能让这玩意有什么负面情况出现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他的前途啊。

“战马果然很爱吃。”这回没用护卫们动手,心急的如程咬金这般的,干脆都是自己抓起青贮饲料来就喂给了自己的战马,然后脸上的喜色,就再也掩盖不住了。

“这样的青贮饲料能存储多长时间?”还是李绩这位向来心思缜密的家伙想的最为周到。

“以现在的储存条件,保守点说一年半载的应该没问题吧,只要保存的周到点,别被雨淋烂了,问题应当不大。

如果真的存的够精细,存个三年五载的,也不是没可能。

想想咱们自家做的那些个泡菜,都有能存上几年的,这玩意其实原理差不多。”林森沉吟了一下,还是给了个保守的数字。

据说后世有能保存二三十年的青贮饲料呢,可现在的条件怕是没那么好。而且当着一帮子军方大佬,这话说出去就有点立下军令状的意思了,肯定要给一个有把握的数字才行。

“好,如此某等别再迟疑了,赶紧上书推行这种法子吧。赶在冬天前多弄些青贮饲料出来,也好增强骑兵的战力。”李绩对着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后,对一帮子武将严肃的说道。

看这帮人眼中那熊熊战意,不难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着紧这东西了,一帮子想打仗想疯了的人啊。

武将们大都是爽快人,事情定下来后,这帮人纷纷赞许的和林森打个招呼,然后骑上马奔着长安的方向就跑了,真是来得快去的也快。

虽然没能和这帮人一起喝个酒加深下感情,不过好歹算是知道了面生的几位的名字,看他们那样子,分明有念林森一份好的意思,林森这趟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等到林森回到他那种下了众多美酒的竹林时,他的心情就更好了,因为他在这里发现了一个真正的宝贝,一个他期待和寻找了好久的大宝贝。

第九十三章 探索与发现

确定了青贮饲料这事靠谱以后,那帮子亲眼见证的军方大将,马不停蹄的就赶往了宫中。

早在程咬金和秦琼刚知道这事的时候,就不敢擅专,而是直接秉明了李世民知晓,当然也是出于对林森一贯的信任,先把这份功劳给他定下来。

这之后才会出现林森去验证时见到的那一幕,在场的那些军方大佬,可不仅有程咬金他们的老兄弟,比如林森头回见的公孙武达和牛进达,又或者以心思缜密著称的李绩。

他们的出现除了增加此事的分量,未尝没有万一失败时,也好共同分担责任的意思,对于这事也是最为上心的一帮人。

也有段志玄这位出了名耿直无私的孤臣,玄甲骑兵一直都是他在统领着,这可是李世民手头最为强悍的武力单位,到了李世民上位以后,他更是成了唯一的大统领,对他的信任就可见一斑了。

可以预见的,青贮饲料成功后,他的那群强悍的手下,应该会是最先享受到这东西带来的好处的一帮人。

最后一位同样不可小视,现任玄武门长上的张士贵。乍一听起来这位好像就是个看大门的,呃,事实上也确实差不多,他应该算是皇宫的保安大队长。

可这样关系到皇帝身家性命的职位,肯定非自己最为信任之人不足以担当,更何况这可是李世民刚刚通过玄武门之变登上皇位的不久之后,对这个位置,肯定是最为慎重的。

把这样两个真正的心腹都派了过来,也可以看出李世民对这事到底有多么重视了。

所以程咬金他们来汇报结果时,李世民一直在等着,也就不足为奇了。

“好,好,太好了……”李世民听到成功的消息时也难掩兴奋,连说了好几个好字,眼中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那是复仇的火焰,也是对建立更大的功勋和名望的渴望。

“林森这小子不错,总能给人惊喜啊。”李世民接着笑眯眯的夸赞了林森一句。

林森两次拿出的好东西,应该说选择的时机都很是恰当,虽然他是无心的。

前一次的缝合术献上时,正是李世民需要一些东西来稳住军心,确立自己的无上地位的时候,而且接着就在和突厥的战斗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让李世民难得记住了一个技术人才的名字,可见他是有多么欣喜了。

而这一次呢,在和突厥签订了城下之盟后,虽然确实是为大唐的发展争取了足够的空间和时间,算是战略撤退吧,可下面的普通军将对于这样的屈辱肯定还是有些怨言的。

而林森适时的献上了青贮饲料,正好可以让大唐利用秋冬这种原本不适合出兵的时节,来抢占许多的先机,利用好这样的先机来上几场胜利。

那么军心和士气自然就能够再次凝聚起来,真的对突厥发动复仇之战时,同样也可以占据先手。

只要想想这样美好的前景,李世民也没法不喜欢总能给他排忧解难的林森啊。

而听到李世民的这句夸赞,程咬金和秦琼心里就是一定。

就这一句话,林森这功劳肯定就没跑了,甚至说以后的前途也可期了,因为简在帝心啊。

其他几位将领,不免也在心里将林森的地位提升了一些,不再是单纯冲着程咬金他们的面子,才高看他一眼,这人说不定以后要和他们同殿为臣的。

对这些林森现在当然是不知道的,不过那么多人一起去验证那青贮饲料时,对于可能的局面,他就已经有了些预料了,这才能带着好心情,再次跑去竹林里继续种竹子酒。

这片竹林的面积算是不小了,可林森手头的烧酒数量也着实不少,一棵竹子也就是种个一两斤烧酒就差不多了,也不是所有竹子都能用来种酒的,所以林森慢慢的就深入到了竹林深处。

每次都要带上吉祥如意两个小家伙,两个忠实的狗腿子更是不能少的,只有呆毛这家伙每次都是露个面就不见影了,不过林森见它每次回来身上都挺干净的,看来也没有跟别的家伙干架,总是随它去了。

而每次他来到也总能收获众多的猎物,尤其是最近有点吃爽了的竹鼠,不仅是吉祥如意哥俩在抓,两只守山犬也成了个中高手,家里各种腊肉都渐渐多了起来。

可这天随着他进入到了竹林深处,却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之处,这边的竹子长势竟然比外围的要好上许多,再仔细感受下,这边的温度好像也要稍高些,偶尔还能看到丝丝缕缕的雾气飘过来。

乍然想到某种可能,林森难得的暂时放弃了种竹酒,叫上两只守山犬就朝着更深处跑去。

随着他跑的越来越深入,明显能感到温度也在逐步提升,他就越发的确定自己的想法了。

直到在竹林的最深处发现了一个山洞,在不停的往外冒着热气,林森的想法就算是得到了证实。

仔细闻了闻这些热气,过了好一会,确定自己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也没见两只守山犬有什么异常表现后,林森才敢朝着山洞中走去。

洞口并不大,但里面时不时就有一束光线从洞顶上漏进来,所以洞中倒是并不黑,林森甚至不需要用火把来照明。

但他还是小心的抓紧了大斧子,时不时就要在地上和周围的石头上敲击几下,算是打草惊蛇吧,因为他在几处石头下面都发现了蛇蜕,怕是还会有其他的动物生活在这里。

一路小心的在这个天然溶洞中前行着,温度也在逐渐提升着,直到一处大厅一般的地方,洞顶骤然升高了一大截,面积足有篮球场大小。

周围一束束的光线,全都汇聚到了中间的一汪碧泉上,在水流波动中,折射出了璀璨的光芒,让整个大厅都有些流光溢彩的,很是明亮。

小心的把手指伸到这天然水池中试了试,出乎林森意料的,这水不仅不热,反而给了他一个透心凉,是那种真正冷的彻骨的感觉,仿佛一下子就能把人整个冻僵。

仿佛触电一样的缩回了手,林森有些不解,也有些不死心的打算继续探索一下。

“吱吱……”从更深处却骤然传来了这样的叫声。

第九十四章 洞天福地

林森猛的就抓紧了手中的斧子,一直不离身的解手刀也滑到了左手中,准备应对不测。

咦?不对啊,这声音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呢,这应该是呆毛那货吧,而且听上去可一点都不像是跟啥东西开战呢,更像是……舒爽?

“呆毛!”林森冲里面喊了一嗓子,同时加快了脚步,准备进去一看究竟,万一是呆毛遇到了意外,他也能帮得上忙啊。

他的武艺可一直都没放下呢,有空的时候就会和李牧还有席卫忠他们切磋一下,提升下自己的实战经验,战斗水平也是得到了手下这几个大高手的肯定的,所以才有这样的自信,起码他不再会是呆毛的拖累了。

“吱吱……”很快就有了回应的声音,而且这声音还越来越近了,林森不得不停下,保持着戒备状态。

然后就看到一只湿漉漉的,浑身还在冒着热气的猴子跑了出来。

尽管毛发很是凌乱,可看那强壮的前臂,还有那标志性的淡蓝色脸庞,不是呆毛还能是谁。

“你想让我跟你一起进去?”林森看到呆毛的手势后问道。

“你带路吧。”林森干脆给呆毛示意了一下。

呆毛一溜烟的就跑了进去,林森小跑着才跟上了它的速度。

“噗通”一声,呆毛很是欢快的就跳进了另一个水池中,还示意林森也赶紧进来享受下。

而林森这才有心仔细观看这里的情况,一个和之前的大厅很是类似的环境,只是面积要大上一倍的样子。

不断升起的雾气,让整个大殿都有了些神秘的气氛,水波摇曳中,光线也在不断变幻着,颇有几分光怪陆离之感。

“好啊,你小子竟然自己在这享受,也不知道先给我说声。”林森感受了一下这一池泉水的温度,总算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这里确实是有温泉存在的,那么自己的赚钱大计,总算能够真个施行了,只是还需要考虑的更全面点才是。

强自按捺住心头涌动的喜悦,林森没搭理呆毛招呼他一起泡温泉的意思,提着大斧子继续把山洞给转了一遍。

里面的面积还不小,偶尔也会有些热水汇聚成一个个的水汪,让整个溶洞深处的温度,都保持在了将近三十度的水平。

除了发现了几只蝾螈以外,倒是没见到有什么危险的动物在,正是施行他的计划的绝好地方。

而且就只有来时那唯一一个入口能供人行走,其他的岩石缝隙,只能提供光线和空气,连呆毛这样的小家伙都钻不出去,这保密性也是非常好的。

探索完了整个山洞,正好钻竹林钻的有点脏了,林森再不迟疑,扒光了以后就跳进了水池中。

“喔~”林森尖叫了一声,却不是舒爽的,而是冻得,因为他跳进的不是呆毛所在的那个温水池,而是外面那个冰水池子。

倒不是林森自己作死,而是他想起了好多武侠小说中的桥段,就想试验一下在这种冰水和温水之间来回泡的做法,会不会有些额外的效果。

他当然知道这么搞也练不出内力来,但是一些比如增强体质啊这类的功效应该还是有的吧,不是说芬兰人就喜欢这么玩吗?

先是光身子冲进雪地里,或者干脆的跳进冰湖里,然后再跑回桑拿房里去,如此交替着玩上几个小时,这才是正宗的芬兰浴。

别的效果不好说,一个个抗冻能力是真的强,身体也是健壮的很,小孩子都少见有感冒的。

正是有这样的正面例子在,林森这才兴起了尝试下“冰火两重天”的念头。

再跳进温水池时,那种无以言表的舒爽,真的是让林森陶醉不已啊。

这要是冬日里赶上飘着雪花的日子,一边看着雪景,一边悠闲的泡着温泉,再弄上个浮板,上面放点烧酒,再来点卤味,想想就觉得惬意的很啊。

再看呆毛这家伙,脸蛋都有点红扑扑的了,像个大爷一样,两只胳膊搭在两边,就那么仰躺在那,看起来可是享受的很啊。

吉祥如意哥俩也好奇的想下来试试,结果爪子刚伸下来,就连滚带爬的逃到了一边,还在跟林森控诉着这个温泉,看来可是吓得不轻。

不过还没用林森去安慰,两个吃货不知道发现了什么,对着一处墙角就舔了起来,可能那儿正好有些矿物盐沉淀吧。

叫上两只守山犬,到后边的小池子里给它们好好清理了一下身体,林森就打算打道回府了,得回去好好计划下,这次拿出哪些东西来比较合适啊。

虽然这温泉只是作为一个遮掩,可也不能弄得太假了,他还是要弄点东西放这里面种种看的,万一有人想要一探究竟的话,就能发挥作用了。

走到洞口那,林森操纵着一些竹子,长的更繁密一些,相互之间交错到了一起,正好形成了一堵厚实的竹墙,整个把那洞口给挡了个结实。

除非有人强行砍掉这些竹子,走到近前才有可能发现这个洞口,想要不破坏任何一棵竹子就走过去已经不可能了。

当然如果有人能够像呆毛一样,身形瘦小身手灵活,倒是也有希望从竹子顶端爬过去。

但是这样的人貌似是不存在的,这个世界上毕竟是没有轻功这种东西的。

至于林森自己反正是有系统在的,让堵门的竹子违背常理的长成弯的,留出一条通道来不就得了,走的时候再长回来。有系统就是可以这么任性。

满意的看过自己的杰作后,林森麻溜的种完了所有的烧酒,回家去仔细琢磨该上马哪些果蔬,才能最大化的充盈自己的钱袋子去了。

第九十五章 要会讲故事

天气渐渐转凉了,天地间的绿色大都慢慢地被黄色替代,直到树林里很多地方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一眼望去多了几分凄冷的感觉。

可林森的内心却是越发的火热了,而他手下那帮山民们,也从未如现在一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因为芽菜终于上市了!

即便是长安城的市面上,都已经很少能见到鲜菜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酸菜泡菜,以及永远单调的菘菜和萝卜,人们的嘴里大都能淡出鸟来了,虽然已经适应了每到这时节,就只有这少得可怜的几种菜,可难免还是想要抱怨几句啊。

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式的豆芽菜一经上市,立马在整个长安城里引发了抢购的狂潮。

尽管这芽菜的价格可算不得便宜,可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大家都懂,对于这价格也就忍了,毕竟往年这样的鲜菜,可是只有王公贵族们才能偶尔得见的,其他人你就是有钱都见不到这样的稀罕物。

如今只是比菘菜和萝卜贵上几倍而已,哪怕不能常吃,偶尔买些来调剂一下也是极好的。

而那些家里有钱的人家,哪次买的量都不少,这样的东西谁知道会不会再冷点也见不到了呢,趁着现在还有,多囤上一些也是好的,大不了就是多吃上几顿呗。

这种全民抢购的情况可是持续了不短的时间,即便几个庄子上的人一直在不停点的发着豆芽,刚上市时更是囤了好几茬的货,可还是难以满足长安居民的热情,每天都是刚一摆出来,立马就被抢购一空。

参与此事的所有人都是累并快乐着,即便再忙碌,见到买芽菜的客人,也总能送上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总算见着回头钱的林森,更是开心的不得了。再没有进项,他那点可怜的家底真的就要被掏空了,他可是好久没去卖木雕了,一直在靠着之前的那点积蓄在撑着呢。

现在好了,芽菜这边一开张就如此受欢迎,自己想要的遮掩也算是布置到位了,能在山洞里成活的东西可都已经种下。

看来是时候推出些果蔬作为高端货色,真正的打下冬季鲜菜市场这个大大的王国,林森觉得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日子离自己已经不远了。

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算是心有灵犀,林森还没主动去邀请程咬金他们呢,那边程咬金自己带着一大帮子人就先来到了。

“木头小子,你不是说有个好吃食,最是适合天冷了再吃吗,为何到现在还没见到你送到独一味那边去啊?”程咬金一来到就嚷嚷开了。

林森这下总算是可以确定,程怀玉的吃货天赋,肯定是遗传自他这个不靠谱的老爹的,而且还是只会吃不会做的那种纯粹的吃货。

毕竟程怀玉的母亲,可是来自五姓七望之一的崔家主家,应当不至于带出这好吃的习惯才对。

“嗐,你来的还真巧,我今天正要做这个呢,你这鼻子可是够长的。”林森和程咬金开个玩笑还是敢的,虽然这位是他认准的未来老丈人。

只是林森很可惜的发现,这一行队伍都是上次来一同验证过青贮饲料的可行性的那帮老杀才,并没有他好久没见到的程怀玉,热情都跟着减了一个档次。

“那炒菜的花样可都让人学走了,虽然菜品比独一味还要差上不少,可人家卖的便宜啊,咱们再不拿出些新花样来,岂不是地位不保吗。”程咬金仍然是一副我都是为你好的嘴脸。

“得了吧,自己想吃就别找借口,还为此埋汰人家林小子,你个老小子羞也不羞。”旁边的牛进达也是个耿直的,直接就揭穿了程咬金的真面目。

其他人早就习惯了程咬金的二皮脸,对此倒是不以为意,只是在旁边笑眯眯的看着程咬金和牛进达在那互怼。

“对了,那段志玄将军今个怎么没来啊?”林森看了一圈,发现连张士贵都来到了,那个总是一脸严肃的段志玄却没见到,有些好奇的问道。

正是和这帮人加深感情的好机会啊,这样的场合可不是那么好找的,来的人多一些自然更好。

“别管那个大冰块了,除了今上以外,他是谁的面子都不卖,一家人都是永远一副死人脸,真个来喝酒也是无趣的很,更何况这家伙还滴酒不沾。

你说一个男人不喝酒和娘们有甚区别?要不是他杀人冲阵都是个爽利的,我都不乐意搭理他。”程咬金一脸不爽的摆了摆手说道。

“你小子别管那些有的没的了,快点弄出你说的那种吃食才是正理,我们一帮人赶这么远的路就为了来吃个新鲜我们容易吗,还要听你啰嗦这半天。”程咬金满是不耐烦的催促道。

“其实这吃食很简单的,你们也都算是钟鸣鼎食之家了,咱们今个吃的就是这个‘鼎食’!”

林森边说着,边从橱子里端出了一个大号的老北平火锅,只不过这个的个头,要比后世常见的那种大了足足两圈,毕竟他身边接触的这帮老爷们全都是大肚汉。

而且也不是铜火锅,而是用的铁质的。没办法大唐这会缺铜缺的厉害,铜也是可以直接当硬通货来用的东西,真的打造一个这么大的铜火锅,那价钱可是不菲。

更重要的是大唐这会还在限制铜器的使用呢,就林森这种**,不对,现在好歹也是个八品的散官了,可也不见得有资格能用上铜器,所以还是老实的做了个铁锅。

“这里是放木炭的地方,我这有我自己亲自烧制的乌冈栎木炭,这东西有两个显著的好处,一是火力大且特别持久,二是燃烧时绝对不爆火星,叫这玩意备长炭也行,当然了用来烧烤也是再好不过了,甚至还能用这东西给食物保鲜。”

林森放好了火锅后,一样样的介绍了起来,要的就是这种仪式感,这才能让这一餐给人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啊。

这也算是得自后世的一个经验,一个东西你想卖的好,尤其是要卖的贵,不会讲故事是绝对不行的。

第九十六章 惊不惊喜?

“下面这个盘子是用来承托木炭的,而这里当然是用来放汤底,真个用来煮菜的地方。

这汤底吗选择就比较多了,如果是以涮羊肉为主,放些清水进去,加点葱姜或者再加几个大枣就行了,吃的就是食材本身的味道。

而且随着羊肉等食材逐渐下锅,这汤底会渐渐融合越来越多的香味,最后变成一锅白玉般清亮的香浓汤汁。

此外加入大骨汤或者鸡汤也行,用各种蘑菇炖出的菌汤,又或者其他高汤做底,又会各有一番风味了。”林森依然在指着火锅的各个部位侃侃而谈。

“中间这里既是烟囱,也能调节火头的大小,同样也是传热最快的部分,算是一物多用,也算是我的一个改进吧。”林森大言不惭的就把这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回头放到独一味那边去,完全可以用纯铜来做这个锅子,传热更快点,关键是够档次啊。”林森提议了一下。

“今个咱们就来尝尝这做法最简单的白汤锅底。”林森边说着,边弄了点山泉水倒进了锅里,点燃了木炭,顺便盖上环形的锅盖。不过在等着水开的过程中,林森当然也没闲着。

“像这样的锅底,其实最考验的是两样东西,一个就是厨师的刀工,切出来的羊肉,一定要肥瘦相间,薄如蝉翼,这样的肉片下到这火锅里,上上下下涮个几次就能熟透了,这也是吃这火锅的一大乐趣所在。”

林森边说着手里也没停下,用一把锋利的厨刀,开始切起了羊肉。

他可没取巧的用冷冻压紧的冻羊肉,而是用的程咬金他们带来的新鲜羊肉,这样的羊肉涮出来才会更加鲜嫩美味。

即便是不好操作的鲜肉,可林森切出来的每一片都是一般大小,一样的厚薄,铺在盘子上如同艺术品一般,再配上他行云流水的动作,看起来也算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啊。

“而这火锅想要味道好,最重要的还是这蘸料,”林森边说边摆弄着。

“麻将是必须有的底料,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了,可以放点醋,放些蒜,也可以放些我自制的这种韭菜花,或者是同样由我自制的这种腐乳,各有不同的风味。”

“好了,大家可以准备涮羊肉了。”林森看到所有人都学着他的模样,调制好了自己的蘸料,火锅里的水也适时的沸腾了起来,揭开锅盖示意大家可以开动了。

“像这样涮上几下,肉片变色以后就可以了,往蘸料里一放趁热吃就行。”林森不客气的最先下筷子,给大家示范了一下吃法。

“呼……”在座的所有人几乎都是差不多的动作,等到肉片入口以后,大嚼几下,然后就一脸满足的在那回味了起来,良久才各自舒了一口。

之后就不用林森再招呼了,这帮子家伙一个个都跟好久没见过肉的狼一样,吃相这叫一个凶狠。

要不是林森特意打造的火锅比较大,这帮人非得打起来不可。就算是这样,他们的筷子也少不了对别人的羊肉下手了。

一口羊肉一口小酒,吃的这叫一个兴高采烈,很快就吃的脸蛋红红的,还都发了一身汗。

“爽!”“舒服!”“你小子这法子硬是要得。”一个个的军方大佬,再不顾及自己的形象,推杯换盏者有之,宽衣解带者也有着,场面实在是热闹的很。

就是可怜了林森,才刚尝了几筷子羊肉而已,就被程咬金赶到一边,去给大家切肉片去了。

他前世可都没尝过这么美味的火锅呢,也不知道是食材的缘故,还是他做饭的水平确实高了。

“你们可留点肚子啊,这羊肉只是开胃菜而已,待会还有压轴菜呢,我可给你们准备了不少惊喜。”

林森站一边,那手底下基本就没停点过,就这样都还时不时要被埋怨一通,嫌弃他切的太慢了,都不够吃的。

尼玛一盘子肉,一人一筷子就恨不能全给掏了去,就是来个电动切片机,也跟不上这个吃法啊。更何况他这还是个手动的,哪怕他体力强横,也不是这个玩法。

“哦?既然你小子都说是惊喜,想来东西肯定差不了,大家是要收一收,留点肚子才对。”

程咬金吆喝了一声,表示了对林森的认同,不过你趁大家分神时,一筷子捞走半盘子羊肉片算是怎么回事?

“好你个老杀才。”旁边的牛进达二话不说,伸出筷子就和程咬金纠缠到了一起。

“嗯,你小子弄这个涮羊肉着实不错。”程咬金他们难得还没喝醉,只是脸蛋红扑扑的,这会一个个的挺着肚子坐那,边抹着汗,边用牙签剔着牙说道。

“你小子说的惊喜是什么?还不快拿上来。”程咬金一巴掌拍在林森的肩膀上,差点把忙着涮些羊肉垫垫肚子的林森给按到锅里去,要不是气力更大些的牛进达,眼疾手快的扶了一把,林森这下搞不好就要毁容了。

“你个老杀才手下没个轻重吗?”牛进达一脸不忿的给了程咬金一拳,知道自己失手了的程咬金,难得讪讪的没好意思还口。

“下次注意,啊哈……下次一定注意。”再看到林森眼神中写满了“你这样做是会失去本宝宝的”,程咬金摆了摆手讪讪的说道。

“你们真的还有肚子盛吗?”林森不怀好意的扫了这帮大佬的肚子一眼后,有些促狭的问道。

“当然,有什么好吃的尽管端上来。”程咬金理所当然的点头答道。

“好的,稍等。”林森早就准备好了,只等着这时候一起端上来就行了。

“咦!”而这帮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武勋们,见到林森端上来的众多东西,却是齐齐的惊呼了一声。

第九十七章 万贯家财

“你从何处得来的鲜菜?今上可还没赏赐过我们呢。”程咬金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

“嘿嘿,我运气比较好,发现了一处不小的温泉,肯定要多种上些菜才行啊。

各种各样的鲜菜我都种了一些,这些算是第一茬成熟的,这不就赶紧拿出来给你们尝尝了吗。

我这没什么好东西,这玩意却算是稀罕物了。怎么样,我够意思吧?”林森挑了挑眉得意的说道。

这些蔬菜确实有那个山洞中种出来的,比如韭黄还有蘑菇,可说所有的都是出自那温泉山洞,显然就是骗人的了,况且以后拿出的量肯定不会小了,还真不是那个山洞能满足的。

“你小子不错。还等什么,赶紧下锅吧,我这段时间一直吃各种芽菜,再好吃的东西也吃的够够的,如今总算能换点花样了。”程咬金猴急的说道。

“你个老小子就知足吧,你那豆芽是多到吃不完,也不想想我们这帮老兄弟还要花钱买,还不一定能买到。”牛进达看不惯程咬金隐含的嘚瑟,忍不住又怼了一句。

等到林森端起鲜菜来到火锅边上,原本都撑的在不停揉肚皮的这帮大佬,见到青菜以后又充满了干劲。

一个个双眼放光的盯在火锅上,几种青菜几乎都是刚被林森放进去,就被他们全给捞了个干净。

其中几位干脆连蘸料都免了,直接就塞进了嘴里,可见他们对这新鲜蔬菜,是有多么的渴望啊。

还好他们刚才吃肉都吃的差不多了,没有真个把那汤底全都喝干了,这些青菜涮锅以后,应该也有些味道。

不过有个缺点却是避免不了的,那就是“烫,烫,烫……呼……烫死了!”

程咬金又是抢在最前面的一个,也是被烫的最狠的一个,他这吃法和直接灌火锅汤也没差了,不烫才怪呢。

一直笑眯眯的,看着像个老好人的公孙武达,适时的递上了杯子,只不过那里面装的,可是正儿八经的烧酒,根本不是清水啊。

“啊……”一大口烧酒闷下去,程咬金的脸色顿时变成了关公一样,瞪大了眼睛,手指着公孙武达,嘴巴大张仿佛能喷出火来。

林森也没想到这位竟然是个蔫坏的,看到未来老丈人这样子,生怕他烫出个好歹来,赶紧弄了一杯子山泉水递了过去。

程咬金这次就谨慎多了,先小口的尝过以后,这才放心的狠灌了几口。

“好你个老杀才!”程咬金怒吼一声,就准备一拳砸过去。

“行了,别闹腾了。”秦琼接下了程咬金的拳头,顺便吆喝了一声,两个差点打起来的老不修这才消停下来。

这次可是真个酒足饭饱了,连李绩都有点喝高了,他是按照往常的量来的,可火锅这东西好像有点加速酒精吸收的效果,所以上头的就更快了些。

“木头小子,这些鲜菜可能保证一直供应吗?量有多大?”这次却是牛进达出声问道。都这么称呼林森了,可见他也有接纳林森的意思。

从之前的表现来看,这位才是真个懂得照顾后辈的,林森对他也是颇有好感。

“以目前的规模,一天也就是百八十斤吧,坚持到开春应该还是没问题的。”林森计算了一下,还是个了保守些的数字。

他总要留下一些自家人吃吧,身为一个吃货,让他一直吃菘菜和萝卜,他也受不了啊,

即便这些青菜都是能卖钱的,而且很明显还是很大的一笔,也不及满足自己的胃口来的重要。

况且这个数量已经不小了,拿出的太多,怕是要引起不小的怀疑了,没看到听到林森说的数量后,这些大佬们眼神都在放光了,而牛进达眼中一闪而逝的惊异,也没逃过林森的注意。

好在这帮大佬确实是比较值得信任,都没有深究的意思,只是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我看这些鲜菜也别卖到市面上了,一天百八十斤而已,没得浪费功夫,给宫里送点,咱们几个老兄弟一人分一点,也就差不多了,说不得回头还要分润别人一些。

至于价钱吗?”程咬金这话显然说出了在座各位的心声,都在附和的点着头,只是最后说道价钱的时候有些犹豫了。

这要是其他勋贵家里经营的,他们完全可以拿出某些方便来进行交换,比如某个热门的职位。

可对林森来说,这样的条件显然就有些不合适了,只能直接拿出真金白银来进行交易。

他们又比较认可林森,也看好他的未来,并不想让他在这样的事情上吃亏,所以这个定价的事情就有点为难了。

更重要的是,这种东西真的是有价无市啊,属于别无分号的独一份买卖。给少了,他们有强抢的嫌疑,给多了,说实话他们也有点心疼,毕竟他们能拿出的现钱也不见得真有许多。

“某看就按照一贯一斤来吧,大家意下如何?”最后还是秦琼沉吟了半天,给出了一个价格,不过也没有说死了。

之前在独一味和芽菜的事情上,他都感觉有些占了林森的便宜,酒楼那边甚至到现在都还没分润过林森。

而这芽菜的销售实在是太过火爆,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是很足的,给林森的份额却并不是太高。

可以预见的,这样的鲜菜拿到市面上,价格肯定要居高不下的,所得还是全部归林森一人所有,不像让他们这帮人包圆了,还能用此交换些利益,总是他们有所亏欠,就想在银钱上能有点补偿。

林森听到这话,感觉自己的心脏都漏跳了半拍似的。一贯一斤啊!一天百八十斤,那就是百八十贯。

直到早春之前,这买卖基本都能做,那么乐观一点估计,这一季下来,搞不好就能真个变成万贯家财了啊。

只是卖菜就能有如此身价,更关键的是这只是一年的而已,以后每年进项都少不了啊。

可面对这样巨大的诱惑,甚至是在其他的武勋们都点头同意的情况下,林森还是选择了拒绝,还了一个让这帮大佬有些惊讶的价格。

不是他傻,或者义气冲天下的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为的其实还是长久的利益考虑。

第九十八章 你不知道吗

“我只是运气好罢了,这样吧,咱们老规矩,这些菜就当是放到市面上卖掉了,每斤还是算一贯的进项,这次的成本我自己负担了,所有到手的银钱劈给我三成的份子,那么你们每斤给我三百钱就行,你们怎么说?”

拿一斤一贯的价格,自然是短时间能让自己富裕起来,看起来在座的勋贵付出的银钱也没有很多的样子,毕竟他们出去串个门带上十斤菜,可比送十贯铜钱有面子多了,而冬天这种本就要多多走动些人家的时节,每天送礼的花销又何止是十贯八贯啊。

可就像是林森说的那样,就怕这些花了钱的武勋也会这么想,觉得林森这小子只是运气好,才能这样白捡一样抢钱啊,那占了他的财路又怎样呢?虽然大家都看好这个家伙,可他不是还没成长起来吗。

哪怕在座的这些人不会这么干,可难保其他得了消息的勋贵不会这么干啊,难道到时指望在座的这些大佬去跟人家拼命吗?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那些抢人财路的,也是敢拼命的。

而林森如今这个做法自然又有不同了,这相当于分润大家,而且是把好处的大头让给了在座的这些人,大家不仅彻底绑到了一起,而且他们可以说又一次占了林森的大便宜,那么林森这边的大事小情,他们就必须要关照到。

真个有人觊觎这条财路,就是和在座的所有人过不去,到时就算是皇室中人,也要好好掂量掂量为此动林森到底是否合适了。

“好,算我们欠你一个人情,以后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

程咬金和其他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彼此肯定的点了点头后,还是由他来出声定下了这个事情,也算是郑重的许下了一个承诺。

“那还等什么,咱们喝酒。”林森高兴的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看来这一下自己算是赌对了,这就和他们真个成了一体的意思,人情先放到一边不说,要的就是这个承诺啊。

他之前一直拿出各种财路来和这帮人分享,为的是什么,还不是这种休戚与共的认可吗。

“跟你小子喝酒没意思。”程咬金撇了撇嘴貌似不屑的说道。

其实在座的都知道,林森是个真正的大酒缸,喝了这么多次,每回都把他们全喝趴下了,也没见他自己变样过,连点上头的意思都没有啊。

对程咬金这样的家伙来说,明显占不着便宜的对手,可不就无趣的很吗,可面上自然是不肯认怂的,少不了还要倒打一耙。

“咳咳。”林森装模作样的清了清嗓子,成功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明年春天吧,我还准备了一个小惊喜给你们。”林森笑眯眯的说道,顺便又举了举自己手中的酒杯示意了一下。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今个舍命陪君子,来,都干了!”程咬金立马变了话头,一口就把酒给整杯酒全给闷下了肚。

其他人有些无语的看了这个见风使舵的老赖一眼,也只能一口把酒给干掉。

“哦,对了,那青贮饲料的事情反正跟你说了也无妨,之前今上已经令人多多准备了,想来今年冬天长安的战马就能吃上这等可口的草料了。

至于你小子的功劳吗,还要看今冬天大唐的军队能够立下多少战功再说,到了开春,怎么也该有赏赐下来了。

所以,你小子就盼着我大唐军队能够所向睥睨吧。”

程咬金这下可是真有点撑不住了,抱着林森的肩膀大着舌头说完这话后,一头就栽倒在了炕上。

其他的几个军方大佬也都差不多,李绩这样的还好点,还知道对着林森肯定的点点头再睡,其他的全都带着迷之微笑直接就躺倒了。

无奈的摇了摇头,林森还得把桌子收拾好,还好所有的菜全都被这帮大肚汉给塞到了肚子里,盘子清的这叫一个干净,只要把那个大号的火锅端走就得。

简单的找点东西给他们盖上,即便他们之前刚出了一身汗,有已经烧热了的大炕在底下热乎着,这帮人怎么也不至于再感冒了。

“嘿,原来你小子这土床也是有玄机的啊。没想到在这上面睡一觉这么舒服。

关键是这个天盖的明明不厚也不觉得冷,是个好东西啊,要不回头你小子也给我家弄一个这玩意。”

程咬金他们确实无愧是酒缸里泡大的,即便上头了,这一次也并没有像第一次碰到烧酒时那样一觉睡到大天亮去,天还没擦黑就全都醒了过来。

感觉身上暖烘烘的程咬金自然见猎心喜,不客气的拍了拍屁股下面的大炕说道。

“呃?你们家里没有这个的吗?而且这玩意好用,你竟然现在才发现。”林森有些愕然的问道。

在他印象中总觉得土炕这东西,起码对北方人来说,应当是司空见惯的啊,即便是自家没盘过炕的,总也知道有这么个东西才对。

可他却忘了这里是消息闭塞的大唐,真个是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哪有后世那般见多识广。

“我一直以为是你懒的弄木床,干脆用泥巴糊了一个糊弄事的。

再说了之前不是天也不冷吗,哪想到这玩意还有这样的好处。”

程咬金理所当然的说道,一点害羞的意思都欠奉,跟这样的人你就没法讲道理去。

“这东西我叫火炕,外面有个灶通着,普通人家烧火做饭的时候,顺便也就把这东西烧热了,灶头上弄上些木头,能一直暖和到第二天,舒坦又省木料。

冬天里有了这个就不用怕冷了,就是想出门也困难了点,因为外面肯定没有炕上舒服啊。哈哈……”林森得意的介绍过,看到这帮子大佬都很是意动,他心里也就有数了。

“回头我先教会我家庄户们这门手艺,然后去你们几位家里都给你们盘上,不过别忘了帮忙广而告之啊,说不定我家庄户靠着这门手艺,还能赚上些银钱呢,这个冬天是饿不着咯。”林森笑眯眯的说道。

“嗯,今年有了这玩意就差不多了,原本准备的几个好东西,还是放到明年冬天吧。”林森轻声嘀咕道。

这就打算放弃自己原本的计划了,或者说暂时搁置吧,好东西不能一次都拿出来,尤其是跟自己的东西打对台,这绝对是跟钱过不去啊,这样的傻事才真是不能干。

第九十九章 齐来投奔

“映登那小子这下总该放心了,他那帮子手下这才跟了你几天啊,这就得了两样活命的本事,以后可不止吃喝不愁了,我看怕不比我家庄子上那些庄户过的都好些。”程咬金难得有些感慨的说道。

“是啊,这些庄户跟着你,确实算是他们的福气了,某家也一定要说与映登知晓才是。”秦琼也点头附和道,连李绩他们都含笑点了点头,对林森的做法也很是认可。

“得了,这事就这么说定了,回头一定别忘了让他们先去给我盘上这个火炕。

哎……人老咯,就是怕冷啊,哪像我年轻那会,对,也就跟木头小子这么大,大冬天就穿着个单衣,都敢在山里过夜。

可不像这小子,离了这火炕都不敢出门。”程咬金总能为自己找到一堆借口,还顺便强词夺理的埋汰别人一顿。

“我觉得还是应当给二哥先盘上一个才对,他这血虚之症还没好利索,这个天怕是不太好熬啊。”林森看到面色依然有点发黄的秦琼后说道。

“嗯,难得你小子还能想着二哥。”程咬金仿似刚才那话不是他自己说的一样,一脸理所应当的接茬道。

其他人无语的摇了摇头,各自又给林森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秦琼在这帮人中的威望,由此也可见一斑。

“哦,对了,你小子做的那些腐乳和韭菜花,别忘了让他们一并多带些去。还有别忘了尽快教会独一味那边,这火锅和各种蘸料的做法。

冬天也不能就在家坐吃山空啊,还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呢,我多不容易啊。”程咬金是真不知道客气为何物。

不过这话林森还真没敢反驳,这要是把自己的好妹子程怀玉给养瘦了可怎生了得,自己还不得心疼坏了。

“行了,天要黑了,某等该告辞了。”牛进达这样的实诚人,对程咬金这般不要脸的做法,是真心看不下去了。

“不过你小子做的东西真心不错,别忘了给我们每人都带些去。”

这句话真的是同一个牛进达说的么?

“小子知道的。”林森不以为杵,只是肯定的点了点头说道。

这帮人能问他要这样的东西,说明是真的没再拿他当外人,也不再是看在老兄弟,尤其是秦琼的面子上才搭理他,真的有了拿他当朋友的意思。

送走了这帮子军方大佬,林森又回到了之前的生活轨迹上。这天干脆就带着所有的人和宠物,很是有点耀武扬威的样子,就奔着庄子那边去了。

其实也就是两只守山犬,还在忠实的守护在他的身边而已,这两个家伙秋膘贴的真心不错,体型可是大了不少。

再加上为了抵御寒冷,长长了许多的外层毛发,整个就跟雄狮一样,看着怎么也得有牛犊子一般大小了,这叫一个威武雄壮,成了林森身边当之无愧的头两号打手。

呆毛这个原本最为忠实的保镖,算是暂时退居二线了。它倒不是怕冷不乐意出门,那一身金色的毛发同样长长了不少,体型和气力也都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只不过这家伙对泡温泉是乐此不疲的,白天只要有空,基本都会呆在那个“冰火两仪洞”里。

林森干脆就派它白天过去,守卫那个山洞的安全了,晚上想来也没人能摸过去,这家伙还是回来一起睡炕上。

至于吉祥如意两个惫懒货,自然是不乐意出门的,本来冬天了吗,除了北极熊算是个例外,其他的熊科生物大都是在睡觉中度过,炕上又那么暖和,这俩货恨不能一天到晚都窝在炕上睡大觉,能跟着林森出门才有鬼了呢。

到庄子那边一看,才发现庄户们家中果然是没有火炕的,也就是这段时间日子过得好了,不愁吃穿还有了奔头,要不林森真的要担心有的人会熬不过去啊。

这就是他这个当家主的失误了,当时建房时就忘了这一茬,后来几次过来也都没有好好留意,反而有点想当然的以为他们都有过冬的准备,差点酿成错误。

把来意一说,一帮子庄户也不管是原本是普通山民的,还是谢映登的原手下们,都很快靠拢了过来。

林森那生豆芽的法子,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看的见的,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现在他们每个人手头都有了些余钱,对于带领他们开创了这番局面的家主,自然也是发自内心的认可了。

从一穷二白到如今这步田地,林森只是用了一个法子,和这不长的时间而已,当听说林森又有了新主意,而且是能给他们带来实惠的好主意时,他们的积极性能不高吗。

尤其是听林森说这盘火炕的法子还能帮忙生豆芽,他们的热情更是高涨的很。

至于需要抽调家里的劳力这点,反而一点犹豫都没有,生豆芽这样的活,本来就更多的依靠心思更加细腻些的女人们来做,不用影响这当前最大的进项,老爷们还能多赚一份,他们岂有不积极响应的道理。

这盘火炕的活对于多少都会做些泥瓦工的庄户们来说,其实也没有多大的难度,只要把通风还有和炉灶放到一起的事项说明白了,真的干这活上手都挺快的。

林森只是简单的演示了一遍,他们就都在自家的房子里试验成功了,再把几位武勋家里的要求一说,剩下的事情林森就不用管了,他们自己出去接活就好了。

当然了按照惯例,里面肯定是要有林森的一份的,技术是他出的,先期的市场也算是他给打开的,这样的干股他拿的也是心安理得。

“家主,庄子上还需要人吗?好多亲戚朋友想来投奔你。”

不论是原谢映登的手下还是那些山民们,之后都不约而同的找到林森,表达了差不多的意思。

第一百章 不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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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林森近乎不假思索的就同意了这个事情。

他其实早有这种想法,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主动提出来罢了,主要还是担心这些庄户们的想法,毕竟来的人多了,短时间内肯定要摊薄他们耕种的土地,每家能分到手的都要少上许多。

这才算是刚刚让他们归心,林森不想毁掉自己之前的努力。不过既然是他们自己提出的这种想法,那林森肯定就顺水推舟了。

林森之所以想要招收更多的庄户,当然不是他圣母心发作,想要拯救万民于水火中。

是,不排除他确实有些恻隐之心,毕竟他之前跟随孙思邈出去义诊时,看到的惨状太多了,他虽然做不到舍己为人,但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够帮到更多的人,也是他所愿意看到的。

而且不要忘了,这也是系统升级的一个必备条件!

即便在天冷以前,林森又安排席君买爷俩,去和山民们交易了一次,为他们送去了许多的生活必备物资,还有一些防治感冒和冻伤的药物,也算是帮到了不少的人,可那样肯定不如叫到身边来,帮助的更为彻底些。

林森也是个不忘本的人,和山民们的交易可没少给他带来利润,尽管这些利润现在可能不如以前显得那么重要,但是他确实没少从中获得好处,他一直是感念山民们的。

另一方面功利一点的想,经营和山民们的关系,可一直都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一条退路,算是居安思危的产物。

另外从山民之中收拢里的这些庄户,显然忠诚会更加有保证,他们的前程和未来,都寄托于林森一身,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而林森对他们可以恩威并重,想要维系他们的忠心,代价也要小得多。

林森这么做还有一点小心思,山民之中也是不乏能人的,他们进山以前成分可是很复杂的,少不了就会有某个领域的拔尖人物在。

哪怕碰到一个,这收获也绝对不算小了。更何况还有谢映登的其他手下呢,那可都是有名有号的高手。

当然还有未雨绸缪的一点,他献上去的青贮饲料的做法,可是得了李世民的又一次夸赞的,那么就像程咬金说的,开春以后估计还要有赏赐下来。

与其到时候现找人,弄得手忙脚乱的还不和自己一条心,还不如现在就开始收拢些人手,为开春的忙碌早做准备,用起来也更顺手些。

“不过也有个限制,每家最多只能举荐两户人家过来,我还不敢保证会留下所有的人。老实可靠的优先,喜欢作奸犯科的就提也别提了。”

林森觉得自己这一次的功劳,怎么也不该比全套的缝合术差了,李世民的封赏不能太小气吧,干脆先照着这次的规模来准备好了。

而这样一限制,他们找来的人,肯定都是关系抵实的,对于增加庄户们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还是很有好处的。

“给他们都说清楚,这些人我会和你们一视同仁的,不论是土地还是这些赚钱的法子,都少不了他们的。

带好自己最重要的东西过来就行,没有粮食的我可以借给他们,房子我也会给他们建好的。

另外,芽菜和盘炕的技术他们也可以学,但是他们要多交半成的收入。

不过以后有新东西出来就没这要求了。”林森觉得一定的区别对待还是有必要的,也算是变相的奖励最早跟随自己的这批人。

建房子的事情不难解决,程家庄子和秦家庄子上那些壮劳力们,肯定也是乐意再出来多挣一份工钱的。

这事说定了,安排好人手,该给人盘炕的去盘炕,该叫人来盖房子赶紧去喊人,想回去招呼亲戚朋友的也赶紧的,别再让人冻死咯。

林森也就没必要在这边继续蹲着挨冻了,老实的回家里炕上暖和着才是正理啊。

冬天了基本也没别的事情好忙活的,除了每天花点时间,弄点鲜菜出来,交给一早就会赶过来的程家管事,其他大部分时间,林森都可以专心的在家教席君买哥俩知识了,语文和数学仍然是当前的重点。

前一阵子他这个老师当的可是不太合格,总是有事情要忙活,好在哥俩都是不需要催促,就能抓紧一切时间好好学习的那种好学生,天赋比他这个当老师也是强上不少,他都开始教两人一些基础的物理知识了。

数学知识方面,教教席君买还行,面对席君清就多少有些无力了。

这是一位真正的天才人物,不论是在数学上,还是在武艺上,他唯二感兴趣的东西,都展现出了远超常人的天分,让林森这种有作弊器在身的都望尘莫及啊。

而在林森的帮助之下,席君清的性情中,总算是多了一些常人该有的部分,只是少不了还是会有很明显的强迫症,以及对外人的淡漠。

面对林森他们,也并没有表现的多么热情,很多时候也是一个表情都欠奉,但起码能够感受到他对于几人的认可和亲近,这就已经很让人感到欣慰了。

当然林森也没忘了继续加强自己的武艺,这段时间他的身体素质算是稳定了下来,看来这次系统的权限提升带来的身体上的好处,基本也就止步于此了。

除了速度和力量这些方面的直观感受以外,他的五感也有了明显的提升,周围的风吹草动很难逃过他的感知。

即便是李牧这个鬼魅般的家伙,想要追踪或者偷袭他,都能被他发现。

这也是他每天都敢独自去弄鲜菜,而不担心会被人发现的一个重要倚仗,只是他有刻意的遮掩这一点而已。

期间独一味的人也过来,跟林森详细的学过火锅方面的各种技术,很快铜火锅就成了独一味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原本因为天气原因,稍微减少了一些的客流,陡然又增加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即便配菜只是羊肉,冻豆腐,芽菜和菘菜等算不得很丰盛的几样,也难以阻挡那些客人们尝鲜的热情,让整个酒楼里整天都弥漫着一股子涮羊肉的味道,热气袅袅中,那是格外的热闹非凡啊。

忙着享受自己悠闲日子的林森,因为几位客人的不期而至,却又被打扰了宁静。

第一百零一章 奇峰突出(作者说有彩蛋)

新一批庄户们到来的也是挺快的,看来山里的日子真的不太好熬,这些人的境况跟第一批庄户们差不了多少,看着这叫一个凄惨。

原本只想过去刷个存在感的林森,忍不住对这帮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新庄户们嘘寒问暖了一番,然后就赶紧让他们去新房子里先暖和着。

这次林森当然不会再犯之前的错误,让其他庄子上的人过来建好土坯房以后,顺便就让自家庄子上这帮刚学会盘炕的庄户们过来又练了练手。

因此入住当天,他们马上就感受到了这火炕的暖意,真的是一直暖到心里的感觉,颇有几个忍不住喜极而泣的。

生豆芽和盘炕的技术,自然有原来那帮庄户们负责去传授,林森收获了众多的感谢后就先撤了。

他还是有点不习惯这种被恭敬的人群围在中间,嗯,也可以说是不停恭维的场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练到程咬金那样的脸皮厚度啊,向未来老丈人学习的道路还很长远。

“太子殿下,晋王殿下,晋阳公主殿下。”刚回来没多长时间,林森就在自己家门口见到了这几位尊贵的客人。

不过除了维持应有的礼貌外,林森的心思却有点不在这儿,反而一个劲的在朝后张望着。

既然李治和小兕子这俩可爱的小家伙来了,而且看起来也是从程家庄子的方向过来的,林森不免就想好好找找,他心心念念的程怀玉在不在啊,谁让她一直都有充当两个小家伙的保姆呢。

“嘿嘿……”果然在队伍中看到了含羞带怯的程怀玉,林森挠了挠头傻笑了起来。

“快进来坐,外面太冷了。”虽然李承乾他们只是含笑看着,可林森也没好意思就这么和程怀玉不停含情脉脉的对视,送点秋天的菠菜过去就得了,小兕子那可爱的小脸蛋都红嘟嘟的了,可不敢让她再冻着。

屋子内外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外面已经开始霜冻了,而屋子里面比春天还要暖和。

林森这段时间窝在家里,可一直烧着炕呢,整个就是一超大号的暖气片啊,连带着那些厚重的土墙都有点温和味了,可以想见这屋里会有多热乎。

李承乾他们进屋不久,就全把身上厚重的皮裘脱了下来,往炕上一坐就聊起天来。

而李治和小兕子两个机灵的小家伙,眼睛一直在盯着同样窝在炕上睡大觉的吉祥如意哥俩身上呢。

“林森哥哥,我们可以和吉祥如意一起玩吗?”小兕子怯生生的问道,乌溜溜的大眼睛闪啊闪的,配上那期盼的表情,看着实在是可爱极了。

“当然可以了。”林森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投降,然后忍不住伸出手去,在小兕子那萌化了的包子脸上轻轻的捏了一把,好好感受了一把这可爱的婴儿肥小脸蛋,是有多么的吹弹可破。

旁边负责贴身照料的内侍忍不住有些不爽,他们也一直想这么干来着,只是不敢而已,没想到竟然让这个平民小子捷足先登了。

要不是看着太子殿下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眯眯的有些赞许的意思,他们早就按捺不住骂林森一顿狠的了。

现在吗,就只好暗暗的翻了翻白眼,就当没看到。

“高明,明达,还是不要打扰吉祥如意睡觉了吧。”李承乾有些担忧的看了过去。

即便外表再可爱,但这俩从里到外都的的确确的是熊无疑,看着怎么也有一两百斤的样子,真的不是弟弟妹妹能够招架得住的。

“没事,这俩惫懒货脾气还是不错的。”林森淡定的挥了挥手。

这俩终极萌物倒是没有起床气,除了竹鼠,面对其他活物时,它俩比兔子都乖巧,从没表现过什么攻击意图,林森对它们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李承乾笑着点了点头,可直到看见程怀玉已经到了弟弟妹妹身边了,他才算是彻底放下心来,以这位的力量,那俩花熊即便真个发怒,也造不成威胁了。

“某和弟弟妹妹恰巧经过这里,想起几位国公都曾提起过你做的火锅最是地道,味道也更正宗,就冒昧前来打扰了。

还希望你不要介意。”李承乾的话中透着难得的亲近,让经常陪在他身边的内侍们都有些诧异了,暗暗的也把林森的名字记在了自己的心底。

“哈,太子殿下能想起我这么号人是我的荣幸啊,肯定不会介意的。”林森边说着,边忍不住瞟了旁边的程怀玉两眼。

这皮裘一去,妹纸那凹凸有致的身材又突显了出来,仍然是那么霸道,那么吸引人的眼球。

要不是考虑到大庭广众之下,直接亲上去会显得太过惊世骇俗,林森早就忍不住了。

毕竟即便是以开放著称的大唐,那也是要分场合分阶段的,刚立国不久的大唐,可没有后来那般的不羁。

当然了林森也是怕自己的袭击太突然,方式太热情,程怀玉这个表面上看着直爽的很,其实私底下也有着小女儿娇羞的妹纸羞怯之下,再下意识的一拳甩过来。

以她的力量,林森估计连喊一句“我还会回来的”这样的机会都没得,就从屋里飞出去了。

可这也不耽误林森欣赏妹纸那好的惊人的身段啊,尤其是程怀玉再一次细心的侧过身去,照顾两个小家伙以后,可是留下了一个奇峰突出的侧影,林森的眼睛都快要拔不出来了。

“稍等,我马上就去准备,我这还算有几样新鲜东西,你们尝尝哈。”林森恋恋不舍的又看了一眼,这才跑出去准备各种原料。

鲜菜他这总是不缺的,肉类也总会留下一些,至于那些蘸料就更甭提了,他自己见天就喜欢叫上李牧他们来上一顿火锅呢,肯定不能缺了蘸料啊,谁让这玩意它吃起来省事呢。

各种东西很快就上桌了,林森边认真的切着羊肉片,边和李承乾聊些有的没的。

至于这位太子殿下来这到底是个什么目的,他是懒得想,以他的情商怕也猜不到,还是老老实实的等着人家主动说明比较好。

第一百零二章 我不搅基

李承乾他们吃到涮羊肉的美味时,着实夸赞了林森几句,可这种赞赏也不及见到鲜菜时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向往,来的更加让人受用。

连李治和小兕子两个忙着和熊猫玩闹的小家伙都被吸引了过来,看那热切的样子,估计两个小家伙在宫中,也不是经常能吃到鲜菜的,林森看着吃成了包子脸的小兕子,忍不住有点心疼的感觉了。

“哪,这可是我藏了好久的,一直都没舍得吃呢。”林森献宝一样的拿出了几个苹果和梨子来,俯下身来轻轻递到了小兕子和李治的手中。

只是他那幼稚鬼一样的声音,让旁边的程怀玉和李承乾都有些好笑。林森倒是挺坦然的,跟孩子说话就得是这个语气才行啊。

“谢谢林森哥哥。”小兕子奶声奶气的笑着说道,脸上两个小酒窝都露了出来,可见是真的开心。

“林森哥哥,剩下这几个我可以带回宫里去吗?阿爷和阿娘都好久没有吃到这么漂亮的果子了呢。”小兕子一脸期盼的看着林森,有些怯生生的问道。

要不怎么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呢,小兕子这才多大年纪,这就能想到给自己父母带好吃的了,这小模样更是把林森的心都给萌化了。

“你可以把这些都吃掉,我这儿还有呢,等你回去的时候,再多带上一些回去就是了。

放心好了,我这就去给准备好。”林森忍不住又捏了小兕子的脸蛋一把,亲昵的说道。

程怀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看到眼前这一幕后有点出神了,然后含羞带怯的看了身边的林森一眼,恰巧又对上了林森一片柔情的眼神,给了一个暖暖的笑容后,颇不好意思的又转身去照顾两个小家伙了。

心情又明媚了许多的林森,陪着李承乾又聊了半天,可也没听到自己预料中的要求,或者什么隐晦的提示,对李承乾这番的来意,就更加摸不着头脑了,这怎么看起来,特地跑这一趟都像是单纯过来玩而已?

虽然林森跟李承乾聊得也算是比较投契,可这么一位当朝太子,按说周边可不缺鞍前马后的人啊,怎么会在百忙之中专程来找自己玩呢,难道自己的魅力已经到了男女通吃的地步了?

暗自摸了自己的脸一把,林森只能将此归结于自己最近肯定是又变帅了!

其实这显然是林森想多了,李承乾只是渴望真诚的友谊罢了。

李承乾知道现在围绕在他身边的这些人,或多或少的都有这各种各样的目的在,而原本能和他玩到一起去的那帮皇室中的同辈宗亲,现在基本都做了他老子的刀下亡魂了,偏偏他这个年纪又正是渴望友情的时候。

当他看到很是与众不同的林森时,莫名的就有了看对眼的感觉。他当然不是因此想要和林森搅基,毕竟现在的他取向还是很正常的,只是会对林森有种有别于其他人的观感罢了。

谁让林森有来自后世的思想,所以有时候会显得有些特立独行,而这种特异的气质,也正是他能够引起这么多人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

林森同样感受到了来自李承乾的这份善意,只是显然他还是有点低估了它。

“你要在这住下?”林森有点不敢相信的问李承乾。

“我家的条件会不会太简陋了些?”察觉到自己的语气稍有些僵硬,林森又补了一句。

“不会,本来父皇这趟让某出来就有历练的意思,住在野地里才应该是常态。

相比野外的帐篷里,你家这条件可是好多了,尤其还有这暖烘烘的大土炕,绝对算得上时冬日里的一大享受了。”李承乾拍了拍屁股下的大炕,笑着说到。

既然原本是身娇肉贵的太子都这么说了,林森还能找到什么反对的理由呢。

反正这边也没什么怕人见到的东西,只要不是和这位未来可能变成同志的家伙邸足而眠,不用担心菊部受袭,人家乐意亲近,林森也没有拒之门外的道理啊。

更何况以两个小家伙,尤其是小兕子的身体情况,连续的奔波赶路也是很伤身体的,林森可看不得这样可爱的两个小家伙那么遭罪。

林森跑去和席君请凑合一晚上,李牧干脆去了给守山犬准备的小屋,席君买和他父亲去了庄子上借宿,就把新房子全都腾空出来给了李承乾他们一行人。

几间屋子里全都有烧的暖暖的土炕,都是大通炕,面积并不小,具体怎么分配,就让他们自己去操心得了。

第二天一早,林森如同往常一样,早早的准备好了各种新鲜蔬菜送给了程家管事。他都是直接一个背架从山里背出来,就当是早晨例行的体能训练了。

等到他练完枪术和箭法,甚至和李牧切磋了一阵,李承乾才起床呢。

而李治和小兕子两个小家伙,各自抱着一头熊猫,或者说趴在吉祥如意的背上就被驼了出来,看样子精神头可比李承乾好多了。

再看看李承乾那超标了许多的体型,想想他昨晚表现出的对肉类的热爱,不难明白这位为什么会有后来不良于行的那番苦难了,关键他们家这祖传的风疾的毛病,怕是和这些都有很大的关系。

李世民好歹运动量在那呢,而李承乾呢,不仅管不住嘴,一直长于深宫的他,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早早的被掏空了身子也就不奇怪了。

有那种堪称他命运转折点的足疾,看来多半也要怨他自己,扯不到阴谋论上去了。

“难得睡的这么舒服,就贪睡了一会。”李承乾大概是看出了林森眼神中隐藏的意思,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这男人和男人之间谈朋友的时候,和男女之间有一点相似之处,都会努力表现自己好的一面,希望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等到真的关系突破到一定地步了,才会敞开心扉去分享你的那些不开心。

“说明我盘的炕还是不错的。”林森倒是给解围了一句。“回头要不要也让人去东宫给你盘一个?”

印象中东宫那地方,冬冷夏热的很是苦逼,而李承乾这个倒霉孩子想要改善下居住环境,还被好几个老学究拎着耳朵,狂喷了一脸的口水,也是苦逼的很。

“那行。不过以后还是早起锻炼下吧,哪怕只是简单的跑个步呢。毕竟身体才是一切的本钱不是。”看到李承乾点头后,林森意有所指的说道。

他并不打算当个神棍,足疾这类的话题又有点诅咒的意思,还是不提为好。

简单的来了个火锅拉面算是早餐,李承乾跟着林森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因为他想要看看林森一天都是怎么过的。

这一看,可不就看出问题来了吗。

第一百零三章 高看一眼

相比于那个给人感觉有点妻管严的李治,那个因仁孝之名而上位,其实也没少干些不仁不义不孝之事的高宗皇帝,没变态以前的李承乾,表现可要值得称道多了。

不仅是平日的表现经常得到一帮子大臣的肯定,连他周围那些更像是卧底的老学究,很多时候都挑不出刺来,后来处理政事时也是可圈可点的。

作为被众多人寄予了殷切期望,被无数双眼睛紧紧盯着,还有不知多少人一直在旁边找茬挑刺,也是李世民一直在努力培养的对象,李承乾的能获得这样的认可,足可见他的能力有多么强了。

而到了李治那里,关于他的表现就只有一个所谓的“仁孝”罢了。两相对比之下,这能力高低也就可以想见了。

而林森现在对大唐,已经多了许多发自内心的认可,对于李世民去世后的很多事情,当然就不是很认同了。

尤其是对外的武功方面,有贞观一朝的余荫,李治确实将疆土扩大了许多,可等到给人感觉内斗内行,外斗外行的武则天上台以后,境况就大有不同了。

所以总起来说,林森对李承乾后来的遭遇是有着一份同情的,对于李治的上台,总有种发自内心的抵触在。

现在有机会谏言,总想着能够改变一下他那苦逼的命运。

这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穿越者们的一个通病,或者是来自后世的观念冲突造成的吧,总觉得人定胜天,不愿意单纯的让一切按照原有的历史轨道去发展。

同时林森也更希望自己的子子孙孙,也都能生活在一个强盛无比的国家,而不是面对以后的种种动荡。

脑子里想的不少,其实时间过得却是不长,忍不住看了旁边还在玩闹的李治一眼,林森回过头来继续陪着李承乾聊起天来。

“你不用一直陪着某,且自去忙就是。如果可以的话,某也想一起听一听你讲了哪些东西给他们。

不知某是否有这个机会呢?”李承乾是知道林森一直在给席君买哥俩当师傅的,对于他能够教授些什么东西自然也是好奇不已。

可这样的东西很多时候都是属于私密的内容,等闲不想让外人得见,因此才有了这么一问。

“嗯,当然可以。”林森倒是不是很在乎这个事情,对于他会的这些知识的价值,总还是缺乏一份了解,也就少了些重视。

毕竟后世想要获取知识确实没有那么难,只要你肯学,大部分人总能找到渠道,去学习自己感兴趣的内容的。

既然李承乾都这么说了,林森也就不客气了,干脆的跑去开始了教学。

席君买早早的就赶了回来,这会正和席君清一起,在背诵林森教的三字经呢。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

林森还是按照后世的习惯,早上最好的时间,当然要用来诵读的。

而这《三字经》当然也是经过他删减过的版本,关于历史的,还有那些没有出现的人物的部分,统统都干掉了,省的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至于林森会背这个,应该算不得多奇怪的事情吧,不说他那时候上学就学过这个,其实更小的时候,他就在老爸的要求下背诵过无数次了。

后世的老爸虽然是搞苗木花卉的,可其实也是没少涉猎过国学,下海以前还是个语文老师呢,这些盆景啊,花草啊,本来算是他的业余爱好而已。所以林森小时候就没少背诵各种国学经典,也是好好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的。

即便后来这些东西有点荒废了的意思,可看书的习惯可是没丢,而这些经典也像是烙印在他的脑子里一样,即便没有刻意去复习过,还是能很快捡起来的。

至于为什么要选择《三字经》,其实很简单啊,千字文那东西包含的道理太多了,解释起来太麻烦,尤其是席君买哥俩的基础还那么薄弱,远不如三字经讲解起来方便。

而《百家姓》这种得罪人的东西,林森是不敢拿出来。

大唐这会世家的力量可还强横的很,后来编个《氏族志》都废了那么多的周折,林森这小身板可扛不住那些庞然大物的惦记,这种要命的玩意,还是离远些比较好。

可他并不知道,即便他已经如此小心了,麻烦还是自个找上了门。

林森并不知道旁听的李承乾,此时心里有多么的震惊。

他可是正儿八经的跟着孔颖达这样的大儒学习过的,平日里又不太爱动弹,没事就喜欢拿本典籍来看看,可以说文学造诣是十分深厚的,比那些世家大族中专攻经史子集的出色子弟都要强,关键是见识也要广博的多啊。

这种朗朗上口的东西,他听来当然是没有难度的,甚至对背后的故事也都了解。

正是如此,他才能明白这东西是有多么的宝贵,起码是不比《千字文》差的蒙学宝典!

更重要的是,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些,显然这本注定要流芳百世的经典,就是出自面前这貌不惊人的林森之手了。

强忍着心头的震撼,李承乾想要等到林森完成了教学以后,再去详细的问一下,可这种震撼可没有结束呢。

完成了早读课,按照惯例,林森还是给哥俩上了一节语文课。

复习一下汉语拼音是必须要有的,顺便再背一遍《声律启蒙》,这些可以最为直观的让哥俩明白拼音想效用,只不过林森没法记住全篇了,只是写下了上卷的《东》和《冬》两个部分而已。

而在语文课的最后,林森选取了《三字经》中的一句,来讲解了背后的故事,增长他们的见闻,同时也能让他们更好的记住这些字。

李承乾整节课都在忙着记下林森讲的这些东西,他发现林森讲的,可比他那几个老学究师傅讲的有趣多了。

而且这些东西都是他不曾听说过的,竟然全部是出自林森之手,偏偏又是那么的好用,可以说是洞悉了这声律背后的关联,怕是普通人这么学都不会很难。

那么这样的东西,其意义就更是大多了,心里不免再一次将林森的地位拔高了不少。

只不过这才只是刚开始而已,后边还有好几门课程在等着他呢。

第一百零四章 无意间树敌

等到数学课开始了,李承乾才算是真个长见识了,这个疯狂的水管工是个什么鬼?一会放水一会加水,要是管水利的官员也这个德行,不是应该先拉去打死吗?那些疯狂的兔子和鸡又是什么鬼?野味抓的太多了吗?

对这样的数学问题,自觉算数水平还不错的李承乾,一直处于懵逼状态,而席君买做的游刃有余,还有点津津有味的意思,可席君清呢就一脸淡漠的样子,明显嫌弃这样的题目太简单了,有点不屑一顾。

林森对着暗自急的抓耳挠腮的李承乾,投去了一个安慰的笑容,然后走到席君清身边去,单独给他出了些题目,这才安抚了有点急躁的他。

再回头,却又对上了李承乾那仿似生无可恋的眼神,看来这些题目给他的打击还挺大的。

“呃,席君清对数学比较有天分,语文却不是很擅长,他有些沉默寡言,我也算是因材施教吧。

殿下你文学造诣很深,就不要以己之短对比别人之长了。”林森走到李承乾身边低声的劝说道。

对于一国储君来说,信心显然是个很重要的东西。

“殿下其实只要会用人就好了,比如让席君清去做数学题,让席君买去背三字经。哈哈……”

林森简单的打了个比方,就让眼神有点暗淡了的李承乾重新变得自信了起来,和林森一起畅快的笑着。

“你这里可有教材吗?某想带回去看看可行吗?”李承乾真诚的笑着问道。

“数学这东西我都是口述的,想到哪教到哪,本就是我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一些个规律,教的时候也就是随便找个生活中的例子来,教材自然是没有的。

不过席君买他们写过很多习题集,或许可以让殿下带回去看看,有问题随时问我就是。

语文的部分吗,好像让他们背诵的这些东西也都要求他们抄写过很多次,让他们给找来就是。”林森回想了下,耸了耸肩答道。

“好,某在这里谢过了。”李承乾起身肃容施了一礼,唬的林森赶紧让到了一边去。

“这一礼你能受得。”李承乾认真的说道。

“以后就不要喊某殿下了,喊某的表字高明就行,或者可以喊某李大郎。”李承乾这是在表示亲近了。

“行,那我以后就喊你高明好了。”林森也没打算太见外,总是太拘束了他其实很不舒服。

和程咬金他们相处的时候,他也没有太客套,来自后世的灵魂不太习惯这样的条条框框的,还是随便些的好。

给李承乾差点留下心理阴影的数学课结束后,林森带着席君买哥俩,和李承乾一起跑去了外面。

既不是为了狩猎,也不是出去看风景的,纯粹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讲物理知识,干脆的采取了随便提问的方法。

两个学生想到什么问题,他就给解答什么问题也就是了,这样他省事了,俩学生也能明白很多生活中常见的事物背后所蕴含的道理,算是一举多得。

即便是在李承乾看来很难的问题,秋天为什么会落叶啊,冬天为什么会下雪,水为什么会结冰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都是平日里就能看得见摸得着,可却无人去深究为何会如此的,其实已经不仅限于物理的范畴了。

而林森总能几乎不假思索的就为他们解开疑惑,给出一个比较完满的解释,李承乾往往也会跟着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对于林森的见识广博,不自禁的又多了几分佩服。

林森倒没觉得自己此刻的表现,会有如此的高光效果,对于从小熟读《十万个冷笑话》,不是,《十万个为什么》的人,这些问题他当然可以信手拈来,给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即便一时想不起具体原因的,也完全可以用他那得自后世的驳杂知识综合思考一下,给出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谁让他从小就爱看书呢,而且什么类型的知识都多少懂一些,即便在后世都会被当成家里百科全书式的人物,放到大唐这会来说,怎么也该有资格称一句博学多识了。

“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多多跟你请教才行啊,你的学识实在太广博了,而且言之有物,发人深省,高明佩服。”李承乾一脸敬佩的说道。

“嗐,广博谈不上,就是我这个人闲着没事,喜欢琢磨些有的没的而已。

俗话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吗。

我这两方面做的都还差得远,差得远……”林森摆了摆手,装出一副“我一点都不骄傲”的样子,谦虚的说道。

这是又一个拜倒在我的帅气之下吗?唉,最近看来得低调点,尤其是在这位的面前,万一他想和我搅基可怎生是好。

“处处留心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说得好。”李承乾仍然赞赏的说道。

给席君买哥俩布置好作业,这一天的教学就算是结束了,陪着李承乾他们又吃了顿炒菜,这个天来点清炒鲜菜也是很不错的啊,总不能顿顿都是火锅吧。

尽管有些依依不舍的,林森还是和李承乾一行人告别了,主要是林森有点舍不得小兕子这个萌萌哒小天使,更舍不得一直在照料两个可爱的小家伙,都没时间陪自己单独说说话的程怀玉。

至于李承乾吗,赶在真个基情燃烧以前离开也挺好的。

认真的给小兕子准备了许多的新鲜水果,好让她回去孝敬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再拿出些鲜菜来,就算是送给李承乾的礼物了。

私底下林森可是拿出了精心雕琢过的好几个萌版形象的木雕来送给了程怀玉,还用一个木盒装了几朵新鲜的月季花当做惊喜,这才算是真个送走了这一行人。

至于这雕刻用的金丝楠木,自然是难不住林森的,上次好不容易发现了这样的好木料,林森可是先弄了许多插穗回来种上了的,大都成活了一直长到现在。

林森控制着其中一些迅速长大,然后干脆的长成了想要雕刻的样子,把树皮扒掉以后稍一抛光就是了。

多循环几次这个过程,不仅想要的木雕很快到手了,那些楠木苗也都像是没变动过一样,还不用担心暴露系统的秘密。

回到东宫以后,李承乾有些迫不及待的把自己府上的一大帮子学问大家全都召集了起来,把林森贡献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都摆在了他们的面前,让他们仔细研究下,这些东西是否如同他认为的那般重要。

得出的结论确实让他激动不已,可其实不经意间,也为林森树立了一个势力庞大的敌人。

第一百零五章 让他消失

林森本以为李承乾他们从自家出去以后,可能还会和上次一样,直奔宗圣宫那边去。

可奇怪的是他们直接掉头回去了,这样一来所谓出来狩猎一说,岂不是明显就是个借口吗?反而更像是专程来自己这里一趟的,让林森不自觉的有种菊花一紧的感觉。

不过再想想终南山中这时候的情势,也就不难理解李承乾的选择了,或许他这一趟已经达到目的了也说不定。

自从李世民宣布厘清各个佛寺的底细,更把很多原本的佛寺改为了道观以后,这终南山中可是有不少原本的佛寺改换了门庭,佛门和道门的力量慢慢的趋于平衡了。

可平静只是表面上的,道门的力量一时没法调集过来,沙门这边也是不甘受辱,两边私底下的交锋可一直没停过。

着实有不少原本名头响亮,或是等闲难得一见的高僧或高道,为了维护各自的信仰而英勇捐躯,进了山中虎豹豺狼的胃袋的。

天冷了并没有让他们的争斗冷下来,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整以后,各自的力量都缓过来了,这个天也不怕外面有围观群众在,会遭受池鱼之殃,影响各自的名誉,所以争斗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只看谢映登这段时间都没来看过他原本的手下,而孙思邈也少有叫着林森一起出去义诊,就不难明白情势有多么紧张了。只不过两人一个在忙着杀人,一个在忙着救人而已。

选择这样的时候出行,又是作为皇家这个裁判员的代表,出来宣示存在的,李承乾的态度无疑就是代表了皇家的态度。

传达出的意思就很是耐人寻味了,起码作为当事人的道门和沙门要仔细琢磨一下。反正这两家都不缺琢磨人心的高手,想来不难搞明白。

至于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以林森的心智就搞不太明白了,大概是让两家维持当前的局面,就此收手的意思?

怎么看这次皇家都有点拉偏架,帮了道门一把的样子,原本该作壁上观当裁判的都亲自下场了,这意思还不明显吗?谁让沙门那边这次的表现实在不招人喜呢。

林森只要知道这样的事情暂时烧不到自己身上就好了,虽然对道门这边是抱有一些善意的,毕竟谢映登和孙思邈他们没少为自己提供方便了,谢映登更是算自己半个师傅呢,可他毕竟还算不得是道门的人,也就更轮不到他自己亲自下场了。

有那个功夫考虑这些,好不如多琢磨琢磨这个冬天怎么过比较好,还有就是如何真个确立起和程怀玉妹纸的关系呢。

那边李承乾回到东宫以后,可是一点都没耽搁,很干脆的就把孔颖达,于志宁这左右庶子给请了来,并叫上了其他一众有文名的属官,一起参详他从林森那里得来的东西。

作为经学大家,孔子嫡孙,堪称一代文宗的孔颖达,见到这些东西时很是欣喜。

虽然有些不可言状的顾虑,但是对《三字经》和《声律启蒙》两本书,他仔细品评过后,还是不吝夸赞的。

和李承乾想的一样,他同样把这书放到了和《千字文》比肩的高度,足可见他对此是有多么认可了。

而曾经是李世民天策府时期的大学士的于志宁,同样对这两本书给予了高度赞扬。

“敢问殿下,作出这等注定名流千古的书籍的,是哪位贤才?”

孔颖达这人除了有点老古板以外,还有点好为人师的意思,见到合适的苗子总想教育一番,这可能是他待在国子监里养成的职业病。

另外对于那些有学问的人,他也总想着能和人多探讨一番经义,然后论而胜之。

听到这些书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自然就有些见猎心喜了。

“这两本书确实可以作为蒙学典范。”于志宁也是差不多的意思,和孔颖达一样紧盯着李承乾,静待他的答案。

“呃,既然孔师和于师都觉得这几本书不错,那自然是很不错了。

至于作出这些书的,其实是个山野小子。嗯,跟某差不多的年岁而已。

哎,某也是自叹弗如啊。”李承乾满是赞叹的说道。

“竟如此年轻吗?”孔颖达和于志宁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各自的震惊,还有些复杂难明的意味。

原本林森觉得最为简便易用的拼音,却没受到什么重视,或者说被这些人有意无意的给忽略掉了。

大唐这时候也是有着自己的音标体系的,可能不如拼音这么简洁,但是对于这帮文化人来说,用起来还算是顺手,毕竟他们从小就是这么被教导出来的。

即便刚开始的时候,入门会困难很多,因为他们必须先学会一些字,以此为基础才能读出后边的那些。

而且林森也没有弄出后世用的那些字典来,拼音认字的优势,也被进一步削弱了。

可这些人不重视,不代表没有人重视啊。

这些东西随着李承乾和孔颖达他们这些人的推崇,逐渐传播出去后,就有一帮人坐不住了。

原本位高权重的这帮人,全都聚集到了一起,说的话和他们平日里的形象可不怎么相符。

“这是在挖某等的根基!”当先一位老者郑重的说道。

“某之前就说过,这小子不能留,将来必成祸患。”另一位老者附和道。

“某派人去暗示过一个小吏,把那小子的封赏给换成了宝塔寺的寺产,本以为以宝塔寺一贯的霸道,那小子必定落不了好。

没想到恰好遇到樱花祥瑞那事,宝塔寺那边事发了,让这小子逃过了一劫不说,还搭上了某手下的几个棋子,本来的一番布置也都被清缴了。”又一位老家伙面无表情的说道。

这帮人都讲究个喜怒不形于色,既是为了不让这帮既是盟友也算是竞争对手的家伙摸清自己的底细,也是长久以来为了表现自己的修养,形成的一种习惯性的伪装。

“所以这次必须让那小子彻底消失。”旁边的老家伙说起杀人的事情来,还是那么云淡风轻的。

林森要在这,估计会忍不住先一拳打他那张老脸上再说。

“他背后可是有那几位莽夫撑腰的,而且他的这些东西已经开始流传了,即便让他消失了,这份影响还是在,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第六位老者淡定的说完,若有深意的看了最后的那位老者一眼。

“那就搞臭他,把他变成贱民,至不济也要变成匠人,他的那些东西也就没人愿意学了。”最后一位老者仿佛没有感受到别人的眼光,淡然自若的说道。

“某看来王君廓那个匪类就适合干这事,本就是个腌臜货,用着也顺手,真个冲突起来,正好和那帮莽夫厮杀一番,某等的话语权还能更大些。”最先开口的那位笑了笑提议道。

“好,此事已定,有波折的话,某等且再议就是。”最后一位老者看到所有人都没有异议,就定下了这个事情。

第一百零六章 新仇旧恨

相比这些老家伙除之而后快的态度,其他人的心态又有不同了。

身负两代皇室血脉的李恪,和备受李世民宠爱的李泰,都或主动或被动的对那个位子有了些心思,听说是由李承乾最先发现了这些必定名传千古的东西时,多少都有些懊恼,懊恼于不是他们弄出的这些好东西啊。

尤其是从小就有点神童的名号,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一直很是受到一些文臣的推崇,也因此而聚集起一些人替他鼓吹的李泰,这样的名声对他来说,显然作用会更大一些,又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听说很是砸了不少家什来泄愤。

而李世民同样在关注着这些东西带来的影响,叫来孔颖达和于志宁他们详细的了解过情况,又把李承乾叫来,难得和颜悦色的好好勉励了一番后,心中有些计划也在逐渐成型。

是时候动一动某些人了!这帮子老家伙本就不看好他这个以武功上位的皇帝,此前和隐太子李建成的争斗中,也是在坚定的支持着太子一方,甚至对他的求婚要求都不屑一顾,这对于心高气傲的李世民来说,简直是无法忍受的耻辱。

而且这些人此前可一直没少搞些小动作,到处宣扬自己弑杀,说自己得位不正的,可不就是这帮人吗。

要不是这帮人名望太高,又把持了不少的政务,还需要靠他们的名头来笼络文化人,李世民把他们全拉出去干掉的心思都有。

虽然靠着清缴佛寺这事敲打了一下他们,可这样零敲碎打的不太解恨啊,能挖断他们的根基,才算是解了这心头大恨。

只是这样的事情牵扯太广,必须徐徐图之。好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虽然他是皇帝,也有的是时间慢慢收拾这帮人。

弄出这些东西的林森,此时还不知道自己的这番作为有多么大的影响,正悠闲的和呆毛一起,在那冰火两仪洞里泡着温泉呢。

他现在也开始习惯玩这冰火两重天的锻炼方式了,那冷泉仍然带着那种刺骨的寒意,泡在里面甚至比光着身子站在已经开始结冰的室外还要寒冷。

可神奇之处在于,即便是这么冷的天,这冷泉也完全没有要结冰的意思,让林森都有点不太明白,或许是深层地下水汇聚成的?

来回折腾了好几趟,觉得差不多的林森,交代呆毛看好这个山洞后,再次让封门的那些竹子长回原位,带着些自己想吃的蘑菇和韭黄就回家了。

“王家管事?哪个王家?”林森刚回来,就接到庄子上的一位庄户过来报信。

说是有位王家管事,去到了林家庄子上,神情倨傲的表示有好事要找林森。听说林森不住那边,就让庄户来传话,让林森赶紧去见他。

“他说他是彭国公家的管事,让家主你赶紧去。”来的这位庄户显得有些不忿,看来这位王管事说的话怕是不怎么好听。

这些庄户现在可都对林森感恩戴德的,简直把林森当成他们全家的再生父母,对于这种不尊重林森的人,自然是很不待见的。

“该不会是那个老混蛋吧?”一听是彭国公家的,林森立马想起了那个当时强买过他的一个木雕的家伙。

那时候也是高傲的很,还带着一副施舍的语气,要不是顾忌王君廓这家伙势力不小,本身又是个滚刀肉,真是恨不得痛打他一顿。

这货要是不来,林森都快忘了这回事了,没想到这么久了这货还是这般的表现,还以为他是原来那个不得不处处与人为善,显得有些软弱可欺的贫民小子吗?

“回去给他说,有事就自己滚来我这说事,没事自己滚蛋。”林森很是不爽的说道。

尼玛要不是现在再清算自己不占理,搞不好还会和王君廓不死不休,真的很想揍这个王管事一顿狠的啊。

“唉,好来……”听到林森的话,这庄户也有点解气的感觉,笑着应了一声又跑回去了。

这样的货色,林森肯定不会专门等着他,何况以这位表现出的傲娇,多半也拉不下脸来了。

至于他口中的所谓好事,林森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就王君廓一家子这个人品,跟他搞合作,还不如拿钱出去丢水里玩呢,好歹还能听个响不是。所以林森干脆的继续去看席君买哥俩的作业完成的咋样了。

“哟呵,这不是王管事吗,真是贵客啊。

那个谁,李牧啊,赶紧去粮缸那看看,家里的粮食可千万别没咯。”

出乎林森的意料,这位王管事虽然满脸不爽,可确确实实的是自己来了。

还真就是上次强买木雕的那个混球,林森这不就“一脸惊喜”的堵门上打了个招呼,都没有招呼他进屋的意思,顺便还讽刺这位是个偷东西的老鼠。

“我彭国公府上最近多了些好木材,想着你小子雕工还行,这不就来叫你了吗。”

王管事也不知是真蠢,还是脸皮够厚,完全无视了林森话中的讥讽,反而一副“你还不抓紧来跪舔我”的表情,故作矜持的说道,看那样子,还希望林森感恩戴德的。

“做木雕啊?工钱怎么算?”林森让他给气乐了。

“工钱?”这王管事好像压根就没想过这一茬。

“一件十文好了。”王管事大度的摆了摆手。

“你打发要饭的呢?”林森对这种人是真的无语了,这特么脑子得多大坑。

“那就一件五十文吧,不能再多了,你小子赚大了,别得寸进尺啊。”

这王管事很是不爽的斜睨了林森一眼就要发火,可看来有什么顾虑的样子,又生生的给压住了,脸色铁青的警告道。

“我靠着那块地就饿不死了,就不用王家破费了。麻烦你圆润的走开。”林森指了指外面,一脸不屑的说道。

尼玛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什么玩意儿啊。

“要知道这可是彭国公的意思,他可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主,你小子确定要拒绝国公的好意吗?”王管事手指着林森恶狠狠的威胁道。

明明看出林森他们都已经很是愤怒了,可这个不知死的还在一口一个“小子”的叫着,显然是真没瞧得上林森过。

“给我把他的胳膊给废了,狠狠的打,注意别把腿打折了,让他自己滚回去。”

林森再难忍耐心中的怒火,一个高鞭腿直接轰在了这个老混球的脸上,不解气的又在他那招人恨的老脸上狠踹了一脚,看到他嘴巴都瘪下去了,这才招呼席卫忠他们,上来给他来顿狠的。

他怕自己再打下去,这老混蛋非得死在这,真个说起来他还是罪不至死的,但是就踹两脚又不够泄愤,所以才这样交代了一句。

第一百零七章 凶险局面

这一通毒打,直到这老混蛋只能用怨毒的眼神看过来,连张嘴咒骂都成为奢望才算是停手。

把他一把拽起来,再一个大脚踹出院门外,林森就不再管他,能不能活着走回去就看他自己的意志了。

看起来席君买他们下手还是比较有分寸的,这货虽然鼻青脸肿的,真个亲妈都认不出来了,起码还能自己走路不是。

好好的出了一口恶气,念头通达了不少的林森,却并没有彻底放松下来,反而叫上李牧他们,开始商议起了事情。

打王管事并不完全是出于一时义愤,纯粹为了出气才下手的,林森也是经过一番权衡的。

大唐这时候可以说是比后世更加奉行赤果果的丛林法则,虽然有着一些名目和规则的约束,但私底下的利益争斗其实并不少。

如果像这样别人欺上门来林森还要忍,那以后谁都敢从他身上撕下块肉来。

即便有程咬金他们的承诺,可总不能每次都指望着人家来替自己出头吧,自己立不起来,别人也不可能一直扶着你走。

而这一次含恨对王君廓的手下出手,既是表明了自己并非软弱可欺的强硬态度,也是因为林森觉得,这是个适合用来立威的对手。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王君廓也就是还有大半年好活。在鼓动李瑗那个倒霉孩子造反,接着又摘了他的脑袋作为进身之阶以后,王君廓就成了幽州说一不二的土皇帝。

可这样的嚣张总要付出代价的,后来这货就因为长孙无忌的外甥的一封书信,就吓的以为事发了。

在被召来长安的路途中,生生被吓的杀死了驿卒逃亡了,最后死于“野人”之手,真的可以说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接着就是身死国除,封地都被收了回去,也算是反面教材中的典型了。

林森只需要抗过这大半年功夫,到时候和他作对的王君廓,一个堂堂的国公反而先败亡了,那么其他人必然就不敢再随便拿捏他了。

而且现在王君廓本人其实身在幽州那边,在长安这边的力量必然不是最强的,影响力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想要调动长安这边的力量,显然也没有那么方便快捷。

再加上有程咬金他们的照拂,事实上他能给自己带来的威胁,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大。

不过得罪这样一个阴狠毒辣的家伙,林森肯定还是要早作准备的。

尤其是考虑到王君廓早年的出身,估计他手底下应该不会缺少亡命之徒,可以想见的,王家的报复必然不会是政治上的,直接搞肉体消灭的可能反而要大得多。

和李牧他们聊过以后,林森就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这次对上的是王君廓吗?”李牧说这话时,甚至带着些咬牙切齿的感觉,让林森有点奇怪。自己在他心目中应该还没到这样的地位吧?这也太感同身受了。

“这王君廓为人反复无常,看似悍勇异常,其实却是个贪生怕死的小人,仗着一点小聪明,以前可是没少祸害地方,绝对是出了名的绿林败类。

而且他对别人心狠手辣,又是个自大的,家主这一次可是把他得罪狠了,必须小心他的报复才是。”李牧恨声说道。

“而且他手下颇有一帮亡命之徒,即便他做到国公高位,这些人仍然流窜在山林之中,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估计也没少给这个人渣处理黑活。

而这个家伙能过的这么奢靡,恐怕这帮子匪类也是出力不小。”李牧满是厌恶的介绍到。

“这些人势力不算小,本身实力也不是一般盗匪可比的,算得上是精锐,称一声悍匪也不为过。

如果真的如同家主分析的那样,王君廓那边会直接让人来攻打这里的可能性确实不小,这帮人也的确敢这么干。

毕竟咱们不是住在长安城里,这荒山野岭的,他们不会避忌太多,倾巢出动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李牧沉吟了一下,一脸凝重的说道。

“那他们总共有多少人?”林森同样凝重的追问道。

“记得年初的时候是一百人左右吧,他们的几个首领算是难得的高手,虽然不及我,更不如君买他们,不过配合挺默契的,很是难缠。

真个一齐冲杀起来,怕是以我们几个人的力量,没法护得家主周全的。

毕竟他们也不缺弓弩,怎么也该有几十个弓箭手,很是危险。”李牧看来对他们的情况很是了解啊。

“这样吗,确实是个难缠的对手。”林森也觉得有些棘手了,这特么有点不按常理出牌啊。

他当然知道到了国公这个级别,手底下的力量不会少了,暗地里帮忙干私活的肯定也不缺,甚至说不定有些个死士。

只看谢映登手底下都还有这么多人,就不难想见那帮子国公会是个什么情况。

可像是这种于名声有碍的悍匪,王君廓也能豢养这么多,就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了。

不过沉吟了一会,林森还是有了主意,到底能否度过这次难关,就要看自己的号召力到底如何了。

“呃,你怎么会对他们这么了解呢?那王君廓与你有仇?”

林森初步定好了自己的计划后,想起李牧的异常表现,有些奇怪的问道。

“呵呵……”李牧这次笑的跟夜枭似的,听着就带着寒意。

“我和他何止是有仇,根本就是血海深仇!我能落到现在这步田地,倒是多半都要拜他所赐!”李牧咬牙切齿的恨声说道。

“本来我家也算是个殷实人家,阿爷做些丝绸买卖,日子过的不错。

就是这厮带着一帮子匪类袭击了我们家,就因为家中的护卫抵抗了一下,这个混蛋就当着阿爷和阿娘的面,生生的把我这对眼珠给扣了下来,然后就那么活活把他们给打死了,还故意留了我一条命,用来恐吓其他的商人交钱。

这个禽兽不如的畜生啊……我恨不能生啖其肉!”李牧再难控制自己的情绪,状若癫狂的说道,身上青筋尽露,完全是要择人而噬的凶狠表情。

“或许你有机会自己去手刃仇人,这家伙蹦跶不了多久了,只要这次事情过去,你就可以远行一趟了。

嗯,到时候按照我说的去做,你有很大几率能够截杀他。”

既然和王君廓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顺便让手下人报仇雪恨也好,这样才算是让这王君廓死得其所吗。

当然,还是得先活着度过眼前的困局,要不然何谈以后。

第一百零八章 山贼袭击

王君廓那边的报复,来的比林森预想的要慢了不少。

也许是那倒霉的王管事,嘴巴没好利索又不认字,必须修养好了才能开口安排人做事;也许是那帮子悍匪不知道躲到哪个山旮旯里去猫冬了,一时联系不上。

又或许是王家在慎重的侦查林森这边的情况,努力想要做到知己知彼,好组织足够的力量来应对此事,保证能够一举将林森这边拿下。

总之他们的这种拖延,倒是给了林森更多的准备时间,也让他能够更加从容的应对此事。

一方面在努力的多发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一方面当然也在尽可能的为自己多准备一些退路。

对于这一次的抵抗到底是否能够成功,林森其实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过保住自己和身边几个人的性命还是没有问题的,大不了就是从头来过罢了。

那些人能够得到的,也不过就是几间破草屋而已,林森赚到的那些钱帛,不是放在程家那边还没有结算,就是已经被林森藏了起来,保证他们想破了头皮也找不到。

至于程咬金和秦琼他们的力量,也不是轻易可以调用的。毕竟袭击真个发生以前,人家也不能把这些侍卫一直驻扎在林森家周围吧。

所谓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法子,只能作为一时的保命手段而已,最后还是要以林森或是王君廓的手下势力一方的败亡为终结的。

况且这样的借用,肯定也不能是无偿的,即便是那两家没有收取报酬的意思,林森也不可能一直欠着这样的恩情不还吧。

人情债才是最不好欠的,因此非是万不得已,林森是不会动用这样的底牌的。

而且他对自己的计划还是有一些信心的,虽然想要成功,少不得还要看下他的运气到底如何,是真正的考验人品的做法。

外有两只守山犬帮忙守夜,内有李牧这个人形雷达保持警惕,林森这段时间难得的还能睡个好觉。

不用担心被人给偷袭了,半夜被人摸了脑袋去的可能性更是根本不存在,只要养精蓄锐,静待敌人的到来就好。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不是林森最为担心的袭扰战术,也没有玩夜袭的把戏,一群悍匪就那么堂堂正正的跑到了林森这里,把他这几间房子给围了个结实。大概是觉得林森这么几个人不足为虑,吃定了他们吧。

“兀那小子,不用再躲在你这破茅草屋里了,快出来给你祖宗我多磕几个响头,再乖乖的把所有的钱粮双手奉上来,说不定看在你恭顺的份上,老子能大发慈悲的放了你的狗命。”

在两只守山犬的吠叫声中,外面一个粗豪的大嗓门猛的响了起来,引起了周围那帮子悍匪的一阵哄笑。

虽然确实是来报仇的,也不耽误他们享受自己作为山贼的本分。

早就知道了他们到来的林森自然不会认怂,很光棍的走到了外面,把这帮子山贼的祖宗全给问候了一遍。

后世得自网络的那些骂人经验总算是派上了用场,也不用顾忌什么形象问题,骂的对面原本以为自己足够粗鄙的山贼,都有些自惭形秽了。

那首当其冲的山贼首领,更是气的只会“啊……啊……”的跳脚大吼,都不知道怎么回嘴了。

占完了口舌上的便宜,顺便也把这帮人的分布看清楚的林森,这就准备先缩回屋子里去按照计划展开,可没想到吉祥如意两个惫懒货,不知什么时候却先跑了出来,一屁股坐在林森的身边,好奇的看着周边的那帮子山贼。

“吉祥如意,快点回去,快回去……”林森紧张的说道。

他对自己的身手还比较自信,尤其是灵活方面,在敌人的弓箭临身以前,还能躲回屋里去。

房子好歹还有厚厚的土墙,防御力并不弱,起码不惧普通的弓箭,也早就做好了其他的准备,算是比较安全的。

可这两个小家伙动作本就不够灵活,暴露在外面,怕是很难在悍匪们的弓箭下逃生的,就想赶紧赶着两个家伙回屋里。

“哇呀呀……之娘贼,气煞吾也,来啊,给我射死这个混球和他旁边那俩玩意,一个都不许跑。”

这帮山贼之前还有点猫戏耗子的心态,觉得就林森这几个人已经是他们砧板上的鱼肉了,搓扁捏圆的完全可以随他们的意。

先欣赏一下敌人在自己的威势下的丑态百出才更尽兴啊,威逼着自己的猎物做各种花样,才能更好的满足他们变态的心思。

可没想到林森这家伙,不仅没有表现出他们期待的瑟瑟发抖,反而一阵听没听过的骂人话花样翻新的扔过来,把他们骂了个狗血淋头。

正气的肝疼时,又见到这两个畜生竟然也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哪还能忍得住,干脆的对着身后的弓箭手狠狠的命令了一声。

林森一看对方那狰狞的表情就知道不好,对方的话还没说完,就开始死命的拖着两个小家伙往屋里跑。

往常还比较配合的这俩货,这次却在地上折腾了起来,努力的想要挣脱出林森的双手。

它们现在可是不轻了,哪一个其实体重都不会比林森差,而且毕竟是熊科的生物,这力气真的是不小,起码以林森目前的力量,是没法同时拉住两只有意挣脱的熊猫的,只能绝望的看着它们重新坐回了原位。

“啊……”就在林森不得不忍痛放开自己的双手,打算先冲进屋里时,却听到那位山贼首领猛的叫了一声,只是这次好像是痛叫啊。

林森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顿时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第一百零九章 我伙呆(节日快乐)

山贼统领是一个雄壮的汉子,看身板甚至不会比席卫忠来的差了,也是李牧交代过要重点关注的一个敌人,算得上这群悍匪之中最为强悍的一个。

而且看他的武器就知道,这位走的也是勇猛路线,因为他用的是个近一人高的大铁锤,这样的家伙怎么看都更适合做个猛将。

原本他很有大佬气派的站在以箭术出名的四当家统领的一群弓箭手的前面,正面对着屋门的方向在喊话,身前还有位刀盾手出身的二当家,手拿盾牌在为他提供保护,旁边则站着以步战用长枪为主兵器的三当家。

在他愤怒的喊着让身后的弓箭手们攻击以后,这帮子也算是久经战阵的手下没有任何迟疑,对准林森和吉祥如意的方向就举起了弓箭,拉弓射箭一气呵成。

只是一声“咔嚓”被山贼头领的怒吼给挡住了,却让恰好站在头领身后的那位四当家吓的手一哆嗦,因为他引以为豪的那把硬弓,竟然在这时候不堪重负的折断了。

没有蓄满力道,但威力仍然不小的长箭,以很快的速度飞了出去,目标直指前方统领的……菊花。

菊部遭受突袭的首领,就感觉屁股一凉,菊花一紧,刚习惯性的想要放松菊花,结果却是无法忍受的火辣痛感。

忍不住嗷嚎一嗓子就痛呼出声了,哪还顾得了那原本让他引以为豪的大铁锤,随手丢到了一边,就要伸手去捞屁股上刚多出来的那个长尾巴。

那个斤两不轻的大铁锤,划过一个曼妙的曲线,最后正巧落在了身边不远处的三当家的脚面上。

“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你就这样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带给我惊喜,情不自已。”

这大概是三当家此刻心情的最好写照了,这大铁锤一家伙就生生砸了三当家惯常用来支撑的右脚,而他左脚又总是习惯性处在准备发力的状态,这一下猝不及防的疼痛,就让他向右侧踉跄了一下,同时忍不住丢出了手中的长枪。

在发力状态下,又有着疼痛的力量加持,那长枪的速度可是不慢,去势不减的直奔右前侧的二当家就去了。

本来一直背对着大家,站在这片队伍最前侧的二当家,听到自己的骈头大首领发出了痛叫,正关心的转过身来,想看一下大当家的情况。

身为刀盾手的习惯,让他仍然把盾牌顶在了前面,只有身子转了过来,于是变成了空门大开的面对那突如其来的投枪。

本是一身可攻可受的高强本领的二当家,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长枪,目标精准的直奔自己胯下而去。

虽然下意识的夹紧了双腿,可那长枪的惯性力量太强了点,竟然生生的从他的胯下切了过去,把他那原本引以为豪,更是从大当家那里为他挣下了二当家职位的驴货,给整个带走了。

懵逼了没多大会,二当家就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叫声,那阉鸡一般高亢的尖叫声,真个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啊。

“我擦!”“我曰!”“我天!”

诸如此类的惊叹词,不停的在所有人嘴中重复着,很有种不骂脏话不足以表达自己的震惊的感觉。

用后世的话来说,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还有这种操作?!

作为始作俑者,引发了其他三位当家惨叫的四当家,悄悄的就想往弓箭手们中间缩一缩。

而如梦初醒的其他弓箭手们震惊之余,下意识的都离这位貌似衰神附体的四当家远了一些,反而把他给突出到了外面。

把这些变化都看在眼里,心情有些复杂的林森,在目睹了整个闹剧的同时,也在关注着刚才那波箭枝的动向。

他自己基本不用担心了,可吉祥如意两个倒霉蛋还老实的坐在原地呢,这一波箭雨下来,就怕是……

“好一波熊体描边!”

更令林森震惊的事情发生了,那些弓箭手也不知是被老大的一声惨叫给打乱了节奏,还是默契程度太高,那些箭枝要么发生了空中撞车,要么干脆就偏了那么一丢丢。

最后全都插在了吉祥如意哥俩的……身边,这俩货竟然毫发无伤,连皮都没有擦破一点!

这些毕竟是李牧说过的悍匪啊,能充当专职弓箭手的,怎么也不该水平全都这么菜才对啊。

那么结论只有一个——吉祥如意哥俩是真正的吉祥物,幸运值满格的那种。

对它们好的都会有好运,比如林森只要这哥俩在身边,就经常有好事发生,有时会碰到很多美味的猎物,有时会碰到些珍惜的蘑菇,后来干脆有了那个冰火两仪洞,可以说是心想事成了。

而对它们有敌意的家伙,比如眼前这帮子山贼,就特么倒了血霉了,倒霉到这遭遇让身为生死敌人的林森,都忍不住为他们掬一把同情泪的地步。

虽然心里的震惊是如此强烈,但林森倒也没耽误正事。

看到山贼们陷入了慌乱中,毕竟对于这种堪称神异的事情,本就坏事做绝的他们,肯定少不了有些担惊受怕的,深恐这是上天的报应了。

而且几个当家的都忙着嚎呢,一时间也是群龙无首的状态,林森当机立断,吹响了口中的竹哨。

尖锐的哨音直达云霄,反击开始了!

先是一波箭雨,把那些弓箭手给放倒了大半,那个为林森立了大功的四当家,因为被孤立在外面,更是重点关照对象,差点变成了刺猬。

其他几个方向上的山贼弓箭手,本是蹲守林森他们,防止他们逃跑的,却被身后的丛林中射出的弓箭,给纷纷结果了性命。

被不知数量的敌人给突袭了,攻击可以说是四面八方的,本身因为首领们的遭遇,也有点胆气不足的山贼们,根本没用首领招呼,各自掉头就闷声朝着山林中逃去。

林中不时还会有弓箭射出来,然后李牧也适时的带人从林中冲了出来,直奔原本山贼首领们所在的那块区域而去。

鬼魅一般的身影在山贼中间来往穿梭,时不时就要带走一个敌人的性命,紧随其后的那些人,也在不停的收割着无心恋战,只顾逃命的那帮山贼的性命。

现场成了一边倒的形势,林森他们这边已经稳占上风了。

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也按捺不住,射光了箭枝以后,拿起各自的大刀就冲向了最近的敌人,只留下席君买在林森身边帮忙掠阵。

有这样难得的实战机会,又是打顺风仗,林森当然也没打算放过了。

第一百一十章 油滑油滑的

林森先是一箭把夹着腿想要逃跑的二当家钉死在了原地,又把看着逃生无望,跳着脚还要和人玩命的三当家那完好的左腿也给射穿了,只能在地上装死狗。

找半天没见到山贼大首领的身影,大家又都混战到了一起,林森就先收起了弓箭,抄起了木质三棱刺和长枪也加入了战团。

有席君买在身边,林森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偷袭了,只要努力冲杀就好,用三棱刺当暗器,干掉了两个冲过来的山贼后,林森双手持枪,开始用这些山贼练习起了自己的枪法。

开始时还有点不适应,毕竟这帮子山贼手底下确实都是很扎实的,林森支应的还有点困难,不过好在有席君买压阵,他只要专心对付这么一个敌人就行。

没有几招林森就找到了感觉,仗着自己身形灵活,开始戏耍起了对手。

觉得练手练的差不多了,这才一枪挑开了对手的脖子,然后换一个类型的敌人继续练手。

战斗开始的快,结束的也挺快的,现场很快就安静了下来,也就是时不时还有一些补刀时传来的惨叫声。

这回换成了席卫忠和席君清守护在林森身边,防止有装死的敌人暴起发难,再伤到了警惕心相对要差一些的林森,席君买则带着人开始清点起了战果。

林森也在四处看着,他想让自己习惯这种残酷的场面,多看看各种各样的死状就很有必要了。

林森原本觉得自己怕是会很难受,说不定要像小说中常说的那样,吐个稀里哗啦的。

却没想到自己原来是个铁石心肠的,这一圈逛下来,竟然没有多少不舒服的感觉,也就是看到补刀的时候,心里多少有些不忍而已。

看来最近的一系列事情,已经让自己变得冷漠了许多,学会了只关心那些对自己好的,或许也算是他这段时间最大的成长吧。

这一战真的可以说是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敌人留下了八十多具尸首,剩下的都跑散了。

除了大首领是个奸猾的,见势不妙早就脚底抹油以外,其他的几位山贼首领,可是一个没落下全给留在了这里。

而林森这边最重的也就是重伤,并没有发生死人的情况,一方面来帮忙的这些人本身身手都不差,另一方面那帮子悍匪都被之前那神异的一幕弄得士气低迷,一心只顾着逃跑,根本就无心抵抗,又是慌乱中遭受了突袭,本身的实力完全没有发挥出来就扑街了。

不过这也是林森非常欣慰的一点,敌人死再多他也不会心疼的,这些帮助自己的人有一个损伤,他怕是心里都要不安好久的。

将伤员都汇聚到了一起,林森麻溜的拿出了早就备好的烈酒和消过毒的针线,开始救治伤员。轻伤的让席卫忠他们简单的先给伤口消毒,重伤的这些林森要立马进行缝合,敷伤药。

好在培训医护兵的那段时间,他可是把这些手法都练熟了,速度绝对不输后世的那些久经考验的医护兵。

这一通忙活下来,除了几位受伤过重的,因为失血有点多看着面色不太好,其他的人伤情都算是稳定了下来。

现场唯一还活着的敌人,就是那个没法跑路的三当家,林森可是专门留下了他的性命,为的就是多知道些敌人的信息,至于拿他做人证,去告翻王君廓这样幼稚的想法,他是肯定不会有的。

“被砸断脚的痛苦你已经感受过了,我也就不用挨个砸碎你的手指或者脚趾这类的法子来审讯你了,那样显得我太没新意。”林森边说着边在三当家那可怜的右脚上又碾压了两下。

“那么现在我给你十个数的功夫,我数到十,你要是还不说呢,咱也别啰嗦,直接把你拉下去,切吊!

你要是有耐心呢,还能看别人拿刀子在你那活上刻花,要不要感受下啊?”

林森拍着三当家的脸,笑眯眯的说道,可这样的笑容落在三当家眼里,不啻于是恶魔的微笑了。

“我说,我都说……给个痛快就行!”自知必死的三当家看来完全没有负隅顽抗的意思,很光棍的就全撂了。

林森无趣的挥了挥手,让李牧带着把这家伙给拖走了,也好让明显没杀过瘾的李牧多出出气。

不久之后,李牧和席卫忠就带着那帮子出身谢映登手下的庄户们出发了,目标直奔这伙山贼之前的藏身地,把他们留下的那点家底都起出来,顺便也看看能不能把逃跑的山贼大首领他们给灭咯。

队伍里有几个高手,家里也有留的,也不怕这帮子被杀破胆的山贼再杀个回马枪。

林森这边也没闲着,照料好伤员的同时,也在安排那些人去把山贼们的脑袋全都砍下来,再把尸身都挖坑埋了,即便冬天不易腐烂,看着也埋汰不是。

至于这些山贼的脑袋,回头还能送去长安城里换些赏银回来呢,顺便也好好的宣示一下自己的武力,打击一下王君廓那边的嚣张气焰。

对于这伙人的出处,其实很多勋贵都知道,只是不想和王君廓这样的滚刀肉撕破脸,没有犯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大家都装看不见而已。

林森真个把他们的脑袋送去,那帮子勋贵少不得就要重新评估一下林森的实力,调整下以后面对林森时的态度和策略了,像王管事这种随意就想拿捏林森的事情,想来也不会再发生了。

趁着这些来助拳的人忙活时,林森也在房子周围逛了几圈,把原本布置的很多东西都收了起来。

让周围的大树和花花草草们都长回正常的样子,把原本用来扎人或是绊人的根茎都收了回去,再把原本准备好的一些个莫托·洛夫·鸡尾酒都拆开来。

另一边的李牧他们一行人,在三当家的带领下,很快就到了这帮山贼猫冬的老窝那里。

只是那长了尾巴的大头领显然跑的不慢,不仅没让李牧他们追到,还提前一步带走了不少金银财宝,留给李牧他们的怕是连一半的家底也没有了。虽然很是不忿,但他们还是带着那些财货先赶了回去。

林森早就让人准备好了酒菜,就等着他们回来好好的庆功。

第一百一十一章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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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这次战斗的首席功臣,一直淡定的坐在门口的两只真·吉祥物大熊猫自然受到了优待,林森专门为它们弄了些新鲜的竹笋出来,看着俩大肉球欢快的抱着开始啃了,林森这才放心。

另一位成功帮忙的卧底,那位衰神附体的山贼四当家,也有点特殊待遇,只有他的尸身是囫囵个的,只是送去衙门里验明正身也是少不了的,不过好歹留了个全尸啊。

庆功宴上这叫一个热闹,这帮子算是来自三山五岳的好汉,全都聚到一起在各自夸功,虽然偶尔有为了某个人头到底是谁的这样的问题争论两句,但总体氛围还是很和谐的。

各种各样的菜色流水样的端上桌,烧酒也是开了一坛又一坛子,在林森宣布将山贼那里起出的钱粮,全都分给前来助拳的各位,他本人分文不取以后,气氛更是达到了顶点。

其实这本就是他承诺给这些来帮忙的人的报酬,即便他们再三表示并不需要,能来纯粹是出于情义,但林森有自己的考量,这帮人的生活也确实比较困难,所以这次适当的养大点他们的心,还是很有必要的。

能来到的这些人中间,林家庄子上的那些个庄户,自然是最为集中的一股力量。

有从谢映登那里招来的二十多位高手,最先放翻悍匪中的弓箭手的也是这帮人,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枪箭双绝的谢映登的贴身手下,一手弓法自然也是不弱。

也有那些从山民们中间招募来的庄户,就像林森最初期望的那样,这些山民虽然日子过得凄惶,可不代表他们本身就真个本事不济,很多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遁入山林而已。

其中很是有一些隋末乱世时的英雄人物的,于后人而言或许名声不显,但是放在大唐这会来说,有那么几个真的是可以止小儿夜啼的人物,或者是如同席卫忠那般,能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杀神。

当然了,庄子上的山民们,肯定不会各个都身怀绝技的,大部分还都是战斗力不强的普通人,这些人和所有的老弱妇幼一起,都被林森暂时安置到了程家庄子上。

那边有程咬金的威名顶在前面,即便这帮子山贼嚣张了些,想来也不敢捋老程的虎须,保证他们的安全问题应当不大。

剩下的那一大帮子人,就真的是杂牌军了,也就是趁着山贼们一直没来的功夫,让席卫忠和席君买爷俩临时去山民们之中喊话喊来的救兵。

当时还是承诺的战斗结束后,一定会有重礼送上,有死伤的话,抚恤也绝对是包他们一家人下辈子衣食无忧的那种。

这时候就能看出平时积攒人品,处处与人为善是有多么重要了。

周围的这些山民,或是从和林森的以物易物中得了救命物资,或是被林森赠送的那些个成药救过自己或者家人的性命,或者干脆就是林森义诊时救治的对象。

可以说林森在山民们中间,就是万家生佛一般的人物,当他面临着这种生死威胁的时候,这些山民才能真个豁出命来帮忙,在明知道这伙山贼的凶狠的情况下,还是毅然决然的带上了自己的武器就来了。

另外让他们能够下定决心,在没有见到任何好处的情况下就能来助拳的,还在于林森对手下庄户们的好。

这些庄户之中可是前后有两批招募自山民之中了,他们日子过得好了,还能不给其他的山民可劲说林森的好话吗?要不然这第二批庄户都是咋来的。

赶来助拳的山民们,由此对林森的承诺是很信赖的,这才能义无反顾的出山帮忙,而不是等到报酬落袋为安了才出动。

而林家庄子上的那些庄户们,可同样不是林森强逼着来的啊,只是出于对他这个家主打心底里的认可,这才挺身而出的。

反倒是林森好说歹说的,才算是劝住了那些本身武艺一般的庄户,让他们安心的去程家庄子上。

就是这样,他们也是看到了程家庄子上,慢慢集结起来的那帮子程咬金和秦琼的手下护卫们,才彻底放下心来,没有偷跑过来帮忙的。

所以说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有时候你不经意的一些善意举动,却能够在关键时刻救你一命啊。

但是这次说实话还是有点涉险过关的意思,这样的好运气能救自己一次,能确保救第二次吗?总是将事情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运气上面,怕是取死之道啊。

尤其是有那个惨被**的山贼大统领还在旁边盯着呢,又有着王君廓这样的大佬,虎视眈眈的随时准备要自己的性命。

即便没有李牧的提醒,林森也知道,下一次对方的反击必定更加凌厉,形势也肯定要比这一次严峻的多。

到时候必然也不会再给林森这么长的反应时间,让他从容的去调集这些松散的力量了。

况且这些人即便下次仍然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能不能抵挡得住,仍然是个未知数呢。

一个带兵出身的国公,又是在隋末那样的乱世中生生杀出来的,手底下的力量,怎么可能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既然和林森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下一次的反扑,必然不会仅仅是一帮子山贼而已。

林森唯一的机会,大概也就是利用王君廓现在远在幽州,反应时间会长一些这一点了。

看到眼前这帮人,林森本就计划好的另一个想法,也就干脆的拿了出来,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先把允诺过的钱粮兑换下去的原因。

“首先要真诚的感谢各位能够伸出援手,救我于危难之中。”

林森端起一大碗烧酒,很是豪气的一口气干下了肚,引起了一片叫好声。

当然也有不少人在摆手示意不用,表示林森救他们或是家人的性命在先,要说也该是他们感谢救命之恩云云。

“其次,我这里有个想法,不知道各位能否屈尊来我这跟着我干呢?

官面上的事情我都替你们摆平,以后你们全都可以用全新的面貌生活,不用再背负过去的一切了。

我肯定不会亏待了各位!”林森豪气干云的又是一大碗烧酒下肚,然后朗声说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 双管齐下(求书单)

既然不想再寄希望于运气,自然就要发展起属于自己的力量来,如果把帮忙这些人都能拧成一股绳,以他们所表现出的个人武勇,说不定又会是一股不弱于玄甲骑兵的力量,

当然了这是在数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林森有信心能把他们的集体战力再提升一些。

手头有这样一股强悍的力量在,面对各种凶险的局面,林森都能有足够的底气在,甚至未来直接给王君廓来个釜底抽薪,也不是不可以,也就更不会只能寄希望于王君廓的命运,仍然会像原本的历史上那样了。

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同时也有望将敌人的性命捏在手里,这才是他一个穿越者该干的事啊,哪还用像现在这样,时时防备着敌人可能的攻击,谨小慎微的,这日子过得也忒可怜了点。

他现在有了反季节蔬菜这块的收入,未来也会有独一味酒楼的那边的分润,支撑起这百多人规模的精锐队伍应该是没问题了。

虽然养精锐就意味着花钱多,尤其是让他们脱产专职搞训练的情况下,但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更是为了以后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掌握这样一支精锐也是必不可少的。

再考虑到他已经上了武勋的船,以后发展的方向,基本也只能朝着武将方面靠拢的情况下,没有核心武力做保障,根本玩不转啊。

林森这发展的基础太过薄弱,错过了乱世这种可以快速崛起的机会,也没有快速积累人力的其他方式,就只能着眼于眼前这批人了。

而且这批人也算是经过战斗检验的,自身的武力自不必说,可以说是林森能想到的最好的选择了。

更关键的在于,他们的人品也是让人信得过的,要不然也不至于在没有拿到手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就冒着生命危险赶来助拳了。只看这个行为,林森就觉得他们是值得信赖的。

当然和他手下那些庄户一样,他肯定不会强求这些人留下,人各有志吗,所以他只是开出足够的条件来,看这些人自己的选择了,毕竟是自己打算用作起家的核心班底,不是一条心可不行。

听了林森的话,有些早就对那些庄户们的生活充满了向往的,干脆当场就表了态,甚至有带着全家这就搬过来的意思,当然也有些在迟疑着。

“我的这个承诺,半年之内对各位都是有效的,不敢说给大家一份什么样的前程,但是让大家过上好日子还是可以的。

林家庄子上的各位现在过得如何,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想来不用我多废话了。

我可以保证所有过来的人,只要你不是懒得无可救药,在不久的将来,都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不过我也不瞒大家,之前我们对上的,其实是彭国公王君廓的手下,以后怕是还要提防他们的手段。

所以各位不妨回去再好好想想。”林森对着自家庄户那一片示意了一下,然后郑重的说道。

对敌人可以玩各种手段,但是对于自己打算作为起家班底的这些人,林森觉得还是坦诚些比较好,没必要强行把他们绑到自家战车上来,省的以后落下埋怨,甚至种下仇。

“诸君且满饮此杯!”林森不客气的又是一大碗烧酒下肚,仿佛在和在座的这些人斩鸡头拜把子一般。

林森请的这顿大餐还是很有效果的,这帮子来帮忙的人,多半都马上表态会带着家人,甚至还要拉着些亲朋好友一起过来投奔。

不过他们肯定也会有所取舍,能在这时候拉来的,肯定都是有着过硬本事的,其中有些对林森也很是认可,只是之前没能得到消息及时赶来帮忙而已。

这些人都知道林森其实惹上的是一个庞然大物,以后还有机会表现自己,展现自己的价值,当然他们也明白其中的危险性,可这样的危险,显然不足以让他们就此退却。

至于临时没有决断的那些人,显然有一部分是对林森对上王君廓这事不太看好的,不太想继续趟这摊浑水,能赶来帮忙杀退一次敌人,就算是还上了林森的恩情了。

对于他们林森也没有怨言,反而要送上发自内心的感谢,人家毕竟确确实实的来了,也跟人玩命了,说是两不相欠并无问题。

也有些或许是有着各自的顾虑吧,谁也不知道他们在遁入终南山之前,到底都经历过什么,自然也就无从评判他们为什么不应允林森的请求,也许只是不想继续为别人卖命了也说不定。

暂时送走了这些人以后,林森干脆的带着席君买他们,都去林家庄子那边忙碌了起来。

既然有这么多人要来投奔自己,而且还是拖家带口的一起来,总不能让人家大冬天睡野地里吧,自然就要继续建房子了。

而且这次的事情给林森的另一个教训就是,应当和自己的手下人住在一起,这样才不容易被人轻易的端了老窝。

那些山贼去围困他,是百多号人围困五个人,可要是去围困林家庄子,那是百多号人对上了几百号人,那不叫围困只能叫冲击,这个局面是完全不同的,当然性质也会大有不同。

真个去攻打这样一个规模的村子,那伙山贼也要好好掂量一下,除非他们确定能够灭掉所有人,完全不会走漏任何消息,不然就在这终南山中,天子脚下弄出这么大的命案,即便有王君廓当后台,也跑不了被军队追杀的命运,搞不好王君廓本人都要动手,先把这帮人给丢出来顶缸,绝对是取死之道。

所以在给新来的手下们准备房子的同时,他下一步的老窝,也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建设。

本来他最属意的,肯定是江南园林似的移步易景,也可以多弄些各式各样的盆景出来妆点一下,把它变得美轮美奂的。

可他现在最为需要的,其实是一个类似堡垒一般坚实的房子,所以只能无奈的暂时放弃了原本美好的设想,改为修筑一座圆形土楼!

第一百一十三章 生长的力量(求推荐)

给那些山民高手准备的土房,建设起来还是很快的,真正耗费时间比较多的,还是林森为自己准备的这个新家,这里必要时是要当做所有庄户们抵御外敌的堡垒来用的,不仅要坚实,能住人的房间也要足够多才行。

好在林森后世去过胡建,可是把那边的土楼给转遍了,要不然也不会萌生盖个土楼抵御敌人的想法了。

而他参考的模板是有着“神州第一楼”、“民居瑰宝”、“土楼之王”等一系列称号的圆楼之宝“二宜楼”。

它不只是规模宏大,关键是设计科学,布局也合理,正能满足林森的需求。

可也正是这样科学的设计,才让它的建造时间会格外长一些。林森设想中的圆形土楼,外环底层要用坚硬的花岗岩石砌成,这玩意它水火不侵,即便遇到洪水爆发也能扛得住啊,不过建好后倒是大多会用作仓库。

二层起才用生土夯筑,夹杂着沙土和竹条,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样的墙体牢固坚实,还具有良好的抗震御风性能。

毕竟圆形本身就有着这样的效果,而且在周长相同的情况下,圆形的内部面积也是最大的,既利于抵御外敌,还能获得更大的居住面积,这些都是林森选择圆形的原因。

当然越往上走墙壁会越薄一些,算是给墙体减轻些负担。

另外林森把整个楼划分成了十二个单元,每个单元的结构功能分工都清清楚楚,自成体系。

而到了四楼,利用特厚的墙体收缩一米,作为通道成隐通廊环绕全楼,使各单元又能连接沟通,把隐私独立性和凝聚性完美地结合了起来。

另外在大门上设泄沙漏水装置,各单元设“之”型弯曲传声洞,楼内设通往楼外的暗道等,这些都有利于加强内外联系和御敌。

不过和后世的二宜楼不太一样的一点是,林森在二楼和三楼也都给每个房间,开了个内收外扩的喇叭形小窗户。

方便通风采光的同时,还可以当做射击孔来使用,方便自家庄户们利用弓弩抵御外敌,还不太用担心敌人的反击,可谓是一举多得。

再把外面的泉水引到中间的空地上来,就不用怕敌人搞断水断粮了。

这样的活计连带着挖地道的事,林森会亲自操刀,保证它们的安全性的同时,更主要的是林森有偷懒的法子。

他只要种上几棵树在想要的位置上,然后控制着它们的根,不停的朝向地下,向着楼外的方向去延伸就好了。

不要轻视了植物生长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让它们扎根于混凝土之中,也可以冲破石头的阻碍,在土地中钻出去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只是地道那里需要让树根格外粗壮些罢了。

之后就很简单了,把通道中间的部分空出来就好了,那些树根还可以继续在地道的墙壁上生长,正好当做地道的支撑,也能兜住更多的土壤,起到加固地道的效果。

原本可能需要不少人,还必须得是能够完全放心的人手,来秘密进行的艰巨工作,到了林森这里,就这么轻松加愉快的搞定了,保密性无与伦比不说,进度也是无出其右啊。

除了这些事关身家性命的退路,林森亲自动手以外,其他的活计,林森都教给了席君买来统筹安排。

只要把自己的想法交代清楚了,把大的框架定下来,剩下的林森相信席君买是能够做好的。

学了那么久的数学,也是时候好好应用一下了,如果他能把滑轮组这类的小东西再用起来,那么效率肯定不会太低了。

暂时抛开了热火朝天的工地,林森抽了些功夫,带着早就准备好的礼物去了程家庄子上。

之前的事情他还是要承情的,人家不仅接纳了那么多的庄户,还准备了一帮子护卫准备开赴战场,这样的照拂不好好感谢一下,就太说不过去了。

林森很快坐到了程咬金屋子里的大炕上,边吃着火锅边陪着程咬金他们聊着天。不仅是程咬金这个主家在,身体还在康复阶段的秦琼也在这边,连久未露面的谢映登,都难得的在这等着了。

他们关心的重点,自然还是不久前和那帮子悍匪的战斗,对于这些悍匪的实力,他们多少都有些耳闻,对于林森是如何过关的,他们自然有些好奇。

当听到那倒霉催的四当家引起的一串连锁反应后,程咬金他们笑的都在那锤桌子了,眼泪都彪了出来。

不过好笑之余,对于林森的涉险过关,多少也有点替他后怕的感觉。

当然更多的,还是对他的这种逆天的好运的由衷赞叹,为此看待林森的眼神都有些不同了。

运气这东西重不重要?很多时候其实都很重要,尤其是经历过隋末乱世的他们,更是对此有不少的感触。

那单雄信实力够强吧?在座几位没有说稳赢他的,不就是时运不济,一直没能跟对人所以才落得那般下场吗,当然这和个人眼光也有很大关系,但不得不说运气也占了很大成分。

他们能囫囵个的走到现在,没有被暗箭袭中,更没有悲催的死于流矢之下,应该说也是要拜自己的好运所赐的。

那么对于一个运气逆天的人,或者说有天命眷顾的人,他们肯定又要高看一眼的,因此林森在他们心目中的分量反倒是更重了一分。

“贫道那边最近人手有点紧张,所以没能调集些过去给你帮忙,还望见谅!”谢映登郑重其事的举起了酒杯给林森致歉,最近忙着和那帮光头抢地盘,私底下的厮杀是真的不少。

“哎,可别这么说,这次可多亏了出自你手下那批人帮忙,上来就把最有威胁的弓箭手给放翻了大半,要不然之后的战斗,也绝对没有那般轻松的。”林森这话也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要不我手底下还有几个不错的护卫,让他们去你庄子上咋样?”程咬金和秦琼相视了一眼后说道。

“某也是这个意思。”秦琼肯定的点了点头。

第一百一十四章 训练开始

“这……”林森沉吟了一下,他忍不住很是心动,程咬金和秦琼手底下的护卫啊,更何况还是他们说不错的,那很可能是玄甲骑兵这个级别的存在,多几个这样的护卫对他来说肯定是个巨大的诱惑。

不过他也有顾虑,这些人来到自己麾下,才是真的算是屈尊呢,就怕是心思会很复杂,不太好掌控啊。

不像这次招募的这些山民,多少都是对他有着感恩之心的,大都对林家庄也充满了向往,他的命令肯定更好贯彻下去。

“谢谢你们的好意,我刚对那些来帮忙的人发出了邀请,他们大部分也都想要留下来,暂时就不用让你们的护卫屈尊降贵的来我手底下了。

虽然他们肯定不如两位手下的护卫精锐,不过对我来说也够用了。我再按照自己的理解训练一下他们,能保护我的周全就行了。

真的觉得不够用的话,我一定不会跟你们客气的。”林森委婉的拒绝了这个诱人的提议。

“既然你觉得有把握,我们也不强求了。”程咬金点了点头道。

既然已经尽到心意了,自然不会再强行朝林森身边塞人的,显得他们心怀不轨不说,也太掉价了点,他们的护卫平常权贵想求一个都得不到呢。

“不过你这段时间都要小心一些,那山贼头子听说是个奸猾的,王君廓这个混蛋也是花花肠子一大堆,如今你们已经是不死不休的生死大仇了,就怕是下次他们的报复会更猛烈些!”程咬金忍不住又叮嘱了一句。

“别忘了留意下李孟尝,某没记错的话,这厮曾经追随于王君廓,之前又曾和某等几人一起从龙有功,不可小觑。”秦琼也不忘提醒了一句,这所谓的从龙,自然指的就是玄武门之变了。

“可惜那王君廓远在幽州,而且在那怕是前呼后拥的过的好不风光,我们有点鞭长莫及,没法给他也来下狠的,来而不往非礼也吗,着实可惜了。”程咬金有些跃跃欲试的说道。

“木头没吃亏便罢,要是真的有所损伤,且等他回来,某不惮于与他来一场殿前决斗。”秦琼直接把这釜底抽薪的手段都说了出来,可见是真的关心林森,没拿他当外人。

提请殿前决斗,算是勋贵们最后的手段了,不是面对生死仇敌,真个是落到有敌无我的境地了,都不会用这种最为惨烈的方式,来结束两家的纷争。

到时候上场的可不是只有他们本人,而是要带着各自的亲卫家将一起的,可以说是压上自家的家底了,毕竟两个国公之间的对决,即便是某一方胜了,对自身实力的打击也是很厉害的。

感动莫名的林森,不仅把他们的告诫牢牢的记在了心里,更是频频举杯,表示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心情激荡的林森从程家庄子上出来以后,就赶紧回去召集人手,准备开始着手训练了。

就像程咬金他们说的一样,敌人势大,下一次的报复必定会来势汹汹,留给自己的准备时间不多了。

这些来投奔的山民安置的还是挺快的,待遇都是比照着前两批来的,房子和粮食衣服都准备的很是齐全,再把生豆芽的技术教给他们的家眷就行了,很容易就让这些新来的山民彻底安下了心来。

在交代席君买继续统筹建造土楼的事宜,也好顺便锻炼下他统领别人的本事之后,完全脱身出来的林森,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对这些专门挑选出的武力单位的整合训练中了。

后世看过的众多关于特种部队的东西,尤其是那复杂的训练方式,是时候派上用场了。

面对着寄予了厚望的这近两百名手下,林森难掩激动的心情,先是仔细的给他们介绍了一下他对特种部队的理解,也是对这些人的期望,然后忍不住多说了两句:

“我们的目标是什么?是让你们成为英雄还是战士?又或者是成为传说?

如果你们需要的是这些,那你们来错地方了。我们什么都不是,我们的目标是被人们遗忘,成为无名之辈。

我们的名字不会被刻在石头上,人们也不会歌颂我们,因为如果我们出名了,那意味着我们失败了!

我们的本愿是全心全意的为我们所热爱的家人和美好的生活而奋斗。

我们是死神的情人,活着的幽灵,因为有我们,痛苦和恐惧都会远离我们所爱的人。

如果有一天,你呼出最后一口气,你唯一看到的是你的血,你唯一听到的是沉默,你并不孤单!

在你之前,在你之后,所有的特种队员都会和你一样死去,与你一起永生!

一人倒下,千人站起!”

林森眼球都有些充血了,激动的难以自已,最后几句话几乎是在吼的。

“一人倒下,千人站起!”

下面这些人同样听得热血沸腾,感觉有一股汹涌的火焰在心中燃烧着,不大吼一句不足以抒发心中的这团灼热。因此纷纷跟着高喊到。

“训练开始!”

第一百一十五章 花钱如流水

真的开始训练以后,林森除了感觉到自己和所有的队员一样都进步飞快,即便是本身的精气神都有了不小的提升,还有个明显的感受就是,真个体会到了什么叫花钱如流水啊。

布置这些训练场地本身是没花费多少的,基本都是就地取材,对地形的改变也不是很大,无非就是障碍场地,和那些类似拓展训练的东西,多花费了一些时间和精力去布置。

得考虑到这些人都算是很多人眼中的高手了,难度相比后世来说其实还是有所提升的。林森没少亲自下场去试验了,经过几番调整以后,才有了目前的场地。

真正花费比较多的,反而是在伙食费等这些原本不起眼的细节方面,这些训练的运动量可是都不少,队员们的饭量自然也是跟着与日俱增啊。

为什么后世有穷文富武的说法,即便大唐这会穷人你读文也读不起,可练武真的是一项烧钱的事情,这条一直是没变过的,即便你用透支生命力的方式,真个朝死里练也不行。

更何况林森可没打算亏待这些未来的核心班底,每天鸡鱼肉蛋都不缺,粮食也都是管够,除非是用来激励他们,或者是作为一种惩罚措施,才会减少饭食。

一个人的饭量剧增也许看不出来,可这近二百号人一起,而且是天天如此,这花销就海了去了。

而且这些人可是脱产训练,本来出去做劳力,比如给人盘火炕这些,总还有一份收入,林森总要有些补偿才行,虽然不会很多,可每天总要贴补一些的。

再加上前期为了安置这些新来的山民,弄的众多房子还有衣食住行的各种东西,另外还有那个土楼在不停的吸金,林森好不容易通过反季节蔬菜积攒下的这些家底,眼瞅着又要见底了。

即便每天都还有收入,可也没耽误接着就花出去了大半啊。本来有点自满,觉得终于能不太用为金钱发愁的林森,这才明白自己还是想的太简单了,这不就穷了吗?看来还是要多找一些来钱的路子才成啊。

节流就甭指望了,他自己除了吃的宽余了些,别的什么称得上奢侈的享受都没有,连喝酒都停了,花钱的那些大头又都停不得,所以也只能在开源上想办法了。

主要也是留给他的时间太紧张了些,外有强敌环伺,内有手下需要收心。

要是给他时间慢慢经营的话,让这些庄户们训练之余,抽时间帮忙盖些房子出来,完全不用花费这么多的。谁让他开始的底子太薄了呢,想要来点跨越式的发展,就只能让钱包多吃点紧了。

虽然每次数算下自己的存款,就忍不住有点肝疼,尤其是不断的从那些外表没有任何伤口的大树里,起出自己先前种到里面的老底时,更是感觉心都在滴血啊。

不过看看那渐渐的有了几分恢弘气度的土楼,再看看越发精悍的手下们,林森又觉得自己的这些投入都是值得的。

这些人的底子都不差,或者说很好,在个人的武艺上面,需要提升的其实并不多,也就是丰富一下他们的攻击手段,在提升他们所擅长的武艺的基础上,弥补一些短板。

更多的时间还是用来提升他们配合的默契程度,探索更多的小组协作战斗的模式,找准各自的位置。

再一个就是提升他们整体的特种作战思维,更好的利用起自身的优势,来达到更多的杀伤敌人的目标。

至于野外生存能力,也并不用耗费太多时间,这帮人可都是一穷二白的生活在终南山中有些年头了,不知道有多少个日夜,都是靠着这样的本事艰难的活下来的,捕猎和分辨野菜都成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技能了,需要林森交代的东西也就很少了。

倒是如何伪装、潜伏和侦查敌情这些东西,花费的时间比较多些。大部分人还是习惯了猛冲猛打,比的就是谁更狠,更有气势,这一转变他们接受起来自然就要有个过程。

对于林森讲的那些人体解剖学知识,或者说如何更快的干掉一个敌人的内容,他们接受起来却要快得多。

毕竟很多招式其实都是冲着敌人的弱点去的,比如双峰贯耳和金鸡独立这类的,真个打中了敌人,都是可以立马解除敌人战斗力的狠招。

而林森这得自后世网络上的所谓秘籍的东西,也是在和李牧他们验证过以后才拿出来的,省的闹出笑话来,反而显得自己不专业了,没得失了自己的威信,更有可能会在以后害了手下人的性命,所以还是谨慎些比较好。

把击打肾脏等各个脏器的部位,又或者是咽喉,面部三角区,或是太阳穴这类的穴位,用什么样的力道,从哪个方向下手,又分别会有什么样的效果这,些东西全都说了一遍。

下面这些队员们看林森的眼神立马就不一样了,忍不住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尤其是再看到林森总是一副风淡云轻的笑模样,更有种激灵灵打个寒颤的冲动。

这特么得杀了多少人,才能知道这么多狠毒的玩意啊?而且听起来死在他手里那帮人,可都死的不怎么痛快啊。

还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给手下们留下了一个恶魔的印象的林森,一边忙活着训练的事情,一边还在为事情头疼着。

这回就不是单纯为了钱的事而发愁了,每天看到钱财流水样的花出去,他已经有点麻木了,他头疼的是这帮手下的装备问题。

所谓的特种部队,可不只是兵员特殊,战法特殊,装备也是有异于普通部队的,向来是把所有最好的东西放在他们面前,任他们挑选最为合用的才对。

后世很多顶尖队伍用的,更是各个大国自己私藏的黑科技玩意,市面上根本都见不到的。

再看看自己手下这帮人呢,这装备简直是寒酸啊,弓箭和刀枪不是以前战乱时就在用着的,就是后来自己做的东西,不是快要不堪使唤了,就是有点粗制滥造的意思。

即便真的有个中高手能弄出些像样的东西出来,也受限于材料尤其是铁料的不足,算不得真正的好货色。

这连普通军人的水平都快跟不上了,想要达到远超其他队伍的水平,更是遥不可及。

要知道林森设想中给自己手下装备的,不说神兵利器吧,最差也该是百炼钢刀这个级别的吧。

这就够愁人的了,再看看他们那可怜的甲衣,皮甲都难得一见啊,林森都有些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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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青竹蛇儿口

训练中时间就是过得挺快的,不知不觉的整个冬天就过去了,除了装备的问题仍然让林森苦恼,还是没能解决以外,所有参训的人包括林森自己,都取得了不小的进步。

可表面上看他们反而显得内敛了不少,更趋向于普通人的感觉了,这都是练隐藏技能练出来的成果。

敌人这次准备的时间看来也是不短,竟然到现在都还没有动手,林森和一帮手下们都有点跃跃欲试了。

而且这眼瞅着天气就要回暖了,大家还要将精力投入到春耕中去吧,不可能一直把土地扔在那里不管不顾的。

还有一个更加紧迫的问题摆在林森的面前,虽然现阶段还属于青黄不接,对于芽菜和那些反季节蔬菜的需求仍然很是旺盛,可等到天气真个回暖了,陆续的就要有新鲜的玩意上市了。

到时候原本作为林森当前最大财路的这些东西,可就卖不上价了,最后干脆要断掉这块的收入的。

对于那些庄户们来说,这个冬天过的那是相当的惬意,腰包一个个都鼓了起来,可林森这边现在用钱的地方还不少呢,突然没了最大的进项那还了得。

所以找到一条新的财路,就成了林森的当务之急。

林森在老房子里急的不停转圈啊,可越是着急脑子越乱,越是想不到好主意,直到看到吉祥如意两个吃货,手中抱着嫩竹子,靠在他最爱的摇椅那悠闲的吃着,林森才恍然大悟的拍了下自己的脑袋,扛起自己的大斧子就朝竹林跑去。

不久以后,林森背着十几节竹子,怀揣了一些纸张,就准备朝程家庄子跑。

不过稍稍迟疑了一下,林森又折返回来,小心的拿出一个雕工精湛的木头盒子来,这才奔着程咬金的窝跑去。

林森这次来得突然,能作陪的就是程咬金一家子了,不过这爷四个倒是一个德性,客人来了别的先别管,酒菜先上桌再开始聊。

除了程家老大程怀默,这算是第一次在酒桌上打交道,其他那爷仨可都被林森喝趴下不止一回了,哪怕这次是他们爷四个齐上阵,林森也断然没有害怕他们的道理啊。

只是他们太热情了点,都没给林森和程怀玉单独聊几句的机会,就把他拉上了酒桌,这让林森多少还是有点怨念的,到了酒桌上,自然不会跟他们客气咯。

等到酒劲开始上头了,气氛也格外热烈的时候,林森这才拿出了自己扛过来的那些竹节放到桌子上,又弄了几个小木槌,依次放到程家爷四个面前摆好。

“我冬天的时候不是说过,开春后要给你点惊喜吗,这就是其中之一。”林森神秘的笑了笑说道。

“这不就是一截竹子吗?这也能算是惊喜?你不会是打算和我们一起搞竹雕吧?

可那玩意已经有人在做了啊,肯定算不得惊喜的。别故弄玄虚了,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程咬金对着眼前这节竹子仔细观察了半天,上上下下的全都看了个遍,最后还是觉得这就是一截竹子而已。

除了好像比普通的竹子重了点,别的完全没差啊,也没觉得这玩意的材质,比其他竹子好到哪去,就这材料本身肯定是卖不上价的,所以有些不耐烦的吆喝道。

“那不是放了个木槌吗,你们对着中间这里敲敲试试,惊喜在里面呢。”林森指了指那木槌,笑眯眯的说道。

“咚……”这爷四个都不是喜欢跟人客气的,很干脆的一木槌下去,就把竹节中间给敲破了。

“嘶……”然后这爷四个不约而同的深吸了一口气,好像顺便还吸溜回去不少的口水,全都满眼放光的看着那竹子中的液体,眼睛一瞬不瞬的,好似见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美景似的。

“这是酒吗?”还是程咬金最先收敛了心神,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

“对,这确实是酒,而且度数还不低。”林森不无得意的挑了挑眉。

“难道这种竹子竟然能够自己产酒?”程咬金忍不住握紧了面前的竹节,又扫了林森带来的其他竹节一眼。

“哪有那样的竹子。”林森摊了摊手,故作无奈的说道。

不过想起非洲那边好像真的有一种,能够自己产生酒液的竹子,而且那酒度数还不低,只是他没有亲眼见过那样神奇的竹子,这又赶紧补了一句:“起码咱大唐境内,应该是没有这样的竹子,我是没见过的。”

“那这些酒液总不能是自己跑到竹子里面去的吧?”程咬金已经忍不住拿过一个大碗来,把竹节中的酒液都倒了出来,看到那仿若翠玉一般的酒液,程咬金仍然有些不信的问道。

“当然不是了,这些酒液都是我给种到竹子里去的。其实用的就是咱们的酒坊里自己酿造的那些普通烧酒,你们不是嫌弃这种烧酒,除了辛辣以外一无是处吗,还卖不上价,我这不就想办法提高它们的口感啊。

这些竹子酒跟着竹子一起成长,吸收了竹子体内的精华,又相当于经过了另类的窖藏,这口味肯定会有大幅的提升。”林森忍不住嘚瑟了起来。

“那还等什么,干!”程咬金不客气的端起酒碗了,猛的就是一大口翠绿色的酒液下了肚,他那仨外貌粗豪的儿子也是不甘人后,学着他们老子的样子,恶狠狠的灌了下去。

倒是林森慢条斯理的品评着这竹子酒的味道,想要看看这酒的色香味到底如何。

“好酒!”闭目好好感受了一会,程咬金这才舒爽的大吼了一声。

“确实是……好酒。”“好喝……”仨儿子自然是一叠声的附和着。

他们老子说的话必须是对的,如果有不对的,请参照上一条。程咬金在家一直都是这个做派,仨儿子那都是被揍出来的反映。

不过这次还真不是应付他们老子而已,因为这竹子酒确实是色香味俱全,喝到嘴里这叫一个美味。

“这酒入口绵软,甘甜,可进了肚子又变得清冽,霸道,还是个阴狠的主,不过肚子里这会挺舒坦,嘴里也甜丝丝的,回味悠长啊,不错,真是不错。”程咬金边说着边回味的砸吧砸吧嘴。

“嘿嘿,所以我准备叫这种酒为‘竹叶青’,既是说它的颜色和出身,也是说这酒就如同那竹叶青毒蛇一般,看着漂亮,喝起来却很有劲头。”林森乐滋滋的说道。

“好,这玩意确实算得上是个惊喜。”程咬金忍不住一巴掌拍在了林森的肩膀上,可这段时间的锻炼毕竟不是白来的,林森可没被拍趴下咯。

“哟,你小子这段时间进步不小啊。”程咬金满意的看着林森那结实了不少的身板。

“嘿嘿。”林森习惯性的傻笑了一声,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了。

“其实我还准备了另一样好东西。”

第一百一十七章 壁咚

“什么好东西?”程咬金双眼放光的问道。

“就是那个啊。”林森对着屋子里的那张摇椅示意了一下。

这摇椅和其他一些椅子一样,都是程咬金老实不客气的从林森家里直接扛走的,当然秦琼那里林森也派人给送去了一些。

好在他们都是很有心数的,这些椅子到现在都还没在市面上见到过,就说明他们的保密工作做的不错,更没有私下里自己就开始做这个东西。

“这些玩意坐着是挺舒服的,我也早有此意。”

程咬金对这些新式家具其实早就有意,不过自己已经提前享受到了,在林森没有主动提起要和他们合作这些东西以前,他也就没再问起这个事情,万一林森有别的心思呢,他可不想让林森觉得自己是在逼迫他必须合作。

“这次我带过来一些个图样,让木匠每样先多做一些出来,到时候一次性多铺货,先确立咱们在家具领域的地位再说。

要给所有人留下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咱们才是这新式家具的创造者!”林森自信的说道。

“对了,这些样式别一次性都放出去,先弄最普通的,等到有人开始模仿咱们了,再把新款式拿出来,让他们一直跟在咱们屁股后面吃灰吧。”林森忍不住又说了下自己的想法。

“放心吧,他们都知道该怎么做的,我也会交代他们的。”程咬金肯定的点了点头道。

“对了,这次是怎么个章程?还是按老规矩走吗?”程咬金问的显然还是分成的问题。

“对,不过有两点要先说清楚,一个是竹叶青酒这边,烧酒要由酒坊那边来提供,我是直接拿利润的三成的。

再一个就是我希望这一次这两块我都能拿到现钱,马上就开春了,鲜菜和芽菜肯定是要降价的,我这边现在手头比较紧。”

林森虽然稍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所谓先小人后君子吗,这些条件肯定要说在前头比较好,省的以后为了这些事情掰扯不清,反而影响了大家的关系。

“没问题,知道你最近花钱的地方不少,给现钱是肯定的。

另外,酒坊那边今冬天上生意很是火爆,这烧酒喝着全身暖融融的很提劲,越是天冷了,越能体现出它的好来,所以这次也能分出不少钱帛来,把属于你的那一份都给你填上。

酒楼那边咱们的炒菜一直都是最好的,虽然也是有人跟风了,味道上还比不上咱们,也没有咱们的受认可。再加上你给的火锅,这个冬天独一味的生意,绝对是长安城里独一份的,红火的不得了。

这块我们几个已经把自家的窟窿填上了,以后属于你的分润,也会慢慢给你找补回来的,你尽管放心就是。”程咬金摆了摆手,示意他完全能够理解。

“哦,对了,你这竹叶青来的很是时候,大概是因为被咱们抢了不少生意,连带着酒楼也被咱们压的厉害,崔家那边开始卡咱们的剑南烧春和其他几种好酒了,那些有年头的酒窖,大都掌握在他们手里。

我们这不正担心,以后怕是没有能撑住场面的真正好酒,很有可能要掉到二流酒坊中去呢,你这竹叶青的法子,可算是解围了。

嘿嘿,有了这种好东西,咱们就不用怕他们了。而且这玩意够神奇的,卖的比原来的烧刀子还贵想来也不愁卖。”程咬金乐滋滋的说道。

“那看来我挑的时候还挺对的。”林森也笑了笑说道。

至于崔家他就没好意思当面吐槽了,因为那是程怀默他们的娘舅家,所谓的疏不间亲啊。

不过酒水这块的利润真的有那么大,以至于连崔家这般的庞然大物,都要为了这个就打破和程咬金的良好关系?背后会不会还有什么原因在呢?

林森想了想又放下了这个疑问,人家两大集团之间的事情,还到不了他来操心,只要别惹到自己身上就成。

“来,咱们继续喝酒,好好尝尝这竹叶青的味道。”程咬金端起酒碗来吆喝着,林森自然是欣然应命,喝趴下这几个碍眼的家伙,他才有机会去找程怀玉单独聊天啊。

“阿爷和哥哥们又喝醉了……你干嘛又劝他们那么多酒啊?”程怀玉指挥人把程咬金爷四个弄回各自的屋里去休息以后,有些娇嗔的对着林森说道。只是这样的责怪,很明显是没拿林森当外人的意思。

“嘿嘿……”林森习惯性的傻笑了一下,总不能直说还不是为了和你独处吧。

“他们还用劝吗……”林森摊了摊手,做无奈状。

“也是啊……劝过阿爷好多次了,不能每次都喝那么多,可他就是不听,每次都喝醉……”程怀玉有些无奈的说道。

那嘟嘴的样子看到林森眼里,实在是可爱极了,很有壁咚的冲动啊。不过看看周围还有侍女在,林森只好暂时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你喝的也不少啊,以后还是少喝点。”程怀玉又关心的叮嘱着林森。

“你放心好了,我喝酒跟喝水差不多,这不是一点也没变样吗,而且喝点酒还能精神些,多补充些能量。”林森笑着说道。

“对了,你等我一下。”林森赶紧跑到了自己带来的一堆东西那里翻找了一下,然后珍而重之的拿着那个小木盒子走了过来。

“这是我专门为你做的八音盒,应该算是一个机关盒吧。”林森轻轻的把盒子递到了程怀玉手中。

有些害羞的程怀玉忍不住有些惊喜又有些局促,手都紧张的有点出汗了,生怕一不小心就把这个小盒子给弄坏了,因此只是有些僵硬的捧着这个精美的小盒子。

“呵呵,这个小东西没那么容易坏的。”林森看到程怀玉的可爱模样,忍不住来了一记摸头杀。

“哝,只要转动这里,就有音乐声出来了。”

伴随着林森的动作,一首悠扬动听的《卡农》就在耳边响了起来,而上面以吉祥如意为原型的两只熊猫木雕,也跟着跳起舞来。

听着这悦耳的声音,再看到木雕那憨态可掬的动作,程怀玉的心里有种异样的甜蜜在不停涌动,看向林森的眼神都有些水汪汪的,满是爱意。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人多地少

都这样了林森哪还忍耐的住,狠狠的把大嘴印在了程怀玉的小脸上,再来一个大大的狼抱,然后趁着程怀玉被这突袭搞蒙的功夫,林森边得意的大笑着,边一溜烟的跑走了。

只留下刚反映过来的程怀玉,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林森的背景,羞红着脸摸了自己被亲的地方两下,心里的滋味有些复杂难明,又扫了虽然强忍着,还是露出了些笑意的侍女们一眼,拿起那个八音盒就跑回自己屋里去了。

回到家林森的心情还是格外的愉快,和未来老婆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不说,自己一直在头疼的资金问题也算是得到了解决,自然是充满了干劲的考虑起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马上就要迎来春耕了,再想要像之前那样把所有手下都集中起来,脱产搞训练就有点不太现实了,可想要让他们全都投入到劳动中也有点困难,因为人太多了点,那些地根本不够分的。

况且现有的十顷地,林森已经答应了由最早跟随自己的第一批庄户们负责种植,这其中也包括了席卫忠他们一家子,这个承诺林森是绝对会不打折扣的认真执行的。

因为青贮饲料而给的封赏,现在也只停留在设想阶段,林森还不知道大唐的军队靠着这玩意占了多大的便宜,更没人知道李世民会因此给些什么样的封赏,甚至能不能多些土地出来都是不确定的东西。

即便真的有,够不够第二批庄户们同样是未知数。可有一点很肯定,刚来的这一批山民们,是一定没有土地可以分了。

即便林森有心想要投下血本去买地,庄子周围都找不到这么大面积的耕地出来,除非分散到更远的地方去,而且有没有人乐意卖还不一定呢。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冬天,眼瞅着就到了能够播种下希望的春天了,除非是真的有要命的事情,否则没有哪个败家子,会选择在这时候卖地的。所以基本可以放弃给这些庄户们找些耕地的想法了,起码短时间内是不太现实的。

可要只让最新的这批山民一直在那训练,林森也怕他们会有怨言啊,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能一碗水端平,他们心里肯定会不平衡的。

而且没有土地做倚靠,芽菜这块的收入也快要断了,只能坐吃山空的话,这些新来的山民的心思怕是要不安定了。

所以给他们弄点什么事情干干就很有必要了,还得是能确保赚钱的路子才行。

哎……林森这个家主当的,也是够不容易的。

琢磨了半天,林森还真想到了一个可行的法子,后世的农村一般家里不都养点鸡鸭鹅还有生猪吗,草料多的地方也有养牛羊的,自家庄子上现在可是真没有这些家禽家畜的。

既然现在马上就要有一笔活钱到手了,不妨自己出钱买些幼苗回来,让庄户们帮忙代养,长成以后大家平分利润呗。

或者和粮食一样,算是借给他们的也行,回头给自己付些利息也就是了。

免费送他们是不可能的,不说自己投了那么多本钱,多来几次这样的假大方,就怕手下人要贪心不足了,再好心养出一群白眼狼来,还不得哭瞎咯。

而且林森想起了后世课本上就见过的一个例子,有了这些家禽家畜以后,完全可以在自家庄子上,试验下简单的循环农业。

用粪便来养殖蚯蚓,而蚯蚓既可以用来疏松田地,也可以用来喂养那些鸡鸭,这玩意是很好的蛋白质饲料,完全可以很好的促进这些家禽的生长,不仅产蛋多,肉质也会变得更好。

而鸡鸭散放到田间地头又可以啄食害虫,为庄稼保驾护航,这不就是一个良性循环了吗。

想到这个,林森忍不住要为自己的机智拍案叫绝了。

找来些庄户问询过意见,顺便也是了解下这事是否靠谱以后,这事就算是真正的定了下来。

庄户们很快就被全部召集了起来,集体听着林森给他们传达着自己设想的,类似后世农业合作社的那些个合作方案。

听到林森的想法后,庄户们看向林森的眼神那叫一个崇敬有加,是真的恨不能跪下来表达谢意的那种。

像这样全心全意的为庄户们着想的家主,真的是生平仅见啊,他们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又怎会不对林森感恩戴德呢。

而那些曾经和林森共同训练过的庄户们,更是暗暗的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好好保护这样的家主,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因为他们相信,林森一定会给予他们的家人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哪怕是为了家人们能够过上更好的日子,也值得他们豁出命去护得林森的周全。

然后林森落脚的地方那门槛都快要被踏破了,不是这些庄户要来抢牲畜的份额,好给家里多捞一份,事实上这方面的分配办法,林森早就已经说明白了,他们堵上门来,是想先把欠下林森的那些粮食和衣物等东西给换成钱帛还回来。

他们这段时间也算有些积蓄了,反倒是林森一直在不停的投入,他们都看在眼里,现在林森又要为了他们投入大把的银钱,他们肯定不能坐视林森吃亏啊。

还是林森再三说明,自己现在手头又多了一些活钱,保证能够买到足够的禽畜,等他们有了新的稳定的进项以后,再考虑还钱的事,这才算是暂时安抚下了这些庄户。

林森被他们这样的举动深深的感动了,后世见惯了欠钱是大爷的主,何曾想到自己会遇到欠债的上赶着还钱的景象,还是一家伙自发自觉的来了这么多人,果然自己善待他们还是对的。

而庄户们同样也由此对林森这个家主,更多了一份发自内心的认可,对他的拥护也更加坚定了。

为了让他们彻底安心,林森再不耽搁,很干脆的就安排人出去打听着买些好的鸡鸭鹅,还有猪羊的幼崽回来,又干脆的去了长安城一趟,买了些健壮的公牛回来,为即将到来的春耕储备些壮劳力啊。

第一百一十九章 阉割

和很多小说中说的还不太一样,这些公牛都是穿了鼻环的,只是材质可能有所不同罢了,反正牵起来都挺听话的。

这些强壮的大家伙,回头都可以租借给手下的庄户们,耕地拉车都会是把好手,而且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只要你能填饱它们的胃口就行。

对于这些大家伙的到来,庄户们那真是发自内心的欢迎,至于照料它们的事情,根本就不用林森操心,都不用刻意交代,庄户们就自发的操持了起来,比对待自家孩子都要用心的多。

等到那些鸡鸭鹅到来以后,林家庄子上更是变得热闹非凡,各家都在忙着挑选自己中意的小家伙,还要把数量弄对了,弄得整个庄子跟市集似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等到某个运鸡苗的家伙,一个不慎提早弄开了一根草绳后,现场那真叫一个鸡飞狗跳,乱糟糟的愁死个人。

还好关键时刻两只守山犬挺身而出,一顿雄浑的低吼声,把那些鸡苗全给吓住了,一个个的趴在地上装起了鹌鹑,这才被各自的主人给安稳的领走。

这两个守山犬如今是真的有牛犊大小了,厚厚的长毛还没有退去,看着真的如同狮虎一般的雄壮威武,连吼声都戴上了几分威严的感觉,气势更是慑人的很,起码这些小鸡仔是完全抵挡不住啊。

它们的名字也早就定了下来,林森很恶趣味的把哥哥喊作哼哼,弟弟自然是哈哈,以后就是为他看家护院的哼哈二将了,也算是和它们这外形比较匹配,霸气外露啊。

其实还有个原因,这当哥哥的喘气声就像是在哼哼,而弟弟却是在哈气,所以叫这名也比较应景,还容易分辨。

随着这些成员的加入,庄子上的孩子们也算是有活干了,林森不是想要搞个循环农业出来吗,蚯蚓可是必不可少的玩意。

而这帮子从小就下河摸鱼,上树掏鸟的捣蛋鬼,找蚯蚓都是一把好手,因为这玩意也是最方便的钓鱼饵料啊,连这玩意都挖不出来还怎么去钓鱼。

要是和些面饵去钓鱼,即便钓到鱼了,回家一顿打怕是也少不了,这是浪费粮食啊,遇到个暴脾气的老妈,搞不好还得吃上一顿混合双打。

同时林森还发现了这个做法,倒是无意中带来了另一个好处,那就是庄子上因此可是变得干净多了,连带着空气都变得清新了许多。

堆肥吗,除了放些树叶啊,烂草根啊,这类腐殖质的原料以外,自然要多放些农家肥进去,也就是人畜的粪便和尿液,经过一定的发酵以后,会变成对农作物来说更加高效的肥料。

把那些农家肥集中处理以后,庄子上自然就变得卫生多了。

以前没留意,那是因为冬天的时候,这些东西不会散发出多大的气味来,可现在天可没那么冷了,就会觉得庄子上的空气都要比树林里污浊一些。这下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趁着这个机会,林森干脆的开始在庄子上推行起了卫生管理条例,要求所有人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随意喝生水,饭前便后要洗手等等。

本来对此大家稍有些疑问,只是冲着对林森这个家主的那份信任才做的,或者说因为喜爱和认可这个家主,所以什么事都由着他惯着他的意思。

可等到林森出来解释了一下,说是这样做以后会少得很多病症以后,这帮子庄户们贯彻的可是极其的坚决,一点折扣都打的落实到位。

别忘了他们当中很多人的命,都是林森给救回来的,在他们心里,自己家主可是个不弱于孙思邈的活神仙,对于这样的神医的告诫,他们自然会格外的重视。

只是听说这段时间,那帮熊孩子们挨打的次数也跟着上涨了不少,无非是这些家伙出去疯玩一阵,不洗手就急着去抓饭了,敢不遵从家主的教诲,可不就得好好教训一顿吗。

这年头就讲究个棍棒底下出孝子,林森自然也不会去和他们掰扯什么不该打孩子的道理,天要下雨娘要打人,且由他去吧。

等到家畜们到来时,林森自个也坐不住了。那些羊也还罢了,只要舍得花钱,或者去程咬金那喝酒总能吃得到,反倒是猪肉却一直让他惦念的很。

对于他这样一个吃货来说,没了猪肉感觉整个生活都失去了许多的色彩,整个人生都暗淡了不少啊。

尤其是过年期间,没了他最爱的香肠,也没了全猪冻,更没了杀年猪,感觉这个年过的都没滋没味的。

不是他找不到生猪,只是这时候的猪都有一股难以忍受的腥臊味,味道甚至还不如野猪来得好。而且长得又慢,没比野猪强到哪去,还卖不上价,本身又比较腌臜,也就怪不得没人乐意养这玩意了。

而这次林森可是弄了不少猪崽过来,小羊买的反而少很多,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羊贵猪贱,嗯,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另一方面,当然是因为林森发现了养猪其实也是可以很有赚头的。

他去人家养猪的农户家里看过,程家庄子上就有好这一口的,终于发现了这些猪长得不快,味道又难吃,还没法集中饲养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些猪统统没有经过阉割!不论是公猪还是母猪。

第一百二十章 穷亲戚

这时候可没有给猪盖单身宿舍的,猪和羊一样都是成群的放养为主,偶尔才会投喂些食物,大部分也都是喂些猪草罢了。

可如果是没有阉割的猪凑到一起,随着它们渐渐的长大,在激素的作用之下,这帮子家伙自然会为了争夺配偶,争夺权力和地位,或者是争夺食物和领地而玩了命的战斗。

这样一来,自然会消耗掉大量的能量,不容易上膘不说,还很容易出现死伤。

再者肉中的腥臊味,也多由激素造成,把公猪和母猪全都阉割了以后,吃掉的能量全都用来长肉了,长得自然就快,肉质也更好了,喂得时间足够长的话,就能长出四指膘来,达到五花三层的理想状态。

那么林森颇为想念的,也是他最为喜爱的五花肉,就能再次上桌了,那真是煎炒烹炸怎么做都好吃啊。

就是这阉割真个操作起来还是有一点难度的,好在猪这东西其实生命力是很强的,只要动作够快,伤口尽量小一些,再加上林森准备好的伤药和草木灰,即便没工夫给它们搞伤口缝合,也多半很快就能愈合了。

这个下手的人选反倒是废了点功夫,既要对猪的身体构造极为了解,也要深得稳准狠的精要,最后还是从这帮庄户中找到了一位以前当过屠户的才算是解决了。

在林森大体介绍过下手的要点,尤其是公猪和母猪的不同措施后,这位上手倒是挺快的。

看到他试验了几次,已经能够快速的完成这个活计,前后也就是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就能阉割一头猪,林森就赶紧跑到一边去了。

尼玛看到一对对的蛋蛋被人家淡定的摘下来,林森总有种胯下一凉的感觉,尤其是再看到那些公猪充满了怨念的眼神,经历过之前的战斗都没有觉得异样的林森,还是无奈的败退了。男人何苦为难男猪啊。

搞定了这事后,林森总算是闲了两天,还有空看看庄子上的孩子们,每天忙碌的跑出去挖蚯蚓,割猪草,赫然已经是家里的小劳动力了。在心疼他们之余,也有些若有所思,或许应该做出些改变才对。

随着天气越来越暖和,林森却是越来越坐不住了,他很想知道这青贮饲料的封赏到底还能不能下来啊,好歹赶在开春前来点田地,也好缓解下眼前这人多地少的尴尬局面。

而且土地多了,心里底气也更足不是,不论别的产业怎么变化,起码不用担心自己和一帮人会饿肚子了。

他对于吃饱饭这事还是有执念的,总希望家里一直处于粮食满仓的状态才好,目前这十顷地,显然有点满足不了他的这份执念。

本就有点静极思动的他,干脆又跑去了程家庄子上,想找程咬金打听下进展如何了,可惜这次就没那么好运了。

天气转暖以后,人家一家子人就全都回了长安城中去住了,据说是程咬金可能会有新的任命下来,再继续蹲这边庄子上猫冬就不合适了。

没能见到程咬金不说,他心心念念的程怀玉妹纸也没能见到,这就让他有些郁闷了。

不过听了这边庄子上的管事的话,林森回林家庄上稍作布置,就带上了许多东西,奔着长安城就跑了去。

因为这管事告诉他,酒楼和酒坊那边都准备把他的那份分润给结了,正要让他去好当面盘点下账目呢。

得了这么个送上门的借口,本身也打算进城一趟,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兵甲或者原材料,也好把手下这帮特种队员们给武装起来,林森哪还会迟疑,自然是屁颠屁颠的就跑了。

林森现在的速度可比刚穿越那会快多了,体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即便是背着满满一背架的东西,可是不轻,还是能一直以慢跑的姿态,一路不停歇的跑到长安城。

先在城里找了个地方歇了一晚,顺便梳洗打扮一番,这才背上背架再次出发。

不过他没急着跑去程咬金府上,这背架上的东西也不是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是先去了程家的店铺里,找到了那位他打过几次交道的大掌柜,把他背了一路的那些金丝楠木的木雕,珍而重之的交给了对方。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把木雕交给程家在东市的店铺帮忙寄卖了,早在入冬以前林森就开始这么干了,两边已经算是确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点小事程咬金自然不会不应允。

况且这些木雕也能丰富程家铺子的产品,给他们额外拉来了一批固定的客户,还不会拉低了他们店铺的档次,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林森最近事情很多,并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雕刻这么多精美的木雕,这显然还是靠着系统的作弊手段弄出来的。

他只要控制着那些金丝楠木,直接长成他想要的木雕的形状,连细节处都长好咯,然后准确的砍下来,把树皮剥掉,再稍加打磨修饰,最后抛光一下,就是一件完整的作品了。

再把插穗种到地里继续控制它们的生长,不断重复这个过程,自然就能得到足够数量的木雕作品了。

而且怎么看都是精雕细琢的顶尖好货,甚至比他原本的那些作品还要有所进步。又是在程家的高档店铺里售卖的,那么卖价自然也低不到哪去。

前一段时间好几次卖菜的收入都扛不住了,就是靠着这些木雕的收入渡过难关的。

如今再拿出来,却是为了多攒点老婆本的,眼瞅着和程怀玉这就要私定终身了,不得多做些长远的打算啊。

在大掌柜的礼送之下,林森干脆就这么大剌剌的就去了程咬金家。

面对门房的眼神,林森倒是淡定的很,谁家还没个穷亲戚啊,还不允许我这穷亲戚空着手上门咋地。

“好你小子,还好意思上门来。”程咬金刚一见林森的面,就是一巴掌拍在了林森的肩膀上,然后恶狠狠的说道。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声叹息

“我不就是空手上门吗,这有啥不好意思的,你不是这么小气吧?”林森有点懵。

“老子当然不是那么小气的人。”程咬金气的吹胡子瞪眼睛的。

“我说的不是这个。”程咬金一把就把林森拽到了身前来。

“说吧,你小子到底对怀玉做了什么?”程咬金依然横眉立目的狠声问道。

“我也没做什么啊……”林森想想自己上次貌似是当着一帮子侍女的面,亲完了妹子就跑的,因此说起这话的时候,免不了很是心虚啊,声音都低了几分。

“果然是你小子干的好事。”程咬金冷笑着笃定道。

“嗯,你小子做的不错,不过还要再接再厉啊,另外,有些事情是不是也该准备准备了,你这也快要成年了,不要再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做事一点计划都没有。

再耽搁几年,你们的年岁可就不小了。我像你小子这么大的时候,怀默都能到处跑了。”

程咬金这态度变得太快了点,跟变脸似的,前一刻还是疾言厉色,后一刻就变成了和风细雨,让原本都有跑路准备的林森,很是有点措手不及的。

关键是他边说着,还边帮忙把林森的衣服给捋顺了,这叫一个细致周到,把林森都整懵逼了。

“阿爷,你说什么呢?”程怀玉羞红着脸的走了过来,有些娇嗔的说道。

“没什么啊,我不就是告诉木头小子眼光要放的长远些,而且男子汉一定要敢作敢当,你说是吧?”

程咬金哈哈两声,貌似在掩饰着他的尴尬,说到最后又不爽的斜睨了林森一眼,意思是还不赶紧配合我打好掩护。

“是啊,我一定会做个敢作敢当的男子汉的。”林森边说着,边对程咬金了然的笑了笑。

原来你也怕怀玉妹纸啊,嘿嘿,以后这老丈人就好对付了。

“放心吧。”林森又补充了一句。

只是这次却是面向程怀玉说的,同时送上了一个真诚的微笑,也算是变着法的给了程怀玉一个承诺,他一定会对对方负责的。

程怀玉显然也听懂了林森的潜台词,娇羞的看了林森一眼,水汪汪的满是柔情蜜意。

“咳咳。”程咬金有点看不过这俩小男女,当着他的面眉来眼去的,忍不住提醒了一下他的存在。

这个小插曲过去以后,林森不出意外的又被拉到了酒桌上,只是程咬金也明白,想喝趴下林森出这口气不太现实,哪怕和仨儿子一起搞车轮战都不成,所以喝的有点没滋没味的,难得一次没有把自己喝趴下咯。

“走吧,让我看看你小子这段时间武艺有多少长进。”

酒足饭饱以后,聊了没一会,程咬金就想拉着林森去自家练武场上比划比划,虽然名义上是想看看林森的进步,其实还不就是想揍他一顿,出一出心里这口恶气。

不过打了没多大一会,程咬金就撂挑子不干了。当然不会是他打不过林森,林森虽然经过一个冬天的训练又有了长足的进步,现在怎么也算是个高手了,可离程咬金这种战场上厮杀出来的有名有号的猛将,还是有一段差距的。

他打的憋屈主要是明明有希望能好好教训下林森这家伙了,自家闺女程怀玉又在旁边看着呢,他又下不去重手,很有点束手束脚的感觉,打的忒不爽利,可不就草草收场了吗。

除了感叹一句“女大不中留”以外,也只能自己跑到一边去生闷气,不过还是没忘了给程怀默他们,递过去一个恶狠狠的眼神。

程怀默哥仨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了,得了老子暗示的他们三个,和林森打起来基本没什么保留,不过也没怎么占到便宜。

林森吃亏就吃亏在自己的气力,还是比这一家子都要小上一些,可好歹程家的练武场面积也是不小,他完全可以发挥自己身形灵活的优势,不用像和未来老丈人打那样只能玩硬碰硬,没法全场飞奔。

最后和这哥仨打下来吗,算是个半斤八两吧,差距并不算太大。

这哥仨毕竟不像他们的老子那样久经战阵,论起战斗经验也没比林森好上太多,这才斗了个旗鼓相当。

不过自以为占了便宜的他们,毕竟场面上看,他们可是打的林森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的,在转过头去看到程怀玉的脸色后,差点忍不住小腿肚子都吓抽筋咯,原本的洋洋得意,立马被各种悔恨取代了。

光记着老子的吩咐,把林森朝狠里打去了,却忘了这家里真正最难对付的,却是这个看着和善的妹子,尤其是这妹子显然是站到了那小子一边,看来一顿切磋是少不了咯,唉,一声叹息!

虽然难免心里对林森这个抢了自己宝贝闺女的小子有点怨气,不过程咬金也没有真个小气到把林森给撵出去,还是留宿了一晚,才让人把他送到了独一味酒楼那边去。

“郎君来了,快请到里面坐,我这就去拿账目,请郎君过目。”酒楼老板杜子宽一看到林森的面,立马热情的靠了过来,殷勤的想要请林森去包间里就坐,话中就透着一股子亲近。

他可是知道这独一味酒楼,就眼前这位不太起眼的年轻人拿的份子多,虽然人家从来不管酒楼这边的事,可细说起来却是这酒楼真正的主人家才对。

况且同样出自程家的他可是知道,这位已经可以算是半个自家姑爷了,他不亲近才怪了呢,连郎君前面那个林字都省了,可不是当自家人招呼的吗。

“先不急,我先在这大堂里坐一会也好。”林森扫了一眼大堂,总算在一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空座,对着杜掌柜挥了挥手,就走了过去。

即便林森来的挺早的,已经全部换成了他拿出的那些新式桌椅的这大堂中,也变得可以容纳更多客人了,却并没有显得空荡荡的,反而也已经很是热闹了,很是有点座无虚席的感觉。

由此也可见,这独一味的买卖,确实是红火异常啊。

“好你个章二狗,又在这偷懒!”原本和善的杜子宽,却猛的跑到了一个伙计打扮的人身后,不由分说的就是一个大脚,踹到那伙计的屁股上,直接从板凳上给踹了大马趴。

“嘿嘿。”这章二狗看来已经习惯了,没事人一样的爬起来,还送上了一个谄媚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奸猾。

“你小子还在这赖着干嘛,还不赶紧与我把平康坊那边定的席面送过去,敢洒出一点油水来,给我仔细你的皮。”杜子宽显然不吃他这一套,仍然厉声喝道。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初次见面

“小的晓得的。”章二狗谄笑着说完后,一溜烟的跑走了。

“让各位贵客见笑了。”杜子宽赶紧对着大堂里的客人作了个罗圈揖,赔了个不是。

“这章二狗是该好好收拾收拾啊,掌柜的可不能纵容这等油滑的小子才是。”有人笑着说了一句。

其他宾客也都笑着看着这一幕闹剧,显然这样的场面经常发生,这些又都是熟客,很有把这当成独一味的一景的意思。

林森也只是淡笑着看着这一幕,对于杜子宽的做法他倒是没有意见,一个能把独一味经营到眼前这番局面的大掌柜,必定有其独到之处,或许这样的场面也是他故意为之的呢,是用来作为调节气氛的一种手段也未可知,所以就不予置评了。

林森更多的精力,还是用在留意周围这些食客上。看得出来这喝酒的人,确实都不会在菜肴上亏待了自己,炒菜仍然是最受欢迎的,不论桌上有没有火锅,大都还是会叫两个炒菜来吃的,而且往往都少不了几个价格不菲的招牌菜色。

而他们言语中偶有提及这新式桌椅,也多是肯定和赞赏,或者自己家中也打算买上几样云云。

不过最让林森高兴的,还是这大堂里的众多宾客,基本上每桌必点那竹叶青酒。

每到用配送的木槌敲开那竹节时,总会引起一番热烈的讨论,看得出他们都是很享受这种独特的意趣的,对于如何把酒种到竹筒里去,而外表又不见一丝伤痕这点,也是格外有兴趣。

当然了,对于这竹叶青酒本身也都不吝赞美,毕竟那翠玉一般的酒液,哪怕只是静静的躺在那温润如美玉的白瓷杯中,都有种相得益彰的美感,只是这么看着,就要比其他酒楼里那略带混浊的酒汤赏心悦目多了。

这么一圈观察下来,林森对酒楼的经营状况就心里有数了。

而在这些酒客当中,有两位格外引起了林森的注意,因为他们都有着有别于其他食客的气质。

这独一味中的客人,就像林森最初想的那样,可以说是非富即贵,一个个看起来挺腰洼肚的自有一番气度,可即便在这样一群人中间,这俩人也是最为突出的。

一位是看上去略有些寒酸的文士,一看就知道肚子里很有墨水的那种,这位也是整个酒楼大堂中点的菜式最为简单的,不过在酒上可是没亏待自己,同样是价格不菲的竹叶青。

即便面对着大堂内各种意味不明的眼神,或鄙视,或好奇,或不屑,可人家还是坦然自若的在那细细品味着竹叶青的美味,看着很是有几分悠然自得。

另一位算是走了另一个极端吧,即便是在一众富贵食客之中,这位也是看着最有气度的那种。

虽然看似很和善的坐在那里,还很是宠爱的在给怀中抱着的那只异种猫咪梳理着毛发,却自有一番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让人很轻易的就能生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

不过林森更加感兴趣的,却是旁边一个看着像是跟班一样的家伙跟这位的对话,虽然他没刻意偷听,可谁让他的五感如今已经远超常人了呢。

“八姐。”那个跟班一样的年轻人,有些不自在的站在这位的身旁。

“不是说过了吗,在外面要喊八哥。”这位稍稍皱了皱眉头,就让那个跟班紧张的不得了,看来是很怕这位啊。

“是,八哥。”跟班赶紧更正到。

“那个……家里的老爷子催你赶紧回去呢。”跟班紧张的说道。

“好吧,知道了。”这位“八哥”有点无奈的说完,没急着走,反而端起手中的酒杯,对着正打量他,或者说“她”的林森微笑着示意了一下,然后很是豪爽的一饮而尽。

林森坦然的笑了笑,完全没有被人识破的尴尬,他本来也没带什么目的,纯粹是出于好奇而已。

只是出乎林森的意料,这位“八哥”并没有急着走,反而抱着她的异种猫咪,走到了林森的身前。

“林郎君,很高兴见到你。”八哥笑着说完,都没等有些愕然的林森回话,自顾自的就走了。搞得她在这等半天,好像就为了见林森一面似的。

后边那跟班对着林森尴尬的笑了笑,赶紧跟了上去。

被搞的一头雾水的林森,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干脆的端着自己的竹叶青,去到了那位落魄文士的桌边。

“这位郎君请了,小子可否和郎君凑个桌呢?”

林森对这位是真的有些好奇,过来搭个讪也不会损失什么,单纯满足下自己的好奇心也是好的吗。

“请坐。”这位倒也是个随和的,干脆的就答应了。

“小子林森,不知郎君高姓大名?”林森给大掌柜杜子宽示意了下,让把自己的菜直接上到这桌上。

“某家马周,字宾王。”对方很是随意的答道。

不过这话让林森又忍不住愣了一下,自己这运气是真不错啊,这又见到一位历史名人,还是个未来的名相,看来这次过来搭讪,还真是来对了。

等到林森的下酒菜上齐了以后,林森就开始频频举杯和马周聊了起来,这位确实很有名士风范,完全没有和林森客气的意思,林森只是邀请了一下,他就很干脆的对着林森的那些好菜下手了。

席间两人自然少不了对很多事情发表了各自的看法,难得的竟然意见很是相合,因此聊得倒是越发投契了。

这男人和男人之间聊天,有时候就是那么奇怪,真的相熟的老爷们坐到一起,没喝多以前基本都是聊女人啊,聊某个妹子的身材如何之类的话题,只有喝高了以后,才开始对着军国大事大聊特聊。

而如果是不熟悉的一帮老爷们坐到一起,这个顺序就是正好反过来的,喝醉以前那话题基本都会围绕着政事,发表各自的见解,喝高了以后才是自己的审美观点。

至于女人们在一起都聊什么,林森一个单身了两辈子的家伙上哪知道去。

即便这马宾王酒量也是不差,一斤竹叶青下了肚,才趴桌子上呼哈起来,可面对林森这种无底洞一般的大酒缸也是白瞎啊。

“以后他来这喝酒都记我账上吧,这位的未来必定不可限量,可不能轻慢了。”林森招过杜子宽来认真的叮嘱了一句。

“某晓得。”杜子宽点头示意自己明白。

“现在咱们可以去结算啦。”林森笑着起身,在杜子宽的引领下,朝着房间走去。

第一百二十三章 收获颇丰

在一间极为私密的屋子里,杜子宽珍而重之的捧着一本厚厚的账册走到了林森面前。

这账册记录的那是相当的详尽,每一笔收入每一笔支出都记录在册了,一桩桩一件件的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唯一不好的一点是,用的还是流水账的方式,真个盘点起来就有点费事了。

林森干脆让这位大掌柜找了些纸笔过来,他好自己动手,按照借贷记账法,重新来了一次复式记账。

这样一来这收入和支出的关系,可就变得清晰明了多了,方便知道收益情况的同时,也能看出某段时间的变化情况,同样是一举多得的好法子。

而杜子宽在一边看着,心里忍不住有点后怕的感觉,得亏他没从中做手脚,要不然在这种新法子之下,肯定要无所遁形的,那样一来他这么多年努力取得的认可不就毁于一旦了吗。

其实这也是程咬金让林森自己过来查账的一个重要原因,既然知道林森于数之一道有所涉猎,正好来自家酒楼一趟。

既能试试他林森的成色,也能给自家掌柜杜子宽一个警醒和监督,毕竟自家派人去查账,有种不信任手下的感觉,怕会凉了这位大掌柜的心,林森来动手就没这样的顾虑了。

而杜子宽后怕之余,对这种好用的记账法子也多了几分期盼,越是看林森用着,他越是有种大彻大悟的感觉。

至于林森用的那阿拉伯数字,虽然他看起来有点费劲,可对比着自己的账簿,很轻易的就能搞明白数字之间的对应关系了,因此他理解起来还是很快的。

而林森对这杜子宽的能力和忠诚都比较满意,整个账目除了几处小的错漏,算是马虎大意算错了而已,其他的账目都是很清楚的,看上去也比较合情合理,不像是过手很严重的样子。

“最近原材料都涨价了吗?这块的支出竟然多了这么多。”林森状似随意的问了一句。

这也是账本上变化最为明显的一点,入冬以来的支出明显增加了许多,而他的眼睛其实一直都在留心观察着杜子宽的表现。

“这不是冬天了吗,不仅是菜涨价了,肉价也跟着涨了不少啊。”杜子宽也是有些无奈的感慨道。

“不过最恨人的其实不是这些,这些东西每年这段时间都会上涨的厉害,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可往年猪油的价格涨的可没这么猛,还不是那些混蛋,竟然学着咱们也做起了炒菜,虽然味道比咱们的差远了,可多少也都招揽去了一些生意。

这样的混蛋越来越多,这长安城里的油料都要不够用了,所以才涨价涨的这么狠。要不是咱们庄子上养的猪不少,这原料的支出还要高出一截来。

这些全都该扣掉眼泡的混蛋玩意。”杜子宽说起这个忍不住有些义愤填膺的,还不是眼红自家的炒菜带来的利益多,结果全都跑来跟风了,简直是明抢自家的生意啊。

“好在咱们这的炒菜一直是公认的这个,”杜子宽很是自豪的竖起了大拇指“所以从来都不缺客人,后来更有郎君你弄的那个火锅,咱这个冬天可是没少赚了。”杜子宽说道这的时候有些喜气洋洋的感觉,对林森当然也是一个劲的夸赞。

“猪油啊?”林森拖着下巴如有所思的说道。

“回头我想想办法看看吧。”林森觉得应该是可以找到替代品的,不过还需要好好试验下,能成了再说,他从不轻易承诺自己没有把握一定能够做到的事情。

而且他想到的这法子若是搞成了,说不定还能给自家庄户们多开一条财路呢。

“那就指望郎君的妙法了。”杜子宽倒是对林森充满了信心,这个主家总是能给他不少惊喜的。

“呃……郎君用的这种记账的法子某可以用吗?”杜子宽有些忐忑的问道。

“当然了,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林森笑着肯定到。

“来,我再给你详细的说下,每个符号分别对应的什么数字。”难得遇到一个识货的,又算是半个自己手下,教给他这样的法子林森可是一点都不心疼。

“不过这种法子你自己用就好,轻易不要被外人学了去。”林森想着小说当中也有说这法子了不得,还有清查贪官污吏,甚至搅动朝堂局势的功效,怕是干系不小,又赶紧叮嘱了杜子宽一句。

或许回头可以考虑也把这法子献上去,再换点土地回来呢,最近真是缺地缺的厉害啊,反正放自己手里藏着也没什么大用处啊。

搞清楚了自己能分到手多少钱,又多了一条新思路,顺便还结实了马周这位牛人,也混了个酒足饭饱,林森也算是收获颇丰了,这就打算干脆的去告个别,回林家庄子上了。那边的土楼也终于快要建完了,他可不想错过最后的落成庆典。

至于属于他的那份钱帛,自然会有程家的护卫帮忙给送到林家庄子去,毕竟有那么多呢,指望他自己想要一趟腿运回去也不现实啊。

挥了挥手示意杜子宽不用送了,走到酒店门外,林森却意外的在这见到了他在长安城中为数不多的故人之一,其实也只是有着一面之缘,却让他印象极为深刻的那位老乞丐。

这位自己生活就不咋样,还能抚养好多小乞儿长大,也算是难得的好人了。

而且林森两次碰到他,都是在自己赚了大钱的时候,怎么说也是个善缘啊,因此林森又一次走过去,放了些铜钱到这老乞丐身前的碗里。

感觉心情又舒畅了几分的林森,很是潇洒的转身就走了,只是心里忍不住还是想要吐槽一下,这位老乞丐真心不专业啊,也不卖惨,也不知道喊一句“可怜可怜我吧”,一点身为乞丐的自觉都没有。

要不是长安城里看样子从来不缺好心人,以这位的工作态度,怕是连自己都活不下去了,更何谈去照料那些小乞儿们,还把他们抚养长大啊。

不过林森却没看到,在他转过身后,那老乞丐却是难得的露出了一个笑脸,可马上又恢复到了原本那冷冰冰的,或者说是淡漠的状态。

第一百二十四章 事有蹊跷

林森这次回去轻装上阵,走的就格外快一些,不过还是不得不在进山前的一个庄子上留宿了一晚,因为他出发返程的时候就已经是午饭后了,夜里走山路林森怕自己被哪个大家伙给当成晚餐给吃掉。

精力充沛的再次踏上山路,林森又一次习惯性的拿着大斧子在手中,哼哼着歌曲,慢悠悠的欣赏着周围的风景。

“救命啊,救命啊……”在林森的前方不远处,却猛的传来了呼救声。

这当然不会是小倩一般的女鬼,又没有姥姥那样的树妖庇护着,大白天哪有妖魔鬼怪跑出来勾搭人的,即便是茂密的山林里也不成啊。更重要的是这惶急的叫喊,分明是男人的声音。

林森听着越来越近的喊声,忍不住抄起了大斧子,左手也掏出了惯用的三棱刺藏在了袖子中,准备随时应对糟糕的局面。

可等到那呼救的人跑出来以后,林森还是有点懵逼的感觉,前面忙着奔逃的是个可怜的年轻乞丐,那凌乱不羁的发型,和身上可怜的衣衫都表明了这一点。

可真正让林森害怕的,是他后边正在狂追他,让他跑出了不比林森差的速度的那玩意,一只有着暗紫红与黑相间底色的皮毛,还有着柳叶状黑白灰三色条纹,从头顶至尾臀部顺向分布的硕大老虎。

这特么是传说中的霸王猇啊!林森能站住了没掉头就跑,都算他胆子大了。

不过自信的看了那倒霉催的乞丐一眼后,林森倒是确定了自己先前的猜测,再想到自己的布置,这才有信心继续站在这里。

“前面那个家伙你快点从那边过去,不要跑到我这边来,要不然我就把你砍倒在这里喂老虎。”

林森还是拉开了架势,准备躲避这只体型庞大的麻老虎可能的攻击。这话他也不是说说而已,对方真的奔着他来了,很可能死的就是他了,他可没那么圣母,更不至于为了一个不认识的乞丐就以身饲虎。

“救命啊……”那乞丐见到林森时,脸上分明带上了惊喜的神色,根本没有听林森的指挥绕道跑,却是拖着惨叫,仍然一路奔向了林森这边。

“噗……”的一声轻响,是这个乞丐不知道从怀里掏了个什么东西出来,朝着林森的方向,很隐蔽的弹射了过来。

林森这段时间练就的反应能力也不是白瞎的,完全是本能的就朝后闪了一大步,那小东西就砸到了林森身前的地面上。

“卧槽!”林森怒骂一声,再不迟疑,转身也跑了开来。

这乞丐扔过来的竟然是个血囊!林森虽然已经躲开了,可这大概是用鱼鳔做成的血囊落地以后炸裂开来,还是有一些血液溅射到了林森的衣服上。

在这要命的时刻,后边有个霸王猇这样的狠角色,对方来这一招显然是想要林森的命啊!

毕竟猎食者大都是对血腥味非常敏感的,见了血就跟打了兴奋剂似的,还不得朝死里追击林森。

对方冲着林森得意的笑了笑,从林森身边拐了个弯,又朝另一个方向跑去,看来就是指望这霸王猇放过自己,干脆去追林森的。

可是让忙着逃命的两个人都有些目瞪口呆的是,那霸王猇完全没有追击林森的意思,在两人分开的地方,这个猛兽根本就是毫不犹豫的,就顺着那倒霉乞丐的方向就追了下去,难道是这个乞丐摸了老虎屁股吗?

林森倒是忘了因为系统的存在,他对动物是有着额外的超高亲和力加成的,或许在动物们眼中,他大抵是和森林,树木这类的东西划等号的。

所以熊猫哥俩才会那么亲近他,或许是把他当成大竹子了呢,呆毛也对他那么依恋,或许是把他当做了大树……母亲?两个人比较起来,自然是那个倒霉催的乞丐看上去更可口些?

这下子林森也不用再继续逃命了,得意的笑着就停在了那里,静静的看着那倒霉蛋被霸王猇追的上蹿下跳,鬼哭狼嚎的。要不是这个霸王猇看起来体力不是很足了,爆发力不够,而那乞丐虽然看似忙乱,可实际身形很是灵巧,这会怕是早就被一巴掌扑倒在那了。

“救命啊……”这次乞丐的话中,可是真的带上了惊慌失措的感觉,而且又一次跑到了林森身边,可那霸王猇依然对全神戒备的林森视若无睹,这下子乞丐是真的绝望了。

“救命……”乞丐充满期盼的喊了一声,听起来分明是快要没有力气了。

“谁派你来的?你还有没有同伙?说出来我就考虑救你。”林森已经可以肯定了,这家伙绝对不是普通的乞丐,反而更像是杀手,目标显然就是自己了。

这点从对方一出现他就有所怀疑了,哪有乞丐跑到野外来乞讨的,即便要找吃的,也没有随便深入山林的。连他自己现在也算是有一身武艺了,都不敢随便深入过来,只敢走常走的路线。

更何况对方看似慌乱,那动作可还是很有章法的,分明是有不弱的武艺在身。

等到最后把血囊砸过来那一下,林森就再无怀疑了,即便对方秉承着只要跑过了林森就能逃过虎口的想法,也不可能随身带着血囊这种东西的,一定是有意为之无疑了。

“我说,我说……你先制住它再说……”这乞丐眼珠子一转悠,立马答应了林森,不过这诚意吗……

“恩师,确实没有别人了,就他一个。”这时候席君买从树后闪了出来,肯定的对着林森说道。席卫忠从另一个方向也钻了出来,对着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

不过他俩都离那倒霉蛋有段距离,省的他再玩之前那招祸水东引的把戏。

“吱吱……”呆毛同样从林子中钻了出来,用手势表达了差不多的意思。

“别让这家伙跑了,我过去试试。”林森对他们点了点头高声说道,顺便也想打消这个杀手的坏心思。

“朝我这跑,但是不要靠我太近,不然我不介意先干掉你,我早就确定你背后的人了,别觉得你的小命有多值钱。”林森又对那倒霉催的杀手喊了一嗓子。

第一百二十五章 选个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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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早就已经退到了一处树木茂盛的地方,灌木和藤蔓围绕在他的身边,显得空间相对要狭小一些。

那乞丐早就想要这么干了,这次得了林森的准话,那是一点都不带迟疑的又朝林森那边跑了过去。

这货把自己的速度也发挥到了极致,让林森看的眼神就是一缩,原来这家伙在被霸王猇狂追的情况下仍然有所保留,看来还是包藏祸心啊。

在这个乞丐快要跑到面前时,林森还是机敏的闪到了一边,席卫忠和席君买早就从后边包抄了过来,呆毛也被林森叫到了身边的大树上,跑不了他的。

紧随其后的霸王猇仍然无视了林森,继续对着那个乞丐狂追不舍。

可在它路过林森身边时,早就闪到一旁的林森淡定的挥了挥手,那霸王猇的冲势,就被生生的阻拦住了。

因为一瞬间,它的身上就缠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草和藤蔓,密密麻麻的仿似蜘蛛网一样,把它捆了一个结实。

这自然是很有德鲁伊自觉的林森,控制着周围的植物,在瞬间进行了疯狂的生长,织造出了这么一张大网。

新鲜的藤蔓和野草是非常有韧性的,只是被少量缠上几根在手脚上,很多壮汉怕是都要动弹不得了,被这么多同时缠在身上,即便以霸王猇的体型和力量,也是难以抗衡的。这是典型的以柔克刚啊,任它有再大的力量也是施展不出来。

当然在其他人看来,就像是林森早就在那里布置好了口袋阵,就等着那霸王猇来钻一样,只不过它的运气太差了,一家伙就把自己给缠了个结实,连一点动弹的余地都没有了。

林森尽量对着这霸王猇释放出自己的善意来,还把大斧子放到了一边,示意自己并没有什么危害。

稍等了一会,见林森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可能也是体力流失的太厉害了,这霸王猇总算是消停了下来,也不再张牙舞爪的进行威吓了,在那不停大口喘着粗气。

林森这才看清它的样子,也总算明白了那乞丐为什么总能在这个霸王猇的爪下逃得性命了,这霸王猇庞大的右前爪上,分明插了一根粗壮的铁刺。

虽然渗出的血液并不多,但那样的疼痛是可以想见的,每跑一步,那铁刺都会更深入一点,所谓十指连心啊,对老虎来说爪子上有这么一根铁刺在,肯定跑起来也会钻心的痛苦。

而在它的左后爪上,同样有个类似的东西,也突破了它爪子上那厚厚的肉垫,逐渐钻到了肉里。

有这样两个痛点在,也就难怪它无法全部爆发自己的速度,屡屡让那乞丐杀手涉险过关了。

当然也不难明白为什么它会紧追着那个家伙不放,完全没有理会林森的意思,这都不是摸老虎屁股的问题了,这是奔着不死不休的仇恨去的,这霸王猇不跟他玩命才怪呢。

再加上林森本身的超强亲和力,这倒霉催的乞丐那点小算盘,自然是全都落了空。

“你不要动哦,我给你把这玩意弄下来。”林森指了指霸王猇那爪子上的铁刺,希望对方能够明白自己的意思,当然少不了再加上几道藤蔓,把它的爪子缠绕的更紧一些。

确定这个大家伙不会对自己造成危害了,林森这才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看它确实没有挣扎或是袭击的意思,这才试探性的把手放到了那铁刺上。

觉得差不多了,就猛的将那铁刺拔了出来,同时带动着身子也闪的远远的,彻底跳出了这个大家伙的攻击范围。

看来这下还是挺刺激的,这大家伙忍不住还是挣扎了半天,只是无法挣脱藤蔓的束缚。大概慢慢的也不怎么疼了,这才算是消停下来。

再看向林森时,那眼神中分明多了点善意,或许也有鼓励的意思。

拔后爪的时候,相对威胁性要小一些,不过林森的动作还是不慢,同时还要额外注意这大家伙的尾巴,别被扫到了。

为它解决了痛苦的根源后,林森又弄了些萋萋芽揉碎了,给塞到了那伤口上,霸王猇这才彻底老实下来。

处理完了霸王猇这边,且先让它这么绑着,林森这才转身去看那乞丐杀手的情形。

这货肯定没有放弃抵抗,看样子还试图逃跑过,这从他扑街的姿势上就不难看出来,一个标准的狗啃泥就晕在了那里,然后手脚都被麻利的捆了起来。

“哟,这小子身上还有不少东西啊,看不出来,就说藏东西这一手,咱们的人就要比他差上不少啊。”

林森看到席卫忠他们从这个乞丐杀手身上搜出来的各种东西,零零碎碎的竟然铺满了旁边一人多的空地,不无赞叹的说道。

“嗯,刀子,铁丝,飞镖,袖箭,铁刺,铁针,还有绳子,嚯,这东西够全活的哈。

最后这一包是什么玩意?自杀用的毒药吗?”林森挨个扒拉着数算了一下,发现这货藏身上的东西不仅种类繁多,数量更是不少,堪称百宝箱了都。

“嗯,还是砒霜啊,好东西,就是纯度不太高,用这玩意自杀,怕是要痛苦几个时辰咯。”林森拿出那包药粉来,小心翼翼的打开看了看,发现这粉末略带红色后,肯定的说道。

“把他弄醒吧。”林森把药粉重新包好,放到了那家伙的身上,然后示意席卫忠把他拖到一边去弄醒。

“嘿嘿,现在的局面呢很清楚了,你的计划已经失败了。”林森指了指那边还在受困的霸王猇说道。

“你也落在了我们手里,还没有援兵。

现在我给你几个选择,要么呢等着被我们拖回去慢慢的审问,庄子上最近刚发现了一个切吊的高手,已经把庄子上所有的公猪都阉了个差不多,不对,还留了几只好命的种猪。

总之那手把是相当的不错,一头公猪都没死呢,回头我一定让他和你多亲近亲近。”

林森说这话时,笑的这叫一个和善,可这个杀手的感觉肯定不会那么好,忍不住就是胯下一凉,再抬头看林森的笑容,又是菊花一紧。

“要么呢,你现在可以服毒自尽了,那砒霜我还专门给你放身上的,不过这玩意你得全塞嘴里,才能确保死定了,而不是死到半截发现量不够。

但是有一点,这个死法怕是没那么快,说不定得疼上好几个时辰才能死掉。”林森一副我都是为你好的表情。

“还有一个法子,那边那个大家伙都追你这么长时间了,你临死前也满足下它的愿望,把脖子往它嘴巴里一塞,保准咔嚓一家伙就给你咬断了,估计都来不及感受到痛苦哦。

我比较推荐这个,能同时满足你俩的愿望,还死的痛快,我觉得挺好的。”林森仍然笑眯眯的说道。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你干脆的把你知道的东西都说清楚,我或许能放你一马也说不定,至不济也能让你死的痛快点吗。”林森还是那有点吊儿郎当的样子,显然完全不把这杀手的命当一回事啊。

“那么现在你打算选什么呢?”林森饶有兴趣的看着杀手。

第一百二十六章 以身做饵

“我还是选毒药吧……”这乞丐杀手皱眉考虑了半天,还是决定选择毒药。

“可以,给他解开双手,不过别靠的太近。”林森淡笑着一挥手,又担心这家伙趁机用那毒药泼洒过来害人,就额外叮嘱了一句。

那边席卫忠自然解下了弓箭来,一箭就把用来捆绑这乞丐杀手双手的那根绳子给射断了,然后再次张弓搭箭,稳稳的指向了这家伙,防止他暴起发难。

即便双脚还被捆着呢,难保这样的家伙没有别的法子脱身啊。呆毛也早就蹲到了林森的肩头上,手里也握着石块,随时准备动手。

“你可以开始了。”林森很感兴趣的看着这杀手,他想知道这砒霜的效果到底如何,以前毕竟只是听说过这玩意,可没有机会真正见识它的威力。

虽然被誉为古代的顶级毒药,还给起了鹤顶红等隐晦些的别名,可林森总觉得怕是效果比之剧毒氰化物,还有见血封喉这类的玩意来的差多了。

这倒霉催的杀手环视了一圈,大概是确定自己真的一点逃生的希望都没了,这才义无反顾的把一包毒药都给倒进了嘴里。

“哝,这里有水,省的你咽不下去,这药粉可千万别浪费了。”林森干脆又丢过去一个竹筒,里面有他灌的山泉水。

杀手也不答话,接过去就狠灌了几口,看着颇有几分慷慨赴死的悲壮,搞得林森就像是反派人物似的。

“啊……”过了没多长时间,这杀手就开始惨叫了,还在那打着滚的折腾,看样子是药效开始发作了,肚子里疼的厉害。

不过这位杀手这抵抗痛苦的耐受力看来也不咋样啊,刚开始就在这嚎,过会毒素吸收的更多了可咋办啊。

“啊……疼死我了……救命,快救我……”出乎林森的意料,这还没看多大一会呢,这杀手竟然就扛不住开始喊救命了。

“这回能说了吗?”林森不急着动弹,反而淡定的问道。

“我说,我都说,快救我……好疼……救救我……”杀手疼的像个虾米一样跪在地上,不停的用头在撞着地面,看着就像是一直在哀求林森似的,弄得他越发像是反派大角了。

“君买啊,去给他胃部来一下狠的,帮忙催吐。吐完灌点水再来一下子,这么多来几回就得了。”林森指了指那竹筒,对席君买吩咐了一声。

席君买二话不说就是一记重拳,狠狠的砸到了杀手的肚子上,那家伙嗷一嗓子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喝水。”席君买对杀手命令到。

觉得明显舒服多了的杀手,知道这是在救自己的命,毫不迟疑的又灌了不少清水下去,然后再被一拳头重重的凿在胃部,再次吐了个稀里哗啦的。

“行了,就这么着吧。少量的砒霜其实还有点好处,能帮他杀杀体内的寄生虫。”林森挥了挥手止住了席君买进一步的动作。

“这里不是问话的地方,万一有人拿他做饵,咱们反而被动了,带回去再问好了。

正好我最近想到了几个方子,还缺个实验对象,我看他就挺合适的,反正真个弄死了也不要紧。”

林森笑眯眯的又打量了这杀手一眼,就像是看到了新玩具一样,让这个杀手后悔不已,真不知道自己这样活下来,到底是好是坏啊。可让他再去自杀一次,却没了那样的勇气,也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就是可惜了我专程跑这么一趟,原本以为能钓到大鱼呢,谁想到就钓出这么个玩意来,白瞎了我的一番布置。”林森摇了摇头,有些郁闷的说道。

他这一趟之所以孤身去长安城,打的就是以身做饵,引蛇出洞的主意,总有一帮子敌人隐在暗处伺机想要自己的性命,总是让人很不舒服的一件事。

尤其是马上就该把精力投入到春耕中去了,林森不想还有这么些膈应人的玩意存在,就想用这法子勾搭下敌人,也好一劳永逸的解决掉这些祸患。

没想到人家就派了这么个小杂鱼来,离他直接消灭敌人主力的想法可是差得远了。

诚然这杀手本身其实并不弱,用的祸水东引的法子也算是精巧,要不是林森早有防备,本身又有系统这个作弊器在,这下多半就要中招了,即便不葬身虎口,怕是也要成为这家伙的刀下亡魂。

可林森既然敢孤身涉险,自然是有所倚仗的。敌人如果是大队人马前来,必然不会在离长安城不远的官道上,明火执仗的截杀他,那就等着十二卫的精锐们和他们不死不休吧。

敢在都城周围犯下这样的大案子,那是在打整个大唐帝国的脸面,不砍死他们,还有他们幕后的主子,李世民这种要脸的人,都绝对不会罢手。

所以这帮人也只能在进入山林以后再动手,可到了这里就变成了林森的主场了,他如今简直就是森林之子,就像之前对付霸王猇那样,控制着植物们不仅可以阻挡敌人的攻势,更能出其不意的逐步蚕食掉敌人。

比如让某个敌人身边的大树,猛然长出一个尖锐的枝丫来,还不就像是突袭的长矛一样,轻易的贯穿了他们,弄些藤蔓吊死他们也很轻松啊,完全可以让他们感受到彻头彻尾的恐怖。

再有席君买他们几个,以及后续那帮子枕戈待旦的特种队员们,随时准备展现一下他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成果,即便对方来的人远超自己这边,也绝对能让他们有来无回,全都葬送在这山林中。

如果对方来的人少,就像这位其实本领并不弱的杀手,林森也有信心靠着自己的身手,坚持到离的不远的席君买和席卫忠赶过来,更何况他还有呆毛这家伙提供武力支援呢,总之是很有把握的一步棋。

只是没想到最后只抓到了这么一个贪生怕死的小杂鱼而已。但是小杂鱼也有小杂鱼的用处啊,除了作为新药的实验对象,林森还想到了好几个用处,说不定还能多发挥些他的剩余价值呢。

第一百二十七章 坚实堡垒

至于那只体型庞大的霸王猇,只能先绑在那里了,毕竟它的大仇人,那个基本注定会变成药人的家伙还有点用,真个把它放开了,还不得先跑过来弄死这货,到时候拉都拉不住,也没必要再跟它干一架,还不如就先那么绑着。

当然临走以前,林森已经给那些捆住它的藤蔓和青草下过命令了,让它们慢慢的收缩回去,或者干脆枯死掉,这样那霸王猇就能很容易的挣脱开来。

事实上林森他们远离它的过程中,对它的束缚就在一点点的松懈,只不过它暂时还是没有使劲挣扎而已。

回去的路上,那杀手倒是一副认命了的样子,老实的被牵在后边就那么一路跟着走。

而林森这时候却正在考虑问题,思绪还有点繁乱。

通过这趟去长安城,他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这样来回靠着双腿丈量林家庄和长安城之间的距离有点太麻烦了,或者说其实是他有钱了,觉得继续靠十一路有点丢份了。

没看到他走到程咬金家门口,都还被门房鄙视了吗,他可是要迎娶程怀玉的,这要是连个坐骑都没有,哪还好意思经常上老丈人的门啊。

这就跟后世很多人有钱了以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要买辆好车是一样的道理,要是连辆汽车都没有,想要娶个妹子回家,就要多出许多的波折来,反正是不太容易的。

所以坐骑这个事情有必要开始留意了,不仅是自己需要,那些庄户们也需要啊。

再想想秦琼他们,连手下都是一水的骑兵,而自己的手下别说坐骑了,连新装备都还没着落呢,这拉出去给人的观感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啊。

看来自己这个家主还是任重而道远啊,想要把庄户们也都武装到那些护卫一样的水平,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这一趟去长安城,也有留意过装备的问题,只是很可惜没能找到合适的,即便大唐对私人持有武器这事,管理的还算是松的。

只要不是马槊这类的重兵器,或是弩这种大杀伤力的玩意,普通的刀枪甚至是弓箭都是允许民众持有的。

可林森要的东西不是犯忌讳,就是对工艺的要求太高,成本也太高,想要短时间内大量装备也是不可能的。

关键是他也负担不起啊,只是把武器全都换过一遍,那些百炼钢的刀枪就得掏空了他的全部家底都不够用,这还不考虑那冗长的等待时间呢,有这等技艺的铁匠,怕是也没那工夫专心伺候他一个人,订单早都不知道排到多久之后了。

至于买铁料回去自己搞也不现实,市面上能见到的铁料成色都很一般,个人能买到的数量也是很有限的。

盐铁专营几乎是历朝历代都在狠抓的基本,经营这两样的即便不是皇家自己的,也得是如长孙无忌这般最为皇帝所信重的股肱之臣。就林森目前这个身份,是甭指望能得到多少铁料了。

回到林家庄子上,把那倒霉催的杀手干脆的交给了李牧,审问的事情自然有他来完成。

现在林森大有把李牧当做自己手下的黑暗势力头领的意思,很多不适合让人知道的黑活,都要交给他来做。

而席卫忠他们一家子,更适合做敢打敢拼的猛将,作为最早投靠的班底,以后必然是要做林森的左膀右臂的。

对于林森的归来,最为热切的其实是哼哈二将,这两只守山犬在林森还没进入庄子时,就一路飞奔到了他的身边,还起劲的蹭着林森的大腿,林森不得不先停下来好好安抚了一下它们,才得以继续前行。

而原本跟在后边的杀手,忍不住就是脚步一顿,大概是担心这俩大家伙对他下口吧,毕竟这俩家伙看着也太过雄壮了点,现在每只都有快两百斤的体格了,威慑力是真的很强。

如今的它们哥俩可是庄上一霸,每天都要驱赶着庄子上的家禽和家畜们,定时的出去觅食和回家,很有点猪倌的派头了。

看得出它俩虽然四肢发达,可头脑却不简单,那大脑袋里面也不是只装了肌肉的,相对普通的狗来说,也算得上是聪明,很可能是它们混血儿的身份在发挥着作用,既有着狗狗的忠诚,又有了山狼的聪敏,当然了还有得自它们母亲的勇猛。

在这俩大家伙的陪伴下,林森直奔土楼那边就去了,而呆毛也是个懂得偷懒的,猴仗人势的骑到了哼哼的身上,变成了狗骑士,看着还真有几分威武模样。

让林森稍有些惊喜的是,这土楼竟然在他不在的这几天内,就完成了最后的工程,这就算是彻底完工了,这会正在忙活着撤掉各种架子呢。

刚刚建成的圆形土楼,就如同一个坚实的堡垒一般,静静的矗立在大地上,厚实的墙壁让人一看就会油然而生出一种信任感,只要不是面对投石机这种攻城的玩意,相信敌人很难真正突破它的防御。

高大的墙壁同样为内部提供了足够宽敞的居住空间,林森自己住到里面,自然是有些空荡荡的,可考虑到以后家族的规模,肯定是要扩大和绵延下去的,这样一座土楼足以作为整个宗族的根基,延续个几百年功夫了。

等到林森在楼内转上一圈后,更是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这里真的是满足了一个军事堡垒的全部要求,只要再把底层的仓库填满粮食和各种必备物资,完全可以在此抵御好几倍于自身的敌人的长期围攻了。

心情大好的林森大手一挥,流水席开起来,酒菜可劲造。除了留下一些必要的守卫,去各个方向保持警戒以外,其他人都可以随意的过来吃喝。

不过缺席的可不止是那些尽忠职守的庄户们,还有吉祥如意兄弟俩,因为本着熊猫一族一贯的良好习惯,那是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这会的它们就忙着补觉呢,压根就没出门凑个热闹的意思。

还有李牧那边同样在忙活着,让那个倒霉催的杀手感受下林家庄子的热情,还有花样翻新的刑讯手段啊。

这方面林森可是给帮忙提供了不少的好思路,这不就发挥作用了吗,那边酒席还没喝完,这边杀手就痛快的交代了。

不过为了确保他说的是真话,李牧还是反复的问了好几遍,直到确定每次的答案都完全一致,不会是编造的以后,这才暂时放过这个可怜的杀手。

第一百二十八章 搬新家

和林森想的差不多,这个杀手所知的东西极其有限,更可悲的是连自己的上家是谁都不知道,只是单纯的通过杀手特有的一套暗语,接到了这个任务而已。

大概唯一值得林森欣慰的一点,就是对他的人头悬赏可是不低,可见敌人还是很重视他的。

至于谁是背后买凶的人,林森觉得除了王君廓这个家伙,也不会有别人了,因为他来到大唐以后,唯一一个算是真正对上的敌人,也就是这么一位而已。

也许是他手下的力量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或者是还没有完成集结,但又看不惯林森逍遥自在,就想先用这法子一劳永逸的解决林森这个敢于挑战他的威严的家伙吧。

相比劳师动众的派一大帮子人去攻打林家庄,显然还是这种法子更省钱,造成的影响也要低得多,光是不用给他们擦屁股这一项,就要省掉好多事呢。

挥了挥手示意李牧先回去,至于那个杀手吗,且先养在那里,再给弄点伤药抹上,顺便还能看下林森最近刚调配好的新伤药的效果。

另外,林森最近弄得几个药方子,正好全都在他身上做个验证,就像那仿照着后世的排毒养颜胶囊做出的美容药方,一半补药一半泻药的配置方式,不知道吃起来会是何等的酸爽,让他多吃点看看效果也挺好的。

既然早先就跟他这么说过了,就一定要兑现承诺才是,至于他会不会因此拉脱型,那都不在林森的考虑范围内,留下他的一条命,不就是为了干这个的吗。

当然了,林森也看中了他杀人和藏东西的这些专业本领,手底下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人才啊。

也不需要他归心,只要能把这些技能掏出来,教给自家的庄户们就得了。

这才是林森看重的剩余价值,只不过现阶段还需要好好磨一磨他,做个药人就是他这段日子唯一的使命了。

庆贺完了土楼的落成,林森当然要去把属于自己的那份秘密工作给干好,找到那几棵早就移栽过来的树木,林森细心的控制着它们的生长方向。

先是在预留的暗道的位置,让树根不停的朝外探过去,一直到穿透了整个土楼的围墙下方,延伸到了后边的山林中为止。

然后又让这异常粗壮的树根,慢慢的分成了无数细小的枝丫,把刚刚贯通的这条地道给覆盖住了,起到支撑和固定土壤的作用。

一条本来要费时费力的地道,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完成了,总共也没用掉林森多久的功夫。

依法炮制下,土楼中间的空地上,又多了两口水井,正好一个从外边的溪流中引过来的,可以作为洗衣服,浇花一类的日常用水,另一眼打通到地下水脉的水井,则是单纯的作为饮用水存在。

这样一来,即便周围的溪流都被敌人截断,或者投毒了,仍然不用担心楼内无水可喝。敌人再怎么凶残的围攻,也不能把地下水脉都给污染了吧。

选了个黄道吉日,林森干脆的搬进了土楼里开始住了,席卫忠一家子自然也是一个不落的全搬了进来,李牧也是一样。连带着呆毛它们也都有了各自的房间,房子大就是可以任性吗。

不过连带着也有个麻烦事,林森还是习惯性的想要填满自家的粮仓,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一大执念吗,可这土楼里边的仓库容积实在是太大了,只是开辟了一层的一部分,就把林森原本囤积的那些物资全都摆了进去还显得很是空旷。

后来不得不又多花了些钱财,从周围采买了一些,这才算是充实了几间了仓库而已,以后少不得还要不停的置办和添加才行。

至于原本深入到了山林中的那孤零零的几间屋子,其实也并没有就此废弃,因为那一片一直都是特种队员们训练的地方,那房子可以作为很多场景的模拟建筑。

用来训练如何营救人质啊,如何突袭某些有守卫的房间等等科目时,都是可以用到的。那边也会储存一些物资,供训练的庄户们使用,算是一处重要的落脚地吧。

搬入了土楼后,林森就感觉自己好像一下子整个人都闲了下来似的,也许是有了这个碉堡一样的建筑做依靠,心里踏实了许多,少了许多紧迫感吧。

每天该有的训练他也不会缺席了,可也难得有闲情逸致,在土楼周围捣鼓些花草了。

可以说这边能看到的每一株植物,野草除外啊,都是经过林森精心雕琢的,大部分也都是按照林森设想中最美好的样子去生长的,哪一个拿到后市去,怕都是了不得的盆景作品,当然放到大唐这会来,一样也是美的化身。

这不最近庄户们跑来看景的都多了不少,要不是发自内心的爱戴他这个庄主,连带着对他的东西都要格外珍惜些,怕是这些美丽的植物,早就被庄户们全都挖回自家了。

完成了这些让他也满意无比的作品后,林森干脆的派人去通知了程咬金他们一声。

他这都搬了新家了,不得叫着朋友们来给自己温个锅啊,或者说烧炕也是一样,就是大家一起热闹热闹,给新家里添点人气呗。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他也能问问这些家伙,自己那封赏到底什么时候能下来啊。

这眼瞅着春耕就快该开始了,原本还觉得挺多的十顷地这就不够用的了,对这封赏可不就有点迫切吗。

趁着程咬金他们还没来的功夫,林森也在琢磨着他的坐骑的事情,是一并跟程咬金他们问问,找个靠谱的渠道呢,还是干脆自己想个法子,自己解决一部分呢。

等到他看到在院子里调皮的呆毛和吉祥如意哥俩,顿时就有了个拉风的主意。至于成与不成,自然是一试便知。

第一百二十九章 吃酸拈醋

终南山中有着种类繁多的动植物,而最为后世人所熟悉的,应该是四大国宝级的动物,首先当然就是吉祥如意它们所在的大熊猫家族,它们是名头最为响亮的,也一直被当做国家名片一般的存在。

然后是长相和干脆面君很是相似,只是更加可爱些的小熊猫。这两种虽然名字中都有个熊猫,可却不是一个种属的,唯一的相似之处,大概是它们都是完全可以靠卖萌为生的终极萌物。

这第三种自然是呆毛所在的金丝猴家族,而林森看重的却是那最后一种,叫声似羊,性情却又粗暴如牛的羚牛。

这种强悍的生物虽然看似身材臃肿,可必要的时候却能够一跃而过近两米半的枝头,更能用前腿或是胸膛撞断挡路的树干。

想要弄断十厘米内的树干,对它们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可见它们的力量是有多么强大,毕竟身大力不亏吗,这些家伙可是普遍都能长到五六百斤的,个别的强健家伙长到一两千斤的,也算不得太稀罕。

而林森更为看重的是,这些大家伙兼有着牛羊两类的优点,力气大的同时,耐力也是颇为强悍,能在崎岖不平的山岗上不停奔跑的家伙,体力怎么也不会差到哪去啊。

而且这种家伙很是勇悍,每当遇到威胁时从不退却,而是很干脆的对着敌人就冲过去,直到冲垮敌人才罢休。

骑着这玩意上战场和人对冲的话,这人还没接触呢,坐骑这边可就胜了一半了,想想座下的羚牛一家伙踹倒敌人的战马,自己从容收割敌人性命的场景,林森就觉得美滋滋啊。

只不过这些暂时都还停留在他的设想中,现在还没有付诸行动呢,要不是之前出去采药和训练的时候,都见到过几次羚牛群的身影,林森压根就不会有这种堪称异想天开的主意了。

当然也是在体会过系统带来的对动物的超强亲和力之后,他才敢有这样的心思,毕竟那羚牛可真的不是好相与的,单打独斗的话,林森可不一定能干过人家。

更何况羚牛还大都以集群的方式出动,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威胁,都是二话不说就开始群殴。

这事暂时先当个念想就得了,平时多留意下羚牛出现的位置,再考虑后续怎么弄来当坐骑的问题,眼下还是先考虑下程咬金他们来了,都弄点什么东西招待他们吧。

酒吗自然是不缺的,他只要一有空了,就会去竹林中多种下一些竹叶青,如今的储备还是不少的。菜同样不缺,那温泉洞的存在目前还没人知道,还能用这借口对付些日子。

程咬金他们来的也挺快的,得了信没几天,就选了个好日子一起带着礼物上门了,大概是对林森建的那个土楼也充满了好奇吧。

因为当初建造时,也没少用到他们手下的庄户们,让那帮壮劳力多赚了不少钱财的同时,也给他们的家主们带去了各种描述,其中肯定不乏赞美之词。

让席卫忠赶紧准备酒菜,林森干脆的陪着程咬金他们,把个土楼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的全都看了一遍,这一圈逛下来都足足花了一个时辰的功夫,可见这地方是有多大。

“这两棵树长得不错,回头给我挪庄子上去。嗯,那两棵小的也不错,放我屋里正合适。”程咬金边欣赏着周围那些造型优美的植物,边老实不客气的把他看中的几棵给定了下来。

这都快要把自己闺女给拐走了,要这小子几棵树又怎么了,敢不麻溜的给送来,都要好好刺他几句,出出心里这口怨气。

“是,这造型看着威武些,比较有气势,确实是最合适的。”

在未来老丈人面前,林森也是没脾气,不仅不能跟程咬金这种二皮脸置气,还得小心的奉承着,到底能不能真个迎娶程怀玉,归根结底还是要看这程咬金的意见啊。

秦琼也知道程咬金这是心里不痛快,上次的事情程咬金可没少找他吐酸水,谁让他闺女胳膊肘往外拐,尽往林森那边偏呢,当老子的,尤其是宠闺女的老子,那能不吃酸拈醋吗。

所以难得的他也没去制止程咬金这种行为,只是在一边笑眯眯的看着这老小子怨气满满的样子。

不过显然程咬金对于这一对小男女的事情还是很认可的,要不然这次上门来温锅,也不会这么积极了,还不是觉得这里可能就是未来闺女要长久生活的地方,急着想来看看到底如何吗。

“原本那些庄户们回去说的,某还有点不敢相信,土楼而已,哪能真个跟堡垒比啊。不过这次来看过以后,某却要收回之前的想法了。

这里确实是座防御力强悍的堡垒,甚至不会比很多瓮城来的差了。你小子端的是好想法。”

秦琼对林森这土楼是真的很认可,对于一个真正知兵事的将领来说,这话可是极高的评价了。

“只要不被敌人突破了大门,你这完全可以抵御住几倍于自身的敌人,哪怕是长期围攻,怕也很难拿下这里,付出的代价更是不得了。确实是个不错的法子。”

牛进达这次也一起过来了,对于这种建筑他也是充满好奇啊。都是武将出身,很容易就会把自己代入到攻守双方的角色中去。

“可惜长安城中肯定是不让建造这样的土楼的,要不然我都想找块地皮搞一个了。”公孙武达摇了摇头,有些可惜的说道。

“这门后的机关不错,除非敌人能把整个大门全部弄碎或者烧掉,要不然想要撞开它,可真是难上加难。

就是外边没能包上铁皮,这防御力可是差了不少。”李绩这次也没有落下,细心的他总能注意到很多细节。

“你小子看来建房子是个好样的。”程咬金尽管还是有点心气不顺,不过也没有贬低林森的意思,对这土楼他也是很满意的。

“嘿嘿,我就是瞎琢磨而已。当初计划建这个土楼的时候,就想着真个有敌人大举来犯,也好让所有的庄户都能退进来有险可守,算是有个依靠,不至于暴露在外面各自为战。”林森意有所指的说道。

对于他现在面临的局面,在座的这些人都很清楚,虽然他们也都给王君廓施加压力了,可到了这种不死不休的仇恨,这样的压力也只是让王君廓没法靠官面的力量为所欲为罢了。

要是没有他们保着,人家随便找个由头把林森弄进牢里去,捏扁了搓圆了还不是随人家的意吗。

现在能把两边拉到同一个层面上,靠各自手下的武力来解决,其实对林森来说已经是最好的局面了。

让他们联合起来去除王君廓这个威胁,对他们来说代价太大了,而且李世民肯定也不乐意见到那样的局面,那是党同伐异,是党争的雏形,已经超过了他这个皇帝的底线了。

第一百三十章 人情价

酒菜很快就上齐了,林森叫上程咬金他们,全都来到了新的餐厅里面,这里一水的樟木的桌椅,看着规整多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聊天的氛围也渐渐的热烈了起来,在他们一起恭喜过林森乔迁新居后,作为此间主人的林森,很干脆的问起了自己一直关心的问题。

“不知道这个冬天,大唐的军队可有取得什么战果吗?又战胜了哪些敌人啊?”林森记得历史上的这时候,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对外战争,就是不知道自己的到来,有没有扇动蝴蝶翅膀啊。

“你直接问你的封赏什么时候能够下来就是了呗。”程咬金斜睨了林森一眼说道。

“嘿嘿,确实也有这个意思。”林森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着道。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啊,他也知道自己这点小心思根本瞒不过在场这些人精,不过你这直接揭破了,就有点没意思了吧?

不过谁让这是自己未来老丈人呢,很明显这还在为上次的事情耿耿于怀呢,看来还要找机会多敬几杯酒才行。

“这样的事情给你说也无妨。今冬天曾经发动过一次对突厥的袭击,斩获了牛马无数,也抢回了很多被突厥人掳走的大唐百姓。

回军路上,顺便把罗艺那个刚愎自用的小人给灭掉了,这家伙统帅天节军,一直盘踞在泾州一带。

早年曾和今上有过嫌隙,可陛下登基以后,非但既往不咎还加封他为开府仪同三司,食实封一千二百户,恩宠之隆国朝几无人可比。

可这个反复小人竟敢悍然谋反,突厥大军年前能突袭到渭水之畔,怕是也少不了他从中放水的功劳。

不过这等不仁不义之人,哪怕他统帅的手下都不愿意跟随,所谓的造反更是跟儿戏一般,随便遇到点抵抗就土崩瓦解了,这家伙还没带着心腹手下投奔突厥,就被回师的大军轻易的扑灭了。”牛进达对这罗艺颇有点不屑一顾的意思。

“这一次可以说战果颇丰,所以不出意外的话,你的封赏应该快要下来了,且等着吧。”秦琼最是体谅人,完全没有吊林森胃口的意思,很干脆的就把他最想知道的答案给告知了。

“我这最近还遇到个难题,想一并请教下各位。”林森高兴的笑了笑,又跟着说了一句。

“有事就说,有屁快放。”程咬金再次斜睨了林森一眼,有些不耐烦的说道。不过也没有拒绝的意思,显然还是关心林森的。

“我呢最近想弄些坐骑来,我和那些庄户们都需要,万一有个事情速度也能快些不是。不知道各位可有合适的渠道吗?”林森真诚的询问道。

“如果用的数量不多,完全可以去长安城中的骡马市去看看,那边还是能见到些好坐骑的,只不过价格肯定要贵一些了,但是都是马上可以用上的,方便一些。”牛进达略一沉吟后,肯定的答道。

“那边我也去看过了,我想要的数量也多一些,都在那边买的话,怕是完全负担不起啊。”林森想起上次那位打算以一千贯的吐血跳楼价,卖他一匹西域马的商人,很是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

“如果想要一大批战马的话,或许可以等一等。这次和突厥的战斗中可是俘获了不少的战马,除了要挑选一部分继续充实军中以外,还是有许多要流到市面上的。

到时候马匹的价格说不定也要降低一筹,可以挑选的余地也更大一些,那时才是买进的好机会。”牛进达继续建议到。

“你想要多少战马?到时某等该有一定的份额,可以提前接触到那批俘获才对,倒是可以替你选上些成色不错的,价钱肯定也要比市面上能见到的要低不少。

即便一时钱不凑手也没事,某先替你垫上,回头从你的分润里填上也就是了。”

秦琼倒是给出了一个更好的法子,只是这肯定是要多搭上一些他们的情面了,毕竟人情价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拿到的。

“会不会太麻烦你们了?”林森没有痛快的答应下来,反而先问了一句。

他目前对战马的需求并没有那么迫切,又不是马上就要去参加大战,即便是和王君廓手下的战斗,多半也是在自家门口打而已,估计也没有骑兵发挥的余地。

所以完全可以用今后几年的功夫,逐渐完成对自己手下的转变,逐步给他们配齐坐骑也行。为此让秦琼他们太为难,或是欠下太大的人情就没有必要了。

林森还是觉得,应当把自己和他们之间的情分,留到关键时刻去用。人情这东西,很多时候也是用一点少一点啊,尤其是单方面付出的情况下。

“不麻烦,这次出击的队伍中有不少某等的故旧,属于他们的那份斩获,自然由他们优先处置,跟他们开口,想来还是要卖某这个面子的。”秦琼淡定的摇了摇头说道。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跟你们客气了。反正我也不急着要这些坐骑,到时候你们看看好弄的话就帮我挑一些,先来两三百匹战马吧,好歹让庄户们都有个代步的坐骑。”林森嘿嘿笑着说道。

人情才是他所看重的,以他和这几位军方大佬的关系,钱帛的事反而是小事了,毕竟有那么多共同的产业放那呢,这方面的关系反而要牢靠的多。

“来来来,喝酒,喝酒……”一次解决了两个大问题,林森的心情都跟着轻松多了,劝起酒来都有劲头了。

这次的温锅自然又是以林森喝趴下了所有的来客而告终的,反正房间也多了,这次完全可以让这几个大佬,连带着他们的侍卫全都在这留宿。

他们倒也没客气,第二天蹭了一顿饭这才施施然的走人,还都带上了林森送上的各色盆景。

大唐这时候就这个习惯,主人家除了招待来客酒菜以外,伴手礼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能让客人空着手走,会显得主人太小气。

送走了客人,林森一如既往的给席君买哥俩上完课,又摸黑和李牧对练了一会,这就准备回屋去休息了。

土楼那硕大的木门,却“砰砰砰”的猛然响了起来,声音在略有些空旷的土楼中显得很是响亮。

第一百三十一章 落单

席卫忠他们一下子全都涌了出来,各自手里都拎着兵器,因为这声音太响亮了一点,用的力气不是一般的大。

席君买还特意示意林森朝后退一些,让他去观察下情况,因为仔细听的话,还能听到庄子上传来了许多慌乱的声音,虽然大都是牲畜们的,庄户们的好像大都是在吆喝自家的禽畜,他多少还是有点担心会有袭击。

“呃,家主,还是你来看看吧。”席君买站在大门上面的观察孔那看了一会,面色有些犹疑的指着下面说道,不知道是什么事让他这么纠结。

林森三步并作两步的爬了上去,通过席君买的表现来看,很明显一时是没有危险了,他很是放心的就看了出去。

“吼……”大概是看到了林森的身影,所以外面那位意料之外的访客,猛然吼叫了一声,听着好像有点欣喜的意思?

是的,是吼叫,因为蹲土楼大门外面的,是一只硕大的老虎,从那影影绰绰的身影上,还是能够看出这是一只霸王猇,而不是别的什么老虎,那独特的花纹就是明证。

而能够找到这里的,显然就是林森曾经在路上遭遇的那一只了。林森靠着那远超常人的视力,还看到了更多的细节。

这家伙还挺有礼貌的,都不是空手上门,人家是叼着一头鹿来的,这是报答自己替它拔掉铁刺的恩情的意思?

看来这家伙脑袋大了确实也聪明啊,竟然还知道报恩的吗。不过既然确定了是它,庄子上有那样的慌乱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么个凶物就在离得不太远的地方,出于动物的本能,那些禽畜肯定是怕的不得了啊

“你们先等等,我自己下去看看。”从上次的情况来看,这霸王猇对自己发动攻击的可能性很小,这次看着更像是报恩的,就更加不会伤害自己了,可对席君买他们是个什么态度还难说的很,还是自己单独过去一趟比较靠谱。

林森开了小门,来到了那霸王猇的身前站定,对方看到以后,把那只已经死掉的野鹿,又朝着林森的方向推了推,这意思已经明确无误了。

“抬下爪子让我看看。”林森示意那霸王猇抬起原本受伤的右前爪,让他检查下恢复的情况,发现那里已经完全愈合好了,不能不说野生动物尤其是这样强悍的大家伙,这样的小伤口愈合起来就是快啊,特别是在经过草药的辅助治疗以后。

左后爪同样也愈合的很是彻底,而且林森还在这个大家伙身上,发现了同样的萋萋芽的痕迹,正涂抹在它身上的新伤口上呢,看着像是和其他动物搏斗留下的。

看来这确实是个聪明的家伙,竟然已经懂得用林森用过的草药来处理自己的伤口了,那么有报恩的举动,好像也可以理解了。

“我不能白要你的东西啊,这样吧,我找点东西跟你换吧。”林森觉得这霸王猇捕猎这么个大猎物也不容易,尤其是在这青黄不接的季节里。

看它的体形也知道,这个冬天它过的可不太好,身上都没多少膘了,骨头都快要露出来,这野鹿或许会是它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唯一的一顿大餐,搞不好就是它的救命粮。

就这么全占下了,好像还有点于心不忍的感觉,因此林森赶紧示意席君买,去弄点程咬金他们送过来的猎物过来,再少拿点盐巴,算是他的回礼了。

“哪,这个我收下了,这些东西送给你。”林森在霸王猇的注视下,把它好不容易叼过来的那只野鹿推到了自己身后,然后把一只野猪和一点盐巴又推到了它身前。

它看来是明白了林森的意思,不客气的就是一口咬掉了野猪的后臀肉,看林森只是笑眯眯的看着,就算是彻底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如此再不迟疑,又一次吼叫了一声后,叼着林森的回礼就往山林中退去。

而庄子上的慌乱在这个大家伙走后,也逐渐的平息了下来,那些禽畜也都在各自主人的安抚下老实的回窝了,整个庄子又恢复了宁静。

送走了这个大家伙后,林森的心情变得格外的舒畅,开心的看过那野鹿一眼,乐滋滋的就去睡觉了。

第二天林森还是早早的起来训练了,这段时间趁着春耕还没开始,还不赶紧带着庄户们多练练,谁知道那帮子倒霉催的敌人,到底什么时候会来到呢,现在多训练几次,到时候面对敌人也能多几分把握啊。

不过训练过程中,林森难得的走神了一次,因为他恰巧见到了之前的目标,平时难得一见的羚牛,而且更难得的这是一只落单了的羚牛!

要知道羚牛平时都是以家族的形式出动的,动辄都是几十只一起行动,而到了冬天,为了抵御恶劣天气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他们的族群规模会更大一些。

像这样落单的羚牛可是极其罕见的,能够独自挺过冬天,存活到现在更是难得,因为落单的羚牛,很容易成为它们的天敌豺群的目标。

那些阴狠的家伙可不是轻易放弃的主,对于他们的坚韧,林森在帮助母守山犬大战豺群一役中可是感受颇深。

而从这只羚牛身上的伤口来看,它这个冬天过的可是不怎么安稳啊,能活到现在,说明它的力量和耐力都是极强的,这从它的体形上也能看得出来。

这货身高快有两米了,虽然一个冬天明显瘦了不少,可怎么看也得千多斤将近两千斤的样子,绝对算是羚牛家族中的大块头了。

再结合它那金黄色的毛发判断,这很可能是一只挑战族群首领,或是和某个强悍的大家伙争夺配偶权失败,愤而出走的年轻羚牛。

这样的羚牛自然是最佳的抓捕对象,不过这样离群的家伙多半都脾气暴躁,警惕心也强,再加上这庞大的身板,绝对不是个好相与的角色。

不过林森转头看了一眼蹲在自己肩头上的呆毛后,顿时有了个好主意。

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的呆毛,还在给林森梳理着头发呢,注意到林森在看它,还叫了两声给自己表表功,搞的林森都有点不忍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家主威武

羚牛的名字里之所以有这个牛字,倒是多半都源自于它那出了名的牛脾气,面对敢于挑衅的敌人,它们总会义无反顾的对着敌人冲过去。

林森想要利用的就是它的这种性格,找个人过去挑衅它,然后引到自己的陷阱中来就好了。

可让手下那帮子庄户们去的话,林森担心他们的动作不够麻利,万一有死伤他还不得心疼死,而且他也担心派他们去做这种有点送死意味的任务,真个出点意外,怕是要让手下离心离德了。

而呆毛显然就没这样的问题了,跟它连说带比划的,这个聪明的小家伙很快就搞懂了林森的意思。

本就不是个安生的主,遇到这样好玩的事情,不仅一点没有害怕的情绪,反而很是有点跃跃欲试的,林森都觉得自己白担心了,至于影响呆毛的忠心什么的,更是完全不存在的。

让其他庄户们先继续去训练,别惊扰了那只健硕的羚牛,林森带着呆毛留了下来,从容的布置了一番,这才真正开始发动。

林森躲到了一棵粗壮的大树后边,万一那大家伙发狂了,他还能爬到树上去躲一躲,细点都不成,搞不好就被这个强悍的大家伙,一蹄子就给干断了,到时候林森哭都没地哭去。

得了林森的示意后,呆毛老实不客气的拿起一块石头,就砸到了那羚牛身上,当然是收了力道的,只是砸痛它,并不会让它真个受伤。

吃疼的大羚牛果然很是不爽的看了过去,发现竟然是呆毛这个小家伙在挑衅它,关键是这气焰嚣张的敌人,还是直立在地面上的,这是摆明了和自己对着干的架势啊,什么时候这样一个小不点也敢挑战自己了吗?

嘿,我这暴脾气的,这事坚决不能忍。

暴怒的羚牛二话不说就埋下头去,喷了两口大气出来,把粗壮的牛角对着呆毛的方向就冲了过去。

这呆毛也是个憨大胆,看到对方开始冲锋了,它不仅没有急着逃跑,反而站在那里得意洋洋的又挑衅了几声。

在羚牛的攻击即将临体前的一刹那,它才险之又险的跳到了一边去,一溜烟的就爬上了旁边的一棵大树,还不忘回过头来继续嘲笑那羚牛一顿,因为这个大家伙已经被众多的植物彻底的包裹了起来,完全动弹不得了。

这自然是林森故技重施,把当时抓霸王猇的那一套搬到了这里来。

挖陷阱什么的费心费力的,肯定不会是林森的第一选择啊,既然有系统在身,自然还是选择这种省时省力又不会伤害到这羚牛的法子。

只要控制好那些植物生长的方位和速度,别一个不慎变成了万箭穿心,把这家伙给活活插成肉串了就行。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先把其他庄户们支开的原因。

即便以这个大家伙的蛮力,同样无法挣脱这么多柔韧的植物的拉扯,耗尽了这股子劲头以后,原本无所畏惧的它,这会的叫声也惶急了起来。

林森稍等了一会,直到这时候才慢慢的从树后走了出来,看到有陌生的生物出现,这羚牛还是有些慌乱的挣扎了一会。林森尽量释放着自己的善意,在安全距离之外站定等待着。

等到它再次平静以后,林森确定对方初步接受自己了,又开始了得寸进尺的行动,他很干脆的跨坐到了这个大家伙的背上,然后逐步控制着一些个植物,去掉了对羚牛的束缚。

感受到了林森到来后实实在在的好处,羚牛的抵触情绪就少了许多,开始老实的等着林森把它给救出去,对于背上多了个人这回事,好像有点适应了。

可等到林森把所有的束缚全都去掉了,还没来得及弄些藤蔓出来,做成类似缰绳和马鞍的东西,老实了有一会的羚牛,却猛地叫了一声,然后撒欢的跑了出去。

没有防备的林森这下子差点直接被闪下来,还好关键时刻强悍的腰腹力量发挥了作用,夹紧了羚牛腹部的同时,生生的又把他的上半身又给拽了回去。

这羚牛也是个促狭的,好像不把林森甩下来誓不罢休似的,一会直立起来做攻击状,一会猛的跳跃起来,再一会干脆直接靠着强悍的力量把挡路的树干给撞断,也算是充分展示了它身为羚牛的强横身板,在山林中穿行的这叫一个快速。

而林森就只能老实的伏低了身子,紧紧的把自己固定在这羚牛身上。

也不知道奔跑了多久,即便以林森的强横体力,都觉得手脚有些麻木,完全失去了感觉,那羚牛终于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对着一处刚露出地面的嫩草啃食了起来,也没有试图再把林森甩下来的意思了。看来,这是彻底臣服了?

林森小心的从羚牛高大的后背上滑了下来,僵硬的手脚让他只能以一个不太雅观的姿势拍在了地上。

刚才精神高度紧张还感觉不到,这一放松下来,不仅是疲惫和劳累的感觉猛的袭来,连带着疼痛也是潮水般涌了过来。

普通人骑马久了都要受些苦处,那还是驯服的呢,林森可是和这大家伙翻江倒海一般的折腾了这么久,两条腿的内侧皮肤肯定全都磨破了。

小心的解开裤子来看了一眼,两条腿简直没法看了,好在小兄弟还健在,不用为以后的幸福担心,这算是值得欣慰的一点吧。

作为造成这一切酸疼的根源,那羚牛却没有犯错的自觉,看到林森落地,它反而亲昵的过来蹭了两下,这明显是表示亲近的意思。知道自己这罪算是没有白受,林森的心情又跟着好了不少。

等到这个大家伙吃的差不多了,林森赶紧又忍着痛苦爬到了它的背上,这次它可温顺多了,老实的等林森坐安稳了这才开始动弹。

在林森的示意下,这家伙顺着自己开辟的道路又跑了回去,当然这次跑起来也稳当多了,好歹让林森少受些罪。

“家主威武!”看到骑在羚牛背上的林森,训练完毕就等着林森归来的庄户们,不自禁的就齐声高喊了一句。

林森回来以前,可是特意整理了下自己的形象,又是骑着这么高大的一头羚牛,看着就多了几分仙风道骨的感觉,颇有几分仙人下凡一般的震撼。

庄户们也是见识过这种生物的强悍的,因此对于能够驯服这个大家伙的林森,忍不住打心底里就多了很多的敬服。

这位威武的家主,第二天却不得不缺席了训练,老老实实的给自己涂满了伤药,躺在他最为喜爱的摇椅上,难得的在院子里晒起了太阳,看着这叫一个享受。

然后他就见到席君买从大门外飞奔了回来,告诉他一个好消息,他最为关心的封赏终于来了,宣旨的人已经等在了门外面。

第一百三十三章 意有所指

林森麻溜的整理好自己,腿上的疼痛也先放到了一边,很有精神的就跑去了外边准备迎接天使。

来的还是熟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闲的大唐太子李承乾,而且还是带着李治和小兕子一起来的。

林森热情的和李承乾打了个招呼后,忍不住又朝队伍后边打量了一圈,有小兕子的时候,往往就能见到程怀玉的身影啊。

这次果然也没有让他失望,程怀玉正站在小兕子身后不远处,在对着他温婉的笑着,只看那娴静的笑脸,林森就觉得整个心都暖化了。

嗯,不愧是自己看中的未来老婆。再看她望向小兕子时的那种眼神,林森就觉得找这么一位果然是没错的,未来也不愁她照顾不好自家的孩子了。

土楼中门大开,把李承乾一行人全都迎了进来,这才开始叙话。

李承乾倒也干脆,知道林森急着知道封赏的内容,也没寒暄几句就开始宣读起了圣旨。

李世民还是挺大方的,林森的散官又连跳了两级,直接变成了正八品上的宣节校尉,虽然听上去不高,其实这可是和监察御史一个级别的,这个增长速度已经算的上是恐怖,尤其是对一个原本的白身,而且没有任何家族背景的情况下。

除了级别和工资涨了以外,林森最为惦记的土地方面,也给的更多了一些,这次干脆的赏了十五顷地下来,而且离林家庄那片耕地也不远,翻过山头去就到了,很明显还是原来宝塔寺被查封的那些寺产的一部分。

这样两片地基本就是连在一块的,离庄户们的住家都挺近的,耕作起来可不方便多了,可以说是大大的出乎林森的意料了。因此接了圣旨的他还有点喜不自胜的样子,说起话来都带着喜气。

李承乾少不了揶揄了他几句,他也浑不在意,还对着程怀玉眨了眨眼睛,把站在一旁也在为他高兴着的程怀玉又逗了个大红脸。

“你建的这个土楼可真是不错,可否带着某一起看看呢?”李承乾对着土楼打量了一圈,饶有兴趣的问道。

“当然可以。”林森不无骄傲的答道。

“怀玉也来吧。”林森又转过头去对身后的程怀玉发出了邀请。

“怀玉娘子是该好好看看。”李承乾也是意有所指的笑着附和道。

看来林森和程怀玉的关系,在有心人的眼里根本算不得秘密,也就是这俩当事人,还在装作没有什么超出友情,只是纯洁的男女关系的样子,在外人看来可是有趣的很。

程怀玉虽然有些害羞,可对于这个阿爷和几位叔伯都交口称赞的土楼,她也是很好奇,也未尝没有设想过以后生活在这里会如何,所以也是毫不迟疑的跟了上去,一同参观起了林森的新家。

“你教的那些知识,某带回去给孔师和于师他们几位都看过了,对于《三字经》和《声律启蒙》两书,他们都非常的推崇,将它们誉为足以流芳百世的蒙学宝典。

并且让某来问问,可有想过把它们刻版印制出来吗?两位师傅都有为它们张目的意思,某觉得你让他们帮忙写序言的话,怕是他们也会痛快的答应下来。”李承乾边随林森参观着,边抽空说了下。

“父皇对这两本书也是极为推崇的。”李承乾笑眯眯的低声说道。

“大家对它们的评价都挺高的,想要这两本书的人也太多了一些,有一些即便是某也不太好拒绝,只得找人抄写了一些,只是未经你同意,还望你能见谅。”李承乾诚恳的说道。

“能得到两位大贤和大家的认可,实在是我的荣幸,至于抄写的事情,我是完全不在意的。

本来我拿出这些东西来,就没有敝帚自珍的意思,如果能够给大家带去些好处,我还是很乐意的。”林森不在意的挥了挥手,同样语出真诚的道。

他又没打算拿这样的东西赚钱的想法,而且既然拿出来给李承乾了,就考虑到这东西肯定会传播出去,所以对李承乾说的这些,他是真的不在意。

“至于出版吗,我一个黄口小儿,这就开始出书了怕是不好吧。”林森对于出书这事却不是太认同。

这时候的文人最看重的是什么?不见得是权利,但一定少不了名声。

对于这时代的很多文人来说,著书立说是一辈子的理想和目标,很多人皓首穷经一辈子,就为了最后能把自己的言论积攒下来出本书。

这东西更像是学术著作,一定要经得起推敲,能够引经据典的多番论述才行,站不住脚的东西,拿出来只会是贻笑大方而已。

而这样的书籍,也是评判某人的学术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准,没有自己的著作流传,显然是称不上一代文宗的。

而林森这才多大啊,真的就出版了自己的书籍,还是一次两本的话,不知道多少文人要羡慕嫉妒恨了,那么相应的,肯定也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攻击,暗地里更是不知要得罪多少人呢。

“即便你不出书,有些人也早就惦记上你了,因为你这是在挖人家的根基。

你有目前这番局面,多半倒要拜那帮人所赐,只是防备是不成的。”李承乾明白林森的顾虑,所以很是语重心长的说道。

话虽然有些隐晦,但是林森还是明白了他背后的意思,原来以为的敌人只是王君廓而已是自己想的肤浅了。

“受人指使?”林森有些惊讶的问道。

“是啊,不要低估了他们。不过你放手去做,父皇会提供必要的支持的。”李承乾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说道。

“那这两本书?”林森追问道。

“当然还是印的好,而且是印的越多越好。”李承乾肯定的点了点头。

“你这房子建的是真不错啊,有了这样一栋土楼,以后也不用有什么后顾之忧咯。”李承乾很干脆的转移了话题,高声的赞叹道,只是话中还是有点意有所指的感觉。

第一百三十四章 无法妥协

“怀玉娘子是不是也觉得这土楼很是漂亮呢?”李承乾有些促狭的问了程怀玉一句。

“咦?这是你的新坐骑吗?这是什么走兽?”李承乾没待程怀玉答话,就从楼梯上走了下来,正看到被安置在了一楼一个房间内的羚牛,于是很是好奇的问了一句。

“我叫它为羚牛,因为它似羊非羊,似牛非牛。我这一身伤就是拜它所赐。”林森身上药物的味道是很明显的,也就用不着掩饰自己的窘状了。顺便也把如何降服这个大家伙的事情,给大略的说了一下。

“你受伤了?”程怀玉忍不住出声关心到。

“没事,就是腿上磨破了点皮,我已经敷上伤药了,很快就能好。”林森笑了笑安慰道。

土楼参观完了,该夸的也都夸了,之后自然又是一番推杯换盏少不了的。

而程怀玉还是一如既往的,去照顾李治和小兕子两个可爱的小家伙了,他俩正忙着和吉祥如意哥俩玩闹呢。

他们的个头没怎么长,吉祥如意可是胖大了不止一圈,黑白色的毛发被打理的干干净净,还泛着油光,身上也是肉嘟嘟的,这叫一个松软,比最好的毛绒玩具的触感还要好上许多,对孩子们来说,吸引力自然是非常大的。

好在这哥俩也是好脾气的,照看起孩子来也有模有样的,时不时就能把他们逗得大笑不止。

不过他们也没能玩闹太久,就被程怀玉带到了餐桌这边,主要还是考虑到他们的身体状况,尤其是小兕子,即便有了林森和孙思邈给的药方,也只是起到缓解和改善的作用而已,没法根治她的问题的。

“谢谢木头哥哥给的药,虽然有点苦苦的,不过明达一直都有按时喝哦。”脸蛋红扑扑的小兕子,很是认真的跑到林森身前道了谢,然后还不忘为自己表功,那脸上混合了坚定和期待的表情,看着实在是可爱极了。

“哇,我们小兕子这么棒啊,自己就能喝苦苦药,实在太厉害了。”林森俯下身来柔声夸奖道,又忍不住伸出手去揉了揉小兕子的小脑袋。

一顿饭吃的是其乐融融的,饭后李承乾他们却没再久留,又一次奔着宗圣宫的方向就去了。程怀玉自然也没法留下和林森互诉衷肠了,只能依依不舍的的告别。

送走了这一行人以后,林森又躺回到那舒服无比的摇椅上,开始了独自沉思。

这趟的封赏绝对算得上是丰厚了,单单土地一项,就超过了林森的预计,可是相对目前庄子上的庄户数量来说,这些土地仍然不太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即便是全都采用精耕细作的方式,以现在的粮食产量,怕是也没有太多的产出。

除非林森能够弄出高产的作物品种来,以系统现在的权限来说,这个希望还真不大。林森是学园艺出身,又不是学农学或者植物学的,对于如何培育高产作物可是一窍不通。

而农户们养殖的那些禽畜,短时间内同样是看不到回报的,只有投入。

想要让庄户们都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更重要的是稳住他们的心,看来还要想些法子才行。上次去独一味酒楼时得到的灵感,或许能够派上用场。

除了封赏以外,李承乾这趟来透露出的信息更加重要,自己原本以为只是嚣张习惯了的王君廓家,竟然是在世家的支使下才来找茬的,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世家对大唐的影响力,也低估了他们对于那些蒙学知识的重视,或者说是忌惮。

不过想想他们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固然有几百年上千年积攒下的名望的支撑,对于知识近乎垄断的传承同样功不可没,或者说他们能有如今的名望,多半都有赖于这种文化传承。

即便李世民想要重用寒门的人才,打破他们对于文官系统的全面掌控,也很难找到那些真正和世家没有瓜葛的文人。

马周后来之所以能那么快的得到提拔重用,除了本身的才能确实出众以外,怕是和李世民的这种心思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至于对地方上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即便是皇家怕是也没法和这些世家抗衡。

而李承乾的那番鼓励,显然是因为皇家看到了打破这种知识垄断的可能,哪怕只是为了这份可能,也不介意多付出一些东西。

而他林森现在好像也只有一条路可选了,因为对方已经出招了,而且一出手就是杀招,分明是把他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来看待的,怕是没有妥协的余地了,关键是他一个穷小子,没有让人家妥协的实力啊。

既然人家没打算放过他,那么他就只能奋起反击了。除了多弄点蒙学书籍出来,让更多人能够学到些知识以外,是否还有办法,去挖一挖世家的根基呢?

不过眼下还是先度过王君廓这关再说吧,不仅要扛住他的再一次反扑,找个合适的契机彻底除去找个威胁也是必须的,也让那帮子世家看到自己的决心,以后行事也多掂量掂量。

在自己还弱小时,适当的示敌以强,也不失为一个保全自己的好办法,能给自己争取到更多成长的空间和时间。

林森也没能在家偷懒多久,他的伤势恢复的挺快的,没几天功夫就结痂脱落,然后就恢复正常了,除了皮肤颜色变深了一些,好像也更耐磨了一些,也没差别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恢复训练,就接到了一个让他皱眉的消息。

刚和父亲又去了一趟山里,找山民们再次交易了山货的席君买,刚回来就跑到了林森这里告诉他,有山民看到有人在串联盘踞在终南山中的好几伙山贼,目标自然就是林家庄。

第一百三十五章 局势紧张

“派人盯住那边了没有?”林森沉声问道。

“还没有,负责串联的另有其人,都是难得的好手,而且每次碰头的地方都不一样,我们的人没法跟上去。

不过被召集起来的,不仅有那个逃走的山贼大首领,还有几家在终南山中数得上号的山贼,还有……李牧原本的二当家。”席君买摇了摇头,有些遗憾的说道。

而一直待在旁边的李牧,听了这话忍不住猛的抬起头来,神情很是激动。

“他竟然还活着?”李牧恨声问道,当时就是这个二当家带头偷袭的他,自然也是他最为愤恨的一个。

“有山民说看着像他,咱们的人还没有确认。”席君买遗憾的说道。

“不过既然已经注意到他们了,下一次咱们的人肯定能盯住他们。”席君买赶紧跟了一句。

“怕是下一次再发现他们,就是这帮子匪徒聚集到一起,准备攻打林家庄的时候了。”林森有些遗憾的说道。

冬日里深入山林是很冒险的行为,林森不想让这些新来的手下们去冒险。

而且给他们集结的机会,也是为了方便一次把他们都打疼了,要不然这帮人一直在山里到处流窜,挨个去找他们的麻烦实在是太费事了,也怕会顾此失彼啊,毕竟林家庄子这边才是大家的根本,还不如以不变应万变了。

只是这次敌人的势力,怕是真的不会小了,林家庄面临的局面,更是不容乐观。

唯一值得欣慰的一点是,只要扛过这帮人的这一次攻击,以后应当就不用再担心会有这种大规模的袭击发生了。

毕竟林家庄也算是在长安城那边挂了名的庄子了,这种攻打村庄的事情也是可一不可再,不论成与不成,这帮山贼都只有远遁山林,销声匿迹这么一条路。

因为经此一事后,他们就会变成重点打击对象,直至他们的势力彻底烟消云散为止。

也不知道那帮人到底付出了什么代价,才能让这些山贼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上这么一次轰轰烈烈的战斗啊。

单纯以林家庄子的财富诱惑他们显然是不行的,这里毕竟是新庄子,油水可算不上大,必定是有人开出了他们无法拒绝的条件。

那么基本可以断定,是王君廓背后的那帮人又一次出手了,单以王君廓的力量,可使唤不动这么好几股势力。

“最近让大家打起精神来,随时留意周围的动静,一旦敌人开始集结,一定要及时跟进。

注意在林子里多布置陷阱和埋伏,尽量迟滞他们的动作,给庄子上的人足够的时间,全都撤到土楼里来。

不过在尽可能多的杀伤敌人的同时,也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哪怕多放几个敌人到土楼前,咱们也不要紧。”林森继续叮嘱道。

“是,他们一定不会懈怠的。”席君买保证道。

“暂时还不用太紧张,他们商议好如何分赃,再各自从藏身的老窝里出来聚集到一起,还要再赶过来,怕是这个时间也不会很短。

他们毕竟不是训练有素的军队,而是互不统属的几伙山贼而已,相互之间还不知道有过怎样的龌龊,一时半会的磨合不好的。”林森摆了摆手道。

既然知道敌人势大,林森也得赶紧想法子,增强手下们的战力才行。伙食上自然会吩咐下去,不会亏待这些庄户的,可是装备上怎么才能想些法子增强一下呢?

“看来还得去一趟长安城啊。”林森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的说道。

程咬金他们最近都在长安城那边,无暇来山中的庄子上休息,据说是最近忙着坐镇长安城,随时准备稳定局面。

因为罗艺那场闹剧般的叛乱,朝中又生出了一些波折,怕某些本就心思不纯的家伙趁机找些由头作乱。

毕竟这罗艺的死,也可以被有心人解读为对李建成旧部的清算,多少也能煽动起部分人兔死狐悲的情绪的。

林森也有理由怀疑,那些山贼之所以是现在才被串联到一起,很可能是他们背后的人也在等着这个时刻,让程咬金他们无暇顾及林森这边的机会。

这一次林森就不用靠着自己的两条腿赶路了,干脆的把呆毛往羚牛的身上一放,他自己也爬上了定做好的牛鞍子,一路奔着长安城就去了。

一路上可是没少了行人对他行注目礼的,这骑马的常见,骑羚牛的可真是头一次见到,甚至不少人都是第一次见到羚牛这样的大家伙,少不了好奇的多盯上几眼。

好在羚牛那一对牛角也不是摆设,再加上强悍的身板,威慑力绝对够强,并没有哪个围观群众会傻到去阻碍林森的道路。

程咬金他们并不是一直要待在军中,只要他们待在离军营不太远的地方,就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

当然了,他们的家将也都处于枕戈待旦的状态,真个有哪里生了乱子,他们也能随时跟着程咬金前去弹压。

以程咬金和秦琼他们几位的威名,怕是人一到,那边自己就崩溃了。

不过这次接待林森的,还是只有程咬金一家子而已,这种时刻,他们几位带兵的大将全都聚到一起有点犯忌讳,还要各司其职呢,而且林森来的也稍有些突然。

“如果是往常,给你些兵甲暂用完全没问题,可现在正是敏感时期,局势可没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家将们都是兵甲不离身的,还真拿不出那么多来。

而且即便能拿出来这,时候也没法给你啊,那就不是帮你而是害你了,这段时间你弄些兵甲回去,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要知道你的级别,可不够给手下配这么多东西的。

怕是你的对头巴不得你这么干呢,到时候一道折子报上去,人家不费一兵一卒的就能收拾了你,这样犯忌讳的事情,我们还没法替你说项。所以暂且用着手头的东西吧。

有那土楼在,你手下那帮人也是不弱,只要扛上一段时间,我这边得了信,自然能赶去帮你解围,弄死那帮混球。”

程咬金难得一次没喝酒,特殊时期他也要身先士卒吗,拍着林森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这帮龟儿子太会挑时候了。”程咬金遗憾的摇了摇头说道。

第一百三十六章 有个好主意

“战马当然没问题,早就和处理俘获的那帮家伙说好了,先给你预留了三百匹左右,得预留一些个作为替换。

也有一小部分健壮的母马和种马,你手下应该有懂得怎么照料马匹的人吧?回头你那就可以自己产马了,不用每次都从外面买。”程咬金替林森考虑的很是细致,把自己繁育战马的事情都给想到了。

“嘿嘿,谢谢你。”林森习惯性憨厚的笑了两声。

“客气什么。回头我找人给你送过去就是了,别忘了把钱帛准备好就是。对了,你那钱帛可还凑手?要不从我府上支取些先垫上算了。”程咬金很是豪气的说道。

这就有几分拿林森当自家女婿对待的意思,话里话外的分明又多了几分亲近,看来上次陪他喝好了以后,他的怨气也都消的差不多了。

或者也少不了程怀玉帮忙从中缓颊的功劳,毕竟程咬金的出发点,也是为了程怀玉这个宝贝闺女好不是。

“不过你小子那新坐骑,是叫羚牛是吧,真心不错,从林家庄子上跑来可是不近,这家伙竟然出汗都不多。

而且还是个暴脾气的,真个上了战场,敌人有的头疼了,怕是这羚牛自个就能干掉不少敌人。总之是个好坐骑。”程咬金摸着胡子笑着说道。

“运气好正好遇到个落单的,当时为了收服它,可是费了老鼻子劲了,谁让这家伙是个牛脾气呢。”

林森自然也要凑个趣,把他如何抓住到驯服这个大家伙的事情,又简略的说了一遍,话中不无嘚瑟的意思,这才显得和程咬金亲近吗。

“不过这东西喂起来费事吗?真个上了战场,只能和其他的战马用一样的东西,很多时候只能就地找些吃的,要是吃不得普通草料,就一定不能带去,战场上可没人有功夫伺候大爷一样的伺候它。”程咬金又不放心的问了一句。

“这东西几乎是个草就吃,也是个能吃苦的,更比普通的战马耐寒,我觉得带上战场问题不大。”林森觉得程咬金说的很有道理,所以仔细思考过后,才肯定的答复到。

“那就好,回头要是还能遇到的话,别忘了多驯服几头,也让我们老哥几个都能骑上。”程咬金一巴掌拍在林森的肩膀上,恶狠狠的说道。

“呃,有机会的话我一定努力,一定,一定……”敢情在这等着呢,这是羡慕咱的坐骑拉风吧,不过跟这位认真你就输了,还是先应下来的好。

至于落单的羚牛,哪有那么容易碰到的,遇上一群的又怕干不过,总不能为了抓几个当坐骑,就把人家一个羚牛家族给灭了吧,这事林森还干不出来。

正事说完了,林森又陪着程怀默他们三个未来大舅哥好好喝了一通,当然也少不了抽空好好安慰了一下面带忧色的程怀玉,插科打诨几句,直到让她重新展露笑颜了才算完。

当晚林森自然是在程家留宿了,第二天在两位程家护卫的陪同下,林森去和处理战利品的军士接洽了一下,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那三百多匹马。

看牙口什么的,林森自然是不懂的,不过跟过来的那俩程家护卫,可是出自草原上的此中高手,这事就由他俩包办了。

“听说林家庄子周围多山地,一定要小心保护它们的马蹄,别让它们受伤了,都是好马,蹄子废了挺可惜的。”有位军士很是爱惜的看了那些战马一眼后,认真的叮嘱了一句。

“都是年轻的马匹,那几只种公和种母也都是好货色。另外它们的马蹄都磨损的不严重,稍微修一修就很好用了,再上几次战场还没问题。”两位专家级的护卫,回来低声给林森说道。

本来没有听仔细的林森,这次可是确认了自己的判断,强忍着激动,慢慢的走上前去,轻轻抓起了一只马掌仔细看了几眼,又另外找了几匹马再次确认了一下,这才确信自己没有搞错。

“咱们肯定都是挑的好马。”军士看到林森的动作后,稍有些不满的强调道。

“对对,确实都是难得的好马,谢谢你们哈。”林森喜不自禁的说完,赶紧骑上自己的羚牛就朝程家跑去,他等不及要告诉程咬金自己的大发现了,至于那些马匹的交割,自然有人会负责的。

而这时候的程咬金,正在家语重心长的劝慰着程怀玉呢。

“一个老爷们,不多经历点风雨怎么能成长起来呢,他可是家里的独苗,以后遇到的困难还多得很,要是现在就什么事都指望我们帮忙,以后也别想他有多大的建树了。

而且兵甲这类的事情我们确实不好帮忙,犯忌讳的,那样真的会害了他。

放心吧,最后我们会去收拾局面的,他那个土楼你也见过,那是一时半会就能被人攻破的吗?

而且以这小子的精明,也不会没有后招的,保得他自己周全绝对没问题。

你呀就别为他担心了,这不还不是他林家的人呢吗。”程咬金说道后面,这都有点苦口婆心的感觉了,一个猛将做到他这个份上也是不容易啊。

“真的没事吗?”程怀玉犹自不放心的追问道。

“保证这小子屁事没有,你也不想想他身边那几个都是什么货色,有他们几个在,这小子想出事都难的,真的。”程咬金就差赌咒发誓了,这才总算安抚下了自家闺女,让她多云转晴。

“唉,儿大不由爷咯。”程咬金忍不住感叹了一句,倒是把程怀玉给羞的不轻。

“我发现了一个好东西,不是,我又有了个好主意啊!”林森骑着羚牛,一溜烟的跑到了程家,边朝屋里走去,边忍不住就吆喝了一句。

“什么好主意?”倒是一直忙着担心的程怀玉,不自禁的先问了出来,她还以为林森是想到了退敌的好主意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 占程家便宜

“战马是不是上不了几次战场,甚至只是多跑些路途,就会因为蹄子磨损太严重或者受伤,而不得不被放弃啊?”林森对着程怀玉笑了笑,然后得意的问道。

“是的,很多战马都是如此,所以即便大唐马匹并不少,每次大战前还是要补充很多战马才够用。

而且走山路的话也很容易伤到,你那些马匹回去路上一定要小心在意些。这也是为什么要多给你准备些马匹的原因,真个有受伤的也好有的换。”程咬金肯定的点了点头答道。

“那如果我有法子大大的减少这种情况,不仅让它们走山路不容易受伤,上了战场上也不会因为踩到刀刃而马失前蹄,更不会因为蹄子磨没了就早早的退役,那这个法子是不是能换回很多好东西了?”林森继续吊着程咬金的胃口。

“当然,真有这种法子,价值绝对不会比那青贮饲料来的差了,绝对要记你一大功。”程咬金耐着性子郑重答道。

“好,那就算是说定了哦,我献出这个法子来,再多奖励点土地就行了。

嘿嘿,这下应该能够让所有庄户都有地种了吧。”林森得意的说道。

“你小子还没说到底是什么法子呢?”程咬金不爽的皱了皱眉头,熊声棒气的说道。

“嘿嘿,光顾着高兴去了。”林森摸了摸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其实这法子说穿了也非常简单,只要给战马都穿上鞋子不就完事了,人都知道穿鞋子不磨脚,战马当然也可以。”赶在程咬金发飙以前,林森赶紧开始交待。

“我还以为你有什么高招呢,以前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主意啊,革靴不就是给战马准备的靴子咯,只是这玩意太不耐用,还不好固定,跑不了几下就掉下来了。

有时候还会因为这玩意滑倒,马失前蹄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除非是想要突袭敌人,需要人衔枚马裹蹄,平时是没人乐意用这玩意的。”程咬金有些不屑的说道。

“呃,我说的不是那种玩意。”林森有些无奈的摆了摆手说道。

他倒是不难明白为什么会有马失前蹄的情况发生,想想后世那些宠物刚开始穿小靴子的时候,时不时摔个跟头都是很正常的事情,相对来说它们个头可算不上多高吧,那么更加高大的战马会有什么表现也就不难想见了。

可是以战马的体量,摔上这么一下可就太狠了点,尤其是在战场上的话,摔倒这一下基本就别指望能爬起来了,不是被敌人顺手摘了脑袋,就是干脆被自己人踩成了肉酱。那么这种随时可能断送了自己性命的玩意,自然就没人乐意用了。

“我想到的这个东西叫马蹄铁,顾名思义就是弄块铁片,钉到战马的脚底下,它们的蹄子下面都是角质层,反正也不会痛。

与其每年都要修掉厚厚一层,还不若干脆钉上这么个铁马掌,这玩意多耐磨啊,用铁钉固定的话也不用怕它掉了,可以说是一劳永逸的解决了问题。

真的有用坏的,只要换个铁马掌,或者干脆再加一条新的就是了,可不是省事多了吗。

而且这玩意既然是铁的,即便是踢到了石头或是刀刃上,也不用担心伤到马掌了,万一给敌人来上一蹄子的话,杀伤力更是大增啊。”

林森一边自信的介绍着,一边也拿着纸笔开始画起了马蹄铁的样子,只要简单的勾勒出外形来就得了,还是很容易理解的。

他的坐骑羚牛有着类似山羊一样的蹄子,非常耐磨,同时抓地力也很强,即便走在山地上也是如履平地,所以他才一直没有想到马蹄铁这个东西,还是见到即将属于他的那些战马才想起来的。

“其实就是个铁条打弯了就行,这玩意用不了多点铁料,也足够轻便,战马只要稍加适应,就不虞出现马失前蹄的情况了,有了这玩意,跑起来说不定还能更快点,它不容易打滑啊。”林森得意的指着自己的作品,继续介绍着它的优点。

“好,到底成与不成一试便知。我这就叫府上的铁匠去做出来。”程咬金有些急切的说完,一把拽过林森手里的示意图就走了,倒是给了林森和程怀玉独处的机会。

在程咬金的催促下,他家的铁匠很快就完成了马蹄铁的打造,而平时负责给家里的战马修马掌的家将,已经带好了全套家伙事在等着了。

“我觉得那面朝下是不是更好点?”林森对着亲自拿着马蹄铁在那比量的程咬金说道。

“嗯,我也觉得还是这样好些。”程咬金一点不带脸红的把马蹄铁翻了过来。

一阵“叮叮当当”的敲打声过后,四个马蹄铁很快就被固定到了程咬金的战马上,然后被早就有些迫不及待的他顺势就给牵走了。

仔细的听着马掌落到石板上那“嗒嗒嗒”的清脆敲击声,再留意了一下战马行走的姿态,程咬金满意的点了点头。

“去弄点断掉的刀剑来铺这。”程咬金又吩咐了一声,很快那片场地就被各种武器铺出了一条道路。

他亲自牵着有些不情愿的战马从上面走了个来回,然后也不嫌脏的就那么抓起马蹄子,仔细查看了起来。

“好,好,好,此法果然很好……”程咬金很是兴奋的连声赞叹了起来。

“这法子就算是成了吧?”林森得意的扬了扬眉毛。

“好小子,这份功劳跑不了你的,放心好了。”程咬金笑眯眯的点了点头说道。

“那些自然没得说,另外,是不是先把我那三百多匹战马的马蹄铁给钉上呢?我这急着用啊。”林森也学起了程咬金的二皮脸。

林家庄子上可没程家这么方便,随时都能找到铁匠和铁料,单是这些马掌需要的铁料,对林森来说就有点难搞,还不如就占了程家这个便宜算了,反正有希望能变成一家人吗,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你小子……”程咬金被林森给气乐了,没想到自己也有尝试到被打劫的一天。“行,就便宜了你这一回。”

表功的事情自然有程咬金负责去做,这位本就擅长这种活计,也不用担心他会吞了林森的功劳。

出来两天了,林森有点不放心家里的情况,万一他不在的时候那边的情势有了变化呢,所以匆匆的辞别了程家众人,骑上羚牛就跑了回去,至于那些战马,程家自然会派人送过去的。

第一百三十八章 疏散演练

庄子上的氛围明显变得紧张了许多,看来山贼要来攻打林家庄,而且敌人势大的消息大家都知道了,这才有了这般风雨欲来的压抑。

对此林森倒是早有预料,毕竟那些庄户都是有老婆孩子的,轮流出去探查的时候,少不了就要跟家里人交待一声,那还不弄得整个庄子上人尽皆知吗。

这其实也有林森默许的意思,正好借着这个机会,看一看庄户们的心思,是打算一直跟着他一路走下去,还是有心思没那么坚定的,林森也告诉他们了这时候是可以后悔的,带好他们的东西退入山林就是了

同时林森也想利用好这次的机会,搞个类似后世那样的疏散演练,提前把庄户们撤离的路线和方案都规划好,也省的山贼真个来了以后,整个庄子都会乱成一锅粥,荒乱成一团。

有了这种紧张的氛围,那帮子庄户们才不会有太多的怨气,心里忍不住还要为家主送上一份感激,人家放开自己的房子,就为了让他们都能得到庇护,这绝对是对庄户们极大的关爱了。

初步定好了各家撤离的路线和时机,又让所有的庄户们各自给家里人都说清楚后,这第一次出现在大唐的疏散演练就这么开始了。

等到放在土楼前的大鼓猛的响起以后,各家各户都开始着急忙慌的收拾细软,准备进到土楼里面。

直到这时候他们才发现,原来自家的房子里已经有了这么多割舍不下的东西,看看这个觉得应该带着,再瞅瞅那个也舍不得丢弃,最后往往是带了太多东西,艰难的朝土楼那边跑去。

有原本家远的收拾的快一些,自然跑的就快点,也有离土楼近一些,却磨叽着不知道该带走哪些东西的,耽误的时间自然多一点,这些人最后全都挤在了一起,搞得整个庄子上的撤退工作进展都十分缓慢。

足足比林森预计的时间晚了能有半个时辰,这帮人才总算是退到土楼内,把那大门关上了。

可想要让他们暂时住到土楼里也是很费了一番功夫,即便房间时早就分好的,可是找到楼梯再找到各自的房间,又着实耽误了不少的时间,最后大半天功夫过去了,这帮人也只是刚在屋子里落定而已。

“咱们这样可不行啊,敌人到时候绝对不会给你们这么多时间让你们从容撤退的,你们不按照各自排好的顺序撤,还是会像这次这样,正堵在路上呢,敌人就杀过来了。

你们说到时候我是放开大门,让人家顺便把土楼给攻占了,还是关上大门,坐看你们变成待宰的羔羊呢?”林森很是有点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这当然是为了让他们更加重视这个事情,到时候肯定会提前就知道敌人的动向,还会让那帮子特种队员们发挥丛林里特种战的优势,尽可能迟滞敌人的行动,为庄户们争取更多的时间的。

可他们要还是这个做派,难说到时候会遭遇什么样的局面,万一敌人要是也有骑兵呢,说不定就真的只能看着他们被冲杀了,所以还是让他们更快些比较好。

“还有把自家孩子都跑丢了的,家里财物倒是一点都没落下,你们觉得这样合适吗?

这趟回去都把自家需要带着不能离身的细软都打包准备好咯,到时候真个来了敌人,拿起包袱领上孩子就朝这边跑,这多方便。

行了,都先回去琢磨琢磨是不是这个理,明天咱们再来一回试试看。

都警醒着点,这次可不一定什么时候敲鼓,到时候敌人也一样,人家可不会先告诉你一声,说我要来抢你了才来吧。”林森无奈的挥了挥手,想让这帮庄户们散了。

第二天林森是真的没按常理出牌,天还没全亮呢,只是稍微有了些光亮而已,他就陡然敲响了那面大鼓。

在这样寂静的时刻,这声音传的绝对够远的,原本都还在睡梦中的庄户们,猛然间就开始动了起来,有不想醒的也都被那帮子队员们给砸了起来。

不过还是有的人没有赶过来,因为他们天不亮的时候根本就找不到路,他们和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因为营养的补充跟不上,还患有俗称“雀蒙眼”的夜盲症。

这应该也是第一批山贼没有选择在晚上搞偷袭的一个重要原因,当时也有对林森的轻视在里面。

可这一次的袭击,林森就不敢赌对手仍然不会夜袭了,因为林森这边的力量,已经足以引起敌人的重视了,尤其是还有那倒霉催的大当家在其中。

为此林森还安排了那帮子特种队员们搞起了三班倒,保证全天十二个时辰都随时有人,在查看庄子周围各个方向的情况,以便第一时间发现敌人的踪迹,拖延敌人脚步的同时,也提早给庄子上以警示。

“晚上有看不清的人家,以后一定多吃点猪肝,也要多吃些鸡鱼肉蛋的,按说来到咱们庄子上以后,不至于一点荤腥都吃不起啊,可不能太难为了自己。

好日子还在后边呢,现在别急着攒钱。”林森也想先给庄户们舒缓下心情,也提一提心气,因此语气轻松的调侃了几句。

“到时候真个撤离了,跟着邻居一起走,可千万别落下了,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吗,这时候不就用上了。

不行回头你们趁敌人还没来,多和邻居攀攀交情,多走动走动,吃你们的嘴短啊,到时候他们也不好意思不带着你们一起走不是。”林森又插科打诨几句,引起了庄户们的一阵哄笑声。

“这样的演练呢,咱们可一可二不可三,下一次这个大鼓再响起来,可就是真的敌人来袭了!敌人可不是一定要选择大白天的光明正大的跑来,千万都警醒着点。

我看大家都把我的话听进去了,提前打包好了细软,这就很好吗,到时候咱们更快点就是了,现在都散了吧。”林森又挥了挥手让这帮人各自忙活去了。

因为他说的明白,庄户们倒也没有埋怨的,顶多有个别没睡好的,边打着哈欠边忍不住嘟囔两句罢了,回去补个觉倒也耽误不了干活。

第一百三十九章 是时候装个叉了

一味的让庄户们紧张着也不是长久之道,不说会让他们的精神陷入疲乏之中,更关键的对于民心和士气都是很大的打击啊。

即便没有真个领兵打过仗,士气可鼓不可泄的道理林森还是明白的,所以他就想着得想个法子舒缓下大家的精神才行,顺便也好收拢下人心。

这都多长时间了,这帮庄户们仍然没有离开林家庄子的意思,可见这是下定了决心要和林家庄子共存亡的,林森这段时间的将心比心,对他们近乎无微不至的照料,看来也不是白费的,起码成功的坚定了他们的心思。

土地方面暂时还是没法满足所有人的需要了,还要看那马蹄铁献上去以后,是不是能取得意料中的封赏再说,真个能像这次青贮饲料的回报一样丰厚,那么庄户们的耕地问题基本就解决了。

到时候说不定系统升级以后,还能有更加高产的粮食作物可以选择,那时的林家庄子会是何等的红火局面啊,

林森对此是充满了向往和憧憬的,也相信在自己的带领下,庄户们只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成为所有其他庄子的人们争相羡慕的对象。

不过现在吗,还是先找个法子让大家先有事可做,更重要的是有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摆在面前,这样才能让他们更有奔头,更加一门心思的跟着自己干啊。

其实这事林森琢磨了好久了,从上次去独一味酒楼的时候就在考虑了,杜子宽不是抱怨炒菜用的猪油越来越贵了,数量也不够了,而且以后的需求必定会越来越多的,因为炒菜的模仿者还在增加啊。

这事给了林森两个启发,一个是以后的养猪前景肯定会越来越好,因为需求量在那呢,即便人们一时还没法接受用猪肉烹饪出的菜肴,事实上这种情况在独一味推出了诸如红烧肉这类的菜品后也在逐渐改观,不过只是卖猪油的收入也会很可观的。

而另一个启发就是林森眼下想要用起来的,既然荤油已经没法满足需求了,自然从植物油方面想办法啊,而庄子上最不缺的就是豆类了。

这玩意林森总爱囤上好多,有时候手痒了想改造个植物,也会选择这个东西,控制着它们可劲的长豆荚呗,相对产量可不就提高了许多吗,只是可惜产出的还是普通豆子,也没法让其他人也种出这种效果来。

所以说榨豆油这事,就被林森提上了日程。

这东西要说难吗,听着好像也不简单,木榨榨油要分十道工序:筛耔、车耔、炒耔、磨粉、蒸粉、踩饼、上榨、插契、撞榨到接油,放大唐这会肯定全部靠手工完成。

可要说简单吗,其实真个看过一遍后,基本就能对这个流程有个清晰的了解,用到的设备也是一点都不复杂,用些木头,顶多加些竹子就能搞定。

而林森后世恰巧就见过这东西,他老家那边就有这么一个木榨油坊,全都是用的最为传统的工艺和木质设备,因为地处北方吗,用到花生和大豆自然更多一些,偶尔有用芝麻的,那香味都能把周边村里的娃全都勾搭过去。

在他还小的那会,这个油坊就存在了,每到过年的时候,爷爷必定会从这油坊里买一些榨过油的豆饼,或是花生饼,那玩意简直不要太结实,必须用斧子劈成一块块的小块,才会给林森他们几个孙子辈的孩子当成零嘴。

就糖块那么大一块饼,就够啃上好久了,实在是挤压的太过结实了,那硬度总感觉不会比砖头差到哪去,不是用口水泡过老长时间的,你用牙齿可劲磨都很难磨下点渣渣来,可不就耐吃了吗。

就这样的东西在林森他们小时候,也大都是先给家里的大牲口添上,逢年过节的他们才能尝到。

正是由于有这种对童年时代的林森来说,充满了吸引力的稀罕物在,林森他们可没少眼巴巴的跑去榨油坊里,等着收获豆饼或者花生饼了。

到了后来,这油坊因为效率不比机器来得高还差点倒闭了。得亏这地离市区算不得太远,艰难的维持了几年以后,又被那帮子想吃纯天然食品,以至于对这木榨油分外推崇的城里人给救活了。

搬到市区居住的林森回老家时,也少不了去打些用东北大豆榨出的豆油,或是来点纯正的花生油带回去。

这木榨油吃着确实和机器量产的东西不是一个味道啊,对于一个吃货来说,这样的事情上,尤其是有条件的情况下,肯定是不会将就的。

这一来二去的,对这榨油的设备和工序可不就很了解了吗,他自己都上手去玩过那撞榨的工具,小伙子精力旺盛吗。

有过这样的经历,他对于木榨油的这一套东西自然是很熟悉的,这时候拿出来用,也就不用那么麻烦的从头开始琢磨了,只要对着那榨油坊的样子照葫芦画瓢就得了,可不省事多了。

他自己又可以说是整个庄子上手把最好的木匠了,一把斧头在手,这木榨油坊基本就能建起来咯。

惯例先来上一套设备做个试验,效果真的好,或者以后来求购豆油的多了,再多来几套就得了。

专门从一楼向阳的房间里找出来一间,把那些林森亲手做成的榨油设备安放好,再从庄户中叫过来几个有长劲的,林森一步步的给他们介绍着这些玩意都该怎么摆弄,每个步骤又该注意些什么。

每次去那个油坊那边,跟那帮做工的都熟悉了,没事可不就扯这些东西吗,要不然也没啥共同话题可以聊啊。那时候的林森又不会抢他们的饭碗,人家自然也乐得分享其中要领。

这不现在林森就可以在这侃侃而谈,看着就像是浸淫此道多年的高手匠人似的,唬的那帮子准备开工的庄户一愣一愣的。

所以说凡事都略懂一点,生活更精彩一点啊,省的想装个叉,都缺点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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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欣欣向荣

感谢“幻舞5”“思念的奶瓶”“妖冶1993”“牛戈戈”“福黄”“信号不好没书看”“liuyangabcde”“和平STYLE”“傲狼傲”“林雅意东”等朋友的打赏。感谢所有朋友的支持和鼓励。本书将于12月1日上架,期待见到所有朋友们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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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森这个半吊子理论家的指导下,这套木榨油坊第一次开始了正儿八经的工作。

当蒸好踩好的一屉屉的豆子被稻草捆扎着,连带着那竹屉码在一起,撞榨的长木被几个耐力好的庄户们一起拉扯着送往高处时,土楼那不小的院子里,已经挤满了好奇的庄户们。

有几个熊孩子早就跑到了房子中,就蹲那撞榨的木槽旁边,满带笑容的翘首以盼。

伴随着整齐的口号,这些壮劳力们一下又一下的挥动着撞榨的长木,而另一端的接油口那里,也渐渐的有金黄色,夹带着一些胡萝卜色的油脂,慢慢的流淌了出来。

整个屋里慢慢的多出了一种越来越浓郁的香气,让里里外外的庄户们都忍不住跟着抽动着鼻子,有些贪婪的多吸了几口。

“出油咯,出油咯……”屋里的孩子们最先憋不住,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边蹦蹦跳跳的,边在那不停的兴奋喊叫着,仿似是他们完成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有着一股莫名的骄傲在里面。

屋子外面的庄户们,讨论声也是越来越热切,一如这油坊里的热闹场面。

庄户们的力气确实不小,那一摞豆饼眼瞅着就被压的不能再扁了,直至没有豆油再朝外流,这帮实心眼的汉子才停下手中的动作。

“行了行了,都该散了啊,这屋里多热乎你们也不是感觉不到,你们都堵门上里面就彻底变成蒸笼了,接下来汉子们该扒光了继续干活了,要不然汗水太多,湿透了衣服也不舒服啊。

尤其是各位大小娘子们就不要搁这盯着了吧,真个好奇的话,你回头自个过来偷瞄两眼就得了,这光明正大的蹲门口守着就不合适了哈。”林森一边往外赶人,一边还忍不住调侃了两句。

被臊了几句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忍不住啐了两口,然后又笑着跑开了。

“哦,对了,过会每一家都过来个顶梁柱,来领点这豆油回去尝尝,看看做菜是个什么味道,有没有比猪油做的好吃些。

另外每家领点豆饼回去,这东西用来喂牲畜还是可以当精料使,不过最好蒸过以后再喂,一次也别喂上太多,能有个一成是这个就可以了。谁让这玩意它结实呢,吃多了怕是肚子消受不起啊。

当然了,这玩意人当然也是可以吃的,煎一煎完全可以当一道菜了,弄一小块给孩子们也算是个零嘴,不过一样别给多了,孩子吃多了容易放屁,哈哈……”林森笑着喊了几声。

既然是做实验吗,自然要让庄户们一起感受下这东西的优缺点,顺便也算是一点个小福利了,让庄上的氛围也更轻松一些。

“呀,有豆饼吃咯……”大人们还没来得及表达感谢,这帮孩子们可是先欢呼了起来,即便他们甚至可能都不知道豆饼会是个什么味道,但就是打心眼里感到高兴,连带着所有的庄户们都有了些喜气洋洋的样子。

“这豆油可以点灯吗?”有的庄户忍不住高声问了一句。

“我觉得可以啊,你们回去试试就知道了,这东西应该还是比较耐烧的,不过好像油烟比较大,小孩子可千万别被那烟熏到眼睛,时间长了怕是会看不清东西的。”

林森想了想,后世老家里经常还是有人用这个点火的,早年的时候电灯少,蜡烛又相对贵了一些,用豆油点灯照明的不在少数,后来就多是用来祭祀的了。

于是大部分庄户都散开了,只余下几个小孩子仍然蹲这,期待着能早点拿到那闻着香香的豆饼吃。

林森看着这帮满眼渴望的小萝卜头,心里不自禁的又生起了另一个念头,看来该给他们个机会,一个让他们能够亲手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或许等到打退了这波山贼以后就可以实行了,也算是对这些庄户们的另类奖励了。

脱得就剩了兜裆布的这批庄户们,仍然在埋头认真的干着活,既然要让全庄的所有人家都能吃得上,只是那第一批的豆油显然是不够的。

毕竟这时候的大豆,含油量可能比之后世的那些优良品种还是要差上一些,再加上这木榨油设备本身的出油率也要稍微差一些,其实一次出产的豆油还是比较有限的。

在整个庄子上的庄户们,都在热切讨论着这豆油的美味和多用,甚至还有夸它们长得漂亮的时,程家的管事也得到了林森特意让人送去的一份豆油和豆饼算是礼物,当然同时送去的,还有从山民们手中换来的又一批山货。

当这些澄清澄亮的豆油被程家管事看到时,也算的上见多识广的他,很容易的就搞懂了这东西背后代表的意义,然后程家该知道有这玩意存在的人,很快就全都知道了。

尤其是当一桌子用豆油炒过的菜品摆上桌以后,程咬金果断的一拍大腿就决定了“买!”

差不多的情况同样发生在其他几家和林森有盟友关系的大佬家中,像是秦琼,李绩,牛进达他们那里,林森自然都派人给送了一份过去,多少也算是一份心意吗,当然也少不了有广而告之的意思。

果然过了时间不长,不仅几位国公家里有派人来买油,独一味那边也来了,而且是买的最多的一个,一家伙就把这些天庄户们近乎不间断的工作榨出来的那些豆油全都给消灭干净了。

林森知道,是时候上马一个真正的榨油坊了,土楼里面这一套设备,显然是没法满足这个需求量的。

等到独一味那边全都换成豆油之后,怕是其他一些酒楼忍不住还是会跟风的,那时候豆油的销量才真正的会迎来一个井喷期。

再加上周围秦家和程家这些庄子上的庄户们,陆续开始过来采购,这个销量会非常可观的。

林家庄子上的庄户们确实也由此又多了些喜气,因为山雨欲来而造成的那些紧张也减缓了一些,毕竟当你为自己的未来努力打拼的时候,而且是全身心的投入进去,看得到希望的情况下,困扰就变得不再那么无法翻越了。

然后,天气渐渐的回暖,万物开始复苏,春耕的日子马上就要来到了。

PS:推荐《醉迷红楼》作者屋外风吹凉的新书《红楼之庶子风流》,红楼流的开创者啊,新作绝对值得期待。

外科医生贾琮过劳而卒,魂穿荣府。

谱一曲红楼幽梦,唱一世庶子风流。

第一百四十一章 症结所在

“轰轰轰”一阵阵的像是大地都在震颤的敲打地面的声音,让整个村庄的氛围都变得陡然紧张了起来,这听起来很像是有骑兵在发动冲锋。

不过等到林森接到消息跑出来后,庄子上的气氛反而变得热烈了起来,因为来到庄子上的显然不是那伙一直如同笼罩在所有庄户心头的阴云一般的山贼,而是程家那边派人把林森那批战马给送了过来。

其实听到那马蹄落地的声响时,林森就有判断了,因为加了马蹄铁,敲打在地面上尤其是石头上的时候,那声音是完全不同的,林森还是能够判断出来的,更何况在外负责警戒的队员们也没有发出警告,可见这根本就不是敌袭。

三百多匹战马的到来,对整个庄子来说无异于一剂强心针,尤其是那些有过战场经验的庄户们,更是明白这些战马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不只是战力的大幅提升,也是关键时刻的一条退路,尽管他们对自己的战力很有信心,也不妨碍给自己多一份保险啊。

而且这次一同送过来的,还有一部分耕牛,同样是从这次草原上的缴获中留出来的,都是强壮的大家伙,来到就可以直接当重劳力用的那种。

因为春耕马上就要开始了,林森就想着多弄些这样的大家伙回来,也好让庄户们更轻省些,毕竟每家要种的地其实并不少,但是翻耕这一项工作量就很大的,在外有山贼窥视的时候,让庄户们多保留些体力,以备战斗之用还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林森当然还有些别的考量,比如说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靠着这些大家伙的强横冲击力,给那帮子敌人来点惊喜啊。

同时程家的护卫也给林森带来了另一个好消息,程咬金替他献上去的马蹄铁,很受李世民的重视,在程咬金亲自演示了马蹄铁的效用后,李世民非常高兴,各种夸奖那是少不了的,看来封赏说不定很快就能下来了。

看起来一切都在向着更加有利于林森的方向发展着,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外有强敌环伺,偏偏自家的这些战力,还没能用上更好更强力的兵甲,

不过看现在庄户们这个精神头,山贼即便真的来了,他们肯定也敢于和敌人玩命,毕竟越来越美好的日子就在眼前,那些山贼却不仅是要抢走他们的生活,还要剥夺他们对未来的期望,这事绝对不能忍啊。

暂时还没分到地的那些庄户们,可以轮番去新建的油坊中做工,以满足越来越多的对豆油的需求,这边的交易量每天都在增长。

做工的这些庄户跟着心气也在逐渐提升着,越是忙活就代表他们的收益越多啊,所以一个个的都是干劲十足的。

已经分到地的那些庄户们,喜气洋洋的从林森那里租来了耕牛,这就开始下地干活了。

好像上到皇帝大臣,下到平民百姓,春耕前都要搞个正儿八经的仪式来祭祀天地,保佑今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林森都不知道这个玩意该是怎么个流程,不过这不影响他跟着庄户们一起下地去看看,也算是他这个庄主躬耕田地,重视收成的一个表态吧。

不过真个去到田地里,林森可是强忍着用系统给大家表演一番神迹的冲动,那样固然能让庄子上的人心高度凝聚起来,直接把他当活神仙看待,可就怕接下来面对的,就不是那些山贼而已了,搞不好就是全副武装的玄甲铁骑准备踏平林家庄了,为了一时的嘚瑟就这么作死显然是不对的。

帮着席卫忠把耕犁给套到牛身上以后,林森主动的抢过了扶犁的活,让席卫忠和席君买上前面去负责牵牛。

他这也算是重温一回童年乐趣,更多的也是满足下自己的好奇,他对于农耕这事还真的是缺乏些了解,更多的还是从父辈的描述中,还有从电视啊,去博物馆啊,或者去到一些主打民俗和忆苦思甜的旅游区看到的那些。

大都也只是浮于表面,鲜少有自己亲身体会的机会,大概最为真切的感受,还是刚穿越之后不久的那次极其不成功的开荒种粮食吧,虽然那做法跟天生天养,任其自生自灭也没多差别了。

这耕犁扶了没有多久,林森就知道为什么席卫忠要抢着干这活了,这玩意对力气的要求真的不是一般大,要不然前面也不会是两头牛一起扛着那根杠子在跑了。

而后边这耕犁本身也是又长又重,犁头也没法变化,只能下死力气朝地里按着,遇到拐弯的时候,这东西直邦邦的根本没法自己拐,还得费劲的给掰扯过来,对于林森来说真的难以掌控,耕出来的地也是高低不平的,更谈不上整齐,这叫一个丑陋不堪。

“不行,让我先缓缓。”林森气喘吁吁的摆了摆手,不是他体力不足,而是力气不够使的啊,这就有点悲催了。

“算了,咱们还是换过来吧。”林森想了想,还是果断的放弃了继续扶耕犁的活计,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后,走到耕牛前面,去和笑眯眯的席卫忠交换了一下位置。

虽然总有一对牛角对着屁股,会让林森担心自己的菊花不保,但是牵牛这活计确实要轻松的多。

可是即便把扶耕犁的换成了力气大得多的席卫忠,效率确实有所提升,但是仍然要比林森记忆中该有的速度要慢一些,而林森遇到的那些问题其实也都还在,只是靠席卫忠的强横力量强行压制着而已。

“不对啊,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啊。”

趁着休息的功夫,林森再去仔细瞅了那耕犁两眼,再想想后世自己见过的那些,顿时找到了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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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绝世好庄主

“先别忙着耕地了,先放放,我有个好主意,你们一起帮我做出来吧,顺带帮忙参详一下。”林森挥手示意席卫忠爷俩,然后一溜烟的就朝土楼那边跑去。

等到留守在土楼里的席君清把门打开后,林森迫不及待的就跑去屋里画图去了,他想趁着自己灵感还在的时候,先把图样画出来,真个开始做的时候,再进行一些调整也就是了。

而之所以把席君清留家里,主要是因为土楼的大门不是带着水力机关的吗,除非里面有人主动给你开门,要不然想要推开这个大门,就需要对抗后边那整个水沟的所有水力。

在不考虑大门的承受能力和额外的门栓的情况下,单是这一项就不下于提起百八十吨水的力量,敌人除了整个破坏掉那大门以外,想要撞开那大门是没可能的。

当然想要从里面开就方便多了,只要把一个盛满水的水桶轻轻抬起,机关解除的同时,原本的阻力倒是有不少变成了助力,从里面轻轻一拉,就能把那厚重的大门给拉开了。

而且真个有敌袭,也要有人负责敲响那大鼓吧,这种情况下家里没人显然是不行的,而做事无比专注的席君清,自然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林森想到的东西,自然是后世人们曾经一度司空见惯的曲辕犁,记忆中后世南方还是有许多地方在用牛拉着曲辕犁来进行耕地。

往往只要一个瘦弱的老农,就可以同时操控着耕牛和耕犁完成翻耕土地的活计,而且那速度都没比散步慢到哪去,还只用一头耕牛就可以了。

这效率和如今大家正在用的这些玩意,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啊,尤其是考虑到还能解放出一半的耕牛来,这速度肯定提升了一倍不止。

曲辕犁的结构还是比较简单的,总共也没有几个部件,林森这种只是见过几面的家伙,都差不多能记下它的全貌呢。

照着印象中的外形画完,再有席君买他们帮忙琢磨各部分的作用,以及为了达成这个作用,什么样的结构更加简单高效,很快就完成了定稿。

仨人一起动手,一个参考了后世改进过,更加简化些的曲辕犁,做出来也就没多耽搁多长时间。

“走,回去试试效果去。”林森抬头看了看天色,时间还来得及,离天黑还有段时间内,完全可以再去实际试验下。

这回林森只找了一头耕牛过来,把前面套好以后,自己试着驱赶起来。一会耕的深一些,一会再耕的浅一些,时不时再转个弯感受下,玩的不亦乐乎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

周围陆续的有原本准备休息,又忍不住好奇的庄户凑了过来,看到林森竟然轻松的一个人就在操控一台耕犁,而且用起来还圆转如意的样子,这帮子耕地的好手们都忍不住惊讶不已。

有点心数的早就默默的在心里算好了,林森的效率可比他们这帮老手都高了不止一筹啊,更何况林森还只用了一头耕牛就跑的那么溜。

而且上午他们就有注意到,他们这个家主干活的手把真的是非常一般啊,那么这样的耕犁要是到了他们这帮田间好手的手里,那得是一个什么样恐怖的效率啊。

想到这些,一大帮子庄户都有些眼热的看着林森手中那一看就知道已经样式大变的耕犁。

“家主,可否让我来试试?”终于还是有庄户忍不住想要自己亲自感受下。

“好啊,都试试看,看看好用不,还有哪里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如果大家都觉得不错呢,最后定型后,咱们就照着这个样子多做些,换掉手头那些傻大黑粗的玩意。”

林森得意的停下了自己手头的活计,把耕犁交给了那位早就按捺不住的庄户,顺便给大家说道。

“这新的耕犁果然很好用啊。”庄户们上手后,立马也感受到了其中的好处,这速度提升的真不是一点半点,而且深浅控制也十分方便。翻出来的沟,可不比林森弄出来的那狗啃一般的玩意漂亮多了。

“嗯,速度是挺快的,转弯也方便,还省了畜力。”一帮子庄稼活好手们,都围过来争先恐后的试了试,然后忍不住全都没口子的夸赞了起来。

“那就定下了,就是这个样子就行?”林森得意的笑着问道。

“行,这样就很好用了。”所有庄户们都跟着猛点头。

“那都照着这个样子,回去把自家的耕犁改了吧。”

林森再看了几眼原本的那个粗大的耕犁,其实和曲辕犁是有些部件能够通用的,本着物尽其用的想法,把这些东西加以改造利用就是了,能省下不少时间和料子呢。

“好。”一帮子庄户都充满动力的应了,干脆的回家就开始收拾自家的耕犁。

第二天再开始耕地时,整个效率提升了一倍打不住,原本只能供部分家庭先用着的耕牛,因为一家得租两头吗,现在就差不多能让所有种地的庄户都有耕牛可用了,各家地头上都能见到耕牛的身影。

有那速度快的已经开始朝田地里填基肥了,这次用的自然是之前林森就让庄户们弄的那些堆肥啊。

随着堆积的肥料和各种腐殖质越来越多,那边的蚯蚓也是越来越多,连带着各家的家禽,都比正常的生长速度快了不少,一个个膘肥体壮的,眼瞅着快能上桌了,运气好的人家,这就快要吃上自家产的各种蛋了。

而那些肥料这时候拿来用,自然也是最合适不过,堆肥的肥力比之单纯的粪肥更好一些,也更适合庄稼们的需求。

这个好处虽然暂时还看不到,不过等到这批庄稼长起来以后,那些种地经验丰富的庄户们,肯定就能感受到了。

搞定了耕犁这事以后,林森有点志得意满的开始绕着自家的土地转悠开来,他还想着再找到点问题一并给解决了,也好进一步提高下庄子上的生产效率,当然更重要的是给自己树立一个更加高大的高能的高光的形象。

你还别说,这一圈转下来虽然着实不近,废了他一整天的功夫,还真给他找到了一个新问题,一个他能给出好法子的问题,又能痛快的装上一回了。

嗯,不是,又能为庄户们排忧解难,体现他一个前所未有的好庄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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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无微不至

再次预告一下,本书将于11月30日夜里12点正式上架,期待新老朋友们能够继续支持本书,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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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的图纸,林森直接安排席君买给送到了程咬金手中,赶在这玩意被人学走以前,先把好处要到手才是真的,顺便还能表现下自己对大唐是多么无私的热爱,对李世民是有多么的忠诚,还能拔高下自己在李世民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多显示下自己的价值。当然主要还是多给自己弄回来些封赏,这曲辕犁才算是彻底发挥了功效不是。

谁让这玩意太容易被仿制出来呢,本身其实没什么技术难度,主要就在于能不能想到了,而大唐这会可没什么技术专利的说法,人家看明白了自己做出来,你也不能奈何人家。

所以还不如早早的交上去,反而能把这个曲辕犁发明者的名分定下来,咱以后也算是又多了一项足以名垂千古的事迹了不是。

既然有了明确的打算,也不怕被人仿了去了,林森干脆的把这个图样,连带着有限的几个实物,送到了程家和秦家等几个关系密切的人家的庄子上。

大家都忙着春耕呢,有这玩意在,肯定能够提升不少效率的,就算是用人拉,因为力矩的关系,这曲辕犁也比原本的直辕犁来的省劲多了,对翻耕效率的提升也是立竿见影的。

这同样也是迅速拉近几个庄子之间的关系的一个好法子,毕竟对于种地这事,他们都是一样重视,当命根子来看的,有这方面的便利送上,他们当然更念林森的一份好啊。

再加上以前经常过来帮忙盖房子帮工的情分,林家庄子这这几个庄子之间,真的要有当亲戚走动的趋势了,总之那是非同一般的亲近,过了山贼这事以后,几个庄子之间肯定要守望相助的。

压榨出这曲辕犁的所有剩余价值以后,林森这才开始琢磨着还能搞点什么东西出来,以便帮助手下庄户们进一步的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能够好好的巩固一下庄户们的忠心,拔高一下他自己在庄户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啊。

这一圈逛下来,他才算是对自家这两大块土地有了个清晰的认识,如今完全可以把它们视作一体了,可以说整个山头都成了林森自家的。

山上高一些的地方大都种的是各种果树,常见的桃子,苹果和梨子,在这里都能看得到,山腰开始往下走,越是平稳的地带,自然越多的用来当做庄稼地了。

几乎将整座山环绕了一圈的溪流,为林家庄的生活和工作都提供了太多的便利,还让林森挖了一截支流出来,变成了那土楼的护楼河,正好围绕着土楼转了一圈。

要说取水确实是比很多离河流很远的土地来的方便的多,也就让这一大片土地显得格外的金贵些,当时那宝塔寺的和尚对这片土地如此重视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以说林森得到这两次封赏,真的是赚大了,这也是他为什么有曲辕犁,马蹄铁这样的好东西,总会想到先献上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只是他怕自己守不住,吃独食不长久啊,更重要的也是因为李世民确实够大方的,林森把这些都卖给帝王家一点不带吃亏的,所以积极性才这么高。

不过,林森真切的感受过取水的过程以后,尤其是考虑到那些果树的灌溉问题,又觉得还是不够方便。

你从山脚那里好不容易打些水来,一路洋洋洒洒的颠簸到山顶,如此往复无数趟,才浇完一回而已,这要是赶上夏天蒸发量最大的时候,那得忙到什么份上啊。

所以说指望提水是非常不方便的,也太累人了,就算换成牛车或者马车去拉水,也轻省不了多少,一样还得一趟趟的来回往复。

所以林森很轻易的想到了一个后世各种风景区,度假区都经常能够看到的一个东西,那就是水车!

只不过考虑到现在需要的是从低处往高处送水,显然个头更大,同样运水量也更大,设计也更合理的筒车,就成了不二之选。

畜力的临时还没有必要,更适合田岸高深情况下的高转筒车同样不太可取,林森选择的反而是后世最为常见的那种水力驱动的样式。

就在离庄子不远处就有一大片竹林,只要找那些足够粗壮,又没有种进去竹叶青酒的大竹子,砍下来用就好了。

筒车真个搭建起来,其实并没有太大的难度,除了绑在轮外的那些个竹筒,需要注意角度问题,再把握好整个主轮的半径,保证有那么半米多到一米的长度,会浸入到溪流中就好了,负责支撑的底座足够结实的话,这东西其实可以平稳的运行好多年的。

找到了一处水流湍急,相对位置也要高一些的地方,林森带着手下一帮子力气大,干活也精细的庄户们,慢慢的把这个特别高大的筒车给建立了起来。

旁边自然有部分庄户在负责铺设水槽,引导这些水流进入到合适的田地中去。再在田地中弄好小的沟渠,一套自动化的灌溉系统就算是成型了。

在所有庄户们的注视下,林森抽掉了阻止筒车开动的长杆,在水流的冲击下,庞大的筒车缓慢的开动了起来,浸泡在水中的长竹筒灌满了清凉的溪水后,被逐渐的带往了高处,然后恰好将肚中的溪水再倒入水槽中。慢慢的,溪水顺着水槽逐渐流入了田间地头,滋润着刚刚被翻耕的松软的肥沃田地。

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庄户们,不约而同的都开始欢呼了起来,也有的在高呼着“家主”,表达着对林森的感激。

“这么好的家主真的是头回见到啊,以前都没听说过有哪个能做到咱们家主这份上的。”

“为什么家主总有这么多好主意,这脑袋是咋长的啊。”

“跟着这么一位家主果然没错。”

“家主威武!”

各种说法不一而足,但显然林森想要进一步收服这些庄户们的忠心,抬高自己形象的目的是达到了。

可惜这样的兴奋没能持续太久,就有一个留守的队员飞奔过来,在林森的耳边轻声告知了一个坏消息,他们一直在担忧的那群山贼,已经开始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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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山雨欲来

祝福书友群里的朋友“鱼片”生日快乐,祝天天开心,事事如意,要是按照第一本书立下的规矩,有书友生日是要加更的,不过一号零点就上架了,加更会打乱节奏,只好先抱歉了,上架后尽量补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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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匆忙的交代了一声,就带着那报信的队员一起回到了土楼那边,想要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咱们的人这次可是盯住了那些山贼吗?”林森不放心的问道。

“这次盯住了,有人发现了他们的行踪之后,好几个小队的兄弟都跟在他们不太远的地方,随时注意他们的动向呢。

就这帮山贼目前的速度,真个想要来到咱们庄子上,怕是还得有几天功夫。”这队员肯定的答道。

“有没有逐个击破的机会?”林森习惯性的拿出了纸笔,准备画个当前的形势图,标注下敌方势力的动向。

“这个怕是没有,虽然他们几股山贼之间并不是很和睦,但是这一次却是难得的放下成见,全都选择了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在行动,咱们的人发现他们的时候,对方的人数就已经很多了,没法逮着一股势力朝死里打了。

现在队员们盯住他们的同时,也在找机会多杀伤一些他们的手下,但是也就是偶尔来此偷袭而已,没法组织起像样的攻势来。

不过对他们的军心士气的打击,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那些家伙不是疑神疑鬼的,就是觉得自己很可能得罪了哪路神仙,诸事不顺啊。”队员有些可惜的说道。

“他们背后的力量都发话了,这些狗腿子也就只能摒弃前嫌,一心想在背后的主子面前好好露个脸。”林森摆了摆手示意不用在意。

“靠偷袭来迟滞敌人的行进速度是对的。告诉队员们在保存自身的基础上,要尽可能的迟缓敌人的动作,为咱们争取更多的时间。

杀伤敌人只是手段,进一步打击他们的军心士气才是目的,如果能够让他们相互之间爆发更大的矛盾冲突就好了,哪怕冲突不起来,相互之间多上几分猜忌,对咱们来说都会更加有利。”林森沉吟道,同时手里也没停下动作,将自己想到的一条条的注意事项都写了下来。

“安排人手去长安那边报信,秦家,程家他们那里都要送到,让他们尽量帮忙调度些兵力来围剿这帮子山贼。

对了,多几个人一起去,以免遇到截杀,就怕他们背后的主子会安排人来干这事。

带上这张筒车的示意图,真的遇到阻拦,把这东西交过去就是,对外的说辞也要一致,就是去送这个的,别的一概不知道。”林森又把筒车的草图递了过去,同时仔细的叮嘱道。

而席卫忠这位原本真正上过战场的猛将,在林森背后听的频频点头,脸上满是欣慰和敬服的表情,林森的这番应对心思缜密,颇有大将之风。

“油坊之类的,凡是有对外接触的地方,都贴出告示去,告诉外人近几日都先不要来庄子上了。

再告诉所有的庄户们回去收拾东西,准备撤到土楼里来。要做到忙而不乱,就按照咱们之前的疏散演练来。目前时间也很充足,完全可以把各家的物资全都搬进来,千万别着急忙慌的。

还有一定要让他们小心着点,越到这时候,越要防备有人混进来捣乱,让各家的男丁都警醒些,带好武器,随时准备应对那些混进来的贼人。”

几个庄子上管事的都听的频频点头,对林森的细致和沉稳都很是钦佩,同时也在林森的感染下,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于是纷纷起身示意自己听明白了。

再从头过了一遍,觉得没有疏漏的地方了,林森这才挥手示意大家各自去干自己的活去。

“有没有探明敌人有多少人数?可有大型器械,弓弩有几何啊?”

送走了管事们,林森又拉住了回来报信的特种队员,更加详尽的了解起了敌人的实力,当着那帮管事的面不好问的太详细,怕把他们的信心给打击没了,毕竟敌人看着势头是很大啊。

“目前没见到敌人有任何大型器械,床弩和投石机这些东西都没见到,在山林之中拖着这些玩意也不太现实。

目前看到的情况,敌人近半数都有弓箭,弩是很少见的,咱们的人几次过去挑衅偷袭都没受到过弩的袭击。”

这队员说起这些,甚至还有点得意的意思,敌人的情况都让这边给摸得清清楚楚的,很多时候都摸到敌人眼皮子底下了,还顺便偷袭干掉了不少他们的人,当然中了陷阱的敌人同样不在少数,怎么看风头都让这边的队员们出尽了。

“至于人数方面……”这队员难得沉吟了一下,没有立马就回话,怕是敌人真的不少啊。

“目前已经见到的敌人有一千多近两千人了,这还不包括他们散出来的那些个斥候呢,咱们吃掉的也主要是敌人的斥候,他们更分散些,落单的时候也更多。

这些人虽然比咱们差了不少,但是其实本身身手也都不差了,甚至还搞过反埋伏,差点让咱们的人中招。

另外虽然他们是分成了几股势力,分别安营扎寨的,但是每一股势力都不是咱们的人能正面对抗的。

而且他们相互之间离的很近,完全能够相互呼应,也没给咱们大肆偷袭的机会。

所以总的来说,这次的敌人不是好相与的。”这队员难得给了敌人一个不错的评价,可见这些敌人真的挺难缠啊。

“哦,听着是有点棘手,不过有土楼在,咱们已经利于不败之地,尤其是他们没有攻城器械的情况下。他们再怎么强悍,也脱不了一个乌合之众的帽子,咱们只需要坚持上一些时间就行。

内有坚垒,外有长安城的援兵,到时候就怕是这帮子山贼反而要进退维谷了。跑得快他们还能留个活命,跑的但凡慢点就怕要被包了饺子。

所以告诉兄弟们这段时间都辛苦些,只要囫囵个的回到土楼里来,就不用怕敌人势大了。”林森只好多解释了几句,也好稳定住这帮子手下最强战力的心思啊。

“请家主放心,兄弟们早就下定决心,定会与庄子共存亡,想要伤到家主,除非踩着我们所有人的尸体过去,但凡我们还有一个活着,就绝不让家主受到一丝伤害。”这位队员神情很是郑重的保证到。

第一百四十五章 底气不足

“这里既是你们的家,更是我的家,我一定会与大家同生共死的。”林森点了点头沉声说道。

挥手让这位队员也下去完成自己的任务后,林森沉思了半天,还是有点不放心的决定出去转一圈看看情况,也好分析清楚当前的敌我形势。

其实听到敌人的数量时,他并没有像表现出的那样自信,目前的情势下,唯一可以真正依仗的,其实也就是土楼而已,这是任何时候都不会背叛他的存在。

真的形势一发不可收拾了,他也有法子从容退走,保全自己,但是这样的话他肯定就没法给别人说了,对军心士气也很是不利啊。

“我出去看看,这一次战斗过后,庄子上还不知道会被糟蹋成什么样子呢,怕是就没有现在这么漂亮了。”林森摆了摆手,示意席卫忠他们不用跟着。

“我有自己的想法,放心吧,我带着呆毛一起去好了,你们坐镇土楼这边就好了,以防万一。

土楼里面要是也乱起来了,你们果决点。”林森看到席卫忠他们焦急的想要再劝,就坚定的说道。

对这一家子他是最为放心的,对他们的忠诚也没有一丁点的怀疑,而这席卫忠其实也是个杀伐果断的,要不然以前也不会创下偌大的名头了,土楼这个最后的老窝,自然要教给他们来看护着,毕竟关键时刻了怕是人心难测啊。

林森对普通庄户们的信任还是有所保留的,也许经此一事后,大家就可以彻底的将各自的后背交托给对方了,只是现在还没到那份上的感觉。

土楼里已经忙成了一团,到处都是进进出出的庄户们,拖家带口的朝这里搬着东西,不过即便来去匆匆的他们,见到了林森后都一定会认真的打个招呼,神情中仍然满是敬服,让林森多了一些沉甸甸的责任感,自己不能让这些相信自己的人失望啊。

土楼的门道显得有些幽深,面对人潮时也显得有些狭窄了,不过好在有过之前的两次演练,大家还算忙而不乱。

扛着大包小包的庄户们,见到林森时还是硬挤出来一条通道,恭敬的把林森让了过去。见到这位可亲可敬的家主脸上那仍然自信的笑容,他们总觉得心里都跟着踏实了不少。

仔细的看了那木门一眼,林森默默的记下了这里,虽然有泄水漏沙装置,保护大门免受火灾的伤害,门上也有瞭望口,可以更多的杀伤那些冲击大门的敌人,但是这个大门本身的强度还是差了一些。

庄子上甚至都没有足够的生铁,再把这大门给整个包上一层,怎么想都还薄弱了一点。李绩上次来参观后,也特意指出过这个问题,怕是真的要算作土楼最大的一处弱点了。如果大门的强度更大一些,那大家的信心都能更足一些。

再朝外走去,林森特意错开了忙乱的庄户们,绕过了他们的家那一片,独自走到了刚刚翻耕完的田地上。

有了基肥,这些田地变得更加肥沃了,水源也不缺,只要有些良种种下,秋天这里必定会是一番难得的丰收景象。

筒车还在水力的驱动下,孜孜不倦的把溪水提到水槽中去,沿着田间的沟渠,不断的滋润着更远处的田地。

怕是打退了这帮山贼以后,这田地也都灌溉的差不多了,只要花的时间不要太长,耽误了播种的时机就好。

不过,等会,筒车上那俩货是什么玩意?

“吉祥如意!你们快点给我下来!”林森的声音都有点变调了。

这俩熊玩意竟然抱住了筒车外圈的竹筒,在随着一起转圈,身上湿漉漉的,分明是从水里就抱住了,这最少是抱着转了一圈了。

这尼玛是筒车啊,又不是摩天轮,虽然也是不矮,可它不是这个玩法啊。

在林森胆战心惊的注视下,这筒车总算是经受住了考验,竟然撑住了这俩大肉墩的重量,虽然那咯吱咯吱的声音,着实让人听着揪心,可好歹还是安稳的把这俩货给送了下来。

听到林森的呼喊,知道自己犯事了的吉祥如意,没了开始时的意气风发,不亦乐乎,有点垂头丧气的走到了林森的旁边,跟狗狗似的猛然抖动着身体,把水都甩了出来。

“吉祥如意!”被浇了个落汤鸡的林森恶狠狠的喊道。

知道自己又闯祸了,这俩熊玩意也不过来讨饶了,麻溜的一掉头,拽着那肥硕的大屁股,一溜烟的就跑远了。

虽然平日里就是俩纯粹的吉祥物,可毕竟是熊科的大家伙,这跑步的速度可是不慢,比大部分人百米冲刺都来的快了,这还玩抢跑的,林森也就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放弃去追这俩熊玩意了。

林森再看一眼周围,干脆的掉头开始朝回走去。既然这俩幸运值正无穷的家伙都出现在这了,他基本也就甭指望能钓出敌人的埋伏,或是庄户们中有别样心思的家伙了。

倒不是说他确定庄户中真个就有叛变的家伙,或者干脆一开始就是人家安进来的钉子,这么做也只是防范于未然罢了。

让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正是适合暗箭伤人的时候,按说别有用心的也该出手了,现在看嘛,可能还是自己多虑了吧,也希望确实是自己想太多,庄户们如果都能忠心不二,对自己来说当然是最好的消息。

走到已经被庄户们搬空的那片住宅呢,林森有些可惜的多看了一眼,这片房子基本肯定会被山贼们暂时占据了,比让他们安营扎寨可不省事多了吗,只是不知道会被祸祸成什么样啊。

可惜村子里还剩下的活着的草木太少了点,房子中用到的那些又都是死掉的,即便是林森贴着它们进行操控也不行,他能控制的只是活的而已,这就没法把这片房子好好利用起来,多给敌人一些惊喜了。

就在林森走到土楼前的空地上,准备迈入大门的一刻,久违的系统提示声再一次响了起来:“叮!恭喜你,权限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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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真正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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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的脚步略一迟疑,还是强忍着好奇走入了土楼中,庄户们此时已经搬完了东西,全都聚集在中间的空地上,等待着他这位庄主的到来呢。他这时候也必须自信而沉稳,才能给予庄户们更多的信心。

在林森走进去以后,沉重的大门在他的身后重重的合到了一起,在水力装置的推动下,它们重新变得难以撼动,一如林森的步伐一般的坚定。

庄户们的粮食和其他一些物资,都放到了一楼石头房间做的大仓库里了,里面的空间非常庞大,即便把庄户们的东西全塞里面也绰绰有余了,这还是有很多房间被开辟成了暂时的牲口棚,把庄户们家中的禽畜也都塞了进去的情况下呢。

属于林森自己的仓库里,也早就塞满了粮食,既然知道敌人随时有可能会围困这里,他怎么可能不多准备些物资呢,周边几个庄子上富余的部分可是让他买来了不少,即便价钱贵了些也得认啊。

楼上的房间早就给庄户们分好了,一家子一大间还有富余,同样不会成为问题。

林森在楼内又转了一圈算是慰问一下庄户们,也是一种安抚吧,对于他们的精神状态也有了足够的了解。

而那几个管事,也在不断的给林森汇报着清点的情况,目前有多少家底,不论是粮食或者别的生活必需品,还是手头的兵器盔甲,林森都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行啊。

得到的结果虽然在林森的预料之内,但还是有点不太乐观。必备生活物资这方面还好,只要不是真个被围困个一年半载的,完全能够支撑得住,真正让林森心里没底的,还是武器铠甲方面。

庄子上这些男人倒是能做到人手一把武器,半数以上也都能有把弓箭,可要说武器质量那就真是参差不齐的了。

至于铠甲吗,总共也凑不出来几具,还多是以皮甲为主,好在各个房间的窗户都是外扩内收的射击孔样式,敌人真个想要伤到他们也是不容易的,要不然这仗还没打就输了九分了,别忘了山贼们的人数,可是十倍于林森这边的。

“这次撤入土楼的过程中,有没有碰上图谋不轨的家伙啊?”林森免不了又关心了下。

“家主神机妙算啊,我们按照家主交代的留意着,确实抓到了几个奸细,他们更多的是过来探查情况的,可能也怕制造了混乱后他们也没法脱身。

没有那决死的勇气,所以被咱们发现以后,他们连个像样的抵抗都没有就被擒获了,明显就是山贼当中的小喽啰,让我们给关到一楼里,和那个倒霉催的杀手一起呢。

内外都有人看着的,哼哼哈哈也在那边,绝对跑不了他们。”有个管事低声的回报道。

“没有造成伤亡就好,这几个人也不可掉以轻心,万一是故意让你们麻痹大意,其实是伺机逃脱要里应外合的精锐呢,加派几个人手现在就去跟他们要口供,分开了审。

审完了他们也被打个半死,也就没有反抗的可能了,有价值的留着,没价值的那些干脆埋了算了,省的还要浪费咱们的人手。”林森轻描淡写的就决定了这几个敌人的命运。

“对了,回头让人给大家说明白,咱们只要扛住这些山贼的第一波攻势,等上几天时间,自然会有军队来救咱们的,这些混球到时候还不得跑的比兔子都快,让大家都放宽心。”林森又叮嘱了一句。

这个思想建设一定得随时搞,不能让大家没了精气神。

嘱咐完了这些事情,林森犹自不放心的私底下交代了席卫忠一家子,最近几天一定要留意两口水井的情况,到开战以后,他们也是要负责最为凶险的大门那里的。

看到土楼里面渐渐的步入了正轨,好多人家都开始生火造饭了,林森这才安心的回到自己的房间中,准备开始试验下系统的新功能。

这个试验当然是没法在土楼里完成的,林森跟系统了解清楚以后,就会顺着他自己开挖的那无人知道的密道去到外面进行,也省的弄出什么动静来让别人察觉了。

“这次系统权限提升后,又有哪些改变啊?”林森强忍着激动,躺在自己床上跟系统问道。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仍然还是那个冷冰冰的声音,在林森的脑海中响起。

“一是宿主能够控制生长的植物,体积将由一立方米扩大到一百立方米。”这一条可以说不出林森的意料,老的功能用的更加熟练吗,限制自然也要减少一些,不过这同样不是林森最为期待的一点。

“二是宿主能够对植物进行真正的改造!”那仍旧冷冰冰的声音,此刻听到了林森的耳朵里,无异于天籁啊。

植物改造系统啊,你终于特么名副其实的可以改造植物了!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梦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林森忍不住得意的开始哼哼了起来,还手舞足蹈的,可见他是有多么的兴奋了。

“这个功能同样有限制,每天的能量只够改造十立方米的植物,而且仅限于同科植物。”系统这次难得主动的多提供了一些信息,只不过多给的是限制条件,这就让人有点不爽了。

“系统升级的条件到底是什么?”林森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还是原有的两个条件,一是宿主对系统的熟练度提高,二是让更多人见识到植物的更多作用。其他的请宿主自行探索。”

不出林森所料,系统仍然没有给出具体的答案,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摸索,林森觉得自己已经有些心得了,只看他最近都干了哪些事情就不难明白了。

“那么这个改造植物都能改造什么呢?”林森抱着万一的念想问系统道。

“请宿主自行探索!”系统仍然冷冰冰的答道。

我就特么知道是这个,神特么自行探索!

林森真的差点忍不住骂娘,不过跟个系统你没处说理去,咱还是不置这个气了,自己去试验去好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大幕开启

顺着密道下来,靠着对植物的熟悉,林森很从容的就走出了土楼,来到了外面的丛林中,真正的试验开始了。

最先感受的还是身体上的变化,这个也是最为直观最容易判断的。

不出林森所料,力量和敏捷这两个之前都已经有所加强的属性,这一次仍然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反应速度更快了,动作更加灵活,而力量方面应该离席君买没有多大差距了,这点从那大斧子到他手里,已经有点轻若无物的感觉就能明了。

体力方面,林森没打算疯了一样在山里跑个山地马拉松,一时间还不好试验,不过即便是原来也绝对是铁人级别了,现在吗,林森觉得基本可以拿自己当牲口使了。

五感同样得到了又一次的提升,即便是漆黑的夜晚,对他的视力也没有太大的影响了,借着不太明亮的月光,他都能将林子里的情况看个差不多,虽然不至于达到白天那样的清晰度,可怎么看也没比老款的微光夜视仪差到哪里去啊。

单是这一项,就给林森增加了不少的筹码,跟敌人搞搞夜战还不是美滋滋啊。再加上听力等方面的综合运用,到了晚上,基本只有他玩敌人的份,敌人就别想着能给他搞什么偷袭了。

这一次真正的突破性进展,其实是在速度方面,是单纯的速度,而不是灵巧。原来他一秒顶天能跑个十米得了,而且也就那么几秒钟功夫能达到,现在则轻松的就能突破十米,甚至达到接近11米的样子,连带着横向移动的速度都变快了。

或者说,其实是爆发力的整体提升,带来的好处很多啊,挥刀更快了,出枪也更迅速,总之是奔着以快打慢的路子去的,离死侍算是又进了一步。

这些都是身体方面的,而最为重要的植物改造方面,林森按照自己的设想,稍稍试验了几次就全都弄明白了。

这种改造最强大的地方在于,它不仅可以改造活着的植物的各个方面的特性,只要是同科植物能够具备的,它也可以对所有的植物制品进行改造,也就是说死掉的植物也包含在内。

当然限制也是有的,一个同科植物基本就能说明问题了,比如想把浮萍改造成陆生的参天大树就没戏,而把蔷薇改成玫瑰花就没有问题。

至于这东西对当前局势有什么用处吗,林森只能说用处大了,只是能够帮上大忙的东西,他就想到了好几种了,想来一定能够给敌人带去不少的惊喜的。

另外林森也试验了操纵植物生长的功能,很郁闷的发现这玩意一点长进都没有,还是原来那样,只能对活的植物有效,对死掉的植物,或者各种制品都没有任何效果。

好在它确实是可以和改造功能结合起来一起用的,只不过还要分别记录在限制的体积之内。

接连几天功夫,林森白天在土楼里鼓舞大家的士气,了解各处的情况,晚上就偷偷的溜出去,为这次大战做着全方位的准备,把个土楼的里里外外全都收拾了一遍,为敌人备足了惊喜,又带着好多东西回到了土楼里面。

而这时候一直在外边迟滞敌人行动的那些队员们,在周围的山林里布置了大量的陷阱后,也从容的退回到了土楼中。

因为那些山贼们已经完成了行军,慢慢的集结到了离林家庄很近的地方,真正的战斗,马上就要开始了!

去长安城送信的那些庄户,并没有选择留在更安全的长安城中,而是在得到了准信以后,又一次回到了庄子上。

其中甚至有几位是带着伤的,因为正如林森预料的那样,他们遭遇了截杀。好在早就得到了警告的他们提前做了安排,反而给敌人设了个套,做掉了几个拦截的好手,这才能去到程咬金那里把消息真个送到。

程咬金毫不迟疑的带着林森给的筒车的示意图,还有庄户们描述的筒车建成后的景象,就匆匆的进宫了,倒是在长安城里又引出了一些个流言来。

“好东西啊,这筒车和那曲辕犁一样,都是难得的农家利器,于百姓生产有大用,真的是难得的好东西。

木头小子这脑袋是怎么长的,每每总有这样绝妙的主意,更难得的是还知道主动交上来,要是不跟某言明了多要些东西就更好了。”李世民夸完林森后,想起这小子那有点市侩的做派,又好气又好笑的摇了摇头。

“既然这小子于国于民都有利,更难得的有这份报效大唐的心思,咱们就不能让小家伙心凉了。

你不是已经收到信了吗,不妨这就组织好军士,选个合适的时机把那些人都清理了。

难得拿个小子做饵,等了这么久,那帮人竟然就弄出这点动静,实在是让某好生失望啊。

原想着借此机会多剪除掉一些那帮人的力量,也让他们多消停会,看来那小子的分量还是不够。

以后还得让这小子多折腾点东西出来才行,看看那帮人都有什么反应。”好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李世民饶有深意的笑了笑说道。

“去吧,那些人不要放走一个,就让他们全都留在山林里吧。”李世民淡定的挥了挥手,就决定了那帮山贼的命运。

林森却不知道自己已经真个进入了李世民的眼里,这会还在忙活着最后检查一遍自己的布置。大门那里看过了,周围的一些树木也都如同他预想的那样完成了改造。

最后再把手下的那些特种队员们都叫了过去,将他带回来的那些东西亮了出来。

“这些兵甲都是木头的啊……”看到林森亮出的都是崭新的兵器,和一看就防护严密的板甲,队员们眼神就是一亮,可再仔细看了看那材质以后,失望之色溢于言表。

不过林森只是拿出一把木刀来,和一位队员的钢刀对砍了一下,再用那钢刀对着木头的板甲猛砍一刀,所有的队员立马变得兴奋了起来,争先恐后的开始挑选起了自己擅长的装备,然后变成了一个个武装到了牙齿的杀戮机器。

“注意保密!”林森交代完以后,挥了挥手,让变得神采奕奕,甚至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有些迫不及待的队员们,回到各自的位置上去。

而他自己在天黑之后又一次溜了出去,奔向了山林中影影绰绰的那帮敌人们。

属于他一个人的战斗开始了,属于敌人们的噩梦也开始了。

上架感言

这是我第三本书了,不过临到上架了还是这么的忐忑和紧张,每一本书我都花费了很多的时间来构思,查资料,只是期望着能够呈现出自己最好的水平给大家。

感谢所有朋友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鼓励,没有你们我肯定坚持不到今天。

感谢亲爱的责编虎牙,万千作者眼中的女神大大,没有大大的看重和一路护持,这本书不会有这么好的开局。

但是现在的收藏也好推荐也好都属于上架前,到了这个时刻,订阅才是衡量本书到底写的如何的标准了。

期望所有认可和支持本书的朋友都能够订阅本书,提前感谢大家了。

连续加班时我没有断更,爷爷去世了同样没有断更,手腕痉挛了,发烧感冒了这些都没有让我偷懒,所以说我这坑品应该还是有保证的。就像我书中一直强调的那样,我是个不轻易承诺的人,可只要我承诺的事情,我就一定会竭尽所能的去完成它。

那么郑重的承诺大家,上架以后两更是保底数字,每天尽量加更吧。还是老规矩,万赏一次加一更,也就是一次性打赏一个舵主加一更,盟主加十更,以此类推。

上架当天,也就是今晚12点以后了,五更保底。以后能过千订的话努力加一更。

以上。

至于惯例的卖惨环节就省略了吧,大家有心想要支持肯定就订阅了,不乐意订阅呢多半可能还是我写的不够好。即便真个就是喜欢本书,但确实因为各种原因不乐意来起点订阅的,也可以给个书评鼓励一下作者君吗。

感谢所有朋友们,也期待着能见到所有新老朋友的身影!

第一百四十八章 杀戮的艺术(求首订)

这大概是真正开战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了,也应该是山贼们待在山林里的最后一个夜晚。

原本应该是一个平静的晚上,可当林森简单的交代了一句,然后不顾庄户们的阻拦,从土楼中悄然无声的溜出来以后,这就变成了杀戮之夜。

山林本就是林森的主场,又赶上天公作美,月光并不太强,这处驻扎了众多山贼的山林,就完全的成了林森的狩猎场。很明显,他才是那个猎人。

山贼们并不是毫无防备的在休息,他们是有放精锐的斥候在外面的,临时营地周围也是明哨暗哨齐备,毕竟如同那倒霉催的大当家一样,其中的很多山贼是经历过隋末乱世的,也有很多和那大当家一样都没少在战场上打滚了,对于这些手段都不陌生。可林森的狩猎目标,正是这些分散在外的敌人精锐。

敏锐的视力和强悍的听力,总能帮助他早一步发现敌人的踪迹,之后自然是变着法的悄然干掉对手,林森大都是靠着植物们的帮助抵近了干掉对手,确保不会发出多大的声响,非到万不得已,甚至连弓箭都很少用到。

静静的靠在一棵大树之后,林森仔细倾听着敌人的脚步声,在敌人转过大树的一瞬间,林森猛然睁开了眼睛,手中的三棱刺同时送了出去,如同手术刀一般精准的从敌人的下巴插入,直抵脑干。

这位最为突前的斥候,手中的刀子都没递出来,就停止了所有的活动,被林森轻轻的扶住,就那么放到了地上,然后继续寻找起了下一个目标。

另一个斥候好像听到了什么,小心翼翼的从另一边挪了过来,可还没看到林森的身影,就有几根藤蔓悄悄的缠住了他移动缓慢的手脚,另一根藤蔓从树上垂了下来,恰巧套住了他的脖子。

他还没来得及呼救,那藤蔓就猛的收紧了开始向上拉,这个可怜的斥候没挣扎几下,就摆了个五马分尸的造型,死的不能再死了。林森控制着藤蔓慢慢的把他的尸体放了下来,然后整个五花大绑一样的掩盖了下来。

很快林森就找到了下一个目标,只是这次两个斥候是成对行动的。这也难不住林森,在他们途经林森趴伏的那棵大树旁边时,一根树枝猛然伸出了几个分叉,如同长矛一般弹了出来,将其中一位的脑袋,脖子和心脏全都插了个对穿。

另一边的那个,死法更惨烈些,原本的树根竟然猛的分出了一个向上的枝丫,恰好从那斥候的两腿之间顶了上去,一路顶穿了近乎所有的内脏,一直长到咽喉部位才停下,把这家伙像个肉串一样串在了上面,完全都没有挣扎的意思了。

确定他们死透了以后,所有的树枝和树根又都在林森的控制下缩了回去,变成了原来的样子。而两具尸体所在的地方,周围的野草和灌木则开始了疯狂的生长,很快就把两具尸体彻底的给藏了起来。

就这样林森不断游走在敌人外围,变着法的猎杀着敌人,只是为了防止万一的可能,怕眼睛的反光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林森更多的还是靠着听力在判断敌人的情况。

只是他还没像李牧那样,靠着声音的反射,就能确定前面是不是有障碍物,或者甚至连障碍物是什么都能分辨清楚,这方面他还要靠着夜视能力的帮助。

而他猎杀的成果也是极为丰硕的,真的遇到棘手的敌人,比如说敌人的人数比较多,或者遭遇时的地形不利,躲无可躲的情况,林森都会让周围的树木疯狂的生长,将自己整个掩盖住,就如同被封印在了大树中似的。

有不易接近的敌人时,林森也可以让大树的树根不断生长,慢慢的将自己送到敌人身边,再让沿路的野草将自己遮挡起来,保证敌人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察觉,糊里糊涂的就丢掉了性命。

林森化身成了丛林中最为隐蔽而精准的刺客,每次都是一击毙命,从不拖泥带水,还让敌人死的无声无息的,深得稳准狠之精要。

而陪着林森一同出来的呆毛,这一夜也是收获颇丰,只不过它用的法子自然又不一样了。

蹲在树上的它,就是个人畜无害的普通猴子,敌人即便见到了它,也很难生出一丝丝防备来。

而这个林子中现在除了林森这个主人以外,已经没了自己人,大半夜的也没哪个山民想不开跑这个林子里来找死,所以但凡是见到了人类,就一定是敌人没跑了,它只要想法子干掉就可以了,完全不做他想。

本就力量强横无匹的呆毛,又经过了林森有意识的培养,不论是跟着席君买他们学习拳法,还是跟着李牧学习丢石块的技巧,都让这家伙的攻击力有了极大的提升。

当它在山林之中面对敌人时,人家不知道它竟然是个不讲理的杀星啊,自然不会一见到它就大喊“敌袭”,更不会上来就想着给它几箭尝尝,因此它总能用自己最为拿手的两样本事,来对付这帮子倒霉催的山贼。

距离远的时候,它就用飞石,夹带着磅礴力量的石块,精准的砸在脑袋上甚至是眼睛里,敌人的死亡也是立竿见影的,和被大狙爆头了没什么两样。

遇到敌人在它所呆的树枝下经过,这个促狭的家伙往往会来个漂亮的倒挂金钩,靠尾巴和两只脚倒吊在树枝上,然后不大的拳头带着沛然莫可敌的力量,猛然夯在敌人的后脑勺上。挨上这么一下,敌人更是直挺挺的就倒地扑街了,一点不带打档的。

杀了个酣畅淋漓的林森和呆毛,赶在天亮以前又溜回了土楼中补觉去了。

提心吊胆了一晚上的敌人们,可就没那么好的心态了,林森他们到了后半夜时,经常是故意然给敌人报讯的机会,或者让他们惨叫出声,为的就是给打击敌人的精气神。

而等到天亮了山贼清点过他们的损失后,这山林里更是一刻也不敢多呆了。这一晚上功夫,就被干掉了近百人,各种奇怪的死法都有,死状更是惨烈的很,不少山贼都有点打退堂鼓了。

要不是明哨大都是好几人一组的,怕是被摘走了性命的,就不仅是那帮子撒出去的斥候和暗哨了,要知道这些人很多都是在山贼们的眼皮子底下被干掉的,对山贼们的震慑效果更是分外强烈。

如果你以为林森也就是计止于此,敌人跑到了空地中他就没有办法了,那就大错特错了,林森会让这帮敌人见识到什么才叫真正的恐怖!

第一百四十九章 死神来了

林森他们之所以溜回去,主要也是敌人都学聪明了,坚决不再落单,反而都改成了小队背靠背的方式,再把自己周围多弄上几个火堆照亮,有一点风吹草动,说不定都会招来一片箭雨。

这种情况下,林森就不太好冲过去强杀对手了,一个是危险性太高,自身受伤的风险大了不少,再一个呢敌人离的都不太远,完全可以相互呼应,这一波还没解决完呢,那边另外好几队敌人怕是就围拢过来了,到时候林森除非想当着敌人的面表演飞天遁地的本事,要不然多半就要陷进里面去了。

就算这样也在强杀最后一对斥候时,招来了敌人的搜索队伍,还是仗着对山林的熟悉,以及早就布置好的一些陷阱的帮助,林森才成功的摆脱掉敌人的追杀的。

反正袭杀敌人,打击他们的士气的目的全都达到了,林森干脆就顺势跑路了,留下那帮子被杀破胆的敌人在那疑神疑鬼好了。

山贼们没有当晚就从山林里撤出来,是因为他们之前就没少吃了特种队员们布置的各种陷阱的亏,赔上了一部分手下的性命,晚上在山林中赶路也是大忌,就只好凄惶的等到天明,这才带着各自的家当,逃命一般的跑到了庄子前面那片田地上。

在他们迁移的过程中,特种队员们的陷阱还是发挥了不少的功效,又坑进去不少敌人,林森也没少在他们周围安置些新的更隐蔽的,同样收割了不少人头。

之前菊部遭袭的那位大当家,得益于丰富的逃命经验,和近乎直觉的避坑能力,成功的带领着手下本就不太多的山贼们,绕开了大部分的陷阱,再一次成为了最先突出重围,逃得性命的家伙,跑在了所有山贼队伍们的前头。

这位大头领眼光精准的选择了那个硕大的筒车旁边,作为暂时的落脚地,这边就在河边上,取水很是方便,位置又稍高一些,关键是视野极为广阔,受到埋伏的可能性是最低的,真个有袭击了,跑路也是最为方便的地方。

“你们两个去那上面看看周围有埋伏没有,还有那帮土包子是不是都跑那土楼里去了。”菊部大首领指了指那个筒车,对视力最好的两个手下吩咐道。

这俩人也是他目前手底下最好的弓箭手了,有这个眼力劲也是应当应分的,在斥候大都被干掉的情况下,自然就得指望这俩帮忙探查敌情了。

“是。”这俩作为菊部大首领最忠实的手下,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跑了上去。

前面一个身形灵巧的家伙,小跑了两步,轻轻一跃就攀到了那筒车外圈的竹筒上。

后面一个家伙带着点小心思,他等着前面那个同伴随着竹筒转了一会,看那筒车轻松支撑住了同伴的重量,这才爬上去,两人之间恰巧隔了几个竹筒。

如果林森在这的话,他就会发现这一幕似曾相识,只不过当时的主角是两个二百多斤的萌货而已,远不如这俩人的动作轻巧。

吩咐完了手下后,菊部大首领小心翼翼的蹲了下来,还要注意不要牵扯到他那刚开始愈合的菊花,然后才慢条斯理的埋头开始喝起了溪水。

这里溪水湍急,但却清澈而甘冽,又不用担心会有人下毒,绝对算得上是好水源。

只是仔细注意的话,就能留意到,其实他的手下们都离他有一段距离。这固然是因为这位菊部大首领在菊花受创,手下伤亡惨重后,情绪不稳定,搞的手下人都很怕他随时会暴怒伤人,更重要的是这帮山贼都怕这位出了名衰神附体的菊部大首领把厄运传给他们。

毕竟这年头很多人对于命理啊,神佛啊这类的东西是非常信服的。要不是这大首领武力够高,还有一帮子忠心的手下战力强悍,他这大首领的位子早就坐不稳了。

就在菊部大首领喝完水抬头的功夫,就听“咔嚓”“咔嚓”两声接连响了起来,被他寄予厚望的那两位弓箭手“啊……啊……”惊叫声中,就从那高大的筒车上掉了下来。

前面的那个仗着身手灵巧,努力调整着身姿,想要双脚朝下落入水里,尽可能的减少伤害,可惜他身在半空中,又被前面一个突出的竹筒挂了一下,身体翻转了过来,之后干脆的一个倒栽葱,脑袋朝下,一家伙就扎进了水里。

只是身子还没完全入水,就那么猛的停顿了一下,就近了仔细听的话还能听到“喀吧”一声,这倒霉催的直接折断了脖子,就像水里伸出来的木头一样,直邦邦的种在了那里,显见是活不了了。

后边那个更加干脆些,正巧站在最高点上的他,在尖叫着自由落体的过程中,正正的岔开双腿,砸到了筒车中间的支撑轴上,尖叫声戛然而止,在一阵蛋碎的声音后,翻转着砸到了水面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菊部大首领和一帮子手下,就那么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系列的变化,然后一个个都忍不住胯下一凉,想起了上次的倒霉经历。

可他们还没来得及行动,就听又是一声“咔嚓”声,用来支撑筒车的主轴竟然断裂了开来!那庞大的身躯,边旋转着边朝向小溪的这一侧砸了过来,首当其冲的就是菊部大首领,他整个都被笼罩在了筒车的阴影之下。

紧急情况下,求生的意志让蹲伏状态的菊部大首领动作变得敏锐了许多,不顾菊花的不适猛的就弹了起来,起身,转体,开跑,动作一气呵成,潇洒的让旁边的山贼手下都忍不住喝了一声好。

可惜,就是那么寸,他脚下踩到的那块石头上覆盖了厚厚一层苔藓,在水的润滑下,整个表面如同抹了油一般的无处着力。

菊部大首领原本脸上的庆幸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被恐慌所取代,一个标准的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刚刚愈合的菊部,重重的和下面的石块突起处来了个亲密接触,菊部大首领这下子眼球都差点突出眼眶来,想来个中滋味十分酸爽。

他的手下原本就离他有点距离,这时候又光顾着自己逃命了,即便想要回头去拉他一把都来不及,只能看着这位被衰神再次眷顾的老大,钉在石块上迎接他的末日。

“我艹。”最后抬头看一眼逐渐临近头顶的筒车,菊部大首领满含着不甘,愤怒和悔恨等各种情绪的怒吼了一声,然后就湮灭不见了。

至此,菊部大首领卒,享年二八,死亡原因——倒霉催的。

第一百五十章 明火执仗

劫后余生的那帮子菊部大首领的手下们,一边庆幸自己还活着,一边也有些茫然的发现自己的老大没了,面对其他山贼势力,他们不知道该如何自处啊,是现在干脆的跑走,以后隐居山林,还是加入其他山贼势力,和这仿似有神魔庇佑的林家庄子继续作对啊。

其他的山贼们大都在绘声绘色的谈论着这个事情,只不过脸上多少有了些敬畏的神色,当然少不了也有点幸灾乐祸的,谁让倒霉的是其他同行呢,两边平日里可不怎么对付。

而同样得到了消息的其他几个山贼首领略一迟疑后,还是不约而同的下达了差不多的命令,让手下们集体过去抢人,瓜分掉菊部大首领原本的势力。

因为正处于群龙无首状态的这帮子倒霉蛋,反而是所有山贼势力中最为强悍的一波家伙,只不过经过上次和林家庄子的战斗后,这帮人有点被吓破胆了,连他们自己都要怀疑自己这帮人是不是衰神附体了,士气肯定高不到哪去。

面临其他山贼团伙的收编时,这些原菊部大首领的手下都认命的没有抵抗,反倒是其他的山贼们,因为分赃不均打了起来,尤其是本就有龌龊的那几家山贼之间,还不靠着这个由头好好的火并一场,出出心头的恶气。

最后还是各家的首领们,在几位特殊人物的威压下,不情不愿的出面约束了手下,这场火并才算是停了下来,死伤没有太多。

“我觉得他们就不应该继续收留那帮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怕是对这些玩意的士气打击会很大,未战先怯,这仗还怎么打。”

这几位把自己裹的比绝地武士还严实,连脑袋都用帽子遮了起来的神秘人物,也凑在一起商议这个事呢,其中一个摇了摇头,不太看好的说道。

“那你能阻止这帮子利欲熏心的山贼头子吗?不能的话,说这些有什么用?”另一位有些不爽的说道。

“大不了驱使这帮人做敢死队,去填平那土楼的护城河好了,真有那命大的活了下来,还有那大门等着他们呢。

就是不知道留给咱们的有多长时间,日子够长的话,咱们就靠这帮山贼的人命去堆,也早晚能把那乌龟壳一样的土楼给砸开啊。”又一位不无担忧的说道。

“咱们发动的时机还是很合适的,长安城那边怕是一时半会抽调不出军队,来这深山老林里救那林森小子了。

再说肯定有兄弟会截杀去长安城报信的人,留给咱们的时间,应当还是很充裕的。”最后一位既是安慰自己,也是坚定别人信心的说道。

“无论时间长短,我们都应该尽心努力才是,哪怕万一失败了,我等唯死以报效家族而已。所以,诸君共勉吧!”仍然是第一个开口的家伙沉声说道。

显然这帮子人都是专门负责干黑活的家族死士,一开始居中联络这帮子山贼的,说不得也是这帮人了。

各家山贼瓜分完毕之后,各自整合了自己的手下,朝着林家庄子上那些房子那里跑了过去。

作为专业的山贼,他们当然想先拿到手一部分好处再说,万一那些庄户们跑的匆忙,落下不少东西呢,即便搜刮到的东西不多,有个看上去就要安全的多的土房子可以暂住,怎么说也要比在荒郊野外来的安全多了吧。

很明显经过了山林中的一番袭杀,还有菊部大首领这事以后,再加上那帮子原菊部大首领的手下散入了各个山贼团伙中,这种消极的情绪,正在慢慢的扩散和加强,信心和士气都降到了一定程度。

往常的话,怕是就要靠抢掠和杀戮来提升了士气,可现在林家庄子这都算是坚壁清野了,人魂都见不到,只能碰碰运气,看屋子里能有点什么了。

而庄户们的屋子里,确实给他们留下了不少的惊喜,土炕的风道口都堵上了,炉灶砸碎了,都是怕便宜了这帮山贼,更有的队员家里很是花了番心思,布置了不少的陷阱和机关。

土炕上弄点钉刺,门口来几个绊发陷阱,这都是基本的,很多常人想都想不到的陷阱,都被这帮子干劲十足的队员们给施展了个遍。要不是时间不够,怕是这些家伙都能在自家搞出翻板陷阱一类的绝户玩意。

结果自然就是这帮子山贼们的乐子大了,满带着期盼的冲进了屋里,毛好处没捞着不说,还伤的伤,残的残,死的死,付出了几十条人命,还有上百人伤残的代价,才总算把那些屋子都清理好了。

本就不高的士气,这下子更是被打落到了底端,连几个首领都无奈的暂时放弃了提升士气的打算,先安置下来再说吧。毕竟连那几位首领也怕自己继续蹲野外里,说不定哪天夜里就被人悄摸的摘走了脑袋。

几位首领自然都在最为中心的区域有自己单独的房子,普通的山贼们就只好睡大通铺了,有结实的房子依靠,有土炕这种看着简陋,但毕竟也算床的玩意可以躺,这些山贼们总算是提起了一点精神头。

稍事休息了一下,几伙山贼就开始安排人埋锅造饭,再把酒肉拿出了一些给手下的山贼们。

吃饱喝足以后,他们吆五喝六的把荤笑话一讲,再把未来的钱景好好描绘下,无非是抢了林家小子以后,大家就有钱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把的泡妹子,反正无非就是酒色财气这几样,鼓噪起气氛来,山贼们自然就有了拼命的勇气了。

他们当山贼为的是什么?总不能是为了山贼事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可以满足他们未来的职业期许吧?还不就是为的这样痛快的生活吗,再加上有了酒精的刺激,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嗷嗷叫着就冲了出去,奔向了土楼的方向。

真的到了土楼前的开阔地带,在各自首领的约束下,这帮子山贼还像模像样的摆了个阵势出来,一个个拿着那帮子神秘人送来的兵器,在耀武扬威的骂阵,只不过换回来的,只有整个土楼的沉默而已。

看的有些没趣的各家首领们,干脆的安排那些原菊部大首领手下的山贼们打起了头阵,让自家的亲手下们跟在后边,这就准备开始第一波冲击了。

一直就被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的这些人,很明显就是用来当炮灰的。当然其他山贼也是怕了他们的衰神名头,也没有哪个乐意近前的。

倒是今个这顿饭,分给他们的酒肉明显多了些,还不是希望酒精能够麻痹他们的痛觉和精神,能够在庄户们的攻击下,多坚持一些时间吗。

总之,两方之间摆明了阵仗的第一次对决,这才真正的开始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群战神器(求订阅,求月票)

等到真正的摆开阵仗准备进攻了,这些山贼们才有些绝望的发现,面对着眼前的这个坚实异常的土楼,他们有点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啊。

想要用面对普通人家时用的爬钩吧,这土楼顶上还有一层近两米长的帽檐呢,他们要挂在那帽檐下面翻越上去,越过整个楼顶,才能进入到土楼内部。

因为土楼的窗户全都开的不大,大人想要把身子塞进去,除非练过缩骨功,更何况人家也不可能就任凭你朝房间里跑啊,基本上所有的房间内都有人在蹲守呢,真个挂上去了,也是送靶子去的。

至于靠火箭引燃这个土楼,就看窗户那里那墙壁的厚度,这火箭就是钉稳了一个劲的烧,还能把那土墙引燃了不成。

如果他们是攻城的队伍,那也有法子,什么床弩啊投石机啊,一个劲砸就是了,即便砸不开城墙,也能把站在上面的兵丁给干掉一些,可现在人家都特么蹲屋里呢,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没有那些攻城器械啊。

谁能想到敌人的土楼会这么难啃啊,他们也没有会做那些器械的人啊,何况即便有人明白该怎么做,在林子里那会他们一直被人偷袭,也没法安心的去做这些个玩意啊。

最后看了半天,真正的法子好像只有一个,就是打开土楼的大门,只要冲进去了,里面的人还不是任他们宰割吗。

反正他们人多,靠人命填呗。计划定下了,就到了菊部大首领的原手下们做敢死队的时候了。

虽然背后的那帮神秘人,没法给所有山贼们都配上铠甲,那是逼着李世民把他们背后的人都朝死里打击,但是山贼们自己有些往年积累下的皮甲,几位首领甚至都有铁甲在身,没有镶铁皮的盾牌,弄点木头自己做个临时的也行啊,总算是多一些防护。

命令下达后,在其他山贼们的跟随,或者更像是驱赶下,局部大首领的原手下们,拿起了各自的武器和盾牌,抱着石头或者是抬着木头,开始发起了冲锋,第一步他们必须要在土楼前的护城河里填出一条道路啊,原本进出用的木板早让抽走了。

后方的山贼们当然也不是单纯看着的,有了神秘人们送来的数量众多的弓箭,他们肯定不介意多提供些远程火力支援。

离土楼近一些的,箭术水平高一些的,就用火箭对着土楼的大门开始了射击,或者是负责压制正面的抵抗力量,尽可能的将箭枝射入到土楼上那些不大的窗口里去。

在一阵“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后,那些被寄予了厚望的火箭,并没有给那大门造成什么伤害,反而因为没有钉进去纷纷落到了地上。如果有人仔细看一看的话,还会发现那些箭头,都像是撞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硬东西一般弯曲了,或者干脆碎掉了。

倒是那些射偏了的火箭,有些在门周围的土墙上站稳了脚跟,给土墙上留下了一个个黑色的痕迹,但也仅此而已了。

至于压制窗口的那些箭枝,大部分也都是落到窗口周围那个喇叭状的部分而已,真有那极个别运气好的钻进了窗户,也没法伤到庄户们,顶多在庄户们的木头板甲上留下个痕迹,就不甘的滑落到了地上。

其实这些山贼的思路原本算是极为正确的,那大门确实可以算是整个土楼最大的弱点所在,可以说是个照门。

可惜后来林森的植物改造系统不是升级了吗,这里反而成了强点,唯一害怕的也就是火攻而已,可那不是还有流水漏沙装置还没开始工作呢吗。

近处的这些山贼弓箭手的攻击基本都落了空,而离土楼更远一些的弓箭手们也是不甘寂寞,直接采用了大角度的抛射,想把箭枝送到土楼内部去,或者哪怕只是把屋顶给引燃了也好啊。

相对来说他们的成果要多一些,确实是有一些钉到了对面的屋门和走廊上,不过庄民们早就得了吩咐远离门窗,所以说真正的伤亡还是一个都没有。

而这时候庄户们的弓箭也开始发威了,由于庄户们还是分散了一些在其他几个方向以防万一,真正站到正面来迎敌的,也就是一百人的样子,又是分成了那么多房间射出去的,看着就有些稀稀落落的,可相对敌人那令他们自己都绝望的成果,庄户们都快算得上是例无虚发了。

谁让那些山贼必须要填平护城河呢,尽管他们已经努力跑快一些了,也在尽可能的举起手中的盾牌,可还是有不少箭枝落到了他们身上。

不断的有人倒下,不断有人落水,要不是后边的山贼们干脆的摆明了架势,拿刀枪逼迫着他们必须向前,这些炮灰山贼怕是早就掉头跑路了。

不过庄户们人手毕竟是少了一些,弓箭的射击密度也达不到,在丢下了许多石块,木头,甚至是自己人的尸体以后,他们还是成功的在护城河里扑出了一条道路来。

看到第一道阻碍被成功打通,跟在炮灰们身后的山贼们欢呼了一声,顶着那些炮灰们就冲往了土楼大门那里。

涌到土楼大门前的敌人越来越多,可这里空间有限的很,关键这大门也并没有特别大,能够得上用力搞破坏的山贼自然也是有限的很。

一帮子山贼一起扛着木头加速去冲撞大门,这就算是个简单的攻城锤了,可是几十号人的冲量,显然还是没法与门后那强大的水力对抗,大门一直淡定的面对着他们的动作,四平八稳的一点没动地。

旁边的山贼有几个不信邪的悍勇家伙,拿着不比林森那大斧子小的战斧,用上吃奶的劲头抡圆了狠狠的劈在了那看着挺好欺负的木门上。

“砰砰砰”的几声巨响过后,大门上没留下多大的痕迹,反倒是他们的斧子被振飞了出去,他们也没想到反馈的力道这么大,斧子直接脱手飞到了他们的身后,一家伙干倒了好几个他们的同伙。

没给这帮子攻击大门的人理清情绪的功夫,一直守在大门上面的庄户们,手中的群战神器诸葛弩开始发威了。

虽然这玩意准头差了些,力道也比不上普通弓箭,可对付一帮子挤做一堆的山贼,就没有比这种堪称是古代机枪,拥有着超高射速的家伙更好用的了。

在二十几把诸葛弩的全方位覆盖射击下,大门前的这些山贼几乎是成片成片的倒下,等到这些庄户们射空了箭匣后,门前基本已经没了站立着的山贼了,除了偶尔有呻吟声传来,现场陷入了一片死寂。

后面那些山贼正迟疑着要不要继续补上位置时,看出军心士气都被打没了的山贼首领们及时的鸣金收兵了。

第一天的正面战斗,以林家庄子的完胜而暂告一段落。

在敌人暂时退去以后,是时候关门放林森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被自己蠢哭(求订阅,求月票)

敌人暂时撤走了以后,林森这边也开始清查起了己方的损失情况,结果发现除了几间房子门窗受损,有些连廊遭了些火烧,还有部分房顶受了些损失以外,人员方面基本没有损失啊。

只有个别运气不好的,被恰巧射进来的箭枝伤到了手臂一类的部位,还都是擦伤为主,真的可以忽略不计了。财物都放在下面第一层的石头库房里呢,更是完全没有损失。

反观敌人那边,填埋护城河时就丢下了得有百多具尸体,撞击土楼大门时,又扔下了百多条性命,起码原本菊部大首领的那些手下是消耗一空了,怎么算林森这边都是完胜的。

只是总不能一直就这么干耗着吧,敌人这次可以算是试探性的攻击,下一次肯定就不会让林森他们这么轻松了,而且实在形势不对,他们还可以跑的啊。

有这么多敌人一直窥伺在旁,对整个林家庄都将是一个长久的威胁,到时候就怕整个庄子将永无宁日啊,还不如趁着这次的机会,尽可能的多消灭一些敌人,杀到敌人真正的胆寒,从此再也不敢对林家庄有一丝一毫的歪主意才行。

因此林森就在想着,有没有什么好主意,能多干掉敌人的有生力量呢。

他之前倒是准备了一些杀手锏,可那些东西提前暴露出来的话,怕是杀伤力就要差上许多了,而且怕是事后也会或多或少的带来些麻烦,得失之间还需要林森权衡一下。或许等到和敌人的大决战时,可以用来一次性给敌人多点惊喜。

而敌人那边当然也不会就那么干等着,通过今个的试探,不难看出他们原本以为最为薄弱的大门处,并不是那么好攻破的,甚至因为目标过于集中,让林森那边可以从容应对了,不仅造成了他们手下的大量损失,也没有彻底发挥出他们人多的优势来。

接连的攻势不顺,又遭受了前后好几拨的人员损失,再加上手下人这次士气是彻底落入低谷了,拉都拉不起来,那几个山贼首领其实和手下人一样,都有点打退堂鼓了。要不是那几个神秘人一直在,怕是他们早就撂挑子不干了。

就为了是打是撤这事,这些山贼首领都和那几个神秘人拍了桌子了,不过在神秘人们的一力坚持之下,又许诺了更多的好处,多给他们画了些大饼,他们还是暂时熄灭了撤退的念头。

没办法,这些神秘人代表的是他们背后的恩主,如果没有这些恩主的存在,他们这些山贼怕是很难逍遥到现在。

他们更没那胆子违抗恩主们的意思,他们是见识过那些恩主的能量的,尽管只是冰山一角,可想要覆灭他们已经很是轻松了。相反顺着恩主的意,说不定事后他们还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所以这次闹这么一回,表功和争取更大的好处的用意反而更多一些,那意思“你看,我们就为了完成你们的命令,都死了这么多手下了,我们多努力啊,你们不得多赏两个吗?”

当然这也多亏了死掉的那些,主要还是被当做炮灰的原菊部大首领的手下,他们心疼的不是很厉害,才能坚持下去,这要都是他们的亲手下的话,怕是也没这份邀功的心情了。

可也正是因为最为精锐的那部分山贼已经死伤殆尽了,相比有着丰富战场经验的那帮人,更多是野路子出身的他们,面对防守严密的土楼,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完全想不出什么有用的招数来了。

最后不得不让那几位既是监军,又有着军事观察团性质的神秘人们给想辙了。

“咱们的人比对方多的多,这就是咱们最大的优势。”其中一位神秘人开口道。反正他们扮相都差不多,连那些山贼首领们都有点傻傻分不清楚。

“只是一路人马直接冲击对手有些不智,我们完全可以几路人马一齐攻击,让他们应接不暇,分散他们的力量。

只要他们的力量分散了,首尾无法兼顾,就容易出现漏洞。”另一位接茬道。

“可他们那土楼除了大门以外,没有其他法子进去啊,那墙壁太厚了,咱们又打不破。

而且无论走哪个方向,都有护城河围绕着,你们也看到了,今天就为了填上正对大门的那一段,我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一位山贼首领很是不爽的反驳道。

“那所谓的护城河也没有多宽,更没有多深,不就是从那边的小溪引过去的吗,你们去上游把它截断了不就完事了吗,这个问题就不复存在了吧。

再多去弄些木板来往那一铺,想怎么冲不行,非得用砂石把它填满了吗?那样当然会慢的多。”另一个神秘人强忍着骂这帮山贼傻逼的冲动,还是忍不住有些不屑的说道。

今天这帮山贼的做法,充分显示了什么叫猪队友,除了试探出了那大门的强度不同寻常,顺便把原本队伍中的不安定因素,也就是那些原菊部大首领的手下们彻底坑没了,全送去消耗敌人的箭枝,算是发挥了他们的剩余价值以外,其他的表现,真是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那土楼的墙壁确实厚实,指望弓箭和刀斧自然是破不开的,可你们不会用投石机吗?这边又不缺石头,你们没人会做,我们教你们做不就是了。”又一位神秘人忍不住开口指点道。

“另外,与其让那么多人闲在那里,完全可以边攻击,边让人挖地道过去啊,地道,地道你们懂不懂?咱从地底下钻进去,杀他们个措手不及岂不是更好,他们墙壁再厚也没有影响了。”最后一位也同样献上了自己的法子。

这些都是攻城时常用的招数,只不过那些山贼没经历过这方面的战斗,又被眼前的情况打击的失了方寸,一时想不到罢了。

这也是这帮神秘人放任他们派人去送死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让这些山贼首领们自己都被自己蠢哭了以后,他们才方便插手进来,以大救星的形象出现,这只杂牌队伍也才能更好的贯彻他们这帮真正的专家的意志啊。

“现在也别让那帮土包子清闲下来,安排人轮流去袭扰他们,也不用真个打,只要射几箭,多鼓噪一下,让他们彻夜难眠就行。

他们人少,面对咱们只能全员戒备,可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咱们熬也熬死他们。这边也能趁着那些人无暇注意的时候,赶紧挖地道。”最先开口的那位神秘人继续补充道。

有了这边几位神秘人的支招,山贼首领们茅塞顿开,忍不住像个下属一样认真点头后,各自下去安排任务了。

而另一边,虽然一再交代手下不要懈怠,可其实今天敌人的表现,已经让林森不自禁的就放松了下来,安排好人轮流值守后,林森又一次从密道里跑了出去。

有一点他倒是和敌人想到一起去了,不能让敌人睡消停了,得多给他们点惊喜才行。

而这些惊喜,他早就种到那些房子周围去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修罗场(求订阅,求打赏)

从土楼里出来以后,林森并没有急着直扑敌人的营地,也就是原本庄户们的住宅那一片,而是先去周围的山林中转了一圈。远超常人的体力和速度,让他在山林中穿梭起来如同奔腾的猎豹一样。

离土楼比较近的那一片山林中,完全没有见到敌人斥候的身影,看来这帮人是吃定了林森他们,完全没有搞个偷袭的意思。当然了就土楼这个建筑形式,也不存在什么偷袭一说了。

再去山贼们出来的那片山林,也就是绕到了他们的身后去看了一圈,也不知道是这帮山贼马虎大意,还是有了房子以后就觉得有了依仗,这边竟然也没有见到斥候的身影,难道这帮人都不用考虑退路的吗?

没能干掉一些敌人泄愤的林森,只好在他们的退路方向布置了许许多多的陷阱,寄希望于在这帮山贼们撤退时能多留下两个人,或是多阻碍下他们的动作。

和一直告诉手下庄户们的不同,林森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想着只要扛过这些山贼的攻击就完事了,他的目标其实一直都是能够和程咬金他们里应外合,把这些山贼尽可能的都消灭在这里。

毕竟最好的敌人,永远是死掉的敌人,把他们都干掉了,也就不用担心再有报复发生了。

为此他早就和程咬金约定好了暗号,一旦程咬金他们就位了,林森那边就配合着尽量吸引那帮山贼的注意力,给他们完成包抄的机会。

而现在既然在周围的山林里全都没有见到山贼的斥候,那自然是极大的方便了林森这个计划的实施,把敌人包饺子的机会就更大了一些。

这么一想,林森的心情又好了许多,布置起陷阱来干劲就更足了。

其实倒不是山贼们粗心大意到这个份上,而是之前那些特战队员们还有林森,在山林中把他们杀的没脾气了,精锐的斥候们都被杀了个差不多,前后那可是两百多号精锐啊。

剩下的山贼们对于这种跟送死没两样的任务,那是极度排斥的,都没人乐意去,山贼首领们总不能为了这事,就把手下逼的哗变了吧,最后没办法,就只在临时营地周围布置了明哨和暗哨,还是成小队分布的,也算是聊胜于无吧。

那帮子神秘人应该算是背后主子们的弃子吧,不成功便成仁的那种,他们根本不需要退路,只有带领山贼攻破土楼,干掉林森这一条路。

而且真个有情况的话,主人会派人来给他们送信的,派不来就说明他们已经没有营救的价值了。

总之,他们要么拼掉林森,要么拼掉自己,没有别的路可以走,所以对于看护退路这回事,他们并不在意,自然也就不会强求那帮子山贼。

探查的差不多了,陷阱也搞的不少了,林森在夜色的掩护下,像一条择人而噬的毒蛇一样,静静的趴伏在草地里,就那么被植物包裹着,掩护着,逐渐靠近了原本庄户们的住家那边。

如果有庄户们来到这里,就会发现自家周围好像猛然荒芜了许多,杂草和灌木都多了许多,还多了几棵大树。

不过最多的还是一种名叫半夏的野草,这东西本就广布于田间地头,到处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所以这里多了一些,完全没有任何人觉得奇怪。或者说那帮子山贼根本都不认识这玩意,更不会留意它们,心思都不在这呢,才不会好奇这个。

林森此来的目的,更多的还是袭扰,让这帮子山贼更加心力憔悴,杀戮本就是顺手而为的事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如此近距离的观察着敌人的动向,甚至很多时候都是在敌人的眼皮子底下经过,让林森既紧张又兴奋。

不过他却发现敌人陡然变得聪明了起来,真正在屋里睡大觉的敌人只是一部分,有那么几百号敌人正集结了准备出发呢,目标显然是土楼了。

林森不免有些焦急了起来,敌人显然是和他想到一块去了,这是不打算让庄户们睡安生了啊。

可他正深入到敌人的腹心之处,也没法给庄户们提醒。而且人家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庄户们就只能接着,要不然这些山贼肯定不介意假戏真做,顺势就真个攻打土楼了。

林森只能暂时压下心头的焦虑,继续完成自己这趟过来真正的计划,围着整个营地全都转了一圈。他不仅确定了山贼首领的位置,也搞清楚了那几个幕后神秘人的所在,要不是这些人周边的守卫很是严密,那些家伙看着也都不像是好相与的,林森差点忍不住出手偷袭这几个祸首了。现在吗,就先让他们感受下来自系统的热情吧。

林森一路潜伏出去,准备回去和庄户们并肩战斗,同时也好远离这片地方。

在林森走了不久之后,住房周围的所有半夏全都开始违背常理的开起花来,然后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开始渐渐的在山贼营地中弥漫了开来,这种气味越来越浓厚,最后甚至变得如同实质一般的稠密。

山贼们对于这种气味并不陌生,这闻起来就是腐烂的尸体发出的尸臭味,只不过它臭的更加惊人,尤其是当这么多臭味源一同开始发威的时候,那种仿佛身处几十万具腐臭的尸体中间的味道,真的没有人能扛得住。

先是那些还在醒着的明暗哨抵挡不住,完全不顾什么命令,什么坚守岗位的,无头苍蝇一般的就朝外玩了命的跑。

至于睡着了的那些就更惨烈些,有的人做起了噩梦,梦到的景象基本和地狱没什么区别了,或者说就是见到了修罗场,有的很干脆的直接就吐了。

那些被恶臭早早熏醒的还好一点,沉浸于噩梦中的就有那么几个,大概是被自己的大脑制造的影响吓的不成了,又挣扎着没法醒来,随着臭味浓度越来越高,就那么活活被臭死了!

当然也有一些暴戾的家伙,睡梦中无意识的就拿起了刀枪,对着周围就是一顿玩了命的挥砍,直到被清醒的同伴砍倒在地,脸上的表情都是狰狞而可怖的。此外尖叫的哭闹的,种种景象不一而足。

这样的事情多了以后,炸营不可避免的就发生了,很多山贼心有余悸的冲出了各自的房间,然后夺路而逃。

本就心性不咋样的他们,一边跑一边还少不了砍倒几个碍事的家伙,大家一个看一个,又被那尸臭味引动了心中的戾气,干脆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抱冤,一场惨烈的厮杀,就那么突如其来的开始了。

忙着逃跑的,四顾杀人的,营地里倒是真的变成了一副修罗景象。

第一百五十四章 深藏功与名

早在山贼营地开始躁动以前,林森就已经功成身退了,主要也是担心那帮人针对土楼的夜袭,所以有些焦急的又潜了出去。

只不过他刚脱离了山贼营地的范围,爬起来跑了没几步,又不得不赶紧隐藏住了身影,因为他看到一帮子家伙正在鬼鬼祟祟的聚集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

这地方离土楼并没有很远,大概是土楼那边的袭扰已经开始了,又有着夜色的掩护,所以庄户们无暇顾及这些离的稍远一些的家伙,而且他们要节约箭枝啊,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自然要少射箭。

林森慢慢的潜到了这些家伙身边,这才看明白他们在干嘛。有一部分家伙撑着大木板和简易的盾牌在前面做防守,后边有些家伙则脱得就剩了兜裆布,不断的朝地面以下跑,一会就不见了身影。然后有和他们差不多清凉打扮的家伙,扛着一盆盆的土再朝外走。

搞半天这帮子家伙竟然在挖地道,看那方向,毫无疑问是冲着土楼那边去的。

没想到这帮山贼在袭扰土楼的同时,还有着这样的险恶用心,再也没有之前那样蠢得可爱了。

林森将自己的听力和目力发挥到了极致,基本可以判定这些家伙已经挖开了不短的一段距离了,甚至已经越过了那条小溪,离土楼的护城河不太远了。

指望小溪里的水流下渗,淹死这帮化身土夫子的山贼是不太可能了,因为这一段小溪,分明已经被截断了,连带着护城河里都没水了,也没法给土楼提供多一层的依仗了。

这下子林森更是忍不住焦急了起来,敌人真的变聪明了,这次多管齐下,真的让他们弄成了,土楼那边还真的会有危险啊,看来要想办法搅黄了这帮人的想法才行。

尽管土楼那边是有预防敌人挖地道的措施的,这点即便林森想不到,久经战阵的席卫忠也能够想得到。

而事实上林森在建楼之初,就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了,整个土楼可是全部用三合土夯实了做地基的,包括土楼中间的空地也全部都是,之后还铺上了石板,可以说这地面的坚实程度,已经是这个时代的巅峰了。不敢说敌人一定挖不动,但是想要挖开厚厚的三合土层怕是比较困难。

除此以外,土楼里也安装了许多地听装置,李牧作为整个庄子上听力最为出众的人,更是干脆的住进了其中的一个瓮听里面,随时留意着敌人可能的挖地道的动作。

但是,林森不敢去赌那个万一啊,这要是真的让敌人挖成了地道呢?整个土楼里二百多户庄户,连带着他们的老婆孩子很可能都要倒霉的,那可是几百条鲜活的性命啊。

即便土楼内部因着那特殊的结构,再利用楼梯之内的地形,也是有一定防御力的,可是相比土楼对外的强悍防御,内部的这点可怜的防御力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一旦让敌人突袭进去,必然是一场惨烈的厮杀。

敌人死掉再多,林森一点不带心痛的,可自己手下的庄民哪怕有一个伤亡,他的良心不免都要受到谴责。所以一定要把敌人的恶毒计划给扼杀掉才行。

仔细的朝那帮人周围看了看,林森就有计划了。

借助草木的掩护,林森潜伏到了离那地道入口最为接近的一株大树旁边,然后全力运转起系统的能量,开始操控着这株大树的根部,疯狂的朝地道的方向生长延伸。

他也是在土楼里挖过地道的,靠的就是这植物生长的力量,这时候自然是反其道而行之,同样靠着植物的力量破坏掉这个地道。

之前林森就有留意过这帮人的活动规律,挑了个待在地面下的山贼最多的时机,林森控制着大树的树根彻底的发动了。

在树根的搅动下,靠近入口处的那十几米的地道,猛的就整个塌了下去,然后引起了一连串的反映,后边又坍塌了好长一段地道,只看那不断向前延伸的沟壑就知道了。

看来这帮山贼挖地道也不是很专业啊,这固定支撑的东西明显是放少了。而且这些人肯定不会想到是林森从中搞的鬼,只能归咎于那帮子挖地道的倒霉山贼了。

“早特么说了多放木头,这下好了,果然特么的塌了。”一个山贼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显然和进到地道里的那帮临时土夫子不是一伙的。

可也有山贼忍不住都开始抹眼泪了。只是坍塌的距离太长了点,那入口处基本就别指望能扒开了。

“别多嘴了,还是赶紧去救人吧,看看能挖出几个算几个吧。”另一个大概是小头目的家伙,制止了几帮人之间马上要开始的争吵,指挥着手下分散在坍塌的这一长段地道上扒开试试。

只不过有几个家伙刚跑到前面去,就从土楼方向射过来几箭,有两个倒霉的山贼直接就挺尸了。

山贼们的动作猛的就是一滞,然后又都老老实实的退回了射程之外,从入口这里逐步开始朝后扒起了土,让他们一边顶着土楼那边的弓箭一边扒土救人那是想都别想。

林森满意的数算了一下,自己这一家伙坑进去的山贼,怕是又有一百人打不住,破坏地道的计划更是圆满的完成了,搂草打兔子,算得上是收获丰厚啊。

深藏功与名的林森,心情愉悦的退到了旁边,远离了这帮倒霉催的土夫子以后,这才开始朝着密道入口那边发足狂奔。

还不知道那帮子袭扰的山贼们,有没有给庄户们造成损失,没在土楼里看到大家的情况,林森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啊。

关键是这帮子山贼突然变聪明了,就怕他们还能耍出其他的幺蛾子来。

急着赶回去的林森,还不知道自己其实给山贼营地那边留下了一个什么样的烂摊子,还在为自己这趟冒险出来而感到后悔呢。

好在想想要不是出来这一趟,他也没法成功的破坏敌人挖地道的计划,还顺便坑进去那么些人不是,这心里总算又舒畅了不少。

可等到外出的这些山贼返回临时营地时,等待他们的乐子就大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揽功(求订阅)

林森急匆匆的赶回了土楼之中,发现庄户们果然都在忙着抵御敌人的袭击呢。虽然他没有露面让大家稍有迟疑,可席卫忠和席君买父子俩却及时出现,指挥着所有庄户们有条不紊的应对着。

作为林森在武力方面的代言人,他们在庄户们心中也是有着极大权威的,所以由他们出面,庄户们也就不至于忙乱了。

而且敌人的这点把戏,被他们轻易地一眼就看穿了,于是干脆的吩咐大家,没有把握的时候不用着急射击,节省箭枝要紧。如果敌人没有新的花样的话,只是这样简单的攻击,完全没有突入进来的可能啊。

这帮家伙除了骚扰一下,屁用都起不了,还不如白天的那些火箭来的比较有威胁,那些有战场经验的庄户们,甚至还能安下心来和人轮班倒着睡觉。

想到这些人可能只是打掩护的,真正的攻击怕是有别的路数,席卫忠和席君买又安排了一些好手,集结成了一个小方阵在院子里待命,为的就是防止敌人挖地道进来,这帮好手正可以作为机动部队,随时堵上任何可能的漏洞。

当然李牧那边也早早的待命,随时留意着地面下的情况。那帮山贼把地道挖近土楼时,李牧其实已经发现了他们的方位,召集那帮好手站好位了,甚至还呼叫了许多的弓箭手出来,到连廊里准备给做地耗子的那帮敌人一阵迎头痛击。

结果就听到一连串的轰轰隆隆的声音,之后再也没了挖掘地道的动静,李牧就知道敌人这是没戏了。

“行了,先撤了吧,那帮混球自个把地道给挖塌了。之前他们的动静可是不小,所以这下子怕是要埋进去不少人咯。”李牧乐滋滋的说道。

“活该这群千杀的混球把自个埋里面,哈哈……”庄户们虚惊一场,摇头失笑着,各自回到原来的岗位上去。

倒是那帮子好手还留在那里以防万一,只不过也都跑到了大门后边的门廊那里,防止敌人贼心不死,再对大门发动突袭。

等到林森回到土楼时,见到的就是这么一幅忙而有序的场面,甚至可以说氛围是比较轻松的。

毕竟这土楼在今天和敌人的正面对决中,表现的那是相当的坚挺,分外的让人信赖,庄户们对于倚靠土楼抵御住外面这群山贼,自然也变得非常有信心,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份由内而外的轻松状态了。

而这时候的山贼营地那边,正是炸营最为猛烈的时候,那喊打喊杀的声音,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尖叫声,即便是在土楼里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林森和庄户们一样都很是好奇。

游荡在外面的那些山贼们,可就没有林森他们的轻松了,那声音让他们以为自家的临时老窝被人给端了呢。

“难道是援军来了?”不论是山贼还是庄户们,都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只不过一边是惶恐不安的,一边则是欣喜不已。

“要不要跟过去干他们一家伙?”看到原本袭扰的那群山贼,都跟死了爹娘赶着回去奔丧一样,呼啦啦就跑走了,有的庄户忍不住提议道。

“这不像是咱们的援军来了,反倒像是营啸了。”李牧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林森的身边,听到有管事也忍不住问了,就答了一句。

就这情况,不论是哪种可能,山贼们显然都没有心思继续攻击土楼这边了,所以他这倒也算不得擅离职守。

“我也没接到援军到来的信号啊。”林森附和道,而且考虑到他去干的事情,敌人炸营的可能明显更大一些。

就那个味道,他试验的时候都受不了,那才只是改造了几棵半夏而已,山贼营地那边可是密密麻麻的全是那玩意,想来那帮子山贼感受一定是非常酸爽的。

再加上最近一段时间,他们的小日子过得可不怎么安逸,猛然进了看起来可靠的土房子里去躺下放松下来,又在半夜里乍然遭受了那种气味的侵袭,炸营也是很正常的吗。

“那一定是炸营无疑了。”知道林森那段时间可是不在,席卫忠和席君买爷俩忍不住都饶有深意的看了林森一眼。

林森感受到了他们的目光,故作无辜的耸了耸肩,其实脸上的笑容,也是一样的意味深长,就算是侧面的承认了这事就是他干的。

他这个当家主的,当然不介意先把这功劳揽过来,树立起自己的高大形象再说。

而且干了那么多大事却不让人知道,也是很憋人的一件事情啊,以林森这种爱显摆的性子,又怎么忍得住呢,尤其是在自己人面前,还能加强他们的忠心的情况下。

“这时候的敌人是最为疯狂的,根本就敌我不分,遇到人就砍。而且这样的晚上,那边又情况不明,咱们还是不要过去冒险了吧,这万一是敌人引诱咱们主动出击的阴谋呢?

况且咱们据险而守,本就立于不败之地了,没必要去趟这个浑水。”

林森略一迟疑,还是决定放弃这个追杀敌人的诱人想法。这要是一不注意把敌人全都杀散了,就有点违背他尽可能的全歼敌人的初衷了啊,而且手下庄户们真个有所损伤,这袭杀不反而得不偿失了吗。

这还不排除他们去到,正好变成所有山贼们集火对象的可能,这要是反倒帮助敌人重新变得同仇敌忾了,那真是悔也悔死了。

席卫忠和席君买父子俩也都点头,肯定了林森的做法,看来他们也有着和林森类似的顾虑。

“得了,都安心的回去补觉吧,明天再看这帮贼人是个什么态势就知道了。这要是就此吓跑了,咱们不就没得玩了吗。”林森故作轻松的说道,引得庄户们一阵轻笑,其实这话还真是他的心里话。

林森他们这边轻松的回去睡觉了,山贼那边可一点都轻松不起来。

原本留守在临时营地中心的那些山贼头领们,和那些神秘人们也都被熏了起来,他们算得上是心智坚强之辈了,都没有发疯的迹象,听到营啸后,他们甚至还努力的想要去阻止情势蔓延。

可无奈真正清醒的人太少了点,他们身边能调动起来的力量也有限的很,最后不得不先带着部分心腹手下,退到了他们来的方向,退出了尸臭味笼罩的范围,也有打算在真个无法挽回的时候顺势跑路算了。

直到那些出去袭扰的山贼,和挖地道的那帮子,全都绕开了纷乱的临时营地,跑到了他们身边,这才有底气重新杀入到自家营地里去。

原本那两批山贼其实也是打算直接跑路的,可悲催的被各自的老大抓了个正着,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又一头扎进了臭气熏天的营地中。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触即发

他们是真个杀回去的,因为想要靠喊的制止那帮子已经全都陷入了疯狂的手下是不可能了,只能靠着人数优势,震慑住一部分稍微清醒些的山贼,把这些人拉过来继续壮大自己的队伍的同时,也无奈的将刀枪对准了原本的同伙,把那些杀红了眼,根本听不得劝告的疯子砍倒在当地。

就这样又拉又打,在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之后,才总算让原本闹哄哄的营地平静下来。

可再清点完各自的队伍后,那些山贼头领们顿时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惨啊,太惨了,原本虽然损失了许多人手,可还是有将近两千人的规模呢,可经历过这么一场营啸之后,所有人的手下全凑吧凑吧,也就勉强能有个七八百号人了,而且几乎是人人挂彩,个个带伤。

毕竟那帮子山贼发起疯来是很吓人的,有的同时被几把刀枪插进身体里,都还会像疯狗一样的把最靠近他的人给活活咬死,清醒过来的这些山贼可没有拼命的决心,反倒被那些疯子杀的更惨烈些,要不是仗着人数优势,怕是会被那些疯子给杀散了。

林森他们要是见了山贼们相互厮杀的场面,怕是要庆幸自己的决定了,跟这样的疯子玩命你玩不过人家啊,关键是死的不值啊。

就这样,山贼们自己相互内耗掉了一些,趁乱逃跑了一些,下黑手报仇的还阴死了不少,最后还能剩下七八百人,都可以算是这些山贼训练有素了,绝对无愧他们山贼中的精锐的名头。

要知道后世那位和林青霞大美女感情纠葛了好多年的大明星秦汉,他老子当年就深刻领教过炸营的威力,原本带着几万人的手下撤退,结果半路难得休息了一晚,一个营啸下来,死的死逃的逃,硬是从几万人的队伍变成了四百人,成了有史以来最惨烈的一次记录。

相比这样的效果,这帮子山贼们表现就算是不错了。不过即便知道了有比他们还惨的,这帮子山贼头子怕是也笑不出来了。

提心吊胆的看着这帮子手下,在远离那块诅咒之地的山坡上休息了一下,在后怕,懊恼或者某些人的暗爽中,一帮子山贼头子们又聚到了一起,商议着他们面前最为棘手的问题。

就眼前这个局面,他们到底还要不要去攻击土楼那个难啃的硬骨头?还是干脆就此撤退算了,怎么想他们的胜算都不高啊,可已经付出了这么多手下的性命,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了,他们也很不甘心。

“别想着退了,打不下那土楼,不弄死那林森小子,我们的主人会让你们明白什么叫生不如死的,即便你们躲到天边,也休想跑出我们主人的手掌心。”看出这些山贼已经萌生退意了,一位神秘人低沉的说道。

这种威胁的话,他说的却并没有多么恶狠狠的,但却带着一股令人信服的坚定和自信,仿佛陈述的只是一个理所当然的事实。

“哪能啊,我们就没想着撤退,绝对没有。”几个山贼头领都有些讪讪的连连摆手,矢口否认道。

其实他们也确实不想就这么简单的放弃,什么都没有得到呢,这不符合他们贼不走空的道义和坚持啊。

更重要的是这次失败以后,他们哪怕真个撤回去了,以后的日子也肯定不会好过。抛开那些神秘人背后的主子们必定会安排的追杀不提,单是他们自己面临的复杂局面就很让人头疼了。

他们风光的时候固然不缺油水,可同样得罪的同行和势力也多了去了,有那么多人都巴不得他们早死呢,没了以前的势力和威名,等待他们的肯定是墙倒众人推的结果。

再没了原本的恩主们的庇护,来自官面上的打击怕是也不会断了,更何况他们这次来攻打的这一位,也不是没有跟脚的,作为他的靠山的那帮子武勋,还不得把他们朝死里追啊。

所以不用多想他们也明白,在一开始他们被找到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没法下车了,只能选择一条道走到黑。

相反,他们表现的好了,那帮隐藏在幕后的真正大佬们稍一抬手,他们就能有好日子过了。到时候就算是这帮手下全拼光了又怎么样,他们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就行。

想通了这些,这帮子山贼头领马上又开始对着几位神秘人表起了忠心,说的就像是和林森又不共戴天的仇恨似的。

好不容易等到天亮了,山贼首领们不得不亲自给手下们做起了动员,各种许诺不要钱一样的砸下去,给他们描绘一幅美好的钱景的同时,还要说的林森那个土楼仿似纸糊的一样一攻就破。

当然重点其实还在告诉这帮手下,想捏扁了搓圆了完全是随他们的意,敌人根本就没有援军,只能在那破楼子里凄惶的等待着他们的临幸。

再把林森的家产夸大一点,装作以前其实一直在努力保守着秘密,不想让他们知道林森实际上富得流油,现在他们大彻大悟了,这才和兄弟们分享的样子。

而被他们视作了不得的肥羊的林森,早上也出乎意料的接到了他那期待已久的信号,程咬金竟然带着军队提前来到了。

为了防止敌人发觉程咬金他们的包抄动作,更重要的是防止那帮子大概被打击的没什么士气的山贼们自己就溜号跑了,林森决定,是时候来一场正面决战了!

给敌人一点希望,省的他们提前脱离战场,同时也可以好好的锻炼一下自家的这帮子庄户们,还能利用这个机会,树立起自己更加高大的形象,也确立自己在庄户们心目中无可动摇的中心地位。

因为真正的强军,都是靠着一次次的战斗,一次次的胜利堆积起来的。而他林森显然会是,也应该是那个领导他们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的人。

林森只是简单的鼓舞了几句,这些对他这位家主已经称得上崇敬的庄户们,就士气高昂的跟随在了林森的身后,全副武装的准备迎接这场决定双方命运的大决战了。

最后的战斗,一触即发!

第一百五十七章 杀手锏(求订阅)

“他们出来了!”原本面对林家庄那高大坚实的土楼很难提起精神的山贼们,却猛的看到那些庄户们在林森的带领下,慢慢的从土楼中走了出来,在护城河前逐渐汇聚成了一个方阵。

在所有的庄户们走出土楼后,那让山贼们望而却步的厚重大门,又一次缓缓的闭合上了,留守的那部分庄户和众多的老弱妇幼一起,在土楼内静静的期待着这场大战的结果。

有点傻眼的山贼们,在各自头领的呼喝下这才回过神来,嗷嗷叫着就朝林森他们那边扑了过去。这些庄户们竟然放弃了最大的依仗,出来跟他们玩正面对决,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迎战的。

甚至因此都变得士气高昂了不少,毕竟他们的人数足有对面的三四倍呢,就算是一命换一命,也能轻易的推平了对手了。

不过虽然他们变得兴奋了起来,也有点信心满满的意思,可跑过去的路上,还是下意识的绕开了那片原本庄民们的房子,足可见这片地方给他们留下了多大的心理阴影啊。

真个快要接近林森他们的弓箭射程了,山贼们才在各自首领的组织下,慢慢的组成了一个不那么严密的阵型,开始和林森他们大眼瞪小眼。

因为在他们乱哄哄的跑过来的过程中,林森他们竟然一步都没有动过,只是静静的矗立在原地,这有点不太合常理啊,最近被打击惨了,或者说有点被杀破了胆的这帮山贼们,不免又有点疑神疑鬼的。

对面弄了陷阱在等着自己这帮人上门?昨晚都已经趟过一遍了,那土楼大门也一直没打开过,不可能一夜间就搞出好多陷阱来啊。

那是有埋伏吗?可对面确实就那么点人而已,这不都站那呢,根本就没有人手来埋伏自己这帮人啊,周围也都是一马平川的,断水的护城河中也别指望放下多少人,埋伏也无从说起了。

要林森说吗,是他们贫乏的见识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如果他们再仔细观察下周围,就能够发现这处地方相比之前还是有所变化的。

林森早早的就在这一片种了许多的楸树,这玩意放在古代一直是很重要的经济作物,历来就有“千年柏,万年杉,不如楸树一枝桠。”的说法,可见这种树的经济价值之高,而且本身树干通直的它们,用来当做绿化树木也是很好的。

自从林森发现了这个树木以后,就靠着扦插的法子,在土楼的周围种植了许多,别忘了对他来说,有了植物改造系统的帮助,只要能得到一个插穗,他就完全能够发展出一片树林来。

而原本这时候连花都见不到的楸树上,却是挂满了一个个如同西瓜一样的果实,光滑的表皮配上那可爱的外形,看着还让人挺有食欲的。

可如果有后世经常逛植物园的人在的话,他肯定不会像这帮子不知死的山贼们一样,密密麻麻的围绕在这些楸树的旁边,因为那种果实看着很像是名声在外的“铁西瓜”。

而林森之所以冒着可能被敌人攒射的危险,一直站在那里不动地,为的就是这个效果。看到敌人果然如同他料想的一样,停在了那一片楸树所在的地方,而那些楸树也如同一个个的标记一般均匀的分布在敌阵之中,他的嘴角不自禁的就扬了起来,其中的得意收都收不住。

仔细的观察过敌人的阵势,确定山贼那边是没有投石机一类的大家伙在的,林森悄悄的给后边打了个手势,让藏在护城河沟里的那些秘密武器先不要发作。

就敌人现在这个配置,暂时也没必要再动用那些大杀器了,太欺负人了不说,程咬金他们还不知道带人埋伏在哪呢,自家的底牌还是能保留一点,就多保留一点吧,毕竟人多眼杂的,只要那玩意一亮相,就肯定瞒不住有心人了,被惦记上可不是什么好事。原本准备配发给庄户们的土制燃烧-瓶也可以暂停了。

原本骂骂咧咧的山贼们,在与一直保持着严谨阵势的庄户们对峙后不久,就慢慢的陷入到了一种奇怪的沉默中。

对面的庄户们穿着的是一看就防护了得的全身板甲,光滑的表面恨不能让虫子爬上去都跌一跤,箭枝射上去多半也就是滑开到一边去。

同样结实的头盔还配上了骷髅面甲,让本就沉默的如同死物的他们,就像出自九幽的魔神一般狰狞可怖。硕大的盾牌立在身前,只要稍一躬身就可以抵挡住所有的箭枝了,而他们还能从容的激发手中的弓弩。

再反观自己呢,这参差不齐的装备,还有松散的阵型,一看就有种乌合之众的感觉,忍不住自己都有点自惭形秽了。

眼瞅着气势被庄户们压过了一头,好不容易因为敌人看似作死的行为提升起来的士气又被打掉了一截,山贼首领们这就准备让大家发动攻击了。

敌人再会装模作样,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是无济于事的,他们又不是司马懿,还能被空城计玩死不成。

而林森也是这么觉得的,既然敌人连攒射的机会都错过了,那就再难翻起任何的浪花了。

趁着敌人还没反应过来,林森抢先挥了挥手,早就有所准备的庄户们,猛的就将手中的弓弩射了出去。当然,用的都是抛射,而且大部分都是火箭。

“哈哈,对面这帮家伙原来是样子货,这样的弓弩即便是抛射的,飞到自个头上也是强弩之末了,屁用没有啊。连这样的常识都不懂,也亏得咱之前还被这帮玩意给吓住了。”

原本紧张不已的山贼们,看到林森他们的动作后,反而猛的放松了下来,甚至对林森他们打心眼里开始轻视起来。

沉稳点的还举了举手中的破盾牌防一防,有那轻佻的,或者仗着自己身手灵活有意卖弄的,干脆连盾牌都懒得举,拿出兵器来就准备把箭给拨到一边去。

林森当然知道最远射程和有效射程是两个概念,可他本来就没打算靠这样的抛射来干掉那帮子山贼,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那些静静矗立着,谁来都觉得人畜无害的楸树。

火箭划过一个长长的轨迹后,一头扎到了楸树上。树上的那些果子们被撞击,被烘烤,它们愤怒,它们爆发,于是“轰轰轰”的爆炸声不断的传来,山贼们脸上轻蔑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就永远的凝固在了那里!

第一百五十八章 尘埃落定(求订阅)

铁西瓜又被称为“炸弹树”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暴脾气的家伙肚子里充满了烃类化合物,偏偏外壳又极为坚硬,内部压力可是不小,因此遇到火焰时急剧燃烧,就会发生爆炸。

即便没有遇到明火,只是因为碰撞,甚至仅仅是成熟到了一定程度,同样会发生爆炸,飞出的弹片威力不会比手榴弹爆炸的破片来的差了,甚至能够飞到二十米开外。

而它的汁液完全可以当做汽车的燃料来使用,林森也是提取出了不少,再狠狠的加点料,就成了他埋伏在后边的真正的杀手锏,只不过眼前这个局面,显然是用不到那些大杀器了。因为敌人所在的那片区域,真的变成了一副地狱景象。

林森他们射出的火箭,当然不可能准头那么好的把所有的铁西瓜全给引爆了,可只要引爆那么几棵,炸出的大量弹片在干掉打量山贼的同时,也会引爆相隔不远的另一棵铁西瓜,于是连锁爆炸不可避免的就产生了。

在密密麻麻的弹片笼罩之下,很多山贼直接被打成了筛子,花洒一样不停的往外喷着血,现场看着可不就成了一片血色炼狱吗。

即便有个别山贼侥幸逃得性命,也像个傻子一样呆呆的站在原地,茫然无措的看着周围像割韭菜一样,被一茬茬的干掉的同伙,恐慌让他们的身体都变得僵硬了,这难道是天罚吗?

“前进!”即便是对此早有预料的林森,也被眼前这幅恐怖的景象深深的震撼了,呆愣了一下后,这才想起来要发布命令。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眼前的这帮子山贼他可一个都没打算放过呢。

听到林森的命令后,如梦初醒的庄户们,这才从同样的震撼中缓过神来,一边快速的朝着那些残存的山贼们奔去,一边再一次举起了手中的弓弩,只不过这一次更多的还是采用平射的法子了。

敌人在这一波箭雨中又倒下了一大半,剩下的这几十个山贼则陷入了极端状态,有的歇斯底里的嘶叫着无意义的话,一路狂奔着四散逃去,显见的是被生生吓疯掉了,而有的则血红着眼睛,如同野兽一般嚎叫着扑向了庄户们的方向,展现出了他们最后的疯狂。

林森仗着身形灵巧,躲过了前面的几个敌人的同时,也顺带着取走了其中两个的性命,对于这样的杀戮已经不太感兴趣的他顺势就转到了一边,观察起了战场上的形式。

庄户们竟然和人玩起了单挑,一个对一个的迎上了扑过来的那些山贼,硬碰硬的刀枪对磕之后,往往是敌人连人带兵器都被他们轻松的一刀两断。

当然也有个别悍勇异常的敌人,竟然还能砍到庄户们身上,可留下的也只是那盔甲上一道浅浅的痕迹罢了,这让他们疯狂的眼神中都多出了一些绝望,最后全都变成了死灰色。

而逃跑的那些敌人也并没有能够如愿,即便有了荷尔蒙的加持,让他们逃跑的速度全都超越了自身的极限,可还是快不过箭枝啊,从树林里飞出了一阵密集的箭雨,干脆而直接的将这些家伙全都钉成了刺猬,死的不能再死了。

留意到这边的动静后,已经开始翻找幸存的敌人进行补刀的那些庄户们,和单挑完胜的那些庄户一起,迅速的聚集到了林森身边,再一次摆开了阵势,护着林森慢慢的朝向土楼的方向撤了过去。

即便觉得那些射箭的,多半是他们原本期盼已久的援军,他们还是没有掉以轻心,这让被护在中间的林森心中不免多了许多的骄傲和自豪。

“好!你小子干的不错!”程咬金带着些护卫一边朗声笑着,一边从山林中走了出来。

“嗯,你们都是好样的。”程咬金对着林家的庄户们赞许的点了点头,不吝夸奖道。

程咬金自己都跑到近前了,说明这帮子官军肯定没有顺便绞杀了林森他们的意思,可还是得了林森的示意后,庄户们才算是解除了戒备状态。

“你小子干的好事!”程咬金忍不住又看了那些山贼们最后所在的那片地域,眼神中多了许多的欣慰,赞叹以及……忌惮和敬畏。

显然林森最后干掉山贼时,那震撼人心的一幕程咬金也都看在了眼里,对于这种超乎人力的场面,他自然也少不了有许多疑惑和不解。源自于时代的局限性,让他忍不住也油然而生出了一些如见鬼神般的敬畏,这手段真心不是凡人该有的啊。

“还是先安排人打扫战场吧,这边这片是一部分,那边原本给庄户们住的那片,死掉的山贼更多些。

昨晚他们炸营了,死伤了大半,要不然我今天也不敢带着庄户们出来和他们正面对战了。

当然也多亏了你们来的及时,我也是想着不能把他们吓跑了,得把他们吸引住咯,好让你们把这些混蛋全给围剿掉,才敢暂时放弃土楼跑出来的。”林森习惯性的谦虚到。

人家远来帮忙,虽然有点马后炮的嫌疑,怎么也该给予足够的尊重,让人家暖暖心吗。

“怪不得我们从林子里截杀了那么多的山贼。”程咬金貌似恍然大悟的说道。

“这天都开始有点热乎劲了,这么多敌人的尸体扔这,怕是有可能引起疫情啊。要不然你叫那些来帮忙的弟兄们,把这些尸首给找地埋了吧?至于这些山贼的脑袋,就当做送给兄弟们的酬劳了,你看怎么样?”

杀掉这些山贼对林森手下的这帮庄户们来说,好像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啊,他们原本是个什么出身大家都门清,说起来现在的他们都还算不得真正的顺民呢。

这样的功劳即便报上去,多半也没法给他们带来荣誉或者是封赏,就更别提加官进爵了,也就是帮他们更好的洗清过去的底子罢了。而这样的效果,即便没有杀贼的名头在也能达到。

至于震慑敌人的目的,同样不需要这些人头来佐证,自然会有名声传出去的,该知道的人也自然会知道。

让程咬金的这帮手下白跑一趟的话,怕是以后对林家庄子的事情,大家都不会多上心了,说不定还要落下一身埋怨。

所以稍加权衡之后,林森就痛快的决定把这种出风头的机会,留给这些远来的军士们吧,他们还能落点实际的好处在手里,以后肯定也要记林家庄子的好吗。

“好,你小子敞亮,我会告诉手下儿郎们,别忘了这份情谊的。”程咬金看林森语出真诚,那些庄户们也都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这才点头接下了这份善意,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走吧,咱们喝酒去,你小子可得好好给我说道说道。”程咬金朝着山贼最后的那片葬身之地扬了扬头,意有所指的说道。

第一百五十八章 讨价还价(求订阅)

“你想好了吗?”在土楼中坐了下来,程咬金仍然确定了一遍。

“我想好了,那些人头归你,俘虏也归你,审讯出什么结果来我也不关心,我只要庄子上的人都平平安安的就好,有时候知道的太多并不见得是好事不是吗?”林森肯定的答道。

他明白程咬金的意思,想把这些功劳都放到他的身上,毕竟他身上也有个校尉的武散官在的。可林森暂时还不想把自己推到前台去,真的想要功劳也该是造福民众,或者是对外战场上拼杀回来的。

这种勾心斗角的东西,摆上台面就没有意思了,也会让人家背后的主子下不来台,真个变成不死不休的局面。以林森现在的胳膊腿,其实还有点扛不住哪些人的怒火,暂时也就只好先不要撕破脸皮了,只要能让该知道的人收殓一下也就是了。

“你就不好奇背后究竟是谁吗?”程咬金扬了扬眉毛,笑眯眯的问道。

那些神秘人运气足够好,竟然在那样的场面中都活了过来,大概是因为他们及时的躲藏在了山贼们的身体下面吧,还一直趴伏到了最后,不知道是想伏击一下林森他们,还是单纯想要逃得性命。

在林森说过让出这份功劳后,林家的庄户们就果断的后撤,将打扫站场的任务交给了那些喜气洋洋的军士们,这几个神秘人就是被那帮子补刀的军士发现的。

这几个神秘人不愧是能被他们主子委派重任的死士,豁出命去拼杀了一通,很是杀伤了不少军士,才被弓弩钉在那里,算起来这几位就制造了整个攻击过程中正义一方最大的一次伤亡呢。

这样的强手死活不论,全都被军士们如获至宝的给拖走了。至于他们有没有成功自杀,或者能不能问出什么东西来,那自然有程咬金的人去头疼。

正是因为有这些最为重要的俘虏在手,程咬金才有此一问。可林森本就乐得把这样的烫手山芋丢过去,自然就选择了收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我有些猜测,只是装不知道罢了。”林森很是实诚的答道,在自己的未来老丈人面前,他还是坦诚一些比较好。

况且当着程咬金这种表面看着憨厚,实际上精明到了骨子里的家伙,林森想玩点花活也不太可能啊,还不如留下个诚恳的好印象呢。

“好,你小子是个沉稳的,这样将来才能走的更远些。有些气该受得受着,你可以给他记着,到时候加点利息一并还上就是了。

我见过太多有本事的年轻人,可大都一味的勇猛精进,赶在乱世还能成点气候,可遇到了治世,就得按规矩办事了,哪怕只是表面上呢,毕竟你还没有打破规则的实力。”程咬金赞赏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后,有些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晓得的。”林森点头受教。

“虽然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可要是狗先咬人了,我把它打死咯,当主人的应该也没话说吧?”林森邪笑了一下说道。

“小狗崽子都收拾了,也就不怕把大狗一并打死了,只是看在狗主人的面子上,得让它死的体面点,别坏了规矩。”程咬金了然的点了点头答道。

“放心吧,不会坏了规矩的。”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

“你有数就行,那我能问一句之前你都是怎么办到的吗?今上那里,我得有个答复啊。”程咬金不免好奇的问道。

当然话里这意思,他想给林森遮掩下种种不寻常之处,也得有个合适的借口才行啊,毕竟当场有那么多的军士都看着呢,可不是他说一句让保密,就一定能让消息一点不走漏出去的,更何况他必须得给李世民一个交代吧。

“其实这个过程挺简单的,刚开始那帮子山贼来的时候就被庄户们发现了,你也知道这些庄户都是在山林中讨生活的吗,自然会的陷阱就多了一些。那些山贼大概也是疏忽大意了,死在陷阱里的多了一些,这样一来,他们总有点紧张兮兮的。

第二天他们攻击土楼的时候,因为对土楼的防御力认识不足,一天时间都在徒劳的葬送性命而已,估计心里积压了太多的气恼。

结果晚上他们去了原本庄户们的那片房子里去落脚,那里面庄户们撤走以前,也都布置了不少的陷阱,晚上大概是有中招的家伙吧,因为呼喊啊,惊叫啊,结果就引发了营啸。”

林森这也算是照实了说的,只不过是隐去了一些细节而已,比如他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又比如山贼们是先去把营地清理出来的。

“可是当天晚上还有两帮山贼没在那片临时营地里面,一拨人在袭扰土楼,想让我们没法睡个好觉,同时还有一拨人在外面挖着地道,想要潜入进来,可是他们低估了李牧的听力,也高估了自己挖地道的水平,结果半道自己给挖塌了,埋了不少人进去。

等到他们听到自家营地那边乱哄哄的,这两拨人也都跑走了。最后也不知怎么让他们又收拢了今天这么多人。”林森耸了耸肩,有些无奈的说道,很显然他想更多的将己方的胜利,归结于运气这种缥缈的东西。

“我就想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程咬金有些不爽的说道。

“其实今天我们本来只打算出来引诱一下敌人,也好让你们有更多的机会包抄这帮山贼。没想到这帮山贼都被吓破了胆子,看到我们的盔甲射不动,我们这边的弓弩又那么猛,他们直接无心恋战了,最后不就被你们的人马给全部射杀了吗?

真的要多谢你们,不仅及时的赶来,还把最大的一股山贼给悉数剿灭了,劳苦功高啊,真的是劳苦功高!”林森这就属于睁着眼睛说瞎话了,不过这就是他想让程咬金汇报上去的内容。

“那盔甲?”程咬金笑眯眯的扬了扬眉毛。

“那是小子侥幸得到了一种叫做铁桦木的木材,这种木头比普通的钢铁还要硬一倍,小子对木料还算有点独到的见解,就自己琢磨了点法子,好不容易才把这些木料给解了,弄出些木板来打算用来做家具的。

这不遇上了山贼来犯,只好先拿来挂身上救救急了,没想到效果这么好啊。对了,土楼那大门也是这种木头做的。

回头我送你二十套木料你拿回去看看,绝对不是什么铁甲!”林森胸脯拍的邦邦响,其实话里的意思就是拿东西堵住悠悠众口了,顺便也给自己开脱一下,证明自己这方并没有犯忌讳的去私自造甲。

“可是那弓弩?”程咬金又扬了扬眉毛。

“你也知道小子平时没事就爱捣鼓点木工活玩玩,这不听说古时候蜀国的丞相诸葛亮发明了一种连弩,能够连续不断的进行射击,端的是神奇无比。我这好奇之下就胡乱琢磨了这么个玩意,没想到还挺好用的。

当然我也知道这种诸葛连弩不应该是普通人该有的,这就让庄户们全都把它交上来,我连图纸都不留,一并上交,你看这样成吗?”林森小心翼翼的问道,潜台词也很明显了,拿这些东西出来,能把所有不合适的地方都揭过去吗?

“嗯,你小子忠君爱国,这可是今上亲口夸赞过的。今天我让手下人们一起试用了一下你想出的这个诸葛连弩,果然是个好东西啊,以后肯定是要在军中推开的。

放心吧,今上对于有功之人,向来是不吝赏赐的,等我的好消息吧。”程咬金也假模假样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故作欣慰的说道。话里的意思也很明显了,有了这些东西,这个事情他就替林森给扛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歹命哦(求订阅)

至于林森所谓的对付铁桦木的秘法是什么,程咬金压根就没问,当然问了林森也不会说。他总不能告诉程咬金,我是让那些普通桦木自己长成这个样子的,我稍加修饰以后,再把它们改造成的铁桦木材质的吧。

而且自始至终林森都没有解释过那些铁西瓜是怎么回事,程咬金同样选择性的遗忘了这个东西,而他话里的意思分明是打算把那些山贼都记在诸葛弩的功劳之下了,顺便还能为给林森再一次的请功多一些筹码和铺垫。

至于那个场面,除了事件的亲历者,大概以后都会被当做一个传说,出现在茶余饭后军士们吹牛皮的时候,或者干脆被以替国家保密为由人为的遗忘掉吧,总而言之,这事程咬金算是帮忙给扛了,林森是实实在在的欠了他一份人情。

“谢谢!”想明白了这些,林森很是诚恳的道了谢。

“得了吧,咱们谁跟谁啊。”程咬金笑眯眯的说道。

“未来老丈人和毛脚女婿啊。”林森挑了挑眉,凑趣的说了一句,不过未尝没有借这个机会表明心迹的意思。

他早就答应了程怀玉的,总要有点表示吧,而共享了秘密之后,关系总是更亲近一些,尽管都是有求于程咬金的意思,可这时候其实反而更容易彼此认同一些。

“对你小子的未来我确实是看好的,但是你小子也不想我宝贝闺女来你这受苦吧,只是你现在的这些家业,可有点对不起我闺女啊。

也许等你能给我闺女挣来个诰命了,她就可以变成林家人了,不过在这之前吗,我闺女我还得好好稀罕几天,唉,女大也不由爷了啊。

其他人家的闺女在怀玉这个岁数,都开始谈婚论嫁了,你可不能让她等太久啊。”

程咬金显然没有想到林森会如此突兀的说起这件事情,不过经历过这次的事情后,他也算是更好的看清了林森的性格,对他的未来真的是非常看好的。

而且这小子也算是简在帝心,以后想来发展的前景也差不到哪去,再看程怀玉那千肯万肯的样子,他确实也属意林森来做这个女婿。

“那就这么说定了?”林森伸出手掌来殷切的看着程咬金。

“说定了。努力吧小子。”程咬金伸出手去,和林森来了个三击掌,这事就算是彻底定下了,当然林森还得赶紧努力把自己的位置提高到一定程度才行啊,那诰命夫人也不是随便就给的不是。

“耶!”林森忍不住兴奋的使劲挥舞了一下拳头,那脸上发自内心的笑容,让程咬金对自己的这个决定也多了一些欣慰。

“我去让庄户们搞流水席来庆祝下,哈哈哈……”林森得意的笑着就颠颠的跑了出去。

不过最终程咬金他们还是没在庄子上吃流水席,毕竟他们职责在身,该解决的问题解决了,该落到手的功勋也超额到手了,还多了些额外收获,在长安城还不太平静的时候,肯定没法在这逗留太多时间的,也不能让军队和林森搞的太亲近了,那个有点犯忌讳啊。

无奈的送走了未来老丈人一行人,林森回去和庄户们开始了狂欢,庄户们自然以为是庆贺打退了那波山贼,解除了庄子上的危险,以后的生活可以安稳下来,回到发展的快车道上了,只有席卫忠他们这几个亲近的人才知道,其实林森更高兴的,还是和程怀玉的事情定了下来。

席上,吉祥如意两个大萌货也受到了特别的优待,当然不只是因为它们够萌,大家都格外喜欢它们,更主要的还是林森在奖励这俩幸运值正无穷的真·吉祥物。

因为在清理完了各处战场之后,少不了还有个给敌人辨明正身的过程,而那位菊部大首领和他那两个倒霉催的手下的尸身,也被从小溪里给翻了出来,毕竟那溪水都被截断了,还是很容易看到的。

然后心疼筒车的林森,还专门过去瞅了一眼,发现除了断掉的主轴和支架,整个筒车上就只是掉了两根取水的竹筒而已,看那位置,分明就是吉祥如意哥俩之前爬过的那两根,而翻到的筒车也只砸死了菊部大首领一个而已。

只能说他们歹命啊,当初为啥要去得罪吉祥如意哥俩呢,早晚逃不了死在它们的魔咒之下吧。

而曾经背叛了李牧的那位二当家同样没跑了,虽然好命的活到了最后决战时刻,可还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程咬金的下属给射成了刺猬,就剩了一张脸还能辨认出来是他本人无疑。

了却了一桩心事的李牧,却并没有就此彻底放松下来,因为表面上的幕后主使王君廓,同样是他的生死仇人啊,而且是不共戴天的大仇。

林森可是承诺过要帮他搞死王君廓的,本来林森也不想让王君廓继续活下去了,留着这位睚眦必报的主,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再给自个来个狠的,因此干脆的找到李牧如此这般的交代了一番。

然后李牧带着几个和他一样专门干黑活的庄户,都是忠诚经过考验的家伙,骑上庄子上的马匹奔着北方就去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王君廓这么热情的招待了自己好几次,怎么也该有点回应才行啊,还要用他的人头,来给他幕后的那帮主子们一点警告呢。即便现在还没法搞死那帮势力庞大的家伙,提前收点利息也是应当应分的吧。

至于以后吗,肯定要在他们的根基上做些手脚,真正的断了他们的根,才算是把这个大仇给报了。

单纯的干掉他们其中的某些人,对于他们那样的大家族来说是没有意义的,除非林森有法子能把这些人全都神不知鬼不觉给干掉,显然林森暂时是没有这个能力的,除非以后系统升级了,还能给出更多更大的惊喜。

当然也不是说眼前就什么都不做了,只不过当务之急,是把已经耽误了一些时间的春耕重新捡起来,这也是庄户们生活的根本啊,忙活完了这事后,再真个开始施行那些计划吧。

第一百六十章 魔稻宗师(为长老“yu0421”加更1/4)

想要重新开始春耕,第一件事当然是把那坏掉的筒车给重新立起来。有鉴于那支撑柱断掉的先例,林森这次又对整个筒车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改进。

那柱子之所以会断掉,多半是和中间的支撑轴的不断摩擦造成的,那支撑点接触的位置,肯定没法做到两边一样光滑,产生的摩擦力自然是不太一样的,磨损情况自然也会有不同,长此以往朝一边倾斜也就是必然的了。

林森虽然也没法做到让两边受力完全一致,可却有法子让这种摩擦力减小许多,起码是当前的技术条件下最小的了,而用到的东西也很简单,两边各放上一个轴承就可以了。

大唐这时候的冶炼水平,怕是很难做出完全光滑的铁球,想要打造正好能套起来的轴承套怕是也很不容易,而且铁球在这么大的力道下长期滚动,能够支撑多长时间同样不好说,单是硬度一项怕是就要差上不少。

可这些对林森来说,自然都不会是问题,因为他完全可以利用那些桦木,长出铁桦木的圆珠来啊,轴承套的尺寸和外形同样可以做到精确控制。

至于这些木球的硬度,完全不用担心,后世老毛子那边都还用这铁桦木做过大型舰艇上的轴承呢,那玩意的工作条件可比这简单的筒车来的恶劣多了,放到这筒车上来用,自然是轻松加愉快的就可以胜任这份工作了。

加了轴承的筒车很快就再一次安装好了,人多力量大啊。然后所有庄户们看向林森的眼神中又多了一些崇敬,因为经过林森的改进以后,那筒车旋转起来明显的轻快多了,只看那水槽里多了许多的出水速度也能看得出来啊。

又一次在庄户们面前好好漏了一把脸的林森,当然并没有就此骄傲自满,在庄户们忙活着继续翻耕和平整土地时,他也没有闲着。

他还没忘了自己给庄户们,也是给自己立下的那份承诺呢,一定要让这些跟随自己的庄户们都能吃饱饭,那么现在是到了他实践这份承诺的时候了。

自从上一次系统升级,能够操控植物的生长以后,其实林森一直就有在朝着让农作物更加丰产而努力,可无奈的是系统限制的太严谨了。

他是能操纵着那些植物长成他想要的样子,可这些作物的种子再种到地里去,在没有他的刻意操控的情况下,长出来的还是和最初的样子一丝不差,别说高矮没变化,产量都没有一点提升啊。这个培育良种的计划,最后只能无奈的以失败告终了。

可现在系统不是又经过升级了吗,这一次重新捡起这个计划来,结果自然是大有不同了。

只要林森想,那么不仅他改造过的那些农作物,可以按照他设想的样子变化,它们的种子在自然生长条件下,仍然能够保留那些变化。当然相比直接改造的那些植株,效果会逐代衰减下去。

这是林森经过多次的试验,操控着一代代的种子快速生长后,得出的切实结论。

当然了,这样的种子让庄户们种下去以后,因为田间管理,还有土地的肥力等等各方面的问题吧,那亩产肯定是没法达到林森自己操控着生长时的理想产量的,可相比于现有的粮种,那提升的也绝对不是一点半点的啊。

简而言之,林森终于可以完成他一直以来的一大心愿,变成大唐的一代魔稻宗师了。

呃,应该说还不止,因为他改造的粮食种类可不只是一种,他是一次性拿出了好几种良种。

这些让后世的一众科学家们耗费了一辈子,甚至是几辈人的心血,才能拿出一种的绝世好物,竟然在林森挥手之间就完成了好多,这要是让后世那帮子科学家知道了,不知会不会吐血啊。

只不过种下了这些未来必将在整个大唐掀起很大风暴的良种的庄户们,还不知道他们亲手播种下的都是什么样的奇迹,对于林森要求他们必须从他那里拿粮种的做法甚至还有些奇怪。

要不是出于对林森一贯的信任,或者说近乎崇拜和盲目的信重,他们怕是要在心里吐槽林森,此举有盘剥和敛财的嫌疑了。

可等到林森宣布了另一个消息后,他们心里的那一点点奇怪也全都消失了,剩下的只有满心的感激,也顺便在心里真个把林森上升到了万家生佛的地步。

虽然暂时度过了眼前的难关,那边对付王君廓的事情也布置了下去,自然有李牧他们会豁出命去完成的,可林森绝对没忘了造成这一切的,其实是世家的那些庞然大物,而且这些家伙怕是仍然窥视着林家庄子,对他这个有可能破坏他们的根基的人物除之而后快。

既然如此,他肯定是要散播更多种子出去的,越是敌人不希望他做的,他才越要做好才行啊。

世家对他的仇恨来源于什么?还不是从他开始教授席君买哥俩知识开始的吗。

世家担心民众开智以后,或者有了更多的途径可以学到文化知识,他们强盛至今所倚靠的那些声望,那些对学识的垄断性传承,都将变成过去式。

而原本用来对付他们的科举,怕是也不会再是单纯的摆设了,等到真正有众多的寒门学子跻身朝堂,他们就真的没有翻身的希望了。

于是,林森就在庄户们忙完了播种后,将大家全都召集了起来,珍而重之的宣布,他将为庄子上所有的适龄孩子们讲学,讲授文化知识。

这个决定可以说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了,经历过那么多事情后,他可不像以前一样看轻自己掌握的这些知识了,这不仅会是他最为强有力的武器,是反击那些世家们最有效的手段,同样对手下庄户们来说,也是最为殷切的期望,代表着更加光明的更加广阔的未来。

收下庄子上的这些孩子们,他将不仅拥有着更多的传播自己学识的种子,同样也会把庄户们变成他最为坚定不移的拥护者,也可以算是对他们之前变现出的那份忠诚的一种奖励吧。

而庄户们的表现也证明了,他的这些目的都达到了。因为听到他宣布收学生的消息后,原本即便面对最艰难的生活困境,面对最为凶恶的敌人时,都从未弯下过脊梁的这些庄户们,毫不犹豫的就全都跪倒了,以最为隆重的礼节,表达着他们最为诚恳的谢意。

而这样一个沉甸甸的场面,同样激荡着林森的内心,也让他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教好这些孩子,才不会辜负了庄户们,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一曲愁肠断

学堂的筹建还是花费了一些功夫,不过相对于那些庄户们的房子,这面积要大得多的学堂建起来反而更快一些,实在是那些庄户们对这事太上心了。

即便已经进入了农忙的季节,这些庄户们但凡有点功夫,都要跑到学堂的工地上去帮把手,可见他们是有多么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了。

原本每天在庄子上疯玩,或者帮着家里人干活的那些熊孩子,全都给一个不落的塞进了学堂中,搞的整个学堂都有了点人满为患的感觉。

而且关键是这帮孩子全都没有任何基础,都是从零开始学习,这当然方便了林森来灌输自己的知识体系,可同样的,一百多个孩子挤在一起听同一个人讲课,这个压力也是很大的,不论是对孩子还是对老师来说。

刚进入学堂的前几天,这帮孩子们大概是提前接受过家长的耳提面命了,即便对学堂很是好奇,但都还比较老实。

可等到过了几天,和林森混熟了以后,他们的紧张味过去了,那课堂上可是来了热闹了,一百多只鸭子在你耳边不停的叫,那感觉能把人给逼疯了。

虽然这些庄户们绝对不会像后世的家长一样对体罚深恶痛绝,反而很鼓励林森下手整治熊孩子,甚至还有把熊孩子拉回家再来一顿男女混合双打的意思,可只靠着这些,显然是没法让孩子们认真学习的。

好在林森本身讲课就不乏幽默,也不会一直用满堂灌的方式,大部分孩子都渐渐的被吸引住了。

可那少部分没有规则意识的家伙,也足够让人头疼了,毕竟还是几十号人在一起吵呢,声音还是足以把房顶都掀开咯。

无奈之下,林森只好叫来了席君买哥俩,他俩本来算是这帮小家伙的师兄吧,可现在就只能被抓包来先给熊孩子们当老师了。

一直对着一百多号孩子吼,即便以林森的体质也受不了啊,毕竟嗓子这玩意并不会因为你长得壮实点,或者体力好一些就能多扛住一些的。

有了这俩人轮替着上课,再把一半的孩子弄出去上体育课,多发泄一下他们过剩的精力,课堂纪律明显好得多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和调整后,整个小学堂也算是慢慢进入正轨了,林森依然负责语文教学,席君买则变成了数学老师。

席君清这家伙还是有点闷闷的,想要让他大方的和一群孩子们在课堂上交流还不太现实,可他身板在那呢,冷冰冰的威慑力也是足够了。

带着一帮熊孩子上体育课,也只需要几个简单的指令就行了,因此体育老师就固定是他了,带着孩子们跑跑步打打拳,教的也是有木有样的。

作为实际上数学最好的一个老师,以后这些孩子怕是没机会抱怨,自己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了。

正好一上午功夫,也就划分为三节课就得了,下午的功夫就放熊孩子们回家,该写作业的写作业,该帮忙干活也不太耽误干活。

虽然没有纸笔让他们把作业落实在纸面上,孩子们还只能在地上画一画,可也不妨碍他们做作业做的认真,旁边还有爹妈拿棍子等着呢,我们都知道关中人都是很实诚的,能动手的时候尽量不哔哔,教育孩子的时候也是。

在他们的热心关注之下,这帮熊孩子经常是超几倍分量的完成了各自的任务,学习进度还是可以的。

不过林森觉得这样不是长久之法啊,经过这段时间后他对于当老师的不易可是深有体会,这让他对后世的大部分好老师也是肃然起敬,可他对自己和席君买哥俩的定位可不是教书先生啊。

未来驰骋沙场,为大唐杀出一个大大的疆土,也为自己搏一个封妻荫子,才应该是他们的归宿来着,要不然这一身武艺岂不是浪费了。

而且他还和程咬金刚约定好的,要有能力为程怀玉挣个诰命,才有资格娶她回家的,显然没有比沙场建功更快速,也更稳妥的法子了。他目标都选好了,这功劳就着落在颉利可汗身上了,所以早晚都是要把他们仨解放出来的。

另外林森对自己的学识水平也有着清醒的认知,无非就是仗着后世带来的那点东西而已,放到数学上或者在认识世界方面,还能领先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

可要是论起让孩子们走科举,或者说是文官路线,他的那点可怜的语文知识显然就差得远了,也就是只能给孩子们搞个启蒙,让他们认认字罢了。

可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只适合当个账房的啊,他也不想埋没了那些有其他天赋的孩子。

那么物色几个合适的老师就很有必要了,只是目前这个事情有点可遇不可求,这时代本来就缺少读书人,尤其是不是出身世家的读书人,愿意给人当教书先生的更是凤毛麟角,只能看机缘了。眼下还是他们仨人硬撑吧。

在教书之余,林森也没有闲着,一方面要抽空整理和编写教材,以后说不定都是要出版的,一方面也在为自己的财路而奋斗着。

程咬金都说了,就林家目前的这点家业,有点委屈了他的宝贝闺女,尽管林森知道程怀玉除了能吃了……一点?其实并没有很多女孩子的娇气,也并不会去追求那些最贵的吃穿用度。

这从她更多的出现在西市,而鲜少在东市露面也能看得出来。而且她面对当时一穷二白的林森时,同样没有一点嫌弃的意思。

可作为一个老爷们,不能因此就心安理得的让未来老婆跟着自己一起吃糠咽菜,节衣缩食吧?总要努力给她提供更多更好的才对。

而现在他能拿出来的,算得上新奇的东西,能够让程怀玉带出去后感到骄傲,让周围的人都投来羡慕眼光的,基本都没有。

也许他送给程怀玉的那些卡通木雕勉强算是,也许那八音盒能算一个,因为听程怀玉说她拿出这东西后,连几位公主都私底下向她隐晦的表达过也想要一个的意思。

可也就仅此而已了,没有别的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了,所以林森才收起了之前那略显有些可笑的一点自满,努力的为自家多划拉点银钱回来。

这一次,他把目光放到了自家的那些水果树上。

第一百六十二章 摇钱树(求订阅)

粮食是庄户们的命根子,即便产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怕是暂时也不会用来出售,林森更属意用来填满自家的粮仓,能把土楼里的那些大仓库全都填满,更是再好也没有了。

如果林森没记错的话,明年好像是有一场席卷整个长安,甚至是关中地区的大旱灾,貌似还有蝗灾发生,到时候怕是你有钱都买不到粮食去,这时候不赶紧多囤一些,反而为了点银钱就把多出的粮食卖掉,才是作死的行为呢。

果树就不一样了,水果毕竟不是粮食,用来充饥的效果差了一些,保存起来还很费事,用来卖钱自然是再好也没有了。

封赏的这两片土地上,都有栽培成熟的果树,虽然都是常见的桃子,苹果和梨子,算不得稀奇,可林森不是有改造系统在手吗,经过他的改造以后,这些常见的水果,自然会变成身价不菲的稀罕物了。

想想后世的倭国苹果一个都能卖到两百多,梨子和桃子也不是没出现过普通人眼中的天价品种,为的是什么?好吃自然是一方面,可更重要的还不是因为那些东西好看又稀罕吗。

这样的要求对于普通的农业工作者来说,怕是要耗费许多的心血,才能培育出合适的品种来,还要经过无数年的实践和改良。而到了林森这里,同样只是简单的挥一挥手的事情。

当然这一次他学着节约了不少的能量,并没有把这些水果的整个植株全都改造了,而是只改造了那些枝丫,最浪费能量的树干却没有改造。

反正后世很多果树也经常搞嫁接,老本更多的还是用来提供各种生长必须物质,对果子的品质影响相对要小一些,而那些枝丫才是直接决定果子的品质和品种的关键所在。

经过林森的改造后,普通的桃子会变成油光桃的外形,有着光滑油亮的表面,艳丽的红色外皮和橙黄色的果肉,口感清脆的同时,却不会有油光桃固有的酸味,反而有着蜜桃的清甜口味,两相结合之下,可以说是好吃又好看了。

这样的桃子想来很容易被大家接受,价格吗自然也差不到哪去,不敢说卖到天价,比市面上的贵一些,想来大家都能接受吧,毕竟数量是很有限的,还是独一份的好东西。

苹果方面就简单一些了,林森直接照着红富士的样子来改造就行了,暂时也不用把个头弄到那所谓的“世界一号”那么大个,至于糖度方面,也要靠着它自己去长了,没有边疆的强烈日照和昼夜温差,怕是想要达到正宗边疆糖心苹果的糖度没那么容易。

而且这不是和个头一样,都要给以后留下成长的空间吗,不能一次就把最好的东西和状态拿出来吧,不断的给大家新的惊喜,才能不断的开拓新的财路,卖出新高价啊。

后世好吃的梨子品种也是很多的,即便是市面上常见的那些,也很是有一些让人欲罢不能的好口味,林森最后选择的还是以砀山梨为基本,保留其脆甜的口感和丰富的汁水,再辅以苹果梨的漂亮外形,组合成色香味兼顾的新品种。

这里同样留下了香梨的浓郁香气,和南果梨的独特酒香味,作为未来的改进空间,个头上也有水晶梨和洞冠梨两档可以模仿,前景广阔的很。

而且为了防止自家的水果品种被人仿了去,林森在改造时也对这些果子都做了限制,只有这些树木自己产的果子才是这个味道,想要靠着种子繁衍出来是不现实的,那样长出来的只会是这些果树原本的样子。

这样一来,除非有人丧心病狂的来把整棵树挖走,要不然就甭指望能弄出和林家这边一样既漂亮又好吃的水果了。

不过呢这些目前都还是停留在设想阶段,尽管林森私底下已经尝过这些果子的味道了,也对它们的未来非常的看好,但是现阶段这些水果毕竟还没有大规模上市吗,到时候市场反应如何,到底能不能卖上高价都还是未知数,所以林森暂时就没有扩大这些果树的规模。

等到取得了市场认可以后,林森弄点插穗自己催生出一片果林来也好,去收购别人家成熟的果林再进行改造也好,总能找到法子迅速扩大产量的。

甚至促销的手段林森都想好了,必定能帮助它们快速的被市场接受的。等到它们卖不上高价了,再弄出新品种来就是了。

林森可是打算的很长远的,高档水果的这块市场他是占定了,到时这些果树肯定会变成他的摇钱树的。

既然改造开始了,那林森自然也不介意多改造些好东西出来。水果是他试验的财路,自然是精心修改的对象,弄完了那片果林以后,他却把目光投向了野草。

庄子上的禽畜多了,又有那么多的牛马,单纯的弄那些普通的野草,林森觉得有点对不起这些禽畜,更对不起自己大德鲁伊的名头啊,虽然是自封的,尤其是在自家庄子也有繁育牛马的想法的情况下,好的饲料就显得尤为重要些。

不过这事倒也没用林森大动干戈,只不过是搜集了许多野草的种子,改造成了紫花苜蓿这种有着“牧草之王”的品种,然后随意的找了些空地播种了下去就完事了。

现在这个时代并不缺少野草,即便是有了紫花苜蓿这种营养丰富,适口性强的品种,也还是要搭配着其他的野草一起喂养的,这样营养才能更均衡。

并不像很多中说的一样,有了紫花苜蓿就有了万能法宝,什么活物都可以可劲的靠这一种牧草朝死里喂养的。

当然了相对其他的牧草,苜蓿还是有些优势的,要不然林森也就不用费劲巴拉的去折腾这一遭了。

能轻易的完成这些改造,也多亏了系统升级后还提升了另一个新功能,那就是原本最为初级的探查和熟悉植物的功能中多了一项。

除了让林森能够看一眼就明白那植物是干嘛用的,应该怎么用,也能够告诉林森那植物是属于哪一科的,或者说在植物学分类中是怎样的。

这让他改造起来就变得有的放矢多了,毕竟系统是限制在同科植物范围内进行改造吗。

之前能够改造出铁西瓜和铁桦木来,也都多亏了这个新功能的帮助。

第一百六十三章 想什么来什么(为长老“yu0421”加更2/4)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天南海北的人们都忙着开始耕种的季节,在林家庄子的人们享受着曲辕犁和筒车带来的诸多便利时,大唐天下还有着太多的地方为农具而犯愁,或者因为受制于农具的效率低下,而没法开垦更多的土地。

这样的情况对于李世民这种立志要做千古一帝的人来说是坚决不能忍的,越是有人在拿他得位不正这点来说事,他就越要拿出一番成绩来堵上这些人的嘴巴,你们所支持的所谓的正统继承人,能达到我这个你们口中的篡位者的成就吗?

因此在春耕季到来之后,在搞过祭祀仪式,祈祷今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以后,他珍而重之的拿出了林森贡献出的曲辕犁和筒车的设计图,准备作为今年送给所有农户的最好的恩德推行下去。

这东西的效果在林家庄子上是得到了验证的,对于急于收拢人心的李世民来说,这两样东西不啻于真正的祥瑞,能带来的好处和后续的正面影响更是无法考量,所以这东西带来的声望,他是绝对不会让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染指的,即便是林森这个真正的发明者也不行。

这一点在上次李承乾来宣旨的时候已经有所暗示了,而林森给的答复也是非常明确的,他就是个山里小子,要那些声望根本没用,他不需要人们知道他,记住他,他需要的只是实打实的好处,如果名声能折现的话,不妨也变现成土地或是钱帛来的实际一点。

内心里他也是这么想的,他可以在山民们之中变成万家生佛,因为他需要这样的声望来经营退路,可却没有那个必要在整个大唐都有着万家生佛的名声。

他又没打算推翻李唐皇室,自己去试试当皇帝老子的滋味,那玩意不现实啊,所以要了这样的声望,就属于取死之道。

真个到了一定的地步,估计李世民就要把他林森真个变成泥塑的菩萨,送他飞升了,人间他怕是待不住了。

既然不想早死早超生,这种名望他还是不沾为妙。

林森撤的是挺彻底也挺及时的,可本就靠着名望才有了如今的地位的世家们,就没有这份洒脱了,对于这种真正造福万民的东西,他们肯定是要分润一二的。

即便抢不来发明者的名头,在推行时搞点手脚,让一地之民只能念他们世家的好,不知这是皇帝给的恩泽还是可以的。

所以在推广筒车和曲辕犁这样的事情上,因为利益的冲突,皇帝和世家又一次站在了不同的立场上,有些私下的争斗就不可避免了。

而且恐怕不只是表面笑眯眯,背后妈卖批那么简单了,刀光剑影怕是都少不了的,甚至林森都怀疑这次的长安城中的动荡,多半也和这帮子世家脱不了干系。

李世民这个当皇帝的,不仅有着庞大的政治资源,还手握大唐最为精锐的军队,可也不能直接把世家中人全给抓起来咔嚓了,那样文管系统怕是多半都要没人了,只能多方面的敲打一下。

而世家本就在各地有着广泛的影响力,甚至很多农户都是他们罩着的,生死和荣辱都系于他们身上,论起在当地的势力,甚至还要超过大唐官方力量。

李世民绕开世家的力量,先行推广筒车和曲辕犁,确实取得了一定的优势,可等到世家反应过来开始发力之后,推广工作就如同掉入了泥沼之中,有点寸步难行了。

最后经过了相互的试探和退让之后,在各自牺牲了一些自身利益的情况下,还是达成了谅解,让这两样好东西得以顺利的推行了下去,两边也勉强算是各取所需吧。

政治吗就是这样了,要不怎么说是妥协的艺术呢,而李世民不仅是军事上的高手,政治上同样是把好手,所以才总能在和世家的争斗中占到便宜。

不过相较于面目可憎的世家,真个算得上是忠君爱国的林森,看起来可不就可爱多了吗,因此李世民才不介意让程咬金提前带着人马出发,来收拾这边的烂摊子,顺便还能打击一下世家的嚣张气焰。

没想到这下竟然还能得到些意外的惊喜,那诸葛连弩可不仅适合单兵使用,做的个头大一些,箭匣大一些,完全还可以作为守城的利器吗。

对于接连制造惊喜的林森,李世民自然要多加鼓励,如果以后林森能够拿出更多的好东西来,进一步的给世家添点堵,那自然是再好也没有了。

于是,李承乾又一次带着奖赏的旨意,来到了林森的土楼面前。

不知道他期盼已久的封赏正在外面等着他呢,林森还忙活着给所有的熊孩子们上课呢。

李承乾知道以后,制止了林家的人去叫林森,当然也叫住了自己这边的内侍,轻悄悄的跑到了位于土楼中间空地上的教室外面,听着林森是如何给这帮孩子上课的。对于他讲的那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李承乾也是很怀念的。

听了一会,李承乾怕自己笑出声来,打扰了林森的课堂,又转道去了另一间教室,听着席君买在给孩子们讲解数学知识。

延续了他老师林森的教学方法,席君买也会结合着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将数学思想融合在里面。

好在考虑到这帮孩子们刚开始接触数学,他也不可能拿出疯狂的水管工来折腾这帮子熊孩子,这才没让李承乾掉头就跑。

这会他是拿庄子上的那个已经重新开业,并且变得更加红火的油坊举的例子,这边不敢说日进斗金,但确实进项不少,可以用来当做题目的实例自然是不少的。而经常跑去蹭些豆饼吃的这帮小家伙,对这类问题显然也是充满了兴趣。

“咦?高明你怎么来了?可是给我的封赏又下来了吗?”林森下了课之后,出来正看到李承乾站在教室外面,因此一点都不见外的问了一句。

“对啊,你快点收拾下过来接旨吧。”李承乾对于林森的这种亲近也是很受用的,毫不介意的笑着说道。

“好,稍等我一下哈。”林森低头看了下自己身上,发现讲课的时候弄的确实有点狼狈了,告罪一声,就赶紧跑回去捯饬自己去了。

和李承乾再熟悉,这接旨的时候也不能太随便了啊,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摆端正的,要不即便李承乾不介意,怕是他身边那些内侍回去也少不了给上点眼药,显示亲近也不是这么来的。

第一百六十四章 尴尬局面

在林森收拾好以后,李承乾按照惯例先宣了旨。好歹也是领过多次旨意的人了,那骈文林森自己基本都能听明白咯。夸奖他忠君爱国的那些话略过不提,他最关心的自然还是有哪些实在的好处落到了手里。

他的散官职位自然又一次得到了提升,还是之前的样子,直接连跳两级,到了正七品上的翊麾校尉。

这个对林森来说只是长了点俸禄,多了点职分田而已,他倒并不是很在意,反正在长安城里就他这个职衔也抖不起来。

不过对于很多一心往官场里钻营的人来说,这一次的跨越却是有着很大意义的,因为七品和八品九品之间,算是官员们的一道分水岭,也是很多人穷其一生都无法跨越的一道鸿沟。

而林森这么简单的就跨越了过来,足可见皇帝对他的器重了,毕竟同品级的武职官,已经是勋卫或是太子亲卫这个级别,很多久经战阵的军中高手,立下重重战功以后,才得以达到这个级别呢。

这也是很多武勋贵族家的直系子弟梦寐以求的起点,在林森这个年纪能拿到这个职位的,还得是那些天子近臣的嫡子才行,可见林森这待遇绝对不差了。

然后就是林森最为关心的内容了,这一次李世民依然非常大方的给了足足三十顷土地,而且效率相当高的直接把地契都一并带来了。

仔细回忆过那个位置后,林森总算确定了,那一片土地上唯一有价值的,其实只有一片成熟的桑林而已,其他的和荒地也没差了,毕竟上次宝塔寺查抄出的那些寺产早就分的差不多了,不可能专程留到现在给林森封赏啊。

不过那片新地盘位置并不差,只要开垦出来,不会比林森现有的两块地来的差了,只是需要多费些功夫罢了。

而且还有一个好处是那片地同样离林家庄子挺近的,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山头而已,算起来应该是把整个山头送划给了林森才是。

大概也是觉得这样的土地有点对不起林森给的那些好东西,李世民也是难得的多给了一些实物奖励,一套宫中禁卫用的明光铠和一把百炼钢刀,还有几匹贡品丝绸,算是对林森的荣宠吧。

除此以外,李世民更是加封了林森一个勋爵,比他的散官还要高上两个级别,正七品上的云骑尉。

这东西带来的俸禄还在其次,关键的是有了这个,林森就算是正式的踏入了贵族行列了,这既是一种补偿,补偿封赏林森的土地上的不足,还有他放弃声望的知情知趣,当然也是为了显示对李世民这个新近崛起的山野小子的重视。

意思很明确了,这就是给大家一个我看好这小子的信号,让大家都明白林森这是真的简在帝心了。

林森认真的行礼谢了恩,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这个圣旨,连带着赏赐的兵甲和丝绸都收了起来。

那几样东西也就罢了,主要是他现在用不到,所以暂时做个样子而已。

可这个圣旨林森却是真的很重视,因为这次不同以往,是李世民亲笔书写的,那一手漂亮的飞白体,也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够模仿出来的。

在李承乾点出这一点后,林森就暗暗的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这圣旨一代代的传下去。

放到后世,有这么一张来历清白,传承有序的圣旨在,怕是足够在帝都三环以内随便挑一套房子了,换个四合院回来恐怕问题也不大,绝对是无价之宝啊。

李承乾身边的那帮子内侍们,对于林森这种珍而重之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的,难得一次没有对林森很多不合规矩的行为挑三拣四的,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

李承乾仍然没有急着走人,而是又和林森好好聊了聊。看这样子很想和林森好好亲近亲近。

“从这次的事情也不难看出,那帮人的决心是有多大,某觉得你不应该继续沉默了。”李承乾又一次称赞了林森的讲课,对他学识丰富,见闻广博也是不吝夸奖,而话里话外的意思也很明显了,他在鼓励林森是时候要反击了。

“是啊,打蛇打七寸,既然人家都欺上门了,只是干掉一些狗崽子显然是不行的,匹夫一怒还血溅五步呢,不把他们打疼了也难消这心头之气啊。”

既然背后有皇帝给撑腰,摆明了想让他冲锋陷阵,林森自己也想图个念头通达,不摆世家一道,都对不起自己啊。

虽然暂时他能做的不多,不过顺着李承乾上次的意思,把那两本蒙学书籍出版出来,让更多的人看到,应该算是目前对他们最好的反击了吧。

到时想要把他们推行下去,李二应该会给予一定的便利,不过想来也没法指望太多。

更重要的是,这个印制本身的耗费可是不小,因为现在都是采用的雕版印刷技术,那雕版一页页的想要做出来,费时费力还费工,换言之就是费钱。

关键是这一个雕版还不是说一劳永逸的,木版是有磨损的,再加上油污的影响,印的多一些怕是就不清晰了,想要大量印刷的话,同样的雕版还不知道要做多少套呢。

所以简单的说,印书是个极其费钱的事,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学问大家,穷其一生都难得能出一本书,即便出了往往也就那么有限的一些,并不能让所有人都看到。

倒也并不是全都敝帚自珍,舍不得让人看,想要留名青史的人,还是有那么些个想要把自己的论述广发天下的,实在是他们的身家支撑不起这样的消耗啊。

尤其是那些大部头的巨著,基本都得是国家支持的情况下才能印的出来,之后往往也是被束之高阁,很难面世,大都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普通人是支撑不起的。

林森的这两本书虽然内容算不得多长,可关键是他想印的多啊,想让更多的人看到,定价还不能高了,一般人也不会乐意花很多钱去买他一本蒙学书籍啊。

能花得起大价钱的,往往都是家学渊源,怕是没必要再靠着别人的书来开蒙,没有传承的人想要自学,往往又花不起很多的钱。

要不然为什么大唐这时候文化知识只是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而寒门学子又极其有限呢。

可这样林森面临的局面就有点尴尬,他想要置这个气成本就会非常高,还不能卖贵了,也就是说纯粹是自己贴钱赚吆喝,怕是以他现在的身价,即便全砸下去,也很难翻起多大的浪花来的。

第一百六十五章 招兵买马(求订阅)

归根结底林森面临的这个局面,想要破局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使劲赚钱。这就像是你即便知道这个事情其实是个一本万利的买卖,可要是连这一点本都没有,你也只能干瞪眼看着别人赚的盆满钵满的。

恰好本来林森就有让庄户们走出去的想法,看来是时候开始这个计划了。

有感于这次山贼袭击的事情,林森对于情报工作自然格外重视了起来,有世家这样的庞然大物在一旁盯着,自己对敌人却一无所知,甚至只是有个大题的印象而已,就算是想要跟人拼命,都不知道该去哪才能干掉人家的老大,这种跟睁眼瞎类似的状态是非常危险的。

把这些忠诚经过考验,而且为了自家孩子能跟随庄主学习,可以说对林森已经死心塌地的庄户们撒出去,让他们做些小买卖,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让他们多赚钱的同时,也能收集各种各样的信息,当然法子还是林森给的,这收入里面少不了也得有林森的一份啊,如此一来可以说是一举多得了。

不过在此之前,林森肯定还要征询一下庄户们的意见,不排除有的庄户就是认准了土地不乐意出门呢。

那些封赏的土地开发出来以后,完全可以满足所有庄户的温饱需求了,再加上林森给的良种,单纯靠着种地,其实他们的小日子应当也不会差到哪去,安贫乐道不见得就是坏事吗。

林森把自己的想法掰开了揉碎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全都告诉了所有的这二百多户庄户们。

当然也明确的说了去留随意,不论选择哪一样,对整个庄子来说,他们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

结果算是不太出乎意料吧,现在已经有地在耕种的这些庄户,也就是前两批来到庄子上的山民,大都选择了留在庄子上,毕竟美好的生活就在眼前了,而且是他们原本向往不已的小日子,除了个别心思活泛的,都选择了珍惜眼下。

可能也是之前的生活磨掉了他们的锐气吧。而且考虑到还有豆芽之类的收入,他们的小日子相对已经比较富足了,有点小富即安的意思。

而后来的那一批庄户们,大都选择了出门创业,本就对于土地的眷恋要少的多,而且他们大都在庄子上的油坊里做过工,知道那油坊的买卖有多么的红火,而这还只是林森随便拿出的一个主意而已。

出于对林森的无条件的信任乃至于崇拜,他们相信林森能安排给他们的小产业,未来的前景一定是非常广阔的,哪怕达不到油坊的收入呢,也肯定要比单纯的从地里刨食赚的多很多。

另外还能帮助林森多收集些信息,对于本就有点闲不住的这帮人来说,有这么个机会出去闯荡一番,增长一下见闻,也是求之不得啊。

不过这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出门创业,那土地也不能就撂那不管了吧,所以林森也给这帮庄户安排了一个新任务,回山里走亲访友去,多给庄子上拉些有本事的山民来。

这个“有本事”并不是说一定要武艺高强,当然有武艺在身更好,最主要的是他们要有一技之长。

到了庄子现在这个阶段,其实真个再面对像是这次山贼袭击一样的大规模入侵的可能性是不大了,毕竟山里有威胁的那些个山贼,经此一役被消灭的也就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些不成气候的玩意,给他们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来袭击林家庄啊。

更重要的是那帮子世家的人,已经玩过一次下作手段了,下次也没法厚着脸皮再这么干了,要不然他们的名望受损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尤其是在勋贵们中间会臭大街的。

更何况上面还有个李世民表明过要罩着林森的态度了,世家还这么玩,不啻于把刀把子递到皇帝手里,不砍疼了他们是绝对不会收手的。

相对而言,以后林家庄子发展起来以后,对于各种工匠和手艺的需求,肯定会越来越多的。

干掉那帮山贼以后,外部环境相对就要平稳多了,很多林森设想中的东西都要逐步拿出来的,也好让庄户们更加富足,让自己的小日子更加安逸。

当然如果找来的山民手艺高超的同时,还能有一身好武艺,那就再好也没有了。

只是要把握一个原则,人品优先,可以有小毛病,毕竟人无完人,但是普遍意义上的坏人是肯定不行的,另外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坚定的和林家庄站在一起。

换言之,必须团结在以林森为中心的庄集体周围,忠诚而勇敢。

调子定下来了,招人自然有庄户们还有席君买他们去操心。这帮人本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有他们现身说法,想来那帮山民们对于林家庄子一定是充满了向往的。林森只需要把好关,然后树立起自己的形象就好了。

即便对于林家庄子的吸引力很是自信,可这招人的进度,还是快的有些出乎意料,这边给他们准备的房子都还没搞定呢,那边庄户们带着人拖家带口的就跑来了。

没办法林森只好先把这些人安置在了土楼中,还好房间确实多啊,都能把原本所有的庄户全塞下,新来的这帮人暂住几天自然也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林森没有想到的是,早就听说过这土楼的威名的新庄户们,这下子立马就安心了下来,那土楼确实太让人觉得踏实了,连带着他们的归属感都提升的很快。

庄户们对于林森的要求贯彻的非常彻底,能来到的这些人,显然都是经过一番精心筛选的,基本上每个老爷们都有一门能拿得出手的手艺,而且大都有武艺在身。

细想想倒也不难理解,那帮子武艺不凡的庄户,大都是隋末乱世中有过厮杀的,和他们相熟的,肯定也大都是那帮子带艺遁入山林的人了。

这不就全都便宜了林森了吗。

简单的给这帮新人搞了个动员大会,在他们兴奋与期待的眼神中,将所有空余出来的土地全都分了下去,剩下的开荒工作自然有他们去忙活。

暂时没有收入问题也不大,还是老办法,借钱借粮借物资,连大牲口和家禽家畜统统都给配齐咯,保证他们立马就能安置好。

第一百六十六章 吃人的嘴短(为“yu0421”加更3/4)

(猫扑中文)新来的庄户们充满干劲的开始了新生活,林森也是时候兑现自己的承诺,给那帮子庄户们都找一门合适的营生,让他们出门赚钱去。

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要说这法子还是上次去独一味搞结算的时候得到的灵感,独一味因为本身定位的关系,目标人群都是那些高消费群体,所以一直都没有涉足早餐这一块。

这东西不容易做出新意来,你总不能大早起来就搞上一桌子炒菜,或者是火锅又或者吃烧烤吧,而且早餐本身好像也会给人一种不太高端的感觉。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三餐齐备的话,独一味的人手怕是忙不转了,只是做两顿正餐就忙活的有点受不了了,再加上一顿怕把所有的人手全给累趴下咯,而多出这一餐来,挣得却没有多出很多,有点不值当的。

可这些对庄户们来说显然都不是问题,独一味看不上的那些利益,着落到庄户们身上就是很不错的收益了,至于做出新意来,这方面自然有林森来负责。

后世的流动摊点各种小吃简直不要太多,而早餐这块可以说是竞争最为激烈,甚至可以说是惨烈的一块。

经过一系列的优胜劣汰之后,最后那些能够坚持下来,一直出现在人们身边的小吃,可以说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不论是味道还是速度方面,都有其独到之处。

而林森这样一个吃货,也不是每一顿都在家自己做的,早上上班的时间有点赶,所以和很多的其他上班族一样,他的早餐也是经常要在外面解决的。

当然这也主要是因为他单身狗一个,没有早起准备爱心早餐的必要,自然就图省事出去买现成的了。

由此倒是也发现了许多味道不错的餐点,样式更是千奇百怪,贯通了大江南北,甚至结合了国内外。

而出于一个吃货的兴趣爱好,他在品尝到了好吃的小吃以后,往往也会回家试着复刻一下,看看怎么才能做出人家的味道来,倒也给他琢磨出了大部分常见小吃的做法。

如今这些正好都派上了用场,林森每天都会叫着有志于此的庄户们过来观摩学习一下,然后对某样东西感兴趣的庄户,就跟着他一起实践一下就好了。

这段时日里整个庄子上整天都会笼罩在各种香味之中,其中尤以后世沂州当地早餐中必不可少的糁(念sa,二声)的香味最为浓烈。

想当年林森可是把沂州的十大名糁全都尝了一个遍,包括位于市区某小学旁边巷子里,就坐落在公厕隔壁的那个最为出名的糁馆。

为了喝到这家的头锅糁,他可是赶在凌晨两三点钟就早早的等在了那里,就这样都还差点没挨上。

没办法啊,即便你只能冒着寒风站在巷子外面排队,也挡不住众多慕名而来的当地人的热情,连这家人烧糁的水是从隔壁公厕里直接提来的都没人计较呢。

去的稍晚点你别说头锅了,加了无数次水的汤底你都喝不着啊,人家每到天亮就全都卖完收工啦。

这糁味道香浓,很是开胃,搭配考牌和锅饼是一种风味,用油条或是馓子蘸着吃又是另一种风情了,所以林森对这东西也是情有独钟,喜爱之情犹在豆浆油条这等绝配之上。

而且糁的原料多样,只要是有肉有骨头的都可以用来做糁,单是沂州当地较为流行的,就有分别以牛羊猪为主料的三大派系,还有鸡肉糁,以及后来颇为流行的甲鱼糁,每一种都让人唇齿留香,欲罢不能。

除了他最爱的糁,林森拿出的小吃当然还有很多,北方的水煎包,南方的生煎,北方的大包子,南方的小笼包,灌汤包,还有后世颇为常见的菜煎饼,煎饼果子,炸煎饼,鸡蛋灌饼,再有油饼老母鸡汤,火烧等等……要不是暂时找不到正宗的胶东驴,林森都有做出驴肉火烧的冲动,当然其实驴肉汤也是极好的。

最后再弄上几样甜口的小吃,比如油炸糕,驴打滚,这些出去创业的庄户们,差不多都够每家一样不重样的吃食了。

等到程怀玉带着小兕子,还有一群小姐妹,一齐来到林家庄子上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琳琅满目的各色吃食,差不多全都是她们没有见过的式样,忍不住馋虫都被勾起来了。

林森本来就在犯愁,这么多好吃的他挨个验收下来,哪怕一样只尝一两口呢,也要撑破肚皮了,看到程怀玉她们,可算是看到救星了。

正好自个这里也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见面礼,靠这些新花样的小吃抓住她们的胃,顺便也让她们嘴下留情,自然是再合适也没有了。

吃人家的嘴短吗,这帮子很有过来替程怀玉考察他的成色的意味的闺蜜们,吃了他林森的东西,怎么也不能再使劲挑刺了吧。

林森只是稍作邀请,这帮子丫头,连带着程怀玉这个林森真正想要邀请的正主都没客气,对着摆满了几大桌子的各色小吃,就开始挥箸如飞起来。

林森终于发现自己有点错怪了程怀玉,以前他一直觉得程怀玉可能是天生神力,加上经常锻炼,而且身材也在那呢,所以大概相比其他的女孩子,会显得能吃了一点。

可现在他才明白,其实所有同龄的女孩子都非常能吃,尤其是面对各种小吃的时候,她们的肚子都会变成一个个的无底洞,胡吃海塞的根本停不下来啊。

那么多的小吃,林森都还没来得及每样尝过一遍呢,就全被这几个丫头给一扫而光了。

边吃她们还边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哪个的口味如何,更适合谁来吃,或者觉得哪种小吃更好吃一些,倒是也算帮了林森的忙了,不仅知道了庄户们的作品是不是合格,还相当于顺便做了个市场调查。

吃完了以后,这帮丫头嘴巴还没抹干净呢,就开始抱怨林森做的东西太多太好吃了,害的她们都吃多了,这就有点不厚道了吧?

大概要不是林森在这里,她们都会像程怀玉一样,忍不住开始揉肚子了。

不过程怀玉及时的反应了过来,含羞带怯的瞟了林森一眼,发现林森没有介意的意思这才放下心来。

然后想着自己也是头一次吃到这么多好吃的,吃的这么满足,忍不住又给了林森一个甜蜜的笑容,看的林森霎时就把刚才的吐槽抛到了脑后,心里就剩下甜蜜还有丝丝的满足了。

嗯,看来是时候找人帮忙上门提亲了,先把这事定下了再说。这样的好妹子,可不能便宜了别人。

而且貌似这时候从订婚到结婚,各种流程搞下来,正常好像也要个两三年功夫,现在先把订婚这事确定下来,也好不耽误了到时他载誉归来时把婚事给办了。

至于这负责说和的媒人吗,或许秦琼就比较合适?猫扑中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聊发少女心

陪着这帮妹纸一起聊了会天,林森干脆的提议领着大家一起围绕着土楼内外逛上一圈,这些妹纸之前话里话外的也暗示过这个意思,这大概也算是她们考察闺蜜未来老公的其中一个方面吧,总要看看未来的新房什么样的。

更何况这土楼现在一定意义上说也算是名声在外了,尤其是在长安城的勋贵圈子们之中,毕竟林森靠着土楼抵御住了十倍于己身的山贼的事情,在勋贵们之中可不算是秘密,这些家里背景都不弱的贵女们,自然对这土楼也是很好奇的。正好领着她们里里外外的看一遍,也算是帮她们消消食。

不过来的毕竟是一群妹子,土楼的防御力如何,墙壁厚几许这些,她们多半是不太感兴趣的,稍微提上几嘴,样式下就过了,重点还是放在了楼内外的众多漂亮异常的盆景,和那些姿态雄奇的景观树上。

妹纸们肯定都是对长得好看的东西缺乏抵抗力的,不论是对景物还是人物都是一样,要不然程怀玉为什么会对林森格外有好感呢,和他长得英俊潇洒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在众多妹纸的啧啧称赞声中,林森又带着她们跑去看起了家里的众多宠物们。

再不转移下话题,林森都怕程怀玉被这帮闺蜜们给羞死,那话里暗示的意味太明显了些,故作酸溜溜的羡慕下程怀玉以后能生活在如此漂亮的环境里啊,诸如此类的话可是说了不少。

要不是林森在这,怕是就要荤腥不忌了,搞的林森都有点心疼自家未来老婆了,赶紧让家里的一众萌物们出来吸引下注意力。

体形越发高大的羚牛坐骑,看上去就神骏异常,自然引得一帮妹纸叽叽喳喳的。

哼哈二将跑出来时,却吓的她们霎时就收声了,等到它们亲昵的跑到了程怀玉身边蹭了蹭未来女主人,又在她的招呼下老实的坐了下来,把个大尾巴摆的跟风扇似的,这些妹纸才在程怀玉的招呼下,小心翼翼的上前摸起了两个凶兽。

没办法啊,两只守山犬现在是彻底长开了,大概是因为林森给的伙食太好了点,肉食就没断过,又一直有泡那壮筋骨的汤药的习惯,这俩大家伙现在的肩高都超过了一米,再加上那方正的脑袋和肌肉浮凸的身板,看着就强悍的很,自带一股生人勿进的范。

要不是程怀玉在闺蜜们之中是出了名的暖心人,能和她混到一起的妹纸也大都是心大的,怕是换了别的妹纸来,都很难鼓起勇气来和哼哼哈哈近距离接触的。

不过等到吉祥如意哥俩跑出来晒太阳后,这帮妹纸立马就抛弃了两只守山犬,不管不顾的就跑到了两只终极萌物身边。

如果两只守山犬能说话,怕是就要忍不住吐槽一下,明明那俩货比它们还要壮实的多好不好,它俩顶多也就二百斤而已,那俩萌货可是足足有三百多斤好不好,而且关键的是,它们是熊啊!对人类来说熊可比狗危险多了吧。

不过萌即正义啊,即便这俩大熊猫目前已经是同类之中难得一见的壮汉了,可并不会让这帮妹纸们感到害怕。

而对于她们堪称疯狂的各种揉捏,这俩萌货倒是处之泰然,毫不在乎的一屁股拍在那里就不动了,顺手还把好不容易挤进去的小兕子给揽进了怀里,大概主要还是因为它们比较……懒!

直到注意到可怜兮兮的小兕子,这帮爱心泛滥的妹纸这才稍微收敛了一点,可少不了还是围在吉祥如意身边动不动就伸手占点便宜。

“吼……”的一声过后,现场却猛的安静了下来,因为一只身上带着标志性条纹的暗色大老虎跑了出来,虽然只是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而已,已经把这帮妹纸全都吓的禁声了,还不自觉的朝程怀玉身后躲了过去。

作为大家的倚靠的程怀玉尽管也有些害怕,即便她力气再大,对自己的武艺再自信,可也不敢保证和这么大一只老虎放对就一定能战而胜之啊,不过她还是非常勇敢的站了出来,像护崽子的老母鸡一样,把所有的闺蜜全都挡在了身后。

“不用担心的,这只霸王猇不伤人的,算是我的半个宠物吧,不过它一般也就是回来睡觉洗澡而已,不用我管伙食的,所以你们也别和它太亲近了。”林森对着一帮妹纸摆了摆手,示意她们安心。

这只霸王猇不屑的瞥了她们一眼,对着她们低吼了两声,然后就跑到了林森的身边,直立起来,给他来了一个大大的虎抱,还用大脑袋在林森身上使劲蹭了半天,这才优哉游哉的踱步走了出去。

一直等到它的身影消失在了山林中,那帮被吓的噤若寒蝉的妹纸们才重新恢复了精力,八卦的天性让她们忍不住七嘴八舌的问起了林森。

看出程怀玉同样对此很是好奇,林森自然不介意在妹子们面前显摆一下,就故作轻描淡写的介绍了一下。

“其实主要是因为我救过它两次。第一次呢是有个杀手想要害我。”林森大体把霸王猇第一次出场的情形描述了一下,当然少不了把过程弄得跌宕起伏的,这才能显出自己的能耐来吗。

“第二次是刚开春那会,这家伙又不知道和什么大家伙干了一架,血呼啦啦的跑来找我救命。被我治好了以后,就留在了这里,大概是把这当成它的避难所了,比较有安全感吧。”林森耸了耸肩说道。之后自然是迎来了妹纸们的一片羡慕。

最后林森领着她们去到了土楼中间,在学堂旁边,他专门为那些熊孩子们开辟了一个游乐园,把后世游乐园里常见的各种孩子玩的东西都搬了过来。

各种木制玩具,还有摇摇马,跷跷板,滑滑梯,秋千这类是一个都不缺的,用木头做这些玩意,对林森来说是最没难度的了,只要他能想到的,都可以控制着树木,自己长成合适的样子啊。

他甚至还弄出了一个人力的旋转木马,不是有轴承吗,这东西转起来也不是很费力。

这会整个游乐园里都是小孩子们玩闹的声音,毕竟庄子上还是有一些也就是幼儿园年岁的小家伙,让他们也帮家里干活就太残忍了点。

自从林森开辟了这么个地方后,这就成了他们的固定活动场所了,来几个年岁稍大点的孩子照料下,还不耽误大人们做活。

之所以领着这帮妹纸过来,主要是林森前世听说过,所谓泡妹子的真谛,就是如果她看尽了世间繁华,就带她去坐旋转木马,林森这就想试验一下。

看起来效果应当不错,小兕子自然是毫无顾忌的就跑了进去,而程怀玉她们显然也是心动不已。

林森看到她们的神情,却是猛然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第一百六十八章 夫人路线(求订阅)

妹纸们最后还是没有抵挡住各种玩具的诱惑,开心的加入到了小朋友们的行列中,荡秋千,玩跷跷板都少不了她们的,当然林森暂时被赶到了一边去,谁让她们都是穿着裙子的,当着一个大男人的面总有些不雅。

直到她们想试试旋转木马了,林森才被再次叫回来。这旋转木马并不是单纯一个轴立在那里,外人直接推就完事的那种最简单的,那个也有,不过只能坐得下小朋友而已。

妹纸们要坐的是靠着复杂的齿轮传动机构,带动的一个很接近后世电动的那种,只不过想要让它动起来,靠的却是一个手动的摇柄。这么多妹纸都上去的话,想要让它动起来,需要的力气可是不小。

当然这对于程怀玉来说是很轻松的,可程怀玉自己也想上去试试啊,又不想在心上人面前显得太强势,林森也最想让她感受下这种单纯的快乐,自然是义不容辞的接过了这个活。

错非他的力气经过系统升级后,又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如今已经停止了提高后,已经不会比席君买差的太多了,而体力方面他可比席君买来的牲口的多,这才能好好的推动着这个旋转木马,让这帮玩高兴了妹纸们一直享受个够。换个人来,怕是等到这帮姑奶奶让停下的时候,整个人都得累虚脱了。

叫上一帮玩累了的大小姐们到茶歇室里就坐,林森殷勤的给她们摆上了他刚私底下催生出来时间不长的水果,都是经过改造的新式的梨子苹果和桃子,正好也让这些见多识广的贵女们帮忙品鉴下。

而且这也是庄子上难得能拿得出手的好东西了,不能在未来老婆的闺蜜们面前落了面子不是。

“木头哥哥这里的水果最好吃了,冬天我就吃到过一次呢,父皇和母后也都说好吃。”小兕子也是玩的开心,小脸蛋都兴奋的红扑扑的,看着着实可爱的紧。

“哈哈,这次木头哥哥拿出来的水果,可比上次的还要好得多哦,不仅长得更漂亮了,味道也更好了,你们赶紧尝尝看。”林森得意的指了指那些水果,笑眯眯的说道。

“嗯嗯,真的好好吃啊。”小兕子抓起一个晶莹剔透的梨子来,咔嚓就是一口下去,美美的大嚼了几口,这才很认真的点了点她的小脑袋,笑的俩小酒窝都出来了。

“这个是桃子吗?还是李子?”程怀玉拿起一个油光桃来,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

“这个是红玉桃,天生就没有那烦人的桃毛,和那水晶梨还有红露苹果一样,都是我自己培育的独特品种,别的地方可是吃不到的。”

林森干脆的又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至于名字当然是根据印象,找了个比较应景,比较好听的就安到了它们身上。这以后都是要作为自家的拳头产品的,没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怎么能方便人们更好的记住这些果中大明星呢。

妹纸们都了然的点了点头,然后一个个闷头就吃个不停,当然少不了要多夸赞林森几句。

只能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程怀玉的身边肯定是缺不了吃货的,这才刚吃完那么多的小吃多久啊,这就一刻不停的又把林森端上来的这些个水果全给消灭了。

“真的是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水果啊,就是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吃到咯。”一位大眼睛的妹子边偷偷的满足的拍了拍肚子,边意有所指的斜睨了林森一眼。

“呃,这红玉桃比较早熟,再有不久就能上市了,到时候我叫人挨家给你们送点去。那水晶梨和红露苹果估计得晚上两个月,今天这些就是我所有的存货了,暂时是吃不到了。”林森有点哭笑不得的摆了摆手,有些无奈的说道。

妹纸们少不了又抱怨了两句,对暂时没得吃表示了遗憾。

林森也是头一次单独面对这么多妹纸,还都是样貌身材都在水准线上的真正的纯天然美女,难免有些头大啊。

毕竟都是贵族家里出来的女儿家吗,基因都不算差,哪怕样貌算不得顶尖的,也都有着各自独特的气质,总的给人的感觉肯定也是不同凡响的,

于是他很干脆的用起了转移注意力大法,果断的抛出了他之前灵光一闪想到的那个主意。

大唐这时候的娱乐活动还不是很丰富,孩子们能玩的东西就更少了,即便是贵族家中,怕是也很少能见到玩具,种类自然也是非常单调乏味的。

林森弄出来的那些游乐设施,已经让这些贵女们都有点应接不暇了,想来放到其他人家那里,也会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好东西。

林森也是看到这些妹纸们那乐在其中的样子才想到的主意,假如和这些贵女们合作,专门销售这些大大小小的玩具,不知道效果如何啊?

听了林森的想法,这帮妹纸也都不甘寂寞的讨论了起来,叽叽喳喳的这叫一个热闹,虽然多少有点出于好玩的心思,可这帮贵女也确实都觉得林森的这个想法很有可行性,因此讨论的过程中,压根就没考虑过这事不成又如何,都在想着该怎么推广啊,怎么定价什么的。

林森只是在旁边听着,不难发现这些贵女们其实心里都是很有普气的,绝对不能轻看了她们的头脑,毕竟都是被家里当做未来某个家族的当家娘子来培养的,哪个心里都有一本经济账,有些生意经。

本着未来也能为自己赚点体己钱的想法,这些妹子在征得林森的同意后,都毫不犹豫的投了些份子钱进来,想把这份产业给共同做起来。

当然了,这其中林森是靠创意吃干股的,什么都不用额外投入了,作为中间桥梁的程怀玉,自然也少不了有一份,她还是存了一些零花钱的。

而作为在场最小的一位,小兕子也是有一份的,因为在林森的提议下,这个玩具品牌的名字也定下来了,就叫“小兕子”。

既是表明了产品的定位,就是给小朋友准备的,也有祝福自家用户,都能长得跟犀牛一样强壮的寓意在里面,当然还有一重意思,是说自家的这些玩具,本身也像犀牛一样皮实抗造,你们可劲的放心玩就是。

林森这么一解释,大家都乐得不得了,很愉快的就一致同意了。

在林森的怂恿下,兴奋不已的小兕子还郑重的表态,一定会回去求一份父皇的墨宝来,回头制成牌匾挂到自家店铺门上,保准诸邪辟易,更没人敢上门找麻烦。

林森这也算是成功的走了一回夫人路线,想来以后能带来的好处也是不少,可不止是那点经济利益而已。

第一百六十九章 暗送秋波(感谢“yu0421”的再次万赏)

正讨论的热烈呢,之前一直没见到影的呆毛,从外侧的窗子里跳了进来,那地方也就是它这样的小家伙能钻进来了。

大概是没想到屋里有这么多莺莺燕燕的,这小家伙明显的呆愣了一下,然后就被小兕子欢呼着就给抱了个结实。

知道主人对这小家伙喜爱的紧,呆毛愣是没敢挣扎,反而小心翼翼的把小兕子抱到了一群人中间,之后迎接它的,自然是一屋子妹纸们的热情**。

等到它摆出一个生无可恋的表情后,觉得更加可爱的妹纸们不仅没有放过它,反而揩油更加起劲了。

“你小子跑哪去了?”林森给呆毛投去了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等到妹纸们问清楚了这家伙的来历,不舍的放开了它以后,林森这才得空问问这小子。

这不是春天了吗,正是很多动物发春的季节,林森还以为这小子也出去找伴去了呢。

以这家伙的天赋异禀,金丝猴群中的母猴们,还不是任凭它予取予求啊,林森可不觉得还有哪个公猴,能打得过这个能有大猩猩强壮的家伙。

即便还有和它一样生而强悍的异种,也就是林森私底下称呼为“金刚霸猿”的品种,也抵不过这小子见天就有各种强筋健骨的汤药可以泡,还跟着席君买他们学了一身的霸道拳法啊。

这就像是普通的壮汉,碰到了会功夫的人形猛兽似的,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

“哟,原来你小子也混上老大了,还能有一帮子小弟,不错啊,以后好好干啊。”

看到这小家伙打出的手语,林森轻易的明白了它的意思,原来这家伙最近出去抢了猴王的位置啊,这是专程回来跟自己嘚瑟呢。

“它能听懂人话?”一帮妹纸们都有些惊异的看着一人一猴之间的对话,忍不住惊奇的问了一句。

“能理解一些简单的意思吧,经常问的东西。另外我教了它一点手语,能用些简单的手势表达自己的意思了。”林森也是不无得意的答道。

那边的呆毛同样昂首挺胸的哼哼了两声,自得的意味很是明显,骄傲的看了妹纸们一眼,又跑过去和程怀玉拥抱了一下,在满脸惊喜的妹纸们反应过来之前,又从窗口爬了出去。

看来它也知道林森的心思,对未来主母也给了些优待,只是它大概是不会明白林森的眼热的,尼玛真的恨不能以身代之啊,我也想来个爱的抱抱,要最紧密的那种哦。

今天的见闻看来够这帮妹纸们好好消化一段时间了,看到天色不早了,她们也是主动的提出了告辞。

林森有些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大家,当然主要还是舍不得程怀玉,然后额外塞了一个雕刻的异常精美的小木盒给程怀玉。

林森泡妞的水平比较差,就知道追妹子要请吃饭,请看电影,送礼物,然后就是送花送情书,其他能做的他都尽量做了,而这匣子里除了一支木雕的玫瑰花,还押了一首他认真抄写的情诗在里面,当然放到这时候,就成了他原创的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一首《离思》算是比较应景的,没有什么不合时宜的景物描写,又把自己对程怀玉的情有独钟表达的很明白了,赶巧了今天还来了这么多妹子,和这诗里的意思也比较相称。

当然其他的妹纸肯定也不能空着手走啊,大唐这会给客人回礼物是惯例,又都是来考察他这个未来姐夫或者妹婿的,林森肯定要做足了礼数,让她们挑不出刺来才成。

因此临走前,林森拿出了一些个木雕来任凭她们挑选,让她们心心念念的八音盒,也一人给了一个。

当然了,这八音盒肯定没有给程怀玉的那个来的复杂,不仅少了上面可以跟随音乐一起活动的机关,声音也要少上许多,相比起来肯定要稍显单调些。

林森可没打算做个中央空调,给自家未来老婆的,肯定得是最好的那个才成啊,让她们羡慕程怀玉去吧。

除此以外,她们爱吃的那三样水果,每人自然也都有不多的一份。

“你不错。”这些妹纸当中最为漂亮的一个,走到林森身前时笑着夸了一句。虽然看着就让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其实话中却自带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仪。

因为她才是这些妹纸们实际上的大姐头,李世民最为宠爱的大女儿,年纪轻轻就获得了超规格的三千户食邑,未来更是嫁给了堪称第一权臣的长孙无忌的的长子长孙冲的长乐公主李丽质。

不林森忍不住就在考虑,是不是该告诉李世民,这位其实不适合和长孙冲结婚的啊。

虽然亲上加亲听着挺好的,可他俩可是亲亲的表兄妹,近亲结婚相对更容易造成遗传缺陷啊。

嗯,我这绝对不是什么嫉妒,纯粹是出于一个男人的心思,不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

林森也算是个行动派了,起码追妹子这样的事情上是不能等的,既然决定了要找人去帮忙提亲,干脆这就准备准备,带上礼物去秦琼家里,看看能不能说动他做这个媒人。

他准备的礼物看着倒挺简单的,去竹林里砍了几棵竹子,再去自己屋里弄上两个大竹筒,再来上两个礼盒,把东西往羚牛身上一放,还不忘叫上刚当了山大王的呆毛回来给自个当保镖,这就奔着长安城就跑去了。

他还不知道他送给程怀玉的礼物,在一群妹纸中间引发了多大的轰动。

回去的路上,程怀玉对那小木盒就有些好奇了,旁边的闺蜜们也是按捺不住好奇,一直在怂恿她干脆打开看看,反正以前林森给了她什么礼物,大家也都看过的。

在一帮闺蜜的注视下,程怀玉有些忐忑的打开了那木盒,上面那朵颇费心思的木雕玫瑰花,倒是没有引起大家太大反响,都是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这东西只能说用心,可绝对算不上太惊艳啊。

可林森写的那首诗就不一样了,只是简单的念过一遍,程怀玉那脸上就满溢着幸福和甜蜜,连眼睛都有些水盈盈的动人的很。

虽然程怀玉一直给人女汉子的感觉,可不要忘了她的母亲,可是出自五姓七望之一的崔家,她也是一直被当做未来的当家娘子培养的,也算得上是家学渊源了,这么一首诗的意思她又怎么会不理解呢。再细细琢磨一下,更是脸红心热的很。

其他的大家闺秀们的学识也都不差,甚至如李丽质这般文学修养很强的,都不难得出这诗怕是足以流芳百世的结论,因此看向程怀玉时,一个个的眼里都满是羡慕,当然也有替程怀玉高兴的意思。

等到她们回去以后,听说林森跑去找了秦琼给说项,更是对程怀玉送上了由衷的祝福。

第一百七十章 林森的诚意

作为另一个话题中心人物的林森,正飞奔在去往秦琼家的路上呢。

之所以叫上呆毛,显然是为了以防万一啊,毕竟杀手刺杀和山贼围攻的经历犹在眼前,谁知道那帮子除他而后快的世家们,会不会再多安排点埋伏好好招待他呢,还是有备无患比较好。

林森现在去秦琼和程咬金那里,待遇不会比自家子侄差到哪去,甚至都没用通报,就被秦家的护卫给引到了秦琼跟前。

他也是个干脆的,连口水都没喝,就先开始一一的展示起了自己带过来的礼物,虽然拿的东西不多,可绝对是诚意满满的啊。

“你是不是觉得这两根竹子就是普通的竹叶青,又是我种出来的竹子酒而已?”林森把那几根竹子往秦琼面前一放,挑了挑眉毛说道。

秦琼就笑眯眯的看着林森的做派,听到林森问了,这才笑着点了点头。

有了林森给的各种方子,食疗加药物双管齐下,一直有些血虚的他,如今气色可是好多了,脸上那不健康的蜡黄色都快要看不出了,原本最为难熬的冬天,有了林森的火炕以后也变得舒服多了。

开春以后,他都能明显感觉到气力在逐渐的回到他的身上,甚至已经开始恢复锻炼,每天都能舞动下他最爱的马槊了,自然的对林森可是充满了感激之情,这时候也就乐得陪着他胡闹。

“其实错了,这可不是我种进去的,而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一种真正的酒竹,这竹子里面自己就会产酒,你说神奇不?

虽然度数没有我种的那个竹叶青高,也就是和原本的剑南烧春差不多的样子,可是味道比之那些酒可要好得多了,绝对是极品美酒啊。

而且这东西极具保健功效,你每天喝点都没事。”林森当然不会说这酒竹是他改造出来的,不过对它的描述倒也算不得夸大,口味真的是极好的。

“哦?那还不赶紧弄些来某家尝一尝。”秦琼收起了玩闹的心态,忍不住有些着急的说道,好酒之人就是这样了,更何况还是如此玄奇的酒。

“啊……果然是极品!”秦琼细细的品味了一番,这才满是赞叹的说道。

“剩下那几样又是什么好东西啊?”这酒竹都只能放到第一位,秦琼对后面那几样东西自然也好奇了起来,看林森这意思,分明是比这酒竹还好的东西啊。

“这是我亲手炒制的野山茶,这两样都是和它配合的。”林森边说着边拿出了那两个大竹筒,拔掉了一个塞子,从中捏出了一些漂亮的茶叶。

“这些茶叶都是采摘自树龄都有过百年的一片野茶树,经过我的独门手法炒制以后,有一股不同寻常的清香味。

而它的饮用方法,也是不同以往的茶叶,只需要清水冲泡即可,喝的就是这茶叶的本味,明心见性。”

林森轻轻的摆放了一些茶叶在手里,看着一个个的还有种青翠欲滴的感觉,可爱的紧。

至于这炒茶的法子,对林森来说当然也不是问题,别忘了后世他从事的就是园艺工作,经常也是要到下面的各个县区去检查的,而沂州当地有两个县都是著名的绿茶产区,栽培茶树的简直不要太多,各种茶叶厂更是不知凡几,林森去过的,体验过的同样不在少数,一来二去的自然就学会了炒茶。

当然了那时候肯定没法掌握好火候,可他今时不同往日啊,有了植物改造系统的帮助,他随时都能了解到那些茶叶的状态,只是经过几次少量炒制的摸索,他基本就掌握了所有的诀窍,对火候的把握,怕是比很多制茶一辈子的老师傅还要精妙。

这用的又是真正的百年野茶树上采集的明前茶叶,还是最为稀罕的一茶一叶,其中的滋味自然是妙不可言啊。

“这是我取自无意中发现的一眼寒泉中的泉水,泡出来的茶水最为甘美。”林森拿出的泉水,显然是取自那冰火两仪洞中的那眼寒泉了,里面应该是深层地下水,用来泡茶是顶好的选择。

“而这一套茶器主要包含了一个用来煮水的铸铁壶,还有一套冲泡用的茶壶茶杯以及公道杯。”林森一边说着,一边将这些东西都摆了出来,甚至还弄出了一个小炉子,把铁壶给烧上了。

“这套茶具材质比较一般,只是我找到的红豆杉做成的,稍有些保健效果,可有一个好处,经过我的特殊处理后,这茶杯它不烫手啊,即便装满了刚烧开的热水,也绝对不会觉得热。”

这些茶杯都是林森操控着,长成了双层结构的,内层和外层之间有个真空层,再加上木料本身的热传递效率也算不得高,自然就有了很不错的隔热效果。

在林森摆弄好以后,那边铁壶里的水也够热了,林森干脆的给秦琼表演了一套功夫茶的茶艺。

他后世的老爸就很爱喝茶,对茶艺自然也有着自己的理解,林森这也算是耳濡目染吧。

“请。”林森将冲泡好的茶水轻轻的端到了秦琼面前,示意他可以品尝一下了。

“嗯,入口略有苦味,但是回味甘醇,香味浓郁,确有明心见性之感,比那些茶汤喝着舒服多了。”秦琼自信品味了半天,这才肯定的说道。

“那是吃茶吗,那是喝菜汤呢,不一样的。”林森摆了摆手说道。

对于古代的那些茶汤,他的观感可不怎么样,只是在独一味那边喝过一次,就再也不想见到那妖艳贱货第二次了。

“那样的茶汤失去了茶的本味不说,对身体反而是一种负担,而我这个茶叶经常喝对身体是有很大好处的,尤其是爱吃肉的人,这茶叶更是必备的保健佳品。”林森认真的介绍着茶叶的好处。

“确实。”秦琼又砸吧了一口茶水,再回想下以前吃过的茶汤,很是认同的点了点头。

“嗯,这茶杯也是好东西,确实不热。”秦琼好奇的看了手中的茶杯一眼。

那茶水喝到嘴里温度可是不低,可杯子握在手里却几乎感觉不到热味,端的神奇无比。不过既然是林森的独门手艺,他自然也不会深究了。

“不知道这最后一样又是什么呢?”见识过林森拿出的这几样东西,也算是经历过两次惊喜了,对于最后这个东西,他的期待感也是提到了最高,能放到最后一个出场的,必定是林森最为得意的作品才是。

第一百七十一章 老夫聊发少年狂(求订阅)

“你现在身体大好了,近期又没有什么战事,我这不是怕你无聊吗,就亲手雕刻了这套战棋,应该可以比较好的模拟战场上的情势,让你能够体验一下排兵布阵的感觉,还能找人手谈几局,切磋一下指挥作战的技艺。”

林森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最后一个箱子,而秦琼却越听眼神越亮,林森说的这些真的是说到他心眼里去了。

虽然里面的东西看着有点平平无奇的,但不妨碍秦琼的期待啊,如果有后世的人在的话,应该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这就是一套象棋而已。

不过林森觉得叫战棋或许更合适一些,毕竟其中的每样东西,在这个时代都是可以找到对应的兵种的,只是需要把炮改做砲而已,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攻城用的那种投石机。

“这些棋子分别是个什么意思,想来就不用我多解释了吧?”林森把棋盘和棋子都给摆好后,指着那些棋子道。秦琼自然摇了摇头,看着林森摆出的阵势他两眼发光啊,分明有些迫不及待了。

“接下来我主要解释下我构思出的玩法。有两种摆阵方式,不过行子的规则都是一样的。先说下这固定阵势的玩法。”

这里林森打算对玩法进行一个改变,也好更多的发挥这帮子老将的本领。不过这第一种法子,其实还是后世最常见的那种排兵布阵的形式。

林森小时候好歹也是玩过这个的,虽然本事差了点,经常被小自己好几岁的小朋友压着打,以至于后来很难拾起对象棋的兴趣,可基本的棋子如何安置,如何行棋肯定还能记得住。

“最后,就是执红子者先行,这第一把咱们就是熟悉下规则,所以你来红方。”

林森琢磨着,这前几把虽然算是教学关,自己也不能放水,必须得好好下,等到秦琼熟悉了规则以后,以他行军的老辣和稳妥,自己怕是没机会再尝到胜利的滋味了,趁着现在还不赶紧虐虐菜,以后也好跟人吹嘘下,咱也是曾经下赢过秦琼的牛人啊。

“没问题。”虽然对林森摆出的这个阵势很不满意,没看到秦琼那眉头都快皱巴到一块了,可对于这种玩法,他确实挺期待的。

就像林森说的,这战棋分明就是模拟了战场上的排兵布阵,连棋子的走法都是和现实各兵种的战法挂钩的,最适合他们这种久经战阵的将领来玩了。

“嗯,看来你已经学会了,咱们还是说说我琢磨出的另一种玩法吧。”

第二把才下了不久,林森看了看自己那已经陷入孤立无援境地的老将,再看看旁边摞的老高的自己被吃掉的棋子,默默的把所有的棋子都放回了原位。

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阴影,那时候的他学了一段时间的象棋,信心满满的教会了自己刚上一年级的表弟,准备好好的在棋盘上教他做人,结果就被按在地上不停的摩擦。

没想到现在这样的惨剧又一次上演了,而自己还是那个悲催的主角,这特么还玩个屁啊。

“这个玩法也许更加适合你们的发挥,这次如何排兵布阵都随个人的意,但是行棋的规则仍然是不变的,这都不需要重复了,最大的不同在于红方可以后摆阵,这样更有针对性一些。

当然了,这点你和未来的对手们是可以协商着来,同时摆阵也是可以的。”林森尽量不去看秦琼那满是得意的脸,他怕自己忍不住会一拳砸上去。

“刚才是为了让你熟悉规则所以让着你,这次我用红方吧,后摆阵。”林森淡定的说完后,自顾自的就把红色的棋子全都拣了出来,等着秦琼摆好阵才动手。

“啪!将军!”没用多大会功夫,林森不出意外的就被秦琼杀了屁滚尿流,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呆滞的坐在那里在反思着,我特么到底是哪根筋没搭对才想到这个缺德主意,来找这老棒子比试排兵布阵的玩意的。

“木头小子啊,看来你还是更适合当个斩将夺旗的猛将啊!”对面的秦琼语重心长的拍着林森的肩膀说道,只是那眼神中的得意和笑意,是怎么都掩盖不住的。

你小子是这战棋的发明者又怎样,还不是战场上的嫩雏一个,跟咱玩心眼还差了点,咱这排兵布阵的本事看来是没有落下,老怀大慰啊,老怀大慰。

嘿,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棋盘之上耍流氓,爽!

“你小子这番心意某就不客气的收下了,以后没事可以叫上一帮老兄弟多手谈几局了,也省得再把这吃饭的本事给落下咯。”秦琼满意的摸着自己的胡子说道,只是这话里的意思,分明是在鄙视林森根本不济事,不配做他的对手啊。

“说吧,你小子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啊?”其实林森刚来到,秦琼就知道这小子肯定是有事相求,要不然也不会上来就开始介绍礼物的,这是明知故问了。

“还不是和程怀玉的事情吗。”林森也不扭捏,干脆的将上次和程咬金约定好的事情照实说了一遍。

“我这现在好歹也有个云骑尉的勋衔了,勉强也算是达到了约定好的条件,关键是我有信心未来能搏一场大功劳,到时回来正好也该到了和程怀玉约定好的婚期了,保证不会难为了她。”林森自信的说道。

“哦?什么大功劳?”秦琼兴趣盎然的问道,显然林森说的是上战场去搏命,而他更关心的则是这样的大战他是否能够赶得上啊。

“突厥!”林森肯定的答道。

“我敢断言,用不了两三年,大唐必将和突厥进行一场旷世大战,并且战而胜之。

这可是灭国之战,也是雪耻之战,到时凡事参与了此战并活着回来的,功劳肯定都小不大哪去。”看出秦琼对此事的向往,林森详细的解释了一下。

“何以如此肯定?”秦琼半是好奇半是考究的追问道。

“大唐如今蒸蒸日上,上有文武双全的陛下,下有一大帮如你一般正值当打之年的良臣猛将,面对突厥时更能做到同仇敌忾。

反观突厥那边,每年都在衰败,上有逐渐昏聩不堪的颉利可汗,下有一大帮子离心离德的部族首领,即便没有大唐去攻打,怕是也有分崩离析的可能。

等到众志成城的大唐天军降临草原时,这些心思各异的部族联军,必然不敢略其锋芒,怕是最后要变成一场追逐的游戏了,就看谁的作战意志更坚韧,更能坚持都最后了。

以唐人的心气,自然不会怕了那些闻风丧胆的草原耗子。”林森自信的侃侃而谈。

“说得好。你的事某家应下了,咬金的心思大家都明白,对你的欣赏也是有目共睹,某这个老兄弟上门去提,想来不至于给拂了面子。你且回去等某的好消息吧。”

秦琼对林森的一番分析也是很赞同的,当然对这小子也就更看好了。再说了即便只是顾着两人之间的情分,这事他也责无旁贷啊。

和林森差不多的想法,秦琼同样觉得这事也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不过显然还有人不是这么想的。

第一百七十二章 抱大腿(为掌门“yu0421”加更5/5)

从秦琼家出来,林森骑上羚牛就朝家里跑去,刚才在和秦琼对决的过程中,看着那带着颜色的平板象棋不停的拍在棋盘上,再看到那上面的各种不同的字,林森猛然想通了一个困扰了他的问题。

那雕版印书不是花费特别大吗,而且貌似懂得这门技术的雕版师傅,和那可怜的几间印书坊,都是掌握在世家手中的,怕是即便有了足够的钱财,想要出版他的那两本蒙学书籍也很是困难。

既然如此,咱自己开一个印书坊不就完事了吗。摒弃掉耗时耗力的雕版技术,咱用后世广泛使用的活字印刷技术不就好了。

既不用担心自己的命脉被掌握在人家手里,只能任凭人家拿捏,想让你什么时候能出书就是什么时候,也能和那些垄断性质的印书坊打擂台,把居高不下的书籍价格稍微拉低一些,也算是造福天下的读书人了,自然也就离自个挖断世家根基的目标更近了一些。

既然想到了主意,林森自然迫不及待的就想试一试。林森并没有使用活字印刷术刚被发明出来时用到的那个泥活字,这泥活字在制版排版时确实有一些优势,比如简单的用火烤一烤,就可以把药物融化,将整个版面融为一体,回头还可以再用同样的法子把那些活字分开,毕竟是泥土造的吗,比较耐烧,而且造价也是比较低的。

可这有个林森没法突破的障碍,就是印字的墨水,现有的墨水怕是很难在泥字上面附着,那么印制出的东西,清晰度自然也是堪忧的。

而用木活字就没了这个问题,现有的雕版用的墨水,完全可以很好的在木活字上着色了。无非是排版制版方面多花些心思罢了。

当然林森还有个选择木活字的理由,他可以直接控制着树木长出每个木活字该有的样子,然后像是摘果子一样,把它们全都弄下来修饰一下就完事了。

也就不用费那么大的劲,挨个去反着雕刻那些常用的汉字了,还得是繁体版的,也能随意的选用自己喜欢的字体,想让它们长的多漂亮,就有多漂亮。再选用铁桦木这类硬度大的木料,木活字不耐用的问题,也不复存在了。

在林森的精心操控之下,很快他的面前就摆下了两套常用字,一套是仿自李世民的圣旨上的飞白体,另一套则是用的据说更适合印刷的宋体字。

只有活字可没法完成印刷,林森又弄了个圆盘过来,中间带轴承可以随手拨动旋转的那种,把所有的活字都分门别类的排列好,因为固有的习惯,他显然是选择了依照拼音顺序来的,之后再按照自己的需求对着一大片活字,挨个拣出来制成版就是了。

每一个活字上,都有林森预留好的标准卡扣,就和木地板上面的那种卡扣差不多,跟玩拼图一样把它们全都卡成一个整体,同时固定到底板上就完事了。

把叫人去买来的雕版用墨刷上去,把纸张一铺,再用刷子轻轻的扫上一遍,林森满怀着忐忑的心情,又是紧张又是期待的小心把纸张揭了下来。打眼一看,林森忍不住就兴奋的挥起了拳头。

“嘿!成了!果然成了,我真是个天才!”林森得意的哼起了小曲,还扭动了两下算是跳舞呢吧。

这也就得亏他是自个在密室里蹲着弄得这个,这才没被身边的人当成魔怔了,再给他弄点黑狗血泼上。

不过兴奋了一阵后,林森又开始考虑另一个问题,这活字印刷术貌似比那两本蒙学书可招人恨多了,自己要是大模大样的亲自书面弄个印书坊出来,还可劲挤兑世家那帮子人,到时候人家想不跟他玩命都不行啊。

就他这小身板,现在可扛不住所有世家的一同反扑,这等神器想要面世,想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它的巨大威力,放自己手里肯定是不行了,这肯定是作死无疑。

想想后世那弄出了活字印刷术的毕昇,好像是随便找了个理由就给扔牢里湮没无闻了,所有的士人貌似都选择性的遗忘了这么一位功在千秋的人的存在,林森可不想自个也落到这般田地。

那找谁合作比较好呢?程咬金他们就算了,毕竟和自己关系这么亲近,弄这玩意再把他们坑咯,那就忒不厚道了。

主要也是怕他们也扛不住那些庞然大物啊,论起底蕴,他们比起五姓七望来肯定也还是差上不少的,真的没必要让他们担这个风险。

那么有了这个东西对谁来说最为有利呢?只看李承乾最近两次过来时的表现,不难想明白,这东西显然还是李世民这个当皇帝的最为渴盼才对,而且这显然也是当世最大的一个大头了,不拉上他可说不过去。没说的,以后还是多几间皇家印书坊去和世家打擂台吧。

不过,这等神器可不能那么简单的就贡献出去了,怎么也该换个好价钱才对。

只是怎么才能让他们知道有这么个东西,让他们主动来求取呢?毕竟得来的太容易,人们总是不容易珍惜,那些历经艰难险阻才得到的东西,却会显得格外珍贵啊。

玩心眼林森是真的不擅长,所以琢磨了一下,还是暂时压着这个活字印刷术在手里,等到时机合适了再说吧。

在他忙着鼓捣活字印刷时,那些准备出去创业的庄户们,早就练熟了各自选定的小吃,还在林森的建议下各自做好了餐车,只要把马匹挂上,拉上全部家当就能走,摆摊的时候稍一收拾就能开工,端的是方便无比。

林森这个当家主的,少不了要好好勉励下这帮庄户,顺便交代他们出门在外不要逞强,真有难题时,完全可以去秦琼他们那几家府上求助。

这些人基本都是要去长安城里闯荡一番的,偌大一个长安城,消化掉他们这些个新式小吃肯定没问题的,分散一些,也不会存在相互顶了生意的情形,顺便也能覆盖更大的范围,收集更多的消息。

他们更像是林森撒出去的一张大网,在网络回大量钱财的同时,也要网络更多的情报,同时还有林森交代的网络人才的任务,以后有了资本慢慢的也要投入多一些,让他们带动起更大的情报网络来。

第一百七十三章 监守自盗

长安城的居民们对于新鲜东西总是充满了好奇的,或者可以说,长安城中也总是不缺吃货的,众多的外国美食能在这里生根发芽,林森拿出的这些小吃,自然也不愁会没人来尝鲜。

而它们的口味都是经过林森这个大吃货检验的,毕竟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东西,也是被那帮子吃货贵女们一致肯定的,拿下这些第一批吃螃蟹的普通居民还不是手到擒来。

有了第一批回头客的认可和口碑传播,还有逐步增加的新客人们,另外林森还指点过他们诸如免费试吃这类的拉客手段,每家摊子面前那客人的数量,都是蹭蹭的往上涨啊。

用了没几天就都排起了长队,一堆客人都认准了他们的小吃,恨不能一天的饭全在这里解决咯。

这些庄户们看到这样红火的势头那是喜不自禁啊,即便劳累了一些,可干起来还是非常有热情的,因为赚着钱了吗。

这些小吃别看每个卖价都算不得高,走的就是物美价廉的路子,可利润其实并不差,只是稍一数算庄户们就有些惊异的发现,这买卖每天带来的利润,竟然已经不比冬天卖芽菜来的差了。

要知道这还是刚开始啊,客人的数量肯定还要逐步增加的,看目前这个趋势,怕是用不了几天,限制客流量的就会变成原材料的数量,和他们本身的速度与体力了。

也就是说卖脱销基本已成定局,到时能赚到的利润,怕是要几倍于卖芽菜了,这买卖当真做得啊,因此这些庄户真的是累并快乐着,干劲十足啊。

当然他们也没忘了自己肩负的其他使命,努力的做一个健谈的老板,每天和前来的食客们热情的聊着天,网络了更多回头客的同时,也确实打听到了不少有用的消息。

他们跟着林森一起训练的时候,也是学过如何分析情报的,因此总是能够根据这些表面的信息,得出不少隐藏在背后的东西。

比如从那位郑屠户那里,就知道了长安城中的崔家大约有多少人,哪天是某位正房大老爷的生日,家里又大摆宴席了,又有哪位大少爷比较得老一辈的欢心,轮到他的时候,连庆祝的规模都会格外大一些。

诸如此类的东西汇聚到一起,自然就能分析出不少有用的东西了。

等到撒出去的这些个庄户,都各自打开了局面,站稳了脚跟以后,林家庄子上也迎来了新一波的忙碌,连带着来庄子上的外人都多了不少,因为被林森命名为红玉桃的那些改良的油桃开始下树了。

林森依照当初的约定,给程怀玉的那帮子闺蜜家里都送了些这种桃子过去,当然也没少了程咬金和秦琼他们那帮相熟的武勋们的份,多少也算是份心意吗,至于程怀玉那里,林森可是单独让人运了一车去,生怕她不够吃啊。

而随着这种新式的桃子成了这些人家迎客时必备的好东西,给他们长了些脸面,其他的勋贵自然也都坐不住了,各自交代了手下人赶紧去买了来,这样的事情上怎么能比别人家落后了呢。

那些管事们稍加打听,自然就从别家的同行们那里,知道了这红玉桃的出处,可不就屁颠屁颠的跑来林家庄子上采买了吗。

而像是程咬金和秦琼这些人,甚至有为林森吆喝叫卖的嫌疑,恨不能嚷嚷的所有武将们都知道,这种桃子是林森这里特有的好东西。

程怀玉那里也没少在一众手帕交中间为林森打广告,为此她自己都少吃了不少这桃子呢。

这多方作用之下,自然就搞得这红玉桃成了抢手货,很是有几家的管事,干脆蹲在了林家庄子这边,只要桃子一成熟采收起来,直接就被他们给拉走了。

最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兕子和李丽质也帮忙说项了,反正连宫里负责采买的内侍都跑来了,态度还挺和善的,完全没有平日里的倨傲,甚至老老实实的按市价付了钱,当然优先挑选些看着顺眼的也是必须的。

其实就算是他不付钱,林森也绝对不会觉得不爽的,因为一个贡品的名头,就足够让他做不少文章了。

这不那内侍刚走不久,林森就打着“当今陛下李世民都说好”的名号,生生的把价格给提高了五成,而那些来买桃的管事们还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完全没有讨价还价的意思。

至于那些宁肯提高一倍价钱,也想多少弄些红玉桃回去做镇店之宝的水果商们,不好意思,今年的桃子怕是轮不到你们了,前面那些勋贵家的管事们已经给包圆了,明年请早吧你们。

虽然花的又多了些,可这些红玉桃拿回家去,各自的家主少不了都还要夸赞下管事们办事得利,那才多花了几个钱,有他们的面子重要吗?

这年头你家里要是没有红玉桃,你都不好意思请同僚们来坐坐,那会显得你这人门路不行啊,赶不上潮流,人家会羞于与你为伍的。

况且这桃子确实看着就喜庆,吃起来更是美味无比,比他们之前吃过的各种水果都要更加让人回味无穷,好吃的根本停不下来啊。

而那些被夸得仿似人都轻了四两的管事们,听说林家庄子上还有新品种的苹果和梨子,据那几位贵女说吗,也都是集美貌与美味于一身的好水果,那还不赶紧的多预定一些,不说抢个先手,起码不能比其他勋贵家里落后了吧。

这一家伙好吗,那红露苹果和水晶梨还没见到影子呢,这就全都销售一空了,这受欢迎程度,说实话也有点出乎了林森的预料啊,看来扩大产量的计划,这就要提前开始实施了。

先找人出去寻摸下,看看哪家有果林要卖的吗,最好是离林家庄子别太远的,要不然怕是守不住啊,毕竟林家庄子的水果现在这个知名度太高了点。

即便大部分人都没见过这些果子的样子,大都还是从勋贵们流露出的只言片语中,知道了有这样的好东西存在而已,可等到新果园到了林家这边,觊觎的人怕是就会很多了。

就算是林家庄子上这片果园,现在都成了重点守护区域了,忙着开荒的那帮子庄户们,每天都要轮流派些人过去帮忙的,哼哼哈哈哥俩也去当起了保安。

本来林森也想派呆毛过去的,不过后来一想,这丫过去以后,怕是就成了果园里最大的祸害了,因为在林森的固有印象中,猴子对桃子那是有执念的啊,更何况还是这么好吃的桃子,呆毛这奸猾的小子不监守自盗才怪呢。

在林森忙活着的时候,秦琼府上也变得热闹了起来,最后连李世民这个当皇帝的都惊动了,亲自跑了去。

第一百七十四章 弹冠相庆(求订阅)

自从秦琼收到了林森给的那套战棋以后,他就开始呼朋唤友的拉人去自家对弈,一时间翼国公府上难得的热闹了起来,见天都有各种武将进进出出的,如李绩这般心思缜密,沉稳异常的,都耐不住好奇跑来和秦琼手谈了一局。

屋里更是呼喝有声,支招的,拍桌子的,有时候还有输急眼直接撸袖子开干的,算是难得的人气爆发。至于说观棋不语真君子,这帮老杀才哪个是以君子自居的啊,跟他们说这个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秦琼家中不得不找木匠又多做了好几副,各家武将家里也是少不了马上都备上了一副,这战棋的传播速度之快也算是始料未及的。

最后这边的异常甚至惊动了李世民,他本来就有没事去往这些老将们家中转悠下的习惯,也好显示他没忘了这帮战场上一同出生入死的老兄弟,并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就疏离了他们。

这次上门自然也不会放过和秦琼对弈一把的机会,顺便还和其他老将都对决了一把,看看他们的成色。

作为一位隐藏的名帅,李世民排兵布阵的本事可绝对不差,在熟悉了这战棋的规则后,跟几位名将都杀的难分难解的。

和这些名将一样,他也更喜欢自由摆阵的方式,更能展示出他们运筹帷幄的水准来。

玩的兴起的李世民,少不了也问起了这战棋的来路,他还以为是一直赋闲在家的秦琼自个琢磨的呢。

“这么说,这东西其实还是林森那小子弄出来的?”听完秦琼说过的来龙去脉后,李世民笑眯眯的问道。

“那咬金对这事是个什么意思?”看到秦琼点头以后,李世民饶有兴趣的追问道。

“咬金自然是同意的,要不然木头小子也不好意思跑来找某张这个口了。”秦琼肯定的答道。

“那行吧,这事某心里有数了,叔宝你就不用操心了。就看那小子回头能给某些什么东西做谢礼了。”李世民顺势就把林森求秦琼的事情给揽到了自己身上。

“那某先代木头小子谢过陛下了。”秦琼倒是发自内心的为林森感到高兴,这事有李世民的大包大揽,肯定就板上钉钉了,而且这份荣耀和他去说项自然又不同了,绝对是给足了程咬金和林森两人的面子。

果然过了没几天,李世民就单独下了一道圣旨,为宿国公程知节的女儿程怀玉赐婚,而赐婚的对象,却是个对天下人来说名不见经传的小子。

虽然现在已经不能算是山野小子了,可相对程怀玉这个家世背景来说,这个好运的小子和一介白身也没什么区别了啊。

长安城里的众多勋贵们,却是知道许多林森干过的事情,以前或许只是因为他和程咬金他们的关系,才稍微有些关注,可经历过前段时间林森和王君廓掰腕子的事情以后,尤其是扛过了那波山贼的大规模袭击以后,基本长安城的每家勋贵案头上,都有这小子的详尽资料了,只是每家能掌握的东西多少不一,关注的重点也不一样罢了。

可是从这个赐婚中,他们倒是都不难得出一样的结论,那就是李世民真的是非常看重这个小子啊。

如世家的那帮人自然也明白,李世民这个赐婚的背后,未尝没有针对他们的意思,起码已经小小的打了一次他们的脸面了。

因为程怀玉可以算是半个世家血脉呢,她妈可是正儿八经的崔家嫡女,和林森的结合,怎么看也有点跨越了血统和家世的意思,对于他们一直所讲究的门第之见,尤其是拒绝了李世民本人的求婚一事,也算是个小小的回应。

不过长安城中的那些个勋贵子弟们,尤其是和程咬金家里相熟的那帮子武勋后人们,听到这消息以后,才不管背后有什么深意呢,这时候就想好好的庆贺一下。

终于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害怕哪天突然就被家里告知自个要去娶那个“净街虎”了,那对他们来说怕是了不得的噩梦啊。

想想向来以武力强悍自居自持的一帮子武将后人,却打不过一个妹纸,这对于他们来说得是多大的压力啊,如果以后每天都要面对这么强悍的一个老婆,那日子简直无法想象,绝对是生不如死啊。

而现在终于有一位真正的猛士,将那位人鬼辟易的女壮士给定下了,简直是解救他们于水火之中!所以他们难得如此齐心协力,如此真诚的祝愿这位勇士能够坚强勇敢,能够长命百岁,起码坚持活到和程怀玉完婚以后啊。

那些和程咬金家里关系不太和谐的武勋家里的后人们同样在弹冠相庆,有种搬走了压在头上一座大山的感觉,感觉自个的整个天空都变得辽阔了许多啊。

少了这么一位一直镇压他们的母老虎,从此于他们而言,这长安城真的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再也不会哪天一个不注意,就让那女壮士一巴掌给你拍下来了。

如果他们听过那首歌,大概会情不自禁的唱起来吧,“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呀呼嗨嗨,一个呀嗨……”

甚至程怀默哥仨都在偷偷的喝酒庆祝,妹子终于有着落了,以后再也不会一言不合就被以切磋为名,叫到练武场里按在地上摩擦,更不用担心出去喝花酒都没零用钱了。

看来最近很有必要介绍木头那小子给大家认识一下了,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吗,至于地点,当然是选择独一味了,自家产业,不用给钱啊。顺便还能帮忙把那群彪子全给灌桌子底下去,让他们见识下程家人上了酒桌也从来没有孬种。

勋贵子弟这边基本都是松了一口气的感觉,甚至隐隐的有将林森视作英雄的意思,而女人那边心思就要复杂不少了。

不了解事情起末的人,说不定还要说林森是个攀附权贵的小人,毕竟在她们眼里,程怀玉这种大号身材应该没那么受人欢迎才对。

可如李丽质她们那些知道林森送的情诗的,反而对这一对充满了祝福,甚至还有些羡慕,因为他俩显然是真心的相互看对眼了。

而随着那首情诗逐渐流传出去,关于林森的不好的言论,自然是越来越少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 倾其所有(为“书荒中的小白”的万赏加更)

在赐婚的圣旨下达时,程咬金正忙着在家里擦拭刚从林森那里得到的木质兵甲呢。

那铁桦木的板甲他就报上去八套,如今都在李世民的皇家宝库里呆着呢。而被他扣下的两套,有一套被他用来做了试验。

确实如同林森说的那样,普通弓弩和刀枪基本都对这东西没什么办法,也就是靠着重兵器还得是大锤这类的钝兵器,才能更好的破坏这东西,对穿着他的人造成真正的伤害。

当然火攻也可以,不过由于这东西的表面硬度在那呢,普通的火箭很难附着到上面去,真正能够伤害到它的火焰,你就是穿成个铁罐头也能给你烧死了。

总结下来,这东西的防御效果和穿着体验,比他原本颇为喜爱的那身宝贝明光铠都还要好许多,因此他现在都不太乐意穿明光铠出门了,除非是某些必须庄重肃穆的场合。

搞得其他武将都以为这个骚包的货转性了,开始玩起低调了呢,每天就穿个暗沉沉的盔甲就出来了,殊不知这货其实心里暗爽着呢。

而这木刀比之百炼钢刀也要锋利的多了,即便和他手里那些宝刀对磕,也一直稳占上风,经常会把那些原本的宝刀磕出一个个的口子,对上普通的钢刀,更可以说是削铁如泥了,因此他最近把佩刀都换了。

当然这木质的兵甲在北方也有一点不便,就是为了防止它们因为湿度的变化而开裂,必须时不时的弄些桐油来保养一下。可要是考虑到百炼钢刀的保养难度,这点工作量同样可以忽略不计了。

有这么多的优点,又是自个未来女婿私下进贡给他的,算得上独一无二的好东西了,他用起来可不就心情舒爽多了。

听到圣旨的内容后,他除了感慨一下林森这小子竟然请动了皇帝做这个媒人以外,倒是没有多么抗拒的意思,痛快的就把圣旨给接了,毕竟闺女也不小了,这个面子给的也够足的,女婿还是自个定下的,没什么不满意的,他还是相信自己的眼光的。

其实上次林森给他提起这事的时候,他就已经有思想准备了,只是没想到林森那么快就拿到了云骑尉的勋爵,然后接着就有这个决心定下这事。

当程咬金告诉了全家人这个消息后,作为当事人的程怀玉自然是喜不自禁,那脸上虽然有着许多的羞涩,可那喜色也是怎么都掩饰不住的,然后就被她妈妈给拉回屋里训话去了,叮嘱的大概都是些女人家的话题,或许也已经开始教授她如何管住夫君的秘诀了。

而一手促成了这一切的林森接到旨意后,除了油然而生的欣喜以外,也多少有点挠头,为到时候该送些什么礼物而犯愁啊。

当时一激动就跑去找秦琼个说和了,倒是把聘礼这回事给忘了。不是说他现在还一穷二白的什么都拿不出,而是他自觉拿不出什么独一无二的东西来,以显示自己对程怀玉的珍爱,也没法给予程怀玉一份让人难忘的记忆。

他可没忘了当初立下的目标,一定要让程怀玉成为长安城里所有女人羡慕的对象,更要让她的整个婚礼过程都风风光光的。

如果拿不出像样的聘礼来,不止是达不成自己的这个承诺,怕是还要让程怀玉变成一个笑柄了,那是林森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好在他还有一些时间来多准备几样出彩的聘礼,因为订婚的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所谓的三书六礼中前四礼都算是订婚的内容。

首先就是纳采,就是男方家长请媒人向物色过的女方家提亲,而女方家亦会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方家的情况。进行纳采时,男方需赠送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给女方。

这事林森勉强算是过了,只需要把礼物补上也就差不多了,即便纳采礼多达三十种,可置办起来倒也不算太困难。

而且这些东西都有着比较美好的寓意在里面呢,如羊、香草、鹿,取其吉祥,以寓祝颂之意;而以胶、漆、合欢铃、鸳鸯、凤凰等用来象征夫妇好合之意;或取各物的优点美德以激励劝勉夫妇,如蒲苇、卷柏、舍利兽、受福兽、鱼、雁、九子妇等。

纳采以后是问名,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合八字,只要那算命先生不是打算多挣点医药费,或者干脆变成棺材本,男女双方一定都是天作之合没跑了,真个有点不合适,也绝对有法子化解的。

到时候林森打算让袁守诚来帮忙合这个八字,不夸出花来都狠狠的揪他胡子,到时候看谁还敢说三道四的。

有了上天的保佑,接下来就要纳吉了,虽然也要带礼品上门,可主要还是正式奉上订亲的聘书。

到这一步订婚还没正式完成,还得有最为重要的纳征,也叫纳币,也就是林森最为在意的送聘礼环节以后,双方的婚约才算是正式成立,以后新娘子就算是男方家的人了。

而林森之所以最为在意这个环节,是因为按照习俗,男方使者要在女方家大庭宣读礼书,并让女方家清点带来的礼品,清点结束后再由女方回礼让男方使者带回。

礼书的功用就是用来列明纳征的物品及数量,简而言之就是礼物清单,可以让女方家依照礼书来,逐一检查有没有少了什么名单上明明有写的物品。

到底是挣下面子,还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主要就看这一下了,什么金银珠宝,古董玉器自然要可劲的上啊。

而林森最头疼的也是这个,林家底蕴毕竟太差了,现在虽然有些银钱,可却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礼物来啊。就只能期望在下聘之前,他能多找到些真正的好东西了。

至于如何感谢李世民这个媒人,林森倒是早有腹案了,保证让他见到以后眉开眼笑的。

这不花了些时间,林森就亲手把礼物给做好了,再收拾几样其他的东西,这就准备动身再去长安城一趟。

虽然不一定有机会见到李世民,毕竟他也没有随意出入皇宫的权限,到底见不见他,多半还要看李世民的心情,实在不行还可以找李承乾帮忙把东西送上去吗。

不过进宫之前,他还得先去赴个宴会,已经变成他亲大舅子的程怀默哥仨,在独一味那边设宴,说是要介绍一帮子英雄人物给他认识呢。

第一百七十六章 真猛士也

“章二狗,你丫又在偷懒!”林森来到独一味酒楼时,还是上次差不多的时间,这不又赶上这场好戏了。

独一味的大掌柜杜子宽,对着自家伙计章二狗的屁股又是一个大脚,生生的让那二狗享受了一把腾云驾雾的感觉,起飞了一段,这才重重的落到地上,又是一个标准的狗抢屎。这货爬起来以后也不恼,舔着脸谄笑了一下,就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嘿嘿,姑爷来了,让你见笑了。这小子就是欠收拾。

哦,三位小郎君和一群友人们已经在楼上等着了,我这就领你过去。”看到林森过来了,杜子宽赶紧殷勤的上前招呼着。

果然没看错吧,这位这不真个成了自家姑爷了,还是皇帝亲自赐的婚,了不得啊。

“咦,先不急,我先过去和朋友打个招呼。”林森摆了摆手,又朝大堂一角走了过去。

有过一面之缘的马周,正一个人坐那喝着竹叶青呢,看那优哉游哉的样子,分明很享受啊。

不过这位可是未来的宰相啊,一封谏疏就为自己搏得了皇帝赏识的牛人,这要是沉迷喝酒无法自拔,也不去投奔那常何了,以后的发展轨迹,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那自己吩咐的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也不知道算是帮了他,还是害了他了。

“宾王兄许久不见,风采依旧啊。”林森笑眯眯的坐到了马周的对面,打了个招呼。

“原来是林郎君,正要恭喜你抱得美人归呢。”马周举杯示意了一下。

“嘿嘿,这事是挺高兴的。”林森忍不住乐。

“独一味这边招待的可还周到?”林森找不着切入点,好把马周的人生轨迹拨回到正途上去啊,只好在这尬聊。

“正要谢过你呢,照顾的十分周到,只是一直这样叨扰,以某这般的厚脸皮,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可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事情,这不正犯愁呢。”马周也算是难得的坦荡了。

“唉,可别这么说,我觉得以宾王兄的大才,缺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罢了,一旦进入今上的视线,以今上之爱才,宾王兄必定能够青云直上,一飞冲天。

我现在和你多一份情谊,未来有事求到你的府上,你也不好意思拒绝不是。”林森虽然是笑着说的,不过这话绝对够诚恳的。

“你还有铁口直断的本事?”马周显然也感觉到了林森的这份肯定,于是半开玩笑的说道。

“你还别说,我还真有幸跟在袁守诚老神仙身边学过几天。以我看宾王兄未来一定能够位及宰相,为开创大唐的贞观盛世建言献策,可是功不可没啊。”林森肃容说道。

“那不知道某的契机在哪呢?”马周愤而离职,跑到长安城里来厮混,要说完全没有功利心显然也不可能。

而且看林森说的认真,对这家伙的底细他也通过杜子宽侧面了解过,知道这是个能人,还能和孙思邈那般的高人有着亦师亦友的关系,这和袁守诚学过的话怕也不是玩笑啊,因此忍不住也问了一句,当然少不了也有点病急乱投医的意思。

“中郎将常何!只不过怕是宾王兄还要蛰伏一段时间,这契机还没到来。”林森肯定的说完,这就打算告辞了。

“宾王未来但有所成,必不忘郎君今日之照拂。”马周肃容承诺到。

“好,我可是当真了。”林森又恢复了笑眯眯的样子。

“对了,上面几位舅兄还等着我呢,就不继续打扰你的雅兴了。”林森觉得聊得差不多了,既成功的达到了自己把马周重新扶上正轨的目的,还得了他的承诺,这大腿算是抱稳了,顺便还成功的装了回牛比,是时候功成身退了。

“恭喜林郎君抱得美人归!”林森这刚起身呢,同样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位“八哥”,抱着一只通体雪白如毛球一般的猫咪就走了过来,只是这话听着好像感情挺复杂的,不是单纯的恭喜啊。

而且这位刚说完,给了个笑脸,还没给林森回话的机会呢,自顾自的抱着猫咪又走了。.

这几个意思啊这是?难道是看上咱了,又被程怀玉给抢了先,这才心思复杂吗?唉,天生丽质难自弃啊,看来最近又变帅了。

其实林森一进大堂就看到这位“八哥”了,同样的地方,同样的做派,一样的鹤立鸡群,林森想不注意也难啊,只是这位两次都像是专程等着自己,每次又仅仅打个招呼就走人,这确实有点难以理解了。

至于她的身份,林森也多方打听过,除了知道这位的背景很不简单,别的竟然一无所知,也是神秘的厉害啊。

无奈的摇了摇头,林森还是在杜子宽的引领下,去到了二楼最大的一个包间里,这边程怀默他们还有一帮子武勋后人都在等着呢。

看到林森进来,这帮人都用或好奇或审视的目光在观察着,想看看这位公认的勇士到底有何不同,能够降服那位有着“净街虎”名号,连带着把自家仨哥哥都打服了的女壮士。

“真猛士也!”等到酒菜上桌,林森得了三个大舅子的授意,端着酒挨个把这帮人全灌到桌子底下后,这帮人临迷糊前,大概就剩下这么一个念头了。

程怀默哥仨就在那笑眯眯的看着这帮往日的兄弟们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地,怎么看都有种大仇得报的惬意。

之所以把林森叫来,主要也是考虑到他以后就算是真正的这个圈子里的人了,还是自家人,他们几个当哥的有必要当这个领路人,让林森慢慢的融入到这个圈子中来。

因此喝酒的过程中,这哥仨其实也在不停的给林森介绍着桌上这帮人的底细,不仅是家世背景,更重要的是这人为人品性如何。

跟他们那个混世魔王的老子一样,这哥仨其实都是表面大咧咧,私底下精明似鬼的家伙,在他们老子的耳濡目染之下,识人的本事也是不差,能被他们认可的这些家伙,起码都有其可取之处,算得上是可交之人。

而且今个既然能给面的来到这里,名义上当然是好奇这位猛士如何,私底下也已经表明了逐步接纳林森的态度了。

至于让林森把他们喝趴下,当然不排除一直被灌倒的哥仨报复的成分,但同时也是更好的让林森融入进来的一种手段。

这帮小子也都奉行酒品如人品的观念,看到林森在酒桌上这么痛快,酒到杯干不说,桌上的所有人可都单挑过不止一遍了,这奢遮的作风,这豪爽劲,很容易取得这些人的认可。

第一百七十七章 高瞻远瞩

和三个舅子一起回到了程家,林森干脆就在这里住了下来,程家这边自然派人去宫里递了牌子替林森求见,在林森等候召见或者干脆回家之前,程咬金也正好再找林森好好切磋一下武艺。

既然他打着旗号说是未来一定能够去战场上,为程怀玉杀出个诰命夫人来,没有一身过硬的武艺肯定是不行的。当然了程咬金未尝也没有借着这个机会,再好好出口气的意思。

虽然他已经认可了这段婚事,可林森搞这个突然袭击,他多少还是有点不爽的,另外少不了也是因为见到林森后自家闺女的表现,而忍不住有点吃酸捻醋了。

不过系统再次升级以后,林森的武艺也是今非昔比啊,再次突破的力量和速度,以及更加灵巧的动作,让他应对起程咬金的攻击来,已经可以做到游刃有余了。

虽然因为经验上的不足,面对程咬金时还不敢言胜,可基本也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了,只是场面上看着还是程咬金压着他打而已。

大战一百回合之后,程咬金自己就觉得很没味的收工不打了,外边看上去是一回事,身为当事人的他自己感受又是另一回事了,林森不说有意想让,也确实少了几分争胜之心,这才能维持现在这个局面。

再打下去他的体力就要不足了,想要维持现在这个局面,怕是都要看林森的心情呢,还不如现在见好就收算了。

虽然没能把林森按在地上摩擦让他有点不爽,不过林森短短时间内一身武艺就成长到了如今这般程度,也确实足以让程咬金满意了,这样的女婿还能上哪找去。

更何况还是难得一个和程怀玉两情相投的,也就没必要再摆脸子给人看了,干脆把空间留给这小两口算了。

至于说订婚以后,男女双方要避免见面什么的,那个在武勋家中从来都是没有的,只要不是让他提前当了姥爷,抱上外孙,别的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自从收到了林森的情诗以后,就一直沉浸在幸福之中,得了赐婚的消息,更是被甜蜜塞满了心胸的程怀玉,总算得了机会和林森一诉衷肠了,那爱意真是要溢出来了,让林森看的好是心动啊。

要不是在程家这地点不合适,周围还有一帮子侍女和护卫看着呢,林森说不定就要做点什么了。

大概是头一次以皇帝的身份做媒,李世民免不了还有点小兴奋,想看看林森这小子都能弄些什么谢媒礼,第二天竟然就宣了林森进宫去,而且还给了他半个时辰的时间,也算是难得的器重了。

经过了层层检查之后,林森好不容易才带着东西跑到了李世民面前,这位正带着他的亲老婆,享誉盛名的长孙皇后,一起在御花园里散步呢。

“哟,听说你小子总有许多新奇的玩意,这次都带了什么好东西来啊?要是小气了,某可就不当这个媒人了啊。”李世民玩笑着威胁道。

长孙皇后就在旁边看着自己老公调皮,只是饶有兴趣的笑着不说话。她也是很少见到自家的皇帝老公,会这样和一个后辈说话,话里话外的都透着一股子亲近。

不过想想自己也算是间接的被这小子救过一次,那“程氏”祖传的几种成药,现在也算是宫中的常备药了,她对面前这小子不免也多了几分好感。

“呃,陛下说笑了,陛下富有四海,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啊。

不过小子也是真心的想表示谢意的,不敢说多好的东西,但确实是小子竭尽所能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了。”林森的话中并不缺乏自信,倒是成功的引起了李世民的兴趣。

“哦?听起来你小子还挺有信心的吗,都有什么好东西,还不一一道来。”李世民饶有兴趣的笑着说道。

“这是小子亲手炒制的一点明前茶,都是从过百年树龄的野茶树上摘下的,一茶一叶,味道很是清新,而且对于陛下这般爱吃肉的人来说,这东西有很多额外的好处,以后肯定要成为必备品的。”林森当先拿出的还是几罐茶叶。

“这东西某在叔宝那里也是喝过的,确实是不错的东西,不过你连套茶具都不给配,这就有点不厚道了吧。”李世民笑骂道。

“呃,小子这不是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吗,这一套就是了。”林森赶紧又掏出了一套带有精美雕刻的木质防烫茶具出来,这回连茶壶也是双层结构了,比之秦琼那一套自然还要精致一些。

“嗯,这还差不多。不过你小子说这东西对吃肉的人来说会是必需品,那么对那些草原民族来说,是不是也必不可少呢?”李世民想的自然要长远一些,很轻易的就抓住了这东西的另一个重要的作用。

上次他也从秦琼那里听说了,这茶叶不仅喝起来舒适,对身体的好处也是切实的,解油腻不说,还有通便的效果,确实是爱吃肉的人必不可少的佳品。

“陛下高瞻远瞩,小子也是这个意思,只要那些以肉食为生的草原民族尝过这东西以后,肯定就离不开了,这东西将来完全可以成为操控草原民族的手段之一,用来换取战马和牛羊自然也是极好的。”

林森简单的把茶马互市的意思透露了一下,至于具体的内容,以及后续如何操控,那就不是林森这脑袋能想明白的了,也不需要他去操这个心,自然有朝堂上的衮衮诸公拿出最为合理的意见来。

“好,好,好极了!你小子送的这第一件事东西就这么有意思,确实是用心了!”李世民高兴的大笑起来,一连三个好足见他有多么兴奋。

长孙皇后同样颔首不已,虽然说她一直以不参政自居,但其实她的政治嗅觉怕是很多大臣都比不上,这才能做好皇帝背后的女人,还一直都是最受宠爱的那一个。

对这看似不起眼的东西的功效,她自然也有着不少自己的理解,当然不只是茶叶自身的那一点药用功效而已,这代表的是众多的对外政策的改变,还有无数的政治利益可以深挖。

“对其他几件礼物分别是什么,朕真的变得期待起来了。”李世民意有所指的说道。

第一百七十八章 福将啊!(为“八哥是只喵”红包加更1/4)

“这第二件礼物陛下应该见过了,就是那战棋,只不过这个做的时候多费了些心思罢了。”林森又拿出了一套精心雕刻的立体象棋,每个棋子都是按照那个兵种现实的样子进行的雕刻,看着活灵活现的,甚至还能从那些更像是兵人的家伙们身上,感受到一种若有若无的杀气。

而材质方面林森也算是尽心了,红方这边干脆是用的满金星的小叶紫檀来雕刻的,而另一方用的则是花纹特别漂亮的同料的金丝楠木。

当然了,其实都是他操纵着植物自个长出来后,又手工修饰了一下,然后再改造成这种木料和花纹而已。

“这战棋虽然脱不了纸上谈兵之嫌,但确实也能从侧面反映一个人排兵布阵的能力如何。

当然了,实战水平高的,不见得玩战棋就一定能玩得好哈。”林森说道最后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了一句。

“你小子这是说的自己吧,哈哈,叔宝可是没少为轻松赢过你这个战棋发明者的事情在某面前得意过。”李世民忍不住促狭的调侃了林森一句。

“是啊,翼国公说小子还是适合当个纯粹的猛将,小子自己也发现了,其实我有点缺心眼。”林森有些无奈的说道。

其实他有意提起这一茬,为的就是说这句。他之前一直在不停的往外掏好东西,再加上他短时间就和秦琼他们打成了一片,很容易让人以为他是个心机深沉之辈,他就是想借此机会告诉李世民,其实我是个缺心眼的夯货。

这话他说的也是非常真诚的,因为他对自己的定位就是这样的,真个上了战场,他做个冲锋陷阵,斩将夺旗的单纯猛将就是了,他是真的不是帅才。

平日里的他也确实有点缺心眼,要不然也不会每次都是人家欺上门来,他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这样的敌人啊。这也算是另类的表明心迹了吧。

“这样也好,大唐也需要多一些你这样单纯的猛将,不论碰到什么敌人,都能一往无前。

也希望你能有敬德的勇猛,多多的为大唐开疆拓土,涤荡不臣。”

李世民这话既有期许,其实也有勉励的意思,只要林森真的一门心思跟他干,保他个前程是肯定没问题的,说不定还能达到尉迟恭的高度呢。

“嘿嘿,小子一定竭尽全力,奋不顾身。”林森赶紧表起了忠心。

“你小子啊!”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

“不会只有这么两件东西吧?”李世民斜睨了林森一眼。

“当然不会。小子无意间在山林中发现了两株奇异的植物,觉得这样的奇花异草唯有陛下才配拥有,所以赶紧带来献于陛下。”

林森边说着,边小心的将两盆植物端到了李世民跟前,把照在上面的袋子轻轻的拿了下来,这才退到了一边。

“嘶……”即便是见多识广的李世民,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皆因眼前的这两株植物确实太过神奇了。

“兰花本就是君子之花,而这株野生兰花,却有着赤橙黄绿青白紫足足七种色彩,颇为神异,当是谕示着当今有道德天子在位的意思,小子觉得也唯有陛下可以拥有这株兰花。”林森神情肃然的说道。

这确实是野生兰花无疑,只不过那花色肯定是经过林森的改造的了,这样的东西在自然界存在的机会太过渺茫了,说是真正的祥瑞一点都不为过,没看长孙皇后和李世民都激动的不能自已了吗。

“竟然真的有七色花!”李世民小心翼翼的观察了这兰花的里里外外,甚至轻轻的出手碰了碰那花朵,确定了这七色花不是用什么特殊的手法给粘贴到上面去的,是真真的自个长出来的,这才满是惊叹的说道。

以前进献上来的那些个祥瑞,造假简直不要太严重,什么贴了金箔的猪当麒麟下凡的,在大乌龟的肚子上写上字就说玄武献瑞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虽然他需要这样的东西来为自己制造舆论,可有些东西实在太可笑了些,拿出去不够丢人钱。

可眼下就有个活生生的祥瑞啊,七色花啊!这东西以前谁见过?可现在它就出现了,难道不是说明他这个皇帝当的好吗。

“这株松树长在岩石峭壁之上,小子只是远远看了一眼就发现它是龙形的,这才赶紧把它移栽了出来,仔细端详更能看出这龙的风姿俊朗,栩栩如生,自然赶紧送了过来。”

林森看到李世民已经渐渐的从得到七色花的狂喜中恢复了过来,这才介绍起了旁边的一株酷似龙形的盆景。

和那七色花还不太一样,这株松树还真是他出去搜集木材,辨识合适的改造对象时,无意中发现的天然盆景,可能和它的生长环境也有很大关系。

回来以后,他也只是稍微修剪了一些多余的枝丫,然后控制着它长好了缺口,好像一直就是现在这种最完美的状态似的而已。

“好啊,看来你小子不只是一员猛将,还是朕的福将!”李世民激动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

朕的自称都出来了,显然是站在皇帝的角度在考虑这件事情了。

事实上自从他弑兄杀弟,逼迫李渊让位于他之后,民间各种关于他得位不正的言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再加上那些世家之人在背后推波助澜,他这皇位坐的可一直都不太安稳。

而现在有了这么两株真正的,完全经得起任何推敲的祥瑞帮他站台,整个舆论的风向,怕是都要发生重大的转变,对他继位合法性的纷争自然也要少上许多。

两大祥瑞一出,很多负面言论就要不攻自破了,这对于他这个当皇帝的来说,可是了不得的好事情啊。

所以他夸赞林森是福将这话,既是他的感慨,也可以看做是他对林森的一个承诺,以后林森的前途是不用怎么担心了。

哪怕只是当个宠臣呢,以后好处也少不了他的,如果真的能够立下战功,他李世民也肯定是个大方的,这就算是找到由头好好的回报一番了。

“小子这里还有最后一样好东西呢。”林森嘿嘿笑着开始有点耍宝的意思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啊?”接连的惊喜都快让李世民麻木了,这会神情都恢复了一些淡然,可看到林森这样珍而重之的拿出最后一样东西,他还是忍不住好奇起来。

前有茶叶为大唐的对外政策增加了许多的筹码,后有两种祥瑞为他收拢大唐的人心提供了巨大的便利,那这最后一样东西又能带来些什么呢?

第一百七十九章 藏得挺深啊

“陛下请看。”林森献宝一样的把几本蒙学书籍递了过去。

“哦?你小子终于舍得把你那两本书印出来了。”李世民笑着接了过去,只是每本书都简单翻看了一下,接着像是想起了什么,神情由之前的不在意顿时变成了郑重,又验证一般的重新仔细看了一遍,竟是有些不舍的合上了书本。

“你小子藏得挺深啊,这第一本的字体分明是仿自某的飞白体,某自然是认得的,可后面两种字体某竟然从未见过,可看起来都是如此的形神兼备,而且各成体系,分明已经是成熟的字体了。

某数遍了历代名家,还有几位当世大家的字,这些都不是他们的笔迹,莫非是你小子自创的不成?”李世民分析了半天,竟然得出了一个让他自己都不太敢相信的结论来。

“嘿嘿,不才正是小子的一点拙作。不过小子可不敢在陛下面前显摆自己的字体,陛下也是公认的当时名家啊,一手飞白体绝对冠绝当世。小子其实要献上的是这些书背后的东西。”林森不无得意的说道,还努力装作谦虚的样子。

李世民显然也看出了林森的言不由衷,好气又好笑的指了指林森,又去琢磨林森这话里的意思去了。

“这些书是印刷出来的,而不是手写的,那你小子这意思,难不成有新的印刷技术不成?”

李世民又翻开那几本书,仔细的看了几遍,在找到几处墨污后,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起码可以确定这些书是印刷的无疑了。

可也没听说这小子最近有找到哪位雕版大师傅回去啊,这事他一直都有关注着呢,这雕版可不是说随便一个会木雕的人就能做的,工序是很复杂的。

而读书人往往对自己的作品都是格外看重的,自然没人乐意去随便找个人就给自己把书印咯,要不然为什么那几家世家掌控的印书坊会那么红火,这么多年了都没人能和他们竞争呢,和他们掌控着绝大部分雕版大师傅有着很大的关系。

当然还有些人是冲着他们的名望,和背后代表的推广渠道去的,从他们那里印出来的东西,更容易打出名号去啊,说出去也更有面。

即便这小子自己就精通木雕,做出的东西都很传神,即便他自己就会两种新式的字体,可也不见得就那么容易能做出那必须反向的雕版吧。

“嗯,这种字体确实天生就是适合用来印书的,你小子也算是用心了。”李世民指着那几本用宋体字印出来的书,肯定的点了点头,这种字虽然看着呆板了一些,但也得分用来干什么用啊。

至于另一种更加漂亮的字体,其实就是赵体字。先不说赵孟頫这人到底人品如何,起码那一手楷体和行书都漂亮的很,要不然也不能被后世选为楷书四大家之一了。

而林森从小练毛笔字时,临摹的就是赵体字,想要写好当然花费的时间会更多一些,可林森起码记住了赵体字应该是个什么样子的。

而现在有了系统的帮助,他是真正可以做到随心所欲的,只要心里能想到它们的样子,自然就可以把它们完美的呈现出来,所以才有了那让李世民都感觉惊艳的效果。

而李世民的骄傲,让他没法当面承认,自己大概也许应该是输给了一个小年轻。不过以他此时的心胸,当然也不至于为此就记恨林森,只是选择性的忽略了那几本书,转而说起了自己的发现而已。

“嘿嘿,陛下法眼如炬。既然陛下已经有答案了,小子也就不卖关子了,小子还真的是想到了一种新的印刷术,这种法子少量的印书,尤其是印的东西简单的话体现不出优势来,甚至搞不好比雕版还要多费点功夫,可要是大量的印书,印的内容越是复杂,需要制版的页数越多,它的优势就越大,制版的速度更快,耗费的材料也要少得多,而成本相对反而降低了不少。

至于这种字体确实是小子为印书专门弄出来的,看着匠气太重,一板一眼的,失之灵动,如陛下这般的书法大家,怕是要嗤之以鼻的。

不过这种字体堪称是天生的印刷字体,制作最为简单,要求相对最低,而印出来又是最清晰的,不容易失真。最适合大规模印刷使用。”林森得意的介绍到。

他这人就是有点个人来疯,和人聊嗨了就不会觉得拘束,或者有那些紧张的感觉了,在李世民面前也敢嘚瑟了。

“到底是什么法子?”李世民有些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他为什么派李承乾去,多次暗示林森赶紧出书啊?为的还不就是打破世家对文化知识近乎垄断的传承,多给天下的寒门学子们一些机会吗。

而如果有了这样一种省时省力还省钱的印刷术,对于挖断世家的根基这个大目标,可是一大利好消息,也能为寒门学子们多提供太多的机会,绝对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而且可以想见的,有这样的好东西面世,不仅是发明者要名传千古,他这个当皇帝的,距离千古一帝的目标也绝对能更进一步啊,因此免不了就有些急切的感觉了。

“小子把它叫做活字印刷术,顾名思义,小子摒弃了传统的雕版印刷术只能将一页纸的内容全部雕刻出来,一次性印刷的方式,而是采用了木活字,按照每页的内容进行对照排版的法子。

相对于雕版的只能用一次,印过以后就成了鸡肋,存着有点占地方,扔了又可惜,这些木活字是可以反复使用的,不会浪费。

而且雕版不能错,只要错了一处,整个版面就全废了,所以制作一个雕版费时费力,有时候还要推倒重来。

用木活字来排版,完全可以随便进行修改,无非就是把其中某几个活字替换掉而已。

每印完一页内容,把木活字拆下来重新组成新的版面就是了,或者多备上几套木活字,同时几个版面一齐印就是了。

熟练的排版工人,一天的功夫怕是能制作出好多版面来了,主要就是拣字的功夫而已,而这点时间做雕版怕是半个版面都做不出。

两相比较下,自然是高下立判啊。”

林森觉得也别和李世民玩什么心眼,还让他主动来找自己要这活字印刷术,他还是老实的全倒出来算了。自己吊这位皇帝的胃口吊的也差不多了,可别再玩脱了。

反正以李世民对这东西的渴求,该有的好处,肯定一点都不会少了自己的。

“妙极,妙极。你小子这法子果然好得很。好得很啊。”李世民只是稍一琢磨就明白了林森说的内容,忍不住大笑着狠命拍起了林森的肩膀,可见他这是有多么的兴奋。

第一百八十章 不求名只求利(求订阅,求打赏)

“留下陪朕一起吃过饭再走吧。”李世民这是准备让林森尝尝皇家御宴的滋味啊,算是表示恩宠和看重的一种方式吧。

“嘿嘿,小子确实已经对这御宴向往已久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能尝到,那小子可就却之不恭了。”林森笑着说道。

“嗯,就知道你肯定乐意,几位爱卿都说过,你这叫什么,吃货,对,就是个大吃货!”李世民摇了摇头,笑着对林森指点了两下。

“都说能吃是福,林森确实是个有福之人。”长孙皇后到了现在才插言了一句,话里有着让人无法拒绝的温和,很容易让人心生亲近之意。

而注意她说话的时间也不难发现,但凡涉及到政事的内容,她都从不插言,背后怎么给李世民吹枕头风外人无从得知,可有外人在时,她总是对这些保持着沉默,这就是所谓的分寸,大概也是她恩宠不断的其中一个优点吧。

“小子确实比较喜欢这嘴上的抓挠,说起来和翼国公他们的相识就源自这吃上,也算是另类的缘分了。”

林森对自己是吃货这回事向来是不讳言的,甚至有为此而自豪的意思,这时候当然也不介意借此来调侃一下自己。

“当然也要感谢陛下的赐婚,因为程家娘子也算是个吃货,在这一点上我们也算是志趣相投啊。”林森得意的笑了笑。

“你小子果然是个有福的……”李世民失笑着摇了摇头。

真的入席以后,林森才发现此时的李世民,真的算得上是比较简朴了,桌面上总共也没几道菜,不过和其他的武将们差不多,这位显然也是无肉不欢的主。

没看桌子上唯一的青菜,还是用炒菜的法子做出来的吗,李世民还是放到了最后才吃药一般的吃下去的,倒是其他的肉食,他可一点都没浪费了,那吃相怎么说也算得上是豪爽了。

当然了人家的动作偏偏还能给人优雅的感觉,这也算是贵族出身的人,和林森这般的山野小子的区别吧,因为林森那吃法在外人看来,绝对属于胡吃海塞,一点都没法和优雅挂边。

这也就是大唐这会都实行的分餐制,要不就林森这个抢东西一样的吃法,非得让人给叉出去不可。

实在是那烤全羊弄得太好吃了,不愧是御厨,而且是专职就负责这一道菜的个中高手,即便是林森这种对自己的厨艺比较自信的,也必须要承认,单论这道菜他是要甘拜下风的。

除了说了一下他对皇家印书坊的设想,以及他不求名只求利的鲜明立场以外,别的就没怎么聊起正事了,有长孙皇后在旁边调剂着,整个过程都显得轻松而惬意,也算是一次难得的体验了。

酒足饭饱以后,林森麻溜的告辞走人,至于李世民会给些什么报酬,他没说,林森也没好意思问,毕竟名义上是来答谢李世民这个媒人的,直接开口要好处,显得他多市侩啊。

而他献上来的这几样东西,可都是能为李世民切切实实的增加好处的,还是足以改变敌我态势的那种大杀器,尤其是在林森明确表示放弃由这些东西带来的名望,甘愿隐居幕后的情况下,李世民不可能不对这样一个一心报效大唐,为他这个皇帝做出众多贡献的小子有所表示,不然岂不是凉了所有功臣们的心吗。

从皇宫里出来后,林森赶紧跑去了程咬金家里,将今天的一番应对全都说给了老丈人听了,想让这位帮忙给分析下他的应对是否合适,以及后续里可能会带来哪些变化。

老丈人毕竟经历的事情多啊,又是个有大智慧的主,肯定比他自己瞎琢磨来的强多了。

“总的来说应对的不错,主要是你面对今上的时候,确实是展现了自己的真性情,这比什么都重要。”程咬金摸着胡子,很是欣慰的笑了笑说道。

“至于你的好处,放心吧,肯定少不了你的。陛下的大方你也是见识过的,况且我也会时不时的提醒陛下的。”程咬金笑的还挺得意,这样死皮赖脸跟皇帝要好处的事情,也就是他能干得出来了。

“有岳父大人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现在有了皇帝的赐婚,这关系就算是定下了,林森这还不打蛇随棍上,先把岳父喊起来再说。

“不过你可确定这茶叶真的是草原民族必不可少的好东西?”程咬金也没计较林森的得寸进尺,反而问起了这个。

“经常吃肉的人,其实体内都缺点东西,而喝茶算是最为方便的一种方式了,咱们还有各种蔬菜水果可以吃,他们那里的餐桌上可是基本见不着这些,茶叶自然就会成为无可替代的好东西。”林森肯定的点点头说道。

“那么这茶叶生意看来是得操持起来了啊,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可以用来换大牲畜回来,这里头的利润也好,牵扯到的背后的其他利益也好,咱们都必须得抓住才行。

看来有必要叫上一帮子老兄弟一起搞茶叶了。”程咬金若有所思的说道。

“嗯,我回去以后也会多种些茶树的,不过我做的炒茶,以后还是主要卖到长安城里来,和咱们的烧酒一样,主要都是给城里的有钱人用。

到时候想要大量的进行茶叶贸易的话,还是得去蜀地还有西南地区,好像现有的那些茶叶,大都是这两地在出产。

对了,我们得注意一点,一定不能让活的茶树落入到草原民族手中,虽然以他们的水平,即便有完整的茶树,怕是也种不活,但咱们还是得以防万一才是。”林森想了想,还是给了几点建议。

“你小子说的有道理。”程咬金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女婿还是个心思缜密的,考虑的还挺周全,看来以后不用担心他的路走不长远了。

辞别了依依不舍的程怀玉,在程咬金赶苍蝇一样的挥手中,林森骑着他的羚,牛一溜烟的又跑了回去。

是时候扩大下茶园的规模了,有了李世民的首肯,以后这东西肯定也不用愁销路了,咱继续打出“今上都觉得好”的牌子也就是了,最好能把这东西卖成奢侈品,那还不得财源滚滚来啊。

到时候打出名头去了,这也可以当做给程家的聘礼的一部分吗,就挑现在这些野生老茶树上采下的茶叶,绝对能拿得出手去。

回到家之后,林森干劲十足的投入到了茶树的扩种中。他种茶树也是够简单的,直接弄点茶树的枝丫下来,按照合适的距离埋土里,催生成大树就可以了。

不过这活他还没来得及多做上几天,就被最近一直没见到影子的呆毛给打断了。

“你说让我跟你走一趟?有好东西?”林森有些疑惑的问道,而一脸焦急的呆毛就在那猛点头。

第一百八十一章 大祸临头(沉痛悼念遇难同胞)

林森习惯性的扛起了大斧头,后腰上塞着一把尺多长略带弧度的木制短刀,以应对突发情况,当然一把用来劈砍挡路的草木用的开山刀也是少不了的。

在林子里穿行,没有这个可是寸步难行,人毕竟不是猴子,没法直接在树上穿行,虽然林森现在的灵活性,怕是不比呆毛这样的异种猴子差了,可树枝扛不住他的重量啊。

在呆毛的不断催促和指引下,林森总算来到了树林深处的一处山洞前。这山洞当然不是那冰火两仪洞,可也有些不同寻常之处,因为以林森的超强嗅觉,站在山洞入口处,就能闻到一股若隐若现的奇异香味。

“难道是什么天材地宝出世了?”林森忍不住嘀咕道。

这呆毛也不是个眼皮子浅薄的家伙啊,毕竟一直都没少在林森那里见识各种好吃食,林森弄出来的新品水果它也没少祸祸了,甚至还偷偷的把家里的几种酒挨个尝过,能让它这么激动的所谓好东西,大概也就是那些传说中的天材地宝了。

再加上这么个环境,这隐蔽的地点,还有那若有若无的香气,怎么看都更符合中天材地宝出世时的场面啊。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守护灵兽在周围盘桓着了,什么赤链蛇啊,闪电貂啊,没点这些灵物配合着,怎么能显示出那些天材地宝的身价来呢。

“里面有危险吗?”林森忍不住轻声问道。

他主要是担心真跳出来个不比呆毛差的灵兽来,自个可不敢保证一定能干的过对方啊,谁知道呆毛这么激动,会不会其实就是拉自己来当援兵的呢。

林森都有点后悔没有把霸王猇给带过来了,起码有那个勇猛的家伙在,碰上大家伙也不用怕了。

“没有危险就好。”呆毛可是被他训练来当保镖的,也会经常充当斥候的角色,这话自然是它最容易理解的一句了,听到林森的问话后,它非常坚定的摇了摇头,林森这才放心下来。

“那还等什么,赶紧进去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吧。”林森满是期待的喊了一句,呆毛不爽的吱吱叫了两声,大概是嫌弃林森,还不是你停下来耽误的时间吗。

越是深入到洞中,那股奇异的香味就越发的浓郁了。而洞中的温度倒是没有什么变化,基本处于恒温状态,只不过这个山洞明显是朝地下深入过去的,而且周围连个采光和通气的地方都没有,因为越是深入光线就越昏暗,呼吸起来也会有略微憋闷的感觉。

好在总共也没用深入多少距离,呆毛就停了下来,看来是到达目的地了,因为前面正有一个天然水池一般凸出地面的凹坑拦在路上,继续朝前也没有路了。错非林森有着超强的视力,怕是还无法看的这么分明。

“你说这里面就是好东西?”林森指着那凹坑问道。

呆毛又一次肯定的点了点头,然后麻溜的就跑了过去,伸手从那天然水池下面的一处凹坑里,捧起了一些液体倒进了嘴里,满脸都是享受的表情。

林森仔细的闻了闻,香味就是从下面这池子里发出的无疑了,认真分辨一下,其中好像有着好多种水果的香味,还夹杂了许多鲜花的芬芳,最后还融合了一种很特别的……酒味?

林森赶紧走到了下面的池子跟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里面好像只是一些类似酒液的液体,当然要比普通酒液看着粘稠一些。

再看那凸出地面的大池子,透过上面像是故意压上去的一些石板的缝隙,不难发现这大池子里,还有一些东西看着很像是水果的果核,有桃核,还有苹果种子等等,再结合呆毛的做派,林森想到了一种传说中的东西——“猴儿酒”。

猴儿酒,据传是山中诸猴采百果于一洞,始为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

至于为什么能有这种酒液出现也不难猜想,应该是猴子采集了山中果实,堆积到了这个天然池子中,位于底层的果实,经过那些石板还有上层果物挤压,破裂,产生果浆,同时,由于上层果物阻隔了空气(主要是阻隔了空气中的氧气),导致果浆与附着在一般果物表皮的野生酵母菌产生反应,酿造成酒。

只不过这个猴群显然有那么一两只有酿酒经验的老猴在,竟然知道在上面压上石头,以便压榨出更多的果汁来。

而林森的这个猜想,很快在呆毛那里也得到了验证。通过和这货的手势交流,林森也确定了,这个山洞根本就是呆毛刚刚收服的那群猴子贡献出来的,看那意思,这猴儿酒还是只有猴王才能享受的好东西。

得了这东西后,呆毛还能想着跟他这个主人分享下,也算是没养了个白眼狼啊。虽然那已经落下去一层的液面,表明了这个小家伙分明已经喝过不少了,可能记起他来林森就已经很满足了。

用随身带着的竹筒轻轻的灌了一些液体进去,林森稍一犹豫,还是没能抵挡住诱惑,少喝了一口,品尝一下这传说中的“猴儿酒”的滋味。

不是说只要是猴子能吃的东西,人类大基本也都能吃吗?这又明显是用果子和鲜花做出来的东西,有毒的可能性还是很小的。

仔细的品味了一下这口百果酿的滋味,果是妙绝,可以说是香腴清醇兼而有之,真真的甘芳无比。只能说天地造化有时就是这么神奇啊,竟然比人类费时费力酿出的酒液还要美味。

“果然是好东西,呆毛好样的。”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林森当然也没忘了赶紧好好表扬下呆毛这个大功臣。没看这家伙正一脸期待的望着自己吗,就差在脸上写上“快夸我,快夸我,快夸我……”的字样了。

“嘿嘿,呆毛啊,咱们商量个事呗。”林森不怀好意的看着呆毛说道。

不久之后,林森带着许多装的满满当当的竹筒,笑的跟偷鸡成功的家贼似的就跑回家去了,只留下呆毛这家伙,看着那就剩下了薄薄一层百果酿的池子底部欲哭无泪啊。

不过想想林森许诺的更多更好吃的各种果子,还保证是它没吃过的美味,呆毛这才心情好了点。

反正这酒液还可以让手下再来弄吗,等一段时间就等呗,大不了到时候分那只老猴四个好果子,不,还是三个,嗯……还是两个美味的果子好了,它应该会很高兴的。

想明白了的呆毛又看了那酒池一眼,唉,还是留点下次再喝吧,恋恋不舍的走出了山洞,赶紧跑去追林森去了。

和心情舒畅的林森不同,远离长安城的王君廓,正躺在渭南驿站里,越想越觉得糟透了,很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事实上他想的也没错,他面临的可是杀身之祸!

第一百八十二章 没毛的凤凰

王君廓是个出了名的反复小人,这从他的发家史上也不难看得出来。早年间赶上隋末乱世,伙同一帮人聚众为道,为害乡里。

后来李渊也起兵反隋,于是派人去招揽王君廓这个土匪头子,而他表面上答应了招揽,私底下却却把那些想要投奔唐朝的人给干挺了,抢了人家的粮草,反而跑去投奔了瓦岗李密,结果没有受到重用,这才又掉过头来投降的唐朝。

而他之所以能坐上幽州都督的高位,同样是因为他的这种反复无常。

本身他是被派去辅佐庐江王李瑗的,不过这倒霉孩子和李建成暗中勾结过,等到玄武门事变之后,自然害怕李世民那边清算,于是被误认为是其心腹的王君廓,就卖力的鼓吹让他造反。可等到他真个准备造反了,王君廓又义正言辞的跑了过去,把这倒霉孩子给杀了。

凭着这出他一手导演的“平反”大戏,这才成功的坐上了原本李瑗那倒霉孩子的位置。

这样的小人真个上位以后,自然少不了骄奢淫逸,为所欲为,彻底把自己当成了幽州的土皇帝。

可俗话说路不平有人踩,事不平有人管,幽州长史李玄道,作为幽州的二把手,天然的和王君廓就不太对付,时不时的就要管一管王君廓。

偏偏这位的来头也是不小,本身就是出自秦王府的老人,文学馆十八学士之一,可以说是李世民的起家班底之一,又是出自陇西李氏姑臧大房的世家子弟,另外还是有“房谋杜断”之称的房玄龄的从外甥,家世背景那是相当了得。

即便对上的是王君廓,那也是一点不怵啊,李世民安排他来这幽州,为的不就是制衡这个无法无天的家伙吗,因此每每王君廓有干的出格的事情,他总要狠狠的怼上几句。

王君廓这人呢,平日里看着挺自大的,可对自己草莽出身的这个身份其实也挺自卑的,自大之人往往都是源自某方面的自卑吗,所以面对世家之人总是抖不起来。即便对自己这个副手挺不爽的,可就是没法拿出对付李瑗时的狠劲来弄死他。

再说时机也不合适啊,这都贞观年了,各种政治架构已经趋于稳定了,他和李玄道又是相互制衡的关系,也没有真个掌握住幽州上下,不是想搞死他就有机会的。

这不开春以后王君廓奉诏入朝,而李玄道又恰巧写了信给他的从舅房玄龄,让王君廓给捎带回去,王君廓看着这封信可不就百爪挠心一样吗。

他心虚啊,就怕这位一直不太对付的二把手,顺带就把他给告了,毕竟他黑材料太多了点,怕是有心收集的话,足够弄死他好几回了,而且举告的又是李玄道这种有分量的人物,他还不妥妥的死定了。

文人吗,总让人觉得都是肚子里冒坏水的阴人。忍了又忍,王君廓最后还是没忍住,在渭南驿站这里,把信拆开了看了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了,信里把他在幽州所做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的全都写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连李瑗是怎么被他玩死的都有着详实的记载。

信里还说了,相关的人证物证都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就等着他到了长安之后,顺手就拿下就可以了。

因为他身在幽州的话,说不定还能拉起人马来扯旗造反,可奉诏入朝就只能带几个亲信家将保卫安全而已,进了长安城还不是随随便便就拿下了吗,根本就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李玄道自己还留在幽州呢,正好可以顺便把幽州上下清理一遍,都不用弄出太大动静来,就能把祸患消弭于无形之中了。

看完信之后,除了发发狠回头一定要干死这李玄道大阴人之外,王君廓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逃跑。

怪不得驿站这些人最近看自己的眼神都不对呢,还想限制自己出入,肯定是想拿了自己一行人去报功的。

于是王君廓叫上几个心腹,悄悄收拾好了钱粮,一路砍杀了所有拦在路上的驿卒,奔着突厥的方向就跑去了。

其实原本以王君廓的功劳,即便李世民可能没那么喜欢他,但也肯定会顾念旧情,多半还要给他戴罪立功的机会,不至于真个为了那些黑材料,就干掉一位食邑一千三百户的军方大佬。

可他这一杀驿卒,性质立马就不一样了,直接就坐实了造反的罪名,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了。而他本人也变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最高等级罪犯,杀了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大大的功劳。

谁让这位是个真小人呢,这种自私自利的家伙,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不会想着指望皇帝的仁慈,必定是先保住自己再说,至于他的家人们的性命,在他眼里也都算不得什么了,为了逃得性命都是可以抛弃掉的。

至于他为什么选择朝突厥跑,这好像也是大唐很多造反或者叛逃的武将一致的选择,罗艺如此,王君廓亦如此,除了突厥目前仍然维持着对大唐的高姿态以外,那些人对于这些擅长兵法的大唐将领也是比较推崇的。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边有对大唐天然就充满了敌意的后隋势力,对于所有对大唐怀有恶意的人,都是非常欢迎的。

当然了,尽管王君廓干事也算是果决,直接破门而出了,可他逃亡突厥的想法还是没能实现。

刚刚出城不久,他们就被一群人截住了,仅仅一个照面的功夫,他的手下就全部躺在野地里不动了,唯有他本人被射断了双腿,仍然不忘努力想要爬走。

“王君廓,还记得我是谁吗?”王君廓被人一脚踹倒在了地上,两只胳膊也被人生生踩断了,只能在那里无助的哀嚎着,求饶着。

“放心吧,我不会让你这么快就死掉的,这里不是个好地方,咱们还是换个地方好生亲近亲近。”王君廓的嘴巴直接被破布条给绑了起来,只能呜咽个不停。

“嘿嘿,是不是想不通自己为什么突然就落到这般田地了?我会让你做个明白鬼的。”李牧笑的跟夜枭似的,对着王君廓阴狠的说道。这形象怎么看都有点反面角色的意思。

“感谢家主的成全。”李牧挥手示意队员们把王君廓带走,他自己还不忘对天上拱了拱手,脸上全是快意,还有对林森的堪称狂热的无限崇敬。

第一百八十三章 恶魔的呼吸(为八哥美女的红包加更2/6)

王君廓落到了李牧这个生死大仇人手中,哪还能落得了好,那真是想痛快的死都难啊。

李牧把自个知道的,还有在训练时林森说过的众多的刑罚手法,全都在王君廓的身上施展了一遍,既要让他感受到无尽的痛苦,还要留下他的性命,甚至尽可能的保持他的意识清醒。

至于那些个被干掉的家将们,李牧带过来的那些队员们临走前,全都一刀下去把脑袋给剁了下来,绝对不会出现狗血剧情里那种有不死小强活了下来,带更多人前来复仇的情形。除非这些人当中有真正的神仙,脑袋掉了都还能活,被这样的人报复那也是无话可说。

“告诉你吧,你之所以能落到今天这个样子,全都是因为你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我们的家主,林森!”

李牧说起这些时,语气中都带着一种朝圣般的狂热,而其他几位队员神情也差不多,因为林森在陷落王君廓的整个过程中,简直就像是活神仙一样,处处料敌先机啊,计划更是一环套一环的,王君廓招惹上这样的敌人,也算是死的不冤啊。

“知道吗,让你起意逃跑的那封信,并不是一直和你不对付的那位李玄道的手笔,而是我旁边这位兄弟写的。为了怕你看不懂,或者不认识,还专门仿照着李玄道的字迹写的楷体正字。

你没觉得他的话有点太浅白了吗,不太符合世家子的水平吧。”李牧从旁边那位队员手中,接过了那封被王君廓拆开的信件,在他的面前晃了晃。

“你想问怎么给你掉包的是吧?”李牧仿佛洞悉了王君廓的心思。

“其实很简单的,我们原本计划化装成驿卒进去,可是你那几个家将防守还是挺严密的,我们就只好趁着其中一个人外出的机会,让他帮我们给换掉的。”李牧嘿嘿笑着说道,只是王君廓显然是笑不出来的。

“你肯定又要问了,你的心腹家将都是你精挑细选出来的,不仅武艺高强,更重要的是忠心耿耿,他们的家人老小也都在你手里,肯定是不敢背叛你的,我们又怎么可能买通他呢?”

李牧依然在不停的剖析着,而王君廓虽然说不出话来,但分明确实就是有这个疑问。

“原本确实是不可能的,不论是威逼还是利诱,他们确实都不会干的,我们也尝试过,你在幽州那边失踪的那位手下就是我们埋的,你在控制手下方面还是挺有一手的。

不过好在我们家主在我们临出门前,给了我们一管这个!”李牧小心的从怀里掏出一个两头都被堵住了的小竹管,在王君廓的跟前轻轻的晃了晃。

“家主说这东西叫‘天使的号角’,虽然这名字我们不懂,不过另一个外号却是挺对的,它又叫‘听话粉’。

只要轻轻的把这东西吹到那家将的脸上,我们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而且看着还是完全清醒的。而事后,他根本回想不起来自己曾经做了什么。

听着是不是很神奇啊?其实我们也这么觉得。”李牧说起这些的时候,不免又亢奋了起来,心里还有着对林森的崇敬,畏惧,感激等等复杂的情绪,当然也越发坚定了对林森的忠诚。

其实“天使的号角”或许叫做“恶魔的呼吸”更合适一些,是植物王国最有可能让人变成僵尸的可怕家伙。这种植物会开出美丽而下垂的喇叭花,原产自南美洲,含有一系列强大的毒素。

正如后世境外某电视台的纪录片《哥伦比亚恶魔的呼吸》所描述的那样,哥伦比亚的罪犯利用“天使的号角”制成了一种强效药,这种强效药会让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即使他们处于完全有意识状态。

其中的某些有毒成分,能够穿过皮肤和粘膜被人体吸收,这就允许罪犯只需简单地将这种药粉吹到目标人物脸上便可达到目的。

在纪录片的其中一个故事中,一名男子曾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搬出公寓,而后拱手交到罪犯手上,而事后他还非常坚定的认为自家是被盗了。

类似的事情林森后世也曾亲眼见证过,他的一位发小的母亲,就是中了类似的药物,把自家所有的现金和金银首饰,都放到了犯罪分子指定的地方,甚至还去银行里把所有的存款都取了出来也放到了那里。

即便是看到了监控录像,她自己都完全不敢相信自己曾经做过这样的事情,竟然将将自己家洗劫一空,之后她为此一度抑郁到想要自杀。

“不过,你是不是还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如此恨你,恨不能生啖你的肉?家主也只是交代要你的性命而已,可没说要这样折磨你哦。”李牧阴狠的笑了笑。

“因为我这双招子就是被你摘去的,你不仅当着我的面杀掉了我的父母亲人,还故意留下了我的性命,让我不停的哀嚎,为的只是让其他的富商老实的拿钱给你而已。你的遭遇也只是一报还一报而已。不过你做过的恶事太多,怕是还没记起我是谁吧?

无所谓了,现在你哀嚎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去了你的招子了。”李牧笑的是如此的快意,可王君廓却只有深深的恐惧,大概还有懊悔吧。

当王君廓的尸体再次出现在那帮家将们的尸体中间后,这里才刚有关差接到信赶来,这还是听到驿站那边发生凶案后,一路追索过来的。

而眼前的一幕显然有点棘手,造反的家伙固然死了,只是这死的好像有点蹊跷啊。

等到负责此案的官员来到以后,这事就变得简单多了,结合着驿站中被拆开的那封李玄道的亲笔信(当然这封确实是李玄道写的,李牧他们又给换回来了),官员不难得出一个王君廓因为看了长史的信而心虚害怕,继而畏罪潜逃,结果被乡民所杀的结论。

反正就是个造反失败的倒霉蛋,才没有人去追查到底谁杀了他呢。这么一上报,当地官员把自己的失误摘干净了不说,平反的功绩也有了,顺便还把王君廓造反的罪名坐实了,一举多得啊。

这也是为什么林森要煞费苦心的安排这一出的原因所在,一个造反的罪犯死掉了,和一个当朝国公,皇帝爱将被折磨致死,两者间的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

前者让李牧他们可以从容的撤走,仿似从未出现过一样,被所有人刻意忽略。

而后者就是不死不休的重案,不惜调动所有力量也要追查到底的那种,怕是最后李牧他们真不一定能够顺利脱身,甚至林森这个王君廓的仇人都脱不了干系。

哪会像现在这样风平浪静的,还有功夫仔细琢磨,竟然还给他想到了送给程怀玉的下一样拿得出手的聘礼是什么,这东西完全是可以发展为一项利润巨大的产业的。

第一百八十四章 俘获女人心

王君廓的死讯传到长安城内的时候,各方的反应也是各不相同。大部分勋贵对于这么一位国公的死,其实并没有太强烈的感受,或者准确的说没有朝林森的身上联想。

有的感受也只是针对他的死本身而言,有物伤其类的,有欢呼雀跃的,当然也有极个别是真心伤感的,毕竟还是有那么几个人出自王君廓麾下的,再混蛋的人也可能有人会念他的好不是。

少部分了解林森经历的勋贵,可能会觉得这小子挺幸运的,连续打退了王君廓那边的两次报复,即将面临更大的危险时,这危险的源头却自个把自个给作死了。

再想到第一次山贼袭击时,那山贼头子也是自个作死,才让林家上下躲过了一劫,不难看出这林森是有一些气运在身的,看来不是利益攸关的事情,就不要随便和这么个小子起冲突了。

至于那些支使王君廓家里去找茬,从而挑起了这一切的世家中人,观感自然又大有不同了,因为他们是了解一些王君廓死时的复杂状况的。

那位靠着文字游戏,春秋笔法,轻松的为自己揽到功劳的当地官员,就是出自世家门下,对上的回报可以模糊,对家族却不会含糊,自然是把王君廓死状之凄惨说的清清楚楚。

再加上他们从其他渠道了解的情报结合分析一下,不难发现这件事情背后有着林森的身影,以后对待林森的政策,必然就要做些调整了,出手也一定要慎重一些才是。

毕竟如王君廓这般好用的棋子还是不多的,世家真正掌控的高官可是不多,即便是文管系统的高位,坐的也大都是李世民的真正心腹。

诸如房杜这些人当然也是家世不凡,可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必然是要站在李世民那一边的,和他们这些世家中人已经算不得一路人了。

所以他们真正掌控的,其实还是那些三省六部中的中低层官员,还有不少的地方官员,真个发起狠来,怕是足以让皇帝的政令出不了长安城了,这也是李世民一直只能软刀子割肉,不能一巴掌把他们全拍死的一个重要原因。

李世民当然也能够把王君廓这个造反的前因后果分析个差不多,只不过他能得到的消息,稍微还是有点片面的,也就是知道王君廓叛逃以后,被林森的手下虐杀致死罢了。

李牧的身世他早知晓了,他这段时间一直没出现在林森身边,自然是去干这事了。

可从他得到的消息来看,这王君廓应该是做贼心虚,毕竟山贼头子出身,认不得李玄道的一手草书,惊惧之下以为人家告发了自己,干脆的杀了驿卒出逃,这才被一直坠在后边,伺机想要干掉他的李牧他们趁机给虐杀了。

虽然这帮人的动机不好,但是从结果上来看,他们其实是帮忙把一个反贼给干掉了,所以李世民倒也没有因此怪罪林森的意思,当然也就更不会觉得林森这人算无遗策了,还停留在这是一个一心为国的憨直小子的印象上呢。

倒是那李玄道看样子干的不行啊,竟然没有提早发现王君廓这人有反心,还让他在那边为所欲为,还是磋磨几年再说吧。

如果林森知道了李世民的心思,一定会自得不已,他让李牧他们费那么大功夫弄这一出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为了尽可能的把自己隐在幕后吗,既能达到示敌以强的目的,但是又不会亮出自己的底牌,让敌人拿他当成千年老妖来对付。

当然把李玄道的那份亲笔信再换回去,摘除了自己的痕迹的同时,顺便还能够坑那李玄道一把,也是喜闻乐见的。

那张仿写的信件留在那里的话,暴露了中间有人插手的事不说,岂不是也要显得这李玄道高瞻远瞩,明察秋毫了吗。

这位可也是正儿八经的世家中人,被坑下去也算是减少了世家的一份实力,林森当然不介意顺手推一把。

而林森本人收到王君廓的死讯后,除了少有自得之外,倒也没有太深刻的感受,因为他是笃定了这事能成的,不行还有后招吗,所以还很是淡定的在忙活着捣鼓他手头刚想到的好玩意呢,完全不知道那帮子庄户们,对他这个家主已经推崇到了何种地步。

尼玛,让你小子来害我们庄主,结果怎么样?前脚手下全都覆灭了,那真是各种倒霉催的死法都碰上了,后脚这个幕后主使干脆也被干挺了吧,活该啊。

他们可都是见识过那些兵甲,还有铁西瓜的神奇的,要说这王君廓突然自己就疯了去造反,不是他们眼里无所不能的家主捣鼓的,他们也不能信啊。况且李牧他们几个最近可都没出现呢,这王君廓不是死在他们手里的才有鬼了。

跟着家主一条心的他们,如今都过上了好日子,而且眼瞅着以后只会越来越好,而和家主作对的都倒霉了,而且家主可以说是所有人的救命恩人,改变了他们,包括他们下一代的命运的再造父母,这样的家主他们要是不忠心拥护,还能找到更好的家主不成?

林森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所以还能坦然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这段时间可以说一切事情进展都挺顺利的,所以他的心情也一直都挺好,连带着灵感爆发一下,找到新的好东西也是很正常的吗。

先是找到了那么多的猴儿酒,如今都让他过滤到了杂质以后给窖藏了起来,也不用留很久,坚持到下聘礼那时候还能保持风味就可以了。

茶园在他的努力下,规模已经扩大到了一定的程度,秋茶上市时,应该足以满足长安的消耗量了。

而现有的春茶除了被勋贵们买走的那些,还有不少都进了皇宫成了正儿八经的贡品,当然了负责采买的内侍依然是付了钱的,只不过比市价低了一点。

最好的那部分,除了又送到已经爱上这一口的秦琼他们几位家里,林森肯定还是留了一些的,到时同样可以作为聘礼的一部分,毕竟现在这茶叶的身价可是大不同了。

这回可不是林森单纯打着旗号了,而是李世民当着重臣们的面,亲自给做了一回免费的广告,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快就被勋贵们抢购一空了。

而林森最为看重的活字印刷术,当然也是李世民颇为看重的东西,已经有宫里的工匠过来接手了,包括转盘啊,排版方式啊这些,如今皇家印书坊已经打出名号了。

这印的第一批书籍里,就包括了林森的两本蒙学,当然更多的还是皇家珍藏的那些大部头的典籍。

往年这些东西不敢轻动,如今只要有手抄本对照着排版就好了,而这些书的价格都没了以前的高高在上,相比世家的印书坊出品的,简直是吐血跳楼良心价,或者说破产式清仓价也行。

一时间天下读书人为这事可是欢呼雀跃啊,同样也没少了为李世民歌功颂德。

再适时的把那两株祥瑞给群臣们展示一下,李世民的声望顿时就达到了巅峰,很多原本不利的传言,都渐渐的有消失的迹象,那些汹涌的暗流,自然也开始风平浪静了。

同样算是幕后功臣的林森,还不知道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呢。

眼下还是先操持好自个的产业再说,抓紧把他刚想到的这个好东西拿出来,肯定能够征服包括程怀玉在内的一票女人的心。

第一百八十五章 心机婊(求一切)

在大唐这会,每个月的第五日都可称为端午。但是,以端午为节日,记载最多的还是五月初五。端午节亦称端阳节、端五节、重五节。

和三月初三“上巳节”,以及七月初七的七夕“乞巧节”一样,端午节也可以算是大唐的女儿节之一,因为这时候天不热不冷的,正适合妹子们一起出游,还有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节目可以看,各色吃食也是不少。

当然了,每个适合出游的节日里,也都少不了各色男女们结伴的,或者找个由头就能凑一堆了,所以这端午节同样是个约会或者变相相亲的好日子,说是古代的情人节之一,也不算太离谱。

既然这都是大家约定俗成的约会日了,林森怎么可能不利用好这个机会,和自家妹子程怀玉好好见上一面呢。

和程怀玉定好了见面的地方后,林森好好的捯饬了一下自己,带上给妹子的礼物,一个精致的木盒,骑上同样被梳理的毛发都油光水滑的羚牛,奔着芙蓉园那边就去了。

今日的曲江池畔彩旗飘飘,人流如织,各色男女们摩肩擦踵,依然不减游览的雅兴。

一边是曲江池动人的春色,一边是各色小吃,或是表演百戏的,作为长安范围内唯一对公众开放的大型园林,到了这样的重大节日里,芙蓉园自然会聚集大量的长安市民,整个长安城恨不能都为此空了一半。

毕竟古代的娱乐活动太少了点,赶上这样的好日子里,但凡能动弹的市民,恨不能都在今个跑到这边来。

除了欣赏一下春日景色之外,还能看到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各色美女帅哥,怎么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吧。

更何况端午作为为唐官方节日,朝廷依照惯例都会举行大型宴会,就在这曲江池畔,还会有大量的赏赐,并安排教坊司的众多艺术家们进行大型表演,自然会吸引全城的士女追随。

就像《唐摭言》里说的:“曲江之宴,行市罗列,长安几于半空”,可以想见其盛况空前了,也算是公款吃喝带动经济发展的案例之一吧。

不要觉得奇怪,因为在唐朝公款吃喝是合法的,朝廷有规定,州郡一级的行政机构,可以定期举行官方宴会,长官与幕僚共会一堂,费用由官府支付,称为公宴或者官宴。最奇葩的是,这样的宴会还允许招妓,费用也是公家出的。

赶上盛大节日,按规矩各政府机关都要举办公款宴会,也算是与民同乐的一种方式了,端午节这天自然也是不能免俗的。而且作为李世民上台后的第一个重大游园活动,今年举办的规模还要额外大一些。

林森好不容易就近找到地方,寄放了自己的坐骑羚牛后,小心的拿着自己为程怀玉精心准备的礼物,朝着约定好的地方走去。

他来的还算比较早的,沿路上当然也少不了顺便看看美女啊,瞅两眼各种戏法。今个出游的年轻女子,大都去掉了用来遮面的幕离,骄傲的展示着自己的面容,万一和哪个帅哥看对眼了呢。

而另一边的程怀玉,也按捺不住对林森的相思,早早的就喊上了一帮小姐妹,朝曲江池这边赶来。

相对普通的长安居民,这些贵女们还有个相对宽松些的空间,观景的位置更好一些,离表演的舞台当然也会更近一些,算是贵宾区域吧,一般过来这里的都是勋贵们家中的年轻男女们,也算是给这些家世不凡的年轻人一个相互看对眼的机会。

程怀玉一如既往的清爽大方,不施粉黛,相比往日也就是多了个端午节必定要系上的彩丝,整体还是那么的利落。

而她的那些小姐妹们可就不一样了,都忙着把自己最好的妆容,最漂亮的服饰挨个往身上比划着,就想拿出最亮丽的一面来展现给大家。

万一真有能够让她们心动的勋贵子弟呢,这要是丢了丑以后还不得悔死。她们又不像程怀玉一样已经名花有主了,还都是云英未嫁之身啊。

当然和一直不在意这些的程怀玉还不一样,她们也有些别的小心思,越是在这样争奇斗艳的地方,她们越是不能输给那些冤家对头们啊,要是让那些妖艳贱货们在自己面前占了上风,怕是这一天的好心情就全毁了。

因此即便程怀玉再三催促,可这帮小姐妹们依然打扮很久,直到觉得能够信心十足的出门见人了这才罢手。

林森就是知道这样重要的日子里,妹子们肯定没那么快就出门的,这才有那闲情雅致一路逛游着过去,顺便还在这里发现了不少自家庄户们的身影。

看来那帮卖小吃的庄户们,都已经打出名头去了,即便在这竞争异常激烈的曲江池边,他们的摊子前也都是最为繁忙的,林森也只是跟他们点头致意下就走人了,不能影响他们做生意啊,这样好赚的日子可不好找。

在程怀玉的催促下,即便闺蜜们不停取笑着她急着去见情郎,不过她们还是先林森一步到达了贵女云集的那处观景台那里,一边赏景,一边聊着天。

和程怀玉她们这边差不多,这些贵女们大都是三五成群,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不过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女人们一方面经常抱团,一方面又习惯为自己找些敌人,总有那么一些人,是你怎么都看不惯,也如何都看不惯你的。

这不程怀玉她们这还正聊得开心呢,那边一群妹子就不怀好意的靠了过来。

相对程怀玉她们这群大都是武勋家中出来的妹子,靠过来的这帮人不仅妆容更为精致,衣着更加考究,关键是那种骨子里发出的高贵气质,显得比程怀玉她们更像是高门大阀的贵女,因为这几位都是出自几大世家的妹子,其中就有两位,应该算是程怀玉的表姐的。

只是这两位表姐面对程怀玉时,那表现可是尤为不善,尽管看着很是热络,脸上也都挂满了笑意,可那话语真的是一句比一句更恶毒。

“恭喜你找到如意郎君啊,还是陛下赐婚的,就是不知道那林森是哪家高门子弟啊?为何我们都没有听过终南山中有个林家呢?”其中一位崔家的妹子貌似关心的问道。

“是啊,我们本来都还担心你不好找婆家的,没想到陛下给赐婚了,真的是替你感到高兴啊,不知道你的情郎在哪呢?不若让我们一起看一看啊。”另一位崔家的妹子也是不遑多让,这说的就像是程怀玉没人要似的。

“哎呀,这是谁身上有狐臭啊。”旁边另一位世家出身的妹子,这话说的同样够恶毒的,眼神还不停的往程怀玉那边瞟,分明就是暗示就是她身上的气味呗。

程怀玉平日里就比较爱锻炼,相对来说身上新陈代谢自然也要快一些,相比其他妹子可能出汗是要多一些。

可出门前她也是好好的沐浴更衣了的,毕竟是要见心上人的吗,即便走了一段路稍微出了些汗,可要说是狐臭味就太过分了吧。

第一百八十六章 这事忍不了(为八哥美女的红包加更3/6)

能和这样的世家女凑到一起的,自然都是一丘之貉,一个个婊里婊气的,即便没有出口伤人的,那眼神中也分明写满了对程怀玉她们的不屑和鄙视。

世家之人其实多半都有类似她们这些人的复杂心思,一方面对于程咬金他们那帮人能够身居高位有些羡慕嫉妒恨,一方面又自持自己的所谓的高贵血统,还有点看不上这些他们眼里的暴发户。

这样的两种心思作用下,他们面对这些大唐新贵时,表现自然不会太友善。只不过一般的世家中人,还要以真正的贵族自居,起码表面上的礼貌是绝对不缺的,要不然岂不是会显得很没有教养吗,和他们的名声也不符啊。

可到了这部分年轻女子这里,又是本就不太对付的情况下,她们少不了就摘下了自己伪善的面具,干脆的对自己的心思不加掩饰了。

当然换个角度来说,她们这帮人来到这里,和程怀玉为首的这些新贵女子,也算是直接的竞争关系,毕竟真正优秀的贵族子弟就那么些,大家都想引起那些人的注意力,自然就想着踩着别人上位了。

要不是顾忌着程怀玉的武力值,担心这位直性子的女壮士一言不合把她们全都按在地上摩擦,怕是更多更难听的话都能说得出来。

偏偏和程怀玉一起的这些妹子,也大都是差不多的性子,论起嘴皮子的功夫,显然是比不过这些世家高门出身的女子的,她们从小就被教育着如何句句扎心,如何让对方不痛快还捏不住自己的痛脚,谁让世家内部的竞争更加的残酷而直接呢。

毕竟家大业大的,分摊下来能够用于培养下一辈的资源就比较有限了,尤其是再具体到某一房某一支上面,偏偏同辈的兄弟姐妹简直不要太多,少不了就把相互捅刀子的手艺玩的贼精。

这样的日子里,又是在这种地方,程怀玉的小姐妹们既不能撸起袖子直接动手,修理这帮嘴贱的心机婊们一顿狠的,也不好意思破口大骂,竟然被她们暗讽的有些接不上话的意思。

只有程怀玉这个被讽刺的对象,却是一群人中神情最为淡然的,对面这些人说的话虽然难听,但于她而言一个是不甚在意,再一个呢其实也是比较接近事实的,她本人曾经也一度担心过自己怕是嫁不出去了,起码是不太有希望真的找到一个相互爱慕的对象了。

林森的到来,有如是对她生命的一种救赎,就像是一点萤火,照亮了她原本可能会有些灰暗的未来,让她从未对未来的生活如此的期待和向往,如此的充满憧憬。当她知道将要和林森一起共度余生时,她是如此迫切的希望这余生早点到来。

而林森确实不是出自什么高门大阀,可他却是凭借这自己的努力,从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变成了如今一个备受尊崇的家主,而达成这一切,他用的时间甚至比她那赶上了风云际会,本身也有着不凡家世的父亲还要来的少。

这才是一个真正值得托付的男子该有的样子,而不像是这群所谓世家女们所在意的那样,有个好的出身,知道玩弄手段踩着其他人成功上位,然后在家族的扶持下,做个貌似受人尊敬的贵族,那样的人在她程怀玉的眼里与蛀虫无异啊。

因此听到这些所谓的亲戚们,在那里喋喋不休的讽刺时,她是比较淡然的,就像是看一群跳梁小丑在自己面前蹦跶一样,只是因为她们那份对林森的嘲讽和鄙视而有些不忿罢了。

倒是她的小姐妹们都忍不住在为她抱不平,这才让这里的场面,显得有些剑拔弩张的感觉。

“哈,几位聊得挺热闹啊,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一点。

我就是怀玉的未婚夫婿,也确实就是终南山中的一个山野小子而已,毕竟投胎是门技术活,我就没有你们几位的‘活好’。

不过如果有机会让我重新投胎的话,我一定还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现在这个,因为能够碰到怀玉就是我最大的幸运了,我可不想错过!

当然也要感谢陛下的赐婚,要在怀玉的一众追求者中杀出重围来可是太不容易了,陛下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啊。”

晚来了几分钟的林森,不难从周围人的议论中明白事情的过程,这时候自然要毫不犹豫的站出来,为自家妹子找回场子。

即便在现场的一众勋贵子弟之中,林森就那么淡笑着站在那里,仍然会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他的身形本就是最为高大挺拔的一个,几次系统升级带给他身体素质上的全面突破的同时,也让他的身高不断拔高,如今俨然已经超过了一米九。

偏偏他身上还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气质,和那帮子世家子弟相比,自然是高下立判。

毕竟相较于那些就知道勾心斗角,以及故作潇洒的世家子弟们,林森的经历可谓几位丰富了。

不说两世为人这般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发生在了他身上,让他有着混合两辈子经历的极其独特的气质,单是系统的存在,和他那一身强横到已经不输程咬金他们这些老一辈顶尖猛将的绝顶武力,就让他有了远超同龄人的自信。

而几次拼杀的过程,亲自手刃了不止百人的强横战绩,再加上手下指挥着那么多肯为他卖命的狂信徒一般的庄户,都让他有了不输很多军方大佬的气度。

当林森毫无保留的将这些释放在众人面前时,其他人的光芒都显得黯淡了许多。

和这几位世家女所推崇的世家子弟比起来,林森就像是一位充满了力量美感,又经历过无数血与火的考验的战士,站到了一群伪娘面前,也许就是有人对伪娘情有独钟,可别忘了这里是尚武的大唐,林森可以说是现场最为引人瞩目的一个了。

而这样一位男人,狠狠讽刺了那些长舌妇的同时,又用一番甜到发腻的深情告白,让程怀玉顿时成了现场众多女人们羡慕的对象,连带着程怀玉的那帮闺蜜们,都有变成林森的迷妹的趋势。

程怀玉本人更是幸福的无以复加,原本在妹子们中间也绝对算得上高挑的她,都给人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了。

不过如果你觉得这就是林森能拿出的全部报复了,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林森会让这些世家女知道,得罪了一个植物系的大德鲁伊,会是多么凄惨的一件事情。

嘲笑他或许能忍,可嘲笑自己的老婆,这事绝对没法忍。

第一百八十七章 荡气回肠

现场还是有许多老司机的,对于林森话里的暗讽自然是了然于心,少不了还要发出一个老司机都懂的会心微笑,顺便还要给旁边的人讲解一下林森这番话中的深意。必然也是有许多人看不惯这帮世家女的做派的,所以也不介意看到她们出糗。

经过林森这么一搅合以后,不仅化解了程怀玉和他自己的尴尬,还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正面的形象,再加上那一番深情告白,反而让程怀玉成了许多女子羡慕的对象。

谁不想找个深情款款又有本事的伟男子呢,对那些依仗着家族余荫才有点作为,更多的还是窝里横的世家小白脸,现场可同样不乏看不惯的人在的。

不过林森显然不会就这样轻轻放过那些世家女,也想让自家妹子更加成为更多人羡慕的对象,因此他温柔的笑着将手中那精美异常的木盒打开,递到了程怀玉的跟前。

“知道你平时都不喜欢戴香囊,不过今天毕竟是端午节吗,所以我特地给你做了一个香熏球。”林森将一个多层镂空的香熏球从木盒中拿了出来,放到了程怀玉手里,让她仔细观察一下。

这香薰球外层并不大,但在林森的精致雕工下,却用透雕的手法,呈现出了好几幅栩栩如生的画面,当然都是包含了许多美好的寓意在里面的。

内层同样有一个镂空的小球,当然也少不了有着灵动的形象在上面,而且通过两个小机构的连接,让这个小球可以永远保持着直立向上的状态,显然里面是用来放香料的。

不过真正让人惊叹的地方在于,这个香熏球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并没有任何的缝隙或者是拼装的痕迹,也就是说林森完全是在一个完整的木头上将它雕刻出来的。

这个手法之复杂,工艺之精湛,怕是很多出了名的巧匠都做不到。更难得的这可是林森自己做出来的,可见有多么的用心良苦。

当然其实还有一个隐藏的功能,这香熏球用的木料比重可是不低,再配合那不算短的系绳,到了程怀玉手里,完全可以化身为链子锤来用了。

看着不起眼,可杀伤力其实并不差,尤其是以程怀玉的强横力量,打出去准保能让敌人骨断筋折,甚至干脆嗝屁着凉。

不过只是这样就让现场这些见多识广的妹子们羡慕不已的话,那还太早了点。林森又从木盒里轻轻的拿了另一个有着漂亮花纹的瓶子出来。

“这里面是我采集了百花之精华,专门为你调配而成的‘百花凝露’,滴一些在这香熏球中间,就可以让香味持续一整天了。”

林森介绍完以后,取了一根类似芦苇的中空细管来插入了那瓶子中,然后用手堵住了一头,将其中的液体仔细的滴入到了中间的小球里面,然后很自然的帮忙把香熏球挂到了程怀玉的身上。

这所谓的“百花凝露”自然就是林森这段时间忙活的成果,用酒精从各色鲜花中提取出了精油,然后改造出了一些沉香木,一起配置成了眼前这款香味清雅而悠远,比较适合程怀玉的气质的香水。

之所以花费了那么长时间,最主要的就是在调整各种精油的比例,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要不是林森有着系统赋予的超强嗅觉,还有着对所有植物制品,当然也包括了这精油的异常熟悉,怕是也很难达到这样的精准调配。

“平日里你也可以随便在身上涂上一些,在耳后,手腕,腿弯这些地方都稍涂上一点,香味会很持久的,也不会太浓艳,我觉得和你挺配的。”林森温柔的说道。

被林森的这份心思感动的无以复加的程怀玉,只能用甜蜜的眼神和微笑给予回应,如果不是周围有这么多人看着,她可能早就扑过来了。

“哇,真的好香啊。”香味慢慢的散发了出去,围上来的那些妹子们已经开始忍不住惊叹了。

“我闻到了栀子花的香味,还有勿忘我,嗯,还有沉香,好清幽的香气,偏偏又一直萦绕在身旁,真好。”

另一个妹子看来鼻子比较灵光,分辨出了好几种香味,然后她望向林森手中那瓶香水时,这眼光这叫一个凶狠和渴望。

“我怎么没听说过有百花凝露呢?看来又是人家的如意郎君亲手给做的。”也有的妹子语气中带上了满满的羡慕。

“我要是能碰到个这样的如意郎君该多好啊。”当然也少不了脸红红的看着林森的妹子。

“你这是春心荡漾了啊,今天你也给自己找一个呗。”同行的妹子忍不住开始了调侃,只是看那红扑扑的脸蛋,怕是也没比同伴好到哪去。

各种惊叹声,羡慕声不一而足,总之如同林森所料想的一样,香水一出,程怀玉就彻底成了现场最受人羡慕的一位妹子。

当然如那帮世家女话语中肯定还是少不了会酸溜溜的,可也没法再高声讽刺程怀玉了,那就变成她们胡搅蛮缠了,她们还是要点脸面的。

毕竟还有一大帮子世家子弟在呢,这要是名声臭了,也就甭指望能找到她们理想中的夫婿了,世家子弟也是最为爱惜羽毛的吗。

“呀,什么东西这么臭?”在离那帮世家女不远的地方,一位贵女猛的用手帕捂住了自己的口鼻,惊叫了一声。

“确实好臭,难道真的有人狐臭,竟然都不沐浴更衣再出门的吗?”越来越多的妹子闻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恶臭味,纷纷掩住了口鼻。

“咱们可要离那些有臭味的女子远一点。”林森笑眯眯的看了那帮子世家女一眼,带着程怀玉和一众闺蜜们都退后了一段距离。

程怀玉她们很自然的都以为林森动了什么手脚,自然也都乐得看那些长舌妇丢人现眼。

“怎么会这么臭?竟然是发自我身上的,这不可能啊。”刚才说程怀玉身上有狐臭的那位,这会终于发现这恶臭味竟然是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因此有些难以置信的嘀咕道。

“味道就是从她身上发出来的,难怪刚才她最先说有狐臭,没想到竟然是她自己身上的,这算不算是贼喊捉贼啊?”

有个早就看不过这几人做派的妹子,发现了臭味的来源,猛的拉开了和那人的距离后,轻声说道。

声音虽轻,可却足以让周围的妹子都听见了,然后那世家女周围瞬间就空中一大块来。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那人再难保持毒舌本色,有些慌乱的摆着手徒劳的解释着。

她感觉心跳从未有如此快过,脸也是头一次这么红,而那帮围绕在她周围的长舌妇,也是差不多的感觉。

她还有些纳闷自己竟然会害羞至此,结果一阵莫名的感觉传来,让她忍不住猛的夹紧了双腿。

然后一声荡气回肠,如泣如诉的“啊……”猛的传来出来。

要不是扶住了旁边的姐妹的肩膀,怕是她就要瘫坐到地上去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哥的传说

看到她脸上那不正常的潮红,很多人都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而作为当事人的那位长舌妇,虽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可也明白这里自己时再也待不住了,赶紧和一帮子同样有些脸红心跳的世家女一起狼狈的逃走了。

“啧啧……不知道以后世间会不会又多一个受啊,这位看着很有受虐狂的潜质啊。”那位毒舌女的表现也有点出乎林森的意料。

他是弄了些后世科学家在夏威夷火山斜坡发现的那种亮橙色的神秘蘑菇到那妹子身上,可是剂量并没有很大啊,看上去更像是那妹子比较喜欢那种被当众羞辱的感觉,所以才会有那样的表现吧。

要说这种没有名字的神秘蘑菇也是挺神奇的,长期以来当地都在传说它具有特殊的催情效果,科学家认为它是竹荪属物种之一,因为这种蘑菇具有独特的网状菇头结构。

后来研究人员发现,这种具有恶臭气味的蘑菇,确实可以自然引发女性*****。

在一项实验中,十六位女性和二十位男性测试者,被要求嗅闻这种蘑菇气味,他们均表示气味十分恶臭。

然而,这种气味使其中的六位女性测试者出现了自然*****,其他十位女性嗅闻少量蘑菇气味,但也不同程度地出现心率加快。那帮子世家女的表现也算是印证了这一点。

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效果,主要是因为荷尔蒙存在于孢子中挥发部分的混合物,这些混合物的作用,类似人类性接触时的神经传导物质,这些物质进入人体以后,就引起了那样不堪的一幕。

现场也是有不少人过来人的,那毒舌女脸上不正常的潮红已经让他们明白了什么,因此少不了也有许多人像林森一样啧啧称奇的,从此以后整个长安城都留下了这位的传说,直到她成为了某位世家子的禁脔,才彻底的销声匿迹。

“好了,讨厌的人终于都消失了,我们也终于可以好好的游览一下了,等下想看点什么?”林森笑眯眯的拍了下巴掌,表示大功告成。

在老婆的闺蜜们面前,他当然不会掩饰那些世家女的狼狈就是他搞的鬼这一点。毕竟是为自家老婆出气,顺便也让她们念头通达,怎么看都算是一段同仇敌忾的经历吗,也算是拉近他和这帮闺蜜们的关系的一个契机了。

他肯定是不会把这种给自己增加印象分的机会拱手相让的,以后有一帮子闺蜜围在老婆身边说自己的好话,他这形象还不是蹭蹭的长,最起码也比一帮人围着程怀玉说自己的坏话来的好的多啊。

显然林森的目的达到了,程怀玉的闺蜜们望向林森的眼神中都多了不少的善意,有那脾气爽直的已经开始夸赞林森了,一时间林森身边莺莺燕燕,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我觉得我们怕是要换个地方游览了。”林森轻声的对着身边的几位妹子说道,同时对着那一群想要围过来的贵女们扬了扬头,示意让她们注意一下。

“林郎君,不知道你那百花凝露可有多的吗?我们姐妹几个也很喜欢那个香味。”有个妹子忍不住当先开口问了起来,而其他围拢过来的妹子显然也是这个意思,都在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紧盯着林森。

要不是大家都算是比较有素质的人,以妹子们对香水那堪称狂热的喜爱,怕是林森这会就没法保持这样的淡然笑意了。可其实看着越聚越多的妹子,林森心里也是有点打怵的。

“这百花凝露是我专门为怀玉调配的,就为了这么一小瓶,就用掉了周围好几个山头上所有的花草,而且提炼花之精华极其困难,还要分门别类的进行提炼,太过耗时耗力,所以目前也就这么一瓶而已。”

林森虽然有点怕被这帮神情热切的妹子们给围殴了,可还是成功的对着程怀玉表了一番功,让程怀玉的笑容更甜蜜了,眼里的幸福更是满的快要溢出来了。

林森的话一落定,现场自然又是一片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投向了程怀玉,还有她手里那个精美的香水瓶。她的小姐妹们自然也没少了在她的耳边说些小话。

“你这可是世间仅此一件的绝世瑰宝哦,可见林郎君对你是有多么用心了。”一位妹子忍不住羡慕的轻声说道。

“是啊,如林郎君这般用情至深的男人可是少见,没看到那些娘子那恨不能把林郎君吃下去的眼神吗。”另一位同样说起了林森的好话,还点出了林森很抢手这一点。

这其实应该算是一个美丽的误会,那帮妹子之中确实是有那么一部分被林森的一系列表现,还有相比而言更加丰神俊朗的英姿而折服,但是更多的还是因为闻到了那种神秘的蘑菇气味,而忍不住有些脸红心跳的。

这是荷尔蒙的功效,可妹子们却很容易误以为这是她们对一个有妇之夫一见钟情的信号,虽然这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太过明显的界限,所谓的一见钟情,也是人体激素作用的结果。

“我可是名草有主了的。”林森故作臭屁的说完,又饱含深情的凝望了程怀玉一眼,当然又得了个甜蜜的笑容作回应。

“我们该走了。”林森再一次轻声提醒着程怀玉她们一帮妹子,那些对香水眼热不已的妹子们渐渐的都围拢了过来,再不走的话,怕是就很难突出重围了。

虽然知道这香水会很受欢迎,可这些妹子们如此狂热,也是出乎了林森的预料啊,看来用这东西当做聘礼的一部分是很拿得出手的了。以后真个开始生产香水出售了,肯定也不用愁销路。

程怀玉倒也干脆,对刚刚享受了不久的明星待遇一点留恋的意思都没有,招呼着闺蜜们就走人。

只留下一群潇洒的背影,还有无数的传说,有关于林森的横空出世,有那些世家女的不堪表现,也有神奇的香水,当然也给很多闺女留下了午夜梦回时的闺怨。

第一百八十九章 山呼万岁(为八哥美女的红包加更4/6)

看他们走的果决,其他的贵女们也就没好意思阻拦,这才让林森他们成功突围出去。

而林森他们这会已经在曲江池畔找到了一个好位置,准备看接下来的龙舟竞渡呢。这帮妹子手里都各自拿着自己喜爱的小吃,在那不顾形象的吃着。

上次她们去到林家庄子上,林森就发现了,程怀玉的这帮小姐妹,都是和她一样不折不扣的吃货,弄些零食过来自然很容易的就加深了她们的好感,算是惠而不费的顺手而为。

龙舟竞渡表演比赛时水上万舟齐发,水浪翻腾,舟子奋力划船,观众齐声呐喊,声振天地,精彩热烈,算是端午节活动当中难得一项集观赏性与娱乐性于一身的竞技活动了,看得人又多,气氛也是最好。

更主要的是程怀玉的仨哥哥,也带着一大帮子和他们亲近的武勋子弟参赛了,那帮人林森上次都见过了,其中有不少就是程怀玉的这帮闺蜜们的兄弟,所以她们来观看比赛的热情也是很高的,都要为自家兄弟加油助威吗。

当然林森凭着自己超强的目力,在那一帮子舟子当中,也发现了一直和程怀默哥仨不太对付的尉迟家三大黑炭的身影,他们身后跟着的是一水的黝黑粗壮的汉子,分明是把他们家的家将给带了出来。

这下林森就有点不太看好程怀默他们了,人家尉迟家的队伍看着可比他们齐整多了,行止间都很见章法,明显是合练过很久了。

相较之下程怀默他们,就像是杂牌军的感觉,怎么看精气神上都输了一筹,林森怎么也算是见识过一些阵仗的人了,自信这份判断力还是有的。

等到真正的比赛开始时,也印证了林森的判断。

刚开始启动阶段,程怀默他们倒是确立了领先优势,毕竟都是武勋子弟,大都有把子力气,爆发力还是可以的,可尉迟宝琳他们却是不紧不慢的一直在按照统一的节奏在走,虽然稍稍落后程怀默他们,但也一直保持在第一集团。

等到赛事的后半程,程怀默他们就有点力有未逮了,渐渐的从齐头并进,直到被尉迟战队给超越了。

最后冲刺阶段,这种差距也是进一步拉大,所以不出林森所料的,尉迟战队以较大的领先优势,毫无争议的摘得了冠军,被叫到李世民身边去好好褒奖了一番。至于第二名从来都是用来被遗忘的,人们往往都只能记住第一位而已。

程怀玉的闺蜜们多少还有点不忿,不过程怀玉本人却一直都在笑眯眯的陪着林森聊天,并没有因为仨哥哥没能得到冠军而不爽。

倒也不是她的心思全都在林森身上因此只顾着甜蜜去了,反而置三个哥哥于不顾,而是她本人就是那种豁达而淡定的性格,并不会有那么多的负面情绪。

这也是为什么她在一群小姐妹中这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这样的性格会让人更容易心生依赖啊,这同样也是林森对她情有独钟的原因。

越是了解这个未婚妻,林森就会对她越加喜爱,因为总能发现更多她身上的闪光点,不再是仅仅盯着那俩突出的优点来看了,而是看到了更多内在品质。

比如她对孩子的耐心和细致,以及那种发自内心的喜爱,她宽广的胸怀,已经所体现出的那种真正的修养,都让林森越发认定,程怀玉一定会是个真正的贤妻良母,其他人只是被她的名声吓退了,才给了林森一个捡大便宜的机会。

龙舟赛之后还有另外一个盛大的活动,那就是斗百草,就是比赛谁的花草种类多、品种奇。

这也就是林森没想着要参加,他要是真心实意的想要这个冠军,就是皇帝带着他的御花园一起上怕也白瞎啊。

可他不是没参加吗,就只能看着李世民在那得意的展示着那堪称神异的七色花和龙形松树了。

这俩自然是压轴出场的,而且还是在皇家护卫的重重保护之下,展现在了众多长安城市民们面前。

可呼喊“大唐万胜”“陛下威武”的声音还是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还有不少居民干脆对着这两株他们眼中的神物开始了烧香磕头,焚香祷告,李世民身边自然也是一片歌功颂德的声音。

这名声进一步扩散开去以后,不难想象一直有点不太稳当的李世民,这下肯定能彻底把这位子给坐实咯,单是舆论这一方面的增益就了不得,声势起来以后这就成了众望所归啊。

有了大势,还有同样稳固的兵权在手,一切的牛鬼蛇神,在他的耀眼光芒下都将无所遁形。

想到这一切,群臣恭维中的李世民难免不可自抑的生出了万丈豪情,笑的更是畅快无比。

当然他也没忘了在背后默默的给他提供了众多便利,还甘愿做幕后英雄的林森。

那小子先是贡献了缝合术,还有青贮饲料和马蹄铁,提升了军方实力的同时,也彻底稳固了他对军中的掌控。接着又用曲辕犁,筒车,活字印刷术还有眼前这两株神异的植物,为他拉来了超强的人望。

每一次可以说出现的时机都恰到好处,细数起来,最近他能取得这么大的优势,收获如许高的声望,倒是真的多赖于林森这小子啊。

再想到这小子还帮自己削弱了一些世家的力量,并且还在努力削弱世家的根基,怎么看这都是自己的福将无疑了。

至于为什么不是山呼万岁的场面,很简单啊,因为这时候人们还没有喊“陛下万岁万万岁”的习惯呢。

这时候的人们包括那些大臣们,都还做不到这么不要脸的当面奉承皇帝,那些个世家出身的,更是不屑于搞这一套。

而且大唐可不是辫子朝,大臣们还得言必称奴才,就这还得是和皇帝亲近的人才有资格,大唐的群臣更不用动不动的就跪着和皇帝说话,人跪的多了,膝盖就软了,自然气节就短了。

而大唐的君臣都是硬气的人,但凡有个谄媚的,被人骂个狗血淋头那是一点不奇怪,贞观朝就有这么一位为此上了史书的。

大唐的人民也多是硬气的,所以山呼万岁这样的情形,就甭指望能在大唐见到了。

林森要是真的不小心喊出来一句“陛下万岁万万岁”,李世民怎么想不好说,反正林森被贴上佞臣、谄媚的标签是一定的,以后怕是出门都不好见人了。

第一百九十章 突如其来

从曲江池畔游玩过以后,林森当然要贴心的把程怀玉再送回家里去,虽然在这长安城里,根本不用担心自家妹子的安全问题,基本只有她欺负别人,把其他人按在地上摩擦的份,可总也是一份心意吗。

而且今个怎么也算是表现突出,不得找个独处的机会,从程怀玉那里拿点小奖励吗,如果能顺势再拿下一垒,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当然少不了还要去程咬金面前刷个存在感,让老丈人看到自己是个有始有终的人。

其实说到底还是舍不得就这么和程怀玉分开罢了,两人虽然马上就算是一家人了,可真正能够见面的机会还是比较有限的,像林森这样单身了两辈子的家伙,现在总算有个如此合心意的老婆了,那还不得可劲黏糊着啊。

不过即便再不舍,林森还是要告别的,没看到程咬金那眼神有多么不善吗,好好的在酒桌上安慰了一下被老对头抢了风头的程怀默哥仨,把他们全都喝趴下了,林森这才骑上羚牛,跑回自家庄子上去。

趁着现在山花开的正烂漫时,当然要尽可能多的制备一些各种精油,以备将来使用啊。

而蒸馏精油留下的那些水溶胶,林森同样没有浪费。这些溶解了大量植物中的芳香成分的水,自然也是有着大用处的。

端午节过后,天渐渐的热了起来,不过炎热的天气并没有挡住林森工作的热情,同样没有降低林家的新老庄户们努力的劲头。

林森还在为聘礼做着准备,如今香水虽然没有面世,可长安城中已经有了香水的传说,正是由于很多人都无缘得见香水的真面目,所以才更是把这东西夸得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

连带着程家的门槛最近都快要被踏破了,有太多的贵女借着各种各样的由头,跑到程家来就是想见识一下传说中的“百花凝露”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甚至连一些勋贵家里的正室,算起来得是程怀玉的婶婶一辈的,都少不了跑来蹭点香水试试。

不过也有些人话里竟然暗示着,想感受一下那种令世家女们脸红心跳的恶臭味,这就让程怀玉这样的大姑娘完全无法理解了。

不过烦不胜烦的程怀玉,最后还是跑到了程家在终南山中的庄子上来躲起了清静,这样一来可不就便宜了林森吗。

两人三天两头的见面肯定是少不了的,耳鬓厮磨也是必须的,可是让林森揩足了油水,除了某些羞羞的事情,两人之间也是突破了许多的壁垒了。

这恋奸情热的劲头,也没少让庄户们私底下笑话林森这家主是个情种。对此林森那是相当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该走的订婚程序可都一直在走着呢,有袁守诚这位活神仙出面,两人的婚事自然是天作之合无疑了,就是抓大雁多费了些功夫。又不能一箭给它射下来,要是那样的话反而简单了呢。

庄子上可不缺射箭的高手,林森本人现在也是公认的射雕手一级的顶尖好手,可整个婚礼过程中还必须保证这大雁都活着才算是吉利,射下一只来还不如干脆换成大鹅算了呢,所以很是费了一番心思,还得把那大雁当大爷一样的伺候起来。

好在庄子上的大鹅也是不少,把那好不容易抓到的大雁剪掉些翅膀,扔鹅群里过活就是了,有哼哈二将在盯着,也跑不了它的。

过了奠雁礼,两人这事就算是彻底板上钉钉了,人家林森这就成了天天跟自家老婆黏糊在一起了,只能说明人家恩爱有加。

不过庄户们本来也多是祝福的意思,对于这位未来的家主母,他们也是很认可的,不仅家世好,人一看也是个好生养的,未来林家开枝散叶一定少不了,关键这脾气性格都很是不错,完全没有贵女的架子,他们自然是打心眼里喜欢。

有了程怀玉在身边,林森可不就干劲十足了吗,不仅又根据程怀玉的想法调配出了几款新的香水,在琢磨该送些什么聘礼时,也多了许多的灵感,想到了几样能拿得出手的新东西。

庄户们同样干的热情高涨,最近地里庄稼的长势太好了些,家主让他们全都用一样的种子果然是对的,当然也少不了那些堆肥的效果。再加上取水这么方便,他们的工作量都小了许多。

即便照料的比往常更加精细了,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却要比之前还要轻省一些,有了可以预见的丰产在等着他们,可不就干劲十足了吗。

当然那些新庄户们也没有闲着,开荒工作已经搞得差不多了,那些土地如今看着都平整的很,该施的肥也都已经施好了,只等着把田地养好了以后,就可以种植林森说的新品种的粮食了。

听家主那意思,还想利用取水方便的优势,在这些田地里养鱼,也不知道能不能真的如同他所说的那样取得更高的产量,还能多些额外的收入。

毕竟是新来的庄户吗,虽然听过了太多林森的传说,也一直在被老庄户们灌输着无条件相信林森的信念,但他们毕竟还没亲眼见识过林森的神奇,更没有亲自感受到自家生活的极大转变,所以这种信念还是没有那么的坚定。

林森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想要尽快改变他们的生活条件,同时也想着让他们尽快的融入到庄子这个集体中来,所以努力的想找到一项新产业让他们参与进来。当然这里面也会有留守的这部分老庄户们的份,也算是一种平衡吧。

因为那些出去创业的老庄户们,如今已经站稳了脚跟,甚至已经在考虑扩大规模的事情了。他们的生意太好了些,每天都处在忙不开的状态,收入自然也很是令人满意,不仅已经追上了和第一二批庄户们的差距,现在已经有了赶超的势头了。

这样的发展速度传回来以后,留守的那些个庄户们怕是有些心思浮动了。毕竟是最早跟随自己的起家老班底吗,林森可不想让他们心里不平衡,这不就拿出新的项目来,干脆让他们带着新庄户一起干,也省的新庄户们一直没有一门真正的营生,心思反而懈怠了。

林森拿出的这几样东西,其实没什么技术难度,只是需要的人手多一些,而且正是应季的必需品,恰好适合这些庄户们。

林森只是把他们召集起来,简单的培训了一下具体的做法,他们就可以开工了。至于这些东西的销路,他们和林森一样充满了信心。

不过,就在庄户们干劲十足开始制作这些新产品时,李世民竟然带着一帮子人马,一起来到了林家庄子上。

第一百九十一章 好奇宝宝

李世民来的很突然,事前不仅林森这边没有得到消息,这次有随行的程咬金他们同样没有得到消息,都是突然被叫过来的。

仔细看去不难发现,这次有份被叫过来的程咬金他们,都是和林森比较熟悉的武将,也都在终南山中有各自的庄子。

他们的到来一方面是能够保护李世民的安全,毕竟他们本身的武力值都不低,也都是对李世民忠心耿耿的,而且他们的那几个庄子在得到信以后,如今都处于戒严的状态。

要知道这些庄子上如今住的,大都是这些老将手底下的老兵们,而且几个庄子基本上把通往林家庄子的各条道路都给占据了,对外对内都能起到一个封锁的作用。

另一方面好像李世民也有叫这些人来,消除他与林森之间的那一点由身份而带来的隔阂的意思,这些武将肯定都会自主不自主的帮衬下林森吗,都是熟人,那聊天的氛围肯定是不一样的。

而且李世民还是带着长孙皇后一起来的,同行的还有李治和小兕子两个最小的儿女,看着更像是一家人随意的出来游玩,恰好走到了林家庄子上似的。

而这会除了派了个嗓门大的护卫去叫门以外,李世民自己也饶有兴趣的走到了那土楼大门前,然后竟然拿出了一把解手刀来,对着那铁桦木的大门又是劈砍又是捅戳的,玩的不亦乐乎。

然后,本来正在忙着和程怀玉一起调配香水,夫唱妇随的这叫一个甜蜜的林森,有些无奈又有点不爽的打开了自家大门。

“嗯,果然如传言中的那般坚实。”李世民完全没有一点尴尬的意思,随手就把解手刀收了起来,拍了拍基本没怎么变样的大门,淡然自若的说道。

“呃,小子见过陛下!”林森只是听到有人叫门,根本就没想到会是李世民亲至,因此有些惊讶的喊了一声。

再朝李世民身后扫了一眼,发现来的人还真不少,除了那些冷冰冰的一看就是皇家护卫的家伙,其他的还都是熟人。

“你小子且陪我们去庄子上转转,至于这土楼吗,某还是留到最后再看吧。”李世民淡定的摆了摆手,随口吩咐道。

“皇后带着小兕子他们留下在这边转转吧。”李世民不愧是个疼老婆的,当然对他的孩子其实也挺关心的,还怕他们累着了。

随行的护卫们自然也会分出一部分来,负责护卫皇后他们的安全。只是林森也觉得李世民这可够自信的,出门到这山里来,竟然才只带了几百人的护卫,也不知道是心大,还是有别的什么安排在。

“我会陪着皇后的。”刚出现在大门处的程怀玉闻言接了一句,很有点以女主人自居的感觉,所以和程咬金站在一起的秦琼他们,就在那冲着程咬金挤眉弄眼的笑,搞得程咬金吹胡子瞪眼的对着林森怒目而视。

真的开始在林家庄子上转悠了,这边给他们的感觉还真有些新奇,不是因为这里的庄户衣食住行上,有比其他庄子好到哪去,这些基本的方面比之旁边几个国公手底下的庄子,还是稍有些差距的,可这里就是会给人一种大不同的印象。

第一印象就是这里干净,非常干净,不论是整个庄子的内外环境,还是沿途所见的大人孩子们,都会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他们穿的也许不好,但看着就有认真浆洗过,而且他们也很少见到有身上有虱子的。

这里更没有许多庄子上必定会有的那种萦绕不去的臭味,甚至蚊虫都明显要比相邻的几个庄子上来的少得多。

也不是说这里的禽畜就少了,恰恰相反,林森可是把禽畜养殖作为庄户们的一大福利性产业来搞的,不论是新老庄户,家里的禽畜都是不少。

这不他们转悠着的这会功夫,还看到哼哼和哈哈两只守山犬,正赶着一大帮子禽畜从水边回来,每到一处庄户家门口,它们都会叫上两声,然后就会有一些个禽畜从队伍中分离出来,自个跑进庄户家里去,队伍的规模也随之越来越小。这堪称神奇的一幕,很是吸引了李世民他们的眼光。

等到最后全都给送回家以后,这哼哈二将才屁颠屁颠的跑到林森跟前来邀功,倒是让旁边的皇家护卫很是紧张了一番。

夸奖了这俩雄壮的大家伙几句,林森随口吩咐它们回家去,就继续陪着李世民了。

“庄子上为何会如此干净?连蚊虫都要少上许多,其他庄子上可绝对不是这样的。”

李世民不是没见识过民间疾苦,一直长于深宫中的温室花朵,这时候自然免不了要问出心中的疑惑。其他的武勋们对此同样很是好奇,都竖着耳朵等着呢。

“呃,陛下如果不嫌弃气味难闻的话,不妨随小子来看看。再多转上些地方,陛下应该就能明白了。”林森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带着大家又去了庄子外面转了转。

“这里就是庄子上用来存放粪肥的地方,这里不仅有庄子上所有的人畜粪便,还有好多的树叶,另外也有许多的蚯蚓在里面。

这样弄出来的肥料,上到地里比直接用粪肥还要好用许多,这里面的蚯蚓既能帮忙疏松田地,也可以作为禽畜的饲料,让它们长的更壮实,而蚯蚓的排泄物同样是很好的肥料,算是一举多得了。

至于效果到底如何,且看今年林家庄子的粮食产量就能知道了。”林森不无得意的介绍到。

在林森介绍的同时,李世民竟然不嫌弃那边的气味难闻,还走上前去用叉子挑起了一些堆肥来看了看,点了点头这才又回来。

“到时候某还会来看看的。”李世民肯定的说道。

“各家的所有粪肥都集中放置在了这里,庄子上自然会干净许多,再加上小子一直在给他们强调注意卫生,所以庄户们得病的都少了许多,更是没有出现过任何的疫情。”林森忍不住又开始嘚瑟了。

“哦,对了,其实小子用到的这些法子,用来防止疫情扩散也是很有效的。”林森继续显摆着。

“哦?那你小子回头可一定要把这套法子写清楚了呈给朕!”李世民可是明白防疫的重要,因此不由分说的命令道。“朕”都出来了,显然就是以皇帝的身份说话了。

“另外,庄子上的蚊虫少,也和这些花草有很大的关系,它们都有驱蚊或者杀虫的效果,遍植于庄子内外,蚊虫自然也会少了许多。”一边继续转着,林森一边指着一片花草说道。

这里面像是除虫菊啊,薄荷啊,艾草啊这类的植物都是不少,还有些捕蝇草,猪笼草一类的植物,当然不会都是原生于此的,很多都是林森故意改造出来的。

“这些东西也是小子为庄户们准备的另一项产业。”林森得意的跟了一句。

第一百九十二章 抢钱啊

“就是他们正在做的那些吗?都是什么东西?”李世民回忆了一下刚才看到的庄户们工作的情形后,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里就要说到庄户们留给大家的另一个颇为深刻的印象了,那就是相对于其他庄子上的庄户们来说,林家庄上这些人都有着一股子格外昂扬向上的精气神。

可能相比起他们之前的生活,他们的境遇已经有了很多的改变,又有着长势良好的庄稼,还有那么多未来可期的产业,不说他们正在忙活着的这些,单是庄子上那个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油坊,就能给他们带来不少的收益了,那种豆油如今在长安城可都是抢手货,好像那油坊也是有他们的一份的,他们总是喜气洋洋的也就可以理解了。

当然如果让林森来说吗,李世民这明显是少算了很重要的一项,那就是庄户们的孩子如今都有书可读,这对他们来说也无异于一针大大的强心剂,让他们找到了更多更美好的奔头,自然也就格外的有干劲。

等到李世民他们回到土楼里,大概就能看出这一点了,那越发响亮的朗朗读书声,很容易提醒他们的。

即便是出去打拼的那些老庄户,肯定也是把孩子留在家里的,老婆也多半在家呢,而新庄户们家的孩子,少不了也开了个新班级,林森在这方面也不能厚此薄彼啊。

要不是在新来的庄户之中意外的发现了两个识字的人,不仅把林森暂时解放了出来,还担起了文化课的内容,林森哪有那闲情逸致,没事和程怀玉泡一块去调配新香水啊。

“主要就是两种东西。”林森觉得这些可都是自家潜在的客户,同样是可以作为对外宣传时的噱头的人物,这时候当然想着尽可能的勾起他们的兴趣来。

“原料就不用说了,主要就是刚才看到的那些能够驱赶蚊虫的花草,只是做成的东西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一圈一圈的我叫它‘蚊香’,顾名思义,就是用来驱赶蚊子的盘香。

相对于原来的燃火绳,这种蚊香持续燃烧的时间要长得多,差不多能燃烧四个时辰,一晚上基本点这么一盘就够了。而且这蚊香的驱蚊效果,比之普通的药香或是燃火绳也要好得多,基本不会有蚊虫来打扰的。”林森自信的介绍到。

其实古代确实是有类似蚊香的东西的,可能与端午节的卫生习俗,及烧香祭祀的习俗有关。

有的是把雄黄这类的杀虫剂加入到了普通的线香中,算是功效众多的药香的其中一种,也有的是把艾草或者蒿草这些有一定驱蚊效果的草药晒干以后,编成草绳放到屋子里来烧,也就是燃火绳了。

雄黄这东西其实就是原始的砒霜啊,是古代最为重要的除虫剂之一了,喝雄黄酒,泡药浴都会用到它,为的就是去除身体内外的虫子。

但是用来做蚊香的话,怎么说对人体也是有些许的伤害的,而林森弄得这蚊香最主要的有效成分却换成了除虫菊,相对来说更安全一点。当然为了保证驱蚊效果,也会提供一种额外添加了雄黄的加强版本。

除此之外,像是薄荷和艾草,柳树皮等等也都放了一些,除了本身有一定的驱虫功效以外,也可以作为粘合剂存在,方便把它们制作成型。另外为了方便晾晒成大环套小环的形状,一个专用的网格也是少不了的。

“还有另外一种我叫做‘花露水’的东西,既可以用来驱蚊,也能涂抹被蚊子叮咬的地方,帮助止痒,还能用来提升醒脑,本身也有着类似那百花凝露的功效,只不过这个挥发的比较快一些,功效会短一些。

不过想来女子会更喜欢随身带着这个东西。”林森嘿嘿笑着又拿出了一个小瓶来,倒出一点来在手背上,这才把手递到李世民跟前让他闻了闻。

这里头的芳香成分,自然就是来源于蒸馏植物精油时剩下的那些水溶胶了,再加大些薄荷的剂量,添加几味止痒的药物,雄黄就不必了,除虫菊却是少不了的,弄出的这个准确的说,应该叫做“驱蚊花露水”才对。

“如果真的有你说的这么好,那这蚊香你多准备一些,回头某也好给百官们都发一发。至于那花露水,你小子也多准备一些送到宫里去吧。”

李世民在林森的示意下,弄了点花露水涂到了太阳穴的位置,顿时就感觉到神清气爽啊,再考虑到宫里那一帮子女人呢,不好太厚此薄彼,于是就先定下了一批。

以林森这小子一贯的尿性,那蚊香的价格应该不会太贵,可这花露水吗,想要把百官那里都送到,肯定会是不小的一笔开销,这个倒贴钱的广告,还是别给他打了比较好。

“是采买,不是让你小子贡献,看你那抠门劲。”李世民一看林森那肉疼的表情,就有些不爽的接了一句。

“那敢情好,小子先谢过陛下了。那什么,毕竟都是庄户们的劳动成果吗,小子得替他们考虑不是。”林森立马接了一句,还替自己辩解了一句。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李世民指着林森无奈的摇了摇头,又点了程咬金一下,这意思林森这就要变成和程咬金一样的二皮脸了,还是个死要钱的。

“小子家贫陛下你也是知道的,这眼瞅着就该下聘礼了,小子也实在大方不起来啊。”林森还不忘一脸委屈的为自己申诉。

“行了,你小子抢钱都抢到朕头上来了,多说无益。走吧,是时候回你那土楼看看了,看看是不是真的像传言中的那样坚实,也让某看看私家堡垒该是个什么样子。”李世民摆手止住了林森的话头,当先又朝土楼那边走了过去。

“小子那也就是墙壁厚点的土房子而已,可算不上是什么堡垒,能够护得庄户们周全,既要感谢陛下的照拂,也是得益于那帮子盗匪其蠢无比,要是碰到是如同翼国公这般的宿将,小子早就带着所有的庄户们逃命去了。”

林森赶紧把马屁奉上,顺便也表了表忠心,他可不想被扣上个私建堡垒的名头,更没有对抗李世民的心思,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个单纯的猛将就好了,就他的那点心眼,也就甭指望跟在场这帮子真正的人精玩什么花活了,还是诚恳些比较好。

显然李世民也明白林森的这份心思,跟着轻轻的点了点头,算是变相的认可了吧。

“嗯,这大门确实颇费了一番心思,是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仔细的看过大门的各种机关,还有后边那有些紧窄的廊道后,本就是兵法大家的李世民,也对林森的这番巧思很是赞扬。

“就是不知道你这楼里还有哪些好东西啊。”李世民摩挲着自己的胡子,有些期待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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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表明心迹(求订阅)

看过土楼的墙壁之后,李世民对这土楼的防御力,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而见到土楼内外的众多漂亮的植物时,李世民可是老实不客气的要走了不少,都是他觉得比较漂亮的,后边那群武将们也没跟林森客气。

林森种的这些景观树或许不如御花园中的那些奇花异草来的罕见,可外形确实漂亮的很,让李世民这个当皇帝的都忍不住心动了。

“你小子见天的拿某做招牌,说什么某用了都说好,别以为某不知道啊,就拿你几棵树而已,瞧你那小气的样子。”李世民斜睨了林森一眼,看着他那肉疼的表情,很是解气的说道。

“小子那也是实话实说啊。”林森低声嘀咕道。

等到见到羚牛和吉祥如意哥俩时,李世民分明也有点眼热了,还是林森赶紧保证以后再遇到这类的动物,一定记得送到宫里去,这才没让李世民干脆的给要走了。

外围参观完了,大家都进入了中庭,在琅琅读书声中,李世民带头停在了学堂的外面,还示意大家保持安静,不要打扰了里面的师生。

听了一会里面的课程内容,李世民满意的点了点头,直到离开了那一片,他才重新开口说话。

“那皇家印书坊现在的生意可是越发忙碌了,你小子的那两本书籍现在销量也挺可观的,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你的活字印刷术而受益,也有更多的孩子可以开蒙了,这都是你的功劳啊。”李世民很是感慨的说道。

“小子可不敢居功,要不是有陛下在前面顶着,单是这个印书坊怕是就足以让小子死无葬身之地了。

而且小子可是个记仇的人呢,这样的生死大仇只是做到现在这样,小子还觉得不够解气,以后怎么也要想点法子,让世人都看到这帮道貌岸然之辈的真面目才是。

一个个看着正气凛然的,结果背后都没少做男盗女娼的事情,表面上都还要装作谦谦君子的样子,真真的恶心人啊。”在李世民面前,林森不介意把这事说的直白点,干脆的表明了心迹。

本来就是同仇敌忾的事情,他的那点心思也肯定瞒不过李世民,还不如说开了也显得他这人耿直,在李世民那里也给自己加点印象分。

“至于那些蒙学书籍带来的名声,小子其实是不在意的,而且小子有自知之明啊,自己几斤几两还是清楚的,文宗之类的压根和小子就不搭嘎,老实的做个猛将更适合我。”

林森进一步表明了自己不贪图名声的态度,就他这个情商还有政治嗅觉,跑文官堆里去混,还不分分钟被人不明不白的就个玩死了。

“放手去做就是了。”李世民也隐晦的给了个承诺。

他虽然时不时就会敲打下手下,可也确实是个知人善任的,他给林森的定位倒是和林森自己的差不多,这就是个适合冲锋陷阵的猛将,不过小聪明倒也不缺,同样也是不缺忠心的。

至于他那死要钱的性子,落到李世民眼里反倒更显可爱些,毕竟穷怕了吗,有这样的性子完全可以理解。

真正无欲无求的人是不存在的,除非他有着更大的野心和追求,越是那样的人,他反而越是不敢用呢,真个见到了,怕是第一反应就是拉下去砍了,省的被他图谋成功。

而林森这种不求名只要利的爽快人,用起来就放心的多,也不用担心有尾大不掉的情形发生,很多时候还要他护着点,绝对算是上位者的最爱了。

林森还没来得及接茬,就被孩子们的玩闹声给打断了,原来他们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学堂后边的游乐园这里,小兕子和李治俩人正在内侍们的照料下,和一大帮庄子上的小家伙一起玩闹着呢。

如果仔细听的话,不难听到可爱的小兕子,正小大人一样的给哥哥介绍着各种玩具该怎么玩,还一副过来人的语气,听着真是暖心又好笑。

“听说你还拉上了丽质她们,一起在经营这些玩具?”李世民指着里面的众多玩具问道,只是这语气为什么有点不善呢?

“这不是想着拉上她们一起,也好让她们以后在怀玉面前多为小子美言几句吗,起码也少说点小子的坏话不是,毕竟拿人家的手短啊。”林森小心翼翼的解释到。

“可为什么那店铺会叫‘小兕子’呢?你可知为了那店铺的牌匾,小兕子回去可是揪断了我两根胡子呢。”李世民不爽的说道,边摸着胡子还忍不住蹩了蹩眉头,像是又想起了被揪胡子时的痛楚。

“主要是晋阳公主特别的可爱,嗯,非常的可爱。那名字也是经过长乐公主首肯的啊。”林森赶紧陪着小意低声解释道。

“以后少出些这样的馊主意,否则朕轻饶不了你。”李世民对着林森哼了一声,然后又化身心疼女儿的好父亲,仔细的哄着闺女和儿子先别玩了,该上去吃些东西歇息一下了。

一直站在不远处的长孙皇后和程怀玉,自然也上去温声劝说了两句,这才带着依然有些不舍的兄妹俩上了楼。

等这些尊贵的客人坐定,林森按照惯例,把茶水和水果都端了上来。

刚从外面走完回来,大部分人都出了一身汗,这时候可不能急着灌凉水,会伤身体的。反而应该喝些温热的水,而且要小口小口的喝,这样才是缓解口渴最好的法子。

至于那些苹果和梨子,当然是庄子上经过改造的那一批果树出产的,这时节已经逐渐的可以下树了。

“你这好东西还真不少,这苹果和梨子味道当真不错,别忘了送些到宫里去哈。”李世民边吃着还不忘吩咐了一句。

“我就说吧,木头哥哥这里的水果可好吃了。”小兕子在旁边有些雀跃的说道,这还不忘给自己表功。

“对了,都说你小子于这嘴上的抓挠颇为拿手,今天这一顿可不能让朕失望啊。”李世民大概是有点饿了,所以不客气的又吩咐了一声。

“陛下见多识广,小子这里的吃食可不敢保证能有多出彩,不过饭后倒是准备了一些加点,应该不会让陛下失望才是。”林森自信的答道。

“哦?你这个吃货都说不错,某还真有点期待了,希望你不是说大话。”

第一百九十四章 你怎么看(为八哥美女的红包加更5/6)

因为家里如今有席卫忠做大厨,林森基本已经从厨房里解放出来了,而且现在不是有一帮子贵客在吗,他肯定是要留在屋里陪客人聊天的。

在席卫忠的操持下,各色菜品流水般的被端上了桌子。林森干脆的拿出了一些改造过的酒竹出来,让李世民也尝一尝这种神奇的酒液。

菜品很快就上齐了,张阿难大总管也就跟着席卫忠一同回来复命,还笑着跟林森这位此间主人打了个招呼。

“果然是记忆中的那位杀神啊。”李世民看到席卫忠的身影后,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里,良久才回过神来感慨了一句。

“你小子果然是个福气大的,随便救个人就能有这般勇猛忠直之士死心塌地的跟随,啧啧……”李世民不无羡慕的说道。

这席卫忠可是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再早个几年,他肯定要千方百计的获得这人的效忠才是。不过现在真正坐拥天下了,反而对一人的得失不是那么在意了。

“小子也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林森越来越确定自己当时救的,应该是历史上那个赫赫有名的席君买无疑了,少不了也有点得意啊。

“对了,那李牧还没回来吗?一并叫来让某看看吧。”李世民状似无意的说道。可他明明用的是“回来”,可见对李牧的行止是很了解的。

“李牧回来了,只不过最近心情不太好,小子就给他放了几天假,让他想明白一些事情再说。不过这就让人去叫他。”林森稍一迟疑,还是让人去把李牧叫了来。

这李牧的前半辈子,可以说都是为了仇恨而活着的,也是和王君廓的灭家之仇支撑着他走到了今天。

虽然也落草为寇了,可那何尝不是他积蓄力量的一个过程呢,因为他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能和一个堂堂国公对抗的方法了。他又不想变成王君廓那种被人憎恨的坏人,所以即便做盗贼,也有着自己的坚持和底线。

而现在经过林森的一番谋划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的虐杀了王君廓,大仇得报之后,既有着无与伦比的快意,和对林森的无上感激,可同时也有着仿似被抽掉了所有的精气神的空虚。

甚至几次想过就此结束自己的性命,因为他好像突然就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要不是还想着必须回去给林森复命,说清楚整个过程的细节,怕是他都不一定能坚持到回林家庄。

李牧还是被叫了过来,不过看那形容憔悴的样子,这段日子过的分明很是煎熬。

李世民少不了好好勉励了一番这位经历坎坷的家伙,顺便也有让他努力辅佐林森的意思。

而李牧听到这话时,眼神顿时就一亮,以后他就要为林森而活了,为林森清除掉所有阻碍前行的人,就是他毕生的目标。

让他们都下去另开一桌,李世民和林森还有一众武将,继续有说有笑的喝酒聊天,对林森弄出的这种神奇的酒竹,李世民可是颇多赞誉。

“小子省得,这酒竹自己产生的酒液度数不高,味道却十分醇厚,对身体也很有好处,很适合陛下引用,我一定尽可能多找一些送到宫里去。”林森明白了李世民的暗示,很光棍的表示会进献一些的。

“最近好多人都在跟朕说,那岭南冯盎要反了,对这事你们都怎么看啊?”既然在座的都是军伍上的人物,李世民自然问起了这样的话题。

程咬金他们这都快闲出鸟来了,才不管他是真反还是假反呢,到底有没有造反还不是李世民一句话的事吗。

他们更在乎的是有没有大仗可以打,因此闻言之后自然是争先恐后的表态,如果让他们领军,一定会打的岭南人屁滚尿流,溃不成军,绝对不敢朝内陆窥视哪怕一眼,杀进冯盎老窝都是分分钟的事情。

一个个的胸脯拍的梆梆响,好像生怕表态不够快,不够坚决,这样的好事就轮不到他们头上了。对大将来说,有仗打自然是好事啊。

“你小子怎么看?”李世民难得还专门点了林森的将,问起了他的意见。

“这个……”林森小心的望了周围这帮子相熟的武将们一眼,发现大家眼里分明都是鼓励和肯定的意思,只不过这个意思怕是和他要说的话相去甚远啊,因为他是知道情况的,不好干脆的随大流吧。

“小子觉得这冯盎多半是不会反的,他也不敢反。”林森就没好意思说,人家冯盎有岭南王之实,没岭南王之名罢了,要反的话早就反了。这话当着李世民这个皇帝的面说有点诛心啊。

“冯盎和他母亲冼夫人一样,都是心向中原的,也正是有着这个忠诚的名头,他才能有现在的这个声势。

如果他真的要反,陛下只要下旨给周边的驻军,再派人喻令周围的几个头人,几方合围之下自然能教他做人。

而且那样的话,他也该先分兵去占据周围的通道和关卡吧。

况且他前隋时都没反,面对更加强盛的大唐和陛下,他就更没那个胆子了。”林森总不能说自己时先知先觉的,只好编了几个理由。

最后还生硬的又拍了一记马屁,虽然他还真的觉得这冯盎一直没反了,和李世民在台上也是有着很大关系的,毕竟谁也不愿意面对一个精通军事的皇帝的怒火,那真的是取死之道。

“嗯,虽然你小子有些想法还是幼稚了一些,不过……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也和那魏黑子的想法不谋而合,看来是该派个人去宣慰一番。”以李世民的自信,当然也觉得林森最后这句话,还真是说到他的心眼里去了。

“只要天使一到,那冯盎肯定屁颠屁颠的就派人来表忠心,这是不是该叫做望风景从啊,嘿嘿……”林森这是真个把自己代入到狗腿子的角色中去了。

“嗯……今天这些菜味道都不错啊,尤其是这道菜,甘甜味美,某竟然没吃出是用什么做成的。

看着像是莴笋,可味道还不太一样。”李世民虽然被拍的很舒服,可还是矜持的转移了话题,问起了其中一道菜。

“那是用一种新水果的皮做成的哦。陛下既然吃的差不多了,也该来点这水果尝尝了,另外也有些加点,这个天吃正合适。

陛下且请稍待。”林森故作神秘的笑了笑,干脆的又卖了个关子,继续吊着一帮大佬的胃口。

第一百九十五章 如坠冰窟(求一切)

不一会,林森就端着各种东西流水样的放到了屋里。

“陛下和各位将军请看,这里主要是三种饮品,都是最为适合这炎热的天气里饮用的,都有着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祛火除湿等功效。

这种是凉茶,不是凉掉的茶水哈,只是有清凉效果的汤药,可以当成普通茶水一样饮用而已。

而这个是小子夏日里的最爱……之一,叫做酸梅汤,酸甜可口的,老少咸宜,还有解腻助消化的功效,夏日饭后来上一杯最是舒爽不过,陛下可以适当多喝些这个。

最后这个就很常见了,就是普通的绿豆汤而已。不过这些东西晋阳公主喝时须得适量,不能多饮。”林森先是指着三大桶饮品笑着说道。

他这边还介绍着呢,程咬金自个已经一样干了一碗了,看来对那酸梅汤也要偏爱,忍不住又来了一碗。

“你小子鼓捣这些东西确实挺有一套,这酸梅汤酸酸甜甜的确实挺好喝,刚才吃肉吃的有点多,喝上一碗立马就不腻了。”

别人还没来得及夸赞呢,程咬金这个当老丈人的倒是先夸起了自家女婿,完全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反倒是林森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咱这样举贤不避亲真的好吗?嗯,林森其实也觉得自己做的不错啊。

“这些都是小子准备的一点消食的水饮而已,主要是怕各位没有肚子品尝接下来这些东西的美味。”林森嘿嘿笑着说道。

“陛下不是好奇那道菜是用什么做成的吗,其实用的就是这寒瓜的白瓤,寒瓜对陛下来说自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可小子种出的这种寒瓜不仅个头更大,而且也要甜的多,还是沙瓤的,口感应该会舒适许多。

另外,那瓜子也请各位先留下,小子这新品寒瓜的瓜子,比其他寒瓜的也要大一些,炒制以后那瓜子仁喷香诱人,好吃到停不下来啊,作为零食也是很好的。哪,这些就是炒制后的寒瓜子了。”

林森抱出一个足有十多斤重的大西瓜来,当着众人的面刷刷刷的就给切好了,顺便还好好秀了一把自个的刀工,只留下了红瓤放到了果盘里面,让大家用叉子叉着吃。

而白瓤依然留了下来,还能再做一道西瓜皮炒鸡蛋,或者清炒西瓜皮,口感爽滑而甘甜,同样是林森颇为喜爱的一道菜,当然焯水以后和其他材料一起做个凉拌也是不错的,比普通黄瓜的口感还要好一些。

寒瓜就是西瓜的古称,当然有的地会用来代指秋瓜或者冬瓜,也有这么喊黄瓜的。

至于说大唐这会有西瓜,可不是林森最先拿出来的,因为后世的考古成果中,在西汉的一个墓地里就找到了西瓜子,甚至还用那西瓜子种出了西瓜来,可见历史上是早就有这东西的。

只不过长安城这边平日里好像也没见到过这东西,考虑到这东西本身又重又圆,很不好运输,大家对这东西的认知和渴求也有限的很,没人乐意千里迢迢的运来卖,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嗯,好吃,确实甜啊。”“爽!”几位老将吃的是赞不绝口,边夸着嘴里也是没停下,跟犁地一样的,三口并作两口就把那些西瓜给塞进了大嘴巴里。

“这瓜如其名,本生性凉,夏日里用来解暑最好也没有了,尤其是用井水冰镇过以后的,而且也算是一物多用,是个好东西。另外这东西最适合长在沙土地里,不占耕地,还挺好养活的。

当然这个也不能吃的太多,肚子会不舒服。最好也不要和羊肉一起吃,因为羊肉是温补的,和寒瓜一起吃温补的效果会减弱一些。”林森继续介绍着自家的西瓜,这才真叫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呢。

去年他就这想法了,夏天没了西瓜忒不幸福,今年植物改造系统变得给力了,真个能进行改造了,他自然是改造了许多西瓜种子出来,找了一片不起眼的沙地给种上了,选的同样是糖度高,个头大的好品种。

只看连李世民都吃的眉开眼笑的样子,就知道他这推销还是挺成功的。至于西瓜子当然是全都收集起来,炒熟了吃掉啊,多出一门小吃的同时,也能减少别家随便就种起这好西瓜的可能,当然这个心思就不能明言了。

“这寒瓜确实比某在宫中吃到的还要好吃的多。回头别忘了送一车去宫里。”李世民已经越来越不客气了,连吃带拿的真是没把自己当外人。

“小子省得。”林森再看其他几位大将也都殷切的看着自己,哪还不明白他们都有这个意思,自然是老实的点头。

这东西要说起来有点长安城周边独一份的意思,按说不能便宜了,可真个算起来也没什么成本,他自然乐得装个大方,为一圈好人啊。

当然了,这些西瓜真个面世的时候,肯定不会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切咯给大家随便吃啊,稀罕的东西就该有配得上它的价格,也有着额外的提高身价的方法。

“其实这寒瓜还可以用来榨汁。”林森边说着边操作。

“单喝西瓜汁可以,也可以再加上些冰沙,放上些其他的水果小块,就能变成一杯好看又好吃的夏日缤纷了。

如果有水晶杯来放的话,肯定要漂亮的多,不过小子家贫,用不起那样的好东西,就只好委屈下各位了。”

林森弄了几杯冰沙出来,端到了几位大佬面前。对于林森这里层出不穷的好东西,几位大将都已经习惯了,端过去就朝嘴里扒拉,一点都不带迟疑的。

“各位已经吃了那么多寒性的东西了,这冰沙一定不要吃太多,要不然肚子该受不住了。”林森贴心的叮嘱了一句,不过显然他说的有点晚,那几位大将的杯子里都已经空空如也了。

“如果这样都没法让各位感觉到足够凉爽呢,小子还有个办法。”林森神秘的笑了笑。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程咬金不耐的又喊了一句,对自家女婿自然是不用客气,当然他从来也没跟谁客气过。

“呃,好的,朝屋里放冰块能让屋里凉快,各位郎君肯定都知道。不过小子这里有个法子,可以让这降温的过程更快一些。”

林森干脆的让人搬了几盆小冰块进来,然后朝里面洒了些东西,又弄了几个木头机关放到了冰盆旁边,示意席卫忠他们开动起来。

那其实就是几个手动的风扇,简单的用齿轮组做个倍速放大,然后带动上面的扇叶就好了,这东西只要玩过乐高机器人的小朋友都能做得出来。

果然吹了没大一会,屋子里的气温就降了一大截,本来土楼就有些冬暖夏凉的功效,屋里的气温要比外面低上许多,这下子更是彻底的没了一丝炎热的感觉。

“某也有在屋里放上许多冰盆,让人拿扇子使劲扇,可为何没有这般凉爽啊?那冰块往往很快就会化掉的。”李世民忍不住出声问道。

从刚才冰块出现,他的注意力就从吃食上转走了,在留心观察着这些新东西,相比于其他大将的坦然,甚至是理所当然,他的好奇心和控制欲肯定要强得多。

“还有你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冰的?难道土楼里面还有冰窖?或者你运气好找到了冰洞吗?”李世民跟着追问道。

于是场面就变成了一帮子大佬嗑着西瓜子在等着林森答话,这搞的像是三堂会审的场面,让林森有点压力山大啊。

第一百九十六章 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求订阅)

“其实诀窍就在小子朝冰块当中加的那些东西。”林森仍然吊着大家的胃口。

“是什么东西?”李世民果然问了一句。

“很简单,就是咱们平时吃的盐。冰里加上盐以后温度会变得低很多,最低能达到接近零下二十度,呃,也就是类似幽州北部最冷时的那个温度。

这么冷的空气被我弄的那个手摇风扇吹到屋里来,自然很快就凉下来了。”林森想起这时候的人们对于摄氏度这玩意没有概念啊,又赶紧换了个类比的对象。

“那为什么加了盐就变低呢?放点糖不行吗?放胡椒会变热吗?”其他武将们也忍不住全都化身为问题宝宝,一个接一个的问题抛了出来,弄得林森有点措手不及的。

“这个咱们都知道‘下雪不冷化雪冷’对吧?”林森赶紧摆了摆手止住了大家的话头,尼玛出《十万个为什么》的那帮人,也没试过朝里面加胡椒啊,我也没试验过,我怎么知道啊。

“其实就和这个一样的道理,雪化掉其实是吸收了周围的热量,才由固态的雪变成了液态的水,那冰块自然也是一样的,也要吸收大量的热才会化掉,它把周围的热味给吸走了,所以那冰块周围才会变凉的。

而盐想要化掉,同样需要吸收大量的热量,它俩一同作用下,才能让周围变得那么凉。

至于加上其他东西会不会效果更好,小子就不知道了,我也没试验过啊,各位郎君不妨回去做个试验就知道了。”林森看到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这才进一步解释到。

“那冰块是哪来的?这个天就算有了你这个加盐的法子,没有冰块不还是白搭吗。”程咬金又一次不客气的问出了大家的心声。

“小子家里没从冬天就开始存冰的习惯,这土楼刚建成不久,也没有冰窖这东西,小子也没那么好运的能够遇到一个夏日里还能结冰的冰窟,所以这些冰块其实都是小子自己制出来的。”林森小心翼翼的看着这帮大佬说道。

“小子家贫,还要准备一份够分量的聘礼呢,就指望这制冰的法子置办点家当了,所以这法子小子打死也不会说的。”林森看懂了这帮人的眼神,分明想刨根问底,于是可怜兮兮的说道。

一帮大佬虽然有点不爽,不过也没有逼迫林森的意思,连李世民也没有强夺制冰方法的意愿,要是什么好东西他都要据为己有,那这天下怕也稳当不了了,所以除了感慨下这木头小子果然是个死要钱,他也没生出什么恶感来。

当然其他那些大将们也没有生出什么恶念,只是有点不爽林森这样吊他们胃口而已。也不能指望林森什么好东西都和他们分享不是,人家给自家留点独门秘诀也是很正常的吗。

“那你小子以后必须优先保证宫里的冰块供应才行。”李世民斜睨了林森一眼后,淡定的吩咐道。

“只要运力跟得上,这东西还是可以供应许多的,陛下尽管放心。”林森笑眯眯的就应下了这桩大生意,他都明言要赚钱了,李世民这又没有说让林森白干,可不就多了一个稳定的大主顾吗。

“既然如此,我家也不能缺了冰块。”程咬金也接着发了话。

“嘿嘿,这是自然。”林森赶紧保证到,老丈人家自然是要优先供应的,而且是保质保量的,可不能热着自家老婆啊。

其他的武将们当然也不会落于人后,一个个都在林森这里定下了一季的冰块。

在心里大约的估算了一下给他们这些人的供应量,即便是给个友情价,不会像拿到市面上卖的相对贵一些,可也绝对是一笔稳定的庞大进项了,林森自然是乐的眉开眼笑的。

“你小子就在这等着我们呢吧,看你那样子分明是没少赚了。”牛进达忍不住调笑了林森一句。

“小子给的绝对是良心价了,也不看看市面上的冰块都到了什么价格了,而且有几个能保证供应到三伏天的?咱这可是蝎子粑粑独一份啊。

给你们的价格可比卖价还要低上一半呢,你们竟然还这么说,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林森一脸痛心疾首的感叹到。

“得了吧,你小子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李世民不屑的斜睨了林森一眼。

“对了,那个百花凝露还有吗,也不知道主动的孝敬上来。”李世民又瞥了林森一眼,略有不爽的说道。

“对啊,对啊,最近家里的婆姨都要上房揭瓦了,一听到百花凝露那眼珠子都是绿的,你小子忍心看到我都这把年岁了,在家日子还过的那么凄惶吗?”这时公孙武达也忍不住接茬了,不过你这样暴露自己怕老婆的优点真的好吗?

“那些百花凝露都是怀玉的,我不能替她做主。”林森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嗯,连皇帝都忍不住开口要这香水,可见这玩意现在是多么的受欢迎,以后真个开卖咱要是不卖出天价去,都对不起你们的这番热情啊。不过下聘礼以前,还是让这些人再多憋会吧,到时候才能卖的更加疯狂不是。

“我这就带皇后娘娘去挑选,今天刚配出来一款,那香气正配皇后娘娘的高贵气质。”程怀玉主动的接过了话头。

虽然对林森的这份贴心感到很甜蜜,也是怕林森在皇帝那里留下不好的印象,至于她和长孙皇后之间就很熟悉了,没有那么多的顾忌。

“大老爷们的,要什么百花凝露,你那婆姨就是欠收拾,回去打一顿狠的,看她还敢反了天去。”

程咬金一听那些传说中的百花凝露都是自家闺女的了,再看其他的老兄弟们分明也有意动的样子,立马拿出了滚刀肉的架势,把公孙武达的话给堵了回去。

其他人都恨得牙痒痒的看着这个二皮脸,刚才林森那小子那副欠揍的样子咋来的,从这就找到根源了,这是典型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啊。

这才和程咬金确定翁婿关系多久啊,就把这老丈人不要脸的劲头给学了个十足,好好的一个老实孩子就这么毁了啊,可惜可叹!

“得了,时辰不早了,某也该启程去宗圣宫了,为善和小兕子就留在这里吧,他们还是有些体弱,少些跋涉比较好。”

李世民看到自家亲老婆长孙皇后,已经在程怀玉的陪同下有说有笑的回来了,看那样子分明是找到了满意的百花凝露,这阵消化的也差不多了,是时候该出发了。

“多带上几个冰镇过的寒瓜路上解渴,再弄点冰块带上,跟某走吧。对了,再把那几个手摇风扇一并扛走。”李世民是真没吧自己当外人,这架势是要搬家啊。

带着有喜有悲的复杂心情总算是送走了李世民他们的庞大队伍后,林森看着李治兄妹俩,忍不住嘀咕了起来。

为善啊,怪不得后来会有那样的表现,原来根子在这呢,“伪善”吗,名里就带着呢,怕是不好改啊。

倒是小兕子看着还是那么可爱,要不咱们再一起做点生意呗,还是小兕子牌的咋样啊?为什么就觉得这名字这么妥帖呢你说,啧啧……

第一百九十七章 火爆的夏天(求谅解)

这生意最后还是叫上了程怀玉,和她的一帮小姐妹一起做的,李丽质和小兕子两位大唐最受宠爱的公主仍然有份。

既然是和一帮子吃货合作的,那内容自然是和吃的有关了,就是之前在李世民和一帮大佬们面前隆重出场的各类消暑饮品,还有各色水果冰沙,当然做成加冰饮料的也不少。

谁让咱自个就能用硝石制冰呢,这东西没什么技术含量,想要保证供应量还是问题不大的,毕竟做冷饮更赚钱啊,附加值要高一些吗,尽可能要优先供应这边。

说起来这些妹子们答应合作也太快了一点,林森只是简单的把她们叫到了一起,把这些冷饮给她们全都尝了尝,这帮妹子就唧唧喳喳的夸赞了起来。

有了上次的合作基础在,她们很自然的就想到了一起搞这个的可能,都没用林森主动去提出来,按照上次差不多的比例,这些妹子发挥了自己强大的资源优势,各自出些店铺和人手,再稍微投些钱进来启动项目,主要是用在了前期的各种宣传上面,其中当然也包括了效果挺好的试吃。

众多店铺一同铺开,全都用着类似的装饰,有着同样的价格,又都是夏天里最为需要的享受,理所应当的就火了。

每个不算多大但也绝对不算小的门店面前,都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显然就不只是为了消暑降温才来买了,毕竟每天这排队的人群中都恨不能热晕过去一两个,这俨然就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和潮流,而长安城中自信的大唐人民,总是最为勇于追赶潮流的。

至于这些冰饮店用到的原料,自然也是要分开给林森算钱的,也就是比市面上的价格打个折扣而已,因为这些个冰块和美味的新品水果,放到市面上都不愁卖啊,可以说一直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也就是考虑到要照顾自家产业,也扶持下老婆的事业,这才有限供应了这些冰饮店,相应的这冰饮的价格,自然也算不得便宜了,当然也有些用普通水果做出来的能便宜不少,可受追捧的程度反而不如这些珍品呢。

有很多吃不上林家庄出产的珍品水果的人,干脆把这冰饮当成了见识珍品水果的途径,还就乐意每天都弄点这些贵的冰饮。

尤其是长安市面上堪称头一次见到的西瓜,每天都卖到脱销这是一定的,后来甚至不得不搞起了限量供应,毕竟林森那边的产出也是有限的很啊。

可谁让这东西就只有这里能见到呢,不像苹果梨子,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还可以用比较便宜的价格买到别家的吗,可西瓜却是独一份。

林森又何尝不想多供应些呢,现在自己的各种果树,都真正的成为了摇钱树,都不用再打着“陛下吃了都说好”的旗号出去宣传了,因为和红玉桃后来的情况很相似,那些苹果和梨子还没下树呢,就有一大堆人在等着了。

要不是林森自个专门留了一些,怕是他自己都吃不到了。而程怀玉她们那里和宫里那些一样,只能单独供应了。

冰饮店的火爆自然带来了不少的利益,不过毕竟数量还是有限的,而且林森的份额也算不得多高,算起来比林森单纯卖冰块的收益可就少得多了。

这东西可是炎炎夏日里的刚需品,林森卖的价格又算不得多贵,那买冰块的人真的是络绎不绝啊,每天来林家庄子上运冰的车子都络绎不绝的,最后林森不得不安排李牧,带上一些忠诚有保证的庄户,去到长安城里去制冰。

这样既节省了运输的时间,避免了长途运输的不便,也能提高冰块的供货量,赚到的当然更多啊。

相对冰饮,这冰块也算是薄利多销了,只是多销了太多倍,以至于收益远超冰饮的总收益了。

之所以这么照顾那后来多少显得有些鸡肋的冰饮生意,除了讨好自家老婆,也提高点自家产品的附加值以外,当然还有些别的心思。

程怀玉的这帮小姐妹们,未来肯定都是要成为某个勋贵家的主母的人物,提前和她们打好了关系,也就相当于提前和十几个勋贵家族有了良好的感情基础,这个影响力自然又大有不同了,可以说林森也有为以后投资布局的意思。

在这个逐渐变得炎热的夏天里,可不只是有这冰块生意做得红火,同样专程给李世民他们介绍过的那两款产品,靠着庄户们一起制作,早早就开始囤货的蚊香和花露水,也是每天都卖到了脱销。

这次宣传他们的时候,林森可就正大光明的打起了李世民的旗号,谁让他收了自家的礼物呢,分明就有给自家背书的意思,这时候不用才是傻的。

这两样东西走的路线也是有很大不同的,蚊香当然还是靠着薄利多销,而且这玩意还有着李世民给打的广告,他把这玩意当福利发给了百官啊,有这个名头在,这蚊香刚一上市,就吸引了众多普通长安民众的眼光,成了所有长安市民津津乐道的紧俏货,

林森当然也没少赚了,林家庄子上众多留守的庄户们同样没少从中受益啊,林森可是给他们计件算钱的呢,一个个的可不就干劲十足吗。

而花露水换了高大上的包装以后,堂而皇之的走入了程家,秦家等等那一票相熟的武将们家中的商铺里,面向的自然是长安城中有钱有权的那帮子上层人物。

连长孙皇后和几位贵妇都对这东西赞不绝口,早就被香水撩起了心弦的众多贵妇和贵女们,当然是毫不迟疑的就开始疯抢起了这些,不仅有着类似百花凝露的迷人香气,还有着驱蚊效果的好东西。

对她们来说,你要是不随身带着一瓶这个,你都不好意思出门和其他贵女打招呼啊。

当然长孙皇后也说了,这东西并不能替代百花凝露,因为那个的香味更持久,味道也各有不同,是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气质来选择的,不像花露水一样,永远都是一个味,没法突显你个人的特点。

在她亲切的展示过自己的那瓶独一无二的百花凝露后,这帮贵妇贵女们对香水的渴望,不仅没有因为花露水而减弱,反而增强了许多。

什么叫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这就是差距啊。

嗯,感谢长孙皇后,香水的身价这下无疑更高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触目惊心

六月的炎热天气并没有影响林森的好心情,天越热家里的那些冰块和驱蚊产品卖的越好不是,况且家里又不缺冰块,有手摇风扇配合加了盐的冰块,屋子里跟空调房差不多,凉爽的很。

说起来这手摇风扇倒是意外的红火了起来,当时林森就想着李世民都专门叫人扛走了自家所有的这玩意,就说明这个东西是比较新奇的,尽管李世民多少有点报复的意思,所以林森就让庄子上的木匠们一起动手多做了一些,他自己也要用不是。

没想到这东西甫一面世,竟然就成为了长安居民的宠儿,虽然因为售价稍高,以及后续仿造者太多,并没有成为一个如冰块那般稳定的进项,可怎么说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带着这样的好心情,林森开始盘点起了这段时间的各项收入。六月六就算半年了吗,是时候搞清楚自己的家底,也好知道给程家下聘礼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还缺少些什么东西。

原本林森倚为支柱产业的几个项目中,和山民们的山货交易还有药材,如今还在带来稳定的进项,只不过相对来说这份收入已经不是太放在林森眼里,只是作为联系山民们的纽带存在。

当然也能给自家的庄户们贴补些家用,庄稼人总是闲不住吗,干农活的功夫,可能顺便就去山里找些东西出来了。

林森赖以起家的木雕,也一直都在做着呢,如今有了改造系统的存在,诸如紫檀这类的好木料一直都不缺了,自然要多做些寓意美好的题材,放到秦家,程家的店铺里去寄卖也就是了,总是一笔不小的进项吗。

林森也没打算放下这木雕手艺,权当平日里练手就是了,只是题材相对少了一些,大都是选择了控制树木自个成长就能轻易长出来,不用他多费心的去精修的。除了给程怀玉做的那个鬼工球算是一次突破,平日里已经很少再拿出新花样来了。

当然他也在酝酿着一个大件的木雕,到时候也是可以作为聘礼的一部分的,只是设计图样花费的时间多了一些,到现在还没做出来呢,可真个拿出来的时候,应该能收获一片赞誉才是。

拣着程怀玉不来的日子,林森也跑了一趟长安城,盘点一下那些和人合作的项目。

像是藿香正气水这类的药物,赶上这个天销量还是可以的,已经有成为长安城居民们的常备药的势头了,不过这块的利润比起其他几个项目来又算不得什么了。

烧酒坊自然是其中收益最高的一处产业了,尽管林森只是占到了三成的股份,可架不住这玩意销量大,利润高啊。

大唐军方用的酒液,尤其是消毒用的酒精,都是指定在这个酒坊购买的,本身的出货渠道也在逐步铺开,如今已经是行销整个大唐的天下名酒了,名头犹在久已享誉盛名的剑南烧春之上,听说已经有塞外的商人不远万里的前来求购了。总体的销量长势那是相当喜人啊。

不过单论长安一地的话,烧酒的销量反而稍有回落,毕竟天气回暖了吗,喝烧酒他热啊,肯定要受些影响。

好在林森种酒的手艺越发高超了,竹叶青酒的供应量在逐步提高,这酒可一直都处于供不应求的境地呢,因此综合起来看,长安城这边的总销量还是稳中有升的。

其实林森也觉得夏天喝烧酒确实不是太舒服,喝扎啤撸烤串和夏天才是绝配啊。就是可惜现在没有啤酒。

不过林森转念再一想,不对啊,咱现在是可以改造植物的了啊,之前没法进行啤酒的酿造,无非就是缺了最为重要的一味原料,那就是啤酒花,可这东西现在对自个来说它就不是事啊。

就是不知道大家对啤酒的接受程度如何了,即便大家不认可,自个弄出来喝不也挺好的吗。

可惜这啤酒酿造的过程林森缺了点了解,算起来也就是去青岛那边参观过青啤酒厂而已,看来还得自个慢慢试验了,一时半会肯定是见不到成品了。

可等到林森见到杜子宽,算过这段时间独一味酒楼的收益后,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收入竟然一改之前稳中有升的态势,开始降低了。

林森仔细的翻过这账本以后,首先就把杜子宽在账目上做手脚的可能先排除掉了。

自从他把借贷记账法教给了杜子宽以后,这账本都是严格的按照复式记账的方式来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记得很清楚明白,做假账的可能也是大大降低了的。

而杜子宽本人也不太像是这种吃里扒外的人啊,林森相信杜子宽本人不会以身试法的,毕竟自从这借贷记账法在林森的授意下,秘密的传播出去以后,已经有一些人倒霉在这上面了。

但凡和林森有关的产业中,自然都是用的这个法子,目前好像还都没出过什么问题。

不过这个法子在林森贡献给军方的大佬,在军中铺开以后,可是有不少军中负责后勤的家伙倒了霉。

至于为什么倒霉的那些家伙,都是出自世家之人?或者会不会是林森公报私仇?那都是顺带的,不是,那都是不存在的。

听说现在李世民对这个法子很是推崇,已经找了些得力之人,开始对户部的账目进行梳理了。这户部作为掌管帝国钱袋子的部门,万一有人在其中上下其手,那可是了不得的大案子啊。

这不刚开始查呢,就搞掉了一位出自崔家的户部侍郎,涉案的金额之大,简直让人瞠目结舌,行为之疯狂也是触目惊心啊。

这事目前还是长安城街面热议的焦点呢,李世民为此可是震怒异常,崔家的声望因此都降了一截。

你说世家大族平时锦衣玉食,剥削下自家麾下的佃户也就罢了,这把主意打到国库上来,损公肥私,哪怕是普通市民也受不了这个啊,自然要狠狠的唾弃一下这帮子蛀虫。

至于贡献了这种好法子的林森,一向是做好事不留名的,是的,他就是这么一个淡泊名利的好人!

有这样的先例在前,杜子宽又是程家的老人了,一直没出过什么差错,以前经营方面也一直很有一手,把独一味带沟里的可能性也不大啊,这收入降低了,肯定有外部因素才对。

“那边新开了一家更加豪华的大酒楼,他们的装饰更好,来往的宾客也是非富即贵,价格和咱们差不多。

可大唐天下有数的各种美酒他们那边都不缺,相较之下咱们的酒水品类就要单调一些,只有酒坊出产的烧酒还有竹叶青,那几样美酒如今彻底不卖咱们了。

另外,他们的厨子手艺也很好,因为他们把咱这的大厨给挖走了。多了这么一个同行,咱这的生意就差了一些。”杜子宽既是气恼,又有些惭愧的告诉了林森答案。

“他们的背后是谁?”这么一个豪华酒楼投入可是不低,还能断了自家的酒水供应,挖走自家的厨子,绝对不会是普通人能玩得起的。

甚至一般的国公都不敢玩这样阴狠的路数,要知道程咬金他们一帮子武勋也绝对不是好惹的,发起火来国公也招架不住这么一群狠人啊。

“只知道是世家中人。”杜子宽咬牙切齿的说道。

“擦,看来还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才行啊。”林森也是不爽的说道。

不过暂时也没法想到其他打击世家的法子,况且那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见效的,眼下当务之急,还是应对好这个同行的挑战才是,这独一味酒楼可是林森的大进项之一,绝对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它走向没落的。

第一百九十九章 同仇敌忾

吃货怎能在吃的方面被一群非吃货给打败呢?这事绝对不能忍啊。更何况对方这是釜底抽薪的法子都用上了,断咱的供应,还挖咱的人手,这已经不是常规的竞争路数了,完全是突破了勋贵门之间默认的底线的做法,难道是最近被打击的有点急眼了?

毕竟刚被揪出来一个损公肥私的大蛀虫,听说很是被李世民勒出了不少钱财回流国库啊,这对一向把落入自家口袋的钱,就心安理得的当做自家的正常所得的世家中人来说,无异于从铁公鸡头上拔下一撮毛来,让他们心疼和不爽的同时,又必须忍气吞声的往外吐钱,少不了就急着找些别的来钱的门路了。

更何况对六部的清查还在继续,他们后续怕不是还要吐出不少钱财来平事,不把那些窟窿填上,就不单是损失那么一两个位居高位的家族成员的问题了,是很可能要动摇家族根基了。

这帮人怕是私底下也不是没打过干脆改朝换代的主意,这样的事情他们也不是第一次鼓动了,之前就靠着类似的法子,很是给了他们一直瞧不上的李世民一些颜色看看。

他们之所以有眼前这个局面,除了当皇帝的对权力的天然追求使然,显然也是李世民的一种刻意报复。

只不过现在的局面和隋末时大有不同啊,人们刚刚经历过一场席卷天下的战乱,这才刚平定下来不久,眼瞅着就有好日子过了,除了极个别的野心家,普通的民众甚至是绝大部分勋贵们,都对造反的事情深恶痛绝,人心思定才是大势,想要颠覆大唐是不可能了。

而想要换个皇帝的想法他们同样有过,之前还能有些成果,可李世民上位以后连续的几项举措,拿出的那些东西,包括两株堪称神异的祥瑞的面世,都让李世民的声望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再想玩类似的套路,就得他们这些世家中人亲自登场了。真个和李世民当面锣对面鼓的放对,他们怕是少不了落下一个血流成河的下场。

正是吃定了他们,李世民才敢选择这样一个时机,靠着账目清查的方式,好好的拿捏世家中人一把,而这个拿捏的度还掌握在他的手里,目前来说只是勒些钱财出来而已,就已经让世家心急的有点乱了分寸了。

这种情况下顾不得尊重贵族间固有的默契,也算不得多出乎意料了。况且人家量仗着自家的体量大,实力强,也不见得就把大唐的这帮新兴贵族放在眼里,起码搞这一出,显见的是没把程咬金他们放在眼里吧。

这已经不是林森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了,毕竟酒楼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的份子,而且这也有点打了程咬金他们的脸的意思,因此林森很干脆的把这个情况告诉了那帮子武将们。

政治层面的角力和回击,显然不是林森能玩得转的,他也没那个实力啊,况且本来就是和这些人利益攸关的事情,只是没有林森的提醒,更多的忙于关心政事的他们,不会如此重视这件事情而已。

找个由头把这些人全叫到程咬金家里喝上一顿,顺带着把这事好好说道一番,他们不就明白了吗。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话可不是白说的。独一味酒楼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代表的他们的脸面,足以让他们动手了。

“最近这帮人的手是伸得有点长啊,文官不该插手军事这也是默契,可他们却拉拢了一批中低级军将,还都是十二卫的关键位置,这是准备干什么?

这些人看来也该挪挪地方了,去些清苦的地方磨练一下意志才对。最近刚从草原上打下的那些地方,就该设置些新的牧监,才能更好的保证大唐的战马供应吗,我看就让这些人去就正合适。

本来他们犯了忌讳,咱还给安排个差不多级别的职位,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程咬金上来就把那些人钉成了阴谋造反的危险分子,一家伙就把世家在军中的人手给变成了弼马温,同级别的军将和牧监,那影响力能同日而语吗?

而且放到那样的位置去,这牧监的活可不是单纯养马而已了,伺候不好边军的那帮人,那牧监哪天被人打了草谷都说不定,小命可以说都在在座的这帮人的一念之间,别人还找不到错处去。

而且就像他说的,世家培养的人手位置都挺重要的,这是犯忌讳的事情,大大方方的告诉李世民,他肯定也是差不多的处置方法,甚至还要夸程咬金一句公允,妥帖,所以这些人的命运,基本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了。

“听说最近草原上又多了些新兵器,肯定是某些不知死的商队贩卖过去的,并州那边自然需要严查过往商队才行,必要时杀鸡儆猴,也要把这要的风气狠狠的打下去。

也不想想我们和突厥是个什么关系,这是资敌,简直是目无法纪。”李绩面色平静的说道。

林森却从中听出了太多的血腥味,想想这位可是连自己的女婿都砍起来一点不带手软的,砍起卖国贼那还不得杀个人头滚滚的。

不过反正李世民现在弄得这一出,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李绩这样做也是符合大势的,而且同样也是出于公心吗。

其他人也都表明了类似的态度,该卡的卡,该拿的拿,该杀的也要杀,有些人确实是大唐的蛀虫,是趴在大唐身上的蚂蟥,死不足惜啊。

对于世家中人,在座这些人其实都多有防备,屁股决定脑袋啊,他们毕竟都是武将,在大唐天下初步平定以后,这文武之间可没看上去那么和气,私底下的争斗就从没停过。

文官巴不得这大唐天下一点战事没有,那样就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这才是他们向往的盛世局面,再跟着皇帝去封禅泰山,名留青史,一辈子就算没白活。武将们当然巴不得年年有仗打,军功拿到手软。

不过有些军将忍不住还是懈怠了,有些干脆就靠向了文官那边,指望以后的盛世里能多些机会。

所以程咬金他们处置起来,其实更多的还是站在所有武将这一系的整体利益上来,当然那些人也确实犯了忌讳,死不足惜。

至于说什么证据之类的,完全不需要的,勋贵们之间刀来枪往,难不成还得等到落了实锤,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谁干的才还击吗?这又不是去御前告状,下黑手而已,只要觉得背后之人是谁就行了。

而林森能做的,是看上去最浅显,但却又最直接的回击,那就是让独一味酒楼的生意重新压过那边一头,拿回龙头的位置,如果能够顺便挤垮那家伙自然再好也没有。

所以,独一味酒楼也是时候再推陈出新了,要不怎么对得起这“独一味”的名字呢。

“我已经有点想法了,下次叫上你们一起试试哈。”林森主意一定,很是自信的说道。

第二百章 投其所好(求订阅,求打赏)

没让这些武将们久等,林森隔了也就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就重新把这些人全都聚到了一起,只不过这次没选择在程咬金家里,而是一起来到了林森的土楼里。

林家庄子上各种生意变得更加红火了,来来往往的外人简直不要太多,程咬金他们的到来倒是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相比他那个国公府,显得更安静些,保密性好像也更好些。

经过这段时间的运作,程咬金他们的针对性打击政策,已经取得了许多的实效,有许多投靠了世家的中层将领,被变相流放到了接近突厥的一线去做了弼马温,也有许多隶属世家的商队遭到了清洗。还真的有朝草原上走私盐铁的家伙在,被抓到以后自然是严惩不贷啊。

李世民为此都震怒不已,当着群臣的面难得不顾形象的破口大骂,无耻,资敌等等难听的话都倒了出来,虽然有故意打压世家的成分在内,不过查出来的那些东西,也确实让他这个当皇帝的有些触目惊心。

这些世家中人一边喊着忠君爱国,喊得自己像是道德君子似的,一边却做着这样的买卖,还腐蚀了一批边军的将士,眼瞅着就想把走私事业做大做强的意思,李世民能不气吗。

他还指望找到机会一雪前耻,干脆的把突厥斩于马下呢,这边竟然还有人跟突厥那边互通有无,真个是忍无可忍了。连带着所有对外的商队都被清查了一通,世家通往各个方面的都成了清查的重点。

被抓到了这样的痛脚,那帮子世家中人也不好再蹦跶出来替自家的商队开脱了,甚至在朝堂上的声音都减弱了一些,这样的事情有意无意的被泄露出去以后,连带着他们的声望,肯定也不可避免的又降低了一筹。

这些世家中人损失有些多,虽然他们在各地经营的基本盘还不至于触动了,可单论起商业利益这方面,确实有了点伤筋动骨的意思了。

这时候他们不敢把火气发到李世民的头上,现阶段他们也没那个能力了,就只好转而开始找程咬金他们的茬,听说私底下一些诸如刺杀这类的龌龊手段都上了,当然针对的还是他们手下的人,还不至于直接杀到一帮子国公的头上。

林森他们要是再在程咬金那边聚集的话,难保这些世家中人会不会安排人盯梢,或者靠些内线弄点消息出来。他们也知道引起眼前这场暗斗的导火索,其实都是那个酒店而已,自然加强了对这方面的关注。

到时候林森的计划容易被针对不说,怕是他这个关键人物会面临杀局啊。不敢动国公,还不敢围杀他一个小小的七品散官吗?反正也不是没干过。

“各位郎君最近干的漂亮,不仅砸的那帮子混蛋没脾气,还很是受到了陛下的赞扬,也算是狠狠的出了一口恶气。

不过不弄掉那个酒楼,总是无法念头通达,我呢就弄了几样新东西出来,让大家帮忙品鉴下,看看能不能再压他们一头,毕竟酒楼那边,归根结底还要靠吃喝取胜不是。”林森嘿嘿笑着说道。

“是啊,杀掉那帮子国贼实在是痛快无比,早就看那帮人不爽了。”公孙武达同样乐滋滋的接茬道。

“听你这意思,又弄出什么新的好酒好菜来了?”程咬金还是对这个更感兴趣,至于他那边处置掉的那些人却没有多说,毕竟都是原本的军方一脉,却因为外人而处理掉了这些原来的自己人,他并不觉得这些有什么好夸耀的。

“我觉得炎炎夏日里喝烧酒显然有点太热了,即便是相对温和些的竹叶青,或者干脆喝那酒竹酒,都稍微差点意思,所以我就又琢磨了另外一种酒。

这酒有着琥珀一般的漂亮颜色,冰镇以后再喝更是清爽宜人,绝对是消暑佳品,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配着烤串一起吃,最适合三五好友把酒言欢了。

你们稍等下,我早就已经让人开始准备了,这就能品尝得到。”林森笑眯眯的介绍完,干脆的示意开始上酒菜。

这新酒自然就是他前一段时间就开始着手试着酿造的啤酒了,有了啤酒花,麦子又不缺,慢慢摸索呗,反正大体的过程还是有点印象的,也曾经迷过一阵精酿啤酒,起码知道各种不同的啤酒做出来以后,正常应该是个什么风味的。

虽然前面几次做的不是很成功,不过随着不停的摸索,他还是成功的酿造出了自己颇为喜爱的一个口味的黄啤。

这东西色泽最为漂亮,香气也挺浓郁的,相对来说也更适合刚开始接触啤酒的人,这味道更容易被人接受啊,不像黑啤总有很多人是喝不惯的。

林森还为这批啤酒专门做了一些个容量差不多有一升的啤酒杯,用的当然是最为经典的带把手的扎啤杯的样式。这帮子武将都是喝酒痛快的主,没那心思慢慢细品,用这种杯子完全可以喝的豪放一些,比较舒爽些。

很快一杯杯还在冒着白气的冰镇啤酒就被送了上了,同时送上来的还有各色烤串,其中烤羊肉串自然是重头戏,那种对林森来说异常熟悉的香味,实在是足以勾起太多撸串的美好记忆啊。

“这种酒呢我称为啤酒,来,干杯。”林森端起啤酒杯来,就和所有的武将们碰了下杯。

结果他这边刚喝了一大口准备放下,再看其他人都还一个劲朝嘴里灌呢,完全没有放下的意思,这是不干个底掉不打算罢手了,没办法,林森赶紧端起杯子来也是一口气干掉了。

他可不想一会被这帮老棒子鄙视,谁让他忘记了自己碰上的都是一群痛快人,干杯两字就像是命令一样,只要喊出来了,就不存在剩酒这么一说。

“爽!”“舒服!”一帮子武将很没有形象的抹了一把嘴巴周围溢出的酒液,把啤酒杯往桌子上一拍,全都高兴的嚎了一嗓子。

“这是改良过的烤串,添加了两味新的调料,保证你们吃到停不下来。来来,快尝尝味道怎么样。”林森笑着招呼道。

“嗯,这烤串果然比以前吃过的那些都香,还有一种特别的辣味,肯定用的不是茱萸,又香又辣的果然很开胃。”

程咬金抓起一串烤羊肉来,一家伙全给撸进嘴里去了,难得细嚼慢咽了一回,好好品味了下,这才满意的点头说道。

“嘶……嘶……确实很好吃,就是感觉越吃越辣啊,可越辣还越想吃,也是奇怪。”

牛进达看来不是很能吃辣啊,这就有点受不了了,不过这也没耽误他吃烤串的速度,这会功夫四五串烤羊肉就下了肚子了。

“这些烤串只是开胃菜而已哈,别急着都吃饱了,后边还有很多新式的菜品呢。”林森看到这帮子家伙正以风卷残云之势在消灭着桌子上的烤串,赶紧出声拦了拦,这还不是重头戏呢。

“别那么多废话,赶紧把新蔡端上来才是正途。另外,这个叫啤酒的东西赶紧再一人多弄几杯来。

你还别说,这啤酒配烤串吃着着实舒爽。”秦琼都难得的着急了一次,可见这些东西确实算是投其所好了。

第二百零一章 够鸡贼(为八哥美女的红包加更6/6)

啤酒和新的菜品很快也都上桌了,相当于吃过一茬的秦琼他们倒是战斗力一点不减,把这些新的菜品全都尝过了一遍,一边不停嘶嘶的出着凉气,一边还舍不得停下筷子来,嘴巴更是一刻也没停点过,还不耽误他们把那些啤酒全给干掉了。

“你们觉得以这些新菜品的水准,能不能打个漂亮的翻身仗啊?”林森笑眯眯的问道。

“单是啤酒加烤串,就可以挽回颓势了。”这是对撸串情有独钟的牛进达说的,看来已经不太把对手放在眼里的样子。

“啤酒确实颇为适合夏天,喝完之后通体舒泰,轻松的很,而且即便喝了这么多,也只是稍有些上头而已,应该也不用担心宿醉的痛苦了,某觉得挺好的。

酒楼靠着它完全可以弥补没有其他名酒的缺憾了。”秦琼也对啤酒有些偏爱,大概是对那种宿醉后浑身难受的感觉已经不太感冒了。

“某觉得这两味新调料和羊肉简直是绝配,把这些新菜品拿出来,绝对能够压下那酒楼的嚣张气焰了。”李绩略一沉吟,也给了个肯定的答复。

“大不了独一味以后多做武人的生意吗,大家都痛快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也就是了,只怕有了这两味新调料,大家的吃相都好不到哪去。”程咬金嘿嘿笑着说道,然后有意无意的扫了在座所有人一眼,那意思你们的吃相都很凶残哦。

“这两味调料是什么?为何我们都没吃过呢?”公孙武达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嘿嘿,这两种调料都是我无意中发现的,目前应该也就只有这附近的某片林子当中有。搞不好是有迁徙的鸟儿从哪里带过来的,绝对是独家秘方无疑了,完全不用担心他们再搞什么招数,咱就不给他们供应这个,打死他们也没招啊。”林森得意的笑着说道。

这两种都是他改造出来的,而且为了确保这两样东西不被人养活出来,他都是让那些果实没有任何的遗传性,也就是说拿回去种出来的还是原来的植物而已。

况且用的时候也大都是用的干粉,给那帮世家中人再多的本事,他们也弄不出这些来啊,除非他们也有植物改造系统在手。

“这种最为适合搭配羊肉的香料,我暂时称之为小茴香,口味就不用多说了,确实和羊肉是绝配,对羊肉无论煎炒烹炸,配上它那口味都提升了不止一筹。

这些新菜品中,像是这孜然羊肉片,孜然排骨,孜然羊腿等等,肯定都会很受欢迎的。”林森指着被吃了个底掉的那几个盘子自信的说道。

“而另一种提供辣味的东西,我叫它辣椒。这辣椒确实有着开胃的功效,所以你们才越吃越爱吃。

另外它也有着温中下气,散寒除湿,开郁去痰,杀虫解毒的功效。

当然这东西也不能吃的太多,因为你吃多了的话……会辣的受不了,嗯,你们应该已经感受到了。哈哈……”

林森拿出一个完整的红辣椒来给大家看了看,边介绍着,最后还忍不住开了个玩笑,被一帮哭笑不得的大佬给笑骂了一通。

有了这两样法宝在手,大家都觉得独一味酒楼肯定已经胜券在握了,不过林森的打算却没有到此为止。

“这次咱们既然打算一下子把那边打趴下,只是这新的酒菜,固然能让咱们重新取得优势,可人家那边也有着庞大的资源优势,现在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势头,聚拢了一帮子回头客。

尤其是很多文人会更喜欢去那边吃饭,因为他们天生的就对世家中人多些认可甚至是向往。咱们这里如果只做武人的生意固然也不错,可我觉得这算不得全面的胜利啊。

所以我这里还有个想法,大家一同参详下。”林森仔细考虑了一下自己的计划以后,这才说出来让大家一起讨论下。

“独一味旁边的那栋楼,不是也已经到了独一味名下了,只等着顾客多了以后,再拓展个地方出来吗?

这样,我们把他用起来,主要做两个功能,一个就是搭配着啤酒和烤串一起卖,这个肯定会变成夏天里的一股潮流,你们都那么爱吃,其他人想来也会很爱吃这个,起码那些个兵将不会介意自己的吃相吧。”林森笑着说道。

程咬金他们也都狠狠的点头,以前独一味的烧烤还有点鸡肋,现在有了孜然和辣椒,再有着啤酒尤其是冰镇啤酒的配合,肯定会卖疯的。

“另外,我还想推出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我叫它‘自助餐’”林森如此这般的,又把后世的那种自助餐的模式,给在座的各位大佬全都介绍了一遍。

“这个真的行吗?你说咱们要弄各种各样的菜色出来,不论什么人来吃都是一样的价钱,还全都随意挑选,吃饱为止,虽然说有吃不完的会罚钱,可要是碰到那些大肚汉,再净挑那些贵的菜色猛吃猛塞,咱们岂不是要赔本了吗?”公孙武达最先忍不住表达了担忧。

“我们要利用的正是这个想法,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一定能够吃回本来,甚至还有的赚。如果大家都有这个赚便宜的想法,那么首先咱们这边想不红火都难吧?绝对不用担心缺客人是吧?”林森耐心的笑着解释了起来。

“我们的定价是在独一味现有的顾客们的平均消费水平的基础上适当上调一些的,这就表明了能来这里吃这个自助餐的,也不会是那些扛大包为生的穷苦人家对吧,真正的大肚汉又有几个呢。

而且吃肉也是最为饱肚子的,即便那些人来到以后,就认准了各种肉类朝死里吃,一直吃到饱呗,还能吃去多少钱的东西呢?

就像你们几位看着是吃了不少,可平均算下来,估摸着成本也就是和独一味的人均消费差不多而已,其实还是有得赚的。

况且只吃肉的话,他难道不会腻的吗?咱们这里弄得菜品琳琅满目的,他难道不会好奇的尝一尝其他的菜品吗?

这个尝一口,那个来一筷子,其实不知不觉的就吃饱了。尤其是再喝点啤酒,来点饭,饱的就更快了。”林森得意的说道。

“再说了就算是真的碰上一两个一顿能干掉一只羊的狠人,咱不也就陪了他一个吗,其他人身上还是有得赚啊。

真有个这样的典型才好呢,显得咱们童叟无欺不是。”林森嘿嘿笑着说道。

“最后咱还有个保险措施啊,刚开始这么搞的时候,咱们来个开业大酬宾,先优惠个两三天,趁着这几天的功夫,不仅能多拉拢来一些客人,咱们也能算出来平均每个人能消耗掉多少东西了。

等到这个优惠期过去了,咱们再把价格调上去不就得了,还怕没得赚吗?”林森忍不住笑道。

“你小子够鸡贼的。”程咬金忍不住狠狠的拍了林森的肩膀一把,和其他大佬一起笑了起来。

“而且我还为那些世家之人准备了后手,防着他们再下黑手。有了开创者的名头,咱也能让那帮人体会下什么叫‘学我者生,似我者死’。”林森自信的说道。

至此,计议已定,独一味的全面反击马上就要开始了。

第二百零二章 你们怎么不去偷

在此之后不久,独一味那边就隆重的推出了新的菜品,考虑到唐人对于羊肉的偏爱,诸如孜然羊肉和烤羊腿这类的菜品,自然是要作为新一季的主打菜品被隆重推介的。

勇于尝试的客人们很快就爱上了这些绝妙的搭配,吃的有点欲罢不能,而原本转投世家那边的顾客,也有许多被新菜品吸引了回来。再等到啤酒上市,尤其是冰镇啤酒出现后,独一味又一次恢复到了异常火爆的状态中。

唐人们的好酒和好吃一样,那也是深入骨子里的,对于啤酒这种全新酒种从好奇到接受到爱到欲罢不能总共也没有用上多少时间,很多人可以说对冰镇啤酒根本就是一见钟情啊。

当然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辣椒和孜然的身上,因为这两样和羊肉真的是美妙无比的绝配,即便有人固执的觉得胡椒才是正理,可同样无法抵挡孜然带来的美妙享受。

在这两样味道都只有独一味所独有的情况下,很多人还是放弃了原本钟爱的剑南烧春等等美酒,转而投入了美食的怀抱。

相比独一味的推陈出新,世家开的那个酒楼完全就是走的独一味的老路,连菜肴都还是那熟悉的味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独一味呢?原本的那些菜品,自然也是独一味做的更加正宗啊。

尤其是等到皇帝李世民都专程让独一味的厨子进宫做了些新式菜品,又品尝过那味道独特的啤酒以后,听说皇帝为此都比平日里多吃了许多酒菜,可见对这些东西是有多么的喜爱,那些顾客们去独一味的热情自然就更高了。

对头酒楼那边为此有多么郁闷可想而知,听说那叛逃过去的厨子,最近的日子可是不太好过,每天都被喷一脸唾沫,为此都练出了唾面自干的本事。

“你们这些无能的家伙,人家拿出了新菜新酒,你们却连一道合格的新菜品都想不出来,到底要你们有何用处!”

被世家派来管理的大掌柜,平日里的做派可是很奢遮,大概也有点以世家中人自居的意思,看着可不就有些倨傲吗。

可就是有那些贱皮子的顾客,非得觉得这才是世家该有的气度,还要巴巴的用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也不想想世家中人都开始跟铜臭味沾上关系了,还保留那副清高自傲的份给谁看呢。

“就算你们自己想不出来,你们就不会去偷,去抢吗?难道还用某教你们不成,你们这些废物!”

大掌柜依然在对着这帮子手下人喷着唾沫星子,四处飞溅的口水快要可以给这帮人洗脸了,可这些手下却只能陪着笑脸在那听着。

世家之中等级森严,规矩更是严苛无比,他们大都是家生子,生死都握在人家手里,而那个叛逃的大厨一家子的性命,也都在人家一念之间,即便现在后悔的想要撞墙,可也没有后悔药可以吃啊。

真个回头,还怕被那帮子武勋们清算,对于这样的背叛,武勋向来是最无法忍受的,就和看待背后下黑手的同袍差不多,所以只能选择一条道走到黑,老实的待这挨喷。

“小的平日里就和那独一味的伙计章二狗相熟,现在也还经常找那章二狗吃酒,那家伙对独一味可是颇多怨言,或许可以通过他,把那两味新调料弄些来。

有了这新调料,小的保证能做出差不多的味道来。”叛逃的大厨小心翼翼的舔着脸笑着说道。

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就是了。他当初就是对独一味颇多怨言,才会被世家中人暗中接触收买,直接叛逃过来,而那章二狗也是个奸猾的,他们少不了聚一起吐槽一下新老东家,搞的就像是知己似的。

“好,让他小心些,先不要给人发现了,先少弄一些出来咱们试着做下,最好是能找到他们的调料到底从哪来的,咱们得有稳定的进货渠道才行,要不然这新菜式也不持久啊。”

听到这个自己力主要挖过来的大厨,给出了一个靠谱的主意,世家出身的大掌柜难得和气的鼓励了两句。习惯了玩手段的人,自然对这样阴损的主意更为看好些。

这边还正有些焦头烂额的继续琢磨着主意呢,毕竟已经丢掉了那么多客人了,这偌大的酒楼只靠现在这些顾客,维持起来可是有些困难啊,当初那巨大的投入在那呢,赚不到足够多的钱,其实就相当于赔钱了。

而林森那边就没打算给他太多的机会,把啤酒和新品菜式的名气打出去以后,等到独一味这边的客流再次稳定了下来,新的独一味的分楼,就在离独一味不远的地方隆重开业了。

在堪称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攻势下,有四处张贴的大字报,考虑到这时代认字的人毕竟是极少数,还有雇佣的嗓门亮的家伙四处喊叫,差不多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这边会有开业大酬宾。

那折扣打的让人觉得不去吃上一回,赚到这个大便宜,都是自己亏了一波狠的。除了好吃的,还有各种名伶过来助阵,就冲着这难得一见的演出,也必须要去凑个热闹啊。

更重要的是他们头一次知道,还有“自助餐”这种形式,交上一定钱数之后就可以可劲吃,而且是可以逮着那些值钱的玩意玩了命使劲吃,这样的好事上哪找去。

人家打的口号都说的很清楚了“扶着墙进来,扶着墙出去。”不去胡吃海喝一顿,都对不起自个啊,谁知道这样的良心商家,会不会哪天就给人吃垮了。

再说,就冲着那些独一味的新老菜式,都值得去尝试一回,里面的菜品可都是独一味总号的同款,那可是传说中独一味特有的菜式啊。

大家可是都知道,炒菜就是人家独一味最先拿出来的,即便现在模仿者众多,可独一味的炒菜仍然是公认的最为美味的。

而新品菜式更是了不得,那是别人学都学不来的好味道,连陛下都赞不绝口呢,再加上同样是独一味特有的啤酒,勒紧了裤腰带,也必须要去吃上一回才是,错过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抱着这样的心思,开业当天,这个其实规模还要大一些的二号楼,却是被塞了一个满满当当,连隔壁总号那边都有许多顾客因为好奇而跑了过来,搞的总号的生意都受了些影响。

世家的酒楼那边就更不用提了,虽然不至于门可罗雀,可看着也是有些稀稀落落的,大部分桌子都空着呢。

“快去给我查,他们那两味调料到底是从哪来的,我断了他们的供应,我看他们还怎么嚣张。”看到自家变得大猫小猫两三只的可怜样,最近一直着急上火的大掌柜忍不住又发起了狠。

第二百零三章 不寒而栗

张三狗是世家酒楼的一名伙计,不过面貌平凡的他一直在后厨帮忙,又长了一张扔到人堆里无人能够认出的脸庞,所以被那大掌柜点到,来独一味的分楼里探明情况。

当然他还有另一个被大掌柜看重的优势,看起来身材不显得多壮实的他,却有着一个无人能及的大胃口,即便是做苦力活的壮汉,等闲三五个加一块都不如他一个人吃得多。

“他们不是说敞开了随便吃,你去到什么贵挑什么吃,便宜的一概不许吃,顺便给我看看那些食客去到都是个什么样子。

如果他们酒楼的人嫌弃你吃得多呢,你就一定要大声的吵嚷起来,让所有的食客都听到,明白了吗?

做得好,以后你都有饱饭可以吃,做的不好,给我仔细你的皮。”那大掌柜就是这么叮嘱张三狗的。

于是,张三狗来了,在大掌柜的严令下,朝食他都没吃,肚子都饿的嗷嗷叫了,就等着去独一味那边真个饱餐一顿了,也算是把那句“扶着墙进来,扶着墙出去”贯彻到实处。

废了好大的功夫,才总算轮到张三狗入场,小心的掏出些钱帛来给了那收钱的,从他的手里领到了一个雕刻精美的小牌子,一边雕着吉祥的画面,一边刻了一些他看不懂的符号,不过那个甲叁他倒是认识。

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后,张三狗学着前面那些人的样子,走到了一排排的陈列在那里的菜肴面前,仔细的挑选了起来。

既然是出自酒楼后厨的,对于哪些食材贵重些,哪些菜品炒完是个什么样子,他都是认识的,挑选起来就比其他人有的放矢多了。

大掌柜千叮咛万嘱咐的孜然羊肉等招牌菜一定是要有的,最后再拿上一个每人限量一个的烤羊腿,张三狗老实的坐回去默默的吃着,同时也在留意其他人的样子。

孜然羊肉的味道果然好吃,怪不得其他人也都是赞不绝口的,这让他的第一个计划破灭了,因为这味道真的和独一味总号那边的一样,上次也是他过去把独一味的新菜品全都尝过了一遍,看来没法靠这个来挑起事端了。

那羊腿是限量的,这却与刚开始宣传的敞开供应不符了,他刚准备发作,那边已经有客人问起了店活计这个问题了。

人家说的也挺有道理的,这烤羊腿的味道,其实和那孜然羊肉是差不多的,只是一只羊毕竟只有四条腿,肯定不像羊肉那么多,杀羊的就算不停点的往下卸羊腿也没法弄出太多来。

而且这东西吃着也不如羊肉方便,有啃羊腿的功夫,大家完全可以多吃些羊肉吗。

其他人听了这话,都已经表示认可了,他再发作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了啊。

等到他端第五盘孜然羊肉回去的时候,就发现已经有许多人吃完了羊腿,已经开始忍不住吃起了别的菜品。

他很想告诉那人那东西只是看着好看,其实并不是多么值钱的,可看那位的身形气度,人家怕是也不差那点钱,他真个说了,也只会赚个白眼而已。

等到他开始吃第十盘孜然羊肉的时候,已经有店员忍不住过来告诉他不能浪费食物,只能全都吃掉,要不然是要罚款的,他点了点头继续埋头认真吃着。

而其他桌上那些和他一样认死理的人,已经忍不住开始喝起各种饮品来了,有喝冰镇酸梅汁的,有喝那舒爽无比的冰镇啤酒的,当然也有些已经在吃各种水果了。

没办法,这些孜然羊肉确实美味,也算是值钱的食材,可因为其中那味听说叫做辣椒的香料在,真的是越吃越辣啊,大部分人都扛不住这股累积起来的辣味,吃些别的东西解解辣。

可惜这些上次他去独一味的时候都尝试过了,这次大掌柜没允许,他只能羡慕的看着那些人慢慢的解了辣,揉着肚子在那舒服的聊起天来。

而他即便已经辣的快要受不了了,更是腻的厉害,可还是在不停的对付着各种肉类,因为他其实还没有吃饱。

可直到他干掉了普通人近十倍的东西,脸都快要被辣变形了,红的就像是煮熟的螃蟹一样,也没有迎来店伙计的诘问或者是喝骂,甚至那些店伙计自始至终都在微笑着看着他,还没少给他帮忙递菜,当然还要帮忙把他用过的盘子全都收走。

等到最后全场的食客差不多都换过好几茬了,他是真的吃到了开放时间的最后,已经撑得只能扶着墙才能朝外走了,这才有些无奈的结束了这一顿。

等他起身时,现场的最后一批食客甚至有不少为他鼓掌欢呼的,他的事迹差不多已经广为流传了,当然少不了也有许多人会鄙视他的。

在他快要走出去的时候,店伙计们还齐声喊起了店里的标语,“扶着墙进来,扶着墙出去”映衬着张三狗扶着墙艰难挪步的样子,反而给这边做了一个很好的活广告。

张三狗听了这话,本就被辣的通红的脸蛋,都忍不住还是一烧,不由得一个趔趄,然后赶紧加快了步伐,他还得去找点东西解解辣啊。

走到独一味总店门口的时候,张三狗还和找理由趴在门口的张望的章二狗对望了一眼,在对方仿似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兄弟的热切眼神中摇了摇头离开了。

而这一幕恰巧被坐在大堂里和人聊天的林森看到了眼里,忍不住若有所思的看了那章二狗一眼。

“林郎君可是发现了什么吗?”坐在林森对面的却不是他想找的马周,而是那位神秘异常的“八哥”。因为那位未来的大唐宰相,如今白天要去常何家里做事,虽然更多的是个清客的角色,不过有了林森的提示以后,他却难得的坚持了下来。

“没什么。”林森摇了摇头,淡然的笑了笑。

面对这位的时候他总觉得有些别扭,不只是因为对方好像对自己知根知底的,他刚一来到,人家就跑来说他好主意,还神秘的笑着夸赞了辣椒和孜然,而他对这位总要别人称呼她为“八哥”的妹子却一无所知。

这位表现出的热情还有神秘,倒是让他有了个脑洞大开的猜测,这位该不会是自己前世的某个好基友也穿了吧?.毕竟他前世就有位哥们写了篇重生,就是一对好基友一起穿的,而主角的基友就变成了一位身姿妖娆的角色美女,更关键的是,最后那主角还上了她!想想那个画面,林森就不由得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第二百零四章 阴谋得逞(“书荒中的小白”生日快乐)

林森应付了八哥几句,找了个由头就跑走了。在林森离开后,那八哥也抱着又一只不同样子的异种猫咪,淡定的走人了。

而那张三狗回到世家酒楼以后,把他今个的所见所闻全都如实的告诉了大掌柜,迎接他的肯定不是什么赞许,而是大掌柜气急败坏的一顿狠揍,边打还边骂“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混蛋玩意。”这下张三狗倒是不再像先前那样撑得难受了,因为他……被打吐了。

“看起来那章二狗倒是得手了,不过我在那见到了独一味的幕后主人之一的林森就在大堂里坐着呢,所以就没过去接茬。”张三狗算是带回了唯一一个对大掌柜来说还算好的消息。

“好,你小子总算还有点用处,也有点眼色,等会找个机会再去联络下那章二狗,务必要把东西给我妥帖的带回来,再出一点差错,给我仔细你的皮。”

大掌柜阴沉沉的脸色总算稍好了些,最后还是忍不住阴狠的威吓到,张三狗自然是糯糯的应了。

这边私下里的肮脏交易暂且不提,那边林森等了一天,总算是等到了独一味的分楼那边第一天的营业结束了,赶紧和杜子宽一起盘起账目来。

结果很是让人惊喜,在开业大酬宾的情况下,定价其实并不算多高,很多人也是瞄准了这个机会,赶紧来尝一尝这独一味的酒菜到底是个什么味道,因此今个的人流量着实是不小,每一餐都足足接待了过千人。

除了极个别如张三狗那般的极品,那边算下来相当于满员了三波不止,实际上流转的客人自然还要多一些。

而今个的收入和成本结算下来,竟然还有很多的盈利,要知道这个卖价回头提高的可不是一成两成啊,而那些酒菜的成本价,也不是按照独一味总部这边这般,只是计算原料和工时等等费用,而是直接按照总部出售那些酒菜时的报价来的,毕竟这些酒菜放到总部这边来就是这个价格,拿到分楼那边去自然也要做个比对。

这种情况下,这自助餐竟然都能带来这么多的利润,这才真的是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呢。

而相对来说宣传力度没那么大的烤串,带来的利润甚至比这自助餐还要大一些,因为那玩意实在是太好吃了,又是如此的开胃,再配上冰镇的啤酒,根本就停不下来啊。那边的啤酒之类的可都是按照正价来售卖的,因此赚到的肯定要更多些。

盘点完成以后,不仅是杜子宽变得精神振奋,对林森这个姑爷赞赏有加,其他得到信的大将们也是惊喜异常啊,忍不住又把林森叫过去一起好好喝了一顿,顺便当然也少不了好好夸赞一下他的奇思妙想。

却说此时的世家酒楼那边,张三狗正小心翼翼的拿出两包胡乱包过的新品调料来,在获得掌柜的首肯后,这才递到了那叛逃的大厨手中。

激动的手都有点哆嗦的大厨,好半天才平复好心情,拿出了十二分本事来,炒了一道孜然羊肉片出来。

当这盘散发着热气和独特香气的羊肉端上桌时,在场的包括大掌柜在内,都忍不住有些激动。世家酒楼能不能起死回生,全都系于这盘菜一身啊。

“嗯,确实是和独一味那边差不多的味道。”张三狗在大掌柜的注视下仔细品味了一下后,肯定的点头说道。

“那就是说只要有了这两味调料,咱们也一样能做出那些新菜品来。再断了他们的调料供应,到时候他独一味酒楼还不是个死,好,好,好……”大掌柜也忍不住有点激动了。

之前他也是第一次吃到这孜然羊肉片,那美妙的滋味在征服他的味蕾的同时,也带给他一种绝望的情绪。

还有另一句丧气的话他肯定不会说,如果没有这两味新调料,自家酒楼早晚得让独一味那边给拖死。

以唐人对羊肉的钟爱,花着差不多的价钱,却连这般绝妙的孜然羊肉片都吃不到的话,真个是没有多少人乐意来自家酒楼了。

除非是天然的对于世家有着无与伦比的好感,或者是想要来这边摆谱的暴发户。可如果是那样的话,怕是想要把自家在这酒楼上的投入赚回来都会遥遥无期啊。

“那章二狗说了,这两味调料进货的渠道他已经打听清楚了,这次冒着风险弄来这些,就算是让咱们验验货。

不过他又提了个新的要求,说是在那边万一事发的话怕是落不了好,这风险太大了,咱们要想知道进货渠道,必须把他也给弄出来才行。”张三狗看到掌柜的这会应该心情不错,这才小心翼翼的把章二狗的要求又提了出来。

“这个得寸进尺的混蛋。”大掌柜果然有些生气了。

“先答应他,到时候进货的渠道到手,他章二狗也落到了咱们手里,想要搓扁捏圆了,还不是随咱们的意吗。哼……”

大掌柜决定还是暂时忍了,等回头就让这章二狗明白嚣张的代价,咱的便宜也是可以随便占的吗。

“放宽心,好好干,以后咱们酒楼还要指望你给撑起来呢。”大掌柜转头看到那叛逃的大厨眼中,有些兔死狐悲的惧意,赶紧出言安慰了两句,还难得和气的拍了拍大厨的肩膀以示鼓励。

大厨扯了个难看的笑脸出来,连连保证自己一定认真干。大掌柜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背着手案首挺胸的走了。

等到大掌柜走远了,张三狗才和那大厨一起长出了口气,忍不住又各自对着大掌柜的背影狠狠啐了一口。

大酬宾的时间过得很快,每日密集的客流让独一味上下忙的脚不沾地的,连总部那边的伙计都调了几个过去那边帮忙。

听到消息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有了张三狗的那次活广告以后,这“自助餐”的名头是彻底打响了。

好奇想要尝试下的,或者是不想错过占这个便宜的机会的人,都涌到了分楼外面,即便排队的顾客已经绕了好几圈了,还是有人在乐此不疲的等待着。

直到那边的营业时间结束了,杜子宽他们开始又一次盘点账目时,才有伙计匆匆的跑来,告诉林森和杜子宽,“章二狗不见了。”

杜子宽淡定的挥了挥手让他先下去以后,却是和林森相视一笑,满是阴谋得逞的样子,哪有一点个可能被窃取了核心机密的担忧啊。

第二百零五章 慈悲为怀

即便是开业大酬宾已经结束了,可独一味的分楼那边顾客依然络绎不绝的,虽然没有之前那堪称壮观的排队场面了,但其实基本也一直处于满员的状态。

自助餐那边恢复原价后,肯定挡回了许多原本只是好奇的长安居民,经常来这吃是许多曾经对这里充满好感的尝鲜人群负担不起的,不过也不耽误有些人隔上一段时间来好好解解馋,当然还有些人,就喜欢这里自由的氛围,隔三差五就要来这吃一顿。

而相对来说给人感觉消费多少更随便的烤串加啤酒那边,顾客反而更多了许多,冰镇啤酒加烤串的组合,真的是夏日里的无敌诱惑啊,让人欲罢不能。

分楼这边的生意红火异常,而总部那边也重新恢复了人满为患的状态,点菜这种形式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尤其是用来宴请的时候。

你偶尔带人去吃个自助餐算是新鲜,可要是一直领客人去,就显得不太正式的样子,因此独一味的总部就成了不二选择。

其实算起来每个人的花销也都是差不多的,这边还显得更有面一些吗,因此总部这边又回复到了往日的忙碌状态,只不过每天再也看不到杜子宽怒踹章二狗的那一幕闹剧了,因为章二狗彻底从独一味里消失了。

而另一边,章二狗小心翼翼的抱着两包经过层层包裹,确定密封好了的调料,探头探脑的从一间专门售卖山货的杂货铺里走出来,做贼一样的四处打量了半天,确定没有人跟踪以后,这才拐弯抹角的去往了世家酒楼那边。

他却没有发现,就在街对过,有个卖小吃的男子已经观察了他许久了。

经过林森的特种部队培训的林家庄户,再加上原本就是个高手级别的人物,要是盯梢的时候还能被一个普通人发现了,他也就甭混了,注意动向的同时,都还没耽误了他做好自己的生意。

章二狗怀揣着两大包调料,偷偷摸摸的进了世家酒楼的后厨时,早就有人到林森那边报告过了。

“接下来,等着看好戏就行了,就看这帮人是有多贪心了,他们越是急切,死的就越快。”林森了然的点了点头,对着杜子宽嘿嘿笑着说道。

“姑爷好算计。”杜子宽笑着夸赞了一句,其实心里忍不住也是一凛,还好上次世家派人来接触他的时候他忍住了,也没有在酒楼的账目上伸过手。

章二狗带着调料进了后厨,早就在这等候的世家大掌柜和那大厨,就准备伸手接了去,章二狗却是忍不住又缩了下。

“我想要个保证。”章二狗其实已经有点后悔的意思了,你说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的搀和到这里面了呢。

“你东西都拿出来了,你觉得你还有回头路可以走吗?你可是打着独一味的旗号要出来的,却跑到了我们这来,难不成你回去给那杜子宽说你跑错地了?这本来也不是你的活吧?”大掌柜斜睨了章二狗一眼,不屑的说道。

都这时候了你还想讲条件,真是想瞎了心。

“这可由不得你了,给我拿过来吧。”大掌柜不客气的就给拽了过来,然后递给了那叛逃的大厨。

“快去多做些那孜然羊肉片来,过会客人们正多的时候,每桌上咱大气的送上一盘,让他们知道咱这也有新菜式了,做的也不比那独一味来的差,保准让那些人都屁颠屁颠的跑回来。”

大掌柜得意的说完,示意大厨可以下去干活了,有些话还是不适合让他听到的。

“说吧,这调料到底从哪进的货?嗯?”大掌柜扬了扬眉毛,有些不屑的斜睨了章二狗一眼后,狠声问道。

在大掌柜的逼问下,章二狗很快就全撂了,交代的这叫一个清楚明白,然后小心翼翼的跟在大掌柜身后,那陪着小意的德性,分明就是在等候发落了。

“看在你这次有功的份上,暂且记下你的性命,以后给我老老实实的干活,不然仔细你的皮。”

大掌柜觉得留下这章二狗,见天在自家酒楼里晃悠着,还能多恶心那独一味一番,就是要让他们知道咱们挖了你的墙角,你还一点法子都没有。等到那独一味彻底被挤兑垮了以后,再怎么处置章二狗,还不是任凭自个喜欢。

他倒也是个知道稳扎稳打的,并不会急着上马自助餐还有那烧烤,反正只要断了他们的调料供应,没了这两味最主要的新调料,那独一味怎么也蹦跶不起来了。

叛逃的大厨得了两味调料,回去开始在灶台上挥斥方遒了。

之前章二狗偷出来的那点孜然和辣椒粉,全都让让他用来练习这道孜然羊肉片了,因此做起来可谓是驾轻就熟,连用量都不用再试,直接下手就行,很快一大锅洋溢着香味的孜然羊肉片就出锅了。

被教训了一顿的章二狗,很有眼色的跑了过来,端起几碟子孜然羊肉片,小跑着就往顾客们桌上送去。

其他的伙计一看,这不能让新来的小子给抢了先啊,他表现突出了,那大喷壶还不得可劲找咱们的茬吗,于是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就把这道菜给端走了,摆放到了所有顾客的桌子上。

大厨看着瞬间变得空空如也的灶台,有些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摆摆手,继续做起了别的菜。

反正都试验过那么多遍了,对于自己的手把,他还是充满了信心的,那孜然羊肉片没尝过就没尝过吧,无所谓了。

过会这道菜取得外间顾客们的一致好评时,是不是该顺便提提涨薪酬的事情了呢?

“我这人向来信奉佛家的一句名言,‘慈悲为怀’,嗯,我其实是个宽宏大量的人,算计什么的,不存在的。”林森对着杜子宽摆了摆手说道。

“我怎么记得那宝塔寺就是死在姑爷手上的,你还信奉佛家?”杜子宽一脸不可置信的问道。

“那是他们多行不义必自毙,连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或者一直被他们借用名号的满天神佛在惩罚他们,怎么能说是死在我一个山野穷小子的手上呢?谣传,一定是谣传!”林森斩钉截铁的答道。

“我真的是慈悲为怀了,要不然就该召唤死神,而不是只释放恶魔了。”林森轻声嘀咕着,算是为自己又辩解了一句。

第二百零六章 凄厉的惨叫

世家酒楼这边一向是要求衣衫不整者不得入内,大声喧哗者不得入内,连吃相不雅观的都不得入内,因此这边一直都非常的安静,现在来的人少多了,自然更加安静无比。

可等到伙计们介绍说,大掌柜给每桌客人免费赠送了一盘最近很受欢迎的孜然羊肉片,而且保证口味比独一味的还要好时,在座的这些顾客还是难得真心的,齐声感谢了一下那个一直傲娇高冷范的大掌柜。

新菜上齐后,在座的这些食客不约而同的共同举杯,然后拿起筷子来,狠狠的一筷子羊肉片塞进了嘴里。

再之后,整个酒楼都炸了。

“嘶……”先是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然后就是各种吼叫声。

“水!快拿水来!”

“弄点醋来……”

“奶,快给我奶,我要喝奶……”

一群被辣的生无可恋,涕泪横流的食客,疯狂的在寻找着所有能够解辣的东西,只是看来每个人平日里的习惯也有很大不同啊。

被弄了个措手不及的伙计们,手忙脚乱的到处窜,有忙着去打水的,也有如张三狗一般忠心的,赶紧跑去找大掌柜汇报情况了。

可大掌柜的情况看起来也不怎么好,原来刚才他让人送完了孜然羊肉片后,还不太放心,又跑到后厨来,从大厨刚炒出的那一锅羊肉片里夹了一大筷子来,想试试味道到底如何,看看这大厨到底还有没有留下的价值。

然后他一口下去就开始疯狂的飙泪,鼻涕和口水更是止不住的往外喷,总算没辜负了他“大喷壶”的外号。

大厨吓坏了,赶紧去扶住了仿似中了致盲,在到处乱撞的大掌柜。

“掌柜的你怎么了?”大厨好不容易按住了大掌柜,在他的耳边大喊起来。

“啊……我的眼睛!”大掌柜的话里都带着哭腔了,他刚才被辣的呛了一嗓子,然后倒流的辣味硬是窜了上去,我们都知道,人的七窍其实是可以相通的,这倒流的辣味就窜到了大掌柜的眼里,这才叫的如此的惨烈。

大厨一听,匆忙的拿手去给大掌柜可劲揩眼泪,还很是忠心的,也不怕脏就伸手去给大掌柜擦鼻涕。

可是他忘了,他那只手是用来抓过辣椒面的……

于是,当张三狗进来打算报信时,就看到大掌柜正凄厉的惨叫着满地打着滚。

“快帮我按住大掌柜,我去找水给冲一下,他被辣到了。”大厨看到来的是掌柜的另一位心腹张三狗,赶紧让他过来帮忙,顺便也摆脱了自己谋害大掌柜的嫌疑。

毕竟这张三狗可不像表面上看着这么人畜无害,听说私底下是有着不少人命在手的狠角色,他可不想让这家伙顺便给结果了。

而且这位看着不壮实,其实力气着实不小,要不然他那么多的东西都吃到哪去了,还是因为他手底下有真章啊,让他来按住大掌柜,比看起来魁梧有力的大厨靠谱多了。

可那边大厨一瓢子凉水还没端来,这边张三狗也倒地下开始打滚开了。

谁让他好巧不巧的赶在大掌柜忍不住往吐口水的时候蹲下身子来呢,这不刚转脸,就被满含着辣椒的口水喷了个满脸。

原本以他的身手,躲不过全部,也能躲掉大半的,可谁让发动口水攻击的不是什么神兽,而是绰号大喷壶的大掌柜呢。

他们都已经练就了唾面自干的本能,下意识的就用脸去承接着大掌柜喷出的口水,然后他自然也悲剧了,在厨房里充分的展示了自己的力量和武艺,一拳一腿间,总能把那些厚实的案台,或者瓶瓶罐罐的干掉。

看到这俩满地打滚的家伙,大厨内心里正做着激烈的斗争,是先用水冲那醒来怕是就要弄死自己的大掌柜呢?还是先冲这眼前随手就可能弄死自己的张三狗呢?或者干脆先带着自家妻妾跑路呢?

他还没有孩子啊,不想就死在这里啊。嗯,或许自己跑是个更好的主意。

于是,自知闯下大祸的大厨,把水瓢往旁边一扔,顺便再把那两包调料也扔到了水缸里,他得为自己跑路争取更多的时间啊,喊一声“我去喊人来帮忙”,这才开始往外跑。

就这样还不忘跑到大掌柜的屋子里卷走了所有的银钱,这才骑上大掌柜的马匹,一溜烟的消失不见了。

至于以后会不会被世家的狗腿子追杀到死,他是没时间细细考虑了,反正总比死在眼前好。

而另一位始作俑者的章二狗,也早就不见了身影,就留下那可怜的几个伙计,还在一边承受着那些食客们的怒火,一边努力的想着法子给他们解辣。

反正那群食客看他们的眼神,和生死仇敌也是没差了,看那血红的双眼,就像是气到快要爆裂而死的样子,让这些伙计都不敢直视啊。

而大掌柜和他的心腹都迟迟没有发话,他们还得这么有些徒劳的努力着,全然没有注意到,酒楼里已经失去了章二狗的身影。

这边的情况自然是瞒不住林森安排过来盯梢的那些庄户们,只看大堂里那些个像是开始变身僵尸一般的食客,也能明白他们的经历怕是不那么让人愉快,以后花钱请他们来世家酒楼,估摸着也是不敢再来咯。

“啧啧,这偌大一个酒楼,怕是生意就要黄咯,可惜,可叹啊!”林森装模作样的摇头感叹道。

“谁说不是呢,啧啧……”杜子宽也摇头附和道。

“所以说啊,咱们做的就是这嘴上的抓挠,这食品安全重于一切啊,万一发生了此类事件,怕是谁都落不了好,毕竟那些食客身份都不简单,万一闹将起来很麻烦的。

就算他们不闹,背后使些绊子,对咱们一家小小的酒楼来说也是大麻烦啊。切记切记。”林森忍不住叮嘱了一句。

“我省得的。”杜子宽点了点头。

“不过对这样的不良商家就该严惩不贷,不然大唐的威严何在,大唐的律法何在,又将我们这种守法奉公的商户置于何地啊。”杜子宽义正言辞的说道。

“你明白就好,我们毕竟是热心的长安居民吗,应该帮助这些受到伤害的食客,好好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才对。”林森一副孺子可教也的样子。

“哈哈,谁让他们非得找咱们的难堪呢,本来我用到那家谢道长手下的杂货铺也只是以防万一罢了。

这就叫‘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啊。”林森最后还是绷不住乐了起来,不去玩那故作高深的把戏了,这样打哑谜的说话法,完全不适合他啊。

第二百零七章 最佳演员(为“书荒中的小白”再次万赏加更)

“你小子干得漂亮!”林森和程咬金,秦琼他们又一次在程家聚到了一起,一边喝着酒,程咬金边拍着林森的肩膀笑着说道。

独一味的大掌柜杜子宽也笑眯眯的陪在一边,而消失于人前的章二狗也赫然在座。

“哈哈,着实痛快,那狗屁大掌柜来我家赔礼道歉时,那大嘴巴还肿的那么大个,眼睛就像被蜂子蛰了似的。”公孙武达兴奋的在自个脸上比划着。

“我不过就是拿出了另一种辣椒罢了,这辣椒吗就和其他花草都一样,有辣味轻的,肯定就有辣味特别重的,只不过这次给他们的是特别辣的一种罢了。

这事能成,还是多亏了二狗演得好。”林森却难得的没有揽这份功劳,章二狗绝对是此次事件的最佳演员啊。

至于他说的这个辣味特别重的辣椒,那真的是够辣。

用来表示辣椒的辣度的,有个专用的单位叫做史高维尔指数,普通的红辣椒也就在一万到两万之间,林森用来给独一味那边用的辣椒面就是这个辣度。

只不过用到的改造出的辣椒是偏香辣的口味,既有着二荆条辣椒的那种强烈香气和回甜,还有着灯笼椒的可爱外形,同时还有给菜品增色和提香的功效。

这样的辣味相对来说既保留了辣椒的独特风味,又不至于太辣,更方便大多数人去接受,尤其是对刚开始吃辣椒的人来说,这味道是比较友好的,这也是为什么独一味推出的新菜品,能那么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这次送到世家酒楼那边的辣椒面就不一样了,用的是曾经霸占了多年世界最辣的称号,如今虽然已经退位让贤,但却更加广为人知的印度魔鬼椒。

这玩意的史高维尔指数直接提高到了一百万,也就是说比普通红辣椒辣了足足一百倍,是后世天朝人更加熟知的朝天椒的十几二十倍的辣度,曾经风靡一时的各种变态辣口味的东西,多半都是添加了一点点这个魔鬼椒的辣椒面而已。

当这样辣椒被当做普通红辣椒一样添加到菜里,又乍然出现在那帮世家酒楼的食客们嘴中时,猛烈了一百倍的更加纯粹的辣味爆发出来,会是何等样的酸爽也就可以想象了,涕泪横流自然是少不了的,辣的怀疑人生,怕也是许多食客的真切感受吧。

而林森说自己这还是慈悲为怀呢,也真不是瞎说,毕竟还有着刷新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中世界最辣辣椒的记录,有着一百五十七万史高维尔指数,个别个体甚至达到了二百二十万史高维尔的卡莱罗纳死神辣椒他没拿出来呢。

这玩意可是真的吃死过人的,要知道后世军警用的防暴辣椒喷雾,也才二百万史高维尔而已,那还是武器级别的,甚至足以造成部分中招者眼睛失明的狠物。

就大唐人这个吃辣的水平,来上一口还不知道会怎样呢,死伤一个两个的,一点都不意外,后世可是有许多人仅仅是挑战一片那种添加了卡莱罗纳死神辣椒的死神薯片,就直接被送进医院抢救的,那还是一帮子公认能吃辣的后世人呢。

就这,还不是辣椒的最终形态,有人还在不断的培育着新款的辣椒,在不停的刷新着卡罗莱纳死神的纪录呢。

比如有种叫做“龙息”的辣椒,看外形和花生米差不多大小,但却有着和它的名字一样霸道的辣味,史高维尔指数达到了惊人的二百四十八万。

据它的主人说,只要舔一舔,整条舌头都失去了知觉,舌头上的水分迅速流失,灼烧感向整个口腔蔓延,十秒过后,他就感觉自己的舌头已经被烤焦了。

而后来更是有一家辣椒公司开发出了一种叫做“辣椒X”的新品种,辣度更是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三百一十八万史高维尔,足足比卡罗莱纳死神多出了一倍,简直是辣的惨绝人寰啊。

而林森现在就喜欢随身带着一瓶用这玩意制成的暗器,真个遭到围攻,把这东西往外甩上一圈,只要不是被第一时间就挂掉,怕是敌人就只有跪的份了。

这也是为什么最近他都不再叫着呆毛给自己当保镖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还有个原因,是呆毛那家伙最近做山大王做高兴了,还要忙着指挥手下酿造猴儿酒,林森都有点不好意思打扰它了。

“我也就演的一般。”章二狗一改之前奸猾的样子,竟然露出了一个憨厚淳朴的笑容,甚至还给人感觉有一点点羞涩和腼腆。

“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在这装什么啊。不过这次你小子确实演得不错,哈哈哈……老杜你有个好外甥啊。”程咬金指着章二狗大笑着说道。

原来这章二狗曾经是他手底下的王牌斥候,伪装和侦查这类的活计当然是驾轻就熟的,平日里的油滑形象也算是一定意义上的本色出演了。

至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独一味酒楼里,这还用问吗,林森都知道派自家庄户出去做买卖顺便探听消息,独一味这种接待的客人非富即贵的地方,自然更是各种消息的集散地了,让这章二狗过来,自然是少不了这层用意的。

而且他本身的身手也是相当了得,完全可以照顾到他舅舅杜子宽的安全,也算是个隐在暗处的保镖。

而这次和世家酒楼的勾勾搭搭,包括送两味调料过去,当然也都是安排好的剧情,只是去到酒楼之后,就要看他的随机应变了。

也亏得这是位胆大心细的主,弄那一出抢着表现的戏码,让那加了料的孜然羊肉片,顺利的端到了所有食客的桌子上,才有了那么好的效果不是。

“那我们要买下那间酒楼吗?”杜子宽很是期待的问道。

“最近那帮人已经有些服软的意思了,那个倒霉催的掌柜上门就是一个信号。”公孙武达也有些心动了。

“我们怎么对待那些人比较合适?还要继续打压他们的人吗?”牛进达也想确认下,在这样的事情上大家肯定是要共进退的,因为说实话在座这些人,单独某一位还真不一定能玩的过那帮人。

而且之所以有这次的针对性报复行动,也是有着独一味这个导火索,同样是大家的共同利益在里面,后续行动自然也不好单干的。

“实事求是就可以了,有劣迹的别放过,没劣迹的也别做过分了。”李绩作为大家公认的军师,为这事定下了调子。

其实纵观这位的一生,他的态度一直都是很明确的,那就是一定要政治正确,像是之前的打压其实也是顺应了李世民的心思才能进展的那么顺利,也不用担心留下太多的隐患,回头再遭到李世民的清算。

第二百零八章 言而有信(苦逼加班求安慰)

世家酒楼低调的转手了,不知道那些受到了身心双重伤害的食客们得了什么好处才平息了怒火,毕竟这个节骨眼上,世家也不敢过多的树立敌人了,光是李世民那边的步步紧逼,就让他们应付的焦头烂额了,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会这么痛快的把这酒楼以一个低价转让到独一味这边。

林森他们不仅取得了这场竞争的完胜,而且该打击的世家力量也没少打击了,最后还便宜得了这么一处豪华建筑,怎么看这胜利的果实也很丰厚了,当然需要闷声打发财,自个知道就得了,反正面子里子都赚到了。

而程咬金他们也是痛快人,稍一商议,就很是干脆的把这栋酒楼送给了林森,很直接的过户到了他本人的名下,而不是作为独一味的共产。当然在此次事情中有这上佳表现的章二狗,也少不了得了许多的实惠。

至于挑起这次战争,一力促成了世家酒楼出现的那位大掌柜,在顶着那倒霉催的样子,挨个给程咬金他们陪过不是以后,就再也没人见过他了,结局怕是不太乐观。

叛逃的那位大厨对于世家来说也成了罪人和叛徒,程咬金他们根本就不屑于再去跟他清算,想来世家的人也不会让他好过的。

对于程咬金他们给的这份礼物,林森倒也没多推辞,本来这次的事情也算是他有点力挽狂澜的意思,对头之所以能被击垮,和他确实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所以倒也收的心安理得。

而且林森正巧对这栋豪华建筑有着自己的打算,要送的也都是一帮子实诚人,送的绝对真心实意,所以林森干脆的也就没再矫情。

独自接下这栋建筑,林森倒也不怕世家那帮人会在这个事情伤继续找茬,本来低价转卖就是低头认错的意思,再回头清算就太丢分了。更重要的是这帮人现在还有点自顾不暇呢,等到他们应付完李世民的这波组合拳,怕是想不伤筋动骨都难咯。

李世民靠着借贷记账法在六部之中铺开,可是揪出了一些个蛀虫,其中属于世家的人尤其多一些,其他人的势力明显只是损失了一些小咸鱼而已。

大家都知道皇帝的目标在世家,因此很有默契的配合着丢出了一些弃子,来做个公平公正的样子,反正空出来的那些原本属于世家的好位置,多半要便宜他们这些知情知趣的人,配合着演这么一出戏又有何不可呢。

经历过这么一番清算后,不仅成功的清理了世家的势力,也很好的确立起了李世民在文官之中的威望。那几位原本就喜欢跟他唱反调的武德年间的老臣们,现在也有所收敛了,眼瞅着就要乞骸骨的架势。

以后三省六部肯定逐渐都会替换上李世民自己的心腹人物的,想要推行政令下去阻力肯定也要少上许多,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还要看那帮子五姓七望的脸色,只要他们反对的东西,就一定没法落到实处。

当然现在想要把李世民的意志贯彻到大唐各处也还是很有难度的,有的地方只是名义上听令于大唐就不说了,譬如岭南,譬如大唐的最西南那些地方,这都是控制着当地土司或者头人手里的,可诸如世家门阀的传统势力范围内,对李世民的政令也是有点阳奉阴违的。

毕竟当地从官员到士绅,从土地到农户基本全都掌握在这些世家手中,传承了这么多年,当地能买下下来的肯定都买了个差不多,买不下来的也挤兑个差不多了,这才是真正的土皇帝呢。

因此当李世民想要把这股由上而下的账目清算真正的推行下去,落实到地方上的时候,来自于世家的强烈抵抗真正的开始了。

这是想要把触角延伸到地方上的意思,触及了世家的核心利益了,而且地方上的账目真的是一团糟,世家毕竟一直把那里当成了自家的后花园,出入随意,留下的漏洞自然也是最多的。

真要是让李世民把手伸过来,他们那一屁股粑粑是怎么也没法擦干净的,除非跟那些失火的粮仓一样,把各地的衙门也一把火烧了,顺便埋掉一大批知情人才行。

可这也太刻意了点吧,摆明了做贼心虚啊,而且各地的衙门同时被烧,和造反也差不多了,显然是不合适的,最终还得落实到政治争斗上来。

直到这样的时候,李世民和他手下的心腹重臣们,也才真正的明白世家的潜势力到底有多大,最后不想处处烽烟的李世民,也只得继续开始玩起了妥协和平衡。

尽管在拉扯的过程中,也零敲碎打的从世家那里抠来了不少的利益,可相比起之前的挥斥方遒,总还是有点憋屈的感觉。

这时候,李世民才真切的开始怀念起林森这般懂事的手下的好来,听话能干还不计较名声,只要给足了好处,即便是对上了世家,也一定要从人家那里咬下一口肉来才肯罢休。

再想想最近听说的这小子干的那些事情,尤其是世家酒楼那帮倒霉催的食客们的惨象,他忍不住都要乐出来,活该你们这些想抱世家大腿的家伙倒血霉啊,这下看你们还敢不敢随便去献媚了,遭报应了吧。

“最近林家庄子上是不是该收割粮食了?”李世民回想了一下后,轻声问道。

“是的,大家。”仿似空无一人的大殿里面,却传来了轻声的应答,然后张阿难大总管就像个幽灵一样,悄无声息的走到了李世民的身边,等待吩咐。

“某好像答应过那木头小子,要去他庄子上看丰收的景象吧?

这小子可没少给我吹嘘他弄出的那什么堆肥,还有那蚯蚓的功效,还说他那的庄稼一定能比现有的粮食多产出不少,对此某倒是拭目以待啊。

如果真的能有良种的话,推行下去,大唐的民众又能多些粮食填饱肚子了,倒是又算这小子大功一件。”李世民轻笑着说道。

回想起和林森相处的点滴,总觉得和这小子待一块真是难得的轻松,他从不知道掩饰自己的想法和喜好,喜怒哀乐都是那么的直白,如果自己的手下都是这样的人,怕是自己也不用这么累了,天天费心劳神的还要和臣子们勾心斗角。

不过随即李世民又好笑的摇了摇头,如果手下真的都是这么心思简单的人,怕是很多事情都推行不下去啊,搞不好反而被下面的那些民众给玩弄于鼓掌之间,那自己肯定反而比现在要更累了。

“大家时刻心系万民,实在是大唐百姓之福!”张阿难一脸诚恳的说道。

“吩咐下去,朕要做个言而有信的人。”李世民哈哈笑着说道。

第二百零九章 乐疯了

李世民来到林家庄的时候,轻车简从的看着阵仗是真心不大,看来最近和世家的争斗,并没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这才能够这么随便的就出来了。

当然也可能是终南山这边,尤其是林家庄子上比较让人放心,真的事有不谐,他带着点护卫往林森那土楼里边一躲,总能坚持一段时日了。

而且不论是林家庄子上,还是周围几位心腹大将的庄子上都不缺高手,除非是长安城内的军队有变,要不然敌人还真掀不起什么浪花来。

另外,李世民向来都是个自信的人,所以才这么胆大啊。

而他来的也正是时候,林家庄子上正热火朝天的进行着收割呢,着实一副繁忙的景象。金黄色的小麦被喜气洋洋的庄户们一把一把的割下来,随意用草打个捆,捆出一垛来,这就叫一个“个子”,回头用扁担挑回去也方便。

而李世民来到以后也不打扰大家,只是找了一块还没收割的田地,拽下几个麦穗来,就在那里认真的研究了开来。

林家庄子上的麦穗,明显要比平日里他见过的那些来大上不少,麦粒也要饱满的多,不问可知,这亩产自然也要比普通的田地来的高上不少。只是具体能多出多少来,李世民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但是换了几块地盘,看到麦穗差不多都是这样沉甸甸的,他那脸上的笑意就已经怎么都掩盖不住了。

张阿难也在旁边一连声的恭喜着,搞得这田地就像是皇帝自家的一样。

而这时候得了庄户报信的林森,才刚从土楼那边赶过来呢,虽然常言道君无戏言,但他也确实没想到李世民竟然会真的又一次钻到这山旮旯里来,就为了看看自家的粮食丰收的景象。

按说这时候他不应该跑到他那被农家好手料理的特别精细的皇家保留田里,去表演一番与民同乐的姿态吗?

“知不知道这麦子的亩产能有多少,可能超过一石吗?”李世民强自按捺住自己的激动问道,可话中的喜意,和那股子急切劲,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不过这也就是在林森面前,他认定了这小子是个实诚的,自然也不介意流露出一些自个的真性情。

“小子也不知道啊,等到他们收割完了以后,再算一下平均亩产才比较准确吧,毕竟地况不一样,各家照料庄稼的水平也不太一样。

不过我觉得增长个五成,甚至翻番都不是没可能,我对这种我培育出来的新麦种非常有信心。”

林森又一次毫不犹豫的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而李世民听到这个产量,已经有点激动的不能自已了。

“当然也多亏了陛下的关心,它们才能有这么好的长势。”

林森这转折太生硬了,马屁也是拍的毫无诚意,不过李世民还是笑的很是满意,主要是这些麦子的面子比较大,谁让他看了就心情好呢,连带着林森这手不高明的马屁都变得可爱起来。

“陛下还是随小子先去土楼那边坐坐吧,这一时半会的也没法知道有多少产量啊,庄户们这都还忙活着呢不是。”

林森赶紧把皇帝往家里让一让,就这么让李世民在外面晒着有违待客之道啊,万一晒出个好歹来,他这脑袋也扛不住啊。

这眼瞅着和程怀玉的事总算有着落了,可不能在这时候出岔子,要是程怀玉成了望门寡,他这心里多过意不去啊,虽然到时多半是没法考虑这些了。

“不用,某就在这看着,让这些军士这就量出一亩地来,你再叫些庄户过来一起把这收割了,朕要尽快知道亩产到底有多少。”李世民却没那个耐心,干脆的让人现在就弄出来。

“好的,小子这就叫人过来。”林森自然也没二话,当面给李世民一个震撼,回头要起好处来底气也更足不是。

李世民带过来的贴身护卫,一丝不苟的丈量出了一亩地整整的,之后就那么仔细盯着一大帮子庄户们过来收割,然后一股脑的全都弄到了庄子上的打谷场里,当场就开始进行摔打,脱粒。

再把所有的麦粒小心的收集起来,筛掉杂物和尘土,护卫们亲自上前进行了称重,而且按照李世民的要求,仔细的进行了好几遍称量,最后才确定的产量。

“真的是三石五斗吗?可有算错?”李世民简直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虽然已经让人多次确认才得出这个数据,可他还是有点疑在梦中,实在是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要知道唐初的时候,一般土地的亩产是多少呢?平均下来是一石!当然这个产量是综合了粟,麦,稻等几种主要粮食产物的,地况好些的地方可能比这产量能稍高些,不过好的也还是有限。

而具体到麦子上,因为唐初的时候种植麦子,即便是在北方也并不是太普遍的,这时候粟也就是小米才是主流,但是麦子的产量肯定也没有高到哪去也就是了,基本也就在一石的样子。

唐朝的一石折合到后世,约莫是一百零六斤的样子,而此时的一亩地比后世的一市亩还要小上一些,考虑到后世刚解放那时候,亩产好像也就是一百来斤的样子,主要是没有化肥和农药的加持,也没有后世那么多的良种,所以和大唐这会产量相差不大也就不奇怪了。

而林森拿出的可以说是超级麦的种子,即便没有化肥和农药两大神器护佑,可不是还有堆肥和蚯蚓在帮忙吗,达到这不到四百斤的亩产,在他看来倒是算不得多么出奇。

可这放到李世民眼里,就完全不是一个感觉了好不好,那真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啊,顿时让他有种天上掉馅饼,还正砸他头上的感觉,要不是张阿难恰到好处的迈前一步扶了一把,李世民怕是得厥过去。

“好,好,好啊,哈哈哈……”暗暗的掐了自己一把,确定是真事不是做梦以后,李世民的笑意再也掩盖不住,乐得像个二百多斤的孩子。

至于你说为啥这麦子直接就称重,不用磨成白面以后再算成亩产吗?那真是想多了,最早人们吃麦子都是整粒一起吃的,就跟吃稻米似的,后来有了石磨之类的,才磨成粉做馒头啊,面条啊什么的。

至于去皮,也就是去糠,那是完全不存在的。这又不是粟,也就是小米,还需要脱壳,哪有那么奢侈竟然不吃全麦粉的,即便是皇帝也没有这个待遇啊。皇帝吃的那所谓的细面,也不是后世的那种白面粉,而是糯米粉而已。

因此,这打下的麦粒有多重,完全就可以当做整个的亩产了,所以李世民才会乐疯掉。

亩产一家伙打着滚翻了差点两番,足足涨了两倍半,他没真个疯掉都可以说是心大了。没看知道了结果的那帮子林家庄户们,已经高兴的看不得了吗。除了没有果奔的,那真是什么囧相都出齐活了,让林森很是有点哭笑不得的。

第二百一十章 新的疑问

好不容易安抚好了那帮子状若疯狂的庄户们,再把李世民劝回土楼里等消息,庄稼地这边总算是恢复了正常的秩序,庄户们热情更加高涨的投入到了收割工作中。

李世民的护卫就在边上等着,取了几个不同庄户家里的麦子,接着就测量起了亩产,上下当然也是有些差距的,不过即便是最差的一块地,那亩产也超过了三石,放到这时候来说,也绝对算得上是超级高产无疑了。

等到接到回报以后,李世民这才觉得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之后自然就是无尽的欣喜。

他上位以后面临的困境可是不少,因为那天人感应说的影响,天下但凡有点灾祸都要怪罪到皇帝身上,这固然是皇权的一种遏制,防止某些皇帝真个做的无法无天,弄得天怒人怨,可对新上台的李世民来说,这就成了一次次攻击他的好借口,民间的谣言也是一直没有停过。

正是有了林森的几次恰到好处,还不计名声的帮助,他才终于算是稳定了自己的位置,而现在如果能有这么高产的植物推广开来,对他的声望的提高那是无法估量的,起码那些个能够吃饱饭的农民们,少不了就要对他这个皇帝感恩戴德的。

到时他的威望还有何人能及啊,即便还有人造谣生事,说他得位不正才造成了什么天灾人祸,那些得了这实在好处的农民们,也得啐他一脸不可。只要一想到这美好的前景,李世民就有些激动的不能自已。

可是怎么跟林森开这个口,就让他难得的有点为难了,林森前后贡献出来的东西也太多了些,而且一点名望都没要,搞得他都有点不好意思再这么搞了。

“其实我一直有个梦想,希望这大唐天下没人再饿肚子,因为我是体会过饿肚子的感觉的,好几次都差点被活活饿死了,真的是不堪回首啊,就希望不会再有人遭受那样的苦难。

人可以被杀死,但真的不该被饿死,那绝对是最恐怖的感受。”

最后李世民还是干脆的说明了自己的想法,林森对此倒是早有思想准备,毕竟这样的好东西战略价值太大,他当初敢当着李世民的面吹这个牛,自然就做好了应对的打算,这时候就是一番声情并茂的感叹。

当然这确实也是他的切实感受,没有体会过那种让人绝望的饥饿,是真的无法理解那其中的恐怖,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对填满家里的粮缸这事有执念的原因。

“所以堆肥技术和这新的麦种我都可以拿出来,对外就说陛下让培育的新品种就可以了,这种新品麦子有着高产和抗寒、抗旱、抗病、抗干热风、抗倒伏等等突出的优点。

可以说能有着这么稳定的超高产量,除了堆肥技术帮了些忙以外,最主要的还是这种麦子自身的优良特性决定的,确实也是非常值得推广的好粮食。”林森习惯性的继续夸赞着自家的东西,说的李世民的眼神越来越亮。

“当然了买麦种的钱是不能省的哈,咱们一码归一码。”林森最后又来了个大转弯,给足了死要钱的印象。

这也确实是他的真实想法,留下太大的名声对他来说,起码是现阶段来说有害而无利,还不如拿到手多一些实实在在的好处来的靠谱。

而且即便他不说,那李世民等回头肯定也要在其他方面多找补些回来才是,林森只是不太想给他一种有求于人,或者欠了债的感觉,因为对一个皇帝来说,让他产生这种感觉的人,多半会变成他消灭的对象。

这好像也是人性的一个普遍弱点,后世不也有很多人就因为欠了你的钱没还,结果反而和你反目成仇的吗,到处说你坏话的可不就这帮人最勤快,本来你借钱给人家可也算是好意的吧。

“你小子啊。”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看出林森语出真诚,这小子还是那个只要利不要名的直性子,心里的负担确实去了大半,当然对这小子的观感又好了许多。

肯定不能这样知情知趣的手下人寒了心啊,看来有必要先给份礼物安安心了,不过也不能喂的太饱了,说不定以后还能留给太子去用用呢。

这新麦子李世民暂时肯定是吃不到了,还要送到打谷场上去晾晒,用碾子多压上几遍,最后再磨成粉,才能用来制作各种面食,他一个当皇帝的日理万机的,哪有那么多时间一直在这等着。

大方向上定好了,以后的事情自然有心腹之人来负责,毕竟这培育新麦种的名头,还要放到他的身上吗,即便在勋贵们中间怕是要变成公开的秘密,但是形式上还是要做好交接的。

况且不要忘了世家一直都有窥视在旁呢,这样的机会难保世家中人不会利用起来。

像是在筒车和曲辕犁上,他们都要拉扯半天,这影响力更大,好处更加立竿见影的新品超级小麦,他们自然不会看不到其中蕴含的众多好处,掺一脚基本是肯定的了。

不过这样的事情牵连太广,显然就不是林森能搀和的了,他只要弄好了麦种,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任务,钱财和其他的隐形好处全都少不了他的就是了。

商定了这事,李世民还是忍不住又跑出去到田地里看了一圈,那金黄色的麦穗在他的眼里,甚至比金子来的还要贵重些,那代表的是沉甸甸的希望,还有无人可及的名声,自然就变得格外可爱些。

对林家庄子这个神奇的地方,这片总能出现奇迹的土地,他也是充满了好感。连带着对那些忙碌的庄户们,那些出身复杂,牵扯众多的庄户们,也有了许多的亲近之意。

要知道这里面可是有不少原本都是大唐的敌人啊,不过看他们现在那乐滋滋的样子,以后估计也不会重操旧业了,做个安居乐业的大唐顺民这不也挺好吗。

不过等走到河边的时候,李世民不免又产生了新的疑问,水边那些一个个高高耸立的筒车他自然是认识的,现在不论是庄户们取水,还是灌溉各个地方的农田,用的都是这筒车抽取出来的溪水。

田间地头的那些沟渠里面,也总是被清新的溪水填的满满的,十分的方便。大唐如今也推行开了这东西,这还是他坐稳皇位的其中一项举措呢。

可其他的那些同样坐落于河边的小房子,又是干嘛用的呢?

第二百一十一章 丰收的喜悦

让护卫过去问了下林家庄的庄户,虽然那庄户也热情的回答了,可是那眼神看着为什么会让人有点不爽呢?看着是自信和自豪,可仔细看去,好像还有点鄙视的意思?

那庄户当然有理由用看土包子一样的眼神看着外庄人,就算你们是长安城里来的的贵人又怎样,论起好东西还不是不如咱林家庄子上多吗。

这高大的筒车见过没有?我们庄主弄出来的,而且比其他地方上刚出现的那些都耐用的多。这超高产量的麦子见过没有?就我们这有。

还有那水力磨坊,现在也就我们这有,其他庄子上都还得靠人推磨,或者靠蒙眼的老驴去拉磨,哪像咱们这里只要打开一个机关,就可以随便磨东西了,这多方便。因此那庄户斜睨了护卫一眼,很是与有荣焉的介绍了一番。

“哦?这小子倒是有个玲珑心思,可惜都没用到正地上去。”李世民自然也看到了那庄户的眼神,觉得刚才自己看他们可爱一定是错觉,忍不住又教训了林森一句。

结果不知道这位就是皇帝的庄户,看他的眼神立马就变了,贵人又怎样,要不是庄主教育我们要以礼待人,你看我们乐意搭理你不。想罢那庄户场面话都没撂一句,就跑回去干活去了。

还得赶紧把粮食打出来,回头好先把庄主的租子给还上呢,去年的活命粮可都是庄主给的,今年这么好的收成,要是还不知道先找补回去,就显得他们太不是玩意了。

那水力磨坊的作用倒是很好理解,不过稍一琢磨,李世民还是放弃了把这东西也要到手的打算。

虽然做皇帝的都是属龙的,对好东西也都有着额外的收集癖,不过相较筒车和曲辕犁那种能够直接提高生产效率的东西,这水力磨坊却算不得特别必要的东西,毕竟人力或者畜力的也不太耽误推磨啊。

这水力磨坊明显是可以给林森创收的东西,他都拿到超级麦种和堆肥技术这样的好东西了,再去抢林森的财路,就忒不厚道了。

不过李世民还是饶有兴趣的跑去水力磨坊那边看了看,那边正有个程家庄子上的庄户在磨面呢,看动作倒是简单的很。李世民忍不住等人用完后,自己也跑去试了试那些机关,玩的兴趣盎然的。

这也就是这些水力磨坊都是用的半自助的形式,大家一个看一个,很容易学会怎么用。至于交费的问题,门口就放了一个投钱箱,来用的人随手扔几个铜板进去就行,也没有人专门来收费的,毕竟都忙着收割吗。

来磨东西的也没有几个人,偶尔有庄户会把那一溜的磨坊全都查看一遍,确保里面的机关运转正常而已,所以李世民才能如此从容的随便感受下。

至于庄上的大小孩子,不是在学堂里读书就是在游乐园里玩耍,要不就在帮大人搬麦子,也没有跑来磨坊这边玩闹的,当然也就不用担心他们会因此而受到伤害。

李世民总算玩闹够了,心满意足的从磨坊里出来时,又看到另一种他以前没见过的东西,林家的庄户正用一种独轮的板车在运送麦子。

那麦子摞起了能有一人多高,像座山一样,可那看着没有多么壮实的庄户,却轻松的推着这能有几百斤的麦子在走,可见这种独轮板车不仅运力强,也很是省力啊。

盯着那独轮板车看了一会,李世民同样放弃了要这个的打算,因为它看上去结构很是简单,真个有需要的人,肯定看不几眼就能学会了,应该也不需要他再费心费力的去推广这玩意了。

这却是他想的有点偏差了,单纯做出这独轮板车来,确实没有多大的难度,那轱辘就不用说了,马车上用的木轮换过来就成,再搭上个架子推着就完事了。

可其实林森弄出来的这个,和那水力磨坊,还有自家的筒车,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到了铁桦木的轴承。

古代的板车不是特别普及,和没有这玩意应当也是有着不小的关系的,那时候木轮只能靠着木棍在周边固定的架子掏出的洞里转悠,这玩意转起来高低不平,颠簸的厉害不说,摩擦力也太大啊。

拉的东西越多,需要耗费的力气就越大,几百斤的货物垛上去,先不说那车子能不能撑,拉车的人他就撑不住了。

如果还是独轮的,那操控起来自然难度就非常大了,哪能像这些庄户们似的轻松惬意。所以说看似不起眼的轴承,其实是个了不得的好东西,作用大着呢。

不过李世民眼下还意识不到这些啊,他只是在这个满怀着希望的庄子上转了一圈,再多看那些沉甸甸的麦穗几眼,连带着自个的心情都变得舒畅多了,这才又回到土楼那边去,因为林森已经做好饭了。

这次的饭菜除了李世民之前专程叫人去做过的孜然羊肉片,还有其他的适合孜然和辣椒发挥的菜色,主要就是多了些豆制品。

林森为了表示对李世民给做这个免费广告的感谢,很是知机的送了些辣椒面和孜然粉进宫,现在这两样也成了宫里日常采购的贡品了,那价格当然差不到哪去,除此以外也就是程咬金他们那几家子相熟的武勋家里,能见到这两位调料。

不过反正李世民对这些菜色是没有多稀罕的,反倒是对最为简单的那些个豆腐啊,豆浆啊喜爱有加,吃腻了荤腥的人,偶尔来点这种清爽的东西还是挺舒服的。

尤其是林森还未它们搭配了韭菜花,一种用韭菜花,青辣椒和黄瓜一起剁碎了,腌制出的调味品,和豆脑,豆腐都是绝配啊,再来点萝卜和咸豆子做成的小碟,很容易让人胃口大开的。

“等你下过聘以后就是正儿八经的大人了,看来是时候给你加点担子了。”李世民临走前,饶有深意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勉励了几句。

送走了心满意足的李世民,林森继续忙活着准备聘礼去了,眼瞅着就要到下聘的日子了,他还有件作品没有完成呢。

而林家庄子上的庄户们,依然在热火朝天的收割着麦子,所有的麦子都会被集中运送到庄子上,那已经被石碾子砸的平坦无比的打谷场上,该晾晒的晾晒,该用碾子碾压的就碾压。

反正庄子上还有那么多的牛马,完全可以拖着好多个大石碾子满场飞奔了,牛马可以轮换,石碾子可是一直不停点的。

新收获的粮食,庄户们都没急着运回自己家,而是先把林森那土楼里所有的粮仓先给填满了。

剩下的那些麦子,除了每家稍微拿出了一些来,磨成面尝了尝味道,其他的也大都留住了当做麦种。不说他们自家需要,周围相熟的几个庄子上来高价求购的都快要排队了。

每天来拉油或者磨东西的外庄人太多了,那些个麦种的高产早就在周边传开了,谁不想让自家的粮食产量也翻上几番啊,来买良种的积极性可不就特别高吗。只不过林森这边还没和李世民的人商定好具体的策略,这才一直没有开这个口而已。

想来回头把这些麦种卖掉以后,得了银钱还能再去买到更多的新粮来吃,岂不是美滴很。

在收获的喜悦伴随下,林森总算完成了自己最为重要的一个作品,是时候去程家下聘了。

也到了让长安城的人们刮目相看,让女人们都对程怀玉表示羡慕的时候了。

第二百一十二章 打肿脸充胖子(圣诞节快乐)

林森和程怀玉的这段婚事,可以说一直都是长安城街头巷尾八卦议论的焦点,因为一方是在长安城也有着偌大名声的女中豪杰,绰号“净街虎”的国公家的贵女,而另一方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山野小子,偏偏这段婚事还是李世民亲自给赐下的,当时的圣旨中中可是不乏对林森的溢美之词。

赐婚的圣旨下来时,长安城中就为此讨论的十分热烈,毕竟这是一个缺乏娱乐的年代,除了传播和制造八卦,长安城的居民们也没有太多的其他乐趣可言啊。

这其中自然有着对这段婚事充满了祝福的,因为在普通市民看来,这段婚事有点个跨越了阶层的意思,很多人将之视为是平民阶层的成功逆袭。

林森自然也有点个平民英雄的意思,因此对于这次林森的下聘,既是期待又有些担忧,大家都希望他不要在下聘这事上太过丢脸,好像有点代表了所有平民的脸面的意思。

嫉妒的人当然也少不了,都觉得林森这家伙纯粹是走了狗屎运,攀上高枝了,这才能够娶到个贵女做老婆,以后飞黄腾达还不是指日可待。

另外也有些幸灾乐祸的,毕竟那程怀玉也是名声在外啊,这么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绝世母老虎弄回家,这林森又没有什么强硬的后台,或者本身有什么过人的本事,以后还不得被老婆欺负到死啊,是个纯爷们就受不了这个,以后怕是有好戏看咯。

而那些知道林森真正的底细的勋贵们,尽管知道的可能不是那么详细,但已经足以让他们对林森有着不一样的认知和观感了。

起码不会他们觉得林森就是个撞大运的穷小子而已,只是和王君廓的几次对抗。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了,更何况据他们所知,这小子短短时间内可是已经聚起了不小的产业了。

而像是和林森相熟的那一拨武将,诸如牛进达,公孙武达甚至李绩他们,更是非常认可这段婚事的,这不在等待林森前来下聘的过程中,还少不了要过去恭喜程咬金两句。

只是程咬金的表情可算不上多好,他当然不是对林森不满意,对林森做过的那些事情,他都有着最为细致的了解,自然知道这确实是个可以让自己的女儿托付终身的人。

只是当爹的大概都会有这种复杂的情绪吧,主要还是舍不得自己的贴心小棉袄,从此就成了别人家的而已。

而程家这会来到的,可不只是这些宾客而已,按照这时候的习俗,女方家里的重要亲戚,基本都要过来看看男方都给了哪些个聘礼,礼单也是要当众宣读的。

虽然律法有规定,聘礼只要有那九种或者三十种就可以,但是大家还是觉得那只是底线而已,给的聘礼越多,才越能说明自家的女子在夫家心目中的地位越重啊。

这也是为什么林森一定要置办一份拿得出手的聘礼的其中一个原因,他可不想让别人以为自己看轻了程怀玉,这可是他心目中的瑰宝来着。

而在前来观礼的人群中,也出现了那几位和程怀玉她们不对付的那伙子世家贵女们,别忘了程怀玉的嫡母,就是出自五姓七望的崔家正枝的,这几位都可以算是程怀玉的表姐了,只不过她们的目的可没那么纯粹,说是想来看笑话的更合适一些。

“那林森就是个山野穷小子而已,我倒要看看他能拿出什么像样的聘礼来,啧啧,咱家这怀玉妹子运气可不是太好啊,找个这样的郎君,怕是要丢人咯。”崔家的一位贵女轻笑着说道。

如果林森在这的话一定能认出来,这就是上次端午节带头找程怀玉的茬的那位。

“就是啊,嫁给这样的家伙,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连点胭脂水粉都买不起,置办几身新衣服,说不定就抽干了家底,要是换了是我啊,肯定羞的都不好意思出门咯。”另一位也接茬说道,语气中的不屑是丝毫都不加以掩饰。

这群贵女在这嘀嘀咕咕的没少给这事泼冷水了,也就是她们自己窝成一团在那叽喳,周围的那些贵妇们都有着各自的圈子,她们也没好意思大声嘲讽,要不然怕是直接就被程咬金给撵出去了。

“来了来了,那边纳征的队伍过来了。”时辰差不多了,就有程家的护卫跑来告知了一声。

林森那边准备的东西可是不少,山路又难行,还是让庄户们提前用那独轮板车推着东西从林家庄子上起运的,为了到时候队伍好看,一水的全选了高大威猛的庄户。

把东西先运到了秦琼家里,这才换装到了马车上,在约定好的这天早上从容的出发。

秦琼干脆就当了这个领头人,毕竟皇帝李世民只是名义上的媒人而已,整个过程中主要还是靠着秦琼来帮忙操持的。

长长的车队在街面上走过时,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长安城的居民都数算着日子,就等着看这个热闹呢,自然知道这就是林森那家伙去程咬金府上下聘的队伍无疑了。

可是聘礼这么多,就着实有些出乎大家的意料了,都以为林森这小子打肿脸充胖子呢,说不定这些车上全都是一些个不值钱的粮食,或者其他看着唬人,实际没多大价值的玩意。

不过在谜底揭开前,这车队倒是成功的引起了长安居民更大的兴趣,都想知道其中到底有些什么聘礼,让那林森有这个底气,敢大张旗鼓的带着车队前往。

反正礼单是要大声宣读的,不怕程家一直瞒着,街面上早晚都能听说的。

“你觉得里面能有什么好东西?”

“这聘礼怕不是样子货吧?”

“难道这小子拉了几车草去充大头的?”

“这小子才多大啊,听说还是个孤儿,又在终南山那里长大的,就是玩了命的赚,他这个年岁还能赚到多少家产?弄出这个阵仗来,分明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

“原本我还对这小子观感不错,没想到这么不实诚!你就弄个几车聘礼出来,哪怕东西差点,咱们也都知道你尽心了。可弄出这么多车东西来,人家也得信啊,这不摆明了糊弄人玩呢吗。”

“我就说这小子就是纯粹走了狗屎运而已,说不定是陛下故意打压宿国公,才随便找了这么个小子给赐婚的呢。”

沿路的长安居民基本都在摇头表示不信,连带着对林森的观感都降了不止一筹。再有那些原本就嫉妒恨的家伙,趁机显示自己多么有先见之明,少不了煽风点火一番,整个长安城的风向都变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现世报来得快(圣诞快乐)

在众多的宾客和诸多的长安民众的期待之下,林森的聘礼一车车的全都运进了宿国公府内,作为主事人的秦琼,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众多宾客所在的院落内,掏出礼单来朗声读了起来。

得益于这段时间的不断调理,再加上可以支撑一定强度的运动后,他有一直在做恢复性的训练,现在的秦琼基本已经找回了原本的状态,虽然不能和全盛时期相比,力量和体力等各个方面都有着不小的差距,可要是比起原来他那病恹恹的样子,又不知道好到了哪去。

因此当他挺拔的站立于众多宾客之间时,那声音真个是中气十足啊。

当先念到的礼物,自然都是律法规定必须要有的那些东西,林森不仅没有酌情减少,反而尽可能的把数量弄得多了一些,比如说五谷全都是论车算的。

不过当其中一车出现了新品麦种的字样时,在现场这些人中还是引起了些议论,虽然说这些勋贵没几个是真的需要靠种粮食,或者收点租子过活的,可不耽误他们关心这种新出的超级麦子啊,翻了好几倍的产量,哪个不得惊讶半天。

如今从林森这小子的礼单上听到了这个东西,这些个勋贵对于这种超级麦子的真正归属肯定都有了些猜测,不过反正大部分都是本就相熟的武将,倒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

读完了这些部分,秦琼就把这张礼单收了起来。一直有在留心这个的那几位世家女,忍不住就有种松了个口气的感觉,至于那麦种的价值,她们几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世家女哪会去关心啊,都没觉得有比普通麦子好到哪去。

“这小子能凑够这全部的定礼,还弄出这么大的阵势来,也是不容易啊。”还是那位崔家的贵女最先开的口,虽然表面上是欣慰,可那嘲讽的意思还是一点没减,她还以为全部就这些东西呢。

而那边的秦琼却是又掏出了一张礼单,这上面才是林森真正的心意,前面那些只是属于必备的而已,这些才是他精心准备的加分项,用来体现他是有多么珍惜程怀玉的诚意所在。

“百花凝露一百瓶!”秦琼忍不住又提高了一些声调。

他也是提前查看过这些礼品的,一个是为了确保和礼单对上号,再一个也为了以防万一,这要是林森准备的礼物不够分量的话,他也准备拿出些自己的珍藏来,给林森把这个脸面给挣回来。

相较于林森带给他的好处,不论是身体上的,还是财富上的,他付出一些个死物真的算不得什么。不过仔细看过以后,他倒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而在秦琼高声念完这一项后,现场的勋贵们还不觉得有什么,可那些贵妇和贵女们就炸了锅了,一个个激动兴奋的讨论个不休。

而且看那眼冒绿光的样子,这要不是在程家,怕不得直接上去抢了,就是这样那眼光也一直没离了那些马车,恨不能生生把百花凝露给盯出来的样子。

秦琼对此倒是早有预料,要不是林森专门为他家夫人也准备了一些百花凝露,他都要怀疑这一百瓶能不能如数的运到程家府上来。

要知道他这续弦没几年的夫人,可也不是个眼皮子浅的啊,同样是出自世家的正枝,见识不可谓不广。

只能说这百花凝露对女人的吸引力着实太强了些,尤其是经过端午节那次事件后,又有着长孙皇后的交口称赞,这东西简直堪称是传奇啊,在场的这些女人听到这次足足有一百瓶,那还不疯狂吗。

秦琼专程留了点时间让她们缓缓,省的都听不进去接下来都有哪些好东西。

昨天看到这些礼物的时候,连他一个堂堂的国公,都有点忍不住嫉妒林森那小子了,继而少不了也有对程咬金这个老友的一点羡慕,现场这些人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他还真有点期待呢。

“不就是一些百花凝露吗,山野小子的奇淫技巧罢了,那味道也就那样罢了。”崔家的那位贵女,还在嘴硬的表示着不屑,只是顾忌长孙皇后夸赞过,没敢太过诋毁,可她那同样充满了渴望的眼神,还是暴露了她的真实想法。

除了吸入了最多的神秘臭蘑菇气味,有了不堪表现的那位大概有着受虐倾向的世家女,最近也不好意思再出现在人前了,在场的这几位可不会喜欢那种臭味,反而都对那次闻到的香味充满了向往,只是一直不好意思承认罢了。

“阿胶,鹿胎膏。”秦琼念到这两样的时候,不免有些振奋的感觉,他的血虚之症能够恢复到现在这个状态,这两样东西可以说功不可没,自然有着一份额外的感情。

而在场的这些勋贵,也大都知道秦琼的这段经历,也没少从他那里打听这两样东西,毕竟经常上战场的人,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哪天不会也来个血虚,有备无患吗。

更何况这东西对女子也有着很好的功效,尤其是有计划想要生孩子的女子,多补补血不见得是坏事,身体调理的棒棒的,回头也好多给家里生几个大胖小子啊。

正是有着这份认知,所以对这两样东西的出现,勋贵们也是多有赞誉,当然也少不了有开程咬金玩笑,说林森这是想早点让他当外公的意思啊,搞得程咬金又是一阵吹胡子瞪眼的。

“酒竹一车,顶级竹叶青一车,精选百年野茶叶百斤。”秦琼继续念着。

对这些东西,在场这些勋贵都没少享受了,多少有点理所当然的感觉,倒是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顶多调侃林森几句罢了,说他见色忘义,把好东西都留给老丈人了这类的。

不过等到秦琼念到“猴儿酒一百斤”时,这帮子勋贵全都淡定不了了,那神情跟色狼见了美女也差不多了,激动程度一点都不比那些见了香水的女人们来的差了。

都是一帮子老酒虫,听到这种传说中的东西时,忍不住就开始不停的流口水啊,没看那几个家伙那喉结涌动的,咽口水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

程咬金故作不屑的斜睨了他们几眼,算是把刚才他们调戏的话全都给还了回去。现世报来得快啊有木有,这些传说中的猴儿酒进了咱程家的门,给不给你们喝,还不是看咱的心情吗,求我啊,快来求我啊……

即便是不清楚这些东西的价值,可只要看这帮子勋贵的表现,那几个嘴贱的世家女,也不难明白这肯定都是了不得的好东西。

像是茶叶和各色水果,这些如今可都是出了名的贡品,勋贵们却都比较淡然,听到这几种反而这么失态,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不过这些显然都不是压轴的好东西,按照大家一贯的做派,都喜欢把最好的东西放到最后,而林森为这次准备的真正的大礼,就放到了最后才会出场。

秦琼满意的看了看在场众人的表现,又清了清嗓子吸引了大家的注意,这才打算念那最为重要的礼品。

而他的这番做派,让这些见识不凡的来宾们,都忍不住期待了起来。

第二百一十四章 无价之宝

周围的宾客们都忍不住走的近了一些,而那几位世家女则有些纠结,既想远离这个其实已经让她们丢脸好几次的地方,又很想知道到底还有哪些聘礼没有出现。

而她们的情绪中,也混合了对程怀玉的嫉妒和恨意,但少不了也不自禁的有了些羡慕,如果她们的未来夫君能够为她们做到这么多,拿出这么多没听说过的好东西来,怕是她们也要感到幸福的吧。

秦琼又故意读了几样很平常的东西,来吊着大家的胃口,然后才拿出了最为重要的压轴礼物。

“辣椒粉一百斤,小茴香粉一百斤。”秦琼读起这个的时候,自身倒是没有多大的情绪波动,可在场的那些个贵妇们,有不少都忍不住惊呼了起来。

现场顿时陷入一片哗然中,各种各样的讨论不绝于耳,当然也少不了夸赞程怀玉好福气,能得到夫家的如此重视的。

就像大唐后来有一位官员家中起出了八百斤胡椒,都能让人咋舌称奇,比后世的四亿现金墙来的还要震撼,那这两百斤新式调料引起的感叹,丝毫不会比那个差了,甚至还要更胜一筹。

因为相较于胡椒的卖价,林森弄出的这辣椒粉和孜然粉的价格,才算是真正的天价,说是一两调料一两金,都不算多夸张了,流通到市面上的那些个辣椒粉和孜然粉的卖价,真的没有比差太多啊。

就这个价格,还是限量供应的呢,林森得优先供应到独一味这边,还有皇宫和各位相熟的武勋家中。即便给的还是友情价,皇宫里都不得不限制这玩意的用量,可见这东西的卖价是有多高了。

而现在这里一下子就出现了两百斤啊,这可比拉两车金银来的都更有冲击力,都说物以稀为贵,更何况这还是独一份的东西,这价值还真不太好衡量。

可这对林森来说呢,却是最为惠而不费的东西了,他付出的成本很少,可取得的效果反而更好。

相反让他真个拉两车真金白银过来,他还真不一定能拿得出来,毕竟他的身家积累的时间还是太短了些。

尽管现在有了些突飞猛进的意思,可也还没到每天都需要在自家院子里到处挖坑埋金银,或者干脆把它们熔铸成硕大的鬼见愁,找地藏起来的地步。

而且送金银显得太过招摇,也太俗气了些,好不如这样给人的冲击力,自然就被林森放弃了。

等到现场的议论声稍微弱了一些,大家的注意力重新转移到自个身上时,秦琼才迈着从容的步伐,不疾不徐的走到了单独用一辆马车拉着的,一个不算很大的箱子跟前。

“这最后一件聘礼,且请各位宾客上前观之。”秦琼郑重其事的说道。

自觉已经受过不少震撼的宾客,原以为之前那些调料就是最后的好东西了,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件看起来更加珍贵的好东西,忍不住都想快点上前抢个好位置。

“这是由林森自己亲手雕刻出来的奇楠沉香‘喜上眉梢’摆件。”秦琼边介绍着,边轻轻的打开了箱盖。

一股悠远的香味,慢慢的钻进了周围宾客们的鼻子中,让近处的这些宾客顿时安静了下来,沉浸于那独特的香味中,仿佛进入到了另一个境界,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是沉香而不是沉香木吗?”站的远的宾客忍不住惊讶的问道。

不过刚问完这话,那香味就已经扩散到了他那,让他忍不住贪婪的多吸了两口,同时也马上止住了疑问。

单是闻到的这股味道,就绝对是沉香而非沉香木无疑了,而且肯定是最为顶级的沉水香,实在是让人欲罢不能的香味啊。

古代不论男女都有沐浴熏香的习惯,尤其是贵族男女对于各种熏香,都是有着自己的见解的。

也很是有那么一帮子男女,属于不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就坚决不出门的类型,这也是为什么之前那香水的出现,会受到这么大追捧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现在久负盛名的沉香,还是最为顶级的沉水级的奇楠沉香,就摆在他们的面前,他们能不为之疯狂吗。

等到秦琼小心的把这个硕大的摆件拿出来,放到箱子顶上供大家观赏的时候,现场这些宾客更是忍不住惊呼连连,因为它委实太大了,并不是它本身的体积特别大,而是相对于日常能够发现的沉香来说,它的体量太大了。

近乎一整段的树干都变成了近乎浑然一色的沉香,实在是太过难得了,起码在场这些宾客们,都从未看到过这么大的沉香。

再有林森的精巧心思,雕刻出了花纹十分漂亮的“喜上眉梢”图,那活灵活现的喜鹊,还有让人一眼就喜欢上的梅花,都和这硕大的沉香相得益彰。

这么一件作品,绝对属于万金难求的珍宝了,或许放到皇家宝库中,都能作为有数的几件顶尖收藏品之一了。

就看现场这些宾客都眼冒精光的盯着它,看的目不转睛的状况,也不难明白这东西给他们造成的心灵冲击是有多么的猛烈了。

而那几个嘴贱的世家女,这时候恨不能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单是这一件东西,就能顶的上很多世家女的全部聘礼还要多了,枉她们还在讽刺林森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

哪怕林森就只带着这么一件聘礼来,这诚意也绝对够足了,因为这根本就是无价之宝啊,即便以世家的千年积累,也不敢说一定能够拿出能和这件沉香相媲美的同类珍宝来,更何况也没人会为了她们几个,而送上这样的东西来作为聘礼吧。

而这还只是林森给程怀玉的众多聘礼的其中一件而已,这下子她们是真的无话可说了,因此趁着大家都还舍不得把眼睛从那沉香上挪开时,她们几个相互打个眼色,悄悄的就退了出去。

实在是不想呆在这里继续受折磨了,感觉自己的面皮一直在被人按在地上摩擦,一遍又一遍啊。

可她们刚走到半途,就听到外面有人飞奔着跑来,高声喊着“圣旨到!”

能在这时候来到的圣旨,不问可知,一定也是和林森还有程怀玉这事有关系的啊。

而这几位世家女又不得不强忍着脸疼,重新回到了院子里,和大家一起准备迎接天使前来宣旨。

第二百一十五章 人生赢家

这下即便是秦琼也有点意外了,虽然身为主事人,可也没听说李世民还在持续关注这件事啊,看来林森这是又干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吧。

在场的其他人也都是人精,显然也能想到这时候来宣旨,多半是来给林森撑场面的意思,都有些惊异的看着林森。

而结果也没出乎意料,这圣旨的意思无非就是皇帝非常看好这两人的婚事,算得上是郎才女貌,特意赐下了一些宫里的绫罗绸缎,还有些其他的用品,一并算作林森给程怀玉下的聘礼。

这给林森站场的意思可以说是昭然若揭啊,只是在场这些人羡慕之余,忍不住对林森又高看了一眼。

往常李世民也不是说没给人赐过东西,现场这些勋贵们当中有孩子结婚早的,也享受过这个待遇,可那也是赶在孩子结婚的时候才送上一些东西,已经算得上是格外的恩宠了,他们可没少拿这样的事情出去显摆。

到了林森这里可好,这才只是下聘礼而已啊,又不是迎娶新娘子的婚礼当天,这就专程送来这么多东西,也远超林森自身能够享受到的规格,这份荣宠让这些勋贵们都忍不住有些羡慕了。

而且别忘了,那些年轻人能受到赏赐,多半都是冲着他们老子,也就是在场这些勋贵的面子,而给林森的这些,显然就只能是因为林森自己在李世民那里的面子大才能有这份待遇啊。

这么一对比,这些勋贵顿时觉得自家孩子都该扔了,少不了对捡到这么个好女婿的程咬金也是颇为羡慕的。

而女人那一堆里也再一次炸锅了,程怀玉身边更是被一帮女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各种道喜的,恭贺的话,不要钱一样的泼到她身上,弄得程怀玉越发的不好意思了。

当然她心里其实一直都在被甜蜜包围着,在秦琼念礼单的过程中,她的脸上羞红几乎就没退去过,心里也是一直被幸福填的满满的。

不是为了林森给的东西有多么价值连城,而是为了林森的那份用心,还有背后的那份对她的珍视。

不过勋贵们这边还没恭喜完,那边来宣旨的内侍,在大家有些惊异的目光中,竟然又拿出了一张圣旨来。

这时候封程怀玉的诰命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唐朝这时候即便是最低的乡君封号,也得是职官五品的文武官员之母或者正妻,又或者是勋官四品有封者,母亲或者正妻才可以为乡君。

林森曾经承诺过的,能给程怀玉挣来个诰命夫人才完婚,目标也是这个。

况且程怀玉这边也只是经过下聘而已,虽然无论法理还是人情上讲,程怀玉都已经事实上成为了林森的媳妇,可毕竟不是没有过堂娶进门吗。

即便是李世民也是要维护基本的礼法的,就算是对林森再欣赏,也不可能选择在这时候给程怀玉一个诰命夫人称号啊。

那么很明显的,这个圣旨还是给林森的。

果然,圣旨上来就把林森这一通夸啊,有那文学造诣高一些的在场勋贵,还能从那骈文的字里行间听出许多东西来。

比如说李世民是真的很喜爱林森这小子啊,很有拿他当自己子侄的意思,话中就透着非同一般的亲近,这都不是一句简在帝心可以形容的了,

而圣旨中最为重要的,其实就一个意思,李世民又给林森升职加薪啦。

他的勋爵干脆的从正七品上的云骑尉提高到了从六品上的飞骑尉,一下子跳了两个级别,武散官也是来到了同级别的振威校尉。这下子他的俸禄可是能长上不少了。

而且唐初这时候因为跟随着起家的武将太多了些,真正的职官毕竟相对有限一些,只能给这帮大佬多挂些散官,所以造成了这时候的风气,是散官比职官要清贵。

所以提高了武散官的级别,除了让林森拿到手的钱粮多了些,更重要的是这个地位的上升,以后混到武将堆里也不至于一直垫底了,尤其是在同龄的年轻人当中。

不过等到最后一个官职出来,大家都有些不淡定了,因为林森竟然额外加了一个职官,也就说他终于有实职了,而且一上来就是从七品上的勋卫。

听上去这个级别固然比他的勋爵还有散官等级都低了足足四等,可关键是勋卫这个职位本身代表的意义大不同啊。

唐初有明确的规定,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及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爵者及国公之子,补勋卫及论府(指太子左右率府)亲卫。

也就是说,林森这待遇和程怀默他们直接就一样了,起步就是个勋卫,以后只要不行差就错,怕是未来的前景起码不会比这哥几个来的差了啊。

什么叫荣宠,这特么才叫荣宠呢。

而且这下子可以说也给足了程咬金面子,这意思林森虽然是你女婿,但我拿他当你的儿子一样看待,又是选在这样一个时刻来进行宣布,可见这李世民也算是费了心了。

而原本市面上还有皇帝赐婚给程家一个山野小子,是打压程咬金的流言,这下自然也是不攻自破啊。

林森这下也明白李世民临从林家庄子上离开时,说的那句要给自己加担子是个什么意思了。

等到宣旨的内侍走了以后,程怀默他们都围到了林森身边,以后就算是彻底变成一个战壕里的兄弟了,聘礼成了,这妹夫他也做定了,可不就显得格外亲近些了吗。

当然程怀玉就在那边一直含情脉脉的看着林森呢,他们几个敢不给林森好脸看嘛,显然在妹妹真正的出嫁以前,这道阴影还要一直笼罩在他们头上的。

当然也是林森的性子还有喝酒的痛快劲,真正的取得了他们的认可,才会有这番表现。

在一片齐声恭贺中,这纳征之礼就算是彻底完成了,程咬金给回些什么礼物且不去说,反正程怀玉从此就彻底打上了林家的标签,这就算是林森的人了。

说句不好听的,林森真个犯了事牵连广泛,程怀玉是一准没跑的。

这边欢欢喜喜的庆祝着,那边林森拿出的堪称惊人的聘礼,还有李世民的力挺,又一次成为了长安城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

林森也因此越发坐实了平民英雄的形象,舆论风向都为之一变。

即便事情过去了好久,程怀玉每次出门,还是会被众多熟悉她的民众调侃,既是害羞又满是骄傲的听着人们对她的祝福,不过听到别人夸赞林森时,她总会觉得格外高兴些。

而林森看到程怀玉脸上幸福的笑容,也觉得总算不枉自己耗费了那么多心思。

不过赶在他真个去履职以前,还是先把从世家手里便宜买下的那幢豪华酒楼用起来比较好,正好也给程怀玉先找些事情做,也好让她提前开始适应管家娘子的身份。

第二百一十六章 换种活法

原来的世家酒楼装饰的可以说是极为豪华,而且毕竟有深厚的底蕴在那里,这整个建筑可不是简单的堆砌一些华贵的材料而已,只是恰到好处的运用,就让这里有了一种无法言说的贵气。

而且它的位置也是极好,周边的住户都是非富即贵,这也是为什么那酒楼开业伊始,就能从独一味那里夺走众多新老顾客的一个重要原因。

暂时来说独一味那边的规模已经很可以了,几年内应当都不会再次扩大了,而且这处房产现在是属于林森个人的,也不好再并入到独一味中去,所以用来做酒楼自然是不可能了,林森也没有和自家产业打擂台的意思啊。

林森接手这幢建筑以后,也去专门转过几次,也好为未来的设想做些改建,以更好的适应它的新功能。

而在纳征之礼结束以后,随着下聘细节的广为传播,林森和程怀玉当然成了这段时间长安城内的风云人物,而聘礼上出现的众多东西,自然也成了人们议论的重点,被无数人反复的提起。而贵妇们当然也没少就这些东西展开讨论。

趁着热度正高,也征询过程怀玉的意见后,一间只做女人生意的店铺,悄无声息的就在原本的世家酒楼中开业了。

没有刻意的宣传,没有锣鼓喧天,更没有铺天盖地的广告,这间名叫“兰蔻”的店面,就这么悄然的展现在了世人的面前。

这里不面向普通人开放,只是通过熟人的相互介绍,口耳相传,在一定层次的贵妇们和贵女们之间渐渐扩散开来。

这里当然不是后世那种颇为神秘的私房菜馆,不过目前也不太好定义它到底是干嘛用的。

要说它是卖香水的吧,确实是有许多款不同的香水在售,而且因为数量很有限,都是在限制销售的,比如说每个人一个月只能买一瓶,这对于很多听闻这里有百花凝露,所以慕名而来的贵妇们来说显然是太少了些。

可要说它单纯就是个卖香水的,也不对,这里还有花露水,以及各种花草的精油在售卖,诸如沉香这类日常难得一见的香料同样不缺。

而且你还可以亲自动手,用各色精油调配出你觉得适合自己的那种百花凝露,各个阶段的香味分别是怎样的,全都在你自己的一念之间,可以说这样做出的每一瓶百花凝露,都是独一无二的,专属于你自己的味道。

既能够满足这些贵妇们对于那份独特性的追求,也能有互动和参与的乐趣,自然对自己的作品会多出一份珍爱。

当然这比单纯的购买香水的花费,还要高出几倍不止了,毕竟总要浪费掉许多精油的,本来也就是只面向极少数人的顶级享受,这样的百花凝露拿出去,同样也算是一种地位的象征啊。

除此以外,这里还介绍了许多精致女人的生活方式,比如说完全可以用精油的香薰,来代替往日里用到的各色熏香。

虽然好的熏香并不会留下太多的烟火气,但吸到鼻子里多少还是有些不舒服的,尤其是那些本身就对这类的东西比较敏感的人。+

而用精油散发出的香氛,就避免了这些困扰,那种纯植物的芬芳,也会让她们有一股有别于人的出尘气息啊。

等到这些女人感受过精油按摩的魅力后,更是对这里多了许多的认可。

考虑到妹子们总是不乐意让自己的嘴巴闲下来,不说话也可以多来点零食吗,瓜子啊,甜点啊,各色水果这些,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等待的时候,顺便享受下美味也是极好的,为此付出些零钱那都不叫事。

而且有这么一个地方,能让一帮子贵妇贵女们一边享受着,一边聊着天,八卦一下,互通有无,真的是让人很向往啊。

所以这“兰蔻”与其说是一个卖东西的店面,不如说是一个高端女子休闲会所更为恰当些。

以后林森也会逐渐拿出些新东西来放到这边,更多的完善它的功能,最好能够变成专门针对女子的一站式综合娱乐体,既是消费场所,也是娱乐场所,还是贵妇们的社交场所。

在严重缺乏娱乐的唐初,这么一处场所,简直有点为贵妇贵女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的意思。

至于刚开始的客源问题,简直不要太简单,那么多去程怀玉家里问香水的,尤其是聘礼中出现了一百瓶百花凝露之后,变着法去想要一两瓶回去的贵妇贵女们,差点踏破了程家的门槛,搞的程怀玉那里天天跟集市一般热闹,只要程怀玉稍微透露些口风出去,让她们知道还有这么一处美妙的所在,这帮贵妇们自然会趋之若鹜啊。

以后的宣传当然也方便,虽然身份不太一样,可八卦的本性都是不改的,既然有人知道了兰蔻的存在,其他勋贵家的大小女人们自然也很快都会知道了。

而且越是说的神神秘秘的,这地方反而传播的越快,这帮子女人们一探究竟的欲望自然也就越强烈。

而兰蔻这里可以说是一个贵女们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以后逐渐添置后,几乎可以满足她们的所有需求,到时候她们肯定可以轻松的在这里待上一天功夫。

尤其是长孙皇后带着长乐公主也来过一趟,还亲自感受过兰蔻的各种项目,并对这些都评价颇高,这兰蔻的名声就算是在贵妇阶层彻底打响了。

毕竟长孙皇后可是所有贵妇们的偶像一级的人物,她的眼光还能差了吗,她都说好的,那必定是极好的了。

把这一摊子交给了程怀玉,林森也相信她一定能够做好它,顺便还能帮她多拓展一下人脉,加深下和那些贵妇们的关系,应该也挺好的。

她本就是个极富耐心的人,如今也已经算是林家的人了,未来也少不了要代表林家和这些贵妇打交道的,这些事提前熟悉下显然更合适些,这本就是她一个当家娘子的责任。

安排好了这个事情,林森才有些依依不舍的暂时辞别了程怀玉,准备去入职了。勋卫那边还不知道有什么有趣的人和事在等着他呢,对此,他也是很期待的。

男人么,对于当兵打仗,总是有着骨子里的渴望的。

第二百一十七章 威名赫赫

林家庄子上的土地自然是不会闲着的,在彻底的完成了收获以后,地里的麦茬子并没有一把火烧掉,而是再次翻耕以后用来肥田了,当然多加些发酵好的堆肥也是必不可少的,等到地力恢复的差不多了,下一茬的播种也就该开始了。

周围的几家相熟的武勋庄子上,这茬肯定是要种林家庄子出产的那种超级麦子的,麦种都已经卖给他们了,剩下的那些超级麦子,凡是能当种子用的,一概被宫中来人给拉走了,至于后续如何处置林森是不管的,反正别少了庄子上的种子钱就行。

得了钱的庄户们没用林森吩咐,就全都去买了粮食来,各个都把家里的粮仓填的满满的。和林森一样,他们对此也都有着执念,而且谁让林森带头在这么干呢,庄户们肯定是要坚定的跟着他这个庄主走啊。

之所以一点麦种都没留在庄子上,既是为了显得林森大公无私,也有趁着高价赶紧多赚些钱的小算盘在里面,毕竟以后这超级麦子逐渐推开以后,麦种的价格肯定还要回落的。

李世民也不会允许太多人靠着这个来谋取很多的利益啊,因为他的目标是尽快把这种超级小麦推广出去,而不是借机敛财。

至于庄户们种什么?当然是种上林森拿出的其他一些新品种的庄稼了,或许对其他人来说这很难,可对有系统这个作弊器在手的林森来说,这还不是轻松加愉快吗。

顺带着也好把庄子上果树的规模扩大一下,这都没用林森再费劲去找,李世民干脆又下了道圣旨,把原本属于王君廓家里的一处果园赐给了他。

当然这圣旨是在纳征礼结束之后,单独下给他本人的,并没有在程家那边当堂宣布,也算是给林森的一点补偿吧,让他知道他贡献出的这些东西都不是白贡献的。

林森往外拿东西这么痛快,不也正是看中了李世民的这份公允吗,大家等价交换,各取所需,这事情才能做得长远啊。

家里的事情都交代好了,林森这才又返回长安城那边准备去入职了。不过在那以前,他倒是挺有数的跑去找程家哥仨好好喝了一顿,打听一下这勋卫府里头的门道,还有他这样的新人该怎么办。

欺负新人基本是老兵们都乐意干的事吧,当然也可以说是尽快融入集体的必经过程,可林森得知道到底哪些人是他可以回击一下,哪些人最好离得远点。

毕竟能当上勋卫的,家里背景都不简单,和程家的关系也不见得就一定很和睦。就程咬金那个尿性,怕是冤家对头也少不到哪去啊。

“放心吧,在勋卫一府有咱们哥仨罩着你,保准没人敢欺负你,哪个不识趣的,你放心的打回去就是。”又一次被林森喝趴下的程家哥仨,胸脯拍的邦邦响,这保证听着也是底气十足啊。

想起这哥仨基本也是挑遍了同辈近乎无敌手的牛人,毕竟能像他们一样不论是单挑还是群殴,都是哥仨一起上的厚脸皮之人还挺少见的,林森顿时觉得心里有谱多了。

“什么?我被分到勋卫二府了?”第二天刚去办完入职手续,林森就接到了这个堪称晴天霹雳的消息。

之前想象的去到多么多么牛气,如何横着走的场面是断无可能了,因为一直和程家哥仨最为不对付的尉迟家三大黑炭,就是勋卫二府的兵油子,可以说是勋卫之中的核心人物了,自己这下子还不是羊入虎口啊。

不过就以咱的本事,怎么也该能够靠自己杀出一片天地来才对,如果连一帮直肠子的武人堆里都待不住,以后也就甭朝着朝堂那个大染缸里蹦跶了,还不得连个泡都冒不出来就给人按死咯。

好好给自己打了半天气,林森这才振奋起精神来,带上自己的羚牛,慢悠悠的走向了勋卫二府的驻地那边。

能进入到勋卫队伍里的,都是些家世背景不凡的勋贵子弟,这边五个府的大小官员,搞不好以前都是这些个勋贵的手下,对着昔日上官,如今可能依然是上官的孩子,他们肯定也没法管的太过严格。

基本上只要不是当值的日子,或者大训的时期,这些亲卫勋卫的还是相对比较自由的。

好在来这的这些子弟,也都算得上是家传武艺了,不论是平日里的练武或者打熬筋骨,都不用担心他们会太过懈怠,自然有他们的长辈就会敦促他们的。

不上心的那些,多半也都是走通了其他的门路,或者外放出去当官,或者要去到其他衙门里了,不训练也无所谓了,所以这些长官对于勋卫们的训练抓的也不会太紧,大都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此当林森走进勋卫二府的驻地时,有些惊讶的发现这里的人竟然不多,上番宿卫的早就进驻宫中了,留下训练的自然是少数。

除了进门时被好好的盘查了一遍,将各种入职材料一类的全都重新验看过了,这叫验明正身,真的进了驻地,反倒是没有受到什么难为,一路很是顺利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倒是从旁人的议论中,林森多少听出了一些端倪。

“这小子就是那个娶了母老虎的英雄吗?”有人不太确定的问道。

“一准是他没错的,就只有这小子会骑那种奇奇怪怪的坐骑。”旁边有人搭话道。

“我刚看到了,那坐骑看着不错啊,那身板结实的,看着挺威武的。”另一位有些羡慕的说道。

这个年岁的男人嘛,多少都有些爱出风头,对于这种拉风的坐骑,自然是颇为向往的。

“也许就跟这小子一样是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呢。”这是忍不住有些嫉妒林森的英俊潇洒的。

“这小子看着是不怎么壮啊,也不知道是怎么征服那位母老虎的。”又有人接茬说道,还摇了摇头表示想不明白。

“难不成你还想娶那位母老虎吗?反正有他在,可不是替咱们挡了一灾啊。”

“要不我去试试他的斤两?”也有跃跃欲试的。

“你这时候给他下绊子,就不怕那母老虎回头到街面上找你切磋武艺吗?”他的同伴斜睨了他一眼,有些不屑的说道。

“呃,那还是算了吧。”仿佛想起了什么恐怖的画面,这人激灵灵打个寒颤,立马认怂。

而周围的讨论声甚至都为此一滞,感觉空气中都有股压力扑面而来的样子。

虽然这帮人说的都挺小声的,可架不住林森现在这五官远异于常人啊,还是把这些话听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顿时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

原来哥还没踏入江湖,江湖中就已经有了哥的传说,人生啊,真的是寂寞如雪!

第二百一十八章 小李广林森

林森当然知道,这帮人分明还是忌惮程怀玉的名头而已,这多少让他有些哭笑不得的,没想到自个也有靠老婆的名声吓唬人的一天。

虽然你们不找茬是挺好的,不过这样说自己老婆是不是有点过了呢?或许我该找个机会为自己正名才是,咱也不能见天顶着“程怀玉的老公”这样的名头在外面混迹吧,怎么也该让人记住林森的名号才对。

“林森小子,虽然咱们兄弟三个敬你是条汉子,竟然敢娶那程怀玉,不过新人必须过三关,这是咱这里不成文的规矩,所有兄弟都是这么过来的,你自然也不能例外。”

林森这还没琢磨好怎么弄呢,这边尉迟宝琳哥仨晃着膀子就走到了林森的身边,虽然好像已经尽量在和气的说话了,可一股子凶悍的味道还是扑面而来。

而且这哥仨说的内容虽然还算平常,可为什么就是会给人一股盛气凌人的感觉呢?大家都是一样的普通勋卫而已,你居高临下给谁看呢?

林森当然能够理解这哥仨为什么要来找茬,这事说起来还是有历史渊源的。

这尉迟敬德和秦琼还有程咬金三个,都算是李世民手底下有数的猛将,可程咬金他们都算是出自瓦岗一系,尉迟敬德却曾经做过他们的敌人,相互之间本来就不太对付。

刚开始尉迟敬德投靠李世民时,还被程咬金他们生生排挤走了,后来还是借着救李世民的机会,才重新回归到李唐阵营的。

同在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麾下效力时,他们仨自然少不了有点别苗头,都是走的猛将路子,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啊,虽然不至于直接开打,可争抢第一猛将的头衔必然是少不了的。

等到李世民上台后,在玄武门事变中出力最多,下手最狠的尉迟敬德,隐然已经开始以第一猛将自居了,那傲娇劲就越发的为程咬金他们所看不惯。

李世民既不想让他们的关系太过恶化,真个到兵戈相见的地步,也乐得见到他们不是一条心,总有些大大小小的纷争,如果武将全都扎堆成了一伙的,就该他这个当皇帝的提心吊胆了不是。

而这样的矛盾到了下一代的身上,自然也延续了下来,程家哥仨和尉迟家哥仨年岁相差不太大,未来的发展路线也是差不多,这相互间的竞争关系最为直接,又有着上一辈的恩怨在,关系自然就融洽不起来了。

偏偏林森现在身上,明晃晃的打着程家的标签,谁让他是程咬金的女婿呢,尉迟家这哥仨见了他能有好脸色才怪了。

能保持眼前这副神态,没有直接恶语相向,或者上来就来一顿群殴,都是顾忌到程怀玉的存在而努力收敛的结果呢。

“不知道都有哪三项啊?”林森挑了挑眉毛,饶有兴趣的问道。

正不知道该从哪下手好为自己正名呢,这不机会马上就来了。这过三关大概和杀威棒类似,都是为了让新来的懂得夹起尾巴来做人的道理的。

不过林森还就不打算服这个软。一开始要是就怂了,以后跟尉迟宝琳哥仨在一块的日子还长着呢,还不得给变着法的折腾,就得上来就打的他们没脾气了,以后才有消停日子可过。

“看来你这是接下的意思咯。别说咱们兄弟三个欺负你一个新人,这样,咱们也不找那几位守关的个中高手了,就咱们哥仨陪你玩玩算了。”尉迟宝琳轻轻的点了点头,好像很满意于林森的勇气。

不过听到这话林森就有点气乐了,敢情这哥仨不仅脸黑,还腹黑啊,说的好像很大度似的,可能在这勋卫府里当兵头,要说只靠着父亲的威名,本事没有过硬的本领那也不可能啊。即便不是最为拔尖的那一个,肯定也差不到哪去。

不过这样也好,打赢了这哥仨,起码能够让这帮子勋卫认可他林森的本事,以后应该也就没人再来找茬了,也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靠着女人的威名来厮混的。

“这第一关当然是射箭。”尉迟宝环当先站了出来说道,显然这一关是和他比试了。

而把射箭放到最前面来,也算是不出林森所料吧,因为大唐这时候射箭可以说是每一个军士必备的基础技能,弓箭同样是所有府兵的标配武器。

即便是这时代的文人们行个酒令,还要玩类似射箭的游戏呢,毕竟也是君子六艺当中第一个被提及的,可以说这时代不论文人还是武人,都有着一手不错的射箭本领。

“五十步外那靶子上有个红心,我知道单纯射中这个红心并不难,不过待会会在那红心前,拴上两个不断晃动的铜钱,必须射中一个铜钱,再射中靶心才算是过关。

当然你也可以试着射偏我的箭,只要我没达到这个要求,同样算你过关。”尉迟宝环自信满满的说道。

这个五十步距离对于一般的弓箭手来说,其实已经很难把握准头了,毕竟那些制式弓箭的有效射程也没比这个来的远太多了,那也仅仅是有效射程,不代表普通弓箭手就一定有这个准头能射中红心啊。

更何况还需要先射中一个晃动的小小铜钱,这得说是对眼力对箭术的真正考验了,必须真正做到稳准狠才行。

“预备……放!”自然有能够服众的人过来帮忙做评判,在他的示意下,两人各自弯弓搭箭,得到命令后猛的放开了手中的弓弦。

训练场上的人早就围了过来,这时候目光全都注视着靶子那里,不敢稍离片刻,近乎不分先后的两声“咄咄”后,两支箭全都成功的上靶,而且全都正中靶心。

不过最后的结果还是要在评判仔细的验证过后才能宣布,还要看有没有射中铜钱啊。

“两箭全都是射中两枚铜钱后又射中了靶心!”那位评判有些惊异的说道。现场的这些围观的勋卫都送上了热情的掌声,不论他们对林森的观感如何,但这手箭术确实值得肯定,当然也少不了有为尉迟宝环送上喝彩的。

“最后结果,我宣布林森获胜!”那位评判稍一迟疑,还是高声的宣布了结果。

“啊,为什么啊?林森虽然算是过关了,可也不能就算他胜利啊,顶多就算个平手吧?”听到这结果,勋卫们全都有些诧异的议论起来,只有个别的勋卫在看着场中的某处位置若有所思,这其中也包括了刚才面带疑色的尉迟宝环本人。

“确实是我输了,你们注意看箭羽的颜色。”尉迟宝环倒是个坦荡的人,没有输不起的急于否认,反而坦诚的说出了自己的发现,很光棍的认输了。

“呃,林森的箭术已经这么厉害了吗?”

“他是怎么做到的?”

得了提示的其他勋卫们仔细看去,发现原来两个靶心上插着的分明都是林森所用的红色箭羽,而不是军中制式的白色,箭杆的材质看着也有不同。

也就是说林森同时中了两个靶子,而且都是射中两个铜钱后又射中靶心的,而尉迟宝环却落靶了!

第二百一十九章 过三关,斩三炭

“林森射出第一箭后,又以极快的速度射出了第二箭,应该是他的第一箭故意斜着将尉迟宝琳的箭枝撞偏了,然后在铜钱相交的瞬间,射中了两枚铜钱后正中靶心,而第二箭是直接射在自己的靶子上的。”那评判仔细琢磨了一下后,一脸凝重的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这手箭术我也是多有不及的,或许那些射雕手当中,有能达到如此技艺的吧。”评判依然有些不可置信的说道。

其实还有另一种更加可怕的猜测,他虽然想到了,但却没敢说,那就是林森控制了第一箭的速度,第二箭比第一箭还要快上许多,不仅赶上了尉迟宝琳的箭枝将它射落,还利用反馈的力道修正了自己的方向正中靶心。

这对射手的技艺,判断能力,速度,和弓箭本身都有着太高的要求,他感觉这个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所以才没有说出这种堪称离奇的猜测。

“屮”

“曰”

“我*……”好像不骂句脏话,不足以形容这帮子勋卫此时的震惊了。

那位评判倒是凭本心说话,直接的很。林森对此也是不置可否,只是淡然自若的笑了笑。可其他的那些勋卫们观感却是大有不同啊。

原本只是觉得林森的箭法很不错,竟然能和超水平发挥的尉迟宝环打平,可以说比在场的大部分人都要强了,可经过那位评判的一番解释后,林森这技法分明是已经超过了所有人,达到了传说中的顶尖射手的地步了。

要知道作为评判的那位,事实上就是这勋卫二府当中公认的箭法最强手了,在整个十六卫当中,也绝对是数得上号的好手,和其他的好手也只在伯仲之间,可从来没有这么服气过别人的箭术。所以这话由他说出来,大家自然会格外的惊异。

“原来这小子深藏不漏啊。”

“没想到这林森这么厉害。”这大概是很多人此时的心理写照了。

“我们兄弟承认在箭术上技不如人,不过这还只是第一关而已,如果三关全过,你就可以得到老兵一样的待遇,咱们都拿你当生死兄弟看待。”尉迟宝琳话说的干脆,承诺也是掷地有声。

“那第二关是什么?”感受到了尉迟宝琳话中的认可,林森也收起了挑衅的态度,认真的问道。

他和尉迟家哥仨可没什么仇怨,以后还不知道会呆一起多久呢,如果能够相互接受,真正的成为朋友,总比多一群敌人在一个队伍里来的舒心的多啊,毕竟天天看着令自己不爽的人在自己面前晃悠,那感觉怕是不会多舒服的。

“第二关都是兄弟们平日里训练的东西,我也不占你便宜,只要你能全部完成,即便是慢一些,这一关也算你通过了。”这一次是尉迟宝琪站了出来,指着那一大片校场诚恳的说道。

相较于他哥哥尉迟宝琳那一看就傻大黑粗的身板,他显得就要精壮些,看来是体力达人啊。

“好,你先做,我先看看。”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

这时候人们用来锻炼体能的东西,看着还是简单一些,无非就是石锁,石担,来锻炼力量,还有翘关,锻炼筋力,梅花桩用来练习身法敏捷,再来点长跑练练体力。

当然这石锁和石担都有许多花活可以玩,原理就和后世的壶铃或者哑铃和杠铃差不多。

至于翘关的代表人物,就是力举千斤闸的雄阔海了,另外可能很多人都想不到,其实孔子也是个中高手。这项目其实就和哑铃动作中的前平举有些类似,只是更难把握些。

“关”是过去城门用的长门栓,所谓“翘关”,即要求武士单手握门栓的一端,用力把门栓平端起来。据说后世的功夫大师李小龙,也经常进行类似的锻炼。

尉迟宝琪也不多废话,分别抓起石锁和石担来,就玩的上下翻飞的,可停可靠,还可以绕着身体转圈的抛接。再去翘关的场地那里从小重量开始依次把所有的重物全都举平了停留了一会。接着就示意林森上前来试试。

对这个项目林森其实是不怵的,虽然他原本的身板算得上是孱弱,力量小的可怜,可现在不是经过系统升级的能量改造了吗,论起绝对力量,也只是比席君买那种力量远超常人的家伙略差些,当然比席君清那种熊虎一般的力量差的就多了,可他还是有那个自信,起码不会比眼前这位尉迟宝琪来的差了,完成这些花活问题还是不大的。

得了示意后,林森自信的走上前去,一点不差的完成了尉迟宝琪做过的所有动作,在他的有意控制下,连时间都差不太多。

这下子现场已经有不少的勋卫在自发的为他喝彩了,可见通过这两下表现,他已经成功的赢得了部分人的认可。

至于后面的敏捷和体力的项目,对林森来说更是轻松加愉快,体力可是他的最强项,一天跑两个马拉松他都有信心能拿下,一二十里跑下来还不是简单的很。

敏捷更是他最为在意的武艺特点,死侍是他的奋斗目标来着,他都开始按照前世看过的众多视频玩跑酷了,区区的梅花桩还不是手到擒来,在上面跳街舞他都敢啊,一些套路动作肯定难不住他。

要不是为了照顾尉迟宝琪的脸面,他完全可以做些更难的动作,还能更快的完成。

不过只要那尉迟宝琪不是傻的,肯定也能看出他有所保留的,这从对方那善意的眼神中也能够看得出来。

“最后一关,咱俩各自骑上自己的坐骑,冲杀三个回合,只要三回合以后你依然挺立在坐骑上,就算你过关。”尉迟宝琳同样没了开始那居高临下的态度,对着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后,干脆的说起第三关的内容。

这显然是更为贴近实战的项目了,因为战阵之上,尤其是骑兵的对决,除非是被步兵团团围住,限制住了速度这项最大的优势,平日里的交手只是一个照面的功夫,因为冲杀起来这个相对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点,只在一瞬间就生死立判,必须将快准狠发挥到极致才可以。而两方骑兵之间的冲杀尤其如此。

可不会像后世的电视剧中那样,冲着冲着就停下来刀来枪往的纠缠不休,真的这样,你就等着被围杀至死吧,耗也耗死你啊。

而这尉迟宝琳的身板像极了他的父亲,黝黑壮实还有个熊壮的腰腹,再加上他老子本就是击槊高手,还有一手空手入白刃的绝技,在这马上对决方面,尉迟宝琳绝对是左右卫中的顶尖好手,年轻一辈中更是不做第二人选。

两人各自骑上心爱的坐骑,手拿沾满了面粉的长木棍,隔着很长一段距离遥遥相望,战斗一触即发!

第二百二十章 料事如神

林森并没有因为自己已经胜过了两个尉迟家的黑炭头就骄傲自满,更没有轻视尉迟宝琳的意思,他们哥仨一直能够压程怀默他们一头,必然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毕竟程家也算是家学渊源,而程家哥仨虽然平日里看着不太着调,可其实对于自己的武艺训练那也是从未懈怠的,要不然也不会被一帮子武勋后人当做核心人物,更不会在一次次遭受自家妹妹的蹂躏后,依然坚定的踏入到自家练武场中。

从上次的端午节赛龙舟上也不难看出,这尉迟家哥仨同样是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在一帮子勋卫中依然能被当做核心人物,显然也不是靠着老子的名义而已,必定是有真本事的。

尤其是在马槊方面,有个击槊隐隐已是大唐第一的老子在,作为大哥的尉迟宝琳,又是浸淫此道最久的嫡传子弟,这一手马槊功夫肯定相当了得。

因此对峙开始后,林森就已经在努力的提高自己的精气神,战意也在心中不断燃烧着,这可以说是他真正对上的头一个高手了,之前虽然也成功干掉过许多敌人,但正面对决的很少,马上对战更是第一次。

上来就遇到这么一位同龄人中的翘楚,其实难免还是稍微有点紧张的,当然也不缺少面对挑战时的兴奋。

两人对视一眼,各自夹了一下坐骑的腹部,缓缓的开始了加速,双方快要相遇时,正是速度最快的时候,各自的心神也已经提到了最高。

尉迟宝琳手中的木棍,如灵蛇吐信一般猛的就探了过来,直奔林森的面门而来,即便以林森的超强反应能力,都差点没能捕捉到那木棍的运行轨迹。

好在他的速度比对方更快,手中相比尉迟宝琳要短一截的木棍迅猛弹出,格开对方攻击的同时,也是奔向了尉迟宝琳的面门。对方近乎本能的压了下手中的木棍,巨大的力量加持下,生生的错开了林森的木棍。

双方交错而过,一个回合就这么快速的结束了。

差不多的过程又重复了两次,三招已过,两人身上全都一点面粉没有沾到,算是打了个平手。

“好……”周围屏息凝神的观看了三次激烈交锋的勋卫们,这才觉得强憋着的一口气猛的吐了出来,忍不住就开始疯狂的叫好。

这两人槊来枪往的,打的实在是太过惊险了些,自然就有着扣人心弦的感觉。

要知道两人虽然用的都是木棍而已,可是以两人对冲时那大概要超过一百公里时速的相对速度,这木棍只要戳到身上,不说捅个窟窿出来,反正没有着甲的两人被戳个骨断筋折估计是少不了的,受些内伤基本也是肯定的。

更何况这两人还都是奔着面门和咽喉这类的命门去的,真的中招,怕不是要丢掉性命,说是生死相搏也不为过了,其中的凶险让外人看着都忍不住替他们捏了把汗。

“好,你的长枪比程家三傻的马槊用的还要好些,要不是你的对战经验不足,今个怕是我就没法站着跟你说话了。”尉迟宝琳也诚恳的表达了对林森的认可。

还有一点他没有说透,其实他在武器上,多少还是占到了一些便宜的,毕竟马槊比长枪还要长出一截来。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在跃马冲阵时,这长度也是一大优势啊,你比人家攻击范围大吗,那边武器还没递过来,你这边枪头都扎透了。

当然战场之上选了什么武器,那都怨不得别人了,这也算不得是他故意占便宜,所以才没有提起这点。

“以后咱们就认你这个兄弟,平日里如何且不去说,战场上必然放心的把后背交给你。”尉迟宝琳下了战马,步行走到了林森面前,狠狠的和林森击了个掌,算是正式收他入伙的意思。

尘埃落定,其他的勋卫们也都围了过来,同样表达了一份认可。

之后的场面看着就和谐多了,林森在尉迟宝琳的引领下,将自己的铺盖放到了自己的床铺上,又和他请教了下军营里的规矩,还有大家的职责都有哪些,以及作息规律的问题。

什么时候去值守,什么时候训练,什么时间可以自由活动,都问的清楚明白的,这才放心下来。

军队里面规矩大啊,有些事情弄不清楚,很可能会丢掉性命的,该值守的时候你无缘无故的就不到岗,这就可以拉出去砍头了。

当然勋卫们都算是关系户,弹性空间会大一些,可真个履行职责的时候,也没那么多情面好讲的,林森肯定还是事前了解清楚比较靠谱。

以后跟着这帮子勋卫一起出勤几次,很多事情肯定就明白了。而且现在既然已经被大家认可和接受了,想来也不至于被人坑死吧。

暗暗下定决心,下次要带着一只守山犬一同过来值守后,跑去跟军司马说明了一下情况,林森就朝程家那边跑去。

他正巧分到和尉迟宝琳他们一组,这一次的值守任务已经结束了,离下一次的宿卫还有几天功夫呢。他这也算是成功报到了,自然就可以先请假回家去了。

不出所料,程家这边早就有酒宴在等着林森了,程咬金和程家哥仨,一个不落的在等着林森呢。

“听说你把尉迟家仨黑炭全都打败了?”程怀默忍不住兴奋的开口问道。

“不能这么说,我也就是射箭一项赢了尉迟宝环而已,其他两项只能算是平手。”林森谦虚的挥了挥手说道。

这也不知道谁传的话,消息散的竟然这么快,只不过这吹嘘的有点过了吧。

“一样的,后面两项你可都是第一次玩,就能和他们打个平手,还不是你赢了吗。”程怀默摆了摆手,依然兴奋的把这事给定了性。

得了,跟一个从没赢过对手的可怜孩子争这个根本没用,人家就认这个死理啊。

“为了这事,当浮一大白!”程怀默端起一大杯子啤酒来,咚~咚~咚~的就给灌了下去,一点不带喘气的。

“快说说,当时到底是怎么个情形啊?”程怀默忍不住又催促道,表现的比他自己赢了还来的急切。

林森只好一五一十的把闯三关的情形详尽的说了一遍,还得频频举杯和这听得兴奋无比的哥仨喝酒,虽然被夸得挺高兴的,就是肚子有点受不了啊,这啤酒的度数自然奈何不了林森,可它是有分量的啊。

“行了,瞧你们仨那没出息的样子,有本事你们仨自己哪天把人家三个干趴下了再在这嘚瑟。”程咬金有些看不过眼了。

“对了,还真让你小子给说着了,冯盎送了他的大儿子冯智戴来了长安城,这下子怕是真的打不起来咯。”程咬金有些遗憾的说道。

第二百二十一章 雅号大师

对于冯智戴的到来,有人欢喜有人愁啊,武将们大都和程咬金差不多的感觉,遗憾于又少了一次杀敌立功的机会,清除不臣,还是个足以割据一方的大佬,免不了又是一场大仗,这功劳肯定是小不了的。

而且能打起来的战斗已经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大唐国内的,没看到打个地方僚人叛乱而已,都出动了张士贵这一级的顶尖武勋了吗,可见想要捞到功劳的几率正在减小。

文官们则是巴不得海晏河清,天下太平,然后就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而且这一次的抚慰冯盎,也多赖于魏征的谏疏,因此有些把冯智戴的入朝,当做文官们的胜利的意思。

李世民当然免不了也有些得意于自己的威名之盛,轻松的压服了冯盎。心情大好之下,干脆的给入朝的冯智戴封了个卫尉少卿的官职。

虽然这位置已经不像秦汉时期那般重要,更像是一个闲职,可起码听着是很好听的啊,也算是天子近臣,足以显示皇帝对冯智戴的看重了,也是营造一番和气有爱的场面吗。

最早谏言的魏征免不了又得了一番赏赐以示恩宠,让整个文官系统的人士气又是一振,觉得压住武人阵营的机会来了啊。

至于之前对世家官员的针对,已经被他们选择性的遗忘了,反正损失的只是世家力量而已,对于整个文官一系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撤掉了世家的人,换上的依然是其他文官的人啊。

与此同时,李世民也没忘记了同样曾经断言冯盎不敢反,还把他的英明神武当做了最为直接的理由的林森,因此又是一个圣旨下到了林森那里。

林森赶在假期结束前,提早一天就回到了勋卫府的驻地。

这几天的功夫他除了陪程咬金他们喝酒以外,更多的时间当然还是和自己老婆程怀玉黏在一起了,两人现在已经算是一家人了,就算是天天待一块别人也没话说啊。

专门为程怀玉解闷用的兰蔻那边,如今已经越发火爆了,而且这样的地方那消费水平自然是低不到哪去,可是没少赚了,如今甚至不得不采取了预约和威暧霹会员制度,毕竟接待能力有限,好的服务也是兰蔻的另一大致胜秘诀啊。

回到勋卫府之后,林森抽了一天的时间,和队中的其他人一起训练了一下,想要和同僚们更好的相处,同甘共苦从来都是最好,也是最快的融入其中的方式了。

同时他也无奈的暂时打消了领着守山犬一起去值守的想法,倒不是说不符合规矩,这方面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不过呢皇宫这样的地方,私底下的忌讳太多了点。

他们值守的地方搞不好也经常能够碰到皇帝的妃子,和一帮子王子公主的,有这么大一只狗在,即便能够控制住不会随便咬人,甚至都不会随便叫嚷,可还是搞不好就吓着哪个,这罪名可就小不到哪去了,因此还是不要去给自个找不自在比较好。

在尉迟宝琳这个队正的带领下,林森也参与了几次宿卫值守任务,对于工作的流程,还有各种禁忌很快都搞明白了,同时和队里的这帮子勋卫也都混熟了,私底下一起喝个小酒,交换些小礼物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而林森闯关时那番堪称惊艳的表现,也让这帮人没有敢轻视他的,虽然家世肯定是比不上他们的,可人家一身的本事并不差啊,还有皇帝的看重,以后的前途不见得就比他们来的差了。

而且他们自己也清楚,自个多半都是靠老子的余荫,和人家林森自个拼出来的比其实还要差上一截的,因此这帮人都没有自视甚高的意思。

然后,一纸圣旨有些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勋卫府这边。林森又升了,直接变成了尉迟宝琳的副手。

不要小看了这看似不大的一点提升,因为这勋卫副队正和那队正是一个级别的,都是正七品上,也就是说林森这职官实际上也是一次跳了两级。他这才干了几天啊,这就和尉迟宝琳平级了,皇帝对他的恩宠简直不要太明显哦。

林森本人倒是没有多么直观的感受,不过其他的勋卫们看他的眼神明显都有些变化了,意味很是有些复杂啊。

“都看着我干嘛?”林森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有点不自在的问道。

“哦,今个下值以后,咱们独一味不见不散,好酒好菜管够,这下够意思了吧?”林森倒是没忘了这规矩,升职加薪自然要请同事们一起庆贺下。

当然他也没忘了仔细留意下尉迟宝琳的脸色,看到他脸上只有真诚的笑意,并没有因此不爽,这才松了口气。好不容易化敌为友了,这一家伙再把关系搞崩了,怕是以后就没什么好机会去修补了啊。

一群糙老爷们去到酒楼里,推杯换盏自不必提,和后世一帮哥们围到一起差不多,没喝多以前那话题多半都是围绕着军国大事展开,少不了还要畅想下攻打突厥的话,自己当如何如何。

林森只是高深莫测说这机会不远了,大家问起来原因,林森却没有多说。

等到喝的都到量了,话题少不了又围绕着女人在展开了。在场这帮子勋卫虽然结婚的没几个,可还是雏的却没有几个,谁让这帮子家伙都不缺暖房丫头呢。

而林森虽然没有实践经验,可架不住有后世众多岛国的知名动作女明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教导和演示,再加上有网络这个神器在手,起码这个理论经验是非常丰富的,几次喝酒以后,他就成功的得了个“大师”的称号。

酒宴过后,大家再和林森这位新近队副相处起来,也就没了之前的那一点别扭,而林森的权威也初步的树立了起来。

原因说起来挺简单,除了开始他的表现比较让人信服,他在酒桌上挥斥方遒的奢遮做派,也成功的征服了这帮人的身心,每次都被他挨个把所有人都灌倒桌子底下去,也实在是很难再起什么不服的心思了。

不过林森觉得单是这样还是不太够的,他这个副队正怎么也该发挥些协助的功效啊。

“我这里有自己琢磨的几种新的体术,你们可感兴趣啊?”林森去收拾了一些道具出来,对一帮子勋卫笑着说道。

第二百二十二章 新的花样

“哦?好啊,好啊。”一群勋卫听了先是有些不敢置信,然后都很是惊喜的答应着。

这时候的体术,也就是锻炼身体的方法,很多都属于不传之秘,很多家族传承的武艺当中,和各自的武术匹配的锻炼身体的方法都是只有那些真传弟子,甚至是只有自己的儿子才能学得到的,而且学习的时候往往都会找个密室来进行教授,杜绝外人看到的可能。

也就是后世人们不重视这些了,才能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见到许多的锻炼身体的方法,连传说中练习轻功的法子都能找得到,还有诸如易筋经,鹰爪功这类的绝艺也能找到全套的法子。

当然了像是武当轻功,峨眉硬气功这类的还是要有传承才能练的出来,那样的东西林森也拿不出来啊。

他所能拿出来的,也只是网上或者健身房里随处可见的那些锻炼方法,毕竟后世的他虽然是个地道的吃货,倒也没变成一个痴肥的胖子,虽然膘是肯定少不了了,谁让他管不住嘴呢,可相对而言也是胖壮的大汉,因为他还是能抽出些时间来泡在健身房里的。

只不过目标既不是减脂也不完全是增肌,更多的还是为了提高运动表现,也就是倾向于做一个灵活的胖子。

林森干脆的开始了演示,其实他拿出的东西挺杂挺乱的,有属于囚徒健身的,比如俯卧撑,仰卧起坐这类的。也有些难度升级,算得上极限街头健身的范畴了,像是俄式挺身,花式单杠双杠动作,还有些算是斯巴达勇士赛的内容,当然最后还有林森颇为喜爱的一项锻炼。

只见他拿出了一条长长的粗麻绳来,围绕着校场上的一根木柱子绕了一圈,然后双手各自拉住了一头,开始用各种花样甩了起来,有站着甩的,有跳着甩的,还有侧躺着甩的。

“这种玩法我叫他战绳,我自己是颇为喜爱的。”林森玩的兴起了,各种花活都拿了出来,引得队里的这帮勋卫轰然叫好,渐渐的其他队里的勋卫也给吸引了过来,场面热闹的很。

“咦,你这是自己在跟自己玩拔河吗?”程怀默的声音却突然从另一边传来过来。

勋卫一府和二府事实上用的校场就是同一个,只不过有道幕墙阻隔了一下,省的因为争抢场地再引发内斗,可每次训练的时候就算只能听到号子声,各自也要尽力嘶吼,生怕被对面给压了下去。

当然两边私底下关系不错的也有不少,想要跑到这边来也不是很难的,本来就都是同一个顶头上司麾下的,隔阂也没那么大,更多的还是良性竞争而已。

“你们程家三傻过来这边干嘛?”尉迟宝琳带着两个弟弟就顶了上去,颇为不爽的问道。

“我们来看看自家妹夫还不行吗?”程怀默不爽的斜睨了尉迟宝琳一眼后,有些不屑的说道。

“你瞅啥?”尉迟宝琳上前一步,和程怀默胸膛挨胸膛,脑袋抵着脑袋,低沉的说道。

“瞅你咋地?”得,程怀默这边习惯性的也开始驳火。

他两个弟弟和尉迟家那俩也变成了顶牛的状态,各自手下的队员也呈现出了对峙的状态,现场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剑拔弩张的。

“那什么,都是勋卫的兄弟,大家和气生财,不是,大家就不能和谐相处吗?”

林森夹在中间很是左右为难啊,一边是自己的大舅子,其他勋卫也都没少一起喝酒了,尉迟宝琳这边如今是自己的上司,他们本就是一队的,所以帮哪边不帮哪边都不太合适。

“不能。”两边倒是很有默契的转头对着林森吼了一句,搞得他好不尴尬。

“对了,我有个好主意,我这想到了一种新玩意,正好可以让大家良性竞争,嗯,良性竞争,要比赛不要打架,好不好?”

林森虽然已经取得了双方的认可,两边混的都算是不错,可毕竟没有程怀玉的威慑力啊,这时候搬出自家老婆的名号来也不太合适吧。急中生智之下,还真让他想到了一个好法子。

“该不会是战棋吧?那玩意不行。”程怀默觉得还是应该给自家妹夫这个面子,先解除了顶牛的状态,尉迟宝琳见状也后撤了一步,自己的副手这个面子是得给的。

而且两人其实都想到了站在面前这个男人背后的那个女人——威名赫赫的“净街虎”程怀玉!

现场互锤一顿是暂时爽了,回头再被那位按地上一顿摩擦,这得失之间很值得思量一番啊。

至于让原本马上就要打死打生的两帮人坐到一起去玩象棋,而不是通过什么肢体上的动作来泄火,这画面单是想想就有点违和啊。这想法显然一开始就没在林森的脑海里出现过。

“呃,当然不是战棋。”林森有些愕然的摆了摆手。

两边虽然也算是家学渊源,可总容易给人一种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感觉,做猛将都妥妥的,至于这个智力水平……林森觉得好像不该抱有太大的期望。

可程怀默竟然会想到象棋,而看尉迟宝琳的神色,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难不成两边还都是以智将自居的吗?

即便知道他们实际上军事素养确实要比自己强上许多,可林森还是很难想象他们运筹帷幄的样子。

“其实我这里有两个方案,一个就是怀默刚才说到的,咱们可以玩拔河啊,两边各选十个人出来,我来当评判,你们应该都能信得过我吧!”林森想先用拔河让两边发泄下多余的力量,去去火气。

“手下败将!”尉迟宝琳不屑的看了程怀默一眼后说道。

“这个玩过了,不行。”程怀默同时摆了摆手说道。

“你说谁手下败将?”听到尉迟宝琳的话,程怀默怒火中烧的吼了回去。

“好好好,咱不玩这个,就玩新的,新的!”林森一看两边又要吵起来,赶紧插到了两人中间,摆手止住了两边的话头。

第二百二十三章 暴力球赛

“不过这第二种需要准备点东西,大家再约个时间呗。现在我先给你们讲讲这玩意的玩法哈,大家先回去准备着,下次下了值以后,咱们还是再在校场上聚齐了一起玩这个就是了。”林森想着还是先安抚下这两帮人马再说。

听到目前还没有道具,两边都有点兴趣缺缺的,不过碍于林森的面子,还是耐心的听着林森讲解着规则,这越听反而越有兴趣了,没看两边的人都双眼放光了吗,只是彼此那眼神中可算不得多友善,难不成这是当成了可以下黑手的好时机了?

“我想到的这个新玩意呢,其实和蹴鞠有些相似之处,只不过咱这个主要是用手来玩,拿脚踢的时候比较少一些。

另外这个球也不太一样,它是个椭圆形的,状似橄榄,所以我称呼它为橄榄球。”林森边说着边在地上划出了球的形状。

“这样的球更方便单手抓握,完全可以一手捏住了抱着就跑。”林森继续解释着。

“规则其实挺简单的,得分方式主要就是三种,最重要的一种叫做达阵,需要你抱着球杀透敌阵,到达敌人的大本营这里,所以我叫它达阵。”

林森干脆的拿出了一个简化版的美式橄榄球的玩法,这样的玩法显然更适合在场这帮子战斗狂人。

一帮子彪悍的武人,要是让他们去玩腰旗橄榄球,怕是甭指望他们能提起多大的兴趣了,况且这对决的双方还是原本就很不对付的,有那时间玩什么温吞水的球赛,还不如干脆出去打个群架呢。

不过这玩法经过林森的简化以后,算得上是简单粗暴,除了一些为了保护安全必须保留的规矩,比如说不能两个人同时去对撞一个对手,被夹成三明治的那位很可能会挂掉的。

还有其他不少林森没搞明白,或者觉得影响激烈程度的东西都没弄,回头有必要再逐步增加就是了。

果然,对于这样的玩法,双方都表现出了不小的兴趣,既有强力的身体对抗,又始终贯穿着战术在里面,最为适合他们这些个自认有些战场头脑的武勋后裔了。

各自约定好了时间,然后程怀默他们就跑回去商量技战术去了,尉迟宝琳这边当然也不会打无把握之仗,干脆叫上了林森来一起商议,他倒也聪明,就知道肯定没人比林森更清楚这种橄榄球的玩法了。

抽了个功夫,林森回去自己动手,把这个大唐时代的第一个橄榄球给做了出来。

外层林森给换成了羊皮,这玩意算是最容易找到的皮子了,内层自然不会是可以充气的内胆,密封的技术达不到啊,就算达到了充气的东西也是个麻烦事不是,吹气显然是不行的。

所以林森干脆的在里面塞了一个用软木做成的橄榄形状,再把羊皮紧紧的裹上去,缝合好就完事了。

为了增加一些表面的摩擦力,林森还特意把针脚做的大了一些,也选了更为粗壮的线来做,当然也是为了让这球更耐用一些。

同样的橄榄球林森干脆一次做了十个出来,以备不时之需,谁知道这玩意在那帮子牲口手里,到底能撑多长时间啊,一场比赛下来坏上一个两个的,林森一点都不会觉得意外。

这中间林森自然也没少被程怀默他们拉过去,详细的讲解一下橄榄球的玩法,林森为了公平起见,两边都讲了差不多的内容,包括攻防阵型都给了几个最为经典的让他们自己去琢磨。

当然了,林森一直在对两方强调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安全”,必须要做好了全套的防护才能上场,千万不可轻忽大意,真的可能出人命的。

毕竟他们本身确实够强悍,可他们的对手同样都是彪子啊,万一打出真火来下点黑手,确实会生死难料的。

结果就是等到约定好的时间,在两个勋卫府上下近乎所有人的注视下,程怀默和尉迟宝琳他们,干脆都是穿着全套的明光铠上场的,包括头盔在内。

这尼玛确定是来打球,不是来打仗的吗?林森忍不住朝他们各自的身后看了过去,直到确定他们都没带武器上场,连从不离身的解手刀都放到了一边,这才稍微放心些。

球场是林森提前就在大校场上量好的,线都划好了,双方队员之前就有过来熟悉过场地,这时候很自然的都站到了早就各自安排好的位置上,恶狠狠的盯着各自的对手。

“这场还是我来做评判哈。事先说好,我们是来打球的,不是来打架的,只要我发现你们不打球,而专门去打人,我就会叫停比赛,明白吗?

只要我吹响了这个哨子,不论你们在做什么,都必须立马停下所有的动作,听清楚了没有?”林森不得不站到剑拔弩张的两方人马中间,高声的宣布起了规则。

这个评判别人也确实做不来啊,没人了解这个橄榄球到底该是个怎么个玩法,可以说规则基本就在林森这个创始人的一念之间。

而其他人来当这个评判,夹在这两方人马之间,除非是共同的上司,要不然怕是没法让这他们立马停下来。

要是没有这么个人,及时的挡住双方过激的动作,怕是这边立马就要超越橄榄球的玩法,上升到后世被称为“世界上最暴力的足球赛”的古典足球锦标赛的程度。

那玩意号称为了得分,每队的所有球员,包括四名守门员在内,都被允许使用“任何必要手段”将球送到对手球网中。

球员之间可以拳打脚踢、互相摔跤,基本可以说就是一场以进球为目的的群殴。

只不过程怀默和尉迟宝琳他们带队的情况下,演变成一场以群殴为目的的打球可能性更大一些。

另外也就是林森的灵敏身手,才能保证在这场注定有点兵荒马乱的球赛中,囫囵个的做完全场的裁判,不至于中途就中招被抬下去。

作为双方的主将,程家哥仨和尉迟宝琳兄弟三个,全都站到了队伍的最前面,成了锋线球员。

林森没有选择猜硬币的方式来进行开球,而是上来就用了类似跳球的方式,谁先抢到球,哪一方就成为进攻方,直接冲击对方的本阵,所以这球赛在开始的一瞬间,就进入了激烈的拼杀之中。

最后还是尉迟宝琳在两个弟弟的保护下,成功跳起抢到了球权,然后不管不顾的就开始了抱头猛冲,程怀默一直盯着他呢,玩了命的冲上前去,一个凶狠的擒抱,就把尉迟宝琳给按那了。

现场围观的勋卫们哄得就叫嚷了起来,各种叫好的,加油的,喝倒彩的声音是此起彼伏,场面这叫一个热烈无比。

而在相隔不远处的另一个场地中,李世民正领着一帮子皇族子弟在打着马球呢,听到大校场那边的喧闹,忍不住皱眉不已。

很快就有得了令的内侍回来秉明了情况,没想到又是林森这小子折腾出的新玩意,李世民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再看看观战的那帮子皇族子弟,都已经有些心不在焉了,心思明显也都跑到了那边去,李世民干脆的摆了摆手,招呼大家直接过去一起看看,林森弄出的这个橄榄球是怎么个玩法吧。

第二百二十四章 惺惺相惜

在林森的示意下,双方重新排好了阵型开始了比赛,尉迟宝琳依然不服气的做起了跑锋,接住了尉迟宝环发过来的球后,抱着橄榄球就开始了猛冲。

队中最为强壮的几个家伙护在他的身边,将冲来阻拦的程怀默他们,费力的阻隔在外面,给尉迟宝琳隔开一个相对安全的空间。

现场盔甲碰撞的“哐哐”声不断传来,就像是有人拿大锤在不停的敲打铁板一样,可见对撞是有多么的激烈。

林森更看到,尉迟宝琳在前冲遇到了阻碍时,下意识的就是猛的一矮身子,然后就像被压缩到底的弹簧一样,猛的弹了出去。

稍微斜了些身子,用自己的肩膀对准了拦截的那家伙的胸口,以一个类似八极贴山靠的动作,将那位防守队员整个崩了开去。

他那肩膀上的兽首披膊,也就是护肩,狠狠的撞到了对方的护心镜上,发出了“咚”的一声闷响。

再去看那防守队员,被崩飞的过程中,脸上还带着痛苦的神色,那护心镜更是整个瘪了下去,这要是没盔甲护住,那防守队员非得骨断筋伤不可。

不过下一秒林森就赶紧吹响了嘴里的泥哨,尖锐的哨音总算止住了尉迟宝琳的动作,也让现场快要打起来的双方队员暂时冷静了下来。

尼玛林森是不吹哨不行了,因为尉迟宝琳不知道是不是打发了性子,再次遇到阻拦的对手时,他一手抱紧了橄榄球,另一手却是把肘子架了起来,正正的对准了对方的脑袋。

后脚用力,还习惯性后撤了一下肘部,准备蓄势发力,再加上他跑起来的这个冲量,这一肘子真个砸实了,那倒霉催的防守队员非得死那不可,怕是脸都没法看了。

“不准挥肘,懂吗?严禁挥肘!你们是来打球的,不是来杀人的!你刚才差点干掉他!

这里不是战场,只是球场,是打球,不是玩命!”林森不得不当着聚过来的双方队员的面,狠狠的吼着尉迟宝琳,直到他讪讪的跟对方道了歉,林森这才罢休。

以后这项运动林森还想推行出去呢,这要是第一天就死了人,以后也甭指望还有人乐意玩这个了,除非是当做另一种决斗方式。

而且他这个始作俑者,心里也会过意不去啊,那差点横死当场的那位勋卫,可也没少和他一起喝酒了,是个挺爽利的小伙。

属于那种你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他的那种,他倒下前一定会拼了命护你周全的,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到尉迟宝琳撞飞了自家队友后,依然冒着巨大的风险,义无反顾的冲上前去阻拦了。

趁着这个机会,刚才被尉迟宝琳撞飞的那位也被换了下去,先确定下有没有受内伤再说,那瘪掉的护心镜一直挤压着胸口也很不舒服啊。

要不然现在天气已经开始转凉了,里面穿的衣服比之前稍多了些,这一下结果还很难预料,怕是一个骨裂是少不了了。

尽管他本人一再表示没事,就算是轻伤也不能下火线,不过林森还是让人把他换了下去,这又不是上战场,完全没必要为此留下伤患。

再次开球后,尉迟宝琳的推进就没那么顺利了,之前他的凶狠打法,不仅没有让程怀默那队的队员胆怯,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勇气。

程怀默在程怀亮和程怀弼两个弟弟的保驾护航下,总算突破了重重阻拦,跑到了尉迟宝琳的身边,这是干脆王对王了。

两大对头见面,自然是分外眼红,各自都用出了浑身解数,纠缠的很是激烈,最后尉迟宝琳吃亏在有一只手拿着球呢,没法全力应对,又一次被程怀默按在了那里。

不过程怀默刚爬起来准备欢呼,就有些惊怒的看到,尉迟宝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突出了重围,接到了尉迟宝琳那脱手飞出的橄榄球,一阵飞奔,顺便躲过了几个拦截的对手,成功的跑到对手一方的老窝那。

“达阵!”林森高喊一声。

“好!”接着就传来了一声叫好声,还伴随着掌声。

为什么只有一声呢?林森有些疑惑的转过头去,这才发现原来李世民不知何时已经带着李承乾他们一帮子皇族子弟,还有一些大概是出自长孙家的青年子弟,一同站到了场边。

等到他鼓掌叫好了,周围的那些勋卫这才放开了,轰然叫好起来。

林森他们太过专注于场上,竟然没有发现李世民的到来,不过这位刚才身前也站了一圈贴身护卫,还真不容易被发现。

“陛下!”林森赶紧高呼了一声,提醒那些还在抱团庆祝的尉迟宝琳队的队员们,至于程家队伍那边也忙着相互鼓舞,制定下一球的战术呢,同样没有注意到,带头叫好的竟然会是当今陛下。

听了林森的提示,两帮人这才赶紧上前来见礼。

“你们打的很精彩,快去继续吧,朕和这帮小子都等着看呢。”李世民微笑着说道,还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示意队员们不用多礼。

他都能和护卫们一同在皇宫里射箭,过来和大家一起看个球赛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也正是由于他的这种平易近人,还有他的光辉战绩在,他才能在一帮子亲勋翎卫心中,成为一个偶像一般的人物,而不仅仅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帝王,也是这样的他,才更让大家铁心效力啊。

得了命令以后,两方队员再不迟疑,再次回到了球场上,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一样,打的这叫一个激烈。

随着比赛的进行,双方队员慢慢的对这橄榄球的玩法都有了更多的理解,不论是规则方面,还是如何更快的推进,如何更好的躲避这类的技战术层面的东西,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毕竟作为武勋后代的他们,不仅身板和武艺都不弱,说实话也没几个是真正的笨蛋,对于战场都能有着各自的理解,阅读起球场形势来,自然也都是很快的,因此越是打到后面,越是精彩纷呈的。

偏偏尉迟家哥仨和他们老子一样,都是人来疯,程家这哥仨也不想再在皇帝面前留下个万年老二的印象,打起来都很是拼命。

这玩意也不用插播广告,两方的体力也基本都是牲口级别的,可不就激烈异常吗。

“比赛结束!”看到时间差不多了,场上的球员们体力耗费的明显很是厉害了,都开始滴答水了,再打下去怕是受伤的风险就要大上许多,林森适时的吹停了比赛。

大唐的第一次橄榄球比赛,到这就算是正式结束了。

“是不是我们赢了?”程怀默顾不得李世民在场,上来就问起了比赛的结果。

“屁话,肯定是我们赢了!”尉迟宝琳不爽的说道。

不过经过这么一场比赛后,一个是两边的精力都发泄的差不多了,再一个好像也有了那么点英雄惜英雄的意思,因此倒是难得的没有再吵起来。

第二百二十五章 善财童子(新年快乐)

“别争了,这一局你们两队的得分都是二十四分,所以你们是平局!”林森赶紧上前止住了两边的话头,并且出示了他手中的计分单,以示他不是随口胡诌的。

“那好吧!”两边都有些悻悻的收起了准备干架的架势,而且皇帝就在旁边看着呢,当着他的面直接群殴,怕是也不合适吧。

“你们表现的都很不错。”李世民适时的走上前去,微笑着勉励了双方几句。

“不过以后还是少些争斗比较好,要不就来打这橄榄球吗,朕觉得这球赛就挺有意思的。”李世民拍了拍那被两队蹂躏了半天的橄榄球,笑眯眯的说道,也算是对这橄榄球的一种认可了吧。

“只是以后比赛就别穿着明光铠来了,虽然朕很乐意看到你们即便穿了全套的铠甲,还能满场飞奔的样子,说明你们平日里的训练确实没有偷懒,可这一场球打下来,有点废铠甲啊!

明光铠制作不易,靡费甚多,还是不要这样浪费的好。”李世民指着程怀默他们身上那已经被撞得看不得的明光铠,满脸肉痛的说道。虽然更多的还是玩笑的意思,不过想想明光铠的造价,这话也算是真心实意了。

“呃,微臣等晓得了。”程怀默他们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铠甲,都颇为不好意思的赶紧应了。

这明光铠可不是他们家里给准备的那套战甲,而是宫里发给他们值守的时候用的,原本表面打磨的比较光滑,看着很是威武。

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这套铠甲,未尝没有在众多勋卫的注视下,来个闪亮登场的意思,都是年轻人吗,总是少不了抢抢风头的心思。

可现在被他们不断的碰撞摔打以后,不是坑坑洼洼的,就是干脆连甲片都参差不齐的了,护心镜更是没有一个能保持原样的,看着就像是残兵败将似的,哪还有原来的神气可言啊。

“你小子弄这玩意确实不错。颇为适合赳赳男儿来玩。”

李世民站这看球赛的过程中,把这橄榄球出现的来龙去脉也都弄得很是清楚了,因此专门走到了林森身边,亲切的拍着林森的肩膀夸赞了几句。

这下子,周围勋卫看林森的目光立马又有了些不同。

说完这话以后,在林森他们的注视下,李世民随意的摆了摆手,带着那帮子皇室子弟走人了。

马球是没法玩了,他们看了这橄榄球比赛以后,正热血沸腾着呢,回去再打马球,怕是会有些没滋没味的,下手也怕没了轻重,还不如先回去平复下心情。

另外他们都有了和李世民类似的想法,以后是不是也该拉出一只自己的橄榄球队伍来,以后跟谁有点不对付了,也别玩群殴了,干脆大家约个橄榄球比赛,既能看得爽,也不至于真个见生死那么血腥,想想好像也是不错的主意啊。

“父皇,他们为什么要抢那个球啊,一人给他们做一个不就好了吗?”中途被长孙皇后带着来看球的小兕子,一边迈着腿小跑着跟在李世民身边,一边仰起头来很天真的问了一句。

那稚嫩的童音,还有话语中体现出的善良,让在场的皇族子弟和李世民夫妻俩,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嗯,林森啊,你那好像还有多的橄榄球是吧,能不能去拿一个给我试试呢?”林森他们的直属上司,勋卫二府的某旅帅走到林森身边小声问道。

虽然是林森他们的上司,不过手底下都是这样一群二代,他这旅帅很多时候也是比较憋屈的。

更何况这属于主动问下属要东西,林森又是出了名得李世民恩宠的,这从刚才李世民都不忘表扬下林森也能看得出来,因此他问起来,还是没法做到理直气壮啊。

“哎,旅帅你稍等,我这就去给你拿一个来。”林森这边赶紧应了一声,他当然不会因为李世民当着众人的面夸赞了自己几句就翘尾巴,虽然免不了也有点高兴,但是还不至于得意忘形,对自己的上司肯定还是有保持尊敬的。

“嘿嘿,我也想要一个,你看行吗?”尉迟宝琳难得和声细气的说了一句,不过这个也只是针对他本人来说相对小声罢了,这不周围的人还是把他的话听了个清楚,全都围着林森要起了备用的橄榄球。

总共十个橄榄球,除了比赛用的那个,还留在林森自个手里,其他的瞬间都被瓜分干净了。

其实要不是考虑到手中这个橄榄球,可是第一个正儿八经的登上了历史舞台的,可以说见证了橄榄球这项运动的历史,很有纪念意义,林森怕是也不太乐意要这个跟狗啃的似的橄榄球。

这橄榄球经过了一个半个时辰的激烈拼抢,加上中间打打停停的,总共差不多在一个时辰的蹂躏之后,竟然还能保持囫囵个的出球场,说实话也有点出乎林森的意料。

他还以为一个两个的,根本不够坚持完全场呢,谁想到这家伙甚至连脱线的情况都没出现啊。

大概是这玩意一直被双方抱在怀里,保护的比较好吧,争抢也多发生在肢体上,真个撕扯它的时候还是少一些。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做得好!

“你们都等一下。”林森叫住了各自拿着一个崭新的橄榄球,在摩拳擦掌的准备回去训练,下次好彻底干死对手的程怀默和尉迟宝琳他们两个队伍的人。

“我这里有个赚钱的营生,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做啊?”林森开门见山的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什么营生?”作为领头的人,程怀默和尉迟宝琳对视了一眼,还是忍不住诱惑,不约而同的开口问道。

别看着他们平日里好像很是风光,经常还能在酒楼里见到他们的身影,可实际上作为武勋的后代,家里人对他们的限制是非常严格的,每月的零花钱都是比较有限的。

当然了在一些必要的事情上,家里人不会吝啬,只是限制他们乱花钱,防止他们学坏了而已。

比如说喝个花酒啊,和青楼里的妹子们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啊,这些方面限制都比较多一些。

因为这些都是有可能毁了他们的根基的,身体真个被掏空了,就甭指望吃武将这碗饭了。

这还不像那些文官的子弟,将大保健这样的事情当做寻找灵感的途径,说出去都算是一桩雅事,他们还喜欢成群结队的出没于各个酒楼,声色场所更是必去的地方。

哪像程怀默他们,想叫兄弟们出去喝酒,大都要选择在自家的独一味酒楼。逼格确实够了,毕竟独一味如今已经稳坐长安酒楼的第一把交椅,可其中的无奈也是不足为外人道啊。

他们也想实现财务自由不是,因此听了林森的提议都很是心动,甚至可以暂时搁置和对方的不对付。

谁让林森的众多事迹,让他在同辈中人眼中有了个“善财童子”的形象呢。

看看程家,秦家他们因为和林森的合作,多赚了多少就知道了。

“这里不是说这事的地方,明日咱们独一味聚齐吧。”林森看了看周围还没走远的那些勋卫们,摇了摇头说道。

第二百二十六章 推广大使(新年好)

“这橄榄球必定会很流行,这点你们不否认吧?”这天林森和尉迟宝琳还有程怀默他们,在独一味里最大的一个包间里面聚齐了以后,林森对着坐的泾渭分明的两拨人问道。

“当然。”两拨人马想想他们比赛结束后,勋卫们激动的上前争抢橄榄球的场景,都不由得点头表示了肯定。

“但是这橄榄球真个想被更多人玩起来,不论是训练还是比赛,都还有着一些缺陷,这点我也必须要承认。”林森补充道。

“比如说一个是这橄榄球做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尤其是想要做到你们用过的这个的这种水平。”林森边说边拿出了两支队伍比赛时用过的那个可怜兮兮的橄榄球来,只是这么夸赞自己真的好吗?

“再一个就是没有合适的护甲,以勋卫中众多兄弟们的身手,就穿普通的衣物上场的话,真的中上一招,很可能有骨断筋折的危险。”林森坦然的指出了橄榄球的缺点。

“是啊,没有护甲确实比较危险。”在比赛中差点被尉迟宝琳一肘子给爆头的张瑱附和道。

当时的场面他现在都还历历在目,要不是林森及时止住了尉迟宝琳的动作,现在的他怕是生死难知啊。

这张瑱,同辈之中可能算不得知名人物,在兄弟们之中很是低调,在后世的名头,也肯定不如程处默之流的来的响亮,但说起他的老子来,还是大名鼎鼎的,那就是现在的玄武门长上,李世民颇为信赖的一位大将张士贵。

也就是演义上处处阻碍薛仁贵的那位大反派,事实其实恰恰相反,薛仁贵就是张士贵一手发现和提拔起来的,同时他本人也是个出了名爱兵如子的良将。

“但这既是一个困难和挑战,同时也是个机遇啊,我说的这个营生就要在这方面着手。”林森笑眯眯的说道。

看到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他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介绍起了自己的想法。

“橄榄球自然不必说了,你们用的就是我亲手做的这种,这玩意最大的难点,其实在于这其中的填充材料,外皮只是普通的羊皮裹上去的,只要做的结实些,再弄得方便抓取些也就是了。”林森又拍了拍手中那个橄榄球。

“而护甲才是我今天说的重点。类似明光铠那样的铁甲自然是不行的,本身太重了,能像你们这样穿戴整齐了满场飞奔的人毕竟是少数啊,尤其是以后更多普通人也开始玩这橄榄球以后。

而且铁甲也太贵了些,一场比赛下来毁掉一套铁甲,这个耗费也太狠了点。”

林森边说着,尉迟宝琳他们边跟着不停点头,李世民都专门说过这个问题,可见这造价确实不菲啊。

“另外,其实这护甲最大的功用,应该是减缓冲撞,而不是像普通铠甲那样防御刀剑的。

它应该要很轻巧还比较软和,同时又比较坚固,不能轻易就散架了,这样的护甲才能减小冲撞带来的各种伤害。

这点你们认可吗?”林森继续问道。

“没错,这样的护甲才最为适合玩球的时候用。”那位曾经被尉迟宝琳一个铁山靠给崩飞了的勋卫,很是认同的点头说道。

虽然当时他坚持说自己没事,可真个下去检查以后,还是发现他的胸口淤青一片,有根肋骨一碰就疼,虽然没断,但显然也有了裂痕,可见护心镜也没法很好的保护他们啊。

“这里有我用新的材质做出的两套不同的护甲,更轻的那一套,反而更为结实一些。

你们可以感受一下。”得了林森的提示后,店伙计章二狗适时的从外面拿了两套外形差不多的护甲进来。

“这两套用到的全新材质,保证别的地方见不到,这橄榄球中间填充的也是类似的东西。”林森示意让两队人分别感受下。

程怀默抓起其中一个的胸甲,在林森的帮助下,绑到了自己的身上,然后砰砰的使劲锤了两下,看那脸色分明是下了死力气的。

“怀亮,你来打我一拳试试,用全力。”程怀默指了指自己的肚子部位说道。这对自己挺下得去狠手啊。

那程怀亮也是个干脆的,二话不说站定了以后上去就是一拳打了过去,拳风都打出来了,可见有多么用力。

“咚”的一声闷响过后,程怀默虽然被打退了一段距离,可看脸色明显没有多么痛苦的样子,说明这套软木的盔甲还是管用了的。

“嗯,效果还不错。我再试试那一套。”程怀默把这套往尉迟宝琳手里递了过去,难得没有挑衅的意思。

“我也试过这一套再说。宝环你来。”尉迟宝琳也不甘示弱,把胸甲套上以后,示意尉迟宝环也来上一拳试试效果。

“嗯,我这套更轻些,差了能有一倍的样子。”尉迟宝琳和程怀默互换了一下,又各自感受过另一套的效果后,这才重新坐定,等着林森继续说。

“对,这套更轻的我打算作为最顶尖的装备来卖,自然也是最贵的一套。”林森指着那套轻木做成的护甲说道。

“而那一套稍重些的要便宜一些,以后还会陆续推出许多其他材质的,价格呈现阶梯状,给所有喜欢玩橄榄球的人,都留下足够的挑选余地。

另外我还可以拿出几种不同级别的护板来,作为你们这些狠人专用的专业级护甲。

你们觉得怎么样?前景如何?”林森忍不住有些激动的介绍到,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搞出的这些护具热卖的情景,少不了有些兴奋起来。

“嗯,前景肯定不差。不过这些新材质是你独有的,你也不缺钱财,那你叫上我们干什么呢?我们从中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如果是专门照顾咱们,想让咱们跟着混些银钱的话,这份好意咱们领了,但还是敬谢不敏了。”尉迟宝琳仔细琢磨了一下后认真的说道。

与之相对的,程怀默那边却很是坦然,只是觉得钱景肯定不差,却没有考虑的更多,谁让林森是他们的小舅子呢。而且以他对林森的了解,既然叫他们来了,肯定能发挥些作用才是。

“你们当然也是有任务的,咱这橄榄球的推广以后全靠你们了,我想让你们做橄榄球的代言人!”林森笑眯眯的摆了摆手,示意尉迟宝琳他们稍安勿躁。

第二百二十七章 投其所好(元旦快乐)

“作为推广大使,其实你们的任务非常简单,只要多打几场橄榄球就行了,越多人看到你们打球,越多人对这橄榄球感兴趣,咱这护具和橄榄球自然就卖的越好啊,你们能分到的好处同样就越多。”林森兴奋的开始连说带比划的。

“反正就是逮着机会就当着众人的面比赛就是了,你们相互怎么呛火这都不用我教吧,大家对你们之间的竞争本来也很是关注的。

就比如说过段时间不就要到冬季大训了吗,等到训练差不多结束的时候,你们两队当着众人的面互相发出挑战,直接开始打橄榄球。

到时候那帮子十六卫的家伙,还不得都被你们吸引过来,只要你们奉献出一场精彩的比赛,吸引住尽可能多的家伙就行了。

到时候有人问起你们穿的护甲,和用的橄榄球都是哪来的,你们就告诉他们认准这个标志,去各大杂货铺里找就是了。”林森指着护具上他专门弄上去的那个凶狠的狼头形象说道。

“到时候这些护甲和橄榄球,应该已经能做出不少套来了,就放到你们自家的杂货铺里寄卖,平日里有人问起的话,店里当然也可以介绍一下。

咱也不让你们家里吃亏,到时候利润分店铺一成,四成分给你们,正好一队人分两成。

剩下的五成,我就不客气的笑纳了,材料还有人工都是我来负责,你们看这样成吗?”林森兴奋不已的介绍着。

“没问题,既然这事我们能帮得上忙,这份子钱拿的就心安理得的。

至于相互竞争,本来你不说我们肯定也少不了还要多比两场的,现在还有钱拿当然是求之不得。”

尉迟宝琳稍一琢磨,和手下队员们交换了一下意见,就果断的应下安利这事。

而程怀默那一队里更是没二话,根本都没有考虑,本来他们就和林森更熟悉一些,毕竟认识的早吗,和他也没那么见外,答应的没有一点顾忌。

尉迟宝琳他们还不太一样,相互之间主要还是队友的关系,私底下还没达到那么亲近,自然就要考虑的多一些,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啊,这时候如果占的便宜大了,以后面上怕会不好看啊。

这事就算是这么定了下来,酒菜马上就上好了,林森干脆的又发挥了千杯不醉的本事,把两帮子人马全给灌趴下了。

原本泾渭分明的他们,因为有着林森这个共同的酒桌大敌,总算是难得的合作了一把。可惜即便林森是来者不拒,在他们的车轮战之下,也仍然轻松的坚持到了最后。

好在赶在他们全都被灌趴下以前,林森也算是成功的量好了他们的身体维度,给他们做的护甲必须更加专业,也要更合身才好用啊。

毕竟是要作为推广大使的,不够威武雄壮,更主要的是不够拉风的话,又怎么能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加入进来呢。

只是这橄榄球运动本身的魅力固然很大,但显然不如有一身亮骚的装备配合着,更能满足年轻人出去装叉的心思吗。这就叫投其所好!

当然这里面林森还有着自己的一些小心思,他毕竟在大唐是毫无根基的存在,所以在和程咬金他们的交往也好,和李丽质她们那帮子贵女的相处中也好,都在有意无意的培养着和他们的共同利益,将更多的人拉到自己的战车上来。

这次和这帮子二代们一同搞这个橄榄球装备,显然也有这样的考量在里面。

这两队人之中,既有着程家的三兄弟,也有着秦琼的本家子侄,还有牛进达和公孙武达的儿子,等等一帮子本就和林森相熟的勋贵家的后人,这算是进一步加强和这几家的联系,本来他们的老子也都有着让这帮年轻人和林森多亲近的意思。

而另一边尉迟宝琳他们和林森都是队友,以后少不了还要一起待上不短的一段时间,相互之间关系更亲近些,自然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且说到底大唐以后基本还是要靠这帮人撑起来的,尤其是武将一系,在座的这些人未来可都简单不了。

作为自家大舅子的程家哥仨就不说了,未来基本都在十二卫中就任高层,潜势力更是不用多说,程咬金的门生故旧也是不少的。其他那些个哪一个以后都不会差咯。

就比如说那张瑱吧,虽然张家有点不显山不漏水的意思,可来自后世的林森可是听说过他们家的名头,简单的说下人家张家的历史,就明白林森为什么这么推崇这一家子了。

他们的老祖宗是汉朝的中流砥柱张良,张子房,这位的大名想必不用多说了。

而到了张士贵这一代,原本想着隋文帝搞了科举制度,就想重现先祖的荣光,走文官道路,因此对经史子集,诸子百家都精通的很,结果遇到了隋末乱世,靠着武艺也变成了李唐起家的大功臣。

从后世的历史来看,张家作为武勋世家的历史,贯穿了整个大唐的二百多年,从大唐建立到灭亡,张家共历8世,全都是举足轻重的大将。

要不是5世孙那出了点小纰漏,张士贵的爵位和官职差点成了世袭罔替!

即使这样,最低的后几辈也都是骠骑将军这样的从一品高官,如果算上张士贵的先人,那就是一个经历了11世,共计流传了364年的武将世家。

如果这样还不够神奇的话,到了张士贵的九世孙张崇嗣这,整个张家又来了一次华丽转身。

作为宋朝的开国元勋之一,张崇嗣和他俩弟弟领导着整个张家,又变成了一个地道的“进士世家”,在五代、宋、金、元时期连续十九代,代代有进士,共有中进士的后人三十余名。

而且明清时期,依然能够见到张家人的身影,这次他们又化身成了名扬三晋的“慈善世家”。

你说这样一个传承不断,代代都荣光的家族,值得推崇不?

张瑱本人性子也是很让人信任的那种,林森又是刻意结交,所以在座的这些人中,除了程家哥仨以外,倒是以这张瑱和林森最为相熟了。再加上这次的球赛中,林森可以说变相的救了他的性命,因此他拿林森也是颇为敬重的。

另外,林森也有意避开了那些个后来不太着调的人家,比如那头上有一片草原的房家老二房遗爱。

虽然本身也像武将多过像文人后代,少不了也有朝武人这边靠拢的意思,可林森就没有去主动结交过,以后的变数太多了点啊,虽然觉得这位也是个可怜人,不过林森还是敬而远之了。

至于柴家的柴令武那种心思大的,林森也是尽量躲开了,即便他老子柴绍现在算是勋卫们的顶头上司,现任右卫大将军,差不多的还有现任左卫大将军的侯君集家的。

可以说林森这也算是着眼未来的布局吧,提前打好关系,总比未来临时抱佛脚强得多。

送走了这帮醉醺醺的二代们,林森赶紧回家安排庄户们,开始生产橄榄球比赛的各种用具,为即将到来的热潮做好准备。

而他本人还得回去做好两队推广大使的技术指导呢,就指望大训后的这场比赛一炮打响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抢手货(求订阅o(╥﹏╥)o)

庄户们那边干的热火朝天的,而林森自己则大多把时间花在了军队中,或者得空就跑去程家那边和程怀玉腻在一起。

庄户们现在对林森这个家主已经能够做到无条件信任了,听到林森说又有赚钱的活计了,即便那些橄榄球和各种级别的护甲还没开卖,他们依然干劲十足的开始了加工。

反正林森都是计件给钱的,也不用担心林森少了他们的工钱,大不了明年少给点租子呗,当然大家都知道这个可能性不存在的。

而且这些收入对这帮子庄户来说,也显得没有那么的重要了,因为家里的存粮都不少,心里踏实啊。

趁着刚完成秋收的功夫,粮食价格还没有多高,得了林森提示的他们,全都额外买了不少的粮食回来。

如果林森没记错的话,年后也就是贞观二年,好像有一场大旱灾席卷了整个长安地区,提前多储备些粮食显然就很有必要了,林森也把整个土楼里所有的仓库,全都塞的满满的以备不时之需。

这之后庄户们就开始为过冬做起了准备,各种芽菜已经先生上了,天真个转凉以后,正好囤货已经比较多了,又能卖上好价了。

不过做这些显然都不会影响他们继续加工护具啊,那豆芽菜本来就不需要经常蹲旁边照料了。

至于做护具用的那些轻木和软木,自然都是林森改造出来的,这回他找到了更加节省改造能量的法子,只要弄些小树苗来,改造好了以后,再催生起来让它们迅速变成可用之材就得了,多浪费些催生的能量而已,这个效率可不就高多了吗。

节省出来的改造能量,林森还可以用来改造些抗寒的蔬菜品种,还有晚熟的水果出来。

今年卖反季节蔬菜依然会是林森冬季的一项主要收入,其他人也不会看不到这其中蕴含的利润,怕是少不了探究的目光在关注这些东西的来路。

温泉种菜的理由能挡得了一时,可难保哪天就有人寻到那处温泉那里去,这个秘密怕是保留不了多久的,早点弄出抗寒的蔬菜品种来,这个问题自然也有了遮掩,不怕人家找茬了。

而原本属于王君廓家的那片果园,全都被林森给改成了晚熟的品种,比如味道甜美,清脆可口的雪桃,还有冬枣和冬苹果,都是甜度很高的品种。

现在甚至还没有下树呢,可已经引起了一片惊叹声,到时候往皇宫里,还有相熟的勋贵家里一送,不难想见一定又是抢手货啊。

虽然下聘礼已经完事了,可婚礼当天才是真正花钱如流水啊,林森虽然不说摆多大的场面,可也绝对不想让程怀玉觉得委屈了,到时候的花销肯定也小不了,林森自然还是不缺乏赚钱的动力的。

这新品的水果显然就是他增加冬日里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了,主要也是之前的那些个优质水果让他尝到了甜头,如今都已经成了自家的摇钱树了,所以对这批冬季水果的未来自然是非常看好的。

为此他不得不加派了一些人手,到那原本隶属于王君廓的果园那边去做好保护。

还好这处果园也在终南山的地盘内,离林家庄子虽然也有段距离,但也不至于太过遥远,看来李世民当初封赏这处果园时,就考虑到了这一点,也算是照顾的很周到了。

当然了林森这段时间的收入,也不是说就只有这么可怜的一点,原本的那些个产业,销售也是一直很火爆的。

独一味这边仍然是所有产业中挑头的,随着天气转凉,火锅又变得重新红火起来,楼里的羊肉消耗的总是那么快,最近听说都开始从周边地区订羊了,实在是长安周边的羊,已经有点赶不上食客们吃的速度了。

再加上二店那边的自助餐,也适时的添加了自助火锅的项目,这个羊肉的消耗就更甭提了。

实在是这羊肉加了辣椒和孜然以后既美味异常,还有着很好的发暖效果,尤其是配合着火锅一起吃的话,哪个吃完了少不了都要放一身汗。天冷的时候谁不想吃点暖心又暖胃的好东西呢,如此受欢迎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甚至连羊骨头都没浪费了,在林森的建议下,干脆的做成了羊蝎子,即便是这些个非富即贵的食客们,也不介意吃的汁水四溢的,啃的这叫一个酣畅淋漓。

当然如果有不想弄脏了自己高贵的双手的也不要紧,酒店里肯定没有后世那样的一次性塑料手套,可是会提供薄羊皮手套啊,戴上手套再抓着羊蝎子大快朵颐,自然就没了这样的烦恼了。

这皮手套在咱们国内历史上大都是作为保暖,或者为那些王公贵族收殓尸体所用,可在外边的作用就不太一样了。

最早在《荷马史诗》上就有相关的记载,在天竺次大陆和整个中东世界,这手套都曾经作为重要的餐具存在,其作用和咱们的筷子差不多,因为他们喜欢用手抓饭菜啊。

这样一来酒楼这边屠宰的羊,就算是物尽其用了,连羊皮都没有浪费,不是做了橄榄槭的外皮,就是被做成了手套,酒楼这边用的其实都是质量最差的那些,毕竟只是简单的隔油而已。

送到兰蔻那边的羊皮手套,才是真正的精美异常。长安城里并不缺少手艺拔尖的裁缝和皮匠,在他们的通力合作下,又有着林森和程怀玉这俩夫妻档的设计师在,做出的手套集时尚美观和实用功能于一身。

一经推出,就在常来兰蔻这边的贵妇们中间广受认可,而这帮人一致喜爱的东西,自然就会变成整个长安城女人们追逐的潮流,印有兰蔻标志的手套,一时间也成了时尚尖货,很是引起了一阵抢购风潮。

当然真正能够买到的,还是那些兰蔻的会员们,也就是真正顶尖的那部分贵妇和贵女们,卖价自然极是不菲。

而且兰蔻秉持着一贯的观念,还会为那些顶级威暧霹会员们提供定制服务,羊皮只是最基础的款式才用的,算是最为便宜的产品线了,牛皮的,鹿皮的自然都是少不了的。

只要你出得起价钱,你就是想用鼍皮,又叫猪婆龙的皮来做手套都成啊。

其实就是后世的扬子鳄,只不过大唐这时候可没那么少见,更不是保护动物,在某些大方大概都快要成灾了,听说时不时还有吃人的传闻,猎杀它们自然没人反对,当然也没那么好对付就是了,因此价格吗,那自然也是极好的。

不过这还只是兰蔻增加的其中一个项目而已,另一项原本林森专为程怀玉准备的东西,才是真的受欢迎呢。

第二百二十九章 可爱的财迷

林森想更好的融入到军队生活中去,所以才会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泡在勋卫府那边,谁让他承诺过要给程怀玉一个诰命夫人呢。

所谓功名但从马上取,这也是大唐到了贞观朝以后最快的提升途径了,尤其是如果能够赶得上不久之后的覆灭突厥的那场大战的话,林森真的是有希望能够达成这个目标的。

可那毕竟是上战场,和他对付那些山贼大军肯定是大相径庭,对手都是马背上长大的突厥人,战斗力和战斗方式都会有许多不同,而他也不再是那个只需要守好土楼,就能立于不败之地的林家庄主而已,而是会作为大军的一员。

这其中差别太大了,所以林森必须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这种身份的转变,熟悉军队中的一切才行。

相比程怀默他们那种堪称在军营中长大的家伙,他差的东西还是太多了些。

当然这并没有耽误他这个宠妻狂魔随时关心自家老婆的情况,除了时不时就要和程怀玉腻在一起,搞的程咬金好几次都不爽的想要开口撵人以外,他还为自家老婆准备了一份应对冬天的礼物。

皮手套自然少不了程怀玉那一份,但是经常练武的她,冻伤双手的几率反而不高,倒是那逐渐变厚实的衣物让林森有些不爽,为了御寒自然要一层又一层的套衣服。

这时候的衣物都是宽袍大袖的吗,保暖效果就是要差一些,富贵人家用的料子又多半是丝绸,看着很是光鲜亮丽,可其实保暖效果同样没好到哪去,又没冷到可以穿皮裘的日子,提前穿上了也不太符合她们这些贵女们的形象追求啊。

当然了,其实对林森来说,最为直观的一点感受,还是他想要突破层层衣物的阻隔,热心的帮助自家老婆托住那一对未来孩子的大食堂变得很是困难。

这对于他这样一个忠实的球迷来说,不是,是对一个热切的想要帮助老婆减轻负担的人来说,完全不能忍啊。

相对好多层厚重的衣物,显然还是单件轻薄而又保暖良好的衣物更符合这个需求,也会更加的美观些。

没用怎么冥思苦想,林森就拿出了后世常用的冬日里的保暖神器,就是羽绒服了。

当然要是放到后世的话,这时候最合用的自然还是万能的冲锋衣,不过谁让现在没有那些人造纤维可以用呢,想要达到那么好的起毛效果也不太容易。

还是羽绒服这东西最为方便直接,天还没那么冷的时候,做个轻薄款的就是了,等到天气真的冷起来了,再考虑增加一些充绒量也就是了。

而且羽绒方面也有鸭绒和更加保暖的鹅绒可以选择,同样可以把鹅绒留到深冬再用。

至于面料,可以选择的种类其实也不少,因为这时候的布料做出来都是非常细密的,只要针脚做的细密一些,同样不用担心会有钻绒的问题,起码也不会比后世的那些羽绒服来的差了。

再配合后世最为常用的三层穿衣法,一层吸汗排湿的贴身小衣,一层用来作为保温保暖层的轻薄款羽绒服,最后再来上一件挡风用的外衣,御寒的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而最外面的一层,完全可以选择最漂亮的一件作为颜值担当,就可以达到美貌与保暖兼顾的效果了,也不像原来那样一层套一层的,显得臃肿又沉重。

等到以后大家对这羽绒服更好的接受了,完全可以做成外套和羽绒夹层一体的形式,也就是后世的派克大衣那种样式的,只不过需要朝这个时代的审美做一定程度的妥协罢了。

而且相对那样的形式,比较贴身的羽绒夹克加羽绒裤的样式,显然更加节省羽绒材料啊。

得了林森精心准备的这件礼物,程怀玉显然对自家夫君的这份用心非常的认可,难得主动的送上了一个香吻。

不过相对来说,林森显然更加陶醉于由此带来的某些方便,伸手过去总能带来沉甸甸的幸福感,这才是一个忠实球迷最为在意的。

最近经营兰蔻已经做出些心得,对这里也有了许多感情的程怀玉,第一反应和林森如出一辙,她也打算将这羽绒服补充到兰蔻,作为新一季的主打产品之一。

因为她自己的感受是最为直观的,那份轻松和舒畅,那种轻若无物的惬意,肯定要比套上一层层能有个十斤八斤的衣物在身上,像是被捆绑住了一样,来的舒服多了。

虽然这羽绒衣物暂时看着是不太美观,可真个穿出去不是没影响吗,而且以后按照林森提供的思路弄出一些羽绒大衣来这个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对老婆的想法,林森自然是唯有大力支持啦。

虽然老婆现在越来越有财迷的趋势,让他有点措手不及的感觉,不过想想这位管家婆也只是喜欢朝咱林家搂钱罢了,倒也不是说就变成抠门的守财奴了,更没有限制他花钱的意思,好像更多的还是在享受这种赚钱的过程,林森也就随她去了。

即便是个财迷,那也是个可爱的财迷,还是为了两人的这个家。

正好这段时间兰蔻这边,由香水和精油带来的收入稍有些下滑,这羽绒服的加入,正好也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还是最为应季的那种,也算是接茬把兰蔻这边“改变贵妇们的生活理念”的宗旨继续贯彻下去吧。

之所以收入下降了一些,主要是天冷了花草总是要少一些,能够提炼的精油自然也少了一些。

林森也不想表现的太突出,为此再改造许多花草出来,那也太扎眼了一点,那边反季节蔬菜还没落停呢。

虽然不免也稍微催生了一些出来,增加了一些存货,但还是限定了精油和香水的出货量,销量自然就下降了一些。

不过这也只是针对巅峰时期而言,整体来看兰蔻的盈利能力其实并没有降低,反而随着手套的加入,做到了稳中有升。有了羽绒服的加入以后,相信还能迎来一个突破。

事实也证明林森夫妻俩这想法是没差的,即便价格不算低,但那些贵妇们对此都非常的认可,只要亲自试穿过的,无不对这些羽绒服赞叹不已。

既能保暖,还能减轻负担,同时又不影响美观,她们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第二百三十章 若有所思

短时间内也不用担心这羽绒服会烂大街,因为用到的羽绒全都是林家庄子那边直供的,林森一开始安排庄户们养殖家禽时,其实就存了这方面的心思。

他一直都有交代庄户们,注意收集好那些个大小羽毛,这时候自然就派上了用场,还能为庄户们增加一项额外的收入,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负责制作羽绒服的,也都是相熟的顶尖女工,那些身穿羽绒服的贵妇们,自然也没有几个能舍得下脸面,扒开羽绒服来仔细研究下这玩意是怎么做出来的,以便家里可以仿造。

这事只要哪家有在做,别人少不了就会对这位放下脸面一心赚钱的贵妇指指点点的。能来兰蔻这边的都是差不多的家境,谁能受得了这个。

到了她们这个份上,脸面比什么都重要,在兰蔻这里买入各样的新东西,同样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量,都不想被其他人给鄙视了,自然做不出主动山寨这些东西的事情来。

这样一来,羽绒服就是少部分人专有的享受,而对这些贵妇们来说,这份独特性也是她们所看重的,价格反而不怎么在她们的考虑范围内了。

随着天气逐渐变冷,这羽绒服自然是越发的受到欢迎。

看着别人衣服那么厚重,还是冻的脸色发白,为了美丽动人还要强撑着不要打哆嗦,只能进了马车以后玩命的灌热水,而自己只需要简单的几件衣服搭配好,就可以淡定从容的出去展示自己了。

那种无法形容的满足感,也让她们进一步成为了兰蔻这边的忠实用户,随后就有许多贵妇想到,也要给自家当家的也订上一套,因此兰蔻这边也算是头一次出现了男士用品。

款式相对更加单调些的男士羽绒服,也慢慢的成为了长安勋贵们的标配。穿的既然都是老爷们,还是穿在里面的,自然是够暖和就行,都不用像女式的那样追求美观,做工够好就可以了。

天气转凉以后,林家庄子上的芽菜,还有反季节蔬菜,自然也再次上市了。

这些东西目前都还属于纯粹的卖方市场,虽然有个别的人也研究出了芽菜的做法,也跟风开始卖着,但是供货量太小了些,毕竟舍不得这冬日里生芽菜的秘方啊,没几个会像林森这样大方的拿出来跟人分享的。

再加上程家这边出的芽菜,已经成了长安城周边的人们认准了的品牌,那些零散的新户完全没法撼动这边的地位。

另外即便程家这边全力出货,也没法满足所有的市场需求,缺口还大得很呢,多一些人加入进来,并不会改变这样的供需关系,因此大家该怎么赚钱还是怎么赚钱。

这下子可把那些新来的林家庄户们给乐坏了,头一回感受到赚钱原来是这么的容易啊,跟捡钱一样的。

也不难明白为什么林家庄子上这些人,都对林森这个庄主如此死心塌地的了,因为他们此刻也有着差不多的想法,这样的好庄主谁敢动,他们肯定也要跟对方玩命的。

林森拿出的反季节蔬菜,还是没法出现在市面上,都是程家的管事直接去林家庄子上拉走的。

即便今年因为多了一些抗寒品种蔬菜,林森有这个底气可以增加一些出货量了,可多出的这一点,对程家秦家他们一帮子相熟的勋贵,还有宫里的一大家子皇亲国戚来说,还是有点杯水车薪的意思。

林森都不得不减少了一些泡在军营里的时间,隔三差五的就要回庄子上,多催生一些蔬菜出来放到那里才行。

还好土楼的仓库还是很给力的,又有席卫忠爷俩忠心耿耿的帮忙守护着,每天清点出固定的数量交给程家管事,这才不需要林森每天都蹲在家里盯着这事。

独一味那边的生意,也是越发的无可比拟的火爆自不必提,林森更多的还是关注着他寄予了厚望的新项目上。

雪桃,冬枣和冬苹果都相继上市了。已经从林森这边的水果上尝到了甜头的各家勋贵们,在听说了有这样堪称神奇的晚熟品种后,就一直有安排人盯着新果园那边,这些个水果刚一下树,各家的管事就蜂拥而至。

除了林森特意留出来的那些,其他的干脆被一抢而空啊,恨不能价格都不问一下,让他们先拉走再说。

宫里自然是要送去些,继续搏个贡品的名号,也算是变相的维持下和李世民的亲近关系,要是一心想要卖钱的话,宫里还真不一定能吃到多少呢。

其他相熟的武勋,还有那帮子贵女那里,自然都是要送到的,今年还多了些平辈的勋贵后代们,这都算是人情往来。即便以林森这不算高的情商,也知道肯定不能缺了这一份。

当然放到兰蔻里一些,维持兰蔻这边的高端形象,也是必不可少的,也能方便自家老婆可劲的享受美味嘛。

冬日里的大训,也这段时间内如期举行了,那些府兵们到了这时候才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参与到训练中来啊,不用忙活地里的活了不是。

虽然没少经历过战斗的他们,其实现在的战力都还保持的不错,毕竟都是从隋末那时候一路杀过来的,但俗话说的好,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吗,这样的集中训练还是很有必要的。

尤其是对那些年轻的府兵们来说,总要有个适应军阵的过程,对于各种阵势的变化,也需要多加熟悉才行。

而程怀默和尉迟宝琳这两队勋卫,还因为表现突出,分别受到了李世民的点名嘉奖,也不知道是不是两帮人各自经常在一起训练橄榄球,所以默契度提高了许多的原因。

又或者干脆就是李世民看了他们上次的橄榄球赛以后,对这两队人印象最为深刻,才随口提的。毕竟都是武勋的后代吗,表扬一下也比较有代表性。

不过同样被表扬了的林森,更加在意的却是两队人的这次橄榄球挑战。当着皇帝的面,这两队人马就成功的呛火。

在得了李世民的首肯以后,目前可以说橄榄球打的最好,对技战术理解的最为到位和深刻的两支橄榄队,就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开打了。

对战的结果对林森来说并不重要,成功的让更多的人喜欢上了橄榄球这个运动,更是让许多人见识到了新式护甲的好处,才是最重要的。

而林森想要的效果显然都达到了,这从橄榄球和护具的火爆销售状况就能看得出来。

也许回头再弄上一个橄榄球联赛,有丰富的奖励刺激着,能够达成的效果和影响力都会更好些。

而作为橄榄球运动的创始者和推广人的林森,这时候正站在长安城的城门口那,对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尤其是其中的某一部分人若有所思。

第二百三十一章 暗箭伤人

此刻在某处世家大院之中,关于林森的讨论还在继续着,仍然是那七个小老头,而林森大概是那个倒霉催的葫芦娃?

“听说那小子允了程家小娘子一个诰命夫人?那就是需要建功立业咯?”崔家的某位最先发言了。

隐隐有着五姓七望领头人架势的崔家,在对付林森时,自然也义不容辞的做起了急先锋。

不过这次的各部清查中,相对来说损失最多的也是他们崔家,谁让他们对朝堂的影响力也是最大的呢。

而在之后的抵挡李世民将清查深入到各地去时,同样以他们的抵抗最为激烈,这一波拉锯中消耗掉的实力自然也是最多。

不过既然能够作为五姓七望中几乎公认的老大,他们的潜势力仍然不容小觑。

“那就给这小子一个机会吗,想要建功立业,自然到战场上去搏一搏才是最快的途径啊。”另一位接茬说道。

“只不过战场上刀枪无眼,没人能保证自己一定能够好好的回来。”这边一个又矜持的笑了笑说道。

“特别是背后有人和他不是一条心的时候,总有那么些喜欢暗箭伤人的家伙,啧啧。”又有一位装模作样的感叹道。

不过这“暗箭伤人”难道说的不就是你们自个吗,看来真的不知道什么叫脸红啊。

“就是可惜了程家小娘子,年纪轻轻就做了那未亡人。”还有个老不修的状若遗憾的说道。

“那就给那小子一个受嘉奖的机会吧,就算他人回不来,哀荣也不能少了,咱们还是要有成人之美,尽量给程家小娘子争取一个乡君的封号吧。”

这是不仅打着弄死林森的主意,还想顺带着毁掉程怀玉的一生,让她一辈子守活寡的意思吗。

一群人相互递了个眼神之后,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各家调动些自己的力量,来推动这个事情成形就好了,他们自己当然是不会出现在整个事情当中的。

即便所有人都猜测是他们干的,但也绝对找不到和他们有任何牵扯的证据。

当然更多的时候,像林森这种被打压的对象,往往都是死在懵懂之中,不明不白的就中招了,却连背后推手是谁都搞不清楚。

林森要是听到他们谈论的这些话,估计恨不能老天一个雷下来,劈死这帮子老混蛋,老天不劈怕他自己也忍不住上斧子劈了。

不过林森显然是听不到的,他这会正蹲长安城的城门那,若有所思盯着那些进进出出的人流呢。

他当然不是来看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大冬天的也没什么风景可看,况且他都有程怀玉这个足够满足一个忠实球迷的所有幻想的大美妞了,对这些庸脂俗粉也没那兴趣。

他真正在留意观察的,是他最初的老本行,想要看看进出长安城的樵夫到底有多少。

而目前来看,来长安城卖木柴和木炭的都不在少数,可以说不一会就能看到一个,再想到那被砍得已经有点稀疏的龙首原,还有长安城里处处冒烟的情景,显然这长安城每天消耗的木头,真的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啊。

虽然这时候的环境容错率还挺高的,这样的砍伐法,大概近几年内还看不出什么恶劣的后果来,不过想想长安城日渐极端的环境,其实已经开始有所显现了。

相较于不远处的终南山来说,这长安城中说是冬冷夏热丝毫不为过,已经有点城市热岛效应的意思了。

而在龙首原的木材被砍伐殆尽后,冬日里的寒风没有阻碍的吹进长安城中,怕是这种情形会更加的明显些。

林森甚至有理由怀疑,贞观二年的那场大旱,搞不好和这个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毕竟树林的锁水效果和储水能力都是很强的,但是一旦被破坏了,森林想要重新长起来可绝对没有那么容易。

尤其是赶上干旱时节的话,少了这么一个环节,大自然的调节能力就没法发挥效果了,蔓延成灾自然也就无可避免了。

不知道是不是该跟李世民提醒下这方面呢?可想要给他们说明白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也太不现实了,后世都没能做好的东西,指望这时候的人们能够理解,也有点异想天开了。

所以还是从更实际的替代方法上来着手比较好,长安城的居民们对木头依赖这么强烈,那么替代品的市场前景肯定也会很大咯,挑战往往也可以变成很好的机遇啊。

站在寒风中琢磨清楚以后,林森赶紧跺了跺脚,顺便来口烧酒暖暖身子,这才跑到程家那边去了。

他现在只要在长安城落脚,基本都会选择在程家这边,只有程咬金实在看不过眼出言赶人的时候,他才会去秦家暂住。

既然又想到了好点子,能为大家在冬日里多条财路,顺便也算是满足他想要让长安城周边的山林能够休养生息的愿望,林森肯定第一时间就会跑去找自家老丈人去商议一下咯。

“你确定有法子能把那黑不溜秋的玩意用起来?不会死人?”程咬金虽然对于自家女婿的众多奇思妙想已经有些免疫力了,不过乍然听到林森的想法以后,还是忍不住有些惊奇的问道。

国人对于煤炭的应用,其实很早以前就开始了,早在西汉时期就有用煤炭来炼铁的记载,到了东汉末年这东西已经被用来做家用燃料了,隋文帝时期,煤炭也曾经作为宫里的主要燃料之一。

到了大唐,长安城这边市面上卖石炭的已经不算多么罕见了,因为距离长安不远的地方,就有渭北煤田,也就是后世的铜川煤矿这个露天煤矿,可以比较轻松的采到煤炭。

之所以没有多么流行,更多的还是一些平民或者大户人家的下人们再用,主要是这煤炭暂时有几个解决不了的重大缺点。

首当其冲的当然就是碳毒,每年长安城这边因为烧碳死掉的人都不在少数,当然这个问题普通的木炭也免不了存在,可人们对木炭的应用年头要久的多,出纰漏的可能性还是要小上许多的。

再一个煤炭烧不好,总会变得黑烟滚滚的,普通人家用来取暖的还是少一些,谁也不想第二天出门的时候直接变成昆仑奴啊,家里的衣服被褥也免不了遭殃,这谁受得了啊。反而有人利用这个特性来制墨,效果很是不错。

另外一个,石炭卖不上价格,只有穷困些的人家在用,可从这时候还隶属于雍州的铜川那边运过来总要有运费的,开采也有成本的不是,这卖起来性价比自然就比较差了,利润低了,愿意卖这个的自然就少了。

相较而言,那木柴都是从离得很近的地方搜罗来的,住在城外的自个就能去砍了,当天就能送来,甚至几个来回都成,成本低供应量又大,还不会把家里弄脏,自然更受到大家的认可。

而林森主要就想改变煤炭的这些缺陷,先让这东西成为长安城内众多有钱人家里的必备品再说。

第二百三十二章 敢战否

林森干脆的借用了程家的铁匠,在他的指点下,那铁匠倒是很快就做出了他想要的东西出来。

虽然林家庄子上现在也有铁匠手艺很好的新庄户了,可那边想要弄些铁料还是很困难,肯定还是在程家这边做这些铁物件更方便些。

尽管林森有多受李世民的恩宠,长安城的勋贵们有目共睹,可他的级别毕竟在那呢。

真个用起铁料来的话,怕也不是个小数,以他现在的分量,跑去想多弄点,人家估摸着也不会卖他这个面子,搞不好最后还得抬出程咬金他们来。与其如此,还不若一开始就让他们去弄了。

而林森觉得这玩意刚开始也只能在勋贵们中间普及开也多半源于此了,这种比较耗费铁料的玩意,普通人家也用不起啊,甚至可能都没资格用。

“哪,这玩意就是个烧石炭的炉子,当然你烧木头也成,只是不如石炭的耐烧些,热度也更高,暖和的更快。

有了这些烟囱,既不用担心碳灰把屋里弄得乌漆嘛黑的,也减小了中炭毒的可能。”林森指着那个主体圆溜溜的铁炉子对程咬金说道。

这东西自然是照着后世的那种烧炭炉子的样式来的,下面有进气口,还有小抽屉式的铁盘,可以承托那些掉落的碳灰,设计相对来说比唐朝这时候的炉子,肯定是要更科学合理些的。

“这东西更好点燃,燃烧的也更持久些。”林森边说着边干脆的开始演示起了生火的过程,弄把秸秆来用火种给点燃了放进去,再从小木头开始加,等到火势够旺了再朝里放煤块就是了。

这个过程并没有耗费太多的时间,不一会几人就围绕着路子开始烤火了。

后世的老家农村里,这种炉子一直都非常的流行,林森哪次回去看长辈的时候都要帮忙烧一下,即便是成年后,这也是他回老家必玩的两大乐趣之一,另一个就是用压水井来压水啦,因此操作起来也是驾轻就熟的。

“再来上个铁壶,随时都有热水可以喝了。”林森笑着说道。

“围炉夜话也是很惬意的,当然也可以放个铁锅或者铜锅,在这直接就可以吃火锅了,又是另一种舒爽的享受。”

“另外还有一种炉子,烧的是我称之为煤球的这东西,这玩意不是纯粹的石炭,里面也加入了一定的粘土,压制成型就可以了。

这东西最大的好处,是提高了石炭的利用率,因为那些不好烧的碳渣和碳粉,都可以直接压成煤球,不会浪费了。”

林森边说着,边从这边的火炉里夹出了一个已经点燃了煤球,放到了煤球炉中。

“怎么样,这两种炉子还成吧?”林森得意的跟程咬金表着功。

“炉子挺好的,不过我觉得还是石炭的生意更大有可为啊,等到这些东西卖到千家万户去,大家对石炭的需求肯定要急剧提高的。

如果炭块和碳粉都能用起来,那原本的微利就变成薄利了,咱们薄利多销吗,哪怕算上运费,这东西也有得赚不是。”程咬金盯着这些暖烘烘的炉子,若有所思的说道。

“呃,是的,石炭未来肯定会越来越受欢迎,还是岳父大人想的长远,眼光独到啊。”林森心悦诚服的赞叹道。

倒不是他忘了卖煤炭这一茬,他当然知道卖煤炭是个了不得的大生意,其中蕴含的利润更是吓人,主要还是后世的思维束缚了他。

毕竟后世的那些晋省煤老板们,给人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而早年的各种黑煤窑的传闻也太多了些,让他下意识的就觉得这种近似无本买卖的玩意,不是他能玩得转的。

其中牵扯的利益错综复杂的,更要搭上无数条人命,才能握紧了这块的利润,所以不自觉的就忽略了这条巨大的财路。

可却忘记了他面前坐着的这一位,还有他能叫来的那帮子武勋,本身都是能罩得住的庞然大物,想要伸手到这样让人眼红的行当里来,并不是太过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利益的情况下。

“所以先别急着把这两种炉子弄到市面上,等我叫上老兄弟们一起拿下那渭北煤田再说。”程咬金叮嘱了一句。

“我明白。”林森了然的点点头。

“对了,你说的那个砍柴太多还能造成各种灾害的事情是不是真的?”程咬金跟着问了一句。

“自然是真的,嗯,或许看看往年的几次灾害,尤其是黄河改道的事情,再看看黄河下游的水是不是比以前浑浊些了,都能看得出来的,沿河的土地肯定被带走了不少的。”林森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

主要是这时候的绿化率相较后世简直不要太高,即便有个别地段出现了生态失衡,或者水土流失的情况,这表现也不会太明显,要不然这事他早就直接当做大发现,想法子报给李世民知晓了。

“嗯,只要能让人少砍些木柴就行。”程咬金看来是有拿这个当借口,推动一些东西的意思啊。

“哦,差点忘了,按照惯例,这炉子还有未来的石炭生意,都算你一份。

马上就要成家立业的人了,得有点能传的下去的基业才行,可不能委屈了我闺女。”程咬金狠狠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说道。

虽然一直表现的不太待见林森和自己闺女腻歪,不过其实舐犊情深还是少不了的啊。

“呃,我肯定不能亏待了怀玉的。不过那炉子按照惯例来我没意见,这石炭矿的份子我可不敢拿。

这东西需要的人力物力太多了,还得靠你们的人面才行,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这份子拿的亏心啊。”林森却没有全都应承下来。

就像他说的,这石炭矿的份子他拿的名不正言不顺的,他是个有原则的人,属于自己的当然可以尽力争取,这不属于自己的好处,也没有平白接受的意思,虽然知道程咬金完全是一片好心。

而且这是程咬金现在没看到石炭矿蕴含的利润到底有多大,这也确实是一份可以传世的基业,就怕到时候真的大规模开采了,他们对自己手里这个份子的观感就变了。

因此影响了原本坚固的关系也有些没必要,林森也相信自己未来一定能找到更多更好的产业的。

另外还有点不好言明的东西,这煤矿必然是要牵扯到很多人命的,对于这样的钱,林森并不是非常想要沾染。

“没有你提供的这些炉子,那石炭永远上不了台面,销量怕是一直都上不去,所以你拿一份也是理所应当。

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投些钱进来也就是了。这事就这么定了。”程咬金摆了摆手止住了林森的话头。

“好的。”林森有些感激的答道。

不论如何,程咬金这是真的没拿自己当外人,真的是当了半个儿子在照顾了。

“差点忘了,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我收到消息,年后多半要有一场大战了,你要不要去试试?”程咬金说起这话时罕见的情绪有些复杂,既有期待又有担忧吧。

第二百三十三章 大战将起

“大战?和谁打啊?”林森有些兴奋的问道。

“嗯……和突厥打还不太可能,现在还太早了点,突厥并没有衰落的那么厉害,那肯定就是梁师都咯。

谁让他就卡在大唐的嗓子眼上,偏偏又是个不识趣的,就以今上的雄图大略哪能容得这个反复小人继续逍遥,怕是这会他都已经到了一日三惊的地步了吧。

小日子过的这么凄惶还不如早早的投降过来呢,好歹今上也会给些优待,这样负隅顽抗,怕是少不了落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自己最后还要身首异处,何必呢。”

没等程咬金答话,林森自个就先开始分析了起来,越说越是兴奋,而语气也是非常的笃定。

“嗯,你小子这眼光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详细的信息说是打谁,但是大家都觉得怕是要对那梁师都动手了。”程咬金对着林森满意的点了点头以示肯定。

“那家伙确实有点不知死活,今上听闻他那边境况已经很是惨淡了,好心的一纸诏书过去,想要让他举城来投,可那个家伙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还不同意。

难道以为还能够继续之前的招数,招来他的突厥干爹,帮忙抵御大唐天军不成?殊不知突厥那边已经有些自顾不暇了,内部的矛盾已经开始爆发了。

而且夏州的刘兰和刘旻,一直都在蚕食他的地盘,不断的行那反间计,那朔方内部怕是人心早就散了。

最近更是听说梁师都的麾下名将辛獠儿、李正宝、冯端差点直接抓了他来归唐,可惜最后因事泄未能成功。

不过少了这最后几个所谓的名将以后,梁师都手下也没什么能镇得住场面的将领了,这才是真个孤家寡人呢。

况且这次战斗应该会选择在冬日里就开打,咱们不是有你贡献的那个青贮饲料吗,现在即便是冬日,战马也不怎么掉膘了,更不用担心补给的问题。

所以这次的战斗可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到了,胜算是非常大的。那梁师都死定了!”

程咬金将自己了解到的信息都说了一下,结合着这些信息一同分析了一下战局。

相较于林森来说,他这消息渠道当然要多得多,把这些都告诉自家女婿,也算是给他吃个定心丸。

“嗯,这梁师都死不足惜!”林森点了点头恨声说道。

那梁师都占据的朔方,就在长安城的正北方,历来都是关中地区和草原之间的一大咽喉。

这家伙仗着隋末那时候没人顾得上他这个地方,作为此地的坐地户的他干脆的起兵反隋了。

不过他真正倚仗的还是他背后的突厥干爹,每到有对付不了的敌人时,就给突厥骑兵南下大开方便之门,放任那些突厥人进来烧杀抢掠,所以骂一句汉奸绝对不为过,当然他是不是汉人还不好说,反正就是个卖祖求荣之辈。

后来之所以有那渭水之盟,也是这货主动放开了门户,引来了突厥大军长驱直入,这才有那堪称城下之盟的屈辱时刻,李世民不恨死这条老狗才怪了。能去封信劝降一下,没有不顾一切的去干掉他,都绝对算是宽宏大量了。

“但是可以预见的,这老狗一定还会故技重施,再次引了突厥人来。突厥那边虽然内部矛盾重重,但是肯定也不会坐视朔方轻易的落到大唐手中。

以后大唐握紧了这个门户,突厥就没有轻易南下的可能了,以后形势就要倒转过来了。

所以,可以肯定的说,这一战最大的敌人不会是朔方,他们的人马敢不敢出城都难说的很,真正需要对付的,其实是突厥来援的骑兵队伍。

就怕他们会派大队人马,趁着我军立足未稳之际发起冲击,抵挡住了稳扎稳打,则胜利可期,抵挡不住的话,伤亡怕是不小,打没了士气,以后再想要收回朔方怕是会更加不易。

所以说,如果真的去参与此战的话,变数也是不少,危险自不必提。

当然,从来就没有哪场战斗能够保证你去到以后,只有你杀人没有别人杀你的份,所以到底如何决断,还要看你个。”

程咬金觉得还是把此战中的所有可能都分析给林森听比较好,毕竟林森是个彻彻底底的战场新丁,即便在抵御山贼突袭林家庄时,他表现的也算是可圈可点,但那和对战突厥骑兵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突厥骑兵这等杀戮机器,和山贼那样的乌合之众,冲击起来造成的震撼和冲击力,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啊。

所以程咬金对于林森参与到此战之中去感受是很复杂的,既有鼓励他去的想法,不只是为自家闺女今早博取诰命夫人的称号,更重要的是希望林森自己能够真正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通过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来淬炼自身,得到身心双方面的提升。他们都是这么走过来的,自然也希望自家子侄都能经历这番洗礼。

另一方面当然也少不了担心,真个有个万一,自家闺女可是刚纳征过,这要是成了望门寡,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尤其是这俩小年轻感情还这么好。

“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想参与到这场战斗中去,不经历战场的洗礼,怎么做个铁血真男儿呢。

而且我也承诺过,要为怀玉尽快挣个诰命夫人的称号回来,也好和她完婚啊。”

林森当然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参战,之前只想着参与到覆灭突厥的战斗中去了,倒是把这一茬给忘记了。

正好这一波战斗中积累些功勋,下一次说不定能够独当一面呢。做个一路元帅肯定是甭指望了,他这才多大啊,老一辈的名将们还有许多正处于壮年的呢,肯定轮不到他,可做个先锋,斩将夺旗也好啊。

想到这些,林森越发的有些不淡定了,总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在心底里燃烧着。

“好,既如此,我去稍微运作下,想让你去应该问题不大,说不定还能带队出发呢。”

程咬金看林森答应的果决,显然是真心想去的,也就没再多说什么,肯定的点了点头,略一迟疑又拍了拍林森的肩膀,算是个鼓励吧。

“尉迟宝琳他们不去吗?”林森听到带队出发,忍不住问道。

“他们和怀默哥仨一样,暂时怕是没机会出去杀敌立功了,想要外放都不容易,除非我们这些人彻底退下去了。”程咬金摇了摇头说道。

“年前多做准备,年后怕是就要出发了,如果一切顺利,估计开春前这场战事就能结束,不过还是多做几手准备的好。”对于程怀默他们没法上战场的事,程咬金显然不太愿意多提。

“哦,对了,别忘了多带上些家将,挑些席卫忠那般的好手带上。”程咬金语重心长的嘱咐道。

第二百三十四章 不太对劲

从程家出来以后,林森马上投入到了积极的备战之中,当然随着贞观二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他也要忙活着准备过个好年啊。

回想这一年来的收获绝对算得上是丰厚异常了,比如说达成了两辈子的共同愿望,终于摆脱了单身,找了个身材霸道的妹子做老婆,还是个能满足忠实球迷的终极野望的妹子,偏偏性格又这么好,对外还那么有威慑力,想想林森都觉得美得很。

当然年后也要开始为了这份难得的幸福而努力奋斗,建功立业。

大部分男人有了家庭以后,往往就会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来,有更多的担当,自然也有更多拼搏的理由啊。

林森显然就是一个有担当的人,还是一个重诺的人,既然答应了自己老婆,要尽快给她挣来一个诰命夫人,自然就不能让她等上太久。

而这一年的收获,也不只是一个好老婆而已,更多的产业,更多的收入,更多的新庄户的加入,算起来绝对是收获颇丰了,不过这同时也让他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许多。

既然有那么多人愿意相信他跟随他,那他也不想让这么多人失望不是,目前来看他做的还算不错,起码手下的庄户们,都过上了让大部分长安居民都要羡慕的好日子。

不愁吃穿不说,手里还都有了些闲钱,甚至孩子都能有学上,即便现在学到的只是最基础的启蒙知识,起码以后当个大掌柜的也问题不大了。

生活已是如此美好,更有着更加光明的前景在等待着他们,他们对林森这位庄主自然是异常拥戴的。也算是让林森初步实现了给庄户们的承诺吧。

所以当林森表示需要招募十五名家将,和他一起奔赴战场时,庄子上差点没为这些名额打起来,争夺的这叫一个激烈。

最后选出来的,自然都是庄子上真正的顶尖好手,各自都有着某方面的突出特长的。

比如说席卫忠父子,比如庄子上另一位有着射雕手实力的弓箭手,又比如某位精通马槊,甚至说是和秦琼马上对决过的庄户,这位以前大概是某路反王手底下的金牌打手。

诸如此类的吧,反正哪一个放出去,都属于各方势力会努力争取的顶尖高手那种。人选决定好了,剩下的自然就是抽空进行合练了。

战场之上不同于单打独斗,如何站位,如何相互协助,都要有一套章法在,才不至于变成相互制肘,影响各自的发挥,也就是后世的中经常要提到的阵法了。

这样的训练,肯定也没耽误林森趁着年底的空闲,好好盘点下自己手头掌控的资源,之前一直发展的挺好的各种产业,包括长势良好的那些个庄子上的田地自然不用提了。

今年因为散官和勋爵都提升了,还有了正式的职官在身,这俸禄可是实实在在的涨了一大截子。

年底领回的钱粮,林森并不是很在意,往仓库里一扔就完事,职分田和永业田他却不能不在意。

因为三个位置加起来到手的田地足足有几十顷了,大唐初年这会均田制贯彻的还挺好的,官员也没有那么多,所以即便是长安这边,田地也足够分了。

到林森手上的田亩可都是足额足量的,一点折扣都没打,虽然分散了一些,可单看数量,合起来已经不比林家庄子的总田亩数来的少了,怎么看也是一笔不小的进项啊。

只不过和林家庄子这边不太一样,那些土地由于比较分散,又都不在终南山中,林森没有那个精力全都照顾到,所以干脆的全都租给了附近的农户去住了,租子当然也是按照其他的勋贵们的惯例来收取的。

他可不想做特立独行的那一个,更不会故意降低标准,那不是把所有的勋贵全给得罪了吗?这么傻的事情他才不干呢。

反正那些农户也不是他自己的亲手下,就算是施加了再多的恩惠,人家也不至于为他效死。

所以也只是选了个相对宽松些的标准租出去就得了,他也没有太过指望这些田地,能有多大的产出不是。

赶在年关之前,忙着出去挣钱的那帮子庄户们,陆陆续续的也都暂停了手头的小吃生意,带着收获的银钱,还有各种年货高高兴兴的赶了回来,林家庄子上因此也变得越发的热闹起来。

抽了几天功夫,林森专程跑回了庄子上,挑选了一些最为胖壮的大肥猪,很干脆的来了个一刀两断,连猪血都没浪费了,用木盆盛装起来,回头一起做菜。

分割好的猪肉给每家庄户都分了点,当然他自己占了囫囵个的一整头肥猪,杀年猪只是开始,后续的各种相关的好吃的,才是对他来说过年时最大的期盼啊。

腊肉,火腿,香肠这都算是过年必不可少的好东西,再弄些肥厚的膘子可劲的榨油,回头留着炖菘菜最合适不过。

炼猪油剩下的油渣自然也不会浪费了,撒上些孜然,弄点盐粒子,再放点类似五香面的调料下去,稍一加热也是很好吃的一道菜了。

再包上个热煎饼,那香味简直甭提了,林森痛快的干掉了足足三个,这才忍住了继续吃下去的冲动。可以吃的好吃的还有许多呢。

不过这些肉渣还是没能捱到过夜,下午那帮熊孩子们来到,就全给分分吃掉了,实在是香喷喷的好吃到停不下来啊。

猪头猪蹄还有整套的内脏自然都让林森用来做了他前世时颇为爱吃的过年必备菜—全猪冻,算是一点都没浪费咯。

当然过年了吗,他也没忘了去老丈人家,还有秦家他们那一帮子相熟的勋贵那里,送些年货过去,礼物不在多也不在精致,关键是这份心意。

“你去参战的事情基本定下来了,年后应该很快就要出发,早做准备。”程咬金说道。

程怀默他们哥仨眼里满是羡慕,还忍不住举起酒杯来说了些祝福语,旗开得胜,马到功成这类的。

而程怀玉则少不了有些甜蜜,更多的还是担忧。

“不过这次去你一定多加留意,我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因为这次的运作成功的有些……太容易!多注意自己的安全!”林森临走时,程咬金特意避开了众人在林森的耳边低声说到。

“你是说……”林森有些惊讶。

“防着点自己人,就怕有人放黑箭。”程咬金点了点头,肯定的说到。他的一生已经经历过太多,阴谋和背叛自然也遭遇过。

第二百三十五章 时代在召唤

和均田制差不多,此时可以说是大唐国策之一的府兵制,同样还被执行的很好呢,人们也都以当兵打仗为荣。

况且当府兵出去打仗,还能带来实打实的好处啊,最起码能够免除些赋税和徭役,立下了功勋的话,还有土地等各种奖励,人们对此当然充满了向往。

而且此时的府兵,可以说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上,本身得有一定的身家才有这个资格,这样才能负担的起兵甲和战马的消耗啊。

而勋贵子弟都是听着老一辈的战斗故事长大的,大都也对战场有着强烈的憧憬。一旦听到了有大战的风声,那还不得争着抢着的想要这建功立业的机会。

因此林森能够轻易得到这个机会,本身确实不得不让人怀疑。

“难道又是世家那帮人?”林森现在真正的敌人,其实还是那帮子世家中人。

王君廓已经被干掉了啊,好像目前也没有人出头给王君廓报仇的意思,可见当初自己的一番布置还是很成功的,因此有了不好的猜测时,林森第一时间就怀疑到了那帮人的身上。

谁让他们都是阴人的好手呢,在林森的心目中,总会和暗箭伤人这类的字眼联系到一起,实在是很难对他们有什么好的评价。

以前都能出动山贼和杀手,找个机会在自己背后放冷箭,当然也能干得出来。

“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不过也有可能是今上有意借此机会栽培你。无论如何,多加小心都是没错的。

一旦有人放冷箭,不用客气,直接在战场上做掉对方,这样的人大家都最为痛恨,弄死他别人也只当看不到,放心去搞。

就怕对方不止一个,再有别的手段……所以叮嘱你的护卫们也要留神。”程咬金宽慰了林森两句,还是叮嘱了一下。

“明白。”林森重重的点了点头。同时心里也琢磨着到时候真个遭遇了冷箭的话,回来一定要给世家中人一点颜色看看才行,来而不往非礼也啊。

与此同时,在皇宫之中,李世民也正对着地图上的朔方在沉思着。

“朕倒要看看这些人的手到底伸的有多长,这都悄悄的渗透到军中来了,这帮人到底想要干什么?”李世民恨声说道。

“正好顺便也磨练下那木头小子,看看朕的这员福将,到底有多么福缘深厚,连宗圣宫那帮人都为他说好话。

希望不要让朕失望才好。”李世民摸着自己的胡子,饶有兴趣的又说了一句,这话里的福将自然指的就是林森了。

送完年以后,林森就开始紧锣密鼓的准备起了出战的各种东西,其实之前也一直都有备着呢,很多能够用到的东西平日里一直都有在积累,倒也不至于抓瞎。

只是离上战场的日子越近,他这激动和紧张的心情就会越发明显些,总要给自己找些事情做分散下精神啊。

庄户们就没有这么复杂的情绪了,虽然多少也有点为林森这个庄主担忧,毕竟是这位带给了他们目前的好日子,真个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们的未来就难说了啊,不过更多的还是沉浸在喜悦中。

入冬后的这段时日里,他们可都没少赚了啊,不仅仅是那些芽菜和山货的收入,最近在这不又多了卖禽畜的收入吗,自然是高兴得很。

林森送出去的那些个猪肉得到了一致的好评,相比大唐这时代那些个没有阉割过的猪,林家庄子上阉割过的这些公猪和母猪,都有着更好的长势,膘肥体壮的不说,更重要的是没了那腥臊的味道,可不就广受欢迎了吗。

尤其是在独一味那边增加了林森最为喜爱的菜品之一的红烧肉,和同样美味的美极肉片等等新菜品以后。

这些一开始就言明用猪肉做的菜品,先是每桌赠送了一两盘,等到客人认可了猪肉的美味以后,很快就成了这边的热卖菜品了,对林家庄子的猪肉的需求量自然也是与日俱增啊。得了实惠的庄户们,当然也乐得眉开眼笑的。

林森也抽空关心了一下煤矿那边的情况,其实这事去老丈人家送年的时候就聊起过,只是肯定还是没有亲眼见到的来的更直观些。

他弄出来的那两种炉子,如今基本已经成了长安城里那些勋贵和有钱人家里的标配了,而且往往一家子里都不止一个。

本来有推广煤炭的意思在里面,这炉子的定价也算不得多高,也算是薄利多销了,在成功占据那些顶层人士的市场后,现在也已经开始向下延伸了。

有很多身价没有特别丰厚的长安居民,也开始尝试着购入了这些炉子,感受过它们的便利以后,自然会有更多的人变成它们的拥趸。

而随着炉子的热卖,煤炭的需求量自然也是进一步提升了。

大概经过了一番私底下的博弈后,那渭北煤田如今已经是林森他们的共同资产了。

其实那边可以开采的面积太大了,真不是一家两家就能全部吃下的,目前开发的矿区并不算很大,主要还是没有更多人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利润。

随着长安城这个大市场的逐步开发,以后估摸着怕是少不了竞争者加入进来了。

如世家这般的庞然大物,很可能也要掺合进来的,以后妥妥的还要和他们有所交锋。

不过那都是以后了,眼下还是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好周全的准备吧。

在林森的急切盼望下,年后大战的事情总算是定下来了,目标正是一直占据了朔方这个北方门户的梁师都。

而统军的人选则选定了林森的顶头上司柴绍,这算是此次出征的大元帅,还有薛家的薛万均作为副将,薛万彻当然也跟着一起去了,算作薛万均的副将,这俩都是出了名的猛将,和柴绍正好形成互补。

同时被抽调去参与这次战斗的,就包括柴绍统领下的部分勋卫,还有部分十二卫的精锐。

这里面自然就包括了林森在内,还有暂时归他统属的一队勋卫,只不过不全都是原本尉迟宝琳那队的人,算是个凑班子。

收拾好了行装,带着精挑细选的那些庄户们一起,林森跑去和程咬金他们告了个别,又好好安慰了一番泫然欲泣的程怀玉,带着第一次奔赴战场的复杂心情,林森总算是正式的加入到了讨伐梁师都的大军之中。

人生中的第一场真正的大战在等着他!

第二百三十六章 秘密武器(求订阅(T_T))

其实这次真正出击的战兵并没有太多,当然这只是相对来说规模并不是太大,朔方城那边梁师都的势力倒不是很需要担忧,只靠周边几个州府的边兵就有望拿下,此行主要对付的目标,还是有很大可能会来援的突厥人。

边兵们之所以一直没法专心对付朔方城,主要也是因为突厥骑兵的牵制。而只要林森他们此去打退了突厥主力,朔方城就成了瓮中之鳖,有很大的可能不战而降。即便他们负隅顽抗,也扛不住多少时间的。

不过所谓人上一千,彻地连天,人上一万,无边无沿。这话林森以前只在玩骑砍那类的大场面的战争游戏时稍有感触,可真个到了集结地这边看到了庞大的军阵后,林森才真个感受到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震撼。

正兵加上辅兵足足几万人聚集在临时营地里,那真叫一个无边无沿,要不是林森也曾有过长假出游的经历,见识过各大热门景点摩肩擦踵的恐怖,还真不一定能扛得住这个场面。

带着十几个庄户一起找到了勋卫们的地盘,林森这才发现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点。

他老老实实的按照规定,只带了他这个级别最多的十五个部曲,这就觉得自己的阵势已经很夸张了,因为这些部曲来杀敌立功,那功劳都要算到他本人头上的,当然他回去后肯定也要给这些庄户一些回报才是。

可他手底下这帮子勋卫,哪一个身边都没少了几十号部曲,怪不得程咬金一定要给自己争取一个带队出发的机会。

这特么手底下人连带着各自的护卫们一起,自己这统领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小队,而是一支小型军队了,怕是千八百人都能有了。

而且能给勋贵们做家将的,不用说都得是顶尖好手,尤其是唐初这会,怕是都是战场上厮杀了无数回的,这么多好手聚集起来,这阵容绝对称得上豪华啊,当尖刀都够了。

谁让这时候就是这么个风气,人家老子级别高,给的部曲的编制就多,也就是合法的家将数量就要多许多,家里要是有好几个当官的又没分家的话,一家人的名额是可以全都叠加起来的,因此即便是文官们家中也都有着大把的护卫。

尤其是关陇世家出身的那帮子家伙,家里都不缺高手在,甚至不会比那些个纯粹的武将手底下来的差。

当然了,武将们养的庄户虽然名义上不是部曲,可真个有事,这帮子庄户拿起刀枪来,一点都不会比普通的战兵来的差了。

所以这个部曲的数量,也只是限制了他们出战时身边能带着的护卫们的数量而已,毕竟他们的功劳都要安在家主身上的,是不算在军队的士兵数量之内的。

后世广为流传的那个斯巴达三百勇士的故事,就选择性的忽视了他们手下的几千号战奴。

而这帮子勋卫们带大把护卫出战,也是这时候的惯例,勋贵们想把自家嫡子送到战场上去锻炼一下,多赚些功勋回来,可不是让他们去送死啊,没有周全的安排,怎么会让他们去冒险呢。

从这个意义上说,普通人竞争不过这些个武勋后代们也是很正常的,你一个人再能打能杀,还能比得过几十号老兵油子帮人家刷功劳吗,有这个赚取功劳的速度,升职快一些也是理所应当的啊。

林森吃亏就吃亏在他家的部曲名额也就只有这么多而已,况且都来到军队中了,总不能再跑回庄子上去招人吧,好在他手底下这些都是以一敌百的猛人,真正的高手中的高高手,倒也不怕抢不过手底下这帮勋卫们。

没看到林森他们一行人过来时,那些勋卫们身边的护卫,都下意识的围拢到了各自的少主身边,摆出了防卫姿态,可见林森挑选出的这些庄户们给他们造成的压力有多大了。

都是一帮子尸山血海中趟过来的狠人,也就只有遇到那些真正的杀才时才会有这般的反映。

而席卫忠他们扫了这些人一眼,眼中仍然淡然的很,围绕在林森身边,还是原本的那副德行,默默的整理着自己的东西。

相较于手下这帮家境都算是不差的勋卫们,林森准备的东西甚至还要更多也更精细些,趁着真个出发奔赴战场以前,自然是要先做好清点的。

随着林森他们一件件一样样的整理出来,即便是那帮子见多识广的勋卫们也都有点惊奇和羡慕了,实在是林森这里入眼可见的好东西太多了点,他们都忍不住有些动心了。

林森他们的盔甲都很不起眼,并没有引起勋卫们的注意,其实反而是林森最大的倚仗所在,他对这些东西又进行了一次升级,由原本的铁桦木材质,换成了事实上更为坚硬的白坚木,这玩意才是真正已知的硬度最高的木材。

后世有种测试木材硬度的方法,就是测量将一个直径点444英寸的钢珠,压入木头表面二分之一所需的力量,用磅或者牛来表示,称为简卡硬度。

号称比普通钢材硬一倍的铁桦木,据说在这方面和黑檀以及黑色铁木差不多,都有三千多磅,可白坚木却有将近五千磅!

也就是说得用两吨多的力道,才能压进去半个钢珠。

考虑到曾经的很多火枪用的弹丸和这钢珠的直径差不多,那么基本可以说即便是火枪也打不透这样的木材的。

而且相比而言白坚木的密度还是要小一些的,所以林森才进行了一次升级,换成了这种更轻而坚固的材料。

另外之前的橄榄球护具也给了林森启发,在白坚木板甲的内层,他又特意加了一层软木进去,这样不论是面对锐器的攻击,还是面对钝兵器的打击,这套盔甲都能有着比较全面的防护。

当然了类似结构的头盔,面甲以及盾牌,都是少不了的。

反正林森除了把羚牛骑了过来,还额外准备了两匹高大的战马,平时用来帮忙驮着众多的装备就行了。

跟他前来的庄户们也都是一人三马的配置,毕竟主攻的对象怕是突厥骑兵吗,坐骑方面也不能落在下风才对,他还存了追袭敌军的心思呢。

他也没忘了把秘密武器全都带上,万一形势不利,总要有些保命的底牌,心里才比较踏实啊,上战场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够稳赢不是。

他手底下那些勋卫,就是看懂了其中一部分东西的功用,这才忍不住羡慕的。

第二百三十七章 小心暗箭

既然是秘密武器,当然要保密才行啊。真正让手下这帮勋卫们看到的,只是一些不那么出格的东西罢了,那些压箱底的好东西,都藏在马鞍带的底部呢。

勋卫们羡慕的就是这些看上去就很厉害的东西,比如说诸葛连弩这样的群战利器,还有三弓三箭的手弩,都是为了在骑兵突袭时,尽快的泼洒出一片箭雨出去,尽可能多杀伤一些敌人,清空前路,为冲锋留出更多的空间来。

当然还有三棱状的破甲锥,和有着宽大的双刃面的飞斧,也都装备到了所有的庄户。

不像后世林森看过的许多说的那样,这三棱状的破甲锥一拿出来,那些打老了仗的名将们就各种惊呼,各种夸赞,因为很早以前就有着类似的东西出现在战场上了。

尤其是曾经重骑流行,甚至是所向披靡的时代,各种破甲箭,破甲锥,以及对付重甲的重兵器,都曾经非常流行过。

如程咬金他们这些人,都曾经是这类武器的重点对付目标,谁让他们都穿着厚实的铠甲呢,自然不至于对这些东西感到陌生,不过如林森手头这些做工这么好的也比较少见就是了。

因为他都是用木头做出来的,高硬度的木头做尖头,韧性更好的部分做了锥杆,保证整体平直,而破甲效果最强的同时,也注意到了重心的平衡,让这破甲锥用起来更加方便,还能飞得更快更远。

飞斧同样是经过林森精心设计过的,飞行距离会比普通的斧子丢出去来的远得多,近乎圆形的刃面,也保证了足够的杀伤力。

相比起普通的箭枝,这两种东西在有着更强的致死能力的同时,还有着后者所远不能及的止动能力,是能够直接把敌人打飞出去的,基本不存在带伤继续参战的可能。

被射的跟刺猬似的,还能勇猛无比的敌军,并不是很难见到,可中了这俩玩意任何一种,就只能去马蹄子底下躺着了,能不能留个全尸都难说的很,更别提爬起来继续战斗了。

用后世的武器来做个类比的话,大概是小口径步枪和霰弹枪的对比吧。

至于真正的秘密武器是啥,林森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的保密吧,他只打算拿来保命用,目前还不到见光的时候。

只是必要的时候,这些玩意应该能干掉千八百人,帮助他突出重围绰绰有余了,这才是他的底气所在。

他带来的众多生活物资,同样让勋卫们羡慕不已。手套就不用说了,林森这边肯定是人手一件的,都是皮毛一体的精致分指手套。

不过那帮勋卫们也不差了,手下护卫不敢说,反正他们是人手一件的。

这里面虽然也有一些是出自兰蔻的,那上面的标识林森不可能不认识啊,不过更多的都是不带标识的,也不知道是他们自家做的,还是从别的地方买到的。

不过这样的东西,本来就没什么太大的难度,以这帮勋卫的身家背景,做不到林森手中的那么精致,也不至于差到哪去。

这帮勋卫们很明显也都穿着兰蔻出品的羽绒服呢,要不然也不会是现在这个衣服厚度了,可相比林森他们身上的,不论是保暖性还是美观度方面,肯定都要差上一些的。

林森他们穿的,已经是类似派克大衣样式的最顶级的鹅绒服了,保暖性绝对没的说,只是看上去可能不如某些勋卫穿的皮大衣来的豪气一些罢了。

当然其实他那也有带的虎皮和熊皮,只不过是用来当被褥用的,更多的还是隔绝凉气的作用,因为他和庄户们都还带了羽绒睡袋,帐篷也是设计更加合理的新款式,这些东西往野外一放,那睡眠质量和军队制式大帐篷的感觉,肯定是天壤之别啊。

即便是最豪气的那几位勋卫,都不得不表示对林森他们的艳慕了。就这还是因为他们没看到林森准备的那些个吃食呢。

他可是自己琢磨着配方,弄出了类似后世的那种压缩干粮,还有功能饮料,都是高热量又营养全面的好东西。

在大营里有着充足的粮草供应,自然用不到这些东西,可万一出去执行任务,尤其是深入敌后的斥候任务的话,有了这些东西可要方便的多了,再配上那方形的铁皮饭盒,不论是喝水还是烧饭,都方便的很。

准备的十分周全的他,还弄了许多伤药带上了,当然高度酒和酒精也都是少不了的,必要的时候他和庄户们也可以直接转变成救护兵。

说起来他手底下这些勋卫也算是有福气的,能赶上个这样的上司,随时都能得到最为有效的治疗。

这不林森都没用怎么鼓舞士气,看到他带了这些个救命的东西,有知道他曾经的辉煌历史的勋卫,已经忍不住欢呼起来了。

再把这信息给其他勋卫们一说,这帮子人立马就情绪高涨起来。连带着他们带来的那些家将们,看向林森他们的眼神都多了几分暖意,不再是那副冷冰冰的戒备样子了。

全都理清以后,林森他们这一队人马也算是全都安置完好了。

柴绍这个大元帅的训话结束以后,所有的战兵又各自回去进行最后的休整,辅兵们最后清理下物资,而那帮高级将领都被叫了去商议该怎么打了。

趁着开拔前的最后一点轻松时光,林森把手下这帮勋卫们都叫到了一起。以后就是要把后背交给对方的生死兄弟了,自然要好好了解一下,既是为了加深下感情,也是为了弄清楚各自都擅长些什么方面。

他毕竟也是第一次带队出征吗,到时候有相应的任务时,他也好有的放矢啊。

这其中当然也少不了问清他们手下人中都有哪些牛叉的角,比如射雕手这个级别的,自然要干点狙击手的活。

不过也不至于把他们单独挑出来重新编队,人家摆明了就是来护卫少家主的,有命令还是直接下到勋卫那里就行。

这一番畅聊,相互之间可不就熟稔多了吗,再多来上几轮推杯换盏的,关系就更融洽了。

当然他们可不是在喝酒,这还不到劳军的时候呢,没开酒戒令的情况下那绝对属于找死的行为,他们喝的是林森现煮的奶茶而已。

奶是马奶,从林森他们额外多带的每人一匹的母马身上现挤出来的,茶叶自然也是他带来的茶饼。

大冬天的,还是跑到与草原快要接壤的地方,林森就琢磨着到时候肉类肯定缺不了,想找点青菜却是一点可能都没得,弄点茶叶来,才不至于活活腻死啊,这不刚开始就派上用场了。

他这也算是学了后世成吉思汗的故智,试试看是不是真的带上母马就能打到天边去。

其他各个队伍也都是差不多的情况,凑一起吹牛打屁的大有人在,很多老兵也在通过这种形式,给新兵们传授着战场经验,因此整个营地里氛围都很是热烈,少了许多大战前的紧张气氛,多了许多对建功立业,衣锦还乡的憧憬向往。

“小心暗箭。”散场之后大家各自归营的时候,一个扔到人堆里立马就能消失的,长相极其普通的兵士,在路过林森的身边时,小声的说了一句。在林森一愣神的功夫,这位就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中。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为大军前驱(求订阅)

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林森觉得这大概是某位大佬的提醒了,最有可能的就是李世民。只是明知道有人想弄死自己,还送自己来这是几个意思?想要拿我做鱼饵来钓鱼?

不过无所谓了,都已经身在局中了,老老实实的做好本分,注意别被人真个下了黑手就行了。

这边林森边琢磨着边朝回走,还没回到自个的营地呢,又被一个军士给叫住了。

“你说薛万彻将军叫我?”林森有些疑惑的再次确认到。得到对方的肯定答复后,林森再不迟疑,赶紧跟了上去。

虽然和这位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不过好像相处算不得很愉快吧?虽然自己当时觉得那也算是结了个善缘,可人家是个什么感受还不好说呢。

一个堂堂猛将,当时的表现可算不上多么光彩,有点损害了他的形象的意思,怕是心里不一定会很舒畅,这从他后来也从未主动联系过自己好像也能看得出来。

那么这时候叫自己过来又是几个意思?在自己面前抖抖威风?打压自己一番?这不是里装逼打脸的剧情吗,那自己怎么反打脸回去才能更爽呢?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林森很快就来到了薛万彻面前。

“一直想谢谢你那次的指点只是没有机会,这次既然有缘一起参战,正好一并谢过了。”出乎林森的意料,薛万彻很是郑重的对林森施了一礼。

“可别。”林森赶紧让到了一遍表示不敢受。

“这次除了表达谢意以外,也是想给你提个醒,我最近收到消息,怕是有人想要对你不利,但现在还没法揪出这人来,就只能先告知你一声,战场上一定要警醒些。

听闻你也是第一次上战场,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来问我。”薛万彻很是郑重的提醒到。

“谢过将军提醒,末将晓得的。”既然人家带足了善意,林森自然也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也是笑眯眯的答道。

“另外,我看你手下这次都是些悍卒,也想问问你有没有意来我的麾下,一同充当大军先锋呢?

虽然风险肯定要大一些,毕竟你们这些人中新丁也比较多,但是能够获得的功勋也要大许多吗。有那些护卫在,你们这帮人的安危还是有保证的。

当然这事主要还是看你的意愿,我并不强求。”薛万彻诚恳的说道。

“我本人自然是非常乐意做大军先锋的。”林森毫不迟疑的答道。

“但是我能不能问下那些队员的意见呢?毕竟不一定每个人都这么想。”

虽然这个事其实是可以一言而决的,谁让他是队长呢,可如果自己私自答应了,回头这帮勋卫再出现了伤亡,就怕要落一身的埋怨甚至是仇恨了。

因为他们最初的任务安排不是这样的啊,要是刚开始就安排他们充当先锋,自然也就没有二话了,大家玩了命也要干啊。

“好。”薛万彻倒是没有因为林森的迟疑而不爽,他也知道那些勋卫的身份都不简单,不想好心办了坏事啊。

林森回到营地里把这事一说,一帮子勋卫兴奋的嗷嗷直叫,哪有不答应的道理。既然他们统一了意见,那林森还有什么好迟疑的,立马就去告知了薛万彻。

于是等到大军开拔的时候,林森他们这一队人马,大概也可以算是整个军中最为精锐的一波人了,直接就跑到了大部队的最前面,开始履行起了先锋的职责。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林森也想给更好的磨合一下队伍,同时也让麾下这些人好好适应下比较艰苦的环境,少些养尊处优的架势,因此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前出几十里路为大军哨探,也就偶尔回大营补充些物资而已。

进入延州之前,林森他们相对还要轻松一些,突厥那边正忙着干架呢。

颉利和突利俩可汗之间的矛盾已经压不住了,北边原本臣属于突厥的薛延陀也开始蠢蠢欲动,已经有些突厥部族开始依附薛延陀了,这时候他们早就没了之前渭水之盟时大兵压境的霸气了。

虽然大唐这边也做好了和突厥全面开战的准备,但是突厥大军显然已经没了深入大唐的心思,在延州以南的大唐地界,发现突厥军队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所以这一路上林森一边身先士卒,跑到了整队人马的最前面,一边还能过着相对惬意的生活。即便一直在野外风餐露宿,倒也没有太难熬的感觉。

他和手下那些庄户们一样,都是接受过埋伏和反埋伏的训练的,想要发现敌人的踪迹,应该还是很容易的。

再说以林森的超强五感,十米之内甚至能够听到别人压低的呼吸声,夜间视力也和那些个夜行捕食者相差仿佛了,被敌人埋伏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

每次值夜基本都是林森来的,他有高大的羚牛坐骑可以帮忙挡风,一身厚实毛发的羚牛对这样的寒冬毫无畏惧,还有两只守山犬当活暖气片,同样一身长毛的它们,完全可以给林森围出一个相对温暖的空间来。

而且有这两个警醒的家伙在,敌人更是无所遁形啊,而林森怀里还抱着呆毛这个小哨兵呢,尤其是遇到山林地形的时候,呆毛完全可以帮忙组成一个立体侦查网络,探查起来就不存在疏漏的可能了。

林森还能美滋滋的喝着热乎乎的奶茶,嚼着家里带过来的肉脯,看着可没有一点个紧张的样子。

因此这一路哨探下来,手下那帮子勋卫对林森和他手下这些人就越发佩服了,那帮子家将看向林森他们的眼神同样充满了敬服。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事情,他们都是见识过的,原本还担心跟着林森这个同样的战场新丁,会给自家少主带来一些麻烦,不过林森用自己的表现征服了他们,让他们相信跟着这位不仅不会被拖累,反而有着诸多好处,建功立业就在眼前啊。

当然到底如何,还是要到真正的战场上去见真章,只要林森继续维持眼前这股劲头,必然不会让大家失望才是。

不过真正进入延州以后,林森也不得不更加警醒起来,同样也要提醒自己的这帮子手下,一定要结队而行,到了这里绝对不可掉以轻心了。

与夏州相邻的延州,曾经三度遭受过梁师都的攻伐,虽然这倒霉催的就不是个能成事的,偏偏又是个倔驴,每次都被他的苦主——延州总管段德操按在地上一顿摩擦,可他还是每次都领兵前来。

这次唐朝大军出击,难保这位充满怨念的家伙不会继续鼓动突厥军队先来延州肆虐一番啊。

不过看来刘晟和刘兰他们这帮子原属于梁师都的大将都干的不错,延州境内一直都没见到敌军的踪迹。

可刚一过延州,出了卢子关,林森他们就遭遇了敌军的哨骑。

林森安排了三路报信的人马,掉头去给薛万彻的先锋主力报信后,召集了麾下的队伍,毫不犹豫的就冲向了对面同样呼啸着集结起来的突厥游骑。

“杀!”

林森生命中的第一场骑兵对决就此开打。

第二百三十九章 战场新丁

梁师都一定会提前知道大唐军队马上就要来攻伐他了,这一点根本就无法瞒住有心人,因为是在大唐境内行军,也不存在坚壁清野的可能,总有些化装成商队或者普通农户的人,能将信息传出去的。

但是面对突厥的斥候骑兵队时,林森还是义无反顾的带着人冲了过去,尽可能让对方少得到些己方的信息,同时尽可能的弄清对方的虚实,这本就是大军斥候的本职任务。

显然林森他们就是充当了唐军的斥候角色,对方前出几十里跑到离延州不远处,自然也是怀有差不多的目的的。

这又是双方之间的第一次照面,没有不战自退的道理啊,正是试探突厥人的战斗力,同时打出士气的关键,因为能够做斥候的,一般都是本部公认的好手,毕竟像这样的遭遇战,对斥候来说太平常了点。

林森和手下庄户们的动作高度同步,在示意大家整队出击后,他带着庄户们就突前,成为了本部人马的锋矢,将面甲拉下,一个吓人的骷髅形象,替代了原本算得上英俊的脸庞,也为大战增加了一些肃杀的氛围。

擎起小巧的圆盾,从鞍袋里取出了连弩,林森和大家一起不再做无谓的嘶吼,只顾埋头冲杀起来。

后面的队员也都默契的取出了弓箭,和林森一样,在冲到足够近的距离后,就是一阵箭雨覆盖了过去。

突厥骑兵当然也不会坐以待毙,骑射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因此不甘示弱的也是一片箭雨笼罩了过来。

林森和庄户们稍微举了举圆盾,把射向面部的箭枝挡掉了,其他的却没去管它,真的有运气好射到身上的箭枝,在类似金铁交鸣的声音之后,也都带着不甘,还有已经变形的箭头落到了地上,并没有给林森他们造成任何一点伤害。

可他们射出去的弩箭因为射速太快,覆盖的密度太高,笼罩范围内的敌骑,几乎瞬间就被清理一空,出现了一个短暂的真空地带。

后面的那些勋卫的家将们就没有这么淡定了,在他们的裹挟之下,即便是战场新丁的勋卫倒也不至于跑错地方,保持队型是没问题的,有他们的护卫,这帮勋卫也都从容的躲过了对方的箭枝。

但是那毕竟是突厥斥候游骑,一手骑射本领绝对不差,所以还是有一些家将不幸的中箭,个别的还掉落马下,眼见着是不活了。

经过试探性的一轮射击后,眼瞅着突前的林森他们,都能看清对面的突厥骑兵的长相了,双方却很有默契的划了个弧度,变成了侧向而对,显然这帮突厥骑兵还是更看好自己的箭法。

而趁着这个间隙,林森和庄户们已经完成了一轮破甲锥的投射,顺手又把飞斧扔了出去,几乎无一落空,中招的敌人瞬间就被自己人的铁蹄给淹没了。

后面的家将们很默契的完成了轮转,已经收起弓箭换成刀枪的,来到了队伍的外侧,远离敌人的一方仍然是在不断张弓搭箭的射术好手,在不停的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绕了一个大大的半圆形后,双方之间的距离反而比最初还要变远了。

林森打量了一眼己方的队伍,可能是由于都是各家的顶尖好手,穿戴着的也是当世难得的铠甲,伤亡其实并没有很大,连带着只是挂彩不影响战斗的在内,总共也没有达到一成,不过这已经很能看出对面这些突厥游骑的彪悍了。

但是在林森的超强视力之下,不难发现对方的伤亡分明要大得多,只是他和手下庄户干掉的,就比己方的伤亡总数还要大了。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局面对他们不利,很干脆的重新组织起了阵型,看样子分明是要舍弃掉他们更为擅长的游弋猎杀方式,直接玩命对冲,想要靠着决死的勇气冲垮我们吗?

林森正巴不得对手集中起来呢,相比起来还是游斗的突厥人更难被消灭,因为他们的骑术相较而言确实要更加出色一些,纠缠起来会很烦人的。

“大唐万胜!”林森重整好了阵型,毫不示弱的再次加速冲了过去。

双方差不多同时展开了队形,林森和庄户们再次放出了箭匣中所有的弩箭,清空了一片敌人后,从得胜钩中取出长枪来,平端于身前,同时左手反手握住了带着微妙弧度的腰刀,置于身子左侧,驱动着胯下的坐骑,再一次加速猛的撞入了敌阵。

后边的唐军也是差不多的动作,放完最后一轮箭枝后,毫不犹豫的端起刀枪来,并入到林森身后的队伍中,形成了以林森他们为箭头的突击队形,如同一柄锋利的匕首一般,狠狠的捅进了敌阵中。

仗着超强的反应速度,林森只要稍微调整下手中刀枪的角度,就可以利用两马对冲的速度,轻易的在对手身上破开一个大口子。

敌人不是被枪口划开了喉咙,血液如同喷泉一样的不断外涌,就是被带着弧度的腰刀在腰侧豁开长长的一道,各种红绿黄色的东西顺着就流淌了出来,堵都堵不上。

林森并不需要费多大的力气,就将敌人一个个的送入了地狱。

这才是骑兵对冲时真正的威势所在,无与伦比的速度,才能铸就无可匹敌的杀伤力。

胯下的羚牛也是不甘示弱,量仗着比其他战马都要高出一截的身板,这货把和情敌干仗时的技巧都拿了出来,要么用牛角给对手来下狠的,要么干脆用结实的胸膛去抵押对手的脑袋,着实干倒了不少突厥人的战马。

而在这样对冲之下,只要倒下了,就甭指望能爬起来了,只有被踩死踩烂一条路可走。

呆毛躲在林森的身后,同样立功不少,它那一手扔石头的本事,放到这里威力也是不小,时不时就有一个突厥骑兵因为面部中弹直接飞落马下。

最后打发了性子的呆毛,还展示了一下它的拳术,两马交错的瞬间,一拳重重的轰到对方身上,立马就能见到一个空中飞人,在空中化作血肉喷泉,嘴里喷出的不只是鲜血,还有大概是内脏碎块的肉块,眼见着死的不能再死了。

等到眼前猛然一亮,林森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已经杀透了敌阵。

朝身边扫了一眼,左右两侧是同样一身血色,如同魔神的席卫忠和席君清,再朝外侧看去,自家庄户们一个不少的全都坐在马背上呢。

而在身后被杀透了的突厥游骑,已经没了决死的勇气,剩下不多的那些游骑四散开来,分明是准备逃跑了。

“以五里为限,进行追击。”林森看到后面明显有些意犹未尽的手下们,高声喊道。

自然有人把命令传递下去,然后他们分成了一个个的小方阵开始了衔尾追杀。

以林森的超强目力,一眼扫过去就能将五里之内的情形收入眼底,不用担心敌人有埋伏。但是毕竟冲杀过了,还要防着对方有后续的队伍跟上来,留些体力也好再做应对。

第二百四十章 拉锯战

时候差不多了,林森很干脆的收拢了人手,那些人逃回去的本就不多,也就无所谓了,有他们回去散播下唐军强悍的信息,说不定也能打击下突厥大军的士气。

这边还有一些被活捉的突厥战俘呢,正好抓紧时间先突击审讯下,多了解些敌人的动向也是好的。

从这次的战斗中可以看出,能够做大军斥候的确实都是好手,突厥的这些斥候在第一轮对决中堪称伤亡惨重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死战不退,而他们的骑射功夫也确实名不虚传。

不过从战俘口中了解到的情况下,突厥大军本身的士气也算不得太高,主要是他们内部的战斗,让这些人都有点人心惶惶的,心思安定不下来。

在思考的同时,林森也没忘了安排人去后边报信,同时让手下人赶紧休整一下,弄点吃喝补充下体力。

既然已经和突厥斥候短兵相接了,说明敌人的主力也不会太远了,稍后肯定还要继续去探查敌人的详细情况的。

结果林森他们收拾停当,准备再次出发的时候,后边薛万彻带着部分先锋大军已经赶了上来,简单的又交代了一下情况,得到准许以后,林森他们还是再次出发了。

小心的前行了几十里,在离朔方城也就还有几十里的地方,林森他们不出意料的再次遭到了阻拦,这说明他们已经来到了突厥大军的外围,这些游骑都是营地的哨探。

二话不说,林森他们就是一阵箭雨盖了过去,赶在敌人集结起来之前,尽可能的绕着突厥大营转了一圈,一边跑一边还要和逐渐增多的敌人不停干仗。

差不多搞清了敌人的虚实以后,林森赶紧掉头跑路了,尼玛后边几千号突厥大军集结起来,准备过来吃掉他们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啊。

这可不是逞英雄的时候,及时将探查到的信息送回去,才是斥候的首要任务,继续和那帮疯狗一般的游骑纠缠,怕是就回不去了。

一直等到林森他们和薛万均哥俩的先锋大军汇合了,一直紧追不舍的那几千突厥骑兵,在阵前耀武扬威了一番,这才慢慢的后退。

林森倒是没有冲动的跑出去和那帮人玩命,手下人这一通边跑边杀,耗费了太多的体力,如他这样体力近乎无限的人毕竟是极少数,连他手下的那些庄户都已经露出了疲态,可见他们今天这一通跑着实耗损很大啊。

这时候跑出去跟人玩命,不仅达不到打击敌人士气的目的,反而有可能让手下人白白送命。

“柴将军有令,让我等先寻找合适的地点安营扎寨,等待大军到来再做计较。

你部表现很好,我会去柴将军那里给你们请功的,现在先行休整,明日再轮到你们出去哨探。”薛万均当着一众下属将领的面说道,少不了把林森他们夸赞了一通。

大概是因为他弟弟的关系,这位刚强的将领,难得的对着林森也露出了一些善意。

众将轰然应诺,除了安排必要的部队警戒以外,其他的队伍都开始寻找起了合适的扎营地点,顺便也扫清周围可能在窥探的敌人斥候。

最后的地点还是薛万均定下,而最主要的营寨建设,当然还是那些辅兵们来做的。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本也是先锋部队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干起这活来也是驾轻就熟的,没用多长时间一座坚固的营寨就已经弄好了。

拒马,壕沟等等阻碍敌人的东西更是一应俱全,甚至军中的工匠都已经开始组装起了床弩,也制作了一些个投石机。这些大家伙不只是攻城的时候可以用,用来防守营寨自然也是很合适的。

难得的在营寨中睡了个安稳觉,重新变得精神抖擞的林森他们再一次出发了,突厥大营就在那里,这次的目标反而要明确的多了。

不过对方也疯狂的想要靠近唐军营地这边,林森他们少不了好几次和突厥游骑之间展开了遭遇战,相互之间也是各有死伤,当然林森的手下损伤还是要少一些。

只不过一直没能得到想要的情报,突厥那边前来探查的游骑也是越来越多,私底下悄悄摸过来的小股队伍更是不知凡几。

林森他们的截杀变得越来越困难了,最后大营之中不得不出动一些骑兵队伍,和对方展开了正面的交锋,才算是堵住了对手。

林森的手下人中不可避免的有了许多减员,也就是量仗着各自的家将的誓死保护,那些勋卫们难得全都保住了性命,不过没有林森那样令人艳慕的强悍盔甲,挂彩总是少不了的。

尤其是那几个和林森一样初次上战场的,经验匮乏了些,又没有林森那超强的反应速度,那是个个都挂彩了啊。

他们打的兴起了,头脑一热,忍不住就会往敌人的人堆里钻,其中有几个要不是林森及时带人救援,把他们从敌人的包围中抢出来,搞不好已经死在战场上了。

除了席卫忠他们这些林森手下的家将目前还没有减员,那些勋卫带来的家将,都或多或少的有人为国捐躯了。

当然他们取得的战果也是颇为丰厚的,截至目前,林森和手下这帮勋卫们,绝对是整个大军之中战功最高的一群人了。

即便如此,林森多少还是有些不太满意,因为想要探查敌人那边的情形也是越来越困难了,总要知道敌人有没有分兵的意图吧。

可惜没有能够探查敌情的鹰隼,或者类似侦察机那样的东西,一家伙就能够将敌人的情况尽收眼底。

不过这样的拉锯战也没有持续太长时间,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覆盖了整个夏州,也暂时阻断了两方大军相互探查的目光。

但林森他们并没有放松下来,因为林森觉得,真正的决胜时刻,怕是马上就要来到了。所以即便暂时回到了大营中,也是枕戈待旦的,随时准备出击。

早就进驻大营的柴绍也召集了众将,正在商议接下来的对策。

第二百四十一章 身陷死局

趁着雪稍微小了一些,林森他们再一次出发了。虽然有营寨的保护,大雪也几乎阻隔了道路,大规模行军的可能性不太大,但还是要出去查探下,以防敌人强行军搞突袭吗。

另外这个天同样也是个机会啊,有望能够抵近了查探敌营的虚实。

虽然大雪天还要露宿野外,有冻死的风险,不过对林森他们来说,这个问题还是比较能够克服的。

把便携的帐篷支上,再让坐骑和守山犬围上一圈,还有熊皮和虎皮以及睡袋的帮助,倒也能支撑的住。

就在他们艰难的接近着突厥营地时,草原那边的形式又发生了一些变化,颉利和突利两位可汗直接开战了,而契丹部族则派人去了长安城表示了臣服。

同时,秉承着远交近攻的原则,李世民很干脆的派了人跑到了更远些的薛延陀那边进行宣慰。

如果能够争取到薛延陀的归附,突厥的境况必将日渐衰落,只要再顺利拿下朔方城,下一步就可以坐等合适的时机突入草原,收拾掉突厥这个心腹大患了。

而这边的林森他们,经过几次厮杀以后,总算成功带回了敌人那边的境况。

几次拼杀没有带走多少性命,反倒是差点迷路这事差一点害死他们,还好羚牛和守山犬帮了不小的忙,又有两位精通跟踪,方位感特别强烈的手下帮忙引导,一行人这才赶在被冻死前回到大营中。

“突厥人那边战心不强,而且羊马大量冻死,士气非常低落!”裹着毯子刚刚烤完火的林森,说起话来嘴都还有点哆嗦。

整队人除了他本人只是冷了些,但一点冻伤都没有,其他人多多少少的都有冻伤,有几位勋卫的家将少不了要截肢保命了。

这让林森的心里总是不太舒服,虽然战场上命令一下,刀山火海也得去,他们这样都算是好命的了,可每当下属有损失时,林森免不了还是有些伤感和自责。

“好,此事再给你记上一功。”柴绍当着众将的面夸赞起了林森,他带回的这些情报至关重要,说是能够左右战局也不为过。

“末将请战!”薛万均和薛万彻兄弟俩同时出面高喊道。

“好,此战你部仍为大军前锋,本将亲帅中军与敌决战,必能毕其功于一役。”柴绍环视了一圈,看到众将都是坚定的神情,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信心十足的朗声说道。

命令一下,外面风雪也是骤停,全军顿时欢呼不已,士气都为之一涨。

相较于一直在担心后方情况,有点神思不属的突厥军队,大唐的这些军士们是很渴望战事的,只有杀敌立功,他们才有更多的奖赏可拿啊。与其一直窝在大营里苦挨着风雪,还是与敌人厮杀来的更有劲头些。

当然这也多亏了大军随队带了许多的青贮草料,即便是被风雪彻底盖住了地面,也不虞战马会没有草料可用。

相比此时战马和牲畜已经损失惨重的突厥军队那边,大唐军队的军心士气自然就要高涨得多。

再加上天气也这么配合,就仿似老天也在说,他们一定能够成功似的,可不就欢呼起来了吗。

往常用不了一天时间就能赶到的路程,这一次足足耗费了三天的时间,突厥大营遥遥在望的时候,全军就扎下了阵脚,准备埋锅造饭了。

突厥大营那边同样有了应对,帐篷都收了起来,烟火也起来了,分明也是按照大决战来准备的。

双方难得默契的没有相互骚扰,到了这个级别的战斗,又是在这个距离上,根本就不存在玩计谋的可能了,只有堂堂正正的正面对决,比拼的就是双方的硬实力。

士兵们的素质,士气,作战的决心等等,都是最为直观的战斗力,容不得玩什么花活了。

历史上之所以有那么多知名的计谋实例,一直到后世都被广为传颂,就是因为那样的成功太过罕见啊。习以为常的东西,谁又会去专程歌颂呢。

唐军营地的老兵们,还在不断的告诫着新兵们,战前这一顿一定不要吃的太饱,虽然可能是有些人的最后一餐,但是吃的太饱了,会影响你的行动还有反应,反而成了取死之道。

如果有已经吃多的怎么办?简单啊,老兵上去对着新兵的肚子就是狠狠一拳,打的新丁不停的往外吐饭,这才浑不在意的继续说着,你给他打出来不就完事了吗。

也有老兵说起了荤笑话,算是缓解下新兵们的紧张情绪,原本有些脸色发白的新兵,慢慢的也放松了一些。而林森他们早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双方默契的完成了排兵布阵后,真正的战斗开始了!林森他们又一次顶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随着和对方大小队伍的多次绞杀,林森在突厥大军那边也已经有了不小的名声,每次都以他杀人最多,别人又伤不了他,而且他的坐骑羚牛,在整个战场上都别树一帜,太容易被人记住了。

加上他又自告奋勇,薛万彻他们也有心想借此继续激励己方的士气,因此可以说毫不犹豫的把林森这个已经有了杀神名声的家伙,安排到了最前方。

“杀!”林森没有多废话,很干脆的带着手下人就直冲了过去。已经跟随他见证了一次又一次胜利的手下,也是毫不迟疑的跟了上去。

这一次林森毫无保留的释放了自身的超强杀伤力,化作了血肉磨坊,将经过他身边的所有敌人全都斩于马下,远处的敌人用破甲锥和飞斧,近处的敌人自然是刀枪伺候。

在他不似人类的超快动作面前,即便是突厥军中的勇士,也鲜少能在他手下多走上一个回合的,基本都是一个照面的功夫,就喷洒着鲜血倒落下去,死的不能再死了。

他那堪称疯狂的杀戮表现,让越来越多的敌人胆寒,以至于渐渐的开始绕着他走,没有敢于近前的。

而己方的将士看待他,就如同一面不倒的旗帜,每当林森砍倒一位对方的勇士,己方都会爆发出一阵压抑的欢呼声。

直到林森不知不觉的已经杀到了对方的大旗身边,在一枪挑死护旗的那位彪形大汉后,林森从备用马匹上拿出了那久未使用的大斧子,在双方无数人的注视下,一斧子就把旗杆给拦腰劈断了。

“大唐万胜!”林森放声高呼。

“大唐万胜!”所有的大唐军士都忍不住跟着高呼起来,士气更是攀到了顶峰。

很多士兵激动的脸色涨红,兴奋的如同喝了上等美酒一般,因为他们嗅到了胜利的芳香。而突厥大军那边已经有逃兵出现了,林森身边更是再难见到突厥骑士的身影。

“跟我来,杀了唐人的那位勇士!要不然,我们就都死在这里吧!”

突厥的先锋,一位身材异常雄壮的万夫长,有些绝望的看着倒下的突厥狼旗,对身边护卫的本族勇士说完,当先就冲向了林森身边。

林森也没废话,把斧子一收,双手持枪,一夹羚牛腹部,就带着席卫忠他们冲了过去,周围的两军兵将都默契的没有阻碍双方的碰撞。

于是,一场堪称万众瞩目的战斗就这么开始了。

就在两方人马碰撞到一起时,林森的身后,却传来了两声略有不同的破空声。

“小心!”有唐军忍不住惊呼。

“无耻!”也有人看到这一柄投枪还有一把飞锤,竟然都是来自唐军的方向,而且分明是不同的人下的黑手,忍不住痛恨的喊道。

与林森马上就要对战到一起的突厥万夫长,眼里忍不住多了几分喜色,看林森就像是看一个死人。

第二百四十二章 令人窒息的操作(为掌门“yu0421”加更6/6)

林森虽然杀的兴起,前冲的架势更是一往无前,可这并没有让他放松警惕,反而因为精神高度集中,而使得五感更加敏锐。

来自后方的两个不同方向的破空声,已经引起了林森的警觉,而且从声音上能够判断出,这偷袭的还不是箭枝,那东西根本没这么大的动静,必然是体积不小的兵器才是。

虽然对自己身上这件护甲有信心,可是即便扛住了这两处偷袭,在这两股力道的作用下,还有必定少不了的疼痛,肯定都会让自己的动作变得迟滞。

眼前可还有着一个杀自己而后快的万夫长在等着呢,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必须想到破局的方法才行,要不然怕是今天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席卫忠他们正接住了那万夫长身边的部族勇士厮斗呢,即便有人看到了林森身处危局之中,拼着以伤换命的打法,不管不顾的先砍死了自己的对手,也没法及时的回身救援了。

只能说下黑手的这两位,挑选的时机太好了,用的又是标枪和飞锤这样的大家伙,让林森避无可避啊。

危急时刻,林森近乎本能的展现了一番令人窒息的操作!

只见他果断的放弃了手中长枪,双手猛的下压,甚至将强壮无比的羚牛都按的身子一矮,同时双脚用力,就那么生生的把自己从羚牛上弹了起来。

身在空中的他,靠着超强的腰腹力量,控制着身体来了个漂亮的前空翻,靠着前冲的惯性,在躲过了突厥万夫长前刺的长枪的同时,也翻过了那万夫长的头顶。

万夫长也是头一次见到这种操作啊,忍不住脑袋后仰,跟随着林森的身影,被林森瞅准了机会,伸出手去抓住了他飞扬的发辫,又把自己给拽回到了万夫长的马背上。

万夫长发辫被猛扯,还没来得及痛呼出声,身体就是猛烈震动了两下,一张嘴就喷出了大口的鲜血。

原来是那偷袭林森的标枪和飞锤去势不减,在扑空了林森之后,可没错过恰好补位上来的万夫长,一个不落的全都砸到了他的身上。

即便这万夫长也穿了一身还不错的盔甲,可架不住这个对冲的相对速度太大了些,标枪直接贯穿了万夫长的腹部,飞锤更是把他的胸口整个砸塌了下去,眼瞅着是不活了。

林森也没客气,顺手抽出腰刀来,就把万夫长的脑袋砍了下来。

一手提着发辫,林森顺势就把万夫长的无头尸体踹到了马下。

改变了战马的方向以后,林森就这样拎着对手的脑袋,耀武扬威的冲向了敌阵。

“大唐万胜!”唐军上下忍不住全都发出了发自内心的欢呼声,顺势就把突厥军队给压了回去,整个战场的风向都偏向了唐军一边。

本就无心恋战的突厥军队,在柴绍率领的生力军掩杀过来后,不出意外的开始了后退。

尽管不是全面的溃逃,可失了迎战的气势,突厥这一路上和被追杀也相差放佛了,着实丢下了不少性命,才在距原本的营地几十里之后的地方重新扎下阵脚来。

柴绍也是果决,没有选择就地休整,而是干脆的携着大胜之势,顺势就将一直当鹌鹑,就没敢派人出来应战的朔方城,给整个围了起来,在城下重新立下了营地。

突厥军队重新集结以后,一直保持了观望状态,完全没有重新和唐军再次对决的意思。

只是盘桓在那也不离去,可能没得到明确的撤退命令,又忍不住担心草原上的自家部族的情形,因此有些进退两难吧。

至于那两位偷袭林森的家伙,根本没用专门去寻找,在大军扎营后的当晚,这俩暗箭伤人的混球,就很干脆的自个抹了脖子,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也不知道是不是不想经历一番严刑拷打。

“这是死士啊。”林森和柴绍他们都做出了相同的判断。

两人的果决,让他们的幕后之人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但是既然都是冲着林森去的,显然来自林森仇人的可能性最大一些。而林森自己能够想到的仇人,也就是世家的那帮子人了。

虽然皇家印书坊名义上和林森没有任何瓜葛,可结合着往常那些东西出现的情形,怕是他们很容易朝林森身上联想了。

再有着其他东西带来的,对世家赖以为生的声望和学识传承的重重威胁,他们肯定会将林森视作眼中钉肉中刺的。

毕竟暂时他们还没有搬到李世民的能力,也没有图穷匕见的决心和勇气,就只好拿林森这个没背景的小子来撒气了。

不得不说出手的这两人,把握时机的能力是真的很强,大概也是见识过林森那一身盔甲的超强防护能力,所以才选择了那样的重家伙来下手。

要不是林森用那出乎意料的方式,成功的完成了逆袭,换其他任何一个人处在那个位置上,这时候怕是尸体都凉透了。

只是两人的果断自杀,还是让林森非常的不爽,这样他就没法揪出背后的网络来了。

哪有那么巧,这俩人正好擅长标枪和飞锤啊,一定是看到林森的情况后,临时在死士当中挑选出了这两个出手最有把握的人。

也就是说,军中肯定还有其他的世家死士,而且其中很是有一部分就离林森都不太远。

因为死掉的那两人,一个是薛万彻麾下的前锋队伍中的,而另一个就更气人了,竟然是林森手下的某位勋卫带过来的家将。

为此薛万彻都专程跑来跟林森赔了不是,将林森置于那样的险境中,他也有很大的责任啊,毕竟是他力邀林森来自己麾下,才给了那位死士可趁之机。

这位一开始就提醒过自己了,所以林森倒也没有怀疑到他的身上,好言说了几句,就把这位劝走了。

面对来认错的手下勋卫时,林森的心思就多了些纠结,因为这勋卫本身就是关陇集团出身的,却是个文官子弟,又是自己的手下。

如果一切都是世家中人的安排,那么这下子林森的处境就不太好了,一个处理不好,怕是要和关陇集团那帮人生出嫌隙来的,还能离间林森和手下人之间的关系。

这大概也是世家的另一个险恶用心所在吧,即便弄不死他,也能恶心到他。

林森并没有冲动的归咎于这个手下,反而好言安抚了半天,这才送走了这个眼泪都快出来了的勋卫。

这场风波暂时就算是过去了,林森和众多大唐将领一样,都把更多的心思,放到了眼前这放到塞外来说绝对算得上是雄伟的朔方城上。早点攻破这里,也好早日回家见自家的老婆。

当然,也能早点给世家中人送上些惊喜!

第二百四十三章 林森的决断

不过林森其实没有太多的时间纠结这些,在大军重新扎下阵脚后,林森就暂时从斥候的角色中脱离了出来,带足了伤药和酒精跑到了伤兵营那边去。

本意是想着先保证自己手下勋卫,和他们的家将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不过去到伤兵营以后,那边的医疗兵明显不太够用。

毕竟和突厥人的大规模开战,唐军这边的损伤其实也不少,瞬间涌入这么多伤号,处理起来肯定是比较困难的。

尤其是在最为宝贵的黄金救命时间内,所有人都恨不能医护兵和伤员能达到一对一的水平,人手自然就有些捉襟见肘了。

而且林森和他手下的庄户们,相比起那些只能机械的做些培训过的救治的医护兵,显然这医治技术是要高出一个层次来的。

林森只是救治了几个危急的手下,就因为一手高超的医术,成了伤兵营里的主治大夫,专门负责拯救危重伤兵,几乎一刻不停点的在和死神抢时间抢人命。

薛万均来看过这情况以后,果断的把林森他们全都暂时留在了伤兵营,斥候的工作前锋营中有的是人可以胜任,反正现在突厥军队基本处于观望状态。

而唐军这边也忙着打造各种攻城器械,顺便不断的给朔方城内施加压力,间谍和什么反间计一类的私底下的交锋,也是不间断的搞着,暂时反而处于一个相对平静的时期。

反倒是伤兵营这边搞好了以后,对于整个队伍的士气提升是巨大的,也是最为直接而有效的手段了。

近乎不眠不休的连续工作了三天三夜,不知道缝合了多少伤口,清洗过多少心肝脾肺肾再给塞回去,又或者砍手砍脚的,即便原本最为艰难的宣判同袍死刑的事,也没有了任何的迟疑。

尽可能的要留出更多的宝贵抢救时间来,给那些还有希望的人,他也只能硬起心肠来了。

到了最后,他都已经近乎在凭借本能,机械而重复的做着各种抢救,尽管他的身体还能撑得住没有倒下,可是精神实在是赶不上了。

要不是凭着一股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怕是即便以他的超强体力,也早就晕过去了。

他手下的那些庄户可是已经轮换了好几拨了,虽然每次也休息不了多长时间,也可以没像他这样三十六个时辰连轴转啊。

等他眼神呆滞的走出伤兵营时,他带来的所有伤药和酒精等等,早就消耗一空了,不过经他的双手挽救回来的性命,也是数以百计!

本来这些人很可能就只有等死一途的,现在起码有了很大的几率能够活下来,这也是他坚持下来的最大动力,那可都是一条条鲜活的性命啊。

也是直到所有的伤员全都处置完了,他才心满意足的结束了救治,在所有人伤兵崇敬和感激的眼神中,在那些医护兵们看到活神仙一般的崇拜目光下,林森微微一笑,一头就栽倒在了地上。

不少伤兵挣扎的就要过来查探林森的情况,没法动弹的也在不断呼喊着林森的名字,眼神一瞬不瞬的盯着倒地的林森,期望他能快点爬起来,甚至已经有泪水在眼里蓄积起来。

“他没事,只是睡着了而已!他太累了,让他好好睡一觉吧。”早就等在外面的薛万均和薛万彻兄弟俩,上前查看过林森的情况后,高声对着伤兵营那边喊道。

这才让那些关心则乱的伤兵们重新消停下来,还自觉放低了自己的声音,好像生怕把林森吵醒了。

“我会亲自守着他的,你们放心吧!”薛万彻坚定的说道。

他们兄弟俩这次过来,除了要看看伤兵们的情况,更主要的还是为了保证林森的安全。他手下的那些庄户们同样疲惫至极了,怕是没法很好的护得林森的周全。

可军中,尤其是前锋营中,难保会不会还有林森的仇人安排的死士,如果在这样的时候,被那些死士下了黑手,怕是整个唐军营地这边都要炸锅。

林森其实是大睡了两天以后,才知道了那两个死士自杀的消息的,好言安慰过薛万彻和手下勋卫以后,觉得休息的差不多了,林森去跟薛万均他们申请过后,又一次带着所有手下出发了。

这一次他的主要任务,反倒是弄清朔方城的情况,既是要给众多将领们做个参考,他自己也想着从中找到更快的破城法子,尽早的结束这场战斗。

经历过连番大战,又去伤兵营里见证了那么多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他不可避免的有些想家了,想念那些笑的欢乐的庄户们,想念那些个越发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武勋们,更想念自己的亲老婆。

而在他带领队伍出大营的这一路上,所过之处,可以说受到全军将士自发的夹道欢迎。

之前的战场上,他靠着强悍的武力,成了所有唐军眼中的无双猛将,用疯狂的杀戮,将全军的士气带到了顶峰,尤其是面对万夫长和两路暗箭时,那一番风骚的操作,更是让他成为所有人眼中神鬼辟易的无上杀神。

因此军士们甚至是将官们,看待他都有些崇拜的意思,军中最为认可的就是这样强悍的武力。

而下了战场以后,林森却又踏入了伤兵营,拯救了无数同袍的性命,成了活人无数的活神仙。

此时的大唐军中,父子同袍,兄弟齐上阵的并不在少数,所以这些被拯救的伤兵,本就有许多亲友在军中,自然对林森就充满了感激。而且既然都是同袍,大家对这样的一位活神仙,肯定都是充满认可的。

两相叠加之下,他就成了所有人眼中当之无愧的英雄人物,望向他的眼神中满是敬服。

林森也是头一次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啊,虽然知道目前为止他所带领的队伍,一直是整个军中的军功第一,可也没想到会受到这样热情的欢迎,所以难得的有点局促和紧张。

或者还有点害羞吧,毕竟被这么多人一同盯着很不习惯啊,又不知道是不是该挥手致意下,或者打个招呼什么的,只好拿出了招牌傻笑,然后默默的提高了一点速度,也好尽快的结束自己的尴尬。

大概是看出了林森的不自然,有的军士忍不住发出了善意的笑声,于是大家都开始笑闹着,或者高声调笑起来,氛围立马变得轻松多了。林森也适时的在羚牛背上拱了拱手,总算是出了营地。

突厥营地那边依然还是那副死气沉沉的样子,甚至对林森他们的探查,都没有多么强力的阻挠,看来还在进退维谷中挣扎着。

而朔方城的情况全都看过一遍后,林森已经暗暗的有了决断。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大唐一统

这一次伤兵营的经历给了林森很深的感触,唐军固然借着这次的战斗取得了很大的战果,所有出战的唐军将士回去以后,各种赏赐肯定是少不了的,但是在这背后,同样牺牲掉了无数大唐军人的性命。

是,这些人当中有许多人是自愿前来的,有些辅兵甚至是专门为那些战功而来,即便当不是正兵,也一定要参与到战斗中来。

但是看到那么多的牺牲和伤痛,林森还是觉得心里不是太舒服。也可能是因为这只是他的第一次正儿八经的战斗,还没有适应战场的残酷,没有真正的看淡生死,变成铁石心肠吧。

不过,总而言之吧,他还是决定放弃掉原本对他来说并不是很难的破城之功,让更多的同袍能够有机会回家和家人团聚吧。

其实朔方城的城门对他来说,并没有那么的牢不可破,甚至都不需要有什么牺牲就能把大门弄开,而且是有着好几种法子。

但是他毕竟不可能一个人就把朔方城里所有的敌人全都弄死,所以即便他又一次抢得头功,打开了敌人的大门,为全军将士赢得了最为宝贵而直接的胜利机会,但还是要靠唐军将士进程厮杀,才能肃清梁师都麾下的力量。

这样一座城市想要全部理顺,显然这场杀戮并不会是小规模的,也不会太快就结束。而这样的战斗,尤其是万一不幸发展为巷战的话,唐军的牺牲仍然是不可避免的,怕是还不会少了。

毕竟相对那些仍然盘踞在朔方城的梁师都麾下来说,林森他们更像是入侵了自己家园的坏人,这些人大都又都是比较坚定的站在梁家一边的,一致对外的情况下,这抵抗肯定会很激烈。

他们已经退无可退了啊,老婆孩子都在这朔方城里呢,不抵抗搞不好也是一刀,还不如和唐军玩命呢。

当然,林森也有着顾虑在,弄开城门固然有很大的功劳,但是少不了也要引来更多探究的目光,也可能会暴露一些秘密,这个得失之间,他还需要多加权衡一下。

另外,林森对于这种战斗其实有一点点心里障碍,毕竟朔方城里正在抵抗的那些,多半还都是汉人,这和杀突厥人的观感肯定是不一样的,林森还是希望尽可能的不要将自己手中的刀枪对准本族的同胞。

当然真个需要杀的时候,比如像是那些山贼,他也不会手软就是了。

况且现在不是有着更好的选择吗,一个杀戮更少的选择,那就不如暂时放弃这个表现的机会了。

反正这一次的战斗中,他这个首功已经没跑了,即便再亮眼一点,也到不了给程怀玉一次性挣回个诰命夫人的地步,还不如把机会留到下一次覆灭突厥的战斗中去吧。

主意已定,林森就没再继续琢磨怎么破城的事情,每天只是认真的执行着自己的哨探任务,看看突厥人那边有没有什么动静,然后保持对朔方城的压力。

柴绍那边,时不时就要召集众将商议下情况,林森现在可以说取得了全军的认可,又有着实打实的功绩在,而且本身也是大军的斥候队长了,现在也有了列席会议的资格。

其他将领有的觉得这场战斗可能会变得旷日持久,毕竟朔方城城高墙厚,算得上是一座坚城了,真个攻城的话,一鼓而下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得考虑到朔方城内的人因此变得同仇敌忾的可能啊。

有的将领则注意起大军的粮草消耗,觉得补给耗费的有些多,真的变成持久战,对唐军多少还是不太有利,起码有背一开始的作战初衷。

不过林森则坚持认为,朔方城内的士气并不是很高,一直以来不断的朝里塞间谍,还有使得反间计应该能够发挥效果的。

作为外援的突厥大军又被唐军打没了脾气,天天就知道窝在大营里,看样子分明是等着这边分出了胜负以后,就没有继续羁绊他们在这里的理由了,他们就可以麻溜的跑回草原上去复命了。完全没有和唐军再干一仗的心思了,谁让他们后院起火了呢,一直有些神思不属的。

另外投降了大唐的那些原属于朔方的军将,可以说都得到了善待,如刘晟和刘兰这样的还得了重用,成了对付朔方的急先锋,这也给朔方城内的某些有心人,一剂大大的强心针和定心丸。

显然对于林森的这个想法,柴绍也是比较认可的,因为他干脆的交代了全军按兵不动,当然要给朔方城施加适当的压力。

趁着这段时间,也好让大唐的兵将好生休整一下,同时也为攻城做好最全面的准备。

唐军这边氛围相对要轻松一些,倒是让林森这边热闹了起来,只要他在营地里,就有许多的将领跑来跟他攀交情,也有的要表达下敬仰之情。

虽然也确实发自内心的有这个意思,可林森总觉得这帮人,更多的还是冲着自己手里那剩的不多的一点茶饼来的。

和突厥的一战,唐军这边也是没少缴获羊马,为了减少些后勤压力,他们自然是逮着羊肉一个劲造起来没完啊。

又是大冬天的,一点绿色都见不到,油水还这么足,再爱吃羊肉的人也扛不住了。

这时候自然就体现出了茶叶的重要性来,没这玩意帮忙,林森自己都快吃不消了,更何况是其他人了。

好在也没让林森他们等的太久,已经意识到继续负隅顽抗,等待他们的只有末路穷途,所以早就有心降唐的梁洛仁,和有着同样心思的一批军将一同发动,将梁师都这个罪魁祸首干脆利落的给斩杀了。

传首示意过全军后,毫不犹豫的大开城门,举城投降。

大唐就此兵不血刃的拿下了朔方城,消灭了割据时间最久,足足有十二年的梁师都势力,基本完成了国内的统一。

“这次仍然要给你小子记上一功。”看到打开的城门,柴绍满意的笑起来。

笑眯眯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后,柴绍带着人昂首阔步的走到了梁洛仁的身前。之后双方一番宾主和谐的表演自然少不了。

林森就不去关心这些了,只要达到了设想中最好的方式,最快最平稳,也是最少牺牲的方式,完成了此行最大的目标就好了。

而林森的心思早就跑回到了长安城,跑到了他所热爱的一切身边。

因此当听到有为大军报捷的任务时,林森毫不犹豫的就抢过了这个活,带上庄户们一路直奔长安城而去。

第二百四十五章 程咬金骂街

归心似箭的林森带和庄户们,近乎马不停蹄的一路赶回了长安城,一路上当然也少不了到处吆喝唐军大破突厥骑兵,成功占据了朔方城的喜讯,让曾经饱受突厥南下袭扰之苦的沿途百姓们,忍不住都欢呼了起来。

要说对梁师都最痛恨的大唐民众,非沿线这些人莫属了,他们都知道就是因为梁师都这个混蛋,每次不仅为突厥南侵大开方便之门,还有好多次故意把这帮子打草谷的狼崽子给引了来,他们才会遭受那么多的苦难。

因此听到这样的喜讯时,他们总会先问一下,那梁师都有没有被大唐天军杀掉。看那恨不能生啖其肉的样子,分明是恨他恨的咬牙切齿的,直到听说这混蛋被自己的堂弟给干掉了,这才真个欢呼起来。

“大唐万胜!”的呼喊声响彻了许多州府,已经厌烦了敌人时不时就来打草谷的这些居民们,头一次如此发自内心的为大唐的强盛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林森离开时还是最为寒冷的夏日,可等他回到长安城时,这里已经开始有了几分暖暖的春意,一来一回已是几个月的时间了,虽然不至于有近乡情怯之感,但少不了还是会有点物是人非的感慨。

当林森带着大唐胜利的消息,一路直奔入皇宫时,原本笼罩在长安城上空的那一点愁云,仿似都瞬间消失了。

开春以来,关中地区生了旱灾,好在有众多的筒车,和其他各色水车的帮忙,旱情并没有像历史上记载的那样严重,但是饥荒很可能还是无可避免了。

李世民倒也干脆,直接喻令各地,在必要的时候打开常平仓,接济受灾的民众,尽可能减轻此事带来的恶劣影响。

由于筒车在此次抗旱救灾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效果,李世民自然又记起了林森的好来,同时也琢磨着是不是趁着这个机会,再给林森好好奖赏一番。

他这个当皇帝的,明里暗里拿了林森这么多好处,之前那点奖赏,好像有点小家子气了,这次正好可以趁着林森夺得了首功的机会好好奖赏一番,对外也有说得过去的理由,算不得荣宠太过。

至于对林森下黑手的那帮世家中人,看来也有必要好好敲打一下了,理由都是现成的。

林森手下的庄户们在周围那些县乡建设的筒车,一直都能平稳的运行,到现在还是屹立不倒的,此次抗旱它们也是功不可没。

可世家弄出的那些个筒车才运行了多久啊,不是整个倾覆了,就是干脆的散了架子,为此还伤到了一些人,这是对人民极不负责的啊。

反正当地的民众背地里没少骂这帮子黑了心的世家,他这个做皇帝的,自然也要倾听民众的心声,适时的收拾一帮子堪称草菅人命的世家中人了。

他当然知道这其中的关键,是那个叫做轴承的不起眼的小东西,可他难道要去告诉那帮子急于从自己手中争夺声望的世家中人吗?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让你们吃不着好处还惹下一身骚,要的就是打击这帮子世家的声望。现在再把这事给它落了实锤,这恶名声那帮子世家想不背也不行了。

想想那时那帮子世家中人的精彩脸色,再想想之前那几位世家出身的官员,因为筒车倒塌而狼狈不堪的情形,李世民那因为关中旱情而有些焦躁的心情,都变得好了不少。

因此当林森带着胜利的消息跑到皇宫来时,看到的就是李世民望向他的和蔼眼神,还有那眼中不加掩饰的喜意。

林森当着众臣的面,将此战的整个过程娓娓道来,作为最为全面的参与者,对战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他几乎都知道,这也是柴绍毫不犹豫的就同意了派他回来汇报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了,在汇报的过程中,他肯定会隐去被人下了黑手这样的情况,那有点太煞风景了,本是提心气的事情,加上这样的细节就殊为不美了,还是让大家的心情舒畅一下吧。

反正具体的过程,稍后该知道的想知道的也都会知道的,只要他告诉了程咬金,这位奢遮的老丈人,估计能为这事出去骂街去,还用怕那些勋贵们不知道这事吗。

等到林森汇报完以后,又被问到了许多的细节,然后李世民带头夸赞了林森几句,就差把一句朕很看好你挂脸上了。

程咬金那边也是接到了不少的武勋的恭喜,谁让林森现在是他半个儿子呢。

好不容易应付完一帮子喜气洋洋的君臣,完成了报捷差使,被特批了假期的林森,马不停蹄的就跑去了程家府上。

在柴绍他们带领的大军没有回来以前,林森暂时是不用上岗了,因为他的职事还挂在大军那边呢,等到和那帮子立下功勋的军将们,一起接受过属于他们的共同荣誉,享受过民众的夹道欢迎后,才需要他重新履职。

到时候怕是就要变成履新了,毕竟作为这次战斗中的首功,又没犯什么错处,要说不给他升职加薪,谁都不能信啊。

不过林森的心思显然就没在这上面,他找到了心切念之的程怀玉,狠狠的将这位翘首以盼的小娇妻拥在了怀里,然后不由分说的就把大嘴印到了妹子的樱唇上。

程怀玉的眼神从惊讶变成了惊喜,满眼水汪汪的,差点流出幸福的泪水来。

好在程怀玉反应的够快,没把他当登徒子给直接按地上摩擦,也没有因为害羞,来一阵爱的小拳拳锤他胸口,林森这才能囫囵个的占足了便宜。

不过他们的互诉衷肠,也没能持续太久的时间,就被一帮子火急火燎的从大殿上赶回来的老杀才给生生分开了。林森几乎是被这帮子武勋给硬拖走的,双脚都快不沾地了。

一帮子老家伙围着林森,七嘴八舌的可是又问了不少问题。

当着皇帝和众臣的面林森还要矜持一点,一本正经的复述战斗经过,当着这些人吗,林森那还不是怎么嘚瑟怎么来。

把个战斗过程说的跟评书似的,跌宕起伏自然是少不了的,更要好好突显一下自己的本事,那番躲避暗箭同时搞死万夫长的风骚操作,自然是重中之重。

只是这些老杀才听了以后,却少不了跳脚骂娘。程咬金就更狠了,带着些酒意就真个跑出去骂街了,等他骂爽了,才好不容易给他拽回来继续喝酒。

这边住的都是顶尖权贵,这一通骂,和当着世家之人的面喷唾沫星子也相差仿佛了。

好不容易把长安城里该拜访的人家都喝了个遍,林森这才得空回到林家庄子上,去看看久违了的庄户们。

趁着这段特批的假期,林森还有些计划要施行一下呢。

也得找机会好好报答下世家的热情招待不是。

第二百四十六章 投桃报李(求安慰)

在林森前来报捷之后不久,突利可汗的使节也来到了长安城,只不过他是代表突利可汗前来向大唐求援的,其中当然少不了要表达下对大唐的臣服之意,要不然大唐为嘛要帮他呢,也没有一个太好的介入的借口啊。

当然李世民和朝堂上的衮衮诸公也不会不明白,坐看这大小两位可汗打生打死的,才更符合大唐的利益。

因此李世民表示,我和突利可汗有兄弟之盟,和颉利可汗也曾有过盟约,而我是个遵守盟约的人,不能轻易的对不起这俩人当中的任何一个。

虽然接受了突利可汗的臣服,但却按兵不动,并没有直接出兵去攻伐颉利可汗。

只是传信给了已经有心窥视可汗之位的薛延陀,让他们前去夹击颉利可汗,同时命令已经全面接管了朔方城的柴绍他们,顺势前压一下,做出一个武力介入的姿态来,先把仍然盘桓在朔方城外的那些突厥人给赶回去再说。

另外给突利可汗一些实质性的帮助,也是很有必要的,既然他们都开打了,还是打的热闹些比较好。双方实力太过悬殊的话,对耗就不够多,必须要减少一些实力差距,才好让他们的内斗更持久些,要不然大唐怎么坐收渔翁之利啊。

私底下送了薛延陀这个帮手还不行,弄点淘汰的兵器和盔甲过去也是可以的吗,等他们的战斗打完,这些武器盔甲差不多也就可以彻底报废了,还不至于给大唐的军队造成威胁。

想要送过去也不是太难,让太原和朔方这样的面对草原的门户稍微松一松口子,给来往大唐和突厥的那些商队们多一些自由的空间,自然会有人甘冒奇险也要当这个运输大队长的。

之前那样的一番狠杀,都没有彻底止住这帮子要钱不要命的家伙,现在有了更大的市场空白,又有了更多的空子可钻,这些人还不得跟闻到了血腥味的狼群一样扑上来。

而林森也选择这样的时机,回到庄子上去准备组建自家的商队,走的也是草原路线,只不过不是去干这种尿壶才干的活的,而是看中了草原上的另一块市场。

这个冬季的暴风雪着实厉害的很,不仅是驻扎在朔方城边的那些突厥人遭了灾,草原上的那些突厥人更是倒了血霉,羊马死伤了无数。

林森却是从这里看到了商机,当然也有那些武勋们的提示在。

这一趟去朔方那边,林森已经真切的感受过了茶叶这东西,对于一帮子吃肉为生的人来说是有多么的重要,那帮子唐军的军将天天都能死皮赖脸的朝他那跑,就为了蹭点这玩意而已。

这还是唐军的将领啊,那帮子物资更加匮乏的突厥牧民们呢?换马匹换不换?换羊皮呢?那肯定是乐意换的。

这时节草原上还很难见到绿色呢,就是想薅把草填嘴里,怕是都不太好找啊,这茶叶的出现,于他们而言岂不是成了无上恩物,你说卖不出好价来对得起谁啊。

更何况这些马匹和羊皮,马皮,弄到大唐来那自然又是另一个价了。

大唐这时候还不像贞观中后期那样,拥有着大片的优良牧马地呢,毕竟突厥和吐谷浑两大产马地都没有打下来,所以马匹的价格还是很可观的。甚至要不是有了林森弄出来的那个马蹄铁的法子,这战马供应还稍有些不太充裕呢。

这样一来一回的赚了两方的差价,即便是最为普通的茶叶,去草原上走上一遭,赚到的利润也是非常惊人的了。

类似的还有一种商品,那就是高度酒。这玩意喝着全身暖融融的,必然会很受这些草原人的喜爱才对。

当初在朔方那边审讯突厥战俘的时候,有些嘴硬一时翘不开的,给喝上两口烧酒却马上变得顺从起来,只为临死前能多喝上两口这玩意而已。

原本只是酒坊里出产的最为普通的烧酒而已,到了那帮突厥人嘴里,却成了无可替代的仙酿,这样的东西弄到草原上,自然也能换回更多林森他们想要的东西,诸如战马这类真正能够增强大唐实力的好东西。

而且贩卖这样的东西去草原上,利润大不说,还不用担心会增强了草原人的实力,更不会像那帮夜壶商队一样犯忌讳,以后说不得还有被清算的一天,有用了就暂且留了,哪天碍眼就丢掉了,要不怎么说是夜壶商队呢。

事实上这样的行动,可以说是得了李世民的授意。

上次林森单独见李世民时,就有过这样的提议,作为答谢他这个媒人的礼物送上去的。

而现在李世民觉得,到了这些东西介入的时机了,趁着现在突厥内乱,没法统一抵制这些东西的时候,先让他们形成对这些东西的依赖。

以后真的打下了突厥草原,有这些东西在手里也算是一种拿捏啊,也好让他们更多一些对大唐这边的认可,如果能有更多的人真正的心向大唐,那自然就再好不过了。

而程咬金他们这帮子得了林森授意的武勋,自然是为此准备的最为充分的了,烧酒坊更是他们共同的产业,也是出产烧酒的不二选择,就成了走这一路的最佳选择。

武勋的忠诚也更有保证,不像那帮子文官,尤其是世家出身的家伙那么喜欢玩花活,经常搞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鬼把戏,想要调控起来也更方便些。

同时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也算是对这些武勋的一种奖励了,更是对林森的提议的一次投桃报李吧,因此和其他武勋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林森,也有份参与到了这次皇家商队挑头的贸易中来。

林家庄子这边的商队组建的还是挺快的,众多庄户们已经看到了那批走出去做生意的庄户发家致富,对于这样的事情自然就少了许多的畏惧。

至于出去比较危险,有时候需要玩命,这根本就不是事,他们本来当山民时,哪天不是在挣命啊。即便是去到草原上,又怕的谁来。

况且这次还有那么多武勋的手下可以相互照应,都是难得的好手,应对这些问题,完全不用太过担心啊。

而林家商队实际上的主事人,林森出乎许多人意料的选择了席君买来担当。

这家伙可以说是林森的开山大弟子了,能教的东西其实都已经教的差不多了,毕竟相对林森来说,这位的智商其实是要高上不少的。

虽然单以数学论,比他的弟弟席君清还要差上几筹,但是应对草原上那帮人,那绝对是绰绰有余啊,即便比起杜子宽那般的老掌柜的,也是不遑多让了。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也让他出去好好锻炼锻炼。

去朔方城这一次的战斗就没让他跟着,得考虑发生不幸的可能啊,总要给人家席卫忠留个香火吧。

而席君清单以做护卫,猛冲猛杀而言,也要比席君买来的更强横一些,所以就让席君买留在家里继续教导孩子们了。

可这毕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一代猛将啊,要是让自己就这么给养废了也太可惜了,林森更希望能把他培养成独当一面的好手,这趟去草原行商,正是一个促进他快速成长的好机会。

只不过明面上,商队里还是要安排一个老成持重的人,也要能说会道的那种,来做这个大掌柜,更多的负责出面跟人打交道,也能提点下席君买。

成分十分复杂的林家庄户中,同样不难找到有这方面经验的人。

第二百四十七章 拯救唐人的精神生活(为八哥美女的红包加更7/8)

商队的林森干脆的交给了一明一暗两位大掌柜的去弄了,本来他在这方面也没什么经验,真个有问题的话,可以去找程家二管事他们请教一下啊,林森就没有太过关注这个事情。

抽了个空,林森详尽的告知了手下这帮子庄户他这次的战功,自然迎来了所有人发自内心的欢呼声,只有林森走的更高更远,他们这些跟随林森的人,才能有更加光明的前景和未来啊。

而庄子上的那些新的作物,长势也都非常好,并没有受到此次旱灾的多大影响,因为终南山这边的植被和水源一直都保持的挺好的,又有筒车的帮忙,哪怕天气不太正常的时候,也能及时的护理好田地,不虞有什么损失。

既然庄子上的事情不大用他来操心,有了更多的时间,他肯定就跑去多和老婆程怀玉腻在一起啊。

同时也利用这个空闲,将对付世家的计划再好好完善下。但是这个计划真正的实施还需要一个契机,这怕是要等到此次出征的大军都归来了,他的封赏也全都落实到位以后了。

刚下完黑手,总能让他消停一阵吧,这段时日里世家应该搞不出别的什么幺蛾子才对了。这样他也能全心全意的准备另一件事情。

除了多陪陪老婆以外,林森也经常和那帮子二代们一起聚一聚,对于他的战场经历,这帮子没能赶上的武勋二代们,是非常好奇的,也挺羡慕。

因此和程怀默他们那帮子人,还有尉迟宝琳周边的那伙子都没少聚餐了,吹牛打屁自然是少不了的,同样也想发动他们帮忙,因为林森一直都计划着,想要搞个橄榄球比赛出来。

现在的橄榄球设备的销售,已经到达了一个瓶颈阶段,主要是目前知道这项运动的,对它感兴趣的人都还比较有限。

普通人可没有那样强悍的身板,或者运动完以后的巨大食量,就已经让很多普通人望而却步了,现阶段真正能够负担的起这项运动,尤其是平日里还能以此为乐,或者进行训练的人,还都是些非富即贵的家庭出身。

林森就想着通过这样一个比赛,吸引更多的普通人参与到这项运动中来,起码也让更多的人见识到橄榄球的乐趣啊。

不说他对这东西有多么热爱,毕竟创始人的名头在他身上呢,总不能让这东西乏人问津吧,那他得多尴尬啊。

况且这东西火起来以后,他们的收入也是实打实的增多一些吗。

对于林森想搞这个比赛的想法,这帮子二代们自然是非常支持的,各自都开始了建言献策。

有打算去联络各个卫所的人前来参赛的,有想要帮忙联系合适的场地的,还有在想法子找五城兵马司的那些人来帮忙维持秩序的。

要不怎么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呢,大家一起来忙活这个事情,不说面面俱到吧,起码也能让整个过程准备的更加细致周到些吗。

而赛程也慢慢的被制定了出来,十六卫正好各出一支队伍,内部的挑选让他们自己去搞,反正每个卫所拿出最强的阵容来代表自己出战就行。

然后两两之间进行对决,比如左右监门卫分在一组这样,决出一队胜者来挺近八强赛,再抽签决定对决顺序,依次进行四强赛,然后是冠亚季军的争夺。

而作为此次橄榄球大赛的组织方,林森他们肯定是要拿出一些东西来作为奖品的。

最为正规和专业的橄榄球全套用具自然是少不了的,额外的再仿照后世的做法,给准备好金银铜牌。

而另一位活动冠名赞助商,也就是程怀玉的兰蔻,也会为各大参赛队伍提供不同的奖励。比如定制款的香水啊,包年服务啊等等。

你说为什么都是女人用的东西,没有男人的?拜托,难道这些参赛队员都是单身狗吗?

没有老婆还没红颜知己吗?如果真的都没有,总还有母亲或者姐妹吧?难道这些人能够拒绝兰蔻的这些东西吗?这可都是专为此次大赛准备的限量款!

再说了,既然能够在赛场上好好的展露一下各自的风姿了,还怕观战的那些观众中,没有对他们一见倾心的妹子吗,说不定表现的好了,还能顺便解决单身问题呢。

至于比赛的营收方面,林森当然也是早有考虑,前面的十六进八的比赛,是免费面向所有长安居民开放的,只要你来的够早,就有机会入场观看。

等到八强赛开始以后就不一样了,必须是要凭票入场的,这块就是不小的收入了,如果每场都座无虚席的话,怕是还能狠狠的赚上一笔。更别提因为这个比赛,带来的超强的广告效应了。

嗯,林森也在试着联系看看,有没有人能够看到其中的商机,来这里投放场地广告的,收费吗,当然是越往后越高啊。

地方还在曲江池畔,这边本来就有准备类似的庞大观礼台,还有表演场地,正适合拿来作为比赛场所用,即便不去看比赛,过来这边踏个青而是极好的吗。

所以球场外面,肯定少不了林家庄户们的身影,这样的日子里不过来卖点吃食那还不得悔死,这是多好的赚钱机会啊。

计议已定,所有的二代们就都开始了分头行动,而林森负责的主要就是这个宣传问题。

有之前的几次成功经验,这次来一套组合拳就是了,很快就让长安市面上,到处都充斥着关于这次比赛的信息,所有的长安居民都表示对此翘首以盼。

还是说这时代,大家的娱乐项目实在是太少了点,就林森和程怀玉的纳征之礼都能八卦到现在,可见他们的精神生活是有多么的匮乏。

而曲江池畔的历次节庆活动,一点新意都没有,每次都是差不多的内容,可还是能引得万民空巷。那这种他们从来没见识过的比赛,自然可以引爆所有人的话题啊,到时候怕是要人满为患咯。

等到当今陛下李世民也表示,一定会出席橄榄球的决赛,并为冠亚季军颁奖以后,这事更是彻底的成了街头巷尾热议的焦点,好多人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而得了这个信的那些各大卫所的参赛队员们,更是打了鸡血一般的在疯狂的训练着,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啊。

第二百四十八章 能拉快跑

在准备比赛的间隙,林森也专程回了庄子上一趟,走突厥的商队已经准备好了,这就要出发了,林森怎么也得回去给大家鼓鼓士气吧。

这次的商队中除了席君买这个私底下的主事以外,还有其他几个庄子上的年轻一辈,也都是在学堂里学习的很快的一些大孩子,放到大唐这会来说,也差不多是成家立业的年岁了。

林森也是想着让他们多锻炼下,也算是学以致用吗,也好让他们尽快的成长起来,以后林家的产业肯定是越来越多的,还需要他们这批精明人去逐渐的撑起摊子来。

对此他们的家长自然是乐见其成的,虽然知道会有一定的危险性,不过还是对林森千恩万谢的。

以后有了这份差使,或者干脆成了林家某处产业的负责人的话,想要真个找个老婆成家立业,都会变得简单的多了。

况且能参与到这趟商队中的庄户,基本上都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好手,出动这么多顶尖好手一起,突袭干掉一个两个的草原部族都没问题了,武力绝对强的吓人,相比程咬金他们派过去的人马,甚至都要更强悍一些。

又是和那些老杀才的手下们组队前往的,还有皇家商队的人搭伙,就这个阵容,要是铁了心做无本买卖,就该草原上那些部族头疼了,能威胁到他们的安危的很少了,抢掠他们更是自寻死路。

除非突厥那边出动大军,铁了心对他们不利,但是草原上对待商户是不会那么极端的,所以说他们的安全,其实是很有保证的,更多的还是以防万一吧。

这趟带过去的货物,自然以酒坊出产的最粗劣的高度酒,和普通的茶饼为主,但是绫罗绸缎和瓷器这类广受欢迎的奢侈品,同样也是少不了的。

不过运输过程中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那两轮马车是斜着挂靠在前面的驮马身上的,本身这个角度不是水平的就很不平稳,全部压力又都在那驮马身上,随着驮马的运动,整个马车都会不可避免的随之颠簸个不停。

而不论是酒坛子,还是那些瓷器的瓶瓶罐罐的,都很怕颠簸,磕了碰了的就不值钱了啊。

想要把它们全都固定住也是技术活,还要塞上好多秸秆啊,破布啊什么的来减震,也是为了填塞空隙,尽量让它们一直紧贴在车板上,就这还没法保证能全都囫囵个的给运到,途中的损耗太大了点。

再加上两轮马车基本只能靠一头牲口来拉动,这个负载能力着实有限的很,即便每一辆车尽可能的多装,也没法运送太多完整的东西走的太远。

这才造成了陶瓷这类的东西,在草原上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只有那些部族首领,或者突厥贵族才能用得起,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可林森是想取得一个开门红的,这趟多运些过去,他也好多赚一些啊,相对成本也要低一些不是。

眼瞅着和突厥的战斗马上就要开打了,这商队还不一定能够走上几个来回呢,趁着现在买卖相对好做些,还不抓紧机会多捞点。

等到大唐整个打下了突厥,那边变成大唐的跑马地了,这跑去做买卖的商队简直不要太多,到时候竞争压力可就大得多了,肯定就不像现在这么好做了,自然也没这么好赚了,还是要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捞金机会的。

为了运输这些东西,更主要的是为了能把更多的货物囫囵个的运到草原上去,林森也算是煞费苦心的特意弄了许多改造过的马车出来。

他干脆的摒弃了传统的两轮马车的结构,这玩意一直在历史上的国内运输中处于统治地位,确实有着固有的缘由和优势所在。

一方面自然是传统思想的禁锢,让人们对工匠并不是多么看重,聪明人更乐意朝官员堆里靠拢,对于技术改进这块,大家都缺乏些热情,这东西就一直沿用了下来。

再一个也是因为国土面积太大了,路况复杂的很,尤其是在南来北往中,这个地形起伏还是挺大的,两轮车对路况的要求要低一些,适用范围自然更广一些,用来跑长途运输好像更合适,也就没人去刻意去琢磨这些。

况且不是还有河运,甚至海运做补充吗,对于马车运力的提升,要求也没有多么迫切。

或许还有个缘由,那帮当官的嫌弃马车速度慢的话,就会选择骑马狂奔了。坐马车的时候,旁边往往有护卫和亲随步行跟随,也不需要这马车跑的多快,两轮马车的速度也能够满足需求了。

这么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才没人去想着改进这两轮马车吧。

可林森既想让它拉的多,还想让它跑的又快又稳,两轮马车自然就没法胜任了。于是他很干脆的捣鼓出了四轮马车来。

四轮马车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前面那个类似万向节的转向机构,有了这玩意,四轮马车就可以相对灵活的进行转弯了。

不会像明清历史上记载的那些巨大的十几匹马拉的四轮大马车一样,只能靠着畜力,生拉硬拽的给它拽斜咯,那都不叫拐弯好吗。

这东西对林森来说,自然是不难想出来的,靠着仅剩的那点知识,他也能琢磨明白了。

更何况他前世没少在景区看到那些给游客用,或者干脆给情侣拍婚纱照用的四轮马车,对这四轮马车的构造还是比较清楚的,简单的试验了几次就做了出来。

再给关键部位加上必要的轴承,让这东西无论是转向还是跑动起来,都能够更加轻快些,也会更耐磨耐用。

而且在材料上也做了些改造,关键的承重部位,全都选择了更为坚固的木材,又很是干脆的对部分木料进行了改造,让整个四轮马车更加轻便的同时,却有着更大的载重能力。

同时车体也会变得坚固许多,在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当做暂时的堡垒来使用,完全可以给庄户们提供多一重的安全保障。

相较于原本的两轮马车,林森弄出的这四轮马车的载重能力,提升了可不是一点半点,可以说就不是一个量级上的。马匹足够强健的话,甚至能够装上一吨重的货物,仍然照常前行。

其实原因很简单,两轮马车是需要驮着走的,而四轮马车只需要拉拽而已,这就像是同一个人背着东西走,和拽着四轮推车走,他能带动的重量肯定是不一样的啊。

举个极端些的例子,后世的那些个世界大力士,个别甚至能够拖动播音737飞机,把它从机库里拽出来。

可你要是把飞机的前轮卸了,让他扛着起落架试试,别说拖着走了,他站都站不起来,妥妥的会被直接压成一滩肉饼。

这道理放到驮马身上,自然也是一样的。

当这样一排四轮马车出现在庄子上时,不仅是林森自己满意无比,那些庄户们同样少不了赞叹连连啊。

不说走起来又快又稳,这也太能装货了,这一趟想不多赚都难啊。

而这东西带来的影响,显然还不止于此。

第二百四十九章 爱妻一族

当寄托了林森殷切期望的林家商队离开了林家庄子,去和程家他们几家的商队汇合时,包括程家的二管事在内,对林家这帮子庄户都羡慕的不得了,虽然不至于考虑到这四轮马车有什么战略意义,但是这好处也是实打实看得见的啊。

都是运送差不多总数的货物,护送的人马也都差不多,可这一百辆跑不快的马车,和二三十辆跑的飞快的马车,看护起来这个难度肯定是有很大不同的。

真个遭遇了强盗时,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会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当这二三十辆马车还能当做流动的堡垒时,这护卫人员的心气都会大有不同啊。

皇家商队的人看到时,第一反应却是赶紧跑去报给皇帝李世民知晓,有这样神奇的运输工具出现了。

之后不久,一头雾水的林森,在橄榄球比赛开始前就被叫进了宫里,他还以为皇帝有橄榄球方面的事情要问呢。

把整个赛程的安排全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纰漏以后,林森才信心满满的跑到李世民跟前。

在李世民表示他会亲自前去观看橄榄球比赛的决赛后,五城兵马司那边马上就传来了消息,表示会在整个球赛期间提供大力支持,一定会努力调集人手帮忙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他们对于此类事情是有着丰富的经验的,历次的大型活动都有他们的参与,还是很值得信赖的。

再加上那些个二代家里也会安排人手前来帮忙,因此对于那边的情形,林森倒是比较放心的。

只是真个进了宫以后,林森才发现是自己想岔了,人家李世民虽然也对这橄榄球有些好感,但也没到为此专程询问的地步。

“听说你小子又弄出了一种四轮马车?一次可以运许多东西,能比现有的马车提高好几倍?而且竟然转弯还很是灵活!”李世民依然有些不太信的问道。

虽然知道皇家商队的人绝对不敢跟他撒谎,那不是自个找死吗,也知道林森总能有许多奇思妙想,但是这种东西没有见到实物以前,还是很难相信的。

毕竟一次提升好几倍的运力啊,这样的东西放到李世民眼里看来,那就是军国利器,有了这玩意,完全可以加强许多和边地的联系了。

用来运送军用物资的话,更是节省许多,因为这年头运粮草最大的损耗,就是运输过程中的人吃马嚼,而且随着距离的增加,这个比例还会直线上升。

可要是换成了四轮马车,一次多运上好几倍的粮草,需要的人马反而表少了,能够送达目的地的,可不就要多上许多吗,这个好处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啊。如果速度还能像下面报上来的那样快上一些的话,那真是再理想不过了。

“末将确实弄了个四轮马车出来,陛下不信的话,可以使人去程家府上,让人将怀玉娘子的那辆马车弄来,陛下一见便知。”林森肯定的答道。

有了这样的好东西,林森自然不会忘了自家老婆的。妹子经常骑马不太雅观不说,还容易让两条腿变形成为罗圈腿,那样看起来可就不漂亮了。

程怀玉虽然也会骑马,但也算不上精通。真个想要自己跑去林家庄子上找林森的话,都要坐那颠簸的厉害的二轮马车才行。

现在既然都整出四轮马车来了,林森自然少不了弄辆漂亮小巧的给她用,跑的又快又平稳,省的林森继续心疼老婆。

“难怪现在长安城到处都说你小子就是个贤子……”李世民指着林森有些失笑的说道。

“我只是珍惜她而已。”林森倒是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咱就是爱妻一族咋的啦,我骄傲!

“行,行,知道你稀罕怀玉,她这也算是慧眼识贤夫了。”李世民拿林森这做派也是没办法。

“不过跟你小子也就不用客气了,把这四轮马车的关窍拿来吧,于你而言这可能只是一时兴起的玩物,于朕看来这却是难得的军国利器!

以后再多上几条通往边城的官道,运送粮草会方便多少啊。”李世民这是真不跟林森见外,直接就开口要起了东西。

“是啊,到时候多弄点草原上的战俘回来,把长安城通往几大门户的直道给修出来,一旦哪里有变,不论是粮草还是兵马都可以瞬发而至,保准那些个臣属于大唐的异族人都蹦跶不起来。”林森嘿嘿笑着说道,他也是乐意见到那样的局面的。

大唐这时候的官道,就相当于后世的国家级公路了,而直道和高速公路是一个性质的东西,都是承担了最重要的交通任务的繁忙线路。

“哦,对了,那四轮马车的设计图,我马上就给送过来,现在画也成。嘿嘿。”林森畅想了一会,这才想起来李世民还等着要东西呢,有些讪讪的说道。

“行,你画吧。放心,朕不会亏待了你的,等到朔方的大军归来以后,说不定能给你点惊喜。”李世民满意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笑着说道。

林森贡献东西时这个痛快劲,也是他颇为满意的一点。当然这属下这么痛快,不像那些世家中人一样,有点什么好东西总是藏着掖着的,他这个当皇帝的要是不多给点好处,自个都会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也会凉了其他人的心啊。

只不过既然和这小子亲近,吊一吊他的胃口,也没什么不好的啊。

“那小子可就等着了。”林森笑眯眯的答了一句,屁颠屁颠的就跑去把四轮马车的结构示意图给画了出来,那万向节一样的结构更是重中之重。

对于李世民的承诺,他绝对是信得过的,这位可不是个小气的主,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痛快的就把东西拿出来了。

更何况这东西都已经是李世民亲口认定的军国利器了,给的封赏差了,李世民自个脸面上也不好看啊。

“行了,你小子可以走了。”李世民见不到林森那嘚瑟的样子,看到图纸画好了以后,挥了挥手,赶苍蝇一样的示意林森赶紧滚蛋。

等到林森痛快的应了掉头就走,李世民反而忍不住对着林森的背影笑了起来。

林森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走的倒是一点留恋的意思都没有。那边橄榄球赛马上就要开始了,虽然不需要他继续亲力亲为了,可总还是忍不住想去看看情况啊。

而在他走后不久,程怀玉的那辆四轮马车也被送进了宫中。

李世民很轻易的就证实了那些个信息,也越发肯定了自己对这东西的判断,这确实是军国利器无疑了,看来给林森的封赏,还得再提一提才行了。

第二百五十章 状况频出

真的到了橄榄球比赛开始的第一天,这火爆程度还是多少有些出乎了大家的意料,用人山人海都有点不足以形容场边聚集的人数之多之密集。

林森感觉吗,这人挤人的程度,不会比后世各大节日时,那些最为热门的景点的游客人流来的差了,甚至说不定都能和春运比一比了。

当然这也和林森故意安排的比赛时间有很大的关系,免费的场次也就是十六进八的这阶段,每天都会有两场比赛。

上午场是十点左右开始,放到这个点,完全可以让所有的长安居民从容的吃过朝食以后,再赶到曲江池畔来观赛,因为朝食一般都是在辰时,也就是早上七点到九点之间就解决了。

而下午那一场,林森给放到了两点开始,结束以后观众同样有时间赶回家去做晚饭。

本来唐人就是一天两顿饭的,一个是粮食不够一天三顿吃,再一个普通人都讲究个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舍不得花钱点灯熬油的,除了造人以外,也没什么夜间的娱乐活动,两顿饭也能对付过去。

也就是那些真正有钱的人家,或者权贵家中,夜生活比较丰富,还会多吃上一顿。

当然这些观众来看球赛的过程中,真个饿了也不要紧啊,外边不是有各种各样的小吃可以选吗,本来这样的出游就是放松的日子,顺便满足一下口腹之欲也没什么不好。

结果也不知道大家都觉得免费的机会难得,还是对这橄榄球格外感兴趣,这边离比赛开始还有很长时间,所有能够观赛的场地,就全都被塞了个满满当当。

好在林森他们的准备还算是充分,五城兵马司的人早早的就赶来帮忙维持秩序了,各位二代家里的人手也很早就到位了,全都在一直帮忙疏导,这才没有发生踩踏这类的惨事。

瑕疵少不了还是有一些,但都无伤大雅吧,没有什么造成了恶劣后果的疏漏,已经算是难能可贵了。

林森带着程怀玉也一起出席了这第一场的比赛,当然他们肯定走的是贵宾通道。就和观看演出一样,总有一块视野很好的平台是专门为勋贵们准备的,对此其他观众早就习以为常了,自然也不会多加置喙。

为了给橄榄球赛来个开门红,一开始就能够吸引尽可能多的人对此感兴趣,所以这第一场比赛就安排了程怀默和尉迟宝琳麾下队伍之间的比赛。

而他们也确实给大家呈现出了一场颇为精彩的比赛,毕竟可以说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吗,两队之间也不是第一次过招了,又是训练的最多的队伍,进退之间都颇有章法。

而其中表现出的那种让人热血沸腾的力量,还有隐含的攻守智慧,果然让那些幸运的挤到位置的长安居民们,不断的欢呼叫好。

由于生怕错过了任何一点精彩的过程,挤出去再想挤回来这可能性就不大了啊,因此现场很多人是强憋着去厕所的欲望,生生的看完了整场比赛,其中一些家伙更是嘶吼了全场,嗓子都哑了,可以说是全程无尿点了。

最后还是尉迟宝琳他们技高一筹,以一分的优势险胜了程怀默那一队。

由于是淘汰赛的制度,程怀默他们只能无奈的出局了,起码这次的比赛中,是没机会找尉迟宝琳他们复仇了。

不过尉迟宝琳他们这一队,也不是说就此顺风顺水的一路碾压过去,轻松的摘得桂冠了,即便以他们的强悍,这晋级之路走的也是磕磕绊绊的,因为其他那几个卫所的晋级队伍也不是软柿子啊。

集结了各大卫所最为强力的人手,又有了这么长时间的流行,这些队伍的战力也都是很强的。

单论身体素质而言,其中能够超过尉迟宝琳他们哥几个也不在少数。要不是靠着长久训练培养的默契,还有对技战术方面更好的理解,尉迟宝琳他们半道上都差点让人按地下摩擦。

好不容易挺近了决赛,尉迟宝琳他们还是没能拿到冠军,因为他们碰到了以未来的大唐名帅苏定方为首的队伍。

除了本就号称骁勇多力的苏定方以外,他的队伍中也有好几个牲口一般的猛男,在苏定方的居中调度下,尉迟宝琳他们输的也是心服口服。

连前来观战的李世民,都忍不住对苏定方深感兴趣,找了他的顶头上司过来问了不少他的情况,这才知道这个在大唐军中不起眼的家伙,曾经还做过大唐的敌人,在窦建德和刘黑闼手底下都效力过。

李世民忍不住又有些感慨,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这般的能人还隐居在乡间,没能为大唐所用。

然后他不自禁的又看了林森那家伙一眼,这小子庄子上那帮人,可不就有不少就是这个情况吗,就比如说那席卫忠爷仨,单论武勇的话哪一个都不会比这苏定方差了。

不过这样的类比,林森肯定是不会很认可的,因为苏定方未来可是成长为了大唐战神级别的名帅,当然这也和他先后几次沉寂,以及潜心研读兵法有很大的关系。

而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基本可以肯定都只适合做个单纯的猛将了,倒是席君买未来的成长空间还要大一些,但是因为出自自己麾下的缘故,怕是天然的也要受些限制,能真正达到哪一步还要看机缘了。

而看到站在奖台上淡定的领奖的苏定方,林森的脑海中却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另一位,也算得上是大器晚成的名将,曾经有着“三箭定天山”,“神勇收辽东”等脍炙人口的故事,而一直被人们传颂的薛仁贵!

这位貌似现在还在老家河东那边种地呢吧,还是李世民征伐辽东的时候他才出面应征,那时候都已经是位中年大叔了。

也许现在可以去把他找出来?如果能够为自己效力的话,那真是再好也没有了。

想想那场面,林森就觉得美得很啊,咱左边站在席君买,右边站着薛仁贵,就问你怕不怕?!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去和苏定方这位牛人打好关系吧,看起来虽然他拿了冠军,可除了他的队友以外,好像也没有多少人过去跟他套近乎的。

即便是李世民之前勉励了他两句,也没让他变得炙手可热的样子,正是自己的好机会啊。

最后,林森干脆的带着苏定方手下的队伍,又汇合了程怀默和尉迟宝琳他们,总共三队人马,一起跑去了独一味好好热闹热闹。

至于此次橄榄球赛的收获,反倒是不着急琢磨了,再多还能多的过即将到来的封赏不成。

听说朔方那边的唐军,马上就要回到长安城了,林森可是等着看李世民能给些什么惊喜呢。

第二百五十一章 说好的惊喜呢

林森他们在独一味里推杯换盏的好不热闹,虽然对于输球一事,程怀默和尉迟宝琳都有些怨念,但是对于苏定方的强悍本领,他们也都是很服气的,因此相互间倒也能言谈甚欢。

听说林森就是橄榄球的发明者,苏定方少不了也跟他多聊了两句,而且也分明能看出来,这帮子二代子弟隐隐有以林森为中心的意思,又不是有什么了不得背景的人,显然更多的还是为林森的本事所折服,所以苏定方对林森的观感同样不差。

约定过下次再聚以后,林森亲自送走了苏定方他们,回过头来又回去和程怀默他们一起,理一理这次的橄榄球赛到底都有哪些收获。

如同最早所盘算的那样,后面几场球赛的门票全都很快就售罄了,看到现场如此火爆,球赛如此受欢迎,那些个位置显眼的球场广告位,也都顺理成章的卖上了好价钱。

尤其是最后的决赛那一场,因为有李世民亲临,当时的广告位可是被几家专门做权贵们生意的铺子给包圆了,很是让林森他们赚了一笔。

当然林家庄子上做小吃买卖的那些庄户们,同样没少从中受益,这段时间每天都忙的脚不沾地的,一直在连轴转,赚的肯定也不少。

而橄榄球运动一下子也成了整个长安城最为出名的一种运动,各种卖橄榄球护具的,也如同雨后春笋一般的冒了出来,只是肯定都做的不如林森弄出来的那些精致,也没有那些的防护效果好。

每一场比赛可以说都是对这些护具最直接的一个广告,因为双方队员身上穿的,都是林森捣鼓出来的那些护具,那大大的狼头标志太醒目了,观众们想注意不到都不太可能啊。

而且一次次的碰撞也是一次次的展示,展示着这些护具效果有多好,有多么耐用,很容易给所有的观众一个先入为主的好印象,让大家觉得这才是最专业的最顶级的护具。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此即便多了许多的竞争者,但都不如这些卖的更好,更加受到认可。

林森想要的效果,可以说都超额完成了,认识了苏定方可以说是个意外之喜吧。

心满意足的分享过这些好消息以后,林森也没忘了交代手下人去寻找薛仁贵的事情,虽然他能记得的信息不是太全面了,但总也算是有个正确的方向吗,成与不成的还是看天意好了。

其实林森的执念也没有那么强,如薛仁贵那样的人,早晚都要开创自己的一番事业的,也不可能给自己当多久的手下啊,林森更多的也是想着能结下一份善缘,顺便满足下自己的虚荣心。

至于真个当打手的话,有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在,林森觉得也许并不会比一个薛仁贵来的差了。

就这趟去朔方的战斗中也能看得出来,这爷俩是真的勇猛彪悍,上了战场以后那妥妥的就是杀戮机器啊。

当时带在身边这些庄户哪一个都不差了,都比其他勋卫们带去的家将们显得强悍些,可唯有这爷俩杀掉的突厥人,不会比他这个家主少多少。

要不是最后冲击突厥大营时,他火力全开,将自己速度快的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还真不一定能比这爷俩当中的任何一个杀得多了。

即便如此,公允的说,林森这次能拿到首功,杀敌人数更是数倍于一直跟随在他身后,有着更多高手家将保护的勋卫们,席卫忠爷俩也是功不可没啊。

当然其他庄户们也有着不小的贡献,还好把他们全都囫囵个的带回来了,也算让他这趟朔方之旅,没有留下多少遗憾。

球赛结束之后不久,此次出征的大军也回来了,实在是球赛进行的时间可是不短,前后历时将近一个月功夫呢,这天都开始慢慢变热了。

林森和席卫忠他们也被特意叫了过去,一起享受民众夹道欢迎的荣耀时刻。作为最大的功臣之一,他们都是要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也算是对他们的功勋的另一种变相奖励了。

为了这事,林森和手下庄户们,还特意换上了军中临时提供的礼仪用的明光铠,锃光瓦亮的那种。

他们原来的那些战甲防御效果是很好,但是灰不溜秋的忒低调,也不太符合这时候人们对铠甲的审美啊,换上明光铠就不一样了,显得他们倍精神。

而且林森身姿挺拔,又骑了一匹有别于其他战马的羚牛,本身就已经是长安居民们八卦的男主角之一了,说起来知名度也不低,这次又走到了队伍的最前方,简直不要太风骚啊。

反正夹道欢迎的大姑娘小媳妇的,没少朝他身上扔鲜花,还有不少干脆把什么荷包香囊的都抛了过来。

林森虽然心里暗爽不已,可就是没敢接啊,这东西扔过来就是表白的意思了,他真个接住了,谁知道会不会有哪个大方的妹子,回头就去找他认亲去。先不说那妹子咋样,自己妹纸程怀玉这边还不得锤死他。

充分满足过林森出风头的心愿后,林森他们几个最主要的功臣,又被叫到了宫里去,接受林森早就期待已久的封赏。

李世民一番勉励自然是少不了的,无非就是我看好你们,期待你们再立功勋吧啦吧啦的。

不过这显然不是林森关注的重点,直到后来李世民对着林森若有深意的笑了笑,林森就知道,自己的戏份来了,赶紧竖起耳朵来仔细听了起来,生怕落下了什么好处。

前面夸赞的话略过不提,实质性的好处倒是很好理解,首先当然就是升职加薪了。

他的职官直接从正七品上的勋卫副队长,越过了勋卫旅帅这一级,来到了勋卫校尉上。虽然从官职这个名称上看,好像只是提升了两级而已,可从级别上看,这可是正六品上的实职,足足提升了四个品级呢。

武散官也是一样,从正七品上的致果校尉,一跃而升至了正六品上的振威校尉。

两样都达到了同样的级别,在同龄人中来说,尤其是以职官而论,林森绝对是数得上号的家伙了,大概也就仅次于那些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的驸马们了。

他们只要迎娶了公主,立马就会得到一个驸马都尉的职官,嗯,伺候公主就是他们的工作内容了,这官位正好比林森的勋卫校尉高一级,是个从五品下。

只是这活给林森机会怕是他都不乐意换,实在是大唐这时候出名的那几位驸马,好像头顶上都有一片草原啊……

如果说这样的级别对于这个岁数的年轻人来说,已经是极其少见的恩宠了,那显然还是想的太简单了,放到林森身上,这只是普通操作而已,真正的重头戏还在后面呢。

第二百五十二章 真正的惊喜(为八哥美女的红包加更8/8)

勋品的提升倒是真的有些出乎林森的意料了,直接提升到了从五品上的骑都尉,足足提升了五个级别,而且这个和之前的飞骑尉一样,都是可以传给子孙的。

不过林森之前对这勋品的理解还是有点偏差,虽然听上去和爵位差不多,但其实是和爵位相互独立的两套体系。

大唐这边是实行的职、散、勋、爵四套体系并行的体质,简单的说,以散阶安置官僚,职品衡量职务,爵级宠酬权贵,勋官奖励功劳。

这勋品更类似于后世的军衔,和军功是直接挂钩的。回想下之前两次提升他的勋品也不难看出,都是以立下军功为由提升的,像是青贮饲料和马蹄铁这类的东西,确实也都是对军队来说更有效用的。

当然勋品到了林森这个级别,都能够留传子孙了,一定意义上讲和爵位也没有太大的差别了,无非是勋品更偏向于寒门出身的人靠功劳获得,而爵位可能门荫的影响更大一些,放这时候来说,更像是一种身份和皇帝荣宠的象征吧。

就在大家以为到这就算是完事了的时候,林森也以为这就是李世民所谓的惊喜呢,结果那边内侍还在继续宣读着旨意。

这次说的内容,是真的让林森很是意外和惊喜了,甚至都让现场的那些大臣们都忍不住议论了起来,因为林森被封爵了!

虽然只是最低级别的爵位,刚刚和他的勋品同级,也可以被认定为从五品上的开国男,可这个背后代表的意义不一样啊,这才是真正的表明了林森彻底踏入了权贵的行列,而且是那种只要不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就有望与国同休的权贵。

更重要的是,给林森的封地就在长安县境内,而且还给了林森实封,实际食邑五十户啊!

看着是不多,可要知道在场这些大臣中,就有一些即便有着开国县侯的爵位,可却不一定能够有这么多的真食邑呢,他们多大岁数了,林森才多大岁数啊。

这也不是隋末乱世那阵,为了拉拢人马可以随意许诺的时候了,进入贞观朝以后,李世民可是一直都有在清减爵位和食邑的数量呢。

在这样的一种趋势下,林森年纪轻轻的却破例被授予了这样一个爵位,还有实封,这份荣宠怕是要逆天啊。

这是真的拿他当顶尖大佬的子侄辈来对待了啊,怨不得现场很多大臣看向林森的眼神中,情绪都比较复杂呢。

就在大家还在琢磨着这些封赏背后的深意时,那边内侍还在继续念着圣旨呢,李世民很干脆的赏赐了林森全套的家当,不仅在长安城里赐了一套宅子,连男女侍者都给他准备好,这是拎包入住的节奏啊。

于林森而言,这才算是真正的惊喜吧。

对于爵位这东西,他其实并没有特别直观的感受,只是觉得不错,可房子这东西却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啊,对于房子的追求,可以说是刻在国人骨子里的执念吧,林森自然也不能免俗。

其实之前林森就一直有带着程怀玉一起,去长安城中转悠着找房子呢,毕竟他有职官在身了,经常要在长安城这边工作,每次都去程家或者秦家落脚,有点说不过去啊。

来往奔波于林家庄子和长安城之间,又没那么方便,即便有羚牛代步,也要大半天功夫在路上呢。

而且这不是得考虑到马上就要结婚了吗,到时候迎亲把所有人都迎到土楼那边倒也可以,可那之后再想寄住在程家就不合适了,他又不是做了上门女婿,结婚后哪有见天住在老丈人家的道理。

所以在长安城买个房子,随时可以歇息一下,就很有必要了。

可是真个和程怀玉这个未来房子的女主人一起去找了,才发现这房子还真没那么好找到。

林森是要在宫里当值的啊,当然是离皇宫近一些的房子更合适,可这样的好位置,周围住的那真是非富即贵。

尤其是像程家和秦家他们所在的皇宫东边这一片,历来都是顶尖权贵云集的地方,除非是他们的政治生涯彻底结束了,要不然是没人会出让这片的房子的。

结果是就近的位置全都问了一圈,愣是没有找到一处合适的,真的有发卖的那种,要不就是林森的级别不够,想要住进去除非把那些超标的建筑全都拆掉或者改掉,这个工程量太大了点,而且买个大宅院回来拆着玩,林森也没那么壕啊。

要么他的级别够了,那房子却不太令人满意,太大或者太小都不太合用啊。

要说房源充沛,还是长安城最南边那几个坊市,可那边跟荒郊野外都没差了,别说耗子满地跑了,大白天见着老虎的都不是没有,林森又不是打算找地作奸犯科的,更没有修仙的意思,这样的地方显然也不能住啊。

这不正在林森为这事头疼呢,都考虑实在不行,就接下秦琼打算送那套别院的。嘿,李世民直接给赐了一套。

他能赏赐下来的,这位置和房型肯定都不能差了啊,要不然怎么能拿得出手呢对吧。

而且还把侍者都给配齐了,这些人和庄户们还不一样,能被当做赏赐的肯定都是奴隶无疑,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

但是按照唐律来说,这些人是和大牲口一个级别的,生死都在林森一念之间,让他们干别的活不好说,这伺候人的活还是比较尽心的。

当然林森也不是那么绝情的人,真的把他们当牛马使唤,毕竟还是有些后世的思想在的。

只要再和程怀玉一起,去买些壮实的男奴隶回来做些力气活,然后配上些护卫,这套房子就能像模像样的了。

想过这些,林森笑的都快见牙不见眼了。谢恩的时候,自然也是格外的诚恳啊。

好不容易轻飘飘的从皇宫里出来了,答应了众多年轻的同僚,一定请大家一起庆贺下,之后林森麻溜的跑去程家,准备告诉自家老婆婆程怀玉这些个好消息。

当然也没忘了叫人回林家庄子上宣布这些,让庄户们跟着一起乐呵乐呵。

第二百五十三章 程怀玉的考验

林森同样不是个小气的人,在此战中也是没少出力的那些庄户们,包括席卫忠爷俩在内,肯定也是要多给一些东西做奖励的、

李世民给的封赏中拿出了一部分分给了他们不说,林森都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给他们发个妹子,李世民给派过来的侍女,想来质量应该也不差。

和老婆程怀玉分享过好消息以后,林森带着她一起,去接收了所有的赏赐,宫中用的绫罗绸缎自个基本用不到,大都也是要留给程怀玉的,她也不是用不起这样的好东西,但是这毕竟是皇帝赏赐的宫中贡品,穿出去额外多一份荣耀不是。

李世民这次确实够大方的,给的这套宅子面积并不说有多大,当然也不小,关键是位置特别好,正是林森一直求而不得的皇宫东临的坊内的。

而且这原本还是出身崔家的某位官员的房产,只是在上一波的清算中进去了,家产也被剥夺一空。

要不是怕崔家的反弹太厉害,怕是他的家人,现在都有可能出现在赏赐给林森的侍者队伍中,毕竟犯官家属历来都是这些奴隶的一大来源。

就像是后来武则天身边的红人上官婉儿,就是因为爷爷上官仪,和父亲上官庭芝都反对武则天而被杀,她才成了宫人,也就是官奴的一种。

说起来李世民把这里赏赐给林森,总让人觉得很有深意的样子,难道是住着原本的敌人之一的房子,心里会更加满足些?

即便如此,也不能真个消减林森对这帮世家中人的恨意,反倒会时刻提醒他。

现在大军也回来了,眼瞅着天气要变热了,看来他对付这帮子世家中人的计划,也是时候发动了。

第一个目标,先给崔家敲响丧钟吧。从老丈人那里他才知道,针对他的动作中,崔家的人总是出力最多的,而且他们家那帮妖艳贱货也是对程怀玉最不友好的。

如果真的能够打掉这个领头羊,以后总能消停一阵吧,就算是有了必要的妥协和退让(考虑到李世民对世家中人既防且用的暧昧态度,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没有如同计划中的一样给崔家以重创,能让他们老实一阵也挺好的啊。

当然林森是不会出现在明面上的,像对付王君廓一样,先给他们扣上个帽子,让李世民给他们定了性以后,再悄悄的去报点私仇才是最好的。

真个反扑回来,还有李世民这个个高的大头顶前面,自己还是继续做个毫无心机的单纯猛将比较好。

带着程怀玉一起将房子里里外外的全都转了一圈,确定了有哪些需要改造的地方,比如说以林森的级别不能享受的瑞兽一类的,还有一些可能用起来不太舒服的地方。

又给那些男女侍者各自分配好了工作岗位,林森又带着老婆直奔人市那边去,准备买些力工和战奴回来,补全整个房子的配置。

虽然自从上次的战斗以后,席卫忠他们基本已经变成了林森的专职护卫,当然,是从林森这里领俸禄的那种,但是其他的勋贵包括那些二代们出行,必定都会有一群男女侍者前呼后拥的,林森也有必要像他们看齐。

倒不是林森一定要讲这个排场,而是有些事情确实不太方便自己来做,比如端茶倒酒这种,和亲近的人之间还无所谓,可遇到外人还这么做就不好说了。

让席卫忠他们来干这类伺候人的活,干的不好不说,也没得贬低了他们的身份,总是不那么合适的,即便林森自己不太在意这些,总要考虑到他们的感受才是。

到了长安城这边的新家里也是,他们是家将,可以轮流放一半的人手在这边做护卫,但是很多活还是要有专人来负责比较好。

人市就在卖大牲口的旁边,在这里来自各个国家,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男女奴隶,统统都能看得到。

刚刚在新房子那边,已经展示了自己女主人风采的程怀玉,依然是此行的主导,哪些岗位上分别需要哪些人,选择什么样的更合适一些,程怀玉心里都更有数。

她从小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又一直是被当做未来某家的女主人培养的,在管人用人方面,比林森肯定靠谱的多,他一个后世从未享受过别人伺候的普通人,哪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啊。

“要不要多买些胡姬回去啊?”程怀玉指着那边一片穿着清凉的胡姬对林森说道,还特意在几个山丘格外雄伟的女奴身上指点了几下,显然是已经看出了林森的球迷身份,这是意有所指啊。

要说这是程怀玉取悦自己的方式或许没错,这时候就是这么个风气,当家主的玩个女奴根本就不叫事,也绝对不存在女奴受宠了,会威胁到女主人地位这种事,那都是里才有的情节。

事实上女奴即便再得宠,发卖出去,甚至跟人交换着玩,都是主人一句话的事,也就是个玩物罢了,女主人看不过眼了,随便找个由头打杀了也就是了,绝对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不过林森毕竟还有着后世的思想在,又是出身那种比较传统观念的家庭之中,穿越之前,“吃、喝、嫖、赌、抽”就算是爱好个吃喝,其他的那是从来都没碰过的,想让他随意玩弄一个没有感情的女人,他这思想上这一关过不去啊。

“咱家不需要那些以色侍人的女奴,也不会随意和人交换的,所以你还是选些能干活的回去听你指挥吧,别选那些漂亮的花瓶。”

林森说的倒是很诚恳,更是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让程怀玉忍不住笑眯眯的满意点头。

看到自家老婆的神色,林森这才有些后怕的反应过来,这该不会是对自己的考验吧?

看来即便是表面上再大方的妹纸,遇到这样的问题,也免不了拈酸吃醋啊,自己这算是成功过关了?

侍者这块自然可以靠着程怀玉的眼光来补齐,而战奴还得林森自己来进行挑选才行。

他还是有完善自己的特种部队构想的念头在,这次就想弄个多国部队出来,最好能够囊括各色人种,有着各自特长的那种,以后真的干点黑活,这些人也更合用啊。人市这边应该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才对。

第二百五十四章 任你奸似鬼

“客人尽可放心,某这里各色奴仆全都能找得到,在长安城中论起贩卖奴仆,某绝对是这个,客人你来某这里可算是来着了!”

一个大食商人用他那腔调有些怪异,但却异常流利的汉话,喋喋不休的介绍了起来,还不停的拍胸口,竖起大拇指,夸赞着自己和他手头的众多“货物”,自豪之色溢于言表。

“不论客人想要哪里的女奴,某这里都能找到,不论是来自极西之地,前凸后翘的胡姬,还是来自草原上的母马驹,又或者是皮肤黑,但却细腻顺滑的昆仑女奴,温顺会伺候人的新罗婢,应有尽有,包你满意。

当然了,唐人女奴某这里是没有的,还请贵客原谅则个。”奴隶商人先是指着那一片衣不蔽体的女奴,对着林森眉飞色舞的介绍到。

不过看着林森明显不太感兴趣的样子,旁边还有个面带不虞的妹子,关键是这位妹子他还认识,正是在东西两市都威名赫赫的“净街虎”程怀玉,这位奴隶商人立马就明白了林森的身份。

不着痕迹的挡住了程怀玉望向那片女奴的眼光,然后他果断将话题引到了那片男奴隶那边。

“原来是林郎君和怀玉娘子当面,失敬失敬。”奴隶商人似模似样的行了个礼节,干脆的引着林森到了另一边。

那些男奴隶情况也没好到哪去,有些干脆就彻底走光了,天热了吗,这样光溜溜的他不容易生病啊,毕竟不能指望这些奴隶商人能多善待他们的货物吧。

当然也是为了方便某些有特殊需要的买主,观察这些男奴隶的某些部位是否合用。反正程怀玉是肯定不太适合再跑过去帮忙仔细查看了。

林森自己过去,也不怕这人用有病的奴隶蒙骗他,别忘了他现在怎么也算是顶着个名医的头衔呢,那些人的健康状况他只要稍加留意,就能看个七七八八的,滥竽充数是不可能的。

“林郎君请看,这些昆仑奴可是长安城中最为时兴的奴仆,贵人们时不时就会来买上几个,放到家里供人驱使也好,送给相熟的友人也好,都算是身份的象征了。

哪个贵人家里要是没有几个昆仑奴在旁边伺候着,怕是都不好意思会见友人的。”

这奴隶商人指着其中的一片个头不高,但肤色黝黑,同样有着卷曲头发的奴隶,对林森极力推荐着,看来这是他们这里的招牌畅销货。

“这些昆仑奴水性如何啊?可有健壮的吗?或者身姿矫捷的也行。”

林森记得这些矮种黑人,貌似是产自东南亚岛屿上的,水性应该很好才对,正好自己手下还缺些水性好的特种队员,有这些人做补充应该很不错。

“他们都是天生的游泳好手,徒手都能下海抓鱼的。身手矫捷的自然是不缺,就看客人想要哪些人了。

至于健壮的,他们也都不差,但是某这里有长安城中都甚为少见的僧祗奴,他们看着和普通的昆仑奴差不太多,可个头却要高得多,也要强壮的多。

而且他们异常的温驯,忠诚不二,贵人买回去,不论是充当护卫,还是用来干些力气活,那都是极好的,带出去也比普通的昆仑奴更有面子不是。

只是这些僧祗奴来自更加遥远的昆仑大陆,他们又极善于奔跑,很是难以捕捉,想要活着运到大唐来更是殊为不易,因此这个价格吗……必然是要高上一些的。

当然对林郎君这般的贵人来说,这点价钱肯定无所谓了。”这奴隶商人还知道用上了激将法。

“哦?快带我去看看。”

这些普通的昆仑奴,林森已经决定要带一些回去了,也就不急着看到了,而且确实也在那些勋贵家里都见到过一些了,其实好奇心也没有那么重。

反倒是这僧祗奴,也就是来自非洲的黑人,确实是鲜少在长安城中见到,即便是程家和秦家这样的顶尖武勋家里,也从来没有见到他们的身影,林森就想看看,如果合适的话,买下来也无妨。

黑人确实都非常善于奔跑,而且能够活着从非洲大陆上,万里迢迢的被运送到大唐这边,身体肯定是非常健壮的。

要知道这一路上条件肯定是极差的,毕竟是作为奴隶被贩卖过来,怕是待遇和牲口也差不多了,没个好身板,妥妥的死在路上了。

“目前某这就剩了一对僧祗奴了,其他的都早早的被长安城的贵人们抢购一空了。呐,就是他们了。

这是亲哥俩,而且身高丈余,力大无穷,给贵人充当护卫,一定极其威武。”奴隶商人指着两个即便坐在地上,也没比普通人站着矮上太多的黑人,满是得意的夸耀到。

“身高确实不差,力气应该也不小,毕竟身大力不亏,可你为什么没说他们得了正疟,快要病死了呢?”林森指着坐在地上不停打摆子的黑人哥俩,满是不爽的对那奴隶商人说道,只是眼中分明亮了亮。

“我买这么两个奴隶回去,一点活不能干不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这正疟弄不好还会过到其他人身上,我再多赔上几条人命!

你怎么想的?想害我不成?”林森对着奴隶商人已经声色俱厉了,就差直接喝骂了。

“贵人误会了,误会了,某绝对不敢有坑害贵人的想法。”奴隶商人赶紧摆手,连连致歉道。

“要不是看你这里的货色都还不错,信不信我掉头就走。”林森仍然有些余怒未消。

在奴隶商人的再三赔不是后,林森这才勉强的继续看起其他的奴隶。

“这些都是来自白山黑水间的靺鞨族人,最是骁勇善战,悍不畏死,完全可以作为战奴,为郎君鞍前马后,出生入死。

为了表示某的诚意和歉意,郎君想买的话,某一定给一个最为优惠的折扣,你看这样成吗?”奴隶商人舔着脸说道。

“好吧,和之前我挑选的那些个昆仑奴一起算啊,必须给个最低的折扣才行。”

林森说完以后,跑到程怀玉跟前低声交流了几句,然后和奴隶商人谈价格的,就变成了程怀玉这位女主人。

见到程怀玉时,这位奴隶商人明显的姿态都变得更低了几分,毕竟是威名赫赫的净街虎啊,刚还想诓骗一下她的夫君,把那病恹恹的哥俩卖给他的,商人自个心里就比较虚啊。

在程怀玉展现出了世家女的一面,霸气侧漏的一番讨价还价,嗯,基本一直是在压着那商人不断的退步中,最后死守着底价退无可退了,这才完成的交易。

程怀玉顺便从有些欲哭无泪的奴隶商人手中,也买下了那一对黑人双胞胎,当然价格肯定是跌破了成本价了,就这还送了些搭头进来。

“就那几个矮冬瓜做搭头吧。”林森对着另外一堆个头不高的人随意一划拉,故作不屑的说道。

“那是来自泥婆罗的战士!战士啊!”都快带上哭腔的奴隶商人,有些无力的辩解道。

不过看了看林森身边的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后,他还是无奈的放弃了继续辩驳的打算。和这虎背熊腰,一看就威猛异常的爷俩比,说那些人是矮冬瓜好像也没错。

“嗯?”程怀玉有些不爽的斜睨了奴隶商人一眼。

“送,都送!马上送!”这回奴隶商人是真的带上哭腔了。

强忍着没让自己笑出声来,林森赶紧转过身去,当先示意可以走人了,回头这些奴隶自然有人会给送到府上去的。

而在他们转身离开后,那奴隶商人也收起了欲哭无泪的表情,转而得意的笑了起来。

只是让他知道了真正的情形,怕是他就笑不出来咯。

第二百五十五章 上怀玉妹子

“夫君为何一定要我把那两个僧祗奴买下来呢?如果他们真的是得了正疟这般的疫病,不是应该离得更远一些才是吗?

还有那几个泥婆罗战士可有什么不同吗?为什么夫君笑的这么……得意?”

朝夕相处之下,对林森的性情程怀玉已经很是了解了,或者说其实论起这个情商,还有察言观色的本事,林森其实是比程怀玉差上许多的。

不说毫无心机可言,但往往确实很容易被相熟的人看的清楚明白。林森背后暗含的得意,程怀玉自然是一眼可知。

不过这也是程咬金他们比较喜欢林森的一点,坦诚的可爱啊。还有李世民之所以重用林森,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

“嘿嘿,就知道夫人你最明白我的心思了。”林森笑着先在程怀玉的脸上偷袭了一下。

“这俩僧祗奴虽然确实是在打摆子,但据我观察,他们得的其实并不是僧祗奴中比较流行的正疟,而是水土不服造成的脾胃虚弱罢了,或许是近几日冷热交替的天气造成的,加上长途跋涉,体虚是免不了的。

待我给他们开上几副药剂调理下,保证能让他们变得生龙活虎的。

就这哥俩这身板,真就像那大食商人说的,不论是当护卫,还是干些重活,都绝对是把好手啊,用着也比普通的昆仑奴有面子多了。”林森忍不住在自家老婆面前嘚瑟了起来。

这黑人双胞胎哥俩是在打摆子,可并不是后世俗称“打摆子”的疟疾啊,只是看着很像罢了。

他们都快脱水了,更是瘦的都有点走样了,可看着身板还算得上是精壮,再加上那足有两米多的身高,看着依然不会比后世纵横美职篮球场几十年的木桶伯年轻时候的身板差了。

这要是真个调理好了,伙食再跟上,怕不是要变成两个魔鬼筋肉人啊,怎么也得是大本钟华莱士那个级别的。

要不然林森怎么会觉得赚大了呢,这哥俩要是健健康康的,怕是就轮不到他来买下了,即便幸运的遇到了,也妥妥的卖到天价无疑。

而现在买下他们俩,甚至只花了不到一个普通昆仑奴的价格,还送了几个所谓的搭头。

当然放到大唐这时候,把他们归类到昆仑奴中也不算错,因为昆仑奴可以说是对所有黑人,甚至是皮肤较黑的人的一个统称,有时也会把南方的那些肤色黝黑的人叫做昆仑人,非洲大陆称为昆仑大陆,自然也没什么错处了。

“当然,为了以防万一,对他们也必须要隔离一段时间,进行治疗和观察,确认他们不是得的正疟才可以。”林森又跟着补充了一句。

“倒是忘了夫君也是位神医呢。”程怀玉有些失笑的看着林森嘚瑟的样子。

虽然有点孩子气,但在她眼里也是可爱的很啊,谁也没规定男人就必须得是老成持重的不是,况且林森也是个有担当的,也从来没让所有关心他的人失望过,更是经常会有惊喜带给大家,绝对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对象。

在两人的婚事彻底定下后,在和林森的更多的相处中,程怀玉越来越坚定了这一想法,也深深的为自己的好运而感到庆幸,找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对于她这种家世背景的女子来说,真的是尤为难得啊。

“至于那几个泥婆罗战士,他们虽然个头不高,但是身板很敦实,最是适应高山环境,如吐蕃那种对唐人来说犹如禁域的地方,他们却可以活的非常自在,再高的山峰于他们而言,也是如履平地。

而且平时虽然看着老实敦厚,也确实非常的吃苦耐劳,但是这些人真的和人放对的话,却是悍不畏死的,可以说是最好的山地战士了。”林森不无得意的继续介绍着。

这泥婆罗其实就是后世的尼泊尔,那么这些人自然也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廓尔喀战士了,后世一度号称雇佣兵中的王者,也曾经被西方国家吹嘘为白刃战天下无敌。

当然其实不止一次被国内那帮最可爱的人教做人,打的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但是确实是林森心目中最为理想的山地作战的好手,可以进一步完善特种部队的组织结构,拓展他们的作战区域。

再把那些个擅长水战的昆仑奴补充进去,还有出自白山黑水间,同样打起仗来不要命,也是作为后世某些成功入主了中原的少民的直系祖先的黑水靺鞨族人,人员构成可以说是非常的全面了。

除了天上咱够不着,林森手下这帮特种队员,完全可以做到全地形全能了。

听过林森的解释后,程怀玉也忍不住为林森感到高兴。

那对双胞胎黑人哥俩,肯定是要优先开始救治的,当然林森也没忘了先给这趟带回来的所有奴隶,里里外外的全都消个毒,然后全都进行了一段时间的隔离,有伤的治伤,有病的看病,先确保他们的健康才是。

弄完这些以后,这帮子战奴就全都被林森丢到了最早他住的草屋那边了,那里一直都是作为特种训练的基地存在的,林森想先让这些人融入进去再说。

他们的籍贯可都是登记在自家名下的,大唐对奴隶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这些人的生死是真的只在林森一念之间。

而且林家庄子那边又不乏好手,即便个别的战奴不服管教,也绝对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至于语言交流方面,也完全不成问题,奴隶商人早就给他们突击灌输过常用的大唐话了,相对于兴趣来说,皮鞭显然是更好的老师,足以让他们快速成长起来了。

另外如今的特种队员们,已经可以用林森教给他们的手语,来进行基本的交流了,相信让他们弄明白彼此的意思还是很方便的。

而这边的黑人哥俩在林森的精心调理下,如今也重新变得生龙活虎起来,再加上林森这边饭菜和肉类都是管够的,这哥俩就像是吹了气一样的,身板足足变大了好几号,活活成了两个移动的大门板子,看起来这叫一个魁梧啊。

还不像是后世那些个世界级大力士一样,是膘肥体壮的那种,反倒更像是玩美式橄榄球的那些,真个变成了魔鬼筋肉人了。不得不说黑人在这方面的天赋,确实很令人羡慕啊。

至于他们的力气到底如何,林森采取了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上怀玉妹子!

第二百五十六章 是时候报仇了

古代有很多关于力能扛鼎的大力士的记载,但目前现实生活中亲眼所见的这些人中,林森觉得真的能够达到这个标准的,也就是自家老婆程怀玉一个而已。

能够达到后世顶尖的世界级大力士的水平是个什么概念啊?二百多斤的石锁到了程怀玉手里,都跟个玩具似的,不说轻若无物,但看起来着实轻松的很。

这方面即便强悍如人形猛兽的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都要甘拜下风,单论力气,他们比之程怀玉也是有一定差距的。

当然了,这样的程怀玉,必定有着较普通妹子更加粗壮的四肢和骨节,肩膀和大臂这块尤其会明显一些,这也是很多妹子私底下嘲讽程怀玉的地方。

但是身为一个忠实的球迷,林森当然知道,一个妹纸如果想拥有如程怀玉那般广阔雄伟的胸怀,那大臂注定不会瘦到哪里去,除非那妹子专门减过这块的脂肪,或者干脆就是假球。

所以程怀玉身上的这点小瑕疵,于林森而言,完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就叫俩球遮百丑,爱屋及乌。

当黑人兄弟俩这种人熊一般的家伙站到自己面前,又想试试他们的力气的时候,林森自然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自家的妹子程怀玉。

当然,这是在林森确定这哥俩没什么坏心思,反而性情十分憨厚朴实的情况下。

在林森救了他们的性命后,这哥俩对林森的感激,那真的是溢于言表。等到林森每天都能给他们提供饱饭,其中还包含了众多的肉类,这哥俩看林森就跟看天神也没差了,看那样子分明是死心塌地了。

可能也是他们太能吃了,饭量甚至比席卫忠他们几个还要大一些,毕竟身板在这呢,那奴隶商人实在供应不起,少不了还要对他们各种折磨,所以乍然遇到一个待他们这么好的主人,自然会感恩戴德的。

结果很容易得出,这哥俩任何一个力气都要比程怀玉大上一截,虽然程怀玉是个妹子,可那也是天生神力的大力士啊,而这黑人哥俩却能稳赢她一头,确实很对得起他们那堪称庞大的身板。

即便看着面相憨厚,可只要想想给他们套上全套板甲以后,化身为魔神的样子,林森就有些激动的不能自已。

也不指望他们修炼成多么牛叉的武技了,毕竟身体都已经长成了,怕是没有太多进步的空间了。

不过即便只给他们最简单的招式,经由这样强悍的身板施展出来,也绝对威力无穷啊。

简单的给他们配上长柄战斧,再给他们来几柄破甲锥背上,这就成了妥妥的两个杀戮机器了。

以后给自己当个护卫,或者陪着自己上战场,肯定倍有面子啊。

只是想给他们配上坐骑就很难了,这哥俩两米多的身高,普通的战马他们骑上去,恨不能一叉腿就够着地面了,怎么看都不太协调。

而且这哥俩尽管身上膘很少,可毕竟块头在那呢,三百斤的肌肉棒子啊,即便是健壮的战马驮着这么一个在背上,也着实压力有点大啊,都快跑不动了。

看来有机会的话,也得给他们找个羚牛这般同样身板异常强悍的才成。

至于现在吗,干脆还是先让这哥俩跑步前进吧。

身高腿长的他们,还有着黑人的另一大优点,那就是体力特别强悍。

看他们的表现,分明都是能比较轻松的跑完马拉松的主,而且一路上速度还都不会慢咯,起码要超过那两匹倒霉催的被选出来驮着他们的战马的速度了。

他们的骑术也不算多出色,跟个鹌鹑似的杵在马背上,反而影响了他们的战力。

还不如就跑在林森的身侧,随时都能用他们庞大的身板,把林森整个挡起来,算得上是殊为难得的近身保镖人选,当人盾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

出于对他们哥俩的喜爱,林森还专门为他们起了名字,嗯,一个叫雄大,一个叫雄二,雄阔海的雄,可不是光头强的那俩小伙伴,虽然其实也有说他俩长的跟人熊似的这个意思在里面。

趁着履新之前这剩余的最后一点假期,林森当然没少出去和那些二代们聚一聚,苏定方和马周那里自然也不会落下了。

不论走到那里,雄大雄二这人熊哥俩,肯定都是众人们议论的焦点,也算是好好满足了一下林森的虚荣心。

而李世民赏赐下来的那套宅子,经过不怎么复杂的改建后,再就近从程家的家具店里弄些新式家具过来,把房子里填满以后,这处林森的落脚点就算是步入了正轨,可以投入使用了。

日常的管理当然还是由程怀玉来负责,不过她肯定不能整天都待在这里,两人毕竟还没有成亲呢,可还是安排了一个未来会跟随她一同到林家这边的管事,来帮着进行日常的惯例,让林森可以专心的享受拥有了一群侍者,不用再事事亲力亲为后的便捷。

抽了些空,林森同样少不了要盘点下自己手头的众多产业。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所有的产业都在有条不紊的运行中。

随着天气变热,花露水和蚊香的生意也重新开始了,当然冰沙和各种冰果饮,也再次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但是林森也发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不是他手下的产业,而是长安周边又出现了干旱,缺水的情况也是越来越严重。

这季的粮食减产基本已成定局了,不过这还不是最让周边的民众绝望的,等到长安城周围,像是蓝田县和长安县这些地方,都有了蝗虫出现在田间地头,甚至逐渐有了蔓延成灾的趋势后,长安城内外都开始弥漫起了消极的情绪。

对于蝗虫,人们的态度也有许多不同,有的当然是毫不犹豫的见到就杀,除之而后快。

可有的却说什么怕惊扰了蝗神,不仅不敢伤害它们,反而要带着各种东西去祭拜什么蝗神。

也有的干脆只知道带着死寂的眼神,呆呆的看着那些蝗虫祸害自己的庄稼,看来已经彻底的绝望了。

与此同时,长安城内外不可避免的,又开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

有说冬天砍了太多的木头,尤其是龙首原那边都被剃成秃头了,这惹怒了龙首原的山神,这才出动了蝗虫大军前来报复。

也有的说是没有祭祀好河神或者哪位龙王,以至于干旱少雨才有此灾祸的。

不过长安城内更多的,却是说当今陛下李世民得位不正,触怒了天地,这才会有着这样的灾祸接踵而至。

这样的流言不仅大行其事,而且渐渐有着被人们接受和认可的趋势,弥漫的速度更是吓人的很。

听到这样的流言后,林森知道,自己一直在等待的报复世家中人的机会终于来到了。

是时候给他们,尤其适合崔家人,一个大大的惊喜了!

第二百五十七章 不见硝烟的战争

随着灾情越来越严重,流言也是愈演愈烈,由于天人感应一说越来越为人上门所熟知,关于这场旱灾加蝗灾的双重灾祸是老天爷降罪于大唐的天子得位不正的流言也是越发有市场了。

李世民心中为此也是积攒了熊熊怒火,却是没法发泄出来,尽管知道这背后肯定有人在煽风点火,可暂时却没有很好的由头来动他们。

而在长安城中的崔家大宅中,五姓七望的主事人又一次聚到了一起,一场关于此事的讨论也正在进行中,只是这内容听着可不太友善。

“我们这样推波助澜真的好吗?那位不会干脆拿咱们开刀吧?”有位老者有些迟疑的问道。

现在这个流言的势头已经称得上是凶猛了,他也怕一不小心就要生起动乱来啊,到时候他们这些始作俑者,很可能会变成李世民的出气筒,不由分说的就拿他们开刀啊。

毕竟军队已经被牢牢的掌控在了李世民的手中,这位皇帝陛下,如今可以说是手捏大刀,正饥渴难耐呢。

“怕什么,经过前一段时间的事情后,咱们所有的手尾都料理干净了,那位就算想要发作,也找不到由头啊。

他还能随便就挥起屠刀不成?那必然是要被唾弃为不下于隋炀帝的暴君的。

那位还一心想着做个千古明君呢,这样的事必然是不会干的。”另一位老者老神自在的斜睨了那位一眼,笑眯眯的说道。

“而且他也不是不知道前面几次就是咱们做的,可拿不到咱们的把柄,不是一样拿咱们毫无办法。

真的惹急了咱们,让他政令出不了长安城,看看他还能强硬到几时。”又一个老家伙笃定的接茬说道,完全没有把李世民放到眼里的意思。

“那个胡儿本就是得位不正,弑兄杀弟,逼迫父亲让位,这般的暴戾行径可是有目共睹,还能堵住悠悠众口不成。”这边又一位老者有些轻蔑的说道,显然对李世民很是有几分不屑。

“唉,要是太子当初能够成功上位,哪还有某等今日之苦恼,也不会是今日这番惨淡的局面。”这位口中的太子,显然就是被李世民抢了位置,更是成了枪下亡魂的李建成了。

世家中人当时可是一力属意这位能够继承皇位的,无奈李世民先下了狠手,竟然让他给做成了。押宝失败的这帮子五姓七望中人,因此没少受到打压也就顺理成章了。

觉得自己成了苦主的他们,自然也少不了经常给李世民这个他们看不上的皇帝下点绊子,传点流言都是小儿科了,改朝换代的心思,他们也不是没有过。

“可惜那家伙做事太过干脆,咱们想要换个人扶上位,一时都没有合适的人选。

他的儿子当中现在也就李承乾一个年岁差不多,偏又有些愚孝,不好为某等所用,可惜了。”另一个老家伙摇了摇头,满是惋惜的感叹道。

“眼光不妨放宽一些,可以从他的异母兄弟中找吗,比如说赵王李元景对某等就颇为恭顺。

而他的儿子也不全都是食古不化之人,魏王李泰就颇慕某等之学识,一直心向往之,这就是可造之材吗。

蜀王李恪虽然一直有那帮子遗老遗少护着,与某等并不太贴心,可确实是个文武双全的风流人物,未尝不会对那个位子感兴趣吗。

某等需要做的,只是热心教导一下这些真正的贤才,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罢了。”这位有些得意的说道,这显然是故意挑起争斗的意思啊。

“至于以后谁能真的坐到那个位子上,对咱们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不论是谁坐那,都必须经由咱们,才能更好的将政令推行下去,这个天下说到底还是咱们在帮他治理。

而且你们不觉得不论成与不成,能让那位感受到太上皇当年经历过的一切,已经是对他最好的惩罚了吗?

这次的推波助澜,只是一番试探而已,看看这位到底能够容忍到何等地步,了不起丢一两个替罪羊出去也就是了,想要依附咱们的官员还怕少了吗。”

最后一个发言的,却是在场这些人当中隐隐的核心人物,出自博陵崔氏的崔民干,因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又称崔干。

这崔干在大唐一统后,就一直在门下省任职,现任黄门侍郎,这职位乍一听可能跟太监似的,实际上却是门下省的副职,也就是副宰相一样的存在。

要不是李世民有意压制世家官员们的位置,以他的资历和才能,怕是早就做到宰相一职了,在场这些世家主事人中,反倒以他的职位最高了。

当然能做到堂堂博陵崔氏的主事人的位置,他本人的出身肯定也是非常不错的。

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二房他,是北魏车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崔孝芬的曾孙,隋朝大将军、汲郡明公崔宣猷的孙子,隋朝虞部侍郎、固安县公崔叔重的儿子。

即便在最为重视门第血统的世家内部,他的出身也算是颇为不凡了。

再加上崔家如今隐隐有着所有几大世家中,最为庞大的实力和影响力,在三省六部之中,也是门生故旧最多的一个,所以这些个主事人聚到一起议事时,倒是隐隐以他为首了。

“如果能够好好打击下那位的声望,让他位置不稳自然更好。”崔干又补充到。

“可惜前面几次行事都让他给化解了,算他运气好。”还是之前第一个开口的卢家主事人又说了一句。

看来这个在世家中稳坐第二把交椅的家伙,还是个悲观主义份子。

“不是他运气好,只是他恰巧碰到了那个好运的小子罢了。”另一个老家伙恨声说道。

他们几次出招想要动摇李世民的位置,都因为林森恰到好处的拿出了新东西来,给李世民刷足了声望,从而无疾而终,对林森这个屡次破坏他们计划的人,自然是除之而后快的。

“是啊,根据最近收到的各方消息,再结合那位和他那几个忠实狗腿子的行程来看,不难看出那些个所谓的祥瑞,都和这小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一个老家伙难掩愤怒的接茬道。

“关键是最近刚确认的消息,那皇家印书坊之所以能那么快的做出那么多书籍的制版来,也是这小子贡献出的法子。

这是在挖断咱们的根基啊!绝对不能让这小子继续这么蹦跶下去了。”这边的老家伙也是不爽的说道。

“谁能想到在战场上遭遇到那样的情形,这小子竟然也能活下来呢。

这种法子咱们用过一次了,近期显然也不适合再用一次,也省的暴露了咱们好不容易安插进去的那些人。

暂且让这小子再逍遥一阵,回头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他。”崔干摆了摆手有些遗憾的说道

“眼下还是继续推动打击那位的事情吧,别忘了让下面的人先别急着赈灾,也让那些灾民好好看看,他们的帝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到时候自然就知道咱们的好了。”崔干最后道。

其他主事人都认可的点了点头,这事就算是定下了。

至于灾民们的死活,在他们眼里根本不是事,只是让他们攻击李世民的由头罢了,用完了以后顺便还能帮他们自家刷一波声望。

可惜他们不知道,有人也看不得他们这帮自高自大的混球继续逍遥了,一场他们从未见识过的战争,正逐步逼近着。

第二百五十八章 种蘑菇

有了这帮世家中人在背后铁了心的推波助澜,非议李世民的留言自然是越来越有市场,渐渐的有了三人成虎的趋势。

李世民虽然焦急的上火,一边要努力调集人手去应对灾情,一边还要想法子阻止这些不利于自己的传言,有种焦头烂额的感觉。

尤其是那些地方官员明显出工不出力,在应对灾情方面动作迟缓,以至于受难的民众难免有些怨声载道的,这却是进一步增加了流言的传播势头。

而李世民又暂时拿不出特别好的应对措施,幕后黑手他知道是谁,但抓不住人家的狐狸尾巴,落不了实锤也是枉然。

而且他也深知堵不如疏的道理,这时候还没有因言获罪的相关律法,他又是立志要做千古明君的,即便是对于玄武门之变这个事情,都没有太过严厉的限制,坦荡的让世人知晓了,现在面对这样的流言,自然也没有打自己脸,去搞类似文字狱的东西出来。这种先例不能开啊,要不然以后还何谈纳谏呢。

一时之间李世民甚至有了点束手无策的感觉,干脆心一横,这就打算仿照历代的惯例,弄个罪己诏出来了。

虽然知道这样的东西,对自己的声望打击会很严重,也正是那帮子幕后之人期待的结果,但毕竟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法子。

只要后续的救灾得力,起码能够挽回这些载明的性命,也不至于彻底失去朝廷和他这个皇帝在民众们心目中的威信,以后慢慢的找回这些丢掉的脸面和威望也就是了,总有机会好好从世家那帮人身上找补回来的。

就在关于李世民的流言甚嚣尘上的时候,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句,却也悄然在长安内外流行了开来。

这句孤零零的诗句,虽然没有上下文的转接承和,显得有点不伦不类的,但是因为意思非常容易理解,又正是长安城目前的一个比较贴切的写照,很容易的取得了普通居民们的心理共鸣,以极快的速度传播了开去。

很是有点要变成大家打招呼的接头暗语的趋势,几乎成了大部分长安城内外的民众见面,必然要提起的一句话。

当然少不了也由此而衍生出了许多对那些个世家大族们的不满情绪,人们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双重灾情而引起的恐慌和愤怒,好像都找到了突破口。

只要对比下那些世家大族的生活,再看看自己的现状,少不了就要吐槽两句。

一个个把世家大族的锦衣玉食的生活,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就像是他们亲眼见识过那些人,是何等的奢侈浪费似的。

其实他们说的那些内容,在真正的明理人那里,显得是很可笑的,世家中人就要一顿吃上几斤羊肉,鸡腿管饱吗?

太小看了他们吧,知道什么叫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只能说是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啊。

承受了最多这种背后的指指点点的,自然还是世家中人。

相较于新近兴起的那些国朝新贵,这些五姓七望中人更加的名声在外,而且名头响亮了那么久,一提到朱门,普通人也同样会最先想到这帮历史悠久的豪门。

而且那些国朝新贵为国家征战拼杀的事迹,人们依然历历在目,毕竟之前的朔方之战,也才刚刚让大唐收复了全境,达成大一统的目标而已,此前的历次战斗,于长安居民来说还有些记忆犹新之感。

那些勋贵尤其是武勋们,能享受到现在的荣耀和优渥生活,也是他们不计生死的拼杀出来的。

可世家中人虽然也享受到了相似,甚至更甚不止一筹的待遇,同样也有着巨大的声望,可要说他们真的对大唐有过什么贡献,好像大家还真的是记不起来。

因此对他们这种堪称坐享其成的理所当然,普通民众自然是有些不满的。不就是投了个好胎吗,就活该累世享受这样的高官厚禄吗?

这样的流言同样也在不断的传播和发酵,人们对李世民的不满,也渐渐的有转移到这帮人身上的势头,或许这就叫移情?

而此时的崔家,已经为崔干做了几十年小厮,可以说是崔干的绝对心腹的那位如今的管事,正指挥着下人们在仔细的打扫着,崔干的私人会客厅更是重中之重。

在仔细的洒扫过后,必定还要有仔细人专门拿着抹布,将里面的大小摆设,还有所有的角落,也包括地板全都擦的一尘不染的。

至于崔干的书房,却是由这位管事亲力亲为,绝对不会假手于人的。

那里是崔干日常读书写字的地方,也是他独自思考的净室,崔家能够稳坐世家之中的第一把交椅,其中的很多对策,可以说都是在这间书房中提出和完善的,自然就成了崔家的头号禁地。

哪位崔家子弟能够有幸来这里一趟,回去之后立马就能迎来所有人羡慕的眼光,吹去吹嘘都会变得底气十足啊。

这样的地方,自然是片字不得出门的,也就这位跟在崔干身边多年的管事,才能比较自由的出入这个书房,而不会被门口的两位面无表情的杀神直接斩杀,因此还在崔家得了个“二家主”的绰号。

擦洗这里的任务,自然也就只有他来了,凭着对这书房里一应事务的熟悉,才不至于把里面的东西弄乱了,同时又不会留下卫生死角来。要不然崔干肯定会暴怒不已,而暴怒的崔干,是真的会杀人的!

仔细的检查过会客厅所在的那一排占地巨大的厅堂,确实都被擦洗干净了,管事赶紧命人将门窗都关好,省的过会天气热起来后,热气进了这里,也怕有灰尘和树叶被风送进来,那就殊为不美了。

而他自己则认认真真的将崔干的书房内外打扫了干净,这才如同往常一般,对着门口的两个护卫温和的笑了笑,轻轻合好书房的门,继续去处理别的事情了。

庞大的崔家委实有太多大大小小的事情需要处理,崔干显然不会事必躬亲的,甚至有些涉及到官面的事情,都会让这位颇得自己信赖的管事去处理,因此这管事可也是很忙的。

晚饭后,天也就刚刚擦黑而已,下了朝已经有一会的崔干,觉得精神头还可以,就如同往常一样,再一次移步书房,准备好好琢磨一下今日朝堂上的几件棘手的事情。

而他的那位管事,自然需要打好灯笼帮忙引路,书房里惯常是不会随意掌灯的,万一失了火,弄坏了哪怕一件崔干的心爱之物,那肯定也要有人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所以书房里的牛油大蜡烛,从来都是等到崔干到来以后才会点燃。

看到来的人是家主崔干,门口的两位冷冰冰的门卫,这才躬身一礼后让开了房门。

崔干目不斜视的继续前行,昂首挺胸的就走了进去。那管事稍微落后了一步,举着灯笼也跟了上去。

“轰!”的一声巨响陡然响了起来,以崔干的书房为起点,连带着后面那些个厅堂,全都在一片巨大的火光中消失不见了。

骤然升腾起的火焰,甚至形成了一个壮丽的蘑菇云!

临近的几个街坊,都能感到清晰的震动,而整个长安城都能看到那巨大的火云。

长安震动,皇宫震动!

第二百五十九章 因势利导

第二天相关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特意在长安城的新房子里留宿了一晚的林森,听到具体的内容时,却是有点懵逼的。

本来只是想炸掉些崔家的房子,让他们上个头条,然后让皇帝有借口把这个崔干弄下去就差不多,顺带着能弄掉些崔家一系的官员,自然是再好也没有。

可这倒霉催的,竟然好死不死的直接被炸死了,连带着那个给自己帮了大忙的管事一起升天了。据说那家伙炸的这叫个零散哦,想拼回去都找不到囫囵个的物件,这是尸骨无存啊,惨啊!真惨!

可我为什么就是会觉得心里有点爽呢?嗯,错觉,一定是错觉,咱跟崔家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又是个充满了同情心的家伙,听说了这样的事情,一定是笑不出来的,一定要致以自己最诚恳的敬意?

那不成说人家死的好了吗。不是,最诚挚的哀悼,对,哀悼!

“来人啊,昨晚我在新家住的舒服,大家干活也都勤勉,阖府上下全都有赏,具体的让夫人根据大家的表现进行奖励,都好好干啊!”林森努力板起脸来出去喊了一嗓子。

而普通民众听到这个消息后,情况就有点复杂了,主要是大家都在争论,这个倒霉催的崔干到底是怎么死的。

有言之凿凿的说是亲眼见到天上落下个大火团来,一家伙把崔家那边给烧没了,天火的威力当真不同凡响。

也有的坚持认为是被天雷劈死的,而且是了不得的超大号天雷,所以才能一下子就把那么大一片房屋全都夷为平地,那超级响亮的轰隆声就是明证。

这些人也就是不知道什么叫球形闪电,要不然怕是能吹出个亲眼目睹来。

诸如此类的猜测版本非常多,反正就一个意思,这是老天爷实在看不过眼了,干脆的自个出手,一家伙干死了这个叫崔干的家伙。

真不知道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是做了多少缺德事,才引得这般天怒人怨啊。

天打五雷轰啊,这绝对是缺了大德了,一般的坏人,不是坏到一定的程度了,你都享受不到这个待遇。

百官们自然也是消息颇为灵通的,比普通民众也知道更多的细节,之后的反映也是不一而足。

详细惋惜者有之,比如同为五姓七望的那些世家中人,当然背后怎么想的就不好说了,难保其中没有因为上位的机会来了而窃喜的,也有因为担忧自己前程,而生出兔死狐悲之感的,换了家主,肯定要有一大批原家主的嫡系要倒霉的啊。

如林森一般大感痛快者自然也是不少,世家这些年势力盘根错节的,抢占了别人的位置和资源,还有私底下干的各种龌龊事多了去了,可不是只有林森这一个苦主的。

因为没有靠向他们,或者挡了他们的道而倒霉的人,也是屡见不鲜,因此听说了崔家也有这么一天,怕是私底下也要忍不住欢呼雀跃了。

而在皇宫中,一场关于此事的对话也正在进行中,其中一个自然是当今皇帝李世民,这位眼下脸上分明也是带着点喜色的,显然对于崔家的这番遭遇,还有点乐见其成的意思。

“查清楚了吗?可是人为的?”李世民威严的扫了一眼下首的一位面相普通的家伙问道。

这人也属于那种扔人堆里就看不见了的家伙,看起来各方面都普通的很,也就是那双晶亮的眸子,稍微能显示下此人的不凡吧。

等他平静的开始回答起问题,连眼神都变得普通起来,显然这是属于李世民自己的黑暗力量,专门负责消息刺探和私底下出手的人物,能被李世民倚重,又怎么可能真的是个普通人呢。

“已经查过了,确定不是外物来袭,也没有外人攻打的迹象,是后边那些房屋中有什么东西猛的被引燃了,火势前所未有的凶猛,才能有那么大的力量。

大火把房屋冲毁的同时,也把那崔干和他最为倚重的那个贴身小厮给打了出去。

守门的两个护卫,同样是被这股强大的力道活活打死的,五脏六腑全都被压碎了。

以他们俩的身手,即便是我也没法保证能够无声无息的潜入进去,所以不存在有人埋伏在那崔干的书房里的可能。”这位大概是情报头子的家伙,不疾不徐又坚定异常的说道,显然对于自己的判断充满了信心。

“只是这火势怎么起的还没法确定,已经排除了猛火油的可能,最近这段时日崔家上下也没有出现过任何的异常,能够接近那里的,都是崔家的家生子,对崔家忠心耿耿,也不存在内外勾结的可能。

可要真的说是天火,又没人真个看见了,没法证实。

声称自己亲眼见到天火的那几个我都去看了,除非事发当时他们正好趴屋顶上,要不然根本就看不到崔家大宅的方向。

况且周围的其他人家也都确认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天火和天雷降临,所有人都没有见到过这些。

具体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请恕微臣无能,无法查出。”这情报头子躬身一礼,虽然说是请罪,可语气仍然不卑不亢的,并没有多少惶恐的意思。

“如果你都弄不清楚,那也就没人能查出来了。只能说天要亡崔干吧。

这事怎么发生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长安城内外全都认为那崔干是遭了天罚,一定是他坏事做尽了才有此报应,那就让他们全都认定是这样好了,让大家都觉得这次的旱灾和蝗灾,也多是他们引起的就更好了。”

李世民挥了挥手,示意这情报头子不用在意,这还有新任务交托给他呢。

如他这般的帝王,又怎么会不知道因势利导呢。

引导民意将更多的罪责归咎于已死的崔干他们身上,既能进一步打击世家中人尤其是崔家的名望,同样还能减少民众对他这个皇帝的怨愤,岂不是一举两得吗。

等到民怨沸腾的时候,正好还可以再出手,进一步的打击一下崔家一系的上下官员,也能让民众更加的拍手称快,震慑那些不作为,甚至有意阻碍救灾的官员的同时,说不得也能够再次给刷一波声望,绝对是一箭双雕的好法子。

必要的时候,再抓几个世家官员做典型,该流放的流放,该杀的杀,也让民众们有个发泄不满情绪的突破口,这才叫真正的恰如其分呢。

李世民只想说,崔干死的太是时候了,死的好!

“阿难,派人再去查一下,朕可不想这一幕哪天在这皇宫里上演!”等到那情报头子走了以后,李世民又对一直仿似透明人的张阿难轻声说道。

第二百六十章 烂在肚里

在有心人的刻意引导下,长安城内外的居民们,可以说是一边倒的在声讨着崔家人,原本历史上在《氏族志》上被定位一等第一的崔干这一支,就这么成了最为臭名昭著的世家中人,堪称是千夫所指了。

人们都认定了一定是他们做下了不少天怒人怨的事情,才会有这种天罚落在身上。

等到越来越多的人,揭发出了崔家上下曾经干过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什么欺压平民啦,逼人致死,贪赃枉法这类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都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崔家的名望就算是彻底的被踩到了泥巴里。

等到官方那边也传出来,之前有那么多被贬黜,和成为白身的崔家一系的官员,可不是什么高风亮节,不想继续出仕了,而是因为贪污了公款,或是为祸乡里而被揪出来法办的消息,人们对于这些世家中人的印象更是差到了极点。

这是落了实锤了啊,搞半天真的是表面上道貌岸然,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啊,那不用说了,这次的旱灾和蝗灾也不能怪罪当今陛下,而是这帮子无法无天的世家中人触怒了上苍,这才用这等灾祸来警示世人的。

等到这样的言论已经彻底攻占了长安城内外的市面后,李世民那里也适时的发声了。

有部分崔家下属的官员,有意阻拦救灾工作的施行,甚至在陛下严令必须善待灾民之后,依然坐视灾民们的痛苦,以至于没能第一时间阻止灾害的进一步扩大,有几位简直就是漠视人命,根本不配做大唐的官员,甚至不配为人。

该革职查办的必须法办,罔顾人命的那几个,更是绝不姑息,查清他们还有多少不法事后,干脆的枭首示众,以儆效尤。

而这些人做过的事情,有些实在是令人发指,确实不当为人子,一经公布于众后,长安城内外的众多居民更是群情激奋。

这回对世家中人的唾骂,都不再是背后私自议论了,堵上门去扔烂菜叶、臭鸡蛋还有石块的简直不要太多。

世家中人面对汹涌的人群,也只能老实的杵在家里,做起了缩头乌龟。

这时候再去想要弹压人群,那真是找死啊,到时候真的发生什么不测,法不责众之下,那帮民众多半是没事的,但是出去继续欺压民众的那些世家中人,肯定落不了什么好,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做鸵鸟吧。

至于那些个倒霉催的,被用来当成警告他们这些猴子而杀掉的可怜鸡仔们,是没人乐意去营救了。

在这样的风口浪尖上,又是给这些人完全定性了的情况下,谁也不愿意和这样的臭狗屎扯上哪怕一点关系啊。

本来大家看待他们这些世家中人的眼神已经不太友好了,这要是真个再为那些必死之人强出头,搞不好哪天就被民众活活打死在街上了。

而那些倒霉蛋到底干没干那些事情,有没有干到那么猖狂,那么灭绝人性的地步,已经不重要了,真真假假的反正放到他们身上外人都已经笃信无疑了,这就叫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粑粑也是粑粑了,百口莫辩啊。

而能够及时听从民意的李世民,不仅没人会继续怨怼,反而成了人人称颂的对象。

关于灾祸是源自于陛下失德的言论,更是彻底的没了市场,李世民得位不正的话,也是鲜少有人提及了,仿似一夜之间,李世民就成了所有人交口称赞的千古明君。

所以说民意这个东西到底重不重要?要说不重要,后世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事情被捅到网上,受到万众瞩目后,就马上得到了解决的实例呢?说明许多人都是看重人心向背的。

当然在林森看来,有些事情处理的结果也有点过了,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完全没必要去超规格的进行处罚,怎么看都有点取悦民意的意思,反倒有点被绑架的感觉了。

不过这事放到现在来看,那自然是大快人心的,起码看到崔家一系都倒了血霉,林森那真的是三伏天吃了冰淇淋一般的舒爽。

该啊!你们这些家伙以前动不动就撺掇人来给咱找茬,还那么多次下黑手想要咱的命,现在真个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啊,把自个的老命搭里面了吧。

而且经过李世民的这番动作后,这博陵崔氏可以说是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原本的清白名声算是毁于一旦了。

名声这个东西就是这样,想要建立起来很难,可能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如一日的苦心经营,可想要毁掉,只需要一个污点就够了。

当然了崔家在长安这边失势的很彻底,很可能最近一两代人之内都只能沉寂下去了,可毕竟经营了那么多年,在他们的起家之地,他们的影响力依然不能小看。

这些世家大族所在的大本营那里,普通民众那是真的只知有家,不知有国啊。

但对于林森来说,他想要的就是他们的这种沉寂,他又不会作死的跑人家世家老窝那边去招摇过市,那真的很可能死的不明不白的。他近期都只是在终南山和长安城两地之间往返而已,能保证在这里有安生日子可以过就行了。

最近有些焦头烂额的其他世家中人,显然不会把这样堪称玄奇的事情往林森头上想,他就算有再多的奇思妙想,还能召唤出天火不成?

真的有这样的本事,都不用他们再去寻林森的晦气,李世民第一个就得弄死他,哪个当帝王的,也不想有这种随时能干掉自己的家伙活在世间。

难不成还指望他们这种习惯了掌控别人命运的家伙,寄希望于一个手下人能一直赏脸不干掉他们吗?或者说让他们去讨好一个手下?那必然是不肯的,把危险消灭在萌芽中才是第一反应。

林森也是知道帝王都有这样的尿性,所以打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这次的事情一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是自己干的,连已经事实上成为自家死士的李牧都没有经手这事,而是林森自己亲自出的手。

等到得了信,知道崔干也死在这上面后,林森更是坚定了把这事彻底烂在肚子里的想法。

不过彻底干趴下崔家一系,只是李世民顺势而为罢了,心里确实是痛快无比,可眼前的旱灾和蝗灾,还是要想法子尽快解决才行,只要做得好了,未尝不能让他收获更多的崇敬。

而这个办法,他已经有个大致的轮廓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果然是福将啊(为“渴望飞翔的鱼儿哎昵称”万赏加更)

再一次开始朝会讨论起如何救灾的问题时,李世民非常满意的看到朝堂上惯常和自己唱反调的那些世家官员们,不是干脆消失不见了,就是老实的做起了缩头乌龟。

开口说话的大都是那些他身边的老人,而且分明少了许多的扯皮,多了更多的建设性的意见,这才是办事的态度啊,看来有时候威权高一些,也不见得是坏事吗。

面色平静的听过重臣们的意见后,李世民淡定的起身,表示近期他会下罪己诏,希望上苍能感受他的这份诚意,把罪责都归咎于他一身,不要让他的子民们继续承受这样的灾祸了。

如果是以前他这么说,朝堂上估计要站出一片人来婉转的表示同意,还是不下都不行的那种。

不过世家一系的官员如今都缩了,自然不会有人那么不识趣的跑出来,非得让他来个批评与自我批评。

以房谋杜断为首的一帮重臣,全都出面表示了阻拦,当然少不了要多夸赞下陛下一心为民,实乃大唐百姓的福祉云云。

武将那边就直接多了,很多人都不客气的当着那帮脸色不太好看的世家官员的面开喷,直接把屎盆子扣到了崔家的头上。

说就算是得罪了上苍,那也是这帮不知羞的伪君子们做下的好事,陛下完全没必要为这等人背黑锅,把罪责揽到自己身上来啊。

李世民当然要痛心疾首的继续表示一下,还是自己做的不够好,这个罪己诏还是要下的。群臣再好好夸奖一番,列举出他做过哪些利国利民的好事,绝对是个好皇帝,这个罪己诏不能下啊。

如此两次三番的欲拒还迎,赶在群臣真个词穷以前,李世民总算是“不情愿”的撤回了下罪己诏的旨意,不过仍然表示,会去实地探查下受灾民众们是个什么状态。

到时候也一定要祭告天地,希望上苍能够怜惜那些受苦受难的民众们,不要继续降下此等灾祸了,赶紧收了这神通吧!

群臣少不了再夸赞一番李世民,如此为子民们着想,绝对是大唐之福,是所有大唐民众的福气啊。

这样的场景在长安城里自然是瞒不住人的,起码朝堂上这些事,不久之后所有长安城里的勋贵就全都知道了。

还没有履新的林森,同样从其他当职的勋卫那里听到了整个过程,他一直在等待的又一个机会来了。

在新家里忙活了不长时间,林森带着些东西,屁颠屁颠的就跑进宫去求见李世民了。

“哦?朕的这个福将不知道又带了什么好东西来啊?让他进来吧。”李世民笑眯眯的对着张阿难说道。

刚刚欣赏完那帮子世家官员们的精彩脸色,李世民的心情显然是非常不错,当然也得益于手下那帮子文武大臣们马屁拍的舒服。

这林森呢又是个颇得他看重的,而且难得主动请见,往往都能给他带来惊喜,所以对于这次林森的到来,他还有着隐隐的期待呢。

“你小子要献上一种吃食?”李世民有些惊奇的问道。

虽然知道这家伙是个出了名的吃货,可专程跑来就为了献上个吃的东西,不觉得太儿戏了点吗?

这小子虽然有点缺心眼,但也不至于缺到这个份上才对。且看看他能拿出什么好吃的来再说。

李世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其实也是个地道的吃货的。

“嘿嘿,小子献上的这个吃食比较特别的。”林森又一次习惯性的卖起了关子。

“知道你小子颇为擅长这嘴上的抓挠,有什么好东西能让你献宝一样的专门送来,朕倒是真的有点好奇了。”李世民对林森的这番表现也没有着恼,仍然笑眯眯的说道。

“就是这道微臣专门准备的好菜。干炸蝗虫!”林森郑重其事的把托盘举到了李世民面前。

“这里有单纯加了盐的,也有放了孜然的,还有加了辣椒的,五香味的也有。

小子觉得味道都挺不错的。嘿嘿。”林森得意的介绍起来。

“好菜!”李世民还一个都没吃,就忍不住叫了一声好。

深深的看了林森一眼后,李世民随意拿起一个来,很是惬意的就塞进了嘴里。这都还没真个尝到味道呢,笑意就已经浮现到了脸上,等到真个仔细品尝过味道后,笑容更是怎么都掩饰不住了。

“味道确实非常的不错,满嘴飘香,回味悠长啊,你小子也是有心了,这菜献的正是时候。

菜好,心意也好!”李世民很是欣慰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高兴的说道。

“嘿嘿,陛下喜欢就好。”林森有些不好意思了。

“小子还打算多收购一些蝗虫,有些用处。”林森嘿嘿笑着说道。

“这东西当真有用?除了给人吃以外。朕不觉得靠着人吃能吃掉多少。

而且如果你能解决掉许多蝗虫,想来白送也有人乐意啊。”李世民有些疑惑的问道。

“确实有用。这东西在小子看来其实用处很大的,而且即便只是做给人吃,也绝对能吃掉许多。

小子不能白拿别人的,还是要出钱购买的,只是价格可以便宜一些吗,因为真的按照设想中展开的话,用到的量其实是不小的。”林森自信的说道。

“你小子这么有信心?就不怕赔本赚吆喝吗?”李世民审视的望着林森问道。

“嘿嘿,这东西在小子看来,绝对是有赚无赔的买卖,刚开始吗只是小打小闹的,当然想要做大些,以后少不得还需要陛下的帮助才行。”林森略带自得的说道。

“你小子,果然还是把主意打到了朕的身上。现在先说说吧。”李世民摇头失笑到。

对林森的这番坦诚他倒也很受用,难得有个亲近的小子啊,而且什么心思都摆在了明处,彼此沟通起来可舒服多了。

“小子是这么想的啊,一点不成熟的建议。那个最近不是闹蝗灾挺厉害的吗,陛下总要给大家多树立些信心不是。

到时候陛下只要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大吃几只这干炸蝗虫,群臣和百姓们感念陛下的仁慈,肯定就能激发起斗志来,和旱灾蝗灾抗衡到底。”林森很是狗腿的建议到。

“当然了,到时候陛下都率先垂范了,作为一个热爱大唐,有志于抗击蝗灾的唐人,你好意思不弄点蝗虫品尝一下吗,更何况这蝗虫还这么好吃,保准他们吃一次就爱上了。

如果所有人都敢吃,甚至爱吃这东西,那它还能成为灾祸吗,只能成为下酒菜而已。”林森从不忌讳在李世民面前,坦露自己的那点小心思,甚至还有点嘚瑟的意思。

“然后你小子就能赚的盆满钵满的是吧。”李世民哭笑不得的看着林森。

“那哪能啊,蝗虫那么多,也不可能都被我买来啊。而且这东西还是新鲜着就炸比较好吃。别人想吃多半也能自己抓一些回去做,小子也就赚点小钱罢了。

其实小子还有别的主意,只是暂时还没做好样品,等到东西真的弄好了,才好让陛下过目,那才是真正需要陛下首肯的玩意。”林森摇了摇头,还是选择暂且卖关子吧,也给下次觐见留个念想。

第二百六十二章 沽名钓誉

从李世民那里得了准话以后,林森回去就开始安排人到处散发消息,就说林家开始收购蝗虫了,只要用水淹死后晒干了的蝗虫干。

刚开始这个定价肯定是比较低的,试探性的给了一斤一文钱的价格。不过对于那些被蝗虫祸害的已经绝望了的民众来说,这一点钱却无异于雪中送炭。

本来地里今年是没法有什么产出了,甚至搞不好明年都还要受到遗害,现在这害虫本身却能卖上钱了,即便少一些,总比血本无归好啊。

有些得空的民众听闻这东西能够卖钱,也自发的跑去捕捉这东西了,因为这钱就跟白捡差不多了。

虽然这玩意不太压秤,晒干以后比重更低些,可在蝗灾严重的地头,一网下去,少说也要捉到两三斤蝗虫吧,捕这一网才花多少工夫啊,往水里一丢就全淹死了,再扔旁边晾晒着就可以继续补下一网了。

有个两三张网轮替着来,那效率可不就杠杠的,这一天下来比出去做工挣得都要多上好几倍呢,这热情可不就高涨的很吗。

林家铺开的几个收购点那里,天天都被卖蝗虫的人围的满满的,银钱也是流水样的花了出去,不过林森倒也没有太过紧张的意思,毕竟也算是成竹在胸了。

其他的那些相熟的武勋家里,像是程家和秦家这种,基本都是问都不问的就跟着也开始了收购起来,价钱也是和林森这边一样的。

倒不是他们想要和林森竞争了,相反是出自对林森的信任,和双方之间的情谊,这是毫不犹豫的就出手帮忙呢。

在他们完全不知道这些蝗虫干是用来干嘛的情况下,就义无反顾的出手了,可见他们对林森是有多么看重和支持了。

他们其实都有着和李世民类似的想法,以为林森更多的还是想要帮忙解决蝗灾,这种方式也确实能调动起更多人帮忙消灭蝗虫的热情。

连带着原本因为注定要颗粒无收而绝望的那些农户,都重新燃起了斗志,可见这个法子单论对抗蝗灾来说,是很有些效果的。

看到了这个迹象后,得了李世民授意的皇家商队那边,也很快就加入到了收购蝗虫干的队伍中来。

真的开始弄这东西了,大家才发现虽然来送蝗虫的人看着是汹涌,大包小包的送来的也着实不少,可这玩意只是看着唬人罢了,真正的支出并没有预想中的那么夸张。

拉一车这东西来也换不走多少铜板去,一匹绢更是不知道要换来多少车蝗虫干,这些钱就算是纯粹当做做善事扔了出去,也没有哪个会觉得多心疼的,所以干脆的每天敞开了收购也就是了。

唯一比较挠头的是,这么多蝗虫干,不知道该往哪放啊。

有了这么多人一起捉蝗虫,渐渐的人们就发现,原来这蝗虫也不是说就真的无穷无尽了,原本遮天蔽日的蝗虫群,分明有了越来越稀疏的势头。

以前一网下去总有两三斤收获的,慢慢的却只能收获个一两斤,后来甚至想要一次达到一斤都有点困难了。

已经绝望的那些农户们,慢慢的也都开始重新燃起了信心,只要这个势头继续下去,今年就有望把蝗灾全给它扑灭咯。

而作为林森冤家对头的那帮子世家中人,虽然暂时消停了下来,没有再找林森的麻烦,可却不耽误他们一直留意林森这边的动向。

收购蝗虫干这事搞的动静这么大,可以说到处都有人在收了,还有下到田间地头去的,都是和林森相熟的那些人家的,后来更是皇家也参与了进来,他们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虽然不知道林森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目前他们也看不出这里面有什么利益可图,可那林森向来是个不吃亏的主,收购蝗虫干背后肯定有什么算盘才对,所以先不管别的,咱也开始收。

即便弄不到什么好处,就冲着那些民众们对收购蝗虫干的这帮人的感激,也值当的出手了。

最近他们的名声可不太好,原本最为倚重的名望,也是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

尽管李世民那边没有把他们也一巴掌打死的意思,可因为崔家那臭大街的名头,他们跟着也没少受唾骂了,现在正是挽回的好机会啊。

至于民众的死活,他们其实是不太在意的,他们更看重的当然还是自己的利益。

只是有点事与愿违的,对于他们的收购,民众们却有着不一样的评价。

对林森他们那时发自内心的感激,到了皇帝那里也是颇多赞誉,可到了世家中人这边,就成了沽名钓誉了。

还有的人觉得,这帮世家中人这是看到了背后的利益,所以才跑来横叉一杠子的,早先怎么不见你们的身影呢。

虽然这些人骂的其实也都对,但是那帮子世家中人还是觉得很郁闷,钱都搭上了,却连个好都捞不着,不憋屈才怪了呢。

可既然都已经开始了,这时候再虎头蛇尾的草草结束,岂不是更显得他们心虚了,真的如同那些人骂的一样了吗。

因此即便他们的收购点前显得有些惨淡,门可罗雀的,但还是得硬着头皮支着摊子。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所有人都重拾信心的情况下,李世民带着一帮子重臣,一起去到了受灾最为严重的一片田地那里,开始了视察工作。

就如同历史上记载的那样,李世民看到有蝗虫在禾苗上面,干脆的捉了几只蝗虫在手里,然后诅咒道:“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你吃了它,这对百姓有害。

如果百姓有罪,那些罪过就全部加在我身上吧。你如果真的有灵的话,你就吃我的心好了,不要再害百姓了。“

李世民刚要吞下去,周围的人适时的赶紧上去劝说,道:“恐怕吃了要生病的!不能吃啊!“

李世民说道:“我真希望它把给百姓的灾难移给我一个人!即便是生病我也绝对不会逃避的!“,说完后马上就把蝗虫给吞了。

其他重臣一看,皇帝都吞了,咱们也别含糊了,跟着吃吧。

不过没等他们下手去帮忙捉虫,旁边就有内侍端了一盘盘的蝗虫上来。

得,这下想滑水都不行了,老实的吃了吧。然后这些重臣的表情就精彩了起来。

房玄龄他们,还有程咬金他们这帮子李世民的心腹,相互递了个眼色,虽然没说话,眼神里都传达着差不多的意思。

“哟呵,味道挺不错的啊,你那什么味的?”

“我这椒盐的,你呢?”

“我麻辣的啊。”

“我这孜然味的。”

“要不再来一个?”

“是挺不错的。”

程咬金这样的滚刀肉从不知道客气为何物,从盘子上又抓了一把来塞进了嘴里。

嗯,鸡肉味,嘎嘣脆,好吃!

那几位世家出身的就不一样了,他们吃到的是原味的蝗虫干,收上来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个别运气不好的,可能还没太晒干,嚼着跟皮条似的,少不了还有些奇怪的味道。

这些人强撑着吃过以后,脸色如何也就可以想象了。

再看程咬金在那陶醉异常的大嚼不已,已经有人忍不住回头“哇”的一声就吐了个稀里哗啦的。

第二百六十三章 大吃货国度

最近也还没有上岗的林森这次也被特意叫了过来,李世民的一番表演完成之后,笑眯眯的把林森叫到了跟前来叮嘱了两句,至于后面那几位吐了的,自然有专门的御史会过去警告他们的。

今天可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而李世民刚才的那一番表现,自然也会被收录进《起居注》,还有其他的史官们的记录中,阎立本阎立德哥俩也都跟随前来了,显然是有意要作一幅图,将这一幕重现于绢帛上,留待后世观瞻啊。

专程叫林森过来,显然也是对他的照顾,能图形留史,这是多大的荣耀啊,林森虽然对于名望这东西从来没什么追求,不过毕竟是李世民的一番心意。

尤其是当着百官的面,在这样的时刻专程勉励他一番,这其中的意味就越发的耐人寻味了。

起码后面嫉妒的眼珠子都有点发绿的那些个官员们,看向林森的眼神又有了很大不同,这特么都不是一个简在帝心能够形容的了。

相较之下,后边那几位吐了的世家官员,那形象如果也被原原本本的记录下来,后世是个什么样的评价,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很有可能是要遗臭万年的。

这会忍不住心里都要悔死了,心里同时也在琢磨着,是不是疏通下阎立本哥俩,起码画作那边不能让他们当了用来衬托李世民高大形象的反面教材吧。

至于史书上怎么写的,他们也没法子了,连皇帝都不能碰史官,他们想美化自己可能性也不大,只好听之任之了。

“你小子这次又出力不小,朕这里给你记上一功。”李世民笑眯眯的对林森小声说道。

“谢过陛下。”林森乐滋滋的答道。

“听说你那庄子上受灾的情况比咬金他们庄子上都轻,回头朕倒要去看看,你们是如何做到的。”李世民郑重其事的说道。

说完以后没待林森再答话,李世民就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退后了。

完成了这场仪式感强烈的……作秀吧,李世民他们自然回去继续议事了,田间地头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也算是见着了,再说起来自然要有的放矢,不能继续空口白话了,多说些有效用的法子,早日解决此次的灾祸才是真的。

在大佬们忙着商讨对策的时候,李世民做的这些事情,还有那番感人肺腑的祷告都慢慢的传开了。

不论是正在经历灾难的那些农户,还是其他的普通居民们,都对李世民的这番表现非常买账,不时就会有歌功颂德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由此,人们也看到了抗击灾祸的希望,同样彻底拾起了抵抗蝗灾的信心。

即便原本因为对所谓的蝗神的敬畏,不仅不扑杀自家地头的蝗虫,甚至还要阻碍其他人扑杀的那些顽固分子,这次有了李世民的这番说辞以后,也终于开始加入了扑杀蝗虫的队伍。

有了信心,有了精气神,再加上还有卖蝗虫干的钱赚,蝗虫被消灭的速度,可不就越来越快了吗。

尤其是被扑杀的无法形成多大的规模以后,一些被挽救的比较早的田地,眼瞅着已经有了几分恢复生机的模样了,看着总是让人比较有希望,也有了干劲。

而林森脱离了李世民带领的队伍后,干脆的就派人去独一味那边告知了一下,干炸蝗虫这道菜可以面世了。

刚开始还是老策略,每桌先送上一盘让大家尝尝,各种口味都有的那种,权当试吃了。

当然少不了要把这背后的故事好好给大家说道说道,今上是如何的体恤民情,将李世民的那一番表现详尽的告知大家。

你说今上都吃蝗虫了,你是不是应该也多来几盘尝一尝啊?这样的广告一出,你好意思拒绝吗。

自助餐那边自然也少不了把这个当做主打菜,甚至烧烤那边也推出了系列菜式,多管齐下,还真的是网罗了不少就好这口的顾客。

虽然售价其实一如既往的不便宜,但那些人吃完了还要交口称赞一番,说独一味仁义。

要是按照一文钱一斤的收购价来算的话,这一道道蝗虫菜式的利润,不知得有多少倍啊。

李世民当然也听说了林森这边开卖蝗虫菜品的做法,对于林森又拿自己这个皇帝来做噱头的做法,他也只是失笑而已。

毕竟这样的做法,事实上也在帮助他这个当皇帝的树立起更加正面的形象,是在帮他建立更多的威望呢,能赚到钱是那小子的本事。

不过其实他还是有点低估了吃货的力量,要知道蝗虫这东西,放到后世你别说成灾了,你想在野外见到点活的都不容易,后世能吃到的,那都是有人特意养殖出来的,一小盒就那么有限的几十只,售价却是老贵了。

如果说这东西还和后世的环境有很大关系的话,另一个典型的例子,自然就是原本作为入侵物种的小龙虾了。

这玩意跑到别的地方妥妥的成灾啊,可到了咱国内呢,尤其是变成了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小吃以后,不仅是河沟里几乎都见不着了,干脆就成了大型养殖项目啊,养这玩意的规模和养蝗虫的那都不可同日而语。

可这原本是到了别的国家,人人都要谈之色变的生物入侵啊,被吃成这样,也就是咱们大吃货国度了。

而蝗虫这玩意,显然有变成唐代小龙虾的趋势,这个流行的速度,说实话也有点出乎了林森的意料了。

在独一味推出了蝗虫的系列菜式以后,林家庄子上的那帮在外卖小吃的庄户们,因为有着这方面的资源优势,从林森这里拿货方便啊,也开发出了一系列的蝗虫小吃,煎炒烹炸反正是样样都有吧。

炒当然少见点,还都是大酒楼珍藏的秘技呢,反正就是说这蝗虫就成了长安城居民们几乎每日必吃的东西了。

其他摊贩自然也是不甘示弱,争先恐后的搞起了蝗虫小吃,由此长安城里随处可见拿着一串或是一份蝗虫,在大嚼特嚼的。

尤其是在多位名医都站出来表示,这蝗虫只要彻底弄熟了,不仅不会让人生病,反而能让人身子骨强壮,甚至比吃肉的效果还好以后,普通的民众对这东西更是趋之如骛啊。

吃肉那肯定是要好好琢磨琢磨的,那玩意可不便宜啊,很是有些人除了逢年过节是见不着一点荤腥的。

可吃蝗虫这玩意不用多琢磨啊,随便去田间地头上抓就完事了吗。价值一文钱的蝗虫,都够一家人吃到吐了,随便来点拉拉馋,还不是轻松加愉快。

只能说吃货的本领,真是一脉相传啊。眼瞅着那些蝗虫就以惊人的速度,全都进了人们的肚子,这是要被生生吃没的节奏啊。

就在这样日渐轻松的氛围之下,李世民又一次来到了林家庄子上。

第二百六十四章 李世民的信任

看过蝗虫在长安城的火爆后,林森就带着护卫一起回了林家庄子上。他现在怎么说也是有个男爵身份在的,带些护卫出门算不得招摇。

而且有一帮子世家中人暗中窥视在侧,做好防护工作也是很有必要的,虽然那帮人最近都做起了缩头乌龟,可难保不会有人拿他来泄愤,顺便重新树立下自己的强力形象,震慑下其他的仇家啊,总之以防万一吧。

雄大雄二哥俩和席卫忠爷俩一样,都已经成了林森身边的标配,有这么四位猛男围绕在侧,即便敌人多一些,林森也有绝对的信心能够突出重围去。

面对偷袭的时候,四人把他往中间一围,就是个密不透风的铁桶阵,他们的身板都太宽大了,底气十足啊。

从长安城这边一路跑回林家庄子,这人熊哥俩都一直保持着和林森他们差不多的速度,也是考虑到山路难行,林森他们并没有拿出最高的速度来,可这速度也绝对不慢了。

就算这样,回到庄子上以后,人熊哥俩都还能保持着戒备状态,完全没有被累趴下。

要知道他们一直都是穿着林森弄出来的全套板甲的,毕竟要让他们充当人盾吗,这力量和耐久绝对了不得啊。

庄户们尤其是孩子们刚开始对这哥俩肯定是很好奇的,孩子们也有些害怕以至于不太敢靠近,套在盔甲里的他们乍一看确实如同魔神一般,不过哥俩面相憨厚的很,熊孩子们也够皮实的,渐渐的倒也对他们不以为奇了。

庄子上种了些新型作物,都是林森颇为看重的好东西,这不马上就到了收获的时候了,林森总要回来看一看具体情形吧。

就在这样的时候,李世民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来了个突然袭击,就那么突然的来到了林家庄子上,大概是想看看林家庄子这边的真实情形,不想看到粉饰过的场面吧。

当然他们的队伍靠近这边之后,肯定是瞒不住庄子上的斥候的。有了之前被攻打的经历,派人出去放哨就成了常例,提前发现敌情,也好给庄户们足够的准备时间吗。

李世民这趟过来,仍然是轻车简从的,前后几辆外观普通的四轮马车,外加几十个骑兵护卫在侧,就这么如同普通的勋贵出游一般,一路慢悠悠的就来到了林家庄子上。

得益于林家庄子这边越发繁荣的贸易,来往于林家庄子和长安城之间的人车可是越来越多了,周围前来磨东西的也是不少,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吗,林家庄子通往外面的路途生生的被人们给踩宽了。

这些来拉东西的也都是有心人,很多都会随车带个铁锹这类的工具,遇到坑坑洼洼的,顺手就弄点土石的给填上了,也省的把他们的油缸滇坏了。

这样你填一个我铲一堆的,这条路竟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才能让李世民那稍宽大些的四轮马车,相对平稳的行驶过来。

不过林森出来迎接李世民时,还是为他就带了这么点人手就跑出来而深深捏了把汗。

他可是刚出手给了那帮世家中人一下狠的,把崔家那帮子人整治的很惨,虽然也有自己在背后帮了大忙,可那帮人不是不知道吗,矛头肯定都对准了李世民这个直接受益者啊。

要说那些人没有改朝换代的心思,怕是李世民自个都不信,尤其是被一踩到底的崔家人,铤而走险的可能性可是很大的。

这时候李世民就带这么点人出来,这不是故意给那些人刺杀的机会吗?

这得说李世民自信好呢,还是说他骄傲自大呢?或者干脆又是跑出来以身为饵来钓鱼的?

“陛下不该这般冒险的。”林森诚恳的劝说了一句。

“没事,你小子朕还信不过吗,真的有事,退进你那土楼里也就是了。”李世民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说道。

“小子谢过陛下的信任,任何敌人除非踩过小子的尸体,不然绝对没法靠近陛下一步。”林森郑重的说道。

这时候不赶紧表表忠心,那就是林森真的缺心眼了,虽然他确实有点缺。

“你俩披甲,随时跟随在陛下身边,记住,你们就是陛下的盾牌。”林森回头对着雄大雄二哥俩仔细的叮嘱了一句,意思很明显了,这是要给李世民当人盾的。

这人熊哥俩也是实心眼的,轰轰隆隆的就跑去把铠甲穿上了,不过也按照林森的嘱咐,并没有带上头盔,更没有带任何兵器。

只是想要靠近李世民身边时,还是受到了护卫的阻碍,作为皇帝近卫的他们,天生的就对任何外人保持着警惕,更何况还是两个如此雄壮的家伙,即便看着憨厚的很也不能例外啊。

在李世民示意放行后,人熊哥俩还是被里里外外的全都查了一遍,才得以接近李世民身边,但还是有两位护卫,手持着弓弩负责戒备人熊哥俩。

林森让他们不要带头盔,其实就是留给这些护卫们的照门,这个距离,那么大个脑袋,绝对够这些护卫们一击必杀了。这才显得他这个当主人的,真的没有包藏祸心吗。

不让席卫忠爷俩过去,也是出于同样的顾虑,这爷俩的身世对李世民来说肯定不是秘密,更何况原本还是个出了名的杀神,这样的人物不论现在表现如何了,肯定都不适合作为保护皇帝的人选的。

不过能让这人熊哥俩近身,确实也可见李世民对林森的信任了。

“父皇,我要去找吉祥如意玩,还要去游乐园!”李世民这边刚要说话,后边的马车里却传来了小兕子的声音。

然后车窗被从里面打开来,小兕子可爱的笑脸从里面探了出来,有些迫不及待的说道。

而小兕子身边,不出意料的又见到了程怀玉的身影。

林森分明从窗口那看到,这马车里面根本就是衬了东西的,看样子像是铁板。

“好好,让你母后陪你去吧,父皇还有些事情。”李世民连忙笑着应声道,听着分明有几分宠溺的感觉。对这个眼下最小的闺女,他也是疼爱的紧。

“走吧,咱们先去田地那边看看,也要看看你这的蝗虫为什么没有发展成灾祸。”李世民对着林森摆了摆手,示意他当先带路。

第二百六十五章 有大用处

这边还没开始动弹,那边哼哼哈哈两个大家伙就带着滚滚烟尘,如同两只小牛犊一般,轰轰隆隆的就朝着小兕子所在的那一驾马车跑了过去,大概是闻到了久违的女主人程怀玉的气味。

看那扬风炸毛的样子,还有那笑的跟二哈似的灿烂大笑脸,谁都能看出这俩货是有多么的开心。

即便已经对林家庄子上的人和动物都已经比较熟悉了,不过那些皇家护卫,还是立马保持了警惕状态。

这么两个大家伙也许只是无意的玩闹,却很容易伤害到人啊,这怎么看都得二百多斤的壮硕身板,也确实很唬人的。

“哼哼哈哈快过来。”马车里的小兕子高兴的拍手喊道。

“哦?”两只守山犬却如同听到了什么恐怖的声音一般,猛的开始了刹车,四只爪子在地上都要犁出沟来了,这才停住了庞大的身形。

“汪汪……”哼哈二将惊恐的叫了一声,掉头就开始逃跑啊。小兕子这是给它们的狗生留下了多大的心理阴影才会这样啊?

而且这番表现,越看越有雪橇三傻的神韵了,看来不能让它们一直在家当牧禽犬了,这要是真个变成了傻狗可怎么办啊,怎么对得起它们死的壮烈的母亲呢。

“啊……哼哼哈哈你们别跑,快点,快追上去。”小兕子着急的喊道。

听了这话,眼瞅着就要变成二货的哼哼哈哈,跑的就更起劲了,一溜烟的就跑回了土楼里。

而小兕子所在的那辆马车,也跟着追了过去,当然护卫骑士肯定是要先进去探查一番的。

“咱们走吧……”欣赏了一出闹剧的李世民,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的再次示意道。

“你这的田地确实保存的非常好。”李世民看着一片片生机盎然的田地,还有那些基本没有什么变化的果园,有些感慨的说道。

相较于那些受灾严重的地方,这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好像完全不在一个世界。

“你们是怎么做到的?离此不远的程家庄子上,也没有你这的繁盛景象啊。”李世民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如果你的法子能够推广下去,大唐是不是就再也没有蝗灾之虞了呢?”李世民显然想的更加长远些,接着就畅想开了。

不过他这种总能想到天下,为天下百姓着想的心态,也确实很令人钦佩,也难怪他能被称为明君呢。

嗯,起码没膨胀以前的他,许多做法都是值得肯定的。

“其实林家庄这些田地能完整的保存下来,原因挺简单的。

首先算是占了地利吧,这边不缺水,再有筒车的帮助,田地里一直都没旱着,而这边又比较深入山林,离蝗灾最为严重的区域隔得挺远的,所以其实蝗虫来到这边的并没有很多。

其次就是这边扑杀的比较早,刚出现这方面的迹象,就开始了行动。

当然这里就要说到林家庄子上的另一大优势,就是每家每户都养了许多的家禽和家畜,鸡鸭鹅其实都很喜欢吃虫子的,它们吃蝗虫吃的也很香。

出现了蝗虫以后,小子就让大家把鸡鸭鹅全赶到田间地头去,虽然也会伤到些作物,不过捉虫的效率那是相当了得。

另外,吃了蝗虫以后,那些鸡鸭鹅的反而更能长了。

小子这里之前不也养了许多的蚯蚓吗,于是就想到了收购些蝗虫用来养家禽的法子。”

虽然故作轻描淡写的样子,其实林森话中隐藏的那点骄傲,李世民早就听出来了。

推行养殖家禽家畜,本就是林森一早就定下的给庄户们创收的法子,事实证明也确实挺有效的,现在还能用来治理蝗虫,也算是意外之喜吧,反而显得他很有先见之明的样子,可不就有点小得意吗。

“至于说推广出去,让大家多养些鸡鸭鹅也就是了,别的也没什么值得借鉴的了。

况且小子觉得吧,就以现在大家对各类蝗虫小吃的这份喜爱,怕是以后也很难为祸了。”林森说道后来忍不住笑了起来。

“吃货吗?”李世民想起林森总是坦然的承认自己是个吃货,再想想自己手底下这帮子民众们的表现,可不就是林森口中的吃货吗,自己也忍不住乐了。

“所以你小子收购了那么多的蝗虫干,就纯粹是为了养这些鸡鸭鹅的?那么多蝗虫干,它们能在坏掉以前全吃完吗?”李世民追问道。

“不仅是鸡鸭鹅啊,庄子上的各种牲畜也可以吃的。

另外,这样的东西人吃了确实也有强健身体的功效,所以小子也有心想要把它们做成别的吃食。

也就是小子上次说过,需要陛下首肯的东西。”林森稍一迟疑,还是决定干脆现在拿出这个东西来吧。

单纯用蝗虫干来喂养禽畜,这个产生的附加值还是低了一些,毕竟这不像后世,打野的或者是号称吃虫子长大的,一准能卖出高上不止一倍的好价来,还都趋之如骛。

这年头的又不存在饲料喂大的肉食品种,更没有食品安全一说,除了有些运到独一味去的,确实取得了一致好评,想要卖个高价别人也不买账啊,还是得从别的方面想法子,才能把这批蝗虫干的利润最大化。

“陛下请随小子来,这个东西我已经试制好了。”林森干脆的把李世民他们,引到了河边的那一大片水力磨坊那里。

这边建设的水力磨坊越发的多了,就这样还是有些供不应求的感觉,不断的有庄子上的,还有庄外的人,带着各种粮食进进出出的。

而且不难发现,有一半的磨坊已经不让外人用了,可也没闲着,水力设施一直也在转个不停。

“被彻底晾晒好的蝗虫干,会在这里被磨成肉粉。”林森指着停靠在水力磨坊门口的那些个马车解释道。

“磨出的蝗虫粉,一部分就搅拌进了那些禽畜的食物中,当做了加料,可以让它们长得更快更好。

而更多的部分,都会送到这里来。”林森又领着李世民,来到了另一处难得有庄户专门在守护着的水力磨坊那。

“和其他的许多东西一起被压实咯,制成了小子说的那玩意,也就是这个。”林森边说着,边随手从旁边拿起一个物件来,递到了李世民的跟前。

“这东西我觉得是有大用的!”林森郑重其事的说道。

第二百六十六章 惊喜不断(第三更)

“这东西我叫它行军干粮,或者叫压缩饼干。顾名思义,就是把几种不同成分的粉压制成饼。

相较于普通的干粮来说,这东西的营养更丰富,里面有粮食,有菜蔬,也有肉粉,有盐巴也有糖,需要的话还可以添加类似茶叶那样可以用来消食解腻的药物,人们需要的东西它都有了。

而且吃起来也更省事,有这玩意,再有些水就可以了,想吃热乎的把它掰碎了放锅里煮一煮就得。

时间比较赶的话直接啃着吃也行,再来点水压一压就是了。快捷而且方便的很,还能让人充满力量。

另外同样是一餐的量,如果是普通的吃食,得占用很多的空间来进行运输,而这玩意每人每顿也就这么一块就差不多了,量大的多来一两块呗。

这样的东西一车能拉多少啊,普通的饭食一车才够多少人吃的?这个差距应该是很大的。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这玩意相比普通粮食要耐放许多,最是适宜长途运输了,只要不是落了脏水进去,并不需要特别精细的照料。”林森忍不住得意的介绍到。

“上次去朔方参加战斗时,我和护卫们就带了一些这个东西,在野外侦察敌情时,也不需要再生火造饭了,随时掰一块塞嘴里就行了。

好多次能够长时间的接近敌人,坠在他们身后,都多亏了有这个东西。”林森觉得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可能会更有说服力。

“那么这东西有什么缺点吗?世间就不存在完美的东西,这玩意肯定也有缺陷的。”李世民先是肯定的点了点头,然后才追问了一句。

这东西确实有其便利之处,只是节省出的运力就了不得,确实是战场利器无疑。

特别是跑去草原上战斗的话,长途跋涉之下靡费甚多,补给线又长,还要派人随时进行保护,真的不如每个人随身多带些这样的东西来的靠谱。

“缺点当然也有。这第一个吗,相比起普通粮食的价格,这东西肯定是要贵上一些的。

不过考虑到调集粮草的过程中,必定少不了的人吃马嚼的消耗,还有动员的运力,其实还是要节省许多的。

再一个缺点就是这东西的口味比较单一,刚开始吃可能比普通的军粮味道要好许多,但是天长日久就这么一个味道,肯定又没那么受欢迎了。”林森倒也没有隐瞒,肯定是照实了说的。

这玩意如果真的能够像他设想的那样成为军粮,或者只是被采购以后替代一部分,比方说装备斥候部队,那必定也是要牵扯到无数条性命的大事。

军粮这玩意出了问题,林森怕是很可能要掉脑袋的。事前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说个清楚明白,就不用担心因此而获罪了。当然如果质量有问题,那又是另一说了。

“陛下如有疑虑,也可先少量用一些,看看兵士们的反应,再决定是否大规模的采用。”林森又提了个试用的建议。

毕竟这些都是他的一家之言,军粮这样的事,李世民肯定要慎之又慎的,顾虑多一些也是人之常情吗。

“好,虽然朕愿意相信你小子的法子,但这事非同儿戏,即便是朕也不能一言而决。

还是先让人试用下,看看是否真如你所说再下决断吧。”李世民满意的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林森的这个提议。

“嘿嘿,小子对自己的东西有信心。也先谢过陛下了。”林森乐滋滋的说道。

“如果真的如你所言,你小子这算是又立下了一功,朕会给你记着的。”李世民摆了摆手说道。

“时候也不早了,陛下也劳累了这许久,要不先去土楼那边吃个饭吧,也尝尝林家庄子上这吃虫子长大的禽畜的美味。”林森很狗腿的说道。

这可是眼瞅着就要给自己带来大量订单的金主,不伺候好了怎么行。

“行啊,朕倒要尝尝有何特异之处。”李世民已经对吃货这个属性越来越没有抵触了。

尤其是经历过吃蝗虫抗击蝗灾这回事后,他甚至对吃货这个词,多了不少的好感。能把灾祸给吃没了,这样的吃货自然是多多益善啊。

林森他们进到土楼里的时候,小兕子正在吉祥如意的身上玩的开心呢,看那红润的小脸蛋,分明已经折腾了这俩萌货有段时间了。

俩大懒虫完全没有被当成了大号毛绒玩具的自觉,靠在树荫底下,摆出了北平瘫的姿势,偶尔弄点竹子塞嘴里嚼上两下,大部分时候还是就那么摊着,权当小兕子是在给它们按摩了。

又是大半年功夫过去了,这俩大萌货是真个长大了,这体形不会比其他的熊来的差了,在同类之中更是前所未有的大块头。

所以即便它们完全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萌的不要不要的,可周围的护卫还是忍不住紧张的注视着这俩货,生怕它们一爪子下去,给这位李世民最为喜爱的小公主弄出个好歹了。

要不是程怀玉这位出了名的壮士就在旁边陪着呢,护卫们肯定是打死也不乐意让小公主和这样两个庞然大物近距离接触的。

而那边的哼哼哈哈,显然已经被折腾过一番了,正无精打采的趴在另一边,有些幸灾乐祸的看着吉祥如意这哥俩呢。

如果只有程怀玉和小兕子在的话,眼前这幅画面,应该就是林森最为满足的场景了。

“对了,你们俩先下去吧。”等到李世民坐定以后,林森看到依然像是两个大柱子一样,杵在他身后的雄大雄二,赶紧喊了一声。这心眼太实诚了,没给新指令以前,看样都不会改的。

不过林森看了看哼哈二将,再看看吉祥如意,最后再瞅瞅人熊哥俩,猛然间意识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是六个单身狗啊!还都是哥俩,会不会太惨了点,是不是该给他们配个对呢?好像也都到了年岁了吧。

抛开这些有的没的,林森和李世民一家子一起享受起了美味,程怀玉也总算可以光明正大的坐到林森身边了。

李世民对林家庄子出产的这些美食,自然又少不了一番夸赞,不过还是习惯性的表达了一下对那些灾民们的担忧。

他在这有好吃的好喝的,可那些灾民们还不知道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呢,往年那点可怜的粮食产量,怕是没法让他们坚持过今年。

“呃,小子这庄子上倒是有两种新作物马上就要收获了,陛下如果不嫌弃,稍事休息,过了最热的这会后,可以和小子一起去地里看看,也许能够稍解陛下的焦虑。”

林森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藏私了,多给李世民个大大的惊喜也好。

“还等什么,咱们现在就去。”想起上次见到的超级麦子,李世民迫不及待的说道。

第二百六十七章 淡定不能

“上次微臣献上的超级麦子可还好用吗?还不能稍解陛下的忧虑吗?”一边朝外走着,林森忍不住问了一句。

适当的也要提一提自己的功劳吗,省的皇帝再把这茬给忘了。上次回去扒拉着手指头数算了一下,总感觉这次的封赏当中,没有算进这一茬似的,虽然上次给的大小封赏,其实也已经有些出乎意料了。

“目前那麦子还只是在皇庄和咬金他们几位爱卿的庄子上种植,今年的长势确实十分良好,虽然多少都有些遭灾,但是产量依然十分喜人。

也证明了这东西确实能在很多地方都生长的很好,以后就可以逐步的在北方推广开来。到那时,北方的粮食产量必定能够翻上几番吧。”

李世民一想起皇庄那边报上来的产量,还有他沿途经过秦家和程家等几个庄子时得到的数据,确实都很让人高兴,脸上总算多了些笑模样,少了许多的焦虑。

尤其是想到以后这超级麦子全面铺开以后,那样的粮食产量,肯定能让更多的农户多吃上些饱饭的。

“放心吧,不会忘了你小子的功劳的。”林森的那点小心思,显然还是没瞒住这位当皇帝的,畅想过后,马上就有些好笑的给了林森一个定心丸。

“你不是说还有两种新作物吗,如果能够达到那种新麦子的产量,朕一定不吝赏赐。”李世民又郑重其事的承诺到。

“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种麦子的,也有许多人并不懂得种麦子的技艺,所以如新麦子这般的高产作物,自然是多多益善,如果能够管理起来更方便些,那自然就更好了。”李世民忍不住盼望起来。

“不过既然你小子有这个信心在此时拿出来,想来这两种新作物一定不会差的。”李世民有些振奋起来。

“嘿嘿,陛下来的正是时候,现在正到了收获的季节。至于这两种作物到底如何,陛下到时一看便知。”

林森习惯性的卖起了关子,不过脸上的得意,只要不是傻子都看得出来。

林森回到庄子上以后,就知道这两种新作物都到了收获的时候了,不过既然皇帝可能会来,多等上两天也无妨,到时候说不定还能派上用场,给李世民个大大的惊喜,这不就用上了吗。

“朕拭目以待。”李世民对林森的这种表现也已经习惯了,倒也不以为杵,只是更加期待起来。

“陛下让人随便画出一亩地来,两样新作物各来上一亩,然后小子再令人来开挖就是,直接就能知道大约的亩产量了,想来应该不会让陛下失望才是。”林森自信的笑着说道。

“好。你们俩过去各量出一亩地来。”李世民对身后的护卫交代道。

出动的肯定不会是全身板甲杵在他身边的那俩人熊,他们大概都不知道亩是个什么概念。

而且林森不发话,这认死理的人熊哥俩,压根就不会去管别的任务,一心的要给李世民当好人盾,这不都瞪大了眼珠子四处查看呢,生怕来了偷袭他们反应不及,有负林森所托咯。

“好了,你们开始吧。”林森给那些庄户们交待了一声。

对于大太阳底下出来干活这事,他们倒也没什么怨言,毕竟是收获了吗,还有皇帝在旁边看着,怎么说也是一种荣耀。

而且对这两种新作物的产量,他们其实也是好奇不已的,在林森没发话前,可还一个都没收获呢,因此这干起活来,可是劲头十足的。

庄户们刚开始干的时候,李世民还是比较镇定的,他觉得经过上次超级麦带来的惊喜后,他已经能够泰然处之了,再好的粮食,还能有那超级麦产出的多不成?

要知道麦子在北方怎么说也是种了有年头了,人们照料起来已经非常精细了,在深耕细作的模式之下,产量相对是比较有保证的。

而新作物是个什么性情,谁也摸不着头脑,只能摸索着种植,搞不好原本能丰产的,都给弄的减产许多,甚至干脆绝产也不是没可能。

什么时候浇水,什么时候施肥,浇多少水合适,甚至是什么时候该种,什么时候该收,这都是有学问在里面的,对产量都是有着莫大的影响的。

所以对这两种新作物的产量,他是保有期待的,但并不像林森想象中的那么期待异常。

可他显然小看了他旁边的林森,这位已经脱离了普通的植物学家或者农学家的范畴,更不能以常理踱之,把他当个植物系的大德鲁伊看才比较恰当,总能创造不可思议的奇迹的。

这两种新作物,他虽然也是一知半解的,如何精细化管理这方面,更是可以说一窍不通,可这不是有系统在吗。

把它们改造成差不多这个季节成熟就完事了,再让它们具备同类之中最为适合粗放化管理的那些优点也就是了。

中间的管理,虽然还是放任庄户们,采用最传统而保守的那些办法,但是有空的时候,他可以时常回来看看啊。

他能了解到植物的状态不是,哪些作物缺水了,哪些缺肥了,哪些热的不想长了,他都能够感受的到,再告知庄户做针对性的处理就可以了。

这样庄户们慢慢的也就了解了这些新作物的性情,而他还能在庄户们那里收获一个专家的印象。

就现在庄子上这些人,大概也就席卫忠一家子知道林森其实是个自己种地都不会的假把式,其他庄户们可都是把他当成了不得的好手来看的。

当然,对于这些新作物的大约亩产量,他其实也基本能做到心里有数了。况且后世见到的,比这夸张的多的产量也是大有所在。

所以当那些庄户们开始收获以后,不断的有惊叫和欢呼响起时,他却能淡定的保持着一副高人的模样,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早就成竹在胸的。

可李世民不行啊,眼前这幅场面,即便是他一个皇帝来说,也可以算是平生仅见了,他是真的没法淡定啊。

尼玛随便拔一棵作物出来,都有种带出了一个家族的既视感,这是子子孙孙无穷尽啊,要是每一棵都这样,那这个产量……

李世民已经有点不太敢想了,他只是不顾别人的劝阻,更顾不得会不会弄脏自己,很干脆的扑到了地里,加入到了收割大军中,化身为了其中的一个狂热分子,干的这叫一个起劲啊。

第二百六十八章 生硬的马屁

李世民都亲自下地干活了,林森他们肯定不能在旁边干看着吧,也就是人熊哥俩,仍然实心眼的像两个柱子似的杵在李世民身边,好在也没影响他干活,所以干脆也没说什么,跟这样两个耿直到缺心眼的家伙,也犯不着生气啊。

李世民弄出一棵来,就忍不住仔细掂量一下,从土里再扒出些遗漏的小家伙来,也会高兴的喊两嗓子,就像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珍宝似的。

好在来干活的庄户很多,又有那么多的护卫帮忙,这一亩地也没耽误多少工夫就弄完了。

尽管弄了一身的泥土,可李世民仍然笑的格外开心,因为看到眼前众多的新作物,他就仿佛看到了希望啊。

也没让他们等候太久,那边庄户们就已经清理完了两种新作物,全都上秤去过了重量,汇总了过来。

“竟然有一千五百斤!另一种也差不多!”

李世民是亲眼看着他们过称的,对这个数字的准确性倒是没有怀疑,而且那么大一堆在那,说少了别人也不能信啊,所以剩下的只有惊叹和兴奋而已。

“好!真好!实在是太好了!”大概是又想到了今后的美好前景,李世民激动的有些无法自已。

“其他的那些能不能也达到这个产量?”李世民眼睛冒光的盯着林森问道。

虽然其实他心里早就已经有答案了,但还是想从林森那里得到个确切的答复,因为这个结果实在是太过惊喜了,好的让他有些无法置信,总有种疑在梦中的感觉,实在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平均下来应该是差不多的。”林森赶紧肯定的点头答道。

他就没好意思说,这是第一年种这两种新作物,大家都还摸不清规律,浇水施肥等等管理都不够到位,有这个产量怕是大幅减产的效果。

毕竟后世它们的产量都是论吨算的,就眼前这个数值,那得是特别贫瘠的土地,或者环境比较恶劣的地方。

你放这样的好地里,就出这么点产量是要被人笑话的,这种地的怕不是个傻子,或者懒的无可救药。当然了大唐这时候没有农药化肥,也是很大的问题。

可这话现在明显不适合跟李世民说啊,这就有点兴奋过头的意思,这要是说了,真怕他会厥过去。

这一家人可很大几率都有三高呢,谁知道他会不会一激动就崩了,或者梗了。

得,本来大喜事变丧事了,林森多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啊。

“那岂不是说以后天下都不会再有饥饿的困扰了吗?”李世民说起这个时,激动的嘴皮子都有点哆嗦了。

周围原本永远板着一脸,跟冰块似的那些皇家护卫们,也都忍不住露出了兴奋的神情,看向林森的眼神中,都多了些崇敬的意思。

林家庄子上的那帮庄户们就更甭提了,看向林森的眼神早就满是崇拜了,跟看真神也没差了。

就现在这个状态,怕是林森告诉他们老母猪能上树,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相信,至于家里的老母猪为什么做不到,那一定是因为它们是假猪!

“这才是真正的祥瑞啊!嗯,比超级麦子还要好。

朕要代天下的黎民百姓好好的谢谢你!”李世民兴奋的说完以后,竟然对着林森深深的鞠了一躬。

早就听出李世民话头不对的林森,赶紧跳到了一边去,连连摆手示意不敢受这一礼。

“这一礼你绝对当得!”李世民直起腰后,对着林森郑重其事的诚恳说道。

话虽这样说,可林森肯定不能真个接受啊。

李世民激动之下有这番表现可以理解,大概也确实有几分真心实意。

可林森要是大剌剌的受了这一礼,等李世民心情平复下来了,谁知道会不会在心里给他狠狠的记上一笔啊。

当皇帝的,尤其是他这样雄才大略的皇帝,肯定格外看重自己的面子。

而且就算现在的他宽宏大量不去计较,可等他以后威望日隆,忍不住心思也有些膨胀以后,难保不会秋后算账。所以林森还是老实的摆正自己的位置比较好。

“这两种新作物可有名字啊?”大概是心情平复了一些,李世民又开始问起了具体的情况。

“呃,小子不太会起名,还没想到合适的名字。”

很明显李世民这是有赐名的想法,就算知道名字也得装不知道啊。

这点个觉悟林森还是有,虽然缺心眼,可怎么说也是在单位里厮混过的,一些基本的常识还是明白的。

“那这种状若马铃铛的不如就叫马铃薯吧,这一种外皮既然是红色,就叫红薯好了。”李世民矜持的笑了笑说道。

这样的两种新作物,是注定要载入史册的,这名字由他来起,肯定又会多一些被记入史册,离流芳百世自然会更近一些。

当然对于林森难得的知情知趣,他也是很满意的,看向林森的眼神都变得和善了不少呢。

“这……马铃薯和红薯,对土地要求高吗?有没有试过其他地方能不能行啊?”李世民显然已经开始考虑起了推广的问题。

“我也在周边的山林里种了一些,沙土地中也试过,正是因为确定了它们的适应性很强,而且产量都很高,才敢让庄户们大面积种植的。”

林森为了给庄户们凑齐种芽,确实是在不同的地里催生过这土豆和地瓜,说起这谎话来也是底气十足啊。

“好!好!好!”李世民高兴的连连点头说好,这样就可以真正的大面积推广下去了。

而有了这样高产的粮食,想来大唐天下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饿肚子的人了,只要不是太懒,种上些这两样新作物,这产出就能够得上一家人的口粮了。

“等到这马铃薯和红薯推广开去,你小子就是我大唐的万家生佛!”李世民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别呀,小子可不想做什么生佛,跟他们不太对付。”林森想开个玩笑,不过显然李世民这话是认真的。

“那什么……陛下,我觉着还是比照着那超级麦处理吧,小子真的对名声这东西不感兴趣。”林森赶紧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这话他倒也说的实心诚意的,确实不是作假,在李世民面前,以他的道行也没法作假啊。

“而且之所以能发现这两样新作物,那也是托了陛下的洪福啊,小子只是运气好恰巧见到了它们而已吗。”林森又拍了个生硬的马屁。

“当然了,那个种子钱可不能省哈。”林森嘿嘿笑着说道。

第二百六十九章 拿捏分寸(为“书荒中的小白”红包加更)

“行了,朕不是那般心胸狭隘之人,更不会嫉贤妒能,你小子也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世民深深的看了林森一眼后,又一次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说道。

“不过你小子既然一片拳拳报国之心,朕也绝对不会亏待你就是。这两样新作物就还是比照着那超级麦处理。

你也是有心了。”李世民画风一转,还是老实不客气的选择了接手。

他确实需要这两样新作物为他稳固地位,增添威望。有这种能让天下人吃饱的利器在手,带来的名望简直无法估量啊。

如果挂在林森的名下,确实会让他变成天下人都要尊奉的万家生佛。

林森当然也知道自己拒绝的到底是什么,可要是真个成了万家生佛,林森怕自己说不定哪天就“被”死亡了啊。

你见过哪家被人崇拜的神佛是活在世间的?李世民这般雄伟的帝王,能让一个威望比自己还高的真神活在自己身边吗?

怕是早点让他林森往生极乐,成为人们祭奠的对象,才是最直接的想法吧。林森的果决,一定意义上说可以算是救了自己一命。

当然这也是他一早就深思熟虑的结果,真个让他临机决断,以他的心思,肯定就没法处置的那么妥当了。

早在他决定让庄户们种植这土豆和红薯时,就已经预想到了这样的可能,既然系统已经升级到真的可以进行植物改造了,他早晚有一天会变成大唐的魔稻宗师的。

只不过不同于后世的环境,这个魔稻宗师对整个大唐来说,尤其是在天下刚刚平定,内部还有许多或明或暗的矛盾没有解决好,人们的日子还没有真个安稳下来的这个阶段,这个意义都显得太过重大,真的不是他一个没有根基的小年轻能扛得住的。

他又没有造反的打算,不只是能不能的问题,也是愿不愿意的问题,他还没没法做到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让天下都陷入动荡,赔上无数人的性命的地步。

他本来就是个知足常乐的人的,当皇帝也不是什么好活,他就没有心存向往过,自然也就不会朝这方面来努力了。

甚至要不是为了追到程怀玉的话,他说不定还窝在自家这一亩三分地上,惬意的做个富家翁呢,所以这条路是万万不会选的。

能选的就只有安稳的把这名头让出去咯,还能给自个换来许多实实在在的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前面的几次事情也能看得出来,在他不主动去沾手,去争夺那些要人命的名望的情况下,李世民绝对是可以容忍他的存在的,甚至可以说很欣赏他的这种折腾劲。

也确实一直都能给到足够的回报,起码能让林森看到更加美好的前景在等着他不是,这种情况下,干嘛非得走上造反的道路呢,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啊。

另外林森之所以选择在这时候拿出这么两样堪称神物的东西,其实也有着额外的考量。

首先当然是为自己的提升增加一个重重的砝码,也就是说还是看重了李世民给予的丰厚的回报。

他可是答应了程怀玉,要给她赚个诰命夫人再完婚的,本就有心想让程怀玉变成其他女人羡慕的对象,又是个真正重诺的人,自然是要努力兑现自己的诺言的。

有了这两样东西,这个日子必然会大大的提前,也算是早点结束他的苦逼单身日子吗。订婚毕竟只是名义上的,完婚以后才不至于只能看不能吃啊。

其次就稍嫌有些矫情了,却是为了真正的让天下人都能吃上饱饭。

他是体验过饿肚子的滋味的,那种烧心烧胃的感觉,真的是不想再体会第二次了,对于填饱肚子这回事,他是有着强烈执念的。

人可以被杀死,但真的不应该被饿死,那状态实在是太惨烈了,起码应该努力让唐人都不用遭受这样的悲惨吧,而且是越快越好。

而有了皇帝帮忙推行,这个推广的速度肯定是最快的,尤其是在他能看到背后蕴含着的巨大利益的情况下。

最后,选择这样一个时机还有着一种考量,就是他现在还年轻啊,不论是官职还是爵位都算不得多高。

当然相比同龄人来说,他已经是非常先进的了,但不是还有那么些个功劳摆在那吗,这时候再多上这么一桩大功劳,也不存在封无可封,赏无可赏的问题,那是逼着李世民杀人呢。

他现在拿出来,就可以安稳的享受这个好处,也不用担心自个变成被忌惮的对象,现在的他可还没什么根基呢,完全不用担心尾大不掉啊。

当然现在的李世民正是励精图治的时候,也不会像贞观后期心思膨胀了以后那样难以捉摸。

现在的他是真的很有容人雅量的,也有着更加清明的自信,自信他可以驾驭好包括林森这样的人,更好的发挥他们的价值,所以也就不用怕发生卸磨杀驴的惨案了。

“不得不说,怀玉遇到你也算是她的福气啊。你小子为了她也真是煞费苦心了。”李世民突然感叹了一句。

林森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只有陪着傻笑了。

“对了,陛下,这马铃薯和红薯都是可粮可菜的好东西,本身也挺管饱的,而且这些个叶子和秧子也都是能吃的,要不咱们回去尝尝?

小子有信心用它们整治出一大桌饭菜来。”林森看着眼前这一片土豆和地瓜,却是有些馋了,忍不住提议道。

“好吧……”李世民总觉得有点心疼,不过看看那漫山遍野成片成片的都是这东西,好像吃点也无所谓啊,他也好奇这两样新作物的味道不是,因此略一迟疑后答道。

回到土楼里,见到程怀玉时,林森才猛然想通李世民之前那番话的意思,这是承诺一定会给程怀玉一个诰命夫人,帮自己达成心愿的意思吗?

“陛下请看,这里有马铃薯烧豚肉,马铃薯炖鸡肉,酸辣马铃薯丝,清炒薯叶,红薯秧子豆腐渣,孜然马铃薯片,炸薯条,烤红薯……

总之,主料都是用的两种新作物,各种风味都有,陛下和皇后娘娘快尝一尝。”林森指着超大的餐桌上林林总总的足有几十道菜显摆到。

第二百七十章 一致对外

说起来都算是新菜式,所以只有林森自己来当这个主厨了,席卫忠在旁边打下手,也顺便跟着学一学。

“味道确实不错……”李世民不断夸赞着林森的手艺,可能和心情好也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两种新作物果然整个都可以吃,而且味道确实都挺不错的,对他来说自然也是个更好的消息吗。

“好吃……”小兕子也在不停的附和着,小朋友在这方面好像口味都比较像,她也是对炸薯条啊,烤薯片啊这类的东西格外喜欢些。

只是看她那带着婴儿肥的红润小脸蛋,这些东西她怕是不能多吃啊,这个回头还是得给李世民说一声比较好,虽然现阶段她也就能敞开了吃这么一顿罢了。

剩下那些都是要留着做种芽的,李世民可舍不得再继续吃下去了。也就是他划出来的那各一亩地的产出,给庄户们各自分了些,让他们尝尝味道而已,大约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的他们,同样舍不得多吃啊。

吃过晚饭后天色已经不早了,李世民干脆决定不再赶路,直接在土楼里住下算了,这也算是林森的一种荣耀吧。

不过这晚上林森可没怎么睡,李世民就带了那么点人手过来,真的难保这一夜会不会有人铤而走险,尤其是那些世家中人,再弄些死士来装作山贼什么的,事情就很不好办了。

因此林森交代了手下的庄户们,晚上保持警戒状态,还把新一批的特种队员全都撒了出去充当斥候,随时准备告警。

自己少不了也带着席卫忠他们这一票庄子上的顶尖好手枕戈待旦,随时准备应对可能的变故,甚至李牧都再次住进了地瓮里,以防有人挖地道偷袭。

好在这一夜竟然难得的风平浪静,也不知道是不是李世民在长安城那边早就做好了安排,反正看他睡的倒是挺安稳的。

他们的房间里都有加了盐的冰盆,又有内侍不停的在摇动那手摇风扇,给房间里降温,驱虫的植物更是种满了土楼内外,也不用担心有蚊虫的困扰,可不就睡的格外甜美吗。

“你这边驱蚊虫的东西真不错,回头别忘了弄些送到宫里去。”李世民一点没有和林森见外的意思。

不过这样林森倒是放心了些,看来昨个果断的舍弃了土豆和地瓜带来的名望是对的,李世民这分明是表示和自己更加亲近的意思,还多住了一晚,都算是善意的信号吧。

早餐相对就要简单一些了,稀饭是地瓜荷叶粥,干饭则是烤土豆,再简单的弄上几个小菜,像是凉调的土豆丝,吃的也是相当的香甜可口。

早饭后,林森带着护卫们,一直把李世民送回了长安城中,送进了宫门后,看着他们一家人安全的进了皇宫,林森才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带着程怀玉一起掉头去了程咬金那边,这趟和李世民之间的应对到底如何,林森其实心里还是有点没底,还是去问问程咬金这个眼光长远的老丈人比较靠谱,也让他帮忙给分析分析其中利弊。

“林森这小子确实不错,没什么机心,什么事情都写在脸上了,而且挺知道进退的,又总能给我带来惊喜,果然是个福将啊。

既如此,就让他如愿以偿的做个单纯的猛将好了。”一边朝皇宫深处走着,李世民一边对着长孙皇后说道。

“我也觉得这孩子心眼不坏,昨晚看样子可把他紧张坏了,看起来分明是一夜没睡,就那么一直守在外面呢。

就这份心意,就比许多只靠嘴皮子表忠心的所谓忠臣好多了。”长孙皇后那观察力当然也是不差的,要不然怎么能够那么稳当的一直统领着后宫呢。

当年和李渊,还有他那众多妃子之间的关系,也多靠她来维持着,可见这位无论是情商还是手腕,绝对都是不差的。

“是啊,某些家伙也该收拾收拾了,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事情做了那么多,真当朕是瞎子不成,要不是还要用到他们,哪还能容得他们蹦跶到现在。

有了这两样真正的祥瑞以后,朕总算可以腾出手来,好好料理下这些破事了。”李世民有些恨恨的说道,不过说到后来显然又开心了不少。

马上超级麦就可以大规模推广了,明年再把马铃薯和红薯推广下去,大唐境内基本就没有饥荒之虞了,到时候他的威望肯定能达到无可比拟的高度,以前的那些个关于自己得位不正的言论,也会彻底的失去市场。

内部基本平稳下来,自然就可以腾出手来收拾那帮子两面三刀,不停在背后朝他背后插刀子的混蛋世家中人了。

即便还要用到他们,不能完全踩死,但是完全可以狠狠敲打敲打他们,让他们彻底老实下来吗,也不用担心他们的反扑了。

在战乱刚结束的时候,人们如果还能够吃饱肚子,想要鼓动他们造反,怕是都没几个人乐意跟随的。

只是世家自身的力量,还翻腾不起多大的浪花来,以往最为让人顾虑的名望,如今也是每况愈下了。

除了他们的根本之地还有些威胁,其他地方基本是不用太过担心的。

再有军队牢牢握在手中,完全可以从容的施展手段了。

而对付突厥同样也可以列上日程了,必要的时候,靠着对突厥的战争来转移下国内的矛盾,省的场面搞得太大也不错,一致对外吗。

如果让林森知道了李世民的这些想法,怕是会喜出望外吧,谁让世家之人也都是他的冤家对头呢,能看到这帮人倒霉他自然是高兴不已,这些人的实力被削弱的越厉害,对于他的危害就越小不是。

随后不久,李世民就下达了一系列的命令,先是柴绍继续率领大军进驻朔方,逐渐开始朝草原上施加压力,同时太原等地也慢慢的开始增加兵力,边兵更是被动员了起来。

虽然现在还是摆出了防守的态势,但是对大唐朝堂上的衮衮诸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比较明确的信号,大家是时候把目光投向草原了,报仇雪恨的时候马上就要到了。

与此同时,大唐的使节也再一次的出发,绕过了突厥的地盘,带着圣旨和大纛去往了更北方的薛延陀,册封他们的首领为夷男可汗,以便让他们进一步钳制突厥的势力。

不过这会林森还没感受到这些变化呢,从老丈人家出来以后,他就接到了另一个好消息,还沉浸在兴奋中无法自拔呢。

第二百七十一章 意外之喜

和程咬金仔细的说道说道,把见李世民前后的所有经历,毫无保留的全都告知了老丈人以后,林森算是得到了肯定吧。

按程咬金的话说,你只要本色出演,展示出你的本心来就好了,今上欣赏的就是你的这份坦诚。

至于那点小心思,不仅不是坏事,还是好事。还是那句话,看上去无所求的人帝王越是不敢用啊,因为那往往说明你所求的太大,大到帝王都给不了你,那就只好先除掉你了。

从程咬金家里出来以后,林森也没能彻底闲下来,他约了那么多场,还没全喝完呢。

有那么多曾经一起战斗过,或者即将打交道的同僚或是同辈,怎么说也要加深下感情,或者混个脸熟,以后也好相处啊。

尤其是有了李世民再次造访林家庄子,并且留宿了一宿这个事情以后,邀约也更多了些。毕竟大家都喜欢看涨不跟跌啊,对红人总是更加热捧些,因此喝酒可以说是一场接一场的,基本没停点。

好在他这个酒神体质在这呢,谁来咱也不怵啊,要不要把对方灌桌子底下,完全是看心情。

当然这其中有许多也是他真心想要一起聚一聚的,就比如说尉迟宝琳他们那几帮子相熟的二代们,又比如苏定方和马周这两位可以说和林森彼此欣赏,也比较有共同语言的朋友。

林森也从不否认,自己有投资未来的意思,甚至当着他们的面都没少说类似的话,你们未来发达了,一定不要忘了拉兄弟一把云云,也让他们知道他林森是真的看好他们不是,所以和他们倒是聊的越来越投机了。

期间薛万彻哥俩还单独宴请了林森一次,这可以说是一种礼遇了,尤其他们哥俩还郑重其事的表达了感谢,毕竟不是秦琼他们那些牵扯颇深的武勋,到他们这个份上,也不会随便对一个小年轻表达敬意的。

好在林森算是有李世民特批的假期吧,可以等到庄子上的那些马铃薯和红薯全都完成收割以后再去履新,就当和那些个朝臣一样歇了这个收割的假期了。

好不容易应酬完这一波,该去的都去过了,林森这才得空继续教导雄大雄二哥俩一些基本的拳脚功夫。

以他们的身体素质来说,只要学会了如何出拳出腿,如何更好的调动全身的力道,发出更强的攻击,单靠拳脚怕是也能轻易的达到一击必杀的效果了。

相对于兵器来说,用后世的格斗理念来训练他们,见效应该能更快些,当然这是针对提升他们的武艺而言。

拿个斧子过来随便劈,以他们的身板,施展开来杀伤力自然也不差,但是没法和高手过招啊,尤其是在冲阵的时候碰上真正的高手,基本是被秒杀的份。

可提高了拳脚功夫后,起码在近身战斗方面,他们是可以有很大的优势的,碰上高手也不怵。

林森在后世就见过一位登上了世界级格斗比赛的重量级冠军挑战赛的家伙,仅仅用了几年功夫,就从一个街头流浪汉,达到了可以挑战七十亿人最强男称号的舞台上,可以说这个速度是非常快了,尤其是相比于传统武艺的养成之路来说。

另外他们早就长定型了,走传统武艺的路子也不太合适,还不如按照后世的格斗技巧来了。

而且比起那位重量级猛男来,人熊哥俩显然要彪悍的多,身体素质更是好到爆炸,单是力量一项就不在一个数量级啊。

而在运动天赋方面,两人也是无与伦比的,理解起那些格斗技巧来简直不要太快。

前后其实总共用了也就没几个月功夫吧,从他们伤势彻底恢复到现在而已,俩人就已经能够做到一个扫腿就把小腿粗的一棵树给拦腰斩断了。

要不是他们还没太适应这样的疼痛,骨头的密度和硬度还需要继续加强,怕是能做到的还不止如此。

好在有林森的弄出的那种,已经证明过效果的壮骨汤,强筋健骨的效果也是很明显的,这才能让没怎么练习击打过硬物的他们,做到现在这种地步,不至于因为攻击力太强,反而把自己玩废了。

普通人哪怕有这个力量,也能够很好的发挥出来,真个踢完树干,那腿怕是也要跟断了差不多了,修养上几十天也是绝对少不了的,搞不好真就直接躺那了。

对于这哥俩的成长,林森自然是非常满意的,已经在考虑是不是应该让席卫忠爷俩和他们对练试试了。都是走的勇猛彪悍的路子,那场面想想就很精彩啊。

如果说人熊哥俩的这种进步,对林森来说算是意外之喜的话,行军干粮真的进入到了军队的采购行列,应该说林森早有准备的。

庄子上一直在制作的那些压缩饼干,包括之前的那些存货,全都被军中来人干脆的全给拉走了。

这还只是试用而已啊,可以想见以后这东西真的取得了全面的认可,真个在军中全面铺开以后,那个需求量是很了不得的,当然能为林森带来的好处也绝对是个极其庞大的数字。相较于比较有限的成本,那利润自然也会是非常让人满意的。

这也算是李世民的一种投桃报李了吧,毕竟从林森这里得了那么大的好处,虽然承诺会给林森足够的封赏,不过还是这样现点现的好处更让人安心吗,摸得着看得见的更踏实不是。

在林森关注着这次试用的结果时,那边世家中人也在关注着他。

林家庄子上的这次丰产,根本就瞒不住有心人的眼光,收获的马铃薯和红薯实在是太多了,任谁走过林家庄子那边都没法忽视了啊,只是其他人大都表示下羡慕就完事,而世家中人这边的感觉自然就不一样了。

他们早就确定了超级麦子和林森之间的关系了,也明白那样的东西对于李世民来说会意味着什么。

而现在这两新作物的作用只会更加强大,很可能一举奠定李世民彻底无法动摇的地位,还有无可比拟的威望,他们想要把李世民弄下去的想法自然就越发不可能了。

这下子对原本就视作眼中钉肉中刺的林森,更是恨之入骨啊。要不是现在的他们需要蛰伏一段时间,省的直接对上李世民,怕是现在就要想些法子给林森点颜色瞧瞧了,能弄死他自然再好不过。

即便没法搞肉体消灭这般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也可以适当的背后给他下点绊子吗。

林森对这些人心的鬼蜮伎俩还是缺些了解,而且此时的他正沉浸在巨大的惊喜中呢,因为有手下人来回报,薛仁贵找到了!

第二百七十二章 屌丝心态

此时的薛仁贵可以说还是小年轻,不过却已经完婚了,出身河东薛氏家族南祖房的他,祖辈都是地方高官,原本应该也能享受世家子弟的待遇,在当地不说作威作福,起码小日子也该很幸福的。

可惜他父亲薛轨过世的早,以至于家道中落,也让他变得地位卑下,只能以种田为生。

他的老婆出身的柳家虽然也是河东大族,但和薛家也算是世代交好,柳氏又是个通情达理的,所以不仅完成了和他的婚约,而且一直不离不弃,更是一直在鼓舞着他,相信他能够出人头地,才没让这小子废掉。

当然因为出身的关系,他的六世祖可是名将薛安都,所以还是传承了一身的精湛武艺。

尤其是那家传兵器方天画戟,和中武力第一的吕布一样的那种功能复杂的重家伙,没有传承真的是玩不转的,甚至可能还不如一把普通长枪来的好用,而且还必须有着远超常人的力气才能耍的动。可只要能用得好这方天画戟的,基本都是了不得的猛将。

薛仁贵也算是练武不辍了,只是饭量跟着力气一样一直在不断变大,着实让他很头疼。

要不是家里的田地还算比较多,他怕是想要吃顿饱饭都难,更别提保持练武了。

可就像俗话说的,人穷志气短啊,他也一直没有走出过自家的那一亩三分地,因此多少有些个怯懦的感觉。

历史上要不是有后来征伐辽东时,在妻子柳氏鼓励下的应征,怕是也没有那些白袍神将的传说了。

等到林家的庄户跑去告诉他我们家主很欣赏你,想要给你个出人头地的机会时,薛仁贵本人还是有点犹豫的,不过他那个妻子柳氏确实是个旺夫的,很干脆的就鼓励他,去,必须去!

能专程跑来找他,显然是真的很欣赏他,反正他们家里也没有什么值得骗的东西,人家一个勋卫校尉骗他干嘛啊,他一个大男人还是个武力值颇高的,还能怕了对方不成。

人家和他们无冤无仇的,也不至于跑来专门坑害他不是。而且庄户手里拿着的名帖和过所也都是做不了假的,从长安到这里穿州过府的,拿个假过所也来不了啊。

虽然还是免不了有些迟疑,不过薛仁贵还是带好了自己的兵器,辞别了新婚不久的妻子,跟着庄户一起来到了长安城。

当林森第一次见到薛仁贵的时候,他肯定忍不住有些激动,这毕竟是后世留下过众多传说的英雄人物,名头比席君买不知道要大到哪里去,怎么也该是程咬金他们那个知名度的,经常都能在各种评书啊,电视剧的里面见到这位的名头。

好在林森怎么说也是见过秦琼,程咬金甚至李世民等等一票牛人的了,更是和苏定方,马周这样的未来大佬称兄道弟的,见到眼前这个青涩的跟生瓜蛋子似的薛仁贵,也不会表现的太过兴奋。

而且这位看着分明很是紧张,有种在等待审判的感觉,让林森忍不住笑了起来,同时不自禁的在心里调侃了一句,“我就喜欢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在林森不断释放出善意的情况下,加上他也算是个很有亲和力的,很容易和人打成一片,薛仁贵这才渐渐的放松了一些。

“将军从何处得知的小子?”薛仁贵还是忍不住问出了疑问。

“我久慕薛氏先祖河东公薛安都之勇名,也是一时起意,就让人去寻访了一下薛氏后人。

听闻你继承了先祖的武艺,一手方天画戟使得出神入化,箭术也极是了得,颇有乃先祖之风范,忍不住有些技痒,想和你切磋一二。

如果真有不下先祖的勇力,我自然会努力保举你一个前程的,至不济也能让你来此应召,让你有机会杀敌立功不是。

大唐与突厥之间,马上就要有一场灭国大战,当然是突厥覆灭在即,正是我辈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可不能再窝在那里浪费大好年华了。”

林森当然不能说我是来自后世,听闻过你的大名,知道你是个了不得的绝世猛将,所以想先和你打好关系吧。

还好早就知道对方少不了会有此一问,所以提前就打好了腹稿,也算勉强能自圆其说了吧。

“如此,小子谢过将军的这份看重!不知将军何时有暇,小子随时可以奉陪。”

薛仁贵虽然仍然还是有点疑惑,不过反正知道对方确实是看重自己的武力就行了,因此很是干脆的这就准备来一场切磋。

“且好好休息一天,明日再战吧。”林森摆了摆手,示意他先别着急。

虽然他也很想趁着薛仁贵还没变成那个白袍神将以前,尽可能的打败他一次,以后也能够吹嘘一辈子了,但是还不至于在对方没有调整到最好的状态时去占这个便宜,胜之不武的事情他是不会干的。

虽然他还是少不了有些来自后世的屌丝心态,还没意识到放到大唐这会,其实自己的经历,已经可以当做许多人心目中的传奇故事了,但他也绝对不至于到下作的份上。

然后林森就见识到了薛仁贵那传说中一顿饭可以吃掉一头牛的恐怖饭量。他当然没有真个吃掉一头牛,可距离吃掉一头羊怕是没有多远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头一次吃到这么多的荤菜,各个都美味异常,还是可以敞开了管饱的,反正他是把桌面上所有的肉菜基本都给消灭掉了,原本也算得上饭量恐怖的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都有点相形见绌了。

林森看着胃口仿似无底洞的薛仁贵,倒是有了个收服这小子的法子,或可一试。

第二天的战斗还是如期进行了,只是第一场的切磋不是林森直接上,而是派上了席君清这个无论是体型还是力量方面,应该都和薛仁贵相差仿佛,年岁也是非常接近的家伙。

这个沉默的天才,其实论起战斗力来,怕是不会比席卫忠差到哪去了,在战场上的表现也证明了这一点,所缺的无非就是战斗经验罢了。

和薛仁贵的战斗,可以说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一场考验,林森希望借此机会,在心里给他们都重新进行一次定位。

第二百七十三章 切磋切磋

战斗还是在新家的练武场里开始了,为了适当的展示下自己的实力,还是拉薛仁贵来长安城效果更好些吗。

拉他去土楼那边,人家保不齐就以为林森是个山旮旯里的土炮而已,并不会让他有多大的投奔的欲望。别忘了薛氏家族好歹也曾经是当地望族,那样的场面他怎么也该是见识过的。

长安城里这处宅子就不一样了,虽然面积算不得多大,可那得看在什么位置啊,离皇城这么近,一路见识过了长安城的繁华以后,再来到这最为富贵的坊市,那这个观感自然会大有不同的,肯定要把林森的成就和地位,在心里拔高好几个档次。

林森和席卫忠都站到了场边,准备在情况不对时能够及时喊停,或者两边收不住手时,可以帮忙挡开杀招。

这席君清完全就是个战场疯子,属于不打趴下对手从不知道停手的那种,也就是席卫忠和林森两人能让他听令了。

这是他的严重自闭症带来的副作用,不把事情做完,就会非常的暴躁,即便目前和人的交流上稍有些改进,但这个习性还是保留了下来。

而这薛仁贵显然也是个人来疯的性子,要不然也会有白袍战神的传说了,在战场上还一身白袍,摆明了就是要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的吗。

和林森骑着羚牛上战场都有着差不多的效果,很容易变成别人集火的对象,当然有英勇表现时,也会成为所有人瞩目的焦点,抢风头的不二之选啊,不是人来疯你都玩不了这个。

同时也算是临场发挥型的选手,越是大场面,越是容易有超神表现。

这要是打发了性子,难说有什么样的招式出来,更有可能收不住手。

两边应该算是两种极端吧,一个是极度冷静的家伙,永远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另一个却是极度热血的的代表,两人的碰撞,林森也是很期待的。

这样静态的比试弓箭,显然难以分出高下来,这练武场也没有那么大的面积让他们尽情发挥,所以两人上手就是最为凶险的兵刃战。

席君清自然是家传的大刀在手,配着他那雄壮的身板,颇有几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烈,薛仁贵手持家传的方天画戟,仿似霸王再世,同样不缺悍勇之气。

比斗一开始,场面就变得十分的凶险,两人走的都是勇猛霸道的路子,但招式也不乏灵巧和阴狠,招招都是冲着对方的要害去的,绝对是沾着即伤碰着就亡的狠招。

两人的力量也是相差仿佛,这一打起来,颇有点飞沙走石的感觉,看的林森都有些目眩神迷了。

两人交手了足足几十招,还是有些不分上下,林森见状赶紧跑上去喊停。再打下去两人就要打出真火了,场面就不好收拾了。

而且几十招一过,林森对两人的水平也已经有数了,除非真的要见生死,要不然两人还真就在伯仲之间,难分高下。

而要是真个到了战场搏命的地步,席君清固然少不了受伤,可现在的薛仁贵很可能会死!

席君清和人厮杀起来是从不惜命的,眼中从来只有如何干掉对手,对于自己会不会受伤,或者敌人这一招如果挡不下来,自己会不会丢掉性命这些事,是从不去考虑的。

很多时候甚至看着都像是以命搏命的招数,却往往都能先敌人一步取人性命,敌人的攻击自然也就破掉了。

想得少,自然动作就快,更多的依靠的就是身体的本能,只是看上去就会给人一种冷酷的杀戮机器的感觉。

而薛仁贵显然想的还是要多一些,家族曾经的辉煌,对未来的美好设想,都让他有一些顾虑。

而在他的目前这个阶段,他的身体还没有彻底发挥出来呢,毕竟才十几岁的小年轻而已,即便古人发育的早一些,也还不足以让他释放出所有的潜力来,力量和速度这些方面,都没法彻底的压制席君清。

技巧方面虽然因为方天画戟的用法多样而稍占优势,但因为战斗经验的缺乏,也还是没法很好的体现出来。

两方面都没法碾压席君清,自然也就做不到从容的击败或者击杀对手了。

这还不像辽东战场时的他,技巧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身体素质又到了最为巅峰的时期,完全可以从容的干掉任何对手。

所以说有眼下这番表现,林森虽然难免稍有些失望,但也算不得太出乎意料吧。

但这也让林森忍不住扪心自问,提前将薛仁贵找出来,没了后面那段时日的沉淀,会不会就此毁掉这位未来的白袍神将呢?这还真的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的。

当然,必须要说的是席君清能有眼下的表现,固然是他的天赋异禀,也和林森提供的各种强筋健骨的药物,以及充足的营养都分不开的,可以说他的生长发育水平,已经远超大唐这时代的同龄人了,发挥出的潜力也要更多一些。

薛仁贵如果能有同样的条件的话,怕是挖掘出的潜力还要强悍不少才对。因此对于他的未来,林森还是非常看好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席君清即便未来同样变得更加强悍,能够比他的父亲席卫忠还要强出一截去,他的前景也比较有限。

因为他的自闭症造成的性格缺陷是没法弥补的,注定了他就适合当个冲锋陷阵的猛男,甚至很可能都没法统领太多的人。

不说交流是个问题,就这死战不退的性子,也没法太好的发现战机啊,只知道一味的猛冲猛打,死不回头,对于将领来说显然是不合格的,反而有可能坑死麾下啊。

薛仁贵就不一样了,历史上的他显然是个天生就有着过人的战场直觉的家伙,可以说天生就是做将领的料。

当然从一个单纯的猛将到后来的无敌统帅,少不了他的上司张士贵,关于兵法战术方面的教导,但他的战场天赋确实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不过在林森琢磨着这些的时候,薛仁贵的心里就有些忐忑了。如果连眼前这位很是传奇的勋卫校尉,同时也是开国男的将军的护卫都打不过,又怎么能显现出自己的价值来呢。

仔细衡量了半天,带着些紧张和不服,薛仁贵还是出声向林森发起了挑战。

“我很看好你,且先在我家里安顿下来吧,我们多切磋切磋,共同进步吗。”

林森有心想要确立起自己的高大形象,当然也想尝试下打赢薛仁贵的舒爽感觉,因此倒也痛快的答应了薛仁贵的挑战。

只是两人之间的战斗,其实结束的很快,林森走的就是轻灵的路子,找到敌人的漏洞,那肯定是打蛇随棍上啊。

即便薛仁贵的力量比林森还是要高出一筹来,可速度和敏捷上就要差上好几个等次了,几招过去后,被林森寻了个漏洞,一枪轻轻的戳了上去。

当然林森的力道控制的是很好的,既能让对方感觉到中招,但又不至于真个伤到他,连皮都没破一点。

“小子……”薛仁贵忍不住有些惭愧了。

“没事,安心住下就是。我那边还有事情要先去处理下,待会再介绍另一位同龄人给你认识。”林森笑着拍了拍薛仁贵的肩膀,安慰的说道。

想到自个也能这么跟大名鼎鼎的薛仁贵说话,林森这心里自然是格外的舒爽啊。

而且自家商队正巧今个也回来了,席君买知道他在这边,已经先行到这边来准备回报情况了。怎么看也有双喜临门的意思。

第二百七十四章 幸福的烦恼

林森倒不是有心想要晾一晾这位未来的白袍神将,他还不至于真个嘚瑟到那个份上,人家薛仁贵也是有傲气的人。

真的这么搞的话,怕是善缘没结成,反而变成了人家心目中的耻辱时刻了,搞不好培养出一个生死仇人出来,那就和开始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吗。

虽然他确实有意想要看看,这薛仁贵的心性到底如何,但肯定不是用这样的法子。

只是自家商队正巧今个也回来了,席君买知道他在这边,已经先行到这边来准备回报情况了。

林森对商队的情况自然很是关心的,加上许久未见席君买,就心思急切了些。

都没用怎么客套,两边都很有默契的直接进入了主题,席君买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一趟出塞进行贸易的情形。

整体而言,这次的贸易进行的算是比较顺利的,当然去到草原上要说一点波折都没有,那也不太可能。

中间总有几个不自量力的部族,想要直接化身马匪抢他们一票狠的,也有些大概是突利和颉利两位可汗争斗过程中产生的溃兵,也想干上一票无本买卖,不至于毫无所得的回到部落里。

可惜这一趟商队虽然算上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可无疑出动的都是各家的精锐,百战老兵就不知凡几呢,一个个的最是悍勇,其中很是有些人都和突厥骑兵打过不止一次交道了,因此应对起来颇有心得。

而席君买也展现出了为将者的潜质,居中调度也是指挥若定,将自家的损失成功的降到了最低,近乎毫发无损的抗过了一次次的劫掠。

仗着庄户们的强悍,林家也成了战斗过后收获最大的,单是缴获的牛羊车马就连绵成片,甚至不会比头几次的交易获得的来的少了。

当然这也得亏了家里的那些四轮马车分外给力,每次遇到敌袭时,林家的这些马车总会围绕在商队的最外围,充当着所有商品的第一道堡垒,这才能力保大家的货物不失。

也因此为林家赢得同行的几家商队的一致赞誉,对于席君买这小子,自然也是颇多赞誉。

一明一暗两大主事的事情,对这些相熟的武勋家里,自然不是什么秘密,他们肯定知道作为林森的亲传弟子的席君买在此行中的分量。

由于还要继续深入草原进行交易,战俘当然是一个都没有的,带着那些心思不一的战俘,反而会成为最大的累赘和隐患。

不过斩获的战利品,不论是各种牲畜还是各种皮子这些,那肯定是一点都没放过咯。

连带着通过正儿八经的贸易得到的那些,商队返程时,绝对称得上是浩浩荡荡,比很多大部族迁徙时的阵势怕是也不差了。

即便是草原上的动荡,也不能降低商队带去的这些大唐奢侈品的价值,茶叶同样在此次的交易中发挥了巨大的效用。

尤其是在奶茶出场之后,几乎瞬间就征服了这些饮食相对单调的草原人的身心,得知了还有消食解腻等等众多的功效之后,更是成了那些头人们争抢的对象。

当然更加疯狂的,还是烈酒的出现,在这些自诩勇士的草原人豪饮下第一碗烧酒之后,面色通红的他们,立马就变成了这烧酒最忠实的拥趸,恨不能把手头的所有人马和财,产全都换成这名为烧刀子的仙酿啊。

太特么合胃口了!甚至让他们忍不住对未来产生了极其难得的畏惧情绪,这特么要是没有烧刀子喝了,自个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于是乎竞价开始了,许多头人都想独占下这些绝世仙品,后来更是为此争出了真火,差点直接摆下场面,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可来自大唐的这帮兄弟是非常有原则的,并不是你出价高就优先卖给你的,也不会因为你的财力差一些就低看你一眼,甚至连价格都没变过,还是坚持原来的报价,而没有取那最高的价格。

在这般公平公正的交易下,席君买他们一路上不仅赚到了众多的利润,也赢得了越来越多的部族的友谊,渐渐的就成了草原上最为受欢迎的一支商队。

当然也招来了许多窥视的目光,可几次战斗的结果,也足以震慑那些个蠢蠢欲动的草原饿狼了。

有产业和烧酒这两样堪称无往而不利的神器开路,其他商品也都是在草原上久负盛名的硬通货,他们的这一路上的交易进展的就很是顺利了。

还没转到太多的地方,就差不多售罄了手头所有的商品,这还是后来不得不进行限量销售的情况下呢。

这一趟带回来的东西更是无法计数,利润丰厚的即便连林森这种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都激动不已了。

战马和牛羊这类的大牲畜就不用说了,永远都是大唐范围内的抢手货,起码在打下突厥之前,价格都是非常坚挺的。

而这样的货色,却很可能只是不大的一块长安这边很常见的丝绸换回来,一瓶烧刀子换回一匹战马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那些草原人实在太热情了,硬是赶着马群追上你,让你随意挑选,就为了换一坛子烧酒回去喝个痛快啊。

你说席君买他们,能凉了他们的这股子热情吗?显然是不能的。

面对部族时自然要公平公正,面对慷慨的朋友时,自然就是情义为先了,至于比原本的定价高上几倍那都不叫事,都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吗。

顺带着当然也少不了把拜访过的所有草原部族的虚实摸了个清清楚楚,几杯烧酒下去,本就大都心眼实诚的他们,那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有问必答啊,也算是超额完成了商队深入草原腹地的探查任务吧。

那些大牲畜,林森这边基本不用操心,除了留下一部分成色不错适合当战马的豢养在庄子上,也让更多的庄户能够变成骑兵,其他的干脆就让程家他们几家帮忙联系着一起卖了就得了,价格更好,还省了许多的心思。

可是那些皮毛就有点让林森头疼了,其他几家武勋带回来的数量可是同样不少,而这块最大的消费者自然还是军队上,各种皮甲啊皮具啊什么的都能用得到。林森刚吃下了军粮这块,皮子这块自然就不好意思再去抢占程咬金他们的份额了。

那么怎么利用好这些在大唐比较有价值,只是普通人却有点消费不起的东西,就成了摆在林森眼下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能够面对的市场相对是比较狭窄的,同时还要和那些人竞争,这个出路是真的不好找啊。

第二百七十五章 变相的妥协

听席君买介绍完这趟商队的收获后,林森先安排他下去休息了,毕竟长途跋涉了那么久,着实是累坏了。

至于这些皮子怎么处理,林森独自琢磨了半天,总算是有了点思路。

只是具体想要实施下去,现有的人手貌似还是太少了一些,必须多点合适的人手来一次铺开才行,省的总有人模仿,没得为别人打开了市场和思路,为他人做了嫁衣。

借着晚饭的功夫,林森将精神头重新变得旺健起来的席君买介绍给了薛仁贵,当然也郑重其事的说了下薛仁贵的情况,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看重。

席君买沉稳的和薛仁贵打了个招呼,完全一副此间主人的架势,倒是并没有对薛仁贵的到来有什么抵触的样子。

相比之下,薛仁贵可能就没有了安心在这吃喝的那份理所当然,多少有些忐忑的样子。

而听到林森介绍说,这位是自己的学生的时候,他表现的也有些不服气和意动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也有成为林森学生的想法啊。

林森其实心里也在默默的对这两人做个对比,对于他们的心理,林森就没有太好的把握了,他与人交往或是猜测别人的想法,其实更多的都是靠着——直觉。

他本人的情商在那呢,本就不是什么能够轻易洞悉人心的家伙,自然也就不存在入情入理的分析别人的心理状态这样的技能了。

换言之,他觉得别人是怎么想的,都是靠猜的。

好在貌似有了系统的存在以后,他对周围事物的感知都变得强了许多,起码能够很清楚的分辨出别人对自己是心存善念,还是恶念缠身了,靠直觉来也不至于弄个南辕北辙。

所以,他果然还是更适合做个单纯的猛将吗。

言归正传,这俩人算起来也都是同龄人了,相较于席君清来说,席君买和薛仁贵可能会有更多的相似之处。

两人一样有勇力,身板也差不多,武艺同样非常高强,而且两人其实同样非常聪明,也不乏机变。

从目前薛仁贵的表现来看,这同样是一位知恩图报的主,这从他面对林森时的态度上,也能看出些端倪来。

但是对于两人未来的成就,林森却有着不一样的想法。

席君买大概是从小一直和沉默的父亲还有弟弟一起生活,性格中有着特别执拗的地方,而且其实他并不是一个特别热心的人,甚至可以说有些淡漠。

但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也是个特别专情的人,对于他所认可的人和事,就会非常固执的坚持,不论是对他的父亲和弟弟,还是对待林森都是如此。

这三人在他心目中,大概都是要超过了他本身的存在,而其他人吗,大概都属于随时可以舍弃的那种吧。

以他的这种性格,其实并不能太好的带领更大的队伍,在林森看来,很可能也就是止步于猛将这一步了。

当然这其实也和林森有着很大的关系,因为林森自己就不是个真的懂得战略战术的人,兵法这样的东西就更甭提了,有个这样的老师,天然的就限制了席君买的更多可能,

尤其是在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身上,明晃晃的打着林森的标签的情况下,甚至让他连单独领军的可能性都要小了许多,想要投身别人账下学习兵法这条路,更是被彻底堵死了。

这时候的人们还是很看重这种师徒关系的,改投别人门下的做法,怕是要为多数人所不齿的。

再看大器晚成的苏定方和薛仁贵,其实能有后来那样的成就,和他们的机缘都有很大关系。

苏定方是给李靖这位军神背了锅,所以得以和他潜心学习兵法战略多年,而历史上薛仁贵其实也有和张士贵,这位发掘他的伯乐和上司,一起学习兵法的经历。

由此可见,他们的师傅都是兵法大家,本身也有着相当强悍的战绩,才能教导出这么杰出的学生来。

而林森吗……他自己就止步于单纯的猛将一途了,教导兵法更是无从说起。

想要让席君买改换门庭,怕是这个认死理的家伙也是绝不可能同意的,所以反倒是林森自己限制了席君买未来的更多可能了。

也因此林森只想当个发掘出薛仁贵的伯乐,却没有得此英才而教之的想法。

以后的成就到底在哪一步,还要看他自己的缘法,林森只是想提供给他一个更早起步的平台而已,可没想着毁了他。

当然眼下林森肯定少不了脑补一下,自己下次上战场,左边是席君买,右边站着薛仁贵的场面了,这配置放哪个了解这两位到底有多凶猛的人身上,他都忍不住会发飘啊,这样的保镖队伍,简直不要太强悍好不好。

当然为了显示下对薛仁贵的重视,林森可是专门把他安置到了一处近乎独立的院落中,也有专人去照料他的生活,还把自己精挑细选的一匹作为备用马匹的突厥战马送给了他。

也交代了他可以和席君买他们一同训练,省的在等待时机的这段日子里荒废了武艺,当然也有让他们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意思在里面。

下一次的覆灭突厥战场上,他们肯定是要做战友的,现在先培养好默契也挺好的。

而在林森惬意的享受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假期的时候,李世民已经开始着手进行内部的改革了。

覆灭突厥已报那便桥之耻,同样是他的大目标之一,在那之前尽可能的营造一个更加稳固的内部环境就很有必要了。

和突厥的一战,尽管随着他们的内部纷争升级,加上天灾人祸不断,而使得胜利的天平越来越朝向大唐一边在倾斜,但这毕竟是堵上了国运的一战,同样关系到他这个皇帝是否还能做得安稳,可以说是许胜不许败啊。能够调动越多的力量,齐心协力的应对国战,自然是越好了。

除掉一些不安定因素,顺便进一步打压下世家的力量,都在李世民的计划之内。

不过在那之前,他最先要做的却是变相的妥协。

应文官们的要求,李世民终于决定放归一些宫女,而且是一次就遣返了足足三千人!

第二百七十六章 程怀玉的脸面

这样的要求文官们其实经常会提,看上去也确实是仁政,这些宫女在皇宫里的生活,可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风光,每年被埋了变成花肥的都不知凡几呢,相互之间的倾轧和斗争,甚至称得上惨烈。

同时多养这么多人,对国家财政来说,也是个巨大的负担啊。

更重要的是借着这种仁政,也算是官员们对皇帝的权力的一种限制和约束吧,同样也是从皇帝那里争夺一些权力的一种试探。

李世民突然同意了这样的请求,而且一次性放归了这么多宫女,无异于对文官们释放出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相当于提前给他们吃了个大大的甜枣,其实也是在为之后的打棒子做个铺垫。

你看我都让你们插手我的地盘了,我行使自个的权力调整些官员,你们好意思横加阻拦吗?约莫就是这么个意思。

这样的事情本来和林森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他一个武官自然不至于去搀和这些,直到程怀玉为了这事,专门跑来找林森说项。

从程怀玉这里,林森才知道这放归宫女的事情其实并不简单。而且看似对这些宫女来说是好事,怕是她们自身却不一定这么看啊。

能够被从宫中遣返回来的,要么就是被认定为不安定因素的那些人,比如说对皇帝一家子心怀怨怼的,或者犯官家属这类有可能和皇家不是一条心,甚至未来有可能做出些危险举动的。

要么就是那些被认为无用的人,年岁大了干活不利落啊,或者在和别人的争斗中落了下风,被打入了冷宫的。

本来被放归的就多是老弱病残,而且由于她们出身的关系,真的出宫以后想要婚配基本是奢望,甚至可能都没有家人愿意接纳她们。

即便被送回原籍,也多半没法找到父母亲人了,运气好找到了,愿不愿意养这样一个老姑娘也很成问题啊。

就算有勋贵们想用她们,还要担心她们是宫中派来的探子,又或是担心有窥伺宫中的嫌疑,所以大都只能无视了。

能存下些体己钱孤老终日的,都算是运气好的,出家为尼为道,已经是难得的好归宿了,很多人可能只是在无家可归的孤寂中,死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

再加上她们习惯了宫中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见惯了各种繁华,想要回归平常穷苦人家的生活也是不容易,这种心理落差太大了些。

真的能够安之若素的又有几个呢,其中肯定有一些会沦落到烟花之地的,以后的悲惨也就可以想见了。

大概也就是部分有心想要将自己的女儿送入宫中的,会找一些熟悉宫中规矩的宫女来家里当教习,对这些幸运的宫女来说,已经是极其难得的好出路了。

由此可见,被从宫中放归,对大部分得到这种难得的机会的宫女来说,不仅不像是一种幸运和眷顾,反倒像是一种颇为沉重的惩罚。

而程怀玉之所以会想到来找林森帮忙,当然首先是出于对林森的信赖,知道他总能想到一些奇妙的主意,来解决当前的困境。

再一个呢,也是觉得林森是富有同情心的,她跑来找林森也能有这个脸面,让家里留下一些个宫女。

而现在的程家,她却不太好开这个口了,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家里对这些宫女也一直有些抗拒,连皇帝赏赐的那些都很少得到重用,更何况是变相被开革出来的这些了。

她也不是个强人所难的人,更何况还是自己的家人,自然就没法求助家里了。

偏偏她又想救下更多的宫女来,起码给她们找一个活计,让她们不至于后半辈子衣食无着,乏人问津,哪怕只是多一些有着相同经历的人一起生活,也比孤独终老来得强吧。

尤其是其中有几位,和她还有着很深的渊源,有在她几次进宫时从旁指导过的,也有两位干脆可以算作是她的武技师傅了,教了她不少适合女人的招数,她肯定不能见死不救吧。

这几位中既有主子失势被牵连的,也有干脆自己想要出来,对皇宫的生活厌倦了的,在她上次进宫去找小兕子的时候,好不容易才传了消息给她。

她觉得要承这几位的情,也听闻过那些被放归的宫女们的遭遇,因此就想尽可能的多帮助一些可怜人。

当然,她也一再言明了,不要让林森太为难,能帮到哪一步算哪一步吧。

话虽这样说,可这毕竟是老婆第一次开口求助,当老公的怎么能不给力呢。

只是那几位程怀玉的半拉师傅,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就算是白养着她们,林家上下也绝对能够养得起咯,无非是多几双筷子的问题,能替程怀玉还上这份人情,就为了换她一个念头通达也绝对没二话。

不过想要尽可能多的留下些人来,那就必须要有一份专门的产业,还得是适合她们来做的工作才行。

相信有这样稳定的进项以后,又有着众多相似命运的人在一起,她们的日子也算是有个奔头。

这仔细一琢磨,尤其是想到之前头疼不已的众多皮料,林森还真就有主意了。

看来是时候给程怀玉这个未来女主人肩上再加些担子了,兰蔻那边的项目还可以再多一些吗。

顺便是不是也要减轻些她身体上的负担,找些别的东西暂代自己的双手,一直为他向往不已的那对大食堂,提供随时随地的呵护啊,这样才能更好的托起未来的希望不是。

只是以后探索起那奥妙无穷的崇山峻岭来,怕是就多了些阻碍。嗯,看来得先拿出前开扣的,好方便自己行事。

哎,对了,上次还想着要减少些自己身边的单身狗呢,庄子上打光棍的也是不少。

算起来林家庄子上的生活水平也算是不差了,不仅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富裕村,怕是比之长安城周围的那些个村庄还要好一些,即便这些宫女们眼眶子高一些,也该能看入眼了吧。

不仅解决了她们的生活来源问题,还给她们免费配发一个精壮的男人,小有家产的那种,可以说是物质和精神双方面的需求都照顾到了吧。

把自个的想法给程怀玉全都交代了一遍,自家妹纸果然变得笑意盈盈的,还破天荒的主动给林森啵了一个,可见是有多么高兴了。

至于具体能够用到多少人手,挑选哪些人合适,自然都由程怀玉来操心了。

林森只是负责出主意的,真正的用人管人的都还是她不是,这些人不是去兰蔻那边帮忙,就是去到林家庄子上做活,反正都是要听令于她的吗。

而林森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呢,他是时候该去履新了,只不过在他走了李世民那边的后门以后,他这勋卫校尉的职官,还是做了些变动。

第二百七十七章 放手折腾

本来公布的林森的职位其实是勋卫校尉来着,可这样的职位向来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勋卫两个府总共十个校尉全都正常在岗,现在又不到遴选的年头,他们的任期还没有结束呢,自然是腾不出这个空来。

倒是翊卫二府那边有个校尉被撸了个干净,连带着把原属于他手下的一个旅帅也给弄走了,一块带到了地下,做了一对倒霉鬼。

听说是因为这位校尉不知道何时成了世家的人,在上次的那波清查中,被李世民不客气的揪出来,当做用来骇猴的那只鸡崽给杀了,和他一样估计吃了不少世家好处的旅帅,一并也被砍了脑袋。

这可是宿卫皇宫的职位,却和皇帝不是一条心,皇帝不杀了他才怪了呢。

因为有这样的上司,这个校尉原本下属的那二百号左右的翊卫,自然也就成了不太受信赖的家伙了,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这里面就没有同样被收买的心腹啊。

每次宿卫时,划给他们的任务,也都成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角落,譬如冷宫这类没人愿意去的地方。

感到前途无亮的翊卫们,有门路有背景的基本都调走了,没有路子的多少都有些自暴自弃,就这么浪荡过活吧。

后来干脆也成了各个卫所用来处理自己手下不受欢迎的某些个刺头的地方,算是一种变相的流放了。

这样的地方但凡是知道实情的,肯定都不太愿意来,和这么一帮人处久了,也很容易被贴上不被信赖的标签啊,除非打算终老在这个位置上,但凡还有点追求的,肯定都如避蛇蝎。

林森被调到这里来,自然不是被人给阴了,这边是个什么情况,他老丈人程咬金还有秦琼他们,肯定早早的都给他说明白了,宁肯先空着职位,也不想让他落到这麻烦窝里来。

不过林森却有着不一样的想法,他想做些试验,因此专门走通了李世民的门路,指明了就想到这里来,只不过这边要任凭他来折腾就是了。

李世民当然也知道这二百号人,同样明白他们再不作出改变,基本就全成了废人。

但他本人当然不会专门过问此事,毕竟什么地方都不缺乏阴暗的角落,没有这样的对比,怎么能让其他人更珍惜自己的岗位呢,这更应该是那些将军们去操心的事项。

他也乐得用这些人,来给某些意志不坚定的家伙,一个明晃晃的警告,时刻提醒手下这些将士们,只有跟他一条心,才能有光明的前途,背叛了他的这个皇帝,自然有阴暗的地方,让他们去一点点的腐朽掉。

不过既然林森有这样的想法,在李世民看来,这小子也确实是个能创造奇迹的人,给他这个面子自然也无妨。

哪怕只是这小子在胡闹呢,反正这二百号人本来就已经废了,随便这小子折腾,也没法比现在更烂了不是。

可要是他所谓的新的练兵方法真的能成,那这个收获可就大了。

因此甚至都没让林森立什么军令状,就把这二百人全权交托给了林森来处置,还给他多批了些权限,比如训练时的死亡名额这类的。

很明显在他这个兵法大家看来,要想不下重手,就把这帮子精气神全散了的家伙收拾起来,是不太可能的,给的这些名额就是为了让林森可以放手去做的。

担心林森独木难支,李世民还特批了那个空缺的旅帅名额,让林森可以带一个放心的人手过来协助他的工作。

他也不怀疑林森的忠心,当然这二百号人其实也翻不出什么浪花来,所以彻底交给林森放心大胆的去搞就是了。

就算全变成了林森的心腹,也没多大的影响啊,本来他们的位置基本就被限定死了不是。

林森也没跟李世民客气,好不容易从和他一同上过战场的那些勋卫们之中,挑选了一位比较合用的一起带了过来。

这个翊卫旅帅的职位其实不低,从六品上的好职位了,可架不住这一队人马太过出名,是大家公认的臭狗屎了,谁都不想沾染,哪怕升职加薪,也不乐意来做这个旅帅。

最后还是一个被林森救过性命的勋卫,想着豁出去了也要报答林森的恩情,这才不顾家里的反对,和林森一同来履新的。

“既然你重情义,那我也不能让你寒了心,钉住咯你的职位,说不得我能送你一场大机缘。”

林森和这位一心想要报答救命之恩的手下单独喝酒时,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对这样懂得报恩的家伙,林森肯定是越看越喜欢。

“反正我的命都是你救得,跟家里也闹掰了,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呗,哪怕做什么大事,我也一定为你马首是瞻。”

这个叫做林淵源的本家,看来明显想歪了,这是以为林森有造反的打算吗?

“呃……我对陛下的忠心天地可鉴,日月可表。”林森赶紧正色说道,就差赌咒发誓了。

尼玛我脑子抽了才去造李二这种狠人的反,那不纯粹找死呢吗,人家就是造反起家的,还怕你玩这个?

更何况就这么二百号人,造个毛的反啊,连是李世民的边都靠不上好不。

而且就那帮子快要变成废物点心的家伙,能指望有几个跟随起事的啊,纯粹是想多了。

“你我的调任都是我去跟陛下争取的,此次过去我是想要试验一种新的练兵办法,这也是得了陛下首肯的。

真个做成了,你我都会成为军中标杆,以后自然前途光明的很。”林森意气风发的说道。

要是连这林淵源的情绪都调动不起来,还怎么指望那些心死了的手下重燃斗志呢。

“好,反正我就认准你了,不论你说什么,我都信你就是。前方无论是火坑还是坦途,我都打定主意跟你一条道走到黑了。”林淵源依然诚恳的说道。

虽然这番话让林森很感动,不过你这分明还是不相信跟着我能有好呗,这是打算埋汰了自己,就当还我的救命之恩的意思?

我偏不,我还非给你整成万众瞩目的明星不可了呢。

这边的林森正忙活着做通手下的思想工作,别让他认为跟着自己就是死路一条。

另一边,在兰蔻那里,关于林森的讨论也在进行中,只不过这个内容,怕是林森自个都不好意思听啊。

第二百七十八章 秘密不保(求订阅)

在林森说清楚自己的一系列构想以后,程怀玉就开始为放归的那些宫女们的事情忙活了起来。

出于对兰蔻的信心,以及她这段时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大约能够知道每样新产品推出时,能够有个怎样的销量,又需要多少人手来完成制作,所以在挑选宫女时,并不是盲目的去求全求多,而是有的放矢的。

当然这里面也考虑到了林家庄子上的众多光棍们,给他们配发的老婆,才是需要宫女最多的。。

只是这部分宫女肯定要相对年轻些,起码得能生孩子吧,也尽量挑选那些有这方面意愿,确实能够到林家庄子上踏实过日子的。

林家庄子上的庄户们可都是良人的身份,现在也是正儿八经的户籍在册的,可不是奴仆身份,也可以说他们都是具有完全行政权力的大唐公民。

和林森之间也是类似地主和佃户的关系,只不过相较于一般的农户,他们和林森这个主家之间的牵绊可能更多一些。

他们本身都有以林家的下人自居的意思,对林森这个家主更是死心塌地。而林森如果有必要的话,也确实可以把他们变成类似部曲这类的奴仆身份。

其中的机关,还是出在刚开始给他们班里的户籍上,也和他们的出身有着很大的关系,这本就是程咬金他们在帮忙时,故意给林森留下的一个制衡这些庄户的最后手段。

而那些宫女们被放归出宫以后,同样也变成了有户籍的平民身份,大唐良贱之间不得通婚的规定,也算是作用不到她们和林家的庄户们身上。

他们之间想要结合的话,也就没有什么阻碍了,只要他们自个愿意就行。

而且林家的庄户们身价都不差,那些个宫女们来到以后,只要稍微有心留意下,就不难发现他们的生活,其实都挺不错的,算得上是适配的良人。

至于庄子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光棍也很好理解吗,想想他们当初为什么会变成山民就知道,大都是因为打仗,而且进山后的日子也确实苦逼的很。

这种情况下他们不是原本就没赶上婚配,只顾着躲避战祸了,就是干脆进山以后,因为生活条件太过艰苦,失去了自己的老婆,打光棍的多一些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其实只要看看游乐园那边的孩子数量,就知道庄子上其实单身汉反而要占了大多数的,数以百计总要有的。

现在有这个机会解决单身问题,还都是宫里出来的女人,他们当然也是非常乐意的。

毕竟一定意义上说,这些宫女也都算是大唐皇帝的女人吗,作为原本大都和大唐不太对付的人,能有这个机会和她们发生点什么,这个思想上怕是会有额外的满足感吧。

这些自愿婚配的宫女来到林家庄子后,先来上一个简单的大型相亲活动,各自看对眼以后,就可以领回家去了。

庄户们的日子都过的差不多,以后的出路也都基本相同,这经济方面倒是都不用太过考量。

婚礼什么的确实是简陋了一些,双方大都没什么亲人,朋友也都在庄子上呢,在林森的提议之下,干脆庄子上摆开了流水席,搞了个变相的集体婚礼出来。

一大帮子新郎新娘们,把林森当成了他们的见证人,就这么干净利落的变成了一家人。

这一晚上庄子上多少有些吵闹啊,这帮宫里出来的大龄剩女,和这些单身多年的庄户们,那真是干柴碰上了烈火,一点就着啊。就这个架势,明年怕是庄子上就要多出许多的熊孩子出来咯。

一下子多出几百号人来,也让林家庄子变得热闹了许多,添丁进口就在眼下,连带着林森这个当庄主的都高兴不已。

当然私底下怕是也没少羡慕这帮子原本还和自己差不多的单身汉,人家这问题解决的多痛快,哪像自己,怎么也还得有个一两年功夫才有戏,现在的程怀玉,还是能看不能吃啊。

这些宫女在庄子上安定下来以后,林森提供的思路也有了实施的基础了。本来挑选时,就优先选择了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宫女。

尤其是女红方面比较突出的,即便不符合婚嫁的条件,比如年岁过大,或者本人不乐意嫁人的,也都可以留在林家庄子上,单纯的帮忙做工。

除了留在庄子上的,也会有一些宫女补充到兰蔻那边去,虽然也还是做伺候人的活,但却不会再动辄受到打骂了,毕竟她们已经不再是奴仆身份了。

可她们原本的宫女身份,又在她们服务那些个贵女贵妇们时,为兰蔻这边加上了一层光环,让这些顾客们有了更多的心里上的满足。

而由那些女红非常精湛的宫女们亲手缝制的新产品,拿到兰蔻那边以后,不出意料的再一次取得了一致的赞誉,销售的火爆一点也没比前几批产品来的差了,甚至是犹有过之。

“这个小衣真的是好东西啊,穿着可比肚兜舒服多了。”某位贵妇托了托身前的两垛大肉,满意的点头说道。

“不仅不会一走路就颠得难受,也不用怕走动起来不雅观了。”另一位贵妇附和的说道。

显然这两位的身材,都是比较丰满的那种,才有这个资本说这话啊。

“这种聚拢的效果也很好哎,看着可是挺拔了许多呢。”也有的在胸前比划着说道。

“不是说用得好,也不用担心会下垂吗……”还有几位有一定年岁的,在小声嘀咕着。

“比起肚兜来要漂亮好多呢,这种叫蕾丝的花边特别好看啊。”年轻的妹子显然更在意外观。

“是挺好看的,昨晚大家可是多看了我许久呢,这可是好久没有过的了。”

这女人一多了,其实聊的话题也会很开放啊,即便是贵妇们也不例外,只是说话会稍微含蓄点罢了。

“可是为什么用布料越少的,反而会越贵呢?最贵的那几件我看着都羞死了,怎么好意思穿出去呢。”也有的妹子妹子羞红着脸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嘿嘿,等你真个嫁人了,尤其是嫁人有些年头以后,就知道那些小衣的妙处了。”

一帮子贵妇们看看那些个用料稀少的情趣款内衣,再看看那个有些懵懂的妹子,都有些邪恶的笑了起来。

“听说这些小衣都是林森那小子专门为怀玉娘子准备的。”也有的贵妇已经开始忍不住八卦起来。

八卦同样是所有女人的天性,不分贵贱,甚至不分年龄。而有了这个话头,这些人聊得立马更加火热了。

“要我说啊,那林森小子怕不就是看中了怀玉娘子那一对大宝贝吧。”已经有贵妇一不小心就猜出了林森的“匈”奴人身份。

“我看也像。”

“要不然哪能专门弄出这种小衣来,这般小心呵护着。”

旁边立马一片附和声,看来林森的这点小秘密保不住咯。

第二百七十九章 明升暗降

刚开始的那些内衣的款式,确实都是林森自己动手设计的,毕竟后世网络时代这方面的资源是非常丰富的,而他作为一个有品位的球迷,见识自然也是相当不凡。

不像国内某些腿控一样,动不动就对着什么维多利亚的秘密舔屏,那些超模尤其是天使们固然身材很好,可是为了保持极低的体脂,她们的某些部位必然也被减小了许多,这显然不太符合林森的口味。

毕竟不存在什么局部减脂这样的神奇的东西,除了抽脂以外,要减都是减全身的,而且往往是哪里容易囤积脂肪,哪里也会减得更快些。作为一个曾经成功运动减肥过的壮胖子,林森对这方面也是有些体会的。

相对来说,林森肯定更欣赏像是阿普顿那种能抖得起来的健康妹子,这才不辜负了他球迷的身份吗。

至于对内衣方面的品味,他更欣赏的也是某些以蕾丝花纹见长的法国牌子,和某些经常有大码的美国牌子,这才是球迷的盛宴。

另外林森也会从许多杂志报刊上培养自己的眼光,像是什么《花花公子》《阁楼》《龙虎豹》还有什么《太阳报》的第三版这种,那肯定是不会看的,《男人装》更是不屑一顾。

他都是看《运动与健康》《力与美》这样的杂志,来提高自己的欣赏水平的。

不得不说,确实有许多不错的妹子啊,不是,内衣,嗯,对,单纯是看内衣而已,其中很是有一些,让林森这种男人都有为自己的未来女票买下的冲动。

这样印象深刻的设计,自然就被林森带到了大唐来,一开始就要培养大唐的女人们正确的审美才行啊。

这方面程怀玉都没什么了解,毕竟她也从来没穿过这些东西不是,也没见过类似的玩意。

能一直那么好的抵抗住地心引力,保持良好的弹性,不得不说是林森的幸运啊,可能和她坚持运动也有很大的关系。

因此兰蔻出品的这些内衣,大都是丝绸这类的高级材质,然后加上了手工绣出的各种漂亮的花纹,包括那些蕾丝花边,都是那些落户林家庄子上的宫女们一针一线的缝制出来的。

裤袜和束胸衣样式当然也是不缺的,而且面世的这些款式,无一例外全都是后开扣的设计。

那话说得好啊,“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放到内衣上也是一样,扒光了的就是不如朦胧的来的比较勾人,对男人来说,很难解开的后开扣同样这样,越是急着吃的时候越是吃不到,这才能调动起情绪来。

那些贵妇们都是过来人,自然更明白这样的道理,所以兰蔻这边越是那些情趣款的卖得越贵,她们是非常能够理解的,也更愿意买些这样的回去。

而那些未经人事的贵女们,显然更喜欢那些偏年轻的款式。

秉承着兰蔻这边一贯的理念,这些内衣的用料务求最好,金银做的钩子,金玉玛瑙的扣子,或是珍珠做成的小装点,在这里可以说屡见不鲜。

本身的造价其实也真的不低了,顶级的用料,顶级的女红,关键还有着她们从未见过的顶尖漂亮的外观,以及那些额外的勾人心魄的好处,对这些非富即贵的女人们来说,简直是物超所值啊。

说起来这些款式也算是成功笼络住了兰蔻的整个顾客群体,再一次的销售火爆,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吗。

当然了程怀玉用的,肯定是有别于店里的那些款式,因为她的全都是林森专为她设计的前开扣的样式。

即便程怀玉知道林森这是有方便他的咸猪手进出的意思,可少不了还是要为这份用心而有些感动。

这个时代有几个老爷们能为自己的老婆尽到这份心意的呢?相敬如宾都已经算是很高的褒奖了,如林森这般总能照顾到她的感受的,绝对是凤毛麟角啊。

所以听到这些贵妇们的调侃,程怀玉尽管稍有些害羞,可脸上的幸福和一点点的骄傲,也绝对是发自本心的。

察觉了这点,那些贵妇们自然又少不了继续取笑几句,不过其实心底也是忍不住的有些羡慕。

趁着这股热潮,另一些新产品也在抓紧准备中。

为了应对这些内衣刚上市时,必然会迎来的一波销售高峰,所有的女红好手可全都用来缝制这个了。只能等到内衣的销售相对平稳下来以后,才能抽出些人手来,去对付那些个草原上弄来的顶尖皮料了。

主要是内衣这东西太容易仿造了,只要知道这个思路,总能跟得上步伐进行仿造的,甚至推陈出新都有可能,所以兰蔻这边必然要尽可能的一次性满足她们的这种消费冲动才行,省的便宜了其他的模仿者。

要知道现在类似兰蔻这样,相对全面些的高端女子会所都已经出现了,要不是兰蔻这边最先开创了这种形式,已经有了稳固的顾客群体,怕是还真不一定能竞争的过那些个背景深厚的家伙。

当然兰蔻这边不停的有新产品,而且往往是这些贵人们都没见识过的好东西,这也是能够一直坐稳这头把交椅的保证。

已经越来越有老板娘风采的程怀玉,自然也知道这些新产品的价值,对于林森弄出来的那些个皮制的玩意,她也是非常看重的。

在林家夫妻俩各自在自己的领域里努力着的时候,李世民也没忘了继续着自己的行动。

既然已经给了文官们一些甜头先尝了尝,接下来自然就可以适当的进行些调整了。

靠近自己的自然是升官发财,担负起更大的责任来。而那些世家官员们,能被替代的尽量替代些,不能被替代的,也多来个明升暗降。

要不是担心他们的反扑会太过,怕是李世民的手段还要更加激烈些。

当然有必要的话,他也不介意再找只鸡出来,杀一杀给那帮猴子们看看,就看他们还敢继续蹦跶不。

而这个机会真的很快就出现了,交州原本的都督因为刮地皮刮的太狠,导致当地人都不太安生了,于是乎李世民干脆一道圣旨下去,把这位直接给咔嚓了。

可这样的重要位置也不能一直空悬着啊,毕竟是大唐的最西南的位置了,统御着那么多的当地土人呢,不能轻忽,于是就想到了同样出身五姓七望中的卢家的卢祖尚。

这位不是出了名的治理地方有一手吗,反正那些世家官员都是这么夸他的,这么个地方交给他,想来也没问题吧。

虽然这个地方是偏了点,当地人也确实穷了点,而且更乐意听那些土王的话,不太服从王教,以前经常被用作流放犯官的地方,可毕竟是给卢祖尚升职加薪了啊,想来他是很乐意为大唐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吧。

第二百八十章 杀鸡骇猴

交州在哪呢,其实就是后世的越-南的河内那片,秦汉时期可能就已经有中央朝廷在那边建立都督府了,所以说后世某次要打这位不听话的小朋友的屁股时,某位伟人说的,你们国家自古以来都是我们的领土,这还真不是随便说说。

这卢祖尚呢也不知道是看重了那边级别高一些,还是被李世民抬到这没办法了,反正就是干脆的接下了这个不怎么容易的差使。在李世民的一番勉励后就回家了。

结果等到该他上任的时候,不晓得是不是得了那些个世家中人的暗中支持和授意,还是这位其实也是爱妻一族,反正就是死活表示不去那犄角旮旯的破地方了,宁肯蹲长安这边,等着下一次遴选再说。

李世民正愁找不到借口,狠狠整治那帮子世家官员呢,好吗,这档口你这就自个蹦出来找刺激了。

没说的,去你就活,不去,你就死这吧!推出去砍了,正好让这帮子世家中人最近都消停点。

在李世民的有意压制下,世家官员们很少有做到一州主事这个级别的,这卢祖尚也算是难得的有才干之人。

可他虽然也算是范阳卢氏的人,而且应该是相对来说官位做的比较高的一个了,可毕竟不是出自卢氏的主脉,更不是卢氏的当家人,而是祖上本是姓雷,后来改姓为卢的疏宗之人。

李世民下令砍了他,又是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也不会迎来卢氏主脉的强烈反扑。

这还不像干掉崔家的崔民干那等人物,整个崔家一系全都进入了疯狂状态,当然崔民干是自己作死被老天爷收了,也怨不到李世民身上。

可效果其实差不多,动了主家就是和整个大姓死磕到底的意思了,后来李世民干脆彻底踩死崔家一系,算是顺势而为,也是不得不为。

到了卢祖尚这里毕竟不一样啊,下面的官员虽然也有表示不忿的,但还没到群情激奋的程度。

在砍下了卢祖尚的脑袋以后,李世民再做出个姿态来,表示下自己不应该这么冲动啊。

然后再拿出死刑必须经过五遍审议,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这样的仁政措施来,既达到了原本杀鸡骇猴的效果,也没给那些世家官员们继续攻击的借口,顺便还为自己树立了更大的威望,成了民众们交口称赞的仁君,可以说是玩的很溜了。

最近在皇帝的步步紧逼之下颓势尽显的世家官员们,即便窝了一肚子火,也只能暂时打落牙齿嘴里吞,先憋着。

不过其中的某些人,还是忍不住将目光投向了林森那边,想在这个李世民手下的急先锋身上撒撒气,也算是掰回一城来。

之前的几次和皇帝的对决,可以说都是林森的出现,改变了李世民和世家中人之间的力量对比,及时的给李世民那边送去了压倒天平的最重要的砝码。

这次的斗争,同样也是林森献上的那些高产作物,给了李世民充足的底气。

这些世家中人暂时拿李世民没办法,自然只好从林森身上找补些了。

只不过在现在这个敏感的时刻,弄死林森的法子,他们是暂时没法玩了,要不然就是赤裸裸的挑衅李世民,打算刀光相见的意思。

经历过最近的这一系列打击之后,他们已经没有那个底气,去和李世民玩硬碰硬的手段了,刺杀这样的寻衅肯定就不能有了,只能玩些背后阴人的把戏。

然后有几位世家中人,就借着讨论经学的名义,开始了和于志宁还有孔颖达两位东宫左右庶子的接触。

浑然不知自己又快要被人算计了的林森,这会还忙着和手下的那帮翊卫们谈心呢。

总要先了解好他们的需求,尤其是精神需求,才能知道如何更好的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来。

没有了精气神,即便有再好的训练方法,也没法拯救这帮子打定主意破罐子破摔的家伙啊。

这还是跟后世的那些最可爱的人们学来的法子,一边是严苛的训练,一边是无微不至的关怀,身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行。

在此之前,林森可是当着这近二百号手下的面,拿出了一番震撼人心的表演。

他找了十个箭术比较好的手下出来,各自拿着惯用的弓箭,同时对着林森射出了手中的箭枝。

当然要说明的是,这些箭枝都是去掉了箭头的,林森固然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可那些刚变成他手下的家伙们没有啊,这要是一不小心把自己的顶头上司给干掉了,那就不是死一个人的问题了,搞不好全家都要给他陪葬啊。

他们可是知道,林森确实是公认的当今陛下面前的红人,他要是死在他们当中的某个人手中,绝对可以想象李世民的怒火会有多么汹涌。

之后的场面,真的超出了这帮也曾自诩高手的家伙们的预料。

林森不仅没有让任何一支箭射到身上,还将所有的箭枝全都劈成了两半,展示出了他超强的武艺,以及远超常人的速度和敏捷,成功的在原本看着都成了混不吝的老兵油子的这帮子手下们心中,留下了一个伟岸的身影。

军中就是这样,你必须要有过人的本事才能服众。而林森又算是个空降兵,不拿出这一手来,很难取得这些已经变皮条的老兵油子们的认可啊。

既然要树立威望,只是显露本事还不行,林森同样也想到了李世民刚玩过的法子,杀鸡骇猴!

在重申过军中的纪律之后,找了个机会,他干脆当着众人的面,将某个一直训练懈怠的家伙的脑袋摘了下来。

当然其实这个倒霉鬼,本来就是李世民告知过林森,确定投靠了世家那边的人物,现在仍然在不断的给世家那边提供宫中的情报,可以说自有其取死之道了,偏偏还要当这个刺头,不杀他杀谁啊。

这一举动真的是极大的震慑了这帮懒散的兵油子们,再训练起来,总不至于继续阴奉阳违了。

林森的那些护卫们也加入了过来,成了训导他们的临时教员,而林森和林淵源也是率先垂范,一直和他们同吃同喝同训练。

当然少不了也和他们多聊聊天,谈谈心,渐渐的就取得了这些人发自内心的认可,也慢慢的调动起了他们的积极性来。

就像林森说的,既然他这位皇帝眼前的红人都能被派到这里来,只能说明李世民还在看着他们,并不想让他们继续堕落下去,而且反倒是让他们有了李世民的更多关注。

当他们练出些样子来,陛下自然还会重拾起对他们的信任,也就不用担心会前途无亮了,甚至前途比其他人更加光明才是,因为有个词叫简在帝心啊。

这样他们再去学习那看似枯燥异常的勤务,叠豆腐块啊,唱军歌啊,站队列和踢正步时,也都能认认真真的,充满了干劲,这昂扬的士气和劲头,慢慢的也就出来了。

看着自己想要的效果总算初步达到了,林森少不了和林淵源私底下庆贺不已,殊不知针对他的阴谋,马上就要发动了。

第二百八十一章 捧杀(求订阅)

在林森忙活着训练手下时,长安城中却突然间多了许多关于他的传说。

有说他其实是个了不得的学问大家的,现在市面上颇为流行的那两本蒙学书籍就是他所作,可见他本人的学问一定很是了得。

也有的说他其实最擅长的不是经学,而是算学。之前大快人心的几次清查,弄出来好多贪官污吏,都多亏了他提供的复式记账法才得以完成。独一味那边最先用到这样的记账法就是明证。

当然也有说他其实是个很厉害的木匠的,有人手里现在还留着他第一批雕刻出来的木雕呢。

还有的人竟然知道那皇家印书局,之所以能那么快速的排版,也有众多的廉价书籍可以卖,为当下的许多读书人解决了出书和学习的困境,都多亏了他提供的新式制版方法。

众多说法都说的有板有眼的,仿似他们真的亲眼见到了一眼。

总之仿似一夜之间,林森就变得声名鹊起,继上一次去程家下聘之事后,又一次成为了街头巷尾热议的焦点人物。

而且因为做的这些事情,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以前还那么低调不引人注目,这一下子爆发出来,自然就更为猛烈些。

人们在热议他的同时,渐渐的也给他贴上了一个类似“平民英雄”的标签,就像是他总能急人民所急,想大家所想一样。

一直分布在长安城各处,本就有着随时打听消息的任务在身的那些卖小吃的庄户们,第一时间就把这样的热议上报到了林森那里,惊的他暂时抛下了训练的工作,一溜烟的跑去程家那边商议这个事情了。

乍然间变得名声响亮,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啊,尤其是对林森这种本来就打定了主意闷声大发财的主。

结合着程咬金的分析,林森也算是慢慢的弄清楚这件事带来的一系列影响。

先说这些名声本身吧,好处也就是无非提高了林森的名望,对于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或者更看重名声的人,这自然是他们毕生所求,可林森显然不在此列啊。

蒙学书籍也还好,说不定借着此事还能再小火一把,只不过会不会触动某些人的神敏感经,觉得一个文人不该跟一个武将学习什么的还不好说。

毕竟大唐这会,还不至于变成文贵武贱的认知,还是有许多人向往杀敌立功的,武将转职做了一部主管,甚至封侯拜相的也是不乏其人。

所以大部分人倒也不至于因为这蒙学书籍是出自一个武将之手就心生抵触,但也不排除某些个执拗的,就觉得还得是五姓七望那般,有着悠久历史和众多传承的人,写出来的才算做学问。

可要说起坏处来,能想到的可能性就太多了。

复式记账法的出现,固然让很多账目变得简洁明晰起来,可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断了许多人的财路,更是让许多人锒铛入狱或者丢官罢爵。

这一公布,暗地里还不知道为林森树立了多少敌人呢,那些贪官污吏总也有几个亲朋故旧吧,怕是有些还是会对他恨之入骨的那种,不敢对皇帝怎么着,还不敢给林森找点茬吗,想弄死他的怕也不是没有。

然后林森显然也不想被打上一个木匠的标签,别忘了士农工商既是天然的鄙视链,也可以说是不同的阶层了,这要是被人当成了匠人,连普通农户也要鄙视他的。

这样的一番名声,在让他更接地气,更得人心的同时,其实也在把他架在火上烤,因为一个普通的将领,并不需要这么高的威望。

尤其是在一定意义上说,林森已经把这些东西带来的名声捐出去,从李世民那里为自己换来了多一些封赏的情况下。

这样的名声猛然间爆发出来,不仅事实上削弱了李世民的威望,其实也在离间着李世民和林森之间的关系。

好啊你从我这拿足了好处了,再把名声也打出去,敢情我白搭上那么多封赏是吧?

从这些方面来分析的话,做下这事的很明显是敌非友啊。

这年头哪有做好事不留名的,即便是朋友,也没有这样背后塞名声过来的,其他的人更不会随便做这种为他人做嫁衣的事情。

对于这些事情其实是有很多勋贵都知道,林森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的,可就是没人出去到处嚷嚷,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这么做不会为自己带来好处吗。

秦琼他们自然也没理由这么做,因为他们知道林森和李世民之间的那份默契,这么做纯粹是好心办坏事。

那么归根结底,能干出这事来的,也就只能是那帮子世家中人了。

对林森来说是坏处的,对这帮世家中人来说,却恰好都是好处,也完全符合他们的利益。

至于可能的后续的手段也有许多了,比如说既然已经把林森定义为平民英雄了,遇到一些需要林森急公好义的事情,他是该插手还是不管不顾呢?

插手可能就进了对方的陷阱了,不搭理就要承受大家的口水还有谩骂,因为大家对一个普通人和对一个英雄的心理预期,肯定是不一样的。

也有另一种可能,这抬得越高,回头自然摔得越狠,哪天弄个事情出来,狠狠打击一番林森的名声,搞不好林森一家伙就会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人们很可能会觉得自己被愚弄了,所以不遗余力的去狠狠的踩他。

不过面对这样的事情,林森却没法主动出击,只能被动的去应对。

不知道对手的后招是什么,又没法用自污的法子,他毕竟还没到程咬金他们这个级别,以后还想有更多的发展呢。

而且以前也没有什么铺垫,突然来这么一下,显得太过突兀,很容易人设崩溃啊。

人家说不定也正等着他这么干呢,到时候把他一黑到底,可就彻底翻不了身了。

林森虽然没有把自己弄成万家生佛的打算,可也没打算遗臭万年啊。

眼下这个局面,在敌人出招之前,他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就是了,所以带着满肚子的不爽,林森还是无奈的回去,继续训练手下的那帮子兵油子们了,他还指望这些家伙给他挣一分脸面呢。

而几天以后,林森再见到程怀玉时,却从她那里听到个消息,说是孔颖达最近好像对他这个最近名声在外的学问大家有些微词,怕是要生出些波折来啊。

第二百八十二章 来者不善

虽然暂时没有什么需要应对的,大部分精力也都放到了他心目中未来足以成为步兵标杆的手下这帮翊卫这里,不过还是安排人注意保护程怀玉的安全了,林家庄子那边相应的也提升了戒备等级,尤其是多关注那些来往的外乡人。

程怀玉这边其实本身武力值不低,再加上程大魔王名声在外,应该没有哪个丧心病狂的回去动她,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林森干脆把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即便是那些特种队员们也赞誉有加的几个廓尔喀武士放到了程怀玉身边,平日里能抗包,关键时刻敢拼命,看着还很憨厚没什么威胁,其实却警醒异常,算得上是很好的保镖人选了。

而且她大都在长安城内活动,出远门的话,都有林森提供的那辆四轮马车代步,那车厢的主体可是用白坚木做的,这木头号称斧头终结者,一般的攻击显然是很难威胁到身处其中的程怀玉的。

另外,程怀玉颇为惦念的两位武技师傅,也会一直跟在她的身边,单以这两位的体型而言,就很让人安心了,她们和程怀玉的身形对比,就和人熊哥俩与林森之间这个比例差不多。

因为这两位都在差不多二百斤左右的体重,身高不会比许多成年男子差了,怕是普通的壮汉到这两位面前,都有点相形见绌,因为她们俩可以说都是宫廷相扑手。

相扑这运动可不是起源于倭国的,反倒是原产字国内,在咱们国内绝对是源远流长,只不过秦汉时期都叫做角抵,南北朝到南宋时期才叫相扑,宋朝经常有关于女子于街面上搞相扑比赛来挣赏钱的记载,水浒传里面的浪子燕青就是此中高手。

当然在唐代这时候,像是宫中的这些个女相扑手,主要的功用不是表演给人看的,更像是女卫士,大都跟在一些个嫔妃身边。

她们的技艺也不单是后世相扑手那种推人或者摔人的,反倒更像是柔道那种,或者浪子燕青那种手搏武艺,必要时是可以快速的取人性命的。所以说这两位其实是专精于各种徒手搏斗技巧的。

也不要觉得人家胖就呆笨,能把这手技艺练好的,其实脑子都不差,而且也都是身形灵活的胖子。

当然力量肯定也是特别强悍的,比很多强壮的男人都厉害,这才能教导天生神力的程怀玉啊。

又是宫中那等地方出来的,其实真的不缺乏警惕心,对于人心的鬼蜮伎俩见识的也是不少,怕是手底下也都有人命在。

要不是考虑到和程怀玉的这份香火情,主动寻求了这份出路,即便她们的主子倒台了,倒是也不至于在壮年就被遣返出宫咯。

来到程怀玉身边后,感受到了这夫妻俩的诚意,对未来充满了向往的她们,自然也是出心无愧的维护着程怀玉的周全。

有这么两位警醒的女壮士,可以随时跟在程怀玉的身边照料着,还能提点她,林森这才比较放心。

而林森身边就更甭提了,如今依然还单身的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一直都跟在他身后呢,那帮子护卫也是经常要轮换着过来保护他的。

还有人熊哥俩跟在旁边,随时准备当人盾,这个安全性上倒是不用担心。他还随身带着众多的秘密武器呢,即便敌人数目多一些也问题不大。

倒不是林森把这爷俩忘了,没给他们选宫女,而是没有合适的。

席君清年岁太小,那些宫女们普遍都要比他大上许多,也没有和他特别投缘的,而席卫忠是干脆没了这个心思,什么女人都不打算要了,所以现在还是光棍。

席君买那个情况还不大一样,林森对他还是寄予了厚望的,在婚配这个事上,也希望不要太过草率,等他事业上有所成就了,或者遇到了自己真心中意的人了,再考虑也不迟。

下一次去到覆灭突厥的战场上,林森肯定是要让席君买一定形式上独立出去的,不会再以林森的护卫身份出现,只不过尽量应征到他麾下。

这样他和林森的功劳是分开计算的,只要表现得好,自然就有望因功受赏了,以后想要谋取个一官半职的,自然也就有基础了。

毕竟作为林森的护卫出现的话,功劳都是算到林森头上的,像是上次他带过去的那十五个人就是,封赏也只能林森私底下来。

这些都是大唐这时候的潜规则,战时关陇世家子弟将自己的护卫,安插进手下队伍里做基层士官,以便统御下属,更好的做到如臂指使,这是常态。

谁让这些兵平日里并不归战时的将军统领呢,都是临时安排过来的,为的就是防止出现拥兵自重的情况。

只不过林森当时带的,是一群家世不凡的勋卫,把每个手下当做一个单独的作战小集团就行了。

这点其实经历过的战阵次数,比林森要多的多的那帮子护卫们,都是很清楚的。

在竞争这些个抢手的护卫名额以前,他们就都明白,当了这个护卫以后,虽然他们并不是部曲的身份,那玩意名字好听,其实还是贱籍,但是他们的位置基本也就钉死了,就是家主的亲卫身份。

以后不论去到什么战场上,他们也就是这样了,只能随着家主的提升,而变得水涨船高而已。

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是摆明了不会出仕大唐了,只会做林森的家将。

和其他护卫们,甚至是大部分庄户们,大概都是类似的想法吧,他们原先可都是与大唐为敌的,怕是和大唐多少都有些血仇,所以还是做这个护卫来报答林森的恩情比较好。

谁家要是没几个忠心耿耿,能够拒绝官方给的功劳,一心当这个护卫的家将,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勋贵啊,在武将们之中这事更是常态。当然这些护卫,也是真正的可以算作家族成员来看待的。

说白了,这些护卫就是官方承认的,你家户头上可以合法持有各种杀伤性武器,包括弓弩在内的人,只能做明面上的保卫工作,和家主属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而像是部曲家丁这些,因为是贱籍,那都要另外造册的,按照唐律类比牲畜吗。持有弓弩这类的危险品是犯规的,但是可以做死士啊。

各家干黑活,或者用来抗雷的弃子,基本都是这种了,因为对他们,家主是可以生杀予夺的。

就这么绷了几天的神经,林森这边却突然接到了孔颖达的邀请,看样子是来者不善啊。

不过这下子,林森却有点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的感觉,也许这次的幺蛾子,就着落在这孔颖达身上?

第二百八十三章 不服就干(求订阅)

即便是鸿门宴,林森也一定要去闯一闯,老特么提心吊胆的提防着总不是个事啊,还是去硬杠一番比较念头通达。

更何况这孔颖达好歹也挂着个圣人后裔的名头,看平时的行事,也有点道学先生的意思,总不至于摆下阵势来围杀了自己吧,顶多喷自己一脸口水而已。

对于见惯了后世的网络暴力的林森来说,就这位的功力,铁了心不要脸面的用语言攻击,都造不成多大的伤害,表示淡定的很。

不过真的去赴约时,林森依然没忘了加强自己的护卫,虽然表面上还是往常那些人,其实暗中跟在周围的护卫还有不少呢,为的就是防止那些世家中人弄些死士来搞突袭。

既然那些消息都能爆出来,显然这些世家中人知道的事情,远不止街头巷尾流传的那些。

眼下李世民正和他们闹得不愉快呢,难保他们会不会从自个这里找突破口,把自己弄死以解心头之恨啊,顺便还能朝李世民示威一下。

一路上倒是难得的风平浪静,除了沿途少不了有许多认出了林森的长安百姓,在对着他指指点点,还有些上前搭讪的,主要是他那坐骑羚牛一直是独一份,实在是太风骚了点。

林森都一一笑着打了招呼,倒也没有遭受什么攻击,即便偶尔有心怀恶意的人投来不善的眼神,林森也只能示意身后的人跟上去看看情况,自己总不能冲上去就把人打上一顿,那他等着去五城兵马司蹲着吧。

即便是程咬金他们那个级别的,也不敢在长安街面上随便打人,那叫闹市行凶,可是不轻的罪行,起码李世民还要维持大唐律法表面上的尊严吧。

平安的来到了约定的地方,林森见到孔颖达时,心里多少还是不太舒服,因为这位干脆摆出了像是三堂会审的架势,偏偏他那边还有于志宁等一众在东宫兼职的大儒。

不论是因为对方的年龄,还是因为他们的学识和地位,林森都不得不表示尊敬,还得陪着小意,要不然他这态度就要给人贴上跋扈的标签,上来就落在了舆论的下风。

而那边的孔颖达看到林森时,虽然也没失了礼节,可分明还是能看出来他其实是不喜的。这位毕竟是个搞学问的,并不是特别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尤其是在面对林森这样一个后辈的时候。

看来,这趟果然是来者不善啊。

倒是后边有一位看着笑得分外和善些,隐有亲近之意,还搞得林森有点摸不着头脑呢。

虽然因为和李承乾的几次见面,也多少见过这些人,但真的和他们不熟啊,对于如何得罪了这些人,林森完全搞不明白,对于那位为什么表示了善意,林森更是一头雾水。

难道是最近自己名声起来了以后,让这些人不爽了?咱出名了碍着你们什么事了啊?

要是单纯因为嫉妒,就把自己叫来来上一通口诛笔伐,好像有点对不起这帮人自己的身份吧。

“太子殿下一直对林小郎君赞誉有加,那两本蒙学书籍,某也是研读过的,确实是足以流芳百世的好书,由此也看得出,郎君必定是位饱学之士。”

孔颖达虽然因为这事,对林森稍稍有了些芥蒂,但却也没有违心的否认林森的那两本蒙学书籍的价值。

他觉得自己一直在尽心尽力的教导着李承乾,可好像还不如林森这个刚和太子接触过几次的小子,在他心目中的位置来的重要。

而且这家伙年纪轻轻的就开始著书立说了,这些多少都让他心里有点不太舒服。

再加上有世家中人在背后有意无意的挑拨离间,这才有了今天的这次邀约。

不过他也不想想,就他那个死教条的教育方式,天天喷李承乾一脸唾沫,抓着一点小事,就要上纲上线的狠命教育一通,动不动就往家国天下方面靠拢,人家李承乾也还是个孩子好不好,没当面把他腿打折咯,还总是摆出尊师重道的姿态来,已经非常的有耐心了啊。

当然后来李承乾进入了中二期,又自觉受到了李世民的冷遇,加上又有了残疾,心思敏感了许多,在压抑了许久之后有个爆发,虽然不敢苟同,但完全可以理解吗。

而且在林森看来,这位孔颖达除了没学那位刚被老天爷收走的崔民干一样,秘密的到李世民那里,力挺那个据说很有文学天赋的李泰,其他的表现和李泰那边派来的卧底也是没差了,很有点毁人不倦的意思。

不是在败坏李承乾的名声,就是在培养李承乾对学识的厌恶,在这两方面他都是做的很成功的。

所以如果让林森知道了孔颖达的心声,怕是少不了还要鄙视一番了。

不过眼下林森还在琢磨着孔颖达开头这番话的意思呢,上来就给我戴高帽,接下来是不是就该好好拿捏我一番了啊?

“庶子过奖了,我就是一个出身山林的野小子罢了,绝对谈不上学识二字。”虽然搞不明白对方的意图,不过谦虚下总没错吧。

“你知道就好。”孔颖达还没说话,他身后的人群中倒是有人轻声答了一句。

虽然声音很低,可显然瞒不过五感远超常人的林森啊,忍不住深深的看了对方一眼,这看来又是某个老顽固吧。

不过眼下这个局面,显然对面这一群人不可能是专程跑来夸自己的,刚才这位的态度也已经很明确了,此行必然然是没法善了了。

而两边真的起了纷争,无论谁输谁赢,以后林森和东宫这边的关系,看来都没法融洽的到哪去了。

有这么一帮子玩意,见天在李承乾耳朵边上念叨林森的坏处,又可以说代表了东宫文官一系的全部了,林森想见容于李承乾身边,这个可能性不太大啊,目前的李承乾好像也没有表现的那么认可自己吧。

既然如此,那就索性别太憋屈自己呗。本来还打算帮帮李承乾,让他少走点弯路的呢。

实在不行,试着去和那位容易翻脸不认人的“伪善”多接触接触呗。

这边吗,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啊。

第二百八十四章 针锋相对(求订阅)

既然已经打定了主意,林森就不会再继续委屈自己了,反正就是个怼,谁怕是谁啊。

“某等也算多读了几年圣贤书,有些经学上的疑惑,想和小郎君探讨一二,不知道郎君意下如何?”孔颖达这话虽然尽量说的平稳了,不过林森还是觉得其中有些个居高临下的感觉。

至于刚才那位大概是说出了他们的心声的话,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小声,以至于周围的人都察觉不到,反正他们全都当作没有听到了。

敢情你们就是在这等着我呢,说的好听,探讨探讨,你咋不直接说切磋切磋呢?不就是想靠着一肚子的墨水,来欺负咱没文化吗,那可不是多读了几年,分明是多研究了几十年好不好。

不过咱从来不是个轻易认怂的人,你以为你这先点明了你们学识比较牛叉,我就会怕了你们不成,不存在的。

“不会!”林森答的就是这么的干脆利落,摆烂也是摆的如此光明正大,什么叫坦荡君子?什么叫真的勇士?这就是了!

“呃……”本以为林森会谦虚两句,他们还可以循循善诱一番,接着再教林森做人的,这下子孔颖达他们措不及防下,还真有点坐蜡了。

谁也没想到这来了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啊,按说能著书立说的人了,肯定都是把脸面和名声看的比命都重要的,人家在这方面都打上门来了,怎么也该誓死抵抗一番吧。

唇枪舌剑一番,最后被真理所折服,这个故事才比较圆满吗,说出去也才能更加凸显他们的高大形象不是,你这么干脆的认怂是个什么鬼?

可人家都承认不会了,你还能说什么,难道非得再把人拉过来,在经学方面刻意碾压一遍,来突出自己的能力吗?

虽然确实是这么想的,本来也就打算这么干来着,可真的强行装叉,他们的脸皮又有点扛不住,所以一时间还真有些僵住了。

孔颖达他们一看,得,咱们辈分太高,欺负这么个小子他不敢接茬不说,咱赢了也面上无光,输了更是丢人丢大发了,换人吧,让小辈上。

“听闻小郎君于算学一道也是颇有建树,某这个不成器的学生,跟随某学过一些简单的算学,侥幸得中明算科,如今忝为国子监的算学博士,你们年轻人之间多交流交流。”

孔颖达这话乍一听很谦虚,不过丢出来的这一串经历也很吓人好不好。

唐朝的科举,尤其是明算科这样偏实用的学科,可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招考的,这个竞争力有多强可想而知。

而且这样的小学科,招考的人数必定极其有限,可能好几届科举也就招那么一两个人而已,这位都能杀出重围来,可以说于算学一道是顶尖人才了。

更何况后来还在国子监这样的全国最高学府里任职,专门负责教授算学的,这个水平他指定也不能差了啊,要不然丢的可就是整个大唐的脸面了。

再看这位孔颖达口中的年轻人,胡子都一大把了好不,虽然说古人都有蓄须的习惯,可是能长到这么长而浓密的一大把,敢问您老贵庚啊?

就这还叫只跟你学了点简单的?简单的都学了几十年,你肚里那不简单的得特么多吓人啊,你这么吹自己,真的不会脸红吗?

不过这好像是刚才对着自己笑过的那位,那笑脸几个意思?

好吧,果然还是该留意下,他当时到底是不是恶意的。

现在再回想下,那是自信的笑?轻蔑的笑?还是善意的笑?看着都差不多啊……

不过无所谓了,还真以为咱还会随便认怂不成。

“还真是巧了,小子这个不成器的学生,恰巧也跟着我学过一点简单的算学,前后也就有一年的样子吧,学的甚为粗浅。

不过让他们交流交流也好,都是年轻人吗,确实应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啊。

共勉,共勉。”林森拍了拍席君买的肩膀,状若谦虚的说道。

最近不忙着训练那帮翊卫呢吗,正好也让席君买找找统领手下的感觉不是,就一直带在身边了。

而且万一走大街上,就和哪家妹子看对眼了呢,长安城这边美女到底是要多一些的吗。

不过这话落到对面孔颖达他们那帮人的耳朵里,就让他们颇为不爽了。要不是还算有几分修养,怕是已经忍不住拂袖而去了。

林森派席君买出战孔颖达的徒弟,这本身就已经是把自己放到了和孔颖达一个高度的意思了,大家都是当师傅的,平起平坐啊。

这就已经让这帮人有些无法忍受了,偏偏林森还要点明,这个学生才跟他学了一年多,这不是讽刺孔颖达的学生都学到这把年纪了,才这么点水平吗。

虽然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可以非要揭开这点就不好了吧,看透不说透懂不懂。

其实这分明是这帮人心虚,所以自己想多了而已,林森又不是什么锱铢必较,睚眦必报的家伙,宽宏大量如他,怎么会刻意去针对他们的话呢。

更何况林森明明已经很收敛了好不好,他心里想的都没好意思说出来呢。

要说比别的,林森可能没什么信心,可要是比数学,林森不是针对对面的某一个人,而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有实力,就是这么自信。

而且这还只是派出了数学天赋比较好的席君买而已,可还没让有着数学家潜质的此中天才席君清上场呢,那也太欺负人了点。

这位也不知道啥叫委婉,怕是一开口就要把他们鄙视一番了,这不眼神中都已经饱含不屑了。

这样不好,有违咱尊老爱幼的良好品德啊。还是真个有困难了再出动好了。

“不过怎么比试……呃,不是,交流下比较好呢?总要先有个章程在吧。”林森差点一秃噜嘴,把实话给说出来了。

“某觉得不若双方轮番出一些题目,让他们两位学生来作答,既能保证公平公正,也可以相互印证,相互学习一下,小郎君看怎样啊?”

孔颖达也是让林森的一番话,气的鼻子都要歪了,可还得强忍着怒火继续这场较量才行。

是他主动把人家林森叫来的,自个反而拂袖而去了算是怎么回事啊。

传出去以后,明事理的觉得他不屑于欺负林森这个小辈,不明白的还以为他一见面就怕了那小子呢。

就用这法子好好教育教育你们师徒两个,看看到时候你们还有何话说。

第二百八十五章 专治不服

“好,这个法子最是公允,就依着庶子的法子来好了。”林森自然不会怕了对方。

看来是时候让你们也体会下奥数题的恐怖了,嗯,先从小学奥数题难度开始好了,别说咱欺负你们啊,毕竟本人也是参加过高中奥赛进入到全区前百名的。

“还是请庶子先出题吧。”林森淡定的笑着说道。

先看看你们到底是个啥水平再说,咱出的题目要是上来就把你们难住了,这多不好意思啊,总还得给你们留些脸面的吗。

“好,如此某先出一道简单的,看看大家的基础。”孔颖达当仁不让的答应了下来。

“今有物不知其几,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四,七七数之剩一,问物几何?”孔颖达略一琢磨就给出了一道题目。

“二十九!”席君买近乎不假思索的答道。

而那位孔颖达的弟子,姑且称之为大胡子吧,对于这种注定要失败的家伙,林森是没那个兴趣去认真了解对手的。

大胡子在仔细思索过后,同样给出了相同的答案,虽然比席君买慢了不少,不过脸上倒是也挺从容的。

孔颖达宣布两人都答对了,算是个平手,不过这个速度,是不是差的有点多啊?

林森倒也没去计较这点,就当给孔颖达一个面子吗,如果一直挂零也忒不好看了。

至于这个问题本身,还真的是相对比较简单,这是出自《九章算术》里面的一类经典问题,当然比之原文还是稍有改变的。

那位大胡子能短时间内答得出来也算是不错了,因为明算科虽然号称考算数,其实更多的还是考的死记硬背的能力,把《算学十经》都背个滚瓜烂熟的,就有很大的几率能通过了。

这类问题对林森和席君买,还包括席君清这师徒仨来说却更简单,因为后世的大数学家华罗庚的故事中,就有他的老师通过这个问题,判断他有数学天赋的典故。

因此后世的那些个数学老师,都喜欢在课堂上提出这个问题,林森当然也不例外,同样考过席君买哥俩,对他们来说自然都是很简单的。

不过对于没接触过此类问题的人来说,这题目的难度就有点让人绝望了。而且这题其实还有其他的答案,不过没必要继续推算就是了。

“那么接下来就轮到小子来出题了,我也来个简单的吧。”

林森忍不住邪笑了一下,小学奥数级别的哦,接好了。

“今有一池塘,每刻钟流入六十方水。如果打开五个水闸,一个时辰加两刻钟就把池塘的水放空。如果打开八个水闸,六刻钟就把水池水放空。

问:现在打开十二个水闸,要多少时间才能把水放空?”林森笑眯眯的说完,静等着两人给出答案来,当然这次要求两人写到纸上的。

“约为半个时辰。”席君买那边还是近乎不假思索的答道。

而那个可怜的大胡子,看样子被折腾的不轻,又是挠头皮,又是抓胡子的,看着都让人为他感到着急。足足过了将近一个小时以后,这才给出了答案来。

“我这劣徒侥幸和贵徒弟答的一样,看来基础也还勉强,要不今日就暂且交流力到这里吧。”

林森这话说的可是够谦虚的,当然孔颖达他们听着,肯定就不是一个味道了,这满满的都是讽刺挖苦啊,绝对不能就这么认怂了。

“郎君也说了这些只是基础而已,还是来一些稍有难度的问题,看看他们对算学的理解到底如何吧。”

孔颖达还是有点不服气,说不定你出的这个问题,就是以前专门教过学生的呢,你的学生会答那不是很正常嘛。

可我出的题,只是算经里面最基础的题目,相比之下有点吃亏啊,真正难的那些题目就不信你们也还能会。

“这……好吧。”林森装作勉为其难的答道,不过心里其实打着和孔颖达差不多的主意,看来得把难度升级了。

“要不我们加个限制时间吧,一道题如果在半个时辰内还答不出来,就以失败论处,庶子看如何啊?”

林森当然也要加上个限制,这要是一道题不会你们算上个一两天功夫,回去再商议商议,那还玩的什么劲,总不能泡这好几天功夫,就为了个没什么彩头的比试吧。

“好。”孔颖达深深的看了林森一眼后,颇有些不忿的答道。谁让大胡子刚才答题的时间那么长呢。

接下来自然还是孔颖达出题,这次的题目仍然非常经典,鸡兔同笼问题。

情况还是和之前差不多,席君买不假思索的就给出了答案,而大胡子又磨叽了一会。

可人家还是硬要说平局,林森觉得确实是时候提高一点难度了,先来个二元一次方程应用题好了,其实和这鸡兔同笼的问题差不多,换了个形式而已。

“王伯拥有二十五亩土地,今年春天改种辣椒和小茴香两种香料,共用去了四十四贯铜钱。

其中种辣椒每亩用去了一千七百钱,获得纯利两千六百钱,种小茴香每亩用去了一千八百钱,同样获得纯利两千六百钱。

问:王伯一共获得纯利多少文啊?”林森淡笑着问道。

这时候就体现出了那大胡子机变不足的问题了,或者是没有学得这二元一次方程的核心思想吧,想琢磨明白看来很是需要一些时间。

在席君买轻松的给出答案以后,那可怜的大胡子,把胡子都揪掉了一小把了,还是没能在半个时辰内给出答案来,这局自然就不再是平手了。

不服气的孔颖达犹自没有放弃,又拿出了另一个经典问题,同样出自《九章算术》里的相隔多远的问题。

用车装米从甲地运到乙地,如果车装米,每天行程二十五里,如果不装米,每天行程三十五里,五天时间可以往返三次。问:甲乙两地相隔多少里?

结果还是那所谓的“平手”。

这样一来,林森这道题就变得很重要了,出完这道题目就是交手三个回合,如果这局大胡子还答不出来的话,林森一方可就是三局两胜,基本也就没有比下去的必要了。

怕是以他们的脸皮厚度,也不好再硬赖着说自己没有输了吧。

因此林森决定,干脆让他们输个心服口服好了,是时候上二元二次方程了。

“今有一块长方形场地的面积是96平尺,我们都知道长方形的面积就是长乘以宽。

如果把它的长减少1尺,宽增加2尺,得到的新的长方形面积比原长方形面积增加14平尺,问原来长方形场地的长与宽分别是多少。”

林森刻意加了这句长方形的面积是长乘以宽,就是怕对方不知道啊,省的对方输的不服气吗。

之后的场面可以说是对比很明显了,席君买按部就班的从容答题,很快就在纸上写下了答案,孔颖达他们只要稍微一验算一下,就明白这个答案肯定没错。

而那位可怜的大胡子,这个纠结哦,那头发和胡子薅的,林森都替他感到心疼,别题目没答出来,再把自己生生的薅成个地中海来。

总算是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这倒霉孩子还是没给出答案,不用说林森他们肯定是获胜了的。

只是这位大胡子显然还沉浸在题目中无法自拔,这该不会迷进去吧,要是一夜愁白了头,林森这罪过可就大了。

不过这个比试的结果已经不言而喻了,林森正准备撂下几句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场面话就走人呢,结果对面又站起来一位。

第二百八十六章 长点记性(三千大章)

那边大胡子还沉浸在问题中无法自拔呢,孔颖达也就不好再去批评自己的这个弟子了,况且林森出的这几个问题,其实他们也一直没能琢磨明白呢。

毕竟不通过二元二次方程来解题,这个思维过程有点太拧巴了,想理清楚着实有点困难。

不过就这么让林森带着胜利离开,他们又着实有点不甘心,所以又有一位干脆的站了起来发起了挑战。

虽然有点车轮战的嫌疑,好吧,根本就是车轮战,哪怕胜之不武呢,总比带着失败就这么离开的好。

“听闻皇家印书坊中所用制版,也出自林郎君之手,某对其所用字体颇为向往。今日既得见郎君当面,不知某可有此荣幸与郎君切磋一二?某也算略通一点书艺,还望郎君不吝赐教。”

站起来这位就是真的说话很客气了,虽然也言明了是要切磋下书法,却不会给人盛气凌人的感觉,反倒是听着很有诚意,整个人都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而且林森其实也有在注意辨别,这些人面对自己时的态度到底是善是恶了,这位的态度算是难得真正带着些善意的,所以其实真的有在书法方面好好交流一下的意思吧。

只不过这位的背景,难得让林森有点心虚了,因为这位是出自琅琊王氏的,而且是书圣王羲之的直系后人。

先不说这样诗书传家的真正世家中人,文学修养到底能不能超过孔颖达这样的孔圣人后代,这一手书法,那绝对是很有功底的吧。

“这……小子总共也没练几年的书艺,在书圣后人面前,就不班门弄斧了吧?”林森觉得既然人家都表达了善意,他还是实话实说的好。

可这话分明又被孔颖达他们当成了怼人的,也有的可能觉得林森这是心虚了,他们扳回一城的机会来了,因此这些人纷纷出声。

虽然话说的文绉绉的,但是意思吗都差不多,简而言之一句话,你要是不敢比,你就是个孙贼!

不就是激将法吗,咱还就吃这一招,没说的,就是干!

反正这位明显浸淫此道几十年了,自己也先说过就练了没几年,事实上这才刚捡起来,也就是一年的功夫,输了反倒是理所应当,赢了那就赚大了。

“那我们就各自用自己最为拿手的字体写一句话好了。”林森简单的应承下来。

而对面这位王家后人,显然是早有准备的,拿出的两套笔墨都是当世名品,以林森这个级别来说,以前那是只闻其名,如今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好东西,包括纸品明显也是找高手匠人专门制作的,一看就非常的专业啊。

在林森答应下来后,自然有人家的书童上来帮忙开始磨墨,显得诚意十足。

很明显这位是真的有心好好交流下,也没有刁难的意思,比其他几位可友善多了。

一时之间两方原本那有些剑拔弩张的氛围,都变得和缓了不少。

这位王姓的对手,并没有急着开始书写,反而很是认真的点起了一炷线香,默默的定了定神,凝思了半天,这才开始提笔,一气呵成的书写下了“宁静致远”四个大字。

用的自然是书圣王羲之的字体,风格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看着行云流水的,颇有几分乃祖之风范了。

可以说既表现出了以老庄哲学为基础的简淡玄远,又表现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基础的冲和,和这宁静致远四个字,颇有些相得益彰的感觉。

林森自然也没有怠慢,他从开始教授学生起,就不得不认真的重新拾起了书法来。

你当老师的还一把烂字,就有点对不住观众了吧,要不然后世那些老师,为什么都会练三字一画的基本功呢,为人师表这方面也要率先垂范才是。

当然因为有着系统的加成,那毛笔毕竟也主要是由木头组成的啊,林森控制起来,很容易找到如臂指使的感觉。

因此在熟悉过一段时间后,基本上就能做到所想既所得了,脑海里想把这个字写成什么样子的,写出来就是个什么状态,如果论起对赵孟頫的临摹,大概是无人能出其右了。

当然放到大唐这会来说,林森这一手,已经可以说是开宗立派的一代书法家了,毕竟那赵孟頫能被后世评为“楷书四大家”之一,与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并称,这书法造诣之深也是可以想见的。

有了这样一个基础后,林森又慢慢的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尤其是因为性格和经历的不同,林森的字所传达出的精气神,肯定还是有别于赵孟頫的,渐渐的也有了自成一家的气候。

要不然上次李世民见到林森作为礼物送上的那些作品时,也不会那么惊讶了,毕竟李世民的一手飞白体也是当世有名的,而且手里也有着不少二王的真迹,那见识绝对是非同凡响的。

连他都惊讶万分,可见林森的字绝对是独具一格的,可不只是看着漂亮,其实虚有其表的银样镴枪头而已了。

而林森写的是一句“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也是出自《老子》的名句。

后世的林森就很喜欢这一句话,经常当做自己的签名来用,对这一句话可以说有一些理解吧。

再加上赵孟頫的楷书也多承自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俩,同时深受黄老之学的影响的,写这句话同样能够很好的体现出赵体的精髓来。

至于林森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多?其实很简单,因为林森后世就是沂州人,搬进城里住以后,就一直居住在王羲之故居旁边,这要是连王羲之和赵孟頫这类的书法名家都没一点了解,也太不像话了吧。

那周围的几条街,更是成了各式书法工作室和名家汇聚之地,林森天天打那边经过,逢年过节的少不了还要去逛游一圈,看看他们的作品,总要受些熏陶吗。

况且他的书房里就挂了一幅赵体的作品,写的就是他最爱的这一句,还是他后世的父亲,找一位精研赵体的朋友给写的,自然是印象最为深刻了。

“好,郎君这字,分明脱胎于某家先祖之躯壳,却又别具一格,俨然已是自成一家了。

反倒是某一直囿于先祖之荣光,徒具其型耳。惭愧,惭愧,是某输了。”

这位倒也干脆,看过林森的字以后,很是痛快的就承认了技不如人,看来真是位坦荡君子。

既然人家都反过来捧自己了,林森自然是不为己甚,少不了也夸赞了对方几句,顺便谦虚一下。

最后想了想,林森干脆提出和对方交换各自的作品的想法,没想到对方也痛快的答应了,看那样子分明有点得偿所愿的意思,很是意外和惊喜的样子,怕是早就有这心思了吧。

林森其实也是觉得能够收藏两幅这样的当世名家的字,回头让子孙传下去,也算是一笔庞大的财富啊。

嗯,回头得把什么诸遂良啊,阎立本啊,这些书画名家的作品全都收集一下才行啊。

不过眼下既然已经比试完第二场了,书法上赢过了王家的人,孔颖达他们总该无话可说了吧?

就算把经学算作第一场,自己干净利落的认输了,那也是三场两胜不是,怎么看自己都可以走的理直气壮了吧。

果然没滋没味的客套了两句,一时之间他们也实在没法继续挑事了,虽然没有坦然的承认失败,不过意思其实也就是这个意思,只不过出去后怎么说又是另一回事了。

主要这帮人更多的造诣还都是在经学方面,专研各种经典的多,林森那一痛快的表示不会,他们一家伙没了用武之地啊。

这帮人基本都本着经学为正朔的想法,可不会有哪个人跑出来跟林森比试诗词的,要不然他背过的唐诗三百首,说不定就有能够派的上用场的了,可惜了这个装叉的机会啊。

“庶子,小子有个问题想要请教下,《泰伯篇》之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到底该如何断句呢?”

林森觉得总让人家来挑衅自己不太好吧,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是时候送个惊喜过去了。

“小子想到了几种方式,不知道哪种更合适,还想请庶子及各位贤达解惑。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没等孔颖达他们接话,林森马上就抛出了问题。

林森说完以后,就静静的看着这些人的反映。孔颖达他们本能的就想开口接下,可听到林森的后面几种断句之后,他们却转而沉默了下来。

这问题乍一听很简单,可仔细想想,这不同的断句,造成的语义差别也太大了点,有些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意思,必须要好好辩证一番,才能给出答案来。

看着陷入了沉思,很有抓耳挠腮趋势的这帮子老学究,林森很是干脆的先告辞了。

抛出这个经典问题,只是先打击一下你们的势头而已,你们这样风风火火的来挑战,还是车轮战,别指望咱就这么轻轻放过咯,就算是胜利了也不成。

我又不是你们的学生,也没打算跑你们文人堆里刨食,凭什么你们想拿捏我就随便拿捏啊,没这个道理吧。

还有那背后阴人的世家中人,怎么也该让你们再长点记性才行。

第二百八十七章 紧跟步伐

怎么整治这帮人林森倒是想到了两个法子,只不过真的想要施行,还是需要等待合适的契机才行。

眼下的当务之急,林森觉得更应该进一步加强和武勋们的联系才行。

本来林森的长远目标之中,也包括了扶李承乾上位这一项的,一个是对这家伙的观感不错,两人之间也算是熟悉了,他的性情和脾气都比较合林森的胃口,不至于真个上台以后相看两相厌。

再一个对于李治那个小家伙上台后的某些举措,林森是不太认同的,睡了武则天这个李世民的女人,倒是算不得什么了,反正是他们李家的传统了,可让武则天成功上位来制衡朝政,这就有点不太应该了。

当然这和他面临的政治局面也有一定的关系,但那有些翻脸不认人的做派,着实让林森觉得缺乏安全感啊,跟这位后面混,谁知道哪天会不会就给卖了。

但是现在算是把太子府上这帮子文臣得罪的差不多了,回头这些人要是不抓着机会就告自己的黑状才怪了呢。

文人吗,背后阴人的手腕总是不缺的,能不能成事不好说,反正坏别人的好事都是把好手,咱这样心眼单纯的人,肯定玩不过他们啊。

既然没了李承乾这条更长远的出路,林森就只能把握好当下了,和武勋们之间的关系就成了重中之重,当然他本人也是打定了主意在将领队伍中混的,这么做也是应有之意。

其实他忘了,像李承乾这般叛逆期的小年轻,越是有许多人在他耳边说某人某物的坏话,他这心里反而会越发的认同对方,这样会让他有种与全世界为敌的成就感。

尤其是对本就有些好感的林森,怕是原本并没有多么亲近的,现在都说不定要拿对方当知己看待了。

这不应付完这帮子老学究,给他们挖了个小坑以后,林森就跑回去忙活自己的事情了,至于此次的比试过程会不会传出去,传出去又是个什么样子,林森暂时反倒不是多么关心。

嘴长他们身上,想怎么说随他们便好了,有时候名头太响亮,名声太好,也不见得就是好事啊。

除了照常训练那帮子手下,把后世的那些个标准拿出来严格要求他们以外,林森更多的精力,还是放到了联系本就相熟的那些勋贵们身上。

压缩干粮的试用已经结束了,除了口味相对单一,有些单调乏味这点遭到了一些吐槽,还是在长期使用之后,其他各方面反馈回来的意见都是很满意的。

耐储存,不易变质,容易饱腹,刚开始吃,其实口感比队里的大锅饭味道要好得多,而且关键是体积小巧,运送起来非常方便,可以说是取得了一致好评的。

这种情况下,自然会大规模采购来装备队伍的,就算是先囤货为即将到来的与突厥的大决战做准备也好啊。

和往常调集粮草一样,这东西想要达到一定的储备量,肯定都需要不短的一段时间吧。

林家庄子那边尽管一直在不停点的进行生产,但是人力物力毕竟还是比较有限,在面对军队的庞大订单时,多少还是有些捉襟见肘啊。

更重要的是,庄子上收购的蝗虫干不够用啊,即便全都拿过来生产压缩干粮,都嫌太少了点。

这压缩干粮毕竟是要给军队上用的,根本就不存在随便加点糊弄事一说。

不出问题还好说,真个出了问题,林森这一庄子上下都不够砍的,有命赚钱没命花啊。

林森可还没到要钱不要命的程度呢,所以用料那必须是很足的,消耗蝗虫粉的速度,自然也就很快了。

还好制备压缩干练的法子,林森也都告诉了程家和秦家等等,当初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全出于对自己的信任和情谊,就毫不犹豫的开始收购蝗虫的武勋家里。

在试用开始后,他们也开足了马力进行压缩干粮的生产,有了这么多家的共同努力,才算是吃下了军队的庞大订单。

就为这事,程咬金他们可是叫着林森专门庆祝了一番。

不过今年的订单固然满足了,可等到明年大军开拔,去突厥战斗时,那个消耗量怕是要急剧增加的。

更重要的是,到时候蝗虫粉已经没有了,总不能指望哪里再来一波蝗灾吧。

就现在唐人们对于各色蝗虫小吃的这个喜爱程度,怕是还没成灾以前就被吃了个干净,或者少不了有那些热心人,早早的就抓去卖掉了。

所以再用蝗虫粉,做提供蛋白质方面的主要添加物是不太现实了,只能想些别的法子才行。

这原本是个挺让人挠头的问题,林森可没打算自个养蛆虫,就为了提供蛋白质,他乐意,那些军士也不乐意啊。

吃蝗虫是一回事,吃蛆虫完全是另一回事好不好,想想自己满嘴的蛆虫,谁特么也淡定不了啊。

到时候军士们闹将起来,怕是砍了他林森的脑袋平息大家的怒火,就成了不二选择。

此法行不通了,林森自然有其他的路子。

这不有植物改造系统呢吗,改造出一种新作物来不就得了。

早就想到了这一茬的林森,在土豆和红薯收获以后,除了留下小部分土地,依然用来种植了这两种好东西,起码满足大家的口粮需求吧。

剩下的大部分土地,包括庄户们一直不停点的开荒开出来的那些,全都用来种植了林森改造出的这种新作物,就为了明年做压缩干粮的时候,不至于没有原料可用。

而且有了这新作物,制作的过程都能大大简化了,算得上一举多得。

不过这些其他几家武勋,暂时是看不到了,他们这一季还要紧跟李世民的步伐,让庄子上全都种上马铃薯和红薯才是正理。

之前的超级麦,已经让他们尝到了实惠,这次据说产量还要翻上好几番的两样新作物,他们更是当仁不让的抢到了试种的机会。

再加上在军粮这事上,林森拉了他们一把,他们自然也要投桃报李,干脆拉着林森也一起将皮料供应到了军队那边。

这确实给林森解决了一个大烦恼,相对他想到的路子,显然还是军队这边的需求量要大得多。

当然他的法子,赚到的利润可能反而更高些,准确的说是附加值和利润率要更高些,所以干脆也拉上了这几家一起搞了。

那就是兰蔻这边最先开启,而其他跟风的那些背景深厚的家伙们,也见识到了其中庞大利益的奢侈品行业。

只不过这一次林森拿出来的,又是一种新东西而已。

第二百八十八章 蹬鼻子上脸

之前有过皮手套的成功先例在,现在的销售其实依然很不错,只是没有当初的火爆而已,所以林森自然会朝着高端皮具的方面来拓展了。

在林森的建议下,各家留下的也都是品质更好的那些皮料。至于种类方面就很简单了,手套都有了,鞋子还能少吗。

这时候的靴子相对来说样式还比较单一些,材质也多为草编,麻质或者用绫罗绸缎多一些,皮质的还是少一些,尤其是女士的,方便绣花啊。

而林森就干脆把后世比较流行的几样皮靴款式都拿了出来。比如说皮毛一体的雪地棉,这个自然是应对冬日里的寒冷的最佳装备了。

相对潇洒些的马靴,看着和此时富贵人家穿的皂靴差不太多,只是造型更简洁一些而已,再安排高手匠人在上面做上些雕花,其实美观度可能更好一些。

然后还有工装靴和户外靴的款式,或者战术靴造型,因为加入了绑带,会更加合脚些,可能男人会更喜爱,穿着也威武。

马丁靴和切尔西靴自然也不能缺了。

相对这个时代的样式来说,除了款式相对简洁些,还有个大的改变大概就是鞋底了,换成了软木加皮垫的样式,不仅透气性更好了,舒适性的提升也是立竿见影的。

贵人们又不用经常靠双脚来赶路,要那么厚的木质鞋底干嘛,难道是用来增高吗。相比单纯一两层布子的,减震效果又好得多,不容易疲劳。

当然了低帮的,还有单鞋的样式也是不少,也有类似千层底的款式。林森虽然不是脚控,可总见过些男女皮鞋的吧,布洛克啊,德比啊,或者加上蝴蝶结什么的,反正能拿出的样式也是非常多的了。

等到那些宫女和匠人们吸收了其中的想法,自己也能倒腾出一些新样式来以后,也就不用林森这样的半吊子来引领大唐的时尚了。

这些新款鞋靴一经推出,自然又是引发了一阵抢购的狂潮。首先当然是非常新鲜,样式独特,然后相比已经看厌烦了那些老款式,它们也显得漂亮了许多。

最后真正征服了他们的,其实还是这些新款那无与伦比的舒适性,只要穿的时间稍长一些,就能很好的感受到这样的鞋靴带来的好处了,即便走上一天也不会多累。

这种进步可以说是跨时代的了,比之同类的那些老款不知要好到哪去,然后这些人一方面成了最好的口碑传播者,和活广告,另一方面也是疯狂的想要多体验几种新款式,回购几次自然是少不了的。

其他几家的鞋靴,肯定就没法出现在兰蔻这边了,他们都有自家的高端店铺,倒也不愁销路,总有他们固定的顾客群体吗,也不是所有人都习惯到兰蔻这边来买的。

而且相对兰蔻这边的定价来说,他们的相对反而要便宜一些。

另外考虑到这些款式都得自林森那边,他们其实都有刻意的安排自家店铺里,稍微晚一些上市这些新的款式,不能一开始就和兰蔻那边形成竞争啊,那显得有点不太厚道了。但也是赶在跟风者出现以前,表明了和兰蔻的合作关系。

相对于曾经火爆一时的手套,这鞋靴的款式无疑要多上许多,而且人们的需求也会强烈许多,不同气候,不同场合,都需要不一样的鞋子啊,而且总想试试新鞋子吗。

不像手套,一双就能用上好几年,节省点的传家都不是没可能,卖出去的数量自然也是大不同的。

另外兰蔻这边还是延续了一贯的做法,羊皮,牛皮和鳄鱼等异种皮革,这三个档次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在成品的基础上,同样还有着定制的服务,完全可以发挥自己的设计天赋,制作一双专属于你个人的皮鞋吗,当然这个价格吗也是差异明显的。

对于它们的销售火爆,林森总是充满了信心的,眼看着果然又引领了一波新的风潮,他又可以安心的回去继续自己的训练了。

当然少不了为此从程怀玉那里收获了不少的福利,还有她堪称崇拜的目光。

在此期间,林森和那帮老学究之间的比试,还是不可避免的传了出去,大概是他们之间也有互相不对付的吧,或者酒后失言了,反正林森这边可没找人出去说过这个,反倒是让大家尽量先保密了。

这事传开以后,少不了给林森增加了一些声望,但是也没有一边倒的都在给林森叫好,可以说是褒贬不一吧。

这样林森反倒是放心了不少,看来那些隐藏在幕后的世家中人,暂时还没有继续跟进这个事情,这要是全都是赞颂的声音,林森就真的要小心了。

然后林森就被李世民专程叫过去一趟,知道林森听不大出来话里的弯弯绕,所以李世民干脆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大意就是安抚他一下,让他不用担心,还是会对他信任如初的云云。

反正就是明白的告诉林森,之前那些本不该传出去的事情,并不会影响君臣之间的关系就是了,因为他知道林森铁定不会干这样的事情。

大概也是因为李世民有关注到这样的事情,所以世家众人才没能进一步插手,或者推动这个事情,朝着他们预想的轨道上去发展了吧。

毕竟林森是他李世民看重的人,他要是被踩下去,不是打了他李世民的脸吗,这样的事情必然是不能让他发生的。

不过林森可没打算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把他之前早就想到的一番计划和盘托出了。

“陛下,小子有个不成熟的建议。”林森试探着说道。

“哦?你小子又有什么想法,直说无妨。”李世民饶有兴趣的问道。

“小子听说有种东西叫《氏族志》,大唐既然已经一统天下了,这东西是不是也该修一修了?”林森小心翼翼的说道。

“嗯……确实是该修一修了。”李世民略一沉吟后,眼神忍不住就是一亮。这确实是个好主意啊,完全可以趁此机会,进一步打压一下世家的声望吗。

有了崔家那回事,又有了最近的一系列动作,世家的力量正是处于低谷的时候,现在修改这《氏族志》,引起的反弹必然要小一些,也能显示出大唐,尤其是贞观朝与前朝的不同之处来,确实是个好主意。

“那小子举荐一个人呗,东宫庶子孔颖达,这位既是孔圣人的后代,又是名满天下的大儒,让他领头来修这个,应该能够服众吧。”林森嘿嘿笑着说道。

“你小子……”李世民指着林森,有些哭笑不得的摇头说道,“还真是个不吃亏的性子。”

显然林森的那点小心思,压根就瞒不住这位帝王。

不过林森本来就没有瞒过他的意思,咱确实就是要打击报复,这样的心思都摆在了明面上,才更显得自己坦荡不是。

“人选方面朕自然会斟酌的。”李世民摆了摆手,示意林森不用多说。不过这话里的意思,大概是同意了吧。

“小子还有个想法。”林森仍然笑眯眯的说道。

既然李世民没有生气的意思,林森自然不介意来一个蹬鼻子上脸咯。

第二百八十九章 弥补遗憾

“你……说说吧。”李世民的眉头忍不住挑了挑,不过还是给了林森一个继续说下去的机会。

能把报复人的心思,都明白的摆在自个面前,可见这林森也算是够忠心的了。总得得给他个机会啊,说不定真有什么好主意呢。这修改《氏族志》的法子,其实就挺不错的吗。

“这不之前有个断句的问题把小子给难住了吗,于是就想着天底下肯定不止小子一个人,因为断句问题理解错了圣人的言论,这对于教化民众是很不好的啊,对那些学子来说,也增加了许多的困难不是。

所以呢,小子想到了一种叫做标点符号的玩意,这东西是用来断句的。

可只有符号没用啊,必须得有如孔颖达这般的经学大家帮忙,把正确的断句给标出来才行。

既能让那些向往学问的人少走许多弯路,更好的理解先贤的思想,也算是功德无量的好事一件啊。”林森忍不住又有些飘起来。

说完以后,还拿出了后世的那些标点符号来,解释了一下它们各自的效用。当然暂时只用句号、逗号、问号和叹号也就差不多了。

“嗯,你小子弄出的这几个符号,确实挺有用的,只是咱是不是让孔颖达先歇会,他既要改编《氏族志》,还要给众多的经典断句,有点太忙了吧?”李世民也忍不住对着林森吐槽了两句。

这标点符号确实是个好东西,而如果真的能够做到正确的给各大经典进行断句,肯定也是能够彪炳史册的一项功绩。

对于他样追求流芳百世,立志要做千古明君的人来说,这种名声真的是难以抵挡的诱惑啊。

当然他也听说了在对决时,林森给孔颖达出的那个关于断句的难题,那帮子老学究现在可还在为这事争论不休呢,连其他的那些有名望的大儒都参与了进去。

就这一句话怕是想要讨论出个结果来,都还不知道要多久呢,这都引经据典的辩驳了多少时日了啊,真的想要全都标好断句,肯定是个旷日持久的大工程,搞不好就是个有生之年系列。

林森这小子这时候都还不忘了捎带上孔颖达,这挖坑也是够狠的啊。

不过还别说,这事叫上孔颖达还真就没错,谁让他是孔圣人的直系后代呢,在这方面的发言权,自然就要大上一些不是。

“要不标点这东西也以陛下的名义推广下去吧,小子这名头不好使啊,如今又和孔颖达他们几位不太对付,怕推行下去反倒要遭受更多的质疑。

以陛下声望之隆,自然就没有这个顾虑了。”林森又很是狗腿的打算把名头让出去。

这样的声望还是让李世民来拿比较好,他一个打定主意走单纯武将路线的,真的不需要什么文人之中的名声。

况且他确实肚子里也没多少墨水,真个混迹过去,反倒是漏了怯,还不如现在这样搞得高深莫测的,比格有了,又不沾因果,挺好的。

特别是万一哪天孔颖达他们,真个被坑进了标注断句这个神坑里去,要是知道了标点是他搞出来的,怕不是要跟他玩命啊。

可要是打着李世民的名头来,孔颖达不仅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怕是还要感激涕零的来上一番歌功颂德的话才行。

“你小子的这个提议也不错,不过人选方面还是容朕细思之吧。”李世民有些无奈的摆了摆手。

这小子果然是个宽宏大量的,这陷害起对手来也算是不遗余力啊,不过这样的想法真的可以有。

多来上几次这种名利双收的好事情,自己这个千古明君就当定了!

得了李世民的示意,林森很干脆的就告退了。

反正坑都已经挖好了,到底能不能让孔颖达他们掉进去,看李世民的意思就行了。

本来这样的提议,对李世民来说显然也是很有诱惑力的,毕竟对他也有很多好处吗,应该不介意顺手帮自己一把才对。

反正看上去这可是提高了孔颖达他们的声望的,能够被选上参与这些事情,本就是对他们的学识和地位的一种认可,不感激涕零,都有点对不起李世民的这番信任啊。

林森这边回去以后,在不耽误手下这帮翊卫训练的基础上,同时也开始了对席君买和薛仁贵的训练,主要就是我为即将到来的覆灭突厥的战斗做准备。

一年的时间看似很长,可其实并没有多久了,尤其是对于两个没有经历过战阵的生瓜蛋子来说。

嗯,经历过朔方那边的战斗后,林森总算也有这个资格说这俩人了。

训练的方法也很简单,多来点模拟战场的大混战就好了,或者说——群殴。

利用这段难得的清闲时间,林森同样也多挑选出了一队护卫出来。他现在级别提升了,法定的护卫人数也有所上升,填补空缺之后,还要考虑合练的问题。

真的到了战场上,多几个人帮忙统御军队,对手下队伍的掌控力自然就要更高一层,真个让他带着本部人马出战的可能性是很小的,都是战时临时指派过来的府兵队伍。

上次能领导那一帮子精锐勋卫,真的是很大的幸运了,大概也是李世民有意照顾初次上战场的他才刻意安排的,这次肯定就没有这样的好运了。

林森是很有目的性的选出来的这些人,要么就是对于骑兵战法,或者是对突厥人比较了解的,懂得他们的语言的,更要优先选择。

要么就是擅长追踪的高手,因为林森印象中的突厥之战中,真正的遭遇战并没有太多,更多的好像还都是以追击为主。

不久之后,还是有消息传出来,说是陛下已经启动了对《氏族志》的修编工作。

一定意义上讲,这东西其实关系到很多家族的身家地位,要说他们全都不在意,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有的人已经忍不住开始了走动,想要和负责修编的人搞好关系。

也有的人量仗着自家的地位尊崇,甚至自居于皇室之上,对于此次的修编显得淡定的很,或者说表现的不屑一顾。

当然也有私底下开始串联着,想要给皇帝施加一些压力的,一般都是自觉会受到皇帝打压的家族,想要通过这种形式,保住自己的位置。

不过林森对这些其实一点都不在意,他就是这终南山林家的独苗了,反正这上面打死也不会出现他的名字。

林森最关心的,自然还是孔颖达有没有在编修人之中。

结果倒是没有让他失望,这位孔圣人的后代,果然成了领头人之一,这下林森可就放心多了。

慢慢编吧老孔,你会发现这玩意其实是个神坑的。

带着愉悦的心情,林森抽了些空闲就回了终南山,是时候弥补一下上次朔方之战中的一大遗憾了。

第二百九十章 带路党

林森这趟难得的跑到了老房子那边,他要先看看在这边训练的新一批特种队员们,尤其是那些个战奴,然后补充些物资,由此独自深入到山林之中,去寻找这次的真正的目标。

第一批经过特种训练的庄户们,大都进入了长安城去做小吃买卖去了,顺便还能帮忙收集各种信息,当然其实也有在必要时为林森或者程怀玉开辟退路的意思。

万一因为什么事陷在了长安城中,总要有人能接应下吗。林森从来不会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别人的仁慈之上。

不说一直和自己不太对付,除掉自己而后快的那帮世家中人,难保什么时候就会发动针对自己的突袭,即便是看上去一直非常欣赏自己的李世民,也未尝没有哪天就翻脸不认人的可能。

来自于心底的那种不踏实的感觉,时刻提醒着林森,万事总要留一手比较好。

今日倒霉的那些对手,说不定就是明日自己的榜样了,林森可没打算真个任人宰割了。

毕竟历史上的李世民到了后期,也少不了好大喜功的毛病,一个心气不顺了,就想弄死哪个手下的时候更是不少。

到了那个地步,拥有着无上权威了,难免心思就有些膨胀了啊。

更何况现如今还有着自己的几次帮助,让他的声望提前提高到了一定的程度,原本还能形成制衡的世家,现在其实已经有些失衡了。

尽管力量依然强大,但已经不太能够让李世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了,所以今后李世民会变成个什么样子还很难说。

而且既然已经进入了官场这个大染缸,林森也不敢说自己一定能够屹立不倒啊,强如李靖和尉迟恭那样的,都还见天有人告他们谋反呢,谁敢保证会不会哪天自个就被人给黑了。

正是基于这种对未来,尤其是自己的未来的不确定,林森才如此迫切的,在刚开始有了些人力财力以后,就开始努力的经营起了退路。

先期的目标就是能让他从容的离开长安城,进入到终南山中,进山以后就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了。

一直没有断了和那些山民的联系,保持着如今其实已经不是很赚钱的山货贸易,为的不也是这些吗。

当然了,后续的特种队员们的训练,其实也是基于这样一种想法的。

别忘了林森事实上合法拥有的武装手下,应该就只有那些挑选出来的护卫而已,可实际上呢,自然是远远不止于此的。

而这些特种队员们,更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忠诚和本领都是绝对靠得住的一批人,已经可以算是私兵性质了。

不过反正程家,秦家这样的武勋家里其实也是不缺的,所以不被别人抓了实锤,尤其是李世民不是存心想要搞你的情况下,倒也不会变成致命的把柄。

算起来林森这个都已经算得上是小心在意的了,还专门找了个相对偏僻的角落去训练,隐匿行踪也算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之一,完全不虞被敌人抓住痛处。

新的一批人手已经能够撑得起手脚了,那些战奴们也很好的融入到了其中,经过这些人的补充,这批新的队员们相对来说,能够适应的作战地形要广阔的多。

不论是高海拔的严寒地形,还是热带雨林,又或者干脆是水下作战,他们都足够胜任了,而且可以说都会是个中高手。

除了目前还不会飞,已经算得上是极其全能的队伍了。尤其是在复杂地形,战力怕是能够成几何倍数的增加。

满意的看过他们的表现以后,林森揣上些个压缩干粮,还有水壶之类的野外装备,辞别了那些队员们,带上呆毛一起,进入到了更加深入的山林中去。

其实即便不带这些物资,以林森目前对植物的熟练操控,解决生活所需一点问题都没有,不过他不是要多保留些底牌吗,这样也省事些,还节省能力不是。

这次之所以会起意过来寻找这个目标,倒是多半要归功于呆毛了,要是没有它的提醒,林森怕是还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异种存在,更加没法知道它的巢穴所在了。

当然呆毛也不是那么好心,会知道林森的需求,专程去帮忙寻找,主要其实是因为这货之前被人家给欺负狠了,少不了回来找林森这个主人告状,林森这才知道的。

没办法,呆毛这个家伙就是个闲不住的货,现在林森又很少让它当贴身护卫了,本身又成了猴王,大概也是仗着自己一身本事,所以每天不是待在猴群中,享受着大爷一样的生活,就是跑出去到处浪。

这家伙差不多已经招惹过林子里所有的狠货了,因为力气够大,身形又灵活,而且可以说还有一身武艺,什么豺狼虎豹的,就没有它没干过架的,还大都让它给干趴下了。

真个有那不好对付的,比如说豺群这样锲而不舍的凶残家伙,也会叫哼哈二将,还有霸王猇帮忙。

另外如今的吉祥如意也算是一霸了,有时候难得乐意动弹下,说不定也会帮忙,虽然它们更多的可能都是视为玩耍了。

可嚣张总要付出代价的,眼瞅着这就要变成山大王的呆毛,这不就碰到了真正的狠茬子了。而且这位还不是呆毛主动招惹的,而是干脆把呆毛当成了自己的菜了,准备抓它回去当午餐的。

呆毛一度都已经被抓到人家的巢穴里,差点引颈就戮,想要帮忙的哼哈二将,还有原本近乎无敌的霸王猇,都遭了这位的毒手,身上不同程度的受了些伤。

吉祥如意倒是幸运的躲过了这位的袭击,可也没法再插手进去了,只能和其他宠物一样,无奈的看着呆毛就那么被抓走,因为这位根本就是靠飞的!

打败了它们一帮子强力宠物的,其实是一只异常强悍的大雕,即便以呆毛的庞大力量,都没法挣脱它的双爪,足可见这家伙的力量是有多么强悍了。

也是呆毛狡诈,它被吊到空中以后,干脆的装起死来,等到那异种大雕把它扔到巢穴里,准备开吃时,呆毛才猛的跳起来,牟足了力气给那家伙来了下狠的,大概是打伤了它,这才趁机溜之夭夭了,就这还是专拣枝繁叶茂的树梢跑的。

总算逃得性命的呆毛,愣是没敢出门,一直窝在土楼里,等到林森回去以后,这才用手语激动的给林森告状。它要是能开口说话,怕是忍不住跳脚大骂了。

这不知道林森想要去捉住那异种大雕,吃了大亏的呆毛,就成了最积极的一个。

第二百九十一章 卖宠求雕(“八哥”美女生日快乐)

大概是上一次差点被吃掉的经历实在是印象太过深刻,呆毛这家伙带起路来倒是一点不含糊,应该是把上次逃跑时经过的路线全都记了下来。

主要是它带路的时候,也是一直待在枝繁叶茂的树梢上,方便瞭望的同时,也能更好的躲避来自天空中的袭击啊,倒是和它上次逃跑时的想法如出一辙。

林森在树林中穿梭起来,那速度也没比呆毛这样的猴子差到哪去,甚至有些时候干脆学呆毛的做法,爬到树上去,在枝干之间来回腾挪跳转,活脱脱一个人猿泰山吗。

这也是林森为什么要坚持自己一个人赶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山路难行,人数多一些,总要有人出来不停的开路才行,茂盛的草木总会变成拦路的障碍,还要应对各种各样恼人的蛇虫。

而林森因为有系统的加持,不仅身形灵活的甚至比猿猴还要更胜一筹,还俨然有点百毒不侵的意思,蛇虫并不会主动去攻击他,大概是他散发出的气息和草木类似吧,掠食者也鲜少会盯上他。

这些才是在山林中赶路最大的凶险,没了这些阻碍,林森的动作自然就要迅捷的多。

赶路大约半天的功夫,林森也就是抽空吃了块压缩干粮而已,呆毛的动作却渐渐的慢了下来。

即便不去看它的手语,林森也明白,这肯定是快要接近那异种大雕的老巢了,要不然这家伙也不会这样谨慎。

终于,在一处树木稍显稀疏的地带,呆毛停住了身形,小心翼翼的拨开树冠看了一眼,然后就如避蛇蝎一般猛的缩了回来,疯狂的打手势示意林森看过去,显然是到地方了。

林森顺着呆毛指点的方向看了过去,总算见到了这只异种大雕的全貌。

总体来说这货长得真的是非常凶残,一身黑色加金边的羽毛,还有如同冕雕一般,可以竖起的一头纯金色的冠羽,看起来更像是一只放大版的食猿雕。

单以身形的壮实程度而言,和哈配雕的身形结构又有些相仿。都有着粗壮而又长的不和比例的大爪子,一个个如同匕首一般嗜血而凶残,粗长的鸟喙上,还带着明显的倒钩,无不表明了这绝对是一个极其高效的杀戮机器。

更重要的是,这家伙的体形绝对要超过了国内最为出名的金雕,只是这么站立在那巢穴上,就得有超过一米半的高度,很可能要和林森差不多高了。

偶尔打开的那同样粗壮的大翅膀,倒是并没有太夸张的翼展,看着大概还不到四米的样子,主要是这家伙分明是在山林之中捕食猎物的,为了适应浓密的山林,自然就不能有太大的翼展,那样施展不开啊,容易剐蹭,影响身形的灵活。

可再配上它那一看就肌肉发达,搞不好能有三十斤重的强悍体格,不难想见这双大翅膀能发挥多大的威力。

不只是能把它这大概接近能飞的鸟类的极限体重送上天空,还要灵活的在树林间穿梭,更要抓起体重甚至还要超过它自身好几倍的庞大猎物,每一下扑扇翅膀,放到普通猎物身上,大概都无异于一次重击了。

单看这体形,这家伙倒是更像后世已经灭绝了的哈斯特巨鹰,一种能够捕食十倍于其体重的恐鸟的凶悍猎手。

至于眼前这个家伙为什么会捕食呆毛,也就很好理解了,猴子本来就在它的食谱上,而且搞不好还是主食之一。

见到呆毛这种嚣张的小家伙,竟然不加掩饰的跑到它的眼皮子底下嘚瑟,这不是送菜来的吗,不抓它才有鬼了呢。

不过这家伙越是凶悍林森越高兴啊,弄个这样的空中霸主过去,还怕没法在草原上搞侦查和追踪吗,就算那些突厥人有养的鹰,怕也会成为这家伙的手下亡魂,完全不用担心有什么东西阻碍了它的行动。

只是眼下怎么抓它倒是个问题,就这种家伙的敏锐视觉,但凡有点风吹草动,一准都瞒不过它的眼睛。

尤其是这家伙还单独选了一棵最高的大树搭建巢穴,周边偏偏连点遮挡物都没有,即便是林森也没法在这种情况下,保证在靠近那棵大树前不被发现。

真的跟这货放对,林森还真不敢保证能玩的过对方,人家三大武器在身,还有双翅可以协助,力量和灵活都是不差,林森还不能伤着它,近身格斗天然就受限很多。

那就只能把它调过来,然后用老办法来控制它了。那没说的,上诱饵吧。

“你上!”林森一转眼看到在那缩的跟个鹌鹑似的呆毛,这不就有主意了吗。

有事宠物服其劳吗,谁让你本就是人家的菜呢,这也不用再费心的试探,到底哪种动物才能把它勾搭下来了。

“啊?”看懂了林森的意思后,呆毛忍不住惊讶的出声了都。

然后当然是跳着脚在那疯狂的乱比划,不难想象一定是在痛骂林森这个卖宠物卖的如此理所应当,如此丧心病狂的主人。

“好了,好了,开个玩笑吗。既然你不愿意,我再去找个别的动物试试好了。”林森看呆毛那跳脚大骂的样子,只好讪讪的改了主意。

嗯,来的路上好像有见到竹鼠。不过对比这大家伙的体形,这小东西就算再美味,大概也只够当点心的,不说它吃没吃过竹鼠,怕是很可能不屑于为了这点不够打牙祭的小东西专门飞一趟啊。

算了,还是来只林森里相对常见些的野鹿试试吧。

林森叫上呆毛一起小心的后退着,他也怕变成这个大家伙的猎物啊,毕竟现在的他,估计在那异种大雕眼里,也就是更大只的猴子而已。

一人一宠协作之下,找到一只体形差不多合适的野鹿还是很快的。也不用把它抓住咯再送上门去,只要把它驱赶过去也就差不多了。

一只活蹦乱跳的野鹿,应该更合那大雕的胃口吧,因为这货明显不是什么食腐动物啊。

在林森和呆毛不断帮这野鹿修正逃跑路线的情况下,这个可怜的倒霉蛋,一路直奔那大雕的巢穴就去了,就这动静,就不信那家伙会注意不到。

果然,林森在驱赶那野鹿的同时,也留意到那只异种大雕,先是紧盯着野鹿所在的方向,然后猛地就振翅高飞起来,带着点俯冲的势能,还有振翅带来的推力,以一个很夸张的速度,风驰电掣的就飞向了野鹿的所在。

同样注意到了来自天空中者更为致命的威胁,那可怜的野鹿也不再管林森他们了,正好这时候他们也停止了威吓的动作,那野鹿略一犹豫,调头就开始往回跑。

身在空中的大雕已经张开了双爪,锋利的爪子如同弹簧刀一样猛的弹了出来,逐渐接近着和野鹿的脖子的距离,眼看着就要一击必杀了。

第二百九十二章 给点面子

就在异种大雕的金色钢爪,即将抓到那可怜的野鹿脖子上的瞬间,一张由柔韧的植物枝条,藤蔓还有草叶组成的大网,铺天盖地的笼罩到了大雕的身上。

感受到了来自外界的阻力和束缚,本能的察觉事情不妙的异种大雕,不得不放弃了看起来唾手可得的猎物,开始剧烈的挣扎了起来。

林森和呆毛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那只野鹿,亡命的逃进了林子深处,一忽的功夫就不见影了,完全没有要阻止它的意思,本来就是过来做诱饵的吗,能不伤它的性命也挺好的。

粗壮又柔韧异常的藤蔓,即便以林森的力量也很难挣脱,可那异种大雕不仅靠着翅膀就挣断了好几根,还用它的尖喙和利爪又切断了许多其他的枝条。

林森不得不再一次催生了许多的藤蔓,再加上剩下那些草叶的帮助,才总算是彻底的困住这家伙。但是这一种大雕一身强悍的力量,就像是用不完似的,仍然在不断的挣扎着。

还好林森准备的齐全,那些柔韧的草叶在捆住它的同时,其实也在靠着弹性减轻对它的伤害,不至于在它的巨力之下反而割伤了它。

瞅准了这家伙张开尖喙的瞬间,林森手指一弹,一个米粒大小的小丸子,就准确的落到了它的嘴巴里,原本剧烈的挣扎,立马平缓了许多。

没几秒钟功夫,这个强悍的大家伙就慢慢的消停了下来,那称得上硕大的眼珠子渐渐的少了清明,多了些混沌,竟然就那么睡了过去。

这当然要归功于林森用到的那个小药丸了,这年头可没什么乙醚那类的麻醉剂,林森靠的肯定还是功效特殊的植物。

这起到麻醉作用的,其实是一种叫做催眠花的植物,准确的说是原产于非洲坦尼的一种,喜欢生长在荒山野岭之中的木菊花。

这种花具有强烈的催眠作用,人们只要用舌头舔一下花瓣,马上就会入睡。

野生动物吃后,立即卧地而眠,即使是两吨多重的犀牛,只要吃了它,也会昏到在地,呼呼大睡。

这异种大雕虽然看上去体形很大,力量也很夸张,让人感觉是个了不得的庞然大物,其实身体结构摆在这呢,鸟类的特点决定了但凡会飞的,都不会有特别大的体重,这都快有林森高大的异种大雕,也不过就在三十斤出头而已。

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林森才从大药丸上揪下了一点丢过去,整个拇指肚那么大的药丸塞进去,怕活活把它给睡死咯。毕竟安眠药这东西,吃多了也是会死人的。

看到那异种大雕总算老实了下来,呆毛立马耀武扬威的跑了过去,先是伸出手去,在大雕身上戳弄了几下。

只是那明显后撤的身子,清晰的表明这个原本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不吝,现在其实心虚的很,生怕那大雕暴起给它来一下狠的。

看到它确实一直无动于衷的样子,呆毛的胆子这才大起来。在它旁边跳着脚叽叽喳喳的叫唤了半天,估摸着说的都不是什么好话,少不了要在这仇敌面前嘚瑟一番吧。

大概是骂够了,它举起了双拳,牟足了力气,就准备给这大雕来一记狠的,看来上次差点被吃的经历,确实给它的心头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不过林森还是及时的叫住了这个打算下黑手的家伙,这又不是准备吃掉这个大雕,留着它还有大用呢,怎么能随便就让呆毛给结果掉呢。

有些愤恨的盯着这个大家伙看了几眼,呆毛还是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干掉仇敌的机会。不过在林森利用野果树,催生出了几个鲜美异常的大水果递过去以后,呆毛立马又高兴了起来。

只是偶尔望向那大雕的眼神还是有些不善,甚至还有点狡诈的意思,看来以后它们之间,怕是少不了要相爱相杀了。

再次确认过那异种大雕还要昏睡上最少半天功夫后,林森干脆的用那些捕获它的藤蔓做成了一个网兜,把大雕背在了身上,叫上呆毛,一路奔着作为特种训练基地的老房子那边就去了。

这货的体形着实是不小,少不了会拖累林森的动作,不过好在其实并没有多重,虽然多了点麻烦,但总算也赶在天黑之前,就到了老房子那边。

这边的规模其实也已经扩大了许多,起码多几间屋子,够每批过来训练的特种队员们睡个大通炕啊。

外表看着虽然破败些,其实那更多的是一种伪装,里面有热炕,各种生活物资也是一应俱全,条件倒是并不差。

必要的时候,这里也是要作为撤退的后路上,其中一个补给点来用的,肯定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

要不是林森精通其中的门道,哪有那么容易的来到这里。即便是友非敌,也得有内部的人带领,才能顺利的毫发无伤的到达这房子面前的。

见到林森抓住了这么大一只大雕回来,这特种基地的队员们都有些沸腾了。

在好奇这异种大雕来历的同时,对林森当然也多了许多的崇拜。

尼玛就这么个大家伙,别说毫发无伤的活捉回来,能在它的攻击之下保证自己的安全,就已经很厉害了,想要干掉它,都不知道要填进去几条人命呢,更何况是难度更高的活捉了。

正是因为知晓其中的难度,他们看向林森的眼神中才都多了那许多的崇敬,这也就是来此的这些队员,原本就大都有把林森当活神仙看待的意思,要不然怕就不只是眼下表现的这点热情了。

这不头一次见识到林森堪称神异的本领,那些个战奴们看向他这个主人的眼神可就热切多了。

有那大概崇拜自然万物的,就像那些个信奉萨满教的黑水靺鞨族的神射手们,都已经神情狂热的给林森跪下行礼了,看来这是拿林森当了真神的意思啊。

其他那些战奴即便没有到他们这么虔诚的地步,也绝对不缺少对这位新主人的尊崇了。

跟着一位天神一般的主人,即便是死掉了,是不是也会更有意义一些,尤其是他们显然是要为这位主人战斗的,起码会死的像个英雄一样吧。

等到这些狂热的家伙稍稍冷静了下来,林森这才把那异种大雕,拖进其中一间屋子里去。

这里面有挖出一个面积不小,而且结实异常的地下室,只不过里面是完全封闭的结构,没有火把的情况下,一点光线都进不去。平日里都是作为禁闭室,或者是模拟刑讯室来使用的。

把这大雕放在这里面,真个醒了随它折腾就是,算是一种变相的熬鹰了。

在此休息一晚,明天林森还要再进一趟山呢,既然已经开始抓捕动物,还不如一趟腿把需要的全抓齐了再说。

这次李世民这么给面子,真个把孔颖达坑进去了,林森怎么也该表示表示,把之前曾经承诺过的事情顺道给办了才对。

第二百九十三章 就决定是你了

一觉醒来,又变得神清气爽的林森,再一次准备深入山林了。呆毛自然还是要带上的,不知道这货是不是以为还是去祸祸哪个倒霉催的大雕,所以显得格外的有劲头。

而除了呆毛以外,林森骑到这边来的羚牛,其实才是这次搜寻的主力,因为林森这次的目标,就是多抓几只它的同类回去。

一方面让同样跟了过来的人熊哥俩,结束单纯靠脚底板赶路的生涯,再一个当初不是答应了李世民,回头要弄几头给他放到皇宫里的皇家动物园里吗。

虽然当时更多的还是为了不让他打自己那头坐骑羚牛的主意,不过既然这次在孔颖达这事上这么给面子,还是顺道多弄两头送给他得了。

当然了,既然是放到宫苑里纯粹做观赏用的,也就没必要送那些太过强壮的个体过去了,那纯粹是属于浪费,还是留着给手下人做坐骑更实惠些。

林森也过去看了下那只异种大雕,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药效还没过,还睡的消停呢。

弄了点水和肉条放那,林森转身就走了,就这么一人一骑一宠的,再一次深入山林,去往了海拔更高的地方。

其实也没用爬太高的山峰,因为天冷了以后,羚牛群会下到相对海拔低一些的地方来寻找食物,日常生活也会在这里。

毕竟能威胁到它们的捕猎者很少很少,它们也没有跑回高海拔地带去躲避敌人的习惯,都是勇敢的冲上去,谁让它们都是牛脾气呢。

有了羚牛坐骑的帮忙,林森倒是很快就见到了一个个体数目不算太大的羚牛群。

嗯,林森估摸着这应该就是自己这头羚牛,当年曾经挑战过首领地位的那个族群了,因为这家伙见了对面那领头的羚牛首领以后,就一直有些躁动,分明是有些跃跃欲试啊。

林森一琢磨,得了,咱也甭用刚开始打算好的主意了。靠着藤蔓和草叶啥的,把这些大家伙全都困住,本来就是很困难的事情了,还要一头一头的收服它们,这个难度未免太大了点。

用那催眠花的药丸把它们迷昏,倒是少了许多折腾,可怎么把它们运回去同样是个大问题。

它们可不像那异种大雕只是看着身板唬人,其实并没有多沉,这些个大家伙那都是实打实的肉墩。

尤其是那个羚牛首领,怎么看也得超过一吨重了,想把它囫囵个的运回去,还不得累死人啊。

与其在这边泡上好多天,还不一定能达到目的,还不如干脆的就让自己这头羚牛坐骑试着向这首领发起挑战呢。

真个成了以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羚牛群不就整个都变成自家的了吗,到时候把它们往土楼那边一领,还不是想骑哪头骑哪一头,想送哪一头也都可以随便挑了吗。运送的问题都省了,它们自个就能跟着跑过去,这多省事。

实在是没法达到这最理想的结果,或者挑战失败了,最坏也就是重新按照开始的打算再来过而已,怎么算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法子吗。

就决定是你了,上吧,皮卡丘……不对,上吧,坐骑羚牛。

相较于一直在相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的羚牛同类,自家这头坐骑羚牛应该是很有优势的。

它的伙食算得上庄子上所有大牲畜中最好的一个了,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它基本也处于打野状态,可以有充分的自由来可劲锻炼身体,林森还时不时的弄点个草药,还有各种补品来给它强筋健骨,保证它的身体状态一直处于巅峰。

这不自从跟随林森以后,这家伙的身高体重可都更进了一步。这还不是单纯的上膘了,它的力量,速度甚至敏捷等方面,其实也有着长足的进步。

除了林森照顾的好,它自身足够年轻,有更多的潜力可以挖掘,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而上战场的经历,对它来说同样是一种成长,突厥人的战马可也不缺暴脾气的家伙,还不都给它揍挺了吗,这同时也是对它的信心的一种巨大激励。

有了堪称辉煌的战绩以后,它自然能够从上次挑战老首领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这次见到原本的对手,才会这么兴奋的想要立马发起挑战。

而反观它原本的那位对手,能让它出面战斗的对象已经很少了,相对安逸些,没有什么敌人的生活,已经有点磨平了它的棱角。不太好的伙食,还有越来越大的岁数,都让它的身体素质不可避免的下降了许多。

两方这一对比,羚牛坐骑的胜算肯定要大上许多的。

得了林森的许可以后,羚牛坐骑迫不及待的就上前对着老首领发起了挑战,尽管有段时日没见了,但族群中的同类,还是分辨得出这家伙其实是出自自己这边的,对于它的这份挑战也都是认可的。

于是其他的羚牛都自觉的让到了一边,将空间留给了老首领和这位年轻的挑战者。

整个挑战的过程其实进行的挺快的,可激烈程度一点都不差。

两头一吨多重的庞然大物拉开了距离,摆开了架势以后,牟足了劲就开始疯狂的相对冲锋,在砰的一声相撞后,两头羚牛仍然站立着并没有被顶翻,于是依然不停的用胸膛和牛角压迫着对手,不断顶牛,互不相让,

最后还是年轻力量又大的羚牛坐骑,利用身体优势成功压制了对手,直到把老首领掀翻在地,这场战斗才算是彻底结束。

被挑落了首领宝座的老羚牛,并没有像之前的羚牛坐骑那样,干脆的逃离羚牛群,而是对着这位新任首领表示了臣服。

看来还有继续留在牛群之中的打算,而且估计是不打算再次挑战首领之位了,也许是有在此养老的打算吧。

羚牛坐骑看来也继承了来自林森这个主人的宽宏大量的美好品质,对于老首领的示弱,它选择了欣然接受,给它一个留在自己身边的机会,也让族群越发壮大些。

看到这家伙成功了,林森总算放下心来。不过他并没有急着把羚牛群带回去,反倒是暂且把羚牛坐骑这个新首领留了下来。

因为林森打算等到完成了熬鹰的过程,真个收服了那只异种大雕以后,再带着此行所有的收获一起返回。

第二百九十四章 低级错误

林森边打着火把朝那地下室里走去,脑子里还不断的琢磨着该怎么熬鹰。后世只是见过只言片语的介绍,还好刚才从一个黑水靺鞨族的手下那里,多少了解了一点具体的步骤,只是还不够具体。

反正就是和这大家伙大眼瞪小眼呗,只不过这家伙身高都和自己差不多太多了,貌似眼睛也要比自己大很多吧,到底谁瞪谁还不一定呢,必定是有的熬了。

还好进来以前很有先见之明的睡了一觉,要不然怕是还熬不过这个刚睡过一个好觉的大家伙呢。

另外林森脑子里忍不住也在想象着,真个成功训练好了这个大家伙以后,去到突厥草原上,让所有的敌人都无所遁形的样子,不自禁的就在那乐呵啊。

不给自己点好的念想,林森也怕自个坚持不住啊。熬鹰这活还没法假手他人,又不能搞车轮战,因为这家伙只认那熬过它的那一位做主人啊,既然林森想要把这大家伙变成自个的宠物,自然就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进入地下室以后,林森拿火把一扫,就看到为那异种大雕准备的水和肉条,已经全都被消灭掉了,看来这家伙还是个心大的,完全没有拒绝这些食物的意思。另外也没有使劲折腾的样子,周围都没见什么抓痕。

可,不对啊,那大雕呢?

林森这边刚一闪念,那边黑暗中就有几个如同匕首般锋利的爪子猛的扫了过来。

林森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还是个低级失误,那就是,他忘记把这大家伙给绑好了!

虽然出去的时候,那植物组成的网兜还是罩在它的身上呢,可醒来之后的它,显然一直安安静静的就把所有的束缚全都给弄断了。这还是聪明的家伙,这下就更难缠了。

转过这些念头的同时,林森的动作也是一点不慢,拥有着堪比死侍的超强敏捷和速度,林森总能轻巧的躲过这异种大雕那其实快俞闪电的攻击,然后还有机会适当的发动反击。

只是这大家伙时而翅膀和尖喙齐下,时而靠着利爪偷袭,或者干脆扑扇起来后双爪一同出击。

而林森除了拳脚,能依靠的也就是手中那让野生动物本能畏惧的火把了。

可在对方的双翅带起的大风之下,那风雨飘摇中的火苗,最后还是“噗”的一声就熄灭了。

林森干脆把那烧火棍朝着大雕那边一扔,趁着它去阻拦的时机,利落的躲过了对方的攻击,翻身就上了这家伙的后背,一边灵活的躲避对方的啄击,一边不停的攻击它的头颈部位。

这样相持了一段时间后,林森硬是靠着超强的体力和灵活的身体,基本毫发无伤的生生把这家伙给累趴下了。

他当然也想打蒙了这家伙,就不用费这么大功夫了,可说到底其实这还是在熬鹰啊,磨的对方没脾气了才管用吗,打晕了算怎么回事,等它清醒了,不还是要重复这么个过程吗。

看起来林森这么做还真是对的,这个异种大雕在渐渐的缓过来以后又重新站立了起来,可这次它却并没有继续对林森发动攻击,只是独自站在那里不停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就着地下室门口传来的一点光线,林森倒是把对方的动作全都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这应该是成了。看来每一个强攻的表面下其实都藏着一个强受的内心啊。

林森赶紧跑出去又端了许多切成了黄瓜条一样的新鲜羊肉回来,用带着厚厚手套的右手抓了一条,慢慢的喂到了这大家伙的嘴边。

这大雕深深的看了林森一眼,叼起肉条来,一仰头就吃了下去。

这下,双方之间的关系,就算是彻底的定下来了,这只大雕算是初步驯服了,以后只需要好好的训练它就行了,当然还需要一个建立默契的过程。

赶在再一次上番轮值之前,林森总算是成功的带着这只硕大的异种大雕,还有那个羚牛家族,一同回到了土楼这边。

这些羚牛都是属于无条件服从首领安排的那种,首领带着它们朝那里跑,它们都会义无反顾的跟随着,不论是迎向穷凶极恶的敌人,还是干脆的跳崖过涧。

带着它们回到庄子上,好吃好喝的都不缺,它们自然也是乐意的,说不定还要夸一声首领干得好呢。

人熊哥俩也总算是解决了坐骑问题,从羚牛群之中挑选了最为强壮的两头年轻羚牛,也是将近一吨重的大家伙,做了自己的坐骑。

只不过这哥俩收服它们的过程,和林森当时有着很大的差别,因为这两个家伙跟那羚牛一样莽,直接和它们玩起了摔跤,在成功的多次拔倒对手以后,那俩羚牛直接就表示了臣服,他们这才骑上去。

当然林森也选了两只羚牛家族之中最为老弱的个体,直接骑着羚牛坐骑,就带着这俩给送到了宫里去。

既能给它们好好养养老,宫里肯定少不了一帮人专门伺候着,也相当于送李世民的新年礼物了。

忙活完这个事以后,林森大部分的空闲时间,都用来培养和这只被他命名为“煌天”的异种大雕之间的感情上了,顺便也能完成一些初级科目的训练。

比如如何放飞和召回这些最基础的东西,这还得亏有那黑水靺鞨族的战奴从旁指导着,再加上林森自然超强的动物亲和属性,这才能让一人一雕之间的沟通相对顺畅些,配合的也是越来越默契。

在训鹰的同时,林森也没忘记抓紧手下这帮翊卫的训练。马上就要到今年的冬季大训了,他还指望着这帮已经焕然一新的手下,能够在大训之上有出彩表现呢。

让大家都知道这帮子曾经堕落的老油皮,如今已经改头换面了。也让大家看看,他林森练兵的本事到底如何。

尽管如今的这帮手下,还没有完全达到林森心目中的标准,甚至说离他真正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应该也能够镇住不少人了吧。

他可是在李世民面前夸下了海口的,只有这次让李世民知道他不是信口开河的,他的要求才有可能真的实现,让这帮子家伙变成一支单独的队伍,一支起到标杆作用的模范队伍。

不过在冬季大训开始前,新一届的橄榄球大赛,再一次隆重的开始了。

这一次参赛的队伍,肯定就不限于十六卫之中了,甚至已经不只是来自于长安城和周边的队伍了,竟然已经有来自好几个其他道的队伍前来,总的参赛队伍的数量,比之上一次翻了何止一番啊。

可见这一年多的时间,橄榄球这项运动从无到有,再到如今,已经有了风靡天下的势头了。

第二百九十五章 进步神速

林森之所以如此关注这项赛事,当然和他本人是橄榄球运动的发明者不无关系,但是更多的其实还是因为他手下的那些翊卫们,也组建了一只队伍,参与到了此次的比赛之中,只不过走的不是十六卫的名额,而是选择了民间组那边报的名。

林森平时就有用橄榄球来训练手下的习惯,还曾经用过后世某知名橄榄球电影中的梗,让他们在蒙着眼的状态下负重前行,完成跑过半场的目标。

实际上他们在一直努力前行,最后成功的跑完了整场,这也激起了其中很多翊卫的信心和勇气,让他们相信自己能够重新站起来,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众人面前。

当然他们平日里的娱乐活动,也大都选择的橄榄球。

这次既然又组织了比赛,林森肯定不介意让他们上场感受下,除了训练的过程,内部的选拔和对决,林森都没有参与,只是指导他们更多的技战术而已。

拿外卡入场同样是出于这个想法,在强手如云的左右卫中想要成功出线,成为代替本卫府出战的那支队伍,是十分困难的。

况且各大卫所怕是都有了各自配合默契的最强阵容,临时用他们来替换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谁让他们的名头已经臭不可闻了,摆烂摆的太彻底,连那些同僚都没人乐意相信他们。

这样以民间队伍的形式报名参赛,起码有机会在所有的观众面前亮个相,也让各大卫所的人看到他们的改变。

而且和他们对决的队伍,大都是某些二代们自己组合的队伍,或者干脆就是某个武勋带着家将们就上了,以这帮手下翊卫的配合默契,还是有很大几率能够晋级的。

林森是想让他们建立起更大的信心,收起往日里摆烂的心态,可不是为了进一步打击他们的进取心的,自然是能够拿下的胜利越多越好啊。

而林森本人当然是不会参与到其中一同参赛的,他是想让这帮子手下体会到通过勤奋和努力取得胜利的快乐和成就感,又不是打算让他们见识下自己这个开挂的上司有多牛逼。

有他这种作弊器一般的家伙在,只要球到了他的手里,还有对方什么事啊,抱着跑就是了,速度快反应又迅速,所有的阻拦都会变得形同虚设。

他倒是体会到了完虐对手的爽快,可那帮子手下还有什么乐趣可言,看着他一个人玩就得了呗,这显然和他锻炼手下的想法是背道而驰的。

另外在球赛期间,也正是带着妹子一起出玩的好时机吗,他已经不需要去球场上展示自己的风采,来博得妹子的注意了,反倒是和妹子一同在场下做个观众,更方便他们聊天增进感情。

这个对于长安居民来说,无异于全民狂欢的橄榄球赛,足足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功夫,才真正的决出金银铜牌的归属来。

结果和去年有些类似,苏定方率领的队伍,成功的卫冕了冠军宝座。而程怀默总算稍微翻了翻身,把尉迟宝琳他们压在了身下,最后得了个银牌。

这个结果应该不算多么出乎意料,就是不知道长安城的众多赌坊,有没有因此赔钱。

今年的奖品自然也要更加丰富些,有了去年的成功,长安城的众多商家,肯定不会再放过这次的广告机会,即便各种广告位已经竞卖到了天价上,这帮人还是不遗余力的在扎堆争夺着。

相应的各色实物赞助肯定也要多上不少,能够给予参赛队伍的东西,肯定也要丰厚的多了,而且花样翻新,总能找到他们喜欢的那一款吧。

当然了林森他们这些主办人员,这次更是赚的盆满钵满的,就不说比赛带来的各种橄榄球相关产品的销量暴增什么的,只是这赛事本身带来的利润,在扣掉了各种花销以后,包括豪气的报销了各参赛队伍的来回路费等等,仍然是一笔算得上庞大的数字。

林森的那帮手下说起来也算是很争气了,并没有来个后世某知名臭脚队伍最爱的一轮游,而是很出人意料的晋级了十六强的队伍,最后在面对尉迟宝琳他们的时候,才以不算大的劣势惜败。

虽然没有一黑到底,但也算是让大家对这只出了名的烂队伍有很大的改观了。

毕竟十六卫的队伍,都让那些民间高手给干掉了好几只呢,其中还有一只就是由这帮子被人看不起的翊卫们亲手终结的,他们的成绩也算是很不错的了。

他们这些人其实原本底子也都不差,尤其是其中某些被各大卫所丢过来的刺头,除了个别属于那种真正的惫懒货,大都其实还都是很有本事的,没本事的人也很难在军中做刺头啊。所以有这样的成绩,也算不得太过出乎林森的意料。

虽然对失败难免有点耿耿于怀,不过在林森的一番劝说后,他们还是重拾起了信心,就像林森说的,即将到来的冬季大训才是他们真正展示自己的大舞台,眼下的橄榄球赛只是个铺垫罢了。

况且能够不再甘于失败,本就说明他们的心思已经活泛起来了,不再是原本那只知道摆烂的扶不上墙的烂泥,心气在这呢,以后自然就有更多提升自己的动力了。

在观赛的间隙里,林森当然也没忘了给程怀玉好好嘚瑟下,他刚完成了基础训练的异种大雕“煌天”。

只是林森却没办法用最帅气的姿态,来个“左牵黄,右擎苍”了。

用来给它站立的护臂其实并不难做,这家伙那三十多斤的重量,对林森来说同样不是问题,单臂举着站上一天问题也不大。

可关键的问题在于,这家伙的个头太大了,站在地上就和林森差不多高了,这要是再架到胳膊上,那画面太美有点没法看啊。

好在让这家伙站旁边也算可以了,一人一雕的搭配,怎么看还有点个神雕大侠的意思,除了林森的胳膊都还健在以外,整体看来毫无违和感。

起码怀玉妹子那充满了惊喜,还有些崇拜的眼神,都让林森感到很受用。

这段时间的训练,也让林森和这大家伙的感情好了许多,默契程度更是高了好几个等次,不会再出现它想要招呼煌天落下来,结果这家伙却把旁边的呆毛又抓到天上的情况了。

不用再听呆毛的惨叫声,更不用承受它那充满了怨念的眼神,让林森感觉好多了。

这样的煌天离林森心目中的战场利器,也是越来越接近了,他甚至在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好好测试下,这个大家伙到底能够提起多重的东西来。

说不定哪天也能吊个侦查员上去,或者干脆抓起他这个主人来,跑到敌人后方去玩空袭啊。

在林森的期待中,在手下那帮翊卫的跃跃欲试中,冬季大训总算是开始了。

第二百九十六章 震撼人心

冬季大训又一次在李世民的注视下,在周边各个大小邻邦各怀心思的目光中如期举行,项目其实还是往年那些项目,只是今年多了林森领导下的翊卫队伍,整个大训的过程就变得尤为不同了。

那些考察个人武勇的项目也还罢了,这帮子翊卫当中当然也不乏高手,但放在人才济济的十六卫之中,也不至于变成鹤立鸡群的独一份。

只是提起了心气的他们,努力的做到了自己最好的方面,平均水平来说就显得比其他的队伍要稍好一些,毕竟队里其实并不缺各项目的好手。

尤其是在这二百号人基本处于被孤立的状态下,有点自成一体的他们,有这番表现就显得比较引人注目了,如果再考虑到他们之前那番彻底摆烂的姿态,这个变化就当然会尤为明显了。

高坐在阅兵台之上的李世民,忍不住都对这帮家伙频频点头,以示肯定。

但是真个到了集体项目上,尤其是队列和阵势这方面时,这帮子翊卫的表现,就不单是用优秀可以形容的了,那是真的非常的突出啊。

林森一直在用队列,用生活常规潜移默化的改变着这帮手下的纪律性,还有相互之间配合的默契,当然也没少了拿出后世的思想教育方式,不断的给他们灌输忠君爱国的思想。

再来表现这些时,就有着一股震慑人心的力量,在紧紧的抓着周围所有人的眼球。

阵势的转换自然难不住他们,可真正出彩的地方,还在于队列的展示。

当所有的翊卫们在林森和林淵源哥俩的带领下,迈着整齐的步伐,排着如同豆腐块一般的队列,横平竖直的仿似一人般经过校阅台时,连久经战阵的李世民,都忍不住站了起来,满含着说不出的兴奋,甚至还有一点感动,静静的看着这只精气神完全不同的队伍,慢慢的向他走来。

当队伍走到与校阅台平齐的方向时,林森猛的抽出了腰刀,竖立在自己的眉心之前,高喊一声“正步走!”

所有翊卫的神情都是一变,全都望向了李世民所在的方向,同时“啪啪”两声后,全都动作整齐划一的将手中的武器举到了身前,直指前方,目光坚定的仿似能将所有挡在前面的敌人全都碾为齑粉。

脚下也都仿似一人一般,全都迈着相同的步伐,案首挺胸的阔步前进。每一步都如同用尺子精确丈量过一样,精准而稳定。

只余下“咵咵”的脚步声,就像是踩在所有人的心上,充满了一往无前的力量。

“精忠报国!有我无敌!”待队伍走到校阅台正前方时,林森带头高喊一句。

“精忠报国!有我无敌!”二百多人的声音汇聚成了一个声音,震撼了所有同僚的心,也让李世民有些激动的不能自已。

“大唐万胜!”李世民忍不住举起手来,高呼了一声。

“大唐万胜!”所有翊卫都眼带狂热的盯着李世民,紧接着高呼了一声。

其他各大卫所的队伍,也被眼前的气氛所感染,忍不住一同高呼了起来。

声音从大校场上汇聚起来,一直冲破了校场上空,甚至让周围的几个坊市都听到了,也跟着应和了起来。

一时间“大唐万胜”的声音响彻云霄,让那些各怀心思的各国使节们心里都是一震,长安城的居民们却满是骄傲与自豪,心情都随之振奋起来。

这次校阅完毕以后,林森和他麾下的这些翊卫们,受到了李世民的单独表扬,甚至还有额外的嘉奖令下来。

受此鼓舞,那帮子翊卫们更是激动不已,这下子哪还有一点摆烂的心思,怕是恨不能现在就去上阵杀敌去,不杀敌人个屁滚尿流,都对不起李世民的这番看重啊。

林森也知道有了李世民的这番肯定,之前自己的打算这就算是成了一半了,剩下的就是需要这帮子翊卫,继续按照制定好的计划继续努力训练。

早日达到他心目中理想的状态,才能真个变成他林森甚至是整个大唐的脸面,也会是整个大唐军方的一张亮丽的名片。

李世民最后那个肯定和鼓励的眼神,显然就是告诉林森,放心大胆的去按照自己的计划来吧。

实在是今天这帮子翊卫的表现太过震撼,让李世民都忍不住要为他们的表现叫一声好,这会心情都还没有完全平复下来呢。

他很期待当那些外国使节们,一起见识到更加强大的这支队伍时,又该是何等样的表现啊。

不过关于自己的真正的计划,和对这帮子翊卫的期许,林森暂时还没有告诉他们。等到他们真的达到他们该有的样子时,林森才会给他们这个大大的惊喜。

让精气神已经变得大有不同的这帮手下,赶紧回去好好继续训练,林森总算暂时放下了这桩心事,看来以后手下的训练,就不需要他再像刚开始那样费心费力的全面靠上去了。

总算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为即将到来的覆灭突厥的战争做准备了,当然也是时候为自个和程怀玉的婚礼做些打算了。

他可是打算给程怀玉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的,不只是要给她一个诰命夫人的头衔,还要有个别出心裁的婚礼过程才行啊,毕竟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吗。

林森也是打定了主意就找这么一个老婆的,虽然古代号称可以三妻四妾,先不说林森够不够级别弄出什么平妻来,他这全服心思都在程怀玉一个人身上呢,也没那心思再去找别人啊。

而且真个多个女人出来,他也怕后院起火不是,就他这个情商,爱好一个女人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想要调节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根本就不是他能玩得转的。

看似你好我好大家好,实则冷冰冰的没了真情实意的后院还有什么意思,家在他看来更重要的是感情的寄托,和安静的归宿,还是温暖些比较好。

不过眼下还是可以稍微放松下的,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啊。

今年手下更多了,产业也更多了,家底变得更丰厚了,作为敌人的世家中人,这一年也算是倒了血霉了,实力得到了一定的压制,尽管还在不断蹦跶着给自己找茬,不过好像坑都给他们挖好了。

所以好像从哪方面来看,今个这个年景都挺不错的,尤其是当林森得知程怀玉会陪着他一起过年的时候。

毕竟两个人订婚的程序都走完了,按照大唐这时候的风俗,程怀玉已经算是林家的媳妇了,在这过个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更何况其实她只是待到年三十,陪着林森一起守岁,之后初一也就是元日,还是要回到程家去过的。

而眼下为了促成这个事,林森去程咬金家送年礼,可必须多走点心才成啊。

他确实是这么干的,送的这礼物简直不要太得程咬金的喜欢,为了这个,甚至差点没和其他的武勋们打起来,因为这个东西他们也想要啊。

第二百九十七章 奇正相辅

和程怀玉婚事都定下了,去程家送年礼自然是应有之义,而且林森不是还想留妹子陪自己过年吗,除了常规的那些年礼以外,肯定还要送上一份额外的心意才行。

只是这个心意,林森送的有点战战兢兢的,倒不是怕东西不好程咬金会打他,而是觉得这东西好像有点犯忌讳,怕把程咬金给坑进去。

因为他送的是一个根据突厥当地的地形,制作而成的一个缩小了无数倍的木制立体模型。

在家里藏着地图都可能被认为是谋反的古代,送上这么一个高度还原的立体地形图,林森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界定这玩意了。因此拿出来的时候,很是有些小心翼翼的。

这个立体地形图的规模可是不小,只是它一个就占据了一整辆四轮马车的内部空间,而强度方面,因为是林森直接控制着一个硬木,长出来的囫囵个的玩意,绝对是很有保证的。

“好,你小子确实是用心了。”看了这份压轴出场的礼物,程咬金确实很是兴奋,大剌剌的就收下了这个礼物。

然后心情大好的程咬金,自然少不了召开一个大规模的宴会,专程跟那帮老兄弟们来嘚瑟这个好东西啊。

一帮子老杀才听说这是照着突厥地形来的,都饶有兴趣的凑到了被放到正中间的大木雕周围,开始了热烈的讨论。

这个说该走这条路线攻其不备,那个就非得要走另一条路来个堂堂正正,还有的建议多管齐下,奇正相辅。

结果因为相互之间谁都说服不了对方,讨论很快升级成了争论,最后干脆就要变成全武行了。

这火可以说是自己点起来的,劝架这事林森自然责无旁贷,好在靠着灵活的身手,他也不至于被一帮老杀才给揍趴下了。

“都别急!我还有个好主意,你们不是都说服不了对方吗,简单,你们战场上见真章就是了,只不过是假的战场!”林森不得不高声吼叫着,才压下了群情激奋的这帮子武勋。

“哼,给你小子个面子!”一帮人这才暂时罢手,不服气的互瞪了一眼,暂时退开了。

林森赶紧叫上几个程家的泥瓦匠一起,对照着那个立体地形图的样子,找了一个大大的平台出来,用泥沙很快就堆砌出了各种各样的地形,一个比较类似于后世常见的那种沙盘就这么成型了。

再把原本送来玩象棋的那些个立体棋子,每一个兵种都按照现实中的样子雕刻出来的那种,摆到了沙盘旁边,当然也没忘了准备些颜色不同的小旗子,这样也让他们有挑选的余地啊。

“这就是我说的模拟战场了,我叫他军棋推演,地形就是照着实际的地形来,各种兵种的战力,想来不用我来说了,各位都比我了解的多。

双方完全可以用不同的棋子或者旗子,来代表不同的兵力,具体怎么战斗,全靠你们的临阵指挥。

只是中间需要有几个人来做个裁判,在他们的每次战斗中,帮他们评估各自的损失。

这些方面你们几位都是行家里手,自然也不用我多加置喙了。

所以你们谁先当突厥?谁来指挥唐军?谁来做裁判?”林森简单的介绍过规则以后,就赶紧的退到了一边去,生怕他们再打起来。

结果这帮子家伙果然争抢的非常凶狠,还是李绩出来发话,表示他先来当裁判,让程咬金这个主人家先上场来指挥唐军,又让相对好脾气的牛进达做了反派,这第一次的军棋推演才总算是正常开始了。

由于是第一次玩这个,大家都是摸索着来的,所以还是花费了一点时间来适应下。

不过出于对战场近乎本能的把控,他们之后的调兵遣将都有理有条的,完全没有忙乱的意思。

攻防之间经常会出现精彩的对决场面,林森跟在旁边,其实也没少在学习他们的兵法了,绝对是受益匪浅啊。

而其他的老杀才们的神情,也从刚开始的轻松,慢慢的变得凝重了起来,没了玩闹的意思,反而真个拿这个当做真实的战场来应对了。

程咬金的战法,整体来说属于侵略如火的那种,勇猛之中也不乏平稳,再加上突厥自身的条件所限,稳扎稳打之下也逐步蚕食着突厥的地盘。

慢慢的将他们的势力,赶出了最为肥美的草原,赶到了环境恶劣的犄角旮旯里。这场模拟战争,自然也以程咬金的胜利而告终了。

旗开得胜的程咬金,自然免不了有些得意洋洋的,笑的这叫一个开心,望向林森这个好女婿的眼神里,也满是赞许和肯定。

失败了的牛进达倒也没有生气,同样笑眯眯的,大概也是希望真正的战斗中,大唐军队也能这般稳赢突厥吧。

都已经了解过了玩法和规则了,到了第二场关于人选问题,争的就更狠了,都觉得这样更有意思啊,热情高涨的很。

“我来。”门口那边却是又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你谁啊?”其他武勋忍不住怼了回去,再回身一看,好吧,想插队的这位竟然是一直很少出门,基本就出于半归隐状态的李靖。

此时的他即便还不能被公认为大唐军神,但之前的战绩也是有目共睹的,对这位的智慧和用兵之强,大家也都是非常认可的。

见他发话了,一时间还真不好太拂了对方的面子,毕竟不是和他们相熟的这帮子老兄弟,随便怎么争抢玩闹都无所谓。

正考虑派谁出战比较合适呢,虽然这位算是客人,可不是一路人啊,输给了这么个外人,大家都有点没脸不是,门口那又进来一位。

“还是我来这一局吧。”大家这次总算忍住了没开骂,就这么看过去。

得,这个更惹不起,也不知道从哪得了信,连李世民也跑过来凑这个热闹了。

得了,这下大家都靠边站吧,老实的去给眼下大唐算是最牛叉的这俩统帅当裁判去吧,也好看看人家都是怎么玩的套路。

“好!”这两人的对决果然非常有看头,周围这些武勋都感觉收获颇丰,每当有妙招出现时,自然也是不吝喝彩。

李靖是奇招迭出,而李世民分明走的就是堂堂正正的路线,但却同样很有压迫力。

第二百九十八章 许胜不许败

这场精彩异常的推演一结束,在场的这些人全都忍不住不停的叫好。而李世民关于此次大战的主帅人选也已经心里有数了。

至于还需要派哪些人去参战,完全可以看看在场这些人,在军棋推演中的表现到底如何了。

这场对对突厥的战斗,对李世民来说绝对是异常重要的,可以说是许胜不许败的。

胜利了,李世民就可以靠着强大的军功,获得巨大的威望,不仅能够彻底坐稳皇帝之位,同样能洗刷掉自己身上的耻辱,也能有那个底气进一步压制世家。

而对外,大唐也会变成天底下有数的强国之一,四顾之下,几无任何一个可战之对手,敢于挑衅大唐的国度,应该也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有威服和敬畏。

稳定的外部环境,自然也能让他腾出更多的空来,好好整治一番国内的情况,去清理掉许多隐藏的漏洞,消除掉不稳定的因素。

可如果不幸失败了,不仅国内被压制下去的那些个矛盾,很可能会彻底而全面爆发出来,外部同样要面对许多窥视的眼光,只是突厥的反扑,就足够大唐头疼的了,对他来说局面自然会变得复杂许多,甚至称得上是艰难异常。

所以对于这次的突厥之战,他必须要慎之又慎,抓住一切可以增加大唐的胜率的机会,在出战的将领方面,同样要考虑的周全一些才行。

而眼下的这个军棋推演,显然就是一个考察他们的好机会。

程咬金他们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在两位大帅奉献过一场精彩的攻防战斗后,得了机会上场的他们,也是不遗余力的展现着自己的统兵能力,力争在李世民的面前拿出最好的表现来。

对于他们这些老一辈的将领来说,这次覆灭突厥的国战,很可能是他们余生之中,唯一的一次参与此等规模的大战的机会了,也许就是最后的机会,自然要使出浑身解数来,完全没有一点相让的意思。

而林森就只能成为一帮子老将的陪衬了,自动自发自觉的做好服务工作,端茶倒水,帮忙插旗,计算剩余兵力,这些个活计一样都没落下了。

等到所有的武勋差不多都轮过一遍,天色也不早了,虽然还很是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但还是在李世民发表过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并且挨个勉励过他们这帮子老臣子以后,知机的全都告辞了。

李世民当然也没忘了夸奖林森两句,这沙盘出现的太及时了,也是真真的军国利器一个,既能更好的展示出所有人的兵法谋略,战场智慧,也让李世民看到了这帮子武将们未来的另一种可能的道路。

只是眼下这还只是一个设想,还要看再过些年头大家的表现如何,他这个当皇帝的又是怎么打算的,能不能找到别的出路,让大家延续这君臣相得的局面。

放在当下来说,也可以让大家一起先制定一个比较完善的战略。总之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临走的时候,李世民很是自然的,就把林森亲手做的那个精美异常的立体地形图给带走了,这样的东西还是更适合放到他这个帝王的眼皮子底下经常看看,也可以时刻提醒他,这是一块亟待他去拯救的土地啊。

程咬金对此都没多说什么,林森自然也不会去多嘴,反正程咬金已经感受到了自己的诚意,这才是最主要的。

这东西放到李世民眼皮子底下,显然也能够不时提醒他,自己还有这献上沙盘的功劳呢,到时候就算是累加到功绩之中,等自己真个从突厥战场上回来,得到的封赏肯定也要多上不少吗。

今日玩的很是尽兴,顺便也算是露了一把脸的程咬金,显然心情很不错,难得的又一次开口夸赞了林森几句,又亲口应承了程怀玉去林家庄子上守岁的事情,林森这趟就算是没有白来。

从程家出来以后,林森高高兴兴的投入到忙年中去了。

而沙盘和军棋推演带来的影响,还在持续发酵中,渐渐的在所有的高级将领之中都流行了开来。上司喜欢用这个考较下属,而同僚们之间也喜欢用这个来相互竞争下。

普通民众自然无缘得见这种军国利器,但是在上层将领圈子中,林森这个发明者的名号,却可以算是耳熟能详了,起码在热度颇高的近期时间内,他的名字怕是要经常被这些个将领们反复提及了。

而林森暂时是没心思去考虑这些了,他正带着程怀玉一起,在林家庄子上盘点这一年的收获呢。

既然都是一家人了,有多少家底,还不至于瞒着自己老婆吧。

而等到真正见识了林森手下的各种产业,尤其是那丰厚的利润以后,程怀玉自个都不得不感慨一下,自己这真的是捡到宝了。

虽然确实不是冲着林森的家产来的,她一个正儿八经的贵女还不至于就盯着那点东西,那也太没出息了。

可自家夫君能干,短短时间内就能挣下这偌大的家业,她身为未来的女主人,肯定也会与有荣焉啊。

另外她也要履行女主人的责任,负责慰问庄子上众多的新老庄户们。

因为有着招来众多宫女,帮助许多老光棍解决单身问题的这份恩情在,程怀玉的到来,同样受到了庄户们的一致欢迎。

同样是因为落停了庄主夫人的这层身份,庄户们对她就少了许多的防备,也能痛快的给她自爆家底了。

其实这些家伙一个个的,资产怕是比那些长安城中的普通民众都要来的多上不少,长安周边的这些个大大小小的庄子,更是没有能够赶得上这帮,其实也就走出山林一两年的庄户们的。

这小日子怕是要让大唐天下的大部分人都艳慕不已的,也难怪这些庄户们,言谈举止中都不难看出,对林森那真是发自内心的崇敬乃至迷信啊。

见识过这些庄户们真实的生活情况以后,程怀玉也不得不再一次的对林森刮目相看了,可以说刷新了她对林森的认知啊。当然少不了也是满满的自豪和骄傲的情绪在内。

林家庄子上过了个肥年自不必提,林森有了程怀玉的陪伴,即便是原本有些无聊的守岁,都变得生动了起来,再有那一大帮子宠物在旁边一同陪伴着,让林森觉得这大概是他过的最为鲜活,也最多快乐的一个大年了。

送走了程怀玉后,林森也彻底的迎来了贞观三年,一个让大唐真正开始腾飞的年头,也是让林森真正成长起来的年头。

第二百九十九章 天王盖地虎(求订阅)

过年前后好好放松过以后,林森再一次投入到了对手下那帮翊卫的训练中去。有了上次李世民的那番鼓励和当众夸赞,翊卫们全都变得干劲十足。

而林森自己则时不时带领手下的那些护卫们一起训练着夜袭,因为这时候的人们,还是有许多人因为缺乏营养而罹患夜盲症,尤其是那帮子突厥人,这个情况还是挺普遍的。

反过来讲对林森他们来说,这自然就是很大的优势了,搞搞夜袭自然能取得更大的战果,如果能够让对方炸营的话,那就更是再好也没有了。

林森也没忘了做好对异种大雕煌天的训练,哼哈二将还有呆毛这家伙同样要跟着一同上战场的,人宠之间的配合也要抓起来才行。

其实林森并不指望这几个家伙去帮忙杀敌,更多的还是给自个挡风兼职暖被窝,当然在侦查方面它们也都是好助手。

尤其是呆毛除了做林森的贴身保镖以外,还被开发出了一个最为重要的功能,那就是当瞭望手。

刚开始干这活时,这家伙可是非常不情愿的,甚至还惨嚎个不停,因为林森安排煌天把这家伙抓到了天上去,别说让它侦查敌情了,对此有心理阴影的它,没吓尿就算是不错了。

它还以为煌天这家伙,又理会错了林森的意思,准备干掉它呢,之前几次抓错了也是马上就放下啊,哪像这回干脆拽到天上去就不下来了,那种随时有可能会掉下来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

后来它才总算是明白了林森的意思,感情是让它也飞到天上去帮忙侦查敌情的啊。

相对于煌天来说,呆毛总是更加聪明些吗。完全可以用手语来表达一些简单的意思了,对于敌人的数量和种类,当然也能有个大体的描述。

即便没有煌天那强悍的视力,面对大股敌人时总能看得到吧,反正追踪敌人的事情,自然有煌天去做好,它只是负责传达消息的。

而且这货个头不大,重量又轻,相对于让煌天吊个人上天,一只猴子肯定就没那么引人瞩目了。

多飞上几次以后,有点傻大胆的呆毛,也不再像刚开始那样战战兢兢的,好像生怕煌天一个不爽了,就能把它扔下去似的。

虽然也还是习惯性的会用那强健的双臂,抓住煌天的两只大脚以防万一,可在空中的动作,就看着轻松如意的多了,观察起情况来也能够投入进去了,算是彻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空中侦察兵。

即便私底下和煌天还是不太对付,实在是差点被吃的恐怖经历让它印象太过深刻,可飞到天上以后,相互之间的配合也算是比较默契了,完全能够指挥着煌天朝哪飞,或者干脆的返航,越来越有点黄金搭档的意思了。

它这嘚瑟劲也算是学足了林森这个主人,每次落地以后,少不了都会在其他宠物们面前抖起来,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实在让人忍不住想一巴掌给拍那。

大概是因为这货成了整个灵长类大家族中,唯一一个真正体验过飞翔滋味的吧,虽然不是靠自个飞上天的,好像也还是有这个骄傲的理由啊。

这样天上有了煌天和呆毛的配合,地下有两只守山犬和林森自个搭配,任何敌人肯定都会无所遁形,不论是追击还是单纯的侦查,都有了非常大的优势。

也不用再像上次朔方之战时那样,为了查明敌情,必须抵近侦查了,上次那帮子勋卫们的护卫可是损失了不少,有几个勋卫都差点回不来了,算上去牺牲的确实不少,这次总算没有这样的烦恼了。

确定了这套搭配的效果以后,林森可是专程又跑去找李世民请战的,而且还是主动请缨想担任大军前驱,做最为危险的斥候也行。

为的就是最大化的发挥自己的优势,当然也是为了更多的立下功劳,早日兑现他给程怀玉一个诰命夫人的承诺。

见过林森的演示后,尤其是体会过煌天和呆毛这俩相爱相杀的黄金搭档的威力后,李世民少不了频频点头,称赞下他们的效果。

对于林森的请战,稍一沉吟后就痛快的答应了下来,而且应允了他一个先锋的位置。

抽了个时间,李世民还专程跑到了林森手下那帮子翊卫所在的校场这边,想要看看他们平日里都是怎么训练的,才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有那么大的一番改变。

结果就在这个小小的营地外边,堂堂的大唐皇帝陛下,却被执勤的哨位给拦住了。

“口令!”哨兵当然不会不认识这位不久前还亲切的夸赞过他们的大唐皇帝陛下,那一身龙袍也没人敢冒充啊,可还是按照林森平日里的要求喊出了口令。

“天王盖地虎!”另一个哨兵念出了口令的上一句。

当然他们也不是毫无变通,起码知道安排人去后面通知林森今上来了。

“宝塔镇河妖!”李世民倒是并没有因此而生气,反而饶有兴趣的接了一句。虽然深究起来这个意思不太好,不过不妨碍他玩的开心啊。

不要奇怪他为什么会知道这个,林森没少给那帮子老将们讲这类的故事了,除了听他们吹牛之外,林森总也得有话说才成吧。

吹自己显然是不合适的,就不说他那点可怜的功绩,实在不够格在这帮子老杀才面前显摆,关键是以林森的品格之高尚,脸皮之薄,在一群长辈面前夸夸其谈,他也不好意思不是。

所以就拿出了前世的各种经典故事来,什么改版三国演义评书啊,智取威虎山啊这类的,听着就比较有意思不是,也更合这帮老杀才的口味吗。

而李世民显然也没少朝那些个老将家里跑了,自然就听到了这些故事,于是听到这熟悉的切口,很是自然的就接了一句。

“口令错误,不得入内。”哨兵的回答,倒是让李世民楞了一下,竟然不是这一句的吗?

“这对口令的形式很不错,你小子这也算是下功夫了!”李世民对着匆匆赶来的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显然对于这种形式他也是很认可的,哨兵能把他一个皇帝都给拦下来,这才显得更加恪尽职守吗。

他作为曾经的军中统帅,对于这样的兵只有更加满意的份,绝对不至于为了这样的事,跟一个翊卫去置气,反倒是对于培养出了手下人这种好习惯的林森,更多了些认可。

“不过这下句口令到底是什么啊?”李世民还是忍不住好奇的问了一句。

这样经典的切口,不太可能随意的变啊,那帮子老杀才现在都以喊黑话为乐呢,因为评书中,他们可也有不少就是座山雕似的人物形象,不喊两句黑话,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角色呢。

第三百章 长远打算

“上句是天王盖地虎吧?”林森一边陪着李世民朝里面走,一边随口回了一句。

“今天是单日吧,那下句就是小鸡炖蘑菇!”林森笑眯眯的说道。

“哦,小鸡炖蘑菇,呃,还挺顺溜。那双日的呢?这还不一样?”李世民好笑之余,又不自禁的问了一句。

“对啊,双日是‘天王盖地虎,菊花套金杵!’”林森不无得意的说道。

“噗!你小子这是跟那几个粗胚学坏了吧。”李世民直接笑喷了,拍着林森的肩膀就笑个不停,只是少不了还埋汰了程咬金他们几句。如果让他们知道了,大概会集体喊冤的吧。

“其实这东西随时都可以换的吗,到了战场之上,就更要每天都换不重样的才行,我就打算明天开始,就要换一套口令呢。”林森忍不住又嘚瑟了起来。

“哦?那你打算换什么?”李世民饶有兴趣的追问道。

“这个其实完全可以是互不关联的事情吗。下一批我暂时想到的是这个,单日用‘天王盖地虎,天线宝宝抓虱子’,双日变成‘天王盖地虎,天线宝宝挠痒痒’,反正诸如此类的吧。”林森嘿嘿笑着说道。

“天线宝宝是谁?”李世民一脸茫然的问道。

“都说了随便编的吗,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林森摆了摆手。

李世民不再纠结于这些表面的东西,而是一边考虑着这口令的作用,尤其是在战时都有哪些功效,一边也在不停的看着这营地中的点点滴滴。

那叠的整整齐齐,如同豆腐块一般的被褥,放的规整无比的各种生活用品,还有那近乎一尘不染的营房,思考着这些常规为那些原本沉沦的翊卫都带来了什么变化。

最后还难得比较完整的观看了小半天翊卫的训练,基本把各种训练科目都看了一个遍,队形队列的锻炼,他已经见识过效果了,其他的许多项目也让他好奇不已啊。

尤其是那思想政治教育,简单地说就是在不断的灌输忠君爱国的思想,让李世民这个经常被提及的效忠对象,忍不住深深的看了林森好几眼。

“你小子干的挺不错。”听得出李世民其实心情很是不错的。

“这样的训练继续保持下去,这些人不难达到你所说的那样。

不过现在的他们虽然看着气势惊人,会让那些头一次见识到的人眼前一亮,可大概是有点久疏战阵了吧,他们实际上缺了点杀气,怕是没法镇住那些个真正的内行人啊。”李世民拍着林森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陛下法眼如炬。他们确实是有日子没上过战场了。”林森倒是心悦诚服的拍了个马屁,李世民显然就是他口中的内行人啊。

“朕既然已经允了你,让他们在各国使节面前有个露脸的机会,自然不能堕了咱大唐的名头,这样的欠缺可不行。

不如这样吧,到时候去到突厥战场上,你干脆就带着这帮子原本的手下去往最前线吧,用最为险恶的战斗,来好好磨砺一下他们。

不要怕牺牲,到时候能够带回来一百个顶尖的悍卒,也比眼前这二百人出去被方家笑话好得多啊。”李世民说完,又拍了拍林森的肩膀以示信任。

“好的,小子一定努力带出一支真正的强军来,不给陛下,也不能给大唐丢人。”林森郑重其事的答应了下来。

能够带着本部兵马出战,显然要比带领临时抽调过来的,不知来自哪里的队伍要强得多啊,相互之间的熟悉程度差太多了,将不知兵,兵不知将,匆忙上阵怕是容易出纰漏的。

尤其是他还要充当大军前驱,直接干到了斥候的位置,到时候捉对厮杀的,肯定都是突厥草原上那帮子所谓的勇士,能够带领一些知根知底的精锐过去,胜算和把握自然要大得多。

送走了心情愉悦的李世民,林森回去以后就把李世民的决定告知了这帮子手下。

这既是对他们的一种认可,历来大军的斥候,都得是公认的最顶级的精锐才能胜任,当然同时也是一份极大的激励,激励着他们不停的努力训练,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好充足的准备。

同样也要努力为自己正名,证明他们配得上这个精锐的名头,也配得上李世民的这份看重。

由此他们自然也少不了对林森,这个带来了一切改变的上司,更多了许多的信任和敬服,这真的是一个可以带领他们创造奇迹的人,只是还需要他们在真正的战斗中不掉链子才行。

有了这样发自内心的驱动力,或者说发挥了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甚至都不需要太敦促他们,就都能自发的充满干劲的投入到训练中了,那种热情劲,和别人驱赶着他们被动的去干,自然是不一样的。

林森在给他提气的同时,也没忘了叮嘱他们要对这些东西保密,要不然怕是来自不服气的同僚的各种正面或者背后的手段都会有许多了。

不过这下子林森倒是能够从训练中抽身出来了,这不马上到了春耕的时日了吗,林森也得回庄子上去看看情况,安排下庄户们到底该怎么干不是。

今年同样也是那超级麦子真正开始大面积推广的年头,相对两种薯类来说,其实还是麦子的种植技术更成熟一些,人们也更认可这东西,这种超级良种的推广,同样能为李世民带来更多的声望,因此对于这一次的春耕,李世民显得格外重视。

两种薯类自然也是要种的,只不过现在还不到它们大面积推广的时候,惊喜都要一个一个的来吗,一次性放出,不利于声望的积累啊。

李世民手握着这样的终极祥瑞,完全可以作为必要时扭转乾坤的大杀器吗。

就比如说万一征伐突厥失利,就完全可以靠着这两种神物来稳定国内的局面,巩固自己的威望,帮助他继续坐稳自己的皇帝宝座,算是一种长远的考量吧。

做统帅的总喜欢未虑胜先虑败,即便是有着迷之自信的李世民也不能例外。

当然也有着现实因素的限制,必须先在皇庄和几大勋贵的庄子上进行二次培育,有了足够的马铃薯和红薯做种芽,才能真正推广开来吗。

而林家庄子上除了小部分土质不太好的田地,用来种植了这两种薯类,大部分土地也都是种植的超级小麦。

不过其实另外套种的那种新作物,才是林森今年最为看重的,也是要作为新的一批压缩干粮最为主要的原材料来用的好东西,由不得他不重视啊。

第三百零一章 干他丫的

李世民少不了珍而重之的弄个春耕仪式,更是开心的亲自下地去耕种了一点,手持的林森进献的曲辕犁,洒下的是林森献上的超级麦的种子,灌溉用的水还是靠林森发明的筒车弄上来的,此时此刻即便是他这个当皇帝的,也不得不念林森的好啊。

春耕这事忙活完以后,李世民又开始关心起了内政事务,赶紧把这些东西都理顺了,也好为大军出征提供更好的支持吗,一个稳固的大后方,对于出征的军队来说也是士气的保障不是。因此李世民很干脆的让百官上书谈论朝政得失。

常何因是武官不涉猎经学,马周知道这应该就是林森曾经说过的机会到来了,于是出心无愧的为常何代笔,弄了个条陈出来,罗列了足足二十多条针砭时弊的建议出来,叫他奏上,事事都说到了李世民的心坎上去了。

李世民当然知道常何是个什么货色,要说上阵杀敌,这个曾经的玄武门守将当然不算差,忠心更是没得说,可要说他有这样的才能,李世民当然是不信的。

于是就把这个心腹叫了来询问一下,常何倒也干脆,直接就说:“这不是臣所能写出的,是家客马周草拟的。他每次和臣谈论,无不以忠孝为宗旨。“

心痒难耐的李世民,当天召见了马周,在马周尚未到达期间,足足四次派人催促。待到马周拜见后,李世民和他谈论得非常高兴,于是就令他在门下省值班侍奉。

马周明白自己这也算是简在帝心了,很明显只要自己表现的好,在眼下这个品级不高,却经常在李世民眼前晃悠的位置上,肚子里的才华这就算是真正的有可以施展的地方了。

以后能否平步青云不好说,稳步提升肯定是少不了的,果然就是林森说过的好机会啊,一个真正的展现自己所有抱负的机会。

因此下了班以后,马周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把林森给叫了出来,到独一味那边去好好的喝了一顿,把自己灌了个酣畅淋漓,也彻底的在林森面前吐露了心声。

虽然没说什么报答林森的话,不过有着这份别样的情谊在这呢,以后还能薄待了林森不成。

而长安城里可以说最藏不住这类事情的地方,马周前脚功夫得了李世民的青眼,后脚就有一帮子大佬把他的生平翻了个底掉,林森和他之间的关系自然也不是秘密,只不过对此大家就有些反应不一了。

程咬金自然是把他叫去夸赞了几句,秦琼他们少不了也勉励几句,说他眼光不错什么的。当然对于他同样很是看好的薛仁贵,也多了几分欣赏和期待。

这家伙和席君买一样,如今通过林森的关系,其实也一直在和他那帮子翊卫手下们一同训练着呢,这也是林森心目中的先锋营骨干啊。

在真正的掌握到兵法精髓之前,现在的薛仁贵也只适合做个猛冲猛打的超级打手,完全可以和席君买一起,组成他手下的红花双棍了。

林森也没有掩饰他和这两人的关系的意思,很直接的就全都告知了李世民,也好为他们求得一个一同充当大军斥候的机会啊,能够分到一起相互照料,再好也没有了。

听说这俩也是难得的猛将,属于可以极大的提高整支队伍的士气的那种彪货,李世民当然也没有二话,很干脆的表示会把他们指派到林森的手下,组成一个超级箭头队伍的。

提振士气不说,还能虐的突厥的斥候找不着北,何乐而不为啊。

至于他们到底本事如何,李世民也是拭目以待,真个如同林森说的那般强悍,他肯定也不介意给他们一个光明的前程。

“不拘一格降人才”一贯是他用人的宗旨,也正是有着善于发掘人才,知人善任的本事,大唐才能有眼下这番局面啊。

而且眼瞅着程咬金他们这些老一辈的将领,就要过了当打之年了,起码做那些冲锋陷阵,斩将夺旗的搏命猛将,多少有点不太适合他们了,也是时候多发掘一些年轻人,来承担这样的责任了。

这还不像各大国公家里的那帮子顶门立户的二代们,只要按部就班的接好老子的班就行了,真正的外出征战,暂时还指望不上他们,还是这种原本是白身的,用起来更顺手些。

只不过林森在勇猛之余,还经常有些奇思妙想,偏偏本身又是个没什么心眼的,弄出的那些东西本身好用不说,还总能在关键时刻不计名声的贡献出来,难免让他这个当皇帝的,都对林森有些另眼相看了。

这样一个家伙当自个的福将绝对够格了啊,而且少不了肯定会对他格外宽容也格外亲近些。

连带着对席君买,薛仁贵还有马周这些人,也有点爱屋及乌的意思。

当然最终还是要看他们的真正本事到底如何,才能决定他们到底能够走到哪一步,还不至于为了林森的面子,就给他们安排个好位置,没看林森自己都还得靠着实打实的功绩才能晋升的吗。

而那边那帮子世家中人,得知了马周的背景以后,想法却有些不同。

大概是已经习惯了文人们对于他们这些世家中人,近乎本能的认可和向往,他们的第一想法就是把马周拉到他们的阵营中去。

谁让这家伙是个没有家世背景的,背后没有什么世家支持,是个真正的白身。

而拉拢了这么个人以后,除了壮大了他们的力量以外,也可以用来对付他的好友林森吗。

在世家的支持和一个武将朋友之间,想来这个家伙但凡明白点事理,有点个进取心,就知道到底该如何取舍。

哪天不合用了,还可以抛出去顶缸,谁让他就是个平民出身呢。

要说世家中人能够真正的接纳他,也是不可能的,无非是个好用的棋子而已,还能指望和他们这些血统高贵的世家中人相提并论吗。

这帮人的心思且不去提他,林森那边正全力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着全方面的准备呢,时间自然就过的快了许多。

麦收的季节仿似忽然之间就到了。但凡是种植了新麦种的地方,基本全都取得了极其喜人的丰收,往年的老麦种,哪怕是产量最为丰厚的时候,也没法跟那些贫瘠土地的新麦产出相比啊,就更甭提那些好地的产量了。

因此这综合起来的总产量,可以说是一家伙提高了不止一个量级啊,不仅是那些农民乐得很,李世民和大部分的臣工,同样是乐的见牙不见眼的。

这下子,李世民终于有这个底气,可以大声的告诉全天下,是时候打突厥丫的了!

第三百零二章 该上路了

今年丰收的可不只是那些个农民啊,林家庄子上当然也没落下了,除了那些麦子和薯类,更重要的还是那些给压缩干粮做原料的新作物,同样有着不小的亩产量,还是在不影响,甚至是帮助增产了麦子的情况下。

因为林森种的,是经过他改造以后,营养更加丰富的鹰嘴豆。众所周知的,豆类大都有着极强的固氮能力,可以帮助肥地,对于其他庄稼是有着很大好处的。

而今年林家庄子的土地,大都选择了种麦子,而不是产量惊人的薯类,一方面当然也是为了这些鹰嘴豆考虑,另一方面也是源自于这两种薯类自身的限制。

马铃薯和红薯在一定意义上说,都是有着类似的特点的,它们确实是高产,但是按照能量守恒来说,这高产的同时当然也意味着消耗的地力会多上许多。

用不了太久,那肥地很可能就要变的贫瘠了,毕竟现在没有高效的化肥,更多的还是依赖土地中天然沉积的那些养分,单是农家肥,或者即便是发酵过的堆肥,也并不能很好的补充这个消耗。

另外,因为薯类其实是无性繁殖的方式,时间长了不可避免的会减产。

还有个奇怪的特性在于,土地肥沃了以后,它容易只长茎叶不长根,结出的土豆和地瓜,反而要比贫瘠土地里的要小得多。这其实也是林家庄子上上一茬的土豆和地瓜,亩产比后世要少上许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既然庄子上现在已经没有饥荒之忧了,两种薯类又是李世民打算当做撒手锏的秘密武器,干脆就让庄子上的土地休养生息吧。

更重要的是得尽快完成大唐军方的压缩干粮的订单才成啊。今年能够取得大范围的丰产,除了新麦种的功劳以外,也有林森那套简单的循环农业的作用。

除此以外还有个很大的好处在于,像是去年曾经气焰嚣张的那些个蝗虫,今年别说没法形成气候,往往在刚一出现时,就被人们不是抓去吃掉就是卖掉了。

就这个情况,对于那些庄稼来说,自然是个极大的利好消息,可林森还想大规模的收割蝗,虫显然就不可能了。更改压缩干粮的主料,也是不得不为的。

鹰嘴豆拥有着本就以植物蛋白含量高而著称的豆类之中,应该是最高的蛋白质比例了,每一百克鹰嘴豆中蛋白质的含量接近九克,比之牛奶中的含量还要高出近两倍来,可以说是非常可观了。

而且含有全部人体必需,又无法自行生成的八种氨基酸,其他的各种营养素和微量元素的含量也是非常高的,所以才有这“豆中之王”的美誉。

而经过林森的改造以后,它的营养更加的均衡,可以说一日三餐全吃这玩意,也能基本保证不会缺营养了,用来制作压缩干练自然是不二之选。

甚至连口味都进行了调节,它本身就具有类似板栗的香气,再适当增加一些其他的咸甜口感即可。

而且相对原来的配方来说,这东西加工起来可不就简单多了吗,只要把那些个水力磨坊开足了马力,不断的把鹰嘴豆磨成粉,然后压成饼状就成了。

当然会了让它多点色彩,也多一些口味变化,林森还在其中加入了一些螺旋藻成分,这玩意蛋白质含量甚至超过了六成,还有什么抗氧化啊,增强免疫力啊,等等的神奇功效。

反正这两样一结合,基本可以保证这压缩干粮不仅营养丰富,口感比之原来也有了更多的变化,甚至能够当成保健药品来看待了,吃得多了强身健体都不是忽悠人的。

新品种的压缩干粮,也就是刚装上马车,就被负责采购军粮的直接拉走了,而且这个采购的量,分明也是在增加的,即便是林森这边已经成功的提速了,还是有点要赶不上军方的需求。

好在其他几家武勋那边还能帮忙分担一部分压力,他们都早早的在收购蝗虫了,人家不缺人手啊,长安周围的蝗虫都被吃完了,还可以去别的地方收购吗,大不了磨成粉以后再带回来,也就不用太过占地方了。

当然也不至于为此大动干戈,主要还是得考虑一个成本和利润之间的平衡呢。

不像林森这边,刨去新作物这个新字的价值不提,本身的成本其实是进一步降低了的,没了收购蝗虫的额外投入了吗。

不过由此林森倒是也确定了一件事情,对于突厥的战斗,肯定马上就要开始,要不然这种备战的物资,也不会有那么大的需求。

这个想法也很快得到了程咬金他们的证实。同为李世民起家班底之一的张公瑾,算是代表军方这边发言了,一番慷慨激昂的上书,陈述了唐朝覆灭的突厥的时机到来了。

正好与此时心气正高的李世民不谋而合,于是李世民很是干脆的下达了动员令,大唐军队是时候一雪前耻了!

大军的集结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各种后勤物资和民夫的调集,同样有个不短的过程,还有那些想要随军挣些功绩和赏赐的辅兵,要在接到动员令以后逐步聚集过来,总之需要一个很长的准备时间。

而之所以选择现在就开始发动,既是为了有时间让突厥境内的各种间谍发动起来,该造谣生事的,赶紧去挑拨离间,该传递消息的,也能把最新的敌方军情给送回来。

也是为了在冬日里真正的发动这场战斗,到时候大唐的军队集结起来了,而突厥那边各大部族都还忙着猫冬呢,力量相对分散些,相互之间的协调可没有大唐这般的灵便,更没有这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团结。

更重要的是大唐的后勤压力虽然也不小,但人吃的有压缩干粮,马嚼的有青贮饲料,还有朔方等几个前进基地在,而突厥那边正是牲畜最为瘦弱的时候。

此消彼长之下,可以说战斗还没开始,大唐这边就已经占尽了优势,天时地利与人和,一样都不缺了,自然更有胜券啊。

但是对于林森和他手下的队伍来说,是时候要出发了,既然是作为大军前驱,又要承担斥候的职责,自然要提前开路,为大军探明敌方的虚实才行,起码也要找到敌人所在吧,哪有大军都行动起来了,才临时决定要到哪去打谁的。

第三百零三章 奢华阵容

得了准信的林森忍不住就有些跃跃欲试,兴奋自然也是难免的。

而程怀玉当然少不了还是为他的安危担忧,尽管知道林森的身手相当的不错,带领的还是手下最精锐的护卫,和手下的本部兵马,可毕竟是作为斥候存在的,危险性依然很大啊。

即便是见惯了这种离别的武将家族出身,可也还是不能说就不在乎。

其他的那些相熟的二代们,少不了聚一起凑了个局给林森壮行,而林家庄子上的众多庄户们,虽然也有些牵挂这位庄主,可要说谁对林森的信心最足,还是非他们莫属。

在他们眼里林森总是那个善于创造奇迹的活神仙,平安归来自然也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带着胜利还有全都囫囵个的护卫们一同归来,才是他的宿命啊。

辞别了一众关心他的人们,以及有点强颜欢笑的程怀玉,林森带着手下们一起,这就算是正式的奔赴战场了。

与他一同出发的,还有他其实想借着此次战斗,推出去的席君买和薛仁贵这俩未来的猛将。

当然另一位同样会在此战之中发光发热的苏定方,也会带领一队精锐游骑和林森一同出发,只不过两人很可能走的不是一路,毕竟大军也不是就只从一路出击的。

作为此行最重要的一股斥候队伍,林森他们的配备,应该是最为齐全的了,军中能够提供的最好的武器装备和后勤物资自不必说,林森自个也拿出了许多东西来武装这帮子手下。

这二百人可都是他颇为看重的宝贝,也是他此行最大的倚仗,当然要照看的好一些。

早在请战的时候,林森就把上次战斗过程中,他实践过觉得比较有用的一些东西,囫囵个的告知了李世民。

其中除了已经在全军之中全面铺开的行军干粮,这次必定会在战斗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外,他得自后世成吉思汗的故智,随时带着一匹产奶期的母马这法子,其实也挺好用的,和那行军干粮其实是一个互补的作用。

马奶既能够用来补充水分,条件恶劣时临时顶饭用也能够凑活,真的危急了,这母马也是后备粮食,能杀来吃肉吗,平日里还能帮忙捎带些东西。

只是目前的大唐,显然还没法奢侈到为每一个骑兵都配备一匹母马的份上,毕竟产马的地方还是比较有限,战马资源还稍显紧张些。

不过给他们这样的精锐斥候队伍额外配备一匹母马,还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林森和他的这帮子手下们,极其奢侈的做到了一人四马的配备,三匹战马用来骑乘和驮东西,一匹母马做后备物资,提供后勤供应的。

如果这次的战斗中能够进一步的验证母马的效用,说不定以后大唐军中,起码是那些精锐的斥候队伍,说不定都能有这个配置了,当然是在打下了突厥这个牧马地,将那些突厥民众大都变成自个的牧马奴以后了。

之前的朔方之战中,只有林森和他手下的护卫体会过其中的好处,只能算是一家之言,李世民也不可能就凭他的一面之词,就定下这耗费极多的法子,还在全军中推广开来吧。

至于林森手中那些大杀器级别的武器,还有白坚木的板甲,暂时是没法给手下那帮翊卫装备了。

脱不了一个邀买人心的嫌疑不说,关键是这肯定超过了他应该有的兵甲的数量了啊。

尽管武勋家中兵甲超额是公开的秘密,可林森把这些东西都摆到明面上,这不就落了私自制甲的实锤了吗。

他那些个敌人们还不得朝死里搞他,这玩意也是无可辩驳的证据啊。所以就只能让那帮子翊卫,尽可能把自己武装的更抗造一些了。

而林森这边拿出的东西,真的是让这些家底其实也不差的翊卫们,看的眼珠子都红了啊。

早就名声在外的诸葛连弩,各种强弓硬弩,能够轻松的透穿三副明光铠的破甲锥,还有那中了就非死即伤的飞斧,都让他们眼热的很啊。

关键这些玩意都不是铁质的,即便是酷寒的天气中,也不用担心一个不注意,就冻在手上拿不下来了。

尽管现在手套也成了唐军的标配了,这些翊卫更是全都配备了暖和舒适的皮手套,可真个战斗起来,肯定还是直接上手比较靠谱些。

你带着手套去拉弓射箭试试,箭都不知道飞到哪去了,砍人的时候,说不定刀枪就脱手了,总之是不太合适的。

而煌天和呆毛的组合,更是闪瞎了一帮子翊卫的眼,尤其是这俩飞到天上去,给大家探过几次路以后,那翊卫们一个个的看林森的眼神那叫一个热切。

原本只以为这大雕比较牛叉,会是攻击时的好帮手,搞半天还有这么多的妙用,这特么天兵天将啊,敌人肯定无所遁形了。

也就难怪自己的头能抢下这全军斥候的活计来,可不只是他在陛下那里面子大啊,人家这优势也是杠杠的,这能上天的瞭望哨谁能比啊。

当然了,这下子手下人对林森的信心也更是十足十的,跟着他干斥候这活还真是来对了,这功劳哪还有跑啊。

等到安营扎寨的时候,再看这兵头,周围是羚牛坐骑负责挡风,身边有俩牛犊子大小的守山犬当暖气,怀里还抱着一个呆毛暖被窝,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惬意哦。

更甭提那俩人熊一般的昆仑奴哥俩了,跟俩大门板似的往那一站,手里还拿着硕大的战斧,就这样的铁塔冲到敌阵里去,不难想象敌人的绝望啊。

尤其是等到马车陷坑里,一队军士上去都没怎么推动,结果这哥俩上去,嗷嚎一嗓子就给囫囵个抬出来以后,这帮子翊卫看这哥俩的眼神都变了。

而林森带来的那帮子护卫,也就是现在充任了他们的临时队长的那帮子家伙,都是个什么水平,他们也早就见识过了,包括席君买和薛仁贵两位过来合练的。

即便这帮子原本心气也都很高的各大卫所的刺头,其实同时也是其中佼佼者的翊卫们,也不得不说一个服字。

有这么一帮子人带领着,即便是遭遇了战斗,甚至是面对数倍于己方的敌人,他们也有信心可以杀个七进七出了。

这还是他们没见识到林森手中那些秘密武器的威力呢,这趟说不定他们就能好好开开眼了,到时他们的底气,肯定也能跟席卫忠他们这帮子林森的护卫一样足。

而林森一边赶路,一边也在忍不住畅想中,手下有席君买还有薛仁贵这俩在历史上都有名有号的超级猛男在,还有席卫忠和席君清这爷俩单论这武勇,一点不比他们差的爷俩,以及人熊哥俩这种妥妥的杀戮机器从旁帮衬着,真个和敌人干起仗来,会是何等的痛快淋漓,对敌人来说又会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啊。

而在林森忙着赶路的时候,长安城中等待大军集结的间隙里,那些个老将们也都聚集到了一起,见天的在那沙盘上不断的推倒着各种各样的策略,反复的讨论,争吵,然后干脆开始进行推演,就为了弄出个最佳的战略出来。

已经被确定为此行主帅,会负责统领几路大军的李靖,当然也全程参与了进去。

俗话还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呢,一帮子老将们共同的智慧结晶,总有许多可取之处的,查漏补缺更是少不了的。即便他还需要更多的随机应变,但很多事情想在前头自然更稳妥些。

第三百零四章 反击开始

林森他们赶起路来,可以说是风雨兼程了,除了必要的休整,偶尔要补充些物资,基本就没停点过。

好在他们都是一人四马的配置,除了必备的一些个青贮饲料,还有压缩干粮以外,没有什么拖累,赶路的速度绝对不算差了。

顺带着林森当然也是想要好好磨练一下这帮子手下,他们毕竟有点久疏战阵了,怕是没法完全适应战时的艰苦条件,所以就想着先用这种方式,让他们逐步适应一下,也能够更好的磨合一下,增加彼此的默契程度。

行军中的轮转和戒备,和平日里的训练,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各种大小状况也要有个过程才能学会应对啊。

事实证明这帮子翊卫的素质确实都不差,也有之前的众多训练基础在,相互之间配合的也是挺好的了。

由刚开始的别扭,到后来的适应,再到最后马上就要真正的奔赴草原时,他们已经可以轻松的完成一天的赶路还有探查任务了,甚至还有精神苦中作乐。

毕竟还是在大唐境内吗,虽然已经接近相互之间打草谷的地段了,但多少还是要比真正的敌对区域放松些。

这不一帮人围坐在了一起,一边简单的打理着吃食,无非就是煮点马奶或者是奶茶,省得那压缩干粮吃起来太干,又或者干脆就简单煮点水,把压缩干粮往里一放,煮成一锅糊糊一起喝掉了。

林森给每个手下额外配备了一个铁饭盒,平日里用来喝水方便的很,像现在这样用来直接放到火上煮点东西也正合用,因此倒是很得这些翊卫们的欢迎。

另一个算是恩惠的东西,就是给他们每个人发了一个茶饼,反正带的马匹都比较多,不愁没地方放。

而且听说过这茶叶大名的翊卫也不在少数,自然知道这东西的好处,尤其是去到了草原上,还是即将迎来见不到一点绿色的冬日的情况下,有了这个东西无异于多了一条命啊。

一边吃着,这帮人还一边讨论起了自己手头的压缩干粮,这次又吃出了什么味道,这也算是他们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了。林森弄出来的这批压缩干粮,味道确实很是多变,相对原来那吃不上多久就要腻歪的味道来说,也算是一个很好的改进了吧。一经推出以后,也算是在军中广受好评啊。

永远不知道下一个是什么味道,总能让人多一点期待不是。

“你那什么味道的?”每当提起这类话题,他们总能聊的很嗨。

“我这烧鸡味的哦。”这个显的有些得意。

“我这还是蹄髈味的呢。”另一个也是不甘示弱。

“我这就是甜板栗味的。”这个显得兴趣不高。

“你就知足吧,我这还鼻屎味的呢。”有人不忿的吆喝道。

听到这话,队伍里顿时更加热闹起来。

“哎哟,你这个味道的我还真是头回听说。”

“是啊,还有这么奇怪的味道吗?”

“那看来我这都挺好吃的啊。”

“不对啊,你小子怎么就知道是鼻屎味的呢?这么大人了,还喜欢抠鼻屎吃着玩?”另一个显然关注到了这话背后隐藏的信息,不由高声的问了出来,这下就更不得了了。

“呕~”这是忍不住想吐的,少不了还要骂几句恶心,不过更多的人还是在拿那个喊出了鼻屎味的家伙开涮。

林森就在那笑眯眯的看着眼前的这出闹剧。手下人适当的放松些是好事情,总是一直绷着根弦,很容易崩断了,到时候真的有战斗了,反而发挥不出来真实水平来,适度的紧张,张弛有度才是最好的状态。

同时林森还不忘淡定的喝着自己搞出来的能量饮料,这东西主要成分还是茶水,只不过又加入了许多类似瓜拉纳这种天然的咖啡因替代物,总的来说有着提神醒脑抗疲劳的效果。

有时为了图省事,也会加一些到马奶之中一起喝,顺便改改口味。

主要是林森向来都是以身作则,每次夜间执勤,他都会负责上半夜的守夜,不是考虑到自个的五感特别强吗,没有人比他更适宜了。

有这能量饮料帮助提神,完全可以精神百倍的完成哨卫任务,不会关键时刻掉链子。

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作风,才更让手下这帮子翊卫信服,对他这个顶头上司也更加认可啊。

这么紧赶慢赶的,总共也没用上多久功夫,在朔方城这个进攻草原的桥头堡,最后一次补充过物资以后,林森他们就算是进入到了突厥的实际控制区域,正式的开始了侦察任务。

突厥王帐所在的位置,其实并没有太难找,深入些草原后其实不难从那些准备过冬的牧民那里得到些蛛丝马迹,事先也有大唐方面的间谍,把这些消息汇报过来,林森他们更主要的是按照大体的方位,去确定下具体的位置。

这样的事情当然难不住有煌天这等侦查利器的林森了,先让煌天自个出去可劲的探查,待到确定了目标以后,再让它抓着呆毛一同过去确认下就得了。

知道了敌人大体的规模,更主要的是确定了颉利可汗的位置以后,他们的任务就算是暂告一段落了,并不需要太过细致的抵近探查,因为那无异于告知对方,大唐的军队就要打过来了,最起码和敌人的斥候精锐之间的厮杀也是少不了的。

在大唐的大军还没有完成集结的情况下,林森也不能擅自开启战端啊。况且他得到的命令中,也包括保持克制的方面。

所以至此林森已经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了,毕竟换了其他的斥候队伍来,不付出一些生命的代价,都甭想拿到这第一手的情报。

想要如同他拿出的这般详尽,那代价对这样一支队伍来说,肯定称得上惨重了,还要冒着开战的风险。

在林森不断的确认着颉利可汗的位置,还有他手下的部族大军的分布状况时,大唐方面的大军,也已经逐步的完成了集结。

有了事先推演出的攻略,每一支军队都可以做到有的放矢了。

最后是六路大军齐出,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上书有功的李世民心腹张公瑾为副,率领中军。

李勣为通漠道行军总管,由东路率主力,直接进攻东突厥腹地。

柴绍为金河道行军总管,在西路顺黄河前进,与李靖、李勣遥相呼应。

宗室之中最能打的任城郡王李道宗,为大同道行军总管,张宝相为副,从灵州往西北挺进。

替代了王君廓,检校幽州都督卫孝杰,为恒安道行军总管,镇守燕云地区,防止突厥军队东逃。

灵州都督薛万淑,这可是薛万彻,薛万均的亲兄弟,这一家人都是了不得的猛将,也是颇得李世民欣赏的,所以做了畅武道行军总管,借道东北出击突厥后方,监视突利可汗。

大军十余万皆受李靖节度,正式开启了反击突厥的大幕。

第三百零五章 首战告捷

林森知道李靖这人向来胆大,喜欢用奇兵,这点在他和李世民搞沙盘推演的时候也能看的很清楚,可这位统管六路大军的总元帅,竟然抛开了大军,只率领着三千骁骑最先赶了过来,还是有些出乎林森的意料。

不过作为大军的先驱,林森还是在接到命令后,毫不犹豫的辞别了忙着啃压缩干粮的李靖,带着手下就先行一步出发了。

要提前为李靖他们扫清前方的障碍,还要把那些跑的离王帐远一些的突厥斥候先清理掉,彻底斩断他们窥视的目光才行,要让对方摸不清自己这边的虚实,这突袭才会有意义啊。

能够在离王帐两天路程以外进行巡查的斥候游骑,都得是各部族的顶尖勇士,无论是个人武力,还是骑术方面,都是最为强悍的,才有这个资格独自游荡在外,尤其是在冬天这样严酷的季节里。

而他们很可能每次外出都要有几天功夫,才会回大营汇报一次,所以清理掉他们,倒也不会影响突袭计划。

只是需要确保清理的足够彻底,不能让他们成功跑路,因为这些家伙简直都是属兔子的,逃命的本事显然也是很顶尖的,一个不慎,说不定反而暴露了自己。

好在林森这边有煌天这个异种大雕的帮助,总能先一步发现对方的痕迹,哼哈二将短距离的冲刺速度,甚至比千里马都不差了,往往能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就把他们给扑倒在地。

林森他们也会采取合围的措施,绝对不会给对方以可趁之机。

实在是难搞的那种,比如说怀疑有鸣镝在身的家伙,林森就干脆自己摸过去,有那些干枯但并未死掉的野草的帮忙,他完全能够像鼠兔一样,很快的挖个地道过去,靠近了以后,想怎么弄死对方还不是随心所欲了。

有时也会试验下之前就一直想用的空袭方式,直接把呆毛低空空投过去,往往一个照面间,那些绝对称得上强壮的突厥斥候,就被呆毛轻易的干掉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煌天偶尔也会自己下手,敌人稍一怠慢,往往就会立毙于它那极其强横的双爪之下,一击必杀。

不过这些人还算是幸运的了,往往死的都没什么痛苦,甚至无声无息的就没了,那些被哼哈二将扑倒的就不好说了,直接被它们的大嘴掐断喉咙的还好点,有力气反抗的那些死相才是真的惨啊。

都被咬的血呼啦啦的,简直没法看了,那惨叫更是不似人声了,听着都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搞得林森的那帮子手下,看向哼哈二将时,眼神中都忍不住要带上些惧意了,当然看煌天和呆毛的眼神其实也差不多。

原来只是觉得这些个家伙看着还挺威风的,偶尔也能给大家提供不少笑料,虽然其实也不难想象这几个家伙怕是战力也很不俗,可真个见识过敌人的惨状以后,他们还是觉得低估了这些家伙的强悍啊,还有那隐藏在或憨厚或可爱的外表下的凶残。

不过在草原上经常就是这样了,就看谁先发现了敌人,这个先机往往就决定了双方的生死。

而林森他们以多打少,还有空中侦察兵的存在,有心算无心之下,双方之间的结局,自然是注定的了。

那些外出的游哨,甚至连箭都放出几支来,成功示警的更是一个也没有了,那么接下来几天,在定襄和李靖他们如今所在的恶阳岭之间,可以说处于敌人力量的空白区了。

没有预警,没有侦查,冬天了草原人也都更喜欢找地猫冬,没有哪个会随便出来溜达的,除非是不想活了,一场寒风或者突然而至的大雪,很可能就会要了那些随意外出的人的性命。

所以干掉那批游哨后,敌人对李靖这边的情况,完全是两眼一抹黑的状态,在他们发现自家的游哨全都没有回来以前,都不会知道,其实敌人已经到了自己家门口了。

而李靖他们,完全可以有一天以上的时间,从容的休整以及布置后续的策略,还不用担心敌人有所防备。

李靖他们惬意的好好休息了一下,而林森带着他的手下们,还要帮忙巡视周围,同时也要确定敌人的动向,搞清楚敌人的具体兵力。

显然敌人确实是没有发现异常,完全没有什么变化的样子,林森他们也得以从容的轮番休息一下。

赶在天黑之前,所有的军士全都饱饱的啃了一顿压缩干粮,生火造饭是不现实了,火光或者烟雾很可能让敌人发现异常,好在压缩干粮比以前啃的干饼子可是强多了。

也算是美美的饱餐了一顿,然后各自检查过兵甲以后,静等着黑夜的到来。

林森和席卫忠爷仨还有薛仁贵,当然还有一众护卫,组成了整个队伍的最强箭头,目标直指襄城。

李靖率领三千骁骑,紧跟在翊卫们身后,夜袭开始了!

虽然突厥人对于马蹄声,尤其是大规模的马蹄声,有着近乎本能的敏感,可林森他们突袭时,选择的正是人们睡的最熟的时辰,即便有些警醒的人听到了马蹄声,意识到可能是敌袭,想要缓醒过来也需要一个过程啊。

迷迷糊糊的爬起来,甚至都来不及穿戴齐整就冲了出来,迎接的却是林森他们这帮子真正的杀神,瞬间就丢了脑袋。

更多的人因为之前不知道敌人已经到了家门口,冬日不作战几乎成了双方之间的默契,所以毫无防备的当然睡的香甜,很多在睡梦中就成了唐军的刀下亡魂。

以林森为箭头的翊卫队伍,总是往那些敌人聚集的地方冲过去,将所有可能形成合力的敌人立马给杀散掉,让他们一直形不成像样的抵抗,只能被动的接受杀戮。

又是在这样的黑夜中,多少都有点夜盲症的这帮子突厥人,一眼看过去只能看到茫茫多的敌人,又没见到成规模的反击,顿时就失去了抵抗的心思。

有的惊叫着如同无头苍蝇般到处跑,往往大都成就了唐军的功绩,被路过的骑兵顺手给摘了脑袋,有的清明些的,干脆在帐篷后边划开个口子,小心翼翼的溜了出去,可也难保还是会一头撞到哪个唐军身上。

在林森他们如同赶猪一样,驱赶着那些敌人不停的朝着后方冲去,因为有着相对充足的时间,渐渐组织起一些力量的突厥人,又被这些忙于奔命的同伙给冲散了阵型。

林森他们一阵密集的箭雨笼罩过去,造成的杀伤也是非常可观,眼瞅着大势已去,已经无法挽回的他们,干脆的也开始了逃亡,本来准备的最为充分的这帮人,自然也是逃命最快的。

而后边还在亡命奔逃的那些,眼看着要被落下了,干脆的抢起了同伙的马来。不求一定要跑的多快,只要能比大部分同族跑得快就行啊。

就这样不断驱赶着溃逃的敌人,林森他们慢慢的就打穿了整个襄城,李靖在后边率领着手下骁骑,也在做着差不多的动作,只不过人手更多的他们,驱赶的会更为细致些。

就这样一追一逃之间,十几里地就下去了。李靖觉得追杀的也差不多了,就开始收拢起人马来,顺道再把那些无主的战马和牲畜驱赶回去。

而林森的任务还没有结束呢,顾不得休息,也只是稍稍清点了一下手下的伤亡,带齐了装备以后,他们又一次出发了。

第三百零六章 魔神传说(求订阅)

这一次李靖他们的到来肯定是瞒不住了,但是具体来了多少兵力,大军有没有跟进这些还是可以遮掩一下,唬一唬敌人的。

主要是李靖实际就带了这么三千号骁骑来,大军什么时候能到还是个问题呢,对方真个铁了心的反扑,就襄城这个土城子还有三千号不利守城的骑兵,也就只有果断撤退一条路可走了,那这个夜袭的意义就不大了啊。还是占住了这个要冲,给突厥那边多施加些压力才好。

夜袭之后敌人显然知道双方已经不能善了了,必然也是要派出哨探来查明唐军的虚实的,这就到了林森他们发挥的时候了。

虽然经过一夜的奋战后稍有些疲惫,但是丰硕的战果,还是一直刺激着这帮子翊卫们,让再一次尝到鲜血滋味的他们充满了动力,甚至对于厮杀满是期待。

这一次的夜袭当然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些个伤亡,可前面有武装到牙齿的林森他们在开路,自己手中拿着的武器也是不差,又占了夜袭的便宜,相对来说遭受的损失,可以算得上微乎其微了。

真正难啃的骨头,都有林森还有薛仁贵他们这帮子杀神给包办了,得益于那整套的白坚木铠甲的超强防护力,林森他们这些箭头人物,全都囫囵个的冲杀了出去。

有这么强悍的开路先锋在,紧跟其后的这帮子翊卫,杀的自然也是兴起,再次面对敌人的精锐斥候时,多少都还有点热血上涌的意思,和敌人拼杀起来,一个个的也是奋不顾身,悍勇异常。

就靠着林森他们这不足二百人的队伍,生生的打退了敌人的好几拨试探,林森他们这些杀神的名声,更是在敌人之中广为流传。

由于他的坐骑太过突出,那些突厥人很容易把他和朔方之战的表现联系起来,一时之间颇有点个止小儿夜啼的魔神威名了。

再加上他的身边还多了人熊哥俩,这种长相都如同魔神一般的人物,大概也是因为晚上太黑了,别人看不到他们的存在,达到了类似光学隐形的效果,所以突厥人之中,反而开始流传起了关于林森的种种恐怖传说。

不止自己是杀神转世,还能驱使看不见的鬼魂帮忙杀人什么的,尤其是他们那一身恐怖的盔甲,刀剑或者弓弩落到上面都没什么效果,好像更加坐实了他的那些个传言。

林森干掉的斥候越多,后边再来探查的斥候见了他,胆气就越是不足,及至最后,甚至有点个望风而逃的意思了。

而经历过夜袭后幸运的逃回去的那些突厥人,真的是说什么的都有。

本来就是晚上他们看不太清楚,又有点为自己推脱的意思,自然要把李靖他们的兵力朝多处说,把个林森的强悍更是夸出了花来,就差说他三头六臂了。至于李靖身后到底有没有援军,更是众说纷纭。

最后还是颉利可汗拍了板,认定李靖既然敢孤军深入,定有主力随后,而且大唐军队怕是倾国而来。

而此时的突厥内部,本就有些人心不齐,让他看重的佞臣给折腾的有点离心离德的。

他和突利之间的矛盾,也已经摆到了明面上,小规模的冲突就没断过,要不是顾忌到有大唐窥视在侧,怕是他俩自个就已经打生打死的了,人脑子打成狗脑子样。

即便相对克制,可彼此间的缝隙,也已经无法弥补了,突利没选择和大唐一同动手来打他就算是不错了,能够作壁上观,都算是看在同宗同族的份上没有落井下石,指望他施以援手,是绝无可能的。

这种情况下面对同仇敌忾的大唐,肯定是没有什么胜算的,尤其这还是冬天,本就是草原民族最为虚弱的时候,所以颉利可汗有些慌忙的将自个的牙帐撤至了碛口,根本就没那个心思去襄城反扑一下,自然也就错失了打败李靖,重拾起信心的机会。

其实他之所以有这番略显不堪的表现,也是他自个的经历造就的。

突厥在他的领导下,有前期那番强悍的表现,可以说是他拾了前人牙慧,捡到了父兄留下的庞大基业不说,又赶上了隋末内地天下大乱的机会,利用各路反王之间的不对付,很是坐收了不少渔翁之利,不断的阻挠着大唐的统一。

后来能够兵临便桥,也和大唐当时内部的纷乱,有着莫大的关系,只能说他是赶上好时候了。

一路顺风顺水惯了,这乍一遭受挫折,把自个的势力祸祸的快要分崩离析了,再碰上完成了一统后,矢志报仇的大唐军队,就失了方寸。

殊不知他的这番有些软弱的表现,又一次让他失去了不少的人心。

本来之前他弄个外人回来折腾,那些个部族虽然很是不满,但是因为他原本的那些个功绩,那种对内地近乎予取予求的强悍,还算是能压住这帮子已经有点不服气的家伙。

可这次面对唐军时的怯懦和慌乱,却是让他原本那所剩不多的威慑力,都快要荡然无存了。

草原之上向来尊崇的就是弱肉强食,没有人会跟随一个软弱可欺的首领的,那只会让他们的部族被人吞灭,自己的女人和牲畜变成别人的财产,所以当一个首领变得软弱时,就到了他被抛弃,或者被杀死的时候了。

而李靖本就是个擅长琢磨敌人心思的家伙,攻心更是他的拿手好戏。

从颉利可汗的动作中,李靖已经解读出来许多隐含在背后的意思,因此毫不客气的就开始他同样颇为擅长的用间。

很多本就埋在突厥内部的棋子,还有后来不断买通的间谍,开始了不间断的活动,不停的离间着颉利可汗手下的部众。

本就已经离心离德的他们,怕是也有不少小心思,投降大唐,跟随一个看起来注定会变成世界中心的伟大国家,追随在那样一个强悍的君王身后,未尝不是一个好主意。

尤其是很多他原本的敌人,在追随他以后都能得到善待,即便眼下攻打突厥的大元帅李靖,不也听说曾经差点害死过皇帝一家吗,可见这是位胸怀比草原还要宽广的伟大帝王,未来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于是不久之后,颉利的心腹大将康苏密,就挟着隋炀帝的皇后萧氏,及其孙杨政道至定襄降唐。

能够成为可汗手下的心腹大将,这康苏密自身肯定也是大部族的首领,统帅的手下并不会少到哪去。

他这一降唐,颉利可汗身边的力量,一家伙去了能有一小半,而唐军这边相应的就变得越发强悍了。

两相对比之下,形势对颉利可汗越发的不利了。

而对林森来说,建功立业正当时啊!

第三百零七章 干票大的

大概是林森在之前那一战中表现出的强悍赢得了李靖的青眼,或者是李靖觉得让这么一帮子已经在突厥人之中威名远扬的杀神去比较有威慑力,总之迎接萧皇后和杨正道他们一行人的任务,再一次落到了林森和他手下们身上。

要说起来这萧皇后绝对是个传奇人物了,目前为止已经有过五任丈夫,一定意义上讲全都是皇帝了。

先后经历过杨广,干掉了杨广称帝的宇文化及,这位又被窦建德干掉了,然后窦建德做了第三任,这还不算完,连处罗可汗都听说了她的美名,又给生抢了回去。

也不知道是萧皇后太强,还是那义成公主忙着争宠,反正处罗可汗不久就完蛋了,按照草原上的传统,萧皇后又成了颉利可汗的女人之一。

后来更是传说李世民跟这位也有过不止一腿,要知道现在的萧皇后,已经是五十岁的奶奶辈的人物了,还能让见多识广的李世民五迷三道的,可见这位的功力绝对不一般啊。

至于一同被送来的杨正道,可以说当了一辈子的傀儡,杨广被干掉以后,他算是难得活下来的直系亲属,又跑到草原上被义成公主鼓动着变成了后隋的皇帝。

如今再被送来唐军手中,着所谓的大隋也就算是彻底完了。可能更多的还是这个象征意义吧。

真个见到了传说中的萧皇后,林森多少还是有点失望的,端坐于马车之中的她,看上去确实有一股异于常人的雍容华贵,毕竟是当了一辈子王后的女人,自有一番气度。

而且驻容有方的她,看上去更像是一个三十许的艳丽妇人,说她是五十岁的老人家,肯定没人相信的那种。

但是在见惯了后世各种或真或假的美女的林森看来,应该也算不上太过惊艳吧,也许对李世民他们这样有雄心壮志的人来说,会因为她的身份而有一种额外的征服感?

只要确定过是这位的本人就得了,背后的原因林森就不去八卦了,看过一眼,林森就赶紧走开了,省的回头这位再在李世民身边告自己的黑状,枕边风才是最吓人的啊。

相较于依然不改期颜色的萧皇后来说,那杨正道的气度明显就要差得多了,看着颇有些惶惶不可终日的样子,即便是见到了林森这个唐军中的中层将领,也有点陪着小意的感觉。

明明其实不待见他的,也想表现的矜持一些,可又忍不住担忧,总之看着就比较拧巴,林森瞅了两眼,暗自撇了撇嘴就走开了。

相对来说还是一直跟在旁边的康苏密显得可爱些,因为这家伙大概是认出了林森,就是那在突厥人中如今已经名声响亮的魔神,他的坐骑还有一直护卫在身边的人熊哥俩都是标志啊,所以一直在不停的夸赞着他。

说他是天神派来的勇士,是不死的魔神什么的,当然也没忘记夸赞林森的勇气,因为这次过来接人,林森就带了人熊哥俩就进到了康苏密的大军之中,而且神态一直都从容的很,所以他非常的佩服云云。

毕竟这康苏密也是大部族的首领吗,倒是也没有太过谄媚,起码比杨正道那样子看着舒服多了。

“没事,我们相信你的诚意,再说真个有事你不还在我旁边呢嘛,我有什么好怕的,你说呢?”林森毫不见外的拍着康苏密的肩膀说道。

虽然笑的爽朗,可威胁的意思也是直白的很,我死之前拉你做个垫背的,还不是轻松加愉快。

康苏密打量了一下两人之间的距离,发现还真是跑都没地跑去,就这一主两仆的强悍,真个起意,他这个大首领连带着周围这一圈心腹,大概也就够人家划拉一下的,可能都不用出第二招。

好在他确实也是真心投降大唐的,想来这个杀神应该也不至于痛下杀手吧,弄死自己他们也跑不出去啊。

就这么看似有说有笑的走了一段路后,席卫忠他们也靠了过来,将萧皇后和杨正道所在的马车都接了过去,同时也反倒是把康苏密和他的一众心腹围到了圈内,一起朝着唐军那边去了。

此时被李靖撇下的中路大军,也早就已经进驻了定襄,看到兵强马壮的唐人大军,尤其是知道这只是六路大军之一后,康苏密彻底熄了自己的小心思。

同时为自己知机的早,最先投降了大唐而庆幸不已。作为第一个投降的大势力,总会有些优待吧?尤其是还带来了萧皇后和杨正道这两个政治筹码来。

却说另一边的颉利见康苏密降唐,更加不敢停留了,于是率部继续向阴山撤退,然后在浑河边与柴绍的金河军交战,被按在地上好一顿摩擦。

之后又在白道,遭到兵出云中的李勣率领的通漠军截击,在未来的大唐军神手中,肯定也讨不着便宜,又一次大败而逃。

这几路大军最初的安排,其实就有考虑到颉利可汗逃跑的各种路线了,东北部是突利可汗的地盘,又被薛家的猛将兄给看住了,除非颉利可汗脑子抽了才朝那跑呢。

作为固有地盘的西南方向,自然就成了最好的选择,这不就被早有准备的唐军,以逸待劳之下来了个迎头痛击吗。

颉利好不容易逃得了性命,只得退屯铁山,好不容易才收集余众数万,自觉已不是唐军对手,就派了执失思力为特使,到长安向李世民谢罪请降,表示愿举国内附。

实际上他的企图也不难想象,还不是打算待到草青马肥之时,再转移到漠北,伺机东山再起吗。

林森接到了萧皇后他们之后,就马不停蹄地再一次出发了,他的主要任务还是看住了颉利可汗的动向啊,每一次他的汗帐迁移,林森都会第一时间报给李靖那边知晓。

毕竟作为主帅的他,还要通盘考虑整个战局,包括朝其他几路大军传达他的作战意图,虽然几大主管也都有临机专断之权,总需要李靖来进行协调的,这才能扎出这稳定的口袋阵来,把颉利可汗困住了让他无路可逃。

李世民见了执失思力,问明了颉利可汗的意思以后,就派了时任鸿胪卿的唐俭、还有将军安修仁等去突厥抚慰,令李靖率兵接应。而李靖干脆的就引兵至白道与李勣会合了。

单论人数,此时的中路大军都不比颉利可汗少了,真正的战力,比之成了丧家之犬的敌人更是强出数倍来,于是两代军神一同商议着,是不是干他一票大的。

而林森也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一个真正建立大功勋的好机会!

第三百零八章 勇争先锋(小年快乐!)

李靖和李勣其实都明白,颉利可汗这妥妥的就是缓兵之计,于是李勣不客气的说道:“颉利虽然战败,但是人马还有还多,如果走过沙漠,得到九姓铁勒的庇护,那边道路遥远险阻,就很难追上他们了。

如今陛下下诏派唐俭到那里去,突厥必定放松戒备,我们随后去袭击,这样就可以不战而平定贼寇了。”

李靖握着徐世勣的手腕,高兴夸赞了半天,直把李勣说成了韩信再世。

这话由李勣来说,其实有点投名状的意思,摆明了告诉李靖,在这事上我是和你一伙的,所以才提前把这个把柄交到你的手里,回头还不知道被这些使节恨成什么样呢。

达成了默契,甚至有些惺惺相惜的两代军神,相互对视了一眼,忍不住发出了“狼狈为奸?”的笑声。

副将张公瑾倒是个厚道人,怕这么做会使唐俭等人身陷险地。李靖说只要能剿灭突厥,唐俭等人根本不用去考虑。

李勣没事还喜欢杀个女婿来祭旗呢,死个把使节根本就不叫事,要不然他能率先提出这个提议来吗。

既然两路大军的总管都是这么个意思,李靖这个主帅也拍板了,把那俩大唐的使节放到了必要的牺牲范畴内,其他人也就无话可说了。

反正功劳都有他们的份,使节真的挂了也有这俩元帅来背锅,这还有啥好犹豫的。

那俩使节跟在座的各位都不太熟,怕是陛下派他们来的时候,说不定也已经做好了牺牲他们的打算了,只能怨他们命不好吧。

于是计议已定,李靖率精兵连夜出发,李勣统大军续后前进。

颉利可汗的行踪,一直都在林森的掌握之下,大规模的突厥人行军留下的痕迹,也不是那么好清除的,完全不虞会跟丢了。而且煌天也一直有在天上监视着他们,跑不了他的。

只是李靖他们赶路的过程中,下起了大雪,多少给林森的探查造成了一些困扰,不过变相的倒也帮忙掩藏了李靖带领的精锐们的行藏,被突厥哨骑发现的几率大大减少了。

当然林森他们也一直没有放松过警惕,一方面不断探查着突厥人那边的动向,一方面也在不断的和敌人的游骑交战,阻碍着他们对唐军的窥视。

也许是已经被唐军杀破了胆,又或者是惧怕于林森的威名,那些游骑基本都游弋在突厥大营周围,并没有跑出一天路程之外的。

可能也和这场大雪有很大的关系,毕竟天气太恶劣了,即便没被唐军给抹掉,也可能自个死外面啊。

能独自在这样的天气中游弋在外的那些顶尖勇士,基本都已经被林森他们给干掉了,或者在随后的几次战斗中壮烈了,其他人可没有那样的信心。

就这样一行人赶在大雪彻底封闭了道路以前,有惊无险的成功潜至阴山,就在离颉利可汗所在的铁山大营也就是一天左右的路程这里扎下阵来,静等着突袭颉利可汗的好机会。

阴山这边也可以算是突厥人传统的猫冬地点之一了,下雪以前甚至偶尔还能见到些没有彻底枯萎的野草。

除了已经聚拢到颉利可汗那边的大军之外,其实还是有一些心存侥幸,或者已经和颉利可汗不是一条心的牧民,驻留在这边的冬日草场上,零零星星的散落在各处。

为了保证唐军到来的消息不被泄露出去,这些零星的牧民,也成了林森他们的目标。

在煌天发现了他们的踪迹以后,人数少的,林森他们自己就给全都俘虏了,带回临时营地中,人数多的干脆呼叫了大军,过来把他们包围起来。

真个有那反抗的,或者想要给颉利可汗那边通风报信的,林森他们自然也不会客气咯,杀了就是。

草原上就是这样了,前一刻还是战士,后一刻就可以变成普通的牧民,反之亦然。

这也是为什么草原上相互征伐时,会有把所有高于车轮的男子全都干掉的规矩了,虽然不是每次都这么干,但是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确保能够完全保密以后,李靖他们再一次在临时营地之中商议起了对策。

突袭颉利可汗的汗帐是必然的,但是什么时候去,谁来打前锋,什么时间大军前去接应,这都要提前有个安排比较好。

前锋人数太少,达不到杀伤效果,人数太多了,又怕没法保证潜伏至足够近的地方,失了突然性。大军离得太远或者太远,同样可能会错失战机。

林森当然是毫不犹豫的再一次请战,已经通过几次的杀戮,证明了自己和手下人的强悍,对于这样的任务,自然是当仁不让。

李绩和林森也是老相识了,即便站在为帅者的角度上考虑,林森他们确实也是最合适的,他是知道林森那帮子手下的强悍的,自然是很支持林森的。

论起单兵素质,数遍了长安城中的众多武勋家中,也很难找到和席卫忠他们这些个杀神相媲美的强力人物了,林森本人的武力值也是有目共睹的,让这么一队人马去打头阵,确实再好不过了。

李靖当然也认可林森的强悍,稍一犹豫后,就同意了让林森带领手下做这个先锋。

不过因为几次征战下来,虽然都是挡者披靡的,但林森的手下还是死伤了不少,目前真正还能担负起先锋职责的,大概也就是百十人的样子,还是薄弱了点。

所以李靖又点了苏定方的将,让他带领二百骁骑,跟在林森的身后,做冲锋的第二梯队,弥补下林森手下力量的不足。

毕竟那么大一个突厥营地,单单百十号人,即便斩将夺旗无往不利,可这个声势还是太小了点,也怕他们面对汹涌的敌人后继乏力啊。

林森和苏定方相视一笑,慨然应诺。

不过眼下还不是冲锋的时候,大雪刚停,正是积雪最为松软的时候,近一尺深的积雪,让骑着战马的唐军,都有些寸步难行的感觉,显然不是个突袭的好机会。

而且积雪也增加了光的反射,即便是夜晚都要比平时亮堂许多,加上雪面之上无遮无掩的,怕是老远就被敌人给发现了。突袭非得变成强攻不可。

趁着等待时机的功夫,怎么想个好办法解决雪中赶路的问题,反而成了眼下的当务之急。

即便是骑着战马能够艰难的趟过去,到时候人困马乏不说,难道那些个物资就丢弃不要了吗?

总不能大家都饿着肚子去冲阵吧,还会变成打不赢就死定了的那种,没了物资,逃都没地逃去啊。

所以怎么克服积雪带来的困难,就成了摆在唐军面前的最大难题。

直到出去巡查周边的林森回来以后,这个问题才迎刃而解。

第三百零九章 很惊奇吗(求订阅)

“干嘛都看着我?”被拉进了议事的大帐篷的林森,看到一群将领都在用热切的眼神看着自己,有些懵逼的问道。

“一直都没听你抱怨过这个天出门难行的问题啊。”李靖先开口说了一句。

“出去侦查是我的职责,我和手下的兵士们责无旁贷,绝无怨言。”林森还以为这考验自己呢,赶紧表起了决心。顺便做雄赳赳气昂昂状,就差拍胸脯下保证了。

“那你们都是怎么保证速度的?外边的积雪那么深,不好走吧?”李绩倒是知道这林森就是个心思不太会拐弯的,这样遮遮掩掩的给他说,他闹不明白啊,还不如直白的问比较好。

“呃……用滑雪板和雪橇车不就好了吗。”林森很是理所当然的答道。

“什么叫滑雪板?”

“还有雪橇车这东西?”

“雪面上好用吗?”

“长什么样的?”听了林森的答话后,现场这些将领忍不住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呃,这东西没什么难度吧?”林森免不了有些理所当然的答道。

雪橇车还有滑雪板这类的东西,难道不应该是常识性的玩意吗?起码对于前世就生活在北方,隔三差五还能去滑雪场玩一天的林森来说,这东西并不是多么值得惊奇的物件啊。

“直接带我们去看看实物好了,再给我们演示一下该怎么使用。”

李靖摆了摆手,制止了手下将领们继续追问,示意大家跟着一起出去看看就好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吗,也省的大家对这东西缺乏概念。

林森得了命令,尽管还是稍有些摸不着头脑,暂时还没反应过来这些常见的东西有什么值得看的,还是老实的头前带路了。

“呶,就是这两样东西了。”

林森其实也是最近一次回营地补充物资之后,出去巡查的时候才发现积雪太厚,已经很难前行了,这才随便找了些木头做出了这些个东西,对于他一个动手达人,还有植物改造系统帮忙的开挂人士而言,这弄出来简直不要太简单啊。

而手下那帮子翊卫,去年冬天里就跟着他玩过这东西了,好像也没表现的多么陌生的样子,只是长安城的雪,总共也没持续多长时间,所以这东西也就没有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机会了。

等到所有人都兴致勃勃的看着林森手下的那几个护卫,表演了滑雪的技巧,甚至还能玩点花活,又见识了雪橇车的速度以后,忍不住都欢呼不已。

而林森直到这时候才意识到,原来这时候还没有这两样东西的吗?

其实这和大唐的气候也有很大的关系,此时全国范围内的平均气温,大概都要比后世高上几度的样子,即便是长安这样的地方,冬日里达到零下的日子也是比较少见的,真个大雪封路,需要滑雪出行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毕竟不是东北那嘎达,这时候还是黑水靺鞨族的地盘呢,自然就没人会去琢磨雪橇这类的东西了,见到这两样东西感到新奇无比,也就可以理解了。

“有了这个叫滑雪板的东西,竟然可以在雪上跑的这么快,比咱们骑着战马去趟雪还要快啊。”这是惊叹的。

“我们站这上面让战马拉着跑,会不会更快些?”这显然是受到了马拉雪橇车的启发的。

“我们平时出去执行任务,为了快速赶路就是这么做的,当然必要的话,用其他动物代替也是可以的,比如两只大狗!”

林森听到了那位将领的问题,顺口答到,然后喊了哼哈二将过来拉着自己快速的跑了一圈。

因为和这俩守山犬一直配默契,这样示自然也能做到顺心如意,不论是速度还是转弯都控制的很好,再加上林森灵活的身手,体会到速度与激情的同时,也不虞会被甩出去咯。

现场自然是叫好声一片,林森已经通过几次战斗证明了自己的强悍,所以同僚们对他也很是认可,这时候也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不已,不只是他的这番表现,更重要的是这背后所代表的那份开创性的巧思。

“那雪橇车也是好东西啊,装的东西一点不少,拉动起来却不算是太费力,这下咱们运东西可是方便多了。”也有的将领关注点就放到了马拉雪橇上。

“要说林森这两只大狗是真不错,听说还都曾经干掉过不少突厥游骑,要是多上几只这样的大家伙,是不是也能拉着这雪橇飞跑了呢?

它们的速度可是不慢啊。”另一位将领很是羡慕的看着哼哈二将说到。这举一反三的智慧也不错啊,都能想到狗拉雪橇了。

哼哼哈哈这俩货,爪子也和骨架子一样粗大,还有厚厚的毛发,即便在雪面上,也能比较轻松的前进,还不惧寒冷,用来拉雪橇确实是很合适的犬种。

“就是狗多了怎么操纵是个问题,除非都能像这两只狗这么强壮又听话,或者起码得有个领头的,能像狼群一样懂得分工协作才成。”

他旁边这位将领显然和他想到一起去了,而且考虑的更加深远些,已经在琢磨怎么才能实现这个想法了。

“确实是好狗啊,骨头大,肉也结实,肥膘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多,就是可惜了不是黑色的,一黑二白三花子,这个口味肯定差了一点。”还有一位将领双眼冒光的看着哼哈二将说到。

嘴边的那亮晶晶的好像是口水?看来这是个吃货,而且对狗肉很是热爱啊。

“汪?”哼哈二将不知是不是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先是有些疑惑,接着就变成了凶狠,龇牙咧嘴的,对着他发出了低沉的吼声。

“呵呵……习惯,纯粹是习惯,我没有恶意的。”

看到大家表情各异的都看了过来,这位不小心暴露了大吃货本质的将领,有些讪笑着解释到,眼神还不忘紧盯着哼哈二将,生怕这俩大家伙一言不合就发动攻击。

在这个距离上,他真的不觉得自己有生还的机会,最大的可能是腰刀还没抽出来就被扑倒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在林森的安抚下,两只守山犬这才收起了凶狠的姿态,重新变得憨态可掬起来。

除了这点小插曲,整个场面还是非常和谐的,李靖和李绩不太放心的又随意点了几个翊卫,看过他们的表现后,就算是彻底验证过这滑雪板和雪橇车的功用了。

尤其是听到他们其实也没用多长时间,就掌握了动作要领后,事情就算是定下来了。

会干木匠活的,自然要负责尽快的制作出尽可能多的滑雪板,还有必要的雪橇车,然后精锐队伍先开始进行练习。

不需要他们能够自由的利用滑雪板进行战斗,只要能够快速的把他们投放到预定战场中去就可以了。真个开战了,还是得骑上战马去冲锋的。

同为此战先锋的苏定方所部,就成了第一批需要掌握基本滑雪技能的队伍,而林森他们当然要来充当这个老师了。

就是不知道这事能不能也给林森记上大大的一功呢。

第三百一十章 挡者披靡(小年夜快乐!)

就在李靖手下的众多兵士们,逐步掌握了基本的滑雪技巧,可以保证快速的在战马拖拽下移动时,一直都有在关注颉利可汗那边的情况的林森,很高兴的回来禀报,他们一直等待着的突袭战机终于到来了!

因为草原上开始起雾了,而且有逐渐转浓的趋势,确实是时候发动攻击了。李靖当机立断,进攻!

早就已经整装待发的林森,和经历过几次战斗的洗礼,精气神已经变得很是不同的百多号手下,收到命令后,最后一次检查过装备,就衔枚疾进,一头就扎进了浓雾之中,目标直指颉利可汗的汗帐所在。

苏定方带领着二百骁骑紧随其后,而李靖也会亲帅大军随后接应。

越是接近突厥大营,林森他们反倒越是兴奋,突袭吗,重在一个突然性,自然是越晚被敌人发现效果越好。

而且因为有雪橇的帮助,林森他们前行的速度很快,又分外安静,再加上大雾阻碍了敌人的视线,直至林森他们到达了最适合加速冲锋的距离,敌人都还没有察觉。

他们甚至有时间从容的换掉脚上的滑雪板,活动开稍有些僵硬的身体后,再次检查一下身上的装备,选择一匹体力最为充足的战马爬上去。

看到后边的苏定方他们也跟上来了,彼此示意一下,是时候开始冲锋了!

正好突厥大营也是扎在积雪相对最少的地方,也早就被突厥的人马踩的比较结实了,已经不太影响战马的奔跑了,这些战马都装有带防滑齿的马蹄铁,所以这甚至可以变成助力。

在林森的示意下,一群人沉默的戴好了头盔,没有呼喊,也无需动员,所有人都只是闷头催动着胯下的坐骑,加速,加速,再加速。

直到速度提到最高以后,猛的从浓雾中冲了出来,一头扎进了突厥人的帐篷营地中。

“魔神来了,魔神!”看到林森和人熊哥俩从浓雾中猛然出现的这一幕,那些突厥人忍不住惊声高呼起来,引起了营地内的一片骚动和惊呼声,然后前面这些突厥哨卫,全都被林森他们一阵箭雨给放倒了,只余下偶尔几不甘的惨叫声。

林森这次是打算破点本的,毕竟正是抢功劳的好时候,更重要的是最后还能跟在颉利可汗身边的,显然都是他的死忠,不排除疯狂反扑的可能,必须要打的他们胆寒,树立起自己无人可挡的形象来才行。

因此林森带着手下几十号护卫,还有薛仁贵他们一帮子顶尖杀神,跑到了队伍最前线,形成最强的伤害输出阵容。

射空了手中的连弩,又扔出了破甲锥和飞斧,将几个嗷嗷叫着冲过来的勇士钉死在了地上以后,林森他们动作近乎整齐划一的,各自掏出来一个黑漆漆的罐子,点燃以后,不客气的就丢到了沿途的帐篷上。

砰地一声过后,罐子碎裂开来,同时一大篷火焰猛的爆燃开来,瞬间吞噬掉了整个帐篷里的人和物,甚至把周围的雪地都点燃了。

藏在帐篷里的敌人惨叫不了几声,就成了一垛焦炭,火势却在进一步蔓延。

林森他们就这样或是射箭,或者劈砍,或者干脆把这改版的燃烧罐子,扔到敌人聚集的地方,成片成片的收割着敌人的性命,同时也打消了那些敢于反抗者的最后一点胆气。

那些瞬间就被火焰吞噬的同族人,看着着实太过惨烈了些,一个个叫的都不似人声了,实在是吓退了太多人。

“他是来自幽冥的魔鬼,会喷火的恶魔!”诸如此类的惊叫声,在突厥营地中此起彼伏的,也在进一步打击着所有突厥人的士气,本就不多的抵抗意志,更是彻底消失不见了,大都发一声喊,就开始掉头逃跑。

林森他们杀的越发起劲了,手下的翊卫们也都化身成了一个个的杀戮机器,在林森的有意引导下,不断驱赶着那些精神已经崩溃,只顾逃跑的敌人,去冲击逐渐聚集起来准备进行反抗的突厥人。

然后适时的再来几个燃烧罐子丢过去,原本还想反击一下的人,也干脆的加入了逃跑大军,被林森他们驱赶着对付下一波有威胁的同族去了。

紧随着他们攻进大营的苏定方他们,也不客气的开始了杀人放火,专门挑选那些敌人聚集的地方攻击着,第一时间消灭掉敌人反扑的势头。这样滚雪球一般,林森他们驱赶的敌人越来越多。

原本位于大营后方的那些敌人,其实已经多了几分清醒,可无奈溃败之势已成,他们也只能被裹挟着逃跑,想要回身抵抗,很可能还没用林森他们出手,就被忙于奔命的族人给踩死了。

而且林森他们也总会在第一时间,就将那些个想要反击的敌人干掉,出来组织人手的那些家伙更是优先集火的对象,于是这个势头就完全止不住了,几百人在后边追击,几万人在前面玩了命的夺路而逃,场面也真个是蔚为壮观了。

李靖也带着手下的精锐骑兵大队冲了过来,及时的赶在林森他们攻击乏力以前,提供了更大的火力输出,于是整个突厥大营就算是彻底被放弃了。

无数甚至都没穿戴齐整的突厥人,不顾一切的争相逃跑,生怕跑的稍慢一点,就被唐军顺手一刀摘了脑袋,彼此之间的踩踏和争夺也是少不了。

这时候往往会将人性的丑恶一面暴露无遗,死道友不死贫道,成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

力争比同伴跑得快才是第一要务,为此拖几个同伴下马,只为了有更好的马匹好跑的快一点,对他们来说也成了正常操作。前一刻还对你拉了一把感激涕零的家伙,下一秒可能就会把你踹下马背。

最后总结了一下此战的收获,被歼灭的其实并没有太多,总共也就是万余人,其中怕是能有一半是被自己人踩死的,不过被俘的就要多得多了,足足有男女十余万。

主要是外边天太冷了,这些倒霉催的敌人没地跑去,怕自个冻死在外面,还不如回来老实的做俘虏呢,起码能留得性命吧。

而被划拉到了必要牺牲范畴内的唐俭、安修仁两位使节算是命大的,趁乱脱险而归。

此次战斗毫无疑问是唐军取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而此次有着异常醒目的高光表现的林森和手下们,被评了个此战的军功第一,也是实至名归,同时也算是坐实了林森的魔神之名。

唯一的遗憾,就是此行最大的目标颉利可汗又特么跑了。

这货原本以为大唐都派了使节过来应该能相安无事的,因此对于这次的突袭确实没有防备。

在林森他们杀进来的时候,这个惊弓之鸟第一反应不是出来组织进攻,而是骑上自个的千里马当先跑路去了。

他如果能够勇敢的站出来的话,这一次的战斗结果还真不太好说,可惜他的胆气早早的就被打没了。

林森顾不得和其他人一同清点收获,一力请命想要继续追击颉利可汗这个丧家之犬,李靖自然没有不应允的道理啊。

打到现在这个程度,这家伙已经不存在反扑的可能性了,起码当下是这样,但是也不能让他给跑了,修养生气过后的他,可就难保不会东山再起了。

拿下颉利可汗不仅是唐军上下的要务,更是林森盼望多时的最大功劳啊,承诺给程怀玉的诰命夫人,怕是还要着落在他头上呢。

因此得了准信以后,林森毫不犹豫的就带着还有再战之力的手下,就开始了对颉利可汗的千里大追杀。

第三百一十一章 急转直下

说是追杀其实也不太恰当,因为颉利可汗的身边,还是慢慢的聚拢起了不少的人马,有之前的铁山大营中逃脱出来又聚到他身边的,也有他去到各大部族召集起来的。

不过他没闲着,在白道和李靖分道扬镳的李绩同样没有闲着啊,在李靖前去攻打铁山大营后,李绩就率部跑向了东北方向,准备包抄颉利的后路。

林森探明了颉利可汗的位置后,不断的报与李绩那边知晓,方便他们准确的拦截。

结果就在颉利可汗带着手下人马,准备逃过碛口的时候,迎头撞上了李绩的大军,又一次被狠狠的按在地上摩擦。

又被狠揍了一顿的颉利手下们,这次是彻底的死心了,大都老实的投降了唐军,做了李绩的俘虏。

而且李绩也是个狠人,直接把一直蛊惑颉利,不断征伐大唐的隋朝义成公主,当场就给咔嚓了,也省的这位回了大唐后李世民会尴尬,也显得大唐的建国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意思,毕竟原本形式上也是从隋朝手里接过的国祚吗。

说起来这义成公主其实也是个厉害人物了,萧皇后和杨正道都是在她的运作下,被接到襄城那边的,后隋能够建立起来,并且维持到现在,也多亏了她的维护,如果站在隋朝遗老遗少的角度上看,这位说不定还是恩人的。

不过所谓彼之英雄,我之敌寇,那些经常遭到突厥侵害的唐人,怕是要恨不得生啖其肉了。这一次也算是死得其所吧。

完成了这一次漂亮的截击以后,李绩就果断的带领手下返回大唐境内了,当然一同带走的,还有那好几万人的俘虏,算得上是收获颇丰了。

继续滞留在突厥境内,补给线太长了,耗费太多,而且消耗突厥有生力量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目前敢于与大唐一战的突厥人,不是做了刀下亡魂就是成了唐军俘虏,也就没有必要在这里继续浪费粮草了。

可还是有个遗憾,颉利可汗这个属兔子的货,又?叒叕特么跑了!

这货仓皇由云中向西逃窜,大概是意图投奔吐谷浑国王慕容伏允,或高昌国王麴文泰,想要得到他们的支持,待到唐军撤走以后好东山再起,因为这俩国王都是和大唐不太对付的。

再一次请示过李靖之后,林森这次才算是真正的开始了对颉利可汗的追杀。

因为这货跑的仓促,所有能跟着他起兵的部族,现在基本上又都已经改拜了大唐的山头,不把他主动交出来就算是不错了,能够庇护的怕是没有了,起码是甭指望能出兵来掩护他逃跑了。

他能够依靠和相信的,目前大概也就是身边那几十号亲卫了,而这才是林森最大的机会啊。

有煌天在空中一直追踪着这帮子丧家之犬,还有哼哈二将辨别颉利的位置,肯定跑不了他们的。

林森他们有压缩干粮在身,又有母马随时提供饮料,林森他们干脆把自个绑到了马背上,吃喝拉撒睡基本都在马背上解决了,日夜不停的去追赶着颉利这条大鱼。

知道这绝对是一份大功劳,手下人们追击起来也很有劲头,尽管条件确实艰苦了些,但有着这份向往支撑着,倒也没有喊苦喊累的。能不能封妻荫子,就看这一遭啊。

中途不时还能碰到掉队的突厥人,林森他们不客气的都笑纳了对方的人头,只有一个家伙得以幸运的活了下来,因为他穿的就和别人不太一样。

让精通突厥话的护卫过来问了下,这还真是条大鱼,颉利可汗的亲儿子叠罗施,怎么说也算是个王子级别的啊,活的总比死的更有用不是。

回头大唐说不定想找个人,回来突厥草原上当个傀儡可汗什么的,这位正牌王子不就派上用场了吗,当然颉利可汗肯定是没这个待遇了。

继续追过去以后,颉利可汗总算遥遥在望了,哪怕是千里马也不可能体力无穷啊,林森他们可是三匹战马轮换着不停骑的,总算是赶上了。

“颉利就在前面,冲啊!”林森他们一看自然是大喜过望,忍不住高喊一声后,兴奋的就冲了上去。

在唾手可得的大功劳的刺激下,所有人的疲惫都一扫而光,全都变得精神奕奕的。

“是那个魔神,魔神追来了。”颉利可汗那边看清来追击的是林森一行人后,忍不住惊呼起来。

林森和人熊哥俩的羚牛坐骑太过突出了些,只要见过的肯定都很难忘记,尤其是这几位都是杀戮最多的无敌杀神,绝对是他们午夜梦回时最恐怖的梦魇,作为敌人的他们,想要记不住都不现实啊。

两边其实都有点精疲力竭了,不过一边是忙于奔命,士气跌到了谷底的突厥人,一边是一直在大功劳的刺激下不停追杀,士气高涨的翊卫。

再加上林森他们一直都装备齐整,而颉利可汗那边为了逃命,可以说是真的丢盔卸甲了,这一冲杀起来,自然是高下立判。

而且林森这家伙,有着近乎无穷的强悍体力,即便是现在冲杀起来,这战斗力和全盛状态时也没有太大的区别,还是那般的挡者披靡。

在林森的带领下,身边冲在第一线的,也还是那些个武力强悍的护卫们,也包括了薛仁贵和席君买这样的顶尖猛将,虽然那些个汗帐亲卫有点临死反扑的意思,可还是完全抵挡不住他们推进的步伐。

看到抵抗无用,部分汗帐亲卫已经放弃了拼命的势头,有的干脆扔掉了手中的武器,屈服在林森这个魔神的淫威之下了。

已经绝望的颉利可汗,不甘的看了一眼周围,这就准备做俘虏了。

可这一眼看过去,却又乍然变得惊喜起来,因为他看到了援军!来自沙钵罗设的阿史那苏尼失,领着自己部族的大军,来到了他的身后。

仿似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颉利可汗高呼着让手下护卫重拾起武器,且占且退,只要退到阿史那苏尼失的身边,他们就算是暂时安全了。

不过林森他们也看到了对面来了不少的部族军队,显然不打算给颉利可汗这样的机会,手底下挥刀的速度不由的又加快了一些,其他的手下人也不想到手的大功劳就这么溜了,也不管原本对决的汗帐亲卫有没有放下武器了,先砍倒了再说。

颉利刚经历过最深沉的绝望,又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可就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他悲催的又被林森突到了身前,不客气的一把抓了过来,放到了自己的战马上,成了此战最为重要的一个俘虏。

颉利的内心是何等的卧槽,也是可想而知了。

抓获了颉利可汗以后,林森让手下们按住这个筹码不放,自己带着几个护卫,跑到了阿史那苏尼失的军阵前,高声呼喊起来。

“汝等还敢与大唐为敌吗?”林森端坐在愈发高大的羚牛之上,就那么理所当然的以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质问着对面的阿史那苏尼失,和他手下的部族军队,全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的意思。

配着他那一身黑色的铠甲,还有染血的骷髅面甲,自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

“汝等可敢与大唐为敌吗?”林森看到对面有些犹疑的阿史那苏尼失,再次不客气的问道。

第三百一十二章 魔神?英雄!

“汝等可敢与大唐为敌吗?”听到林森那不疾不徐,淡定从容的问话,再看到对面阿史那苏尼失和手下部众们的表现,那帮子护卫们还有翊卫们,忍不住有种澎湃的自豪感,热血上涌的他们,不自禁的也跟着喊了一句。

阿史那苏尼失仍然在犹疑中,对面这些人虽少,可杀掉他们就代表着彻底和大唐撕破了脸皮。

在这种颉利可汗都已经成了孤家寡人,小命还捏在了人家手里的情况下,他再趟这趟浑水好像有点不值当啊。

可要是几万人就被人家这么百十号人给喝住了,或者说就被林森一个人的气势震慑住了,他这个族长怕是要失去不少的威信吧,反倒会成就林森这个唐将,在突厥人中已经广为流传的“魔神”之名。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就在此时,一阵阵仿似让大地都震颤起来的声音,打破了对峙的气氛,也一下下的敲击在突厥人的心头。

同时传来的还有这齐整的《秦风·无衣》,一股无形的气势猛的压了过来,让许多部族军人都不自禁的后退了几步。

“汝等可敢与大唐为敌吗?”几万人眼含着狂热,注视着正独自与阿史那苏尼失和他手下的几万部族军人对峙的林森,激动的看着他那川渟岳峙的背影,群情激昂的一同高呼了起来。

本来还有心想要杀掉林森他们,以维护自己威权的阿史那苏尼失,看到唐军的阵容以后,稍一权衡就赶紧收起了这份心思,老老实实的派出了使节,去往对面传达了自己的意思:

阿史那苏尼失及手下沙钵罗设部,愿降!

带领大同军前来的李道宗同意了对方的投诚,不过还是派出了副将张宝相带领精锐骑兵,将此刻场上双方共同的焦点,也是大唐的大英雄的林森他们,当然也包含了他们手中的颉利可汗,一同接回到了大唐军阵之中,顺便也好好展示了一下唐军的强悍,进一步威慑沙钵罗设部。

“好样的!”张宝相和林森并肩而行,同时肯定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说道。

“迎接英雄凯旋!”张宝相挥了挥手,带着很是耀武扬威了一番的手下,将林森他们护卫在了最中心,不疾不徐的回到了军阵之中。

“大唐万胜!”林森带着手下,列队经过了唐军的本阵,面对着一张张激动到狂热的面庞,看着这些不断对他们行着注目礼的同袍们,林森忍不住振臂高呼。

“大唐万胜!大唐万胜!”这样的高呼猛然在全军中一同响起,几万人的呼声响彻云霄,映衬着满脸死灰色的颉利可汗,还有灰头丧气的沙钵罗设部族众,更突显了唐军的气势不凡,也彻底坐实了林森的英雄之名。

李道宗同样出来将林森他们一行人迎进了中军帐里,满脸是笑的夸赞了林森半天。将这些人包括颉利可汗,全都安排妥当以后,李道宗这才出去,安抚一下手下的兵将们。

有了刚才林森的这番激励,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的唐军将士,怕是恨不能生出点事端来,再和对面的沙钵罗设部狠狠打上一架,这才能好好抒发下心头的这股快要溢出来的激昂热血。

因此接收那些部族军人的时候,不免动作就粗暴了些,言语上也不太客气,摆明了就像是在找茬的,李道宗不及时的安定下他们的情绪,还真怕他们打起来。

而林森就安心的呆在营地之中暂做休整,继续看守着颉利可汗,等待对他的后续安排,当然去中军报信的信使也早就出发了。

至此为止,整个草原就算是彻底臣服在了大唐的威势之下了,颉利可汗手下的势力全都投降了大唐不说,突利可汗那边也早就知机的纳表称臣了,大唐的领土也就此延伸到了荒漠的边缘,从此也多了一个面积硕大的牧马地。

至于后世经常会被塑造为奸臣形象的李道宗,会不会抢了林森的功劳这一点,林森本人是一点都不担心的。

不说有那么多唐军将士都看到了他威风凛凛的那一幕,悠悠众口可不是那么好堵的,单是李道宗本人,也不可能去干这样的事啊。

这李道宗和李孝恭一样,都是宗室之中少有的顶尖名将,更是被李世民晚年时赞誉为可以和李绩,薛万彻齐名的当世名将。

而且这人为人出了名的宽和,同样和李孝恭并列为皇室宗亲之中口碑最好的两位,后来酒宴之上因为上去劝架,而差点被尉迟恭把眼睛打瞎的就是这位了,算是宗室之中极其难得的德才兼备之人。

只是可惜晚景凄凉,因为被长孙无忌所忌惮,而联合诸遂良给坑了。

这么一个人,要说他能贪墨了林森的功劳,林森本人也是不信的。

而且人家本来功劳就不缺,现在其实已经在努力韬光养晦了,生怕抢了李世民的风头,如此知道进退的人自然更不会干出这么没谱的事来啊。

放着大军缓行,林森带着手下人还是想要先回中军去复命了。不过出大帐以前,林森还是忍不住抬头望了望天空,他当然不是诗兴大发了,准备来个四十五度角望天的经典姿势咏颂一首,而是想看看天上,会不会一个雷劈下来。

嗯,天气挺好的,林森这才昂首阔步的带着手下人出发,直奔中军而去。

至于颉利可汗和他的儿子叠罗施,自然还是放在大军之中比较安稳些,反正他们也是要和中军汇合的,毕竟需要看守的突厥降众都不少。

将此战的详细经过全都告知了李靖之后,林森自然又收获了不少的赞誉,在所有将士堪称崇敬的眼光中,他和手下们不出意外的又被评为了此战的军功第一。

林森顾不得享受全军将士的注目,反而自告奋勇的抢下了回长安城报喜的活。

作为此战的全程经历者,又是亲自擒获了颉利可汗这个罪魁祸首的首席功臣,回长安陈述战斗经过的活计,还真就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因此李靖确认过一遍后,就痛快的答应了林森的请求。

和暂时替代了他的职责的苏定方打了个招呼,林森还是没有多说什么,以免改变了他的成长轨迹,也怕弄没了他的一番造化。

稍作休整后,林森带着一帮子手下,踏上了载誉而归的道路。

第三百一十三章 小算盘(二十六炖猪肉)

林森带着手下的翊卫们,一路上轻车熟路的不断高呼着唐军大捷的口号,马不停蹄的朝着长安那边奔去。

沿途的大唐百姓,听说突厥这个最大的威胁被彻底打服了,无不欢欣鼓舞,很多人自发的就开始了庆祝。

尤其是那些曾经饱受突厥劫掠之苦的北方百姓,欢呼声更是响彻云霄,家家户户甚至拿出了比过大年还大的热情在庆祝着。

归心似箭的林森动作可是不慢,他们还是一人四马的配置,因此跑起来不会比那些红翎信使差到哪去,这还是保证正常休整的情况下呢,并没有马不停蹄的一路飞奔。

和程怀玉分别的太久,让他的心思早就飞回了长安城中,飞到了自家老婆旁边,他手下的那些护卫们又何尝不是呢。而且他其实也有些别的打算在里面。

至于属于他的那些个缴获,他倒是一点都不担心,怎么说该分给他的那一份也不会少了他的才是,毕竟作为此战中公认的英雄人物,怕是就算他自个不想拿,大家也不能答应啊。

况且以他现在的身价,虽然不敢说没把这些缴获看在眼里,但确实是已经过了靠这些缴获才能过上好日子的阶段了。

并不像很多兵士,尤其是那些专程赶来的辅兵一样,就指望战斗来捞一票大的了。

因为不在意,所以才能处之淡然吗。

而继续留在那里,可能确实能多拿到一些个不能摆在账面上的好处,但要承担的东西也是不少啊。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苏定方在此战之中,好像就因为多拿了些属于突厥王帐中的东西,而折损了许多的功劳。

虽然其实他只是个背锅的,从他以后的表现来看,这位也确实干不出这样没品的事来,但是当时可是定到了他的身上的。

究其原因倒也不难理解,源头其实还在李靖身上。

这位无敌统帅对外自然是人人称颂的军神,可因为前面差点弄死李世民一家,后来李世民上台时,他也没有任何站队的举动,也就是说这位就不算是李世民的自己人,对他的态度自然是属于既用且防的,而且防范心理还挺强。

每次取得这样的胜利以后,总会有人跳出来,找到各种理由告他谋反,虽然最后总是查无实据,可他少不了还是要避嫌啊。

只能躲在自己家里从不与人走动,甚至恨不能把自家大门都拆了,让外人随时能看到自己在做什么,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此次有了灭掉突厥这样的灭国之功,自然少不了又要被敲打一番,最后虽然没落到他的身上,但却把苏定方这个原本曾经与大唐为敌的先锋官给抓了出来,这摆明了是给李靖背锅的吗。

当然李靖也没有亏待他,觉得这位是个可造之材,干脆把自己的兵法,一股脑的全都托付给了他,算是成了有实无名的真传弟子。

以后苏定方能够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和这段时间的沉积,也有着莫大的关系。

不过林森好不容易才在此战中拿下了如此多的功劳,这样的机会以后也很是难得了,他可不想再牵扯到这类不好的事情中去,更不想自己好不容易树立起的英雄之名受到损伤。

尽管他其实原本并不太在意这些,但无端的被用来顶缸,显然更不符合他的愿望啊,他可不觉得因为这个,就有望获得苏定方那样的机缘。

他只适合走单纯的猛将路线,这点他自己非常清楚,其他的将领也都对他有着这样的认知和判断,所以哪怕他成了替李靖抗雷的那一个,怕是也只会从其他方面有所补偿,想得到李靖的兵法真传是没戏了。

林森本就不想改变了苏定方的人生轨迹,更不想大唐失去这么一位大器晚成的顶尖帅才,更不想让自己的小日子过的像李靖那般的凄惶,还是现在这样做个单纯的猛将更适合他。

就像是这次的战斗,林森最后擒获了颉利可汗那一下,可是出了个大大的风头,这逼装的自己都怕遭雷劈,可他却并不会成为大家忌惮的对象,李世民那里自然更不会,就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位就不是那块料,嘚瑟点也无所谓。

可要是李靖也像林森那样振臂高呼的话,搞不好回去就被找个由头咔嚓了。

所以林森还是很享受现在自个的这种定位的,早早的远离马上要变成是非之地的中军营地,也就成了最佳选择。

林森回到长安城后,立马就被叫进了宫中,详细的问起了此战的整个经过,林森可是全程追踪着颉利可汗的情况的,自然能够将所有的战斗过程都娓娓道来。

等到说到最后擒获颉利可汗的一幕时,李世民还有在场的这些百官们,都忍不住跟着高呼一声“大唐万胜!”,脸上都有着发自内心的喜色,还有难掩的兴奋,颇有点战意高昂的感觉。

这表现和当时身在现场的那些个将士,堪称是如出一辙了,其中尤其以那些个武将们表现的最为热烈,看向林森时,少不了也都充满了赞许。

“好好好,你小子干的漂亮!不愧是朕的福将!”李世民忍不住又一次狠狠的夸赞了林森一番。

虽然知道林森既然能够主动请缨,表现应该差不到哪去,可这带来的惊喜着实太大了点,这妥妥的奔着首功去了啊,因此也是难得的当众说出了林森是福将这种话,这无异于当众肯定了他对林森的那种亲近和认可。

林森这还没敢当众说,应该是得到了传国玉玺呢,这东西一直都在萧皇后和杨正道那里,如今正随着大军一同归来,到时候李世民怕不得乐死。

这一行人可以都是他给接回来的,又有擒获了颉利可汗的功绩在,也算是真个坐实了这“福将”的名头吧。

等到林森汇报完了以后,李世民很干脆的就给林森放了个假,名义上当然是让他带着手下们一同好好休整下,就等着这一茬的林森,一溜烟的就跑没影了。

至于具体能得个什么封赏,还是得等到大军凯旋而归之后了,怎么也得再来个隆重的献俘仪式才成吧。

第三百一十四章 闪亮登场

林森从宫里出来以后,第一时间就赶去了程家,见到了朝思暮想的程怀玉,一番亲热自然是少不了的,可惜还没成亲,也就仅限于沾点便宜了。

见到林森囫囵个的回来,一直忍不住担忧的程怀玉,这心里才算是一颗石头落了地,不过还是少不了围着林森转了几圈,检查下他的身体。

即便林森连番保证他是一点伤都没受,纯粹去捡功劳去了,也没法制止已经喜极而泣的程怀玉的动作。

以程怀玉的乐观,这段时日里私底下也是没少偷偷擦眼抹泪的,这总算是再见到了他,还是会有种好像不太真实的感觉啊,这都算是正常反应吗。

两个人在一起,即便以林森的情商之低,也知道不能一个劲说道自己的战斗经过吧,当然互诉衷肠才是主题啊,少不了再送上许多的情话,好好的暖一暖程怀玉的心。

等到程咬金他们回来以后,程家这边自然又热闹了起来,本就喜欢呼朋唤友的程咬金,肯定少不了多喊些人来一起庆贺下。

更何况秦琼他们这帮子老兄弟,都没用他招呼就跑来了,显然也是想要更详细的了解下战斗经过。

一场酒宴自然是少不了的,理由都是现成的,为了庆贺大唐成功灭掉了突厥这个夙敌啊。

酒桌之上,林森这才开始显摆起了自己的丰功伟绩,尤其是最后那一场对决,不仅擒获了颉利可汗,还喝退了阿史那苏尼失及手下的几万部众,绝对值得大书特书一番啊。

叫好声更是连成了一片,程咬金和秦琼他们这帮子,也算是看着林森成长起来的武勋们,免不了都要为林森喝彩不已。

同时心里也多少有些老怀大慰的感觉,自己这眼光还是很不错的吗,也算是慧眼识英才不是,在这小子还是一介白身的时候就已经很看好他了。

而现在林森的表现,也确实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甚至比他们期望的还要好得多。

可以预见的,此战过后的封赏中,林森肯定就可以兑现他当时给程怀玉许下的承诺了。

这个攀升的速度,比之他们当年跟随今上打天下也没差了,甚至可能比他们在这个年纪时的功绩还要来的强得多,这可是实打实的灭国之功,连他们都兴不起一点嫉妒的心思,甚至还多了些服气。

而得了个乘龙快婿的程咬金,自然是在场笑的最开心的一个,其他的武勋们也没少恭喜他了,哪有不乐的道理啊。

好不容易把一群兴高采烈的老将们全给喝趴下了,林森这才又得了空,和程怀玉耳鬓厮磨了半天。

从程家出来以后,林森肯定要回林家庄子上去看看,手下的那些个护卫们也都急着回家呢,还不像那帮子翊卫,都已经放假回家团圆去了,他们可一直没离了林森身边。

越是这种春风得意的时候,林森越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才行,虽然这个风口浪尖上,他这样的焦点人物一般没人敢动,可那些个世家中人不能当一般人来看待啊。

这时候被人伏击了,搞不好还能推脱到那些个突厥人身上,毕竟他林森在草原上干掉的人太多了,仇人自然也是不少,有那心存怨怼想要弄死他的也很正常嘛。

在自家庄子上,林森又享受到了远比在长安城中还要热烈的英雄待遇,一帮子庄户可是丝毫不带掩饰自己的崇敬之情的。

没说的,整个庄子上一起开流水席,先来上三天的。任何人来到庄子上,坐下就可以随便吃,管饱!大气滴,不差钱!

从林家庄子回来以后,林森就暂时住到了长安城里,李世民赐下的那个院子里了,因为这段时间他的宴请实在太多了些。

既要和原本相熟的那帮子朋友们联络感情,也要应对那些上门来攀交情的家伙,实在是忙活的很。

当然也过足了嘚瑟的瘾头,几乎每次宴请,少不了都要把他的战斗经历好好跟大家显摆一番,即便他不主动,别人也会上赶着让他详细讲一讲。

不过真个讲的多了以后,这事也会显得没滋没味的,好在这阵风头也快要过去了,不至于说到吐。

估摸着手下这帮人都休息的差不多了,林森又把大家叫过来,一同开始了恢复性训练。

这次的献俘仪式上,作为此战首功的他们,还会是大家焦点,总要有出色的表现,才对得起他们的赫赫威名吗。

另外在大军凯旋之后,林森也有意想要展示下他对这帮子翊卫真正的设想了。

而此时这场大戏的众多大小配角们,都已经纷纷开始粉墨登场了。

突利可汗在颉利被抓获以前,就已经知机的归降了,被封为北平郡王。

突厥大将执失思力、阿史那杜尔、阿史那思摩以及契苾何力等悉数归降,都受到唐朝的重用。

真珠可汗夷男也上表表示归顺,对阿史那苏尼失的封赏同样也已经下达。

就差颉利可汗这个原本的敌对国君,来作为这场大戏最为重要的注脚,也好衬托大唐的君王和将士们,为大唐的真正腾飞拉开序幕。

在林森和手下们一同努力时,出征的大军也迈着坚定的步伐,在唐人们的翘首以盼中,在沿途百姓的夹道欢迎中,雄赳赳气昂昂的赶回了长安城。

与他们一同前来的,当然还有那众多的俘虏和牛羊牲畜,也有曾经被劫掠到草原上去的普通民众,其中肯定也包括了原本隶属于后隋的那些。

除此之外,选择臣服于大唐的原突厥各大部族的首领,还有周边许多国家的代表,甚至是国主自己,都或是跟随着大军一同前来,或是听闻消息后独自赶了过来,被边军派人接应到了长安城。

而这些人的目的都差不多,赶在大唐宣示了自己的强悍,成了毫无争议的霸主的时机,跑来和大唐套近乎,表明他们紧跟大唐步伐的心意的。

林森选择在这样的时候,拿出他早就做好的设想,自然也是取得了李世民的同意的,到时也会作为献俘之后的一大重头戏,好好的震慑一下这些看似恭顺的家伙们,能够彻底的打消掉他们的某些不服气的心思,自然是再好不过。

总之,到了林森他们闪亮登场的时候了。

第三百一十五章 万众瞩目

大军回归后,李世民总算是见到了昔日的冤家对头,一直都在他面前耀武扬威的颉利可汗,这个曾经在便桥逼迫他签下城下之盟,给他造成了莫大耻辱的敌人,那时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可想到有落到自己手里,变成阶下囚的一天吗。

大感痛快的李世民,忍不住狠狠数算了颉利可汗一遍,历数了他失败的几大理由,背信弃义,征伐不断,刚愎自用,弄得大唐民不聊生等等。

不过最后李世民并没有杀死颉利可汗,而是封他为归义王、右卫大将军,然后当堂宣布归还他的家属,让他住在太仆,官家供应食用,让他在长安度过余生。

一同聚集到了长安的众多周边国家的国主或是使节,还有原突厥各部族的首领们,一起见证了这一幕,除了山呼万岁以外,看到颉利的下场,他们还是有点心思不一的。

不过相视一眼后,还是有许多外族首领站了出来,叽里咕噜的说了半天,自然有通译各自负责转达了他们的意思,大体而言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坚定的共尊李世民为“天可汗”!

这意思自然也是不难理解了,天下所有民族共同的君王吗,算是表明他们臣服的态度吧。

李世民虽然笑眯眯的推辞了一下,说什么你们游牧民族的事情,难道也都让我来决断吗?

不过等到越来越多的部族首领,或者国主站出来以后,李世民虽然没有承认这个称呼,可也没继续推辞,也就算是默认了吧。

忍不住有些睥睨的扫视了在场的这些异族人一眼,虽然故作淡然,怕是他内心还是颇有些顾盼自得的。

不过李世民倒也没有被这样的场面就给糊弄住了,所有异族首领一同做出这个姿态,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即便如高昌国王鞠文泰这种桀骜的家伙,内心里是有些抗拒的,可也不得不出来做个样子,并不代表真的就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的认同了大唐的中心地位。

大家都站出来了,就他杵在那的话,肯定会成为千夫所指的,也怕自己的野心变得昭然若揭,立马变成大唐的眼中钉,怕是下一步就会成为大唐带领周边民族一同集火的对象。

以大唐如今的威势,显然是不会容许这样的一个小国,有任何挑衅的意思。

正是知道这些人其实仍然各怀心思,李世民才觉得林森最初的提议就很有必要,也许是该进一步给他们一些震慑才行。

正好又从萧皇后那里得到了传国玉玺,对他本人,对大唐来说,这都是一个更加名正言顺,树立起更大威望的契机,干脆来个仪式也好昭示天下,他李世民还有这个大唐,都是得到了上天眷顾的。

得了准信的林森,训练器手下那帮子翊卫来更是用心的很,还有不到一个月功夫,就到了他们再一次登台亮相的机会了。

这可是很有可能会是被历史铭记的一幕,必须拿出应有的气势来,把这个场面给撑起来才行啊。

当然在之前大军凯旋的这个过程中,林森带着手下的翊卫们,就已经体会过那种变成万众瞩目的焦点的感觉了。

作为此战首功的他和一帮手下们,可是打马走在整个唐军的最前列,接受着所有百姓的欢呼的,享受着属于他们的最大的荣耀。

在迎接唐军的队伍中,时不时就能听到有人高喊着“魔神!”,也有喊“杀神林将军”的,看来林森在这一战中的表现,早就已经被人给传了出去,他不出意外的也成了许多民众心目中真正的英雄。

尤其是广为传颂的“千里擒颉利,只身喝退沙钵罗设”的桥段,更是给他头上加上了一个亮闪闪的大光圈。

而且他之前在长安民众中,就已经名声很是响亮了,这一次享受到最多的欢呼,自然也不出意外了。

不过同样是“魔神”二字,被长安城中的众多异族人喊出来,怕是意味又有所不同了。

其中有敬畏的,有崇拜的,有堪称狂热的,也有满是刻骨铭心的仇恨的,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林森对这些人的目光是不甚在意的,反正也没有敢暴起伤人的,真个有,林森也不介意当中表现下自己的高超身手,让大家都知道知道他这功劳可不是捡来的,而是自己实打实的杀出来的。

作为一个为大唐开疆拓土的将领,要是没点仇人,不能让一些人又恨又怕,都说明他这个猛将做的不成功啊。真个能有止小儿夜啼的效果,才算是不辜负了他的几番杀戮不是。

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后,林森倒是没觉得怎么样,手下那帮子翊卫感觉就不一样,好像挺喜欢这种感觉的,凯旋之后,还颇有点恋恋不舍的样子。

了解了这点后,林森对于自己的打算就更有把握了,看来这帮子手下,天生就是适合吃这碗饭的,自己也算是找对人了。

听到林森给他们争取到了又一个更加露脸的机会,这帮子翊卫这不训练起来都变得更加卖力了,说是玩命都不为过啊。

尤其是等到林森把为他们准备的全套新行头都弄来以后,这帮子家伙对于这次的展示,可就更加憧憬了,都希望自己是最亮眼的那一个。

不过在此期间,林森一直也没敢懈怠了自身的防卫,因为之前和老朋友们喝酒时,马周给他透露了些消息,那意思世家中人好像还要出点幺蛾子,怕是来者不善啊。

而李世民那边在此期间,一直都有派人留意那些异族首领的动向,伺候在他们身边的,可以说大都是李世民弄过去的眼线。

当然顺带着也会从这些人那里赚点外快,装作被他们收买了的样子,殊不知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了李世民的眼睛。

甚至其中大部分人的心思到底如何,同样瞒不过李世民这种揣摩人心的顶尖高手,对一些人背后的把戏,他也是颇有点不屑一顾的意思。

而当他听到有世家中人,在和其中某些家伙私底下接触时,更是忍不住给了一个冷笑。

“高昌吗?世家!哼!”李世民自言自语道,同时挥了挥手,示意他手下那个平凡的丢到人堆里捞都捞不出来的情报头子可以退下了。

“看来有些人还是不甘寂寞啊,希望木头小子别让朕失望吧!”李世民低声说了一句,带着一直笑眯眯的,好像没有存在感的张阿难大总管,就去了皇后的寝宫。

第三百一十六章 架火上烤

李世民精心挑选了一个黄道吉日,举行了一个堪称盛大的祭祀仪式,就为了祭告天地大唐打败了突厥,同时也是要将传国玉玺昭示天下。

这东西向来都是各位帝王最为看重的珍宝,普通人甚至是众多大臣们轻易都见不到,这次算是极其难得的让大家都能见到的机会,也是为了在所有人面前,为大唐,为他李世民正名的意思。

因为这传国玉玺简称“传国玺”,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和氏璧镌刻而成,为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证凭。

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秦之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

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

之前的大唐就因为没有传国玉玺在手,而显得比较尴尬,到了李世民上台以后,也令人精心刻了数方“受命宝”、“定命宝”等玉“玺”,算是聊以**吧,可毕竟缺了点这真正的传国玉玺背后所代表的“受命于天”的意思。

尤其是他弑兄杀弟,逼迫父亲退位,才得到这皇帝宝座,尽管他一直在努力的做一个好皇帝,表现出对外界的众多传言不甚在乎的样子,可其实怕是私心里还是有些心虚的。

而现在有了传国玉玺在手,他就算是彻底的名正言顺了,自然是格外的兴奋。

而且这下子他这“天可汗”的名头,也算是名副其实了吧,因此很是豪气干云的冲着所有人挥了挥手,示意大家一同去大校场,检阅此次凯旋而归的英雄队伍。

李世民意气风发的站在大校场的高台之上,身后是各国的国主还有异族首领们,另一边则站满了同样喜气洋洋的大唐文武百官,一同看着那些静静矗立在场中的唐军精锐。

能够有幸共同见证这一幕,让那些文武百官都颇有些志得意满的感觉,满是与有荣焉的自豪和骄傲,连带着望向那些异族首领的眼光,都带了些居高临下的意思。

就在李世民准备示意检阅正式开始时,一直就在离他不远处站着的高昌国王麴文泰上前一步,朗声提议了一句。

麴文泰此人其实是个地道的汉人,能在高昌那样的地方立足,而且可以说在周围的影响力举足轻重,自然有其独到之处。但是这个人有些刚愎自用不说,也是绝对的傲气十足。

隋朝时候他就曾经来到过中原,看到过杨广那时的奢遮场面,直觉得那时候的中原,才无愧于中央之国的美名,那才是真正的霸气无双。

再看如今的大唐,因为仍然处于百废待兴的阶段,李世民又力主勤俭节约,所以无论是之前的祭祀仪式,还是如今这些受检阅的部队,这个场面上比之前隋都显得寒酸了许多,有点对不起天朝上国的名头。

那杨广可是能把所有卫士都弄得亮闪闪的家伙,和注重实效的李世民时代自然是大有不同的,因此这麴文泰心里,对大唐颇有些不以为然的意思,甚至可以说隐隐有些不屑。

虽然不至于直接表现在面上,他还没这个勇气,直接当着所有人的面,挑战如今气势正盛的大唐,可得了某些人授意的他,当然也不介意在这时候稍稍制造些难堪,给大唐君臣来个小难题。

如果真的有人跳出来配合一下,自然再好不过了,一个内部都不团结的大唐,更不至于让他忌惮到一点声都不敢出了。

而他这个所谓的提议,话虽然说的委婉,体会下唐人将士的强悍,来个友好的对决,算是为这次的检阅做个注脚云云,其实说白了还就是个比武切磋吗。

大唐的武将一系自然对此有些恼怒,这和公然挑衅差距也不大了,只是选在这样的时候,真的跟他置气,显得唐人胸怀不够宽广,这么多异族首领都在场的情况下,没得让大唐丢分。

而且再这样的庆祝仪式上真个动刀兵,哪还有威慑的意思,这时候见血怕也不太吉利啊,更不符合应有的礼仪规范的。

可要是不接茬,又像是怕了人家似的,到时在场这些个异族首领,怕是又要有些别样的心思了。

礼部的人正准备出面,以不合礼仪为由申斥下这麴文泰,这事就算是过去了,可那边文官之中,却有个貌似愣头青的家伙,先一步站了出来,慷慨激昂的陈词半天。

辞藻是挺华丽,意思却很直接,这个场子,咱大唐接了。

李世民仔细的看了那位开口的文官一眼,又深深的凝视了麴文泰半天,这才淡然的挥了挥手,示意应允了这个事情。

“小王手下收拢了几个普通刀客,武艺还算过得去,听闻大唐国主麾下有位叫林森的将领,是年轻一辈的翘楚,于此战之中立功甚多,更有魔神之名,都心向往之。

希望陛下能够应允,让他们有这个幸运,能跟这位林将军讨教一二。”麴文泰笑眯眯的说道。

这话倒是把林森捧得挺高,又言明了自己派出的手下只是一般水平,真个如何大家自然心知肚明,但经他这么一说,林森就被架到火上烤啊。

过会的切磋如果林森赢了,那就变成了应当应分的,可要是输了,这丢人的就不单是林森自己了,连带着整个大唐都显得无人可用了啊。

你一个魔神,连几个普通刀客都打不过,不显得这名头太假了点吗?而这样一个家伙都能闯出偌大的名头了,可不就说明大唐是有多么空虚啊。

而且这话里可是把车轮战说的冠冕堂皇的,摆明了林森不把他们全都放挺就不算赢啊。

还特意选了林森应该不太擅长的步战,而没比试让他赚到这么多功绩的马战,找的还是走江湖路数的,不是军中好手,可以说是处处针对林森,算得上处心积虑了。

“高昌国主倒是有心了!”李世民淡漠的看了麴文泰一眼,意有所指的说道。

至于他背后到底是谁,当然瞒不过李世民,真正处心积虑的,怕是他背后那些个唐人吧。

这家伙虽然对大唐不够敬畏,但这样针对林森,要说是早有准备那也太扯淡了,林森的名头总不至于传到高昌那里,让这位一国之主当作突破口吧?显然还是和那些个,见不得林森和他这个皇帝好的卑鄙小人,一拍即合的结果。

看来这帮人又该好好敲打敲打了,也不想想什么叫此一时彼一时,挟着大胜突厥之势,他李世民如今的声望更加不可同日而语了,这帮人竟然还敢闹出这样的幺蛾子来,这是嫌死得不够快吗?

“去叫林森来!好好和他们切磋一下!”李世民暗自冷笑了一下,还是干脆的同意了让林森独自出战。

第三百一十七章 割喉礼

林森很快就被叫了过来,他可以说是这次阅兵式的一个分导演了,一直都有在旁边指导着手下翊卫过会该怎么表现,当然也少不了适当放松下他们的精神,省的紧张出错。

接了比武切磋的命令后,林森气势汹汹的就跑到了李世民面前。

“末将定不会辜负了大唐的威名,否则提头来见!”林森扫了那些异族首领一眼,尤其是到了高昌国王麴文泰这,少不了恶狠狠的盯了一下,这才杀气凛然的说到。

“林将军定能旗开得胜!”其他异族首领都忍不住在林森饱含杀气的眼神下,有些瑟缩和退却之意,这时候赶紧出声表示了对林森的支持,同时也算是撇清了和高昌国王的关系。

咱可没撺掇这事,更没那么厚脸皮的玩车轮战,虽然怕是心里都有点巴不得林森被哪个刀客给弄死,终结了这个魔神的传说,可这份心思自然是不敢表露出来的,甚至还要陪着小心才成。

“小王手下这些刀客都是些亡命徒,习惯了动手就取人性命,林将军一定小心了。”高昌国王麴文泰看似好心的提醒到,只是他那眼神显然可没这么客气。

“林将军可是独自代表大唐出战,事关大唐的荣耀,此中轻重,林将军心中应当明白才是。”

还是之前出言应承下这事的那个愣头青文官又接了一句,反倒是像在和那麴文泰一唱一和的,故意把林森的胜负和大唐的荣辱联系起来。

这下子林森胜了也就罢了,可要是输了哪怕一场,就成了丧权辱国,唯有以死谢罪一途了,这话无异于成了林森的催命符。

“一些土鸡瓦狗,还不放在我的眼中,就算是车轮战,也不会怕了他们的,更不会弱了大唐的名头。”林森瞅都没瞅那个有胳膊肘往外拐嫌疑的愣头青文官,只是语气坚定的怼了一句。同时也点明了这场战斗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其他文官们倒是都忍不住看了这愣头青一眼,心里都不自觉的摇头不止,默默地给这家伙判了死刑,以后肯定是前途无亮了。

心思简单些的,觉得这家伙表现的不太正常,没看到上次陛下的脸色就已经很不好了吗?这时候还跳出来找不痛快,这都说的什么啊,真的不是异族人派来的奸细吗?

想的深远些的,会以为这家伙有打压武将一系的意思,文武之争确实无时无刻不存在,他们天然的就有不对付的地方,屁股决定脑袋吗。

尤其是在大唐成功灭掉突厥,据有了广大草原之后,大唐的武功可以说是达到了一个顶峰,这些文臣在歌功颂德之余,也想着是时候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文恬武嬉才是他们最乐意见到的场面。

但是选择这时候,朝林森这个目前风头最盛的年轻一辈中的猛将翘楚开炮,还是太急切了些,或者说有点孟浪了,没得让那些异族首领看了笑话,有点个亲者痛仇者快的感觉,殊为不智啊。

而那少数几个像李世民一样知道这个愣头青文官真正背景的文臣大佬们,则不由得对他背后的主使者有了些本能的嫌恶,林森这等于国有大功的人,你们都敢用这样的法子做掉人家,未免也太卑劣了些,即便是敌人,也不该如此没有下限吧。

武将那边反应更加直接些,一个个都对那愣头青怒目而视,要不是还有外族首领在场,怕是群殴他的心思都有了。

即便林森这样心思简单的,都已经对这个愣头青不假辞色了,其他心思灵透的武将们,怕不是强忍着才没有骂娘。

李世民也忍不住又深深地看了这个愣头青一眼,发现这家伙眼中完全没有慌乱和不自然,反而满是理所应当,或者还有些骄傲和自豪意思。

得,这家伙还真就是读书读傻了的愣头青,显然这书呆子就是背后的黑手们抛出来的弃子,摆明了被当做一次性消耗品了,跟这样的棒槌你都没法生气,认真你就输了。

眼下也就只能指望林森能够好好发挥,打败这些所谓的刀客了。到了这个份上,即便他这个当皇帝的,也不好随意就取消这个比试,那也显得底气太不足了,怕是其他的异族首领,也不免要起些不该有的心思了。

虽然他都难免有点为林森这个福将担心了,有那些背后之人掺和进来,这些人怕是一心想要杀掉林森了。

而且身手很可能也都不简单啊,即便知道林森很是强悍,可战场厮杀,尤其是马上冲阵,和这种步战的比武较技,还是有不少区别的。

“尽管放手比试就是,只要你尽力了,朕一定不会怪罪于你的。”

李世民也怕林森这个实心眼的,真个战死在擂台上,先给了些宽慰,让他千万别钻了牛角尖。

当然这话他是把林森叫到了身前来小声叮嘱的,说完还习惯性的拍了林森的肩膀两下以示鼓励。

“末将刚从战场上下来,杀气仍然充溢心中,待会和人比试怕是留不住手,要是不小心伤了贵属下,还请国主多多见谅才是。”

林森听完李世民的嘱咐以后,很是感动的一抱拳,然后对着高昌国王麴文泰淡然的说道。

虽然话说的平静,意思也是很明确了,和对他行了割喉礼也没差了。既然你的手下不会留手,那咱们就不死不休吧。

而他看向麴文泰的眼神虽然平静,可分明传达着很想顺手带走他小命的意思。

“小王不会介意的,林将军请放手施为就是。”麴文泰装作平静的说道,可是那攥紧的双手,还是表明了他并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样平静。

林森再不废话,很痛快的就跑到了用来比试的一块硕大的擂台上,手中各抓着一把自己惯用的腰刀,就那么静静的站着。

面对的是校阅台上神色各异的异族首领们,还有大唐的一众文臣武将,背后是在为他疯狂加油叫好的众多唐军精锐,静待着比试开始。

虽然表现的怒气冲冲的,但真个和人玩命了,林森其实心底里是非常宁静的。

和人放对,一个不慎都可能丢掉性命,而愤怒不仅没法帮助他,反而可能带来致命失误,是很不可取的,这个分寸他还是有的。

第三百一十八章 必杀之局

第一个上场的同样是个使双刀的家伙,只看脚下的步伐,不难看出这家伙是个真正的练家子,有传承的那种,不过一身的杀气,显然是个真正刀头舔血,靠武力混饭吃的家伙,给林森感觉这是个真正的刀客。

不过被激起了凶性的林森发了狠,这第一场不仅要胜,还要胜的漂亮,所以在刚开始对手谨慎的持刀戒备,想要搞些试探性进攻,看看林森的深浅时,林森直接冲了上去,利用自己非人的速度硬吃了对手。

一阵疾风骤雨般的劈砍,密集的敲打在对手的双刀之上,在对手徒劳的抵挡了一会后,终于破开了对手的防御,瞬间就在敌人的肚子至脖子之间划开了十几道口子。

然后林森走到双刀都已经被打掉,整个成了血葫芦,只能无力的跪立在地的刀客身前,双刀交叉搭在敌人的双肩上,然后故意面向高昌国王麴文泰的方向,狠狠的拖动了双刀。

伴随着喷涌的鲜血,这可怜刀客的脑袋,就那么歪到了一旁,直接被枭首了。

“这样的垃圾就不要再上来丢人现眼了,还有几个能拿得出手的所谓刀客,让他们一起上来吧,我已经懒得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了。

速战速决吧,我要一个人打他们全部!”热血上涌的林森,直接就在高台上面对麴文泰的方向大声喊了起来,而身后的那些大唐精锐们,自然就疯狂的为林森叫着好。

“陛下你看?”麴文泰自然是巴不得玩群殴了,把这个可以说是在当面羞辱他的大唐将领给弄死当场最好,而且用的还是唐人自己的武士,想想都觉得很讽刺啊。

这死掉的家伙就是他的贴身护卫之一,在高昌国内也是有数的高手,公认最强刀客之一了,其实也是此次比试中,唯一一个真正出自他麾下的武士,就这么被林森虐杀了,他怎么可能不生气的。

毕竟也是高高在上的一国国君啊,面对林森的示威,又怎么可能不愤怒呢,当然让他这么气愤的还有一点,是他虽然极其不愿意承认,但确实存在的恐惧。

是的,林森这一番表现让他感到恐惧了,作为一个极其骄傲的人,竟然会对一个小小的将领产生恐惧的情绪,这才让他如此愤怒。不过他还是强压下了自己的这些负面情绪,故作平静的问着李世民。

“高昌国主请自便。”李世民也不太乐意跟这家伙虚与委蛇了,干脆告诉他,想不要脸到底,你还是自个来吧,要不这种羞辱你就自己受着好了。

反正在大唐的地面上,是龙你得给我盘着,是虎你得给我卧着,给你脸你就好好兜着,千万别跟我抖,要不然绝对不介意好好收拾你一顿。

显然麴文泰是打算把不要脸贯彻到底了,本来车轮战就已经够不仗义的了,打个群殴又算得了什么呢,所以林森的面前,很快就站上了好几个用着不同武器的家伙。

尽管背后的唐军已经传出了不小的嘘声,不过麴文泰还是不为所动,有些冷笑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反正不论是谁胜了,死的都是你们唐人,他也就为刚才那个侍卫的死稍微不爽一下而已。

至于这些嘘声他是无所谓的,一个国主要是连脸皮厚这一条都做不到,又怎么能坐稳这个火山口上的位置呢。

林森仔细打量了一下对方的这个配置,从他们的站位来看,分明有着某种阵法在里面,这几个人显然都是配合默契的一个组合,看来一开始就有打算群殴自己的意思啊,是料定了自己会一次打几个吗?

前面两个强壮的家伙,都是一手拿着个大盾,只是一个玩刀的,另一个拿的这是个锤子吗?可为什么前面还多了个尖头呢?玩这种奇门兵器的家伙,一般都不太简单,还是小心些。

而且这俩家伙顶在前面,后边的人完全可以从容的发动攻击了,看来还要小心他们当中有远程攻击的家伙。

后边那个一身黑衣的家伙,手中拿的短连个剑璏都没有,肯定是走快捷路子的,而且怕是有攻无守的那种,神情还如此沉稳,必定也是个高手无疑。

还有那玩双匕首的和空手的家伙,看着同样不简单啊。

最后边两个铁塔般的汉子,一个用的是铁棍,另一个用的却是更富于变化的长枪,类似林森用的那种,而不是猛将们爱用的马槊,也是不可小觑。

林森虽然喊得豪气,可却不会真个小瞧了任何对手,再看对方这个长短兵器搭配,攻防结合的阵容,更是暗暗的提高了戒备。当然面上还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也算是麻痹对手的一种手段吧。

看对面这帮子家伙依然平静的很,看来是要保持阵型,不打算率先攻击了,林森不客气的再一次主动出击了。

他劈出的双刀,不出所料被前面两人的盾牌挡住了,与此同时,一刀一锤也从旁边攻向了林森的双腿,这还是俩地躺刀好手。

而两位铁塔壮汉的铁棍和长枪,也对着林森的脑袋就照了过来,林森只要稍一迟疑,肯定就是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而玩双匕首的,却是同时把两把匕首丢了过来,目标直指林森的双肋,同时以极快的速度摸出了一把飞镖也丢了过来,另一只手中的飞刀也在蓄势待发。

旁边那一个空手的家伙双手抬起,两把藏在手腕上的臂弩弹出,同时射出了两支无羽箭,对着林森的腹部就来了。

然后身子一低,却是从脖颈后边又飞出了一支速度更快的无羽箭来,直奔林森的面门而去。

不过他们快,那个持剑的黑衣人却是更快,都没人看清他是怎么动作的,那没有剑璏的短剑,就已经递到了林森的胸前,眼看着就要在林森身上戳个透明窟窿出来。

顿时林森的全身都笼罩在了攻击之下,只要中了任何一下,林森肯定都少不了一个横死当场的结果。

没想到简单的试探,转眼间就变成了一个必杀之局,林森的小命危在旦夕。

第三百一十九章 破局(情人节快乐!)

“卑鄙!”“无耻!”

看到林森的危急状况,后边的大唐精锐们只来得及骂上一句,却对林森面临的必死局面有些束手无策。

有些激进的兵士,已经忍不住去摸弓箭了,打算拼着受处罚,也要把这几个混蛋钉死在这,为林森报仇雪恨。

校阅台上的武将们,尤其是程咬金他们这些和林森相熟的武勋,忍不住担忧的上前一步,想要更好的看清擂台的局势,暗自也都忍不住为林森捏了一把汗。

有的甚至已经开始伤心了,仿佛已经见到了林森血溅当场的惨状,怒气和悲伤一同不可抑制的冒了出来,真的是生撕了这不要脸的高昌国王的心思都有了。

不是他们对林森没有信心,而是台上这几个敌人,表现出来的本领太过高超,哪一个单独拎出来,都绝对是一方高手了。

放到他们自个的兵器领域里,不论是玩地躺刀的,还是玩剑玩刀的,又或者是用暗器的,耍枪棍的,都必定是数得上号的好手。

而如今却是这么多真正的顶尖高手,一同出手来对付林森,还是有阵势配合的情况下,林森的情况确实是危急的很啊。

文官那边像是那些世家出身的官员,不自禁的已经开始在心中欢呼了,也有厚道些的有些不忍的闭上了眼睛,还有些则已经开始惋惜大唐的一代年轻猛将,竟然会陨落于这种毫无意义的比试之中。

站在最前面的李世民,也暗暗的握紧了拳头,很是为林森眼前的处境而揪心。

而林森也确实感受到了自从来到这个时代以来最大的危机,眼前的局面真的是他从未体会过的严峻。

即便是冲击颉利可汗的汗帐所在,面对那么多突厥精锐骑兵的围攻时,也从未觉得像这次的杀阵这般有种难以阻挡的感觉。

不过越是关键时刻,林森反而临危不乱,靠着超强的反应速度,林森马上判断清了眼前的局势。

一脚用力蹬地,同时另一脚准确的点到了那个地躺锤上,顺势借力退出了后边两柄长兵器的笼罩范围,也瓦解了两个地躺刀好手对下三路的攻击,黑衣人的短剑,自然也因此拉开了距离。

双手同样各自划过一个曼妙的弧度,将飞刀和无羽箭全都击落了。

别忘了他可是能够在十个弓箭好手的围攻下,轻松击落所有箭枝的,速度之快,身手之灵活,堪称突破了人类极限。

眼前的局面算是破掉了,但这毕竟不是演电视,敌人并不会放弃这样占据优势的大好局面,更不会停下来摆好阵势,和林森再来一个回合,而是顺势继续攻击起来。

地躺刀好手本就是朝两侧翻滚的,此时顺势站起,武器也再次横扫了过来。本是挡在最前面的他们,正好让出了空间。

两个暗器好手也各自侧移了一大步,寻找到了攻击角度,同时手中的飞镖,还有明显淬了毒的飞针相继出手。

后边两位铁塔大汉的长兵器,也改下劈为前刺,如同跗骨之蛆一般,追着林森的身影就过来了。

黑衣剑客侧身滑步,恰好身在两把长兵器中间空隙里,而短剑仍然前刺,又一次如影随形的直奔林森的心脏。

以林森围中心点,七个敌人恰好形成了一个扇面,将林森包围在了中间,又是一个必杀之局。

现场的众多将士和文武百官,甚至都没来得及为林森的精彩表现喝一声彩,又被眼前的局面给狠狠的揪住了心思。

好个林森,不退反进,双刀荡开两把前刺的长兵器的同时,一只脚如同蛟龙出海一般,闪电般直奔那黑衣刺客的胯下,在一阵蛋碎的声音中,将那疼的面目都变形的刺客,整个蹬飞了出去。

而林森的身形并没有停顿,跟着这倒霉刺客倒飞的身体就蹿了出去。

同时双刀打横,靠着强大的速度,顺势就在两位铁塔大汉那空门大开的腰腹间,狠狠的剖开了一道口子,眼看着内脏就要流出来。

破开包围圈的同时,林森看也没看,双刀顺势向后扔出,将反应不及,还没来得及转过来身子,只有脑袋跟随着他的动作调了过来的两位暗器好手,直接钉死在了当场。

而林森的身体继续前冲,随手接住那黑衣刺客抛飞的短剑,同时一脚踩在了他那修长的脖颈上,咔嚓一声过后,惨嚎了一路的黑衣刺客,彻底的断了气。

而此时林森的身形已经调转了过来,直面着仅存的两位地躺刀高手,还有那两位铁塔壮汉可能的临死反扑。

直到这时候,一直替林森捏着一把汗的众多大唐军士们,才总算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就是疯狂的开始叫好。

其中当然也少不了带各种方言的脏话,实在是不骂两句脏话,不足以表达他们此时此刻激动的无与伦比的心情。

站在校阅台上的李世民和武将们,也是笑逐颜开。

局势到此已经变得比较明朗了,这些人之中真正最厉害的,其实就是那个速度快到不可思议的黑衣剑客,或者说是刺客。

但可惜他遇到的,是速度已经达到非人程度的林森,他那对普通人来说,如同噩梦一般的速度,就没了用武之地,直接被林森以快打快给破掉了。

林森蹬的那一脚,选择的位置很是巧妙,就算这黑衣剑客是个没卵蛋的太监,也绝对爬不起来,因为林森直接把他的耻骨联合处给蹬断了。

这地方本身非常脆弱,却恰恰是全身的一处应力点,断裂以后,整个身体就会失去平衡,彻底的用不上力道了。

而那两个铁塔大汉,显然也不像电视上演的那般,可以凭借顽强的意志继续动作。

林森那一下,差不多把他们半拉身子都给劈开了,尤其是致死效果非常好的肾部,差不多被一刀两断了。

他们想转身攻击,说不定会把自个的上半身整个扯下来,想要继续攻击林森也就不可能了,捂着肚子,不一会就不动了。

两个暗器高手大概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暗器,胸膛被贯穿的他们,在余力带动下直接脸朝下砸到了地上,想要阴林森显然也不可能了。

只剩两个地躺刀高手,武器又比较短,根本就没追上林森的身影,刚才的那波攻击自然是落空了。

不过他们也没有就此放弃,反而很是沉静的靠到了一起,一手盾牌,一手兵器,目光坚定的望着林森,甚至眼中都没见有几分惧意,不过也保持着戒备的姿态,没有贸然发动进攻。

“那个剑客?”趁这个间隙,李世民对着身边的张阿难,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越女剑一流的顶尖刺客,必定是那些人的死士无疑,除去开头那个刀客,这些人都是。”阿难大总管低声说道。

“果然还是这些混蛋!”李世民忍不住低骂一声,然后不动声色的望向了场中。

恰巧林森手握那把短剑,直接冲向了仅剩的两位对手,既然你们选择死守,那就让我来结果了你们吧。

第三百二十章 明晃晃的威胁

看到林森又一次冲了过来,两个地躺流的刀盾手习惯性的把盾牌推到了身前,同时身体下压,封住了大半个身子,然后很有默契的一个劈砍下三路,一个奔着胸腹间就砸了过来。

林森看到距离差不多了,直接一个前空翻,从对手的头上翻了过去。他的速度太快了,以至于两个敌人都没有时间把攻出去的武器收回来。

不过选择跳到空中,除了有出人意料的效果之外,其实也说明了林森面对这两人已经有了绝对的自信。

因为身在空中无处借力,是没办法太好的改变自己的运动轨迹的,躲避的空间反而小了许多。要不是他的动作够快,这一下反而可能将自己置于险地。

而身在空中的时候,林森快速的刺出了手中那得自黑衣刺客的锋利短剑,各自从两人的后脑勺那刺入,瞬间破坏了两人的脑干。

之后顺势还完成了一个转体,落地时就变成了正面对着那两人的后脑勺了。

我们都知道脑干受到这样的重创,是有即死效果的,大脑想要传达的所有意思都立马停止了。

后世狙击手在危急情况下,尤其是像解救人质这种需要立即停止罪犯一切威胁动作的场景,最想击中的就是脑干部位。

所以这两个刀盾手中招以后,还保持着之前的动作,就那么站那不动了。

林森轻快的上前一步,一剑极快的划过了二人的脖子,成功枭首。

“好剑啊,好剑。”林森看了看手中的短剑,既尖锐又锋利,确实是难得的好剑。

感叹完,还不忘高举起了手中的短剑,以示自己大获全胜。

看到林森成功摆平了所有的敌人,后边的大唐精锐们,再一次爆发出了更加热烈的欢呼声,台上一直稍有些紧张和担心的李世民,还有一众文武们,也全都不自禁的松了一口气。

然后所有人就那么看着林森手握短剑,走到了那个可怜的黑衣刺客身前,轻快的一划,把他整个脑袋都削了下来,这才不疾不徐的捡起了他腰上的剑鞘,插到了自己的腰上,显然是要把这短剑收做战利品的意思。

因为林森仔细看过了,这把短剑竟然不是铁器,而是一把青铜兵器,至今还能保存的这样完整,这么锋利,绝对可以算是了不得的神兵利器了,也可以算是文物,林森自然不介意收藏一下。

不过他并没有接着就把短剑收回剑鞘中去,而是就那么继续拿着,走到了两个暗器好手身边,同样是枭首。

又在他们身上好好擦了擦短剑上的血迹,这才把短剑收起来,重新拔出了自己心爱的两把腰刀。

显然林森这是为了防止这俩本就擅长阴人的家伙,其实是在装死,省的他们暴起发难。

拎着两把腰刀,林森同样又把最后两个壮汉的脑袋给卸了下来。

很自然的做完了这一切,林森这才收回了腰刀,面对着校阅台的方向,简单的施了一礼。

“末将不自禁的就把战场上的习惯带到了这里,主要是刚从突厥战场上下来,还有点不太适应,把这些人的脑袋都顺手摘了下来,还望高昌国主见谅!”

林森这话说的虽然看似诚恳,其实大家都知道,他这摆明了就是故意要这么做的。

“林将军这般勇猛,倒是让小王大开眼界了,反正这些人都已经死掉了,任凭林将军处置就是了。”

高昌国王麴文泰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吓的,反正看着脸色和身体状态可都不算多好,这话说得怎么听都有点勉强。

“末将这点微末本事,在大唐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论起勇猛,国主身边那些个大唐的武勋前辈们才是我辈楷模,比之末将本领不知高到了哪去。”

林森这话不仅表示了谦虚,也顺便好好夸了夸程咬金和秦琼他们,顺便其实也不无威胁之意,我这么厉害的,在大唐都根本数不着,你们那样屁大点地方,也敢朝大唐挑战吗?

让那麴文泰不自禁的朝旁边退了退,好像离他们太近了会不舒服的样子。

程咬金这般厚脸皮的,当然是不客气的把林森这话全盘笑纳了,笑眯眯的就点头以示肯定还有满意。矜持点的像秦琼,笑容稍一绽放就收了起来。

不过其他那些异族首领们,怕是心情都有点复杂了。

“倒是听说听说西域那边颇不太平,高昌国主手下要都是这样的货色,”林森边说着,边指了指那一圈被削掉了脑袋的对手,鄙视之意不言而喻啊。

“说不定高昌国主什么时候就需要大唐出兵帮忙呢,到时候末将一定最先请命,也好顺便去高昌,看看那里的风土人情。”

林森这话中的威胁之意就明显多了,分明是要亲自提兵打下高昌的意思。

顺便还鄙视了一下麴文泰,怀疑她这个高昌国王做不安稳,还不是对他最大的羞辱吗。

“过了啊……”这话威胁之意太过明显,李世民不得不出面批评了两句,毕竟现场还有那么多异族首领在呢,总要维护一下天朝上国的体面。

不过李世民说的不痛不痒的,再加上那笑眯眯的嘴脸,哪有真个骂林森的意思,分明是说到他的心坎里了。

对于麴文泰这种不自量力的屡次挑衅大唐,就差把不服写在脸上的家伙,要说李世民心里一点不舒服都没有,那肯定是骗人的,尤其是在刚打下了突厥,正是最为志得意满的关口上,林森这话他听着可不就解气多了。

李世民甚至顺道挥了挥手,让想要出面申斥林森的御史回去,摆明了是在维护他这员手下爱将,也是他的福将的家伙。

林森也很是配合的假惺惺的请了个罪,然后就被李世民挥手赶了下去,让他赶紧准备继续阅兵式去了。

至于那些敌人的尸体,自然有兵士过来收拾下,回头怕是往乱葬岗上一扔就完事了,很可能连个全尸都留不下。场上的血迹随便再找点沙土来垫上,压结实了就完事了。

如此一来,再也没有哪个人不开眼的跳出来找茬了,阅兵式这才正式开始。

前面各色精锐队伍简单的接受过检阅以后,作为压轴大戏的林森和他手下那帮翊卫们,这才最后出场,是时候给这帮子异族首领们好好的来个震慑了。

有了刚才林森干净利落的干掉那些高手的一幕做铺垫,倒是更好的衬托了现在这场面。

第三百二十一章 精忠报国(除夕快乐!)

因为林森之前的那番高手对决,或者说是战场冲阵一般的血腥屠杀,在前面那些个大唐精锐出场时,众多的异族首领都稍有些心不在焉的感觉,大概是还沉浸在之前的惨烈场面中,或者还在琢磨着林森的那番话吧。

当然也不至于因此就轻视了这帮精锐,毕竟是刚把让他们望尘莫及的突厥人,给按在地上好一顿摩擦的主,绝对是让他们仰望的存在。

不过同样是因为林森之前那番堪称摄人心魄的表现,当他带领着手下人,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百十人如同一人般昂首前行时,给那帮已经回过神来的异族首领们造成的震撼也是最强的。

而且校阅台上还有礼部官员,在高声介绍着林森这支队伍的傲人战绩,突袭定襄,两次突破突厥大营,千里追杀颉利可汗,喝退阿史那突尼失等等的英勇表现,都成了他们最好的注脚,也让他们的形象越发高大起来。

林森他们全都穿着同一款式的毛呢大衣,还有黑色的大皮靴,硬挺有型的大衣,配着他们常年练武,再加上转战几千里的战斗成就的精悍身材,再有那连战连胜,擒获敌酋造就的骄傲和杀气,让他们显得格外的英姿飒爽,凛然不可侵犯。

“向右看……齐!”接近校阅台前时,林森猛的抽出了腰刀来,竖起在额前,同时目光望向了李世民所在的方向。

副官林淵源同时将手中的龙旗前举,让正面大旗随风招展。

后边的翊卫们“咵咵”两声后,同样将手中的长枪前举,斜指着天空。

然后所有人一同踢着正步,“砰砰”的脚步声全都汇集成了一声,一下下如同战鼓一般敲击在地面上,也敲响在所有人的心头。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跟随着这支队伍,所有人的心,也在随着他们的节奏而激动莫名。

“忠君报国,有我无敌!”走到校阅台前,林森带着手下们,一同大声喊出了这句口号,话中满是坚定不屈和铁血意志。

后边早就看的热血上涌的众多大唐精锐们,不约而同的也跟着高呼起来。

“大唐万胜!”激动不已的李世民,干脆的抽出了腰间的帝王剑,剑尖斜指着天空,高呼一句。

“大唐万胜!”在场的所有大唐兵将,都跟着齐声高呼了一句。

再看台上的李世民,脸色红润异常,仿若微醺,显然很是沉醉于眼前的场面。

秦琼他们一班老将,更是一同抽出了腰刀,热血沸腾啊,甚至有不少将领激动的热泪盈眶。

那些精锐兵士们,也是差不多的动作,高举着兵器在不停的嘶吼。

反观那些异族首领们,神情就不太自在了,刚才介绍林森他们的战绩时,就有通译在不停的翻译给他们听,让他们暗自凛然不已,眼前这种激动人心的场面,更是让不少人感到害怕。

这样的大唐军队,委实太过吓人了些,表现出来的这种强横的战斗意志,更让他们有种悚然而惊的感觉,别说跑来挑衅大唐了,大唐不去打下他们的地盘就算不错了。

像是高昌国王麴文泰这种刚挑衅完的,这会怕是心里满满的都是悔恨和懊恼,看那稍有些发白的脸色,也不难明白他这会肯定不会多好受。

不过林森他们的表演并没有到此结束,走过校阅台以后,他们仍然踢着正步,来到了一处旗杆旁边,淋淵源动作娴熟的将手中的龙旗绑到了那几十米高的旗杆之上,和另一位旅帅一起面向龙旗的方向站好。

不知何时出现在场边的乐队适时的奏起了音乐,林森则带领翊卫们唱了起来。“狼烟起,江山北望,龙旗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伴随着《精忠报国》那铿锵有力的歌声,另一位旅帅有节奏的拽动着绳子,龙旗开始慢慢的升上了天空。

选择恰当的时机,淋淵源猛的抛出了手中拖着的龙旗下摆,许多顶级绣工一同完成的这件气势磅礴的龙旗,就开始迎风招展起来。

等到最后一句“堂堂中华要让四方来贺!”话音刚落,这边的龙旗也正好升到了旗杆最顶端。

李世民和一众武将们,就那么高举着兵器,肃穆注视着龙旗升起的全过程,那些精锐兵士们也都是差不多的动作。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到了后面一段,所有在场的唐人,都情不自禁跟随着音乐唱了起来,满带着激动的心情,还有与有荣焉的自豪和骄傲。

即便音乐结束了,所有人都还久久的沉浸于这种震撼莫名的氛围中,有些无法自拔。

“四方来贺吗?”李世民有些陶醉的念叨了一句,然后淡然的扫了那些异族首领们一眼。

尽管神情并没有多大变化,可他眼中的霸气,还是让那些异族首领们变得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顺了李世民的心思,就是个身死族灭的下场,一个个瑟缩的如同鹌鹑似的。

即便沉稳如李世民,也是过了好一会才从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中平复过来,其他的文武百官们就更不用说了,看向那些异族首领们的眼神也都不太对了。

尤其是那帮子武将们,眼神中的凶狠和十足的侵略性,可以说是毫不掩饰的,弄得那些家伙更是忒不自在。

大概只有那些实际上阴谋失败了的世家官员们,对眼前的场景才有些不以为然吧。

本来以为是对林森的完美杀阵,一开始也确实达到了他们精心设计的效果,两次组成了必杀之局,可最后却都被林森给破解了,更是把那些个他们精心准备了多年的顶尖死士全都杀死了。

即便以世家的人力财力,像这样的真正的高手刺客也是非常难得的,培养颇不容易。

结果不仅没有杀掉林森,这个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反而进一步成就了林森的杀神之名。

现在这么个类似国旗护卫队的展示,更是让林森大大的出了个名头,甚至一定意义上说,也给林森头上更加上了一层光环,对于他们今后的报复也会更为不利了。

至于假如他们的计划成了,会给大唐带来什么伤害,压根就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现在的他们一方面其实想要在大唐占据更大的话语权,一方面好像又有点希望大唐倒霉,也好让李世民这个皇帝出丑,总之心思已经越来越不正了。

也因此看到眼前这一幕,他们的心思也是复杂的很。

在李世民的示意下,这场阅兵式就算是彻底的结束了,可它产生的影响可远不止眼下这些,更不是仅限于在场的这些人。

最后影响之深远,之长久,可以说都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第三百二十二章 知进退(八哥美女生日快乐!)

这场阅兵式的前后过程,随着那些个精锐兵士们归家,也慢慢的传播了开来,当然也引起了广泛的热议。

作为整个过程中可以说是全场焦点人物的林森,自然再一次成了所有人都在讨论的英雄人物,甚至不久就有好多种版本的,关于林森独斗高昌国众多高手的话本和传奇故事,出现在了市面上。

一时间林森近乎成了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侠客形象,就差把林森形容成身高一丈,腰围也是一丈的无敌猛将了,再加上他那羚牛坐骑本身也算是很具有话题性,他的这个魔神形象,可算是深入人心了。

而作为整个仪式中最大亮点的国旗护卫队,还有那升旗仪式,自然也是街头巷尾的八卦重点。

那些人迈着什么样的步伐,穿着什么样的衣服,都成了人们不断深究的问题,本身确实也是非常帅气提神的呢子大衣,更是成了人人向往的爆款。

别忘了长安城的众多居民们,上到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都可以说是这时代对时尚最为敏感和向往的人了,身处天朝上国的他们,尤其是在刚刚打败了突厥,正是心气最高的时候,完全有这个底气去追逐这些了。

可惜一时之间还没人能够知道这些呢子大衣都是用什么做成的,尤其是要达到那样挺阔硬朗的效果。

尽管已经有人开始模仿着做出这样的款式了,可因为材质的问题,总是差了点意思。

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程怀玉的兰蔻店内,悄无声息的就开始售卖起了正牌的军装呢子大衣,可以说是瞬间就被各位贵妇们抢购一空啊。

只是穿在那木头模特的身上,就已经成功的吸引了所有贵妇贵女们的眼光,等到她们见到一身笔挺的呢子大衣前来接程怀玉的林森时,更是被那帅气的穿着效果迷的不要不要的。

即便暂时无货,也不惜血本的干脆给自家的夫君,或者未来夫君们先订做一件,谁不想自个的夫君穿的英姿飒爽的出门呢。

这得亏林森早就有计划,或者说弄出那个升旗仪式的时候,林森就已经想到了这一天,所以早就安排手下人开始准备了,像这种呢子面料更是在研发出来以后就早早的开始了囤货,为的就是能够应对好眼下的这种情况。

其实早在林森出征之前,他就已经召集了许多这方面的专家,在研究着如何用羊毛做出后世那种呢子料子的效果来了。

准确的说,这样的研究早在羊肉菜品成为爆款,家里不断积攒起羊毛开始,就已经在着手攻克各种难关了。

得亏林家庄子上其实并不缺各种各样的好手,总有些人会有着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在林森的大额奖金的刺激下,这些人更是迸发出来了不得的热情,不断的达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效果,积累了一道又一道的工艺。

关于羊毛处理的,关于如何把它们做成面料的,如何让它们硬挺有型的,甚至如何裁剪封边的,全都有着相对应的成熟技术,这才能够达到眼下这种效果,变成一件件让所有人第一眼就会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的成品大衣。

而在林森回来,见到了那些成品大衣以后,就让程怀玉出面,尽可能的多召集起那些个被放归出宫的宫女们。

她们之中的许多人,现在的生活都还没有着落呢,或者说没有一个能够托付下辈子的落脚点,也没有能够让她们赖以生存的技能。

得了程怀玉的召唤,又知道那些跟随她落脚在林家庄子上的宫女们,生活的简直不要太滋润,这些人基本上都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全都进入了程怀玉管理的工坊。

按照林森给出的流水线的模式,成了一名光荣的纺织女工,为林家的经济建设添砖加瓦,也为她们的下半辈子,找到了一个稳定的依靠。

正是有了这样的一间工坊在支撑,林森才有这个底气,在这时候拿出这种注定会成为爆款的东西来。

当然除了赚钱以外,其实这东西也算是个试验,背后还有着林森更多更长远的打算在里面。

不过在大体的知道了此事中包含的庞大利益后,林森还是再一次进宫了。

这事上他是真的打算不那么主动的,可李世民还有别的事情要问他啊,这才把他给叫去的。

和林森之间就没那么多客套了,李世民当然也没忘了夸赞他一番,说他之前在比斗中,还有后边的出旗和升旗仪式中,都做的很漂亮,没有辜负他的一番期望云云。

然后在林森忙着乐呵的时候,李世民话题一转,又问起了当时在和突厥的战斗中,曾经大放异彩的那种火罐,烧死了无数敌人,点燃了无数的帐篷,可以说是为那次吓破敌胆,最后成功破敌立下了汗马功劳的。

而这样的战场利器,李世民自然是很上心的。在了解过几次重要战斗的详细经过,并且和军司马的记录做过详尽的对比后,他就看上了这种好东西,能够忍到现在才问起来,已经有点出乎林森的意料了。

林森当然对此也是早有准备,早在他决定真正起用这种大杀器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说辞。

而背后用到的那些技术也早就准备好了,连配方都是比较现成的,李世民问起的时候正好献上,当然同时献上的,其实还有一系列的产业。

林森直接告诉李世民,这东西最主要的原料,其实就是俗称的猛火油,用到的技术说起来也不算难,无非就是蒸馏而已。

得到的东西还可以分层次来应用,汽油柴油和煤油之类的,肯定没法那么仔细的区分了,反正都挺好点燃的,除了做燃烧灌,也可以作为民众日常生活照明之用。

当然到底要不要开放民用,就要由李世民自己来决定了,其中的利弊如何衡量,就不是林森可以掺和的了。

而剩下的残渣同样有合适的用途,所以说这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了,而且关系重大,本就不是林森这个级别能够享受的了,还不如干脆拿出来换成功勋呢。

只看李世民的神情,也不难看出对于林森的这种知进退,他是非常满意的,也郑重其事的给了林森一个承诺,告诉他一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奖励的。

除此之外,李世民还告诉了林森一个重要的消息。

第三百二十三章 以直报怨(新年快乐!)

“其实上场挑战你的那些人当中,只有那第一位刀客是真正的高昌人,后边一同上场的那七个,事实上都是唐人,只是伪装成了那麴文泰的手下而已。

其实他们确实都是了不得的高手,只不过名声不显罢了。”李世民这都不是暗示了,根本就是明示,就差直白的告诉林森,这是背后有人想要搞死你呢,而且是和你不对付的唐人干的。

“难道说……这些其实都是拿麴文泰雇来的顶尖杀手不成?”林森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却没注意到那边李世民很是无语的样子,就差直接捂脸了。

“我就说嘛,那第一个刀客分明还有些军中的影子,后边那几个无论是阵势,还是各自的武功路数,摆明了都是江湖路数,还是咱大唐这边的武艺风格,搞半天都是大唐这边的顶尖杀手啊。

不过我和这麴文泰到底什么仇什么怨,非得这么处心积虑的置我于死地啊?

我一个小将,就算这次覆灭突厥时表现还行,也不至于让他一个高昌国主这么仇视吧,我也没挖他们家祖坟,总不能这货和颉利可汗有亲戚关系吧?”

林森还在那自顾自的嘀咕着呢,还像模像样的摩挲着下巴,一副智者的摸样。

李世民面对这傻的可爱的福将,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了,直接告诉一个手下说,其实是另一拨手下想要干掉你,这很有故意挑起手下人争端的意思,也显得他这个当皇帝的太没谱了点。

所以李世民只得很是无奈的对着张阿难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的这位心腹大总管,上前去给这个榆木脑袋解释一下。

要不是早就知道林森是个缺心眼的,这也正是他招人喜爱,尤其是得自己这个皇帝喜爱的一点,怕是李世民也没这个耐心去继续点明了。

“和林将军比试的那些人中,最厉害的就是那位黑衣剑客,他应该是出自越女一派的,而且绝对是其中翘楚,要不然是没有资格用那把青铜短剑的。

因为青铜短剑锋利异常,但却不够坚韧,修复更是不易,本身又极其珍贵,必须要剑术大成者,才能保证用它来杀人的同时,却不会伤到这短剑,也就成了非绝顶好手不得用的利器。

而这样的人以某所知,数量极其稀少,只会为五大姓的顶尖人物卖命,终生也只会侍奉一位主人,别人是驱使不动的。”阿难大总管很干脆的就点名了,显然那帮顶尖杀手其实只能是出自五姓七望的手下了。

林森不自觉的又想的多了一些,七个人是不是正对应着七大世家呢?一家出了一个?那皇家是不是也有这种人物呢?要不然怎么这么清楚其中的门道啊。

毕竟李唐皇室以前也经常标榜自己是世家中人的,只是一直不太为那几大世家所接受,甚至还有鄙视的意思。

不过这样倒是能解释的通了,不是那麴文泰和自己有血海深仇,而是背后有这帮子世家中人,想要将自己置之死地而后快啊。

那麴文泰大概是因为不服大唐,也有意想要找个茬,双方这算是一拍即合吧。

这么说,自己这是又被世家中人阴了?这帮子混球,怎么特么就是阴魂不散呢,非得抓着我一个小人物不放干嘛?有种你们去和李世民刚正面啊。

虽然咱直接间接的,弄死或者掐断了前程的世家官员貌似也不少,可这些都算到自个头上,也有点不合适吧。

除了那个崔家的倒霉蛋,算是被自己直接送上了天,其他那些被撸干净的世家官员,真个动手的主要还是李世民啊,咱也只是在背后帮忙输送了一些子弹而已吗。

不过子都曾经曰过,“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按林森说吗就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按照这时代的认知来讲,如果别人欺负你了,你一个劲的忍气吞声,以后别人还不得都骑到你的头上疴屎,不让别人看到你报复的决心都不行。

就像最开始那宝塔寺搞事情,结果自个落了个破败的现场,王君廓想要林森的小命,结果自个却死于野人之手,之前世家中人处处针对,然后先是世家官员遭遇了不小的清算,然后作为急先锋的崔家当代家主直接就升天了。

虽然表面上看都和林森没什么关系,可别人都知道谁惹了他谁就要倒血霉,自然就没人敢于轻视他了。

李世民视林森为自个的福将,和林森过往的这些神奇经历,未尝就没有关系。

所以,林森忍不住就开始在心中,琢磨起了报复回去的法子。

当然面上他对自己的心思,也没有太过掩饰,很干脆的当着李世民的面,就骂了几句难听的。

既显示了自个在皇帝面前的坦荡,衬托了他心思单纯这点,同时未尝不是一种试探,想看看李世民是不是对于他的报复行动干脆默认了。

李世民为什么要这么直白的告诉林森,幕后黑手是那些世家中人,还不就是为了让林森采取些行动吗。

在对付世家中人方面,他俩可以说是目标一致的,哪怕林森一时没什么有效的反击,能输送点弹药,帮忙找到对付这帮人的突破口也是好的啊。

看到林森已经充分领会了自己的意图,李世民干脆的挥手,示意林森可以走人了。

至于林森贡献出的燃烧罐的配方,尤其是蒸馏猛火油的法子,自然会有那些顶尖工匠去负责验证和改进。

李世民也是亲眼见证了试验成功,见识到了那燃烧罐的巨大威力,马上就意识到了这东西的重要性,甚至还要超出了他的预计。

先不说向不向民众开放的问题,把所有的猛火油都收归国有却是必须的,而且还放到了接近盐铁的地位上来,足可见李世民对这东西是有多么的重视了。

而林森回到家中以后,首先明确了这段时间的两大重点,一个当然是全力保证羊毛衣料的供应。

随着兰蔻那边又拿出了几种新款式的呢子大衣,当然也包括了几种女式的大衣的出现,让这种全新的衣物,真正的变成了全民追逐的时尚。

先是贵妇们有着强烈的意愿,一定要给自家的夫君全都配齐咯。

这种呢子大衣不仅看着漂亮有型,面对倒春寒时,保暖效果也是很好的,哪怕是骑马骑的风驰电掣的,这大衣也能抵御住寒风的侵袭,绝对是最好的外套之一了。

而女士们穿上大衣后,同样有着修饰身材的效果,美丽而不冻人,自然也就对这东西都充满了向往。

好在无论是羊毛,还是呢子面料的储备都足够,流水线的制作方式,也很好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尤其是那些个宫女们都成了熟练工以后,每个人只要负责自己最为擅长的一个环节就行了,再加上计件给付绩效工资的方式刺激着,做的可以说是又快又好啊。

出来的成品效果,自然也就越来越美观了。全都吃下这热情最为高涨的一波抢购潮,同样应该不成问题。

不过总要考虑的长远一点吗,有备无患一直是林森的宗旨,因此在他忙活完阅兵式那摊子事以后,就早早的安排林家庄子上的商队,再一次出发奔向了突厥草原。

那边如今已经变成了大唐的附庸,正是做生意的好时候啊,去的再晚点,就怕竞争者就多起来了。

趁着他们还没打通门路,还没有尝到其中的甜头,竞争还能没那么激烈,赶紧多走几趟才是正理。

除去产业方面的布局,林森也干脆搞起了全庄总动员,是时候为他这个家主和程怀玉这个主母的婚礼操持起来了!

第三百二十四章 事关重大(新年好!)

自从兰蔻这边开起来以后,程怀玉这个林家的未来女主人,就越来越有老板娘的派头了,可能有些事情能够忙活着,她也会格外充实些,也能够更好的体现出她自己的价值来吧,同时还能为管家做好准备,所以程怀玉很是有点乐此不疲的意思。

而成功帮助了那些衣食无着的宫女们,尤其是这一次,差不多把所有没有着落的宫女,都吸纳进了自家工坊,给了她们一个未来的保障以后,程怀玉更是发现了这种经营背后的意义。

除去为自家带来更多的利润以外,也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然后就像林森说的,她开始更多的享受其中,而不是把这当做一份工作来干。

当然这兰蔻也确实帮助她认识了更多的朋友,也有了更多可以和朋友们交流的时间和场地,她又本就是开朗外向,还有点闲不住的性子,做这个老板娘,可以说是非常的乐在其中了。

同时还能从中感受到林森的关爱,并没有像这时候的很多男人一样,让她当个家里的泥塑菩萨,或者单纯的生育机器,反而更加在意她的感受,想让她快乐,所以她对于兰蔻这里,自然是很上心的。

林森当然也乐得让她有些事情做,既然她喜欢,肯定也不介意多给她出些好点子。

就比如说现在,既然有了呢子大衣的火爆,干脆就多开发一些个相关的产品出来好了,省的其他那些跟风的高档品牌,再弄出类似的东西来。

即便料子暂时还仿不了,类似的款式可是没少见到了,只是这边的贵妇们回来打小报告的类似情况,就已经屡见不鲜了。

创新一直都是兰蔻的核心竞争力,而目前来说,这种羊毛呢子面料,就是兰蔻最大的优势所在。

当然也多亏了那些出身宫中的原宫女们带来的精湛手艺,让兰蔻出品的呢子大衣,成了真正的顶尖产品。

那么赶在其他人研究出这呢子面料的秘密之前,林森觉得还是很有必要拓宽一下这些料子的产品线的,覆盖到更多的方面,才能更好的体现出这种独有面料的优势来啊。

也能进一步拉开和其他那些同类竞品之间的距离,给更多的人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让大家一提起羊毛面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兰蔻,而且一定会把兰蔻,当做此中最为顶尖的好东西来看待才行。

或者说是做成类似博柏利那样,让人一说起羊毛大衣时,经常会第一个蹦出来的品牌,和普通牌子的价格差距,也就可以想象了。

于是在林森的建议下,有的宫女开始做起了羊毛围巾,也有的干脆做出了毛毡的鞋靴。

都是兼顾舒适和保暖,同样也是可以作为一身打扮的亮点的好东西,一经推出,自然取得了极大的的轰动,当然不可避免的又成了别人模仿的对象。

既然这些东西都有了,那么传统奢侈品中,号称能够“治百病”的包包又怎么能缺了呢。

毛毡的女包甫一出现在兰蔻店内,可以说是立马成了众多贵妇们哄抢的好东西。

谁让这些贵妇们都有着差不多的理念,一定不能在这样的东西上被其他人,尤其是同级别的贵妇给比下去了。

哪怕这些包包和配饰卖的贵了一些,也一点不耽误她们对这些可爱的小东西的喜爱,要没有这个价格衬托着,说不定她们还没这么大的购买热情呢。

既然羊毛料子的都有了,其他什么牛皮的,羊皮的,鳄鱼皮的自然也不能缺了。

原本的等级同样适用在包包身上,定制款的自然还是最贵的,而稀有皮料也仍然会处在价格阶梯的顶层上。

只不过这一次因为材质的稀有和独一性,羊毛料子也跻身到了顶阶。

相较这些用料少许多,价格却是不遑多让的各式女包们,那些个大衣真的可以说是良心价了,甚至都敢说一声性价比了。

然后既然已经涉及到了成衣这块,兰蔻这边干脆也就顺势推出了许多新款的成衣,让大家都能感受下皇家制衣工艺的魅力。

当然这些款式,不论是女包,还是其他配饰,也包含了一些女装在内,都有林森按照后世记忆拿出的经典样式,只是让程怀玉又按照这个时代的审美进行了一些润色,以免显得太过前卫,和大家的审美都格格不入。

而等到李世民在庆贺大唐打败了突厥的庆功宴上,同样身着兰蔻出品的呢子大衣,出现在众多大臣面前,而另一边的女士会场中,长孙皇后同样为兰蔻的一系列产品,做了个免费广告以后,这些东西的火爆,更是势不可挡啊。

还好兰蔻所在的那幢楼宇,可是当时几大世家为了挤兑独一味,可以说是不惜工本的建起来的,不仅是用料奢华,内部装饰的极为精致,关键是面积也是真的庞大。

随着产品增多,陆续的启用更多的房间也就是了。需要的改造都很少,必要的话拆掉一些分隔的木门就是了。

在忙活这些东西的同时,林森当然也没忘了为两人的婚礼做些准备,相应的给程怀玉准备些类似款式,但材质更好的衣服和配饰,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就在林森那边红红火火的发展着的同时,这边关于如何安置那些原属于突厥的各部族的讨论,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众多的文武官员们,为了这事可以说是吵的不可开交啊,而且各自可以说都有着较为充分的理由。

有的以史为鉴,有的出于包容的心态,也有的完全是作为一个唐人,对大唐的强盛有着充足的自信。

李世民也希望大家多多探讨,最后能够拿出一个更为稳妥而长久的法子出来。

这不仅是关系到眼下那众多的突厥降众,关系到大唐的未来,同样也是要为以后如何处置,必将越来越多的投靠大唐的异族人们,提供一些可以参考的先例。

况且那些异族首领们,给李世民送上一顶“天可汗”的帽子以后,可没有一走了之,现在都还在欣赏着大唐的繁华呢,对于如何安置这事,肯定也是非常关心的。

因为可以预见的,他们之中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大唐的怀抱之中,早点弄明白大唐的态度,他们才能安心啊。

所以可以说这次如何安置,也是关系到众多异族是对大唐更加亲近,还是离心离德的大问题。

当然这样的事情,肯定就不需要林森去参与了,他级别不够,又是个单纯的猛将,况且还在休假之中呢。

因为他的封赏还没下来啊,还不知道新的职位在哪里呢,倒是他原本的职位已经有人接手了,所以现在的他算是被放假了。

虽然知道李世民已经给了承诺了,下一步的职位应该差不到哪去,可眼下他还是很享受这种清闲的时光的。

不过李世民好像也看不得他这么惬意,这不一道旨意,又把他传进了宫中。

第三百二十五章 大公无私(我回来啦)

林森满是疑惑的被叫进了宫中,见到了刚见过没几天的李世民,他还穿着兰蔻那边进献出的大衣呢。

当然不同于普通的呢子大衣,李世民身上这件,是由无数顶尖女工,精挑细选出来的小山羊绒材质制作而成,几十只小山羊才凑够这么一件大衣的料子。

上面的花纹同样是女红好手的杰作,单是这个工,就已经让它价值连城了。

不过林森忍不住心里更加犯嘀咕了,这是故意穿着这件来显示亲近,还是单纯就是喜爱它啊?

这要是前者的话,那这次的事情怕是小不了啊,这时候叫自己来,能有什么大难题呢?

又要派自己出征,知道马上到自己婚期了,所以不好意思吗?算了,还是静观其变的好。

“最近关于如何安置那些突厥部族的讨论,你小子听说了没有?”寒暄了没两句,李世民干脆的直奔主题了。

没有太客气,反倒是让林森放心了不少。

“略有耳闻。”林森肯定的点了点头,不过依然有些疑惑。

“作为此战中的关键战将,又经常有各种新奇的主意,关于这事你就没有什么建议吗?”李世民含笑问到。

“关于如何安置这些部族的问题,我觉得事关重大,影响深远,不是小子可以置喙,自有那些深谋远虑的大臣们,帮陛下出谋划策。”林森稍一迟疑,还是实话实说。

李世民不由得稍有些失望,不过转念一想,奇思妙想之所以被称为奇思妙想,正是因为它往往是灵光乍现的东西,而不是随时随处可见的。

要是随随便便就有了,也就没那么可贵了。自己这也是从林森这里经常能收到惊喜,所以才有点想当然了。

摇头失笑了下,李世民就准备开口安抚林森两句,再勉励一下。

“不过关于如何加强草原和中原的联系,或者通过一定的手段,间接控制草原局势,小子还真有点不成熟的建议。”

还没等李世民开口,林森就接了一句,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李世民已经颇为熟悉的与其说是腼腆,不如说其实是嘚瑟的笑容。

“你小子,还不快点说。”李世民哭笑不得的瞪了林森一眼,然后笑着催促道。

“那小子就献丑了,这第一个法子,小子称之为又拉又打。

草原上各个民族之间,肯定也不是铁板一块的,甚至相互之间不死不休的怕是也不少,他们之间少不了会打生打死的。

就像突利可汗手下的部族,和原本颉利可汗的那些铁杆手下之间,有血海深仇的肯定就不少。

咱们也不用亲自下场,只要做好裁判就成了,就像是橄榄球赛场上的裁判一样,咱们偏帮哪边,哪边肯定就有优势啊。

到时候咱们看哪边强,就去帮另一边拉偏架,让他们实力处于均等,私底下再帮忙扇个风点个火,不愁他们不人脑子打成狗脑子。

哪天强弱倒转了,咱也换过来支持另一边就是了。

以咱们大唐现在在草原上的影响力,这基本就是说几句话,跑跑腿的事情。

当然需要一个长袖善舞的人,对合纵连横有着深刻见解的那种人物。

如果哪边实力差太多,或者打的没劲了,咱们也可以适当支援些东西吗,让他们见到好处,就有劲头继续玩命了。

实在不行,还可以派些所谓的军事观察员去,指导弱的一方怎么打仗吗。

这样分化拉拢,再加上挑拨离间,拉一波打一波,相信用不了几年,草原人的力量就会削弱的厉害,到时候想搓扁了捏圆了,还不是随陛下的意思吗。

要是放任他们互相兼并,用不了几年草原上怕是就会崛起一个新的强大的部族,休养生息之后,又有可能变成大唐的大敌。

就比如说现在看似恭顺,其实已经在不断吸纳着原本的突厥部族,悄悄壮大着自己实力的薛延陀。”林森详细的

介绍着自己的设想。

李世民听完以后,不免陷入了沉思中。

不得不说林森的这个建议发人深省啊,仔细想想确实很有可行性,就是好像对大唐和自己这个皇帝的形象不太好,显得大唐太过霸道了些,弄不好就容易让他们离心离德。

“你这个提议非常好,不过听你小子这意思,还有别的建议咯?”

李世民看着林森那虽然极力忍着,但其实还是明显的嘚瑟,再想到这小子一贯的把最好的放到最后来说的尿性,不难明白这小子肯定还憋着更好的主意呢。

“看你那小样,有什么好法子也别憋着了,保证不会亏待了你就是了。”李世民忍不住斜眤了林森一眼说道。

“嘿嘿,就知道小子这点小心思一准瞒不过陛下,不过小子可不是为了要好处的。

为了大唐,为了陛下,小子绝对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林森撞起了天屈,殊不知他这个做派,和佞臣有多么相近。有耿直的大臣如孔颖达那种,怕是就要忍不住当面斥责他了。

“行了行了,朕知道你的忠心,不过现在还是有话就说,有屁快放,别磨叽了。”被林森成功掉起了胃口的李世民,不耐烦的摆了摆手,示意林森麻溜的开始。

“这第二个法子,其实无非就是经济控制而已,让他们离不开咱大唐,离了咱大唐日子就没法过了才好。

就像这个茶马互市就该多搞搞,要是草原人都离了这个就活不下去了,哪天咱们断了他们的茶叶供应他们就得抓瞎。而且用茶叶来换战马,足以保证咱大唐啥时候都不会缺了战马来用。

当然类似的东西也可以有许多,咱多卖些他们没有的东西过去,让他们感到大唐好的同时,还能多腐化他们的首领,让他们对大唐形成依赖。

当然也能多赚点钱财回来,相当于把草原上的利益,都掠夺回了大唐的口袋。

然后朝廷也可以建立茶马肆这类的机构专门征税,朝廷也能多赚钱,国库丰盈了,干事也更有底气啊。

嘿嘿,当然这就要看陛下的意思,小子就是随口这么一说罢了,绝对不敢居功。”林森笑着说道。

“你小子可以啊,你家商队才刚走吧,这就提议朕征收专门的税,怕自己挣得多了?”

李世民这次还真的是有点动容了,头一次听到把自己都坑进去的。

虽然还是让自己这个皇帝挑头,他好不背这个骂名的意思,不过这还真是够大公无私的。

第三百二十六章 顺心顺意

“交税是应该的吗,小子作为一个大唐人,自然是不能例外。”林森做正气凛然状。

反正这个税早收晚收肯定都是要收的,尤其是看到其中的庞大利益后,李世民肯定不会因为自己是他口中的福将,就免了自己的吧?

况且如果带头的他们这帮人都不交税,那到了草原成为大家最重要的利益来源之后,为了把这个税收上来,肯定要采取些措施的。

这无异于从那些个权贵手里抢钱,他们怕是也没那么乐意配合的,少不了就要来个杀鸡骇猴吧。

其他人都是曾经和李世民一同并肩作战的老兄弟,只有林森这个小年轻,是个没多少根基的,又是李世民用起来最顺手的,到时候怕不是要拿他来当这个被杀的典型啊。

与其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就痛快的把税给交了,自己也能赚的安心,踏实,不用害怕哪天就把自己当个肥羊给宰了。

“如果其他人都有你小子这份觉悟就好了……”李世民很是感慨的说道。

虽然没有真个夸赞林森大公无私,但是在李世民心里,他确实也是个差不多的形象。

对于林森的这番话,他也就难得的完全没有反驳,只是有些感慨的接了一句。

“嘿嘿……”林森摸了摸脑袋,状似不好意思的傻笑了一句。

“其实小子还有个想法,和前面这个想法一样,其实都是从最近的生意中得到的灵感。

这不,小子还想到了另一种可能,这就要从陛下身上这件羊绒大衣说起了。

嗯,还是容小子给陛下讲个故事吧,一个关于‘羊吃人’的故事。”

林森将他所了解到的羊吃人的故事,如此这般的娓娓道来,少不了也在其中加了些自己的理解,又把自己关于经济控制的想法解释了一下。

“你小子……”李世民想象了一下林森提到过的那种情形,不由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那画面着实太恐怖了点,确实是羊吃人啊。

不过再想想倒霉的会是草原上的那帮子人,真个用了这个法子,怕是那些草原人以后真的就彻底离不开大唐了。没了大唐的帮助,他们怕是完全活不下去了啊。

可要是吃下了这个外包着诱人蜜糖的毒丸,他们走向衰落也是基本可以肯定的了,也算是一种钝刀子割肉的法子吧,确实有很大的可行性。

“这法子确实不错,你小子果然没让朕失望!”想通了其中利弊之后,李世民不由得很是赞许的说道。

“班门弄斧,嘿嘿,班门弄斧。小子这点小聪明,在陛下的高瞻远瞩面前,完全是萤火之光,不值一提。”

林森说的虽然谦虚,不过那嘚瑟的神情,根本就瞒不住人啊,当然他也没有任何隐瞒的意思就是。

“至于具体如何实施,肯定还是需要陛下来定夺的。小子随便一点胡言乱语而已。”林森又跟着说了一句。

这样接近国策的东西,显然不是他简单的说两句就完事的,毕竟牵扯太大了。

“好,你小子先回去吧。

嗯,放心好了,好处一定少不了你的,本来给你的封赏都拟好旨了,看来这下子得推翻重来了。

既然你没有让朕失望,朕也必定不会让你失望就是。”李世民拍着林森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其中少不得也有对林森的承诺了。

“小子先谢过陛下了。嘿嘿……”林森乐颠颠的笑着说完,干脆的告退了。

看来婚礼的准备,需要加快速度了,搞不好规格都要跟着再进一步提升一下了。

李世民这意思已经很明确了,上次就已经承诺过,一定能够让自己达成迎娶程怀玉回家的条件,这次显然给的标准还会更高些,怕是不仅是升职加薪这么简单了吧。

这一趟进宫虽然有点突然,但是可以说收获却是超出了自己的预料吧。

虽然拿出了一些个主意,可最为重要的比如说如何处理羊毛,做成呢子面料这类的核心技术,却并没有交出去,仍然握在手中呢。

要说李世民忘了问起这个,林森是不信的,怕是故意想要让自个保持这种垄断性的优势多赚些钱,才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吧,也省的自己难做不是。

按说这种技术也是这羊吃人策略能否成功的一大关键,不过既然自己家里都能弄出来,到时候有着巨大的利益在那摆着,其他人肯定也会投入更多的力量,到这些技术的攻克上面来。

而那时那些个草原部族也都安置好了,正是实行这个庞大计划的好机会。

比起现在就强行推广羊毛的处理技术来,既照顾了和他林森之间的感情,又更好的发挥了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反正好处一大堆。

乐滋滋的回到林家庄那边,和正在庄子这边的工坊里,查看那些宫女们忙活的程怀玉,把这个事情一说,俩人少不了一起好好高兴了一下,然后再继续好好商讨一下婚礼前后的各种事项。

从工坊那边出来,心情舒畅的林森,看什么东西都很是顺眼啊。

工坊周围那些个庄户们,劳作之余还能顺便帮忙守卫工坊,防止其中的秘密外泄出去,不愧是最为值得信赖的人。

他们家里的婆姨有空的时候,也会去工坊里帮忙,也多出了一份额外的收入来,守护起来自然也会格外的尽心尽力。在林森眼中,这些庄户也是变得殊为可爱。

即便是有几个老光棍经常朝工坊里跑,怕是惦记上了哪几个宫女了,林森也只是笑着勉励了他们几句,让他们多多努力,争取早日让庄子上添丁进口啊。

吉祥如意这哥俩看着也更萌了,眼睛和耳朵没怎么长大,倒是那张黑白分明的大圆脸,变得大了许多,和身子一样,比之以前也都圆润的多了,看起来可不就更可爱了吗。

俩惫懒货朝那一坐,足足三四百斤的大家伙,就像是用大雪球拼接起来的大玩偶一般,一点直线条都见不到。

不过谁让咱心情好呢,就不让它们去减肥了。

呆毛这货又在琢磨着怎么偷袭煌天一家伙呢,它俩相爱相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哪怕偷袭失败了,无非就是让煌天再拉到天上飞一圈罢了,就当它们培养飞行侦查时的默契好了。

尽管呆毛叫的不太好听,顶多也就是再泡个汤药的事,且随它们去吧。

羚牛坐骑如今也开始充分享受起了身为族群统领的乐趣,没事就拉着一帮子同族呼啸而去,手底下有这么一大帮子羚牛妹子等着临幸,也不用担心这货继续打光棍了。

搞不好今年到明年,陆续的就要多出许多它的崽子,眼瞅着整个族群就要兴盛起来啊。

霸王猇现在大白天就趴土楼门口睡大觉,代替哼哈二将,成了家里的看门狗。

晚上有时也不乐意出去捕食,反而蹭起了家里的好吃的,反正现在家里也不差那点肉食了,由着它的心意就是了。

哼哈二将现在还是单身狗,交出了看门的重任后,也没闲下来,还有满庄子的鸡鸭鹅,和大小牲畜等着它们去管理呢。

作为整个庄子上的狗王,其他那些大小土狗都在它们的统领和调度之下,平日里打架的少,帮忙干活的也多了起来。

以后看来应当也不用愁对象,来找林森请求用自家的母狗,和哼哈哥俩配种的简直不要太多啊。

要不是考虑到它们还不是太大,甚至身体还没有长定型呢,这段日子又窜出了能有五厘米肩高,彻底变成了一米多高的狗中巨无霸的它们,怕是现在就可以尝尝日日当新郎的滋味了。

果然,自个这个当主人的,快要彻底摆脱单身狗身份了,连带着手底下这些个宠物,也都过上了没羞没躁的生活。

带着这样的好心情准备着婚礼,感觉也没用多长时间,给林森的封赏就下来了。

这下子还真的是震惊了不少人,也给了林森不小的惊喜啊。

第三百二十七章 引人入彀

封赏其实是和这次的所有有功将士们的一起下来的,不过大概是为了显示对林森的恩宠吧,有一道专门的旨意是给他的,而且是由张阿难这位李世民身边的大总管,亲自带着旨意来到林家庄子上宣读的。

所有的林家庄户们和林森一同认真的聆听着,倒也省得林森再专程给手下庄户们转述一遍了,程怀玉也在这边呢,大家一起乐呵下挺好的。

略过夸赞的话语不提,林森在意的还是其中的干货。

这第一项就是提升了林森的职官,看上去只是顺理成章的从翊卫郎将,提升到了本卫的中郎将而已,其实却是从正五品上,一跃来到了正四品下,也就是所谓的连升三级啊。

往常对于其他官员而言,这一次的跨越也是一道大坎,到了林森这里,却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又顺理成章,好像大家都觉得理所应当一样。

不过想想林森在覆灭突厥的战斗中的精彩表现,好像其他人也确实嫉妒不起来,只有服气的份。

武散官方面,不出意外的也给了统计的壮武将军。升职加薪就算是全活了。

不过对林森的战功最大的肯定,应该还是他的勋衔了,直接给了个正四品上的上轻车都尉。

本身这个勋衔也是可以继承的不说,也可以算是非李世民起家班底的人,目前能够拿到的最高的勋衔了。

看看再朝上的护军,上护军,还有柱国和上柱国那些人的履历不难发现,很多都是大唐刚开始加入到逐鹿天下的队伍中时,就选对了阵营的曾经的一方大佬。

没有这份资历,还能拿到上轻车都尉的勋衔,林森已经很是满足了。

当然最大的惊喜还不是这些,而是他的爵位也提升了,直接变成了从三品的开国侯!从此也算是彻底步入了高级勋贵的行列之中了。

哪怕是同样级别的职官,有没有这个爵位在,那地位肯定是要差很多的。

虽然说长安城里勋贵多如狗,侯爷遍地走,可像他这般风头正盛,而且公认的简在帝心的侯爷,那得到的尊敬,肯定还是不一样的。

尤其是考虑到他可以说是目前唯一一个在贞观朝荣升到侯爵的家伙,在李世民一直有表现出削减所有人的爵位的趋势下,这背后所代表的荣宠,自然是大有不同的。

更何况给他加封的还是长安县,一个“长安县候”,和一个封在犄角旮旯里的侯爷,所代表的恩宠绝对不是一个级别啊,摆明是真的有让他与国同休的意思。只要不是自己作死,身前身后的荣华富贵,自然都是不用犯愁的。

虽然已经尽量小声了,不过因为这个惊喜着实不小,那些个庄户们的讨论声,还是不自禁的大了许多,稍微有些喧闹。

林森不得不满脸喜色的安抚了下大家,示意大家稍安勿躁,圣旨还没读完呢。

后边的封赏就比较有意思了,出自宫中的绫罗绸缎之类的自然是不缺的,侍者也赏赐了几十上百人。

不过比较有意思的反而不是这些,李世民竟然赏赐了一队松狮犬,其中还有大半是母的。

这是知道林森喜欢,所以刻意给的吗?倒是正好可以凑一队狗拉雪橇了。

或者是李世民也看上了哼哈二将,用这种方式委婉的要些它们的后代不成?

其他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就不去管它了,林森能记着的也就是这些了。

喜气洋洋的就准备上去,好好感谢下张阿难大总管。

能把这位身边最得信任的大太监派过来,也能看出李世民是有多么看好他林森了,和这位搞好关系也很有必要吗。

这位可是以后能够以太监之身,做到一卫大将军的大佬,足可见李世民对他有多么信重。

况且这位又是个好接触的,也有最早买木雕的那份缘分在,一直都透着亲近,自然没有把这位的善意拒之门外的道理吗,

不过还没等林森走到跟前,阿难大总管笑眯眯的又掏出了一份圣旨出来。只不过这次不是给林森的,而是给程怀玉的,就像是一开始就知道程怀玉在这里似的。

同样略过前面夸赞的话不提,其他的绫罗绸缎也不必说,最重要的就是一句,封程怀玉为郡君!

也就是说,程怀玉的诰命夫人这就到了,当然一应的行头,肯定也是齐全的。

林森这就算是彻底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而且可以说是超额完成的,不是最低的县君级别,而是更高一级的郡君。

明白其中意思的程怀玉,满眼幸福的望着林森,甚至眼中都带着点泪花了,算是喜极而泣吧。

林森不顾那么多人在场,很干脆的就把程怀玉拥入怀中,小声安慰了几句,没想到她哭的倒是更厉害了,不知道是不是一种情绪发泄。

总算平静下了心绪,程怀玉不约而同的和林森一起,不好意思的抬头望了阿难总管一眼,迎来的是满是笑意的眼神,还有和熙的笑容。

没等林森上前表示感谢,阿难大总管反而先走了过来,对着林森夫妻俩道了声“恭喜”。

林森虽然不至于受宠若惊,但确实对于他的这份亲近稍有些意外,大概是因为他是难得对这些身体有残缺的人不会心怀歧视的,所以才会有这种额外的亲近吧。

送走张阿难的时候,当然也没忘了弄些礼物给他带上,都是林家庄子上出产的,可以说是土特产了,这位倒也大方的收下了,看来确实对林森的观感不错。

要是让其他人知道,这位竟然亲自来给林森宣旨,还毫不犹豫的当众收下了礼物,怕是要对林森刮目相看了。

这位可不是那么容易给人这种面子的,毕竟他能够一直待在李世民身边,对自己难得的要求严格,从不轻易伸手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还没见他什么时候这么大方的,不带打档的收下别人的“贿赂”呢。

送走了张阿难以后,这边转头再一看,好吗,两张圣旨都是李世民亲笔,那飞白体还是比较好认的。没说的,放自己那藏宝箱里收藏着必须的。

在防潮防蛀的基础上,林森又弄出了几层防腐又坚固异常的木头放外边,除非知道密码,要不然想要强行破开,除非架上大火可劲烧才有希望了,可想来偷宝贝的,怕是没哪个人舍得这么干吧。

况且这藏宝箱还在某个大树的肚子里呢,没有林森在,打死别人也找不到这东西的存在。

里面当然也有很多别的收藏,其中不少这次婚礼中怕是就要用到了。

这两道圣旨到手,眼前也就剩下婚礼这一件大事了。

当然在真个开始婚礼之前,林森还打算抽点功夫出来,好好回报一下之前摆下杀局,引自己的入彀的那些家伙。

第三百二十八章 生不如死

作为一个出了名“宽宏大量”的人,林森怎么会忘记那些人的厚赐呢,来而不往非礼也,总让人家付出大量的心血和动作,岂不是显得他很没有礼貌吗。

而且这马上就要新婚大喜了,先报复回去让自己的心情更加舒畅,岂不是更美吗。

不过那高昌国王麴文泰又是大唐的宾客,现在还住在大唐这边呢,如果他无端端的死在了长安城里,这引起的动荡怕是就太大了点。

到时候李世民不好给周边的异族们交代,也会影响大唐的国际形象啊,把事情查个底掉是必须的,万一事发了,林森这脑袋怕是不保啊。

况且干掉一个人不见得是最大的惩罚,让他生不如死才是。而对于一个精力异常旺盛的男人来说,自然是没有比让他做不成男人更狠的惩罚了。

林森也不是现在才起意要报复的,相关的计划早就已经在实施了,只不过需要一个累积效果的过程而已。

反正高昌国王身边的那些人就发现,最近自家国主脾气是越来越暴躁了,动不动就要拿他们出气。

开始他们都以为这是因为国主见识到了大唐的强大,却又捋了虎须,大概是后怕不已,压力山大吧。

可随着他越来越焦躁,及至最后连原本最爱的某些夜间娱乐活动都从不再碰以后,大家都明白了,这是国主不行了,所以脾气才会变得这么差啊。

其实只有他的那些贴身侍者们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高昌国主先是郁闷的发现,自己的小兄弟越来越不争气,每天都淹头搭脑提不起精神来,最后干脆的再也站不起来了。

偏偏越来越敏感,稍微有点刺激,就会喷吐个不停,最后到了稍一触碰就止不住的地步。

这不仅是对他一个原本精力旺盛的帝王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打击,也摧毁了他的自信心,同时还不断的带走他的阳气,让这个原本骄傲到有些张扬的家伙,变得每天都病恹恹的,颇有点纵欲过度的惨白。

也正是因为这样,那些知道底细的侍者,才成了他最先泄愤的对象,找了个由头就给灭口了。

然后已经无法人道的他,干脆对外表示他信佛,要认真参研佛法,暂时断情绝欲,算是维护他最后的一点尊严和自尊心吧。

不过这样的事情,显然是瞒不住林森这个有心人的,一个原本恨不能夜夜笙歌的人,突然变得这么矜持,显然就是说明他的计划成功了啊。

暗暗的庆贺了一下,林森又把目光转向了真正的幕后黑手,那些世家中人那边。

虽然那边还有被弄进神坑里的孔颖达,在殚精竭虑的鼓捣着《氏族志》,在李世民的亲切关怀之下,应该也能给这些世家身上泼点冷水。

可那玩意不是还没编纂好吗,具体效果如何也未可知呢,还是来点当下就能见到效果的比较出气啊。

那么多经过特种培训的庄户,撒出去总是要有些效果的,经过他们的侦查以后,林森起码是发现了这次阴自己的幕后主谋,或者是最有可能的主谋,就是范阳卢氏的当代家主。

其他几家虽然也都各自牺牲了一位顶尖好手,可要说起损失最大的,还是以这位卢氏的当代家主莫属了。

因为那位出身越女剑一流的黑衣刺客,就是这位的贴身伴当,平日里都是以小厮的身份出现在他的身边,作为他最为倚重的底牌存在。

而这样的家伙能出现在围杀林森的队伍中,而且隐隐以他为主,显然这卢家家主是破了血本了,甚至搞不好这次的计划就是这货发起的,要不然他能这么大力度支持吗。

原本除了崔家以外,大概就要以卢家的影响力最大了,在崔家可以说彻底沉寂了的现在,事实上已经变成了实力最强的卢家,或许有通过这次的围杀,进一步在几大世家之中确立自己的领导地位的意思?要不然也不会下死力气,来主导这次的阴人了。

反正不论如何找到卢家家主头上,肯定都不会冤枉了他就是。只不过不同于崔家家主在朝堂上还有着举足轻重的官位,这卢家家主看上去还是闲云野鹤一个。

并没有在朝廷中担任实职,而是以遁世的名士形象,悉心教导着一些个所谓的贤才,未尝没有通过他的这些学生,间接控制朝政的意思。

当然了卢家一系的官员,本身在朝廷中影响力也是不小,只是不像崔家那么直观罢了。

而这样的一位家主,同样没法用最为直接的手段,干脆的就那么除掉他。毕竟他的名声保持的太好了,这样暴烈的手段用出来,肯定要成为千夫所指的。

但并不是说林森就没法子对付他了,不仅要对付,而且要让他死的无声无息的。

用的法子其实和对付高昌国主麴文泰的差不多,起码操作手法上都是类似的。

无非就是用天使的号角控制一个人来,把林森改造过的植物,送到合适的位置去罢了。

区别在于前者控制的是那边的工作人员,而后者则是用到了卢家负责修剪植物的园丁,用到的植物当然也是不一样的。

这唐朝的达官贵人们,都对羊肉有着格外的偏爱,装作世外高人的卢家家主,也是个彻头彻尾的肉食主义者。

再加上所谓的高士风范,饮酒自然也是少不了的,怕是每次喝的还不少了。

据林森所知,这家伙貌似对自家出品的烧刀子,还很是有几分偏爱,对那竹叶青同样是爱不释手。

只不过来采买的肯定都是生面孔,省的让别人知道,他还支持林森他们这帮子仇人的事业。而这些东西当然也逃不过那些林家庄户们的眼睛了。

林森当然知道这样的家伙,又是上了一定年纪的,三高基本都是没跑的。与之相对的,心脑血管系统的压力,肯定都是不小的。

由此,林森也就有了让他死的了无痕迹的法子,完全可以让人察觉不到的那种。

其实原理很简单,用到的就是后世被人深恶痛绝,但却又无处不在的低频噪声。

第三百二十九章 坐看他楼塌了

卢家家主这边暂时还没有挂掉,不过经过细致的侦查以后发现,这位近期的状况显然没有之前乐观了,貌似是身体出了状况的样子,看着精神头也是大不如前了。

这位倒是没有夜夜笙歌的嗜好,一辈子清心寡欲惯了的,这也是他能够有眼下这般清誉的一个重要原因吧,出现这样的萎靡不振,显然林森弄过去的东西还是在积极的发挥着作用。

在关注着这些事情的同时,和程怀玉的婚礼准备自然也没有耽搁了,林森还是准备了一些惊喜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当然要放到婚礼当天再拿出来,必须保证给程怀玉一个印象深刻,幸福满满的婚礼才成啊。

而另一边和他算是生死兄弟,一直跟随在他身边的林淵源,也接替了他原本的位置,一跃从翊卫旅帅升到了翊卫郎将,还是管理原本林森手下的那帮子翊卫。

两人之间的关系是明摆着的,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安排他接林森的班。

这帮子翊卫如今已经算是个独立单位了,基本相当于后世的国旗班的存在。

要说影响力大不大?也大,可以说关系到整个大唐的脸面,怕是以后每次的重大活动中,都少不了他们露脸的机会了,有些还是要担纲主角的。

可要说真的的威胁?也没有。就这么一两百号人,哪怕未来会有扩充,也好有个预备队以备不时之需,同时有培养阶梯后备人才的意思,但这点人扔到皇宫里,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来。尤其是在有单独的营地,近乎和其他队伍隔离的情况下。

这个位置上用了林淵源,不仅不用怕扩大了林森的实力,还能更好的起到交接作用,李世民当然乐得给林森这个面子。

相较于有职官,但却暂时没有空缺的岗位的林森,林淵源可是立即就走马上任的,而林森就只能等着下一次的职位栓选时再真个履职了。

当然对此林森是非常乐意的,正好趁着这个功夫把婚给结了,小俩口还能多过一段没羞没躁的日子,争取在上岗以前,把孩子给造出来才是真的。

经过最后一段紧锣密鼓的紧张准备,婚礼的日期眼见着就临近了。

正在这时候,卢家那边终于传出了噩耗,当然对林森来说应该算是喜讯的吧。

卢家家主,那位知名隐士,是的,一个所谓的隐士,偏偏名头还非常的响亮,由于殚精竭虑的教导学生,兢兢业业的研究经学,终于耗尽了他的生命力,于某日夜间,因为心痛证(冠心病或者心脏病)不治身亡。

他的一生是高尚的一生,是辛劳的一生,是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的不幸离去,使他的家人失去了一位好丈夫、一位好父亲;使我们失去了一位贤达,一位榜样;一个心狠手辣,阴险刁钻的敌人。

嗯,请卢家的家人们务必带去我林森最为诚挚的问候和祝福,最好能把你们一块带走。

总而言之一句话,请恕咱不地道的说一句,死的好!

又去了一个心腹大敌后,林森这心情可是格外的舒畅,惬意的全身心投入到了婚礼的最后准备中。

而卢家那边此时却陷入了暂时的混乱中,前任家主走的太突然,甚至都没来得及安排好身后事,关于这个接任家主的人选方面都还没确定好呢。

有的人很自然支持前家主的儿子,显然是和前任家主一条战线的,为的还不是维持住自己的利益,巩固手中的权利吗。

也有的支持着前家主的兄弟,大家都是同一支的,凭什么只有前家主能当头,咱们明明也有这个资格轮流坐庄啊。

这些人当然也不乏支持者,哪一个兄弟的势力都不差了,都有一大票拥趸。

当然其他分支的也不服气啊,家主轮流做,怎么也该到咱家了吧,凭啥一直在你们家里选人。

于是本就势力错综复杂,相互之间倾轧不断的卢家内部,再有空悬的家主之位这么一个大炸弹在,瞬间就引爆了整个家族内部的争斗。

这在世家大族之中也算是常态了,只不过其他大家族都有时间好好安排之后的事情,没有卢家表现的这么明显,爆发的这么激烈罢了。

就算是同为世家大族的其他几大姓,都颇有点乐见其成的意思,甚至有些和某一支联系比较紧密的其他世家中人,也去搀和了一脚,多争夺些利益的同时,想来未尝没有继续搅浑卢家这摊浑水的意思。

而林森对于他们的这种争斗自然巴不得的,能打生打死的才好了,他们的力量削弱的越厉害,内耗掉的越多,自然就对林森更有利啊。

李世民那边怕是也少不了在背后推波助澜吧,对于一贯想要打压世家力量的李世民来说,这显然也是个难得一见的好机会,焉有轻易放过的道理呢。只不过需要做的隐蔽些,别让自己的插手,变成了他们同仇敌忾的理由就是。

坐看卢家那帮人争夺的热闹,林森这边也没耽误了完善下婚礼时的流程,尽量的保证不出错的基础上,多给程怀玉和所有到场嘉宾一些个惊喜。

当然趁着这段时间,林森也在留意看看自个的整个布置,有没有被人发觉,或者露出什么马脚来。

真个被人找到头上,赶在卢家斗争激烈的这关口,他还不得跟捅了马蜂窝似的,被人追着揍个满头包啊。

那些卢家下任家主的有力争夺者们,肯定都很乐意弄死他这个罪魁祸首,来显示自己的英明神武,同时也为自己的成功上位铺路,到时候肯定有他挠头的。

不过看来林森还是有点多虑了,高昌国主麴文泰那边自然不用说了,除了他身边的那些贴身人,也没人知道他的凄惨遭遇啊,这样的事情他也没脸出去嚷嚷吧。

大唐这边更没人会为他做不成男人这事奔走啊,所以难受他也只能自己憋着,只要离开大唐之前别把自己憋死了就得。

而卢家那边这帮子人好像都忙于争斗呢,压根没人去怀疑前家主死的是不是蹊跷。

况且考虑到他的年纪,还有他的饮食习惯,这心疾应该也算是常见的富贵病了,大家也确实没有怀疑的理由。所以林森自个偷着乐就得了。

怀着极其舒畅的心情,林森总算是迎来了他两辈子以来的第一次婚礼。

第三百三十章 迎亲

为了这次的婚礼,林森可是动用了不少人力物力,早早的就在准备了。

单是傧相队伍就拉了个突击队出来,把好友中能摆得上台面的,基本都给拉了过来以备不时之需。

文的有马周,什么催妆诗,却扇诗这类的都得指望他了,其他的遇到相关的刁难,也得指望他出马才成。

不说林森自个肚子里墨水有限,背下的唐诗宋词虽然不少,可要是让他自个随便写点,那就太惨不忍睹了。

他认识的这帮子朋友中,显然就以马周的文采最好了,这活他是当仁不让啊。

虽然有世家官员的极力拉拢,但是除了上次的报信以外,这家伙其实完全没有进入到世家一系的意思。

一方面当然也是看出了世家官员们每况愈下的境遇,再一个林森一早也就给他说过了,李世民对他的期许,显然是作为寒门出身的典型代表,想要走的更高更远,最好还是和世家官员处于对立面。

马周这才得了李世民青眼多长时间啊,这就已经有点平步青云的意思了,短短时间职位就已经又提过一次了。

本就是类似皇帝身边的参谋的角色,现在算是彻底坐实了这个身份吧,建言献策成了他的本职工作。

和林森一样,都可以算是贞观朝提拔速度最快的政治新星了,一文一武还都是和世家中人不太对付的。

其他身板壮实的傧相更是拉来了许多,大唐这会还有“下婿”的风俗,简单地说就是要给新女婿一个下马威,让他知道珍惜新娘子,不敢随便欺负了。

只不过用的方式有点激烈,直接上棍子打啊,碰上人来疯的女方的傧相,也就是类似后世伴娘团的存在,那是真的下狠手打啊。

所以林森叫来的这些壮汉,其实就是帮他顶雷挨打的,都是特别抗揍的家伙,不说金钟罩铁布衫吧,怎么说也有个大身板吗。

尉迟家哥仨自然是少不了的,都是难得能够比林森还大出一圈的彪形大汉,正好可以把他罩起来。

林淵源这家伙也是够意思,难得一个主动请缨的。

席君买和薛仁贵这俩自然也是没跑,都是走的刚猛的路子,抗击打能力肯定也没得说。给林森这个恩主帮忙,他们肯定是责无旁贷啊。

因为这次和林森一同出击的功绩,这俩也都各有封赏。虽然风头被林森盖了过去,但是正儿八经的两个杀神,那光芒也是非常耀眼的,在军中的名气甚至不会比苏定方那家伙差了。

两人这次封的职位也都差不多,同为从六品上,席君买得了个左监门卫校尉的职位,而薛仁贵就成了勋卫旅帅,其中可能有考虑到河东薛氏家族这份背景的原因。

两人还同样有着同级别的武散官振威校尉,以及飞骑尉这个勋衔,可以说这个起点比林森都要高一些了。除了本身的功绩之外,可能也有林森的面子在里面吧。

况且李世民对新一代的猛将也是比较渴望的,可不希望年青一代就林森这么一个能拿得出手的,也算是见猎心喜啊。

而两人这下也算是彻底的进入了大唐军将行列,没有辜负林森对他们的一番厚望,同样也彻底进入到了李世民的视线中,未来可期啊。

两人当然都对林森这个恩主感激涕零的,私下里也是没少说些类似效忠的话,林森在军中的影响力,总算也开始铺开了。

除了这算是林森嫡系的两大猛将,林森还额外叫上了其他几个身板扎实的二代,如今已经升任左监门卫中郎将的苏定方自然也在,拉出了很长的迎亲队伍以壮声色。

就这个配置,放现在来说还不算太过耀眼,可要是有个后世的人过来看,那就着实了不得了。

最少两个青史留名的名帅,还有同样名声卓著的一代大唐宰相赫然在列,可以说是相当给力了。

老来夫妻俩回忆起来,怎么说也可以当做足以自豪的谈资了。

招待这些人在土楼里面好吃好喝的先等着,一直到了黄昏时分,林森才把最为风骚的装扮全穿戴整齐咯。

这时候新郎官常用的头戴大红花,还有涂脂抹粉什么的就算了,打死林森也不想弄这些个东西,当然喜庆的衣服还是必不可少的。

带上伴郎团一同骑上了羚牛,风风火火的就奔着程家庄子那边就去了。

唐朝这时候迎亲都是黄昏时分,迎回来以后一系列流程走完正好到了晚上,这才方便入洞房吗,你懂得。

后世有些地方也还有这样的习惯,想来不难理解。

而林森把婚礼的地方选择在了林家庄子上的土楼这边,有个大院子还有众多房间,方便招待众多的宾客不说,也能叫上庄户们一同乐呵啊。

顺带着还解决了安保的问题,别忘了林家庄子这些庄户,大都有着一身不俗的武艺在身呢,真个有捣乱的跑来,完全是送菜啊。

另外最近天气炎热,好多勋贵都跑到了终南山这边的庄子上避暑,放到这边结婚也方便他们过来吗。

一行人热热闹闹的到了程家庄子这边,早有人去报了信,林森他们一群骚包货全被挡在了门外,拦路的自然就是程怀玉的伴娘团,基本都是她的姐妹淘。

这时候就体现出来男傧相的重要性了,薛仁贵他们下了羚牛,就冲上去帮忙顶门,人少了都还不成,因为对方的队伍中也有强力人物。

眼瞅着这边男傧相们已经顶开一道缝隙,能够影影绰绰的看到一脸欣喜的程怀玉在那翘首以盼了,站在她身边的一个身板足以和她那位相扑师傅相媲美的手帕交,带着大概能有几吨的冲量,轰轰隆隆的就跑了过来,生生的把门又给撞上了。

而且有了这位吨位出众的妹子在门后一顶,其实已经真正用上了几分力气的男傧相们,竟然无法撼动那道大门了。

“快点念《催妆诗》,写的不好休想开门!”里面又传来了那位妹子瓮声瓮气的话语。

得了,老实的念诗吧。

敢情这妹子是尉迟宝琳他们家的,看模样怎么也得有个二百斤吧,其实脸堂挺周正的,甚至可以称一声标志,有点类似后世那位颇为出名的最美女胖子。

或许她在林森眼中的形象,和程怀玉在其他唐朝男子心中的定位差不多吧,不过放到其他傧相眼中,显然就很是恐怖了。

反正自打这位过来以后,这帮子男傧相顶门的劲头都少了许多,如尉迟宝琳他们,更是有点哭丧着脸的意思了。

因为他们都想起了一个问题,待会的“下婿”,他们这个妹子可不会手下留情啊,被这么一位女壮士拿着棍子来一顿结结实实的胖揍,那滋味可想而知。

哎……先度过眼前这关再说吧,没说的,上马周!

第三百三十一章 如梦似幻

“不知今夕是何夕,催促阳台近镜台。谁道芙蓉水中种?青铜镜里一枝开。”马周朗声念出了一首催妆诗,这是把程怀玉比喻成了出水芙蓉的意思。

“新妇子出来。”后边的迎亲队伍中,也适时的响起了整齐的呼喊声,催促着程怀玉这个新娘子快点露面。

那尉迟家的女壮士还准备再拦一下,倒是程怀玉自己已经有点忍不住了,带着两个女相扑师傅就走了出来。

在迎亲队伍的欢呼声中,当然也少不了“新娘子这就等不及了”这类的调笑声,给了林森一个满是甜蜜和笑意的眼神,当先就走进了那辆装饰的异常精美的四轮马车中。

这可是林森亲自动手,专门为接亲准备的,漂亮精致就不说了,减震这类的技术也是尽情招呼,绝对是目前大唐最为舒适的一辆马车无疑。

已经接到了新娘子,整个队伍再不停留,一路敲锣打鼓的,就朝林家庄子上赶去,后边女方那边的宾客,自然也有马车负责接送,保证累不着他们。

席卫忠他们这些个精悍护卫,更是围到了程怀玉的马车周围,保证新娘子的安全。

当迎亲的队伍到达林家庄子上,土楼已经在望时,庄子上跑出来很多人挤在路中间,挡住了新娘的车子,不让过。

程怀玉身边自然有经验丰富的人,会指挥着要赏些酒食,再来上一篇“障车文”。

庄户们闹一闹烘托下气氛,肯定也不会真个难为未来主母,得了些酒食欢呼一声又都散了,车队就可以继续通行了。

马车一路过了土楼的大门,来到了中间的空地这,这也算是土楼的庭院吧,赶在新媳妇下车以前,按说就到了之前那些男傧相们最为担心的“下婿”环节了。

不过等到所有女方的女宾,全都拎着棍子跃跃欲试的下来,准备饱揍一顿新郎官时,却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撼的一时忘了这回事。

经过前面几个环节后,又加上两个庄子之间离了有一段距离,虽然到林家庄子的道路经过不断的拓宽和平整,已经算是很好走了,不过还是耽误了不少的时间,真个进到土楼里来时,天都已经黑透了。

可中间这个庭院中,并没有变得黑漆漆一片,反而明亮的很。

关键这还不是灯火的功劳,因为整个庭院里到处都充斥着一种淡淡的莹绿色,仔细看去一个个如同水母一样,铺满了整个地面。

从大门到婚房之间,则有众多间隔一致的大树,这种大树全都长的枝繁叶茂,更重要的是所有的枝,叶全都散发着荧光,犹如满树星斗般,照亮了整个道路。

这可以发光的荧光蕈和夜光树,一同营造了一个如同阿凡达世界一般光怪陆地的梦幻场景,瞬间就抓住了所有宾客的眼球和全部的心神。

尤其是对这些爱美的女子们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以至于把原本挺期待的“下婿”都给抛到了脑后。

坐在车里的程怀玉等了老半天,也没听到有痛叫声传来,哪怕有点欢闹声也正常啊,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变得这么沉默,忍不住好奇的朝外看了一眼。

这一眼看过去,也是没能拔出来,深深的被这梦幻景象给吸住了。

总算那些女宾们沉浸在这种震撼中有段时间后,终于想起了还有正事在等着她们呢,一边叽叽喳喳的兴奋讨论着,一边随意的打了几棍子下去,样式一下就得了,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了,也算是让那些来顶缸的男傧相们逃过了一劫。

尤其是那尉迟家的女壮士,虽然生了一副熊罴的外貌,没想到却是个文艺青年的内心,竟然被眼前这一幕感动哭了,棍子都没挥一下,让她那仨兄弟可是长出了一口气,怎么看都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挨过这一遭,接下来就又该新娘出场了,这个仪式叫“转席”。

具体就是新娘下车后到走进屋子中,脚不能够沾土,所以林森这边早就准备了毯子,轮流铺在新娘的脚下,直到新娘进了屋子才行。

只不过程怀玉下了马车以后,忍不住也像其他妹子那样,对着林森精心布置出来的这一幅梦幻美景好好欣赏了一番,这才稍有些心不在焉的开始转席。

最后在房门口那,从摆放在那里的马鞍上跨过,取平平安安的意思,屋外的仪式就算是结束了。

新娘和新郎都进门后,就到了拜堂的环节。

这时候,程怀玉还用一把香扇遮住芳容呢,不让林森看见。

林森当众吟了一首“却扇诗”:“莫将画扇出幄来,遮掩春山滞上才。若道团圆是明月,此中须放桂花开。”

之后,程怀玉才将扇子移开,让大家看见她的容貌,外面少不了又是一阵欢呼。

至此,热热闹闹的仪式才算结束。

不过今晚的精彩可还没结束呢,酒宴这才刚开始啊。

把一块精心改造出来的蓝珀,放到了程怀玉的手中,林森这才出去继续招呼宾客。

虽然正常来说,外面的事情就不用他来照应了,一心的和新娘子嘿嘿嘿就得,不过这个环境林森可安不下心来,谁知道外面有多少听墙角的啊。

这不刚打开门,乌泱泱的就跑走了一片混小子,那些个傧相差点就一个没落下咯。

也就是马周还沉稳点,一直在外边帮忙招呼宾客呢。

没办法林森这边就自己一个人,父母兄弟全都没得,只能自个上了。

好在他这个主家虽然暂时没露面,外面的精彩可是没停下过。

这边仪式结束了,外边各种酒水宴席,就已经流水样的全都上齐了,每个桌子正好都围绕在一棵“蜡烛树”,兼具了氛围和照明,让宾客们新奇不已。

这种树结出的果子酷似蜡烛的样子,点燃后也能如同蜡烛一样,发出均匀而柔和的亮光,且没有黑烟,甚至比普通蜡烛还好用,因为这东西的油脂含量非常高。

而林森很有创意的直接把还在树上的这些果实就这么点燃了,连烛台都省了。

而这树身上也满是假蜜环菌这种亮菌,可以发出淡蓝色的亮光。

正是有着这么多的色彩不同的光源,才营造出了这么一个色彩斑斓,如梦似幻的美妙场景,才能够让这么多见多识广的宾客沉浸其中。

宾客们一边感叹着这些树木的神奇,一边品味着各种美食美酒,同时还能欣赏到林森精心准备的节目演出,算得上是不虚此行啊。

第三百三十二章 乐春风(为“渴望飞翔的鱼儿哎昵称”万赏加更)

林家的菜色自然是没得说,就为了这次的婚宴,独一味都歇业了一整天,连带着其他几位勋贵家曾经跟随林森学厨的那些个大厨,也都被征调了过来,一同忙活出了这一桌桌的花样繁多,味道诱人的菜品。

土楼里面招待的,都是很给面的前来的勋贵们,而他们的家人和是女宾们,都安排到了楼内各个房间里。

主要考虑到这时候的女人们,都不习惯抛头露面,尤其是有这么多老爷们在场的情况下,相对私密些的房间更适合她们。

而且在楼上反倒更方便她们观看庭院里那一片梦幻的景象,还不耽误他们欣赏院子中间高台上的表演。

至于林家庄子上的庄户们,当然也没有落下,直接就在土楼外边的空地上给他们开了流水席。

有其他庄子上路过或者留宿的,同样可以坐下就吃,各种酒菜也是管够的。

只不过看不到土楼里面的演出,还有那震撼人心的光影美景就是了。

不同于往常教坊司出品的那些个歌舞,当然以林森目前这个级别,怕是也不太好调动这帮子有编制的艺术人员来帮忙热场,林森今个弄出来的表演,也大都是宾客们闻所未闻,见过未见的,都是取材于后世的一些个表演形式。

比如大家喜闻乐见的相声,小品,还有评书,用的也都是林森记忆最为深刻的那些经典桥段。

这个效果自然是非常可观的,时不时就能见到一个勋贵笑喷出来的,楼上女宾这边也是娇笑连连,好不热闹。

林家虽然没有专门的舞姬和歌姬,不过也从那些个女奴中挑选了一些身形灵活的,嗓音过得去的,弄了几首后世节奏明快的歌曲来穿插着演出,算是烘托下气氛。

叫好的声音还有笑声不断的响起,再有各色美酒的帮助,场面可不就热闹的很吗。

期间林森也没忘了自个上到高台上去,朗声感谢了所有的在场嘉宾,谢过他们能这么给面的亲自到来,谁让他是唯一一个主人家,这样的事情还是得亲力亲为才成。

即便从高台上下来,还得把庭院里这些勋贵们每桌都敬到了,要不岂不是显得他礼数不到位吗。

客人们可都不是空着手上门的,带来的礼物都足足塞满了好几间仓库,这其中还有不少他想要的名家字画呢,他这边总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

也就是量仗着他是真个千杯不醉的酒神体质,这一大圈喝下来怕是真的千杯都有了,换个人来这会妥妥已经喝死了。

别忘了他喝的不是竹叶青就是烧刀子,都是大唐这会最为强悍的高度酒,即便是那些酒缸里泡大的武勋们,能喝个十碗八碗的也了不得了,哪个也不敢说能喝到他这么多啊。

因此越是到后边,被敬的桌子上,在他喝干后叫好声就越是响亮。

当然为了能有机会回去入洞房,也不至于显得自己太异于常人,越到后边他表现的就越像是随时都会倒地的样子。

踉踉跄跄的全都敬到了,这才装作彻底醉死过去,被人熊哥俩一溜烟的就给抬回新房里去了。

而外边酒菜都吃的差不多了,又有许多新东西被搬上了桌,各色的甜点,布丁,面包,蛋糕,还有酸奶这类的奶制品,渐渐的又把桌子全都填满了。

还保留了几分清明的勋贵们,听到这些东西对肠胃比较好,甚至有一定的解酒的作用,全都不客气的端起来品尝了一下。

女宾那边就更甭说了,她们天然的就对这些个甜品缺乏抵抗力,谁让这些东西吃起来满是幸福的味道呢。

当然从一开始她们就一直在讨论着今天婚礼的一对主角,话语中满是对程怀玉的羡慕还有祝福,庭院里那梦幻般的美景,也是她们讨论的焦点,对林森的浪漫和用心也是赞誉有加啊。

而在林森没回屋的这段时间里,程怀玉那边自然也有人负责照料着,像是酸奶这类可以解暑,又能充饥的东西,也送了一些过来。

忙活了一下午怕是她也饿了,本来就是个小吃货,又有练武的底子在,这个热量消耗还是很高的。

一边享受着自家夫君的这种小体贴,品尝着嘴中的甜蜜味道,一边偷偷的看着林森在那如梦似幻的庭院里,穿梭来回的忙碌着,程怀玉心中满溢着的都是幸福。

尤其是从上面看下去,不难看出一片莹绿为主的场地中,还有一圈淡蓝色的光亮,勾画出了一个完整的心形,正对着她的房间,更是让程怀玉眼中都有了浓到化不开的甜蜜。

程怀玉摩挲着手中那有着绚丽色彩的蓝珀,不断的变换着角度看着其中的那个愛字,同时也在回忆着两人相处中的点点滴滴,那些温馨的过往,那些周到的关怀,脸上一直都洋溢着暖暖的笑容。

直到林森被人熊哥俩抬回来,程怀玉才收起了思绪,很是担心的开始照料起了林森。

她也见到了林森不停的在跟各个桌子上的人们敬酒的情形,知道他确实是头一次喝这么多,也怕喜事直接变丧事啊。

打发走了人熊哥俩后,程怀玉独自抱起林森来,轻轻的把他放到了那张雕工精美的硕大架子床上。

虽然都说喝醉的人死沉死沉的,可对于天生神力的程怀玉来说,显然不会是问题。

之后程怀玉有些笨拙,又有些羞赧的开始给林森脱着衣服。

毕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尽管之前也有想象过类似的场景,可毕竟没有实践过,还担心自个的力气太大,一不小心伤到自家老公呢。

“都走了吧?”林森却是装不下去了,稍微睁开了一道缝看了出去,发现门已经关好了,又仔细的听了一下,确认周围没有听墙角的家伙,这才开口对程怀玉说了一句,反倒是把有些手忙脚乱的程怀玉给吓了一跳。

他刚才可是刻意的把那些年轻人给多灌了几杯,确认他们全被干趴下了才换的目标。

直接跳起来用嘴巴把想要惊叫的程怀玉的小嘴堵住,一个翻身就把程怀玉带到了床上。

“别啊,等我铺上这个。”程怀玉虽然羞得很,还是赶紧拿出了一块白绸铺到了身下,之后的情形自不必说。

两人虽然都是初次,不过林森毕竟是见识过后世那众多德艺双馨的倭国艺术家们的倾情演出的,相较出嫁前才刚得到过突击教育,还只是停留在一些不太写实的画面上的程怀玉来说,算得上是经验丰富了。

此中情形完全可以用一首《乐春风》来形容:

鸾镜才圆,鹊桥初渡。

暗思昨夜风光,羞展轻莲小步。

杏花天外玉人酡,难禁眉攒,又何妨鬓白。

情谐意固,管什么,褪粉残红无数。

须常记,一刻千金价果。

第三百三十三章 反响热烈(求订阅)

两人这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来,反正林森这边也没有父母高堂,也不用着急去拜见他们,时间相对来说就自由的多了。

林森虽然奋战了一夜,可起床以后还是神清气爽的,毕竟有着近乎无限的体力做支撑,一直等到程怀玉求饶不已了这才休战的。

可程怀玉那边就不是这么爽利了,小心翼翼的翻身把那白绸收了起来,想要起身时,忍不住还是痛叫了一声,看来真的是只能“羞展轻莲小步”了。

又羞且气的瞪了林森一眼,结果被他直接打横抱了起来,直接送到了餐厅那边。

程怀玉的两个武技师傅,如今已经是贴身嬷嬷的那俩女壮士,本来是有意过来帮忙的,不过看到林森的动作后,她俩相视一笑,默契的跟在了身后,没有上前碍眼。

甜甜蜜蜜的吃过早餐以后,林森这才带着程怀玉,一同去祖宗牌位面前祷告一番,把喜讯告知列祖列宗,算是完成了今个的仪式。

这一天大家安心休息就好了,尤其是程怀玉要好好调养下身体,马上还得回门呢,到了程家府上,林森可不好再一直抱着她走了吧。

林森也没忘了从那位同样出身程家的大管家那里,了解下昨日里那些宾客们的情况。

他不是借着装醉的机会,跑去和老婆共度良宵去了吗,谁让他打了两辈子的光棍,眼瞅着就能结束了呢,免不了就有些猴急吗,情有可原,情有可原。

不愧是出自大家族的管事,能被派到程怀玉身边的,办事肯定要很妥帖才行。那些宾客尽管没有林森这个主家亲自相送,但也都能满意而归。

不仅好吃好喝的管够,各种新奇的吃食还有表演,都让他们有些意犹未尽,林家这边也是依足了礼数,在他们走人的时候,给了些礼物表示谢意。

这些自然都是这位大管家亲手操办的,给什么人回什么礼,不仅要看他们的身份地位,看他们送来的礼物轻重,同样要考虑到和主家的关系亲疏远近,其实是个很考验人的活计。

不过这大管家算是完成的挺圆满的,也相当于度过了第一次大考验。只要程怀玉不变卦,他这个大管家的位置就算是坐稳了。

又在家好好休息了一天,第三天林森才带足了礼物,和程怀玉一起又去到了程家庄子上,拜谢岳父岳母。

而在此期间,关于林森和程怀玉的这场婚礼,又一次成了整个长安城周围议论的焦点。主要是婚礼上出现的新奇特的东西太多了点。

单单是那梦幻般的夜光美景,就足以引起所有人的兴趣了。

这样的奇景真的是他们平生仅见啊,即便是那些个位高权重的勋贵们,也乐得拿这个当做谈资,总能引起一片惊叹和艳慕。

听闻的人忍不住也总会对此充满了向往,当然也少不了各种美好的想象。

而那些女人们,尤其是年轻的那些,在夸赞林森的用心和浪漫之余,对程怀玉当然也少不了羡慕的很。

也会忍不住憧憬一下,假如自己的婚礼也能够如此美不胜收,又会是何等的幸福和甜蜜啊。

女人吗,总是充满了幻想的,对于这样的场景,更是毫无抵抗力可言。

即便是那些低调的参与了酒宴的公主和贵女们,回忆起当时的场面,尤其是从楼上看到的全貌,那莹绿色之中的蓝色爱心形状,那点缀其间如同满天星斗一般的夜光树,还有那柔和而又明亮的蜡烛树,依然还是会陶醉不已。

其实程怀玉这个女主人也没能例外,结婚第二天晚上,反正也不能做什么羞羞的事情,身体还没好呢,就叫上林森一起,对着那片如梦似幻的庭院看了好久,当然少不了彼此说些情话,你侬我侬的好不甜蜜。

后面的宴席上出现的各种甜品,同样让那些女宾们印象深刻,在那样甜蜜的环境,吃着这种幸福的味道,在征服了她们的味蕾的同时,也成功的征服了她们的心,让她们对这些美妙的吃食也是念念不忘。

再想想后边那些个演出节目,她们不自禁的就会笑出声来。

许多经典的梗,随着这些宾客们的传播,也渐渐的为人们所熟知,成了大家茶余饭后聊天打屁时的必备,也让许多人对此心向往之,很想有这个机会,也能现场感受下那些演员们搞笑的功力。

而到场的妹子们,其实印象最为深刻的,反倒是最后只演了一半的那一幕话剧,一个关于蛇精与人的感情纠葛的故事,显然灵感得自后世四大爱情传说之一的《白蛇传》。

主要是考虑到喜庆的场合,不能把妹子们都弄哭了吧,所以后边的那些个场景,就干脆掐了没播,另外时间也不够用啊。

不过那些到场的女宾们,对此显然是充满了怨念的,这不等到林森和程怀玉从程家回来以后,家里的女客就没断流过,差点把门槛都踩破了,为的还不就是这些让她们惦记了好几天的东西吗。

虽然她们开始总少不了要恭喜一下程怀玉,那些羡慕的言辞显然也是发自内心的,不过说一会就总要转到那些东西上去,回忆一下婚礼时的场面,顺便就聊到这了啊,一点都不会突兀。

只是所有人都是这一套的话,程怀玉听的多了,自然也有点心里疲惫的。

好在林森一开始就交代过她了,干脆统一回复她们就是,林家马上就要在长安城里弄个小剧场出来,就在兰蔻那栋楼的旁边,是林森从秦家手里转过来的一幢楼,显然本就有着这方面的打算。

其实也是被那些世家中人搞得太郁闷了,那些特种队员们散步在长安城市面上,能够收集到的消息毕竟还是比较有限,主要也是层次不够吗。

林森可不想每次都只能被动的来应对,吃了亏以后再伺机报复。

而有个这种面向高端人士的小剧场,起码能多出一个信息渠道来吧。

在这样相对放松的场合里,那些勋贵们戒备心自然会少上许多,更容易听到很多平日里听不到的消息啊。

之前在婚礼上推出这些节目来,未尝没有试水一下,看看大家观感的意思。

既然反响如此热烈,赶在势头正劲的时候,顺势推出这个小剧场,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到时候请大家多去捧场,自然就能看到她们想看的后续剧情了。

不过和那几位相熟的公主,就不是这么说的了。

第三百三十四章 恩主(求订阅)

能来参加婚礼的这几位公主,其实都是之前曾经和林森有过合作的那些,包括小兕子在内,也都在婚礼当天出现在了土楼里,算是程怀玉的闺蜜的身份,她们也确实是和程怀玉最为熟稔的一批了。

而她们除了对那些个演出很是喜爱以外,对于婚宴上出现的各种甜点还有奶制品,也是特别的钟爱有加。

当然其他人对这些东西其实也大都很是喜爱,就和吃肉一样,对甜食和奶制品的喜爱,好像同样铭刻在这些大唐勋贵们的骨子里,大概饮食习惯就是如此吧,毕竟受那些个出自草原的异族影响太久。

公主们再次到来的时候,除了同样问起了表演的事情以外,话语中也表达了想就那些个吃食展开合作的意愿。

之前的冰饮经营,已经让她们尝到了甜头,学会经营之余,也确实存了一些个体己钱,由此带来的改变也是很直观的。

除了她们现在底气都变足了以外,在宫中受到的待遇都有了改善。

生活在宫里的王子公主的可是不少,那些个内侍们也是习惯看人下菜碟的,这些公主之中,也不是人人都能像小兕子一样得到无上宠爱的。

不仅是在李世民跟前如此,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够感受到这样的差异,这也是她们往往都心思灵透,很是早熟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有了体己钱以后,不论是和其他兄弟姐妹们的交往中,还是对待那些个内侍们,都可以大方一些,可以施展的手腕也更多一些,自然会让她们的境遇提高许多。

看到了这么多的好处,对于这种能够赚钱的机会,她们肯定也不介意主动争取一些啊。

更何况连她们都对这些东西念念不忘,那么其他人想必也会非常认可这些东西才是,这就代表着这些东西是可以赚钱的,而且怕是还不少赚了。

林森其实也本就有着类似的打算,只靠自家想要把这些东西推广出去,总要有个过程的,和公主们合作显然好处更多些。

不仅能够更快的铺开摊子,占住这块的市场,规模大了,哪怕不是吃独食,这获得的利益其实也会更多吗。

同时也相当于进一步加强了和这些公主,甚至是和她们未来的夫家之间的关系。

她们的未来夫君肯定都不差吧,怎么也得是某个重量级权贵家中的孩子,这交织起来,就是一张庞大的势力网啊。

而且大范围的推广这些东西,提高对奶类的需求,也算是迎合了之前他提出过的那个,对大草原实行经济控制的策略,变相的也在提高着林家的影响力吗。

总体来看,肯定是好处多多的。之所以没有主动提出来,就是为了等着她们上门。

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发挥出更大的效用,还能收获到她们的感激,何乐而不为呢。

比之上杆子把好处送上门去,这差别可是大了去了。

趁着现在这个日子,能推出的产品可是不少,奶糖,奶酪,酸奶,奶茶,冰淇淋,黄油,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面包和甜品等等,都是可以用来合作的项目。

当然了,肯定不会一次把这些新品都拿出来的,每一季主打几款也就是了,这么多新品,完全可以支撑几年时间不带重样的。

合作方式还是原来的法子,店铺和人手都让她们自己出,林森仍然算是技术入股,只不过这次占到的比例要高一些而已,因为原料方面不需要他再统一供应了,而技术难度却上升了不少。

对此,几位公主倒是都没什么意见。

而小富婆小兕子只管好不好吃,对此更是无可无不可,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在她们忙活着重新挑选店面,培训人手,搞定装修的时候,兰蔻旁边的小剧场已经开始了营业。

正选在了整件事情发酵到了最浓烈的时候,也是人们对那些节目最为渴求的日子。

所以这边一开业,立马就被好奇心正是最盛的长安居民们,给塞了个满满当当。

不用花很多钱,就可以入场去听听小品相声,听个乐呵。要是觉得普通座位配不上自个呢,多花几个钱到前排雅座,近距离观看也是不错。

三五好友一起来的话,也可以去到楼上的包厢里,在轻松的氛围下,相互聊聊天也是极好的。

渴了的话,楼里也能提供茶水,和各种解暑降温的冰饮,奶茶,牛奶和酸奶也是样样俱全。

饿了同样不用担心,从独一味那边订餐也可,吃些零食小吃更是方便,还有各色甜品,茶点可以享用,和茶水以及表演更配哦。

不论是什么阶层的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乐趣,花上一点小钱,图个好心情,怎么说也是划算的。

当然像是《白蛇传》这类的剧目,就要在固定的日子里前来观看了,并不是每天都有演出的,演员们也需要休息和排练的时间啊,而且听说新的剧目马上就要上演了,大家都很是期待。

比之那喜剧专场,这些剧目上演时,气氛会更加热烈些,一直都处于一票难求的境况。

当然妹纸相对可能要多一些,连带着各种小食的销量,都能跟着提高一茬。

如果在门口看到一帮子哭哭啼啼,忙着抹眼泪的妹纸,千万别觉得惊讶,更不要认为这边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纯粹是被剧情牵动了心情的缘故。

一边骂着林森残忍,一边再重新排队交钱,挤进去再看一遍的贵妇贵女简直不要太多。

排不上号的那些,转个弯的功夫就去了兰蔻那边,少不了也要在程怀玉跟前数落林森一通。

早就已经习惯如此的程怀玉,也只是笑眯眯的听着,说不定还要附和一下,谁让她也被弄哭过不止一次呢。

女人啊,总是很感性的。

虽然落了一身埋怨,不过林森还是有些乐在其中的意思,和程怀玉充分享受着婚后的幸福生活的同时,也能看到这剧场天天快要被挤破门了,收入妥妥增加的同时,也有种被认可的成就感吗。

那些个说评书和相声的,有的是原本流窜在各大酒楼之间的卖唱人转职的,能干这活的家境怕是都好不到哪去,遇到些有钱有势的人欺凌辱骂,也是家常便饭了。

到了林家的剧场这边,这生活水平可是提高的多了,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不说,还能获得属于他们的体面,对这份工作也是格外的珍惜,对林森这个恩人,自然也是感激涕零的。

而另一部分干脆就是从原本的乞丐之中,选拔出来的能说会道嘴皮子利索的,经过培训以后,挑选了那些个适合这行当的上台表演。对他们来说,这可是活命之恩啊,林森自然就是他们的恩主了。

等到剧场这边客源稳定下来了,和公主们合作的甜品店也开始营业了。

第三百三十五章 领头羊(为“书荒中的小白”万赏加更)

林森一度差点就走上了乞讨的道路,后来到了长安城这边以后,也见识到了一些个乞丐的悲惨遭遇,每天都会有一些他们的尸体,被人从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发掘出来,直接丢到城外的乱葬岗完事。

曾经的那份凄惨的经历,也让林森动了恻隐之心,这才有了从乞丐之中拣拔人才的举动。

能够改变一些人的命运,也让他更好的体会到了他来这大唐走一遭的意义啊,就像那些新的粮食作物,可能会挽救无数人的性命一样。

当然林森并没有刻意去行善积德的意思,更不图什么后报,或者是来生。

他的态度一直是没变的,他之所以信善,只是因为善行善举可以让自己的念头通达,心情舒畅,仅此而已,其他的只是附带的效果罢了。

所以看到他们在舞台上受到那么多观众的欢迎,看到自家的剧场可以红红火火的,给他们提供一个稳定的生计,林森还是有种心满意足的感觉。

当然那些观众的夸赞,对他而言也是一种鼓励,嗯,咱不骄傲,一点都没有自傲的意思……

等到那些个甜品店,全都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后,有着相同品牌,仍然沿用了小兕子的那个形象的它们,全都选择在了同一天,面向所有长安居民正式营业。

而在此之前,剧场里提早就给它们来了许多植入广告,再加上之前婚礼的事情酝酿出的名气,也有剧场之中体会过其中美味发酵出的口碑,这些甜品店甫一开张,就受到了无数长安居民的热烈欢迎。

每天挤在店门口的顾客简直不要太多,排出的队伍来来回回的,都快变成蛇阵了,比之以前冰品店的火爆,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说起来其实也相当于冰品店的升级改造,只不过少了季节的限制,不再局限于夏天这一季,而是一年四季都能提供不同的好东西,未来的前景,自然也要比原本单纯的冰品店来的广阔的多。

当然原本的冰品也没有丢掉,只是店面扩大了,品类更多了而已。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更何况这冰品蕴含的利润可是不少,自然没有放弃的道理。

等到这些都走上了正轨以后,林森就很少再关注到这些事情上面了。

当然剧场的成功完全是可以复制的,所以下一步逐步把这样的剧场开到各大城市中去。像是洛阳,晋阳,幽州这些大都会性质的地方,必然也是要辐射到的。

不过那都是管事们需要操心的事情,林森暂时是不用为这些事情费神了。

趁着这段日子还没有空缺的岗位让他去履职,依然处在新婚蜜月期的他,自然和程怀玉有大事需要忙活,长时间和程怀玉待在一起,那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作为林家的一根独苗,林森也是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啊,早点开枝散叶,才对得起林家的列祖列宗不是,也能让他对这个大唐多一份认可,也多上几分真实感。

跟随程怀玉一起从程家那边过来的下人们,还有像是她的两个武技师傅这种贴身嬷嬷,对此肯定都是乐见其成的。

这说明女主人在家中的地位非常稳固,非常受宠啊,她们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不是。

既然他这个当主人的,都过上了没羞没躁的日子,总不能还让手下的那帮宠物们继续苦逼啊,是时候给它们开色戒了。

像是哼哈二将它们,不仅有着满庄子的土狗可以宠幸,还有李世民专程送来的那些,一看就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强壮松狮犬等待着它们。

相比那些身材娇小的土狗们,这些眉眼和身材都很出挑的母松狮犬,显然更得哼哼哈哈的欣赏。

没几天功夫,原本强壮异常的它们,走起路来都有点发飘了,显然是身体被掏空了。

林森可不想它们后代还没出生,这俩货自个就把自己给玩废了,只好又一次终止了它们的幸福,老实的回来将养好身体再说。

在此期间,程怀玉时不时也会去到兰蔻那边,照看下那边的奢侈品生意,同时也是和其他的贵妇贵女们多多联系,增进下感情。

现在成了主母的她,考虑事情的角度自然又不一样了,夫人路线本就是她们必学的东西,相互之间交流学习下也就很有必要了。

如今有了郡君的名头在身,显而易见的她在这些女人们之中的地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悄然的提升了许多,这从其他人和她说话的态度中也能看得出来。

当然这和林森的实力提升,和家里的关系网提升,以及兰蔻本身都有着不小的关系。

虽然现在陆续的也有其他勋贵家中做出了类似的毛呢面料,可要论起面料的质感还有认可度,自然还是以兰蔻这边为此中翘楚,已经在勋贵圈子中占住了领头羊的位置。

羊毛衫,羊绒衫,毛毡布等等不同层次的衣物,虽然是针对着不同的阶层,可无一例外都是本品类当中的顶尖货色,算是彻底的巩固住了自己的地位。

而且现在兰蔻这边,又多出了另外一种新的顶尖奢侈品,那就是曾经在婚礼上送给程怀玉的琥珀。

别忘了这东西的主料,其实就是松脂这类的植物分泌物,自然也是在林森的改造和催生范畴内的。

林森试验过的,直接可以把普通的松脂,给催生成原本需要以万年为单位的变化,才能生成的琥珀。

这种有机宝石,本就因为其稀有和美丽,而得到许多贵妇的喜爱,而且这东西也是公认的佛教七宝之一,被普遍认为具有驱邪避凶,镇宅安神的功效,所以受到的追捧是非常热烈的。

再加上相对于金玉宝石,这些东西可能会更少见一些,当它们在兰蔻这边上市的时候,那些贵女贵妇们的疯狂也就可以想见了。

鸡油黄的蜜蜡,血珀,翳珀、花珀、金珀,金蓝珀,这些相对常见的价格还算是一般的,再朝上还有着虫珀和蓝珀这类更加稀有的,价格比市面上能见到的那些个稀罕宝石甚至犹有过之,可还是挡不住这些不差钱的妹纸们的强烈追求啊,分分钟就要卖断货的节奏。

限量销售仍然是必须的,虽然对林森来说,改造出来的成本其实很低,有几棵活着的松树,就可以保证源源不断的供应各种琥珀,甚至品相堪称完美的虫珀也不是问题。

可所谓“物以稀为贵”啊,这玩意要是大面积铺货了,反而会影响它们的身价呢。

当然适当的稍多一些还是可以的,毕竟后世采集工艺那么发达,真正的天然琥珀,尤其是那些好货色,克价还是要超过黄金的呢,所以说这钱还是很有赚头的。

程怀玉这边忙活着的时候,林森当然也没闲着。

第三百三十六章 国粹

原本还有席君买和薛仁贵两人在身边,和林森之间有些亦师亦友的关系,没事还能相互切磋切磋,讨论一下,一起努力,共同提高。

可现在他们都上任去了,程怀玉出门的话,家里就会稍微显得冷清了些。

说起来这俩人年岁都不大,也就是十几岁的年纪,放到后世都还是中学生呢,还不够大学生的年纪,可如今都已经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了,官位虽然不高,名声却是不小。

想起他们,林森多少有些唏嘘感叹,却忘了自个这一世,其实也就是高成年不久呢,都还没到二十岁,虽然已经算是大唐难得一见的晚婚青年了,可放到后世来说,还是个水灵灵的小鲜肉呢。

只不过两辈子加起来,怎么也过了四十岁了,放到三十岁就有资格自称一声老夫的大唐来说,完全可以算作老人家了,再加上有些离奇的经历,心态难免会有些不同吗。

所以看待席君买和薛仁贵,总有种面对后辈的错觉,好像也没表现的太过违和的样子。

不过大概也是因为他这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李世民才仅仅封赏了一个长安县候的职位。

实际来说,单以他贡献出的几种产量超高的农作物,这功绩就足以让他赚上个公爵了,尤其是在他明智的放弃了由此带来的超高声望的情况下。

不过这些功绩又没法对外公布,以这个年纪就真个封公的话,引起的物议怕也会甚嚣尘上啊。而且也要顾虑着以后封无可封咋办啊?

李世民还想好好重用林森呢,总不能让他年纪轻轻的就回家养老去吧,在品级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压制,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反正林森对此早有思想准备,也不打算真个现在就开始混吃等死,所以反倒是乐得有现在这个状态。

趁着现在有空闲,希望工程自然是需要加班加点的完成的,其他时间他也会抽空整理下婚礼上收到的众多礼物。

本就得了他的照会,说是想要求些字画,那些个有名气的文官们,主要是还算是亲近的那些,都干脆的选在了婚礼当天,送上一些墨宝来作为心意。

而这对林森来说,不啻于一笔巨大的宝藏,精心的分类收藏起来,方便传承下去也是必须的。

当然他这边也不是说真个就变得僻静了,那些个差不多同龄的朋友们,包括勋卫中认识的,还有那些个二代们,可没有因为他暂时没有实职就瞧不起他,反倒是朝土楼这边跑的都挺勤快的。

一开始后呢,这帮老爷们大概都抱着和之前曾经差点踏破了土楼门槛的那些妹纸们类似的想法,无非是多过来看看那如梦似幻的庭院,欣赏下那些个发光植物的神奇。

这些家伙都是老爷们,夜不归宿怕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很多干脆就在土楼里过个夜,欣赏完美妙的夜景以后,也省去了连夜赶路的辛劳。

这样的美景,显然并不能持续多长时间,那些荧光蕈能够发光的时间本就很短,也就是那么几天而已,夜光树倒是维持的长久一些。

可即便再漂亮的景致,一直对着它看,肯定也会失去那份惊艳的感觉啊,更何况还是一帮子理性多过感性的老爷们,看过一次之后,触动就不大了,更多的就变成了跑来找林森喝酒。

可是见天朝死里喝,还要胡吃海塞一顿,对身体不好不说,也会显得太单调了一些吧,总要找些游戏来一起搞搞才好。

比武切磋就算了,这帮人都见识过林森那一身非人的本领,在他一个人单挑了七大高手组成的那个终极杀阵,毫发无损的干掉了那些顶尖好手以后,他们更提不起任何比武的兴致了。

即便是林森身边的那些护卫,他们也没那个信心一定能够打赢哪一个咯,这种找虐的事情,肯定就没人乐意干了。

偶尔玩玩象棋,也就是林森所“发明”出的那个战棋还好,一帮子家伙除了个别像是苏定方这样的未来名帅,大都是纸张肌肉不长脑子的货色,指望打出什么精彩的战略战术来也不太现实。

当然臭棋篓子也臭棋篓子的乐趣,像程家哥仨那般玩赖都能玩的兴趣盎然的奇葩也不是没有。

可林森是真个受不了自己这个发明者,逮着个人就被血虐一通啊,连那些个出了名的棒槌都能完胜自己,这感觉就太特喵的操蛋了。

于是稍加琢磨,林森干脆的拿出了后世的另一项国粹,堪称消磨时间的无上利器的神物——“麻将”!

刚开始这帮子大概也没少在赌场里厮混的家伙,还觉得这玩意比起牌九的先祖“十六条”来总是缺了点意思,可是耐着性子玩上几把以后,这种流传甚广,广为人们所传颂的国粹,就开始发挥其威力,成功的勾住了所有二代们的心思。

这东西其实玩法还算简单,理解起来非常轻松没有任何障碍,可想要真正的玩通玩精又是另一回事了,因此这帮人很快就被它的魅力所征服,见天跑来土楼这边打着麻将。

“一饼”“东风”“发财”“胡了!”诸如此类的声音,那是不绝于耳啊,眼瞅着就要把土楼这边变成赌场的架势,还得是最为红火的赌场才可堪一比。

每个屋子里都四六成群的,围着一窝窝的人在那打麻将,林森还得好吃好喝的管够,搞得这帮子人都有点乐不思蜀的意思,干脆赖在这里好久,连个门都不乐意出的也不在少数了。

一天两天的还行啊,程怀玉回来以后,还能笑颜如花的跟这帮子家伙打个招呼,嘘寒问暖,可见天都在这边吆五喝六的,尽管也不是说管不起这些人的吃喝,可这个氛围就不对劲啊,毕竟是家不是赌坊啊,每天都这么热闹算怎么回事啊。

这事也没用林森为难,以他的情商,处理起这事来,还真没法做到多么妥帖,难保就和哪些哥们生出了嫌隙来。还是程怀玉这个贤内助动的手。

她也知道林森就是这么个不善拒绝又热心肠的家伙,这些哥们能这么认可他,和他的这种性情也有着莫大的关系,所以倒也没有生老公气的意思,只是跟他沟通了一下在此事上的想法。

林森其实也觉得这样不好,本身但凡带钱的赌博游戏,他都是从来不碰的,这是从前世就带过来的习惯,可以说是他坚持的原则之一。

可那帮子家伙玩的都是带输赢的,有的牵扯的钱财还不少,他其实是不待见这种场面的,听到老婆能出面,林森完全没有阻止的意思。

而程怀玉如此这般的一番操作,不仅让家里没了那样的吵闹,而且还有点变废为宝的意思,把原本的坏处,变成了家里的好处。

第三百三十七章 老婆孩子热炕头

自从和程怀玉定亲以来,林森已经习惯了她的温婉体贴,柔情似水,尤其是真个成婚以后,两人好的跟连体人似的,这叫一个蜜里调油,全然忘了自家老婆,曾经也是有着赫赫威名的。

程怀玉只是找了个机会,私下里跑去自家仨哥哥跟前,提议把这种叫做麻将的玩意授权给他们,林家出资,和他们一同开设个赌坊,而一同前来的那帮子哥们,就是他们的第一批,怕也是最为忠诚的顾客。

那哥仨这段时日也算是充分见识到了这麻将的魅力,几乎是想都没想的就把这事给定了下来。

反正程家本身就有赌坊在,只不过相较于那些背景雄厚又经营有方的大赌坊,程家的赌坊生意没那么红火就是了。

程咬金本就有着强盗名声,又是出了名的二皮脸,平日里也没少当那赌场上挥斥方遒的粗坯,和老兄弟们厮杀一番,手底下有赌坊,完全不是什么令人意外的事情吗。

况且这样的地方,往往也会是消息集散地,他弄这赌坊出来,怕也不只是为了那点利润而已吧,想想独一味里面的章二狗就明白了。

听了程怀默他们哥仨转述的话后,先是不客气的教训了这哥仨一顿狠的,理由也很强大,嫌弃他们有了这样好玩的新物事,竟然不想着第一时间来孝敬他这个当老子的。

等到听说是林森捣鼓出的玩意,可以说不假思索的就同意了这个提议。

当然看在程怀玉的面子上,这个分红比例上,还是可以适当让步的。

除了感叹一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少不了还要把林森这个拐走自己闺女的小混球骂上几句痛快痛快嘴。

不过让利也一点没少就是,对林森他也是真的满意啊,更何况这个麻将,本来就是这小子弄出来的。

等到这事搞定了以后,赌坊那边稍一改动就能开门营业了,程怀玉这才出面收拾其他的那些个哥们。

弄上几桌好酒好菜往院子里一摆,等到吃喝的差不多了,程怀玉这才出面,一番软硬兼施的话下去,让这些家伙都很是知机的走人了。

因为他们又想起了当初在街面上被“净街虎”支配的恐惧!

如今在人家家里打扰了这么久,本来就底气不足,毕竟都不是死皮赖脸的那种人,所以麻溜的都收拾收拾走人了。

而且打定了主意,以后吃喝来林家没问题,赌钱这类的还是算了吧。

那边程怀默他们一吆喝,还没过足麻将瘾头的这帮家伙,跟着这哥仨就跑去了新赌场那边,一屁股拍下去,就没打算轻易起来。

有了这些钉子户一般的家伙当着活广告,这新赌场的生意那真可谓是蒸蒸日上,麻将也成了当下长安城里最为热门的赌博游戏了,可以说哪里有赌钱,哪里就能见到麻将。

新赌场的红火自不必说,银钱那真是流水价的往家里淌,简直是躺赚啊。

当然这样的地方,毕竟于名声不利,所以明面上和程家,还有林森那是一点关系都没有,还是闷声大发财的好。

这段日子可以说林森除了每天数钱数到手抽筋,就是忙活着和程怀玉一起为传宗接代而努力着,难得的过起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轻松而又温馨。

可外界悄然还在发生这一系列的变化。争论了好几个月的,关于如何安置那些草原民族的大方向,总算是尘埃落定了。

最后李世民还是决定采纳温彦博的办法,分封突厥各部。

只能说历史还是有其必然性的,即便有了林森这个小蝴蝶扇动了几下翅膀,也并不会轻易的改变它的轨迹,仍然会顽强的按照其既有的轨道前进。

当然相比历史上的情形,还是有些个变化的,比如说专门针对草原贸易的市署,就悄然的在晋阳等几个咽喉地带落户了。

以后走向草原的商队需要交多少税,能带哪些东西去到草原上,都是需要这个新机构来确认的。这显然是充分听取了林森的法子才弄出来的。

而唐俭再一次被派往草原,也算是另一个明证吧。

这唐俭可不是个简单人物,他老子和李世民的老子李渊就是好友,李唐起兵的时候,唐俭就是出了大力的谋主之一。

关键他和李世民也是关系匪浅,两人算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发小,也是挚友,而且这位在外交方面,也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绝对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物无疑。

用来做这些个合纵连横的事情,控制草原上各部族之间的态势,算是贞观初期的不二人选吧。

至于再之后,大概就要看这次也出现在他身边,要一同去到草原上的王玄策的了,一个创造了“一人灭一国”奇迹的牛人。

这唐俭可以说间接的被林森救过一次性命,就是上次突袭颉利可汗的汗帐所在,算是把他们成功的解救了出来吧。

而那活能落到他的身上,可能就是李世民觉得,即便发生了那样的事情,这货也肯定能活着才对,算是一种信重吧。

不过有那一次的契机在,这位也是适当的表达了对林森的善意,临出行以前还特意把林森叫过去喝了一场,这才让林森知道了自己的那些建议,已经在被逐步采纳和实施中了。

而且在这段时间中,陆陆续续的也有着越来越多的人家,研制出来各自性质还不太相同的毛呢面料,实在是林家这边收获的庞大利润太让人心动了,他们的动力才会这么足。

而随着众多毛呢料子的上市,在不同层次的市场上热销,对于羊毛的需求量肯定是大增的。

而那些个甜品店也是热销不断,几位公主少不了也弄了些人手,准备去到草原上采购自家店面所需的原材料。

一时间去往原本的突厥草原上,成了当下最为热门的贸易线路。

再加上茶叶的出货量屡创新高,各种丝绸陶瓷,和各类草原人所钟爱的奢侈品,也在源源不断的送到草原上去。

显见的,林森所说的,对草原实施经济控制的法子,也在逐步的应验中。

而到了十一月份,又发生了一件看似不起眼,但对武将一系来说意义深远的大事。

同为李世民起家班底之一,一直被林森视作为这位皇帝干黑活的心腹大将侯君集,成功的当上了兵部尚书。

灭掉了突厥这个心腹大患后,大唐内部可以说文武之争日渐激烈,武将一系稍有些被文臣们压下的势头,这一次的任命,对于所有的武勋们来说,都无异于是一剂强心针啊。

不过林森是彻底没心思去关注这位脑后有反骨的大佬的动向了,因为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懈努力,程怀玉终于怀孕了!

第三百三十八章 幸福的烦恼

得知程怀玉那位每个月准时报到的亲戚竟然没来,林森就怀疑可能是有喜了,但是小生命刚刚形成时还没法诊断出来,于是小心翼翼的等待了一段时间,这才诊出了喜脉。

两世为人的林森,这也是第一次体会到这样马上就要为人父的喜悦,激动的不能自已啊。

怕自己关心则乱,诊断的不够准确,还专程让人去把孙思邈给请了过来,这位最近一直都隐居在这终南山中,开始着手准备写他那本注定流传千古的《本草纲目》呢。

不过毕竟和林森的情分在这呢,还是来了一趟,即便他知道以林森的水平,误诊的可能是很小的。

可所谓医者不自治吗,尽管对这怀孕的事情,林森并不缺乏了解,后世他的姐姐怀孕的时候,他也没少跟着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因为姐姐还是回娘家过的月子,林森甚至还帮忙动手洗过尿布,对于怀孕的各个阶段的注意事项,也都比较清楚。

可是谁让孙思邈是公认的儿科和妇科的无上权威呢,林森肯定还是觉得让这样的大拿来给看看,顺便嘱咐一番比较放心。

得了准信后,林森的心情更是兴奋的不得了,这种无法言说的疯狂喜悦,让他做了许多看似比较幼稚的举动,更是差不多逢人就说起这个事情,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马上就要当爸爸了似的。

知道孕早期和孕晚期相对来说,是需要额外小心的阶段,所以知道程怀玉可能怀孕的时候,林森就全方位的升级了程怀玉身边的配置,堪称拿出了自家最为豪华的阵容。

贴身伺候的侍女自不必说,都是程怀玉从程家带过来的,绝对可以放心的人物,她的两位武技师傅,也都是眼疾手快的人物,当然也要随时跟在她的身边以防万一,连绊一跤这种情况都绝对不允许发生。

就为此,不仅土楼里面的所有道路全都经过整修,甚至还要求整个林家庄子上都必须平整一遍。

然后林森将席卫忠他们一帮子护卫,全都放到了程怀玉身边,就留了人熊哥俩在侧,保证程怀玉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同时还暂时限制了程怀玉的活动,每天陪着她四处走走,散散步自然是必不可少的,可兰蔻那边程怀玉暂时是去不成了。

尽管她的那辆四轮马车,配备了好多减震科技在里面,可架不住这时候的道路情况还是堪忧啊,这样重要的时刻,林森可不想有任何不好的可能存在。

甚至林森自个,大部分时候也都待在程怀玉身边,谁让他是动作最快捷的一个呢。

那如临大敌的状态,看的程怀玉好笑之余,又满是感动,不得不带着幸福的烦恼,享受起了国宝的待遇。

那位出身崔家的丈母娘,自然也要跑来嘘寒问暖一番,顺便也把一些个自个的独到经验给介绍下,少不了私底下也要问问程怀玉,是男孩还是女孩啊。

这个问题大概也是来探视的众多贵妇,和程怀玉的闺蜜们问的最多的了吧。

这些人当然也不是恶意,大概都是想着让程怀玉早点生下个儿子来,也算是彻底的奠定自己无可撼动的主母地位。

同时肯定也都没少跟程怀玉介绍自个的独门经验,每天都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程怀玉显然也没有摆脱这时候人们这种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时不时也会问起林森,“是生个男孩好,还是生个女孩好啊,夫君到底是喜欢男孩还是女孩呢?”这类的问题。

林森当然是男孩女孩都可以啊,他本来对这个也没那么看重吗。

再说了,真的为林家的香火相传考虑,多生几个就是了呗,大唐可是非常鼓励生育的,人口增长数还要作为地方官政绩考核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指标呢,大家当然都巴不得可劲生,开枝散叶,多多益善。

后来林森担心程怀玉太过劳累,干脆给挡驾了一部分前来探视的,每天只有固定的时间段,让那些女人们过来陪陪程怀玉,省得她无聊。

其他时候,还是他这个当老公的陪在身边比较好,主要林森也怕她会发生抑郁的情况,或者性情大变。

后世关于孕产妇情绪异常的报道,简直不要太多,他后世的姐姐怀孕期间,那情绪也是非常不稳定的,动不动就要发脾气,大哭大闹的时候也不是没有。

林森可不希望程怀玉也会这样,虽然那好像是因为激素变化导致的,很多时候都是不由自主的爆发出来,林森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的照顾好程怀玉的感受。

而他这样的贴心关怀,可着实羡煞了不少生过孩子的贵妇们。

这种体贴和周到,是许多女人一辈子都没体会过的,自然也没少在程怀玉面前夸赞过林森,顺带表达一下对她的羡慕。

林家的庄户们,除了送上了各种祝福和礼物以外,也仔细的叮嘱着自家的熊孩子,一定不要冲撞了主母。

听说程咬金那边,听到闺女怀孕的消息以后,还找了一帮老兄弟专程为这事庆贺了一番。其他相熟的勋贵们,也都送上了各自的祝福。

把那些产业的事情都暂时抛到了一边,反正那些本来也没用林森多操心,都有着各自的大掌柜在负责平日的运作呢,包括兰蔻那边也是。

林森这段时日基本啥都没干,就在家专心致志的陪老婆了,妥妥的二十四孝好老公一个。

甚至那边连袁守诚都知会到了,就等着自家这头一个孩子出生后,让这个久负盛名的老神仙来,给孩子好好看看相,不夸出朵花来,都跟他没完。

一直等到贞观五年的春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的跟个大家闺秀似的林森,才不得不心不甘情不愿的,抽空去昆明池参加了一场围猎活动。

这次围猎显然还是李世民组织的,四方异族首领陪同前往,更多的肯定还是宣示武力的作用。

围猎这东西更像是后世的军演,不是轻易展示的,在哪里搞,用什么样的规模,这都是有讲究的,尤其是带着异族首领一起的情况下,其中还包含了高昌王鞠文泰,这个如今已经被视作异族首领中的刺头的家伙。

第三百三十九章 牵一发而动全身

既然能把林森叫来,作用不言自明,无非是靠着他的杀神名头,还有威猛表现,再一次震慑一下这帮子异族首领们。

只是那高昌国主麴文泰,全程脸色都不太好看,大唐都快成了他的伤心地了,眼看着就要给自己树立一个强大的敌人不说,还在这里失去了最重要的男人的功能。

那种混合了自大自卑,鄙视又怯懦的矛盾神色,实在是让人很难感到多么舒服,见到林森这个敌人,更是笑不出来啊。

要不是考虑到这高昌,也算是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上的一个重要的枢纽,为了长远的利益打算,怕是李世民跟前也不会有他的位置了。

林森也不想和这帮人浪费太多的时间,很干脆的拿出了一些真本事。

靠着自己超强的五感,赶在其他人之前,率先发现了猎物,又展露了一手超强的射箭本领,用连珠箭的法子,轻松的干掉了两头靠的挺近的野鹿,而且还都是一箭射穿了眼睛,立毙当下,保证它们的鹿皮一点伤痕都没有。

本就威名在外的他,这次可没有哪个异族首领再去挑衅了,在那些异族首领们的歌功颂德声中,在他们的不断夸赞中,安稳的吃过一顿丰盛的国宴后,麻溜的就跑回家去陪程怀玉去了。

虽然她已经稍有些显怀了,不能继续为爱鼓掌,不过林森还是习惯陪在程怀玉身边,哪怕只是搂着她说说话也好啊。

即便程怀玉有意让林森把她的贴身侍女也收入房中,不过林森还是明确的拒绝了。

尽管这时候的男人,尤其是有钱有势的男人,这么干是很正常的。

不过林森和他们的理念毕竟还不一样,还做不到单纯为了发泄欲望,就和毫无感情基础的女人发生关系。

尤其是在老婆还怀着孩子的情况下,宁肯自个憋着,或者五个打一个,也不想做孕期出轨的渣男。

在林森又一次关起门来,过着自个的小日子的时候,外界却又发生了一起大事,被他推进神坑,替代了历史上的高士廉成为主编的孔颖达,在不知揪掉了多少头发和胡子以后,终于拿出了一版经过李世民同意的《氏族志》。

这东西对于平明百姓来说,可能不觉得有什么,顶多当个乐呵听听算了,可对于那些个勋贵和世家来说,却无异于在平静的水面中投入了一个大炸弹,一石激起千层浪啊。

因为孔颖达弄出来的这个《氏族志》,并没有按照以前的惯例,以郡望来进行排名,而是按照李世民的意思以官位为主,结合了家族的政治势力来的。

也就是说你家里当官的人多,才显得更尊贵些,和你在当地的影响力什么的,并不完全成正比的。

李唐皇室理所当然的站在了首位,外戚如长孙家则列在了第二等,第三等则是房谋杜断他们,这些本身做到了宰相高位的京郊世家,而以五姓七望为代表的山东士族,甚至掉到了第四等。

之前引得天怒人怨,不仅族长自个被天罚而死,手下势力也是被撸了个干净的崔家,更是悲惨的跌出了四等之外。

家主之位仍然空悬,而内斗不休的卢家,也差点步了崔家的后尘。

这和历史上的氏族志其实是有着很大出入的,而造成的效果也是大有不同。

因为原本历史上的五姓七望,声望甚至一度超越了李唐皇室,人人以他们为尊。

可现在经过林森和李世民的一番捣鼓,不仅是他们的声望受到了极大的削弱,势力也是实实在在的削减了许多,影响力更是降低了太多,渐渐朝着各自的老窝那边收缩起来。这也是李世民敢于弄出这样一个《氏族志》的重要原因。

有着刚刚灭掉突厥的无上战功在这震慑着,有无数异族首领们送上的“天可汗”的大帽子,不论是声望还是握在手中的实力,都是他这个皇帝最为强势的时候。

此消彼长之下,李世民根本不怕他们的反扑,更不担心他们能弄出多大的浪花来。

实在不行,他还有马铃薯和红薯两大神器在手呢,再大的声望,能有他保证所有人都不用继续饿肚子,造成的影响力大吗?

就现在大唐发展这个势头,李世民要是能保证所有人都能吃饱饭,那些平民百姓除非脑子有坑,才会跟着那些个世家大族起来造反呢。

所以李世民这属于有恃无恐的,甚至还巴不得哪个家伙跳起来,让他好好踩上一脚呢,正愁找不到理由继续收拾他们一顿狠的。

况且李世民也深喑拉一批打一批的道理,在狠劲踩这些山东士族的同时,也给了一些人很大的甜头吗。

外戚自不必说,在这事上绝对是李世民最为坚定的支持者。

单说长孙家族,那势力就很强大了,长孙无忌就不用说了,像是高士廉还有长孙安业等等,甚至连李承乾身边,也都是这些长孙家族的子弟。

而同样得到了提升的那些家族,肯定也会拼了命的维护自家的地位,就比如说手下的几位宰相所在的家族,房杜两家可也都是累世的官宦世家。

又比如说主持编纂的孔颖达所在的齐鲁孔家。自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口号出现以后,孔家就有着非常独特的地位。

尤其是在文人之中,更是有着庞大的号召力的,毕竟算起来他们都是孔家的学生吗。

即便现在还不像宋朝一样,将他们抬的那么高,甚至有放入神坛的意思,但作为儒学正朔的孔家,仍然是不容轻忽的存在。

这次李世民干脆把他们放到了四等中的头一位,虽然少不了让人私下非议下,孔颖达这个主编假公济私,但又确实找不到多好的理由来反对孔家。

有了孔家的支持以后,起码在文人之中,对这份排名还是要多一分认可的吗。

这样的多重因素作用下,即便私底下的议论还是不少,却难得的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弹,起码在舆论上算是站住了脚跟的。

当然私底下那些被贬低的世家,肯定也不会束手待擒,大小动作肯定还是有不少的。

但是对李世民来说,这都变成了一种乐趣。

我就喜欢你们这种明明看我非常不爽,偏偏还拿我无可奈何的样子!

而对于这《氏族志》的出现,还有由此带来的对世家们的又一次重磅打击,林森当然是相当的喜闻乐见啊。

不过除了加强了自家的防卫以外,林森也没用多做些别的什么。

倒是另一件事情,真正的牵动了他的心思。

第三百四十章 动之以情,晓之以利(元宵节快乐!)

外界的争斗也好,暗潮汹涌也好,暂时都和关起门来过自己小日子的林森没多大关系,还是每天看看程怀玉那越发凸显的大肚子更有趣些。

时不时也会小心翼翼的趴在上面,感受一下里面那个鲜活的小生命,从只能听到他的动静,到现在把手放上去,那个调皮的小家伙,立马就会朝程怀玉的大肚皮上,踹上几脚作为回应。

程怀玉满脸幸福的看着这一幕,摸摸自己的肚皮,眼中透露着母性的光辉。

因为林森照顾的比较好,不论是衣食住行还是情绪方面,所以程怀玉一直都乐呵呵的,包括孕期反应都不是很明显,绝对是个有福的。

不过听说了另一件事后,林森难得的主动关心了一次,因为倭国遣使入贡了!

提起倭国,来自后世的林森,这感觉肯定是很复杂的,后世那场众所周知的苦难,让他很难用平常心去看待此时的倭国。

尽管现在的倭国人还不是后世那些,林森也不能把后世的那些过错,强加到现在的他们身上,不过对如今的倭国,也很难有什么好感就是了。

想想不久之后,在大唐和高句丽的战争期间,他们就曾经悍然出兵对抗大唐,就知道这个岛国的自大和野心,是刻在骨子里的。

直到被彻底教训过一遍后,才知道什么叫恭顺,属于典型的畏威而不怀德的那种白眼狼。

这可能也和他们的地理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出自面积狭小岛国,天然的就造就了他们这样的心理吧,所以隔不了多久,就要窥伺周边的国家和土地。

而这时候的中原帝国,往往对这个小家伙还不够重视,更不会想到因为他们,也会有神州陆沉的一天。

而他们的野心,其实早就已经有所表露了,隋大业三年,倭遣隋使小野妹子前来朝拜,呈上了倭国书与隋炀帝,这态度就已经算不上多么恭顺了。

因为那国书上抬头写的就是“日出之处天子致书,日落之处天子无恙”对此隋炀帝大怒,云“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不过顾及到新罗的事,始终没有非难于倭国。

要不是那个叫做小野妹子的使臣,为了自己的脑袋着想,从中多方周旋,隋朝怕是压根就当没有这回事了。

一直到了第二年,隋朝这边才派了个九品小官裴世清,和小野妹子一块回倭国。

这位使节文散阶为从九品上文林郎,官职为正九品上鸿胪寺掌客,带了十几个随从,以大隋使节的身份去了倭岛。

这路上走了几个月,又在倭岛住了三个月。论起当世对倭国的了解,大唐这边肯定就属这裴世清了。

按照历史轨迹呢,李世民会派遣新州刺史高表仁持节往抚之。然后表仁与其王争礼,不宣命而还。

不过林森既然想要掺和进这事来了,肯定就不是这么简单的就算了。

也许李世民更多的还是顾虑到了新罗的周边局势,谁让新罗王真平死后无嗣,国人立其女善德为王,而这位善德女王给李世民写的信甚至是国书中,都有那么点像是跟李世民有一腿似的。

就算不看这点暧昧,也要考虑到新罗的存在,对大唐的战略意义吗。

倭国就在新罗下面隔海相望,相互之间也不是多么友爱和谐,倭国真的大举入侵的话,腹背受敌的新罗,很可能会遭遇不测的。

可林森却知道,这倭国本身就是一个莫大的威胁,能够鼓动李世民,将这帮子养不熟的白眼狼先恁死最好,至不济也别像历史上那样,一股脑的把许多技术都白送人家啊。说起来完全就是资敌啊。

就像后世世界闻名的武士刀,还不就是师从于唐刀的吗,只不过用的是本岛上那贫瘠的铁矿,弄出的所谓玉钢罢了。

至于那些前来学习的遣唐使什么的,能阻止更好,不能阻止的话,还是让他们多学习孔孟之道吧,也好让他们那个野人国度,懂点真正的礼仪规矩。

这倭国的所谓朝贡,毕竟是满足了很多文臣,还有李世民的虚荣心的,也方便那些文臣继续鼓吹什么太平盛世,万国来朝,也是时候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说到底还是政治利益在作祟。

不过现在的李世民还没到贞观后期,尤其是李承乾造反以后那么的刚愎自用,好大喜功,起码还能听得进劝。

林森就想试试看,能不能改变一下那么多留学生前来学走技术,反过来用来对付中原的局面。

之前的几次事情,像是曲辕犁,筒车等等技术的出现,带来的可不只是便利,而是确确实实的提升了国力。

而诸葛连弩,马蹄铁和青贮饲料这些东西,则是直接的带来了总体战力的进步。

想来跟李世民晓之以情,动之以利,还是可以打动他,尽可能按照自个的设想,来处理和倭国的关系的,于是难得的主动请见李世民。

“你小子竟然舍得出来了,不在家陪着妻子等孩子降生了?”对于林森的请见,李世民也是有点意外的,因此见到他以后还调笑了两句。

不过说话依然这么不见外,可见林森尽管这段时间都没有实职在身,可在李世民眼里,这份量倒是一点没减。

“关于这次入贡的倭国,小子有些话想说。”林森神情郑重的说道。

“哦?你小子可是头一次这么主动啊,但说无妨。”李世民饶有兴趣的说完,作侧耳倾听状,示意林森可以开始了。

林森稍微整理一下情绪,就把自己早就打好腹稿的话,全都和盘托出了。

其中自然说到了技术的重要性,因为铠甲武器为大唐带来了多少好处,敌人砍不动你,你却可以轻松的杀掉对手,可如果敌人的技术水平超过,或者达到了大唐这个层次,那倒霉的显然就是大唐的军士了。

而缝合术这类的东西存在,对于军心士气的提升更不用说了,还能救回更多的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兵,对于战力的提升同样是立竿见影的。

反正这样的技术,落到任何可能的敌人手里,此消彼长之下,就相当于是在削弱着大唐的战力啊。

另外,如张阿难这样一直跟在李世民身边,听到了林森的全话的,还会深深的记住一个名字——“石见银山”!

“好,朕一定会权衡其中利弊的。”

李世民的神情也没了之前的轻松,在听完林森的这番可以算是奏对吧,沉思了一下后,很是凝重的对林森点头示意到。

第三百四十一章 差别待遇(元宵节快乐!)

感觉差不多能够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了,即便不行,后续还可以有别的手段,可以对付那帮子出自友好邻邦的家伙啊,并不用太过纠结于一时。

反正当下已经尽过自己的最大努力了,林森又心安理得的回土楼那边,等待自己两次生命中的第一个孩子出生。

随着程怀玉的一声痛叫,整个土楼上下全都动员了起来。

早就有一间通风采光等环境都非常合适的房间被收拾了起来,最近估摸着快到临产期了,每天都会有侍女用烧酒进屋去给消毒,包括里面的被褥等等,一应物品全都是最新的,保证这边的安全和卫生。

另外也有公认的最好的几位产婆都在等着呢,孙思邈这位大国手,这段时日更是一直都住在土楼里边的。

一边和林森讨论着医学知识,还有各种草药的药理和药性,一边随时准备出手帮忙,真有个什么意外,也可以靠他来力挽狂澜。

程怀玉这边有了信号,立马就被扶进了那间产房里,热水,消毒用的酒精就在旁边,以备不时之需。

程怀玉的两个武技师傅,也经过林森的突击培训,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帮忙进行一些缝合手术。

尽管准备的非常充分,不过真个看到程怀玉疼到脸色都有点惨白的样子,本以为自个能够淡然以对的林森,还是有些失了方寸,差点就陪着程怀玉一同进产房了。

还是两个女相扑高手把他拦下的,主要是这时候的人们,都觉得男人进产房不吉利。

林森这是明显的关心则乱,其实程怀玉这段时间的状况,相对其他的孕妇来说简直不要太好,每天还都进行着必要的锻炼。

再加上她那强悍的身体素质,按照诊脉的情况来看,孩子的发育也一直都很正常,胎位同样没有出过异常,母子平安几乎是一定的。

在焦急的等待过程中,林森忍不住就在产房外边不断的绕着圈,孙思邈看着没法劝住林森那让人头疼的动作,只好自己先去一旁坐下喝茶了。

毕竟也是一大把年纪了,在这陪林森绕圈也没什么作用吗,还不如养精蓄锐,随时准备应对突变。

只不过最后还是没有让孙思邈这么一尊大神派上用场,随着一声清亮的哭叫声,一个崭新的生命就这么诞生了。

林森脸上也忍不住透出了狂喜的神色,不过在产婆出来之前,他的精神还是崩的紧紧的,生怕有点什么意外。

“恭喜侯爷,母子平安,贵府上添了个大胖小子!”

一位产婆带着满脸的喜色,匆匆忙忙的抱着一个还皱巴巴的宝宝跑了出来,还特意把他下面的小雀雀露出来展示了一圈,这才把小宝宝包好了又匆忙的跑了进去。

“赏!重赏!所有人都有赏,让大家都粘粘喜气!”林森高兴的大声呼喊到,然后周围不停的响起各种各样的道贺声。

等到得到准许可以进去以后,满脸喜色的林森,二话不说就跑了进去,握住脸色还有些苍白的程怀玉的双手,温声安慰了起来。

程怀玉则满脸幸福的看看趴在自己身上,本能的在努力吃奶的小宝宝,再看看一脸关心的林森,笑容怎么也遮不住啊。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里,程怀玉安心的享受起了自个的月子,有孙思邈给准备的药膳调理着身子,也有着林森的周到关怀,还有科学的照料,恢复的很快。

虽然也有很多长辈不断的叮嘱着各种各样的注意事项,不过具体怎么操作,大都还是林森这个主家自个来决定,一些被后世证明了有害无益的老讲究,就被林森摒弃到了一边。

反正他本人也是名医,还有孙思邈这个活神仙在旁边支持,其他人执行起来,也就没那么多的疑虑了。

所以程怀玉的这个月子,过的还是很舒服的,也没有变的胖上好多,身材反而在稳步的恢复中。可能也是她原本就比较高的肌肉含量在帮忙吧,毕竟身体底子在那呢。

当然在这期间,林家这个土楼也是变的热闹的很,各路前来探望的人马,就几乎没间断过。

秦家等相熟的武勋,也算是长辈了吧,更是格外关注这个事情。

程家那边就更甭提了,恨不能把家里所有补品都送过来的样子。

连宫里都送了许多东西过来,还是李承乾这个太子殿下亲自送过来,给足了林森的面子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头一胎就是男孩子,程怀玉的心理压力立马就释放出来了,或者也是林森这个当老公的照顾的到位吧,反正程怀玉没出现后世在报道中经常能够见到的那些恐怖的产后抑郁的症状,真的让林森长出了口气啊。

当然生完孩子后的程怀玉,有时候还是会犯点小迷糊,大概就是所谓的“一孕傻三年”吧,在林森看来却显得格外可爱。

而林森的这种堪称宠爱的关怀备至,又一次让程怀玉成了许多贵妇人们的羡慕对象,连带着她的那帮子闺蜜们也没少夸赞了。

连她身边的那些个侍女们,都有点个与有荣焉的感觉,外面大概也有着“宠妻狂魔”这类的名头在流传了。

小家伙的名字差点没轮到林森自个来取,袁守诚,孙思邈还有程咬金他们,都有意想要帮忙。

最后还是先暂时搁下了这事,只取了个小名先叫着,就叫做“平安”,很直白的把林森对他的美好期望表达了出来。

小家伙的满月酒,那也是非一般的热闹啊,能来的亲朋故旧,基本是一个没落下咯。

这次李承乾也正儿八经的在林家吃完酒才走的,同时带来的除了他自己选的一些寓意很美好的礼物以外,还有一封出自李世民亲笔的旨意。

加封这个刚满月的小家伙为“云骑尉”,正七品上的勋衔,充分彰显出了林森这家伙是有多么受恩宠。

这之后时间不长,一直享受着照料儿子的乐趣的林森,还是被叫到了皇宫里去,因为冯盎来了!

相比来到大唐之后就被丢到了一边,差点无人问津,还有一帮子人严密的监视着的倭国使节一行,冯盎得到的待遇自然又很是不同。

第三百四十二章 阳谋

这冯盎是高凉太守冯宝,与谯国夫人冼夫人之孙,石龙太守冯仆之子。

少有谋略,英勇善战,初以祖辈功勋荫庇任宋康县令。夷人王仲宣起兵造反时,冯盎率军击败叛军,因功授任高州刺史,后平定潮州、成州等五州僚人叛乱,因功授任金紫光禄大夫、汉阳太守,随隋炀帝出征辽东,升任左武卫大将军。

隋朝灭亡后,冯盎回到岭南,聚众数万,自任首领,依附割据岭南的林士弘,先后击败广州、新州的贼帅高法澄、冼宝彻等人,占据广州、苍梧、朱崖之地,自领总管,治理有方,使岭南局势稳定,社会安宁。

也就是说他实际据有着后世两广的大部分地区,还有海南的全部,只不过他瞅准了时机,带着庞大的实力投降了唐朝,而并没有割据称王,这也正是他的高明之处。

后世的畅销《大唐双龙传》中,岭南宋家家主的原型,应该就是这位了。

之前这位刚把自己心爱的儿子冯智戴,送来长安当质子,表明了自己不会反叛的决心,今年干脆自个也来了长安城,态度算是表露无遗。

心情大好的李世民,当然要专程举行一场盛大的宴席,来招待这位有实无名的“岭南王”。只不过出现在宴席上的武将,稍微多了那么一点而已。

席间觥筹交错的好不热闹,李世民和这冯盎也是把臂言欢,看着分外亲热。

一场热情的酒宴过后,冯盎就暂时在长安城住了下来。

这期间他的待遇,和那些个异族首领们肯定还有很大不同,不说招待的规格不一样,关键也没带他去参加围猎啊。

主要也是围猎这种活动,宣示武力的意味太浓了,让他一起去不太合适。

一方面这样的活动对他怕是不起作用啊,毕竟这位也是以勇武著称的,一生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战斗无数,绝对属于那种可以在整个岭南范围内止小儿夜啼的人物。

有时候遇到个别部族反叛,甚至敌对家族前来攻打,只要看到他的脸就会望风而逃,这样的人显然是吓不住的。

搞不好反而会起到反作用,因为这表示大唐不信任他啊,逼迫太甚的话,很可能会让他以为大唐有不好的想法,反而容易让他离心离德。

另一方面他现在怎么说也是大唐一份子了,起码明面上算是自己人,不算异族,围猎这种针对异族的活动,在用到他身上自然也不合适。

对他到底是亲近也好,忌惮也好,维持一个表面的融洽,都是很有必要的吗。

真个对付他,还是钝刀子割肉比较好。

就比如说大唐现在已经在做的,分封他的那些儿子们,每个成气候的儿子,都单独给一块地盘,而且故意分的大小不一的。

谁让他有三十多个儿子呢,这还只是摆在明面上的。

他这个威望无双的家主在也就罢了,尽管儿子们相互之间已经有点别苗头的意思了,毕竟都是大唐官方承认的某州刺史,也就是实际上的当地首领了,心气肯定都比较高了,可是都忌惮自家老子的威名,没有哪个敢过分造次的。

可等到哪一天他冯盎真个去了,你再看看,这些原本的兄弟,就算不人脑子打成狗脑子,也肯定会变成散沙一片。

大宅门里的是非争斗本来就激烈的很,冯盎自个也没少对付自家的叔伯兄弟们,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亲手干掉的也不在少数咯,还能指望他的儿子们真个互敬互爱不成。

再有官方力量在其中搅和,他们肯定是没有团结这一说的。

到时候所谓的岭南王,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大唐想搓扁了捏圆了,还不是随意吗。

这属于堂堂正正的阳谋,冯盎要么接受,要么就得起兵反抗。

可真个造反的话,携着覆灭突厥的强势,大唐还真不怕他能抖起来。

所以这事他还只能捏着鼻子认了,那高州总管,反倒变成了用来监管自家的那些个儿子们的了。

瞻仰过这等传奇般的英雄人物之后,林森还是老实的跑回去当他的奶爸去了,一点点的见证着小平安的成长,才是当下他最为开心和在意的事情。

吉祥如意哥俩,如今变成了平安的摇篮,没事往它们那大肚皮上一放,又舒服又暖和。

两个吃货虽然是够懒的,更不懂得如何照料小家伙,不过身板在那呢,一直坐着不动,扮演好摇篮的角色就得了。

真正扮演他的保姆角色的,反而是呆毛这个家伙,没事就喜欢逗弄平安,戳戳吉祥如意的肚皮,带起一阵波浪的同时,往往也能逗得平安笑个不停。

每次小平安哭闹的时候,呆毛也会急的抓耳挠腮的,想法子要哄他开心。

哼哈二将也一直围在旁边,本色出演了狗腿子的形象,当然也要随时注意平安的安全,任何人想要靠近平安,少不了都会被这俩大家伙审视一番。

林森也已经在物色庄子上的年轻好手,身手和人品俱佳的那种,到时候也好安排人陪在平安的身边吗。

这样他长大以后,也就有自己真正信得过的班底可以用了,算得上考虑深远了吧。

当然看似防卫疏松的平安身边,其实守卫力量一点都不比程怀玉的差咯,随时随地都有好多双眼睛,从各个角度注意着他的情况。

普通的磕磕碰碰的自然无所谓,可真要有人想做点什么,肯定能让他后悔终生。

况且林森和程怀玉这俩初为人父人母的,早就放下了手边的所有事物,几乎是和平安小家伙寸步不离啊。

又是在土楼里面活动,更多的还是为了先磨合下平安身边的力量吧,也不至于就对他娇生惯养了。

不过这样的天伦之乐,林森还没有享受多久呢,就又一次被叫到了宫里去。

这一次,他可以说是听到了自己现阶段最不想听到的消息。

岭南罗窦各洞的僚民造反,李世民下令冯盎率领军众二万人,担任进讨诸军的先锋。

而林森,需要率领精兵一千,护送冯盎回到自己的属地,以便调动他手下的武装力量参与平叛。

相较于调动内陆的唐兵,显然还是冯盎的麾下,更适合岭南当地环境下的作战,说不定还能达到削弱一些他手下力量的效果,一举多得吗。

第三百四十三章 虚与委蛇

旨意下的有点突然,好在还给大家留了些时间做准备,毕竟调集军队和物资,排兵遣将都需要一些时间,趁着这段时间,林森也回家去稍作准备。

需要带的随身物资,家里随时都有准备的,人手方面更是从来都不缺的,哪怕林森把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留下以确保土楼的安全,又把一些不太适应南方环境的护卫替换了下来,换成战力能够更好发挥的,其实也没花费多少时间,林家庄子上各色好手简直不要太多。

即便没有林森他们在,程怀玉和平安在庄子上的安全,也是很有保证的,毕竟这么多战力卓著的庄户们,会忠心耿耿的维护他们周全。

就算再遭遇一次类似曾经的山贼攻击的那种大规模侵袭,也完全不用担心咯。

更何况这种情况,李世民也不会允许它再一次发生的。将领出征的时候,强力保证家眷的安全,这是每一个帝国都坚定不移的奉行的一项规则,尽管没有落在纸面上,但效力反而会更好。

如果连家眷的安全都保证不了,还怎么让出征的兵将们安心作战啊。

这和另一个潜规则,出征之时不得携带家眷,也是相辅相成的。

影响战斗不说,没有质子在手里,也担心这些人带着手下兵马顺便就自立山头了吗。

所以尽管很是不情愿和身体刚刚恢复的差不多的程怀玉,还有已经开始咿咿呀呀的发出些声音,见到自个这个当爹的,还会很给面的赏个笑脸的小平安他们分开,可林森还是只能把这母子俩留在土楼里,依依不舍的和他们分别了。

而赶在林森他们出发之前,那批由昆仑奴和黑水靺鞨族战奴,以及廓尔喀战奴和部分庄户组成的新一批特种队员们,就已经秘密的朝着广府那边进发了。

林森需要他们先过去帮忙打个前站,摸清当地的情形,同时开辟一条必要时的退路,以确保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保证全身而退。

因为林森从李世民那里得到些提示,说是这冯盎和世家中人有过一些接触,怕会有不利于他的举动,让他早做准备。

另外,林森身上也是肩负着一些个秘密使命的,到时候怕是少不了要和冯盎之间有些个矛盾。

为此,除了派出了先遣队之外,林森准备的众多的秘密武器,也都让人带上了,作为他们最后的撒手锏。

手下的众多动物中,哼哈二将只能留在家里守门了。它们的皮毛太厚实,更适合北方寒冷的天气,去那边怕它们热死咯。

羚牛坐骑也因为相同的原因,没办法骑过去,只得换成了普通的战马,真个有点损伤,也不会太心疼。

霸王猇就甭指望了,这位到现在还有点客人的样子,并不是完全听从林森的命令,没事帮忙看个门,已经是它眼下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而且这家伙去了,所有的战马都得趴窝,林森他们可没打算靠一双铁脚板,赶到三四千里地以外的罗窦洞那。

吉祥如意哥俩就更别提了,这俩懒货多半适应不了那边的湿热不说,赶路也是个大问题啊。

总不能专程弄个车,把这俩吉祥物弄过去,萌死对手吧。

最后也就是煌天和呆毛这对相爱相杀的组合,跟在了林森身边。

作别了老婆孩子,带着下次回来不知道小平安还能不能认自己这个老爸的担忧,林森带着一票护卫们,去汇合了那一千精悍的手下。

稍微花费了几天的时间相互了解下,就算是完成了融合。

按照战时的惯例,把自个的护卫们安排下去,再加上他林森如今也算是军中响当当的一块牌子,魔神之名也是很能拿得出手的,倒也不用担心哪个手下会出来造次了,接收的很是顺利。

至于真个想要相互磨合好,还是放在路上边走边练吧。

差不多到了约定好的时间,林森带着新的这批手下精兵,将冯盎他们一行人围在了阵中,奔着冯盎的老窝高州那边就去了。

还得等他调集足够的手下,才好一同去相邻的窦州那边平叛吗。

相信这罗窦洞的叛僚们,还不至于打进冯盎的地盘里去。

周边各个州府也都在调集力量进行守卫,防止他们的反叛形成燎原之势,尽可能的将这几万人的叛军,限制在一个相对固定的范围内。

只等冯盎这个地头蛇,带着他手下的队伍一到,就前去围剿。

林森觉得这次的罗窦各洞的反叛怕是很不简单,他冯盎一进长安城,那边罗窦洞的僚人们就踩着点的造反,未免也太过巧合了一点。

当然可以说他冯盎在当地的威望无人可及,那些人也就看到他不在了才敢造反。

可如果用阴谋论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事情吗,林森总觉得是不是这位在给自己的返回,提供一个合适的借口呢。

大概也怕被李世民过分热情的干脆留在了长安城里养老吧,那样一来,大唐朝廷就可以从容的收拾他手下的地盘了。

挑动他那些不安分的儿子们也好,诉诸武力也罢,没了他这个威望无双的“岭南王”在,拾掇起来总要方便很多吗。

另外因为那道秘密旨意在身,未来和这冯盎的摩擦怕也是必不可少的,毕竟利益诉求不可能完全一致。

所以尽管一路上同处于中军的他俩没少一起交谈了,这冯盎又是个经历丰富的,总能给林森许多的启发,看似也聊得其乐融融的样子,可事实上,林森和这冯盎之间总还是会有些隔阂,敞开心扉更是无从谈起。

甚至有很多时候,林森都不得不强行转移话题,或者表示沉默,怕他自个这单纯心思的,被这老狐狸套出话来,说出些不该说的。

而且世家中人和这冯盎的接触,总像是一根刺一样扎在林森的心里,他可不会觉得这帮世家中人,会好心的让冯盎照料好自个吧,就怕到时候不知道会有什么坑在等着自己跳呢。

当然眼下吗,林森也不能说就把不好的可能给消灭在萌芽状态,直接恁死这位“岭南王”吧。

这位要是死在他自个的地盘之外,他那些儿子们肯定一股脑的都得起兵反叛大唐不可,到时候即便把这些地盘都打下来了,可以想见的很多年内都平稳不了。

搞不好还会变成一个战争泥潭,烽火四起的同时,也会大大的消耗掉大唐的国力。

那样的话,他林森有多少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因此林森这一路上是真的尽心竭力的在护卫着冯盎的安全啊,甚至亲自带着护卫们在冯盎身边轮值。

第三百四十四章 艰难险阻

这一趟护卫冯盎回高州,可是把林森还有他手下那一千精兵给折腾惨了,路上足足走了好几个月,本来距离就很远,差不多能有四千多里路的样子,再加上道路难行,还有各种非战斗减员,可以说是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啊。

要不是林森处处身先士卒,怕是队伍之中少不了要怨声载道了,实在是太难走了。

在江北还好些,土地平整的地方还占了大多数,骑马赶路速度还是很有保证的。

可一过了长江天险,进入江南地界以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时不时的就要经受一场绵延不绝的雨水的洗礼,道路变得这叫一个湿滑泥泞,坑洼又多。

甚至还遭遇过几次泥石流,要不是提早发现了不好的兆头,差点连林森都给埋进去。

任你本事再高,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也是白瞎,能指望的除了经验和警惕心以外,更多的还要看运气了。

即便大部队都躲了过去,但还是有个别运气不好的兵士,被埋到了里面,眼瞅着就那么没了,挖都挖不出来。

等到真正进入岭南地界以后,才明白什么叫寸步难行啊。

因为瘴气和水土不服的原因,拉肚子对整个队伍来说都成了家常便饭。

要不是林森早就知道可能会面临这样的局面,早就准备好了相应的成药带在身边,经过各个州府的时候也都补充了一些,有时也会就地取材。

毕竟他分辨药物和药性的水平,现在也算是当世无双了,连孙思邈都要甘拜下风的,这才没让这些原本最为致命,最容易造成大面积减员的环境因素,真个发挥出威力来。

也是因为这个,林森才受到了全队上下所有人的,发自内心的接纳甚至是崇敬。

他差不多相当于救过全队上下所有人的性命,连冯盎的那些个手下,也不乏受过林森恩惠的,手下们自然会团结在他的身边的。

但是岭南这边能要人命的可不仅是这些,即便暂时克服了水土不服的问题,还有众多热情的当地生物,送上了自己的欢迎。

什么毒蛇猛兽,毒虫蚂蟥的,他们也没少见识了。

关键这些东西都特别的隐蔽,往往发现它们的踪迹时,都已经有人中招了。队伍里因此死掉的,或者残掉的,足足有几十人。

虽然林森也准备了驱蛇虫的药物,可因为雨水的关系,还有闷湿天气带来的汗流浃背,总是很容易冲刷掉这些药物的味道,补充不及时的话,肯定就没法有效的保护他们了。

也架不住就是有那些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毒物,从树上跳下来攻击的,直接咬到脖子的都有。

真个遇到毒性猛烈的,想要救治都没时间啊。能及时的发现被咬,下定决心砍掉手脚保命的,都算是运气好的了。

进了岭南范围以后,他们骑来的马匹,其实已经很少能够发挥作用了,大部分时候都只能牵着走。

树林太茂密,加上这些悍卒大都身材高大,真个骑在马上,走不几步就得被枝干给打飞咯。

所以基本都是用它们驮运行军物资了,干粮和干净的水源,还是必不可少的,即便每到一处州府都会进行补给,可中间的消耗也着实不少。

这还得亏进入岭南以前,就明智的抛弃了马车这样的累赘呢。

事实上进入江南以后,就经常需要兵士们手拉肩扛的,把马车从坑里给弄出来了。要不是有人熊哥俩这种人形起重机在,怕是很多次都要把马车直接抛弃在路上的。

不过北方的马匹,显然对岭南的环境也适应不来,一路上病死的也是不在少数,即便给所有的战马都披上了自制的防蚊衣,还是有一些个直接被当地的蚊虫给活活咬死了。

最恶心的就数其中一位兵士,连带着他的战马一起,直接被蚂蟥给活吃了,最后还是自己人给了他一箭,这才让他解脱了,当然也少不了把那一片林子都烧掉了给他陪葬。

可那惨烈的死法,还是萦绕在所有人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让所有兵士们情绪都低沉了一段时间。

而且大概是受限于南方的人口数量,和堪称残酷的自然环境吧,大片的山林都还没有经过开发,荒野之中埋藏的危险,也不只是各种毒物而已,各色猛兽也是格外的多啊。

狮虎豹狼还是豺犬就甭说了,半夜里前来偷袭的不知凡几啊。最出乎林森他们意料的,还要算是鳄鱼这东西。

出身北方的林森和手下兵士们,以前真的是没见过活着的这玩意啊。

就算是林森在兰蔻那边,见过不少鳄鱼皮的玩意,可那些死物也不会咬人不是,反倒是给林森带来了不少钱财,可真正见到活鳄鱼,那心情就不是这么美丽了。

一队兵士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看起来还比较干净的水源,想要补充些水分,即便人没法直接喝,让战马喝上几口也是好的啊,容易口干的可不只是人啊,战马们行走起来,出汗也明显比原本要多得多了。

可几块看似浮木一样的东西,在他们还没完全站到河边的时候,就猛的窜了出来,有个大家伙直接钳住了战马的肚子。

恐怖的咬合力落到实处以后,接着就是一个死亡翻滚,直接就把那战马的半拉身子给掏走了。

他旁边的那位兵士运气不好,大腿落到了另一只鳄鱼的嘴里,死亡翻滚之下,即便是野牛的大腿都扛不住,更何况是人了,只来得及惊呼一声,那原本粗壮的大腿就离体而去了。

喷涌的鲜血,让后边的鳄鱼更加激动起来,有几条直接冲上了岸来,将这兵士给拖下了水,带着一路的惨呼,直接就消失不见了。

有个落后的鳄鱼没能咬到,反而一口咬在了旁边的同类爪子上,习惯性的就是一个死亡翻滚,就把那鳄鱼腿拽了下来,毫不犹豫的就吞下了肚子。

那倒霉催的鳄鱼,过了老半天才反应过来,自个的爪子不见了,往旁边挪了挪地方,很无所谓的继续吞吃着那头战马的残骸。

林森他们听到叫声赶过来以后,二话不说拿起破甲锥来,就把所有能见到的鳄鱼,都给钉死在了那里。

普通的箭枝,很难穿透它们那厚重的如同盔甲一般的皮肤,哪像破甲锥直接就把它们给扎穿了。

而水中又是另一番血腥景象,大概是受到了血液的刺激,那些被击毙的鳄鱼,直接变成了其他鳄鱼争相抢夺的食物,也就是半分钟的功夫,就被同类们分食一空了,场面看着着实恐怖。

赶在它们将主意打在岸边那条死掉的同类身上以前,人熊哥俩得了林森的示意后,直接将那个大家伙给拖到了更远的地方,刨开肚子,确认它只吃了一些马肉,干脆就把这大鳄鱼给扛回了临时营地中。

对这鳄鱼的美味,林森也是久闻大名了,只不过前世时,即便是大规模养殖的那种,想要吃这玩意,没有个几万块钱你也甭想见到,林森肯定是无缘得尝了。现在正好感受下它的味道,也算是在为那位不幸的兵士报仇了。

林森亲自动手烹制了鳄鱼料理,和冯盎一起尝试了下,发现确实如同传闻中一样美味,兵士们也都多少分到了一些,改善下伙食。

以后再遇到有合适的下手目标,兵士们不仅不再惧怕,反而经常猎杀了做加餐。

鳄鱼皮当然也没有浪费了,尽可能完整的剖下来,简单的处理过以后就成了林森的战利品,回头做皮具用挺好的。

就这么跋山涉水的艰难前行着,苦中作乐着,总算是到达了冯盎的老窝高州。

第三百四十五章 晾在一边

到了高州这边,林森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一半,成功的将冯盎安全的送回家了。

沿途所见,除了各种新奇的自然景观,还有那些要人命的东西以外,也能发现其实罗窦洞周边的各个州府,都已经在调集力量,屯驻在和叛军接壤的地方,防止事态扩散。

而罗窦洞南边的几个州府,全都是冯盎手下的地盘,相对来说反倒是要平静的多。

虽然也有队伍集结起来,但却没有放到靠向罗窦洞的方向,只是单纯的保持着戒备而已。

这就更让林森怀疑,这次的罗窦洞反叛事件,会不会就是这冯盎自个导演的一出大戏,为的就是迎接自己的归来。

而他手下那些队伍为什么集结,也就可以想象了,怕是必要的时候,他们手中的刀枪,对向的就不是罗窦洞,而是大唐了吧。

当然这些都是先期到达的那些特种队员们提供的消息,整个行程中,林森都有安排自家的护卫身先士卒,帮忙守夜的习惯,顺便就可以把特种队员们传递回来的消息给接进来咯。

而在冯盎到达高州范围内后,立马就有他手下的精锐队伍过来接人,为此还差点和林森他们打起来,因为这帮人简直就像是急着从林森手中抢走冯盎的样子。

在那之后,周边冯盎手下的地盘,貌似都稍微放松了一些,不再是之前那种外松内紧,剑拔弩张的样子了。

而且真的到了高州这边以后,之前总是吆喝着要早点赶回去召集人手,踏平罗窦洞,才能不负皇帝陛下的器重的冯盎,反倒变得安稳了起来,也不催着赶路了。

回到自个手下队伍之中后,更是称得上悠哉悠哉的,还美其名曰照顾林森他们,给他们一些恢复的时间。

这下倒是轮到林森他们着急了,他们得到的命令中,还有一条就是要协助冯盎,平定这次的罗窦洞叛乱啊。

眼下的局面其实很清楚的,周边的几个州府都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止那些造反的僚人流窜过去,不给他们辗转腾挪的空间,真正用来消灭他们的主力,就是名义上只是充当先锋的冯盎,还有他手下的本土队伍。

他们更熟悉这种环境下的作战,又有着冯盎在当地的赫赫威名,显然能够更快的打掉敌人的嚣张气焰,甚至一战而下也说不定。

而林森他们这队人马,更多的还是类似监军的作用,如果能适当的展示下兵将们的强悍,在冯盎他们面前好好露露脸,当然也未尝不可。

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弄清楚当地的环境还有路线,必要的时候,也好作为大军的先导,也就是说还有着斥候的作用。

但有一点和冯盎此行的目标应该是非常一致的,那就是尽快的平叛,越早的遏制他们的发展,才能更多的减小由此带来的损失吗。

这边冯盎回到自个地盘上以后,就变得磨磨蹭蹭的也就罢了,等到他真个回到他那占地颇广,都快能赶得上普通小城市的家中后,干脆直接不见了踪影,把林森他们全都撂外边,好几天没人来搭理。

眼下的局面显然并不简单,冯盎肯定是有些别样的心思,反叛大唐应该是不敢的,要不然也不会有之前的那次长安之行了,林森可不觉得多一个罗窦洞,他就有胆子真个割据称王了,其中怕是有什么自个参不透的隐情在内。

他还是有这个自知之明的,想弄明白别人的小心思也太难为自个了,与其浪费那个时间去琢磨冯盎的想法,还不如先做好自己的事情,以不变应万变吧。

高州这边可以说是冯家经营了好几代人的大本营,有任何的风吹草动,肯定都瞒不过里面那个有实无名的“岭南王”,与其遮遮掩掩,还不如大方一点。林森干脆在离冯家大院不远处,找了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安营扎寨了。

对方真个想吃掉自己这千把人,在高州这样的腹心之地,跑都没地跑去,况且再能跑,还能跑得过冯盎手下的那些个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吗。

摆出这么个姿态来,无非就是表明下自个效忠大唐的态度而已,什么分化拉拢这类的法子就不必试了。

当然也有提醒他赶紧出兵平叛的意思,也省的大家就这么不尴不尬的僵持着,彼此心里都膈应着,何必呢。

就这么被晾了有一阵功夫,冯盎好像就忘了林森他们的存在,也忘了还有平叛这么一回事。

等到营地都建的有模有样的了,林森顾不得丢面子,只能憋屈的自个主动跑到冯盎家里去求见了。

没办法,他们这一路上带的补给物资并不是太丰富,实在是道路太过难行,带多了只会变成拖累,每到一处州县都要有所补充才成。

到了高州这边,路上耽误的时间多了些,再加上安营扎寨这几天的消耗,眼瞅着物资就要见底了,总不能带着手下弟兄就这么干饿着吧。

周围这些个州县都是冯盎手底下的地盘,到底能不能得到补给,还不都是他冯盎一句话的事吗。

与其和他的那些儿子啰嗦,还不如干脆就来找这个能做主的家伙得了,谁让他们是客军呢,面皮上吃点亏也只能暂且认了。

林森安慰自己,大丈夫能屈能伸,而且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又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就别想着事事都争个主动权了。

人家认识你才给你几分面子,真个翻脸不认人了,你也只能自个兜着。

而且差使在身,总不能为了这样的事,就要和人家打生打死的吧。

真个逼反了冯盎,倒霉的不还是他林森自个吗,所以该认怂的时候也不能含糊。

林森交代过手下人紧守营地后,带着军司马和几个贴身护卫,也包括了人熊哥俩,一起去到了冯家大院前。

门房虽然没给什么好脸色,但也不至于冷言冷语了,答应了会为他通传,示意他在这等着,然后一溜烟的就跑没影了。

几人在门口就这么叉手等了半天,才总算又一次见到大门打开。

来迎接的人主动的自我介绍,是冯盎的长子冯智戣,貌似也是在冯盎去世后,接替他的高州都督职位的人。

也就是说,这位应该就是下一代的冯家家主才对。

第三百四十六章 各出手段

“阿爷最近忙着处理一些家务事,怠慢了林将军,还请海涵!”冯智戣代为解释了一下,也算是给晾了林森他们好几天这事一个还算过得去的理由,免得大家面上难堪。

这下子林森因为等待许久滋生的坏情绪都跟着舒缓了不少。以他目前的职位而言,也就是和眼前这个冯智戣的那些兄弟们同级罢了,那些家伙都是一州刺史呢。

况且冯家在这边本,就是土皇帝一般的人物,能让这么一个世子来接待自己,也算是很给面了,反正林森本来也没觉得冯盎会自降身价的出来迎接。

在冯智戣的带领下,林森他们边走边聊,奔着冯盎的会客厅就去了,自认也算是见多识广的林森,忍不住还是有了一种类似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惊奇和赞叹。

后世的林森因为职业的关系,对园林这方面自然是格外留意些的,而他后世的父亲又是个搞园艺的,还真没少带林森去看过各种各样的庄园。

可这冯盎的家不同于北方园林的壮丽,江南园林的纤秀,在体现出岭南园林的轻盈、通透、装修精美华丽的特色的同时,却又并不像普通的岭南园林那样体量较小,反倒是比许多小型城镇都要大了,这占地面积说是一座小城市都不为过。

林森也能够理解为什么要让他们在门口等那么久了,就这个纵深,那门卫骑马跑到主房那边去请示,都得花点功夫,更何况这曲径通幽的庄园,还只能靠双脚穿过那弯弯绕绕的道路,可以说那门房的体力是很不错了。

据这冯智戣说,单是生活在这座庄园中,照料冯盎和他一众儿子们的奴婢,就足足有一万多人!

相应的其实这里边能见到的说是家奴也好,家丁也罢,甚至称为冯盎的私兵也不为过,当然也可以说是高州的官兵,那数量比之奴婢多出来了怕是不止一倍啊。

反正这边的军政都是冯盎自个说了算,往庄园门口上随便挂个牌子,当高州的最高衙门都成,所谓的从属官员们,也无非就是他的那些个手下头目罢了。

这么看来,说这座庄园是一座堡垒也没差了,当做一个完整的城市来看待同样没问题。不只是面积上,功能和人员构成方面其实也都达标的。

从中也能够看得出,冯盎这个“岭南王”是有多么的奢遮,都不是一个奢侈能够形容的了。

但是林森也有仔细留意过,偌大一个庄园中,竟然没有什么违制的地方,起码以林森的眼光来看,除去面积太大这一点,并没有什么是君王才能用到的配置。

不知是这位“岭南王”确实一心向着中原王朝,还是单纯因为冯智戣带他走的这一路,看不到不合规矩的东西而已啊。

从冯盎的表现来看,或许更多的还是因为他足够小心谨慎吧。

就像名义上管理着整个高州下属八个州府,实际上是九个州的上一级广府,所在地番禹那边,冯盎就鲜少会去那边。

倒不是怕了广府那边的大唐文武,虽然名义上是广府的下辖,但实际上那广府的都督,和这冯盎之间,到底谁仰仗谁可还难说的很呢,论起对岭南当地的实际控制能力,他冯盎才是当之无愧的霸主。

他之所以不去那边,更多的还是为了避嫌,因为番禹那边,有另一个岭南庄园的代表作,也可以说是始源的南越帝王赵佗的宫苑。

既然他自己一直在避免割据称王,自然也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落了别人的话柄。

林森沿路所见的庄园之中的美景简直不要太多,能够称之为宝物的假山怪石也是数不胜数,等到进了冯盎所在的院落中,入眼所见可以说珍奇宝物甚多了。

会客室的周围,能见到许多年份久远的沉香树,屋子里面更是能够闻到一股清幽的沉香味道,周围的装饰和摆设,怕是任何一件拿到长安城中去,都能卖上不菲的价格。

放在这屋中,却显得很是稀松平常的样子,即便是那些在此伺候的侍女们,见到这些堪称奇珍异宝的东西,都带着一种见怪不怪的理所当然。

奢侈,忒特么奢侈了!

怪不得当时李世民问起冯盎,这沉香是怎么回事,冯盎很是轻描淡写的表示,自家周围随处可见。

等到林森他们坐定了,没让他们久等,那冯盎带着一路大笑,就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不同于之前一路上的朴素,现在的他这一身行头看似平常,实际上却是价值连城。

单是上面用到的那些个浑圆的合浦珍珠,就是了不得的珍宝了,再加上用金线手工缝制上去的那些图案,怎么看都透露着一股富贵气。

连带着整个人的气势都大有不同,颇有几分霸气侧漏的意思,不像原本一路上的那样低调了。

不过再想想他在路上时,也算得上吃苦耐劳,从来没有叫苦叫累的时候,不由的让林森心中就是一凛。

这才叫真正的能屈能伸啊,怪不得能够取得这么大的家业,单是这份隐忍功夫,就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几句话的功夫,冯盎就成功的打消了林森他们的那一点怨气,还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接着问起了林森他们此来有何贵干啊。

林森虽然客套了两句,不过确实也不太擅长这些弯弯绕的东西,很是干脆的就道出了此来的目的所在。

听闻林森他们需要补充物资,冯盎倒是没有稍加为难,很干脆的大手一挥,就给补齐了还多给了许多。

不过关于林森最为关心的何时出兵,前去平叛的问题,却打起了太极,虽然脸上依然笑眯眯的,可话语中却颇为敷衍。

林森搞不清楚他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能肯定一点,这不符合自个的预期就是。

本来他和手下们在这高州地盘上就算是客军,补给又需要仰仗这冯盎的意思,更像是等待他的施舍似的,谁让这周围的州县都是他的地盘呢,这些物资和直接问他要的也没差了,总有点寄人篱下的感觉。

再者其实他还有别的任务在身呢,并不想在这件事情上耽搁太长时间,万一罗窦洞那边事情有变,反倒会显得他没有能力了,尽快平叛才更符合他的利益啊。

可冯盎就这么拖着是几个意思?难不成这也是和世家中人约定的一部分吗?

通过这事,又能对自己造成什么伤害呢?比如安上个平叛不利的帽子?

以林森的心思,还真的很难明白这些个啊。

可只要是敌人想要做的,一定就是咱们需要尽量阻止的。

既然冯盎想要拖延时间,那咱们就得反其道而行之,尽快的促成平叛之事才对。

既然你冯盎不配合,看来得让你受点罪才成了,也让你见识下小爷的手段。

第三百四十七章 不屑一顾

“末将久闻冼太夫人大名,如今既然来到冯家大宅,不知是否有这个荣幸,可以近距离的祭奠下这位巾帼第一英雄?”林森诚恳的问道。

在冯盎面前,林森把惯用的“小子”的自称都给换了,省的平白轻贱了自己。

相较冯盎来说,林森其实崇拜这位冼夫人更多一些,确实是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大英雄,也为保持岭南的相对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而眼前的冯盎,现在和自个的关系貌似并不像表面上这么的融洽,有点面和心不和的意思,甚至搞不好还有什么阴谋在等着自个跳呢,肯定看法就没那么好了,多少还有点面目可憎的感觉。

这可不是林森随便臆测的,先不说他和世家中人的接触,就说路上很多次明明可以出言提点一下,在岭南赶路的注意事项的。

他手下被救过的那几个护卫,就有很多次欲言又止的样子,可他却都选择了视而不见,就那么坐视林森的手下遭遇各种不测。

所以林森有充足的理由,怀疑这冯盎对自己是带有一定的恶意的,只是不知道他会把自己坑到哪种地步而已。

虽然自己和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还尽心竭力的把他护送回了自个的地盘,可要是他和那帮子世家中人有足够的共同利益呢?牺牲他林森也就成了很正常的事情了,谁让他没法给冯盎带来更大的好处呢。

当然林森也是想借此机会顺便搞点事情,省的冯盎继续拖延下去,没有这个借口在,他怎么能从容布置呢。

以前用来对付那些世家大族的法子,放到冯盎身上还不太好使,那些家主们身边可没有这么多的奴婢和家丁,即便是全家人生活在一起的世家,也没有那么多伺候的人啊。

想要确定能够接近冯盎身边的人选,更是大海捞针一般,所以还是林森自个亲自上吧。

林森神情肃穆的祭拜了安置于大院中的冼夫人的金像。这是真正的金像,通体都是由纯金铸造的,尽管体积并不是特别大,但是单论这些金子的价值,怕是够许多人家的全部家当了。

更何况金像周身之上还布满了珍珠,作为装饰。看成色,分明也是最顶尖的合浦珍珠。

谁让合浦这个地方,也在冯盎的实际控制区内呢,有这么个资源丰富的天然珍珠产区在手,自然不缺顶尖珍珠可用。

林森一边祭拜,一边祷告着“冼夫人保佑,让我和越国公,能够早日荡平罗窦洞反贼,保得岭南百姓平安。”

这话他可是故意念叨出了声的,就怕旁边站着的冯盎听不到咯,其中的暗示意味简直不要太浓。

冯盎只是同样神情肃穆的站在一旁,完全没有搭理林森这话茬的意思,全当没有听到。

林森看这冯盎一点表示都没有,这媚眼算是抛给瞎子看了,还是得上点手段才行了。

因此祭拜完了以后,状若好奇的围着冯盎的屋子转了一圈,装作是在欣赏那些奇花异草的样子,顺带着就把自己早就计划好的那些植物给改造完了,就等着它们发挥功效了。

“冼太夫人在天有灵,一定也希望咱们能够今早平定这场叛乱,让岭南重新安定下来吧!”临告辞离开前,林森还是非常诚恳的又说了一句。

这都已经不是暗示了,根本就是赤果果的明示才对,可冯盎依然没有什么明确的回应,只是笑眯眯的敷衍了几句。

这下子林森也算是死心了,接下来就要看他弄出的这些小手段有没有效果了。

“这些人怎么处置?就让他们杵在那里碍眼吗,还天天吃咱们的,喝咱们的。”

林森走后,冯智戣又来到了冯盎身边低声问道,话中对林森他们多少有些不屑一顾的意思,好像随便就能料理咯。

“且让他们逍遥几天吧,等我收拾好了那帮不省心的玩意再来理会。

我这次去长安,已经和几大姓的人谈妥了,这小子就是他们最大的目标,所以他蹦跶不了几天了,放心好了。”冯盎淡定的挥了挥手说道。

显然也没太拿林森当一回事,只是一个用来交易的货品而已,有个合适的由头,只要做的不太过,自然有那帮子世家中人帮忙转圜。

上一次李世民差点就要发兵攻打岭南了,最后却只是派了个说客过来而已,世家中人从中也是出了大力,帮了大忙的,自己这也算是投桃报李吧,一个中郎将而已。

不知道冯盎已经把他给卖了的林森,也没有单纯的被动等待着,那些特种队员们,一直都在周围的州县探查着消息。

队员之中甚至还有本是出自蜀中的僚人,因此来到这边以后也没有显得太突兀,反而想到办法融入了当地。

林森知道自己的不是什么聪明人物,只能想办法搞到更多的情报,才能有的放矢,让他这么凭空猜测冯盎的心思,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而从目前得到的情报来看,那冯盎所谓的处理“家务事”,还真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就在他不在的这几个月时间里面,岭南这边可并没有表面上这么平静,留下来的那些大头目,少不了也是各怀心思的。

谁也不知道冯盎到底能不能真的如同料想的那样,毫发无伤的走出长安城,重新回到岭南做他的土皇帝啊,因此长久的生活在冯盎的阴影之下,慑于他的威名,而不敢稍动的心思,都活泛了起来。

想要抢班夺权的有之,想要另立山头的也不少,想帮李世民一把,将冯盎彻底留在长安城的也不是没有。还有想利用这个机会,给冯盎来个黄袍加身,他们也好做那从龙之臣的,当然也有选择明哲保身的。

这些人不是冯盎的子侄,就是他的兄弟,在岭南内部也都各自有着自己的一份势力,又都是亲戚关系,多少有量仗着冯盎不至于赶尽杀绝,有点有恃无恐的意思。

总之这局面,错综复杂的让林森只是听着都觉得挠头皮。

等到冯盎真个毫发无伤的回来以后,那局面自然又大有不同了。

有些老老实实的收起了自己的那点心思,到冯盎跟前装起了孙子。有的漏了怯的,下场就不好说了。

按说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可要是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啊,最后冯盎还是用了杀鸡骇猴的法子,很是废掉了几个冒头冒的厉害的家伙。

然后再对其他人大加安抚,这才算是稳住了当下的局面。

第三百四十八章 有鬼啊!(求订阅)

在林森离开之后,冯盎的日子就有了一些循序渐进的变化,先是有些失眠,疑神疑鬼的,连带着睡眠都变差了很多.

然后半夜总会猛然间惊醒,因为他看到的都是他曾经杀死的那些敌人们,尤其是最近刚干掉的那些亲戚们化作厉鬼,前来索命的场景。

刚开始他是比较淡定的,以为只是杀人的后遗症罢了,也就是后世所说的战争创伤综合症,以他的心智之坚定,做几天噩梦,难受一阵子也就过去了。

虽然对于已经算是杀人如麻的他来说,很久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状况了,不过考虑到最近自己的休息一直不太好,再加上岁数也大了,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好像也不算太意外,起码他是这么宽慰自己的。

可等到他晚上总能看到窗户外面,影影绰绰的好像有人在来回走动,又找不到真人后,他对自己只是精神状态不好这点,已经开始有所怀疑了,忍不住已经在朝着神神鬼鬼的这方面在猜测了。

然后晚上他就开始听到一种隐隐约约的,又哭又笑的声音,犹如鬼叫一般,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

即便是加派了人手,将他的房子整个围了起来,也一直有这样的声音,在夜深人静的夜晚不停的传来。

而且那些护卫们也都证实了这一点,他们也都听到了类似的声音,要不是职责在身,又知道这冯盎是个手黑的,怕是他们都要被吓跑了。

即便是强行壮起胆子来,努力查找可能的源头,也没找到任何合理的解释,最后当然就只能肝颤的表示这也许……真的是……闹鬼了!

最后情况进一步发生了变化,白天的时候,冯盎都会听到一阵阵的冷笑声不时的传来,护卫们同样听到了,可却仍然找不到任何说得过去的解释。

反而让大家都更加坚定的认为,这是真的有鬼魂在作祟,而且这厉鬼还非常的高强,即便是白天都挡不住它们出来骚扰了。

这下就不只是那些亲历的护卫们,坚信那里有厉鬼要来索命了,冯盎自己的信心其实也已经动摇了。

他这一辈子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啊,那么多护卫里三圈外三圈的围着,绝对不可能有任何的活物能接近,哪怕是一只鸟,一只虫子都没有放过了,好像除了有鬼,根本没有其他的解释能说得通。

他的那些妻儿们,吓的都不敢到他的院子周围来了,除了这个范围之外,别的地方倒是没有这种现象,可打不住他们经历过一次后一直肝颤啊。

能搬出去住的都找了个借口跑了,没有自己地盘的,也都尽量离冯盎的院子远一点,生怕那些厉鬼把他们也给缠上了。

冯盎一看这样不行啊,他最近夜里经历鬼压床的感觉的时候越来越多了,经常能在半梦半醒之间,见到各种他的刀下亡魂的凄惨形象,以他的心智之坚定都有点扛不住了。

还能明显的感觉到,身体素质在急速下降中,精气神都大不如前了。

甚至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老当益壮的小兄弟,如今也每天淹头搭脑的提不起精神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和传说中的厉鬼缠身相符。

况且即便不为自己的身体考虑,单是这闹鬼的消息传出去,所造成的影响就非常的恶劣,他也得尽快的想法子消除掉才成。

他这个“岭南王”的位置,也是踩着无数的鲜血才得来的,这不最近还刚杀了一些亲戚来祭刀,接着就传出了闹鬼这一出,手下人的心思肯定又不一样了。

要说他手底下就是铁板一块,那纯粹是睁眼睛说瞎话,真个铁板一块,就不会在他不在的这短短几个月功夫里,生出这么多事端来,还得靠他本人回来弹压才能平息。

本来他可就不缺仇人了,这下有了厉鬼缠身的名头在,那些人不找茬才怪了。

就算单单是这个名声,就已经让他手下们心思不稳了,谁也不想跟着一个随时可能被厉鬼取掉性命的老大,一条道走到黑啊,所以他也是迫切的想要做点什么,来稳住手下人。

这时候再偷偷摸摸的搞更要不得了,还不如索性大大方方的,拿出自己的应对举措来,也好让大家都得个心安。

于是不久之后,一帮子和尚道士的,但凡号称自己有降妖除魔本领的,全都给弄到了他的院子这里,该做法事的做法事,该开坛驱鬼的也麻溜的。

反正谁能今早的解决这个问题,就有重赏,可要是解决不好吗,焉知吾手中之刀不利耶!

可是等到这些驱鬼做法事的走了以后,冯盎无奈的发现,自己所经历过的那些恐怖一样都没少了,晚上该鬼哭神嚎的,还在又哭又笑的,该鬼压床的还更频繁了,身体状况更是每况愈下。

更要命的是,那些护卫在周围的护卫们,原本只是听到冷笑而已,可现在时不时就有一个护卫,毫无征兆的开始冷笑,完全不受他们自己控制的那种,这是……鬼上身啊!

这下子关于冯盎那边闹鬼的传闻,不仅没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了。

直到冯盎有一晚清晰的梦到冼夫人,语重心长的告诉他,要尽快的平定罗窦洞的叛乱。

冯盎激灵灵醒来之后,自以为得到提示的他,立马就出去吆喝开了。

“冼太夫人托梦了,只要平定了罗窦洞的叛乱,这事就能平息了!

给我召集人手,准备出发!平叛!”冯盎激动的高吼道。

其实除了对冼夫人的尊崇,还有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情的折磨,让冯盎对此深信不疑以外,这本身也是解决当下局面的最好的办法,未尝不是冯盎深思熟虑的结果。

首先说这样规模不小的对外用兵,是最为行之有效的转移大家视线的方法,先让闹鬼的事情冷却下来,也就不会进一步打击他的威望了。

第二点来说,对外征战从来都是转嫁内部矛盾的不二法门,等到战斗完成以后,挟着大败敌人的威名,再来处理内部问题,更加底气十足,简直如同犁庭扫穴,摧枯拉朽啊。

再一个呢,既然出去征战,肯定要抽调手下各个势力的队伍,不可能所有的战士都让他自己来出吧。

到时候他作为总统帅,同样也是军中力量最强者,想要让那部分势力活的滋润点,或者想让谁的手下去送死,还不都是一句话的事情吗。

一场大战打下来,基本就可以把不服气的那些个势力消耗个差不多了,如果不行,那就再来一场。

总要有些人去做先登,为大部队赢取主动权的吗。至于说让他们做炮灰?不存在的!

都是为了高州,为了大唐的百姓,能够享受安稳的生活吗,分什么彼此啊。

“别忘了叫上林森他们!”冯盎又补充了一句。

这下子,林森就算是如愿以偿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 不过如此

得到通知的时候,林森正领着手下们一同训练呢,他自己也没想到弄出的那些小玩意,这么快就能发挥出这么恐怖的效果来。

而在他带着充足的补给回来之后的这段时间,不想手下人懈怠了,于是就组织着大家一同在进行着适应性训练。

不求战力继续提高,总要努力习惯当地的这种糟糕天气吧,真个开战了,起码也得知道如何分配体力,以保证自己不会打着打着就中暑了,没死在敌人手下,反而被自个给热死了。

另外林森和手下这支队伍,因为那条秘密任务在,怕是要在岭南这边,驻扎上一段不短的时间了,尽早的适应当地环境,也可以为以后省下许多时间。

反正他们现在蹲这个犄角旮旯的地方,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物资又很是充足。

尽管离冯盎那边并不远,也有人一直盯着那边的动静,在知道有和尚和道士被请回去做法事的时候,林森就知道那些东西在发挥作用了,可还是没法保证冯盎朝出兵平叛这方面想啊,得了准信以后,这才彻底安下心来。

说实话对于这些手段的作用,林森也并没有那么笃定的,也没想到他们自个就能把自己吓的那么厉害。

其实说穿了也没有多么复杂,无非是一些个植物的综合作用罢了。

周围的那些沉香,原本确实是有着舒缓神经,改善睡眠的效果的,也有纳气暖肾的功效,之前冯盎的身板一直挺好,和这东西的长久接触,也是有着一定关系的。

可经过林森改造以后,就不是那回事了,安神的功效变成了提神醒脑的,本就影响了冯盎的睡眠质量,外边看着影影绰绰的那些,当然也不是什么鬼影子,而是林森弄出来的一些个草木罢了。

至于晚上会发出鬼哭的,其实是一种原产于阿拉伯国家的树,这种树白天会“笑”晚上会“哭”,主要是和阳光照射有直接的关系。

另外让冯盎他们以为是厉鬼“冷笑”的,还有另一种原产于非洲东部卢旺达的笑树。

这是一种小乔木,树干深褐色,叶子椭圆形,每个枝杈间长有一个皮果,形状像铃铛,皮果内生有许多小滚珠似的皮蕊,能在皮果里滚动。

皮果的壳上长了许多斑点般的小孔,每当微风吹来,皮蕊在里面滚动,就会发出“哈!哈!“的声响,很像人的笑声。

当地人还会利用这个特性,把这种笑树种在农田周围,每到有飞鸟过来想要偷吃粮食的时候,就会听到它们的笑声,误以为有人类在旁边,就不敢下嘴了。

当然了,林森帮忙增加了这些很隐蔽的皮果的数量,生怕冯盎他们听不到咯。

最后给了他们最为致命的一击,也是压垮他们心房的那根稻草的,所谓“鬼上身”,其实是一种笑草。

和笑树不同,这种笑草并不会自己发出笑声,而是有人接触到它的花粉,就会不由自主地笑。

后来科学家解释说,这种草的花粉里面含有一种元素,会感染人的呼吸道,使人发出类似笑的声音。

那些倒霉催的护卫有的就中招了,只不过对这种东西有的人敏感些,有的人没什么感觉,所以才会造成那种类似“鬼上身”的感觉。

当然之所以有这样的传言和臆测,主要根源还在于他们对这些事物都缺乏了解,反倒是对鬼神充满了敬畏,而冯盎这个原本心志最为坚定的,却被林森鼓弄的开始心悸了。

林森前世时仗着自己年轻,曾经很是熬夜了一阵,结果就是心悸还是发作,还有不停加重的趋势。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每到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都会猛的惊醒,心脏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的捏住了一样,即便意识稍有些清醒了,本能的想要爬起来,却总像是被什么无形的东西压在床上一样,动弹不得,跟“鬼压床”很像。

再加上半梦半醒之间,类似做噩梦一样,总会被一个经常在电影之中见到的那种,经典的女鬼形象给叫醒的感觉,真的是殊为恐怖啊。

前世的林森平时很少看恐怖片,所以大脑的想象力有限,只能具现出这么一个鬼怪形象而已,就已经感觉很吓人了。

后来其实还是怕自己猝死咯,改掉了熬夜的毛病,很快就没再出现过这种情况。

到了冯盎这里就不太一样了,他其实也是心悸,只不过他一辈子杀人无数,脑子里的厉鬼形象那叫一个精彩纷呈,什么样凄惨的死状都不缺了,谁让他见识的多呢。

再加上他自己这段时间干掉的亲戚,大概多少有些心虚吧,所以每到心悸的时候,大脑自动给他脑补了一个厉鬼索命的场景。

林森只是单纯的看到挂天上的女鬼,就已经吓成那个样子了,可以想见冯盎是经历了何等的恐怖。

这也就是他心志坚定了,换个人来有他的这个恐怖经历,非得被逼疯了不可。

至于他为什么能够梦到冼夫人现身指点,其实是林森故意留下的暗示起作用了而已。

在拜见冼夫人金像时,还有临走以前,林森特意的重复过“冼夫人希望咱们早日平定叛乱”这样的话,这就是一种简单的心理暗示。

冯盎急于摆脱眼下的恐怖局面时,脑子里自然会给他找到一些个安慰的借口,林森的那番暗示,就成了大脑所认可的突破口,于是就化作了一个具体的情景,传达到了冯盎的意识中。

人的一切感知,本来就是靠脑子来做出总结的,它告诉你是什么,当然就是什么了。

它告诉冯盎那一团虚影就是冯盎记忆中的冼夫人形象,冯盎本人自然就会坚定不移的相信了。

于是听从冼夫人托梦的信息,带人平叛就能消解眼下的局面,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只不过此时的冯盎还不明白这点,而且他更应该盼着林森能够活蹦乱跳的回来才对,而不是想法葬送了林森的性命,作为给那些世家中人的答谢。

林森要是不给他把那些植物改回来,他就只能指望哪天自个运气好,发现那些笑树和笑草的秘密吧,要不然就得一直坐看他那倒霉的院子里天天“闹鬼”了。

当然他要是发了狠心,一把火把自个的院子烧干净,那也能破了这个局,可眼下他显然是想不到这一点的。

只能寄希望于靠平叛的胜利,来解决眼下的局面,顺带着也再一次的树立起自己的无上权威来,把内部矛盾一并消灭掉。

第三百五十章 急转直下(求订阅)

接到出发去平叛的命令后,一帮子最近差点闲出鸟来的精悍兵士都变得兴奋了起来。

此时的大唐兵士们,对于大战甚至是牺牲都是非常欢迎的,因为那往往意味着荣耀和前程。

即便他们自己战死了,享受不到那些,起码也能为家人带来看得见的改变。

相对而言还是这种无聊的等待,更让他们感到厌烦,与其在这无聊到蛋疼,还不如去战场上痛痛快快的杀上一场呢。

尽管林森清楚的记得,冯盎在喊出那句很装逼的话,“我一次射尽此箭,胜负就已清楚。”后,连发七箭射死敌军七人,然后那些占据了险要地形的僚人就全都逃跑了。

被衔尾追杀了一阵,丢下上千具尸体以后,这次看着有些儿戏的叛乱就那么结束了。

这也是林森为什么会觉得,这次的罗窦洞叛乱和冯盎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这样的话他不能告诉这帮子手下啊,而且大唐已经因为自己的到来有了许多的改变,难保这次的平叛还是否会如同历史记载上的那么顺利。

到时候事情真个有变,手下们却都懈怠了,那他不就惨了。

即便真个按照历史轨迹来发展,也没法解释他为什么对未来知道的那么清楚不是。

总之,他只要不是脑袋被驴踢了,肯定不会出去嚷嚷这话了。

带着一群兴奋的手下,汇合了冯盎的本部人马,一路奔着罗窦洞那边就去了。

高州这边离罗窦洞其实并没有很远,几乎就是相邻的,当然中间少不了一些村落的存在。

靠近高州这一侧的人,大都淡定的很,该干什么还在干什么,可到了窦州那一边就不是这样了,那些吊脚楼大都变得空空如也,一应吃喝全都被搬的干干净净,老鼠都不愿意待啊。

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些僚人撤的其实很从容,并没有特别慌乱。

看来要么他们就是早有预谋的想要叛乱,要么就是其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不论哪种情况,都说明这次的叛乱显然没有那么简单。

在林森的示意下,手下这帮子精兵们不由得再一次提高了警戒等级,随时做好了战斗准备。包括身边的这支冯盎带领的“友军”,都变得没那么可靠了。

也算是踏入了叛军的地盘了,难保这冯盎会不会直接让手下人把他们留在这里,大军合围之下,他们还真的不一定能逃得出去。

到时候把责任往叛军身上一推,死了也就白死了,说理都找不着地说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冼夫人托梦的缘故,或者还是闹鬼那事在催促着他,这次冯盎可不像之前林森问到去不去平叛时那么优哉游哉的了,总算有了点该有的决心和速度。

有着充足的物资补充,后边就是冯盎的大本营高州,完全不用担心退路被截断的问题,所以冯盎这次赶路时速度可是不慢。

堪称大摇大摆的,带着林森他们就奔着罗窦洞这边一路狂飙啊。很快就来到了这次叛乱的几万僚人据守的群山跟前。

这些僚人虽然叛乱了,但其实并没有出去四处劫掠,祸害周边的州县,更多的还是拒绝了大唐朝廷的管制,将周围的交通阻断了,关起门来,形成了自己的一个封闭的小世界而已。

当然这可能和周围的州府反应及时,迅速的陈兵边境,阻止了这些僚人势力的外窜也有很大关系。

但是因为这边相对复杂的地理环境,这几万僚人又对此颇为熟悉,将所有的险要之地都握在了手中,形成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局面,像是锁起了手脚的乌龟一样,让林森看着都觉着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倒是冯盎完全没有有点焦急的模样,看着淡定从容的紧,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和他之前这段时间在自家大院中的惶急大有不同,此时的他,颇有些意气风发,也许这神采奕奕的模样,才是那个真正的“岭南王”吧,那个让整个岭南都威服,跺一跺脚,整个岭南都要抖三抖的冯盎。

林森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在这场战斗中,他和手下这一千精兵更多的像是监军。

当然必要的时候也是要上阵杀敌的,只不过他们显然不是此战的主力,更多的还是要倚靠冯盎手下的那帮子当地兵士才行。

把他们这千把号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地气候的北方将士,扔到几万人的僚人叛军堆里,怕是还翻不起太大的浪花,就被这个庞大的山林给吞噬掉了。

所以他们只能做从属,听从冯盎这个坐地户,同时也是在场职位最高的将领的调遣。

找了个位置先安下营寨来,稍事休整一番,等到兵士们都攒足了体力再准备开战。

虽然急切的想要平灭那些僚人,但是作为一个打老了仗的名将,冯盎也绝对不会因此而犯下什么低级失误,给敌人以可趁之机的。

趁着这个功夫,冯盎也把所有将领叫了过来,商议下对策,顺便完成排兵布阵。

对眼下这个局面,林森自己确实一时想不到什么好法子,而且他能指挥动的,无非就是手下这不到一千人而已,干脆的就只带着耳朵和眼睛去了,很少张口说话。

也就是冯盎安排他和另一位冯氏族人负责护卫侧翼,保护中军的安危时,才出生应诺一下。

其他将领们显然对于这种山地作战,还是以下攻上的情况比较熟悉,纷纷开口建言献策。

可惜林森一句话都没听懂,因为他们都是用的本族的土话。也就是在旁边的通译的翻译下,勉强明白了这些人的意思而已。

反正搞明白了自己的位置,不至于出纰漏就成了。

第二天重新恢复了活力的队伍,在各自将领的组织下,依次摆开了阵势。

其实外围的兵士,离着那些个叛乱的僚人们已经不远了,对方的动作都清晰可见,只不过很多僚人都藏在树后,影影绰绰的不太好发现。

带着手下精兵谨守住侧翼的同时,林森也没忘了小心留意冯盎的动作。

脑子里还在琢磨着,这次冯盎会怎么破局,不知道会不会还是像历史上那样,先把牛皮吹出去,再发上几箭就能吓跑几万人。

只从眼下看,那些僚人分明是很怕冯盎的,即便他们占据了地利,还是有点躲躲闪闪的样子。

然后就见到冯盎来到比较靠前的位置,大吼了几声,吸引了全场的目光后,张弓搭箭一气呵成,接连就是九箭射了出去。

是的,林森肯定没有数错,不是历史上记载的七箭,而是九箭!

林森刚升起不妙的念头,就见场中又生出了变化,在冯盎的箭下,九个人应声而倒,其中分明还有两个头领似的人物,然后就清楚的听到了僚人之中传来了不少愤怒的呼喊声。

“迎战!迎战!大唐万胜!”林森赶紧吆喝着让手下人准备接敌。

因为那些僚人竟然放弃了地利,不断的有人从山林之中冲了出来,而林森他们所在的侧翼,反而变成了迎战这些蜂拥而出的僚人的最前线。

第三百五十一章 死亡阴云(女神节快乐)

林森本以为能轻松平息这次的反叛,就像历史上记载的那样,冯盎成功的装了个逼,接连七箭射死七个僚人,然后本来占据地利的几万僚人,竟然就那么掉头开始逃跑。

林森觉得冯盎那七箭,搞不好可能是跟人家的头人约定好的信号。这些僚人长期处于冯盎的威名之下,根本就生不起反抗他的念头,看到这个杀人大魔王又开始杀人了,于是跑路成了第一选择。

为此林森甚至都没有靠近冯盎身边,更没有出手加入到示威的队伍中,其实那个距离上,林森完全有把握可以做的比冯盎还要出彩。

可就是怕抢了他的风头,也觉得自己在南方没有什么威名,即便干掉的人更多一些,怕也达不到冯盎那般吓人的效果,这才老实待在自个队伍里没有冒头。

可是这家伙却射了九箭,足足九箭啊,以冯盎的年岁,还有他那把硬弓的力量,这大概是他目前这种身体状态下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而达到的效果,却是恰恰相反的!那些僚人们不仅没有被吓跑,反而疯了一样放弃了地利,转而从山林中冲了出来。

这又不是林森他们被埋伏了,这样的袭击可没有什么突然性,显然也是非常不明智的举动,因此这看起来真的更像是一次疯狂的,略带点自杀性的冲击。

再想到同样负责防守另一边的侧翼的,貌似是冯盎不是很喜爱的一位侄子,大概最近冯盎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也做过一些什么不好的事情。

起码是对冯盎不太有利,让他非常不开心的事情,连将领会议的时候,那位都哭丧着脸,战战兢兢的没敢开口说话。

直到听到林森和他有着相同的任务时,才带着一种类似解脱的笑意,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眼神看了林森几眼。

因此林森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九箭大概是另一种信号,作用就是眼下这种,让僚人们疯狂的冲击两翼。

而明明更靠前的中军那边,却像是被刻意避开的一样,在林森他们已经接战的时候,那边都还安安静静的就像是出来看风景的。

深深的看了远处像是在看戏的冯盎一眼,林森眼下顾不得深思,还是抓紧组织手下人战斗最为紧要。

早就得过林森的吩咐,连冯盎他们的中军,都在自家队伍的防备范围内。又不会像林森那样受到可能的未来的影响,因此那些又一次暂时转职为领队的护卫们,一直都有在小心戒备着。

看到敌人有攻击的意图时,他们就已经组织手下人,转变成了防守阵型。

而林森也从容的很,相较于躲藏于山林之中的僚人,其实冲出来的这些反而更好杀。

至于冯盎到底有什么阴谋,暂时不必太放到心上,就眼下这个距离上,林森绝对有把握哪怕最坏的情况下,也能拉着这个“岭南王”陪葬,只要冯盎不是真的疯了,他该知道怎么权衡其中利弊的。

按照惯例,唐军精兵不论是什么兵种,人人都会配备弓箭在身的。

而林森带出来的这些人更加奢侈些,其中倒是有差不多一半的人手,直接拿出了被保养的很好,即便是这边的潮湿天气,也没有影响其性能的群战神器——诸葛连弩。

这东西经过军中工匠的改进之后,不仅能够适应更多的环境,维护也变的方便多了。

更在林森的建议下,实现了类似模块化的结构,任何部件损坏了,都可以马上进行更换,相互之间都是通用的。

而箭匣也有了更大的容量,像是后世的弹夹一样,可以直接整体更换,省去了装填箭枝的麻烦。

再加上他们随时都有战马在身边,帮忙负担这些武器和箭枝的重量,现在用起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被改为抵腰射击的新型诸葛连弩,不仅威力更大,射速也变得更快了,连带着射程自然也增加了许多。

在看到敌人连成一片后,这些精锐唐兵才在各自队长的指挥下,开始有节奏的搬-推-射击,如此往复。

虽然相对敌人来说,这几百把诸葛弩显得数量少了些,可却轻易的就在前面铺上了一层由弩箭组成的黑云。

再加上那些射术更好的唐兵,在用弓弩进行有针对性的射击,那些疯狂的冲下来的僚人们,就像是猛的撞到了一面气墙上一样,直接就被拍在了地面上,一个个的都快被扎成刺猬了,肯定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下的攻击太过猛烈,很干脆的就在前路上开辟出了一片真空地带,敌人和林森他们之间,突然就这么又拉开了距离。

这强悍的攻击力,让那些看似疯狂的僚人们,动作都忍不住一滞,差点失去了继续攻击的勇气。

他们以前见识过的最恐怖的家伙,也不过就是冯盎那样的罢了,他的手下人可弄不出眼前这般恐怖的景象。

不过想起冯盎他们私底下干的那些事,再看到对面自己的族人,已经和那个倒霉催的冯盎的侄子那帮人混战到了一起,眼瞅着就要突破他们所在的侧翼了,这些被林森他们杀怕了的僚人们,这才鼓起勇气,继续开始了冲击。

心里还想着,这样的弩箭哪怕再厉害,经过刚才的一轮消耗,应该也就差不多了吧,毕竟射出的快,用完的也快啊。

可事实马上就打破了他们的自我安慰,前排射空了箭匣的兵士,直接就从旁边拿来一个,简单的几下就换上,接着继续铺出一片死亡阴云来,把那些心存侥幸的僚人们,又一次钉死在了那里。

趁着这个功夫,林森也拿出了自己的硬弓,还特意看了冯盎一眼,然后用连珠箭法,将三个躲在远处大树后边,只是露出了半个身子不到的,大概是部族首领的家伙给射了个对穿。

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够发现,林森到这仨头领模样的家伙之间的距离,和他与冯盎之间的距离其实是差不多的。

在这个距离上还能把那些僚人之中难得有着粗壮身材的家伙给射穿,足以说明箭枝的力道仍然很强,即便距离更远一些,还是有让人利弊当场的威力。

而他看冯盎的那一眼有什么深意,也就不难明白了,无非就是告诉冯盎,我随时都能取你性命,别耍花招啊。

第三百五十二章 心狠手辣(各位女士节日快乐!)

相比起林森和他的手下们这有些游刃有余的状态,那个冯盎的倒霉侄子那边可就很是不容乐观了。

他那边同样也是不到一千号手下的样子,不说被那些僚人压着打,也没差多少了,反正现在已经和那帮子僚人混战到了一起。

之所以没有崩溃,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没地跑去,周围差不多都是僚人的身影,后边还有冯盎派出的督战队,都是真的会不客气的对他们下手的主啊,与其丢人的死在自己人手里,家里人还会跟着受牵连,还不如和僚人拼到底呢,起码家人还能得点抚恤。

“有意思的小子。传我命令,左翼糜烂,让中军对左侧进行覆盖射击,不用顾虑自己人!”

冯盎也看到了林森的那一眼,笑眯眯的感慨了一句,转眼就是一个心狠的命令下去。

对于冯盎的这种心狠手辣,他手下的这些铁杆兵士们早就已经习惯了,也同样习惯了不打折扣的执行他的命令,因此甚至都没人问一下,“真的要连那些自己人一起射杀吗”这类的问题,直接就按照他的命令将弓弩对准了左翼那边,不停的将箭雨覆盖了过去,阻拦着那些僚人的动作。

而林森这边,僚人的攻势也并没有因为不小的伤亡而直接停下,只不过暂时也不再直接对他们的阵型发起冲锋,而是选择停在大树后面在那射箭。

相对于林森他们手中制作精良的弓弩而言,这些僚人手中的弓箭就要简陋的多了,很多干脆就是简单的竹弓,竹箭,射程自然也就没有多远了。

即便是好运的跑到林森他们这边,或者扎准了某个倒霉的唐兵,也往往没法突破他们身上的铠甲。

反观这些僚人身上,不说衣不蔽体吧,怎么也和铠甲这种东西无缘了,有个皮甲在身,或者是披着兽皮的,都算是防护周全的。

当然也有很多人拿着木盾,或者干脆木板在手里,刚才冲锋时还有些效果,只是架不住林森他们这边的弓弩太过密集,一个疏忽罩不住全身,就只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了。

而现在躲在大树后边射箭,这木盾肯定是没法用了,从大树后边闪身出来就行。

可总有那倒霉的,在这闪身出来射箭的功夫,就被林森他们的箭枝钉死在地上的。

这样的牺牲换回来的战果,却很是令他们绝望,也就是个别用到狩猎时囤积的毒箭的僚人,能对林森的手下造成些危害,但是看起来最多也就是截肢吧,真个因此丢掉性命的还是很罕见的。

当然也有倒霉催的死在了敌人的普通弓箭之下,大多是脖子或者眼睛这种脆弱的部位中招,毕竟普通的兵士们只有头盔没有面甲。

面部中招的可能性比躯干要小得多,完全可以靠盾牌来弥补这种不足,相对于面甲带来的那一点防护力,还是更好的视野对兵将来说更加重要,只要灵活的躲过攻击就好了,所以大唐军中并没有推行面甲。

当然可能和这看似不起眼的一点东西,却要增加许多的成本和技术难度也有很大的关系。

而林森和他的手下们,就要从容的多了,除非真的能够精确的射到眼睛这,还得是他们不去阻挡的情况下,要不然别说像是这样的简陋弓箭了,就算是大唐军中的制式弓弩,也没法突破他们身上的木制盔甲,连带着他们习惯性在战时才放下的面甲在内,那防护力都是让人绝望的存在。

此消彼长之下,林森这边的战局显然在朝着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前进着,前排的唐军兵将,甚至已经将射空了的诸葛连弩挂回了战马身上,举起了盾牌和破甲锥,准备顶着敌人那稀疏的箭枝开始反攻了。

近距离上破甲锥比箭枝好用的多,还不妨碍拿盾牌护住自己,致死的能力也要更强些,更适合眼下的战斗。

后边的唐军则继续用弓弩提供着远程火力支援,压的那些僚人都不怎么敢冒头了,大多数时候只能躲在大树后边,绝望的看着自己的族人不断的减少,哪还有之前冲下山时的疯狂劲啊。

林森甚至有空闲,可以一直留意着背后另一个侧翼的情形。看到冯盎的狠辣做派后,忍不住心中就是一凛,悄然吩咐手下那些担当战时队长的护卫们留意中军的动向,防止他们将箭头也对准自己这边。

那些原属于冯盎那倒霉侄子的手下,现在基本上已经伤亡殆尽了,前有僚人的贴身搏命,后有来自中军的箭雨覆盖,腹背受敌的他们,没几下功夫就全都倒地不动了,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明明没有后退,却还是被中军那边当了牺牲品。

那些混战中的僚人,显然也没想到冯盎会这么狠,几轮箭雨下来,整个左翼也是被清空了一大片,其他的僚人们和中军之间,也是拉开了不短的一段距离。

敌人被这样的狠辣震慑住了,对于是否继续前冲也有些迟疑起来,暂时和林森这边的僚人一样,只是躲在大树后面,不痛不痒的和冯盎的手下展开对射。

毕竟原本都只是普通的平民而已,大都还是以种地为生,这才刚放下锄头不长时间,甚至有些连像样的兵器都没有,并不能像真正的军队那样有组织有纪律,对于战术战略之类的更是差不多一窍不通,要不然在攻击时也不会犯下这么多的大忌了。

他们的战力比之冯盎手下这些久经战场的兵士都要差上不少,比之林森手底下这些曾经转战天下,会尽了各路英豪的精兵,更是差得远呢,有眼下的表现,倒是算不得多奇怪。

当下的局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了,胜利基本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无非是时间和战果大小的问题而已。

有复杂的地形在,这些僚人往里面一钻,还真不容易找去。所以反倒是他们继续过来攻打,林森他们取得的战果会更大一些。

而林森真正担心的,是冯盎会不会选择在这时候对自己反戈一击,从背后捅自己一刀狠的。

就在这局面有些微妙的时候,山林深处猛的传来了几声轰鸣声,甚至还能看到有冲天的火光冒了出来,接着就传来了那些僚人们惊恐的喊叫声。

第三百五十三章 惊疑不定

原本偶尔冒头攻击的那些僚人们,相互之间不知道吆喝着什么,然后掉头就开始拼了命的朝山里跑去。

林森一看这情势,哪还有不明白的道理,显然是自己派过去的秘密人马那边得手了,于是马上下令让手下将士们开始反击。

这时候正是扩大战果的好机会啊,衔尾追杀更容易收获敌人的人头,这些可都是要计算在军功内的,一场类似于赛跑的追杀,就这么猛然开始了。

而另一边的冯盎也没有迟疑,看了面带着得意笑容的林森一眼,挥手就让手下人也开始了驱赶更多过像追杀的行动。

林森临出发之前留下的那个满含深意的笑脸,让冯盎没敢轻举妄动,他也在怀疑那些轰鸣声和火光都是林森搞出来的。

如果林森有这样的后手,能够轻易的摧毁僚人的大后方,对他来说自然也会是个不小的威胁。

他可不会像那些僚人一样天真的认为,那些他们口中大概是弄死了他们的头领,搞不好还把那些土皇帝一窝端了的所谓的“天降神罚”,真的就是老天爷看不过眼了降下的天罚。

哪那么巧,这边开打了,那边就遭了秧,还是一次好几下,就算是旱雷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啊,真当他是什么没见识的土包子啊。

尽管才刚经历了“厉鬼索命”的悲剧,家里也成了有名的鬼屋,可不妨碍他依然把这次的事情朝林森身上联想。

没办法,搞了一辈子争斗的人,经历过的勾心斗角,还有鬼蜮伎俩太多了些,总会下意识的用阴谋论的法子,来解释眼下的状况。

而有了这么一出后,甚至让他对自己的那番“见鬼”的经历都有了些怀疑,怀疑是不是林森知道了什么,所以故意搞的鬼。

不过因此他倒是越发有些惊疑不定了,起码暂时是不敢再对林森有什么不好的想法了。

有这么个神鬼莫测的对手,尤其是再联想到在长安城时,听说的那些关于林森的种种,那些因为和林森不睦,就倒了血霉的他的对头们,冯盎心里止不住冒出了些更吓人的想法,起码是把他自个给吓住了,自然也就不会轻举妄动了。

还是解决好眼下的局面,尽快平定这次闹剧般的僚人叛乱再说吧。

至于以后到底该怎么和林森相处,那又是之后的事情了,眼下先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就好了。

不得不说冯盎能够做到眼下这番格局,成为有实无名的“岭南王”果然不是侥幸,单是这个机心,就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虽然只是简单的猜测,其实却已经非常接近真相了,即便林森知道了他的这番想法,也只能赞一声够聪明,够厉害。

这边林森和冯盎相对比较默契的,把这些僚人朝着差不多的方向在驱赶着。

这时候的衔尾追杀,更多的像是一种震慑,不让这些僚人有反身攻击的念头,同时也可以彻底冲垮可能存在的阵势,传播恐慌情绪,让这些人全都变成失去了反抗勇气的无头苍蝇,也好为下一步的收服打好基础。

毕竟是平叛又不是为了占有他们的地盘,杀戮不是目的,让他们重新变成大唐的顺民,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不过短时间内想要招降怕是也不容易,不说他们死掉那么多同族后必然要有的仇视,就看眼下这个环境吧,他们往山林里一钻,是真的很难再把他们找出来的,只能等事情平息下去以后,再慢慢找人来做工作才成了。

现在喊什么“投降不杀”,人家又不是傻的,跪地乞降哪有往山林深处逃窜,活命的希望来的大。

冯盎在僚人之中可是出了名的大魔头,很难让他们相信落到这位杀人魔王手里,能有什么太好的下场。

反倒是逃进山林以后,他们依然还能有自己的小日子可以过,对这周围的山林他们太熟悉了啊。

而冯盎他们总不能一直赖在这个山林里不走了吧,所以早晚这里还是会变成他们的家园,大不了以后不再扯起反叛的大旗了呗。

本来他们这些普通人,也没有多大的抵抗情绪,还是他们的头人撺掇出来的。

当然原本的他们没有交税这一说,服从大唐以后,反倒多了赋税徭役这类的负担,也是很大的原因。

而在林森他们深入山林去驱赶那些反叛的僚人时,他们列阵的那片土地上,原本寂静一片的局面被打破了,一个浑身成了血葫芦的人影,慢慢的推开了挡在他身体上的众多尸体,颤悠悠的站了起来。

深深的看了这里一眼,仿似要将这个场景铭刻在脑海里,又对着冯盎离去的方向,投去了充满恨意的一瞥,拿起一把长枪当做拐杖,冲着和冯盎他们相反的方向就走了。

如果仔细看的话,还能从那张血糊连连的脸上看出来,这就是奉命防守左翼,却被冯盎当做了弃子,直接来了好几轮弓箭覆盖射击的那倒霉侄子。

要不是最后时刻,他的护卫们舍出命去,用身体将他给团团围住,怕是他也会和那些贴身护卫一样被射成刺猬吧。是这些忠诚而又机警的护卫,用性命为他铺出了一条生路。

冯盎眼下还不知道,自己那倒霉侄子竟然逃得了性命,怕是以后他又有的头疼了。

在他的地盘上,本就到处都沾亲带故的,对那些和他斗争失败的亲戚们,其实也从不缺少同情者,大概还有种类似兔死狐悲的情绪。

所以这岭南也并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的平静,私底下也是暗流汹涌的,这也是为什么出了“闹鬼”事件后,他会那么紧张,那么着急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像李世民每次被世家那帮人,背后传关于他的皇位来路不正的小道消息,也会紧张不已是一样的道理。

在冯盎和林森两路人马的共同驱赶下,那些僚人差不多都跑的不见踪影了,真正被他们杀掉或者俘获的人,其实并不太多,大都还是死于第一波对两个侧翼的冲击中。

被冯盎那倒霉侄子干掉的也就有个几百人,反倒是冯盎不分敌我的那一下,杀了绝对有上千了。

当然顺便也带走了几百号原本的自己人的性命,相当于一换二吧,用一条属于那倒霉侄子的手下的性命,换掉了两条叛乱的僚人的性命,顺便还为他除去了一个很大的不稳定因素,在他看来应该是很合算的。

而林森那边杀伤的也有上千人,后续的追击过程中,杀掉的应该也有几百人,冯盎那边在追击过程中,杀掉的大概也就这么多,算下来这次干掉的僚人快有五千号了,比历史上的杀伤可是大得多了。

不过这下子也可以心安理得的上报他们成功平叛的消息了。

僚人应该被杀怕了,想来短期内不会有第二次叛乱的。

只要倒是来人能多加安抚,别压榨的太狠,应该能有很长时间的平稳才对,。

当然要是来个天高三尺的狠角色,那又另说了。

第三百五十四章 相互忌惮

平叛的事情既然暂告一段落了,林森他们也就有时间可以清点战果了。不过仔细观察的话,其实不难发现,林森这边的诸葛连弩都已经换好了全新的箭匣,放到了随手就能够到的地方。

显然手下兵士们也都知道了和冯盎这位土皇帝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的融洽,还是以防万一的好。

就眼下这个地形而言,两边真的干起仗来,对于队伍少而精的他们来说,反倒是比较有利的,装备方面的优势也是不小,因此他们还是有信心能够从容的逃脱的。

只是在清理战场时,两边还是有点泾渭分明的意思,当然没得到明确指示的情况下,两边也能够井水不犯河水,维持表面上的平和。

在战利品的分配方面,两边显然也有着很大的不同。

冯盎那边干脆就是把所有的战利品都分给了手下,当然要让他们上缴一部分给到个人,各自的将领肯定也要从中抽成的,看起来和游牧民族的分配方式比较相像。

而林森他们那边,则会把战利品上缴到军司马那里,由他统一记录好各自的功绩和缴获以后,再按照比例将部分先奖励给兵将个人。

剩下的那些则会统一看管起来,回头上缴国库,之后奖励多少,就看李世民的心情了。

不是林森不想给手下弟兄们多弄点好处,可问题是那些军司马,大都是特别忠诚的那种死脑筋的家伙,该怎么来基本都会死教条,机械的令人抓狂。

这帮兵士们可没有哪个希望被这些呆板的家伙给记上一笔,尤其是干掉的还只是一些恨不能衣不蔽体的僚人的情况下,那战利品寒酸到让他们都不好意思多拿,大都看不上眼。

至于首领那边的好东西,据说是被那些僚人们跑路的时候顺手都拿走了,是冯盎的手下负责的那边,林森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当然之所以这么守规矩,也和冯盎他们的存在有很大的关系。

眼下两边的关系分明算不得融洽,林森又不是傻的,怎么会把私分战利品这样的把柄,明摆的让到冯盎手里呢,两边还没熟悉到可以互交投名状的地步呢。

就这么保持着互不干扰的状态,进行完了战场清点,冯盎那边显然也知道了他那倒霉侄子活着逃跑了消息,这样的隐患他不可能不派人去排查一下的,因此这会脸色看着可是不咋样。

好在有成功平叛这事趁着,还不至于怒气勃发,再说那倒霉孩子的手下心腹力量,都已经被清理干净了,也不怕他还能翻起多大浪花来。

反正虱子多了不愁,债多了不痒,手底下和他有生死大仇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差那倒霉孩子一个。

眼下还是寄希望于完成了这次的平叛后,真的能够如同冼夫人托梦中说的那样,让家宅安稳下来,别再继续“闹鬼”了吧。

也省的下面继续有不安分的人,借着这事鼓弄人心,相比而言,还是由此带来的人心不稳,对他的位置影响的更大一些。

等到林森那边完成了清点,过来汇报工作的时候,冯盎还收拾下心情的给了个笑脸。

见到重新出现在林森身边的那只叫做呆毛的猴子,还有那只叫做煌天的异种大雕后,冯盎不由得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对林森背后的手段,反而越发忌惮了起来,甚至已经有考虑是否应该放弃最初的敌对态度了。

因此林森也清楚感觉到了,冯盎对自己的态度,从轻视和敷衍,变成了重视还有一点谨慎。

他心思单纯不假,但是心思单纯的人,往往对别人的态度感受的更为直观,更加类似于直觉。

不过林森吃不准对方的态度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还是决定一直一直跟在他身边比较好,哪怕死皮赖脸的,也要离他足够近才可以。

林森对自己的身手还是非常有自信的,在这个距离上,不论冯盎的身手有多强,他的护卫有多么牛叉,自己都随时可以劫持他当人质,这样就不怕冯盎翻脸了。

反正到时候会有这么个王炸在手,冯盎再厉害,他能不顾自己的性命,也要除掉林森的手下吗?

他一个还没享受够自个权利和荣耀的土皇帝,显然没这个破釜沉舟的勇气和决心吧,更加没有这个必要啊。

他又不是世家养的狗,何必为了那些人的事,搭上自己的性命呢。

林森的这点小心思,肯定更瞒不住冯盎这样的人精,但是林森留在自个身边的理由很充分,谁让他现在是自己名义上的下属呢。

偏偏这又是个真正的顶尖好手,冯盎还真就没敢再起什么心思,实在是林森在长安那边太有名了。

在和世家中人接触后,他也有派人了解过林森的情况,虽然看起来这就是个一勇之夫而已,可不得不说从他突破七大高手的杀局,还成功反杀了他们这点来看,这家伙的勇,确实有点无人能及的意思。

俗话还说得好呢,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反正他毫不怀疑林森让他冯盎血溅当场的能力,因此只得打消了所有的心思,老老实实的陪着林森唠嗑了。

“你的这只大雕真是神骏!”冯盎看着站在林森肩膀上顾盼生姿的煌天,满是赞叹的说道。

这话绝对是真心实意的,以冯盎阅历之丰富,也从未见过能有煌天这般神骏异常的猛禽,这体态和外形,英武的让冯盎都忍不住心生好感。

这话可算是夸到林森心坎上了,不过他还是故作平淡的谦虚了一下,然后少不了还是就这个话题和冯盎聊了开来。

怎么看这也像是冯盎释放出的一个积极信号吗,虽然很怀疑那些僚人的突然冲击,就是这家伙从中搞的鬼,但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盘上,能够和缓一些关系,林森也不想一直死顶着吗。

当然了林森肯定不会告诉他,之前就是这家伙立下了大功,带着呆毛一起,和那些特种队员们打了个配合,成功端掉了那些叛乱僚人的老窝。

过程说起来好像很简单的,先是特种队员们潜入了对方那防守可以说漏洞百出的老窝,确定了僚人首脑的位置。

具体的袭击却没用他们动手,动静太大了他们不好逃跑啊,只是留下了标记以后,就赶在混乱开始前撤走了。

真正实施斩首行动的,是煌天和呆毛这对相爱相杀的空军组合。

变得越发健壮的煌天,轻松的将呆毛和一袋子经过改造的燃烧罐送到了敌人的老窝,在呆毛布置好这些威力加强型的燃烧罐,并且点燃了加长的导火索以后,煌天又飞了回来,将没人注意的呆毛给轻松带走了。

然后迎接那些僚人首脑的,自然是从未经历过的爆燃,也让周围的僚人见识了一番“天罚”的场面。之后的事情自不必说了。

第三百五十五章 摆出姿态

林森就这么一直跟在冯盎的身边,看似亲切的一路朝回赶着,而他的手下们收集好了那些已经见血的弩箭,重新装回箭匣以后,也跟了过来。

这边自然会有冯盎的手下负责后续的看护,不会让那些僚人有重新集结起来继续为祸的机会。

顺利平叛的消息,肯定会有人报上去的,林森这边也会有军司马的记录作为佐证,保证战士们的功绩都得到最为公正的待遇,不会发生被别人冒领的状况。

一路上冯盎难得的陪着林森在说笑,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类似被林森劫持的状态,反倒给林森一种在刻意修复关系的感觉。

不过林森并没有因此放松哪怕一点,手下也都保持着警惕状态呢,都在战马旁边走着,战马身上就有装好箭匣的诸葛连弩,必要时也可以给他们当肉盾来用,目光随时在留意周围那些冯盎手下们的动态。

虽然紧张了一路,不过好在冯盎不知是不是忌惮一直待在他身边的林森,反正一路上没有任何不利于林森他们的举动。

等到冯家大院遥遥在望了,林森这才从冯盎那里领了将令,重新回到之前的营地去驻扎了。

不过他们回去之后第一件事不是放松,而是重新加固营地,必须要做好最坏的打算才成了。

好在他们在打扫战场时,别的东西收拢的不多,粮食却在林森的提醒下着实收集了不少,即便变成最恶劣的局面,真个和冯盎他们开战了,手头的物资也足够支撑几个月时间了,有备无患吗。

眼下平叛的消息才刚报上去,关于林森他们的去向还没有定论呢,眼下他们还都算是冯盎的临时麾下,还得在这边等候差遣才行,所以这种有点紧张甚至称得上焦虑和煎熬的状态,肯定还要持续一段时日的。

林森他们这边的营地刚完成加固不长时间,就有一些冯盎手下的人马过来,不是要开战,而是送来了一大批补给品。

尽管林森已经大体检查过一遍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起码那些粮食自身成色都是很好的,没有任何发霉变质的情况,也没有什么植物毒素在里面,巴豆啊这类的泻药也是没有的,这对于有植物改造系统在身的林森来说是非常轻而易举的事情。

只是不敢确定有没有砒霜这类的化学毒素,手下兵将们也觉得冯盎不太像是那么好心的,都没用林森再去要,就主动送上门来增强他们这边的实力

所以还是决定找一部分兵士,来试验下这部分物资到底有没有毒,那些还没有复原或者已经残疾的兵士们,都主动请缨要当这个敢死队,以身试毒。

这些兵士当然没什么事,除了极个别还有点水土不服,自己吃坏了肚子的,一点状况都没发生。

显然这是个积极的信号,说明冯盎真的有进一步改善关系的想法,起码暂时没有继续对付林森他们的意思吧。

而另一边冯盎却没有急着回自己那个闹鬼的院子中去,他也怕回去以后还是那种厉鬼索命的局面。

好不容易外出这段时间暂时躲开了,万一冼夫人托梦之说没有兑现,对他对冼夫人,甚至对整个冯家的威望来说,都将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因此从刚见过血的贴身护卫之中挑了些人手,回去把他那个院子给围起来,防止消息继续泄露出去以后,这边他自个却挟着大胜之势,很干脆的带着这些仍旧热血沸腾的手下们,转去手下各个州府去进行所谓的巡视去了,其实说白了,还不就是去镇压那些身怀异心的家伙吗。

再一次确立了自己无可撼动的统治地位之后,冯盎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到冯家大院里面。

听到那些留守的护卫说闹鬼还在继续,冯盎却没了之前的焦虑,他直接换了个院子住下了,反正自家又不缺房间,离闹鬼的主房那边远一点就是了。

几天下来,果然没再出现之前的那些状况,也就是偶尔会有类似鬼压床的感觉而已,毕竟岁数在这呢,心悸的毛病并不会那么快就好。

由此冯盎也差不多可以确定了,自己的身体确实出了些问题不假,但最大的问题显然还是出在那房子本身。

再联想到出现问题正是在林森来过以后,冯盎很自然的就确定了这事和林森肯定脱不了干系。

考虑到战场上想到的那些个可能,冯盎觉得是时候联系一下林森了,或者说试探一下这个原本以为可以轻易捻死的蝼蚁,是否真的像自己想的那样有不为人知的后手,再决定到底用什么态度来面对这个家伙吧。

毕竟是能让那些世家中人都感到棘手的人物,不可能只凭着李世民的恩宠和那一身武艺吧,单单是这些,还用这么麻烦的放到岭南来才能杀吗?世家中人既不缺顶尖好手,更不缺乏让人失宠的手段,看来当初答应的还是太草率了。

当然他也可以干脆的把自己那个主院夷为平地,或者一把火烧个干净,虽然会肉疼不已,毕竟是经营了几辈人才有了如今主院的繁华,可也不是说承受不起。

但这么做损失的财产多了不说,更关键的还是对名望的打击太大啊,这才是冯家几辈人积攒下来的最宝贵的东西。

有了这个,即便整个冯家大院全都没了,建起来也只是时间问题,而没了这个名望,即便有再多金银财宝在手,早晚也有守不住的那一天啊,而且怕是很快就会面临墙倒众人推的局面。

所以保住自家的威望才是最主要的,和世家中人的约定与之相比,又根本不算什么了。

说起来上次他们之所以有机会帮自己阻止那场本就不存在的平叛战斗,还不就是因为地方官员们不断奏报说自己要造反吗,这些奏报的人中,怕是不少就是那些世家的手下吧,如此想来,这便宜恩惠不报也罢。

反倒是交好了林森好处会更多一些,起码人家现在也算是握着自家的命脉呢,假如真的证实了就是他弄出的闹鬼的场面的话。解除敌对状态,怎么说也少了一个能够直接威胁到自己地位的敌人吗。

有了决断后,冯盎就命人去给林森说,自己想要见他。

而且这一次,冯盎打算很给面的亲自出迎。

既然打算和解了,总要摆出个态度来吗。

第三百五十六章 装腔作势

接到邀请后,林森收拾下就麻溜的准备去,毕竟现阶段冯盎名义上也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吗。

虽然手下大都劝他不要过去,不知道有什么阴谋在等着他呢,不过林森觉得总不至于来个刀斧手齐出,直接剁了自己吧,冯盎家里又没有白虎节堂。

即便真的有埋伏,有腰刀还有身上的盔甲在,林森也有把握逃出生天来,真个见到冯盎当面的话,就更不用怕了,还是老办法,劫持了他做人质呗。

看到冯盎亲自出迎,林森多少还是有些诧异的,受宠若惊倒也不至于,不过这下子倒是彻底放心了,人质自个送上门来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其实也是冯盎亲自出迎的一个重要原因,除了显示出对林森的重视以外,也是为了打消林森的戒心,更好的传达出自己的善意,上次林森那显而易见的一点可怜的小心思,就已经提醒了他。

轻易的从林森脸上看出了他的放松,冯盎就知道自己这么做果然没错。

把林森让到了前院的会客厅里,东拉西扯的聊了一会,算是有个熟悉的过程,又聊了聊送过去的补给物资如何了这类的问题,进一步拉近下彼此之间的距离,然后才开始聊起正事来。

考虑到说的太委婉了,林森这个不论是听闻中,还是几次接触中了解下来,都不折不扣的是个心思单纯的家伙,怕是不一定能听得懂,冯盎索性直截了当的把自己叫林森过来的目的给说明了。

“将军是说冯家后院‘闹鬼’了?”林森努力的摆出一副从未听说过这事的样子,极度诧异的问道。

“有冼太夫人保佑,将军自己也是一身正气,还用怕这区区‘厉鬼’吗?

按说将军也是久经沙场的人,手上沾染的敌人的鲜血多了去了,不该相信这所谓的‘厉鬼缠身’之说的。”

林森这话虽然还是装出了一副诧异的样子,其实就是变着法埋汰冯盎了。

林森的这种伪装出来的表情,显然是骗不了冯盎这种人精的,至于后边这句话背后的那点嘲讽,他当然也听出来了,只不过眼下算是有求于人,肯定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就闹掰了吧。

身为一个英雄人物,能够经营起偌大一份家业,能屈能伸也是必备的基本素质啊,所以他干脆的装做没听出来了。

而且从林森的这些话中,冯盎也不难得出一个林森和这闹鬼之事确实有很深的关联的结论,也就说明他这次叫林森来,算是找对人了。

“原本本我也以为自己不会被这些事情困扰的,不过现实却很无奈,我现在夜不能寐啊。

听闻林将军你和孙思邈那等活神仙都是平辈论交的,和袁守诚老神仙也是忘年交,不知道对于这驱鬼一事可有了解啊?

如果能帮我去掉这烦忧,必有重谢!”

冯盎现实恭维了林森一下,最后才说出了自己真正的目的,就是想让帮忙“驱鬼”的,这才是最为直接的试探。

不过他也没说自己得了“冼夫人托梦”这事,对冼夫人和自个的名声不利不说,也暴露了自己急切的理由,把软肋拱手让给了林森。

即便林森不见得能明白这背后所代表的意思,由此得到更多谈判的筹码,但冯盎也肯定不会主动送上这样的把柄的。

“呃,对这事吗我只是稍有涉猎,算不上太过了解。”林森稍一迟疑,沉吟道。他也在内心中在权衡这事的利弊啊。

眼下看来冯盎好像是有和解的意思,态度上的转变是非常明显的,不仅没了原本的敌意,努力的想要修复关系的样子,甚至还有点……忌惮?

或许是对方对“厉鬼缠身”这事是自己搞出来的,已经有所猜测了,也或者是之前僚人的首领被一窝端了,给了他不小的压力吧。

总之自己本来也就是想要达到和他和解,或者最少也是互不侵犯的状态,眼下看来就是个契机啊。

“不过既然将军你都开口了,末将肯定是要过去看看的,相信有着冼太夫人的保佑,这些所谓的厉鬼,根本就蹦跶不起来的。”

林森主意已定,很干脆的应承下了这事,不过也没忘了扯出冼夫人这个大旗来,想要稍微减少些自己的嫌疑。

同时其实也有着提醒冯盎,要像冼夫人那样一心维护岭南的安定,心向大唐的意思。

当然,话也没说的太满就是了。

“如此就有劳林将军了。”冯盎说完以后,亲自陪着林森朝自己那个闹鬼的后院走去。

目的还是打消林森的顾虑,同时也想看看林森到底会怎么做。沿路上顺便也把他经历的“厉鬼缠身”的详细经历和表现,都说与林森听了。

林森他们来到冯盎的那个院子的时候,里面确实还能听到一阵阵的“阴笑声”,那些个护卫们虽然尽力维持着一个挺拔的站姿,不过那脸上的恐怖表情,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

“嗯,情况我都已经了解了,接下来我会自己进去院子中布置一番,有些独门秘技不太想让外人看到,还请冯将军带着护卫们先退到院子外面等候吧,免得有厉鬼反击,再伤到你就不好了。”

林森并不想让他们从自己的动作中发现些端倪,更不想暴露自己可以改造植物的秘密,还是让他们对自己的做法,保留更多的想象和猜测吧,能够在他们心目中继续营造一个高深莫测的形象才好,因此故作玄虚的说道。

至于他们会不会干脆放火烧院子,或者用其他法子把自个困在这里,林森是一点都不担心,冯盎应该还没疯狂到那个地步才对,要不然一开始也不会亲自出迎了。

即便他们真的这么干了,反正这边有这么多植物在内,让它们帮忙挖个地道出来,或者用别的法子,想要逃出去简直不要太容易,林森这是典型的有恃无恐啊。

怕有人通过什么隐秘的地方在查看他的动作,林森还装模作样的在里面又转了一圈,顺手就把那些植物全都改造了回去。

然后才去到冯盎原本的卧室里,拿着把随便削出来的木剑,在那边绕圈边念念有词的,像是祷告着什么,其实到底说的啥自己都不明白。

最后再拿出点他会随身带着的秘密武器之一,倒出些从铁西瓜里弄出来的烃类物质在手上,再往木剑上一抹,在火上一靠,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火云掌,又往木剑上抹了一下,带起了一溜火苗,嘴里轻叱一声,然后收功盘腿坐下闭目养神。

满足的睡了一小觉,精力和体力都恢复了巅峰,以便应付接下来可能的变故以后,林森这才从屋子里走出去,到院子外去给冯盎回报情况去了。

第三百五十七章 开诚布公

林森出来时,冯盎正安静的坐在院子外面,满脸都是微笑的等待着林森。

即便没有进去看,也能知道里面的所谓“闹鬼”应该是解除了,因为原本大白天也会不断出现的“阴笑”声,很明显都已经消失了,这就是最好的信号。

而且确实也有人在悄悄的观察着林森的动作,也就是他进入了冯盎的卧室以后,才真个阻隔了窥视的目光,冯盎自个当然也有方法在不惊动的林森的情况下看到里面的情况,比如说到他们这种地位的人,一定会为自己准备的密道。

但是这样保命的退路,他肯定是不会交给其他人去的,自个亲自去探听消息,也显得他太小家子气了一点,所以林森做的最精彩的火云掌部分反倒是白瞎了。

“林将军厉害!”冯盎心悦诚服的夸赞道,至于到底有没有解决那不是明摆着吗,问都不用问,要不然岂不是显得他对林森不够信任了吗。

“侥幸,侥幸而已。”林森故作平淡的挥了挥手谦虚道,至于到底是不是驱鬼,怎么驱除的,他是干脆的保持沉默了,大家心照不宣就好。

“林将军请跟我来。”冯盎示意林森跟上,然后一同去到了他平日里接待亲近的朋友的小会客室里。

通过林森的这一番动作,冯盎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事显然就是林森鼓捣出来的无疑了。

可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特别气愤,心里不舒服当然也有一点,但是更多的还是在琢磨着怎么拉近和林森之间的关系。

上位者考虑问题的想法,自然是和普通人不同的,尤其是在与人相处方面。

普通人首先考虑的,肯定是对这个人的好恶,这直接决定了对方在自己心中的定位,以及对待他的态度。

之后也会考虑对方的身份地位,来决定是直截了当的给个冷脸,还是虚与委蛇一番,当然也与本人的文明礼貌有直接的关系。

可是上位者考虑的时候首先是利益,之后才是个人的好恶。

而这个利益那就多了,可不只是直接的经济利益而已,还包括了政治利益等等吧,只要是能带来好处的人,都是有用处的人,而能够带来多少好处,也决定着他能够容忍的限度有多大。

就像李靖之于李世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说起来李靖可以算是他们李家的仇敌,更是差点害死他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时也没有任何的表示。

可就是因为李靖的军事才能足够,能够带给大唐一次又一次的胜利,所以李世民就容忍了和他之间的仇怨,还能装作君臣相得的样子。

只是从李靖之后的处境也不难看出,李世民到底对他是个什么态度了。

而林森就属于典型的普通人思维了,即便是看那些世家中人不爽,第一反应也是恁死对方,让自个念头通达,而不是想法子从对方身上获得什么好处,看到对方过的不好,才是对自个最大的慰藉。

只不过现在到了冯盎的地盘上不得不低头,另外也不算真个撕破了脸皮,这才没有想法子搞死他。

而且林森还有和对方合作的想法呢,偌大一个岭南不能就这么放着啊,他还想从这里挖掘出更多的利益来呢。

不止为大唐,也能为自家谋些好处,顺便看看是不是也能在这里打下一份基业来。

所谓狡兔三窟吗,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长安城那一个篮子里吧。

冯盎也是察觉到了林森的这种态度,这才有和解的想法的。

“这些都是说好了的驱鬼的报酬,还请林将军笑纳。”带着林森在小会客室里坐定以后,冯盎拍了拍手说道。

自然有手下人拖着一盘盘的东西走到了林森面前,打开托盘以后,里面的东西差点闪瞎林森的眼睛。

单是不同大小的合浦珍珠,就足足有三盘子!要知道现在还不是后世养殖珍珠泛滥的年代,这时候的合浦珍珠,都是靠着采珠人一次次的潜入海底打捞起来的。

一个不慎,那些可怜的采珠人们就会搭上性命,葬身鱼腹者比比皆是。

还不能保证每个捞起来的珍珠贝里都有珍珠存在,而这些珍珠能够作为珠宝使用的,又是其中的极少数,真正珠圆玉润者更是少之又少,这才造成了所谓的滚盘珠价值千金的局面。

不单是人们的热捧,更重要的也确实是稀少,才造就了它的超高身价。

而眼下摆在林森面前的,珠宝级珍珠足有三大盘子,放在岭南什么价值不好说,但是运到长安城去,说是价值连城绝对不为过。

最起码换个程家那样的大院子是足够了,当然能不能买到,有没有人肯卖,那又是另说。

“另外,还有点东西表示我的歉意。”冯盎又拍了拍手,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又端着一盘东西单独走了进来。

“一袋走盘珠,一些沉香,还有这位采珠女,都属于林将军的了。”冯盎淡笑着说道,仿似送出了一些很简单的小礼物一样。

走盘珠的价格自不必说,这一小袋的价值,比之之前的那三大盘珠宝级珍珠犹有过之啊,那些沉香的价值同样不菲。

而这个采珠女,也算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了,皮肤更是因为经常下海采集珍珠而涂抹油脂变得很是光滑,让人看了很是心动。

“冯将军言重了,坚守侧翼本就是末将应尽的职责。

末将这里有些法子需要和将军商议,更需要将军的帮助,要不然怕是在岭南地面上寸步难行。

至于这些东西……末将愧领了。”林森稍一沉吟,还是决定送上门的好处不拿白不拿。

反正以后有不少法子带着他一起发财,这钱拿的也不亏心。当然也必须经过他的同意,才能保证在岭南地面上赚到钱。

既然对方主动示好了,自个拒绝了,岂不是显得太不给面子了吗。

至于他为什么道歉,彼此心照不宣就是了。

而这位采珠女林森虽然心动,倒也没有就这么收入房中的打算,只不过是考虑到自己拒绝了的话,以冯盎的霸道,这位采珠女的下场怕是堪忧啊。

这从她紧张中还带着点期待的神色里也不难看出来,在林森答应收下以后,那采珠女明显长舒了一口气的样子。

至于以后怎么安置她再说就是,不论是找个手下嫁了,还是留在家里听用,肯定都比在冯盎这边被当货物一样的使用来的好得多了。

看到林森痛快的答应了下来,冯盎忍不住满意的点了点头。

然后很是开诚布公的,就把自个和世家之间的交谈内容倒了个底掉,算是把世家中人卖了个干净。

毕竟和世家之间的合作,能够带来的利益还是比较有限的,相互之间的算计更多些。

而李世民显然又很不待见那帮人,走得太近了,怕是对他冯盎没什么好处。

还是和林森这个皇帝跟前的红人打好交道,更符合长远的利益,近期的好处也几乎是立竿见影的。

尤其是在平叛之战的封赏下来以后,冯盎就更觉得自个的想法没错,愈发坚定了和林森合作的态度。

第三百五十八章 一头雾水

冯盎很快就见到了和林森和解所带来的好处,因为林森从不再闹鬼的冯家大院回去之后,没几天就又一次回到了这里,和冯盎商议了一些事情。

而在此之前,冯盎早就大声的宣告出去,说是冼夫人真的显灵了,他的院子已经不再闹鬼了,而各方势力通过各自安插的人手,都证实了闹鬼这事确实过去了。

一时之间,冼夫人成了众多岭南人狂热崇拜的对象,香火变得格外旺盛,连带着冯盎自己的威望也再次大涨。

手底下那些亲戚,也都消停了下来,对他的好处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因此对于林森这次到来,他的态度愈发亲近了。

林森觉得这一次平叛的封赏,想要再传回来怕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因为高州和长安之间离得实在是太远了点,足足四千里地呢,哪怕是眼下最快的八百里加急,那也是足足五个八百里啊。

更何况南方这边的红翎信使可不多见,那糟糕的道路,还有复杂的环境,也进一步制约着信息传递的速度。

林森之前刚刚来到这边时,送回去的报平安的信,到现在可都还没收到答复呢,那可是足足好几个月以前了。

即便是平叛的消息能送达的更快些,不至于像他们来时那样,单趟就会耽搁上几个月,这一来一回花费的时间肯定也短不到哪去。

尤其是考虑到长安城那边商议好了如何封赏后,必然会有一些个人带着犒赏的东西专程再赶过来,这可比单纯的传递消息,花费的时间要长得多。

而有这么几个月的功夫,林森他们总不至于一直在冯盎的眼皮子底下,就那么干看着什么都不干吧,一帮子精力旺盛的大老爷们,还不得憋出病来。

因此林森有了个计划,干脆带着那三大盘子相对普通的珠宝级珍珠,又回到了冯家大院,目的很明确,想要跟冯盎买地!

虽然表面上不能说岭南这边是冯盎的私人土地,但真正意义上其实也没差太多了,这边的大部分人其实都相当于是他的佃户,只不过名义上那些土地都是属于当地人所有罢了。

反正既然想要买地,还是大面积的耕地,找他这个有实无名的“岭南王”准没错。

听了林森的请求以后,冯盎好笑之余,又忍不住沉思了起来。

好笑的是林森拿着的这些珍珠还是他给的呢,这不是左手倒右手吗。

而让他沉思的则是林森的要求,林森想在这里种水稻,还有甘蔗这类的经济作物。冯盎之所以沉思,是因为他从中看不到多大的利益。

岭南这地方要说穷吗,那些普通民众相较于此时的北方人来说算是真的穷,因为钱财大都让冯盎这类的土皇帝给赚走了。

可要说富饶呢也行,这边的自然环境决定了,什么热带水果啊,各种粮食啊,其实也不少。

单是野生的那些,就可以满足许多人的需求,想要吃饱其实挺容易的,只要不是懒到需要人把粮食递到跟前来就成。

这种情况下,粮食能带来的利润其实很有限,需要买粮食的人反而大都没钱,稍微富裕些的又不用为粮食发愁,想要在南方打开销路并没有那么容易。

可想要把它们运到北方去的话,运费比粮食又不知道贵出几倍来了。

况且南方的粮食因为熟得快,其实味道并没有那么美味,就像后世很多人宁肯买东北大米吃,但鲜少有专门买南方的普通粮食的。

南方真正的优势在于各种好吃的水果,可这时候的水果想要运到北方去又谈何容易呢,储藏技术根本达不到要求啊。

而且与其用来运水果卖,显然还是运送珍珠,珊瑚还有各色奢侈品,得来的利润更高吗。

能够买得起船的,大都算是有钱人了,这点基本的生意经肯定是不缺的。

所以冯盎琢磨了半天,还是有点不得要领的感觉,最后只能归结于林森这是想要自给自足,不再受制于他这个土皇帝,将补给的命脉握在别人手里吧。

“既然林将军喜欢,我送你一片土地就是,送你的东西,哪有再拿回来的道理。”冯盎笑眯眯的挥了挥手,大方的说道。

冯盎显然不是在说笑,他也不在乎那样一片土地,岭南这边空着没有开恳的土地简直不要太多,送出去之后再找人开荒就是了,反正在他手底下劳动力是很廉价的,人命也比较廉价,这人情做的是一点都不心疼。

不过林森仍然坚持要用这些珍珠,换回那片土地的所有权,当然是放在他本人的名下。

冯盎不觉得这些土地有多大的价值,可林森却是知道未来自己种在上面的那些作物,才是会让人疯狂的存在。

所以眼下还是把这些土地的所有权都摆弄清楚比较好,别到时候再因为这个问题,搞的纠缠不清的。

毕竟是在冯盎自个的地盘上,真的给了他借口,想要从中占便宜,就林森手头的力量怕是守不住啊,那才叫得不偿失呢,所以还是一开始就把这种可能性扼杀在摇篮里比较好。

看到林森这么坚持,冯盎心中的疑惑就更甚了,很怀疑林森到底是要搞什么。

不过眼下两边正处在蜜月期,关系刚刚改善,不想就为了这么点小事就闹得不愉快,索性笑着收下了那些自己送出去没几天的珍珠,还按照林森的要求,弄了个非常正式的契约出来。

当然给林森的那块地的面积,比这些珍珠能够买到的,肯定要稍微大上那么一点。

“回头有好处,末将定然不会忘了冯将军今日的恩惠的。”林森满意的收好了地契后,很是认真的对冯盎说道。

也许他并不清楚其中有什么好处,所以才这么随意,但是未来自己的计划真的完成的话,必定是要带着冯盎一起分润一下的。

谁让这岭南眼下还是以他这个“岭南王”的势力最为强大呢,与其到时候让眼红的他来抢,把自己陷入被动,还不如先把漂亮话说在前面,把面子要的足足的呢。

笑眯眯的陪着林森又聊了会天,送走了明显很是满意的林森后,冯盎接着就叮嘱手下人,要注意留心林森那边的动静,看看他那边到底是要干嘛的。

第三百五十九章 试验田

种植哪些作物林森早有计划,只是本来没打算为平叛这事耽搁这么长时间,一开始是准备位置彻底稳定以后,才会在下一个任职地点那边来推行这个事情的。

之前其实已经有和李世民商议过这个,甚至连下一步的封赏内容都差不多能猜的出来,可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吗,等待封赏的这大把时间不能就这么浪费了啊。

以岭南这边的气候条件而言,还有眼下所处的季节来说,封赏到来前,熟上一季水稻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手下这帮兵士们就暂时又变成了农夫,好在他们本来也都精于此道。

按照大唐此时的府兵制度来说,在天下安稳下来之后,他们本就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种地上才对,而且能当上府兵的,家里的地可都不少,所以在这方面都是个中好手。

林森也不担心他们会因为帮他个人种地而心生不满,因为他手头有着李世民给的密旨,让他们干嘛就得干嘛。

其实本来是打算让他们作为护卫力量,保证林森的一系列计划能够平稳实施,也保证许多秘密的东西,不至于被轻易的泄露出去。

毕竟相较于那些当地官兵,还是这些从关中带过来的精兵更加可信一些,不论是战斗力,还是忠诚方面,都更加有保证。

当地官兵因为出身的关系,肯定和冯盎这类的地头蛇,多多少少的有些联系。

尤其是在发生一些侵害了冯盎他们这些土皇帝的利益的事情时,难保这些当地兵士到底会站在哪一边呢。

林森手头要是没有自己的力量,怕是会寸步难行啊。

尤其是考虑到冯盎一开始的做法,要不是有这些精锐手下在,林森现在能不能还有性命在,都还不好说呢,更别提像现在这样,平和的与冯盎相处了,可以说这一手安排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眼下既然有了李世民的旨意,军司马也表示这地种的好了,也是可以算军功的,这帮精力旺盛的很,偏偏又已经闲的蛋疼的兵士们,自然也不介意把精力发泄在土地上。

相较于日复一日的军事训练,显然还是种地更能够让他们安心。

对于土地的向往,已经是根植于所有人血脉中的,劳作同样也是让他们发自骨子里的感到亲切。

重新接触到了种地的活计,这帮家伙全都显得干劲十足,大概是总算在这遥远的异乡,找到了那么一点家的感觉。

林森选择的水稻和甘蔗这些作物,可不是随便拍拍脑袋就定下来的,而是有着更加宏伟的未来计划在内的,也是因为这些东西有着更加广阔的利用前景,可以说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后续的一系列的打算,林森也都是和李世民商议过的,可以说派他过来,更像是一种公私两便的试验。

表面上是属于他个人的行为,其实私底下还是带着李世民的很多希冀在内的,也是为了将来能够有更好的处理岭南问题的经验和方法,同时也是在探索有没有更多的共赢的可能。

而且单以林森个人的力量来做这些事情,成功了能起到一个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力量加入进来。

哪怕失败了,也只是林森个人的失败,损失一点钱财而已,并不会对大唐官方的信誉产生任何的影响,显然是个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法子。

当然既然眼下是林森自己的地盘,种的作物肯定不能是普通品种啊,想要达到吸引人的目的,普通货色可不成,因此林森用的都是改造后的顶级品种。

后世不仅是造福了国人,更可以说是造福了全世界,让那位魔稻宗师真个变成万家生佛的超级水稻,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这东西产量极高,又非常适应岭南这边的气候,以大唐这时候相对后世大概整体都要温暖一些的环境而言,整个岭南地区,估摸着一年都能种出三季稻来。

不考虑味道的情况下,这一年下来的综合亩产量,肯定会是个非常非常恐怖的数字。起码放到大唐这会来说,足以让大部分人当做神物了。

再加上林森为它们增加了抗风,抗倒伏,抗病虫害,甚至耐盐碱地等等的诸多优点,适用性更广的同时,产量也是十分有保证的,只要不是遭了灾,大概不太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林森当然也知道这样的东西,会成为多少人眼红的存在,因此在这些种子被种下以前,就给它们加上了一个限制。

一种后世很多的高价值作物都会有的限制,那就是让它们的后代没有繁衍能力。

简单的说,这些水稻长出来以后,是没法作为稻种使用的。

不过考虑到未来可能会和冯盎进行合作,对这批稻子稍微减小了一点限制,这第一批超级水稻,回头是可以当做稻种来使用的。

但仅仅也就是长出一茬粮食而已,想用新粮食继续种植的话,只会长秸秆,压根不会抽穗。

这样一来,林森完全不用担心冯盎哪天会撇开自己,想要单独搞这些超级水稻了,只能从他手里买稻种才成。

有植物改造系统在手,就是可以这么任性!

至于甘蔗肯定也不会是普通货了,在林森的改造下,这种甘蔗不仅成熟的更快,水分更多,含糖量也会进一步增加。

要不是系统没有那么逆天,林森恨不能让这东西自己结晶出糖来。

在林森他们忙活着轰轰烈烈的搞着生产时,他带来的那帮子特种队员们也没有闲着,不仅成功的让更多人打入了周边的州府,还招收了一些个僚人作为势力的延伸。

在保证忠诚的前提下,对他们开始了训练。这些僚人往往都是一无所有的家伙,能用来换取生活条件改善的,也就唯有忠诚而已了。

这帮人顺带着还去端掉了一些当地的山贼水匪,磨练自己的战斗能力的同时,也从中吸纳了一些个有独到本事的家伙,同样变成了他们的外围势力。

正是有了越来越多的人,在帮忙给林森收集信息,在不断的对各个州府进行渗透,林森才对自己的计划越来越有信心,面对冯盎时,底气也是越来越足了。

就在那些个超级水稻已经抽穗,马上就要迎来大丰收的时候,由冯盎最喜爱的儿子,也是送到长安城中去做了人质的冯智戴带领的封赏队伍,风尘仆仆的终于来到了高州。

第五百六十章 磨堪

冯智戴能够成为冯盎最为喜爱的儿子不是没有道理的,不管这种喜爱到底是不是真的达到了那样的程度,毕竟未来的高州总管可不是他。

但是他本人的性格和能力,以及处事的手腕,确实是非常值得称道的,比之林森这种脑袋单纯到近乎傻的家伙,高出了不知道多少个量级来。

在长安城的时候,他能够八面玲珑的周旋于所有的勋贵们之间,还能在眼光颇高的李世民那里得到很高的评价,即便除去安抚冯盎的成分,也足以说明这个人是个非常有本事的家伙。

而这一次能够代表李世民前来进行封赏,除了说明李世民是真的很开心,以至于额外给了这对注定聚少离多的父子,又一次团聚的机会以外,也足以说明李世民对冯智戴是有多么的看重。

如果林森没记错的话,这家伙以后可是能做到一卫大将军的存在,哪怕没有多少实权,也足以体现出他本人的能力来了。

李世民不可能只是因为他是冯盎的儿子,而且是注定了没有继承权的儿子,而给与他这样的殊荣的。

而林森已经感受到了两人之间的差距,这位大帅哥一回来,就成功的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不说,只是几句话的功夫,就让林森有了如沐春风的感觉,甚至心里都对这位有了亲近的感觉,可见这位和人打交道的本事,是真的出类拔萃啊。

林森由此也不免产生了一些联想,这冯盎之所以把冯智戴送到长安城里去,怕是也产生了李渊当年的担忧吧。

一边是自己那位表现中规中矩的大儿子,一边是这位人见人爱又允文允武的二儿子,大概也是怕俩儿子之间起了争斗吧。

早早的把冯智戴送去长安城,既显示出了他冯盎输诚的诚意,也将这种可能的世子位置的争斗,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中。

另外冯智戴在长安城里,还能源源不断的送来各种各样的消息,同时还可以有个人不断的在长安城活动,为冯家营造一个更好的口碑和形象,怎么看都是个好主意。

不过既然把林森都叫了过来,显然眼下就要开始传达李世民的旨意了。

至于他们家里人叙旧的事情,完全可以放到把林森打发走了之后再说,相信他们之间,肯定有许多话可以说,可不仅是叙旧那么简单。

冯智戴显然也明白,林森并不想搀和在他和家人们之间,因此说笑了几句,拉近了彼此的关系之后,很是知机的在院子中间的一片,相当于小广场一样的地方,准备开始宣读旨意。

冯盎显然对此早有准备,故意弄出这种不小的场面来,以显示他对这圣旨的重视,以及对李世民的尊崇。

即便是作秀也要作全套啊,毕竟前来宣旨的这一行队伍中,可不都是冯智戴的人。

事实上恰恰相反,冯智戴除了几个贴身侍卫之外,什么人都没带。

其他的所有力量,全都是属于李世民的,算是表明了自己没有小心思,一心想要侍奉李世民的态度吧。

封赏的旨意当中,对冯盎自然是大家夸赞,林森很自然的成了配角。

除了又给冯盎加了一连串的头衔以外,实在的好处也是不少。

知道他手下侍女多,大概也是为了显示自己没有朝这里安插人手,或者埋钉子的打算,因此没像往常对待那些亲近的下属一样,赏赐数量众多的侍女过来。

这对那些侍女们来说肯定是好事,来的路上还不知道会死掉多少呢,这不来宣旨的队伍中都不可避免的减员了。

而且侍女就算进了冯府以后,生活也很堪忧,被边缘化几乎是一定的。

其他的绫罗绸缎这类的赏赐,肯定也是少不了的,大都是宫中使用的贡品,算是展示恩宠吧。

到了林森这里,封赏就简单的多了,连夸赞的话都没有几句,只是勉励了一下,然后就是他的新职位。

不出林森所料,他的职官品级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又前进了一步,来到了正四品上的高位,成了广府的折冲都尉,算是整个广府的最高军事长官了吧。

这可以说已经是许多人奋斗一辈子,都无法达到的高度了,再朝上一步,就是那些真正的顶级大佬们所在的三品官。

一二品更多的还是象征意义,或者是荣誉,三品职官就已经包含了各种文武方面的实职一把手了。

而和林森的新品级同级的,大都是吏部侍郎、黄门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以及上都护府副都护这样的实权副职,可以说是相当的位高权重啊。

甚至冯盎那高州总管的职衔,按道理也只是和林森眼下的职官平级而已。

当然了,冯盎还有包括一字的国公在内的一系列复杂名号,再考虑到他在岭南当地事实上的土皇帝身份,可以说除了封号中没有一个“王”字,他的待遇和真正的“岭南王”是一点没差的。

所以林森和冯盎之间差距还不是一般的大,不过广府毕竟名义上是高州的上级,所以可以预见的,两人以后打交道的机会还有很多。

但是单从年轻人当中来说,林森已经可以算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了!

只要看看和他平级的那些个家伙,都是个什么岁数就知道了。

唯一比较接近他的,还是苏定方的那个左监门卫中郎将,那还比他低了一级呢,更何况苏定方什么岁数,林森才什么岁数?

除去那些投胎技术非常到位,直接生在李唐皇室的幸运儿,在林森这个年龄段,他真的是已经做到了巅峰。

可以说在长安城中,那些勋贵子弟们,都有不少甚至都对他堪称崇拜,毕竟他的功绩都是实打实的自己拼杀出来的,什么家族势力,父辈余荫更是无从谈起,完全可以说是白手起家,达到了如今的高度,这就显得尤为难得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年纪轻轻就取得了如此高位,可以想见的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大概都会停留在眼下这个级别,轻易升不上去了,除非他又做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而李世民之所以派他来岭南,除了看重他的武力,还有奇思妙想以外,也未尝没有压一压他,磨堪一番的想法,省的年纪轻轻的就赏无可赏了。

这从这次的旨意之中,除了这个广府的折冲都尉之外,甚至都见不到其他的封赏,已经能够瞧出些端倪来了。

另外李世民大概也有让他去基层锻炼一下的意思,谁让他一开始就是进入了勋卫和翊卫那样的地方,对于地方上的事务肯定缺乏些了解啊。

虽然这个“基层”是广府的首府所在的番禹,可以说是岭南这边的经济中心,也是这边罕见的能称为大城市的地方。

但是越是这种实力交错的地方,越能锻炼一个人的能力吗。

第五百六十一章 相互算计(求订阅)

林森虽然接到了新职位,但显然不会这么快就去履职,他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做完,比如说收割水稻。

而冯智戴来了不长时间,大概也就是几天的功夫,应该是和冯盎他们将最为重要的话题都聊了个差不多,然后就把林森再一次叫了过去,参加这场在冯家大宅中举行的晚宴。

冯家的头面人物,也就是整个高州范围内的各个州府和势力的掌权者们,基本一个不落的都来了。

冯智戴少不了也对林森恭维了一番,夸赞他勇猛,武艺高强等等。

而林森明显感觉得到,冯盎对自己的态度也更加热情了,这里面看来少不了这位冯智戴的功劳,不知道他到底给自己老子说了什么。

另外,林森觉得肯定也是看他种下的那些作物的面子。

超级水稻陆续已经开始了收割,尽管还没全部完成,因为他们种植的面积其实真的不小,可是大约的亩产量已经统计出来了。

就为了这事,冯盎甚至都被惊动了,专程跑去了稻田那边看了一天,对于日理万机的他来说,这绝对是难得的重视了。

因为那边的亩产量实在是太过惊人了,起码在冯盎看来,已经称得上是恐怖的产量。

平均算下来,亩产量妥妥的超过了一千斤,个别土地营养丰富的,甚至能够达到一千五百斤!

即便是按照最低的产量来算,也足足比原来的亩产多了两倍还有余,高的甚至增产了四五倍。

就算是一直不太用为粮食不够吃而感到烦恼,冯盎依然能够明白,这恐怖的产量到底意味着什么。

就算是不能带来太大的经济利益,但是这背后所代表的政治利益却有很大的不同,只此一项,就可以保证他手底下很少会再出现饥荒这类的东西了。

对于稳定人心,增加自己的威望,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

哪怕手下那帮子短视的家伙,对普通民众盘剥的再厉害,只要他们能够填饱肚子,就会少去很多狗屁倒灶的破事,更不用三天两头的去和那些被刮的天高三尺,只能奋起反抗的造反者战斗了。

因此对于这东西,冯盎觉得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这可是战略级的大杀器。

最近正忙活着想从林森这里多弄些稻种,也好让手下人大面积的种植这种超级水稻。

林森当然也乐得如此,出售稻种能够赚上一笔不说,也能让这超级水稻占领整个岭南。

当岭南人习惯了这些水稻的超高产量以后,想要让他们再种回原来的那些,可就不仅仅是骂娘而已了。

偏偏冯盎还不知道林森在背后动了手脚,满以为这买稻种是一锤子买卖,以后自家的超级稻子种出来以后,还用去林森那里买吗?

把命脉握在别人手里,显然不是他这样的土皇帝会有的想法。打定了主意弄到足够的稻种以后,就要撇开林森的。

殊不知林森早就防着他这一手呢,想要一脚把他踹倒犄角旮旯里,门都没有。

不过眼下相互算计着的两人,看着可是融洽的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的关系真的有多好呢,搞的那帮子冯盎的子侄,都跑来给林森不停的敬酒。

而林森更为看重,觉得能为自己创造更多财富的甘蔗,眼下还没有熟透,回头肯定要请当地人帮忙收割,压榨,最好再做出糖来。

粮食能够带来的更多的还是战略意义。这一次林森可没打算轻易的放弃这魔稻宗师的威名,就算冯盎给足了好处,林森肯定也不会轻易让出去的,搞不好最后还要冠以李世民的名头。

更何况眼下冯盎就像是忘记了发明者的荣誉这回事一样,打的什么主意不问可知。

林森对此同样早有准备,并不怕被冯盎轻易的摘了果子去,冯盎真的想要绕过他,说不定反而会发现自己跳进了大坑。

相较而言,还是甘蔗能带来的利益更为直接些。

相较于其他很多东西,其实糖才是一种更为容易让人们接受的硬通货。

长安城里最为受欢迎的果子都是甜味的,而且还得是类似于后世的三刀那类,甜到有些齁嗓子的。

这大概和唐人的整体饮食习惯有很大的关系,重口味,油腻才是主旋律,清淡的甜味,甚至在妹纸们中间都不是很有市场。

对糖类的消耗量就可想而知了,而此时的糖可算不得便宜。

这还只是长安城一地呢,想想整个大唐境内,再想想广州城里来往不断的那些个番商们,不难想见其中的市场有多大了。

另外,种植这两种作物,还能在未来有效的将南北两地联系起来,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和依赖,对于增强大唐对南方的控制力,也会很有帮助,当然那得是林森的计划慢慢得以推进之后了。

起码眼下看起来,对冯盎那是一点坏处都没有的,要不然他哪会这么热情的对待林森呢,谁心里还没把算盘啊。

考虑到岭南这边道路难行,当然也是李世民有意放纵,他也是知道林森的计划的,所以履新的期限被放的还挺长。

赶在真个出发以前,林森亲自看着那些水稻全部完成了收割,然后被以一个双方都挺满意的价格卖给了冯盎。

自觉的就花这一次钱,就能一劳永逸的拿到这种新水稻的冯盎,压根就没跟林森斤斤计较的意思,大手一挥就按照林森的报价给了。

得了足够的银钱后,林森干脆的带着队伍就出发了。目标直指现在广府府衙所在的番禹,也就是后世的广州市。

冯盎给的都是金银,并不用像铜钱一样,大车小车的拖累大家的速度,所以其实赶起路来还是比较快捷的。

大唐建国的年头毕竟还不是很长,即便是建国之初就很有远见的开始铸造自个的铜币,可产量显然也远远满足不了人们日常生活的需求。

因此即便是长安城里,也经常能够见到以物易物的交易,此时的绢布其实也承担着一般等价物,也就是类似货币的功用。

这也是诸如东西市这类的地方,为什么会有钱铺这种地方存在的原因。

谁也不可能没事就拉着一车车的铜钱,或者揣着几十斤的钱串子出门逛街吧。

到了南方这边,尤其是岭南地区,铜钱的匮乏更是严重的多了,毕竟铸币的工坊放到遥远的南方,也不利于皇室加强自己的统治吗。

而谁也不可能专程去北方,弄来那些沉重的铜钱来用啊,北方自个都还不够用呢。

再说了就算是运来了铜钱,这个价值和北方肯定也有了很大差别了,单是运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损耗。

再加上广州这类的地方番商云集,人家拿着铜钱回海外去跟谁买东西去,还是金银这样的硬通货用着方便不是。

所以岭南地区靠金银来进行大额交易,已经是默认的潜规则,尽管不太符合大唐律法的规定,但所有人都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了也就用了。

带着金银也确实要方便许多,起码林森他们就深刻的感受到了这种便利。

相对于从高州到长安的路程来讲,高州到番禹之间的路程,就显得近便多了,所以林森他们感觉没用很长时间,那座在整个岭南来说,都算的上是规模宏大的广州城,就遥遥在望了。

第五百六十二章 热情招待

此时的广州城作为广府的首府,确实可以说是整个岭南地区首屈一指的大城市,人口规模更是不小。

但是相较于人口规模足足过了百万的长安城来说,多少还是有些不太够看的,因此林森一开始就对这里没有太高的期待。

这里相较而言最大的优势,其实还在于它是中外商品的一大集散地,番商们经年在此和来自内地的商人们交换着货品。

把整船整船的来自外海的香料,牙角,奴隶等等的奢侈品,换成产自大唐的瓷器,丝绸等等在西方同样受到热烈追捧的好东西。

也正是由于这些番商们旺盛的需求,刺激着广州城和周边发展起了许多小型手工作坊,多数都在为这些外商们生产着各色商品。

甚至有许多都是按照他们的要求,定制的更加符合当地人审美的西式花纹,也就是后世所说的那些外销瓷等,在这里几乎可以说是随处可见。

整个番禹城中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都是番商还有他们带来的水手,船员,或者是作为货品的奴隶,也就是说都是外国人。

也是因为这么多外国人的存在,才让广府这边的建筑,包括以后的众多岭南园林,都多少带上了一些来自异域的样式。

在这里见到拜占庭式,罗马式甚至是地中海式的建筑元素,一点都不用稀奇。

不过相较于同样占据着地利的扬州,广州这边其实是处于弱势的。

作为目前整个大唐不是第二,也是第三大城市的扬州,有着更好的商业氛围,也有更多的富豪。

相对而言交通也要更便利些,起码对前去做买卖的大唐商人来说会友好的多。

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那边腰缠万贯的真正豪客并不在少数,很多番商宁肯多跑点船,也要把货物运到那边去,货物能够消化的更快一些。

但是相应的,那边显然更欢迎那些实力强大的番商,并不是随便一个番商,都能在那边混的风生水起的。

虽然林森其实并没有去过此时的扬州,但是对眼下的广州,他确实还是有点失望的,甚至比他本就不高的期待,还要稍差一些,主要是这边的卖相确实不咋地。

不同于后世岭南园林兴起后的漂亮建筑,此时的番禹城区看着着实是有些杂乱,甚至在林森眼里会显得有点……寒酸。

因为此时的城区中,除了九耀园这种遗留下来的南越皇家园林,其他的房子大都是干栏式建筑,也就是俗话说的吊脚楼。

实在是广府这边的天气,永远跟潮湿脱不了干系,这种看似简陋的建筑形式,确实是比较适应环境的,顺便还能躲开地面的潮气,以及时不时还要出现的蛇虫和老鼠。

不要觉得后世能见到的众多吊脚楼都那么漂亮,就认定如今的广州城里更加古色古香,毕竟大都是普通人居住的而已,那形象其实大都不太敢恭维。

即便在高州那边的营地,比这好像还要简陋些,可那毕竟是住在野外啊,大家还都能克服。

可作为岭南第一城的广府首府所在,竟然只是这样而已,就着实让人忍不住失望了,比之冯盎的私家大院,差了更是不止一筹。

更奇葩的是此时的广州城,严格说起来应该是占据了两个州县的土地,城东和城西竟然分属于不同的州府来管理的。

要不是广州都督府也安置在城中,可以统筹两个不同的州府,这广州城怕是有的忙活了。

一个人在城东犯了事,跑到城西去,暂时就没法抓捕了,那不就搞笑了。

另外,足足占据了三分之一常住人口的外国人,必然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即便他们大都集中居住了某几个街区内,管理起来也还是没那么容易,因为不同习俗之间的差异,再加上牵扯到不少的经济利益,各种冲突也是时有发生。

好在此时的大唐,还是很有天朝上国的底气的,并不会因为这些番商能够带来许多利益,就一味的惯着他们。

一般不会存在偏帮外国人的情况,甚至对他们有点瞧不上眼的意思。

虽然不至于像长安城里一样,哪怕再有钱的番商,也是人们鄙视的对象,但也绝对不至于像后世某些时期那样,好像天然就高人一等。

当然这些都是属于广州刺史需要头疼的问题,林森来是当军方头头的,自然是不会去插手人家文官的活计,那是要犯忌讳的。

好好收敛了一下失望的情绪,林森这才想起来,后世来番禹这边看岭南园林时,还听当地的导游介绍过这些。

貌似是后来的名相宋璟,被贬官到这边任职的时候,才发明出了用泥砖造房子的技术。

在他的大力推行下,人们也确实见识到了这泥砖建筑的好处,这才很快替代了吊脚楼,成了广府的主流。

虽然后世去参观那些吊脚楼时感觉也不错,但是让他在番禹这边长期住在吊脚楼里,他是不愿意的。

这会已经在琢磨着,是不是该取代了宋璟的位置,提前把这泥砖建筑搞出来呢。

不过眼下他还没空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广府的众多文武官员们,已经热情的迎接了出来。

林森他们阵势齐整,杀气凛然的,肯定不能贸然就进城,必须要事先通报的,他们知道林森到来当然也就不奇怪了,只是这个热情劲着实有些高。

那广州刺史可是林森的上官,还是正儿八经的三品高官,能够亲自出迎,可以说是给足了林森的面子。

虽然不至于因此就真个受宠若惊,不过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不是吗。

想要完成他到此的那些真正的任务,也就是和李世民商议好的一系列计划,他肯定是要待在这边很长一段时间了,干上一两任基本是一定的,能够和这位顶头上司还有一众同僚们搞好关系,对于他今后开展自己真正的工作,必然更加有利吗。

陪着这帮人东拉西扯的聊了半天,约定好欢迎宴会的时间以后,林森带着手下那不到一千号精兵,奔着自个的军营就去了。显然这地方不会是在城区里面的。

前任折冲都尉肯定也早就得了信息,林森他们过来的时候,这位就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简单的交接仪式完成以后,那位好像是解脱了一般,带着一帮子手下,趾高气昂的就走人了。

而林森也大约能够明白,那些文武官员为什么会这么欢迎自己的到来了,起码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这位前任折冲都尉,虽然不姓冯,但是他姓冼,就是冼夫人的那个冼!这已经可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第五百六十三章 游戏规则

酒宴如期的在那套南越王赵佗的皇家园林里开始了,原来的皇家园林,如今更像是广州府的办公地点,兼当地权贵人事的休闲场所,并不会像以前那般守卫森严,起码对于林森他们来说,这里是随时可以敞开怀抱的。

由于这次的宴请,被定义为接风洗尘,菜肴和酒水其实相当丰盛,甚至还有歌舞伎演出助兴,别忘了大唐这时候是允许公款吃喝的,而且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不需要搞的遮遮掩掩的。

在场的除了一大帮子广州当地的文武官员以外,也有个别的大唐本地的商人代表,反倒是番商那边,并没有哪位重量级人物获得这个资格。

即便是林森的政治觉悟非常的差,更缺乏敏感性,也能够感受到,现场其实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融洽,隐隐的其实是分成了两大阵营的。

明显以广州刺史为首的这帮子官员,对林森那是真的热情,对他的到来也是确确实实的持欢迎态度。

虽然此时的大唐对待军人的态度,整体都是向往和尊重的,但是这帮子文武官员,按说也不至于对他表现的如此热烈,甚至都有点上杆子巴结的感觉了。

而另一帮人的中心人物,却是几个职位并不算多高,只能说有些实权在身的官员,再看看围绕在他们身边的那些人的身份,林森不难明白现场为什么会是这样一种形式了。

林森很快就大约了解了其中的缘由,广州刺史他们这帮人,大都是从长安城空降过来的,或者从其他地方调动过来的,算是外来人士,但名义上却掌握着最重要的那些权利。

而另一帮人则是明显的本地派了,也就是俗称的坐地户,在本地都有着较大的影响力。

再加上手下那些胥吏,大部分也都是这帮人的爪牙,甚至前一任的折冲都尉,也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所以这些人虽然看似职位不高,实际上权柄却是挺重的。

因为很多事情真正想要推行下去,显然都离不开这些人去实施。

这样的两帮人之间能够和睦了,那才叫有鬼呢。

能维持面上的和气,都得说这位刺史大人领导有方了,毕竟这广州城中牵扯的利益实在是太大了点,而这些坐地户们掌握的软硬实力又太强。

要不是刺史手段高明,怕是他们都会变成被彻底架空的傀儡,只能悲催的做个人样子了。

当然在场这些人中,也有一些个只顾自娱自乐的,大都是仕途无望的贬官,或是年岁大了无心争斗的老油条,这帮人基本都被边缘化了。

而他们也乐得一心在这里养老,并没有什么心思,再去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了,算是中立派吧。

林森的到来无异于是给那帮子外地帮官员们,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因此对他那真是打心眼里表示欢迎啊。

更主要的是林森可是带来了将近一千精兵,这可是清清白白的,和当地势力没有任何瓜葛的北方精兵,而且在平定罗窦洞僚人的反叛中,表现出了强悍的战斗力。

甚至有传言说,私底下和冯盎都掰过腕子,让那个强势的“岭南王”都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妥协。

有了这帮强力手下在,起码他们的安全上变得有保证多了,也有了更大的底气,和那些本地派的坐地户们争斗一番,不用担心哪天就来个被自杀。

这帮人的亲近也不是空口白话的,反倒是很直接的就拿出了他们的诚意。

大概也是知道林森不是个能够弄明白那么多弯弯绕的家伙,还是耿直点更容易得到林森的好感。

作为接纳他真正进入到这个圈子里来的一个标志,也是表示对他现在所处的这个位置的尊重,广州刺史很明白的表示,会从当地和番商们的交易份额中,拿出一部分来让林森的手下人来接手。

具体能够吃下多少,肯定还要看他的实力来定,不只是经济实力,政治势力其实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但是起码是给了林森一个准入权,不会被排除在外,只能干看着这其中的巨大利益,而无从下手了。

别以为这时代的外贸是那么好做的,尤其是在扬州和广州这样出了名的开放口岸,能吃下部分份额的商队,哪个背后不得站着一位跺一跺脚长安城都要抖三抖的主。

也许某个不起眼的商队,就是某个国公,甚至是某个世家的产业,只要看看到场的这些个商人代表,就不难明白这一点了。

其中可是有好几个林森的熟人,秦家和程家的管事也赫然在列,这些人能出现在这里,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这位广州刺史能够坐稳位置,周旋在众多的坐地户之间,怕是这些商队背后的势力也是出力不小,这些商队之中,可也从来不缺乏武力单位了。

相较于多少有点打官腔,说话还是有些遮遮掩掩的那些官员们,秦家和程家的两位管事,面对林森时,基本就是直接挖干的说,把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全都给林森说了个明白,反正几家之间关系之亲近是人尽皆知的。

最后也直白的表示,以后还需要林森给几家共同的生意保驾护航啊。

对此林森还能有什么好说的呢,人家带着自己发财,自己给人家提供武力保障,也是应当应分的事情。

反正他来前李世民也有着类似的交代,遏制当地人的势力,同样也是他的任务的一部分,答应的自然相当痛快。

林森同样给出了承诺,算是投桃报李吧。

今后他的手下们,会轮流过来帮忙守卫府衙所在,确保这些真正心向大唐的官员们的安全。

另外也会有些力量,随时准备去码头上帮忙维持秩序,这些本来也都在他的职责范围之内。

只是前任无法让这些人信任,宁愿选择相信自个带来的那些护卫们罢了。

即便喝的酒水再多,肯定也灌不倒林森这个酒神附体的家伙,更何况南方这边喝的不是果酒,就是米酒,烧刀子那类的烈酒并不是很流行,对林森来说基本和饮料没差了,所以说他全程都处在很清醒的状态。

通过这一次的利益交换,林森对所谓的政治,也算是多了点了解,总的来说对于这次接风宴的效果,他还是挺满意的。

至于倒向坐地户们那边,不说他们天然的对林森这个外来人就缺乏信任,甚至有些敌视,林森自身的利益,也没法和他们保持一致啊。

更何况他这次来,想要完成那些真正的任务,少不了还是要和那些坐地户交锋几次的。

与其两边不讨好,还不如一开始就站定了阵营呢,毕竟他和刺史他们一样,都是心向大唐的。

第三百六十三章 利益交换(求订阅)

大的方向聊完之后,就是大家相互之间私密交流的时间了,那些本地帮的看来完全没有过来试着拉拢一下林森的意思,甚至连混个脸熟的想法都没有,压根就没往林森跟前凑,完全就是划清界限的意思。

看来两方之间的争斗,远比表面上看起来的要复杂和凶狠的多,回头很有必要提醒下手下那帮子兵士们,平日里坚决不能独自出去,要不然指不定就被谁给下了黑手呢。

等到秦家和程家的两位管事,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了个差不多,转头去找其他的官员们联络感情以后,林森的上官,那位广州刺史又过来找上了林森。

这位总是笑眯眯的家伙,可不是什么老好人,要不然也没法坐在这个位置上坐的这么稳当了。

如今的广州这边,甚至连个市舶司这类的机构都没有,也就是说完全就是自由贸易,都没有海关的,不论是大唐的商人还是那些番商们,可以说命脉都把持在这位刺史手中。

由于天高皇帝远的,很多事情可以说都是他一言可决的,里面牵扯到的利益之大更是不必多说,买进卖出的,肯定都落不了他们这帮人的好处。

所以他这一任刺史干下来,那家产妥妥的就超过了林森这么些年的不懈努力了。

而这位过来的意思也很明确,除了和林森亲近一番,也是为了表明他的想法,除了守卫他们的安全以外,他个人也想从林森这里得到些回报。

广州这地方虽然经济非常发达,但是因为深入岭南地区,其实并没有什么政治地位,虽然不至于像崖州这类的地方,变成公认的流放首选地,有去无回的死亡之所,但是经常也会有贬官到这来。

那帮子中立派,就大都是被贬谪过来的,后世的一代名相宋璟,同样也是这么来到这里的。

和那些安心的在这边捞着外快的家伙还不一样,本就是好不容易才荣升到现在这个职级,从别的地方升任广州刺史的这位,还有着一定的政治抱负在身。

很想有机会再回到长安城那个政治中心去,一展自己平生所学,即便职级没法更进一步也不要紧,关键是能够回到中枢。

大唐这时候的文人,包括以后很多朝代的文人,大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让他们远离中枢,好像是偌大的折磨一样,很多人宁肯留在都城里做个并不是那么高级的官,也不想到地方上去作威作福。

而对这位广州刺史来说,反正该捞的钱也已经捞够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变成了继续奋斗的最大动力。

听他那意思,其他那些个商队也是通过这样的利益交换,取得的瓜分广州的外贸生意这场财富盛宴的入场券的。

我让你们在这做生意赚钱,你们想法子把我弄回长安城里去,算是个互利互惠的法子。

而林森作为公认的当今陛下李世民眼中的大红人,在这位刺史看来分量并不低,尤其是他也接到了来自李世民的密旨,要求他在许多方面都要认真配合林森的情况下。

林森对此其实也是早有准备,虽然没有直接给这位刺史什么承诺,按说以他的品级,也不该说些太过牛哄哄的话吗。

只是告诉这位自个的上司,今上会看着这里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落在李世民的眼里,只要他干的好,自然不用担心自己的前程。

觉得有了保证的刺史大人,和林森说起话来可就越发的亲近了,甚至有点个对待上官的意思了,谁让林森在他眼里,跟钦差大臣也没差了呢。

对林森来说,这无疑是个非常不错的开局,起码已经团结了很大一部分人了,以后开展他真正的工作,完成自己的那些秘密使命都会方便许多。

至于那些个本地派的家伙吗,林森本就没打算和他们有太多的交集,和他们发生利益冲突几乎是一定的。

可要是这帮人不识好歹的过来找茬,林森自然也乐得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

连冯盎那个“岭南王”都坑过了,也就不在乎继续坑一下这些小山头了。

酒宴在一团和气中落下了帷幕,辞别了其他的宾客后,林森拒绝了刺史让他在这原本的皇家园林里留宿的提议,带着护卫们,一路奔着军营就去了。

知道可能和那些本地势力起冲突,林森可从来没有放松过自身的防卫了,出门在外永远是甲胄在身,反倒是为他自个赢得了好名声。

而且在他没回营地以前,手下那些兵士都会一直保持战备状态,谁也不知道这些习惯了做土皇帝的家伙们,到底能干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这个所谓的军营,其实更像是一片空旷的平地而已,没有合格的围墙,给兵士们住宿的,也只有一些个简陋的吊脚楼而已,有些眼瞅着就要坏掉了。

要是严格按照北方的军法来的话,前任那位姓冼的折冲都尉,足够掉脑袋的了。

不过谁让人家是坐地户呢,都已经完成交接了,也没有合适的理由去干掉他了。况且真的下手,怕是少不了要引来一场规模不小的战斗吧。

不过这样的营地,前任折冲都尉可以放任不管,到了林森这里可不行,不说不想让那些本地派的抓住把柄,实际需求也确实有很大不同啊。

眼下折冲都尉的职责,其实比较类似于后世的地方武装部,大部分地方都是负责组织府兵们,每年农闲时的训练,还有上番去宿卫长安,边境地带也会肩负起保卫边疆和平叛的责任。

广州这边的军营里,之前大部分时候都是空荡荡的,也就是那位前任折冲都尉,还有他的护卫们会在这里,嗯,还不一定一直在。

考虑到那家伙在当地的影响力,召集人员前来训练什么的,肯定会更方便些,别人对他的监管自然也要松懈许多。

本地派肯定不会去找他的麻烦,外来的官员们又不想挑起太过激烈的矛盾,怕是都不见得来过军营,所以才有了这个军营眼下这番破落的模样。

只不过林森到来之后,这里肯定是要做些改变的。

他手下这一千号精兵,必然要常驻在这里的,只有那些看着随时可能会坍塌的破烂吊脚楼,显然是不行的。

除了完成他的秘密任务以外,训练府兵这类的本职工作,肯定也不能丢啊。

第三百六十五章 坚实后盾

一早醒了过来,林森这就开始组织人手,修整他们所在的这片姑且称之为营地的地方吧。

首先当然是弄上一圈结实的围墙,前任只在必要时召集手下就可以,而林森他们可是实打实的需要防护的,其中前任和他的那帮子手下们,同样在需要防备的范畴之内。

他们不说孤立无援吧,反正也没差太多了,能指望的真的只有自己而已,还需要肩负许多的责任,所以提高营地的防护力迫在眉睫啊。

反倒是给他们住的地方,可以放在稍微朝后些的位置,暂时将就着用吧。

将原来的木制围墙挑选些依然结实的木头保留下来,其他的那些腐朽掉的干脆一并拆掉算了。

挖好坑之后再把这些个立柱重新树立进去,作为围墙的根基,然后围绕着它们夯土为墙也就是了。

这帮子北方来的精兵并不缺乏力气,现在也逐渐的适应了南方这湿热的天气,权当以工代练了呗,对于提高他们的体力还是很有帮助的。

夯土墙这样的活,对他们来说也没什么难度,怕是以前在北方也没少干了,要不是这一圈下来面积着实不小,甚至都用不到几天功夫就能完事。

有那些同样可以算是标记的木柱在,完全可以让他们分成无数个小组,每个组负责一段围墙就成。

用了其实也没多长时间,一圈足以并排跑两个人的围墙就算是建完了,应对眼下的状况应该也够用了,以后再逐步加固就行。

考虑到这边时不时就会来上一场雨,肯定要变成一项长期的活计了。

搞定这个以后,林森他们赶紧开始把住人的那些个吊脚楼逐步替换掉,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找到了另一处更合适的地方开建泥砖房。

泥砖这玩意确实挺简单的,弄点黏土加上些秸秆,夯实了之后用模子做成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砖头形状,待到干的差不多了,搭积木一样的把房子搭建起来就得了。

这种构成显然和后世的混凝土结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强度其实很有保证,厚实的墙壁完全可以在冬天时保住屋里的温度,还能把所有的寒气阻挡在外边。

泥土本身又可以吸收很多的潮气,保证屋子里面的空气湿度不至于太高。

夏天同样可以阻隔热气,营造一种类似冬暖夏凉的效果,显然会比吊脚楼更舒适。

更关键的是,造价真的是非常低啊,泥土和秸秆都是随手可得的东西,真正的成本无非就是一点人力而已,后来能够推行的那么快,不是没有道理的。

其实林森弄出的那个圆形土楼,也可以说是泥砖房的加强版吗,效果也是类似的,谁让终南山中因为自己的独特小气候,湿度比之长安城也要高上一些呢。

每建成一座泥砖房,那边就会随之拆掉一座吊脚楼,这些东西不仅是住着没那么舒服,反正林森他们这帮子北方人多少都有点住不惯,而且这些吊脚楼都已经成了军营里的最大安全隐患了。

不仅是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木头的,又比较靠近围墙,真个遭遇了火攻的话,很容易就被点着。

更重要的是它们实在是年久失修了,很容易就会坍塌,搞不好反而会把军士们埋里面去。

事实上之前下了一场雨,然后真的就有几座吊脚楼,就那么彻底散架了。

要不是军士们都在冒雨加固营地的围墙,原本住在那几座吊脚楼里的兵士,很可能就那么憋屈的被砸死了。

自那之后,兵士们就宁肯躲在外面淋雨,也不想回到自个的吊脚楼里去提心吊胆的了。

好在那场并不算多大的雨水过去以后,赶在下一场雨到来之前,就已经建起了足够多的泥砖房,里面的大通铺,挤一挤也能把所有的军士全都塞进去了。

而且林森按照自家的习惯,把所有的大通铺都改造成了大土炕,把原来的那些吊脚楼拆出的木头当燃料,完全可以保证这些土炕的干燥了,冬天当然更不用怕冷了。

后边泥砖房建的多了以后,他们的居住条件自然也会变得宽裕不少的。

另外考虑到最为极端的坏情况发生,林森还组织着他们,一同在所有的营房下面都挖了地道。

有木头支撑的那种宽大地道,甚至可以用来当做调兵遣将的快捷通道使用,当然也能通到围墙的外面去。

反正营地里面都是手下精兵,只要做好对外保密就得了,大大方方的挖就是,挖出来的土也没浪费了,直接就变成了泥砖盖房子用。

赶在入秋之前,整个营地的建设工程总算是顺利完结了,外观上看绝对是焕然一新啊。

如果从高空俯视下来,就能看到整个营地成了一个大圈套小圈的样子。

圆形的外围墙即便被攻破了,也要面对更加高大厚实的内圈营墙,和防守力量更加集中的兵士们。

哪怕这里也被突破了,想要进入营房,也会变成惨烈的巷战,而每一座营房又相当于一个小的防守堡垒,这防护力可以说是相当可怕了。

在军营休整完成,或者还不如说是重建之后,广州刺史很难得的领着一帮子手下文武,全都过来参观了一下。

顺便也带来了许多劳军的物资,表示对这些精锐兵士们的慰问,少不了也好好的勉励了他们一番。

简单的一圈逛下来以后,这位刺史大人显得很是意气风发的样子。

有了林森手下这帮精锐轮流过去驻守,他这个当刺史的感觉自个说话的底气都足了不少,这又有了个跟战斗堡垒差不多的军营在,他的信心可不就更足了吗。

看待林森和他手下这帮子精气神越发强悍的精兵时,那种得意与自豪的神色,压根就忍不住表露出来啊。

而那些本地派的观感自然又大不同了,一个个都忍不住就是一凛。

他们当然也不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这方彻底的失去话语权的,期间甚至还安排人马,和林森派过去轮流守卫刺史他们的那些兵士们厮杀过一番。

面对有林森的护卫带队的这些精锐兵士们,自然是被杀了个皮管尿流,一败涂地啊。

再见到眼下这个焕然一新的兵营,心里的感受更是复杂难明。

而这些人的灰败眼神,对林森来说无异于最好的褒奖。

完成了这些基础建设工作,有了一个比较坚实的倚靠之后,林森终于可以开始真正的着手去完成他这趟过来的真正的任务了。

第三百六十六章 真正的计划

为了搞好这些基建,林森他们可是没少受苦了,要不是林森自个身先士卒,怕是中途那些兵士就要撂挑子不干了。

不是工作量太大,而是这边的天气太过湿热,实在是难熬的紧。

就算是什么不干,坐在那里汗水都不停点,在大太阳底下光着脊梁干活,更是挥汗如雨啊。

原本自认为也算是帅气的林森,现在模样倒是没多大变化,可那肤色黑的真不是一点半点,妥妥的小麦色无疑。

要不是身高比南方人高出了太多,扔到人堆里去,都很难将他区分出来,跟当地人基本一个色了,比他手底下那帮昆仑奴都好的有限。

而人熊哥俩因为有把子力气,又相对比较适应这个天气,更是干活时的主力,结果就是身为非洲人的他们,都被晒黑了!

如今的他们守夜的时候,只要不是笑的很灿烂,把那一口白牙露出来,完全就成了隐形人啊。

让他们去充当暗哨,绝对是好样的,有时候连自己人都找不着他们的所在。

其他兵士们也是差不多的肤色,和林森一样,都晒脱了多少层皮,才算是彻底适应了这边的天气啊。

好在这样的努力,换回来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他们自身的体力,和在当地环境条件下的战力,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另外还有了一个比之原来舒适了不知多少倍的军营。

除了泥砖房带来的好处以外,也少了蛇虫的打扰,总算可以安心的睡个好觉,不用担心哪天起床,发现自个其实是抱着条蛇睡了一晚上,谁让它们身上凉飕飕的跟冰袋似的呢。

围墙周围都有洒下石灰和硫磺,院子里还捣毁了不少白蚁和蚂蚁的窝。

这两样东西在林森的建议下,不是变成了药酒给兵士们防止风湿用,就是干脆下了油锅给他们加餐了。

当然营地里的那些个蛇类,也都有着类似的遭遇。

之后林森也改造了许多的驱蛇虫的植物,还有食虫草出来,省的早上起来就发现自个身上被叮的跟佛头似的。

有个倒霉的兵士,因为格外受到蚊子的欢迎,偏偏他又对蚊虫叮咬稍有些过敏,差点被活活咬死。

而来参观过一次的刺史大人,发现了营地里这种泥砖房的好处,私下里也曾找到过林森,想要先行在广州城里推行一下。

而且表明了不会占用林森这个发明者的名头,只想要那背后所代表的政绩,还有好名声而已。

毕竟一个真心爱民,能够办实事的父母官,未来的前程也会更远大一些,想要回到长安城也会更容易些吗。

林森当然不介意,正好借着这个机会也能为自己留下些声望,而且由刺史来推行,力度肯定要大得多,也避免了他插手地方政务的嫌疑。

而在军营建好了以后,林森也开始琢磨着,如何真正的开始自己的任务了。

军营其实离江边不远,乘船顺流而下,过了入海口就是广袤的大海,现在的位置可以说是扼守在番禹城区和入海口之间,必要的时候完全可以掐断那些番商们进出大海的通路。

原本的军营尽管有些破烂,可那些床弩和投石机等大杀器都保存的挺好的,这些东西都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也是大唐征服监管的重中之重,基本不存在轻易外流的可能。

有了这些东西在手,林森才有这个底气,能够完成好折冲都尉的本职工作,也才有那个心思,去琢磨着自个的秘密计划。

只是想着想着,他的心思就跑到了长安城那边,他想自个的老婆孩子了。

这一趟出来连带着路上花费的时间,足足大半年功夫过去了,而自己也才刚安定下来而已。

想要完成任务,怎么也要一两任的时间过去了,到时候儿子都不小了,到了上学的年纪了,回去怕是都不认识自己这个父亲了吧。

家里的那些宠物们,也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应该还能给平安带去不少的欢乐吧,只希望在它们变老之前就可以重逢。

程怀玉那边也不知道什么样了,一帮人都指望她来管着,背后还有那些世家中人的窥视,日子怕是没那么轻松啊。

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不过有事情忙着,还有平安需要她悉心照料,应该能减少一些长久分离带来的相思。

好在有那么多人在,还有薛仁贵他们,以及程咬金他们那帮武勋的照拂,想来也吃不了什么大亏。

又有着潜规则的约束,他们的安全还是很有保证的,无非就是损失些钱财或是产业而已。有了广府这边的外贸做补充,也就不用太担心那些东西了。

只是短时间内想要见到那母子俩就不太现实了,不说将领在外,家人必须留在长安城的规矩,单是这山高水远的,就不适合平安那个小家伙折腾这一路啊。

太危险了,以现在的条件,路上万一生个病都可能危及生命,尤其是他还那么小。

眼下也就只能指望自个早点完成任务,也好早日和他们母子团圆吧,到时候想要回长安,应该也会方便许多的。

不过等到自家商队来到之后,可以先带些自己做的玩具,还有当地特产回去,也算是一片心意吧。

这边的营地完成了建设以后,林森有充足的信心可以在这边站住脚咯,就已经安排人手回去传递消息了,让自家的商队带好合适的商品来这边走一趟再说。

反正现在家里的人手并不少,还有那么多的庄户们可以使唤呢,家里那个学堂里,也会源源不断的有学成的年轻庄户。

就算是学业没有多深,参加科举考试怕是不成的,不过帮忙算算数,经营些产业还是没问题吧。

自家又不缺护卫力量,即便是去突厥的那条线,需要占用的人手越来越多,也不妨碍开辟到广府这边这条商道了。

想了些有的没的,林森忍不住揩了下眼角,怕自己不自禁的哭出来。

收拾下心思,又认真的考虑起该怎么完成自个的任务的事情,早日解决了也好早日回去。

而另一边冯盎得了林森手中的超级稻种以后,马不停蹄的就安排人开始了试种。

当然挑选的都是手底下那些种庄稼的好把势,生怕把这些个稻种给浪费了。间接的也算是帮着林森在完成一部分任务呢。

那边林森考虑的差不多以后,叫上护卫一起出发,奔着海边就去了。是时候施行真正的计划了。

第三百六十七章 改进还是臆造?

在林森他们所在的军营不是很远的地方,有个在当地都名声不显的造船厂,最近这里来了许多造船工人。

如果有扬州那边深谙这个行当的人过来的话,一定能够发现其中有许多,都是本行业中技术顶尖的大师傅。

也许他们都没什么名头,拿的工钱可能也不高,身份更是摆不上台面,但是许多都是可以作为一家造船厂顶梁柱存在的。

虽然那些造船厂并不像那些个商队一样和各大势力牵扯的那么深,很多都是单打独斗的,但这么多船厂就不容轻忽了,不知道哪个人有这么大的能量,能够集合起这么多的顶尖工匠来。

林森带着手下护卫们,溜溜达达的状似无意的就走进了这家造船厂里。

一帮子老工匠正围着一张类似图纸的东西,在不停的争论着。

仔细听的话,就能听到诸如“水密舱”“龙骨”“桅杆”这类的话,显然是在讨论船只的构造问题。

看到林森到来,这帮子工匠也没有停下争论,还在那自顾自的发表着各自的观点。

直到林森靠过去拿起图纸看着,这些人才暂时停了下来,赶紧躬身施礼。

“不用多礼,我就是过来看看讨论的怎么样了,这方面你们才是专家,我只是提出一个构想而已,不用完全照着我给的框架来的。”林森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示意免礼。

相对于这时候人们对于工匠的轻视,林森可是拿他们当宝贝的,自个的任务能不能快点完成,还要看他们能不能快点把这新式船只造出来呢。

岭南这边和中原腹地的联系太弱,更是没人乐意跑到这边来进行更多的开发,更多的还是指望当地人自发的来,除了当地的环境比较难受以外,和交通不便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走陆路过来需要花费的时间太多了些,还特别不舒服,想要运送大宗的物资更是非常困难。

这也是为什么来广州这边做买卖的,大都是有着庞大势力背景的商队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他们有足够的实力,来开辟这样的商路啊。

另外其实也是没让更多人看到其中的利益,没有更多的让南北之间进行交流的动力,自然来往两地之间的人就要少得多了,这才让整个岭南好像天然的就成了一个独立的王国一样。

想要加强这种联系,自然就要从这些方面来着手了。

而不论是哪个方面想要发展起来,肯定都和交通这回事联系起来。

没有更快捷更方便的途径,将更多的货物流通起来,其他的设想都是瞎扯,所谓要想富先修路,不是没有道理的。

陆路想要改善显然不是短期内能做到的,甚至都不是一代人两代人的事情,走海路自然就成了更好的选择。

而林森就希望先造出一种速度更快,运载量更大的海船来。

哪怕暂时因为导航技术等方面跟不上,只能沿着海岸线前行,不能方便的进行跨洋作业,也能发挥非常的效果啊。

单单将广州和扬州这样的口岸联系起来,对于南北交流的促进,就不是一点半点的。

为什么说扬州那地方,不是实力强的番商根本去不了啊,更不是广州这边的番商不想去到更加繁华的扬州,摆在眼前的一个很现实的难题,就是海路也很难行。

广州和扬州之间的海路距离,怎么也要超过三千里地了。

其中当然蕴含着大量的机会和利润,比如更高的售价,更多的交易对象,更快的处理掉手头的货物从而多跑上几趟,怎么看都能够赚的更多。

可是同样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和更多在路上的损耗啊,以现有的航海技术而言,其中的危险性是真的不小。

而林森设想中的新式海船,起码在安全性上会有不小的提升,平稳而又坚固,更适合远洋航行的同时,载货量却不小,而且必要的时候,完全可以当做战船来使用。

他用到的主体,在传统的福船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进,更像是老闸船,也就是俗称鸭屁股的家伙。

有传统中式帆装,和流线型的西式船身,比传统中式帆船快,比西式帆船需要更少人手,建造维修也较简易。

而同时也参考了后世成熟的广船的建造理念,龙骨和水密舱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也用到了大唐这时候的小型快速战船常用的一个设计,会在船的两边各放置一个浮板,组成一个类似三体船的外形结构。

这种东西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可以减少侧翻的可能,帮助平衡船身,因为流线型的船身,必然不能像传统的福船那样,在海面上侧倾的幅度相对较小,多些辅助应该会更好些。

由于这是个全新的船型,也可以说是个大杂烩的产物,并没有成熟的先例可循,林森自个也知道自己不是什么专家,这种更像是臆造出来的东西,实际效果如何实在是难说的很,所以才让这些经验丰富的老船工们多讨论一下。

反正这个船型本来就是实验性质的,好用的话自然是定型下来,不好用继续再改就是了。

这也是为什么林森觉得自个很可能要在这里干上一两任,才能完成任务的一个重要原因了。

而唯一给他信心的地方,就是造船厂里那已经堆积如山的各种木材。

后世的广船多用铁力木这种硬木,才能在作为战船时轻易的撞散其他船只,而林森这里用到的材料就更厉害了。

做龙骨和撞角时,可以用硬度甚至比铁桦木都还要高出三成的白坚木,也可以用硬度比白坚木稍次,但同样高于铁桦木的蛇纹木来做。

因为这种木头同时有着所有木材中最大的密度,正好同时兼顾了压舱的作用,大大减小了倾覆的可能。

上层船板可选项也是非常多啊,包括绿檀,黑檀,黑黄檀和紫檀在内都可以。

这些珍贵木材可不仅仅是漂亮而已,本身硬度也是可以列入前十行列的,这样做出来的船身,结实程度不言而喻了。

而所有这几种木材,其硬度比之铁力木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一些需要轻便的部位,还有提供浮力的那两个大浮板,都可以用轻木来制作。

因为密度的原因,轻木能够提供的浮力,显然也是同体积的其他木材无法比拟的。

本身也比较结实,并不会轻易被损坏了,后世的冲浪板就经常用这种木材来制作。

更重要的是林森还想把许多秘密武器都搬到这艘船上,让它的战斗力提升数个台阶,足以超过大唐现役的所有战船不止一筹了。

第三百六十八章 不太对劲

不过林森自个的这个方案,到了这帮老船工那里,并没有全盘被通过。

老闸船这种结构他们基本上是比较赞同的,但是额外增加的浮板,却遭到了他们的一致反对。

不是说这东西不好,确实像林森想的那样,它们完全可以帮助稳定船身,减小倾覆的可能。

但是既然林森对这新船的定位,是战船和商船两用,那么无论是装货还是多运兵,都需要让这艘大家伙自个靠岸才行,多出两个跟翅膀一样的浮板来,想要靠岸就很困难了。

而且这时候的海战,主要的作战方式一定还离不了冲撞,和接舷战这两样,甚至是绝大部分战船最主要的攻击方式。

这样两个浮板同样会变成很大的弱点,甚至可能会因为挂到什么障碍,反而造成整体的倾覆。

林森琢磨了一下,还是决定坚持这个设计,当然是要做出一些改变来,把原本单纯的浮板真个变成副船体,让整艘战船变成真正的三体船样式。

只需要多出两道横亘在船身上的加强梁,就可以将两个做成了小一号的船体样式的浮板,放到和整艘船平行的位置上来,正好组成一个无论是水平方向还是竖直方向,都基本平齐的Ⅲ。

不论是哪边靠岸,都让浮板去靠近码头就行了,货物和人员完全可以通过两个横梁,运到主船体这里来。

当然这两个大号的浮板,也不能单纯用轻木来制作了,同样要有一些加强结构才成,以保证它们有着足够的强度。

这样面对冲撞时,它们不会变成弱点。而在接舷战中,它们又变成了天然的缓冲地带。

敌人是没法直接跳帮到主船体上的,只能先到浮板上,想要冲击主体展开近战,只能通过那两道横梁过来,防守两道横梁,显然要比防守整个船舷来的方便多了。

况且主体的船舷还会高出一截来,完全可以当做城垛来使用,在防守时会有很大的便利。

这还是没考虑船上安置的众多大杀器呢,把这些家伙弄出来,怕是敌人很难有接近的份,大都只能被动挨打了。

当然为了安置这些大杀器,这艘船也会比平日里能见到的海船都要大上许多,为了操控的方便,林森也用他剩下的那些个物理知识,帮忙设计了许多大小不一的装置,将操控进一步简化,也能更加省力。

也就得亏林森又植物改造系统在手,才能够肆无忌惮的使用那些个造价应该极其高昂的木材,务求将这艘未来的旗舰打造的尽善尽美。

不过以后的此类新式船只,大量装备的时候肯定就不会做的这么复杂了,只保留主体就可以了,并不会延续三体船的设计,甚至个头都必然会比眼下这艘旗舰小一些。

因为它耗费的材料太多了,工程难度也太高,直接大大降低了造船的效率,怎么看都不太合算。

但是作为试验船型,它还承担着一次性解决所有技术难题,增加技术储备等等作用,这样复杂的都能做出来,以后做一些结构简化的肯定就方便的多。

至于那些大杀器级别的武器的安装,肯定是要放到最后的,船上都有预留的空间给它们,平日里那些大家伙都会隐藏在船体之内,伪装成普通商船的样子。

出到外海,才会让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们,好好见识一下它的爪牙之锋利。

毕竟名义上还是私人商船,总要说得过去才成,要不也显得自己这个折冲督尉招摇的有些肆无忌惮了。

不过这些家伙牵扯的机关相对复杂些,回头还是要等到那些跟随商队前来的自家那些学生们,过来具体负责这个方面。

他们对于数学和物理的认知,应该说是领先于这个时代的,经常也会有奇思妙想萌发,林森现在就是给他们一个实践的机会和平台罢了。

当然也是出于保密的需要,这艘未来的旗舰到底战力如何,有多少大杀器,各自的威力和射程,以及布置的方位等等,都是需要尽可能避免让任何潜在的敌人知道的。

相较于那些船工们,自然还是这些自家的年轻庄户更值得信赖。

来回商讨了几次,船型基本就算是定下来了,这些老船工们彼此之间也都比较熟悉了,本来也都听过对方的名头,各自水平如何,对哪一块更加擅长也都有数,现在分工协作之下,效率和水平都会有个更好的发挥。

林森这种半吊子都算不上的家伙,就可以暂时功成身退了,有问题让人再去找他就是了。

至于这个相对偏僻的造船厂的安全,倒是也不用担心,有一部分特种队员就在这里守着呢,小规模入侵,或者说觊觎的眼光,肯定可以挡在外面。

林森他们的军营离这边也挺近的,真个有人大举进犯,完全来得及过来支援的。

况且那么大的动静,想要瞒过他们也不现实啊,所以这边的安全性还是比较有保证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选择这么一个船厂,来安置那些造船的好手了。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林森回去之后,还是安排了一队人马每天过来巡视一下,只是名义上单纯出来拉练一圈而已。

其实之所以让林森带着这一千精兵南下,本就有把这种情况考虑在内了,还是说当地的府兵,总是不那么让人放心啊。

林森这边基本就算是步入了正轨,一切貌似都在朝着好的方面大步前进中,唯一可虑者,还是那些一开始就展示了冷漠,甚至是敌视态度的那些坐地户们。

不是他们太闹腾,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们最近显得太安静了,林森才觉得有点不对劲。

那些兵士们刚开始去广府所在去轮值时,还曾经遭遇过不明势力的武装力量的突袭,对方丢下十几条性命就撤退了。

尽管事后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一样,但是所有人都认定了,这是本地派的一次试探。

而现在他们好似彻底销声匿迹了一般,要说他们会就此罢手,彻底认栽,林森肯定是不信的。

甚至他们明面上都没表现出来任何低头的意思,所以林森担心他们必然还有什么后招在等着呢。

尤其是作为外来派武力支柱的自己这边,更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因此这段时日,林森和手下们也是一点都没敢掉以轻心啊。

第三百六十九章 疏忽大意

要说林森和那些坐地户之间,并没有发生过什么龌龊,可却仿佛天然的就没法友好相处,无他,利益二字罢了。

不论是本地的话语权的争夺,还是外贸的份额分配方面,归根结底也就是为了占用更多的利益罢了。

林森的到来对他们来说,就意味着会进一步压缩他们的利益空间,对林森除之而后快,也就成了必然。

不过林森的戒备,还是稍微有点担心过头了,不是说那帮人不敢对他和手下们下手,但是大规模的袭击倒也不至于发生。

突袭一队兵士和围攻一千精兵,肯定不是一个性质啊,前者可以算是暴徒,可是后者就完全可以定义为造反了,面对的局面肯定也是大有不同。

当然这也得亏之前面对突袭时,那一队兵士的表现足够勇猛,直接就把那帮人给杀溃了。

让敌人知道,林森手下这一千号兵士,都是真正的精锐,即便大规模的围攻,也完全讨不了好去,这才算是彻底熄灭了他们通过所谓的叛乱,来掌控更多话语权的想法。

岭南这样的地方,毕竟山高皇帝远的,发生小规模的叛乱,简直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吗。

事后只要推出几个替死鬼去,然后表明下对大唐朝廷的恭顺,他们这些坐地户,也是真正的幕后操纵者们,还是可以继续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啊。

之前的几次俚僚人叛乱,其实背后也都是这样的政治博弈的结果。

再加上广州刺史这边,有了武力保证以后,胆子大了不少,还在进一步削减他们的权利,压缩他们的利益空间,他们是真的起过这样的心思的。

刚开始就给了林森足够的份额,还是看他的能量敞开了吃下的那种,拿出的可不都是其他勋贵手下的份额,更多的还是直接从本地帮那边拿过来的。

林森可以说直接就被顶到了吸引本地派火力的最前线去了,所以吃下这块的利益,才那么毫不客气,因为这就是他应得的部分。

既然让他承担了最大的风险,自然也要有足够的利益回报才行,这也是规矩,起码是对林森这样有实力的家伙适用的规矩。

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林森这个大钉子,直接把他和手下进行肉体消灭,并不代表这些人就会心甘情愿的接受眼下的不利局面,放任外来派占据越来越多的优势啊。

和中原腹地那帮有潜规则约束,更喜欢玩花活的坐地户们不同,这些习惯了做土皇帝的家伙,做法总是暴烈而又直接。

林森在忙着新式战船的设计定型时,来自林家庄的商队,已经进入岭南范围了。

不用觉得奇怪,既然林森之前早有计划,甚至连平叛以后任职广州都早有预料,又怎么会不让家里早做准备呢。

需要哪些货物,路上采购什么货物带到广州最为便利,什么东西会比较畅销,以及来到广州以后采购什么东西回长安城会比较有市场,这些自然都是有人去考察的。

本来发展南北贸易,就在林森的计划推动的内容之列,自家也要多做表率才是吗。

商队的人员组成,也是一早就确定下来的,只等林森给的信号了。

林森和冯盎忙着平叛时,家里已经把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到位了。等到平叛成功的消息传回去,家里也确定了封赏的内容不出所料。

这对于程怀玉来说自然不会是问题,毕竟长安城这边经营的更久,想得到这样的信息简直不要太容易,更何况宫里对他们母子,还有额外的封赏呢。

之后商队几乎是和冯智戴他们的官方队伍一同上路的,只不过他们是直奔广州这边来的而已。

在林森转战广州伊始,商队就已经到了岭南周边了,只是在等待林森可以进入的信号罢了。

程咬金和一直负责给李世民看大门的张士贵,都借着平定僚人叛乱的名义,领兵驻扎在岭南对中原腹地的几大路径那里呢。

虽然说平定突厥颉利可汗的势力之后,这帮老杀才就捞不着大仗打了,现在但凡见到战事都恨不能抢着去,但是僚人叛乱这种事情,也不至于动用到他们这个级别的顶尖武将啊,所以显然还是防范冯盎这个“岭南王”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些。

平叛算是顺带着的活计,也是给大家一个面上过得去的借口而已。

相较于一个一方枭雄的所谓忠诚,李世民肯定更愿意相信作为自己起家班底的这些猛将们。

林家的商队正好可以在他们驻守的地盘上盘桓几日,顺带着还能采购些货物,帮他们拉动下当地的经济。

等到林森那边军营修缮好了,算是真正的站稳脚跟,有了依仗后,派人过了接应他们进入岭南范围也就是了,这才能够这么快就来到离广州不是太远的地方。

相较而言那些广州的本地派的动作,就稍慢了一丢丢,准备的不太周全。

刚准备做点什么,最好能够布置个口袋阵,就得知林森手下的商队竟然已经快到了,只好匆忙发动了攻势。

袭击商队比之围攻军队显然成功的把握要大的多,尤其是以逸待劳,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

而且这也是个直接而有效的解决方法,商队被干掉了,林森还怎么沾手广府的外贸生意啊。就算能够组织起下一批人手,那也得大半年过去了。

更何况既然来做买卖,真金白银还有各色货物肯定少不了吧,落到他们手里,也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啊,怎么看都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只需要伪装成贼人就是了,到时候去抓贼的,还是他们的手下,那还不是随便自己怎么说吗。

他们的算盘打的是挺溜,可惜却不知道,林森手底下,可不只是明面上的那一波力量而已。

就是这样的轻忽,却带来了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就在那些个装成贼人的家伙,准确的说这帮家伙根本不用化妆,看着也没差了,再加上也没少干类似的活计,本来也和贼人没什么两样,冲出来准备给林家商队来下狠的,没想到却遭遇了他们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场面。

第三百七十章 刚正面

自以为占尽了优势的那些所谓的贼人们,看上去实力也确实不弱,足足几百号人,还都是很有厮杀经验的家伙。

其实都是那些坐地户手底下的精锐了,还一次派来这么多,数倍于商队的人员总数,可以说他们并没有轻视林森的这帮私人手下的意思。

考虑到准备时间的关系,这差不多已经是目前他们在保证秘密不外泄的情况下,能够动员的所有力量了。

大家都知道他们干的是一回事,真个抓到是他们干得的把柄,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前者林森只能吃个大大的哑巴亏,而后者他就有了发难的借口。出于对他手底下那一帮精锐兵士的战力的忌惮,这样的发难,还真不一定是他们能够承受的了的,所以才会相对小心一些。

只不过因为主观上的疏忽,他们显然做的还不够细致。

单纯从场面上看,这帮伪装成贼人的本地派精锐手下们,确实可以说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对于当地的环境和气候,他们早就适应了,也是非常了解地形的,尤其是埋伏圈还是他们自己选定的地点,一处商队的必经之路,战力完全可以发挥出来,而且队中全都是战士,没有拖油瓶存在。

而反观林森手下的商队那边,人员都是从北方过来的,显然不是那么容易适应岭南的天气的。

其中真正有战力的家伙,也只是部分而已,还有其他的人和货物需要照料。

怎么看面对数倍于他们的队伍,只有变成他们盘里的菜这一条路可走了。

可惜他们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只知己而不知彼,面对的真正的局面,肯定就和他们的设想有了很大差距。

其实早在这帮人集结之出,就已经被一直关注着本地派动静的那些个特种队员们查知了,有人远远调在他们身后,留意动向。

同时已经收服了好几股山贼势力,成功拓展了自己力量和信息渠道的那些个特种队员们,也找到了他们可能的埋伏地点,准备另外布置一个口袋阵呢。

得了信的商队那边,同样不介意借此机会,好好展示下自己的力量。

也算是为林森这位当今天下最为年轻的四品武将正名,让大家,尤其是岭南这些人知道,林森那魔神的名号,绝对不是浪得虚名的。

之前也是得到了林森批准,可以适当的展示下林家的肌肉了,就比如说让他们见识下秘密武器的威力。

这可不仅是对那些本地派的威慑了,也是要弄点动静出来,让冯盎投鼠忌器。

以后发展计划顺利施行开了,有这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头上,也能更好的保证以后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吗。

那边贼人们郁闷坏了,他们在埋伏圈里已经趴了一整天了,原本他们的猎物,林家商队的那帮人,应该已经跳进来了才对。

可那些原本赶路很有规律的家伙,好似突然就不着急了,就那么恰巧停在了包围圈外边,不紧不慢的开始埋锅造饭,这才什么点啊,就开始吃饭真的好吗?

尤其是这边忍饥挨饿,勉强对付了几口凉的,就只能趴草丛里苦逼等着,连那些蛇虫都不敢大力驱赶,只能豁出去让它们随便咬,生怕暴露了埋伏。

而那边优哉游哉的品味着美食,香味还一阵阵的不断传过来,简直是莫大的折磨啊,还是身心的共同折磨。

结果这样的奇怪场面,一直持续了大半天功夫,那些个原本的猎物,反倒是吃饱喝足了,精力和体力都充沛的很,他们这些埋伏的又累又饿,整个局面倒转,变成人家以逸待劳了。

这些贼人的领队也不傻,看那帮人的做派哪还不明白,分明是自己这些人早就已经暴露了,人家就是故意恶心自己的。才停在那个位置来勾搭自己。

这哪还能忍得住啊,没说的,大不了就是刚正面吗。

随着一阵算不得密集的箭雨,对着林家商队笼罩过去,那些原本埋伏的贼人们再也按捺不住,嗷嗷叫着就全冲了出来。

当然他们还知道利用树木做遮掩,并没有一窝蜂的涌出来做活靶子,毕竟不是那些叛乱的僚人那样,打仗都像是临时起意。

而装了大半天淡定从容的商队护卫们,也是长舒了一口气。

尽管对敌人的布置非常清楚,特种队员那边早就把这帮贼人的底细摸了个通透,让商队这边做到了知己知彼,但是他们也不想就那么一头撞进敌人的埋伏中去啊。

自信是一回事,这样的莽撞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人数的差距是实实在在的,又是号称敌人精锐的存在,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能够毫发无损的干掉对手,所以还是打乱对手的布置是上策。

当然也要给自家的秘密武器一个发挥的机会。

贼人的箭雨自然没有任何的效果,林家商队的人身上都是木头盔甲,那些相对制式弓弩来说,要粗陋些的自制弓箭,威力相对肯定也是要差一些的,压根就突破不了商队成员们的自身防御。

而且和敌人想象中的不同,能被派出来才参与到商队中来的庄户,基本上都有一身不弱的武艺在身。

主要是整个林家庄子上基本就是这么个状态,不会武艺的反而是极少数,而那些人往往都习惯于生活在林家庄子上,这样需要走南闯北的活计,并不是很适合那帮更享受平稳生活的早期庄户们。

所以面对敌人这样的攻势时,商队成员们全都淡定的很。

原本应该是四面出击的合围,变成了现在的刚正面,也对庄户们非常有利。

尽管诸葛连弩这类的群战利器,成了军队中的顶尖装备,按道理来讲普通人是不能拥有的,可林家的庄户们自然不能算作普通人之列啊。

林森自个拿出来的东西,家里还能缺了吗,因此在这方面的火力上,反倒是人数占了劣势的商队这边,压的敌人有点抬不起头来,只能躲在大树后边,偶尔闪身出来射上一箭,就又缩回去了,人数多的优势好像也没体现出来。

然后,林家商队这边拿出了一件足以决定战争胜负的秘密武器,让那帮子也号称精锐的家伙,感受到了最为深切的绝望!

第三百七十一章 毛骨悚然

这些贼人们其实也无愧于他们的精锐之名,起码在岭南这个地方,他们的战力应该是很值得肯定的,而且埋伏的时候,都知道将自己放在下风处,省的因为气味等等原因,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只是他们不知不觉的,却把自个放到了一个比较危险的地段,当他们相对密集的分布在了商队的正前方下风处时,有一种秘密武器正适合发挥。

看到己方的箭雨已经把敌人压的都抬不起头来了,商队中的几个林森的学生相互点头示意了一下,将一种包裹的特别严实的球形东西拿了出来。

又从队中唯一一辆马车上,竖起了一个类似大号弓弩的木头机械来,将那种圆球状的东西放好以后,瞅准了敌人密集的区域就扣动了扳机。

在巨大的弹力的带动下,那圆球以极快的速度,径直撞到敌人中心区域的一棵大树上。

强悍的力道将那棵大树都撞的晃动了起来,然后圆球猛的爆裂了开了,喷溅出了无数红亮的液体。

有些干脆变成了雾气一样升腾了起来,将很大一片范围内的敌人,全都笼罩在了里面。

如此往复的操作了几次,那帮子贼人们基本就全被笼罩在了里面。

有那运气不好,被这种红亮液体喷溅到了眼睛,或者嘴巴里的,当场就开始不断的嘶吼,脸色从潮红到酱紫,仿似经历了人世间最大的恐怖一样。

有的在不停的寻找东西,想要灌进嘴里,也有的不停的在用脑袋撞树,好像这样能够减轻些自己的痛苦,更有的恨不能把自己眼珠子都抠出来一样。

场面看上去真的是让人毛骨悚然,就像是商队这边释放出了一群最凶戾的恶魔或是厉鬼,占据了敌人的身体一般,而这些人往往很快就以奇怪的姿势,诡异的倒地后,再也没有爬起来。

其他幸运的没有被直接溅到的家伙,过了没多大会也开始不停的出现类似的症状,因为他们吸入了太多的如同红色雾气一般的气化的秘密武器。

身上开始迅速浮现出了红色,鼻涕眼泪的更是流个不停,也有的不停捏着自己的脖子,好似被什么无形的东西堵住了嗓子无法呼吸一样。

随着不大的气流将这些红色雾气带到更远的下风处,那些本就靠在最后边,因为看着场面不对,而打算掉头逃跑的贼人们,也几乎无一例外的全都中招了。

连造成了眼前这一幕恐怖景象的那些个林家庄的学生们,都被这场面给惊呆了,其他庄户们更是下意识的朝后撤了不少的距离,生怕沾染上了这些恐怖的东西。

那些学生们互视一眼,都能从彼此眼中看出各自的心有余悸,还有一些庆幸,当然也有浓浓的后怕。

还好,还好咱们都按照庄主的叮嘱,对着远处施放的,而且还确保自己一直处在上风处了!

再去看那剩下的几个相同的圆球,这帮家伙全都下意识的一缩,谁也没想到自己一直是和这样的恐怖东西呆在一起啊。

虽然以前听到林森一再的嘱咐,说这些东西的威力十分的强悍,轻易不要动用,可眼下造成的结果,还是有些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哪怕是林森自个来,也不会想到能够有这样人间炼狱一般的场面啊。

其实那圆球里面放的,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毒剂,更不是林森同样弄出来了的见血封喉。

至于什么化学武器,打死林森他也做不出来啊,只不过眼下造成的这个效果,好像和传说中的化学武器也没差多少了。

那里面只不过是单纯放了一些,用林森改造出来的真正最辣辣椒——辣椒X做成的辣油罢了。

后世人们所熟知的朝天椒,其辣度也就是在五万到十万史克威尔辣度指数罢了,而这种人工培育出来的最辣辣椒,起辣度直接达到了三百一十八万。

要知道后世军用级别的辣椒喷雾,也才达到二百万史克威尔辣度指数而已,那就已经足以瞬间制服世界上最强悍的凶徒,让他们失去任何的抵抗能力了,林森弄出来的这玩意,其威力有多大也就可以想见了。

后世研发了这种辣椒的公司都表示,食用这种级别的辣椒,可以让人的免疫系统超速运行,身体体验到极度的热度,所以绝对不能单独食用,网上甚至有人说,单独吃这玩意足以让人体验到自-焚的效果。

想想林森看过的那些视频中,吃下一片加了一点卡罗莱纳死神辣椒做成的薯片,只是指甲盖那么大一块,就已经足以让号称喜欢超级耐辣的体验者辣到怀疑人生了,涕泪横流更是少不了的,那还是对后世已经接触过各种辣椒的人们来说呢。

而眼下这帮子贼人的所谓精锐们,甚至连辣椒这种东西都完全没有接触过,却猛然感受到了比卡罗莱纳死神辣椒还要辣上一倍的辣度,有眼下这般惨烈的结果,好像也就顺理成章了。

那些个倒霉的家伙,那死状可不就真的跟身体自燃也没差了吗。

除了个别受不了的家伙给自己来了个痛快,其他的那些家伙外表可没什么致命伤,也就是自个抓挠出来的小伤口而已,可他们还是就那么死了。

总的来看,虽然这种辣椒炸弹不是什么化学武器,但是效果和那玩意也没差了,说是天然的化学武器一点不为过啊。

商队里的庄户们,久久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愣是没人敢上前去。

直到彻底见不到红色雾气的踪影,那些劫后余生的贼人们看着也慢慢的缓醒些,不像之前那么痛苦了,庄户们才敢带上厚厚的面罩,小心翼翼的走上前去,准备俘虏那些个已经彻底丧失了战斗力的贼人们。

同时也发出了信号,给那些特种队员们带领着过来,准备反埋伏这些贼人们的那些个原本的山贼们。

他们早就得了提示,刻意避开了那些倒霉催的贼人们所在的方向,不至于受到辣椒油的影响。

虽然已经不会再接触到那些恐怖的辣油了,但那些个山贼们依然还是涕泪俱下的状态,更是很难有抵抗的力气。

当然也有些是劫后余生的哭泣中,面对前来俘虏他们的人时,这些贼人一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

说起来也都是经历过多番厮杀,看淡了生死的精锐了,可这一刻也真正的觉得,死亡并不可怕,这种死法才是真的可怕啊!

他们宁愿被抓去,面对不测的未来,或是马上给他们一个痛快,也不想再经历这样的恐怖了。

眼前的这一幕,对于那些变成了特种队员们的手下的,原本真正的贼人们,造成的震撼也是很强烈的,着实打消了不少人的异样心思。

在这些赶来支援的人,带着本地派的这帮子精锐手下,消失在山林中以后,商队又一次上路了。

这次他们的底气更足了,不仅没了敌人,手中的大杀器也给了他们莫大的信心啊。

而另一边的本地派们,还不知道自个的算盘已经落空了,还在焦急的等待着结果呢。

第三百七十二章 找点乐子

等到商队平安的来到了番禹城区,开始和番商们接触了,并且很直白的打出了林森的牌子,因为其他的商队也都是这么做的,要不然人家番商也不会认你啊,那些坐地户们才知道,他们的计划显然是失败了的,因此变得有些提心吊胆的。

尤其是他们派过去的那些个手下,仿似人间蒸发了一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更是让他们有种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

因为他们不知道那些精锐手下,到底都经历了什么,又交待了什么东西,林森手里不知道握着他们多大的把柄呢。

在他们损失一批精锐的情况下,林森完全有那个能力,将他们连根拔起了,怕是也有了足够的理由,所以他们才会有种等候判决的感觉。

林森也乐得让他们受到些心灵的煎熬,虽然自家这边没有任何的损失,还顺便好好立了个威,收了一大帮子苦力,可那些坐地户敢有这样的行动,本身就是不对的吗。

除了这么吊着他们算作惩罚以外,林森也想看看这帮人到底胆大到什么程度。

如果真的没有下限,直接就准备发动更大的袭击,甚至敢于牺牲广府的安宁的话,林森当然也不介意真个灭了他们,把这种不惜一切的疯子全都干掉好了。

不过眼下他们好像还没有狗急跳墙的意思,林森也就不介意稍稍松一松勒在他们脖子上的绳子,让他们有个喘气的机会。

想让广府这边真个铁板一块是不现实的,总会有本地派崛起的,这边特殊的环境就决定了如此。

干掉眼下这帮子家伙,也就是换一拨人上来罢了,也不可能就彻底抛开本地人啊。

很多事情想要落实到位,想要管好当地人,显然还是得有当地人来负责具体的执行。

一边是知根知底,胃口也差不多已经被填饱了,还有把柄握在手里,翻不起什么浪花来的现在这些坐地户。

一边是新上台以后,需要通过不断的斗争和磨合,才能确定用着是否顺手,期间内耗更多,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填满他们的肚子的新人。

显然还是现有的这些本地派,会更好用一些啊。

林森也得考虑到,不能真个让广府这边变成铁板一块吗,与其凡事都要指望那广州刺史去调度,把自个的前途和命运,都维系在这么一个野心勃勃的文官身上,还是有一群关键时刻能听从自己命令的本地派对他更有利。

至于平日里怎么争斗,那就是他们文官内部的事情了,林森肯定是不会插手的。

从古至今文官这种喜欢内斗的风气倒是没变过,也算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一种传统了。

总要给文官们找点事情干才行,要不然他们就要把斗争的目标,换成自个这个武官头子了。

而这样的勾心斗角是林森最不擅长的,也是最烦的,所以还是给他们留点乐子比较好。

这样自己这个武力支撑,才能体现出更大的价值来,找他们办事也好说话啊。

基于这样的想法,林森故意让那些本地派享受了一段时日的心灵折磨,也算是侧面的看一看他们的秉性,觉得这帮人还可堪一用,这才安排人给他们传了个信。

让他们安安心心的做回自己就好,只要别再没事给他林森找茬就得,跟文官之间该怎样还是怎样,和他井水不犯河水,这就是他的态度。

终于得了准信的坐地户们,一开始还是挺收敛的,那谨小慎微的样子,让广州刺史他们一系的人都觉得有点奇怪。

慢慢的见到林森确实没有进一步限制他们的意思,几次试探性的争斗,也都没有收到任何的警告。

感觉差不多知道了林森的底线在哪里,他们才慢慢的放开了手脚,差不多恢复到了原本的状态。

只是没敢继续窥视林森他们所在的军营,也再没敢安排人,去挑衅林森手下的那帮兵士们了。

反正这帮人的动态,其实都在特种队员们的密切注视之下,毕竟不像长安城里的众多大佬们那样,有着真正堪称严密的防护,他们的一举一动,林森其实都掌握着呢,林森才有这个底气放任他们的动作。

这期间他当然也没放弃加强自己的实际控制力,不论是对自己统领的军方一系,还有带过来的这些精锐兵士们,还是通过特种队员们间接控制的地方力量。

而商队的到来,也在当地大受欢迎,因为他们带来了一些其他商人手中很难见得到的真正的好货色。

比如说对整个岭南来说,都非常好用也是特别需要的花露水。

又比如说对番商们来说,简直可以算作恩物的香水。

还有就是即便在长安城里,也算是抢手货的各种奢侈品。

这些东西可不仅是番商们喜爱,广府当地的富商和权贵们也是相当的热捧啊。

这些人追逐的太过热烈,以至于林森不得不拿出了类似拍卖的形式,让这些人进行竞价,价高者得,回笼的资金简直不要太多。

当然了能带来广府的,显然不会是那些真正的顶尖货色,总不能上来就把那些番商的眼光给养刁了吗。

就像周围的其他商队,很有默契的一同做的那样,不论是丝绸还是瓷器,又或者是其他的受到番商追逐的产品,基本都是些二流三流,甚至是不入流的东西。

即便偶尔有些好货色,那价格也是妥妥的天价无疑,是对番商们来说的天价,即便运回去都没有太高的利润的那种。

但是谁让这样的好东西稀少呢,怎么说也是可以当做镇店之宝,提高自个名气的宝贝啊。

林家商队自然不会做那个打破潜规则的家伙,那会让所有在此做买卖的商队,甚至包括他们背后的那些大势力,都恨上林森的,林森还没傻到和这些人为敌的地步。

所以林家商队的货品的质量如何,也就可以想见了。

不过要说起林家商队这边真正最受欢迎的东西,还是前一段时间刚刚立下功劳,极大的震慑了那帮子本地派,而现在却成了很多人的心头好,甚至顿顿都离不开的美食——辣椒!

第三百七十三章 倍加呵护

这次商队带过来的林家特产其实并不少,除了那些奢侈品级别的东西以外,孜然和辣椒这两样东西孜然也在其中,这都是家里的优势项目,既然想要在广府这边拓展业务了,怎么能忘掉这些拳头产品呢,还都是独门的好东西。

商队之中也有带过来几位大厨,都是自家的庄户忠诚绝对有保证,不用担心这些配料还有炒菜的方法轻易的泄露咯。

为了将这些东西的价值最大化,当然还是直接来个独一味酒楼的分店最为靠谱。

对于那些非富即贵的家伙们来说,这独一味的名头,一点都不会比那兰蔻来的差了,一定意义上说,都是可以算作一种身份象征来的。

其中有几位曾经去品尝过独一味的菜肴的,回来以后也都没少把这当做自个炫耀的资本到处吹嘘了。

番禹城区里本来也是有大型酒楼存在的,毕竟这是一座商业气息相对浓厚的城市,又有着众多的中外商人在,消费能力并不低,各种娱乐活动自然也都要跟上才成。

但是独一味和那些酒楼,压根就不存在所谓的竞争关系,因为它就是来当那个领头羊的。

直接从本地派那里买下了一座面积不小的楼宇,稍加装饰以后,挂上个李世民亲笔手书的独一味牌匾,这就开始营业了。

开业当天,包括林森和广州刺史在内的广府所有的头面人物,基本上一个不落的全都到场了,那些本地派当然也要卖林森这个面子。

等到这帮人全都品尝过传说中的独一味的别致美食后,肯定会有许多人爱上这里的口味,也会有很多人就冲着这里的定位,固定来这里消费的。

辣味这种东西,其实是有种魔力在的,喜爱它的往往是无辣不欢啊,而且这东西能让人胃口大开,还有着去湿气的功效,其实对于岭南这边的人也是很好的东西。

再加上从开业第一天这阵容,就已经奠定了这栋酒楼的逼格,还有那皇帝亲笔的牌匾,让所有有钱有权的人都趋之若鹜,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更何况正如名字里写的一样,这独一味的口味,确实没有其他任何一家能学得来,卖的贵一些,大家都可以理解吗。

为了保证孜然和辣椒的供应,这趟商队们过来的时候,也是带了种子一起的,也早就找地方把它们种下去了。

反正种子都是林森改造过的,就算是让别人得去了也没用,压根就没法继续培育下一代的植株,也就不存在扩散出去的可能了。

更何况这些东西,还都被林森安排手下军士,种到了军营周围去,哪个吃饱了撑的跑军营这边来偷作物啊,找刺激吗。

已经习惯了种地的这些兵士们,对此压根就没有抵触的意思,因为这批孜然和辣椒出来以后,他们也能吃得上这种原本需要仰望,压根就没机会接触的调料了,对他们来说可是偌大的福利啊。

再说不就是种地吗,在冯盎那边种过一茬水稻不说,来到番禹这边以后,在休整营地之余,他们也额外种了一茬水稻。

早就见识过这种超级水稻的恐怖产量的他们,同样非常乐意干这活,因为这些稻子很大可能是要给他们做口粮的。

也算是林森防范于未然的手段之一吧,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吗,这一直都是他的执念来着。

差点和冯盎干起来的这帮兵士们,也有着差不多的心思,谁也不想把自个的命脉把握在别人手里。

商队这边的事情,自有管事去打理,有问题的话,完全可以和秦家还有程家的管事们商讨一下。买入卖出的,来之前其实也都有所打算了,所以并不需要林森操心。

除了这边的独一味酒楼开业的时候,带着人去帮忙站了个场,撑撑面子,告诉其他酒楼这家绝对不是好惹的,其他时候林森的精力,更多的还是放在了船厂那边。

和商队一同前来的那些个自家学生中,除了几个精通数学的家伙,会一直在商队那边帮忙,下一步都是有望做到大掌柜的,其他那些个学生,如今全都在船厂里帮忙呢。

不仅是那些大杀器的安装和设计,能用到他们聪明的头脑,其实建造这艘旗舰的过程中,时时处处都有他们发挥的余地。

就比如说通过滑轮组达到省时省力的目的啊,比如统筹各种工序,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效率啊这些。

从刚开始的努力融入到造船队伍中去,打打下手,到后来也都成了类似管事的存在,相互协调之下,让整个造船厂都变得有条不紊起来。

当然了,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人士去做,一些涉及到专业技术的事情,他们也不会随意插手,只是会根据自己的知识,提供多一些参考意见而已。

林森也乐于见到他们和船厂的共同变化和进步,他也喜欢自己带出来的这些学生,都能有着更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而不是变成眼高手低的书呆子。

学以致用才是林森对他们的期待,更希望这些人都能真正变成独当一面的好手。

眼下的造船厂,甚至之后的船队,都会是他们很好的实践平台,也算是给了他们更多有着美好前景的发展机会。

只是单纯的做个掌柜,对有些学生来说确实是很合适的,但毕竟不是适合所有人啊,有些是可以走向更宽广的舞台的。

看到船厂这边已经走向了快车道,林森觉得也是时候再做些什么了。

航海可不是简单的有艘船就行的,尤其是远洋的航行,林森也不打算拿众多的性命开玩笑,让他们随意的去探索,所以做足了准备才成。

即便永远没法达到万全,也应该尽力做到最好吗。

关于洋流啊,季风啊这类的知识,林森基本都已经还给前世的老师了,所以真正的想要成行,必须有这方面的熟手才成,最好还得是脑袋里有海图的那种家伙。

只是可惜这样的家伙,妥妥的都是所有船队里的宝贝,大都被严密的保护着。

毕竟这样的家伙,牵扯的是一艘船,甚至是一整只船队的命运,更关系到所有船员们的性命呢,背后也代表着一条条的商路,绝对是备受珍视的。

第三百七十四章 万事俱备

在林森那边忙着建造那艘未来的旗舰时,冯盎那边正开开心心的组织人手收割超级水稻呢。

从林森这里买到的种子,确实对得起它们的价钱,产量没有比林森手下那帮子兵士们种出来的少,反倒是还多了一些。

除了他找的田地更好以外,林森那边也是帮了大忙的,直接把他们的种植经验,毫不藏私的进行了传授,还指出了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所以才有了这一季的大丰收。

不过冯盎清点完这次的收获以后,心里默默的感激了一下林森,然后老实不客气的又把新稻子作为稻种,又开始准备种植了。

记得林森可是说过,崖州那边完全可以做到一年三熟,干脆顺便试一下好了。

至于继续找林森买稻种这种想法,压根就没在冯盎脑袋里出现过。

当然他也听说了那些广府的坐地户们的遭遇,对于林森弄出来的那种神秘武器,他也是非常忌惮的。

更主要的是没有人确切的知道,那些武器都是怎么发挥作用的,通过怎样一种形式,才能达到那样恐怖的效果。

他和那些坐地户们一样,能够见到的也就只有那些死状非常奇怪的精锐手下的尸体,活着的却是一个没见过。

正是因为这样的未知,才增加了那些秘密武器的威慑力。

尤其是联想到之前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厉鬼缠身”的场面,更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也许是心虚,也许是真的出于林森卖超级稻这一锤子买卖的感激,冯盎还是另外派人,去给林森又送了一些珍珠和沉香。

当然名义上说是退给林森的地钱,只不过冯盎还回来的东西,其价值比之林森买地的那一袋子珠宝级珍珠要高上许多罢了。

他从冯盎那里买的土地,不是就种了那么一季吗,因为地方离得比较远,林森肯定是鞭长莫及了。

得了那些甘蔗做出的蔗糖以后,林森就没再管过那边了,只是让来送蔗糖的人帮忙带信回去给冯盎,就当是退给他了。

现在这些蔗糖,都还在军营里的仓库里放着呢,林森之所以弄出这玩意来可不是为了自己吃着好吃的,而是为那艘新式旗舰准备的硬通货。

最开始能够流通天下的货物,可不是什么金银或者什么奢侈品,毕竟每个地方的情况都不一样,对这些东西不见得都那么向往,反倒是糖这种带着幸福味道的东西,是可以取得所有人认可的。

不论当地人生活发达也好,还是未开化也好,糖都是容易被人接受的货物,林森囤积这东西的目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新式旗舰的建设进度在逐渐加快,主题部分眼瞅着就要完成了,武器的安装和调试已经被提上了日程,所以林森也在加快做好其他方面的准备。

用来开拓航道的货物,比如蔗糖,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罢了,他真正操心比较多的,还是航线的问题。

而在番禺城中,最近发生了一些个怪事,只是除了当事人之外,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重视。

如果有人真正的留心就会发现,一些个船队的顶梁柱,突然间就失去了踪影。

他们之中有经验丰富的水手,有曾经吹嘘过自己见多识广的大副,也有颇为关键的领航员。

有这些人在,再加上一些个合格的船员,大概就足以开动一艘大船,去走一走他们曾经去过的那些航路,甚至更进一步探索和尝试一些新的地方了。

不过对此原本应该最为着急的,他们原本所在的船队里,都没人太过在意。

广府这边的外国人简直太多了,与此相对的,专门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娱乐业和服务业项目,简直不要太多。

相对于生活其实偏单调的西方,这些外国人总是对广府这里充满了向往和留恋,许多人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留在这里,不想再去大海上搏命了。

与其面对前途未卜的海路,还不如在这里享受花花世界呢。即便是那些待遇优厚的导航员和大副等重要职位的,也经常会无故离岗。

再加上总有其他船只或者船队的,会给出各种他们无法拒绝的优厚条件,悄悄跳槽的优秀船员同样不在少数。

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很多番商的船队,其船员流动性还是挺大的,除非牵扯到了独有的航路,或者其他什么偌大的利益,要不然没人会去特意限制这些看似重要的船员们的自由的。

所以对于这些人的悄然消失,自然也就没多少人会去在意了。

可如果有人能够看到他们消失的过程,应该会发现每一个这样的重要船员消失时,旁边都会出现林森手下的特种队员的身影,有时是一个当地人的样子,有时是几个昆仑奴。

只是他们的出现,每次都显得很是自然,完全没有人会去怀疑。

更何况在外国人云集的番禺城区里,见到什么人种都没人会多看一眼的。

既然没人报官,那么这些人也就只会被当做自然流动而已。

至于他们的去向,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林森忙活着处理这些杂活的时候,商队那边也已经有条不紊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独一味那边已经开起来了,和番商的交易进行的也很是顺利。

除了以物易物,得了许多进口的紧俏货色,比如象牙犀角这类的,还靠着香水和花露水这类的独家产品,收获了许多的金银,绝对是收获颇丰的。

回去再转手卖掉那些进口货,利润肯定不低啊。

这趟回去负责运送的,就只剩下那些战力最强的庄户们了,安全性上也很有保证。

再说最为危险的岭南这边,现在反倒成了最安全的地段,还有秦家和程家的商队同行,平安抵达长安城绝对没有问题。

林森还把得自冯盎那边的那些个走盘珠,全都托商队给捎带回去,妹纸对这种东西总是缺乏抵抗力的,想来程怀玉也会很喜欢它们才对。

还有些林森亲手做的玩具,也一并带回去,算是给程怀玉母子俩的一份心意,寄托一下自己的相思之情。

送走了自家商队后,林森又可以把全部心思,都投入到船厂那边去了。

在他的关注下,在手下兵士们的护卫中,在那些学生们的统筹管理下,那艘寄托了林森殷切期望的新式旗舰,总算是建好了!

第三百七十五章 让敌人绝望的存在

商队这次带回去的,除了其他商队都会采购的那些东西以外,还有林森特意交代过,一定要多准备些的“吉贝布”,这个名字肯定大家都会觉得陌生,其实就是后世常见的棉布而已。

林森看过的中有说这东西大唐是没有的,也有的把棉花这东西作为攻打高昌的诱因之一,说是高昌那边盛产这个。

可据林森看来,高昌有没有棉花不好说,岭南这边可确实是有的。

据《后汉书·夷传》记载,早在东汉时,我国西南的哀牢夷人已开始种植棉花,大致到东吴时棉花种植技术开始传入岭南。

吴人万震《南州异物志》中就记载了棉花从成熟到加工成棉布的过程:

“五色斑衣,以丝布、古贝布所作。此木熟时,状如鹅毛,中有核如珠,细过丝棉,人将用之,则治出其核,但纺不织,任意小抽,相牵引无有断绝。

欲为斑布,则染之五色,织以为布。”

而内地直到宋元时期,才开始普遍用棉花织布,在此方面,岭南较内地领先了一大步。

当然林森也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的,而是赶上无聊了,跑去番禹城区那边去逛游时恰巧碰见的。

只是相较于门庭若市的丝绸商店,卖吉贝布的商店,差不多可以说是门可罗雀了,着实乏人问津。

原因也不难理解,纺织业是岭南手工业中颇具特色的行业。独特的自然气候,使得岭南纺织品具有品种多、色泽鲜艳的特点,自古便有“岛夷卉服”之称。

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岭南人民因地制宜,利用当地各种植物纤维,织出了多种多样的布品,计有葛布、竹布、蕉布、麻布和棉布等。

但是这样的东西,因为属于地方特产,穿戴的又大都是平民百姓,还有当地的少民,所以就有点不太受重视。

相较于粉丝遍天下,连番商们都趋之若鹜的丝绸,这东西就有点下里巴人的意思了,好像天然的就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上。

再者就像是后世的南方更流行蚕丝被,而不是棉被一样,岭南这边的天气着实太潮湿了些,棉布本身吸湿保暖的特性,在这里却成了最大的缺点。

谁也不想穿着一件永远潮湿的衣服,在岭南这边到处晃悠啊,那滋味简直甭提了。

大概和穿着一身棉布衣服,跑个夏日马拉松的感觉相差仿佛吧。因此不受待见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边的有钱人都喜欢穿丝绸,没钱的平民百姓也更喜欢穿麻衣,或者竹布衣服,透气凉爽还容易干,可不舒服多了吗。

既然吉贝布这种东西,在南方都没什么名气,想让商队把它们运往北地,自然也就更没人乐意干了。

假如你是负责南北贸易的,一边是运回去就必定能身价百倍的各种进口商品,不说一本万利也差不多了,反正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另一边是南方公认的土坷垃,你会将来之不易的运力空出来一些,不去运注定值钱的进口货,而去试试看能不能把那些土坷垃变成金克拉吗?显然这边的众多商队都没有这么干的。

要不是林森恰巧知道,这棉布确实是一种非常适合北方使用的布料,对小孩子来说作为贴身衣物也是最为舒适的,他也肯定不会浪费家里商队的宝贵运力,来运送这些个不知道能不能卖上高价的棉布回去啊,就算是运费,也要计算进成本的不是。

至于这样的棉布能不能在长安城里打开销量,一如既往的引领风潮,林森倒并不是太在意,只要让平安和程怀玉用着舒服也就好了。

听说那艘关系到他能否早日回到家人身边的大船终于建造好了,林森干脆的抛开了手边所有的事情,带着手下一溜烟的就跑去了不远处的造船厂。

让林森心心念念的那艘大船,就那么静静的矗立在水中,小的波浪基本都对它没有什么影响,甚至起伏都很小。

因为大量运用了顶尖硬木,整体外观上都是偏暗沉的颜色,远远看去,就如同一只头顶尖角的钢铁巨兽趴伏在那里一般。

走近了再看,这艘三体船比之目前番禹周边能够见到的所有的海船的体形,都要大出不止一圈来。

但并没有因为两个副船体的存在,就让它看上去臃肿了,整体而言长度仍然要比宽度长出一截来,比例和福船的船体比较接近。

船首正中是一个恐怖的骷髅头像,形象直接是取自林森他们用到的面甲,这里同时也是整艘船上最为突出的部分。

在它下面是三道如同刀锋一般的直线前倾型船首,不论是主船体,还是两个副船体的这部分都经过加强,面对敌舰时,大概会像用大斧子劈木头那般,顺滑的将其肢解成好几块。

再朝下,在水线之下,还各有一个突前的撞角。

以白坚木的超强硬度,即便是对手的船体整个都是铁壳的,也能给捅出几个窟窿来了,更何况这些撞角还都是类似三棱的结构,破甲效果简直不要太强。

这些还只是表面上能看得到的东西,其实船体之中还隐藏了许多真正的大杀器。

林森这次差不多把自己手头几种能够用来海战的大杀器,都给搬上了这艘寄予了他无数心血和期望的新式船舰。

经过改造后上弦轻松了许多,只需要两人就可以连续不断的进行射击的床弩,威力和准头都很有保证的弩炮,甚至还有一些小型的投石机,全都在他那些学生的帮助下,给塞到了船体两侧。

每个大家伙都配有一个可以升降和旋转的底座,以及堡垒一样的一周圈的防护板,在厚厚的硬木保护下,敌人的攻击很难造成什么伤害了。

这种足以让敌人绝望的防护,体现在了整艘船的方方面面,比如说主船体上那高高竖起的船舷,又比如说甚至全都奢侈的用檀木制造的船屋。

但是真正让它们变得威力倍增的,还是林森手头那些个秘密武器。

当这些东西真正开始发威的时候,任何敌舰都要在这艘新式旗舰面前颤抖,绝望!

第三百七十六章 扬帆起航

比如配方已经上缴了李世民,这次也算是顺便用来测试下其海战效用的燃烧罐。

这东西那真是沾着就着,碰着就伤,哪怕只是有一点和敌舰接触了,都能像跗骨之蛆一般,给敌舰带去巨大的伤害。

谁让这时候的海船,还都会用桐油来保养呢,一遍遍的刷上桐油,才能更好的防水防腐,可同时也让它们变得极其怕火。

哪怕这些燃烧罐没有直接落到敌舰上,落到海面上,也依然能够铺出一片火海来,限制住敌舰的行动。

经过改造的铁西瓜,同样会在船上囤积一些,在林森的改造下,这些危险的家伙在运输途中即便碰撞,也并不会发生爆炸,只有点燃了引信——那同样含有烃类物质的瓜藤,才会引爆它们。

将这样类似开花弹的大杀器,和床弩或者弩炮结合起来,这效果和后世曾经一度称雄海洋的火炮也没差了,对于敌人来说,必定是个噩梦啊。

如果不想造成太大的杀伤,以俘虏对方为主呢,也有曾经展示过其恐怖效果的辣椒炸弹,或者是林森突发奇想弄出来的芥末炸弹可以选择,几发下去,就可以让一艘船的敌人解除战斗力了。

这些都是远距离武器,如果距离稍近一些呢,弓弩和诸葛连弩也能打的敌人怀疑人生,基本上在接舷战之前就足以结束战斗了。

即便真的到了近距离肉搏的情况,靠撞的也能解决大部分敌舰了。

虽然这艘新式旗舰名义上还只是林森个人的大玩具罢了,可他本就是负责广府这边的安全的最高军事长官,有些这样的武器别人也没法置喙啊。

非常满意的将里里外外全都看过一遍后,林森觉得是时候扬帆出海了,他打算亲自参与到这艘新式旗舰的首航中来,也好亲自感受下它到底如何。

以目前番禹城内的情况来说,他离开一段时间,应该不会发生太大的变故才对,更何况他还会把那批精锐兵士们全都留下来,继续履行原本的职责。

有副官帮忙统领,林森也会留下一些个护卫继续做领队,想来还变不了天。

至于新船的水手,显然不会是这帮人来兼任的,他们都是来自北方的路上精兵,可真个到了海上差不多就是旱鸭子,起码驾船操舟绝对不是他们所长,也没必要非得把他们磨练成水兵,林森自然有合适的人手可以用。

以林家的底蕴来说,除了那些庄户,自然没有什么额外的力量了,可别忘了林森还有李世民这个大靠山啊,这新式海船也不是林森自个一个人要搞而已,李世民也是背后支持者来着,要不然那些个顶尖的造船工人,也不会无缘无故的集中到那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造船厂里去,听候林森的差遣了。

利用类似的法子,在不引起别人注意的情况下,一批最为顶尖的水手或者说是水兵,也逐步聚集到了这艘新型旗舰旁边。

名义上他们也只是正常的流动而已,看似和大唐官方也扯不上太大的关系,可实际上显然不是以林森眼下的影响力能够办到的。

如果有熟悉广府这边各大番商船队的外人过来还会发现,之前仿似人间蒸发,或者说都以为是正常流动的那些个经验丰富的好手,其实也都在这里呢。

当然林森也确实给他们开出了无法拒绝的条件,才吸引了他们的加入,比如充满商机的新航路,又比如他们自个的性命。所以即便别人注意到了这点,表面看来一切也都是很合理的。

安排好了自个不在的时间内可能的各种事项,交待他们注意保护好那些超级水稻、孜然和辣椒,当然还有船厂这边的安危,再和广州刺史那边说一下他出航的打算,算是个报备,林森带着部分护卫,就踏上这艘同样被他命名为“平安”的新式旗舰,正式扬帆起航了。

没有欢呼没有送行的人群,就那么悄无声息的,奔着这一趟的目标而去。

不过平安号并没有北上直奔他的终极目标--倭国的石见银山,而是选择了南下去寻找传说中的香料岛。

这东西的利润率高到足以让许多人铤而走险了,也能够打破大食商人在这方面堪称垄断的经营,同样也是最容易吸引众多势力南下的一个大蛋糕,有着致命诱惑的那种。

当然这肯定也意味着不可避免的危险和厮杀,想来那些大食商人绝对不介意为了这样的命脉跟任何人玩命的。

但这也是最容易让林森达成现阶段的目标,搅乱岭南局势,加强南北交流和联系的一个方式。

另外巨大的风险,往往也意味着巨大的机遇和利润,这对林森来说无疑也是一个快速崛起的好机会啊。

北方的市场和各种赚钱的行当,基本都已经被各大势力瓜分的差不多了,这也是林森为什么一直在开发许多人们前所未见的东西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是他不想加入进去,而是那边挤的大鳄太多了,没给他下脚的地。

要不是他是征伐突厥的大功臣,在那片草原上威名赫赫的话,其他人家的商队也开始走那条路线之后,怕是也会把林家给挤出来的。

而眼下航海这条线路,就成了他快速攫取利润的一条快捷途径,而且短时间内还不用担心那些老牌势力,和新兴勋贵们也挤进来掺一脚,甚至撇开他。这也是林森兴致这么高的主动参与到首航里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林森虽然不是什么无利不起早的人,但他显然也不是一个无私奉献的家伙啊,哪次看似单纯为大唐做贡献的背后少了他的好处来着。

想着这些,林森站在船艏上乐滋滋的朝嘴里扔了个刺梨,砸吧了几下觉得味道还不错,又扔了个酸枣子,嘿,你还别说,嘴里跟心里一样甜滋滋的。

这倒不是林森的味觉出了问题,而是林森之前先吃了个神秘果,这种外形可爱的小家伙恰如其名,有着能够改变人体味觉,将酸味变成甜味的神秘功效,所以林森再吃起那些个东西才会美滋滋的,可不是他喜欢吃酸。

航船在外因为长时间无法接触到青菜不是容易得坏血病吗,其实就是缺乏维C,而刺梨这种长相不咋滴的小东西,却有着超过猕猴桃十倍的维C含量,一百克中含量在三四千毫克上,吃一个刺梨比来一片维C含片效果都好。

酸枣子和其他的东西自然也准备了许多,平日里都可以当水手们的零食来吃,只是这些东西为了方便存储,反正熟的都不是太彻底,于是神秘果这种好东西就派上大用场了。

第三百七十七章 指日可待

平安号出行时虽然已经足够低调的了,并没有举行任何的仪式,更没有让广州刺史他们兴师动众的过来送别,但还是成功的引起了整个番禺城区近乎所有人的注意。

没办法啊,谁让它比这里能见到的所有船只的体格都大了不止一号呢,别人想不注意都难啊。

尤其是在它轻松甩开了许多想要跟随在它的身后,以便在回程路上有更多安全保证的番商的船只之后,番禺城区里就有了更多关于平安号的传闻了。

其实这些人的心思很好理解,在这个海战还指望碰撞和接舷战的年代,体积大拉人多的平安号,本就占够了优势,只是看着就让人安心啊。

再加上很多懂行的人都看出来了,这艘大船用的还都是奢侈的檀木,其坚固程度更是超乎想象。

有它做依靠,肯定没有哪艘海盗船敢轻侮了,这还是船上的武器全都收起来的状态下呢。假如让他们看到整艘船的武器配备,肯定又会是另一番观感了。

只是它的速度之快,还是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最后加足了风力也没能跟上,反倒是被越拉越远了。

至于船主是林森这一点,也很快就被人们搞清楚了,这东西林森本来也没想着保密,又不像建造船只的过程,牵扯到太多的机密,以后说不定还能作为活广告来用。

而且他本人不在军营这点,怕也瞒不住有心人的眼睛,所以也就干脆的随他去了。只是能有那么大的轰动效果,也是林森想象不到的。

而作为所有人议论焦点的林森,没用多长时间就轻松的适应了船上的生活,甚至都没出现过任何晕船的症状。

随行的那几位学生也只是开始时稍有不适,都没有出现过上吐下泻的情况,反倒是他手下原本水性都不错的那些个护卫中,竟然出现了晕船的症状。

不是说晕船这个东西,和人的平衡感有很大关系吗?平衡感越好的人越容易晕船,属于大脑自发的保护机制。

可林森这个能够玩出冰上转体四周跳还能平稳落地,也能轻松做出各种高难度的跑酷动作的家伙,平衡能力不可谓不强吧,不也一点反应都没得嘛,看来这个说法不太成立啊。

也可能是平安号太过平稳的缘故,尤其是主船体上,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波浪,都是晃动幅度最小的了。那些个航行经验丰富,见识过各色船只的船员们为此可没少夸赞这艘船。只是那几位晕船的护卫,怕是不这么觉得。

船上的生活一开始还比较新鲜,看到各种没有遭受后世工业化的破坏的天然美景,林森的心情也会变得格外美丽。可是看的时间长了,就会忍不住觉得有些无聊了。

还好他们一路上基本都是沿着海岸线在航行,隔一段时间还会上岸进行补给,林森顺便也能带着护卫们一起,去看看沿路的不同风情,见识下各色风味,这才让他对这次的航行总是充满了期待。

而那些被临时征调过来的船员们,却是和林森的心路历程相反的,越是航行的时间长了,他们反而越发开心起来。

这也不是单纯因为他们早就已经适应了航行生活的无聊,懂得自我排解,而是他们刚开始接到任务时,甚至是带着必死之心过来的。

因为船是彻底的新船,船型更是一个从未接触过航行的猛将拍脑袋想出来的,还让他们驾驶着这么一个没有经过验证的家伙,去开辟一条很可能是全新的航道,怎么听着都是九死一生的局面啊。

可是真个来到这个船上以后,先是那庞大的船身和奢侈的用料,给他们吃了一粒定心丸。真正的开始航行以后,有了更加直观的操控感受,速度与灵巧兼具,还有那无与伦比的平稳,都让他们彻底的放下心来。

有了信心,有了好心情,他们才能更多的感受到这艘船的众多便利之处,比如说省时省力的操作,不论是升降帆还是搬运货物,都非常的快捷。当然还有那隐藏于船身中的众多强大武器,都让他们越来越喜爱这个大家伙了。

船上装载的众多粮食和淡水,更是让他们底气十足。其中有许多东西,甚至是自诩见多识广的他们也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就比如林森给大家准备了当零食的刺梨,还有那神奇的神秘果,又比如林森这会正在吃的那个鱼片粥里,能够见到的那些个重新变得水灵灵,又鲜活可爱的脱水蔬菜。

这些都是林森为这次的探索和发现之旅准备的新东西。

考虑到传说中的香料岛,只是有个大概的方位,当地的季风和洋流是彻底没有印象的,即便听过一些传闻的那几个番商船队的大副和导航员们也并不清楚,只能带领他们去到附近的海域而已,在海上寻找需要花费的时间肯定短不到哪去,运气不好漂泊上几个月也不是没可能的。

这种情况下,平安号需要的自然是更多的储备物资,食物和淡水才是保证性命的根本,刺梨这类的也可以说是必需品了,而用来贸易的商品反倒成了次要的东西。

有了香料岛,还怕没东西卖了赚钱吗,这玩意可是能够直接在长安城里当硬通货来用的,永远不用担心会有卖不出去的可能。

相较于和别国进行贸易,这样的买卖才是真正的无本万利啊。

为此,船舱里真正能算是货物的,也就是林森自己弄出来的蔗糖,还有一些用来当做压舱物,放在水密舱里的那些货品,其他的空间,甚至包括两个副船体的部分空间,都用来装载压缩干粮和淡水了。

当然了考虑到可能给横梁造成的压力,比如说浮力不均衡的情况,两个副船体里放置多少物资,都是经过学生们的认真计算的,总量上也是比较有限。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航行后,他们就差不多到了林森记忆中的所谓香料岛的区域了。

沿途在合浦,在崖州,在占城和所谓的昆仑岛,平安号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实在是相对于其他的船只,平安号都显得太大了一些。

出了昆仑岛继续往南行,他们才慢慢的远离了繁忙的航路,朝着真正的目标进发。

直到林森靠着那超强的目力,发现了两座相邻的火山岛映入眼帘,这才终于可以确定,自己应该是没有记错,前面应该就是香料岛了!

可转过海湾去才发现,竟然已经有几艘船停在了那里,看样式分明是大食商人的。难道是弄错地方了?

第三百七十八章 遭遇战

尽管出海以后也并没有将平安号的爪牙都露出来,但大概是慑于它那庞大的体型,坚实的材料,还有那隐约可见的恐怖撞角,倒是一直都平安无事,连传说中的海盗都没机会见到。

在那些经验丰富的领航员,和素质过硬的水手们的共同努力下,他们可以说是顺风顺水的就到了目的地。

当然必须要说,那些被绑回来的领航员们,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熟悉的海路也好罢了,后来去寻找香料群岛时,可只能凭借经验进行判断,而他们做的都挺好的。

毕竟大家都是一艘船上的,谁也不想拿自个小命开玩笑不是,更何况林森还承诺了他们,到时候好处也是有他们一份的。

期间林森他们甚至还像模像样的进行了几次交易,将带来的大部分货品,都变成了体积更小,价值却更高的当地特产。

比如说各色宝石,又比如说玳瑁,犀角和象牙,别忘了现在的亚洲丛林里还不缺野生的犀牛和大象。

老虎同样算不上濒危动物,所以林森顺便也买了些虎皮虎骨还有虎鞭。

嗯,纯粹就是为了回去当药物来卖的,林森也是个名声在外的医生吗,大家都知道的。

这些东西带回去之后,那价格要是不打着滚往上翻番,都算是林森投资失败,浪费了宝贵的运力。

当然更多的空间,还是留给了粮食和淡水,空着的舱室也可以为香料做准备吗。

转过海湾,见到那些明显是故意藏身在其中的几艘大食人的商船时,林森先是疑惑了一下,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按说现在的香料岛应该还没人知道才对。

不过转念一想又明白了,这恰恰才表明了自己来对了地方啊,大食商人本就掌握了最多的香料货源,还那么小心的把船身隐藏起来,好像生怕其他船只发现了,不就是为了保住这香料岛的秘密吗。

尤其是更近了一些看清了他们的动作以后,这帮大食人分明是采摘了许多东西,正准备朝各自的船上送。

大概是也发现了平安号的存在,谁让这家伙这么大个呢,那边的船员们疯狂的在朝船上跑。

看那动作可不像是多么友好,更不像是逃跑的,那目的就很明确了,干掉自己这帮人守住香料岛的秘密呗。

我们都熟知的那话说的就挺对的,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

如果有有50%的利润,它就敢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能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这帮大食商人们可不止是贩卖奴隶而已,为了香料这种无本万利的买卖,干掉自个这帮不速之客,自然也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咯。

当然了,林森也没有。

自从去长安城见到那帮大食商人们搂钱的本事后,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在香料生意中掺上一脚。

现在好机会就在眼前,想让他放弃是万无可能的。更何况对方摆明了准备动手,干掉他们更是一点迟疑都不带有的。

“准备战斗!”看清对方动作的第一时间,林森就高声招呼起了手下。

正好也借此机会,好好试验下这艘新式旗舰的攻击力到底如何。

只要把这四艘大食商船全都摧毁在这里,这香料岛的秘密就会变成自个独享的了。

最近的航道离此都有超过一天一夜的航程,相邻的岛屿也在几十海里之外,只要把对方的船只干掉了,幸存的船员玩了命的游泳,也不可能逃到别的地方去,压根不用担心这些大食人能把消息传出去咯。

对方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动作都跟着加快了许多。

不过很可惜面对看似人畜无害的平安号,他们已经失了先手,林森是不会给他们翻身的机会的。

得了林森的命令以后,整个平安号立刻进入了一级战备状态,所有的武器平台,在各自的船员操纵下,很快就升上了甲板。

所有的弩炮,床弩还有小型投石机全都就位,船员们也都各自拿出了自己擅长的弓弩。

而大食商人那边的船员,刚把各自的船只开动起来罢了,要不是两边还有一定的距离,就他们这个速度,就足够死上几回的了。

很快林森也把他们的战法看明白了,无非是两艘快速商船突前,力图快速接近,寻找接舷战的机会,后边两艘大概是装备了弩炮这类远程武器,因此稍微落后一些做支援。

“允许使用特种弹药,干掉前面两艘,他们的船上有拍杆。”林森高声命令道。

虽然对平安号的结实很有信心,可也不能白白的给敌人接近的机会啊,尤其是在完全可以消灭对方的情况下,正好实验一下那些个秘密武器,用到海战上效果到底怎样。

船员们显然也看到了对方有拍杆,不想给对方威胁到己方的机会,早早的就把各种大杀器给装好了。

在林森开口之后,燃烧灌,改良版的铁西瓜,全都奔着那些敌舰去了。

相对于玩过山车似的敌人,林森他们这边显然要平稳的多了,远程武器的准头自然也要好上许多。虽然没有全部命中,但却足以造成致命伤害了。

不至于像那两艘可怜的敌舰一样,打出来的大概是长矛那么大的箭枝,直接就不知道飞到了哪里去。

计算好了导火索的时间后,那些铁西瓜基本都在敌舰的周围爆炸的,有些一头撞进了敌舰的侧翼,在他们的船身上开出了几个大窟窿来。

更有两个全都在同一艘准备接舷战的快船甲板上方爆炸了,四散出去的碎片,比之飞刀的威力可是大多了,直接就在原本嗷嗷叫着挥舞着弯刀,想要过来给林森他们好看的那些大食船员中,给清出两个空白处了。

笼罩范围内的大食人,绝对是非死即伤,顿时哀嚎一片。

可这只是他们噩梦的开始而已,后续跟上的那些燃烧灌才是真的恐怖,在大食商船的周围铺出了一片火海,基本阻断了他们的行动的同时,也有直接落到敌人船身上的。

即便敌人疯狂的提海水想要浇灭那火焰,可却是徒劳无功,甚至有助纣为虐的意思。

因为被浇上海水之后,那些恐怖的火焰,不仅没有熄灭,反而随着水流的带动覆盖了更大的面积,所过之处全都被毫不留情的点燃了。

看到救火无望,不少大食人不想活活把自个给火化了,干脆弃船跳海,然后努力的朝香料岛所在的方向游了过去,期望这样能够逃得性命。

平安号上的水手们,可没和这帮人客气,手中的弓弩不断的发射,务求把他们全都留在海水里,尽可能的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

只是这么一轮攻击攻击覆盖下来,对方的四艘船只就有三只失去了攻击力,不是化身为大火把,在那熊熊燃烧,就是咕咚咕咚的不停进水,眼瞅着就要沉没,就剩了最后一条商船幸运的存活了下来。

大概知道等待自己的命运不会多么美妙,这些人竟然奋起余勇,进一步提速,想要发起决死攻击。

而这时候的平安号,已经量仗着远超对方的速度,迂回到了敌人的侧面。

而不是像之前那样采用丁字战术,将侧面对准敌人,给那些大杀器更多发挥的机会。目的不言而喻了。

第三百七十九章 防一手

“加速,撞沉它!”林森看到状若疯狂的对手,沉声命令道。

难得有目标可以放手施为,当然要把所有的攻击方式都仔细感受一下,这才是检验这艘船到底如何的好时机啊。

所有的船员都认真的找到地方将自己固定好,平安号的速度也再一次的提升,直奔着那艘慌忙调转方向的唯一一艘幸存的敌舰撞去。

避开了高高扬起的船首,这里也是敌人有信心能够登上比他们高大许多的平安号,展开接舷战的原因所在,同样也是这艘敌舰上最为坚硬的部分,平安号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势,狠狠的撞在了敌舰斜侧着的船腹上。

在尖锐的撞角和锋利的如同刀锋一般的船首共同作用下,可怜的敌舰甚至都没能多阻挡一下平安号的前进,就在一阵难听的喀嚓声中,足足断裂成了四截,就像是被三把锐利的刀子轻松切过的黄油一样。

林森他们甚至都没有感受到多么强烈的震动,反倒是注意到了敌人那几乎近在咫尺的绝望嚎叫。

面对这样的敌人,林森他们只是淡定的送上了一轮箭雨而已。

成功的干掉了最后一艘敌舰后,平安号绕了个圈子回来,又给了那些幸存的大食水手们来了一轮箭雨,直到看到已经有之前落水的敌人幸运的游上岸去了,他们才暂时停止了射击,转而朝着这些大食人之前所在的海岸边航行了过去。

血腥味引来了周边海域的鲨鱼,它们开始疯狂的撕咬起了落水的敌人们。

然后见到有机可乘的咸水鳄鱼,也加入到了这场杀戮盛宴中,体型庞大的咸水鳄,一口下去就能干掉一个大食人了,进食速度真的特别的恐怖。

场面看着确实非常的残忍,不过谁让他们都是敌人呢,林森只是交代手下人,等到那些咸水鳄进食完了之后,一定要将它们全部击杀。

不只是因为它们吃人这点,让林森感到很不舒服,更重要的是它们的存在,也会对林森他们上岸去采摘香料造成很大的危险。

以这些大家伙甚至能够长到七八米长,两吨重的超大体型,真的在行进途中遭遇了这么个凶兽,怕是能造成不小的伤亡。

即便对着它们没有大鳞片保护的颈部攻击,想要彻底制止这种冷血动物的行动,也不是简单的几下就能搞定的,反倒是受伤发狂的咸水鳄会更加危险。偏偏这些家伙在岛上这种环境下,还并不是那么容易发现的。

趁着现在它们难得大规模聚集的机会,自然是越多的消灭它们越好。

平时这东西地盘意识还是比较强的,一只雄性会带领一群雌性,占领不小的一片区域,如眼下这种数量,真的是非常罕见的。

等到这场血腥盛宴差不多结束了,海面上再难见到一个活的敌人之后,林森他们老实不客气的对着那帮子也算是帮忙消灭大食人的咸水鳄们下了黑手。

吃饱了的它们都忙着晒太阳呢,懒洋洋的甚至都忘记了争斗,也不知道是不是之前的猎杀和游泳,耗费了太多的体力,正在重新积蓄能量,反正现在的它们正是最合适的活靶子。

船上的大杀器也开动了起来,当然用的只是普通的箭枝和石弹,不至于动用燃烧罐这样的秘密武器。

船员们手中的弩箭和破甲锥,也不客气的招呼了过去,正好练练准头。

直到确定所有的咸水鳄都被杀戮一空了,林森他们才停下了动作。

至于原本林森最为舍不得浪费的鳄鱼皮,这次也只能暂且这么浪费了。

不难想象它们的肚子里,会是个何等恶心的场面,怕是皮还扒不完,手下这帮子船员就全吐了。

林森自个也不想看到那种恐怖的样子,免得给自己留下心理阴影。

况且在这样的海岛上,也没法对鳄鱼皮进行处理,即便剥下来了也很容易变质,还是别去浪费那个力气了。

所以难得的浪费了一次,直接把尸体丢在了那里。

确认过周围连一片能带着人飘起来的木板都没有了,平安号干脆也进入到了之前那些大食商船所在的海湾里。

既可以防止被其他船只看到,也能远离那片死亡地带。

以这边的糟糕天气,那边怕是用不了多久就会臭不可闻的。

找了个相对风平浪静的地方,平安号下锚,准备在此过夜。

经过刚才的激烈战斗后,天已经有些晚了,船员们也比较累,可以说是身心俱疲。

与其在状态不好的时候强行登岛,也收获不了多少香料,还不如养精蓄锐之后,明天再充满干劲的去岛上捡钱啊。

顺便利用这一夜的时间,也给那些夜行动物好好满足胃口的机会,还可以帮林森他们再消灭掉一些个幸运的逃进了树林里的大食人。

他们停留的这个地方平静的如同湖泊,海面清澈见底,能够看到水底隐约有珊瑚的踪影,各种鱼类更是来往穿梭个不停。

享受了一顿鲜美的鱼片粥后,所有人开始轮流进入船舱去休息,当然会有人留守,不至于被人摸到船上。

伴随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林森他们带着美好的心情,和饱满的精神,带齐了各色装备后,乘坐小船分批上岸,准备正式开始此次的探索,不知道岛上还有什么样的惊喜在等待着他们呢。

以他们的武器装备和人员素质而言,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能够难倒他们才对。

林森的护卫们,倒有大半都留守在了平安号上,他们需要带领剩下的不多的船员,共同保护这个命根子的安全。

有他们在,即便人数不是很多,武力却很有保证,即便那些逃跑的大食人全都过来突袭,也不会有多大的威胁。

另外当然也有林森的小心思在里面,诚如之前所说,这香料岛代表的利益实在是太大了,能够让那些大食人毫不犹豫的选择杀人灭口,也不排除让这帮子大唐船员们,齐心协力干掉林森这个主事者的可能啊。

毕竟有林森在,他们能拿到的肯定就是小头,干掉林森,他们能够分得的利益自然就多了,尤其是在他们独占了这香料岛的情况下。

即便能够被派到平安号上来的,都是对李世民对大唐足够忠诚的家伙,毕竟如他们开始所想,他们充当的确实是死士的角色,没有忠心可干不来这种活计。

但是财帛动人心啊,林森之前可不知道他们是谁,和他们相处,也只有船上这有限的几个月时间而已,还达不到让他无条件信任的地步,所以防一手也是必须的。

第三百八十章 满载而归(为舵主“朱棣的镇纸”加更)

其实林森他们停靠的海滩这边,就有许多已经被采摘好的香料,肉豆蔻,丁香还有胡椒这些,都是唐人最为喜爱的货色,和其他的一些椰子被扔的到处都是。

显然是那些大食人忙着上船准备战斗时先丢在这边的,而且他们还记得扔在较高的地方,没被潮水给带走,还打算干完仗回来再收拾这些值钱的玩意呢。

只能说林森他们来的挺是时候的,那些大食人这就相当于免费给他们做了劳工啊。

至于已经搬上船的有多少,林森只能尽量不去想它了,因为越想会越心痛啊。

那都是触手可及的钱财啊,都随着那些沉没的大食商船一起打了水漂了。

不过当时那个情况,也确实容不得他们去考虑那么多了,自然是怎么样能够快速消灭掉对手怎么来啊,哪有那心思去顾虑只是可能搬上船的香料啊。

再说了这不还有好几海岛的香料,等着他们去收获呢,与干掉大食商人,独享这个秘密相比,那点损失真的是微不足道了。

将这些香料全都放到早就备好的竹筐和藤编筐里放好,林森他们不得不先划着小船回了平安号两趟,这才把沙滩上能看到的值钱货全都安置好了。

再一次回到岛上,真正朝着那片飘着香味的树林进发时,所有的船员脸上都不自禁的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

单是已经送上船的那些香料,就足以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了,更何况更加美好的前景还在等待着他们呢,自然是干劲十足啊。

看到众人脸上的表情,林森不得不出面泼了他们点冷水。

香料在那暂时是没跑了,可那里还有大食人可能在埋伏着呢,好日子就在眼前,却没命去享受才是最悲催的。

所以大家还是打起精神来,注意戒备才成,这时候被人摸掉了,未免死的太不值当了。

得了林森的提醒后,所有人神情都是一凛,各自端起了自己的武器,不至于像之前那样完全的放松了。

其实林森也知道那帮人逃命都还来不及呢,跑回来不是找死吗,这可能性并不是太大。

小心翼翼的找个犄角旮旯蹲着,期待林森他们找不到自己才更有可能,毕竟岛上有椰子,貌似也有淡水,还有木薯,这都是在之前的海滩上能够看得到的,完全能让几个人活下来了。有活命的希望,应该就没人乐意跑来送死的。

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他还想把这帮手下全都囫囵个的带回去呢,毕竟他们也算是自家在航海方面起家的班底了,少一个对缺乏底蕴的林家来说,都是很大的损失啊。

大概是海岛本身相对封闭的环境决定的,在这边一路上还真没遭遇什么太大的危险,比较有威胁的还是有毒的蛇虫这类的家伙。

至于香料找起来实在是太容易了,循着香味走,轻易的就能见到成片的这些可爱的小东西。

作为肉豆蔻的原产地,在这岛上实在是太常见了,林森不得不把手下分成了几个小队,一遍又一遍的朝平安号上运送,才不至于一直背负着这些东西前进。

同时林森也发现了这座岛,完全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补给基地来用,岛上椰子树也是非常多的,淡水的来源也被他们找到了。

还有许多可以食用的野菜,对拥有着植物改造系统的林森来说,就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一般显眼。

收集到这么多吃的喝的,甚至足以将林森他们来到这一路上的消耗全都补足了,完全不用担心回程路上的物资,而是更需要操心下,如何腾出更多的空间,来存放那遍地都是的香料才对。

最后他们不得不对香料都开始挑挑拣拣起来,尽可能的选择那些体积小,价值反而更高的东西带回去,比如胡椒这样的。

要不是得了林森的提醒,需要给它们留点种子,不至于过度开发,怕是都没打算弄别的香料回去。

赶在天黑之前,他们还是停止了累并快乐着的收集活动。

平日里大家都觉得庞大的平安号,竟然就这么被他们一天功夫,就给塞的满满当当的了,这还是有选择的放弃了一些食物和淡水储备的情况下呢。

可见当地的香料资源到底是有多么的丰富,也可以看出林森他们干的是有多么玩命了。

没办法啊,抓一把就是钱,再抓一把就是一块银子到手了,换了谁来干这活,他也会这么有干劲,根本就停不下来啊。

到了天擦黑的时候,他们干脆在那处沙滩那里搞了个狂欢。

除了岛上常见的椰子和木薯,还有他们带过来的一些个多余的野菜,还上了一道硬菜,一头硕大的咸水鳄,正被架在篝火上烤着呢,不停的散发着混合了各色香料的肉香味。

今个香料多,任性!

当然这头倒霉的咸水鳄,可不是之前坐实了食人鳄名头的那些,而是林森他们重新狩猎的一只,算是那次咸水鳄灭绝行动的漏网之鱼。

这么说其实有点夸张,总共也就是不到一百只咸水鳄而已。

不过一想到那么多鳄鱼皮都浪费了,就着实让林森有点心疼了,因此眼下这头,林森可是费了番心思,弄出了一些个植物鞣革剂出来,好好处理过一遍的。

就算不做成皮夹克,皮鞋,或者皮夹子,只是这六米多长的一张鳄鱼皮放在那里,看着也绝对霸气的很啊。

大唐那边哪见过这么大的玩意啊,猪婆龙那东西,撑死了也就有这家伙一半大而已,完全就不是一个量级的。

一边割下烤熟的鳄鱼肉,一边撒上香料继续烤着,就这么一层层的吃下来,这头差不多能有四千斤的大家伙,不仅把所有的船员全都给喂饱了,还留下了几百斤的鳄鱼肉干,可以让船员们当做伴手礼带回去了。

当然了,被他们自个当做零食,航行路上就全干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第二天,重新变得精神奕奕的平安号上下,最后清点了一遍物资,确认岸上的火种也都熄灭掉了,不至于烧掉那片代表着无数财富的香料林后,带着满满的收获,还有对未来的无限憧憬,神态昂扬的踏上了归程。

是时候回广府了!

第三百八十一章 要钱不要命(求订阅)

平安号故意围着两座海岛全都饶了一圈,查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确保没有其他船只来到这里,或者从这里离开的样子,哪怕是个舢板都没有,这才放心的踏上了归程。

之前被他们射杀的那些个食人鳄的尸体,现在已经全都消失不见了,不知道是被食腐动物饱餐入腹了,还是被其他什么动物给拖到海里去了,反正是一点踪影都见不到了。

甚至连海滩上都差不多恢复了原本的样子,只是不知道其中有没有那些成功逃进山林的大食人的功劳啊。

在林森他们乘船离开后,确认过平安号那高大的桅杆,确实是一往无前的消失在了大海中,那座林森他们曾经光顾过的香料岛上,先后传来了几声仿似特意压低了的欢呼声。

而在平安号沿着计划中的线路,顺利的奔向番禺城区时,冯盎那边却得到了一个很是出乎他意料的坏消息,那些他满怀欣喜的安排人种下去的超级水稻,竟然出了状况!

它们虽然也正常的长出了结实的秸秆,可却完全没有抽穗的迹象,直到植株都开始发黄了,也就是说往日里应该已经彻底成熟的日子,也完全没有见到哪怕一丁点的稻粒。

换言之,这面积庞大的一片超级水稻,竟然彻底绝产了,颗粒无收!

即便是不差钱的冯盎,也为此急的都差点跳脚,他确实不差这点粮食,但是那些帮忙种水稻的手下人缺啊,这可是足足牵扯到了几万个家庭的生计问题呢。

一个处理不好,又会给刚刚安稳了没多久,靠着上次的平灭僚人叛乱,和冼夫人显灵祛除厉鬼,才算是平息下来的岭南局势,带来许多不好的变数。

岭南内部也从来没少了想要取他冯盎而代之,尝一尝那个“岭南王”的滋味的野心家啊。

因此得了这样的消息以后,他一边肉疼的抓紧调集粮食,去安抚那些感觉自个受到了欺骗的手下人们,其中倒是有大半都算是他自掏腰包的,一边又要派人去联系林森那边,问清楚到底是怎么造成这种局面的,是不是能够有解决的办法。

因为当地又开始有些不利于他的言论了,说是他冯盎上罪于天,这才让老天降下了这样恐怖的惩罚。

要不然也解释不了,为什么会无病无灾的就颗粒无收呢,压根都不抽穗,这完全不符合作物的一般自然规律啊,除了天罚,还有更好的解释吗?

平安号一路上顺顺利利的到达了番禺,当然也没少了沿路补充各种物资,等到他们真正的进入港口的时候,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有心人计算一下他们出航的时间,不难发现他们这一趟走的显然不近啊。

即便他们很是低调的进入了造船厂所在的港湾里,并没有到公共的大型港口那边,依然逃不过一直关注着这艘真正的大船的家伙们的视线。

等到他们从船上不断的搬运香料下来的时候,造成的轰动就更大了。

虽然这些香料全都被林森不客气的运送到了自家军营中,以便保证它们的安全,但是这么一车车的运过去,还是有人通过车辙的深度,和车子的大小,大约的计算出了香料的重量。

足足比港口中能见到的最大的货船多出一倍多,绝对是一个惊掉别人下巴的数字。

至于为什么确定是香料,那浓郁的味道可没法骗人,路上也有掉下的小零碎,再说林森也没想着在这事上骗人啊。

然后关于林森出海,收获了满满一船香料的消息,就成了整个番禺城区议论的焦点。

而林森这边也因此又多了许多探寻的目光,甚至还有人试图去到军营里去偷香料呢,只能说这些人真的是要钱不要命啊。那些精锐兵士重重看管之下,要是还被别人给偷走了东西,他们还不得羞死。

那些个倒霉催的,为此可没少被折腾了,因为这些兵士们觉得这是对他们的羞辱和轻视。

林森重新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受到的重视又是另一个级别了。

不断的有官员或是当地的头面人物,借着给林森接风洗尘这类的名义,邀请他去赴宴,还有想让他去青楼享受下美好生活的。

虽然已经一年多不知肉味的林森很是心动,嗯,主要是想好好见识下传说中的青楼,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纯洁如他,两辈子都没进过这样的娱乐场所啊,对这玩意有点好奇,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不过他也知道这些人找他,目的无非还是为了那些香料而已,所以基本上能推的都推了,请他去逛窑子的,更是一个没应承。

当然也有一些比如广州刺史,和其他级别差不多的同僚的邀请,就不太好推辞了,坐地户中也有面子大到他都不好不理的,还是要去应付一下的。

这些人有那心大到变着法的想问他这些香料哪来的,意图找到稳定的货源,或者说想要参与到航线中去分一杯羹。

也有的很有自知之明,只是想要从林森这里买到一些香料,转手转个差价的。

对于前者他给的答复都是一样的,也是和手下的那帮子船员们全都商议好了的,对外就说是救了一位大食商人的性命,对方为了表示感谢,这才把自家的香料白送了林森一船,满满的一船!

至于他的这个说法肯定是没人能验证了,因为很显然林森用的,就是那个大概已经被他送到海里喂了鲨鱼,或是咸水鳄的大食船队的主人的名字。

那位大食商人可不是什么无名之辈,甚至说一声名声赫赫都不为过,能经常一次性提供整整四船香料的大食商人,到哪都会是当地人的焦点才对。

即便他也幸运的在那座岛上活了下来,在香料岛的位置被其他人发现之前,肯定也没有活人能让他开口证实了。

对于林森的这种说法,那些人大概不免都要在心里嗤之以鼻的,因为那位大食商人和他的香料一样出名的,还有那一毛不拔的臭脾气。

救了他的命就送上一船香料这事,可能在任何其他大食商人身上看到,甚至有些奢遮的家伙,为了交好林森这位在番禺城不说一手遮天,也绝对举足轻重的军方大佬,白送他一船香料都不奇怪。

却唯独不可能在那位铁公鸡的身上出现,因为他明明是把香料看的比命都重要!

第三百八十二章 吃独食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铁公鸡就是因为太看重香料了,才会不自量力的招惹林森这个煞星,结果赔上了整个船队,以及近乎所有人的性命。

当然可能没有他的主动攻击,林森也不一定会放过他们,只是手段应该不会那么决绝吧。

有些人更觉得,林森不客气的抢了那个铁公鸡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平安号的强大,只要不是个瞎子都能看得见,这样的大家伙出了外海之后,顺手干点海盗的无本买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啊,要不岂不是浪费了它的战力吗。

那些个海商很多都客串过海盗的角色,只要干的干净利落点,别恰巧被其他船只撞见了,面积庞大的海洋,足以为他们抹去一切痕迹了。

毕竟每年还有那么多船只毁于天灾呢,多消失一些也是很正常的嘛。

以己度人,有这样的猜测也就很正常了。

而且尽管那一次碰撞,并没有对平安号造成什么大的损伤,但还是在它的船身上,留下了明显的撞击的痕迹,这可瞒不过这帮子经验丰富的家伙。

他们怎么猜测都无所谓,大海之上说到底还是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就算林森行事霸道些,他们也只能忍着。

更何况林森现在没碍着任何人的事,反而因为那一船香料,成了众人追捧的香饽饽。

只是那些想要从林森这里购买香料的,也大都被拒绝了,林森只是分出了一些,给了几家实力雄厚的内地商人,剩下差不多一半,还是给了又一次回转到番禺城区这边的自家商队了。

既然知道这些东西卖出去就是利润,当然不能都便宜了别人啊,只是自家的力量和渠道都还比较有限,没法全吃下。

再加上吃独食的人,以后容易孤立无援吗,这才分润一些出去。

当然等到前来问询的,变成了同样刚刚赶回番禺城区,听到消息后就匆匆过来的秦家和程家的管事他们,林森给的答案自然就不一样了。

本来就有拉上他们一起的意思,不仅是为了和这一群强大的盟友们更多的绑到一起去,他那交通南北,联系岭南内外的计划,也需要这些底蕴更深厚的大佬参与进来才成吗。

这也是打一开始就取得了李世民的许可的事情,让这些新兴贵族的力量更强大些,才能更好的制衡那帮子依然势力不小的世家中人吗。

像秦家和程家他们,其实也面临着和林森类似的窘况。

因为那些世家中人在很多关键地方,比如东都洛阳,比如太原地区,比如崤以东的大片地盘,都有着固有的影响力在,甚至是受他们直接控制的。

这些底蕴差一些的新兴贵族们,其实也很难将触手伸进这些地方。

也就是有了李世民的支持,还要时不时的拉偏架,他们能够放开手脚的发展,这才能够勉强和这些家伙抗衡而已。

有了岭南和外海这样增强实力的新途径和大机遇,自然也想让他们先一步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啊。

而且有这些人参与进来,林森才能更好的保住香料岛那边的利益。

因为船员们总是要上岸的,有些人也是要回家的,总有机会让那些世家中人去接触到香料岛的秘密。

所以可以想见的,这个秘密并不能彻底的保守太长时间。

毕竟这里是大唐,船员们也是故土难离,有着太多的牵绊。

并不像那些番商一样,大都是四海为家的人,手下也会大量使用奴隶做船员,可以说是生杀予夺。

与其到时候被世家中人彻底挤出这条铺满了黄金的航路,还不如现在就拉上实力足够强大的盟友先行一步呢。

等到世家中人费尽了心思,想要参与进来时,却发现已经没他们的下脚的地了。

敢掺和进来,就需要面对许多大势力的联合打击,这才是林森认为的更好的解决之道。

当然皇家也会参与进来的,一定意义上说,皇家也只是个实力更加强大的门阀而已,而皇帝也相当于一个更大的家主,同样也要不断的带领自个的家族成长壮大才成啊。

不过他们那边就不用林森去传消息了,相信船员之中已经有许多处于不同位置的家伙,将这一重大消息传递出去了,还能在不同角度上,相互印证彼此的说法。

不过在林森认可的这些勋贵们加入进来之前,他还是有一段时日可以独享其中的利益的,因为造船需要时间啊。

就算是买船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出海就有的赚的情况下,谁也不会轻易卖掉手中那下金蛋的鸡。

听到林森说到了传说中的香料岛时,这几位管事的眼睛,忍不住都在放光啊。

等到林森说是有意想要和他们合作的时候,那帮管事更是完全淡定不了,坐立不安的,好似恨不能现在就插个翅膀,飞回长安城去告诉各自的家主的急切模样。

这样重大的消息,自然不能落于纸面上,任何致使其泄露的可能,都是要尽量避免的。

所以他们各自商量了一下后,干脆决定共同进退,先尽可能像往常一样完成采购,只是速度要快一些,再装做平常的回去,省得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就为此,这些老奸巨猾的家伙,甚至从林森的军营出来时,都还专门装出了失望的样子,生怕被其他人看出端倪来。

在此期间,冯盎那边也派人过来找到了林森。

估摸着就是水稻这事,所以林森见到代表冯盎过来的,他的大儿子冯智戣时,那是相当的淡定。

摆明了他们这算是有求于自己,自然要拿一下架子,虽然笑的也很热情,但就是没有主动接茬,只在那里说着广府的繁华啊,称赞冯盎领导有方什么的。

直到这个冯智戣忍不住用半开玩笑,半是指责的语气,说起了那些超级水稻颗粒无收的事情。

“是吗?当时我没有说起过,这些稻种只能种一茬吗?我记得我告诉过冯将军,想要继续高产,还得找我拿种子才成啊?”林森满是“震惊”的反问了一句,弄得冯智戣好不尴尬。

冯智戣隐约记得林森好像是有这么说过,不过父子俩压根就没把这话放在心上,一心想着傻子才会继续买稻种呢,自个种出来再做种不就得了。

没想到现在这算是报应来了吗,于是只好略过这个问题不说。干脆转移了话题,问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他需要有个能说的过去的理由,回头也好为自家开脱啊,证明这不是什么天罚。

第三百八十三章 释放信号(为“渴望飞翔的鱼儿哎昵称”加更)

“下一茬再种的时候,因为它的杂交优势消失了,它就不能再继续生产稻子了。

就像那个骡子,骡子你知道吧?马和驴杂交的产物,算是综合了它们的优点,但是却没法再生产后代了。

这个杂交水稻也是差不多的道理,所以……”林森耸了耸肩,示意这事他也无能为力。

言下之意其实还是告诉对方,想要继续这么高产可以啊,再从我这买种子就好了嘛。

当然林森这话显然就是骗人的了,后世的那位造福全世界的魔稻宗师,用到的可不就是杂交水稻嘛,也没说出现这种情况吧,还不就是他故意给改造成这样的。

只是这个话他显然是不会告诉对方的了,能给个似是而非的理由,糊弄过去就得了。

就是欺负你们读书少,不服你来咬我呀!

尽管其实并不明白到底是不是这样,冯智戣还是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转头就开始问起林森能不能便宜一点,再卖他们一批水稻种子的事情,显然他要的只是一个貌似很有道理的借口而已。

这事相当于是给林森送钱呢,他怎么会不同意呢,爽快的就把军营里的库存全都调给对方了。

在他出去寻找香料岛的这段时间里,兵士们也没闲着,训练之余又种出了一茬超级水稻来,把营地里的仓库,都填的满满当当的。

新一季的又快要开始耕种了,正好一并把稻种弄出来就是了,当然少不了还是要加上些限制才行。

痛快的达成了这桩交易后,冯智戣状似不经意的问起了平安号带回来的那一船香料的事情,也许这才是他此行真正的目的吧。

林森就觉得嘛,只是买良种这样的小生意,压根不用出动这位未来的“岭南王”才对啊,原来是在这里等着自个呢。

相较于那些粮食对岭南的影响,冯盎显然更在意香料生意这种利润丰厚的大买卖。

相较于丁香,肉豆蔻这类放到食物里的香料,岭南的沉香应该说是比较小众的了。

有固定消费习惯的,大都是非富即贵的顶层人士,价格虽然也不便宜,但用到的量毕竟比较有限。

而那些调料就不一样了,谁让咱们自古以来就是个吃货国度呢,在这方面自然有更多人乐意花钱,潜力可以说是无穷的。

冯盎又怎么会不垂涎这个,潜力近乎无穷的庞大市场呢,想要从中分一杯羹,也是很自然的。

对此,林森也不得不慎重起来,像是合浦还有崖州这两个重要的港口城市,也是航行路上的重要补给点,都在冯盎的实际控制下,番禺这边其实也在他的势力辐射范围内。

他的态度,所有跑船的人都必须要重视才成,这是个真正的跺一跺脚,可以让整个岭南抖三抖的狠角色啊。

而香料生意已经足以影响冯盎的态度了,谁让它牵扯的利益那么大呢。

林森收起了轻松的状态,稍作考虑后,谨慎的告知冯智戣,这件事他暂时没法给出明确的答复,还需要和其他人认真的商议过后,才能给出答复。

到时候要不要合作,具体怎么合作,双方都可以给出个框架来。

收到这样的答复后,冯智戣知道谈的差不多了,很是知机的适时提出了告辞。

林森的做法可以说早在他们父子俩的预料中,牵扯的利润确实很大,可是背后有牵扯的势力更多,他们也觉得林森更像是被推到前台来的利益代言人,却不是在这个事上可以拍板做决定的那个。

只是目前看得到的,就有皇家和一票武勋都参与到了里面,而这股力量,甚至足以让整个岭南都变个天了。

所以其实这个事上,冯盎自己也是非常慎重的,甚至都不敢对林森逼迫过甚。

贞观初年的那次征讨岭南的计划,最后没有实行,可不代表眼下北方的敌人已经除掉了的大唐,不会把目光放到南方来,在必要时重新开启战斗。

冯盎自个也算是名将,自然知道军队要是长久不打仗战力肯定会下滑的,时不时就要找个敌人磨炼下才成,谁知道岭南会不会就是下一个试金石啊。

林森的到来本身就已经是个信号了,而他的背后站着的那些武勋,同样也是足以左右一场战争的力量。

而且其中几位目前离岭南可是不多远,这个安排同样也有着很深的意味啊。

所以冯盎此举,与其说是想要掺和进来,不如说是在努力寻找合作的可能,让大家有更多的互利共赢的机会,而不是变成尖锐的敌对状态,算是释放一个积极的信号。

而以他所见到的林森表现出的心计而论,把这次的试探当成一个威胁的可能性怕是更大一些,那就和他的想法背道而驰了。

所以得了林森说要和其他人好好商议下的答复,冯智戣其实是狠狠松了一口气的,这样自家被误会的几率,应该会小得多吧。

当然也不能把所有希望,都放在林森这个出了名一根筋的猛将身上,冯家其实也已经有人跑去他老丈人程咬金那里说和了。

那位真正的大佬,此时离岭南也没有多远呢,还有张士贵那里也是一样。

也正是因为看到了他们摆出的钳制姿态,冯盎当初才果断的放弃了继续为难林森的打算,很干脆的就把那帮子世家中人给卖了个底掉,还给了那么多好东西。来换取林森的谅解。

而这边林森也确实没有武断的下结论,而是将事情原原本本的给那几家的管事全都交代清楚了,也告知了自家商队的人,要把消息带给李世民。

有没有人给他报信是一回事,自个给不给他汇报又是另一回事了,这代表的是他本人的态度问题。

正巧商队的这些人,因为这趟有了平安号上的货物进行交易,很快就采购到了足够的好东西,这就准备收拾东西回长安了。

其他几家的管事,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把香料岛的重大喜讯,带回给各自的家主呢,这次他们依然会选择结伴同行,以他们的力量之强,想来没有哪股贼人会跑去找死了。

送走了商队的那些人之后,林森手下的兵士们总算可以放松些了,没了那些价值连城的货物在军营里吗。

而且林森还给了他们一些个好处,算是没有白白的让他们帮忙干活。

当然这事林森推到了密旨身上,也会报给李世民知晓的,军司马那边也有记载,省得落下邀买人心的口实。

安排这些兵士们继续种超级水稻,林森自个则带着护卫们,又去了造船厂那边。

因为下一艘去掉了副船体,但是长度差不多的新式海船,已经进入最后的建设装配阶段了。

第三百八十四章 这很正常嘛

计划中的第二艘,其实是和第三艘一起建造的,都是一样的船型,就是去掉了副船体的瘦长船型,外形上和老闸船有了更多的相似之处。

速度和坚固仍然会是它们最大的优势,在林森敞开了供应那些顶尖木料的情况下,船厂里从来不用为这些硬木不够用而担忧。

而且因为去掉了副船体,解放出了更多的造船工人,建造的难度相对应的也要小得多了,船厂这边干脆同时两艘一起建造了。

虽然说是实验性质的,但是对于它们,这些老船工都是充满了信心的。

下一步肯定也要接到众多来自各位武勋,甚至是皇家的订单,扩大一下产能,自然也是很有必要的。

至于船厂的用料来源,对别人来说肯定是个大问题,想要凑齐这么多东西,很多都要从东南亚的丛林深处,或者是崖州岛上获取,还有些干脆需要去到遥远的非洲或者美洲才能得到。

先不说有没有人能把它们给凑齐了,反正造这么一艘船的成本,也足以让许多身家丰厚的勋贵都伤筋动骨了。

事实上这些木料,很多都是番商们的拳头产品,卖价也是相当的给力,不是实力到了一定程度的,都用不起这些玩意。

而这对于有植物改造系统在手的林森来说,却不是个大问题,为了最大化的利用好改造的能量,他只是将那些小树苗改造成想要的品种,然后快速催生它们就是了。

原本需要几十上百年,甚至是几百上千年的成长,才能变成合用的大材,到了林森这里,完全是看他的意愿而定。

挺耗费时间的阴干等过程,对他而言同样是轻松加愉快。

但对外说吗,自然是要把这些木料的珍贵异常,和稀少难得,照“实”了好好说道说道。

而且以后卖给其他人的船只,是绝对达不到平安号,和分别被林森命名为“吉祥号”“如意号”的两艘实验船的强度,还有这种绝对是奢侈异常的用料水平的。

如果不是有林森这个自带作弊器的家伙在,全都用各种顶尖硬木来建造,大概也就是李世民的座舰有望能达到了,那还得是兴师动众的情况下。

更多的也就是在龙骨等关键部位用上一些罢了,已经足以让它们的强度,远超主流是松木和杨木这类普通木材的常见福船了,达到后来非常出名的广船的强度应该没有问题。

对于一艘商船,甚至是一艘战船来说,都已经足够用了。

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来,为什么人们总会对平安号充满惊叹了,因为这艘船本身跟一艘移动的金屋也没差了。

要不是上面很多都不符合皇家的规则,怕是许多人第一反应,都会认为这是皇帝的座舰了。

事实上林森私底下为这事,也专程给李世民去过文书,意思除了表一下忠心之外,也有把平安号挂在李世民名下的意思。

他拥有这么一艘船有点僭越了,不过李世民倒也没有那么小气,告诉林森安心用着就是,只是真的需要坐船的话,李世民会临时征调这艘平安号而已。

反正平安号的船员,基本都是李世民送来的忠于皇家,忠于他这个皇帝的家伙,这艘船名义上属于谁,并不是多大的问题。

而且林森还拿出了那么多的秘密武器放到这艘船上,也已经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忠心,表明了没有任何想要瞒着他这个皇帝的意思吗。

对于林森这样的表现,他自然是很满意的,所以少不了还勉励了林森一番。

而那些秘密武器在吉祥号和平安号上可就见不到了,也会有操作方便的升降炮台,也有那些床弩啊,弩炮啊这类的东西,甚至也会有燃烧罐这样的海战利器,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包括弩炮和燃烧罐这两大杀器,目前都已经开始在大唐军中推行开了,用这些对眼下的林森来说,不算犯忌讳的事情。

而这两艘船上的船员,不会是李世民手底下那些忠心耿耿的水兵了,而是林森从各家那里要过来的,算是他们赞助的船员,这算是各家加入到这次的香料岛的财富之旅的条件之一吧。

同时也是为了让他们的人手亲眼见证整条线路,让他们记下真正的航路,无论是季风还是洋流,都需要让他们切身感受下才能更好的记下来。

而这样事关重大的航路,显然是绝对不会落于纸面上的,所以等到各家船队建成以后,林森会准许其中的某些人,交流回各自的船队上。

既然林森在这事上和各家利益一致,这些对原主家死心塌地的家伙,自然也会出心无愧的为这航船出力了,更不用担心他们随便泄露了这航路的信息。

这既是表明了林森合作的诚意,也是一种无奈之举,算是在眼下局面下最能够保证双赢的法子了,谁让林家的底蕴还是太差了呢。

临时聘任船员显然是不可取的,泄密的可能太大了,完全没法保证忠心啊。

而林森的那些学生,会分布在这三艘船上,皇家的力量也会存在,算是形成一个相互制衡的局面。

保证大家齐心协力的开发香料岛的价值还是没问题的,起码在这些香料岛资源枯竭之前,有着庞大的利益在先,很多问题都不再会是问题。

而在保守秘密,不给其他人参与进来的机会这方面,更是非常有默契。

任何此类的试探,都会被视作所有人的生死大敌,任何泄密的可能,也绝对会被他们联手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这也是林森想要拉这帮人进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那帮子看似和善,其实一个个都心黑手辣的武勋大佬。

事实上在商队回去之后,林森已经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整个岭南的局势,都已经开始有所不同了。

包括番禺城区这边,都多出了许多看似面貌平凡和善,其实却是杀气凛然的家伙。

以林森和手下护卫们的敏锐感觉,绝对能够察觉得出,这些家伙都是不好惹的主,包括其中占了不小份额的那些个老家伙。

不用说,这些都是各个勋贵家里的老兵了,而且其中怕是还有不少家将在内。

因为林森就不止一次的见到过熟面孔,有程家庄子上的某个老农,也有秦家庄子上的某个独眼龙老头,甚至还见到一个李家内院的扫地老头。貌似其中不少都是出自玄甲军的狠角色。

既然能被林森看到,即便没有说话交流,但是和打招呼也没差了,要不然这些家伙哪有这么轻易就被发现的道理,还走马灯似的轮番在他面前出现。

当然在建造新船的过程中,平安号上下也不可能一直在休养中。

实际上在稍事检修后,补充了一批来自番商的精品货色,还有当地的特产后,平安号还会沿海岸航行,去到扬州那边。

再去拉来一船香料太过乍眼不说,一来一回的时间也是不短啊,到时候吉祥号和如意号都已经下水了,总不能干等着吧,还不如让它们步调一致,也能更好的应对那些不怀好意的船只。

只是林森特意叮嘱了一下,要求平安号在回程时,要在货舱里留下些空间。

行经杭州,还有闽州(也就是后世的福州)和温州时,分别接上一批从昌化和寿山,还有青田运过来的石头,把压舱石换掉也成。

原因吗,挺简单的,林森想要在番禺这边为自家建一幢房子。

既然盖房子,用到些石头是很正常的事情嘛。

第三百八十五章 囤积居奇

在人们关注的重点都放到了林森名下的那些船只身上时,那些特种队员们一直都忙着将自己的触角,尽可能的覆盖到岭南这边的更多区域,不只是各大商路,也尽量想要延伸到其他的方方面面上。

那些老兵的大量涌入,就是他们提供的信息,坐地户们的动向,也一直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下。

而那几百号经受过辣椒地狱洗礼的贼人们,在特种队员们的精心调制下,早就忘记了原本的主人是谁,只想老老实实的听话,不用再经受那样的恐怖。

确保他们已经能够使用了,部分特种队员就带着他们开始分批行动,去完成林森交代的简单任务。

这些任务看起来确实没有什么难度,无非是出于林森本人的一点兴趣而已。

后世的林森虽然没有变成一个油腻中年人,但是因为受到家庭环境的熏陶吧也算是,年纪轻轻的就对各种文玩比较喜爱了。

但是偏偏又舍不得花大价钱,去买些真正的好物件,当然也是因为他本身的工作原因,实际上是有些囊中羞涩的。

传说中的和田籽料,基本是无缘难得一见了,羊脂白玉这玩意,更是只能从博物馆里看个稀奇。

其他的什么四大名石,他是一个都赌不起,只好买了一个最为普通所谓寿山石,还似模似样的刻了个印章,聊以**吧。

而现在既然到了大唐,目前又有这个实力,可以达成这个愿望了。

更重要的是很多好东西,现在不是没有发现,就是没被重视起来,正是囤货的好时机啊,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有人负责去青田购买当地出产的青田石,作为后世的四大名石之一,青田石质地温润,色彩斑斓、花纹奇特,硬度适中,是中国篆刻艺术应用最早、应用最广泛的印材之一。

而早在六朝时期,青田石就已经问世了。其时已有用青田石雕刻的小石猪,作墓葬品用。

既然有人开采这东西,说起来价格也很便宜,尤其是跟后世有钱都不一定能见到顶尖货色的情况相比,现在简直跟白捡的一样。按照林森交代的,只挑最好的货色买就是了。

到了寿山那边又不一样了,林森的目标是现在还无人理睬的寿山石,更准确的说是大名鼎鼎的田黄石。

这东西其实是因为产于寿山的“寿山溪”两旁之水稻田底下,呈黄色而得名。

林森想要的就是那有着石中帝王之称,田黄之中的最上品田黄冻石。

这东西即便在田黄石资源相对丰富的年代,都有着“一寸田黄一寸金”的说法。

到了后世资源枯竭后,那可就不只是一寸金而已了,一两田黄一斤金怕都是少说了。

当然其他的寿山石,只要是顶级货色,也尽量别浪费了就是。

于是这帮子家伙去到以后,找到林森所说的田地位置,干脆以一个没人能够拒绝的价格,把这片田地整个都买了下来。

好在这片现在的住户可不算多,还是很容易就达成了愿望的。

然后借着翻耕整地的名义,开始认真的翻找那些林森的心头好。

昌化那边当然就是奔着鸡血石去的了,也是差不多的法子,人手也算是不少,慢慢找就是了。

相信平安号到扬州那边,完成了卖出买进,再来到这些地方的时候,他们应该不会让林森失望,各自都有所收获了才对。

至于林森说的建房子的事情,还真不是单纯的说说而已,他确实有这方面的计划,而且是比照着林家庄那边的自家土楼的形式,在这边也建造一个圆形土楼。

显而易见的,林森这是把这个计划中的新房子当做自家据点,甚至是碉堡来经营的。

以后即便林森完成了任务,不再继续留任在现在的这个岗位上了,番禺这边仍然会是他和众多勋贵们必须要时刻关注的一个大本营,香料生意又不是一锤子买卖,必然是个长期的过程。

再说各家商队,尤其是林家的,也不可能一直单纯靠香料,就不去买卖其他货物了吧。

随着规模越来越大,肯定也需要这么一处完全属于自家的地盘,而且是易守难攻的堡垒,来作为货物的集散地,这样安全才更有保证啊。

军营那边毕竟不是什么长远之法,那些兵士们自然没有白白动用的,好处总少不了他们的吧。

可时间长了,难免还是会有邀买人心的嫌疑,总不是那么合适的。

更何况林森走了以后呢,继任者可不见得卖林森这么大面子。

给他的私人货物提供庇护,还是放在军营这种敏感的地方,这可是违反纪律的事情,人家凭什么替林森担这么大风险啊。

就算是站在他们这边的,这事也太乍眼了,得不偿失。

有个自家的土楼自然就不一样了,那东西已经证明了自己的防守能力有多么强大了,哪怕以后有人眼红,想要攻陷一座那样的圆形土楼也绝非易事,足以让所有觊觎之人仔细掂量一下了。

也完全没了受制于人的担忧,怎么看都是有利无害的事情。

到时候向其他勋贵手下的商队也开放这边作为落脚地的话,不难想象这边会强大到一个什么程度。

眼下已经来到岭南的那些个老兵们,少不了也会把这里作为一个集散地吧,完全可以保证这里随时都有强大的武力在。

不只是守护自家的货物,和确保在番禺城里的话语权,长久的宣示己方力量的存在,甚至也是对船队的一个重要保障,毕竟船员们也总是要上岸的吗,同时还可以威慑冯盎他们那些真正的坐地户们。

到时候看到其中益处的当地大户们,搞不好也会跟风吧,就像军营里用到的泥砖房一样,再次引领一股新潮流,而且可能都不需要广州刺史再去推动了。

看上去一切都在顺利的发展着,不只是广府这边林森越来越接近他的目标,随手送到北方去的棉布,竟然也真的收到了追捧。

程怀玉从商队那里得到这些布料后,就按照林森的叮嘱,给平安小家伙做了许多贴身衣物,发现这些布料确实是非常的舒服,不论是什么季节都很适合贴身穿着。

而时不时跑去找她玩的那些个闺蜜,还有其他贵妇们,也渐渐的发现了这种布料的好处,尤其是有了孩子的那些,也都喜爱上了棉布,有的还会到林家来蹭点棉布用一用。

反正林森也不在家,她们来的勤一些,甚至有的关系确实好的,还会在这边留宿,大家也都不会多说什么。

甚至比以前更熟悉了,能聊得东西也更多了啊,所以拿起这些小东西来,也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有了这么多贵妇贵女的肯定,棉布成为流行也就不算意外了。

第三百八十六章 顺风顺水

既然林森已经决定要开始建造土楼了,也不只是喊个口号而已,在平安号出动的时候,这边确实也已经选好了地址,开始破土动工了。

当然了这次因为完全是给林森个人干活,自然是不能再动用手下那一千兵士了,就算是用密旨来说事,那些顽固的军司马,怕是也不容易买账。

更何况林森也不想落下口实,越是在大家的目光都关注着这里的时候,当然越要小心翼翼的才行,容不得行差走错。

另外也是考虑到那帮子兵士们现在也是责任重大,因为平安号的存在,更是因为那些来自平安号的香料,让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放到了那个原本很不起眼的船厂,林森必须要派驻足够的力量,保证那边的安全才成。

所以这次的土楼建造,用到的大都是临时雇佣的当地人,反正夯筑石头还有泥土这样的事情,本身其实并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

而且还有他的那些学生们做管事,来调动这些工匠,效率方面自然没的说,技术难题也完全不用担心。

对于林森那个圆形土楼该是个什么样子,这些学生那是相当的清楚,况且真正重要的部分,也用不着他们来建造。

比如里面的防御措施,还有像是地道这种关系到内部安全的,绝对不会交给这些和坐地户们关系匪浅的工匠们的。

林森相信,如果那些坐地户,大概有些都算是他们的头人了,问起这土楼的事情,这些工匠们一定会异常殷勤的全盘托出的。

甚至可能都不用等别人来问,他们当做吹嘘炫耀的资本也好,当做普通的谈资也好,差不多就能把他们所知道的一切,全都交代个清楚明白了。

唯一影响这个建造效率的因素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些当地人相对来说有点懒散,干起活来不够卖力气。

虽然不至于偷奸耍滑,因为他们都知道此间主人林森到底是个什么角色,时不时来此帮忙维持秩序的那些兵士们,也在不断的提醒着他们这一点。

只是他们的懒散,在一定方面来说可以算是深入骨髓的,相比那些北方的专业工匠们的效率,低的真不是一筹半筹的。

主要还是南方这边粮食和水果太容易见到了,能自己开块地出来撒点种子种上的,就算是勤快人了。

起码相比那些躺那等着熟透的果子掉下来,随便捡一个填饱肚子的家伙,他们绝对称得上是勤快了。

林森为此都动过直接用奴隶来干活的想法,买下一队奴隶做劳工对现在的他来说,并不是个多么大的开销,起码比之商队走这一趟能够赚到的利润还是有些差距的。

但是雇佣当地劳工,一来可以说是和当地人和缓一下关系,算是更好的融入当地的一个法子,二来也能减少一些损耗,毕竟雇佣劳工的费用还是要少很多。

也不至于让太多人对这个土楼感到好奇,甚至是忌惮,因为用到奴隶做劳工,往往是为了绝对的保密。

又是用来建造一个本就像是堡垒的建筑,很难不让那些坐地户产生更多的猜测啊。

与此同时,那些得了准信的勋贵们自然也没有闲着,能买老船的买老船,能订新船的订新船,都在尽最大可能,尽快的将各自的船队组建起来,好早日跟着林森他们去发财啊。

相较于林森来说,这些勋贵们的底蕴还是要深厚的多,所以实际的准备时间,怕是要比林森想的要短得多了。.

不过这对林森来说,倒是算不得什么坏消息,反正不影响林家自己靠香料赚钱就是。

而且有了庞大的利润在召唤着,这些勋贵家里答应好的水手们,都陆续的在朝着番禺这边聚集了。

等到吉祥号和如意号建好以后,船员们怕是都已经完成合练,可以直接出海了。

毕竟是出自不同家族的船员,相互之间肯定需要一个磨合和熟悉的过程,明确好各自的分工才成,不至于到了船上以后,再手忙脚乱的。

平安号也一直按照林森的设想,顺利的抵达扬州城,完成了一次买入卖出的过程,之后才带着满满的收获开始返航,当然会在林森特意要求的那些地方停留一下。

尽管不知道林森为什么一定要这些石头,而不是权贵们建园子最爱用的太湖石,不过这不影响他们一丝不苟的执行林森的命令。

已经跟随林森一同见证过香料岛的奇迹了,也轻松的干掉了那位倒霉催的大食商人的全部家当,对林森已经不仅是简单的认同而已了,说是崇拜应该也不为过。

更何况平安号名义上确实就是林森的私人船只,尽管它相对整个时代来说,都有些强大的过分,但这无法改变它的所属权啊,就算林森让他们没事把平安号开出去跑空仓,他们也得听令行事不是。

长安城的情况,表面上看去依然风平浪静,那些世家大族就像是不知道林家已经有了香料贸易这个下金蛋的鸡一样,只是在扬州这类的地方,对勋贵们组建船队的行动进行了一些干扰。

但是私底下的动作怕是就没那么简单了,相互之间的交锋,已经不知道有几个回合了,说到底还不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吗,即便是谋求政治地位,也是一种利益之争啊。

好在有了李世民之前的几次打压,世家大族的动作已经收敛了很多,不像是刚开始那么的嚣张了,更不会有那样堪称明火执仗的做法。

尤其是在对付林森的问题上,表现的最为明显些,在伙同冯盎把林森葬送在岭南的计划失败以后,就基本没太有什么动作了,也就是在长安城那边挤兑林家的生意而已。

尤其是程怀玉的兰蔻那边,面临的竞争是越来越多。

相较于程怀玉和林森两人的面子,那些世家大族们的交际圈肯定要广的多了,影响面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做起奢侈品来天然的就有优势啊。

要不是兰蔻这边一直在推陈出新,即便是林森不在的时候,也新开发了棉布系列产品,又一次引领了潮流,怕还真让他们给比下去了。

至于林森最为担心的,他们母子的安全问题,反倒是最有保障的。

在林森不在的时候,去触动他的家人,是真正的犯忌讳的事情,可以说是整个权贵阶层的共同认可的潜规则。

一旦有人这么做了,那么面临的将会是所有人的共同抵制,名声更是臭大街了。

当然大家族欺负某些不出名的小权贵,做的够干净,又没人给他们张目的话,那又算是另一种情况了。

不过这条显然用不到林森身上,不仅李世民在关注着他们一家子,程咬金他们更是如此。

只不过,林家的土楼那边还是出过状况。

第三百八十七章 为母则刚

平安小家伙虽然一直都被看顾的挺好的,但并不是彻底做着温室里的花朵,除了去到土楼中间的儿童乐园,和庄上的小家伙们一同玩耍以外,也会时不时的去到庄子那边逛逛。

看看自家的那些工坊,见识下庄户们劳作的场景,也会和来庄子上买卖的外庄人打打交道,虽然只有一点点大,已经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了。

刚一岁多的小平安,已经能够走的很利索了,多数时候都倔强的不想让程怀玉抱着。

尽管对她这个当妈的来说,这点重量压根找不着,但是他能这么独立,程怀玉那是相当开心的。

她也是用下一任的家主的标准,来教育这个小家伙的,所以也没有故意娇惯他的道理嘛。

而且哼哈二将一直都跟在平安身边,真有个磕磕绊绊的,它们随时都能充当肉垫。

其他的护卫们一般也都是单纯的跟在他的身边,并不会严密的把他围起来那样,也是为了让这个未来的家主,有更多亲眼见到自家庄子风貌的机会。

其他庄户们对这个未来家主也是格外喜爱,平日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许多庄户有意无意的看着他,安全性应该是非常有保障的。

每当这小家伙小大人一样的跟人问好,或者奶声奶气的说上一两句,庄户们总会由衷的送上夸赞和祝福。

相较于庄子上的那些小家伙,平安也确实表现出了不太一样的气质,更加的……大气。

不过这天他正如同往常一样在庄子上随处闲逛,其他庄子上过来的人都知道这位的身份,所以大都会礼貌的停下,跟他打个招呼,或者微笑着让路。

就在一片祥和的气氛中,有一匹拖着马车的驮马,却不知道受了什么惊吓,发起狂来,直接挣脱了马车的羁绊,疯狂的开始加速。

而特意被让出道路来,周围几乎没什么人的平安,恰巧站在了那匹疯马狂奔的道路上。

前面看到疯马动作的人,已经忍不住惊呼起来。

程怀玉稍稍落后了平安几步,正在后边和一个商户随意的聊起,来林家庄买的植物油销量如何。

听到惊呼声后,程怀玉忍不住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分明看出了平安的危险境况,目眦欲裂啊。

从未经历过这样的突发状况,程怀玉一时间忘记了自己天生神力,还有着一身武艺,只是依照着一个母亲的本能,飞跑上前将平安抱进了怀里,就打算用自己柔弱的背部,迎接疯马的猛烈撞击。

林家庄子的庄户们看到这种情况,都忍不住努力想要挤开人流,到前面去阻止那匹疯马。

虽然平安不是他们的孩子,可他们也不可能眼睁睁看到自家的未来家主受伤害啊。

不过那些护卫们的动作更快些,看到疯马的动向可能威胁到平安少主人,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虽然有些护卫也被人流给拦住了不好发挥,但是远程攻击手段还是能够派上用场的。

瞬间就有几支箭狠狠的钉在了那匹疯马的脖子上,还有一支破甲锥,直接将它扎了个对穿,甚至还有飞斧狠狠的劈在了马头上。

就这还不算,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就在离平安最近的地方呢。

席卫忠见状直接面向疯马的来向,准备硬接它的冲击了。

席君清不退反进,举起手中的大刀,疾冲几步,虎吼一声,就是一刀斜劈在了那疯马的脖子上。

中了弓箭,这疯马痛苦之下甚至还加速了,中了破甲锥,它的生机就已经在快速的流逝,更多的靠着之前的惯性在奔跑着。

而席君清这一刀速度够快,力道够大,再加上相向而行的速度,直接就把那硕大的马头整个给卸了下来。然后在鲜血的作用下,猛地被喷了出去。

但是它那几百斤的身躯,惯性实在太大了,即便失去了马头,由于之前的速度在,还是接近了席卫忠身前。

早有准备的席卫忠猛一跺脚,嘴里同时喷出一口气来,然后右拳如同出膛的炮弹一般,狠狠的砸在了只剩半截的马脖子上。

竟然将那已经饱受摧残,但却依然蕴含着不小动能的马尸,整个打横给打飞了出去,足足滑行了好几米远,才停在地上寂然不动了。

此时其他的护卫们也已经围拢了过来,将程怀玉母子全都护在了里圈,刀剑出鞘,弓弩搭弦,满是戒备的小心后退着。

疯马出现的太过凑巧,容不得他们不怀疑啊,怎么看有人想要对付这娘俩,尤其是小平安的可能性都不小。

附近的庄户们也不停的朝护卫们身边聚集,将他们和外庄人给分隔开来,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即便人群之中还埋伏着其他的攻击者,想要越过人墙也绝非易事。

程怀玉仍然有些惊疑不定的抱着平安,和护卫们一同朝着土楼的方向移动,只要进了土楼里面,哪怕敌人再多,一时间也绝对无法奈何他们。

就在这时,哼哈二将各自怒叫一声,猛地冲了出去,对着人群中一个面貌普通的中年人狂吠不已。

“拿下!”程怀玉恨声说完,加快了朝土楼移动的脚步。

“为什么抓我……”那中年人满脸无辜的高声喊道,之后自然少不了一些控诉林家行事霸道的话语,程怀玉全都阴沉着脸只当没听到。

虽然不确定他到底和这事有没有关系,不过既然哼哈二将这么干,肯定是有它们的理由的。

刚才这俩聪明的家伙,就咬住了平安的衣服,准备把他朝后拖。

看那样子,疯马要是不随便改道的话,以它们的行动,怕是也足以就下平安的小命了。

就这样聪慧的狗狗,要说它们会同时无缘无故的对着同一个人狂叫,还龇牙咧嘴的,分明随时想要干掉对方,而这家伙和刚才的事情一点关系没有,程怀玉是绝对不会信的。

而刚才的疯马,可是差点伤害到了她的宝贝儿子小平安!

别说他有重大嫌疑,就是单纯的怀疑。也足够把他带走,还要好好“招待”一番了。

对此,程怀玉可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以前的程怀玉肯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虽然也是出自勋贵家中的贵女,可却是个出了名的好脾气,起码对除了那些经常挨揍。偏偏还打不过的憋屈二代们的其他人来说是这样的、

可谁让这事涉及到了自己儿子呢,程怀玉自然就不介意让人们见识一下“净街虎”的真正威力了。

这就叫“妇人弱也,而为母则强”啊,虽然程怀玉原本也不弱就是了。

第三百八十八章 不死何为

人被带回去以后,自然是交给了负责干黑活的李牧来问话。

听说平安很可能被人袭击,李牧的愤怒一点都不比程怀玉他们来的少了。

对于没儿没女,将林森的事情当做活下去的理由的李牧来说,平安可能比他自己的性命来的都要重要。

而那位有嫌疑在身的家伙,被满脸狠毒的李牧拉下去之后,有个什么样的经历也就可以想见了,反正不会多愉快就是了。

那匹疯马的主人,另一个小型商队的主人,稍后就跑了过来,哭爹喊娘的想要求见程怀玉,表达一下他的真诚歉意。

听说自己手下的一匹马疯了,差点撞到林家的未来家主,他是真的吓坏了。

程怀玉真个要跟他计较,他的商队开不下去不说,能活着滚回老家种地,都算是他运气好。

不过好在程怀玉也知道,这家伙多半就是个被利用了的倒霉蛋而已,并不打算和他过不去。

但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轻松的放过他,而是让人去调查清楚再说,并且告诉他最近都不要离开长安城周围,要不然会被认为是做贼心虚。自然会有人盯着他的情况的。

如果轻松的放过了他,不说以后真的发现他和这事有关系,不太好再反口找茬,别人也会以为林家软弱可欺啊。

经历过今天的事情以后,程怀玉知道不能一味的仁慈,让某些人忌惮也是很有必要的。

这还得亏小平安压根就没有受到惊吓的意思,还是一如既往的淡定,甚至还吆喝着想要继续出去玩呢,也不知道该说他是天生的大将风范,还是说他憨大胆好。

不过显然那些庄户们对于平安的表现是非常欣喜的,他们也派了几个代表过来看过平安的情况,主要还是怕人太多影响平安休息。

表示过对主家的关心,当然也少不了好好咒骂了那些躲在背后的混蛋,看到平安可以说是安然无恙,他们就美滋滋的告辞了。

少不了还不停的夸赞着平安,很有种为未来家主的气度而由衷高兴的意思,虽然对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说这些,未免为时过早了。

这件事造成的影响还在继续着,和林森相熟的那些勋贵家里,还有和他关系不错的那些个二代们,都分别送来了各自的问候。

甚至和林森不对付的那些世家中人都有心意送到,大概是为了撇清自家的关系吧。

然后被抓到的那人,在李牧的手段下还是招供了,他确实参与到了这件事中,但是他只是别人雇佣过来,负责望风还有传递现场情况的。

真正动手的另有其人,而背后指使者是谁,打死他都不知道啊。

于是,他就真的消失了。

即便不是他动的手,但参与到这种事情中,来就该有赔上性命的觉悟。

虽然他消失的无影无踪,无声无息,但毕竟当时被林家的人带走,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因此很快长安县那边就跑过来了,而且是县令本人亲自跑过来问询的情况。

说话也是客气的很,压根没敢摆出什么趾高气昂的姿态来,反而处处陪着小意。

林森虽然远在广府,可作为眼下最为年轻的正四品上的武将,是公认的炙手可热的新星,更是李世民眼下的红人,以后走到哪一步很难说,但肯定低不了就是。

而坐在他跟前的程怀玉同样名声响亮,又是程咬金那个大魔王的闺女,虽说出嫁从夫,可要说这事上程家不会站在她一边,打死这长安县令他也不能信啊。..

这次的问询其实更像是走个过场,怕是借此机会和林家打个交道,混个脸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天子脚下的父母官不好当啊,很多事情上那些个权贵们若是不想配合,他就只能夹在中间坐蜡,所以会做人也是这个位置的必备能力。

至于一个原本的泼皮的性命,他是真的没看在眼里,这样的家伙消失了,对长安县来说有利而无害啊,要不是位置不允许,怕是都要夸赞一声死得好了。

而程怀玉给的答复也很直接,干脆就告诉这长安县令,那家伙有参与到伤害平安的计划中,犯了窥视将领家人的忌讳,这官司就是打到皇帝面前去,也是他们娘俩稳赢的。

长安县令得了准信以后,笑眯眯的就走了,这下可以对上下都有个交代了。

难为程怀玉自然是不存在的,交人的话更是压根没提起过。

既然那泼皮参与了,那真是死的不冤。

将领在外作战时,家人的安全必须得到保证,这是大家公认的铁律,一个小小的泼皮,也敢破坏这样的潜规则,不死何为啊。

就算是当下的大唐文武之间不太对付,没了外患,内部的争斗必然就要多一些,但是即便他们再不对付,对于这种事情也绝对没有二话,更没有哪个会觉得程怀玉这么做有什么不对的。

线索到这好像就断掉了,但是想起以前林森说过,自家和世家中人之间的紧张关系,程怀玉不可避免的还是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他们那边。

于是,某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程怀玉难得的带着平安出了林家庄子的范围,乘坐着她的那辆防护力强悍的四轮马车,一路直奔长安城就去了。

当然席卫忠他们一票护卫,一个不少的都跟了上去,护卫力量比平日里都要多出不少,主要是怕路上被人埋伏了,甚至带上了一些大杀器,以备不时之需。

程怀玉的目的地却不是回娘家,反而带着礼物跑去了她的舅舅,一位崔家的重要人物家中。

她的母亲可是出自崔家主枝的贵女,舅舅掌握一些崔家的力量也是很正常的。即便是崔家如今已经被打压的不得不蛰伏了起来,但毕竟是曾经的第一世家吗,而崔家和林森反而是最苦大仇深的了。

程怀玉本来就和这个舅舅没什么感情,因着林森的关系,更是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这次堪称破天荒的主动上门,当然也不会是突然就想念这个舅舅了。

将护卫们都留在了外面,程怀玉就那么抱着平安走进了崔家。

之后说了什么外人就无从得知了,反正那位崔家的大人物,面色很不好看就是了。

全程懵懂的平安,就老老实实的陪在旁边,甜甜的喊过舅姥爷之后,就没他什么事了。

倒是听到程怀玉说了些“我们母子俩的性命就在这里,就在舅舅的一念之间,想要现在就可以拿去”这类的怪话。

第三百八十九章 豪情万丈

这事表面上看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崔家的人自然也不可能把其中的过程对外说去,怎么看都有点丢人。

但在这样的事情上,他们又不能真的对程怀玉母子俩做些什么吧,所以只能生憋着,那滋味怕是很不好受。

而程怀玉笑眯眯的,好像真的是来探望过亲近的长辈,心情很好一样,就走出了崔家的大门。

但是这样的事情,终究不可能一点浪花都翻不起来,过了没几天的功夫,宫里来人了,而且来的还是李世民的贴身大总管,张阿难这位好似没有存在感的大佬。

但是既然是这位亲自前来,本身就已经代表了李世民的一种态度了,既是对程怀玉母子的安抚,也是向外界表明自己仍然看重林森,像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绝对不允许再出现的意思。

而张阿难除了过来表示下慰问以外,也隐晦的给程怀玉表示,这次还真的是冤枉了世家中人,尤其是崔家的。

虽然这么做很解气,但确实不是这帮人干的,幕后之人另有其人。

目的或许更多的还是为了挑起争斗,不只是世家和林森之间的,甚至是文武之间的争斗。

程怀玉的做法就非常聪明了,既出了一口恶气,也没有真个遂了幕后之人的心意。

另外,当然也要请程怀玉放心,以后这类的事情绝对不会再次发生了。

至于这幕后之人到底是谁,张阿难只是告诉程怀玉陛下已经知晓了,对方绝对蹦跶不起来了,陛下一定会狠狠的收拾对方一顿的。

听到这话程怀玉就有了些猜测,于是顺着话头就表示了对陛下的感谢,感谢李世民百忙之中还能关心她们母子俩。

不客气的收下了程怀玉送上的小礼物,张阿难大总管笑眯眯的走人了,留下程怀玉这边若有所思。

这趟来安抚,怎么都感觉还有点别的意味,也许是背后之人连李世民都不好狠狠收拾,又不想让林家追根问底的意思?

看来还是要给林森发个信息,让他那边多注意安全才对。

出了这档子事以后,整个林家庄子氛围都不一样了,那些庄户们没事也会出来到庄子上跟人聊聊天。

有那生面孔过来庄子上,他们也会热情的上去攀谈几句。

其实还不就是监视和探查的意思,想要搞清这些人的根底,生怕再有想要对程怀玉母子俩不利的人混了进来。

而平安小家伙所到之处,总有一些庄户们有意无意的围在他的身边,将他和外人们隔离开来,起码也会注意让他身边的每个外人,都有那么一两位庄户照应着。

本来林家庄子就是自个大本营,有了这次的教训之后,庄户们多在意一些也是心甘情愿的。

更多的还是出于对这个庄子,还有林森这个庄主的认可和崇敬,自发自觉的在做着这样的事情。

期间听到消息的席君买和薛仁贵,这俩如今在长安城也是有名有号的猛将,也都跑回了林家庄子上。

要不是程怀玉阻止,这俩怕是带人去冲击那些世家大族的主宅的心思都有。

看那架势,要是知道了背后之人是谁,他们绝对会血洗了对方不可。

好歹程怀玉于他们而言都算是师母了,对她也是相当的言听计从,所以在她的安抚下,这俩家伙才算是老实下来。

在张阿难来过之后,听说有了陛下的保证,他们才总算是放心下来。

然后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就不得不收拾行装,准备出征了。

因为李世民受够了吐谷浑的挑衅,打算给一次狠狠的回击,同时也是为了好好锻炼下国内的队伍。

随着大唐建国年头越来越多,建国初跟随着转战天下的那帮子真正的老卒,渐渐的都已经退出序列了。

军队中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其中有许多甚至都没真正的上过战场,见过血,妥妥的战场新丁无疑,这样对于大唐的整体战力来说,自然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

而在灭掉突厥,收复了广袤的草原之后,整个大唐的心气都越发高涨了,像吐谷浑这样的挑衅不狠狠的揍回去,岂不是弱了大唐的威风吗。

周边的那些异族会怎么看大唐,那些臣服的草原民族,又会怎么看他这个天可汗啊?

出兵不仅能好好教吐谷浑做人,厉兵秣马,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个很好的养马地,因为吐谷浑这边一直都是个出产上等战马的地方。

几点因素综合下来,还有什么好犹豫的,打他丫的一顿狠的再说。

而席君买和薛仁贵,作为年轻一辈武将之中的翘楚,又是出了名能打敢拼的那一类,论起勇猛也就是比林森的名头差一些。

虽然还不到薛万彻他们哥几个那样,都能成为统领一方的猛将,但还是很好的先锋人选啊。

作为一路大军的武力标杆还是没有问题的,这样的位置,向来是非无敌猛将不足以胜任的。

将家人托付到林家庄子上,席君买和薛仁贵这算是同为林森发掘和推举出来的猛将哥俩,就没了什么后顾之忧。

骑着林家送给他们的战马,穿着林森给做的木制盔甲,哥俩各自奔向了自己的队伍,心中也都有着万丈豪情。

不仅是证明自己的武勇,配得上他们的先锋知名,也是要为林森正名,要对得起林森对他们的栽培和抬举。

外面已经有许多人喊出了“林家一门三猛将”这类的话了,当然都是普通人这么喊的,谁让这种事情比较有话题性,更适合用来吹牛打屁呢。

尤其是他们和林森在突厥战场上表现的都够勇猛的,又都是年岁不大的真正年轻人,更容易得到普通人的认可。

可要是和薛万彻薛万钧那一家子猛将兄相比,起码这个战绩上差距还有点大。

但这哥俩还是觉得,不能给亦师亦友的林森丢脸,要取得足够的战绩,对得起他们林家三猛的名头才行。

想着这些,他们对于即将到来的战斗,就只有憧憬和向往而已。

而被他们视作偶像和师父的林森,此时站在军营旁的码头上,看着即将出航的自家船队。

尽管只有三艘船,却绝对是让现有的任何船队,都望而生畏的强悍存在,一时间也有些心情澎湃,豪气顿生。

“出!”林森故作淡定的挥了挥手,示意舰队出发,自然有旗手会用旗语将他的意思传递过去。

第三百九十章 风波诡谲

这个由平安号带领,刚建成下水的吉祥号和如意号跟随在侧的船队,虽然数量不多,只有三艘,但是说起战力之强,即便是遇到眼下最为强大的大食船队也绝对不用害怕。

沿途那些能让普通番商闻之色变的海盗团,在它们面前更是土鸡瓦狗一般,压根不被放在眼里。

况且以它们的速度,普通船只甚至用不了太长时间,就会被远远的甩在身后,想要在广阔的海面上威胁到它们的安全,可能性着实是不大。

这也是林森对自家能够守住香料岛的秘密的信心来源之一,就算想要跟在身后发现香料岛的位置都不可能啊。

而它们这趟的目标自然也就不用说了,自然是香料岛无疑。

这次它们的出行闹出的动静自然要大得多,周围窥视的目光简直不要太多。

如果说第一次平安号带回来的香料,还能算是偶然,或者是干掉了那个倒霉催的大食商人强抢来的,或者就像是林森说的是那个出了名一毛不拔,如今却已经失去踪影的大食商人赠送的。

平安号去扬州走了个来回,也算是减少了一些人的心思。

可要是这次三艘船都满载香料而归的话,傻子也知道那些说法都站不住脚了,必定是林森掌握了香料货源无疑。

到那时想要探寻其中秘密的人,肯定就不是眼下这么多了,各种大小势力少不了都想要在这样的事情上分润一二,大概还有些想要直接吞掉整个线路,实在是其中的利益太过诱人了。

正是考虑到了这点,所以趁着船队出行的这段时间,林森这边也要加紧时间布局了,尽可能的掌控更多的力量,保证到时候足以稳定住局面才成。

也是出于同样的考量,那些个得了林森应诺的勋贵们,才会提前弄来那么多强悍的老兵过来打前哨。

这些力量最近一段时间都忙着在广府范围内扎下根来,为的还不是倒是有足够的能力保住自家的利益吗。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着实发现了不少岭南当地的好东西,可以做的买卖也不只是盼望着香料这一条啊,

尤其是岭南这边其实很多地方,都还保留着比较原始的风貌,很多当地人都还是特别淳朴的那种,有些可能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自己的部落,所以自然是有很多贸易可以搞一下的嘛。

一把菜刀要是只能换上一捆皮毛,都得说那老兵绝对是个实诚人,可这样的家伙在老兵之中绝对是稀罕货。

一帮子战场上近乎摸爬滚打了一辈子的家伙,绝对算得上是老贼了,办事的手段吗,也是五花八门的。

有些以前还是山贼水匪转行变成的官军,这个行事作风也就可以料想了。

反正整个岭南这边在这帮子老兵过来以后,不说被搅和的鸡飞狗跳吧,也是够热闹的。

而林森眼下还没时间去整合这些力量,人家也不能听他的啊,都是叔爷辈的老家伙,只能随他们自己行事了。

他这边还是赶紧弄好土楼的建设,真正的给自家弄好一个新的据点才是真的。

土楼的建造本身确实并没有特别费工夫,有之前的成功经验在,这边的土楼建造速度也是挺快的了。

林森中间抽空去看了几趟,可以确定在那三艘大船满载着香料归来之前,这个土楼就已经可以使用了

到时真的有什么情况也不用太过担心,它的防守能力之强悍可是经过验证的,完全能够让林森放心了。

而且那边离军营也并没有多远,真有个万一,这边的近千精锐兵士也完全可以过去支援。

除了不停的种粮食之外,这些兵士们更多的就是训练,这训练强度比之拱卫长安城的十六卫主力,甚至比之那些个宫中的驻军,来的都要强了,战力绝对是有保证的。

眼下林森手头最值得信赖,也是最为集中的一股武力,就是这帮子精锐兵士了,自然要抓的严格点。

除了负责船厂和广府官员们那边的安全以外,他们平日里和外面交流的机会都不多,就是怕其中有人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家伙给收买了,关键时刻掉链子。

而林森很是着紧的那批四大名石,也都堆积在军营的库房里呢,验证过它们的货色之后这批石头可是故意被弄满了泥土带回来的,就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它们的价值。

听说林森是要用来建房子的,兵士们倒也没有太在意,只当是为了让他们锻炼的,稍一奇怪,就老老实实的把这些大小不一的石头,全都弄回了军营里,转回头就把这茬给忘了。

赶在船队回来之前,林家的商队肯定还要赶到番禺来,为了更好的消化那些香料,同时也是为了加强林森手底下的力量,所以这一趟的商队,绝对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只是武力强横的庄户,就来了一百多号人。

到时候会和了其他勋贵家的商队,其力量甚至足以搅乱整个岭南的局势,颠覆冯盎的领导都有可能。

因此冯盎最近朝林森这边,还有程咬金他们那边派出的信使,是越来越多了,很显然他对眼下的局势也有点焦虑了。

不过程咬金他们眼下的意思都挺统一的,等到这趟船队回来之后,再决定到底是以一个什么样的态度面对冯盎。

归根结底还要看怎么干才能利益最大化,是战是和都还不一定呢。

眼下其实也都在相互试探对方的胃口和底线,所以局势显然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

就在这种风波诡谲的情况下,土楼终于成功的建成了。

林森验收过它的质量以后,那是相当的满意,这土楼的规模,一点都不比终南山里那个差了,防护能力同样是毫不逊色。

因为林森还是改造了诸如铁桦木大门这类的强悍家伙,私底下当然也没少了一些不合规矩的武器,还有他操控着植物建造出来的密道,安全性绝对有保证。

那些精品田黄石,寿山石什么的宝贝疙瘩,自然也全都被转移到了这边来。

当然这是在林家商队入住之后,确保有力量能够守护住它们的安全的情况下。

不过听到商队带回来的消息,林森差点就气疯了。

尼玛,竟然有人敢动自己儿子!

“你妈炸了!”林森边绕圈,边忍不住痛骂道。

第三百九十一章 威势日隆

直到林森骂够了,差不多能够冷静下来了,商队的管事才把后续的事情说完。

听到程怀玉的做法之后,林森不得不狠狠的给自己老婆点了个赞,干得漂亮!

林森一直都知道只论情商,程怀玉比自己强得多了,别看她表面看起来只是一个温和有礼的妹子,当然也有孔武有力的形象,很容易让人觉得是个胸大无脑的单纯妹子。

其实论起对人心的把握,还有这些处理事情的手腕上面,真的是林森这种耿直的家伙拍马也比不上的。

只看她能和那么多的贵妇贵女们相处的非常愉快,甚至和长孙皇后还有一票公主,包括长乐公主这些受宠的,都能处成闺蜜,还能把兰蔻经营的风生水起的,就知道这个妹子其实是真正有内秀的。

林家能够有眼下这种好名声,和那么多勋贵家族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和程怀玉那边成功的夫人路线,也是有很大关系的,当然也得是林家展示足够的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情况下。

同样也是因为她的这份玲珑心思,才能做出走访崔家这样的举动来,还是故意把护卫都留到了门外。

虽然让崔家吃了哑巴亏,但表面上又给人留足了面子,不至于真的不死不休,比林森不知道高明到哪里去了。

同样可以说打上门去,比林森这边简单粗暴的做派效果可是好得多。

只能说不愧是个合格的主母人选,也无愧于她那个崔家出来的母亲的教导。

而她这样的性格,和林森可以说是相得益彰,有林森在的时候她只是个贤内助,没有林森在的时候,她也完全可以撑得起整个家来。

而林森那也是发自内心的对她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说她眼光好,会挑人,当然也有说林森狗屎运的。

也因此当商队管事带来了程怀玉的猜测时,林森也是十分相信的。

他听到这事时,第一反应就是世家大族那帮人,死不要脸的对小孩子出手了。

要不是隔的太远,他当场带人杀上门去,灭了人家满门的心思都有,可程怀玉分析,却并不是这么一回事。

世家大族也是要遵守一些潜规则的,尤其是像将领在外不能伤害人家妻儿这种。

毕竟这些人最重要的依仗,就是他们的名望,这同样也是他们最为看重的东西。

哪怕是装也要尽量朝着君子的方面去努力装,像这种必定遭人唾弃的做法,他们是不会干的。

而后来张阿难的一番话,更让她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先不说对方明晃晃的暗示了不是世家中人干的,只是李世民的那些意思,就很耐人寻味了。

已经惩治过那位幕后黑手,市面上却没有任何的传闻出来,再结合着近期的朝政,能想到的无非就是两个方向。

要么幕后黑手是异族人,比如一直在挑衅的吐谷浑,通过这种方式分散大唐的精力。

不过那帮子家伙在大唐境内,尤其是天子脚下,能不能干成这件事还不好说,有没有这样的脑子同样不敢肯定。

又比如和林森有着生死大仇的原突厥麾下,那些人中有不少都曾经和林森厮杀过,或者有亲戚朋友死在林森手里,也有足够的理由这么做。

但是异族人成功的可能都不大,尤其是这种首尾料理的干干净净的手法。

而另一个方向就比较吓人了,就是那帮子盯着李世民的皇位的家伙,其中尤以李承乾和他的那几个弟弟嫌疑最大。

通过这样的举动搅乱局势,拉拢世家官员或是其他文武,总之太过平稳的内部环境,其实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限制,没法增加自己的势力啊。

而且出于对这些儿子的爱护,当然也是要维护皇家的脸面,对幕后黑手的惩治,自然也就不会落到明面上来了。

所以这事暂时还真没法追究下去了,李世民也隐晦的表达了这个意思,暂时林森也是鞭长莫及。

除了在心里给那几个家伙记上一笔,顺便下定决心,回头一定要搞那些世家一家伙狠的,也只能专注于眼下的事情了。

林森直接开始坐镇土楼这边,其他勋贵们派过来的家将们,也都把这里当成了最安全的落脚地。

这边房间又多,库房也是不少,干脆就如林森设想的一样,成了一个集散地。

有人负责守卫,有人负责查验,安全性有了保证,成为一大据点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些人对整个岭南的渗透,也是越来越强力,随着发掘的利益越来越多,各家调动过来的人手,也在逐步增加中。

如此一来,林森对整个岭南的影响力,当然也在逐步增加中。

因为眼下这些凶狠的老兵,名义上都是听从他的调度的,有大行动的时候也会听令行事。

再加上实际上林家在这边,才是最早开始经营的,也是除去冯盎这样的土霸王以外,实力最强的一股了,所以林森的威势也是越发强悍了。

而私底下甚至已经有一部分特种队员,在梳理从长安那边到广府这边的线路了。

就如同经营终南山中的退路一样,林森也希望将这里打造成另一条退路,必要的时候能够从容的撤出长安,退到广府这边。

甚至坐船远遁,退居海外,广袤的海洋完全可以提供足够多的可去之处,不愁没有足够的容身之所。

当然这都是为了发生最坏的情况准备的,必须足够隐蔽才成。

而另一边,平安号带领着吉祥号和如意号,一路乘风破浪,按照之前已经走过的线路,一路直奔香料岛而去。

路上除了几次补充食物和淡水,甚至贸易都很少进行,也就是弄了些不太占地方,价值却不低的宝石这类的,已经有些不屑于掩饰了。

少不了有许多船只想跟在他们身后打打秋风,如果能够分享香料岛的秘密,自然是再好也没有了。

主要也是平安号太过显眼,别人很难忘记这么一艘结构特殊,体型又如此庞大的怪船啊。

然而他们的速度实在是有点不够看,吉祥号和如意号的速度,可是一点不比平安号慢了,往往总能够甩开那些吊在身后的家伙。

很多原本被贪婪蒙蔽了眼睛的家伙,一门心思的想要跟着捡便宜,结果却只能看着这三艘大家伙消失在地平线之下。

后来被追烦了的他们,干脆展示了自己的强硬,直接掉头将一个玩命追击的家伙给撞了个粉碎。

那可是在相对繁忙的一条航道上,有不少海船都亲眼目睹了他们堪称凶残的做法。

于是之后大部分人都老实了下来,不敢再进行追击了。

第三百九十二章 利益均沾

要知道被他们凿沉的那艘船,原本也是以凶狠和强悍著称的,很多人都知道那家伙私底下也没少客串海盗的角色,只是没被人抓住痛脚而已。

这样的家伙在所有商船中,战力也算是强悍了,结果却连吉祥号的一次攻击都挡不住,其他的商船就更甭提了,肯定没有他们一合之将。

真个追下去,随便找个船少的地方,就可以干掉他们了,完全是得不偿失啊。

在这些被巨大的利益弄红了眼睛的家伙,组成联盟一同前来找茬之前,是没有哪艘船,或者哪个船队,敢于继续探究了。

不过等到他们组成一个松散的联盟,想要来分一杯羹的时候,面对的又该是林森和其他勋贵们的联合船队了,想要强抢其中利益,还是没戏。

再无人敢招惹的船队,一路熟门熟路的就去到了香料岛上,再一次享受了一把财富盛宴。

好在有那些曾经来过的船员们压阵,那些头一次见到遍地黄金的情形,而有些喜不自胜的新船员,才算是没出什么纰漏。

等到他们从这种狂喜中慢慢平静下来之后,老船员还遵循林森的命令,带领着更多的人手,尽可能的将那些隐藏在岛上的大食船员全都找出来干掉,以绝后患。

香料岛牵扯的利益实在是太大了,林森不想让任何泄密的可能存在。

单是那些家伙可能生火造饭传出的烟雾,或者他们自己做的求救烟柱,都有一定的可能暴露这些香料岛的位置。

林森是绝对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的,当然要在源头上就给他掐掉了。

上次船员的数量还是比较有限的,起码相对这座小岛来说,并不能保证做到没有漏洞的全面搜索。

这次船员足足是上次的三倍,自然就不一样了,基本可以保证没有任何漏网之鱼了。

还能对这近乎相连的两座小岛,都进行一个全面的探索,说不准就有其他更加宝贵的资源在岛上呢。

还真别说,确实给他们找到了几个不知该说幸运,还是不幸的,在这岛上过了一段时间的野人生活的家伙。

其他那几个也不知道藏的够深,还是已经遭遇了各种不测,反正是见不到踪影了。

这样一来,只要他们这些船员注意做好防范,意外泄密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将周围所有的香料岛全都探索过一遍,了解清楚了这些海岛的情况,按照林森的叮嘱,给每种香料都留足了自然生长繁殖的条件,没有进行破坏性采集,可也足以轻松的装满三艘大船了,再补足了食物和淡水后,又可以满载而归了。

这趟船队回来造成的轰动,和上一次自然又有了很大的不同,不能说万人空巷,全都跑来观看,但说是举城沸腾,可算不得多夸张。即便没去现场看的,议论也大都是这件事情。

原因很简单,这次三艘船都满载着各种香料归来,自然是坐实了林家掌握了香料来源的事情。

以前毕竟只是猜测而已,这代表的意义自然又大不同了,引起的关注自然也是大不同。

即便明知道林森自家的商队,还有和他相熟的那几家勋贵,就可以消化掉这些香料了,可还是有各种大小势力靠了上来,想要跟着分润一二。

其中有些人的手段,可算不上多么平和,明的暗的都有人招呼过来,抢掠和偷盗这类的事情可也没少了,弄得林森新建成的那幢土楼那边,很是忙活了一阵子。

好在这边的基础建的够结实的,不论是想要攻进来,或者偷摸进来,都希望不大。

还有那挖地道的,挖半天却发现土楼周围的地下,竟然是囫囵个的岩石层,绝对让人绝望啊。

其实林森自个弄的地道那边就不是,可惜他们没找到啊。

以势压人的同样不在少数,甚至那广州刺史,都隐晦的表示了对香料岛的兴趣,不过随后就有某个勋贵的代表跑去找他谈了谈,就没再听到类似的想法了。

其他的不论是坐地户,还是其他某个勋贵的利益代言人,自然都会有勋贵们手下的人马负责去应对。

这也是为什么林森要拉这帮子勋贵进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啊,要是没有这些人帮忙分担压力,林森手头空有货源,都不一定能卖出去,或者都不一定能赚到多少钱。

尤其是当这帮人有联合的趋势时,搞不好林森自个扛不住了,都只能破财免灾啊。

而现在拉拢了新兴权贵们,大家利益均沾,还有皇家的利益在里面,面对的局面自然就大有不同了。

这些外部的压力,自然都有人帮忙分担,林森也不用花费那么多心思,去应付这些他不喜欢的人。

由此可见,他当初组团去刮分香料岛利益的决定,是多么的正确了。

不过这里面唯有一位的意思还真没法忽视,更不能简单的应付过去,那就是那位岭南事实上的土皇帝——冯盎。

尽管各家勋贵的手下,已经开始了对岭南这边的渗透,可要论起对这地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在此地经营了好几代人的冯盎,自然还是当仁不让的老大。

林森他们的香料生意,如果还想在岭南地面上做,即便是远在广府的番禺,也必须要考虑到这位有实无名的“岭南王”的意见才成。

所以当他抛弃了委婉,很直接的跟林森他们都表示了想要加入进来的想法时,林森他们都知道这必须要好好琢磨清楚才成。

是战是和,全在于这一件事情上了,这香料岛背后的巨大利益,足以改变很多人的态度。

而他们衡量的标准,同样也只是哪样做更符合各自的利益罢了。

同样的道理,其实放到很多方面都是解释的通的,就比如说平灭突厥这事吧,说到底还不是因为这样更符合大唐的利益,同样也符合那些武将和新兴勋贵们的利益,所以他们才能够做到齐心合力,才能够取得那样的胜利。

而部分世家中人阻止这样的战事发生,名义上都是拿什么好战必亡啊,这类的由头来说事,归根结底还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罢了。

他们手底下的商队,没事朝草原上走私的东西多了去了,顺便还垄断了那边的大部分产出,自然巴不得这样的形式一直延续下去,起码一定程度上保留下他们的好处。

结果就是草原被打下来之后,武勋们还有其他的新兴权贵在草原上吃的满嘴流油,世家中人就被挤的挺惨的。

包括毛呢等新兴的行业里,也几乎见不到这些人的身影,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而到了岭南这里,衡量的标准自然也是一样的,就看打仗获得的好处多,还是合则两利呢。

当然,战功同样是要计算在内的。

第三百九十三章 合则两利

赶在船队的香料处理完,再次出航之前,程咬金和张士贵他们,总算拿出了最终的结果,既然冯盎真心诚意的想要加入进来,还百般示好,那还是带他一起玩吧。

得了准信之后,冯盎那边明确表示,会派好几个儿子亲自带船,参与到下一波的香料岛之行中。

这下子其他勋贵家里也终于可以放心下来了,看来冯盎这是真的有诚意,不是要耍花活的意思。

他这几个亲儿子进了船队,和送人质上门有什么区别?

在其他勋贵们的船队包围下,还有林家那三艘强大的战船盯着,压根就没地跑去啊,所以其他人也算是松了口气。

私底下剑拔弩张的气氛,因此都和缓了不少,起码也不用让大家都枕戈待旦的,随时准备玩命了。

林森这边也感觉一家伙就轻松了许多,整个岭南上空的压抑氛围,都有一扫而空的感觉。

最近有点提心吊胆的那帮子广府的外地派官员,也总算可以睡个好觉了。

程咬金他们自然有着自己的算盘,想要打冯盎不是说不行,李世民把他们派到那样的位置上,肯定也会给一些临机专断的权利的。

觉得冯盎这边适合打的话,他们也肯定不惮于一战的,既然身为武将,哪有怯战的道理。

但是真的开打,先不说有没有一个好的借口和契机,关键是容易把整个岭南都拖入到泥潭中。

由于当地的人员构成成分问题,还要考虑到冯家和冼家等等类似土司的存在,对当地人的统治年头着实够久了,久到已经让许多人适应了这种模式,甚至有了很强的归属感。

即便真个打下了岭南全境,也很可能要面临处处烽火的局面,要是叛乱此起彼伏的,永远每个安定的时候,那这块地方打下来还有个毛用啊,只会变成整个大唐,包括他们这些勋贵的拖累而已。

而且眼下大唐正调集力量,准备好好教吐谷浑那个属兔子的首领做人,一个安稳的岭南,显然更符合眼下大唐的需要。

大唐不是支撑不起这样的双线作战,在充分的吸收了突厥的力量后,大唐国力的成长和进步是很明显的。

尤其是林森拿出的众多好东西帮忙,老天爷也算是给面子,最近几年都是丰年,所以这样干仗的底气还是有的。

但确实没有必要冒这样的风险不是,尤其是冯盎本人确实没有反心的情况下。

另外还有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以现有的航海能力,大都还只能采取沿海岸线航行的方式,长距离的跨海直航,技术储备还不够,更缺乏足够的人才。

而想要去香料岛的话,岭南都是绝对绕不开的一个范围,毕竟几千里的海岸线在那放着呢,抛开这里走别的地,眼下是做不到的。

而如合浦,崖州这类的重要港口和补给站,全都直接或间接的掌控在冯盎手里呢。

真个和他开战了,不说让林森他们片帆不得下海吧,反正想要远航,那难度可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就算真的能绕过他们,路上多耽搁的时间也太多了些,处理货物也要多跑很远的路,不论怎么看都会耽误赚钱啊。

所以显然打仗是不可取的,得不偿失啊,反倒是合作共赢的好处多多。

有了冯盎这个最大的坐地户参与进来,不说垄断岭南的香料生意吧,起码什么事情都好办啊,优势简直不要太大。

同样也能更好的保住香料的利润,基本不用怕有什么人来窥视这条线路了。

而冯盎那边之所以那么积极,也没有逼迫林森独吞这条线路的想法,主要是他最近的压力也比较大。

内部一直不停息的争斗先不论,只是程咬金他们的威胁,就让他不敢做的太过分了。

再加上越来越多的老兵来到岭南这边,他也做不到之前只手遮天的程度了。

眼下的局面对双方来说,其实有些相似,要么大家坐到同一张桌子上,把这个蛋糕做大,然后一人分一块,要不然就要掀桌子干一场。

前者好歹还有的吃啊,而且做得好,还能吃的满嘴流油的,后者只能大家一起倒霉,何必呢,自然是选择合作共赢比较好。

当然私底下肯定还是会有点小心思,肯定做不到真正的齐心合力,不过大方向上保持一致,不损害各自的利益也就得了,所以这个合作的事情,就算是谈成了。

这样等到平安号等三艘战船出完货物,完成修整后,各家勋贵手下的船只也都加了进来,慢慢的组成了一个规模算得上庞大的船队。

这里面就以冯家的海船数量最多,本来岭南这地方,就包括了许多港口城市,还有众多靠海生活的人。冯家在这边经营了这么多年,船只和水手自然都是不缺的。

只不过为了保守秘密的需要,不想让香料岛的位置泄露出去,挑选的只有手下最强悍的船只,还有最为忠诚的海员。

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所以各家勋贵家里能派来的商船并没有多少,毕竟没几个在海边有势力的,统帅过水军的更是极少数,能弄出这些可靠的人手已经很不容易了。

其中甚至还有两艘,干脆就是林森手底下那个船厂出产的,外形和吉祥号还有如意号非常相像,只是用料上要差了不止一筹,可以算是它们的精简低配版本了,只在主要部位上,用了那些硬度顶尖的好木料。

主要是这玩意的造价,实在是太贵了啊,即便林森给程家和秦家的都是友情价了,可毕竟好木料的成本就在那呢,这么一艘船造下来他们也要觉得头沉的。

即便木料对林森来说不是问题,对外也不能露出端倪来啊,自然是按照市面上的好木料的情况给定的价格。

在吉祥号和如意号下水之后,这两艘新船紧接着就开始在船坞中进行制造了。

至于为什么林家不继续造最好的拿来自家用?这不明摆着吗,林家没有能信得过的水手啊。

吉祥号和如意号上的水手,还都是跟各大勋贵家里借的呢,后边会逐步培养一些奴隶水手出来,慢慢进行替代的,可眼下确实是没有人来开船了,所以也就只能便宜秦琼和程咬金了。

船队声势浩大的出动了,林森这边也总算暂时可以松一口气了,起码眼下冯盎这边是真心合作的,这对整个岭南的局势来说都是个利好的信号,他这个身兼重任的家伙,也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就是不知道席君买和薛仁贵他们,在吐谷浑那边表现的到底如何啊?

另外,林森又有些想念自己的老婆孩子了。

之前他都是尽量让自己忙碌起来,就是为了少点心思去思念,眼下这一放松下来,不自禁的思绪就跑到了长安那边,那些人物的身上。

第三百九十四章 坐火药桶上

船队这次出行的动静无疑是最大的一次,不仅广府这边的头面人物都来了,冯盎那边也亲自到了合浦去亮了个相,算是给船队站台。

然后就出现了和前两次出行时,很是不同的一副场面,明明船队的目标更大了,而且没法保证所有的商船,都能和平安号他们那样的快速,所以其他的商船也是有望能够跟上去,窥视一下香料岛的秘密的,可这一次却反倒没有哪艘船敢这么干了。

船队的规模大了,实力更是冠绝所有船队,如果哪个还敢继续跟在身后,完全可以看做是对整个船队的挑衅,那遭遇的打击,绝对不是任何一个船队能够扛得住的,即便是结成联盟都无法抗衡,平安号他们太过强横了。

况且真的打不过,大不了船队就不去香料岛了,去周边逛上一圈多弄点宝石啊,象牙犀角什么的回去,同样有得赚,反正想要获得香料岛的秘密是没戏的。

再一个所有人都接到了冯盎郑重其事的警告,敢于跟随的船只,以后就甭想在岭南这边混下去了。

只要想做大唐生意的海船,都必须好好掂量掂量其中的分量。

因为以现在的航行技术,岭南这边是绝对绕不过去的。

又有那么多大唐勋贵的力量在其中,以后基本是甭指望能够在大唐这边做什么买卖了。

所以事情是明摆着的,跟在身后去赌那万一的可能,能够知道香料岛的秘密,却有很大的可能会丢掉自个,甚至整个船队的性命,最少也要失去整个大唐的市场。

老老实实的收起那点贪婪的心思,他们就还能继续两头赚钱。

这笔账当然好算的很,还是抓紧眼下的再说吧。

这才造成了船队威风赫赫,无人敢掠其锋芒的局面。

由此也不难看出,这次的合作从一开始就为林森挡掉了太多的麻烦,同时也建立了许多的优势,算是打下了一个互利共赢的基调吧。

而在船队出航之后,各家的商队也纷纷开始起运自己的货物,他们依然会选择结伴同行,也算是一种联盟的形式,打通各种关卡,保证自身安全,都会方便的多。

除了各种香料以外,各家商队当然也都采购了许多别的货物,其中大都包括了又一次被兰蔻那边带火的棉布。

这东西在岭南的价格跟白捡的似的,即便因为发现了它的价值,对岭南那些作坊的品质要求提高了许多,也没有太高的成本,因为这边的人力成本着实太低了些。

最重要的损耗反而是在运输这块,毕竟带上相同体积的香料,或是其他的外国货,那利润率也是相当惊人的。

这空间留给了棉布,相应的这成本不就高了吗,卖价自然也不能低咯,总么也不能比运送这么多的好货赚的少了才是。

当然那些个老兵深入山林用各种东西,包括别人的性命,换回来的那些货物,也是要一并运走的。

要不然他们的行动,不就体现不出太大的价值来了嘛,又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动力,继续渗透到岭南的各个角落去呢。

这还得亏各家都从岭南这边看到了更大的利益,所以这次过来的商队规模全都有所扩大,运力和安全防护更是重中之重。

而随着这些货物一次性被运走个差不多,土楼那边面对的压力也要小得多了。

别人知道里面没好东西了,自然也就不会再继续打它的主意了,起码不会前仆后继的跑到这里来,明偷暗抢的一起招呼。

土楼这边需要留守的人手,相应的也少了许多。

那些老兵也算是修整了个差不多,松了松筋骨,又继续深入山林去了。

都从之前的探索中尝到了甜头,这不就到了继续扩大战果的时候了嘛。

林森送走了自家商队之后,又回到了军营之中去坐镇了,眼下这个微妙的局面下,他必须要随时抓紧一只强悍的队伍在手里才成。

在土楼那边有各家的老兵和家将,他们分散出去后,他就必须盯住那近千的精锐兵士了。

眼下的局面看似和谐的很,可还是难保冯盎那边不会耍幺蛾子啊。

看似平静的表面下,各种博弈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那些老兵们的渗透,在削弱冯盎在岭南地面上的影响力,同样也相当于是虎口夺食。

冯盎提出参与到商队中来,就相当于放弃了这部分原本属于他家的利益,转而从香料贸易中找补回来。

这既是他无奈之下的妥协,未尝不是以退为进的一种法子,为的还是和那些必定掺和进来的勋贵们,达到另外的一种平衡。

同时其实也是表明了他的底线所在,你们吞了我的好处,必须要有所表示才成。

要不然大家就鱼死网破吧,谈不拢我可就掀桌子了,大家都没得吃。

这也是促成这次合作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有这么干的底气啊。

而在香料岛的秘密向他敞开以后,林森他们并不能确定,这家伙会不会有撇开大家单干,甚至反吞掉他们的意思啊。

毕竟商船到时都是要上路的,沿途经过的也都是他这个“岭南王”手下的底盘,他是有这个条件完成反杀的。

所以林森就需要尽可能的掌握住更多的力量,以备不时之需。

坐他这个位置上,也像是坐在火药桶山似的,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不小心就点爆了。

在私底下各种势力在重新洗牌的时候,军营旁边的那个船厂,却是淡定的继续造着船。

既然已经证实了香料岛的存在,摆明了只要有船,就是一次次的往回拉钱啊,大家还不玩了命的想法子扩大自家的船队啊。

造船厂这边的订单,一家伙都排到好几年以后了,谁让那些各家的心腹都对吉祥号和如意号赞不绝口呢。

咱造不起那种全身都是顶尖木料的奢侈货,还造不起简配版的嘛。

这时候有香料岛的刺激,咬着牙也得上新船啊。甚至各家勋贵都有淘汰以前的老船,逐步换成这种新船的意思。

毕竟每家能够放心使用,忠诚有保证的水手也是比较有限的。操作简单,拉货更多,跑的还更快的新船,自然就成了首选。

多跑上一两趟,这船钱不就出来了嘛,还能更好的保密,不怕别人的窥视,怎么算都是个合算的买卖。

就在林森努力的维持着广府那边的局面时,在大唐的北方,准确的说是林森后世的家那一片,却发生了一件与他息息相关的大事。

第三百九十五章 南粮北调

船队这边顺利的满载而归了,在林森他们的紧张戒备下,各自的货物都完成了交割,商队那边当然也是早就在这边待命了,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直到商队准备启程了,冯盎那边也没弄出别的什么动静来,看来相互之间算是达成默契了。

这香料贸易的利润已经能够让他满足,不会过度压迫那些老兵们了。

这样一来,整个岭南的形势都算是真正的向好了,林森也暂时可以放心下来了。

就在这时候,李世民的圣旨出人意料的也到了。

跟随圣旨一同到来的,还有一位大名鼎鼎的家伙,这位会成为林森的继任者。

暑期时淮河与海河之间发生了大面积的水患,这已经是连续第二年发生这种情况了,这四十多个州大都是后世的山东和河南境内,其中也包括了林森前世的家乡所在的沂州那边。

去年的时候这边刚遭过一次水灾,长安城那边有派出魏征这位人镜过来进行安抚。

不只是要协调当地官员,做好灾民的安置和救助,同样也是为了安抚这边众多的世家和权贵力量的。像是程咬金他们的老家可都遭了灾了。

开仓放粮,以工代赈这类的法子全都用上了,差不多掏空了这边的常平仓储备,才总算是将损害尽可能的降到了最低,起码饿死的人没有很多。

可是今年又遭了灾,这就让人特别头疼了,当地的储备物资,显然是支撑不住这样的连续消耗的。

偏偏遭灾的地方,在大唐这会来说,绝对是人口稠密的地区了。

想要填饱这么多人的胃口,不至于出现大面积减员的情况,这个物资的需求量还格外的庞大。

而且这里又是经过那么多年历史和文化积淀的一个地方,再加上还牵扯到那么多的世家大族,以及勋贵们的家乡呢,肯定要不遗余力的做好救灾工作才行。

从其他地方调集粮食,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才能送到灾区,受灾的面积又那么大,还是原本的主要粮食产区之一,想要调集到足够的物资着实比较困难。

尤其是淮河出海口这类的地方,历来就是重灾区,偏偏遭了灾以后,外人想要进到这些地方又变得格外困难,不是水太大了,就是所有的道路都彻底变成了烂泥塘,运粮车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等到他们跋山涉水的进到这些重灾区,不说粮食还能不能吃,反正灾区的那些灾民,怕是都已经饿得够呛了,甚至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忍言之事。

谁也不想原本的孔孟之乡变成人间炼狱,上演一些人性丑恶的画面啊。

这时候李世民想起了林森出发前,在和他商议时曾经谈到过的一些设想,就比如说“南粮北调”。

后世有“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和这南粮北运,也和京杭大运河都息息相关。

但是林森当初设想的这个南粮北调还是不太一样的,历史上的应该是充分发挥京杭大运河的作用,达到交通南北,加强南北之间的经济、军事等多方面联系和交流的目的。

林森当然也是这么个目的,但是走的线路还不太一样,他希望的还是发挥海运的优势。

京杭大运河那边已经够忙活了,而且其中的势力纠葛太过复杂,完全不是林森能够或者想要掺和进去的。

但是走海运这边的话,其实速度也挺有保证的,一路沿海岸北上,有暖流的帮助,简直不要太便捷。

尤其是放到这次的救灾上,正可以将宝贵的粮食,送到最为需要的那些重灾区去。

而且海运需要的人手要少得多,时间还短,路上消耗掉的粮食也会少上许多,运送的效率也是大大提升啊。

至于粮食的来源问题就更好办了,林森干嘛一来到岭南这边,就明里暗里的撺掇着冯盎,开始种那些超级水稻啊?其实也是在为这时候做准备呢。

崖州那边轻松的就能做到一年三熟,广府这边一年两熟也绝对不难,又是冯盎这个有实无名的“岭南王”来推广的,这个力度简直不要太大。

林森从中赚了一笔的同时,也让冯盎对这水稻更加上心了,如今也算是顺利的完成了这些超级水稻的大面积覆盖。

单是这些水稻的产出量,应该就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了,用来完成这次的救灾,起码是那些重灾区的救灾,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毕竟岭南这边自身产出的各种粮食水果,也算是很丰富了,这些粮食应该消耗的很少才对。

再加上从周边调集的各种物资,足以稳住灾区的局面才是。

而圣旨上给的命令也很明白,让林森调集尽可能多的粮食,尽快的送达重灾区那边。

林森把这圣旨的意思,给岭南这边所有的头面人物都传达到了,让大家赶紧都动员起来。

有粮食的出粮食,有船的出船,麻溜的开动,装满一艘就开动一艘,赶紧把粮食送到各个重灾区那边才是正理。

林森手底下的平安号,和吉祥如意三艘船,当然也在征调之列,运力最强的它们,干脆的拉上了军营里堆积的跟山一样的众多稻米,奔着登州方向就去了。

其他的勋贵们也先暂时放下了运香料这个事,把自家手下的所有海船都用来运送物资了。

像是程咬金的老家济州那边也是重灾区啊,其他的勋贵们也都没有袖手旁观的意思。

冯盎更是大气,不仅那几个参与运送香料的儿子,带着装满粮食的船北上了,他手底下能调集的可以远航的海船,也全都装满了稻谷浩浩荡荡的跟上。

以平安号为首的三艘新式旗舰,虽然装的最多,但速度却最快,所以不出意料的就走到了最前面。

林森这次也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跟随着平安号一同北上了。

有点出乎他意料的,接了这趟调集和运送救灾物资的活计,竟然也不用他继续在番禺那边熬着了。

他还以为自个要在那干满一两任,才有希望调离呢,都已经做好了长期奋战的准备了。

没想到这边香料船队刚完成一次集体行动,他的这份任务就这么结束了。

或许是李世民觉得能有眼下这个局面,也算是完成了交代给林森的计划了吧,又或者是觉得以林森的能力,构建出眼下这样相对稳定的架构已经是极限了。

而且有了冯盎的合作,也就不需要林森这个超级猛男,继续留在这保持武力威慑了,换上一个允文允武的家伙,更适合眼下大方向已定的广府吧。

所以林森的继任者,就选定了一位目前名声不显,却同样可以说是流芳百世的名将,同样也是林森的朋友的一位。

当然不是还在埋头苦学李靖兵法的苏定方,而是后来的抗倭名将——刘仁轨!

第三百九十六章 归心似箭

刘仁轨出身尉氏刘氏。他恭谨好学,博涉文史,直言敢谏,显然于文事方面比较精通。

同时他后来又因救援新罗,并在白江口之战大败倭国、百济联军而名震天下,流芳百世的反倒是个武将身份。

所以说是个允文允武的家伙,而且说起来这位也有点大器晚成的意思。

不过这次他能被选派到广府这边接替林森,其中不仅有林森的举荐,私底下其他的勋贵们也是出力不少,所以可以说这位是站在林森他们一边的。

这样才能够保证很多政策能够被更好的延续下去,不会出现人亡政息的情况,毕竟能够有眼下这番良好的合作局面非常不容易啊。

林森和众多勋贵们,还有李世民自身,也都希望这边能够在现有的框架下,进一步的深化合作。

挑选这么一位文武双全的继任者,无疑能够更好的处理眼下这纷繁复杂的局面,更好的掌控住局势的发展。

以林森那堪称简单的头脑,能够维系眼下这个状态已经不容易了。

随着香料贸易的继续发展,还有南北之间交流的增多,以后的情况只会越来越难处理,纠葛进来的势力也会越来越多。

显然不是林森这种耿直的家伙能够玩得转的,有过地方政事经验的刘仁轨,就成了更好的选择。

当然那一千多号精锐兵士,已经适应了当地的环境,肯定也是要留在当地的。

刘仁轨又额外带来了近一千的精兵,方便他在过渡期更好的控制住话语权。

那些勋贵家的老兵会听林森的,可不见得会卖他刘仁轨的面子,所以手下直接掌控更多的武力就很有必要了。

等到局面稳定下来以后,跟随林森到来的那一千精兵再回到各自的家乡就是。

既然已经卸任了番禺的折冲都尉一职,林森手下那几十号护卫自然也是要全部带走的。

倒是那些特种队员们大都留在了当地,和其他勋贵手下的老兵们一样,他们也在这边努力扎下根来,同时也会帮林家攫取更多的利益。

林森只是简单的和刘仁轨这位未来流芳百世的名将叙了叙旧,毫无保留的做过交接之后,就干脆的踏上了平安号,带着满满三船救灾物资北上了。

和他私底下的交情好是一回事,在这种时候指手画脚又是另一回事,很多事情林森相信他比自己更在行。

说得多了说不定反而会让这位继任者不爽,毕竟这也是一位有自己骄傲的家伙,年岁比他林森还要大上不少。

况且救灾的活不等人啊,一点耽搁不得。

当然林森也承认,自己其实是有私心在里面的,因为这次李世民的圣旨中说到了林森的新任务,那就是运送救灾物资,可却没有说他的新职位啊。

番禺那边已经交托给了刘仁轨,也就是说完成了救灾这活以后,他按照大唐官场的规矩,就该回到长安城去,等待下一期的栓选了。

有合适的职位才轮到他去上岗,没有空缺的职位他就得在家待业,白领着勋官的钱粮,没有正儿八经的职官。

如果是其他人,那肯定要玩了命的给吏部那边送钱,早点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位,才好有个实职在身,才能享受权力的甘美。

这也是吏部那边为啥经常会有贪腐案爆发,还很容易变成窝案的一个原因。

可林森压根没有这样的想法啊,他巴不得能清闲一段时间呢,这才有空好好陪陪许久未见的老婆孩子啊。

就冲着马上就有望能够团员了,林森也不愿意继续在广府这边久留啊。

因此平安号还有吉祥号和如意号,几乎都是全速朝着登州那边赶去,成了所有参与运送粮食和物资的船只中最先到达登州的一批。

自古以来,登州就是海上要冲和军事战略要地,据史料记载,它“东扼岛夷,北控辽左,南通吴会,西翼燕云”,“外捍朝辽则为藩篱,内障中原又为门户”。

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洋流优势,以及当地港航活动的技术进步,使登州港成为南北海上交通的中枢,古代屯兵的兵事重地,北方重要的海洋文化发源地,和东方海上丝绸之路的始航地。

从对外贸易方面来讲,登州港较广州、交州稍有逊色。

但仍可这样讲,在唐代南有广州港,北有登州港,二者的地位和作用,同样令世人瞩目。

而且历次出兵,尤其是对高句丽那边的用兵,基本都离不开登州这边,不论是造船还是水陆并进,登州港这里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而新罗和倭国等周边国家前后的多次朝贡,和遣唐使的出入,大部分也都是在登州港这边。

前隋时裴世清去倭国出使,同样也是走的这里。

最近这位刚和那位知名遣唐使小野妹子同志,又一起从登州出发去了倭国,其中一项使命,多少还和林森有点关系呢。

林森之所以把物资都集中送到登州这边来,和它的这个周边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的地位也分不开。

因为这边交通四方八达,作为大唐北方最重要的商品集散地之一,这边的运力同样也是最强的,不论是人车马都是最多的,完全可以更方便,更快速的将这些灾区急需的粮食和物资,分送到各个地方上去。

林森他们风尘仆仆的赶到登州港口时,作为登州刺史的时德叡,正眼巴巴的在这等着呢。

这位算起来也是当地的大户人家出身,可眼下全然没了一点所谓的世家风度,眼睛红彤彤的,胡子更是乱糟糟一大把,眼窝深陷,脸色更是有些灰败了,甚至衣服都脏兮兮的。

不知道的大概还以为这位怕是夜夜笙歌把自己搞虚了吧,可知道登州眼下情形的林森,却对这位有点肃然起敬的感觉。

之所以变成眼下这个状态,很明显是因为当地的灾祸啊,这是为灾民们操碎了心,才会变成这副德性吧。

“你们终于来了!”看到林森当下下来后,时德叡一把就抓住了林森的双手,有些激动不已的喊道。

那神色甚至称得上狂热,显然对这些粮食是渴盼已久啊。

“让郎君久等了,其他的粮食随后就到,足足几十大船,应当能够解眼下这燃眉之急了。”

刚被抓住手,林森还以为这位老爷子要来个握手礼呢,差点问出一句“你也穿了?”。

还好随后反应过来,这位老先生纯粹是激动而已,不由得赶紧开口说了下后边那些船只的进度,也好让这位安心。

果然,听了林森的话,这位登州刺史明显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第三百九十七章 被算计了

“那就好,那就好,实在是太好了……”这位年岁也是一大把的老刺史,高兴的有点语无伦次了。

“哦,对了,只有某一人前来迎接,实在是怠慢了林将军,其他同僚都忙于救灾,实在无暇抽身,也就某这个老头子帮不上什么忙,就在这里殷切期盼着你们的到来,早日见到粮食,也好早日安心。

怠慢了将军,万望见谅!”

时刺史看着不断的有打包好的粮食从船上搬下来,交到了那些望眼欲穿的本地劳力手中,在当地兵丁和衙役的看管下,一路朝登州城中运去,心里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这才有心思和林森说起了场面话。

“郎君千万别这么说,救灾要紧,小子非常理解,对郎君更是敬服的很,如郎君这般高风亮节,爱民如子的父母官,实在是小子生平仅见。”林森满脸佩服的说道。

要说时家绝对是当地大姓了,而这位时刺史在登州刺史的位置上坐的年头更是久得很,早在武德三年,王世充还曾经统治过这块地盘,那时候就是这位时刺史举州投降的,这么一位家里在当地该多么奢遮也就可以想见了。

要说这两年的水灾能够影响到普通人,让大部分民众过活的困难,对他和他的家族,影响怕是都相对有限的很。可他还能这样关心治下的情况,操心到眼下这种样子,已经可以说是相当的不容易了。

“哈哈,那只能说明将军见到的官员还太少了,这大唐天下比老朽好的父母官多得是。”时刺史忍不住摸着自己乱糟糟的胡子,难得畅快的笑了起来,显然还是被林森这番发自内心的夸赞弄得挺高兴的。

寒暄的差不多了,搬粮食一时半会显然也搬不完,时刺史大概也是看到了粮食心里有底气了,竟然提议带着林森到登州城里去逛逛。

登州城紧邻着登州港,这才让整个登州港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也算是照顾军事方面的需求,无论攻守都会更加便利些,所以从港口出来就进了城区。

这边的情形比之林森预想中的分明要好得多了,人们虽然少不了也有些迷茫和伤心,也缺了平日里的那份昂扬向上的朝气,但也见不到绝望甚至是疯狂。

和林森设想中的饿殍遍地,大都弄得连乞丐都不如的情景,可以说是相去甚远的。

“是不是有点奇怪我们这里看起来情形还不错?”时刺史大概是看出了林森脸上的疑惑,主要也是他从来就不善于掩饰自己的想法,基本上都表现在自个脸上了,起码对于时刺史这种活了一大把年岁的家伙来说,想要弄明白是轻而易举的,俗话说老而不死是为贼吗。

“其实很简单,因为去年我们这里就遭过灾,当时把常平仓消耗了许多,老夫害怕万一继续遭灾,早早就组织着治下父老多囤积些这东西。”时刺史边说着,边从怀里摸出来两样东西。

“这是鱼干?还有咸鱼?”林森看到两样东西后,忍不住抽了抽鼻子,有些惊奇的说道。

“没错,林将军不愧是出了名的鼎俎家,果然一眼就看出了这些东西。

就是鱼干和咸鱼。”时刺史说这话时,脸上怎么看都是有点个骄傲的神色,虽然举着这两样东西难登大雅之堂,但却像拿着的是什么绝世珍宝一样。

“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鱼干这东西勉强还是可以充饥的,咸鱼还能换些粮食回来,都是很有用的东西。

我们这次之所以能够撑过来,没有那么多人因为饥饿而死去,更没有发生什么惨事,这两样东西可以说是居功至伟啊。”时刺史笑眯眯的说道,只是说到后边,语气多少还是有些低沉。

“郎君好办法,小子佩服的紧。”林森由衷的赞叹道,神情都跟着庄重起来。

“现在有了粮食,这些人终于不用再饿肚子了,真的要感谢林将军及时伸出援手啊。”时刺史对林森感激的说道。

“这都是小子该做的,当不得郎君一声感谢。”林森赶紧让开示意自己不敢受。

“只是登州治下今年怕还是要民生艰难了,老夫都不知道让他们以何谋生,正想着要不要试着将这救命的鱼干和咸鱼卖到长安城去呢。”时刺史对着林森说到,只是这样子为什么会给林森一种狡黠的感觉呢。

“小子相信长安城中听闻这鱼干曾经救过登州上下的性命,一定会非常喜欢的。”林森很自然的接了一句。

反正听了这话,林森觉得自己肯定会去买一些表示一下支持的,就当是做慈善了。

“老夫也听说林将军是个心善之人,要不将军这趟回长安城,顺便捎带一船鱼干回去呗?!”时刺史转过头来对着林森笑眯眯的说道。

得,敢情领着林森过来逛一圈,还说上那么多话,又把林森捧得高高的,最后在这等着林森呢。

“这……”林森要是现在还不明白自个被这个面相敦厚的老爷子给算计了,那他就是个棒槌了。不过这样的算计,他也实在是很难生起气来啊。

“那就……一船吧。”林森又好气又好笑的说道,就当做善事吗,这个亏认了就是。

“哈哈……就知道林将军是个心善之人。到时候一定给林将军装的满满当当的。

对了,到时还要烦请林将军在其他贵人们面前多美言几句,省得老夫带着鱼干去到长安城,却一点都卖不出去,那登州父老可就要伤心咯。”时刺史又跟了一句,这意思还想让林森帮忙给多打打广告,差点没让林森一个趔趄趴那去。

“呵呵……小子尽力,一定尽力……”林森有点不自然的说道。

不过对于时刺史的这股不要脸的劲,他还真的很佩服,这可以说是真正为那些登州民众考虑了,他这鱼干真要是送到长安城里去卖,那帮子勋贵还真不好意思不买,当然这时老头肯定也会跟着出名的。

三大艘船的粮食在一帮子堪称如狼似虎的当地劳力,和船员们的共同努力下,总共也没用上多长时间就搬完了,这边林森和时刺史做好了交接手续后,林森这趟差事就算是完事了。

后续其他船只也会陆续来到这边,如何安排和调度就是时刺史的事了,归心似箭的林森坐上装满了鱼干的大船,当然还有一些诸如白瓷这类的登州当地特产,带着护卫们就准备乘船逆黄河而上,一路直奔长安而去。

第三百九十八章 瓮中之鳖(求订阅)

平安号它们三艘旗舰,满载着登州特产返回广府去了,香料岛那边还在等着它们临幸呢,每一趟都是大把的钱财啊。

而且像黄河这种淡水河,也不适合平安号来行使,体积和吃水深度等等各方面都不太合适。

所以林森是租的一艘沙船样式的当地大船,这种船型更适合在内陆行驶,更加扁平宽大的船身会更平稳一些,当然运货也会多上许多。

林森租的这艘,是这边能见到的最大的型号了,这样的船只也会更舒适些。

而整艘船上,林森和他手下的护卫,反倒是占了人员之中的多数,除了必要的船员,保证能将这艘船正常开到最为接近长安城的地方以外,并没有额外的带太多人上来。

平安号它们船员多那是为了随时准备打仗的,在外海可没那么平静,它们又都是随时可以变成战船的存在,自然要多带些人手才成。

而林森现在乘坐的这艘沙船就没这个必要了,整艘船上除了他本人以外,就没有什么金贵东西。

林森可不觉得那些水匪会为了一船的鱼干跑来厮杀一番,好歹他们也是要做点功课的,不至于这么饥不择食吧。

而自己马上要回长安的消息,知道的人也比较有限,起码登州到岭南这沿线,知道这事的基本都是他的合作伙伴,没有那个理由卖了他。

更何况座下这艘沙船,是他到了登州以后随便雇的,受到水灾的影响,再加上登州这边的商贸本来也没有番禹那边那么繁忙,能用的船可是不少,大小都有,所以林森觉得自个的行踪,应该没有那么容易泄露才对。

毕竟不是后世随便一个电话就能让千里之外的人知道你的位置,想要收到信,耗费的时间可不少。

而且坐船朝回跑除了更舒适以外,也更不容易被埋伏,它的位置太飘忽了,又不是随便就能被拦截的,就这大沙船的体型也没那么好办吗。

而走陆路的话,真个遇到埋伏,往往就是个口袋阵,需要多花费不少的手脚呢。

本就和世家大族的那么不对付,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了,又有之前平安差点遭遇意外的哪次事情在前,所以林森才会对自己的安全这么上心。

也自觉地自己的安排已经挺全面了,遭遇意外的可能性应该不大了,所以除了安排护卫们保持警醒以外,他自个倒是深居简出的。

沿途下船去休息的时候都比较少,就是为了减少被仇家获知了行藏的可能。

当然另一方面,也是确实想念自个的老婆孩子了,急着想要赶回去,也就不想在路上耽搁太多的时间。

可惜,天不遂人愿啊。

这天晚上,林森正在船舱里美美的睡着觉,还做了好梦,梦到小平安见到他回家以后,飞跑着跑到了他的怀里喊着爸爸。

结果后边画风突转,他正抱着小平安转圈笑闹,把小家伙甩了起来跟小飞机似的,结果竟然一家伙脱手了,小平安直接飞了出去,“噗通”一家伙掉水里了!

林森当时就吓醒了,然后迷迷糊糊的听着不断有“噗通~噗通~”的落水声传来,本来还有点懵的脑袋,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他意识到情况不对。

小心的起身拿起武器,同时敲了敲两边的舱壁,提醒护卫们,林森边盯着舱门的动静,边武装着自己。

等到他安静但快速的穿好衣服,连带着将盔甲都套好了,那边也响起了敲门声,带暗号的那种。

“怎么回事?”林森小心的拉开舱门问道,手里改造能量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将整个舱室进行改造,好作为自己最后的堡垒。

“这艘船刚才下锚了,船员连带着船主他们全都跳水了,因为没得到家主你的命令,咱们的人并没有对这些船员下手,现在整艘船上就剩了咱们这些人了。

另外,后边有两艘大船正快速接近,看起来人数不少,应该是想要接舷战,它们都没有安装撞角,也没见到大型武器。”

外边确实是林森的护卫,正小声的快速汇报着目前的局面。

毕竟是在大唐境内,对待那些船员,并不能直接当做敌人先下手为强。

“两边的河滩情况如何?”林森淡定的问道。他要是都不淡定,就怕手下那边更容易慌乱啊。

而眼下的情况显然对己方非常不利,分明还是被人给伏击了,所以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弃船逃生。

真个接舷战的话,他们会非常被动啊。

两大船的敌人数量绝对很可观,最少也在他们的十倍以上,威胁不可谓不大。

而沙船这种船型方头方尾,俗称“方艄“,甲板面宽敞,型深小,干舷低。

这本是它的优点,让它在水面阻力更小,速度更快,也更不容易搁浅,尤其是在相对水浅一些,而沙滩多的内陆河流航行时。

可在眼下这个局面,却成了最大的缺点,甲板太过宽敞,船舷又低,这就让林森他们在接舷战中变得无险可守了。

人多的一方自然占尽了优势,可以尽情施展开。

就他们这不到三十号人,压根就不可能守住甲板,瞬间就会被涌上来的敌人给淹没掉。

“这边河水湍急,又是晚上,咱们不熟悉水情,跳水危险比较大。

而两岸树木都比较多,在船上也无法确认两边岸上到底有没有埋伏。”护卫首领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的说道。

眼下这个局面,还真不好说岸上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既然敌人选了这么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连个别的船都见不到,周围有其他的埋伏一点都不奇怪。

关键是他们毕竟不是经常跑这条线的,就这个水况跳下去,凶多吉少的可能性确实更大一些。

万一遇到底下有沙窝或者水草,这一跳搞不好砸里面,直接连个泡都冒不出来就拜拜了。

尼玛,怎么看敌人这都是吃定了己方啊,选的这个地方太操蛋了,直接让他们变成了瓮中之鳖。

“船身没事吧?有没有进水?”尽管林森心里已经在不停的骂娘了,不过面上依然淡定的很。

聚过来的那些护卫们,也因此全然没有慌乱的迹象,士气可用。

“那些船员一直有咱们的人盯着呢,没机会做手脚,所以没有漏水的地方。

另外也不用担心敌人会派水鬼过来,就这个水流,应该没有水鬼能靠的过来了。”护卫首领平静的解答着林森的问题。

都是和林森一同见识过许多大风大浪的,眼下这个局面还不至于让他们乱了手脚,况且还有家主这个总能创造奇迹的主心骨在呢。

大不了就是战死而已,总要努力护得家主的周全才是。

“但是我怕敌人会放火烧船。”护卫首领想了想,还是把自己最大的担心说了出来。

虽然知道这对士气会是很大的打击,但总比毫无准备的面对最坏的局面要好吧。

第三百九十九章 确认过眼神,是对的人

“砰~砰~”先后两声撞击声,伴随着林森他们所在的船身的震动,显然是那两艘追击过来的大船都贴了上来。

由于水流的作用力,只要船身保持一个方向,流速的变化会自然的让两处相互靠近,像是推着它们靠到一起似的,有撞击声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看,这下不用担心了吧。”林森故作轻松的说道。

对方既然贴上来,不可能单纯的放个火就跑吧,现在这种状态,引火烧身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所以这肯定是跑上来玩接舷战无疑了,至于原因眼下显然不是深究的时候。

“人都撤回来了吧?”林森扫了一眼身后问道。看到所有护卫都点头示意了,这才带领大家靠向了进入船舱的通道那里。

甲板那边太敞亮,压根就没有任何凭借,所以林森他们干脆就放弃了守卫那边,省的徒增伤亡。

反倒是这边的通道,相对来说比较狭窄,也就是勉强一次通过两三个人的样子,有点易守难攻的意思。

林森干脆的让身材跟大门板似的人熊哥俩往那一站,再各自举着一块能有他们身体高的硕大塔盾,基本就把这通道堵了个严严实实。

利用这个功夫,林森也悄然的将通道周围的那些船板进行了改造,让它们变得格外的结实。

不说面对斧子巍然不动,普通的刀剑砍上去,反正留下的痕迹还是有限的很。

这地方的板子也算是够厚实,所以这样一来,林森他们将主要的精力都用来对付通道这的敌人就成了,颇有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起码在旁边的船板被破开,或者这帮子敌人想到其他的法子,突破正面防守以前,林森他们的压力会小上许多的。

不过林森他们肯定也不敢掉以轻心,不说敌人十倍于他们的数量,就看敌人的行事,分明也不是普通的贼人,必定是精锐无疑。

因为他们除了在跳帮的时候,发出了石头落地一般的沉重声音,来到林森他们的甲板上,前后过程中甚至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没有贼人的吆喝,没有助威的呼喝或者是威胁,甚至连喊打喊杀的声音都没有,始终都是那么沉默。

这显然不是一般的精锐能够做到的,林森觉得最大的可能是死士,一群习惯了生活在黑暗中,悄无声音的干黑活的家伙。

沙船的构造都是差不多的,敌人不难想到林森他们所在的位置,因此很自然的都在朝林森他们所在的通道这里集结。

看到被两位高大的昆仑奴护在身后的林森,对方的领头人狠狠的点了点头,挥手示意手下这就是目标,格杀勿论!

因为他确认过眼神,是对的人!

不过对方还没来得及动作,这边人熊哥俩就朝旁边让了一下,后边林森他们抓紧机会,将手中的弓弩全都发射了出去,先来一片箭雨覆盖过去再说。

就眼下这个距离,还有那么多的敌人,压根就不用瞄准,基本不存在射空的可能。

至于敌人的弓箭射到林森他们身上,基本就没什么作用了,很难突破他们那硬度超强的木质盔甲。

哪怕是火箭,钉不到盔甲上去也是枉然啊。

将正面对通道的敌人给清出一片空间来,既是为了给人熊哥俩缓解压力,他们再强悍,力量再大,也没法抵御对方那堪称汹涌的人潮啊,同时也是为了让林森他们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不用上来就面对最没法取巧的白刃战,还是人挨人的互捅这种,就算你有天大的本事,连个辗转腾挪的空间都没给你,也是完全没法发挥啊。

在诸葛连弩的作用下,前排的敌人倒下的很快,而林森这边也适时的拿出了秘密武器。

几个被点燃的改良铁西瓜,在林森他们的奋力投掷下,直接飞到了密密麻麻的敌人上空。

由于他们是掐着时间扔的,所以直接就凌空爆炸开了。

四散飞舞的硬质外壳,如同一片片锋利的飞刀一样,轻易的破开了这帮子大都没有盔甲在身的贼人们的衣服,一头扎进了他们的身体中,带出了一个个的血洞,也有的干脆划过了敌人的脖子,直接就变成了血液喷泉。

这么几个铁西瓜一扔出去,外边那些贼人很难继续保持之前的攻势了。

因为是凌空爆炸的,在铁西瓜的笼罩范围内,大片大片的敌人那是非死即伤啊,这些精锐贼人也没法保持安静了,外边顿时哀嚎一片。

不过他们确实是死士无疑,即便伤亡算得上是惨重了,就林森目测,因为他们的阵型太过密集,可以说是蜂拥而上的,那几个铁西瓜下去,怎么也有百多号人马失去了战斗力。

可这依然没有让他们退却,甚至都没有太过慌乱的意思,稍一迟疑,这帮人竟然迅速的堵上了通道前的缺口。

靠着人流的力量,生生的将力能扛鼎的人熊哥俩都给推了回来,即便是加上林森他们帮忙也无济于事。

这通道在限制住了敌人数量的同时,也限制住了林森他们的发挥。

即便他们干掉了前面的那些,后续涌入的那些敌人,也在推着那些同伙的尸体一同前进,就这个力量,就算是前面那些没死呢,也肯定给活活挤死了。

而且铁西瓜也彻底扔不出去了,实在是堵的太严实了,近距离爆炸的话,自个这边搞不好也要倒霉的,只能暂时放弃这个大杀器了。

林森一看这样不行啊,因为通道的狭窄,己方这边诸葛连弩的优势没法发挥啊,距离太近了。

很多护卫都已经无奈的换上了刀枪,在那尽量挑选人熊哥俩身边的缝隙往外捅,对己方来说太过被动了。

要不是己方的盔甲足够给力,也没有那个运气差的被戳在脖子或者脑袋上,怕是这会也要开始出现伤亡了。

稍一琢磨,林森干脆示意大家且战且退,让敌人慢慢的涌入到舱房里来好了,而他们退往船底的货舱那边。

就这么且战且退,干掉的敌人其实也并没有多少,主要还是飞斧发挥了功效。

捅刺的效果反而不大,因为那帮子狠人,竟然举着同伙的尸体当肉盾,距离又这么近,就算想要抛射都不现实,舱房才多高啊。

慢慢的,林森他们竟然就那么被逼到了底部的货舱这了。

第四百章 绝地反击(求订阅)

看到距离差不多了,也确实是退无可退了,林森点头示意了一下那护卫首领,两人同时开始了动作。

几声并不是太过剧烈的爆炸声过后,林森他们用了之前的老办法,在人熊哥俩猛的闪开之后,林森他们再次出击了。

只是这次是牟足了劲头,把破甲锥或是飞斧给扔了出去,弩箭当然也来了一拨,就为了将面前这波敌人尽可能的给干掉,然后迅速的把货舱的舱门给关了起来。

当然关门之前,大家一同猛的发力,将敌人朝外推了一段距离,顺便还留下了几个芥末炸弹,然后留下一拨箭雨后,才把货舱门给关上,所有人玩命的在后边顶住咯。

外边的贼人在爆炸声响起后,推挤的力道就已经明显减弱了,又习惯了林森他们抗拒的力道变小,所以在林森他们猛然开始反推清场时,后续的力道压根提不上来。

又有着芥末炸弹在门口这边做阻隔,不一会就能听到外面传来堪称疯狂的咳嗽或是嘶吼声。

更重要的是林森他们在不断退后的过程中,在整个通道这埋下了许多辣椒炸弹,在刚才一同炸开了。

这可是在相对密闭的舱室中,辣椒的味道简直不要太浓烈,这个威力甚至比上次面对那些坐地户派过去的手下精锐时,还要来的猛烈一些。

即便是这些真正的死士,可以说比那些广府的坐地户的手下们强悍的多了,也没法扛住这种比死神辣椒还要强烈一倍的辣味的刺激,状态一点都没比广府的那些贼人好到哪去。

有眼睛或者是喉咙中招,陷入了疯狂状态的,也有流泪和咳嗽个不停的,完全停不下来啊,根本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

甚至还有疯狂的对着周围劈砍的,跟炸营了似的,场面这叫一个混乱,战斗力更是彻底发挥不出来了。

这边林森他们当然也没有闲着,开门是绝对不敢开的,即便门口这是相对温和一点的芥末炸弹,那威力也不会比什么催泪瓦斯来的差了。

主要是这浓度可是经过林森改造的,效果是相当的感人,催人泪下妥妥的,浓度再高点想出声都做不到。

所以门口这会都陷入了安静,有的只是那些倒霉催的死士们抓挠船板的声音。

找了些东西过来将货舱门给堵上,林森还牺牲了一些改造能量,同样把它弄得更结实点,这边才好专心致志的干活。

林森这次也算是另辟蹊径了,换了其他人拿着弓弩照顾舱门那边,人熊哥俩将塔盾留在门后以防万一,本身却是拿出了他们最为拿手的战斧,对着船板子吭哧吭哧的砍个不停。

他们当然不是在凿船身外侧,因为林森他们退入的这个货舱,已经位于整艘沙船的底部了,这里的货物本身也是当做压舱石来用的,把船身凿开了,他们就都等着沉进河底去喂鱼吧。

眼下好不容易重新取得了优势,怎么会用这种同归于尽的法子呢。

人熊哥俩是在凿他们头顶上的船板,因为是普通商用的沙船,船板子大都是软松木,上面的船舱又不是货舱,所以船板厚度还比较有限。

在人熊哥俩的巨力面前,没比纸糊的抵抗力大多少,基本上一斧子下去就凿透了,这还是因为仰着头不好发力的原因。

但是总共也没用上多少下,他俩就开凿出了一个硕大的洞口出来。

身形轻便的护卫先带着诸葛连弩上去,确认过舱室的安全后,还是小心的找东西把舱门给顶上了,这才示意下面的人继续往上。人熊哥俩自然是举着塔盾留在了最后才上来。

辣椒油的味道已经扩散到了底层货舱这里了,林森他们都忍不住要开始咳嗽了,外边那些在芥末和辣椒的双重作用范围内的死士,这会有多惨更是难以想象啊。

反正撞门的力道那是相当的轻,大概也就是某些家伙在慌乱之下,还在本能的继续着之前朝前挤的动作吧,可能下意识的以为货舱这边是出路了。

可这样的毕竟是极少数,其他人这会不是已经寂静不动了,就是丧失了战斗力,在外面涕泪横流呢。

林森他们如法施为,很快就生生的凿穿了通路,来到了甲板上。

之前那帮子死士大概是立功心切,又被林森他们刚开始的行动成功的拉满了仇恨,这会差不多全都挤下了甲板,在通道和舱室里享受着超级辣椒油的酸爽呢。

甲板上就剩下那帮子被铁西瓜打成了筛子的倒霉蛋,不是在老实的挺尸,就是在抱着自己的伤口等待命运的宣判。

还有一些个大概算是运气好,还没怎么挤进去的,或者是还能摸着门跑出来的家伙,在甲板上抹着眼泪疯狂的咳嗽呢。

护卫们出来以后,当然是不客气的先来一阵箭雨,把那些还能动弹的家伙全都放倒,同样把其他想要示警,或是攻击的伤号也给干掉,这才开始琢磨怎么对付船舱里的那些家伙。

先派人守住通道和甲板两侧,防止那两艘同样下锚停靠的船上,还有留守的死士会攻击过来,这边才找了些手脚利落的护卫,尽量安静的去给甲板上所有的敌人全都来上一下狠的。

还是那句话,死掉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

再牛叉的敌人,脑袋上来一家伙,就不信他们还能死而复生。

因为是晚上,周围还不停的有激荡的水流声,只要弄出的动静不是太大,还有船舱里那帮子哭天抢地的家伙们的声音掩藏着,倒是不容易暴露林森他们的动作。

只不过干掉甲板上所有的敌人后,会显得稍微安静了那么点而已,痛苦的呻吟声少了许多。

都到了眼下这个份上了,放过里面那帮子死士肯定是不可能的了,可里面辣椒油的浓度太高了点,就算是林森进去了也得跪。

趁他们无力反抗,逐层绞杀下去肯定是不行了,看了看旁边两艘敌人的大船,林森顿时有了主意。

留下人熊哥俩和部分护卫在这边守住去往舱室的通道,林森带着其他护卫跳上一艘敌船,展开了突袭。

将留守的几十号死士全都干掉以后,这才去到另一艘敌船上,不过这次留了几个看起来像是头领摸样的家伙的性命。

这些家伙不仅气度不同,关键是手底下分明也扎实的多,可惜对着林森这个魔神结果还是一样,被林森给打晕了绑了起来,专门留了几个护卫看守着。

最后用绳子吊着人熊哥俩,把已经没一个活人的那艘敌船,还有林森他们原本所在的那一艘,全都给劈开了大口子。

看到它们都开始咕咚咕咚的疯狂进水了,林森他们这边赶紧驾驭着原本的敌船起锚跑路啊。

船舱里那些中了辣椒炸弹,和芥末炸弹的家伙这下子死定了。

就算他们没有随着那艘货船一同沉没,幸运的跑到了船外,哪怕他们水性再好,对这片的水情再熟悉,这次也肯定没跑,因为两艘大船先后沉没造成的乱流,足以让任何的游泳好手折戟沉沙了。

即便搭上那一船的鱼干,还有些登州当地特产,林森也一点不心疼。

相比干掉几百号死士的爽快,这些东西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就算船上还有什么好东西,林森也绝对舍得,为的就是一个念头通达。

林森他们这艘船慢慢的前行着,这些护卫虽然勉强能开动这船,可是对这边的水情确实太过陌生,尤其还是晚上,当然要小心翼翼的。

摆脱了之前那段岸边可能的后续埋伏,当然也要脱离那两艘大船沉没的影响,也就可以了。

而林森则在默默看着那两艘船冒着泡快速的沉没,尼玛别让我知道是哪些混蛋在对付我,要不然一定要好好的教你们做人。

第四百零一章 惊不惊喜?

让一部分护卫去到甲板上保持警戒,林森自个亲自跑到了底层船舱那里,准备审问那些被突袭打晕的敌人首领们。

为了不让这些人有醒过来做好思想准备的机会,当然也是因为林森急切的想要知道,他们背后的指使者到底是谁,所以对于审问这回事,林森头一次这么上心,这么的迫不及待。

在林森的示意下,这些家伙全都被分开关押着,省得他们有串供的机会。而林森的审问方式非常的简单直接,也绝对不残暴。

靠打人,靠制造痛苦来套取情报,那是李牧擅长的工作,甚至已经上升到了艺术的高度。

可林森显然不擅长此道,他上手刑讯的话,怕会直接把他们给打死咯。

至于借此泄愤也没有必要,干掉那几百号精锐死士,还把两艘敌船上下都给杀戮一空了,早就已经让他的火气消耗的差不多了,他现在想要的,无非就是这次刺杀的来龙去脉而已。

所以他直接用了自己最为擅长的方式,弄了点改造出来的加强版天使的号角过来。

这玩意既然能把人变成僵尸随意操控,那么当做吐真剂来用,自然也是极好的。

尤其是在林森料定了这些死士哪怕意志坚定,也绝对没有接受过反刑讯训练的情况下。

能够有那个死志不让敌人俘虏,放到现在来说就已经是了不得的死士了,真正意志坚定的更是凤毛麟角。

而以现在人的认知,反刑讯训练的想法怕是都不一定萌生了,对抗吐真剂更是超出了他们认知的事情。

所以像林森手下的特种队员们那样,接受过专业的反刑讯训练的死士,肯定是不存在的,天使的号角应该能够发挥最大的功效才是。

结果也确实没有让林森失望,一点天使的号角的粉末吹过去,那死士首领就有什么说什么了。

林森确实计划的挺好,走水路这一点,也确实有点出乎了敌人的意料,本来他们都料定了林森会骑马飞奔回长安呢。

可是在登州那边,也有着敌人的大量人马,所以林森他们一到登州港,就已经被敌人给盯上了,他所乘坐的船上自然也换上了敌人的人手。

要不是那些护卫们看的严,饮食饮水也都是自己准备的,在船上那船员肯定就要找机会下手了。

而这些死士甚至为了防止被林森他们发现,这么多人一直在船上也确实不太好藏,干脆都是从路上追赶过来,然后晚上就近找了个码头,坐上自己的船才靠过来的。

之后的事情自然不用说了,在约定好的埋伏圈里,那些船员抛锚然后跳水,给了这帮死士以多打少的机会。

而且正如护卫们担心的那样,当时的两岸上也都有埋伏的精锐死士,为的就是防止林森他们弃船逃生。

至于敌人为什么没用林森他们最为担心的火攻,其实原因也挺简单的。

一方面是因为顾虑到林森的身份,这些死士们都被要求必须将现场弄成水匪抢劫的样子。

总要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说明下林森他们为什么被攻击吗,也好给背后真正的主使者开脱一下,少些嫌疑。

为了抢劫钱财和货物的水匪,哪有上来就放火的道理,那不是跟自己的钱财过不去吗。

另一方面则是幕后主使者要求,作为最大目标的林森,必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如果是放火烧船的话,他们自然也没法复命了。

而且他们大都是从别的地方被临时征调过来的死士,熟悉水性的家伙其实并没有多少,毕竟一开始是按照林森走陆路返回长安做的计划,接舷战已经是他们想到的,最能发挥他们的战斗力的一种方式了。

当然如果能够逼迫林森他们上岸的话也是个法子,可林森他们防护的太好了,那批船员们一直没找到下手的机会不是。

问过所有的俘虏之后,这次伏杀的来龙去脉算是都搞清楚了,同时也解开了林森的许多疑惑。

可惜他最为关心的幕后主使者,却依然没能搞清楚。

这帮人都是真正的死士,平时干脆都是单线联系的,而给他们发布任务的人还经常换。

一般都是对上暗号,再带上令符一同过来,发布完命令就消失了,所以也只是单纯的联络人而已。

这些死士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是为谁效力的,只知道听令行事罢了,显然都是那种随时可以被放弃的棋子,可以说是相当的可悲了。

尼玛,一帮子好歹也算是头头脑脑的家伙,竟然连上峰是谁都不知道,我要你们还有何用啊?

哎,你还别说,说不定还真的有点作用。

他们知道集结点,有的还知道类似死士训练营这类的地方,所以这些人说不定还能发挥点余热吗。

那两艘船全都沉没了,那帮死士都喂了王八,那么此战的详细情形,敌人显然还无从得知。

那些埋伏在岸边的敌人,也没法知道船舱里发生的事情啊。

对于被俘虏的这几位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更摸不着头脑了。

如果他们带着铁西瓜跑回去,有天使的号角帮忙,应该能够给剩余的那些死士来点大惊喜吧,嘿嘿嘿……

就算是找不着幕后主使者,给予他们最直接的报复,这一家伙下去,也该让他们肉疼好久了。

即便是那些势力延续了多年的世家大族,想要培养死士也绝非易事。

一次性损失掉这么几百号精锐,就算是那幕后主使者势力再强大,也足够让他的黑暗势力伤筋动骨了。

这么想着,林森因为找不到敌人所带来的郁闷,才算是稍微减轻了些。

小心翼翼的找了个可以停船的地方,赶在天亮之前,把这些俘虏都给放了下去。

当然要顺便给他们铁西瓜和燃烧灌武装一下,林森就是这么乐于助人,送惊喜上门不说,还帮忙毁尸灭迹。

剩下的事情就看他们自己发挥了,反正没人知道他们已经变成了林森的“僵尸”。

而林森呢,乐呵的想着这些人突然发难时的场景,感觉那叫一个美滋滋啊。

继续前行一段,林森他们也干脆的选择了弃船上路。

开船回长安不太现实,再找船员又不放心,还是继续走陆路得了。

反正这么折腾了一回,干掉了那么多的死士,再加上他们选择的登陆地点,和行走线路有太多不确定性,敌人应该没法再伏杀他们了……吧?

第四百零二章 泪崩

林森他们同样是赶在黎明前的黑暗时刻上的岸,而且是选择了一处浅滩,直接顺着绳子下的船,一路上小心的打扫掉了自己留下的痕迹,先找了个林子钻进去转悠了一圈,这才选了个方向继续赶路。

买了马匹之后,一路上还刻意绕过几次方向,调整过几次方位以后,这才奔向长安城那边去。

都是受过反追踪训练的,除非敌人恰巧在沿线的各大城镇都有眼线,要不然想要跟上他们的行踪可没那么容易了。

林森这边努力摆脱敌人的同时,也在尽快的朝长安城那边赶去。

而另一边吐谷浑战场上的争斗,也正在最关键处。

席君买和薛仁贵分别作为两路大军的先锋,在攻入吐谷浑的过程中屡有斩获。

只是他们两人干掉和俘获的所谓名王,也就是部落首领,或者是将领就各有一二十号,一时间名声大涨。

在唐军之中俨然有了杀神之名,而在吐谷浑那边,大概有着止小儿夜啼的恐怖效果。

一路追着那个貌似属兔子的吐谷浑首领慕容伏允屁股后面杀个不停,两人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

最后在慕容伏允带着最后的家底,也是他心腹精锐队伍准备遁入碛中时,席君买这个脾气有点伷,或者说在某些方面比较固执的家伙,毫不犹豫的就带着手下追击了过去。

即便是路上遭遇了各种严酷的极端天气,也没有阻挡他追击的决心。

最后硬是凭着手头也就是百多号手下,生生的将慕容伏允身边最后那千多号最为忠心的护卫给杀散了,然后把这位屡次三番的骚扰中原的吐谷浑首领,直接给活捉了回去。

在林森启程北上时,席君买他们也刚收拾了残局,准备撤回长安这边。

只是薛仁贵却被留在了当地,带领队伍“扶助”那位大唐新立的吐谷浑可汗,西平郡王慕容伏顺。

这位在关键时刻带领吐谷浑上下投向了唐军,算是立下了大功,这才有这个机会,做这个受大唐管辖的所谓可汗。

而薛仁贵他们的任务,显然可不只是扶助而已。

那些被放回去当“僵尸”的死士首领,不知道到底收获如何,惊喜大不大,够不够让幕后主使者再肉疼一回的,眼下都无从得知。

但是有一点应该可以从侧面印证一下,那就是林森他们后半程干脆是直奔长安城而去的,都没掩饰过自己的行藏,也没再遭遇什么攻击,应该是那些“僵尸”的攻击得手了才对。

真个到了长安这边,林森反倒是不急着回到林家庄子上去了。

不是他近乡情怯,好吧,其实当然也有一些,主要还是要先去长安城里报备一下,表明他已经完成了皇帝交托的任务,可以回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了。

自然也要把他路上遇袭的事情好好说道一下,也算是报官了。

省得哪天有人告他一个黑状,说他随便杀害平民百姓什么的,毕竟牵扯到几百条性命呢,事情绝对不算小了。

到时候那帮子死士,可是真真的变成了“死”士,都死无对证了,对方又是有备而来,局面肯定会对林森他们非常不利的。

眼下先给这事定个性,以后也就不用怕那幕后黑手借此发难了。

另外其实也有借此看看风色的意思,看看那位幕后黑手到底胆大包天到什么程度,敢不敢在天子脚下动手。

确定没有杀手跟过来再回家比较好,林森可不想把危险也带回到老婆孩子身边。

确定没有尾巴跟上来,林森才带着护卫们回庄子上。

他回来的稍有些突然,直到有庄户认出了已经变黑了许多的他们一行人,也有人飞跑去土楼那边给主母报信,林森的身边才算是热闹起来。

在庄户们的围拢下,林森慢慢的走到了土楼前,程怀玉带着小平安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看到黑不溜秋的林森时,程怀玉又是高兴又是心疼的,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要不是周围有太多人在场,怕是要忍不住来个投怀送抱了。

而小平安倒也没有朝程怀玉的身后缩,只是淡定的看着林森,小模样分明有点好奇。

看到母亲在流泪,还很是贴心的伸出手去,想要给她擦擦眼泪,同时低声安慰着她。

看看没怎么变样,只是多了些坚毅的程怀玉,再看看小小年岁已经超过一米高,看上去更是活力十足的小平安,林森这心里一时间真有点五味陈杂的感觉,差点也忍不住落下泪来。

尤其是当小平安拉着程怀玉的手,轻声的问了一句“阿娘,他就是你说过的昆仑奴吗?真的很黑啊。”,林森心里的酸楚,真的是有点绷不住啊。

“这是你阿爷,一直给你送好玩的好吃的那个阿爷,还不赶紧叫阿爷。”程怀玉低下身来,温声的对平安说道。

“阿爷!我也有阿爷了!”小平安皱了皱小眉头,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很是高兴的说道。

林森这下是真的忍不住了,从来流血不流泪的纯爷们,这次眼泪也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般,不自禁的在眼角不断滑落。

“对,我就是阿爷,平安的阿爷!我回来了!”林森疾步走上前去,将平安和程怀玉全都搂在怀里,带着哭腔说道。

因为和小朋友打交道的经验还算是丰富,林森拉起平安的小手,没用太久就让他暂时接纳了自己这个原本的“陌生人”。

当然距离真正的接纳还差得远,不过已经很让他欣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说血脉的力量是强大的。

一边和程怀玉母子俩一同朝土楼里走着,林森一边在不停的说着离开这段时间,所经历的还有所见识的各种奇闻趣事,对于路上遭遇的伏杀,还有之前的那些艰难,自然是绝口不提。

宽慰着程怀玉的同时,也不断地吸引着小平安的注意力,让这个好奇宝宝听得非常认真,对这个有好多新奇故事的“阿爷”,自然也是越来越认可的。

在欢迎的人群中,林森同样见到了席卫忠他们爷仨的身影,里面自然也包括一直在微笑着,看着林森他们团圆的席君买。

他也学了林森的法子,讨了个送捷报的差事,先跑回来了。

知道眼下不是打扰师父一家人的时候,所以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而已。

林森自然也注意到了席君买,笑着点头打了个招呼,顺便叫上他们一家子,一同朝土楼走去。

至于跟随他回来的那些护卫们,自然都放了假,回去和他们的亲人团聚去了。

第四百零三章 触目惊心

林森专心致志的在家和程怀玉母子俩,一同享受着自己的小日子,当然也在努力修复着和平安的关系。

带他出去玩,给他做玩具,讲故事,还给他做了一个大大的树屋,算是他的私密空间,也少不了给他准备了各种各样的童车,痛痛快快的陪着疯了好长时间,两人之间的那点陌生和隔阂,也就慢慢消失了。

起码不再拿他这个当爹的当外人了,只是肯定还是不如和程怀玉亲近就是了,不过这就已经很让他欣慰了。

背着小平安,林森肯定也没少和程怀玉做一些没羞没臊的事情,这叫久旱逢甘霖,也可以说是久别胜新婚,恨不能把这几年的全给补回来的样子,好好的安慰了程怀玉一番。

这期间小兕子还来过好几次,有日子不见,原来的小家伙也已经长大了。

好吧,只是有一点点长大,其实还是那个无忧无虑,天天乐呵呵,甜兮兮的小可爱。

而她之所以会来林家这边,除了对那个游乐园的喜爱以外,还有小平安的因素在里面。

这小家伙总算是找到了一个比自己更小的小朋友,所以特别喜欢跑来逗着小平安玩,感受一下做大姐姐的滋味。

这小家伙的身体素质分明也变好了许多,相比小时候那有些苍白的脸色,现在的她看着可是红润多了。

玩游戏都能玩更长时间了,看来应该不会重复历史上早夭的悲剧了。

要不是因为她这个最受宠爱的闺女早夭,之后长孙皇后过世,再然后又经历了李承乾那倒霉孩子的造反事件,这一系列的打击,李世民应该也不至于变成后来那个有些刚愎自用,好大喜功,甚至有点反复无常的样子,起码应该不至于那么厉害才对。

因此看到变得活蹦乱跳的小兕子,林森就想起了她那个历史上快要去世的母后。

要是长孙皇后能够多活些年头,李承乾应该也不会变成后来那个样子。

她算是这不太会沟通和表达的父子俩之间,最大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最好的缓冲层,调和着父子俩的关系,不至于走向后来那样的极端。

这事林森不能不在意,因为他们家和李承乾之间的联系,可是变强了许多。

他回来后,李承乾曾经也借着陪妹妹小兕子的机会,一同来过林家庄子几趟,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子亲近,摆明了是真的很看重他这个目前的年轻一辈第一猛将,还颇有点拿他当朋友的意思。

这且不去说他,还有个更直接的将他们联系起来的地方,在于席君买那边的封赏也下来了。

他因为在覆灭吐谷浑的战争中,一连串的耀眼表现,最后更是成功的生擒了慕容伏允这个罪魁祸首,而理所应当的得到了提拔重用,职位连跳了好几级。

更重要的是他的新职位,是供职于太子的东宫六卫率,直接变成了李承乾的护卫头子了。

大家都知道席君买是他林森的亲传弟子,如今席君买到了这样敏感的位置上,背后代表的可就不再只是他席君买一个人的态度问题了。

所以林森也是不得不开始关心李承乾那边的情况,并且要发自内心的希望他不要走上历史上的死路。

到时候席君买肯定脱不了干系,他这个当师父怕是也没跑啊,尤其是李世民已经表达过,有把他留给李承乾重用的想法的情况下。

牵扯进造反的事情中,不论深浅,反正倒霉都是肯定的了。

想要让李承乾成事,自然也就成了林森眼下就要开始努力的方向了,那么长孙皇后这道最大的保险,自然也不能出意外才行。

中间林森也确实有机会去见了长孙皇后,名义上还是对他的慰问呢,也是表彰他这段时间在岭南那边的作为的意思。

甚至还是用的类似家宴的形式,皇帝夫妇俩都在场,李承乾这个太子爷,还有和程怀玉母子俩都很是亲近的小兕子也都作陪。

这个规格可以说那是相当的高了,让林森都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了。

趁着这个机会,林森当然也没忘了给长孙皇后好好检查下身体,发现她的情况也有了很大的改观,甚至比几年前的情况还要好一些了,林森这才放下心来。

殊不知他的这一番作为,倒是让长孙皇后对他的观感更好了。

长孙皇后和李世民对视一眼,各自笑着点了点头,看来都肯定了对方的某些想法的意思。

林森本来就有点个人来疯的性子,和李世民还有长孙皇后这一家子,起码是眼前这四位都算得上是熟悉了,因此席间倒也没有太拘束的感觉,整个御宴也就过的挺快的感觉。

示意林森和李承乾好好亲近亲近,李世民带着长孙皇后先退场了,这边林森和李承乾聊起来那就更加放松了。

两人本来就有点个朋友的意思,现在因为席君买那层关系,相互之间自然更加亲近了。

通过林森的嘴巴,李承乾也同时了解了许多岭南的风土人情,可以说是相谈甚欢。

临分开前,李承乾倒是给林森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之前在登州回长安的路上遭遇伏杀的事情有了些眉目。

背后的主使者依然没有找到,但是几位有牵扯的官员却是给找出来了。

其中牵扯最深的,就是登州那边的一位折冲校尉,参与围攻林森的那帮人中,倒有不少都是出自他的麾下。

他本人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袭杀中,也提供了一系列的方便。

而这位折冲都尉在被发现之后,都没等着审讯就很干脆的自杀了,显然也是一位死士无疑。

处在这么一个重要位置上的家伙,竟然是别人的死士,这点让李世民可是非常震怒,干脆再次派出了特使彻查了登州上下。

结果有点触目惊心的感觉,那边的军方队伍基本上算是烂透了,让人渗透的跟筛子似的,背后发现了太多人和势力的影子,甚至还发现了番商和海商的身影。

这下子可就不是简单的杀几个人就能完事的了,短时间内肯定是没法平息那边的动荡了。

听了这个消息,林森这心情可不就舒爽多了,连带着对带来这个好消息的李承乾都多了一份好感。

不就是当太子吗,只要你不自己作死,其实这事还不是妥妥的。

可是幕后主使者到底是何方神圣,依然像根刺一样扎在林森心里。

直到回家以后,程怀玉一句话,就让林森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第四百零四章 活该你倒霉

林森越琢磨,越是觉得程怀玉说的很有道理。以眼下的形势而言,世家中人蹦跶出来的可能性并没有太大,即便他们眼红香料岛的利润,也应该想法子加入进去,而不是上来就干掉林森这个之前的主事者。

因为他们这个利益联盟,本来就是为了抵制世家的,天然的对这些人就有所排斥,即便是干掉了林森,他们也甭指望能参与进来分一杯羹。

其他的勋贵们还有皇家,都不会允许他们搀和进来,迎来再一次的腾飞机会的。

况且之前出了平安差点遭遇意外那回事后,李世民可是给出过承诺的,以世家官员们现在的状态,应该也不允许他们枉顾李世民的警告,悍然对林森出手,那就是活生生的在打李世民的脸了。

由此取得的好处,也只是换一个念头通达啊,和他们必定会面临的李世民的报复所造成的损失,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而对世家中人来说,利益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个人的好恶和恩怨都要为此让步。

眼下这个风口浪尖上,伏杀林森显然不符合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动手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反倒是像程怀玉说的那样,李承乾的那帮兄弟们动手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还是因为席君买的关系,林森现在已经可以打上半个太子一党的标记了。

而李承乾平日里表现出的对他的亲近和看重,也绝对不是虚情假意,确实是有拿他当朋友的意思。

将席君买调到李承乾身边听用,显然也不会是临时的决定,太子的护卫头子这个位置太敏感,也太重要,还是在李承乾成为太子多年后的现在,肯定不会随便调整的。

这里面要说没有李世民的意思,林森肯定是不信的。

席君买和他林森之间的师徒关系,可以说是世人皆知了,要不然也不会有把他和薛仁贵,都放到“林家一门三猛将”里来看待了。

由此看来,这背后未尝没有李世民想要让他林森为太子所用的意思在里面。

而之所以没选择薛仁贵来充当这个角色,反而让他留在了吐谷浑那边,除了因为他心思不够纯粹以外,也是在战斗过程中看出了这家伙是有着名将潜质的,而吐谷浑当地辅助慕容伏顺的,也更需要这样的人。

当然林森觉得还有个理由,是薛仁贵的妻儿都在长安城里呢,比较符合外派将领的潜规则。

而席君买呢,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性子也更加耿直些。

也可能是在和林森交谈的过程中,李承乾发现了林森心目中对这两人的定位,一个是帅才,一个是将才,所以才有了这样的一番安排。

在早知道林森会变成自己人,还充满好感的情况下,李承乾脑子抽了,才会干那自毁长城的破事,故意去伏杀马上就要变成自己麾下猛将的林森啊。

怎么说都是能够被李世民和一众大臣认可处事能力的合格太子爷,绝对不会有犯这种低级错误的可能啊。

况且李承乾再这么干也没动机啊,他和林森无仇无怨的,干掉林森也没有任何好处可言,搞不好还会让那帮子武勋离心离德的。

总不能单纯为了反对而反对,李世民让他用林森,他偏要干掉这半个朋友吧。

与之相对的,明白了李世民背后的深意,其他和李承乾争这个位子的皇子,就有了太多这么干的理由了。

削弱李承乾的力量是最直接的一点,还能讨好世家一系的官员们,争取到更多力量。

再一个由此挑起些文武之间的争斗,让朝堂上不太安稳,他们才好去吸纳更多的力量为己用吗。

争斗越是激烈,那些官员们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自然就要抱团,要找靠山,这对那些皇子来说都是机会。

而李承乾当然希望朝政越平稳越好,不发生什么变故的话,他这个太子之位坐的也更稳当,到时候接过权柄的可能也更大啊。

另外还有一个让林森肯定了这个判断的地方,在于程怀玉所说的另一句话,“你没觉得今天这顿御宴,有点赔不是的意思吗?”

想想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席间的表现,再想想今天这个阵仗,然后联系下自个的遭遇,要说是专程赔不是的,好像也说得过去啊。

只是皇帝和皇后两口子,肯定是不能把“对不起”这种话挂在嘴上的,这样一桌家宴就足够表示了。

这么想来,貌似李承乾的两个亲弟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啊,要不然为什么是长孙皇后亲自出马呢。

顺着这个想法再去琢磨,好像很多事情都能讲得通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死士,为什么有那么严密的组织,还有最重要的为什么那背后主使者总是找不到,因为李世民压根就不想让林森找到。

而面对这种情况,林森偏偏还得装作不知道。

李世民对他这仨亲儿子的宠爱,那绝对是堪称没边没沿的,这里指的当然是李承乾,和他那两个同父同母的亲弟弟李泰还有李治。

就看这同样是造反吧,李承乾最后也只是被贬而已,李世民可是亲自出面为自己的儿子求情,以至于没人敢说必须杀掉他的话。

可其他的儿子呢,像是阴妃的儿子李祐,直接贬为庶民然后杀掉,这个差别待遇简直不要太明显。

到了李泰这里呢,不仅是吃穿用度压根就没给个限度,还因为他喜欢文学就给他开了个文学馆,跟他这个当老子的当年开府建牙一样一样的。

更是因为这个不招人喜欢的小胖子,眼睛都长脑袋顶上了,把所有大臣全得罪了个遍,没人待见他,而专门叫来大臣批评了一顿,又出了个政策,要求所有人必须尊重他才成。

这么看来如果是他们做的,林森这个亏还真的是吃定了。

他要是敢对着这哥几个下手,李世民不弄死他才怪了呢。

而且眼下不仅不能对他们下手,还得装作自己压根不知道的样子,维持住自己心思单纯的猛将形象。

不过以后再好好教他们做人就是了,既然算是上了李承乾这条船了,还怕没和他们交手的机会吗。

眼下吗,自然还是要从那帮子世家中人身上讨还些公道才成,老婆前面都帮忙做戏了,自己要是没有点行动,不是枉费了程怀玉的一片苦心吗。

再者说了,自个去岭南的时候,可也没少受到他们的“照顾”了。

要不是冯盎有所忌惮,他现在能不能囫囵个的回来,都还难说的很,这笔账怎么也该好好算算才是。

更何况这次的伏杀,归根结底也是由他们而起的吗,要不是他们和自个不对付的事情快要变得路人皆知了,人家堂堂皇帝的亲儿子,何至于从自己一个年轻将领身上寻找突破口啊。

所以说来说去,报复在那帮子世家中人身上都是没错的。

第四百零五章 物是人非

感觉这事琢磨的差不多了,林森也就暂时不为这些烦恼了。这段时间忙着和程怀玉母子俩修复关系去了,现在和平安也算是亲近了,也是时候去找自个的朋友们好好聚一聚了。

怎么说也是几年时间没见了,有太多的话要说,而且相互之间走动少了,难免会生疏了嘛,也需要一个过程来维系原本的关系。

林森这第一站当然是带着程怀玉母子俩回一趟娘家啊,程咬金虽然还在外任职没法回来,可程怀默他们哥仨都在家呢不是,他们的职位都在十六卫内,想要回来一起聚聚还是挺方便的。

和林森走的时候相比,这哥仨可是成熟了许多,一个个的都开始蓄须了。

大概是遗传了程咬金的毛发旺盛,这大胡子长得这叫一个茂密,除了脸上褶子少点,真的是和他们的老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了。

谁让他们全都结婚了呢,按照大唐这时候的习惯,结婚之后一般就开始蓄须了,以显示他们的稳重和成熟。

像林森这样孩子都会跑了,还把胡须打理的那么短,那么精神的,反倒是比较少见。

放到后世来说,他们哥仨的年岁都还算是年轻的了,可在大唐这会不一样啊,十四五结婚的一大把呢,他们都算得上是晚婚的了。

不过要说跟程怀亮这样,娶个才刚十岁的小姑娘回来的,也算是少见啊。

说起来也是无奈,他是以功臣之子的身份被赐婚的,娶的是李世民的第十一个女儿,清河公主李德贤。

更禽兽的是这货马上就要当爹了,比他大哥都快,他弟弟那边也没见动静呢。

就这,这货还嘚瑟呢,逢人就吹嘘自己是百发百中无虚弦的神射手,被林森好好鄙视了一番。

当然也因为程怀亮这个驸马的身份,让他成了林森的这帮同年龄段的朋友之中,职位仅次于他这个年轻一辈第一猛将的第二高人。

除了驸马都尉这种必定会有的职衔以外,还给了他一个左卫中郎将的职位。

终于也成了统领一帮手下,可以说独当一面的骨干将领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没有太大存在感,只知道和人家干架的普通二代了。

他大哥和弟弟也都能被称一声将军了,因此看上去比以前也是沉稳多了,可能也有成家立业之后,肩负的责任变多了的因素在里面吧,确实都不是无忧无虑的小孩子了。

只是和林森这个妹夫在一起的时候,难免还是会露出他们逗比的一面,那种发自内心的亲近,也是一点没变,没多大会功夫就聊得火热了。

尤其是对林森经历过的那么多精彩,见识过那么多不同的风土人情,那也是相当的羡慕啊。

从程家吃饱喝足了出来,下一站当然是找尉迟家哥仨,然后是其他的二代们,还有以前在军中认识的那些哥们。

不得不说这几年大家的变化都不小,尉迟家哥几个眼瞅着就要开始修仙的样子,这也和他老子之前的经历有关。

李世民搞的功臣宴席上,这位暴脾气的主,就因为别人坐他上首,而那位功劳不如他,就觉得受到了侮辱。

结果一拳下去,差点把出来做和事佬的任城王李道宗的眼睛都给打瞎了,然后当然被李世民叫去教育了一通。

这之后就躲家里开始修仙了,连带着尉迟宝琳他们哥仨这个气质都大变样啊,林森差点没敢认。

好在他们的脾性还是如以前那帮的爽直,和林森更是没有见外的意思,聊得还是挺开心的。

如今街面上再也见不到尉迟家三黑炭头和程家三傻之间的大战咯,也就是偶尔在橄榄球场上,还能见到他们的对决吧,也不复以前的火爆了。

倒是球赛之中涌现的明星球队,和年轻球员越来越多了,连带着这项赛事和橄榄球运动本身,也是越来越火爆的。

而在聚会的过程中,林森也有了越来越多的感慨。

几年时间不见,这些朋友有拿他一如往常的,聊得自然是分外开心。

有对他巴结讨好的,心里肯定难免膈应,不太舒服。

还有的则是因为三观已经大不同,压根聊不到一起去了。

只能说物是人非啊,站的位置不一样了,总有些人的心思变得不同。

所以这次聚会也算是个大家重新认识,重新给彼此定位的机会。

反正林森肯定是会把其中的一部分人,从自己的朋友名单中划掉了,甚至搞不好要放到需要提防,或是撇清关系的名单上。

有些也成了某位皇子那边的人,或者是代为做了说客,以后双方之间的关系,多半还是会出现裂痕的,因为立场就不一样了。

当然也有一些人在林森看来是需要珍视的,彼此之间的友谊不仅没有变质,反而因为一段时日没见,而变得更加深厚了。

就比如和苏定方这位算是暂时沉寂的未来名将,因为看淡了彼此的职位这些外在因素,更在意的那份纯粹的友谊,所以更聊得来吧。

而且苏定方不是替李靖背了锅吗,再加上之前出身于大唐的敌对阵营,眼下的沉寂也让他看到了太多的人情冷暖。

职位已经高于他的林森,还能一如既往的重视和平等相待,在他看来大概也是弥足珍贵的吧。

尤其是当林森对他的未来,对于他的能力,甚至比他本人更有信心时。

另外还有让林森觉得确实没交错朋友的就是马周了,两人相识时,马周还是寄人篱下的一介白身呢,如今却已经是给事中了。

这个职位比之林森自然是要低阶的,是个正五品上的官职,可所谓位卑而权重啊。

他在门下省任职,分判本省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审议封驳诏敕奏章,有异议可直接批改驳还诏敕。

百司奏章,得驳正其违失,看起来很有点个皇帝的大秘的意思,绝对可以说事权甚重了。

按说这么个位置,那肯定是习惯了被人捧着奉承着的,相比起林森这么个赋闲在家的杂牌将军,那影响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可他见到林森时,可一点自矜自傲的姿态都没有。

聊起天来一如之前的亲热不说,也真的是敞开心扉,推心置腹的说话了。

聊到林森遇袭的事情时,他就有提醒林森,不要太过纠缠幕后主使者的事情,看来和程怀玉的想法比较一致了。

林森也没有深入的问他到底知道些什么,如果能说的话,他也不会只是简单的给个提示了。

确定了这位一如既往的值得信赖,林森就和他商议起了另外一件事情。

关于如何坑世家一把,林森只是有个大体的想法而已,具体怎么做,还是要让马周这样的政治好手帮忙好好谋划一番才是。

当然前提是这件事其实大方向是向好的,对大唐来说是有益处的事情。

而且林森很确定,这位对世家中人并没有什么好感,反倒是有把他们当做毒瘤的意思。

第四百零六章 马周上书

有马周的帮助,这个计策商定起来还是挺快的,即便是坑不着那帮子世家中人,也能够切实的为大唐百姓做一件好事,因此马周也很是痛快的就答应了帮忙。

作为一名真正的寒家子弟,这件事本来也确实是他的一大梦想来着。

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基本就没林森什么事了,所以和马周计议已定,他就继续回到林家庄子上,过他的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去了。

之前还能偶尔来林家庄子上拜访一番,甚至还会带着刚娶不久的太子妃一同前来的李承乾,这段时间也没法再过来了。

不是他对林森有了什么不好的想法,而是因为太上皇李渊驾崩了,李世民和李承乾都要跑到跟前去做好他们的孝子贤孙。

虽然李世民自己做的那些事情,好像和这个称呼并不是太搭调,他的儿子们的做法,也表明了这个说法更像是一个讽刺,但大唐毕竟也是号称以“孝”立国的。

在太上皇仙逝的情况下,他们一个皇帝一个太子,自然也是要靠上去的。

大唐上下按说也该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过李世民额外开恩,除了长安这边罢市一天,其他的照旧就是。

不过这样一来,李承乾再想跑来林家庄子上就不现实了,需要他忙活的事情太多了点。

尤其是在李世民守孝期间,他这个太子还要肩负起监国的重任,大小国事都要他帮忙处理才行,可以说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啊。

这期间的表现到底如何,可是直接关系到他这个太子之位能不能坐的稳当的,同样也是从众多大臣那里得个印象分的时候,容不得他不谨慎一些。

为了他的安全,席君买那边都跟着忙活了起来,最近都没时间回林家庄子了。

考虑到太子和自个现在差不多已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了,林森对他的安全自然也很是上心。

也是担心席君买那边刚过去东宫任职时间不长,不一定能够掌握住局面,所以干脆让他从林家庄子上挑选一些精干的人手带上,用着更放心,战力也更强,还能帮他更好的管理手下。

另外当然也有刻意表现的意思在里面,越是在李承乾需要支持的时候,自然越要表明自己的态度啊。

等到李承乾这边对监国这事适应的差不多了,主要的是把握好了自己的定位,还有处理事情的分寸了,既要给人一个有能力的形象,又不能给李世民留下这就准备抢班夺权的印象。

搞定了这个度的问题,其实真正的处理起事情来,反倒是没有那么困难。

毕竟他也是从小就跟在李世民身边上朝听政的,耳濡目染之下,这处理政事的能力确实也不差。

而且之前在李世民出宫避暑时,也有过几次监国的经历,得到了李世民和一众大臣的赞誉的。

能不能做好一个合格的皇帝还不好说,做个监国太子问题是真的不大。

包括哪些大臣某个主张背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代表的哪些人的利益,这显然都是瞒不过他的。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周上了一道奏折,成功的引起了李承乾的重视。

这马周可是李世民交代过,以后要给他这个太子留用的宰相之才,对他的提议,李承乾当然要慎重一些。

由于马周的这个提议牵扯深广,李承乾还专程把这事放到了朝会上,让大家都好好讨论一下。

马周上书是希望在大唐境内,各大州府都开设一个官办学堂,进行一个普及化的教育,也好为大唐培养更多的可用之才。

他还拿自己的求学艰难做了个例子,也没少拿一些历史上的名人来说事。

当然也暗戳戳的说了一下,世家中人对于学识的垄断,怕是以后会出现文官大都出自世家这样的局面。

话虽然说的很委婉,但是意思是差不多的意思。

本来李世民给他的定位,还有他自己的定位,都是要作为寒门的代表的,和世家中人也算是天然的对头。

遏制世家的势力,让更多的寒门学子出现在朝堂上,本来也是他努力的方向,所以有这样的提议,还把矛头指向了世家中人,那些大臣们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只是这个建学堂的事情,确实牵扯到了太多人的利益,对于眼下这种以族学为主的局面,肯定是有不小的冲击的。

当然要说这就威胁到了那些族学出来的各大家族的精英们,那也言之过早了。

一个精英教育下培养出来的世家子弟,和一个普及教育下培养出来的寒门子弟,不论是学识还是见识,必然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这又不是真个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后世,想要见多识广,想要游学,毕竟还是要有深厚的家底支撑才成。

这种情况下,阻力倒是并没有大到势不可挡的底部,也有许多新兴权贵表示了对这种事情的支持,长远来看确实是对大唐有利的啊。

而军方这边大都还是选择了沉默,也有表示支持的,选择反对的倒是罕见的很。

主要的反对意见,还是来自于文官那边,尤其是世家一系的官员,自然是反对的最为激烈的。

这是直接动了他们的蛋糕了啊,对他们的威胁也是最大的,他们有此反应可以说没有出乎意料。

但是他们给的理由,也算是很能站得住脚。

大唐上下虽然经过这些年的休养生息,尤其是进入贞观朝以后,算得上政通人和,整体的国力上升是非常明显的。

但是这才刚刚完成对吐谷浑的用兵,眼下的国库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充盈,不能说空虚吧,反正想要挤出在各地建立学院的这笔钱会很困难的,或者可以说是不现实的。

这还不是一处两处学院,一下子把这个摊子铺开的话,耗费还真是不小。

可要是只建那么几处学院的话,一定概念上说,又失去了这事本身的意义所在了。

那不又成了少数人才能享受到的精英教育了嘛,浪费这个时间和精力干嘛啊。

这事有户部的官员作证,好像确实没法施行了。

不过这下李承乾不仅没有放弃这个想法,反而越发认同了。

谁让这个方案是真的能够给世家中人添堵呢,还能给自己赚来好名声,有时候敌人反对的,就是自己该支持的啊。

先不说李承乾也延续了他老子一力遏制世家中人势力的执政理念,更重要的是这帮子世家中人,从来就不是站在他李承乾一边的。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一直看不上他老子李世民,所以恨屋及乌,对他也有点不屑一顾;还是单纯想要搅和大唐的政局,所以才故意去撩拨他那些个弟弟,就比如说被吹的好似文学天赋天下无双,其实情商很堪忧的小胖子李泰。

第四百零七章 不容轻侮

利用官方力量在各地同时兴办学院的想法,似乎就这么被堵上了,那些世家官员说的很有道理啊,国库里没钱了,一切皆休啊。于是李承乾很自然的又看向了作为始作俑者的马周。

对此马周显然是早有准备,他当然想过那帮子世家官员可能拿出的理由,而且因为处在给事中这个位置上,大唐帝国的很多事情都逃不开他的眼睛,对于国库的情况他当然也有所了解,敌人用这个理由来反对,自然也在他的预料中了。

于是他很从容的拿出了一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案,简单来说就是化缘呗。

他觉得大唐天下对于读书这事也是充满了向往的,肯定也有许多有识之士会积极的支持这件事。

所以咱们来个开门办学,面向社会募捐,靠大家的力量来筹措书院。

所有的书院全都由朝廷来负担自然会很沉重,可放到一州一县的所有民众,尤其是当地士绅们的身上,这事应该就简单多了,压力也要小得多啊。

为了表示对此事的支持,马周自己还痛快的表示会捐出一年的全部俸禄来。

虽然他的职位相当的显耀,但他从来不受贿,是出了名的刚直,所以这俸禄近乎是他所有的收入了。

也就是知道林森一定会支持他,总不至于让他吃不上饭吧,大不了继续去独一味蹭吃蹭喝也就是了,这才有这个底气。

当然也确实是因为他很看重这个事情,这份支持也是发自内心的。

其他的曾经表态支持书院的大臣们,少不了也都慷慨解囊,算是又一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有了这些人做示范,其中还有许多真正的重臣,诸如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他们,可以说这件事已经展示了其可行性,所以李承乾很痛快的拍板决定,在大唐全境范围内都开始推行这件事情。

有了决议后,自然有各地的地方官员,去具体推行和落实这个事情。

到底能不能做好,就取决于那些父母官的手腕,还有他们和当地士绅之间的关系了。

当然了,这件事肯定不会这么简单的就结束的,马周还准备了后手呢。

毕竟可以算是李承乾主持下的,和世家的第一次对决,必须要取得这个开门红才成,要不然不仅要影响人们对马周的能力的看法,更有可能会降低李承乾的威信啊。

所以说对于这件事情,李承乾肯定是要持续关注的。

马周也和李承乾提前通过气了,让他对这事更有信心。而且这后招没有他的首肯也是没法用的,因为同样牵扯广泛。

命令一下达,各个地方官员自然就都忙活了起来。

他们当然也是各怀心思的,支持的觉得这事确实是造福一方的好事,同样也是一个展示他们的能力的好机会。

做得漂亮点,还能在李承乾这位太子爷那里,为自己赢得一个好印象,说不定等李承乾上台以后,就能得到进一步的重用呢。

反对这事的,倒是有不少都是出自世家大族,主要也是觉得这事有损他们家族的利益,也给他们的工作增添了许多的麻烦。

从当地士绅口袋里往外掏钱,哪有那么好掏的啊,这些精细人肯定不会办那出力不讨好的事情,扔出一文钱,恨不能有十倍的收益,平白无故的这些人又怎么会掏钱替朝廷办事呢,压根看不到好处在哪。

他们去干这种化缘的事情,还不是搭上自己的面子和人情,实在是忒不划算了。

因此干起这活来,就有点阴奉阳违的意思,纯粹是出工不出力啊。

之前曾经来过林家调查那个消失的混子的长安县令显然就是属于前者,因为他这一次很是积极的找到了林森这边,东拉西扯了半天,就是为了从林森这里拉到足够的捐助的。

对这事林森早就心知肚明了,哪有不配合的道理,装作很大方的捐了一年俸禄出来。

有了林森这边的先例,也算是打开了突破口,这长安县令再去其他勋贵那里劝说的时候,这说话的力度肯定会大上不少啊,拿林森来说事就是了。

林森也是从其他几家相熟的勋贵那里知道的,除了笑骂几句以外,林森总不能为此再把那长安县令怎么着吧。

而且由此林森也算是见识了一下自己如今的影响力,大概是因为他带头捐了,其他相熟的勋贵那,边可是一个不落的全都表示了支持。

而另一边万年县的情况,可以说是大相径庭啊,世家官员们的庄子大都集中在那边,和林森他们这边有点个文武之间泾渭分明的意思,或者说有点不屑于和他们为伍吧。

本来对这事就有点耿耿于怀,又有看李承乾笑话的意思,能积极的响应就怪了。

私底下肯定也没少使绊子了,鼓动下其他人,给自己手下的那些地盘示意下都是少不了的。

要不是顾虑到他们现在的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了,也担心李世民回来再跟他们玩一下狠的,做事就不会是现在这么温和了。

在万年县令上门时,他们像是约定好了一样,每家子只是拿出了五贯铜钱而已,是真真的用绳子串好的一串串的铜钱哦。

这五千枚摞到一起那重量可是不轻,就这么让人家万年县令自个扛回去,可以说跟当面羞辱他也是没差了,这是摆明了拿他当个乞丐打发呢。

就算不看这颇具侮辱性的现钱,只拿出五贯来本身,就将他们的轻视和不屑表露的很清楚了。

堂堂世家大族拿出五贯钱来,怕是都不够哪家院子里一天的花销罢了。

况且他一个万年县令亲自上门,这面子就值五贯钱啊?要说不是折辱,谁能信。

可偏偏他还没法发火,名义上人家毕竟也是捐款了啊,又是自己把热脸主动送上去的。

而且对方可是五姓七家啊,哪怕声势已经不如以前了,又岂是他一个小小的万年县令能得罪的起的。所以最后也只能嚼碎了牙齿往嘴里吞了。

世家大族的影响力,当然比林森这么一个小小的将军来的大的多,能够影响的范围同样要大得多。

有了他们的授意,还有那活生生打脸的做派,算是给其他人开了个坏头。

靠找士绅们化缘来大面积建设书院的事情,倒是在大部分地方都没能很好的推行,可算是遂了这些人的意了。

为此他们也是颇有点自得的,看看!啊!好好看看!就算是皇家又怎样,没有咱们的支持,不还是一样办不成事吗!

你一个小小的太子,就以为自己一定能行了吗?幼稚!

李承乾一看,果然如同马周所说的那样,世家大族会从中阻挠,看来还是得动用后招了,也是时候给这帮子自大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了,让他们好好明白一下,皇家的脸面绝对是不容轻侮的!

第四百零八章 共襄盛举

李承乾不仅要拿出后手把这事漂亮的做好,还想给那帮世家中人一个足够深刻的教训,这就不能简单的直接亮出自己的底牌了。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一副局面,之前被羞辱了的万年县令,没去继续贴那帮世家中人的冷屁股,反而去到了县里知名的李姓大商人的家中。

“县尊此来不知有何贵干啊?”李姓富商这是典型的揣着明白装糊涂了,县令被折辱的事情可以说闹得沸沸扬扬的,可是让县令丢人不轻,这样的消息肯定瞒不过他这样的有心人啊。

在那边打不开局面,跑到商人这边来化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这帮当官的向来就是这么做的。

“李郎君想必也是清楚的,最近各处都要建书院,某也是想着和李郎君亲近,这才冒昧登门啊。”万年县令也没打算绕弯子,很干脆的就道明了来意。

“既然县尊亲自开口了,某焉有不支持的道理,某也是希望本地能够多出一些人才的,所以就捐赠……一百贯好了。

某家业维持的也很艰难,勉强能挤出这些钱财来,还请县尊海涵。”李姓富商很是为难的说到。

他确实是比较为难,一边是一县之尊的父母官,一边是世家中人的招呼,两边他可都不敢得罪了,商人就是这么个处境。

他给的太少,县令这边不好交待,人家上门一趟,他要是不给足了面子,就等着被穿小鞋吧。

世家中人敢不给一个县令面子,他一个商人可不敢。

虽然他也不是没有跟脚的,可他的靠山总不能为了他,就去和一个天子脚下的县令死磕吧。

这些家伙可都是后备的高官,毕竟就在皇帝眼皮子底下,而且本身能拿到这个位置,就说明了人家背景也不简单。

俗话还说县官不如现管呢,这位县令眼下就是那个现管的。

可要是捐的多了,又得罪了世家中人,他同样吃罪不起。

况且这事于他而言也没什么好处可言,只好给了一个折中的数。

“素来听闻李郎君慷慨,修桥补路总是最先解囊相助,某这才舔着脸上门。

既然李郎君家业艰难,某还是去找徐郎君问问看,看他想不想要这个在书院立碑传记的机会吧。

好像他的小儿子也该开蒙了,正好还能做这书院的第一批学生。

如此,某就不多叨扰了,告辞了!”万年县令说着就站了起来,作势准备离去。

“别别别……县尊稍待,某刚又想了想,这个书院毕竟是造福一方的大事,某就算是砸锅卖铁,也一定要鼎力支持才行。

这样吧,虽然某家余钱只有百贯了,可恰巧还有一批货物在,某拼着家里无法周转,也一定尽快把这批货物折现,得钱全都用来支持书院。”李姓富商做出吐血跳楼大甩卖的慷慨激昂状。

“不过恕某孤陋寡闻了,这个立碑传记是个什么情况?某确实没有听说啊。

另外,那徐老头的小儿子怎么就能去上学了?他可也是商人之后!”李姓富商搓了搓手,有些急切的问到。

“太子殿下可是说了,这次必定会在书院之中树立一个石碑,专门将所有捐助书院的人的姓名都记录下来,让书院的学生常怀感恩之心,能够铭记这些改变了他们命运的人。”

万年县令在李姓富商的一再挽留下,还是装作不太情愿的留了下来,这时候慢条斯理的解释了起来。

只是这话落到李姓富商耳朵里,却不啻于一记惊雷。

他们这些人天天对修桥补路的事情那么热衷,是真的那么善良吗?不见得,倒是大都看重那背后的名声。

士农工商可不只是说说而已啊,同时也是天然的鄙视链,他们即便很有钱也没什么太高的地位,一个普通的农户都可以骂他,他还只能唾面自干。花钱赚些名声也好为自己挣个脸面。

而眼下显然就是这么一个让他直起腰板做人的机会,以后那些书院出来的学生都要感念他的恩德,这对他来说简直比吃了人参果还要舒爽,只要一想到那种场面,就感觉美得很啊。

“哦,不仅如此,每个书院捐的最多的几位,还会有单独的石碑,简单介绍一下他们曾经做过哪些善事,让大家更好的记住他们,还会刻上他们的头像。”万年县令继续笑眯眯的说到。

而李姓富商听到这个,感觉自己的魂都要飞了,这特么不就相当于变成了万家生佛吗!只是仅限于书院范围内罢了。

可以后随着书院学生一届一届的增多,这影响的可就不止是一万家了啊。

想到这个,他感觉自己快要憋不住了,这可比买个瘦马回来好好来一发还要爽啊。

“而且,太子额外给了恩典,捐款最多的这几位,可以安排一位自家人去书院学习,待遇和普通农户一样。”万年县令又给了一个让商人绝对无法拒绝的理由。

不要觉得县令说和普通农户一样的待遇是轻侮他,实际上这绝对是超规格待遇了,也确实是很大的恩典。

士农工商的阶级划分以后,想要变换是非常难的,商人一辈子就是商人,工匠一辈子都是工匠,这点甚至在户籍上都有着明确的体现。

后世的人们可能感受的不是很明显,可在户籍管理异常严格的大唐,这些差异确实实实在在存在的。

就比如说唐初商人在外是不能穿丝绸衣服的,哪怕你家财万贯,仆役无数。

你在家嘚瑟一下可以,可要是到了街面上还穿着丝绸,但凡有人去告一状,富商就等着倒霉吧,罚钱都是最轻的,坐牢也不算意外。

所以县令来的时候,李姓富商可是穿了一身棉布衣料接待的。

嗯,棉布并不在禁止之列,毕竟原本都是岭南的穷人穿的。

而商人的孩子也是没法上学的,这点倒不是律法规定的,而是没有哪个学堂会收一个商人的孩子,就算是再有钱的商人也是一样。

实在是那些学堂的人,自觉的丢不起那个人啊,整个学堂的名声都能因此毁咯。

眼下能有这样的机会,对商人来说可是真正的改变命运,跨越阶层的,要是不狠狠抓住咯,大概一辈子都会在懊悔中度过吧。

“尼玛,这次是真的砸锅卖铁也要捐款了,抢不到这个名额,某这万年县第一富商要之何用。某也去死算了。”

李姓富商脑袋里燃起了战斗的火焰,这特么没说的,谁敢比咱捐的多,就是要某的命,必须恁死,不死不休!

“竟有如此恩典,某愿肝脑涂地以报殿下。如此,某愿捐款三千贯……”

李姓富商想了想,又怕这个数不够保险,又狠了狠心,真的准备玩命了。

对于一个商人来说,他的家财可不就比他的性命还重要吗。

“不,五千贯,以襄盛举!”伸出一个肥硕的巴掌来,李姓富商恶狠狠的说道。

就是这话说的像要资助李承乾造反似的,也不怕别人误会。

第四百零九章 人比人得死

听了李姓富商的话,万年县令差点没一口气上不来,活活把自己憋死。好不容易缓过气来,尽量掩饰住自己的震惊,心里又忍不住开始琢磨。

这要是多来几个这样的巨额捐款,万年县这个书院那得是什么规模啊?这里可绝对是藏龙卧虎之地,隐形的豪商并不是很罕见,以李姓富商表现出的这种热情劲来看,那些豪商们应该也能慷慨解囊才是。

这样筹措到的总资金,肯定会是相当庞大的一笔,那么原本叫草堂的打算是肯定不成了,花费最少也是几万贯建起的书院都叫“草堂”,让那些真正的草堂可怎么办才好啊。

“确实是五千贯吗?”美滋滋的考虑了一下美好的前景,万年县令又有些患得患失的问了一句,生怕这李姓富商只是一时冲动而已。

“怎么?这些还不能保证某拿到前几的名额吗?”李姓富商有些惊疑不定的问道,他倒是没好意思直接问能不能确保第一。

实在是县令刚才拿那位徐姓富商说事给了他太大的压力,他和那位一直都是万年县第一富商的有力竞争者,彼此之间颇有点相爱相杀的意思,在这样的事情上肯定也不想落于对方之后的,特别是事关名声甚至命运的情况下。

“问题应该不大,具体情况稍后你就能够知道了。”县令笑眯眯的点头说道,其实心里可真不像表面看着那么淡定自若。

只是看着对方那激动的血红色的眼神,可是不敢再刺激他了,这要是抽过去了,上哪找这么好的一个突破口去。

满意的从李家出来以后,县令更加从容的去到了徐姓商人的家中,这次他用了更短的时间,就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如此往复的在各大豪商家中进进出出,他很快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而且是超额完成,想来这样该有机会露个脸才是,也算是没有辱没了太子殿下的一番提携。

类似的情形同样在登州那边上演着,时刺史同样得到了照会,靠着立碑传记这些优惠条件,轻松的扩大了局面。

最后的结果也是相当喜人的,只是他面临的压力同样没比万年县令小了,万年县治下不乏世家中人的地盘,登州这种文教兴盛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势力也是错综复杂的很,要不然登州军伍上下也不会让人渗透的跟筛子似的了。

好在因为有着林森的通气,程咬金他们这些个在老家都还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物一早就表示了支持,他们也想在老家赚个好名声嘛,所以时刺史那边局面反倒是更早打开的。

再加上之前水灾中时刺史的积极应对,尤其是后来去长安卖鱼干的举动,可是给他带足了声望,这次又出尽了风头,已经有该提拔他进中枢的声音传出来了。

广府那边却又是另一番景象了,因为在香料岛这事上达成了利益同盟的关系,眼下的广府整体氛围那是相当的和谐有爱。

那边刺史刚表态需要支持,以冯盎为首的本地派,还有各家勋贵手下商队,甚至是那边的番商都纷纷慷慨解囊,大概是完成任务最快的地方了。

有这份亮眼的表现,眼瞅着广州刺史重回长安城的愿望这就要实现啊。

程咬金他们已经在着手运作一个自己人,或者最少也别是对头的人过来接任这个重要的职位了。

这样在朝会上李承乾是干脆点名表扬了这三位,将他们作为了恪尽职守的典型来夸奖的,并且当堂决定要把大家捐款建设书院的事情广布天下,让天下人一同来见证这些人的善举。

作为典型代表的这三处地方自然是重中之重,不仅要在各地进行宣传,长安城里更是要张榜公布的,在东西市门口,在长安城的几大城门处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专门安排了小吏过去,负责向普通民众进行宣讲。

只是仔细看去的话就会发现,那万年县和登州城的捐款人名单之上,就是那么恰巧的将其他人都写在同一张纸上,将这张纸填的满满当当的。

捐款较少的那些世家中人的名字,就只好写在另一张纸上了,大概是为了同样将纸张填满吧,这些名字和捐款数自然就要写的大一些了,两张纸也算是有了个鲜明的对比啊。

这下子如李姓富商那般榜上有名,而且一下子捐出了半个万贯家财的大善人,即便是在天子脚下,首善之地也是非常惊人的善举了,自然成了人人称颂的好人。

现在随便出个门,都能得到一大帮原本不太待见他的家伙们的笑脸,其他人同样对他赞誉有加,感觉倍儿有面子,挺胸凹肚的这叫一个扬眉吐气。

可那些只捐了五贯钱的世家中人,待遇就完全是另一个极端了。

“这还是号称诗书传家的世家中人呢,建书院竟然也好意思只捐五贯钱?

上次他们家那个谁去妓院跟人争个清倌人,可是一掷千金呢,看来这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我呸!”

“天天吆喝着自己多好,这下子算是现了原形吧,五贯钱,打发要饭的啊!啐……”

“狗屁良善人家,表面上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之娘贼!”

……

等等各种唾骂声真的是不绝于耳,在人家的五千贯面前,世家中人这仿佛约定好的五贯钱简直就是个笑话。

他们的生活有多么的奢侈人所共知,即便原本不知道的,这次在某些热心人的普及下也都知道了,什么几百钱一张的纸,上百贯一支的毛笔,几百上千贯的砚台用着,一顿饭就是几十贯花着,一身看起来不打眼却价值千金的衣服穿着,就这样的人家却说自己只能拿出五贯钱来支援书院的建设,这还号称最希望天下都是读书人的世家中人啊,能要点碧莲不?

“不好啦……不好啦……”随着消息传开,再见到那些暗戳戳的骂着自家人的民众,自然有世家的下人发现了情况不妙,了解过前因后果后,赶紧把事情报了上去。

那帮子世家中人也很快意识到了其中的不妙,对于他们来说,这无异于一场大危机。

他们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底气,连李世民这个皇帝的面子都不卖,归根结底靠的还不就是他们那无人能及的名望吗。

经过李世民之前的几次打压,包括新式记账法清理出的贪官,还有崔家遭受的天罚等等,他们的名望比之以前已经大有不如了,但毕竟还是有那么多年积蓄下来的影响力在呢。

可这次的事情却无异于暴露了他们的真面目,搞不好就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由不得他们不在意。

第四百一十章 脸呢?

这次的事情表面看起来可是和林森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所以他完全可以在家陪着老婆孩子玩,同时看戏就好。

特种队员们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断发展,更好的渗透到了长安城的方方面面,对于世家中人的侦查自然也更加全面。

他们看似淡定实则慌乱的样子,同样落在了林森的眼里,让他的心情这叫一个舒爽惬意。

这件事情的影响还在继续发酵中,也在逐步扩大着,尤其是在李承乾的有意无意的推动之下。

李承乾亲自出面表彰了万年县令他们还不算完,又将他们几位有功之臣,和那些捐款最多的商人代表,都叫进了皇宫中,不仅亲切的接见了他们,还赐宴款待了一番。

像李姓富商那般首次受到如此礼遇的商人,差点没幸福的蹶过去。

回到家以后,更是逢人就说起这事,当然肯定要将李承乾也夸的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的样子。

体会到自己现在处境的变化,县令他们这些官员见面都是笑脸相迎,其他人见到自己就要竖大拇指,让他感觉这五千贯花的确实是很值得啊。

林森倒是从中琢磨出一点事情来,像是这样用来打开突破口的地方,还有这么好的露脸机会,能够被点名表扬的这几位,就算不全都是李承乾的人,至少也得有那么一两位是他的亲信才对,就比如说万年县令,就有很大的可能啊。

因为他那里前后对比也是最明显的,当然得罪世家中人也是得罪的最狠的。不过由此带来的效果,也是立竿见影啊。

受到这些事情的影响,尤其是那些利好条件全方位的放出后,让其他地方的商人们看到了奔头。

毕竟有李姓富商他们的待遇比照着,捐起款来这叫一个踊跃,甚至称得上是汹涌。

为了争取那几个给自己单独树碑立传,还有送孩子入学的名额,那些个豪商差点没打起来。

用来建设书院的钱,更是滚雪球一样迅速的壮大。

尤其是在各地都推出了随时张榜更新的措施以后,每天早上起来更新过的捐款光荣榜上,那数额还有排名,都会有不小的变化,可见那些商人们对于这些事情,是有多么的执着啊,对那些好处是有多么的渴望。

而那帮子世家中人自然也坐不住了,商人们捐的越多,他们遭到的唾弃就越多啊,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以前他们以为自己的影响力能够达到,让大家都跟他们一样随便打发一点完事,可谁想到李承乾那边竟然给了这种釜底抽薪的政策。

而且有了李承乾的关照以后,他们也不可能对那些富商怎么着了,法不责众啊。

连那些需要仰仗他们鼻息,或是庇护的商人都参与了进去,他们还能指望所有的商人,都为了他们的面子改主意不成?

人家本来就是看到他们原来也并不像自个想象中那样一手遮天,这才敢于有此尝试的,这已经是对他们的威信的一种伤害了。

而随着捐款的事情,成为越来越多的人议论的焦点话题,他们的威望也是越来越差,唾弃他们的人屡见不鲜,赞颂却听不到一句。

即便他们派出了人手,私底下出去想要扭转下对他们的舆论风向,人家一句“捐款建书院都舍不得出钱,还能干什么好事?”就给堵死了。

因为仔细想想,他们在理所当然的享受着自家的好名声的同时,确确实实的没给周围的民众干过什么好事啊。

修桥铺路大都是人家商人出钱的,普通人想学习知识,压根都求不到他们头上去。

反倒是有意无意的仗势欺人的事情可是做了不少,要不然他们手底下哪来那么多佃户还有奴隶啊,还不都是被他们挤兑的。

这么想来,他们确实是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理直气壮的回击回去。

所以最后骂他们反倒是成了一种风潮,不骂两句反倒是容易变成阶级敌人,很容易被人看成是这些吸着民脂民膏畸形成长起来的世家大族手底下的走狗。

被人围着骂一顿还算客气的,被群殴了都没地说理去。

还真就有世家的家丁跑出去给主家开脱,被人认出来而遭到群殴的。

结果衙役来了先看会戏,等着揍得差不多,都出完气了,这才吆喝着把人赶走。

至于说抓人?不好意思人太多了,抓不过来。顺便大概还要送上一个鄙视的眼神就走人了。

为这事去找万年县令?之前给人的羞辱怕是还没忘了吧。

哪怕真的抓回来了,分分钟百八十号人跑来,告你手下主动寻衅滋事信不信?

大家那是纯粹出自公心,帮忙教训这些仗势欺人的下人而已,不给个见义勇为的表彰就罢了,你还能想倒打一耙?脸呢?

世家中人当然也在朝堂上想了办法,找人出来吆喝着书院的捐款事项中有种种不合理之处。

立碑传记啊,让商人之子去上学啊,这些全都于礼不合云云。

如果商人之子去上学,保准没人会去上学,这种威胁的话也都说了。

可李承乾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如果不让商人之子去的话,你们会把自家的学子全都送去书院吗?

或者你们能掏出钱来建设书院?我保举你们的孩子一个前程都行啊,这些人就全都哑火了。

他们的孩子都想方设法的朝各家的私塾里送呢,压根就不会来这种普及教育的平民书院学习。

至于掏钱,就算能掏的出来,他们敢吗?怕不是接着就被以贪腐的罪名送进牢里去吧。

后面再有出来扎刺的,李承乾很干脆的都给强压了下去,还让考功科的把这些人全都记了下来,实际上他本人大概也在努力记下这些人的样子。

这特么都是世家中人的门下走狗无疑了,即便有些是单纯的老学究,以后也显然不适合重用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去教书育人吧。

反正这些人在贞观朝能蹦跶多久还不知道,在他李承乾上台以后,基本是前途无亮了。

最后世家中人一看暂时是没有好招了,捐款的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咱们花钱买个好名声吧,就当破财免灾了。

咱也多捐点吧,至于说脸面,在事关家族兴衰的大事面前,一点脸面算什么,更不要脸的事又不是没干过,只要能把声望维持住,谁不得给咱们面子。

于是几大世家的人商议了下,还是同进退吧,一家子捐一千贯好了,就在期限内的最后一天去上缴吧。

既能展示出自家的诚意,又显得自家相对还是比较廉洁的,并不像那些商人一样满身的铜臭味,就知道捞钱。

咱们这可是节衣缩食的,才好不容易才挤出这些钱财来的。

为此咱可是马车都不坐了,改成了牛车,多大的一份心意啊。

结果他们还是被骂了,而且被骂的更惨了。

第四百一十一章 盖棺论定

“明明就是有钱还只拿五贯钱出来,果然还是不想捐款而已,还说什么省吃俭用攒出来的,敢情几天功夫吃穿用度就花了不止一千贯啊,穷奢极欲!”

“早干嘛去了,大家都骂开了才拿钱,而且还不如那些商人拿得多,贱骨头,我呸!”

“人家商人都捐了那么多,他们才一千贯,别说他们钱还不如商人多,商人也是要给他们上贡的,人家都能拿几千贯出来,这才一千贯,糊弄鬼哦。

摆明了还是舍不得钱呗,铁公鸡,吝啬鬼,啐……”

“假惺惺的做个样子,别人就不知道你们的真实面貌了?垃圾!”

诸如此类的骂声不一而足,但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在鄙视那帮世家中人的。

其实仔细瞅瞅,总能在讨论的群情激愤的人群中,发现那么一两个林家庄户的身影。

只是有的现在成了最受欢迎的小吃摊的摊主,有的开始了别的营生,但无一例外都成了合格的舆论引导者。

显然这是见识过后世舆论威力的林森,率先炮制出来的水军了。

看似在这次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出什么力的林森,其实私底下可是帮着出了不少的忙,而且别忘了这提议最早就是林森想到的呢。

而眼下看来,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不仅成功的为大唐天下算是都办了一件地地道道的好事,一家伙就让书院这种原本很是高大上的东西,在全国范围内都铺开了摊子,未来造福的人绝对不是一个两个。

更重要的是,这次事情有了林森安排人在其中搀和着,引导着舆论,对世家中人的名望损伤,可真不是一点半点,而是狠狠的打击了他们的形象。

在他的热心帮助下,更多的民众看到了那些世家中人的真面目,算是将他们从神坛之上重重的扯落了一次,让他们的家族名声蒙上了厚厚的一层尘土。

眼下看好似没有给他们造成什么直接的损失,但是长远看来,对他们的伤害就大了,这是真正的在朝着挖断他们根基的方向努力。

不只是朝着断绝他们声望更近了一步,还为培养出更多的寒门学子奠定了基础,以后自然有望更好的遏制住他们的势头和影响力。

而作为真正的始作俑者的林森,在这件事中把自己倒是摘的挺干净的,仇恨倒是都被马周给拉的稳稳的。

但是对马周来说,这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经此一事,他已经隐隐的有了成为寒门学子代表人物的势头,以后在寒门学子之中的声望怕是无人能及了。

而且通过这一举动,也算是彻底的和世家一系的官员划清了界限,充分的向皇家展示出了自己的价值,受到提拔重用也是理所应当的。

而这个好处甚至都没用等上太久,就落到了实处。

去为李渊守孝了几个月的李世民,在广大臣工的一再请求下,终于“勉为其难”的回来参与政事了。

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内,有着亮眼表现的马周,接着就迎来了升职加薪,算是肯定了他提议建造书院的这一系列措施。

当然也相当于又把世家中人丢到地上的面子,又给狠狠的踩了一脚。

变相的也在帮着林森,巩固住了这次争斗的胜利果实。

万年县令、登州刺史时老头,还有那一心想往长安城跑的广州刺史,也先后受到了嘉奖,就等着考功结束以后,给他们安排新的职位了,当然是要给他们加加担子的。

另外,李世民还郑重其事的肯定了李承乾的一番作为,夸赞他处事稳重云云。

其他的重臣,像是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他们,可以说是真正的文臣领袖的这帮子人,也都真心实意的送上了祝贺。

对大唐来说,一个能力出众的储君,应该是大部分既得利益者,如这些新兴权贵们,共同的愿景。

他们虽然支持了当年李世民的玄武门之变,却真的不希望大唐再经历一次那样的惨烈了,未来能够顺利的完成权力交接,保持住稳定发展的局面,更符合所有人的期望。

像世家中人那样想让李承乾他们哥几个多些争斗,最好再形成混乱的,毕竟是少数。

和他们抱有类似想法的,也大都是些政治投机分子,看到的也只是自己眼下的不得志,还有投机成功能获得的庞大利益而已。

而李世民这一趟借机躲出去,也未尝没有借着太子监国的机会,好好看看李承乾的处事能力和手腕的意思。

想看看这位他一直着重培养的儿子,到底能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所以放手的也算是比较彻底了。

尤其是在建书院这件事情上,尽管后边给出的那些条件,确实是有些超出常规的,比如立碑传记,比如允许商人之子入学,放到现在来说甚至有点惊世骇俗的意思。

可在李承乾前去问询的时候,李世民也都选择了默许,甚至做好了帮忙擦屁股的打算。

这样的大事李承乾可不敢擅专,没有李世民的首肯,他哪来的底气啊。

可事实证明了李承乾确实干的不错,找准突破口分化瓦解,同时用对比的方式,狠狠打击了世家一系的嚣张气焰。

至于说担心李承乾因此声望太高,影响了他这个当今陛下的权力,以李世民的自信,这种担忧压根不会出现。

事实上他回来后,就利用自己目前无人能及的威望,将那一系列优惠条件所带来的影响,给平息了个差不多。

如此一来,反倒是进一步巩固了李承乾的威望,不论对李承乾还是对林森来说,这无疑都是个好消息。

可以说,这一回合林森胜的非常彻底。

尤其是头一次体会到在幕后操控一切,敌人却察觉不到的感觉,这感觉就一个字,爽!

怪不得那么多老奸巨猾的家伙,都喜欢在幕后鼓弄是非,原来这种感觉是会上瘾的。

可惜林森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自己压根就不是什么玩心眼的料。

这次过程之所以那么顺利,那主要还是马周策划的好,两人之间也算是配合默契,这样一套组合拳下来,才不仅办了实事,还好的教训了世家中人一通,算是狠狠的出了一口恶气。

可要是没了马周这等人物帮忙,林森怕是还得抓瞎。所以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干的好。

看着局面变得平稳起来,林森这边又开始享受起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

可没想到他办的这事的影响还在继续呢,最后却还是影响到了他自个身上。

第四百一十二章 烂摊子

这段时间林森的日子真的是优哉游哉的,这叫一个舒服惬意,没事就陪着儿子到处玩,当然主要还是集中在林家庄子这个范畴内,偶尔也会带着他和程怀玉一起,去长安城的自家产业里逛逛。

只是这个安全问题,他可一直不敢懈怠了,即便对自己的身手特别自信,程怀玉同样不是个善茬,可身边还是会带满护卫才出门,人熊哥俩也是必备的。

之前的经历让他不得不提高警惕,毕竟幕后的主谋极有可能是某一位皇子,谁知道这些家伙能够疯狂到什么程度呢。

尤其是在李承乾卸掉了监国的重任后,可以说第一时间就带着太子妃,一同到林家庄上来放松一下之后,谁都能看出这位太子爷对他林森的信重。

作为对手的其他皇子,自然很有可能会把他林森视作眼中钉肉中刺了。

而且林森给那些家伙造成的损失可是不少,几百号死士呢。

即便是受宠的皇子,想要培养出这样的人手也不容易啊,肉疼是一定的了,对林森的仇视,肯定也要上升一个台阶了。

实际上李承乾有来表达谢意的意思在里面。马周压根就没贪功,私下里沟通时,就将这建造书院是林森的主意这点告知了李承乾。

知道自己能够有这个露脸的机会,离不开自己的这个朋友,李承乾对林森就更加重视了,自然要过来一趟好好聊聊。

顺便也好让太子妃苏氏过来,找程怀玉交流一下经验,比如如何照顾孩子,又比如如何才能保证头胎就生个儿子。

现在的人们对于男孩的看重,可比后世来的强烈的多,尤其是像太子妃这种有地位的女人。

所谓母凭子贵啊,有个儿子傍身,她这个太子妃的位置,坐的也能更稳当不是。

而且有了正儿八经的世子,对于稳固李承乾的地位,同样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有了孩子更显得他成熟稳重,值得托付嘛。

这方面程怀玉还真的是挺有发言权的,自家老公是个出了名的医生,和孙思邈那等活神仙又很是熟悉,总能掌握一些所谓生男孩的秘方的。

吃什么,怎么做,也确实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当然这主要都是林森后世的时候看来的,像是什么《育儿宝典》这类的书上都有记载的,他后世的姐姐为此做准备的时候,他也没少被耳提面命了。

其实核心无非就是给众多的子子孙孙们创造一个碱性环境而已,这样雄性的小蝌蚪才能活得更好,游得更快,如此而已。

而这样的方子,可不仅是在程怀玉身上验证过了,也在她的那帮子闺蜜身上都取得了实效。

像是这种能够帮助开枝散叶的东西,经常都是作为家族秘密呗保守着的,也就是真正的亲近之人才会得到指点。

能像程怀玉这样大方的拿出来的可是不多,这也是她能够有现在这么好的一个人缘的重要原因之一,都想着和她搞好了关系才好问秘方啊。

当然也有兰蔻出品的众多好东西的功劳,更重要的是程怀玉自己情商很高,很会为人处世。

眼下太子妃苏氏听得那叫一个认真,也容不得她不相信啊,就她眼前的程怀玉现在已经怀了二胎,经过把脉以后已经被再一次确定为男孩了。

嗯,林森回来之后,不是要好好弥补下自家老婆吗,所以晚上那是格外的努力,这不就又中标了嘛。

而在程怀玉这实打实的彪悍战绩面前,求子心切的太子妃能不信服吗。

就在林森美滋滋的陪着怀孕的程怀玉,准备做个好爸爸,好老公,一起见证平安的成长,还有二孩的出生时,新一期的官员考功和栓选又开始了。

之前在捐建书院一事上有过上佳表现,并且先后被李承乾和李世民都点名表扬了的那三位父母官,这次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

主要是也要结合他们在本职工作上的成绩,才好给他们确定能提拔到什么职位上去。

那些嘉奖只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契机,也是加了一层保险而已,并不是说以前的政绩如何就不用看了的。

而结果对他们来说,应该都算是很不错了。

万年县令被提拔进了六部,同时职衔顺利的提了一级,不用继续苦逼的在万年县令这个位置上受那夹包气了。

可能也是考虑到了他得罪那帮世家中人得罪的有点狠,打脸打的啪啪响,以后再蹲这个位置上和这帮人打交道,怕是工作就不好搞了,被坑都不是没可能,所以也是保护性的调离,算是对他,也是对李承乾的一种维护。

干了几十年登州刺史的时老头,其实差不多该到退休的年头了,可之前带领治下抗击水灾,后来到长安卖鱼干等事情干的都太出彩了,在捐建书院中同样有亮眼表现,官方必然要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才成。

除了李世民父子俩的嘉奖和赏赐以外,升职加薪,调入中枢同样是应有之义,这才能让大家干活更有奔头啊。

广州刺史那边相对来说算是奖励最少的,他遭遇的局面难度最低,相对来说功劳自然也是最低的,结果也只是平调而已。

不过对他而言,应该也算是达成了心愿吧,因为他从广州这个南方的中心港口,调到了登州这个北方的港口中心,接任了时老头的职位。

这边毕竟是文教兴盛之地,从心理距离上讲,离长安城可是近多了。

这边可是一直都深受重视的地方,并不像岭南那边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作为流放之地,搞得他这个原本的广府一把,都像是后娘养的,平白比其他刺史低了一头似的。现在总算也能昂首挺胸的和其他同级的刺史说话了。

当然李世民这么安排,也是有其深意在的,这位原来的广州刺史家就是登州这边的,说起来家族势力也算是不差,这样对当地人和上下官员来说,天然的就少了些排外情绪。

而且他之前在广府时所展现出的政治手腕,也更适合应对登州这种势力错综复杂的地方政务。

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广州和登州同为港口中心,对这类地方的事务,他也更容易上手吗。

然后或许还要加上一条,是因为他之前在广府时就和林森配合的挺默契的。

而这一次本来以为没自己什么事的林森,又被派到了登州,接替了那位勇敢“自杀”的原登州折冲都尉的工作,成了那边的武官头头,也算是和这位原广州刺史又成了一文一武的搭档吧。

只是林森面对的绝对是个烂摊子,偏偏这一次又是带着秘密任务去的。

第四百一十三章 热情了了

非常不舍的辞别了挺着大肚子的程怀玉,还有哭的稀里哗啦的小平安,林森带上护卫们一起坐上了一艘客船,打算沿着黄河顺流而下,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到入海口那里,再转为骑马去到登州就是,这样最为快捷,相对来说也是最舒适的方法。

虽然因为上次的伏杀,让林森对这黄河上的沙船多少有点心理阴影,不过这样不会很累,能带的物资更多些,去到登州那边才能有精力更好的应对可能的状况。

另外,其实林森未尝没有借此调出对手的想法。

这艘船上用的人手就可靠多了,是李世民那边派过来的,船只也是,武器装备都要强悍的多。

虽然其实更多的还是任务需要,但在林森从登州回来以前,这艘船都是要听林森调用的,感觉还是要比走陆路要安全一些吧。

而且船上可不止是林森和手下一大帮子护卫,此次受到嘉奖的原广州刺史也和他同行的。

怎么说也是衣锦还乡了,他这次带着的阵仗可也不算少,礼物什么的也没少准备了。

还有就是之前曾经不顾家人的反对,一同进入到翊卫给他做副手的林淵源了。

说起来两人也算是有过命的交情,那次他差点和家里脱离关系,也一定要跑来帮自己,让林森也很是感动。

好在后来林淵源带领着那只翊卫队伍,成了大唐的仪仗队和国旗护卫队,已经成了大唐的脸面,自然也是为他和他的家族赚足了荣光。

家里人不仅原谅了他的一意孤行,重新主动的接纳了他,还颇有点以他为傲的意思。

这次跟着林森一同过去,也有点给他当副手的意思。

只不过不是做林森手底下的折冲副尉,而是成了登州治下的另一个军府的折冲都尉,是要帮忙统领那一府的人马的。

没办法啊,登州那边被查出来有问题的军官,可不只是“自杀”了的那位折冲都尉而已,上上下下的军官那真是被渗透的跟筛子似的。

另一个府的情况也没好到哪去,虽然那个都尉罪不至死,但遭到撤换也是一定的了,林淵源也算是来帮林森收拾烂摊子的。

手底下要都是那种货色,林森这个登州的最高军事长官,想要开始履行职责不知道要多困难呢,多了林淵源这么个自己人,肯定就要轻省多了。

如果有他们一同在船上,那位大概是皇子的幕后黑手,还要发动死士来进行攻击,那真的要算是丧心病狂了。

有个这样的敌人在旁窥视,林森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所以到时真个来袭,林森就会想尽办法揪出这黑手来,越早除掉对方越好。

谁也不想有个疯子做敌人啊,尤其是这个疯子杀人不犯法的,还是尽快弄死吧。

让林森安心不少,又觉得有点失望的,他们这一路走的很是顺畅,无论是走水路还是在陆路上,都没有遭受什么攻击,甚至连山贼水匪的都没碰到一回,白瞎了林森的一番精心准备。

不过好歹说明敌人还不是没有理智的纯疯子,起码这样一来,李世民的警告,对方应该能听得进去吧。

像上次袭击自己妻儿的那种所谓“意外”要是再来一次,林森毫不怀疑自己一定会想法子把李世民的所有有嫌疑的儿子全都干掉的。

既然敌人都不遵守游戏规则了,那也别怪他下狠手了,大不了大家鱼死网破。把李世民也弄死咯再远遁海外,他都不见得干不出来。

当然这都是朝最坏处做的打算,用不上就最好了。

而给他这个底气的,则是广府那边吉祥号和如意号上,越来越多的隶属于林家的奴隶船员。

他们正在慢慢的成长起来,而他们效忠的对象有且仅有一个,那就是林森这个家主。

之前的几次遭遇,尤其是关于幕后黑手的猜测,让林森的危机感变得强了许多。

表面上看他还是把这些都归罪于那帮子世家中人了,捐建书院一事上的啪啪打脸,就是他最直接的回应。

可实际上林森真正防备的,也包括了皇家。不断建设的后路,就是他眼下最好的应对。

而登州这边除了需要他完成的秘密任务以外,自然也是他要铺设号的另一条退路所在了。

成全李承乾或许也可以算是一种应对吧,亲手掐死那些皇子最大的希望,让他们彻底无缘皇位,无疑是对他们最大的报复了,除了弄死他们以外。

至于妻儿的安全,在林森走后,整个庄子的戒备等级比之小平安差点发生意外之后还要高了,本就比较有保证了。

再者还有潜规则的约束,这要是还能出什么幺蛾子,李世民就得先炸了不可,这是对他的脸玩命的抽啊。

程怀玉还大着肚子呢,他就安排林森出去执行任务,要是还保护不好家小,以后谁特么还处心无愧的给他干活啊,对他的威望都会是巨大的打击。

所以平安到达登州以后,林森对家小的安危他也放心了许多。

林森他们一行人可以说是受到了非常热烈的欢迎,那些官员不论是真情还是假意,起码都表现的像是对他们的到来期盼已久似的。

不过实际的相处下来,林森又一次感受到了其中关系的错综复杂。

原本身为广州刺史的朱棣(由书友“朱棣的镇纸”客串),在登州这边也是有着家族势力支持的,看起来和当地势力的关系也算是融洽,所以倒是很快就融入进去的样子。

反正看着他在一众文官之中觥筹交错的,颇有点如鱼得水的感觉,看来以后不愁应对这纷杂的局面了。

而林森和林淵源两个可算是彻底的外来户,又都是军武上的,和那些文官不是一路人。

现场好像也没有其他什么够分量的将官了,所以他们的处境就有点不尴不尬的。

再加上之前遭遇清算的那些个将官,多少都和当地势力有着不轻的瓜葛,所以这帮当地官员能够维持面上的客气就算是不错了,想要真个接纳林森他们,眼下怕是可能性不大咯。

这还不像是在广府那边,官员之中大都算是外来者,都还要指望他这个当地军方的头子来保证他们的安全呢,怎么敢不待见他们啊。

而登州这边很难分清外来帮和坐地户,因为当地的传统势力牵扯的面太广了,好多长安城里的大佬老家都是这边的,或者和这边的有些关系。

斗争更不可能像在广府那样,到诉诸武力的程度,起码像对付林森的那种伏杀,从未发生在任何一位文官身上,自然也就对他们这俩武力单位没什么需要依仗的地方,热情劲当然了了了。

第四百一十四章 遮掩

好不容易熬过这个所谓的欢迎宴会之后,林森和林淵源还是要去接收各自的手下,正式的开展工作了。

由于前任不是“自杀”就是已经被撤职,林森他们压根就找不着人去交接,直接带着任命书这类的证明文件,去到军营里接收下属就得了。

当然两人肯定是要分开了,林淵源虽然算是林森的下属,可两个兵府驻地之间可还有一段距离呢。

那边手下的数量虽然比林森这边稍微少些,可将官倒是大都留存了下来,对他来说也不知道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反正少不了要和他手下的那些中低层将领打交道了,肯定会有个磨合的时间。

这种类似勾心斗角的事情,确实不适合林森来做,也算是文武双修的林淵源,显然更适合干这活。

而林森那边将官被秃噜的差不多了,他差不多得直接和手下的大头兵们打交道了,但这却正适合他的发挥啊。

他可不缺手段来对付这些心思相对简单些的大头兵们,况且他不是带着一帮子护卫来的吗,直接按照战时的规则安排这些护卫当队长就得了,能给他省很多事情的。

以后按照手下兵士的表现从中提拔,或者等着其他地方调动过来,都不会影响林森对手下队伍的掌控力了。

和有影响力的将官们打交道,反倒是他的短板。

所以说对他俩人的安排,本身也算是量才而用了。

和广州那边的情形还不太一致,登州这边即便没有林森带过来的精锐兵士,本身其实也是有常驻军的。

这和登州本身的地理位置,还有军事价值都有很大的关系,一定意义上这里也算是边州啊。

登州并不是单纯的后世的文登或是蓬莱那么一点地方,大体而言基本是囊括了整个胶东半岛凸出的那一大块的。

涵盖的海岸线非常长,又是海上面对百济和新罗以及倭国的第一线,在商贸发达的同时,面临的防守压力其实也是不小的。毕竟中原帝国和高句丽三国之间的关系,可不是一直都很融洽的。

另外旁边不是很远,就是一直不怎么太平的河北,那边作为当年窦建德和刘黑闼先后起兵的根据地,如今虽然也已经成为了大唐的一份子,但是死在唐人手里的当地人着实不少,这个仇恨怕是一时半会的很难完全消除掉。

再加上那边的人素来彪悍,一有点不顺就来点造反,还时常闹个响马什么的,登州这等富庶的地方,总要防备着点啊。

好在以现在大唐的强盛,基本上只有大唐主动打别人的份,除了吐蕃,鲜见别人跑来主动挑衅的。

高句丽三国更是忙着内斗,没有主动攻过来的道理,所以林森手下这些兵士威慑的作用更大些。

另外大概也有点为水战做准备的意思,因为这边的军营直接就是驻扎在海边的,手下也有战船存在,时不时还要出发去打击海盗呢。

这也是为什么林森这次带过来的护卫,还是那一批水性很好的,也就是跟着他一同去广州的那些。

真正的接收过程比林森预想中的,还是要顺利一些,尽管也有些刺头找茬,但很快就被林森的上任三把火给烧怕了。

而且这些兵士之中倒是有些个有威望的老兵,都主动靠拢到了林森这边,率先表示了支持,因为他们大都是程咬金和秦琼他们的老部下。

只不过后来没有变成他们的家将,而是选择回到家乡,来享受他们的小地主生活而已。

别忘了大唐的府兵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的,必须是有一定家产的才成。

像是这些老兵都是最初就追随在一帮猛将身边,为大唐立下赫赫战功的,那家里的土地自然少不到哪去。

林森和程家的翁婿关系差不多天下皆知,和秦家还有其他一些武勋,也是好的恨不能穿一条裤子的,这些老兵油子大概之前也都得到过授意,有他们帮衬着,林森这工作开展起来可不就容易多了。

这些人再把林森那彪悍的战绩宣扬一番,林森自个也时不时的找机会展露下自己的本事,还和他们同吃同住同训练,下层的兵士们慢慢的就接收了他这个新任上官。

在这个过程中林森也算是把自己能掌控的家底都摸清了,几艘战船,大到楼船,小到海鹃船等,都养护的挺好的。

而且之前虽然上官都倒了霉,可那帮子军司马还是在维持着训练,所以整体而言,这帮手下的情况还是不错的,可以算是即战力。

当然那些新兵经历的阵仗还是少了一些,大战表现如何还不好说,但是总的来说应对眼下的局势,应该是够用了的。

虽然之前那帮子将官都被各方势力渗透拉拢的差不多了,但是说实话和这些大头兵的关系并不是很大。

那些原将官的心腹们,如今在军中也大都被边缘化了。

所以再好好抓一抓思想工作,提高掌控力后,就可以开展林森此来的真正任务了。

别忘了,他可是又一次带着秘密任务前来的。

实际上这些任务,也算是上次去广府那边执行的任务的后续吧,也是他前后一系列动作的真正目的所在。

而他此行真正的目的,是不能让人知道的,因为其中牵扯到的利益,比之香料岛还要大的多了。

真个走漏了消息,说不定就要迎接战争了,不是大唐国内的各个势力之间的争斗,而是大唐和周边几个国家的国战。

同时林森也明白,即便没有这件事,大唐和高句丽,和百济以及和倭国之间,怕是早晚还是会有一战。

而有了这个因素在,即便是看起来和大唐一条心的新罗,也难保不会因此反目成仇。

说到底国与国之间,更是看重利益的,哪有永远的朋友啊。

所以林森此来还有个任务,那就是要想法子开始削弱周边这些家伙的实力。

林森能够想到的遮掩的法子,自然还是通过贸易的形式。

因此在他从长安城出发不久之后,林家组建的另一支商队,也会带着货物前来。

既然林森都在登州这边成了军方头子了,有了入场的资格,不给自家搂点好处,岂不是显得他傻吗。

第四百一十五章 重任在身

这次商队带过来的货物可是不少,为了平稳也是为了货物的安全,他们同样是选择了坐船顺河而下。

因为这趟运过来的主要都是各种各样的烈酒,都是林森他们那个酒坊里出产的。

毕竟东北那嘎达够冷的,烈酒这玩意对其他人来说可能是消遣,对东北这片完全可以视作生活必需品了,还是能救命的那种,用来作为此次贸易的重点,绝对能够轻松的打开商路。

之前甚至听说有卖到草原上的烈酒,被人转手卖到东北那边去赚差价的。

对这样喝上就能感觉到温暖的好东西,那边如黑水靺鞨这些族群,简直是爱不释手啊。

卖老婆换酒喝的都不是没有,反正对于黑水靺鞨人来说,女人只是普通的财产而已。

最近几年因为林森弄出来的各种高产粮食品种比较多,大唐天下总体也算是风调雨顺吧,连年取得丰收啊,弄得大家囤积的粮食都不少。

尤其是长安城周边,粮价都低到了一定程度了,甚至不得不出台了政策,来保证粮食价格维持在一定水准之上,省得粮贱伤农。

这种情况下对酿酒的态度,已经从之前的压制改为鼓励了,有酿酒技术的人也想赚到更多的利润,相比已经卖不上价的粮食,显然还是酿造成酒液更有赚头。

而林家和一众武勋合办的那个烈酒坊,也由此拿到了更大的配额,可以生产出更多的烈酒了。

不仅能够满足长安周边的这方面的需求,也在大量的朝草原上去倾销,这也是几家商队一直以来的拳头产品之一。

而现在拿来打开东北的市场,也是最好的敲门砖,保证林家商队能够一炮打响的那种。

只是林家这边在林森的建议下,交易的商品不再是传统的那些东北特产了。

嗯,大唐这会和新罗还有百济他们的交易规模其实并不小,曾经一度还超越过广府那边和番商们的交易呢,即便是现在,和东北这边的交易规模,也仍然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份额。

大唐从新罗等地输入的商品并不少,甚至曾经超越过出口商品的规模,进口的主要是新罗的金饰,布料,乐人当然还有著名的新罗俾等等。

而出口的当然是以丝绸和陶瓷为主的大唐强势产品,尤其是陶瓷,因为登州周边就有好几个出名的窑口。

林家在这些方面肯定都竞争不过登州当地的那些商队,甚至想要弄到足够的货源都不是那么容易的,市场份额早就被当地势力瓜分的差不多了。

即便林森现在成了登州的军方头子,也很难再插一脚进去了,这地方的势力根深蒂固,压根就不怕他一个新兴的将军啊。

所以用烈酒做拳头产品,既是顺应了东北那边的需求,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而准备换回来的商品,也不再是金饰这类的,而是后世更为出名的那些个东西,比如鹿茸,比如貂皮,还有大唐这时候还没什么名气的人参。

这些东西稍一包装,都是可以作为奢侈品,出现在兰蔻这类的顶级店铺的,不愁卖不上价格,同样也不愁销路。

如此也就不容易和登州当地的势力发生什么冲突了,彼此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竞争啊。

以烈酒的受欢迎程度而言,林森相信足够掏空那些人的家底了。

而对林家来说,烈酒这玩意成本真的是很低了,最大的成本同样还是在于运费,但这一来一回仍然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同时这也是最快的削弱这些家伙的方法,烈酒可不止是掏空他们的钱财,还会掏空他们的身体啊。

另外林森还想到一个绝户计,那就是用烈酒换黑水靺鞨一族的女子。

女人于他们而言只是财产,可女人少了,他们的种族规模自然就会不断的减小。

没有新生力量的加入,他们的战力无法保持,说不定用不了太久,就要面临被其他人吞并消亡的局面了。

至于林森为什么对这个种族下这样的狠手,那还用说吗,自然是源自于对后世某个朝代的恶感了。

这叫后代造的孽,老祖宗来还。

况且对大唐来说,他们必然会成为一道重要的障碍,虽然他们有点蒙昧无知,但越是野蛮的,确实战斗力越发强悍啊。

等到大唐真的开始将目光对准高句丽他们,就必须要面对这些蛮子了。

与其到时在他们身上浪费更多的战力,还不如现在就开始着手一并进行削弱呢。

既然有着长久经营这条线路的想法,私底下还打算把这边打造成另一条退路呢,林森肯定早早的就在这边订购了几艘海船,方便未来为自家服务。

暂时没有太多的保密需求,也用不着有太大的忠心,船员完全可以从当地来招募了。

当然这个船型也不会是吉祥如意那般扎眼的超大家伙,只是当地常见的大型货船罢了。

不过眼下林家商队想要完成这第一次交易,肯定指望不上那些还没出造船厂的自家商船了。

好在李世民那边早有安排,一只表面上与皇家没什么牵扯,其实却是李世民手底下的忠心队伍的船队,将会负责将林家商队送到离黑水靺鞨距离合适的位置。

然后转道去往倭国,完成他们真正的使命。

回程的时候,林家商队完全可以走陆路,通过幽州那边回来吗。

包括幽州在内的五州之地,如今都在林森的老丈人程咬金手里管着呢,他还能对林家商队吃拿卡要不成。

烈酒都是装在瓶瓶罐罐里的,走陆路运输确实不太方便,磕了碰了的都是损失,走海路自然就没问题。

而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带的货物就大都不是这么娇贵了,陆路运输也完全能够满足。

通过这么两条线路,商队的人完全可以好好比较下哪种方式更为合适,顺便也算是帮忙收集沿路的情报了。

那几个国家的动向如何,各个城市都是如何布置的防守,这些都会是他们贸易之余观察的重点,同样是为以后攻打这些地方早做准备。

这边林森刚安排好商队和重任在身的船队,送他们离开,接着就有一帮子人找上了门来。

第四百一十六章 私掠许可证

大唐这时候航海技术还没有完成积累,想要长距离的跨越海峡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还都是依靠季风和洋流,沿岸航行,这也是岭南之于广府为何如此重要的原因,同样也是登州这边为什么会成为北方港口中心的重要缘由。更新最快

登州港出发北行,中途有长岛群岛可以做停靠补给,也算是路标,之后不需要跨越太长的距离就能到达岸边了,沿岸而行,完全能够到达高句丽三国。

过新罗再跨越不长的一段海峡,又可以去到倭国,反之这几个国家的人也是走这条路线登陆大唐的。

正是有了这样便利的地理条件,登州才会变成中央帝国和周边国家贸易交流的中心,也成为最早的海上丝绸之路的口岸城市,同样也是攻打高句丽他们这些国家时必不可少的桥头堡。

而现在显然也成了林森手下船队探查倭国的最适合的地方。林森的秘密任务自然就是保障船队的安全,尽可能的掩饰船队的真实目的了。

所以商队被送上岸以后,船队并没有掉头回到登州,而是继续沿岸而行,直奔倭国去了。

当然船上还留下了一些商品,装作去到倭国进行贸易的样子,实际上却有不少兵士还有矿藏方面的专家在。

而在商队出发之后不久,林森这边又热闹了起来。许多所谓水上讨生活的家伙跑来想找林森聊聊。

之所以这些人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军营面前,尤其是在这些兵士还身兼打击海盗的职责的情况下,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有着不凡的背景,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说都是林森喊过来的。

这帮人看着匪气都挺重,一个个的都不像善茬,属于小朋友看到都吓得哭都不敢哭的那种狠角色,长相和气质一般的狰狞可怖。

即便是在林森面前也不改桀骜不驯的姿态,只是也算是有所收敛了,不至于给人目中无人的感觉。

毕竟林森也算是名声在外,魔神之名也是很响亮的,尤其是在北地。而且林森眼下手头实力可不弱,真想办了他们没有哪个能扛得住的。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帮人算起来和林森也是有一定渊源的,仔细探究一下不难发现,这些人都有着武勋的背景。

比如那边身板和人熊哥俩有一拼,却缺了一只眼睛,独眼里仍然凶光外漏的家伙,表面上是一伙水匪的老大,私下里其实是张亮的家将。

其他人也都有着类似的关系,其中不乏程家和秦家还有一众和林森相熟的勋贵们的手下,当然明面上肯定是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的。

而且这些人也都有着正经商人的身份做遮掩,下手的也多是外国人,和其他私底下也干着无本买卖的船队。

换言之没有什么民怨,有心人也都知道他们背景不简单,又没有苦主告上门,自然就没人去抓他们了。

在林森看来,这些人未尝不是那些武勋为自己准备的退路。

就林森所知,这些家族里总有一些表面上被开革出门的家生子,作用不言而明了,有经商的,有行船的,还有落草为寇的,关键时刻还可以背锅,绝对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了。

可以想见这样的人自然也是绝对的心腹无疑,就比如眼前这帮子匪气十足的家伙。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能够在自己发出消息后就见到眼下这帮家伙,尤其是在双方一兵一匪的情况下,也可以看得出那帮子武勋是真心接纳了他。

“林将军喊某等前来,不知有何赐教?某等早就得了家中的叮嘱,林将军但有所命,某等水里来水里去,火力来火里去,绝无二话。”还是那个独眼的雄壮大汉带头问道。

虽然话说的很漂亮,不过那眼神中的怀疑也是一点不加掩饰的,毕竟两边不同路啊,不说水火不相容吧,起码也热乎不起来。

他们可不觉得林森有什么好买卖照顾他们,难不成还能把哪里有肥羊的信息主动卖给他们吗?或者警告他们收敛自己的行动还有可能,谁让林森还有打击海盗的责任呢。

“正如你们所想的那样,我希望在我在任期间不要听到有任何一个大唐的正当商人受到侵袭或者伤害!保证唐人的合法收益,打击海盗是我的责任,我必须要重申一下这一点。”林森意有所指的说道。

听到林森的话,下面那些蛮横惯了的家伙就准备嘘林森了,即便有这位独眼海盗伸手示意安静,聒噪声也没停下来。

“那如果是其他国家的商船或者不是正当商人呢?”

独眼海盗显然有着与他强壮的身板不太一致的玲珑心思,要不然这帮凶悍的家伙也不会隐隐以他为首了。

林森刻意在“大唐”和“正当商人”两个词上加重了语气,让这位听明白了他的潜台词,这是准备再确认一下了。

“我是大唐的都尉,又不是高句丽的,也不是百济的,更不是倭国的!不过新罗素来与大唐交好,我或许也有责任维护一下,毕竟新罗婢在大唐也是很受欢迎的。

至于不法商人吗,打击他们同样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林森很是义正言辞的说道。

不过给那独眼海盗的眼神中,却是写满了“孺子可教也”的意思,满满的都是鼓励啊。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放手去干吧大兄弟(dei)。

“某等必定必定谨遵将军教诲,还请将军放心,必不至让将军难做。”独眼海盗了然的点了点头,然后抱拳一礼,沉声说道。

“嗯,既然你等知机,我就再告诉你们一个消息吧,听说最近会有人需要一些矿工,工作虽然繁重了一些,但以后怎么也算是大唐治下之民了,想来周边国家的那些个壮劳力,对此应该也是充满了向往的。

只是来往不便,说不定需要你们顺便搭载他们一程,也算是为大唐的建设添砖加瓦了。

我看好你们哟。”林森走到独眼海盗首领面前笑眯眯的说道,顺便还习惯性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以示鼓励。

“能有将军这般一心为公者做这登州的都尉,实在是某等的福分,也是大唐的福分。

只是不知刺史那里?”独眼海盗问出了最后一个顾虑,咱们这么搞,那登州刺史能同意?

“放心吧,那刺史朱棣和我相交莫逆,而且我有当今陛下的旨意在,上次就是我俩配合的,这次想来依然能够默契无双。

你们大胆去做就是了。”林森淡定的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要有顾虑,放手施为就是了。

其实林森这番话翻译过来就是一个意思,我给你们私掠许可证!

去抢,去掠夺奴隶吧!

第四百一十七章 绞尽脑汁

确定了林森的意思之后,独眼海盗首领内心已经在欢呼了,后边的队伍之中显然也有人明白了其中深意,原来不爽的窃窃私语,已经被兴奋的议论所取代,要不是还有林森他们在这,大概已经忍不住在高吼着“抢他娘”的这类的话了。

其实林森是对他们稍作了限制,让他们尽量避免劫掠新罗商船,更不能碰那些正儿八经的大唐商船,可给的好处却更足啊。

只要不是这些人被抢了,其他的像是倭国或者百济这类的,他们可劲去抢就是了,而且还有替他们扛了的意思,可以说是将他们的海盗行径半合法化了。

虽然面上肯定不会承认,但装作不知道是他们干的却是一定的,这样他们就不用面对林森手下正规军的清剿了。

他们背景再雄厚,也肯定没法像平安号那武装到牙齿,各种强悍的大杀器随便上,要不然大唐还不乱套了。

大杀器的管理远比想象中来的严格,林森那是有皇帝罩着才敢那么玩,吉祥号和如意号也没那么夸张了。

这些事实上的海盗们船只肯定也有些改装,但是威力增加的也有限,战力更多的还是体现在接舷战上,一帮子原本训练有素的老兵带领下的半职业化战士,对上一些也许有些战斗经验的普通船员,战斗的结果往往是一开始就注定好了的。

但是那毕竟是对上的普通商船,如果面对武装更加全面的官军,不论是战船上的劣势,还是战士之间的战力差距,都让他们没有任何胜算,更何况官军还有着绝对的人数优势呢。

海盗毕竟是海盗,不论他们背景如何,一旦他们有做大的可能,肯定就要面对官方的重点打击的,所以这种人员和实力差距是无法弥补的。

而有了林森的保证以后,他们就可以放开手脚去干活了,可以说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而以前最困扰他们的问题,其实就是随时都要警惕官军的追缴,尤其是腹背受敌的局面。

更大的利好消息在于林森透露出的最后一个意思,其实就是让他们多去那些国家沿岸,掠夺一些壮劳力回来准备作为矿奴使用。

至于这些被绑回来的家伙的去向,什么人在用他们,还有下场如何,显然都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了,他们只要知道这会是一个好生意就行了。

相比和有准备的商船上那些性情同样彪悍的水手战斗,欺负那些沿岸的渔民,看上去好像更轻松一些,尤其是这样还能发挥他们的战阵优势。

而林森这么做当然也是有他的理由的,首先是很直接的削弱了周边那些国家的力量,虽然一开始看着可能并不是很明显,可架不住积少成多啊。

这些小伤口会不断的让这些国家流血,等到大唐真的和他们开战时,这些小伤口造成的效果可能就已经能够显现出来了。

比如一个空荡荡的海岸线方便登陆,又比如更少的商船减少了海战的阻力等等。

而且眼下的好处也是立竿见影的,比如更大的贸易逆差,让大唐从海贸中获取更大的利益,还有足够多的矿奴投放到倭国。

嗯,很明显,那些伪装成林森手下船队的皇帝心腹手下,目标就是寻找林森之前曾经和李世民提起过的石见银山。

对于眼下铜钱非常匮乏,恶钱屡禁不止的大唐来说,银子或许会是一种很好的替代品,即便不用作货币,那毕竟也是一笔极其可观的财富,对于仍然需要恢复和发展的大唐,还有大唐朝廷来说,逐步消化这笔财富都是很有好处的。

而他们的行事一直都在努力的保持低调,因为倭国当地要是知道了有这么一处银山在,不难想见他们会是何等的疯狂。

而眼下大唐还没到为了去别家抢东西就发动一场国战的地步呢,更何况还是跨越那么长的海路,去到一个遥远的异国。

为了尽可能的避免这种眼下还不必要的战斗,保守秘密就成了首选。相较于用当地人,不论是主动还是强迫,显然还是用些绑去的矿奴更容易保守秘密。

去百济他们那些未来必定会和大唐敌对的国家掠夺壮劳力回来,就成了一石二鸟的好方法。

送走了这些兴奋不已的海盗们,林森回去继续琢磨该带领自个手下们做点什么,才好把他们彻底收服过来,为自己所用,同时也要给那些船队提供一个掩护才是。

以后这个名义上属于自家的船队要是真的成了事,那产出量怕是不低啊,到时要是一直只运送那边产出的银块,即便是从兵营这边走,时间长了也难保不会被有心人给盯上啊。

兵营这边有自己的产出那就不一样了,运送银块的队伍完全可以混在其他队伍之中出去,肯定就没那么扎眼了不是。

让兵士们忙活起来更能保证他们的忠心,也不至于让他们感觉自个一直都是在给林森这个上官打白工,同时也让他们没那个心思去琢磨船队运送的到底是什么啊。

而那边船队顺利的放下了林家商队的人和货物后,按照原定计划途经新罗,然后就奔着倭国去了。

虽然他们并没有走过这条路线,不过队伍中有上次和裴世清一同出使过倭国的船员在,也有林森给的路线图,尽管还是不如海图来的直观,但是帮助他们找到石见银山所在的位置还是没有太大问题了。

沿路有经验丰富的船员在,倒是没有经历什么波折,而以他们的配置,那么多的船员战力那是相当的可观啊。

而在这片海域压根就没有什么盗匪能够威胁到他们,有威胁的都是林森之前叫过去的那帮自己人吗,所以一路顺利的跑到了倭国。

倒是寻找石见银山的位置多花费了一些时间,就是因为地方有点荒凉,才让这个产量极其丰厚的银山暂时无人知道啊。

最终他们还是成功找到了,船上还有好几个寻矿的专家,总能发挥一些作用的,大概还要加上一些运气吧。

而林森那边终于想到了合适的项目,正准备带着手下兵士开工干活。

第四百一十八章 军屯式官营

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嘛,既然登州这边依山傍海,这个资源其实是相当丰富的。

不过林森选择的肯定不能是卖海鲜,这东西卖的不要太多啊,但是基本还是限于沿海和周边这些地区。

在这些地方各种鱼获都算不得稀罕,价格自然也上不去。

这又不是后世有拖网渔船那类灭绝性捕捞工具,现在人们的捕获速度,完全能够被海洋自身给弥补回来,对海洋生态的整体影响还是非常有限的,甚至都不太会造成局部的减产。

嗯,合浦珍珠算是个例外。

可是以现有的运输效率以及保鲜手段,能够保证运送到远处的,也就只有各种干制品了,鱼干,或者咸鱼。

失了一个鲜字,对内地人来说,这些海鲜的吸引力,肯定就要下降许多。

现在又没有远洋捕捞,近海能够捕捞到的物种,也并没有特别新奇的。

再有运费在里面,成本可是高了许多。

而内地民众还有河鲜可以选择吗,所以总体而言海鲜受到的限制其实是很多的。

错非原本的时刺史那样含有政治作秀成分的做法,拉着整船整船的鱼干去长安卖,那还是有募捐的意义在里面呢,其他的海鲜想要打开内陆市场,并不是很容易的。

大概也就是鲍鱼,海参或者瑶柱这类名声在外的好货,才在内地有些市场,价格也并不像后世那么夸张。

主要是这些东西大都在海底,以现在的技术多半都是靠着人工,下潜到海底一个个的弄上来,有很大的危险性,效率也低得多,还需要有精细加工的过程,这个价格高一些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数量并不像后世那么稀少,所以价格也上不太去。

当然了这些东西放到独一味里也是挺不错的,不愁卖不上好价格。

可这样的东西需求量毕竟是相对少一些的,用来收服这千多号手下的心,发展成一项红红火火的事业,能让这边进进出出的客商不断的那种,显然就力有未逮了。

林森的目标,对准的是相反在海里非常常见的一些物事。

首先就是在后世已经发挥不出太多的补碘本领,更多的是单纯的作为一种食材,靠着口味夺得许多人喜爱的海带。

这东西在海边太常见了,算是渔民们饭桌上随处可见的一道菜,可放在没有碘盐的大唐这会来说,其实它那补碘的效果却更为重要些,说是药材也不为过了。

这时候可不缺“大脖子病”的患者呢。那么相应的只要做好了宣传工作,不论是作为药食同源的食补药材,还是单纯的蔬菜来说,它们应该都能够快速的推广出去。

至于运输的问题很简单,和处理海鱼类似,要不就做成海带干,要不就弄成海带咸菜呗。

以现今这匮乏的补碘手段,还有相对常见的碘缺乏患病人群来说,这玩意的需求量肯定小不到哪去。

还是持之以恒的需求,完全符合林森的设想了,做成一个大产业也没有任何问题。

与之情况相似的还有海苔,也就是紫菜这类的,除了前面两种做法,也可以按照后世的法子,做出调制口味的烤海苔干,当做相对贵一些的零食也是非常不错的吗。

最后却是最为重要的一种,那就是盐!

大唐这会的盐大部分还都是井盐和所谓的青盐,因为盐井的相对集中和运输的不便,有些地方吃盐依然是个大问题。

即便是粮食连年丰产的现在,醋布这种东西依然有着很大的市场。

要不是林森穿越到了长安城周边的话,这吃盐也会是个大问题的。

而那些精致的青盐价格很是不菲,用青盐刷牙这么奢侈的行为,也就只有那些个大家族的才能享受的到了。

因为大唐这会主要用的还是煎盐法,靠着这种土法子将一些盐碱水进行提纯,弄得好得到的就是所谓的青盐,那不知要多经历多少道工序的提纯才成。

普通的弄出来的就是简单的粗盐罢了,颜色那叫一个精彩,弄不好还会有很多杂质在里面,因为重金属超标这类的原因,吃死人也不是没有。

产量没有保障,造价还很高,再加上运输不便,盐井大都在一些犄角旮旯的地方,所以就造成了最为重要的盐的供应反而没有那么及时。边军还好一些,他们都有自己的盐井在,可是除去长安这种地方,普通的州县盐的供应就颇有点捉襟见肘的意思。

如此不难想见如果林森海盐晒制技术的设想成功了,压根就不用愁销量的问题,基本上是有多少就被拉走多少啊,场面之火爆是绝对可以预见的。而这种产业那是相当的稳定,只要有人肯定就需要吃盐吧,那么物美价廉的海盐相较那些看上去就粗制滥造的井盐肯定就更有优势啊,再加上登州这边的运输网络四通八达,相较于那些盐井来说,自然就能辐射到更大范围。

而原本最需要担心的制度问题,也就是通常以为的“盐铁专营”这事,放到林森这却并不是大问题,起码在前期在他在任期间,这个是很有保证的。

林森手里是有李世民的密旨在的,本就有便宜行事的权利,只要不是干的太出格,所有人都没法用这个来给他找茬了。

再一个其实和大唐这会的盐业政策有很大关系,大唐这会并不是人们印象中的一体专营,搞了一刀切,而是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分成了许多种不同的政策。

对前隋的制度有继承,也有创新。

征税制就不用说了,定额缴纳盐税的多一些,官营制则有民屯,也有军屯,自然是根据当地情况来的。

军队较多的边州,自然是用军屯官营的方式了,而民屯的盐田也属于官方,但是民众是有分成的。

而其中也有些地方特产比较受欢迎的,官方会直接用这些特产来替代官府的分成部分。

一些个产量较少的盐井,甚至可能采用无税制。

这些都是隋代以前曾经有过的措施,唐朝政府继承了下来。

而以盐代租制、租佃制,隋代以前未曾有过,是唐代的新制度。可以说是相当的灵活多变了。

林森这边因为靠着海,手底下还有这一千多号大头兵在,再用上晒盐的法子,这个产量肯定会是相当可观的,无税是绝对没可能的。

那样林森就不是收服手下了,扣上个邀买人心的帽子都没跑,典型的损公肥私啊。

所以官营还是一定的,只不过是类似民屯的军屯式官营而已。

也就是说他手下这些兵士是有分成的,这样想来足以让他们保持干劲了。

第四百一十九章 热火朝天

说干就干,想的热血沸腾的林森,很干脆的就带着人开工了,最先开始弄的当然是……拌海带丝还有烤海苔啊。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自然是先把吃的弄出来再说别的。主要也是他来到大唐这么长时间了,都还没尝到这两样东西的美味呢。

到广州那边心思都不在这上面,天天都在头疼怎么处理和那些坐地户的关系,怎么维持彼此之间的局面,怎么权衡彼此的利益,哪还有心思琢磨这些啊。

一直都是和兵士们一起吃的大锅饭,说实话压根都不太清楚自己吃到嘴里的是什么。

而这次过来出任务,就感觉没有那么累了,这里主要指的是心累,因为和当地官员还有那些坐地户打交道是很少的。

既然相看两相厌,还是少些接触吧,省的彼此都尴尬。

也就是商队过来的时候,他出面摆了个场,算是表明了商队和自家的关系,挣到一个入场券。

林家商队并没有触动这帮人的利益,也就是利用下登州这边的地利罢了,所以就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平日里他只要维护好和手下这帮兵士的关系就是了,更不用担心哪天就要遇到类似造反的场面,直接就开始带着大帮手下跟人玩命,心理可不就轻松多了吗。

这又想到了以这些东西做突破口,算是给了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不就有这个闲心可以对得起自己的嘴巴和胃了。

边吃着这些自个精心烹制的小菜,林森也和手下的干将们讨论起了他想到的这些事情的可行性到底如何,也好让大家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吗。

你还别说这头脑风暴开动起来就是挺好用的,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啊,果然是有道理的。

这些人发散了一下思维,不仅想到了更多的可能,顺便也帮着把攻克技术难关的阵容给凑齐了。

林森手底下还真就有曾经在盐田工作过的,他们逃入山中都是有缘由的,这位就是因为那边的制度死硬,过不下去了这才在隋末遁入山林的,当然期间肯定也没少经历过各种战斗就是。

所以对于如何判断卤水的浓度啊,什么温度更利于盐分的析出这类的问题,他是有着充分的实践经验的,登州当地的军人之中,自然也不乏对这边的天气还有潮汐这些情况了如指掌的。

这样几方这么一凑乎,再有林森提供一点理论支持,这个晒海盐的事情看起来就变得很有可行性了吗。

当然这是在林森打算用最为复杂的十晒的法子,用那种盐度不到两成的海水,逐级晒制弄出真正的好盐,而不是在海边挖个井,靠土地自身的过滤,直接得到浓度超过三成的卤水,然后一晒就得到的劣质海盐。

后者弄出来的东西和不成功的井盐都是一个德性,重金属严重超标,时间长了很容易害了别人性命,也会毁了自家的口碑的。

林森可是打算把这盐场打造成一个长久的稳定进项的,毕竟石见银山也不是几年功夫就能挖空的吧。

反正眼下还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慢慢的进行试验,慢工出细活呗,怎么也该在船队回来之前找到正确的法子了。

林森这边完成了集思广益的过程,命令一下达,那些知道盐场前景,更重要的是知道这其中会有他们一份的登州兵丁们,立马热火朝天的开工了。

而另一边皇家船队的那帮人,经过一番探查后,终于确定了石见银山的位置,出于保密等方面的需求,也缺乏必要的冶炼设备,暂时还没法在当地直接开始冶炼。

只有开采一些矿石,先运回大唐这边,看看这些矿石的品味如何,也就是含银量怎样,是否容易冶炼等等,因为银矿石往往会伴生许多其他的矿物,有些是很难提纯的。

靠着这些密度不低的矿石把船舱压的满满的,吃水线都挺深的,船队这才有些不舍的开始返航。

这石见银山已经初步展示了它的优势,起码开采起来就不是很困难,在他们只有简单工具,人数也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也没有花费掉太多的功夫来收集满这几船的矿石,以后这边采矿的人手和设备都到位了,产量肯定会非常可观的。

回程路上他们当然也没忘了装模作样的进行一点贸易,算是个遮掩,要不然别人总要怀疑他们的目的的。

与此同时,林家商队这边也已经完成了交易,那些烈酒在东北这嘎达不出所料的受到了热捧。

要不是为了尽可能的多走到一些地方,找寻更多适合交易的好东西,也好做个比对,以后再过来行商才能知道怎么做这个利润最大啊,更重要的还要帮忙探查更多的当地情报不是,怕是刚到地都没用走出多远去,那足足几大船的烈酒就能让当地的部族给包圆咯。

如此也可以想见,他们换回来的东西会有多么的丰厚了,不说跟大萝卜似的吧,怎么也该有胡萝卜的体量的老参,恨不能成捆的收到手啊,貂皮鹿茸都像是白送一样的,就为了换点烈酒来喝,体会下那一团火焰慢慢下肚的美妙感受。

就这样还被这些人当成了座上宾,热情的不得了,差点就要斩鸡头烧黄纸,干脆当场拜把子呢。他们也妥妥的成了在当地最受欢迎的商队。

最后他们还是没有沾手烈酒换女人这种有点丧良心的买卖,只是按照林森的吩咐,准备回头把这绝户计告诉蹲幽州那边的程咬金去。

林森还是希望自家都沾手一些不那么血腥的,那么没有道德底线的买卖。

就像去周边国家沿岸掠夺壮劳力做矿奴这种活计,林家是肯定不会去碰的,哪怕明知道其中的利润并不小。

就算是卖猪仔的价格,也架不住这个需求量大啊,而且这个市场规模,还是会随着石见银山的逐步开发而做大的。可林森心里就过不去那一关。

虽然得了他示意的那帮子海盗,在独眼海盗首领解释过林森的意思后,就已经嗷嗷叫着开工抢他丫的了。林森算是间接的成了帮凶,还在背后狠狠推动了一把。

有了林森的保证以后,这帮人算是真正的火力全开了,那几个国家的商船可算是倒了血霉了。

好在他们还知道不能竭泽而渔的道理,往往不会把事情做的太绝,能控制别人的商船,就尽量减少杀伤,甚至还会给他们留下一些个货物,不至于让他们血本无归。

这样名声传出去以后,遇到的抵抗反而慢慢变少了,性命有保障,那些船员们就没了玩命的理由啊,战力跟着也下降了不止一个台阶。

反过来对他们自然也是有好处的,伤亡少了,可以出击的次数也多了。

没有肥羊可宰的时候,他们自然会去周边国家的海岸边去转转,那边的防卫可做不到大唐这边这么到位,总是有可趁之机的。

绑回来的劳力,合用的完全可以拉来入伙,壮大自己的势力,不合用的一般也尽可能的少杀伤,等着回头卖猪仔就是。

看起来,一切好像都在朝着林森期望的方向发展着。

第四百二十章 成与不成

赶在船队回来之前,林森这边终于试验成功了,白花花的海盐看着分明比青盐的杂质含量少多了。

压根没用林森去找自愿者进行实验,这些兵士顾不得苦累,自个就纷纷抓起一些盐粒子,放到舌头上仔细的品味了起来。

明明被齁的脸都要皱巴到一块了,却还是一副享受着无上美味的样子舍不得吐掉。

“好盐啊!”一个兵丁满脸赞叹的说道。

“第一次吃到这种不含一丝苦味的盐。”一位将官满是回味的砸吧砸吧嘴。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白的跟雪花一样的盐巴,实在是太漂亮了。”林森手下负责制盐技术的那位护卫,同样有些骄傲和自豪的赞美道。

“那是不是说明咱们要赚钱了?”旁边的兵士显然更加务实些。

“如果头儿说的是真的,咱们都有份能分到卖盐巴的钱,就这个盐,咱们赚定了,而且不仅咱们一辈子衣食无忧,后辈只要能来这里,也不愁生活啦!”另一位兵士一脸憧憬的说道。

其他人显然也都想到了,因此一个个全都是喜气洋洋的样子,看地上那些盐巴也都像是见到白花花的银子似的,眼神这叫一个热切。

只是没得到最后的确认,难免有点疑在梦中的不真实感,热烈的讨论了半天,这些兵士不约而同的将目光聚集在了林森这位兵头身上,眼中满满的都是期盼。

“既然咱们盐场出产的这种盐巴洁白如雪,比其他盐场的盐巴都要好,那么自然要有自己的名号,我看就叫“雪盐”好了。

按照之前我说过的那样,盐场的产出会有你们的一份。咱们的雪盐卖的越好,你们自然能得到的越多。”

林森这边话音刚落,下面一直在关注着他的众多兵士们就忍不住欢呼了起来,林森等到他们发泄了一会,这才挥手示意大家安静下,他还有话要说呢。

“但是,咱们丑话要说在前头,这个盐场可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我们全体登州卫的,也是你们每一个人的,所以你们必须拿出点干劲来,咱们这里可不养闲人。”

林森觉得这就是给他们提前确立规矩最好的时机了,有前面的利好消息做铺垫,他们的抵触情绪是最低的,而且把这事说成所有人的事业,和他们自己的利益切身相关了,自然这个态度就不一样了。

“放心吧头儿,咱们肯定有几分力气用几分力气,不会偷懒的。”诸如此类的吆喝声比比皆是。

“我不怀疑你们会下死力气干活,但是章程还是先定好比较好,咱们会按照产量还有质量来给大家制定绩效,不搞大锅饭,干的越多赚的越多,这是总的原则。”林森慷慨激昂的陈述道。

“另外,咱们有奖有惩,咱们这雪盐能不能卖的好,能不能让人一听说是登州雪盐就竖起大拇哥,关键就在于质量,所以质量比数量更重要。

谁要是偷奸耍滑,弄出的盐不好,砸了咱们的牌子,毁了雪盐的口碑,那就是在砸掉所有人的饭碗,这样的人必定严惩不贷!”林森说到后边,这语气是越来越严厉,让所有的兵士都心下一凛。

“还有一点就是,即便是咱们自己人也不能随意的从盐场里拿盐,甚至卖价都和批发价一样。

不是我不讲人情,而是为了大家着想,你们琢磨下,今天我拿一斤,明天我拿二两,看起来不多,可实际上和从大家的口袋里偷钱有什么区别?

而且真个让你们拿,你敢拿一斤,我就敢拿一百斤,一千斤,要不然我不就吃亏了吗?我低价拿的转手卖了还能赚钱,这可都是我自个的。是你会不会这么想?

所以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所有人一律平等对待,不许偷拿,没有折扣,包括我自己在内也是这样。

这点大家可以监督我,你要是看到我没给钱,白拿咱们的盐巴用,你尽管出去蹲营门口骂我去,让大家都知道。”听到林森说起这个,下面的兵士都哄笑起来。

不过心里也觉得林森说的确实很有道理,就像他说的,这个口子一开,相互之间少不了有个心里不平衡,那给盐场造成的损失就大了,其实也是损害了所有人的利益。

“好了规矩说完了,那么现在还等什么呢,今个酒肉不忌,大家可劲造吧!为了以后更好的小日子,喝起来!”林森这话自然又迎来了一片欢呼声。

之后的场面就不难想象了,大营里觥筹交错的好不热闹,林森这个兵头更是成了大家围攻的主要目标。

不过林森那可是地地道道的千杯不醉大酒缸,人家敬酒,他都是酒到杯干,这叫一个豪气干云。

最后喝了没一千杯怕也有几百杯了,不敢说所有人都喝过,反正相熟的是一个没落下。

这奢遮的做派,成功的又一次俘获了这帮手下的心,让一帮兵士更加打心眼里认可这个头儿。

看着不少兵士都醉倒了,喝的最多的林森看着他们回营房打呼噜了,这才带着一些喝的少,或者干脆滴酒不沾的手下,开始了巡营,这种责任感倒是让他又收割了一波敬服。

经历过刚开始的兴奋后,全营上下都踊跃的投入到了热火朝天的晒海盐工作中,热情劲这叫一个高啊。

林森这边并没有急着发卖这些“雪盐”,他需要一些时间去考察市场,考虑清楚如何定价更合适。

这可是直接关系到钱袋子的大事,搞不好对销量都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也直接关系到这雪盐的定位。

同时利用这段时间,也让盐场这边多积攒些存货,省的一开始没有足够的货源打开局面。

林森可没打算玩饥饿营销那一套,刚开始正是树立品牌形象和口碑的关键时期,大面积铺货才是更加有利的办法。

同样也是靠这段时间的发酵,先让雪盐的名声传出去,这才能在发卖时引来更多的盐商,争取一炮打响啊。

就这样,经过多方考察还有集思广益,这雪盐的价格总算是定下来了,也到了开卖的日子了。

之前付出的所有努力和心血到底有没有效果,林森的想法到底能否实现,成与不成就在这一刻啊。

第四百二十一章 开个小差

雪盐真正开售以后,那些盐商一个个的都像是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扑了过来,热情之高甚至还要超过林森他们的预期。

尤其是在他们看到了雪盐的实物后,看到那洁白如雪的盐粒,这些商人都跟打了鸡血一样,疯狂的冲到负责登记数量的军司马那里,恨不能一家伙把所有存货全都给一次拉走的样子。

那眼神和吃货见到了美食,色狼见到美女都是一样的,混合了不敢置信的震惊,还有幸福来得太突然的惊喜,比兵士们当初像是看到白花花的银子的那种眼神还要来的热切。

即便是林森给这些雪盐的定价比较高,甚至快要赶上青盐在市面上的零售价了,但是依然无法阻挡他们的热情。

考虑到雪盐比之青盐还要好上不上的成色,以及登州这边堪称四通八达的物流网络,他们完全可以用更低的运输成本将这些雪盐运到各大城市里去,卖上一个比青盐更高的价格。

换言之,即便是成本提高了,还是有利可图,而且这个利润还不低。

俗话说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没人干,这些盐商当然也是看到其中好处才会如此踊跃。

这些雪盐不仅可以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更可以作为各自的拳头产品,带动手下货物的销售。

而林森看到雪盐这么受欢迎,心里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

他也担心自己这定价太高了,使得销售势头受挫,那就好心办了坏事了。现在看来还是有点低估了雪盐的魅力啊。

不过能够一炮而红,已经是最好的局面了,能看到存货被迅速的消灭掉,看到订单哗哗的到来,看到那些兵士们昂扬的笑脸,林森觉得这段时间的努力都算是没有白费。

自己弄出的这项产业,有望能够像预期的那样,成为一个长久的事业,一直造福登州卫上下。

海带和海苔那边林森给暂缓了,让更多人意识到这些东西的效果,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

需要让更多的人见识到它们对大脖子病有着确实的效果,也需要多一些名医,像是林森和孙思邈这类人,站出来让大家认识到它们的好处,才能让更多人愿意为这些东西付出价格。

而且贪多嚼不烂啊,与其几样东西一同上,反而有可能都打不开局面,还不如专注于眼下最有市场,也最容易打造口碑和品牌的雪盐。

巩固住了市场以后,靠这个来带动海带和海苔的销售,说不定更有成效。

登州卫上下都干劲十足的不断生产着海盐,那边船队则已经踏上了归程,正带着整船整船的银矿石朝回跑。

林森这边该有的掩饰这就算是都准备到位了,还真有点巴不得他们早日回来呢,他还想趁着机会开个小差来着。

这边皇家商队的人已经带着冶炼设备,提前入驻登州卫营地了,在这里会对那些银矿石进行一个初步的提炼。

同时也好判断这些矿石到底有多大的开发价值。如果一切合适的话,船队就需要带着部分必须的设备一同回去了。

林家商队的速度反而稍微慢了些,他们这一路探查的任务比较重,明面上又是奔着和各个部族交朋友的目的去的,基本一直都受到了热情的招待,耽搁的时间自然就要长一些。

林森给他们安排的时间也相对充裕些,能在皇家商队的人带着部分银矿样品,初步完成提纯的粗银锭,和矿山那边的大约数据走了以后,接茬完成掩护的任务就成。

船队带回来的结果,自然没有让林森失望,经过初步冶炼的银矿石,就已经展示了其不容忽视的高价值。这对船队上下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大的惊喜。

那些银矿石的品味挺高的,那石见银山的开采价值更高,所以没说的,开干吧。

这下子船队就要忙活点了,将那些样本和数据全都交给皇家商队的人带走以后,这边拉着冶炼设备,还有先期过去进驻的护卫和物资,还得再去倭国跑上一趟,算是真个做了回运输队,成了单纯的货船了。

那边还要做好保密工作吗,没有足够的武装力量肯定是不行的,虽然没法保证对抗倭国那边的大型武装,毕竟隔着一个海洋呢,能运过去的兵力还是有限,也得考虑到后勤压力不是,但是保住矿山的秘密暂时也是够用了。

再次从倭国回来的船队,很干脆的就去和独眼海盗首领他们进行了接洽,把他们手头的那些个存货,全都拉到了石见银山那边。

至于他们之间怎么打的交道,林森是不在意的,只要没打起来,交易顺利进行了,他这个牵线搭桥的中间人不用坐蜡就成。

有了足够的矿奴,有了守卫和冶炼装备,那边就算是可以步入正轨了。

林森这边当然也没有因为海盐这事,就把训练手下的事情彻底的抛到一边。

这帮兵士要是不给力,带着他们靠雪盐赚到的钱财多了,对他们而言反而有害无利了,很容易让别人惦记啊,而手段可不见得多么温和。

而且丢了本职工作只顾着赚钱,搞不好他们整个建制都要吃挂落。也和他的本意背道而驰了吗。

他是想更好的收服手下的心,同时给银山那边的产出登陆大唐做好掩护,可不是单纯奔着来这边挣钱的。

这登州卫也不可能一直在他手里,盐场的利益自然也不可能一直让他染指。

做好眼下这个活计,受益却很可能是一辈子的,提升下爵位或者是职位,关键都在于他这个任务到底完成的咋样呢。

好不容易等到石见银山那边终于产出了第一批银锭,在船队的运送下,顺利到达了登州卫的地盘。

而林家商队那边也带着异常丰富的商品,还有数量也是不少的各大部落的赠品,嗯,都是友谊的象征,也慢悠悠的回来了。

当然同时带回来的还有各种各样的情报。林森同样在里面塞了几个自家学堂出来的学生,记录城防,兵力这些东西都是很拿手的,分析情报也有一手,所以说收获是非常多的。

林森有些迫不及待的跟着商队,干脆的就准备回长安去探亲了,虽然打的是护卫那些银锭的幌子,起码在登州刺史朱棣那里是这么说的,其实还不就是牵挂着家里现在应该已经生产的程怀玉母子嘛。

都有彻底发现石见银山这么大一个功劳在了,又有个算是马马虎虎的由头,林森当然要利用起来。

而且所谓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不仅是一种处事态度,何尝不是一种高明的为人臣子的政治智慧呢。

算是明摆的给皇帝卖了个破绽,咱就是看重家人胜过任何的国事。

反正出去做事的时候,家人总要留在长安这边,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的,哪怕咱手头的实力再强大,皇帝还用怕拿捏不住吗。

第四百二十二章 姜太公钓鱼

林森带着部分护卫,跟着商队一同踏上了回长安的路,剩下那些护卫还需要在登州卫这边,继续帮忙维持这里的正常运转,这次就无缘回去探家了。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林森好像已经有点习惯坐船来往长安城的舒适和安逸,不想再带着人车马劳顿的赶路了。

况且这次商队带着货物着实不少,其中还有密度很高的银锭,靠车马来运输这个,工作量着实太大了点,所以最后林森还是选择了船队运送。

其实这里面也是有点私心在里面的,林森还想靠这些货物,或者是以身做饵,将先后两次出手的那个幕后黑手给钓出来。

最起码再来一次伏杀,多暴露一些蛛丝马迹出来,也好方便林森的手下人继续顺着线索去追查,到底是谁那么坚定的想要干掉自己,甚至手段比那帮子世家中人都还要来的激烈一些。

事实上虽然一直表面上装作不在意这件事情,矛头也都对准了世家中人的样子,其实私底下林森早就安排了一些特种队员跟上去,尽可能的想要多发现一些线索,也好顺藤摸瓜。

在登州那边也一直有布置人手,在低调的进行调查,寄希望于能够在当地有所发现。

可惜对手确实把手尾打扫的太干净了,即便是上次弄回去那些“僵尸”应该得手了,却也没有太多的线索留下来。

林森当时也没有立即安排护卫跟过去,也是一大失误,回头再让特种队员们跟进这条线的时候,那里已经被干脆的废弃了。

所以这事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多大的进展,只能说敌人确实足够狡猾,这也让林森越发忌惮这位看不见的敌人了。

尽早解决他小日子才能回复正轨啊,不用整日里提心吊胆的。

这才有了林森这次故意以身做饵,想要钓出对方的做法。可惜结果让林森挺失望的。

他可是故意选择了漕帮的船,而且还是大模大样的上船,登州卫那边也没有刻意隐瞒他的行踪。

而这些水手和船家和江湖人自然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想来敌人有心想要掌握他的动向的话,这些船员那里会是很好的突破口。

这和故意放出消息,说林森就在这些船上,是一样一样的,敌人收不到消息的可能性真的不大。

也不知道是忌惮李世民的警告啊,还是上次的损失太重了,让那幕后黑手都暂时无力调动足够多的人手,来伏杀林森他们一行人商队的规模可确实是不小,人手少了压根吃不下。

又或者上次林森他们表现出的强悍战斗力,还有那几十号人完整无缺的葬送掉了几百号敌人的彪炳战绩,让敌人忌惮了?

不过这种失望在顺利的回到了林家庄子上,见到了程怀玉母子三人时,立马就烟消云散了。

林森走的时候,程怀玉还挺着大肚子呢,这趟回来,二儿子都会爬了。

大概是遗传了林森和程怀玉的好身板,两个小家伙相比同龄人明显都要健壮一些,不论是翻身还是会爬,都要比其他的孩子来的早一些,而且力量和速度也明显超越了同龄人。就像小平安现在已经能够和大他几岁的小朋友角力了。

林森这趟回来,不免和小平安又有些生疏了,还好他准备了礼物,慢慢的又和平安玩到了一起。

而小儿子眼里就彻底没他这个老爸了,因为这小子还在吃奶呢,眼神基本不离妈妈身边。

被满脸惊喜的程怀玉接进家里时,呆毛这家伙正百无聊赖的在帮林森的小儿子摇着摇篮床,时不时还会伸手逗弄小家伙一下,看着反倒像是亲哥俩似的。

哼哈二将早就跑出去迎接林森了,进来之后很自觉的往摇篮床旁边一趴,直接变成了小家伙的门卫。

而那个真正当哥的小平安,却正在玩“骑大马”的游戏呢。

只不过任他折腾的那个大马,不是真正的大马,而是比之要危险的多的霸王猇。

可在小平安的手底下,这个大煞星却仿佛是个超大号的毛绒玩具似的,随便他摆弄,只是也不太乐意配合,一个劲趴那里装死狗罢了。

所以平安玩不多大会就没了兴趣,跑去和名字跟他一个系列的吉祥如意哥俩玩去了。

林森只是乐滋滋的看着平安的动作,也阻止了程怀玉想要叫他的意思。

不愧是咱的种,要撸就撸最凶狠的,还有最贵的猫,果然有出息啊。

另外家里这些动物们都值得表扬,看来自己不在的这段日子里,这帮子家伙全都变成了照顾孩子的一把好手,也或许是被蹂躏习惯了?

不过林森更多的是在琢磨着该给二儿子起个什么名字呢,程怀玉固执的没有给他起名字,必须要等着林森回来再起,哪怕明知道林森有点起名无力,在林森看来这也是一种暖心的举动啊,当然要好好开动脑筋了。

可惜吉祥如意这样的好名字,被那俩大萌货给占了,要不然正好和平安配成一个系列,还一下子解决了两个孩子的起名问题,眼下就只能想别的了。

“嗯,要不就叫‘祯祥’,吉祥幸福的意思。”

林森想了想,还是来个有着美好寓意的名字吧,跟他哥哥的那个平安也算是相得益彰了,听着就喜庆啊。

接下来几天时间,林森又在忙活着消除和俩儿子之间的陌生和隔阂,努力的想要让他们重新接受自己。

好在有层出不穷的各种玩具可以收买他们,可以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得亲近起来。

这里面还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看来确实是经常过来,也很有大姐姐自觉的小兕子,也就是晋阳公主李明达那个可爱的丫头了。

大概是难得的体会到了做大姐姐的快乐,又有着程怀玉这个打小就在照顾她,也分外亲近的大姐姐在,当然里面少不了也有李世民夫妇的放纵。

他们是知道小兕子的身体状况的,而来林家来的勤快了以后,她的小身板都分明变得好了一些。

怎么说也是为人父母的啊,什么礼仪啊规矩啊,暂时就可以抛到一边去了。

以前小的时候几乎和她形影不离的李治,倒是很是有几个年头没有踏上过林家的家门了,也不知道是因为长大了心思不一样了,还是课业繁重呢。

林森肯定也没少和程怀玉好好亲近亲近,毕竟自家老婆太不容易了,生祯祥时,自个这个当老公的都没能陪在身边呢。

虽然说因为是二胎,骨盆已经变大了,会相对顺利些,又有那些个顶尖的稳婆,还有无菌室的帮助,甚至孙思邈这位活神仙也处在待命状态。

可说起来还是生死之间走了一遭,这样的关键时刻,自个却没能尽到一份责任,林森总觉得对程怀玉很是亏欠啊。

反倒是程怀玉对此已经比较能看得开了,在这方面总会安慰林森。

林森可以说是大模大样的偷跑回来的,知情人自然是不少,用了没多长时间,他这里就热闹了起来。

第四百二十三章 溢于言表

林森这次偷跑回来弄得有点太招摇了,有心人都不难知道他的行踪,也不知道朝堂上有多少御史已经参了他一本,告他个玩忽职守,还真不算是冤枉了他。

虽然皇帝知道他还有护送那批银锭回来的意思在里面,嗯,只是个借口而已,但是那帮子御史可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

风闻奏事本来就是人家的本职工作,他一个小小的折冲都尉,即便看上去级别不低了,可还没到让御史们都忌惮的地步呢,想告也就告了。

难得的清闲了几天,和俩儿子好好修复了一下关系,这边李承乾又来了。

除了小兕子以外,他可是林森回来后,来到土楼的第一位访客呢,不难看出他对林森的看重了。

见到林森时,李承乾脸上满是真诚的笑容,里面还是有那么一点感激的成分在。

而惯常会和他一同到来的太子妃苏氏,这次却并没有随行,因为李承乾也当爸爸了。

就在前不久,林森还在登州忙活着雪盐的事情时,太子妃苏氏刚为李承乾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这事可不仅让李承乾这个初为人父的家伙高兴坏了,群臣的各种祝贺更是没断流了,李世民这个抱上亲孙子的家伙,更是乐得不得了。

这可是嫡长孙啊,这个代表的意义自然是大不同的。

就为了这事,李世民可是专程昭告了天下,各种犒赏不要钱一样的扔出来。

要不是李承乾自己出面去阻止,李世民怕是有大赦天下的旨意下达了。

李承乾的意思是这样对大唐天下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让那些作奸犯科的人就这么得到赦免,对百姓来说反而是有害无益啊,李世民这才收回了成命。

就为这事,群臣可是没少夸赞李承乾咯。

李承乾来找林森,大概也有着刚升格做爸爸的兴奋,想要找林森述说一下,或许还有那么一点骄傲和显摆的意思在里面。

嘿嘿,咱也是有儿子的人了,不用天天只能看着你秀了。

当然少不了也是有点感激的,这生儿子的秘方可是林家给的,虽然是通过程怀玉之口,但确实是林森弄出来的啊。

在登州时就得了信,林森自然早早的就给太子爷俩准备好了礼物,正好他最先登门了,林森就去把东西拿了来。

给李承乾的东西,放到这会来说好像还不值钱,不过放到后世却是价逾黄金的好东西,一块用田黄石中少见的大料雕刻出的方章。

这块方章足有拳头大,四面还都薄雕了山水,本身材质又是顶尖的冻石,看着就很是莹润可爱,放到后世肯定价值连城。

要不是林森手头的田黄石确实不少,后续还会不断的有石头被送过来,林森怕是都舍不得送出这么一块顶尖货色。

这石头可是林森亲自雕琢出来的,可以说是非常有心了。

“这种石头我叫它田黄石,因为是我在田地里无意中捡到的,但是论起材质一点都不会比羊脂白玉来的差了。

又有这种漂亮的黄色,堪称是石中之皇了。

这山水是我雕的,可能有点对不起这块石头,不过也算是我的一番心意吗。

这方印章就送给你,回头找人刻上字就可以用了。”

林森郑重其事的将田黄方章递给了李承乾,意有所指的说道。

又说是石中之皇,雕的还是山水,其中寓意已经很明显了,算是一种变相的输诚吧。

“这份心意某收下了,这方印章某以后一定会随身带着的,它也确实很漂亮啊。”

李承乾显然也明白了林森的意思,同样很是认真的说道。

接过印章后,李承乾有些迫不及待的就把玩了起来,把印章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的全都好好看了一遍。

之后再聊天,他都会不停的摩挲着这方印章,看来确实是对它喜爱有加。

给李承乾的儿子的礼物看上去就简单的多了,一个纯银制作的长命锁而已。

虽然花纹很漂亮,纯度也非常高,可是对两人来说,这都有些太过稀松平常了,搞得李承乾都有点纳闷。

不过既然是林森给的,怎么说也是一片心意,李承乾还是笑眯眯的接了过去。

“这就是个普通的长命锁,不过用到的银子,是那石见银山出产的第一批货,时间上也比较接近,还算是有点意义吧。”林森稍微解释了一下。

其他的东西当然也有,像是棉布的贴身衣物,尿布什么的,只是这两件相对比较有意义而已,所以单独拿出来说事。

李承乾和林森一起聊了半天,顺便还在这蹭了顿饭,不过这次肯定就没有在这住下了,他还牵挂着他那刚满月的儿子呢,每天总要多看上几眼才成。

之前和林森说话,也大都围绕着孩子在聊着,怎么拉近和孩子的距离,怎么培养孩子,这些都是聊天的重点,看来更多的还是来跟林森取经呢。

送走了李承乾之后,林森暂时还不想继续出去应酬,就待在家里继续陪着俩儿子玩闹。

毕竟他这次算是偷跑回来的,这要是跑出去抛头露面的,没事就呼朋唤友,不醉不归,那也太张扬了点,李世民想不处置他,都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眼下好歹还能掩耳盗铃,就当不知道他回来这回事。

小平安总算还有点当哥哥的自觉,偶尔还是会跑过来照顾下祯祥这个弟弟的,只不过小家伙能给的反映比较有限,所以平安陪不多大会就觉得没趣跑开了。

林森给程怀玉说过,小的时候更多的还是注意给孩子们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礼貌,并不需要他们必须学会多少东西。

能够寓教于乐固然好,不成的话也不妨让他们可劲的玩。

在林森看来有个美好的童年,可比让他小小年纪就掌握多少知识来的重要多了,这才是遵循孩子的天性吗。

而且林森自个还带着他们一起玩,这可能也是他能够和孩子们迅速修复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不过林森还是没能逍遥多久,又不得不进宫一趟。

李世民不知道是不是对他的做派有点忍无可忍了,又或者还有什么事情要交待吧,专门让手下人过来给他宣旨,内容很简单,“麻利的给朕滚进宫来。”

嗯,对林森的亲切和赞许溢于言表啊。

第四百二十四章 法外容情

得了这样的旨意,林森能有什么办法,自然是第一时间跑去皇宫报到了,万一弄得李世民不爽了,难说他会把自个发配到哪里去呢,就算是再回到广府那边去,林森也受不了啊。

这可是在家捂了好久,才总算恢复的差不多的皮色,去到登州以后,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黑中,这要是再朝南跑,回家肯定又要被儿子说是昆仑奴了。

见到李世民以后,林森也不管对方一个劲在那虎着脸,只是自顾自笑嘻嘻的打了个招呼,迎接他的自然是皇帝的一阵暗戳戳的冷嘲热讽,虽然没有疾风骤雨的一顿骂,意思也差不多了。

要换了其他臣子来,这时候肯定就要诚惶诚恐了,尤其还是自己有错在先,偷跑回来确实是玩忽职守的行为了。

不过林森颇有点有恃无恐的意思,一直在那嬉皮笑脸的,压根没把李世民的话听到心里去。

这是摆明了虚心接受,死不悔改啊。

李世民显然也是发现了林森的态度,直接被气乐了。

“你小子这些年别的没学会,心思也还像前些年那般淳厚,就是这脸皮变黑了,也变厚了。

咬金的计谋一点没学到,这混不吝的样子倒是学了个十成十。”

李世民实在是憋狠了,这都直接开始讽刺林森脸皮厚,不要脸了。

“小子最近都在海边执行任务,确实晒黑了一点,小平安见到我还说我是昆仑奴呢。

不过都是为了大唐,小子受这点苦不算什么。”林森装作没听出李世民的讽刺,还故作谦虚的回了一句,那正气凛然的样子,真的是让李世民有狠踹一脚的冲动啊。

“小子对岳父大人一直都是敬佩有加的,只是小子愚钝,悟性有限,一直没能学到精髓,只是学到些皮毛而已。

如果真的像陛下所说,学到了岳父大人的勇猛无畏,小子以后也能多为陛下为大唐出一份力,抛头颅撒热血,也是在所不辞。”

林森干脆选择抓住表面意思不放,还给自己脸上贴了层金,那诚恳的表情让不知情的人看了,怕还真要表示一下敬佩的,可落到李世民耳朵里,差点没把他气炸咯。

好嘛,这果然是把程咬金那个二皮脸的不要脸的劲头学了个彻底。

得,跟这种货色还是别生这个气了,除了自个难受,别的屁用没有。

难得看到李世民这吃瘪的样子,一直悄无声息的陪在旁边的张阿难大总管,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转头还看到林森在旁边对着他眨巴眼呢,就送了个笑眯眯的表情,还有肯定的眼神过去。

能和李世民这么说话的,不用问也知道在他这个素有威严的皇帝心中,有着怎样重要的地位,又会是怎样的亲近。

只要不是参与到谋反中,以李世民的念旧,这一家子未来都不用怎么担心了,绝对是前程可期的。

既然明知道这一点,现在多结一份善缘自然更好。

他一个天子近臣,对上能得到皇帝的一直信重,对下还能有着在群臣之中的良好口碑,自然是有自己的一套为人处世之道的。

更何况和这个小家伙相处起来也是分外舒服,人家林森压根就没有瞧不起他的意思,还帮助了那么多被宫中发还,本来可能会晚景凄凉的宫女,又有着最初因木雕而相识于市井的缘分在,这些都让他对林森有着额外的好感。

“你小子……”李世民有些无奈的指着林森,一时很是无语啊,这是被气的没脾气了。

“知道你小子牵挂家人,不过再在家蹲半个月,就给我老老实实的滚回登州卫去,没有命令不许再随便回来了。

等到那边到倭国的线路稳定下来,朕会安排人去接替你的职位。”李世民有点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遇到个这样的臣子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啊,不过其实心理也没真的生林森的气,甚至还有点欣赏,也多了些亲近。

真个当了皇帝以后,很难见到臣子的真性情了,他这个孤家寡人,过得也很是心累啊,偶尔有个这样的臣子调剂下也挺不错的。

这也是他为什么听说了李承乾和林森的情义后,不仅没有阻拦,反而有点鼓励,和乐见其成的意思,哪怕是皇帝也并不是只需要敬畏的。

“你小子是不能随便回来,不还可以让怀玉带着孩子去探亲啊。”

李世民想到林森每次一有个儿子,就被自己派驻到很远的地方任职,这才有那广为流传的,儿子把老子当成昆仑奴的笑话,不自禁的就是心一软,这算是额外给了林森一个恩典。

将领在外按说是不能携带家眷的,那样会让他们打仗时分心,也会更加惜身,多上许多顾虑,失了勇猛无畏,当然也有做人质的意思。

而李世民能够打破这样的潜规则,可以说是对林森相当的看重了,也是真正的法外容情了。

当然这也得亏登州那边的局势相对平稳,不能算是战区,而且一直也都有着针对官员的探亲的惯例在,这么做也不算太出格。

林森要是跟他老丈人程咬金一样,在幽州那种边防重地驻守,随时都要面对游牧民族的侵扰,那肯定没有这种优待了。

“谢陛下隆恩!”林森的这一声感谢,那可绝对是发自肺腑的了。

前面明知道他偷跑回来不对,李世民冷嘲热讽归冷嘲热讽,其实还是多批了半个月假期,这下可就是名正言顺的回来了,这就已经够照顾的了。

后边准许程怀玉母子前去探亲就更不得了了,尽管不可能让他们一家人在任职期间长久生活在一起,但是隔上一年半载的,能有那么个把月时间在一起,说不定还能让老婆孩子都见识一下不同的风土人情,怎么看也已经很让人满意了,尤其是对一个在外驻守的将领来说。

“你小子少惹我生气,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了。

行了,也别啰嗦了,回头给我仔细点倭国那边。

现在,麻溜的滚回你的土楼去吧,别在我面前晃悠了,没得让我烦心。”

李世民边说着,边赶苍蝇一样的挥手示意,让林森赶紧回家。

话虽然说的不太好听,其实却是不想多耽搁林森时间,让他更多的和家人团聚的意思在里面,可以说是非常贴心了。

林森难得的收起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满怀感激的躬身一礼,准备告退。

正在这时候,一个宫女慌慌张张的跑到了张阿难的身边嘀咕了几句。

以林森的强大耳力,轻易的听清了对方那焦急而惶恐的话语,“皇后病危!”

第四百二十五章 心思复杂

听到这话,林森有些迟疑了起来,原本急着回家所以很是急促的步伐,都因为踌躇而放缓了下来。

林森和长孙皇后的感情或许并没有多深,不论是和李世民比,还是和李承乾或者小兕子比,那亲近感都差的多了。

可不像后世中经常写到的那样,会有将这位皇后当妈的感觉。

他之所以在意长孙皇后的情况,其实更多还是因为他现在可以说是已经上了李承乾的船了。

就算不说席君买和李承乾如今的密切关系,也不说他林森和李承乾之间亦师亦友的感情,单是他之前送到李承乾手里,如今已经成了他最为喜爱的把玩件,真的是一直随携带,都快形影不离的那方田黄冻的方章,就足以把他俩绑到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

李承乾要是真个跟历史上那样,二杆子的去造他老子这个造反专家的反,那林森也绝对没跑了。

这个山水方章的寓意太直白,很容易把他牵扯进来啊,这是可以作为铁证的东西。

既然如此,林森当然要竭尽全力的将李承乾扶上宝座才成。

而历史上的他,正是在长孙皇后去世以后,失去了这个父子俩之间的缓冲层,也算是李承乾最大靠山和帮衬者的母亲,这才因为一直无法得到李世民的肯定,而彻底的走上了叛逆的中二少年的不归路。

行事越来越出格,然后越来越不受李世民待见,然后就想用更恶劣的做法,来吸引父皇的注意力,如此形成了恶性循环。

当然中间也少不了那些个极似卧底的老学究们的功劳,说教的太多,理解和包容太少,这才让这位原本骄傲到一直以最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家伙,成了最后那个可怜的叛逆。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其实都不是,只是一个傲娇小年轻,用错误的方法,对现状进行了无奈的控诉而已。

如果有长孙皇后在,有她在李世民那边帮忙转圜,也有她在李承乾这边温柔的抚慰,李承乾必定不会选择堕落,还依然会是那个骄傲的太子,那个让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这一双父母,都理所当然的认定为最好的继承者的好儿子。

所以林森觉得,自己很有必要竭尽全力的拯救长孙皇后的性命啊。

“你小子先别走,跟朕一起去看看皇后。”

李世民从张阿难那里听到这个消息后,脸色顿时沉了下来,看到还没有走出大殿的林森,赶紧出声喊住了他。

虽然对林森这个年轻的所谓“神医”不是很抱希望,不过病急乱投医啊,眼下多一个医生,总是多一份希望吗。

哪怕只是帮忙拖延一下时间也是好的,在御医确定束手无策的时候,早就已经有人跑去请孙思邈这个活神仙了。

最近他都有在长安城里方便查询一些资料,因为写医书正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很多东西的药性和药理,更要格外仔细的辩证才成,多看看前人的经验也很有必要。

“是。”林森再不迟疑,转身就跟上李世民,迅速的朝着后宫走去。心里已经在琢磨着接下来可能面对的情况了。

上一次进宫来参加御宴的时候,林森就专门给长孙皇后诊治过身体,当时她的身体调养的已经很不错了,只要不是情绪有太大的波动,按说不应该出现危急情况了的。

不过眼下多半还是老毛病爆发了,林森也算是有所准备吧。

整个后宫都因为长孙皇后病倒,而变得气氛十分压抑和沉重。

看到李世民阴沉着脸进来,周围伺候的那些宫女太监全都跪下请罪,生怕李世民心情不好就大开杀戒。

他们都是事实上的奴隶身份,是生是死全都在李世民一念之间,大臣们也不会有人出头为他们说话的。

大唐这会对待奴隶就是这么个态度,同比大牲畜,这可是律法里都写明了的,因为皇帝家奴的事情上折子,可没法给大臣们带来什么诤臣的名声。

而这些皇后身边的下人,又都是知道皇帝对皇后那是真心的喜爱,皇后要是有个不测,他们搞不好全都要给皇后陪葬。

这时候自然都战战兢兢的,有些甚至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了。

李世民眼下压根就无暇去关注这些小人物,径直走到了皇后的大床边上,很是心疼的握着长孙皇后的手,小声喊着“观音奴!观音奴……”

看着长孙皇后蜡黄着脸色,一直都没有醒转过来回答一声,李世民的神情说不出的紧张和悲哀。

“陛下,容小子看看。”林森只能硬着头皮对满脸焦急的李世民说道。

这时候上前,很可能变成李世民的出气筒啊,尤其是继续告诉他一个坏消息的话。

可他有自己的责任感,也是因着李承乾的关系,不得不为啊。

“快去。”李世民眼睛分明有些红了,看向林森的眼神,都有几分可怖的感觉。

这要是林森再表示束手无策,或者来一句节哀顺变,李世民当场就能抽他。

“陛下请容小子放肆了。”

不过林森顾不得想这些,在李世民让开以后,他赶紧上前去,也别弄什么悬丝诊脉的花头了,直接就是上手捏住了长孙皇后是手腕。

虚弱,能够感受到的全都是虚弱,看来这次爆发的确实是很强烈啊。

“把这个放到娘娘的上颚处,让她含住了不要咽下去,以免堵住嗓子。”

林森干脆的从旁边拿过来一把玉刀,将自己随身带过来的一棵足有几百年参龄的极品野山参,给切了一片下来,然后递给了旁边那位皇后的贴身女官。

能在这时候一直待在皇后身边,还能随时注意他这个医生的动作的,必定是皇后真正贴心的忠心下属无疑。

让她来干这活,别人能放心,林森也能放心。

这株老山参本来是打算用来让李世民消消气的礼物,不过后来插科打诨的化解了,就没用上。

现在却是正好派上了用场,用来吊命,没有比这更好的东西了。

那边贴身女官放好以后,林森就在密切的注意着长孙皇后的情况。

说实话长孙皇后现下的情况非常不乐观,没有这片人参吊命,她这点生命之火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可放上这片人参,面临的变数也比较多。

如果向好的话,长孙皇后有可能会醒过来,生命力同时被拉起来,那么后续治疗虽然会因为人参的冲击而变得更复杂一些,但想要恢复,还是要比那风中残烛的状态靠谱一些。

可要是向坏的话,那林森就倒霉定了,搞不好长孙皇后就从苟延残喘的状态,直接变成一命呜呼了,毕竟还有个虚不受补的可能啊。

到时谁也没法预测,李世民在极度的悲伤刺激下,会干出什么事来,反正林森这个始作俑者的下场不会太好就是了。

林森这会脑子里难免也是心思复杂啊。

第四百二十六章 避嫌

在林森紧张的注视下,也在李世民他们各种期待和担忧等等复杂难明的眼神中,长孙皇后那原本都已经有些灰败的脸色,总算是慢慢的有了那么一点改变,那让人绝望的蜡黄脸色中,慢慢的多了那么一丢丢不分明的红润。

而林森这边感受到的脉象更加直观些,从极度的虚弱,慢慢的变得有力了一些。

“醒了醒了,皇后醒了。”宫女们忍不住先高兴的叫了起来。

林森也长舒了一口气,赶紧把位置让给了满脸焦急,又带着些惊喜的李世民。

林森显然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淡定和自信,之前心里也在为自己狠狠的捏着一把汗啊,不可避免的还出现了一些诸如后悔这类的情绪。

直到现在才算是真个从容起来,既然长孙皇后都醒了,下一步只要不是再次发病,慢慢调养对林森来说,难度可就降低多了。

起码不用像之前那样赌命了,既是赌上了长孙皇后的性命,看她的命好不好,够不够运气,同时也是堵上了他林森自个的性命啊,搞不好就得给长孙皇后陪葬呢。

“观音奴……”这边李世民又开始对着刚睁开眼睛,勉强露出了一个虚弱的笑容的长孙皇后表达着爱意。

而林森则去到一边开始写起了药方,还有配套的治疗方法,同时还在不停的叮嘱着那位女官各种注意事项。

有了救醒长孙皇后的光辉战绩在,林森这位年轻的“神医”的话也就变得可信多了,所以周围的那些人都在异常认真的听着。

说起这些东西来,林森那是真的很有自信的。

之前在用人参吊命时,就得亏有系统的帮助,才可以精确的掌握这个用量,事实证明系统在这方面从来就没掉链子过,绝对是值得信赖的。

现在知道了病情以后,想要对症下药,不论是药材的选择还是药量的把握上,林森自然也都有了绝对的信心。

当然林森也可以确定自己诊脉的结果,并不会有多大的偏差,毕竟也是和孙思邈一起学习和交流了那么长时间,又在山民们身上经过无数次实践的,和最开始连药名都不清楚的那个林森,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药方都是一蹴而就的写完的,侃侃而谈时这自信的姿态,也是看着就让人信服啊。

孙思邈不知何时也已经来到了,听到林森给出的药方,还有其他的说法后,他一直在频频点头表示认可。林森是直到说完了才发现孙思邈的存在。

“林小友说的很对,在药量的把握上,小友向来比贫道做的更好,更加精准,让贫道来都做不到小友这般高妙,所以贫道看来,照着小友说的法子来就可以了。

得亏小友在这里,要不然以皇后娘娘的病症,怕是贫道赶到也无力回天了。”孙思邈先是高度肯定了林森的医术,然后才有些庆幸的感慨了一句。

其实他也是得了师兄袁守诚的提醒,说是长孙皇后这边近期可能要遭逢大难,最近才一直都呆在长安城这边的。

要不然他肯定早早的就借到自己想要的医书,回终南山那等清幽的地方,去编写自己的心得去了,才不想在长安城这种繁华又喧闹的地方待太久呢。

眼下这也算是通过另外一种形式,延续了长孙皇后的生机,孙思邈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回到终南山中,不用再担心这个事了吧。

不过显然他想的太早了,以李世民对长孙皇后的看重,林森那边又不能长久的靠上去,他毕竟还是要回到登州卫那边的岗位上去的,所以林森基本可以肯定,李世民一定会留下孙思邈,这样他心里才能有个底,除非他改命令。

林森倒是巴不得李世民改命令啊,相比起去登州卫那边和老婆孩子聚少离多,显然还是留在长安城这边更好些。

反正那石见银山已经被证实了,也见到了银锭的成品了,登州卫那边整个线路,包括各种遮掩都给找好了,这算是成了一条完整的链条,功劳妥妥已经到手了,能回来自然更好。

那边李世民看来也已经和长孙皇后说完话了,让虚弱的皇后先休息一下,他自个也跑到了林森旁边,听到孙思邈肯定了林森的法子以后,这才算是放下心来。

有了孙思邈的首肯,他自然不会再去追根问底的确认一遍,那也显得太过不信任林森了。

“你小子有心了。”李世民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话中甚至有些感激的意思。

不过感谢的话还是没有说出口,不知是大恩不言谢的意思,还是有别的什么想法在里面。

再次确认过长孙皇后的病情,而且是和孙思邈一同商讨过,再次肯定了之前的法子合用之后,林森和孙思邈就知机的告退了。

当然也表示过之后这段时间,两人每天都会过来看看,也会随时等候宫里的传召的。

李世民对他们的知情知趣很是满意,也没再提让林森尽快回到登州卫的事情,只是示意两人可以先走了。

然后他就再次坐到了长孙皇后身边,虽然脸上难掩疲惫,今个经历了情绪的大起大落,肯定会有种心累的感觉,但还是颇有点要亲自照顾皇后的病情的意思,足见两人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深厚了。

路上林森和孙思邈两人都还在讨论着长孙皇后的病情,当然也有刻意压低了声音,毕竟这样牵扯到了皇后病情的也是大事,还是要有一定的保密意识才行,不能随意泄露的。

脸上自然还要配合的做出云淡风轻的样子,别让那些个人精一样的家伙,从他们身上看出什么端倪来,省的回头吃了挂落。

而两人的这番做派其实还有个用意,尤其是早早的退出来这点,确实也是完事了,但更多的还是为了避开接下来可能会有的秘密。

他俩对长孙皇后的身体状况都是有所了解的,也都就此给出过法子。

这一家人都有着类似三高的毛病,但是因为林森和孙思邈两人给的调理法子比较得当,皇后的情况一致还是挺稳定的,起码比历史上记载的此时已经病入膏肓的情况要好得多,外表几乎看不出病症来。

这次之所以突然犯病,而且那么危急,俩当世神医都同时想到了一个词——“急怒攻心”,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原因,才可能造成那么恶劣的结果。

那么能把长孙皇后刺激到这个程度的还能是谁呢?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牵扯到皇家内部事务了。所以两人才赶紧避嫌走人。

第四百二十七章 不能得罪的人

相互印证了彼此的看法后,林森和孙思邈到了皇宫外边,打了个招呼就各自会自己的地方去了。

林森最近肯定要带着老婆孩子们一起,住进长安城这边的那个李世民御赐的园子里来住了。

程怀玉因为经常需要打理兰蔻这边的生意,所以时不时的也会带着孩子们过来小住几天,这边一直也都维护的挺好的。

眼下林森需要经常进宫,去查看皇后的病情进展如何,自然还是暂时搬到这边来更方便些,林家庄子和长安城可是还有段不短的距离呢,万一有突发状况,肯定没法及时的靠上去,那他的罪过可就来大了。

林森这边刚搬过来,李承乾就跑来了,当然不是来找他叙旧的,而是询问长孙皇后的病情,并且问起大赦天下来给母后祈福行不行,能不能让她快点好起来。

林森也没有隐瞒,将实情全都告知了李承乾,至于这个祈福,林森觉得李承乾刚因为自己儿子的原因拒绝过,从而获得了大臣们的交口称赞,眼下提议这个会显得他有点反复。

与其这样祈福,其实还不如带着自家儿子,去他奶奶面前多露面,李承乾自个也多去照顾一下,这样长孙皇后的心情肯定更好,也更能体现李承乾的一片孝心。

李承乾毫不迟疑的点头应承下来,然后有些迫不及待的就拉着林森朝宫里跑,看来确实是很着紧他母后的病情的。

长孙皇后在李世民和李承乾爷俩的殷切期盼下,在林森和孙思邈的每日跟进下,病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着。

林森这边每天都来往于小院和皇宫之间,其实还有时间和自己家人多多相处,孙思邈那边比林森可是辛苦多了,他是直接住到了宫里去的,保证可以随叫随到,他这把年纪已经百无禁忌了,林森还太年轻,住进宫里就有些不合适了。

而林森每次进宫的时候,几乎都能看到李承乾带着他儿子小象儿在长孙皇后身边,因为这父子俩的存在,或者还有李世民这个好老公同样一直在身边关心着,长孙皇后尽管身体还很虚弱,可精神头却是好了许多,脸上总能见到笑模样。

心情好了,这病好的也比预计中要快了一些,说起来也是李承乾的一份功劳啊。

这眼瞅着半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李世民那边却压根没有再提过让林森滚回登州卫的话,眼下李世民正是着紧长孙皇后的时候,林森才不会在这节骨眼上去请辞。

他本就不是那么大公无私的人,有机会能在家多和老婆孩子们聚聚多好,干嘛要去触李世民的霉头呢,所以干脆装作忘记了还有这么一回事,安心的扮演起了神医的角色。

这段时间市面上也渐渐的有些关于皇后的小道消息传出来。皇宫里向来是是非之地,像皇后这样的重要人物,向来都是有心人关注的重点,又有林森和孙思邈的进宫,想要知道其中内情的家伙,不难通过这些有所猜测。

慢慢的整个过程都被还原了个差不多,而在其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的林森,也再一次成为了大家讨论的重点,他又火了!

只不过这次的消息更多的还是限于权贵阶层,并没有搞得人尽皆知,让长孙皇后发病的前因后果自然还是少有人知道,但是林森救了长孙皇后的事情,差不多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

不过公开的秘密那也是秘密啊,肯定不是普通居民可以随意知晓的,但是造成的影响已经很强大了,效果或许是林森这个当事人都预想不到的。

林森原本在这些权贵们看来,首先是一个合格的猛将,武艺不说天下无双,也绝对在最拔尖的行列中。

对他了解多一些的,知道这还是个心灵手巧的家伙,弄出了不少好东西来,其中很是有一些能够造福万民的。

还有一些知道他和世家之间很不对付的,则认为他确实是个运气爆棚的家伙。

最开始主张对他采取激烈手段的崔家家主牛叉吧,直接被天罚直接炸死在自个家里,之后接过了世家扛把子位置的卢家家主厉害吧,连句话都没留下就猝死了。

而当年他还是一介白身的时候,宝塔寺这种对他而言绝对难以撼动的庞然大物,却因为一个原本的祥瑞而轰然倒塌了,连起来这么一想,这人简直恐怖啊。

就这样简直是“天选之子”的家伙,谁跟他对上了都要小心点。你背景再强,权利再大,也架不住对手是老天爷罩着的,或者和幸运女神有一腿。

到了现在他们终于意识到,林森原来真的是一个了不得的神医,以前多半都拿这个不当一回事,只以为是人云亦云而已。

经过林森独自救下长孙皇后这事,而且还让孙思邈这等活神仙都赞誉有加,大家才开始正视起林森的神医头衔来。

原来这小子医术已经这么强了!不说超过孙思邈,也已经可以并驾齐驱了,可林森才多大,孙思邈又是什么年岁,林森的潜力得有多大啊?

一些原本和林家不太亲近,甚至有过龌龊的家伙,除了后悔没能像程家他们一样早早的慧眼识珠,结识林森于微末,也在努力想办法来弥补彼此之间的关系。

医生向来都是不能得罪的人物,一个顶尖神医更是如此,因为关键时刻这都是可以救命的存在。

有份香火情,说不定回报的就是好几条性命呢,在孙思邈一把年岁的情况下,林森就成了无可替代的角色了。

而和林森一同火起来的还有另一个东西,那就是可以说是成功帮长孙皇后续命的老山参了。

当初要是有个这样能够吊命的神器在,卢家家主总能留下一口气来,交待下下一代的家主人选吧,何至于让卢家像现在这样打成了一窝猪啊,就算新家主上台了,也很难服众,甚至因此让卢家陷入了暂时的沉寂中。

对这些权贵来说,这样的好东西当然还是有备无患的好。

可他们却很郁闷的发现,市面上压根就找不到真正的老山参。即便有,也都被人家背后的靠山给定下了。

一时间这野山参倒是成了千金难求的稀罕物,被长安城里的大小权贵一同追逐着。

第四百二十八章 得到首肯

以前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人参能有那么大的作用,所以跑到东北那边去搞交易的,一般都还是传统的那些个货物,鲜少有人关注这个的。

有的人倒是想过要试试这种据当地人说功效强大的东西,可真个运回来以后,却发现因为知名度的关系,还有认知的原因,没人认可这玩意,自然就卖不上价格。

而那些老山参因为发现比较困难,往往都长在深山老林中,采挖也是个危险的活计,所以进货的成本可是不低,此消彼长之下,自然被放到了不受欢迎的货品之中。

而其他那些传统的抢手货只要弄回来了,基本不愁卖,价格如何也都有数,利润很有保证。

所以慢慢的就形成了一种共识,基本没人会去碰那些个土特产性质的老山参了。

这阵子市面上能见到的那些,其实都是那几家同样主打东北那边的货品的店铺,往年积压了没卖出去的存货。

而真正的大头,还有东北那边能找到的顶尖货色,现在基本都在林森手里握着呢。

既然他想做大这个市场,手头没有充足的货源肯定是不成的,而眼下这块又不受重视,林森也是当仁不让啊。

想当初他手下的商队登陆东北那边的时候,其他的同行还跟着紧张了老半天,担心他这个登州卫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家商队大开方便之门,和他们搞不正当竞争。

毕竟能来往于两地之间的货品,尤其是质量最好的那些抢手货,每年都是有数的。

多一个人来分一杯羹,那各自的利益都要跟着受到些损伤。

结果弄半天他们白担心了,林森手底下那帮子家伙竟然挑选了无人理睬的一些个东西,当时那帮人狠狠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怕是也没少骂林森傻叉了。

这便宜是那么好捡的嘛?哪些东西好卖,哪些东西不好卖,那都是多少年走商下来形成的经验,哪是他一个青瓜蛋子随随便便就能打破的。

林森当然也知道这帮人都等着看他笑话呢,可对这东西的价值,尤其是后来慢慢赋予了人参更多的传奇色彩,和各种意义以后,那简直被当做神物的状态,那可是门清啊,这便宜还真就活该他捡着。

完成了囤货的过程后,林森那是强忍着兴奋的心情,就等着一个合适的时机,把这宝贝给推出来了。

原本林森还想着怎么自个制造个话题,或者拿谁做个试验,把这东西的热度给炒起来呢。

他也没想到竟然是长孙皇后亲自来当了这个代言人啊,这一下可不是火了吗。

尤其是在原本计划中的目标消费人群,也就是这帮子权贵之中,这人参可是真的成了仙药一般的存在了。

不说吃了就让人长生不老吧,什么延年益寿,救命良药的名头,那是妥妥的坐实了。

这会以前嘲笑林森傻缺的那帮子家伙,忍不住都在暗骂自己,懊悔的不要不要的。

曾经有一大批金子摆在我的面前,让我去白捡,可我只是嫌弃它碍眼给踢开了,如今想来真的是后悔莫及,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希望是一大车老山参!泪目……

而林森眼下虽然乐开了花,不过还是按捺住了急迫的心情,耐心等待着人们对人参的渴求继续发酵一下,等着因为一参难得而名气越来越高的时候,再适当的放出一些来。

当然这个时间不会很长,起码要赶在其他意识到其中商机的家伙们,从东北那边调来货源以前,才好赚它一回大的。

好在整个东北那边能见到的,够年头够质量的好货色,基本都让林家商队的搜刮的差不多了。

毕竟带着烈酒这等利器去的,而且又把各个部族差不多转了一个遍。

就算没去到的,听说老山参能换烈酒,那也是不遗余力的把压箱底的存货都送进了林家商队的口袋啊。

趁着这段时间,林森一方面得继续巩固长孙皇后的病情,一方面也得考虑怎么才能得到皇家的首肯,再去将人参投放到市面上。

虽然已经带了几棵最好的老山参送到了宫里,也算是他林森的一些心意,如今都已经在李世民的命令下,被小心的收好了。

之前靠这东西让长孙皇后缓醒过来那一幕,给李世民造成的震撼太强烈了点,怕是无法磨灭的印象了,老山参被他当做宝贝,也就成了很正常的事情了。

不过林森觉得这事怎么看都还是有点蹭了长孙皇后这事的热度,即便李世民因为林森救了长孙皇后的命,对此不会多说什么,可难保会不会在他心里留下个疙瘩。

那林森这么一番努力,又是救人,又是送山参的,搞不好岂不是都白忙活了。

与其如此,自然还是交代一声,得了首肯以后比较放心啊。

有林森和孙思邈两位当世神医的精心照料和调养,又有着最顶级的药物,还有那么一大帮子人的小心伺候,或许也要算李承乾和小象儿当然还有李世民的一份功劳。

反正在大部分人的期盼下,长孙皇后康复的还是挺快的,虽然经此一事后,肯定恢复不到以前的状态了,但是相对于之前那种奄奄一息的状态,好的肯定也不只是一点半点啊。

现下已经能够下地散散步了,看来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后遗症,起码活动自如,哪怕脸色不如之前红润了,可看着也和好人差不多了。

这时候林森才觉得是个好时机了,大家心情都好的时候,长孙皇后这个当事人也康复的差不多了,他问问能不能跟着沾沾光,李世民他们于情于理都会同意啊。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李世民甚至有心情笑骂一句。

“以你小子那狗肚子憋不住三两油的尿性,能到现在才问起来,朕已经很意外了。”

这样林森就算是得了皇帝一家子的首了,再去张罗这个野山参的事情,底气那就足的很啊。

干脆大大方方的搞起了宣传,直接就是拿长孙皇后做噱头的,不说皇后亲测有效吧,反正意思也没差了。

等到大家都知道林森准备开卖了,林森这才把时间和地点都告知了大家。

而开卖的方式自然也要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所以当然是选择了——拍卖!

第四百二十九章 找点乐子

拍卖的事情正在积极的酝酿中,地点都定下了就在兰蔻那边,时间也已经确定好了,而来客的阵容那也是相当强大的,其中甚至还包括了一直和林森不对付的世家中人。

嗯,像林森这样大度的人,肯定不能放过坑他们的机会啊。不是……肯定会将最好的留给他们的,要和谐,要一切向钱看,争斗什么的,完全是可以暂时放下的嘛,呵呵……

这段时间林森倒是还听到了一个对他来说天大的好消息,他一直故意逃避的那个回登州卫的问题,也总算不用让他头疼了,因为李世民下旨了,他的职位干脆又一次被刘仁轨给接手了。

这哥们也算是能人,在广府那边这才几年功夫啊,就把那边的场面料理的挺顺溜了,坐地户和外来帮之间的关系一直也都平衡的挺好的,新去的广州刺史倒像是在给他当副手的样子。

主要也是那边有了香料岛这个共同利益点后,很多事情其实就好说了,而在刘仁轨任期内,主要的精力反倒是放到了开发岭南当地的资源上来。

听说眼下的岭南整体的提升非常的可观,南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也变得频繁多了。

南粮北运慢慢的要变成常态的样子,算是把林森当初的设想,逐步的在落实到位。

由此李世民对这个原本不太起眼的将领,那绝对是另眼相看啊。

眼下让刘仁轨来到登州卫以后,不难想象南北之间的联系肯定会越发的紧密,说不定也能更好的运用起各自的优势。

再加上有登州卫盐场的存在,相信这位文武双全的帅才,还能打造一番更好的局面,反正比林森这样连半吊子都算不上的家伙靠谱多了。

从这事上也不难看出李世民给林森的定位,一直都是一个有奇思妙想,能够发挥奇兵作用的家伙,当然也是个非常合格的猛将,不论是去战场上冲杀,还是靠着他的歪主意去打开局面。

但是战力不可持久,因为他就是个单纯的猛将,并不是什么帅才。

但是刘仁轨却是那种可以经营一地的都督型,典型的智将,打持久战还是这种人合适。

对其他人来说,职位又一次被撸干净了,怕是很难接受的重大打击,但是对林森来说,却是难得的恩典啊。

为此还专门跑皇宫里去表达了感谢,让李世民都有点哭笑不得的。

换了别人失去了职位还不得骂娘,可他倒好,还感恩戴德的。

这家伙还真的是毫不贪恋权位,把老婆孩子热炕头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这也正是李世民一直这么放心的用林森的一大缘由,也因此对这小子是越来越发自内心的喜爱啊。

当然他救了长孙皇后这点也确实加分不少,本身又是个很有分寸的家伙,对李世民来说,这都是一个心腹将领该有的表现。

对林森来说总算是甩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而从刘仁轨之前的表现来看,在他接任之后,林森在当地的利益仍然是很有保证的。

对于这么一位继任者,林森当然是非常喜欢的,苦活累活他都干了,好处还没少了自己的。

这也可以说是林森救治了长孙皇后得到的另一个回报吧,除了刷了一把好感度,还得了首肯可以借用名号,从而得到一些个经济利益之外的隐形福利之一了。

当然救治长孙皇后这事,本身对林森来说也是有好处的,要不然他哪能那么上心呢。

拉了李承乾一把是肯定的,不仅是让他避免了走上历史上的老路的悲剧重演,更是借着长孙皇后生病期间的一系列表现,好好的在大臣甚至在民间刷了一波声望。

大唐不是号称以孝立国吗,他一个太子天天不忌讳母亲生病,每天衣不解带的在母后身边伺候着,还时不时带着自家小儿子去给当奶奶的逗乐,可以说是非常的有孝心了,自然受到了上上下下的交口称赞。

而在林森看来其实还有个他之前差点忽略了的隐性好处,那就是阻止了武则天的进宫。

历史上的她进宫,本就是在长孙皇后去世以后,即便她一直不得宠,可这段经历却是为她后来和李治之间的不清不楚,到最后干脆成了李治的皇后,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留下了长孙皇后,武则天怕是进宫的机会都没有吧。

以后出现那个历史上唯一正统女皇帝的可能性,自然也就大大减少了。

当女皇这种事情,真的可以说是时也命也,只要有那么一点改变,后续连锁反应之下,肯定就会造成她离那张龙椅越来越远咯,林森的这一心愿不也就算是达成了吗。

既然关注到了这个事,林森不免要安排手下人去调查下,武则天这位未来女皇的现状。

可得到的结果真的让他有些目瞪口呆的,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好。

武则天如原本历史上的一样,成长轨迹和各种经历都还是那样,但她怕是真的一辈子都没机会变成李世民的妃子了。

还不是因为长孙皇后恢复了活力,而是因为和历史上已经不同的一点,武则天竟然和李治那小子定亲了!

这尼玛跨过了和李治这个觊觎老子的家伙偷情的阶段,这俩未来奇葩的雌雄皇帝俩,竟然直接就这么结合了!

这事也不知道到底是好是坏啊。没有在宫中备受冷落的那十几年,没有那层李世民妃子的光环,谁也不知道她对待权力会是个什么态度,李治对她到底又会是个什么态度。

万一李治就是个喜欢撬他老子墙角的货呢?他对武则天还会像历史上那样吗?武则天又会像历史上那样,不择手段的追逐权力吗?这些都难说的很。

这要是武则天铁了心要干女皇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谁又能说她会不会走出一条类似杨玉环的道路来呢,又或者两人的结合会造就一个恐怖的野心家组合也说不定。

当然朝好处想,这些可能都太过艰难,太过缥缈,反倒是做个普通的王子和王子妃的可能看上去更大一些,毕竟眼下李承乾还是那个当仁不让的太子人选呢。

不过无论如何,林森肯定会持续关注李治和武则天,这对历史上威名赫赫的夫妻俩就是了。

眼下想对他们采取一些激烈的措施是不可能了,只能更好的帮助李承乾稳住自己的位置吧。

琢磨完了这些,林森干脆就不为这些还没发生的事情头疼了,还是着眼当下吧。

因为拍卖马上就要开始了,林森还想从那帮子送上门来的世家中人身上找找乐子呢。

第四百三十章 开门红

没了登州卫这个担子,石见银山那一滩,自然也有刘仁轨那边接手,林森这边颇有点无事一身轻的感觉,这叫一个轻松惬意啊。

那边长孙皇后的病治疗的也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后期的养护而已,留下个方子以后,林森也总算是可以功成身退了,那帮子御医总不至于连这点事都办不好啊。

眼下除了陪着老婆孩子以外,林森的主要精力都放到了这次的拍卖会上,他还给同样会来参与竞拍的世家中人准备了一些小惊喜呢。

很快就到了拍卖的日子,经过这段时间的宣传以后,这拍卖会的名气早就打出去了。

当然不是在普通民众之中如雷贯耳的那种,只是在权贵阶层当中口口相传罢了,毕竟一开始的目标群体,就是这帮顶尖阶层的。

今天的兰蔻整个大楼都不会对外营业,专门都用来招待这些前来参加拍卖的贵客,原本的兰蔻店面那边,当然也会对这些来宾之中的女客开放,让她们有地方消磨时间。

真正的拍卖会是在兰蔻一直没有开放的顶楼进行的。这边经过这么些年的经营以后,已经在长安居民心中形成了最为顶尖的形象,把拍卖会放到这里,来本就能让其逼格抬升一下。

如果拍卖会如预期的那般取得成功,又能反过来帮助兰蔻提升其形象,可以说是相得益彰了。

当然因为来的这些人是真正的非富即贵,安保和饮食这类的问题上,林森也是一点不敢怠慢的。

自家的庄户拉了不少人过来帮忙,都有功夫在身上,客串起安保来还是挺合适的,核心大厅里林森的那些贴身护卫也会亲自负责。

即便是最不受林森待见的那帮子世家中人,也绝对不能让他们在这里受到伤害啊,要不然兰蔻的名声,还有他林森的名头,都算是毁了。

里面的吃食肯定就是独一味那边全权负责了,为了这事,独一味那边今个都得关门歇业。

那些个宾客也都是有备而来,女客自然去兰蔻店面那边,见识下这边的新品发布会。

这也是同期举行的另一个大型活动,其中用到了许多同样是从东北那边弄回来的好皮毛,貂皮和虎皮,熊皮这些自然都是不可或缺的。

尤其是貂皮,一定意义上说这个质感可以算是最好的,因为东北那边有紫貂啊。这边自然是程怀玉来主持的。

而男客那边则大都带着一位名声响亮的名医一同前来的,因为今个的拍卖会,准确的说应该是高端药材拍卖会。

人参虽然是其中的一位主角,但却不是唯一的主角,同样名头响亮的灵芝,何首乌等等名贵药材,这次都会一同现身。

这样吸引来的可不只是对人参感兴趣的家伙了,有些家里牵扯到药材或者医馆生意的,自然也积极踊跃的参与了进来。

只有人参这一种东西未免太乏味了些,搞不好中途人们的热情就消退了,这么多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极品药材一同拍卖,不停的穿插着来,这个氛围就可以一直保持热烈了啊。

林森也没有磨叽,也没搞什么讲话一类的,很是干脆的就示意拍卖开始了。

他找了个独一味酒楼那边说书的顶尖艺人过来当了拍卖师,弄得还挺正规的,敲锤啊,介绍啊,这些程序都写的明明白白的。

之前也已经让所有来宾都了解过规则了,即便是大家头一次接触到这种新颖的形式,也不会太难理解。

所有人都围绕着桌子就坐的,每个参拍的嘉宾手中也都有着各自的号牌,那边林家庄子上出来的学生负责记录报价,不怕他们胡乱叫价咯。

到他们这个地位上,也丢不起那个人啊,真个喊出了高价,砸锅卖铁也得兑现啊。

拍卖真个开始以后,这些个权贵基本上都对桌子上丰盛异常的菜肴看都不看一眼,全都盯着场中的动态呢。

这第一株几百年参龄的野山参,就取得了一个开门红,价格这叫一个高涨。

都是刚开始玩拍卖的家伙,又是第一个拍品,多少有点想要露露脸的意思,这一竞争就差点没收住手。

最后那得胜的家伙,还喜气洋洋的站起来跟大家挥了挥手,换来一片善意的恭维。

不过这货坐下没多大会,就开始后悔了,哎……我怎么就是没管住这个手啊,最后那一下你让给人家不就完了吗,这下子可要大出血咯。

有了这样的热烈氛围,之后的竞争一直都挺激烈的。

雪莲,番红花,红景天,人参,何首乌,灵芝还有铁皮石斛,那是相继登场,一直就没出现过流拍的情况。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难得一见的真正的好东西,现场总有许多识货之人的,就算不识货,主持人也会声情并茂的给你普及一下,它们是有多么的难得,功效又有多么的神奇。

到了最后几件,那竞争更是格外的激烈,因为林森弄出了许多传说中的东西。

桌面大的灵芝见过没有?咱这就有,你就说这样的东西你想不想弄回家吧?放家里当摆设,都比别的玩意有面子啊,没说的,必须争。

人形的何首乌见过没有?不说生死人肉白骨,让人白发变乌,却是真真实实的效果。就冲这难得一见的体量,还有这极似人形的外表,买回去也值了啊,这得算仙药啊。

千年人参娃娃听说过没有?老采参人可都知道,这玩意你要是不用红绳绑好咯,那可是真的会自个偷偷跑掉的,跟成精了也没差了。

这样的东西你真的不想来一根?别说吊命了,吃上直接升仙都不是没可能。

久卧在床的,吃上它,说不定第二天就能变得活蹦乱跳的。

你还别不信,长孙皇后知道不?她才吃了多点人参啊,年份都不见得有这个长呢,原本奄奄一息的,现在你还能看出她是个病人来吗?这才多少天功夫。

如果这些还不够震撼的话,历代医书都记载了,可以让人轻身不老,延年神仙的太岁了解一下!

泡水还能延缓衰老,消除疲劳,甚至治病救人呢。这样的东西你就说你想不想要吧?

要不是林森之前就把更大的一个太岁先送进了宫里去,眼下盛放在一个硕大瓷缸中的这个稍小一些的肉灵芝,压根就没有面世的可能。

这玩意真的是很多人只闻其名,未见其型的好东西啊,最早在《山海经》中就有记载呢,眼下这算是见到活的了。

啥也别说了,各凭本事抢吧。

这都关系到长生不老了,谁跟你玩兄友弟恭那一套啊,你就是咱顶头上司也不好使啊,顶多回头给你分点太岁泡的水,就算是仁至义尽了,好大面子呢。

第四百三十一章 原来是你个孙子

在拍卖会结束以后,全程见证了整个过程的林森直接乐颠了。我赚钱啦赚钱啦,我都不知道怎么去花

我左手买个诺基亚,右手买个摩托罗拉……

这大概是除了香料岛以外,林森一次性赚到的最多的一回了。

经过这次的拍卖会以后,林家基本已经奠定了在顶尖药材方面的垄断地位,人参等等药材的价格,也算是成功的炒上去了,以后单是这方面能够带来的利益,就会非常的可观。

更重要的是其中的几个大头,都是那帮子世家中人贡献的啊。

作为此次拍卖会的召集方,和最大的供货者,这些上拍的货色,自然都是要经过验证的。

可以说也是赌上了林森自个的神医名头的,质量当然都是很有保证的。

哪怕是卖给世家中人的,那也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说是人参,它就绝对不是萝卜或者桔梗。

虽然仔细看来就会发现,世家中人想要的药材,参与竞拍的人总会多上那么一两个,竞争也会额外激烈一些。

但这些好东西最终还是让他们都拍下了啊,比其他人弄到手的稍微贵上那么几成,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吗,谁让他们看中的都是最好的那批货色呢。

体量大,年头长,甚至还包括了最后那个被无数人追捧的太岁,看上去也算是收获大大的。

只是林森不会告诉他们,不好意思,这些个药材都是林森一手催生出来的!

找上些人参种子,找块普通的林地,林森想让它们长成啥样,还不就是啥样吗。

你就换了孙思邈来,他只看这些个山参的外形,那也妥妥的是几百年的老东西无疑。

至于真正的药效吗,这么说吧,百年人参弄点须子下来给席君清吃上,他用不多大会就得开始喷鼻血。

可那些世家中人买到的千年人参吗,席君清切片吃,也没见冒过鼻血啊。

可是拍卖现场也不可能让你每个人都拽根参须子下来,尝尝药效如何吧,这还先不说到底有几个人懂得辨别人参的药效的,大家都这么搞,那千年人参还不得给扯秃噜皮了啊,还让人家怎么卖。

所以能凭借的也就是眼力见而已,而无论怎么看,它们都是和其他拍品差不多的野山参无疑啊。

那帮子世家中人平时用这玩意来调养身体也还罢了,虽然药效差了也就那么几百倍吧,但确实还是有点好处的。

可要是关键时刻想用他们弄回来的这些玩意来吊命,那不好意思了哈。

人家皇后来一片就成,生机活力给补的嗷嗷的。

你们这些吗,整根整根的嚼着吃都怕不好使。

成捆的炖汤,熬成浓汁,说不定还是有效的。

毕竟后世还有用这法子搞急救的呢,就看你们舍不舍得破这血本了。

最后那个太岁,同样也被世家中人给拍了去,这次是卢家的新任家主下了狠手了,实在是他不想步了前任家主的后尘啊。

他可没比那位死的“欢乐”的家伙年轻多少,难保自己哪天也就那么噶屁着凉了,谁让他还有着和前任家主差不多的兴趣爱好呢。

所以平日里的保养就很重要了,有了号称可以不断生长,吃一片长一片的太岁,那肯定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哪天心情好了,泡点水给手下人喝喝,那还不得让他们全都死心塌地,感恩戴德的。

林森当然不会告诉他们,那玩意确实也算是太岁的一种吧,毕竟广义上说,黏菌聚合物就算啊。

可真正的太岁里面的成分太复杂了,林森也不是全都能催生出来的。

所以割下来那点太岁,能够催生出来的,仅仅是其中属于植物的那部分而已。

这个功效嘛,可就难说的很了。

希望这帮人吃喝之后,别变得身体更差了就成了。

嗯,林森这么大度的人,肯定还是可以希望敌人好的,毕竟人家也是花了大价钱的吗。

这一通折腾下来,林森可算是心满意足了。钱挣到手了,而且比预计的还要多得多,尤其是从那帮子世家中人手中挣来的,还顺手小坑了世家中人一把,出了口气,那心情能不美丽吗。

而且最近也算是彻底的没事了,皇宫那边隔三差五的过去看看,确定下长孙皇后的病情进展,顺便好好的刷刷存在感,其实就是提醒大家,长孙皇后我救回来的,吊不吊?

既然他现在没有官职,赋闲在家,不像之前那样属于偷跑回来的,那该有的聚会和宴请也就不能再耽搁了。

只不过现下别人再和他聚会的时候,话题都离不开他的医术了。

当然,重金求子的肯定也是不少,本来大家就都有跟医生要生子秘方的习惯,林森自个又有连生俩儿子的彪悍战绩在,程怀玉那边给出的秘方也都取得了好结果,人们来找他这个新晋神医的热情,自然是非常高的。

忙活过去这一阵密集的宴请后,林森才算是真个闲了下来,也有那时间和心思去琢磨点事情了。

不是别的事情,就是在想着之前让长孙皇后“急怒攻心”,差点一命呜呼的罪魁祸首,到底是哪个。

之前他知机的避嫌,可不代表他对这事就不好奇啊。

首先几乎可以肯定的一点,这货最可能的就是长孙皇后的亲儿子。

要不然以她一贯表现出的气度而言,别的皇子犯了大错,哪怕是起兵造反了,她也不至于气到那个程度啊。

其实就是一句话,谁不是跟自己孩子最亲啊,哪怕表现的再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心里的感受和分量,那也不可能完全一样啊。

亲孩子还有个亲疏远近呢,更何况是和别的女人的孩子。

再联想到之前遭遇伏杀时,长孙皇后和李世民夫妻俩所表现出的态度,程怀玉的猜测,林森就更加肯定,出问题的不是李泰就是李治那家伙。

按照原本的历史而言,李世民这个宠孩子,主要是宠他和长孙皇后的亲孩子的家伙,会因为李泰这货那不知道谁给吹出来的好文学,善待士大夫的名声,而给他别置一个文学馆。

这都是开府建牙的架势了,也就难怪李承乾会觉得这家伙是对自己危害最大的,一度想要干掉这个死胖子呢。

可现在,李世民却压根没有提起过这一茬啊。

这说明什么?很可能之前就是这货犯事了呗。

甚至林森都怀疑,这货不会是不顾李世民他们的劝告,又打算弄死自个呢吧,所以才有了长孙皇后的发作?

这么结合起来琢磨一下,林森是越想越觉得,就是这死胖子无疑了啊。

吹捧他的就以那些世家官员最为欢实,而这货又是个自傲到自负的性子,很是自以为是,偏偏又是个被宠坏的熊孩子,破坏力最强的那种,干出这种伏杀大将的破事来,好像也算不得多让人意外啊。

这么想来,这家伙有动机——为一直支持他的世家官员张目,也完全有那能力——一个备受宠爱,近乎拥有无限用度的皇子,还是个觊觎皇位许久的野心家,想要培养一些死士想来也不是难事,让人挖不出幕后主使者来,同样不算是意外啊。

我嘞个擦,原来就是你小子一直在黑我呢!

请好吧,孙贼儿,我要是不把你恁舒坦咯,我林字左右翻过来写!

第四百三十二章 做好事不留名

林森这阵子的小日子,那是真的过得相当的舒服,没事陪着老婆孩子到处玩玩,带着孩子一同见识下各种风土人情,还能训练小平安骑马,练武,祯祥没事可劲玩就成,反正都是按照他们的喜好来的。

以现在他们表现出的性格来看,平安是个好动的,以后说不定更适合走武将路线,小小年纪就已经对那些打打杀杀的故事很感兴趣了,喜欢的玩具也是木刀木抢这些,弹弓也打的挺溜了。

而祯祥偏文静些,看来是个内秀的,学知识分明也要更快些,搞不好以后要朝着文官方向发展啊。

不过眼下林森不急着给他们启蒙,纯粹是在发现他们各自的兴趣而已。

李承乾偶尔也还是会来到林家庄子上,找林森聊聊,更像是把这里当做了他放松的一个港湾一样。

因为在林森面前,他更能放开自己,展露更多真实的一面,一起吐槽,一起骂骂脏话,没有什么压力。

相对以前来说,他来的次数还是少了一些,倒不是他有些疏远林森了,而是因为他最近实在是忙坏了。

李世民现在貌似有点想开了的意思,当然肯定也是有意想要好好锻炼一下李承乾这个继承人,三伏天或者三九天的,天气比较极端的时候,李世民经常会带着长孙皇后一起去行宫休息。

因为地势的原因,皇宫里面一直都是冬冷夏热的地方,确实不是那么适合居住,尤其是对大病初愈的长孙皇后来说。

而且别忘了李世民自个,也有着类似的风疾的毛病,想要多活几年,好好放松调养确实挺有必要的。

他走了,李承乾这个太子自然要顶上去,几次监国之后,倒是越来越得到众多大臣的认可了,在许多人看来,他都可以说是个合格的继承人了。

更何况他一直还表现的挺有孝心的,也没有现在就抢班夺权的意思,每次都会提早带人去迎接皇帝和皇后归朝,所以朝野上下都对他是越发看好的。

不过可以想见的,越是接近那个至尊宝座,他需要蛮对的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的事情都会更多,越来越心累也是肯定的,这从他找林森时,聊着聊着甚至会不顾形象的破口大骂,也能看出一些端倪来。

不过林森又没参与到这些腌臜事中,以他的心思和情商,也确实玩不转这个,他就不是那种有复杂心思的人,一心过好自个的小日子就成。

偶尔会有些推不掉的关系找过来,让他帮忙给诊治下病症,或者要个生儿子的秘方什么的,他有时也难得的克服一下懒惰的心理,跑去给长孙皇后看看,确保她的身体状况一直都还不错这才放心。

有这位在,李承乾应该不至于走上历史上作死的老路了。更何况历史上造成他的悲剧的其他因素,也差不多都被林森给折腾没了。

原本毁掉了他所有骄傲的足疾,已经被林森给治好了。

李承乾自己也明白这玩意会给他造成多大的打击,再加上有救治长孙皇后的这份功劳在,李承乾和林森有一份额外的亲近,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吗。

而原本极度像是卧底,用错误的方法不断批评李承乾,不停压抑他的性情的那俩老学究老师,孔颖达和于志宁这两位,因为一个《氏族志》,也已经远离了李承乾身边。

一方面他们编写过这样一本意义重大的书籍之后,身份地位已经大不同了,不太适合原本的位置了。

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因为这书牵扯的因果太多了,那些人的反击,也让他们没法继续呆在太子身边了。

这里面当然也有林森出了一份力,他站在一个年轻人的角度上,进行了一些劝谏,算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吧。

又有长孙皇后这个心疼儿子的母亲帮忙说项,最后就成了现下的这种局面。

在李世民的命令下,房玄龄等重臣,和他们的后人,现在都有在东宫挂职,算是进一步巩固了李承乾不可动摇的太子地位。

而马周这位崛起于微末的文人,也受到李世民的器重,接过了原本孔颖达他们的位置,和房玄龄一同负责继续教导和辅佐李承乾处理事务。

房玄龄作为宰辅位高权重,事务繁多,而本就更像是顾问角色的马周,就事实上做了这个相当于未来“帝师”的角色。

这既是对平民出身的官员阶层的进一步肯定,同样也对李承乾造成了更加正面的影响。

马周可不像安歇老学究一样,人家太子修一修自己的卧室,都得狠狠的参他一本。

他向来只抓那些真的事关品德,和为君之道的大事,劝谏的手法也要温和的多。

有理有据,以情动人,让李承乾很难生出抗拒的心态。

李承乾的积极变化,可以说已经有马周的几分功劳了。

不过这下林森和李承乾之间的联系,也是越发紧密了,因为马周和林森的好友关系同样瞒不住人啊。

而且在林森的影响和建议下,李承乾也很注重锻炼身体,他也不想再让足疾复发了啊,还想让自己以一个最好的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

所以他现在的身材是挺好的,比他那个脑满肠肥的弟弟李泰,可是强了不是一点半点。

那货现在出门,都只能靠着人力抬撵,自个走不上几步,就喘的跟风箱似的,很让人怀疑这位会不会事务稍多点,就活活把自己累死咯,毕竟看上去只是在皇宫里转上一圈,他都得一命呜呼。

就这么个形象,别人也很难相信他能做好皇帝啊。

谁也不想跟一个随时可能噶屁着凉的家伙混不是,何况还是拖上了身家性命的那种。

再加上没了历史上本该有的文学馆的加成,只靠那些势力大不如前的世家中人的吹捧,聚集到他麾下的人,可比历史上要少得多了。

这里面林森当然也是出了力气的,让这位食欲大增,不爱动作什么的,对林森来说自然不是问题。

这就是林森最为直接的报复,而且这样的东西,看上去根本不是病,别人看来只会觉得是这货自个没有自制力而已。

毕竟是对一个皇子出手,留下痕迹的话,很可能对林森一家都是灭顶之灾,自然要做的格外的悄无声息。

没从这个现阶段原本最有威胁的挑战者身上感受到多大的压力,李承乾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自然就成了一个异常自信的皇位继承人。

也不需要再通过那些中二的表现,来吸引父亲的目光了,他只需要表现出他的真本领就成。

第四百三十三章 挑事小能手

做好事不留名的林森也不是就一直赋闲在家的,哪怕这小日子再爽,总还是会有静极思动的时候吗,可惜期间那场松洲大战他没能赶上。

当时李世民也属意他做急先锋,配合侯君集去松洲将入侵的吐蕃军队打回去的,不过他最后不得不推了这件美差。

他还是不想和侯君集这位著名的反骨仔有太多的联系,更重要的是,程怀玉又怀孕了。

如果他去打松洲,哪怕像历史上一样,只靠着先锋的冲击,就把吐蕃军队给杀怕了,压根没用着后续的战斗,这一来一回的功夫,他都肯定赶不上程怀玉生孩子的过程了。

祯祥降生的时候他没能陪在身边,已经让他觉得分外愧疚了,这次还是不要让她挺着大肚子还要为自己担惊受怕的了吧。

另外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帮子老将都在觊觎着先锋官这个肥差啊,其中可是有不少和林森相熟的。

这对一帮子老将来说,很可能是最后的辉煌了,而他林森毕竟还年轻,以后还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挣军功回来。

再考虑到眼下的自己可以说是处于暂时的升无可升的状态,这些军功对他来说意义其实并不是很大,与其如此,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交好那帮子老将的同时,也能在家好好照顾自家老婆。

李世民也觉得每次都在关键时刻把林森给调走,有点太不近人情了,所以在林森请辞之后,都没带犹豫的就同意换将了。

大唐并不缺能冲能打的猛将,又不是离了林森就无人可用了,一大堆老将都蹲长安城里闲的蛋疼,恨不能出去喝个酒宴就干上一架,发泄下过剩的精力,听到有仗可打,更是不知有多少跑去主动请缨的。

之所以有意选择林森,主要是这小子最近在家过的太欢实了,李世民可不希望这么个猛将早早的就过上养老生活,与其在自个眼皮子底下蹦跶,还不如出去历练历练,也好早日变成独当一面的大将。

不过既然这家伙烂泥扶不上墙,那就顺了他的意就是了,也给那些老将一个表现的机会。

最后经过几番权衡,还是派出了牛进达这位治军严谨的猛将当了这个先锋官。

不过林森也不是说就彻底闲下来了,既然想起要给这小子找点事干,李世民肯定还有别的招啊。

正好新一次的栓选开始了,李世民干脆的又给林森安排了个职位,让他重新回皇宫中,成了专门负责看大门的,左监门卫中郎将。

虽然职级是比之前的登州折冲都尉要低了一级,看上去好像反而倒退了,可这个位置不一样啊。

能给皇帝看大门的,那自然得是皇帝真正的心腹才成吗,俗话还说宰相门前三品官呢,林森这个位置代表的更多的还是皇帝的信重,也算是向外释放一个信号,表明了林森还是一如既往的受到皇帝的喜爱,并没有因为他赋闲在家就受到冷落。

要不是林森实在太年轻了点,资历过浅,李世民也一直有压一压他的升迁速度的意思,给他一个监门卫将军的职位也无不可啊,那可是真正的三品高官了,眼下显然还是不太合适的。

而且这个位置对林森来说比较有利的一点,他不用老在那盯着,到点了就可以回家照顾老婆孩子啊,活不是很繁重,甚至可以说是轻松的很,又是个熬资历的好地方。

主要就是检查那些个官员的进出,都是熟脸,问题并不大,还能和这些人混个脸熟。

真个有些不方便外人看到的事务,都是走玄武门那类的地方了,也不用担心知道太多不该知道的事情,所以说李世民这也算是很照顾他的情况了。

真正的战斗过程和历史上差不多,动员大军的时间,好像比战斗花费的时间还多一些。

牛进达率领先锋大军去到,把吐蕃军按在地上一顿暴揍,好好挫了挫敌人的锐气,那些刚从高原上下来的家伙就害怕了

就大唐军人表现出来的这个战斗力,继续打下去肯定是没有便宜可沾的,现下其实还有点内忧外患的松赞干布,并不想耗费太多的手下精锐,招惹大唐这个庞然大物,于是果断认怂了。

其实现在的吐蕃还没有收复羊同,也没有获得泥婆罗的那些骁勇善战的猛士们的效忠,经历过的更多的还只是和内部那些旧贵族的争斗,整体的战斗力并没有后来那么强。

再加上他们也缺乏一个安稳的大后方,内部的争斗还挺激烈的,所以这战斗意志并没有多强。

只有林森知道,这片高原上的人们后来给大唐造成了多大的麻烦,所以听到牛进达他们胜利归来后,林森琢磨了一下,还是跑进宫去将自己的想法告知了李世民。

现在的羊同和泥婆罗,都还是独立于吐蕃之外的呢,尤其是羊同这边,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和吐蕃很不对付,反抗一直很激烈,泥婆罗又有着彪悍无畏的战士。

只要有人去把这两国给挑动起来,不断的给吐蕃那边制造麻烦,必要的时候,大唐也完全可以提供一些帮助,让他们更多的牵扯吐蕃的力量,阻止这个高原国度的崛起还是没问题的,起码能延缓它的壮大速度吧。

原本快速增强他们国力的助力,如果能够变成他们最大的牵绊,那么可以想见的,他们之间对耗过后,即便最后还是完成了统一,那力量也削弱了不知多少层呢,此消彼长之下,对大唐的威胁自然就要小得多了。

李世民也从草原上感受到这种拉一波打一波的玩法的好处了,大唐随时可以处在裁判的位置上拉偏架,甚至不费一兵一卒就能削弱,甚至消灭掉一个部族。

薛延陀就是这么被玩坏的,别说一统北部草原,变成大唐新的威胁了,眼下自个的领头羊位置都有点岌岌可危了,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要面临分崩离析的局面。

正好再把唐俭这个大功臣扔到高原上去试试,让他继续发挥那无与伦比的嘴皮子功夫好了。

眼下大唐朝廷内部可是有许多人将唐俭当做当世纵横家的,想来这次应该还能不让大家失望才是。

当然,林森其实也有点私心,那就是阻止文成公主入藏。

第四百三十四章 危机感

文成公主入藏或许可以说是在大唐占据优势下的一种战略举措,在名义上占据了道义制高点,可这毕竟是和亲,林森觉得这对武将来说无异于是一种侮辱,大唐的安危什么时候需要靠牺牲一个女子的幸福来获取了。

更何况历史上的文成公主入藏,相当于给了松赞干布一面大旗,一定意义上说让他在之后整合内部的时候借了大唐的势,同样也给了他安稳发展的外部环境。

而且更重要的是,文成公主可不是空着手去的,随行的还有各种先进的种植和冶炼技术,还有众多的匠人,这些东西送过去,可是实实在在的迅速提高了他们的生产力和战斗力,对整个国力的提升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

原来一刀破不开大唐军人的盔甲,有了大唐的武器制作方法后,就可以做到了,这不是相当于帮着他们对付自己的军士吗,好大喜功也不是这么玩的。

这点上林森也是专门给李世民痛陈了利害,先不论能不能阻止和亲,总要阻止这种傻叉的技术扩散才对,这才是真正的资敌行为,当然林森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骂李世民就是了,但也说的没那么委婉。

反倒是派些老学究和所谓高僧大德去,林森肯定很乐意的,大儒们去可以践行一下他们的理想和信念,多教化当地人不要妄动刀兵,最好把那些吐蕃贵族全都教导成只会动嘴,不会动手的谦谦君子,那就是大唐百姓的偌大福分了。

高僧们入藏也一定要专注于祸害那些贵族才成,把他们全都弄成逆来顺受的鹌鹑和绵羊,一定别对着那帮子奴隶传教,这要是弄得跟后世的天竺教那般奇葩,让那些日子过得猪狗不如的奴隶们还安于现状了,对吐蕃反倒是成了好事。

林森还指望他们那边能多出几个斯巴达克斯一样的人物,带领当地的众多奴隶时不时就来个造反,多给松赞干布他们找点乐子呢,这对他们的国力损耗可是很直接的。

嗯,大唐完全可以多多鼓励一下他们吗。哎,一个奴隶制的国度,大唐这种正义之国压根就看不过眼啊。

至于普通民众之中,还是多些当地教派的信徒比较好,有不公待遇就干他丫的,有好东西就烧了敬献天神,这样自己消耗国力的做法,当然要多多鼓励才对。

挑拨离间,驱虎吞狼,多管齐下,让它内忧外患一起爆发,就不信这样他们还能那么快的崛起。

至于林森怎么知道的这些?总不能说是后世知晓的吧,林森肯定早有准备的。

真以为他这些年就一直单纯在家陪老婆孩子们,一点都不思进取了吗?肯定私下里还是要做点准备的。

就比如说他买回来的那些,不对,应该是作为搭头被送来的那些廓尔喀战士,就被林森早早的派了出去,去到了吐蕃高原上,正好可以发挥他们的本领。

经过特种训练的他们,相比普通的廓尔喀勇士,强悍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当然他们可不是去干架的,即便他们再强悍,可毕竟人数有限啊,林森派他们去是作为商队过去的,起码表面上看来是这样。

高原上并不缺少金银饰品还有各色宝石,皮子和药材同样不缺上品,总之能用来交易的货品并不在少数。

而且因为高原的独特环境,一直都被大唐百姓视为畏途,所以这条商路一直开发的都不是多好。

那么相应的高原货物就成了稀罕物,虽然来回花费的时间肯定要长一些,但是运回来绝对是有利可图的。

同样被带回来的其实还有其他的泥婆罗猛士,当然是雇佣军性质。

由于错过了建国初期的那些战斗,没有其他途径快速的壮大手下的力量,只好在现有的条件下想办法了。

奴隶和扩展庄子上的山民,这两种方法其实一直都没有停过,雇佣军同样也是一种方式啊。

林家商队现在完全可以有资格说是大唐在高原上规模最大的一支商队了,论起对高原的了解,同样无人能出其右。

而商队运回的商品,也不是简单的卖掉,而是一如既往地做成了利润率更高的奢侈品进行售卖的。

有的成了兰蔻推出的新品,取得了不错的反响,有的则变成了拍卖会上的精品货,拍出了喜人的价格。

就这么一支商队带回来的关于高原的情报,李世民能不相信吗?

当然实际上除了把这里当做一条商路和兵源之外,林森也有把这里当做一条退路来经营的意思,情报也确实一直都是他们关注的重点之一。

随着和李承乾之间的关系日渐加深,又有着来自其他皇子的报复,林森这种危机感和不踏实的感觉,可是越来越强烈了。

高原也是非常广袤的,而且整个大唐历史上,好像都没有成功反攻高原,起码没有深入高原腹地的经历。

真的遭遇了最坏的情况,不得不退,撤进高原或许也是不错的退路。

真的有必要林森完全可以展现一些真正的神迹,在高原这种无论是环境还是人文都更加原始些的地方,不难把自个包装成真正的神仙。

就他那改造和催生植物的本事展露出来,别说高原上,就是放在大唐,那也是活神仙无疑。

他还有一手同样堪称神奇的医术呢,想要被人崇拜,甚至拥有大批的狂信徒,简直不要太容易。

不说占据高原吧,保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事实上那些廓尔喀战奴,能够这么忠心耿耿的为他在高原上奔波,就是因为他们见证过林森的神奇。

当然林森是故意的,毕竟是要当做退路经营的地方,先期的人手要是不够忠心,以后可就没法开展了。

而且廓尔喀人回到草原上,没了大唐这边户籍制度的约束,想要逃跑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没有展露这些东西做保证,还要担心他们的存在,增强了高原上的力量。

这些和普通的勇士还不一样,他们都是经过全面训练的最顶级的杀戮机器,还是会思考的那种,毕竟是能够从特种队员训练营毕业的家伙,不可能有笨蛋的。

回到草原之后,想要发展处自己的一份势力来,怕是都不算多难的。

事实上林森也确实已经安排了一些人真的这么做了,只不过挑选的都是最为忠心的那些个罢了。

第四百三十五章 作的一手好死

正是因为各个方向上,都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后路可以选择,包括东北那边其实也是一样,可以说只要是商队经过的地方,都有林家的退路在,所以林森现在已经对自己被贴上“太子一党”的标签,并不是很忌讳了。更新最快

因为他有信心在真个有变的时候,带着他真正在乎的那些人逃遁远方,继续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在干好给皇帝看大门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之余,林森也终于迎来了自家的第三个孩子的出生。

这次老天爷终于给了他一个可爱的女儿,林森可是一早给她准备好了名字。

不同于平安和祯祥哥俩这种直白的祝福,女孩子的哪怕是乳名也该温婉一些,所以林森给她取名为“小珏儿”。

“珏”为“二玉相碰,发出悦耳声响”之义。用作小名意指珍贵,宝贝。

从名字中也不难看出,林森对这个小女儿是有多么喜爱了。

平安和祯祥两个做哥哥的,显然对这个小妹妹的到来,也是充满了好奇的。

在林森鼓励他们要做个好哥哥,照顾好妹妹以后,这俩小家伙,包括其实还是个小豆丁的祯祥,都做的有模有样的。

时不时就会跑到妹妹跟前,去看看她的情况,然后和哥哥一起讨论的那叫一个热烈。

经常会来林家庄子上玩的小兕子,见到小珏儿更是高兴的不得了,虽然她现在已经慢慢的有点长大了,不过对小孩子的喜爱,却一直没有变过。

为了享受这份难得的平静日子,林森也是放弃了不少立功的机会。

前面没去松洲那边,只能看着作为先锋官的牛进达,轻松的将打退吐蕃的这份大功收入囊中,还因此终于混上了一个琅琊郡公的爵位。

之后攻打高昌时,林森同样没去,而牛进达又得了这好机会,再立新功。

说起打高昌这事,林森还是觉得挺快意的,当年鞠文泰和众多异族首领一同来长安朝贡,拜见李世民这个新晋的“天可汗”时,可也没少给林森找麻烦了。

还打着自个的旗号,给那帮子世家官员大开方便之门,摆了个必杀之局出来。

要不是林森的武艺确实当世无双,成功破除了那些各大家族的顶尖好手组成的阵型,搞不好就被那一手给阴死了。

为了维护大唐的面子,林森才放弃了路上就对这货下杀手的心思。

而麴文泰这家伙回去以后,可以说是变本加厉啊,不仅对大唐更加不恭敬了,反而转头去依附了西突厥,成了反唐的急先锋,阻遏西域各国通过其境向唐入贡,并发兵袭扰内附的伊吾、焉耆等国。

偏偏高昌又位于唐王朝通往西域各国的交通要道上,地理位置重要,故而李世民下定了决心除掉这个障碍,鞠文泰算是作的一手好死。

尤其是李世民曾经下旨征召麴文泰入朝,麴文泰竟然称疾不至。

于是李世民也就不再客气了,很干脆的诏令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左屯卫大将军薛万均为副总管,契何力为葱山道副大总管,牛进达为行军总管,随上述诸将率步骑数万及突厥、契之众征讨高昌。

鞠文泰还觉得唐离高昌有七千里之遥,沙碛阔约两千里,地无水草,气候异常,唐朝不会以大兵相加。

等到唐军在熟悉当地地形的契何力引领下抵达碛口时,麴文泰这才知道自个小看了大唐的决心,结果活活给吓死了,他的儿子鞠智盛即位。

这之后唐军攻下了田地城,俘获男女七千余人,随即直趋高昌都城。

麴智盛见大势已去,被迫开门出城投降。

之后侯君集分兵高昌各处,迅速的平定了高昌全境。

经此一役,唐打通了去西域各国的通道,促进了和西方诸国的联系,为丝绸之路的通畅扫平了障碍,同时也起到了遏制西突厥的作用。

但是这之后却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侯君集灭高昌后,在未奏请李世民的情况下,将一些没有罪的人发配,又私自将高昌国宝物据为己有。

手下将士们知道后,也开始盗取金银珠宝,侯君集害怕自己做的丑事被揭发,于是不敢治将士们的罪。

班师回朝后,司法官很不客气的就将侯君集下了狱。

但岑文本以为侯君集是功臣大将,不能轻加屈辱,于是上书李世民请求将侯君集释放。

而侯君集自以为立下大功,却因为贪财而被囚禁,感到非常不快。

林森之所以没有去,一方面还是为了照顾妻儿,尤其是还只有一点点大的小女儿,另一方面也更重要的还是为了避开侯君集的这些破事,他可不想和这位有太多的牵扯。

因为林森留意过最近的朝堂,尤其是武将们的情况,秦琼和尉迟恭他们那些李世民的起家班底,如今都有些老了,基本都处于沉寂的状态。

当然确实也是升无可升,封无可封了,不适合轻易的动用,眼下更多的还是作为吉祥物,或者是威慑力量存在,真个上战场的机会并不是很多了。

像是侯君集,还有薛家兄弟他们这些个年轻一些,资历也稍微浅一些的将领,就成了现下最适合独当一面的人选了。

而随着这样主导战争的元帅做的多了,平日的任职也变成了吏部尚书这类位高权重的,所以侯君集渐渐的就有了点居功自傲,越来越有拿鼻孔看人的趋势了。

你说这么一个傲气的家伙,在获胜的情况下,却被下了大狱,要说他没有一点怨言,没点什么想法,谁也不能信啊。

反正程咬金最近就让人带了口信,让林森尽可能的和侯君集撇清关系。

秦琼这位得了林森的照料,现在还活的好好的一代门神,也在林森前去看望的时候,说过类似的话。

本来他们和侯君集就不算是一个山头上的,见了他最近几年的表现以后,更是有意疏远了。对林森有所警告,也是应有之义吧。

林森更是知道,这位未来确实是干了造反的勾当的,其中有没有李世民的猜忌,或者是别人的攀扯造成的,还不好说,但是离他远点总是没错的。

而在这期间,还发生了几件和历史不同的事情,让林森不得不警惕了起来,风雨欲来风满楼啊!

第四百三十六章 敲响警钟

林森最近又卸任了他那看大门的角色,老实的在家看孩子了。这几年的变化让他也有了点厌倦的感觉。

李世民还是不可避免的走上了历史上的老路,有点刚愎自用,好大喜功了。

他和李承乾之间的矛盾也多了起来,对李承乾的限制也多了许多,搞得这位太子爷很是有些苦闷,时不时就要跑到林森这里来抱怨两句。

另外李世民现在还是有了服食丹药的习惯,虽然这种事情按说应该保密的,可林森却知道有几个道家的所谓丹药大家,时不时就要和李世民见上一面。

别忘了林森和孙思邈他们的关系也是不浅的,但是和那几位主张服丹的,却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这几位受到重视,而一直强调没有长生不老之术,更多的应该靠着平日里的调养的孙思邈却受到了冷落。

再结合着之前见到李世民时他的状态,两人也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来。

望闻切问中,这个“望”可是排在第一位的,林森和孙思邈现在可都是此中高手,这样的事肯定是瞒不过他们的。

再者之前也有过番僧受到格外礼遇的事情,哪怕最后都被人给拆穿了,可李世民还是有点乐此不疲的意思。

这当然也和李世民眼下所处的状态有很大的关系,论起文治武功,他现在确实都到了一定的高度了,不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吧,反正完全可以用明君来称呼了。

环首四顾,竟找不到可堪一战的敌人,剩下的无非就是内乱不断的西突厥,和曾经让隋朝折戟沉沙的高句丽了。

在他只因一言不合就赐死了刘洎以后,朝堂上就彻底的变成了他的一言堂,每天能听到的只剩下了歌功颂德的马屁声,不可避免的就自我膨胀了。

到了他现在这种境地,能够追求的东西,能够给他带来成就感的东西,也就剩下了虚无缥缈的长生了,可以说是空虚寂寞冷的必然产物。

而且这时候唯一能让他畏惧的,也就只有死亡而已了,尤其是在他手下的好几位重臣都相继去世以后,有这种表现也算不得多么出人意料吧。

再加上现在又无人敢于出来劝谏,变本加厉也成了必然的。

以前最常顶撞他,劝谏他的魏征已经故去了,足足比历史上早死了五年,丧事还是从简办理的。

虽然也算是全了一段人镜的佳话,不过还是让大家都觉得朝堂上缺了些什么。

在此之后不长时间,房谋杜断之中的一代名相房玄龄也过世了,同样比历史上早死了好几年。文臣之中又去了半壁江山。

没了这两大重臣领衔,其他的大臣们发声都少了许多的底气啊。

再之后,隐隐已经变成了所有文臣的精神领袖的长孙无忌,也在自个家中无疾而终,反倒是死在了他妹子长孙皇后前面,和历史上的情况正好掉了个。

历史上他可是能风风光光的活到高宗李治一朝,最后大概是因为权倾朝野,而在李治的“不忍”之下,被许敬宗那位著名大奸臣,以谋反罪给告倒了,在流放之地“自杀”的。

当然他这么一去,倒是少了一些个权奸的骂名,起码没了和李恪之间的那场因果,留了个美名,还得了个顶级的美谥,也算是成全了一段君臣舅婿之间的佳话。

但是这样接连的失去重臣,丧事不断,不仅是那些个文官们很有点灰心丧气的,李世民这个带头大哥,显然也不是很好受,很是有点意志消沉的意思。

而且这还只是文臣这边罢了,武将那边也算是丧失不断啊。

先是张亮这位在历史上也曾经因为造反而被杀的李世民心腹去世了,也算是留下了一世清名吧。

本来历史上的他,是因为收了五百假子,又相信箴言,所以被判了个谋反罪名。

不过林森觉得,他其实死的稍微有那么点冤枉。

这家伙其实是个比较胆小的人,而且娶了后老婆以后,又变成了一个妻管严,偏偏这个老婆还是个水性杨花的,跟人私通生的孩子,还被张亮这个头顶上有一片草原的家伙给收养了。

偏偏就是这么个人,当年在被李元吉抓到的情况下,硬抗了上百鞭子和其他一系列酷刑,愣是没有出卖李世民一句,最后才被无奈的放回来的,可见这位对李世民那是真的忠诚。

你要说这个性格的家伙,敢造李世民的反,还是先把侯君集鼓动他造反的话,告诉了李世民的情况下,确实有点说不过去啊。所谓的依据不也就是几个神棍攀扯的话而已吗。

至于收养五百假子,其实算不得什么事,人家这也算是把自家的私兵摆在了明面上,甚至比其他的大将还要坦荡的多。

你要说其他大将手底下就五百个敢玩命的好手,大家也不能信啊。

就秦家和程家那几个庄子上的庄户,都远不止这么点人手了。

所以说他的死多少有点冤枉,更多的可能还是李世民的疑心在作祟。不过眼下他也算是一死百了了。

林森和这些人的关系,其实都还比较一般,对于他们的过世,并没有真的多么伤心的意思。

可是秦琼的意外过世,就让林森很难以接受了。

本来的历史上秦琼,才是这些人中最早过世的一个,他因为一身的伤病,差不多一直处于卧病在床的状态,抗到了贞观十二年还是最先去世了。

可现在的他并不是那个状态啊,在林森的帮助和治疗下,他就算不像以前纵横战场时那般强悍,这身板也足够硬朗了。

林森也有时不时的去看看他的情况,虽然免不了有些三高这类的问题,主要还是管不住嘴,大肉大酒的不断,可怎么也不该这么突然的就过世了啊。

就在前不久林森还去和他聊过天,听他的叮嘱,要远离侯君集,谁能想到隔了没多久,他竟然就没了啊。

去参加他的丧事时,林森那是真哭啊,除了程咬金这个老丈人以外,秦琼可以说是最为诚心待他的一位长辈了,说是他干爹都成,眼下却变成了一捧黄土,林森能不伤心吗。

因为这事,林森对于自个的差使都不太上心了,任期一到他就干脆的卸任了,没被栓选上,反倒有种解脱的感觉。

不过这么多文武重臣先后过世,时间还这么集中,又都和历史上有很大不同,林森的心中也不免敲响了警钟,他总觉得这是要有大事发生!

卸任了职事,其实也有静观其变的意思,无论局势如何变化,他和家人待在一起,总能最快的做出应对来。

所以这段时间他甚至都很少出门了,程怀玉去到长安城时,林森也尽量和她同行。

第四百三十七章 突逢大变

这天,林森和往常一样,带着程怀玉和仨孩子一起,暂住进了长安城的那个小院子里,依然是李世民御赐的那座庄园。

又到了程怀玉例行去兰蔻那边盘点的日子了,只是最近林森习惯了全家一同出动,所以就带着那些个护卫一同来到了这边。

毕竟有小孩子在,来回赶路太劳累了些,不如暂住一下,稍事休息比较好。

不过第二天一早,林森就感觉不太对劲,整个长安城的空气好像都变得有些紧张。

而手下护卫回报过来的消息,马上就证实了这一点,长安城戒严了!

刚过去的那一夜,一定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而现在汇总过来的消息,也是众说纷纭,有的说是当今陛下因为服食丹药过多而暴毙,也有说太子李承乾谋反,想要杀父继位的,还有说是李泰争皇位心切,于是仿效他老子李世民,弑父杀兄的。

总之,长安城是变了天了,不仅是长安城内外都戒严了,皇宫那边更是四门紧闭,一点消息都没透露出来,显然是被控制住了。

更重要的是,昨夜里竟然没什么打打杀杀的声音传出来,这就更让人们议论纷纷了,各种各样的猜测都有,但真正的事实是怎样,却是没人知道的。

林森同样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对她来说,眼下当务之急不是去纠结中间的过程和结果到底如何,而是稳妥的将老婆孩子们都送到安全的地方。

虽然还没有想好具体撤往哪个方向,先从长安城这个是非之地撤出去总是没错的,现下的长安城就像是坐在火药桶上一样,谁知道什么时候会不会爆发一场乱战啊。

不过就在林森将妻儿收拢到自家的后院里,正在努力的安抚他们的时候,没想到这不大的庄园里,竟然也发生了变故。

那些李世民赐下的侍女和仆从,竟然拿着武器将林森他们围了起来。

虽然因为忌惮护卫们的实力,并没有做出什么过激的动作,不过只是眼下这个举动,就足以说明许多问题了,这些奴婢竟然是别人的棋子!

想明白了这一点,同样穿上了一身林森弄出的木质盔甲的程怀玉,颇有点目眦欲裂的样子,非常恼怒的瞪着对面原本看似忠诚的那帮子曾经的手下。

好在最为重要的后院,一直都掌控在林森他们的手中,即便是眼下的对峙状态,也并没有让出后院的那个大门。

这个大门当然也是经过林森改造的,所以有大门在手,林森他们总还有个缓冲的时间。

“嫂夫人不用跟这些下人置气了,他们也只是忠于原本的主人罢了。

况且以现在的形势,他们这么做,才算是顺应天命啊。”一个高大的身影,伴随着洪亮的声音,慢慢的走到了后院的大门口。

只是他的身前一直有一圈护卫,小心翼翼的紧张戒备着,生怕林森他们这边暴起伤人的样子。

“竟然是你!”林森有些惊讶,又有些恍然的说道。

站在他面前的这位,是曾经很想融入他们的团体,却一直没有受到接纳的房府之二男——房遗爱,一个同样头顶上有一片草原,却依然对自己的公主老婆言听计从的家伙。

更重要的是,历史上的他同样参与了谋反,所以当这样时局混乱的时候有他出现,好像算不得多奇怪的事情,但同时又有点让幕后之人越发扑朔迷离了。

“哈哈,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房遗爱说起这话时,很有点扬眉吐气的骄傲。

“我是来拉你走上正途的。”房遗爱很是自得的继续说道。

“你怕是还不知道眼下的局势吧,容我来告诉你一下。

目前长安城戒严,接手全城防御的是吏部尚书侯君集,侯大将军。

原太子李承乾因为谋反之罪已经被抓,秋后问斩已成定局。四皇子李泰不幸死于废太子之手。

所以今上已经传旨了,由九皇子李治接任太子之位。”房遗爱说这些话时忍不住的得意,就像是成功的是他一样。

“太子觉得你是个可造之材,也念你一身武艺得来不易,决定既往不咎,不会因为你与废太子李承乾的关系而责罚于你,反而给你一个弃暗投明的机会,希望你能为太子殿下所用。”房遗爱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的说道。

不过对他的这番话,林森却不是全然相信。

诚然如他所说,既然他能带着兵马随意在长安城中走动,还跑来围堵自己,这长安城的控制权肯定是暂时掌握在他背后的主子手中了。

至于他到底是不是李治的人,侯君集又到底是忠于谁的,这些眼下都还不好说。

可对于李承乾谋反一事,林森是非常不愿意相信的,更何况还顺手干掉了李泰。

眼下的李泰可没有像历史上那样,给李承乾制造那么大的压力,李承乾也并没有像历史上那样不受李世民待见。

即便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最近变得越来越紧张了,矛盾也越来越多了,可毕竟还有长孙皇后从中斡旋,父子俩断然不到兵戎相见的地步。

他只要踏踏实实的等着,眼瞅着马上就能从父皇手中接过那至高无上的权利了。

在这样的时候作死的去造反,搏一搏那不大的胜算,为的却仅仅是提前几年上位而已,总有点得不偿失吧,李承乾断然也不至于疯狂到这个地步才是。

所以,林森很怀疑,这里面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猫腻。

而按照最朴素的道理来分析,谁是最大的受益者,谁就最有嫌疑。

那么李治这个原本被人们有所忽视的九皇子,显然就是最大的嫌疑人了。

看来以前自个被李泰吸引了注意力,反倒忘记了这个最大的威胁了。

不对,也不能算是忘记了他,毕竟因为武则天和他的结合,其实已经安排了人手在注意他来着,只是成效不大罢了。

尤其是之前认定了李泰才是那个幕后黑手,那之后对李治的关注就少得多了,看来是自己错了啊。

“如果我不从呢?我还是想等到陛下的圣旨再说。”林森语气坚定的说道。

“那咱们就只能兵戎相见了。你也看到了,这院子周围可都是我的人。”房遗爱有些顾盼生姿的说道,看那样子,分明巴不得林森选择顽抗到底啊。

“那咱们就试试吧!”有个护卫急匆匆的从后边跑过来,在林森身边耳语了几句后,林森的态度就变得强硬了起来,分明有底气多了。

第四百三十八章 你废话太多了

“对了,你有没有想过,房相是不是死的有点太蹊跷了?

他的身体可一直比较健康,再活几年绝对没问题的,这点我以一个医生的名义担保。”

林森想了想,或许拖延一点时间会更好些,也给程怀玉和孩子们更多的时间撤退。

而且关于这事,其实林森一直都有疑问的,那些大臣都死的不太对啊。

“什么?你确定吗?”已经在朝后退,想要退入人群中的房遗爱,听到这话不自禁的止住了身形,本来打算挥下示意发动进攻的手也停住了。

“我当然确定了,就在那之前不久,我还给房相检查过身体,他的身体分明非常康健,当然无可避免的是有些老化了,但也绝对不会这么快就过世的。

除非是出了什么特殊情况,比如……有人下毒!”

林森当然没给检查过,不过有些毛病确实是他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倒也不算是随意胡诌的。

而且这不是为了拖延时间吗,总得扯点房遗爱感兴趣的话题才是。

“不仅是房相,其实最近去世的这几位重臣,像是长孙司徒,郑国公,还有张将军和秦将军,死的都太突然了。

原本在我看来,最起码都还有五年以上的寿命的,所以肯定是有人下了黑手的!”林森笃定的说道。

而对面的房遗爱听了这话,已经有些惊疑不定了。

以林森之前对这位的了解来说,他只是有点没脑子,还有点怕老婆,说起来本心倒也不算坏,起码不是那种为了野心可以弑兄杀父的狠人。

要知道他本人一直是向往着成为一员猛将的,而且也确实具备了一个猛将需要的许多条件,一个威猛的身板,一膀子远超常人的力气,还有一张很有威慑力的脸,说白了就是丑的吓人,还有憨直到不怕死的脾气。

他老婆高阳公主看不上他,恰恰就是因为这些,因为她和很多公主还有贵妇一样,喜欢的都是小白脸类型的。

而房遗爱的老子,也就是刚过世不久的房相,一直都在按照一个文臣的标准在要求他,这对房遗爱来说,自然是非常憋屈的。

可就算是这样,也鲜少能听到他对父亲的抱怨,所以这个可怜的家伙,其实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应该干不出弄死自己父亲这样的破事。

就眼下这个做派,不是被人给蒙了,就是受他老婆高阳公主的指使。

那高阳公主可不是个善茬,典型的一个被宠坏了的熊孩子,还曾经闹出过想要夺取房遗爱的哥哥继承的爵位的破事。

所以如果说是这个野心勃勃的高阳公主指使的,就更能解释过去了。

即便她给房遗爱戴了一顶又一顶的绿帽子,可还是能够玩弄房遗爱于指掌之间。

“另外,我再告诉你个消息,不知道你我能否罢战啊?”

林森得到两个护卫的耳语后,心里底气就更足了,这时候慢慢接近了后院的大门,悄然缩短了和房遗爱之间的距离。

“什么消息?”房遗爱果然很感兴趣的问了一句。

“太子李承乾已经被薛仁贵带人给救出来了!”林森故意大声喊出了这个消息。

对面的房遗爱听到以后,不自禁的陷入了沉思中,他也在纠结啊,之前的消息已经让他开始动摇了,而现在李承乾被救出来了,事情到底是个什么走向还不好说呢。

到底是现在停止自己的动作呢,还是干脆一条道走到黑算了?

“其实还有一个消息!”林森边说着,身体却猛然冲了出去。

双刀出鞘,在敌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就冲进了房遗爱身边的护卫队伍中。

靠着他那无人可及的速度和敏捷,几个辗转腾挪间,就避开了那帮子护卫的阻碍,来到了房遗爱的身边,同时还顺手把那些碍事的护卫给干掉了。

在其他人看来,时间好似突然静止了一下,再恢复时,林森就已经瞬移到了房遗爱身边。

而他身前的那些本来像是中了定身术的护卫,差不多在同一时刻都喷着血倒下了。

这强悍的攻击力和攻击速度,让那些跟随房遗爱前来的普通士兵们都感到震怖。

而且房遗爱也落到了林森手里,投鼠忌器之下,他们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动作。

“这个消息就是,你的废话太多了,也不该离我这么近的。”

林森制住了房遗爱之后,一边拖动着他的身形后退,一边在房遗爱的耳边说道。

房遗爱的力量虽然大,但比之现在的林森还是有点差距的。而且论起武艺,比林森差的更不是一点半点的。

这货顶多也就是仗着兵甲之利,还有一把子力气,去战场上展现一下勇猛的水平。

而林森可不仅仅是战场上杀出来的“魔神”,步战对决那也是曾经轻松破掉一帮子顶尖武者的必杀阵型的家伙,对付一个房遗爱还不是轻松加愉快。

在这个距离上,他的那些护卫们可以说是形同虚设啊,在林森眼里跟木桩子差别也不大了,砍瓜切菜一般就顺手料理了。

“你们现在放下兵器,说不定还能既往不咎,可要是动手的话,你们可就彻底变成叛乱分子了。

我刚才说的是真的,太子李承乾已经被救出来了,李治才是叛乱的家伙,眼下已经被控制住了。

皇宫的危机已经解除,陛下出现了。

另外已经有大军赶来勤王了,张士贵和程咬金两位大将,亲自带着精兵前来勤王。

尉迟恭大将军也带人开始收复长安城里的兵马,长安城马上就会恢复往日的秩序。

所以劝你们现在马上放下兵器投降,争取宽大处理,切莫自误!”林森高声对着包围小院的那些兵士们喊道。

听到林森的喊话,那些兵士果然迟疑了起来,这些大将哪一个都是大名鼎鼎的家伙,如果有他们一同发作,想要收复长安城确实不是难事。更重要的是李世民那个神一样的皇帝没死!

可他们又怕这个消息不实,再让林森给跑了,那他们肯定是要吃排头的。

偏偏眼下的情况又容不得他们动手,房遗爱还在人家手里呢,所以大家还是等吧,等到局势更加清晰些,大家就知道该如何选择了。

林森也没指望自己靠嘴皮子,就能说服外边那千把号兵士咯,人家整整一府的兵力跑来围攻自个,足见幕后黑手,大概也就是李治了,对自个这个年轻一辈第一猛将是有多么重视了。

这些兵士既然跟着他造反了,心思哪有那么容易转变过来啊。

眼下程怀玉他们应该已经撤到林家庄那边了,不论是等待进一步观察形势,还是先行撤退,都肯定比呆在长安城这是非之地来的安全多了。

自个手里又握着房遗爱这个人质呢,对峙就对峙呗,这样显然对己方更加有利嘛。

等到形势明朗了,自个再决定是留是走也不迟,全身而退的信心还是有的。

第四百三十九章 大局已定

就算外边这些个兵士真个要硬冲过来,林森也不怕,真当他这个院子里一点防御措施都没得啊。

他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家伙,没有准备才怪了呢,实际上今天面对的这种局面他早就考虑到了。

外边其实并不缺各种各样的陷阱,铁西瓜,燃烧灌这类的东西,埋设的简直不要太多。

就现在外边这帮子敌人聚集的密度,这些东西爆发开来,那乐子可就大了。

就算不至于一次把他们全都送上天,再想形成像样的攻势怕也不容易了。

而且护卫们手中都有诸葛连弩这类的大杀器,后院的门窗也全都是经过加固改造的,看上去和普通的木质房屋差不多,可事实上比之大铁板焊接出来的钢铁房屋也不差了。

就这个强度,就算包围的人再多上一倍,想要轻易的突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况且林森早就在这里准备了地道,见势不妙随时可以远遁啊。程怀玉他们就是从这里撤出去的。

埋伏在长安城中的那些特种队员们,除了一部分仍然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留意长安城里的动静以外,那些位置不重要,也不用担心暴露自己的,早就跑到退路上去,准备接应林森他们了。

等到林森他们退出去以后,把地道炸塌就得了,压根就不会给追兵一点机会的。

而在对峙的过程中,还有各种各样的信息,不断的汇总到林森所在的后院这里。

早在林森下定决心,要组建自己的情报网络的时候,就用到了后世很出名,可现在好像还没人使用的一种方式,那就是飞鸽传书!

通过这样的方法,林家庄子那边肯定也已经得到了警告,这会应该已经带着程怀玉他们一同退守进土楼里面了。

进一步的消息也会迅速的传递回去,让他们早做判断。

这个小院实际上一直也都是林森手底下的一个情报集散地,这也是他为什么时不时就会过来这边小住几天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在他不在的时候,这些情报都是送到程怀玉手里的,因为兰蔻的存在,她时常过来这边,更是毫无违和感啊,别人也很难想到原来这里还藏着这么多的秘密呢。

很多消息都在逐步被确认中,之前林森对外边那帮子兵士喊的,其实都还是市面上的传言,而现在这些事情慢慢的都被证实了。

薛仁贵其实是林森一直埋伏的一招暗棋,敌人肯定会注意到一直跟随在李承乾身边的席君买他们,很久没有出现在长安城的薛仁贵那边,怕是就被人给忽视了。

眼下正好发挥了奇兵的作用,在皇宫被整个封锁的时候,薛仁贵就成了那个尖刀,和林森带过的那帮子左监门卫的兵士们一起,先把李承乾从战况最为激烈的东宫那边给解救了出来。

有了李承乾在,起码算是占住了一半的大义名分。就算是李治上位真的是李世民的意思,大不了真个反了呗。

而在林森这边还在对峙的时候,程咬金和张士贵也各自提着大军跑来了,程咬金从长安城的南部开进,逐步接手整个城市的城防,途中甚至没遇到多少像样的抵抗。

因为那些个兵士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坚定的反心,更多的只是得到了上级命令,保持长安城的戒严而已。

况且眼下大唐发展势头正旺,刚安定下来没几年的大唐上下,包括民众和兵士们,都对战争,尤其是内部战争,有些厌烦了,人心思定啊。

看到程咬金手里有李世民亲笔的圣旨,还有调兵的虎符在,他们自然就没有抵抗了。

战斗的那些,大都是侯君集麾下的心腹队伍,可以说是真正的参与到了叛乱中的那些。

而张士贵那边则走了北路,直奔着他以前任职的玄武门这个咽喉,这边的战斗和争夺也是最为激烈的。

不过有了张士贵的到来以后,这个咽喉立马就落到了他的手中。

他当玄武门长上一职,当了多少年啊,对他信重的手下,肯定要比那些反贼来的多了。

只不过之前对方表面上占据了大义名分,很多兵士不知该如何选择罢了。

有了他这个大头顶在前面,自然就不用再迟疑了。

而尉迟恭这个近几年一直痴迷修仙,有点不问世事的军方定海神针,也适时的出动了,带着本家的家将,就那么明晃晃的奔着军营去了。

他手中同样有着李世民的圣旨和虎符在手,收复长安城内的驻军也并没有多难。

何况他的威望也在这呢,本来就是登高一呼四方响应的主,论起在军中的影响力,在秦琼过世之后,他可以说是无人能及的了,或许程咬金勉强算一个,即便是李靖和李绩这前后两代军神,怕也差点意思。

他们和普通兵士之间离的稍微远了点,不如尉迟恭这样次次身先士卒的猛将来的更接地气。

而且这两位军神都是习惯了明哲保身的主,从来不会掺和这种站队的事情。

所以内部有他出来招呼,其实还是很平稳的。外部又有程咬金相呼应,两人共同努力下,侯君集这个自以为自个的威望无人能及的家伙很快就失败了。

那些真正忠于他,或者铁了心要造反的兵士,不是缴械投降,就是被彻底镇压了。

等到李承乾和张士贵他们一同努力,将被困在后宫之中的李世民找出来以后,局势就算是彻底的明朗了。

李世民强撑着身子到皇宫外面露了个面,很多事情就变得不攻自破了。也可以说是大局已定!

而仍在对峙中的林森这边,很快也结束了僵持的局面,一身杀气的程咬金,亲自带着大军过来为林森解了围。

把小院一围,把那些本打算围攻林森他们的兵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的。

这些人能被派来跟随房遗爱这个半瓶水的将领,显然也不是什么真正的心腹精锐,压根就没有那鱼死网破的勇气。

眼看着跑都没地跑去,这些兵士早早的就开始缴械投降,去到一边等候发落了。

倒是房遗爱这个带头的,被单独带到了一边,相较于那些普通的兵士,怕是他的处境就要差得多咯,多半是逃不过一个一刀两断的下场了。

虽然稍微有点替他觉得不值,不过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落得这个下场也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且谁让他还威胁过林森的老婆孩子们的安全呢。

第四百四十章 切齿痛恨

被解救出来之后,林森也没在长安城里多加耽搁,眼下这个局势,林森也不想再多加掺和了,他已经参与的很深了,眼下还是静等着事情的后续比较好,在这个敏感的时刻,不能太过高调。

和程咬金简单的打了个招呼以后,林森直奔林家庄子那边就去了,他还担心程怀玉母子的情况呢,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否平安啊。

程咬金这边也还重任在身,荡平街面上所有的不法是一定的,像这样的混乱时刻,可不只是造反的人出头,也少不了一些胆子大到不要命的家伙,跑出来浑水摸鱼,搞些打砸抢烧的制造混乱。

赶上这样的时候,那肯定是当做叛乱分子,一并打死再说的,这样的混子往往下场比之那些真正反叛的兵士还要惨。

人家兵士毕竟人多势众,还有个法不责众的说法呢,相对来说得到从轻发落的机会还是挺大的。

这时候跑到街面上的混子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存在才是最大的不安定因素,就怕引起一些不好的连锁效应,所以基本都是有杀错没放过的。

必须得用这样的高压手段,把其他人的不安分给生生打下去才成。

程咬金带过来的多是外地兵马,干起这样的事情来没什么心理压力,不定什么时候就回自己的家乡了,和这些人不会有多少打交道的机会了。

不像尉迟恭手底下那些长安城的驻军,大部分都是长安城周边的本地人,和叛乱的那些兵士们,还有街面上那些混子们,多少都有点沾亲带故的,行事总会有些缩手缩脚的,怕是下不去狠手。

这就变成了程咬金这边干的更像是戒严的活计,而尉迟恭那边则成了接收和看押俘虏的勾当,这样一种有点类似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的局面。

类似的情形同样发生在皇宫里面,只不过干黑活下狠手的,就变成了张士贵了,而薛仁贵和李承乾那边,则变成了相对刷好感的存在。

张士贵对自个的定位和认知很清楚,作为李世民的绝对心腹,以眼下这个形式,他跟着退居二线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这样还不如自个把弑杀的骂名背下,留给李承乾刷人望的机会,也算是在李承乾那里留下了一份香火情,以后还能给孩子带去一些余荫。

再者他毕竟干了那么多年的玄武门长上,在宫中的威望还是挺高的,让他来下重手平稳宫中的局势,甄别哪些参与了叛乱,会更有威慑力和说服力,也让李承乾远离少了打击异己的流言。

实际上宫里甚至比长安城街面上乱的更加厉害,不只是因为叛乱者在宫中的力量更强更集中,更重要的是宫中的这些太监和宫女,一定意义上说都可以算是皇帝的敌人。

因为他们最主要的来源,还是那些犯官家属,或者前朝官员的家人,本来对大唐就是颇为敌视的一群人。

在宫中过的更是牛马都不如的日子,压根看不到任何的奔头,仇恨和高压之下的他们,人性都有些扭曲了。

一有这样闹腾的机会,那还不狠狠的疯狂一把。

所以对待他们,往往比街面上的处置还要残酷些,要不然都压不住这些疯狂起来的家伙。

程咬金他们那么干,未尝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在。

想想林森家里的那些是女和仆役,他家在长安城的众多勋贵之中,可算是用的各种形式的奴隶最少的人家了。

不难想象长安城里,搞不好奴隶的人数比之平民的人数都还要多,而皇帝也相当于坐在一座超大号的火药桶上呢。

那些奴隶们,和宫里那些不论是出身还是经历,可都没有多少本质上的区别,对待大唐和皇帝的态度,也就不难想象了。

即便大部分都会选择老老实实的苟且偷生,可起身反抗的那一部分,那是真正的疯狂啊。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的唐玄宗,和其他一些个皇帝,在面对叛乱时,二话不说就选择放弃长安城,直接遁入蜀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样也是李世民为什么会安排张士贵和程咬金他们,从外面带重兵来平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怕的就是他们形成燎原之势啊。

这边他们忙活着肃清,林森那边则麻溜的跑回了土楼那边去。

结果倒是没让他失望,程怀玉母子在特种队员的接应下,顺利的突破了封锁回到了土楼。

而所有的庄户也都已经撤进了土楼这边,相对来说情绪还都挺平稳的,还颇有点同仇敌忾的架势。

毕竟是林森带领着他们,过上了现在这样的好日子,这在他们以前那真是想都不敢想啊。

眼下有事情,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团结在了林森这个家主周围。

看到林森这个家主,也是主心骨回来,大家都狠狠的松了一口气,心气也跟着提了上来,眼下就是让他们面对上万人的大军,他们也绝对有信心能度过难关了。

更何况虽然看着局势挺紧张的,但是大概是林家庄比较深入终南山里,那些叛乱的家伙,压根就顾不上来祸祸这里吧,所以这边其实并没有受到什么袭扰。

看到程怀玉他们安然无恙,林森同样也放下心来,除了留下足够的护卫在土楼里,其他的庄户在林森的示意下,完全可以恢复往日的状态,回去该干啥干啥去了。

当然整个庄子的警戒等级,还是要提高一些的,也怕后续会有那些叛乱的兵士,或者趁乱逃脱的混子之类的,流窜到这边来。

保持一个外松内紧的状态就成了,起码不用像之前那样,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不用那么提心吊胆的过活,可不就轻松多了吗。

虽然林森没再继续掺和到长安城那边的局势里,不过那边的消息,还是在源源不断的汇聚到他的手中。

李世民亲自出面给李承乾正名了,再一次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宣布了李承乾的太子之位不容动摇,也必将作为他的继任者。

其实眼下他也确实没有别的选择了。

李泰这个原本颇为得他们夫妻喜爱的小胖子,在这次的造反事件中殁了。

李治和他的小娇妻武则天,被确认为这一切的主使者,如今已经被收押了起来,下场肯定不会多么乐观。

即便是李世民,怕也不会给这个小儿子求情了,因为长孙皇后就是死于这个歹毒的儿子之手,他这个皇帝自个也差一点步了皇后的后尘。

以他对长孙皇后的爱恋,以他对皇权的看重,他现在大概是最为痛恨李治这个小儿子的人了吧。

第四百四十一章 尘埃落定

林森这边还在观望风色,而长安城那边让街面上大体恢复了原本的秩序后,又开始了对官员们的审核。

深度参与了此次造反的许多人都被揪了出来,比如杜荷,比如房遗爱等等。

朝堂之上的那些重臣,倒是鲜少有卷入其中的,毕竟只要李世民还在,他们都不用急着考虑站队问题,老实跟着李世民干就对了。

侯君集可以说是这次栽了的官员中级别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一个了,也是参与最深的一个。

只能说他太过膨胀了些,心胸又不够开阔,大概除了当皇帝,到了他这个地位也没什么追求了吧。

这位倒是也够坦诚的,下狱之后就坦诚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唯一一点请求,就是希望李世民能放过他的老婆孩子,起码有人给他收尸,还有个香火传承吧。

李世民在这方面算是展现了自己的念旧情,也表现了自己的大度,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侯君集这个最后的愿望,也让侯君集死的安心点。

这一次的叛乱,可以说是继李世民自己搞的那次玄武门之变以后,整个大唐经历过的又一次伤害最大的造反了。

不像前不久李世民第五子李祐在齐州的造反,整个就是个玩笑,自个人都还没出齐州,手下就跑的差不多了。

连他治下的那些军民,都没有愿意跟随他的,也就是一些个死忠,和他一起困兽犹斗罢了,甚至还起过入山为盗的想法。

最后被个当地的都尉就给抓住了,也算是可悲可叹了。

历史上他的谋反还成了揭露李承乾造反阴谋的导火索,谁让他们都倒霉催的碰上了老学究做老师呢。

不过眼下的李承乾可跟他没有任何的关系,反倒是李治的谋反,很可能和他有点关系。

听说是怕因为他那边牵扯出来,事情败露,所以提前发动了。

李治弄出来的这个造反,不仅动静比李祐大得多了,牵连的人也要多得多,而且还折进去一位皇后,一位顶尖大将,还有一众兵士的性命,对整个大唐上下的打击都可以说是很强烈了。

对李世民自个的打击更是明显,一个原本多么精神和自信的人啊,现在看上去都有些灰败了。

李世民大概也有点身心俱疲了吧,或者是不想再造成更多的伤害了,所以对于此次的造反事件,并没有特别严酷的去处理。

除了几个主犯以造反罪名判处死刑,其他的牵扯不深的,大都流放或是戍边了事。

那些军士的处罚也大都从轻了,因为涉及的人数确实是不少,而真正的死硬分子,大都已经在之前的肃清活动中就战死了,罪责多半都推给了那些死人。

但是世家官员算是例外,只要有切实证据在手,落了实锤的,几乎是一个没跑了。

趁着现下里大家都对他这个皇帝的遭遇表示同情,对谋反这件事本身可以说是切齿痛恨的关口,李世民当然要下狠手了。

他很干脆的将那些牵扯其中的世家官员,说成了阴谋家,蛊惑者,差不多成了这次造反的源头。

虽然事实上世家官员确实也有意在挑动李承乾他们几个兄弟之间的关系,挑起李泰的野心,可李治这么搞,还真不好说到底和这帮子世家中人有多大关系。

不过作为一个力主削减世家的影响力的皇帝,不利用好这个机会,都对不起自个啊。

更何况李泰死了,李治下场还未定,反正好不到哪去,这帮子世家中人确实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又一次看了他李世民的笑话,还不容许他这个受害者,好好发泄一下心中的怒气和恨意吗。

而在此次平叛中,有着上佳表现的三员大将,程咬金,尉迟恭和张士贵三位,都获得了额外的嘉奖。

薛仁贵也因为抢出了李承乾的突出功绩,而获得了升职加薪。

可以想见的,在李承乾上台之后,他的未来必定不可限量啊。

而看似没什么存在感的林森,却成了李世民夸赞最多的一位。

原来早在那几位重臣和大将短时间内相继暴毙之后,林森就察觉了不好的苗头,提前给李世民说起过,让他多加小心。

用的当然还是给房遗爱的那套说辞,原本都是身体康健的主,再活上几年妥妥的,眼下这种情况显然是有蹊跷的。

得了林森的提醒之后,李世民才能从容的布置,应对可能的不测,圣旨和虎符这些也是在这个时候完成的,秘密送到几位大臣手里,以备不时之需。

中间林森也有发现过一些不同寻常的迹象,时不时还会送到李世民那里去。

另外一定意义上说,李承乾也算是全靠了林森才给救下来的。

那边能够有薛仁贵过去解救,能够在受到重点围攻的情况下,坚持到薛仁贵带着有生力量来解围,其实都多亏了林森的安排。

薛仁贵是他给叫去的吧,抵抗力量的中坚就是席君买这个林森的大弟子,还有他手下的那些兵士吧。

而且还多亏了林森把席卫忠和席君清也派了过去,更派了一些林家的护卫过去,帮助保护李承乾的安危。

有了这些个顶尖武力单位的玩命帮助,李承乾才能够在内外交困中坚持下来。

甚至也多亏了又林森送给他的那几套木制盔甲的强悍,他才能够囫囵个的活下来。

最后获得解救,活着迎来现下这种对他来说反倒是比较有利的局面,成为那个真正无人可以替代的必然继任者。

而林森本来还想保持低调的,只要李世民和李承乾这些当事者能够念他的好,知道他曾经为他们做过些什么就够了,并不想为这事沾上太多的因果。

人家要是觉得他才是导致造反失败的最大原因,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想法呢。

大臣们之中羡慕嫉妒恨的必定有之,而那些本来希望造反能成功的,还不都得把他给恨上了。

比如作为背后鼓动者的那些世家中人们,当然这属于虱子多了不痒,冤孽多了不愁,还比如那些因为造反而被杀或者被流放的那些人的家人们。

搞不好这些以后都会成为麻烦,谁知道他们当中会不会出现那么一两个疯狂的,跑来跟他玩命啊。

经过一段时间的处置之后,长安城内外总算是勉强恢复了原来的局面,这件事也算是平息的差不多了。

不过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的李治夫妻俩,到底如何处置,一直还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而眼下李世民也还迟迟没有下定决心,即便是对他再切齿痛恨,可那毕竟也是他曾经颇为喜爱的小儿子啊,哪能像李祐那样,轻易的说杀就杀了。

就在这样的关头,林森却被再一次叫进了皇宫里。

第四百四十二章 原来是“老乡”

一头雾水的进了宫,和李世民聊了没两句,林森就被送到了临时开辟的一处天牢里,闹半天竟然是李治找他。

这就更让林森摸不着头脑了,干嘛啊?骂自己这个坏了他好事的家伙一顿,让自个临死前出一口恶气?

到时候还真得离他远点,就他眼下这个状态,谁知道会不会暴起伤人啊,反正他无非就是一死而已,林森却不敢对他下手啊。

李世民现在对这个儿子的感觉貌似挺微妙的,林森真的揍他一顿狠的,谁知道李世民会不会把他也给恨上了,万一真从李治那里吃了亏,岂不是白挨了,还是自个注意点好。

带着疑惑和戒备,林森被送到了如今已经变成阶下囚的李治面前。

看起来他和武则天两人还是分开关押的,或者也不算是狭义的关押,更像是软禁吧,待的还是他自个的屋子呢。

出乎林森的意料,李治并没有像他想象中的那样一脸死灰,郁郁寡欢的样子,也没有变的疯疯癫癫的,看起来神情还挺平静的。

起码林森自问面对即将到来的死刑时,肯定做不到他这么淡定。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家能做造反头子不是没有道理的。

嗯,尽管还不确定到底是个什么下场,但肯定好不到哪去吧。

况且等待宣判的过程,往往才是最为煎熬的,能有他这个心态,是真的非常不容易。

“你们都先出去吧,我有些话要单独和林将军谈谈。”

李治对着周围那些依然像是护卫,实际上却是看押的顶尖好手们挥了挥手说道,就像对待原本他手下的那些护卫一样自然。

护卫们相互看了一眼,稍一迟疑,还是顺从的走了出去。

单论战斗力,林森比他们几个加起来都强的多,还是他们结成阵势能够发挥最大战力的情况下。所以有林森一个人在这,就不用怕李治能逃跑了。

“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要单独找你来啊?”李治对着林森笑眯眯的说道。

林森也不遮掩,只是肯定的点了点头。

他的心思很难瞒过别人的,而且在一个将死之人面前,林森也觉得没有必要掩饰啊。

“其实原因很简单,我和你算是老乡哦,我也是穿越过来的。”李治轻描淡写的说道。

不过这话落到林森耳朵里,却不啻于是一道惊雷啊。

“你……”林森有些震惊的说道。

心里同时闪过了很多念头,要不要干掉他灭口,省得泄露了这个最大的秘密呢?

“不用急着否认,也别忙着杀我灭口,你也不想想就算我现在已经是必死无疑了,可我死在外面,或是死在你手里,还是会有很大的不同啊,李世民肯定不会放过你的哟。

况且你怎么知道我就没在外面留下其他的证据,随时可以揭露你呢。”李治依然神情轻松的挥了挥手,示意林森稍安勿躁。

“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也是个穿越者,那么像是我为什么造反这类的问题,也就不用多解释了吧?

穿越不造反,菊花套电钻啊。”李治笑嘻嘻的说道。

林森也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既然李治是个穿越者,那他的造反确实就变得合情合理了。

一个穿越者想要造反需要理由吗?想造反就够了吗,更何况历史上就是李治得了皇位,他有这个心思,也完全可以理解。

“其实我前世也是长在新中国的,只不过我从小家境不好,所以对钱特别渴望。

后来我成了我们整个县里唯一一个研究生,化学方面的,具体的方向你不是学这个的,怕是也闹不明白。

只是后来我发现弄什么实验研究来钱太慢了,没有奔头,所以就借着实验室的便利搞了点副业。

冰—毒听说过没?顺便还弄点其他的玩意。

这些东西确实来钱快,不过挥霍的也快啊,谁让我穷怕了呢。

慢慢的就有点一发不可收拾了,最后自然是逃不了被发现,然后一颗花生米,嘭……我就这么穿越了。”

“李治”在那絮絮叨叨的说了起来,显然他找林森来,更多的是找个倾听者,一个更能明白他,懂得他的想法的倾听者。

从这点来看,他其实也并没有表现出的那么镇定,还是有些焦虑的情绪在里面的。

只是大概有过死亡的经历,结果反倒是穿越了,所以对于死亡这件事本身,反倒没有那么大的恐惧了吧。

而这种焦虑的情绪,更多的或许是对真正下场的不确定性,而感到担忧吧。

还能不能继续穿越啊?是再活一辈子,还是真的就这么死掉了呢?

“刚穿过来的时候,我还是个小不点呢,本来这辈子我打算老老实实的过活的。

只要等着李承乾和李泰哥俩自己作死,我捡个现成便宜就得了,也不用费劲巴拉的造反,再弄死一大帮子人。

虽然我多半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我对这些人都没什么感情,看着更像是在玩游戏似的。

直到我发现了你这另一个穿越者的存在,才有了些别的心思。”李治对着林森点头示意了一下。

“知道有另一个穿越者,我心思有点复杂,有些欣喜,还有点害怕。

也考虑过要不要跟你坦白,也好拉着你一起干。

因为我本来以为你其实是个历史维护者,看上去你可没有想要造反的打算。

不过后来又发现你事实上正在努力的改变历史,救下秦琼也就罢了,你还和李承乾那家伙走的挺近的,后来更是表现出了支持李承乾上位的意思。

另外有一次我也发现,你对我这个‘李治’的身份,分明是有些厌恶的,我就彻底明白了你的态度了。

你不想让大唐走上老路。

而你后来的行事,也确实是朝着这方面在努力的。

造成李承乾的悲剧的足疾,被你给治好了,甚至他的体质,都在你的影响下变得好了许多。

本该在前几年就去世的长孙皇后,也被你给救了回来。

既然如此,我总要做点什么啊,你自然也变成了我的敌人。

其实本来我也没打算自个造反,可惜李泰那个废物点心确实太无能了,就是个情商为负数的渣渣。

不仅没能给李承乾造成什么麻烦,连干掉你这样的活都做不好,我就只好自己来干了。”李治理所当然的说道。

不过林森忍不住就有点气愤难当了,恨不能弄死李治的那种,特么敢情那些伏杀都是你搞出来的!

第四百四十三章 憋狠了

“别误会哈,我虽然是个坏蛋,但我还是很有原则的,我只是通过那些看似是他手下的家伙,鼓动他对你下手而已,可从来没有对你的家人下手的意思。

不论是针对小平安的那次,还是后来在船上针对你的那次,都是李泰那个笨蛋搞出来的。

我本来倒是也准备亲自下手的,结果被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给发现了。

于是我就顺势栽到了李泰那个笨蛋的身上,谁让我小呢,他们压根不会想到是我干的。

正好也借着这个机会,好好刺激下长孙皇后。

要不是你出手的话,我这招不仅给李泰穿了小鞋,还能让长孙皇后按照历史上的那样早早过世。

到时候再对付李承乾那个倒霉孩子,也会容易得多。同样不需要像现在这样兵行险着了。”

李承乾很轻易的发现了林森眼中的怒气,跟着解释了一句。

不过这意思你还是想弄死我呗,这么说我就该不生气了嘛?

另外林森也有注意到,这货提到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时,差不多也都是直呼其名,显然是真的压根没有拿他们当爹妈的意思。

所以干这些歹毒的事情,才没什么负罪感吗?或者压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自私自利者而已?

“这些想法都没能实现,我也就只好亲自下场来争一争了。

我得承认,这几年李承乾那个傲气的家伙干的还是不错的,大家对他都挺认可的。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也都觉得他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想正儿八经的扳倒他,看来不是太现实了。

我也不是什么多智近乎妖的家伙,谁让我是个理科生呢,所以只好想法子造反咯。”李治依然不急不躁的说道。

“还好我穿越那会还得了个金手指,和我的老本行有关系的,随身带了个化学实验室过来。

只不过每天能动用的材料比较有限,所以好钢都要用在刀刃上。”

李治这算是又爆出个惊天大料来,这话说的可算是够开诚布公的了。

“比如这玩意。”李治边说着,手里边变出了一个冰块一样的东西来。

“就是我的空间实验室的产物,嗯,也就是冰—毒”

“对了,你的金手指是什么啊?

你看我都这么坦诚了,你也别藏着掖着的。

我反正马上也不会在这个世界上继续存在了,或许还有下辈子,或许就这么真的死了,总之都不会威胁到你的。

在你是穿越者这个大秘密面前,其他的秘密也就不算什么了不是吗?

还不如说出来满足下我的好奇心呢,也能让我死的安心点。”李治很感兴趣的问起来。

“我没有金手指。”林森故作无奈的说道。

我信了你的邪,这样的秘密,当然是能保守一个就多保住一个,我傻了才告诉你这个敌人呢。

现在聊得再好,也改变不了你一直想搞死我的事实。

而且你的失败,差不多是我一手促成的,要说你一点不恨我,鬼才信呢,谁知道你到底在哪挖好了坑等着我呢。

“这就有点没意思了啊,那你的专业是什么?你怎么混到现在这么厉害的呢?”李治依然不死心的追问道。

“我其实是个中西医临床专业的学生,原来掌握的那些知识,说有用也挺有用的,可是说没用,其实作用也挺有限。

只是有个基础罢了,后来还是指望和孙思邈那位活神仙学习,才有了现在的医术。

至于我的武艺吗,其实是跟枪箭双绝的谢映登谢道长学的。

大概是穿越的时候,身体素质得到了提升吧,力量和速度都远超常人,这才能成为合格的猛将。

至于其他的东西,你都知道的,都是后世挺常见的玩意了。”林森耸了耸肩说道。

显然这些都是他瞎编的,可以说是不暴露他真正的秘密的情况下,能想到的最完美的解释了,当然,是对一个穿越者而言。

“是这样啊,那你混的也是不容易,这年头你要是不带个金手指,弄个系统,或者来个什么空间的,哪好意思说自己是穿越的啊。”李治摇了摇头有些无趣的说道。

“你就像我这个金手指吧,那可是在我造反的时候出了大力的。

我不可能孤家寡人的就起来造反啊,总得找点志同道合的人吧,于是我就先去找了那些历史上记载着会造反的家伙,他们之所以造反,肯定都有其必然性啊。

侯君集,房遗爱他们都是这么被我说服的,当然还加了一点小小的手段。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被这么轻易的说服,就像是张亮那个家伙。他不仅没有归顺我的意思,还想要去告发。

虽然倒霉的会是侯君集,是他去鼓动的,可那不就影响了我的计划了嘛,所以我就只好毒死他了,用的就是我这空间实验室出品的玩意。

后来我又陆续找了一些重臣,想让他们归顺我。

没有重臣支持,我就算是造反成功了,以后也不容易开展工作吗。

没想到这些家伙都对李世民那么忠心,为了防止把我暴露出来,也只好让他们无声无息的死掉了。”

李治故作无奈的摊了摊手,不过那语气,听着怎么都像是在嘚瑟他的空间化学实验室有多厉害的样子。

看来这也是憋狠了,终于逮着一个可以分享这种秘密的人了,临死前也好好显摆一下。

“哦,对了,我还给李世民的丹药里加了点料,或者说加了点‘冰’,他果然就对炼丹这回事特别感兴趣了,溜冰的感觉让他欲罢不能啊。

但是这玩意的副作用是真的猛,他才溜了几回啊,就变成那个熊样了。

不仅是暴躁的跟个神经病似的,还差点因为心脏问题直接完蛋,可惜也只是差点而已……

我就是瞅准了这个机会才发动的。只是天不遂人愿啊。

我以为自个才是这个副本的主角,也具备了主角该有的一切条件,一个无敌的出身,一个足够强大的金手指,好像所有的好处都让我占尽了。

没想到真个发动了才发现,尼玛原来我是最大的反派角色啊。

空有一身男一的本领,却特么是个男二的命,简直操蛋啊!”

李治差点跳脚大骂,看来确实是郁闷的很。

林森也完全理解,很明显哥们我才是男主角啊,虽然刷的副本难度好像稍微高了点,可谁让你倒霉催的跟咱穿到同一个世界了呢。

第四百四十四章 梦中的大唐

“你那是什么眼神啊,就像我说的,我可是很有原则的,虽然我能制冰,但是我本人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从来没有碰过这玩意。

正是因为我知道玩溜冰是个什么下场,我才绝对不会碰这个的,我可不想自个的脑子,变得跟特么疯牛病患者似的千疮百孔。”

李治还以为林森是嫌弃他也溜冰,才表现的有点暴躁呢,很不爽的解释了一句。

“哦,那挺好的。”林森无所谓的回了一句。

虽然李治说的很坦诚,可其实并不能减少林森对他恶感,哪怕是一丝一毫。

因为很明显这是一个感情非常淡漠的人,他所在意的永远只有他自己而已,可以说是非常的自私自利了,落到眼下这步田地完全是咎由自取。

要是真的让他成功了,这个大唐说不定比历史上曾经经历过的那些还要惨吧。

所以他的失败,真的是大家的福气啊。自己也算是做了一件大好事,阻止了可能的悲剧发生。

更何况秦琼显然也是死于他的毒药了,就冲这一点,林森都恨不能弄死丫的,又怎么会因为他的这一番话,就转变对他的态度呢。

“得,我想说的都说完了,想问的也都问过了,你如果没什么话要说的话,就可以走了。

拜拜了您呐。”李治有些兴趣缺缺的摆了摆手,对林森说道。

“我没话说了,一路走好,再也不见!”林森说完以后转身就走,背对着李治挥了挥手,就准备撤出这里。

面对这么一个危险的家伙,尤其是对方还知道自己的最大秘密,林森总觉得心里膈应的慌,还是早点离开比较好,就让这个可悲又可叹的半疯子,自个在这等死吧。

“对了,给李世民说一声,用不着他再纠结了,我准备过把瘾就死。

其实对于这些令人谈之色变的玩意,我也一直挺好奇的,被这几种玩意爽死,应该比砍脑袋舒服多了吧。”

李治边说着,边从虚空中拿出一个大针管来,里面的液体显然不是什么好路数,大概都是和那所谓的“冰”一路货色吧。

“另外,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哦,好好享受吧。”

李治说完对着林森挥了挥手,神色看起来半是疯狂,半是……讽刺?

大概是对这操蛋的世界的嘲讽吧,又或者是对自己无声的嘲笑?刚说过不会碰那些玩意,这又打算干脆死在这上面。

林森知道这家伙死志已决,不过这样的东西,谁知道对他到底有没有用啊。

要是跟自个碰到那些植物似的,所有的植物毒素都一点效果没有,那他用这招,搞不好还能玩个金蝉脱壳,假死脱身呢。

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回头还是派人去照顾下他的尸体吧。

有即死效果的脑干上来一下狠的,真的给你变成豆腐脑,只要不是神仙,都妥妥的活不过来,这样自个才能放心啊。

而眼下吗,还是把最后这些话赶紧转告给李世民吧。

不是想让他设法救下李治,主要还是为了撇清自个的责任才是真的,林森可不想因为李治自杀这事再吃了挂落。

尤其是那些针管子什么的,出现的太突兀了,林森少不了有些嫌疑啊,当然要赶紧证明自己的清白才行。

“我知道了。”听到林森转达的话,李世民只是平静的回了一句,好像对此早有准备的样子,却压根没有派人去救下他这个小儿子的意思。

可那眼神中的痛苦,还是一闪而逝,忍不住闭上眼睛一会,这才重新恢复那有些淡漠的样子。

“你真的是为善所说的那个‘穿越者’吗?”

李世民沉默了一会,突然对林森开口问道,把林森吓得差点没一个趔趄栽出去。

李治你个混球,这特么就是你说的“惊喜”吗?

惊倒是看到了,喜特么在哪呢?

回头你的脑袋我特么敲定了,不再弄死你一回,我这口气绝对咽不下去啊。

“看来确实是了。”李世民心情复杂的说道。

林森还在绞尽脑汁的想着该怎么开脱呢,他确实不擅长这玩意啊。

刚才骗李治的那些话,已经是他能够想到极限了,也是他迄今为止说过的算是最完美的一个谎言了。

可面对李世民的时候,这个压力肯定又不一样啊。

他这会一边想着托词,一边还在留意着该怎么从宫里逃出去,周围有没有埋伏,会不会当场就想把自己弄死呢。

琢磨了半天才发现,最好的办法还是挟持了李世民,然后利用这大殿里的众多木制品来想法子了。

以眼下自个和李世民之间的这个距离,林森自觉地还是有五成以上的把握能够成功的。

可他琢磨这些的同时,本就不擅长的,让自个古井无波的状态,早就露出了破绽。

李世民已经轻易的通过林森的面部表情,判断出了他想要的答案。

“难怪你总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总能拿出许多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好东西出来。”

李世民点了点头,也算是解开了他自己的一个疑惑。

就林森平日的表现来看,这实在不像是一个有那玲珑心思的家伙,原来根源在这呢。

不过他边说着,却是走到了林森的身边,还拍了拍林森的肩膀,或者是想要开诚布公的谈一谈的意思?

这不相当于主动把自个当人质送到了林森手里了嘛,起码眼下看来,还没有想杀他的意思吧。

“我现在就想问问你,到底是不是真心支持高明来当这个皇帝?会不会斧正他的得失呢?”

李世民接着问道,同时还认真的盯着林森,生怕错过了他的一个表情,一个眼神。

看来是想用这种方式,判断林森真实的心思吧。

“小子才疏学浅,可谈不上斧正。不过我确实是从一开始就想要支持太子殿下的。

准确的说,小子是希望大唐一直强盛,博大,一直做那个所有人心目中的中央之国!”

林森最后这几句话,说的可以说是铿锵有力,也确实是他的心声。

他支持李承乾确实是有两人的私交在里面,但一开始就有这个想法,主要还是因为他想要延续大唐的强盛,不想大唐有后来的悲剧,还有那么多的动荡,起码延续开始的文治武功吧。

这样才是他所向往和喜爱的那个梦中的大唐啊。

第四百四十五章 有惊有喜

“好,希望你记住今天的这番话,如果真如你所言,那么朕一定保证你的家族世代兴盛,这点朕甚至可以明确的告知高明,让他多听从你的意见。

但如果你有了反心,相信朕,即便到时朕已经不在了,即便你逃到天涯海角去,朕也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李世民看出林森说的不是假话,而是肺腑之言,这才欣慰的点了点头,然后又平静的交代了这么一番有点类似托孤的话。

只是他话中的威胁,林森可一点都不敢轻忽,林森也相信李世民这样的家伙,一定有自己所不知道的后招的。

“现在你可以回去了,对了,别忘了好好管教你家的平安,别让那小子变成纨绔子弟了。”

李世民说完以后,对着林森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滚蛋了。最后甚至还难得的挤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出来。

林森没想到李世民的问话会这么简单,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轻易的过关,一时间甚至有点愣神。

不过得了李世民的示意后,林森还是慢慢的退出了大殿,留下了满是落寂的李世民。

出宫路上,林森其实一直还保持着高度的紧张和戒备,生怕再冲出一群刀斧手和弓箭手来,把他的性命给留下。

不过直到走出皇宫的大门,也没有遇到埋伏,但他还是不敢掉以轻心啊。

李世民虽然表现的很友善,可到底是个什么心思还是难说的很。

因为一个“穿越者”对一个皇帝,甚至对一个帝国来说,都意味着太多的变数。

按说以他这种强势惯了的性格,最先的反应,就该是把所有可能的威胁,给消灭在萌芽状态才对。

想要干掉自个,大概才是他的第一反应吧。

林森在李世民问出“你是穿越者”这个问题时,可是真切的从李世民身上,感受到了浓厚的杀气的,这也是他一直保持高度戒备的一个重要原因。

毕竟是战场厮杀过的,对杀气这种无形无质的东西,林森其实是有着明显的感应的。

更何况李世民那一身恐怖的杀气,同样是无数次战场上出生入死磨练出来的,林森不可能感觉不到啊。

手下的护卫们也察觉到了林森的紧张和戒备,立马就把林森给围了起来,一路小心警惕的回到了林家庄子上。

进到土楼里,林森总算是稍微放下了一些担心,不过还是叮嘱护卫们和庄户们,最近一定要提高警惕,把警戒级别再提升一下比较好。

林森相信以自己手下这些庄户们的战斗力,即便是大军围剿,也不可能瞒过所有人的眼睛,无声无息的就摸过来的。

更何况外围也是有特种队员做暗哨的,他们的位置即便是林森这个家主自个都搞不清楚,想要找出来都要废一番手脚,哪那么容易被拔掉的。

人数少了,对林家庄子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即便是最为顶尖的好手过来也不成,因为林家庄子上同样不缺顶尖好手。

可要是大规模的军队过来,那动静就大了,就更瞒不过人了。

总之林森对手下有充足的信心,不论面对何种局面,一定能够及时示警,给大家充足的时间应对的。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还是没见到有什么动静,林森又觉得不太对劲了。

老这个戒备法不是事啊,精神一直紧绷着,早晚会绷断的。

俗话还说“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放这里来也是一样啊。

这种高压的状态肯定不能持久的,难倒李世民其实就是在等那样的时候吗?

救灾林森还纠结着的时候,却接到了一道圣旨,同样还是李世民手书的原件。

总的来说意思挺简单的,就一个意思,李世民给林家那个还没长大的未来家主,也就是平安那个小屁孩赐婚了!

而赐婚的对象,跟他一家子倒是都是熟人,也不是外人,就是李世民最为宠爱的小公主——晋阳公主李明达,也就是天天跑来给小平安当大姐姐的小兕子。

当然眼下只是定下这桩婚事而已,因为俩当事人现在都还太小了啊。

这个消息实在来的有点突然啊,怪不得那天临走的时候,李世民还专门交代一句,让他好好教育小平安呢,敢情在这等着呢,小平安竟然成了他挑选的驸马爷啊。

对于小兕子成了自家的未来儿媳妇这回事,林森那是举双手欢迎的。

小兕子的性格,那是真的没的说,怎么看未来都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型的。

面貌也是没得挑,出身更不用说了,绝对是打着灯笼找不着的良配啊。

只是怎么看李世民这都有故意加强皇家和林家之间的联系的意思啊,总不能还是为了麻痹他这个穿越者的吧?

不过随即他就开始忙活了起来,来恭喜他的人简直不要太多,其他人显然是不可能知道林森和李世民对话的那段隐情的,他们看到的更多的还是李世民对他这个年轻猛将的宠信。

之后李世民又将历史上非常著名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拿了出来,将功臣们的肖像图画于凌烟阁内,以供后人瞻仰。

他自己也时不时的回去凭吊一番,因为里面的那些个重臣,如今倒是大半都不在人世啦。

这个活显然是他很早以前就开始准备的,那些画像可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东西。

而林森很欣慰的看到,秦琼在其中的排名,可比历史上的高了好几位,程咬金大概也是因为这次的平叛有功,所以位置也靠前了一些。

在这期间李治那小子的葬礼也低调的完成了。

林森是个守诺的人,说要让他再死一次,就绝对不会让他少死一次。说给他脑干上来下狠的,就绝对不会扎心脏上去。

不管他之前到底是不是假死,反正现在都死定了。

林森还派人专门过去“守尸”来着,确保这货没有诈尸,这才算是了了一桩大大的心事。

几天之后的大朝会上,李世民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正式宣布禅位于太子李承乾。

不过禅位大典还没来得及举行,就不得不暂停了。

就在李世民交代完这些事情之后的当天晚上,在他自己的寝宫里,这位千古一帝,竟然就那么一睡不醒,就此长眠了。

一代明君李世民,驾崩了!

第四百四十六章 新的时代

其实之前李治之前弄出的那些毒药,还有那些所谓丹药大家弄出来的丹药,都在肆无忌惮的破坏着李世民的身体。

前者更多的还是针对脑子,后者则是因为富含重金属,对整个身体都有着不小的摧残。

虽然在御医们的共同努力下,李世民没有在造反发生时直接倒下,但也已经油尽灯枯了,这一段时间可以说是强撑着把所有的后事都先安排好了而已。

不论是给小兕子赐婚,还是禅位于李承乾,无非都是给他最爱的这些孩子一个安稳的去处罢了。

图像凌烟阁也算是全了一段君臣之义,完成了这些之后,他也就没有什么大的遗憾了。

至于周围的那些国家,完全可以等着李承乾上位以后,再去打下来吗。

虽然他是希望做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千古一帝,可总要给自己的儿子留点念想不是。

在这些周边国家身上获取军功,就成了李承乾上台以后,最好的建立自己的威望的机会。

李世民也就不去抢这个了,当然他的身体也确实是不允许了。

能够坚持到现在,都多亏了林森贡献上去的那些个老山参,还有一口心气支撑着。

等到事情都交代完了,这口心气一去,他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经过一众大臣们的磋商,也要经过李承乾这个新皇帝的首肯,李世民的谥号,最终定了个“文皇帝”,庙号自然还是“太宗”,可以说是对他一生功绩的极大肯定了。

按照李世民生前留下的旨意,把他和长孙皇后合葬在了昭陵,一应丧事尽可能的从简了。当然也是一个相对的从简而已,该有的程序肯定是没法省得。

李泰那个倒霉催的小胖子,自然也躺这里面呢,他们一家人也算是在地下团聚了吧。

在送别这位明君的时候,整个长安城可以说是满城缟素,万人空巷。

居民们感念于李世民这些年做的那些事情,让他们过上了外无敌患侵扰,内可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相对于曾经的凄惨日子来说,他们现在可算得上是丰衣足食了,因此都对这位皇帝感恩戴德啊,送他最后一程,也是他们表达这份情谊的一种方式了。

如果李世民能看到,自己死后还能受到这样的认可,应该也能含笑九泉了吧。

林森当然也去了,对这位明君他也是充满了敬意的,单是他不仅没有弄死自个这个穿越者,反而把小兕子这个可爱的姑娘送进了林家当了儿媳妇这一点,林森就一定会念他的好的,这份心胸在皇帝之中也已经算是殊为难得了。

丧事过后,在众多大臣们的多次请求下,李承乾的多次推辞之后,大概是惯例的三辞三让吧,李承乾这才强忍着悲痛的心情,勉为其难的登上了皇帝宝座。

当然不论是他,还是众多大臣们,都要一起对李世民歌功颂德一番。

因为他也是在活着的时候,选择了禅位给自己的儿子的,和他老子李渊一样。

可以说是给整个大唐都带了个好头,做出了很好的示范。

至于两位都是因为儿子造反才这么干,就被大家刻意忽略了。

而且应该看到,不同于李世民那差不多是逼迫他老子禅位,他自个可是主动让位给了自个的儿子。

尽管两人其实都有出于没有别的嫡子可选,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才做出的这种选择,但还是要肯定李世民此举的积极意义的。

李承乾就表示过,会延续下这一良好传统,未来在他确认太子有能力支撑起这个国家事务的时候,就会适时的选择放手的。

这点也会补充进李世民所写的《帝范》中,作为整个大唐帝国的一项优良传统,一直继承下去的。

可能也是对太子做的太久了煎熬太深,行事更是非常不易这点感受颇深,尤其是当他老子还是个长寿皇帝,在位时间贼长的情况下,才有了这样的一个想法出来吧。

就这事,一众大臣可是真心实意的赞颂了李承乾这个新皇帝一番,林森同样也有私下里对此举表示肯定。

只不过他现在还是闲人一个,去朝堂的机会是很少了,也就是大朝会的时候,才需要去露个面而已。不过其实他和李承乾的接触倒是并不少。

对于李世民的突然过世,李承乾是真的很伤心,先是失去了母亲,这又失去了父亲,抛开皇帝这层身份不说,他毕竟也还是个年轻人啊,本也不是个感情淡漠的人,伤感也是很正常的,为此甚至足足瘦了十几斤。

林森并没有选择在这时候频繁的去安慰他,这看上去是一种关心,可是对这样一个骄傲的人,尤其还是皇帝来说,看到他软弱的那一面,其实是对他的一种打击吧。

等到他从伤感中走出来了,说不定还会因此而影响林森在他心中的印象呢,恨上他都不是没可能。

林森只是去确保她的身体,一直能够保持在比较好的状态而已。

毕竟马上要面临复杂的国事了,他的身体先垮了,可不是什么好事。

好在刚上台的时候,他处理起各种事务并不缺助手,李世民可以说给他留下了一些托孤重臣吧。

文官方面,首先当然是和李承乾有着一定的师徒情谊的马周,这位本身的才能也是公认的强,又不朋不党的,本就很得李世民的器重,也是他一早就属意留给太子用的人才之一。

不过随着李承乾正式上台,林森却很有分寸的在故意疏远这位,已经是事实上的宰相的家伙。

两人之间的情谊,对李承乾来说自然不是秘密,林森这其实是在避嫌。

他可不想让自个有变成“权臣”的可能,尤其是在李承乾那里,不要留下这种印象才好。

岑文本和诸遂良同样成了辅政大臣,最后一位却是德高望重的高士廉,也就是李承乾的舅老爷。

如今已经有“开府仪同三司”这等尊号的老爷子,显然是被拉出来镇场子的,怕的是李承乾威望不足。

而高士廉除了和新皇帝的那层亲戚关系以外,本身岁数也在这呢,职位也到顶了,过上几年,等到李承乾这边威望起来了,能够很好的掌控朝堂了,这位老臣也差不多走到生命的尽头了,压根不用担心会有尾大不掉的可能。

第四百四十七章 公私分明

只看这个安排,其实也不难明白,李承乾一朝,继续打压世家贵族的局面是不会改变的。

马周本身是布衣出身,岑文本和诸遂良虽然出身名门,但却不是五姓七望那种,和世家官员也没多少瓜葛。

而高士廉更不用说了,可以算是关陇世家的代表吧,和世家大族之间的关系也融洽不到哪去。

而他们四人既是托孤重臣,又正好掌管三省,算是所有文官的领袖,不难想见世家官员们今后的待遇了。

而且别忘了,李世民还健在时,可是把造反的脏水全泼那些世家中人身上去了,以他们现在有点臭大街的名头,想要靠着影响力再现之前的辉煌,怕是很不容易咯。

虽然是过渡时期,也不怕让这些世家大族再搞出事情来,想要造反什么的,更是不太现实,李世民同样早就有所安排啊。

尉迟恭这个军中的定海神针,负责长安城的安危,统领着之前那些一直忠于李世民,没有参与到叛乱中的军队,保证长安城的安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而张士贵又重新接掌了玄武门长上一职,亲自负责皇宫的安全,同样也能做到滴水不漏,这活他干的顺手啊。

林森的老丈人,同样在之前的平叛中,展现了杀伐果断的一面的程咬金,则被派去了东都洛阳去镇守。

而同为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最近虽然比较沉寂,但其实一直都是李世民绝对心腹的刘弘基,则奉命镇守太原。

这位可是老李家起家的班底之一,之前退休的时候,就已经官至辅国大将军了,而且行事很是不拘一格,手段那是亦正亦邪,坐镇太原这等咽喉之地正合适。

作为宗师之中仅存的一位顶尖名将,也是风评最好的宗室名将李道宗,则负责镇守幽州到灵州一线。

这里面任何一个,都是绝对能够当行军大总管的超级猛将,而且个个都是战绩彪炳的狠角色。

不论是用来对外防御,震慑周边的国家,还是用来对内防范那些个世家大族可能的反扑,都绝对够用了。

这番安排可以说是把那帮子世家大族的根本之地,都纳入了触手可及的范围内。

他们的郡望所在,都在这几位忠心耿耿的大将们的掌握中呢,不怕他们能翻起什么浪花来。

不过林森从中也发现了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李靖和李绩这样战神级别的大佬,却没有被委任这种活计的。

这倒是不难理解哈,谁让他们一直都是凭本事吃饭,从不掺和站队的事情呢。

那么相应的,自然也就没法得到皇帝的最大信任了。

李靖这会还是恨不能见天大开着院门过日子,李绩更好,直接被李世民一纸调令给支的远远的。

这事其实也是对他的一个考验,事关生死的那种,李世民还在世的时候,可是专门把李承乾叫过去,说起过这事。

如果看到调令,李绩二话不说就去赴任,那李承乾就可以继续用他。

正好利用上台的机会把他叫回来,也相当于市恩于这位战神了,以后用起来也好说话。

可他要是但凡有一点迟疑,那就说明他有二心,对李承乾这个新皇帝也不服气。

啥也别说了,直接砍了吧,省得以后也用不了他。

结果不用说,李绩多聪明一个人啊,不只是多智近乎妖,那是活的跟穿越者似的传奇人物。

接了命令之后,连家人都没告诉一声,骑上自个的战马,就奔赴任职的地方去了。

眼下吗,还不知道有没有收到李承乾让他回长安城的圣旨呢。

李靖做的够光棍的了,就差把自家的影壁和房门全拆了,以示清白了,关键是他岁数也大了,倒是没有经过这么一番折腾。

大概也是李世民觉得用不到这位老战神了,李承乾也调不动他吧,还不如让他老实的蹲长安城里养老得了。

除了召回李绩之外,李承乾也有些别的举动,毕竟刚上台吗,先稳住军方这边很有必要,有了武力在手,才好继续做其他的事情。

他并没有直接给那些个在军中有影响力的大将们就这么加封,按他说的,如果这些人一点功勋未立,主要是没给他做过什么贡献,他为什么要给这些人好处呢,不能让他们养成仗着自个的影响力,就问他要好处的习惯吗。

当然那几位重兵在手,也算是帮他稳固江山的大将,肯定是有好处的。

薛仁贵和席君买他们这些曾经救过他的性命的,自然也都有任命。

薛仁贵直接负责掌管玄武门,席君买则接管了皇宫的南大门。

给他们升职加薪的同时,也顺便把皇宫的控制权掌握在了自己手里。

下一步这俩人的前程自然可以预期,这点但凡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林森当然也被再一次启用了,这次终于迈过了那道看似差别不大,其实对很多人来说,却无异于天堑的门槛,终于变成了从三品的真正高官,任职左监门卫将军!武散官也相应的提升了一级。

和他同级的,可都是上州刺史这类已经能够独当一面的高官,对他的看重和信任由此也可见一斑了。

只是他的爵位和勋衔暂时还没有提升,既有李承乾为未来留下更多提升空间的意思在里面,更重要的是,林森近阶段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战功啊,再给他提升,就稍微有些没法服众了。

像是开发石见银山,开辟了香料岛,交通南北,团结冯盎这类的事情,对大唐的好处也是实实在在的,可别人不知道啊,暂时又不方便对外去宣传,自然也就没法靠着些个功绩来论功行赏了。

为此李承乾还专门把林森叫进宫里去,边吃着御宴边解释了一下,可以说是相当在乎林森的感受了。

不过林森并没有因此就翘尾巴,反而一直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很正。

私下里关系好归关系好,可公事就是公事,并不能因为两人熟悉就敷衍塞责,或者恃宠而骄。

仍然需要尽好自己的本分,甚至比原来要做的更努力才成。要不然别人很容易觉得,他就是靠着和李承乾之间的情谊,才窃得高位的。

另外也是因为李承乾现在毕竟已经是皇帝了,不再是原来那个太子了,位置变了,他看待问题的角度肯定也要变的。

林森既然珍惜两人之间的这段情谊,那做事就要更有分寸才是。不是生分,而是公私分明。

第四百四十八章 不甘寂寞

在新的职位上,林森干的还是挺游刃有余的,活差不多还是老一套,大部分时候他只要去安排一下工作就可以了。

在注意管理好手下的同时,他也在刻意的拉开和兵士们之间的距离。

一方面是他的位置到这了,需要有这个派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让这左监门卫变成自己的山头,更不能让整个队伍变成自己的私军啊,更多的时间还是用来陪伴自己的家人好了。

李承乾大概是真的得了李世民的嘱咐,在有些大事上,还会时不时召林森进宫去,单独问问林森的意见。

不过林森自个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对于政事这块,他是从来都不插手的,因此大都直白的说明了,自己确实不擅长这个。

这么连着几次以后,李承乾也就不再问了,不过显然对林森的亲近又回到了之前的样子。

看来对林森这种知道进退,懂得分寸的做法,他也是很满意的,毕竟是个皇帝了,肯定也不希望有个大爷在旁边,没事就指手画脚啊。

当然听手下那些大臣们的意见肯定也是有的,只是最后的决定还是要他自己来下吗。

有李世民留下的良好底子在,李承乾只要不是太能祸祸,做个守成之君应当还是没问题的。

不过显然他并不满足于只是做一个合格的接班人,还想做出自己的一番功绩。

好在他也没有急着行事,更没有做个不负责任的三拍党,反而很是稳妥的想要先把民生搞起来。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他这新皇帝上任,肯定也是要烧一烧的。

这第一把火就烧到了农事上,这东西也算是国家的根本大事之一了。

除了又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人们开荒种地的政策以外,也在努力的抑制土地兼并。

尤其是之前有过劣迹的那些佛寺,依然是监察的重点,但凡有隐户,隐田,或者是私度僧,都严惩不贷。

更重要的是,他把林森这些年陆续试验过,可以保证高产的植物全都拿了出来。

之前李世民一直留着,打算在关键时刻作为杀手锏的土豆和地瓜,这次全都亮相了。

其实这些东西的高产名声,市面上早就有所传言,即便一直在皇庄里种植,也不可能一点消息都透露不出来啊。

更何况李世民也早有给这些东西打出名声的意思,这样回头真的拿出来的时候,大家才会把它们当成宝贝,而不是被硬性摊派下来的负担。

由于传闻太多,更主要的是有那些皇庄里的人给作证,那都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所以人们其实对这东西已经渴求好久了。

而目前市面上能见到的,大都是皇帝赐给各家勋贵的那些,可是收获了一致好评的,可菜可饭,味道还挺好的。

有这么多勋贵一起帮着口口相传,普通民众更是对这东西望眼欲穿啊。

类似情况的还有林森这些年陆续种植的其他几样高产作物,比如说最高亩产甚至能达到近万斤的山药,还有南瓜,这也都是亦菜亦粮的好东西。

除此以外就是如今在南方大面积铺开,差不多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的超级水稻了。

如今北方都已经能经常见到稻谷的身影了,主要也是得益于这些年南北交流的极大加强。

这次李承乾宣布全面放开这些东西的种植后,听到信的农民们,简直都要欣喜若狂了。买各种种子的人流,简直不要太汹涌啊。

而且李承乾还明确规定了,各地方政府只是推荐大家种植这些东西,可不能强行推广这些玩意,要给大家自由选择的机会。

其实虽然这些年大唐天下都算是难得的风调雨顺了,经常能够听到哪里又大丰收的消息,可这个丰收,也只是相对于原来那可怜的产量而言,事实上那产量能够养活的人数还是比较有限的。

尤其是很多偏远的,或者是贫瘠的地方,因为肥力不够,种植技术不够发达等等原因,收获的粮食简直称得上是可怜,很多人还处于饥一顿饱一顿的境地呢。

这对于大唐的人口和国力增长,显然是非常不利的。

有了这些个作物就不一样了,土豆和地瓜这类的东西,即便是在贫瘠的山岭地上,即便只是粗放式管理,产量也是很可观的。

比之原本种植的那些个五谷杂粮,高出个十倍八倍的都不是没可能,这绝对是质的飞跃啊。

山药这种东西就更甭提了,就得是沙窝地里才长得好,长出来的才好吃,真正的好地,反倒不适合它。

这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效果,那也是立竿见影的。

拿出这些新作物不说,李承乾还在林森的建议下,弄了个类似送技术下乡的活动,让各地都找那些种粮食的好把式,下去给产量差的农民们讲讲种植技术。

当然了是要给这些人报酬的,也不见得一定是给钱,完全可以在租庸调这些方面,给些优惠政策吗。

这样对他们的受益也是长期的,他们教起来才能更卖力,更真心实意啊。

没办法,现在人们手头有点技术都想捂好咯,生怕被别人轻易的学去。

种地这种技术,更是事关一家人性命的,想要随意掏出来,哪有那么容易。

平日里想要见识下,最少也得拜个师傅才成,广泛传播压根就没人会干。

但是有了官方的组织,还有相应的政策支持,这个事情再想推行开来就方便多了。

不论是贡献了技术的,还是学习的,都落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吗。

也不用担心当地的官员不去认真搞这个事情,因为这事做的怎么样,也是要纳入对他们的考核范畴的。还有当地的粮食产量是否提升,这个重要的指标衡量着。

这毕竟是和人口增长一样,一直都是考核地方官员的重中之重,也不用怕他们偷奸耍滑的。

就这么一套组合拳下来,李承乾立马就在民间收获了巨大的威望。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改变了大家生活的,大家再也不用忍饥挨饿的度过一年又一年,怎么能不念李承乾这个新皇帝的好呢。

一时间李承乾的生祠都多了起来,许多地方的民众,可以说是踊跃的加入到了对李承乾的赞颂中。

稳住了数量众多的农民,国内起码底层民众就算是平稳了,李承乾的统治基础也就不用担心会有动摇了。

普通人总是很容易满足的,反倒是与官员和权贵们之间的磨合时间要更长一些,威望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建立起来的。

尤其是在李承乾的老子又干的那么出色,出色到需要让绝大多数皇帝都要仰望的程度,笼罩在这种千古一帝级别的明君的阴影之下,李承乾想要有一番建树,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第四百四十九章 白捡的便宜

李承乾在忙活着平稳国内局势,收拢民心民望的同时,对外方面倒也没有偏废。

毕竟有这么多的老中青将领在,可以说大唐眼下仍然是将星云集,而且其中不乏名将,每个方向其实都能照顾到。

启用程咬金他们那批老将,更多的也是为了能够平稳过度,他们的名头更响亮些,威慑力也更强。

而真正经略各地军事和边防的,主要还是靠着已经逐渐成长起来的中青代将领。

眼下的大唐还处于一个拔剑四顾的阶段,压根就没有哪个国家敢于来捋虎须,正好也给了新一代的将领们成长的机会。

当然周围国家的局势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有各路将领的积极应对,看起来并没有形成什么像样的威胁。

虽然对李承乾这个新皇帝缺乏敬畏和了解,但是这并不耽误周边的那些个国家和民族,对大唐军队的强大记忆犹新啊。

更何况那些边军时不时还要出动一下,不断的提醒着他们这一点。

草原之上局面纷繁复杂,但是有之前留下的底子在,又延续了之前的政策,所以大唐依然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也还是那个拳头最硬,说话最好使的仲裁者,只不过这个当裁判的,偶尔也会亲自下场拉个偏架罢了。

在唐俭这位长袖善舞,快要变成公认的纵横家的大佬,跑去吐蕃高原上继续卖弄自己的嘴皮子以后,一位叫做王玄策的家伙,很有要接过他的衣钵的势头,眼下已经在草原上开始崭露头角了。

在王玄策的合纵连横下,背后又有着大唐的强悍军队做靠山,草原上的局势让他搅和的这叫一个精彩纷呈。

今天我打你,明天你打他,风起云涌的好不热闹。

但是总的来看其实就有一点,哪个部族强大了,哪个部族就差不多快要倒霉了。

不是遭遇盗匪的围攻,就是它的对头部族突然有了外援,往往杀的那叫一个焦灼不看,难分难解。

这样的战斗多来上几场,什么战斗力都给它消耗的差不多了。

很多部族无奈的发现,草原上都快要待不住了,所以请求内附的部族是越来越多。

原本已经成了气候,看起来有望能够接过突厥狼旗,成为草原共主的薛延陀,如今反而没了原来的势头,实际上的影响力也已经大不如前了。

除了几个核心部族,其他的外围势力已经是听调不听宣的状态,可以说这个本来对大唐威胁最大的草原汗国,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在李承乾登基之后没几年功夫,本身应该算作薛延陀主力的铁勒九姓十二部,大首领全部率众归降唐朝。

同年年底,诸部酋长亲赴长安城,朝觐李承乾,再次“乞置官司”。

第二年正月,唐廷正式创建漠北地域羁縻府州,包括六个都督府和七个州,共计十三个个行政单位。

不过这个羁縻州府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自治的,那些官员什么的,其实还都是各个部族原本的族长和贵族阶层。

很多事务也都是由他们内部进行处理,大唐朝廷这边是不怎么插手的,除非是碰到换族长这类的大事情。

所以其实更多的就是同一套班子,换了大唐这边的称呼而已。

内附以后对他们的好处是很明显的,大唐兵士不能再随意攻打他们了,和大唐内陆的贸易要方便的多,不再是只有朝贡这一条。

当然他们也多了一份义务,在大唐需要的时候,也能随时从他们的部族中抽调勇士,参与到对外战争中去。

双方算是共赢的关系,联系也比之前紧密多了。

在此之后,一支来自唐朝西北数千里,后世俄罗斯叶尼塞河上游地区的黠戛斯朝贡团,在其酋长失钵屈阿栈率领下,抵达了唐朝首都长安。

此时来自四面八方的朝贡团络绎不绝,但这支黠戛斯使团有点特别,他们除了朝贡之外,还肩负着“认亲”使命。

黠戛斯酋长自称是李陵的后裔,与李承乾是同民族,要跟李承乾“认亲”。

因为李陵是陇西成纪人,西汉名将李广之孙。而李唐皇室的先祖也出自陇西成纪,亦同为是李广之后。

根据史料记载,李陵被匈奴单于封为右校王后,负责管辖当时被匈奴征服的坚昆一带地区,而坚昆正好是黠戛斯古称。

另外,黠戛斯人大多为赤发绿瞳,而自称是李陵后裔的黠戛斯人则为黑发黑瞳,明显具有同黄种人混血的特征。

因此,黠戛斯酋长自称是李陵的后裔,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黠戛斯酋长一行受到了李承乾的热情款待。宴会上,认亲成功的酋长开怀畅饮,请求归属唐朝。

李承乾当然没有二话,当即就同意了在黠戛斯辖地设立坚昆都督府,隶属燕然都护府。

又封黠戛斯酋长俟利发为左屯卫大将军、坚昆都督。

这样的事开了个好头之后,就跟下饺子似的纷至沓来啊。

不久之后契丹诸部落也一同内附,变成了大唐的松漠都督府。

然后奚族同样不甘示弱,也来投奔了大唐,大唐在其地置饶乐都督府。

这一连串的喜讯,也算是让李承乾在武功方面大大的长了脸。

虽然更多的还是大唐这些年来威名赫赫,慢慢形成的影响,可以说是受了李世民的余荫,差不多白捡的便宜。

但毕竟是开疆拓土的大功劳,又很有一番外国来朝的架势,不论是大唐国内还是周边的国家中,李承乾的威望同样也是大大的提高了。

当然这段时间也不可能都是这种近乎不费一兵一卒就人地皆收的好事,天下的便宜也不可能都让大唐捡到吗。

不过不得不说,这段时间周边的局势,真的是对大唐极为有利的。

趁着西突厥的内讧,正打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大唐又派出了原突厥王族成员阿史那社尔,带领着半数以上都是突厥内附的部族骑兵,还有大唐名震天下的陌刀兵,一起平定了龟兹。

为大唐的丝绸之路又增加了一重保证,同样也让大唐的势力更加深入到了西域,在这里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大唐的安西都护府也同时迁移至了龟兹都城,同时在龟兹、焉耆、于阗、疏勒四城修筑城堡,建置军镇,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安西四镇。

对大唐抚慰西突厥,保护中西陆上交通要道,巩固西北边防,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至此,大唐的武功可以说达到了一个极高的地步。但这并不是大唐的终点。

第四百五十章 大战终起

大唐这边并没有因为摊子铺的大就顾此失彼,现在的大唐有充足的国力,也有足够的人力,去应对各条线上的局面。

不论是北方还是南方,不论是东北还是西南,都一直在大唐的关注下,形势也都在大唐的预期之内。

由于有着大唐的亲切照顾,吐蕃也并没有像历史上那样迅速崛起。

有唐俭在那边操持着,嗯,主要是友好的帮助羊同和泥婆罗两个国家,顺便给吐蕃捅捅刀子,即便是号称雄才大略的松赞干布还有禄东赞这对君臣组合,也有点应接不暇的。

羊同本来就和吐蕃之间嫌隙挺深的,历史上即便是被吐蕃打败以后,也闹了好多年的别扭,造反的这叫一个风起云涌。

现在有了大唐的帮助,闹出的动静可就不只是那一点了,足够让吐蕃上下焦头烂额的了。

偏偏原本对他们帮助挺大的泥婆罗勇士,现在都更喜欢给大唐的商队干活,对吐蕃的招揽颇有点不屑一顾。

同样是干着脑袋别裤腰带上,跟人玩命的活计,同样是刀头舔血的日子,跟着大唐商队干拿的报酬高高的,还能接触到许多原本连看都没资格看一眼的好东西。

受到的待遇还不一样,起码让他们觉得自己像个人,而不是变成吐蕃贵族的奴隶,被当成狗一样的使唤,自然更乐意替大唐商队这边服务了。

就算是这些商队来往的太频繁了点,队伍中的青壮战斗力强了点,也不耽误他们愉快的接过这样油水丰厚的活计啊。

当然,他们不会知道,这是在林森的建议下,搞出的一种练兵方法。

大唐的兵士对于高原气候很难适应,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逐步改善这方面了,也为以后的战斗做好准备吗。

而对于这些商队成员口中那个富饶而又无比强大的中央帝国,这些泥婆罗勇士同样充满了向往。

尤其是听那些真正去过大唐,甚至去过传说中遍地黄金的长安城的族人们,说了他们的见闻以后,这些泥婆罗勇士真的是恨不能自己马上变成一个唐人啊。

很显然这些去过大唐的泥婆罗人,基本都是林森的手下,之所以这么说,也是得了林森的授意的。

因为有一帮子林森的忠心手下,正努力的在这片高原上建立自己的势力。

而他们打出的口号,除了更加平等,不会把手下人当奴隶以外,还有就是他们有打算在形成一定规模以后,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部族,内附于强大的大唐,到时候他们就能过上和唐人一样让人羡慕无比的好日子了。

另外还有小道消息,说这些人其实是得了一些大唐的顶级贵族支持的,这从他们的武器和铠甲,都要比普通的高原部族武装来的好得多也能看得出来。

更有传说,这些人当中有那么一部分首领,可是身穿刀枪不入的宝甲,每次战斗他们都是冲杀的最为勇猛的,却很少受伤。

这些传说都给这帮人身上加上了一层神秘的光环,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泥婆罗勇士,还有吐蕃当地的逃奴加入进去,如今在吐蕃的影响力已经不小了。

而吐蕃内部因为没了大唐这杆大旗,又没能迅速吞并羊同和泥婆罗补充自己的实力,反而在不断和这两国的拉锯战中消耗着实力,又有林森弄出来的那个反叛势力,在不断的给他们放血,曾经备受期待的松赞干布威望是越来越差。

要不是有禄东赞这等良相的辅佐,同时也是他背后的强大部族,一直坚定的站在松赞干布的身边,怕是想要勉力维持眼下的局面都没那么容易了。

其他的那些个贵族,尤其是原本就和松赞干布不太对付的那些老牌贵族们,又开始不断的质疑松赞干布的能力了。

听说刺杀甚至是起兵反叛,都经历过无数次了,颇有点左支右绌的意思。

而另一个心腹大患高句丽那边也不太平,高句丽荣留王打算处死暴力而凶残的渊盖苏文。

渊盖苏文闻讯后,设下陷阱,邀请荣留王和他的大臣视察他的军队并设宴款待。

在宴席上渊盖苏文杀死了荣留王的大臣,继而弑杀荣留王,并立其侄子高宝藏为王。

渊盖苏文自封自己为“大莫离支”,控制高句丽军政大权进行摄政。

得知这个消息以后,李承乾本来有心马上出兵攻打高句丽,这才是真正的宣示他的武功的地方啊。

将前朝损兵折将,甚至可以说拖垮了整个前隋的高句丽,纳入大唐的版图,一定能为他李承乾的履历上,添上异常光辉夺目的一笔。

不过考虑到这样会对山东等地造成比较大的负担,他就暂时熄灭了这份心思,打算等到这些地方恢复的差不多了再做打算。

于是接受了文官们的建议,册封高句丽宝藏王为辽东郡王、高句丽王,授予“上柱国”的称号。

但背后,双方都明白最终不免一战。高句丽也花费了巨大人工物力,在沿唐边境修筑了高丽长城,自夫余城至渤海,长千余里。

在渊盖苏文上位的这几年,经过李承乾的手推广开来的众多高产作物,纷纷取得了丰收。

人们顿顿吃上饱饭这就不太成问题了,对李承乾的拥护和赞颂,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粮食多了,国力也强了,周边的局势也一直在平稳中朝着有利于大唐的方向发展着,李承乾这才有信心,也有决心真正的打一场大仗,而不用担心重蹈隋炀帝的覆辙。

粮食连年丰产后,原本人们珍惜无比的口粮也敢拿出来酿酒了,要不然都怕它们烂在仓库里啊。

同样的烈酒的生产规模也在进一步扩大中,这些烈酒倒是多半都倾销到了草原上,还有就是东北这一片了,侧面的反倒是也促进了和高句丽三国之间的贸易。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整个高句丽的情报,也不断的在汇总到大唐手中。

不说对当地了如指掌,想要做到知己知彼,也已经不是问题了。

正巧新罗善德女王传书,说百济联合高句丽攻打新罗,并请求唐援助。

李承乾于是派遣使节到高句丽,下令高句丽和百济停止攻打新罗。停战的要求不出所料的受到渊盖苏文的断然拒绝。

李承乾也就再不迟疑,毅然下令,是时候攻打高句丽,为葬送在那片土地上的中原军民报仇雪恨了!

第四百五十一章 早有准备

早在李承乾第一次有意想要攻打高句丽时,大唐上下就在为这场战斗积极做着准备了。

南北方向但凡能出产优质海船的地方,都在积极的建造着战船和运兵船。

广州作为新兴的造船中心,以出产最为坚固的广船而著称,主要也是有平安号它们打下的良好基础在,这边就成了建造战船的一个重要基地。

而且有林森留下的底子,番禺折冲府旁边那个造船厂,就一直没停点过,不断的有新船下水,只是这里出产的,就已经足以组成一只规模庞大的船队了。

至于他们所需要的木材,则主要由川**应了,那边只要把金丝楠木等最为优秀的大木料砍伐下来,让这些木头顺着水流漂泊到下游去,一直到出海,然后再稍作收拢,就能较为轻松的送到广州等地。

这可比什么陆路运输来的都要方便多了,你就是搞一水的大象来拉这些大木料,那效率也比顺水漂流差得远了啊。

至于让这边帮忙建造好大船,直接顺水开付战场的打算,还是算了吧,搞搞内河船只还行,海船就不太让人放心了。

而登州和莱州等地,因为传统海船的发达,同样能够提供众多的运输船。

必要的时候,和广州那边差不多,征调一些所谓的民船也就是了。

反正这些能跑海贸的家伙背后,多少都有大唐勋贵们的身影,这样的时候不让他们出力让谁出力啊,这都是应有之义。

就像平安号和吉祥号、如意号这三艘最为坚固的战船,就跑在了最前面,得了林森的传书后,卸下香料,拉着整船的粮食就跑去了登州那边,准备干一票大的。

其他同为香料船队的那些个广船也是不甘落后,包括差不多整个冯家的船队,全都跟随平安号一同北上了,顺便也都拉满了冯家的众多子弟自愿捐赠的粮食,算是劳军了。

冯盎虽然就在前几年过世了,高州总管的衣钵让他的大儿子冯智戣给接手了,可他的那些兄弟们也没有对大唐离心离德啊,反倒是因为有着香料这样的共同利益,又和北方有了更多的交流和沟通,对大唐的归属感,在进一步的增强。

这次能够这么积极的响应,还主动提供粮草,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吗。

虽然粮食在岭南,差不多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了,但毕竟是一份拳拳的报国心意。

陆路上为了减少负担,尤其是给山东和河北的那些民众减少负担,并不会征调太多的大军。

好在大唐如今是真的不缺粮食了,又有着充足的牧马地,所以运送粮草并不会是太大的问题,给前线军民的压力倒是不会很大。起码不会有逃户的情况发生,更没有逃兵。

许久未见到大战了,难得有这样挣到大功勋的机会,所有的军士们都是摩拳擦掌的状态。

能被选上的兵士大都是精锐,还有很多自个带齐了家伙事,自愿前去挣功劳的辅兵。

要不是李承乾明令要求,做了限制,家中独子不能去,没有妻儿的不能去等等,自愿前去的所谓辅兵,能比正兵都多出好几倍来。

林森他们的手下加班加点的不断生产的压缩口粮,全都被囤积了起来,就等着应付这次的大战呢。

这玩意的好处可以说是经过历次战争的检验的,如今已经成了军中的标配了,只有在这种方便易食又营养丰富的行军干粮全都吃完的情况下,唐军才会启用其他的粮草来补充,这也同样大大的减轻了后勤压力。

而对连年丰收的大唐来说,尤其是有了土豆等高产作物的大面积推广以后,粮草真的是最不成问题的了,这也是李承乾下定决心征伐高句丽的原因之一。

李承乾尽管对这次的高句丽战争很是向往,但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他老子李世民那样,战阵里杀出来的皇帝。

李世民自身就是个名帅,所以才能御驾亲征,而他李承乾要是真个跑到辽东战场上,只会给整个军队添乱罢了。

与其如此,还不如放手让那些将帅们去发挥吧。

所以安排好各路总管和将领,再来上一个誓师大会,李承乾就在长安城静等大军带回捷报了。

当然,按照这些年形成的习惯,找一帮子大佬在沙盘上来个军棋推演,先把可能面临的困难,尽可能多的考虑到,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次可是攻打的高句丽,那个一定意义上说曾经拖垮前隋的国度,也容不得大堂上下不重视啊。

连李靖这位老军神都给请了出来,当然去到辽东战场上是不可能了,他一个年过古稀的老人家,那是要他的命,所以只是让他出来帮忙一同参谋一下而已。

最后各路大总管也都定了下来,李绩这位新一代的军神,也是公认的智将,负责统帅辽东道大军。牛进达负责从旁辅助。

走陆路出卢龙塞,越过所谓的高句丽长城,进逼辽东城。

他的麾下同样也囊括了不少草原民族内附过来的骑兵精锐,其中也包括了最近很受皇帝信重的契苾何力和他麾下的族人,当然其他的突厥人,奚族,契丹等部族的都有带着兵马过来听用。

林森带着抽调出的本部兵马,同样也在这一路,仍然充当着先锋大将。算是和契苾何力一起做了红花双棍。

而李道宗这位宗室名将,则作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统帅大军从登州和莱州两地坐船出发,度过海峡之后,从另一个方向夹击高句丽。

薛万彻这位猛将作为李道宗的副手,从旁协助。

而这一路的先锋大将,则是林森力荐出山的苏定方。如今已经变成李承乾心腹爱将的薛仁贵,也是和他差不多的角色。

水军的大统领也是林森的老熟人了,两次帮他擦屁股,接了他的摊子,把他从复杂的局面中解放出来的刘仁轨。

其实不难看出,这两路大军都是一位名帅级别的智将,搭配一位超级猛将,再来上几个年轻一辈的出色猛将做先锋。

这样一套阵容完全可以说是考虑周到,相辅相成的,真个战斗时也足够稳妥了。

虽然看上去人数并不是很多,总共也就是有个十万左右的正兵的样子,当然这里是不包括辅兵,和那些内附的胡兵在内的,但是战斗力已经足够有保证了。

当年打突厥时动用了多少人啊,跟这次也就是相差仿佛吗。

大唐向来都是习惯以少胜多的,这才会有那般让人闻风丧胆的赫赫威名啊。

而且关键时刻能够动员的兵力,那可是数倍于此的。

更何况,现在的大唐已经不同于原来的大唐了,还有林森贡献的秘密武器呢。

第四百五十二章 哭爹喊娘

高句丽那边对此当然也不是毫无准备,早在渊盖苏文拒绝大唐的调停要求时,就知道这一场大战已经无可避免了。

而在更早之前,双方也都知道彼此之间必定会有一战,所以高句丽才修建了他们的千里长城,摆明了就要同仇敌忾,顽抗到底呗。

而在大唐征调那些两国接壤处的胡人勇士时,高句丽那边同样也得到了消息,战斗真的是要打响了。

在大唐这边忙着调集物资和兵士的时候,高句丽那边各个城池都得到了消息,调集民夫和百姓赶紧加固城池啊。

北路大军集结好以后,作为大总管的李勣,在这样的重要时刻,自然要按照惯例,先杀个女婿祭旗!由是唐军上下全都凛然听命。

不听话不行啊,谁都知道对敌人狠不算狠,对自己狠才叫真的狠啊。

就这么个喜欢杀女婿玩的主,谁特么不害怕,这架势就没有他不敢砍的主啊,真个犯了错,想试试他手中的刀利不利吗?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听令比较好。

大军自通定渡过辽水,到达玄菟。高句丽问讯以后上下非常害怕,各个城邑都闭门自守,全都成了缩头乌龟。

之后程名振奉命率数千士兵去进攻新城。牛进达则率军渡过辽水,向建安城进军。

李绩亲自率领大军,前去攻占高句丽的盖牟城。

三路齐出,刚开战就直接进入了白热化。

攻城这样的事情,比拼的就是硬实力,很少有能够取巧的时候,尤其是对手摆明了死守的情况下。

林森这样的先锋大将,能够发挥的作用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有限的,前期赶路时,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那是一定的,可敌人很有点坚壁清野的意思,真正接战的时候还是很少的。

甚至敌人的斥候都是属兔子的,看到林森他们的身影就赶紧跑路了,压根就不跟他们接触啊。

直到开始攻打盖牟城了,林森才算是有了些用武之地。

能让李绩这个主将亲自率军前来攻打的,不问可知一定是敌军之中的硬骨头,这边相比其他两路总管的目标城市显然要难啃的多,敌军的数量更是多了不少。

好在唐军之中大量的装备了林森一早就曾经给李世民贡献上去的燃烧罐,当然不是用从铁西瓜里开出的烃类物质加些糖霜什么搞的那种自用版,而是用石油蒸馏出来的大家伙,主要都是用来配合投石机这种大家伙来使用的。

皇帝最终还是选择了将这东西进行保密,压根就没有流通到市面上,而是当成了和床弩这类同样级别的大杀器,甚至更加重视,监管的也更严格些,这可是真正的大面积杀伤的狠货。

一个个巨大的燃烧罐被砸到城墙上去,或者砸到城池里,顿时就是一片巨大的火海,有时候干脆就是一个大火球猛地腾空而起。

不是把敌人直接掀飞出去,就是把他们变成了一个个疯狂奔逃的人行火炬,那一个个叫的,压根就不似人声了。

结果这么一通燃烧灌砸下去,城墙上还能坚守的活人就不多了,整个城市上空都飘荡着一股子令人作呕的烤肉味。

这样的火焰根本就不是用水能浇灭的,沙土又有些杯水车薪的,所以整个城市的局面都惨淡的很。

这么一轮覆盖过后,就轮到林森他们这些刚刚转职的先登上场了。

攻城梯子还有冲车之类的往城墙上一靠,林森带着手下的护卫们,就开始冲击城墙了。

他们全都穿戴着全套的木制盔甲,那恐怖的面甲也都带好了,特意挑选了一段没有被火焰覆盖的城墙,埋着头就往上冲啊。

普通的箭枝射到他们身上,压根就没什么效果,只要歪歪头,或者挡下眼睛就成,除非遇到强弩,还能阻挡一下他们前进的脚步,小心的避开雷石滚木这类的重器就成。

林森仗着无人能及的速度,和灵巧的身形,一溜烟的就顺利攀上了城墙。

双刀出鞘划拉了一圈,就有十多个围上来的敌军捂着喷血的喉咙就倒了下去,瞬间就为大家开辟出了一片落脚地。

其他唐军看到林森成功登城,欢呼一声,嗷嗷叫着也加快了自己的速度,即便时不时就有中招掉落的兵士,也一点不能阻挡他们的势头。

林森等着自己的护卫全都上来以后,就开始扩大战果了,以他和人熊哥俩为排头,顺着城墙不停的横推过去。

有威胁的攻击全都被人熊哥俩给挡住了,压根就沾不到林森的身,他需要的就是拿出自己的强悍攻击速度,还有近乎无止境的体力,变身疯狂绞肉机,不断的吞噬敌军的性命。

就这么一路杀过去,一米,两米,五米,再到五十米,一百米……

倒在他的刀下的敌人越来越多,登上城墙的唐军也是越来越多。

众多的唐军士兵跟在林森身后,如同朝圣一般的看着这个终极杀神,差不多一个人两把刀,就在平推整个城池。

甚至需要他们插手去补刀的机会都很少,更多的还是拿出弓箭来,在后边进行着远程支援而已。

敌人被杀的越来越胆寒,而唐军这边的欢呼则是一浪高过一浪。

看待林森的目光就像是一面移动的旗帜,一个活着的战神。

有了他的鼓舞,其他的军士也都奋不顾身的登上了城墙,状若疯狂的跟敌人拼杀着。

“魔神……”

“魔神……”

“他是魔神啊……”

“啊,妈妈救我,我不想死啊……”

……

本就让那些燃烧罐打击的士气低迷的守军,在林森的疯狂杀戮之下,竟然就这么彻底崩溃了。

弃械投降者有之,哭爹喊娘着有之,还有的活活就这么被吓疯了。

林森前进一步,敌人就后退一步,直到再也无人敢上前,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林森,淡定的将城楼上的高句丽国旗给一刀砍了下来,换上了大唐龙旗。

“大唐万胜!”林森高站在城楼之上,将已经破烂不堪的高句丽国旗扔了下去,然后大声嘶吼道。

“大唐万胜!”一直紧跟在林森身后,见证了这位战神那震撼人心的疯狂杀戮的众多大唐军士,也跟着奋力高呼起来。

“大唐万胜!万胜!万胜!”已经登上了城墙的唐军,和下面仍然在围困的所有兵士,也全都一起高呼了起来。

目光同样也都集中在城楼之上,那个正在不断的往下淌血的魔神一般的男人身上。

第四百五十三章 目眩神迷

当然,这些都是敌人的鲜血,实在是林森杀掉的敌人太多了点,又为了省力大都划破了喉咙,一个个的鲜血都跟喷泉似的呲呲往外喷。

再加上旁边还有人熊哥俩的大斧头上下翻飞,落到林森身上的血水简直不要太多。

对常人来说怎么也得双手才能舞动起来的双刃战斧,到了人熊哥俩手里,单手就能玩的飞起,另一手里还擎着一人高的巨大它盾呢。

不论是被中间带尖的盾牌拍在身上,还是被战斧劈到,尸体都没有囫囵个的,看着这叫一个凄惨。

“真猛士也!”李绩满意的看着林森的表现,忍不住含笑点头赞叹道。

“大唐有这样的猛士,何愁不兴旺啊,又怎么会不兴旺呢。

我们只有跟着这样的大唐,才能有好日子过,跟大唐作对的,一定没有好下场。”契苾何力看着林森的身影,有些目眩神迷的感叹道。

“大唐万胜!”随后,契苾何力也带着族人们,一同加入了欢呼的人群中。

现在他们也是唐人了啊,而且还是很受新老两代皇帝器重的一族,这时候也该感到骄傲才对。

“魔神,原来他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魔神啊,果然是个魔神一样的男人!”奚族和契丹还包括了一些靺鞨族的勇士看着林森的身影,又是敬畏又是佩服的感叹完,也加入了欢呼的队伍中,有用着本民族的语言在喊叫的,也有模仿着唐军的声音,喊着似是而非的“大唐万胜”的。

越是像他们这样的民族,就越是崇尚武力,也就越发的敬重勇士,而林森无疑用自己的强悍表现,征服了在场所有的这些胡人勇士。

之后的这仗也就不用打了,残存的那些个守军全都弃械投降,打开城门恭迎唐军入驻了。

林森确认城池内没有埋伏,这才带着自己的护卫从城楼上下来。

城墙上剩余的那些个守军俘虏,自然有其他唐军接手看押了起来。

林森的身影所过之处,每一个唐军都满怀着敬服甚至崇拜,激动的在和他打着招呼,这就是他们的英雄啊。

而每一个高句丽守军看向林森的目光,都充满了恐惧和敬畏,往往抬头看上一眼,一对上林森那恐怖的面甲,就如避蛇蝎一般的赶紧低下了头。

从今往后,这里必定也会留下魔神的传说,林森也少不了要变成在当地能够止小儿夜啼的人物了。

即便是已经在草原上享受过这类待遇的林森,这时候忍不住心里也有点发飘啊,骄傲和自豪充斥胸间,当然少不了也有那么一点点尴尬和紧张。

不过到了后面见得多了,听到的夸赞也多了,他反倒又坦然了起来。

在林森他们攻下盖牟城之后,新城和建安城也都被两位猛将带领着手下的队伍一攻而下。

面对那已经被冠以冥火之名的燃烧罐,两座城市不说压根没什么抵抗力吧,士气也确实被打击的不轻。

在英勇的出城反冲被两位猛将分别带着麾下骑兵轻松扑灭以后,为了不被烧成一片废墟,只好举城投降了。

这样三路齐出,三城齐下,唐军在高句丽这边就算是站稳了脚跟,有了进攻的桥头堡,可以进一步稳扎稳打了。

而另一边李道宗率军渡过海峡以后,直奔卑沙城。

这里不得不提到林森之前在登州任职时,搞出的几条绝户计。

用烈酒换女人这招,对黑水靺鞨的影响,可能暂时体现的还不是很明显,还没到新一代人彻底成长起来的时候呢,到时候才能有明显的感受。

但是给那些和权贵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那帮子事实上的海盗们,发放私掠许可证,这效果可是立竿见影的。

不只是让高句丽沿海的商贸发展严重的滞后,甚至都影响了高句丽的海船数量,谁让海贸的风险太大了呢,经常一去不复返,新建船只的速度,都快要赶不上被击沉的速度了。

更重要的是,经常上岸滋扰抢掠,也让海盗们尝到了甜头。

不仅可以劫掠钱财,还能补充人手,又能通过卖猪仔给皇家船队那帮人,送去倭国的石见银山里面当矿奴,而额外获得一份收益。

这么多年持续搞下来,大唐变相的从高句丽他们这些倒霉催的海上邻国那里多赚到的财富先不说,他们沿海地区的人和船其实都在退化啊。

愿意待在海边的人,或者下海谋生的人是越来越少了,总要面对海盗的侵扰,当地的军队又有点无可奈何,自然就留不住人,趋利避害本就是人的本能吗。

这样一来,等到大唐的大军通过海路过来的时候,连点像样的抵抗都没遇到啊。

即便有高句丽的战船赶上来,面对以平安号为首的强悍战船,甚至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就更别说打败大唐水军了,这根本都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抗。

海盗们关键时刻还做了回带路党,他们之中现在可是有不少地地道道的高句丽人和百济人的,对当地的情形可是门清。

还能装成当地人去帮忙打探虚实,甚至去做卧底,散布谣言,动摇敌人的军心,或者干脆在必要时帮忙赚开城门。

有这帮人的里应外合,李道宗他们同样也装备了足够多的燃烧罐,再加上这边也有苏定方和薛仁贵这样的超级猛将,攻下卑沙城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了,而且可以说是快速的攻下。

薛仁贵在这一战中,同样有着极其亮眼的表现。

这货惯常喜欢穿一身风骚的白衣,战斗的时候还怎么拉风怎么来,时不时就要高呼着迎战,在很是吸引了一票敌军前来围攻他的同时,也很好的展示了自己的武勇,杀得这叫一个人头滚滚,也得了一个“白衣杀神”的雅号。

也算是进一步确立了自己的名头,不再是那个更像是民众调侃的“林家三猛”之一,而是真正的有名有号了。

与之相比,苏定方可就显得低调多了,这位虽然学了一身的兵法,可武艺也没落下,这些年沉寂下来后,就一直在磨砺这两样吃饭的本事了。

兵法暂时还不太有施展的机会,可本身的杀伤力却也得到了最直接的体现。

这位可是当年就能和林森拼一拼的杀戮机器,现在比之当初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是他是那种非常沉稳的类型,更不会弄出白衣这样的花哨做法,相对来说肯定就没有薛仁贵来的拉风了,可其实取得的战果并没有差上多少的。

第四百五十四章 再立奇功

李绩这一路的大军接着就把目标放到了辽东城,这也是他此战最大的一处目标,敌人显然也知道此处的位置殊为重要,也有想挫一挫唐军势头的意思吧,所以高句丽这边又派出了足足五万步骑前来救援。

牛进达奉命率领五千骑兵前往迎战。林森带着手下护卫们自然又是冲在最前面的。

他们的胯下坐骑,全都是羚牛这种暴脾气的大家伙。

在林森的精心培养下,那个相当于半圈养的羚牛族群,如今可是越发壮大了。

只是原本作为林森坐骑的那一头羚牛已经老了,现在他骑着的是新一代的羚牛族长,这身板比之前任坐骑还要强悍的多。

从小就是在林家的精心照料下成长起来的,锻炼的又好,还时不时就有草药给它壮筋骨,结果就是这货肩高都超过两米二了,体重更是直奔一吨半去了。

手下护卫们的羚牛坐骑虽然稍微逊色了一些,可也都是一水的肩高两米,体重一吨以上的羚牛之中的彪形大汉。

另外针对它们的战斗习惯,林森也专门弄出了一些战甲,保护住它们的脖颈到胸腹这一块。

以林森他们为首的这队骑兵一出场就足够唬人了,再加上他们身上防护力惊人的木制盔甲,还是内层增加了改造过的藤甲和一层棉甲的复合重甲,妥妥的超级重骑兵无疑了,只是这卖相就能吓退一大帮子敌人。

偏偏他们还有着甚至不输草原骑兵的灵活性,就那么几块木头,还有林森他们这些骑士,这个重量放到羚牛身上压根找不到啊。

即便是人熊哥俩这等体重,对这些普遍体重都在一吨以上的大家伙来说,感受也不是多么明显吗。

以它们常年在山路上奔跑跳跃,甚至可以跳过挡路的树木的强悍力量,承载这么点重量,真的是小意思啦。

等到真正的接战了,林森他们更是用自己的实际表现,揭示了什么叫无坚不摧。

即便是正面碰撞,哪怕是最为强壮的高句丽战马,也绝对不是这些羚牛的一合之敌,经常能见到直接被放飞的人和马匹。

关键是羚牛这种暴脾气的家伙,除了基因中就铭刻着的一往无前以外,还有着强悍的打斗本能啊。

用头壮,用脚踢,用肌肉发达,又覆盖了带撞角的木制盔甲的前胸,去撞击和压迫敌人的战马,干的这叫一个漂亮。

即便是再高大的战马,到了它们面前都显得像是矮小的驴子,只有可怜的被欺负的份。

而且打发了性子的这些羚牛们,越跑越兴奋,越打越高兴,就喜欢这种轻松碾压对手的感觉啊。

搞的林森他们这些做前排尖刀的,都不用太拼命的去和敌人厮杀了。

基本上只要端平长枪,或者把双刀架起来,放到鞍子两侧,就靠着羚牛们的强悍冲击力,就足以将沿途所过之处的所有敌人都消灭掉了。

然后林森他们冲击了没多久,就能听到不停的从敌军之中传出的类似“魔神”这类的声音。

等到林森他们直接杀穿了敌人的队伍后,李绩也率领大军适时的围拢了过来,然后这五万被杀破了胆的步骑队伍,竟然就这么被林森他们生生给杀退了,掉头就开始逃跑啊。

林森他们足足追杀出去几十里,直到天黑才不得不停下来。

斩获着实不小啊,只是斩首的就好几千人,真正杀伤的远不止于此。

休息了一晚,大军才开始真正的进攻辽东城,采取的还是围三缺一的方式,给他们一点个逃生的希望,才不至于殊死抵抗吗。

当然这一晚除了让唐军上下好好休整一下,也是为了让辽东城里多发酵一下绝望的氛围。

亲眼见到自家的援军就那么被人给生生杀退了,本就很是打击守军的士气了,再有逃过来的其他几个陷落城市的民众,不断的说着唐军的强悍,九幽冥火的恐怖,还有林森那个魔神是多么的刀枪不入,又嗜血如命。士气更是低迷到底了。

这里面当然大都是真正的难民,但肯定也没少了那些海盗们之中找来的带路党。

时不时就故意提起这样沉重的话题,再顺便抬高一些林森的恐怖什么的,不断的在城中传播着负能量,让城中军民的抵抗意志进一步削弱着。

城里的军民又都知道后门是可以逃生的地方,尽管明知道那是唐军的计策,可还是不可避免的起了从后门逃跑的心思啊。

真正的攻城其实还是和之间一般的无趣,燃烧罐的覆盖射击是一定的,之后又是林森这个备受瞩目的超级猛将,带着手下们做了先登。

在唐军兵士的注目和欢呼声中,林森他们在井阑上的大片诸葛连弩掩护下从容登城,又一次在城墙之上打开了突破口。

干掉了反扑的敌人之后,再一次开启了平推模式。

其他的唐军受到鼓舞,登城的速度也快了许多,慢慢的就开始占领着更多的城墙。

而林森这边已经带着护卫们来到了城门处,配合着攻击城门的己方队伍,夺得了城门的控制权。

“城门破了!城门破了……”惊慌的喊叫声传播开来,更是彻底的摧毁了敌人的抵抗意志。

前面的兵士还在忙着和林森他们厮杀,后边的兵士却已经开始逃下城墙,奔着唯一的生门跑了过去,显然是要弃城逃跑了。

本来以为辽东城会变成血肉磨盘的,这么快就破城,也确实出乎了大家的预料,这里面还真得给那帮子带路党好好的记上一功才成。

看到城门被攻破以后最,先喊叫起来的,同样也没少了这帮人。

战后再次清点战果,干掉的敌军得有上万人,还有上万守军被俘虏,主要都是和唐军接战的那些,实在是没法跑啊,城中没来得及逃跑的男女,也被俘获了能有四五万人的样子。

而唐军这边的牺牲,主要都是在争夺城墙时造成的,相对于敌人的损失来说,已经是微乎其微了。

主要也是因为先有燃烧罐的覆盖射击,又有众多的诸葛连弩不停的倾泻箭雨,直接压的敌人都抬不起头来了。

抵抗意志又忒不强烈,被快速攻破也就成了必然。

其实逃掉的敌军,远比被俘获的,或者被杀掉的来得多。

不过马上唐军就迎来了一场真正的硬仗。

第四百五十五章 硬仗

之后唐军又转战白岩城,在林森已经登上城墙准备大开杀戒的时候,高句丽乌骨城派一万多军队前来支援白岩城。

这次肯定不能让攻上城墙的林森他们再下来去迎战吧,那对士气的打击就厉害了。

更何况军中又不是只有林森一位猛将的,于是就派出了契苾何力这位对大唐忠心耿耿的胡人猛将,率八百本族骑兵去迎战援军。

契苾何力亲自杀入敌人的阵地,结果被刺中腰,可这位确实勇猛,自个捆住伤口,坚持继续作战。

跟随他的骑兵受到他的鼓舞,士气大振,奋力进攻,硬是凭着这股士气,将来援的高句丽军给打败了。

足足追杀出去数十里,斩首千馀级,直到日落天黑才停止。

那场面就跟一群狼在赶着一群受惊的小鹿在亡命奔逃似的。

不得不说几次战斗,唐军上下全都打出了信心,以少胜多的战例简直不胜枚举,不论是唐军这边,还是敌人这边,都对此有些习以为常了,以少击多也被视为理所当然了。

但像契苾何力这般勇猛的仍然比较少见,也取得了全军上下的一片赞颂。

林森那边带领先登攻下白岩城之后,第一时间就赶来,亲自给这位勇敢的少数民族将领治疗伤势,反倒是让这位勇猛忠直的汉子感动不已,大概是因为那份认同感吧。

这之后唐军才迎来了此战最大的一场硬仗,因为他们即将对上的,是历史上号称让李世民也折戟沉沙的安市城,还有那个出了名硬骨头的城主杨万春,对渊盖苏文不假辞色,还让对方无可奈何的硬茬子。

更重要的是在唐军到达安市城外的时候,真正的碰到了地方的大军。

看来高句丽上下也明白,援军少了压根没用啊,而且安市城再被破掉,整个高句丽的西线就差不多全部陷落了,高句丽就会像是门户大开的富家女一样,只能任凭大唐随意糟蹋了。

所以这一次高句丽方面是拼了血本了,北部耨萨延寿、惠真率高句丽、靺鞨兵足足十五万大军,一同来救安市城。

延寿率军到达距离安市城四十里的地方,在一旁对唐军虎视眈眈的。

为了不使唐军落入被动,尽可能的将敌人弄到有利于己方的预设战场上,是时候让这些高句丽人看看正。儿八经的兵法到底是个什么样了,也是发挥李绩这位新一代军神的作用的时候了。

李绩命令阿史那社尔率一千突厥骑兵去诱敌,他们骑术精湛,跑位风骚,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阿史那社尔率领部下,和敌军刚交战就假装退走。

高句丽军以为唐军人少,真的害怕了,于是争相前进,到达安市城东南边八里的地方,依山列阵。

李绩早就观察好了山川形势,林森手下的异种金雕也在帮忙探查地形,早早的就挑选好了可以伏兵以及出入的地方,准备扎下口袋阵,让敌军好好感受一下十面埋伏的酸爽。

李绩命令牛进达率军队一万五千设阵于西岭,程名振率精兵一万一千为奇兵,从山北出狭谷去攻击敌人的后方。

李绩亲自率领军队四千,挟鼓角,偃旗帜,登北山上,命令各军听到鼓角声,就一起出击奋力进攻。

延寿看到牛进达布阵,结阵要作战。李绩知道时机差不多了,直接下令击鼓鸣号,举旗帜,各路军队鼓噪并进。

延寿等人知道己方不慎陷入了包围圈,慌乱之下想分兵抵御。

唐军这边先是一阵燃烧罐下去,进一步打乱了敌人的阵型,在他们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唐军这才展开冲锋。

要不是带来的燃烧罐用的差不多了,就留下一点以备不时之需,早就给这帮孙子来个火烧连营了。

林森带领手下护卫,还有麾下骑兵,一马当先,一起高呼着冲入了高句丽军阵,所向无敌,挡者披靡。

看到林森他们骑着羚牛的恐怖身影,高句丽军中不时就能听到饱含恐慌的“魔神”的喊声,十成战力倒是有三成以上先给吓没了。

唐军在林森打开的缺口这里紧跟而上,又一次被杀破了胆的高句丽军大溃,这一通好杀,最后唐军斩首两万多,真正杀死的更是无可计数。

延寿等人率领剩余的军队依山自固。李绩命令诸军包围之。撤了桥梁,断了高句丽军的归路。

退无可退的延寿和惠真,率领剩下的残兵无奈的投降了。进入大唐的军门时,只能膝行而前,拜伏请命。

李绩不可能像历史上李世民做的那样,挑选一些人迁移到内地去,剩下的随便就给放走了。

他虽然是有临机专断之权的大总管,但毕竟不是皇帝啊,对于俘虏无非是杀是留两个选择而已。

他这么聪明的人可不会因为一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搞些逾越的事情出来,侯君集这个前车之鉴可刚死没多久呢。

李绩自个在新皇登基时,也算是生死边缘走了一遭,肯定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

最后想了想,还是决定暂时收押这些俘虏吧,找个合适的地方画地为牢也就是了。

就和之前的围困一样,让他们逃无可逃,粮草还得指望唐军供应,这样只需要留下一小部分兵马看押他们,其他人就可以安心的继续去攻打安市城了。

这一战还缴获了战马五万匹,牛五万头,铁甲一万多领,以及其他大量兵器。

听到援军战败的消息,高句丽全国都非常震惊害怕,那可是足足十五万大军,短时间内高句丽国内可是动员不出这么大规模的军队了去救援了,因此颇有点人人自危的意思。

后黄城、银城的高句丽人都自己弃城逃走,数百里没有人烟。

可偏偏那个最为重要的目标,即将受到围攻的安市城上下却没有什么反应,不仅让唐军不战而胜的希望落了空,看那架势还很有点鱼死网破的意思啊。

偏偏唐军之前用燃烧罐用的太爽了,这样的东西本身危险性就比较大,运输格外的困难,这几个城打下来,就把随军拉来的那些存货扔的差不多了,面对安市城这个最为难啃的硬骨头,忍不住就有点个犯愁了。

习惯了快速攻占敌军的城池以后,对唐军整体士气的提升无疑是很有效果的。

但是因为之前一直都没有经历什么久战,真个面对拉锯战的时候,就怕耐心不够,士气很容易被消磨掉啊。

章第四百五十六章 僵持

吃下这十五万高句丽援军之后,即便以林森他们的好胃口,也必须要好好休整一番才成了。

安市城毕竟是个硬骨头,不做好充足的准备可不行,尤其是在失去了燃烧罐这等利器的帮助的情况下。

而在北线这边一打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南线那边进行登陆作战的平壤道大军,在李道宗这位大总管的带领下,也是一路高奏凯歌。

在一路平推到卑沙城之后,他们当然也没有停滞不前,因为有燃烧罐这等大杀器的帮助,他们的推进速度比预想中的可是要快的多了。

在巩固战果的同时,也在积极的寻找战机,想要尽可能往北推进,实现和北线大军的胜利会师。

石城和积利城也算是两座坚城了,不过在打出了信心和士气的唐军面前,仍然不够看的。

即便是南路唐军的数量用于攻城的话,应该算是处于劣势的,起码达不到数倍于守军的程度,可他们还是比较快速的攻下了两座大城,顺便还干掉了两路援军。

大概是援军主力都去救援安市城了,所以南线这边援军的数量并不是太多,基本都维持在一两万的规模上,被苏定方和薛仁贵两员无敌猛将,分别带着麾下精锐就给冲破了。

失了念想的守军再面对唐军时,抵抗意志也是进一步降低,再加上带路党们可不只是在北线那边活动,南边才是他们散布负能量的重点区域,谁让南线的唐军规模要更小一些,而从海路上来的带路党却要多得多呢。

几方面相辅相成之下,这两座坚城都没能坚持太久时间,就相继陷落了。

在林森他们干掉那十五万援军的同时,南线大军在李道宗的带领下,也将建安城这个挡在安市城前面的最后屏障给攻占了下来。

至此,整个高句丽西线,就剩下安市城这么一座坚城,还掌握在高句丽方面手中了。

还不能说是渊盖苏文手里,因为这个城主杨万春,对渊盖苏文这个造反头子压根就不感冒,也不买账,属于听调不听宣的那种。

这同时也意味着李道宗和李绩两路大总管,带领着各自的大军,在安市城下胜利会师了。

而对于城内的高句丽军民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绝望。

援军显然是完蛋了,众多的高句丽旗帜,不见踪影的大军,还有去而复返,甚至变得规模更加庞大的唐军,无疑都表明了援军的失败,即便不是全军覆没也没差多少了。

那可是整整十五万大军啊,都在人数更少的唐军面前没什么作为,甚至给唐军造成的杀伤都很有限,而他们安市城上下面对的可是更多的唐军,这个城还能守住吗?

完成了会师之后,两大统帅商谈了一下后,决定先给城内军民施加足够的压力再说,因此很是干脆的在城外开始耀军。

同时给城里喊话,只要他们开城投降,唐军上下保证秋毫无犯,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

显然唐军的保证,城内军民是压根不信的,主要也是唐军以前的做法太凶残,那些被占领的城池遭遇可不咋地,尸横遍野啊。

谁让高句丽曾经用前隋将士们的人头筑了京观,这是非常残暴的做法,也是极大的侮辱。

这也是为什么一说要打高句丽,会有那么多唐人宁愿自带装备,甚至不要功勋,也自愿前来参战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们都有许多亲戚朋友,曾经战死在高句丽,还受到了这样的对待,如今终于有机会反攻了,都想来报仇雪恨来的。

估计也是明白这个仇恨太深了点,怕唐军进城以后,不免还要大肆杀戮。

又或者是那个城主杨万春给手下军民灌了什么迷魂汤,毕竟这位本身确实在城里非常受爱戴,也确实是个死硬派无疑。

结果在唐军完成耀军之后,不仅没有投降的意思,反而趁着唐军休整的时候,想要反攻过来。

好在林森这个先锋,一直有留意城内的动静,也有守夜的职责在身,提前察觉了敌军的意图。

面对早有准备的唐军,很有敢死队性质的那帮子高句丽守军,自然是有来无回啊。

可是野战无敌的唐军,真的面对乌龟壳一样的安市城时,还是有点个无从下手。

这城主杨万春确实是个善于防守的家伙,城墙坚固又高深,护城河甚至是瓮城都一应俱全,摆明了是个难啃的硬骨头。

城内守军又足足有几万人,唐军上下总共也就是十万战兵而已,想要打下这么一座坚城废了事咯。

不是没想到继续用燃烧罐这样的好东西,可南线和北线面临的情况差不多,那些个船只单是把这四万多南线兵士送过来,就把运力占据的差不多了。

众多的战船还要留着应对海面上的战斗啊,毕竟高句丽等国家也是有水军的。所以能留给燃烧罐的运力是很少的。

之前并没有这种东西大规模运用在战斗的先例在,所以大唐从上到下对它的重视都还不是很足。真个见识了它的好处了,打起来又有点没收住手。

这玩意在攻城的时候效用太强了,对敌人的震慑更厉害,实在是守军的死相太凄惨了点,简直附带了精神攻击效果啊。

另外唐军上下对高句丽那是真的恨透了,能让他们死惨点,绝对不会让他们死的舒服咯,这燃烧罐用的可不就快吗。

南线这边的储备,在勉强给新安城的城墙洗了一遍地后,也就到头了。

所以来到安市城下,也只能和李绩他们大眼瞪小眼,没法继续用燃烧罐来给安市城洗地了。

就算想要等到海运那边再给补充,暂时也是没戏的,不说一来一回花费的时间,运力大都在帮忙运送粮草呢,更关键的是战船这会还忙着和倭国以及百济的水军干仗呢。

而燃烧罐这样的大杀器,显然是不能让那些临时征调过来的,更多是民用船只的运输船来帮忙运输啊。

特别是在意识到了这东西的巨大威力之后,更没人敢让这些大杀器,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流失出去的可能啊。

因此眼下面对安市城,还真有点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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