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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和尚驾到》


第一章 下山的小沙弥

嵩山,居五岳之中,古称“中岳”。

其峰高千丈,皆是层峦叠嶂,山道险峻,山中时有云雾缭绕,雨水繁多,秀木花草,遍山开放,当真是一处人间仙境!

而嵩山并非因为山水风景而驰名中外,而是在那嵩山之巅,矗立着一座千年古寺,那便是大名鼎鼎的少林寺。

说起少林寺,华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那未开化的小孩,也能道个二三四。

南少林,北武当,向来被奉为武林中的“泰山北斗”,无论是正道还是邪门,几乎没有不服这两尊大佛的。

不过时代变迁,所谓的“国术”早已退出了人们的视野,甚至退出了历史舞台,仅剩一些花架子的对招,丝毫没有武术本身的凌厉。

这本书要说的故事就发生在少林寺里,你继续往下看。

……

东边的太阳从嵩山脚下升起,少林寺沐浴在阳光中,古朴的钟声一连十八声,声音响亮,整个山门都在回荡。

做早课的僧人穿上鞋袜,在大雄宝殿内打坐,口中念诵着佛经,个个犹如老僧入定,纹丝不动。

不时,一个小和尚偷跑进大殿,抓住蒲团,忙躲在众人后头,眯着眼睛,假装自己早就来了。

“戒空,你又偷懒了。”大殿前,那老僧开口道。

“这不怪弟子,弟子昨夜喝了点凉水,又吃了碗素面,一晚上给拉的…”小和尚苦着脸道。

“呵呵,小师叔一向自在,况吃喝乃是人之本性,也无伤大雅,住持就原谅他一回吧。”另一个和尚笑道。

“你们继续打坐,戒空,你随为师去后山,为师有事与你谈。”老僧站起身,手持锡杖,他看上去年逾古稀,半只脚迈入了棺材,但脚步轻盈,行走如风,倒像个壮实的青年。

“是。”

小和尚摸摸脑袋,心料师傅定知道了自己拉肚子全是编的瞎话,这回犯了妄戒,准是要罚他在后山苦修个七八天了。

后山是一片荒草地,草地尽头是一处断崖,这断崖名叫“无量崖”,崖中开了一个山洞,这山洞又黑又深,不知通向哪里,少林寺中的僧人除了主持方丈外,就连戒律院的大和尚都不能擅自进入,如有违抗者,一律赶出山门,永不为少林弟子!

关于这断崖的来历,据传乃是上代主持圆寂之所,骨肉全供奉在山洞中,怕被人打扰了先辈的英灵,这才不让人进出。

这回师傅将他叫到这儿来,到底想干什么?

老僧站在断崖边,望着崖下的深渊,悠悠道:“戒空,你入我佛门多少年了?”

小和尚道:“回师傅,整整十七年了。”

老僧恍惚一下,和善道:“都十七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小和尚看着老僧,不懂师傅话中的意思,只觉得师傅心里欢喜,似做着一件美梦。

老僧又道:“你可知你父母是谁?”

小和尚很吃惊,他从小长在少林寺,只当师傅是父亲,当师兄弟是手足,从未想过自己的身世,如今师傅重提旧事,他反倒不知所措。

父母?

熟悉又陌生的称呼。

见他垂着头,老僧继续道:“十七年前,有一男一女负伤,将一个婴儿送到山下,老衲见两人气色步履,便知两人是武学高人,也知两人定是被人追杀,可出家人慈悲为怀,老衲抱过竹篮,那两人已消失在山林,只留下一块玉佩。”

说着,老僧从怀中掏出玉佩,交给小和尚。

“这是他们的遗物?”小和尚双手颤抖,不敢接过。

“不,那两人功力深厚,必有手段自保,留下这玉佩,或是想有朝一日,与你重逢吧!”老僧道。

“重逢?”小和尚苦笑:“十七年都不曾上山来寻我,只怕我是弃儿,懒得要罢了。”

“胡言!”老僧闻言,怒斥道:“天下哪有不疼儿的父母,你只道他们弃你,却不知他们是护你,若非那日到我山门,容我收养,你怎么活到今天?”

“我…”被怒斥,小和尚一时难言,说不出话来。

“不是不愿,或许是不能寻你。”老僧叹息一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又有哪个人没有苦衷呢?”

“师傅,那你想我怎么做?”小和尚瞪着眼道。

“下山!”老僧道。

“下山?”小和尚直摇头:“师傅你要赶我下山。”

“不是赶你下山,而是让你下山寻你父母。”老僧道:“何况你在山上,对人情世故一概不通,这回下山,深入世俗,也算是一种修行。”

“弟子不愿离开师傅。”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你我虽为师徒,但情如父子,为师知你心思,不必难过,也不必彷徨,佛门子弟应当不畏艰苦,不惧磨难,下山去吧!”老僧淡淡道。

“弟子…”

“下山去吧!”

老僧背过身去,已是老泪纵横。

小和尚抽着鼻子,泪如泉涌,见师傅心意已决,自己再说也没用,于是扑通跪在地上,隔了三个响头:“师傅,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弟子此番下山,无论找得到找不到父母,三年之后,定会回少林看师傅,就此拜别!”

一抹眼泪,小和尚取过玉佩,顿声道:“师傅,敢问我俗家姓名?”

“金随缘!”

“随缘?好个随缘,好个随缘!”

小和尚大笑一声,也不停留,冲下山去。

第二章 都是苍蝇惹得祸

少林寺高居在嵩山上,但也不是避世而居,平日里来往的香客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都来进寺中上香拜佛,祈求事业丰收,家和平安。

这人一多,供给就多,少林寺名下的田地都是自己种的,可寺中僧人打坐,修炼,消耗很多,所以种的也只够自己吃,所以香客一来,就要去山下采购瓜果蔬菜。

大中午的,一辆载着水果的货车刚从山上下来,正巧遇见了小和尚,司机摇下车窗,笑道:“戒空师父,今天怎么下山来了?”

“是李大叔。”金随缘合手施礼:“师傅派我到山下办点事。”

“这大热天的可别把你晒坏了,反正我要去趟省城,你就坐我的车吧,免得耽误了你的行程。”李大叔是个果农,常给少林寺送果子,和寺里的僧人都很熟,所以十分热情。

“那就多谢大叔了。”金随缘憨憨一笑,这走路是修行,可六伏天实在是热,能搭趟顺风车实在是太好了。

“别客气,上车吧!”

李大叔把他拉上副驾驶,货车顺着铺好的山路一路向下。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车子开进了省城。

“戒空师父,我还要去水果市场发货,就不继续送你了。”李大叔笑道。

“大叔慢走。”

金随缘和李大叔告了别,一个人站在大街上。

大街上人潮熙攘,大妈在买菜,老大爷在抽烟,还有七八个年轻的姑娘,穿着时髦的衣服,那衣服紧的很,裤子也紧的很,秀出美丽的曲线。

“小和尚,姐姐好看么?”

“娟娟,他一个和尚,还懂你好看不好看,你傻不傻,走了走了。”

两个身材火辣的女孩,一边说一边捂着嘴娇笑。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金随缘被笑的面色通红,赶紧低下头,逃离现场。

省城距离少林寺并不远,只有四五十公里,但这儿的人也很少看过和尚,更别提这么年轻的和尚。

都说男人二十一枝花,金随缘虽然才十七岁,可在山上常年修行,挑水,劈柴,种田,身体被锻炼的非常结实,小腿和手臂充满了力量,再加上一副俊朗相貌,不是花,也和花差不多了。

他走在路上,戴着斗笠,穿着僧鞋,没人觉得他是个和尚,只当他是从影视城里出来的明星。

“我这打扮很奇怪么?难道他们都没见过和尚?”

站在人堆里,金随缘很是尴尬,就像是一只关在动物园里的大猩猩,被人围观,指指点点,这让他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烈阳当空,地面被晒得直冒烟,热的人大汗淋漓。

“那个有面馆,这会有吃的了。”金随缘什么都不爱,就爱一个字“吃”,而且特别爱吃面,一看到路边有个面馆,他双眼发亮,口水直流。

“大叔,你这有什么面?”

那面馆老板看是个小和尚,也是笑道:“小师父,我这有青菜面,牛肉面,兰州拉面,还有鸡蛋面,只有你不知道的,没有我做不出来的。”

“那来碗素面。”金随缘笑道。

“素面七块钱一碗。”老板道。

“七块?”金随缘赶忙摸了摸口袋,又将身上找了个遍,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这千算万算,自己居然没有带钱?

他是没下过山,可也不是傻子,这世道无论干什么都需要钱,没钱别说买车买房子,连饭你都吃不上。

天啊!

自己现在身无分文,还找什么父母,修什么俗道,干脆找一块石头撞死算了。

眼了咽口水,金随缘十分惋惜的看了一眼老板,苦闷道:“大叔,我…我没带钱,能不能先欠着?”

“算了算了,一碗面也不值几个钱,就当我请你吃。”老板瞧他那副可怜模样,心也软了,权当是做一回善事。

“谢谢大叔,大叔真是个好人。”金随缘感动万分,师傅常说世道艰险,坏人很多,可他一下山,就遇到了个活菩萨,看来这世上还是好人比较多。

“小师父先坐着,面等下就来。”

正所谓谦虚使人进步,恭维使人舒服,这老板被夸得是飘飘然,笑得合不拢嘴,忙招呼他到里头。

面馆里开着空调,很多客人正在吃面,边吃边聊天,金随缘将包袱卸下来,摘下斗笠,放在桌子上,然后四处张望,左边是一对夫妻,男的带眼镜,女的微胖,右边是两个大汉,纹着身,后面是一个学生,背着书包。

“省城就是不一样,什么人都有,真是有趣。”

心里打量着,面已经端了上来,金随缘一看那面,满满一大碗,比其他人多了一半不止,有点受宠若惊:“大叔,这太多了。”

“年轻人嘛,多吃点,别客气。”老板笑道。

金随缘也知道这是老板的好意,傻笑的摸了摸脑袋,抓过筷子,狼吐虎咽起来,边吃眼睛边亮:“好吃好吃,大叔你手艺真好。”

“哈哈,好吃就行。”老板笑容满面,开心的不得了,他见这和尚老实,又长着一张灵巧的嘴,于是从锅里夹了几块烩好的五香干。

金随缘肚子饿得咕咕叫,也不挑食,来什么吃什么,吃的是津津有味。

“这人生在世,吃喝二字,这话讲的是真的不错。”吃饱喝足后,他靠在椅子上,摸着鼓起的肚子,一脸的满足。

想他在寺里,为了修行,常常吃饭只吃七分饱,一天干完活,总是想偷吃点水果,晚上去厨房煮点面条又被戒律院的师兄弟发现,害得他嘴馋的要命。

师傅总训诫他,说什么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又说什么出家人要严以律己,克己守身,一套套大道理讲的他是头皮发麻。

难道吃一顿十成饱的饱饭,真的是一种罪过么?

金随缘肚子里装着面条,脑子里装的也是面条,或许对他而言,吃是一件很伟大的事,犯不着折磨自己。

正在此时,坐在他右边的两个大汉突然拍起来桌子,大喊道:“老板,你是怎么开店的,面里居然有两只苍蝇!”

“两位先生,怎么了?”老板听到叫声,也是吓了一跳,赶忙从外头进来,对着两人弯腰赔笑。

“你耳朵聋了,还是煮面把脑子煮傻了?老子说这面里有苍蝇,你听没听见!”那纹身大汉怒道。

“苍蝇?这…这面里怎么会有苍蝇呢?”老板苦笑道。

“你自己看!”

面馆老板低头朝碗里一看,果然有两只苍蝇死在了菜汤里,这一下,他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两位先生,你看我在这开了十几年店,从没出过这种事,今天肯定是意外。”

“你什么意思,你是想说这苍蝇是老子故意放的了!”纹身大汉一听这话,当场站起身来,手指头抵在面馆老板的脑门子上骂道。

一看这两人膘肥体壮,又一脸凶恶,八成是街头的混混,遇到这种人,那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老板做了这么久生意,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于是打圆场道:“要不这样,这顿免单,权当是我请客好了。”

“你当老子是什么人,一句免单就没事了,老子告诉你,你的面里有苍蝇,万一这苍蝇带了什么病毒,将病传给老子,老子上哪说理去?”纹身大汉大怒,青筋暴起,大手猛的向他推去。

老板身材瘦弱,和大汉比就像猫和老鼠,被大汉一推,腰撞在桌角上,他痛叫一声,捂着自己的腰间,脸一下皱在了一起。

“老子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拿个三四千块钱来,这事就揭过了,不然你这店以后就开不下去了。”那大汉冷笑起来。

“三四千?”老板冷汗直冒,他做的是小本买卖,本来就没赚多少钱,这要赔进几千块,那一个月油水也没剩了,这天热的连狗都受不了,不是为了活计,谁会拼死的干活。

而且面馆图个就是好吃和干净,要是这两人到外面一传,说自己面馆的面有苍蝇,那以后生意还怎么做?

思来想去,几千块买个金招牌,虽然很肉疼,但也是没办法的事。

“能不能少点?”

“你当菜市场买菜呢,讨价还价?识相点给钱,不然你就等着关门吧。”大汉牛逼哄哄。

老板叹了口气,忍着痛,去柜子里取钱,那大汉见他服软,也是得意大笑:“这就对了。”

在面馆里吃面的人见大汉欺人太甚,也是气的牙根痒痒,可气归气,谁也没替面馆老板出头,甚至连个屁都不敢放,生怕一旦放了个屁,也招致两个大汉的仇视。

所以都像聋子瞎子,只顾埋着头吃面。

唯独金随缘心明如镜。

刚才他看得清楚,明明是这两人将苍蝇拍死,然后放到面里去的,现在却反咬一口,说老板的不是,还理直气壮的敲诈钱财,这简直无赖到了极点。

别人怕,金随缘不怕!

别人不管,他金随缘却要管上一管!

第三章 头巨铁

“快点,磨磨蹭蹭的。”两个纹身大汉等得有点不耐烦了,敲着桌子催促。

面馆老板苦着脸,手拿着几千块钱,从柜后走出来,金随缘一把拦住他:“大叔,你别听他们,这群人摆明了是来闹事的,这都是你的辛苦钱,怎么能给他们?要不,我们报警,警察肯定会帮你的。”

“报警?”面馆老板摇摇头,叹气道:“小师父,你一片好意,大叔知道,不过这要报了警,我的生意以后就做不下去了。”

“做不下去?”金随缘不谙世事,听不懂他的话。

“算了,这事你别管了,权当是破财免灾吧!”面馆老板苦笑了一声,遇上这种小痞子,警察就算来抓人,也不过是关上几天,一旦被放出来,那还不直接上门砸店。

一家店和三千块,哪个轻哪个重,不用说也知道。

人活着,都不容易啊!

金随缘见劝不住,心头十分懊恼,在山上师兄弟和师叔师伯都相处融洽,连吵架都很少,今日一下山就碰上这等不平事,大叔能忍,可搁他就不能忍。

“你们太欺负人了。”金随缘冲到两人跟前,怒目圆睁。

“小秃驴,吃你的面就好了,管别人的闲事,找死是不是?”纹身大汉见是个小和尚,也是呵呵冷笑,撸起了袖子,一脸凶悍。

“你说什么?”金随缘闻言,气的脸色通红。

“别动手,别动手…”面馆老板见小和尚要替他出头,生怕出事端,赶忙将他拉开,给两大汉陪笑脸:“两位先生,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和小师父一般见识。”

“这倒像句人话。”纹身大汉冷笑一声,手指一勾,面馆老板挣扎了一下,还是乖乖将钱交出去,大汉伸出手,刚要把钱拿过来。却被金随缘拦住:“这钱你拿不走!”

“我靠,你这小秃驴有点骨气啊,居然敢坏老子的好事,看来今天不教训你一顿,你是不知道疼了!”纹身大汉见这和尚捣鬼,不由气怒道。

“哼,废话这么多,敢打就上来!”金随缘争锋相对,一点畏惧都没有。

“找死!”

被一个十七八岁的和尚轻视,纹身大汉恼羞成怒,抬手就对金随缘一巴掌扇过去。

可他手还没碰到金随缘,就被抓住了手腕,只见金随缘抵住虎口,反向微微一扭,纹身大汉整个人都歪曲成了一根麻花,痛得他直咧咧:“死秃驴,快给老子放手!老子手要废了!”

这一幕,令坐在后桌吃面的客人是睁大了眼,个个不可思议的瞧着金随缘,他们怎么都想不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和尚,居然这般轻松就制服了一个彪形大汉。

单手将人扭成麻花,这得要多大的气力?

“哼,还敢不敢叫嚣了。”金随缘抓着他的手腕,那般模样,只要他说一个敢字,就扭断他的右手。

“不敢,不敢,你快放了我!”纹身大汉痛的冒汗,哪里还敢去触这小和尚的霉头。

“这才像话。”金随缘是个实诚人,听他服软,心里信了八分,于是将他的手放开。

但纹身大汉一挣脱出来,立马换了张黑脸,趁着金随缘不注意,一脚朝他的肚子狠狠踢去。

“小心!”

众人见这人偷袭,也是发出惊叫声。

金随缘冷笑,一个箭步闪开,手掌似一柄钢刀,快如闪电,劈在大汉的左腿上。

“啊!”纹身大汉痛叫一声,跌倒在地上,抱着自己的腿拼命的打滚。

“阿德?”另一个大汉吃惊不已,他和阿德从小一起长大,在这条街上也混了很久,虽然没什么手段,可一人对付两个人是绝对没有问题,可现在,阿德一个照面就被这和尚给打倒了。

这和尚到底是什么人?

“你还要来么?”金随缘盯着他,一双眼犹如狮子般充满了狂野。

大汉被这眼神盯的心里发毛,咽了咽口水,摆出架势,他瞧着小和尚,突然出拳,这拳要砸在普通人身上,不砸个脑震荡,也要砸个头破流血。

金随缘没有躲的意思,就站在原地让他砸,众人都看傻了,这小和尚脑子短路了么?

那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不忍直视,赶紧捂着眼睛,可意外的是,那拳砸下来,金随缘依然不动如山,仿佛砸在头上的不是拳,是一团棉花。

“你的头…你的头…”大汉脸变得扭曲,拳头发麻,愣的竟说不出一句整话来。

“头怎么了?”金随缘笑道。

“头…头巨铁!”大汉蹦出三个字,顿时惨叫一声,抱着拳头在地上打滚。

“是么?忘了和你说,小和尚我可练过铁头功。”金随缘乐得不可开交。

他出身少林,自小就在嵩山上修行,瀑布,激流,狂风,任何地方都有他的踪迹,他的筋骨在修炼中不断的增强韧性和硬度,如果说常人的骨头是一块砖头,那他的骨头就是一块黑铁。

俗话说“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一般的习武之人,都修了一身的铜皮铁骨,唯独这脑袋很少人修炼,并不是说这法门没人知道,而是即便知道法门,要修炼脑袋也非易事。

为了修炼这“铁头功”,金随缘可是吃了不少的苦,如今他的这颗头不仅重,更是重中带铁,铁中带重,上山能采矿,下海能捕鱼,可谓是海陆两栖的利器。

“这钱还收不收了?”

“不收了,打死也不收了!”

两人一个被伤了腿,一个被伤了手,已成了“伤残人士”,哪有半点先前的嚣张气焰,见金随缘问话,头摇的是比拨浪鼓还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以后好好做人知道了么?”金随缘见两人有心悔改,也嘚吧嘚秀了一回嘴遁。

“小秃…”两个大汉刚开口,立马意识到不对劲,赶紧改口:“小师父说的是,我们一定洗心革面,做个好人。”

“走吧!”金随缘道。

“走走走!”大汉如蒙大赦,像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现在还了阳,恨不得立马离开这鬼地方。

“等等,面钱还没结呢?”金随缘突然想到什么,问面馆老板道:“大叔,他们的面钱是多少?”

面馆老板惊魂未定,愣了半响才反应过来,道:“二十五。”

“听到没有,二十五。”金随缘对两个大汉道。

纹身大汉慌的一匹,双手在口袋里狂摸,掏出一张五十元的,毕恭毕敬的递给金随缘。

“你们干了缺德事,剩下的二十五,权当是补偿费,你们没意见吧?”金随缘拿过钱。

“没,绝对没。”

两个大汉苦笑连连,这算啥事,本来要敲诈一笔,结果自己倒亏了二十五元。

可这人要倒霉啊,连喝水都会塞牙。

这不,两人脚还没踏出门,外头忽然响起了警笛声。

第四章 和尚算职业么?

面馆门口不知何时停了一辆警车,从警车下来三四个警察,为首的是一个女警,女警很年轻,保守估计二十五六岁,戴着警帽,佩着警徽,一溜齐耳短发,干净利落,衬的一张标致的脸蛋更显飒爽,英姿风发。

后头跟着男警察也是个个人高马大,几人下了车,就往店里走。

此时店里的人见到警察来了,也都紧张起来,没吃完面的低头吃面,吃完的也偷偷喝着汤,假装一手无辜。

“有人报警,说这里有人斗殴闹事,是哪个人,站出来。”女警踩着平底鞋,一双美目飘在每个人的脸上,却见没有人站出来,她又冷笑:“都不认是吧?口风挺紧的!”

“你,长得五大三粗,还有你,都什么年代了,还在手臂纹一条龙,真当自己是九纹龙史进么?”女警绕着两个大汉:“一看你们就不是好人,老实交代,是不是你们在闹事?”

“这位警官,我是这家面馆的老板,事情是这样的…”老板见警察都来了,事情反正包不住,倒不如实诚点将一切都说出来,至于以后能不能开店,听天由命吧。

于是他就把两人敲诈,金随缘替他出头的经过讲了个大概。

“敲诈?胆子还真大!”女警瞥了纹身大汉一眼,命令后面的男警道:“李宇,把这三人都带回警局。”

“是,队长!”

男警将两个大汉押上车,转身看着金随缘,他们都是警校出来的,也练过点拳脚功夫,一看金随缘的站姿和气度,心底不由有些畏缩。

这和尚八成是个练家子。

“带走啊!”女警见几个男警不敢动手,秀眉一蹙,娇喝道。

老板急的抹了把汗,小师父怎么说也是替自己抱不平,虽然占着个理字,可把人打伤了,要是到了警局,免不了要周折一番,于是上前说情:“这位警官,小师父是个好人,他打人全都是为了…”

“放心,本警官办事讲究公平公正,在我手里头,从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纵一个坏人,我只是将人带回去做个笔录,录好了就会放他走。”女警信誓旦旦道。

“这…”话说到这份上,他一个小老百姓也没多大办法。

金随缘见他担心,也是露出一个善笑:“大叔,你宽心点,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只要身子正,就不怕影子斜。”

“走了!”

女警瞧了他一眼,金随缘又是大叔说了几句,就跟着她上了警车,一路呼啸着往警局赶。

……

灯光下,一男一女面对面坐在警局的审讯室里。

“女施主,你能不能不要盯着我,我心很慌。”金随缘坐在椅子上,双手交叉,头微低着,眼睛四处张望,表情十分尴尬。

从他第一脚进到这个房间开始,对面这个女警就直勾勾的盯着他,这样瞧,那样瞧,眼珠子恨不得贴在自己脑门上,看得他不觉心里发毛。

也难怪,少林寺里都是僧人,没有半个女人,说白一点大家都是没吃过“猪肉”的初哥,甚至连女人香都没闻过,金随缘从未下过山,女人对他而言绝对是世上的稀有动物。

而这只“稀有动物”现在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大大的眸子,修长的睫毛,高挺的鼻子,红润的嘴唇,这画面仿佛梦里才会出现,金随缘年轻气盛,就算遁入空门,也难克制自己不去看她。

女警闻言,也是干咳了一声,自己以往审的犯人,不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就是一些盗窃偷窥的小流氓,这头一回审的对象是个小光头,而且还是个长得很帅的光头。

这男人看女人,通常是看身材,而女人不同,她们是视觉动物,一看到帅哥靓仔就哭就闹就走不动道。

不过秉承着“一视同仁”的职业操守,女警正了正身子,秀出丰腴的姿态,问道:“年龄?”

“十七!”

“姓名?”

“金随缘!”

“做什么职业的?”

“职业?”这问题可难倒了金随缘,他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愣头一笑:“请问,当和尚算一门职业么?”

“你是个和尚?”女警很吃惊,她原以为这人是赶潮流,剃了个光头造形,没想到是个出家人。

长得这么帅,还要去出家,这人的想法还真是和平常人不一样啊!

“恩,我从小在少林寺长大,是个真和尚。”金随缘见她不信,赶忙向她解释。

女警哭笑不得,这小和尚是不是太实诚了?难道还怕她上少林寺查查真伪?

“林警官,局长来了,说在城北的树林子发现了一具男尸,让你过去一趟。”

一个男警开门进了审讯室,向林清儿报告案情。

“又一具男尸?”林清儿皱着眉头,本来惬意的心情变得无比沉重,最近半个月,市里接连有杀人凶案发生,截止昨天,一共死了四个人,而且无一例外,全都是男人。

因为这件事,闹得市里人心惶惶,每个人都提心吊胆,就连省里的领导也不得安生,早早下了命令,不惜动用一切人力物力,一定要彻查此案,将这个杀人犯绳之以法。

正所谓“上司一张嘴,下属跑断腿”,上头这缉拿令一下达,警察局局长首当其冲,手下的刑警也个个放下手头的工作,全力攻坚,将心思全投在了这桩凶案中。

可这刚消停两天,现在又死了一个,这凶手简直太无法无天了!

胸口堵得慌,林清儿强压下气怒,冷静道:“说,死者是谁?”

“是一家建材公司的老板。”男警道。

“生意人?”林清儿双手环胸,一筹莫展,这半个月遇害的人里有养鱼的鱼贩,有收藏家,有银行经理,有网络作家,如今又多了一个生意人。

这些人身家背景各不相同,职业,交际圈,人脉,没有一个共同点,要不是这几起命案,或许谁都不会将他们联系在一起。

难道凶手不是同一个人?

或者只是巧合?

不,应该不是巧合!

林清儿上来就推翻了自己的猜测,或许世上很多事都充满了巧合,可诸多个巧合同时出现,那就是必然。

“把现场照片传给我。”

“是。”

男警将现场拍下的照片传给林清儿,林清儿用平板仔细浏览了一遍,这五个人死状凄惨,可身体表面没有半点伤痕,也找不到任何利器,就像是被鬼魂杀的。

“可恶,到底是哪个混蛋下的手!”越看越恼火,林清儿咬着银牙,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吓得男警脑袋一缩,连忙从外面的饮水机里倒了一杯开水,递给林清儿压压惊。

一杯水入肚,林清儿的脸色也缓和下来,可不知什么时候,对面的小和尚忽然把头伸过来。

那脸都差点贴着她的鼻子了,吓得她身子向后猛靠,险些从椅子上摔下来。

“你个小和尚,想袭警么?”赶忙站起身,远离这个没礼貌的家伙,林清儿怒目圆睁,一张脸羞臊的通红。

“不不,我只是想看看死者而已。”

“你个小和尚吃斋念佛,还懂破案?”林清儿略带鄙夷道。

“我是不懂破案,但照片里的人绝对不是死于利器,而是被内力震断筋脉而亡。”金随缘苦笑一声。

“内力?”林清儿越听越好笑,嘲讽道:“小和尚,你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多,这青天白日的,哪来这么多武林高手,内力?凶手要是有内力,那本警官就是东方不败!”

“出家人不打诳语,这四个人死状不一,怕是死在四种武学下,我劝警官还是小心为上。”金随缘一脸凝重道。

师傅常说,出家人以慈悲为怀,要是一般的案子,有刑警就足够了,不过这回不同,他看过那几张照片,没有任何外伤,但死者胸口有一血块,手臂极度扭曲,很明显,是死于极强的指力,以及擒拿手。

他未涉及江湖,却也多少了解点江湖事,如今和平盛世,各大门派和习武之人几乎都将武学隐藏起来,对外说什么“习武乃是强身健体”。

可武功本就是杀人的伎俩,从古至今,都伴随着血腥和杀戮,即便有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无法掩饰它的本质。

只是武者都有傲气,不会随便对普通人出手,更别提杀人,这回出现的凶手,十有八九是个恶徒,这种武林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金随缘明白,这人一旦起了杀心,就像染上了毒瘾,会变得难以停止,所以他断定,凶案绝对不会就此了结。

“你个小和尚少在这里危言耸听,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武功,都是电视剧里瞎编的,不信你等着,五天之内,本警官就把凶手抓拿归案,否则我就不信林!”林清儿拍着胸脯,信誓旦旦道。

“阿弥陀佛,既然不信,那我就先走了。”见这女警官牛逼哄哄的样子,金随缘也懒得拿自己的热脸去贴她的冷屁股,于是合手道了一声,就管自己走了。

“这臭和尚…”

林清儿口里念着三字经,水灵的眸子冒出了火,她当了三年的警察,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大盗恶贼没抓过,今天居然被一个不知哪来的和尚看扁了,真是气死人了!

一旁的男警战战兢兢道:“林警官,局长那边…”

“走啊,难道还要我给你前头带路么?”林清儿怒瞪了男警一眼。

“我招谁惹谁了!”

男警心头苦笑,仿佛被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第五章 租房子的女孩

金随缘从警局里出来,还没走两步,就看到面馆老板正在外头等候,连忙过去打招呼:“大叔,你怎么在这?”

“小师父你总算出来了,他们没为难你吧?”面馆老板见他出来,脸上的焦急立马转喜。

“没有,那警察姐姐是个好人。”金随缘呵呵一笑,心里却在打鼓,那姐姐长的好,就是脾气臭了点,要是再温柔些…

“没有就行,大叔生怕你在里面受苦,怎么说你都是为大叔出头,这要是害你被冤枉,大叔心不安啊!”面馆老板很是自责道。

金随缘傻笑起来。

面馆老板忽想到了什么,问道:“小师父,我看你身上一分钱没带,这晚上在哪落脚?”

这一问,金随缘也纳了闷了,自己啥都没带,就带了换洗的僧衣僧袜,吃饭倒可以去民居里讨要些,可住哪儿?总不能一天到晚露宿街头,当个野和尚吧?

面馆老板看出了他的难处,顺势道:“我看这样好了,你今天帮了我一个大忙,大叔在城东有间空闲的房子,本来想租给别人,既然你没地方住,不嫌弃的话,就住那儿。”

金随缘忙摇头,这无功不受禄,他哪能占别人便宜,于是推脱道:“大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这房子我是不能住的。”

面馆老板笑道:“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听大叔一句话,安心住下。”

“这…这房钱…”金随缘很难为情。

“你要实在过不去,以后再还给大叔,不就行了么?”面馆老板见他吞吞吐吐,目光更加亲切,这年头像他这种老实人可真不多了,再说他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免费给小师父住也不亏。

何况今天那两个大汉一被放出来,说不定哪天就上门闹事,只要他将这小师父绑在身边,看谁敢砸他的招牌!

所以于公于私,这小师父他都留定了。

金随缘可摸不清面馆老板的小九九,只以为人家是衷心收留他,感动的是五体投地,心道自己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大叔的恩情。

“对了,小师父可有俗名?”

“金随缘。”

“随缘?”面馆老板闻言,眼前一亮,笑道:“随缘好,看来我们相遇也是一场缘分,既然是缘分,那就不要再推脱了。”

“一切都听大叔的安排。”金随缘也不是个木头,人家话说到这份上,自己要是再扭扭捏捏,可就太不是个男人了。

“走走,跟大叔上车。”

面馆老板眉开眼笑,上了他那辆新买的电动车,金随缘坐在后头,然后驶离了警局。

……

豫南省在华夏北方也算响当当的大省,外有大河,内有群山,田野肥沃,是个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随着华夏与世界各国接洽,豫南省也从农业大省朝着科技大省,金融大省迈进。

这几年招商引资,各个市的经济迅猛发展,而省城是豫南的中心地带,论实力,足以和江南地区的大城市一较高下。

不过发展归发展,有富的地方,就有穷的地方,城里的夜光虽亮,却也有照不到的阴暗。

两人骑着电瓶车,穿过大街小巷,半个多小时后,就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个旧城区,到处都是三四层高的落地房,这些房子都很旧,白粉掉了漆,门框上黑乎乎的,像被烟熏过一般,而在周围,建了几栋写字楼,楼外到处都贴着“不孕不育”和“无痛人流”的广告。

城区里不算脏,但也称不上多干净,路上零星有被风吹来的垃圾袋和零食袋。

要是从高空向下看,整个城区仿佛一个巨大的碗,外头是百米的高楼大厦,而里面却是看不见深浅的无底洞。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城市包围农村”吧!

“随缘,到了。”

面馆老板将电瓶车停在一颗大树边,然后带着金随缘进了一个胡同,胡同不长,一下子就走完了,胡同的尽头是一栋小套房,有五六层高,样子虽也老旧,但和外头的比起来,至少看上去是舒坦多了。

“大叔,这楼是你的么?”金随缘很是好奇,他对房价并不熟,可再不熟,也知道这一栋小套房的价格不便宜。

“哪能呢,这栋房要是大叔的,大叔我还开什么面馆,倒卖一下,下半辈子都不用干活了。”面馆老板笑道。

“也对。”金随缘点点头。

原来面馆老板叫孙福,他本是个农民出身,几年前上面说要收土地,这套房子就是市里分的,本来他打算将房子卖了,然后另外再买间好的,不过儿子在外地上大学,这房子买来也没多大用,所以就拿来出租赚钱。

上了楼梯,孙福开了楼道的灯,两人一起上了四楼,刚在走门口,就听到里面有两个女人在说话。

“有贼?”孙福一听声音,心立马吊到了嗓子眼,赶忙取出自己的房门钥匙。

门一打开,露出两个人影。

孙福抓过门边的扫帚,偷偷走过去,其中一人转过身,见他举着扫帚,那张和善的脸立马阴沉下来:“上哪去了?电话打了十几个也不接,是不是找吴老头喝酒了!”

这下,孙福都傻眼了,这不是自己婆娘嘛?怎么跑这儿来了?

“瞧你这副德行,都懒得说你。”徐冬梅见他一声不吭,也是摇摇头,然后很和气的对身旁的女孩道:“柳小姐,这是我老公,刚才耽搁了点时间,让你等这么久,真是不好意思。”

“阿姨,你太客气了。”女孩礼貌一笑,笑容旋出两个酒窝,又对孙福道:“大叔好,我叫柳文淑,是来这租房子的。”

女孩倒也不算高,一米六左右,鸭蛋脸,白嫩嫩,红扑扑,像个可爱的瓷娃娃。

“这位小姐,你刚才说什么?租房子?”孙福大吃一惊。

“对啊,下面不是有告示,说您的房子要出租么?”柳文淑哭笑不得,这房子出租了,怎么看这房主人还不高兴了?

“老福,你怎么回事,人家要租房子,你还不乐意了!”徐冬梅瞪着丈夫,话中全是火气。

“不是,这房子我已经租人了。”孙福一脸尴尬道。

他这房子的出租告示都贴出去半个月了,一直都没有人联系,反正空着也是空着,所以就做个顺水人情让给小师父住下,可没想到今天居然来租客了。

这真是要了命的买卖!

“阿姨,您不是说这房子还没人租的么?”柳文淑也是一脸懵逼。

她大学刚毕业,学的是酒店管理,现在正在省城的一家大酒店里做经理助理,按理说,大酒店都有安排员工宿舍,可这家大酒店的宿舍陈旧,最近准备重新装修一下。

无可奈何,她只好出去找地方住,正巧路过旧城区,看到墙边贴着出租房的告示,寻思着来看看房子,结果房子还不错,虽然里面没怎么装修,但有床,有桌子,有炉灶,还有一个衣架子,外加一个阳台,对于临时居住来说,环境也算可以了。

再加上这徐冬梅对她很是热情,嘘寒问暖的,价格也很公正,总体来说是很满意。

可现在,房东大叔居然说这房子租人了?

徐冬梅被问的说不出话,小姑娘搞不清楚状况,她也差不多,赶忙问孙福:“怎么搞的,你把房子租谁了?”

“租给这位小师父了!”孙福指着金随缘道。

“两位女施主好,小僧…小僧戒空…”金随缘也慌啊,原以为找到了住所,不用在外头风餐露宿,可这事赶早不赶巧,居然和别人撞上了。

“和尚?”

徐冬梅下意识低呼一声,然后仔细打量起了眼前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身材匀称,体魄强健,尽管顶着一个大光头,可依然俊秀帅气,这种颜值的男人,就算徐冬梅“看破了”红尘,也不禁双眼发直。

柳文淑是一个头两个大,这房子价美物廉,现在多了一个竞争者,也就是说两个人中要走一个,要搁在平时,让一步也就让了,可一旦走了,又要上哪找这么好的出租屋?

孙福搓着手,小师父对他有恩,又是他亲口允诺将屋子给小师父住,这要为了一点钱,就把小师父给赶走,岂不是太忘恩负义了?

而徐冬梅心里也着急,这旧城区出租房很多,但租的人并不多,好不容易有个女孩找上门,自己连一个月房租都收了,怎么还能把人撵走?

金随缘似看出了夫妻俩的心事,于是道:“大叔,算了,既然有租客了,我就不住这了。”

“你身上一分钱没有,不住这,住街上么?”孙福道。

“出家人四海为家,天地之大,哪里不是落脚之地!”金随缘笑了笑。

这句话说的简单,但这年头,连乞丐都有自己的狗窝,而他要是今天走了,只怕真要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了。

“没钱?”徐冬梅很是讶异。

孙福皱着眉头,就将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全都告诉了她。

“哎,小师父心善,我才不要钱让他住下,只是出了这事…”孙福叹气道。

“不然,你们两个合租吧!”

徐冬梅灵机一动,不知哪想出个馊主意。

“合租?”

这话一出,柳文淑和金随缘都楞了一下,相视一眼,皆在对方眼中看到惊慌之色。

“阿姨,他一个男的,怎么能和我合租?”柳文淑道。

“不不,小僧乃是出家人,万万不可和女施主同住一屋,小僧还是走好了。”金随缘被这个提议吓得不轻。

开什么玩笑,出家人最忌讳的便是女色,要是自己和一个女人住在一起,这要传到旁人耳朵里,自己和少林寺的清誉可就全没了。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没事说闲话,何况这小师父是少林寺的和尚,少林寺的僧人,那个个都是好汉,你还怕他欺负你不成?”徐冬梅笑了笑,又对金随缘道:“小师父你也是,一个大男人敢作敢为,心里守规矩,就不会破戒,难道你怕柳小姐太漂亮,把持不住?”

徐冬梅这话说的“义正言辞”,兼具佛家真理,以及对青少年懵懂心理的把握,这应了那句话“姜还是老的辣”。

果不其然,柳文淑一听,白嫩的脸蛋顿时有些红通,显然被戳中了心事。

金随缘是个耿直人,乍一听,居然觉得徐冬梅的话很有道理,师傅也常说,修行贵在修心,而不是修相,表面装的人五人六,实际是个卑鄙小人,那这道不修也罢。

自己因为柳小姐是女的,就不敢和她同处一屋,不就表示自己害怕破戒,害怕心境被扰乱么?

既然心存畏惧,那战胜畏惧,不也是一种修行么?

刹那间,金随缘灵台通明,仿佛一下子悟道了,他不再拘泥于什么戒律,反倒很轻松,居然伸出手,笑看着柳文淑:“金随缘。”

瞧他那无邪的笑容,不知怎的,柳文淑忽然有种罪恶感,脸色有些不自然,她还是勉强伸出手:“柳文淑。”

“这就对了,你们两个在这先住,有什么需要的东西,都跟阿姨说,阿姨替你们办妥,一定让你们在这住的舒舒服服,一句怨言都没有的。”见两人握手言和,徐冬梅很是高兴。

“随缘啊,大叔这有几百元,你先拿着花,买点吃的喝的,再去买几件衣服裤子,千万不要舍不得用,知道么?”孙福很大方,掏出五百元塞到金随缘手中。

“大叔你这钱我不能…”金随缘见他塞钱,忙推回去。

“出门在外,不要处处客气,这该要的时候,那就得要,面子这东西是值钱,可也填不饱你的肚子,你说是吧!”孙福语重心长道。

“好吧,我收下。”金随缘拗不过,只好将钱收起来。

“这是房门钥匙,你们一人一把,阿姨和大叔的手机号码都贴在墙上,有事就打电话过来。”徐冬梅眉开眼笑。

两人又叮咛了几句,金随缘将他们送出门,转身回头,却发现柳文淑十分警惕的盯着他。

金随缘心里咯噔一下,嘴角满是苦笑。

“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啊!”

第六章 你这和尚不老实

昨夜下了一场大雨,清晨的雨露从电线滴落,骄阳东升普照大地。

柳文淑睡了个好觉,从房里出来,到冰箱取了一杯牛奶。

回身去客厅,却发现,阳台外,一个男人赤裸着上身,左手擒虎,右手捕狮,竟在练拳?

汗水从其脊背上流淌下来,一直延伸到腹部。

手臂,胸膛,精瘦的身子上,无一不充斥着令人惊叹的弹性和力道。

阳光斜下,他的影子被拉长,仿佛要覆盖整个房子。

吐了口气,男人合拳一震,微风抖擞,然后回身淡笑:“姑娘起的早呀。”

“早!”

柳文淑脸色莫名一红,想她在大学里,也算的上是阅男无数,只不过大学里的男生一半都是混日子的,酒色中空,毫无实料,而这和尚看似瘦弱,却肌肉坚韧,看得她心头发热。

金随缘见她脸红红的,不解道:“姑娘你不是发烧了?”

“发烧?”柳文淑差点把口中的牛奶喷出来,蹙着秀眉不悦道:“拜托,我不姓姑,也不姓娘,别再嚼舌头了!”

金随缘一愣,怪我咯?

“看你的样子,应该年纪不大,以后就叫我柳姐,或者文淑姐,明白了么?”柳文淑上下打量着他,忽然觉得这小子还挺有趣的。

“姑……”金随缘刚欲开口,一旁那美目就已瞪起,他只好照办:“柳姐。”

“哈哈!”瞧他那副被憋坏了的神情,柳文淑忍不住大笑,胸前白花乱颤。

她本长的俏丽可爱,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大清早下了床只穿了一件白睡衣,透过睡衣,金随缘几乎能看到睡衣里头的黑色“绑带”,裹着圆鼓鼓的大白兔,那白兔长着两只耳朵,从绑带露出来,雪白雪白,细嫩细嫩,仿佛是一团棉花糖,让人忍不住上去咬一口。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金随缘是个方外之人,哪里受到这等“视觉冲击”,顿时耳根通红,转过头去不敢再看。

柳文淑低头一看,顿时大羞,自己竟穿着超薄睡衣在一个男人面前“搔首弄姿”,这太可怕了!

如同受惊的小猫,她赶紧双手环胸,小声骂道:“你这不老实的和尚!”然后夹着尾巴,快跑回小窝。

“我不老实?”金随缘郁闷的吐血,自己怎么就不老实了,明明是姑娘你穿着这么暴露,居然反过来怪自己。

过了一会儿,柳文淑再次从房间出来,头发捋到一边,睡衣换了牛仔裤,把丰腴的身子裹得严严实实,生怕被人非礼似的,金随缘瞧了她一眼,道:“放心,我是出家人,犯不着为了你而破戒。”

“犯不着?你这话什么意思?”柳文淑一听这话,立马就炸毛了,本小姐怎么说也是个美女,你这小和尚占了眼福,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现在还敢嘲弄自己,真是蹬鼻子上脸。

“没什么意思。”金随缘耸耸肩,不想再说下去。

“我还没生气,你倒先拽上了。”柳文淑气的波涛起伏,水汪汪的眼睛瞪着他,在学校,追她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哪个不是好声好气,就算心里有点龌蹉思想,表面也装的很正经。

这和尚倒好,居然质疑她的魅力!

“我要继续练功了。”金随缘没空和女人吵架,扭头走向阳台。

“练吧练吧,迟早练的走火入魔!”柳文淑嘴里嘟囔着恶毒的话,可转念一想,他说什么?练功?

刚才她从房里出来,正巧见到这小和尚在打拳,难道他真的在练功?

作为一个九零后,几乎没有一个人对武侠是不感兴趣的,柳文淑也算是个小说迷,什么金庸古龙梁羽生,黄易倪匡温瑞安,她几乎都拜读过。

书中的武林高手个个飞檐走壁,以力断石,甚至是御气杀人。

这是何等梦幻的境界!

“喂,你练的什么功?真的这么厉害么?”按耐不住好奇心,柳文淑悄悄跟在后头问他。

“我不叫喂。”金随缘有些不爽。

“好好,金随缘,金随缘行了吧!”柳文淑撇了撇嘴,心道这小和尚脾气还挺大。

金随缘真是搞不懂,这女人怎么这么奇怪,明明不喜欢和自己住在一起,现在又凑过来问东问西,要搁以前,他懒得打交道,可一想,这房子是大叔借自己住的,这女人是租客,万一闹得不愉快,大叔脸上也不光彩。

于是道:“这是罗汉拳,一共八式,要不是你打扰,我早打好了。”

“很厉害么?”柳文淑犹如一个好奇宝宝。

“这套拳法可是达摩祖师在寒洞中钻研出来的,你说厉不厉害?”说到少林武学,金随缘脸上不由多了几分自豪。

“达摩,真的有这人么?”柳文淑道。

“废话!”金随缘白了她一眼,振声道:“达摩祖师从西土远来,在空相寺自创禅宗一脉,乃是天下学佛之人都崇拜的圣贤,你怎么敢说他不存在呢!”

“我又不是和尚,当然没你懂和尚的那套东西了。”柳文淑生气道。

“算了,和你谈佛学,那是对牛弹琴,不说也罢。”金随缘算看出来了,这女人根本就是来找茬的,索性不搭理她,只管自己在阳台打拳。

这罗汉拳是僧人必学的拳法,传闻这拳法有十八招,对应佛门的十八罗汉,故而取名罗汉拳,但八十多年前,华夏战火纷飞,军阀割据,少林寺也曾被搅入其中,不仅寺庙被毁,而且藏经阁中诸多佛门经典和武学秘籍不是被焚,就是丢失,其中便有罗汉拳,所以传到现在,这拳仅剩十招。

金随缘从小习武,再加上天资超群,在方丈的教诲下,论武学修为,在寺中弟子中已无敌手,甚至连师兄师叔与他过招,也讨不到几分好处。

这罗汉拳他每天都会演练一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间断,可以说早已融会贯通,只见他步走轻盈,行云流水,挥拳间,拳风嘶鸣,带着迫人的气势在阳台呼啸。

柳文淑站在旁边都看傻了,她原以为这小和尚只是在吹牛皮,毕竟这年代了,就算有真功夫,估计也是七老八十了,可看小和尚这架势,似乎不像在装腔作势。

金随缘越打越起劲,四肢百骸中热流涌动,他目光一沉,打出第十式。

“喝!”

最后一拳打出,体内热流几乎沸腾,一股脑冲入拳中,仿佛十八尊西方罗汉齐齐发功,震喝声响。

紧接着,全身骨络,砰砰直爆,整整响了三十几声,声声如怒,听的人心惊胆寒。

“看来我的內劲又强了几分。”金随缘收了气势,脸上带着些许喜色,上次打拳,他只能催发三十响,现在居然多了几响,想必是功力有所进步了。

“內劲是什么?”柳文淑好奇道。

“內劲是…你问这个干嘛?”金随缘狐疑道。

“问一下而已,不说算了,我还不稀的听呢。”柳文淑脾气一上来,也是扭过脸,可想想,又觉得不舒服:“你这小和尚身无分文,以后吃喝怎么办,不会全靠房东阿姨救济吧?”

一说这事,金随缘脑瓜子就开始疼,这回他下山什么都没准备,在省城里也没有熟人,虽然遇到了孙大叔这个好人,可好归好,自己总不能赖在这吃白饭吧?

只是像他这样,除了劈柴烧火啥都不会的人,又要怎么赚钱养自己?

对了,眼前这大姐姐不就是社会精英嘛,自己没门路,不代表她也没有门路,要是她肯定帮忙的话,兴许就有机会了。

想到这里,金随缘心头立马活络起来,搓着手,有点难为情道:“柳姐,我正为这事发愁,你见多识广的,能不能帮帮忙?”

“怎么?你是在求我?”柳文淑笑道。

“我…我怎么会求你。”金随缘干笑一声,笑的很生硬。

柳文淑心里憋着笑,她看得出来,这小和尚是死鸭子嘴硬,连撒谎都不会撒,这种人要放在社会上,不是被人骗,就是被人拐。

“好了,你既然叫我一声姐,那姐姐就帮你一把,明天就去打听打听工作。”柳文淑毕竟是个大姐姐,气过了也收了性子,何况这小和尚长得这么帅气,放在家里也挺养眼,就冲这个,帮个忙也没什么大不了。

金随缘当然不晓得,他在这大姐姐眼里就是个好看的“花瓶”,只是这大姐姐不满足一个花瓶,而是要把花瓶装饰一下。

“多谢。”

“别客气。”柳文淑柔笑一声:“对了,今天我要去超市买东西,顺道带你去买几件衣服裤子。”

“不用了,我身上穿的就挺好。”金随缘道。

“就这身?”柳文淑瞧着他身上的僧衣,洗得都发白了,这要穿出去,别说面试工作,就连公司的门都进不去,于是摇摇头:“亏你还是个念佛的和尚,这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听过没?”

“没听过。”金随缘认真道。

“咳咳”柳文淑一个踉跄,心道这小和尚是文盲么?这话居然没听说过?

不过想想,这小和尚脑子这么轴,八成也是个不爱读书的主儿,没准还不识字呢,想到这里,柳文淑忽然发觉他有点可怜,毕竟想在社会上混,光靠外貌是没用的,还讲究文凭和文化。

“不管,下午跟我去商业街,听明白了么?”柳文淑用命令的口气道。

金随缘拗不过她,何况自己已下了山,穿着僧衣确实有点格格不入,买几件像样的衣服,也是合情合理的。

于是两人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

第七章 人靠衣装

在旧城区不远处就是xc区,这里是省城最繁华的地段,酒吧,商场,超市,娱乐城,几乎都坐落在这里。

六伏天,两人走在大街上,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似乎要将人间变成火炉,一群群妙龄女子撑着伞,穿着露脐短衣,性感短裤,美腿之间,雪白亮丽,在阳光下散发出致命的吸引力。

柳文淑是个土生土长的豫南人,这条街她都快逛腻了,不过女人嘛,天生就喜欢逛街买东西,就像男人喜欢看美女一样,不管看过多少个,一旦下回再遇到一个,总还是会按耐不住心头的悸动。

而金随缘是土包子进城头一回,站在大街上,来来去去全都是白花花的大腿,看得他是面红耳赤,恨不得将脑子缩到衣服里。

“至于嘛,不就几个露腿的。”见他那副不近女色的“害羞”样,柳文淑真是哭笑不得。

“这些女施主穿的也太那个了。”金随缘眯着眼睛,又偷偷从眯缝中瞄了几眼,似乎从男性心理学上说,他并不排斥,甚至有点小兴奋。

“小色鬼,少装正经,想看就看了,姐姐又不会笑话你。”柳文淑讪笑道。

“第一,我不色,第二,我也不是鬼,第三,不是我要看,是没办法才看的。”心思被拆穿,金随缘红着脖子强词夺理。

“就你道理多。”柳文淑也不想争辩下去,然后就带他朝商场里走。

商场里大多都是服装店,有高档的品牌店,自然也有低档的杂牌店,这一块是女人最云集的地方,特别是漂亮女人。

柳文淑穿着牛仔裤,反倒显得她前凸后翘,丰满之余又不失俏皮,再加上那张瓷娃娃般的面孔,走在街上,那回头率绝对杠杠的!

一群”自命不凡“的男生眼中闪动着亮光,就像是蜜蜂闻到了蜂蜜的味道,吸引着他们扑来,可当他们看到美女身边还带着一个拖油瓶,脸瞬间就黑了。

这拖油瓶头比脸还干净,穿着一件宽松的短袖和裤子,除了样子帅点,浑身上下没有一件东西和潮流两字能联系在一起的。

这种男的,丢在大街上,估计都没人会看一眼,居然虏获了如此可爱的小姐姐,这世道还真是没天理啊!

金随缘跟在柳文淑屁股后头,四周全是怪异的眼神,看得他心里发毛,他发现自己走在大街上很格格不入,就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柳姐,要不咱们回去…”心情有些低落,金随缘一下没了买衣服的兴致。

柳文淑心思细腻,瞧出了他的不安,毫不忌讳的拉住他的手,挺着胸脯道:“放心,这群人看你身边有个大美女,全在羡慕你,他们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这种人,别理就是了。”

这就是女孩子的手?

金随缘只觉她的手软软的,小小的,话语柔柔的,香香的,一时间竟忘了松开。

柳文淑带着他进了一家男装店,这家店面不大,不过装修的还算精致,墙是用木头砌起来的,衣服挂在衣架上,看上去颇有几分复古味道。

“两位好。”导购小姐见客人来了,也是十分热情道。

“有什么介绍的么?”柳文淑开门见山道。

“两位应该是情侣吧,本店今天刚到货了一批情侣装,不如两位试试看。”导购小姐眼尖着,看到两人手牵着手,样子亲密,心里就打定了是对情侣。

柳文淑一愣,这才发现小和尚到现在还抓着自己的手,不由脸色微红,将手从他手中抽出来。

导购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微笑,这年头,什么兄妹恋了,姐弟恋了,甚至父女恋都有,这事她看的太多了,不过这对小情侣肯定是不想让人知道,她也不必揭穿。

“你看上哪件了?”柳文淑受不了导购一副“洞察了先机”的暧昧眼神,反过来催促金随缘赶快买完走人。

金随缘从没来过男装店,望着墙上琳琅满目的衣服,他来回挑都挑不下来:“柳姐,你选吧,我眼光太差。”

“真没用。”柳文淑白了他一眼,然后从衣架上随手抓了一件短袖和休闲裤,丢到金随缘手里:“去试衣间穿上。”

金随缘点点头,抱着衣服进了试衣间。

过了七八分钟,人还没出来,柳文淑有点急了,这小和尚换个衣服怎么比女人还麻烦,正准备要去试衣间门口叫他,突然试衣间的门打开了。

金随缘双手插在休闲裤的口袋里,步履轻松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上身白衣,下身黑色休闲裤,将金随缘那堪称完美的身材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发亮的头配上一张青涩的脸,野性之中,更多了几分异样的迷人气势。

导购小姐目光闪烁,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盯着他,就像见到了一块金子。

柳文淑也看傻了,这小和尚是有几分姿色,可言谈举止和穿着实在太土了,土到让人忽略了他的颜值。

现在换了一身衣服,就像变了一个人,坚实的胸膛,宽阔的肩膀,强健的肌肉,在衣服的衬托下竟然充满了男人味道。

“这身穿在我身上,很奇怪么?”见两人默不作声,金随缘很是尴尬。

“不,不奇怪,这衣服很适合先生。”导购晃过神来,迎头夸奖道。

“柳姐,你看呢?”金随缘笑了笑。

“不错,很不错。”柳文淑走到他身边,上看下看,摸摸他的手臂,又碰碰他的后背,简直是丈母娘在挑女婿。

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金随缘有些意乱神迷,身子如一根僵直着的大木头,生怕露出什么丑态。

“再拿几件试试。”

“这件短裤很潮,换上看看。”

“那件太灰了,左边那件黑的可以。”

……

柳文淑也不知哪来的兴致,一连拿了七八件,金随缘在试衣间进进出出,这半个小时照的镜子比他这十七年来照的都多。

“柳姐,够了么?”金随缘苦着脸道。

把店里的新款穿了个遍,柳文淑这才发现,这小和尚完全就是个衣架子,什么朋克,嘻哈,日韩,只要是衣服,穿在他身上都那么有味道。

这身材不改行做模特,真是模特业的损失啊!

“够了够了,就这三件吧,麻烦帮我打包。”一饱眼福后,柳文淑也将其中比较满意的衣服挑出来,导购在旁边也沾了点光,替金随缘将衣领上的标签摘掉,顺便揩了几下油。

付了钱,出了店门,两人走在大街上,女的靓,男的俊,要是不说还真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随缘,我听说你们僧人都是戒酒戒肉的,难道一点都不能碰么?”柳文淑闲来无聊,随口问了一句。

“那倒也不是,中土佛门分禅宗,密宗,净土宗…我少林属禅宗一脉,戒律是有,可也能吃三净肉,不过净土宗受过五戒的人,就绝对不能吃肉。”金随缘说道。

“这么多清规戒律,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活下来的,要换做我,肯定哭着闹着还俗了。”柳文淑玩笑道。

“柳姐要是当和尚,一定是个漂亮和尚。”金随缘冷不丁来了一句。

“什么漂亮和尚,胡说八道。”柳文淑娇嗔一声,心头却有些得意,这小和尚人蠢话笨,居然还懂夸人了。

“呵呵…”摸了摸头,金随缘傻笑起来。

第八章 初见高富帅

街上人潮涌动,年轻的男男女女在商场里进出,相互说笑打趣,丝毫不畏惧外头毒辣的阳光。

对金随缘来说,这逛街是非常新鲜的事,提着袋子,左顾右盼,生怕错了什么好事。

“随缘,走慢点。”

柳文淑跟在后头,额头上渗出了香汗,她原以为逛街是女人的专利,没想到这小和尚逛起街来比女人还疯狂,一连走了四十几分钟,她脚底板都快冒烟了,小和尚居然一点事没有,还这么活蹦乱跳。

这家伙的体能还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啊!

“柳姐,你体格太差了,要注意运动才行。”见她脸色泛红,气喘吁吁的可爱样,金随缘也是憨厚一笑。

在少林寺,他每日都要走一里路到山腰的小溪里挑水,一担水有三十几斤,两担就是七十斤,挑着水上山下山来回要走好几趟,这可比逛街要累多了。

“就你能,站着说话不腰疼。”柳文淑白了他一眼,忽然觉得腹中一阵绞痛。

“你怎么了?”金随缘发现她有点不对劲。

“肚子…”柳文淑紧皱眉头,手捂着肚子。

“先坐下。”金随缘将她扶到路边的行人椅上,蹲下身,抓住她的手腕,中指按在她的动脉上,柳文淑吓了一跳,低下头一瞧,却见小和尚正神情专注,似乎是在把脉。

“现在的小年轻可真浪漫,当街就开始秀恩爱了。”

“你懂什么,这叫情趣,多学着点!”

“我要是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别说让我蹲着,让我趴在地上我都干。”



四周人来人往,每个都朝这边瞅几眼,眼神之中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被人围观,饶是柳文淑再胆大,此时也是羞臊难当,脸不知是被热的,还是怎么,更显娇红一片,看得远处的几只单身“色狼”嗷嗷直叫唤。

“喂,快起来,你不要脸,我还要呢!”低着头,柳文淑用脚尖轻踢了一下金随缘的小腿,可金随缘的小腿硬的像根柱子,毫无反应,反倒被回瞪了一眼:“别乱动。”

“哎呀,你个小和尚敢瞪我。”柳文淑气的伸出手想敲他的光头,但大庭广众下,她还是强忍下来。

“气血不调,经络受阻…”把完脉,金随缘松了口气,笑道:“柳姐,你岔气了。”

“你才岔气了,我是来大姨…”柳文淑心急口快,差点说秃噜了:“来那个了,你懂么?”

“别说话,我帮你治治!”

金随缘没理会她,手指抵住她的经脉,内劲犹如一股泉水冲入其中,力道顺着经脉直达腹部,生生将受阻的经络打通,经络一通,气血流畅,这病不用看就好了大半。

“这…”柳文淑惊的下巴都快掉了,她分明觉察到体内有什么东西在发热,一眨眼的功夫,腹部居然不疼了,更令她奇怪的,原本疲软的脚也恢复了生机,整个人仿佛轻松了不少。

“随缘,你难不成就是传说中的老中医?”

金随缘冷汗直冒,我看上去很老么?

“我可不是中医,只不过是帮你梳理了经络,算不得大本事。”

“连姨妈都能治,你的本事比大姨夫可厉害多了。”柳文淑一脸的崇拜。

这中医的名头谁都听过,只是谁都没亲眼见过,有的大多是挂着中医招牌的江湖骗子,以为懂得几种中药,再学点察言观色的本事就能出来混饭吃。

即便是大医院里头的中医,也绝对不敢说自己能在顷刻之间妙手回春。

而小和尚只摸了她手腕一下,就治好了名叫“姨妈痛”的岔气,这简直比中医还要神奇!

“大姨夫是谁?你亲人么?”金随缘问道。

“他是…”柳文淑想解释,回头一想,这种女人的私房事还是不要和男人说的好,于是敷衍道:“反正说了你也不认识。”

“哦!”金随缘没看出她的心虚,所以不敢多问,免得惹人家的白眼。

在椅子上休息了几分钟,柳文淑一身轻松,后头忽然传来一道叫声。

“你不是柳文淑么?”

听有人喊她的名字,柳文淑满心疑惑,转过头,正巧见到一个青年迎面走来。

青年文质彬彬,一身名牌,高大帅气,站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瞩目。

“你是高学长?”柳文淑瞧了青年三眼,目光立马发出异样的光彩。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青年笑道:“不过两年不见,你倒越来越漂亮了,我险些都认不出你来。”

“我还是老样子,学长才是越来越帅气了。”被夸奖,柳文淑心头一乐,顺势也吹了对方一波。

这青年姓高,叫高富帅,没错,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高富帅”,而且是个正儿八经的高富帅。

那时柳文淑还在上大二,是个新人妹子,混迹在各色各样的圈子里,有一次系里有人提议,和金融系的男生搞联谊活动,宣称是为了增进两个系的友好,其实就是去钓金龟婿的。

而联谊的对象恰巧就是这个高富帅。

高富帅是篮球社的队员,又在学生会当差事,纵观整个金融系,也算的上是小有名气的人物,再加上人如其名,又高又帅,据说家境还很优越,是个公司的太子爷。

这三个条件一摆出来,立马让他成了女生眼中的香饽饽,自认有点姿色的女生,哪个不想上去啃一口?

柳文淑自然也有想法,只可惜她专注于学业,并没有把精力花在谈恋爱上,一来二去,竹篮打水一场空。

联谊过后,两人几乎没怎么见过面,只在学校里偶遇,唠叨了几句就没了下文,她以为高富帅早把她给忘了,没想到居然在这碰到了。

“最近怎么样,在哪里高就?”高富帅露出一口白牙。

“什么高就,只是在华庭大酒店做一名小助理。”柳文淑讪笑道。

“华庭大酒店?”高富帅眼中闪过一丝诧异,转而恢复平静,看着一旁的金随缘道:“这位是你男朋友?”

“不是,他是我的表弟,这回是来省城看我的。”不知是紧张,还是刻意为之,柳文淑急忙和金随缘撇清关系,生怕被高富帅误会什么。

高富帅闻言,嘴角的笑意更浓,然后道:“下周三有个大学聚会,来的都是熟人,你要是有空也来热闹热闹,毕竟都是豫南大学毕业的,总要多走动走动才好,你表弟要是没事,也一起来吧。”

“这不太好吧。”柳文淑有点为难道。

“放心,大家都出社会了,哪里还讲究这些,你就当是给你表弟长长见识,以后免得吃亏。”高富帅笑道。

这话柳文淑没听出毛病,可金随缘却有点吃味。

什么叫给自己长长见识?

难道不去参加那什么聚会,自己就是个蠢货,是头笨驴?

这人还真是爱显摆!

可气归气,金随缘依然是个有风度的小和尚,别人暗地嘲讽他是个土鳖,那是别人的事,既然是聚会,那肯定有很多好吃的,一想到吃的,什么气,什么怨他都抛之脑后了。

“表…表姐,你就带我去吧。”金随缘摆出一副“小辈”的姿态对柳文淑道。

“好,好吧。”柳文淑实在不愿带一个拖油瓶去,可她和那些大学同学几年不见了,难免有些尴尬,要是带一个人过去,至少有个伴。

“那下周三,晚上八点,在盛名度假村见。”高富帅并没多和柳文淑聊,洒脱一笑就离开了。

望着那连走路都带风的高富帅,柳文淑一脸花痴表情:“这才是白马王子,我要是能和他交往,折寿十年都肯啊!”

“我劝你小心点,这男的没你想的这么好。”金随缘提醒道。

“怎么?你吃醋了,还是你羡慕人家?”柳文淑娇笑道。

金随缘瞪着眼,很是火气道:“我可是佛门子弟,用得着羡慕别人?”

“你这小和尚不吃斋念佛,还替别人看起相来了。”柳文淑笑道。

“不听和尚言,吃亏在眼前。”

金随缘哼了一声,也不和她争辩,因为他清楚越和这女人争辩,这女人就越来劲。

第九章 林清儿的难处

警局上层办公室里,一位中年男人正愁眉苦脸。

作为豫南警界的一把手,罗伟民可谓春风得意,官途坦荡。

不过近几年罪犯猖獗,手段新奇,警局以前那套猫抓老鼠的把戏,早就落伍了。

为此,他不知被通报了多少次。

这一个月来,省城又相继发生了四五起凶杀案,上头已下了死命令,必须在短时间破案,将凶手抓拿归案,可一个星期过去,别说抓人,就连线索都没有找到半点。

虽然身居警察局长的高位,可罗伟民根本高兴不起来,说句难听的,能破案那是职责本分,要这案子破不了,乌纱帽倒不会丢,但警察局的声誉恐怕是一江春水向东流了。

“局长,林警官来了。”内线电话响了。

“让她进来。”罗伟民点了一根烟。

过了一会儿,办公室的大门打开,一身警装的林清儿走进来,习惯性坐在沙发上。

罗伟民瞥了一眼,倒也没觉得不妥,这林警官自从入了警局,做任何事一向是雷厉风行,也不拘泥什么上下级的礼节,对此他有点头疼,但毕竟人才难得,能将就的他尽量将就,免得外人说他这个局长有官架子。

“局长,你叫我来,是有命令么?”林清儿性子很直,根本不整什么虚头巴脑的场面话。

“小林啊,最近那案子查的怎么样,有眉目了么?”罗伟民问道。

“还在调查中。”林清儿道。

“那就是没进展了?”罗伟民闻言,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是…”林清儿咬着嘴唇,倔强道:“局长,请你再给我三天时间,我一定能…”

“能什么?”罗伟民狠狠抽了一口烟,然后长出一口气,不悦道:“小林,我给你时间,上头可不会给我时间,这次的案子已经惊动了省里的领导,你知道咱们吃这碗饭,要的就是兵贵神速,用效率堵住那群人的嘴,现在犯人逍遥法外,万一再闹出人命,你和我这身警服也不用穿了!”

林清儿只觉心里委屈,却不敢顶嘴。

“算了,这件案子确实棘手,凭你一个人也办不成,不如这样吧,我和上头商量一下,请豫南军区特警队来协助办案。”罗伟民道。

“特警队?”林清儿一听就急了,连忙反驳道:“局长,这件案子是我们侦查的,凭什么让他们特警队插手,我不同意这方案。”

“小林,现在是说破案,你千万不要掺杂任何个人情绪。”罗伟民脸一拉,沉声道。

林清儿扭过头,很是不服气。

上次豫南召开三年一度的军武大演习,原本是为了促进特警队和刑警队的友谊合作,更加尽心尽力为人民办事,可林清儿到了豫南军区才发现,完全不是一回事。

豫南十个市的警队都派出了精英参加,结果还没比赛,就被特警队的人嘲笑了一番,说什么他们是小城来的片警,只能在城里抓抓小偷,打压打压小贩。

因为这事,大演习闹得十分不愉快,甚至林清儿在参加完第一场后,就直接弃权回了省城,在她看来这群人分明是狗眼看人低,以为自己在豫南军区,就沾沾自喜,目中无人,简直是给军人抹黑。

现在局长居然要亲自去请他们来破案,这事要传出去,还不笑掉别人的大牙!

何况这案子向来由她经手,特警队一来,相当于把她从这个案子里架空,要是特警队破不了案还好,万一给破了,那她还有什么脸再待在警局?

干脆回家种地算了!

林清儿这么想,可不代表罗伟民也这么想。

罗伟民能做上局长的位子,靠的不是什么破案能力,而是多年的处世嗅觉,眼下这案子八成林清儿是破不了的,要再拖下去,难免会出岔子。

他请特警队来协助办案,一来要办成,面子上是难看了点,可大小是协同破案,真要论功行赏,好处也不全是特警队的,二来要办不成,正好拉个垫背的,到时候要死也不光他一个人。

这是一石二鸟之计,成不成对他而言,都是有利无弊的。

“我意已决,你就别再劝了。”罗伟民又点了一根烟,然后拿起内线电话,准备拨往豫南军区。

“哼!”

林清儿见局长不肯听她的话,气就不打一处来,连茶都没喝,转身摔门而去。

到了更衣室,林清儿脱下警服,换上便装,手头的事一件没办,就骑着摩托车离开了警局。

这些年,豫南为了营造时尚都市,已经逐步在各个城市实行禁摩,摩的,摩托车,一律都要受到监管。

按理说,林清儿作为警官要以身作则,不过她骨子里就有一种不服输的气质,三年前,她从大学毕业来到警局做事,就是想摆脱家族的束缚,凭着自己的努力,在警界闯出一片天。

这些年,她破的案比别人多,干的事也比别人多,也混到了队长的位置,可她清楚,一个女人单枪匹马想干一番事业,那是难上加难。

曾经她外公告诫过她,在任何地方,干任何事,要是没有背景和关系,只能寸步难行。

这话她很不以为然,但今天她却深有体会,自己尽心尽力办案,可局长一句话就能把她从这案子中踢出去,这便是权力的力量!

心里一团糟,脑子也一团糟,林清儿只觉得窝囊,骑着车,拉大油门,在公路上拼了命的飞奔。

……

“这懒女人,专门差遣我干活,真是命苦。”

金随缘一个人提溜着购物袋,里面装的全都是柳文淑交待他买的东西,有什么洗发露,洗衣粉,可乐,薯片,还有几条抹布,还说什么是为了提高他的生活能力。

一套套的大道理说的是义正言辞,还不是要让他充当跑腿的。

好在这几天,金随缘习惯了和一个女人同处屋檐下,倒也学乖了,轻易不和女人讲什么八荣八耻,更别提什么佛门真经,因为你说一条,人家就有三五条等着你。

从xc区外走来,一边走一边瞧着天上的皎月,金随缘的心境起伏不定。

小时候在少林寺,寺里都是用的清油灯,因为师父总说出家人一切从简,东西是能省则省,所以晚上师兄弟闲来无事,就到寺外的空地上习武打桩。

他自小生活在寺里,常伴青灯古佛,日子虽显平淡,却无任何烦恼,可下山那一刻起,他的六根就已不清净了,为了吃饭,为了睡觉,为了能在省城活下来,他必须要奔波。

红尘啊红尘!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就在他困惑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后头呼啸而来。

他转头看去,车上的人也正巧转头看他。

车上的人正是林清儿,她一看到金随缘,就立马甩尾,车子来了一个霸气侧漏的漂移,停在了路口。

她摘下帽子,一脸吃惊的走过去:“小和尚?”

“林警官?”金随缘还以为天黑自己看花了眼了,眯了眯眼睛,路灯下的是一个穿着便服的女人,一头长发略微凌乱,披散在肩头上,若不是那张漂亮的脸蛋在灯光下若隐若现,倒像个疯婆子。

“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林清儿见他那副遇到鬼了的表情,脸色一红,赶忙整理了下头发。

“真是冤家路窄。”金随缘口中嘀咕着。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是说在这遇到林警官,实在是太有缘分了。”金随缘呵呵一笑。

见他笑的那么假,林清儿一脸的狐疑,不过一想今天的事,她就心烦意乱,实在打不起精神和这小和尚斗嘴。

“林警官,你有心事?”金随缘试探道。

“你个小和尚,还懂女人的心事?”林清儿苦笑一声。

“我只是看你气色郁结,印堂沉暗,眼充血丝,怕是几天没睡过好觉了吧。”金随缘道。

“这你都知道!”林清儿笑道。

金随缘摸摸头,尴尬一笑。

“你说这世上真有武林高手么?”林清儿自言自语道。

“有!”金随缘道。

“真的?”林清儿那双水汪汪的眼闪动着亮光。

“信则有,不信则无!”金随缘打了一个哑谜。

“那好,你陪我去一个地方。”林清儿不知哪根筋错乱了,还是半夜打了鸡血,忽然兴致高涨,伸手拉住金随缘的手臂,将他生生拖上摩托车。

“小僧晚饭还没吃呢!”

“我请客!”

林清儿爽朗一笑,将帽子丢给金随缘,自己猛踩油门,在一阵浓烈的白雾下,消失在黑夜里。

第十章 破了酒戒

豫南地处北方,可恰恰京南市濒临渤海,是个名副其实的海滨城市,和鲁西省的北岛市并称是北方的“海上明珠”。

海滩距离市区五六公里,海滩连绵近十公里,滩长,沙细,水净,这还坐落着一处很有名的度假旅游区,也是整个京南市数得上号的名景观。

试想想,骄阳落日,天际渐红,在一望无际的碧海边,微风徐徐,脚踏软沙,任谁都会产生恋爱的冲动,特别是在都市中迷惘的男男女女。

一年四季,尤其是夏日,海边总少不了俊男靓女,玩玩水,踏踏浪,晚上一大群人围坐在大排档里,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吃着爆炒的海鲜,别提有多爽快了!

海岸线上,一辆黑色的摩托飞速奔驰。

大风呼呼直吹,林清儿的长发在风中狂舞,发梢像千万根细小的“鞭子”一股脑全抽在了坐在后座的金随缘的脸上。

金随缘被“抽”的七荤八素,脸差点都被抽肿了,想大喊叫林清儿开慢点,可林清儿就像着了魔一样,越喊油门拉的越快,那风混合着发香和海腥味,全冲入他的鼻腔中,实在难受的很。

被折磨了十几分钟,金随缘终于从车上下来,如一条“死狗”趴在大堤的栏杆上。

“喂,你没事吧?”林清儿见他趴着,还以为他晕车了。

“你…你赶着投胎呢!”金随缘回过头,一张脸被吹的比纸还白,吐了口气,方才缓缓道:“这哪儿?”

“海没来过么?”林清儿有点讶异。

“小僧是山里人,没城里人那么见多识广。”金随缘撇嘴道。

“我说你这小和尚这么较真干嘛?”林清儿瞪了他一眼。

金随缘是没见过海,如今靠在栏杆上,迎面海风吹拂,海浪声此起彼伏,似乎连心情都沉静了下来。

“你不问我为什么找你?”林清儿站在他身后,见他一言不发,只是望着大海,不由有些失落。

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女人,大晚上去找你,而且地点还是约在令人遐想的海边,这件事要搁在任何一个男人身上,即便没有非分之想,也该感觉荣幸和兴奋吧。

但瞧瞧这小和尚,眼里只有沙滩和海浪,把她当成了一根电线杆杵在旁边,难道说她还比不sh浪更值得令人欣赏?

“话不问,你自然也会说,既然你自己会说,那小僧又何必问?”金随缘笑道。

“那要是我不说,你会不会问?”林清儿赌气道。

“既然你不说,问又有什么用?”金随缘道。

两人一个想让对方问,一个想让对方说,可偏偏一个不想先说,一个不想先问。

这人世间的很多结不正是这么形成的么?

林清儿仰着头,靠在摩托车上,她心很乱也很烦,连她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拉上金随缘这个不懂风情的小和尚一起来着,或许只是想找一个人陪她说说话吧。

“我真是傻子,居然找他解闷。”自嘲一笑,林清儿顿时失了兴致,忽听金随缘说了一句:“林警官找不到凶手情有可原,不必这么烦恼。”

“你知道?”林清儿娇躯一震,失声道。

金随缘回过头,摸摸干瘪瘪的肚子,露出一个十分无邪的笑容:“能先吃饭么?”

……

海堤下面有几百家大排档,这些大排档基本上都是通宵达旦,白天倒没什么生意,可一到了晚sh堤下就灯火辉煌,连绵几百米,就像是俯卧在海滩上的巨龙。

沿途上有很多情侣手牵着手在堤上散步,还有人聚众打牌,形形色色的人在做形形色色的事,着实让这条昏暗的海堤添光不少。

一路下来,大部分摊位都已经客满了,林清儿就找了一家比较冷清的,然后点了红烧田螺,香菇焖鸡,酸辣鱼,炭烧玉米,一碟花生和一箱冰扎啤。

“一个女的喝什么啤酒。”

“怎么,准你们男人喝,不准我们女人喝?”林清儿淡笑一声,用筷子用力一桶,瓶盖顿时飞射出去。

这种开酒的方法很多爱耍酷的男人基本都会,可像林清儿这般穿上警服是个正儿八经的刑警队长,换上便服又成了一个时尚大方的都市丽人居然也会,这还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了。

金随缘瞧那娴熟的动作,眼中暗暗称奇。

林清儿有点小雀跃,将一瓶啤酒递给他,自傲道:“是不是觉得动作很帅,想学的话,姐姐免费教你。”

金随缘呵呵一笑,拿过啤酒,大拇指抵住瓶盖边缘,微微用力,“啵”一声,瓶子就开了,然后有样学样道:“是不是觉得动作很帅,想学的话,小僧免费教你。”

“你用的手指?”林清儿都看呆了,她见过用筷子的,见过用牙齿咬的,可这用手指头的还是头一次。

这家伙到底是多有力气!

“这叫真功夫。”金随缘笑道。

“吹呢,你会真功夫,我还会修仙术呢。”林清儿白了他一眼。

金随缘不明白,这女人为什么总是翻白眼,难道是觉得翻白眼的时候很可爱么?

凉风从海上吹来,林清儿手里的酒是一杯接一杯,咕噜咕噜,一瓶就见底了,这酒也不知是流到胃里,还是流到愁肠里,可无论到了哪里,滋味绝对不太好受。

人喝酒和情绪有很大关系,当你不高兴或者有心事时,往往醉得很快。

金随缘活到这把岁数,认识的女孩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根本谈不上什么相处之道,看她埋头一个劲的牛饮,也插不上说话,更别提安慰了。

只好加了点菜放她碗里,权当是自己的心意了。

“小和尚,你怎么不喝?太不给我面子了。”一瓶啤酒下了肚,林清儿细嫩的俏脸渐渐浮出了绯红,双眼迷离的盯着金随缘,一边说还一边敲筷子。

“小僧是出家人。”金随缘推辞道。

“出什么家,你看在这儿吃吃喝喝的多好,趁早还俗吧。”林清儿似乎喝多了,开始胡言乱语起来:“这杯是我敬你的,敬你今晚陪我喝酒,你要是不喝,这顿饭我就不请。”

金随缘什么都不怕,就怕遇到女酒鬼,他现在口袋空空,一分钱都没有,要是林清儿拍拍屁股走人,把他抵押在这儿洗盘子还债,那就完了。

“佛祖在上,不是弟子要破戒,是这女施主逼的。”金随缘心头念了一百遍阿弥陀佛,不知哪里的虎胆,一口将一大杯啤酒喝了个干净。

啤酒冲入肚子,金随缘只觉一股冷流入体,顿时打了个激灵,皱着脸苦笑道:“林警官,这酒这么难喝,你怎么喝得下去?”

林清儿被他的表情逗乐了,她从警多年,见过各色各样的人,可很少有像金随缘这样天真单纯的男生,说他是男生吧,他长得倒也不幼稚,反倒有种熟男的帅气,只是这家伙没什么花花肠肠,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连美女的面子都不给。

这种人说好听点就朴实无华,没有心机,说难听点就是脑子一根筋,不会人情世故。

可偏偏林清儿就喜欢随心所欲,一看到金随缘出糗,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

要是他不是和尚,那就好了!

心里莫名叹息,林清儿使劲摇摇头,他是不是和尚管她什么事,自己肯定是喝多了。

轻拍了拍脸蛋,她打起精神,可低头一看碗里的菜,心不禁柔和了几分:“这小和尚还挺体贴人。”

“美女,和一个小孩喝酒有什么意思,不如哥哥陪你喝!”

正当林清儿浮想连连的时候,一道不合时宜的贼笑声从邻桌传来。

十一章 霸道的大力金刚指

林清儿脸色一沉,目中闪过一抹寒意。

她今天好不容易借着酒劲忘了烦恼,结果偏偏有人这么不识趣,敢凑上来闹事,这太不把她这个刑警队长放在眼里了。

贼笑男子正不知死活地张着满是酒气的嘴巴,把一张肥脸凑上来,一双眼睛却毫不掩饰地色迷迷盯着林清儿那玲珑丰腴的迷人身材。

男子穿着背心,手臂上纹着一行不知哪国文字的刺青,就这逼格,一看就不是什么地头蛇,八成是附近的地痞流氓。

他后面还跟着五六个男的,个个人高马大,此时他们正坐在后桌,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海边从来不缺美女,美女常有,可像林清儿这种身材顶级,又充满英姿的美女却不常有。

“程虎,趁我还没生气,赶紧带人走!”林清儿冷目一瞥。

京南市下属的县城很多,而这片海域是在省城管辖范围,这一带在十年前就是混混当道,不仅强收保护费,还把在海滩上做生意的小贩控制在自己手里。

后来上头派人下来整顿,花了几年时间,才将这群人一网打尽。

不过这两年,这股歪风似乎又开始盛行,这程虎就是其中一个,而他在度假村也算小有名气的混混,在度假村外开了一家赌场和一家游戏机厅,手底下有几十号兄弟,常常在海滩上耀武扬威。

这天底下的二五仔都一样,抽烟,喝酒,打架,泡妞,五毒虽不全,但身兼四毒,离死怕也不远了。

林清儿对这种级别的小混混向来不屑一顾,可没想到自己不动手,对方反倒送上门来。

“小婊子,怎么跟虎哥说话的!”跟程虎一起的小弟,见美女不仅不卖老大面子,而且竟然还敢叫他们滚蛋,马上拍桌子叫嚣起来。

“吵什么,小学老师没教育你们要讲文明懂礼貌么?咱们是出来混的,不是耍流氓,要谦虚,要和气,知道么?”程虎脸色一沉,回头瞪了几人一眼。

“虎哥教训的对。”那些小弟闻言马上收起脸上的凶悍,个个很乖巧地点头称是。

程虎笑了笑,抖了抖身子,刻意露出那身引以为傲的二头肌,然后目光鸡贼的往林清儿白花花的胸口看,嘿嘿笑道:“美女,这相见就是缘分,你看这月色正美,咱们赏月喝酒,吃吃烧烤,是不是很好啊!”

金随缘坐在一旁,完全没看懂这群人到底想干嘛?

找林警官喝酒?

这不是脑子进水了么?

“我话不爱说第二遍。”林清儿憋着一股火气,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即将爆炸的炸药包,一旦被点燃引线,就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有人说安静的女人最漂亮,可大多数男人都觉得比起安静的女人,生气的女人看上去更加美丽动人。

喝了几瓶酒,林清儿面色晕红,锐利的眼神似乎也成了软刀子,酒气之中夹杂着的怒气,那般半梦半醒的俏丽模样,简直妩媚到了极点。

程虎看得是口水直流,火在心头烧,恨不得就把这美女就地正法。

几个小弟乖乖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虎哥装逼。

林清儿冷目从众人脸上划过,这程虎能在这一带吃的开,打架想必也不差,再加上对面五六个小弟,一群大汉要是全都冲上来,凭她的手段绝对放不倒。

而且这地方龙蛇混杂,要是自己道出身份,这消息一传开,说刑警队长大晚上的和一个小白脸在海边约会,恐怕她的形象就毁了。

正犹豫时,金随缘也不知抽了什么疯,突然站起来,对林清儿道:“林警官,这事还是小僧来吧。”

“你?”林清儿哑然失笑,这小和尚老实巴交的,还懂得英雄救美?

“别忘了,小僧可是少林寺的和尚。”金随缘一拍胸脯,自信满满道。

林清儿这才想起,这小和尚的确说过自己是出身少林寺,少林寺可是被誉为“华夏第一古刹”,自古就有武林泰斗之称,其门下的弟子个个精通武艺,堪为武学至尊。

只是这都是传说,没人真的见过这些绝技,如今金随缘敢站出来,莫非他真有以一挡十的本事?

“小光头,断奶了么就敢出来管闲事?”

“嘿嘿,我看这小子是愣头青,准是脑子秀逗了。”

“虎哥,给这小子瞧瞧,什么叫拳头。”

后边的小弟见一个小光头出来撑场面,个个都捧着肚子大笑,笑声十分嚣张,根本没把金随缘当一根葱。

程虎见状,也是肚子里冷笑,他混了三四年,别说打架斗殴,就算人也砍了三个,像金随缘这种年轻的小白脸他一个能打七八个,都不带喘气的。

“小子,识相的就滚一边去。”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要是你们现在走,小僧不会为难。”金随缘道。

“给你脸,你还拽上了。”程虎是个莽夫,一见这年轻人口气这么横,披在身上“羊皮”早就没了,转而满目的凶恶之色,抡起桌上的啤酒就朝他脑袋上砸去。

“别打…”

大排档的老板一直站在炉灶旁默不作声,这群混混要是调戏调戏女孩,那倒没什么,可这要真打起架来,桌子椅子损坏不说,万一闹出人命,那不是开玩笑的。

人还没劝住,程虎雄壮的身躯突然腾空,然后“砰”的一声,重重砸在酒桌上,桌上啤酒,花生,辣油,全都倒在了他的身上。

“虎哥!”这群小弟一见程虎倒在地上,吓得大叫起来,他们跟着虎哥,深知虎哥的厉害,平时打架两三个人围着他都打不动,今天居然被一个小白脸一脚干翻了,真他妈见鬼了。

“愣着干嘛?给我干死这臭小子啊!”程虎只觉脸上无光,皱着眉头对着小弟们怒喝。

“妈卖批!”小弟们被一喝,血气一下涌上心头,纷纷抽出小刀来,准备要把这小白脸好好修理一顿。

五六个彪形大汉,手持小刀,一脸凶煞的冲上前来,就算林清儿这个刑警队长,也免得紧张起来,赶忙站起身,顺手抓起一个板凳,准备掩护金随缘。

“你退后,这群人我能应付。”金随缘张开手臂,将林清儿护在身后。

林清儿还没回过神,那群小混混手里的刀子已经朝金随缘猛刺了过来,那可是真刀,被刺到了是要出人命的。

五六把小刀冷森森,谁遇到这场面八cd被吓个半死,好在金随缘不是普通人,修行了十几年,虽未和顶级高手对过招,但打这群只有花架子的小混混,还不是易如反掌?

他右掌伸出两根手指,那手指又细又长,犹如两根青葱,不知为什么,这手掌满是老茧,唯独手指光滑如玉。

手指闪电般窜出,不快不慢,不轻不重,正巧夹住了小刀。

“小兔崽子!”那人被夹住刀子,立马用力向前推,却发现小刀被嵌在手指之间难动分毫。

“还你。”

金随缘一瞥,刀尖应声崩裂,那人受不了力,猛的扑上前,摔了个嘴啃泥。

刀落在地上,其后的人张大着嘴巴,腿肚子发软,竟不敢再上前来。

尼玛,一根手指头就把刀子给硬生夹断了,这小子还是人么?

怪物!绝对是怪物!

程虎躺在地上,吓得差点口吐白沫,他混了这么久,什么铁头娃愣头青没见过,可这小子太厉害,太诡异了,连刀子都进不了他的身。

这就好比一个普通人遇到了传说中的陆小凤。

对,那指头就像陆小凤的灵犀一指!

跑!赶紧跑!千万不要回头拍照!

程虎心生惧色,拍拍屁股,也顾不上什么兄弟,赶忙撒腿逃跑。

小弟们也被金随缘这一手给唬住了,又见老大跑了,六神无主,一下就做鸟兽散了。

谁会想到,前一秒还剑拔弩张,下一秒就连人都跑没了。

林清儿愣的说不出话来,双目盯着金随缘,仿佛站在跟前的不是一个小和尚,而是一个外星生物。

“小僧是不是哪里脏了?”金随缘被她那双美目看得心发慌,忍不住道。

“难道世上真有旷世神功?”林清儿秀眉微皱,自言自语,下一刻又抓住金随缘的手臂,摸了摸他那根神奇的手指头,一脸激动道:“快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用指劲夹断的。”

“指劲?”

林清儿想到在警局时,金随缘就告诉过她,那几个死者都是死于极强的指力下,当时她还以为金随缘是信口雌黄,但见识到了所谓的“指劲”后,她有理由相信,金随缘的推测或许是真的。

倒不是说林清儿对金随缘有多信任,只是在死者身上找不到任何死于凶器的证据,至于死因,就连法医都很难说清楚,这种情况下,她不得不另辟蹊径,而金随缘的话,恰巧是个突破口。

“小和尚,凭你的指劲,能不能在顷刻间置人于死地?”林清儿凝重道。

“当然!”金随缘道。

“那好,你现在就用指劲来攻击我!”林清儿道。

第十二章 观音姐姐?

“啊?”金随缘吃惊不已。

“少啰嗦,快点照做。”林清儿为了破案不知死了多少脑细胞,见他磨磨蹭蹭的,一气之下,强抓着他的手指,然后抵在自己的锁骨处。

金随缘是个老实和尚,手一触到林清儿那温润如玉的肌肤,整个人仿佛被定在了地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林清儿也没好多少,作为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孩,她对异性并没有多少认同感,在警局里,哪个男队员不想追求她?可没一个她瞧得上的,因为在她看来,只有比她强的男人才有资格和她面对面。

可现在她却拉着金随缘的手,放在自己身上…

这动作简直是胆大到没边了!

喝了酒的女人往往是最没脑子的动物,一向冷静的林清儿居然感觉到了一丝刺激,她握着金随缘的手,就像握住了什么稀世珍宝。

“快点。”脸渐渐红润,林清儿心头的刺激渐渐化为了羞涩,她埋着头,发出蚊咛般的细响。

从上而下,金随缘几乎能看到任何男人都想看到的一切,长发,白颈,红耳,高峰,她身上每一部分都恰到好处,闪的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咕咚。”

喉咙不争气的滚动了一下,金随缘将力凝到了指头上,认真道:“开始了。”

“恩。”

林清儿咬着嘴唇,深吸了口气,下一刻,她只觉那指尖处有一股莫名的气压冲入她的锁骨里,这股力仿佛不受人控制,就像一颗出了枪膛的子弹,直到力用尽了才会落下。

“咳咳。”指劲将她推出半米外,方才停住,林清儿猛烈的咳嗽,那一瞬间,她甚至无法呼吸,这股力将空气和气管完全隔离,使人处于溺水般的困境。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林清儿捂着喉咙,大口大口喘着气,半响后,气才回顺起来,她摸了摸锁骨,立马产生灼烧般的疼痛。

“你没事吧?”

金随缘见她痛得流泪,不由自责起来,方才他心乱了,内劲分流,力道便大了些,这万一让内劲伤了经脉,那他可真成罪人了。

“没事。”林清儿嘴角挤出一丝笑容,又吸了几口气,一来二去,脸色才好起来:“不过你要再用力一点,我的锁骨不断,喉咙也要遭殃。”

“大力金刚指乃是少林三大指法之一,刚猛无比,能断金裂石,你敢以身试法,小僧真不知道是该敬佩你,还是该说你愚蠢。”金随缘一脸苦笑道。

“人有时候太聪明也不是件好事。”林清儿展颜一笑。

这一笑,看得金随缘心生敬意,大有佛祖座下迦叶尊者拈花一笑的意味。

当年唐三藏为取真经,西去天竺,鉴真为弘佛法,东渡扶桑,佛家自古便有一种执着,为了信念,为了道义,不顾一切,将生命置之度外。

林清儿虽不能与圣人相比,可为了破案,不惜受自己一指,光凭这份勇气和魄力,就足以让金随缘对她刮目相看。

“江湖上的指法武学不下十种,武当的破空指,昆仑的幻花指,华山的归云指…每一种指法练至大cd能杀人于转瞬之间,但各门各派的武学略有差异,只要看指印,就能看出是哪家的绝技。”金随缘解释道。

“比如少林大力金刚指,讲究一个力字,以力伤人,破人筋骨,也便是常人所说的外伤。”

他说着,一指朝桌子按下,一张木桌转瞬间竟多了一个半寸深的指印。

“好霸道的功夫!”林清儿惊骇的直摇头,这要是落在她身上,还不个戳个窟窿,想起刚才自己一时冲动,她冷汗直流。

“不过上次在警局,那些死者的照片我都看过,指印并不明显。”

“会不会是人死后,指印变淡了?”林清儿道。

“不会,人死后,气血凝结,要是被刚猛指劲所伤,指印不仅不会变淡,反倒会变深变紫,出现淤血之状。”金随缘摇头道。

“那凶手到底是谁?”林清儿抓着他的手,眼中满是迫切。

“我只知道,凶手的指法走的是阴柔一脉,这种功夫在江湖上极为少见,另外凶手似乎还身兼小擒拿手和分筋错骨手,想必是修的外家功夫。”金随缘皱眉道:“或许此人很少在江湖上走动,我也摸不准他的身份。”

“连你也猜不出来?”林清儿大失所望。

“你别急,猜不出来不代表没线索,此人功夫不弱,依着武者的心气,不会随便对普通人下杀手,所以一定有什么深层的理由,让他这么做,你可以去查查这四人的身家背景,如果我没猜错的,这四人八成也是习武之人。”金随缘道。

“江湖恩怨?”林清儿再次震惊。

“或许是吧!”金随缘苦笑一声,心里却有一个不好的预感。

是不是江湖恩怨他不知道,但从古至今,习武之人都有个通病,那就是争强好胜,喜欢斗狠,他曾听师父说过,二十年前有人用剑高手上门挑战武当剑法。

武当乃是武林泰斗,武当剑法更是被推举为“南派”第一剑,名声之盛绝不在少林擒龙手之下,而武当掌门青松道长向来与少林方丈齐名,有人挑战他,就相当于是挑战整个武当。

青松道长早视红尘如无物,回绝了剑客,剑客以为他是小瞧自己实力,便下山挑战各家高手,杀了青城派的云岚长老和峨眉派的雪心女侠,还重伤了在川西行走的狂刀李如风。

半年后,剑客提着云岚和雪心女侠的人头再上武当,青松道长见两人惨死,竟拔剑与剑客一斗,据传那剑客剑法超群,与青松道长相持四十回合不分胜负,只可惜最后败在一招“清风徐来”上,至此再没在江湖上出现。

如果这凶手和当年那剑客一样,是为了挑战各家高手…

“金随缘,你喝了我酒,吃了我的菜,算不算欠我一个人情?”林清儿眼神忽然狡黠起来,像只给人设套的狐狸。

“人情?这可是你自己要请的!”金随缘大呼冤枉。

“那不管,反正菜下了你的肚,酒入了你的口,我要是上少林把你破了酒戒的事说出来,你这和尚也当不成了。”林清儿嘿嘿一笑。

“那都是你逼我喝的。”金随缘一听这话,立马就急了。

“是么?”林清儿挑了挑眉头,假装转身要走,金随缘多实诚,心下以为林清儿真要上少林告状,这要把他喝酒的事传出去,他脸往哪儿搁,于是忙将她叫住,无奈道:“欠…欠你人情行了吧!”

“叫声好姐姐听听。”林清儿蹬鼻子上脸。

“这…”金随缘一脸为难,上次叫柳文淑已经够窝囊了,现在又要叫,这不是折磨自己么?

“不叫是吧?”林清儿一扭身…

“好…好姐姐。”金随缘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自己把柄在她手里,只好憋屈的叫了一声。

“真乖,既然你叫了,那这顿饭钱就不用你出了。”林清儿笑了笑,又严肃起来:“我想请你帮我破案!”

“什么?你要我当警察?”金随缘哭笑不得,难道安安静静做一个帅气的小和尚就真的那么难么?

“想什么呢,你以为警察是你想当就当的,我只是让你做我的线人,协助办案而已。”林清儿没好气道。

“还好还好。”金随缘摸摸了胸口,又问道:“我多问一句,做线人有钱么?会不会很没前途?”

“有前途,更有钱途,你满意了?”林清儿咬着自己的后槽牙,嘴都快磨出血了,对她来说做警察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这小和尚居然和她提钱。

这不能怪金随缘市井了一点,这几天在套房里,他吃喝拉撒睡全都靠的柳文淑,他要是个小白脸呢,这大腿抱了就抱了,但他不是啊,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佛门弟子”,怎么能躺在女人怀中吃老本呢?

这不科学!

更不现实!

作为一个男人,金随缘要挺直了腰杆,昂直了头颅,绝不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安逸日子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双手努力赚钱,而做线人恰恰是个机会。

一听林大警官说线人有前途,金随缘眼睛发亮:“林警官,要是我不小心帮你破了案子,这钱…”

“你要真有本事破案,我报告上级,批给你十万元现金,我私人再补你五万元,一共十五万,这数目都够一般的公司经理半年的收入了!”林清儿很是爽快道。

这案子事关重大,各方都很关注,警局早就发了话,谁能破案,直接奖励十万元,外加官升一级,金随缘虽不是警察,可依着林清儿的身份,大可安排一个卧底或者线人的角色,到时候就算上头怀疑,大不了就说卧底是她的秘密棋子。

她现在什么都不关心,就关心什么时候能把该死的凶手缉拿归案,为此,别说十五万,就算二十五万,三十万,她也没钱往外掏…

“林警官,你真是我下山以来,见过最大方的人…最大方的美女了。”金随缘本想说几句好话烘托一下心中的感激之情,奈何腹中毫无书卷气,绞尽脑汁,只蹦出个俗到极致的美女二字来。

真是言者难堪,闻者尴尬啊!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叫“雅到极致是谓俗,俗到极致便是雅”。

这马屁不仅要拍得响,还要拍得对,拍得准。

林清儿身边整天围着流口水的追求者,听惯了甜言蜜语,偶尔听一听这土到连渣都算不上的恭维话,反倒有种新奇之感,觉得和以往的马屁味道有所不同,至于夹杂着一丝纯真和诚实。

“以后夸人多看看书。”

“看书?”金随缘心道自己只看过《观音心经》《大悲咒》《金刚经》,难道林警官对佛家经典也有兴趣,这一想,他顿时恍然大悟,对着那已走出大排档的林清儿喊道:“那叫你观音姐姐好不好?”

“观音姐姐…”林清儿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上,半响后才愣愣的回过神,露出一个蜜汁微笑:“还是美女比较中听!”

“美女,等等我。”

金随缘招招手,赶忙跑向海堤。

这一夜,在月光中,在海浪中,在清风中,在摩托声中,一个警花和一个小和尚结下了革命的友谊,他们的命运,或许也因此而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第十三章 雅兰集团

从海边离开,林清儿特意要了金随缘的住址和联系电话,金随缘一穷二白,哪来的钱买手机,索性就留了柳文淑的号码给她。

在他看来,这打谁的号码不是打,反正能通知他就行了。

到了周末,柳文淑休了半天假,孙福见两人都在家,就让徐冬梅炒了几个家常菜,叫两人一起吃中午饭。

没过多久,厨房里就飘荡出了阵阵勾人食欲的饭菜香。

徐冬梅端着几盘菜肴从厨房走出来,有麻婆豆腐,清蒸黄花鱼,竹笋炒肉,香锅炖鸡,还有七八块大西瓜,看起来十分养眼。

“我来我来。”金随缘徒手拿着锅把子,气定神闲端着砂锅放在桌上,然后倒了一碗开水。

“不烫么?”

柳文淑盯着他那只手,修长而又白皙,细腻的几乎令人忘却了这是一双男人的手,那砂锅可不隔热,用纱布端着都觉得烫得要命,小和尚居然没事?

难道习武之人都比较耐热?

“还行。”金随缘淡笑一声,他这只手早已经过千锤百炼,别说这点温度,就算要他在油锅里捞铜钱,那也能办得到。

“好了,都坐下先吃饭吧。”孙福招呼两人。

柳文淑笑了笑,有些难为情,毕竟自己和大叔阿姨无亲无故的,就跟着上这儿吃饭,难免不太方便。

她这般想,可金随缘不是,面对一大桌子的好菜好饭,他那饥肠辘辘的肚子早就起了“歹念”,只当是大叔救济自己的口粮,一个人在狼吞虎咽,边吃边道:“徐阿姨,这黄花鱼真好吃,还有这豆腐也不错。”

“喜欢吃就多吃点,不够阿姨再去烧。”

这人一上了年纪,就喜欢听几句好话,再加上儿子在外地读书,一年到头也没回几次家,如今这小和尚一来,人长得俊俏不说,还特老实,徐冬梅待他就像半个儿子。

“你们也吃,别客气。”金随缘傻傻一笑,又给孙福和徐冬梅夹了两块鸡肉,还给柳文淑打了一碗鸡汤:“柳姐,你也补补。”

柳文淑很好奇,这小子到底是不是真和尚,怎么吃肉吃的这么欢?而且还给自己打鸡汤,他不知道女生需要保持完美的体型么?

她要知道金随缘不仅吃肉,还喝过酒,或许就不会这么想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几人吃的也差不多了,孙福坐在椅子上,看着金随缘道:“随缘,工作的事有着落了么?”

“还没有。”金随缘摇摇头。

“那你想做什么工作?”孙福道。

“我什么都不会,也没念过几本书,在寺里只干挑水劈柴的活儿,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干嘛。”金随缘略带苦涩道。

孙福叹了口气,他虽没问过金随缘的家事,但也猜个八九不离十,肯定是家里穷,养不起小孩,不然哪个父母愿意把小孩送到庙里当和尚。

既然当了和尚,肯定也没有到学校上过学,想想现在的社会,本科毕业甚至研究生毕业的人找工作都不容易,更何况金随缘什么文凭都没有,也没有一技之长。

说句难听的,就算有公司要他,他也干不成事。

这么懂事乖巧的孩子,要是找不到工作,那实在太可惜了。

“对了,前几天我路过新湖广场,见广场附近有家公司在招保安,随缘你身手这么好,要不去试试?”徐冬梅似想到了什么,脱口而出。

“保安不错,收入虽然不高,但胜在安稳。”孙福也赞同道。

“文淑,你反正今天没上班,就带随缘去那边看看好了。”徐冬梅对柳文淑道。

“又是我?”柳文淑心头暗叫,上次带这小和尚去买衣服已经够好了,这回还要帮他去应聘,真把她当亲妈使唤了?

不过一想,这小和尚吃喝拉撒睡全和自己一起,花销也是自己一手包办,这怎么越看越像自己在包养他?

“行,下午跟我一起去。”为了这小和尚不继续窝在家里吸自己的血,柳文淑没办法,只好答应下来,然后掐了金随缘大腿一下,嘀咕道:“出了门你就得听我的,不要乱说话,懂了么?”

“知道,我又不是傻子。”金随缘有点不高兴了。

柳文淑心道你要傻子就好了,至少傻子不会顶撞自己。

……

两人帮徐冬梅收拾了碗筷,换了身衣服,就去了新湖广场。

新湖广场建在市中心,左边商业区,右边是京南最大的人工湖,这儿交通发达,八方来衢,可以说是京南市最繁华的地方。

繁华带来的人流量,自然也提升了这儿的地价,可尽管地价很高,依然有很多大公司愿意在此扎根,因为能在这里建起属于自己的高楼,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炫耀和骄傲的事。

在广场正对面不远处,就有一家名叫“雅兰集团”的公司。

这间公司主打高端服装,论名气在京南市乃至豫南省都是首屈一指的存在,整个公司市值近七亿,不仅为国内设计高档服饰,还经常参加国外的大牌服装展,在国外也备受赞誉。

可雅兰能闻名于世,更重要的原因,不是公司的规模和声誉,而是公司里的员工。

据传,这公司的女性员工比男性员工整整要多五六倍,这比例几乎是让男性淹没在了女性的海洋里。

也就是说,除了干体力活的人之外,剩下的部门清一色全是女性,而且年龄都在二十八岁之下。

置身在一个全由美女组成的公司中,你就算闭着眼睛走,往来都是淡淡的香水味,耳边是清脆的滴答声,红唇和嫩臀四周晃动,那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

在这样的公司里,随便什么职位和工作,对男人而言都是炙手可热的香饽饽,不过这公司待遇很好,入了这里的人很少有主动辞职的。

正巧,最近市区不太平,雅兰集团就贴出告示,准备招聘几名保安,而原来的保安部部长李强因为老家有点事辞职了,再加上保安部里风气向来不好,公司就不打算任用原保安部的这批人升官。

也就是说,这次的招聘,实际上招的不是普通保安,而是招一名合格的保安部部长。

这消息传的很快,短短两三天,就来了七十八个应聘的,整个大厅人挤人,比菜市场还热闹几分。

第十四章 五星好人卡

金随缘从花园外进来,一到大厅,扑面而来一股沁人心脾的芬芳,似乎是蔷薇的气味。

“你在这别乱走,我去帮你填写一下报名表。”柳文淑叮嘱了一声,就朝着报名处走。

一个人待在大厅里,金随缘左顾右盼,发现来的人全都人高马大,有穿背心的,有穿紧身衣的,留着是板寸头,眼神中带着火热和锐利,一看就是练过点拳脚功夫的。

“喂,小兄弟,大学还没毕业就出来工作,够勤快的?”一个身材魁梧,肌肉发达的猛男突然走到他身边,拍了怕他的肩膀,这看似很轻,却蕴含了力道,令金随缘左半身微微一软。

“这位大哥,你这话什么意思?”金随缘挺直了身子,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学生就该去学校上学,这保安的工作不适合你们这群小青年,趁现在还没开始,赶紧退出,免得等会丢人现眼。”猛男嘲笑道。

“说的也是,多谢大哥提醒。”金随缘恍然大悟,深以为是的点点头,然后也学着他的样子拍了拍的右肩,悠闲离开。

这一拍,猛男脸色大变。

“你小子!”

猛男只觉右肩犹如被针扎一般,下一刻又气力全无,就像被人卸了胳膊,这光头小子到底对自己做了什么?

来不及想,猛男脸色由白变红,气血翻腾,从丹田直冲上来,他捂着胸口,转身就朝门外跑。

其他人都忙着报名,本来没注意到这边,这会儿猛男甩着一只胳膊,边跑边骂,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看那一身肌肉,原来是注水的。”

“就这逗逼模样,老子一个打三个都没问题。”

周遭的竞选人个个都向猛男投向了鄙夷的目光。

“随缘,名我已经帮你报了,这是你的号码,等下叫到你,你就进去面试,知道了么?”柳文淑从人堆里挤出来,将一张纸递给金随缘叮咛道。

“多谢柳姐,你先坐旁边休息吧。”金随缘感激道。

“加油。”柳文淑柔柔一笑。

大堂已人满为患,个个都交头接耳,跃跃欲试。

哒哒哒

楼梯上传来一阵高跟鞋的踏声,众人抬头,原本喧闹的杂语顿时消散。

一个女人从二楼下来,黑西装,棕发披肩,淡粉的唇彩令她的唇像极了一块果冻,软软的,又富有光泽,充满了别样的魅力。

她踏着脚步,动作优雅十足,沿路淡香萦绕,沁人心脾。

求职者一大半都是退伍军人,或者别家公司的保安,平日风吹热晒,累死累活,哪里有功夫瞧美女。

这不,女人一出现,所有人的肾上腺齐齐飙升,万里飘红。

所有人都凝神屏气,美女还没看够,又来了一个深蓝色职业短裙的年轻女孩抱着一叠文件小跑着来到大厅,拨开人群,站在招待室外笑道:“我是人事部的温玲,你们可以叫我玲姐!”

“玲姐好!”

这些人都是野兽派,见又来个美女,兽血沸腾,立马起哄架秧子。

也难怪,这温玲上身裹着衬衫,下身蓝色短裙,勾勒出极为诱人的线条,再加上一张吹弹可破的俏丽脸蛋,几乎没有哪个男人不想将她拥入怀中,好好怜惜一番。

而雅兰集团是京南市出了名的美女多,和温岭一样,甚至比温玲更具美感的女孩还有几十上百个,一旦这回应聘上了,就相当于选入了后宫近卫队,还怕日后没有机会?

暂时收起了勾搭妹子的念头,这群人个个兴致冲冲,摩拳擦掌,那股上进心简直比上京赶考的书生不承多让。

“嗓子控制点,别打扰别人工作。”温玲笑道:“等下报到名字的跟我进去面试,剩下的原地等候,明白了吗?”

“明白了!”

大家又齐声高喊。

被这股子热情包围,温玲也哭笑不得,于是就拿着记录本,一个个点名。

这年头,hr招聘不按常理出牌,往往都剑走偏锋,什么在办公室弄个垃圾桶,丢几张纸屑,考验卫生,还有表演些才艺。

有心总比无心强,来的人似乎算准了怪问题,所以都自信满满,面露红光。

可结果,一小时过去了,半拉人惨遭失败。

准备好的小算盘全都没打成,灰溜溜的就出局了。

“三十七号,金随缘!”

“来了!”被报到名字,金随缘应了一声,赶紧跑去。

“这小子长得油头粉面的,算哪根葱呀?”

“人家是帅哥,你是什么?”

“我看哪,也是个做少爷的命。”

“年纪轻轻就顶这个大光头,我看把他扔ktv里,那群小姐都嫌他毛少。”

门外那群被淘汰掉的肌肉男见金随缘进去,都交头接耳讥笑他。

温玲见一堆大汉中冒出个小帅哥,不由心悦起来,对他微笑道:“小帅哥,好好表现。”

“谢谢。”金随缘点点头,进了招待室。

办公室很简洁,只留了几张桌子。

桌后有四个人,一女三男,坐在最中间的就是从二楼下来的西装美女,她坐在正中,面若寒霜,不易亲近,而在桌角,贴着一张纸,上写着“设计总监南玉真”

“请坐。”

叫做南玉真的女人示意金随缘坐下,金随缘笑了笑,说了声谢谢就坐了下去。

“金随缘,名字倒挺好听的。”南玉真一边翻他的资料,一边说道。

“相逢总是有缘,我能来贵公司,想必也是一种缘分吧。”金随缘摸摸脑袋傻笑,这话是柳文淑在车上教他说的,不然以他那笨嘴巴,怎么能想出这种“骚词”。

南玉真听了这话,脸上的冰霜微微解冻,又道:“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我是个少林寺的和尚。”金随缘诚实道。

“和尚?”

南玉真一愣,偏头看向其他三人,其他人也是一脸诧异。

一个和尚,而且还是少林出身的和尚,怎么会跑到雅兰集团应聘保安的职位,这他么不是太逗了么?

不会编瞎话骗人的吧?

金随缘见几人面色不佳,赶忙解释道:“我是真和尚,只是我师父让我下山历练历练,我在省城没人帮衬,所以就来贵公司应聘了。”

“原来如此。”

南玉真恍然一下,嵩山少林在豫南那是大名鼎鼎,不仅是豫南本地的信徒上山参拜,就连其他省的信徒每年来的人也不在少数,算得上是香火鼎盛。

而她家也是信佛的,几年前随家中长辈上过嵩山,也曾听闻一些僧人会下山历练,以此修磨心性,何况这小青年眼神清澈,透着一股纯真,怎么看也不像会说谎的人。

心里给金随缘颁发了一张“五星好人卡”,又打上了“假一赔十”的防伪标签,南玉真也不纠结他的身份,道:“那你加入本公司,有什么计划么?”

“计划?”金随缘想了想道:“我想先赚钱,然后把房租付了,把孙大叔的饭钱结了,再把欠柳姐的…”

南玉真听得是头顶升烟,哭笑不得:“等等,你能说点有建设的计划么?”

金随缘就一条命,一个脑子,脑子装的还都是吃喝拉撒睡的杂事,哪管你什么计划不计划,憋了半天,细胞都憋死了,就憋出两个字:“没了!”

第十五章 如意算盘

一般的应聘者来应聘,不说为了公司的宏图大业无私奉献吧,至少也会说几句振奋人心的话,让公司高层觉得你的精神面貌是积极向上的。

而这位倒好,只是冲着那几千块工资来了。

该说他实诚呢,还是实诚呢?

“小伙子,那你都会干什么?”

问的人坐在南玉真旁边,是个略显黝黑的男人,牌上写着保安部李辉。

“柳姐说做人要脚踏实地,叫我不要靠一张脸混饭吃,不过看家护院,威慑宵小这种事,我还是绰绰有余的,有我在,保贵公司年年无忧。”金随缘优哉道。

“年纪不大,口气倒不小。”李辉冷笑,他坐在这副部长的位子上三年了,按资历,按本事,这部长的位置怎么算也轮不到别人,可这回公司决定招新保安,明着是加强人手,暗地里是想整顿保安部。

这几天,他吃不好睡不着,一直盯着这档子事,今天招聘,来的不是退役的军人,就是行业的老油条,要是让他们到了保安部,指不定会翻起波来。

可偏偏现在来了个小青年,这人还傻头傻脑的,估计是个没见过市面的愣头青,而且看他那样子老实巴交的,也不像有什么雄心壮志,入了保安部,到时候给他点好处,这保安部终究还是自己当家做主。

一想到这,他心就活络起来,偏头对南玉真道:“总监,我瞧这小伙子人实诚,也没花花肠子,是个做保安的好苗子,我提议,让他加入保安部,你看怎么样?”

南玉真思虑了半天,又问温玲:“小玲,你觉得这人行不行?”

温玲是人事部经理,兼任总监办公室秘书,整个公司就属她和南玉真关系最好,平日里也常常一起吃饭,逛街,是实打实的闺中密友。

这次保安部招人,有大半是南玉真的意思,温玲在她身边待久了,自然看懂了公司的一些暗操作,这批应聘者都很有资格入选,也都很有经验,可摸爬滚打久了,是个人就会变得圆滑。

正如一句话“没有人一出生就是脏的”,这人越圆滑,就越世故,那做什么事都不会凭着一腔热血,而是精打细算的挑着干。

这金随缘年纪轻轻,十七岁,又是嵩山少林弟子,看样子很老实,说话也挺靠谱,这种人往往比较一根筋,不懂得变通。

在商场上不会变通,不够圆滑,那是死穴,可现在不是做生意,是找称职的保安,而一名好的保安,最需要的是责任心,警惕心,而最不需要的恰恰是耍小聪明,甚至欺上瞒下。

李辉为自己算了一笔账,温玲替南玉真也算了一笔账。

算盘是人人会打,但打法各有不同,至于谁能打赢,全靠金随缘的算盘珠子怎么转了!

“总监,这都快一点了,也该吃饭了,不然就他吧。”温玲随便找了个理由,对南玉真点点头。

纤纤细手在桌子上轻敲了几下,南玉真拍板道:“既然李部长推荐,那就你好了。”

“这就录用了?”

本以为面试会很艰辛,评委会很苛刻,问题会很诡异,金随缘甚至做好了现场示范一遍“少林罗汉拳”“金刚达摩腿”“一指禅”这等教科书上都不曾出现过的神奇武学,以此虏获评委的芳心和肯定。

可没想到,自己啥都没干,胡言乱语瞎掰了几句,这事就成了?

丫的,自己好歹是个正儿八经的少林武僧,怎么的也要给个“才艺表演”的机会吧?

“南小姐,你不再考察考察?”幸福来的太突然,反倒让金随缘有点懵逼。

“怎么?你不想做?”南玉真瞥了他一眼。

“不,想做,想做!”金随缘讪讪一笑,暗道自己这张笨嘴,差点就断送了一条财路。

“以后你就是雅兰的保安了,可以的话,这两天就来人事部报到,具体的安保工作,到时候李部长会和你详细交代的,明白了么?”南玉真见他那傻样子,忍不住多提点了一句,然后对李辉道:“李部长,他就交给你了,没问题吧。”

“没问题,带新人是我这副部长的职责,我一定会好好培训他的。”李辉皮笑肉不笑,显然是把金随缘当成了重点“照顾”对象。

“很好。”

南玉真美目微眯起,这李辉为人老道,做事极少出纰漏,要治他可不容易,如今来了个竞争者,难保他不会暗地里使绊子,可即便如此,她也不好明目张胆插手保安部的事,只好把重担交给金随缘了。

希望这人能顶用吧!

心里叹了口气,南玉真踏着高跟鞋就出去了,其他人见总监走了,也没久留,只有温岭在收拾桌上的文件和碎纸。

金随缘站在她不远处,温岭拿着纸,一弯腰,衣领洞开,里头春光明媚,犹如草原上的蒙古包,一对成峰,秀美挺拔,看得人是鼻血直流。

“你很热么?”温岭一抬头,见他面色通红,不由问道。

“是…是有点闷。”金随缘尴尬的要死,忙把眼珠子从蒙古包上移开,又故作镇定,主动帮温岭收拾起了碎纸,还把桌上全搬到了旁边。

“谢了,这么多桌子我一个人搬还真有点累。”温岭甜笑道。

“小事一桩,以后有什么抬抬搬搬的重活,你直接找我就行了。”金随缘拍着胸膛道。

“呵呵。”温岭捂嘴娇笑,夸奖道:“保安部那些人要有你一半热心肠就好了。”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这话传到金随缘的耳朵里,味道可就变了,什么叫保安部那些人没热心肠?难道他们的心肠不好?

“玲姐,保安部是不是出了什么事?”金随缘试探道。

“我随口一说,你别当了真。”温岭干笑一声,也不给他追问的机会,就抱着文件走了。

金随缘皱着眉头,俗话说“无风不起浪”,这浪都已经掀来了,岂会没有风?

可这风是哪儿吹来的?

难道是保安部?

就算金随缘脑筋不会转弯,这会儿也猜到了里面的猫腻。

自己的第一桶金看来是不太好赚啊!

第十六章 娘子军

录用的消息,金随缘第一时间就告诉了柳文淑,结果柳文淑一听,乐的像中了五百万大奖一样,还很大方的请他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这举动让他感动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只差当夜就以身相许了。

但事实上,柳文淑想的是,这小和尚既然有了工作,就有了收入,这房租总归是有人和自己对半劈了,何况他最近吃香的喝辣的,全是自己掏的钱,再收点伙食费不算过分吧。

家有和尚初养成,这种辛苦了半个月,终于要有收获的成就感,让柳文淑的心情大大的好。

第二天清晨,太阳初升。

东方云霞雾霭,一缕紫气从雾中飘来,阳台上,一个青年盘坐在地,双手环游周天,鼻中呼出细微的气,转瞬又吸入大口的气。

气从体入,又从体出,反反复复,一连三十六次。

“来了。”

心念一声,他陡然睁开双目,只瞧得天边那从雾中飘来的紫气正朝他照来,那幽紫的光晃过他的脸,落在其口中,被他舌头一卷,生吞咽下。

紫气消逝,弥漫在阳光中,似乎从未出现过一般。

柳文淑穿着睡衣,踏着卡通拖鞋从房间里出来,合租了这么久,她对金随缘早就没了戒心,反倒时不时利用自己的“美色”调戏一下小和尚,玩的不亦乐乎。

伸了个懒腰,她从冰箱里拿出两份新鲜牛奶,又热了热面包,本来准备叫金随缘一起吃,可眼一瞄,小和尚正坐在阳台晒日光浴呢。

他常说什么天地之气,紫气为尊,吸一口活血通筋,吸两口美容养颜,吸三口延年益寿…

那效果简直比当年风靡华夏的脑白金还要厉害!

也就柳文淑心眼好,听他扯犊子,要传了出去,就这一股子传销味的广告词,没准早被人抓走进行思想改造了。

“随缘,面包牛奶放在桌上,记得过来吃。”

对金随缘喊了一声,见他没啥反应,柳文淑也懒得管他,自己回房间穿好衣服,补了补妆,提着包就出门了。

金随缘还坐在那里,身子摇摇晃晃,头都埋到了胸口,敢情是睡了个回笼觉!

这一睡就睡了半个小时。

从地上起来,金随缘精神奕奕,容光焕发,整个人看上去极为风采。

“这紫气果然神奇,竟让内劲在体内多运行了两个周天。”

他修的是佛家正宗的六字真言法,此法讲究心境平和,心无杂念,呼吸之间,內劲涌动,全凭心神牵引灌注周天,平日练功,一周天需走一炷香功夫,今天半柱香功夫就走完了,这都仰仗紫气的功劳。

古语云“紫气东来,必有祥兆”。

传说几千年前,老子辞官,骑着一头青牛,离开了洛阳向西走去,一个清晨,函谷关善观天象的关令尹喜突然看到东方紫气氤氲,便出关相迎,果然见一长须如雪,道骨仙风的老者,骑着青牛悠悠而来。

尹喜把老子留下来,请他做篇文章再走,老子就写下了那篇传诵至今的道家经典《道德经》。

后来道教兴盛,尊奉老子为道教仙师,便有人说这紫气乃老子化凡飞升留下的一缕仙气,见紫气如见天尊,是天大的福分。

传说自然不可信,但紫气确是一股灵气,虽不比什么灵丹妙药,可对修武之人而言,也有妙用。(关于佛与道的东西,以后还会讲到,这里就先不多加描述了)

快速消灭桌上的面包和牛奶,他擦了擦油光发亮的头,只觉镜子中的人格外帅气。

“走,上班去!”

带上房门,小和尚满怀期待的踏上了停靠在路边的二路汽车,前往人生第一条工作的大道上。

……

昨天的面试结果,公司里几乎人人都知道,所以金随缘一到了门口,值班的人就开了一个小门让他进来。

金随缘沿着大路进去,饶过大厅,就到了办公楼,这还没到楼梯口,一股怡人的香风扑面而来,仿佛到了女孩的闺房,真有种想躺下睡觉的冲动。

公司二楼是技术研发部,主要是研究布料和材质,三楼是公关部,负责公司一切的对外活动,自然也包括发律师函。

至于四楼,是雅兰的“军事重地”,也是命根所在。

对于一家以服装设计为主的公司,人才是第一要素,为了拉拢,雅兰给出了超越其他品牌的薪水和条件。

优中选优,能在这里站稳脚跟的,无一不是设计界的精英。

这不,金随缘一上去,二三十个美女犹如走秀般从他眼前经过。

有些抱着文稿,踏着高跟鞋,在地上敲出悦耳的声响,有些则坐着位子上,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操纵鼠标,雪白修长的美腿在短裙下分外惹眼。

女人?

娘子军?

瞧着这景象,金随缘都傻眼了,这是办公室?这简直是帝王家的后宫!

白花花的大胸姐,精致的乖巧妹,高矮胖瘦,性感感性,在这里应有尽有。

得此差事,夫复何求?

“各位女施主,请问人事部在哪?”被一群女人包围,金随缘实在有些尴尬,只好硬着头皮开口。



几乎所有在同一时间回头,就像空间静止了片刻。

几十双眼睛充满着各色情绪,都投射到这个陌生人身上。

“难道我犯众怒了?”被盯的心里发毛,金随缘赶紧露出一张笑脸:“各位早上好,早餐吃了么?要不要我去买点…”

还没等他说完,办公室里就爆发出了阵阵骚动。

“他就是那个新来的小保安吧?”

“对,昨天招聘我在大厅见过。”

“哇,顶着一个光头都这么俊,要是搞个假发,那不是逆天了!”

“想得美,我可听说人家是少林弟子,专门下山历练的。”

“少林武僧?那功夫一定很棒吧!”

几十号人在底下窃窃私语,娇笑连连,听的人是一阵酥麻。

“小帅哥,晚上送我回家好么?”一个轻熟女走来,媚眼如丝道。

“你不都有男朋友保驾护航了么?”另一个清纯女孩笑道:“我单身,不如送我吧!”

“几位女施主……”金随缘很难为情,心道自己初来乍到,只想赚点钱过日子罢了。

可惜,自古美女爱帅哥,光凭这张皮囊,就足够让女孩们如蜜蜂般围着他打转了,不过被众女调戏来调戏去,那滋味还真是痛并快乐着。

“好了,你们这些小浪蹄子。”温玲从楼下上来,见金随缘神情异样,也是帮忙解围:“人家随缘弟弟是正儿八经的小青年,可别教坏了!”

“哦哦,随缘弟弟!”轻熟女捂嘴轻笑:“我看是情弟弟吧!”

众女在办公室一起工作,平日里也讲究八卦新闻,这回一听,也是跟着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温玲闹了个红脸,娇斥道:“胡说什么,都回去工作!”

“哎呦,还害羞了?”众女见状,更是笑的花枝招展,人仰马翻。

温玲心知这帮腐女是唯恐天下不乱,也没接茬,对金随缘道:“跟我来。”

“哦!”

金随缘哪里是这群腐女的对手,见温玲走了,赶紧溜之大吉。

第十七章 终于上钩了

人事部在四楼,温玲带着金随缘进了办公室,昨天她就让员工打好了一份签约合同,以及保安行为守则。

“你的月薪是六千,包括五险一金,餐饮伙食费和保安制服,另外这份合同你看一下,没问题的话签个字就行了。”温玲交待道。

金随缘拿到合同,直接签了名字。

“不先看看?”温玲愣了愣,心道这人也太敷衍了,签约连眼皮也不眨一下。

“我看不懂,看了也白看。”金随缘笑了笑,他本来就没上过学,字都是戒律院的师兄弟教的,你让他念诵经书还成,可要让他琢磨什么合同,那简直比天书还难懂,所以索性就不看了。

“好吧。”温玲很无奈,于是道:“那我先带你去保安部认认门。”

……

雅兰集团因为员工多是女性,所以对安保工作格外的重视,本来以目前的规模,保安有十来个都足够了,可雅兰集团却招了二十个。

而整个保安部配了一个部长,一个副部长,其他的都算普通员工,全都归两个部长带头管理。

如今部长走了,保安部顺理成章变为了副部长李辉的掌中物。

保安部在二楼,两人坐着电梯下去,拐了几个弯就到了保安室门口。

“到了,人都在里面,你自己进去报到吧。”温玲道。

“谢谢玲姐。”金随缘笑道。

“都是同事,以后别那么客气,不然我怕你会有麻烦。”温玲看人很准,这小青年待人有礼,长得阳光又帅气,以他这硬性条件进雅兰,别的不说,光这女人缘绝对是扛扛的。

四楼设计部那些花姑娘平时就没个正经,再加上公司几乎没几个男人,这回突然招了个小帅哥,她真担心金随缘会被这群花姑娘吃的连骨头都不剩啊。

金随缘哪晓得个中深意,微笑道:“你们都是好人,不会找我麻烦的。”

温玲摇摇头,反正该说不该说她都说了,能领会多少,全看金随缘自己了。

保安室里。

“三个2,你怎么说?”

“对王翻倍!”

“靠,你小子还有王炸,简直石乐志了!”

“别废话,给钱给钱。”

金随缘站在门外,耳朵伸得老长,就听到里面一下吵闹,一下爆笑,似乎在玩什么好玩的游戏。

“请问李部长在么?我是来报到的新保安。”提着嗓子,他在门口喊了一声。

“进来!”过了一会儿,里面传出一道低沉的男人声音。

得到应许,金随缘扭开了门,用眼一扫,屋子挺宽敞,放着两张皮质沙发,窗户左侧放着一张床,而在靠墙的位置,放着七八台十几个显示器,显示器上播放着整幢楼所有监控拍摄的画面。

而屋中间有一张圆形木桌,一群保安围坐在桌旁,手里拿着牌,口中骂着脏话,一个个起劲的很,李辉则是坐在沙发上,叼着烟,喝着酒,活像个大老爷。

浓烈的烟味充斥着房间,金随缘皱着眉头,这保安室看来还挺乱啊!

“哎,你们懂不懂规矩,不知道欢迎一下新来的兄弟么?”李辉将烟头碾灭,对着打牌的保安道。

结果这群人只是抬头瞥了一眼金随缘,就又自顾自管自己打牌,完全不给他一点面子。

“这群小兔崽子!”李辉骂了一句,又起身笑呵呵的对金随缘道:“金兄弟别在意,入了保安部,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这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要胆肝相照,千万别胳膊肘往外拐。”

这话听上去是套近乎,可仔细一琢磨,里头的刺却不少。

李辉是个聪明人,这回公司招了个新人来,摆明是要搞事的,现在他在保安部一手遮天,怎么可能让一个新人插一脚?

可怎么说,这小子也是上头派下的,搁在古代,那就是钦差大臣,搁战时叫特派员,不管手里头有没有御赐的尚方宝剑,都不能轻易得罪。

既然不能得罪,那最好的方法就是极力的拉拢他,让他成为自己人。

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嘛,不外乎“烟酒财色”这四样东西,保安部什么都没有,可香烟啤酒绝对管够,至于色,公司里美女如云,随便挑随便选。

而财这东西,讲究一个度,明目张胆的送那叫贿赂,暗地里才是“真情意”。

李辉接下来就准备展示一波边缘ob,让这新来的小兄弟瞧瞧,什么才是职场王者。

“金兄弟,我听说江南一带的水烟很好抽,味道清淡,还不上瘾,有空咱们试试?”李辉开始抛钩。

“我不会抽烟。”金随缘干笑一声。

“也对,金兄弟年纪还小,这抽烟有害健康,不抽的好,不抽的好啊。”李辉出师不利,他原以为这小子会抽烟,结果拍马蹄子上了,于是换枪打鸟:“我这还有一瓶红酒,一桌子好菜,要不咱们坐下来,一边吃一边聊。”

“好啊!”金随缘对什么抽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可一听有吃的,那态度立马大变,摸着光头一屁股坐下,根本没把自己当外人。

拿起筷子,尝了几口爆炒竹笋,金随缘冷不丁道:“恩,这竹笋味道不错,只是那酒太难喝了,跟马尿一样。”

“咳咳…”李辉正喝酒呢,一听这话,呛得脸白脖子红。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说的,只是我上次在海边喝了一口,味道是真的差!”金随缘忙拍着他的后背,一脸歉意道。

李辉气得眼睛冒火,心里把小和尚骂了一千遍,可面上还装作一副好人模样,笑道:“没事,喝不来酒的人喝酒就这味道。”

“好人啊。”金随缘很是感动。

他知道自己嘴巴笨,容易说错话得罪人,可李部长不仅不生气,还处处给自己打圆场,迁就自己,这上司能做成他这样,简直堪称完美。

李辉微低着头,目光闪烁,暗中思索:“这小和尚看上去傻傻的,忽悠人的本事还挺厉害,居然敢和自己玩套路,看来自己不拿出点手段,是搞不定了。”

“金兄弟,你看现在也没事,要不咱们下桌玩几把牌?”

“打牌?”金随缘为难道:“我不会。”

“什么?”李辉闻言,火气一下冲脚底板窜上来,草泥马勒戈壁,不会抽烟不会喝酒哥忍了,不会打牌?你他么是在考验哥的智商?

咬着后槽牙,李辉极力控制情绪,和声细语对金随缘道:“不会有什么关系,这里有的是人教你,而且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咱们都自己人,十块钱一把,随便玩玩嘛。”

金随缘再怎么轴,也晓得刚入行,要和同事搞好关系,只是抽烟喝酒烫头他什么都不会,这打牌再推的话,就太不给李部长面子了。

可他是个穷光蛋,摸了摸裤兜,只掏出一张五元外加五角钱硬币,寒碜的连他自己都觉得丢脸:“李部长,我就这点钱…”

李辉冷笑,心道你小子要是个大款,老子还费什么牛劲拉拢你,于是热心道:“金兄弟,别提钱不钱的,今天你只管吃好喝好玩好,赢了归你,输了全算我账上。”

“这怎么行?我笨手笨脚的,万一全输了,李部长你不是赔大了!”金随缘摇头回绝道。

“玩玩而已,亏也亏不了几个钱的。”李辉笑道。

不得不说,李辉这一招欲擒故纵玩得是出神入化,金随缘完全被蒙在鼓里,只当他是个热情的老大哥,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自己要再拒绝,就显得不近人情了。

兴致一上来,什么清规戒律都被抛之脑后,金随缘点头道:“行,那就玩几把。”

李辉和其他几个保安相视一眼,目中皆是奸计得逞般的喜色。

“终于上钩了!”

第十八章 赌局

常言道“十赌九诈,十赌九输”

很多人都把毒瘾和赌瘾相提并论,可真说起来,赌瘾远比毒瘾来的厉害,套用一句网络上的话语,玩的就是心跳!

什么最令人心跳,赌,赌赢了,天堂,赌输了,地狱!

保安部里全是男人,是男人就没几个不会赌钱的,而一旦赌起钱来,赢了的想继续发财,输了的想翻本,直到把工资全赔进去才算完。

没钱怎么办,找李辉借呗!

自打李辉进入雅兰公司后,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爬到更高的位置,就必须要掌控人脉,有了人脉就能增加话语权,为此,每次手底下的人来借钱,他都十分大方,只要能在一个月内还清,小则几百,大则五六千,他照借不误。

有了钱这层纽带,相当于有了利益共同体,久而久之,李辉就成了他们的债主,试问他们怎么敢不听债主的话?

甚至那个离职的老部长也是李辉暗地使了手段给弄走的,为的就是转正,只可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坏了他的好事。

不过在李辉看来,像金随缘这种没背景,又没什么智商的人,顶多是个莽夫。

“金兄弟,咱们这儿都玩麻将,牌九,炸金花,斗地主,你想学哪个?”

“那就牌九吧!”金随缘一窍不通,就随便点了一个。

“行。”李辉一笑,对黑脸保安道:“小张,你给金兄弟好好讲讲怎么个赌法!”

“好的李哥。”

黑脸保安跟着李辉两年,深得其真传,他知道李辉想干什么,于是装模作样搂着金随缘的肩膀给他讲解牌九的来历:“周润发知道吧,赌神中的赌神,当年他叱咤香港影坛,靠的就是这一手出神入化的牌九功夫,赌的那群洋鬼子都跪着唱征服,赚的钱这房子都堆不下了。”

“这么厉害?”金随缘连电影都没看过,哪知道什么周润发,见黑脸保安说的眉飞色舞,那叫一个牛逼,不由惊奇赞叹道。

“咱们当然不能跟发哥比了,就小赌几把浙南牌九,博个彩头。”黑脸保安一边说着,一边又把牌九的玩法倾囊相授。

赌博之所以会风靡全球,一方面是会成瘾,另一方面就是它很简单易通,无论是炸金花,二十四点,斗地主,还是牌九,只要你不是傻子,不是蠢蛋,玩几把就都能上手。

而这黑脸保安是浙南人,在浙南流行一种两张牌比大小决胜负的赌法,规矩和外国的梭哈相差无几。

金随缘单纯归单纯,脑袋里还是存着点智商的,黑脸保安说了一遍,又给他演示了几遍,他就把大概的玩法掌握了。

四个保安,加上金随缘,一共五个人凑了一桌。

李辉没上桌,充当起了发牌的荷官,他清洗了一副新牌,然后依次发牌。

“随缘,你第一次玩,就你先叫牌,准备下多少本钱?”黑脸保安道。

金随缘翻开第一张牌,是一张红桃q,于是道:“先下个十块钱吧。”

“十块?”黑脸保安愣了,虽然他们平常赌的不多,可也是一两百的下注,这十块钱赌个屁啊?

不过李辉在旁边,他也不好吐槽,只是讪笑道:“行,十块就十块。”

其他人见他说话,也把钱都放在桌上。

李辉继续发第二张牌。

黑脸保安手里有红桃2和方块2,这对牌非常大,在路人赌局中几乎处于不败之地,拿到这副牌,他心里爽歪歪,脸上却没有露出表情,沉声道:“加三十。”

另一个廋保安瞧了眼,又瞄了下自己的牌:“再加四十。”

其余两个保安摇摇头,直接弃牌了。

“随缘,你是继续跟,还是弃牌?”李辉抽着烟笑道。

“继续跟,七十。”金随缘是个撅棒子,没理由第一把就被人唬住。

“我跟你。”黑脸保安腹中冷笑,浙南牌九他玩了快十年了,玩这游戏除了运气之外,关键还要看演技,演的逼真,就算拿着一副烂牌,也能让人以为你拿了一副好牌。

这新来的小子什么都不会,估计手里是真有好牌,这才敢肆无忌惮的加码,只可惜这把他同样有一把好牌,而且他不认为金随缘的牌能比自己的大。

赌注一下到了150,那个廋保安皱着眉头,显然底气不够,斟酌片刻,就弃牌了。

桌上只剩下金随缘和黑脸保安了。

“双方开牌吧。”李辉道。

黑脸保安嘴角扬起,将底牌翻开,众人一看,红桃2加方块2,立马低呼起来:“不得了,双地牌!”

“这位大哥,你这牌真的很大啊,难怪你一直加码,小僧佩服佩服,”金随缘脖子伸得老长,一双圆目紧紧盯着那副牌,又拿大拇指对着他。

“没办法,天生的手气好。”黑脸保安听他吹捧自己,狐狸尾巴都翘天上去了。

“厉害厉害。”金随缘赞美了一翻,又面露尴尬之色:“不过我今天的运气好像也不差…”

“小兄弟,能打赢双地,除非你能抽到双天!”黑脸保安大笑道。

“我手里的就是双天。”

金随缘眯了眯牌,突然把牌翻开,是一张红桃q和一张方块q,双q对应的正是双天。(双天双地是温州对牌的称呼,有兴趣的人可以自行查阅。)

“我靠,真是双天!”

“这运气嘛就不谈了!”

“牛逼啊,第一把就摸到双天,我玩了大半年,都没摸到一次。”

其他几人那眼睛瞪得比牛眼还要大,要知道,对牌里的组合二十几种,摸到一对的几率本来不大,而双天是里面最大的一对牌,几率更是小的可怜。

这小和尚一出马,就赢了两百块钱,真他妈的走狗屎运!

“看来金兄弟今天手气不错。”李辉笑道。

“一般一般。”金随缘咧嘴一笑。

在李辉看来,这小子赢钱反而比输钱要好,赢的越多,就越会对赌产生兴趣,赌到最后甚至陷入其中难以自拔,一个嗜赌成性的人,怎么可能再得到公司的重用?

让一个坏人变成一个好人或许很难,但要一个好人变成一个坏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黑脸保安本以为胜券在握,哪知阴沟里翻船,被金随缘反打了一套,脸疼的连唾沫都咽不下去了,愤愤道:“再来再来。”

金随缘倒无所谓,手里攥着两百块钱,也算小有资本,所以几个人坐下来再赌输赢。

可有时候,这运气一上来,那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根本止不住。

黑脸保安连摸了四把好牌,赌注一加再加,偏偏金随缘的牌不大不小,全都稳压了他一头,四次好牌都输了个精光。

一百!

两百!

三百!

……

最后赌注加到了六百块,桌上还留着三个人,一共是一千八百快。

金随缘赢的手都快抽筋了,他是很缺钱,但却更愿意脚踏实地去赚,而且他看到那黑脸保安面色泛白,双目涌血,显然是赌急了,于是劝道:“都七八盘了,咱们还是别赌了。”

“不行,一定要再赌一局。”黑脸保安拉住他的手,将他抓回了椅子上。

“我今天运气太好,你玩不过的。”金随缘为难道。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起来,黑脸保安的气就更甚,攥着拳头,咬着压根狠狠道:“就算你是赌神转世,我这把也要赢你。”

“男人何苦为难男人呢?”

金随缘真是无奈,他从温玲那边听说,公司一般的保安一个月五千工资,大家每天巡逻,还要守夜的,赚点钱本来就不容易,要说无聊玩玩牌打发打发时间倒也罢了,可现在押了注,还越押越大,无论哪个赢了钱,哪个输了钱,总会有人失落。

而且他看得出来,这些人已经不是为了钱在赌,或许是为了一口气。

只是为了一口气,搞得大家都这么尴尬,真的好么?

“快开牌吧!”黑脸保安肚子憋着一股火,要不赢一把,他这火气就消不下去。

“我弃牌。”心叹了口气,金随缘把牌一扔,直接投降了。

“弃牌?”

黑脸保安始料未及,左看看廋保安,右看看李辉,一头雾水。

“李部长,我去值班了。”金随缘不想再留在保安室,就出去站岗了。

“砰!”

门被关上,保安室所有人都莫名其妙,这人是不是有病啊?赌到一半居然弃牌了,连赢来的钱都不拿走!

黑脸保安翻开金随缘的底牌,不大不小,又正好压他一头。

“李哥,你真招了一个赌神回来了!”黑脸保安纵横“赌坛”多年,从来不相信有赌神这一说,所谓的赌神不过是手段高明点的老千罢了,可今天,他总算见识到了,就算不靠任何赌技和老千,有人依然能逢赌必胜。

一把是运气,二把也可能是运气,但十几把都能这么走运,那说明什么?

难道这牌还会认人?

李辉抽着烟,吐出一圈烟雾,俗话说“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这金随缘油盐不进,吃喝嫖赌抽也是样样不沾,浑身上去处了脑袋有点坑之外,几乎找不到什么明显的缺点。

这种人要讨好很难,要对付他更难。

如果这小子能自己主动离职的话…

“我和斗,那我就让你输得连裤衩都没有!”李辉走到窗边,看着在楼下站岗的金随缘,眼中满是嘲弄的尖刺。

第十九章 又当线人?

金随缘在公司的花园里瞎逛,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匆匆上了四楼。

“玲姐在么?”

“请进!”

办公室的门被打开,伸出一个光头脑袋,房间里除了温玲之外,还有南玉真也在,她穿着西装裙,一双黑丝袜腿笔直而修长,在高跟鞋的衬托下更具观赏性。

被美腿晃得有些晕,金随缘关上门,双手平放,乖乖杵在原地,不敢作声。

看到他的样子,南玉真倒是没什么表示,她坐在办公桌对面的沙发上,微微笑着对金随缘说道,“怎么样,第一天上班的感觉,如何?”

“还行,挺轻松的。”金随缘傻笑起来:“就是在公司里巡逻一下,看看有没有匪徒进出。”

“看来你对保安这职业很满意?”南玉真笑道。

“毕竟是我第一份工作,…”金随缘搓了搓手,神情忽然变得纠结,吞吞吐吐道:“只是有件事我很想要问。”

“问什么?”南玉真道。

“保安部到底是怎么回事?”金随缘问道。

南玉真面露一丝惊异,转而半靠在沙发上,慵懒道:“保安部能有什么事?”

“我大字不识几个,你们给我看的资料我也看不懂,可来的那天我就听说,这回选保安,实际上就是在选保安部长的候选人,现在保安室的李部长资历高,能力强,要说晋升部长,怎么也得轮到他,为什么还要从外头再招一个?我不聪明,但也绝对不是个蠢蛋,请南总监实话实话。”金随缘道。

“不错不错,还会举一反三了。”温玲在一旁听得是啧啧称奇,她从金随缘录用开始就在不停的给他暗示,本想怎么也要给十来天金随缘才会参悟,结果半天就领会了其中精髓,她很是开心:“早知道你这么厉害,我就应聘你来人事部工作了。”

“呵呵…”被女人一夸奖,金随缘立马不好意思起来。

南玉真见两人当着她面“秀恩爱”,也是抿着嘴,摇摇头道:“既然你都发现了,我也不瞒你,前段时间,我们公司的新款服装设计图被人盗窃,公司上下一百多个监控器没有一个拍到盗窃人的影像,所以我怀疑窃贼不是外人,而是自己人,最大的嫌疑就是李部长。”

“只是我手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件事是李辉干的,更何况现在的保安部铁板一块,基本全都是李辉的人,我想插手怕也没地方,而且这款服装是准备下个月在时装周上展览用的,万一出差错,会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造成重大损害,所以我才选择找一个可靠的人混入保安部,伺机收集证据。”

“又是线人?”金随缘叫苦连天。

上次林清儿找他当线人已经够荒唐了,要不是看在那笔“悬赏金”的份上,金随缘绝不会答应,如今他只想做一份好工作,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橙汁,敢情这回被录用,自己还是被人当枪杆子使!

难道安安静静做一个帅和尚就真的那么遭天谴么?

心里五味杂陈,金随缘自嘲道:“你们真觉得我很靠谱?”

“少林名声在外,你自称出身少林,我想你不会给少林丢脸的。”南玉真笑道:“何况你并不笨,只是有点大智若愚罢了。”

南玉真不愧是商业女强人,作为雅兰集团的总监,无论外貌还是言谈举止,都透着一股难以言表的优雅和从容,让人不自觉心生亲近之意。

现在一番话,不仅抬高了少林寺,还顺带赞美了金随缘,无形之中也把金随缘的形象上升了一个档次。

这就等于告诉金随缘,你不仅是代表公司调查这件事,更是为了捍卫少林寺的威严,作为一个少林弟子,要对世间一切的丑恶说不,要坚决捍卫真理和正义。

试想,当一个气质型美女两眼放光,对你诉说她的困境,希望你帮她排除万难,临走前还送了你一顶高帽子,你会作何感受?

或许历经沧桑的男人能抵挡住攻势,可金随缘不是男人,正确点说,他是个未成年人。

满腔热血的小青年被一个御姐逼到了墙角,御姐双手将他按在墙上,给他一个大大的壁咚,他除了缴械投降之外,还能有别的办法么?

既来之则安之。

尽管心里不太舒服,可南玉真话说到这份上了,要是金随缘不接茬帮这个忙,岂不是缩头乌龟?

“这忙我帮。”金随缘迟疑了片刻,道:“不过这件事情就我一个人的话,还是很难做的,你也说了,整个保卫部都是李部长的人,我这单枪匹马的,是不是太冒险了。”

“放心,小玲会协助你,你有任何需要,都可以找她。”南玉真笑着,伸手在温玲腰间轻轻掐了一下,很是暧昧道:“只要别太过分就行。”

“玉真!”温玲哪听不出南玉真的意思,俏脸一红,不满的嘀咕了一声。

金随缘没能钻研出“过分”这词的妙处,只当南玉真是要他们两个人通力合作,于是点头道:“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事我会办好。”

瞧他一副信誓旦旦,准备大展拳脚的认真模样,南玉真越看越觉得有趣,笑声在肚子里回荡,硬是憋着没有发出来。

“对了,晚上我有点事,可不可以先…”金随缘突然想起来,上次在街上遇到那个讨人厌的高富帅,说有个大学同学会,还邀请了柳文淑一起去,时间好像就是今天。

“放你一天假,后天来上班吧。”南玉真摆摆手道。

“多谢。”

金随缘一抱拳,心道这南总监真好说话,还多放了自己一天假。

等到他走后,南玉真捧腹大笑,笑的那叫一个花枝招展,眉眼都笑成了一条缝,揽着温玲的小蛮腰:“小玲,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他这可是给你发出了邀请,你千万不要拒绝啊!”

“他是你雇来的,要干也是给你干,和我八竿子打不着。”温玲翻了翻白眼。

“我听四楼的人说,你当面叫他随缘弟弟,叫的这么亲密,还说不是自己人,小玲,你这保密工作做的可真好。”南玉真捂嘴笑道。

“四楼那几个浪妞你又不是不知道,整天喜欢说些八卦新闻,那小和尚这么老实,要不看紧点,只怕李辉的事没解决,骨头都被浪妞们吃光了。”温岭吐了吐舌头。

“原来你是怕别人跟你抢帅哥,故意示威,这招先下手为强的确高明。”南玉真摆出一副“很明白”的神情。

别看南玉真外表高贵清冷,像是一朵不易接近的玫瑰花,可与她熟悉的人都知道,她是外冷内热,工作上格外认真严肃,私底下却一反常态,喜欢聊八卦,喜欢捉弄人。

温岭在人事部干了几年,也算个“老同志”了,上治同事领导,下治基层工人,唯独治不了这个美女总监,每次斗嘴都输给她。

“好了好了,不和你闹这些有的没的。”温岭又气又羞,要在讲下去,指不定连她都要以为自己对那小和尚有意思了,所以赶忙转移话题:“玉真,你为什么不找总经理处理这事,非要找外人…”

“找他?”南玉真闻言,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

“他毕竟是你哥哥,有困难找他帮忙,不是很正常么?何况这算公司内部的事,他没理由不管的。”温岭小声道。

“别说了!”南玉真突然站起身,冰霜冷面,忿忿道:“这事不靠他,我照样能解决,我不会让他一直站在顶上俯视我的。”

温岭很心塞,也很无奈,这都三年了,兄妹俩还是一个劲的较量。

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第二十章 豫南爱情故事(求推荐求打赏)

在京南市东南方有个人工岛,这岛面积不小,有几个足球场那么大,上面算是寸土寸金,建了好几个酒店、饭店和娱乐场所,消费自然也不低。

在人工岛的码头停了七八辆游艇,这些游艇都是度假村为了方便接送客人特意准备的。

柳文淑站在码头沿路上,左顾右盼,时而看看手机,时而看看远处,神情很是着急。

“这都七点半了,人怎么还没到,小和尚不会是迷路了吧?”脑袋里乱猜一通,柳文淑心头满是烦躁。

别看她嘴里说的不太在乎什么聚会,可女人嘴里说的往往和心里想的是相反的,其实毕业一两年了,从前的小伙伴也都各奔东西,如今就要再见,难免会有期待。

只是期待归期待,真要让她一个人来参加,她就没那么大胆了。

原本照她的打算,带着金随缘这个“贴身侍卫”一起来,和老同学唠唠嗑也就撤了,可现在金随缘人也不知道死哪儿去了,难道自己要丢下他,还是再等等?

“柳姐,我在这儿呢!”

正在柳文淑一筹莫展之际,从草丛里突然窜出一个光头来。

“啊!”柳文淑还以为是水鬼,吓得惊叫起来,脚下高跟鞋一扭,整个人都朝水里冲去。

“小心。”

金随缘怎么知道柳文淑胆子这么小,见她要落水,身影矫捷的犹如一只猎豹,“噌”一下就到了柳文淑跟前,一把将她手臂拉住,生生从半空中拽回到了怀中。

柳文淑惊魂未定,抬头一瞧,自己正靠在小和尚胸膛上,一时又气又羞,在其胸口狠狠锤了一下,怒嗔道:“下次再敢埋伏我,我断你一个月的口粮,让你饿死街头。”

金随缘摸着光头讪笑,虽说他现在做了保安,一个月六七千快,但在没发工资之前,对这位小姑奶奶他只有百般顺从的份儿,不然明天连饭都吃不上了。

“对了,不是告诉过你八点到,怎么这么迟?”气消了大半,柳文淑又开始盘问。

“外面堵车,我是从小道来的。”金随缘道。

“小道?”柳文淑诧异道:“那小道荆棘密布,还有一条小河横着,难道你是游过来的?”

“你忘了,我有轻功,峭壁都能上,区区一条河抬抬腿就过去了。”金随缘骄傲道。

“少来,我还不知道你几斤几两。”柳文淑哼了一声,要说这小和尚会功夫她信,可要说会什么轻功,什么铁掌水上漂之类不切实际的东西,打死她都不信,一准是小和尚在吹牛逼。

这女人还真奇怪,说真话呢,人家当你实在放屁,说假话呢,反倒哄的不要不要的,开心的像个没开瓢的麻瓜。

不过金随缘早习惯了,柳文淑脑袋瓜子里只有潸然泪下的韩剧,一大堆说不上名字的化妆品,还有七七八八聊不完的八卦,至于江湖和武林,这离他自己都很遥远,更何况柳文淑了。

或许功夫存在于小说和电影中会比现实更加有意义,至少不会有人因其而死…

想起那桩连环杀人案,金随缘不免忧心忡忡起来。

也不知林清儿进展如何?

……

两人上了游艇,大约开了两分钟,就到了湖中心的度假村。

踏上岸,岸边鲜花芬芳,绿草幽幽,中间铺着一条红地毯,每个人走在红地毯上,仿佛个个都化身为了大明星,来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

也难怪消费高,瞧瞧这派头,这档次,这场景,一看就让人倍儿有面子!

草地旁开了三个游泳池,一大群身穿比基尼的妙龄少女在水中嬉戏,美白的肌肤,圆润的长腿,湿漉的秀发,混杂着撩人的水珠从身上滑落的滴答声,这画面简直不要太美。

来往有十几个侍从端着酒盘子,上面放着香槟和红酒,任由客人拿取享受。

美女,美酒,美景!

世上还有比这更容易沉醉的地方么?

金随缘高大帅气,又时常带着人畜无害的傻笑,泳池里的少女们似乎发现了猎物,都对他抛起了媚眼。

“嗨!”

金随缘受宠若惊,赶忙挥手对她们打招呼,以示男女之间的友好。

“小色鬼。”柳文淑瞧他一副色眯眯的样子,在他腰间掐了一把,直接拉他进了酒店里。

酒店大厅人潮涌动,来的全都是豫南大学的毕业生,他们都是应了高富帅的邀请来参加宴会的。

“这不是文淑么?”

忽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柳文淑,跑来打招呼,一看身边站着个光头帅哥,不由笑道:“这是你男朋友?”

金随缘回头一瞅,来人穿着一件高叉紧身旗袍,面料柔和,包裹着她那水蛇般的腰肢,仿佛一层紫纱,雍容之中透着一丝华贵,华贵之中又透着一点风骚,光论相貌和身材,绝对是当情人的首选。

“他是我…我男朋友金随缘…”柳文淑脸色有些不自然,笑道:“我给你介绍一下,她是我大学的舍友,也是我的好闺蜜徐佳。”

“什么?男朋友?”

金随缘吓得差点心脏病发作,眼珠子瞪的比灯泡还大,嘴巴使劲的歪来歪去,似乎在说:“有没有搞错,不是说小表弟的么?怎么成男朋友了?你坑爹呢!”

也难怪他这么大反应,经过这段日子的“深入学习”和“思想改造”,世俗界的男女关系和一些潮流用语基本已经被他攻破,这男朋友听上去不太靠谱,可慢慢发展,也能成为老公。

现在柳文淑光天化日之下就和别人乱说自己是她男朋友,这不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么?

不行,头可断血可流,节操不能碎啊!

金随缘丹田升气,刚要反驳,却见柳文淑那楚楚动人的眼神,巴巴的仿佛是在恳求他,看得他心都软了。

心底将自己骂了一万遍,金随缘怀揣着罪恶,强颜欢笑的伸出手道:“对,我…我是她男朋友,很高兴认识你。”

“随缘,你可真有本事,当年文淑论外貌,在管理系不说数一数二,那至少能排进前十的,追她的男生海了去了,结果她一个都没看上,四年大学,都埋头苦读,哎,想想我都替她可惜啊!”徐佳捂嘴娇笑,胸前乱颤,可手却端着红酒,丝毫没有和金随缘握手的打算。

这一举动令金随缘很是尴尬,只得偷偷把手放下,然后讪笑道:“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或许是柳…文淑她被我的真心所打动吧!”

“快说说,你怎么追到文淑的?”旁边一个碰巧路过的女生双眼闪烁着八卦的光芒问道。

“当初我孤身一人到省城,举目无亲,没有钱吃饭,没有地方住,是文淑收留了我,她对我很好,不仅照顾我,还替我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

硬着头皮发挥,金随缘这瞎话是越说越不害臊,可偏偏他为人老实,这十句瞎话有七八句真,两三句假,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说到起劲处,连他自己都眼眶泛红,感动的要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围观的人见金随缘绘声绘色,情感饱满,把一个看似“富婆包养小白脸”的经典故事说的那般唯美动人,原本对金随缘的偏见立马一百八十度转弯,听到最后,全都羡慕万分。

“这份情这份恩,我今生今世都无以为报,作为一个男人,我只能用下半辈子去疼爱她,去包容她,让她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金随缘昧着良心,一口气把这段令他毛骨悚然的故事讲完了。

周围人的眼里都闪烁着泪光,他们仿佛看到了一个不拘泥于世俗眼光的男人与女人的伟大的爱情故事,这才是真爱啊。

依柳文淑的相貌,找一个条件好的男人绰绰有余,可她竟然一反常态,跟着一个没多大钱途的小保安一起吃苦耐劳,这种为爱痴狂,为爱拼搏的精神,远比社会上那些为了金钱地位而卖肉的女人高尚的多。

在场不知道多少人自惭形秽。

柳文淑抽着鼻子,感动的一塌糊涂,她刚才是脑子短路才说金随缘是她男朋友,本以为金随缘会大发雷霆,甚至甩身离开,可他却违背了佛门规矩,替自己打圆场。

吃了她几天饭,就肯为她背锅,这小和尚果然没有白养!

徐佳的脸色有点僵硬,她从小生的就漂亮,成绩又名列前茅,小学到高中,无论走到哪里,她无疑是聚光灯的焦点所在,她很享受被人追捧,被人注视的优越感。

直到上了大学,她遇到了柳文淑,她们同个学系,同个班级,甚至同个宿舍,但柳文淑偏偏长得比她好看,成绩比她优秀,连人缘都比她好。

渐渐的,徐佳失去了光环,而所有的光环全都转嫁到了柳文淑身上,或许在很多人眼中,她绝对是柳文淑的闺蜜,可是,只有徐佳自己知道,她有多恨柳文淑。

为此,徐佳把精力都投入到了钓凯子上,只要有钱有地位,不管什么样的男人她都肯用身子去勾搭,她就想证明她混的好,有资本让优秀的男人围着她团团转,正巧,这回碰上柳文淑,她哪里会放过这种好机会?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金随缘一个“豫南爱情故事”讲的是催人泪下,动人悱恻,不仅没有让人瞧不起,反倒令人肃然起敬,对柳文淑佩服万分。

第二十一章 装逼成瘾(求推荐求打赏)

“都别聊天了,有什么话咱们到桌上再谈吧。”

徐佳笑着拍了拍手,示意大家入座。

这次的聚会是高富帅组织的,请的人不止是管理系的,还有金融系的,一共摆了七八桌,都是以前在大学联谊过的同学,所以坐在一起,也不会显得唐突。

但一开始入座,问题就来了。

虽说不是什么大型的宴会,可对于这些早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人来说,谁坐主桌,那可是相当讲究的。

按照华夏传统的习俗,左轻右重,北尊南卑,一般酒席或者家里头吃饭,长辈或者有地位的人,都会坐在左位,也就是最前头的地方。

而谁能坐在主桌上,也暗地里表明了谁混得好,谁混得不好。

柳文淑不是组织者,自认混的也不怎么样,想想就准备拉着金随缘到后排坐着,没想到徐佳先下手为强,直接拉她到了主桌,还坐在主位上。

“我坐这不好吧?”

“这有什么,反正高富帅和你也熟,不会介意的。”徐佳笑了笑,给她喂了颗定心丸。

柳文淑瞅瞅金随缘,发现他一脸镇定,似乎没有要换桌的打算,方才把心吞到了肚子里。

除了她们,主桌上还坐了不少现在混的很不错的人。

这些人或者穿着名牌服装,或者戴着名牌首饰手表,各个谈笑风生,挥斥方遒的样子。

“对了,肖天刚才给我发短信了,他刚下飞机,一会儿就能到。”徐佳突然对柳文淑说道。

“哦。”柳文淑随意应了一声。

‘肖天是谁?”金随缘道。

“文淑没和你讲过么?”徐佳神秘的笑了笑,说道:“肖天可是管理系第一帅哥,还是学校武术社的社员,当年不知迷倒了多少学姐学妹,不过最后还是拜倒在文淑的石榴裙下。”

“那人是流氓么?居然敢钻你裙底下?”金随缘恼火道。

“拜倒,不是钻到裙底下!”柳文淑真是哭笑不得,心道你不识字也不要乱曲解啊。

“哦。”金随缘一头雾水:“平白无故,他向你下跪干嘛?”

我的天!

要不是这里有人,柳文淑早就抡起凳子把这小和尚的头砸成平板锅了。

“随缘,我听说肖天这回是专门为文淑回国的,他在国外可牛了,好像是一家上司公司的总经理,一年的工资,都够你辛苦一辈子的了。”徐佳煽风点火道。

“人家有本事赚大钱,我没啥本事,就一身力气。”金随缘傻笑起来:“就连文淑都赚得比我多一点。”

“不会吧,那你这传出去多不好听,一个大男人还要抱女朋友大腿过日子。”徐佳假装同情道。

“反正抱都抱了,我无所谓,她也不介意,至少我是努力赚钱了,总比那些不劳而获的人强吧!”金随缘心直口快,在他看来自己的钱每一分都是正当来路,拿的心安理得,管别人嚼什么舌根。

这话听听得柳文淑是振聋发聩。

从合租开始的那一天,她就只把金随缘当成一个帅气的花瓶,金随缘不识几个字,没大学文凭,更别提什么交际应酬,有的只是傻乎乎的笑和强健的体魄。

在外人看来,这种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根本不是个成大事的料。

可后来,柳文淑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

金随缘不是傻,不是笨,相反他有时候很聪明,脑子转的很快,只是他太过于真实,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从来不藏着掖着。

来到这全是“成功人士”的宴会,或许很多人都披上了虚伪的外衣,混得好的拼命炫耀,混得差的撒点谎往脸上贴金,就像不说真话他们就开不了口一样。

唯独金随缘表里如一。

做小保安?

一个月几千块?

那又怎么样,老子凭自己本事赚的,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讲出来!

老实讲,这是柳文淑第一次参加同学会,本以为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欢聚一堂,大家聊聊往事,唠唠心酸,过程也会温馨,但一瞧过去,几桌子人都在高谈阔论,你吹完牛逼换我来吹,这种聚会真是毫无意义。

早知道会这样,她宁愿和一个小保安在家里开开心心吃老坛酸菜牛肉面。

金随缘倒没太大感触,反正他没上过学,没有同窗,没有铁哥们,正所谓“死猪不怕开水烫”,管这群人装逼还是逗逼,和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他唯一惦记的就是好吃的,所以眼见着桌子上的小菜没什么人吃,他一个人就把几道小菜给干了。

“味道不错。”金随缘胃口大开,越吃越快,没一会儿,桌上的菜就被消灭光了。

见他吃得正香,旁边人的肚子咕咕直叫,现在都八点多了,来的人都还没吃饭,空着肚子,碍于礼节和教养,他们哪个都不敢先对食物下手,结果被金随缘来了个海底捞,一锅子全给端了。

“金兄弟,有没有兴趣跟我干?”就在金随缘忙着啃西瓜时,一旁有个男人突然问道。

这男人叫章云超,是徐佳的男朋友,他穿着短袖,梳着油头,脖子上挂着一串大金项链,看上去像个有钱的土豪。

“跟你干?”金随缘瞧着他,不解道:“这话怎么说?”

“我在京南开了两家公司。”章云超故作随意道:“现在公司里头缺个主管,文淑是佳佳的闺蜜,那就算我朋友,反正你敢保安也赚不到几个钱,来我公司,一个月给你开一万五,一年下来也有十几万了,到年底再给你分红,在京南不说买房子,至少车子随便买了。”

“让我做主管?”金随缘为难道:“我什么都不会,准会把你公司搞砸的。”

“都朋友,砸了大不了再开一家。”章云超无所谓道。

“你真有钱!”金随缘摇头感慨道:“那我考虑一下。”

“这还考虑什么,是不是嫌工资太少,就凭佳佳和文淑的关系,只要你能来,价钱随便开,这总行了吧!”章云超一副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气派道。

“算了,我家随缘干啥啥不灵,去了也只是给你添麻烦而已。”柳文淑替金随缘打圆场。

“不会可以学。”章云超道。

“他才刚刚工作,要是以后有机会再去吧。”柳文淑婉拒道。

“好了,既然文淑说不来,也别勉强。”徐佳看了看手机,道:“都快八点半了,肖天还没来么?”

“应该快到了。”章云超道:“刚我还给他打过电话,说已经下了飞机,开车往这边赶了。”

“你们先聊,我去洗手间。”金随缘吃了水果,手黏黏的,起身想去洗个手。

“左边直走就是洗手间。”

徐佳指了指不远处,金随缘感谢的点了点头,走向了洗手间。

等金随缘走后,徐佳凑到柳文淑耳边,不怀好意道:“文淑,你真打算和他在一起?”

“不行么?”柳文淑错愕道。

“不是不行,只是你看看他吃东西的德行,像个饿死鬼投胎,在场的男士哪个不比他有修养懂礼节?而且你都二十四岁了,这女人一过二十五,再想嫁个好人家就难了,何况你现在还养着他,钱估计都不够用,咱们闺蜜一场,我劝你趁早再找个门当户对的,免得将来吃亏后悔!”徐佳苦口婆心道。

“他饿了就吃,困了就睡,哪比得上你们一个个都是神仙转世,不用吃不用喝也能活。”虽然是在逢场作戏,可听到徐佳故意贬低金随缘,柳文淑气就不打一处来,瞪着眼道:“何况谁说只准男人养女人,女人就不能养男人,他对我好,我心甘情愿养着他,这犯法了?”

“不是…”

“我有手有脚,赚多少花多少,总比朝着男人张腿来换物质的人好得多。”柳文淑一口怒气上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继续道:“咱们闺蜜一场,我也劝你一句,熟归熟,但你少在我面前对随缘评头论足,也不要把你的那一套搬到我身上,我和你不一样!”

似乎被柳文淑突如其来的强势震惊到了,徐佳愣是没反驳,只能讪笑了一下,说道:“文淑,你别介意,我刚才只是随便说说,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那样最好。”柳文淑嘴角微扬,先前的气势烟消云散。

“呵呵。”徐佳勉强笑了笑,端了杯水缓解心头的紧张。

第二十二章 你再指我试试? (求推荐求打赏)

就在两人说着话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肖天来了!”

“肖天!”

“豫南大学最强最帅的人物终于要上场了!”

从外头迎面而来一个青年,只见他白白净净,焗油短发,带着金丝边眼镜,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

青年长得并不是很惊艳,却藏着几分耐看的帅气,他穿着高档西装,戴着瑞士名表,提着范思哲的皮包,一双古驰新款的皮鞋亮光闪闪,配上那成熟的气质,一出场,就已经迷倒了大片女同学。

“肖天来了!”

徐佳兴致冲冲,双眼直勾勾望着朝里走来的肖天,作为豫南大学的名人,肖天不仅是众多女孩的暗恋对象,更是徐佳的梦中情人。

即使到了现在,徐佳心里还是惦念着他,在徐佳看来,肖天帅气迷人,既有钱途更有前途,这种人堪称是二十一世纪最完美的钻石王老五,要是谁能嫁给他,那绝对是上辈子积的德,何况人家现在入了外籍,一旦成了他妻子,那就水涨船高,足够在圈子里炫耀了。

“肖天…”

柳文淑坐在位子上,见到昔日的老同学,心里没有半点波动。

当初肖天成绩优异,球打的好,还加入了武术社,阳光向上的形象几乎虏获了全系一半女生的芳心,可他偏偏喜欢柳文淑,还曾经公开追求过她,可惜柳文淑并没有答应和他交往。

这件事是人尽皆知,男生一致认为是女神坚守了底线,而女生则认为柳文淑太会装,居然连肖天这种金龟婿都拒绝。

如今几年过去,两人再次相遇,吃瓜群众大可以在一旁翘首围观。

对于柳文淑而言,肖天和高富帅一样,或许哪天在路上碰头,她也会衷心说一句:“哇,好帅的男神,要是能和你交往,我折寿十年都成。”

可那只是幻想,她不是飞蛾,不会见到火焰就往人家怀里扑,同样,她也不会因为肖天曾经追求过自己而感到激动,没有,真的一点有没有。

反倒多了几分尴尬。

也许青春便是如此,它来的时候不动声色,走的时候也带不走任何东西。

肖天一路跟人打着招呼,走到了主桌面前,章云超起身,礼貌的和他握手,还趁机嘘寒问暖了一番,亲密的就像拜把子兄弟,可实际上,两人一共才见过两次面。

“路上堵车了,不好意思。”肖天面带歉意,样子十分儒雅。

“反正我们也刚到。”徐佳瞧他额头渗汗,恨不得亲手替他擦,可碍于章云超在身边,只好收敛道:“肖天,一路辛苦了吧,赶紧坐下休息。”

“好!”

肖天笑道,视线扫向了柳文淑,看到柳文淑身边有个空位,他就走了过来。

“文淑,好久不见,近来可好?”肖天站在柳文淑身边,脸上笑意更浓。

“老样子。”柳文淑淡淡道了一句。

“不介意我坐你身边吧?”肖天礼貌的询问,可手却已把椅子拉了出来,摆明是准备坐下,柳文淑可不想和他扯上什么关系,于是道:“抱歉,这位置有人了。”

“有人?”肖天诧异的看了看四周,发现就这里有个空位,遂问道,“谁的位置啊?”

“这是我男朋友坐的。”柳文淑认真道。

“你男朋友?”肖天眉头紧皱,诧异道:“什么时候交的?”

在学校时,他就和高富帅玩在一块,这回的同学会是高富帅办的,柳文淑要来的消息,自然也是高富帅透露给他的,按高富帅说的,柳文淑现在还是单身。

怎么突然冒出个男朋友?

难道是高富帅在蒙他?

“我有男朋友很奇怪么?”柳文淑笑道:“追我的人很多的好吧!”

“肖天,你先别站着了,服务员,这儿加一个位子。”徐佳对着服务员喊道。

不多久,一个服务员就拿着椅子走了过来,放在了金随缘椅子的旁边。

肖天讪笑一下,对柳文淑道:“有男朋友也没关系,这次来我就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柳文淑有些不好的预感。

“你愿不愿意和我交往?”肖天说道。

这话一出,就像是在湖里丢了一枚重磅炸弹,“轰”的一声炸出了百米浪花。

在场所有人都被炸的七荤八素,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现场求爱?

肖天真他妈的牛逼!

如果搁在平时嘛,一个男的对自己喜欢的女孩深情表白,倒也无可厚非,可关键是,柳文淑都有男朋友了,你肖天当着这么多人面求爱,这不是摆明了破坏人家感情?

何况对一个有夫之妇表白,在道德伦理上也说不过去,不仅让自己难堪,也会让柳文淑下不了台。

可看肖天那踌躇满志的样子,似乎有种胜券在握的感觉,毕竟以他现在的身家条件,只要他开口,哪有女孩能抵挡他的攻势?

柳文淑只觉得很荒诞很可笑,这肖天何来的勇气敢说这种话,还要自己和他交往,简直不可理喻。

“抱歉,我有男朋友。”柳文淑拒绝道。

“如果你们分手,你会选择我么?”肖天笑道。

“我和我男朋友很恩爱,不会有分手的可能。”柳文淑道。

“你真的不打算给我机会?”肖天继续纠缠。

柳文淑一个头两个大,在这种场合被表白已经够让她无语了,现在自己摆明了态度,肖天还这么锲而不舍,真是个拼命三郎!

也难怪,肖天留洋工作,行为风格和思想准则都已偏离了华夏传统,反而是尊奉西方那一套所谓的“自由解放”,对于喜欢的东西就大胆追求,不喜欢就嗤之以鼻,很少玩虚的,所以对于这类人而言,只有成功和失败之分,没有退步和放手这一说。

当然了,另外一部分原因也归咎于肖天在国外混得还算不错,勉强够到了上流社会的边角,而上流人士与身俱来有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这一点倒和华夏那群自命不凡的豪门子弟不谋而合。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以你的条件应该去找更适合你的女孩,也不是在一个有归属的人身上浪费时间。”柳文淑道。

“但我只喜欢你。”肖天深情款款,只差把自己的心窝掏出来给柳文淑看了。

面对肖天犹如潮水般的攻势,柳文淑郁闷到了极点,感情讲究的是你情我愿,水到渠成,她学生时代就对肖天不感冒,现在依然不感冒,肖天越是坚持,她就越觉得恶心,甚至很想反手给他一巴掌。

“抱歉,我不能接受。”

“文淑,你需要给我一个证明的机会。”肖天道:“我相信不出一个月,你就会改变现在的想法。”

“改变什么?”

金随缘从洗手间出来,大步流星朝人群中走去。

“救星来了!”一见金随缘,柳文淑就像见到了救世主,满心欢喜,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你是文淑的男朋友?”肖天盯着金随缘,眼神立马锐利起来,露出灿烂的笑容:“你好,我叫肖天。”

“肖天?你就是那个哮天犬?”金随缘恍然道:“我听文淑说过你,不过长得也一般嘛,还没那个高富帅养眼,和我就更没得比了!”

刚才他在洗手间洗手,隐约听到了外面的吵闹声,这肖天居然敢在他离开时公开泡柳文淑。

虽说柳文淑不是他的妞,但现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和柳文淑是一对情侣,肖天不顾道德,强行表白,简直是不把他这个“冒牌男友”放在眼里。

如果柳文淑对肖天有好感,那也就罢了,可肖天完全是自作多情,还像一块被嚼过的口香糖粘着她,这么死缠烂打的人,金随缘要不出面镇镇场子,还算是个男人么?

“哮天犬?”柳文淑差点晕过去,这小和尚说话也太损了,直接将肖天从人降格成了狗。

其他人听到肖天被骂作狗,都捂着嘴偷笑,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

“随缘,你怎么说话的!”徐佳替肖天打抱不平。

“开开玩笑而已,别当真,当真你就输了。”金随缘摊手笑道。

肖天的笑容渐渐僵硬,可他极力的克制自己的情绪,装出一副波澜不惊的神情,只是挑挑眉笑道:“文淑,你男朋友还挺幽默的,不知道是做什么行业的?”

还没等柳文淑开口,一旁的徐佳趁机插嘴:“他是个保安。”

“保安…”肖天错愕,他原以为柳文淑眼高于顶,找的男朋友应该有点背景,至少不会比自己差,可没料到,居然是一个小保安,这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看来文淑真的很喜欢你。”肖天咬着后槽牙,牙都要崩碎了。

“一般一般,豫南第三。”金随缘满口的骚话乱飞:“平时也就一起起逛逛街,看看电影,游游泳…对了,前天晚上我们还在房间里吟诗赏月呢。”

吟诗赏月?

柳文淑站在一旁都替金随缘撒的慌脸红。

肖天气得拳头紧握,额头青筋微微暴起,什么狗屁的吟诗赏月,不就是想说,他和柳文淑已经同居了,柳文淑是他的女人,对自己宣示主权!

“文淑对我很温柔,经常下厨,家里的家务也全都是她打理的,说实话能和她在一起也算我的福分。”金随缘感慨的拍拍他的肩膀,感慨道:“可惜你没摊上好时候,不过不要紧,我和文淑会祝福你早日寻得贤妻。”

柳文淑也不傻,立马挽住了金随缘的胳膊,一副“夫妻同心,一致对外”的既视感。

这一波恩爱秀的是毁天灭地,直接用狗粮塞住了所有人的嘴。

肖天出场到现在,就帅了那么几分钟,结果被金随缘几句话瞬间打回原形。

心头那股怒火喷发,肖天甩开金随缘的手,上前一伸,就想抓住他的衣领,以他武术社社员的身手,抓个普通人是绰绰有余,可金随缘动作比猫还灵敏,腰一扭,假装被推了一把,愤怒大叫:“君子动口不动手,你怎么能打人呢?”

“肖天,别动手,别动手!”

“有话好好说,别冲动!”

金随缘这一喊,在场人的人立马将肖天拉开。

他们不说都是社会精英,至少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出门第一条就是要讲素质。

肖天仗着在国外喝过几年洋墨水,回国就搞一出抢人把戏,现在看到柳文淑小两口甜甜蜜蜜,又生气要打人,简直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放开我!”肖天心里冤枉,他根本没碰到金随缘,现在被人架着,怒火中烧,指着金随缘道:“你…”

“指,你再指我试试?”

被人用手指戳着鼻子,金随缘脾气也上来了,昂着头怒道:“大学教授没教你要尊重人,小学老师没教你讲文明懂礼貌啊?为什么文淑不愿意和你交往,你自己做的那点事,心里没点b数么?还敢到这来纠缠,说出来我都替你害臊!”

“你个神经病,你脑子进水了!”

肖天被骂的是七窍生烟,俊朗的脸早就拧在了一起,扬起拳头,就要冲向金随缘,周遭的男士看着架势,哪里还敢看戏,四五个一拥而上,将他拉住。

金随缘话说完,转身揽住柳文淑的腰肢,抚着她的秀发,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

贴着小和尚的胸膛,柳文淑甚至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他似乎很紧张,手臂的肌肉都在抖,就像小时候捏泥巴的小孩,生怕一用力,就把泥巴给捏碎了。

这个小细节,让柳文淑既感动又感谢,头一次,她有了被人呵护的温暖。

或许小和尚真是上天派给她的福将!

第二十三章 大表哥

正在此时,高富帅穿着西装从门外走来,身边站着一个男人,两人说说笑笑,显然关系不错。

可刚进门,就见宴会厅里乱作了一团,上百人慌慌张张,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

“怎么回事?”

作为宴会的主办人,高富帅不知所措,按照他的计划,这个点大家应该是和气融融的在饭桌上聊聊天,喝喝红酒,几个老同学吹吹牛逼,甚至一些耍宝的人上台表演表演才艺博大家一笑才对。

这会儿却个个表情凝肃,还交头接耳的谈论这什么,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

难道自己走错大厅了?

有点懵逼,高富帅眼睛四处扫射,忽然在人堆里找到了肖天。

“肖天!”走过去和肖天打招呼,结果肖天正气头上,满脸写着“生人勿扰”四个大字,直接把高富帅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高富帅越发觉得不寻常,他和肖天是高中同学,又一起上的大学,论交情也算铁哥们级别的,这家伙看上去斯斯文文,彬彬有礼,可极有城府,所以大多数时候,笑是他的招牌动作,可现在却被气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于是他随便找了一个人,问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是高学长。”

“这事我知道。”

“你嘴这么笨,还是我来说。”

一群女生见到高富帅,眼睛都发直了,相比肖天这种海归派,高富帅这样的本土优质股更具吸引力,而且高富帅私下常常举行小聚会,在女生中极有人气,所以他问话,全部人都涌上来争着回答。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姑娘们化身为了“七大姑八大婆”,极力的传播着刚刚发生的八卦新闻,说的是眉飞色舞,入木三分,感情深刻,内容华丽,简直比当事人还要激动。

高富帅被雷的外焦里嫩,那小光头不是柳文淑的表弟么?怎么扭脸成男朋友了?

更令他喷血的是,光天化日之下,肖天居然向柳文淑告白,遭拒后,还死乞白赖的动手打人。

现在他脑中的画面,就是一个痴心汉因爱生恨,对情敌拳打脚踢,以此发泄心头的怨念。

好好一场同学会搞得火药味十足,他妈的是不是犯太岁了?

“高少,把那小子赶出去!”肖天晃过神来,目光冷厉死死盯着金随缘。

“肖天你先冷静点。”高富帅知道他情绪不稳,赶忙过来劝说。

“我很冷静,今天他不走,那就是我走!”肖天黑着脸冷冷道。

金随缘不过是来蹭吃蹭喝的,现在酒足饭饱,也不打算久留,何况遇到这种斯文败类,吃山珍海味也会被他恶心到反胃,于是他低头对柳文淑道:“跟我走么?”

略显低沉的雄性声音萦绕在耳畔,仿佛一股电流从天而降,柳文淑不仅耳朵“怀孕”了,小心肝也噗噗直跳,整个人软绵绵的靠在金随缘身上,俏鼻里发出一声轻咛:“嗯。”

“各位,看来有人不太欢迎我,既然不欢迎,那我和文淑就先走了,你们慢慢玩。”金随缘瞥了肖天一眼,然后带着柳文淑越过人群,准备离开。

“慢着!”

一个男人从后头拦住金随缘的去路。

“你是谁?”金随缘停住脚步,平视过去,只见眼前这男人年纪不大,三十左右,板寸头,国字脸,留着一瞥小胡子,和年轻人不同,他只戴了一块手表,穿得也不出众,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硬汉的气息。

而这股气息,似乎只有习武之人才会拥有。

男人微微诧异,因为刚才一瞬间,他察觉到了这小伙子眼神的变化,警惕?对,他在警惕自己!

“你好,鄙人徐绍卿,是这家度假村的老板。”将心思吞到肚子里,男人善意笑道。

“你有事么?”金随缘身子前移,下意识将柳文淑挡在身后。

“我没有恶意,你不用紧张。”徐绍卿不介意他的戒心,继续道:“刚才发生的事我都听说了,造成柳小姐的困扰,我十分抱歉,不过这顿饭该吃吃,自然会有人走的。”

说完他转身对高富帅道:“小帅,先带你朋友离开!”

“表哥,这件事…”高富帅始料未及,徐绍卿居然让肖天走人。

“还想说什么?”徐绍卿瞪了他一眼,斥责道:“办个同学会都能办砸,姑父让你跟着我,就给我好好学点有用的,趁现在赶紧带人走,免得传出去惹人笑话!”

别看高富帅在外面风光无限,一副很洋气的样子,但在表哥面前,那就是个小屁孩,徐绍卿说东他就不敢说西,否则徐绍卿一个小报告打个他父亲那里,别说跑车美女,只怕生活费都给他冻结了。

何况这回能在度假村开同学会,还包下了一整个大厅,也全是靠的徐绍卿给他走后门,不然光凭着这场地和酒席的开销,绝对在二十万以上。

正所谓“有奶便是娘”,高富帅再不情愿,在财神爷面前也要掂量掂量,所以只好带着肖天出去。

“这臭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徐绍卿摇摇头,有点恨铁不成钢。

徐家和高家是表亲,两家又都是做生意的,徐绍卿早年也和其他纨绔子弟一样,仗着自己手里有几个臭钱,就在外面胡作非为,后来家里将他送到五台山习武,结果修行了五六年,不仅体格强健了不少,而且心性大变,一改先前的纨绔形象,成功蜕变为了一个成熟男人。

最近这两年,他回来继承家业,花了大价钱买下了度假村百分之六十的股权,成了度假村实际的老板,而度假村在他的打理下,生意也蒸蒸日上,赚了个满盆锅。

作为表哥,带带表弟也是理所应当,可高富帅完全没有心思学习商场上的那一套,依然在外头风流快活,久而久之,徐绍卿也懒得管他。

毕竟人没钱可以想办法赚,但凡事都要有野心,没有野心,喜欢按部就班,不思进取,那就算给他一个亿,他也做不成生意。

“好了,各位都落座吧。”徐绍卿压了压手,又叫来两个服务生:“去酒窖里拿四瓶88年的拉菲,每桌一瓶,费用记在我私人账上,另外让橱子杀条金枪鱼。”

“是,老板!”服务生点点头。

看着徐绍卿从容不迫的指点江山,在场不少迷妹们直接路转粉,对她们来说,这辈子要能把到高富帅这种级别的公子哥就已经是极限了,可和徐绍卿一比,简直是天然之别。

开玩笑,富二代和创业者,那人格魅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而一些有见识的男生则是把焦点放在了拉菲和金枪鱼上,四瓶拉菲价值决不低于三元人民币,再加上一条金枪鱼,没有五万根本下不来。

如此大方,又如此稳重,徐绍卿的形象在众人立马高大了不少。

其实这点钱,对于徐绍卿而言是九牛一毛,但钱花出去要有回报,他之所以答应表弟在度假村开同学会,目的之一就是拉拢人才,因为这群人都是高材生,无论是资源和能力,都要比一般人丰富,同样也比一般人容易成功。

生意人,不仅要投资项目,更要投资人才,而这群人中就算只有一半的人出头,若与其建立关系,那将来便有合作的机会。

安抚了众人的情绪,空气中的火药味也渐渐淡化了不少,而少了肖天,众人反倒轻松起来,继续坐在位子上聊聊天,喝喝酒,就像没事发生一样。

“小兄弟,你朋友长得这么漂亮,也难怪那个姓肖的青年会动心,要是我再年轻几岁,估计也会追她的。”点了一根烟,徐绍卿对金随缘笑道。

别人或许察觉不到,但徐绍卿在商场混了几年,眼光和嗅觉都非常灵敏,他有七成把握认定这两人并非情侣关系,但这事没必要说破。

“是挺漂亮。”金随缘随口道。

“敢问小兄弟吃没吃过少林寺的夜粥?”徐绍卿眯着眼道。

这句话听上去没头没脑,似乎在问金随缘有没有在少林寺吃过饭,实际上是一句江湖切口,意思是兄弟,你是不是在少林寺学过武功?

金随缘虽未涉及江湖,但江湖上的暗语还是能听懂一些,这徐绍卿问自己这个问题,摆明了在试探他的来历,难道这人也是江湖中人?

“喝粥?喝什么粥?”摸不清楚对方的身份,金随缘装了一手糊涂。

“呵呵,小兄弟听不懂就算了。”徐绍卿爽朗大笑,笑声下,他伸手要去拍金随缘的肩膀。

金随缘盯着他,忽然间抬手,从半空中握住了徐绍卿的手掌。

徐绍卿一怔,转而手掌发力,使劲碾压向金随缘的手骨,却发现金随缘的手骨竟从硬变软,自己的力气仿佛撞在了一块豆腐上,根本发挥不出威力。

“软骨功?”

徐绍卿心头低呼,又不敢置信,他出身五台山,学的是正宗的道门功夫,他曾听师兄弟说起过,江湖上有些人横练外家武学,而外家武学分两种,一是将身体练成钢铁般坚不可摧,二是将身体练成水一般柔软无骨。

第一种自不用说,铁头功,铁砂掌,沾衣十八跌,皆是走的刚猛一脉,至于第二种,最出名的便是传说中的“软骨大法”也叫“缩骨功”,据传此等武功练至大成,血肉化泥,筋骨化水,甚至能将身躯缩成一团,改变人的体型。

只是软骨大法失传已久,江湖上几乎没有出现过,这小兄弟从哪里学来的?

徐绍卿吃惊,金随缘也不例外,先前他突然出手,为的也是试探此人的修为,结果发现徐绍卿气力巨大,单凭肉身力量,竟比他弱不了多少,所以他才调动內劲,护住自己的手骨,从而造成了一种骨肉绵软无力的错觉。

以他的经验,徐绍卿九成练的是外家功夫,而且专练一双手,兼修刀剑兵器,因为就在握手的刹那间,他发现徐绍卿手指末端裹着厚厚的老茧,虎口处还有一道裂痕,似乎近来受过伤。

两人心照不宣,半句话都没说,只是笑了笑,松开了手。

“小兄弟,要是不嫌弃的话,再多玩一会儿,我这度假村还有很多玩的地方,好好享受!”徐绍卿亲切道。

“多谢。”金随缘一拱手,带着柳文淑走回主桌,走了几步又轻声道:“外家易伤身,不如多养养气,对脾肺有大用。”

一番话听得徐绍卿如遭电击,前些日,他练功不慎伤到了虎口,收功时气血翻涌,间接又伤到了脾肺,如今脾肺三寸处隐隐作痛,这件事他从未向人提及,居然被眼前这小兄弟一语道破。

这人绝对是个高手!

仅凭握手就看出他的伤势,这种修为可不是一般的习武之人能拥有的,徐绍卿已经认定,这个小青年的来头肯定不小。

或许那件事,自己可以请他帮忙…

第二十四章 吃醋了(第二更,求推荐求打赏)

京南市占地面地很大,在建设之初将整个市分成了十二个区进行分区管理,每一个都设有相应的商业系统和各自主打的产业链,十二个区相互补给,又不干涉,从而形成了十二条发展线。

而最近一个月发生的命案主要在三区,也就是余海区,平时的余海区人潮拥挤,十分繁华,可如今却成了命案的重灾区,就在今晚十点钟,一家理发店老板死于非命,弄得人心惶惶。

虽然警方一再强调会尽快处理本次的案件,希望市民能做好防护工作,晚上尽量不要外出,但一些单身又长的貌美如花的姑娘们却是害怕极了,谁知道那个杀人魔会不会就潜伏在自己身边,然后被莫名其妙的杀害。

此时理发店的外面就已经聚集了好几辆警车,随后林清儿也到了现场,身后十几个警察手拿着枪踏着碎步有条不紊的走进了里面。

“周云俊周大队长,你来的倒挺早的!”林清儿道。

只见屋子里站着一个男人,他身高一米八,生的倒是和名字一样,虎虎生威颇为俊朗,一身警服袭身更是将他那本就魁梧的身材衬托的完美,再加上那爽朗的短发,整个人看上去不仅笔直挺拔,还有一种真男人的味道。

“林警官也对这案子有兴趣?”周云俊将手套摘下,对着林清儿笑道。

周云俊是sh交通大学的高材生,从小受家里影响开始习武,后来还在很多市级的大赛中拿过冠军,毕业后就被安排到了豫南军区服役,靠着自己的本事和刻苦,经过四年的努力终于坐到了特警大队队长的位子。

两年前,豫南军区和警察总署的领导提议搞一次军警大武会,林清儿代表京南警局参加比赛,第一回合遇到的便是周云俊,结果自然是周云俊胜出,本来周云俊对这位美女警察还颇为心动,毕竟女警很多,长得漂亮的却很少。

可谁知道第二天,林清儿中途退场,把比赛弄得十分尴尬,以至于让周云俊这个东道主颜面尽失,从此,两人就结下了梁子。

按照周云俊的话来说,林清儿中途退场,摆明了是不给豫南军区特警队面子,更是一种逃兵的行为!

而林清儿对周云俊同样没有半点好感,这家伙是有点真本事,但眼睛长在脑袋顶上,目中无人,自以为在豫南军区当差,就瞧不起同僚。

这回罗伟民请他来破案,林清儿本不打算参与,可转念一想,京南是她的管辖范围,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周云俊再嚣张,到了这里,也该收敛点吧。

不过听他的口气,似乎要反客为主了!

“周队长,你这话说的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对这案子也敢兴趣?”林清儿冷目相向,说道:“案子犯在京南,那就归京南警局管,反倒是你们特警队,不好好待在军区操练,跑来插手刑事案件,是不是狗拿耗子,太多管闲事了!”

“我听说这案子上头已经下了死命令,再不破案,只怕林警察也要遭殃,你我也算同僚一场,自然要一尽绵薄之力。”周云俊笑道。

“你在质疑我的能力?”林清儿闻言,气得怒目圆睁。

“林警官断案如神,我自然不会质疑,可老马也有失前蹄的时候,这案子罗局长已经全权交给我来处理,希望林警官能配合我的工作,携手破案。”周云俊得意道。

“你!”

林清儿瞪着凤目,恨不得一口将这家伙给吞了。

身后的男警见队长气得面色通红,个个都义愤填膺,特警队这班人嘲笑他们就算了,现在还来抢工作,简直是不给他们活路了啊!

“你们给我听好了,这案子咱们破也得破,不破也得破!”林清儿咬着贝齿,将警帽给脱下,一头乌黑的秀发垂挂在耳旁,眼中充满了斗志的火焰。

不得不说,林清儿作为一个领导人员,其身上那种魄力和魅力是完全对等的,一句话就让男警们激情澎湃,个个像打了激素的水牛,埋头进行检查工作!

林清儿见队员们充满了斗志,脸色也柔和了许多,仔细观察起了这家理发店。

这家理发店布局不像是其他店那样面朝太阳,而是侧着建的,无论是太阳上山还是下山,这家店处于死角,而且店的后面还有一个小水塘,水塘里除了一大堆的水葫芦外并没有其他生物。

她来的时候就听说这家店的生意不错,女老板不仅人长的漂亮,理发的技术也是一流的,很多年轻女性周末都会过来做头发,只是这些东西与这次的命案没有直接的关系,或者说她还没有想到这种关系。

“李姐,尸体检查的怎么样?有什么发现?”林清儿对着一名女法医道。

“林警官!”那名女法医见林清儿来了,也是站起身,报告道:“根据这具尸体的肤色以及僵硬程度看,死亡时间大概是在昨夜凌晨,全身上下除了有被侵犯的痕迹外并没有一点伤口,死因应该是由于内部问题,好像是失去了生命力一般,而且血液也处于凝固状态,我猜凶手应该是个男人。”

“你说这女人失身了?”林清儿惊诧道。

“没错。”女法医道。

林清儿眉头紧皱,前几起凶案,死的无一例外全是男性,按照金随缘的推测,凶手极有可能是个武林高手,他杀人动机是为了武道。

试问这样的高手,怎么会去奸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莫非凶手另有其人?

事出突然,容不得林清儿考虑太多,她走出理发店,拨打了金随缘留下来的手机号码。

……

酒店大厅里,金随缘坐在主桌上,手里拿着羊排,嘴里叼着龙虾,吃得满脸的油腻子,他一点都不在乎,只要是食物,不管是陆地上跑的,还是天上飞的,统统都进了他的肚子。

跟他一桌的人瞧着金随缘那“不堪入目”的豪放吃相,也是啧啧称奇,他们见过能吃的,但没见过这么能吃的!

那嘴巴一打开,就差把酒桌都咽下去了。

柳文淑倒是习惯了,平时吃饭,这小和尚足足就能吃三大碗,论食量绝对是她平生所见第一人。

不过有句话叫“能吃是福”,吃乃人之本性,会吃更是人之大幸,外加金随缘体质特殊,怎么吃喝都不长胖,这点确实让柳文淑打心眼里羡慕嫉妒恨。

“慢点吃,又没人和你抢!”柳文淑抿嘴淡笑,用纸巾擦掉金随缘嘴角的油渍,仿佛一个贤惠的妻子在伺候丈夫。

“是是。”金随缘点点头,但嘴却没停下来过,对一大桌子菜进行疯狂扫荡。

“狼牙月,伊人憔悴,我举杯…”

柳文淑的手机响了,她低头一看,是个陌生号码,顿时皱眉:“是谁打来的?”于是走到门外,接听了电话。

“你好,请问你是哪位?”柳文淑道。

“我有急事找金随缘,你赶快让他接电话!”电话外头的林清儿急忙道。

“女的?”柳文淑一听声音,心里莫名发怒,这小和尚口口声声说什么佛门清规,不近女色,结果人家女孩子都打电话来找他了,亏得自己还感动了半天,以为他是个五好青年,没想到也是只披着羊皮的白眼狼。

强忍着脾气,柳文淑道:“随缘在洗手间,你有什么事可以和我说。”

“这事我必须告诉他本人。”林清儿道。

柳文淑捏着手机,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她很慌张,很恐惧,下意识就觉得电话里的女人和小和尚的关系不简单。

情侣?朋友?

柳文淑摸不准,可无论是什么关系,她都产生了危机感,一旦女人产生了危机感,那任何人都会变成她的敌人,所以她想都没想,就准备挂电话。

“柳姐,和谁打电话呢?”正巧金随缘从酒席起来,见她站在门口患得患失,上前问道。

“没,一个陌生人打错了!”柳文淑不自然的笑了笑,忽然又从手机听筒里传出林清儿的声音:“小和尚,小和尚快接电话!”

“林警官?”

金随缘耳朵多好使,一听就听出了是林清儿,忙从柳文淑手里抓过手机,道:“林警官,你打电话过来,是不是案情有了进展?抓到那人了么?”

“我正要和你说这事!”林清儿大喜,忙道:“昨晚凌晨,城区一家理发店的女老板被人杀了,法医检查后发现死者身上没有外伤,但生前遭受过侵犯,按照你的推测,前几起凶案的凶手是个武林高手,那这此的案子又怎么解释?”

“死者受过侵犯?”金随缘大吃一惊。

正道人士,向来尊奉江湖道义,第一不欺行霸市,第二不欺负妇孺,第三不作奸犯科,第四不滥杀无辜…

好比俗世界的法律一样,武者要在江湖中行走,也必须要按照规矩办事,恰恰有一些心生邪恶的武者,他们独断专行,恃强凌弱,甚至做下不可饶恕的罪孽!

金随缘猜想凶手是个武痴,以武杀人,说句不好听的,寻常人的性命在他看来比蚂蚁都要来的卑贱,这种人往往自视甚高,反倒不会去虐杀一个不懂武的人。

难道是自己的判断出了问题?

忽然,他灵光一现,追问道:“死者身上的血是不是少了很多?”

“对,你说的没错!”林清儿道。

“原来如此!”金随缘灵台透亮,一下就想通了所有症结:“凶手或许是个邪门中人。”

“邪门?”林清儿一头雾水。

没等林清儿追问,金随缘又道:“你在哪儿,我立马过去。”

“在中山路三百二十号。”林清儿道。

“好,到时联系。”金随缘刚挂完电话,就发现柳文淑双手环胸,一副气哼哼的样子,就像自己欠了她八百万的赌债。

“最近长本事了,还学会在外面泡妞了?桃花运不错啊!”柳文淑阴阳怪气道。

“什么桃花,只是普通朋友罢了。”金随缘苦笑道。

“一口一个林警官,这绰号倒是有很创意啊!”柳文淑白眼道。

“她真是个警官!”金随缘解释道。

这回轮到柳文淑傻了,难道这女的和小和尚不是那种关系?

“算了,回头再和你说,我现在有事先走了。”接到林清儿的电话,金随缘心里就惦记着那十五万奖金,现在有了点线索,他仿佛看到了奖金正向他招手。

到岸边坐上了快艇,只留下柳文淑在风中凌乱…

第二十五章 焚尸岗(第一更)

中山路三百二十号。

凶案现场的勘察任务已经接近尾声,警察对死者的朋友及家属做了笔录和安抚后,都在等待两位队长下达命令。

周云俊靠在门边,见林清儿在眼前晃来晃去,笑道:“林警官,你急也没用,倒不如坐下来慢慢想。”

“谁说我急了?”林清儿瞪了他一眼。

“呜呜呜”

从市中心开来一辆警车,车一停,下来七八个身穿警服的大汉。

“队长!”大汉们进门,对周云俊行了一个军礼。

周云俊回礼,然后道:“让你们查的事,查的怎么样了?有线索么?”

“报告队长,据侦查员得到的情报,前两天在城北郊外,有两个垂钓者说看到过一个男人行迹很可疑,我们怀疑,这个男人很可能与最近发生的命案有关。”为首大汉振声道。

为了破案,周云俊不仅带来了特警队最精锐的部下,还请了一位专业的情报科侦查员来搜集情报,不得不说,仅仅论资源论人才,豫南军区比起京南警察署确是高了一个档次。

没来京南之前,周云俊就吩咐部下到这边踩点,这事做的很隐秘,别说林清儿不知道,就连罗局长也被蒙在鼓里。

“郊外有藏身地?”周云俊皱眉。

“那边有个冶炼厂,那里在五年前曾经是一个焚尸岗,后来因为在别处新建了殡仪馆,焚尸岗就被废弃了,现在那个冶炼厂也停工了。”为首大汉道。

“焚尸岗?”周云俊冷笑道:“看来咱们要抓的不是只大老虎,而是只喜欢阴暗的肮脏老鼠!”

“事不宜迟,你们几个全都跟我一起去冶炼厂。”

“是,队长!”特警队齐声应和。

“林警官,这就交给你了,等抓到了凶手,咱们再好好聊聊。”周云俊做事一向讲究效率,这回有了凶手的消息,他岂会放过?至于林清儿,不过是个女人罢了,根本帮不上忙,所以让她留在这里收拾残局才是最好的选择。

见周云俊私自行动,还把她晾在一边,林清儿只觉心里憋屈,可憋屈也没办法,上头已经指派周云俊为负责人,自己充其量只是个协助的。

要是一般案件,林清儿真想撒手不管,让这家伙满世界去抓人,但这回的对手很可能是个身怀武功的杀人狂魔,危险系数绝对不比国际罪犯低,万一大意轻敌,不能将凶手绳之以法是小,特警队陷入苦战,甚至全军覆没,那就真的悲剧了。

“吴辉李东,你们两个留下来保护现场,有什么发现立刻报告给我,剩下的人都跟我一起去冶炼厂。”林清儿深吸了口气,当机立断,迅速将工作分配好,然后对李东道:“要是遇到一个叫金随缘的人找我,你就把情况和他说一遍,千万要客气点,明白了么?”

“客气点?”李东不晓得队长这话的意思,但既然是队长吩咐下来的事,他当然会尽力去办,于是道:“放心吧队长,我会处理好的。”

“走!”

林清儿将事交待完,就领着七八个男警坐着警车尾随周云俊的座驾,一同赶往郊外的冶炼厂。

焚尸岗距离玉海区并不近,大概花了一个小时路程,一行人总算到达了目的地。

现在接近七点,本来红彤彤的天也渐渐黑了下来,焚尸岗虽然被废弃了,但遗址还在,外面的墙壁早已经随着时间成了残骸,但是里面那十几个漆黑的壁炉却依然耸立在原地,令人触目惊心。

众人下了车,便是四处查看,却是发现这一带除了焚尸岗的壁炉和废弃的厂房外,空无一物,夜风习习吹来掠动了那因没有人剪裁而疯长的野草,尖利的“沙沙”声犹如一阵阵哀嚎声,带着那凄厉和悠长不断涌入众人的心里。

“队长,我怎么感觉这地方渗得慌?”一个年纪比较轻的男警环顾着四周那略显阴森的景物,弱弱道。

“不就是个焚尸岗嘛,有什么可怕的,没出息的家伙!”

林清儿微眯着眼睛,虽然她的胆子很大,但胆子大不代表她对任何事都无所畏惧,这种荒凉又带着诡异的画面确实令她有些心里打怵,不过见队员们面露难色,立马急声喝道:“都给我看好了,现在分成四组小队,分别去查看这些壁炉,一有情况马上汇报,挺清楚了么?”

“听清楚了!”

那些男警察本来有点小怕,但见林清儿一介女流都能面不改色,顿时一股男人的自尊心澎湃起来,一个个涨红着脸高声喊道,随即整体有序的执行林清儿的命令。

“林警官,看来你手底下的人被你调教的不错啊!”周云俊淡笑道。

“不敢当,和周队长相比,我还差得远呢。”林清儿似笑非笑。

“这儿鸟不拉屎,凶手要是藏在这儿,还真是受罪。”周云俊抽了根烟,目光在荒草地上扫过,漫不经心道。

“你不信这里能够藏人,或许凶手也是这么想的。”林清儿瞥了他一眼。

“也许吧。”周云俊自信一笑:“但只要凶手敢出现,我一定抓他吃一辈子牢饭。”

看着他笑,林清儿心头一阵恶寒,这家伙真本事是有,但吹牛逼的功夫也不落下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己要是和他待久了,绝对会被传染的。

“队长,这些壁炉都仔细检查过了,没有任何问题,咱们这次是不是……”过了几分钟,有队员跑过来汇报。

“不要慌张,那不是还有一座工厂么?全员集合,王晓明和l吴亮在工厂外盯梢,防止凶手逃窜,其他成员都随我进去,若是凶手拒捕,立马开枪射杀,这是上头的命令,都听明白了么?”林清儿交代了一声,带着一队人直接冲进了工厂里。

这座工厂本是当初一个商人用来炼铁的,这几年京南市的炼铁业渐渐衰颓,于是就被废弃了。

众人悄悄潜入进去,只见映入众人眼帘的废弃工厂显然有经过人为改装,不过外表却依旧有着遮掩不住的颓丧,在手电筒的照耀下却更也是透露着一股阴森氛围。

工厂的中央里,有着一个个白色的水桶,其中蓄满了水,不知道蓄满的是雨水,还是有人故意灌进去的,甚至于不知道这蓝白色水桶里装的是什么。

甚至于,林清儿自己都会怀疑,这水桶里是不是装了什么恐怖的东西,毕竟现在已经入夜,再加上这里是郊外荒地,废弃的工厂和焚尸岗,以及那杀人不眨眼的恐怖凶手,这一切都很容易引起人的各种想象。

“小和尚要是在的话那就好了,这个鬼地方还真不是人来。”林清儿心里小声抱怨着。

“小虎,大刘,你们一人带一队,分头行动,一有情况用无线电联络!”

周云俊年纪轻轻,就能在特警队站稳脚跟,并且坐到队长的位子上,靠的就是硬实力,而且底下的人都是百里挑一的精英,所以他一说话,其余人立马会意,对场地进行地毯式搜索。

第二十六章 煮牛肉汤的人

特警队在东面,林清儿则带着刑警队在西面。

她拿着电筒,一边照着四周一边仔细观察,发现除了那些白色的水桶外并没有其他的可疑之处,但不知道是因为这阴森的气氛还是身子的自我反应,她的心里总是感觉一阵不安,而且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就在林清儿聚精会神的时候,从右方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铛”的金铁声音,原来是庞水德不小心踩中了地板上一块废弃金属铁片。

这一金属响声,令林清儿眉头紧蹙。

瞧队长即将发火的表情,庞水德脸色尴尬,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瓜,语气低沉道:“巧合!绝对是巧合!“

“这次先饶过你,回警局再慢慢教育!”林清儿瞪了他一眼,蹲下身用电筒照着那片废弃的金属片。

拿在手里掂了掂和普通金属片没什么区别,不过当她将脚移开的时候却是发现自己脚下踩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沾着点牛肉末…

“嗯?这里怎么会有装牛肉的塑料袋……”

林清儿办案多年,对这些蛛丝马迹自然不会放过,这座工厂被废弃也有好几年的时间了,按理说就算是当年的工人掉落的话也应该被灰尘压在下面了,这塑料袋不仅在最上层,而且牛肉末颜色鲜红,估计是今天刚买的。

可令她奇怪的是,这座工厂并不大,可以容身的几个小房间都已经被仔细检查过了,根本没有任何发现,难道是凶手还没有回来?

“林警官,这边有发现。”就在此时,林清儿手中的无线对讲机中突然传来周云俊的声音。

“等等,我马上过去。”林清儿大喜,立马将金属片放下,然后召集全员跑过去:“跟我走。”

在冶炼厂的西侧,周云俊和特警队的人都围绕在一块地板附近。

“周队长,你发现了什么?”林清儿问道。

“小虎刚刚在这里搜寻,无意站在了这个区域,却发现这一块地板好像有点软,像是空的一样。”周云俊道。

“有点软?空的一样?”

林清儿微微一想,脑中忽然一个激灵,上面没有并不带代表下面也没有,或许这工厂还有一个地下密室,急道:“庞水德,你们几个快点检查一下这块板,如果我想的不错的话,这块板下面就藏着我们要找的人!”

“是队长!”

几个男警察点头,然后用手将地面抹干净,结果真的发现了地面上有一个一米见方的地面有模糊的线条形,然后三下五除二就将板子给翘了起来。

果然不出林清儿所料,只见一个黑漆漆的通道骤然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这下面不会有鬼吧?”瞧那犹如深渊巨口般的通道,庞水德只觉汗毛颤栗。

“世上只有吓人的人,哪来吓人的鬼?”周云俊见男警胆怯,不由嗤笑,然后对手下人道:“小虎,替我准备好照明灯,夜光镜和闪光弹,其余人检查好佩刀和手枪,如果有情况,最好先将犯人生擒。”

周云俊望了一眼通道,心里大概对地底下的深度有了估计,再者,这回警局和特警队出动的人马不少,加起来近二十人,这么多人要下到通道里,万一和犯人发生枪战,子弹很可能会成为流弹,误伤了自己人,所以不到关键时刻,尽量不要开枪射击。

“是,队长!”小虎道。

打开包,周云俊穿上了防弹衣,戴好小虎调制的照明灯和夜光护镜,手持闪光弹,将配枪挂在腰间,对众人道:“大家都顺着我的脚步走,切记千万不要走错了。”

周云俊在前面带路,边用无线电对着后面的队员说话,这个密道看似平常,但对方是个穷凶极恶之徒,难保不会搞什么小动作,所以他必须要小心提防才行。

众人都是身经百战的警员,自然有着非凡的警惕心思,个个都凝神静气,十分的专注。

周云俊全神贯注开步向前,小心翼翼的踏着每一步,众人在后面盯着前者的落脚点紧紧跟随,神经紧绷着丝毫不敢大意。

密道中的氧气本就不多,又是深处地下,奇冷无比,一股股阴森的凉气丝丝袭向众人

感受着一阵凉嗖,后面的队员不觉微微拉了拉衣服,随后又是跟上,行进了将近两分钟,一行人终于越过了雷区。

“等等!”突然,周云俊猛地抬手示意众人停下,众人会意,立马停下脚步,然后排成一队。

周云俊顺着这条路向前望去,一扇大石门横栏在前,石门高三米左右,通体乌黑,不像是寻常的石料做成的。

“周队长,这地底通道里,怎么会多出一扇石门?”林清儿皱着眉头。

“不清楚。”周云俊摇摇头,斟酌道:“看这石门的样子,少说也有三四百斤重,能将石门搬到这地下密室,也不是件容易事啊!”

“小虎,你带三个人去推开石门,林警官你带警局的人马从两边进去,剩下三人跟着我,门一打开,立马行动,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保命要紧,go!”

虽然两队人马心有芥蒂,可如今置身敌腹,自然多了几分同仇敌忾的心思。

“轰!”

巨大的石门被推开,林清儿一招手,八个人从侧面翻滚进入内门,周云俊抬手丢出一个闪光弹。

闪光弹掉在地上,瞬间将整个地下密道照的犹如白昼般明亮。

众人站在门内,放眼望去,密室里空无一物,只有一方小石台,石台上夹着一堆柴火,柴火上烧着一锅汤,是一锅牛肉味的汤。

火烧的很旺,汤煮的很香。

若是在一个寒冬腊月,在无人的茅屋里,有这么一锅牛肉汤,任谁都会馋的流口水,可现在四周封闭,只有微弱的烛光在跳动,整个空间都陷入了静寂中,这锅汤不再是美味,反倒像是催命的毒药。

“呼呼”

阴冷的风从门外吹来,烛火疯狂的舞蹈,倒映着众人的影子,仿佛是无数只鬼魅在脖子后吹气。

“鼻子倒挺好,居然能找到这来!”就在众人满脑疑惑之时,从柴火堆后猛然伸出一只手。

这石台之下,躺着的竟是个活人…

第二十七章 阴爪

这人年纪并不大,三十左右,长相不算英俊,也不算难看,只是那脸苍白的几乎没有一点血色,如被蝙蝠吸干了的死尸,双目冰冷阴翳,像一条毒蛇般可怕。

他坐在石台上,一动不动,若不是喉咙滚动着,没人会觉得他是个活人,而是具行尸走肉,因为他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个人,是没有魂的躯壳而已。

周云俊和林清儿从未见过这种人,烛光之下,他的脸那么白,白的让人萌生几分惧意。

这不是个死人,就是个怪人!

而且是个冷血的怪人!

地底没有半点声音,有的只是阵阵急促的呼吸,众人都站在原地,十几双眼睛就这样盯着石台上的男人。

男人朝着火堆里加柴火,火烧的很旺,牛肉汤煮沸了,飘出难以阻挡的香味,他用勺子从锅里勺出汤,然后一口喝掉,表情十分享受:“上等的牛肉,味道果然比猪肉要好的多,各位要不要也尝尝?”

“我是京南刑警队队长林清儿,现在怀疑你和五起凶杀案有关,麻烦你跟我回警局接受调查。”林清儿振声道。

“警察?”男人冷冷笑道:“就算你们局长来了,也不配请我去做客。”

“你说什么!”林清儿见他口气这么大,当下怒道。

男人伸出右手,其余警员见状,纷纷举起枪,看那样子,只要对方有任何危险动作,他们就会立刻进行击杀,以绝后患!

“放心,我身上没有武器,什么都没有。”男人立起身,摊开双手,只见他两手空空,没有刀子,也没有手枪。

“我问你…”林清儿刚要问,就被周云俊打断:“这位先生,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既然敢杀人,想必也不怕承认,只是我很好奇,据警方调查,五个死者之间完全没有关系,你为什么要挑这五个人下手?还是说你是随便选的?”

“那四个男人值得我动手,而且能死在我手上,也算他们的荣幸,至于那个女人…不过是我一时兴起罢了。”男人喝着汤笑道。

能把杀人说的这么随意,还这么的冠冕堂皇,这人简直是丧心病狂!

难道人命对他来说,就一分不值,想碾死就碾死?

在场的无论刑警还是特警,立根之本便是惩恶扬善,保护人民的安全,没有什么东西会比正义和责任更要来的重要,如今一个连环杀人犯就站在他们面前,他们无一不感到气愤。

“敢说这种话,你倒是挺有胆气啊!”周云俊脸色阴沉道。

“弱者在强者面前只有听话的份。”男人笑道。

“是么?”周云俊眯着眼:“你有自信能敌得过这么多人?”

“哈哈!”

男人大笑,然后擦了擦嘴角溢出的肉汤,笑声夏然而止,只见他身影一动,猛地扑向离他最近的庞水德。

“小心!”林清儿没想到对方如此阴险,一声娇喝,手枪毫不犹豫的对着男人的脑袋发射。

“用手枪对付我,真是天真!”见子弹飞来,男人不仅没有闪躲,反而直接迎了上去。

单手成爪狠狠一划,一道黑色劲气直接从其体内暴涌出来,子弹“砰”的一下凌空爆炸,还没等林清儿反应,男人又是一声怪笑,对着那浑身发抖的庞水德反手就是一击。

“噗!”庞水德的身子在瞬间被男人的右臂从前往后生生贯穿,鲜血猛地喷溅出来,在那无尽痛苦和恐惧中,庞水德断了生机。

“水德!”眼看着自己的队友被敌人杀死,其他队员都差点疯了。

“妈的,杀我兄弟,老子和你拼了!”其中一个队员猛地冲出来,对着男人就是疯狂的扳动扳机,那双眼都成了血红。

“大家一起上。”林清儿紧咬着嘴唇,她知道对方很厉害,但没想到居然真的可以无视子弹的威胁,这已经不能用正常人来形容了。

周云俊在接到上头通知,要求来京南接手这件案子时,只当是林清儿办事不力,没有头脑,才会放纵凶手在外兴风作浪,可眼前这一幕却令他念头尽消。

瞬间!仅仅一个瞬间,这男人仿佛是一只猎豹般扑到了四五米开外,一爪贯穿一个警员的身体。

这需要多大的气力?

周云俊在部队待了这么多年,精通散打,以色列格斗术,甚至连泰拳他都会一点,可无论是哪种搏击术,都没有这种恐怖的冲击力,这种近乎毁灭性的破坏力。

别说是他,就算出身特种部队的顶级高手,估计也难逃那一爪啊!

“对对,就是这样!”看着这些警察一个个赤着眼犹如野兽一般对着自己开枪,男人平静的脸上涌上一抹变态的笑意。

身子一动,只感觉到一阵清风吹过,下一刻他那张狞笑的脸就出现在了队员面前,大手犹如鬼魅一般掐住了他的脖子。

“小虎!”周云俊就在他旁边,见男人要杀小虎,顿时拔出枪,枪口正对男人的脑袋。

“想救人,你还是先顾好自己吧!”男人一声冷笑,右手如蛇般绕上了周云俊的手臂,用力一扭,周云俊就被一股怪力卷到了半空,死死砸在了地上。

“什么汤都喝过,就是没喝过人肉汤,今天倒可以尝尝。”目光戏谑的环顾了一周,男人的利爪对着小虎的脑袋一扭,他的头直接被扭断了下来,之后丢在地上,犹如踢足球一般将脑袋踢到了汤锅里。

头颅飘在汤锅里,混合着牛肉,鲜血淋淋,看得人恶心至极。

接连死了两个队员,剩下的人皆是目露惊恐,一个个脸色苍白的看着眼前这完全超出认知的情况。

“怪物,他是怪物,他妈的就是个怪物!”其中一个警察腿脚发软,指着男人那可怖的脸,直接是瘫在了地上,瞳孔中充满着压抑和颓废,这个家伙已经不能用人来形容了!

“我们可是警察,都给我振作点!”

要说不害怕,那就是假的,但作为一个警察,林清儿一直恪尽职守,这一行就是把命别在裤腰带上,死的觉悟那只是最基本的准则。

牺牲了队友,但面对罪犯警察绝不能屈服,所以拎住那人就是一巴掌,但在生存面前,没有人会选择死亡,有几个队员已经受不了纷纷向后跑了。

“你们给我回来!”见自己的手下做了逃兵,林清儿怒火中烧,气的都快昏过去了。

“林警官,快点撤吧。”周云俊嘴角流血,左手骨折,脸色看上去苍白无比。

“什么?撤退?”林清儿不敢相信,这句话居然从周云俊口中说出来,尽管她对周云俊狗眼看人低的态度很不满,可实事求是,这人作风强硬,还有一身虎胆,也算条汉子。

如今面对犯人,竟然要撤退!这和缩头乌龟也什么区别?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人不是我们能对付的了,再不走,咱们都要死在这儿,明白么?”周云俊憋着一股气,眼里全是血丝。

小虎是他的手下,两人情同手足,一起在军区服役,现在小虎被杀了,作为兄弟,作为长官,难道周云俊就不想要报仇?

他想报仇,但报仇也要看实力,眼前这男人已经超出了寻常人的范围,再待下去,死的人会更多,甚至全军覆没,到时候就真的无力回天了。

所以周云俊必须要把活着的人带出去!

只有活着,才有报仇的机会!

第二十八章 你想怎么个死法?(第二更!)

林清儿咬着嘴唇,情绪低落到了谷底,或许周云俊说的对,只有活着才能给死去的战友报仇雪恨,而且她必须把情况尽快告诉金随缘。

面对枪林弹雨,一爪一条人命,警局就算派再多的支援来,也只有送死的份儿,唯一能和这家伙抗衡的,除了小和尚之外,怕没有别人了。

“要是我不毛躁,再等等小和尚,他们就不会死,都是我,是我害死了他们…”林清儿抓着头发,瞧着那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心理几乎快要崩溃了。

“快走啊!”

周云俊见她瘫软在地上,也顾不得太多,单手抓着她的警服,拖着她朝石门外转移。

“想走,还是留下做人肉汤吧!”男人咧嘴冷笑,缓缓朝两人走去。

“混蛋!”

见男人走来,周云俊只觉一股死亡的气息正笼罩着自己,求生的欲望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他双目血红,手中的枪对着男人疯狂扫射,只要有一颗子弹钻入了敌人的身体,他就有可能活下来。

只可惜,男人根本无视子弹,他仿佛知道子弹的动态,身子微微倾斜,子弹擦肩而过,一连四发,全都打在了墙壁上。

“砰!”

一脚将周云俊踢飞,男人掐住林清儿的脖子,将她从地上生生提到了半空中,笑道:“杀了几个警察,你似乎很生气?很愤怒?是不是很想杀我?”

男人笑的很阴冷,却难掩其中的快感和愉悦,显然杀了几个警察对他而言和杀几只狗没什么区别。

脖子被掐住,林清儿痛的落泪,可她明白眼泪是弱者的表现,她不想成为弱者,更不想被别人看成弱者,强忍着痛苦,她紧紧掐着男人的手腕,抬起头,一双凤目狠狠的盯着他,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想,想的快发疯了…”

“仇恨让人产生杀意,杀人不过是发泄罢了,就像你一样!”男人笑道。

“少…拿我和你这个杂种相比…”林清儿怒道。

“看来你是嫌自己的命活太长了。”男人闻言,笑意渐渐凝固成杀意。

“是么?”林清儿道:“你敢杀我,就不怕内劲高手找你麻烦!”

“内劲高手?”男人诧异道。

“没错,我朋友正是内劲高手,能以一挡百,你若不趁现在走,等他一来,你就算有十条命也不够死的。”林清儿见男人迟疑,心里的底气立马有足了起来。

在林清儿看来,这人的武功出神入化,鬼影无踪,定然在江湖上走动,而金随缘曾和她说过,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一身道义,为正者万世称颂,为乱者人人得而诛之。

既然世俗界的法律制裁不了武者,那就用江湖规矩解决,这人滥杀无辜,血债累累,这消息一旦在江湖上传开,任何一个正道门派都会视之如败类,定然要出手铲除,已平怨念。

所以她特意搬出小和尚来说事,目的便是要震慑此人。

不过这回林清儿失算了,男人愣了片刻,神情忽然变得无比兴奋,就好比一头饥饿的野狼遇到了绵羊,眼中闪烁出邪恶的光芒:“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正愁没有高手较量,不过在此之前,我先好好享用你,等养好了伤势,再去会会他!”

说完将林清儿死死按在地上。

“你要干嘛?你这个禽兽,不要碰我!”眼看自己将要受到凌辱,林清儿拼命的扭动着身子想要从男人的禁锢中挣脱出去。

“放心,你不会痛苦太久的。”男人放声大笑,然后疯狂的撕扯林清儿身上为数不多的衣服。

“不要,求求你不要……”林清儿哭的梨花带雨,她感觉自己的警服已经破碎不堪,眼看就要贞操不保,她现在真的很想自杀,可是如今的她是求死不能啊!

惊恐之下,她竟然抬起腿,狠狠朝男人的裆部一顶。

“你这个贱人!”男人被击中,那张脸变得狰狞起来,抬起左手,手在烛光照耀下仿佛化为了一柄屠刀。

林清儿拼命的想逃离,刹那间,死亡的手爪已出现在了她的头顶,林清儿吓得花容尽失,她知道这一掌下去,她必死无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死亡迫近。

“小和尚!”

临死前,林清儿整个人都呆滞了,美目噙满了泪水,恍惚之中,石门后似乎出现了一道模糊的影子,影子被拉长,渐渐靠近石门。

“邪门外道,休得猖狂!”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那道石门生生被破开,白雾之中,一个人影宛如流星赶月般直奔那男人的要害掠去。

“好快!”察觉到来人的气息,男人脸色突变,此时已不容他有半点迟疑,赶紧收回手,内劲凝聚,横出一掌朝来人拍去。

“咚!”

拳掌相接,爆发一道雷鸣巨响,气劲翻滚,震得那锅牛肉汤撒了一地。

白雾之中,模糊的身影渐渐清晰起来,那不是别人,正是风尘仆仆一路狂飙过来的金随缘。

一接到电话,金随缘就从度假村离开,先是到了中山路三百二十号,听那里的警员说林清儿一行人早已经去了郊外的焚尸岗,他就马不停蹄往这边赶。

结果当他到了这里,焚尸岗附近停了几辆警车,有几个警察从废工厂逃生出来,从警察口中他才得知里面出事了。

看到通道里全是人血,他原以为林清儿因公殉职了,幸好,这暴脾气的大姐姐福大命大,终于在最后一刻被他救了下来。

“林大警官,这回你又欠我一个人情了…”金随缘蹲下身,露出招牌式的微笑。

“金随缘?”林清儿擦了擦眼睛,从惊慌中缓过来,下一刻犹如疯子般对金随缘暴吼,双手死命的捶打着他的胸膛:“你有种一辈子都不要来,你这个王八蛋,死秃驴,混球…”

骂完一通后,又狠狠将他抱住,心里压抑着的那种恐惧不安,无助无奈的情绪一下子犹如黄河决堤一般爆发出来,竟是嚎啕大哭起来。

“你知道么?水德死了,赵亮死了,他们都死了……是我害死他们的……我对不起他们……我真的对不起他们……”

金随缘没了笑容,因为他发现地上躺着好几具尸体,没有头颅,没有手臂,死状十分凄惨。

他认识林清儿不过几天,却能体会到林清儿身上那股比男人还要深重的傲气和自尊,不得不说,金随缘很欣赏她的勇气,甚至还有点小敬佩。

就是这样一个可敬可佩的大姐姐,如今却像个孩子般在自己怀中大哭,那阵阵哭声仿佛一把锤子重重敲击在金随缘的心里,将心都锤成粉末了。

人始终是人,再坚强,再傲气,一旦面对自己无法承受的境地,连灵魂都难免分崩离析!

“我向你保证,他们的血仇我一定会帮他们报的!”有些心疼的抚着林清儿的后背,金随缘偏头望去,转眼已杀气腾腾,沉声道:“说,你想怎么个死法?”

第二十九章 崔绝心

“怎么个死法?”男人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哪来的野小子,仗着自己有点修为,就敢如此大言不惭!”

“是么?”

金随缘傲然的单掌立于胸前,目光炯炯的看向男人,精与气合,气与神合,精气神三者合一,浑身上下都处于最完美的状态,仿佛一派宗师,让人不能小觑。

男人收拢着手臂,眼神中充满了警惕和嗜血,以他的本事,能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进入通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他发起进攻,这个小光头绝不是泛泛之辈,至少比自己杀的那四个武者要强得多。

不过来人越强,他就越兴奋,杀人的时候也就越愉快。

“受死吧!”

男人大喝了一声,瞬间劈出了三掌,三掌的掌力相互叠加在一起,气势汹汹的向着金随缘撞了过去。

金随缘右脚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左掌跟着挥出,一道掌风直迎向了男人的掌劲,只听轰的一声轻响,男人的掌力应声被轰散。

“好內劲!”男人一声怒吼,腾身而起,双掌同时舞动,化为了七八道掌力,直向着金随缘轰去。

金随缘屹立如山,不闪不避,看准掌风的来势,左掌轻引,右掌缓推,集合了七八道内劲的一掌被他斗转星移的卸了开,在地上轰出一个大洞。

金随缘冷冷的一笑:“小擒拿手,分筋错骨手,绝阴指,外加刚才那一套清风绵掌,你真是精通各门各派的武学啊,难道不怕金顶山的人问罪么?”

江湖上武学路数极为繁杂,拳脚掌法,不下数百种,若不是对武学极有研究,外行人根本看不出武学间的变化,唯独这清风绵掌,连绵不绝,一出手便犹如清风徐来,看似慢,实则刁,使人身处一种错觉中。

当年金顶山仙鹤门的门主徐鹤来曾上少林寺和方丈论道,金随缘那时还小,就趴在佛宝阁外的树干上,亲眼目睹了这套清风绵掌。

不过和徐鹤来的掌力相比,此人的掌力更加凶猛,更加邪恶,绵掌在他手里,几乎变成了另一种武学。

金随缘轻描淡写的化解了他两掌,男人的眼睛立即瞪了起来,在他身上细细的打量了一番,眼中充斥着惊讶:“好小子,倒有点眼力,你到底出自何门派?”

“我是何门派,无需你操心,我只是想知道,你以掌,拳,指,手,杀的那四人,应该是习武之人吧!”金随缘说道:“若是相互切磋,又何必非要痛下杀手?难倒你不怕遭报应么?”

“报应?真是笑话!”男人冷冷笑道:“我崔绝心步入江湖十余年,向来是想杀谁就杀谁,那四人早年乃青城派,铁砂门,白虎堂的弟子,手上不比我干净,他们想退出江湖,哪里知江湖不是想退就能退的,杀了他们,也只能怪他们修为不济,怨不得任何人!”

“一派胡言!”金随缘怒道:“习武之人讲究道义,既然人家有心退出江湖,金盆洗手,一世不再动武,你这般咄咄相逼,又残害无辜,还说自己是善人么?”

“什么狗屁道义,全是那些正道门派的伪君子蛊惑人心的谎话,行走江湖,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讲哪门子的情面!”崔绝心的脸上掠过一丝赧然,怒声驳斥道。

“小和尚,别浪费口水,这个魔鬼杀人如麻,不用留情,趁早擒下他,让法律来制裁!”林清儿愤然说道。

金随缘怒火更甚,师父常说“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天生便是做个坏蛋的,遇到恶人,若是以慈悲之心感化他,令其放下屠刀,改过自新,做个良善之人,方才是救人之道。

可此人灭绝人性,邪恶至极,已经是无可救药了,金随缘再说下去,也只能对牛弹琴,倒不如送他进监狱,用下半辈子好好思过!

“啊!”

金随缘轻喝一声,运动内劲,一道金黄色的光芒将他的手掌隐隐的笼罩起来,就好像是穿了一副金色的手套一般。

崔绝心见状,越发感到心惊,这小光头看似普通,但却能催动內劲,使其爆发出迫人的威压,他所学的功夫绝对不寻常,甚至于还修炼了某种功法。

对于习武之人来说,招式固然重要,可外人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好比一个绝世高手手里捏着小石子,就能轻易取人首级,这不是招式,而是石子上附加了內劲,从而能飞跃十丈将肉身贯穿。

而修炼內劲,首在内功心法,功法越高深,修炼成来的内劲就越是精纯,无论质与量,都与一般功法大相径庭,只是修炼內劲极为困难,几乎是以十年为分界。

反倒是外家功夫,虽不能凝练浑厚的內劲,但一身铜皮铁骨,刀割不断,剑斩不死,只要不遇到内家高手,寻常的武者在他们眼里,根本不堪一击,所以江湖上修炼外家功夫的人,远比修炼内家功夫的人来的多的多。

崔绝心精通各路擒拿手,掌力刚猛无比,在外家高手中已算顶尖之人,但他明白,武学之巅终究是内家天下,毕竟这武林泰斗,或者成名高手,多半是内家流派。

奈何,上乘的内功心法无一不是各大门派的镇派之宝,别说去偷学,就算借机偷看一眼,若被发现,必会被追杀至天涯海角,不死不休的地步。

如今看到这小光头的功法,崔绝心歹心四起,若自己能将他的功法套出来…

金随缘不知崔绝心已把主意打到了他身上,身形合一,泛着金光的手掌带着夺目的光芒向着崔绝心轰了过去。

“无眼小辈,受死吧!”

崔绝心出入江湖多年,杀人无数,此刻被一少年攻击,杀意陡然升起,竟是以一拳猛冲。

“咚!”

拳掌相接,爆发一道雷鸣巨响,周遭石块激荡,冠绝天际,竟滚起了一道烟柱。

“横练外家功夫,竟也有这般內劲,真是厉害啊!”一招发至,金随缘心中冷冽,徒手从烟尘中抓过一把石子,抬手将其射出。

“咻咻!”石子快如飞剑,烛光之中,恍惚三道透明光束,直穿向崔绝心。

“雕虫小技也敢登大雅之台?”鹰眼一勾,四处尽收其底,崔绝心冷笑一声,侧手一抓,满掌击石,对其碾成泡沫。

“不拿出点真功夫,你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崔绝心此刻就像是一只逗弄老鼠的大花猫,大笑之下,腿凤连动,一脚踢出,空中化出五六道残影,直奔前者腹部而去。

“这家伙,好快的腿法!”

铺天盖地的腿影席卷而来,如长鞭挥舞,占满眼眶,金随缘脸色一变,一跃上空,掌心金光大盛,化为千层大山,翻倒而至。

“嘭!”

破空声下,两人似蛇缠绕,崔绝心单手撑地,反身一转,整个人如同那入了水的鳄鱼,一旦咬住猎物,就能将其撕裂殆尽。

“咚!”

身子好似被龙卷风缠住,金随缘整个人被一股巨力挑起,在空中打滚,后背狠狠撞在了石壁上。

林清儿在一旁看得是惊心动魄,从小她就泡在小说和电影里,尤其是对港岛的武侠片情有独钟,那些华丽的衣服,唯美的场景,帅气的侠客,沧桑的荒漠,刀光剑影中是一段段侠骨柔肠的爱情。

如今,两个身怀武功的人相互决斗,拳脚相加,鲜血迸溅,杀的是昏天黑地,林清儿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同一时间被摧毁了个干净。

江湖和武林,远不是电影中那般快意恩仇,那真是用性命来走的路!

第三十章 身世之谜(求推荐,求打赏)

用金钟罩护住了后背,但巨大的冲击力反倒是将金随缘震的筋骨酥麻,一股温热从喉咙涌到口中,他抿着嘴,将这口血生生咽回到了肚子中。

“小和尚,你没事吧?”林清儿担忧万分,想过去扶住他,却被金随缘喝止:“别过来!”

林清儿停下脚步,呆呆的望着他,金随缘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笑容不见,那受了委屈也不在意的潇洒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盛怒。

现在的金随缘就像一条好斗的狮子,平时躺在草原上打呼睡觉,不问世事,可一旦有野兽入侵到他的地盘,他就变得无比凶猛,张开獠牙驱赶任何一个挑战他的生物。

他很兴奋,发自内心的渴望,因为他和崔绝心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武痴,只是崔绝心的痴是痴狂,而他是痴迷。

武能使人强大,而强大会使人狂妄,可无论是哪种狂,都源于对武学的追求。

“哈哈哈…”

忽的,金随缘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发出阵阵畅快淋漓的大笑。

“臭小子,死到临头了还敢笑?”崔绝心听他大笑,冷冷道。

“人生苦短,能笑一声,为何不笑!”笑声之中,金随缘一口郁结在心头的血猛的吐出来,这口血好比一块大石头,吐出来后,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

崔绝心懒得和他趁口舌之快,手掌成爪,原本干瘦的手指忽然变得尖锐,如一双铁制利爪,内劲嘶嘶作响,犹如金雕捕猎,对着金随缘的命门狠狠爪去。

“大悲掌!”

金随缘也不含糊,当下双手一合,气走经脉,汇于掌心,顿时,掌风四起,朝身下一拍。

“嘭嘭嘭!”

掌力爆发,内劲便在其中炸开,漫天的沙土碎石飞溅,那利爪刺来,却是扑了个空。

借着推力,金随缘身如大鹏,一跃而起,正巧跃到崔绝心头顶,双掌化拳,顶风下的崔绝心面露凶煞,横出一爪,三尺爪芒如寒冰泛白,薄如蝉翼,切肤似剜肉。

“砰!”

两人内劲在半空接触,金铁响彻,脚下各陷半寸有余。

目光一侧,金随缘反身一抖,掀气掌风猛打其小腹。

“哼!”

眼中冷笑,崔绝心右脚大开,向上弹起,膝盖一弯,竟是堪堪避开那一掌,右爪如饿狼扑食,血意凛然,直奔前者天灵盖掠去。

金随缘眼睛微眯,反手双指齐动,似狂风呼啸,涟漪四起,崔绝心双爪何等锐利,迎着指劲气而去,一股巨力倾泻而来,他的中指应声折断,却是将金随缘的拳头锁在掌中。

“竟能伤到我,我倒是小觑了你!”

手指骨裂,崔绝心非但没有收手,反倒更显凶戾,十爪青筋暴起,干枯的皮肤隐隐多了一层青黑光泽,一手扣住金随缘的手腕,一手横抓其胸口。

“不好!”金随缘暗道一声,急忙含胸缩腹,硬是躲开了崔绝心这一爪。

身体是躲开了,然而他的一身衣服却是没能躲开,只听一声哧啦的裂帛声响起,金随缘胸前衣服立即化做了布条儿。

一方温润洁白的玉佩悄无声息的滑落在了地上。

崔绝心余光扫在了玉佩上,脸色瞬间惨白一片,仿佛是在大白天遇到了鬼,恐惧和惊骇布满了眼球,口中不断的低喃着:“不可能,不可能…”

金随缘趁他心神涣散,一掌就向崔绝心劈了过去,丝毫没防备来自金随缘的攻击,掌到人飞,带着一道沉闷的惨叫和鲜血,狠狠跌在了地上。

金随缘这一掌含愤出手,力量十足,崔绝心挣扎了半天竟然没有站起来,半坐在地上喘息不已。

金随缘一掌将其打飞,他自己也呆住了,有些疑惑崔绝心为什么不躲?以他的修为,难道不知武者过招,稍有不慎,便会非死即残?

骋目向崔绝心看去,只见他正盯着一个地方发呆,金随缘下意识的循着他的目光看去,立刻看到了那块玉佩。

这是下山前,师父交给他的玉佩,称这玉佩乃十七年前,他亲生父母留下的信物,所以金随缘对玉佩一直很看重,随身佩带,心里希望能通过它找到自己的亲人。

将玉佩捡起来,好好收藏,金随缘十分警觉的盯着崔绝心,问道:“你对这玉佩感兴趣?”

崔绝心冷笑:“那玉佩,是谁给你的?”

金随缘一听,大感震惊:“这是我父母的遗物,莫非…莫非你晓得它的来历?”

崔绝心疑惑道:“你不知道?”

“废话,他妈的我知道还问你!”金随缘气得爆粗口:“我师父只说是我父母留给我的信物,别的什么都没说。”

“你师父是谁?”崔绝心猛然坐起身子。

“当今少林住持,智清大师!”金随缘傲气道。

“少林…对,是少林…”崔绝心仿佛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惊喜,高兴的连一句整话都说不清楚。

看到崔绝心失心疯般的自言自语,金随缘急忙问道:“你是不是知道这块玉佩的来历?你以前是不是见过?快点儿告诉我!”

“对,我不光知道玉佩的来历,还知道你父母的事。”崔绝心兴奋道。

“我父母是谁?”金随缘无比紧张。

“只要你现在跟我走,我就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一切。”崔绝心笑道。

“我要你现在就说!”金随缘怒道。

“千万不要和我讲价钱,否则我不介意带一个废人回去。”崔绝心冷冷道。

“你采阴补阳,想必是练功出了岔子,导致阳气萎靡,方才又与我激战,内劲耗损巨大,还中了我的大力金刚指,你精通各路武学,定听说过大力金刚指的威名,如今是否感觉劳宫穴隐隐作痛?”金随缘冷笑道。

崔绝心伸出手掌,只见掌心的劳宫穴满是淤血,淤血散开,渐渐朝四周蔓延。

“劳宫乃掌法和爪法的要害大穴,我伤了你的劳宫穴,你一动手便是撕扯经脉,甚至撕裂血肉,至少三个月之内绝对痊愈不了。”金随缘道。

“好小子,真着了你的道了!”崔绝心冷冷一笑。

大力金刚指在江湖上威名远播,其指力刚烈霸道,不讲道理,凭的便是那一股“老子天下第一”“谁与争锋”的气势,他本以为金随缘只是精通一套《大悲掌》的掌法,没料到这小子连大力金刚指也会,还暗中偷袭了他的劳宫穴,这点倒是出乎意料之外。

“现在,你总该说真话了吧!”伤了劳宫,手掌已难使劲,在金随缘看来,崔绝心已没有任何反败为胜的机会。

“少林不愧是武林至尊,门下卧虎藏龙,能输在大力金刚指下,我心服口服。”崔绝心神情忽然变得伤感起来,凌厉的杀气转瞬消逝,仿佛一个绝世高手散去了惊天修为,一下成了普通人。

“你真的服?”金随缘虽半信半疑,可戒心却已少了大半。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崔绝心行走江湖多年,自然拿得起放得下,你带我回警局吧!”崔绝心苦笑一声,整个人看上去老了十几岁。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要是真心悔过,下辈子会有好报的。”

金随缘酒戒,荤戒都破过,唯独这杀戒,不到万不得已,他并不想多早杀戮,毕竟佛门中人,皆要以慈悲为怀,所以见崔绝心迷途知返,他反倒松了口气。

“下辈子…”崔绝心面露悲凉之色,右手却在身后缓缓伸出。

“小和尚,当心他的手!”林清儿站在崔绝心身后,将一切收入眼底,忙出声大叫。

“嗯?”

金随缘一愣,下意识闪躲,可谁知崔绝心速度极快,右手早已爬上了金随缘的手臂。

“滚开!”金随缘大惊失色,掌风席卷,对着崔绝心的胸口印去。

可惜,崔绝心蓄谋已久,脚下一蹬,竟抓着金随缘的肩膀跃到了他的背后。

掌化成指,崔绝心手如电光,过留虚影,分别点在金随缘的合谷穴,曲池穴,天枢******劲一催,庞大的气随着穴道直冲经脉之中,风卷残云一般,行走三个周天。

手掌贴着金随缘的后背,朝着上方一引,一团金气竟在金随缘的脊梁中若隐若现,从胸膛上升,直至咽喉。

“内劲…你居然能吸走我的内劲…”

一张脸涨红无比,金随缘只觉体内的内劲犹如水一般快速向外流动,蓬勃的气从丹田里逃逸而出,像无头苍蝇般四处奔走,令他的五脏六腑似被无数根尖针猛扎,剧痛无比。

第三十一章 化功大法

剧痛之下,金随缘只觉全身绵软无力,便如泡在一大缸温水之中一般,周身毛孔之中,似乎都有热气冒出,说不出的诡异。

“小子,这叫化功大法,你真以为我崔绝心会乖乖束手就擒?”崔绝心冷冷道:“要不是看在那玉佩主人的面上,我早结果了你,不过也无妨,废了你的修为,省得你逃跑!”

“化功大法?”金随缘脸色煞白,愤怒道:“你居然练这种邪门武功?”

据传这化功大法是数百年前,蜀地第一邪门唐门的不传之秘,唐门不仅精通各种奇门遁甲之术,还精研用毒之道,专门饲养各种毒物,甚至拿活人做引子。

而修炼化功大法恰恰需要大量的剧毒之物,经常要将毒蛇毒虫的毒质涂在手掌之上,吸入体内,若是七日不涂,不但功力减退,体内蕴积了许久的毒质不得新毒克制,不免渐渐发作,为祸之烈,实是难以形容。

练成之后,毒功大增,若被施功者擒住,一掌下去,便能使人筋骨酥麻,内劲消退,一身修为毁于一旦。

当年唐门长老便是用这门功夫,在西蜀横扫各大门派,令人闻风丧胆,可惜,这等邪门武功终究太过偏激,西蜀各大门派的幸存者为了保卫山门,联合一气,反攻唐门总坛,唐门至此一蹶不振,不出三十年,就消失在了西蜀地界。

这门奇功至此也下落不明。

金随缘本以为这只是个传说,谁知竟是真的!

“现在知道,太晚了!”

崔绝心点住其穴道,双手刺入金随缘肩中的琵琶骨,犹如两根锁链一般死死将他捆住,这化功大法虽厉害,可修炼极为困难,崔绝心也不过小成而已,毕竟剧毒吸多了,难免变成一个毒人,好在金随缘年纪尚小,修为不足,凭他的功力,正好牵制。

“卑鄙!”琵琶骨被锁,双肩几乎没了知觉,金随缘好比是一只被按在刀俎上的鱼肉,毫无办法,只能任人宰割。

“卑鄙?”崔绝心狂笑不止:“人生在世,不卑鄙点怎么活得长久?”

什么化功大法,什么吸取內劲…

林清儿一个字都听不懂,可她再蠢,也看得出来小和尚已经处于下风,而且行动完全被控制,根本无法反击,只是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她发现崔绝心也一动不动,于是忙拔出抢来,娇喝道:“崔绝心,识相点赶紧放开小和尚,不然我一枪打爆你的头!”

“这化功大法一旦被干扰,轻者内劲反噬,修为尽失,重者经脉尽断,爆体而亡…”崔绝心笑道:“如果你想这小和尚死,那就开枪好了!”

“你少糊弄我,我要不开抢,等你吸走了小和尚的功力,你还是会杀了我们的。”林清儿一脸的不信任。

“这小和尚留着还有用,不会那么容易让他死的,至于你,一个我反手就能碾死的蚂蚁,我还不屑杀!”崔绝心冷笑道。

林清儿咬着嘴唇,左右为难,以现在的情况看,她并不认为崔绝心是在骗他,但这家伙犯下了滔天血案,身为警察,就算一死也要将他逮捕归案。

开枪!

林清儿紧握手枪,将枪口对准了崔绝心,偏头一看,小和尚面色发白,奄奄一息,心道自己要真开了这一枪,小和尚就要给崔绝心陪葬。

不,自己不能开枪!

小和尚这么善良,这么热心肠,还这么年轻,自己怎么能为了将犯人绳之于法就将他置之死地?

如果是这样,那她和崔绝心这个杀人凶手又有何两样?

枪渐渐放下,林清儿放弃了,她不愿把金随缘的命当赌注。

“小子,你还真是有女人缘啊。”见林清儿放下枪,崔绝心一脸的怪笑。

金随缘头冒冷汗,嘴唇干裂,內劲从体内流失后,整个人就像脱了水一般,他抬着眼皮,勉强开口道:“林警官…能麻烦你一件事么?”

“什么事?”林清儿心中一窒。

“麻烦你把这块玉佩带回少林寺交给我师父…”金随缘虚弱道:“再和柳姐说一声抱歉…以后再也当不了她的假男友了…”

“小和尚,你别说了,别再说了…”听着他一字一字说着,林清儿难受的掉眼泪,在她的认知里,金随缘从不讲这种丧气话,现在他要自己帮忙,显然是在留遗言。

“听我说下去…”金随缘笑了笑:“我是少林弟子,少林祖训第一条便是不争和合少林心,止恶行善少林根,所以今日我决不能放这恶人走…”

“你…你会死么?”林清儿抓着自己的胸口,愣愣的问他。

“或许…”

金随缘双手合十,双目紧闭,如老僧入定,口中念诵佛经,佛音袅袅,仿佛西方菩萨下凡尘。

正所谓“金刚怒目,不如菩萨低眉”,金随缘不再用武力挣扎,反倒用佛法消除遗毒,借用佛法来净化自身。

“小和尚,你想和我同归于尽?”察觉到前者内劲的变化,崔绝心终于变脸了。

“能拉你一起死,我也不亏!”

金随缘静气凝神,将本来四处乱窜的劲气强行汇合,挤压到丹田附近,他清楚,以现在的速度,不出几分钟,化功大法便能将他的內劲消耗殆尽,到时就无力回天了。

与其坐以待毙,金随缘宁愿殊死一搏。

“啊!”

金随缘睁开双眼,同时一声震天的怒喝脱口而出,强大的音波,带着仅剩的内劲,在空气中凝聚成一道道劲气,劲气相互融合,最后形成一股气浪,一头冲入崔绝心的天灵盖中。

“找死!”崔绝心见他反扑,一时起了杀心,不顾顶上的劲气冲刷,一掌狠狠拍在金随缘的后背上。

如遭重击,金随缘猛然喷出一大口鲜血,整张脸几乎都是红的,但他硬撑着,不让自己倒下。

崔绝心咬牙切齿,他一连拍了三四掌,若是正常人,五脏六腑估计都被拍成一堆烂泥了,而这小和尚却死扛着,尽管内劲被化功大法吸了大半,可剩余的内劲依然强劲,何况他也身受重伤,这般冲击下,也坚持不了多久。

一道金光,一道黑光,两人的劲气从头顶暴涌而出,仿佛是龙虎一般,在半空疯狂撕咬,疯狂缠斗,誓要杀个天昏地暗,你死我活不可!

“还是不行么?”

渐渐的,金随缘眼皮越来越重,他发觉自己的身体就像一团即将烧完的火焰,没有柴火,没有燃料,犹如生命之火,一旦熄灭,他的生命也就此终结。

闭上了眼,脑中浮现出了很多人的影子。

柳姐,孙大叔,南玉真,林清儿…

从他下山这短短半个月时间里,他认识了很多朋友,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或许世俗并没有他想象中那般单纯,但却让他明白了很多从前所不明白的道理。

珍重了朋友!

“不,我不能死,我决不能死在这种人手里…”

“我还要留着命回少林…”

“我要弄清楚,我亲生父母到底是谁…”

犹如梦中惊醒,一股难以名状的怒火在金随缘心中燃烧,越来越旺,将他从濒死的泥潭中生生拖回来。

一股股猩红的血气在金随缘的体内蔓延,顺着经脉直冲向金随缘的大脑。

与此同时一股噬杀的气息开始蔓延,金随缘的双目不见了原先的纯净,而是变成了一片赤红,血一样的红在烛火的照射下,仿佛残暴的野兽。

杀气在怒火支配下,不断的膨胀,膨胀,似乎永无尽头。

那是一种气势,一种无形的杀气,这种气常人根本无法看到,身体和神经却能感觉的到,它钻入你的身体,他的血液,像牢笼般囚禁你。

被血腥笼罩,崔绝心胃中一阵翻滚,几乎是要吐出来。

“疯血!这是他的疯血!”

第三十二章 疯血

“疯血!这是他的疯血!”

崔绝心难以置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或许一块玉佩证明不了金随缘是那人的后人,可这股惊人的杀气,骇人的血意,简直和当年的“天宗宗主”一模一样。

他永远忘不掉二十年前,天宗宗主在无量崖上与九大门派决战的一幕,那一战,天宗宗主疯血发作,连杀七八个绝顶高手,更是将砍了峨眉派灵慧师太一只手臂,最后被九大门派的掌门联合围攻,坠落山崖,从此了无音讯。

这一战,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整个江湖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于当今的成名高手,很多都曾参与那场正邪之战。

传闻,天宗宗主天资绰约,年仅二十出头,便自创了一门无上功法,名叫《玄天经》,这门功法结合了儒释道三家精髓,讲究天人合一,玄门择道,名气之大,堪比少林至尊宝典《易筋经》和武当秘法《阴阳鉴》。

天宗宗主凭借着《玄天经》,数年之内,内功大增,在燕京创立“天宗”一派,他本是人中龙凤,武道奇才,若潜心修炼,不出十年功夫,修为必定是冠绝天下,称霸武林。

只可惜,天宗宗主贪图冒进,导致练功时走火入魔,从此,他就变得嗜杀成性,凶残之极,以至于杀气太盛,竟让他的血液都变得癫狂,每当他发怒时,便会引发这股疯血。

疯血发作,整个人都会陷入嗜血的杀戮中无法自拔,直到筋疲力尽,疯血方才消退。

疯狂增长的杀气让金随缘的身体就好像是要被撑开了似的,剧痛一波接着一波冲向金随缘的心头。

“吼!!!”

一声不似人声的怒吼猛然从金随缘口中狂啸而出,强大的音波四散开来,地底的石壁仿佛是被炮轰了一般,层层岩石从石壁上滚落下来,烟尘四起,一切都被笼罩在压抑的力量中无法挣脱。

骇人的杀气犹如一柄屠刀架在崔绝心的脖子上,然后一刀一刀切入他的皮肉中,咬伤他的经脉,啃食他的腑脏,吞噬他的内劲,甚至在吸取他的生命。

“疯血,不要,不要吃我!!”

仿佛是被一个恶鬼抓住,崔绝心毫无半点招架之力,在疯血的杀气面前,他好比一个三岁小孩,孱弱的除了哀求之外,什么都干不了。

他无法脱身,气力在一点点消逝,原本精壮的身躯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削瘦下来,皮肤渐渐发白,血肉开始干瘪,只剩下一副皮囊包住了骨头。

“不,我不能杀人!”

金随缘双目血红,像极了一只发狂的野兽,他的理智在杀气中被磨损殆尽,他不想杀人,心头一个声音奋力的呼喊着,死死压抑着即将爆发出来的邪恶。

一掌强行将崔绝心打飞,金随缘再也控制不住冲动,身体冲天而起,宛如利箭一般冲出地底。

“小和尚,你要去哪?”

林清儿弄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看到金随缘像发了疯似的大叫,她心急如焚,随意瞥了一眼那犹如死狗般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崔绝心,林清儿赶忙飞跑着去追金随缘。

……

金随缘的脑子里像被灌进了大米粥,没有目的,没有想法,连他都驾驭不了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劲儿的催动着全身的功力,就好像是发泄似的,不顾一切。

站在荒凉孤寂的焚尸岗中,金随缘痛苦的嘶吼着,双掌海浪般连连拍出,一股股满是血色的杀气随着他的双掌透体而出,组成一个个血洞一般的旋涡在荒野中肆虐着,人腰粗的树木不是被拦腰折断就是被连根拔起,更不用说萋萋的青草了,连同着泥土被狠狠的抛向了天空。

“小和尚!”

林清儿从里面跑出来,就看到一个人影在荒野中咆哮,狂舞,她从未想象金随缘这样一个腼腆善良的好人,居然会陷入癫狂之中,那种浓烈的戾气,几乎让她窒息。

她很伤心,很难过,为什么老天爷那么不公平,让坏人逍遥法外,无灾无病,却让一心向善的人走向罪恶,走向杀戮。

不行!

自己必须要阻止他!

心里陡然升起一抹豪情壮志,林清儿头脑发热,腿脚生风,竟然愣头青般的冲出去,对着金随缘大喊:“小和尚,你冷静点,千万不要干傻事。”

金随缘已经入了魔,一见到活人,那股杀气更甚以往,血目凌厉,左手虚捏成爪,劲风四射,站在两丈外的林清儿只觉全身被一根绳子死死套住,强行扯到了他身边。

一手掐住林清儿的脖子,金随缘微微用力,林清儿咽喉几乎都快溢出血来,她痛得大叫,却怎么都发不出声音来,只是一个劲的流泪。

眼泪滴到金随缘的手指上,就像一滴水浇在了蜡烛上,即刻无法熄灭火焰,却让火苗在眨眼间黯淡了片刻。

“林…”

金随缘低头望着林清儿那充满了无辜和柔弱的眼睛,一分善念从灵魂深处被唤醒,借着善念,他口诵心决:“心若冰清,天塌不惊,尘垢不沾,俗相不染,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少林自达摩祖师传下七十二绝技,兼有四部内功心法,分别是《金佛秘典》《大日如来咒》《灵音决》以及在江湖上驰名已久的佛门至宝《易经筋》。

修行《大如如来咒》者,需本身有足够强的内功修为,而《灵音决》主修神气,是以非悟性极高者不可修,而《易经筋》乃天下奇经,纵观整个少林,都不出五人敢说自己能参悟此经。

唯独这《金佛秘典》门槛不高,无论外家还是内家武者都能修炼,这套心法汇聚了佛门真谛,讲究一个慈悲,以慈悲之心修行,以慈悲之心渡世,破除万法诸邪,使得自身心境澄明。

金随缘入了少林后,方丈并未让他修炼其他三门内功心法,反倒让他精研这门《金佛秘典》,足可见方丈对他何等重视,借《金佛秘典》告诫他要多行善果,方才能在武道上有所进展。

好在,金随缘不负所托,年纪轻轻已将《金佛秘典》练到了第三层,又身兼大力金刚指,少林达摩腿等外家绝技,让他无论是内功还是外功都不逊色于崔绝心这等高手。

如今杀气爆涌,金随缘体内的金佛之力开始反弹,身上忽然闪现出一道金光,在这漆黑的夜里就好像是一技闪电骤然亮起。

浓烈的杀气好不容易控制住了金随缘,自然不甘心眼睁睁的被这丝善念破坏,疯狂的反扑过来,一心想要将其重新压制住。

在强大的疯血作用下,杀气的攻势越发猛烈,善念连同金佛之力被盖了下去,就好像是风中的残烛随时都有熄灭的危险。

“小和尚……”

林清儿流着泪,口中艰苦的叫唤着,这叫声就好像有某种魔力似的,金随缘的心头滔天杀意忽然出现了一丝漏洞,善念立即从这一丝漏洞中溢出并且迅速的壮大起来,向着杀意反扑回去。

“杀!”

“善!”

……

这两个念头在金随缘的心里交替出现,仿佛诸天邪魔在和西方佛陀疯狂厮杀着。

“佛!佛!佛!”金随缘抱头哀嚎,痛苦的跪倒在地上。

一阵阵大叫引动着体内的金佛之力猛然大盛,金光挥洒,犹如太阳般将金随缘的身躯护在光芒中,温暖,平静,善良,那金光充满了人性的希望,渐渐的,那股凶狠的杀气开始被压制,从空气中龟缩回了血液中。

血液不再沸腾,重新回到原有的轨道,安稳的流动着,一切都尘埃落定。

“咳咳咳…”摆脱了痛楚,林清儿捂着喉咙猛咳,一张脸煞白非常,显然是受到了非人类的惊吓。

“师父,我没杀人,我没杀…”

脱了力,金随缘瘫软的躺在草地上,听着身旁那急促的呼吸声,他终于安心的笑了…

第三十三章 林警官变温柔了?

清晨的风吹动着窗帘,帘布似波浪被推开,一缕阳光从高楼顶照下,落在房间里。

房间很明亮,铺着一张很大的床,床上躺着一个人。

似乎是在睡梦中被强烈的阳光刺醒,金随缘用力的抬着眼皮,试图睁开眼,只是眼皮很重,像有千斤力压着,深深的疲倦从脑海深处如同潮水般地涌出来,令得他的双眼始终是处于闭拢状态。

而这种疲倦,似乎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终于是在挣扎中,强行的裂开一道缝隙。

当双眼睁开时,四周是陌生的环境,木质的地板,房顶挂着一个水晶灯,墙壁上是一副油画和一副水墨画,上写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八个大字。

而床边有个柜子,柜台放置着一个龙猫娃娃,还有一大堆韩国化妆品…

“这儿是哪?”金随缘皱着眉头,使劲回想着昨夜发生的一切,可一想,脑子就痛的要命,就像喝醉了酒一般。

他伸手掀开被子,发现自己上身赤膊,下身正穿着一件男士睡裤,是谁替自己换的?

手撑着身子,刚要下床走动,身子却是一软,一种无力的感觉从四肢百骸散发而出,令得金随缘毫无力量……

“居然搞成这幅德行…”金随缘低头望着泛白的手掌,忍不住苦笑连连,他清晰的感觉到这副身体曾经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和冲击,以至连内劲都调动不了,显然是伤的不轻。

小心翼翼的从床上缓慢的挪动,金随缘扶着床沿勉强的站直了腰身,然后靠在窗边,温暖的阳光倾泻而来,将他环抱在中间,置身阳光下,仿佛疼痛也变得轻缓不少。

“小和尚,你总算醒过来了…”

忽然,林清儿从门外进来,她脱下了庄严的警服,换上了粉色的家居服,还围上了围裙,在衣衫的包裹下,延伸出曼妙的曲线,阳光透过布帘,照在她那秀美脸庞上,令人怦然心动。

“林警官…这里是…”见是林清儿,金随缘心头的阴霾微微散去。

“我家啊!”林清儿随口说了一声,然后端着一碗稀粥放在柜台上,温柔道:“你饿了么?先吃点东西吧。”

“你做的?”金随缘面露惊异,显然对于林清儿会下厨这件事,他表示震惊。

“怎么?你当我只会舞刀弄枪?我做饭很厉害的好不好!”见他质疑自己的厨艺,林清儿不服气的挺着胸脯,一副姐姐也是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全能美女的神情。

“这胸是有点厉害!”目光一瞥林清儿那圆鼓鼓的胸脯,金随缘忍不住在心里默默点赞。

“好了,快点过来。”林清儿没察觉到他的眼神,叉着腰娇嗔道。

金随缘微吸了口气,拖着沉重的腿,一点点移到柜台旁,还别说,瞧着那粥浓稠正好,色泽白皙,金随缘食欲大开,端起来就喝。

“怎么样?手艺不错吧?”林清儿满心期待道。

这是林清儿第一次为了一个异性下厨,虽然她的厨艺不错,却从未在别人面前展示过,换句话说,她住进这套公寓到现在,除了她自己,就没人进来过。

而金随缘不仅是她的朋友,更救过她的命,对她而言,带一个经历过生死的朋友回家,亲自花精力花时间去照顾他,完全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的事。

可再合情合理,毕竟是一男一女,尽管金随缘一直处于昏睡状态,但每天夜里,隔着房间,林清儿有意无意都能感觉到隔壁那人身上的男性气息,特别是替他换裤子的时候…

“好喝。”金随缘笑道。

“我…我再去盛一碗。”脑子里想入非非,林清儿莫名脸红起来。

“不用了。”金随缘拉住她,心头微暖,道:“我昏迷了多久?”

“四天时间了…”林清儿撇嘴道。

“四天?”金随缘微怔,虽然有所预料,但没想到自己这一次受伤竟然会昏迷这么久。

“你说呢!要不是看你心脏还跳着,我早就通知殡仪馆把你给火化了…”林清儿怒瞪着美目,说着说着,神情忽然变得温柔起来:“好在你福大命大,最后从鬼门关走回来了。”

“小和尚,你那天为什么突然会发疯…”

这问题,林清儿本不想问,但想起那天晚上金随缘发狂发疯,还差点把自己给掐死的情形,她至今都有点后怕。

她实在弄不懂,一个人的性格怎么会在瞬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也不清楚。”金随缘摇摇头,那股滔天般的杀气之强,确是他平生所见之最,即便过了四天,那种极度血腥的味道依然萦绕在他的心头,久久无法散去。

而杀气顾名思义,是一种杀戮之气,这种气人人都有,可大多数人只有在愤怒或者痛苦中才会被激发出来,而习武之人天生旺火,火气盛,杀气也更甚。

但常人身上的杀气再浓烈,却始终摆不上台面,只有真正经历过杀戮,经历过残酷所汇聚成的杀气,那才是真的杀人之气。

只是金随缘平生连小鱼小虾都没杀过,更别说是活生生的人,杀气又从何来?

“好了,想不明白就不要想了,重要的是你好好养伤,不然下半辈子可都要躺在病床上过日子了。”林清儿看他神情呆滞,也安慰道。

“反正有林警官你亲自照顾,每天好吃好喝伺候着,就算躺病床上一辈子,我也不亏啊!”金随缘打趣道。

“想得倒美,本警官是看你出生入死,才抽空照顾照顾你,你休想赖在着不走。”林清儿美目转向金随缘,温柔的小厨娘立马变成化身为了威严女警花,俏鼻一哼,嘴巴一撅,那洒脱模样,相当的霸气侧漏。

殊不知,她心里却想着,要是小和尚真瘫了,自己会不会愿意照顾他一辈子?

瞧林清儿那堪比川剧的变脸绝技,金随缘不由摸摸鼻子,看来刚才的那种温柔体贴,果然是昙花一现,这大姐姐终究还是个彪悍的美女啊。

不过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因为这才是他熟知的林大警官嘛!

第三十四章 瞒天过海

靠在床头,金随缘嘴唇略微干裂,面色看起来虽不太好,但总算多了几分红润,吐了口气,他随意道:“崔绝心死了么?”

“像他这种灭绝人性的家伙,死对他来说太便宜了,警局已经上诉法院,控告其故意谋杀罪,等结果下来,不是执行枪决,就是判无期徒刑,让他吃一辈子牢饭!”林清儿睫毛轻动,满怀恨意道。

金随缘默默点头,崔绝心精通各路武学,修为高深,若非他机缘巧合,引动那神秘的“疯血”,凭他的本事,绝对摆脱不了化功大法的束缚,这种危险人物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这家伙终于落网,与其一枪崩了,金随缘倒希望他待在监牢里,用下半辈子来忏悔自己犯下的罪行。

“对了,这次能生擒犯人,活下来的警员都很激动,而且这次的行动,你的功劳最大,等你伤全好后,局…局长想亲自见见你。”林清儿笑道。

“什么?局长要见我?”金随缘有点动容,连忙道:“林警官,这案子,我想你不要声张。”

“哦?”林清儿诧异。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事要放出去,我肯定要麻烦缠身了。”金随缘苦笑。

“你是有心人来找你决斗?”林清儿冰雪聪明,一下就听出了话中的意思。

表面上现在是风平浪静,毛事都没发生,可这事一旦被曝光,以京南市媒体的尿性,肯定会大书特书。

“青年高手勇斗匪徒!”

“国粹的发扬者,人民的保护神!”

诸如此类的报道势必跟风,到时就算金随缘不做英雄,也会被人抬到英雄的宝座上。

试想想,以金随缘这种毫无心机,又愣头愣脑,还不会讲客套话的傻小子,这要是被媒体围住,不出一分钟,什么秘密都被挖走了。

再者,以崔绝心的武功修为,在江湖上不可能默默无名,这样一个人物,如今却败在了一个小青年手里,这不是现成的唐僧肉么?

万一哪个急于成名的人发了疯,学崔绝心这般来找金随缘一较高下,那金随缘的日子怕都过不下去了。

“不如把这功劳算在警队头上,对外只字不提,不是一举两得?”金随缘道。

“那不行,警局档案已被记录,就算我睁只眼闭只眼,当时还有特警队的人在场,人家眼睛可没瞎。”林清儿摇摇头道。

“难道没有别的法子?”

“等等,让我想想。”

林清儿咬着嘴唇,猛然一个激灵:“有了,就说你是警队安插的线人,以卧底之名潜伏,这样一来,就能保证你的档案信息不会被公开。”

“妙计。”金随缘点点头,心道林警官也没白混这些年,肚子里还是有点干货的,来这一套瞒天过海。

名利是金樽,亦是毒酒。

有的人喝了醉生梦死,不知方年,可有的人喝了却难以下咽,悲从中来。

林清儿很理解金随缘的难处,只是金随缘不求名利,她顶头上司求啊!

京南警局现在是青黄不接,诟病已久,林清儿是会破案,但独木难支,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这次命案,警局几乎把一半兵力都派出去了,绝对是孤注一掷,现在案子结了,可人不是警方抓的,这消息传出去,那还了得?

说好听点叫办事不力,说难听那就是饭桶!

所以罗局长要见金随缘,明里暗里都有拉拢的意思,这点就算林清儿不问,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现在,林清儿给金随缘安插了一个线人的身份,一旦线人身份上了台面,无论这件事情是谁干的,大小都算是警方内部人员。

而警局规定,凡是线人,一律不准公开信息,这样既能保护金随缘,又能保持神秘性,让民众以为警局还有一卧底高手。

当然了,破了案,罗伟民这个警局局长好处必然不会少。

这种一石三鸟之计,对谁都有利。

“林警官,这回破了案,你承诺过我的那十五万…”金随缘似乎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目光“贼溜溜”的看着林清儿,搓着手干笑道。

林清儿刚还夸耀这小和尚淡泊名利,没想到扭脸回到解放前,还是惦记着那十五万奖金,于是瞪了他一眼道:“知道知道,人民警察还不至于欠你的债,等下把你卡号给我,我让财务转过去。”

“多谢。”金随缘难得露出笑容。

瞧他那副小财迷的模样,林清儿哭笑不得。

“林警官,能来件衣服和裤子么?你看我这…”金随缘赤裸着上身,下身一条睡裤,虽然他不介意,可毕竟男女有别,现在又同处一室,确是有点尴尬。

不说还好,金随缘一说,林清儿下意识就朝他看去,从头向下,宽阔的肩膀,强劲的臂弯,精致的腹肌,浑身上下,几乎没有半点多余的赘肉,每一处都充满了力量。

完美!

除了这个词,林清儿想不出别的来描述金随缘的身材。

“林警官,林警官…”见她愣神,金随缘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我这就去拿。”林清儿回过神,俏脸忍不住发烫,心中暗骂自己居然对小和尚的肉体犯花痴,端着碗和勺子就急匆匆朝门外走去,生怕被人看出异样来。

第三十五章 李辉跑了

阳光明媚,光照在柜台的玉佩上,金随缘将玉佩拿在手里,这块玉佩他一直戴在身边,可从没仔细观察过,原本以为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但以崔绝心的反应来看,怕是没那么简单。

崔绝心是江湖中人,他一看玉佩,就认出了是何人之物,可见玉佩的主人也是个江湖中人,而且地位超然,否则凭崔绝心的本事和傲气,怎么可能对这玉佩都毕恭毕敬?

只是金随缘不明白,崔绝心能认出玉佩,他师父少林方丈纵横江湖几十年,乃是武林公认的前辈高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这玉佩的来历?

如果知道,又为什么欺骗自己?

难道师父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他要自己去解开这个谜团?

金随缘心里五味杂陈,师父对他恩重如山,此情就算拿命相报,他也心甘情愿,但师父赶自己下山,又没透露一点线索给他,让他满世界寻找父母,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自下山以来,他好事遇过,坏事也遇过,对人生充满了向往,但正应了那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生擒了崔绝心后,金随缘觉得自己的生活将会不单纯,再也不平静,或许腥风血雨正朝他涌来,而他除了面对之外,毫无办法。

“你到底有什么秘密?”

手捏着玉佩,金随缘忽然发现,玉佩上那朵金花下还雕刻着两个小字,他定睛一看,似乎不是用楷书写的,于是赶紧用林清儿的手机拍下照片,将照片发到电脑上,用识图软件分辨字迹。

电脑一扫描,屏幕上立马出来了“天宗”二字。

“天宗?”

江湖上各大门派,只要有点名气的,金随缘都知道个大概,唯独这天宗,他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莫非是隐门?

华夏已有数千年的历史,纵观全局,上到三皇五帝,下到清末民初,奇人异士数不胜数,三教九流之辈,开枝散叶,繁衍至今,尽管已淡出常人的视线,却依然生存。

武道起源,炼化内劲,养气固本,方达至圣。

可另有传闻,有人以奇门遁甲,鬼谷秘术为根基,沟通天地灵气,以至于上明九天神邸,下探阴司鬼怪,百口其说,怪诞陆离。

只是这群奇人大多隐居山林,闭关潜修,从不现身,也从不和世俗人打交道,甚至连他们的身影都被传的神乎其神,和幻想中的仙人一般无二。

以至于江湖中有了隐门的称呼。

传说归传说,直到如今,也没有谁真正见过隐门中人,更别提隐门的下落了。

“我是脑子秀逗了么?”金随缘自嘲一笑,世上哪来什么隐门,就算有,那也和他八竿子打不着。

何况“天宗”两字未必是门派的名字,也许是玉佩的主人随意刻上去的,他在这里无端猜测,反倒像只无头苍蝇,估计想破了脑袋,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换上吧。”林清儿开了门,将衣服裤子丢都床上。

“你要看我换衣服?”金随缘笑道。

“小屁孩,还怕别人看啊!”林清儿冷哼一声,可还是乖乖转过身去,听着后面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林清儿疯狂脑补了一副美男更衣图,口中念念有词:“这小和尚脱了衣服比穿着还有料,真是气死人了。”

“好了。”

金随缘换好了衣服,摸了摸油光发亮的头,不管气色如何,这颗脑袋依旧养眼夺目,简直帅到掉渣!

“随缘,你和那个柳文淑是什么关系?她好像很关心你的样子,每天打电话来问你的情况,我也不敢透露太多,只说你在替警方办事,过几天任务结束就回去。”林清儿冷不丁说道。

上次她打电话给金随缘,就是柳文淑接的电话,这几天金随缘受伤休养期间,柳文淑早中晚准时三个电话,全都是问金随缘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

那频率和关切程度,似乎超出了普通朋友的范畴,这点让林清儿不得不产生怀疑。

“她是我的合租对象。”金随缘道。

“就这样?”林清儿眯着眼。

“我一个出家人,能和她有什么关系?”金随缘苦笑道。

“也是,你这小子就算有色心,也没那色胆。”林清儿一副看穿他心思的表情。

“呵呵…”

金随缘扯了扯嘴皮,没承认也没反驳,心道柳姐可不是你想色,想色就能色的人,就连那个留学海归回来的有志青年都入不了她的法眼,自己这小保安凭什么虏获她的芳心?

美人如枯骨,还是修修佛,练练功,多赚点钱买好吃的来的实惠。

“对了,你接下来去哪?我送你。”林清儿道。

“去雅兰集团。”金随缘道。

柳文淑那边,有空打电话回去报个平安就行了,反倒是雅兰集团,金随缘答应过南玉真要替她收集李辉监守自盗的证据,现在耽搁了四五天时间,估计南玉真已经气得跳脚了。

万一因为这事,公司炒了他的鱿鱼,那就真的悲剧了!

“你在雅兰工作?”林清儿吃惊道。

“嗯,我在雅兰当保安。”金随缘点头道。

“当保安?”林清儿哑然失笑,她千算万算都没算到,小和尚居然去做保安了,于是道:“我劝你还是先别回去了。”

“什么意思?”金随缘问道。

“昨天警方刚接到雅兰集团打来的报警电话,说公司的一份秘密文件被人盗走了,怀疑是保安部副部长李辉做的案,希望警方介入调查。”林清儿道:“这事本来空口无凭,没想到夜里,李辉突然失踪了,警方初步认为是李辉畏罪潜逃,所以现在正立案调查呢。”

“李辉跑了!!”金随缘瞪大了眼睛,有点不敢相信。

“据说那份机密文件是一份服装设计图,李辉这一跑,雅兰集团就乱成了一锅粥,我劝你还是等两天再回去,免得惹祸上身。”林清儿提醒道。

在金随缘看来,李辉这人城府极深,又善于左右逢源,偏偏做事滴水不漏,让人无缝下嘴。

南玉真明明晓得李辉是内奸,却安插自己到保安部做眼线,就是苦于没有证据,而贸然对李辉动手,只能是打草惊蛇,弄不好还会落得个两败俱伤的境地。

谁知道,李辉压根没打算继续潜伏,反而来了一招釜底抽薪,自己先跑路了,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难道李辉不晓得,他这一走,就等于承认了文件是他盗的?

但以李辉的狡诈和圆滑,根本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不行,我得赶快回去。”金随缘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回去一趟。

“我送你?”

“不用。”

道了一声,金随缘将玉佩收好,头也没回就走了。

第三十六章 南玉真的烦恼

花了两元钱上了三路公交车,没半小时车就到了雅兰集团门前。

金随缘松了松筋骨,尽量让自己的看起来精神点,然后大步流星的走入门,可一进门,却发现外面的保安室空无一人,连门都给锁了。

“怎么回事?”心里忽升起不祥的预感,金随缘也收了神,赶紧朝着大堂走去。

还没等他上电梯,就听到四周大大小小的美女员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且各个神情隐晦,似乎在讲见不得光的事情。

金随缘假装毫不在意,却把耳朵伸得老长,以他的耳力,方圆数丈之内,别说是人说话,就算一只蚊子飞过,也如声在耳畔。

“你听说了么?昨天夜里,保安部的李辉不辞而别了,据传前些日子被盗的设计图和资料就是他干的。”

“不会吧,李辉可是雅兰的老人,他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那就不一定,现在这年头,谁有钱就给谁干活,估计是李辉见钱眼开,暗地里给雅兰使绊子。”

“这下糟了,三年一度的时尚展会在即,这节骨眼上把设计图和资料带走,那雅兰岂不是要栽?”

“行了行了,咱们也别悲观,先去会议室开会,或许总监会拿出办法来的。”

众女忧心忡忡,也没停留多久,就抱着一大堆文稿和文件,上了电梯。

金随缘听得仔细,看来林警官的情报没有错,这李辉真的跑了,不过现在不是杞人忧天的时候,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抓到犯人,所以他上了楼,一拐角都到了监控室。

一进门,十几个保安正扎堆窝在监视器前,目不转睛的盯着七八个镜头。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么?”金随缘问道。

本来保安部的一把手是李辉,可如今李辉不知所踪,这群保安群龙无首,万一公司怀疑他们和李辉串通一气,协同作案,甚至以后还要吃官司,好在金随缘是公司上头派下来的,有金随缘在前面顶着,天塌了也砸不到他们的脑袋。

所以赶紧腾出那张舒服的大沙发,个个毕恭毕敬的站成一排。

“所有监控都查过了,一切完好,只有四楼一号门门口的监控器丢失了一段录像,我们怀疑那段丢失的录像就是李…李辉监守自盗的证据。”

“文总监还好么?”金随缘道。

“别提了。”一位资深保安惋惜道:“我听上头的人说,这回的时尚展邀请了国际知名品牌“迪玛尔”的大中华地区负责人做嘉宾,他们对我们公司很看好,要是能做出一批好衣服,很可能会和我们公司合作,可惜…”

金随缘冷笑,知人知面不知心,这年头玩出卖的都是自己人,真是防不胜防!

“你们继续监看,要是有什么发现,立刻向我汇报。”金随缘道。

“是。”这群保安连连点头,哪敢说半句不是。

金随缘看了几眼,也没在监控室逗留,此时温玲从二楼上来,神色忡忡,看上去很是着急。

“玲姐。”温玲美丽大方,从面试开始,就对他很是关照和提点,金随缘自然而然多了几分亲近。

“是你呀,吓死我了。”温玲见有人突然窜出来,也是吓了一跳,拍了拍胸脯才发现是金随缘。

“这是上哪儿去?”金随缘笑了笑。

“去四楼会议室开会。”温玲道。

“看来这事闹的挺大。”金随缘皱眉道。

“你怎么知道的?”温玲有些错愕,金随缘这两天别说上班,连个人影都没见着,不过一想,他是保安部的,只要一问,那群保安肯定会把事情全说出去。

“我和你一起会议室。”金随缘道。

温玲心头恼怒,现在不是找人打架斗殴,谁功夫好谁就是老大,你一个高中都还没毕业的小毛孩,凭什么去会议室开会?

更何况就算去了,你能帮公司解决问题么?能把李辉捉案归案么?

不过这话她可不能说,于是道:“设计图被盗走,这消息绝对不能外露,现在总监和高层正在商议对策,你能做的就是维护公司的治安,千万别再出任何乱子了。”

“不说了,我先走了。”

被温玲有意无意的奚落了一番,金随缘暗自无奈,我这么聪明伶俐,怎么到她这儿就成了只会拳脚功夫的匹夫?

这种被小看的滋味,他可一点都不喜欢。

憋着一口气,金随缘也不顾她的劝告,紧随其后,悄悄溜进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南玉真坐在位子上,心情差到了极点。

雅兰集团能成为京南市乃至豫南时尚圈的龙头老大,并不是完全靠庞大的资金,更重要的是,超一流的设计师和最顶尖的制作水准。

这次的新作品是设计团队花了好几个月的心血和精力共同策划出来的,从材料到剪裁,再到加工半成品,每一道工序都按照最严苛的流程走。

为的就是能在时尚展独占鳌头,吸引国际名牌“迪玛尔”的关注,借着和“迪玛尔”的合作,打通国际线,将生意和品牌推广到欧美地区。

但出了这种事,南玉真的算盘全都被打乱了。

“到底是谁在捣鬼?”

手中攥着圆珠笔,南玉真目中满是怒火,以她的精明当然不会蠢到去深究李辉,毕竟李辉充其量就是个保安,他不敢冒着犯罪的风险,去盗一份对他而言一分不值的东西,除非是有人在背后指使他,并且给了他足够多的好处,才让李辉鬼迷心窍。

也难怪,商场如战场,本就是尔虞我诈的地方,一个企业崛起,不管有没有野心称雄称霸,都会遭受有心人的妒忌,甚至是仇恨,毕竟蛋糕就那么大,不是你吃,就是我吃,谁不想要多分一杯羹呢?

可雅兰屹立至今,也不是好欺负的,能够在雅兰头上动土,还挖了墙角,光这手段和魄力,显然不是一般的小公司所具备的。

“南总监,看你似乎很累的样子。”

正当南玉真烦恼时,金随缘从会议室门外走进来。

“你可好几天没来上班了。”南玉真见有人来了,也收了心神,微笑道。

“有点事耽搁了。”金随缘不好意思道。

“玉真?”温玲抱着一大堆文件从电梯下来,却见金随缘先他一步,不由朝他皱皱鼻子,然后对南玉真道:“总裁说这事让你自己处理,另外设计部的人和王经理已经到了。”

“知道了。”南玉真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摆手道:“让他们进来吧。”

“好。”温玲点点头,然后走到门外将人接进来。

第三十七章 嚣张的王经理

雅兰的设计部是业界公认的美女如云,一共二十八个女孩,每一个都长得极为标致,而作为设计部的两位部长,李婷和林雪不仅拥有美貌,更拥有比一般设计师都要优秀的设计天分。

当然,聘请这两人所花的薪水并不低,不过她们的本事却是对得起这份薪水。

两人身着黑色职业装,一个仅到耳垂的短发秀出一丝野性和干练,一个长发披肩尽显气质和柔美,而裙下勾勒出一条细长雪白的大腿,性感不失美丽,实在让人赏心悦目。

而后进来四五个男人,个个都是西装打领,一脸肃然,可目光却隐约落在两女那丰满的娇躯上,不时失神忘语。

为首的男人叫王健军,三十多岁,戴着眼镜,脸色发黄,看上去身子似乎有点虚,他是雅兰的总经理,公司上下除了南玉真之外,就属他最大。

他坐在第一把椅子,目光一瞥,便落在了金随缘身上,眉头一皱:“温部长,公司会议不准外人参加,这是怎么回事?”

“他…他是公司新聘请来的保安部长。”温玲早和金随缘说过,让他不要来,可金随缘不听,这下被总经理抓个正着,所以只好硬着头皮道。

“保安部长?公司什么时候招的?我怎么不知道?”王建军盯着金随缘,字字珠玑,质疑之中,还带着些许嘲讽:“你叫什么名字?读的研究生,还是博士?”

“在问别人姓名之前,是否应该自报家门呢?”见他一上来就被自己进行逼问,金随缘很是反感。

“你!”王建军眼睛一瞪,又是看向温玲:“温部长,他是你带进来的,把他的资料给我!”

温玲一脸难色,忙朝南玉真看去,南玉真心领神会,打圆场道:“王经理,你去燕京出差一个月,公司因为人手不够,所以招了新的保安部长,没有事先通知你,是我太疏忽了。”

王建军闻言,面色方才好了一点,在公司里,别人的话他都可以当耳旁风,唯独南玉真的话他必须服从,于是笑道:“哪的话?是我没问清楚才对。”

南玉真肚中腹诽,这王经理在公司这几年,一直都实行铁血政策,强硬的作风,的确是让公司底下这群年轻人安分了很多,不过他太过严厉,官威太大,和下级的关系处理的并不好。

好在公司在他的管理下,的确是逐年盈利,对此,南玉真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了。

“这次召大家来开会,想必大家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说说各自的看法吧。”南玉真靠在椅子上,俯视着众人道。

“南总监,设计图被李辉盗走了,这事算刑事案件,已经交给警方处理,我想还是等警方的调查结果下来,再做定夺吧。”其中一个男人略显为难道。

“等警方调查?这就是你的方案!”南玉真一脸冷容,美目如刀看着那人,娇喝道:“李辉现在人间蒸发,设计图和资料在他手里,还不知道被带到什么鬼地方,你等得了,时尚展可等不了!”

被南玉真训斥,那位高管尴尬低下头,一张脸犹如黄瓜一般,毫无人色。

“不如这样,设计部那边还有一份稿子,是上半年做的企划,实在不行,或许也能凑合用。”李婷说道。

“我不赞同,那份企划案的作品款式是新颖,但不太符合这次时尚展的风格,和其他公司的作品比,档次显然是要低了不少。”林雪摇头道。

雅兰设计部每年设计的服装很多,就是为了优中选优,被挑选出来的作品会被公司拿来推广,请模特来做宣传,而淘汰下来的作品也不会丢弃,一般会以市场价卖给小公司。

不过因为要参展,公司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参展作品上,以至于连备用的作品都顾不上做。

现在火烧眉毛了,再想临时抱佛脚,可就太迟了!

“林雪说的对,雅兰一向追求完美的理念,绝对不能拿压箱底的作品去参展。”南玉真深以为是道。

“南总监,我听说天盛集团的少董和你关系要好,还有意注资我们公司,这次时尚展机会难得,恰巧天盛集团也会参加,不如两家公司联合署名,以合作关系出面,到时候就算没有好作品,“迪玛尔”的负责人估计也会另眼相看的。”王建军提议道。

“王经理,雅兰能有现在的品牌效应和成绩,可不是靠和什么人搭关系得来的,就算这次不去参展,我也不会跟天盛集团合作。”南玉真冷冷道。

“呵呵…”王建军干笑一声,心里却在暗骂南玉真不识时务,不懂得因势利导。

那个天盛集团的少董明明在追求她,这事只要她开口,转眼雅兰的危机就解除了,而且还能得到天盛集团的大笔资金做后盾,这笔买卖稳赚不赔。

“难道不能再做一件。”金随缘问道。

“随缘,别多嘴,能重新做还开什么会?”温岭白了他一眼,提醒他不要说话。

“你一个小保安能待在会议室里已经够知足了,还在旁边指手画脚,你懂什么是设计,懂什么是服装么?”王建军满目鄙夷道。

“不懂。”金随缘淡淡道。

“不懂就出去,免得打扰我们开会。”王建军很不耐烦道。

“我是真的不懂,你和我一样拿不出方案,凭什么是我出去,而不是你出去?”金随缘反唇相讥。

身为公司的经理,王建军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平日就连南玉真在做决策时,也会听取他的意见,可今天却被一个毛头小子看扁了,当下燥怒道:“你…你是什么职位,我是什么职位,你竟然敢叫我出去?是不是不想干了!”

“能不能干,不是你说了算的。”金随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南玉真允许他开会,就说明他有开会的资格,这王经理嚣张跋扈,还胳膊肘往外拐,他见了就不爽。

“好啊你!”王建军被气得脸色铁青,指着金随缘对温岭道:“温部长,立马给我开了这小保安。”

“王经理,你怎么做不太好吧?”温岭替金随缘说情。

“怎么?我还没权利决定一个保安的去留?”王建军冷笑道。

“不是,随缘他…”

温岭刚要说话,就见南玉真狠狠一拍桌,“砰”的一声发出巨大的响声,冷若冰霜道:“吵够了没有?”

冷冷的声音夹杂着怒气,让所有人都浑身颤栗,在大家印象中,南玉真气质高雅,不易接近,但很少给人脸子看,对待下属也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从不随意批评。

正所谓“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只是大家都没想到南总监发起脾气来,这么恐怖!

“都先出去吧,散会!”

南玉真烦闷的摆摆手,将外套脱下,秀出玲珑有致的曲线,从玉颈向下,白皙若雪,起伏波涛,当真称得上秀色可餐。

众人见她心情低落,纷纷在心头叹息,一个个走出会议室。

“小玲,替我倒杯咖啡。”

“知道了。”温岭有点心疼她,毕竟作为公司总监,压力几乎全都要她一个人抗,但没办法,这事无人能替她分担。

每天会议结束,南玉真都会泡杯咖啡,在办公室小睡一会儿,尽管刚才的事令她心有不爽,可连日来的疲乏,却犹如飓风一般碾压而来。

弯下身,靠在桌子上,南玉真刚要闭眼,却发现桌上有一堆文件。

秀眉微皱,南玉真将文件拿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组服装图片。

“汉服,宋服,唐装……怎么全都是复古风的?”

瞧着这些衣服,南玉真哭笑不得,随手将其揉成一团,想要丢入垃圾桶,腹中恰巧一痛。

捂着肚子,俏脸布满了苦楚,她仰头就将开水一饮而尽。

良久之后,痛感方才渐渐减弱,南玉真喘着气,一副心力交瘁的样子,看得人不由心疼万分。

“南总监,你没事吧?”金随缘站在门口,正准备离开,此刻见她如此,连忙走到她身边。

“有点累而已!”

南玉真挤出一丝笑容,习惯了高冷,她可不愿被别人看到脆弱的一面,尤其是个像男人的大男孩!

“南总监,有些话我说了,你可不要不高兴。”金随缘叹气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要是你累倒了,底下的人怕都要跟着你遭殃!”

“没办法,重任在肩嘛!”南玉真苦笑一声,她是女强人,可她不是工作狂人,能轻松的话她早就休息了。

可如今公司正处于繁荣期,也处于瓶颈期,尽管雅兰在豫南一带名声不小,但和国内服装业龙头相比的话,雅兰显然是不够看的。

要想突破瓶颈,成为真正一流的企业,唯一的道路就是改良和创新,只有不断创造新品,才能稳固地位,甚至可以将龙头的客源抢夺过来。

“宝剑锋出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话放在南玉真身上,那是适合不过了。

金随缘摇头叹息,下有下苦,上有上难,这年头谁活的都不轻松呀!

“不好了,不好了!”温岭踏着高跟鞋,飞跑进会议室。

“什么事,风风火火的?”南玉真皱眉道。

温岭提着个空杯子,神色慌张,忙用手捂着胸口。

“记者…记者堵门了!!”

第三十八章 请叫我万人迷

“记者?”南玉真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略带慌张道:“怎么回事?记者来干嘛?”

“说是要采访设计图被盗的事情。”温玲急声道。

“这事我不是吩咐过,任何人都不准向外透露的嘛?媒体是怎么知道消息的?”南玉真怒道。

“不清楚,咱们还是先下楼看看吧。”温玲道。

“走!”

南玉真穿上衣服,连咖啡都没喝,就气冲冲的朝大门走去。

……

此时,雅兰集团门口已经聚集了大批的记者媒体,这些记者被十几个保安死死的挡在了外面,寸步不得进!

“有没有搞错啊,我们只是想报道新闻,不让我们进去,这是什么意思啊?”

“出了事,不会不敢出来了吧?”

面对着记者媒体的聒噪,保安们就是一声不吭,寸步不让,任凭你喊破喉咙,我自雷打不动。

这些记者大半是女性,身骄肉贵的,被一群似金刚猿人般的保安挡住,一时也没了法子,只好在门口架起机器,直接开始现场直播。

“各位观众朋友,大家上午好!现在呢是上午十点三十分,我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京南时尚圈的新贵企业,雅兰集团的门口,早前,有人透露说,雅兰集团丢失了一份珍贵资料,传闻是内部人员盗走的,这件事是真是假,我们还是要请雅兰集团的负责人来和我们说说。”

一位女记者在镜头前舌灿莲花,解说的不亦悦乎!

公司大厅里,部长以上的高管几乎都站在了一起,个个神情凝重,交头接耳,显然对于媒体的到来,他们也是始料未及,如今被人堵在家门口,完全没了主张。

“王经理,怎么办?再这么下去,公司今晚可就要上头条了!”设计部的林雪焦虑万分。

京南市这群媒体记者都是吸血鬼,好事从来不报道,坏事却传的别谁都快,一旦被他们给盯上,不咬下几块肉,他们是不会松口的。

要是把人放进来,指不定会从什么乱子,可要不放行,万一惹了记者们生气,回头编一篇新闻来给雅兰泼脏水,那雅兰这些年建立起来的形象就全都毁了。

越大的公司做事就越要小心谨慎,容不得半点出错,得罪媒体记者就是第一条禁令。

“别慌张,记者只是收到了风,稍微搪塞一下就糊弄过去了。”王建军抚着眼镜道。

林雪和李婷在一旁冷笑,这些记者摆明了是有备而来,怎么可能说几句就能糊弄的。

“总监来了!”

“总监,你看这事…”

南玉真带着温玲从楼上下来,众女仿佛见到了主心骨,纷纷围拢过来。

“知道了。”

南玉真淡淡道了一声,然后独自一人上前开门,这门一开,大群的记者就像打了兴奋剂般狂涌而来,保安拉起来的人墙瞬间被冲的七零八散,所有人一股脑都冲到了南玉真跟前。

“南玉真小姐,我是京南时报的记者,听说你们公司的保安部长偷了你们的机密文件潜逃了,有这事儿么?”

“南总监,我们是豫南娱乐频道的记者,据说潜逃的保安部长,是别家公司安插在你们公司的卧底,请问是哪家公司?有什么眉目么?”

“南总监,我是时尚周刊的记者,听说贵公司准备参加豫南时尚展,寻求和国际品牌“迪玛尔”的合作,请问这次的盗窃丑闻,对贵公司的计划,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呢?!”

南玉真这一整天的心情都不太好,如今面对蜂拥而至的记者和一大堆刁钻的问题,再冷静的人怕也难以忍受。

“抱歉,这件事属于公司的机密,恕我无可奉告。”

南玉真强压着火气,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随和,然后伸手拨开人群,想要从大门出去,开车离开,可没想到她这一拨,前排一个女记者高跟鞋一扭,整个人摔在了地上,机器也砸坏了。

“打人了!打人了!”

突然间,人群中猛然响起喊叫声。

咔嚓嚓。

眨眼间,十几家媒体记者狂按快门,灯光飞快的闪动。

“不要照,不是我打的。”面对闪光灯,南玉真一时也有点慌了,忙解释道:“我只是想出去,是她自己摔倒的。”

“就是你推的我!”

倒地的女记者像抓到了一根麻绳,疯狂的抓着她不放,大声叫喊道:“不透露消息就算了,居然还动手打人,太没素质了!”

“放开我。”南玉真皱着眉头。

“太可恶了,竟然打人!”

“对,大家一起曝光她!”

所有的记者的枪口一致对外,将南玉真逼到死角,恨不得用手中的照相机将她照成飞灰。

南玉真被人群围堵拥挤,想要辩解,可没有人听她说话,她仿佛是大海中的一叶孤舟,任凭巨浪拍打推搡,左右摇摆。

正在此时,一双温热的大手抵在了南玉真的后背,刹那间,南玉真只觉自己是靠在了一座大山上,稳妥,有力,充满了安全感,她回头一瞧,人群中忽然露出了一个光鲜亮丽的光头。

来人自然是金随缘,他离开会议室后,就站在二楼的窗户口望风,本以为是他什么事,结果这群记者得理不饶人,不仅处处刁难,还公然玩碰瓷的伎俩。

他身为雅兰集团的保安,怎么能袖手旁观,这不,直接冲下楼来,准备大展身手。

“各位,南总监不方便回答问题,你们还是请回吧!”金随缘将南玉真护在身后,毫不畏惧的站在最前头严肃道。

“你谁啊你?”一个记者用鼻孔瞪着金随缘道。

“我是这儿的保安。”金随缘道。

“保安了不起啊,你们总监打人了知道么?”另一个记者牛逼哄哄道。

“我数到三,你们再不走,就走不了了。”金随缘一脸平静。

“想吓唬我们,告诉你,没戏!”

“对啊,敢打我们,明天就让你上新闻头条!”

记者像十几条白眼狼露出贪婪而又无耻的笑声。

“一!”

“二!”

金随缘摇了摇头,然后走到那个掉落的摄像机前,抬起一脚踩在上面,正当众人不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的时候,摄像机“啪”的一下,竟被踩的稀巴烂,成了一块塑料饼。

金随缘将饼状的摄像机捡起来,微笑道:“这饼看上去味道不错,你们哪位愿意上来尝尝?”

“我靠!”

这些记者眼珠子都看傻了,摄像机虽然外壳是塑料的,但内部都是金属和电子芯片,硬度可不低,没想到这小保安一跺脚,就被踩成了大饼,这尼玛绝逼是个大力士啊!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群人也不敢逗留,赶忙扛上机器和家伙撤退,没几秒钟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金随缘见人都跑了,回头对着失魂落魄的南玉真道:“这群人都是软脚虾,你稍微客气点,他们反倒蹬鼻子上脸了,以后要是再敢来,你通知我,我吓不死他们。”

瞧他老气纵横的给自己灌输霸权主义,南玉真心情渐渐好转,笑道:“他们惜命的很,知道你在,估计打死都不会再来闹事了。”

“放心,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道理我懂。”金随缘拍着胸脯道。

“随缘,你真是太man了,简直男神到了极点!”

“对对,还有那句我数到三,你们再不走,就走不了了,哇,帅毙了!”

“那一脚才是霸气侧漏好么?直接都把摄像机踩烂了。”

设计部的女孩们站在大厅里,将刚才的一幕瞧得真真的,原以为南总监会被媒体记者全群围攻,雅兰声誉毁于一旦,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对,是杀出个唐三藏。

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在有难的时候,有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站在自己跟前,替自己挡风遮雨,排除万险?

现在金随缘三言两语,外加一脚,就把难缠的记者都吓走了,这种男子气概,让一大波女孩瞬间成为了迷妹,个个都面带桃花,含情脉脉的看着金随缘。

温玲双手环胸,无奈一笑:“这小子,真是个万人迷,到哪儿都不安分啊!”

第三十九章 破财

经过记者这一闹,雅兰集团将大门关上,今天一天都闭门谢客,除了公司里的人,谁都不准放行。

金随缘见没自己啥事,就准备回公寓看看柳文淑,毕竟昏迷了四五天,柳文淑一定着急了。

从大门出来,他转道进了一个公交车站,在站牌旁边有个自动提款机,因为没有户籍,所以金随缘连身份证都没有,到现在也没有办理银行卡,手里这张卡,还是孙大叔借他用的。

花了几分钟,从自动提款机里取了一万块钱,金随缘心里被爽快。

正所谓“有钱在手,天下任走”

在世俗混了个把月,金随缘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按他的花销,足够保证三四个月生活无忧。

人逢喜事精神爽,裹携“重金”,他破例打了回车,雄赳赳到了寓所。

小区外有一条街,坐落的全是小商品店,在边角处,还有一家药店。

“司机停车!”

“小兄弟,你不是到金凤街么?”司机不解问道。

“在附近有点事。”金随缘掏出二十元钱零钱:“这是车费。”

收了钱,司机也懒得多问,油门一踩,就消失在了车流中。

“不如带点药回去?”

柳文淑身子骨弱,平时又缺乏锻炼,再加上工作到凌晨再回来,久而久之,必将久累成疾,而这种慢性损伤一般的药只是治标不治本,正巧这有药店,他立马起了心思。

金随缘走入药店,药店老板便迎了上来:“小兄弟,想买点什么?”

“老板,你这儿有上等的中草药么?”金随缘问道。

“小兄弟你算来对了,我这家药店别的没有,好的中药包你满意。”药店老板估计也是个嘴上抹了黄油的主儿,见金随缘询问立马笑颜逐开。

这家药店别看门面不大,但坐落在商业区旁边,周遭并无同行,几乎是一家独占整区的药房生意。

而这老板本是药剂师出身,这些药基本都是从药农手里采购的,价格至少低于市场价十分之一,但他常常倒手给邻近的医院和商家,从中大捞特捞一笔。

而他的店主打就是中药,可如今人人讲究一个”快“字,治病都像是在和别人赛跑一般,恨不得一帖药下去,半分钟就能药到病除,以至于西药盛行,反倒老祖宗传下的中草药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但西药治标不治本,中药慢是慢,可重在调理,且副作用小,适用调理内虚,补气养血。

见药店老板如此上心,金随缘颇为满意,这做生意有做生意的理,不管这店的东西好坏,至少这老板对顾客是尊奉有加。

不一会儿,那人就从后面的小药柜里取出了四五份药材,药材都装在药盒子里,然后用药纸里三层外三层包好,此来自是为了不让药材因遭遇水汽而受潮,甚至发霉。

盒子打开,金随缘定睛一瞧,里面是人参,雪莲,何首乌,古藤花,还有一小块黑不溜秋,形如煤炭的木根子。

“老板,这是沉香?”金随缘微微一嗅,只觉鼻尖萦绕一股清幽香气,淡而郁,形色可观,绝对是上品沉香。

“小兄弟好眼力,不会是学医的吧?”药店老板不由惊诧。

这年头人人家里都有三九感冒灵,牛黄解毒片,要说人参摆在眼前或许认得,可这沉香在市面上几乎已无贩卖,再加上沉香通体漆黑,和木材无异,这小兄弟年纪轻轻,就能凭一眼辨明,足见厉害。

“我不是学医的,只是小时候在大山里住过几年,这沉香色深,轮廓突兀,至少有几十年了,算得上是珍品。”金随缘赞赏道。

他从小就满嵩山跑,嵩山对他来说不过是个大花园而已,至于里面奇珍异兽,名草百花,他认得没有万种,也有千种了。

“小兄弟这话动听,不知你要哪味药?”药店老板笑道。

“你这药怎么卖?”金随缘问道。

“人参六千一两,雪莲三千一两,何首乌一千一两,古滕花五百一两,至于这沉香嘛,五千一两。”药店老板道。

“太贵了点吧。”金随缘心里咯噔,自己拼死拼活一月工资才六七千,要买了药材,别说吃饭,就连鞋都要卖掉。

“好药材就值这个价,你瞧瞧这人参的品质,你要能再找到比这更好的,我把它免费送给你都成。”药店老板一脸自傲,开了十几年店,他对自己的药材还是很有信心的。

金随缘扯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自家的东西当然挑不出半点毛病,不过金随缘瞧得出来,这人参,雪莲,何首乌…品相和年份虽比不上嵩山里那些野生的,可按照药材市场的标准来看,绝对是童叟无欺,良心价格。

再者自己用功过度,气血不调,若不用草药调理身子,想恢复功力,只怕还要多花十几二十天。

“有钱花在刀刃上!”

心疼归心疼,但该花的钱,再贵金随缘也不会含糊。

“老板,人参雪莲各一两,外加顾木草,马钱子,全蝎和黄芪。”

“好的,我立马给你打包装盒。”药店老板笑道,然后将药材收起,准备切成药片。

半响后,他从柜台后面出来,拨弄着算珠,道:“一共是九千三百六十三,看在和小兄弟有缘的份儿上,我把零头给你去了。”

“谢谢。”金随缘也不讨价还价,毕竟去了零头,也算这老板会做生意,从口袋取出九千元大钞,一脸不舍的交给他。

“小兄弟慢走,以后常来。”

听着耳边那兴头正盛的吆喝声,金随缘满头的黑线,然后摸了摸那干瘪了一大半的口袋,心瞬间凉了半截。

带着痛并快乐着的心情,金随缘离开了药店,穿过马路,准备回家煎药。

第四十章 暖心

提着药回到小区,金随缘走进房间,柳文淑正要酣睡在沙发上,双手平手在小腹,就像是安详的睡美人。

金随缘自诩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见那春光大泄的雪白肌肤,不免心潮涌动,面红耳赤,于是扯过沙发上的被子盖在柳文淑身上,眼不见为净。

眼睛被美色折磨,他赶紧喝了口凉水,转身进了厨房,打开冰箱,冰箱里还有两条冰冻的鲤鱼,四五个鲜鸡蛋,外加一个卷心菜,当然,柜子底下平铺着一箱泡面。

对这“神圣”的食物,金随缘哭笑不得,记得他刚才这里的时候,柳文淑常常加班,就留了一大箱泡面给他做晚餐,后来被孙大叔知道了,说泡面有害身体健康,所以晚饭都转移到大叔家里头吃了。

那时他双手空空,身无分文,现在不同了,以他现在颇具“雄厚”的财力,轻轻松松能买下一大车子的泡面。

将食物席卷一空,金随缘围上围裙,闭关烹饪,趁着做饭的功夫,他把药材洗干净放入紫砂壶中煎煮。

此时正值黄昏,西边夕阳垂暮,残血般的红霞似一片熊燃的烈火在天际的尽头尽情绽放。

光透过窗户折射进客厅,柳文淑一阵惊厥,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却见厨房有一道模糊的人影在晃动,她右手撑着沙发,想要从沙发上站起来,身上的被子滑落到地上。

“算你有点良心。”扯过被子将自己的身子裹住,柳文淑心头暖意十足,不用猜,这被子肯定是金随缘给自己盖上的。

“你醒了?”听到客厅传来的脚步声,金随缘回头一笑。

柳文淑轻咛了一声,隔着厨房的门,见金随缘穿着围裙,手持大勺,然后井井有条的挑弄着葱姜蒜末,那般模样倒真像是个经验丰富的酒店大厨。

还没等她回过味来,金随缘已经做好了菜,用盘盛好端出来:“柳姐,吃饭了。”

“好。”柳文淑美滋滋的小跑过去,见金随缘两颊冒汗,便抽出几张纸巾,用手将汗水揩去。

金随缘愣了愣神。

“知道知道,又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谬论,不过是擦擦汗,至于怕成这样么?”瞧他一副脸僵如泥的便秘表情,柳文淑哑然失笑。

“见笑见笑。”金随缘尴尬一笑,然后落坐。

“阿嚏!”外头一股凉风灌起,柳文淑冷不丁打了个寒战,只觉头昏昏沉沉,浑身发烫,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

“你生病了?”金随缘忧声道。

“有点小感冒,没事。”柳文淑摆摆手,将他递来的水一饮而尽。

她小时候家里穷,上头有个哥哥,下面有个妹妹,都说当孩子要看时机,老大是领头羊,发号施令,老幺是冬天的小棉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爸妈疼爱还来不及。

只有老二,夹在老大和老幺中间,比上不足比下无余,再加上嘴巴又笨,自然落的个姥姥不疼爹娘不爱的下场。

后来上了大学,她也一直是一个人兢兢业业的念书,没多少时间打理身子,什么感冒咳嗽那是家常便饭。

“那柜子里瓶瓶罐罐的是什么?”金随缘好奇道。

“是我的药。”柳文淑有气无力道。

“切克闹?”

“是药,西药!”柳文淑白眼道。

“呵呵…”金随缘干笑了笑,走到厨房,打开橱柜左边的小门,里面放满了很多小瓶子,有盖中盖,三九感冒灵,还有一堆看不懂名字的药。

“找到了么?”见金随缘在橱柜旁蹲了半天,柳文淑忍不住问道。

“这些药治标不治本,吃多了还会产生抗药性,对你的病没有好处,我还是煎点中药给你喝吧。”金随缘道。

“中药?我不喝苦的东西。”柳文淑皱着眉头,女人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喜欢甜蜜的东西,无论是男人,还是糖果,亦或者是药。

让她喝苦涩的中药,对她而言不是治病,而是一种变相的惩罚。

“我熬的药不会苦。”金随缘打着包票道。

一会儿,客厅传来阵阵白烟,烟中带着浓重的药味,柳文淑受不了这种气味,捂着鼻子将头埋入被子中。

金随缘徒手拿着锅把子,气定神闲端着紫砂壶放在桌上,然后倒了一碗茶。

“看你面容憔悴,唇血偏白,一定是熬夜熬的,以致气虚寒脾才感了风寒,现在不多加调理的话,三五年后可能就要躺在床上嗑药度日了。”金随缘一边说着,一边用口将汤水吹温。

“你一个小和尚,懂得还真多。”听他说的头头是道,柳文淑吃吃笑道。

“行走江湖,技多不压身嘛。”金随缘吹嘘道。

“你要真去行走江湖,也顶多是个赤脚医生。”柳文淑笑骂道。

“不说了,趁热喝吧。”收起心神,金随缘笑着把药端到她面前。

“能不喝么?很苦的。”低头看着那一碗黑不溜秋,形如泥水的药汤,柳文淑的脸皱得根个苦瓜似的,却有种小女人的可爱与柔美。

“放心,这药不苦,我保证。”金随缘的口气很温和,仿佛是在哄小孩。

“保证?”柳文淑用手托着香腮,目不转睛的盯着他,饶是金随缘一身正气,也难挡那赤裸裸的调情。

男人和女人一样,能招架金钱,地位,甚至权势的诱惑,可招架不住温柔冢。

工作后,柳文淑一贯独来独往,除了酒店里的同事外,也没几个朋友,也就小和尚对自己好,还懂得替自己煎药。

药未喝,柳文淑心里却甜的如吃蜜糖,欢喜不已。

可令她意料不到的是,这药看似苦不堪言,入口之后,苦味一瞬而过,转眼间,口中竟有几分甘甜之色回涌。

“这药怎么是甜的?”柳文淑满怀好奇道。

“天机不可泄露。”金随缘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别打哑谜了,快和我说说。”柳文淑嘟囔着嘴,有些不悦。

“这药里有人参,雪莲,马钱子,于是我特意加了香兰草,此草生食微辛,带有涩味,可与其他三味药材一起煎煮,味道就会变得甘甜。”金随缘笑着讲解道。

“这草这么神奇,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柳文淑也不傻,西药好是好,但吃多了难免会有副作用,而且长期服用会产生赖药性和抗药性,与之相比,中药重在调理,从根祛除隐患。

所谓良药苦口,越有效的中药就越苦,人就是这样,即便知道是好东西,可要是不好吃不好喝,就算是仙丹,也不会顾看一眼。

而现在金随缘只加了一味草药,就令药汤的苦味尽祛,实在令人大开眼界。

“独家秘方,一般人我不告诉他。”金随缘笑道。

“小心眼的男人。”见他闭口不提,柳文淑冷哼一声,自顾自把那一碗药全给喝了,忽然灵光乍现,激动道:“随缘,我有一个主意,你要是把这药方拿出去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卖药方?”金随缘摸着下巴,这倒是个好主意。

其实这药方不是他想出来的,是少林寺的先辈们一代代传下来的,他在少林除了修习功夫之外,也常去药堂配药,尽管医书上晦涩的字他认不得几个,但架不住他记性好,悟性高,所以十几年下来,只要他听说或者配置过的药方,几乎都能背下来

不过这念头虽好,实行起来却不简单,至少现在的他没这个心思。

还没等金随缘决定,柳文淑头就摇的和拨浪鼓一般,噘着嘴道:“不成不成,要是药方传出去,别人家的药就不苦了,那我怎么显摆?”

金随缘一时无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敢情你的心眼比我还小!

“随缘,你今天不上班么?“柳文淑问道。

“刚忙完回来。”金随缘将鱼骨剔掉,将鱼肉夹到她碗里:“多吃点,补补身子。”

“我听说你公司出事了,不要紧吧。”柳文淑道。

“算是有点小麻烦吧。”金随缘喝了口鱼肉汤,说道:“看你这样子,明天还是请一天假,在家休息休息。”

“明天酒店要举行一个商业活动,来的都是京南有头有脸的企业老板,别说请假了,能不加班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柳文淑抱怨道。

“看来你是个劳碌命。”金随缘摇摇头,倒开始心疼起柳文淑,毕竟在酒店工作,事多不说,下班还很迟,比起她,自己那份保安的差事实在是轻松多了。

替自己倒了一碗药,金随缘仰头干掉,将盘子和药罐子收拾好,又扯过毛毯盖在柳文淑身上,悠悠道:“好了,你安心睡吧,养足精神,省得明天没力气工作。”

抓着毛毯,柳文淑心里暖暖的,仿佛连病都好了七八分,只觉得整个人都充满了精神。

“随缘,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说什么?”

听到身后一阵细微的声响,金随缘回头问道。

“没什么…”柳文淑欲言又止,将毛毯一扯,自己钻到了里面,轻声道:“晚安。”

“哦。”

金随缘莫名其妙,摸了摸脑袋,径直回了自己房间。

第四十一章 悟境小成

雅兰集团的大厦里。

温玲正坐在一张小巧的懒人沙发上,双腿弯曲并拢,手端着一杯咖啡,眼睛却盯着桌上的一大堆文件,而南玉真坐在她正对面,脸色似乎有点难看。

“玉真,你真要拿这去参展?”温玲微皱琼眉说道:“这些衣服也太…”

“太复古了?”南玉真苦笑一声,然后指着桌上的文件道:“我们手里已经没有现成的衣服可以用了,倒不如兵行险招,或许还有点机会。”

温玲瞅着文件的图片,清一色的古服,这古服本是雅兰为江南省一家影视公司特意做的戏服,和丢失的那批服装一样,全都采用纯手工制作,论精美程度,那是一等品,可拿来参加时尚展,是不是有点太本末倒置了。

何况古服和现代装不同,对试衣的模特很有讲究,一般的模特身材高大匀称就行了,但穿古服需要的更多是模特的气质,这点恰恰是很多模特所没有的。

“那你打算选谁穿?”温玲问道。

“暂时没合适的人选,不过这事我已经交给林雪办了,下午她会去一趟模特公司,亲自选几个人来试镜。”南玉真道。

“对了,天盛集团晚上在华庭大酒店有个私人酒会,邀请了很多家公司老板和时尚圈的人,请帖一大早就发来了,希望你能过去赴会。”温玲笑道:“那个林少对你还真是念念不忘,居然开了个酒会讨好你。”

一听到温玲说林少,南玉真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无奈的神色,她叹气道:“你就少落井下石了,被他这种人喜欢上,可不是什么幸运的事。”

“呵呵,人家每天送花不说,还经常约吃饭,也就你铁石心肠,要换成其他女人,肯定就被他的真爱打动了。”温玲笑道。

“得了,被他的真爱骗过的女人还少么?”南玉真翻了翻白眼。

“那晚上你不打算去了?”温玲笑道。

“当然要去。”南玉真伸了个懒腰,道:“你和我一起,另外打电话叫金随缘也来。”

“随缘?”温玲闻言,忽然神情变得格外暧昧,眨着眼睛道:“玉真,你不会也被那小子给迷住了吧?”

“乱说什么!”南玉真嗔道。

“人家随缘弟弟长得高大帅气,热心肠不说,功夫还那么好,设计部一大帮小浪蹄子每天缠着我要他的电话,我都没舍得给,像这种绝品好男人,要错过了可没后悔药吃。”温岭打趣道。

“别闹了,带他去只是充当保镖而已。”南玉真被她的脑洞彻底打败,郁闷道。

“对对,咱们的玉真小姐这么漂亮,要是去了酒会,肯定有很多蜜蜂扑过来,正巧缺个能挡驾的。”温岭吃吃笑道。

南玉真哑口无言,论嘴皮子,就算有两个她,怕也说不出温岭,所以瞪了她一眼,只管自己喝咖啡了。

……

正阳当头,公寓的房间里正放置着一个大木桶。

在京南小镇,特别是农民家里,每家每户都会在家中置办这样的木桶,上面装在桶盖,不为别的,只为了放米粮,以防老鼠的侵害。

孙福本来是务农的,家里就买了很多木桶,金随缘为图方便,就要了一个过来,专门为了做药浴。

西药都分口服和静脉注射,中药显然也有不同的途径,这药浴就是其中一种。

此时,金随缘正全身赤裸的坐在木桶中,里面热气腾腾,浓烈的药味百米之内都能闻得到。

五颜六色的草药被碾成粉末,将木桶之水都染成了栗色。

拜崔绝心所赐,金随缘的后背几乎满是伤痕,伤口经过林清儿的包扎处理,已经凝结成了血痂。

泡在药浴中,伴随着热水的翻涌,药力渗入金随缘的四肢百骸,血液,经脉,骨骼,都得到了滋养。

淤血和残毒一点点从他的皮表排出,金随缘大汗淋漓,整个脸都泛起了红潮。

“呼!”

轻吐了口浊气,他缓缓睁开眼,微微运动内劲,刺痛之下,经脉仿佛被挤开了一道口子,气过而张,神清气爽。

“嘭!”

忽然,体内的气穴隐隐崩裂,通了六窍。

“真是因祸得福,悟境小成了!”

淡笑着握了握有力的大手,金随缘能清楚的手臂的经脉渐渐粗壮起来,随之而来,是力量的扩充。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论吟诗作赋,李杜诗篇万口传,论宋词元曲,清照汉卿流百世,你真要说谁是天下第一才子或才女,怕没有一个人能推选出来,就算推选出来,也不足以服众。

可武学就不是,全靠拳头说话,谁能赢,谁就是厉害,谁就是天下第一。

而武学撇开内功心法和招式,一共分为四大境界。

分别是:人境、悟境、化境,天境。

好比扶桑柔道,韩国跆拳道和泰拳,都处于人境层面,这些功夫只是运用了人体肌肉和筋骨,爆发出比寻常人强大的气力而已。

而悟境高手则是锻炼血肉,用吐纳归一法,将自然之气融入到丹田中,通过磨合,衍生出一股无形的威力,只是这种修行方法极为稀少,唯独一些传承百年甚至千年的门派和古武家族还至今保存着。

悟境又分为:入门,小成,大成,圆满。

之所以称之为“悟境”,就是因为内劲非常难修炼,不仅需要长年累月的苦修,还讲究一个“悟”字,没有悟性,没有智慧,便难以和自然沟通。

华夏之内,三教九流,多如牛毛,那么多门派,那么多习武之人,有几个真正修炼出内劲,踏足悟境?

但武者踏入悟境后,必须打通十二道窍穴,窍穴乃人体命脉所在,依附于任督之间。

内劲是血肉和自然的融合,寄存在丹田中,丹田好比一个瓦罐,里面装满了水,窍穴是罐子里的小石头,它们阻碍水的流通,而每打通一个窍穴,罐子就通畅一分,直到十二个都打通,水就能任意调动,而且没了这些小石子,本来只能装一壶水的罐子,又能多装半壶水。

内劲也由此愈加雄浑起来。

金随缘修炼了十几年,在两年前方才悟境入门,本以为还要花一年才能步入小成境界,没料到和崔绝心交手,催绝心的化功大法不仅没杀掉他,还凑巧打通了他的经脉,如今窍穴已通了六个,

从木桶走出来,金随缘穿好衣服裤子,却听得客厅的固定电话在响。

“是金兄弟么?”

“你是谁?”一听是个男人声音,金随缘立马警觉起来,低声道。

“别紧张,我是徐绍卿,上次在度假村咱们还见过面,忘了?”徐绍卿笑道。

“徐绍卿?”金随缘一愣,脑海中立马想起了那天在度假村的情形,这徐绍卿貌似是度假村的老板,不过自己和他从没打过交道,他怎么找来了,于是疑惑道:“什么事?”

“是这样,晚上有个私人酒会,我正好缺个伴,不知金兄弟有没有兴趣来参加。”徐绍卿道。

金随缘皱眉,心道缺个伴你该去找女人啊,你打电话来找我一个男人算怎么回事?

不过一想,那天两人握手,对方明显是个练家子,难道是想向自己讨教几招,或者是讨论讨论武学上的问题?

“金兄弟,你沉默我就当你是答应了,等会我派人去接你。”徐绍卿见他没说话,突然兴奋起来。

“别别,我自己去。”金随缘连忙叫住他。

“也行,那我在华庭大酒店等你。”徐绍卿喜悦道。

挂了电话,金随缘一头雾水,知道公寓的电话号码和地址也就算了,还客客气气的请自己去参加什么酒会,摆明了有猫腻啊!

不会是鸿门宴吧?

心里一惊,金随缘又觉得不太可能,自己和徐绍卿无冤无仇,人家没理由害自己,而且看徐绍卿的气度和面相,绝不是个阴险小人。

难不成他有事相求?

一个度假村的大老板,好端端的委身和他一个小保安做朋友,这中间要没一点利益关系,说出去都没人信。

恰巧南玉真让他陪同做保镖,地点也在华庭大酒店,自己反正要去,还可以顺道看看柳文淑,到时候,这徐绍卿葫芦里买的什么药,不就全知道了。

第四十二章 私人酒会

酒会设在华庭国际大酒店,这间酒店是京南市最大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天盛集团作为地头蛇,旗下产业涉及各个产业,市值四十几亿,可以说是京南首屈一指的大公司,这种级别的企业召开酒会,能被邀请的人至少也是几千万身家,甚至上亿起步。

金随缘洗了个澡,打车到了华庭国际大酒店,一下车就看到酒店门口的广场上停满了豪车。

什么宝马奥迪奔驰,这儿都算大众货,稍微高档点的也是兰博基尼、法拉利、悍马等进口跑车,最贵的是一辆银灰色的阿斯顿马丁,牌照挂的是8个8,别说这车价值不菲,就连这牌子,不是牛逼的人绝对搞不到手。

“我累死累活才赚了十五万,连买辆车的钱都不够。”金随缘心里哀叹。

酒店装修的非常豪华,到处都悬挂着巨大的水晶灯,从水晶灯里照射下金碧辉煌的光,明亮,耀眼,而灯下全是衣冠楚楚,儒雅贵气的上流人士。

说是酒会,但通常生意都是从喝酒开始做起,酒会自然而然也成了上流人士和官商人士联络感情,以及谈论生意和投资的绝好时机。

不仅是大人,还有很多年轻一辈的新贵们也被家人带来长长见识,他们大多都是富二代,或者官二代,抬头不见低头见,都在一个圈子里混,彼此都多热络。

唯独金随缘穿着一身休闲装,走在一群衣着光鲜,举止高雅的上流人士中,显得分外突兀。

“这谁啊?顶着个光头,造形挺别致嘛!”

“光头有什么关系,重要的人家长得帅,就是有点眼生,不知道混哪个圈子的。”

“你要喜欢,我帮你去你问问电话?”

不少年轻女孩围成一团嬉笑打闹,看得一旁扎堆的男生眼都红了。

毕竟这一个圈子混,很多人都保持着“礼貌”的暧昧和“有节制”的亲密关系,结果这光头小子一进来,就吸引了圈子的女生注意,这不明摆着抢人么?

“喂,那小子谁啊?”有人白眼道。

“你管人家谁,喝你的酒吧!”一个英俊青年从酒会中心走来,他端着红酒,目光环顾四周,眼神扫过,一大批女孩都抿嘴微笑,甚至连那些美妇都对他点头示好。

“周少?”

男生圈的人一见来人,顿时站直了身子,个个都面带羡慕和崇敬,仿佛这人不是同龄人,而是个老前辈。

这青年叫周启山,是华庭国际大酒店股东的儿子,和其他富二代不同,周启山是个学霸,又兼具生意头脑,研究生毕业后就拿着一百万资金投资股票和债券,结果两年之间,翻了几十倍,现在单是他自己的身家,就已经是千万富豪了。

这样一个成功人士,对于圈子里的其他人来说,既是一种打击,又是一种鼓舞,毕竟作为富二代,钱财对他们而言只不过是一串数字,光花都花不完,怎么会想到去赚。

但周启山不光舍得花,更知道怎么赚,甚至比父辈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的富二代不是花瓶,不是蛀虫,而是一颗商场新星。

所以圈子里的年轻人几乎都以他为榜样,想要靠自己的才华和能力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那小子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个穷保安。”另一个人站在周启山身旁,言语之中满是嘲讽和鄙夷。

“小高,他得罪过你?”周启山闻言,没来由问了一句。

“算是吧。”

说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柳文淑的学长高富帅,上次在度假村,他记得很清楚,肖华因为这小子乱了方寸,自己也被连累,遭到表哥的训斥,在同学面前丢尽了脸。

这次的酒会本来是他父亲来参加的,可惜他父亲在燕京出差,所以就让他代表出席,顺便和京南一带的富豪官绅搞好关系。

没想到冤家路窄,自己居然又碰到这个穷保安!

因为周父和高父是一个宿舍抽过烟,喝过酒的哥们,所以两家算是有点交情,底下的子女们也经常走动,早些年,周启山也曾是酒吧的常客,那时就和高富帅结下了革命的友谊。

以他对高富帅的了解,不应该和一个小保安有什么瓜葛,毕竟两个人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所以见高富帅那副恨之入骨的神情,心里不免好奇:“小高,说说看,怎么回事?”

“那天在…”高富帅拿周启山当朋友,倒也没藏着掖着,于是就把情形说了一遍。

“哈哈…”周启山听后,捧腹大笑:“你啊你,可算是撞绍卿哥的枪口上,也得亏你机灵,没和他顶嘴,不然一张罪状告到高叔叔那里,你就真要倒霉了。”

“少说风凉话了,就因为这事,肖华气得第二天就回米国了,搞得我两头不是人,你说我要不把场子拿回来,我还怎么混?”高富帅冷冷道。

“哦,我说谁怨念那么大,原来是咱们的高大少爷啊!”两人说话间,又一个青年凑了过来。

“云龙,你的耳朵怎么长的?咋哪都有你呢?”高富帅目光一瞥。

“丑事大家一起听,干嘛这么见外。”被叫作云龙的青年笑道,说着又搭上了高富帅的肩膀。

“就你那大嘴巴,让你知道丑事,明天整个京南估计都传开了。”高富帅一脸嫌弃道。

这云龙家底丰厚,也是个纨绔子弟,偏偏嘴巴又大,圈子里出了什么事,十有八九都是他传的,所以圈子玩的人大多都对他敬而远之。

现在云龙莫名其妙上来搭讪,高富帅仿佛觉得自己的头顶有一片不祥云彩飘过,令他莫名不安。

“别乱说,小弟这么正经的人,怎么会传闲话呢?”云龙很无辜道。

“鬼才信你说的。”高富帅心里暗骂。

“能收到请柬的人哪个不是亿万富豪?那小子只是一个保安,他怎么有资格进来?”云龙眼珠子贼溜溜转着,笑道:“我猜他肯定是偷混进来的。”

“对啊。”高富帅灵光一现,这么高端的酒会,以金随缘的身份,绝对不可能受到邀请。

周启山和云龙并不熟,却也晓得他在圈里的名声不太好,仗着自己家里有钱,在外面作威作福,甚至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就找社会人士把一个男生的胳膊给打断。

尽管这种事周启山没法干涉,但他是华庭酒店的股东之一,云龙和高富帅要玩的太过火,影响了酒店的声誉,他也难辞其咎,于是提醒道:“你们两个,别闹得太过分了。”

“知道了!”

两人相视一笑,心生一计。

……

金随缘在美食之间流连忘返,手里拿着鹅肝,口中塞着澳洲大龙虾,吃的就像一个二百斤重的大胖子,一边吃,一边还做出十分享受的样子。

“呵呵,你看他的吃相,胃口真好。”

“为什么他吃东西那么有味道,搞得我也想去尝尝了。”

“你不是去吃东西,而是去吃他的人吧。”

像金随缘这样肤色健康,长得又帅身材又好的男生,哪怕圈子中都少见,许多女孩都目光异彩的看过来,瞧他心无旁骛的吃东西,个个都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喂,小子,咱们又见面了。”

金随缘吃的正欢,一听有人叫他,猛然回头,口中龙虾肉里的汤汁“滋”的全都喷了出来,正巧不巧喷了高富帅一身。

“我草!”高富帅吓了一跳,怒道:“没长眼么?”

“抱歉抱歉。”金随缘见汤汁喷到了别人,忙尴尬道歉,可抬头一瞧,居然是个熟人,态度顿时由客气转化为了爱答不理:“是你啊,怎么?想洗澡?要不要再喷你几口?”

“你个臭小子敢这么和我说话!”高富帅气怒道。

“有事么?没事就到一边去,别打扰我享用美食。”金随缘一副看白痴的神情看着他,然后自顾自继续吃东西,根本不把高富帅放在眼里。

“金随缘,上次是肖华大意,着了你的道,要不看在我表哥的份上忍你几分,我早就把你赶出去了。”高富帅冷笑起来。

“废话真多!”

金随缘摆摆手,就像闻到了一股恶臭,身子不自觉的想要远离。

第四十三章 麻烦

酒会上人来人往,这里一有风吹草动,立马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注意。

“那不是咱们的高富帅么?怎么和别人吵上了?”

“听说那小光头以前得罪过高富帅,这回恐怕要遭殃了。”

“得了吧,来这儿的人哪个没点背景,就高家那点资产,在圈里顶多算个中产阶级。”

见有热闹看,大家纷纷围了过来。

而年长的富商对这种事见怪不怪,早已没了新鲜感,小辈们打打闹闹斗斗嘴,只要不发生肢体接触,造成什么损伤,随他们怎么弄。

置身议论之中,高富帅毫不理会,瞪着金随缘道:“你别逼我赶你出去,不然面子上可不好看。”

“多谢提醒,你还是管好自己吧。”金随缘不屑一顾。

正在此时,一个威严的中年男人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吵闹,穿过大厅中的人群,来到两人跟前:“怎么回事?华庭酒店可不是你们乱闹的地方!”

“赵经理来了,看来有人要遭殃了。”有人一眼就认出了男人的身份。

“赵经理,我是高富帅。”高富帅一见管事的人来了,心头一喜,立马指着金随缘道:“我怀疑这个人没有请柬,私自溜进酒会,请您先在就叫人把他轰出去。”

“是高公子。”赵经理眼一眯就知高富帅是谁,于是转头对金随缘道:“这位先生,请出示一下您的请柬。”

“请柬?”金随缘冷笑:“你不问他,就只问我,也太不合规矩了吧?”

“高公子是本酒店的常客,他的身份自然不需要印证,反倒是先生你,似乎从没来过本酒店,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说出来,也好让高公子释疑。”赵经理笑道。

“什么公子,他就一小保安!”高富帅冷哼一声:“这种人怎么配参加酒会?”

这话一说,围观的人全都变了脸。

“我看他穿的一身低档货,原以为是走简朴路线,没想到是个保安。”

“没钱也敢来这儿,就冲这胆气,也挺牛逼啊。”

“牛逼个皮,整一个逗逼才对,这下得罪了高富帅,又偷溜进酒会,估计今天是出不去了。”

底下人窃窃私语,幸灾乐祸。

“先生,高公子说的是真的?”赵经理先是震惊,而后那张脸已经阴沉下来,质问道。

“对,我没有请柬。”金随缘坦然道。

众人面面相觑。

“能承认最好。”高富帅笑意渐浓,心里洋洋自得,仿佛一只狮子正低头俯瞰匍匐在脚边瑟瑟发抖的野狗。

赵经理脸色铁青,这场酒会是天盛集团举办的,来的全是业界顶级的富豪人士,老板一早就交待下来,酒会上的一切设施和服务都要按照最好的来,为了保证酒会正常进行,特意还加强了安保,甚至连请柬名单都是他亲手写的。

现在一个没请柬的人居然混进了酒会,这要出了问题,估计明天早上他就要卷铺盖走人了。

“先生,请你立刻马上出去,否则我就叫保安了。”赵经理当机立断,对金随缘下了逐客令。

金随缘环顾四周,想找个南玉真和徐绍卿的身影,来此之前,没有一个人和他说需要请柬,现在场面搞得这么尴尬,唯独这两人能证明他不是偷溜进来的。

赵经理见他无视自己的逐客令,心中更是火大,掏出手机,拨打了电话,对着电话怒道:“柳助理,去门口找保安来,这里有个人闹事。”

“好,我立刻去。”电话那边道。

赵经理挂了电话,一脸阴翳的盯着金随缘。

不一会儿,一个身穿职业装的女人带着七八个保安走进了大厅。

“保安,把这位先生请出去。”赵经理见保安来了,指着金随缘道。

“是,经理。”保安应声上前,看架势就准备强行带金随缘走了。

“随缘?”保安一动,女人看到人群中的金随缘,不由惊呼出来。

“柳姐!”金随缘意外道。

“你怎么来了?”柳文淑又惊又喜,她以为金随缘是来找自己的,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金随缘根本没请柬,怎么进的来?

不会真是混进来了吧?

想想小和尚的功夫,想蒙过保安的眼睛,还真没什么难度!

“柳助理,你认识这位先生?”赵经理见两人的态度,也是皱眉问道。

“我…”柳文淑刚要说话,一旁的高富帅冷笑道:“赵经理,你还不知道,这小子就是柳文淑的男朋友。”

“男朋友?柳助理,高公子说的是真的么?”赵经理逼问道。

瞧得高富帅在这儿,柳文淑一下就猜到了大概,上次在度假村,金随缘让肖华颜面尽失,高富帅作为肖华的兄弟,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可为什么偏偏在华庭酒店撞个正着,这不坑人么?

柳文淑郁闷到了极点,至少硬着头皮道:“是,可是他…”

“没什么可是的。”赵经理摆手打断了柳文淑的话,呵斥道:“柳助理,你懂不懂规矩,昨天我还交待了,今天的酒会很重要,你居然还敢带家属进来捣乱,现在赶紧带你男朋友出去,别影响了客人的雅兴。”

被训斥了一顿,柳文淑只觉的心里万分委屈,但官大一级压死人,自己不过是个小助理,在这种场合根本没有说话的份儿。

“知道了。”将苦水咽下,柳文淑低着头,拉着金随缘的衣服就准备将他带出去。

金随缘最见不得女人受委屈,见这赵经理不分青红皂白就对柳文淑说教,他一下就怒了,指着赵经理的鼻子道:“你哪只眼睛见到我捣乱了?”

“随缘,算了,走吧。”柳文淑都快哭了,心道小和尚到底在发什么神经。

“没请柬就进来,不是捣乱是什么!”赵经理冷冷道。

“是有人请我的。”金随缘淡淡道。

“有人?”赵经理一愣,随后冷笑:“能来这儿的都是大人物,你一个保安能认识谁?这样吧,你随便指一个人,要是有人肯出来推荐你,这事就揭过!”

这话一说,算是把金随缘的后路都说死了。

在赵经理看来,一个保安再牛逼也不过是底层人物,试问一个底层人物有什么资本结交上流社会的富豪官绅?

第四十四章 金兄弟是我的客人

在场的人都是看戏的,和金随缘八竿子打不着,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还会站出来为他说话?

“小子,别看了,识相点就滚出去,少在这里装大尾巴狼。”高富帅冷笑道。

“你闭嘴。”金随缘回头瞪着他。

“你还敢…”高富帅闻言,火气上涌,却被一旁的云龙按住,云龙不动声色,对保安道:“保安,还愣着干嘛,赶紧将这小子给轰出去啊、”

“是,云少。”

保安冷汗直冒,先前金随缘进门时,报了徐绍卿的名字,他们当然晓得徐绍卿是谁,所以没看请柬就放行了,现在这小子被抓了个正行,他们哪里还会客气。

七八个大汉上前就准备架金随缘走。

“你们谁敢动他一个试试?”

一道喝声从大厅外传来,众人猛地回头,只见一个男人快步如箭般走入大厅。

男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手戴怀表,高大魁梧的身材独树一帜,几乎碾压了九成九的青年,他行走之中,步步生风,眉目含威,整个人仿佛一座山,给人一种威慑力。

“徐绍卿?”

“大哥大来了,赶紧离远点!”

“完了,徐少在场,高富帅再屌也牛逼不起来了。”

徐绍卿一出场,立即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在京南上流圈里,好比云龙和高富帅这样的公子哥,那都是小辈,平时打打闹闹可以,真要他上台面就不行了。

徐家世代从政,祖父曾是豫南军区的副军长,老军长退下来后,他父亲弃官从商,二十年间,已经将外贸生意做的如火如荼,一点不比京南本地的龙头企业弱多少。

徐绍卿是家中独子,又在军队中当过兵,职位虽不高,也做到了上尉的地步,更重要的是,他和周启山一样,从军队退伍后,就投身商场,在商场里打滚了许多年,成了度假村的老板。

在圈子里,除了周启山之外,众人最佩服的便是徐绍卿,不过相比于周启山的随和亲切,徐绍卿身上那股军人的铁血,以及性子里的不羁,还是让很多不乖的小年青感到一丝敬畏。

“表…表哥?”高富帅一下傻了,他从小就怕徐绍卿,别说徐绍卿骂他,就算站在他身边,自己都忍不住肝颤,所以见徐绍卿一脸怒意走来,他心里慌张之极。

“你是不是在为难金兄弟?”徐绍卿上来就一通质问。

“不是我…”高富帅脸色通红,赶忙撇清关系。

“徐少,事情是这样的…”赵经理打圆场道:“这位先生没有请柬,按照规矩,是不允许参加酒会的,高少只是指出了…”

“指什么?”徐绍卿冷喝一声,根本不给赵经理一点面子:“金兄弟是我邀请来的客人,你能来那是给我徐某人面子,没请柬?我今天来也没带请柬,你是不是也要把我轰出去!”

“这位先生是徐少您的朋友?”赵经理以为自己听错了,眼睛瞪的像灯泡一样。

怎么可能?要知道连华庭酒店的董事长见了徐少,也要给三分薄面,以徐少的家世和身份,怎么会认识这种穿着地摊货的打工仔?

“你在质疑我的话?”徐绍卿剑眉一横,目光立马变得无比犀利:“看来华庭酒店这些年做大了,不把我徐某人放在眼里了,既然这样,那就不打扰了。”

说完,他就准备离开。

也难怪徐绍卿会发这么大的火,上次在度假村,他就察觉金随缘是习武之人,而且修为很高,本想借着这次酒会之机,和金随缘谈谈正事,顺便拉近拉近关系。

可没想到,这一进门,金随缘却被一群保安围住,还要被轰走,赵经理敢这般对待自己请来的客人,这简直是在打他徐绍卿的脸。

“操了妈的,那小保安居然是徐少的客人?”

“我说呢,这小子面不改色心不跳,淡定的一匹,原来是在扮猪吃虎,咱们都给他骗了!”

“敢装逼的八cd很牛逼,这回我们都看走眼了。”

众人看不上高富帅,不代表看不上徐绍卿,他说话的分量,就算十个高富帅加起来怕都比不过,如今他出面维护这个光头小子,甚至不惜和赵经理闹翻,单凭这点,就足以证明这光头小子一定不简单。

“这…徐少您说的是哪儿话?”赵经理着急万分,他一个酒店经理,虽说年薪很高,但和徐绍卿这种军人世家出身的公子相比,连狗屁都不是,所以赶忙道歉:“是我莽撞了,没有先问清楚就责问这位先生,还请徐少您…”

“免了,反正这酒会是天盛集团举办的,我徐某人参不参加也无妨。”徐少卿冷笑道。

此时赵经理目光瞟向高富帅和云龙,要不是这两人煽风点火,他根本不会接这档子事,现在好了,自己得罪了徐绍卿,万一报告打到老板那里,自己是吃不了兜着走。

高富帅心里打怵,双腿酥麻,在表哥面前,他别说替赵经理出头了,就连开口说话的勇气都被吓跑了。

但被赵经理那埋怨的眼神死盯着,高富帅只觉窝囊透顶,一咬牙,迈步上前。

“表哥,其实…”

徐绍卿虎目一瞪,教训道:“你还有脸顶嘴?上次就和你说过,做人要厚道点,别仗着口袋有几个钱,外头有几个人就胡乱放肆,这世上比你牛逼的人多的是,你还真当自己是土皇帝,还干谁就干谁!”

被臭骂一顿,高富帅压抑不住心头的怒火,不服道:“表哥,这小子到底有什么值得你帮的,他不就是个穷保安”

“住口!”徐绍卿脑门满是黑线,沉脸怒喝一声。

高富帅要不是他表弟,徐绍卿恨不得一巴掌把他给拍死。

“我说了,金兄弟是我的客人,你再出言不逊,别怪我送你回家,关你一个月的紧闭!”

“记住,管好你自己的事,少到外面惹事!”

说完,徐绍卿转身看着金随缘,一改严肃,反道面带歉意:“金兄弟,你别介意,我这表弟从小被惯坏了,不太懂礼貌规矩,你权当给我一个面子,不要往心里去。”

前者近乎讨好的态度让金随缘有点不知所措,从接到徐绍卿的电话后,他就在想,以徐绍卿的身家,根本和自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这样的人物,不仅礼贤下士邀请自己参加酒会,还处处维护自己,甚至连自己的亲表弟都可以不顾。

他到底想干嘛?

金随缘把不住徐绍卿的脉,但伸手不打笑脸人,他看的出来,徐绍卿为人正派,不拘泥于小节,再加上一口一个金兄弟叫着,也算看得起自己。

人家给足了他面子,金随缘自然也要顾及人家的面子,于是道:“没事,一场误会罢了。”

徐绍卿释怀的松了口气,笑道:“我们那边谈谈?”

“也好。”金随缘也想看他葫芦里买的什么药,回身一瞧,正看到柳文淑一脸惊异的看着他,不由尴尬起来。

徐绍卿摸爬滚打这些年,早练出了“天眼通”,察觉到金随缘眼神的不对劲,立马心领神会,对赵经理道:“赵经理,这位小姐是金兄弟的女朋友,你可得照顾好了,再出什么乱子,我不保证你明天还能坐在办公室里。”

“是是是!”

赵经理的心坠入了九幽地狱,还哪敢说个不字,点头如捣蒜一般,生怕再惹徐绍卿发怒,那就真要卷铺盖走人了。

金随缘双目虚眯,暗道这人好强的洞察力,居然能摸准自己的心思,还故意给赵经理施压,明摆着是告诉赵经理,给你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好好照顾柳文淑,否则仕途不保。

话是一语双关,像赵经理这种精明的老油条绝对一点就通。

这份情,徐绍卿没明说,不过金随缘暗暗记下,日后有机会再还。

“金兄弟,这边走。”

“恩。”

徐绍卿领着金随缘走出了人群。

只留着众人长大了嘴巴,一个个像傻子一样干站着。

第四十四章 师叔?

两人到了偏僻处,徐绍卿歉意道:“本想着给大家介绍一下金兄弟,谁知弄成这样,是徐某人怠慢了。”

“徐先生客气了。”金随缘悠哉道。

尽管他口气很淡,样子很随和,可在徐绍卿眼中,反倒显得神秘莫测。

如果金随缘只是个寻常人,徐绍卿大可不必揣摩他的心思,但金随缘不是,他是习武之人,甚至是修炼出了內劲的武道高手。

要知道,徐绍卿自己也是武者,深知武者与生俱来的脾气,快意恩仇,满腔热血,试问这样的人受了气,怎么可能轻易作罢?

想到这,徐绍卿不由多言语了一番:“小帅年轻气盛,不懂道上的规矩,金兄弟看在徐某人的份上,能否就此揭过?”

“呵呵…”金随缘忽然笑了笑,摇头道:“江湖归江湖,世俗归世俗,我的心胸还没小到为了这点事去对付别人,这点徐先生你放心。”

徐绍卿闻言,心里松了口气,倒不是他怕了金随缘,只是他很清楚,一个修炼出内劲的高手到底有多么厉害,管你是位高权重的大鳄,还是身价亿万的财神,人家要杀你,也不过抬抬手的事。

要是表弟因为这事激怒了金随缘,金随缘估计一巴掌就能将他的骨头拍的稀碎。

所幸金随缘心肠不坏,这点更坚定了徐绍卿结交的意愿!

……

两人寻摸了一处没人的地方,坐在椅子上。

“好了,说说你约我来的目的吧?”金随缘开门见山道。

“既然金兄弟问起,那我就明人不说暗话了。”徐绍卿不是个忸怩之人,于是爽快道:“敢问金兄弟修为如何?”

“问这个是不是太过了?”金随缘眉头一皱,江湖中人最忌讳问两个问题,一是武者的武功路数,二是武者的修为,现在徐绍卿无缘无故说起这个,到底想干嘛?

“我无意冒犯,只是好奇而已,要是金兄弟不方便透露,那就算了。”见他脸色不对,徐绍卿苦笑道。

“你是南是北?”金随缘问道。

“南派第三山门人。”徐绍卿道。

“五台山的弟子?”金随缘略感惊诧,古武发展了数千年,早已从繁荣走向落没,现存的门派大多数都是些不入流的人自吹自擂创的,真正在江湖上被武者甚至是寻常人公认的武学宗派就那么几个。

这些宗派又分为南派和北派。

北派以少林为首,后有峨眉派,昆仑派,华山派,崆峒派。

南派以武当为首,后有点苍派,五台门,武夷宗,青城派,泰山派。

南派除武当之外,其余门派山门连成一线,故称“南派五山”而五台山恰巧就在五山之间,乃是第三山。

徐绍卿说自己是第三山的门人,自然便是五台山的弟子了。

“正是五台山。”

“那你师从…”

“家师乃是五台山云明大和尚,不知金兄弟拜的哪位?”徐绍卿问道。

“原来是云明师兄的弟子,难怪有这种气度。”金随缘一听他师父的名讳,不禁露出莫名的笑意。

“师兄?”

徐绍卿愣了,五台山是南派之中创立最久的山门,位列华夏佛教四大名山之首,自古以来备受百姓的尊崇,正因五台山盛名在外,家中才会安排他去五台山学艺。

亏得他祖父三十年前曾到过五台山,和云明大和尚结下了一段善缘,云明大和尚才破例收了他做关门弟子。

要知道,在五台山上,除了方丈师叔之外,就属云明大和尚资历最高,声望最盛,而在江湖上比云明大和尚辈分高的也绝不超过双手之数。

可这金随缘年纪轻轻,居然叫自己师父是师兄?

徐绍卿脑子有点凌乱了!

“罢了,既然你是五台山的人,告诉也你无妨。”金随缘笑了笑道:“我出身嵩山少林,承蒙智清大师受戒。”

受戒?

徐绍卿一听这两字,眼珠子都快抖出来。

佛门中人极为讲究辈分伦理,智字辈的僧人唯有当今少林寺的方丈和戒律院,以及般若堂的长老,而俗人要遁入空门,必须由戒律院的僧人执行剃度仪式,得到认可后,方才算是出家人。

金随缘说承蒙智清大师受戒,相当是说智清大师亲自主持了他的剃度仪式,这对入空门的弟子是无上的荣耀。

难道他是方丈的亲传弟子?

一想到这里,徐绍卿立马明白过来,少林乃佛门领袖,武林泰斗,莫说他师父云明大和尚,就算他方丈师伯在智清大师面前,也要称呼一声前辈。

照这样说,金随缘不就和他师父同辈了?

“金兄…金师叔…”

徐绍卿一开口,却猛然想起金随缘是少林二代弟子,论江湖辈分实实在在是他的师叔,心头不禁一惊,急忙弯腰要给金随缘行礼。

好在金随缘眼捷手快,见状急忙扶住徐绍卿道:“徐先生你这是干什么!”

金随缘手臂力气大,一把将徐绍卿的身子给托住了,徐绍卿无奈苦笑道:“金师叔,你可别叫我徐先生了,叫我绍卿就行了,入门山时,家师就曾说过,日后在江湖上行走,若遇到佛门前辈,一定要行晚辈之礼,先生这称呼,我都真担当不起!”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江湖自然也有江湖的准则。

徐绍卿是五台山弟子,金随缘是少林弟子,按理说,两人是同辈中人,可毕竟两人年纪有差距,徐绍卿完全可以将金随缘当成一个晚辈看待。

可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徐绍卿自拜入云明大和尚门下,师父对他是言传身教,毫无保留,可谓是尽心竭力之至。

或许出身军人世家,徐绍卿很在意尊师重教之道,而武道也历来重师门传承,所以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位年轻的佛门师叔,徐绍卿倒没觉得什么不自然,相反心里还很兴奋很激动。

何况大家同为佛门一脉,日后有事也好商量。

被一个成熟男人叫自己金师叔,饶是金随缘心理素质超一流,也免不得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忙道:“你还是叫我金兄弟吧。”

“不妥不妥。”徐绍卿摆手道。

“没什么不妥的,你叫我金兄弟,我喊你一声徐大哥,你答应呢,咱们继续谈谈,要不答应呢,我就走了。”金随缘坚定道。

其实喊一个年轻人叫师叔,徐绍卿心里也满满的羞耻感,这回金随缘撂下话,相当于给他一个台阶下,他顺势道:“好吧,金兄弟开了口,我也就不拘泥礼教了。”

第四十五章 黄武道馆

“其实我找金兄弟来,是有一桩私事想拜托金兄弟。”徐绍卿尴尬道。

“徐大哥,你这么有钱,又是云明师兄的高徒,有什么事是你解决不了的?”金随缘有点好笑,尽管按辈分他算徐绍卿的师叔,但论俗世界的地位和身份,徐绍卿分分钟甩他十条街。

连徐绍卿都搞不定的麻烦,他怎么有本事搞定?

“钱是能干很多事,但也不是万能的。”徐绍卿苦笑道。

察觉到他话中的一丝无奈,金随缘暗自打量,看来徐绍卿要办的事不简单。

“金兄弟听说过黄武道馆?”徐绍卿问道。

“没有。”金随缘道。

“当年华夏战乱,烽火连天,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我祖父怀着满腔热血上了前线和敌人厮杀,在战场上结识了一位武道高手,那人名叫云东青。”徐绍卿继续道。

“云东青和祖父都是豫南人,年纪又相仿,很快两个志同道合的人就成了生死兄弟,在战场上,两人冲锋陷阵,浴血奋战,立下了赫赫战功。”

“只可惜一次突进中,军队的电报密码被敌人破解,暴露了进攻计划和行军路线,结果在一个山谷里遭到了敌人的埋伏,进入山谷的人几乎全军覆没,而云东青修为极高,竟护着祖父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被人用冲锋枪扫射,身负重伤,最后死在了山谷里。”

在少林里,金随缘就常听师兄们说十八棍僧救唐王的故事,所以他从小就极为崇拜大英雄,大豪杰,如今听徐绍卿讲起战乱年代的往事,他的心思仿佛也飞到了那个充满了悲情和铁血的山谷中。

保家卫国是忠,舍身为人是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耳畔回荡着厮杀声,金戈铁马,枪林弹雨,生命几乎在刹那间就会消逝,正因这短暂的绚丽,才留下那么多可歌可泣的不朽传奇。

金随缘从恍惚中回过神,问道:“那云东青和黄武道馆是什么关系?”

“他正是黄武道馆的创办人。”徐绍卿目中含悲,似乎也不太愿提起这段往事:“据我祖父说,七十年前京南一带尚武成风,江湖上三教九流都还在走动,一些自诩有些拳脚功夫的武师纷纷创办武馆,其中最出名的武馆,便是黄武道馆。”

“当时流传,云东青是精武弟子,学成后才开了黄武道馆,他武功高强,嫉恶如仇,又乐善好施,武馆赚来的钱,一大半都用来救济附近没饭吃的乞丐和村民。”

“这人倒挺有武德。”金随缘赞赏道。

“只是他一死,道馆的生意从此一落千丈,再加上战争打了几年就消停了,华夏建国后,大批的武者归隐山林,或者弃武从商,尚武之风也渐渐平息下去。”

“道馆没落后,全靠他儿子支撑着,二十年前,道馆又传给了他孙女…祖父曾打算资助云东青的后人,不让老伙计的武道精神彻底消亡,但云东青的孙女一心觉得当年他爷爷的死是祖父一手造成的,所以到现在都没有拿过一分钱。”

“你喜欢她?”金随缘不懂男女之事,可从徐绍卿的只言片语里也读懂了一些玄机。

“算是吧。”徐绍卿很洒脱的承认,摇头道:“她一个女儿家,要照顾弟弟,还要维持道馆的生计,为什么就不接受祖父的援助,就连我的心意,她也…”

“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两家的心结,我一个外人实在帮不上什么忙。”金随缘苦笑道。

“这段恩怨是上一辈的误会,能不能解我不报什么希望,但半个月前,津门道馆突然向黄武道馆提出挑战,要和黄武道馆的馆主切磋武艺。”徐绍卿道:“输得一方就闭馆。”

“赌的够大的。”金随缘冷笑道。

“这津门道馆是扶桑人开的,据说是扶桑一刀流派在豫南的分支,馆主麻生太郎更是空手道集大成者,在豫南一带名声很大。”徐绍卿解释道。

“你怕云小姐敌不过他?”

“不是怕,而是一定敌不过。”徐绍卿眯着眼,愤愤道:“三天前,我曾偷入津门道馆,本想摸清麻生太郎的实力,结果被他发现,我和他战了二十个回合,败下阵来,左肋受了点轻伤。”

“哦?”这么一说,金随缘倒是有点兴趣了,他看了一眼徐绍卿道:“那人是内劲高手?”

“他的空手道非常厉害,论力道怕是在我之上。”徐绍卿苦笑道:“我下山以来,也和武者交过手,却从没见过这样的高手,要是麻生太郎真去黄武道馆踢馆,云柔估计凶多吉少啊!”

“所以你想请我打败那个麻生太郎?”金随缘道。

他清楚徐绍卿虽没修出内劲来,可出身五台山,拳脚功夫绝对不会弱,那个麻生太郎能在二十招之内打败他,估计是个内劲武者。

至于有多强,金随缘并不太在意,毕竟扶桑武道本是华夏流传过去的,就算演变成了什么柔道,空手道,那比正儿八经的华夏武学还是有天壤之别!

“如果金兄弟肯出手相助,事成之后,我给这个数。”徐绍卿伸出手。

“二十万?”金随缘试探道。

“是两百万!”徐绍卿道:“只要金兄弟能成,这两百万双手奉上。”

金随缘傻眼了,对他而言二十万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徐绍卿一扭脸居然加到了两百万,这简直是个无法令人拒绝的数字啊!

试问打败一个人,就能获得如此多的金钱财富,别说一般武者了,就算是再清高的世外高人,怕也能难以抵抗这种诱惑吧。

“怎么样?金兄弟愿不愿意接这桩买卖。”徐绍卿是习武之人,更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这回请金随缘帮忙,一来是结交朋友,二来也是桩生意,还是一桩对彼此都有利的生意。

他相信金随缘是个聪明人,知道怎么选择,因为这笔生意根本找不出理由拒绝。

“这钱我不收。”金随缘斟酌片刻,摇头道。

“为什么?是价钱不适合?不适合我可以再加的。”徐绍卿闻言,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来,却见金随缘一双清澈的眼神正对着他,徐绍卿仿佛觉得自己心神都被洞察了一遍,吐了口气,又重新坐下:“失礼了。”

“江湖中人一向义字当头,这忙我没说不帮,只是钱不能收。”金随缘悠悠道。

这话说的徐绍卿是羞愧万分。

也对,用钱请金随缘帮自己对付麻生太郎,这和到外面请一个顶级杀手有什么差别?

金随缘肯帮自己的忙,那是人家心胸宽广,不收报酬,那是人家有武道节气,和金随缘一比,徐绍卿觉得自己就是个充满铜臭味的生意人,根本配不上武者两个字!

“金兄弟,什么都不说了,以后只要你一句话,任何事我都替你办成!”徐绍卿打心眼里佩服金随缘,一拍胸脯,斩钉截铁道。

“事倒真有一件。”金随缘冷笑道:“我想请你抓一个人。”

“谁?”徐绍卿道。

“李辉!”金随缘。

“李辉?”徐绍卿皱眉道:“雅兰集团那个畏罪潜逃的保安部长?”

“对,就是他。”金随缘点头道。

徐绍卿脑筋一转,立马就明白了,金随缘是雅兰集团的保安,现在雅兰集团出了丑闻,他绝不会袖手旁观,所以才开口让自己抓人,顺便还了自己的人情。

金兄弟啊金兄弟,你可真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老好人!

“没问题,区区一个人而已,只要他还在华夏境内,不出三天,我一定抓他送到你跟前。”徐绍卿保证道。

别看徐绍卿为人正派,毫无纨绔子弟的脾性,又独自创立,掌握上亿资产,可做生意的哪有一个手底下不脏的?大多都和黑白两道有来往,甚至还要和当官的走走关系。

再加上徐家人脉很广,豫南一带很少人不给徐家点面子,只要徐绍卿吩咐一声,立刻会有大把的人抢着帮他做事,至于找一个保安部长,倒也算不得难。

“何时去津门武馆?”

“三天后。”

“行。”

金随缘点点头,三天时间,估摸着徐绍卿也将李辉给抓回来了,只要李辉被逮捕归案,就能挖出背后那只幕后黑手,雅兰集团的危机也算解除了一半,而剩下的事,就不是他一个保安能管得了的。

自从与崔绝心一战,他就再没和高手过过招,如果那个麻生太郎真像徐绍卿所说的这么厉害,倒正合了他的胃口。

空手道…

看来是有点意思!

第四十六章 拍卖会

众人并没有沉浸在徐绍卿和金随缘的关系中,两人走后,只是议论了一会儿,就继续该吃吃该喝喝,一点都没受影响。

忽然,一位穿着白色西装的男人手持话筒走到大厅里。

“大家好,我叫赵云凡,是林先生特邀来的主持人,因为林先生觉得一场酒会未免太过于单调,所以就安排了一场临时的拍卖会,拍卖的物品全部由林先生个人提供,诸位要是想拍卖,也可以将物品送上来,拍卖筹集的资金,会全部捐赠给希望工程,废话不多说,直接开始上第一件拍卖品!”

说完,拍卖师赵云凡就一挥手,一位身穿红色高叉旗袍的礼仪小姐推着一辆盖着黑布的小车上来,慢慢地将黑布扯下,露出第一件拍卖品,然后大屏幕放出拍卖品的样子。

那是一件十分漂亮的青花瓷瓷器,由两部分组成,下半部分是一个倒置的四棱台的形状,上半部分则是一个圆的瓶子,样子十分精美

拍卖师这个时候说道:“第一件藏品就是乾隆官窑青花瓷,葫芦瓶唇口,腹上圆下方,束腰,方圈足,胎体厚重,颈饰锦纹地团寿字纹饰,上腹绘八卦云鹤纹和海水江崖纹,束腰饰一周如意云头纹,下腹绘海棠形开光龙纹,周围衬以花卉。

“乾隆青花在清代素以“稳定、浑厚、沉着”而著称,采用“苏麻离青”,黑褐色斑点深入胎骨,比起康熙青花更美几分,起拍价十万,上不封顶。”

酒会里富豪云集,自然少不了研究古玩的人,这些人经常参加拍卖会,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赵云凡不是普通的主持人,而是港岛佳士德拍卖行的高级拍卖师。

天盛集团请他来拍卖,显然是花了大心思的。

既然主人家喜欢热闹热闹气氛,作为客人,不配合怎么行呢?

“十一万。”

“鸿海集团的王老板开价十一万!”

“十一万五。”

“飞科电子的陈先生开价十一万五。”

赵云凡作为一名专业拍卖师,几乎不需任何预热,只开口简单介绍了几句拍品,下面不断有人举牌报价,价格慢慢上升,到接近二十万左右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要价了

毕竟识货的人一看,这乾隆青花瓷在市场上最高也就二十万左右了,再叫下去,就是冤大头了。

“二十一万五。”

“一品红的张女士已经出价二十一万五了,还有没有更高价。”

拍卖会进行到了一半,天盛集团提供的拍品也拍卖掉了七八成,富豪们大多迷信玄学,既然是慈善,那做点好事,权当给子孙积福了。

“五万元,恭喜张先生获得了这手镯。”

“感谢赵女士提供的劳力士手表。”

“二十万,感谢周总的慷慨解囊。”

“周某只是为慈善事业尽一份绵薄之力,要感谢,也应该感谢天盛集团将我们汇聚一堂,让我们这些企业家能够有机会回馈社会才对。”

这周总显然是故意说给众人听,拍天盛集团马屁的。

“呵呵,再次表示对周总的感谢。”赵云凡笑道。

周总一出来捐款,本地其他的富豪自然不愿甘于人后,毕竟能来这儿的人,哪个都不缺这几十万块钱,所以大家纷纷报价,拍卖会转眼就成了慈善晚会。

……

人群中,南玉真和温玲正喝着红酒,静静看着人们装逼。

“玉真,大家都捐款了,咱们不捐点,好像说不过去吧。”温玲环顾四周,抿着红唇小声道。

“他们哪是捐款,摆明了是作秀给别人看的。”南玉真摇着酒杯冷笑道。

现在华夏的慈善机构多如牛毛,而且受到了相关部门的管制和监督,真心要做慈善,大可以在私底下以个人名义,或者是企业名义捐款给慈善机构。

可这群人为了巴结天盛集团,给自己博个虚名,故意弄了个名头捐款,确实有作秀的成分。

“谁让天盛集团家大业大,不巴结这颗大树,谁会吃饱了撑着来参加这酒会。”温玲摇头道:“不过玉真,你今天可是代表雅兰来的,这要不出点血…”

“这对耳环还值点钱。”南玉真很厌烦富豪间虚伪的攀比巴结,不过没办法,自己置身于这个圈子里,就要遵循圈子里的规矩,不过她这回来也没带什么稀罕物,想想就拆下了自己的耳环。

这耳环是她两年前从英国一家珠宝行花高价买来的,也算的上是她比较钟意的一件首饰,拿这个出来拍卖,一来不会在众人面前丢脸,二来权当是自己捐款了。

“雅兰集团,南总监捐一对耳环。”温岭见她摘下耳环,就拿着耳环举手示意拍卖师叫价。

赵云凡眼观六路,一下子就发现了人群中的两个美女,于是笑道:“接下来拍卖的是雅兰集团的南小姐捐赠的耳环,这耳环是南小姐的贴身之物,不设起拍价。”

“那不是南家的二小姐么?听说雅兰集团出了盗窃丑闻,怎么还有心思来参加酒会?”

“你懂什么?人家南小姐摆明了是捧林少的场子的,至于那盗窃丑闻,凭着林少在京南的影响,只要他说说话,估计就没人敢提了。”

雅兰集团在时尚圈是鼎鼎大名,可在整个京南本土企业中,却不见得有多少优势,不过作为南家的二小姐,南玉真的名头远比一个总监要大的多。

颜值超高,身材又是一等一的高挑苗条,再加上一副冷冰冰的态度,圈子里的年轻人几乎都把南玉真视为新一代的冰山美人。

像这种不易亲近,又很不好到手的女人,自然成为了众多男人心目中完美的狩猎对象,只可惜,南玉真眼光很高,除了和生意伙伴有点接触外,其他打算追求她的异性统统给予有距离的礼貌。

如今南玉真拿出贴身耳环进行拍卖,立马让很多男人一脸热切,若自己出高价买下这耳环,然后博美人一笑,那也值了。

“一万!”

“二万!”

“二万五!”

底下单身男人竞相竞价,似乎对耳环志在必得。

“玉真,看来你的魅力不小啊。”瞧得众人喊价,温岭捂着嘴巴娇笑起来。

第四十八章 上门踢馆

在闹市区的街道旁,一辆银白色的宾利轿车正停在路口,不一会儿,从车上下来两个人。

徐绍卿手拿提包,儒雅而又深沉,一旁的金随缘则是一身休闲装,双手插兜,显得不羁。

两人走在路上,各有春秋,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来往的女人,矜持的目光不住射来。

“徐大哥,你不会去客窜电影了吧,怎么走在街上都有粉丝?”见那一堆模样清丽的女人盯着徐绍卿,金随缘不禁调侃道。

“这就男人的魅力,你学着点!”徐绍卿闻言也是淡笑。

“谦虚可是华夏的传统美德呀!”金随缘一脸正色道。

“得了,在你面前,我恨不得多得瑟一点。”

徐绍卿笑骂一声,自从踏入商界,他每天面对的除了无休止的文件,就是周旋于形色各异的客户,心弦几乎都是绷着的,和金随缘这等同道中人来往,反倒多了几分轻松快意。

“徐大哥,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金随缘皱眉,纠结道。

“嗯?”徐绍卿疑惑。

“你掏心掏肺对那云小姐,她知不知道?”金随缘眉飞色舞。

被问云柔的事,一向自持淡然的徐绍卿,不禁脸色一窘,叹息道:“反正该做的我尽量帮她,权当是替祖父还了欠云家的债吧。”

“斯人已逝,何必耿耿于怀呢?”金随缘感慨道:“何况战乱年代,生死有命,我想那位云大侠定是视你祖父为兄弟手足,才甘愿牺牲自己,这未尝不是一种大义啊!”

“算了,都是陈年往事,不提也罢。”徐绍卿摇头苦笑,道理谁都明白,可这弯不是谁都能绕过来的。

两人一路走去,忽然听到不远处人声鼎沸,上百人都齐聚在一家武馆前面,看上去颇为热闹。

“前面好像很热闹?”金随缘皱眉道。

“黄武道馆…云柔出事了!”徐绍卿一见那武馆门前挂着的牌子,心里忽然咯噔一下,撇下金随缘就朝人群里跑。

金随缘也意识到了不对劲,赶忙追上去,拨开众人,挤到了最前面。

这个武馆并不大,仅能容纳几十人,灯光之下,一群身穿武士服的男人正赤脚站在地板上。

而对面则是站着一对男女,旁边七零八落倒着十几个少年,个个不是捂着肚子,就是捂着胸口,一副苦楚不堪的模样。

“华夏人原来这么不堪一击,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其中一个武士服男人目露鄙夷之色,大笑道。

“吉田三郎,黄武道馆和你们rb神流道馆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你上门打伤门徒,是想引起道馆之争么?”

女子穿着白色练功服,身材高挑曼妙,柔美无比,一张白皙俏脸在此刻却是冷若冰霜

二战之后,扶桑的武士道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为了将本土的空手道,合气道,以及神流剑术传承下去,大批的武道高手都远渡重洋,来到华夏寻找生源。

外来的武馆落地生根,自然对冲击本土武馆,以至于好几家武馆被扶桑武士挤走,而黄武名声在外,并未受到大多影响。

可如今扶桑武士公然上门,还将门徒打伤,这简直就是欺行霸市,不可理喻!

“云馆主,你们华夏人不是一贯信奉拳头硬就是老大么?不服的话,就上来指教几招!”面对云柔的怒火,吉田三郎非但不气,反倒兴奋起来。

“吉田君说的对,华夏人就是一群老鼠,哈哈!”

其后众人闻言,更是发出阵阵嘲笑。

“姐,这群家伙太嚣张了,我上去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真功夫!”一旁的少年义愤填膺,额头的青筋几乎都暴了起来。

黄武道馆传到现在,已经是第三代了,姐姐云柔从小继承了道馆,为了道馆的生计,甚至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弟弟云鹏刚刚上高中,一有空就会到道馆来操练,体格远非常人能比。

云柔自知这群rb武士是存心闹事,若在平时,她大可以出手,可如今还有几十个学生,万一把扶桑武士激怒了,局面怕就能以收拾了。

何况她这弟弟从小就爱冲动,做事只凭一腔热血,万一伤在扶桑武士手里,那可如何是好?

“退下,谁都不准动手!”云柔柳眉紧皱,沉着声道。

“哈哈,堂堂一馆之主,居然做起了缩头乌龟!”

吉田三郎显然学过几年中文,说起话来人模狗样,可配上那一副岛国鸡鸭般的嗓子,只听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好不舒服。

“嚣张什么,黄武道馆创立的时候,你们这群鬼子还不知在哪里喝奶呢!”

“就是,有种单挑,以多欺少算什么本事?”

“云鹏,上去干,赢了大叔免费请你吃一年的拉面!”

围观的群众大多都是这条街的小贩和店家,黄武道馆尽管收徒教学,可每个礼拜都会开放一天,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学武,再加上姐姐美貌如花,弟弟爽朗大方,很快就赢得了好名声。

或许是民族的惯性,分时一盘散沙,聚时固若金汤,如今扶桑武士上门踢馆,即便不是道馆的人,群众也激愤不已,满是怒火。

“姐!”

云鹏年轻气盛,本就已经跃跃欲试,再被众人这般大喝鼓舞,心潮更加澎湃,见云柔一脸愁色,便是自顾自上场。

“云鹏!”

云柔习武多年,可目的在强身健体,非争强斗狠,但她明白,若不出战,别说扶桑武士瞧不起华夏武术,就连华夏人,怕也会心寒如冰,于是默许的点点头:“小心点,别轻敌!”

“放心,我不会输的!”云鹏笑了笑,目光紧盯着吉田三郎:“来吧!”

“居然派了个小娃和我打,云馆主还真看的起我!”吉田三郎脸色一沉。

他是空手道的佼佼者,随师父到华夏来开枝散叶,目的就是为了报一箭之仇,本以为云柔会下场,却来了个毛头小子,简直是变相的侮辱!

“就你,还不配和我姐过招!”

云鹏冷笑一声,挥拳攻向吉田三郎的胸口,吉田三郎不躲不闪,气息一收,如有一只蛰伏的蝎子,手臂一伸,和那拳头狠狠撞在一起。

“南拳外加硬气功,民间果然高手如云!”金随缘眼中赞叹连连。

“外家功不易练就,南拳讲究根基,没有十几二十年,难成气候,不出三十回合,云鹏必败!”徐绍卿摇摇头道。

华夏的传统功夫,大多数都是前人日积月累,千锤百炼所得,不仅招式繁多复杂,更重要的是,无气不炼体,若不能修炼出内劲,招式反倒会显得鸡肋。

而扶桑的空手道,合气道并非前人所创,而是由个人杂糅各家所长,专注于杀伤力,简单粗暴,方才受到大众的青睐,毕竟这个时代已没金戈铁马,最多只会遇到流氓小偷,能防身制敌便可!

第四十九章 武道精神

果不其然,吉田三郎手掌仿佛打在铁板上,云鹏顺势而动,飞起一脚,直奔其腹部,可吉田三郎也没等闲之辈,双膝一挺,整个人犹如陀螺般转动,一击手刀直切过去,打在云鹏后背。

“啊!”

手刀力量很大,云鹏猛地吃痛一声,身子猛冲几步,踉跄之下,方才稳住身影。

“小子,趁早滚下去吧,免得丢人现眼!“吉田三郎哈哈大笑。

听着对方的轻蔑之语,云鹏一股怒气涌上心头,大喝一声,浑身肌肉紧绷,迫人的气场惊散开来。

外家硬气功专注于炼气,一口气提肛,几乎能让身体强度增长三四成,期间足以制服对手。

身形暴动,云鹏双拳排开,转眼就贴到了吉田三郎的侧面,拳凤如虎下山,声威雷动,大有力拔山兮之感。

“雕虫小技!”

吉田三郎冷冷一笑,两根手指微微弯曲,关节仿佛五枚铁钉,直刺在云鹏的拳缝之中。

紧接着,他反身一踏,脚步变幻莫测,一个上顶,便将云鹏的腋下卡住,大手顺势抓住前者的胳膊,云鹏竟是被生生抬起。

“放我下来!”

云鹏被举在半空,羞怒交加,只觉皮肉被一股巨力生生扣住,力无从所发,咆哮之下,右手狠狠劈向吉田三郎的脖子。

“找死!”

吉田三郎躲开一掌,抓住云鹏的手用力一扭,只听得一声惨叫,云鹏脸色顿生苍白。

“弟弟!”

云柔早听闻这吉田三郎是合气道以及空手道的高手,与他交恶,势必得罪整个扶桑合气道的高手,到时武馆必无立足之地,可见云鹏受伤,她怎么能再忍?

“没事,只是手指折断了而已!”云鹏面如白纸,汗滴直下,可那眼神却依然凶狠。

“还说没事!”云柔美目圆睁,斥责道:“赶紧去医院看看!”

“姐,技不如人我认了!”云鹏尴尬一笑,拳头反倒紧攥起来:“不过这道馆是爷爷开的,今天要是被扶桑武士糟蹋了,我这双手就是治好了,也没脸练拳!”

见弟弟痛心疾首,云柔更是酸楚不已,当年她爷爷创立道馆,受人尊崇,到了她父辈,已然开始没落,直到她这一代,别说道馆,就是武道,也早已被人淡忘。

一个花季少女,本该去享受这花花世界,可云柔却不同,数年如一日待在道馆中,开学授徒,弘扬武德。

这里是她的家,是祖辈父辈传承下来的希望和精神,所以她想保护住,即便被人挑战,也必须要忍耐。

但古语云,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从地上站起来,云柔柔美的脸庞一改前色,目光淡漠,却带着难以逼视魄力:“吉田三郎,是否我打败你,你们就不再找麻烦?”

“哈哈,这女人说要打败吉田君,真是狂妄!”

“吉田君,让她见识见识空手道的厉害!”

随行的武士见云柔出场,笑声更加肆无忌惮,似乎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在外旁观的群众也是气愤不已,若在平日,他们恨不得自己上阵,将这群扶桑武士当街暴揍一顿,可现在事关武道比试,扶桑武士言语虽嚣张,可还是按着规矩,一对一单挑,这让他们郁闷至极!

“徐大哥,这个吉田的招式有点奇怪!”

金随缘双目虚眯,在他看来,外家硬气功横练胫骨皮,这云鹏打的南拳正好互补,理论上至少能坚持五十回合,结果却惨败而归,真是出人意料。

“扶桑空手道一向讲究柔韧和灵活,甚至还加了柔术,可惜云鹏的南拳并未一寸短一寸强,反倒被人打了个以柔克刚!”徐绍卿淡淡道。

徐绍卿曾在扶桑待过一年半载,也曾和扶桑武士交过手,所以了解的东西更加广泛,以至于洋术也称得上精通。

“姜还是老的辣!”金随缘心中佩服,继续看场中比试。

吉田三郎正了正身,将腰间的黑带绑好:“云馆主终于肯下场了,在下荣幸之至呀!”

“废话少说,那个提议你答不答应!”云柔冷声娇喝道。

“你们华夏人一向信奉公平么?”吉田三郎笑道:“你赢了,我自然会带人回去,永不再来,但若你输了,这家道馆从今日起闭门。”

“输了闭馆,你们扶桑武士脑子里装的是狗屎么?”

“什么强盗逻辑,快滚回去吧,这里不欢迎你们!”

听着外面的吵骂声,云柔一脸冷容,吉田三郎提出的条件的确不公平,但若不接受,只怕日后不得安宁,何况她有信心,让这群家伙败兴而归!

所以思量片刻道:“好,我答应你,希望你们遵守承诺!”

“我以武士的身份保证!”吉田三郎摩拳擦掌,扭了扭脖子,发出阵阵骨裂般的脆响。

“来吧!”云柔将长发束起,露出细长白皙的玉颈,一脸肃穆盯着对方。

吉田三郎哼了一声,使出了他最擅长的空手道,只见那腿影连连,如飓风巨浪,铺天盖地而来,直奔云柔的命门。

“八卦连环掌!”云柔早已收心,摆开阵仗,形如游龙,视若猿守,玉手化掌,招招如落英,气势惊人。

掌和腿影交替接触,肉身撞击般的声响激荡而开。

右腿从上至下,吉田三郎变幻方位,竟一跃而起,手掌仿佛一柄钢刀,无情斩下。

美目一瞥,云柔不以为意,玉莲行步,流水青云一般淡然,身影晃动,就是躲开了攻击。

“嘭!”

一掌印在木板上,坚实的木板上顿时浮出一道实质的掌印。

众人见状,倒吸了口冷气,原以为这几个扶桑武士是打酱油的,如今看来,的确是高手中的高手。

“云馆主,你一味防守,可是胜不了我的!”吉田三郎缓缓站起身,不怀好意道。

云柔红唇轻启笑道:“你不懂以守为攻么?”

“那我倒想见识你怎么个攻法!”吉田三郎不屑道。

“叶打芭蕉!”

身轻如燕,云柔一个箭步上前,快似闪电,脚尖一点,手掌内含,直打对方左肋。

“八嘎!”

吉田三郎人高马大,相对而言,云柔则显然娇小许多,如此一来,他每次攻击,必要将重心降低,反倒失了平衡。

护住腹部,吉田欲要将云柔的肩膀抓住,可云柔行步圆转,捉摸不定,就像是一只花猫,在戏耍老鼠,弄的吉田三郎头昏脑胀。

娇躯躲开其手臂,云柔运气于掌,直接将其打退。

“噔噔噔!”

连连退步,吉田三郎只觉腹中剧痛,使劲的晃了晃头,方才清醒了几分:“这女人,好厉害的掌法!”

“打得好呀!”

“云小姐威武!”

四周掌声雷动,如浪潮般一波接着一波朝着中心涌去。

“云馆主不愧是女中豪杰,吉田佩服!”吉田三郎嘴巴一裂,眼中却流动着不善的目光。

第五十章 震撼登场

云柔武道之心坚韧,区区言语,还不足以令她骄傲自满,淡笑道:“切磋比试,无须恭维,出招吧!”

“别后悔!”

冷笑一声,吉田三郎再次发动攻击,腿凤阵阵,拳影缭乱,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云家武学传承南派,云柔自幼通学八卦掌,长拳,以快打快正和她的心意。

掌风如云雷之势,翻转而来却暗带内劲,娇躯上前,鬼魅侧影。

“嘭嘭嘭!“

两人一照面,就已经斗了不下二十回合,场中只见一高一低两道人影来回换位,劲风四射,数丈之内,竟令人有种窒息之感。

吉田三郎自诩在空手道上少有对手,在他看来,华夏的功夫,就是花拳绣腿,不堪大用,奈何云柔出手迅猛,小巧刁钻,一直徘徊在中下三路,叫他难以防范。

越打越心惊,吉田三郎的脸色都已变得铁青。

大喝一声,他人似雄鹰,翱翔而去,腾空飞腿劈斩而下。

云柔深知洋术崇尚力量,动作幅度相对较大,所以想要战胜,就必须避其所长,攻其所短,玉莲猛一撤,腿凤从她头顶横切而过。

“有破绽!”

美目一亮,云柔右膝微弯,右掌一转,如一朵无比优雅的莲花,一掌打出。

“你太小看我了!”

吉田三郎诡诈一笑,宽大的袖口中陡然掠出两枚飞镖。

“不好!”

云柔心中一惊,急忙想要闪躲,可那飞镖如箭般射来,躲之不及,胳膊和大腿纷纷中镖。

“姐!”

云鹏怒火冲天,也不顾自己的伤势,一头冲上前去,眼眶欲裂:“你们这群王八蛋,我和你们拼了!”

“滚!”吉田三郎飞起一脚,将其踢出一丈远。

“搞偷袭,你们扶桑武士还有没有羞耻心呀!”

“混球们,滚出京南吧!”

“废话什么,大家上去把他们给轰出去!”

群众本就对扶桑武士很不耻,当年战争已过去几十年,可民族仇恨却一直深根于每个人的心头,那种噩梦般的阴霾,如今被吉田三郎彻底激发出来。

上百人从门口如洪水般冲来,个个都是横眉冷对千夫指,或吵骂,或镣膀子,那般模样,显然是准备大干一场了。

“八嘎!”

跟随吉田而来的武士们此刻都已起身,嘴里说着岛国语,扭身就走向人群,摆开阵势,将众人拦在外面。

“这里是华夏,你们扶桑武士还拽上了?”一个人高马大的屠夫怒喝一声,扬起拳头就朝前面的武士挥去。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见屠夫出马,后面的人就像是打了兴奋剂,一股脑都冲上去。

十几个武士大多都是黑带,寻常人哪里是他们的对手?

打杀声,咒骂声响彻道馆,一时间胳膊腿乱飞,场面完全陷入了混乱之中。

“云馆主,你也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吧!”吉田三郎瞥了眼门口,冷冷笑道。

云柔俏脸苍白,将胳膊和大腿上的飞镖拔出,顿时鲜血直流,可她依然咬着嘴唇,从地上站起。

看着外面那群武士对街坊们拳打脚踢,她愤怒无比,更是心酸,当下娇喝道:“都给我住手!”

吉田三郎使了个眼色,那些武士便退回位子,个个都面带嘲讽。

前排的十几人被打的是鼻青脸肿,甚至牙齿都被打掉了,瘫软在地上,根本爬不起来。

“云馆主,还要再比下去么?”吉田三郎笑问道。

云柔捋开额前的落发,冷笑道:“我云柔只会向强者认输,不会向暗箭伤人的卑鄙之徒投降!”

“华夏人常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云馆主何必死撑?”被女人讽刺,吉田三郎脸色一暗。

“武有德行,番邦岂懂?”云柔冷哼一声,踏着鲜血走去。

吉田三郎心中巨震,他已经见识过云柔的本事,可如今却被那股气势压制。

大手一转,四五根飞镖齐齐掠出。

“咻咻!”

云柔左臂手腕被割伤,白色的练功服布满了血迹,破洞之下,露出如雪的肌肤,令她看起来犹如一朵血腥蔷薇。

飞镖划过,正巧将她腰间的束带割断,一时间两侧敞开,春光大泄。

“无耻!”

纵使傲骨,可衣服被破开,云柔忍不住羞怒交加,赶紧用手捂住身子,美目冰冷的就像要吃人一般。

“云馆主这是要献媚么?”

“倒不如下嫁给吉田君!”

rb武士哈哈大笑,可见对于他们而言,这就像是一件乐事。

吉田三郎面露邪光,不得不说,比其顺从温柔的rb女人,他更喜欢敢于反抗的华夏女人。

但他可不会怜香惜玉,手中再现一镖,直刺云柔的胸口。

“姐姐!”云鹏悲愤大喝,可身子都不听使唤。

云柔四肢都已受伤,根本避无可避,只能眼睁睁看着飞镖掠来。

“欺人太甚,徐大哥我去教训……”

金随缘在人后早已怒火万丈,可碍于武道规矩,强忍着没出手,岂料这群扶桑武士如此下三滥,还羞辱华夏武者,真是放肆!

可他刚回头,徐绍卿早已跃起,犹如大鹏一般冲入场中。

“叮!”

手中掌风一震,那飞镖应声断裂,朝后倒射,一位武士毫无防备,直接被残片贯穿了肩胛骨,鲜血如注,惨叫四起。

“你没事吧?”徐绍卿低头看着地上的云柔。

云柔闻言,不禁抬起头来,只见身前站着一个男人,男人生的成熟刚毅,目光炯炯有神,英姿勃发。

“徐绍卿?”

失神之下,她忽然意识到自己这幅落魄样,俏脸不由一红,赶忙拉上衣服,将胸口捂住。

柔弱的女人最容易引起男人天生的保护欲,徐绍卿也不例外,见她满脸羞红,心中忽地悸动,忙把身上的马甲脱下,披在她身上,随口道:“先穿我的吧!”

“谢……谢谢!”

云柔从未接受过异性的东西,可不知为何,听着徐绍卿的声音,她浑身都松弛下来,轻咛一声,将衣服披在身上。

“阁下是何人?”吉田三郎一脸忐忑的盯着徐绍卿。

“华夏武者的名字,你还没资格问!”金随缘从外面走来,目光一瞥,犹如利剑刺入前者胸膛,吉田三郎竟下意识退后一步。

“八嘎,哪来臭小子!”

十几位武士见金随缘一副冷傲模样,纷纷取出飞镖,朝着他射去。

“小心!”云柔可见识过飞镖的厉害,脸色大变娇喝道。

金随缘不以为然,身子微侧,缓步而行,仅仅只是肩膀的晃动,就在如雨般的飞镖中淡然处之,仿佛是被隔绝了一般。

“好奇妙的身法?”

云柔通学八卦掌,自问能避开如此多的飞镖,可像少年这般风轻云淡,从容不迫,在她的认知里,似乎还没人能做到。

“有气无力,真是丢了暗器的脸!”

手指夹住一梭飞镖,金随缘冷笑一声,反手一甩,那镖便如流星飞矢,肉眼根本捕捉不到,转瞬已刺入对面的墙壁。

粉尘四起,众人惊呼一声,纷纷望去,却只见那飞镖露出毫厘尖头,其余的全部埋入墙中,当真入木三分呀!

吉田三郎脸色难看到了极点,他在rb时就常听长辈说起,真正的华夏武者都是显山不露水,武学更是千变万化,神鬼莫测。

本来他还抱着质疑的态度来华夏挑战,可眼前这少年,仅凭着这一手,就足以杀他十遍百遍。

“云馆主,今日有高人在场,我们改日再斗!”识时务者为俊杰,吉田三郎见状,赶紧溜之大吉。

“这就想走了?”金随缘冷笑。

“你想怎么样?”吉田三郎心惊道。

金随缘一脸肃穆:“简单,跪下来给这位小姐道歉,我就放你们走!”

“八嘎!”吉田三郎怒喝一声,转身便走。

“冥顽不灵!”金随缘冷哼一声,使出一招小擒拿手,一把扣住吉田三郎的肩膀,用力一扭。

“咔嚓!”

胳膊被生生折断,吉田三郎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但金随缘却并未在意,身为江湖中人,最高的大义就是伸张民族声誉,这些扶桑武士狂妄自大,这点教训算是轻的。

“小子,神流派不会放过你的!”吉田三郎脸色扭曲,咆哮道。

一脚踏在他的膝盖上,金随缘目露鄙夷:“武道追求的是自然极境,而你却不顾武德,私自前来踢馆,羞辱华夏武者,我看你说的那什么神流派也不过如此!”

“你敢小瞧神流派?”

吉田三郎暴怒不已,神流派在扶桑都属于神秘的忍者组织,极少出现在世人面前,仅仅只有空手道和合气道,在华夏开枝散叶,神流派内高手如云,就连他师父麻生太郎都对神流派门主倍加尊崇,这臭小子居然敢看不起?

“懒得和你废话。”金随缘摇摇头,抓着吉田三郎的衣领轻轻一甩,就将其甩出道馆之外。

第五十一章 不领情

“懒得和你废话。”金随缘摇摇头,抓着吉田三郎的衣领轻轻一甩,就将其甩出道馆之外。

“八格牙路!”

身后的武士见吉田三郎战败,个个面目狰狞,将腰间的武士刀拔出,齐齐对着金随缘,显然是准备动真格的。

为首的几个身体如灵猫般的高高跃起,刀光又快又狠的向金随缘劈了下来,看那架势大有一刀将其劈成两半的意思。

见状,金随缘眉毛一挑,脚尖轻点地面,整个人也蹿到了空中,两指分开准准的夹住了其中一人的刀尖。

那人使劲了吃奶的力气,却毫无寸功,金随缘单手以对,淡淡道:“回扶桑去吧,华夏不是你们能撒野的地方!”

“小子,去死吧!”

其余的武士见他松懈,早已包围而上,十几把武士刀犹如倾泻下来的瀑布,刀光剑影疯狂闪现,杀意凛然。

脚步一动,金随缘手掌而上,抓住那人手腕,引着那长刀朝上一架。

“叮叮叮!”

刀如雨下,巨大的力道施加在刀身上,却未让金随缘有半点动容。

“滚!”

稀薄的杀气散发出来,金随缘的目光陡然变冷,驱刀在腰间一绕,整个人仿佛在那一刻消失,只剩下一柄刀飞快旋转。

实质的刀芒席卷全场,众人只见一道银光刺目,等到开眼时,场中央,十几个武士都像一具具雕塑,纹丝不动,宛如死人。

“武道无国界,没仁德之心,纵有千军之力,也只是匹夫之勇!”面带几分唏嘘,金随缘从人堆里走出。

十几个武士艰难的偏过头,刚要抬起手,刀却落在了地上,瞳孔中泛着遇鬼般的惊恐。

一丝鲜血从他们的手腕中渗出,下一刻,十几人齐齐倒地,撕心般的惨叫响起。

“金兄弟,你……”

别人一头雾水,在一旁的徐绍卿却看看清清楚楚,将刀裹在周身,将内劲灌入刀中,催发出来的刀气足以将脑袋隔空斩断。

可最令他惊叹的是,金随缘并没取之性命,反倒伤了他们的手腕,挑断了右手的手筋,如此一来,这些人怕一辈子都无法拿刀了。

兵者凶器也,出鞘必见血,多一分则掌断,能够将力道控制的如此恰如其分,当凭这功力,就已经堪称内劲高手了。

徐绍卿本还以为金随缘只是“悟境”入门,可现在看来,他实在有点太低估这个佛门小和尚了。

“别声张!”金随缘小声道。

“理解理解。”徐绍卿笑了笑。

金随缘点点头,转身对着那些武士大喝:“还赖在这里干嘛?赶紧滚呀!”

门外的人倒是没感觉,可这群武士却觉得振聋发聩,雷鸣声的巨响侵袭耳蜗,震得是昏头转向,哪里还敢造次,撒腿就跑!

“用点内劲就承受不了,真是软脚虾!”瞥了一眼,金随缘也没理会。

“小伙子,打得好!”

“武有风华,后继有人!”

短暂的死一般的沉寂之后,如雷般的欢呼声,喝彩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人们激动不已的看向两人,挺拔的身躯,淡然却冷傲的眼神,无一不和当年的李小龙,黄飞鸿一般,不管东洋还是西洋,欺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姐,你没事吧?”云鹏从地上起来,见云柔浑身是血,不由满脸憎恨,咬牙切齿:“这群混蛋,下次再见到,非把他们给宰了不可!”

“我没事。”云柔满脸的忧色尽数褪去,转而对金随缘欠身一笑:“多谢这位先生相助,感激不尽!”

金随缘拱拱手,顺势推舟道:“这回多亏了徐大哥,要不是他听说津门武馆会来捣乱…”

“你怎么知道津门武馆的事?”没等金随缘说完,云柔就一脸怪异的看着徐绍卿,生气道:“你调查我?”

“我…”徐绍卿张了张嘴,想否认,可话到嘴边又被咽下。

见徐绍卿不说话,云柔只当他是默认了,心下怒火更甚:“我说过,你们徐家和我云家的交情在七十年前就已经结束了,以后你我两家互不相欠。”

“云柔,上辈人的事我不想多说,也不想和你争论,但这家武馆是你爷爷传下来的,那麻生太郎是空手道集大成者,他敢来下战书,却派了徒弟来挑战,摆明了来下马威的,现在吉田三郎败了,下次他必然亲自上门,万一你败了,武馆还能继续开下去么?”徐绍卿正色道。

“武馆开不开,与你无关!”云柔冷冷道:“何况我云家武学也不是什么三脚猫的功夫,那麻生太郎再厉害,也不见得能轻易胜过我。”

“云柔,听我一句劝,不要逞强好么?”徐绍卿苦口婆心道。

“别说了,我是武馆的继承人,接不接受麻生太郎的挑战那是我的事,请你以后不要再来干涉。”云柔怒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走回了更衣室。

“姐姐。”云鹏看姐姐发这么大的火,担心她出事,赶忙追了上去。

金随缘站在一旁,满脸苦笑,很是同情道:“徐大哥,看来云小姐对你的成见很深啊!”

“她以前就这样,脾气倔得很。”徐绍卿倍感无奈。

他和云柔从小就认识,对云柔的性子摸得是一清二楚,或许是承继了武馆的缘故,这女人内心温柔,外表刚强,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会低头屈服,也从不接受别人的馈赠和帮忙,就一个人苦苦支撑。

说实话,徐绍卿很苦恼她的坚持和倔强,如果她肯放下执念,哪怕收敛一点性子,两人的关系就不会弄得这么僵。

可或许正因为这一点,云柔才有别与其他女人,才会让徐绍卿飞蛾扑火般,一而再再而三的暗中相助,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去估测麻生太郎的实力。

“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金随缘摇摇头,他是个出家人,五蕴皆空,自然不懂什么男女之情,可看到徐绍卿堂堂男子汉,为了一个心上人无私付出,还吃力不讨好,自己也不是个滋味。

如果换成自己?

自己会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如此肝脑涂地?

金随缘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金兄弟,你觉得我有烦恼么?”徐绍卿没来由道。

金随缘讪笑道:“徐大哥你家世显赫,身家数亿,有花不完的钱,不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哪来的烦恼?”

“钱能解决很多事,只是解决不了人的心事。”徐绍卿感慨一笑,又问金随缘道:“金兄弟,你有愿望么?不妨告诉我,或许我能替你达成。”

“愿望?”这话听得金随缘一愣愣。

你问他晚上想吃点什么,他能一口气说出七八十样菜,可问他愿望和梦想,这点他真的从来没有考虑过。

“我只是个小和尚,大字不识几个,做生意没头脑,做学问没见识,弄啥啥不灵,还谈什么愿望。”金随缘自嘲道。

“金兄弟,现在是关系社会,你要做什么事不一定要亲自出马,只要你身上有让人感兴趣的东西,就算不说话,别人也会像马蜂一样扑上来,抢着替你干活,甚至为你卖命。”

徐绍卿道:“有的人身处高位,有的人家财万贯,有的人学富五车,而你是内劲高手,杀人如探囊取物般容易,这比金钱地位更要令人垂涎,不过我知道你是少林弟子,肯定不会恃强凌弱。”

“徐大哥过奖了。”金随缘笑道。

“不是我夸你,而是这世道唯利是图的人太多,能够做到心境澄明,行善积德的人太少。”徐绍卿干笑一声:“就连我也免不了俗。”

“上次那两百万你回绝了,这个人情始终要还给你,不妨说说,你想要什么?”

“上学!”金随缘脱口而出。

“这么简单?”徐绍卿一愣,接着又是大笑:“金兄弟,你的想法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以徐绍卿的家底,除了不能给金随缘封官之外,金钱,美女,跑车,甚至别墅洋楼,只要金随缘肯开口向他要,他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但金随缘偏偏什么都不要,唯独想去学校上课…

别说徐绍卿不能理解,搁谁估计都会笑话金随缘脑子有毛病。

读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获取那一张薄薄的大学文凭,然后拿着这块“敲门砖”在社会上谋求一份高薪的工作。

金随缘舍弃了财富,反过来追求上学的机会,岂不是本末倒置了?

“是么?”金随缘摸了摸头讪笑:“我没读过书,小时候从听师父师兄们讲经书都一知半解,这会下山来,也没打算干一番大事业,不如多学点知识,以后回少林还能用的到。”

真是个神奇的小子!

徐绍卿心头暗叹,那年他离开五台山时,师父也曾和他说过,习武必先修心,心似无尘,善善若水,不受世俗纷扰牵绊,方能达到武道的至高境界。

这话他一直铭记在心,只可惜话说来容易做起来难,置身红尘之中,哪个人是干净的?

直到结识了金随缘,徐绍卿渐渐明悟,世上真有懂得返璞归真的人,这种人做事全凭本心,心之所向,身之所向,意在所向,甚至会做出超乎寻常的举动。

“明天我就帮你联系学校。”徐绍卿笑道。

“真的么?”金随缘一喜:“我的户口和身份证…”

徐绍卿道:“有什么不可以,你要是想上的话,剩下的事交给我,我来安排!”

作为徐家的长孙,徐绍卿在官场上的背景也是非常硬的,不敢说在豫南省,但京南一带,只要他请人办事,那事就八九不离十了。

何况帮人办入学手续,学校那边只要打声招呼,基本就搞定了。

“多谢。”金随缘一听有戏,表情比中了几百万大奖还高兴。

“小事一桩。”徐绍卿笑道,忽然包里的手机响了。

他接起电话,电话里的人说了几句,就挂了。

徐绍卿转过头道:“金兄弟,你找的人有消息了…”

第五十二章 幕后黑手

“落花阁”位于城南的闹市区,四周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因为不想招人注目,金随缘和徐绍卿并没有开车过去,而是坐出租车。

刚下车,一个年轻人就凑了上来,对徐绍卿恭敬道:“徐少!”

“人呢?”徐绍卿问道。

“徐少交待下来的事,我怎么敢不办好。”那人笑了笑:“您要找的人现在就在这落花阁里。”

“哪个房间?”徐绍卿道。

“我只负责寻人下落,至于房间嘛…就有劳徐少自己慢慢找了。”那人道。

“知道了,这是你的十万元报酬,回去替我和你主子问声好。”徐绍卿瞥了他一眼,然后掏出一张信用卡,扔到他手里。

“一定一定。”那人见到报酬,也是眉开眼笑,然后开车离开了。

“徐大哥,这人挺神秘的,不过一个消息就要十万,是不是太贵了。”金随缘有点咋舌,他拼死拼活差点把命搭进去,才赚了十五万线人钱,这人倒好,只卖出一个消息,就拿走了十万块,的确令人眼红。

“贵了是贵了点,但只要给钱,什么消息和秘密,暗影门都能替你挖出来,而且花十万让他们办事,已经算给足我面子了。”徐绍卿莫名笑道。

“暗影门?”金随缘显然第一次听说这个门派。

“一个专门买卖消息的地方,以后有空再和你细说。”徐绍卿道:“先进去吧。”

金随缘点点头。

这地方不是什么浪得虚名之所,里面的装修没有什么太过浮华的地方,大厅都以红木为主,颇具古香古色之感,一屋之红叶有富贵红火之意,如此一番别具匠心的打扮,想必这馆主也不是一般人呀。

左顾右盼,金随缘想要搜寻李辉的下落,来往路上,很多客人目光怪异的看着他,似乎很在意那一颗锃光瓦亮的脑袋,不过能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客人只好奇一下,就自顾自走了。

金随缘没做停留,一溜烟就绕到了内堂,却正好遇到两个男人迎面而来,口中还抱怨着什么话…

“大少爷让他外出避避风头,他倒真有雅兴,竟然跑来这里风流快活,一个小保安还让我们两个在外面守着,这他妈的算什么事!”

“你可小声点,人家冒着进局子的风险替大少爷办事,据说大少爷私下给了他几百万,咱们乱说话,万一被听到,免不了惹麻烦。”

两人的对话清清楚楚,一字不差全钻入了金随缘的耳朵里。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正愁找不到李辉的行踪,他却主动送上门来。

嘴角划过一丝笑意,便是将两人拦下:“这位兄弟,你能来一下吗?我想问你点事情!”

那两人也知道能在这里出没的绝不是自己能招惹的,而且看金随缘年纪轻轻的,八成是哪家的公子,所以也没放肆就朝着金随缘走去。

谁知金随缘突然一个箭步,以肉眼几乎不可见的极速切中两人的脖子,瞬间击昏后又搭着两人的肩膀向着洗手间走去,边走边假装和他们很熟的样子:“你们两人也真是的,喝的这么醉,回去看少爷不收拾你们……”

周围的人听到这话还以为金随缘和两人是一伙的,而且看着两人被金随缘扶着,一副“喝醉酒”的样子,也就没有留意他了。

三人一起进了洗手间,金随缘将他们弄醒,两人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这是在哪儿,我怎么……”

“这是洗手间!”

“你……你是谁?为什么抓我们。”两人惊得一身冷汗,靠在墙边惶恐道。

“不要管我是谁,我只是想知道李辉在哪里?说实话可以活命,不然……”金随缘眯着眼睛,一副很和善的模样,可话中威胁意十足。

两人虽说对李辉差遣自己不满,不过面对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可不会轻易说的,于是扯谎道:“谁是李辉,没听说过!”

“我知道他就在这里,快说是哪个房间,我可不想杀人!”金随缘笑了笑,一拳打在墙上,墙竟是被打出了一个大洞。

两人见状都愣了,吓得跪地求饶:“大哥饶命,我们只是奉命办事,千万不要杀我们呀!”

“不想死就快说,他在哪儿?”金随缘不耐烦道。

“他,他在三楼第一个房间。”

两人说完就被金随缘一急手刀再次打昏了,不过但与上次不同,这次他们两人彻底昏过去了。

“就委屈你们多睡几天了!”

出了洗手间,金随缘立马到了外面,然后施展轻功一下子就上了楼台,快速的绕到了三楼第一个房间的窗户口。

“怎么窗户是开着的?难道里面没人?先移过去看看好了!”心里疑惑,金随缘又是小心的往旁边移动。

原先被窗帘遮住了视线,现在却只见房间里有两人正在床上翻云覆雨,场面当真是香艳无比。

金随缘看到房里的风流之事不禁苦笑:“怎么这么不巧,竟遇到现场版的《春宫图》”

此时那在男人胯下的女子又是发出阵阵蚀心跗骨般的娇吟之声。

“小婊子,叫的这么起劲!”那个男人一脸的淫气,身体却是死死压着女子的娇躯快速蠕动,弄的女子是婉转不断。

“嗯……呜……辉哥好棒,快点再快点,我要嘛……”

金随缘在窗外看着这一幕也是感觉心中燥热无比,全身上下宛如有万只蚂蚁在爬一般,香烟画面着实让他有了欲火焚身的冲动。

“他娘的,叫得这么卖劲,小心被弄死过去。”听着那诱惑的声音,金随缘心里暗骂,双手一招,内劲一震,直接是将那蚀骨的娇吟隔开,然后翻身跃进了房间。

影子掠过李辉大叫:“是谁?”

胯下女子不解:“辉哥,哪有什么人?快点继续嘛!”

李辉本来就是退役的军人,又在雅兰集团做了几年的保安队长,对危险的本能感应远超过普通人,当下从床上立起身子,眼睛扫视窗外,大喝道:“谁?赶快给我滚出来。”

“才几天不见,李部长就不记得我了么?”金随缘从窗外跃身下来,看着一丝不挂的两人,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金随缘!是你!!”

李辉打死也想不到,从窗外进来的人居然是那个愣头愣脑的傻小子。

“呵呵,看来你的记性还不算太差。”金随缘笑了笑。

“你来这儿干什么?”李辉一脸警惕道。

“当然是找你谈谈文件的事。”金随缘道。

“文件?”李辉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

“别装傻了,现在不仅公司里的人要抓你,就连警察也在到处找你,我本以为你早就逃了,没料到居然躲在这里,而且日子过得还不错啊。”金随缘冷笑道。

“你想怎么样?”李辉盯着他,心里莫名开始慌张,从公司离开后,他就秘密转移到了这里,每天都有好几个人贴身保护他,向他汇报外面的情况,他敢肯定,自己的行踪没有暴露。

既然没有暴露,金随缘是怎么知道自己的下落?

难道有人高密?

不可能,那几个保镖都是自己人,如果敢出卖他,绝对是自寻死路,没人会把命开玩笑!

“是谁指使你的?”金随缘问道。

“没人指使,是我自己干的。”李辉冷笑道。

“你一个保安,就算拿了文件也只是废纸而已,这话你觉得我会信么?”金随缘鄙夷道。

“金兄弟,俗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年纪轻轻出来闯社会,不过是为了钱财,不如这样,你今天放我一马,权当没见过我,我送你二十万作为报答。”李辉口气忽然软了几分,手却偷偷摸向了枕头底下。

金随缘心细如尘,怎会听他的花言巧语,目光一瞥,幽幽笑道:“你是要拿抢?不过枪对我可没用。”

“小子,你太嚣张了!”李辉把女子一把推开,翻身拿到手枪从床上跳下来,枪口对着金随缘冷笑道。

“是么?”

不等李辉反应,金随缘的身影犹如鬼魅般已经到了他的跟前,右手一打,李辉的手枪直接被震飞,紧接着又是一拳,拳头结实的打在了李辉的脸上,李辉精壮的身躯就像是弹簧一般,死死的砸在了墙上,口中忍不住呕出一口大血。

“你……”李辉没想到金随缘居然这么邪门,刚要从地上爬起来,话都还没说完,就被金随缘单手提在了空中。

“现在能说谁指使你了么?”

李辉那双充满着血丝的眼狠狠的瞪着金随缘:“不知道!”

“死鸭子嘴硬!”

金随缘摇了摇头,在敌我悬殊的时候,居然还敢用这种口气和自己说话,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对好人,他礼让三分,可是对李辉这种吃里扒外,以权谋私的无耻小人,金随缘可不打算手下留情。

冷着脸,金随缘一手抓到李辉的手掌,用力一掰,食指的骨头生生被掰断了。

“啊……你个王八蛋,你不得好死!”感受着断指传来的阵阵剧痛,李辉眼眶欲裂,可是身子却被金随缘的大手死死按住动弹不得。

“嘴巴这么臭,连手臂不想要了?”

眼中涌上一股戾气,金随缘五指成爪,锁住他的手臂,只听到”咔“一声脆响,李辉的手臂废了…

看着如此血腥又残忍的画面,那个女子吓得大叫起来,可声音还没发出就被金随缘给打昏了。

“现在没人来救你,也没人敢救你,老实点告诉我你知道的一切,兴许我还能放你一条生路,不然……”

脸上已经冷到了极点,金随缘说着手掌心竟是生出一团淡青色的无名火焰,看那样子,只要对方说一个不字,这团火焰就真的会把他给活活烧死。

在见识了金随缘凌厉手段后,李辉就知道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小保安,先前他一直闭口不谈背后的主谋,那是因为一旦他将事情说出去,以那人的行事风格,绝对是将他大卸八块扔到海里喂鱼。

可如今要是不说,金随缘就算不杀了他,也会将他的双手双脚都给卸了,只怕到时候会比死还要痛苦。

心里的恐惧冲破的理智,李辉松了松口,忙叫道:“不要杀我,我说,我什么都说。”

“早说不就不用吃苦了。”见李辉服软,金随缘的脸色总算是好了几分,手掌松开,将他丢在一旁,然后问道:“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是天盛集团的林少要我干的。”李辉躺在地上,抱着手臂痛叫:“我只是拿钱办事而已,其他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求求你放过我吧。”

“林少?”

金随缘大吃一惊,这林少不正是天盛集团的少董么?

上次那个酒会的筹办方也是天盛集团,而且天盛集团财力雄厚,是京南首屈一指的龙头企业,在京南乃至整个豫南的口碑都是极好的。

更重要的是,天盛集团的少董据传言似乎正在追求南玉真。

第五十三章 林家的背景

徐绍卿早早走上了三楼,常人不易察觉的动静,他一个武者却能察觉到,所以直接走进了三楼一号房。

开门一看,一个面貌娇美的年轻小姐春光大泄,身上仅披着床单,一脸惊恐的呆坐在床上,就像痴傻了一般。

而地板上躺着一个精壮男人,右手手指弯曲,手臂完全脱臼,耷拉在腿上,几乎算的上半个残废。

“闹得太凶啊!”

徐绍卿心里暗道一声,不觉有点意外,毕竟在他看来,金随缘性子温和,轻易不会对人动粗,如今将人打成残废,想必这人也是个嘴严的乌龟。

“怎么样?问出什么的么?”

“徐大哥,你认识天盛集团的林少么?”金随缘见徐绍卿来了,也是询问道。

“林瑞?”徐绍卿笑道:“在京南上流圈里,他的名头可比我都大,外人只知道天盛集团财力雄厚,是靠金钱在圈里立足,不过内行人都明白,林家的外祖曾是军校校长,门生故吏遍天下,现在豫南军界警界的一二把手,几乎都和他有师徒关系,虽然老人家过世了,但人嘛,总归讲个情义,所以这些大人物都和林家过从甚密,一直给林家当后盾。”

“可真是豪门世家。”金随缘冷笑道。

“林家家大业大,说是豪门也不为过。”徐绍卿继续道:“而且林家五代单传,林瑞作为家里的长子嫡孙,自然被捧在手心里,而且这人的经商天赋极高,不下于我和周启山,林家在他手里,日后怕是会更加强大。”

“不瞒徐大哥,雅兰集团那份文件就是林瑞派李辉从公司盗走的。”金随缘道。

“什么?”徐绍卿很是震惊,不信道:“你是不是弄错了?”

“是李辉亲口说的。”金随缘指着瘫软的李辉。

难怪徐绍卿不信,就连他自己心里也在打鼓,试想一个大财团好端端的何必冒险去盗取机密文件?

如果是竞争对手,倒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商业手段,但天盛集团和雅兰集团向来没有生意往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竞争。

可林少偏偏就对雅兰下手,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

“金兄弟,这件事不管真假,你千万别传出去。”徐绍卿脸色忽然凝重起来。

“为什么?”金随缘不解的看着他。

“林家的势力太大,你贸然将事情抖出去,你觉得林瑞会怎么对付你?”徐绍卿摇头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江湖上有不少见不得人的杀手,他们只认钱不认人…”

“光天化日,那林瑞还敢买凶杀人?”金随缘闻言,不由一阵恼怒。

“呵呵…死他手里的人可不少。”徐绍卿呵呵冷笑。

“不如交给警局,让法律制裁他!”金随缘脑筋一转。

“法?”徐绍卿笑道:“法只是对一般人制定的,一旦你的财富和地位高到了常人触及不到的界面,任何法都是空洞的,以林家的背景,你刚把李辉送进去,估计晚上他就会被保释出来,甚至永远消失。”

徐绍卿的话,每一个字都狠狠敲击在金随缘的心头。

惊诧,无力,愤怒,一时间,所有情绪都汇聚一堂。

金钱!权力!地位!

这一刻,金随缘浮想联翩,在他看来,那些东西本来就是镜花水月,有则有,无则有,根本不需要强求,甚至拿这些去作威作福。

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世间上的种种根本不像表面这般美丽,就像一面湖水清澈见底,满是花香,可天知道河底埋了多少白骨,水中流着多少血水?

林瑞敢派人偷盗,仗的也是他林家的势,有了这个势,好比有了一块免罪金牌,谁都不能左右他。

“我明白。”

“嗯?”徐绍卿微微一愣。

“徐大哥,李辉暂且交给你看管,没问题吧。”金随缘神情渐渐凝肃,一改之前的温和。

徐绍卿看了他一眼,隐隐中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光彩,接着道:“放心,林家手再长,也不敢伸到我跟前。”

金随缘拱拱手:“我回公司一趟,剩下的事就有劳徐大哥了。”

“去吧。”徐绍卿点点头。

交代完事,金随缘从窗户飞身而去,然后跃上楼顶,眨眼间,身影就消失在了视线中。

……

大厦高楼里,南玉真拿着电话,正忙着跟时尚展的负责人确认流程,这一忙活就忙活了一下午!

展会时间定在了晚上七点开场,喝了杯咖啡,南玉真伸了伸懒腰,就下了楼,准备去设计部交待事情。

只是,还没进设计部的门,就听见一群人叽叽喳喳的吵闹着什么。

南玉真心中一沉,暗叫不好,忙上前高声询问:“林雪,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群短裙设计师正焦头烂额的在办公室里来回走动,见南玉真来了,一脸焦急道:“总监,不好了,我们的衣服丢了!”

听见林雪的话,南玉真浑身一颤,不可置信的问:“衣服丢了?什么衣服丢了?”

林雪慌张的回话:“是这样的总监,我昨天将要在时尚展展出的服装带回公司,放在衣架上,一共是七件衣服,可刚刚一看,居然少了一件!”

南玉真忙跑上前去,翻看衣架上的衣服,确实只有六套,她问林雪:“都找过了么?”

“整个设计部都翻遍了,都找不到!”林雪很是无奈。

这批服装从设计到加工,都是她一手包办和监察的,从裁缝那边拿到服装后,她就再三确认,务求不出任何纰漏,可现在服装却不翼而飞了一件,真是见鬼了!

“该死,偏偏这时候出问题。”

南玉真气得肺都快炸了,本来设计图被李辉盗走,已经是天大的丑闻了,为了能顺利参加时尚展,她不得不出此下策,准备了一批汉服救急,结果又出乱子。

更要命的是,展出最少七件衣服,如今少了一件,就连进场的资格都没了。

林雪低着头,神情沮丧:“总监,都怪我,要不是我疏忽,衣服也不会丢了。”

南玉真气归气,却不会把情绪都撒在下属身上,虽然服装出了点问题,好在有挽回的余地,何况越是关键和危险的时刻,就越要万众一心。

她搂着林雪的肩膀,叹了口气道:“好了,现在不是自责的时候,打起精神渡过难关才是我们才做的。”

林雪摇摇头,担忧道:“公司里没有成品,就算要临时赶制一件出来,我怕时间也赶不上了。”

第五十四章 死马当作活马医

南玉真沉吟片刻,道:“立刻打电话给加工厂,要他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制一件接近原品的衣服来,然后直接送到展会去,希望能赶得上。”

林雪心里一沉,晓得南玉真是打算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但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算赶制出来衣服,衣服的大小,款式,以及整体的造型都要发生改变,衣服一改,与之匹配的模特也要换人。

“总监,不好了,出事了!”

此时,温玲拿着手机,急匆匆的从门外小跑进来,神情十分慌乱。

“什么事?”南玉真皱着眉头道。

“七号模特阑尾炎发作,现在正送往医院,来不了了!”温玲火急火燎道。

“今天怎么这么多状况,活见鬼了!”

先是衣服丢了,如今模特又出事,一连串的意外让南玉真倍感烦躁,甚至有点沮丧。

“七号是谁?”

“是飞扬模特的公司的孙剑锋。”温玲道。

南玉真听过这名字,孙剑锋是飞扬模特公司的顶级男模,曾经在燕京时尚展走过秀,算得上当红一线模特。

“现在怎么办?没有模特,就算衣服赶制出来了,也没人能穿啊!”林雪焦急万分。

“不如,换个模特。”一旁的温玲建议道。

虽然临场换帅不太吉利,但形势危急,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南玉真想了想,抬头环顾四周,问道:“你们之中,谁有走秀的经验?”

林雪,温玲和其他同事都摇摇头。

她们全都是设计师,只管设计服装,哪个都没真得上台走过秀啊!

何况这第七套衣服是汉服,要的是一个男模特,她们一群女的,就算有经验,也不能女扮男装吧。

“把男模的照片调出来!”

林雪闻言,忙将笔记本端过来,然后打开模特公司的首页,里面大概有七十八个模特的照片和介绍。

南玉真一边看,一边揉着太阳穴,这些模特的长相都太国际化,偶尔一两个比较古风的,那气质和风度南玉真又看不上!

就在这时,南玉真一筹莫展的时候,设计部突然安静了好几秒,似乎所有忙碌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眼神定在了一个方向。

门口进来一人,修长的身形,俊俏的面颊带上温和的笑容。

“大家忙呢?”

金随缘本想和南玉真聊聊李辉的事,可一进门,就见一群美女大眼瞪小眼,目光全汇聚在他身上,一时间,笑容都变得有点尴尬起来。

南玉真突然眼神蹭亮,然后对众人笑道:“谁说没有模特,这不就有个现成的?”

“他?”

设计部里所有的女孩都愣了,心里都嘀咕着,总监是不是气晕了头,居然要派这个小保安去上台走秀,这简直是在玩火啊!

不过南玉真是越看越觉得金随缘很适合。

俊朗的外表,模特的身高,坚实强壮的肌肉,外加上那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清新气质,金随缘完全符合南玉真心中对于古服雅士的理解。

“跟我来!”

南玉真抓住金随缘的胳膊,直接将他拖到了隔壁的化妆间里,金随缘还没弄明白什么事情呢,就听见南玉真对化妆师挥手豪爽道:“珍姐,给他上妆!”

珍姐是雅兰特意请来的化妆师,在业界很有名气,经过她手化的明星大腕儿和模特数不胜数。

其他模特的妆画得都差不多了,唯一剩下一个男模没来,珍姐本还以为人不来了,就见南玉真拉着金随缘坐到她跟前,才明白过来,这人是个模特。

珍姐化妆十几年,帅哥美女都看腻了,可金随缘无论从脸型还是线条,几乎找不到任何一处瑕疵。

真是个精致的男人!

心里默默惊叹,珍姐笑眯起了眼睛,仿佛一个工匠遇到了一块完美的璞玉,她很兴奋道:“放心,我一定让他惊艳四座!”

“等等,这到底怎么回事?”金随缘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

“其实…”

南玉真叹了口气,然后将事情的前前后后全都告诉了金随缘。

金随缘苦笑一声:“我明白了!”

说完乖乖的坐在那儿任由珍姐在他脸上来来回回的打量,摸索!

……

南玉真回到办公室,一大批女孩盯着她,显然不太理解她的决定。

“都别大眼瞪小眼了,赶紧收拾一下,咱们出发去展会中心。”南玉真没过多解释,取来一件小西装披在身上,提着包包就下楼了。

“总监不会爱上随缘了吧?”

“怎么可能?”

“那怎么对随缘这么上心,居然派他上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众女围在一起,叽叽喳喳议论纷纷。

“少嚼舌根,都回去工作,不然我打个报告给总监,你们都吃不了兜着走!”温玲听着办公室里传来的流言蜚语,也是拍拍桌,冷着脸道。

这群小妞都是八卦专家,最喜欢捕风捉影,有点屁大的事就闹得满城风雨。

好在温玲一向“铁面无私”,充当办公室的纪律委员,倒将她们治的服服帖帖的。

“知道了,他是你的随缘弟弟嘛!”

众女吐了吐舌头,一哄而散。

什么叫我的随缘弟弟?

温玲哭笑不得,也懒得管这群小浪蹄子的风言风语,整理了下文件,只等金随缘化完妆,就带着他赶往会场。

第五十五章 展览中心

这回的时尚展坐落在豫南国际展览中心。

转眼时间到了下午六点,天空渐渐昏暗,路边的路灯也已亮了。

从雅兰出来一共三辆车,一辆是南玉真的座驾,一辆是装衣服的车,一辆是模特专用车。

此时,国际展览中心门外已经人潮涌动,作为两年一度的时尚展会,自然吸引了大批的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和拍照,希望能捕捉到别具一格的新闻。

作为展会的主办方,国际展览中心的负责人几乎给豫南一带排的上名号的时尚公司都发了邀请函,对于时尚展,有些公司感兴趣,有些公司却不愿花大精力来展示自己的产品。

但这回不同,国际知名大品牌“迪玛尔”的大中华地区总裁亲自到访豫南,据可靠消息,到访的目的不仅是参观时尚展,更是从中寻找有实力,有潜质的时尚公司,以此寻求合作。

要知道,华夏目前的牌子在国际上并不太出名,如果哪家公司能够与“迪玛尔”合作,相当于半只脚踏入了国际圈,顺利的话,甚至可能在国际上展出属于自己特色的服装。

不得不说,这是每个时尚公司梦寐以求想要达到的高度。

整个会场早已布置妥当,t台,观众座位,以及嘉宾席,几乎可以容纳一两千人,算得上是近十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所有的模特和化妆师都已经下了车,从会场后门进入休息室,等待接下来的走秀时刻。

而在会场内,已经汇聚了各个公司的高层,这些人不是总经理,就是总监,甚至有几家公司的老板都亲临现场,显然大家对展会都极为重视。

“玉真?”一个男人正在会场和人攀谈,忽然见到远处的南玉真,脸色一喜,连忙走过去笑道:“这么巧遇到你,看来咱们的缘分很深。”

南玉真有点郁闷道:“我真希望咱们的缘分能浅点。”

“你这么说我真是太伤心了,好歹我也是特意给你助威来的,这份情,你可别不心领。”男人故作神伤道。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天盛集团的少董林瑞。

自从两年前,在一次酒会上遇到了南玉真,他就被南玉真的美貌和高冷的气质深深吸引住了,和其他女人不同,南玉真是个女强人,几乎一手将雅兰打造成了业界的明日之星。

林瑞出身商业世家,从小就懂得做生意,喜欢算计,喜欢去评估一切能得到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他极富占有欲,一旦起了心思,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在他的背景下,任何女人都逃脱不了被他征服的命运,唯独南玉真从一开始就对他毫无兴趣,任凭他怎么讨好都无济于事,这点更令他对南玉真抓狂。

“是么?那我还要谢谢你了?”南玉真笑了笑,只是笑容中透着一丝厌恶和不耐。

同在一个圈子里混,谁不知道谁啊!

南玉真性子高冷不假,但再高冷,那也不是性冷淡,如果遇到一个适合的人,她自然能打开心扉,和大多数女人一样展现温柔的一面。

只可惜,林瑞不是个适合的人,这家伙表面上装的一副风度翩翩,正人君子的模样,实际上不过是趁机接近自己,企图占有自己罢了。

所以对林瑞,南玉真向来不给什么好脸色。

“总监,总监…衣服送来了。”林雪抱着衣服,急忙跑来和南玉真汇报。

见林雪回来,南玉真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于是催促道:“快,温岭和模特都在休息室等你,赶紧将衣服送过去。”

“我这就去!”林雪气喘吁吁,又马不停蹄的跑向后台。

“看来你公司出了点麻烦?”林瑞意味深长道。

“小事而已,就不劳林少操心了。”南玉真笑道:“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失陪了。”

看着她曼妙的身影离开,林瑞非但不生气,反倒露出极为愉悦的神情,毕竟太容易到手的女人对他而言,就跟一堆垃圾没什么分别。

“大少爷,这女人真是嚣张,居然一点都不把您放在眼里,要不要我…”

说话的是个中年人,他是林瑞的管家葛天伦,偶尔充当林瑞的保镖,保护他出行安全,刚才他一直站在暗处观察,对南玉真的态度很是反感,在他看来,南玉真只是一个公司总监,和自家大少爷比起来,根本没有高傲的资本。

“别紧张,再野性的猫咪也逃不过老虎的手掌心,她迟早是属于我的。”林瑞嘴角满是自信的笑意。

葛天伦知道大少爷的脾气,越是难掌控的东西,他就越感兴趣,忽然,他手机震动了一下,他瞥了一眼,顿时脸色惊变。小声对林瑞道:“李辉失踪了!”

“什么?李辉失踪?”林瑞阴沉着脸,皱眉道:“怎么回事?”

“好像是被人在落花阁掳走的。”葛天伦道。

“看清楚人了么?”林瑞冷冷道。

“没有,我派出去的两个人都被点穴之后打晕,想必有点来头啊!”

葛天伦做事十分谨慎,为了监控和保护李辉不被警方发现,特意派了两个手下过去,这两人功夫一般,但也见过点世面,能够轻易将他们制服,还将李辉从落花阁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他不得不怀疑是江湖中人所为。

“武者?”林瑞一阵心悸。

常人不晓得,不代表他也不晓得,华夏的古武虽是渐渐没落,但依然隐藏在世俗之中,只是时代变迁,江湖中人大多数都已趋于平静,当年的快意恩仇,刀光剑影,如今也都被磨没了。

而真正的武林高手不仅力大无穷,身轻如燕,更有万夫不当之勇,一旦出手,顷刻之间便能取人性命,这种危险人物存在于世上,就好比一颗不安分的定时炸弹,只要触动开关,就会将人炸得粉身碎骨。

这不是他道听途说,实际上,葛天伦就是一个隐藏在世俗的内劲高手,曾经他亲眼见过葛天伦一人单挑二十个经受过专业训练的保镖,结果完虐对手,自己毫发无伤。

如果李辉是被一个武者掳走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见大少爷畏惧,葛天伦幽幽道:“放心,不管对方是谁,只要他敢出面和林家作对,我就让他见不到隔天的太阳!”

葛天伦的话就像一颗定心丸,让林瑞的担忧一扫而空。

“我倒想看看,究竟是谁在背后捣鬼!”

第五十六章 惊艳四座

后台人满为患,一大波模特穿衣的穿衣,化妆的化妆,忙碌的一匹。

金随缘跟着温玲到了休息室,来来往往各种美腿细腰以及大胸妹子,看得人目不暇接,连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了个乖乖!”眼睛发直,金随缘很是享受。

“往哪瞅呢?”温玲见他色眯眯的样子,也是白了他一眼。

“人家长得好看,瞅两眼不算犯罪吧。”金随缘口中嘀咕着,一边又盯着美女模特性感的身段傻笑。

温玲懒得理他,低头看了看手机,已经接近七点钟了,她心里焦急万分,这次的展会,雅兰集团是第四个出场,六个女模特已经都准备妥当,只剩下第七件还没送来。

“林雪哪里去了,怎么还不来?”掰着手指,温玲坐立不安。

这时,李雪慌慌张张的从前面冲了过来,还没进来就开始叫唤:“玲姐,衣服送来了,赶快拿去给模特试穿!”

温玲一听,欢喜的从椅子上跳起来,飞跑着出来。

“这是衣服。”林雪笑道。

“总算赶上了。”温玲取过衣服,又折返回休息室,把衣服拿起来抖了几下:“快点穿上。”

说着就拉过坐在椅子上的金随缘,一把就给他穿上去,这件衣服是汉服,尽管临时赶制出来,但做工和细节都在能接受的范围内,再加上金随缘本身是个衣架子,无论是腰身肩宽还有长度,都十分的契合!

珍姐从化妆间出来,见到金随缘穿着一身汉服,不由眼冒金星,赞叹道:“完美,小伙子穿这身衣服简直是天衣无缝的搭配!”

只是那一顶大光头让汉服的风光折损大半,珍姐打量了片刻,灵光一闪,立马从化妆间的架子上取来了一顶假发,点着脚尖套在了金随缘的头上。

“古人,什么是古人,这才是古人啊!”珍姐口中啧啧称奇,仿佛眼前的不是一个现代人,而是从汉代穿越来的儒家士大夫。

温玲的反应也好不到哪里去,金随缘这小子长得是有点帅气,可人太实诚,平时又傻里傻气的,给人的感觉就像邻家的小弟弟,亲切和善。

可穿上这身衣服,乌黑的长发一泻而下,配上那张俊俏的脸,简直无解!

震惊归震惊,温玲立马回过神,拉着金随缘的手,告诫道:“随缘,走秀的时候就造着平时走路的习惯走,就当下面的观众全是胡萝卜大白菜!千万别紧张,知道么?”

对于温玲的担忧,金随缘觉得好笑,道:“玲姐,你怎么看上去比我还紧张,要不,你替我上台?”

温玲白了他一眼,气呼呼的瞪眼道:“现在说这话!你是诚心要气我是么?”

那小嘴撅起来,脸颊因为情绪激动变得红彤彤的,借着后台这昏黄的灯光,看的金随缘喉咙一阵火热。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稳住了心头的悸动,金随缘大步上了舞台,站在帷布后听主持人的介绍。

温玲站在身后,眼中满是忧虑,但又包含了几分期待。

“接下来展出的是雅兰集团的汉服秀。”主持人拿着话筒讲述着。

他语毕,退到了后台。

灯光渐渐暗了下来,雅兰集团邀请来了六个女模特迈着自信从容的步子走来,一个接着一个,走得十分顺利…

前面的模特下去之后,金随缘抬头挺胸,行走如风,穿着汉服的他,犹如是一代君王,又像热血逍遥的江湖侠客,他一步一步,快又稳健,尽管没有专业模特的节奏感,但那股浑然天成的傲然正气却在无形之中传遍整个会场。

“哇,这模特是周瑜转世吧?简直和电视里的演员一模一样。”

“什么周瑜,明明是张良,风流倜傥的策圣!”

“不对,我怎么越看越像《天龙八部》里的乔峰,霸气磅礴,傲视群雄。”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金随缘这一出场,就像是哈姆雷特,每个观众所看到的部分都不尽相同,那种震撼和多变,几乎从未在任何一场走秀中出现过。

“这…”

坐在最前方的南玉真在看见出来的人时,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目光中满是异彩。

她知道以金随缘的身材和颜值,是能衬托起这套汉服,但她万万没料到,这效果竟然如此惊人,如此爆炸!

没有怯场,没有失误,没有瑕疵,台上的“古人”面带微笑,如沐春风,仿佛整个会场的人都是他的粉丝,都是他的忠实观众。

金随缘不过是个半路出家的模特,毫无经验,毫无定式,可胜就胜在他是个习武之人,多年的苦修让他的步伐远比常人稳健,配合武者的空明气质,足以秒杀所谓的t台猫步。

观众席掌声雷动,纷纷站起身为这一出汉服秀助威。

温玲站在后台,从布幕后观看,刚刚那短短的几十秒,令她很是振奋,她发现金随缘真的很适合发光的工作。

他那种人,就算再平凡,走到哪儿都能发光!

其余设计部的女孩也都兴奋的抱在一起,分享体会这来之不易的喜悦,从李辉盗走设计图,让新服装胎死腹中,到今早衣服莫名消失,模特生病,一连串麻烦事几乎快麻痹了她们的神经。

可金随缘临危受命,居然上演了神奇般的走秀,不管“迪玛尔”那边对这出汉服秀怎么评价,至少在她们看来,这场秀是完美的。

台底下,一位中年人正聚精会神的看着金随缘,目光充满了欣赏,他参加过国内外几百场大型走秀,这场汉服秀前几个女模特表现只能说中规中矩,并没什么出彩的,但这位男模却惊艳四座。

而且以他的经验看,这人估计不是专业男模,而是个门外汉,因为模特行业对模特的眼神,走姿,笑容都有严格规定,大部分模特都遵循着这一规定在走秀。

“看来这家公司的胆量很大啊!”中年人露出莫名的笑意,似乎很满意这出其不意的选择,然后对身后的美貌少女笑道:“灵韵,记下这家公司。”

“知道了爹地。”

被叫作灵韵的少女娇滴滴的喊了一声,默默用平板电脑将雅兰集团的资料调出来。

第五十七章 江文道

下了台,金随缘如释重负的吐了口气,别人看他是风轻云淡,自信满满的样子,可实际上心里却紧张的命,毕竟是在这种场合露脸。

好在不负众望,将秀完整走了一遍。

“你个臭小子是不是偷偷练习过?怎么能表现的这么好?”温玲见他下来,箭步冲上去,拉着他的胳膊笑逐颜开,高兴得不得了。

“就是就是,刚才那一幕,简直是华夏版的维多利亚的秘密,太精彩了!”林雪也按耐不住心头的激动之情,闪烁着崇拜的目光笑看着金随缘。

被两个大美女夹在中间夸赞,金随缘不由脸红起来,摸着头傻笑道:“有么?我只是随便走走而已。”

“哈哈!”

温玲和林雪捂嘴娇笑,随缘还是那个随缘,脸皮怎么都厚不起来。

“我先去换衣服,这衣服穿着怪怪的。”

“恩,等会去前台和总监汇合。”

金随缘点点头,就进了换衣间。

林雪见他迫不及待要逃离美人窝的窘迫样,笑容更是灿烂,搂着温玲暧昧道:“玲姐,说真话,你觉得随缘这人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温玲故作疑惑道。

林雪知道她在装傻,进一步道:“我看随缘挺好的,又高又帅,还会拳脚功夫,在关键时刻也不掉链子,这种男人可不好找,你近水楼台先得月,难道不打算…”

温玲闻言,不由心虚脸红起来:“他就一个小屁孩而已,离男人还远着呢!”

“小屁孩…”林雪摆出一副“很明白”的神情,戏谑道:“那这么说,你是嫌他年纪太小,等过几年再去追他咯?”

温玲暗道自己一时情急,说错了话,居然被这小浪妞抓了个正着,当下又羞又气,连耳根子都红通一片。

“还害羞了。”难得见到温玲满脸红通,林雪仿佛是发现了新大陆,笑得花枝招展,娇躯乱颤。

“你还笑!”

羞怒之下,温玲美目一瞪,扬起手就去挠林雪柔软的腰间。

“不敢了,不敢了…”

林雪身体极为敏感,又时常去练瑜伽,腰间几乎没有多余的赘肉,所以被温玲一碰,浑身毛孔大开,痒的眼泪直流,半蹲在地上直呼求饶。

同事一场,温玲当然晓得温玲的弱点在哪儿,见她求饶,嘴角得意淡笑,可正当她准备放过林雪时,林雪突然跳起来,又去攻击温玲的咯吱窝。

两女闹成一团,娇笑连连,春意安然。

更衣室的门刚打开,金随缘愣了半天。

门外,两女的身子纠缠在一起,温玲抱着林雪的细腰,林雪抓着温玲的玉臂,或许是玩的太过火了,两女的衣服褶皱不堪,上衣几乎被拉扯到了腹部以上。

因为面朝两女,从金随缘的视线看去,正巧落在了温玲的领口处。

温玲雪白肌肤下是黑色蕾丝,她腰身下弯,蕾丝竟有点降服不住那对娇乳,一道令人遐想迷人深邃的沟壑旁隐隐还能看到两颗惹人欲火的可口樱桃。

“咕隆。”

面对这等风光,金随缘的喉咙不争气的咽了口口水,眼睛凝视了半天,竟然无法移开,小腹仿佛有一团不知火的火焰窜上来,让他浑身发烫。

“玲姐,我先去前面了…”

火焰持续升腾,金随缘只觉鼻腔里隐隐有股热流即将往外冒,脸色一囧,赶忙捂着鼻子,趁着两女还没反应过来,逃之夭夭。

两女一听,惊得跌坐在地上,低头一瞧,彼此衣服凌乱,腰间,胸前,大腿,几乎没有一处是不走光的。

“呵呵,玲姐,你的好身材可都被随缘给看光了。”林雪打趣道。

“小色鬼!”温玲盯着金随缘落荒而逃的身影,不住娇声低骂。

……

到了观众席,金随缘就见南玉真坐在位子上,于是过去打招呼:“南总监。”

“随缘?”南玉真以为他会在后台多待会儿,没想到这么快就出来了,捋了捋头发,笑道:“刚才的走秀很精彩,看来你很有当模特的天赋!”

“总监就别取笑我了,我下台时,腿都快软了。”金随缘苦笑道。

“呵呵。”南玉真被他委屈的神情逗乐了。

正当两人玩笑时,一道声音打断了他们,不远处那个中年男人,脸上挂着笑走了过来:“两位,我没打扰到你们吧!”

南玉真偏头看去,男人年纪四十多岁,穿着西装,戴着眼镜,长相十分儒雅,而他身后跟着一个少女,少女身材极好,一张白皙的俏脸嫩的仿佛能挤出水来,但仔细一看,倒和男人有几分相像。

中年男人站在金随缘跟前,上下打量了一番,啧啧称赞道:“台上翩翩公子,台下威武硬汉,这位先生,你真是令我大可眼界了啊!”

“请问,您是…”金随缘听的云里云里,心道这人谁啊,上来就口吐莲花,对自己满是溢美之词,不会是模特公司,准备来拉自己入伙的吧?

中年一愣,随即摇头一笑:“瞧我这记性,忘了介绍,我是迪玛尔集团的大中华区负责人。”

“迪玛尔?”南玉真闻言,大吃一惊。

金随缘皱着眉头,小声凑到南玉真耳边问道:“南总监,迪玛尔是谁?很牛逼么?”

南玉真暗自白了他一眼,低声道:“迪玛尔是国际大品牌,这人是迪玛尔大中华区负责人,就相当于这品牌在华夏分部的总裁,你说牛逼不牛逼?”

“这么厉害?”金随缘莫名惊骇。

“你站好了,千万别乱说话知道么?”南玉真心情很是激动,她之所以参加这回的时尚展,不是为了提高雅兰的知名度,而是冲着迪玛尔来的,如今靠的金随缘一出误打误撞,居然真把人给吸引来了,这实在是天大的惊喜!

收拾好心态,南玉真尽量保持镇定,面带微笑道:“您是江文道先生?”

“正是。”中年男人点点头,回笑道:“我认得你,你是雅兰集团的总监,很高兴能和南小姐在这儿碰面。”

听到这话,南玉真受宠若惊,虽说雅兰在京南很有名气,但在豫南省,乃是整个华夏,比雅兰强的时尚公司太多了,而江文道作为迪玛尔集团的高层,居然一眼就能认出她,显然是对雅兰有过调查和关注。

第五十八章 急症发作

“江先生客气了,以江先生您在时尚圈的资历和地位,我在您面前,还得要称呼一声前辈才对呢!”南玉真半真半假的恭维了一句。

“早听说雅兰出了个厉害的总监,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啊!”江文道闻言,忍不住大笑起来。

“江先生过奖了。”南玉真谦虚道。

“这回从燕京下来,我也接触了很多家公司,产品都不错,只是胆子小了点,千篇一律都是往年用过的招数,唯独你南小姐,居然敢摆出一场汉服秀,还用这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勇气可嘉啊!”江文道笑道。

南玉真乐开了花,江文道大学二十年前就已经是国内赫赫有名的顶级设计师,后来出国留洋后,加入了迪玛尔集团,一路高歌猛进,坐上了大中华地区总裁的位置上。

在迪玛尔,江问道还有百分之十的股份,是董事会的重要成员,他的一句话虽不能代表整个迪玛尔集团,但分量十足,如果他开口要和雅兰合作,那几率就大大增加了。

“不知这位小友叫什么名字?”江文道看向金随缘。

“晚辈金随缘!”金随缘习惯性拱拱手,余光之下,他能看出来这中年人气度非凡,隐隐之中,竟还有几分压迫感,想必是个经历人生起伏沧桑的智者。

“呵呵,金小友不必多礼,要是不嫌弃的话,便叫我一声江叔好了!”江文道爽朗一笑,居然伸出手去。

这大叔是什么意思?这么热情,似乎不太对劲呀?

金随缘一愣,不过他也没太在意,反正一个称呼罢了,所以也伸出手道:“江叔!”

一旁的美貌少女却惊诧的看着江文道。

爹地今天是不是糊涂了?

要说和自家来往密切的青年才俊喊一声叔叔,那倒情有可原,但这小光头和爹地是初次见面,爹地竟然主动示好。

这不仅是一个称呼,更多的是江文道对这个人的喜爱甚至是看好。

第一次就如此幸运被爹地给看中了,难道爹地看出了他有什么不凡之处?

“小友可会饮酒?”江文道从经过的招待员那里端了两杯红酒,递给金随缘一杯。

“自然是会的,这酒挺香!”金随缘闻着酒香,眼睛突然就亮了,上次在度假村他喝过一次葡萄酒后,就对这葡萄酒的味道意犹未尽。

见前者那模样,江文道明白今天算是遇到了个酒瓶子,笑道:“这是上等的拉菲,价格可不便宜,我敬你一杯!”

金随缘听不懂什么是拉菲,不过江文道这种大人物,竟向自己敬酒,这倒是让金随缘心中生了一丝敬意,好感萌生。

当下赶紧举杯说道:“使不得,您是长辈,理应是晚辈敬您才是!”

不过江文道动作快,他一杯下了肚,却是微皱起了眉头,过了一会儿方才疏开:“这酒虽气香味美,但和西域的美酒相比,还是差了点,何况古人有云“葡萄美酒夜光杯”,葡萄酒最好便是放在寒玉盏上,以玉御气方才是酒之上品呀!”

“寒玉盏?”金随缘问道。

“是古代一种器皿,早已经失传了。”江文道叹息道。

“失传的东西很多,遗憾也没什么用。”想起百年前,少林寺的典籍被焚烧过半,金随缘倍感哀伤。

“不聊这个,我们继续喝,呵呵!”江文道眯了眯眼,脸上忽然多了一分笑意。

“爹地,这可是洋酒不是白开水,你这样喝身体会受不了的!”江灵韵知道爹地的身子本来就不好,出门身上都要带着药,他这么喝红酒,万一出什么事就坏了。

“不妨事,难得今天遇到合心的小辈,自然是要畅饮一番了。”江文道有点不高兴了。

“等等江叔,这酒呢喝多了确实对身体不好。”

“怎么?你是瞧不起我的酒量?”江文道那道剑眉一扬,那股气势倒是令金随缘一怔。

这人还挺喜欢逞强的呀!

心里笑着,金随缘嘴上却道:“这位姐姐说得对,你的身体确实不适合饮酒,酒味虽美却也是杀人物!”

“什么意思?你说我喝酒便会死了?”

“死倒是不会…”金随缘摆了摆手,脸上略有点难色。

“不会死,那就再喝一杯!”江文道端起酒杯,就要再喝,但就被还没送到嘴边时候,他的手猛的抖了一下,一翻白眼,整个人竟然直接倒了下去。

顿时,场面一下就乱套了。

“爹地,爹地,你别吓我啊!”江灵韵满面慌张,急忙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是张叔么?赶快进来前台,爹地昏倒了!”

因为江文道身体不好,所以每次出席活动和出远门,都会带私人医生以防不测,这回来参加时尚展也不例外,张医师一接到电话,就从外面的轿车下来,快速飞奔进会场。

他蹲下身,一检查江文道的病情,急忙对江灵韵道:“不好,是心肌梗塞,比平常的还是急性。”

“张叔,你快想想办法啊!”江灵韵闻言,更是焦急万分。

张医师皱着眉头,凝重道:“这里没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环境,我就算再厉害,也无济于事,先送医院吧!”

“对,救护车。”江灵韵六神无主,晃过神来后,又抓紧打救护电话。

金随缘似乎早料到了这种情况,于是道:“心肌梗塞是急症,送医院太晚了,还是我来吧。”

“随缘,你别乱来,江先生可不是一般人…”

南玉真知道金随缘会点拳脚功夫,但从没听说他会医术,再加上这病人是江文道,万一一个不小心出了差错,给医坏了,不仅金随缘要遭殃,就连她也难逃其咎。

“放心,医这病我还点信心。”金随缘笑道。

“你是中医?”江灵韵美目盯着他。

“算是吧。”金随缘道。

“你有几分把握?”江灵韵问道。

“不说十成,八成总是有的。”金随缘说着,就走向江文道,将他的身子扶起来,刚要准备动手的时候,却是被一只手拦住。

“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作为江先生的医生,我不得不告诉你,江先生得的是心脏病,以你的本事,我不觉得你能行,所以很抱歉我不能让你进行尝试!”张医师阻拦道。

第五十九章 妙手回春

“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作为江先生的医生,我不得不告诉你,江先生得的是心脏病,以你的本事,我不觉得你能行,所以很抱歉我不能让你进行尝试!”

作为江文道的私人医生,张医师只对江文道负责,如今突然来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伙子说有办法治病,而且还是个中医。

倒不是他看不起中医,相反,他很敬重中医,尽管他从事西医工作,但也跟随过中医师傅一段时间,自然也会简单的施针打穴。

只是中医门道太多,要专研透至少也要三十四年,天赋差的人,甚至一辈子都难以窥视中医的奥妙之处,眼前这小伙子年纪不过二十,就算打娘胎里学中医,也达不到中医圣手的水平。

更何况心脏病在医学上本就是疑难杂症,从根本上很能治愈,在没有任何医疗设备的条件下,就算世界顶级的医生来,也是巧妇无米之炊。

“西医治不好,不代表中医治不好!”金随缘懒得和他辩解,转头对江灵韵道:“江小姐,病有三危,过了时辰,再想治就麻烦了。”

江灵韵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双手紧握,面色踌躇,显然是在忧郁。

而此刻,江文道的面色越来越白,胸口处微微颤抖,痛苦的神情看得她是心惊胆战。

金随缘面色一凝,道:“江小姐,立马替我准备一套银针和酒精,否则江先生绝对挺不过十分钟。”

江灵韵心头一跳,看了看父亲,又看了看金随缘,最终咬了咬牙:“我信你一次,但要是你治不好我爹地,你知道后果的…”

“江小姐,你真的…”张医师一脸着急,想在劝说几句,却见江灵韵摆摆手:“张医师,去把车上的银针和酒精拿来。”

“是。”张医师在一旁也是略显无奈,自己已经是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既然江灵韵都发话了,那他也无话可说。

然后就返身从车上取来了银针和酒精。

接到银针,金随缘点上酒精,将银针在火上烤了一会儿。

在众人的目光中,金随缘将吴老的身子放平,解开了他的衣领扣子,在心脏处按了按,然后摸出一根银针,对着心脏处果断的扎了进去。

看到一指长的银针刺入心脏,众人的心似乎也跟着抽了抽。

“怎么能扎心脏?”张医师瞪着眼睛,几乎都要骂人了。

就在此时,金随缘却唰唰又抽出了两根银针,同样扎进了江文道的心脏之中,惊得众人心头一颤。

随后,又是一连串眼花缭乱的扎针,江文道胸前一下布满了而是多根银针,密密麻麻的看得人眼睛发花。

“金先生,你行不行?我爹地…”江灵韵常住在国外,根本没见识过什么中医,更别说中医中学问最大的针灸之术,见金随缘在她爹地身上乱扎针,不禁有些担忧和气怒。

中医讲究望闻问切,这四样绝活无论哪一样,就需要在一个安静,不受打扰的环境下进行,而现在整个会场吵吵闹闹,喧声四起,因为给金随缘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江灵韵还在一旁质疑他,这让金随缘很是烦躁,瞥眼冷喝道:“想他没事,就安静点!”

“你!”被金随缘训斥,江灵韵美目瞪得老大。

金随缘没工夫和这位大小姐抬扛,伸手从酒精灯上抓过一团火,用内劲锁于掌心之中,火焰仿佛贴在了皮肤表面,看得四周的人啧啧称奇。

“兄弟牛逼啊,火焰掌?”

“这一手玩的,简直不要太厉害!”

“故弄玄虚,不会是江湖卖艺的把戏吧?”

“你行你来个试试,不行就别瞎**。”

在场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平时什么稀奇没见过,可唯独这掌心生火的绝技,那真是生平第一次见。

金随缘凝神屏气,将手掌处的火焰逼到指尖,指尖轻轻点了下银针,温度顺着指尖传递到银针上,令的银针末端浮现淡红之色。

和冷针不同,金随缘所用的针灸乃是热针之术,这种针灸术在门派中流传,必须由内劲高手施针,将内劲借由微烫的银针打入江文道体内。

这股内劲非常少,仅仅是刺激江文道的经脉,配合被银针打通的穴道,从而使得江文道的气血流通,气血一通,一通百通,尽管不能痊愈,但让江文道苏醒还是没问题的。

“血色渐多,想必堵住的穴道还有几处。”见银针末端猩红,金随缘心里掂量,手指犹如闪电一般,快速封住江文道的“气户穴”和“天池穴”。

从其天灵盖上,往下依次按住“百会穴”“人中穴”。

“咳咳!”

几秒过后,在众人惊骇又不可思议的目光下,江文道猛地咳嗽起来,口角鲜血溢出,双眼紧闭,丝毫没有苏醒的迹象。

“随缘,江先生他怎么样了?”南玉真的心情仿佛坐过山车一般,一上一下,起伏不定。

“再等一会。”

金随缘没站起身,任由江文道口吐鲜血,旁人不清楚,这血乃是郁结所在,好比人受伤后堵在经脉中的淤血,只有把血排出去,气才能顺,病不用看也能好个三四分了。

眼一眯,见江文道停止吐血,金随缘知道推功过血起效果了,于是一掌拍在他的小腹上。

“咻咻咻”

银针被内劲强行逼出体内,金随缘大手一招,一共十三根银针,尽数收回,然后整齐的插入针囊中包好,嘴巴吐气,将酒精灯熄灭。

“这就完了?”江灵韵没晃过神来,愣愣问了一句。

“针都抽出来了,当然结束了。”金随缘讪笑道。

两个说话间,江文道脸上的痛苦神情渐渐平复下来,鼻子有一股热气冒出,刹那间,整个人仿佛回魂了一般,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

这下,可把众人惊得不轻,满脸不可思议。

江文道醒过来之后,第一眼就看见陈飞,顿时满脸愧疚,道:“金小友,都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这回是不听少年言,这才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啊!”

金随缘轻笑道:“金叔言重了,我也只是误打误撞蒙对了而已。”

江文道摇摇头,他得的是心脏病,这种病从外观和气色来看,根本就没有踪迹可寻,别说寻常人,就算从业很久的医生,也不可能凭着感觉给人诊病。

但这小伙子一眼就断定他喝了红酒就会出事,要说是蒙的,那鬼才会相信。

看来世间的高人都深藏不露啊!

心里嘀咕着,江文道笑道:“不管怎么说,金小友救了我一命,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这份情我一定会记住的。”

金随缘轻笑道:“举手之劳而已,江叔不必挂心。”

就连刚才和金随缘不对付的张医师,此刻也一脸惭愧的上前对金随缘拱拱手,道:“小兄弟医术高明,我自愧不如,刚才得罪了。”

金随缘笑道:“客气了,西医和中医本是一脉同根,虽然走的路子不一样,但各有各的妙处,如果能综合西医和中医的药理,那才真是医道圣手!”

张医师细细品味这番话,忽然眼前一亮,似乎明白了什么大道理,点头恭敬道:“多谢小兄弟提点,受教了。”

一时间,众人看向金随缘的目光也变了,眼中满是疑惑又好奇的目光,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就和江文道如此亲密。

一身医术出神入化,令人观之生畏。

这金随缘到底是什么人?一时间成为众人心头的疑云。

就连南玉真,此刻心中也翻江倒海起来了。

她完全没料到自己公司的一个小保安,竟然还隐藏着这么多本事!

第六十章 辞职

“金先生,谢谢你替爹地治病,刚才我还说你…你千万别放在心上。”江灵韵面带歉意道。

“江小姐不过是担心令尊的病情,这份情义我理解。”金随缘大度道。

江文道少见自家女儿会主动低头,心中不由得一动,想到了什么,然后看着金随缘,开口询问道:“金小友,你年纪不大,应该还没对象吧?”

“呃?”金随缘有些愕然,没想到江文道突然问起了这个问题。

江文道莫名一笑:“不知道金小友觉得小女灵韵怎么样?”

“这…”金随缘一脸懵逼,完全不晓得江文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江文道拉着江灵韵的手,道:“小女年纪只比你大几岁,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何况灵韵长得也标致,和你可算是郎才女貌,而我呢手里也有公司和股份,钱财方面,不必担心,你要不要考虑考虑?”

“爹地,你说什么呢?”江灵韵一脸诧异,爹地居然当众给自己相亲,这简直太荒唐了。

江文道没理会女儿,反倒一脸期待的看着金随缘,问道:“怎么样,金小友?”

金随缘被逼上梁山,苦笑连连,且不说他和江灵韵是第一次见面,没有接触,没有感情,就算是多年的老相识,以他少林弟子的身份,怎么能够和女人结婚?

江文道见他迟疑不决,也没继续追问,微笑道:“这事不急,年轻人嘛,可以先交往交往试试,万一你们有缘分,岂不是皆大欢喜?”

什么缘分,什么交往,江文道一连串的“骚话”听得金随缘头皮发麻,连忙摆手,道:“江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我…”

“金小友,你觉得灵韵配不上你?”吴老道。

金随缘慌忙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江小姐容貌出众,大家闺秀,而我只是个小保安,没钱又没前途的,怎么能耽误人家呢?”

“我江文道看人从不看家世背景。”江文道笑道。

“不是…”金随缘向来不擅长拒绝别人,嘴巴又笨,哪里是江文道这老油条的对手,刹那间,就连说话都不利索了,只是硬着头皮道:“抱歉江先生,谢谢你的好意。”

“金小友,你不再想想?”江文道皱眉道。

江灵韵见两人像推销一样推销自己,气就不打一处来,再加上金随缘一脸嫌弃的模样,她就更是恼怒不已。

自己好歹是个美女,家境富裕,又是牛津大学的高材生,配谁不算折煞了别人。

可金随缘倒好,一个劲的推脱,搞得她江灵韵反倒是个没要人的女孩子了?

一个女孩要是记起仇来,那可是真人命的!

江灵韵冷哼一声,怒道:“爹地,你少掺和我的事,你女儿又不是没人要,他想娶,我还不愿意嫁呢!”

说完还故意踩了金随缘一脚,然后扬起天鹅般白皙的秀颈,气急败坏的朝会场外走去。

“我招谁惹谁了?”

被高跟鞋重重踩了一下,寻常人早就痛的叫出声了,好在金随缘“皮粗肉厚”,抗打能力十分变态,倒没受什么伤,只是心里悻悻:“以后惹谁,也不要去惹女人!”

“金小友,别介意,女孩子嘛,总归有点小脾气的。”江文道见女儿大发雷霆,也是哑然失笑。

“意外,意外而已。”金随缘赔笑一声,只能将苦果吞下去。

发生了这种事情,江文道也不好拉着金随缘继续聊了,相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便带着张医师离开了。

……

南玉真笑道:“江文道的女婿,那是多少人想做都做不了的,你倒好,一棍子都把人家给敲死了,我该说你太傻了,还是定力太好?”

金随缘郁闷道:“南总监,你就别取笑我了,我只是一个小和尚,娶亲是大戒,万万行不通的。”

南玉真道:“那还不容易,和尚不是可以还俗么?你还俗了,不就可以娶亲了?”

“还俗…”金随缘满脑门黑线,亏她能想出这等馊主意。

“好了,估计江先生只是一句玩笑话,你也别放在心上,回公司吧!”南玉真收敛起笑意,正色道。

“南总监,我有事找你商量!”

“什么事?”

金随缘斟酌了片刻,道:“我想辞职。”

南玉真先是一愣,然后眯起了眼睛:“能说说理由么?”

“我打算去学校上学。”

自从上次徐绍卿答应他给他上学的机会,金随缘就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他来雅兰时间不长,但和南玉真,温玲等人都培养出了感情。

都说人是健忘的,可金随缘从不健忘,相反,下山后遇到的每一个人,孙福夫妇,柳文淑,徐绍卿,南玉真,温玲…只要帮助过他的,他都铭记在心。

只是人各有志,做一个保安或许能安逸度日,但这不是金随缘想要的。

“上学?”南玉真的神情从惊诧到疑惑,又从疑惑变成了惋惜。

雅兰的待遇并不低,一般人入了雅兰,基本很少会选择主动辞职,就算辞职也不过是谋求更好的发展,如果是一个寻常人要走,或许南玉真不会感到几分遗憾。

可金随缘不同,从一开始,南玉真就对他倍加期待,甚至将监视李辉的任务派给他,后来李辉潜逃,记者上门,也是金随缘挺身而出,再加上这回的临场模特秀。

不得不说,金随缘做的事早已超过了保安本身,无论对雅兰,还是南玉真都是一位天大的福星。

本来,经过这件事,南玉真就考虑过提拔和加薪,如今金随缘却要辞职,而且辞职的理由居然是去上学?

或许旁人一听会觉得这家伙是脑子抽了,满嘴的胡说八道!

南玉真却明白,这家伙的脑子没抽,只是太天真,太耿直,亦因为天真和耿直,所以绝不可能会拿这种理由来搪塞别人!

试想,一个人抛弃高薪重回学校上学,这需要大多的勇气?

赤子之心!

南玉真忽然想起这四个字,除此之外,她想不到别的言语来形容这人。

“你真的决定了?”

“对。”

“好吧。”南玉真挤出一丝笑容,叹息道:“什么时候走?”

“收拾一下,下午走。”金随缘道。

“要和温玲她们道个别么?”南玉真不舍道。

“以后还会再见的。”金随缘笑了笑。

南玉真明白他的心思,一旦和温玲她们告别,万一这群小浪妞们齐齐上阵,生拉硬拽撒娇让金随缘留下,以金随缘那“吹弹可破”的脸皮,想拒绝估计就难了。

不告而别虽然有点无情,但确实会免了不少的麻烦。

南玉真点点头道:“好吧,这事我会转告她的,另外这个月的工资我汇到你卡里。”

“多谢,日后有困难尽管来找我,告辞!”

对于南玉真的体谅,金随缘十分感激,毕竟他来雅兰时间很短,但公司的人对他都很照顾,突然间要离开,连他都难免徒增了几分伤感。

“快走吧。”

“再会!”

拱拱手,金随缘潇洒的走出了会场。

过了几分钟,温玲和林雪等人从后台出来。

“总监,随缘走的还行吧?”温玲兴冲冲的向南玉真报喜,可转眼一瞧,却不见金随缘的身影:“随缘呢?跑哪儿去了?”

“他走了。”南玉真淡淡道。

“回家了?这臭小子真是没礼貌,回家了也不打声招呼。”温玲闻言,有些气怒道。

“不是回家,是辞职了。”南玉真不想隐瞒。

“辞职?这么突然?”

不仅是温玲,就连林雪以及随行来的设计师都万分错愕,刚刚还好好的,怎么就辞职了?

“人各有志,何况以他的本事,待在雅兰实在有点太屈才了。”南玉真可惜道。

“那至少说一声…”温玲抓着金随缘穿过的那一身汉服,美目满是不舍之情。

“放心,随缘这人你还不了解,有空的话,一定会回来做客的。”南玉真搂着她的肩膀安慰道。

“哼,这臭小子敢回来,我就锤死他!”

温玲捏了捏拳头,装出一副凶狠模样,看得众女娇笑不已。

第六十一章 入学

辞职后,金随缘回到公寓里和柳文淑交待了一番,柳文淑的反应很大,一直嘀咕小和尚脑子抽筋了,有个好工作不干,偏要去上学。

不过一想到经理最近对自己特别客气,不仅加薪还升职成了秘书领班,金随缘就算不上班,她也养得起。

第二天清晨。

“金兄弟,学校那边都打点好了,现在就带你去办手续。”徐绍卿道。

金随缘点点头,心里充满了期待。

常年的修行,令徐绍卿的身材体格,几乎达到了所谓的完美,再加之一套高级的黑色西装,整个人看上去挺拔干练,又不失上位者的风度。

行走在校园之中,不免惹得前来报道的学生驻足观望。

“那人是谁,长的好有气质,不会也新来的老师吧?”

“别逗了,要是有这么帅气的老师,我能不知道么?”

“一群花痴,在海镇里,谁有我华伦哥长的帅!”

一位自以为拉风的男生凑到女生堆里,却反遭数十双妙目的白眼,真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徐绍卿也曾上过学,自是明白这些花季少女的心思,对此也是一笑置之,带着金随缘径直朝着教务处的办公室走去。

轻车熟路的饶过教学楼,上了三楼,徐绍卿轻轻敲门。

“咚咚!”

“请进!”

“十几年如一日,老师还是一点未变!”徐绍卿一进门,便是看到一位中年男人在案头批改作业,身旁放着一杯清茶,不由感慨一笑。

“嗯?”男人笔下一停,抬头看去,却见一男人站在门前,不由大喜失色:“绍卿?”

“两年不见,老师别来无恙吧!”徐绍卿笑道。

“托你的那套养气决的福,我现在每天都精神饱满,精力充沛,前几天还和门口那王大爷切磋了一番,竟然不分上下,真是痛快啊!”

这男人叫柳川山,是海镇中学教务处的主任,当年徐绍卿进入这所学校,就是他亲手带起来的,两人亦师亦友,可算得上故交。

后来徐绍卿上了天台山学艺,下山后,特意留了一篇《养气决》的修行法门供他修行。

尽管这《养气决》只是交代了很基础的吐纳和打坐功夫,可长期修行,强身健体,益寿延年还是能办到的。

柳川山七年坚持,如今年近半百,看上去却只有四十左右,容光焕发,阳气满溢,这其中,八cd要归功于那套《养气决》,所以对于徐绍卿,他是心存感激的。

不过能做到教务处主任这个位子,柳川山的眼力和能力显然是在一个水平面上,徐绍卿的家庭背景他了解不深,却也知是豪门子弟,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徐绍卿亲自过来,必然有所求,于是笑道:“绍卿,这次来,不是单单和我叙旧的吧?”

“什么都瞒不过老师的法眼。”徐绍卿笑了笑将金随缘带到自己跟前,道:“他是我远房亲戚的儿子,这回来,就是想让他进海镇上学的。”

“这……”

柳川山脸色有些尴尬,以他和徐绍卿的关系,帮忙只是小事,而且能落得一个人情,也算稳赚不赔,可海镇是私立学校,学生的入学手续都要校长许可才行。

“校长和上头我已经打过招呼了,档案过几天会传到海镇。”见柳川山似有难色,徐绍卿也是一笑。

“那就好。”闻言,柳川山心头松了口气。

“随缘就拜托给老师照顾了。”徐绍卿弯腰拱手,以示敬重,又是转身看着金随缘,耳语道:“金兄弟,你先在这里上学,不管缺钱花还是缺女孩暖床,言语一声,我立马给你送过来。”

“咳咳…”金随缘一个踉跄,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那我先走了!”

徐绍卿手摆了个call我的姿势,赶紧溜之大吉。

“没想到绍卿会安排你来上学。”柳川山见金随缘高大帅气,样子又憨厚,心里也有了点底。

“主任,请问我就读哪个班级?”金随缘问道。

柳川山恍然一下,拿起各班的档案,前几个班的人员都满了,唯独第十一班还有两个名额没满,于是笑道:“十一班还有名额,等下我带你去教室。”

金随缘笑道:“不用麻烦主任了,我自己去找,顺便熟悉一下学校的环境。”

“也好。”柳川山点点头,笑道:“另外你上课有什么不懂的,只管向老师提问,或者和同学沟通沟通,不然就到办公室找我,千万别客气。”

“谢谢主任。”金随缘道。

“林冬柏,看看人家一个新生,都懂得尊重师长,你在海镇读了一年书,整天除了装酷骂人,就没说过一句好话,我真不知道该讲你什么好。”

办公室的一角,一个三十岁开外的女教师正在教训一个男生。

男生长得白白净净,是个帅哥,但打扮却不敢恭维,破洞裤,耳钉,一头金棕发色,看上去十足的纨绔子弟。

面对老师的劝导,男生不为所动,左耳边进右耳边出,话就像风吹过一样,根本不搭理她。

女教师气得脸色通红,几次三番都想拿起教鞭狠狠抽这男生一顿,但主任和新生都在场,她实在不好下手,只得无奈的摇摇头:“算了算了,回教室上课去吧。”

男生冷哼一声,也不理睬老师的怨气,只管自己走出了办公室。

“这位同学!”

“是你?”男生不耐烦的转过头,见来人是“懂礼貌”的乖学生,脸色更冷了几分。

金随缘和善道:“我是十一班的,请多多指教。”

“十一班?”男生一听,嘴角忽然旋起了一个玩味的笑容:“我还以为是你什么尖子生,原来也是十一班那群垃圾学生中的一员。”

“垃圾?”金随缘不明白这话的意思。

“高二一共十一班,每个班都按照学习成绩来分班,成绩好的都在一班二班,你被分到第十一班,不就说明你是个差生么?”男生嗤笑道。

金随缘头一次上学,书都没见到一眼,就被人嘲讽是个差生,是可忍孰不可忍,火气从脚底板冒上来,冷冷道:“听你这么说,你的成绩很好了?你是几班的学生?”

“我是…”

男生刚想说话,忽然意识到这小子和自己八杠子打不着,自己凭什么向他透底,于是一板脸:“你谁啊你,有资格问东问西?找抽呢!”

撸了撸袖子朝这不识时务的小子展示了一波肌肉,谁知金随缘也学着他的动作,将自己的短袖撸起,手臂微微用力,二头肌犹如一头睡醒的狮子,陡然仰起头。

“我草,你牛逼!”男生眼珠激凸,显然被金随缘发达的肌肉给吓住了,嘀咕了一声,一遛弯拐进了走廊最深处的教室。

“小伙子挺识时务啊。”金随缘哑然失笑,收起了自己的麒麟臂,目光一瞥,忽然发现,走廊的尽头挂着的牌子,正是高二十一班。

刚才那么狂,敢情他也是个“差生”?

一时间,金随缘对这所谓的十一班充满了兴趣。

他真像知道里面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第六十二章生驾到

“王海”

“到”

“徐有林”

“到”

……

讲台之上,一位三十开外的女教师正手持点名册,对着姓名逐个点名。

“曾晴,我听说世贸广场新开了一家服装店,晚上没课,要不我们去逛逛?”靠窗口的一位女生压低声音,偏头对同桌轻道。

“再说吧,刚从英国度假回来,有点累了!”

说话的女生正当青春花季,手将耳边的束发拨开,露出白皙无暇的侧脸,略微宽松的校服下包裹着她那青涩却不失丰腴的娇躯,令人一看,不觉垂涎三尺。

“都说女生有三急,买衣,穿裤,去party,程琳你也太没追求了!”此时,从她们后面钻出来一个男生,笑道:“凡哥有命,今晚会在西九城的不醉酒吧开派对,要我来请你们过去,美女能否赏脸呀!”

“不醉酒吧,去酒吧还要不醉,你们的凡哥什么口味?”程琳没好气的哼了一声。

那男生闻言,脸色微怒,却是没有发作,刚要说话,却听那曾晴的声音:“要是我不去,谢天凡会怎么办?”

“凡哥说了,连小姐不去,这派对是开不起的!”那男生谄媚一笑。

海镇中学兴建之初,接收的学生,有三cd是官家之后,富贵子弟,千金少爷在路上一抓一大把,这些学生可不会局限学校的活动,夜生活可是丰富的很。

这谢天凡本是富家子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却唯独对这曾晴一见倾心,隔三岔五就对曾晴示爱,请客吃饭,送花买衣,那是一刻不落。

曾晴家境也不差,本身又是海镇中学数一数二的大美女,岂能为这些所动?

“难不成还是为我开的?”曾晴似笑非笑:“回去告诉谢天凡,以后做事,可以自己来,免得别人说诚意不足!”

那男生见状,连忙点头,一副讨好的样子,可心里却极为鄙夷,装纯的女人他见多了,可没见过这样装纯的。

“你们几个要商量大事,就到走廊聊个痛快,不要打扰其他学生上课!”台上的女教师扶了扶眼睛,冷声提醒。

“真烦,王大婶!”

曾晴和程琳吃了瘪,也是撇了撇嘴,坐直了身子。

“刚刚接到教务处的通知,今天开始,我们班会新进一个同学!”

对于这些个富家子弟,这位王老师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翻到点名册的最后一页,她脸色略显严肃,就在刚才,柳川山和校长打电话给她,还传了一份文件,说要安排一个转学生。

要知道,海镇中学多是富商之后,哪一个不想透过关系帮子女打点前途,跟个名师,可柳川山和校长同时出马,这情形还是开天辟地头一糟,王老师不敢轻易怠慢。

“新同学,没听错吧,男的女的?”

“废话,咱们班里阴阳不协很久了,王大婶能狠心再补充点阳气?”

“就是,绝逼女生,而且还是长发气质型的!”

“气质你个泡,心里想想曾晴,你倒还喘上了!”

要说男生都是思想动物,人未到,念先到,这般敏捷的意淫功力,每个十几年的修炼,是绝对练就不成的。

相比之下,女生则就安静多了,人道是女人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上下两张口,可若平添了一份矜持,闭口不让人入,那价值绝对大大的高呀!

千呼万唤始出来,就在众人新奇的目光中,金随缘缓缓走入教室,顿时无数人的脸开始石化……

“男的?”

“女的?”

“和尚?”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一个男人站在面前,你却当他是女人,而一个女人站在面前,你却当她是男人。

长得高大帅气,面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只是头上没有半根头发丝……

金随缘的出场,有一种令人精神错乱的冲动,海镇里年轻的小帅哥多得是,可从没有一个不长头发,还能这么有气质的人。

王老师三十而立,纵横教育界多年,阅男无数,却也被金随缘的形象惊了一把,好在册子上那红星的“性别男”三个字将她拉回课堂中,随即干咳一声道:“咳咳……这位同学,你先自我介绍吧!”

“大家好,我叫金随缘!”金随缘简单说了一句。

“这不是早上在门口看到的男生么?”程琳皱着眉头道。

“你认识这新生?”曾晴知道这程琳八卦十足,没想到连新生都能查个明白,不由好奇。

“哪能?我是说早上在门口遇到了一个帅哥,那新生就跟在他身边!”程琳撇了撇嘴,又是道:“当时没仔细看,现在想想,新生长的不比那帅哥差啊!”

“是么?”

曾晴心气高傲,学校里的追求者她多是不屑一顾,如今突然出现一个光头小帅哥,反倒有种独树一帜,鹤立鸡群的即视感,目光一扫,竟多看了几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十一班男生扎堆,个个都是循规蹈矩的单身汉,单恋曾晴这朵校花三百六十五个寂寞夜晚,可谓是一片痴心。

再者泡妞乃男人本色,可偏偏海镇中学第一戒律严禁恋爱,大有倡导学金山寺僧人,吃斋念佛,平空欲念的意思。

春心萌动,自有几位豪杰壮士不畏强权,奋勇相告,可一想到自古“枪打出头鸟”的悲剧,那爱便如潮水般快速涌回,待在死水潭里一动不动。

如今曾晴竟为新生侧目孤赏,这堆死水岂能不翻江倒海?

一道道极具杀伤力目光落在金随缘身上,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割,轰成飞灰,不过现实是,眼神是杀不死人的!

“第四排后面还有个位子,金同学你就坐那吧!”

王老师自问德高望重,被学生奉为大婶后,更加以“大神”冠绝自居,不由威压侧露,惊煞底下男生如被狂风凌虐,齐齐低头。

金随缘对座位并不挑,点点头就朝后面走去。

既生瑜何生亮,这群男生平时如一盘散沙,勾心斗角,追逐美人,如今来了一个刺头,便是抱成一团,大有兵戈一致对外的倾向。

这不,先前那自称凡哥小弟的人就开了先河,漫不经心的伸出腿去,成心要让这新生看看谁才是地头蛇。

其他男生则是作壁上观,心中暗自发笑。

果不其然,金随缘四下无眼,一把被扫堂腿打中,一个踉跄,身躯直接倾斜,向前翻倒。

就在众人以为他要来个嘴啃泥的时候,金随缘的脚底忽然像是生了根一般,完全定住,一时间,竟被反拨了过来,悠哉悠哉的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林虎,这里可是学校,下次要是再敢为难同学,休怪老师不讲情面!”

王老师不是瞎子,刚才那小动作她看的清清楚楚,这林虎念书不行,可整人打架却无所不能,十足的流氓痞子。

要是再平时,她也懒得管,可金随缘是学校高层特意关照的,要是在她班里受了欺负,她难辞其咎,所以此事绝不姑息。

“开个玩笑而已。”林虎讪讪一笑,心里却恼怒非常,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让这新生在曾晴面前丢脸,可适得其反,自己遭了一泼臭水。

“偷鸡不成蚀把米,真是没用!”程琳唯恐天下不乱,也是落井下石一番。

曾晴倒是暗暗嗤笑,偏头瞧着金随缘,只见他端坐在位子上,神态自若,一如往常,似乎刚才没发生过任何事,如此淡定之人,倒是她头一次见,不由更加好奇。

第六十三章 林冬柏

“那人…”

金随缘想起在办公室遇到的不良学生,下意识朝角落看去,果然看到一个酷酷的身影正趴在最后一排的课桌上睡觉。

好像是感觉到有人在看他,林冬柏猛然抬起头来,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仿佛是在告诫对手不要盯着他,但这点威胁对金随缘根本不足为惧。

“你好啊,同学!”金随缘玩味一笑。

这一笑,笑得林冬柏尴尬万分,先前在走廊,自己嘲笑这小子是个差生,本想给他个下马威,结果人家的肌肉比自己还健硕,这回冤家碰头,真是喝凉水都塞牙。

“好个屁。”心里腹诽一声,林冬柏装出热情模样:“兄弟客气了,请坐吧。”

“小伙子挺能忍啊。”金随缘暗笑,将从图书馆取来的课本放在桌子上,忽然道:“林冬柏,这名字不错啊。”

林冬柏一愣,却看到自己的桌子上刻着林冬柏三个大字,顿时脸都黑了:“错不错,关你屁事。”

“都同学,赌什么气呢?何况我只是想问点事情。”金随缘道。

“你问!”林冬柏有点不耐烦道。

“这班级好像有点问题。”

早在金随缘返回教学楼时,走过别的班级,到处都是朗朗读书声,一阵阵书香气仿佛是镇定剂,令人心情舒畅。

可当他快要靠近十一班时,取而代之的不是读书声,而是一阵嘈杂的嬉笑怒骂,简直比菜市场要是热闹。

这不得不令人怀疑,这班级的与众不同。

“没点问题能进这个班级?”林冬柏冷笑道。

“怎么说?”金随缘听他话里有话,倍感好奇道。

林冬柏为人孤僻,做事独来独往,平时又一副拽拽的样子,所以在班里没几个谈得上话的朋友,但他眼光极好,一看就晓得金随缘是个萌新,更可能是个话痨。

试想面对一个话痨,你要是不说话,耳朵绝对会被唠叨聋的。

“瞧见左边那个校服外翻的女的么?”林冬柏指着左边道。

“嗯,长得满标致,身材也好,是个美人胚子!”金随缘很认真的打量了一番,评头论足道。

“我草,你往哪儿瞅呢?”林冬柏低骂一声,心道这小子看上去一表人才,怎么长了一双贼眼,竟往女生那里瞄!

“情不自禁而已。”金随缘讪笑。

倒不是他有意偷瞄,只是曾晴的外套外翻,里面的白衬衫很薄,微风一吹,里面的黑色裹胸若隐若现,雪峰高耸饱满,那规模完全超乎了她这年龄段的发育。

从侧面看去,正巧能看到她那双修长圆润的腿,挺翘的臀部被牛仔裤包着,整个人活像一根小辣椒,火热,野性,让人看了就会“性致”高涨。

林冬柏嘴角抽搐,白眼道:“听好了,那个曾晴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她是豫南少年女子组散打亚军,一套腿法十分厉害,别看你个头大,长得壮,挨上她一腿,估计就进医院了!”

金随缘笑笑,难怪穿的这么热浪火爆,感情是个散打高手。

“旁边的叫程琳,是曾晴的闺蜜,两个人如胶似漆,一起吃饭,一起逛街,连上厕所都要在一起,有时候连我都怀疑,这两女是不是都不喜欢男人!”林冬柏郁闷道。

金随缘似笑非笑道:“你似乎对女孩很有研究?”

林冬柏潇洒一笑,靠在椅子上,摆手道:“研究还谈不上,但在追女孩这件事上,我还是很有心得的,你以后要是想在海镇泡妞,我免费教你几招,保管手到擒来!”

“原来是个情场高手,失敬失敬。”金随缘笑道。

见他恭维自己,林冬柏的尾巴更是翘上了天,但嘴上却装出一副淡定模样,泰然道:“做人要学会低调懂么?这个班的人都不是善茬,万一哪天得罪了什么人,有你苦头吃的。”

这番告诫显然对金随缘没太大的说服力,如今的他早不是那个初次下山的小沙弥,经过了这段时间的磨砺和见识,他早就领略到了世俗光鲜背后的阴暗和肮脏。

海镇中学全是富家弟子,可一路上他遇到的富家子弟还少了?

高富帅,徐绍卿,周启山,包括那个林瑞,论钱财势力,哪个不是大集团的公子少爷?

对金随缘而言,凡事随缘,谁对他好,他就以命相交,谁敢触他的霉头,那就休怪他不给面子了。

“左边那是王涛,家里开了家食品公司。”

“前面那长头发的小子叫林虎,是一班太子爷谢天凡的狗腿子。”

“最右边的短发女孩叫赵雪灵,她跳舞很牛逼,是三届京南民族舞大赛的冠军。”

……

林冬柏一开口就停不下来,将他所知道的消息一股脑都透露给了金随缘。

“那你呢?”

林冬柏耸了耸肩膀,警惕道:“问这干嘛?”

“随便问问而已。”金随缘莫名一笑:“以后买药有打折么?”

“你知道了?”林冬柏有点心虚道。

“知道什么?”金随缘皱眉道。

“没…没什么。”林冬柏急忙掩饰般摇头道。

金随缘冲他笑了笑,从落坐开始,就有一股中药味从林冬柏身上散发出来,药味十分细微,常人很难察觉出来,而他从小和嵩山的草药打交道,才能闻得出来。

一个人身上若是有中药味,一个可能就是他经常触摸草药,第二就是他常年服用某种草药,要知道,药进入人体后会被身体吸收,气味不会停留,只要长时间每天服用,使得药味遍布五脏六腑,才有可能从皮肤中散发出来。

金随缘观察其气色,血色正浓,中气十足,并无得病的迹象,这种身强体壮的年轻人,根本没有理由每天服用草药,毕竟是药三分毒,没事喝药,没病或许也能喝出病来。

所以,他断定林冬柏和他一样,常和草药打交道。

第六十四章 活**

因为是开学第一天,王大婶也未多说,只是让学生自习,了解新学期的课本。

不知不觉,一节课就过完了,班级里立马开始闹腾,丢书,扔笔,摔纸团,龙飞凤舞,乱得是一塌糊涂。

王大婶似乎习惯了这场面,神情自若的收拾了下资料就走了。

教室里吵得要命,弄得金随缘有点心烦意乱,看了眼外头阳光明媚,正是松松筋骨的好天气,转头对趴在桌上玩手机的林冬柏道:“去外面晒太阳么?”

林冬柏正在和妹子聊微信,哪有空理会他,心不在焉道:“忙着呢。”

无奈之下,金随缘只好独自离开了教室。

此刻,不远处的水池边上,一群蓬头卷发的男生正扎堆谈笑风生,双眼含春,盯着路过的娇俏女生,还不忘言语调戏一番,惹得女生们羞怒离去,方才哄笑一片。

而有一个男生却坐在中间,留着三七分发型,手里头叼着一根万宝路长卷香烟,抽到情浓时,更是微眯起了眼睛,一副陶醉模样。

“耀哥,你在这里吸烟,被人看到了,不会出事吧!”一个瘦小男生见他如此,不由问道。

要知道,抽烟可是学校一大禁令,一旦被发现,轻则通告批评,扣除学分,重则立刻退学,更别说是在学校里面,当明正大的抽!

“傻呀,耀哥是海镇的太子爷,他想抽烟谁管得着?”另一个强壮男生一巴掌拍在那人后脑勺笑道。

耀哥吐了口烟,便道:“阿平,听说谢天凡那小子今晚要包下不醉酒吧?”

“千真万确,不醉酒吧的三猴子和我哥是朋友,谢天凡拿了二十万包的场子,请的都是圈子里的人,场面怕是不小!”先前那健壮男生连忙道。

“二十万?谢天凡这手笔真是越来越大了呀!”耀哥冷笑一声,将烟头一弹,丢入池水中:“这小子对曾晴穷追不舍,志在美人,花钱如流水,这点我可比不上!”

“嘿嘿,谢天凡不过是个败家子,谢家那老鬼独宠他,早晚家产会被挥霍干净,到时候,别说曾晴,就算是谢家,也不都归耀哥了么?”阿平谄媚一笑。

这耀哥名叫林耀,和谢天凡,萧余枫统称为海镇三富。

说是三富,不过是其家大业大,海镇中学创立,董事会里,三家至少占了六七成,此三人平日里在学校就是嚣张跋扈,目无法纪,打人,抽烟,调戏女生,什么勾当没有做过?

而其中林家和谢家在生意场上更是死对头,再加上,林耀和谢天凡曾经为了一个女生大打出手,彻底撕破脸皮,导致这二年两人拉帮结派,明争暗斗,处处要对方的难堪。

“说的好!”林耀大笑一声,阴险道:“下午放学,你就去白虎堂走一趟,让赵老大派点人去不醉酒吧,怎么做,应该不用我说了吧!”

“赵老大?”阿平跟在林耀身边二年,一直吃香的喝辣的,凭的就是一手激灵,立马笑应道:“耀哥放心,今晚你就静候佳音!”

……

“师傅常说修行之人贵在心境,人躁而心不定,人悦而心入静,这里环境优美,不如趁着空闲,打打坐,稳固稳固修为。”

金随缘路过花坛,四周芳草鲜美,花香四溢,顶上阳光明媚,他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在嵩山修炼时,他的力量和心境相辅相成,心境圆满则力量圆满,两年前,他便是在一块巨石上休息时,忽然悟道了,第二天,竟发现体内衍生出了一丝内劲。

而内劲修行在乎气,气灌与身,武者将气逼入丹田之中,使得丹田膨胀,变成一个巨大的储气室,可说来简单,做起来难。

气本在天地之间,看不见摸不着,唯有配合武学功法,利用自身的内劲吸纳这股气。

上次和崔绝心一战后,金随缘踏入悟境小成,随之增长的内劲几乎是原先的两倍有余,功力的提升使得他精神饱满,浑身充满了力量。

可力量的提升,不代表心境的进化,若是心境跟不上力量,好比小孩穿大鞋,一不小心就会摔个嘴啃泥,很多武者只顾修炼内劲,一味追求力量和境界,却忽略了心境,结果就是导致急功近利,甚至走火入魔。

善善若水,顺其自然!

这八个字不仅是为人处世的警句,更是习武之人的准则。

坐在花圃中,金随缘双目紧闭,面朝骄阳,心神沉浸在一种忘我的状态中,用六根去感受周遭的一切。

天,地,风,云,水,火。

自然之力无形无色,可在呼吸之间,已渗透到了人的身体内,金随缘运动功法,借助《金佛秘典》将气纳入丹田之内,固本培元,阴阳互补,使得气脉通畅。

呼吸之间,运行周天,金随缘口吐浊气,张开眼后已经过了十分钟。

都说人有三急,内急,性急,心急。

这一打坐,金随缘就觉得腹中有点胀,想去厕所解手。

“学校人这么多,找个风水宝地撒尿是不是不大好?”金随缘憋得慌,想想自己也是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大好男儿,总不能随地大小便吧?

去找个人问问路!

这不,眼一瞄,就瞄到了对面水池边上的一群学生在谈天说地,于是走过去,笑问道:“这位同学,我能问你点事么?”

众人一听,皆是发愣,林耀在学校那是人所共知的恶少,这小子油头粉面,看起来很脸生,不会是来捣乱找茬的?

“你哪班的,居然敢找耀哥问问题?找削呢?”阿平那是狐假虎威,见有人来,也是陡然冷喝。

林耀摆摆手,示意众人不要吵闹,然后对其笑道:“这位同学,你想知道什么?”

金随缘皱着眉头,似有些难以启齿,可三急间不容发,小腹胀起,整张脸憋的通红,尴尬道:“请问厕所在哪?“

”哈哈,笑死我了,这小子原来是尿急,难怪脸像猴屁股似的!“

“看他那样子,傻傻的,白痴极了!”

其后那几个捧腹大笑,只觉得肚子抽筋,差点一跌,掉入池水之中。

“原来是个新生蛋子。”

心里怪笑,林耀玩性四起,平日里整治那些学生,实在无趣,今天好不容易有个新生送上门,他怎么能放过呢?

热情的搭着金随缘的肩,林耀指着左边的楼房道:“同学,我看你是新来的吧,最左边的是男厕,你去那里就可以了!”

“哦,多谢!”金随缘点点头,连忙小跑着奔向男厕。

“耀哥,做好事不留名,雷锋转世呀!”

阿平还以为林耀转性了,可一想前些天厕所装修,男女厕的标志还没装上去,林耀指的方向,不是男厕而是女厕,顿时拨开云雾见青天,会心大笑。

“那新生傻的有趣,咱们就在这看热闹吧!”林耀又是抽出一根烟,心情大好的期待即将发生的女厕惊魂。

第六十五章 你还不配和我交手

海镇是私立学校,教学优良,设备齐全,每隔一两年都会花钱装修一番,就连厕所也要搞得“高大上”。

下了课,男生免不了插科打诨,而女生天生有爱美之心,所到之处,无非是黄莺般的脆响鸣叫,谈论时尚风潮,名牌服饰,以及各种“海归”派的舶来品。

“白雪霏,你家里不是做鞋业生意的么?我看中了一款鞋子,上次去港岛没买到,你能帮我找找么?”

“那有什么问题,我爸爸在港岛认识很多朋友,皮尔·卡丹,梦特娇的产品,都能八折购买!”

“不会吧,皮尔·卡丹可是国际名牌,我在京南可从未见过,你爸爸真厉害!”

“那当然了!”

那叫白雪霏的女生长的颇为靓丽,尽管比不上曾晴,但也算个美女,此刻听着耳边同学的吹捧,脸都乐开花了,只差露出那雀跃的小尾巴。

“我先去上个厕所,回来再和你说!”

白雪霏道了一声,转身就进了女厕。

现在已经临近上课,学生几乎都班师回朝,专心念佛……不对,是专心读书,厕所里空空如也。

白雪霏家境很好,随身都会带着一个小包,像是这种女生,随时随地都要保持形象,也算是提高社会的平均值。

打开水龙头,洗了一把脸,白雪霏自恋的看着镜子中那花枝招展的少女,柳叶眉,樱桃嘴,可令人为之鼻血横流的,就是那对包裹在校服里的饱满胸脯。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竞折腰,俱往矣,依然喜爱大面包。

拉了拉自己的衣襟,让那白皙更加诱人,白雪霏心满意足之下,却是一脸阴云,自言自语道:“可恶的曾晴,勾引谢天凡也就罢了,居然还妄图抢走我的耀哥,不就是那里比我大么?神气什么呀?”

说着,她竟是伸手解下了内衣,可更令人吃惊的是,原本雄伟壮观的面包,迅速平坦而下,最后化为原形,缩水成了小笼包!

“多亏了爸爸从国外带回来的塑身衣,不然耀哥怕是连一眼都不会看我,曾晴等着瞧,耀哥迟早是我的!”

仿佛经历了一场高难度的魔术,白雪霏又是将内衣穿上,依然波涛伟岸,然后环顾四周,不见有人,又想到自己身处女厕,本着站在茅坑要拉屎的道德底线,她也是随便找了一间。

可没想到,刚进去,就见到一个光头小子在里面,吓了她一跳。

“我草!”

金随缘正站在坑在解手,突然闯进一个女的,他下意识骂了一声,连忙回身,原本的水迹迅速偏离航道,全部撒在了白雪霏的身上

“你这个变态,流氓!”

白雪霏没想到在女厕会有一个男生,更没想到这个男生竟然如此无理,那天鹅般的脖子就像是被人掐住,发出一道极致尖叫,震耳欲聋。

“你别叫啊!”金随缘听她大叫,急的赶紧穿裤子。

“你这色狼,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喊人了!”白雪霏吓得是魂飞魄散,在海镇中学里,一直流传的厕所男狼的故事,原先她还不信,现在居然被她撞上了。

想她在学校也算一朵花,要是有了丑闻,怎么见人呀!

躲开金随缘,白雪霏拼命朝着外门跑去,不料门口地板水滑,踉跄一下,摔了一跤。

“你没事吧!”金随缘见她摔倒,好心上前想要帮扶,却吓得白雪霏一阵胆寒,犹如当年刘备骑着的卢马,一跃而起,飞过檀溪。

外头,林耀等人正瞅着女厕所的动静,只听的一声尖叫,响声震天。

“呵呵,耀哥,那小子傻归傻,吓人的本事可了不得!”阿平笑道。

“别急,好戏等下才有开始呢!”

林耀夹着烟头,双眼眯起,却见一个女生狼狈不堪的从里面疯跑出来,金随缘在后面追。

“耀哥?”

白雪霏眼力惊人,十几米开外,一眼就瞧出了池子边坐着的林耀,当下犹如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快马加鞭的朝着前面跑去。

“嗯?白雪霏?”林耀迟疑片刻,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耀哥,这小子是色狼,刚才在里面,借机想揩我的油,林少可要为我做主呀!”

白雪霏本就对林耀芳心暗许,娇呼一声,身子陡然软去,来了个瞎子都能看出来的投怀送抱。

人道是美人在怀,英雄焉能不乱?

林耀虽是恶少,但纵横海镇两年,堪称乱世枭雄,少了点英雄气短,多了点奸诈狡猾,像白雪霏这种女生,平日里吹嘘自己,其实家境也就一般。

不过女人虚荣点无所谓,关键还得要有虚荣的本钱,白雪霏前凸后翘,显然符合这项要求。

“海镇还有这种人渣?”林耀露出一副大义凛然的笑意,可大手却是不断动作,游走在前者的细软腰肢上,一如西门官人调戏潘金莲的场景。

“耀哥英名,这小子不仅色心重,还可恶至极,居然……居然朝我泼……”

白雪霏风骚无限,此刻更是面红耳赤,花心怒放,恨不得亲赴泰山,焚香祭拜,以求耀哥一亲香泽,情急之下,口不择言。

尽管秽语未出,可林家耀耳根尖利,心下一片骇色,赶紧收回那只咸猪手,只觉手指尖,一股难闻的臭味扑鼻而来,堪称“手有余香”。

“妈的婊子,这么臭还没投怀送抱,给本少爷滚!”

脸色铁青,林耀毫不留情,一巴掌狠狠打在白雪霏的脸上。

白雪霏哪里撑得住他的一巴掌,顿时瘫软在地上,慌张的脸上浮现出五个手指印,一下子大哭出来。

金随缘一见林耀那副嘴脸,立马变得怒不可遏,大喝道:“你骗我,那根本不是男厕所!”

“是你自己蠢,怪得了谁?”林耀开怀大笑。

“混蛋!”金随缘攥着拳头,火冒三丈,显然林耀这个玩笑已经惹到他的底线了。

“臭小子气质还硬了,居然敢骂我?”被一个新生指着鼻子骂,林耀的笑容渐渐变冷,板着脸道:“阿平,去教育教育他,让他知道海镇到底是谁的底盘!”

“明白!”

阿平咧嘴一笑,脸上的粉刺都乐出来了,说着便是一拳朝着金随缘的脑袋打去。

拳风阵阵,毫无留手,馒头大的铁拳迎面而来,金随缘目露精芒,一个侧身就躲过了攻击。

“傻小子,行动还挺敏捷的呀!”

一拳打空,阿平脸色渐冷,虎步独行,瞬间扑去,转眼右腿猛然一抡,从侧面直扫金随缘的腰间。

“三脚猫的功夫还不配和我交手!”

金随缘冷笑一声,手臂如猿猴探物,五指一弯,快如闪电,一把将阿平的大腿锁住,狠狠一扭。

“啊!”

可怕的力道从脚跟传递而来,阿平脸庞犹如抽经一般,顿成绛紫色,一头栽倒在地上,抱腿痛叫。

“平哥!”

在旁观看的小弟深知阿平的实力,尽管是高中生,但阿平从小在就市井混迹,体格强壮不说,手段更是凶狠毒辣,平日里被打残废的学生数不胜数,可如今却被一个光头小子给弄翻在地,怎么能不震惊?

林耀是个纨绔弟子,但也学过一招半式,普通的混混在他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可先前金随缘出手,速度之快,肉眼根本看不清楚。

“难道这傻小子是个武林高手?”心中暗想,林耀又是喝道:“你们还愣着干嘛,上去揍他啊!”

这些人都是跟着林耀混的,平日里吃香的喝辣的,坏事也没少干,可毕竟是高中生,见金随缘如此英勇,心中已然胆怯,可林耀下令,要是不听,以后在海镇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一咬牙,三五人齐齐上阵,挥拳甩脚,无所不用其极,全部对着金随缘招呼过去。

“滚!”金随缘站在原地,形如金刚,猛的一跺脚。

滔天的气势霸道无比,朝着四方惊散,在这样排山倒海的气势下,众人就好像是撞到了一堵钢铸的墙上似的,被硬生生的反弹了回去,狠狠的摔倒在了地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林耀手中的烟烫到手指都浑然不觉。

尼玛,到底怎么回事?

七八个人眨眼间都倒地了,装死还是拍戏呢?

脑中一阵凌乱,林耀咽了咽口水,满脸写着“后怕”两个字。

“你们在干什么?快点给我住手!”

就在此时,一声内含怒火的沉喝声陡然从教学楼传来。

第六十六章 铁哥们

柳川山刚刚从教务处出来,准备去校长室,可还没到拐角处,就看到楼下一群学生在聚众斗殴,身为教务处的主任,维持学校纪律,乃是他的头号大事,气急败坏下,连忙跑下楼去阻止。

“原来是柳主任,什么凤把您给吹来了?”林耀回过神来,继续坐在池边,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林耀,学校里禁止吸烟,你不会不知道吧!”

柳川山一脸冷意,海镇里富家少爷多如牛毛,平日里闹腾闹腾也就罢了,可唯独这三大恶少,是屡教不改。

谢天凡和萧余枫经常旷课,他可以不管,可这林耀抽烟喝酒违法乱纪,早已成家常便饭,现在竟公然群殴同学,真是无法无天了!

“当然知道,校规嘛。”林耀好笑一声,将手中的烟头丢在地上,用脚一碾,漫不经心道:“主任不在办公室坐着,找我有事么?”

“你!”柳川山好歹也是教务处主任,从来就是他训学生,何来学生质问他,满脸气愤之色,却又被他强行压制:“抽烟的事先不提,但你们几个聚众殴打同学,现在立刻跟我回教务处,否则,通知家长,全部给我卷铺盖走人!”

那几人都是林耀的心腹,林耀不惧教务处,不代表他们也有这殊荣。

海镇名声在外,能在这里上学,那说出去都是值得炫耀的事,可要因为打架,而被学校开除,那代价未免太大了,于是都巴巴的看着林耀。

“柳主任的话我可听不明白了,刚才的事,是那小子咎由自取,我们是做好事,反倒让这小子给打了一顿!”林耀心生一计,来了个栽赃嫁祸,看着白雪霏道:“白同学可是能作证的!”

“白雪霏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柳川山一脸阴沉道。

“这……”

白雪霏本来心向林耀,可没成想自己投怀送抱,结果换了无情巴掌,双眼红通,欲哭无泪,而这新生显然也着了林耀的道,才会闯入女厕。

再加上新生大发神威,居然一个人将七八个人打趴下了,说实话,她心里还有几分崇拜,如今柳川山问起,她更加想要全盘托出。

可刚要说话,却感受到背后一道冰冷目光正直视而来,白雪霏双肩一颤,咬了咬嘴唇,低着头不甘道:“是那人躲在厕所偷窥,耀哥是怕……是怕我受欺负,才打人的!”

“真的么?”柳川山双眼虚眯起来。

“真……真的!”

“这下主任可明白了,这小子潜入女厕,意图不轨,好在我兄弟们眼疾手快,才没让这小子得逞。”林耀趾高气昂道。

柳川山何等眼力,怎能看不出这白雪霏是在撒谎。

林耀是校董的儿子,只要股份没变,想将他赶出学校,那是难比登天,而且传闻林家背景很硬,在豫南基本上没有人敢动。

若是得罪林耀,那相当于得罪林家,下场如何,想必没人敢于亲自尝试!

心中怅然,柳川山也是无计可施,只能尽力安慰这被打的倒霉学生,让其远离这林家恶虎。

可当他将那人扶起时,脸色也由惋惜变成惊骇。

“随……随缘?”

犹如晴天霹雳砸在头上,柳川山双目陡睁,嘴巴大的简直能塞进一个鸡蛋,不,是鹌鹑蛋!

徐绍卿走时,千叮咛万嘱咐,将金随缘交托给自己照顾,自己还一个劲的保证,可没曾想,几节课的时间,金随缘就招惹上了林耀这个恶少。

柳川山明白徐绍卿不是普通人,光是那篇《养气决》就不是寻常人能拿得出的,金随缘是徐绍卿亲自介绍来的,看得出,徐绍卿对这少年很是看重。

此事要传到徐绍卿耳朵里……

“金同学,你怎么样,有受伤么?”柳川山走过来,却发现金随缘好好的,别说受伤,就连衣服都一尘不染。

“几个小孩而已,伤不到我!”金随缘瞥了林耀一眼,又对白雪霏道:“脸不要紧吧?”

白雪霏低着头,心道自己帮着林耀冤枉他,这人还反过来替自己说话,刹那间,羞愧的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都给我散了!”柳川山也不愿久留,冷冷瞥了一眼林耀,警告道:“林耀,海镇不止你一个大少爷,有些人最好不要去招惹!”说完便是带着金随缘离开了。

“威胁我?”

林耀仗着家里的势力,自然可以和教务处叫板,但他知道柳川山是学校二把手,平日里绝不卖人情面,今日却为了一个新生,而来告诫自己,看那口气,似乎不像危言耸听。

“阿平,给你两天时间,好好查查这小子的底细,另外去散播散播消息…”

“是,耀哥!”阿平心领神会道。

……

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学校出了个偷窥狂,那可是大新闻,一时间消息就在全校都传开了,十一班金随缘的名字迅速占领了学校贴吧的“头版头条”。

这不,金随缘一路走来,就遭受到无数同学的白眼。

“你看,那个就是在女厕偷窥的色魔,好恶心呀!”

“就是,长得挺帅的,居然留了个光头,不会是从监狱刚出来的吧!”

“白雪霏真倒霉,被这种家伙占了便宜,做梦都会吓醒吧!”

“得了吧,那小浪蹄子,你想占便宜,人家还不让呢!”

走道上来来往往,人群络绎不绝,明着暗着都在心里念叨,好在白雪霏的名声并不怎么样,要是换成曾晴,只怕这些非议的男生,早就高举为民除害的义旗,冲杀而去,将此淫贼毙为掌下了。

不过金随缘并不太在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有些事你越解释越糊涂,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那般从容模样在众人眼里,显然成了一种挑衅和无视,更加激起了民愤。

而十一班的同学,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个个都是苦大仇深的看着他。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班级里出了个色狼,已经闹的满校风雨,此刻这色狼还要与他们同居一室,简直是赤裸裸的侮辱呀!

“曾晴,看来你的眼光也会出错的,这家伙不过徒有其表而已!”程琳见金随缘进来,也是附耳对曾晴轻笑道。

曾晴俏脸微微抬起,清冷的眸子并没有太多情绪,看了一眼,又是移到了书上,道:“他怎么样,和我可没关系!”

“我可听说连柳主任都出马保他,不然,依照学校的规矩,这家伙绝对会被赶出去!”程琳似有深意道。

“少管别人的闲事。”曾晴见她三句不离金随缘,也是柳眉微皱,显然有些不悦。

“好好,不说就是了!”程琳撇了撇嘴,继续吃自己的零食。

金随缘刚坐下,林冬柏就将头凑过来,小声笑问道:“喂,哥们,你真的在厕所伏击了白雪霏?怎么样,身材很棒吧!”

“你很感兴趣?”金随缘道。

“哥们,偷窥可是个大新闻,能不感兴趣么?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林冬柏激动道。

金随缘尴尬的摇摇头,然后将把发生的事一五一十都透露给了林冬柏。

“靠,这也太阴险了!”

林冬柏越听越气愤,越听那脸色就越臭,到最后差点拍案而起。

他就知道这事情不简单,外头都传林耀开天辟地做好事,为学校惩戒恶人,可很多熟知林耀的都知道,这家伙干坏事行,做好事?下辈子还差不多!

如今看来,这一切都是林耀自导自演的戏码。

“哥们,这场子你不打算找回来?”林冬柏义愤填膺,仿佛被诬陷的主人公不是金随缘,而是他自己。

“怎么找?去打他一顿?”金随缘好笑道。

林冬柏是热血青年上了头,现在被金随缘一说,热血立马冷却下来。

三大恶少都是学校校董,在海镇你搞谁,你也不能去搞这三个人,因为根本搞不动。

有人说,学校是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说这话的人肯定没读过书,现在的学校就像一个小型社会,社交,争斗,攀比,尽管规模比较小,但早称不上纯净了。

林冬柏暗叹一声,忽然有点同情这小子,心里一动,笑道:“哥们,听说文婷过几天要来京南开演唱会,怎么样,一起去吧?”

“文婷,不认识,很有名么?”金随缘疑惑道。

“不是吧,文婷你都不知道?太落伍了!”林冬柏一副看怪物的眼神盯着他:“那可是当红的玉女,《放不下》《留恋》,每一首都火的山崩地裂!”

金随缘干笑两声,歌星演员在古代俗称名伶戏子,他倒不是瞧不起这些人,只是一心扑在习武上,这些娱乐的东西他一概不感兴趣,何况在他看来,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女,怕也难唱出令人心动的歌曲吧。

“你可别不以为然,文婷的唱功和声音绝对是一等一的,不信的话,后天跟我去听听,保你终生难忘!”林冬柏在一旁撩拨道。

“你不会喜欢上那个明星了吧?”金随缘一脸暧昧。

“当然了,还有男人不喜欢文婷?”林冬柏拍着胸脯道。

“也好,不就演唱会嘛,我陪你去,顺便瞧瞧她到底有没有你说的那么完美。”金随缘笑道。

“够哥们,铁了!”林冬柏见他答应,也是大笑起来:“走,今晚我请你吃饭!”

搭着金随缘的肩膀,林冬柏心情颇好,两人就这样,大摇大摆,也不顾四周学生的目光,就出了校门。

第六十七章 鉴宝

京南本地菜肴都是豫菜,不过由于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大街小巷摆着的摊位,甚至饭馆里头,都变了花样。

一顿酒足饭饱后,两人也是从饭馆出来,一路上说说聊聊,不自觉就到了古玩街。

“随缘,你们京南人也玩古物么?”

林冬柏左顾右看,想当初他在燕京时,就常听长辈说起盗墓者,那家伙开馆见骨,从死尸身上将宝物给拔下来,十分阴森。

不过若倒了个大斗,一转手,就价值连城,很多人都因此富得流油。

尽管华夏改革后,上头出台了一些保护文物,严厉打击走私盗墓犯的法案,可世风日下,面对金钱的诱惑,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顶风作案的人并未减少。

金随缘淡淡一笑:“金为贵,玉为王,收藏古物的确能有静心的效果,不过大多数人都是买来显摆而已!”

抛开古物本身的价值,不过是一件艺术品,但若能体会其做工,其蕴含的人文精魂,方才成器。

“要不咱们去看看,或许能淘到好货?”林冬柏一脸兴奋道。

金随缘倒是无所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有句古话说得好:盛世文物,乱世饥民。

说的是一个民族繁荣向上,百姓丰衣足食,古玩就有市场,相反,经济萧条萎靡不振,连吃饭都成困难,何来心思把玩古物?

京南市近年来吸引了大批投资者,这些富甲就经常出入古玩店,从而带动了古玩市场的兴起。

这条古玩街在京南极富盛名,不为别的,就因为曾经从这里出去过一件吴道子的《天王送子图》。

但各行有各行的规矩,买卖古玩一不能问出处,二不能和人套近乎,看中了物件直接谈价,别的最好什么都不要多说。

两人张望了下,却发现这条街的布局很是规整,玉器,金器,瓷器,字画,都被分置,似乎是店家有意为之,方便客人挑选。

随意逛了一圈,两人进了一家店铺,店主长得油头粉面,身上穿着一件绒毛大衣,看上去犹如一个臃肿的皮球。

见两人过来,便是热情相迎,笑道:“两位想必是来逛庙会的学生吧?”

识宝先识人,在这里开古玩店的老板,个个都是人精,哪个人是什么身份,口袋里有多少钱,他们一眼就能瞄个大概。

不过这年头赚年轻人的钱,比赚那些在生意场打滚的商人容易的多。

“看两位面露贵气,倒像书香门第出身,不妨先看看字画如何?”店主笑吟吟,领着两人到了内室。

内室布置的倒也文雅,墙壁上挂着一个个小框子,字画都被嵌在其中,下方摆着一尊金漆佛像,紫檀余香袅袅,闻之心旷神怡,灵台透亮。

“老板,你这收藏够全面的,唐宋元明清,应有应有呀!”林冬柏文化课不行,但也是富人弟子,见惯了世面,自然看得懂古董。

《春树傲霜图》《无老根》《清明上河图》一幅幅名画挂在眼前,那感觉仿佛走入了古代,一股浓重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

“郑板桥的文竹?”林冬柏眼前一亮。

只见中间一副山水竹画,画中文竹翠绿,幽然青葱,竹节高升而起,直冲穹苍,犹如傲骨一般,铁血挺拔,男子气概。

“小兄弟真是识货之人,这画乃是当年我从一位行家手里敲榔头下来的,费了不少功夫呀!”店主道。

“卖多少钱?”金随缘试探问道。

“古玩这行,卖的是人情,若小兄弟喜欢,二十万归你了!”店主笑道。

“二十万!”

金随缘闻言,脸直接就垮了,二十万?杀猪呢?

“小兄弟看来是初学乍道,郑板桥的画专精,存世稀少,这个价格已经算低了,要是放在拍卖会上,五十万都不为过!”店主连忙劝说。

金随缘无感,他是有点闲钱,但也不会蛋疼到去买字画,这玩意不能吃不能喝,留着烧火还差不多。

“我看未必吧,郑板桥的画长短有殊,左斜右倾,顾盼有情,你这幅文竹用笔虽苍劲有力,疏爽飞动,但独缺了几分灵气,想来应该是爬山头吧!“林冬柏狐疑道。

郑板桥身为“扬州八怪”之一,名声在外,传世佳作不甚其多,尤以竹兰见长,若是珍品,二十万倒也不算贵,可要是修补过的,那就大打折扣了。

店主原以为两人是学生,头发长见识短,可没想到,居然踢到了铁板,这小子是个行家!

所谓同行见同行,两眼直放光,店主这件字画虽是真迹,可因保存不当,三分都已模糊,是后来找人添上,这才倒卖出去,如今被抓个正着,脸子都丢尽了。

“小兄弟,明人不说暗话,这画不至尊,你开个价,我决不还价!”店主爽快道。

“入市不揭短,这幅字画店主还是另觅卖家吧!”林冬柏也知这行的规矩,这买卖总归有真有假,自己不买,自然不会倒了古玩店的名声。

店主尴尬一笑,他在这行混了几十年了,看人都是一看一个准,没料到今儿个也走眼。

“字画文绉绉的没意思,咱们瞧瞧金银玉器吧!”金随缘见气氛有些沉闷,也是转移话题。

“对对,本店的玉器那是没得挑,我带两位去。”店主连连点头,引着两人去了前门。

佛家有云:美玉者,大地之舍利也!

玉在华夏的历史中几乎占有神圣的地位,以玉雕刻的玉玺更是作为帝王一统天下的象征。

而玉本身作为一种矿石,集天地之灵气,久而久之,自然蕴含了某种力量,以至于很多人佩戴玉器,都有安神定气之效。

金随缘极少接触古玩,所以这些金银器皿在他看来,都非常新奇。

“冬柏,这东西值不少钱吧!”把玩着一只金钗,金随缘轻声问道。

“包浆均匀,色泽光鲜,应该是明代的东西,五六万差不多吧!”林冬柏淡淡道。

“没看出来,你整天睡觉,还懂鉴宝?”金随缘一脸惊诧的看着他。

“想学?一千块,包教包会!”林冬柏得意洋洋起来。

“都兄弟,提什么钱呀,十块,收我为徒吧!”金随缘玩笑道。

林冬柏白了他一眼,好家伙,一千还到十块,不去做生意真是屈才了。

“小兄弟,这金钗品相可不错,三万元贱卖给你了!”店主见金随缘喜欢,赶紧推销起来。

“金钗不错,但是女人闺阁里的东西,我们两个大男人,似乎不适合吧!”金随缘皱着眉头。

像这种传世下来的古董,多少会沾染上阴气,再加上生前被女子持配,可算是阴物,若放在家里久了,对人有弊无利。

“这是娘们用的,晦气晦气!”

林冬柏知道这些东西大多是知盗墓者倒斗出来,然后倒卖给古玩店,没准这金钗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眼睛一瞄,他又盯上了另一件玉器。

“店主,这玩意怎么卖?”

“你说那块玉呀。”店主见他问起,眼中的热情顿时减少,幽幽道:“那是我从山下收来的,玉质一般,还有斑纹,次品而已!”

按理说古玩老板做生意,七分靠物,三分靠嘴,哪个不是将自己的东西说的天花乱坠,堪比珍宝。

可这店主却把玉璧贬的一文不值,甚至有些轻蔑和嫌弃,可想而知,这玉到底是差到什么地步。

也难怪,玉璧之中,以翠绿为上,讲究色、透、匀、形、敲、照。

林冬柏看上的玉璧呢,颜色暗沉,浑然无光,表面更是犹如虎纹的细小斑点,看上去毫无玉的雍容华贵。

“三千块,这块玉我要了!”金随缘突然出声道。

“老高,你没发烧吧!”

林冬柏见他出价,也是连忙劝阻,开玩笑,这东西连店主都嗤之以鼻,恨不得给扔了,金随缘居然还主动说价,脑袋进大米粥了么?

“玩玩而已。”金随缘摆手一笑,似乎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吃亏。

“三千?”

郑板桥的字画被看穿,店主也怕这两人出去乱说,坏了他生意,本想着将这玉送给林冬柏,但金随缘一出价,他就打起了算盘。

“小兄弟,这玉虽次,但也有些年头,三千块,你总不能让我走宝吧!”店主装出一副为难之色。

“走宝?”金随缘哼笑一声:“你就说卖不卖吧!”

说完,他就带着林冬柏走出店铺。

“等等!”

店主见两人要走,赶紧追出去,赔笑道:“小兄弟有话好说,何必走人呢!”

“卖不卖是你的事,买不买是我的事。”

“好,三千就三千!”

店主思量片刻,一咬牙还是同意了,在他看来,这玉与其放在店里烂了,倒不如卖了,还能赚几个钱,总也不亏着。

见他松口,金随缘心中默笑,从口袋里拿出三十张百元大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第六十八章 汉八刀

“随缘,这东西应该内有玄机吧?”

走在路上,林冬柏翻来覆去盯着手中的玉璧,横看竖看,却没瞧出端倪来。

“一块玉能有什么大玄机?”金随缘淡淡道。

见他问非所答,林冬柏更坚信其中别有深意,于是追问道:“卖关子就免了,不说,咱俩朋友没得做!”

“你这求知欲要放在课堂上,老师都省心了!”金随缘好笑一声。

林冬柏挺了挺胸脯,自卖自夸道:“那是,我林冬柏是何等人物,别说南开,就算燕京大学……那我也进不去!”

“将玉拿来!”金随缘收敛心思。

将玉给他,林冬柏兴奋道:“快说说!”

“你听过金缕玉衣么?”

“当然了,那可是重宝,价值连城呀!”林冬柏一听,劲头就来了。

所谓的金缕玉衣乃是汉代皇帝和高级贵族死后穿用的殓服,外观与人体形状相同,穿在身上,活灵活现,如死后重生。

当年中山靖王刘胜的墓被工人无意中用炸药炸开,金缕玉衣重现人间,一时惊动世界,足见此物的珍贵。

“何止重宝,更是孤品!”

金随缘眼中带着惊叹,又是惋惜,因为汉末三国纷乱,曹丕下令禁止王侯将相使用玉衣,以至于此后,玉衣便在华夏史上消失无踪。

“这玉衣可是衣服,和玉璧有何关系?”林冬柏不解。

“玉乃王器,汉代贵族信奉玉有起死回生之效,所以下葬时,就会将玉塞入人体九窍,而你手中就是亡人口中之物琀蝉。”金随缘说道。

倒不是金随缘对考古和古物有什么研究,而是在八十多年前,豫南一带的军阀在嵩山脚下的一个坟堆里挖出来大量的棺材,其中有一口楠木棺材,棺主人正是穿着金缕玉衣,口含玉蝉。

这棺材被军阀拉走,后来华夏和东瀛大战,狼烟四起,棺材遗失在了民间,后来阴差阳错,辗转到了少林寺,以至于棺材到现在还存放在寺中的摩云洞中。

金随缘从小爱听故事,常缠着方丈和戒律院的师叔们,所以才知道这玉蝉和玉衣的来历和价值,再加上,他曾偷偷摸到摩云洞中,亲眼见过这两样东西,这才花钱买下了这块玉璧。

林冬柏摸着下巴笑道:“看不出来,这玩意还蛮高端的!”

“这玉婵或许是放在墓穴里,被体液侵蚀,才会显出如此斑纹,不过单以这汉八刀的做工,也算是件好东西了。”金随缘说着,就将玉婵丢给林冬柏,活像是丢一块石头。

“汉八刀,真的假的?”林冬柏吃惊的大叫起来:这玩意要抛出去,百八十万都有人抢,要是拿去拍卖,你就赚翻天了。”

“你喜欢的话,就拿去玩吧。”见他对玉蝉很感兴趣,金随缘笑道。

“不行,这东西你买的,给我算怎么回事?”林冬柏无功不受禄,这玉婵本就是金随缘花钱买的,他那里能要?

金随缘点点头,心里对林冬柏的印象又好了几分,这人看上去傲慢不羁,样子拽拽的,可为人正派,不占便宜,这远比贪婪的小人要好得多。

此时古玩街上并没多少人,而在路中间,两道倩影正面对面,似乎在争论什么。

少女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二十出头,身上穿着名牌,白皙粉嫩的脸蛋被墨镜隔住了大半,反倒有种酷酷的美感。

而一旁的女人穿着大衣,身材高挑,秀出一条玲珑曲线,尽显成熟风韵。

“雪姐,我就出来逛一会,你就别念叨了!”妙龄少女对着身旁的女人撒娇道。

“我的文大小姐,后天就开演唱会了,你现在就跟我回去彩排!”女人似乎不吃这一套,义正言辞道。

这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林冬柏的梦中女神,当红明星文婷。

文婷的星路很是顺畅,一出道就成为各大唱片公司争抢的先人,第一张专辑推出后,就席卷大陆榜单,更是颁奖礼上的常客,被无数粉丝誉为“小邓丽君”。

李雪是她的经纪人,按理说跟着这么一位风生水起,将来定会成为一代巨星的歌者,是件绝对幸运的事。

可娱乐圈从来都是是非之地,一个人红了,曝光率就高,绯闻流言就会随之而来。

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李雪带过很多歌者,处理台面文章自然不在话下,可难就难在,这小姑奶奶一点都不安分,三天两头往外跑,弄的满城风雨。

如今演唱会在即,乐队和工作人员都已经准备就绪,就等文婷排练,这不,又耐不住性子,出来晃荡!

“哎呀,不就是演唱会嘛,我又不是没开过!”文婷撅着小嘴,有些不耐烦道。

“婷婷,别胡闹,忘记上次的失误了么?”李雪皱眉沉声道。

“意……意外而已,干嘛抓住不放……”

见她冷若冰霜的样子,文婷下意识缩了缩脑袋,想到上次在演唱会意外唱错词,甚至还跑调了,她脸顿时羞红一片。

李雪哭笑不得,伸手捏了捏她的脸:“你呀就是懒,要是多上点心,哪里会有意外?”

“嘻嘻,被发现了!”憨憨一笑,文婷眼中却露出一丝哀愁,小声低喃:“每天这样,我都喘不过气了!”

闻言,李雪心中微震,外人只看到一个光鲜亮丽的文婷,却没细想,她不过二十二岁,正值青春花季,热爱自由,无拘无束,本就是天性使然。

只是明星的身份压的她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脾性,微笑面向大众,这种压抑非亲身经历者无以体会!

“算了,想玩就玩会儿吧!”轻吐了口气,李雪又是正色道:“仅限今天,明天就给我乖乖听话!”

“我就知道雪姐最好了,雪姐万岁!”

文婷见李雪松口,高兴得手舞足蹈,挽着李雪的胳膊,还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见她如孩子般展颜欢笑,李雪也心中安慰,帮她整理了下帽子和墨镜,两人便如一对姐妹,在大街上闲逛起来。

第六十九章 野蛮女

正当两人准备打道回府,一道倩影却突然撞在金随缘身上。

金随缘偏头一看,却见对方戴着墨镜,打扮的十分洋气,是个正儿八经的美女,于是面带歉意道:“刚才撞到你,真是抱歉!”

“哼,走路都没长眼的么?”文婷冷哼一声,口气十分强硬。

“文……”李雪见文婷和人发生口角,刚欲说话,又是改口:“小姐,我们还是走吧!”

文婷也知在大街上不好闹事,盯了金随缘一眼,就大步朝前走。

“这世上还真是什么女人都有!”林冬柏不屑一顾道。

“算了,八成是哪家的小姐,气焰盛也正常。”金随缘微微一笑。

文婷俏脸气鼓鼓的,像个小皮球,看得李雪是心中苦恼。

别人都以为她是朵雪莲花,可雪莲虽纯洁,却也含着辣味,一旦拗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雪姐,等演唱会开完,我想休息几天去看看妈妈!”文婷幽幽道。

“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吧!”

李雪见她面露哀愁,不由一叹,这姑娘风光无限,却是个没娘的孩子,下个礼拜就是她母亲的祭日,去看看也算尽了孝道。

“谢谢!”

会心一笑,文婷下意识将手伸入口袋,刹那间脸色大变!

“怎么了?”李雪见她神情不对,眉头一皱。

“妈妈给我的符没了!”文婷花容尽失,仿佛心肝都被挖了去。

“别急,看看包里有没有?”

李雪知道那符是文婷母亲留下来的唯一遗物,文婷每天都会带在身边,要是不见了,那就糟了。

“没有……”

将包里彻查了一遍,依然没有符的踪迹,文婷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连声音都渐渐呜咽起来。

“对了,一定是他们偷走了!”

平日里,她都把符贴身放置,除了她和雪姐,根本没人可能靠近,唯一和外人接触,就是刚才被两个学生撞了一下,想到这里,文婷美目放光,赶紧折返回去。

“你们两个站住!”

见两人未走远,文婷顿时大喜,对着他们大声娇喝。

“又是你?”林冬柏挑了挑眉,然后偏头对金随缘耳语道:“随缘,你那一撞不会把人家的芳心给碎了吧?”

“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金随缘撇撇嘴,又是对文婷笑道:“这位小姐有事么?”

“你……你是不是把我东西拿走了?”文婷憋着一股劲道。

“东西?”金随缘一脸疑惑:“小姐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说你偷我东西了!”文婷挺了挺胸脯,一副笃定的模样。

林冬柏有些看不下去了,冷笑道:“小姐,人生在世凭的就是理字,我朋友撞了你一下,歉也道了,你现在反过来污蔑他偷窃,会不会太不可理喻了?”

“我不可理喻?”文婷气的火冒三丈,怒声道:“信不信我到法院告你人身攻击!”

“笑话!”冷喝一声,林冬柏双目充斥着愤怒:“无凭无据,就敢说我朋友偷了你东西,好呀,有胆子就去告!”

也难怪他如此动怒,先前林冬柏碍于对方是女人,才没说什么,也算彰显了绅士风度,可这不代表男人就要一味容忍,特别是一些无理取闹的疯女人。

何况清者自清,两人和文婷素不相识,怎么会偷她东西,简直是怪诞至极!

金随缘上来打圆场:“少说几句,我想是这位小姐丢了东西,情急之下才失言的。”

林冬柏最瞧不惯这种摆谱的女人,仗着有钱有势,就随便诬赖,真是差劲!

但一想,金随缘的话也不无道理,所以强压下心头怒火,瞥了她一眼:“这次不和你计较,免得别人说我没风度!”

文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几年混迹娱乐圈,她名声大噪,粉丝千千万,走到哪里不是被人捧在手里,何曾任人如此讥讽过?

气的满脸通红,她一把上前拽住林冬柏的衣服,娇声怒道:“喂,你说清楚,谁没风度了?”

林冬柏冷笑道:“一个女儿家,大庭广众之下胡乱喧哗,还抓住男子的衣领,这要算风度的话,普天之下怕就没蛮夷之人了!”

金随缘在旁浑身抽笑,这林冬柏平日里一声不吭,没想到骂起人来针针见血。

“你敢说我野蛮,我……我跟你拼了!”

文婷被气的直跳脚,恨不得将眼前这臭小子暴揍一顿,不过李雪赶忙将其拦住,拉到身旁,面带歉意对两人道:“我家小姐一时冲动,给两位添麻烦了!”

“雪姐,明明就是他惹我的,干嘛道歉!”文婷努了努红唇,不服气道。

李雪摇摇头,这丫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脾气倔的很,这要是闹起来,别说符找不到,万一被狗仔队曝光,明天估计又要上头条!

“还是这位姐姐厚道。”林冬柏见李雪温柔和善,气也消了几分,于是道:“到底怎么回事?”

“我家小姐丢东西了,一时情急这才误会了两位!”李雪道。

“一句误会就可以说别人偷窃?”林冬柏冷哼一声。

“你有完没完!”文婷娇喝一声,又指着金随缘道:“刚才他撞了我一下,我的符就不见了,不是他顺走的那会是谁?”

“小姐,天地良心,我可没拿你东西,你要再这样,那就只能叫警察了!”金随缘一脸的无可奈何。

“好了好了,我看两位面善心慈,不像是坏人,刚才得罪了。”李雪连忙上来打圆场。

她混迹娱乐圈多年,一眼看过就知两人并没歹意,尤其的金随缘,一身正气,双目炯炯有神,泛着迫人的光芒,连她都感到一阵威严压来。

“随缘,咱们我们走!”

林冬柏也懒的和这女人纠缠,道了一声,便和金随缘离开,不过走了几步又顿住,转身掏出自己的皮夹子,拿出一大叠钱来正色道:“看好了,我和我朋友不缺钱,没工夫贪你便宜!”

“混球你给我站住!”

被林冬柏反摆了一道,文婷凤目圆睁,火焰几乎喷涌出来,一把扯下帽子,扬手就朝林冬柏狠狠丢去。

听到背后的骂声,金随缘忽的走到林冬柏背后,右手一挥,一股劲风从右侧吹来,将那帽子径直打回。

“啊!”

文婷哪晓得帽子自己飞回来,一个没留意,帽檐竟撞在了鼻子上,顿时发酸起来。

“这少年……”

李雪刚才可瞧得仔细,那人只是一抬手,连帽子都没碰到,帽子就自动飞回来,这绝对不是巧合,想到此处,她背后不由湿了一片。

“随缘,那怎么感觉那女的我见过?”林冬柏挠了挠头道。

“谁?”

“好像是文……文婷!”林冬柏有些不确定。

“那个大明星?”金随缘诧异,又是好笑道:“你不是说她人美歌甜,是天仙下凡么?”

“只是像而已,应该不是真的!”

若在先前,听到别人议论自己的女神,林冬柏一定会上去据理力争,可那女的若真是文婷,他怕要为之感到悲哀了。

“不过随缘,你脚底下好像沾了什么东西?”林冬柏瞄了一眼,提醒道。

“有么?”

金随缘将脚抬起,果然有一张褐色的纸片,将纸片擦干净,铺展开来,只见上面涂满了奇形怪状的图案,还要金笔勾勒的痕迹,似乎写着不为人知的文字。

“这好像是道符?不会就是那女的丢的吧?”金随缘想起对方的话,恍然大悟。

“一张平安符而已,这东西我花钱去道观买个百八十张也不成问题!”林冬柏讥笑道。

金随缘对美丽的女人从来都狠不下心肠,于是道:“看她焦躁不安,似乎很紧张这道符,要不咱们将东西还给人家吧!”

“要去你去,我可不想再见那刁蛮女!”林冬柏摊摊手,大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意。

金随缘心中苦笑,回头一望,两女早就消失在了街头,哪里还有人影,思前想后,也就作罢了。

第七十章 神医

出了古玩街,就到了公园。

金随缘对这一带不熟悉,林冬柏就带着边走边介绍。

“这个是京南一个名人叫李明育,据说是大明朝时期江城的地方官,因为为人刚正不阿政治清明,所以京南为了歌颂他,就为了他雕塑了这一尊……”林冬柏指着一旁的建筑物道。

可说着说着,他就停了下来,只见不远处有两个人飞快的向着自己这边奔来,而且其中一个人手上还拿着小刀,这是啥情况呀?

“你个抢劫犯不要跑!”

“小子,快给老子滚开。”

背后被人死追着,拿刀男人只好拼命往前跑,所以见韩磊挡在自己面前还以为是帮手,直接对着他暴吼,然后挥动手里的小刀准备突围。

林冬柏刚才也不清楚是发生了什么,直到那把刀的寒光逼近才反应过来,可他却是下意识往右一靠将金随缘护在了身后,刀子直接是刺向了他的心脏。

金随缘的视力何等之好,这两人过来他早就注意到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他也乐意做,可他没想到林冬柏居然会挡在他前面,心里颇为感动。

见男人拿刀刺他,直接将他推开,紧接着身子暴起,一双大手狠狠打在男人的手臂上,刀子被震落,一脚飞快踹在男人的肚子上。

“啊!”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这听一声惨叫,男人就像坐上了攒射机一般被踹飞好几米远,倒在地上捂着肚子嗷嗷直叫。

“小伙子打得好。”

“大哥哥真威风。”

先前那一幕过往的路人也都看到了,金随缘和林冬柏完全就是无辜的,这个抢劫犯抢钱也就算了,居然还敢在大街上行凶,刚才那一刀要真的刺中了那还得了?

可出乎意料的是,这人非但没被刺中,反而是神奇的制服了歹徒,所以四周都是响起了一阵夸赞的掌声。

“随缘,你牛逼啊!”林冬柏脸色涨红,十分兴奋的上下打量着金随缘。

“一点防身术而已。”金随缘笑了笑,不愿透露太多:“这小贼怎么处理?”

“送警局关他个三五月就长记性了。”林冬柏恨恨道。

“不用劳烦了,已经有人来找他的麻烦了。”

金随缘偏头一瞧,在公园对面,一辆摩托车正朝着这边开来,车上坐着英姿飒爽的女警花,那不是林清儿又会是谁?

林清儿摘下警帽,甩了甩秀发,走到金随缘跟前,欢喜道:“我当谁勇擒歹徒,原来是你!”

“最近可好?”金随缘笑道。

“反正遇到什么棘手的案子找你不就行了!”林清儿展颜一笑,清冷的眼中满是重逢的喜悦。

当天一别,她和金随缘就再没见过面,想想这些天梦中还常常惦念着小和尚,林清儿就一阵羞臊。

“姐,你们能不能别那么深情对望?这还有个喘气的呢!”林冬柏站在边上,仿佛是一团空气,根本不在两人的视线中。

“林警官是你姐姐?”金随缘一愣。

“很奇怪么?”林冬柏笑道。

“对了冬柏,你怎么和随缘在一起?”林清儿也是一脸懵逼。

“随缘是我同桌。”林冬柏道。

“你也在海镇上学。”林清儿大吃一惊,金随缘的情况她是知道的,从小在少林寺长大,一辈子没上过学,字都认得不多,怎么几天功夫不见,直接去上高中了,这不扯犊子么?

“侥幸侥幸。”

金随缘尴尬的摸摸头,然后将他和徐绍卿的事说了一通。

林清儿越听越觉得神奇,最后哑然失笑:“原来还有这一出,看来徐绍卿对你很重视啊!”

“或许是吧。”

关于徐绍卿的事,金随缘并未透露太多,而江湖上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少,何况徐绍卿论辈分还得喊他一声师叔,这要传出去,不定演变成什么样的风波。

“对了冬柏,你这臭小子没羞没臊的不好好读书,可千万别带坏了随缘。”

“老姐,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带坏了随缘,老弟我也是个正经人好吧!”林冬柏不服气道。

林清儿白了他一眼,道:“你要是个正经人,那天下间都是正经人了。”

林冬柏一听,脸都绿了,有这么在外人面前损自己亲弟弟的姐姐么?

不争馒头争口气,林冬柏偏偏不愿屈服在姐姐的淫威之下,于是猛给金随缘使眼色,金随缘夹在姐弟中间里外不是人,但林冬柏性子乖张,倒不是个放肆家伙。

摇摇头,金随缘平静道:“林警官也别埋汰冬柏,至少他是个好人。”

“就你嘴巴甜,谁都不得罪!”林清儿婉柔一笑。

她这弟弟从小调皮捣蛋,正事不干,家里头不知道敲坏了多少根藤条,皮呢是越打越厚,越敲越硬,到后来索性就放在外面散养了。

为此,林清儿也伤透了脑筋,想当初她也是个名校毕业的高材生,怎么就多了个不学无术的小混蛋弟弟?

好在如今他和金随缘成为了同学,看起来,两人关系似乎还不错。

金随缘修为高深,做人正派,有他在弟弟身边,至少不会让弟弟在外面胡搞乱搞。

就在三人说话之际,忽然伴随着一声惊呼“金小友!”一辆豪华轿车停在了他的身旁。

车窗里伸出一张中年人的脸,看到那张脸,金随缘略微惊楞:“江叔?”

江文道笑道:“我还以为自己眼花,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你了,这几位是你的朋友?”

“这位是林警官,这位是他的弟弟。”金随缘简单介绍了一下。

“两位好,鄙人江文道。”江文道客气道。

“江文道?”林清儿一听这名字,顿时想起了什么,这人不正是杂志头版刊登的那个迪玛尔集团的高层么?

金随缘可以啊,不仅和徐绍卿这种世家子弟交情甚密,竟然连时尚圈的人都认识,这家伙背后到底干了些什么事!

“爸,赶路要紧,和这家伙说那么多干嘛?”

江灵韵从车窗里钻出来,粉白如牡丹花般的国色天香,却又不失荷花的那种清美怡人,让人舒心无比,但一见到金随缘,她就换了张脸,阴沉沉,像有人欠了她几百万似的。

“呵呵,金小友别挂心。”江文道尴尬道。

“不会,反正我和江小姐也不熟,谈不上挂不挂心。”金随缘淡淡一笑。

上次在展会中心,他拒绝了江文道的提议,惹得江灵韵很生气,但说到底这只是一个玩笑,根本没人当真,如今再次遇到,江灵韵上来就给他脸子看,就算自己脾气再好,这面子也不需要给。

“搞的谁想和你熟一样!”江灵韵冷哼一声,似乎并不太服气。

江文道夹在中间,一个头是两个大,只怪自己一时兴起,想要撮合女儿和金小友,结果是鸡飞蛋打,闹得两人都不愉快。

“江叔,你要办事,那我就先告辞了。”金随缘和江文道只是萍水相逢,压根就没打算攀上这棵大树,也不打算做上门女婿,所以道了一句就准备离开。

江文道忙叫住他,面露愁苦道:“不瞒你说,我正打算前往一位神医家中。”

“神医?”金随缘一皱眉,伸手握住江文道的手,半响后道:“江叔你脉象平和,精气阳足,为何又要去找神医治病?”

“上次有幸得到你的搭救,我才躲过一劫,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有一天急症突发…”江文道眼神黯淡。

虽说人终有一死,但没有人会嫌弃自己的命长。

江文道家财万贯,又是时尚圈的大佬级人物,外表风光无限,受到无数人的尊崇,可偏偏得了重病,这病不知什么时候来,不知什么时候去。

上次要不是金随缘用针灸将他从阎王爷手中救回来,估计现在已经躺在墓碑里头了。

“据传,那神医在燕京声名显赫,治好过无数的疑难杂症,坊间流传他是医圣转世,只是他脾气甚怪,医谁不医谁,当凭他一句话。”江文道满怀忧愁道。

“医者父母心,既然有病人上门求医,怎么能不治?那所谓的神医未免太也托大了吧!”金随缘冷冷道。

“世外高人总归有点怪异的脾气,不然怎么叫作高人?”江文道一阵苦笑。

“爹地,你不用担心,他要是不医你,我就求他,直到他答应医你为止!”江灵韵信誓旦旦道。

“呵呵,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活了大半辈子,难道还看不透么?”江文道豪气一笑。

“爹地,您一定不会有事儿的。”江灵韵目中含泪。

看着两人父女情深,金随缘不由想起自己的父母。

摸着贴身藏着的那块玉璧,金随缘或喜或悲,世上还有自己的亲人么?

他们到底是生还是死,他们是不是也想自己挂念他们一样,正挂念着自己。

“对了,那神医在燕京,难道江叔准备去燕京一趟?”金随缘忽然道。

“三个月前,我就托朋友打听神医的下落,结果神医在两年前就移居到了京南,说是他外孙上学,特意随行而来,这回上门求医,也不知道能不能碰见。”

“我随你们去。”金随缘道。

“真的?”江文道眼睛发亮。

“我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神医,不如跟江叔去长长见识。”金随缘很是好奇。

“好好。”江文道连说几个好,显然很欣慰金随缘能和自己同行,毕竟以神医的脾性,他本没抱多大希望,可金随缘也有一手出神入化的针灸之术,同为医者,或许会留点情面也难说啊!

“随缘,我和老姐就不凑热闹了。”林冬柏尴尬道。

“你有事?”金随缘问道。

“其实…”林冬柏将他拉到一旁,小声耳语道:“其实那神医是我外公…”

“你外公?”金随缘吃惊不已,转而又大喜道:“你果然是中医世家的弟子,那江叔的病岂不是有得治了?”

林冬柏的脸上闪过了一丝为难,说道:“你不知道,我爷爷看病有个规矩。”

金随缘不悦道:“救死扶伤还有什么规矩?也罢,你说说看。”

林冬柏皱着眉头:“我爷爷一年只救二十个病人,早在一个月前名额就满了,所以……”

金随缘嗤笑道:“你外公好大的医架子,居然定下这种有违人伦的破规矩。”

“神医真的是你外公?”江灵韵耳朵伸得老长,将两人的话听得真真,一下就窜到了金随缘跟前,将他挡住,然后目带娇柔,请求道:“小帅哥,你通融通融让神医见我爹地一面,如果真的不愿意治,我们也不会破坏了规矩。”

林冬柏扫了一眼金随缘,看到他的眉头紧皱,隐含不屑,也是心头一叹,说道:“好吧,随缘,我可是看你的面子,不过我外公的怪脾气是出了名的,他要真不愿治,神仙也拿他没办法。”

“知道了!”金随缘不耐烦道。

林冬柏无奈摇头,反倒林清儿在一旁暗自窃笑,自己这弟弟向来不给外人面子,如今却为了不得罪小和尚,乖乖带人去见外公,看来小和尚一发脾气,也是很奏效的。

不过外公的脾气的确古怪,孤僻不说,还是个老顽固,至于这规矩,林清儿也曾问过外公,但外公闭口不谈,似乎对这种事很是忌讳。

而金随缘是个武林人士,一身修为惊天动地,林清儿甚至在猜测,外公或许和金随缘是一路人,都是隐居在世俗中的神秘高手。

如今带金随缘去见外公,兴许能得到她想要的答案。

第七十一章 施今墨的苦衷

神医的府邸建在郊外一处幽静地。

几人驱车行驶了一个多钟头,终于望见青山下有一幢独立的别墅,四周青松林立,花草芳香,有一条小溪水从别墅门前缓缓流淌,而在小溪上横着一座石拱桥,连接着溪水的两端。

“人真多!”金随缘抬头一看,别墅门口此时人山人海,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全都找上了门儿来,看到处都躺的是担架,看起来也都是一些病人家属。

江文道苦笑道:“看来关注林老爷子的人似乎不止我们一家。”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就不信神医会见死不救!”江灵韵咬着贝齿道。

“也许…”江文道抚着眼镜,只见那别墅大门紧闭,一大群病人和病人家属在外面磕头呼喊,只差没一头撞死在台阶上,可别墅里头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见状,金随缘不由冷笑:“冬柏,你外公当真稳如泰山,竟能做到充耳不闻。”

“呵呵…”林冬柏苦笑一声,实在没法和金随缘争辩什么。

而在此时,大门忽然被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中年人,对着众人大声喝道:“老爷说了闭门谢客,你们喊破喉咙也无济于事,赶紧散了吧。”

“都没进门就下了逐客令?”瞧着那些病人,饶是江灵韵也不免觉得神医做的太过分了点。

“林警官,你看这事?”金随缘道。

“下车,那人是外公的随从,等会我带你们进去,他不敢拦着。”

类似这种跪地求医的人,林清儿在燕京施家大宅门口早已司空见惯,何况外公一向说一不二,他决定的事,任何人无法改变,这回要不看金随缘的面子,她绝对不会来这儿的。

“仲叔,外公在么?”林清儿开口问道。

“小姐?”中年人一见林清儿也颇为意外,他知道后者在京南警局工作,极少会来别墅,又看随行的三个陌生人,立马会意道:“老爷在书房静修,不过小姐最好不要打扰,不然以老爷的脾气,免不得一顿责罚。”

“知道了。”林清儿道了一声,然后领着几人走进了别墅。

“仲游,我不是说过了,一个人都不准放进来!”一把苍老威严的声音响起,让金随缘不由自主的皱了皱眉头。

还没看见人,只是从这声音里,金随缘就听出这老者的修为很不简单,至少是他入世以来所遇到第一人。

“回老爷话,是小少爷带来的客人!”仲游如实禀告。

林冬柏看着金随缘,又瞅了瞅书房,只能硬着头皮道:“外公,我一个同学的亲人得了重病,你看能不能……”

“你不学无术,哪个同学愿意和你亲近?不管是谁,都给我轰出去!”

“晚辈金随缘求见前辈!”就在林冬柏左右为难之时,金随缘口中好像炸雷一般的说道。

蕴藏在这一句话里的功力如山崩海啸一般的在房间里弥漫开来。

林冬柏被这声音一连震退了好几步才站稳了脚跟。

而江文道和江灵韵只觉得耳膜剧痛,仿佛空气中有声波在荡漾,钻入他们的耳朵,甚至大脑中胡乱搅动。

“好深的内力!”老者响起一声惊呼,一道清风吹过,众人只觉得眼睛一花,一个瘦高,面容清阙的老者出现在眼前。

施今墨的目光炯炯有神,宛如两道深渊中的钻石,在金随缘的身上不停的扫视着,金随缘昂首挺胸,一脸的傲然,站在那里,任凭施今墨目光的洗礼。

施今墨眼睛一亮,嘴上却冷冷道:“刚才的那一声呼啸就是你发出来的?”

金随缘笑道:“不错!正是晚辈!”

“好大的胆子,一个涉世未深的臭小子也敢在老夫面前呼来喝去!”

金随缘丝毫不怵,朗声道:“晚辈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胆子太大,特别是对蛮不讲理的人。”

施今墨怒极而笑:“好!好!老夫纵横江湖几十载,平日里所见之人,无不对老夫低头哈腰,垂眉顺耳,唯独你竟敢当面说老夫蛮不讲理,难道你不怕我一掌毙了你!”

“怕,当然怕了!”金随缘冷笑一声,却自信满满道:“只可惜,凭前辈的修为,一招之内想要置晚辈于死地,或许也不容易吧。”

这话字字珠玑,言语犀利,只听得江文道等人热血沸腾,豪情万丈。

“哼,好狂妄的小子,莫要以为练过几招功夫,就敢在老夫面前大言不惭!”施今墨老眼阴测测,死盯着金随缘,干枯的手臂上青筋涌现,劲气外放,直冲向金随缘的面门。

金随缘怡然不惧,面对施今墨的迫人气势不为所动,面色从容平静。

我草!兄弟牛逼啊!

林冬柏心头仿佛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他从小到头跟着外公,可没少挨打受训,直到今天他都不敢出言和外公顶撞一句,因为只要敢出口,免不了又是一顿臭骂和紧闭。

如今金随缘直面外公的气势,光凭这份胆气和魄力,就足以让他心悦诚服。

“医者父母心,前辈号称神医再世,就应该悬壶救人,为什么定下那种不近人情的规矩?晚辈实在费解。”金随缘叹息道。

施今墨闻言,忽然大笑起来:“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你一个江湖晚辈有这般仁义,实在少见,如果换成平时,老夫看你顺眼,或许能出手救你亲人,可惜…”

话刚一说完,施今墨气色猛然大变,刚才还红润的脸庞,瞬间变的无比的憔悴苍白,人也猛的老了许多。看到这样的转变,众人无不惊呼,就连金随缘也是一阵惊咦。

施今墨內劲充盈,运转流通,没有丝毫阻碍,却偏偏气色很差,仿佛一个油尽灯枯之人,金随缘倍感疑惑:“前辈你?”

施今墨坐在椅子上,深吸了口气,缓缓道:“常年医治,已耗尽了八九分的精气神,内劲好修,精气神却来之不易,一旦耗尽了,想要恢复,必要花费一年半载,如今老了,更是一年不如一年,只怕救不了几个人了。”

“精气神?”

金随缘心头大震,习武讲究“精与意和”“意与气和”“气与神合”,精气神融化贯通,练功时方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奇效。

普通人并不需要用到精气神,可用针法治病则不同,施针所用乃是内劲,需要精神高度集中,但转念一想,自己当初给江文道施针时,确不感到多么劳累?

难道是武学功法的缘故?

他修炼的《金佛秘典》乃是少林的不传之秘,师傅曾告诉过他,这门功法十分特殊,兼修神魄,一旦练成,不说纵横天下,至少能成为当世一流高手。

“如果在十年前,天下任何顽疾,老夫都有七八分自信能够治好,可现在…请恕老夫无能为力了。”施今墨哀叹一声,他一生治病救人,如今却因为精神气不济,施不了针法,实在可悲!

第七十二章 金佛传功

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金随缘知道是自己太过自以为是了,不由得满含歉意的看着施今墨道:“前辈,刚才小子不知道其中曲直,口出狂言,多有得罪,还请老前辈您原宥!”

施今墨摆摆手笑道:“你年纪虽轻,却天生拥有一副侠骨心肠,刚才一番言论,更是让人心神振奋,幸亏老朽是有苦衷的,否则必定会因为这番言论而羞愧欲绝!”

“神医,我爹地的病真得无法治了么?”江灵韵满面哀伤。

施今墨叹气道:“一年,一年之后待老夫功力恢复,便可以为你父亲治病了,只是心脏病来无形去无踪,连老夫也不知它何时会发病,也无良方压制。”

江文道苦笑一声:“神医不必自责,生死有命,我活了几十年,该做的都做了,也没什么遗憾,要是真撑不过这一年,也好早日和亡妻在阴间相会。”

施今墨笑道:“先生有此胸襟气度,老夫深感敬佩。”

“爹地,你要走了,要我怎么办?”江灵韵扑入江文道的怀中,活像只小猫哭声连连。

“江叔,你的命天收不走!我有一法子,或许能扭转乾坤。”金随缘的声音淡定而又沉稳,就好像是魔咒一般顿时让所有人都定格在当场。

江灵韵转过头,泪眼朦胧的看着他:“你说什么?你有办法治爹地?”

金随缘呵呵一笑,走到施今墨的面前,恭声道:“前辈是否因为精气神不足才无法施针?”

施今墨不懂他想说什么,点头道:“正是。”

“换句话说,只要有足够的精气神,前辈便能够再次施针?”金随缘道。

“没错…”施今墨一听,似乎明白了什么,眼前一亮:“你不会是打算…”

“晚辈思来想去,唯独这一种办法,能够解决如今的困境。”金随缘道。

“呵呵,老夫行医数十年,倒还真没试过这种办法。”施今墨摸着胡子笑道。

“外公,你们到底在说什么?”林冬柏听得一头雾水。

金随缘拍拍他肩膀,解释道:“我打算将自己的精气神传功给前辈。”

“啊?”林冬柏惊呼一声。

金随缘走到江文道身边,慎重道:“等会儿,前辈给江叔你施针,江叔你千万要放松,不要有丝毫的抵抗,否则內劲逆行回流,我们三人都会有危险。”

江文道点点头:“明白,我尽量控制。”

金随缘对两女道:“林警官,江小姐,你们退到门边上,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上前,知道么?”

两女很听话,皆退到了门口。

“冬柏,你去取外公的针来。”施今墨对林冬柏道。

“是,外公。”

过了片刻,林冬柏从药柜子里拿来了一个小布袋,施今墨打开布袋,袋里排着九根银针,九根金针。

银针长一寸二分,金针长一寸三分,粗细相同。

五年前,为救一故人,他亲手所制这套“子母两仪针”,这针不仅是他治病所用之物,更是一件不可多得的顶级暗器,虽比不上传说中“暴雨梨花针”,但也不能小觑。

金随缘暗暗惊奇,常人医病,只会用银针来扎穴,可施前辈却金银两用,且一长一短,光这一小细节,足见他针灸之术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

和他一比,自己真的相差甚远。

深吸口气,金随缘先将内劲体内运一个周天,让全身处于最佳状态,然后口念心法,企图调动金佛之力。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之后,金随缘冲着施今墨点了点头,猛然一声顿喝,整个身体爆发出一种神圣的金光,道道金光将其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就好像是一尊金刚一般,出奇的肃穆威严,让人的呼吸都要跟着禀了起来。

“精神力?”

如此的威势看的施今墨是目瞪口呆,那金光仿佛是活着的生命体,耀眼夺目,充满了旺盛的气息。

“前辈,事不宜迟,快开始吧。”运用金佛之力,顷刻间,金随缘的精气神几乎达到了巅峰状态,一口气从天灵盖猛冲出来,他运动掌力,将金佛之力打入施今墨的后背。

金佛之力灌入体内,令的施今墨狂喜不已,他发现金随缘这股气竟然和他修炼出的精神力不相伯仲,但更加纯净,更加凶猛,宛如一条不会枯竭的河流,源源不息的奔腾着。

有了精神力加持,施今墨仿佛焕发了第二春,双手立即如飞一般的挥舞起来,只见一道道细若牛毛的金线宛如流星一般的向着江文道周身要穴撞去。

那瑰丽无比的场景直看的林冬柏等人目瞪口呆,就好像是置身于神话天地当中一般。

“厉害!”

余光盯着那两仪针,金随缘心头一阵低呼,他学针灸之术也有几年光景,从未见过有人打三阳五会之穴如此之快,如此之准。

足各有三阴三阳:太阴,少阴,厥阴;太阳,少阳,阳明也。五会谓百会、胸会、听会、气会、臑会也。

这八处穴道十分隐晦,乃是学医之人打穴的难点,连金随缘自己,都难说能够轻易打中。

金针,银针刺入江文道的风池,印堂穴。

施今墨扣住其背脊,连打五下,使之身躯挺直,如长龙傲立,双指成屈,呼吸间,他一指点在其鬼堂穴。

江文道皱着眉头,脸色忽然变的一片血红,额头上根根青筋爆出,大滴大滴的汗珠宛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不停的向下滴落。

“少侠,我要拔针了!”

施今墨手指成爪,一股强猛的力道同时牵扯在江文道身上的两仪针上,刹那间,十几根针好似灵蛇一般,从其体内飞掠而出,整齐排列在布袋之中。

针一去,江文道痛叫一声,身子疲软在地上。

而金随缘也顺势将手掌收回,头顶一团白气夹杂着浑身的金光眨眼就飘散在了空气中,他盘坐着,微微有点羸弱感,但运动功法后,这精神气又渐渐恢复过来。

“果然神奇!”

金随缘有点激动,这精神气和施今墨说的如出一辙,一旦消耗过度,一时半会便难以复原,可《金佛秘典》偏偏能养气补神,只要运动功法,那金佛之力便成了精气神替代品,使武者精力充沛,丝毫不受影响。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施今墨瞪大了眼睛,一张老脸惊喜不已:“金少侠,你到底修的何等功法,居然能将精神力传功给他人,而且观你气色,似乎并无萎靡之相。”

“本门秘籍,请恕晚辈不能相告。”金随缘道。

“呵呵,是老夫太孟浪了。”施今墨苦笑一声,江湖中人最忌讳打听对方的功法路数,自己刚才一时兴奋,倒忘了有这茬子事。

金随缘并不在意,转头对江灵韵道:“江叔已经没事儿了,回家调养几日就可以痊愈了。”

“真的?爹地没事了?”江灵韵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此时,江文道已苏醒,站起身后,舒展舒展拳脚,笑道“灵韵,金小友说的对,我已经全好了!”说完,满是感激的看着施今墨道:“多谢神医搭救!”

施今墨摇摇头说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这回全凭金少侠在场,否则老夫有心救你,只怕也无力回天啊!”

“金…金先生,谢谢你!”江灵韵走到金随缘跟前,低着头,一脸羞愧道。

“那啥,你不用谢,我只是尽点绵薄之力而已。”被一个美女感谢,金随缘顿时脸红起来,摸摸头,尴尬的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见他那么不擅应付女人,江灵韵捂着小嘴偷乐。

原来这小和尚还挺可爱的嘛!

第七十三章 最后一个病人

“金少侠,以你的修为,莫说在年青一代中是翘楚,就算老一辈人,论其功力,怕也至于你在伯仲之间啊!”

施今墨一身修为高深莫测,比金随缘自是要强上许多,可金随缘才不到二十,如此年纪,便能达到这种地步,确实是江湖中不可多得的后起之秀。

金随缘笑了笑,并没有回答,谁人知道,他在嵩山之上没日没夜的练功,为了突破悟境吃了不少苦头,想到这里,金随缘不由得想起了师傅。

分别了许久,师傅他老人家现在过的还好么?

金随缘脸上掠过一丝惆怅,一丝思念,那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哀伤,看得江灵韵和林清儿两女芳心一颤,忽生疼惜,而施今墨却是眼睛一眯,暗道:“重情之人,势必会被情所伤啊!”

“前辈,外面还有许多病人,不如你我联手将他们治愈吧?”金随缘听到外面传来的阵阵恳求之声,一时善心大发。

施今墨轻捻着胡须道:“正如你所说……

“医者父母心,也罢你发功,我施诊,咱爷俩今天就合作一把!哈哈……”说完看向林冬柏说道:“冬柏,开门迎接病人!”

林冬柏笑着点点头,急匆匆的奔去开门去了。

凡是送到这里的病人,那全都是各大医院无法诊治的重病人,各种各样的病都有,五花八门。

在治疗中,金随缘一边运功,一边听施今墨对病人病情的讲解,不由茅塞顿开,很多医学知识和扎穴方法,令他赞叹不已。

一个下午,一名又一名的病人带着笑容离开了。

“金少侠,你也休息下吧。”施今墨内劲雄厚无比,治几个病人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难事,于是转头对金随缘道。

“不碍事。”

金随缘面带微笑,佛门中人以救世为傲,能够多救一个人,就多了一份福报,为此受点苦受点累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啊就是个老好人。”林清儿瞧他额头冒汗,面露疲色,也知道小和尚费了不少力,于是打了一盆水,用毛巾替他擦擦。

“这算是夸我么?”金随缘笑道。

“夸你个头!”林清儿白了他一眼,将毛巾扔在他怀里。

金随缘晓得她的关心,朝着她点点头,继续拿着毛巾擦脸。

施今墨老而精,心道自己这外孙女从小就是朵带刺的霸王花,哪个男的敢招惹她,绝对要吃苦头,怎么如今对金少侠如此温柔关怀?

莫非外孙女喜欢上了金少侠?

这倒有可能,不说金少侠一表人才,心怀慈悲之心,光凭那一身修为和神奇功法,就足见他不是个寻常人。

施家世代行医,现今已有两百年光景,施今墨年事已高,早就盼着后人能够继承他的衣钵,只可惜林清儿是个女孩,性子倔强,不愿学医,至于林冬柏,天赋是有的,偏偏又调皮捣蛋,不服管教,这点令他头疼不已。

巧不巧,这金少侠一是江湖中人,二来又精通医术,尽管本事不如他,却也是年青一代的佼佼者,再加上此子心地善良,为人正派,如果清儿这丫头真的喜欢他,不妨招他为夫婿,将来继承自己的衣钵,岂不一举两得?

施今墨打着如意算盘,林冬柏也在想入非非。

姐姐大学毕业就当了警察,唯独他一直留在外公身边,自然知道一些江湖琐事,前两年,他曾亲眼见到外公修炼武功,那一掌下去,半丈宽大的石头顷刻间四分五裂。

后来他请求外公教他武功,但施今墨非但不教他,还将他骂了一顿。

这回遇到金随缘,林冬柏那颗习武之心再次燃烧起来,外公不让教,我就让外人教。

“神医,神医,求你救救文婷。”

最后一个病人走后,别墅门口忽然响起一个女人的疾呼声。

众人朝石桥看去,只见一个女人背着一个人疾跑来,样子十分的慌张。

“快放下。”施今墨一招手,将女人背上的人托住,平放在地毯上。

“文婷?”江灵韵惊呼一声:“这不是那个当红女歌手么?”

“你们认识她?”施今墨皱眉道。

“外公,你真落伍,连文婷这种女神都不认识!”林冬柏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机会,伺机揶揄外公一回。

“臭小子,有这么和外公说话的么?”施今墨老脸一拉,不悦道。

林冬柏缩着头,悻悻躲在金随缘身后,显然是准备抱住这颗真大腿。

文婷静静的躺在地毯上,面色苍白,却依然柔美,温婉,眼睑轻合,但是却丝毫也遮不住那眼中的柔情。

“病了?”

金随缘也认出了文婷,那天在大街上,这刁蛮女愣是冤枉他偷了东西,那脾气火爆的活像只小辣椒,哪有半点清纯可人的模样,可好端端的人,怎么就昏迷不醒了?

文婷的经纪人李雪有些悲痛的点点头,呆呆的看着文婷,呐呐的说道:“是的,她病了,而且病的很重!”

李雪抬头看向施今墨,大声的说道:“神医,求求您一定要救救文婷,她才二十三岁,她还有很多路没走,怎么能消失在世界上!”

施今墨不是追星族,娱乐圈的事他更没兴趣,可看到一个花季少女因病而面临生死玄关,他于心不忍:“待我把脉后,再做定夺。”

“多谢神医。”等到施今墨的首肯,李雪欢喜不已,当年她还没当经纪人时,施今墨“施神医”这块金字招牌在燕京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据传,他行医几十年,向来医到病除,无一例外。

可是为文婷把过脉之后,他脸色倏然变了,好半天才呐呐的说道:“她……她已经死了!”

这话不亚于青天霹雳,所有的人都愣在了当场。

“不会的,不会的,您一定是把错了,麻烦你再看看,文婷她不会就这么死的!”李雪好像疯了似的,大声的恳求着施今墨。

施今墨再次把脉,结果眉头皱的更深,给了金随缘一个眼神。

金随缘会意,一手按住文婷的咽喉处,一手按住她的手腕,内劲冲入其经脉中,呼吸间,內劲竟消失的无影无踪,正当他准备撤手时,从文婷体内忽然迸射出灰色的劲气。

“小心!”

施今墨眼疾手快,忙出一掌,将那劲气打散。

“文婷何时生的病?”金随缘问李雪。

“今早。”李雪道。

“什么?”金随缘眼睛一眯,猛然想起了一件事,然后小声对施今墨道:“前辈,晚辈有一事想和你说。”

“正好,我也有话想对你说。”施今墨点点头,一脸凝重,然后对李雪道:“这姑娘的病十分蹊跷,若要治她,还须点法子,你们且在外面等,老夫和金少侠商量商量对策。”

说完,就和金随缘进了书房。

第七十四章 符篆之秘

书房十分宽阔,里面摆满了各种医学古籍和穴道假人。

“金少侠,那姑娘的病你有何见解?”施今墨道。

“脉搏已经停止跳动了,看起来是刚停不久,可…”金随缘皱着眉头,欲言又止。

“可她体内还存着一口气是么?”施今墨见他犹豫不决,便主动开口道。

“对,是一口气,但那口气很不寻常,似乎不是活人的生气。”金随缘脸色微变,严肃道:“那口气很冷…就像…尸体一样。”

施今墨讷讷道:“没错,是尸体的气,因为那气不是活人的,而是死人的死气。”

“死气?她身上怎么可能会有死气?”金随缘问道。

施今墨道:“一般来说,活人一旦死去,七天之内,阳气渐蓑,久而久之,便会衍生出死气,这股死气看不见摸不着,却像内劲一般真实存在。”

“老夫年轻时曾远走苗疆一带,亲眼见识过一座万人坑,当时土坑一出,上万具骸骨裸露在外面,刹那间,滔天的阴煞死气滚滚而来,几乎要将活人生生拖入土坑中。”

“而这文姑娘刚断气不久,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存在死气,唯一的解释便是,她生前曾和死气接触过。”

“什么?文婷和死人待过?”金随缘吓了一跳,这尼玛也太重口味了吧。

施今墨眯着老眼,冷笑道:“活人自然不可能会和死人待在一起,可要是那死气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散发出来的,那就不同了。”

金随缘越听越糊涂,一个活人身上有死气?

施今墨道:“金少侠可曾听说江湖上有一种《噬灵决》的武学?”

金随缘激动道:“我曾听师傅说过,这武学十分阴毒,乃是当年妙手空空的不传之秘。”

见他连妙手空空都晓得,施今墨不由暗自点头,于是道:“金少侠所言不假,那妙手空空为人心狠手辣,所炼的功夫也阴毒异常,当年妙手空空在苗疆屠杀了混元门三百多人,用尸体来提升功力,此举实在是天怒人怨。”

“而《噬灵决》便是从尸体中吸收怨念和死气,久而久之,整个人都会被死气笼罩,而文姑娘体内的死气,依老夫看,很可能和《噬灵决》有关。”

“莫非文婷遇到过妙手空空。”金随缘惊异道。

“不然,妙手空空如果活到现在,怕是已经七十高龄,何况这口死气凶猛无比,想必在她身上已经积攒了很久,或许练《噬魂决》的另有其人,而且很可能就是她身边的人。”施今墨大胆推测道。

“那死气为什么突然爆发?”

“不知道。”施今墨摇摇头。

金随缘垂着眼,一脸沉思状,他弄不明白一件事,妙手空空虽是邪门中人,但好歹是江湖前辈,以文婷的身家背景,怎么可能会惹上这种人物?

手深入口袋,忽然,他摸到了口袋里有什么东西。

“是这小东西。”金随缘一看,原来是一张符篆,这是当天文婷掉落的东西,他无意中捡到的。

“嗯?”施今墨见他手里的符篆,也是好奇:“金少侠,你也拜神求佛么?”

“这不是我的…”金随缘尴尬一笑。

“让我看看。”

金随缘取出那道符,灯光之下,那纸上的符文闪动着耀眼的金芒,仿佛能刺瞎人的双目。

“好强的气!”

将道符平放在手掌上,施今墨只觉那金芒从其中丝丝渗透出来,深入他的骨髓,逼的他不得不用内劲抵御。

符本是华夏道家灵修的精华所在,古云更有云:若知书符穷、惹得鬼神惊。不知书符穷、惹得鬼神笑。

书,医,卜,命,相,皆是以符为根本,从未衍生无穷大道,造化世人。

但建国之后,由于西洋文化的进入,以及华夏本地文化的衰弱,导致大批的玄学典籍被摧毁,人人都崇尚科学,不信神鬼之说,以至后来一段时间,人们见到方外和尚道士,就斥责其为神棍。

近年来由于生意人越发增多,有些人为求个心安理得,又去庙宇烧香拜佛,赠与符纂以保平安。

但真正懂玄学的人早已避世不出,留下的全是庸人,借着神明之名,招摇撞骗,有辱佛道门楣。

金随缘久居深山,自然对符纂认知甚少,只晓得这玩意是驱邪之物,却从未真正体验过。

但施今墨不同,他游历名川大山,四处行医,凭着通天的医术,无论是在世俗中还是江湖上都鼎鼎大名,自然也结交了一些神秘人物。

而眼前这道符颜色怪异,内含奇力,显然不是凡品。

“金少侠你是从何处得到这符篆的?”施今墨越看,龙钟的眼越发亮。

“前辈认得此物?”金随缘虚心问道。

施今墨将符篆拿在手里,仔细观摩了片刻,方才露出正色:“此符颜为褐,从火金,这种道符倒是少见!”

从古流传,符纸的颜色并非都是黄色,而是根据其符文配以归属,好比红对火,绿对木,水对蓝,若将双色融合,并要在上刻画两种符文,使其五行兼容。

“到底有什么妙处?”金随缘不由对这符纂的用处好奇。

施今墨摇摇头:“天下符纂种类繁多,上有天罡三十六,下有地煞七十二,留人门,绝鬼路,皆有妙用。”

“你看这符上纹路细致蜿蜒,金笔勾勒柔意如水,应该是一道曲符!”

“曲符?”金随缘皱眉道。

“这你就不懂了。”施今墨淡淡一笑:“符文本是刻录人意念的记号,意念存放越久,其内含的能量就越强,如此你才感到不安!”

“前辈,一张破纸,真有那么神奇?”金随缘对玄学一概不知,在他看来,武者再强也不过是凡人,什么意念,什么能量,这说的简直和神魔无异了。

“别不信,华夏神话传承万年,创造出来的东西总归有它们的道理,就算没有神仙魔鬼,但武者修炼到一定的境界,确是会大不一样。”施今墨笑道。

“那前辈也曾见过类似的符篆?”金随缘试探性问道。

“见过,在武当山的三清观里。”施今墨回忆道:“当年武当山掌门初登大宝,老夫受邀前往武当山观礼,继位大典上,武当掌门请出了一张道符,那道符十分厉害,常人看一眼,便如见到了鹤发童颜的老神仙,竟忍不住想要下跪,传闻这道符乃是数百年前,武当创始人张三丰所画,后人传张三丰驾鹤仙去,这符也成了他留在凡间的最后一件信物,所以极具神力,被武当派视为镇派之宝!”

“那这道符篆…”

“这符篆虽也蕴含念力,但和武当派那道符篆相差甚远。”施今墨指着中间的金线道:“不过这道符篆金笔御灵,白虎朱雀侍卫我真,乃是一道净身咒符。”

顺着那金线,金随缘隐约见到了虎形雀态,仿佛两尊门神,侧立两旁,神威天成,浑然一体。

“能勾勒出此符,符主人的修为不可估测啊!”施今墨摸着胡子道。

“前辈,实不相瞒,这符篆是文婷的。”

“文姑娘?”施今墨道:“这符是保平安的,难道…”

“对,我曾听文婷说,这符篆是她母亲留下的遗物,她常年佩戴在身上,唯独一次丢失,便被晚辈捡到了。”金随缘闪光一现道。

两人算是搞明白了,为什么沾染了如此浓厚的死气,文婷居然没事,如今看来,八成是符篆中蕴含的意念在无形中抵御住了她体内的死气。

而符篆一离开文婷,那股死气便蔓延其全身,造成文婷在短时间内香消玉殒。

“前辈,想救文婷,或许只能靠这道符篆了。”金随缘道。

“恩。”

施今墨点点头,然后打开书房的门。

“神医,求求你救救文婷吧。”李雪扑通一声在施今墨的面前跪了下来,苦苦哀求着。

“这位女士别担心,老夫已有一法子。”施今墨道。

“真的?”李雪欢喜道。

“金少侠,你我一起发功如何?”

“好!”

金随缘应声后,将那道符篆取出来,平放在文婷身边,自己则盘坐在她跟前,和她面对面,看着文婷的病容,金随缘忽然有种负罪感,要不是自己捡走了这符篆,也许文婷就不会落到这个下场。

不过当务之急是救人,金随缘将自责的念头压下,专心运功,将金佛之力凝聚在双掌之上。

人从停止呼吸,到彻底绝了生气,这其中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就好像是惯性,物体在运动状态猛然停止,需要一个缓冲。

人体的器官也是这样,心脏停止供应血液之后,人体的大部分器官依然会有一段时间处于工作状态,只是工作的频率和强度不断的减弱,直至彻底的停止。

器官彻底停止运作之后,人就死的透了,此时除非是大罗金仙降世,否则任你医术再高明也是无可奈何!

“咻咻咻”

两人同时出掌,一金一青,光彩夺目,犹如两道美丽的匹练将文婷笼罩住,内劲化为一股股精纯无比的能量滋养着文婷的经脉,五脏六腑,甚至是她的血肉。

抵着文婷的手掌,金随缘只觉她手掌冰冷无比,先前那道阴寒的死气蠢蠢欲动,埋伏在其小指端,随时准备攻击金随缘。

“灭了你!”

上次差点中了死气的道,令金随缘很是恼火,如今这死气还要偷袭他,真当他是弱鸡,想搞就搞的么?

右掌成指,猛点在文婷的胸口上侧,然后指尖上移,绕道她的香肩处,金佛之力大盛,狂冲入肩井穴中,狂暴的内劲加上金佛之力,几乎能让一个人的血液短暂分流。

血液的空隙中,一团灰色的气躲藏在暗处,它十分狡猾,依附在骨头表面,像只难缠的老狐狸,即便被人察觉到,也难以将其根除。

“前辈助我!”

“好!”

施今墨闻言,也是反应过来,左掌一移,逼向那道死气。

两股內劲一刚一柔,一金一青,浑厚无比,在它们的夹击之下,那团死气几乎被逼到了死角,但死气不甘心,它奋力想要反扑,竟直冲向金佛之力,企图打破两股力量的合围。

“嗤嗤”

死气极为阴寒,又暗含毒性,在文婷体内根深蒂固数年之久,金佛之力和它在相遇,如同龙虎相斗,都想要之对手于死地。

一阵阵令人头皮发麻的响声回荡在房间里,众人退到一边,只见三人脸色忽金,忽青,忽灰,三种颜色来回交替,就像三色灯在三人脸上不断照射。

“太厉害了!”

林冬柏睁大了眼睛,不断地咽口水,他晓得外公的《青玄功》已经修炼到了第五层,修为高深,堪称当今武林一流高手,可金随缘才几岁?

那金色的光芒连他这种外门汉都能感觉到其蕴含的雄厚力量,而且十分霸气,十分正派,望着那金光,仿佛金光之中有一条巨龙在沉睡,一旦苏醒过来,将无人能挡。

不行,自己一定要拜他为师!

兴奋之下,林冬柏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成为金随缘的徒弟了。

第七十五章 有容乃大

金青灰三色光芒交相辉映。

地上的道符忽然发出嗡响,化为一道褐光,直奔外头。

“什么?”

见符篆动作,金随缘一惊,右手使了招白猿出谷,爪影横空扑去,堪堪触到道符一角,却是脱手。

“来不及了!”

猛然抬头,那道符流星赶月般掠过天际,幽光四散,普照而下,宛如千万匹练垂挂,竟生生悬挂在文婷头上。

诡异的符文闪现出百道光泽,如同一个人在虚空中提笔纂刻,玄奥的力量在字里行间滋生,净化万物,诛灭阴邪。

金随缘被眼前这一幕看呆了,他习武多年,从未见过如此疯狂的景象,一张小小的符篆怎么能有这般威力?

施今墨同样震惊不已,眼睛爆射出无限的光华,因为激动,雪白的胡须竟然无风自飘。

下一刻,两人仿佛被一座大山压着,沉闷的喘不过气,他们惊奇的发现,在这道符篆的照射下,内劲开始停滞不动,一点点从文婷的体内回流到两人体内。

内劲一撤,死气似乎得到了喘息的机会,凝缩成一团,企图钻入骨髓之中,再次隐藏。

可道符由不得他,符文画到末端,只见水滴大小的金光涌现,隐约之中,神像漂浮,仙气萦绕。

“嗖!”的一声,将那道死气将行从文婷体内抽离出来,然后吸入符文中。

道符轻飘飘从空中落下,金随缘抬手将其抓住,双目一看,幽光消失,就连那股迫人的威压也随之散去。

“神医,文婷怎么样了?”李雪焦急的看着施今墨问道。

施今墨回过神,缓缓道:“莫急,还要等上一会儿!”

“咛嘤……”就在这时静静躺着的文婷忽然呻吟了一声,这一声呻吟就好像是一般,让李雪,林冬柏等人忍不住同时一声满是兴奋的惊呼。

金随缘连忙替文婷把脉,果不其然,体内的死气一被驱逐,她的生机也慢慢恢复,脉搏开始挑动:“脉象平稳,总算是活过来了。”

“太好了,真是藏天有眼,老天垂怜啊!”李雪一听,激动的跪了下来,双手放在胸前,虔诚的祷告着。

其余的人也是一脸的喜色,全都是庆幸不已。

“我……我在哪里?”文婷艰难的睁开眼睛,虚弱的问道。

“婷婷,你醒啦,真是吓死我了!”李雪一把抱住文婷,兴奋的说道。

文婷苦笑一声道:“雪姐,我可是病人,你……你要这样把我憋死么?”

李雪一听,立即放开了她,让她好好的躺着,呵呵的笑道:“我忘了你还病着呢!”

文婷用目光扫视了周围众人一眼,发现大家都在关切的看着她,而她却一张脸孔都不认识,转头看向李雪,问道“雪姐,你还没跟我说,我在哪里,这些人又是谁呢?”

金随缘在一旁笑道:“刁蛮女,你不认得我了?”

“是你?你个混蛋!”文婷抬头一看,这不是那个偷走自己符篆的人么?

“婷婷,这位先生救了你的命,你怎么能这么无礼呢?”李雪瞪眼道。

“不碍事,那符篆确定是我捡到的。”金随缘并不介意文婷的厌恶,然后将符篆交还给她。

“少假惺惺了。”

文婷小嘴嘟囔一声,连忙将符篆捧在手里,一脸爱惜的抚摸着,仿佛是在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

“小丫头,莫要胡说,今日要不是金少侠出手相助,你还能活生生站在这里?”施今墨脾气大,一听文婷不仅不感恩,还出言辱骂金随缘,当下就怒了。

金随缘挥挥手阻止施今墨继续说下去,这符篆是文婷母亲留给她的遗物,换的角度想,如果自己的玉璧被人捡走,或许他也会不爽,这是人之常情。

“救我的命?我好的很!用不着你来救命!”说完不耐烦的看向李雪说道:“雪姐,这个人好讨厌!你带我走啊,我不想再呆在这里了!”

文婷不知道状况,李雪却清楚的很,尤其是金随缘所施展出来的医术更是她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这种奇人异士就算不交好,也不能交恶啊!

金随缘提醒道:“我不和你争论,不过我必须提醒你,这道符篆千万不要再丢失,另外一定要提防身边的人。”

“你是谁?凭什么管我的事!”文婷小性子一上来,好似燃烧的汽油,根本扑灭不了。

“想活命,就找我的话做。”

好在金随缘宅心仁厚,胸怀也像那大山一样的宽广,要是换了一般人,面对文婷的屡次讥讽,早就失去耐性,撒手不管了。

“少来,你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的,怎么和江湖骗子一样?”文婷一脸鄙夷,对着李雪道:“雪姐,咱们走吧,和这小骗子待久了,我会被他传染的。”

施今墨有点替金随缘生气的说道:“你这女娃娃,好不讲道理,金少侠救了你一命,你还倒打一耙,老夫行医几十年,还真未见过你这样不知感恩的人,既然你醒了,请便吧!”

文婷娇蛮的说道:“这地方,你让我待,我还不稀的待呢!”

文婷的话让施今墨气的胡子都翘起来了,摇摇头走到一边不再言语了。

“李小姐,切记我的话,否则下回可无人救她了。”

金随缘该说的都说了,如果文婷执意不听,那他也懒得拿自己的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谢金先生提点。”文婷刁蛮,李雪可是个聪明人,一听这话,立刻明白了话中意思。

文婷努努嘴,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朝金随缘翻白眼道:“小骗子,你放心,我一定会长命百岁,气死你!”

“这文婷好歹是个大明星,居然这么蛮不讲理,真是喝凉水都塞牙!”林清儿插着腰,胸脯鼓鼓的,替金随缘打抱不平。

“小姑娘嘛,有脾气很正常。”金随缘笑道。

“随缘,她都二十几了,你才十七八岁,谁小姑娘呢?”林清儿见她一副老气纵横的口吻说文婷是个小姑娘,忍不住笑道。

“她是小姑娘,林警官你是大姑娘,小姑娘刁蛮任性,大姑娘气势凌人…”金随缘玩笑道。

“说什么呢?”林清儿秀眉一皱,伸手去掐金随缘的手臂,嗔怪道:“谁气势凌人了,你给我说清楚。”

“冬柏,你姐发飙了,快劝劝她。”金随缘手臂上的肉被“撵”着,顿时装出受苦模样,朝着林冬柏发出求救信号。

见两人打情骂俏,你侬我侬,林冬柏一脸暧昧道:“随缘,你不懂,打是情骂是爱,我姐对你又是打,又是骂的,你这份心意你就收下吧。”

“啊?”金随缘是个纯情少男,可不懂男欢女爱那一套理论,听林冬柏那么说,顿时窘迫起来。

“你…你别听这臭小子胡说!”

好像心事被揭穿,林清儿俏脸微红,眼神飘忽,转身就去扯住林冬柏的耳朵,教训道:“还敢不敢嚼舌根了。”

“姐,这是人耳朵,不是猪耳朵,哎呦哎呦…”耳根子被抓住,没坚持三秒,林冬柏就痛的直求饶:“不敢,不敢了,姐你快放手吧。”

“这才像话。”见弟弟屈服,林清儿一脸满足的松开手。

“随缘,我收回刚才的话,我姐简直是条母老虎,你要真和她在一起,下半辈子指不定要吃多少苦头。”林冬柏揉揉耳朵,口中不断抱怨道。

“臭小子,你找打呢!”

“谋杀亲弟了。”

“有本事别找靠山!”

“有靠山不靠,我傻呀!”

两姐弟绕着金随缘玩起了“躲猫猫”,惹得金随缘开怀大笑。

“有什么好笑的?”林清儿撇嘴道。

“只是有点羡慕而已。”金随缘淡笑一声,笑中却夹杂着些许落寞。

见他这般神情,林清儿忽然想起在公寓里,金随缘受伤躺在床上,手中一直紧握着那块玉璧,尽管他从来没有提起有关他父母的事,但林清儿能感觉到他内心其实十分渴望有个家。

“好了,冬柏,清儿,休要胡闹!”施今墨一声沉喝,然后对金随缘道:“金少侠,今日能和你一道救死扶伤,老夫真是畅快,如日后空暇,不妨来此作客,咱爷俩也好切磋切磋。”

“前辈医术高明,能和您切磋,乃是晚辈的荣幸。”金随缘笑道。

“哈哈!”见金随缘不骄不躁,谦逊有礼,施今墨对他更加赞赏。

“那后会有期。”

事情办完,金随缘也准备离开。

“冬柏,替外公送送金少侠。”施今墨道。

林冬柏点点头,林清儿本来要回警局,索性送金随缘一程。

第七十六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

在海镇待了几天,金随缘越发觉得安逸起来。

平时在花坛里打打坐,在水池边看看书,晒晒太阳,生活无忧,连心境都变得分外平和。

坐在教室里,金随缘闭目养神,林冬柏不晓得他在做什么,也学着他的样子。

此时王大婶走进教室,拿着语文课本,目光环视底下,只见学生们个个都是无精打采,昏昏欲睡,没一点上课的样子。

“上课了,还给我睡觉?”拿起教鞭,王大婶一脸愠色的走到下面。

学生那都是训练有素的“高能战士”,两年来早已学会了顺风耳,千里眼等绝技,一有风吹草地,身子自然反弹,挺胸抬头,一气呵成,要多规范有多规范。

“瞧瞧你们这样子,有点战斗力么,还想不想高考了?”

“大婶,你每天来回就这几句话,我都听腻了,能不能换点新鲜的!”林虎那是唯恐天下不乱,见王大婶大动肝火,也是嘿嘿一笑,尽显其英雄本色。

当老师的就痛恨的就是这种吊儿郎当,还一个劲自我感觉良好的学生,正所谓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王大婶迈入三十五行列,足以用如狼似虎形容。

见林虎瓷牙咧嘴顶撞,也是扬了扬手中的教鞭,冷冷道:“林虎,别以为你跟着二班的谢天凡混,就觉得自己了不起,老师要治你,那是易如反掌,你要不要为天下先?”

林虎平日跟着谢天凡,在学校也算个小恶霸,欺负同学,收收保护费那是有胆子,可和班主任对着干,问题就上升到学校层面,尽管不会被开除,但惩罚那是避不开的,所以秉承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处事原则,他也是赔笑道:“开玩笑罢了,老师莫当真,莫当真!”

其他同学见状,也是暗自好笑,他们当中不论贫富,至少目标是一致的,所以对林虎这种狐假虎威,却又欺软怕硬的家伙,只是当成笑话看罢了。

“算你识相!”王大婶冷哼一声,又是翻开课本:“昨天复习到南唐后主李煜的诗句,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下一句是什么,曾晴你来答!”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曾晴坐在椅子上,神色自若道。

男人空有一副皮囊,那是小白脸,女人空有一副皮囊,就成了花瓶,作为海镇的校花,她除了容貌和功夫外,脑子也不错。

“不错!”王大婶略带赞赏的点点头,显然,对于女教师来说,学生的脑子往往比颜值更能引起她们的重视,所以笑了笑,又是偏头望去,指着躲在角落的林冬柏道:“林冬柏,古语云: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请问这话是谁说的!”

“啊?”

林冬柏这货平日里就会上网和女孩聊微信,自称博古通今,才学八斗,可里面的水分,足有九成之多,这下被问到,脑子就像是被车子碾压过,流了水,就剩豆腐渣了。

“啊什么呀?”王大婶瞪了他一眼,手中教鞭隐隐有上扬的趋势。

“这大婶今天是吃枪药了,还是来大姨妈了,拿我开刷!”林冬柏心中一顿臭骂,后背却是冷汗直冒,站起身来,哆哆嗦嗦道:“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知之,是知也!”

“这话三成是孔夫子说的,五成是孟子,二成是老子,老师你觉得呢?”

“现在是老师问你,不是你问老师!”王大婶气的是七窍生烟,怒道:“照你的逻辑,你有三成美国人的血统,五成华夏,二成韩国,那你是哪国人?”

“呵呵,林冬柏这家伙看来今天是难逃一难了!”

“语文课上成了概率几何学,王大婶功力见涨呀!”

“高兴个屁,等下轮到你,就赶着哭吧!”

底下学生小声议论,有的幸灾乐祸,有的却是暗自祈祷,千万不要叫到自己。

被众人围观,林冬柏有种置身马戏团,而自己就是那只跳火圈的大狗熊的感觉,顿时羞愧难当,却又没半句话能反驳。

就在此时,一旁金随缘站起来了。

“随缘?”

林冬柏头一偏,眼球子差点没掉在地上,这些天他和金随缘混在一起,有说有笑,再加上金随缘为人和善,他早已经将其视为朋友,如今见他起身,心中一慌,连忙扯住他的衣襟:“你小子站起来干嘛,快坐下!”

金随缘淡淡道:“老师这题我会,我帮他答。”

“你别闹了,坐下!”林冬柏还不知金随缘什么水平,连语文课本都没读数,居然敢替自己出头。

“小伙子原来还挺讲义气的!”王大婶脸色冰冷,她早就不爽这走后门的金随缘,苦于柳川山是其靠山,方才没有动怒,现在这小子主动送上门来,她岂会客气?

“那好,只要你答对了这道题,老师就不再多说,若是答不出来,你们两个都要写三千字的检讨书!”

林冬柏暗道:这会完蛋了,以随缘的本事,别说文学问题,就算九九乘法表估计都背不出来啊,于是对着金随缘道:“随缘,不要理她,不就三千字的检讨书么?兄弟帮你写!”

三班的同学从一开始就对金随缘没什么好感,这家伙仗着有几分男色,令的曾晴侧目,又是闹出厕所风波,品性极为不端。

在教室里又是一言不发,让人恨不得拿起铁锹抡过去。

而林冬柏平时就一副拽拽的样子,打扮的又流里流气,活像个社会小痞子。

如今这两人走到一起,那就是豺狼配虎豹,而王大婶就是打虎的武松。

“可以!”金随缘脱口而出:“出自《荀子·劝学篇》”

《劝学》?不对吧?

十一班是差班,但也不都是歪瓜裂枣,自然有几个“饱读诗书”的成功人士,而劝学自是学过,却不记得有这句话,当下纷纷对金随缘投去质疑目光。

“切,这傻小子鼻子里插根葱,在老师面前装象!”林虎在后面不以为然。

“说别人装象,你有本事,也上去装一个试试,胆小鬼!”程琳瞥了他一眼,鄙夷道。

“别闹了,他说的是对的!”曾晴靠在椅子上,很是慵懒道。

腹有诗书气自华,有才往往会让人高看一等,而金随缘看似傻里傻气,实则胸怀诗文,这点,曾晴也是想不到的。

在场最吃惊的莫过于王大婶,本想刁难刁难金随缘,让其尝尝苦头,如今却弄巧成拙。

这话出自哪里,她心中清楚,可越是这样,越有种被戏弄的感觉。

“金随缘,行呀你,装的够像的,老师再问你……”王大婶胸中藏火,端着眼镜道。

“王大婶,你不要得寸进尺,随缘答对了,还要问?”林冬柏不悦道。

“教书育人,其人至善,今汝以莫须之罪,加诸吾等,况乎余尚未失神,又以通古之学,辨智明达,汝为众师,何故愤而刁之?”金随缘就像是魔障了一般,刹那间,李白,杜甫,王维统统上身,口若悬河。

“你……你敢骂我?”王大婶怒不可遏,满脸通红,手指指着金随缘的鼻子。

“余才不及汝之半,何以有辱之资?况今日之事则可恶也,吾愤而不平,遂择众而捣,汝胸阔怀四海,亦能容五湖,必不与吾争锋,是也?”金随缘一本正经道。

“靠,随缘你是不是把书都给吃了?文言文都信手拈来?”林冬柏的嘴巴张得老大,其他的学生更是脸色大变。

红的,白的,黑的,铁青的……

在场的人,肚子里多少有点墨水,文言文随口也能来那么几句,可当他们听懂了话中的意思后,方才震撼的体无完肤。

现在的感觉,仿佛是一个三岁娃娃拿着冲锋枪,硬生生将战斗机从天上给射下来,这是巧合?还是真本事?

王大婶虽说不受人待见,但至少是个班主任,在背后唠唠嗑,说说坏话,自己倍儿爽就够了。

可金随缘不仅用国学顶撞,还言辞犀利,针针见血,不带脏字,这完全是在挑战老师的权威。

这家伙……不得了!

“以文济世,以德度人,以仁治国,以武慑敌,师以为如何?”金随缘难得露出一丝笑意。

“你……”

王大婶几番受挫,眼中的火花几乎要将镜片射穿,七窍生烟,满面冰冷,竟是一把扬起教鞭,一怒之下,朝着金随缘的脸上抽去。

“随缘!”

林冬柏惊呼一声,王大婶的教鞭他可是尝过,打在身上倒是小事,可抽在脸上,那还不当场升起一道血痕?

“啊!”

底下的学生都是看热闹罢了,哪里想到老师会怒气爆发,男生面色浓重,有几个胆小的女生,甚至是捂着脸发出尖叫,显然是吓到了。

金随缘伸出手指,将教鞭夹住,轻轻一用力,教鞭被夹成两段。

哎呦!”

先前王大婶用力扯着教鞭,如今教鞭忽然折断,她一下子没了着力点,整个人往后一扬,直接摔了个四脚朝天。

“哈哈~~”

这些学生平日可没少受王大婶的鸟气,可都敢怒而不敢言,所以见王大婶出洋相,强忍住的笑意,也是如那决堤的洪水,一泻千里,顿时间,教室哄笑一片。

“叫你横,吃亏了吧!”

林冬柏也是乐得跟朵月季花似的,可回头一想,能够用双指折断教鞭,这力气得要多大?

随缘这小子还真是厉害!

“老师,可以上课了么?”金随缘并不想和班主任起冲突,只是这班主任有时作风太强硬,太不给别人面子,所以他才趁机教训一下而已。

至于那些滔滔不绝的古文诗词,都是金随缘业余世间学的,不得不说,他学功夫很快,学知识也一样快,课本上的知识,他看过几遍,脑子里就能记下个大概。

越学习,他就越觉得有趣,书中仿佛有另外一个世界,一个与佛相伴完全不同的世界。

这个世界或许正是他梦寐以求和向往的。

第七十七章 古兰玉令

燕京,这个承载了华夏数千年文化的地域,如今已是建国后的国都。

从夏商周开始,它就成了民族瞩目的圣地,是历代帝王眼中登基的宠儿。

而如今的燕京不仅作为一座历史古都,更是华夏的经济人文中心。

相比于江南流域出富商的传奇,这里却是官绅云集,繁华的背后笼罩着权谋,唯独一群深入简出的隐士武者,却混的风生水起,甚至独霸一方。

一处私人领地中,坐落着巨大的庄园。

庄园之外朱门横栏,黄花梨雕,丈上鎏金一行隽永隶书,却把原来的“皇天浩荡”改成了“黄天浩荡”,字迹大气磅礴,如似仙家手笔,令人望而生敬。

其内舞榭歌台,当复古风,即便天寒地冻,里面却舒适宜人,一入观中,如置身苏州林园,奇花异草,美不胜收。

而庄园偏左方,有一小湖,泉水呈现乳白色,冒出一缕缕淡白色的烟雾,氤氲朦胧间,竟显出了一道白虎虚影,诡异莫测。

湖中放着一块圆滑巨石,几十株草药在上面无土而生。

素衣男人坐在湖边的竹亭里,闭目养神,呼吸之间连贯一气,一圈圈银白光芒穿刺而出,到了半空,又是打转回府,循环不断。

手指搭在手掌上,男人突然睁眼,单指朝上,那股银白之光仿佛化为凶狠猛虎,冲天而起。

“轰轰轰!”

光芒四射,如天降雷暴震耳欲聋。

远处湖中的湖水应声炸开,升腾起数丈高的乳白水柱,宛如两颗尖利可怕的虎牙。

吐气之下,银光散华,风再动,水依流,一切都归于平静。

“主人!”从外门进来一个紫衣男人。

“你不在太行山教导天行,怎么回来了?”素衣男人缓缓从地上起来,目光一瞥,竟有一道实质的光芒划过。

紫衣男人浑身一颤,只觉脚底寒意凛然升腾,不觉笑意收敛,正色道:“天行勤学有成,正在闭关,少则半月,我特意回来,就是要和主人商量武宗大会!”

听到武宗大会,素衣男人脸色不由动容几分。

所谓的武宗大会,说简单点就齐邀天下豪杰比武打擂,相互切磋武艺手段,胜者自然会成为新一代的江湖新贵。

别看如今武道渐渐没落,可暗地里这些武宗世家,门派散人,哪一个不是割据一隅,世代入仕,为官出商,累积的人脉和财富绝非常人想象。

而他们大多视金钱如粪土,权力地位也已提不起兴趣,反倒在武道上的突破,足以令人趋之若鹜。

若能在大会上崭露头角,封冠夺挂,势必会成为各大势力争相拉拢的人物,继而名声大振。

“主人将天行交给我,难道不是为了武宗大会?”紫衣男人淡淡道。

“雪风,你倒是深知我心呀!”素衣男人双眼虚眯,有些似是而非道。

紫衣男人眉眼一跳,随即笑道:“主人过奖了。”

“凡事不要说的太轻巧,十年之间,江湖上必定人才辈出,别说一些小门派,就算是少林武当,保不齐会被人当成垫脚石!”素衣男人不以为意。

武宗大会虽是江湖盛事,却一直掌控在几个武林门派中,例如,少林,武当,峨眉,昆仑…而暗地里,很多势力都对这几大门派虎视眈眈,同在江湖中混迹,没人愿意一直甘当绿叶,而不争做领头羊。

“那主人的意思……”紫衣男人看着他,完全猜不透对方的心思。

“替我写三封信,分派发到三只老狐狸手里,五年了,当年的好兄弟也该齐聚一堂了!”素衣男人阴恻道。

紫衣男人心里发毛,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小声道:“主人,属下听底下探子回报,半个月前,在京南一带发现了崔绝心的行踪!”

“崔绝心?”素衣男人冷笑道:“那家伙偷学了各大门派的绝学,居然还敢露面,真不愧是铁钩飞鹰的徒弟,一样愚蠢,一样不知死活!”

“属下还听说崔绝心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和尚手里,似乎还提到了…提到了…”雪风说到此处,脸色陡然怪异起来,不知该不该说下去。

“提到什么?”素衣男人问道。

“天宗的…天宗的古兰玉令…”雪风艰难道。

“古兰玉令?”果然,素衣男人一听,仿佛天雷降世,响彻耳畔,他猛的上前,刹那间的气势犹如暴风雨般扑面而至,竟让不远处的池水犹如沸腾般汹涌起来。

“属下也不确定是否是古兰玉令,只传言,那玉璧上有天宗二字,而且崔决心似乎认出了那玉璧的来历。”雪风胆战心惊,连忙半跪而下。

“还有谁知道这秘密?”素衣男人冷冷道。

“只有一个手下,崔绝心,以及那个小和尚!”雪风道。

“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除此之外,任何人都必须是死人,你明白了么?”紫衣男人眯着眼,眼中满是寒冷的杀意。

“是,主人!”雪风跟在男人身边十几年,怎会不知他的心狠手辣,一听这话,尽管替手下人惋惜,但此事很可能和二十年的武林浩劫有关,决不能泄露出去。

“崔绝心关在何处?”紫衣男人问道。

“关在京南警局里。”雪风道。

“你亲自去一趟,将崔绝心带回来,切记,要活的!”紫衣男人沉着脸道。

“那小和尚…”雪风皱着眉头,古兰玉令乃当年天宗宗主的信物,天下间独一块,可惜当年天宗和江湖八大门派于天山一战,天宗宗主坠下山崖,古兰玉令从此遗落江湖。

如今古兰玉令重现人世,还落在了一个小和尚手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将崔绝心带回来,至于小和尚…日后有的是办法让他说话…”紫衣男人冷冷道。

“那属下告退。”

紫衣男人背对着他,雪风看不清楚他的脸,可隐隐中察觉到他心中的兴奋,似乎这古兰玉令是一撮火苗,点燃了火柴堆,这火焰燃烧,或许会令这男人更加疯狂。

“古兰玉令…天宗…二十年了,你终于出现了!”

素衣男人感慨一笑,只是那笑容中却带着无尽的狂热和欲望。

第七十八章 监牢

旅客们,飞机已经安全抵达京南国际机场,地面温度是32度,飞机还要滑行一段时间,请你在座位上坐好,拿行李时,请注意行李的开关,以防行李滑出……”

一段美妙平静的广播音响起,飞机落在跑道上。

下了飞机,数百名形形色色的人群从舱门内出来,一位身材削瘦,容貌平凡的男人站在走道中间,带着墨镜,头上戴着旅行用的帽子。

“嵩山脚下,难保会遇到几个高手?”

男人摘下墨镜,露出难以名状的笑意。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素衣男人的心腹雪风。

他奉了素衣男人的命令,从燕京赶来京南,为的便是抓崔绝心回去,另外调查一下古兰玉令的真假和下落,不过京南距嵩山仅几十里地远,嵩山上还矗立着一座千年古刹——少林寺。

尽管对江湖上什么名门正派很不屑,但唯独对少林寺,连雪风也不敢轻易挑衅。

何况京南一带自古尚武,几百年前,习武成风,大大小小的门派有几十个,虽然如今都已没落,甚至消失,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偶尔蹦出几个奇人也很难说啊!

再者,古兰玉令事关天宗之秘,绝不容许别门别派的人染指,如有人干涉,那只有一个下场。

杀无赦!

将墨镜收起,压低了帽子,雪风走入人群,顺着人流消失在了机场大厅。

……

京南警局监狱里。

“刑警大队林清儿!”

“请出示证件!”

林清儿向狱警出示了军官证,然后道:“十九号犯人崔绝心关在几号牢房?”

狱警看了眼证件,确认是刑警队的队长,也是笑道:“林队长是来审犯人的吧,十九号在八号牢房呢,要不我带你过去。”

林清儿年轻貌美,办事效率又高,前些天破获了一起连环杀人案,不仅树立了个人威望,还将豫南军区那群特警队的人酸了一把,着实替京南警局出了一口恶气。

一来二去,整个警局里的警员对待林清儿,就像对待局长一样。

一些年轻的小警员,甚至偷偷暗恋林清儿,视她为新一代的警界女神!

“不用了,我像独自审理。”林清儿面色清冷,却意外露出了一丝微笑,看得狱警们欢心四起,更加对她倾慕有加。

走入大门,林清儿皱着眉头,忽然有点不对劲,平时自己对这帮警员都爱答不理,今天怎么还笑了?

难道是被小和尚传染了?

想到金随缘那张逢人便笑的佛祖脸,林清儿莞尔一笑,或许和他待久了,自己连性子都变了。

不过笑笑也无妨啊!

心情似乎有点小雀跃,林清儿捋了捋秀发,那柔美的动作配上她魔鬼般的玲珑身材,看得门外的狱警目瞪口呆,连忙转过头,生怕被人发现。

一般的犯人都被关在临时的监狱中,配置四名狱警把守大门,另外配置两名巡警在监狱内巡逻,而重刑犯,或者是死刑犯,则会被安排在重点监狱中。

这座监狱并不大,建在警局内部深处,门外有八名狱警,监狱内有五名巡逻,一共十三名狱警,而这样的狱警有两批,白天一批,晚上一批,保证一天二十四小时里,狱警的精神都是充沛的。

除非犯人是神仙,能隐身,有穿墙之术,否则插翅难逃。

“林队长!”

几名巡逻人员见到林清儿过来,立马立正敬礼,眼中满是爱慕和敬意。

“辛苦了,我要审审犯人,你们先出去吧。”林清儿道。

巡逻人员有点诧异,一般来说,只有被警局扣押,并且交待了犯罪事实的犯人,才会被送进这里,林队长突然过来,又要审问,这不是多此一举么?

不过林清儿现在是警局的招牌,局长身边的大红人,过两年很可能升官副局长,他们可没那么多舌头,去管人家的闲事。

于是说了几句,就到别处巡逻了。

走到八号牢房门口,借着走廊微弱的灯光,林清儿看到了牢房里头放着一块大黑布。

嗤嗤!”

一旁的黑布下,忽然出来轻声细响。

林清儿皱着眉,朝黑布看去,下一刻,一颗黑不溜秋的脑袋突然从里面伸出来,黑布被扯开,露出一个大木桶子。

“啊!”

吓了一跳,林清儿原以为黑布下是只老鼠,可没想到,竟藏着一个大活人!

这不正锒铛入狱的崔绝心!

崔绝心的皮肤显得几分黝黑,长发乱哄哄的,一看就是未从打理,甚至都未清洗,脸上都是污垢密布,若非那一双泛白的眼睛挂着,还以为是一团煤灰呢!

邋遢,肮脏,腥臭,简直比乞丐还要乞丐。

似乎察觉到了门口有人,崔绝心从木桶子里钻出来,然后躺在地上,身体干瘦,卷曲在一起,像极了一条阴险的毒蛇,他盯着林清儿,冷笑道:“是你这小女警!”

“记性挺好,看来关了半个月,你的脑子倒没关傻掉。”林清儿冷哼一声。

“你和那个小和尚亲手送我进了监狱,这种事我怎么能忘了呢?”崔绝心露出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阴森道:“我得记着,一直记着,直到我亲手杀了你们俩。”

“死都临头了,还敢嘴硬。”林清儿狠狠道。

这家伙不仅杀了几个武道高手,在京南引起恐慌,还杀了她的战友,杀了警队的精英人员,这份罪孽,这份仇恨,林清儿一辈子都无法释怀。

若不是想将崔绝心绳之以法,林清儿在乱葬岗底下就已经开枪将他给射杀了,哪还要等到现在?

崔绝心笑容微微一僵,又重新坐在了地上,将黑布披在身上,沉默以对,黝黑污垢的脸上,看不出半点表情,可那双眼睛却泛着沧桑的幽光。

“小女警,你来这儿不是为了嘲讽我几句而已吧?”

林清儿站在牢门外,秀眉紧锁。

的确,虽然心里很痛恨这个杀人魔头,但林清儿也不会刻意前来挖苦崔绝心这个将死之人,毕竟罪证已落实,警局已上报法院,等到后天开庭,崔绝心必然会被判处死刑。

而她来,实际上是为了打探金随缘的事。

“崔绝心,我问你,你如实回答我,关于小和尚,你到底知道多少事?”

崔绝心好像猜到了她要问,怪笑道:“小女警,你不是江湖人,最好少管江湖事,否则会死的很难看的。”

听出了话中的威胁,林清儿冷哼道:“你不愿说就算了,少拿什么江湖来压人,你以为就你懂江湖,别人都是被蒙在鼓里的笨蛋么?”

“哈哈!”崔绝心闻言,忽然大笑起来:“你这小女警倒有点脾气,只可惜交错了朋友,我劝你离那个小和尚远点,免得遭殃!”

“什么意思?”林清儿惊讶道。

“我只是一个阶下囚,回答你问题,又能讨得什么好处?”崔绝心怪笑道。

“你要什么好处?”林清儿道。

“自由!”崔绝心道。

“杀了那么多人还想要自由,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林清儿怒目而视,恨不得掏出配枪将其的头给打爆。

“杀人?”崔绝心像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发出阵阵大笑,然后笑容一收,又露出极为凶狠的眼神,狠狠道:“江湖上比我嗜血的人多如牛毛,你们又能抓多少?”

“真正的江湖远比你看得的更加血腥,更加残酷!”

“我没空听你说教,只想知道小和尚身上那块玉璧到底有什么秘密?”林清儿对他那套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很是反感,摆手冷冷道。

“玉璧…”

崔绝心想起那块玉璧,脸立马抽搐了一下,那天要不是这块玉璧,他不是在乱葬岗久留,也不会对小和尚手下留情,更不会落的现在这个下场。

一切一切都是因这玉璧而起!

“这玉璧是不是和他的身世有关?他父母到底是什么人?”林清儿追问道。

崔绝心张了张口,又闭上,继续躺在地上,装出一副睡觉的模样。

“别睡了!”

林清儿抓着牢门,对着崔绝心娇声大喝,可崔绝心就像喝了迷魂汤一样,怎么叫都不应声。

询问无果,林清儿也没办法,嘴长在人家身上,他要不说话,自己总不能撬开来看看吧?

只是连崔绝心都重视的东西,绝对不一般。

好在后天公审,崔绝心必然要被判处死刑,不管这玉璧里有什么天大的秘密,都会随着崔绝心的死沉入大海,至于小和尚…

摇摇头,林清儿转身离开了监牢。

第七十九章 盗人

“长官好!”

一个男警从外面进来,他戴着警帽,帽沿压得很低,让人看不清他的脸,经过林清儿身旁时,微微躬身,也军礼都没有行。

“等等!”林清儿突然叫住他。

“长官有什么事么?”男警站在原地,笑道。

“帽子要正,衣服要平,抬头挺胸,别一天到晚无精打采的知道了么?”林清儿并没有怀疑什么,只是见他低着头,没有点警员的气魄,不由出声训斥了一顿。

“是,长官!”男警闻言,立马扶了扶帽子,挺直了身板。

“这才像样,行了,继续巡逻吧!”林清儿满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路远走了。

男警余光一扫,露出微冷的笑意,然后顺着走廊深入,四周的巡逻与他擦肩而过,毫无例外,都将他当成了自己人。

绕开众人的视线,男警径直走到了八号监牢,瞧着里头那一动不动的“死人”,轻笑道:“堂堂铁钩飞鹰的徒弟,居然沦落到在警局度日,崔绝心,我真替你感到悲哀啊!”

“谁?”

躺在地上的崔绝心闻言,立马从地上翻身而起。

“看来你不仅功力大减,就连眼睛也快瞎了。”男警将帽子摘掉,从口袋里取出一块黑木令牌,冷冷道:“认得这令牌么?”

“天宗暗影堂的黑木令?”崔绝心惊诧道:“你…你是云剑堂第一高手雪风?”

“亏你认得我,不过暗影堂早在二十年前就随天宗的消亡而消失,现在我也不过是一个江湖人罢了。”雪风略带感慨道。

崔绝心冷笑道:“我和暗影堂素无瓜葛,赵无极派你来这,应该不是为了杀我的吧。”

雪风淡淡道:“主人自然不在意你的死活,只是想从你身上知道点秘密。”

崔绝心道:“以赵无极的人脉,想打听点事,也不必从我身上下手吧。”

雪风道:“这事唯独你知道。”

崔绝心眼睛一眯,心里已明白,这雪风八成是来问古兰玉令的事。

当年天宗鼎盛时期,分设了三个堂,云剑堂,执法堂,暗影堂。

而暗影堂专门刺探情报,网罗各大门派以及武林人士的秘密,并且负责暗杀一切对天宗不利的武道高手,二十年前,暗影堂几乎成了各大门派闻风丧胆的恐怖存在。

赵无极便是暗影堂的堂主。

后来天宗战败,宗主跌落悬崖,三堂分崩离析,彻底从江湖上消失。

没想到,当年的暗影堂的人不但没死绝,看起来还活的挺好!

“古兰玉令到底是真是假?”雪风问道。

“什么古兰玉令?”崔绝心装糊涂道。

“暗影堂做事向来讲个干脆,千万不要逼我出手。”雪风面无表情,活像个冰冷无情的刽子手。

被他那眼神盯着,饶是崔绝心这等凶狠之人也不禁浑身僵直,仿佛眼前站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柄流血的利剑,只要他不说,下一刻就会被利剑穿喉而死。

喉咙忍不住滚动,崔绝心脸色苍白道:“只要你救我出去…”

“原来你也会怕死!”见他向自己求救,雪风忽然多了几分嘲讽的笑意,一个将人命视为草芥人,居然也把命看得如此重要,真是可笑至极。

“能活着,我当然也不想死。”崔绝心没有在意他的嘲笑,尽管他杀人如麻,草菅人命,但对自己头上这颗脑袋可是宝贝的很。

“你倒说了句大实话,也罢,我救你一命。”雪风冷笑一声,伸手贴在监牢的外门上,只见他的手掌散发出灿白的光芒,一股刺人的寒冰之气迅速从手指尖朝着四周蔓延。

“好霸道的冰玄劲!”

寒气覆盖了整个大门,大门表面凝结出了一层肉眼可见的冰晶,那冰晶十分真实,犹如一团白雾飘在门上,丝丝寒意从门外透入门内,崔绝心隔了两三米,都能感觉到那寒意的厉害。

当年暗影堂在江湖上威名赫赫,除了赵无极这位堂主外,修为最高的便是这“影人”雪风,雪风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像雪如风一般,轻飘,寒冷,他不仅轻功卓绝,还修炼了天宗绝学《冰玄劲》。

这门武学据传是一世外高人在寒洞之中领悟到的,后来被天宗宗主收入囊中,不过冰玄劲颇为霸道,乃是极少数利用寒冰入体来锻炼內劲的武学。

天宗开宗以来,唯独雪风一人将此功修炼成,甚至有人说,凭着这霸道的冰玄劲,雪风足以和赵无极一较高下。

“咔擦!”

一声脆响,监牢的大门刹那间被冰冷成了一块铁疙瘩,雪风用內劲一震,铁门轰然倒地。

“走吧,主人还等着见你。”雪风侧着身,对着崔绝心道。

“好!”崔绝心嘴上笑着,右掌微微弯曲,偷偷藏在身后,然后缓缓站起身,一步一步蹒跚着走向大门外。

忽然,身后的手猛的出击,朝雪风的心脏抓去。

雪风眼睛一直盯着崔绝心,他心里在想什么,全都在自己的预料之中,这家伙故意服软,用古兰玉令的下落来诱骗自己打开牢门救他,然后偷袭自己逃出生天。

这算盘打的是不错,可凭着崔绝心的修为,就算全盛时期,雪风都不放在眼里,更何况现在已经成了半个残废!

眼一瞥,那眼常人的眼一般无二,一丝寒光似线般飞掠而出,一头撞进崔绝心的脑门上。

“咻”

寒光一瞬而逝,崔绝心只觉脑中一阵刺痛,幻象之中,寒冰凌厉,冷风肆虐,血脉冻结,刹那间,如置身在一座无形的冰窖中无法自拔。

等崔绝心回过神来,他发现自己全身酥麻疲弊,脚软难行,右手停在半空,连半寸都难以在移动。

“你居然能侵入我的意识?”崔绝心仿佛见了鬼一般,盯着雪风,嘴巴干张着,满脸惊骇之色:“难不成你…你达到了化境?”

“侥幸而已!”雪风冷笑一声,那股寒气瞬间从崔绝心的脑海中被抽离。

武道化境!

这是个令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武者通经络,以气冲脉,修的乃是一口内劲,这内劲虽厉害,修至巅峰,能隔空杀人,但内劲终究是内劲,它只能伤体,却无法伤神。

而化境则不同,突破悟境后,武者能自由吸纳天地灵气,将气存于泥丸宫中,而这泥丸宫便是所谓的“心神”亦或是“精神”。

为何有人整日浑浑噩噩,无精打采,有人却精神奕奕,意气风发,归根结底是“神”在作怪。

而武者不同于常人,本身修炼体魄,使得“心神”饱满无比,可“心神”无色无相,无法供人驱使,只能停留在泥丸宫当中。

悟境修体,化境修神,这股气收归于泥丸宫内,化境高手便能饲养“心神”,令其不断壮大,以至于能冲出泥丸宫,侵入别人的神宫里。

而泥丸宫位于头颅当中,属诸阳之汇,五行之宗,乃是人的命脉所在,若泥丸宫所损,轻者精神恍惚,郁郁不振,重者心神涣散,形同痴呆。

崔绝心自问凭他全盛时期的悟道大成修为,在江湖上也算少有敌手,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面对化境高手,别说击杀,只怕一个照面,他已身首异处。

而纵观江湖,能达到化境的人也少之又少,强如他师父铁钩飞鹰,步入悟境巅峰十余年,却仍未冲破禁锢,这一步看似很短,可谁都清楚,这一步之遥,或许是天与地之别啊!

自古多少人有机会冲击化境,又有多少人一生不能如愿,始终看不到窥探化境的奥秘?

崔绝心吓出一身的冷汗,忙退到一旁:“我跟你走。”

“算你识相。”

雪风转身走出监牢,而崔绝心跟在他身后。

“有犯人越狱了!”

来回的狱警见到监牢门被打开,扯着嗓子大喊,看守大门的狱警一听里面有情况,赶紧关闭大门,然后掏出警棍和配枪冲入其中。

“你是谁?居然敢冒充警察劫狱?”一位高大的狱警对着雪风大喝道。

“少碍事。”

雪风一挥手,体内的冰玄劲爆涌而出,仿佛化为了几十根冰针,朝着狱警的身上射去。

连崔绝心都要暂避锋芒的劲气,这些普通狱警哪里吃得消?

“叮叮叮”

一步入劲气范围,十几个人犹如脚踩到了强力胶水,瞬间动弹不得。

雪风不像崔绝心那么喜好杀戮,更何况到了他这个境界,根本不屑去杀普通人来取乐,刚才的冰玄劲只不过是点了狱警们的穴道,封住了他们的行动罢了。

开了大门,雪风抓着崔绝心的肩膀,纵身从警局的窗户往下跳。

刹那间,整个监牢只剩下一群动弹不得的狱警。

第八十章 鬼头

海镇门口。

路上学校来来往往,从对面的早餐店里走来一个高个男生,男生穿着夹克,头发立起,油光满面,口中叼着一根烟,样子十分嚣张。

“凡哥,你来学校怎么也不通知小弟一声,小弟好叫人过来接你呀!”林虎从楼梯口飞奔而来,连忙点头哈腰笑道。

“接你个屁,本少自己没脚么?”被叫凡哥的男生将口中的香烟一弹,烟灰溅了林虎一脸,然后目光远眺:“本少没来这些天,是不是发生大事了?我听说学校来了一个男的,挺猛的,还把林耀的人给打了。”

“凡哥你真是日理万机啊!”林虎立马上前拍马屁,小声道:“这消息在学校流传有几天了,那男的在十一班,连林耀的狗腿子都败在了他的手上,八成是个练家子!”

“练家子?”

“我当是谁呢,留着个飞机头,原来是谢天凡谢大少爷呀,失敬失敬!”

从不远处的草坪里也是起来几个人,一行人插着兜,叼着烟,朝着校门口走来。

“林耀?”谢天凡见为首之人,脸色顿时一沉,眼中冒出阵阵寒光。

“一如不见如隔三秋,谢少爷可好呀!”林耀笑吟吟道。

“托了耀哥的福,好得很呢!”谢天凡冷笑一声,口中牙齿甚至都在打磨。

前些天,他在不醉酒吧开派对,原本是想着和曾晴搞好关系,以求长远发展,可没料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尼玛还没进行到一半呢,就有一波混混冲进来闹事,结果不欢而散。

光光是花点钱,他谢少倒是无所谓,可请的都是圈里的朋友,这一下面子彻底丢尽。

不过那群混混也没太过分,闹过就走了,连个屁都查不到,但谢天凡知道,在京南敢在背后阴他的人,还没几个,而最有可能的就是这个林耀。

而且林耀一直和道上的人有所牵连,此事八九不离十,就是这王八羔子做的!

“福不福的不敢当,不过看谢少爷的脸色,最近似乎也不太如意吧!”

林耀诡笑一声,上次他向欧阳公子借了一队人马,假装小混混去不醉酒吧大闹,搞的谢天凡下不来台,此事做的十分隐秘,就连公安局的人都打点过了,怎么查得出来?

“林耀你……”

被阴了一把,谢天凡已经怒不可遏,现在还被林耀挖苦讽刺,眉毛都差点烧着了,可下一刻,他的脸色顿时缓和,悠悠笑道:“没事,你继续装逼,本少说不过你,却能玩你的女人,岂不快哉!”

闻言,林耀脸上的得意如那滴落的蜡烛,刹那凝固,沉声道:“你再说一遍?”

“好,本少免费送你一句,我能玩你的女人呀!”谢天凡昂着头,好似高傲的雄狮,在俯视着残踹的鬣狗。

“谢天凡,你不要太过分了!”阿平跟在林耀身边多年,自然明白前者话中的意思,见林耀不对劲,赶紧出面喝道。

“怎么样,想打架么?”

所谓狗仗人势,阿平一喝,身为谢天凡的狗腿子,林虎岂能落了下风,也是瞪着眼挺着胸,一脸的凶狠劲,丝毫不亚于外头的小混混。

“打就打,怕你呀!”

林耀身后的跟班此刻也是气焰嚣张,纷纷出声,想要在老大面前建功立业,不知这份心思若是放在学习上,何愁不能登科及第呀!

“都给我闭嘴!”

林耀一声沉喝,那些人顿时安分的如初生的婴儿,然后一摆手道:“走,去十一班热闹热闹!”

“哼,这林耀也不过如此,一听要打架,立马就怂了,真是个龟儿子。”林虎见一行人走远,也是嗤笑不已。

“他要是龟儿子,你就是龟孙子,赶紧去十一班看看!”

谢天凡和林耀宿怨已久,很清楚这家伙的阴险毒辣,别说打架,就算杀人,他都无所顾忌,所以踢了林虎屁股一脚,便是赶紧追上去。

“怎么受伤的总是我!”

揉了揉自己的可怜“娇臀”,林虎一脸苦逼的跟在后头。

王大婶因为上次挨了一跤,结果腰间盘突出,向学校提出休息半个月,所以语文课也暂时改成自习课。

十一班本来就是爹爹不疼舅舅不爱,有王大婶坐镇倒还能压得住火气,如今王大婶养病去了,没有人管教,整个班级闹闹轰轰,哪有一个学生的样子?

“真是一群闹腾的小孩!”

金随缘被周围的同学吵得静不下心来,索性用棉花将耳朵都塞起来,然后翻了翻英语课本。

要说金随缘记忆力是杠杠的,可英语不是记忆力好就能学会的,关键是要打好基础,练习好单词和口语。

他翻了一遍儿,越翻脑门上的汗水就越多,这些相互纠缠着挤在一起的英文字母,比人体穴道的图解都要让他觉得晦涩难懂。

转头看向林冬柏,只见他正摇头晃脑的读着什么,仔细一听,叽里咕噜的像是在念咒语。

舔了舔嘴唇,金随缘对林冬柏说道“这些……这些东西你都认识?”

林冬柏小声道:“我自小跟着我外公到处瞎跑,这英语接触的很少,差的不像话!这些我只认识一半儿。”

金随缘大呼牛逼,心道林冬柏好歹还认识一半儿,他却一个都不认识,这说出去实在太丢人了?

看到金随缘的脸色出奇的难看,林冬柏心中一动,凑过来问道“你……你认识多少?”

金随缘假咳了几声,呐呐的说道:“一个都不认识。”

“啊?哈哈哈……随缘啊随缘,我终于发现你不如我的地方了,哈哈……”林冬柏先是一震错愕,随后就好像是忽然得了失心疯似的仰天长笑起来。

金随缘有点尴尬,偷偷摸摸道:“要不,你指导指导我吧。”

林冬柏收住笑声,眼中闪过一丝狡黠道:“没问题啊!那这样,我教你英语,你教我武功,我们相互学习,你看怎么样?”

金随缘盯着他:“你这是趁火打劫!”

林冬柏撇撇嘴:“这不算吧,你情我愿的事情,更何况你武功这么好,教我几手,又不会少一块肉。”

忽然,一阵少女的体香味飘来,金随缘一抬头,曾晴正一脸兴趣的看着他。

“曾晴同学?”金随缘有点意外。

“看什么书呢?”曾晴笑了笑,顺势坐在了对面的凳子上。

“英语书。”闻着淡淡的香味,金随缘顿时心情渐好,将棉花拿下,然后把诗集放在桌上。

“没想到你还挺好学。”曾晴笑道。

“闲来无事看看罢了,我听说曾晴同学学过柔道,还是一位柔道高手,而且英语讲的非常出色,真是难得啊。”金随缘赞赏道:“哪像我?说的英语估计老外没一个能听懂的。”

“我只是多读多听,没你说的那么厉害。”曾晴见他夸奖自己,心里不由雀跃,甜笑道:“你要想学,有空我可以教你。”

“真的么?”金随缘惊异道。

要说曾晴长得漂亮,身材又好,家境也殷实,这种白富美级别的女孩自然成了众多男生追求的对象。

不过金随缘是来上学,不是来泡妞的,所以这些天只埋头苦读和专研学问,根本没有空闲去和曾晴搭讪,可偏偏曾晴自己倒跑来和他做朋友,还肯教他英语,这实在太好了!

“当然是真的。”曾晴捂嘴好笑。

“喂,曾晴,懂不懂什么叫先来后到?”林冬柏见她插手自己的好事,忍不住道。

“林冬柏,你省省吧,就你那半吊子的英语还敢教别人,心可真是大!”曾晴哪能不知道林冬柏是个什么水平,平时英语考试从没有及格过,这本事还去教学,简直是误人子弟。

“冬柏,你英语真不行?”金随缘皱眉道。

“我…其实吧…”老底被揭穿,林冬柏也不好继续装大尾巴狼。

金随缘看他一副便秘的神情,就晓得这小子没多少斤两,于是对曾晴道:“那就麻烦曾同学多多指教了。”

“见色忘友…”

瞧着两人“郎情妾意”,林冬柏撇着嘴,一脸的伤心。

“嘭!”

就在此时,班级的门被一脚踢开,林耀带着一帮人大摇大摆的走进来。

“你们是谁,怎么擅自闯进来?”一个略显削瘦的男生站起身,对着众人喝道。

“妈了个巴子,耀哥都不认识,你读什么书,吃屎好了!”阿平见有人叫嚣,眼睛一瞪,上去就是一个掌掴,将那人打翻在地,牙齿都崩了两颗。

“耀哥?这个瘟神怎么来了?”

“上次金随缘得罪过他,不会是来寻仇的?”

“这家伙来,绝对没有好事!”

这些学生在考场上个个神采飞扬,可一上了战场,就像是那插在城墙上的红幡,中看不中用,此刻只能四处摇摆,以求自保。

面对那一道道畏惧的目光,林耀心中冷笑,眼睛一瞥,正好扫到了在后排的曾晴。

“谢天凡的马子!”

嘴巴微微长大,一股原始的热血冲动陡然上脑,林耀只觉头顶生烟,只差脑溢血了。

后头几个小弟显然注意到了耀哥的异样,皆是相视一笑,然后走过去,道:“曾大美女,我们耀哥有请,赏个脸出来聊聊吧?”

“耀哥?”曾晴余光望了林耀一眼,甜笑化为冷笑道:“你知道哪里凉快么?”

“走廊,要不去澡堂子爽爽?”几个小弟发出阵阵坏笑。

“那你们去走廊待会吧!”曾晴眼中闪过几分鄙夷,心道这群家伙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找练呢!

被美女无视,几个小弟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了,当下也没了好脸子:“耀哥有情,臭娘们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来回就这几句,不腻么?”曾晴冷笑道。

林耀脸色早已阴沉,以他的家世身份,什么女人不是勾勾手,就会投怀送抱,但这曾晴是海镇校花,又是一颗小辣椒,别看她每天笑的很温柔,真发起火来,那可是暴王龙级别的。

可当他看到金随缘时,阴沉转青黑,顿时冷笑道:“哼,还以为你是什么好货,原来和这喜欢偷窥的光头有一腿,真可笑!”

“你胡说什么!”曾晴怒道。

“曾晴,别以为你学过点柔道就了不起,这小子惹了我,你保不了他。”林耀发出阵阵大笑:面露几分残忍:“去,把这小子的四肢给我打断,有事我负责!”

“你们敢!”

曾晴怒目圆睁,立刻从座位站起,好似一只护犊子的母老虎,挡在金随缘面前,丝毫不怵。

“嘿嘿,在学校,还没有耀哥不能打的人!”

众人大笑,后面一个瘦高个出其不意,抬起一脚,就朝着金随缘的肚子蹬去。

曾晴并不想惹事,可对方欺人太甚,只好出手,不过金随缘像是被抽了魂魄,身躯一软,堪堪躲过了那一脚,右手凌空抓住瘦高个的脚踝,一用力。

只听得一声骨头崩裂的脆响,那瘦高个的脸色顿时比猪血还要难看,还没等他叫唤,金随缘右腿突发迅击,快速伸屈,弹如弹丸,快如疾风,一脚便是将其踢飞出去。

“嘭!”

窗边的学生惊慌失措,纷纷避开,木桌子被砸成了两半。

“厉害!”

看着那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的人影,全场寂静无声,唯有一阵阵冷冽到极致的空气钻入齿缝中,令人胆寒生畏。

这家伙还是那个喜欢往女厕跑的无耻之徒么?

他娘的……完全就是个隐藏版的武林高手呀!

这些学生平日里专研学术,可课后哪个不是抱着武侠小说在那里傻笑,总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拥有逆天神功,从此仗剑天涯,锄强扶弱,身边跟着几个如花美眷,神仙伴侣,岂不悠哉乎?

可那毕竟只是小说和电影构造出来的幻象,回归现实,依然还是为了考试,为了金钱利益而作践自己的市井小民。

人生的无奈并非是没有信仰,而是有了信仰,信仰却被外物渐渐淡化,以至彻底湮灭。

耀哥那是海镇中学的禁忌,按照老话说,那就是一恶霸,和恶霸作对,就是死路一条,可金随缘现在竟然将恶霸的手下打趴下了,实在太振奋人心了。

男生个个热血沸腾,女生则是眼带桃花,这狗熊和英雄之间的,也不过一脚的差距!

“随缘,干得漂亮!”林冬柏激动地拍大腿。

林耀气的是牙根痒痒,本想着教训金随缘,反过来自己的狗的狗腿被打断了,怒道:“阿平,愣着干嘛,给我打呀!”

阿平上次在金随缘手里吃了亏,心中都有阴影了,捂着小腹,一脸抽痛道:“不行了,耀哥我急性盲肠炎犯了,先去医院!”

“去你妈的盲肠炎!”林耀一巴掌盖在他头上:“老子养你们,就是让你们做乌龟的么?”

阿平苦着脸,也不打算装,刚提气准备打架,可一见金随缘迎面而来的目光,胆气就像是那没了水泵的救火栓,瞬间萎靡下来。

“林耀!”曾晴一脸鄙夷的看着林耀:“出来混的,就要找点好帮手,一群没种的,带了也没用!”

“臭小子,咱们走着瞧……”

林耀指着金随缘,双眼冒火,却硬是忍下气来,回身怒道:“看什么,还不给我滚!”

谢天凡正好赶来,却见林耀一脸怒容,阿平抬着一个伤员,一行人朝着校外走去。

“曾晴,林家那条疯狗没对你干什么吧!”心中一惊,谢天凡连忙冲进教室,一见曾晴,就是嘘寒问暖,比对亲妈还关心。

“没有!”曾晴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自然是来看看你。”谢天凡嘿嘿一笑,却见曾晴的注意力根本没在他身上,当下脸色一沉,回头望去,旁边还站着一个挺帅的小光头。

“原来林家那疯狗是奔着小光头来的!”谢天凡心中冷笑。

“谢天凡,没事干就走吧,别打扰我们班上课。”曾晴白了他一眼。

这谢天凡是个公子哥,从入学开始,就对她无比殷勤,每天送花送吃的,要搁一些小女生,没准就被他的“真心”打动了,可曾晴聪明着呢,对他的殷勤一概不理。

“咳咳,那我过几天再找你!”

尴尬的咳了几下,谢天凡叫上林虎,一溜烟就出了教室。

林耀等人吃了亏,就离开了学校,去了附近的酒吧。

“林少,最近怎么有空来我这里捧场?”几人一进门,里面便是迎出一西装革履的男子。

“怎么?不让喝酒?”林耀肚子里一通气没出撒,闻言之下,顿生恼怒。

“呵呵,林少大驾光临,不夜城蓬荜生辉,哪有不让喝酒之理!”男子淡笑一声,又是给吧台的调酒师一个眼神,那人点点头,便是端了三瓶瓶红酒过来。

“鬼头,拉菲可不便宜,拿这个出来,会不会太随性了,不怕欧阳公子查帐吗?”

林耀家境殷实,一看那酒,就知道什么年份,市价绝对超过两千元,三瓶下来,也要六七千了,这手笔可不小呀。

“林少说笑了,公子的钱我自然不敢妄动,这次我掏腰包,就当请你的!”

鬼头一笑,这娱乐场所都归他一人管辖,每天的收入都有数万,他自己也能得十分之一,所以请几瓶红酒,还是有余力的。

林耀看了他一眼,也是开了红酒,自顾自豪饮,犹如是喝白开水一般。

“林少似乎有心事,不妨说出来,或许我还能帮忙!”鬼头在道上混迹已久,从林耀进来那一刻,他就知道,他有事相求,此刻便开诚布公道。

“海镇来了一个高手!”林耀目露恨意道。

“高手?”鬼头眉头一皱,又是笑道:“林少身边打手如云,难道还架不住人?”

“哼,那一群酒囊饭袋,除了给我丢人还会什么!”哪提不开提哪壶,一想到早上的情形,林耀脸色都黑了。

鬼头诧异,他知道林家就两个男丁,大少爷林瑞,二少爷林耀,这两人中将来必然有一个要接管林家产业,为此,林如海对他们可算百依百顺,再加上林耀和欧阳公子搭上了线,别说一般平头百姓,就算黑道官绅,也要礼让三分,谁这般不长眼,去触霉头?

“不知林少想要什么结果?”鬼头试探问道。

林耀沉默片刻,那张英俊的脸忽然变得极为扭曲起来,看的鬼头不禁心中一惊。

“我要他死!”

“死?”

鬼头双眼虚眯,在倒上混的,手中的刀没有不沾血的,可他没想到,这林耀小小年纪,心肠竟如此狠辣,比起他老子还要更甚几分。

不过这年头心不狠,不足以成大事,想到此处,鬼头也是点了点头:“此事容我禀告公子,相信公子会为林少你作主的!”

“等下我将那人的资料交给你,希望欧阳公子不要令我失望!”

得到鬼头的默许,林耀心中大定,在他看来,只要欧阳公子出动人马,任凭那小光头多厉害,也是渔网中的乌龟,无处遁走,必死无疑。

”放心!“

鬼头一笑,也是端起酒杯,两人在干杯声中,就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

第八十一章 柳文淑的心思

公寓的阳台上。

少年脱去了往日的校服,穿着一袭白色练功服,独自站在外面。

此时天色还没明朗,略显阴沉,只有蒙蒙的凉风在树林间肆意抖擞飞掠,吸上一口,不觉神奇气爽,怡人十足。

身如青松挺立,脚如磐石沉重,少年整个人仿佛是风中的柱子,屹立不倒,刹那间,他睁开双眼,平视前方,轻吸了口凉气,又是吐出一半,来回十数次,脸色渐显红润。

佛家有云,吹以去热,呼以去风,唏以去烦,呵以下气,嘘以散气,稲以解极,此乃吐纳真谛。

而金随缘自幼习武,吸气时仿若风卷残云,尽管没能形成涡流,可半丈之内,能感其威动,而吐气时收归一处,吃进吐一半,悠悠荡荡,好似春蚕剥茧,连绵不绝。

佛家讲究因果关系,事无巨细,皆是由心而发,便生成了佛和魔,亦或是善恶,所以需要大智慧。

而道家则不同,追求天人极道,炼气化神,成就仙人之境,故而演化出万千炼气士。

“这些日,身子好像恢复了不少!”

每呼吸一次,金随缘就能感觉到体内有一股莫名之气在滚动,温热而强劲,比起那日苏醒,不知粗壮了多少。

一个月中,他每天都准备草药,滋养身心,肉身得到了锻炼,论力量,他有自信不输给全盛时期的崔绝心。

握了握拳头,手臂青筋涌现,力量似乎都从经脉中汇聚到了一起,金随缘眼中露出几分欢喜,傻归傻,可他发现,伴随着力量的提升,那股神秘的杀气之血对他的影响,渐渐弱化。

脸上洋溢着兴奋,金随缘信心满满,一脚横出,腿凤激荡,无论速度,还是精准度,都不能同日而语。

口中一喝,只见那扎根地上的人影如风影动,呈一条直线,一步飞跃,似雄鹰展翅,赤膊上就了天。

“啪!”

他跃到阳台外,一脚踏在树上,树皮被削下一大块,树干顿生半寸深的脚印,力道之大,足以将人的脑袋踏碎。

金随缘腾空而上,脚尖轻轻点在树梢顶端,身轻如燕,迎着那清凉的晨风横扫而去,整个人好似一把锋利的剪刀,将空气撕裂成两半。

嘴角一笑,他又是抓住一把树枝,荡漾之下,一头钻入旁边的大树,施展轻功,在树顶行走,如履平地一般,好不潇洒自在!

“随缘,吃早饭了!”

晨光越过东山头,一缕紫气从云层中挥洒而下,而从厨房里,一道倩影正快步而来,见那树上动静,便是娇喝一声。

“啊!”

金随缘此时正玩得兴起,被这一叫,就像是那惊弓之鸟,动作顿时变形,一个没留神,一脚踏空,竟是从半空掉落,摔了个底朝天。

柳文淑见他跌在地上,不由眉开眼笑。

“柳姐,你这么喊会死人的!”金随缘摔了个狗吃屎,拍着屁股爬起来。

“那是你功夫练不到家,怎么怪我了?”柳文淑呵呵娇笑,然后喊话道:“快点上来吃饭。”

“好!”

金随缘是个吃货,一听开饭了,比什么都开心,立马施展轻功从树上再荡回去,一溜烟钻到了厨房里。

厨房里,柳文淑围上了围裙,相比于刚搬进公寓时的青涩和火辣,现在的她身材更加丰腴,诱人,处处透着一股子成熟女人的知性美和性感。

都说心情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自从上次金随缘在酒店闹了一场,柳文淑也成了酒店的重点照顾对象,不仅工作量比以前少,而且工资加三倍,这相当于副经理级别的待遇了。

这一悠闲下来,柳文淑就在家精研菜谱,经常发明点新菜,精益求精。

当初在同学聚会上,她还撒谎说金随缘是他的男朋友,如今自己每天亲自下厨给他做饭,倒真像个温柔体贴的贤惠妻子!

“呸呸,想什么呢?”

柳文淑对自己的错觉吓了一跳,可一瞧饭桌上狼吞虎咽的小青年,忽然间,她竟然有种异样的幸福感。

这种幸福很平淡,也很平凡,但对于女人而言,很多时候并不愿追求轰轰烈烈和惊天动地,反倒是这种平静的日子,才能使人觉得真实。

“柳姐,这剁椒鱼头真好吃,不过再少点辣椒就更妙了。”金随缘一边吃,一边嘴里吧唧着话,脑门被辣椒辣出了汗,依然吃的很欢。

“谁让你口淡,连辣椒都吃不了。”柳文淑笑骂了一声,又好心的替他倒了一杯凉水。

“这也不能怪我,在寺里我们都吃清淡的素菜,用的是菜花油,菜虽然不算难吃,但也只能尝出点咸味。”金随缘苦着脸道。

“那你怎么不还俗,还俗了,什么戒律都可以不用管,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不是很逍遥快活么?”柳文淑这话看似有点调侃,可说话时的神情却十分认真,或许在潜意识里,这就是她的心里话。

金随缘可听不懂她的话外之音,摇摇头道:“我生在少林,长在少林,师父又待我如亲生骨肉,这份恩情比天高,比地厚,我可不能忘恩负义。”

柳文淑闻言,美艳的小脸有些暗淡,心里患得患失,她知道金随缘这回下山不是为了讨生活,而是为了找父母,不管能否成功,三年之后,他都将离开这儿返回少林。

若真到了那时候,两人再见面可就无望了。

“柳姐,你怎么了?不舒服么?”见她心不在焉,金随缘问道。

“没有。”柳文淑尴尬一笑,转移话题道:“对了,你在学校过得好么?”

“好,还交了几个朋友。”金随缘兴致勃勃道。

“朋友?”柳文淑一脸怪笑道:“是哪个女孩子吧?”

被她那眼神看得心发慌,金随缘很是窘迫。

柳文淑酸溜溜道:“没想到你女人缘挺好,前头走了一个雅兰集团的南总监,一会儿又多了几个女同学,随缘,我看你这佛经是念不下来了,改行去写书得了!”

“写书?”金随缘疑惑道。

“对啊,写一本金氏追女宝典,这书要写成了,准能火的天崩地裂,一塌糊涂。”柳文淑似笑非笑道。

和林冬柏混了几天,金随缘多少受到“情圣”的熏陶,什么打是亲骂是爱,没事嘲讽最精彩,一套套的理论听得金随缘是满眼星星。

后来金随缘也发现,这女孩就像人的经脉,光看只能看到外表,只有把脉把准了,才能应付自如,任她百变,善变,甚至是孙悟空,那也会被你控制的牢牢地。

柳文淑平时不怎么多话,可今天却像故意找茬似的,金随缘脑筋一动,嘿嘿笑道:“柳姐,你不会在吃醋吧?”

“你少自恋了,我干嘛吃你的醋,不害臊。”像被说中了心思,柳文淑又急又羞,急忙否认道。

“真的?”金随缘强忍住笑意,干咳了一声,悠悠道:“其实我也觉得像柳姐你这样的好女人,怎么可能会做出吃醋这种幼稚的举动呢!”

“呵呵。”

柳文淑被说的心欢,捂着嘴娇笑,但一看金随缘那得意的小模样,便将脸一拉,白眼道:“别以为嘴巴抹了蜜我就会饶过你,快点吃。”

说完,她也觉得不好意思,转身就去洗碗了。

第八十二章 欧阳公子

酒店之外,门庭如市,车水马龙之间,熙攘繁华,霓虹初上,艳丽多姿,放眼望去,犹如长江上的一颗明珠。

从东面的大路开来三辆豪华轿车,其后一辆轿车被三辆车包围在中间,形成严密的防护。

四辆车齐头并进,路人纷纷朝着两边避让,前方的三轮车夫见状,更是连忙打转,扭头就朝小巷子里拐,生怕挡了它的路。

“公子,到了!”

司机停下车,将车门打开,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青年从车里走出,目光微微扫视,又是将帽子丢给司机。

“阿德,阿彪你们随我进去,其他人在此留守!”青年点了根雪茄大烟,吐着烟圈,说着便朝大厅走去。

从后面车里下来两个黑衣男人,步伐沉稳,紧随青年上去。

大厅之中金碧辉煌,铺设进口的波斯毛毯,两边各放置了一个半人高的青花瓷瓶,看样子,似乎是元代官窑烧制出来的精品,天花板完全透明,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槽,各种珍稀鱼类在其中游动,那般景致,丝毫不亚于后世的海洋博物馆。

而在入门处,站着八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少女统一着改良后的旗袍,上紧下秀,与人交相辉映,好似蜀锦中的窈窕仕女,高雅端庄,清纯可人。

客人入内,八人其声恭迎,声如黄莺出谷,余音绕梁,好不美妙!

“欧阳公子来了,快请快请!”

青年过了大厅,不远处的走道中,便是快速跑来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男人带着眼镜,一脸油腻,见青年,赶紧迎了上去,笑逐颜开:“林少爷已经在顶楼包厢久候多时,吩咐我在此恭迎!”

“多时不来,这云潮倒是越发富贵了!”青年瞥了一眼男人,平淡一笑,却是将手中雪茄弹在男人的衣襟上。

被烟头烫了脖子,男人惊愣一下,非但不怒,反倒是如获至宝,将雪茄从地上捡起,装到口袋里笑道:“谢欧阳公子赐烟,楼上请!”

“久闻林家养狗有道,今日一见,真是大开眼界呀!”

青年见他脸无愠色,却多了几分谄媚和兴奋,更是发出阵阵大笑。

心情大好,便是带着两位随从直上了顶楼。

包厢之中,林耀早已命人备好了酒菜,自己则是候在里面,等待欧阳公子前来。

这云潮酒店是十年前天盛集团建立的,作为林家次子,林耀在家里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仅林如海对他很是宠溺,就连哥哥林瑞也对很重视。

而林家的财富庞大,所涉及的领域也分复杂,所以早在三年前,就把这酒店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都转送给了林耀,换句话说,林耀已经是酒店实际的拥有者了。

“姗姗来迟,还请林少莫要见怪呀!”青年及随从进门来,随口一笑。

“欧阳公子真是折煞小弟了,外头太热,快入席吧!”林耀闻言,连忙起身相迎,样子显得十分恭敬。

“林少不必拘谨,坐吧!”青年见他矢口,也是大笑。

“你们先下去吧,没有我的吩咐,不准打扰!”

林耀对着门外候着的侍者摆摆手,便是将门关上,入席座位。

“无事不饮酒,林少大老远请我来这,不会只是聚聚吧?”青年靠在椅子上,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摇晃着酒杯,优哉游哉道。

“什么事都瞒不过欧阳公子。”林耀被一语道破,也是坦然相告:“想必鬼头也将那事和公子说了,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按理说,以林耀的身份地位,除了极个别上层的官家子弟外,在余杭贵族圈里,应该是能横着走的。

官官相护不假,可时代到了这个份上,很多官家都暗中将势力渗透到商场,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到最后甚至都形成了隐秘的三角关系网。

可这欧阳公子的来头不小,是京南道上第一大帮,吞鲸帮的掌门人。

从古到今,华夏的帮派文化就从未衰退过,以行乞正道的丐帮,隶属盐道使旗下的盐帮,漕运衙门旗下的漕帮,到后来清末民初靠码头货运发迹的青帮。

这些帮派亦正亦邪,遍布在华夏各地,好比当初的绿林好汉,依然沿袭古风。

拉帮结派的小组织早在警察和军队的铁蹄下灰飞烟灭,即便有残余势力,也只能苟延残喘的活在阴暗的角落。

而近十年来,帮派又在世俗扎根,也和许多企业一样,做生意,开业务。

官商不惹道上人,林耀是纨绔,但也懂这道理,欧阳泽把持吞鲸帮,对他那自然是要顺从一些。

“林少要杀人,在下自然会行方便!”

欧阳泽前些天已经得到消息,林耀要对付一个学生,对他来说,林耀不过是个公子哥,与他交集,不外乎是看重了林家的势力和财力,所以能卖个人情,他也乐意的紧!

何况吞鲸帮近年来为了扩张实力,杀的人也足以装下一节火车厢了,并不在乎多那么一个两个。

“不知欧阳公子准备何时动手?”林耀激动问道。

欧阳泽笑了笑,又是对后面的随从道:“你们之中,谁愿意和林少走一趟?”

“公子,阿德愿往!”

左边那位身材魁梧的男人走到两人面前,点头应道。

“阿德,你是铁血狼阿德?”

林耀敬畏欧阳泽,除了青鲸帮的黑道势力外,最关键的就是此人手下悍将繁多,每一个都有万夫不挡之勇。

这阿德原名伍德,据说从前是川地伍家的护卫长,后来伍家被仇人灭门,就他逃了出来,然后进了吞鲸帮,从此跟随欧阳泽身边,寸步不离,是其跟前的大红人。

而此人一双利爪阴险毒辣,十年间,不知多少江湖人士惨死其手,算得道上有名的高手。

“林少认得伍某?”

伍德身高七尺,脸色略显黝黑,双眼如他的手般,阴狠而又锐利,浑身上下都透着冰冷血腥的味道。

“铁血狼之名,我是如雷贯耳,有前辈相助,那小子定然在劫难逃!”林耀学的几招拳脚,自是明白江湖中人争的是名,而非利,所以出口便是前辈,以降姿态。

果不其然,伍德闻言顿生几分得意,脸上的戾气竟是化了几分,笑道:“林少抬举了,伍某出手必见其血,请放心!”

“好好!”林耀开怀大笑,又是帮欧阳泽和伍德倒上酒:“来,小弟敬两位一杯!”

欧阳泽和伍德相视,皆是一笑,随即举杯欢饮。

第八十三章 括苍山

为了让学生有更好的学生心态,海镇中学特批高二年段进行秋游活动。

按照海镇的惯例,春季和秋季,都会组织学生外出,两个班的学生大多家世不凡,所以学校方面,为了保障学生安全,也是派了三个体育老师,以及教务处主任柳川山跟随护航。

两辆前往台州的大巴车里,学生扎堆的交头接耳,谈话聊天,车厢里一片欢乐气氛。

“这学校是不是财政出问题了,居然带我们去深山老林?太坑了吧!”

林冬柏自小跟随施今墨游历山川,原以为学校会去高大上的景点,没想到是去海州那疙瘩。

“能去就不错了!”金随缘坐在位子上,手里抓着学校派发的面包和牛奶,正在大快朵颐的进食。

“随缘,看你挺养生的,居然这么能吃!”赵真见他吃东西那副狠劲,也是撇撇嘴道。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金随缘不忘发扬敬老尊贤的优良品德,将最后一个面包奉献出来:“这给你尝尝!”

“哥喜欢吃干货!”林冬柏嘿嘿笑道。

“干得不够,稀的凑,何以解忧,唯有稀粥!”金随缘卖弄一下,又是自顾自将东西全部扫荡。

“别给早餐店抹黑了,赶紧休息下,下午还要登山呢!”曾晴瞥了两人一眼。

“曾大美女,你是不是喜欢上随缘了,不然怎么管那么多。”林冬柏笑道。

“管你个头,乱说什么!”曾晴瞪了他一眼道。

林冬柏有几斤几两,他自己心里清楚,这曾晴可不是个好惹的人,万一发火了,那他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同学们,还有两个小时就到海州境内了,我再强调一下,这次宿营,为期两天,各位同学行事,必要听从老师的安排,明白了么?”柳川山起身,对着后面的学生沉声道。

作为这次出游的负责人,柳川山肩上的担子可不小,往日的宿营,都是由学校领导一同商议,尽量选择安全又不失乐趣的地点。

而这次,直接是由董事会下达的决议,并且将地点定在括苍山。

关于这决议,不仅是他和其他老师,就连校长都觉得匪夷所思,更令人诧异的是,两家董事会的代表,分别是林家耀和谢天凡。

“知道了!”

同学们只道是学校领导良心发现,在毕业前将他们集体放飞一次,尽管日后又将被抓捕回笼,但有总归比没有强吧!

“柳主任,你看学生这兴奋劲,在学校里怕是憋的难受呀!”一位身材高大的体育老师走到柳川山身边,看着那青春洋溢的少男少女,不由感慨发笑。

“是呀,孩子们也挺苦的!”柳川山点点头,脸上略带唏嘘之色。

“让学生爬爬山,贴近大自然,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体育老师笑了笑,下一刻却是皱眉,看了眼四周,然后附耳轻声道:“主任,我有一亲戚住在海州,据他所言,括苍山有群狼,好吃人,我怕此行……”

“什么?”柳川山惊楞,余光扫视后边,发现学生全无异样,连忙将其拉到座位上,严肃问道:“此事当真?”

“我那亲戚是原住民,祖孙三代都在括苍山打猎,他的话想必不假!”体育老师正色道。

柳川山脸色有些阴沉,这深山老林本就危险重重,若是再遇到猛兽,凭他几个老师,绝对应付不来的。

但行程已经安排好,此刻要更改,为时已晚。

“吴老师,等到了山边,你立刻去联系附近的农家猎人,请几个好手,随时保护学生的安全!”柳川山轻声道。

“嗯,我这就去安排!”

吴度也知个中厉害,这些学生非富即贵,一旦出事,别说他们会受到牵连,只怕海镇都会因此倒闭,与其担忧,不如找几个资深的猎户当帮手。

括苍山在zj群山之中,并不算太过出名,相较于七十二福地中的“西仙源”和“灵墟”更是谈不上灵气。

不过这里南呼雁荡,北应天台,西邻仙郡,东瞰覆海,却不失其氤氲之意。

车子行驶在盘山路上,高达四百丈的主峰峰头一眼望不到边际,路旁雾松密布,深根在那崎岖不平的山崖细缝中,好似从石头中生长出来,一排排,如站岗的士兵,肃穆的朝拜远处的温阳。

位居高处,晴空万里之下,放眼眺望,一片碧海尽入其底,堪称海天一色,人间绝艳。

学生们个个都是兴致勃勃,女的玩宋词,男的吟唐诗,敞开胸怀,一表自己心中的文化情结。

“当年我曾去过子房山,尽管山林奇峻,但也未曾有此美景!”美眸透过车窗,欣赏着那碧海青天的瑰丽奇观,曾晴不觉心情欢愉,露出淡笑。

“真好看!”金随缘深以为是的点点头。

“嗯?”曾晴一偏头,却见他正双眼紧盯着自己,好像在看一件心爱的玩具,脸色不由一红,娇嗔道:“看谁呢!”

“看你呀,你笑起来比外面的风景还要美。”金随缘不害臊的笑了笑。

“油嘴滑舌!”

轻轻白了他一眼,曾晴脸上红晕更甚。

“油?”金随缘皱皱眉,苦思良久道:“我没有吃油条呀!”

“咯咯!”

曾晴见他曲解,又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更是笑得花枝招展,声如铜铃清脆,惹得整个车厢的男生都欲弃文从武,恨不得将金随缘从那襄王之位上给拉下马。

第八十四章 暗流涌动

过了半个小时,两辆车子也是在半山腰的空阔地停了下来。

“同学们,到地方了,赶快整理好自己的行装,准备下车!”

前面传来司机的声音,一车的人也是快速鼓捣着自己的私人包裹,三三两两下了车,排好队列。

“现在进行点名!”

“王宇!”

“到!”

“李璇!”

“到!”

……

“报告主任,三班一共三十一人,全部到齐!”吴度确认学生的数量后,转身对柳川山道。

“三班暂时由李老师带领,你且去山下办事,务必在七点之前赶回来!”柳川山看了眼那盘绕在山腰的淡淡薄雾,不免忧色更甚。

“放心,我会准时回来的!”

吴度也是从大山来的男人,自知这秋华之际,群山早歇,括苍一带日落晚,却也不过七点,一旦入夜,便成了野兽的天下,到时如发生点什么,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也不停留,赶紧自己驱车下山。

“老高,吴老师怎么走了?”林冬柏见吴度朝着山下而去,也是疑惑道。

“问天,问地,莫问我!”金随缘打了个马虎眼,便是跟上前方的队伍,一同朝着山路进发。

“就你问题最多!”曾晴瞥了他一眼,也是快步跟上。

被两人来了一击混合双打,林冬柏整张脸都垮了,心中郁闷,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要说也奇怪,这一群平日里就差把脑袋钻到书眼里,除了说点垃圾话外,毫无运动细胞的“老爷们”,今天居然大发神威,一口气上高山,依然生龙活虎。

四处走走看看,吟诗作对还不算,更有心机者,趁着这大好美景,和暗恋对象勾肩搭背,以求一将功成,共创美好未来。

回望身后的学生,随行来的老师似乎也被那股久违的青春气息所打动。

人不轻狂枉少年!

年轻人就该要有年轻人的朝气,而入了社会,入了这陈杂的世俗,老师们也渐渐迷失了本我,或是随波逐流,或是挣扎煎熬,不得不说,这是作为人的悲哀。

而如今身处自然,纵身天地之中,放情山海之外,浩然荡漾,其乐无穷,妙不可言也!

括苍山被誉为浙南第一峰,其峰高而险,奇而秀,自古薄雾出庐山,才有不识庐山真面目之说,但括苍山也是以雾著称,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已近了黄昏,远处一轮红血夕阳垂挂天际,万丈霞光挥洒而下,千里江湖百里河,群起而泛白浪,松枝翠浓露华凝,农家袅袅已生烟。

众人伫立路上,眼中皆是梦幻之色,当真有如置仙境之感。

流连之间,夕阳也躲进了云后,伴随着天边残阳的消逝,夜色正朝着群山碾压而来。

柳川山挑选出的都是有数年登山,以及野外露营经历的老师,而在来此之前,他们也给两个班的学生,进行了一堂野外求学课。

入了夜,大山就不再美丽,而是一处随时都能吞噬人的沼泽,所以有经验的几人赶紧上山,查探了下四周的环境,确定无野兽活动痕迹后,又返回队伍中。

“天就要黑了,大家赶紧搭帐篷,今晚就在这里露营!”

别看这些学生细皮嫩肉的,可搭帐篷的功夫还是有的,四人一组,男生这边很快就弄好了,为了发扬雷锋精神,他们又光明正大的走入各家女神的帐篷,为其打造露水之家。

见着他们走街串巷的“义务劳动”,柳川山也是苦笑不已,海镇为了提高学习效率,早已效仿天条法规,严禁男女保持不正当关系,不过凡心难测,他也只能睁只眼闭眼了。

“你们几个帮人家搭好帐篷后,就回自己的窝!”

“是!”

后脑勺涌上一阵冰凉,男生们的脖子就像天鹅一般陡然伸直,赶忙答应,却是惹得一旁女生娇笑连连。

“这群兔崽子……”

摇了摇头,柳川山也是朝着金随缘的帐篷走去,学校的流言蜚语他略有耳闻,对于金随缘,他是想特殊照顾,不过那一脚,连林耀的人都敢踢,在海镇,怕是史无前例吧。

不过绕了几圈,却没看到他的身影,便问曾晴道:“曾同学,金随缘在何处?”

“柳主任?”曾晴一怔,又是指了指前方的树林道:“他说要去找点食物,一个人进林子了!”

“胡闹!”柳川山闻言,脸上顿时变色,怒道:“这里崇山峻岭,危险无从不在,他怎么敢独自行动?”

“他只是想……”

“别说了!”柳川山沉喝一声,转身跟旁边的老师说明情况:“有学生进了林子,你们随我去找人!”

“没问题!”

两位男老师点点头,准备好手电筒和电棒,就跟柳川山绕道帐篷后面,准备避开学生的视线,进入林子。

可就在此时,一道身影突然出现在他们身后。

“主任,你这是要往哪去呀!”

柳川山等人闻言,身躯陡然一颤,连忙回头,却见一人正站在树下,一手抱着柴火,一手提着几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金随缘,你……你刚才去打猎了?”柳川山一脸惊诧,这小子不声不响的玩失踪,原来是去抓野味?

“难得进山,弄点野味回来,算是给同学们开开小灶了!”金随缘笑了笑道。

几位老师面面相觑,此刻天已黑了,荒山野岭的,就算带着手电筒,能见度也不足十米,这小子不仅没迷路,还顺了野味回来,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不过好在是人回来了,柳川山教育了几句,便和大家回了帐篷。

“随缘,你行呀,哪弄来的野兔?”林冬柏见他回来,也是兴致勃勃的凑上去。

金随缘将身上的树枝柴禾扔在地上,又用草根,将兔子的耳朵给捆了,然后坐在帐篷外的石板上,舒了口气:“怎么?没见过野兔?”

“见过,这玩意贼能生,一窝接一窝,在我老家都成灾了!”林冬柏拨弄着兔耳朵,又是捏了捏那小巧的三瓣嘴巴子,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金随缘知道林冬柏祖籍淮南,那一带处于淮河中游,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素有“中州咽喉,江南屏障”之称,闹闹兔灾和鼠患也是再平常不过了。

只是那兔子仿佛听懂了人言,被林冬柏“蹂躏”之下,竟是急红了眼,张嘴就是咬了林冬柏一口。

“哎哟,这家伙咋还咬人呢!”被偷袭得逞,林冬柏连忙将兔子给放了,哭爹喊娘的揉了揉手指,脸上尽是霉灰之色。

瞧得此景,兔子也是露出两颗大门牙,嘴边的胡须嘚吧嘚吧乱颤,显得十分得意。

“兔子急了还咬人,冬柏托你的福,我今天长见识了呀!”金随缘放声大笑,就连一旁的曾晴也捂着嘴偷笑。

“有什么好笑了,赶紧的,今晚我要吃烤兔肉,谁也别跟我抢呀!”林冬柏白了他一眼。

“行,今天就依你!”

金随缘拗不过,只得提着那几只可怜的兔子,又是从包裹里拿出一把小刀,没几下功夫,就将兔子开膛破肚,将皮丢掉,剔除骨头,只留下精细的兔肉来。

“我的妈呀,你是干屠夫出身的吧?这刀功都绝了!”

林冬柏回老家时,也曾见过人杀猪,那家伙,一刀在手,万夫退走,可和金随缘比起来,完全是小学生的水平。

“屠夫?”曾晴有些莞尔,偏头看着金随缘,这家伙顶着个光头,倒像是小和尚。

“咳咳!”

金随缘故作姿态的干咳一声,想当年,他在嵩山上游荡,经常烤些地瓜,芋头来解馋,只因佛门有戒律,出家人以慈悲为怀,不得任意杀生。

可这回下山,他忽然有种感悟,无关喝酒吃肉,只要心意真诚,宽厚待物,那便是礼佛,那也是真谛。

弄了几根粗大的树枝作为支点,又在下面放了一堆干柴,悬空处挂着一横杠,用清水将鲜肉洗干净后,好似晒衣服般,平铺在树枝表面,用下方的篝火烤熟。

“吱吱!”

火焰之中,一滴滴略带金黄色的汁液从兔肉中满溢出来,顿时间,一股奇异的香味飘荡出来,令人蓓蕾大动。

“好香呀?是谁在做饭么?”

“傻呀,农家乐在山下,你能闻的到?”

“好像是烤全羊的气味!”

“不行,太香了,得去看看!”

坐在帐篷外的同学也是发现了火光,伸长了鼻子,顺着香味走去。

“是十一班的人?”

见那火堆边坐着的黑衣少年,众人脸上皆是惊愣。

自从金随缘打了林耀的狗腿子,就被三班的男生奉为楷模,冠以大侠之称,没想到,这大侠不走寻常路,厌了饼干,改吃烧烤了?

“你们来的正好,这些都是烤好了肉,你们包着这叶子吃就成了!”金随缘倒是热情,见人来,也是招呼起来。

“叶子?能吃么?”同学们大多娇生惯养,尽管这烤肉奇香无比,但那叶子,一看就是难以下咽,怎么能吃?

“金同学,这叶子,不会是金秀灵香草吧?”不远处站岗的老师,也被这香味吸引而来,当他看到那三角状的树叶时,不禁惊喜道。

“老师也认识此草?”

金随缘挑了挑眉,这金秀灵香草属于香草类,生长于gx一带,是gx的特产,不过江南也有分布,只是数量极为稀少,先前他去打猎,偶遇此草,顺路就摘了回来。

“三十年前,老师曾去gx做过义务改造,这香草,也是常吃的东西,没想到括苍山也有,真是神奇呀!”那位男老师说到此处,也是一脸缅怀之色。

然后身先士卒,用香草将肉包裹起来,就像是吃bj烤鸭,一口塞入嘴中,咀嚼之下,竟是升起了大拇指:“山野之味,人间难得,佩服佩服!”

“老师过奖了,大家分分吧!”金随缘有些难为情,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一种生存技巧,算不得本事,入腹饱肚才是目的。

“别想了,开吃!”

二十几号人,早已经饥肠辘辘,此刻更是如狼似虎,一人取过肉片和香草,包裹起来,吃的津津有味,仿佛是掉进了琼浆玉露之中,流连其味,而不愿跳出。

看着那五六只兔子被哄抢而空,金随缘苦笑不已,要知道这玩意如此枪手,他真该建议大叔去开一家烧烤店,总比面馆的收益高。

从烤架上取了三四片肉,金随缘越过帐篷,走到曾晴身边,笑道:“曾同学,上次的事情真是失礼了,特来赔罪!”

“赔罪?”见金随缘过来,曾晴颇感意外:“什么意思?”

“林耀……”金随缘提醒道。

曾晴恍然一下,忽然觉得好笑:“你居然为了这种事,来向我赔罪?”

“林耀是个大少爷,我得罪他不要紧,只是你一个女孩子…”金随缘面带歉意道。

曾晴看着他,脸色泛红,她眨了眨大眼睛,俏皮玩笑道:“几片烤肉就想打发我,太没诚心了吧?”

“这……”金随缘脸色发苦。

“呵呵,逗你玩呢!”见他窘迫模样,曾晴不免娇笑出声,然后不客气的拿过烤肉,无意之中,竟流露几分妩媚之气,看的金随缘心头一惊。

不远处一班的营地里,两个男生正靠在树边,目光却频频朝着三班望去。

“谢天凡,枉你对曾晴一片深情,可惜,人家似乎另有新欢了呀!”林耀叼着根烟,一张脸在烟圈下,显得格外森然。

“那小子连你都不放在眼里,泡我马子也不算奇怪。”

谢天凡嘲讽一笑,眼中寒光流动,想他追了曾晴两年,称得上掏心掏肺,可到现在,连人家的手都没牵到,金随缘一来,说了几句话,就笑的花枝乱颤,这岂能不令他动怒?

对于一般人而言,尊严或许不值几个钱,可对于豪门公子,就是一切,女人追不到没关系,可若是被别人追走了,那就是打他的脸。

被讽刺了一句,林耀也不恼,淡淡道:“你不用激我,咱们斗了这么久,不过半斤八两而已,你想要曾晴,我想要那小子死。”

谢天凡脸色有些怪异,他了解林耀,同为余杭名流圈的公子哥,这家伙的名气和脾气几乎是成正比的,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现在看来,似乎是自己低估他了。

“如果要找帮手,我劝你慎重,这小子来历不明,拳脚功夫了得,很可能是出身古武世家!”谢天凡凝重道。

“古武世家又如何,京南豪门中,谁人宅院没有高手看护,何况我已经找好了人,他逃不掉的!”林耀冷笑。

“谁?”

“吞鲸帮,铁血狼伍德!”

“是他?”

谢天凡面露惊骇,吞鲸帮名义上是一家中介公司,可说白了就是道上的,吞鲸帮为非作歹,霸道横行,在京南有点门面的人都知晓,而那伍德更是欧阳公子的贴身保镖,由他出面,的确够保险。

“不用这么吃惊,能够请他来,也当是买了份保险而已!”林耀笑道。

“我看是你为自己买了份保险吧!”

谢天凡面露几分不屑,金随缘身手不凡,家世迷离,对于这种人,最好的就是调查清楚,或者干脆避而远之,而要在背后玩阴的,也得找个靠山,林耀让伍德替他杀人,能成就好,不成的话,一旦金随缘发难,那怒火也会被转到欧阳公子身上,他林家依然置身事外。

这招借刀杀人的把戏,玩的还真是有鼻子有眼呀!

林耀不置可否,将烟头碾灭,在他看来,金随缘已经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第八十五章 狼嚎之夜

夜幕愈加深沉,如一张漆黑大网,将天地进入囊中,林间风声窜动,一层层乌云从远处飘荡而来,遮蔽了星空。

山上的帐篷里,学生熙熙攘攘的声音也渐渐弱化,进入了梦乡。

“这都几点了,吴度怎么还没回来?”柳川山站在帐篷外,眼睛时不时朝着山下望去,略显几分烦躁。

他和吴度商量过,七点之前要返回营地,如今都快十点了,还不见踪影,真是急死人了。

若像吴度所言,这山中真有大批的狼群活动,一旦遇到,凭着他们几个老师,外加几个电棍,根本不足以应对。

“沙沙!”

一个男生正从帐篷出来,睡眼迷蒙的走到林中,找了一棵树,便是站在旁边解手。

一泄如注,他脸上也是洋溢起了舒坦的笑意。

可正当他准备提裤子回营地时,不远处的灌木丛中,忽然闪过一道诡异的幽光。

“这是……”

还没等他看清,那幽光如利箭飞矢,稀薄的星光下,露出一张狰狞可怖的兽脸,冰冷的尖牙瞬间刺穿了其咽喉。

鲜血四溅,没有半点声响,那人便软在了地上。

“曾晴,我想上厕所……”程琳推了推曾晴,有些尴尬道。

“谁让你这么会喝木瓜牛奶。”曾晴此时已有了睡意,躺在帐篷里,安逸悠哉。

“这不是……”程琳用手托了托自己的胸脯,脸色微红,却有难为情道:“曾晴你就陪我去吧!”

“我好困,你自己去吧……”曾晴翻了个身,努着红唇道。

程琳摇了摇她,却毫无反应,只能独自爬起来,然后战战兢兢的出了帐篷。

“冻死了!”山凤冷冽,吹在身上如雪刀割,齿缝吐出一口白汽,程琳忍不住裹了裹衣服。

“这荒郊野林的还真不是人来的地方!”

手电筒照着前方,并没有异状,程琳的心也是松弛下来。

“咔嚓!”

静谧之中,程琳耳边似乎听到了某种声响,清脆,频繁,就像是一根根骨头被铁钳子生生夹裂,碾成碎片,听得她头皮发麻。

“鬼?”脚有些发颤,程琳连忙将手电筒横在胸前,身子缓缓往后退,却不小心踩到枯树枝。

林中深处,一道硕大的身影似乎听到了动静,一双血腥中泛着戾气的瞳孔急速放大。

光照在它身上,程琳差点晕厥过去,只见,那怪物长大着嘴巴,一口一口,将脚下的尸体撕成碎片,内脏,脑浆,四肢百骸,一股脑都被甩都一旁。

“啊!”

程琳惊得魂魄尽失,连忙朝着营地疯跑回去。

“吼!”

那怪物发出一声残忍的低吼,身子在黑夜中犹如鬼魅,纵越一步,飞至三丈远,血盆大口,直扑程琳的脑袋。

“不要过来!”

吓得大叫,程琳一把将那手电筒朝着怪物丢去。

“嘭!”

上颚一咬,手电筒顷刻化为碎片,程琳见状,整张脸吓得简直比纸还要苍白,撒腿就跑。

“怎么回事?”

听到后方林子的尖叫声,柳川山和几个老师也是惊觉过来,学生个个都从帐篷里出来。

“血腥味……”

金随缘鼻腔之中萦绕着一股腥臭,顿时皱眉,双目望去,程琳正从林中跑来,后头竟跟着一只凶残巨狼。

“夜蓉!”

见到闺蜜,程琳也是难忍心头委屈,一把扑入其怀中,嚎啕大哭。

“没事了,没事了!”曾晴此刻也是惊魂未定,只能安抚她的情绪。

“是狼,怎么会有狼?”

此刻两个班的学生都已经清醒,一些胆小的女生吓得花容失色,连连尖叫,男生尽管平日里都想着充当英雄,可面对这山林野兽,却也本能的退缩起来,个个都挨在一起,组成一个人肉圈子。

“柳主任,看来咱们遇到麻烦了!”一位体育老师手持电棍,眼中尽是凝重之色。

“不要慌张,一只狼而已,还能对付!”柳川山也是吊着心,又是对着学生道:“大家冷静,集体退后,女生到里面去,男生站在外面!”

“老高,这狼也太嚣张了,单枪匹马就敢来这里!”林冬柏盯着那狼,跃跃欲试道。

“不可能,狼是群居动物,这里绝不止一头狼!”金随缘摇摇头道:“东白,你赶紧拿着打火机,把帐篷外没烧的柴禾点燃,不然,这帮人怕都要葬身在括苍山了!”

林冬柏抖了抖身,也不敢磨蹭,可刚要过去点火,就听着那巨狼仰天长啸。

“嗷呜!”

深沉悠长的狼鸣仿佛是一道集合的战鼓,响彻整片括苍山,而在下一刻,群山之中,纷纷响应起了野兽的咆哮。

一只,两只,漆黑的林子中,一双双碧绿色的瞳孔犹如星星之火,在深处飘忽而来,转眼间,竟是聚集了五六十只!

灰黑色的野狼缓步而行,从四面八方朝着营地中心逼近,将众人围得水泄不通。

要知道,在大草原上,一只狼并不可怕,可若是遇到一群狼,一群饥饿的野狼,狮子老虎就会被五马分尸,连残渣都不剩下。

而括苍山海拔颇高,山中走兽繁多,却无狼的天敌,以至于这里的野狼个顶个身材壮硕,形同虎豹。

“嗷呜!”

先前那只狼长啸一声,尖利的狼牙在电筒下,显得格外森然。

健壮的四肢微微下沉,身躯弓着,间不容发之际,陡然跃出,一口咬向正前方的柳川山。

“主任小心!”

众人何时见过这等场面,纷纷尖叫起来。

“该死!”

柳川山脸色一变,连忙出手,他本是学了几年的太极拳,后又得到高旭《养气决》的指导,自保显然没多大问题。

把狼击退,其余狼群也是露出狰狞之色,露出尖牙,三五头奔去,见人就咬。

“你们几个,赶快去保护学生!”柳川山怒喝一声,手臂却是被一口咬住,一股剧痛涌上,他手臂狠狠一剁,竟是将其耳朵斩下,鲜血飞溅。

几个老师抄上家伙,迅速投入战场,学生们纷纷围聚在一起,双股战战,好似一群胆小的绵羊。

“啊!救命!”

四周都有群狼在撕咬,外围的男生毫无反抗能力,被狼嘴死死钳住,弄翻在地,血肉模糊。

“随缘,这下真被你说中了!”看着眼前那堪比地狱的可怕场景,林冬柏艰难的咽着口水。

“放心,我不会让你们死的!”

金随缘皱着眉头,满脸冰冷之色,脚下一踏,身影如风席卷,运气于掌心,对着前面的恶狼一击,内劲从前方贯穿,一道血箭震碎其内脏,顿时血雾漫天。

“曾同学,别傻看了,动手吧!”见曾晴毫无动作,金随缘的声音也是冷了几分。

他知道曾晴是柔道高手,对付几只狼应该没问题。

“好!”曾晴本是个好战女,此时狼群来袭,更让她热血沸腾,反手一掌,扯住一头野狼的脖子,猛的一拉,生生将狼的脖子给扭断了。

金随缘一笑,跃身到半空,劈掌之下,一根碗口粗的树干应声断裂,他手持树干,疯狂挥舞,挥舞之间,劲风四射,好似一道道冰冷的剑光激荡而来,将群狼逼退到数丈开外

“厉害!”柳川山可见识过徐绍卿的本事,打特种兵就跟玩似的,如今金随缘这一手,仿佛令他看到了徐绍卿的影子。

“柳主任,我们回来了!”

刻不容缓之际,山下却传来吴度的疾呼声。

“嘭嘭!”

伴随而来,是两道破空的枪声。

吴度带着两位农夫,从一旁的灌木丛中飞快奔来,见众人深陷狼群也是脸色大骇,连忙上前帮忙。

两位农夫都是庄稼人,平日来也靠打猎为生,吴度给了他们一笔钱,山里人勇敢无畏,手持猎枪,随手两炮,就干掉了野狼。

“有救了!”

众人见猎人上山,欣喜如狂,个个都是面色潮红,兴奋不已。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也是令的狼群的攻势有些减缓,纷纷从中心处撤退,然后集中在营地正前方。

满地的狼尸躺着鲜血,空气之中弥漫着阵阵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道,别说这些尚未踏足社会的学生,就连活了半辈子的成年人,见到此情此景,也忍不住心中发寒。

损失了这么多弟兄,剩下的狼群非但没有愤怒,反倒显得十分平静,舌头舔着钢铁般的狼牙,摇头晃脑的站直着身子,活像是一排忠诚冷血的侍卫。

“金同学,有猎枪掠阵,你我可以收敛点了!”曾晴瞧着那两个猎人,浑身上下都沾满了血意,枪法又极准,可见是常年打猎,经验丰富的老手。

“不对,这些狼有问题!”

金随缘从小就和山林猛兽打交道,深知这狼群耐力极佳,又嗜血成性,死亡对它们而言,反倒是催化剂,此刻它们驻扎在跟前,以逸待劳,分明就是有所图谋。

人狼隔岸对峙,上百双眼中各种情绪交织着,此刻那两个猎人已经点了火把,在一旁燃起了篝火,全场寂静无声,只有那火焰在黑暗中摇曳着诡异尾巴。

“咚咚咚!”

静谧之中,一股不寻常的波动缓缓渐至,草皮被踏碎,树枝被折断,仿佛一个巨人从远古迈来,一步陷入地下,深沉而又震撼。

“什么声音?”

众人心中一惊,不由自主的就团抱在一起,以彰显团结就是力量的不朽宗旨。

“来了!”

耳边传来细微的震动,金随缘脸色陡变,一把拉住曾晴,朝后方撤离,边走边高喝:“快后退!”

学生早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此刻更是神经过敏起来,尖叫着四处乱窜。

“在上边!”

那两个猎人目光一斜,手中猎枪早已上膛,根本不等看清来者模样,就是放了四枪。

“砰砰砰砰!”

四枪齐头并进,一通扫荡而去,咯吱一声,树头的枝桠被打折,撞在黑影之上,竟是完好无损。

“吼!”

如同猛虎般的狂啸响起,那黑影跃下树来,夜色下,众人凭着肉眼,完全看不清发生了什么。

“该死!”

猎人啐了一口,整张脸都失去了血色,手中猎枪断起,枪把顶着自己的胸口,枪口对外,一口气将枪膛中的子弹打光。

“咻!”

黑夜中,伸出一只砂锅大的兽掌,带着阵阵劲风,从上而下对着子弹爪去。

那猎枪原是来福枪改装来的滑膛枪,尽管威力比不上警用手枪,但也足以打死一个熊瞎子,虎大虫,可在那一爪之下,就成了软豆腐,被生生劈开。

金随缘心中一沉,身子已经飘向两人,一掌将其震飞,反身直上,双拳好似顶着巍峨高山,一旦释放,便如猛虎下山,势不可挡。

“铿!”

拳头和那兽掌在半空相击,声如一枚手榴弹爆炸,顿时烟尘弥漫,灰色蒙然。

巨力贯穿手臂,金随缘只觉虎口一震,平稳的脚下竟是出现了三寸凹槽。

“给我滚!”

眼中似有怒意,金随缘手掌成爪,如鬼魅一般游走而上,瞬间扣住其兽骨,一声大喝,力从地起,竟是将其从空中生生拽了下来。

巨兽顺势撞在地上,兽掌却是十分灵活,猛然向前一推,锋利的爪子刺入地面,滑行五六丈远,方才将身躯稳住。

“金同学!”

“随缘!”

“金大侠!”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众人的心再次悬空。

“没事!”金随缘吐了口气,手掌心却多了三道可怖的血痕,隐隐之中,还能看到其下的森森白骨。

先前那一掌,他完全低估了对方的利爪,那爪子就像是三柄钢刀,坚实冰冷,刺入他的掌中,差一分,就被整个穿透,好生可怕。

而当他看清那巨兽模样时,惊诧,疑惑,忌惮扑面而来,令人窒息不已。

喉咙微微滚动,脸色却成了青。

“这…这是血狼王?”

第八十六章 傲骨独上行

血狼和平常的狼群一样,它们性情凶猛,奸诈狡猾,但论及体型和力量,却远非一般野兽能及。

据传,这种血狼是北方赤狼的后代,每一代狼王都是血狼中的勇士,它们强大,残忍,擅于征伐和杀戮。

有关血狼的记载,金随缘也只在少林的典籍中看到过,普通的血狼,像曾晴这种柔道高手就能对付,可要是遇到血狼之王,只怕踏入悟境的武者也不敢和其交战啊。

“这地方怎么会有血狼?”

金随缘心中百思不得其解,这血狼从古至今,都生活在北方深山,况且血狼没有长途迁徙的习惯,怎会在此地出现?

更令他觉得奇怪的是,跟随其后的狼群不过是普通的野狼,以血狼王那高贵的血统,怎么会屈尊和一群野兽混迹在一起?

“随缘,小心点,那家伙站起来了!”林冬柏见他无动于衷,也是急声道。

巨大的狼身傲立着,平顶足有一米七高,修长的躯体接近一丈,健壮的四肢披着一层犹如钢铁浇筑过的纯黑皮毛,在月光下,透出丝丝寒气和杀意。

这哪里是狼,简直比狮虎还要庞大!

“嗷呜!”

狼群见狼王,仿佛是古代的臣子,集体吼叫,前肢匍伏在地上,对着狼王齐齐下拜。

“这些家伙逆天了么?”

在场的人都是富家子弟,什么新鲜事没见过,看眼前这一幕,纵观古今,他们别说见,就是听都不曾听说过,但此刻却出现在眼前,真是令人震惊悍然。

无论是哪一类,都有既定俗成的礼节和规矩,就像是人对强者,对长者的敬畏,兽也如此,此刻血狼王出现,它就是王者,是狼群的统治者,登高而呼,山林群兽齐拥。

血狼王似乎很享受这种傲视万物的感觉,高傲的头颅抬起,露出一双深沉漆黑的兽瞳,好似拥有了人的头脑,人的情绪,狼王侧目而视,冰冷的寒光掠过,温度骤降,落在众人身上,如被千万冰刀切割,不寒而栗。

“嗯?”

金随缘退后半步,眉头微皱,双目和狼王交汇对视,后者瞳孔陡然一缩,成了一道狭小缝隙,那眼神,让金随缘有种蓄谋的错觉。

“哗啦!”

坚实的兽爪在地上划过,留下三道爪痕,狼王忽然伸出兽掌,方向正对着金随缘,然后十分人性化的勾了勾爪子。

“原来这狼王是冲着他来的!”

“可不是,杀了人家这么多弟兄,能不报仇?”

“让他手贱!”

学生们见狼王盯上金随缘,纷纷从其身旁撤退,就像是在躲避瘟疫,生怕一着不慎,招致灭顶之灾!

正所谓墙倒众人推,先前还被奉为保护神,恍惚之间,却成了众矢之的。

“妹夫的,你们有没有义气?”林冬柏气呼呼的瞪着他们,又是走到金随缘身边:“随缘你别慌,谁走我都不会走的!”

听着那犹如深情告白的词句,金随缘心头一暖,笑道:“它对付不了我!”

“对,金随缘是何等人呀?区区一野狼,怎么会是他的对手!”林耀在不远处冷笑道。

“听林少的意思,也想上前出出风头?”金随缘双眼一眯,诡笑道:”还是说,这狼是你引来的?“

“你……”林耀见他将战火烧过来,脸色一冷,转眼又笑道:“别把屎盆子往本少头上扣,本少不吃这一套!”

“金随缘,我们这里上百条人命可都攥在你手里,孰轻孰重,你应该掂量的出来!”谢天凡也是煽风点火。

遭遇狼群,此事他没料到,但看林耀那副模样,显然出自他的手笔,既然是有意蓄谋的行动,那自然不会真的让狼群大开杀戒。

而金随缘武艺高强,很可能出自古武世家,江湖中人,一向以侠义为先,所以拿人命要挟,逼其就范,这招不可谓不毒辣。

众人闻言都是默然,如今狼群包围这里,狼视眈眈,两个猎人已经失去了震慑力,而现在狼王的目的很明显,只要金随缘过去,就能罢手言和,甚至放他们一马。

谁都是红尘俗人,青春年华下,还有大把的时光没活,怎么舍得葬身狼腹,抛尸荒野?

“你们的命是命,金随缘命就不是命么?”曾晴见众人无动于衷,也是奋然怒喝。

“别吵了!”金随缘沉声道:“带他们下山,立刻回学校!”

“回学校?”曾晴美眸圆睁,不可思议道:“你疯了,你要跟那畜生走?”

这狼王膘肥体壮,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主,再加上四周几十匹野狼环绕着,就算金随缘功夫再好,那也是双拳难敌四手,肯定要吃亏的。

这…这简直是拿自己的命来换众人的啊!

“对!”金随缘瞥了眼身后的众人,他明白,若他不去,这些人都会死,而且他还有自己的打算:“快,现在就走!”

“你真的不考虑考虑?”曾晴一脸冷容的盯着他。

转身朝着狼王走去,金随缘陡然停下脚步,背对着她:“多谢。”

说完,就自顾自的朝着山林深处飞奔而去。

“嗷呜!”

狼王见状,也是发出一道冰冷的咆哮,巨大的身躯一跃,便转头去追。

其余狼群迅速起身,跟随狼王窜入林中,转眼之间,踪迹全无。

“真是个爱耍酷的人!”

见他远走,曾晴心中五味杂陈,回身对众人冷声道:“看什么看,不想死的话,赶紧下山!”

“曾同学……随缘他吉人自有天相,会平安回来的!”柳川山过来安慰道。

“或许吧。”曾晴习过武,自然晓得金随缘这一去,生死渺茫,面露几分无奈:“主任你还是安排学生撤离吧,免得辜负他的好意!”

“金随缘,你可一定要活下来呀!”

柳川山心中怆然,攥着拳头,和幸存下来的老师进行商量,陆陆续续护送学生下山。

“随缘……”

林冬柏蹲坐在地上,攥着拳头,恨意陡生,看着那一张张劫后余生下露出释怀的笑脸,他心生悲凉。

要是金随缘有什么不测,他耻与这些鼠辈为伍!

第八十七章 青狼爪伍德

从树林离开,金随缘一路向西飞奔,纵横树梢藤蔓之间,其下群狼紧随。

“血狼王,你别装傻充愣,快快带我去见你主子!”金随缘在半空高喝一声,身如游龙,随意穿梭,半响便是追上了狼王。

狼王没有回应,继续向前进发,可那狡猾的瞳孔却是闪过一丝幽光。

“轰隆隆!”

不远处,传来一阵巨大的击水声,金随缘凝目望去,只见那山巅之下,有一横断半谷,前些日山中连下暴雨,水如天降,此刻正从谷缝泄出。

激流如云端袭来,素练悬空,状如银河垂地,水珠飞溅,咆哮如雷,如烟似雾。

而在瀑布前,有一两丈见方的巨石,巨石沉于水潭,浮于泥沙,一人独站其上,水花却不浸身,颇为诡异!

从树上一跃而下,金随缘定睛一看,方才观清此人模样,鹰钩鼻,脸颊略瘦,眼眶微微凹陷其中,月光中,双眼却泛着野兽般的血腥之色。

野狼群匍伏着,退到两旁,狼王缓步而行,踏过水潭,最后停在了男人跟前。

这人正是吞鲸帮的杀手伍德!

当日他随林耀回去,就计划暗杀金随缘,苦于无从下手,便让林耀借由露营之说,布下这个局!

“看来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伍德淡漠的望着远处的狼群。

狼王回头凝视着金随缘,又是低声吼叫,似乎是想说些什么。

“悟境高手?”伍德点点头,忽然一笑,整张脸变得无比阴森:“你走吧,他将是我的猎物!”

抖了抖皮毛上的水珠,狼王低吼一声,昂着头颅,便是朝着山谷之中奔去。

“御兽术,你是北方游牧人?”

尽管人类驯服野兽已经有数千年的时间,可血狼王不同,它是北方赤狼的后代,尽管是猛兽,可头脑十分聪慧,甚至能听懂人语,和人沟通,想要驯服它们,绝非易事。

而北方游牧民族本身就和野兽共存于世,长期以往,便逐步衍生出了沟通野兽的兽语。

这些也是他从寺中高僧口中得知,今日一见,倒是新奇的很!

“哦?”伍德闻言眉头微挑,笑道:“年纪轻轻,倒是有几分见识!”

“见识谈不上,只是你做的太明显,用狼群诱使我前来,是不是太小题大作了!”金随缘不置可否道。

“知道是陷阱,还能从容前来,你似乎对自己很有信心!”伍德淡笑一声,脸色却渐渐收敛。

“北方游牧人是能沟通灵兽,但血狼不是野兽,它和我一战,就知晓我的实力,绝不会冒死和我斗。”金随缘看着他,似有讥讽:“凭你,还不足让血狼王替你卖命吧。”

伍德被一语中的,如鹰般的眼神顿生冰冷。

的确,血狼王能为他所用,将金随缘引来,完全是因为御兽术的关系,想要狼王再出手,就有点痴人说梦了!

金随缘见他神情,便知了大概:“搞出这种动静,无非是为了掩人耳目,想必你是为了林耀插屁股吧!”

“一个将死之人,需要了解这么多?”伍德一副轻蔑的口吻,冷冷道。

“或许今天倒下的会是你!”

金随缘嘴角划过一丝笑意,浑身一震,右臂顿时被一股锋利的芒气笼罩,撕裂般的风声在其耳边窜动,整个人犹如一只出山的猛虎,威武不凡。

“悟境小成?”

感受到衣物飘动,伍德脸色微变,当初接手这次暗杀,他根本没放在眼中,至于引狼王,纯粹是为了伪造成一起意外,可如今看来,似乎是低估了对方。

双目一凝,金随缘先发制人,脚下如飓风奔袭,踏水而行,扬起一掌,便是朝着伍德胸口印去。

“无眼小辈,受死吧!”

伍德出入江湖多年,杀人无数,此刻被一少年攻击,杀意陡然升起,竟是以一拳猛冲。

“咚!”

拳掌相接,爆发一道雷鸣巨响,周遭泉水激荡,冠绝天际,竟凝了水柱。

“好浑厚的内劲!”一招发至,金随缘心中冷冽,手指一转,引得三颗水柱急速旋动,抬手便是将其射出。

“咻咻!”

三枚水滴暗器快如飞剑,黑夜之中,恍惚三道透明光束,直穿水柱。

“雕虫小技也敢登大雅之台?”

鹰眼一勾,四处尽收其底,伍德冷笑一声,侧手一抓,满掌击水,对其碾成泡沫。

“不拿出点真功夫,你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伍德此刻就像是一只逗弄老鼠的大花猫,大笑之下,腿凤连动,一脚踢出,空中化出五六道残影,直奔前者腹部而去。

“这家伙,好快的腿法!”

铺天盖地的内劲席卷而来,如长鞭挥舞,占满眼眶,金随缘脸色一变,一跃上空,擎天八踏气力盖世,化为千层大山,翻倒而至。

“嘭!”

破空声下,两人双腿似蛇缠绕,伍德单手撑地,反身一转,整个人如同那入了水的鳄鱼,一旦咬住猎物,就能将其撕裂殆尽。

“扑通!”

身子好似被龙卷风缠住,金随缘右腿失衡,被力挑起,一头掉入瀑布下的泉水中。

高达百米的飞瀑倾泻而下,其声如雷霆降世,震动八方。

金随缘遁入其中,好比是小鱼进了巨浪,泥鳅钻了激流,顷刻间被打的风雨飘摇,四处碰壁。

冰冷的泉水下,藏着无数暗礁尖石,金随缘全身浸水,皮肤裸露,在一道道水流冲击中,不知被割伤多少口子。

刹那间,清澈的水潭里就涌出了一股鲜红之色。

“以为钻入水中就能逃脱?太天真了!”

双眼在水面扫视,见那血水翻腾处,伍德面露残忍之色,纵身跃上,一脚撞入水中。

只听的击水声响,那湍急的水流竟是被刚猛的内劲生生裂开,一分为二,入眼处,一道人影陡然浮现。

“小子,黄泉路上走好!”

伍德手掌成爪,原本干瘦的手指忽然变得尖锐,如一双铁制利爪,内劲嘶嘶作响,犹如金雕捕猎,对着金随缘的命门狠狠爪去。

金随缘瞳孔紧缩,当下双手一合,气走经脉,汇于掌心,顿时,掌风四起,兀自将那分开的水流聚拢。

“嘭嘭嘭!”

水流一聚,内劲便在其中炸开,散出数丈高的水墙。

那利爪刺入水墙中,却是扑了个空。

借着推力,金随缘潜入潭中,从对岸伸出头来,连番猛咳,将腹中积水呕吐出来。

“好险,差点就被开膛破肚了!”

心有余悸的吸了口气,金随缘脸色苍白无比,刚才若不是自己激灵,中了那一爪,不死也要重伤。

他原以为此人是专修腿法的高手,可没料到,其爪法更甚腿法几分,出手之快,角度之刁,用心之狠,绝非一般武者能及。

这家伙的武学,完全是为了杀人而准备的!

从岸上爬起来,金随缘整个人摇摇晃晃,手臂,大腿,腹部,甚至脸上,都挂满了血痕,若平常的割伤,倒也无大碍,可水潭中泥沙混杂,水草密布,渗入伤口中,便会感染,麻痹神经。

武者对决,稍有不慎,就会有性命之忧,更何况对方实力在他之上,一旦行动有所迟缓,露了破绽,死期怕不远矣!

而且爪法为近,与其和他肉身相搏,不如以长打短,攻其软肋!”

金随缘心中明了,手取一枚石头,射断树枝,又是将衣服撕开,将树枝包裹起来,将前端削尖,锋利无比。

“小子,铁剑都破不开我的青狼爪,你还敢用木剑?不如乖乖站着等死,或许我还能留你一个全尸。”伍德见他手持木剑,不禁发出阵阵狂傲大笑。

“是么?”

金随缘冷笑一声,手中木剑疯狂转动,数十道幻影飞舞,一剑绝尘,伴着那激荡起水珠,直刺伍德而去。

剑凤凌厉,呼啸如虎,所到之处,草皮翻飞,劲气四溅,顶风下的伍德面露凶煞,横出一爪,三尺爪芒如寒冰泛白,薄如蝉翼,切肤似剜肉。

“叮!”

两人内劲在半空接触,金铁响彻,脚下各陷半寸有余。

目光一侧,金随缘反身一抖,劲气磅礴,引得木剑顺势而下,直刺伍德右脚小腿。

“有趣!”

眼中冷笑,伍德右脚一开,向上弹起,膝盖一弯,竟是堪堪避开那一剑,右爪如饿狼扑食,血意凛然,直奔前者天灵盖掠去。

一招未成,金随缘点剑而起,内劲灌于剑身,横劈而下。

“嘭嘭嘭!”

剑气纵横,水浪翻飞,碎石崩裂,一片狼藉之地。

伍德双爪何等锐利,迎着剑锋而去,一股巨力倾泻而来,他的中指应声折断,却是将木剑锁在掌中。

“竟能伤到我,我倒是小觑了你!”手指骨裂,伍德非但没有收手,反倒更显凶戾,十爪青筋暴起,干枯的皮肤隐隐多了一层青黑光泽,一手扣住木剑,一手横抓对方胸口。

爪影急速,狠辣无比,金随缘全身血液泛冷,运足内劲,将木剑一抽。

“嗤嗤!”

力由臂生,木剑倒戈而出,身如泥鳅,朝后一滑,金随缘持剑一点,直刺那爪心穴道。

“想废了我,痴心妄想!”

伍德残忍一笑,他外号铁血狼,不光是武学毒辣冷血,更因为这双青狼爪,爪为外道,亦是外家功,所谓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一手狼爪能碎石断钢,岂是木剑能破的?

“破!”

金随缘不以为然,口中轻喝一声,那木剑猛然一划,洒下一片剑影,腰间衣物一扭,如陀螺般旋动,连带木剑包裹的布匹扯下。

“嗖嗖!”

被捆绑的木剑纷纷散开,化为七八根利箭,如闪电般飞矢而去。

“不好!”

伍德见状,脸色陡变,原以为金随缘要以长碰短,避其锋芒,如今却是以长化暗器,出其不意之下,令人防不胜防。

“青狼影!”

右手瞬间松开,双爪蓄力而发,全身内劲通达,刹那间爪影飞掠,犹如万千蛛丝,将胸前的罩门团团护住。

“上钩了!”金随缘心中冷笑,以他的实力,若是强行拼杀,即便能赢,也要付出惨痛代价,所以只能智取。

这伍德招式阴险毒辣,战斗经验也十分丰富,尽管修为和崔绝心想必,还要略输一绸,可却相当棘手。

所以金随缘想出这个方法,用树根树枝合成一剑,一旦解开衣物,树枝便如万箭齐发,如此距离,任凭此人身手矫捷,也难不露出破绽!

“死吧!”

金随缘一个箭步上前,抽过一根树枝,呼吸之间,枝桠尖端已经刺入了伍德的喉咙。

“噗!”

喉咙被贯穿,一口鲜血猛然从伍德腹中射出,溅在金随缘脸上。

“小子你……”伍德口不能言,一张干瘦的脸狰狞无比,好似黑夜中扭曲的恶鬼,双手死死抓住树枝,将其生生拔了出来。

“啊!”

惨叫之下,完好的咽喉陡然浮现出半寸大的血洞,鲜血从口中溢出,又是流入血洞。

见状,金随缘也是皱着眉头,不怕死的人他见过,可能忍受穿喉之痛却是少有,这家伙若不死,日后定成大患!

“嗤嗤!”

正当他准备一掌毙命之时,忽听到林中传来一道破木声,金随缘身躯一颤,只觉林中飘来一层薄雾,四周寒意陡增。

“金随缘,我要你的命!”

伍德单手捂着喉咙,鲜血止不住的四溅,嘶哑的声音,就像是地狱里的勾魂使者,听上去是那般的阴森可怖,令人头皮发麻。

第八十八章 怪物野人

血落在地上,拖出一条血路,忽然之间,阴风四起,血腥味弥漫天际。

“嗤嗤!”

绞肉机般的声音陡然传来,下一刻,一只漆黑的干瘦手臂竟从伍德背后伸出,直接贯穿他的肚子。

伍德眼珠子几乎要跳出眼眶,缓缓转头,入眼处,是一张布满了腥臭的巨口。

金随缘望着眼前那巨口,脸色也显得极为不正常,连连退步。

“咔嚓!”

那巨口一现,便是将伍德的头颅咬住,仿佛一条巨蟒,将其抛到空中,整个吞噬。

骨头崩裂,四肢横飞,血雾喷发,伍德临死前就连惨叫都没发出,身体就已化为乌有,死无葬身之地!

将尸体吃干抹净,巨口竟是快速收缩,凝成一副人形。

怪物身高八尺余,体格壮硕,一张脸一半是人样,一半却早已腐烂不堪,浑身上下披着修长毛皮,胸口之下开了一道裂缝,猩红狰狞,望之生畏。

“这是……野人?”

金随缘常年在深山修行,也听过有关野人的故事,传闻野人乃是山林守护者,其身高大,手脚敏捷,力大无穷,有万夫不当之勇,莫非这括苍山也有!

说不准眼前这怪物的身份,但金随缘却很清楚,这家伙能将伍德一口吞杀,可见其怪力之强。

再者自己有伤在身,体力消耗了五六成,战必落于下风。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心中萌生退意,金随缘也不矫情,趁着怪物没留意,拔腿就朝密林飞奔。

“桀桀!”

那怪物易笑,腐烂的嘴角裂开,发出阵阵森然笑声,双目一侧,竟是紧追而去。

身子滑如泥鳅,金随缘在树间穿梭,手一抓,脚一踏,其影已在十丈之外,这般速度,非轻功卓绝者难以企及。

可怪物双腿奇长,迈开一步,犹如夸父之距,横冲而来,势如破竹。

“嘭嘭嘭!”

林间交错繁密的灌木哪里挡得住这种撞击,顿时间,山野走兽四散逃开,沿路草屑翻飞,树断枝折,不堪入目。

“这怪物的身子是铁打的么?”

顶上,金随缘一边逃窜,一边注视下方情况,山精横冲直撞,浑身上下都被插满了树干,却是不见其血,更无半点倦意。

“咚!”

山精一脚重踏,地面顿时凹陷,庞大的身躯如炮弹一般跃起,在树上穿梭。

“王八羔子,干嘛非要追着我杀?”

金随缘素来文明,此刻却也忍不住大骂一声,翻过一颗大树,他单手一劈,将树干斩断,用力朝后面扎去。

数米长的树干俯冲而下,那怪物双眼猩红,那狰狞的嘴巴再次放大,仿佛一张鳄鱼之口,一下就将树干咬成碎片。

“吼!”

兴奋的吼叫着,怪物修长的獠牙越发冰冷,漆黑的毛皮疯狂滋生,倒竖向外,用力一抖,千万根犹如利箭般的毛皮飞矢而来。

“不好!”

望着那雨滴般的黑丝席卷而来,金随缘脸色一白,随手抓过一把树叶,运动内劲,树叶便浮于掌上,抬手之间,飞花落叶,齐齐飞射。

“噼噼啪啪!”

毛皮何等尖锐,破空而来,一照面,就将树叶打成筛子。

半空之中,金随缘避无可避,只得藏于树干背后,听着头顶传来的疾风呼声,他心肝一颤,若是露面,定然会被射成仙人掌!

毛发钻入木屑,手臂立刻就被刺穿,鲜血溢出,伤口处顿生黑色。

“皮毛有毒?”

见那黑血,金随缘心中大骇,他原以为这怪物是山中野人,可从未听说野人会喷毒的,如今自己被他的毛皮所伤,一旦毒气侵入心脉,那神仙也难救了!

这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桀桀!”

正当他准备运功将毒血逼出时,怪物的笑声已至。

俯视而下,怪物的手臂陡然伸长,欲将金随缘抓到跟前。

“休想!”

强忍一口气,金随缘反身拍出一掌,将其手臂挡在身前,自己却从高空掉落。

怪物一手落空,气的跳脚,陡然从树上跃下,直追而去。

先前和伍德一战,已留了伤口,此刻毒素进入血液,尽管被封住穴道,可双臂已经渐渐失了知觉,金随缘从半空垂落,期间根本无法动弹,后背接连撞在树上,一片血肉模糊。

“噗噗!”

鲜血不要钱似的向外吐,金随缘只觉体内翻江倒海,五脏六腑像是进了洗衣机,被搅成乱麻。

真的要死了么?

心中苦涩默念,他已无力奔逃,只能看着上面的怪物离他越来越近。

“哈哈!”

一个男人从林中深处走来,他蒙着面,口中发出阵阵大笑声,笑声之中,一股寒气从其周身爆涌而去,刹那间,寒光四溢,震颤山林。

“吼!”

怪物见寒光涌现,仿佛人遇到了鬼,发出滔天的惊恐声,也不顾眼前的美食,返身便朝瀑布飞遁。

“不要逃了,死吧!”

男人大笑之下,只见那寒气翻涌,化为一道白雾天网,对着怪物狠狠印下。

怪物大骇,撒腿就跑,却被那寒气横空困住。

“嘭!”

微微用力,寒光冲天而起,可怕的寒气从半空垂落,巨响之下,阴风四散,怪物顷刻已成了一具冰雕,然后一片片凋落成了一滩血水。

金随缘疲软的倒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对男人道:“多谢前辈出手相救!”

“在下在山中修行,路过而已。”男人笑道。

“前辈修为高深,不知高姓大名?”金随缘问道。

“哈哈…”

男人继续大笑,并未回答金随缘的问题,然后朝着山林深处缓缓走去。

“前辈,你…”

毒素侵入手臂,金随缘脸色如同白纸,牙缝吸了口冷气,只觉腹中一阵剧痛,此时他是没心情理会别的,强撑起身子,双脚像灌了铅水一般,每走一步都踉踉跄跄。

可还没追上那男人,人影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金随缘,你在哪儿?”

“听到就回句话!”

耳畔忽然传来两道疾呼声,金随缘闻言不由一喜,捡起地上的石子,用尽全力,便朝着密林射去。

“噔!”

石子打在数丈外的树干上,发出一道闷响。

曾晴和林冬柏当下一惊,拨开草丛一看,却见一赤裸少年坐在地上,连忙跑将过去。

“随缘,我就知道你福大命大,没这么容易死的!”林冬柏欢喜之色,溢于言表,赶紧将金随缘扶起来。

此时的金随缘早已没了先前的风姿,满身伤痕和血污,全身疲软如泥,就连呼吸都变得极为困难,看上去很不乐观。

曾晴心中激动,却见前者面色发白,嘴唇发黑,双只手臂僵硬如石,顿时大骇:“你中毒了?”

“此事说来话长,先将我……”金随缘话未说完,猛地吐出一口黑血,溅在林冬柏的外衣上,竟是腐化成了一个大洞。

“啊!”林冬柏吓了一跳,三下五除二将外衣给扒了,丢到地上:“这血……这血太可怕了!”

“带我去见你外公!”金随缘用手捂着嘴,黑血不断从其指缝中溢出。

“明白!”

林冬柏也不怠慢,背上金随缘,就往山下跑去。

第八十九章 祛毒

就在两个小时前,柳川山已经将生还的学生护送下山。

而临走前,曾晴和林冬柏却执意留下,准备接应金随缘。

所以两人从山下叫了一辆出租车在山腰处待命,自己进了大山寻找,如今三人平安归来,就坐车连夜兼程,返回施今墨的别墅。

“外公,外公在么?”林冬柏将金随缘背到客厅。

“谁在外面大呼小叫的!”

从书房里传来一道喝声,施今墨打开门,片刻就到了客厅。

“金少侠?”施今墨低头一看,就看到金随缘浑身是血,好像涂了泥浆一般,大惊失色:“冬柏,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本来是去括苍山露营,结果被狼群袭击……”林冬柏不敢隐瞒,只好一五一十将当晚发生的事情全盘说出:“他独自一人跟狼王而去,等我找到他时,就已经这样了!”

“真是人心不古,金少侠舍身救人,居然落得这个下场、”施今墨闻言,脸上就好比多了层冰霜,比起外面的寒风更让人颤栗。

“也罢!”施今墨好歹也是江湖名宿,叹了口气,收起了心思,淡水无波道:“去药室取一枚红顶丸来!”

“是。”林冬柏点点头,转身去了药室。

施今墨见还有一女娃,便笑道:“这位应该是金少侠的同学吧!”

曾晴也听说林冬柏的外公是位名医,今天一见,老者气势惊人,仙风道骨,的确是个不得了的人物,所以连忙恭敬回道:“我叫曾晴,是海镇的学生。”

“曾姑娘一路辛苦,仲游你就先带她下去休息吧!”施今墨点点头,对仲游道。

“是老爷。”仲游点头,对曾晴道:“曾小姐,这边请。”

“老爷爷,金随缘他…他不会有事吧?”曾晴放心不下。

“没事,既然到了我这儿,就算阎王爷来了,也带不走他的命。”施今墨轻笑道。

“那就好!”闻言,曾晴方才松了口气,和仲游去了外院。

“金少侠倒是风流,这才没几天,就又多了一个红颜女子,也不知我那傻外孙女…”施今墨心中叹息,他本想清儿丫头能把握住金随缘,但现在看来,金随缘的桃花运实在太好了,隔三差五都有美女环绕。

他这一辈子必然会被情债缠身啊!

……

林冬柏从药室取了红顶丸,又是从架子上拿了一个精致的锦盒,匆匆忙就赶到了客厅。

“外公,药取来了。”

“给他服下。”施今墨面色略显凝重道。

林冬柏一愣:“红顶丸是活血通脉的,这吃了,不是加快毒发么?”

“你懂什么,金少侠满目疮痍,要是没有活血之药疏通淤血,一旦经脉堵塞,无须毒发,就会暴毙而亡!”施今墨冷喝道。

林冬柏一脸窘迫,自己在外公身边待了那么多年,也算得上见多识广,居然连这都看不出,真是羞愧。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红顶丸药性刚猛,常人都难以忍受,金随缘伤势严重,本不该用,可反之,用猛力冲击,将经络打通,亦能控制住毒性。

施今墨一言不发,将锦盒打开,里面排着九根大小长短粗细皆不同的金针。

九针乃是战国奇书《黄帝内经》中所记载的特殊针具,九九至极数,每九不一,其长独一。

仲游见他凝神屏气,也是退到一旁,盘坐于地,为其护法。

“仲游,你护住金少侠的足少阴经和双臂七十二腧穴!”施今墨轻声说道,手指一动,一根金针飞掠而上,刺入前者肩井穴。

“嗤嗤!”

青色的气旋在金针末端扩散,一入体肤,周遭的黑气顿时惊逃向后背。

金随缘脸色发白,嘴唇发紫,仿佛置身于千年冰雪之中,颤抖不得温暖,心寒如铁。

“进!”

将那如血的红顶丸弹入他口中,刹那间,一股药力从喉咙泄出,一路向下,好似那获得释放的洪水猛兽,直冲其五脏六腑。

“噗!”

一口毒箭迸射而出,惊得林冬柏和仲游连忙起身。

“给我坐下!”

施今墨一声沉喝,磅礴的内劲碾压而下,竟是将两人生生按在了原地。

随即连取三针,提其右手,外侧有三,刺之三痏,分别是少泽,关冲,商阳穴。

医书有云:人之脏腑经络血气肌肉,日有不慎,外邪干之则病。若施之针,使速去邪,邪去而正自复,正复而病自愈。

金随缘外伤颇重,可致命的唯独这毒素,施今墨深知医道,要是以内劲催之,强行祛毒,只怕金少侠难以承受,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以针法固毒,将其汇聚一处,一举歼灭。

浓烈的腥臭味从金针中散出,空气之中,似乎也弥漫起了淡淡的毒雾。

九针其出,腧穴,十二阴阳经,奇经八脉,尽数封锁。

“龙云吸水!”

双目一凝,施今墨单掌拍在金随缘的后背,青色的芒气犹如一道云彩,横亘其手,飘忽之间,一股恐怖的吸力陡然从中涌来。

手掌缓缓向下,指点于脊骨末端,朝后狠狠一拉。

“咻咻!”

劲风四起,斗大的气流在金随缘的后背凝结,好似一张气化的手,疯狂撕裂皮肤下的毒气。

红顶丸的药性在经脉中扩散,令其体内燥热不堪,浑身发烫,阵阵白雾从头顶升腾。

毒素被两股力量夹击,就像那瓮中之鳖,只好朝后退败。

“来了!”

一旁的林冬柏和仲游见此异动,心中不由一紧。

顷刻间,三十六道经脉若隐若现,黑血从其旁绕道而来,四面八方朝着那大手汇聚,隐隐之中,显出了一幅纹路图。

“出!”

口中一喝,施今墨手掌陡然一收,青光四散,转眼之间,黑血已被剥离体外。

将毒血放入碗中,施今墨方才舒了口气,对林冬柏道:“将毒血放入药室,以曼陀罗和明矾浸泡,再准备一副药浴桶!”

“知道了,外公!”林冬柏点点头,便是将碗端走。

将金随缘放在地上,施今墨抿了口茶:“仲游,你可知十多年前川地伍家被灭门之事?”

“略有耳闻,据说伍家上下数十口人无一幸免,真凶至今下落不明!”仲游道。

“伍家祖上是清朝zlq的旗主,女真族人皆是游牧好手,与群兽共舞,后创了一青狼爪法,招式阴毒狠辣,出必见血,被灭门也在情理之中!”

施今墨面带唏嘘之色,江湖之中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之徒共生,却也分正邪,类似伍家这样,以阴毒功夫行事,必遭正道人士诛杀。

“老爷,你是怀疑金少侠是被伍家人打伤了?可伍家不是灭门了么?”仲游一脸惊愕。

“我也是猜测。”施今墨叹了口气:“你在这里照顾金少侠,一切等他醒来再说!”

曾晴见施今墨出来,也是匆忙进去,一脸焦急道:“老爷爷,他怎么样了?”

“放心,已经安全了,只需调理一番,就能痊愈!”见她花容满是担忧,施今墨也是淡笑。

曾晴紧绷的心忽然一松,展露笑颜:“既然金同学没事,那我就先走了。”

“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娃回去也不安全,仲游,你开车送曾姑娘。”施今墨道。

“是,老爷。”仲游说着,就去车库开车。

之后,仲游就带着曾晴离开了别墅,独留金少侠待在客厅中。

第九十章 冤有头债有主

清早的晨光落在阁楼之中,房间里正放置着一个大木桶。

一少年全身赤裸的坐在木桶中,里面热气腾腾,浓烈的药味百米之内都能闻得到。

五颜六色的草药被碾成粉末,将木桶之水都染成了栗色。

拜伍德和怪物所赐,金随缘身上几乎没有一处是完好的,血痕遍布,深的伤口更有寸长,白骨裸露,惨不忍睹。

此刻泡在药浴中,伴随着热水的翻涌,药力也渗入他的四肢百骸,血液,经脉,骨骼,都得到了滋养。

淤血和残毒一点点从他的皮表排出,金随缘头上大汗淋漓,整个脸都泛起了红潮。

“呼!”

轻吐了口浊气,他缓缓睁开眼,微微运动内劲,刺痛之下,经脉仿佛被挤开了一道口子,气过而张,神清气爽。

“嘭!”

忽然,体内的气穴隐隐崩裂,通了七窍。

“真是因祸得福,又通了一个穴窍!”

淡笑着握了握有力的大手,金随缘能清楚的手臂的经脉渐渐粗壮起来,随之而来,是力量的扩充。

窍穴乃人体命脉所在,依附于任督之间,武者每打通一个窍穴,经脉便是粗壮一分,自然力量也能水涨船高,如今窍穴已通了七个,这苦头也不算白吃。

从木桶中出来,金随缘穿好衣服裤子,便看到施今墨从门外进来。

“金少侠,这药浴效果如何?”

“前辈调的药浴自然是好,一晚上,我的外伤已痊愈了大半,多谢!”金随缘笑了笑,将木桶端到门外,腾出一张茶几,两人席地而坐。

“臭小子,还学会奉承人了!”施今墨笑骂一声,又是正色道:“昨日我看过你的伤势,那爪痕不是那血狼王留的吧!”

金随缘有些悻悻,他并不打算将此事说出去,可在施今墨面前,说谎是没用的。

“算了,你不想说,老夫也不多问,只是这天下武学繁杂多变,一寸长一寸短,各有克星,日后行走江湖,可要多加小心啊!”施今墨见他略有难色,也是摇摇头。

言下之意很明白,就是觉得金随缘现在的功底不深,涉猎又无所专精,长期以往,遇之大敌,只怕性命堪忧!

“晚辈谨记!”金随缘讪讪笑道。

尽管施今墨这话多少让金随缘觉得不服气,但事实胜于雄辩,此番下山,他遇到崔绝心,要不是体内疯血涌动,早他命丧黄泉,这回遇到伍德,虽是光明正大赢了,可也是胜的惊险万分,还差点被那山中怪物给吃了。

想来,要和这群江湖高手过招,并不是件简单的事,一个不小心,并会送掉自己的性命啊!

“慢慢来,习武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施今墨见他有点郁郁寡欢,心道是自己的话说的太重了,毕竟金随缘还年轻,这般年纪,少不了狂傲自大,要是因为自己这番话,挫伤了他的锐气,可就事与愿违了。

“正如前辈所说,天下武学,皆有克星,晚辈能胜半招,保住这条命,也只是运气罢了,看来,日后晚辈要走的路还长着很。”金随缘笑道。

“你能这样想就对了。”施今墨点点头,赞赏道。

伸了个懒腰,金随缘走出阁楼,漫布于竹林间,听着耳畔传来的竹叶的沙沙声,心境顿生安寂,甚至有些沉郁。

这次山中遇险,算是他一意孤行的结果,不过冤有头债有主,现在伍德死了,背后的指使者却依然相安无事,世上可没这种道理!

将那竹叶折断,一抹狠色在他眼中衍生。

“林耀,这笔账也该找你讨了吧!”

第九十一章 雷霆之怒

括苍山一行,海镇中学一共死了三个学生,被狼群咬伤不下十人。

众人返回学校后,全班都是惊魂未定,一整个上午,都是无精打采,浑浑噩噩,仿佛把灵魂都丢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

随行的老师无一例外,去了会议室准备开会,要是遇险,倒还有得隐瞒,可现在出了人命,纸是包不住火的,除了要把学生遗体送回来,还要安抚家长,以及后续的赔偿工作。

更重要的是,一旦此事被闹到了媒体sh镇中学必将遭到教育局的调查,甚至社会舆论的批判,届时,学校声誉就会一落千丈。

而在三班,数十个学生都坐在位子上,满脸的落寞,对于他们而言,这次的事故实在太过沉重。

“林冬柏,你和曾晴后来有找到金同学么?”一些男生见林冬柏一言不发,也是小心问道。

“哼,在山上个个都置身之外,现在安全了才想起他的死活,你们还真是仁慈!”林冬柏冷笑一声讥讽道。

那几个男生被说的满脸通红,毕竟当晚的事情,的确是他们做的不地道,可回头想想,一个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面对生死抉择,哪里会有理智?

如今能够得活,作为一个人,他们良心有愧,所以才会来打听救命恩人的下落。

林冬柏见状,心中冷笑更甚,什么大义,什么大仁,在自己的小命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于是转过头,不在多说话!

而在校门口,一个少年缓步而来,越过学校前的水池,他驻足而立,抬头望向三楼的教室。

林耀此刻正和小弟们趴在窗口抽烟,和其他人不同,他今天格外意气风发,春光满面,像是中了五百万大奖!

“耀哥,那姓金的小子八成是被狼群给撕了,真是痛快。”阿平一脸谄媚道。

“谁让他惹到了不该惹的人。”林耀淡笑一声,于是告诫道:“不过你们也不要太高兴了,免得路出马脚。”

在他看来,金随缘功夫是了得,但伍德可是出了名的凶残,而且有狼王相助,胜负已经没了悬念,可令他奇怪的是,今天他给欧阳公子打电话,结果伍德还没回去。

再说这回旅游死了人,作为学校三大股东之一,表面上他还是要装出一副痛心的模样,好让别人不要把注意力转移到他的头上。

“还是耀哥英明。”阿平咧嘴一笑。

“对对,耀哥智比天高,旷世绝伦…”其他小弟见阿平拍马屁,也是纷纷跟进,典型的马后炮。

所谓“千穿不穿马屁不穿”,君子难逃美佳句,何况林耀离君子还差十万八千里,这马屁拍的他是不要不要的。

“说得好,本少喜欢,重重有赏!”舒畅大笑之下,林耀也是不惜吝啬,掏出十几张票子。

“谢耀哥!”

林耀狂喜,夹着香烟,猛吸了一口,低头而视,下一刻,他的脸好似那被酱油泡过的猪皮,铁青又漆黑,整个凝固在一起。

“金随缘?”

差点被一口烟给呛死,林耀双眼瞪得老大,正巧和那眼神对上,一股寒冰般的气流侵袭全身。

金随缘站在下面,忽然一笑,嘴巴动了动,像是在说什么,然后迅速消失不见。

“不可能,这王八蛋不可能活着的?”林耀大脑缺氧,脸变得煞白。

“耀哥,你怎么了?”小弟见他神色慌张,如见了鬼魅,也是纷纷上前。

“这小子是来报仇的,走,赶紧走!”

林耀不傻,刚才虽然听不清金随缘在说什么,但那眼神,分明含着杀气。

此地不宜久留,他赶紧跑出教室,想要从右侧走廊逃离,可人还没越过走廊,就被金随缘拦了下来。

“林少匆匆忙忙是要往哪走呀?”

“我……我去上厕所。”林耀眼神紧张道。

“上厕所?”金随缘嗤笑一声:“想当初我刚进学校,你就给我在厕所下了套,这次要不一起算?”

“算什么?我和你无怨无仇,没什么好说的!”被那股气场笼罩着,林耀背后冷汗直冒,却还是故作镇定。

“不愧是豪门阔少,这份胆气倒是值得金某人学习!”

金随缘冷笑,缓步走到他身边,搭着他的肩膀,两人一同绕进了教室。

“重大新闻,重大新闻,金大侠回来了!”

“金随缘?他不是被狼群吃了么?”

“谁说的,金大侠武功盖世,几只小狼奈何得了他!”

“别废话了,赶紧去看看吧!”

走廊上的学生来来回回,早就将消息传开了,一时间整个学校都沸腾了起来。

十一班的人更是一个个惊骇不已,这些天他们失魂落魄,或许是惊吓过度所致,可更多的是良心上的不安,如今听到金随缘回归,都是激动死了。

“他怎么下地了?这太胡闹了!”

林冬柏双眼瞪大如牛眸,那天他送金随缘回去,这家伙可是只剩下半条命,浑身上下,皮开肉绽不算,骨头也断了不少,堪称八级残废,怎么又回来了!

他不会是想……

“不好,要出事了!”

脑中一个激灵,林冬柏似乎预感到什么不好的事,连忙起身,朝着外头跑去。

此刻,一班的门口,已经是挤满了人,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条黑色的洪流。

教室中,林耀胆战心惊的靠在桌子边上,被那冰冷的眼神盯着,感觉仿佛被逼到了墙角。

“说说吧,此事该如何解决?“金随缘搬了张椅子坐下,淡淡问道。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林耀心里一虚。

“不懂?”金随缘好笑一声:“天底下还有你不懂的事?”

“金随缘,别以为你仗着好身手,就能为所欲为,这里是学校,闹大了,你也没好果子吃!”

阿平和几个小弟受了林耀的好处,此刻也表现的忠心为主,纷纷站出来,目光狠辣的瞪着金随缘。

“主人没发话,狗倒先急了,真是有趣!”金随缘冷眼一瞥,一阵凌厉腿凤如芒刺背,顷刻已到阿平面前。

“咻咻”

头发好似被飓风席卷过,朝后倒竖,阿平吓得脸色煞白,不由裤裆一湿!

“这就吓尿了?”

摇头一笑,金随缘连出三腿,化为一道残影,将众人踢出班去。

“林耀,你做梦都没想到,我能从狼嘴中脱身吧?”金随缘冷冷道。

“伍德那家伙和你说了什么?”林耀战战心惊。

金随缘吐了口气,神情变得极为诡异:“死人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你,你把他给杀了!”

林耀脸色大骇,伍德在江湖上也算一号人物,欧阳公子对他更是倚重有加,要是真被金随缘杀了,那他自己也脱不了干系。

“看来他真是你雇来的!”金随缘起先只是怀疑,所以将他一军,没想到林耀的心理防线如此薄弱,一下就塌腰了。

“是又如何,伍德是吞鲸帮的人,你杀了他,欧阳公子不会放过你的!”

林耀胸口一闷,反倒大笑起来,既然把纸捅破了,不妨将欧阳公子拖进来,谅这小子如何厉害,在欧阳公子面前,也要低头。

“吞鲸帮?”果然,金随缘闻言,眉头不由微皱。

“知道怕就行,识相点就马上离开,以后见到我说话客气点,懂了么?”

见他神情微变,林耀眼中一喜,心道吞鲸帮这道免死金牌的确好使,所以龟缩的身子立刻挺直起来,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金随缘肚子里冷笑,这家伙是耗子腰里别了杠枪,起了打猫的心思,可他忘了,这枪不在他手里,而在自己手里。

伸出手,一把扯住林耀的衣领,将其提到自己身前,金随缘淡笑道:“面对杀自己的人,你觉得我会手下留情么?”

“你……你不怕吞鲸帮找你麻烦么?”林耀浑身发颤,心都要被吓停了。

“放心,我会去找他们的!”

金随缘笑容凝固,手掌一松,攥成拳头,狠狠打在前者胸口处。

“嘭!”

一声犹如铁锤击地的闷响下,林耀整个人从地上倒飞而起,一头撞在墙壁上。

“啊!”

过惯了锦衣玉食生活的公子爷,哪里受过这等痛楚?内劲冲入经脉,几乎是从里面将肌肉撕裂,一口大血混合着碎牙,陡然从其嘴里吐出。

“体格还不错,看来还能玩一会儿!”见他苦苦支撑,金随缘笑意更甚,缓步走去。

“不要,不要过来!”

林耀的额头凝满了汗珠,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若不是他学过点武,刚才那一拳下,他就该进手术室了,见金随缘步步紧逼,仿佛一只恶魔要将他吞噬,眼中充满了惊恐。

“害人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怕过?”

双眼含煞,金随缘又是将他脖子掐住,手臂一扭,宛如抛气球般将其抛飞到窗外。

“嘭嘭嘭!”

玻璃窗被撞的支离破碎,林耀整个人被丢到了走廊上,手臂,身上,大腿,都被扎满了玻璃片,鲜血淋淋,看得人一阵恶寒。

金随缘从教室出来,一脚踏在他身上,而教学楼的动静早就传到了会议室,大批正在开会商量对策的老师闻风而至。

“这位同学,你是哪班的,居然敢在学校行凶?”三班的班主任一过来,就见林耀那副狼狈样,顿时大怒喝道。

“不该管的事别瞎管,免得惹祸上身!”金随缘声音冷如寒冰,一个眼光射来,简直像个凶神。

柳川山远远就看到金随缘的身影,心中也是大喜,可在山上见识了此子的厉害,赶紧是将那老师拉开,上前说道:“金同学,别冲动,有事可以坐下来好好谈!”

“柳主任,听说你们正在开会,来这里干嘛?”金随缘笑的似是而非。

柳川山嘴角一苦,你小子都要在学校杀人了,还开个屁的会呀,不过脸上却不变色:“金同学,你能死里逃生,我以及全体学生,都为之高兴,不过凡事有商量,好歹把话说清楚嘛!”

“对嘛,无缘无故就打人,真当学校是黑社会了么?”

“快说说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金随缘环顾四周,人潮汹涌,每个人脸色都不尽相同,于是他便道:“既然大家想知道真相,那我不妨说说,其实这次括苍山遇险,罪魁祸首就是林耀!”

“罪魁祸首?”

众人闻言,都是惊骇不已,就连亲身经历过的学生都是一头雾水,这遭遇狼群,罪人理应是那些野狼,怎么和林耀扯上关系了?

“山里有狼是常识,可那天伏击我们的狼群却是受人指使!”金随缘蹲身下看着林耀:“我说对嘛,林少!”

林耀脸色煞白,伍德已经被杀,这事要再被抖出来,那他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而现在在学校,金随缘就算有心杀他,也要顾及法律,所以最好就是闭口不言,才能保得小命。

“不说是吧!”

有些不耐的摆摆手,金随缘一脚踏在其小腿上,只听的那骨头断裂的脆响,林耀便像是发疯的野猪,疯狂嘶吼,痛苦难当。

“有骨气!”

赞许一笑,他一手扣住林耀的锁骨,大手一用力,内劲便如一台重型坦克,近千斤之力碾压而下。

“啊!”林耀英俊的脸整个扭曲起来,撕心咆哮:“金随缘,你要杀我,欧阳公子是不会放过你的!”

“你看不到那一天了!”

内劲一催,前者右臂上的经脉瞬间被撕裂,完全被废。

“我说我说,这一切都是我派人干的!”浑身抽搐,林耀终于是顶不住那非人般剧痛,开口大叫。

震惊!

这一刻,在场所有人都已经彻底石化。

括苍山之行,死了三个人,那是他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是他们悉心栽培的学生,可意外在所难免,他们只有在心中悼念,以求死者安息。

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切意外的背后,却是人为的精心安排,这简直是骇人听闻,甚至是令人发指的犯罪!

“林耀,你这个畜生!”

“害死这么多同学,罪该万死!”

“这种人,早应该天打雷劈了!”

林耀平日里霸道专横,学校里的人哪个不是对他恨得直痒痒,不过碍于他校董的身份,以及背后有林家撑腰,大家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可现在是群民激愤,热血上涌,众人皆是怒目而视,骂到浓处,更是对着海镇的太子爷吐口水,场面一片混乱。

“随缘,为民除害,干得漂亮!”林冬柏钻到人群中,也是啧啧称奇,拍手叫好。

曾晴知道林耀不是一般的豪门子弟,要是今天林耀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林家绝对会加以报复,到时候,不仅金随缘有麻烦,就连和他有关的人也会受到牵连。

揉了揉额头,她走过去对金随缘小声道:“收手吧,再闹下去,对谁没有好处!”

“嗯?”

金随缘眉头一紧,有些怪异的看着她,却见那美眸中噙着的坚决之意,心中便明白了什么。

按照他原来的计划,完全可以在半路伏击林耀,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林家震怒,也难怀疑到他头山,更无证据指控他。

可这样一来,那些因他而死的学生,就永无翻案的机会,只能冰冷的死在那座大山。

所以于公于私,他都要惩戒林耀,还众人一个清白公道,为此,他将承受林家怒火也在所不惜!

“主任!”沉吟片刻,金随缘无奈一笑:“通知林家来领人吧!”

“你能这么想就好了!”

柳川山汗如雨下,这些学生可以任意发泄情绪,可作为学校领导,他并不希望发生此事,如今金随缘能明大义,他心中感激。

“好自为之吧!”

看着脚边那形如死人的林耀,金随缘竟有些唏嘘,好端端的富家公子,本可以依着家族力量干出一番惊天伟业,可偏偏为祸其他人,弄到现在这步田地,也算是咎由自取。

瞥了一眼,金随缘也朝着楼下走去,众人见状,连忙避开。

对于今天发生的一切,在他们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而海镇第一大神坛从此刻起,注定不复存在了!

可谁都不知道,真正的腥风血雨,即将拉开序幕。

第九十二章 还众人一个清白

金随缘肚子里冷笑,这家伙是耗子腰里别了杠枪,起了打猫的心思,可他忘了,这枪不在他手里,而在自己手里。

伸出手,一把扯住林耀的衣领,将其提到自己身前,金随缘淡笑道:“面对杀自己的人,你觉得我会手下留情么?”

“你……你不怕吞鲸帮找你麻烦么?”林耀浑身发颤,心都要被吓停了。

“放心,我会去找他们的!”

金随缘笑容凝固,手掌一松,攥成拳头,狠狠打在前者胸口处。

“嘭!”

一声犹如铁锤击地的闷响下,林耀整个人从地上倒飞而起,一头撞在墙壁上。

“啊!”

过惯了锦衣玉食生活的公子爷,哪里受过这等痛楚?内劲冲入经脉,几乎是从里面将肌肉撕裂,一口大血混合着碎牙,陡然从其嘴里吐出。

“体格还不错,看来还能玩一会儿!”见他苦苦支撑,金随缘笑意更甚,缓步走去。

“不要,不要过来!”

林耀的额头凝满了汗珠,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若不是他学过点武,刚才那一拳下,他就该进手术室了,见金随缘步步紧逼,仿佛一只恶魔要将他吞噬,眼中充满了惊恐。

“害人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怕过?”

双眼含煞,金随缘又是将他脖子掐住,手臂一扭,宛如抛气球般将其抛飞到窗外。

“嘭嘭嘭!”

玻璃窗被撞的支离破碎,林耀整个人被丢到了走廊上,手臂,身上,大腿,都被扎满了玻璃片,鲜血淋淋,看得人一阵恶寒。

金随缘从教室出来,一脚踏在他身上,而教学楼的动静早就传到了会议室,大批正在开会商量对策的老师闻风而至。

“这位同学,你是哪班的,居然敢在学校行凶?”三班的班主任一过来,就见林耀那副狼狈样,顿时大怒喝道。

“不该管的事别瞎管,免得惹祸上身!”金随缘声音冷如寒冰,一个眼光射来,简直像个凶神。

柳川山远远就看到金随缘的身影,心中也是大喜,可在山上见识了此子的厉害,赶紧是将那老师拉开,上前说道:“金同学,别冲动,有事可以坐下来好好谈!”

“柳主任,听说你们正在开会,来这里干嘛?”金随缘笑的似是而非。

柳川山嘴角一苦,你小子都要在学校杀人了,还开个屁的会呀,不过脸上却不变色:“金同学,你能死里逃生,我以及全体学生,都为之高兴,不过凡事有商量,好歹把话说清楚嘛!”

“对嘛,无缘无故就打人,真当学校是黑社会了么?”

“快说说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金随缘环顾四周,人潮汹涌,每个人脸色都不尽相同,于是他便道:“既然大家想知道真相,那我不妨说说,其实这次括苍山遇险,罪魁祸首就是林耀!”

“罪魁祸首?”

众人闻言,都是惊骇不已,就连亲身经历过的学生都是一头雾水,这遭遇狼群,罪人理应是那些野狼,怎么和林耀扯上关系了?

“山里有狼是常识,可那天伏击我们的狼群却是受人指使!”金随缘蹲身下看着林耀:“我说对嘛,林少!”

林耀脸色煞白,伍德已经被杀,这事要再被抖出来,那他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而现在在学校,金随缘就算有心杀他,也要顾及法律,所以最好就是闭口不言,才能保得小命。

“不说是吧!”

有些不耐的摆摆手,金随缘一脚踏在其小腿上,只听的那骨头断裂的脆响,林耀便像是发疯的野猪,疯狂嘶吼,痛苦难当。

“有骨气!”

赞许一笑,他一手扣住林耀的锁骨,大手一用力,内劲便如一台重型坦克,近千斤之力碾压而下。

“啊!”林耀英俊的脸整个扭曲起来,撕心咆哮:“金随缘,你要杀我,欧阳公子是不会放过你的!”

“你看不到那一天了!”

内劲一催,前者右臂上的经脉瞬间被撕裂,完全被废。

“我说我说,这一切都是我派人干的!”浑身抽搐,林耀终于是顶不住那非人般剧痛,开口大叫。

震惊!

这一刻,在场所有人都已经彻底石化。

括苍山之行,死了三个人,那是他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是他们悉心栽培的学生,可意外在所难免,他们只有在心中悼念,以求死者安息。

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切意外的背后,却是人为的精心安排,这简直是骇人听闻,甚至是令人发指的犯罪!

“林耀,你这个畜生!”

“害死这么多同学,罪该万死!”

“这种人,早应该天打雷劈了!”

林耀平日里霸道专横,学校里的人哪个不是对他恨得直痒痒,不过碍于他校董的身份,以及背后有林家撑腰,大家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可现在是群民激愤,热血上涌,众人皆是怒目而视,骂到浓处,更是对着海镇的太子爷吐口水,场面一片混乱。

“随缘,为民除害,干得漂亮!”林冬柏钻到人群中,也是啧啧称奇,拍手叫好。

曾晴知道林耀不是一般的豪门子弟,要是今天林耀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林家绝对会加以报复,到时候,不仅金随缘有麻烦,就连和他有关的人也会受到牵连。

揉了揉额头,她走过去对金随缘小声道:“收手吧,再闹下去,对谁没有好处!”

“嗯?”

金随缘眉头一紧,有些怪异的看着她,却见那美眸中噙着的坚决之意,心中便明白了什么。

按照他原来的计划,完全可以在半路伏击林耀,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林家震怒,也难怀疑到他头山,更无证据指控他。

可这样一来,那些因他而死的学生,就永无翻案的机会,只能冰冷的死在那座大山。

所以于公于私,他都要惩戒林耀,还众人一个清白公道,为此,他将承受林家怒火也在所不惜!

“主任!”沉吟片刻,金随缘无奈一笑:“通知林家来领人吧!”

“你能这么想就好了!”

柳川山汗如雨下,这些学生可以任意发泄情绪,可作为学校领导,他并不希望发生此事,如今金随缘能明大义,他心中感激。

“好自为之吧!”

看着脚边那形如死人的林耀,金随缘竟有些唏嘘,好端端的富家公子,本可以依着家族力量干出一番惊天伟业,可偏偏为祸其他人,弄到现在这步田地,也算是咎由自取。

瞥了一眼,金随缘也朝着楼下走去,众人见状,连忙避开。

对于今天发生的一切,在他们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而海镇第一大神坛从此刻起,注定不复存在了!

可谁都不知道,真正的腥风血雨,即将拉开序幕。

第九十三章 四方云动

林耀受伤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林如海的耳朵里。

作为改革后首批下海经商的知识分子,林如海可谓是白手起家,当年他经纬苏杭,辗转到京南来做皮革生意,十多年过去,早已将产业发展到了全国。

而他发妻早亡,膝下只有两个儿子,所以从小就对这林耀百般纵容,更是将旗下的酒店,甚至学校的股份都全盘交给他。

仗着天盛集团的经济实力,以及和欧阳公子暗地里的勾结,林耀到哪里不是呼风唤雨的公子哥,向来只有他打人,没有别人打他。

所以一听消息,他立刻派人,将林耀从学校接回来。

几个保镖小心翼翼的将林少抬到客厅之中,林如海赶紧从内堂出来,却见自己儿子浑身浴血,脸色惨白,口中时有白沫吐出,完全是半只脚踏入棺材的死人!

“是谁,到底是谁干的!”林如海心痛万分,对着随行的人疯狂怒吼。

“爸,这么急着找我回来,发生了什么大事?”

别墅外头,一辆豪车停在绿荫旁,一身休闲装的林瑞慌慌张张跑进来。

“阿耀他,阿耀他…”林如海锤着胸口,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弟弟?”林瑞眉头一皱,只见担架上躺着一个血人,血人被打的面无全非,要不是手中戴着那块他送给弟弟的手表,林瑞决计不会想到这人是他弟弟。

林瑞陷入了愤怒之中,但转眼又恢复了冷静,对林如海道:“爸,不管是谁干的,当务之急是先要将弟弟的伤治好。”

“对对,你们赶紧将少爷送回房间!”

林如海是关心则乱,闻言之下,顿时反应过来,连忙进房间打电话。

没过多久,一位中年男人便是从外门进来。

“葛兄,你可来了,快给阿耀看看!”林如海见男人进来,顿时大喜道。

这男人正是葛天伦,他本是华清门的俗家弟子,十年前,机缘巧合下他和林如海相识,结为好友,以至于后来在林家做了管家,这几年来,偶尔作为林瑞的保镖在俗世中行走。

对葛天伦,林如海和林瑞都是敬重有加,甚至奉若上宾,因为他们都知道,一个武林高手能屈尊当个护卫,那对一个家族而言,是多大的便利。

葛天伦并未拘束,看了他一眼,便是将目光落在林耀身上,然后为其搭脉,忽然眉头一皱。

“葛兄,阿耀伤势如何?”林如海见他神情不对,更是急的满头是汗。

“不瞒你说,二少爷奇经八脉都被人用大力击伤,这倒是可医!”葛天伦说到此处,也是面带苦笑:“可惜,他的腿骨和手臂都已经粉碎,经脉彻底坏死,除非用灵丹妙药,不然这辈子怕都要坐在轮椅上了!”

“什么?残废?”

林如海仿佛是被惊雷轰击,脑子一片空白,他了解自己儿子的性格,若是成了一个残疾,那简直比杀了他还要痛苦。

“灵丹妙药,多少钱,葛兄你告诉我多少钱能买!”林如海双眼血红,这是他最后一根稻草,必须要抓住。

“钱?”葛天伦无奈一笑:“灵丹妙药存世稀少,炼制法门多以丢失,别说钱,就算是搬出金山银山,只怕也难买到呀!”

“怎么会这样!”希望落空,林如海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儿子那濒死的样子,他怒很交加:“凶手,我一定将要凶手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

“在下劝你不要轻举妄动!”葛天伦皱眉道。

“不可能,阿耀的仇必须报!”林如海怒不可遏。

“那人下手狠辣,却颇为精妙,每一招都包含内劲,只伤最为痛苦的要害,显然是个武道高手!”葛天伦脸色冰冷:“而他之所以留二公子一命,怕只是给个教训,并无意杀人!”

“那你是什么意思,让我息事宁人?”林如海冷声道。

“江湖之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二公子之事,自要有个说法。不过当务之急是要找出凶手,到时在下定要会会他!”葛天伦目光略显阴翳,在他看来,江湖事最好江湖了。

“二公子由我带回密室医治,接下来就交给林先生了!”

将林耀抱起,葛天伦身影一动,便如一阵清风,消失在了房中。

一脸铁青,林如海拿起电话,拨打了京南警局的号码。

“是陈副局长么?”

警长办公室,一个身穿警装的男人正在抽香烟,一接电话,顿时将香烟碾灭,笑道:“原来是林先生,来电给我,是有事托办了么?”

京南算不上是大城市,可堂堂警察局副局长,也称得上高官,却对林如海如此客气,可见其关系非同一般了!

林如海没有废话,开门见山道:“我儿子在学校被人欺负了,还望陈副局长能调查清楚,将人带到我面前!”

“谁胆子这么大,敢在京南动林公子!”陈副局长一声怒喝,又是赶紧打包票:”放心,这件事就交给我,保证将凶手缉拿归案!“

“那就多谢陈副局长了!”

林如海道了一声,便是挂下电话,整张脸扭曲在一起,看上去格外森然。

“阿耀,不管是谁,爸爸都会要他生不如死!”

而欧阳泽同样是一筹莫展,正坐在舞厅里喝闷酒。

上次他派遣伍德跟随林耀去杀人,按往常的规矩,一旦事成之后,伍德会在第一时间返回帮派,至少也会回电给他,以确保人员安全。

可这一连四五天,别说人了,就是鬼影子都没回来,仿佛人间蒸发一般,了无音信!

原以为伍德是有事耽搁了,可混迹江湖多年,欧阳泽潜意识里已经有了不好的兆头,伍德或许是回不来了!

京南道上人表面看上去威风凛凛,横行于世无人敢惹,可只有内部人知道,这威风的背后,都是高手在支撑。

这些年,为了扩张地盘,铲除异己,吞鲸帮不知暗杀了多少对手,甚至武道高手。

可想要完成这任务,必须动用一等一的刺客,神不知鬼不觉,让人无从查证。

所以伍德若死了,吞鲸帮就少了一个镇场面的人,这远比少了一块地盘要严重的多!

“该死,伍德到底在搞什么鬼!”脸色不悦,欧阳泽狠狠干了口酒。

“公子莫急,阿德是老江湖,除了隐世门派的高手外,一般人想杀他,可不容易!”一旁的阿彪一脸泰然道。

时代变迁,江湖中人大多数都已趋于平静,当年的快意恩仇,刀光剑影,如今也都被磨没了。

伍德实力不弱,青狼爪阴狠毒辣,威力不容小觑,除非遇到悟境小成高手,否则即便不敌,以他的速度和经验,想要逃跑也非难事。

“话虽如此,可凡事都有万一!”

欧阳泽皱着眉,当年伍德入吞鲸帮,底细他是一清二楚,这家伙树敌太多,别说道上的人排队要取之性命,就连正道人士,也对其虎视眈眈,若真出了事,只怕也查不出来。

此刻,从舞厅外匆匆忙忙冲入一个帮众,见欧阳泽和阿彪都在,赶紧伏地而跪,惊慌道:“公子,不好了,出大事了!”

“出事?是不是伍德有消息了?”欧阳泽陡然起身,双目紧盯那人道。

那人只觉一股寒气从脊梁骨冒上,吞了口口水,连忙道:“不是,是林少在学校被人弄成残废了!”

“林耀?”欧阳泽脸色惊变,厉喝道:“快说,是谁将他打伤的!”

“据安插在海镇的弟兄们说,是一个叫金随缘的少年干的!”那人战战兢兢,一股脑全倒了出来:“此事已经惊动了警局,警队已经发出通缉令,进行全城搜捕!”

“金随缘!”

欧阳泽闻言,手中酒杯顷刻爆裂,化为一滩齑粉,酒水四溅,他却毫不在意。

目光和阿彪交接,两人皆是面露不安之色。

金随缘可是伍德这次暗杀的目标,作为一个杀手,目标还活着,只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杀手没动手,二是杀手已经被目标反杀了!

而如今林耀在学校被打成残废,恰恰证明,伍德很可能遭遇不测,而金随缘则是回来报仇的!

“吞鲸帮怕是有麻烦了呀!”

不祥之兆从两人心底升起,试问,年仅十八就能干掉伍德,这般少年高手,只怕老一辈武者都要望尘莫及,而能够培养出这种武学人才,其家族又是何等底蕴?

杀伍德,废林少,那下一个呢?

“传我命令,召集两百名帮众,不分昼夜,必须要在警察前面找到此人!”

欧阳泽当机立断,警察局那群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若被他们抢先找到人,事情一旦曝光,非但林家没好果子吃,他也脱不了干系!

“遵命!”

那人头皮一麻,慌忙不跌的快跑出去。

第九十四章 精于其道

吞鲸帮和警察局的人马还在四处转悠,金随缘却是一个人漫步在大街上。

重伤了林耀后,他就离开了学校,出了这事,这学怕是再也上不下去了。

“真是蠢!”

金随缘喃喃自语,像在说林耀,又好似在说他自己。

一个富家少爷,不好好享受金钱地位带给他的一切,却故意买凶杀人,而他自己呢,更蠢,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林耀给废了。

出家人以慈悲为怀。

或许慈悲真的让他心如止水,看淡世间种种罪恶,可他心中没有水,只有一团火,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林耀买凶杀他,他认了,但为什么要牵扯三条无辜而又年轻的生命。

那三条生命是因他而死,这是一种债,一种永远无法偿还的债。

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三条生命,金随缘宁愿成为一个阶下囚,宁愿放弃得之不易的上学机会,也要狠狠惩戒这罪魁祸首。

他重伤林耀,对得住自己,对得住天地良心。

虽然做法很蠢,但蠢得心安理得,无怨无悔。

心情十分的乱,金随缘不知不觉走到了小吃街,找了个面摊子就坐了下来。

“老板,来一碗阳春面,一碗牛肉面!”

“好咧,面马上就来!”摊主见客人来,也是笑着一吆喝,起锅下面。

几分钟后,摊主将面端过来,看到香喷喷热腾腾的牛肉面,金随缘早已没了心思想别的事,端过面大快朵颐起来。

京南的菜系独一份,清淡,新鲜,无论卤煮还是清蒸,都必有韵味,相较于大酒店里的特色菜,路边摊才是民间艺人千锤百炼出来的绝品美食。

“面条筋道,入口滑腻,老板好手艺呀!”将肉汤全部喝和精光,金随缘对着摊主伸了伸大拇指。

“小兄弟过奖了。”摊主谦虚一笑,可脸上却是欢喜得意,显然能够被客人称赞,这本身就是种光荣。

“老板,你入行多少年了?”金随缘闲来无事,和摊主瞎扯淡。

“我干了有十五年咯。”摊主一边和面,一边笑道。

“十五年?”金随缘眼前一亮,好奇道:“看你的样子,也才三十出头啊。”

“不瞒你说,我十六岁就出门打工,在江北跟着一位面食老师傅学这学艺,一晃都十五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摊主感慨道。

“能十年如一日,老板这份毅力真是难得。”金随缘认真道。

“什么毅力不毅力,说笑了,不过不是我夸口,这牛肉面的面筋没有个十年八年的功夫,可做不到这个程度。”摊主笑道:“很多年轻人来我这儿取经,但干了几天就不干了,要我说,活不在多,在于精。”

“精通?”

这话让金随缘茅塞顿开,他在少林修行十余年,大力金刚掌,达摩腿,罗汉拳,金刚波若掌,金钟罩都已初窥门径,但每一种武功都算不上登峰造极。

高手对决,讲究的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自然绝技越多,就越有本钱打败对手,可要是你的底牌做不到一剑穿喉的地步,结果就会被人反戈一击。

少林七十二绝技固然是出神入化,诡异莫测的江湖绝学,但金随缘显然无法将其融会贯通,让这些绝技环环相扣,十招化为一招,一招又有千百般变化。

反观那伍德的爪法并非高明,却阴狠毒辣,一招之后又接一招,如潮水翻涌,云卷云舒,和他一比,金随缘只觉自己的手上功夫的确粗糙了不少。

自始自终他就格外专注招式的威力,却忽略了武学最主要的基础,那就是连贯和协调。

好比两个剑客对决,双方实力相当,若有一方剑意决断,另一方足以取之性命。

即便双方力量有所差距,可一旦在招式和变化上有所突破,就有希望招架,甚至反击对手,克敌制胜!

……

此时已入了夜,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的到附近的摊子落坐,吃碗面,喝碗汤,倒是件惬意之事!

可唯独有一桌客人,却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四五人围坐着,一边叼着香烟,一边敲着桌子,十分嚣张跋扈。

而在他们中间,一个女子正坐立不安的拨弄着手指,神色略带惶恐:“几个大哥,旁边有空桌,要不……要不你们坐那边去吧!”

“怎么?这面摊是你家开的呀,坐哪都要你管?”一个削瘦男人闻言,猛的从腰间拔出一把锃亮的砍刀,猛的往桌子上一放。

刀上的寒光折射在女子脸上,顿时令她娇躯一颤,双唇紧咬着,却是不敢发出半点声响。

“老五,别动不动就拿刀吓唬人,人家大姑娘会怕的!”为首的黑衣大汉一手将其按住,把刀子收起来,然后一脸淫秽的盯着女子的胸脯笑道:“小姐叫什么名字呀?”

这几人是附近的小混混,平日里无所事事,所以就拉帮结伙收起了保护费,而今天,几人像往常一样出来厮混,没想到从公交站下来一个美女,他们一路跟踪,才在这家面摊落了脚。

林雪双两股战战,浑身哆嗦,平时她下班都比较早,可偏巧今天有个客户签约,需要准备文档和办理手续,结果一弄就到了这个点,于是寻思着去买点东西填饱肚子,没成想却被混混给盯上了。

京南这些年经济是上来了,可治安一直不太好,商业区人潮繁杂,倒还安全,可这里远离商业区,临近民区,鱼龙混杂,经常有人被抢劫,屡见不鲜。

“安哥问你话呢,装什么哑巴!”老五见她不语,立马叫嚣怒喝道。

林雪双一直安分守己,与人为善,哪里见过这等凶神恶煞之人,俏脸转眼便苍白起来。

都说女人发飙的时候像只老虎,害怕的时候像只小猫。

安哥玩过的窑女不计其数,哪个不是搔首弄姿的高手,但和此女比起来,简直是一坨又脏又臭的屎!

春心大动,邪火陡生,安哥刚要动手,摊主却端来了两碗热面。

“刚出锅的面条,几位请慢用!”

林雪双见店家过来,赶紧抬头,就像是遇到了救星,一脸希冀的看着他。

摊主和这些混混打过交道,绝不是善茬,尽管很想帮忙,可一想到后果,也是缩了缩脑袋,回到锅炉前。

“算你识相!”

安哥得意一笑,又是将林雪双的碗筷拿走,给众人分食。

“你们!”

林雪双美眸圆睁,整张脸竟是布满了怒意,这些家伙骚扰她就算了,居然还这般无耻。

“怎么?大美女是不是饿了?”安哥坏坏一笑,然后将自己吃过的面又推到她面前:“来,大哥是活雷锋,这面归你了!”

小绵羊也是有情绪的,林雪双此刻真想化身为狼,将这些人统统吓走。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林雪双清楚这些人想干什么,所以再纠缠下去,吃亏的只能是自己,倒不如赶紧离开,谅他们也不敢大庭广众对自己动手。

所以直接站起来,对店家道:“老板,结账!”

“来了,一共十三块!”摊主笑道。

从钱包里掏出二十块钱,递给摊主,林雪双接过零钱后,转身就走。

可安哥却一把将她抓住,拉到椅子上,坏笑道:“这位小姐面都还没吃呢,这么急着离开干嘛?”

“我?我家里有事,要马上回家!”

林雪双紧张的要命,俏脸被憋的通红,看的一旁几个混混眼睛都直了,相视之下,那邪恶笑意更甚起来。

“你看夜都黑了,一个女孩子要是路上遇到坏人怎么办,还是我送你回去吧!”安哥露出一个善意伪笑。

可落在林雪双眼里,却是那么可恶和冰冷,简直像野兽盯着它的猎物,欲要玩弄后,再将其丢弃。

“不麻烦几位大哥,我自己回去就行!”林雪双一脸难色的摇摇头,婉拒道。

“哎,这年头好人难当!”安哥不知真假的叹息一声,又是道:“也罢,不送就不送,不过相逢就是缘,这里有瓶酒,咱们六人每人一杯!”

“我不会喝酒!”

林雪双平日滴酒不沾,此时身陷囹圄,更是不敢喝了,果然拒绝。

“不喝就是不给安哥面子,不给安哥面子,就是不给我们面子!”那削瘦男人再次拿出砍刀,一旁的混混顺势吆喝,耀武扬武。

砍刀晃眼,林雪双一个姑娘哪能不怕,她知道这些人都是恶霸,惹急了,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所以心一横,便将杯子放到桌子上。

“这就对了嘛!”

安哥见状也是哈哈大笑,拿过啤酒,可不知何时,一堆白色粉末却突然出现在他手中,顺着瓶口散落到酒水里,然后一脸泰然的拿上来,给每人斟酒。

几人面露淫光,一切尽在不言中。

林雪双接过酒杯,根本没想到这酒水已被动了手脚,一番挣扎后,还是决定将其喝掉。

安哥也是假模假样的举杯,可余光却紧盯着林雪双。

第九十五章 酒里有问题

“别喝,酒里有问题!”

金随缘坐在对面,将这一切看的仔细,这几个混混根本就是有所图谋,居然在酒里下药,当下起身,将林雪双的手臂抓住。

“啊!”

林雪双惊呼一声,手掌一松,酒杯便是掉落在地,摔的支离破碎。

偏头望去,只见一个留着光头的俊逸少年正站在她身边,神色肃穆,清秀中竟泛着别样的魄力。

“哪来的臭小子,找削呢!”老五见状一把抽出砍刀来,刀尖对着金随缘,趾高气扬道。

“你的刀那么钝,削的动么?”被刀顶着,金随缘丝毫不怵,反倒冷笑起来。

“你小子是不是活腻了,居然敢和老子说教?”老五恶狠狠道。

林雪双心神大惧,这些混混的砍刀可是见过血的,赶忙将他拉到一旁:“你快走吧,他们不会伤害我的!”

“不会?”金随缘一阵好笑,冷眼盯着那安哥笑道:“刚才那酒,是被你下的药吧!”

“我好心好意和这位小姐交朋友,怎么会下药呢!”

安哥眼中泛冷,刚才他下药时,动作十分隐秘,这小子是怎么发现的?

“是么?”金随缘似是而非的点点头:“那你就把那瓶酒全部喝光,敢不敢?”

这下,不仅安哥,就连其他人脸色也开始变化,那药可是窑子里的催情药,吃了之后,别说人,就算母牛也要疯。

林雪双好歹在社会上闯过几年,怎么会不知下药的意思,见几人神色飘忽,顿时明了,一想到刚才自己还傻乎乎要将酒喝下,整颗心都冷了。

“我喝,我喝!”

安哥咧嘴一笑,将酒瓶抓起,刚要入口,又忽然转向,将酒瓶狠狠丢向金随缘。

“不知悔改。”

金随缘将林雪双拉到一旁,飞起一脚,将木桌子掀翻,酒瓶撞在桌子上,水花四溅。

“兄弟们上,砍死了算我的!”

安哥一声怒喝,其余几人纷纷响应,他们出来混的,哪个手里是干净的,此刻便摆开阵势,挥刀而去。

金随缘摇摇头,从地上捡起一根筷子,脱手之间,筷子飞射。

“啊!”

只听得一声惨叫,老五的刀直接掉在地上,右手掌心被筷子贯穿而过,鲜血喷涌不止。

“老五!”

众人惊呼,怒不可遏之下,再次朝着金随缘冲去。

“咻!”

两柄砍刀从左右齐齐劈下,金随缘目光瞥着那寒光,身子一偏,正好从两刀之间穿过,双肩顶着两人的胸口一撞,两人便如那炮弹般倒射出去,摔了个嘴啃泥!

“老三,老四!”

安哥双眼瞪大如牛,他在此地混迹已久,哪里看不出今日是遇到刺头了,可头脑一热,依然冲上前去,当面就是一刀。

刀芒迎面而来,金随缘不闪不避,下一刻,他伸出手掌,对着砍刀探去。

“狂妄的小子!”

见他要单手接刀,安哥怒气更甚几分,一张脸狰狞起来,残忍可怕。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那砍刀刚接触手掌,就被一股大力从半空生生截住。

“叮叮!”

就像是刀剑相撞,中间竟迸出几缕肉眼可见的火花,金随缘手掌一震,内劲在刀身上发作,顷刻间,就将砍刀震成两半。

这小子是人么?

看着那刀在眼前断成两截,安哥整个人都傻了,嘴巴张大,仿佛是见到了怪物。

其他人更是惊骇的一塌糊涂,在倒上混的,多少有点本事,用手将刀劈断的他们见过,可像这般将刀震的,却是为所未闻。

内功?难不成此人是内功高手?

一想到小说中飘逸凛然的武林人士,安哥激动的热泪盈眶,赶紧跪地磕头:“大侠,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望您老海涵,放我们一马吧!”

金随缘忽然觉得好笑:“我说你这弯儿,转得倒是挺快的呀!”

“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绿林武林本一家嘛,我要知道是您老,怎么敢放肆呢!”安哥连忙赔笑,那般谄媚模样,倒真像一只装象的癞皮狗。

金随缘可不吃这一套,一脸肃然厉喝道:“废话少话,这次暂且放过你们,下次再滋生事端被我遇到,那砍刀就是你们的下场,听明白了么?”

“是是是,大侠忠告,小人铭记于心!”

安哥闻言,如蒙大赦,当下磕头如捣蒜一般,起身就带着小弟赶紧远离此地,可没走多远,就被喝住。

“大侠还有什么指示么?”安哥浑身冒汗,却强挤出一丝微笑。

“你们是哪个帮派的?”金随缘冷声问道。

“吞鲸帮。”安哥连忙回答。

“又是吞鲸帮?”

金随缘眉头一挑,林耀买凶杀人,雇的那伍德就是吞鲸帮的人,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群烂番薯为祸百姓,扰乱民生,想必吞鲸帮的瓢把子也不是个善类。

“都给我滚吧!”

“谢大侠赐脚!”

被一脚踢飞,安哥拍了拍屁股,赶紧带着小弟撤退。

解决完,金随缘环顾四周,却见桌椅碗筷被自己弄的一片狼藉,无奈的摇摇头,又是走到摊主面前,歉意道:“抱歉,搅了你的摊子,这些桌椅都算在我头上,需要多少钱!”

“小兄弟见义勇为,是做好事,这些桌椅不值钱,不用赔了!”

面摊老板刚才躲在炉灶旁边,看看仔细,这小子身手不凡,连砍刀都不放在眼里,哪敢收他钱呀。

“那哪成,一码归一码,这钱你必须收!”

金随缘淡淡一笑,也不管店家的反应,直接掏出五百元,硬塞到他手里。

愣愣的看着手里的钱,等到面摊老板回头,金随缘已经走了。

“等等我!”

“嗯?”听到背后传来的娇声,金随缘停下脚步。

只见一女子从远处跑来,胸前那丰满在黑色的裙子中上下起伏,清丽的脸庞略显些奔跑后的绯红,看上去格外柔美。

“你平时很少运动吧!”见她气喘吁吁的模样,金随缘若有所思道。

林雪双闻言,脸蛋更加红润,自从离开大学走上社会,每天面对的不是文件,就是方案,忙是昏天黑地,哪里有时间运动?

收了收心思,又是感激道:“刚才谢谢救了我,不然……”

尽管她没有说下去,可任谁都知道结果如何,金随缘心中一叹,当下世道艰难,生活暂且不易,还要受到流氓的压迫欺负,的确辛酸无比!

“你不用言谢,今天就算换成别人,我照样会救,夜深了,你还是赶紧回去吧!”

“大……大侠等等!”林雪双情急之下,一把上前,将金随缘的手臂抓住:“你还没跟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不是什么大侠!”金随缘苦笑一声,目光一瞥:“还有,你的手……”

“对不起,我失态了。”

林雪双见他一脸尴尬,也是赶紧抽回玉手,微微低头,脸像火烧一般,恨不得就地挖个坑将自己给埋了。

不知为何,金随缘看着这比自己大几岁的职场姐姐一脸娇羞的样子,他觉得好生可爱。

“你……你笑什么,我看起来很可笑么?”林雪双眸子一瞄,正巧看到前者嘴角的弧度,不由眉头一竖,嗔怪道。

“这位大姐,你叫…”金随缘淡笑道。

“林雪双!”林雪双犹豫了一下,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雪双,真是个好名字!”

金随缘点点头,刚要继续说话,神情忽然一变,对林雪双道:“天色不早,我也该走了,有缘再见!”

“你!”

林雪双刚欲追上去,却发现天空下起了毛毛雨,恍惚之间,已没了少年的影子。

第九十六章 恭请金公子

这里处于贫民区的范畴,到处可见所谓的烂尾楼,残破的楼房交织在一起,中间只空出一条坑坑洼洼的泥路,小巷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条,金随缘离开后,就转进了一条狭窄的胡同。

天空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落在地上激起水花,漆黑的胡同口里都是被人丢弃的垃圾废品,一股恶臭扑鼻而来,令人难以接近。

悬挂着的路灯,发着昏黄的光,四周万籁俱寂,毫无人烟。

金随缘站在胡同口,耳边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伴随着雨声,那脚步越发逼近,隐隐之中,迫人的煞气仿佛阴云一般滚滚而来。

“几十号人,看来关于我的消息,也让很多人不安了!”

安逸的靠在墙壁上,金随缘脸上满是不耐之色,先前他就感觉到了有一群苍蝇暗中潜伏,方才转入小巷,想看看这群苍蝇到底长何模样。

“哒哒哒哒!”

胶鞋踏地的声音从胡同尽头穿入,灯光下,一群黑衣人封住了入口,其中一人独步上前,示意后方人原地待命。

“对面可是金先生?”为首之人高声道。

“明知故问!”抬头瞥了那人一眼,金随缘悠然自得道:“说吧,找我何事?”

为首之人闻言,脸色不由一暗,随即道:“在下是吞鲸帮四堂主鬼头,特地前来与公子一会!”

“与我一会,真是好笑,我和吞鲸帮素不相识,更谈不上交情,鬼头堂主怕是认错人了吧!”金随缘撇了撇嘴嗤笑道。

当初林耀准备暗杀金随缘,第一个找的就是这个鬼头,吞鲸帮座下八个堂主,分别负责帮中产业,而鬼头负责的西九城鱼龙混杂,干得也都是见不得光的事情,敛财自然也最快。

上次他不过是卖林耀一个面子,才将消息禀告欧阳泽,可谁能想到,本是板上钉钉的鲤鱼,不仅没有见血,反倒将渔夫给弄死了。

所以一接到欧阳泽的命令,鬼头就出动手下弟兄四处寻找,结果在此和金随缘碰到正着。

“先生将海镇弄的天翻地覆,我怎么会认错?”鬼头拱拱手:“实不相瞒,是欧阳公子请先生到吞鲸帮总坛相见!”

金随缘嘴角冷笑:“既然你来找我,想必也知那伍德命丧谁手,一个高手被干掉,还能如此淡定,你家工资还真是海量之人呀!”

这话一出,不仅鬼头,就连身后那几十号帮众皆是虎躯一震。

他们接到命令,自然晓得此番来的目的,不过伍德之死只是推测,毕竟没见到尸体,谁都不能妄下定论,可如今,金随缘居然直接承认了!

“这小子真的杀了伍德?”

鬼头和伍德共事已久,深知其实力,他怎么都没想到这种人物,最后会栽在一个少年手里。

强忍心头的怒意,他和煦一笑:“在江湖混的,过的都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伍德丧命,也只能怪他实力不济!”

“传闻道上的人个个都是肝胆相照,相扶相持之辈,今日看来,也有背后放枪的!”金随缘笑道。

鬼头面露一丝尴尬:“金先生说笑了,我自是实事求是,不过以先生的本事,大可以加入我吞鲸帮,欧阳公子绝对会以礼相待,委以重任的。”

“吞鲸帮庙太小,只怕供不起我这尊大佛呀!”

金随缘淡然如常,可心里却打起了鼓,道上的人向来手段凶狠毒辣,雷厉风行,自己杀了伍德,等于断了其一只臂膀,按照道上一贯的作风,绝对会兴师报复,怎么这会儿居然向自己示好?

“我是诚心相邀,金先生难道不考虑考虑?”被一言拒绝,鬼头的脸色也变得阴沉起来。

“或许你应该考虑考虑,早点离开这里!”

金随缘没有回答,反倒是回头朝着街口望去,只听一阵急促的警笛声传来,大批的警察纷纷下车,正朝这片区域围拢而来。

“该死的警察,居然在这里时候来了!”

胡同外警灯四处乱照,鬼头见状不由暗骂一声,吞鲸帮和警察向来明争暗斗,死在彼此手里的弟兄不计其数,可谓是血海深仇。

不过此行欧阳泽交待过,目的是无声无息的带走金随缘,切不可与第三方发生冲突,何况一旦和警察在此发生巷战,他能逃脱,手底下的人怕是要死绝了才行。

“金先生,警察都是酒囊饭袋,希望不要折了你的名声才好!”反激一言,鬼头转身就带着众人朝着后方撤退。

“临走还不忘给我戴高帽。”

金随缘好笑一声,目光远眺,见那警车开来,竟是主动走出去,站在街道中央,似乎是在等待久违的客人。

正前方,十几辆警车飞奔而来,强烈的灯光将漆黑的街道照的犹如白昼。

“吱吱!”

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阵阵刺耳的声响,一辆桑塔纳从众车中开出,片刻,从车上下来一个娇美女警。

透过光,金随缘看清了那女子模样,淡然的神情忽然变得怪异。

能让他这般头疼的人,除了警花林清儿外,还会有谁?

因为林如海那个电话,陈副局长便是连夜从从三个警队调集来了上百个警队精英,林清儿今天休息,本想着在家里好好睡一觉,结果接到通缉令,火速出警。

这不,连警服都没穿,直接套了一件白色短袖和牛仔裤就出门了。

林清儿大步向前,手电筒照在金随缘脸上,当她看清楚对方时,惊得手电筒差点掉到地上,不敢置信道:“怎么是你?”

“林警官!”

金随缘尴尬一笑,以他的身手,想要甩掉这群警察是小菜一碟,不过废了林耀那一刻,他就知道林家会报复,既然警察出动,与其闹得满城风雨,不如自己想办法解决。

只是他没料到,警局居然派了林清儿来抓他。

看着林清儿震惊的神情,金随缘没有要逃的打算,乖乖的站在原地,似乎在等着她来抓。

“随缘,怎么会是你?这到底怎么回事?”林清儿瞪着大眼。

天盛集团在京南商界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是警局,即便是高层,也会特殊照顾,如今林家出了事,警局首当其冲。

而且上头下了死命令,必须要在三天之内将凶手缉拿归案,林清儿作为警队队长,缉拿犯人责无旁贷,只是她想破脑袋都想不到,这犯人竟然是小和尚?

“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是良好公民,打了人,自然是要接受警方的调查!”金随缘笑得很轻松,很自如,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你个混蛋,都什么时候了,你居然还笑得出来!”林清儿见他面带笑容,竟气得挥起拳头,狠狠打在前者胸膛上。

要是一个正常人,这一拳绝对不好受,不过金随缘体格超凡,愣是半点事没有,倒有点挠痒痒的感觉。

“队长这是在干嘛?怎么和犯人有说有笑的!”

“谁知道,没准是队长看上这小白脸了呗!”

“瞎说什么,不怕队长把你舌头给割了?”

其他男警都站在后面,车灯照在两人身上,几乎看不出动作,只能隐约分辨出轮廓,在他们看来,林清儿似乎和犯人玩起了暧昧,所以三三两两在后头议论不止。

林清儿脸色一沉,转身娇喝道:“都闲着没事干么?给我原地一百个蛙跳!”

“啊?”

众位男警闻言,整个人都垮了,说了句玩笑话就要被体罚,这代价未免太大了吧?

不过被那双泛着怒意的眸子盯着,是个男人都起不了反抗的心思,只好乖乖双头抱头,绕着警车学蛙跳。

“果然是宝刀未老呀!”见那一群威风凛凛的警察集体蛙跳,饶是金随缘一脸肃意,也不禁心中发笑。

林清儿用身体挡住金随缘,然后小声道:“趁现在,你赶快走。”

“走?”金随缘摇摇头:“这里都是警察,我要走了,你怎么交代?”

“别管那么多,你只管走,剩下的我来处理。”林清儿推着他,余光扫着身后。

“让我做一个逃犯么?”金随缘笑道:“做了就是做了,没必要躲。”

“你!”

林清儿真是被气的半死,这小和尚怎么脑子一根筋,不知道变通呢?

打伤了林家的人,还逞什么狗屁英雄,这案子副局长已经下了死命令,一定要严惩犯人,金随缘一旦被抓住,势必要被关起来。

以天盛集团的实力,想要一个人牢底坐穿,简直轻而易举,何况这件事的确有目共睹,金随缘是百口莫辩,想翻案,那几乎是痴人说梦。

离开京南,还有活路,可要留下来,那就真死定了。

“带我回去吧。”

金随缘淡淡道了一声。

“你真的决定了?”林清儿问道。

“死了三个无辜的人,总不能再连累你。”金随缘很清楚形势,这里到处都是警察,林清儿敢光明正大放自己走,那就是包庇犯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带走!”

说不动这木鱼脑袋,林清儿一肚子火,钻进警车里,扬长而去。

“是,队长!”

那两个武警应声之下,便是将金随缘带走,安置在警车后座。

其余武警见林清儿离开,也是长舒了口气,伺候队长,咋比抓犯人还危险呢?太令人心碎了!

半刻钟后,十几辆警车齐齐发动,呼啸着朝着警局飞驶而去。

第九十七章 徐绍卿的震惊

警局为了林耀的案子,忙得是不可开交,本部的警力派出了七成,只留下几十人看守监狱。

“队长回来了,怎么样?没抓到犯人吧!”

林清儿从外面进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警就从大厅走来,见她风尘仆仆,一脸愠色的模样,便是笑道。

此人叫李云,是警局三区分队的大队长,当初林清儿被破格提拔为七区大队长,他就心怀芥蒂,认为此女不过是仗着家里的背景,才捡了个便宜,根本是个不中用的花瓶。

可最近几年,林清儿以雷霆手段,破获多起凶杀抢劫案而声名鹊起,反观李云,则是一件大案都没捞到,反倒被吞鲸帮那伙人弄的焦头烂额,遭到上头谩骂。

这次林如海报案,陈副局长二话不说就将其他区的人马特批拨给林清儿,瞎子都看的出,局长是把宝押在林清儿身上,这更让李云心中愤懑,甚至嫉妒。

所以他巴不得林清儿一辈子找不到凶手。

“抓没抓到人,无须李队长关心,你还是盯着吞鲸帮那群流氓吧!”

林清儿冷眼以对,这李云处处给她使绊子,还在局长面前给她穿小鞋,要不自己激灵,又是有功绩在身,怕早就被他给挤走了,所以没好气的瞥了一眼,就自顾自朝审讯室走去。

李云被呛声,眼中闪过一丝恨意,却很快被压制下来,笑道:“林队长这话说的,抓凶手那是警察的职责,同为人民公仆,战地盟友,你的事我能不关心么?”

林清儿最讨厌这种自吹自擂,满口仁义的伪君子,九龙城虽然混乱,但那里都是花灯酒巷,吞鲸帮盘踞已久,每次警队出动,便像那被惊动的小鸟,一哄而散,这其中若没猫腻,鬼都不会信吧!

被这女人无视,李云气的咬牙切齿,恨不得上前扇她几个耳光。

正当他准备出去的时候,迎面而来一个警察,后头跟着一个俊逸少年。

“等等,这人是谁,怎么从没见过?”李云将人叫住。

“刚抓回来的犯人,听说是与人打架斗殴,正准备带去审问呢!”那人见是李云,也是连忙回答道。

李云将少年打量一番,也是不屑嗤笑:“小小年纪学什么不好,学别人打架,还留着长发,打算去铜锣湾当古惑仔么?“

“李队,我能带他进去了吗么?”男警苦笑一声,这李云平时就牛气冲天,一言不合就把人骂得狗血喷头,甚至监牢的犯人都经常被殴打。

“去去,烦人的苍蝇!”李云一脸嫌弃的摆摆手,就朝着门外走去。

金随缘低着头,从他身边擦过,嘴角忽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我的脚,我的脚好像断了!”

远处的李云刚才还好好的,不知怎么的,双腿竟是猛然跪在地上,好像被截肢了一般,任凭他怎么用力,都无法站立。

“李队!”

刚从外面进来的警察见状,纷纷簇拥上来,二话不说将人抬上警车,就朝医院开去。

……

豪宅中,一个青年正和一个中年男人下棋。

“绍卿,几个月不见你,这棋艺见长啊!”中年男人见棋盘上的黑子将白字围住,也是淡笑道。

“是姨夫你手下留情而已。”徐绍卿笑道。

“你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谦虚,有时候谦虚是好事,不过年轻人该狂就狂,该张扬就张扬,不要太为难自己。”中年男人语重心长道。

“嗯,绍卿记住了。”徐绍卿点点头。

这男人是徐绍卿的姨夫,高富帅的父亲高琛,是个极为成功的商人,徐家和高家本是世交,后来亲上加亲,关系更加亲密,老爷子就让徐绍卿向高琛取取生意经,结果徐绍卿很有做生意的天赋,在京南商界崛起,为此,高深对他也是颇为欣赏。

而一旁,高富帅正呆立着,想走不敢走,想说又不敢说,支支吾吾的,脸都僵成了一块石头。

高琛下了一步棋,瞪了他一眼道:“站没站相,你看看你,都大学毕业了,只知道在外面瞎玩,一点志气都没有。”

“爸,谁说我瞎玩的,我最近不是在炒股么?”高富帅有点委屈道。

“哼,连股市都不熟悉,就敢去炒股,你的胆子看来比我想的还要大啊!”高琛冷哼道。

“姨夫,小帅现在还年轻,让他多历练历练,以后也好少走点弯路。”徐绍卿见表弟被骂的脸青一块白一块,也是打圆场道。

徐绍卿替儿子说话了,高琛的火气也收敛了一些,道:“过几天你就去公司上班,我安排了一个副经理的位子给你,记住了,别出什么乱子,要是有半点不好的风声,我就冻结的你银行卡!”

“啊?”

高富帅听蒙了,冻结银行卡,这银行卡一冻结,那他不就是成穷光蛋了么?

“怎么?不服气?”高琛道。

“没,没…”高富帅哪敢说半个不字,只好呵呵苦笑:“我明天去公司报到。”

突然,徐绍卿的手机响了。

“我接个电话。”徐绍卿道了一声,然后起身走到花园:“什么事?”

“徐少,你让我留意的那个人有麻烦了。”电话那头道。

“怎么回事?”徐绍卿闻言,威武的剑眉立马皱起。

“前些天,海镇组织了学生去括苍山旅游…”那人随后就将自己的消息说了一通:“据说林耀被他当众打成废人,徐少你看怎么办?”

徐绍卿一言不发,默默抽出一根烟点上,狠狠吸了一口,神情十分怪异。

这人是在他道上的眼线,替他留意各种大事小情,金随缘是他一手安排去海镇上学,自然要多加关照,可谁知这才没多久,就出了这种事。

“偶遇狼群!”

“回校复仇!”

“林耀被废!”

……

这一连串的事就连徐绍卿这等见惯了大世面的人也觉得难以置信。

“金兄弟啊,你弄谁不好,非要弄林家的人!”徐绍卿心中叹气,天盛集团财大气粗不说,还有官家背景,在京南几乎没有人敢去惹,这回金随缘不仅得罪了林家,还废了林家二公子,这仇,林家不可能不报。

这次真闯大祸了!

不过反过来想,徐绍卿又佩服金随缘的胆气,有仇不报非君子,林耀敢设计杀人,只要是个汉子,谁都不会吞下这口气!

何况这林耀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人现在在哪?”徐绍卿重新拿起电话道。

“关在京南警局。”那人道。

“这消息很好,回头重重赏你。”徐绍卿笑道。

“多谢徐少。”那人一听有重赏,也是乐开了花。

挂了电话,徐绍卿上了自己的车,朝警局开去。

第九十八章 勾结

警局里,金随缘和林清儿面对面坐着,这场景倒不像是审问犯人,反而像一对情侣坐在咖啡店里聊天。

“我这也算二进宫了吧!”瞧着四周不变的灯光和桌椅,金随缘莞尔一笑。

“亏你还笑的出来。”林清儿非常气怒,美目瞪着他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动到林家人的头上?你不知道林家家大业大…”

“所以我该忍?”

金随缘好笑一声,随后又摇摇头道:“我只知道那人要害我,还牵连了三条人命,三条年轻人的命,他们本应该享受上学的时光,可现在呢?都死了,比起他们,废了林耀的经脉算便宜他了。”

林清儿晓得小和尚脑袋是一根筋,他心里只有正邪,只有善恶,任何权贵和霸道在他看来都是纸老虎,根本不屑一顾,可你要在俗世行走,光有热血是不够的,迫不得已时,也必须要低下高贵的头颅妥协。

林耀买凶杀人,还牵连了三条人命无辜惨死,作为一个警察,林清儿也无比愤怒,也想将他绳之以法,可她明白,这个世界并不公平,别说没有证据指控,就算有,以林家的势力,根本无须理睬这些证据。

而金随缘凭着一颗侠义心肠,就当众废掉了林耀,全海镇的人都看着呢!

“不管你出于何目的,现在弄残了林耀,别说林家不放过你,就算警局这边,怕也会对你下手。”

“谢谢,我想我能应付。”金随缘感激道。

“上头估计已经知道你被抓的消息,等会就来,你好自为之吧。”林清儿看了他一眼,便是出了审讯室。

过了一个小时,走道外忽然响起一阵脚步声。

“金随缘,局长要见你!”几个全副武装的男警站在牢门外,一个打开门,将金随缘带出去。

“局长?”金随缘缓缓睁开眼,心中却是冷意十分:“怕是林家人要见我吧!”

并未反抗,他跟着男警一同出了审讯室。

而在大厅里,林如海正和陈辉聊天。

“陈局长,这次能够抓到伤害阿耀的凶手,全是仰仗你呀!”林如海大笑道。

那天葛天伦点明对方非一般高手,让他千万不要妄动干戈,原本打电话给陈辉,林如海也没抱多大的希望,毕竟用警察来对付江湖中人,那是老鼠逮猫,用错了物种。

可谁知通缉令刚发布出去,还没一天,这凶手就被抓捕归案了,都说警察都是吃干饭的,今日一见,也有吃面条的!

“林先生客气了,为民排忧解难,那是警察的职责,我可不敢邀功!”

陈辉私下里和林如海素有往来,两人早就暗中勾结,官与民便,此番林家出事,他才出动大批警员,为的还不是在这位大财主面前表现表现,以求官途财源顺利,如今凶手归案,更令他心花怒放。

林如海笑道:“陈局长过谦,要是能为阿耀报仇雪恨,这军功章里头,你便占了大份!”

这话一出,陈辉喜色更甚,林氏集团财力惊人,听说跟上头都有关系,这次自己立了大功,日后在京南不上风得风,要雨得雨?

甚至连这副字也有机会去掉!

“副局!”此时,林清儿也从办公室出来,见两人在此,也是走过去。

“林队长,这次你干得不错,成功缉拿罪犯,我会向上头申请给你嘉奖的!”陈辉笑道。

林清儿是罗伟民一手提拔起来的,而陈辉是副局长,表面上和罗伟民和和睦睦,实际暗地里不知道多想将罗伟民拉下马,然后自己上位,不过林清儿替警局立下了汗马功劳,陈辉还是要客气点对待。

“谢副局!”林清儿淡淡道。

“怎么无精打采的?”见她情绪反常,陈辉不由皱眉。

“没什么,只是有些累了!”

要是平日,林清儿或许会高兴,可这次犯人是金随缘,陈辉和林如海亲自过来,就是要将罪名给定了,而一旦定罪,就绝无翻盘的可能。

“局长,人已经带到!”

几个警察带着金随缘走向大厅,一路上,金随缘都是昂着头,目光如炬,那般淡然之态,丝毫不像一个即将被判刑的犯人。

这就是将自己儿子弄残的人?

自从林耀出事,林如海做梦都想要报仇,如今仇人站在眼前,他真恨不得扒其皮,饮其血,方才消除心头之恨。

“小畜生,今天你落到我的手里,我要你生不如死!”难耐一腔怒火,林如海双眼血红,竟是上前一把抓住金随缘的衣领。

第一次被普通人攥住,金随缘一反常态,并未发怒,只是平静的看着他道:“这里是警局,你这么做不合适吧?”

“少威胁我!”林如海和葛天伦相识已久,也学过点拳脚功夫,怒喝之下,一拳就往金随缘脸上挥去。

淡漠冷对,金随缘脸颊一侧,右手将其拳头抓住。

林如海哪里是他的对手,只觉拳头像是被一只老虎钳夹住,向前不得,向后不能,脸色被憋的通红。

“你想干嘛?快把林先生给放开!”陈辉见状,脸色一变,直接是将配枪拔出来。

其他警员动作也不慢,刹那间,十几只手枪齐刷刷对准金随缘的脑袋,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各位对我的待遇是不是太好了点?”金随缘面露一丝鄙夷,这些家伙默许林如海动粗,却不允许自己反抗,还真是应了那句话,官商本一家呀!

不过他傲归傲,可如此近距离下,也难保手枪不会伤到他,毕竟他的修为还没有步入化境,还做不到无视子弹的威力。

手掌一松,一股大力好似潮水,将林如海的身子朝外一推,冷不丁跌坐在地上。

“林先生怎么样,没伤着吧?”陈辉就像一条狗,见主人摔倒,立马上前将其扶起。

“小畜生,今天不毙了你,我就不姓林!”

林如海怒火中烧,眼中一片赤红,头发好像都一根根竖起来了似的,一把抢过陈辉的配枪,欲要手刃此子。

陈辉头上冒汗,这里可是警局,关押犯人是理所当然,可在审判之前,就被枪杀,此事若是传出去,那他这副局长也算是做到头了。

所以赶忙就将林如海抱住:“林先生使不得,使不得!”

“陈辉,别忘了你是谁的人!”被陈辉阻拦,林如海更加恼火,当下一阵咆哮。

陈辉现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你财大气粗,杀了人可以拍拍屁股走,这烂摊子还不是得由自己收拾。

“林队长,犯人认罪了么?”

“他……”林清儿有些为难,可依然点了头。

“很好!”陈辉一笑,既然认罪了,那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处置,于是转头对男警道:“去,将犯人扣押,明日提交法庭审理!”

“是,局长!”

持枪警察闻言,也是身躯一震,从传来的线报中,他们隐约知道了点事情的经过,不过那又如何,得罪了林家,那就是在太岁爷上动土,即便警局不出面,明日,这年轻小伙怕也会死在吞鲸帮的毒手下。

“慢着!”

忽然,门外传来一道喝声。

众人一惊,赶忙回头望去,只见两道人影大步流星的从门外进来,其后十几个门卫个个惊慌失措,连滚带爬的朝着大厅疯跑进来。

“怎么回事?”陈辉一把扯住门卫的领子喝道。

“他……”大口喘着气,那门卫浑身发抖,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吓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废物!”

陈辉一脚将门卫踢开,其他警察纷纷举枪,咔嚓一声将枪上膛,那般模样,显然是将突然出现的人视为了危险人物。

一个高大青年缓步走来,对着陈辉笑道:“陈局长,多日不见,倒是膘肥了不少呀!”

第九十九章 三个电话

一个高大青年缓步走来,对着陈辉笑道:“陈局长,多日不见,倒是膘肥了不少呀!”

“徐绍卿?”

陈辉一愣,作为副局长,他平日也常在商界走动,甚至还拥有一些企业的股份,徐家不仅在京南有很多产业,家中还坐着一尊大佛,而徐绍卿本人也很有能力,年纪轻轻就在商界博得了一席之地。

“我还以为局长贵人多忘事,原来还记得徐某!”徐绍卿一笑。

“徐先生年纪轻轻就有这般作为,想忘记怕也难呀!”陈辉客套了一句,又道:“不知徐先生前来,是为何事?”

“实不相瞒,我过来我为了金兄弟!”徐绍卿幽幽道:“听说陈局长不分青红皂白,就把金兄弟给抓了,是不是太草率了点!”

“这……”

陈辉被说的脸色一白,他之所以答应林如海插手此事,其一是为了前途,其二也是听说这凶手并无背景,可如今徐绍卿亲自上门要人,这不是两边各挨八十大板么?

“绍卿,那小子是你朋友?”林如海冷笑一声:“你朋友伤了我儿子知道么?”

在商场上,徐绍卿自然要喊林如海一声前辈,可作为徐家长子嫡孙,他根本不用给林如海太多面子,毕竟林家背景再厚,也不敢对徐家做什么。

“是么?”徐绍卿笑了笑:“陈局长,金兄弟伤人,实属情有可原,倒不如听听事情的真相?”

徐绍卿明白金随缘有傲骨,有些事不愿意多说,信奉缄默是金,可很多时候,闭口不提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这次招惹上林家和警察局,凭借江湖手段,只能越弄越糟糕。

所以只有将真相大白天下,才能让金随缘幸免于难。

“徐先生请讲!”陈辉现在就想赶紧脱身,哪里还会说个不字。

“金兄弟,你说吧。”高晋看着金随缘道。

金随缘看了徐绍卿一眼,似乎明白了什么,点点头道:“那天学校组织去括苍山,结果晚上遇到了狼群……”接下来他就将和伍德大战一事简单讲了一遍,至于那山中怪物却未吐露出来。

“林耀罔顾人命,我废了他的双腿,已经是很仁慈了!”

此言一出,全场寂静,任谁都没想到一个富家子弟居然会干出这种事情,简直是禽兽不如!

陈辉也是愣在原地,他早就听说林家公子的劣迹,接手案子时却没有进行调查,毕竟以他局长身份,整治个无名小子,还不绰绰有余。

可要是真像金随缘说那样,林耀买凶杀人,还引狼群袭击同学,间接害死了三条人命,那这事就不好办了呀!

“哼,凡事都要讲证据,你说我儿子买凶杀你,证据呢?”林如海冷笑一声,他早调查过这件事的始末,绝对没有翻案的可能。

金随缘眉头一皱,的确,即便他现在将真相说出来,那也只是一家之言,可惜伍德这唯一的证人被那怪物杀死,尸骨无存,否则定能反将一军!

“局长,我去过海镇中学,听在场的同学说,林耀也承认了买凶的事实,这份口供,也许有用!”一旁的林清儿突然说道。

“口供?”林如海哼笑一声,怒视着金随缘:“那是我儿子被人屈打成招,完全就是在泄私愤!”

“你说什么!”金随缘拳头攥起,眼中含煞。

“怎么?打了我儿子,现在还想要打我?好呀,来呀!”林如海见他其势汹汹,不仅不怒,反倒发出疯狂的大笑。

金随缘心中有气,却没被怒意冲昏头脑,这老家伙分明是在用激将法,上当了,那罪名不就坐实了!

“那伍德就是证据!”徐绍卿淡淡道。

“一个死人也算证据?”林如海冷笑:“那你有本事就叫他来作证呀!”

“死人当然来不了,不过那伍德出身吞鲸帮,外号铁血狼,这点想必大家都知道吧!”徐绍卿面无愠色,依然平静道。

众人闻言,皆是面面相觑,警方和吞鲸帮素有纠葛,双方还互有死伤,其中的惨案,多数就是这铁血狼造成的,他们怎么会不知道呢!

见大家神色变化,徐绍卿也是一笑:“据我所知,这伍德在吞鲸帮里独听命于欧阳公子,任何人想要调动这位杀手,怕都要经过他主子的同意吧!”

“你什么意思?”林如海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

“别紧张,我对你林家和吞鲸帮的故事没兴趣知道。”徐绍卿摆摆手:“既然伍德只听欧阳公子的,现在他死了,能够出来作证的,也就欧阳公子一人了!”

伍德是欧阳泽的贴身护卫,这早已不是秘密,伍德身死,若欧阳公子出面作证,曾经指派伍德替林耀杀人,那林耀买凶之事,便是铁板钉钉,下半辈子或许都要在监牢度过了。

这些警察本就和吞鲸帮有过节,明面上不敢得罪林家,背地里却对林家勾结道人的丑事嗤之以鼻,如今出了此事,看向林如海的目光更加多了一丝嘲讽。

“什么欧阳公子,什么吞鲸帮,简直一派胡言!”

林如海有些急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事吞鲸帮也有份,除非欧阳泽脑子进水,才会将真相公布出来。

“徐大哥在搞什么名堂?”

金随缘也是听得云里雾里,伍德是欧阳泽的得力干将,他死在自己手里,吞鲸帮不找自己报仇就不错了,怎么还会来给自己作证?

“局长,办公室来电话,请您接一下!”此时从走廊里急匆匆出来一个男警。

“谁的?”

“说是公安部的人!”

“公安部那边?”陈辉接过电话:“哪位找我?”

“陈局长,小林在你那里过的还不错吧!”对面传来男人的笑声。

“戴部长!”

陈辉听声音,电话差点没给抛飞出去,戴华居然给自己打电话!

“我在燕京听人说陈局长刚刚抓了一个少年犯,可有此事?”戴华问道。

“对对!”陈辉连忙回答,可心里却咯噔一下。

“其他的话我也不想多说,那少年你最好躲着点,否则谁都救不了你!”戴华淡淡的说道,他的语气并不重,但是话语中的威严却是显露无疑。

“戴部长,你说……”陈辉刚要说话,那边就挂了电话,只留下愣在原地。

“嘀嘀!”

又是一个电话打进来。

“是谁!”陈辉正在郁闷中,接起电话就是一阵大吼。

“陈辉,你这副局长是不是坐腻了,也敢对我大吼大叫了?”

“省……高官?”

陈辉再次惊愣,脸都差点绿了,今天自己不是来办案的,是来踩地雷的?

“刚才西北那边的周高官打电话过来,说是你犯了大错,要我好好问问你,我也没功夫理你,自己看着办吧!”说着也挂了电话。

陈辉浑身抽抽,公安部,豫南高官,西北的周高官,三位举足轻重的大人物,竟是同一时间来问这起案子,这绝对不是巧合!

“老子怎么这么倒霉!”

心里直骂娘,陈辉也知道,三位部长亲自来电,意图很明显就是要自己放人,这简直是把枪上膛顶在他脑门,不从不行了呀!

“局长,你怎么了?”男警见他脸色苍白,不由问道。

陈辉摆摆手,又是重新走到了大厅,环顾四周后,方才开口:“因罪证不足,此案暂缓,嫌疑犯可以假释出去了,如有情况,我会派人通知,走吧!”

“陈辉,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林如海此刻就像是被人背后捅了刀子,顿时怒吼起来。

金随缘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他知道林如海和陈辉私下勾结,这次铁定要往死里整自己,怎么临阵倒戈了?难道两人起了内讧?

“林如海,这里是警局,可不是你能撒野乱叫的地方!”陈辉脸色一黑,正色厉声道。

他对林如海点头哈腰,无非是看在钱的份上,没了林如海,他顶多过的拮据些,可今天要是把金随缘给判刑了,那就是得罪省里和公安部的领导,到时他这顶乌纱帽怕都保不住了。

“好你个陈辉,枉我这些年给你送了那么多钱,居然没看出你是这等吃里扒外的小人!”林如海气的脸色铁青,指着他鼻子臭骂。

陈辉现在是被三座大山压着,底子硬的很,也不管林如海的怒吼,摆摆手道:“这人咆哮警局,妨碍司法公正,给我轰出去!”

“是!”

十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调转枪头,对着林如海,将其拖出大厅。

“小畜生,陈辉,你们不得好死!”

林如海的咒骂回荡在大厅中,令的众人唏嘘不已。

“陈局长,你这么做似乎不太合规矩呀!”徐绍卿也是一脸懵逼。

“徐先生不必多虑,林家恶贯满盈,警局早就想清查,这位小兄弟能伸张正义,我们怎么会让他受委屈呢?”陈辉态度立马谦恭起来。

“好吧。”徐绍卿弄不清楚状况。

要知道林如海和这陈辉关系不一般,仅仅凭他的一句话,几乎起不到太大的作用,顶多向陈辉施压,彻底调查这件案子罢了。

可陈辉才接了几个电话,态度大变,居然直接将人放了。

难道有人故意在帮金兄弟?

“陈局长再会!”

拱了拱手,徐绍卿也不久留,带着金随缘离开。

第一百章 囚禁的剑

地底深处,有一个二丈见方的水池,这水池中的水很净,清澈无比,透过池水能看到池底铺满了白色碎片,那碎片含着血色,却染不红池水。

在水池中间,矗立着一柄黑色的长剑,那剑被刀鞘插住,外头裹着七八条铁链子,铁链每一条都重达百斤,犹如蛇一般捆绑着长剑。

这是一柄被囚禁的剑!

也是一柄不寻常的剑!

池水白净无尘,却异常寒冷,丝丝寒气从池水中散发出来,四周的石壁上挂满了洁白的冰晶,在冰晶覆盖下,隐约还能见到石壁上留下的无数道剑痕。

就像曾经有人在这里用剑决斗过!

沉重的铁链,黑色的长剑,阴寒的池水,没有人会想到一处大宅底下还有这等景观。

“咻”

烛光从暗道里慢慢延伸下来,两道影子出现在石门外。

“轰!”的一声,石门升起。

“主人,怎么突然想起来寒潭了?”雪风规规矩矩站在素衣男人身边。

素衣男人正是昔年天宗剑堂的堂主葛无极。

葛无极走下石台,站在寒潭边,若有所思道:“雪风,你知道这寒潭的来历么?”

“这寒潭不是主人您发掘的么?”雪风问道。

“天下有至刚至柔之物,必然有至寒至热之物,这寒潭之水十分冰冷,寻常武者要是踏入水潭中,不出一炷香,便会冻结成一具冰雕,可你猜错了,这寒潭不是我发掘的,而且这潭水本来也不是冰的!”葛无极绕着水潭,目光既炙热又无比忌惮。

“什么意思?”雪风疑惑道。

“这潭水只有一丈深,根本不是什么天然寒潭,之所以这般寒气交加,只是因为池水中的那一柄剑!”葛无极道。

“那柄剑?”雪风还是不得其解。

“那不是一柄普通的剑,而是令无数江湖中人疯狂的至寒之剑。”葛无极笑道:“据传,三百年前,西域来了一位铸剑大师,他听说昆仑之巅有一块陨铁,就跋山涉水去往昆仑采石,结果天随人愿,他挖了一块陨铁,在昆仑之巅铸剑,可昆仑之巅终年大雪,那名铸剑大师一连二十日不断打造,竟在一夜风雪中活活冻死。”

葛无极继续道:“那人死后三年,昆仑山下的药农上山采雪莲,无意之间挖出了铸剑师的尸骨,更令人惊奇的是,尸骨之上还插着一柄剑,一柄黑色的剑。”

“主人是说,这池水的寒气是剑发出来的?”雪风大吃一惊。

“没错,这柄剑冰寒无比,而且天生邪恶,甚至喜欢喝血,自从它被人带下了昆仑山,就在江湖上引发了一场纷争,那是百年前的事了。”葛无极说道:“那池水中埋葬着的白骨便是死在此剑寒气下的武者。”

“那主人是怎么得到这柄剑的?”

“是宗主。”

葛无极负着手,唏嘘道:“二十年前,宗主立天宗门户,他嗜剑如命,曾立下誓言要收揽九州名剑,当时,江湖上的成名剑客比比皆是,相约比斗,胜者就有资格取对方的佩剑,宗主发出邀请函,邀各大用剑高手比剑,三天之内,连战连胜,取得名剑,天越,灵狐,照冥,鸿幽。”

“可他不满足,得知此地有一百年名器后,又赶到燕京,出乎人意料,以宗主冠绝天下的修为,竟然收服不了这柄黑剑,于是命人打造了八根黑金锁链将剑锁在水池中,将地送给了我,后来天宗覆灭,宗主坠崖,生死不明,我就在此地打造了一处宅子。”

雪风吃惊不已,他很早便入了天宗,却对此事一无所知,想来天宗兴衰几个春秋,秘辛倒不少。

“好了,说说正事,崔绝心开口了么?”葛无极问道。

“据他所言,那小和尚身上的玉佩是真的。”雪风皱眉道:“主人,宗主的儿子不是已经死了么?怎么可能还活着?”

葛无极道:“当年宗主不敌八大门派,以身殉宗,门下三堂一众高手死的死,伤的伤,几乎都退出了江湖,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没人知道少宗主的下落,或许他真的躲过了正道人士的追杀。”

“天宗和各大门派结下了深仇大恨,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救少宗主?”雪风道。

“葛无极冷笑道:“赵云生处理干净了么?”

“躲在括苍山,人不人鬼不鬼,真是有愧他的名声。”雪风想起在山中那个黑发野人,满脸的讥讽。

葛无极闻言,并没丝毫动容,雪风的本事他最了解,步入了化境后,江湖上除了一些门派的掌门外,几乎无人是其敌手,就连他本尊,也只有把握战胜雪风,可要杀他,简直难如登天。

好在雪风跟随他二十年,一向忠心,有一个修为不弱于自己的人辅佐,可以说葛无极非常的幸运。

“那小和尚怎么样了?”

葛无极问道。

“他结识了医圣施今墨,似乎和天台山的俗家弟子走的很近,另外他还杀了西川伍家的人,现在吞鲸帮的人正满城找他呢。”雪风道。

“一个毛头小子,本事倒挺大。”葛无极冷笑道。

“主人,要不要和吞鲸帮交涉一下?”雪风试探问道。

“不用,一群乌合之众罢了,正好借这个机会,好好看看这小和尚的能耐。”葛无极道。

“是。”

雪风俯身点头,心却猜不透主人的意思。

要是那个小和尚真是宗主的血脉,那便是天宗少主,尽管天宗分崩离析,门下各堂人心不齐,早已如一盘散沙,可如今古兰玉令再现江湖。

如果少宗主能手持古兰玉令,振臂一呼,天宗心腹弟子必将响应,或许时隔二十年,天宗之威能再临江湖,傲立群雄之上。

而主人一点都不急将少宗主接回来,反倒让他周旋于各色势力之中,那吞鲸帮虽是个不成器的小帮派,但帮中也有几个武者,万一少宗主不慎伤了,那该如何是好?

何况神医施今墨在江湖上颇有地位,一手针法神鬼莫测,更和武当崆峒两派的掌门相交甚厚,少宗主和他走得近,一旦玉璧被发现,势必招来腥风血雨。

主人到底在想什么?

雪风不得其解,但也不好去深究其中的理由,只是领了命就走了。

第一百零一章 拜师

药阁之中,一尊火炉被端放在门槛左侧。

袅袅的淡烟仿佛熏香,透着几丝翠竹之气,少年靠在椅子上,正聚精会神的看着手中的古书。

“施前辈,那件事…”

“不用谢,老夫只是卖了点面子给别人。”施今墨站在架子前,一边走,一边整理柜子里的书籍。

“晚辈闯了大祸,还要前辈说情,晚辈实在是惭愧。”金随缘放下书,一脸歉意道。

“什么祸,什么福?福祸本是一件事。”施今墨笑道:“你替枉死的人伸冤,这并没有错,伤了人,悍然服罪,这也没有错,这是大丈夫该有的行径,只是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金随缘道。

“利用。”施今墨说道:“如今已不是几百年钱那个功夫好就能无法无天的时代了,江湖事能江湖了,可一旦牵涉到世俗中的人,那就要按世俗的规矩办事,想伸张正义,想洁身自好,想独善其身,这都不是件简单的事。”

“所以,你要学会利用关系,这世道,讲得便是一个人情,人情多了,人情大了,别人就能为你办事,为你肝脑涂地。”

施今墨是当世神医,在燕京名声鹊起,是交给金少侠。”仲游走进药阁,对施今墨道。

“信?”金随缘一愣。

施今墨皱眉,从桌上取过一块白布。

“这是……”金随缘见那白布,心中不解,不过偏想之下,就知道这是防备信封上涂了毒汁,恍然一笑:“姜还是老的辣呀!”

“打开就知道了。”

点点头,金随缘用布包着手,将信封拆开。

信上写着:久闻金少侠英名,未能得见,实属憾事,今修书一封,诚邀少侠来府中一聚,畅饮高会,同聊壮语,望君以允,吞鲸帮欧阳泽!

“什么事?”施今墨见他脸色略显阴沉,不由问道。

金随缘将信交给施今墨,施今墨一眼扫过,诧异道:“欧阳泽?他找你做什么?”

“不知,估计是脑子抽疯了,心血来潮吧!”金随缘好笑一声,心里却泛起冷意。

上次在小巷里和吞鲸帮的人狭路相逢,他就知道吞鲸帮不会停止动作,如今欧阳泽修书邀请他过府一叙,不知道想干什么。

“老夫听说这欧阳泽在道上也算个人物,随缘你还是别去了。”施今墨担忧道。

金随缘摆手,沉声道:“不妥,既然他诚心相邀,要是不去,不就说我怕了他了?”

“万一他摆下鸿门宴…”施今墨冷笑,他很清楚这群道上的人为了达到目的往往不择手段,他刚刚收徒,绝对不准这帮匪类对金随缘不利。

“放心吧,谅他也不敢耍狠。”金随缘说到此处,便是停下,眼中闪着精光。

谁吃谁,还没定论!

第一百零二章 内乱

吞鲸帮盘踞京南十数年,四处征伐,铲除异己,几乎是将京南道上的半壁江山都给打了下来。

和一般的道上人靠打打杀杀,赚取保护费不同,吞鲸帮从开始就注资建立了根据地,每收服一个帮派,就会在附近安插一个联络点。

如今,京南东面的娱乐场所,几乎八cd被打上了吞鲸帮的印记,至于赌场,会所,那都是必备产业,无一缺漏。

而其总部则坐落在一处豪华庄园里。

大厅之中,正北位上坐着一白衣青年,东南都摆着三张椅子,六个中年男人端坐其上,皆是一脸的肃容之色。

“各位堂主有话直说!”欧阳泽手指扣着桌面,双目平视而下。

这几位都是吞鲸帮的元老人物,平日里都镇守自己的堂口,少有齐聚的机会,昨日却被欧阳泽以社论帮务为由,召集回总坛。

对于伍德之死,他们早有耳闻,更是震怒不已,毕竟伍德在世,虽没有拜入堂主之位,可身为欧阳泽的边上人,他在吞鲸帮的地位,丝毫不亚于这些元老。

林家二子的死活他们管不着,可伍德的仇却不能忘,如今欧阳泽不仅不报复,还发邀请信示好凶手,这实在无法容忍。

“公子,伍兄弟为帮里征伐四方,更多次救你于危难,此仇难道不报么?”为首的黑衣大汉开口道。

“孙堂主言之有理,伍德对我和帮里有恩,但你们可知,吞鲸帮发展至今,靠的是什么?是武力!”欧阳泽目中若冰:“死了一个伍德,惹上另外一个高手,这笔买卖并不划算!”

“公子这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能杀了伍兄弟的人,江湖上绝对不少,那小子纵有实力,难道还能抵上我一帮之众?”右边一位穿黑马褂的男人不屑道。

欧阳泽面色一沉,自从上代帮主死后,他代管帮务,名义为少主,可早已实际掌权。

年不过三十,他的铁血手段就传遍道上,可即便如此,帮中决策依然需要几大堂主商议,先前伍德未死,外加上**威慑,他的话倒是管用,这现在伍德死了,如断他一臂,这些元老仗着资历,竟开始倚老卖老!

“郑堂主,你这话的意思,是要反对我的决定不成?”

“属下不敢,只是公子一向手段狠辣,要是这次妥协,只怕来日那些无胆鼠辈也要在吞鲸帮的头上动土了!”郑堂主微微欠身,可话中却暗带嘲讽。

其他几位堂主闻言,也是一语不发,显然是站在了郑堂主这一边。

“你们!”

欧阳泽见状,心头不由怒火陡生,拳头微微发紧,刚要说话,就见门外进来一个帮众。

“公子,您请的贵客到了!”

“金随缘?”欧阳泽闻言,当下怒气全消,喜道:“快请他进来!”

那人得令,速速跑回前门,将人迎了进来。

一盏茶的功夫,金随缘便从正宫的小道闲庭信步而来,踏入大厅,见堂下坐着数人,抬头又看向青年,皱眉问道:“欧阳公子?”

“正是!”欧阳泽起身,又是对门外候着的人道:“金少侠远道而来,还不赶紧设坐!”

不过却被金随缘打断:“免了,今日我不是来喝茶聊天的,有什么事就快说吧!”

欧阳泽面露尴尬,摆摆手将人撤走,便笑道:“金少侠快人快语,不愧是江湖少杰。”

“别墨迹了,我没多少功夫陪你虚情假意!”金随缘瞥了他一眼,有些不耐道。

他本就对道上的人不感冒,伍德又暗杀他,更是结了仇怨,如今能来这里,也不过是想看看欧阳泽的意思,如果这家伙还吞吞吐吐,那就没谈下去的必要了。

“乳臭未干的小子,这里是吞鲸帮,还容不得你放肆!”郑堂主大喝一声,顿时间杀意凛然,寒意逼人。

“江湖中人一向讲究上下尊卑,你家少主奉我为宾,你却大放厥词,难不成是想越权?”金随缘冷笑。

“哼,一个外人,胆敢撒野,众位堂主,随我擒下此子!”

为首的黑衣大汉脸色一沉,拍案而起,拳风如虎奔走,威猛刚烈,只朝金随缘打去。

“欧阳公子,这就是你所谓的待客之道?”

金随缘并无惧色,反倒讥笑起来,道上的人做事一向狠毒,想要在此截杀他,也不足为奇,只是他看的出来,这欧阳泽似乎并不打算为他为敌。

“都给我退下!”

果不其然,欧阳泽见几位堂主出手,也是怒不可遏,身影犹如鬼魅,伴着一道锋芒,竟是挡在金随缘面前,一掌击在孙长老拳上。

“嘭!”

**相撞的闷响荡开,孙长老一个重踏,将那力道倾泻而下,地板应声爆裂,化为碎石。

“公子你!”孙长老被一掌震退,面色涨红,呼吸也紊乱了几分。

自从帮主死后,欧阳泽就接管吞鲸帮,这些年帮派发展的如此迅速,有一半都要归功于他,可八位堂主都是帮派的元老,论及资历,人脉,地位,哪一点比不上欧阳泽。

更何况混迹道上,拼的就是谁拳头大,别人怕欧阳泽,多数是忌惮其身边的伍德和**,如此一来,八位堂主从心里更加轻视,甚至居功自傲,自行其事,把帮主令抛之脑后。

可刚才那一掌,却彻底扭转了这种想法。

“悟境小成!”

八位堂主心中一凛,脸色大骇。

“这个欧阳泽不简单呀!”

金随缘站在其后,只觉一股冷意从前者身上逼迫而出,就像是蛰伏已久的蝎子,露出了那尖利剧毒的勾刺,令人生畏胆寒。

“金少侠是贵客,我的话你们听不懂么?”欧阳泽眼中含煞,环顾一周,又是对金随缘道:“一场误会而已,金少侠千万不要在意!”

“有少帮主你护着,自然不会在意!”金随缘不置可否道。

欧阳泽见他毫无愠色,不觉起了几分警惕,然后回到位子上:“这回请金少侠来,一来是目睹少杰风采,二来也是为了三家的恩怨!”

“少帮主的意思,不会是想替林家求情吧!”金随缘有些好笑道:“难道你忘了伍德是死在谁手里,林耀是谁废的,想和解,简直天方夜谭!”

欧阳泽叹息道:“凡事都有例外,伍德的死,我深感惋惜,但混江湖的,哪个不是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生死有命,怪不得别人!”

“这么说的话,少帮主是想尽弃前嫌,准备握手言和?”

金随缘不是傻子,这欧阳泽一上来就和自己称兄道弟,还歌功颂德一番,摆明就是糖衣炮弹,他就不相信,死了一个武道高手,欧阳泽真的无动于衷。

不过令他疑惑的是,在场八位堂主,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要是想杀他,刚才就应该一拥而上,却偏偏被欧阳泽制止。

难道吞鲸帮内部有了动荡?

想到这一层,金随缘脑中忽然灵光一现。

第一百零三章 力战群雄

“欧阳公子,急匆匆找我来所为何事?”

此时,林如海正从门外进来,身边还带着赵天伦,一见金随缘,和气的目光布满仇恨,仿佛喷出了火焰,怒喝道:“小畜生,上次让你逃出生天,这次定要你挫骨扬灰!”

“我的骨头很硬,只怕你的挫磨不动!”

金随缘冷眼以对,上梁不正下梁歪,林如海飞扬跋扈,不可一世,也难怪教出买凶杀人的儿子,真是蛇鼠一窝!

“小畜生,我和你拼了!”林如海厉吼一声。

他就这一个儿子,如今成了残废,原以为能借助警方的力量,将其绳之以法,可没想到,金随缘底子那么硬,连陈辉都倒戈相向。

如今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恨意上涌,林如海竟冲上去肉搏。

“林先生,小不忍则乱大谋呀!”赵天伦见他冲动,也是冷汗直冒,一把将其拉住,开玩笑,对方连伍德都能杀,林如海上去不是被吊打嘛!

”好了,大家稍安勿躁!”欧阳泽作为主事人,眼见双方大闹,自然要来打圆场:“林先生,俗话说得好,冤冤相报何时了,令郎的事说到底还是他不对,金少侠那么做,也不外乎江湖道义,我看你们两家还是罢手言和吧!”

“什么?要我和解?放屁!”林如海闻言,气的那是三尸神都跳起来。

“林如海,你屁的臭不臭我管不着,可要想报仇,我随时恭候!”金随缘冷哼道。

“公子,此子杀我门人,理应报仇雪恨!”孙堂主起身,怒瞪着金随缘。

其余七位堂主纷纷响应,一时间,大厅里杀意涌现,一触即发。

“你们这是要造反么?”

欧阳泽一掌拍在木桌上,将其拍成粉碎。

“几位堂主,帮规第一条就是服从帮主之命,可不要因小失大呀!”

林彪跟在欧阳泽身边最久,自然清楚欧阳泽为何极力庇护金随缘,此刻也是站出来沉喝道。

“规矩是人定的,待我们擒下此子,再向公子请罪不迟!”

孙堂主诡笑一声,当初吞鲸帮创立,半壁江山都是他打下来的,可帮主之位,却落到了欧阳泽手里,他心里早已起了歹心,再加上其他几位堂主暗中与他交往甚密,更令他野心膨胀!

如今欧阳泽不杀仇人,反倒奉若上宾,这就成了一个借口!

“几位,动手吧!”

随着孙堂主的话落下,七大高手一同转向金随缘。

“终于动手了啊!”金随缘心中冷笑,缓缓后退到门外的空地,目光环视,大喝道:“你们谁想要我的脑袋,尽管来取,我金随缘奉陪到底!”

“狂妄的小子,先接我一招!”

郑堂主率先发作,一双肉掌如海浪翻涌,一步踏出,竟是飞身袭去,直奔对方要害。

“来的正好!”

眼中闪动着战意,金随缘大笑一声,身躯一沉,底下石砖应声崩断,腿凤变幻,横扫当空。

“啪!”

肉掌印在腿上,凌厉的内劲激荡出来,郑堂主手臂微微颤动,腰间不知何时晃出一柄小刀,金光一闪,劈斩而下。

眉头一皱,金随缘右脚一偏,身子向后倾倒,手指横出,犹如飞针点刺,撞在那小刀之上。

“叮!”

犹如金铁相碰,巨大的指力将小刀生生震开,郑堂主踉跄几步,方才稳住了身形。

“此子好刚猛的指力!”郑堂主脸色渐渐阴翳下来。

这把金刀是纯金和黄铜打造的,小巧灵便,坚韧无比,如今却留下一个指印,可见那一指的威力。

“郑堂主,你的金刀是放太久生锈了么?连个小辈都解决不掉!”一旁的黄衣男人出言讥笑道。

“有本事你自己上,别在旁边说风凉话!”郑堂主冷眼怒哼道。

“准备车轮战?”金随缘耸耸肩,一副可笑模样:“还一起上吧,省得我一个个去杀!”

“有种,敢在吞鲸帮的地盘耀武扬威,你还是第一个,不过也是最后一个!”

孙堂主目露杀意,将马褂脱下,露出坚实的肌肉,一只青色的鲸鱼纹身平躺他胸前,翘尾而游,威武不凡。

下一刻,他动了!

咚咚咚!

仿佛一辆重型坦克,跑动之间,地面竟起了震感,黄尘纷飞,裹着一层浊气,直冲金随缘而去。

“好快!”

金随缘瞳孔一缩,那拳头已经迫近,当下不敢情轻敌,手掌一转,贴着对方的拳头一压,顿时,一股超乎他想象的力道从手腕灌入,将其打出一丈远。

“小子,身子骨不错,居然没一拳打死你!”见他强接一拳,并未受伤,孙堂主略感诧异道。

“给我挠痒痒的程度而已!”金随缘咧嘴一笑,先前他不过用巧劲将对方的内劲化解,若真要硬碰硬,只怕他的胳膊就保不住了。

“死鸭子嘴硬!”

孙堂主冷笑一声,一脚踏出,跃到空中,犹如泰山压顶一般,一拳印下!

“嘭!”

石砖飞溅,一拳扑空,此刻,对面树顶上,一道身影垂落而下。

“达摩腿!”

一声沉喝,全身的内劲仿佛潮水般涌动,金随缘杀意凛然,力敌千钧,狠狠扫在孙堂主身上。

“找死!”

被偷袭,孙堂主愤怒不已,大声嘶吼下,手臂上的肌肉不断蠕动,仿佛一层钢铸的铜皮,坚硬不催!

“这家伙!”

脚尖如踢到了铁板,金随缘脸色一沉,抵着前者的手臂一跃到肩上,接着双腿夹住其脑袋,整个人向后一翻。

尽管金随缘的体重比不上孙堂主,可若是借助内劲和惯性的拉扯,足以将数百斤的巨石甩飞,更何况人呢!

“啊!”

孙堂主被一股大力席卷到高空,好似一颗炮弹,狠狠扎在了十数米外的高墙上。

“咚!”

高墙被撞的七零八落,无数碎石板砖顺着那人影掉落,转眼就成了一堆废墟。

“孙堂主?”

众人皆是惊骇,孙堂主这些年养尊处优,少有出风头的机会,可论实力,绝对不亚于伍德和林彪,这种人物,竟也抵不过这少年?

“伍德栽在他手里,死的不冤!”

欧阳泽脸色动容,他请金随缘来,名义是想和解,甚至结交,可不排除想要借他之手,肃清帮会中的老人。

不过眼下事情发展,已经超过了他的计算,若金随缘还有后手,将堂主杀个精光,吞鲸帮元气大伤不说,只怕他也会被牵连。

所以他必须有所选择才行。

第一百零四章 反叛

外面的帮众也早早察觉到了里面的动静,纷纷涌入广场,一下子,吞鲸帮总坛都乱成了一锅粥!

郑堂主见势一喜,立马下令道:“吞鲸帮帮众听着,此人杀了伍德,打伤孙堂主,谁杀了他,升为第九位堂主!”

“第九位堂主!”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吞鲸帮的人马遍布京南,少说有一千人,平日里靠着帮会的救济,日子也算能过,可毕竟是下层人员,想高升谈何容易,现在郑堂主放出话来,那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上百人蜂拥而来,将金随缘团团围住。

“凭他们几个可不够看!”金随缘瞥了一眼,丝毫不以为意。

“兄弟上,杀他就能平步青云了!”

“对,为伍德报仇!”

四周喊杀声此起彼伏,一浪接一浪,震耳欲聋。

“你们都给我退下!”

欧阳泽怒火中烧,一声大喝,其声如猛虎下山,竟是生生将众人的气息浇灭。

“众位堂主听令,公子已被此子蛊惑,难分事理,赶紧将其送回后院,不得有误!”郑堂主不管不顾,执意而为。

“是!”

其余堂主早就一气连枝,此番正好借机将欧阳泽轰下帮主之位。

“由我在,谁敢上来!”站在身后的林彪一步上前,满目威煞,一股不亚于伍德的杀戮之气席卷而出。

“林彪,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脊梁骨涌上一道寒意,郑堂主神情也变得狰狞起来。

“郑龙,你胆敢违逆公子命令,我先要你的狗头!”

林彪本就是杀手出身,陨落在其手的武者数不胜数,怒喝之下,双掌如闪电般的向着郑堂主劈去。

临近的两位堂主相视片刻,齐齐出手,运足气力,将林彪从郑龙身前震开。

“林彪,你太放肆了!”两人发出阵阵阴笑。

“吃里扒外的东西,找死!”

林彪双眼如血,身形晃动,整个人如风般卷起,连带着一阵肃杀寒气直逼两人。

另一头,林如海却是兴奋不已,吞鲸帮内斗他管不着,他要的是金随缘的命,如果趁着这时候,围攻金随缘,定能斩杀此子。

“赵兄,赶紧去将那小畜生的脑袋拧下来!”

“林先生,这人修为高深,我看还是走为上计吧。”赵天伦苦笑一声。

“走?”林如海冷哼一声:“别忘了,阿耀的腿是谁打断的。”

“这……”赵天伦脸色一白,他和林如海有交情,打小看着林耀长大,林耀被废了,他怎么能袖手旁观。

心头一横,赵天伦冲入圈中,丝毫不留手,上来就是一个金枪锁喉。

“锁喉功?”

金随缘眉头一皱,刹那间,那手犹如一只雄鹰之爪直扑而来,劲风刺入皮肤,感觉隐隐作痛,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左胯一移,他转身向背,手爪贴着他的衣物滑过,刺啦一声,袖子已被扯下大半。

“阁下使得一手好功夫,想必出身名门正派,为什么来趟这浑水?”见手臂浮现三道红印,金随缘不觉肃穆起来。

天下武学,爪法岂止千百种,可这锁喉功却明辨的很,出招奇快,专打锁骨,喉咙,肩头,俗称三角锁!

和伍德的爪法不同,此人爪法更加刁钻,刚猛,带着一丝正气。

“各为其主而已。”赵天伦皱眉道。

“昔日普华寺的外家高手,居然连一个小鬼都对付不了,真是丢脸!”

一阵诡笑传来,郑龙手持金刀划天前行,右手一抖,一柄长刀从袖子里滑落,对着金随缘的心脏劈去。

“手下败将,还敢逞凶!”

金随缘不屑一笑,运足内劲,反身一击,汹涌似浪般的印在那长刀之上。

一掌将长刀震成两半,金随缘咧嘴一笑,身子如陀螺般转动,顿时间,周身处灰尘四起,犹如平地席卷来的风暴。

“装神弄鬼!”

郑龙嗤之以鼻,可肉眼所及之处,竟无半个人影,等到他回过神时,却发现一只手指已经落在了他的后背上。

“大力金刚指!”内劲灌注于手指之上,好似一根利箭,直刺入郑龙背部的死穴。

“噗!”

一口鲜血喷射而出,郑龙只觉全身经脉被一只手生生扯住,剧痛之下,双膝跪地,面无人色。

“谁还要来?”

金随缘一脚将其踢开,傲立在原地,长衫染血,仿佛一柄出鞘的宝剑,傲视群雄,无人敢与之争锋!

上百帮众战战兢兢,吓得丢盔弃甲,哪里还有人敢真的上前找死?

“这小子到底什么来头!”

其余堂主脸色铁青,他们混迹江湖十数年,什么大浪没经历过,可偏偏在这少年面前,被粉碎一地。

“与我一战,还敢分神?”

林彪见其迟疑,也是冷笑一声,眨眼之间,已打出九掌,九道掌力相互叠加,很快就如同碎浪汇聚成海啸,一股脑轰在了两人身上。

“啊!”

伴随着惨叫,两道人影从战圈中倒飞出去,贴着地面疯狂滑行,直至撞在外面的假山上,方才停下。

欧阳泽脚踏在一位堂主的尸体上,厉声喝道:“各位兄弟,今日堂主犯上作乱,其罪当诛,给我将人拿下!”

“遵命!”

这些帮众并非多信服欧阳泽,所以谁给的好处多,就听命于谁,如今堂主们造乱失败,形势已经不可逆转。

于是墙倒众人推,上百人倒戈而至,将剩下的元老死死包围。

“李堂主,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们才好!”欧阳泽走到四人跟前,俯视而下,冷声道。

四人见大势已去,赶紧下跪磕头:“公子饶命,这一切都是郑龙和孙海谋划的,我们是被利用的!”

“利用?”欧阳泽冷笑:“几位都是武道高手,要是没有反叛之心,难道郑龙,孙海两人还能逼迫不成?

“公子大人大量,属下只是一时糊涂,听从了孙海的奸计,预谋不轨,求公子开恩呀!”几人闻言,心中咯噔一下,纷纷开口求饶,哪还有半点高手的傲气。

“念你们昔日为吞鲸帮卖命的份儿上,姑且留你们个全尸!”

欧阳泽面露残忍笑意,他早就想拔除这几颗眼中钉,如今有此机会,还不痛下杀手!

可正当他准备将四人毙于掌下,体内一股气息陡然冲出,好似一个缱绻的刀刃,在胸腔中展开。

“这……”

倒退两步,欧阳泽捂着自己的胸口,嘴里鲜血溢出,整张脸顿时煞白起来。

第一百零五章 退位让贤?

“公子!”

林彪一慌,急忙过去搀扶,刚走一步,竟是瘫软在地上。

“呵呵,公子我劝你不要运功,否则会死的很惨!”

郑龙先前被金随缘刺中死穴,早已经奄奄一息,此刻见两人吐血,不觉发出阵阵狂笑。

“你下毒了?”欧阳泽目光毒辣的盯着他。

“对,我是下毒了,怪只怪你自己不警惕,怎么样?泣血莲花的滋味不错吧!”郑龙一脸狞笑道。

“是那个时候?”

欧阳泽恍然大悟,早在金随缘来之前,他们就在大厅等候,唯一可能的就是在茶水中下毒,可惜他千算万算,居然倒在了这里。

这泣血莲花是以三种毒草的毒汁,再加上人血调制而成,无色无味,一旦入腹,就会融入血液之中,令的血液在短时间内凝固,堵塞经脉而亡。

“狗杂种,快将解药交出来!”林彪虎眼血丝萦绕,怒吼一声,竟从地上站起,可摇摇晃晃之下,又再次倒地。

“别白费力气了,没有解药,一炷香之内必死无疑,你们就等着给我陪葬吧!”

郑龙狂笑不止,脸仿佛鬼怪般扯动,骨碌碌的眼球凹凸出来,顷刻间,呜呼哀哉,彻底断了生机。

“快,给我搜身!”

“是!”

帮众得令,赶紧将郑龙的尸体抬出来,将衣物撕开,却不见解药的踪影。

金随缘在一旁观看,至始至终都一脸漠然,对于他而言,吞鲸帮自相残杀不过是一场戏,可惜的是,这场戏杀得天昏地暗,还是便宜了外人。

何况这帮人有心造乱,自然不会留退路,怎么可能在身上放置解药?

从后面走出,金随缘缓步到了欧阳泽跟前,瞥了一眼那浑身发颤的四位堂主,又是看着欧阳泽道:“一子落错,满盘皆输,你还真是可怜!”

“可怜?”欧阳泽抹去鲜血,盘坐在地上,冷声道:“黑道本就是打打杀杀,有什么好可怜的!”

“你处心积虑假意邀请我,或许只想让我为你铲除党羽,最后自己却落得这下场!”金随缘略感叹息道。

“人算不如天算,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下手吧!”

欧阳泽苦涩一笑,中了剧毒,他已没了翻盘的机会,与其毒发身亡,倒不如被一掌击毙来的痛快。

“金随缘,派人杀你是我的主意,与公子无关,你要报仇就冲我来!”林彪睁大眼,从地上爬着欧阳泽跟前,死死抓住金随缘的脚,不愿松开。

“阿彪,冤有头债有主,给我让开!”欧阳泽大喝一声。

金随缘俯身而视,一个武者,最重要的就是武德和尊严,这林彪杀人如麻,却能为主子跪地求情,这份义气,的确令人动容,不失为一条真汉子。

“我不杀忠诚之人!”金随缘并不理会林彪的请求,掌风席卷,对着欧阳泽的天灵盖印去。

“不!”林彪大吼。

迎着那掌风,欧阳泽不由紧闭双眼,一行热泪从眼角流出。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掌到半空,金随缘忽然变招,对着其胸口打去。

“噗!”

血雾漫天,欧阳泽身躯一软,却没倒下。

“封穴!”

掌化成指,金随缘手如电光,过留虚影,分别点在前者的合谷穴,曲池穴,天枢******劲一催,庞大的气随着穴道直冲经脉之中,风卷残云一般,行走三个周天。

手掌贴着他的前胸,朝着上方一引,一团血气竟是在欧阳泽的皮肤下若隐若现,从胸膛上升,直至喉咙。

一张脸如猴屁股般的涨红,欧阳泽强憋着一口气,而这口气一旦涣散,便再无生还可能。

“给我出来!”

目光一凝,内劲控制着那团血气,金随缘手掌一扯,好似一条丝线,将大鱼从其腹中拉出来。

“咳咳!”

一大滩的毒血被欧阳泽呕吐出来,脸上的红潮也渐渐褪去,恢复常色。

“公子!”林彪见他没死,顿生狂喜之色。

“你为什么不杀我?”欧阳泽不可思议的看着金随缘。

金随缘没有回答,反问道:“刚才你什么感觉?”

欧阳泽闹不明他话中意思,双眼低垂道:“一切都完了!”

“林耀买凶让伍德杀我,伍德又死在我手里,现在你的帮众又反叛想要杀你,这杀来杀去的很有趣么?奉劝你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否则就算我不杀,将来也会有别人杀你。”

金随缘摇摇头,他是想趁机灭了吞鲸帮,特别是察觉到吞鲸帮内讧的时候,可就在刚才,他看到了欧阳泽临死前的坦然,这才放下了杀心。

欧阳泽心头巨震,沉默了片刻,缓缓道:“你就不怕我日后恩将仇报?”。

“你的功力已被废,想死的话大可再来找我!”金随缘冷冷道,丝毫不在乎他的马后炮。

泣血莲花的名头他也听过,那三种毒草单独提炼出来,足以毒死一头大象,加入人血后,毒性更加可怕。

除了解药之外,只能从外部将毒血给逼出来,但欧阳泽中毒已深,金随缘为救他性命,只能将其经脉断去,让毒血自行散开。

欧阳泽心中悲凉,一身修为被废,能活下来已是大幸,哪里还有实力和金随缘一战?

“好好整顿帮务,做人并不是作奸犯科才有出路,希望你能明悟!”

金随缘不糊涂,吞鲸帮傲立京南十数年,牵扯甚广,麾下帮众上千人,一旦欧阳泽死了,群龙无首,势必大乱,遭殃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退一万步说,能放下屠刀,这本身就是一件善事。

“金少侠请留步!”欧阳泽见他要走,不由大喝将其叫住。

“还有事么?”金随缘偏头道。

“请求金少侠留在吞鲸帮!”欧阳泽一脸正色。

金随缘目光如冰,厉喝道:“欧阳泽,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开玩笑,饶他一命已是仁至义尽,加入吞鲸帮,这简直是在做春秋大梦。

“我辞让帮主之位,今日起吞鲸帮唯金少侠之命是从,恳请金少侠答应!”欧阳泽半跪而下,满目肃容,仿佛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公子!”

林彪和上百帮众见状,悲呼一声,齐齐俯拜,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在这种时刻,欧阳泽竟要将帮主之位让给外人。

金随缘一时无措,这不是武侠小说,救人一命,就能让人把江山拱手相让,相反,很多人以怨报德,不讲恩情。

何况自己根本没有这心思。

是试探,还是真心?

欧阳泽见他神情怪异,也是解释道:“八位堂主已死了四位,再加上我修为尽废,已难保帮众不受外敌欺辱,金少侠武德仁义,要是由你接管,吞鲸帮必能振兴!”

“金少侠不信,欧阳泽以死明志!”说着,他就抽过郑龙那柄金刀,架在自己脖子上。

众人此时早已衣襟满泪,原本在那外面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汉子,却抱头痛哭。

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见此情景,金随缘也倍感动容,诚如欧阳泽说的,今天一战,吞鲸帮高手死伤大半,对于帮派而言,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这个消息一旦传开,其他帮派势必会大举进攻,到时候帮派火拼,没了武道强者坐镇,吞鲸帮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至于欧阳泽选择他,或许也是无可奈何。

而对普通人来说,能够掌控一个帮派自然是好事,但金随缘是少林弟子,他怎么能坐这位子?

再说这事太过突然,一旦接手势必要担负重任,他如何应对?

“请金少侠应允!”欧阳泽再次叩拜。

“请金少侠应允!”帮众也跟着叩拜。

“欧阳公子,你怎么能将位子传给这个小畜生!”李如海一看形势不对,也是急了。

“林先生,本帮事务,你个外人就不必过分操心了吧!”欧阳泽冷眼一瞥,吓得李如海忙退后两步,恨恨道:“欧阳泽,别忘了,吞鲸帮能在京南横行,是亏了谁在背后支持。”

“少来这套虚招子,我们只是互利互惠罢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天盛集团暗地搞得什么名堂。”欧阳泽冷笑道:“另外奉劝你一句,日后少找金少侠的麻烦。”

“哼!”

林如海气得发疯,拂袖而去。

“好,既然诸位看得起我,我就暂代帮主之位!”金随缘思量一番,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拜见帮主!”

众人齐声高呼,先前金随缘大杀四方,英气逼人,势不可挡,让得众人无不热血沸腾,如今欧阳泽退位,他们惋惜之余,却对吞鲸帮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都起来吧!”金随缘摆摆手,又对欧阳泽道:“那你打算去哪?”

“云游四海,总不会虚度光阴。”欧阳泽笑道。

“公子,我随你走!”林彪对欧阳泽衷心,见欧阳泽要走,自然要跟着。

“不必了,你还是留下来辅佐金少侠吧!”欧阳泽一口回绝,怆然道:“时过境迁,吞鲸帮想继续生存,光靠拳头是不够的!”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看着那在黄昏下缓步行走的青年,金随缘恍惚之间,看到了一颗迟暮的心,或许真应了那句话“物极必反,盛极则衰”。

即便没有今日变故,陈腐不变的局面依然会在不远的将来被打破。

“林彪!”

“属……属下在!”林彪失神片刻,而后拱手应道。

“我升你为堂主,负责总坛安全!”金随缘见他心不在焉,也是无奈一笑。

“属下领命!”林彪点头道。

金随缘偏头环顾四周,沉声道:“其余堂口各司其职,切记,今日之事不可泄露半点风声,违者以帮规论处!”

“是!”

这些人都是混迹江湖的老手,哪里不晓得个中利害关系,帮中内乱,龙头易主,这要是传出去,势必造成大乱,所以个个都面露肃穆,丝毫不敢大意张扬。

“林堂主,你看这四人该怎么处置!”金随缘看向林彪,又给他使了个眼色。

身为杀手,最重要的就是察言观色,林彪一点就通,当下怒声喝道:“这四人密谋叛乱,理应受三刀六洞之刑!”

“三刀六洞!”

四人闻言,吓得是冷汗直冒,三刀六洞向来是处罚帮会中罪无可恕之人,至今还没施行过,真要是从肋骨,胸口,小腹刺六个窟窿,即便不死,也要重伤。

“四位堂主图谋不轨,论罪当诛!”金随缘厉声,又是转言道:“不过念在你们往日的功劳,我准你们戴罪立功!”

四人命悬一线,能够得活,哪里还敢讨价还价:“帮主仁义,我等四人必定痛改前非,肝脑涂地!”

“如此最好!”金随缘冷冷一笑,走到前面对着众人正色道:“今日起,吞鲸帮重振旗鼓,上下一心,若有人从中作梗,形同此石!”

说着,他扬起一掌,狠狠拍在身旁的巨石上。

“嘭!”

只听的一声巨响,巨石四分五裂,散落一地。

众人见状,皆是倒吸一口冷气,能一掌碎石,这般功力,果然不能小觑!

而林彪眼中精光流动,比起修为,他更看重金随缘的能力,毕竟统领一个帮派所需的是领导才能,而不是一味的武力压制。

所幸他似乎看到了这种才能,安抚帮众,缄默封口,恩威并重,这一切显然都是对的。

“林堂主,你随我来!”

金随缘将他叫到一旁,面色凝重道:“现在人心动荡,你不妨暗中提拔一些忠诚的心腹!”

“金……帮主是想清洗格局?”林彪惊诧道。

“帮主我愧不敢当,若不嫌弃,就叫我金兄弟吧!”金随缘对林彪的忠义很是敬佩,自然不会拘泥称呼。

“属下不敢。”林彪连忙拱手辞谢。

金随缘苦笑一声,又道:“那四位堂主已成惊弓之鸟,我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剩下的事就有劳你处理了!”

“要是有大事,属下怎么通知帮主?”林彪问道。

“打电话。”

金随缘在纸上写了一串数字,转眼已经过了外墙,消失不见。

第一百零六章 感激?感动?

金随缘从吞鲸帮回来,不走大路,反倒从后面的小路迂回前进,生怕被人发现。

“金兄弟!”

忽然,路灯下停着的宾利车走出一个人,正是徐绍卿。

“徐大哥?你怎么来了?”金随缘有点意外。

“还不是怕你遭到林家人的毒手!”徐绍卿笑道:“林如海那老家伙上次在警局吃了瘪,以他的手段,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我查到他今晚去了吞鲸帮总部,或许是想联合吞鲸帮来对付你,你可要小心点。”

金随缘听后十分感动,他和徐绍卿是萍水相逢,但徐绍卿却当他是真朋友,真兄弟,处处替他着想,能够交到这样的知己,实在是一种幸运。

“徐大哥,林家的事已经解决了,以后都不会有麻烦。”金随缘道。

“恩?”徐绍卿一愣。

“实不相瞒,我刚从吞鲸帮回来。”金随缘摸着光头道。

“你私自去了吞鲸帮!”

“何止是去了。”心中暗叹,金随缘又是将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徐绍卿惊呆了,抓着金随缘的肩膀激动道:“金兄弟,你真的把吞鲸帮收服了?不是在框我吧!”

“当然是真的。”金随缘哭笑不得。

“好,太好了,我还当金兄弟你初来乍到,斗不过这群老狐狸,敢情你是深藏不露,那吞鲸帮盘踞京南十几年,就连警方都束手无策,却拥立你做帮主,真是意外啊!”徐绍卿兴奋大笑起来。

“徐大哥,你不怪我?”金随缘顿时傻眼了,徐绍卿不会是被自己给气糊涂了吧,居然开口称赞他?

“怪你干嘛?能拿下吞鲸帮,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徐绍卿笑道:“再说了,这位子能者得之,欧阳泽是个明白人,他肯当众将位子让给你,必然有他的道理。”

尽管踏入商界多年,但徐绍卿也接触过江湖中人,不客气的说,他手里也沾过人血,想起往事,徐绍卿不禁唏嘘:“吞鲸帮做的都是不正经的勾当,金兄弟你天性纯良,要是能感化这群人,也是件好事!”

“可我怕自己才疏学浅,难以服众!”金随缘眼露忧色。

“江湖和商界一样,都是龙蛇混杂,明争暗斗,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益,吞鲸帮那伙人数量再多,也不过是群普通人,谁给他们饭吃,给他们钱话,他们就会给谁卖命。”

“所以对他们而言,换帮主就像换老板,只要能让他生存下去,谁坐那位子都一样!”说到此处,徐绍卿忽然一笑:“不过你用那林彪,倒是走了一步好棋!”

“徐绍卿认识他?”金随缘好奇道。

“四年前,港岛九华阁的主事人深夜被人暗杀,据说是因为商业纠纷,可江湖人都知道,那人是死在五行拳的杀招下!”徐绍卿回忆道。

“灵鬼拳师的门人?”

金随缘惊愕,灵鬼拳师神出鬼没,传闻是江湖一散人,无门无派,自修一路五行拳,后来收了五名弟子后,就销声匿迹,难道林彪就是五行拳的传人?

“没错,那五人自称五灵人,专门接行刺生意,算的上小有名气的武道杀手,林彪便是其中一个,至于他为什么加入吞鲸帮,那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此人生性沉稳,忠于原则,要能收入麾下,必成你的助力!”

“收买人心,谈何容易呢!”金随缘叹息一声。

“万事开头难,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总不能放任不管吧!”徐绍卿拍拍他的肩膀笑道。

“徐大哥有何高见?”

金随缘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莫名其妙做了一帮之主,如今这烂摊子也不知能不能收拾。

“高见倒是没有,不过商界一向崇信反其道而行。”

“反其道而行……”

金随缘心中默念,忽然灵台升光,茅塞顿开,欢喜道:“徐大哥,咱们把吞鲸帮给拆了吧?”

“拆了?”徐绍卿惊愣一声。

“正如徐大哥你所说,想要突破,就不能走老路,吞鲸帮说穿了,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兴风作浪可以,真要搬上台面,只能遭人诟病,所以我打算重新洗牌,将帮会转正!”

嗅觉稍微敏锐点的人都能看出,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法制社会的到来,一些灰色地带,以及阴暗面都会被逐步取缔。

欧阳泽临走前也坦言,一味打打杀杀并非良策。

“转正?”徐绍卿饶有兴致:“继续说下去!”

“现在吞鲸帮财政大多是靠黄赌毒维持,一旦将来上头施压,没了警局这顶保护伞,就只有死路一条,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将重点放在别处!”金随缘笑道。

“你想重新创建公司?”徐绍卿道。

“嗯!”金随缘点点头:“那些人大多都是莽夫,甚至是文盲,去当管理层显然不适合,不过保安,武馆,驻场,那是物尽其用!”

“好主意,如此一来,既能保留帮会的血性,还能使帮会正规化,一举两得!”

徐绍卿眼前一亮,从商人的角度看,金随缘这办法着实大胆,可现在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胆气和创新,如果真能将吞鲸帮转型为一个正规企业,那无疑是一股强大的势力。

“那就有劳徐大哥了!”

“放心,场地和渠道我会托人打听的!”徐绍卿摆手一笑,又是压低声音道:“此事可千万别漏嘴了,不然……”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金随缘挑眉坏笑。

“明白就好!”笑骂一声,徐绍卿在他胸口打了一拳道:“那你进去休息吧,事情办妥了联系你。”

“徐大哥慢走。”

看着徐绍卿离开,金随缘如释重负,独自走进了公寓。

开了门,灯还亮着。

“柳姐,你睡了么?”金随缘穿了拖鞋,走进客厅。

可叫了几声,没有半个人回应,他心道柳姐不在家么?

“咯吱。”

浴室的门忽然打开,柳文淑身上裹着浴巾走出来。

雪白的肌肤,漂亮的脸蛋,刚洗完澡的柳文淑仿佛是一只可口的小白兔,看得金随缘心血翻涌,整个脸涨红无比,赶忙默念心经,将那股血气压制下去。

“呵呵…”柳文淑见他脸红不敢看自己,也是捂着嘴娇笑。

要搁着别人,她打死都不敢裹着一块浴巾就跑出来,唯独对小和尚,她能无所顾忌,因为这家伙啊“害怕”女人!

“好了,想看就看呗,姐姐又不会骂你。”柳文淑玩性大起,用十分诱人的口吻道。

“不想看,不想看,柳姐你还是继续洗吧,我回房间了。”金随缘哪里不知道柳文淑是故意**他,寻他开心,当下更是窘迫,赶忙走回房间。

“等等,我有事和你说,明天同事生日,去ktv聚会,我想带你一起去。”柳文淑道。

“都行。”

金随缘也没听清她在说什么,应了一声就关上了门。

“这家伙。”柳文淑摇摇头,看向那扇门,目光忽然温柔了几分。

自从大学毕业后,她就打算找个工作,做个白领,每天朝九晚五,拿着六七千块的薪水,在这个城市艰难的生活下去,或许运气好,能找个家境不错的男人,然后结婚生子。

可一遇到小和尚,一切的设想都变了,她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无聊,反而充满了各种惊喜。

感激?

感动?

或许这两者柳文淑都有,她看不懂小和尚,但深深明白小和尚是个好人,可越是好,她就越是煎熬,因为一个女孩无法对一个异性的好能做到无动于衷。

因为…她有点喜欢上了这个人!

“该不该和他摊牌?”柳文淑心里很纠结,她每天都想摆脱这种困境,哪怕一旦说出来,小和尚会被她吓跑,她也想要说。

可每次想说时,都如鲠在喉,无疾而终。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叹了口气,柳文淑也回了房间。

第一百零七章 生日聚会

在吞鲸帮大闹了一场,金随缘的衣服是破的破,烂的烂,没有一件能看的。

这人靠衣装马靠鞍,出门在外总归要穿的体面点,免得遭人口舌。

所以辗转去了附近的一家服装店,花了六七百元添置了一套,黑短袖,水洗蓝牛仔裤,整体看上去立马清水,时尚了很多。

看着镜子里的人,金随缘摸了摸头,发现原本油光发亮的光头居然长出了点头发:“长得那么帅,要是再留个发型,对别人会不会太不公平了?”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男人又何尝不在乎自己的形象?

在这世道上,金钱地位固然重要,可你要是有一副好皮囊,不仅能引人注目,更会受人尊敬。

正应了时下一句流行语:颜值就是王道。

饶是金随缘这种方才之人,也免不了俗,毕竟虚荣心是个人都会有。

一晃,夕阳西下,一抹残血般的红霞缓缓消失,只留下漫天的火烧云。

金随缘望着红霞,心情大好,闲来无事,居然打起了拳法。

龙行虎步,猿猴跃天,金鸡独立,白鹤亮翅…

他仿佛化身为了一只只灵活的猛兽,动作时而刚猛有力,时而温柔似水,时而快如捷豹,时而慢如蜗牛,一套套拳法看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啪啪啪”

拳头到,内劲至,一连挥去五六十拳,金随缘浑身上下啪啦啪啦响个不停。

这股劲气带着劲风在空地上肆虐,四周树叶被震落,石子被吹飞,最后意外的掀起了一个小型龙卷。

龙卷转瞬即逝,风芒停下后,才看清风中露出了一个人影。

“看来和高手过招,远比自己修炼要来的快。”将气息收拢到丹田之内,金随缘眼中的威迫力渐渐退去,他发现从吞鲸帮回来后,内劲比之前更为雄厚。

而在之前和伍德一战后,他也有这种微妙的感觉。

武者修炼,修的是一口气,气越扎实,气雄厚,所使出的力量也就越大,而这种气单单依靠修炼的话,虽然会日益精进,可气的质量却不见得好。

金随缘武学天赋极好,身怀少林绝技,论内劲也不亚于悟境小成武者,唯独缺乏和高手过招的经验。

对武者而言,一场生死决战带来的好处往往比修炼三五年更要来的多。

从死斗中体悟武学真谛,感受生和死的味道,这才另外一条对武道的诠释。

“悟境已经这么厉害,那化境又该是何等风景?”

心里感叹,金随缘想起自己师父和武当掌门,他们都是江湖公认的泰山北斗,却极少出过手,能够靠闭关潜修达到武者梦寐以求的化境,实在令人费解和羡慕。

“随缘?”正在此时,一个娇俏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金随缘回头一瞧,柳文淑迎面走来,眼中含喜,似乎遇到了什么好事。

今天柳文淑上身穿一件黑色短t恤,胸部高耸,柳腰纤细,韧性惊人,下身是紧绷的牛仔短裤,露出一双惊心动魄的超长美腿,白嫩的皮肤在阳光下晶莹剔透,脚下是时尚的白色跑鞋。

衣服虽不是什么高档名牌,但她个头高挑,身材匀称,愣是把平常衣服穿出了超模范。

金随缘看着她,一时出了神。

“怎么?我这身打扮很怪么?”柳文淑见他看着自己,也是脸色一红。

“不会,很适合你。”金随缘道。

“是么?”

柳文淑心中不觉暗自欢喜,往常她甚少打扮,基本都是素颜出镜,一来是天生资历难自弃,二来她也不是个爱招摇的女孩。

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柳文淑也不例外,再说和金随缘出门,怎么能不好好装扮一下。

“文淑?”另一个女孩从背后走来,蒙住了柳文淑的眼睛。

“别闹了萱萱。”柳文淑笑了笑,将女孩的手拉住。

这少女叫徐萱萱,是柳文淑的同事,两人都是酒店当领班,一来二往,就成了好朋友。

坊间传言,防火防盗防闺蜜,男生要追女生,花钱自少不了,可任凭你花言巧语,口舌如簧,还是抵不过“桌边人”的小阴风。

“这位帅哥是你男朋友么?”徐萱萱娇笑道。

“他…算是吧?”柳文淑被问得脸红,又点点头道。

“都同居了,还害羞个什么劲。”徐萱萱见她害羞,也开起来了玩笑,对金随缘道:“我说帅哥,我们家文淑可是好姑娘,每天给你洗衣做饭的,这样的女孩都不好找,你可要好好对待。”

“会的。”金随缘会心一笑。

他看得出来,这徐萱萱和柳文淑感情挺好,想来两人私底下一定是互交真心。

徐萱萱冷哼一声,也不搭话,然后对柳文淑道:“新柔,你还说他老实,我看他装神弄鬼,大尾巴狼装纯情小兔才对!”

“慕岚呢?”柳文淑道。

“说是等下就来。”徐萱萱道。

这时,一辆东风轿车停在了公园里,三四个女孩从车上下来,过来几分钟,后来一辆奥迪a8和悍马从远处驶来,停下车,车上下来四五个衣着光鲜的青年。

“是阿翔,他们来了。”慕岚正站在路边,见青年过来,立马跑去一把扑入青年怀中。

“岚岚,你同事可都看着呢。”青年搂着慕岚的柳腰轻笑道。

“怎么?大男人还害羞了?”慕岚调笑道。

“这可是小看我了!”

青年大笑一声,在众目睽睽之下狠狠吻了慕岚一口,慕岚意乱情迷,竟连身子都软了半截,两人亲密无间,当真是虐狗千百遍呀!

“吼吼,要不要这么开放?”

“慕大美女,咱们还有一群单身汉呢,能不能留点活路了?”

“人家是天造地设,你们想要自己找去呗!”

两人秀了一波恩爱,闹得众女都在底下起哄。

“大家好,我是王建翔,岚岚的男朋友。”王建翔穿着阿玛尼运动服,手戴怀表,长得是帅气逼人,他一开口就惹得众女眼冒金星。

瞧得众人那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慕岚心里十分得意。

“这位是…”王建翔也很享受被别人众星捧月的感觉,可一瞄眼,却发现人堆里有一个小光头面无表情,似乎并没有看到自己来了。

“他是文淑的男朋友金随缘。”徐萱萱很热情,将金随缘介绍给众人。

“金随缘?”王建翔心里暗想,印象中圈子里好像没这号人物,于是笑道:“原来是文淑的男朋友,不知道兄弟是做什么的?”

“我…”金随缘一想,自己保安不干了,现在学也上不了,总不能说自己是吞鲸帮的帮主吧?于是道:“最近找了个老中医师父,正学着呢。”

“哦?学中医啊,那可是门大学问。”王建翔笑道:“兄弟你可要加把劲,不然很难养得起女朋友啊。”

跟王建翔一起来的人都是目带嘲笑,他们哪个不是身家百万,慕岚是王建翔的女朋友,她生日,这群人一是来捧场子,二来据说慕岚的同事个个都是美女,到时候大家喝点酒,嗨了之后…

只是让他们没料到,柳文淑这朵牡丹花已经有主了,而且这男的看上去也没什么本事。

别说一个学徒,就算中医师傅,一年也赚不到几百万。

所以看向金随缘的目光也变得轻视和鄙夷,似乎在说这小子八成是运气好,勾搭上了个清纯妹子。

金随缘并不太在意别人怎么看,何况秋天的蚱蜢总是不知疲倦的蹦跶,可任它跳的再高,冬风一吹,依然会被冻成虫尸。

“现在时间尚早,先去唱歌,我在酒店开了包间,吃完去酒吧一条街,咱们统统玩遍,今晚谁都不许提前回去。”

王建翔的话一说出来,整群人都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泰宇路新开了一家ktv,叫皇后娱乐,听说设备不错,咱们去那里吧!”另一个富二代提议道。

“好,就去那里。”王建翔拍板道。

随着国内娱乐业的发展,银泰,万达,沃尔沃,几乎开遍了各大城市,而泰宇路作为商业街的中心地带,娱乐建设自然是少不了的。

公园离泰宇路不算近,王建翔带了四五人几乎人手一辆车。

奥迪a6,宝马x4,雪佛兰科迈罗,奔驰s500,这些车虽称不上顶级车型,但也价值不菲,没个几十万根本买不下,足以这群年轻人家境背景不俗。

王建翔那辆奥迪a8自然是里面最贵的,慕岚和几个同事也是开车来的。

十几个人搭车的搭车,没几分钟就分配完毕,大家都坐满,只剩下了金随缘一人。

这时王建翔好像才注意到金随缘,猛的一拍脑袋:“瞧我这脑子,兄弟,怎么把你给忘了,真是太抱歉了。”

他心里得意万分,嘴上却装作很不好意思的道:“你看这车都满了,要不你走过去,或者我去帮你拦辆出租车?”

众人闻言,也是肚子里憋着笑。

他们和金随缘无亲无故,当然不会替他说话,而且在圈子里混久了,难得有个穷小子出现让他们逗乐逗乐,也是件高兴事。

金随缘微微摇头,手指刚欲抬头,却又放下。

柳文淑坐在车里面,见金随缘被周围一群同事嘲讽,不由秀眉一颦。

于是跳下车,对金随缘道:“随缘,我和你去搭车。”

她这话一出,大家愣在当场。

慕岚见状连忙道:“新柔,你坐我车吧。”

“不了,我还是和男朋友一起的好。”柳文淑道。

“文淑,我也和你们一起。”徐萱萱见气氛有些尴尬,也下了车,和柳文淑一起搭车。

“得,你们自己慢慢商量吧!”

王建翔没了兴致,带着慕岚上了车,他们人见他开车走了,也发动引擎,一踩油门,呼啸着离开了。

第一百零八章 惹上大佬

王建翔等人到的时候,皇后娱乐已经灯火辉煌。

大厅里面站着一排穿制服丝袜的公主,容貌都在中上档次,见面就一齐躬身问好。

这群富二代显然是这儿的常客,刚进去,大堂经理就小跑过来。

“徐经理,老地方一号包厢。”

“真的抱歉,辉公子,今天西山的人来和老板谈生意,一号包厢已经被订了,要不给您二号包厢吧。”

那富二代看了看王建翔,见他没意见,就点点头。

这次生日会,王建翔一早交待了今晚一切费用全他出资。

不用付账,大家自然乐的快哉,点了几个长的不错的公主,选了些洋酒、扎啤、果盘。

这家皇后娱乐走的是高端大气路线,不仅门面金碧辉煌,内饰更是堪称豪华,包厢足有上百平米,能轻松容纳几十号人,红地毯,西洋画,水晶灯,让人目不暇接。

坐在这种地方,金随缘感觉自己仿佛是一锅米里的颗粒,有些格格不入。

这群人家里要么是做生意的,要么是当官的,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圈子”,先进这个圈子,你就要有一块敲门砖,或者一个引路人。

可惜,金随缘是个孤儿,钱没别人多,学历没别人高,很快就被这圈子排挤在外。

就算现在他上去毛遂自荐一番,只怕也没什么共同语言。

“喝这么贵的酒,还真是享受。”

坐在沙发上,金随缘也懒的和别人寻欢作乐,点了一瓶红酒,悠闲独饮。

一个男的见他百无聊赖,也是从另一头过来,笑道:“兄弟,不去点首歌唱唱?”

“嗓子不好。”金随缘随口道,后来发现这人自己不认识,于是道:“你是?”

“你好,我叫陶潜,是萱萱的见习男友。”男生伸出来,很有礼貌道。

金随缘见这人戴着眼镜,穿着朴素,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也颇有好感,只是那句见习男友,听得他有点莫名其妙:“见习?”

“我…我一直在追求萱萱,只是你也知道,女孩嘛,总归有点脾气,我们都在一起两个月了,连手都没牵过。”陶潜自我埋汰道。

金随缘心中好笑,原来见习是这个意思,也难怪,那徐萱萱性格豪爽,是个标准的女汉子,这陶潜又一脸书生相,典型的女强男弱。

忽然他想起书中的一句话,对陶潜笑道:“都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徐小姐肯带你来见朋友,这或许是个机会呢!”

“兄弟说的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陶潜一听,恍然大悟,女孩带自己见朋友,不就是摆正了自己男友的地位?

自己居然还在这里哀叹,怀疑这段感情,真是傻到家了。

想通之后,陶潜佩服道:“兄弟,果然是情场高手,一句话让我茅塞顿开啊!”

“我可不是什么高手,只是个会念经的和尚罢了。”金随缘摇头笑道。

“和尚?”陶潜不明所以。

“和尚呢,就是说我看破了红尘,你懂我意思吧。”金随缘打起了哈哈。

“懂懂懂!”陶潜一副“我明白”的神情。

玩到一半时,一个二十七岁左右,穿着黑色旗袍的优雅女人推门而入。

“玉姐?”

“玩得尽兴么?”

这女人名叫安玉,是这家ktv的老板,王建翔这帮人是这儿的常客,而且消费不菲,今天又带了一大群人来捧场,所以特意来敬酒。

王建翔等人见到老板都来敬酒,顿觉备有面子,纷纷酒到杯干。

安玉敬了圈后,杯子里面的红酒也没下半,但她走之前让经理送了一瓶拉菲,市场上没2000块拿不下来。

那个辉少喝的面红耳赤,吹嘘道:“听说这玉姐背景很深,传言她还是京南道上大佬徐雄的女人,平时我来这儿玩,都是管事的接待,哪有现在这待遇?这可都沾了的翔哥的光!”

“徐雄?那可是个大人物,在京南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前几年那个公安局长带人去抄他的场子,结果死在了河里,到现在案子还没破呢,估计他上头也有一顶伞!”另一个富二代小声道。

他们只是群家庭背景不错的富二代,平时泡泡妞,打打炮,吹吹牛逼行,可要遇到徐雄这种杀人不眨眼的江湖中人,那就硬气不起来了。

“那又怎么样?再厉害,他女人还不得乖乖的给阿翔敬酒。”慕岚在旁边得意道。

被女人吹捧,王建翔的尾巴都快要翘上天了,然后转身走到金随缘跟前,笑道:“兄弟,怎么一个在喝闷酒?要不,我找几个陪酒小姐来和你玩?”

“不了,谢谢。”金随缘笑道。

“好吧。”王建翔碰了一鼻子灰,也是干笑一声。

过了会儿,辉少那个漂亮女伴说去下洗手间。

她今天为了陪男朋友来参加这个聚会,特地打扮的很成熟。

黑色的小短裙,白色的无袖t恤,外面罩着一条蜘蛛网小外套,黑色丝袜包裹着细长姓感的美腿,高跟鞋透露出成熟诱惑。

嘴唇艳红,仿若滴血,睫毛弯弯,那是戴了美瞳。

她刚出厕所,正对镜子补妆时,被人在后头重重的拍了下挺翘的小屁股,她顿时尖叫起来。

辉少恰好来找她,听到尖叫声,立马冲了过来。

就见到她被一肥头大耳的中年人拉着头发,狠狠的扇着嘴巴。边扇嘴里还骂骂咧咧:“你个贱人,出来卖的,还给我装纯?还敢扇老子?”

辉少名叫程辉,家里面开公司的,也有一两千万,关键会来事,场子上面认识的人多。

他平时跟着王建翔混,基本上也没什么人敢惹到他们头上,一见这场景,哪还能忍得了?冲过去就是一脚,踹的那个中年人满地打滚。

“我去你妈的,敢欺负我女朋友!”程辉又狠狠的加上几脚,让那人一阵惨叫。

那中年人大腹便便,贪色过度,被打翻在地,挣扎了片刻愣是没站起来,怒视着程辉:“小子,你等着,有种报上名来,看老子不弄死你。”

“行啊,我等着,你爷爷我叫程辉,在二号包厢的,有种等下来找我”

年轻人,一股热血冲上头脑,以为打了一顿就是英雄,所以为女朋友报仇后,程辉心中大快,拉着自己女友回到包厢。

“怎么了?”

“没什么,在厕所遇到个人渣,听口音是西山省的,敢调戏我的人,吃了豹子胆了,现在被我揍了一顿,灰溜溜逃跑了。”程辉昂着头,一脸装逼的模样,仿佛一只大公鸡。

这马子是他几天前刚勾搭上的,床都还没睡热呢,岂容他人染指?

“英雄救美,你小子行呀,有魄力!”众人闻言也是大笑起来,夸得程辉有些飘飘然。

“这里龙蛇混杂,有钱有势的可不少,咱们还是小心点,免得招惹麻烦。”其中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担忧道。

“算了,我们反正也喝完了,快走吧。”慕岚起身道。

“放心岚岚,在岩谷还没有我爸摆不平的事。”王建翔洋洋自得道:“大家继续唱,继续喝酒。”

建业集团在京南也算小有名气,资产过亿,只要报下名头,那面子也是相当大的。

这般一想,众人心头释然,仅存的忧虑也烟消云散。

话说那肥胖男人被打后,满脸怒火的冲到一号包厢前面。

“孙老板,你这是怎么了?”门口的守卫见他灰头土脸的模样,也是大惊失色。

肥胖男人怒意不熄,也没做答,直接推开了包厢的门。

一号包厢是皇后娱乐最顶级的一间,非常宽敞,里面装修奢华至极,名贵的地毯,可移动液晶电视墙,德国进口真皮沙发。

两旁沙发上面还挤满了莺莺燕燕。每个姿色都比前堂大厅的公主高一筹,都是皇后娱乐的王牌,甚至还有从京南和省外“虏获”来的校花级美女。

而这群女人的当中,围坐着一个黑衣男子。

男子年纪不大,三十五六岁,他背后站着一排穿着整齐黑色西装的大汉,把他围在中心,众星捧月,一看便知谁是主事人。

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礼服,妖娆妩媚,倚靠在男子臂弯里,小鸟依人,赫然是这儿的老板安玉。

他见肥胖男人怒气冲冲的进来,也是讶异道:“孙老板,这鼻青脸肿的和人打架了?”

肥胖男揉着脸,吃痛道:“妈的,别提了,刚在洗水间遇到个小妞,原以为是在你这儿接客的小姐,结果被人教训了一顿。”

“有这事?”男人抽了口烟,吐着白雾。

这孙老板是西山省的房地产商,手下光项目就有十几个,身家不菲,这次他过来,就是为了寻合作伙伴。

西山省地处偏远,经济并不算好,可地方大,物产丰富,这孙老板要搞房地产,首先一点就是要干掉竞争对手,还有一大群固执不肯拆迁的钉子户。

早年他曾和徐雄有一面之缘,心知此人在京南能量很大,几乎和京南道上的帮派都有关系,就连上头都不敢对他多加打压。

由徐雄出面,一来能避开西山省的耳目,二来也能在京南获取人脉,完全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徐雄能坐到这个位置,心智绝对不低,孙老板打什么算盘他会不清楚?

他盘踞京南多年,知道道上的钱不好赚,近年来准备将生意转白,要能延伸到西山省,无疑是为自己多添了一条财路。

何况房地产这块简直是包赚不赔的买卖,他没理由不干!

如今这合作还没开始,孙老板就受了委屈,而且还是在他的场子,这事要传出去,岂不是让道上的人笑话他徐雄待客不周?

“人在几号包厢?”徐雄淡淡道。

“那小子狂得很,叫什么程辉,张口闭口爷爷的,估计是哪个官家子弟?”孙老板冷笑道。

“程辉?二号包厢的那个?”安玉意外道。

“你认识?”徐雄若有所思道。

“常来玩的公子哥,家里是开公司的,一两千万的样子。”安玉如实回答。

“就这点小钱也敢出来撒野,搁在西山地头,老子把他公司都连夜端了。”孙老板气的半死,原以为是什么大人物的儿子,结果是只小蚂蚁。

他在西山搞房地产,一个项目做下来都不止千万,手下的施工队个个都是他的心腹,指哪打哪,今天却被一个臭小子欺负了,简直太丢份了!

“放心,在京南境内,还没人敢挡我徐雄的路!”

徐雄瞥了他一眼,将烟头碾灭。

一群美女见他目中寒光流露,心肝不由砰砰直跳,在这里上班,她们当然清楚徐雄的能量。

在京南,提到徐雄的名字,是个人都得绕道走,他旗下的娱乐场所,酒吧,夜店,甚至酒店,几乎没有哪个势力敢去查。

得罪他的人,下场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死!

“成田,去二号包厢所有人带到这里,敢不从者,你知道怎么办。”

“是,雄哥!”

背后一个精壮男人闻言,面无表情,道了一声,独自离去。

第一百零九章 这是我的底盘

就在众人唱歌喝酒,玩疯了的时候,二号包厢的门被推开,成田独身站在门口,目光扫视一眼,振声道:“哪个是程辉?”

“你是谁?”程辉正嗨呢,一听有人找,立马警觉起来。

“老板要见你,跟我走一趟吧。”成田冷脸以对。

“你叫我走就走,你算那根葱呀!”程辉见他身形彪悍,目露凶煞,不觉身躯一缩,可嘴上却不依不饶。

成田可是徐雄手下头号干将,平日里行事低调,很少出镜,可道上的人都晓得,这家伙是个狠角色。

一步踏出,还没等程辉反应过来,膝盖已弯,成田反手一抓,强壮而又坚硬的胳膊死死扣住程辉的脖子,那般速度,堪称电光火石。

“混蛋,快放开我,你知道我是谁么?”颈部被肌肉挤压着,程辉差点踹不过气来,双手胡乱抓着,一张脸红的如猴屁股。

“喂,懂不懂规矩!”

“你混哪里的,这么嚣张?”

“赶紧把辉少放了,否则今天别想离开这里!”

见程辉被擒,其他人一下就火了,这什么玩意呀?无缘无故冲进别人的包厢,一言不合就上来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这位大哥,有话好好说。”

王建翔拦住几个想动手的富二代,冷然看着成田道:“这可能是个误会,不知道你们找辉少有什么事?”

“他打了我们老板的贵客。”成田冷笑道。

“贵客?是那个死胖子?”程辉闻言,脸色变得煞白。

“实不相瞒,我爸是建业集团的董事长,和这的老板颇有交情,今晚的事权当卖个面子,就当没发生过,怎么样?”王建翔出面调解。

“建业集团?”成田在道上混迹多年,当然听过这名字,不过有钱人他见多了,在徐雄面前,还不是要点头哈腰,于是道:“这话和我说没用,我只是来拿人而已。”

“行,你带我去见你老板。”

沙场无将军,士卒勇为先,王建翔此时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在他想来,那人再怎么横,也不会拂了他爸的面子。

成田倒无所谓,这群富二代要身手没身手,脑子还缺根筋,根本不足为虑,所以松开了程辉:“少耍花样,不然下次难保你的脖子不会被我扭下来。”

说完就带头离开包厢。

“翔哥,怎么办?要不要给家里面打电话?”程辉吓得是冷汗直冒,瑟瑟发抖道。

“放心,强龙不压地头蛇,区区一个西山来的商人,能掀起什么大浪?”王健翔自信道。

于是,一群头脑被烈酒冲昏的富二代在王健翔的带领下,兴冲冲的跟着成田身后。

“随缘,怎么办?不会出事吧?”柳文淑见那大汉的架势,就知道这件事似乎不会那么轻易解决。

“放心,有我在呢。”金随缘拍了拍柳文淑的背。

等众人到了一号包厢,看到男人背后一群黑衣大汉后,微微一愣,心道这肥猪还挺有实力,不过他们这群人那也不是吃干饭的,家里多少有些关系,所以也一点不怵。

“这位先生,不知道你找我们有何贵干?”王健翔鹤立鸡群,站在前头一脸的洋气。

“问别人的时候,难道不该先自报家门?”徐雄不以为意,喝着红酒,大手在安玉那软滑的大腿根部游离,根本连正眼都没去瞧他。

被无视,王健翔强压着怒气,挤出一丝笑来:“我是建业集团的少董,我爸是王风,之前我朋友如有得罪先生的地方,还望先生看在我爸的面子上通融通融。”

“王风?”徐雄冷笑一声:“就算你爸是汪峰,在京南地界见了我,那也得敬杯酒叫我声雄哥!”

“先生你?”脑中忽然蹦出一个名字,王健翔整张脸差点抽筋。

“在我场子闹事,难道还不知我徐雄?”徐雄冷冷道。

“徐雄?”

在场所有人顿时脸色变了,程辉只觉一股冷气从脚底板直冲上天灵盖,当场魂飞在野。

王健翔这群人看着牛逼,那也只限于公子圈,拿到江湖上,根本不值几个钱,如今惹到了徐雄这个在京南黑白两道都能横着走的地下大佬,这可如何是好?

“孙老板,人带到了,想怎么处置随你心意。”徐雄偏头淡淡道。

肥胖男人冲上去,一脚就把程辉踹飞,摔了个嘴啃泥。

“你小子刚才在厕所不是很嚣张么?装什么孙子,起来打呀!”

“大哥,大叔,是我错了,我给你赔礼道歉,你就饶了我吧!”程辉现在哪还敢反抗,赶忙低下头,弯腰讨饶。

“饶了你?那还不简单,让你女朋友陪我一晚,把我伺候舒服了,今晚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孙老板一脸淫笑。

程辉的女友见他淫光四起,吓得退缩在人后,恨不得挖个大坑自己躺进去。

众人都听出来了,这孙老板是个外地佬,打了就打了,可人家背后有徐雄这黑道头子撑腰,有他在场,谁敢出头?

王健翔急得火烧眉毛,心里把程辉骂了一万遍,但事摆在眼前,总归要先解决,只能咬着牙,强颜欢笑:“雄哥,您是长辈,我们这些小辈不懂事,恼了您的贵客,但牵连一个女孩,这名声传出去也不好听是吧!”

“这话有些道理,也罢,都走吧!”徐雄手指敲着桌子。

“谢谢雄哥,日后我定亲自登门道歉。”王健翔大喜过望,赶忙招呼众人准备离开。

可兴奋劲还没过去,徐雄一句话直接给他们浇了一盆冷水:“你们能走,这两人犯了事,今晚就在我这下榻了,放心,明天一早,我保证安好无损的送他们回家。”

下榻?

滚你妈的!

众人心头激愤万分,这摆明是耍他们,在京南谁不知道你徐雄吃人不吐骨头,这要留一晚,明早还能活?

“雄哥,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别太过分了!”幕岚瞪着眼,在后头嘀咕了一句。

王健翔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这小姑奶奶什么时候说话不行,偏偏在这节骨眼上。

和徐雄讲道德伦理,活腻了么?

第一百一十章 一招?

“有意思,在玉江还有人敢和我徐雄讲道理的!”徐雄哈哈大笑:“其他人都给我走,你和她留下来。”

他指的当然是慕岚和柳文淑。

比起程辉的女友不知高档了很多倍,而且还这么年轻,要是能收为禁裔,不是挺好的?

“雄哥,岚岚是我女朋友,不小心顶撞了您,您可不要开这种玩笑。”王建翔见他讨要慕岚,也是赶忙求情。

“玩笑?我徐雄一向一言九鼎,让你们滚就滚!”徐雄威喝道。

他一怒,其后十几号黑衣大汉立马面露凶光,森冷的煞气不住外泄,吓得众人连大气都不敢踹,只能双股颤颤,将头埋在衣领里。

“要不,咱们走吧!”

“我可不想死在这儿。”

有几个人在底下窃窃私语,显然已经开始动摇了。

大家都是朋友,但都是酒肉朋友,平时玩玩闹闹喝酒唱歌罢了,可归根到底,谈不上什么生死兄弟,为了一个程辉得罪徐雄这位黑道大佬,那太不值得了。

“雄哥只是一番好意,喝几杯酒怕什么。”安玉哪不知徐雄的打算,于是倒了两杯波尔多红酒递给两女。

成田接过酒,走上前。

慕岚只是一个酒店领班,哪里见过这场面,心下畏惧万分,死命的抓着王建翔的衣服。

王建翔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只能尽力周旋,可凭他的资历,吃喝玩乐行,和这种黑道大佬谈话,根本上不了台面。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请客人过来。”

“是!”

身后的大汉得令,纷纷咧开嘴,一脸戏谑的瞧着两女。

“道上有道上的规矩,徐先生为难两个女人,不怕被人耻笑?”金随缘从人堆里走出。

“你是谁?”

徐雄脸色一冷。

“一个无名小卒而已。”金随缘道。

“随缘,你别乱来。”柳文淑拉着他的手,满脸忧色。

她不认识什么雄哥雌哥,但能令王建翔都束手无策,一点情面不给的人,金随缘拳头是大,可也难架得住十几个大汉的围攻啊。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徐雄心头冷笑。

先是一群小子在他场子里打了他的客人,现在又有个小屁孩跳出来装大个?

是真有底气,还是觉得他徐雄的刀是泥巴做的?

“我容你三秒好好考虑一下。”金随缘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正对着徐雄。

随行的人喘着粗气,恨不得举起酒瓶把他给敲昏,这小子是脑子有坑,还是直男癌晚期,自己想死,也别拉他们下水陪葬呀!

刚才的局面,只要好生说话,陪着喝杯酒,再送点礼,估计就能全身而退,可金随缘这一闹,摆明是要和徐雄对着干。

还什么三秒考虑一下?简直就是疯话。

“有趣,小子,就冲你这一身胆气,我让你死个痛快。”徐雄不怒反笑,不管此人是不是道上混的,敢说这句活,京南已无他容身之所。

“动手,死活不论!”

成田面无表情,只是摆弄了下脖子,发出啪啪的关节声:“小子,记住,下辈子要把自己的嘴巴管好。”

脱下外衣,衣下是一具强健的身躯,二头肌,腹肌,胸肌,几乎每一处都充满了男人的力量,配上那一双毫无光彩的眼,仿佛不是人,而是一台冷血的杀人机器。

徐雄能在京南混得风生水起,除了他的背景外,更因他手下有一群能打的武夫,而成田便是其中最强之人。

对于成田的过去,徐雄不甚了解,只知道他练过武,曾经在川蜀一带杀过人,后来被警方通缉,五年前被他收揽旗下,为他打下铁桶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是他的心腹大将。

这一拳打出去,势如千钧之力,拳劲带风,速度之快,令人咂舌,别说是一个文弱男人,就算彪形大汉,要是挨这一击,也得被打个半死。

众人吓得抱头鼠窜,赶忙从金随缘身边跑开,生怕遭受池鱼之祸。

柳文淑急声娇喝:“随缘你小心!”

金随缘喝了口酒,风轻云淡道:“他伤不到我。”

大手一转,仿佛化为一张大网,迎面包住成田的拳头。

“绵掌?”

拳风撞在金随缘的掌上,成田只觉手臂伸入了一团棉花中,软弱无骨,就像是对着空气挥拳,当下不由脸色惊变:“这小子不简单!”

从掌中脱离,成田飞身一跃,落在茶几上,冷酷的脸不时涌上几分狂热:“有趣,今日就好好会会你。”

话音刚落,他一个翻身,拳已换腿,双腿在空中疯狂挥舞,一化二,二化四,一时间仿佛有数十道腿影朝金随缘杀去。

他习武多年,平日杀人一拳足矣,可面对金随缘,他没有十足把握,所以拳脚并用,力道之大,断钢废铁也不在话下。

金随缘不屑一顾,这家伙功夫不错,但还没修炼出内劲,尚无法做到御气伤人,只靠一身横练蛮力,始终落了下乘。

身朝后仰,漫天腿影几乎从金随缘的头顶飞过,成田心惊,招式立改,化拳化掌,左手反手来了一记挂劈直砍向金随缘左肩。

“无用之举!”

在悟境高手面前,普通武者就如出生的婴儿,一举一动都躲不过大人的注视,金随缘大手一开,手臂宛如铜柱,生生挡住了挂劈。

腾出右手,抓住成田的双腿向前猛然一推,连着又是一腿,成田被踢飞出去重重的砸在了包厢的大门上,玻璃渣刺的满身都是,俨然成了血人。

“成田?”徐雄目瞪如牛,手中的香烟猛地落地。

看着金随缘只用了一招就把成田打得犹如死狗,其后的黑衣大汉皆是倒吸一口冷气。

成田在道上颇有名气,实力更是毋庸置疑,这种高手,就算面对十几个大汉,都能不落下风,可如今却被一个少年打败了。

瞧那金随缘,身材削瘦,一脸文弱,浑身上下没有半点魄力,别说成田,在场随便拉个人出来,气场都能碾压他。

可他们怎么都想不到,就是这么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人畜无害的小子,竟隐藏着如此惊人的实力。

第一百十一章 他是贵客

成田好歹也是习武之人,遭受重击,只觉五脏六腑形同崩裂,想从地上爬起来,却无能无力,反倒满口喷血,狼狈不堪。

“好小子!”

徐雄大吃一惊,脸上肌肉疯狂抽动,心中怒极,只觉自己十几年来老大的尊严被人挑衅了,他此时只想不惜一切代价报复回去。

他冲后面一群人猛的挥手:“还愣着干嘛,赶紧给我上,砍死他!”

身后站着的十数个黑衣壮汉互相看了眼,点点头,都各自从背后掏出砍刀、钢管,一齐扑了上来。

双拳难敌四手,任凭你功夫再好,面对十几号人的团团包围,那也插翅难飞。

王建翔等人见到这架势,早就吓得躲到了包厢门后,瑟瑟发抖,只留金随缘和林奇两人站在原地,直面十数个拿刀砍人的大汉。

金随缘冲入人群,形如夜中鬼魅,左劈又砍,拳掌全开,整个人仿佛化为了一道龙卷风,扶摇直上九万里。

十几个大汉身如漩涡中,几乎成了不会动的傀儡木偶,任由别人摆布。

飓风散开,酒水洒落,果盘支离,真皮沙发伤痕累累,包厢内一片狼藉之状。

从包厢到门口,一步倒一人,头接着脚底板,连成了一条笔直的直线,看上去倒像是一根奇长无比的“人棍”。

他们倒地哀嚎,如小虫挣扎。

金随缘对人从不留情,这群人本就是混混,手上哪个没有沾过血?今日废了他们的手脚骨,免得再出去为非作歹。

“我草,郭靖灵魂附体呀!”

“厉害了我的哥!”

“这尼玛是在开挂么?”

瞧着那“尸横遍野”,众人心如被巨浪拍打,一头撞在暗礁上,摔了个稀巴烂。

那架势,那魄力,仿佛是天上的战神降临凡尘,威芒所到之处,无人敢与之争锋!

什么江湖大佬,什么混混头子,在金随缘面前,都犹如草芥一般羸弱卑微。

一时间,那股恐惧和惊吓,早已化为崇敬在众人心里流淌。

王建翔的表情也好不到哪里去,瞠目结舌,双股战战,只差一个激灵把尿撒在裤裆里。

如今这时代,笑贫不笑娼,有钱能肆意妄为,没钱只能抬头仰望,而迎接他们的却是天上瓢泼下的大雨。

说句不好听的,在众人眼中,金随缘根本不入流,也永远不可能步入权贵圈,可正是这么一个被他们瞧不起,甚至暗自鄙夷的人,如今却铁骨傲立,威慑八方。

徐雄一双死鱼眼盯着金随缘,脸色青白交加,仿佛刚吞了一只苍蝇般令人作呕。

他在行走江湖十几年,从没遭人羞辱,今日却败在一个少年手里,整整十几号人呀,三下五除二就被废了,甚至连所用的招式他都没瞧清,功夫这般出神入化,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不过徐雄也非常人,顿时将怒火压下,阴阴一笑:“小兄弟,我承认你很厉害,论功夫,在京南怕找不到几个能和你一较高下的人了,只可惜,你忘了一件事,你手上功夫再好,能挡得住船坚炮利,能挡得住子弹枪械?”

“我徐雄也是爱才惜才之人,要是你能臣服于我,做我的手下,我徐雄答应,你下半辈子荣华富贵享用无尽!”

“刚才想杀我,现在又想招揽我,你这弯倒转的很快呀!”金随缘闻言不由冷笑。

“你不愿意?”徐雄眯着眼。

“猎人需要和一只猎物妥协么?”金随缘嗤笑道。

“或许你才是那只猎物!”

徐雄目露凶光,杀气凛然,他已经得罪了一个高手,能招揽门下再好不过,要是不能……与其放虎归山,倒不如现在就把他给解决掉,以除后患!

下一刻,他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枪口对外,正朝着金随缘的面门。

啊!

见到枪,包厢里的所有人都吓得大叫,纷纷逃到走廊上。

“这就是你的底气?”

金随缘摇摇头。

徐雄见他不为所动,还一脸的淡定,不由怒火中烧,恨意更甚:“臭小子,下地狱吧!”

手指一动,刚要坂动扳机,却见门外传来一道惊喜之声。

“帮…金先生?”

众人转头望过去,只见一个黑衣劲装,身材魁梧的男人正快步走来。

他扫了一眼满地的伤者,脸色丝毫未变,只是急忙走到金随缘面前,无比恭敬的道:“金先生,真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您,他们没为难您吧?”

“为难倒不会。”金随缘笑了笑:“只是拿枪顶着个我而已。”

魁梧男人面露一丝尴尬。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吞鲸帮的林彪。

自从欧阳泽离开了帮会后,吞鲸帮就乱成了一团,好在有林彪以及鬼头这几个堂主在第一时间维持住局面,另外又派了帮众到各个据点把守,以确保其他势力不会趁机使绊子。

这不,下午离开帮会,就直奔皇后娱乐,结果却看到了刚才那一幕……

林彪一扭头,那脸色立马黑了半截,对着徐雄怒喝:“混账,谁给你的熊心豹子胆,敢对金先生动手!”

徐雄脸色惊变,见他怒喝,赶忙低下头去,满头大汗道:“林堂主,您怎么来了?”

“嫌我来早了,还是嫌你自己的命太长?”林彪冷冷笑道:“金先生是本帮的贵客,你连他都敢动,信不信我今晚把你丢到江里头去喂鱼?”

“贵客?”徐雄惊骇不已。

开什么玩笑?吞鲸帮是京南第一大帮,能让吞鲸帮奉为上宾的人,哪一个不是位高权重,镇守一方?

这小子一身地摊货,年不过二十,瞧不出半点高贵,怎么可能和吞鲸帮高层攀上关系?

“行啊你徐雄,居然敢质疑我的话,长本事了!”林彪阴沉道。

“不是,不是。”

徐雄汗流脊背,林彪在吞鲸帮地位很高,别看他在威风凛凛,很是霸气,但在吞鲸帮面前,根本没有话语权,而且他这些年发迹,也亏得和吞鲸帮交好,才能让底下的黑买卖能够流通。

“那你这枪?”

“这枪……”徐雄一瞧,自己的枪口居然还对着金随缘,这要不小心擦枪走火,他今晚可就真要被做成鱼子酱扔到江里去了。

于是赶忙把枪丢到垃圾桶里,战战兢兢道:“金先生,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刚才的玩笑,您千万不要当真!”

“玩笑?我怎么记得你刚才欲杀我而后快呢?”金随缘笑眯眯的看着他。

“哪的话。金先生是吞鲸帮的朋友,那就是我徐雄的朋友,既然是朋友,怎么有杀你的道理,误会,全是误会!”徐雄赶忙解释。

他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看林彪这架势,明摆着也要看金随缘的脸色,换句话说,他的小命现在就攥着金随缘手里,金随缘说活,他就能活,金随缘要他死,他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仅仅一个林彪,就能让这个嚣张,不可一世的徐雄跪舔自己,金随缘不由凛然。

无需用武,只凭一句话,一个人,一个名字,就能令别人闻风丧胆,俯首称臣,这是何等的霸气!

一时间,金随缘无波的目中充满了异样的火热。

第一百十二章 大权

“林大哥,他既然是你的人,你看着处理吧!”

“金先生见笑了,这徐雄不是吞鲸帮的人,他得罪了先生,全凭先生自行发落。”林彪笑道。

徐雄是什么玩意,林彪心知肚明,要不是这些年他给各大帮派上了供,京南的地头蛇哪轮得到他?

而金随缘不同,公子临走前交待要将位子传给他,那自己就要执行,论价值,就算一百个徐雄也不及他一根手指头,现在徐雄和金随缘起了冲突,林彪没有当场毙了徐雄就已经是宽宏大量来了。

“哦?”

金随缘略有惊异,晃神后便明白,林彪心里已将他当成了帮主,试问还有一个下属敢在上司面前下决定?

放权之下,实则求情。

虚虚实实,专精典范。

这林彪一方面给权力给他,一方面也算承认了自己的地位。

心中打量了一番,金随缘也是作罢,于是道:“徐雄,今日我暂且饶过你,以后再犯的话,小心你的人头。”

“是是是,金先生说的是,小人以后一定多行善事,不会再作奸犯科。”徐雄现在哪敢反驳,只愿早点平息这尊大佛的怒火,当下磕头如捣蒜一般。

众人见他在金随缘跟前点头哈腰,和只小狗无异,各中差别,实在令人费解。

堂堂的黑道大佬,居然对一个年轻人如此客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彪心头宽慰,徐雄为人冷傲,先前拿枪杀人,这事要搁在他身上,绝对不会轻饶,可金随缘小小年纪,本应该狂傲不羁,居然能放下愤怒,这般心境和心性,的确非常人所能比也!

于是笑道:“金先生,既然事情解决了,我就先走了。”

“不用,反正我也没事,正好和你谈谈。”金随缘若有所思道。

“真的?那太好了,我这就去备车!”

林彪其实是有事要和金随缘商量,只是看金随缘有私事要忙,没敢多说,可金随缘主动要和他谈话,那真顺了自己的心意,于是赶忙下去备车。

“陶兄弟,等下麻烦你和徐小姐送文淑回家。”

“好好好。”陶潜已经看傻眼了,听到金随缘说话,只顾得点头。

“随缘你…”柳文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大汉到底是谁,怎么会对小和尚这么客气?

“以后再和你详说。”金随缘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楚,稍微敷衍了一句就走了。

包厢外的人带着震惊和讶异,以及各种复杂心绪,逐渐离开了皇后娱乐,这一夜,或许是他们此生心惊动魄的一夜。

“雄哥,那人是?”安玉手指夹着香烟,似乎刚从呆滞中晃过神。

“老板。”徐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欧阳公子的贴身高手?”安玉闻言,当下脸色大变,掩嘴低呼:“他怎么来了?”

徐雄面无人色,长吐一口气:“这回是惹上事了。”

这十几年来他能混的风生水起,一大半是靠吞鲸帮的帮持上的位,有了这个靠山,他在黑白两道几乎畅通无阻,可谓第一大靠山。

安玉跟在徐雄身边多年,自然晓得那吞鲸帮的手腕,一听这话,立马瘫软在地上。

欧阳公子不会因此拿他们开刀吧!

孙老板胖归胖,脑子却不傻,徐雄名声在外,势力极大,否则他也不会千里远来谋求合作,这么一个人,在京南地界上,应该鲜有人能令他畏惧。

于是小声问道:“徐先生,那令到底是什么人?连你都不敢惹?”

徐雄沉吟片刻,吐出两个字:“吞鲸帮。”

“吞…?”孙老板一个踉跄,差点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断。

“不错。”徐雄点点头,面带苦笑。“刚才那个林彪,就是欧阳公子身边的第一高手。”

孙老板心里咯噔一下。

吞鲸帮,但凡混道上的,几乎没有不知道这名字。

据传这个帮派高手如云,不仅做黑买卖,而且还接受暗杀任务,不管你是名人还是富豪,只要和他们过不去,都没什么好下场。

他只是个西山房地产老板,哪惹得起这种帮派。

“徐先生,咱们得罪了吞鲸帮,这可怎么办?”孙老板脸色煞白,完全没了主张。

“你先回西山吧,这事我自己会处理。”徐雄心烦的挥挥手,就像在赶苍蝇。

“那行,再会。”

孙老板只求齐老别迁怒于他,至少和徐雄的生意,早被抛之脑后,如今徐雄赶他走,正中了他的下怀,所以道了一声,赶忙离开,准备连夜回西山避避风头。

“雄哥,你真要一个人扛?”安玉握着徐雄的手忧虑道。

“解铃还须系铃人,想继续混下去,只能去求那小子了。”

“金先生?”安玉意外道。

“你赶紧派人给我查这金先生的来历,若能和他搞好关系,别说能免罪,或许日后我们还能鸡犬升天!”

徐雄不愧是老江湖,今晚的事看似对自己很不利,可也暗含机会,欧阳公子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这金先生能被他奉若上宾,足见身份不俗。

既然欧阳公子高看金所愿,那他的分量绝对不低,由他出面替自己说情,岂非再好不过?

“我立刻去办。”

安玉可不笨,一听这话立马明白了徐雄的用意,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转而笑意盈盈。

第一百十三章 恩威并施

经过上次的镇压,吞鲸帮内部的混乱也渐渐平息,可随之而来的是新主上位,导致的人心鼓荡。

嘴上说做个甩手掌柜,可真操作起来,还是需要自己亲力亲为,否则何以服众?

和林彪坐在客厅里,金随缘道:“林堂主,你觉得此事可行么?”

为了彻底洗牌,金随缘必须先得到帮中高层的支持,而林彪跟随欧阳泽,又为吞鲸帮出生入死,深受帮众的敬仰爱戴,所以他一来,就把改造的想法说了一遍。

“当然可行!”林彪坐直了身子,一脸喜色道:“帮主有所不知,如今帮里旗下的业务多是强抢来的,没了财团支柱,就会一哄而散,要是能创造属于自己的公司,那就不用受制于人了!”

“那你以为哪块比较好入手?”金随缘继续问道。

“依属下所见,各大会所舞厅都有帮中兄弟把守,这块利润可不菲呀!”林彪道。

金随缘点点头,时下年轻人的夜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舞厅歌厅,甚至高档酒店,都是夜夜笙歌,繁华一片。

而能进入其中的,自然都是官绅富甲,若能把控住这一块关系,就能和很多势力搭上线。

“至于武馆和保镖,帮中弟兄拳头功夫大多不错,经过挑选和修炼,想必也是能胜任的!”林彪道。

“言之有理,你去把帮众召集起来,在前院等候,我有事要说!”金随缘摆摆手,就径直朝着前院走去。

“是!”

林彪拱手,然后退出大厅。

一炷香的时间,本来空无一人的院落,便是被数百人挤得水泄不通。

“听说新帮主有事宣布?”

“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不一来就开烧了嘛!”

“小声点,新帮主可不好惹,万一被他听到小命难保呀!”

“滚犊子,有那么凶残?”

“切,还不信,有种等下自己上台试试!”

人头窜动,四周议论声不绝于耳,个个都是惦着脚尖,想要一副新帮主的风采。

当日那一战,亲眼目睹的人不过百人,在外围把守以及驻场的帮众,对这位帮主也不过道听途说,如今来总坛汇聚一堂,心中甚为好奇。

在上千道期待,质疑,蔑视的目光中,金随缘和林彪一前一后从屋里出来。

众人一见,顿时噪声四起,那日金随缘连挫两位堂主,还为欧阳泽解毒,修为之深,远非常人能及,这让一向崇尚武力,唯武至尊的黑道中人不由升起憧憬之心。

“参见帮主!”众人半跪而下高声喝道,其声震天彻地,远播里外。

“都起来吧!”

金随缘性情放旷,不喜什么繁文缛节,见他们下跪,倒有种古时帝王将相的错觉,所以赶紧开口道。

“谢帮主!”众人起身。

“今日召集各位来,是有一事相告,欧阳公子离去,帮中人心浮动,我受任这位子,不是要图谋吞鲸帮,而是想为各位谋条出路!”金随缘沉声道:“你们也知道,帮派始终摆不上台面,所以我决定将帮会转型!”

“转型?”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他们混了这么久黑道,平日里无非就是打打杀杀,甚至绑架勒索都是家常便饭,这还如何转型?

“大呼小叫,成何体统,都给我闭嘴!”见下面骚动不已,林彪也是虎眼一蹬,怒喝道。

被一喝,众人只觉耳朵一痛,心中悻悻,立马安静下来。

“无妨。”金随缘干笑一声,继续道:“大体的事宜,我以交代给了林堂主,事后会传达给各位,现在请学历高中以上的兄弟出来!”

“帮主,咱们是混黑道的,需要什么学历,拳头大就打呗!”

“就是,整那些花里胡哨的干嘛?”

“高中生,老子一天能揍百十个!”

有几个帮众哄堂大笑,其他人也都笑而不语,显然是给金随缘一个下马威。

“拳头大,你能玩的过枪么?”金随缘冷笑一声:“更何况你们的拳头不见得有多硬吧!”

说着,他一脚震下,劲风四散,一股超乎想象的压迫感席卷而开。

飞沙走石之间,其身周遭半丈方圆的地面,已然龟裂了大变,露出一寸深的脚印。

“嘶嘶!”

寒冰般的冷意在众人心头涌上,前排纷纷向后退,先前起哄的人更是一脸涨红,恨不得挖个坑把自个都埋了。

“莫非那天他没使出全力?”

林彪眼前一亮,当日金随缘和孙海郑龙一战,胜的并不轻松,原以为他修为至此而已,如今看来,似乎还有所保留。

“出来吧!”金随缘面不改色,仿佛是在做一件很寻常的事。

数百人你看我我看你,根本猜不透他的意思,犹豫之际,有几个胆大的悄悄站出来。

“一个,两个,三个……”

“六十七个,还真是贫瘠呀!”细数了一下,金随缘摇头一笑。

按照他的设想,这些人至少有一半能合格,可没料到,居然只有十分之一,倒不是他用有色眼镜看人,毕竟文化知识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前途,没念过书,照样当企业家的大有人在。

可平心而论,有知识,你就有更多的途径和手段去创造,而非一味守成,无路突破。

“你叫什么名字,从前是学什么的?”金随缘指着其中一个道。

“回帮主……我叫杨忠……以前学的是管理!”那人被点到,欣喜之下,更是忐忑不安,连说话都结巴了。

“管理?”金随缘面露惊诧:“那你怎么没读下去!”

“家里穷,付不起学费呗!”杨忠低头苦笑道。

杨忠的话也让其他人暗自神伤,试想有谁天生喜欢打打杀杀,在刀口上过活?

还不是因为家境不好,生活所迫之下,走投无路了才加入黑帮,希望能够讨口饭吃。

人都是向往美好,向往自己有一日能家财万贯,娇妻美妾,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

只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当希望落空,大多数人不都舔着脸,顽强而又卑贱的活着吗?

少时苦修,金随缘穿过兽皮,啃过树皮,茹毛饮血,即便如今不再为生活苦恼,可那段岁月却被烙印心中,所以他更能体会下层人的辛酸苦楚。

何谓侠?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侠?

或许以前是这样理解,可现在,金随缘忽然明悟,所谓侠不仅要救人,更要让人学会自救。

“杨忠,如果让你继续上学,你可愿意?”

“上学?”杨忠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帮主居然要他去上学!

“没错,如何?”金随缘笑道。

“当然愿意,只是……”

杨忠欣喜如狂,一张脸都乐开花,他虽在黑帮,可身在曹营心在汉,一直惦记着学校,可他已经过了上学的年纪,再去怕也无补于事了。

“事在人为,只要有心重头来过,为时不晚!”金随缘大笑一声:“入不了学,就请私学过来教,又有何难?”

“帮主在上,请受杨忠一拜!”

杨忠感动不已,堂堂七尺男儿,竟是泪流满脸,对着金随缘行跪拜三扣大礼。

“杨大哥请起,我不过一茅庐小子,何德何能受此礼?”金随缘见状,赶紧将其扶起,然后对众人道:“其余六十六人全入私学,可有异议?”

“属下遵命!”

“属下遵命!”

……

能有再造之机,这些人巴不得丢下砍刀,此刻见金随缘发话,哪里会不同意,纷纷拱手称尊。

“其他人,各司其职,待安排落定后,由各堂主代为管理!”金随缘说着,目光一扫:“林堂主!”

“在!”

“你负责挑选七十二人进行特训,必要时,可以露点底,为期三个月,届时我会亲自过目!”

金随缘很清楚,这群人对付普通人行,可真碰上武者,绝无生还可能,不管是抵御外敌,还是内部的发展,都必须打造出一支足以抗衡武者的中坚力量。

而这七十二人,在日后却成了江湖武道闻风胆寒的存在,人称“七十二金刀”。

“帮主威武!”

恩威并施,有情有义,这一刻,吞鲸帮上下对金随缘几乎都是心服口服,不由高声大喝起来。

置身欢呼中,金随缘头一次有了所谓的成就感。

望眼而去,万里湛蓝,或许这条路他真的走对了。

第一百十四章 演唱会

华灯初上,浮夜绚烂,风从北而来,向南而走。

两道虚晃的人影站在高楼的顶端,双目俯瞰而下,将这打好夜景尽收眼底。

“罗刹,主人叫你三天之内抓住文婷,你怎么还不动手?”白衣青年对罗刹道。

这罗刹披着一件黑色外套,将真容遮掩了去,只露出一双白皙修长的手,就像是地狱来的索命鬼魂,透着令人颤栗的阴冷之气。

闻言之下,不由发出阵阵诡笑:“急什么,他是你主人,不是我主人,逼得太紧,可别怪我幽谷四鬼不给面子!”

“三哥说的对,这年头还没人敢在我们四个面前摆谱,你主人也不例外!”

夜风中,一道极度娇媚的柔声响起,如玫瑰浴血,在空中绽放,同样黑袍裹身,秀出诱人的身段,一晃一摆,翩翩走到那罗刹身边。

“四妹,你来了?”

罗刹见女子现身,也是略感诧异,手臂一伸,将其揽入怀中,也不顾白衣青年在场,竟上下其手,流连圣峰。

“讨厌,每次都玩弄人家!”

女子被逗的娇躯乱颤,娇喘连连,只差将衣物褪去,做一回野鸳鸯。

白衣青年似乎对这场景见怪不怪,但眉头却已皱起。

幽谷四鬼在江湖上一直算旁门左道,受到各大正道人士的鄙夷,但抛开门户之别,此四人功力不浅,更擅长用毒蛊,杀人于无影无踪,近年来,惨死在四人手下的高手不尽其数。

为此其他门派的强者纷纷出动,想要将其一举歼灭,可四人神出鬼没,心意相通,联手起来,威力不小!

而白衣青年奉主人之命,邀请罗刹抓拿文婷,更是花了大价钱,不然以四鬼的脾性,怎么会轻易出手?

“绝女,我家主人可只请了罗刹一人,你要是出手,价钱可不多付!”白衣青年面无表情道。

“影剑,多年不见,你倒学会开玩笑了!”

绝女显然认识青年,从罗刹怀中离开,脚尖一点,身如飞燕,玉手环住青年的脖子,娇声笑道:“要不今晚你陪我,三哥的报酬就一笔勾销!”

“陪你?我还不想死的太快!”

白衣青年双目泛着冷意,整个人犹如一柄即将出鞘的利剑,下一刻就要见血。

四周寒气笼罩,绝女也知青年动了怒,于是识相退后,委屈笑道:“一个大男人这么拘谨,影剑你可是越活越胆小了!”

心道这绝女诡计多端,影剑也懒的和她调侃,看着罗刹道:“记住,千万别杀了她,主人要的是活口!”

“世人都说四鬼嗜血如命,杀人如麻,可比起你那主人,我罗刹反倒更像个人!”罗刹阴冷淡笑。

“不该管的事别管,三天后,我来拿人!”

影剑冷目一瞥,袍子一卷,纵身跃下高楼,消失不见。

“哼,不过是那人身边的一只狗而已,居然敢在幽谷四鬼面前乱吠!”见他离去,绝女一改娇媚,冷声道。

“可别小看此人,真斗起来,我可没必胜的把握!”罗刹偏头一看,沉声道。

绝女闻言不由诧异,她可清楚罗刹的实力,连他都没绝对信心,莫非这影剑还藏了一手?

“等我练成《气煞功》,这些人一个都跑不了!”

罗刹掀开衣袍,露出一张无比阴森的脸,而虚空之中,灰暗的阴气缓缓汇聚,如一张大口吞噬天地。

作为未来歌坛的巨星人物,文婷的消息几乎占据了娱乐报纸三分之一的版面。

而这次的巡回演唱会,京南将作为最后一站,为此文婷的歌迷更是不辞辛劳,远隔千山万水从全国各地齐聚京南,一时间,京南变得无比热闹。

为了应付暴增的歌迷,主办方更是临时搭建了野台,可多供应数千人落座,而警方也特意派了三支小队参与安保工作。

演出当晚,金随缘和林冬柏如约而至,原以为提前两个小时,应该还有票,可没料到早在三天前,票就已经销售光了。

“狗日,这些人下手咋这么快?”林冬柏站在会场外喋喋不休,脸上布满了愠色,看起来很是气愤。

“你就别杞人忧天了,再想想办法吧!”

见他心急如焚,金随缘也是无奈一笑,他不追星,也不太爱听歌,想来文婷年纪轻轻,估计来的人不多,如今却是一票难求!

“票都卖光了,总不能去抢吧?”林冬柏失落道。

此时,有个穿着黑大衣的男人快速走过来,见林冬柏一脸苦闷,便笑道:“小兄弟是来听演唱会的吧?”

“对,你有事么?”见陌生人搭讪,林冬柏立即警觉了起来。

“这票早就卖光了,你干等也没用!”男人面带同情道。

“谁说不是呢!”林冬柏叹了口气。

“兄弟,我有个朋友有事没法来,这还多出两张票,看你有缘,便宜点买你怎么样?”套了几句话,男人终于进入了正题。

“黄牛?”

林冬柏一愣,搞了半天,这家伙是票贩子!

“多少钱?”

“不贵,两张票算你们三千好了!”男人笑道。

“三千?你属狮子的么?”

林冬柏瞪大了眼睛,开什么国际玩笑,要知道文婷名气虽大,可毕竟出道不久,主办方为了吸引更多的粉丝,将价格压到了三百多,就算第一排,也不过八九百。

这家伙居然两张要三千,简直是讹人呀!

“这价格公道,童叟无欺,你去打听打听,谁家票要是比这低,这票我白送你!”男人挺胸昂头,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在他看来,这票能卖出去是妥妥的,根本不必降价处理。

林冬柏也知三千是高了,可黄牛本就是漫天要价,一倒手就翻个四五倍,相比之下,这家伙还算“诚信为本”了。

“随缘,你看这……”林冬柏偏头看着金随缘,显然是要征询他的意见。

“三千就三千吧!”

金随缘有一百种办法整治黄牛,但演唱会开唱在即,他不想惹是非,所以满口答应。

“还是小兄弟爽快,买了我的票,以后再见面就直接打八折!”男人见他答应,也是笑意连连。

“爷爷我真希望永远不要见到你!”林冬柏在一旁不屑嘟囔着。

正当金随缘准备掏钱时,一道身影迎面走来,对着男人道:“两张票就要人三千元,侯三你的胆子倒是越来越大了呀!”

男人闻言,浑身一颤,心道自己怎么这般倒霉,居然被她给撞见了!

于是连忙赔笑:“呵呵,这不是林警官嘛,什么凤把你给吹来了!”

“少和我套近乎,是不是又想吃牢饭了?”林清儿眉头冷竖。

由于文婷的演唱会,局长特意派她过来巡视,防止现场发生暴动事件,刚才她正巡逻呢,就看到侯三故技重施,坑骗老百姓。

而侯三曾经抢劫过,被林清儿抓到牢里关了两年,深知此女彪悍,如今和煞星碰头,他只差骂娘了。

“那林警官想怎么办?”侯三战战兢兢道。

林清儿坏笑道:“简单,反正你也不看演唱会,这票就当送我了,也省的你再祸害别人!”

“不是,这票可是花了……”

侯三瞪了大眼睛,他可是黄牛,从来只有黄牛坑人,现在怎么反倒被人给坑了!

“怎么?本警官说话不好使是吧?”

林清儿俏脸一板,美目直冒冷光,刺得侯三忍不住哆嗦起来。

“好使好使……”

侯三胆战心惊,只能打碎牙往自己肚子咽,所以苦笑一声,便乖乖将票交给林清儿,夹着尾巴离开了。

见侯三走了,林清儿也是得意一笑。

“林警官英勇制敌,果然是女中豪杰,在下佩服!”

大多数黄牛都是牛皮糖,黏住就不会放,可林清儿一出马,没几下就把人吓跑了,这气场令金随缘都望尘莫及呀。

“少来了,你不就想说我母老虎么?”林清儿努了努嘴巴,没好气道。

“母老虎,还是只可爱的母老虎!”

见她一副忿忿不悦的模样,金随缘大笑起来。

“别贫嘴了,赶紧拿着票进去吧。”林清儿是来办公的,没心思和金随缘在这儿扯皮,不然让人看到,说她玩忽职守,那就尴尬了。

苦笑着摇摇头,金随缘又是拉过她的手,将门票取来,分一张给林冬柏,然后淡笑道:“谢谢林警官!”

“小色鬼,就知道占人便宜!”

见两人进了会场,林清儿跺了跺脚,可眼中却多了几分异彩。

第一百十五章 女神出场

演唱会一般都会由经验老道的主主办方承办,为了确保明星的安全,在开场之前,明星都会待在休息室。

一间房前,七八个黑衣大汉把守着,双手持着电棍,更有两名协警站在过道尽头,腰间配着手枪,一脸的肃穆,显然是在进行高度警戒。

这也难怪,对于警察局而言,明星的安保工作,根本不在职责范围内,可架不住人家粉丝歌迷多,这要是在自己地头出了事,别说上头会怪罪,这些歌迷发作起来,也够受的了。

所以越是大牌的明星,警察局就越是胆战心惊,生怕出了岔子。

而在休息室里,两个发型师正在为文婷装饰头发,镜子中的女子美如画卷,不可方物。

“婷婷,你今天绝对是全场人心中的女神!”

李雪成熟风韵,论及容貌丝毫不必当红的女星逊色,若非当了经纪人,定能在娱乐圈闯出一番名堂,可即便如此,见了盛装的文婷,同为女人,她竟有种惊艳之感。

完美的外表,无可挑剔的身段,天生的贵气,这丫头无疑具备了所有成为超级明星的潜质,是天生的歌姬。

被李雪称赞,文婷脸色微红,小声嘀咕道:“雪姐,你说的好像我今天结婚一样。”

“小丫头,思春呢?别没个正经!”李雪娇笑道。

鼓了鼓腮帮子,文婷对着镜子摆了个鬼脸,然后闷闷不乐道:“雪姐,我还会发病么?”

“别担心,上次不就没事嘛。”李雪见她满脸忧愁,也是出言安慰。

“嗯,我相信妈妈会在天上保护我的!”

文婷点点头,目光中充满了坚定和温暖,然后拉住李雪的手臂,用脸贴在她的腰间,感怀道:“雪姐,谢谢你,我会表现的很好的!”

李雪鼻尖发酸,美眸已经溢出了泪水,双手将文婷紧抱住,仿佛一位母亲展现对女儿最崇高的爱意。

侧立在旁的发型师都是文婷的专属人员,见此情景,心中都感动不已,默默抽泣。

经纪人就像是在放风筝,一开始要用力拉扯着,等待风起,看着那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到最后才发现,两人之间的联系不过是一根弦而已。

娱乐圈不乏有明星走红,而将恩人狠狠踢开的例子。

但李雪却深信,文婷本性纯良,能在这大染缸中独善其身,已然难得,身为一个经纪人,最大的成就便是将手下的艺人捧到顶点,如今这梦想似乎就快要实现了。

而在会场中,金随缘和林冬柏从人群中硬挤到座位上,衣物差点都被蹭破。

“总算是挺过来了。”林冬柏长舒了口气,脑门上竟起了汗珠。

金随缘环顾四周,只见灯光下,会场犹如被一道黑色旋风席卷,乌压压的一片,完全陷入了人潮当中。

“怕有两万人了吧!”

心中有些惊叹文婷的号召力,这不禁令他好奇,那个刁蛮女当真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随缘,你行啊,连我老姐的玩笑都敢开,说说,你怎么想的?”林冬柏八卦道。

“咳咳!”金随缘干咳一声,看了他一眼道:“朋友而已。”

“朋友?我看不是吧!”林冬柏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见林冬柏八卦魂雄起,金随缘也懒得解释太多,反正清者自清。

四周人烟嘈杂,每个歌迷就像是打了兴奋剂一般,手舞足蹈,双眼激射出如火焰般的光芒,整个会场都差点沸腾了。

正当观众席的热情持续高涨时,会场的灯光突然之间被熄灭,一片黑暗中,歌迷都屏住了呼吸,那是激动之前的寂静。

下一刻,三十六道烟火从舞台前端的小洞中冲天而起,光芒犹如一朵五彩之花,将黑夜点燃,绚丽多姿的烟火四散于天际,令人其下的万人心头狂颤。

为了将这次巡回演唱会做到极致,主办方还特意安排了百发礼炮,在会场外齐齐发威,顿时间,整个会场都响彻在了欢呼声中。

烟火落幕,五彩斑斓的舞台灯从高处打下,将整个舞台烘托的犹如仙境。

淡淡的雾气从底下升起,朦胧之间,文婷从后场走来,白雪罗衣罩身,清纯脱俗,恍如琼瑶仙子临驾凡尘,美的惊心动魄,不可方物!

“文婷!”

“文婷!”

千呼万唤始出来,见到心中久违的女神,全场万人不论男女老少,皆是发出呼喊,其声震耳欲聋。

“女神女神我爱你!”

就像是一个爱喝酒的人,遇到一群酒鬼,本能的就会被激发起无限的酒瘾,林冬柏几乎从座位上跳起来,扯着嗓子兴奋大叫,只差没把肝给吐出来。

耳朵仿佛被一万多个扬声器包围,任凭金随缘淡定,此刻也难保持镇静,透过起伏的人头,他一眼就认出了台上之人,便是当日的刁蛮女。

悠扬清雅的音声却已响起,犹如潮水般将会场包裹,所有的歌迷都挥舞着双手,一浪接着一浪,仿佛是在迎接旭日的升起。

文婷置身舞台中央,光影华美,斑驳流离,红唇轻启,音律在她的歌声中不断跳跃,时而如箭洞穿人心最柔软的地方,时而如水滋润人的心伤。

一首歌总归有个故事,可在她的歌声里,每个人都能听到专属于自己的光阴。

黄莺出谷而绕梁,仿佛一张浓墨重彩的山水画作,美轮美奂,尽显女子的柔情蜜意。

徜徉在余音之中,就连金随缘都为之惊叹,某个瞬间,他心弦被勾动,仿佛重现了山林中原始的天性,任意奔跑,与兽相伴,与自然共存,无拘无束,纵情天地。

一幕幕在脑海中掠过,直到一个山洞,一个冰封的雪人,一块黄色的石碑……

“我这是怎么了?”手抵着额头,金随缘微微一叹,似乎在记忆里走了一遭。

林冬柏从未见他露出这等感伤表情,不由担忧道:“随缘,你没事吧?”

摆摆手,金随缘吸了口冷气,幽幽道:“她唱的很好。”

“你的音乐细胞终于开窍了!”

林冬柏低呼一声,他一直以为金随缘对明星不感冒,这次能来,纯粹是给他个面子,可如今听他称赞文婷,心头那块大石一下就坠地了。

一曲歌罢,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上万人欢呼呐喊,有些人甚至激动的热泪盈眶。

“谢谢大家能来听我的演唱会,接下来这首歌献给在座的有情人!”

置身于光芒之中,文婷早已经进入了忘我之境,柔情的声音仿佛一双恋人的手,抚慰着众人的心房。

而在黑暗之中,两道人影正站在高台筑起的钢筋上,双目冷冽的看着底下那热情的海洋。

“三哥,你是不是看上那丫头了?”绝女一身红衣,腰肢靠在横栏上,见罗刹紧盯着文婷,不由娇嗔道。

漆黑的斗篷下,罗刹周遭忽然燃起一团幽火,将其面目照亮:“再漂亮的东西,也会被烧成灰烬,有什么可看的!”

“都说四兄妹中,大哥手段最狠辣,不过比起三哥你,似乎还算温柔!”绝女闻言,花容微微变色,却又莞尔娇笑。

四鬼并非打一个娘胎里出来,只因在一处修炼,结了缘,后跟随大哥徐永入了邪道,专修毒功蛊术,在江湖上博得一身臭名。

而唯独罗刹天赋最高,性子也最为偏激,惨死与其手的人不计数量,这点上,就连绝女都为之心颤,毕竟他们虽修炼邪功,可本身还是人。

“别废话了,这女人连影剑都不敢对付,一旦出手,就要一击必中!”罗刹瞥了她一眼。

绝女俯身而视,娇媚的眼透着点好奇:“三哥,你不是对女人不怵的么?怎么还怕起个丫头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影剑能出这等价钱,必有他的用意。”罗刹双眼虚眯起来。

“影剑充其量不过是那人的一条狗,早晚要他死在我手里。”绝女冷哼道。

罗刹看了她一眼,忽然怪笑起来:“打狗看主人,我劝你少动他的主意。”

“三哥是在小觑我?”绝女有些不悦。

罗刹并未作答,反倒将视线投向文婷,诡笑道:“利用我来对付那道符,那人想的倒周全。”

“听说那丫头百邪不侵,那符到底是什么东西?真那么厉害?”

绝女跟随罗刹而来,自然得知了文婷身上怀揣一张道符,那道符很奇特,据传能克制魔性,抵制邪功,他们师兄妹四人都是修炼的阴毒功夫,一旦不小心,就会被那道符所伤。

“你说的不错,那道符是化境高手刻的,想来有点棘手,不过凭我的修为,或许可以试试。”罗刹冷笑一声。

“三哥要亲自会会这丫头?”绝女很是意外道:“不如等大哥二哥到了,再做打算吧!”

“这点小事,不用劳烦他们,我一个人就够了。”罗刹十分傲气,说完便是跃到了会场的钢筋上。

第一百十六章 杀手来袭

美妙的歌曲一首接着一首,全场歌迷都被幸福所包围,只有金随缘独自坐在位子上,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冬柏,我去旁边透透气,等会回来。”有些烦躁,金随缘起身朝着后走去。

“你不看了?”林冬柏赶紧起身追上去。

金随缘脚步一顿,刚要回身,就觉天空忽然闪过一道微弱的幽光,毛孔仿佛受到了某种刺激,猛地紧缩起来。

“内劲高手?”

他心中一骇,演唱会上怎么有武者?

是来听歌?还是杀手?

“是刁蛮女…”金随缘那不详的预感愈发强烈。

“冬柏,你待在原地不要动!”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金随缘对着林冬柏叮嘱一声,便是拨开人群,朝着舞台走去。

而在此时,一阵劲风从上空席卷而来,犹如一场沙暴,在人群中肆虐。

“嘭嘭嘭!”

风暴吹来,瞬间就将周遭的电路全部扯断,刹那间全场陷入一片漆黑静寂。

“怎么回事?停电了么?”

“开什么玩笑,八成是女神想给我们给惊喜!”

这些歌迷一路跟随而来,早就对演唱会的流程熟悉不已,再加上开场前的断灯,心下自然而然就没了怀疑,反倒有种期待和惊喜。

“要动手了么?”

突然断电,让金随缘心头一冷,如今演唱会上人多口杂,要是明目张胆的杀人,势必会引起恐慌,可一断电,文婷在舞台上,就处于孤立无援的位子,此刻再下手,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可令他恼火的是,现在自己在明,敌人在暗,自己根本察觉不到对手的位置和动向。

“冬柏,这里不安全,你赶紧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金随缘忧心忡忡,只觉脊梁骨被针刺了一下,让他浑身不自在。

“你说什么?”林冬柏一脸诧异。

“别问了,听我的走人。”金随缘没空和他解释清楚。

劲风铺天盖地而来,而文婷站在舞台上,完全没有先前的淡定,四周空无一人,整个舞台就像空荡的监牢,一股恐惧之意油然而生。

“你们赶紧去看看是不是电路故障!”

李雪二十岁就闯荡娱乐圈,经验何等丰富,遇到这种情况,临危不乱,连忙跑到后台对工作人员道:“去调用备用电源,防止观众怀疑,另外将电筒给我!”

“是,我们马上去办!”工作人员和李雪合作多次,早有默契,所以道了一声,将电筒给她,就跑去供电室。

一般来说,舞台之上除了伴舞人员和乐队外,是不准外人上来的,但此时黑灯瞎火的,李雪哪里放心让文婷独自待着。

“婷婷,婷婷你在哪儿?”手持电筒,李雪小心翼翼的步上台阶。

文婷在上面孤立无缓,见亮光从旁边扫过,顿时面露欢喜,立马娇声道:“雪姐,我在这里!”

“婷婷,我可找到你了!”

闻声而蹈,手中的电筒一调头,在那光亮处,李雪只见一少女朝她挥手,当下赶紧跑去。

“雪姐,到底怎么回事?”文婷一把将李雪抱住,心有余悸道。

李雪摸着她的长发,柔声安慰道:“放心,只是电路故障而已,等下就修好了!”

“真的么?”

文婷常年佩戴道符,很多时候都会产生特殊的感应,何况她办演唱会不下二十场,从未发生过这等事,如今却意外断电,这着实令她不安。

“别多想了,到后台等待吧!”李雪道。

“嗯。”

尽管觉得蹊跷,但文婷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点点头,便跟着李雪走下舞台。

可两人刚转身,一阵劲风带着灰白的薄雾滚滚而来,在薄雾之中,虚幻的人影若隐若现,透着诡异。

“你是文婷?”人影上下晃动,发出低沉的男声。

“你……你是谁?”文婷胆战心惊道。

“我?”那声音再次传来,依然毫无感情,活像从墓地里的尸体。

李雪分明能察觉到对方的不善,对于这种人,她向来不手软:“不管你是谁派来的,都请你离开,不然等人来了,你想走都走不掉了!”

娱乐圈本就是危机四伏,曾经就发生过一位黑粉,不顾在场保安的劝阻,直接冲到台上,对明星进行攻击。

如今文婷的演艺事业可谓顺风顺水,如日中天,难保不会引起其他人的妒忌,所以在李雪看来,这人很可能是个危险分子,企图对文婷造成伤害。

“长得这么漂亮,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动手。”罗刹一边笑着,一边向她走去。

“你,你不要…”文婷惊慌失措,竟是大叫起来,可没等她喊出声来,秀美的玉颈就已被罗刹死死掐住。

“呜呜……”

喉咙就像被灌入冷水,文婷憋的满脸铁青,想要呼喊却是发出半点声音,憋屈的泪水顿时犹如泉涌,夺眶而出。

“你这混蛋,赶紧给我放开婷婷!”

李雪不知哪来的勇气,竟是冲上前去,死死抓住罗刹的手臂手指,想要将其掰开。

“找死?”

罗刹瞥了眼李雪,右手一甩,一道劲气狠狠撞在李雪身上,李雪一声惨叫,口吐鲜血,倒在地上险些昏厥。

“雪姐!”

文婷泪流满面,悲愤交加之下,偏头狠狠对着罗刹的手咬去。

可罗刹的手早就修炼的犹如钢铁般坚硬,文婷那一口小白牙咬在上面,别说痛觉,就连牙印都咬不出来。

“有事冲我……别伤害……”

满口浴血,李雪的脊骨几乎断成了两截,却依然努力撑起身子,朝着文婷爬去。

罗刹有点烦,外套下,陡然飞出一根银针,直刺李雪的脑袋。

“小心!”

就在此刻,一道影子犹如飓风般从侧面掠过,脚尖一点,飞到半空,手臂朝着下方一伸,使了个海底捞月,将李雪揽住,落在对面。

“你是……”

李雪还以为自己在劫难逃,却发现置身一温暖的怀抱,那种死里逃生的感觉,令她浑身泛起了红潮,俏脸微微偏转,见少年模样,不禁震颤!

这不是那个小神医么?

“这些等会再说,我先帮你疗伤!”

金随缘并未理会她的震惊,而是将其放在地上,运气于手指,在她背后连点了四下,暂时封住经脉,免得失血过多。

李雪眉头紧皱,只觉一股蛮力从体外窜入,撞的生疼,可下一刻,蛮力化为了暖流,仿佛一个护垫撑住了她的脊骨,令痛感渐渐削弱。

“好神奇的功夫!”

心中感叹一声,李雪不由去看金随缘,一脸肃意,剑眉微扬,双目噙着令人不敢逼视的芒气,这真是一个少年该有的气魄么?

“你脊骨已断,万不可动弹!”金随缘看了她一眼,又是对林冬柏道:“照顾好她,剩下的交给我!”

“赵爷办事你放心!”林冬柏重重点了下头。

拍了拍他的肩膀,金随缘径直走向无头尸首,见它手中之人,不由好笑:“刁蛮女,我们又见面了!”

文婷哭得是梨花带雨,肝胆寸断,听得人声,也是打起精神,可当她看清来人模样时,无采的美眸顿生怒意:“缺德男,你还敢出现!”

“我何时缺德了?”金随缘哭笑不得。

“臭小子,无良人,你哪里都缺德!”文婷仿佛是吃了火药桶,几乎忘了自己置身危险中,鼓起嘴,不依不饶道。

大敌当前,金随缘也无暇和刁蛮女斗嘴,目光一偏,便是将无头尸首锁定:“阁下是何方的阴魂,胆敢来骚扰常人?”

“吾劝汝莫管闲事。”无头尸首阴冷一笑。

听那话语颇有古意,金随缘心下更加警惕,要知道,妖魔鬼怪前生非人即兽,自从辛亥革命后,华夏便开始流行白话文,到了如今,早已经成了通语。

此鬼沿用古语,想必已有了百年之上的道行,而阴魂由阴气产生,虚无缥缈,比起力大无用,靠肉身搏命的妖怪而言,更加难以对付。

金随缘并不想与其一战,于是缓缓道“人敬鬼三分,你若放了她,我保证你安然离去,不做纠缠,如何?”

第一百十七章 鬼门十三针

罗刹似乎被激怒,咆哮一声,四周阴风涌动,化为一道黑光将文婷笼罩,困于其中。

“你个混蛋,放我出去!”文婷边哭边喊,双手打在光柱上,却不见半点作用。

“看来是非打不可了!”

见那罗刹架势,金随缘脸色不由一沉,双手飞快挥舞,掌力混合着内劲,朝着四方激荡。

罗刹冷笑一声,魁梧的身躯踏空而去,仿佛一具中型坦克,鬼爪伸出,阴气磅礴,和那掌力狠狠相撞。

“嘭!”

内劲从上而下贯穿,将地板生生震开一个大洞。

脚尖一点,金随缘衣炔卷动,带着飓风滑开数丈远,刚一站稳,一道黑影便诡异出现在他身后。

鬼爪陡然升腾,五道黑光仿佛陨石降落,只刺他的天灵盖。

“敢阴我!”

如芒刺背,金随缘猛地回身,一拳顶着鬼爪轰去,中途却是一软,被阴气狠狠压下,只见他双膝弯曲,借着那股力道,从侧面避开。

“擎天八踏!”

缓过一口气,他根本不给无头尸首反应的机会,运足内劲,朝其心脏扫荡而去。

“轰!”

一声巨响冲天,白茫的内劲宛如一条无色气龙从地面钻出,气势磅礴,力压千钧。

常言道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

阴魂虽厉害,可毕竟是阴物,一切阴物,无一例外都携带阴气,而阴阳相克,活人身上阳气浓郁,更有三盏阳火,即“精气神”。

所以一般的阴魂都会挑选体弱多病,命不久矣的活人下手,吸取其阳气,得以修炼鬼术道法。

而武者修炼内劲,配合心法,就能大大提升阳火的旺盛度,达到一个程度,足以将弱点的阴魂烧成灰烬。

而李雪更是惊骇的合不拢嘴,混迹娱乐圈多少都有点迷信,她自然也不例外,每到过年便会去寺庙上香,祈求安康福报,可在她看来,这不过是一种心理暗示,自我催眠,如今鬼魅就出现在眼前,更令她迷茫的是,这个少年居然在和鬼打斗?

至于文婷,几乎是愣在了原地,不知是恐惧还是震惊过度,俏脸煞白,一只鬼已经够可怕了,这缺德男居然能和鬼打成平手。

看着那道削瘦的身影,她竟生出了几分崇拜之色。

“黄毛小儿,倒是有几分本事!”

悬浮在半空,罗刹的胸腔开始蠕动,一圈圈恶心的黑气散发出来,本是缺陷的头颅,竟在众人眼前生长,五官,肌肤,最后成了一张人面。

“噬魂鬼,你小子要麻烦了!”青龙的声音从其心中响起。

“你认识?”金随缘惊异道。

“此鬼名为无头鬼,又叫噬魂鬼,是个可怜虫。”青龙叹息一声:“活人生前被砍断头颅,死后便会成为无头鬼,而这种鬼怨气极深,时常会吞噬活人,然后将其脸皮扯下,安在自己身上,和画皮如出一辙!”

金随缘心中一寒,无头鬼的名声他也略有耳闻,和断头鬼不同,无头鬼的身躯更像人,动作灵活多变,而且一旦吞噬了活人,就能使其怨气大增,很难对付。

“放心,这无头鬼八成是受了灵者指使,你若不管此事,任他抓了那丫头,便可全身而退!”青龙见他一筹莫展,也是讪讪一笑。

原以为青龙要放给好屁,没想到这屁非但不好,还又臭又响,扰人清梦。

要他走人,那就是逃兵,懦夫,日后还有脸闯荡江湖?

“管他有几颗头,斩了便是!”

目如寒星,金随缘一握拳,纵身跃起,直接冲向无头鬼。

“吼!”

无头鬼项上的人脸疯狂咆哮,乳白的汁液从七窍中飞溅,带着一股难闻的腐味,将舞台包裹。

其后汁液如同煮沸的开水,在半空滚动,一会儿功夫,又是生出了三张脸。

这些脸形态各异,凹的,扁的,歪的,扭曲狰狞到了极点,活像是从地狱的油锅里捞起来的鬼骨,恶心至极。

可怖的鬼眼在眼眶中反转,无头鬼忽然裂开嘴巴,微微一笑,笑容那般诡异,令人毛骨悚然。

“死吧!”

一声令下,其余三颗鬼头齐齐飞去,顿时间黑雾缭绕,将金随缘团团围住。

“分身吗?”

见那阴魂一分为四,金随缘心中一惊,以他的眼力不难看出,这四道鬼影都是真的,并非幻影。

“这是他吞噬的头颅,如今用阴气控制罢了!”青龙道:“可惜你功力太差,不对症下药的话,必死无疑!”

“鬼门十三针?”

金随缘恍然大悟,对付阴魂,自然要用特殊办法,而鬼门十三针正是使其克星。

不过施针,就要先辨明本体……

双掌一推,一股绝伦的掌力,带着隆隆的雷声涌去,泛着令人心惊的气势,一掌将其中一颗鬼头打落。

“咻咻!”

可掌刚触到,阴气却陡然散去,仿佛一道青烟,飘荡而去,又是成了一颗鬼头。

“啊呜!”

鬼头一张嘴,作恶的尖锐獠音犹如海啸一般冲击而来,声波传开,林冬柏,李雪和文婷都是普通人,哪里受得了这等音波,纷纷跪在地上,双手抱头,痛苦难当。

“狡猾的狐狸!”

心中暗骂,金随缘也不好过,毕竟武者大多肉身强健,可对七窍五觉并不重视,特别是耳朵,一旦受到刺激,就会造成心神混乱,让人有机可趁。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保命护身。”

盘坐于地,只听得他口中念动法决,心脉归一,六神守护,一圈圈淡黄色的光芒从其头顶荡漾开来,微风轻起,衣炔抖擞,整个人仿佛沉浸在了某种宁静之境。

少年的声音很低沉,却意外的传到了林冬柏三人的耳朵里,宛如金碧辉煌的寺庙中,一尊大佛在焚香诵读经文,菩提妙音,万般法相,引人心静,渡人向善。

三人的疼痛感渐渐消失,半空之中,淡黄色的光柔和至极,像雨后的彩虹,将那阴霾的黑雾抵消。

“汝到底是何人?”

无头鬼变成厉鬼后,百年来不知吞噬了很多怨灵,灵体早已不弱于二重灵者,就连坎境武者,他也照吃不误,可眼前这淡黄之光,却令他畏惧,甚至魂魄都在颤栗。

凝心决是高家先祖传下的典籍,和其他门派的心法不同,凝心诀讲究的是沉心静气,修养武者的脾性,消除其因修武而产生的戾气以及业障。

高晋曾有言:凝心忘物,天下大同,武之极道。

金随缘显然还没禅悟其真谛,可就在刚才,他灵台一亮,仿佛埋在土里的种子冲破了地表,到了另外一个未知的高度。

一物降一物,这凝心决定然对鬼怪有震慑之力,否则以无头鬼的道行,何以畏惧?

“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了!”

傲气一笑,金随缘一跃到半空,凝心决回响在脑海,光芒四射,直刺苍穹。

“万鬼刺!”

无头鬼见状,一时竟也慌了手脚,四颗鬼头融合一处,七窍之中,无数道黑气仿佛箭矢般掠出。

漫天的黑气如一场暴风雨,铺天盖地而来,别说是个人,就算是根铁柱,也要被射成筛子。

“缺德男,快跑呀!”

文婷此时就在他对面,头顶黑雨倾泻而下,那股冷意,差点将她冻成冰块,这要打在身上,绝对死无葬身之地了,所以惊得大叫起来。

“我会救你的。”

金随缘临危不乱,不动如山,并未丝毫退缩,只是对其一笑。

这一笑,笑出了自信,笑出了威严,文婷的心脏骤停片刻,尽管粉丝遍布华夏,可说实话,她对男人始终保持着警惕,甚至认为男人接近她,不过是为了本能的欲望。

但如今,她却被这句话给打败了,这家伙为她情愿和鬼斗,难道脑子进水了吗?

目光一瞄地板,金随缘脚下重踏,劲气“刺啦”一声将周身的红地毯撕成方布。

“起!”

大手一抓,将其抛到空中,形成一道红色屏障,他自己却消失不见。

“嗤嗤!”

黑雨扫荡而来,其不可挡,一个照面,就将地毯吃了个干净,连灰烬都没留下,完全侵蚀,油炸般的脆响听的人是头皮发麻。

浓烈的白烟升腾而起,一抹微光忽然闪过,无头鬼冷冷发笑:“何逃!”

鬼爪像弹簧般伸长,一把爪去,白烟四散,却是扑了个空,那不过是一块手表而已。

“没了头,你的智商堪忧呀!”

正面对抗,金随缘自然不是其对手,所以他利用红毯将自己藏在背后,又把手表放在地上,一旦有发光折射,无头鬼必起疑心,到时候,就是他出手的唯一时机。

抽出三根金针,金随缘毫不留情,对准其大陵穴下三分,反手便是射去。

“咻!”

蓄力一击,金针的速度几乎超过了子弹,风驰电掣一般,带着尖锐的破风声,直刺无头鬼。

“不好!”

无头鬼已对那黄色生了畏心,鬼爪隆起铸成一道墙,可那金针严威十足,如金剑破空,芒气纵横蔓延,生生将其鬼爪贯穿而过。

这鬼门十三针乃张天师首创,专克妖邪,中者必伤。

金针内含劲气和阳气,一旦创伤魂魄,无头鬼修为必然大减,到时别说完成任务,只怕连走都难了。

“退!”

无头鬼杀人如麻,见识过很多身怀绝技的武者,可唯独这次,他不敢硬拼。

萌生退意,他强忍住手掌鬼心的剧痛,化为一阵黑雾,朝着文婷席卷而去。

“不要过来!”

文婷晃神过来,吓得大叫,双手并上双脚对着那道禁锢使劲敲打,想要逃离。

“抓了你,主人一样满意!”

森冷的笑声传来,无头鬼袍子一挥,将人带住,就朝着高空掠去。

第一百十八章 符篆之威

“想走?”

明白了对方的意图,金随缘眉头一皱,武者主陆战,即便将轻功身法练得出神入化,也不能在空中长时间保持平衡,而阴魂飘然,天地任游,一旦离开,他即便想追,也成空谈了。

所以只能在他离开之前,彻底降服!

纵身跃到舞台顶上的钢架上,金随缘如同一只翱翔的金雕,展翅开来,昂首冲上天际,杀意四散,剑指鬼魅。

将文婷整个包住,一人一鬼如同被黑夜吞没,到了最后,几乎已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隐身术?”

面对阴魂,金随缘纵使能觉察到气息,可没有精确的位置,任何攻击都会成为破绽,乃武者大忌。

可下一刻,他陡然想起,别人看不到,但林冬柏可以,所以大喝道:“老赵,阴魂何在?”

“啊?”林冬柏早已经被战斗看愣了,此时听得喝声,也是回过神,双目凝神朝高空望去,正巧看到无头鬼朝着北边飞去,急忙回应:“在你东北方十米处!”

说时迟那时快,金随缘甩手飞出五枚金针,金针离手之间,好似一面金漆扇陡然大开,金光散华,英气逼人。

无头鬼避闪不及,竟是将文婷拉到身前,当成替死鬼。

“回!”

这些金针都由内劲牵引,犹如万千丝线操纵其轨迹,手指向上一翘,那五枚金针便如飞燕还巢,齐齐调转枪头,在半空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从背后射入无头鬼体内。

鬼封,鬼窟,鬼堂,鬼宫,鬼信,外加一处鬼心,阴魂六大穴道瞬间受创。

“吾的阴力,回来,给吾回来!”

就像人被三刀六洞般,可怕的阴力从无头鬼的魂魄中涌出,一个个鬼面窟窿挣扎着,咆哮着,发出撕裂般的吼叫,痛苦至极,形如阿鼻地狱。

阴灵本体几乎陷入了癫狂之中,怀中的文婷像是枕头,从其身上脱落,脑袋朝地疯狂下坠。

“婷婷!”

“文婷!”

李雪和林冬柏面对如此惊险的一幕,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那可是二十多米的高空,这要是落了地,绝对摔成人肉柿饼,有死无生!

“救命呀!”

文婷双眸泪花滚滚,放声大叫,她才二十出头,演艺生涯才刚刚发出新芽,好不容易取得了胜利的果实,怎么能轻易死去?

何况她还没恋爱过,还没遇到令她动心的男人,还没尝过寻常女子应得的快乐,她不甘心,命运对她的安排!

可听到耳朵传来的凌厉风声,文婷连哭声都被淹没了,万念俱灰,只看到底下一片漆黑,一股死亡的气息仿佛一张巨嘴,正冰冷的等待她的坠入。

但天无绝人之路,金随缘俯身而下,九玄步施展开来,身如幻影,几乎已捕捉不到他的气息。

一扯大衣,转成一根麻花,宛如古代的水袖,将文婷的曼妙细腰卷住,手臂一用力,文婷整个人在半空顿住,金随缘借力,将其揽在怀中。

“刁蛮女也会怕,真是稀奇!”

望着那张煞白的俏脸蛋,金随缘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大笑起来。

惊魂未定的睁开眼,文婷冷汗直冒,只觉胸口发闷,抬头一看,却见缺德男单手搂着她的腰,花容大惊,下意识挣扎不已。

“不想死就别乱动!”

见她反抗,金随缘也顾不得怜香惜玉,右手环过她的后背,左手锁住其玉颈,只差用根绳子将其绑成大闸蟹了。

文婷从道以来,一直我行我素,谁要惹她,她绝对加倍奉还,可此时却被喝住。

近距离看着少年,静的她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小鹿乱撞,七荤八素,那股炙热的男儿之气伴随呼吸迷醉芳心,仿佛太阳驱散了阴霾,万物都因此得到了救赎。

“我这是怎么了?”

眉眼低垂,脸蛋绯红,文婷紧张的都忘了自己身处何地,双手却不自觉的抓着前者的衣领,那般迷茫神情当真美到了极致。

美人在怀,金随缘也是喉咙一干,双目尴尬的偏转过去,凌空虚踏,从观众席头顶掠过。

落在舞台上,文婷四肢瘫软,身子几乎无遮挡的贴着他的胸膛。

心头微微火热,金随缘倒吸了口冷气,淡淡道:“刁蛮女,你要抱我到什么时候?”

文婷仿佛还置身于沉醉中,恍然之下,如兔子般陡然从其怀中逃离,小脸羞红,结巴道:“谁,谁要抱你,少自恋了缺德男!”

“婷婷!”

林冬柏扶着李雪从舞台一侧走来,见文婷毫发无伤,李雪激动的热泪滚滚,一把将她抱住,哭得泣不成声。

“雪姐我没事,你不要哭了,呜呜……”

玉手替李雪抹着泪,文婷自己早已成了泪人,两女相拥大哭,梨花带雨,感人至深。

“老高,咱们这算办了件好事吗?”

林冬柏扯了扯嘴角,就像做了一场梦,谁能想到好好的演唱会,居然会引来鬼怪袭击,说出去,绝对惊天动地!

“救人济世,当然是好事。”金随缘微微一笑,可脸色却并未明朗,随即转头看向半空:“先擒下他再说!”

“嗡嗡!”

正当他准备动用鬼门十三针时,口袋中的道符忽然发出嗡响,化为一道褐光,直奔无头鬼而去。

“不好!”

金随缘心里一沉,他可知这道符威力,寻常鬼怪全盛时期都不是其对手,无头鬼被金针封住六处鬼穴,早已是强弩之末,道符一出,必然灰飞烟灭,那时从何探寻幕后黑手?

右手使了招白猿出谷,爪影横空扑去,堪堪触到道符一角,却是脱手。

“来不及了!”

猛然抬头,那道符流星赶月般掠过天际,幽光四散,普照而下,宛如千万匹练垂挂,将无头鬼笼罩。

诡异的符文闪现出百道光泽,如同一个人在虚空中提笔纂刻,玄奥的力量在字里行间滋生,净化万物,诛灭阴邪。

“啊!”

无头鬼被金随缘重创,阴力几乎丧失了七八成,四张人面早已褪去,只剩下一具鬼身,被道符灵力一摄,灵枢和地魂被生生拉扯开。

要知道,活人有三魂:天魂,地魂,命魂。

死后,天魂游离归天道管辖,地魂前往地府,命魂消减,代表元寿已尽。

而地魂若不被接纳,就会衍生成阴魂,鬼体藏于灵柩之中,一旦地魂和灵柩分离,必然灰飞烟灭,消荡在三界。

“这便是灵压吗?”

难以置信的看着空中那一幕,金随缘仿佛被一座大山压着,沉闷的喘不过气,修炼了木引之术,他时常会感应到灵气的流动,可这次,不是流动,而是暴动。

无头鬼仰天咆哮,企图将两者合二为一,可道符由不得他,符文画到末端,只见水滴大小的金光涌现,隐约之中,神像漂浮,仙气萦绕。

“嗖!”的一声,将那道地魂吸入符文中。

道符轻飘飘从空中落下,金随缘抬手将其抓住,双目一看,幽光消失,就连那股迫人的灵压也随之散去。

“真是神奇。”

心中满是惊叹,但道符总归是有主之物,金随缘只好忍痛割爱,将其还给文婷:“这是你的道符!”

“它怎么会在你这里?”

这道符跟了文婷二十年,她怎么会不认得,将符接过,她激动万分,可回头一想那日的情景,莫非这符真是缺德男偷的?

被大明星有质疑的目光盯着,饶是金随缘一身清白,也不禁面露尴尬。

毕竟当日他口口声声说,这道符不是他和林冬柏偷的,如今这道符却出现在他手里,怎么说都显得牵强吧!

林冬柏眼见气氛不佳,赶紧上来调和:“别误会,这符是我们在路上捡的,这次来听演唱会,就是特意来将东西物归原主的!”

“他说的对,少侠身手不凡,斩妖除魔,自然不会做鸡鸣狗盗之事,婷婷你就别多想了!”李雪也是笑道。

“好啦好啦,我是那种小肚鸡肠的女人吗?”文婷有些委屈的撇撇嘴,然后不情愿道:“谢了!”

金随缘很直白道:“不用谢我,换做别人,我照样会救的。”

“你!”

能道谢,文婷已经是鼓了很大的勇气,这家伙不高兴的屁颠屁颠就算了,还这么漠视自己,真是气死人了!

当下扭过头去,脸颊鼓起来,活像只发怒的母青蛙。

“呵呵,婷婷就这脾气,还请少侠见谅!”李雪见她使小性子,也是无奈一笑。

“言重了,既然两位安好,那在下先行告辞。”金随缘点点头,又对林冬柏使了个眼色:“跟我来。”

无头鬼出没,就表明这附近有灵者存在,与其在这里守株待兔,倒不如主动出击,或许还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至于文婷的安危,有那道符在手,相信没有鬼怪傻到去自寻死路。

高架之上,闭目养神的罗刹忽然睁开眼,黑芒四散,鲜血顺着嘴角缓缓流下。

“三哥,你怎么了?”绝女一见此情景,惊慌道。

罗刹盘膝运气,脸色一边青,一边白,似乎是在克制内心的愤怒,半响才出口:“伴魂……伴魂被杀了!”

“什么?无头鬼死了?”

绝女美目圆睁,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罗刹在四鬼中虽不是最强的,但精通鬼术,其下的伴魂无头鬼更是一尊恶灵,这些年不知吞了很多武者强者,从未失败。

“可恶的小子,我日后定要将你挫骨扬灰!”罗刹低吼一声,冲天的怨念仿佛千百只恶鬼汇聚一堂,令的空气都森冷起来。

“小子?”绝女满脸疑惑,这次要对付的只是文婷,何来男人?

“我低估了那丫头的能量,居然能请到这等少年高手,真是有趣!”

罗刹莫名冷笑,对于影剑他根本信不过,抓文婷,不过是为了那道符,可出乎意料的是,中途杀出个程咬金,若非他将无头鬼的行动牵制住,那道符怎么可能诛灭无头鬼。

在江南武道行走多年,他认识的人绝对不少,可这少年的路数,以及那诡异莫测的针法,却无一头绪。

“三哥你别说了,我带你回去疗伤。”

绝女握着他的手臂,明显感觉到前者体内的灵气在急速流逝,情不自禁下,眼泪夺眶而出,忧伤满面。

“放心,我一时半会还死不了。”见绝女伤心,冷血的罗刹竟有些动容,艰难的从地上起来,看着下方道:“你去弄场骚乱,然后再带我走!”

“嗯!”

为了不引起人注意,幽谷四鬼每次行动,都会用阴气将目标隔离开,绝女看不到刚才发生了什么,但能击杀无头鬼,仅这般实力,就值得警惕,何况罗刹重伤,绝不能再拖。

因为那时候余杭还没有像样的体育馆,这舞台都是临时搭建在空地里的,四周都是用钢筋构架焊接而成。

绝女一跃便到了主架上,这根铁柱子连接着电路以及高调灯,一旦被切掉,后果不堪设想。

“嘭!”

掌力犹如一把锋利的砍刀,狠狠斩在铁柱上,只听得一声巨响,铁柱陡然弯折,朝着下方倒塌而去。

“既然为了那丫头而来,那就替她死吧!”

淡漠的瞥了一眼无辜的歌迷,绝女丝毫没有怜悯之心,扶着罗刹,纵身消失在黑夜之中。

而在会场的一个角落,影剑双目凝视着舞台,这次他邀请罗刹来,就是看准了幽谷四鬼手段狠辣,修为高深,为此,还搭上了一枚灵果。

可结果呢,居然失败了!

而且还是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手里,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过影剑也非自大之辈,先前那一战,他看的仔细,若将修为压到了肉身境,凭他的实力,怕也难以取胜。

“神秘少年,主人或许会感兴趣的!”

影剑诡异一笑,身躯遁入黑暗,转身就出了会场。

第一百十九章 会场动乱

金随缘眉头紧皱,刚才和罗刹一战时,他隐约察觉到四周似乎还有一双在暗处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不过罗刹被道符和他重伤,绝不能这么轻易让他离开,至少要将幕后黑手揪出来才行。

正当他准备去追的时候,对面的高台突然倒下。

“轰!”

被绝女弄断的铁柱劈空而来,就像是孙悟空放大版的金箍棒,朝着下方无情碾压。

“危险,快躲开!”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金随缘瞳孔一缩,急忙对着下方的歌迷大喊。

由于电路被中断,歌迷早已怨声载道,只是碍于对文婷的喜爱,才没有发作出来。

此刻听着远处传来一声疾呼,他们下意识呆愣,纷纷抬头朝上,却见那铁柱轰然倒塌,连带霹雳般的火花砸下。

“啊!”

黑暗之中,人的本能就会有一种恐惧感,柱子一塌,众人只觉乌云压顶,哪里还管的听歌,纷纷尖叫着逃离现场。

混乱之中,人挤人,头碰头,惊散了一地,而那柱子顺势倒下,只听得爆炸般的巨响,对面的舞台钢筋被全部压扁,地板被劈成两半,整个会场掀起滔天烟尘。

“死人了,死人了!”

也不知是谁在慌乱中喊了一声,这句话直接刺到了众人的神经,大家全部都像是发了疯一般嘶吼,纷纷朝着场外涌去。

一些人逃之不及,瞬间被柱子和掉落下来的钢筋压在下面,鲜血横流,脑浆四溅,惨烈无比。

这些歌迷大多都是二十出头,甚至有些还是学生,哪里见过这种情景,恐惧和不安在其心头犹如野草滋生,让人喘不过气来。

“滚开,让我过去!”

“混蛋,快给老子让道!”

中央的一拨人相互推挤,人人都害怕那钢筋会掉落在自己头上,拼了命的想要冲到安全地带,于是数百人开始咒骂,叫喊,甚至打杀。

场面几乎已经到了失控的地步。

“这些人都疯了?”

林冬柏站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这哪是来听演唱会,完全是在逃难呀!

“是疯了,被逼疯了。”望着那混乱的人群,金随缘只是微微摇头。

在生死之间,大多数人都会陷入精神魔障,恐惧,胆怯,急躁,当这些在同一时间涌现时,什么和谐,谦让,品德,都会被当成垃圾被抛之脑后,这便是人性的弱点。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他们冷静下来。

“先去找刁蛮女!”

“找文婷?”

林冬柏一愣,环顾四周,黑压压的全是人头,别说移动,就是站着都要被挤成豆渣了。

“跟我来!”

走不了下,那就走上,金随缘一抓林冬柏的衣服,两人跃到半空,踏着别人的肩膀,如履平地,行似疾风,忽的一下,就窜到了后台。

“你太……”

林冬柏像是洗了次桑拿,热量有余,刺激过剩,一落地,脚下一软,险些摔了个嘴啃泥。

“这体格,缺乏锻炼呀!”

见他昏头转向,金随缘笑了笑,却见文婷和李雪正带着保全和工作人员从休息室出来。

“缺德男,你们怎么还在这里?”文婷惊魂未定,见金随缘过来,不知为何,悬着心反倒安静了不少。

“等会儿再说,先把歌迷安抚好!”

发生这种事情,金随缘也始料未及,一旦局势暴乱,人群骚动,十个他也挡不住。

“婷婷,这里太危险,你还是赶紧从紧急出口先走吧!”李雪担忧道。

作为职业经纪人,首要任务就是保证艺人的安全,所以每次演唱会,主办方都会开辟一道小路,以备不时之需,如今会场一团糟,歌迷走大门还好,要是回头朝这边涌来,那就完了。

“这是我的演唱会,要我丢下歌迷,我做不到!”看着热爱自己的歌迷蒙受死难,文婷满心愧疚,此时要是走了,她还有何面目再上台演唱?

“别傻了婷婷,他们都疯了,听话,跟我离开!”

李雪眉头紧皱,也不顾文婷答不答应,一把抓着她的手臂,就随着工作人员朝着后方撤离。

文婷不知哪来的气力,生生将李雪挣脱,俏脸噙着一股肃然,美目坚定的看着李雪,幽幽道:“雪姐,容许我放肆一次吧!”

“婷婷……”

被那炙热的眼神看着,李雪竟是微微发愣,在她心里,文婷始终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可如今却能毅然决然的承担责任,实在出乎意料。

或许你真的懂事了!

心中莫名有种欣慰的伤感,李雪忽而一笑:“去吧,他们需要你。”

文婷感激一笑,便是带上工作人员跑去会场。

“你倒挺相信她的?”看着她的背影,金随缘轻声道。

李雪抿着嘴道,“总归要放,迟早又有何关系。”

文婷赶到前方时,四周一片漆黑,身旁的工作人员赶紧启用应急灯,二十多盏手电晃来晃去,看到的只是歌迷各自为战,场面几乎已经失控。

“天哪!”

在后台的文婷根本不知道舞台的支架倒塌,几十号人死的死伤的伤,年轻的少女心,在大一片嘶喊声中,完全呆滞了,不知所措!

随行的工作人员更是惊愕的合不拢嘴,一个个瞪着大眼,就像是一群羊,看着一群猛虎在厮打,哪敢上去劝架。

“你们都住手,不要再闹了,冷静点!”

也不知经历了生死,还是对歌迷由衷的担忧,文婷竟是冲上前去,对着人群大声娇喝,企图安抚众人的情绪。

可那点声量完全是杯水车薪,还没传开,就被音浪生生盖过。

而在场外驻守的警察纷纷从会场撤出,连滚带爬的跑到林清儿面前,急声道:“队,队长不好,里面都乱了套了!”

林清儿并不是追星族,所以一直在场外负责纪律和安保工作,避免有可疑人员进入,见男警慌张忙乱,她柳眉一抖,怒喝道:“像你这样还当警察,胆子被驴子给啃了么?”

男警被骂的狗血喷头,冷汗直冒,可架不住队长的威严,一张脸都白,支吾道:“我这就召集弟兄过来。”

“里面上万人,你要拿警队一百人去挡,找死么?”林清儿冷喝一声,又是道:“赶紧去给局长打电话,让他急调其他区的警卫过来帮忙,不把这事给压下来,你我这身警服都算白穿了!”

“是!”

男警虎躯一震,对着林清儿敬了个礼,便往外头跑去。

“其余人,都跟我来,本警官就不信治不了他们!”

林清儿常年习武,骨子里透着刚强之气,一旦认真起来,巾帼不让须眉。

“一切都听队长的!”

这些警察平日里就对林清儿尊崇有加,此刻队长带头压制,他们心中的畏惧顿时一扫而空,皆是高喊起来,气势澎湃,堪比巍峨。

扯下自己的警帽,林清儿大步流星走入会场,上百号警察随她而行。

因为只要一个出口,所以大量的歌迷都挤到了一处,你推我我推你,丝毫不相让,寒冷的冬夜在此刻俨然成了炙热的仲夏。

“真像群无头苍蝇!”

林清儿心中冷笑,她并非轻视别人,反倒心怀同情,好比火宅一样,慌乱的冲出去,最后很可能被浓烟给呛死,像这样无秩序的乱窜,更是自寻死路。

“队长怎么办?咱们这点人,根本镇不住呀!”一旁的副队长王波抹了把汗,焦急道。

“上枪!”林清儿正色道。

“上枪?”王波惊得下巴都要挑了:“队长,上头规定不能随便……”

林清儿美目一瞥,怒骂道:“蠢货,我是让你鸣枪示警,没要你开枪杀人!”

“是……”

王波见她动怒,可不敢触霉头,赶紧闭上嘴,然后对身后的警察比了个手势。

和其他特殊部门一样,警队出警时,自然也会用一些手势,以避免在不适合语言传达的时候,同样能让战友了解战术,以便对敌人进行打击。

其余人一见手势,脸色皆是一愣,可军令如山,他们只能优先服从,一时间,众人齐齐持枪,上膛,然后对着半空扣动扳机。

第一百二十章 化险为夷

其余人一见手势,脸色皆是一愣,可军令如山,他们只能优先服从,一时间,众人齐齐持枪,上膛,然后对着半空扣动扳机。

“嘭嘭嘭!”

上百支手枪对空发射,那声音宛如一台重型机枪对着土墩子一通乱扫,草皮飞溅,烂泥翻滚,硝烟漫天。

突如其来的枪声几乎在刹那间,就震慑住了暴乱的歌迷,众人连忙偏头,只见上百位警察,荷枪实弹站在出口处,仿佛一座大山傲立在那里,气势逼人。

自古民不与官斗,这些歌迷大多数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在他们眼里,警察都是为富豪和黑帮开罪的保护伞,一旦对付起没权势的人,凶恶的本性就暴露无遗。

见警察鸣枪,哪敢继续上前,纷纷朝后退开,生怕那子弹会朝自己的胸口飞来。

林清儿走上前,俏脸冷若冰霜,看着那一个个惶恐不安的面孔,娇声道:“闹呀,吵呀,跑呀,怎么都哑巴了?刚才不是很火热吗?”

“母老虎发威了!”

背后的队员一看这架势,菊花顿紧,可心里却是一百个佩服,这队长是凶巴了点,可关键时刻,当机立断,毫不拖泥带水,这般魄力,的确令很多男人都感到汗颜。

“瞧你们这模样,慌乱无序,失魂落魄,学校里的书都被吃了吗?”林清儿脆鼻发出冷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人群中偏偏有几个刺头,跳出来作对:“你算哪根葱,凭什么教训我们?”

“就是,别以为穿着警服就了不起,信不信我打个电话,让你扫地出门!”

“让我们出去!”

“随便开枪,到法院告你们都行了!”

众人本来被空枪震慑住,情绪已趋于平静,可这几个一闹腾,把大好形势又给破坏了,竟都随声附和,似乎不把所谓的警察放在眼里。

也难怪,年轻人是国家未来的主人,是振兴民族的栋梁,可在此之前,依然是种不稳定因素,三言两语就能被**起心火,甚至成为舆论的笔,不轨势力的前头枪。

林清儿大学毕业后,心气就没下去过,和她叫嚣,那简直是在找骂:“怎么?脾气硬了,还敢找警察的麻烦?”

“你是谁?还来教训我们,还真是不知羞!”其中一个女孩咯咯好笑。

这群学生嗤笑,林清儿不由怒从心来,俏脸阴沉,娇喝道:“你们笑什么!”

“你妈叫你回去吃饭呢。”一男生放肆大笑。

“再说一次,信不信我一枪蹦了你!”林清儿浑身寒意升腾,刷一下把枪拔出来,枪口朝上,放了声空枪

“嘭!”

枪声一起,人群中忽然出来一道惨叫,一个男生双眼瞪大,捂着胸口,应声倒地。

“警察开枪杀人了!”

四周的人吓得魂魄尽失,一个劲的惊叫,仿佛被关在笼子里的瞎眼老鼠,四处乱窜。

“怎么可能?”

这回轮到林清儿傻了,她刚才不过是放了空枪,就像吓唬吓唬这群人,枪是朝天空射的,怎么可能把前面的人打死!

“队长,这……”

后面的警察也个个呆滞,如今四周一片黑暗,只有零星的灯光,所以他们根本看不清队长是否真的对歌迷开枪,这要处理不好,警局的名誉怕都要丢尽了。

“先把人抬出去,送医院抢救!”

人命关天,林清儿也顾不得取证,立马叫了两个队员过去抬伤员。

“是!”

两位男警点头,然后走入人群,正当他们准备抬伤员时,一旁的几个男生直接将其挡住。

“各位,警察打死人,现在又要抬人走,明显是要毁尸灭迹,大伙可不要上当呀!”

“没错,不让我们走,大家就闯出去,有种就把我们全杀了!”

也怪陈辉当初为了官帽和财路,不仅和林家勾结,还对各大黑帮和地下流派睁只眼闭只眼,导致其他区治安乱成一团,甚至有恶警当街殴打群众的丑闻。

所以京南人民不管年老还是年少,都对警察嗤之以鼻,如今警察失手打死人,更加激起了民愤,一时间,两方人马陷入剑拔弩张的氛围中。

“你们让不让!”

林清儿也知情况危急,可一旦错过良机,伤者很可能不治身亡,冷喝一声,竟是冲将进去。

“大家挡住她!”

前头一排人抄起凳子,看都不看,直接朝着林清儿和警察砸去。

顿时间,漫天的都是凳子腿,林清儿身轻如燕,步伐灵动,在其中穿梭,可躲了左边,右边又来,过了前面,后边又有人偷袭,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啪!”

凳子砸到她的手臂,枪被打落在地,白皙的肌肤立马浮出了一大片淤青,痛的林清儿秀眉皱起。

“队长,兄弟们快顶不住了!”

其他警察全部挤在一起,双手护住头部,若是对付歹徒,他们早就怒而开枪了,可这些人是市民,是学生,一旦开火,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除了挨打之外,别无他法。

“退出去!”

看着近乎疯狂的人群,林清儿脸色别提多难看,与其在这里僵持,倒不如撤退。

百十号人缓缓从包围圈中朝外后退,林清儿负责断后,一边走,一边冷目盯着所有人,一股迫人的军人气势仿佛要破体而出,笼罩住空气,令人不寒而栗。

可就在她转身时,四五把凳子忽然从暗处飞来,林清儿拳脚功夫不错,可黑灯瞎火的,眼睛的功能几乎失效,这一下被偷袭个正着。

背后一阵剧痛,她直接摔在了地上,从后头又是飞了一堆凳子,这要是落在头上,不砸个稀巴烂,那脸怕也要破相了。

“队长!”

其他男警见队长被围攻,皆是暴喝起来,目露凶光,刹那间,杀气滚滚而来。

金随缘飞身越过人海,回身一掌,内劲薄发,汇聚成一股强气,生生将漫天杂物震成粉碎。

手臂伸出,将林清儿如水蛇般曼妙的腰肢环住,金随缘道:“没事吧!”

“没事,我都快被砸死了!”林清儿冷哼道。

金随缘耸耸肩笑道:“谁让你胡乱开枪。”

“你……”

被一语堵住,林清儿气的吹胡子瞪眼,满脸愠色,又觉得委屈,自己不过是树立威严,维持会场秩序,倒头来受伤不说,还被喝倒彩,这算什么嘛!

“好好,怕你了。”

金随缘最受不了女人在自己面前表现出柔弱的一面,见她双眼汪汪,一副欲哭的可怜样,赶紧收了玩笑,道:“你先到一边,剩下的我来处理!”

脸色微红,林清儿抽了抽鼻子,也不逞能,退到后面,轻声道:“别伤到人。”

“我有分寸!”

金随缘自然明白她的意思,这女人刀子嘴豆腐心,却处处表现的很“凶残”,若是去当演员,绝对是影后的料。

“各位,请冷静一下,刚才的事我都看到了,其中似乎有些误会。”

“误会?有什么可误会的?警察打死了人,那可是证据确凿。”

“杀人偿命,你没事就别来凑热闹!”

见这些人顽固不化,金随缘心中满是怜悯,那是智者对愚昧者的怜悯。

“那人根本没死。”

没死?

这句话一传开,不仅众人惊愣,就连林清儿也吃惊不已。

“各位不信的话,我大可证明一下。”金随缘道了一声,便走向那具“尸体”。

“你一定是警方的人,我们信不过你!”尸体旁的几人不知为何,神色顿时变得紧张起来,显然是在警惕什么。

“不是做贼心虚,你们颤抖什么,给我让开!”

冷眼一瞥,金随缘沉喝一声,音浪犹如划过平静的水面,激荡起无数涟漪,周身数丈内的人,耳内如钻入活物,嗡嗡作响,一通乱搅,眩晕难捱。

“队长,你这朋友也太……”

警察身体素质不弱,却也在一吼之下,头昏脑胀,心神剧颤。

林清儿运动抵御,依然受了影响,胸口沉闷如石重压,踹不过气来,这般深厚的内功,她还是第一次体会到。

那几人被喝的七荤八素,摇晃了几下,纷纷跌坐在地上,呕吐不止。

金随缘并未理会,蹲下身,只见死者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借着微弱的光,他发现死者身上并没有明显的创口,这点上,就已经排除了枪杀的可能。

“大哥哥,我爸怎么了?是不是死了,呜呜……”

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跪在死者旁,扯着金随缘的衣角,哭得伤心欲绝,那般模样真是我见犹怜。

听着哭声,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种悲伤情绪中,低头不语。

医者父母心,见人罹难,必当伤痛,所以拍了拍少女的肩膀安慰道:“别急,或许还有得救。”

“真的吗?”少女哭声戛然而止,满怀希冀的盯着他。

淡淡一笑,金随缘抓起死者的手臂,静心把脉,可一查后,眉头微微紧皱,从脉搏来看,生机几乎已断,只剩一丝人气还吊着。

目光一侧,他看到死者右手紧捂着胸口,满脸痛苦,表情极为狰狞,心念猛地一动。

“令尊是否有过心脏病?”

“你怎么知道?”少女一惊,赶忙道:“我爸爸得病好几年了!”

“那就对了。”

金随缘舒了口气,若被枪击伤,这等外伤,在短时间内很难医治,原以为死者生机全无,是寿终正寝所致,可如今看来,必是心脏病发了。

想来死者受到林清儿那那声空枪惊吓,导致心律不齐,血液一时供应不及,心肌陡然梗塞,这才倒地,犹如死状。

至于脉搏,或许是时间耽搁久了,肢体供血不足,局部开始僵硬,这才感应不到。

“咻咻咻!”

取出金针封住男人胸口处三处大穴,金随缘拇指落在他的背后,顺着脊柱一路向下,内劲汇成一条直线,继而换掌将其打入男人体内。

鬼门十三针效用俱佳,能够起死回生,治疗这等病症,自然也是手到擒来。

内劲泛着丝丝白气,犹如一团淡雾薄烟,刺激其内部经络,使得生机再现。

过了一会儿,男人那死灰般的面孔终于有了起色,渐渐红润,体温也一点点回暖。

“咳!”

口中吐出一道浊气,男人缓缓睁开眼,见女儿蹲在地上,疑惑道:“慧慧,爸这是怎么了?”

“爸你醒了?太好了,你活过来了!”少女见状,激动的差点跳起来,一把抱住男人大哭。

男人摸着她的头,柔和一笑:“好了,大家都看着呢。”

少女脸色羞红,显然一个姑娘家哭得稀里哗啦,的确很丢人,不过转眼对金随缘道:“大哥哥谢谢你救了我爸。”

“令尊命不该绝,不比言谢。”金随缘笑道。

“小兄弟,是你救了我?”

男人目露惊愕,他先前被枪声吓得心脏病发,迷魂之中,只觉有一股奇异能量在他体内游动,还以为是幻觉,这如今一想,定是此人相助。

他来京南谈生意,挨不过女儿纠缠,才陪同来看文婷的演唱会,哪知祸不单行,险些客死他乡,还好遇到贵人搭救,实乃神医呀!

“先生的病已无碍,只需平和处事,精气养神便可!”金随缘道。

“多谢神医指点,今日你救我连飞波一命,无以为报,若你有任何需要,大可找我。”男人感激一笑,又是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恭敬的递给金随缘。

金随缘有些为难,此人开了金口,想必身份不低,要是不收,显得失礼,若是收了,这实在有违本心。

思来想去,他还是先收下,反正用不用,决定权在自己手里。

“爽快,不愧是少年英杰!”

连飞波见其双目清明,一脸耿直,不由大笑赞叹起来。

众人见他死而复生,都是惊得目瞪口呆,这金针封穴,只有武侠小说才有,这俊逸少年莫非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先生过奖了。”金随缘谦虚一笑,又是对众人道:“各位,既然事情已经解决,还请不要择罪警方,何况当务之急是把伤员救出来,否则误了抢救时间,可就无法弥补了!”

文婷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到金随缘身边,面对歌迷,义正言辞道:“缺德男说的对,后边还有很多人被压在废墟下,大家赶紧开道,让救援队进去救援!”

众人都是奔着文婷而来,此时见偶像亲自下来慰问,原先的忧虑,担心,恐慌,立马被抛到脑后,转而欣喜无比。

金随缘心中不免唏嘘,尽管他对明星都没太多好感,但不得不承认,一个人只有把握话语权,才能更大化的展现自己的影响,甚至实现崇高的道德理想。

若文婷振臂一呼,只怕这些歌迷都会抱团,在其背后给予她支持,这便是群众的力量。

“或许有一天,我也能号令群雄,开疆拓土!”想到自己手下的吞鲸帮,金随缘不由升起一片豪情。

“呜呜!”

远处响起一阵警笛声,数十道灯光齐齐朝着会场照来,令的四周通明一片。

“队长,三个区的警卫和五辆救护车都在外头待命,就等你指挥了!”从车上下来一个男警,急忙跑进来向林清儿报告。

林清儿见大部队来了,也是舒了口气:“很好,叫他们进来帮忙救人,救护车随时接送伤员都临近医院救治!”

“是!”男警点头,然后对着后面的警队大喊:“队长下令行动,快点!”

这些警卫素闻林清儿的脾气,此时也不敢偷懒,跳下车就朝会场深处挺进,剩下几个把警车开到门口,提供光源,又拿了千斤顶和救援用品,跟着进去。

“救援的事交给警队,其他人员先退场,以免再次发生意外!”林清儿捂着腰间的伤口,有些吃痛道。

尽管林清儿没开枪打死人,可众人对警察质疑的态度还是没改变,所以丝毫不理会她的话,转而看向文婷,显然是要看偶像的抉择。

被一道道炙热的目光包围,文婷竟有些不知所措,遭遇刺杀,舞台倒塌,还死了人,这一切都让她的神经处于紧绷状态,所以下意识就瞄了金随缘一眼。

金随缘哭笑不得,心道你是偶像,你看我干嘛?

不过当一个人精神不稳时,的确很难做出决断,何况这大明星还这般刁蛮任性。

假模假样的咳了一声,金随缘道:“既然警方已派了增援部队,足见他们的诚心,各位若不放心,大可在外面的空地等候,以免耽误的救治工作,文小姐应该也是这个意思吧!”

把球踢给文婷,文婷大喜过望,连忙道:“对对,大家还是先散了吧!”

“听偶像的,给警察让道!”

众人闻言,皆是点头称是,然后各自站好队,一排排走出会场。

“总算解决了。”见人潮退去,文婷如蒙大赦。

“这还是多亏了你。”金随缘在一旁道。

“你在夸我?”文婷有些不明就里。

“让我想想……”眉头微皱,金随缘思量片刻,点头道:“是是!”

“缺德男,我给你拼了!”

文婷还以为他转性了,可见他那副表里不一的表情,就知这家伙在说反话,羞怒之际,扬起拳头,对其一顿乱捶。

不过打了几下,才发现自己似乎和这男人过于亲密了,那动作就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对丈夫撒娇。

“你……你记着……下次再找你算账!”

满脸通红,文婷也抹不开面子,对着金随缘胡乱警告一番,就气呼呼的快步离开,生怕被别人看出什么异样。

“神医似乎桃花颇多呀!”见文婷含羞离去,连飞波不禁淡笑一声,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江湖不入名,这桃花不沾也罢。”金随缘看了他一眼,又走向林清儿。

“不图色利,神乎其技,不知是何人能培养出这等少年郎!”

连飞波在商场纵横多年,所见青年才俊比比皆是,可大多被名利牵绊,而声色犬马,毫无人格魅力,相较之下,此人反倒不像尘世俗辈,甚至谈得上清高二字。

“慧慧,咱们走吧。”

连慧慧年纪稍小,可跟在父亲身边多年,岂能看不出连飞波的心思,便问道:“爸,你不打算和他多聊聊吗?”

“有些人可不是想结交就能结交的,还是顺其自然的好。”连飞波深长一笑,也不管女儿是否理解,便带着她离开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这一笑

“怎么样,伤没事吧?”金随缘走过来关切道。

林清儿见他关心自己,不由心里一甜,可眉宇依然凝肃,道:“皮肉伤而已,没什么大碍。”

“那你腰间……”

金随缘目光一瞟,只见前者腰部已被血液染湿,虽说练过武,可女子的筋骨本就柔软,怎么挨得住那般猛烈攻击,显然是在死撑。

“我自己会处理。”林清儿转过身,眉头几乎皱在了一起,却不像让别人看到。

“别把自己当男人养,否则以后准嫁不出去!”

有些无奈这女人的偏执,金随缘只好硬来,将她双手抓住,搭在自己肩膀上。

“你……你想干嘛?”林清儿吓了一跳,惊慌娇呼道。

金随缘好笑道:“当然是背你回去擦药,难道你想留疤么?”

“不用了……我能开……”林清儿似乎第一次见他这般热情,一时间竟有点茫然。

“废话真多,上来!”金随缘用一种命令的口吻沉声道。

若平日被人大喝,林清儿早就掏枪示警了,可此时,她忽然想要卸下倔强的包袱,小手颤抖着落在那宽大的肩膀上,然后身子轻轻靠在他背上,口中却嘟囔着:“这是你主动的,我可没逼你。”

“我是活雷锋,做好事不留名。”

金随缘淡笑一声,将她背起,大步流星走到外面,然后对其中一个警察道:“能借你的车子开一下么?”

男警愣了愣,心道从来只有警察借民众的,还有民众向警察借车的?

不过当他看到自己队长在人家背后窝着时,脸色大变,赶忙把钥匙取出来,递给他:“小兄弟,这车想怎么使就怎么使,千万别客气!”

“喂,你手下还挺有趣的。”金随缘偏头轻声笑道。

“开车吧,真啰嗦!”

被队员看到自己趴在男人身上,林清儿羞的满脸通红,白了他一眼,就把头转过去。

“谢了!”金随缘接过钥匙,又道:“麻烦你把我那位朋友送回家。”

“没问题。”男警道。

上了车,金随缘把林清儿放在摩托车上,忽然想起什么,问道:“哪条路?”

林清儿额头落汗,咬着嘴唇道:“华西路的新湖绿都。”

“好,走了。”

金随缘点点头,发动车子,两人就往华西路而去。

金随缘没有开过摩托车,只借过孙大叔的电瓶车开过几回,车技烂的要命,一路上摇摇晃晃,吓得林清儿提心吊胆,生怕发生意外。

不过好在是警车,鸣笛声一拉起来,一丈之内的车辆纷纷让道,倒是令这趟路途开的“有惊无险”。

将车交给门卫,金随缘再次背起林清儿,朝着中间那栋洋楼走去。

“那不是警队的戴警官么?怎么被一个少年背着?”

“谁知道,估计是人家男朋友,玩情趣呢!”

“也对,这年头警察也挺疯狂的,都吃起嫩草了。”

两位门卫闲言碎语了一番,也是回到门卫室,继续值班。

取出房门钥匙,林清儿打开门,里面通亮一片,回身却见金随缘杵在原地,不由瞪道:“傻站着干嘛?进来呀!”

“咳咳!”

这是金随缘第二次到女人的闺房里,所以表情显得有些尴尬。

走入房中,布置和上次的一样,只有两张单人沙发,一个大的茶几,左边是厨房,右边是卧室,几乎没有多余的装饰。

干练,简洁,金随缘心里顿生这种感觉。

林清儿从厨房里端了两杯开水,往里面放了点茶叶,金随缘喝了口茶水,眼前一亮:“这茶不错啊?”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喝茶了?”林清儿笑道。

“嵩山脚下有很多茶农,他们都很尊敬寺里的僧人,所以常常送茶叶上山,我呢也算沾光,不过只是喝着解渴而已,说不出个一二三来。”金随缘笑道。

林清儿可不信他的话,嘴巴嘟了嘟,就转过身,竟是宽衣解带,警服被脱下,露出深黑色的内衣。

“噗!”金随缘偏头一看,惊得把口中的茶水都给喷了,赶忙挪开位置,惊诧道:“你想干什么?”

“干什么?”林清儿见他慌乱,不由玩心大起,故意摆出一副蠢蠢欲动的妩媚神情,娇声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说能干什么?”

说完,她又是将自己的警裤给脱了,圆润白皙的圣女峰呼之欲出,向下延伸出的曲线婀娜多姿,一双长腿修长,没有赘肉,令人恨不得将其好好把玩一番。

看着三点式的娇躯展现在自己面前,金随缘呼吸不由紧促,却背过身,沉声道:“快把衣服穿上!”

“衣服都脱了,要怎么穿上?不如你帮我?”

屡次三番栽在金随缘手里,林清儿难保没点小脾气,如今正巧抓到这家伙的死穴,还不玩个兴起。

“看来你好的很,那我就告辞了!”

金随缘何尝看不出她是故意的,可用这种方式戏弄**,实在有点过分。

林清儿见他生气离开,也是急忙追出去:“和你开玩笑的。”

可一跑,腰间的伤口再次裂开,鲜血直流,痛的她蹲在地上,汗珠满面。

金随缘于心不忍,又是回来,皱眉道:“以后少玩这种把戏,不然就没人救你了。”

“这么木头,难怪交不到女朋友!”

“你说什么?”

“听不到算了。”林清儿嘟囔了一声,又是从地上爬起来,坐在沙发上叫嚣:“快点疗伤,都痛死我了。”

“受伤还不安分。”苦笑一声,金随缘也是到厨房找了点纱布,打了一盘清水。

或许因为失血过多,没有及时送医,林清儿的精神似乎有些萎靡,脸色略发苍白,闭着眼,昏昏欲睡。

“我先帮你清理伤口,忍着点。”

用热水,血液流动会加快,不利于伤口愈合,所以金随缘用冷水打湿毛巾,轻轻将其腰间的血块擦干净。

“好痛,你轻点!”林清儿只觉腰间有股寒意直钻进皮肉,酸刺的很。

“你的背……”

继续擦拭,金随缘目光一瞥,忽然瞧见了在她后背处,隐若有着两三块伤疤,看样子是近一两年来形成的。

林清儿脸发烫,却没发作,反倒正经起来:“做警察哪有不受伤的,怕的话,就不干这行了!”

金随缘眼中带着赞许:“或许你将来会是个好警察。”

“难道现在不是吗?”林清儿娇媚的大眼瞪着他,显然对这个问题表示不服。

“如果你能不那么凶巴巴……”金随缘耸耸肩。

林清儿撇撇嘴不悦道:“说得好听,不凶镇得住谁!”

金随缘笑道:“你看我,慈眉善目的,不也能镇住恶人么?”

“得了吧,就你那菩萨心肠,抓到犯人,也得被你放跑了。”林清儿有点嫌弃,转话道:“崔绝心越狱了,你自己小心的!”

“越狱?”金随缘有点吃惊:“他的功力不是大减了么?怎么逃出去的?”

“是有人救的。”林清儿皱眉道。

“难道…”金随缘摸了摸怀中玉璧,不知在想什么。

“总之你留心点,免得那家伙回头找你报仇。”林清儿知道崔绝心这种狠人,被关进大牢里都不知悔改,现在越狱了,以他对金随缘的恨意,很有可能会过来复仇。

“担心我,不如担心担心你自己,那家伙可是你亲手送进牢房的,比起我,你这软柿子似乎更好下手一点。”金随缘笑道。

“我才不是软柿子,他敢找我麻烦,我就再送他吃一顿牢饭。”林清儿见金随缘打趣自己,柳眉一竖怒嗔道。

“呵呵…”金随缘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林清儿翻着白眼道。

“很好,我认识的林警官永远那么自信满满,有你在,任何罪恶都会低头的。”金随缘由衷说道。

看着金随缘那暖心而又真诚的微笑,刹那间,林清儿仿佛忘记了伤口的疼痛,这一笑,似乎治愈了她一切的不安,一切的忧虑。

如果有可能,她真想永远沉浸在这种笑容中。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上门讨债

一栋别墅里,一个中年男人正坐在沙发上,嘴里抽着雪茄,手里搂着金发美女,看起来很是悠闲。

“老板,影剑回来了!”

“让他进来吧。”男人淡淡道。

“是!”通报的人应了一声,便快速退去。

不一会儿,残影伴着阴风卷入房中,影剑踏步而来。

男人猛地抽了口烟,吐着白气,问道:“事办的怎么样了?”

影剑常伴于前,所以并未拘泥太多礼数,只是微微躬身:“罗刹失手了。”

“什么?”男人脸色一沉,似有不满,怒声道:“连个小丫头都抓不到,他们还有脸闯江湖!”

影剑面带惭愧之色,低声道:“是属下办事不力,有负主人之托,请主人责罚!”

男人不悦的摆摆手道:“好了,此事本不该你出面,怪只怪我高估了那幽谷四鬼,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

“主人,此事不能择罪罗刹,而是……”

影剑可看得清楚,罗刹已经是出了大力气,只可惜时运不济,遇到个高手,不仅功败垂成,还被符篆打成重伤,没个一年半载,估计是修养不回来了。

男人刚才在气头上,如今听他话中有话,也是对怀中的金发美女使了个眼色。

女人也知这两人身份特殊,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便扭动着腰肢,出了房间。

重新坐在沙发上,男人开口道:“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于是影剑就将当晚发生的事描述了一遍。

神秘少年,诡异金针,驱使符篆……

男人开始还一脸平静,可越听表情就越是精彩,布满惊诧和惊喜:“居然还有这等事?你可认得是哪门哪派的子弟?”

“不知。”影剑摇摇头,皱眉道:“不过我观他武学路数,掌法刚猛,还兼修指法,有点神似大力金刚指!”

男人偏头看着他,略有意外道:“大力金刚指?少林的人?”

“我不确定,只是凭他这种年纪,能够击败罗刹,倒是令人意外。”影剑漠然道。

“身边多了个高手,那再下手……”

男人眉头紧皱,他之所以不派影剑去,一来是畏惧文婷身上的道符,二来也不想暴露身份,而幽谷四鬼行事毒辣,数年间从未失手过,尽管代价不小,可若成事,他的好处更多。

如今罗刹失败,文婷必然有所警觉,再想抓人,可就难了!

影剑目光寒意流动:“主人,要不要我把那人给……”

“别急!”男人打断他的话,邪魅一笑:“这人身份不明,轻易别妄动,或许,咱们还能拉拢一把,让其为我所用!”

影剑惊诧道:“武道高手多是自傲之辈,怕不会甘心屈居人下吧?”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那丫头的命大可多留几天,不怕对方不上钩!”男人脸上满是高深莫测的笑意。

“主人是想让文婷……”影剑跟在男人身边十多年,怎么能看不穿他的心思,当下会意一笑:“恭喜主人,不日将获一得力干将!”

“哈哈!”

男人饮了口酒,放声大笑,极其张狂,徒留影剑眼中寒光流动,刹那间,又消失不见。

就在此时,门外传来阵阵惨叫,先前通报的人连滚带爬的冲到前堂,颤栗道:“有两个人打上门,说要讨说法!”

“谁胆子这么大,敢来这里寻事!”

男人的好心情被一扫而空,怒喝之下,茶几被劲气斩成两半:“影剑,随我去看看!”

“是!”

影剑点头,两人飞身一跃,便是到了花坛前。

“哼,文云龙,老子还以为你是缩头乌龟,待在家里不敢出来了呢!”

一道鬼魅般的身影从树梢垂下,手指间幽光四射,眨眼的功夫,面前的五人应声倒地,鲜血遍野。

这些人虽不是亲信,可在自己地盘被杀,文云龙的脸色不由冰冷起来,但依然不动声色,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徐永兄,久仰久仰!”

“文先生一向自视甚高,幽谷四鬼可不敢与你称兄道弟!”

阴风抖擞,一只秃鹰从别墅上空掠过,笑声而至,一位白衣青年踏步而来,双目噙着戾气,令人望而生畏。

“司马敬也来了?”文云龙皱眉,略感意外。

幽谷四鬼,大哥修罗手徐永,二哥血鹰司马敬,以及三弟罗刹,四妹绝女,所到之处,必成死地。

如今老大老二齐聚一堂,气氛立马凝重起来,就连空气,都布满了浓烈的火药味。

“主人……”

影剑和幽谷四鬼打过交道,这四人同气连枝,行事乖张霸道,眼中只有利益,此番前来,只怕是为了罗刹一事,所以偏头询问文云龙的意思。

文云龙微微抬手,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然后摆出一副热情模样,笑道:“两位远道而来,不如进屋一叙,也好让我一尽地主之宜!”

可徐永一点不给面子,直接冷喝道:“文云龙,别假惺惺的套近乎,老子今天来就是要向你讨个说法!”

“讨说法?”文云龙好笑一声:“徐永兄是否弄错了,你我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何来说法?不会是你修炼蛊术修炼过头,也疑神疑鬼了!”

“不愧的生意人,这账撇的倒真快!”

司马敬从腰间取出一把折扇,摇摆间,笑意安然道:“明人不说暗话,我和大哥前来,是替三弟叫屈!”

“罗刹?”文云龙装出一副糊涂神情,道:“他可没来过这里。”

司马敬冷哼一声,幽幽道:“任务失败,他当然不会过来,文先生也别打哑谜,只需将其说好的丹药给我们,此事就算了!”

“笑话!”影剑沉喝,双眼如刀盯着他:“做多少事,拿多少报酬,都两天了,我家主人可连文婷的头发丝都没碰到,你们倒还上门讨药,未免太放肆了吧!”

徐永可是个暴脾气,一听这话,火药桶都炸了,怒喝道:“放你妈的狗屁,我三弟尽心为你们办事,到头来,却被你们给卖了,落得个重伤下场,这笔账难道不该好好算算!”

“成王败寇,都是闯江湖的,阴沟里翻船也只能怪他自己实力不济,怨不得旁人!”影剑目光一瞥,不屑道。

“你说什么!”

徐永暴怒,杀气凛然,却被司马敬拦住,然后看向文云龙道:“早闻文先生座下高手如云,今日难得前来,不过几招怎么行呢?”

“刀剑无眼,未免伤和气吧?”文云龙似笑非笑道。

早在那晚,影剑就对罗刹心怀不满,如今二鬼在此发难,他已起了杀机,手指扣住剑鞘,隐隐间,气流窜动,令人无法逼近。

“装模作样,看招!”

司马敬见他闭目养神,不由冷笑一声,右掌排开,如疾风涌动,朝其胸口要害印去。

“叮!”

影剑拇指一挺,一道雪亮的光芒顿时涌出,横握长剑,脚下一震,通力呼啸而来,竟是生生将其掌力挡住。

“雪影剑果然不凡,看来是我小觑你了!”

司马敬哼笑一声,脸色却比先前凝重了许多,影剑在江湖上名气并不大,可手上一柄雪影剑却出自名家之手,锋利无比,绝非凡器能敌,这次本想给文云龙一个下马威,好讨要报酬,现在看来似乎难了。

“你小觑的地方还多着呢。”

影剑一脸冰冷,整个人如剑般尖锐,只顾前行,不懂退让,话罢之间,一剑横空,带着极致的杀意直刺而出。

剑气寒凉,所到之处,只觉得温度陡降,司马敬不敢大意,手中折扇一转,旋成一捆,正巧撞在剑尖上。

“嘭!”

两人都已踏足悟境多年,雄浑的内劲喷涌,在中心处汇聚,竟是幻化出一团淡白清气。

见剑被扣住,影剑面色一沉,突然撤力,剑身一软,他疾步上去,一掌拍下。

掌风四射,像一座小山从天而降,那股气势简直是要将人碾碎。

面对如此攻势,司马敬眉头紧皱,扇子一抖,刮出一道阴风,身影如纸片般随风后退。

扑了个空,那掌力狠狠泻在水泥地上,泵响声下,地表立马龟裂开来,露出一个数寸深的手印土坑,足见其威力几何。

第一百二十三章 文云龙的秘密

扑了个空,那掌力狠狠泻在水泥地上,泵响声下,地表立马龟裂开来,露出一个数寸深的手印土坑,足见其威力几何。

“逃的挺快。”

一击不中,影剑也不恼,将剑握住,再次杀去。

“你别欺人太甚了!”

司马敬出道多年,几乎未尝败绩,今天还是第一次被人压制,盛怒之下,发出一道暴吼。

折扇疯狂挥舞,配合步伐,瞬间就到了影剑跟前,扇子堆起,形如一根尖刺,专蜇人要害。

幽谷四鬼恶名在外,论及修为,老二并不算强,可胜在这家伙阴险歹毒,无所不用其极,让人防不胜防。

所谓一寸短,一寸强,和长剑相比,扇子无论是硬度,还是杀伤力,都远不及。

可一旦被近身,在极小的范围内,长剑的灵活度就会降低,那时,扇子的优势才会显现出来。

“铿铿铿!”

司马敬的折扇使得精妙无比,根本不给影剑拉开距离的机会,仿佛漫天的雨点,将对方包围,无处可退。

剑气纵横,影剑几乎是用剑将全身要害护住,只见得眼前火光四溅,折扇伴随巨力冲击而来,令他手臂隐隐酥麻。

“你这是在找死!”

一张脸变得狰狞,影剑眼露凶光,一剑横劈,将司马敬逼到一丈外,身子暴动,如闪电般窜去,抬手又是一剑,居然和前一剑连成一片虚影。

司马敬大声狂笑,将手中折扇抛到半空,一股猩红的血气从其体内涌出,双掌一握,整个人形如野兽,低吼一声,血气升腾,直冲天际。

“血罡掌印!”

一轮砂锅般大小的血光掌纹陡然浮现,宛如人体经脉,蜿蜒曲折,刹那间,红光漫天,惊煞众人。

剑光来势汹汹,跨天而来,掌印蓄势待发,横冲直撞。

只见那黑夜白红交加,如同雷霆与闪电交错撕咬,轰鸣不断,互不相让,杀的是惨烈至极。

“咚!”

掌印和剑气游离半空,在四周搅起一阵乱风,似两只大手,将花坛撕成粉末,寸草未留,场面一片狼藉。

一番交手,影剑气息不禁乱了几分,而司马敬也好不到哪里去,退到一旁,满头大汗淋漓,显然刚才那一下,他便没占到便宜。

通力消耗了大半,影剑那股杀意却丝毫未减,咧嘴冷笑道:“看来你的血影功练的还不到家呀!”

“是吗?”

司马敬不屑一顾,刚要运气再战,手臂衣物却片片剥落,露出一道道深刻见骨的血痕,鲜血从手指流下,滴在地上。

“这……”

脸色陡变,司马敬只觉百道剑气刺入皮肉,痛楚并非强烈,但一波接着一波,深扎进经脉,令人抓狂。

“中了八影暗刃,还是别动的好!”

影剑见他痛苦难当,眼中丝毫没有同情,反倒淡笑起来。

他的剑法走得是诡异一路,一共八招,每一招都暗含一股气,配合雪影剑的寒意,便能将这股气暂时禁锢在空中,就像无形的刀刃,一旦对方步入其中,就会被割伤。

只让司马敬受点伤,在他看来,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敢伤我二弟,老子要你狗命!”

徐永怒发冲冠,暴吼之下,运足通力,化为数十道虚影,掌风迫人,如同天降陨石,对着影剑的脑袋狠狠印下。

影剑不惧司马敬,不代表他也能无视徐永,幽谷四鬼中,论及战力,徐永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和他斗,胜负已定。

“都给我住手!”

眼见徐永痛下杀手,云文龙也不再沉默,双掌排开,犹如狂龙呼啸,平推而出,惊涛般的飓风席卷,于徐永狠狠相撞。

“轰!”

掌力在半空交错,两人周身数丈之地尽数崩裂,数十道口子从其脚下延伸至门庭外。

影剑和司马敬通力不济,见状之下,不由满面惊慌,连忙施展轻功,从风暴中逃离,免遭池鱼之祸。

“滚!”

通力中一股诡异的暗劲上涌,文云龙沉喝一声,掌心处,灰色的气芒如同蛰伏已久的巨蟒,陡然张开血口,直扑徐永而去。

眼珠一缩,徐永只觉双臂厚重无比,那股气芒撕裂他的掌力,硬是将其震飞出去。

“邪……邪功?”

踉跄退后了十数步,徐永稳住身子,心中巨震,像发了疯般的盯着文云龙。

“这老鬼日后留不得!”

见他那般神色,文云龙双眼虚眯,仿佛是被发现了什么秘密,杀机陡升。

徐永能当老大,自有其过人之处,司马敬已经受伤,文云龙修为又高深莫测,强留下来,别说丹药讨不到,就连身家性命,只怕也难保了。

“这笔账,我兄妹四人来日再找你算!”

狠狠一咬牙,徐永徒手抓过司马敬,口中一吹哨子,那只秃鹰俯冲而来,两人飞身跃起,便消失在了视线中。

影剑见两人离去,也是愤懑道:“主人,就这么放过他们?需不需要我叫三剑奴……”

“罢了,那只秃鹰是司马敬养的,凭你的轻功,还追不上它。”

文云龙摆摆手,下一刻,手臂都顿在了半空,仿佛被人在心口捅了一刀,脸色瞬间惨白无比。

“文云龙痛苦难当,嘴中吐出酸水,整个人几乎跪在了地上,双手死死扯住自己的头发,只抓的五指满是血痕,形如疯魔,看得人不寒而栗。

“十年了,还要挣扎!”

儒雅的脸渐渐布满了灰气,紫色的光笼罩着文云龙,只见得他双手朝上一推,怒涛般的飓风呼啸而至,在其周身疯狂肆虐,整个庭院宛如置身于龙卷风中。

“噼噼啪啪!”

飞沙走石,乱流激荡,仿佛是要将这里夷为平地,在旁侧立的人,全都被飓风吹到门外,浑身抽搐,好像是被人抽到了鲜血,倒地身亡。

紫光中,文云龙仰天咆哮,整张脸扭曲在了一起,手臂开始变色,一团粘稠的汁液疯狂流淌出来,滴在地上,立马多出了一个黑洞。

“别再挣扎了!”

鄙夷大笑,云文龙大口一张,将漫天的血气吸入体内,半响后,又是恢复了常色。

环顾四周,看着满地被自己残害的尸首,云文龙毫无怜悯之心,反倒露出愉悦神情。

影剑从假山后面出来,嗅着那浓重的血腥味,即便他再铁石心肠,也不免动容。

“影剑,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觉得我太残忍了?”文云龙偏头看着他,眼神冰寒,充满了邪祟之色。

影剑闻言,心猛地一跳,赶紧躬身道:“这些人不过蝼蚁,死不足惜,还请主人别放在心上。”

“是么?”文云龙冷笑一声,道:“你可是文云龙一手带大的义子,我杀了他,还夺走了他的手臂,你难道不记恨,欲除之而后快?”

这话仿佛是一根尖刺,直接贯穿影剑的胸膛,听得他痛不欲生,肝肠寸断。

心里滴血,影剑手握着长剑,一股杀意萌发,可瞬间又被压制下来,将剑插入泥里,竟单膝跪地,低头沉声道:“影剑愿为主人死而后已!”

云文龙一挥手,大笑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只要你尽心竭力为本座办事,本座必不会亏待你。”

“谢主人!”

听着脚步声渐行渐远,影剑这才站起身子,身下拳头紧攥,青筋几乎拧在了一起。

“司徒掌明,总有一天我要把你施加在义父身上的债统统讨回来!”

第一百二十四章 焕然一新

自从就任帮主位后,金随缘除了练功外,就会去吞鲸帮视察。

尽管有心将帮会发展成商业正规军,可凡事都不能想的太满,毕竟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何况帮会古时就属三教九流,义气当头,过的也是刀子上舔血的日子,说的难听点,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原以为搞革新,成功的几率很小,但出乎金随缘意料的是,不到一个月,吞鲸帮上下几乎改头换面,不仅人人奋勇争先,而且士气高涨,俨然有了几分虎狼之师的风采。

林彪刚从外门进来,一见金随缘正坐在内堂,脸色一喜,赶紧进门拜会道:“帮主,你的计策还真是妙,现在各个堂口的弟兄都重新分拨,上了正轨!”

金随缘摆手笑道:“林大哥说笑了,我不过是提了个建议,可没出过多少力。”

“帮主过谦了,能够令众位弟兄脱胎换骨,仅仅这一条,便是天大的恩德,林彪代众兄弟谢过帮主!”林彪双目充斥着真诚,每个字都掷地有声,包含敬意。

他跟随欧阳泽多年,深知黑道只能逞一时之勇,若要继续生存,除了转型和内部净化之外别无他法,但可惜的是,这说来简单,做起来却难上加难。

一来帮众习惯了打打杀杀的日子,戾气太盛,二来帮会掌握的多是娱乐场所,想开拓其他赚钱渠道,并非这般容易。

当初欧阳泽也不是没有过这个念头,不然何必勾结林家,可决策并非一家之言,受制于八个堂主的势力,此事就被耽搁了。

而金随缘不同,经历了帮会混战,欧阳泽让位,堂主死的死,伤的伤,毒瘤被拔的一根不剩,所以一上台,就大刀阔斧,完全没有任何顾忌。

“林大哥可折煞小弟了。”见他屈身,金随缘连忙将其扶起。

按理说林彪本是欧阳泽的护卫,就算被提拔到了堂主位子,依然是下属,可金随缘一向不喜用身份压人,反倒以兄弟相称来的亲近,而且徐绍卿有言在先,此人名声在外,要是能善用,定有奇效。

被一口一个林大哥叫着,林彪竟有些感动,忽然想起了他年轻时,和师兄弟习武的日子,作为一个杀手,他何尝不希望过正常人的生活,如今能跟随明主,他倍感欣慰。

“好了,说点正事吧。”金随缘收回心神,问道:“人才培养进行的怎么样了,没出什么乱子吧?”

林彪点头笑道:“一切安好,都按照计划在实施,有几个还自觉加班加点学习,生怕错过了第一批就职机会。”

“有这种事?”

金随缘略感惊诧,要知道一个人学坏很简单,可要学好,那付出的不仅是努力,更需要强大的意志力。

要是真像林彪所言,个个都热情如火,痛改前非,这股力量怕要超过预期太多了。

林彪淡笑道:“混黑道都是迫不得已,有机会再造,谁不卯足了劲头。”

从表面看来,黑道中人肆无忌惮,横行霸道,但在世人看来,都是群不入流的家伙。

如果将人分为上中下三等,那就是十足的下等人,而且是令人唾弃,为社会所不容的恶势力。

名利地位金钱,常人能追逐的无非是这三项,若有机会洗白,跻身公司骨干,那就意味着身份的提升,何人不为之疯狂?

这点,金随缘深有体会,好比当初他和林家之间的仇怨,即便拳头再大,在没绝对的背景下,终究会吃亏。

“只有强者才能掌控一切!”

心里升起一股雄心壮志,金随缘又道:“那十二个护卫操练如何?”

林彪道:“按帮主的吩咐,我一路从严,已经选好了人,不过他们武功路数各有不同,单打独斗不成问题,群战的话……”

“继续!”金随缘眉头一皱,示意他说下去。

林彪面露几分无奈,苦笑道:“以前各堂口都由堂主把持,自行其事,极少相互合作,以至于弟兄们毫无默契,一旦群战,立马会土崩瓦解!”

吐了口气,金随缘背靠着椅子,他早就考虑到,想帮派发展壮大,除了开拓市场之外,全体的战力也是重中之重,毕竟余杭一带,并非吞鲸帮一家独大。

其他帮派怕早已对吞鲸帮虎视眈眈,所以他才秘密培训这十二人,为的就是防备外患。

闯荡江湖靠的是自己,但守家固土靠的是团结,他要的人不仅有单打独斗的实力,更要有团队意识,否则便如一盘散沙,风吹过就什么都不剩了!

金随缘思量片刻,起身道:“带我去看看!”

“帮主随我来、”林彪点点头,然后在前方带路。

吞鲸帮总坛虽不大,可归置的井然有序,门庭外分拨了三批巡逻队,一队七人,个个目光抖擞凶戾,令人在外都能感觉里面的寒意。

而堂主被杀后,房间就腾出来作为教学场地,金随缘路过窗外,里面坐着的几十人犹如惊弓之鸟,纷纷放下书籍,向他躬身。

作为上位者,最怕的不是外强,而是内患,特别是从叛乱中起义的人,对此更有心结。

古有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明太祖朱元璋大杀开国功臣,但金随缘反其道而行,并不杀戮,依然任用元老,让其感恩戴德。

如今看到帮众对自己没了敌意,他满是欣慰,更对这决策倍感信心。

走过一个小石桥,两人就到了习武场。

放眼望去,这习武场约有足球场大小,场上放置着各种练武的家伙。

刀枪棍棒斧钺钩叉,还有梅花桩,木人桩,巨大的沙坑……

“参见帮主!”

“参见帮主!”

正在习武的帮众见两人过来,赶忙停下,纷纷朝着场中聚拢,高声大喝,其声如龙吟虎啸,颇有威势。

“我来这里,不过是想看看各位的进展。”金随缘笑道。

为了能够在新帮主面前崭露头角,这一个月里,每个人都是卯足了劲,没日没夜的习武。

而林彪也不私藏,将十八路铁线拳和独门暗杀功夫倾囊相授,这更让众人兴奋不已。

第一百二十五章 指点武学

而林彪也不私藏,将十八路铁线拳和独门暗杀功夫倾囊相授,这更让众人兴奋不已。

“你们都是精选出来的人才,千万别在帮主面前丢脸,明白了吗!”林彪厉声喝道。

“是!”

十二人虎躯一震,皆是面露肃意,然后各自挑选拿手的兵器,排开阵型,准备演练。

见众人气势如虹,金随缘看向林彪道:“林大哥,这几人中,你最看好谁?”

“论修为的话,徐绍最高,另外李尧的剑法,周易的枪法,还有王宇的刀法都算步入小成。”林彪如实回答道。

“那倒要好好看看。”

金随缘略感惊诧,目光落在这四人身上。

十二人分为六组,两两对招,为首的徐绍年纪不大,二十五六的模样,一身黑衫布,蓬头垢面,不修边幅,可一双虎眼却炯炯有神,光形象就颇具威慑力。

对面的李尧身材削瘦,长得倒是清秀,似有些书生气,手持一柄铁剑,对着徐绍笑道:“蛮子,等会可要手下留情。”

徐绍神情悠闲,用薄铁片绕过自己手腕,缠至五指末端,随即沉喝道:“放马过来吧!”

见那一卷黑不溜秋的铁皮子,不远处的金随缘眼前一亮:“铁线拳?”

林彪笑道:“这徐绍家里穷,十几岁就被送入崆峒派,勤奋刻苦,被破例收为记名弟子,这铁线拳正是其看家本事!”

这铁线拳本是崆峒派的绝学,后被铁桥三发扬光大,说起来,名声也不小了。

就在两人说话之际,徐绍率先出招,双拳虎虎生威,带着十足的霸道力量朝着李尧砸去。

同吃一锅饭,李尧自然晓得徐绍的威猛,见他气势,脸色一变,赶紧用剑招架。

“叮叮!”

两人战到一起,长剑挥舞,左劈右斩,掀起阵阵凤芒,可徐绍也不甘示弱,双拳一出一进,抽手护胸,几乎是将上身的要害完全封闭。

李尧出身湘西,从小跟随村里的老人学武,剑招不快不慢,却显得扎实。

一盏茶的功夫,两人已经战了数十个回合。

“蛮子,你的家伙拳头还真硬!”

退到一旁,李尧汗如雨下,衣服整个都湿透了,气喘吁吁,一脸铁青的看着徐绍。

反观徐绍也好不到哪里去,近身战斗极度消耗体力,好在他基本功扎实,不至于竭力,但双臂早已通红,血管和青筋都暴露出来。

“林大哥,你看他们谁会赢?”金随缘兴致勃勃道。

“这……”林彪斟酌片刻,道:“怕是徐绍技高一筹。”

“那可未必。”

金随缘莫名一笑,自行取过架上的铁剑,飞身一跃,便到了场中央。

“帮主?”

两人激战正酣,却见一道身影站在跟前,吓得赶紧屈身跪拜。

“不要多礼。”金随缘笑道:“可否也让我凑凑热闹?”

“属下万万不敢和帮主动手。”

混黑道的最讲究地位辈分,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和主子动手,那都是以下犯上的大罪,徐绍和李尧一听,脸都白了大半。

“今天意在切磋武艺,不管其他,你们不出招,那就休怪我狠辣了!”

金随缘沉喝一声,也不管两人同意与否,舞出两道剑花,就直奔命门而去。

两人见状,心里就像吃了苦胆一般,难以下咽,但回头一想,方才明白过来,帮主是想借机指点他们的武学。

相视之下,两人也暂时抛开下属身份,和金随缘战到一起。

“不错再来!”

一掌将徐绍的拳劲震退,金随缘不禁大笑,迎面而来一道冷光,李尧已经迫近三尺之内。

挥动长剑,他朝地一刺,剑尖点在地上,剑身正好挡住李尧的去路。

“不好?”

李尧暗道一声,赶紧撤剑护住胸口,只听得“嘭”一声脆响,一股大力直窜进他手臂,震得他浑身酥麻,一屁股跌坐在地。

击退李尧,金随缘回身就朝徐绍攻去。

一剑扬起,犹如一柄巨型砍刀,对着其脑袋狠狠斩落。

没有任何花样,就是这样简单的劈斩,可在徐绍看来,却像是洪水猛兽,可怕到了极点。

“两手遮天!”

脸色凝重,徐绍竟也不避,双脚一沉,如木头打桩,不动如山,双臂上的肌肉紧绷到一处,撑的手腕上的铁皮都鼓动起来。

可令他没料到的是,就在剑斩落的刹那,金随缘陡然放手,先前的恐怖气势宛如大坝泄了水,完全消失无踪。

“你上当了。”

一道笑声在其耳边响起,徐绍几乎下意识的抬头,却发现人已到了跟前。

闪电般出手,金随缘上来就扣住他的手腕,轻轻一抓,那套在徐绍手上的铁皮子应声飞出。

拳套被摘下,徐绍也是面露苦笑:“我输了。”

见他垂头丧气,金随缘并没安慰,反倒对着其他人喝道:“都给我停下!”

林彪眼力何等毒辣,一下就瞧出了端倪,跟声道:“帮主有话要说,到场中集合!”

十二人都收起家伙,排成一队,个个面上都带着疲累和忐忑之色。

金随缘走到他面前,看着他:“徐绍,你练铁线拳多久了?”

“回帮主,十三年了。”徐绍有些慌张道。

金随缘沉声道:“三年入门,五年熟路,十年足以小成,可你太过在意力量,反倒顾此失彼,令人有机可趁。”

“属下谨遵教诲。”徐绍讪讪一笑,退到了一旁。

“李尧,你的剑招太过平实,缺少变化,一旦陷入胶着,必败无疑!”

“周易,枪走的是柔中带刚,软硬相济,日后对战,不妨多用点巧劲!”

“至于王宇,刀法讲究迅捷凌辣,而你的刀霸道有余,气势不足,若要更进一步,就得将刀磨的更狠一点!”

……

金随缘对这十二人一一点评,虽无过激言语,但也不太留什么情面。

“如此年纪,就能一眼瞧出他们的软肋,帮主真不简单呀!”

林彪在旁默默称是,作为武者,想达到常人难及的高度,不仅需要天赋和努力,还需具备非凡的武学素养。

“多谢帮主指点!”

众人欢喜不已,当初被选拔进这十二人时,他们就知道日后的身份地位会水涨船高,如今帮主亲自下场指导,这至少说明对他们的重视,仅仅这份心,就足以鼓舞士气。

“往后每隔十天我都会过来一趟,希望到时,你们不要令我失望!”金随缘道。

“帮主放心,一个月内,我一定打败徐蛮子。”李尧嘿嘿一笑。

徐绍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输的会是你。”

见两人针尖对麦芒,其余人也是发出阵阵哄笑。

林彪和金随缘相视,也是会心一笑,有竞争才有进步,只有在战斗中磨练,才能铸造铁血般的意志。

“你们继续操练。”金随缘将剑抛给李尧,便是带着林彪离开。

在路上,金随缘满面春风,眉宇间透着别样的轻松欢愉。

“帮主看起来很是高兴?”林彪见状,也是好奇问道。

“也谈不上高兴。”金随缘笑着摆摆手:“我原以为黑道尽是些嗜杀成性,不顾道义之辈,但今日看来,或许他们也有可爱的一面。”

“可爱?”

林彪纵横江湖多年,还从未听过帮派中人有这种特质,不免有些啼笑皆非。

金随缘自顾自道:“刀光剑影十余载,不如淡泊一日白,或许是生不逢时,或许是身不由己,但要是能改过自新,也不失为一条真汉子。”

林彪释然淡笑:“有帮主这句话,吞鲸帮上下绝对会肝脑涂地,奋命终生!”

“我不过是希望世间多点正气豪侠罢了!”金随缘笑道。

林彪一正身,目光中满是崇敬,不为别的,就冲着对这份洗刷帮会罪孽的觉悟,就足以令人折服,追随其左右。

“对了,让你收购的舞厅,进展如何了?”

“吞鲸帮势力范围内的舞厅,基本上都归置下来,但文华路一带,牵涉到霹雳堂的地盘,怕是有点棘手。”林彪面露忧色道。

金随缘眉头一皱:“派人去交涉,最好在一个月内完成,至于武馆和保安公司,我会处理!”

“不过帮里的资金……”林彪有些难以启齿。

以前欧阳泽在位时,吞鲸帮做的都是黄赌毒生意,虽然经常遭受警方打击,但不得不说利润很可观。

可金随缘眼里容不得沙子,一上台就明令禁止底下人干非法勾当,还纳入了帮规中,再加上革新刚开始,资金只出不进,除了给弟兄们发工资外,其他钱几乎都用来收购和打通关系上了。

要再想开武馆和公司,这开销下来,估计会直接破产。

“说吧,还空缺多少?”

金随缘当然也知道帮里缺钱花,但为此重走老路,那就功亏一篑了,所以就算山穷水尽,也要先扛下来。

林彪道:“大概一千万。”

“一千万?”

金随缘眯着眼,这数目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以他的人脉,哪里能弄到这么多钱,左思右想,还是得找徐绍卿,毕竟吞鲸帮这事,他只告诉了徐绍卿一人。

“行,五天之内,我把钱汇到帮里!”

林彪一愣,那这是一千万啊,说给就给了?这也太豪气了吧?

等他想开口之际,少年已渐行渐远,出了大门。

第一百二十六章 罗刹的怨念

一处幽谷中,三道身影正盘膝而坐,围城一圈,六只手相互交叠,淡淡的青光散发出来,将周遭照的通明。

而在三人中间,罗刹一脸苍白,目如鱼眼,几乎没了人色,要不是有一丝气息在游动,和一具尸体无异。

罗刹被重伤后,绝女就将其带回了修炼的地方,这里是幽谷四鬼的住处,密林交错,常年无人过往,十分隐蔽。

“三弟,你放心,大哥就算拼了这条命,也会治好你的!”

徐永是四鬼之首,当年齐聚时,曾歃血为盟,可见情义深重,如今罗刹重伤,他更是悲痛欲绝。

司马敬低着头,一言不发,只是一股脑的将内劲传给罗刹,丝毫不在意他自己也被影剑伤了。

绝女见罗刹这幅模样,心疼不已,眼泪横流,一把抱住他大哭:“三哥,你振作点,你不会有事,我不准你出事!”

“四妹……我罗刹可不是短命之人……”罗刹眉头紧皱,仿佛冰雕破裂,艰难的睁开双眼。

绝女闻言,立马欢喜道:“三哥你醒了?”

“你抱的这么紧,再不醒,不就被你勒死?”罗刹嘴角露出一个难看的笑意。

绝女面色羞红,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嗔道:“都这样了,还没个正经!”

罗刹将气提到心口,脸色渐渐恢复,半响后方才将通力散去:“多谢大哥施救。”

“你没事就好!”

徐永见他气色转好,也是大感欣慰,但情绪依然低落,面带愧疚道:“可惜大哥没用,连丹药都讨不回来。”

“伤在影剑手里,这仇我一定要报!”司马敬双目冒火,满是恨意。

罗刹有些诧异道:“大哥二哥已经和文云龙交过手了?”

这几天他都在疗伤,根本不晓得两人的行动,如今看来,不仅是大战了一场,而且结果还不如人意。

徐永冷哼道:“那老狐狸深藏不露,连我都不是他的对手,再加个影剑,想去讨债,恐怕难了!”

“大哥,你这可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司马敬有些不服。

“日后都小心点,最好别和文云龙斗!”

徐永摇摇头,想起当晚和文云龙对击一掌,他至今心有余悸,那股力量,和文云龙的内功心法大相径同,极度的邪恶,就像鬼一样。

司马敬努了努嘴想说什么,可最终没有开口,而罗刹坐在一旁,见两人眼神涣散,就算打了败战的将军,全然没了士气。

“文云龙……”

心中默念,罗刹疑惑更深,当初在接手这桩买卖时,他就知道觉得好笑,一个父亲居然买通邪道高手抓捕亲生女儿,这简直是丧心病狂。

而从他掌握的情报看,云文龙一向很疼惜文婷,就连文婷进军娱乐圈,背后也有他的暗中扶持,这样一个人,却做出如何出格的举动,其中没惊天阴谋,怕都没人会信吧!

“三哥,你今后打算怎么办?”绝女担忧道。

徐永和司马敬心中愤愤不平,文云龙答应事成之后,就给罗刹一枚补灵丹,这对武者可是大有裨益,如今却连一个屁都没放,就打发了他们。

现在好了,罗刹被重伤,运气好的话,休养个一年半载,修为还能练回来,可运气不好,伤了经脉,那就永远成了废人了。

罗刹叹了口气:“能保住命就已经万幸了,别苛求太多了!”

徐永见他并未灰心,也是大笑道:“对,只要三弟你有心,照样能修成绝世神功,到时兄妹四人再战江湖,定要斩了文云龙的狗头!”

“大哥,我想去巨石崖走走。”罗刹道。

“三哥,要不我陪你去吧!”

绝女有些不放心他,刚欲跟去,却被徐永拉住:“算了,让他一个人好好静静吧!”

夜色凝寒,树林中不时飘起了雪米,一道黑影独自坐在巨石上,底下是百丈深的悬崖峭壁,昏暗无光,伸手不见五指

“我不甘心,不甘心啊!”

捂着那隐隐作痛的胸口,罗刹整张脸都扭曲了一起,强烈的怨念从心底涌现,一发不可收拾。

一口咬住自己的手臂,鲜血喷涌,罗刹舔食着自己的血液,双目含煞,从巨石上起来,朝着峡谷深渊咆哮。

“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

其声回荡在天际,他面朝东方,看了一眼那升腾的淡烟,便纵身跃入了密林。

第一百二十七章 徐家老爷子

“前面那辆车停下。”

一辆宾利车停在了幽静的小区外,一队身穿军服的大汉立马喝住。

“是我。”徐绍卿从车上下来,掏出一本军官证。

“是徐公子,放行!”军人一看是徐绍卿,队伍一字排开,让出一条道。

徐绍卿收起证件,进了车,从外面缓缓驶入车库,将车停好,一路就走过花坛,四周都是军人在把守。

这些人都是徐家老爷子的警卫员,当年老爷子跟随军队南征北战,立下过赫赫战功,位高权重,如今年事已高,所以选了这个地方疗养生息。

别说外人来,就算是老爷子的亲信朋友,想要进入内院,也需要身份印证,不然一律按照危险人物处理,警卫员个个都是散打高手,荷枪实弹,除非神出鬼没的江湖高手,普通人想乱闯进来,几乎是天方夜谭。

而在花园的深处有一棵大树,树下站着一个老人,老人身子瘦弱,鹤发童颜,站在风中,犹如残烛一般,但他眼冒精光,不怒而威,那是真正上位者的魄力和气势。

“首长,进去吧。”在老人身边,一位魁梧的男人笔挺着身子,他望着天,似乎有点冷风吹来,所以转头对老人恭敬道。

“先等等。”老人眯着眼,像是在打瞌睡。

“爷爷,最近身体还好么?”徐绍卿走到老人跟前笑道。

“好,每天被这么多人照看着,能不好么?”老人见孙子来了,脸上的威严也收敛了许多。

听着老人话中的意味,徐绍卿眉宇间透出一丝尴尬,歉意道:“爷爷,您是首长,上面严密保护你的周全,那也在情理之中,要不,我打个报告上去,请上面撤了外头的警卫?”

“算了,别忙活了,和爷爷说说你这几年都干了什么,我可听小武说你在外面弄出了点大事。”老人笑道。

“我能干什么大事,就小打小闹而已。”徐绍卿揶揄道。

“替黄武道馆出头,还擅闯警局闹事。”老人瞥了他一眼,缓缓道:“绍卿,徐家一脉单传,当年你爸爸不愿从军从政,喜欢在商界打滚,那是因为什么,那是因为爷爷还在位,还有权,你爸爸能顺风顺水。”

“可现在不同了,爷爷退下来了,名头是在,权已经没了,外人提起徐家,顶多说说徐家曾经出过一个将军,这面子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所以啊,凡事不要太招摇,谦虚谨慎点别什么都强,绍卿,你说爷爷这话对么?”

徐绍卿知道,爷爷这些年深入简出,可外头的事几乎没有哪件能瞒过他的眼睛,自己帮云柔教训扶桑人,还大闹警局,爷爷肯定也收到了风声。

尽管爷爷没有发怒斥责,但话中的警告,已经让徐绍卿脑袋有些发蒙,一个劲儿的低头称是,额头上的汗水哗啦啦的往下流个不停。

“好了,抬起头来,男人做什么事都要挺胸,注视着对方。”老人道。

“知道了爷爷。”徐绍卿认真道:“只是爷爷你想问些什么?”

“那小伙子值得你帮么?”老人道。

“他是少林寺主持的关门弟子,论起辈分,就连我也要喊他一声师叔呢。”徐绍卿道。

“哦?少林的人?”老人略感意外道:“难怪你会愿意结交他!”

“江湖人能人异士很多,我也不是个个都想结交,但这人心地极好,菩萨心肠,又嫉恶如仇,说实话,从五台山下来从商到现在,我还从未见过这种人。”徐绍卿想起和金随缘结交的事,有感而发道:“爷爷,我帮他,一来是那他当朋友,二来我料定这人不是池中物,将来肯定要大放异彩,所以绝对有利无害。”

老人闻言默默点头,当年华夏战乱之时,除了军队上前线打仗之外,大批的江湖人士也投入到战争中,他们身手高超,出神入化,能在万军中取敌人首级。

黄武道馆的主人,也是他的生死兄弟,曾经是一位高手,要不是他在谷中以死相护,只怕自己已经死在了山谷里。

后来他送徐绍卿上五台山,拜入空明大师门下习武,希望延续和“武”结下隔代之缘,好在徐绍卿争气,有习武的天赋,在山上习武三五年,颇有小成。

江湖上的人都晓得,五台山自古以来都非常护短,门下弟子要是外出被人欺负,那门中长辈一定会下山讨公道,所以无论正派邪道都不太愿意招惹五台山。

“爷爷,随缘修为高深,已步入悟境,而且已经拜江湖第一神医施今墨为师,仅这一条,我也不得不尽全力保他。”徐绍卿当金随缘是朋友,可另一方面,他也是个生意人,怎么将生意做强做大,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了。

施今墨是江湖第一神医,名气之大,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习武之人和寻常富豪官家,都曾前往施家,一求灵丹妙药,希望自己长命百岁。

金随缘拜入他门下,就等于接下了神医的衣钵,到时名利双收,不出几年,必然会成为燕京乃至整个华夏的名人。

“施神医?绍卿你说的是真的?”

老人一听,涣散的目光顿时精神起来,金随缘是少林弟子,还是江湖高手,对他而言的价值并不太高,可他要是施神医的入室弟子,那就不同了。

谁都知道,施神医向来独来独往,不受约束,他医人全随心情,管你有钱没钱,有权没权,功夫多高,他不想医治,就算神仙佛陀来求他也没用。

要真如绍卿说的,他那个朋友是施神医的弟子,以两人的关系,破例替自己查查身子,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随缘人好,医术也高,或许有空可以请他来见见爷爷您。”见爷爷意动,徐绍卿明白这话已经说到了爷爷的心坎里。

老人看了一眼徐绍卿,笑道:“就你还惦记着爷爷这把老骨头。”

“只是爷爷,云家那边…”

“爷爷知道你喜欢云家那丫头,可惜那丫头一直仇视爷爷,想解开这段恩怨,全靠你自己的了。”老人惋惜道。

“是,绍卿不会让爷爷您失望的。”徐绍卿攥着拳头,目中燃起了自信的火焰。

第一百二十八章 康晋制药

自从施今墨收了金随缘做徒弟,金随缘除了在公寓之外,剩下的时间几乎都在别墅里,这段时间,爷俩时而谈论武学心得,时而谈论医药命理,很多新奇的东西都是金随缘闻所未闻的。

“前辈,你说的这些,真是让我获益匪浅,没想到医术和武学竟然能相互利用,相辅相成,的确大开了眼界啊。”金随缘真心感叹道。

“行医几十年,总归有点后手,倒是你,对学医很有天赋,才几天功夫,就把张仲景的给学会了,老夫当年可是钻研了一年半载啊。”施今墨笑道。

“我只是将药方背下来,药的分量都掌握不好,更别提对症下药了。”金随缘摸着脑袋傻笑道。

“能把古药方背下来,已经迈进了一大步,至于对症下药,往后有病人来求医,你多多诊治就会了。”施今墨提点了一句,又道:“方天手里有家药品公司,听说正在研发新药,你下午要有空可以去看看,我让他安排个副经理的职位给你。”

“副经理?”金随缘苦笑一声:“前辈,你就别开玩笑了,我连保安都做不好,怎么能胜任副经理的职务?”

“做不好,慢慢学,而且我让你去那边只是观摩观摩,挂个闲差,至于你想不想参与公司业务,你自己看吧。”施今墨笑道。

……

这家康晋制药是林冬柏的父亲林方天开的药品公司,这片区域原本是荒地,五年前因为金融风潮,让大批的企业赚个满盆锅,所以就和政府合资,兴建了专门的工业园区。

康晋制药作为“原住民”,自然得到了很多好处,大楼也顺势翻修了一把,毕竟人靠衣装马靠鞍,门面总归要撑起来才对。

另外,顶着施今墨“施神医”女婿的头衔,林方天做起生意来也是一帆风顺,产业遍布京南,后来为了开拓市场,就到燕京去了,留下这家药品公司给属下打理。

本来嘛,老板一走,资金也被吸走了一部分,这对药品公司来说是个难题,好在多年来积累的信誉和名声让康晋公司的订单逐年递增,银行也乐意贷款,于是这家公司就越做越好了。

金随缘坐着公交车到了公司门口,抖擞了下身子,悠哉悠哉的进了大楼。

到了二楼,见员工个个都奋力工作,金随缘也没进去打扰,一溜烟,又上了三楼。

走廊两侧的墙角放置两个圆形玻璃缸,底下铺着水晶,犹如细沙般的水晶上凸出一块金玉,再配上两株翠竹,精致非常。

“看来冬柏的爸爸也是个高人,连风水局都用上了!”见状,金随缘不由一笑。

眼前这局,名为“金玉满堂”,坐镇东方能吸纳五行五龙真气,更有招财之妙用,是一出正儿八经的风水局。

尽管步入新时代,什么鬼怪妖魔都被科学理论扼杀,可风水一门,却是真实存在,毕竟那传闻中的风水四大家,绝非浪得虚名,而是冠绝江湖的大人物。

“有机会,倒真想见见!”

心中好奇,金随缘挥去脑中所想,刚要转身,就见一道倩影从门内飞奔,正面朝他冲来。

“啊!”

两人撞在一起,金随缘身子骨何等硬朗,女子就像是和一根铁柱子来了个亲密接触,痛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好疼!”

脸皱在一起,女子揉了揉屁股,眼中带着点雾气,刚反应过来,却见手中的文稿洒落一地,不禁失色:“完了,开会要迟到了!”

金随缘见她蹲在地上,慌乱的整理文件,也是面露尴尬之色:“这位小姐,我来帮帮你吧!”

“谢谢!”

女子闻言也是一喜,可下一刻,她立马停住自己的手,抬起脸,望着那俊逸少年大惊:“是你?”

这人便是那天晚上被混混骚扰的林雪双。

自从那晚金随缘不辞而别,她就一直惦念这份恩情,甚至连续一个星期,下班回家都会路过那个面摊子,希望能再遇到。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金随缘再也没出现过,但没想到,居然在此地碰面!

“林雪双?”金随缘对女人并不感冒,可漂亮美女总归能吸引眼球,何况林雪双这般清纯的公司白领,所以将她扶起笑道:“跑的这么快,最近是去运动了么?”

林雪双脸色微红,上次被金随缘告诫了一番,她下班之后,还真是去慢跑了一会儿,如今被提起,顿时有点难为情起来。

“难道大姐姐们都这么可爱?”

见她双颊绯红,眼含羞意,金随缘心中不禁暗笑,在他看来,像南玉真,温玲这种都市白领个个都是女强人,作风强硬,雷厉风行,哪会这般脸子薄?

“你不是有急事嘛,赶紧上去吧!”

“对,差点忘了!”被金随缘一提醒,林雪双恍然大悟,拍了拍光洁的额头,便抱着文件,急匆匆的跑上楼。

可还没到拐角,脑子突然想起,他是怎么进来了?员工?我怎么没见过呢?

“等等,里面是公办室,你不能进去的!”一声娇喝,林雪双立马返身将他叫住。

“我只是看看,不会打扰别人的。”金随缘淡淡道。

“看看?”林雪双一愣,他果然不是公司的员工,又是问道:“你是新来的么?”

“新来的?算是吧!”

金随缘思虑片刻,也干笑起来,毕竟他是施今墨派来在这家公司挂闲副经理的人,尽管他对什么经理没多大兴趣,不过好歹是个领导级的。

“你就是公司新聘请来的顾问?”

公司研发新药,除了营销部和生产线的工人外,文秘以及研发部的主管都把精力放在了新药上,除了原先的研发团队外,更是花了大价钱,聘请国内外知名的专家过来进行分析。

上个月,林雪双就听说将有中药方面的顾问加入,如今见金随缘一表人才,身手敏捷,看上去似乎颇有文气,最主要的是,他出现在公司里,这不得不令人遐想他的身份。

“顾问?”金随缘一头雾水,这大姐不会得了妄想症,怎么净说些胡说呢!

“别愣着了,赶紧跟我去会议室开会,大家都等着呢!”

林雪双哪里知道许多,见他没有反驳,心中更是欢喜,连忙抓着他的手臂,风风火火往四楼会议室跑去。

第一百二十九章 强势的风天瑜

四楼会议室。

“各位,关于这次会议的内容,我想大家应该都很清楚,总经理以及董事会那边都在盯着,半年之内,必须将新药研制出来!”

说话的是一个女人,女人身着黑色职业装,仅到耳垂的短发秀出一丝野性和干练,此刻她正坐在椅子上,裙下勾勒出一条细长雪白的大腿,性感不失美丽。

而在其下,坐着七八个男人,个个都是西装打领,一脸肃然,可目光却隐约落在女人那丰满的娇躯上,不时失神忘语。

“凤主管,这次的新药不是专治一种病症,半年时间,只怕难以完成吧!”其中一个男人略显为难道。

“半年嫌少是么?”女人一脸冷容,美目如刀看着那人,娇喝道:“嫌少就给我拿出个方案来!”

被女人训斥,在场所有人都尴尬低下头,一张脸犹如黄瓜一般,毫无人色。

这主管名叫风天瑜,当初康晋制药在招牌研发部部长时,风天瑜就已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录取,后来凭借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办事效率,一跃成为主管。

除了总经理之外,公司几乎都她一个人说了算。

要说这种女强人,一般男人都会避而远之,甚至会绕道而行,免得碰一鼻子灰。

可公司里头几乎三分之一的精英,都对其仰慕不已,抛开那令男人都自愧不如的办事手段外,风天瑜的容貌的确是一大风景。

只可惜,此女心如寒铁,送花约吃饭,非但不能留个好印象,反倒被其轰出办公室,久而久之,这朵带刺的玫瑰,就只剩下观赏一种功能了。

“抱歉,我迟到了!”林雪双推开门,见会议已经开始,俏脸一红,赶忙低头,满是愧怍之色。

“下不为例。”风天瑜见她神色慌张,也是轻声道。

公司里女员工本就不多,林雪双作为文秘,时常需要给主管作报告,久而久之,两人工作上下级,生活好闺蜜。

也难怪,女强人作风硬气,在她面前,林雪双倒有点像未走出学校的学生,温和的如邻家小妹妹,这般搭配,自然能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

不过风天瑜目光一瞥,便落在了金随缘身上,眉头一皱:“林秘书,公司会议不准外人参加,这是怎么回事?”

“他,他是公司新聘请来的顾问。”林雪双将金随缘推到自己跟前,本想着介绍他,却发现自己连他名字都不知道。

“顾问?”

风天瑜不由哑然失笑,这少年身姿挺拔,面相清俊,可绝没超过二十岁,这个年纪,怕是连大学都没毕业,怎么可能成为顾问?

“你叫什么名字?读的研究生,还是博士?”风天瑜盯着金随缘,字字珠玑,质疑之中,还带着些许嘲讽。

如今正值多事之秋,公司研发新药的消息早已传开,不能排除有些竞争对手趁机在暗地搞鬼,要是被人窃取了研究成果,那就真的完了。

“上来就这么大火气,是不是太没礼貌了?”金随缘反唇相讥。

“你!”风天瑜美目一瞪,又是看向林雪双:“林秘书,他是你带进来的,把他的资料给我!”

林雪双一脸难色,她刚才一时脑热,才将金随缘当成顾问拉进来,此刻一想,也觉漏洞百出,哪里还有什么资料!

“这位小姐,你开口闭口一个学历,难道没有学历就不能进这家公司了么?”金随缘看着风天瑜,丝毫没有畏惧。

底下那些精英也是面面相觑,皆露几分惊色,要知道风天瑜这些年在公司,可是实行铁血手腕,强硬的作风,连男人都要甘拜下风,可这年轻人却不信邪,还真是“勇气可嘉”呀!

风天瑜脸色冰冷,肚子里生出一股怒火,从她当了主管开始,还从未被人如此指责过,当下娇喝道:“不管你是谁,现在立刻立马给我出去!”

“你让我出去就出去,那我不是很没面子?”

金随缘不屑一笑,这女人看似美丽,脾气可乖张的很,真像只母老虎,要是不治治,只怕全公司的男人都要被唬住了。

“亲人哪!”

邻座一旁的男士见他神情自若,不畏强权,心中犹如被一万只草泥马碾压而过,激动的热泪都有些盈眶了。

这小子难道是上天派来重振他们雄风的救星?

“李部长,出去叫保安来,将这小子给轰出去!”风天瑜气急败坏,指着一个半寸男人道。

“是!”李部长人微言轻,主管的话他可不敢违逆,直接站起来,就准备叫人。

林雪双怎会知道事情变成这样,慌忙之下,赶紧拉住李部长:“李部长,等等!”

金随缘一把拦住两人,转头看着风天瑜,笑道:“主管小姐,如果我没猜错,你左肋下方最近三天都在隐隐作痛吧!”

众人闻言皆是一愣,什么情况?怎么就看上病了呢?

“你……你什么意思?”

风天瑜神情一变,手指下意识想要按在左腹位置。

金随缘见状,眼中精芒更甚几分,道:“你脸色红润,却无精气,眼中更露倦色,明显是肝气不舒,胆气郁结所致,每当夜晚,你右边丹田上方,应该也剧痛不已吧!”

“你怎么知道?”

被一语道破玄机,风天瑜俏脸顿时一白,最近为了新药,她几乎没日没夜的工作,身子早已经超过了负荷,肝脏时常伴有隐痛,晚上更会加剧,夜不能寐,非要镇痛剂,方才缓解片刻。

可这些都是她的私事,并未对任何人提及,这小子是怎么知道的?

“中医讲究望闻问切,观你面相,就知你劳累过度,再加上经血不调,疏忽大意,久之必成隐疾!”

金随缘不太喜欢这女人的性格,可医者父母心,既然说了,总归要提点几句为好:“每月经潮之时,气血翻涌,不宜疲劳,这是药方子,服用半月,就能痊愈了!”

说完就取过桌上的白纸,将药材写下,手掌一推,纸就飘到了风天瑜的手里。

拿着药方,风天瑜仔细一看,只见纸张写的尽是活血养气之物,想到金随缘先前那句“每月经潮”,心中又羞又怒,可转念之下,却吃惊不已。

这小子难道知道今天我来了月事?

“请问我有资格坐下了么?”见她阴晴不定,金随缘肚子好笑,脸上又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

四下坐在都是资深阅历的人才,一眼看去,就知风天瑜被说中了痛处。

试想,能够见面就说出对方有无患病,还切入到了根源上,这般功力,只怕中医大师都未必能做到吧。

一时间,众人投向金随缘的目光,都变得热络起来。

林雪双更是眼冒金星,当初金随缘制服混混,展现出的实力,就足以令她惊叹,原以为是个不出世的少年高手,没想到还精通医学,实在难以置信!

“都坐吧!”

风天瑜也不是强词夺理之人,在她看来这小子只是运气好,胡乱说对的,毕竟中医博大精深,以他这种年纪,除非从娘胎里研读医书,不然根本不足以为论。

等下就看你怎么出丑!

“小兄弟,不知你尊姓大名?”先前那位李部长笑问道。

“金随缘!”金随缘拱手道。

李部长莞尔一笑:“金先生,先前听你引经据典,颇有中医之才,想必也是跟随了名师吧!”

“如果我说自学成材,李部长会不会失望呢?”金随缘反笑一声,想套他的话,可没这么简单。

李部长脸色一僵,心道此人嘴巴如芒,怕是问不出什么了。

“三岁长胡子,还充大人说谎了!”风天瑜见他不说实话,也是冷哼一声。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在说谎?”金随缘靠在椅子上,双眼打量着风天瑜,似笑非笑道:“你看上去应该有三十多了吧?”

要知道,世间有两个问题是不能问的,一是女人的年龄,二是男人一年赚多少钱。

金随缘倒好,不仅触犯禁忌,还死乞白赖的平添了几年,是个女人都得翻脸呀!

果不其然,风天瑜仿佛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一下子站起身,双目寒光冷冽,瞪着他怒道:“我风天瑜才二十六岁,你小子给我记住了!”

“母老虎发飙了!”

众人心头一颤,一股寒意从脊梁骨中直冒上来,纷纷给金随缘投向哀悼的目光。

“二十六,那我们差了八岁!”金随缘恍然大悟,挠了挠头,忽然对着她一躬身,恭敬道:“凤阿姨好!”

“阿姨!”

风天瑜就像被一道闪电劈中,雷的外焦里嫩,七窍生烟,六根生尖。

步入职场,由于职业的需求,大多数女人都会将自己打扮的成熟一点,所以看上去往往会超过实际年龄,可风天瑜生了一张好脸,身材更是火辣性感,堪比模特。

被说成阿姨,那简直就是耻辱呀!

“恩……”林雪双见势不妙,刚欲叫恩公,又是改口:“金随缘,你别再胡说了,天瑜姐会不高兴的!”

“放心吧雪双姐,凤主管大人有大量,不会和我一般见识的!”金随缘淡笑道。

“你!”

风天瑜气的娇躯乱颤,想她管理公司几年,上上下下哪个不对她恭敬有加,可这小子却处处挖苦,要不是看这么多人人在场,她绝对要痛骂回去。

第一百三十章 药理辩论

“都说女大三抱金砖,这女大八,得多少金?”金随缘心中啼笑皆非。

可风天瑜并不这么想,林雪双只比她小两岁,金随缘叫她雪双姐,却叫自己阿姨,显然就是刻意嘲讽,给她难堪。

眼中闪动愤愤怒意,风天瑜嘴角忽然勾出一抹怪异笑容:“既然你懂医术,我也不问你的身份,如今公司正在研发新药,这是药检成份,你给提点意见吧!”

“想考我?”

接过文件,金随缘看了她一眼,然后将新药的成份统统浏览一遍。

“天瑜姐,你这么做会不会不适合呀!”

林雪双作为秘书,再加上和风天瑜关系不错,自然也知道了很多公司高层的秘密,这药方可是公司命脉所在,尽管金随缘救过她,可怎么说也是个外人,这要是出了岔子,那该如何是好?

何况这药方是公司药品开发部全体精英花了数年时间整理出来的,风天瑜要金随缘提点意见,这不是强人所难!

“放心!”

风天瑜淡笑,她就是要强人所难,否则怎么能扒下这小子的狼皮呢!

“古语有云,中医者十八克,十九畏,你用何首乌做引,又加入芍药干草,两者抵消药性不说,还容易滋生毒性,害人不浅!”金随缘摇头道。

中医和西医不同,讲究的是阴阳调和,相互辩证,这点倒是和道家崇尚的天人之境相吻合,都是从根本出发,将万物融合,从而实现质的变化。

而这药方罗列之物多达百种,且不说杂乱无章,其中的搭配也是虎头蛇尾,充其量不过是个半成品,真要做出成品来,只怕医不好人,先给吃死了!

“小兄弟,药性相克的道理,大家自然懂的,但你要知道这不是什么特效药,当初弗莱明发明了青霉素,其中的成份,多半也存在差异!”那位李部长笑道。

“是么?”金随缘冷笑一声:“学医的,自然是要将药物研透,正因为有你这种想法,现在才会抗生素泛滥,后患无穷呀!”

“这……”

李部长被一言顶回,脸色顿生阴沉。

八十年代末,青霉素,红霉素作为第一批抗生素,几乎垄断了流行病治疗药物的市场,效果立竿见影,可懂行的人都明白,这东西有副作用,一旦过量,日后病毒就会形成抗体,到时将无抗生素可用。

而金随缘的话,显然是在讽刺他没有医德,更无长远目光!

“大道之行始于足下,首创者当然会有诸多遗漏,金先生这番话,未免太伤人了吧!”另一位精英出言道。

金随缘不置可否:“见病治病,定要人命,要是骂你几句,能让这药方普济大众,我倒很乐意这么做!”

“你说了这么多,就是觉得这药方有问题,那你就给个方案,纸上谈兵可没用!”风天瑜冷哼一声,气焰更甚几分。

金随缘沉思片刻,他才道:“试试用当归,茯苓,天冬,来代替甘草!”

“茯苓,当归可都是养气活血的药材,天冬药性阴寒,两者怎么放在一起?”

风天瑜能做到主管,学养自然高人一筹,本身更是药理方面的人才,尽管留洋归来,学的都是西医,可对中医也有涉猎,当下不由一问。

“阴阳调和是谓循序渐进,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点道理,难道你不懂?”金随缘皱眉道。

“天瑜姐,我觉得他说的有点道理,毕竟中医博大精深,未必不能在西药中一展所长!”林雪双见两人暗中较劲,也是出面调和。

“林秘书言之有理,反正药物还在研发阶段,多试几种,总归没错的!”另一个精英附和道。

其他几人本就对这少年存有好感,如今又听了这一番言论,深以为大意,心中隐隐起了共鸣,显然是默许了他的提议。

“行,就按你说的办!”

风天瑜身居高位,可自古胳膊扭不过大腿,何况这大腿都拐到人家脚边了,再说也无济于事。

散会之后,金随缘独自一人离开,毕竟他只是来公司看看,结果摆了个乌龙,闹了一这出,要是被缠住盘问,怕又要起祸端了。

“金先生!”

林雪双从大楼下来,见金随缘即将出门,急忙娇喝一声。

“叫我名字好了。”金随缘闻声驻足,只觉一阵香风扑鼻而来,清幽撩人,回头笑道:“雪双姐还有事么?”

“上次的事情,我还没向你道谢呢!”林雪双匆匆道。

“路见不平而已,你不用放在心上。”金随缘耸耸肩,难得仗义一回,竟被美女姐姐几番答谢,看来做好事也是有好报的。

“要的要的!”

林雪双连忙摆手,那天要不是金随缘,她早就被那些混蛋欺负了,真是那样,她哪还有脸活下去,所以一定要报答恩公才行。

“雪双姐,你说话做事都是这么火急火燎的么?”金随缘好笑一声。

“哪有?人家只是想谢谢你,不行么?”

林雪双嗔怪,自己明明大人家几岁,可表现的却像个懵懂的孩童,一时脸色俏红。

“如果下次有机会的话再说吧!”金随缘笑了笑,美女要报答,他自然不会拒绝,只是来了公司,日后定有在见面的机会,并不急于此刻。

“下次?下次我到哪里找你呀!”见他要走,林雪双朝着他急声呼喊。

不过金随缘早已出了大门,消失在了视线中。

散会后,风天瑜回到办公室,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冷若冰霜,目中含煞,似乎在和谁生闷气。

也难怪,身为公司的主管,风天瑜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平日就连高旭在决策时,也会听取她的意见,可今天却被一个毛头小子都逼宫了。

“哼,骗骗双双还成,居然还敢来动我的土,这臭小子!”

口中喋喋不休,风天瑜只觉心头躁怒不已,将外套脱下,秀出玲珑有致的曲线,从玉颈向下,白皙若雪,起伏波涛,当真称得上秀色可餐。

每天会议结束,她都会泡杯咖啡,在办公室小睡一会儿,尽管刚才的事令她心有不爽,可连日来的疲乏,却犹如飓风一般碾压而来。

第一百三十一章 送钱的来了

每天会议结束,她都会泡杯咖啡,在办公室小睡一会儿,尽管刚才的事令她心有不爽,可连日来的疲乏,却犹如飓风一般碾压而来。

弯下身,靠在桌子上,风天瑜刚要闭眼,却发现地上掉了一张纸。

“办公室每天打扫,怎么会有垃圾?”

秀眉微皱,风天瑜也是将纸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写了两行字。

“黄莲,川贝,灵鹿……这不是那臭小子开的方子么?”

似乎记起了纸的来历,风天瑜脸上的倦意一扫而空,随手将其头揉成一团,想要将其丢入垃圾桶,腹中恰巧一痛。

捂着肚子,俏脸布满了苦楚,她仰头就将咖啡一饮而尽。

良久之后,痛感方才渐渐减弱,风天瑜喘着气,一副心力交瘁的样子,看得人不由心疼万分。

“天瑜姐,天瑜姐你怎么样?”林雪双告别了金随缘,正准备回来和风天瑜做检讨,此刻见她如此,连忙倒了杯水,走到她身边。

“没事,有点累而已!”

风天瑜挤出一丝笑容,尽管和林雪双私下友好,但习惯了高冷的她,可不愿被别人看到脆弱的一面,即便对方是女人!

“天瑜姐,有些话我说了,你可不要不高兴。”林雪双关切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要是你累倒了,底下的人怕都要跟着受影响!”

“没办法,重任在肩呀!”

风天瑜苦笑一声,她是女强人,可她不是工作狂人,能轻松的话她早就休息了。

可如今公司正处于繁荣期,也处于**颈期,京南乃至华东区的药品市场,基本都被几家龙头药厂把持着,其他一些公司,无非是靠着药房和零售,来维持企业的运作。

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一旦那些龙头研发出了更为高效安全的药品,那原先的药物就会被市场淘汰,吃残羹的企业只怕会赔的血本无归!

康晋药厂想要在现在提升竞争力,唯一的道路就是改良和创新,只有不断创造新型药品,才能稳固地位,甚至可以将龙头的客源抢夺过来。

“宝剑锋出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话放在风天瑜身上,那是适合不过了。

林雪双摇摇头,心中不免叹息,下有下苦,上有上难,这年头谁活的都不轻松呀!

不过她美目一瞄,便看到风天瑜手中握着的纸团,问道:“天瑜姐,这不是金先生的药方么?”

提到金随缘,风天瑜整个心情都不好了,不耐烦道:“对,你拿去丢到垃圾桶里吧!”

“丢掉?”林雪双一愣:“这药方可是良方,丢掉不可惜了!”

“双双,看你对他这般热衷,你们是不是……”风天瑜面露几分暧昧,玩味道。

她和林雪双同事一年,哪里不知这妮子性子率真温和,活像只可爱的绵羊,在公司里,也与人为善,几乎听不到坏的风声。

研发部的精英甚至组团讨好,都被林雪双婉言拒绝,如今却带了一个神秘少年,这其中难保没有猫腻。

被风天瑜盯着,林雪双脸颊如桃,水波般的眸子闪过几丝慌乱:“我……我们只是萍水相逢,天瑜姐你不要开玩笑了!”

“是么?”风天瑜玩心大起,贴到她的耳畔,轻声娇笑:“萍水相逢亦是缘,我看你是春心萌动了吧!”

听着那话中的酥意,林雪双耳根子都红了,幽幽道:“天瑜姐,你就别逗我了,他只是那日恰巧救了我!“

“救了你?”风天瑜闻言,方才正色起来:“怎么回事?”

“那天晚上下班后我去路边的面摊吃东西,有几个小流氓…”于是林雪双就将那天的情形简单讲诉了一下,听得风天瑜是神色渐变,最后睁大了眼睛。

“双双,那小子还会功夫?”

“应该是吧,看他的架势,应该是学过的!”想起少年那诡异的身手,潇洒的英姿,林雪双不由心头一热。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小子虽然嚣张了点,但人长得倒是俊朗不凡,比起公司的男人强多了,不如双双你就以身相许,也省的将来再找如意郎君!”风天瑜打趣道。

“天瑜姐,你……你再说这种话,我就走了!”林雪双面如凝血,竖眉嗔怪道。

“真是小心眼的丫头,说两句还气上了!”见她羞怒交加,风天瑜笑的花枝招展,道:“那小子的底细你清楚么?”

林雪双红潮未退,摇头轻道:“不清楚,我也是在楼道里遇到他,才认错是公司聘请的顾问,给大家惹麻烦了!”

“难怪那小子盛气凌人,还当面挖苦我,原来是浑水摸鱼进来的!”风天瑜若有所思道。

“他就是这样,天瑜姐你就别生气了!”

虽然只和金随缘见了两次面,可林雪双发现在他身上,总有一种不同常人的高傲,却又显得平易近人,十分奇怪。

“算了,大人不记小人过,我懒得和小屁孩纠缠,去吃饭吧!”

揉了揉额头,风天瑜舒了口气,便是带着林雪双去了公司食堂。

“还是空很多钱啊!”

公寓阳台上,金随缘端了个小板凳,坐在板凳上拿着计算机算术,算来算去,算到最后,脸都扭到了一起。

本子上密密麻麻,全是巨额的支出,相对的收入却少得可怜,完全是杯水车薪。

常人道:领导一溜嘴,秘书跑断腿。

可到了他这儿,立马掉个,为了**说的一千万,他煞费了脑经。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金随缘现在算是彻底明悟了这句话的真理。

“小伙子,小区外面有个女娃子找你呢!”门口传来一个大妈的声音。

“谢谢大婶,我这就下去。”金随缘礼貌的吆喝了一声,心道谁会来找自己?还是个女的?

想归想,他可不会让客人久等,所以也不耽搁,就朝小区外走去。

到了小区门口,只见一道倩影站立在清风中,如一朵清丽的百合花,可远观而不能亵玩焉。

刹那间,金随缘心头竟升起一抹惊艳之感,可当他认出来人时,那份惊艳立马消失。

双手插兜,散漫道:“原来是刁蛮女,别来无恙!”

“什么刁蛮女,你嘴巴放干净点!”文婷柳眉一弯,冷声怒道。

“听说冬柏说,你巡回演唱会已经结束了,怎么还在京南?”金随缘问道。

感受到前者话中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口气,文婷胸口不免发堵,心道自己好歹也是个大明星,卑躬屈膝过来,居然还要看人家脸色,真是可恶!

“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要你管!”

“好好,你就独自在风中凌乱,我就不奉陪了。”

金随缘实在不愿和娱乐圈的人打交道,何况这女人背景不明,走的太近,迟早会殃及池鱼。

“喂,你等等!”

见他要走,文婷也是急了,急忙跑去,将其胳膊扯住。

金随缘调侃道:“有事说事,可别趁机吃我豆腐。”

“谁吃你豆腐,自恋狂!”文婷俏脸一红,瞪了他一眼,又正色道:“我这次来只是想谢谢你!”

“谢我?”金随缘皱皱眉,恍然一下:“救你不过偶然罢了,无须放在心上。”

文婷真是气的吐血,她亲自登门道谢,可说是给足了金随缘面子,这家伙倒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难道自己在他眼中就这么卑微,连基本的反应都懒得给?

第一次,文婷有种被看扁的感觉,这让她很是受伤!

“上次你救了我,这是报酬,以后咱们两不相欠!”

从包里取出文云龙给的支票,文婷强行塞在金随缘手里,美眸却冰冷如霜,仿佛是要用眼神将其给冻死。

被弄得有些哭笑不得,金随缘目光一瞥,心脏猛地抖动:“两百万?”

说曹操曹操就到,自己最近正为钱的事烦恼,这会儿钱居然自己长腿跑来了。

天助我也!

金随缘满心欢喜,要是在平时,他自然不会接受别人的答谢,但如今是非常时期,一旦有了这两百万,吞鲸帮的财政问题至少可以缓一缓。

总而言之,这钱来得太过及时了!

将支票放入口袋,金随缘不也矫情:“看在你一番诚心上,那这钱我就却之不恭收下了!”

文婷彻底傻眼,在古玩街上,这家伙临走前拿出一大叠钱趾高气扬的说自己不差钱,为此,她还觉得有个性,有气魄。

当文云龙提出用支票作为答谢,她更担忧,这举动实在有轻视别人的嫌疑。

可金随缘二话不说,连场面上推脱几句都没,就把支票给收,简直把先前豪气刚硬的男人形象全毁了。

女人就是这样,当男人不屑一顾时,她们会浮想联翩,可当男人妥协,甚至服软时,反倒会令期待落空。

所以在文婷看来,金随缘不仅缺德,更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

“这钱你就拿着养老吧,再见!”文婷满脸怒色,可一想那话有歧义,又转身冷喝道:“是再也不见!”

“收了钱也生气?”

劈头盖脸被骂一顿,金随缘心里直叫屈,老子这躺着也中枪!

于是赶紧追上去:“刁蛮女,咱们把话说清楚,你发火……”

可刚走几步,他身子自动定住,耳朵微微颤动,脸色瞬间凝重起来,双目平视,落在一颗大树上。

“阁下在此处偷听,未免太没礼貌了吧!”

“被发现了?”

树梢背后传来一道诧异笑声,伴随树叶晃动,人影从树顶一跃而起,三两步,便到了他跟前。

金随缘看着他,淡淡道:“你是谁?”

简单的三个字,看似毫无威力,可在影剑听来,却暗藏杀机,仿佛一只猎豹将你盯住,只要有所动作,它就会将你撕成碎片。

奉文云龙的命令,他跟踪文婷而来,但不愿打草惊蛇,所以一直藏在远处,即便如此,依然被发现,这倒是令他颇感意外。

“那你又是谁?”影剑回笑道。

“窥视了这么久,连目标的身份都不晓得,阁下真爱说笑。”金随缘冷笑道。

“有时候身份并不重要。”影剑道。

“是么?”

金随缘站在原地,目光一直紧锁着他,影剑更不避讳,两人的眼神一刚一柔,仿佛水火般在半空碰撞纠缠。

半响后,这股压迫之气烟消云散。

“阁下不是为了杀我来的,那就请离开吧!”回归平静,金随缘道了一声,便转身朝公寓内走去。

察觉到杀气弥散,影剑眉眼低垂:“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来杀你的?”

金随缘转头道:“身为一个剑客,杀人必出剑,你连剑都没带,显然不是为了杀人。”

“剑客?”影剑双眼虚眯:“何以见得?”

金随缘似笑非笑道:“刀茧于掌心,剑茧于虎口,阁下五指中段有淤痕,掌心却光滑如玉,想必走的是轻灵一脉的剑道。”

被一语道破,饶是影剑这等冰冷之人,也不禁变色,心中惊骇。

从招式中一观其武学路数并不难,毕竟武学有形态,各家所长早已经远播江湖,多少能猜出一二。

可这小子和他一碰面,就知他善于用剑,要知道剑客多是内外兼修的武者,撇开剑不说,单论拳脚功夫,很难发觉。

看着右手五指上的伤痕,影剑忽然大笑起来:“小兄弟眼光这般毒辣,在下佩服之至!”

“无事就请离开吧!”

“既然来了,不切磋一番,不是太扫兴了?”

听着背后的笑声,金随缘只觉一股凌厉锋芒扑来,犹如剑气纵横,凭空而至。

“嘭!”

脚下一震,身旁的石子猛然飞起,右手一抽,卷住三颗石子就朝后方射去。

“咻咻咻!”

仿佛离弦之箭,三颗石子带着阵阵撕裂般的破空声,划过地面,呈一排直线,气势惊人。

“有趣!”

影剑微微冷笑,扬起一掌,刹那间风沙涌动,似一堵墙,在其身前三寸处汇聚。

石子撞在掌力上,噼里啪啦,就像被一台重型坦克碾压,顷刻间化成一盘散沙,荡然无存。

“悟境?”

果然,一招被破,金随缘面部肌肉顿时一抖,虽然料到此人修为了得,可能轻易化解他的内劲,至少也是悟境高手。

而对于剑客来说,一旦和剑结合,方能达到巅峰。

“来日方长,再会!”

影剑只为探底,如今目的已经达到,所以将掌力泄去,跃上树顶,朝着远方遁去。

“到底是什么人?”

伫立原地,金随缘满脸凝重,是仇敌,刚才就应该动手杀他,是朋友,他又不熟识。

难道是文婷派来的?

这念头一出,连他自己都笑了,要能差遣这等高手做事,演唱会就不会变成午夜惊魂了。

“罢了,先把钱汇给林大哥再说。”

摇摇头,金随缘抛开杂念,也无心上学,在校门口叫了辆出租车,就去了银行。

第一百三十二章 银行劫案

正值中午,距离下班和饭点高峰还有段时间,下了车,付了钱后,金随缘径直走入银行。

都说人帅走哪都吃香,这不,金随缘刚一进门,银行里的女柜员皆是闪动着大眼睛。

金随缘倒没多大感觉,整了下衣服,就到了前台。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么?”

这些柜员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人才,而且长相颇佳,一颦一笑,带着职业的温柔,令人如沐春风。

“我想转账。”金随缘淡淡道。

“那请您将现金放入这边的凹槽,存入后,便可转账。”柜员微笑道。

“不好意思,我是支票……”金随缘道。

柜员微微一愣,这名头用支票的人可不多,但见他高大帅气,气质不凡,想必有些家底,于是道:“支票可以提现和转账。”

“那就转账吧!”

金随缘尴尬一笑,两百万可不是小数目,他又没开车,要是提现出来,准得装几大麻袋。

柜员小心接过支票,当她看到上面标注的金额时,差点被叫出来。

“两百万!”

睁大了眼,她难以置信的盯着金随缘,要知道平日里也会有人用支票取钱,可都是公司为多,而且金额大多不过五十万,一百万这还是头一次遇到。

要是一个商界名宿,那当然没问题,可眼前这少年不过二十,手持巨额支票,怎么看都令人遐想。

不过柜员也很专业,将支票仔细检查了一下,并未有差错。

“先生不好意思,这支票面额过大,我们需要核对一下,麻烦请到那边休息片刻!”

“没事,你忙吧!”

金随缘怎么会看不出柜员的心思,典型的以貌取人,但这也无可厚非,小心驶得万年船,想要保全饭碗,就得少犯错才行。

于是笑了笑,收了支票,就自觉到休息厅坐着。

柜员吐了口气,立马通知经理过来。

而在五号窗口,一个女人正站在排队,穿着素雅的淡黄色鸭绒服,底下牛仔裤,平凡中,却无形勾勒出心动的曲线。

“林雪双?”

金随缘有些惊讶,刚欲起身去打招呼,可目光一瞥,她旁边还站着一个高挑女人,齐肩短,西服装束,脚下蹬着五公分长的高跟鞋,典型的都市丽人。

“这女人怎么跟来了!”

心里腹诽了一下,漂亮女人总让人赏心悦目,可风天瑜是朵带刺的玫瑰,金随缘自认没工夫去拔,免得被扎成刺猬。

两人显然没注意到金随缘的存在,依旧小声攀谈。

“天瑜姐,你最近气色怎么感觉好了很多?”

风天瑜一愣,作为企业主管,她平时忙得几乎没有时间打扮,好在天生丽质,素面之下,风采不减。

但女人都爱美,更爱被人夸奖,尤其是能和自己一争高下的女人。

“当然了,我还能说假话不成。“林雪双诚恳一笑。

风天瑜知道林雪双什么性子,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自然不会骗她,而这一切完全得益于那张药方。

傲气的人往往拉不下脸低头,可那天她回家后,还是依着药方去药店抓了引子,本没寄予厚望,可没料到,短短几天后,不仅绞痛消失了,连带着身心都轻松不少。

整个人的精气神仿佛回到了大学时期,磅礴,朝气,青春,活力十足,感觉像飞上了天。

但想到这药方是金随缘给的,她就恨得牙根痒痒,于是道:“双双,你和姓金那小子进展如何?”

“什么进展,天瑜姐你不要胡说。”一提到金随缘,林雪双不知为何,俏脸立马浮现几朵红霞。

“和姐谈谈,没准还能给你点建议。”风天瑜见她闪躲,更是来了兴致。

林雪双为人实诚,极少拒绝,风天瑜待她如姐妹,她哪敢撒谎,便支吾道:“我都没见到他。”

这下,风天瑜倒愣了,凭着林雪双的容貌气质,就连女人都为之羡慕,更别提如狼似虎的男人。

那小子长得英俊,一看就是风流公子,竟没下手?

不会是欲情故纵吧?

如果是的话,这小子的耐心真不容小觑!

林雪双家境并不好,从小就勤工俭学,直到大学,都是全校前十的尖子生,对她而言,努力读书,撑起整个家才是重心。

也正因清纯,惹得无数男生趋之若鹜,甚至有大老板要求包养,可都被她一一挡在门外。

可金随缘的出现,却令她眼前一亮,凌厉的手段,清澈的眼神,令人叹服的医术,居然集结在了一个人身上。

她很想了解,但两次相遇都像燕飞拂水,浅尝则止,这让她不禁有些黯然神伤。

见林雪双情绪低落,风天瑜安慰道:“别多想了,那小子能来药厂,日后定有机会再见的。”

“也许吧。”

抿了抿红唇,林雪双微微一叹。

不远处的金随缘听得仔细,一时间,脸色变得有些古怪。

“雪双姐不会在惦记我吧?”

可转念又觉得不对,彼此才见过两次面,讲话加起来不过十句,有什么好惦记的?

真算起来,顶多是记得相救之恩。

正当此时,银行的大门突然被推开,四五个蒙面大汉持枪而来。

“嘭嘭嘭!”

三声枪响刹那间打破了平静。

“都他妈的给我蹲下别动,谁敢报警,老子一枪蹦了他!”为的大汉端着冲锋枪,枪头对着众人大喝。

“啊!”

取钱的人大多在社会上混的不错,经历过风浪,心理素质应该不错,可遇上一伙持枪劫匪,脑子直接就抽了,赶紧抱成一团。

“你们几个在银行……”

一般来说,大型银行为了保证客户安全,都会安排安保人员进行巡逻,不过数量并不多,三个保安一出现,话未完,一颗子弹已经划过空气,射在他们的脑袋上。

血花四散,三人齐齐倒地,浓烈的血腥味瞬间蔓延开来。

“老三,下手轻点,不然就没得玩了!”其中一个高个子出冷血笑意,根本不把人命放在眼中。

称为老三的大汉冷眼一瞥,阴沉道:“不听话,下场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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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追

过了一会儿,浓雾散开,经历过鲜血洗礼,幸存下的人抱头痛哭。

见大伙生命无忧,金随缘也是松了口气,钱没了可以赚,命没了,那就什么都没了。

可正当他庆幸时,耳边却传来风天瑜慌张的声音。

“双双,双双被抓走了?”

风天瑜坐在地上,整个人失魂落魄,冷艳的面容带着惶恐。

“这些家伙!”

金随缘攥着拳头,这群人杀人如麻,还一意图嫁祸青鲸帮,现在又抓了林雪双当人质,真是可恶。

不过当务之急是救人,收敛了怒气,金随缘又道:“你有开车么?”

“你要干嘛?”风天瑜闻言,一脸疑惑道。

“追上去!”

时间急迫,金随缘也顾不得解释,一把风天瑜拉起,就朝着门外飞奔。

风天瑜的车子停在银行门口的花坛边上,是一辆暂新的别克轿车。

金随缘对车并没有研究,可架不住林冬柏这货在旁边灌输豪门思想,久而久之,车的牌子也能认个大概了。

风天瑜是药厂的主管,年薪至少二十万起步,这个薪资的话,用来购买这车,绝对不够。

“看来这女人有些背景。”

心里忖度着,金随缘快速做到副驾驶上,对风天瑜道:“往西华南路开!”

被一个小子命令,风天瑜难免有些抵触,可想到前者的身手,林雪双的安危,她只好忍着。

“坐好了。”

扣好安全带,风天瑜瞪了他一眼,一踩油门,车子立马飞窜出去。

公路上,一辆黄色大发车正飞速行驶,车上大汉坐在后座上,老三在前头开车。

“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林雪双龟缩在副驾驶位,浑身瑟瑟发抖,刚才银行的一幕,已经令她心神不宁,如今更是倒霉,竟被抓住当人质。

老三冷哼道:“臭娘们,再吵几句,我让你这辈子都说不出话来!”

见识过这男人的冷血手段,林雪双哪敢多问,赶紧捂着嘴,将头埋在衣领里,生怕对方一个不高兴,就将她的脖子掐断。

“算你识相!”老三瞥了一眼,又是对大汉道:“老大,需要回总部交差么?”

大汉靠在车窗上,悠闲的抽着烟,冷笑道:“不急,还有杂鱼没清理干净。”

老三心惊,立马看向后视镜,一辆黑色轿车从小路开来,隐隐还能看到两个人影。

此时公路上车辆并不多,风天瑜驾驶的别克轿车拉足了马力,就像是一匹飞奔的猎豹,风驰电掣的速度,几乎让车身都漂浮了起来。

“大姐,你开车还是玩命呀?”

坐在车上,金随缘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啸,无数车辆从身旁侧肩而过,这要一个不留心,绝对会车毁人亡的。

“给我坐好。”

风天瑜俏脸凝肃,完全像变了个人,疯狂,冷艳,冲动,哪里还有半点身为企业主管的稳重。

挂上档,油门继续往下压,马力被推到了制高点。

老三见轿车逼近,也是慌张起来:“老大,那小子追上来了,怎么办?”

“武者又如何?坐在车里,就注定会被干掉!”

大汉摘掉头套,露出一张狰狞的脸庞,将烟头碾碎,从车座下取出一把**,打开车窗,单臂抓住车沿,整个几乎悬挂在了外面。

“哒。”

将枪支上膛,大汉直接对着坐在驾驶座的风天瑜,抬手就是一枪。

“快向右转!”

两车距离不过五十米,任何一举一动,都躲不过金随缘的眼睛,普通的冲锋枪射程和精度都不高,想躲开并非难事,可**不同,这玩意简直是为了暗杀诞生的。

何况待在车里,目标就成了活靶子,筋骨完全伸张不开,更别说进行反击了。

握着风天瑜的手,金随缘急忙打方向盘,车子几乎失控一般,向右贴近,擦着公路的护栏猛冲。

火花四溅,子弹“啪”的一下,就将左边的后视镜打破,滑弹在车门里撞了一下,向左折射,正中旁边一辆桑塔纳的轮胎上。

“这他妈什么破路!”

车身猛然颠簸,气的桑塔纳的车主满嘴咒骂,刚要加油门,前轮的轮胎忽然一瘪,整辆车斜着朝别克的车门驶进。

“啊!”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还等没风天瑜回过神,就见桑塔纳的车头直逼跟前,吓得她花容失色,大声惊呼。

金随缘眉头紧锁,护栏半丈外就是大河,要是掉下去,他能活,风天瑜八成会被水给冲走,所以他一定要挡住这辆车。

“滚开!”

深吸口气,他侧身一倒,裹着犹如千军的腿凤,对着车门扫去。

“咚!”

内劲似一头无法阻抗的猛虎,冲破了玄关,刹那间凝聚出的力量,生生将桑塔纳给顶了回去。

“嘭嘭!“

车盖被直接掀翻,桑塔纳就像是一只快速陀螺,被人用力抽打,在原地疯狂旋转。

在一阵难闻的焦烟中,桑塔纳稳稳停下,车主却已口吐白沫,昏死在了方向盘上。

“你……你是妖怪么?”风天瑜一双眼睛瞪的老大,脸上布满了惊骇。

习武之人,能够踢开车门并不罕见,可要将一辆失控的车子稳住,这根本不能想象。

别说人腿是骨头做的,就算是铝合金,硬碰硬下,也要给断了。

可看金随缘,神情凝肃,却毫无半点苦楚,显然没有受伤。

难道这家伙真是传说中的金刚不坏之身?

风天瑜第一次有种神经错乱的感觉。

收回腿,金随缘不苟言笑道:“吃人是犯法的。”

“扑哧!”听他那没头没脑的回答,风天瑜忍不住娇笑起来。

见她笑颜如花,金随缘不以为然,反倒有些恼怒:“有什么好笑的,快跟上去!”

“真是个怪人,也不知双双怎么会看上你!”不悦的嘀咕了一声,风天瑜也收起了心思。

将被卸下来的车门抓在手里,金随缘纵身一跃,站在车顶上,迎面而来急速的气流直灌入他的喉咙,令人窒息。

“是他?”

林雪双透过后视镜,清晰的看到一道人影正迎风站立,笔挺,威武,犹如一座大山般伟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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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大丰哥

骄阳当空,驱散了久留的寒意,暂别萧索,整个大地都恢复了活力。

临近寒假,无论是奋斗在第一线的莘莘学子,还是日夜耕耘,为前途奔波的都市白领,都可以松口气。

周末的大街上,人潮熙攘,到处都是小贩的叫卖声,十分热闹。

一对男女走过,四面八方不时投来赞叹,羡慕的目光。

金随缘身材修长,英俊潇洒,人中之龙,柳文淑在侧,婉约美丽,如凤落凡,这般搭配,要想不吸引人的眼球,除非是瞎子!

被众人关注,金随缘微微苦笑:“和美女逛街,果然与众不同!”

“你也会不好意思?”柳文淑吃吃笑道。

“这是人皮,不是猪皮!“金随缘嘀咕一声,又淡淡道:“想买什么?”

“先不说。”

柳文淑买了个关子,只管自己朝前走去。

“希望这街不要太长。”

瞄了瞄自己的皮夹子,金随缘一脸惆怅。

两人在商业街饶了一圈,最终步入了一家服装店。

“欢迎光临,请问两位要买哪种款?”导购小姐一见两人,就立马热情相迎。

金随缘错愕道:“你带我来买衣服?”

柳文淑瞪了他一眼,毫不客气道:“谁让某人那么不修边幅,穿来穿去,就两套衣服,不嫌丢人吗?”

“额……”

被女人奚落,金随缘只觉脸上无光,但仔细想想,自己的心思不是花在练武上,就是花在建设帮会上,穿衣打扮这块,的确是忽略了。

“给他配一套西装。”柳文淑对着导购小姐道。

“请稍等。”

导购笑着点头,返身到衣架子上取了一件上好的西装,然后递给柳文淑。

接过衣服,柳文淑捅了捅这呆子的腰间,轻声道:“愣着干嘛,快去换衣服呀!”

“真麻烦!”

心里抱怨着,金随缘也算是被赶鸭子上架,于是不情不愿的进了更衣室。

一对男女从侧面走来,并且拦在导购身前。

“大……大丰哥?”导购抬头一看,顿时脸色惊变。

男人走过去,用手在她臀部摸了一把,邪邪笑道:“弹性不错呀,要不晚上来会所,大丰哥亲自照顾照顾你!”

听着那露骨的**话语,导购只觉浑身发毛,脸都煞白了不少。

但她还是鼓起勇气,支吾道:“大丰哥,这衣服有人买了,要不你试试其他的新款吧。”

大丰哥显然不吃这套,反倒更加肆无忌惮:“行呀,只要你陪我快活一晚,什么都好说!”

金随缘在后面听得仔细,这大丰哥是何来头,居然敢说这种话?

于是走过去,冷笑道:“这位先生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大丰哥抬头一看,不觉嗤笑起来:“还当是谁,原来是个野小子。”

“你嘴巴放干净点!”柳文淑脾气可不好,当下一声娇喝,直接顶了回去。

“哎呦,小美女性子够辣的,我喜欢!”

大丰哥是在一带的混混头子,平日里打科插诨,逛窑子玩女人,那是家常便饭,但一见柳文淑的容貌,那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柳文淑家最不屑与这种痞子打交道,冷哼之下,也不答话,对金随缘道:“走吧。”

“得罪了大丰哥还想走?”

说话的是一个女人,大约二十五六岁,长得还算漂亮,一头波浪卷发,外套披着毛袄子,里面搭着火红旗袍,倒有点像民国贵妇。

只可惜她身材不佳,说好听点是丰满,被旗袍裹着,仿佛一只随意要溢出来的粽子,十分滑稽。

柳文淑眉头皱起,冷声道:“怎么?店是你家开的?”

旗袍女趾高气昂,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傍了个有势力的男人:“在商业街还没人敢不给大丰哥面子!”

“懒得和疯子纠缠。”

像看白痴般瞥了那女人一眼,柳文淑取过衣服,将钱放在前台,便拉着金随缘往外走。

被那满是尖刺的目光扫过,旗袍女浑身难受,直接拦在了两人跟前,尖声厉喝道:“臭丫头,你骂我?”

柳文淑冷目相对:“是又怎么样啊!”

“几位有话坐下来好好好说啊!”导购一看不对,立马过来打圆场。

大丰哥是什么人她很清楚,那是舔着刀血过活的,自己被调戏那是她倒霉,可千万不能把顾客给牵扯进来了。

“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在我面前说话?”

旗袍女气焰嚣张,先前见大丰哥对这导购有点意思,她心生妒意,哪还有好脸,上来就给了导购一巴掌。

“啊!”

女人的力道很大,导购吃痛一声,脚下一踉跄,腰背直接撞在了前台柜子上。

“怎么样,没事吧?”

柳文淑连忙将她扶住,美目一瞧,发现她半张脸都红肿起来,显然伤的不轻。

导购捂着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依然挤出一丝笑意。

柳文淑气上心头,眉宇间满是怒火:“疯女人,你凭什么打人?”

“我不光打她,我还要打你这小贱人!”

旗袍女叫骂着,冲着柳文淑就扑了过来。

在男人看来,女人可以巾帼不让须眉,也可以撑起半边天,但唯独要留点柔情,像这般胡乱打骂,矫揉造作之态,简直和泼妇无异,是侮辱了女性一词!

“闹够了没有!”

刹那扣住女人的手腕,金随缘脸色已沉了到了极点。

手腕被制住,女人痛的青筋暴起,身子如一只滚水的泥鳅,拼命的挣扎,却始终摆脱不了,随即大骂道:“臭小子,快放开我,否则老娘要你今晚横死街头!”

做人若太过嚣张,那下场大多凄凉。

大庭广众之下,就敢妄言别人的生死,真是愚蠢之极。

金随缘瞥了她一眼,大手一甩,一股力道如龙卷风般将其裹住,整个人像架子上的烤全羊,横空翻滚了几圈,重重砸在了地上,摔了个嘴啃泥。

女人的旗袍领口狭窄,这一摔,腰间的软肉竟是将丝线给生生撑破了,霎时,两只不知被多少人玩弄过的木瓜猛地跳出来,颜色深沉,下垂的厉害,若没

兜子网住,只怕都要掉下去了。

揉着屁股,女人连滚带爬到大丰哥脚边,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着:“亲爱的,你要为我做主呀!”

大丰哥根本不理会她,看着金随缘,冷笑道:“小兄弟好身手,混哪条道上的?”

金随缘轻笑道:“我不是道上人。”

“原来是野路子。“

不是道上人,大丰哥这底气一下就窜上来了,厉声道:“小兄弟,你伤了我马子,想怎么处理?”

金随缘淡淡道:“牛马为一群,马子伤了,你这牛郎,还不赶紧带医院看看,问我干嘛?”

“噗嗤!”

在后面,柳文淑捂着嘴,只差笑出声来,这小猴子说话也太损了,直言不讳骂人家是牛郎。

“好小子,今日不让你尝尝苦头,我大丰哥就算白混了!”

果不其然,大丰哥脸色骤变,扬起大腿,就朝金随缘的胸口扫去。

“哦?”

金随缘微微挑眉,这家伙虽流里流气,但下盘稳当,腿脚如凤,想必练过几年功夫。

不过在他面前,也只是花招子,不堪大用。

竖起了右肘,金随缘用胳膊挡住了大丰来势势汹汹的一腿,所谓胳膊拗不过大腿,在这里,完全失灵。

大丰哥就好像是踢到了钢管上,只觉得小腿一阵剧烈的疼痛过后,便麻木了,完全失去了直觉。

见他满头大汗,金随缘悠悠笑道:“就这点气力,没吃饭么?”

“可恶!”

大丰哥咬着后槽牙,双掌排开,一股细小的内劲爆发开来,如毒牙般咬在金随缘的肚子上。

距离坎境只差一步,普通的攻击,对金随缘而言,就是以卵击石,无用功罢了。

目光一瞥,他闪电般出手,来了招“拧腕断臂”,如打蛇七寸,直掐对方手腕,身子朝下一压,大丰哥整个手臂都被悬挂起来。

“还没完呢!”

冷冷一笑,金随缘起腿便是撞在其脚跟之上,大丰哥哀嚎一声,人如麻雀上天,被生生举起。

“咚!”

只听得一阵重物落地的闷响,大丰哥被扔到一丈外,身下的瓷砖应声崩裂,尘烟四起。

全场鸦雀无声。

无论是店里的导购小姐,还是在挑选衣服的客人,无一不是张大了嘴巴,满目惊骇,活像一堆被美杜莎诱惑的石像。

震撼,暴力,血性,在场每个人心神都为之颤抖。

大丰哥是谁?那可是商业街的老大,手下兄弟上百人,哪个敢惹?

这年轻人却两三下将他给打趴下了,这简直是命犯太岁的举动,会死人的!

导购吓得浑身是汗,嘴唇发紫,哆嗦道:“这位先生,衣服包好了,你们还是快点离开吧!”

“到哪儿都不忘惹祸……”

见周围人那激动的目光,柳文淑心头哭笑不得,身为武者,低调是根本,在如今这个时代,展现越多,就越容易招惹麻烦。

只可惜有人侠骨热心,忍不了恶道横行。

金随缘也知常人的苦楚,想当初自己刚下山,孙大叔不也被几个小痞子缠,要不是自己教训了他们,孙大叔还不是得忍气吞声,免得招致报复,因小失大。

可俗话说“弱的怕狠的,狠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对付敌人,就要攥紧拳头,重击过去!

“放心。”

朝着导购微微一笑,金随缘缓步而行。

见他走来,大丰哥的脸都扭曲了起来,一股恐惧直袭心头:“你……你别过来……我可是霹雳堂的人!”

“你说什么?”

听到霹雳堂三个字,金随缘脚步一顿。

“怎么样,怕了吧?”搬出霹雳堂的名号,大丰哥的气焰一下子就窜上来,从地上站起,狰狞道:“识相的话,就给我磕头认错,不然……”

可他话没说完,脖子就被一只大手死死掐住,金随缘不费气力,将其提到半空,比抓鸡仔难不到哪去。

如今吞鲸帮步入轨道,最大的障碍就是业务,再加上次霹雳堂暗地搞鬼,这笔账金随缘时刻记在心里。

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逞一时之气,驱仇恨之兵,势必大败。

金随缘作为吞鲸帮的帮主,首先就要沉住气,审时度势,瞄准最佳时机,方才能一举功成。

霹雳堂地盘不小,底下高手如云,若强拼,即便能胜,那帮会定要元气大伤,最终沦为其他势力的下酒菜。

刀兵在明,智谋在暗,此人既是霹雳堂的人,至少能敲出点情报来,甚至可以为他所用。

点了大丰哥的穴道,金随缘转头对柳文淑道:“抱歉,我临时有点事要处理,你先回去吧!”

“你要干什么?”

柳文淑不明就里,刚要问个明白,金随缘就已带大丰哥出了店。

原本一场械斗,转眼连人都散了,导购捧着衣服,满脸尴尬:“这位小姐,你的衣服……”

“替我包起来吧!”

一声不吭就把自己丢下,柳文淑只觉心里委屈,但气归气,最后还是把钱付了。

这阵风,哪怕用双手攥紧,也会从指缝中溜走。

到了东大门,将大丰哥扔到车里,金随缘驱车直往青鲸帮开去。

“大侠,你我无冤无仇,就饶我一命吧!”

大丰哥的穴道被封住,只觉四肢乏力,整个人像一滩烂泥,坐在车上,浑身发抖,摆尾乞怜,样子别提有多滑稽。

金随缘最看不起软骨头的人,这种人左右逢源,两面三刀,十足的可憎嘴脸。

不过真小人往往比伪君子坦荡,这大丰哥欺软怕硬,一旦用点手段,或许什么都招了。

金随缘笑道:“放了你简单,只要你回答我几个问题。”

此刻的大丰哥,自知上了贼车,一不留心,脑袋不保,一听有活路,顿时大喜:“大侠请问,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少拍马屁!”

冷哼一声,金随缘双眼虚眯着,透着寒光:“你在霹雳堂是何身份,又在何人门下办事?”

被那寒光笼罩,大丰哥如芒刺背,脖子微缩,支吾道:“小的名叫陆丰,负责霹雳堂的保护费,这商业街归我管。”

“陆丰?”金随缘皱眉道:“霹雳堂的陆鼎是你什么人?”

“那是家兄。”李丰眼睛一亮:“怎么?大侠认识?”

“略有耳闻罢了。”

金随缘面无表情,可心里一震,这陆鼎的名头,他也曾听**说起过,乃是霹雳堂排名前四的高手,位高权重,深受曹家兄弟的信任,连钱财都交由他支配、

第一百四十一章 美女荀冰

金随缘扭头,莫名其妙地看着女人,不解地反问道:“我们认识吗?”

女人模样漂亮,垂至耳畔的短发,穿着一件上好的皮衣,黑色的皮裤使她姣好的身材看起来更加诱人,平添了几分另类的美感和野性。

女人笑吟吟道:“不认识,就不能一起喝一杯?”

被一个陌生人搭讪,金随缘并未表露态度,只是摇摇酒杯,淡淡道:“请便!”

“听口音,你是本地人吧?”女人似乎对他很感兴趣,对他的冷漠也视而不见,自来熟地问道。

“恩。”金随缘点点头。

“小小年纪,就来舞厅买醉,莫非是情路不顺?”女人见他一本正经,样子倒可爱了几分,不由吃吃娇笑。

金随缘冷眼一瞥:“姑娘问的未免太多了!”

沾了血腥的眼神,比起提着血刀的手,更加让人畏惧。

那种冷漠和肃意直冲女人的心房,刹那间,她身形轻晃,如被一股飓风拍打,可转瞬后,又恢复了正常,顺手取过一杯红酒。

“该罚,该罚!”

说笑着,女人一口将其饮尽,白净的面庞也顿时变成了红色,这使她的模样看起来更加娇艳动人。

会酒脸不红,红脸三杯倒,可金随缘明白,能不能喝酒,和这并无多大关系。

这女人玉颜飞霞,状似酒醉,但眼眸露着神光,清醒澄明,显然是个喝酒的老手。

就在此时,一只手从后边搭住金随缘的肩膀,阴沉道:“兄弟,你这位置我要了,去别的地方喝吧!”

闻言,金随缘和女人不约而同回头。

只见三个穿着打扮十分时髦的青年正站在背后,各自叼着香烟,仰着头,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金随缘眉头微皱。迷茫道:“你是在和我说话?”

“不是你,难道是鬼呀!”为首的青年冷声道。

金随缘不以为意,依然自顾自喝酒。

“哼……”青年侧过身,手按在他肩膀上,冷笑道:“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否则我让你出不了这个门……”

说话间,他撩起大衣一角,露出别在腰间的手枪。

双目斜视而去,也不知是胆怯,还是有意,他脸皮微微扯动,然后乖乖站起身,笑道:“几位慢聊。”

接着拿起酒杯,走向对面的卡座。

“算你识相!”

看着金随缘落荒而逃的“怂样”,青年目露鄙夷,随后,正正身子,便坐在了女人身旁。

女人偏头望去,只见金随缘面无表情,一脸的淡漠,和刚才一般无二,这令她有些啼笑皆非。

青年坐拥龙庭,立马将傲气收起,笑道:“冰冰,几个月不见,你又漂亮了。”

被夸赞,荀冰非但没有喜色,反倒浮出几丝厌恶:“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青年笑道:“自然是我那未来大舅子说的。”

荀冰冷哼道:“冯威,少拿我哥哥说事,你以为我会对他唯命是从吗?”

“冰冰,你我都已不是小孩了,有些大事,不是用嘴皮子说说就能结束的。”青年摇摇头:“再者,此事我父亲和你大哥已达成一致,要两家联姻,你否认不了!”

“真是可笑之极!”荀冰不屑一顾:“现在不是战乱年代,你父亲也不是掌控天下的军阀,有什么资格插手我的事?”

冯威家世不俗,仪表堂堂,也算得上青年才俊,要什么女人没有,可自打见了荀冰,爱意萌发,且不能收拾,为此更向荀家提亲。

如今两家长辈相允,却被荀冰一语驳回,这要传出去,他冯威的面子往哪搁?

忍住心头的怒火,冯威强颜问道:“冰冰,真的不能给我个机会?”

“做朋友我欢迎,至于联姻,那就爱莫能助了!”荀冰口气极为坚决,丝毫没有回旋的余地:“而且我已经有心上人了。”

“心上人?”冯威一阵错愕:“是谁?”

“他!”

荀冰玉手一抬,伸出指头,对着金随缘。

冯威冷笑:“冰冰,你不喜欢我没关系,可你别把我当傻瓜,就这软柿子,也配得上你?”

“谁说他不配!”

荀冰从位子上站起,步履轻快,带着丝丝醉人的酒香味,身子一滑,就坐在了金随缘的大腿上。

“亲爱的,今晚我去你家住。”

虽然弄不清楚状况,但金随缘听的大概,也明了这女人因为家族关系,要与不喜欢的人成婚,不巧未婚夫上门讨亲。

只是她拉自己做挡箭牌,未免太任意妄为了!

感受着女人娇臀传来的柔软,金随缘心头一凛,却没有假戏真做,反倒直言相告:“冯先生,这位小姐她不是……”

荀冰自认凭她的美艳,对任何男人而言都是致命的毒药,所以才临时起意,毕竟在她看来,男人这种生物,只要女人展现柔弱,就能激发起他们无穷的保护欲。

可这小子非但不挺身而出,还企图戳破她的谎言,实在可恶。

心中忽的升起一股倔强之火,荀冰竟一把搂住金随缘的脖子。

“喂,你……”

金随缘只觉不对劲,下一刻,在荀冰那娇媚如火的电眼中,微热的红唇轻轻印在他的嘴上。

良久唇分,荀冰偏头过去,在其耳旁吹了口气,娇笑道:“怎么样?”

恍惚之中,金随缘似乎没反应过来,愣愣道:“还不错。”

“你们!”

冯威早已将荀冰视为禁裔,任何人不得染指,此刻却见两人在自己面前亲亲我我,毫无顾忌,气得他六窍生烟,恨不得将这第三者挫骨扬灰,以泄男儿之耻。

盛怒之下,他猛地扭头,对着身后两个青年大喝道:“杜涛,刘仁,将这小子拉出去,给我往死里打!”

“威少,这是吞鲸帮的地盘,要是闹起来,只怕老爷子那边不好交代呀!”

两人平时和冯威来往甚密,深知冯威的性子,今日遇到这等事,也只怪这小子倒霉,但吞鲸帮盘踞此地,势力极大,在这里打人,定然会引起风波。

冯威冷眼一瞥,沉喝道:“别废话,出了事我顶着!”

荀冰见两人气势汹汹,也不相让,娇躯挡在金随缘前面,冷冷道:“冯威,你敢动他试试?”

第一百四十三章 荀牧的难处

灯火阑珊处,坐落着一幢豪宅,豪宅富丽,却并未出奇。

一辆进口车在门外大路停下,荀冰打开车门,步入宅中。

“大小姐回来了,快去禀告公子!”

宅中明哨不下二十个,正在巡逻,一见荀冰,便立马分出两人,急忙跑到内堂。

大堂里,一缕熏香满溢,袅袅生烟,青年一身白衫,短发竖立,面容刚毅,浑身上下无不透着一股肃意。

他正是青木会的掌控者荀牧。

此时荀牧正闭目养神,忽闻门外脚步声,便睁眼:“又去哪玩了?”

荀冰将围巾取下,坐在他对面,喝了口热茶,漫不经心道:“没去哪儿,随便逛逛而已。”

荀牧悠悠道:“下次编谎话谨慎点,别让酒味出卖了你!”

荀冰冷声道:“又是冯威那混蛋给你打的小报告吧!”

“冯公子忧心你安危,从特意去寻你,你不领情也就算了,何苦让他面上无光?”荀牧苦笑道。

“是他自作多情,与我何干!”荀冰娇哼道。

荀牧并未恼怒,只是略带踌躇,缓缓道:“三日前,为兄亲往上海,和冯老爷子打过招呼,已敲定你和冯威的婚事,长则一年,短则半年,就让你们完婚!”

“要我嫁给冯威,休想!”

荀冰性子刚烈,无人束缚,冯威在其面前摆架子她认了,如今连自己亲哥都不站在她这边,当下拍案而起,气愤娇喝。

迎着妹妹那坚决的眼神,荀牧丝毫不退,振声道:“这是我的命令,你要违抗吗?“

荀冰偏过头,一脸倔强道:“我不管,你和冯家谈亲,要嫁自己嫁去!”

似乎被激怒,荀牧眉头一皱,高喝道:“臭丫头,此事容不得你胡来!”

“要嫁冯威,除非我死!”

荀冰目露寒光,瞥了一眼荀牧,甩手就朝外走去。

“你敢走试试?”

荀牧怒喝一声,威严之气如狂潮一般席卷开来。

荀冰从未见过哥哥生如此大的气,刹那间,倍感畏惧,可转眼,畏惧就成了愤怒,竟转身迎着荀牧的气势:“要打就打,干脆打死我了!”

“你!”

荀牧乃一帮之主,手上血债累累,杀人对他而言,根本不值一提,可面对亲生妹妹,再狠辣的心肠怕也硬不起来了。

手掌扬起,又紧握成拳,几次三番,最终没能下手。

“回房休息去吧!”

微微叹息,荀牧身上的气势尽数散去,坐在椅子上,面色如常。

荀冰从小在帮会长大,看惯了杀戮,阴谋,岂会无知。

先前不过听闻兄长要她和冯家联姻,心中愤然不平,但仔细一想,荀牧视她如珍宝,巨细靡遗之事,少有过问,更别提强迫。

今日一反常态,莫非其中另有文章?

荀冰柔声道:“哥,你说实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拿去看看!”

荀牧眉眼低垂,挣扎了片刻,便站起身,走到架子前,取了一份文件,丢给茶几上。

“这是?”

翻开文件,荀冰美目快速扫过,看到最后一页时,花容失色,转头看着荀牧,骇然道:“产业怎会缩水成这样?”

荀家和冯家素有来往,关系非常要好,当初荀牧继承大位时,冯老爷子挑大梁,带头给予支持,更借了上千万资金给荀牧,对此,荀牧一直感激在心。

青木会行事低调,极少出去作恶,几乎已转型为了正规企业,旗下的公司,生意也是火红一片。

而冯家在上海人脉极广,再加上两年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股市牛气冲天,荀牧见有利可图,便把一半资产都套现,投入其中。

刚开始是赚了一把,可次年,苏联解体,美国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一时间,上海的股价暴跌。

老太婆的裹脚布,那是又臭又长,一堆烂股,抛售别人都嫌烫手。

半年时间,青木会就蒸发了三千万,这对帮会而言,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你真以为大哥愿意逼你?”荀牧拍着胸口,苦笑道:“大哥就是再没用,这点心气总还有吧!”

荀家已无族人,只有两兄妹相依为命,所谓长兄为父,荀牧辛劳十数年,从来都是宁肯委屈自己,不肯委屈妹妹,若非此番帮中危机,他怎能出此下策?

“哥!”

见他捶胸顿足,面露悲情,荀冰不由一阵心酸,想到大哥平日宠爱,更是羞愧难当,眼泪横流。

“哭哭啼啼的也不怕人笑话。”抹去妹妹的泪水,荀牧笑道:“不愿嫁就算了,冯家那边哥哥会处理好。“

“整整三千万,怎么补?”

荀冰抽抽鼻子,幽幽道:“冯家是不是只要我嫁过去,就会注资,帮我们渡过难关!”

荀牧一言不发,显然是默认了此事。

被自己言中,荀冰冷意更甚:“趁火打劫,冯老爷子可真会做生意呀!”

冯家家财万贯,和荀家联姻,明着是为了冯威,可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做任何生意都不会感情用事。

荀牧很清楚,冯家帮他,冲的是青木会的人马,准确的说,是黑道的震慑力。

三千万对冯家来说,并不算多,若能以此和荀家结亲,说好听是强强联手,可说难听点,就是要青木会依附与他,受他牵制,甚至驱使。

“容我再想想办法吧!”

青木会是荀牧的心血,但要他用妹妹的幸福来维持,实在良心难安。

茅屋里,阳光透过窗户,一股寒风钻进破洞口,吹入其中。

陆丰被擒后,就交给周谋发落,周谋并未逼供,只喂了他一些入睡的药丸,直到后天早晨,方才醒来。

睡眼朦胧,陆丰迷糊之间,只觉后背寒意侵袭,仿佛被凉水灌注,浑身一颤,竟是兀的惊醒。

“这是哪儿?”

使劲晃了晃头,陆丰刚要起身,低头一看,自己的四肢正被五花大绑,捆在柱子上,动弹不得。

这下,他彻底傻了!

自己好端端的怎么就被人绑起来了?

回想起在服装店的少年,他恍然大悟,自己着了人家的道了!

四处张望,满地都是发霉的稻草,还堆着腐烂的柴木,十分破败,似乎是被废弃的柴房。

挣着绳子,陆丰使了吃奶的气力,可绳子事先泡过水,又打了死结,别说人,就算头牛也断挣脱不开。

第一百四十四章 欲擒故纵

四处张望,满地都是发霉的稻草,还堆着腐烂的柴木,十分破败,似乎是被废弃的柴房。

挣着绳子,陆丰使了吃奶的气力,可绳子事先泡过水,又打了死结,别说人,就算头牛也断挣脱不开。

“那小子到底要干什么?”

陆丰混迹江湖,坏事干的不少,自然得罪了很多仇家,若是寻仇,何必大费周章,把他困在这里,直接一刀了结岂不痛快!

脑子有些不够用,陆丰干脆不想,为今之计,倒不如先设法逃脱的好。

双手被缚,可双脚自由,陆丰靠着柱子慢慢站起,左右摩擦,想要把绳子给磨断。

那柱子受了潮,早已中空,如此一磨,背面生生凹进一块。

“咯吱!”

房顶一抖,满天的飞灰和泥粉垂落而下,弄得陆丰吃了一嘴的草屑。

“妈的,谁盖的鬼房子,想坑死老子吗?”

陆丰狼狈不堪,气得青筋暴起,破口大骂,却再不敢再动,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这房梁给弄瘫了。

久未进食,陆丰已是饥肠辘辘,嘴唇干裂都渗出了鲜血,估计撑个二三天,必死无疑。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他右侧的草垛子下,埋着一个小背篓,背篓里装着野菜,还有一把生锈的镰刀。

“草,老子有救了!”

陆丰喜出望外,乐的连眼都要掉出来了,赶紧用脚将木桶勾到身前。

然后像螃蟹一般夹住镰刀,朝上割开手中的绳索。

过了十多分钟,绳索边缘几乎断开,陆丰手臂再一用力,绳索就被崩成了两半。

“得赶紧离开这里!”

陆丰拍拍屁股,撒腿就往外跑,可刚要开门,远处就有一队人马前来,吓得他脑袋一缩。

“不行,现在出去还不被砍成稀巴烂……“

料到自己的处境,陆丰心慌如麻,转念之间,竟又蹲在了地上,用绳子系了个活扣,绑在手上,闭上眼,假装没事发生。

门被推开,徐绍和李尧穿着大衣走进来,其余人在门外候着。

见陆丰睡着,李尧不由冷笑:“这家伙还真是无用,一点迷药就放倒了!”

“得了,和一个将死之人有什么好计较的!”

徐绍一脸淡漠,然后走过去,瞧的地上散落的些许绳末,嘴角微扬,蹲下身,拍拍陆丰的脸,可怜道:“瞧把他冻的,人肉都成鸡肉了。”

李尧坏笑道:“你倒善心,要不把他放了?”

“得了吧,兄弟我还想多活几年,少碰灰的好。”徐绍摆手淡笑。

“堂主来了,先去迎接吧!”

李尧看了陆丰一眼,又和徐绍目光相交,两人心生默契,带着人马就走了。

听着脚步声渐行渐远,陆丰长出了口气,寒风抖擞,他却汗如雨下,脸色吓得惨白。

“好险!”

陆丰现在是双腿发软,心肝发颤,见无人看守,便趴在窗口,透过门缝上的小洞,窥视外界。

此时,一个魁梧大汉,和中年男人齐齐走来,众人连忙俯身。

“李尧,他醒了吗?”李如阳问道。

“回堂主,还没有。”李尧恭敬道。

“恩。”李如阳沉吟一声:“你们先下去,我和林堂主还有事商议!”

“属下告退!”

李尧和徐绍点头应喝,便率众前往习武场。

“李老哥,有何事?”**不解问道。

“前日帮主密召我等,一同商讨攻打霹雳堂。”

李如阳神情凝重,略带几分焦虑,其声却洪亮掷地,隐约间,似乎是故意说给某人听的。

**闻言,脸色突变:“有这等事?”

李如阳幽幽一笑:“吞鲸帮和霹雳堂向来不和,明争暗斗多年,早已有了杀机,此番帮主擒了王深,可谓大壮声势,众弟兄同仇敌忾,气焰旺盛,若现在一战,必能凯旋!”

“那帮主作何打算?”**继续问道。

李如阳嘿嘿笑道:“霹雳堂总部自然不能硬闯,但旗下有一分舵,无强者镇守,动之如探囊取物。”

“妙计!”**拍手叫绝:“若能铲除霹雳堂的窝点,那余杭以东的场子不都是我吞鲸帮的了!”

李如阳冷笑道:“呵呵,林老弟莫欢喜,这不过是一招,奉帮主之命,待后天正午,便将王深和陆丰斩杀,以振帮威,到时,就让霹雳堂败了夫人又折兵!”

“帮主将派何人前往?”

“周谋方冲带本堂人马,我亲率执法堂的精英接应,以备不测!”李如阳道。

**闻言,喜色更甚,爽朗大笑起来:“那就恭祝几位得胜归来,林某再行接风酒。”

“客气了,开拔在即,诸多事宜,我和两位堂主再商讨一番。”李如阳摆手一笑。

“不如一道?”

“也好。”

两人相谈甚欢,最后结伴而走,竟也没留下半个守卫。

陆丰躲在草门后头,听得是心惊肉跳,整个人差点瘫了。

这里居然是吞鲸帮总坛?

尽管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但作为陆鼎的弟弟,陆丰耳濡目染之下,对余杭黑道势力如数家珍,自也认得这二人。

霹雳堂的势力很是集中,唯独东面靠近上海的一处分舵距离较远,且无强兵驻守。

任谁一想,都明白吞鲸帮是要对这块肥肉下手了。

何况**和李如阳位高权重,所言之事,必不会假。

“我得赶紧逃出去,把消息告诉大哥!”

陆丰知此事关系重大,搞不好,真能一举重创霹雳堂。

趁着无人,他从破窗而出,灰头土脸,也顾不得许多,绕过前院的岗哨,从后山翻墙逃逸。

而在屋顶之上,一道人影正站立在寒风中,目中含笑,看着陆丰钻入密林,消失踪迹。

**跃上楼台,见少年傲然风霜,神情顿肃道:“回帮主,消息已带到!”

金随缘淡笑道:“两位不愧是老江湖,这演技令晚生大开眼界呀!”

“帮主谬赞,能骗了陆丰,全仗李堂主之功。”**谦虚一笑。

“小事而已,何足挂齿。”

被捧到天上,李如阳心中得意,却未表露,反倒一副冷漠表情。

都说人越老越糊涂,但金随缘怎么看,这李如阳是越活越精明。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上钩了

“帮主谬赞,能骗了陆丰,全仗李堂主之功。”**谦虚一笑。

“小事而已,何足挂齿。”

被捧到天上,李如阳心中得意,却未表露,反倒一副冷漠表情。

都说人越老越糊涂,但金随缘怎么看,这李如阳是越活越精明。

“事已罢,两位速去整顿人马,后日开拔。”

“帮主,连派三名高手出去,万一霹雳堂率众攻打这里,那可如何是好?”**忧心道。

按照计划,将偷袭分舵的消息透露出去,姑且言中,陆丰回见陆鼎,曹家兄弟连夜救人,吞鲸帮来个瓮中捉鳖。

可帮中高手稀缺,即便有准备,想击杀坎境强者,也是极难之事,甚至会毫无斩获。

金随缘笑道:“放心,消息一旦放出,霹雳堂必定起疑,只要我们人马一动,曹松断会兵分两路,一去增援埋伏,二去营救王深,倒时你们只需半路折返,就能成围杀之势。”

**和李如阳眼前骤亮,此计乍一听,实有漏洞,可妙就妙在这“险”字。

正如当年刘备取荆襄,趁其不备,不费吹灰之力,一举擒来。

不过能想到这层,两人不由心颤,小小年纪,修为不俗,就连这手段也令人望尘莫及,甚至生畏。

话说陆丰从山林中博怕滚打出来,第一时间,就赶往霹雳堂总坛。

“哪来的乞丐,居然敢到这里讨饭,快滚!”

门口驻守十几个守卫,练成一排,一瞧来人衣衫褴褛,破烂不堪,心下便将其当成了乞丐,怒喝道。

陆丰抬起头,双目冒火吼道:“瞎了你们的狗眼!”

“陆……陆少?”

守卫大吃一惊,这陆丰霸占商业区,狂捞油水,平日穿的光鲜亮丽,洋气的很,怎么今儿个却蓬头垢面,形如糟糠。

“陆堂主在哪里?”陆丰冷声道。

“几位堂主正在议事,陆少先到偏厅等候吧!”守卫苦笑道。

“等你妈的狗屁,都给我滚开!”

被关了几天,陆丰本就怒气难平,此时心烦,更是火山爆发,推开众人,就往里闯。

“嘭!”

大门被打开,正对面放着一金樽关公神像,神像下,一个中年男人神色凝肃,口中说着什么,却在此时停住。

“怎么回事?”

“是陆少他……”

门卫跪在地上,满脸惧色,陆丰循声而至,也是恭敬道:“陆丰见过帮主!”

“阿丰,擅闯议事厅是大忌,还不退下?”

陆鼎一身青衫,略显佝偻,见陆丰前来,立马不悦沉喝。

曹松摆手笑道:“陆兄莫急,令弟来此必有要事,倒不如让他说说。”

“帮主,大事不好了!”陆丰神情紧张,下意思脱口而出:“吞鲸帮要偷袭我东南分舵!”

“什么?”

曹送闻言,眉间的笑意刹那凝结。

“阿丰,你胡言乱语什么!”陆鼎晓得自己这弟弟是个什么货色,平日在外面吹牛扬威他不管,可在这里,就要老实规矩:“来人,把他给我轰出去!”

陆丰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忙不迭急声道:“大哥,此事是我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不可大意呀!”

一旁的麻衣老人嘲讽冷笑:“外面探子毫无察觉,令弟却在此大言不惭,企图动乱人心,这不太好吧!”

“吞鲸帮如今已是一堆散沙,自保不足,岂有余力征外?”另一人也嗤笑不已。

此二人是霹雳堂的股肱,素来与陆鼎不和,再加上曹家兄弟对陆鼎信任有加,权重一时,这更令二人心生嫉妒。

“都是自家兄弟,两位何必口舌相难?”

曹松脸色一沉,又是对陆丰道:“陆丰,快将你所知之事道来。”

有曹松撑腰,陆丰连腰背都直了,接着便将自己被困吞鲸帮的始末娓娓诉说。

……

“我趁着守卫打瞌睡之际,这才挣脱绳索,冒死赶来禀告帮主!”

众人闻言,神情各异,有震惊,有冷厉,有凝重,但都未发一言。

“阿丰,这非儿戏,你可别胡言呀!”陆鼎沉声道。

“字字无虚!”

陆丰一把撸起袖子,手臂上的勒痕依然清晰可见。

曹松坐在椅子上,双目泛着厉色:“这消息是李如阳亲口所说?”

“恩,还有周谋和方冲,三人率精英偷袭!”陆丰点头道。

麻衣老人冷笑道:“可笑,吞鲸帮戒备森严,凭你的功夫,也能神不知鬼不觉逃脱?”

见老人含沙射影,陆鼎不由一阵恼火:“凤极你少在这里搬弄是非!”

凤极敛容道:“李如阳老成持重,方冲周谋工于心计,抓了陆丰,既不来威胁,也不杀之报复,这难道不奇怪?”

“有道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我看是有人通敌才对吧!”黄坚笑了笑,直接是将窗户纸给捅破了。

“几位勿扰,陆丰乃本帮门人,忠心耿耿,断不会说假。”曹松打了个圆场:“但此事疑点重重,绝不简单!”

陆鼎立马会意:“帮主以为这是个圈套?”

曹松冷笑:“当年欧阳父子当道,哪个手段不黑,越是巧合,就越是危险,一旦中计,将永世不得翻身!”

“那咱们……”

曹松沉吟道:“按兵不动,另外派人查探吞鲸帮动向,再打电话通知分舵,让其做好准备,以防不测!”

“属下见过帮主!”外面进来一人。

“何事?”

“探子回报,吞鲸帮有大批人马调动,已朝上海方向开拔!”那人道。

“莫非是真的?”曹松皱眉道:“出动了多少人?领头的是谁?”

“大约二百人,李如阳和方冲皆在其中!”那人回道。

“帮主,看来他们是奔着分舵去的,以分舵的人马,断不是其对手呀!”陆鼎担忧道。

霹雳堂能在短时间崛起,和曹家兄弟密不可分,尤其是曹松,表面上温和仁厚,实则手段颇多,有勇有谋。

今不如往昔,各大势力都面临上头的压力,一旦做的过火,就会招致军方的碾压,那可不是几个武林高手,就能力挽狂澜的局面。

为此,就必须暗自搞小动作,王深抢劫银行,转而嫁祸吞鲸帮,正是曹松的主意。

岂料王深失手被擒,阴谋败露,偷鸡不成蚀把米。

此番吞鲸帮反戈一击,企图偷袭分舵,必是满腔怒火,报仇心切。

当断不当,反受其乱。

第一百四十八章 郭铭

大宅中,一位老人正悠闲的看着报纸。

“爷爷,我回来了!”冯威快步走进门。

老人放下报纸,目露精光:“见过荀家那丫头了?”

冯威点点头,脸上闪过一丝阴郁:“见过了。”

“早和你说过那丫头叼着呢,非要去触霉头。”老人幽幽一笑。

冯威意有所指道:“爷爷,别说风凉话了,你不是也在打荀家的主意吗?”

老人微微发愣,随即又是大笑起来,笑声爽朗,可听着却十分诡异。

冯家在上海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作为冯家的公子,冯威在上海也是混的风生水起,可在家里,面对这老人,他总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也难怪,能在八十年代扎根上海滩,并且位居高处的人,哪个没有铁血的手腕?

冯景作为老一辈资本家,只怕早就将人情世故给吃透吃穿了,光这点,就不是富二代能比及的。

坐在沙发上,冯威不解道:“爷爷,上海那么多势力和我们拉关系,你何必大费周章去拉拢荀牧?”

冯景抽着烟草,悠悠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外面那群人,都盯着咱家这口金碗,真要他们出生入死,并不简单。“

“爷爷觉得无人能信?”冯威追问道。

“阿威,这生意场本就是你骗我我骗你,看谁下的套大,就谁得利多。”冯景笑道:“荀牧现在是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只要我们出手相助,以他的性子,必定会感激戴德。”

“何况上海已成弹丸之地,各方势力盘踞,迟早会有一番血斗,与其在这里花精力,倒不如取道别处,以谋良图。”

华夏极弱已久,好不容易打了个翻身仗,自然要加快发展进程,上海滩自古就是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之辈不甚其多,能在这里屹立不倒都非常人。

冯家富贵,对头自然也不少,明着干不在乎,就怕相互放冷枪。

当初香港九华阁名声鼎盛,主事也被高手暗杀,这上海滩势力庞杂,谁也保不齐自己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早在几年前,冯景就有意将产业转移,为此,方才会不遗余力的交好荀牧。

一来两家有旧情,二来荀牧为人忠义,有恩必报,三来青木帮盘踞余杭,有这地头蛇依仗,冯家能省不少麻烦。

冯威也不笨,经冯景点拨,立马会意,喜形于色:“借荀牧之力替咱们看家护院,爷爷,姜还是老的辣呀!”

“我要的不是借!”冯景冷冷一笑。

冯威心头涌上一股寒气,试探道:“爷爷你不会是想要……”

冯景侧目而视,幽幽道:“有些事放在肚子里比较好!”

“呵……”

神情尴尬,冯威干笑之下,更对老爷子的手段感到战栗。

察觉到孙子的不安,冯景也是笑道:“你日后多去余杭走动,顺便观望下局势。”

“又去?”冯威面色发苦,被荀冰冷落,他的耐心早已消磨了大半,而且他瞧得出来,荀冰对他根本毫无兴趣,再纠缠下去,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冯景笑道:“男追女隔重山,荀冰那丫头脾气是怪了点,但心思缜密,做事凌厉,你若能娶了她,将来必成你的助力!”

“知道了爷爷。”

冯威心中有气,却不敢对着老爷子撒,只好应声,然后退到门外。

走在花园里,冯威无精打采,忽得过来一人,笑道:“冬夜漫漫,独身游步,冯少真是好兴致呀!”

“郭铭?”冯威眉头一皱。

来人西装革履,梳着油头,长得倒是文质彬彬,一副公子哥的气派。

冯威幽幽一笑:“你不在西九龙待着,怎么跑上海来了?”

“两年不见,来看看好友而已。”青年负着手:“怎么?不欢迎?”

冯威拱手道:“岂敢岂敢,我就是再嚣张,也不能轰你郭少走呀!”

听得那话中有刺,郭铭也不恼:“少捧我了,在香港关了两年,如今这上海滩,怕是无人认得我了!”

冯威心中嗤笑,上海四大家族财力雄厚,郭铭作为郭家的大少爷,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要说上流社会的交际圈,那是石碓下的泥潭,有的多是交错的虚伪,深陷的狡诈,唯独这冯威和郭铭臭味相投,成日厮混,竟发展成了财狼挚友。

可惜两年前,郭铭在大街上杀人,弄得是满城风雨,郭家为保他周全,不得已送他去香港避风头,这一走便是两年。

“说吧,这次回来你有何打算?”

“一个逃犯而已,能干什么?”郭铭眯着眼,笑道:“当年九华阁凶案,你应该晓得吧?”

“九华阁?”冯威不解。

郭铭缓缓道:“两年前我到了香港,曾经去过那里,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人!”

“什么人?”冯威追问。

郭铭道:“白臂长猿!”

“西华武馆的馆主于贤?”冯威不由惊诧。

“没错,正是家师。”郭铭大笑一声。

“他不是五年前就已闭馆不出,怎么会收你为徒?”冯威再次惊楞。

生意好的,哪个不是黑白两道通吃,郭家财大气粗,自然有一帮势力肯为其卖命。

而西华武馆在九龙城名声鼎盛,不少武人对其仰慕,不惜重金入门,以求练得一招半式。

馆主于贤年过六旬,精研古武,德高望重,九龙城内无人不对其尊敬有加。

可在五年前,他自称染病,自此闭馆修养,不再收徒。

见他吃惊,郭铭笑意更甚。

也难怪,毕竟于贤在九龙城名头不小,能拜入他门下,说出去绝对是件值得炫耀的事。

冯威纨绔不假,可没什么花花肠子,比起手腕,和郭铭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不过身为狐朋狗友,对方的底他早就摸了个干净。

一个武术名家,无缘无故破例收徒,里面没点猫腻才怪。

“你不是给那老头下药了吧?”想起这家伙曾经作奸犯科,冯威邪邪笑道。

“滚蛋,本少爷可是正经人!”郭铭笑骂一声,又凑到其耳边,偷摸道:“我师父要找一个人!“

“谁?”冯威偏头问道。

“**!”

“当年九华阁死的人正是我师父的亲儿子,可惜凶手至今下落不明,不过我师父在其尸体上找到了蛛丝马迹,认定凶手使的是五行杀拳,所以派我回来打探,作为条件

,他会把毕身武学倾囊相授。“

“还以为这家伙出息了,原来是当了狗腿子。”冯威心中哼笑,面色却犯难:“叫**的人多如牛毛,这要找可是大海捞针呀!“

见他装模作样,郭铭立马笑道:“谁人不知你冯少在上海滩是出了名的消息灵,只要你一句话,别说活人,就算墓碑也能给捞出来。”

以郭家的势力,要在上海找人虽不易,但也谈不上难,奈何郭铭有血案在身,一旦公开出现,势必遭到警方的注意。

而冯威无事一身轻,由他出面办事,一来不会惹人注目,二来也不会暴露他和于贤。

“帮你也行,只是……”冯威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诡笑。

“我在浦西有两栋洋房,你拿去吧!”郭铭摆手道。

八十年代的上海,黄浦江对岸还是一片荒芜,最华贵的地方当属浦西,这才有了“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栋房”的传言。

能将浦西的洋房作为报酬,不得不说,这手笔也非一般富家子弟能拿得出的。

冯威摇摇头,笑道:“不用,你只需要替我搞定荀冰。”

“英雄难过美人关呀!”

郭铭回来时,也听闻了有关冯荀两家联姻的消息,原想以冯威泡妞的手段,一个女人会手到擒来,如今看似乎并不轻松。

冯威冷冷道:“别说风凉话,那女人性子野着,换做你,也会碰一鼻子灰!”

“放心,只要她是女人,就逃不过我的手掌心!”郭铭一副运筹帷幄的模样。

“走吧,晚上去找点乐子!”

冯威心情颇好,转脸和郭铭勾肩搭背,一道上车开往市区。

大宅中,一位老人正悠闲的看着报纸。

“爷爷,我回来了!”冯威快步走进门。

老人放下报纸,目露精光:“见过荀家那丫头了?”

冯威点点头,脸上闪过一丝阴郁:“见过了。”

“早和你说过那丫头叼着呢,非要去触霉头。”老人幽幽一笑。

冯威意有所指道:“爷爷,别说风凉话了,你不是也在打荀家的主意吗?”

老人微微发愣,随即又是大笑起来,笑声爽朗,可听着却十分诡异。

冯家在上海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作为冯家的公子,冯威在上海也是混的风生水起,可在家里,面对这老人,他总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也难怪,能在八十年代扎根上海滩,并且位居高处的人,哪个没有铁血的手腕?

冯景作为老一辈资本家,只怕早就将人情世故给吃透吃穿了,光这点,就不是富二代能比及的。

坐在沙发上,冯威不解道:“爷爷,上海那么多势力和我们拉关系,你何必大费周章去拉拢荀牧?”

冯景抽着烟草,悠悠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外面那群人,都盯着咱家这口金碗,真要他们出生入死,并不简单。“

“爷爷觉得无人能信?”冯威追问道。

“阿威,这生意场本就是你骗我我骗你,看谁下的套大,就谁得利多。”冯景笑道:“荀牧现在是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只要我们出手相助,以他的性子,必定会感激

戴德。”

“何况上海已成弹丸之地,各方势力盘踞,迟早会有一番血斗,与其在这里花精力,倒不如取道别处,以谋良图。”

华夏极弱已久,好不容易打了个翻身仗,自然要加快发展进程,上海滩自古就是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之辈不甚其多,能在这里屹立不倒都非常人。

冯家富贵,对头自然也不少,明着干不在乎,就怕相互放冷枪。

当初香港九华阁名声鼎盛,主事也被高手暗杀,这上海滩势力庞杂,谁也保不齐自己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早在几年前,冯景就有意将产业转移,为此,方才会不遗余力的交好荀牧。

一来两家有旧情,二来荀牧为人忠义,有恩必报,三来青木帮盘踞余杭,有这地头蛇依仗,冯家能省不少麻烦。

冯威也不笨,经冯景点拨,立马会意,喜形于色:“借荀牧之力替咱们看家护院,爷爷,姜还是老的辣呀!”

“我要的不是借!”冯景冷冷一笑。

冯威心头涌上一股寒气,试探道:“爷爷你不会是想要……”

冯景侧目而视,幽幽道:“有些事放在肚子里比较好!”

“呵……”

神情尴尬,冯威干笑之下,更对老爷子的手段感到战栗。

察觉到孙子的不安,冯景也是笑道:“你日后多去余杭走动,顺便观望下局势。”

“又去?”冯威面色发苦,被荀冰冷落,他的耐心早已消磨了大半,而且他瞧得出来,荀冰对他根本毫无兴趣,再纠缠下去,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冯景笑道:“男追女隔重山,荀冰那丫头脾气是怪了点,但心思缜密,做事凌厉,你若能娶了她,将来必成你的助力!”

“知道了爷爷。”

冯威心中有气,却不敢对着老爷子撒,只好应声,然后退到门外。

走在花园里,冯威无精打采,忽得过来一人,笑道:“冬夜漫漫,独身游步,冯少真是好兴致呀!”

“郭铭?”冯威眉头一皱。

来人西装革履,梳着油头,长得倒是文质彬彬,一副公子哥的气派。

冯威幽幽一笑:“你不在西九龙待着,怎么跑上海来了?”

“两年不见,来看看好友而已。”青年负着手:“怎么?不欢迎?”

冯威拱手道:“岂敢岂敢,我就是再嚣张,也不能轰你郭少走呀!”

听得那话中有刺,郭铭也不恼:“少捧我了,在香港关了两年,如今这上海滩,怕是无人认得我了!”

冯威心中嗤笑,上海四大家族财力雄厚,郭铭作为郭家的大少爷,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第一百四十九章 篮球赛

自从1896年,篮球传入中国,这项激烈的身体对抗赛就倍受青睐。

而飞人乔丹,魔术师约翰逊,都是青少年心目中的偶像。

海镇中学作为私立学校,资金和硬件设施在京南都是首屈一指的,主攻学业外,自然兼顾体育。

这不,今年的校际运动会,就特邀了五只省内高校篮球队,与海镇举行一场友谊赛。

一大早,校门外的牌子上就挂起了欢迎外校强队的横幅,十二个礼仪队的俊男靓女分排两边,站在门口,迎接远道来的客人。

校方考虑到高三学生的学业,只准篮球队下场,不过此举显然有违众意,几个班的学生联名抗议,无奈之下,柳川山出面,方才让领导同意空出两节课。

金随缘和王深一战,伤了元气,本想借机修养,可林冬柏今天比赛,索性来捧捧场子。

“随缘?”林冬柏穿着球服,正准备下场热身,见金随缘进来,不由惊喜。

金随缘淡淡道:“你要比赛,总归要来看看吧!”

“够哥们。”林冬柏嘿嘿一笑。

“别贫了,赶紧热身,好好打!”

在学校里,金随缘没几个朋友,林冬柏算唯一一个铁哥们了,他自然希望兄弟能在赛场上一展雄风。

“你就瞧好吧!”

林冬柏满脸自信,似乎胜利已是他的囊中之物。

“这家伙……”

心里好笑,金随缘反倒有些羡慕,能够无拘无束当个学生,或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此时一位英气青年缓步走来。

金随缘回头一看,便笑道:“徐大哥?”

不过侧目,就见青年背后居然还站着一位女孩,女子面容秀美,长发披肩,婉约却不失优雅,令人看了忍不住升起几分好感。

“云小姐?”

金随缘惊愣一下,然后将徐绍卿拉到身边,小声道:“徐大哥,这怎么回事?你和云小姐不会成了吧?”

“想太多,八字还没一撇呢。”徐绍卿尴尬一笑:“只是云柔弟弟打球赛,我厚着脸皮跟来的。”

见他们说悄悄话,云柔独身一人,不免有些尴尬。

“原来如此……”金随缘心头讪笑,徐绍卿年轻有为,他要一开口,哪个女人不为之倾倒,可他倒好,偏偏喜欢云柔这个习武之女,现在还当起了跟班,于是对云柔笑道:“云小姐,上次一别,倒是许久不见,近来可好?”

云柔俏脸微红,狠狠瞪了徐绍卿一眼:“托徐先生,一切安好。”

第一节课完毕,各个班级的学生就蜂涌到篮球馆里,诺大的篮球馆被围的是水泄不通。

金随缘挑了个前排的位置落座,捞了一把,就当是付了电灯泡的费。

“曾晴怎么也来了?”

“校花也爱篮球,早知这样,我就报名参赛了!”

“切,就你这水平,上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曾晴一身素装,将长发竖起,露出白皙修长的颈部,如成熟樱桃一般甜蜜的嫣红嘴唇,微微张着,吐着令人沉醉的芬芳。

面对四周无数双眼睛投来的爱慕之色,她丝毫不为所动,依然翘首冷傲,仿佛一只冠绝的孔雀。

“是他?”

眸子在人群中一扫,曾晴忽然一笑,然后走过去,坐在金随缘旁边:“随缘,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

“有事么?”金随缘诧异道。

“你很讨厌我?”

曾晴怎么说也是个美女,多少男生为博她一笑而费尽心力,可唯独这根木头,完全不懂风情,这让她有些气恼。

“没有。“金随缘轻笑道。

“不讨厌,那就喜欢了!”曾晴仿佛抓到了把柄,捋了捋秀发,嬉笑道。

“额……“

听着曾晴那颇为暧昧的话,金随缘心头一跳,竟有些窘迫起来。

见他那副哑口无言的模样,曾晴笑容更甚:“原来金大侠也会害羞。”

金随缘有上千种手段对付敌人,可面对女人,尤其是热情且无恶意的女人,他根本无力招架,于是咳了几声,沉声道:“你也来看球?”

曾晴笑道:“当然了,你以为只有你们男生爱打球么?”

这次邀请赛的对手都是江浙地区的高校,尽管不是省级比赛,但相比之下,这种性质的比赛更加有噱头。

海镇中学在京南名声鼎沸,几乎是站在巅峰,一览众山小,所以每当有活动,其他学校都会趁机捞一把,搓搓海镇的锐气。

成绩比不过,至少这体育能一争高下吧!

八大联校显然瞧准了这个机会,都希望在今天,一展雄风,抬头做人!

第一场,海镇就遇到了劲敌“三南中学”。

三南中学每年都会从全国招募体育特长生,个顶个的高手,此番由校长带队,可以说士气正盛,势在必得。

“落后十分,看来对手很强呀。”

站在场边,金随缘瞄了眼分数牌,略感吃惊。

海镇这只篮球队,可是前年省级大赛的四强之一,论实力,完全可以横扫业余球队,如今却被压制成这副熊样,实在有点出人意料。

“海镇加油!”

“别浪了,防守呀!”

“投准点,威哥看好你!”

场上打的是难解难分,场下的观众更是热火朝天,三队六十人的专业啦啦队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打气,摇着手中彩色纸带,满脸绯红,仿佛是将所有的气力都

用上了。

离别在即,高三的同学更是疯狂,个个扯着脖子嘶喊,恨不得将嗓子给喊哑了才肯罢休。

听着潮水般的打气声,球队身心一震。

“林冬柏,他们火力很强,但都在内线,待会我和李鑫突围进去,借机给你传球,三分有没有问题?”

说话的是王耀,此人身高一米八五,体魄健壮,标准的东北汉子,是球队队长,算是海镇最强的中锋。

他和林冬柏不算熟,但上了场就是战友,必须肝胆相照,否则一旦内部崩溃,丧失信心,这场比赛必输无疑。

“这行吗?”林冬柏脸色有些难看。

三南中学五虎上将,个个人高马大,壮如牦牛,进攻起来就像是五台重型坦克,横冲过来,势不可挡。

相比之下,海镇这边体型上就差了一大截,火力更是青黄不接,只靠王耀和李鑫苦苦支撑,才没进入垃圾时间。

“不行也得行了,难道你甘心输?”李鑫振奋道。

林冬柏沉默,高三最后一场比赛,他当然想赢,可双方实力真的差太多,再挣扎也难翻盘了!

“掩护林冬柏,大家上!”王耀沉喝一声,持球杀入对方禁区。

其他人闻风而动,按照先前的战术,进行盯人防守。

“妈的,左右是个死,赵爷就拼他一回!”

见队友散开,替他掠阵,林冬柏骨子里的血性也被激发出来,狠狠啐了一口,赶紧跑到前场。

王耀技术超然,连续两个胯下运球,外加假动作,顺利晃过防守队员。

可三南中学也不是善茬,队长汪涛一个箭步上前,迫人的气势,外加一米九的彪悍体型,令他形如一座高山,挡在王耀面前,稳如磐石。

“王耀,别白费力气了,你是赢不了我的!”汪涛冷冷一笑。

“不试试怎么知道?”

王耀面色如常,身子一挺,欲强行突破,可汪涛力量比他更甚,早已站住了根。

谁知,中途王耀快速撤步,将球传给李鑫。

对方三号补位,李鑫气定神闲,手像沾了油,轻轻一抹,就把球传给了外围的林冬柏。

三南打球一贯凶猛,专注中路十二年,所以外围根本不设防。

由于王耀和李鑫突入禁区,吸引了四名防守队员,左侧完全漏空,林冬柏迅速跑位,脚下一顿,起身跳投。

这一出手,全场观众几乎都紧闭呼吸,双目睁大,死死盯着那飞翔在半空的篮球。

比赛到了这个点,海镇已是强弩之末,若进球,还有一线机会,若不进,凭着汪涛在内线的控制力,抢球的机会微乎其微。

“佛祖显灵,保佑这球进呀!”

林冬柏攥着拳头,心脏紧张的都快跳出来了。

在场边的金随缘一直注视着一切,林冬柏这货平日嘻嘻哈哈,神经大条,可认真起来,别有一番风采。

“啵!”

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径直落入框中。

“天,球进了!”

“威武,真男人!”

“我要和你生猴子!”

三分拿下,原本寂静无声的球馆顿时爆发出有史以来最热烈的欢呼,上千人纷纷起立,呼喊着,嘶吼着,尽情散发内心的狂欢和激动。

“行呀林冬柏,果然没让我们失望!”王耀笑容满面。

林冬柏有些不好意思:“运气而已。”

李鑫此时也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笑道:“放宽心,能进一个,就能进第二个,等下我和王耀再给你做球!”

“对,再接再厉,用三分轰爆他们!”

其他人也都兴奋不已。

而另一边,汪涛脸色阴晴不定,这场比赛三南的主力全部上阵,意要在前三节都打垮对手,眼看就要成功,却冒出个林冬柏,一记三分敲的是又响又痛,实在

可恶。

三南的副队长程国光冷冷道:“队长,要不要防他?”

汪涛不屑一顾:“不用,那小子估计是碰巧投中,不足为虑,继续盯内线!”

“行,听你的!”

程国光对他唯命是从,接过球,很快越过了中场。

“李鑫,吴汉,快封住他!”

听到汪涛的指示,两人立马摆脱防守队员,齐齐伸手挡在程国光面前。

论技术,程国光一打二并不成问题,可两人一上来,就面露凶狠之色,双目如狮虎之瞳,满含煞气,就像洪荒巨兽,欲要将其活活撕碎。

被这股气势震慑住,程国光竟打了个寒颤,手一抖,刚要传球,却被李鑫抓个正着。

“谢了!”

李鑫嘿嘿一笑,带球狂冲,准备打出一波小**。

“混蛋,还愣着干嘛,赶紧回防呀!”汪涛气得咬牙切齿。

五人快速结成阵势,将内线各个位置严守住,生怕被李鑫快攻得分。

“老赵,接住!”李鑫双眼一瞄,赶紧将球传给在右侧的林冬柏。

林冬柏稳住球,依然选择在三分线外投篮,可刹那间,他的手腕似乎软了一下,球刚出去,轨迹就已变形。

“篮板球!”

脚一落地,林冬柏就扯着嗓子大喊。

“想要球,别做梦了!”

汪涛身为篮下霸主,早就占领了最佳位置,健壮的身躯,硬是将李鑫和王耀挡在外面,不让其禁区。

“完了,这球绝对进不去!”

看台上的学生纷纷翘首期盼,谁都明白这一球的重要性,但懂球的人一看,就知有没有戏,所以一大批男生都垂头丧气,甚至从座位上起来,准备离开。

作为朋友,金随缘自然想帮林冬柏进球,但这场比赛,对方并未有过激行为,即便输了,也是正大光明。

看台上的学生纷纷翘首期盼,谁都明白这一球的重要性,但懂球的人一看,就知有没有戏,所以一大批男生都垂头丧气,甚至从座位上起来,准备离开。

作为朋友,金随缘自然想帮林冬柏进球,但这场比赛,对方并未有过激行为,即便输了,也是正大光明。

“算了。”

打消了念头,金随缘也不愿久留,刚要走,却见到球在半空突然无力,行至篮框上方,猛地掉落。

……

全场鸦雀无声,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满面惊骇,仿佛见了鬼。

这是整哪出?

难道附近有神仙出没?

众人惊得下巴根本合不拢,凭空失力,完全是违背了自然科学,牛顿他老人家真的哭死在厕所了!

“怎么回事?”

林冬柏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显然也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

而更令人恐惧的是,本该落地的篮球,再次漂浮在半空,就像被一根丝线提着,诡异到了极点。

“嗡嗡!”

一圈圈灰色的薄雾从场馆顶部渗透而下,飘飘荡荡,如置身幽魂鬼界。

“什么东西?好恶心!”

“没力气了!”

“这薄雾有问题,快跑!”

灰色的雾气愈发浓郁,犹如蝗虫灾害铺天盖地而来,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这些学生哪里见过这阵仗,惊慌的抱头乱窜,纷纷朝着外面转移。

第一百五十章 罗刹复仇

“居然敢在学校闹事,胆子不小!”

金随缘怒由心生,却见林冬柏瘫在地上,赶紧越过护栏,到了他跟前:“冬柏,能站起来吗?”

“还能撑一会。”林冬柏咬着牙,强行起身。

“快带他们离开。”金随缘叮嘱道。

林冬柏点点头,一脸苍白,和篮球队的几人相互搀扶,朝着紧急通道撤离。

临走前,忽然看了金随缘一眼:“你小心点!”

金随缘斩钉截铁道:“他跑不了!”

薄雾如风般吹来,馆场早已是伸手不见五指,大半的学生倒在雾气中,生死未卜,场面堪比修罗域。

“情况如何?”

听着不远处传来的朗声,金随缘心里一喜:“徐大哥,是你吗?”

一股极强的气渐渐涌来,仿佛一条安全通道,将薄雾从中间隔开,露出徐绍卿和云柔的身影。

“出了事,终不能把你一个人丢这吧?”徐绍卿笑道。

“嘿嘿。”金随缘笑了笑,又皱眉道:“现在怎么办,要将人全送出去吗?”

“不行,这薄雾似乎能侵蚀人的精元,即便武者,也不能多待,当务之急还是先将源头找到为妙!”徐绍卿摇头道。

“那云小姐?”

“云柔,你先出去,这里交给我们!”金随缘对云柔道。

云柔识得大体,这薄雾来历不明,诡异非常,留在这里,只能徒增两兄弟的烦恼,握了握徐绍卿的手臂,倩影灵动,便朝外面掠去。

金随缘淡笑道:“小两口够甜蜜的,羡煞旁人呀!”

“就你话多!”

徐绍卿瞥了他一眼,施展轻功,往着天台而去。

此时,天下着大雨,灰蒙的云层积压而下,阴郁的气氛笼罩着整个余杭,一望无际。

雨滴溅落一地,水汽升腾,凝华出一轮奇异的白烟。

如丝般的灰气在白烟中游走,如千万条小虫,肆意滋长。

两人到了天台,雾气迷茫,一小片天空都被遮蔽,护栏边上,一男子置身大雨中,黑衣斗笠,看不清容貌。

金随缘见他装束,不由冷笑:“有胆子摆阵害人,没胆子露脸?”

“等了三天,你终于出现了?”斗笠下发出一阵极为森然的沉声。

“等我?”金随缘笑道:“你在逗我玩吗?”

“或许是……“

男子冷冷一笑,忽然抬起头来,斗笠之下,一双猩红的眼睛如蝎子般盯着他。

黑衣中,白皙的手凭空一抓,水滴瞬间凝成水球,弹指间,已到了金随缘跟前。

“哼!”

眼中射出一抹凶光,金随缘横出一拳,直接将水球打爆。

水滴中,稀薄的邪气挥发出来。

金随缘挑了挑眉:“是你?”

这股邪气他曾经在文婷的演唱会上感应到过。

“原来你还记得我。”

将斗笠摘掉,罗刹笑着从雾中走出来:“这笔账该和你算算了!”

“随缘,你退下!”徐绍卿沉喝道。

在他看来,此人既敢来寻仇,八成有备而来,以防万一,不如自己出手。

“一个草菅人命的匪类,还不值得徐大哥你动手!”

金随缘不屑一顾,栖身上去,擎天八踏连连施展,裹衣带水,如梦幻影,卷起大波水汽,直冲向罗刹。

“今日,我非把你抽筋扒皮不可!”

被对手小觑,罗刹如蒙羞辱,怒吼一声,手中忽然多出一柄棱刺,左右摇晃,荡出迫人的锋芒。

金随缘眉毛一挑,看准时机,身体一跃而去,双脚在棱刺上轻点,借力向着罗刹跃了过去。同时右手猛挥,一道掌风如利刃般的向着罗刹的喉咙激射而去。

罗刹也非等闲,目露血光,腰身一弯,竟是避开了掌风,反身后,棱刺猛地向上一划。

只听得“刺啦”一声,金随缘的鞋底已被割开了一个大口子。

“这是唐门的百毒棱,不可大意!”徐绍卿见他吃亏,甚为担忧。

金随缘阴晴不定,显然他也听说过这兵器。

刀枪棍棒,斧钺钩叉,这在江湖上倒不稀奇,可数千年下来,武者早已不满足这十八般,勾魂索,判官笔,桃花扇,用的人也不在少数。

而这棱刺与峨眉刺相差无几,但为了不使尖刺伤到自身,特意只突出一个横刺。

百毒棱出自巴蜀唐门,尖刺末端需被八十一种剧毒浸泡数月,毒水入侵棱中,深到骨髓,一旦被刮伤,没有解药的话,必死无疑!

如今罗刹用它对付金随缘,足见其恨意滔天,誓要人亡!

“为了私情,不顾别人死活,邪道中人莫非都这般无耻?”金随缘鄙夷冷笑。

“弱者只是强者脚下的爬虫而已,等我杀了你,再把这学校的人都屠尽!”罗刹仰天大笑,笑声阴冷,更是丧心病狂。

“顽固不化!”

这罗刹枉顾人命,早已天理难容,金随缘若不杀他,便难解心头之怒。

“少废话,纳命来!”

罗刹恨意四起,手中棱刺横扫,所到之处,雨水分离,如张开巨口,欲将对方吞没。

凭着九玄步,金随缘尚能与之周旋,可一旦近身,就面临着棱刺的威胁,受伤是其次,万一中毒,性命顷刻而休。

一招飞燕返巢,只见他凌空腾起,一掌将罗刹震退,借着冲力,化为掌刀,直接砍在天台的护栏上。

“砰砰!”

护栏被截成两段,金随缘徒手抓过铁棍,横在身前。

一寸长一寸强,挥舞着铁棍,金随缘气势滔天,箭步直上,犹如展翅大鹏,从半空垂击而下。

“找死!”

罗刹咬着牙,双手一张,背后阴气滚滚,火山爆发般从地底涌上,耀眼的光柱耸立天际。

“轰!”

铁棍狠狠砸在光柱上,激荡起十丈华彩,内劲发疯般朝下撞去,刹那间,整个天台都为之一颤。

被光柱抵着,金随缘紧握铁棍,也奈何不了他半分。

“幽谷的鬼术岂是你能破的?”

邪邪一笑,罗刹杀气凛然,斗篷一转,十几柄飞刀从腰间散开,齐齐对着金随缘射去。

“无耻!”

口中骂着,金随缘抄起铁棍,快速转动,狂暴的劲风席卷开来,掀起数丈水雾,远远望去,仿佛一个透明的水墙。

“叮叮叮!”

飞刀狠辣,与铁棍交相碰撞,金铁之声就像是春节的鞭炮,火星四溅,融在水墙中,空气顿时变得浑浊无比。

寒光陡现,罗刹一掌将水雾震碎,棱刺如毒蛇窜动,直咬其咽喉命脉。

金随缘瞳孔紧缩,铁棍狠狠向前扫去。

棱刺何等坚硬,一般的铁制品根本无法与之抗衡,末端锁住铁棍,罗刹手臂突然发力,那尖刺竟生生刺透铁棍。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金随缘心头一骇,赶紧退后。

可刚撤步,铁棍却被罗刹抓住,迫不及防下,一只肉掌已印在了他的胸口上。

和铁凤手王深一战,金随缘腰部已受了伤,如今再中一掌,顿时觉得五脏六腑如被巨石碾压,剧痛难当。

“还以为你有何手段,不过是只纸老虎!”

罗刹狂笑一声,根本不给金随缘缓气的机会,跃身而上,论起铁棍,就朝其脑袋砸去。

头顶疾风缭乱,压得人踹不过气来,金随缘捂着胸口,束发披散,刚一动,经脉便将他扯住,半身隐隐发麻。

徐绍卿见状,哪还顾得许多,怒喝之下,整个人如真龙降世,声势滔天,肉掌化出半寸幽光,硬生将那铁棍抵住。

“咚!”

钟鸣巨响,两股力量仿佛龙卷风般肆虐开来,周遭飞沙走石,尘埃满天。

“五阴极煞掌!”

冰冷的阴气从光柱中冲出,罗刹满面血腥,誓要将两人轰成虚无。

那股极致的杀意就像是千万只蚂蚁,从四面八方钻入金随缘体内,脑海中,尸骸遍野,血流成河,置身其中,仿佛一条活鱼,被屠刀架着,不死却时刻面临

死亡的恐惧。

刹那的冲击,简直要将人的意志摧毁!

“不好!”

徐绍卿见他脸色煞白,如被勾魂夺魄,心中一急,连忙将其护住。

口中默念,顷刻间幽光再现,一双肉掌冲天直立,似垂云之峰,南天一柱。

双掌一合,徐绍卿炯炯双目陡然睁开,眼芒中莫名有一丝庄严蛰伏,随即掌心扬起,顿时金光四散,如万千诸佛现身降魔。

“道门武学?”

见那掌法,罗刹再次惊愕,天下武学杂乱无章,却是以佛道两家为正统,数千年来,正邪不两立,甚至有过几次惊天大战,可到头来,邪派皆是残损,以至于邪派人士对其忌讳颇深。

而道门为清净地,不为杀戮,而为修身养气,无澄明之心,不可成仙身。

眼前这人,年纪不过二十五六,竟练就了一丝霸气,修为更是惊人。

不等罗刹骇然,金光就已扑面而来。

五阴极煞掌乃是吸纳阴气,利用鬼术融合成招式,本就畏惧阳刚之物,更别论道门武学。

仅仅一个照面,阴气灰飞烟灭,金光大盛,三丈之内,尽数笼罩其中,圣洁而又庄重。

“少废话,纳命来!”

罗刹恨意四起,手中棱刺横扫,所到之处,雨水分离,如张开巨口,欲将对方吞没。

凭着九玄步,金随缘尚能与之周旋,可一旦近身,就面临着棱刺的威胁,受伤是其次,万一中毒,性命顷刻而休。

一招飞燕返巢,只见他凌空腾起,一掌将罗刹震退,借着冲力,化为掌刀,直接砍在天台的护栏上。

“砰砰!”

护栏被截成两段,金随缘徒手抓过铁棍,横在身前。

一寸长一寸强,挥舞着铁棍,金随缘气势滔天,箭步直上,犹如展翅大鹏,从半空垂击而下。

“找死!”

罗刹咬着牙,双手一张,背后阴气滚滚,火山爆发般从地底涌上,耀眼的光柱耸立天际。

“轰!”

铁棍狠狠砸在光柱上,激荡起十丈华彩,内劲发疯般朝下撞去,刹那间,整个天台都为之一颤。

被光柱抵着,金随缘紧握铁棍,也奈何不了他半分。

“幽谷的鬼术岂是你能破的?”

邪邪一笑,罗刹杀气凛然,斗篷一转,十几柄飞刀从腰间散开,齐齐对着金随缘射去。

“无耻!”

口中骂着,金随缘抄起铁棍,快速转动,狂暴的劲风席卷开来,掀起数丈水雾,远远望去,仿佛一个透明的水墙。

“叮叮叮!”

飞刀狠辣,与铁棍交相碰撞,金铁之声就像是春节的鞭炮,火星四溅,融在水墙中,空气顿时变得浑浊无比。

寒光陡现,罗刹一掌将水雾震碎,棱刺如毒蛇窜动,直咬其咽喉命脉。

金随缘瞳孔紧缩,铁棍狠狠向前扫去。

棱刺何等坚硬,一般的铁制品根本无法与之抗衡,末端锁住铁棍,罗刹手臂突然发力,那尖刺竟生生刺透铁棍。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金随缘心头一骇,赶紧退后。

可刚撤步,铁棍却被罗刹抓住,迫不及防下,一只肉掌已印在了他的胸口上。

和铁凤手王深一战,金随缘腰部已受了伤,如今再中一掌,顿时觉得五脏六腑如被巨石碾压,剧痛难当。

“还以为你有何手段,不过是只纸老虎!”

罗刹狂笑一声,根本不给金随缘缓气的机会,跃身而上,论起铁棍,就朝其脑袋砸去。

头顶疾风缭乱,压得人踹不过气来,金随缘捂着胸口,束发披散,刚一动,经脉便将他扯住,半身隐隐发麻。

徐绍卿见状,哪还顾得许多,怒喝之下,整个人如真龙降世,声势滔天,肉掌化出半寸幽光,硬生将那铁棍抵住。

“咚!”

钟鸣巨响,两股力量仿佛龙卷风般肆虐开来,周遭飞沙走石,尘埃满天。

“五阴极煞掌!”

冰冷的阴气从光柱中冲出,罗刹满面血腥,誓要将两人轰成虚无。

那股极致的杀意就像是千万只蚂蚁,从四面八方钻入金随缘体内,脑海中,尸骸遍野,血流成河,置身其中,仿佛一条活鱼,被屠刀架着,不死却时刻面临

死亡的恐惧。

刹那的冲击,简直要将人的意志摧毁!

“不好!”

徐绍卿见他脸色煞白,如被勾魂夺魄,心中一急,连忙将其护住。

口中默念,顷刻间幽光再现,一双肉掌冲天直立,似垂云之峰,南天一柱。

双掌一合,徐绍卿炯炯双目陡然睁开,眼芒中莫名有一丝庄严蛰伏,随即掌心扬起,顿时金光四散,如万千诸佛现身降魔。

“道门武学?”

见那掌法,罗刹再次惊愕,天下武学杂乱无章,却是以佛道两家为正统,数千年来,正邪不两立,甚至有过几次惊天大战,可到头来,邪派皆是残损,以至于邪派人士对其忌讳颇深。

而道门为清净地,不为杀戮,而为修身养气,无澄明之心,不可成仙身。

眼前这人,年纪不过二十五六,竟练就了一丝霸气,修为更是惊人。

不等罗刹骇然,金光就已扑面而来。

五阴极煞掌乃是吸纳阴气,利用鬼术融合成招式,本就畏惧阳刚之物,更别论道门武学。

仅仅一个照面,阴气灰飞烟灭,金光大盛,三丈之内,尽数笼罩其中,圣洁而又庄重。

第一百五十四章

此时,施今墨也注意到了莫云开身边的少女,笑道:“云开,这位姑娘是?”

“这是我孙女,叫莫伏香。”莫云开笑了笑,然后对少女道:“香香,和施大哥打声招呼!”

“施爷爷好,我常听爷爷说起您,说您医术超群,德高望重,是他平生最为敬佩的人。”莫伏香恬静的俏脸露出恬静的笑容,两个深深的酒窝犹如梨花一般,让她更显几分可爱。

施今墨大笑起来:“小姑娘嘴巴真甜,云开,你真生了个好孙女啊!”

莫云开也笑道:“小孩子嘴没把门,让施大哥见笑了。”

一番寒暄后,施今墨也着手操办拜师礼。

整整一个上午,来访的宾客不计其数,甚至有很多海外的中医大家慕名而来,希望一睹神医的风采。

度假村花坛外的空地上,原先的草皮已经被清除,铺上了大理石和波斯地毯,两旁摆着几百张中式的木椅,没有侍从,没有红酒,也没有游泳池,典礼上的一切都按照古人的规矩办,非常庄严,非常肃穆,也代表了华夏上下五千年来的正统和文化。

中午十二点三十三分,吉时到。

空地前,搭了一个古香古色的台子,莫云开走上台,目露精光,他环顾四周,眼神所到之处,无人不为之震动。

“这老人好犀利的眼神!”

“谁啊?”

“江北第一针?”

“莫云开?不会吧?传闻他早在二十年前就归隐山林,不再行医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也难说,莫云开和施今墨有八拜之交,今天收徒,莫云开破例出门道贺也在情理之中。”

“说的对,有道理!”

二十年前,江北第一针的名头绝不会比施今墨小,只不过多年来露面,曾经的江北第一针早已经成了人们口中的传说人物,唯独一些资历深的医道大家和眼尖的江湖人士发现了这老人的来历。

莫云开压压手,原本喧嚣的会场顿时安静下来,开玩笑,江北第一针,谁敢不给他面子?

“很高兴各位宾客能参加穴医施今墨的收徒大典,今天是个黄道吉日,也是个大喜的日子,现在有请施大哥上台,为大家致辞。”

施今墨从藤椅上站起身来,朝四周的宾客抱拳致意,声音洪亮道:“很荣幸今天能请到各位来目睹老夫的收徒仪式,有些朋友甚至从千里乃至万里外赶来,真是十分感谢。”

说完他再次对着众人抱拳。

台下的人都了解施今墨的为人,这回来,不仅是来看热闹,更多的是怀着对这位绝世名医的敬重之情,而能够受施今墨的抱拳礼,也让很多人受宠若惊。

“施老客气了,能见到你,已经是我们这些晚辈的荣幸了。”

“对对,您是医学界的泰山北斗,这回收徒弟,那是给咱们医学界增添了未来之光啊!”

……

“唠叨话不多说,开始吧!”施今墨道了一声,继续坐在椅子上。

莫云开点点头,朗声道:“拜师礼正是开始,请入门弟子上台”

底下的宾客一听这话,个个都竖起来耳朵,睁大了眼睛,将注意力全集中在了台上。

关于这个神秘的徒弟,外界是一点风声都没有,别说身份背景,就连名字和年龄都查不到,仿佛是一个凭空出现的人。

不过这人越神秘,就越能激起宾客们的兴趣。

施今墨医术之高,在场人都清楚,而且近年来,不少中医世家和留洋回来的青年才俊想要拜入其门下,可无一例外,都被残忍拒绝。

以施今墨的脾气,这关门弟子要没有点厉害的本事,怎么能入他的法眼?

而且施今墨特意邀请各界人士来参加典礼,还搬出了江北第一针这种大人物主持,可见他对这徒弟的重视和喜爱,更是要借此将这徒弟推到大众的眼前。

如今站在这里,前来的客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施今墨这徒弟,绝对是前途无量。

就凭着施今墨的医术,就算是个一堆烂泥,恐怕都能够教出个花来。

台下,金随缘早换上了一套黑色大褂,他听到莫云开叫他,吸了口气,便昂首挺胸走上台来。

众人望去,年轻人俊朗坚毅,高大的身板,宽厚的肩膀,穿着一身黑色大褂,虎虎生风,仿佛从画中走出的一个少年高手,唯独那个光头造型让人有点欣赏不来。

帅气,阳光,一表人才。

金随缘一出现,底下人心里纷纷夸奖起来了。

好在金随缘已经不是第一次站在这么多人面前,少了几分青涩和内敛,多了几分成熟和自信,看着台下几百号人都带着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盯着他,他没有回避,也没有因此骄傲和得意。

今天是他的拜师礼,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他从小生活在少林寺,是少林寺的方丈将他养大成人,所以他比一般人更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也更珍惜这份不同于父子亲情,却又胜似亲情的感觉。

师父疼他,照顾他,帮助他。

这是道德,是崇高,是比山还要深沉的爱!

而今天,他即将有人生第二位师父。

金随缘微微握住了拳头,波澜不惊的心轻轻跳动,他很紧张,也很兴奋,又莫名的平和,各种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他的眼神变了,变得坚决,变得果断,就像一团火焰里猛地涌出了火花。

这种细微的变化,旁人察觉不到,可施今墨却看得清清楚楚,不只是他,台上的莫云开同样心生惊异:“临场悟道?施大哥这徒弟还真点不得了啊!”

施今墨微微点头,示意莫云开稍等片刻,不要打扰金随缘悟道,莫云开自然懂得其中道理,这悟道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没人知道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如今金随缘沉浸在这种心境中,显然是在明悟什么,一旦打断了,心境一破,就再找不到那种虚无缥缈的感觉了。

金随缘犹如隔绝了外界的干扰和吵闹,一心扑在悟道上,一盏茶的功夫方才清醒过来,对着莫云开和施今墨点点头。

“一敬天地,二敬祖师,三敬先辈。”莫云开开口道。

台前早摆上了一个祭坛,施今墨行步到祭坛前,点了三炷香,对天地一拜,对古代中医圣手们一拜,最后双膝下跪,对着施家列祖列宗行扣首礼。

“列祖列宗在上,施家第八代传人今破例收一徒,徒名金随缘,特上香祈求先辈保佑,让随缘替我延续施家的医道,造福万民。”

现场从拜师仪式典礼开始就变得异常安静,这可是拜师仪式,在医学界,谁要是破坏了人家的拜师仪式,这个仇无异于杀父夺妻不共戴天的血仇,所以在拜师仪式上绝对不能出声,只能静静的看着。

等到施今墨叩首完毕,一旁的莫云开微微清了清嗓子,高声喊道:“现在我宣布,穴医施今墨的收徒仪式现在正式开始!”

施今墨落座,双眼看着台上的金随缘。

“弟子金随缘今拜穴医为师,当念重道,行徒份,循古礼,视师如父,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金随缘跪在地上,巨大的力道撞得木台左右摇晃,然后朝着施今墨隔了三个响头。

今日不同往日,说磕头,其实就是弯了下腰,头一般不会着地,但金随缘一向不来虚的,说磕三个响头,就真的磕头。

“咚咚咚”

三声响,磕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丝毫不作假的。

寻常人要这么用力磕头,不说得脑震荡了,怎么的也要晕好一会儿,看金随缘,仅仅是脑门留下了一道红印子,还有一丝鲜血渗透出来。

不过金随缘并不在意,磕头贵在诚心,所以这三个响头他没有运气护体,因为施今墨是他的师父,理当受他的跪拜礼。

第一百五十五章 请帖

书房里,幽香袅袅,笔墨陈列,施今墨独站案前,挥斥方遒,书万里江河。

片刻,门外传来轻叩声。

“进来吧!

金随缘步入房中,见他正专注书法,也不敢打扰,只好待在一旁。

最后一笔抹开,施今墨收敛的气势如舒开的积云,朝着四方荡开。

香炉中的淡烟一分为二,仿佛被一面镜子隔开,霎时又续接上,一青如柱,入鼻纯香。

“好浑厚的势。”

金随缘心中讶异,武者修为到了一个高度,仅释放气息,就能震慑敌人于无形。

而势更是在气之上,那是一种心灵的压迫,万物对其的敬畏,就好比一座高山,它屹立巍峨,终年高耸,只要存在,就能让人感觉那般高大,雄伟,无可比拟,更别论翻越了。

施今墨只动笔,这股势就比江海广阔深沉,若真动起手来,那将会是何等光景?

闻着那沁人心脾的淡香,金随缘道:“前辈,你找我?”

“过来看看。”施今墨淡淡道。

金随缘点点头,走到案前,定睛一瞧,宣纸上“玄天”二字跃如眼帘。

要知道,近年来施今墨一直住在京南和燕京两地,除了日常行医之外,几乎不在人前露面,在家专研艺道,琴棋书画,无一不精。

而唯独书法是其最爱,造诣最高,所用之物必是稀世珍品。

这青花端砚如波面微尘,像轻纱,似水藻,秋之无形,沈入水中,墨迹较之其他名砚来的淡泊。

可这副字笔锋犀利,浓墨重彩,抛开世俗凡尘,仿佛倾注了全身的气力,将心神融合一处。

那种大气磅礴,却又玄奥清幽的妙态,如同一条沉睡已久的卧龙,在深山峡谷中苏醒,乘风破云,遨游苍穹,万物众生都要在其俾睨中,畏然臣服。

“这字怎么样?”施今墨笑问道。

心头似被一股烈火包围,金随缘只觉血液隐隐沸腾,灵魂不住发颤,半响后,方才摇头叹道:“玄以妙法,势比天高,前辈的境界实在令晚辈折服。”

施今墨笑骂道:“臭小子,怎么还拍起马屁来了!”

“是前辈你的书法太精湛,我实在无法参透。”金随缘有些难为情。

从案前出来,施今墨站在门边,笑道:“随缘,你可知道这玄天二字是什么意思?”

金随缘摸摸脑袋,吃东西他在行,可要说到什么江湖秘事,怕是十个自己都抵不过一个施今墨。

施今墨自顾自道:“玄天在古代代表着北方,也代表了一个门派,玄天宗。”

“据传千年前,正值宋辽金三国混战之际,有一姜氏族人从塞外迁入中原,结果因战乱,生者不过百人,偏巧,这一族出了一个神童,从小精研武学,竟在战乱中斩杀了辽军阵前大将,令宋军元帅大为震惊,收他作了义子。”

施今墨笑了笑:“十年间,那人武道修为臻于化境,在大战中连连斩杀敌人首级,被封为骠骑将军,风头之劲,就连后世名将岳飞都比之不上,可万事万物,都是物极必反,当年大宋皇帝昏庸,不愿挑起与金辽大战,就下令从潼关撤军,那人索性辞官不做,远涉江湖,开宗立派,号为玄天,北方一线,称王称尊!”

“号令玄天,北方至尊”

施今墨的话很平淡,就像在说一件往事,可在金随缘听来,绝对是振聋发聩,甚至生出膜拜之情。

“只可惜这人性子如风,终年云游四海,根本无心打理门派事务,以至于他死后,门派分崩离析,再无鼎盛之机!”施今墨说到此处,也是面露惋惜。

想到千年前,那白衣男子站在武道巅峰,指点江山,号令群雄的画面,那是何等雄壮气概?

故事很短,金随缘却听的很认真,摇头道:“前辈,那人要真像你说的那样,倒不失为一个洒脱的人,”

“呵呵,世人只知追名逐利,却少有能跳出这个圈子的人!”施今墨赞赏笑道。

“实话实说而已。”金随缘咧咧嘴。

“其实找你来,并不是想和你谈江湖往事,而是为的另一件事。”施今墨笑道:“我算过了,初五那天北斗凌日,武魁拔筹,所以我打算当天举行拜师大典。”

“初五?”金随缘愣了一下:“不就是三天后?”

“拜师这事不得耽搁,何况请帖已经发出去了,到时候,江湖上有点名望的人,为师都是尽力请来,一定要办的风风光光,让别人都瞧瞧,我施今墨收了个了不起的徒弟。”施今墨摸着胡子大笑道。

“前辈,我一个刚下山的小和尚,办的那么隆重,我怕会丢了您老的面子!”金随缘尴尬道。

“放心,做我施今墨的徒弟,谁都不敢小觑你,再说论修为,你在年青一代中也算出类拔萃,真要有人敢挑场子,你只管动手,不用留情。”

施今墨在江湖上颇有地位,再加上一个神医的名头,除了八大门派和一些不出世的老妖怪之外,哪个人敢当面触他的霉头,那不是找死么?

“知道了前辈。”

金随缘从来不计较什么虚名,他愿意拜施今墨为师,并不是看重了施今墨的身份,只是单纯的觉得两人意气相投,所以从心底下,他有点排斥所谓的拜师礼。

不过江湖规矩,讲究师承道统,施今墨肯广发帖,宴请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来参加拜师礼,足见他对金随缘的重视和满意。

“很好,这三天你要没事,就待在别墅里,我让裁缝替你打量一套武服,另外你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尽管说。”施今墨越看越觉得金随缘顺眼,想想,要是自家外孙女能和这小子在一起,岂不是又多了一桩美事。

“对了,随缘,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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