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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赶尸人》


正文卷 第1章:落花洞女

我叫了陈烦,是一名赶尸人。

在踏上这一行之前,我与大多数的同龄人一样,正在面临高考,每日里都是无休无止的学习,复习,考试。考试过后接着学习,复习,考试……晚自习都因此被延长到了晚上十点钟!

9月12号10点下晚自习,我抱着英语书往回走,在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就看到一群花枝招展的男女吹吹打打地向着我走来。

他们抬着一块巨大的门板状的东西,门板上坐着一名女子,女子一身大红嫁衣,嘴里衔着一根白兰花,说实话,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子,一头长发细致乌黑,像瀑布一样垂在肩膀上,一张再标准不过的古典瓜子脸,眉目如画,如果硬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眼神冷了一些!

这么漂亮的女子,不知道是嫁给谁呢,如果嫁给我就好了!我嘀咕道。

那女子像是听到了我的话,眼眸之中,出现了一抹诡异的笑容。这让我的心莫明一跳,我当时的位置与嫁女离了十多米的样子,别说是十多米,就是站在身边,那么嘈杂的环境里,她也听不到才是!

我将心中的疑惑告诉了母亲,母亲拧着我的耳朵骂道:“你这死孩子,你闯了大祸了知道不知道?那是落花洞女!”

在母亲的述叙中,我知道了落花洞女的来历,岑城四面是山,山中有洞,一共是七七四十九个山洞,每一个山洞都会有一名洞神,这洞神的名字就叫做落花洞女!

被选中的女子,会变得比平时娇艳,身体里发出馨人的清香。她每天不停地抹桌擦椅洒扫厅堂,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就像是一名待嫁女子一样。

如此三天之后就会死去。

落花洞女死后,他的亲人会将白兰花放在她的嘴里,突然抬着她的身体绕着四十九个洞转,白兰花在哪里掉下,就将她送进哪个洞。

也就是说,我刚才遇到的落花洞女,早已经死了!

死人对着我笑了?

从来不信鬼鬼神神的我想到这里,就感觉身体发冷,抓住母亲的手惊恐地道:“妈,怎么办,怎么办啊?”

母亲见我害怕,安抚道:“烦啦别怕,有妈在呢!你在家里等我,我去找盘大娘来!”我不肯,非要跟着老妈去。

盘大娘就住在我们隔壁,是个算命的,岑城算命的与别处一样,另处是排八字,岑城是烧蛋,看蛋的裂纹算命,

进到屋里,老妈将我的事情一说,盘大娘的脸便沉了下来,她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我说道:“你这是对落花洞女,她肯定不会善罢干休的!”

我和老妈都吓傻了,老妈看着脸色苍白的我,突然跪了下来,哀求道:“大娘,乡里乡亲的,求求你救救烦啦啊,我们一家永远记住你的恩情!”

盘大妈垂下眼皮道:“不是我不救烦啦,这个事情,要看缘份的!”说着冲里屋叫道:“老头子!出来烧蛋!”

门帘挑开,盘大爷从里屋走了出来,他的手里捧着一只奇怪的罐子,盘大爷从来不说话,让人疑心他是一个哑巴,这一次,他却开口说话了:“老婆子,真的在趟这淌浑水吗?”

盘大娘神情肃穆地说道:“小陈一家不错,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家断了后,烧蛋!”

盘大爷不说话了,从身后的神龛上取下一只蛋,放进了罐子里,将罐子架在火上烤,不一会儿,便传来了熟鸡蛋的清香味。

盘大娘打开罐子,取出鸡蛋,在水里冷却了一下,便开始剥鸡蛋,我有些疑惑,我见过盘大娘烧蛋算命,都是看蛋的裂纹算命的,从来没有剥过鸡蛋。

像是看到了我脸上的疑惑,盘大娘说道:“今天这事,最关键的地方是看那新娘有没有在你身上留下印记,如果没有留下,以我的本事,应该能够护住你!”

又说道:“烦啦,赶紧将上衣脱了!”

我将衣服脱下,露出了光膀子,我和身上,出现了许多的小肉粒,这就是俗称的鸡皮疙瘩,一半是冷的,一半是吓的。

盘大娘手握鸡蛋,在我的身上上上下下地滚起来,滚了一会儿,鸡蛋便有些发黑了。

我妈在一旁责怪道:“你这孩子,到底多少天没有洗澡啦!”

我正要辩解,盘大娘说道:“陈妹啊,你错怪烦啦了,这不是脏,而是邪气!”

我妈惊问道:“要紧么?”

盘大娘却不说话了,熟鸡蛋在我身上来来回回滚了几圈,取来看时,一跤跌坐在了椅子里。

鸡蛋上面,印着一张鬼脸,就像是变脸戏里的面具一样,瞪着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看着我们。

盘大娘喃喃地说道:“坏了,坏了!是鬼面邪!”

“鬼面邪?”我妈颤声问。

盘大娘想了想说道:“……也就是说,落花洞女在烦啦身上做了记号,有了这个记号,不论烦啦身在哪里,她都能够找来!”

而鬼脸邪,是诸多邪气之中最严重的一种,是不死不休的意思!

“那怎么办啊!”我妈吓得哭起来。

我本来也很害怕,但是见我妈一哭,反而不那么害怕了,安慰老妈道:“妈,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看开一些吧!”

“屁大点孩子,生生死死是你说的么?”我妈打了我一耳光,拉着我跪在了盘大娘盘大爷的面前哭求道:“求求你们救救我家烦了吗?”

“我也想!”盘大娘难过地说:“可是我们没有办法啊!”

“不,你们一定有办法的!”老妈不肯放弃。

我妈与盘大娘正相持着呢,门外的月光突然黯了一下,盘大娘扒到窗前往外看,我和我妈也赶紧扒到了窗前,顺着她的目光往外望去:门外的小道上,出现了一道黑乎乎的人影,看不出是人是鬼,正向着我家走去。

也正因为那人影的出现,空气似乎都冷了几分!

盘大娘颤声说道:“来了!”

“谁来了?”

“落花洞女”

我睁大眼睛去看,却被盘大娘拉了回来:“烦啦,别看了,你再多看几眼,他能直接找来这里!”

老妈捂着胸口道:“他,他已经走到咱家门口了!”

盘大娘将我老妈也拉了回来:“你也别看了!”

咣咣咣,响起了敲门的声音,是那东西在敲我这家的房门,敲了没有多久,门就开了。

老妈一脸惊恐地看着盘大娘道:“我出来的时候,明明将门锁了的!”

盘大娘说道:“这个叫做鬼敲门,每敲一下,门锁就会脱落一分,直到将门锁敲落!”

正文卷 第2章:鬼敲门

“这么说来,它已经进了咱家?”

“是!”

想像着那家伙在黑暗中楼上楼下寻找我的样子,我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盘大娘,落花洞女……会找来这里吗?”

“应该会”盘大娘将耳朵附在门上,听了一阵,看向盘大爷说道:“老头子,将咱们腌菜的大坛子给拿来!”

盘老爷子走进了里屋,不一会儿就出来了,他的肩膀上扛着一只巨大的坛子,放在了房间的中央。

盘大娘走上前,将坛子里的腌菜都掏了出来,看着我道:“烦啦,时间很紧,快爬进去!”

我一楞,这是要将我腌起来吗?

我还在迟疑呢,老妈就将我推上了前去,说道:“赶紧按盘大娘说得做!”我四肢并用,爬进了坛子里,在这边,有一种说法,将人塞进坛子里,能够躲避鬼邪的追踪。

我一直当笑话听来着,没想到今天自己被塞坛子了,坛子虽然很大,但我可是一个大活人呢,倦在一起,勉勉强强塞进去了,在盖上盖子的时候,盘大娘沉声说道:“烦啦,我跟你说,呆会儿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不要理会,知道吗?”

我连连点头

坛子盖上了,随着最后一点光亮的消失,我陷入了完全的黑暗之中。老妈,盘大娘,盘大爷三人合力,将坛子抬去了里屋,腌水晃荡之中,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被腌了的大白萝卜一样。连空气,都咸得让人受不了。

我不知道我被放置在了哪里,也许是墙角,也许是床底下,也许是柜子里,不管怎么样,坛子总算不再晃动了。我一动不敢动,懵懵地看着坛口。

不知道过了多久,蓦地想起咚咚咚地三声响,因为太过突然,差点将我的心脏吓得从喉咙里跳出来,我捂住胸口,将耳朵同贴在了坛壁上。

咚咚咚,是敲门声。

吱呀一声,门开了,就仿佛屋人有人打开了门闩一样。跟着碰碰碰地一阵乱响,像是有人在砸东西,又像是用铁器刮玻璃,其间还夹杂着愤怒的嘶喊

接着,我就听到了咯吱咯吱的声音,就像是有人踩着满是泥水的鞋在走路一样,声音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有一个瞬间,仿佛就响在我的耳边,我都闻到了泥水混合着腐烂脚趾的恶臭味了。

不过好在不一会儿,那脚步声又远去了。

看那东西的架势,是将整幢楼都找了一个遍啊!我藏在坛子里,我妈,盘大娘盘大爷藏在哪里呢?要是被那东西找到会怎么样?

我不敢往下想。

在心里安慰自己道:“盘大娘那么厉害,她一定有本事保全自己和我妈的!”

就在这时候,盘大娘慌乱的声音响了起来:“烦啦,落花洞女找不到你,已经将你妈抓走了,你赶紧去追!”

我的脑袋翁地一声,就要顶开坛盖出来,才伸出手,突然间想起一事,如果我妈被落花洞女抓走了,以盘大娘的性子,早就追出去了才是,怎么还有工夫与打招呼呢?

我想起了盘大娘跟我说过的话: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理会!

虽然如此,我的心里还是很担心,伸出了手缩回来,缩回来之后又伸出去。

盘大娘叫了两声,有些气恼了:“烦啦,你妈一把屎一把尿将你拉扯这么大,你怎么这么没良心啊,你妈就要被落花洞女害死了,你还躲在这里不吭声!……”

如果说盘大娘第一次开口让我差点信以为真的话,第二声,第三声又让我恢复了理智,原因很简单,如果真是盘大娘的话,有这说话的工夫,早将我从坛子里拉出来了!

之所以不这么做,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在哪儿!

想明白了一这点,我更加不敢动了。

盘大娘喝斥了几句,见没有效果,便沉寂了下去,接着,我妈的声音响了起来:“烦啦,刚才是盘大娘跟你开玩笑呢,落花洞女已经走了,快回来吧!”

开你大爷的玩笑!我在心中骂道:你以为老子和你一样弱智呢!

过了一会儿,我妈的声音消失了,一个冰寒澈骨的声音响了起来:“陈烦,你再不出来,我就要放火烧屋了!”

接着就响起噼噼叭叭的声音,像是房子都被点燃了,噼噼叭叭的声响越来越密集,像是火烧得越来越大,将整幢房子都裹在了其中,我的心如死灰,心想这下惨了,哥们就要被熬成瓦罐汤了!

这么想时,感觉脚下的腌水都沸腾了起来。

而我的意识也越来越模糊……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有光线透进来,我隐隐听到老妈的声音:“盘大爷,快过来搭把手,烦拉背过气去了……”

正文卷 第3章:第一单赶尸活

我被抬出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都弥漫着腌菜的味道。

这时候如果如果切下我的一根手指头,都能就着下两碗饭了。

老妈一边垂泪一边帮我换衣服,盘大爷则去厨房了。

我抬头看看自己,还好,除了被腌水泡得发白的皮肤,并没有被焖成瓦罐汤,房子也还好好的。我所听说燃烧的声音是盘大爷在熬姜汤。

窗外有阳光透进来,让我有一种从永夜回到光明的感觉。

我伸手为老妈拭去泪水:“妈,你就别哭了”

谁知道这一拭,老妈哭得更厉害了,上气不接下气的,我楞了一会儿总算回过味来了,是我手上的腌水给辣的。

这时候,盘大爷端着姜汤来到床前道:“烦啦,赶紧将姜汤喝了吧,驱驱身上的寒气!”

我接过姜汤,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盘大爷问起我在坛中的经历,我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听完之后,盘大爷心有余悸地道:“烦啦,你在那样危难的时刻还能冷静思考,是干这行的材料!”

我当时心慌意乱的,也没有深想盘大爷所说的“干这行的材料”是什么意思。

我的目光在房间里扫了一圈,问道:“盘大娘呢?”

我妈紧紧地抓住我的手道:“烦啦,我跟你说,你以后无论身在何方,无论身在何地,你都不能忘了盘大娘的恩情!”

见老妈一脸的凝重,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盘大娘,盘大娘她死了?”

“扑!”盘大爷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斥道:“你这孩子,说什么呢?你盘大娘受了伤,在时间休息呢!”

我看着盘大爷说道:“我想看看盘大娘!”

盘大爷摆手道:“不必了,你盘大娘心魂被伤,此时最受不得的,就是被打挠!”

我哦了一声,眼巴巴地看着盘大爷:“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吗?”

盘大爷摇头道:“不,你只是躲过了第一晚……”

我的心里一凉,妈的,第一晚就差点闷死在坛子里,接下来的无数个晚上要怎么过啊?

盘大爷像是看透了我的想法:“想要活命也行,但有一条,你的前程恐怕要耽误了……”

老妈想都不想地说道:“大爷,只要能让烦啦活下去就好,其它的都不重要了!”

我倒没有想到,我竟用如此奇葩的方式摆脱高考了高考……

盘大爷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来,递给我:“你沾染了鬼面邪,这邪气很难拨除,我和你盘大娘都没有办法,因此,得找到一个地方掩藏它,我介绍你去地的地方,能暂时遮掩你身上的邪气,至于以后,就看缘份了!”

我以为盘大爷介绍我去的地方是道观或者是庙宇,到不济土地庙也行,万没想到的是,盘大爷让我去的地方是义庄。义庄这个词儿我在很多鬼片里都见到过,别说进门,站在门口都腿肚子转筋。

不过细想想也能明白过来,我虽然不知道鬼面邪是什么鬼东西,但总归是极阴的东西,而义庄就更加阴了,用义庄的阴,掩盖鬼面邪的阴,就像是用更多的臭味去掩盖臭味,理论上是行得通的!

看着眼前阴森森的庄园,我很想掉头就走,思虑了很久还是觉得活命更加重要一些,推开虚掩的门,大着胆子走了进去。

黑暗中,一个清冷的声音问道:“你找谁啊?”

“我找!”我翻出信封看了看说道:“我找皮——穷德!”

“是皮宏德吧!”黑暗中一名女子走了出来,她身姿高佻,瓜子脸,长得与范冰冰有几分相似,目光比范冰冰还冷,见到我,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你找那老东西干嘛?”

我将介绍信递了过去。

女子撕开信封,看了一眼道:“你要找的皮宏德被仇家追杀,出去躲难去了,现在的义庄,就我一个,我叫陈柔!”

我赶紧叫道:“柔姐你好!”

陈柔是义庄的化妆师!也可以理解为殡仪馆的死尸化妆尸,两者的性质差不多,区别在于,殡仪馆化妆师为尸体化妆是给亲人看的,而义庄的尸体化妆是给路人看的。

陈柔看完书信,扔给我一本书道:“这是皮老头花了十年工夫写的《赶尸纪要》,准备传之后世的,谁知道写成十年,连一个徒弟都没有收到……便宜你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晚上帮化妆师陈柔翻晒颜料——所有为尸体化妆的胭脂粉黛,都是她自制的,白天密封在箱子里,只有晚上才拿出来翻晒。

白天则翻看挂名师父皮穷,哦是皮宏德的《赶尸纪要》,我也这才知道,赶尸一门,也并不是想进就能进的,其中有两项入门考验,必须通过了才能入门,其一,在日当正午的时候,抬头看太阳转圈,三五分钟之后,还能够正确判断自己方位的及格,众所周知,赶尸是晚上进行的,如果是路盲,不仅不能将尸体赶到目的地,甚至还有可能害死自己。

其二,师父会在乱葬岗其中一座坟上摆一片梧桐叶,子夜时分将梧桐叶从乱葬岗带回来算及格,这个是炼门徒的胆量,不过,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上九流,还是下九流,都没落了,赶尸人收不到徒弟,于是只好一切从简!

这个从简就是,只要你愿意入门就收。

在这期间,我往家里打了个电话,盘大娘已经好了,老妈也还好,一切都步入正轨了,老妈让我好好呆在义庄,等待机缘,因为盘大娘说过,我是个有福缘的人,事到绝境必有转机,这次也不会例外!

我心说希望如此了。

义庄里虽然没有放尸体,但是那阴冷的气息总是挥之不去,我试图与陈柔说话解心宽,陈柔却像是每天说话都限量的,说了那么多时,便不再说了,你要缠着她,她一个眼神,能让你瞬间从头顶冷到脚尖,有时候我都怀疑,这么冷的姑娘,到底还是不是人!

第五天晚上,陈柔在大厅里喊我:“烦啦,收拾一下,今天有活儿!”

我从房间里出来,扒着栏杆问道:“活?什么活?”

陈柔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义庄里,还能有什么活啊,当然是死人活了!”

“可是……我什么都不懂啊!”

陈柔不为所动,将一个帆布包扔在地上道:“凡事都是从不会到会的,这是你师父的旧家伙事儿,背上跟我走吧!”

正文卷 第4章:尸体动了

我走下楼来,背上帆布包,跟在了陈柔的后面,一边往前走一边说道:“柔姐,我是新手,呆会儿如果有什么操作不对的地方你多担待啊!”

陈柔没有说话。

走了一阵,我忍不住又说道:“我说柔姐啊,现在交通工具这么发达,只要肯花钱,将尸体送到喜玛拉雅山,送到月球都行啊,怎么还有人请赶尸人呢?”

陈柔看着沉沉的黑夜道:“等到了地方,你自然就知道了!”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出现在了城南小区的一栋楼房前。

陈柔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道:“我们到了!”

不一会儿,侧门打开,一名中年矮胖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向我们招手道:“这边!”见陈柔没反应,声音提高了几分:“这边啊!”

我正要过去,被陈柔拉住了,她一脸严肃地看着我说道:“烦啦你给我记好了,别人可以看不起我们,但是我们不能看不起自己,赶尸人要么不进门,进门只走正门!”

陈柔的声音是说给我听的,同时也是说给那矮胖子听的,矮胖子微一迟疑,走了过来道:“两位师父,实在是不好意思啊,屋里正闹得不可开交呢,怕你们见了笑话,所以就……两位请跟我来吧……”

我们走到近前时就听到了院子里的吵闹声,没头没尾地也听不清楚什么,只是觉得闹腾得厉害。好像有八百只鸭子同时呱呱呱的。

矮胖子将我们领进门之后,我们才明白过来,敢情是一群人嚷嚷着要将一具蒙着白布的尸体抬上车呢!我心说都车接车送了还要我们干嘛啊!

偷眼观瞧陈柔,她倒是镇定得很,一脸的云淡风轻。

矮胖子附在我的耳边说道:“过世的女孩是我老婆那边的侄女,名叫关怡,跳楼死的,就在昨天,死状可惨了,脑袋先着的地,就像是将一个大西瓜从五楼扔下,叭……”矮胖子特意加重了像声词“一声落在水泥地上,如果不是被人发现得早,脑子都被狗给叼走了……”

矮胖子说到这里顿了顿,扫了我和陈柔一眼,这才接着往下说!关怡是家里的独女,出事的当晚,她的父母就从邻市赶过来了,准备等到警察那边定性之后,就将尸体拉回家安葬。

今天上午的时候,一切都妥当了,矮胖子就找了车来拉尸体,岑城与关城也就是五十里的样子,坐出租车最多一百块,司机却要价两千,

矮胖子一通杀价,杀到了一千五,再低司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了,只好就此做罢!事情到这里还算是正常的,接下来,接连出了两件诡异的事情。

首先,关怡的同学们来看关怡,全班都来了,这些男孩女孩才走到大厅前,突然刮起一阵阴风,放在案台上的一叠冥纸掉下了十多片,正好糊住了关怡的脸,怎么揭都揭不下来。

脸糊冥钱算是怎么一回事啊!

还是关怡的妈妈比较了解自己的女儿,说是自己的女儿不愿意同学们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于是,矮胖子的老婆,也就是关怡的姑妈,找了一块白布将关怡的尸体整个盖了起来,再去揭冥钱,果然就能够揭起来了,将被血浸透的冥钱收到一边,矮胖子便招呼同学们来见关怡最后一面。

说是见最后一面。但是谁都没有见着,都是隔着白布,说了几句祝福的话语便离去了。

眼看着已经是傍晚了,关怡爸妈便招呼人将尸体抬上车,谁成想,关怡的尸体就像有万斤重,无论多少人,无论费多大的劲,就是抬不动。

这一下,惹急了关怡在岑城做保安队长的表哥,一个电话,就叫来了二十多名粗壮汉子,大家喊着口号一起用力,也没有将关怡抬起来。

矮胖子感觉有些不对劲,这才给义庄打电话,让我们过来看看!

“咳哟,一,二,三……”一名粗壮的男子喊道:“哥几个,都搭把力啊,别让左邻右舍地看了笑话,都给我用力,驴蛋,你是女人吗?使劲?”

二十多名壮汉,挤在一起将担架都围了一圈了,别说是一个女学生,就是两头牛,也该抬起来了,可是,这女学生看起来比两头牛还重,简直就是一头大象。

我一开始还以为他们是装的呢,跟大家逗个乐子,转念一响,这都死人了,人家父母都哭得背过气去了,还逗毛的乐子啊,!再看这群大汉,一个个满头大汗,可不像是装出来的!

我嘀咕道:“柔姐,都说死沉死沉的,可也没有这么个沉法吧!”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现在知道为什么要赶尸匠了吧!”

二十多名壮汉用了一通力,都泄气地坐到了地上,丧气地向保安队长说道:“勇哥,不是兄弟们不卖力,实在是抬不起来啊!”

关怡母亲跪在了担架前,哀哀哭道:“女儿啊,我的苦命的女儿啊,你就跟你妈回家吧,好不?”

正闹得不可开交呢,矮胖子走上前道:“静一静,大家都静一静啊,都听我说,常言说得好,事出反常,必有缘故,我们大家都是凡眼凡胎,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我请来了两位师父,让他们来帮忙!”说着指向了我们这边,大家的目光,都随着她向这边看了过来,陈柔将我往前一推道:“看你的了!”

什么叫看我的,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啊!我心中慌乱,不过这时候已经被推到了人前,我只能硬着头皮上前,向关怡的父母拱了拱手说道:“叔叔阿姨,节哀啊!”

关怡的母亲疑惑地看着我说道:“小师父,你真的能将我女儿搬上车?”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我试试哈!”我从随身的帆布包里取出一只小盒子,盒子里装的是朱砂,我用指甲抠了一些,往关怡的鼻孔堵去,《赶尸纪要》里面说,口耳鼻是三魂七魄出入之所,因此,在赶尸之前必须将口耳鼻封起来!

在靠近关怡那仍有黑血渗出的鼻子时,我的手抖得厉害,真想将家伙事儿一扔,大叫一声“老子不干了”就此离开,但是,我又忍住了,我虽然胆小,但是骨子里有一股犟劲儿,既然已经开始了,就往下干吧,至于能不起尸?老子尽力,你随意!

我像是抽风一样,费了老大的工夫,总算将关怡的口眼鼻给堵上了,接下来便是最关键的一步:起尸!我脱下关怡的鞋子,袜子,在她的脚心点了两点朱砂,这个叫做引路砂,只有点了引路砂,才能起尸,然后抖抖索索地从包里找出起尸铃,举过胸前,用力一晃道:“起!”

尸体顿时颤动起来,这种颤抖,就像是人临死前的抽搐,与之不同的是,临死前的抽搐是越来越弱,而关怡的尸颤,却是越来越强。

“动了动了!”有人惊呼着往后退去。

正文卷 第5章:吓出心脏病

不仅是关怡的亲友,我也吓了一大跳,我虽然见过皮老头赶尸,但那只是眼见,真落到我头上,我仍旧是又惊又怕,悄悄的往后移了步。生怕她会将电影里的僵尸一样,突然暴起伤人。

大家都后退,关怡的母亲却扑了上来,又哭又笑:“女儿,你没死?你活过来了吗?太好了,可将妈给担心死了!呜呜呜……”

脑浆子都摔出来了,没死就怪了!

关怡母亲这个状态,在神经学中叫做选择性遗忘!

陈柔冰冷的声音响起:“快将死者的妈妈按住!”

但是已经迟了,关怡的母亲已经扑到了关怡的身上,关怡突然开了眼睛并且坐了起来,双手一合,掐住了她母亲的脖子“惊尸了!”

我擦,我的点真够背的,第一次做事,就惊尸了,我嘶声叫道:“爷们儿,快上啊,赶紧将关怡的手扳开,不然的话,阿姨就没了!”

我喊的嗓子都哑了,可是除了关怡的父亲和表哥,没有人上来帮忙,我赶紧扑上前,陈柔也过来帮忙,四五个人费了好大的力气,总算将关怡的手给扳开了,这时候再看关怡母亲,脖子上十个乌黑的手指印十分清晰,看着她坐在地上干呕,我心想得亏是亲娘,要是陌生人,只这一下,恐怕早就没救了!

这边厢救下关怡的母亲,那边关怡又躺下了,摇了几回起尸铃都没有作用,我咬咬牙,就将打尸鞭给拿出来了,虚空一抽,喝道:“起!”

这一下果然有效,打尸鞭在空中发出啪地一声响,关怡应声而起,直挺挺地站在了担架上,我心说赶紧人和尸体一样啊,都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货色,都怕打,又一挥鞭,关怡便从担架上跳了下来。

陈柔见我在赶尸了,冲矮胖子叫道:“还愣着干嘛啊,赶紧架木板啊!”

矮胖子叫了几个人,将门板卸下,在车厢和地面之间铺了一道斜坡,我则引着关怡往斜坡上而去,心说关怡妹子,相识是缘,给点面子啊,赶紧上坡来吧!

我爬上门板,进了车厢,关怡还算是给面子,跟在我后面进了车厢。我的心里松了一口气,从他的身边绕过,跳下车道:“关门,关门,赶紧关门!”

等到车厢门关上了,我才发觉双腿软得厉害,如果不是陈柔扶着,此时恐怕早已经瘫倒在地了,我对关怡父母说道:“到地头了记得将口耳鼻连同脚底板的朱砂抠掉,其它就没有什么了,你们赶紧走吧!”

车子开走之后,矮胖子走了地过来,递给我们一个红包,说了一长串感谢的话语,我拆开了红包,里面有一千块钱,这着实让我惊喜了一阵,前前后后不到一个钟,就挣了这么多钱,看来致富有望呢!

还没捂热乎呢,钱就被陈柔拿去了,她数了三百块钱给我道:“这是你的!”

我忍不住说道:“柔姐,你也太黑了吧,活全是我干的,你分一半差不多了吧,拿去三分之二,说不过去啊!”

陈柔的声音一如即往的冷:“皮老头在,我收一半,你是新人,我给你留下三分之一已经算是很照顾你了!”我还要再争辩,她却不回话了。

我心里腹诽道:“陈柔陈柔,你不如叫陈钱好了!一个女孩子,要那么多钱干嘛啊,包养小白脸吗?”后来我来知道,陈柔之所以将钱看得那么重,是有原因的!至于什么原因,容后再说

月光下,我们沿着林间小道往回走,走了没有多远,就听到有人叫我们:“两位小师父,等一等,等一等啊!”

我回头一看,刚好被一只手电光照着,差点将眼睛都给晃瞎了,要不是看在那矮胖子刚才给我们发了一千块钱,我都想要骂娘了。

“等一等,等一等!”矮胖子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两位师父,出事了,出事了!”

我问道:“怎么了?”

矮胖子火急火燎地说道:“车子往前开出没多远,最多也就是一公里的样子,陷进了坑里,熄火了!”

我皱眉道:“车子坏了找修车师傅啊,我们是赶尸匠,又不是汽修工!”

矮胖子说道:“不是啊,修好了,但是就是爬不上坑,无论用多大的马力都不会,我都找了我们半个小区的人去帮忙,也抬不出来!”

这是有点诡异啊!我看向陈柔,陈柔想了想说道:“这个有点棘手,得赶尸!”

矮胖子问道:“赶尸?”

陈柔说道:“就是我们将关怡赶回关城去,化妆费加上赶尸费,一共是一万,你要是觉得行,我们这就回去,要是不行,你们自己想办法!”

矮胖子掏出手机道:“我打个电话啊!”对着电话讲了几句,说道:“妥了,我哥和嫂子答应了,只要你们能将关怡赶去关城,一万块,一分不少!”

我的小心肝扑腾扑腾地跳,一万块啊,即使分三分之一也有三千呢!这于一个才脱离贫穷学生队伍的我来说,绝对是一笔大款。

想着那么多钱,我都没那么害怕了!

从山上下来,路边上停着一辆三轮摩托车,我们座上摩托车,一路风驰电掣,来到了运尸车出事的地方,我拿手电筒一照,陷进沆的是车右后轮,那沆小的,我一只脚踏进去都能填平了,可就是这么怪,这么一个小的坑,运尸车将马力加到最大也无法冲过去!

我让司机打开车门,往里一看,关怡仍旧好好的站在车厢里,她站的位置,就是坑洼所在的位置,我回头看了陈柔一眼,陈柔说道:“将她背下来!”

我咬咬牙,将关怡背了起来,才一背上,一股寒意,顿时从我的后背透到了前胸,仿佛背的不是尸体,而是一块人形的冰块一样。

我将关怡背下了车,大着胆子对关怡的亲友说道“你们都回去吧,在关城等着就好,最多三天,我们就能够将关怡送来关城!”

有了前面的事情,关怡的父母对我们的本事深信不疑,抹着眼泪与关怡道别,那一声声悲怆的言语,听得我都忍不住的落泪。

好容易将关怡父母赶走了,陈柔在前面引路,我背着关怡在后,正走着呢,突然一双手从我的肩膀上垂下来,差点将我吓得心脏病都犯了。

正文卷 第6章:掐死他们……

仔细一看,这是关怡的手,此前一直垂在我的肩膀上,可能是晃荡得厉害了,这才会从我肩膀上垂下来,大拇指那长长的指甲正对着我的脖子,要是往前一刺,就能在我的脖子上开出一个洞来。

又走一阵,关怡的手慢慢地僵硬了,倒是不再晃动了,然后,我又感觉有人在我的脖子后面吹气,那冷风一直从背椎吹到了尾骨,我的腿肚子有些转筋,也不知道是真实的还是我的幻觉,吓得我都想一把将尸扔了跑回义庄去。我冲陈柔叫道:“柔姐,我走不动了!”陈柔回过头来,见我的腿像是筛糠一样,站都站不住了,说道:“那就休息一下吧!”

将关怡放在一块平石上,我和陈柔坐在了草丛里,我感觉我的小心脏扑腾扑腾地像是要从胸口跳出来了,陈柔递给我一瓶白酒道:“喝一点,压压寒气!”

我接过白酒,一气喝了半瓶多,就感觉一股热气从胃里散到了四肢百骸,头脑有些昏沉,不过没有那么害怕了,站起身,将关怡往肩膀上一扛说道:“柔姐,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走吧!”

柔姐给我喝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酒,后劲特别的大,我将关怡背回义庄之后,就站立不住了,恍恍惚惚中见柔姐一直盯着关怡看,那目光,就像是在看久别的情人一样。

我大着舌头问道:“柔姐,看什么呢?”

陈柔回了一句:“我在看要怎么为关怡化妆呢,你早点去睡吧!”

我点点头,摇摇晃晃地往住处走去,上了楼,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跌倒在地,一时间爬不起来,于是就干脆睡到了走廊里,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一阵冷风吹醒了,扶着栏杆站起,往大厅里望去,这一看,我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月光下,陈柔搂着关怡的肩膀,两人正在跳交谊舞中呢!

前三步,退两步,再转个身!

城市广场偶尔能看到的舞蹈,出现了这里,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身上,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我捂住嘴不敢出声,心说柔姐这是怎么了?恋尸僻?

直到第二天我才想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陈柔是一个尸体化妆师,她的化妆术很高明,几乎能将尸体恢复得与活着时一模一样。

她与尸体跳舞,是在欣赏自己的作品!

一张死人脸,即使画得再漂亮,又有什么可欣赏的呢?

我无法理解,不过也不打算揭穿她,我轻轻地打开房门,回房补觉去了。

早上起床,陈柔已经煮好早餐了,招呼我吃饭,在经过大厅的时候,我偷瞄了一眼关怡,她呆呆的站立在大厅中央,头上挽着复古的发髻,一道发箍将破碎的头颅箍了起来,娇好的脸正对着我,眉目如画,如果不是昨天见过她的死相,我都要怀疑眼前站的是活人还是死人了!

早上吃的是烙饼,吃完之后陈柔便回房去了,招呼我好好准备一下,今天晚上就得赶尸出门。

我吃完早饭去城里逛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睡了个午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陈柔在收拾东西,我也背上了皮老头的帆布包。

我一晃引尸铃,学着《赶尸纪要》里的解说叫道:“万里哦不,百里征途今起程,我带汝等回家乡!”往外走去。陈柔跟在了我的的后面。

见我看她,她冷冰冰地说道:“第一次出远门得有师父带,你师父不在了,只好我跟着了!”

我心里巴不得这么样呢,赶紧拍马屁道“我就知道,柔姐对我最好了!”

两人一尸趁着天黑往关城方向而去,行到坟前,就烧一堆纸线借道,路过村庄,就大喊“死尸赶路,生人回避”的话语,一路上倒也顺利。

凌晨五点的时候,我们在山中破庙里停了下来,反正一天是赶不到的,因此,我们准备在这里歇上一个白天,晚上再赶路。

走了一整晚,我们都很累了,说好我守门的,可是,才坐下来没有多久,我就靠着墙睡了地过来,不知道睡了多久,我被陈柔晃醒了。

陈柔看着我问道:“关怡呢?”

我指着门后道:“不是杵在这里的吗?”

陈柔神情古怪地说道:“不见了!”我把门拉开,那里只剩下了两只脚印,哪里还有关怡的影子?我看着陈柔道:“我见过偷手机,偷钱包,偷贵重饰品甚至是偷情,却从来没有见过偷尸体的!”

陈柔冷冷地看着我道:“关怡是自己走的!”

“自己走的?”这怎么可能!赶尸赶尸,不是赶着才能走的嘛?我想像着关怡离开时的样子,她轻轻地将门推开了一些,蹑手蹑脚地走了出来,看看我,又看看陈柔,心想我是要掐死他们呢,掐死他们呢还是掐死他们呢?想了想,算了,时间不早了,有掐死他们的时间,我还能赶二里地呢……

于是就走了。

我摊开双手道:“关怡走了,那咱们走办啊?”

陈柔说道:“你包里有罗盘,赶紧拿出来!”

罗盘能追踪阴气,《赶尸纪要》里面有说的,我赶紧取出罗盘,伸手一拨,罗盘便疯狂地转动起来,转了好一会儿,慢慢地停了下来,指针正指着来路。

“关怡回去了?”

陈柔背上背包道:“走吧!”

我们循着来路往回追去,追了没多久,天就亮了,在附近农家吃了早餐,继续往前追踪,最后在一间废弃的老房子里找到了的关怡。

她一路往回走,估计是因为天亮了,才躲来这里的,我扶着门框,指着站在瓦烁堆里的关怡气惴吁吁地说道:“我说姐们,不带这样的啊,我们一路脚底都磨出泡来,就是为了将你带回家乡,落叶归根,落叶归根你知道吗?你倒好,我们领着你走二十里路,你自己还返回去十里,怎么回事啊!”

关怡站立原地一动不动,就像是无声的抗议。

陈柔将我推到一边道:“烦啦,别白费唇舌了,有这工夫,还不如好好休息呢,昨天整晚才走不到二十里路,今晚恐怕要通宵赶路了!”

见我仍旧看着关怡道:“放心,大白天的,她走不了。”

我还是不放心,干脆就坐在了门槛上,心说关怡你除非从老子身上踩过去,否则的话,就别想离开。

正文卷 第7章:我叫你呢

我们是被山村里的野孩子用弹弓招呼醒的,这群屁孩子实在太讨厌了,就像是马蜂一样,扎人疼,想要报复他们时,他们又一窝蜂似地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叫道:“不知羞,不知羞……一个老光棍和两个小寡妇乱来一气!大家快来看啊!”

我老吗?我气得不要不要的,哪里老了,我哪里老了?

陈柔气得都想招呼关怡去对付他们,被我拦住了,一群野孩子,犯不着上纲上线的,陈柔的脾气其实没有那么大,之所以火冒三丈,是因为其中一颗弹丸打在她的脸上了。

让人惊奇的是,她被弹丸打中的地方,没有红,也没有肿,而是往里陷进去了一大块,色呈青紫,我正要细看呢,陈柔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地一拨头发,发丝垂下,正好遮住了那一块地方。

我正想开口问,就见陈柔看着我,冷冷地说道:“还楞着干嘛呀,赶紧往前走啊!”

我应了一声,一晃铃铛,招引着关怡往前走去,穿过村子,前面有两条路,一条得穿山越岭,另一条是公路,我看向陈柔问道:“柔姐,咱们走哪条?”

陈柔想了想,指着前面的公路说道:“时间紧迫,咱们还是走公路吧!”

这正合我意,公路平坦,虽然不见得比山路近,但是好走啊!反正大晚上的,也没有几个人,没有必要藏着掖着的。想到这里,我一晃引尸铃,嘴里哼道:“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哟,往前走莫回呀头……”

陈柔白了我一眼,似乎在责怪我太轻浮,但是并没有说出口。

我心说我这哪是轻浮啊,我在给自己壮胆呢,荒效野外,引尸前行,也亏得哥们心脏强大,否则的话,早就吓瘫了!

沿着公路走了一阵,前面停着一辆车,车前有个亮点,一亮一灭,一亮一灭,就像是鬼火,又像是独眼鬼的眼睛,我慌忙将打鬼鞭握在手里,对陈柔说道:“柔姐,你赶紧躲到我身后,前面有恶鬼拦路!”

陈柔将我拨到一边道:“别一惊一乍的,那是货车司机在吸烟呢!”

我仔细看了看,好像还真是,顿时有些尴尬,悻悻地将打尸鞭连同起尸铃一并收了起来,赶尸规矩:除了接活,人前一般不展示赶尸,以免惹来不必要麻烦!

我和陈柔将关怡夹在中间,准备从货车司机面前走过。货车司机一边吸着烟,看着我们道:“这么晚上还赶路呢?”

我嗯了一声,就准备走过去,就在这时候,关怡突然挣脱我们,三两步冲到货车司机的面前,一下扑到了货车司机的身上。

货车司机一楞,不过见到扑到自己背上的是名女子之后,就放松了警惕:“小姑娘,你这是……干嘛呢?”

关怡不说话。

死人嘛,能说什么?

大胡子货车司机看着靠近的我和陈柔,指着我们给自己加戏道:“别过来,你们别过来啊,小姑娘,是不是这一男一女绑架了你,你在向我求救?”

关怡仍旧不说话。

货车把她的沉默当成了默认,估计是认为关怡胆子小,被绑架事件吓得都不会说话了,顿时正义感曝棚,当然,也有可能是色迷心窍,捡起地上的扳手,指着我和陈柔道:“别过来,知道吗?这小姑娘看上我了,和我一见钟情,现在他是我的人,你们想要将她带走,得问问我手里的大号扳手才行!”

那大号扳手怕有四五斤重,砸在人身上,能让人粉碎性骨折了!长途货运路上难免会遇上麻烦,因此,基本每个货车司机都在座位下面压了武器,往常都是砍山刀,马刀什么的,后来查得严,就改成大号扳手了,警察问起可以说是修车用的,关键时刻,还真能当成修车的扳手!

我有些头大,心说你一个老司机走南闯北的,能感觉不出背上那东西一点温度都没有么?又看向关怡:这姑娘死了都这么折腾,活着的时候肯定折腾得更加厉害吧!她是要干嘛呢?还没完没了的!

陈柔碰了碰我,指着货车司机的手道:“他受伤了!”

这时候,遮月的乌云正好退去,我看清楚了,那货车司机食指,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虽然用创可贴粘上了,却仍有血水流出。

看着货车掀开的车前盖,我顿时明白过来,估计是货车坏了,货车司机扛着扳手修呢,在修的过程中,不小心伤到了手指!

不过,我关心的并不是货车司机的手有没有受伤,而是……尸体是不能碰血的,关怡估计是死的惨,心里存了一口怨气,成为了怨尸,不过这并算什么大事,只要能够将她赶回家乡,封棺下葬,再做上一场法事,怨气也就散了,但是如果沾了血,变成了我凶尸,就麻烦了!

这……莫非就是关怡的心意!

我与陈柔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的意思:得阻止这事的发生!

可是,要怎么阻止呢!一个一米八几的东北大汉加一把五斤重的扳手,我们根本冲不过去?跟他解释?废话,对方已经先入为主地将我们当成了坏人,解释根本没有用!

就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关怡突然抓住货车司机受伤的右手,往后扳去,她急于吸血,已经顾不上货车司机这个统一战线上的战友了!

毕竟只是死尸,它们不会像人一样权衡利弊,更多的时候是被欲念所支配!

“小姑娘,别拉我的手,别拉我的手啊,我是帮你的!哎呦……”货车司机叫道。

关怡丝毫没有住手的意思,反而更加用力了!

机不可失,我和陈柔同时冲了上去,我勒住关怡的脖子,将她拖离货车司机,陈柔更加干脆,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从地上摸的一块板砖,一板砖糊在了货车司机的头上,货车司机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倒下了。

我重新取出起尸铃,摇了两摇说道:“百里征途今起程,吾带汝等回家乡!”

“百里征途今起程,吾带汝等回家乡!”

“百里征途今起程……”

一连念了三遍,关怡也没有跟上来,我心中不免有些气恼,都忘记害怕了,一把抓住关怡道:“喂,我叫你呢!”

正文卷 第8章:三赶三不赶

关怡突然目露凶光,双手向着我的脖子叉来。

这却是我没有预料到的,一边用起尸铃去挡一边往后退去。

我退了三四步,这才发现,起尸铃已经被抓出了一个洞!我擦,这是纯铜的也,虽然老旧了一些,但也不至于被人一把抓烂吧!

再看关怡手,五指指甲明显变长了一些,而且微微发黑!

我心中慌乱,看向陈柔道:“柔姐,这是怎么回事啊?”

陈柔指着关怡的嘴唇说道:“她沾血了!”

我顺着陈柔的所指看过去,果然看到关怡的唇边沾上了鲜血,估计是刚才一片混乱之中溅上的,我惊恐地问道:“柔姐,关怡她变成凶尸了?”

陈柔摇头道:“还没有,不过,恐怕也有些麻烦……”接过起尸铃看了看,扔到了一边道:“起尸铃废了,你试着用打尸鞭去赶!”

我微一迟疑,将盘在腰间的打尸鞭解了下来,冲关怡虚挥道:“姐们,敬酒不吃,非吃吃罚酒啊,这深更半夜的,谁也别折腾谁了,赶紧走啊!”

在矮胖子家里,我虚抽一鞭,让关怡从担架中坐了起来,也是从那一刻起,我从一个才出茅庐的赶尸学徒为成了真正地赶尸匠。

而眼下,我一边虚抽了三鞭,也没有能够让关怡屈服,看着她有些眨红的眼睛,我的心里一阵一车后怕,生怕她扑上来,将她长长的死尸指甲插进我的脖子。

陈柔在一旁焦急地叫道:“烦啦,你虚空抽鞭就不怕抽着自己啊,往她身上招呼!”

《赶尸纪要》上面说,打尸鞭打在尸上就像是沾了盐水的棘条往人身上抽,会给尸体带来极大的折腾,在赶尸行当里,也有一鞭一分仇的说话!

意思是说,你抽尸体一鞭,就等于在他那里埋下一分仇,如果她的怨气最终散去也没有什么,如果越聚越多,最终成为了僵尸,那她第一个找的就是赶尸人!

我有些不忍!

“抽啊!”陈柔吼道:“再不将她赶离这里,让她抽空吸了货车司机的血,就真成凶尸了,到时候更加麻烦!”

我咬咬牙,啪地一鞭击在关怡的肩膀上,喝道:“赶紧跟我走!”

关怡的肩膀上,顿时冒起一阵青烟,散发着焦臭的味道。但是她却仍旧一动不动。

“还不动啊!”我冲陈柔喊。

“那就多抽两鞭,用力抽!”

我依法施为,在关怡的肩膀,后背,一连抽了三鞭,打得她身上焦糊了一大片,抽搐不已,但是她却仍旧一动不肯动,这死尸,跟我们耗上了!

陈柔走了上来,看了一眼仍旧躺在地上的人货车司机道:“点朱砂!”

我的心里一跳!赶尸的行当之中,有三赶三不赶,三不赶者: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自然不能赶!

三赶者: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传说因为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当然,三赶三不赶只是笼统的说法,具体禁忌还有很多,但是,有一条,赶尸者之所以能够驱动尸体,最大的原因是,死者的魂魄尚在体内,如果尸体无魂,一般的赶尸匠(比方说我这样的菜鸟)是绝对赶不动的!

也就是说,我之所以能够赶动关怡的尸体,是因为她的魂魄尚在体内,而陈柔所说的“点朱砂”意即封魂,将关怡的魂封体内,再施以鞭尸之术,将鞭尸之痛,转移到关怡的身上,关怡就算是性子再犟,也不得不听从赶尸人的意旨。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点好的朱砂是没有办法取掉的,因此,尸体被点了朱砂之后,除非尸毁骨销,否则的话,死者的魂魄绝无可能脱离身体。

如果是寻常的鬼魂还好些,等个几十年,身死骨销也就罢了,要是碰上性子烈的(关怡明显就是这个类型)久积怨气,会成为厉鬼的!

而厉鬼无法投胎转世。也就是说,朱砂封魂之后,很可能会造成产关怡再也不能投胎转世!

“烦啦,你还楞着干嘛啊!”陈柔大声道:“快些点朱砂!”

我摇头说道:“不行,咱们不能这么做,会毁了关怡的!”

陈柔的声音提高了几分:“烦啦,你给我听好了,每次赶尸,打尸鞭只能抽九鞭,再多抽时,每抽一鞭打尸鞭就会掉一节,等到九节打尸鞭掉完,尸体就会成为僵尸,僵尸要是沾了血,今天咱们谁都走不了!你仔细想想,从接单以来,你一共抽了几鞭了?”

我仔细一想,在岑城我虚抽了两鞭,刚才虚虚实实地一共抽了三鞭,一共是五鞭,也就是说,我最多还能再抽四鞭,四鞭过后的每一鞭都会掉一节,一直到九节掉完!

我抬眼看向关怡,关怡的一双死鱼眼也正看着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她的嘴角微微抽动,仿佛在数我的挥鞭数一样!

我伸出一只手掌道:“七鞭了!”

“等下九鞭抽完,我看你怎么对付她!”陈柔神色凝重地说道:“赶尸一行,可不比与人打交道,人群之中混蛋虽然不少,但是,终归有法律的约束,对付死尸,就得果决狠辣,今天你迟疑一秒,这一秒钟,有可能会为你带来夺命的灾祸,你明白吗?”

我的神情有些复杂:“我明白,但是你不觉得,这对关怡很不公平吗?”

陈柔冷哼一声,一副我看你是没救了的表情,从随身的包裹里了取出一只铁锤,一只铜钉向着关怡走了过去,见我不肯点朱砂,陈柔准备用钉魂钉了。

钉魂钉与点朱砂的效果差不多,却比点朱砂更加残忍,我张臂拦住陈柔道:“柔姐,你不能这么做!”

正文卷 第9章:为什么要这么做!

陈柔乐了,摊开双手道:“你一个才入行的菜鸟,倒教起我做人来了,那你跟我说说,该怎么做呢?”

我想了想说道:“我觉得……堵不如疏,关怡之所以会这样,必有原因,咱们就找出这件事情的原因,然后再慢慢化解!”

陈柔的眉头皱了起来:“你要跟尸体讲人情?”

我指着关怡说道:“虽然她现在是死人,但是,她曾经生而为人,不是吗?”

“烦啦,你还不明白吗?生意,生意,这就是一单生意,与你做商贩,上班,没有什么区别,咱们将尸体带到,拿钱走人!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死人的事情咱们管不了!再说了”陈柔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我说道:“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管就能够管得了的,甚至会为你带来灭顶之灾!你明白吗?”

“柔姐!”我犹豫着说道:“不管怎么样,我想……咱们都不能如此草率……”

就像陈柔说的,赶尸一途,凶险异常,如果能让事情变得简单,就别将它变得复杂,因为事情一旦变得复杂,就会发生许许多多的变故,你不可能在每一个变故面前都稳如泰山!前面说过,我是一个执拗的人,认定了一件事,就不会轻易改变,即使我才踏入赶尸这一行,即使我的对面是陈柔这样老司机……这让我收获了很多东西,却失去得更多,如果可以重来一次的话,我一定会改改这臭毛病,听从陈柔的话!

陈柔失望地退下了:“好,我倒要看看,你要干嘛!”

我抱歉地笑笑,向着关怡走去,我一手扶住关怡的肩膀,另一手扶住她的小腹,将耳朵凑向了她的胸口,《赶尸纪要》上面说,人死之后,如果心有怨气,会郁结于胸口,所以,赶尸人所谓的听尸语都是将一侧耳朵附在死者的胸口。我在学习《赶尸纪要》的时候,对于听尸语特别的感兴趣,因此也就格外用心一些,上按肩膀上天台,下按小腹是地阁,就像是电的阴阳两极,只有如此,才能驱动她胸中的怨气。

陈柔见我附耳听耳,眼睛亮了亮,想必是没有预料到我对于《赶尸纪要》掌握得这么快吧!她将铁锤与铜钉收了起来,双手抱胸,冷眼旁观。

不得不说,关怡的胸很大,如果还活着的话,肯定就是小兔子一样温软舒服,但是此时她死了超过两天了,尸体早已经冷硬,附在她的胸口就像是被一团锥状物顶着一样。

仪式已毕,我正要开口询问,就听到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流氓……”

我张目四望,没有发现哪里有流氓,赶紧附耳再听。

“说的就是你啊!”那声音尖利了几分。

我总算是听明白了,我刚才听到的是尸语,是关怡骂我呢!再一看自己,身形半屈,附在关怡的胸口,就像是岛国电影里一个猥琐大叔在为无知少女在做超常规的身体检查一样。

我心说你一具尸体,凭什么骂我啊!

老子就算再变,态,也不至于对着一具尸体想入非非吧!

我将舌头顶住上颚,学着《赶尸纪要》里的方法说道:“少废话,从现在开始,我问一句,你答一句,知道吗?第一个问题是,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们回家?”

一声幽幽的叹息,让我的心襟一动,接着,关怡的声音像是来自很远的地方:“我还有一件事情没弄明白!”

我不乐意了:“想不明白你就别边边想呗,要是还想不明白就到了鬼府再想呗,反正时间多得是,何必干耗着我们呢!”

“不能!”关怡说道:“害死我的人就在岑城,在没有想明白之前,我是不会离开岑城的!”

“你是为人所害?”我心中一惊,问道:“是谁害了你?”

陈柔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这个眼神,直到我赶了上百具尸体才明白过来,芸芸世间,残害,不公,怨恨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远到因为无良民,警而饿死家中的小女孩李思怡,近到替朋友挡刀惨死膏药国的江歌,哪一件事有公平可言呢?

陈柔的眼神,是看惯了世间悲欢离合的麻木,而我不同,我是才踏入社会的热血青年,我心仍跳,我热血未干,这也注定了我与她的处事方式会不一样!

这也注定了我会追查到底,不会像她那样,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将尸体赶到目的地,完成这一单生意就行了。

“是!”关怡的声音再次响起:“是我的男朋友!”

“你的男朋友?他为什么要害你?”我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许多的场景,关怡的男朋友劈腿,被关怡抓个正着,然后两人大吵了一架,她的男朋友一的激动,将他推下了楼。

嗯嗯,这个应该算是激,情杀人。

又或者关怡劈腿,脚踏二,三,四,五条船,然后被她的男朋友抓个正着,两人大吵了一架,她的男朋友一激动,将她推下了楼!

这个,咳咳咳……应该还是激,情杀人。

咦!我为什么想来想去都是劈腿,劈腿,劈腿呢!难道他们除了劈腿之外,就没有其它原因了吗?想来想去,我还真想不到其它的原因了。

我抬头看向关怡(因为我的耳朵贴着她的胸口,看她时不得不抬起头)我在仰望她的时候就知道我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她是一个死人,因此,她的脸上根本不会有任何的表情。

关怡声音悲苦:“问题就在这里,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

“原来是只糊涂鬼啊?”我冲口而出。

“我是真不知道!我们两的关系挺好的,从谈朋友到现在两年了,还从来没有吵过架呢,他对我很好的,所以……所以我真的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推我下楼!”

“好?”我心说那肯定是你的幻觉吧,如果你们的关系真如你预料的那么好的话,他怎么会用让你去死的方式摆脱你呢?

“我想去问问他,问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关怡道。

正文卷 第10章:见红了

关怡死活不肯回关城的原因弄明白了,她是想问问自己的男朋友为什么要害自己。

这个不难。

我说道:“你的这个愿望,我帮你实现,但是我有一个条件啊,我帮你完成了愿望之后,你就得听我的,乖乖地回到关城去,怎么样?”

迟疑了一会儿,关怡弱弱地应了一声:“嗯!”

刚刚商量妥当,就听陈柔冲我喊道:“烦啦!快躲开!”

我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脑袋上就挨了一记,回头一看,刚才被我们弄晕的货车司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手里的大号扳手正嘀答滴答地往下滴血呢!

我一摸脑袋,好家伙,见红了,要不是这家伙才醒过来,仍旧浑浑噩噩的,这一扳手估计能将我的脑袋给开瓢了!

“你特么的……”我还没有骂出口呢,货车司机举着扳手又砸了过来,我心说尼马失算了,有骂人的时间,我应该逃跑的,这下好了,想逃都逃不了了。

这时候,关怡往前一越,拦在了我的面前,常言说得好,种因得果,刚才老子种了善因,这会儿总算收获善果了。关怡为我挡砸了。

咣地一声,扳手重重地砸在了关怡的脑袋上,这家伙,第一扳手没有怎么使上劲,第二扳手挥下之时,使上了全部的力量,这一声响,听着都疼。

死尸会尸僵,因此,比常人的身体要硬一些,虽然如此,也硬不过成年男子那猛力一砸,于是……陈柔用来束住她头发的发箍被砸飞了。她的天灵盖往下陷去,脑袋像是是老旧的木桶一样,再次裂了开来……

这时候,那货车司机也清醒了一些,看着关怡那变形的脑袋,一时吓傻了,手一松,扳手落地,不过他很快就将扳手捡了起来,神情在一阵迷茫之后,变得凶狠起来。

人是自私的动物,陡遇变故之时,绝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路,就像是眼前……乡间小路,又是深夜,没有摄像头,没有旁观者。

除了我和陈柔,没有人知道他杀了人,如果他将我们也杀了的话,就没有人知道他曾杀过人了!他的手虽然颤抖,但是十分坚定地举起了亮银色的大号扳手,向着我们走了过来。

我往后退去,一边退一边招呼道:“大哥,别乱来啊,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那就是绝壁悬崖了!”

货车司机一步步逼近,残忍地笑着:“我还有得退吗?”

我心说既然你不愿意退,我让你退好了!我手捏的指诀,念了一句驱尸咒,眼看着关怡,心说关怡啊关怡,这关键时刻你可不能掉链子啊!还好,关怡很快有了反应,她扑上来,一手勒住货车司机的脖子,另一手抓住了货车司机受伤的手指,张口就咬!死尸嗜血,敢情这么久了,关怡仍旧没有忘了他手指上的血呢!

货车司机奋力挣扎着,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眼中顿时露出恐惧已极的神色,嘴里嗬嗬地惨叫起来。货车司机一个人,我们三个人,其中一个已经被他开瓢了,另两个就站在他的面前,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勒他脖子的那人就是被他将脑袋都打碎了的女子。

他奋力地扭过头去,想要否定自己的猜测,然而很可惜,当他真的扭过头来时,正对上关怡那颗被他二次砸开的脑袋!

他啊地一声惨叫,晕了过去。

眼见得关怡就要将货车司机的手塞进嘴里,我也顾不上身上疼痛了,往前一扑,抱住关怡在地上一连打了好几个滚,无论如何。不能让关怡沾着血食。

这么一滚,倒是将关怡从货车司机身上拉开了,我抬眼看时,却见关怡炯炯的目光正瞄着我呢,她被我叉住了脖子,于是就伸出舌头去舔我头顶的血迹。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见到谁的舌对能够伸那么长,起码得有一尺吧!你以为她不能伸得更长的,下一刻,她立即会让你大跌眼镜!

而我额头的血迹,正不争气地向着关怡的舌尖流了去,我赶紧一甩头,将血水甩飞了,趁着关怡正关注着飞在空中的血珠时,一个翻身将他压在了身下。这一下倒好,血水滴滴答答而下,淋了关怡一脸,其中几滴,已经落到了她的舌尖上。

陈柔冲了过来,扯过货车司机的衣襟将我的头包裹住,一边叫道:“烦啦,快将关怡嘴里的血弄出来,不然的话,她会变成凶尸的!”

“怎么弄出来啊?”我一脸的愁苦,双手合力,卡在了关怡的上下颚之下,不让她将血水下咽,可是要如何将血水弄出来,我还真没办法。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你笨啊,用舌头啊!”

我双手卡往了关怡的上下颚,身体压住的关怡的身体,可不就只剩下舌头能动了嘛!可是……与死尸舌吻,咳咳咳……臣妾做不到啊!

“做不到也要做!”陈柔冲我吼道:“关怡成为凶尸,同样不能往生投胎!你刚才满嘴的仁义道德哪里去了?难道是说给别人听的么?”

咳咳咳……这个……还真的是这样,说给别人时一身轻松,轮到自己身上咋就这么沉重呢?我咬咬牙,便向着关怡啃了去,在牙齿碰着她的牙齿时,我的舌头迅速往里突进,然后左右一扫,将滴落在她舌头的血全部舔了回来!心里虽然恶心的得死,也只能死撑着将舌头往回缩。

心说,舌头兄啊,这次委屈你了,下回找一个美女补偿你——活的,让你慢慢品尝啊!

我的舌头在往回缩的时候遇到了很大的麻烦,因为到嘴的血珠被夺,关怡处于发狂的状态,上下颚奋力合拢,那力道大的,压得我的指骨格格格地响,像是下一秒,就会将我的指骨压断,连带着我的舌头一并咬下!

到时候如果有人问起:哥们,你的舌头是如何掉的啊!我怎么说,难道说,与女尸亲嘴的时候不小心被咬掉的?尼妈啊!这叫别人怎么想!

想到这里,我拼尽最后的力气,额头重重地撞在了关怡的额头上,并趁机缩回了舌头。

正文卷 第11章:你害死了我

我从地上爬起,一边用矿泉水涮口一边指着关怡道:“不识好歹的家伙,我刚才是为你好,你还以为夜宵加肉呢!”

我头上的血被清理掉了,关怡也恢复了原状。

陈柔看看我,又看看关怡,目光最后落到了货车司机的身上,绕有兴致地问道:“烦啦,你准备怎么处置他!”

我看着倒地上的这一大团肉,犹豫起来,关怡本来就是死人,我们大家都没啥事,大家一拍两散,就这么拉倒?

不过,我随即就否定了这个念头!一拍两散,哪有这么轻巧的事情,他刚刚可是要杀了我们呢!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想到这里,我抓住关怡的手臂说道:“借点血用一下哈!”小刀一划,就将关怡的手臂给划了开来,取了一点死人血,在货车司机的额头一抹道:“不能取他性命,却也不能就些算了,就让他以后每到晚上都见鬼吧!”

将死人血抹在活人的额头,能遮住他头顶的阳火,这么一来,就会——见鬼!

我们本来打算连夜去找关怡的男朋友秦少华的,但是关怡的脑袋二次出事故,让我们放弃了这个念头,仍旧将她带回义庄,化妆了一番。

在这过程中,陈柔一言不发,说不准是认同了我的行事方法还是心里有其它的想法,不过我觉得她是认同我的想法的,她的话虽然少,却也是属于不平则鸣的个性。

因为这一次关怡的脑袋损伤太过严重,陈柔不得不往里填充了一些棉花,依旧用发箍箍好,再戴上假发,捧着脸一通描画,很快地,关怡就恢复了往日模样。

在化妆完毕之后,关怡的身体颤动不休,我还以为她是对现状不满意,心说这丫头未免心太大了吧!脑袋都被削去一大块了,难道还指望化妆成林志玲啊!

我将耳朵附在关怡的胸口,就听关怡说道:“真希望晚上快点到来啊!”我揉着被她坚硬的胸部烙得生疼的耳朵道:“关怡,有事说事就好啦,像这样无关痛痒的感慨就没有必要让我知道了,不管怎么说,听尸语也算是一门法术,是要耗费精神的好不好!”

在关怡的述说之中,我也知道了一些她跟秦少华的事,他们的相识是关怡去岑城大学报道的第一天,关怡是个很讲究的女孩子,无论去哪里,都习惯性地将所有东西都带上,去岑城大学报道也不例外,她带了很多东西,多到没有人愿意过来帮忙,然后,秦少华出现了!

这就是他们的初识,之后的几个月,都没有什么进展,顶多闲聊几句,朋友圈点个赞什么的,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个点赞的交情。

真正改变他们关系的是一次聚会,大家在ktv里唱歌,秦少华点了一道《知心爱人》邀她一起唱,也许对唱之中无意相遇的眼神,也许是被那充满深情的歌词所感动,也许是那奇异的氛围扣住了两人的心,不管怎么样吧,打这之后,他们的联系就频繁了起来,在第二个学期的期末,就确定了男女关系……

两人相处融洽,很有默契,是学校里公认能走到头的一对,关怡想破头也想不到,秦少华竟会致自己于死地!

哦,不用想破,她的头已经破了!

是夜,月黑星稀。

岑城医院里一片寂静,花树就像是一堵堵围墙,将医院分隔成一个一个的小块,而藏身花树间的一辆辆汽车,就像是一只只埋伏起来的怪兽。

走廊里的灯一闪一闪的,发出滋滋拉拉的声响,仿佛马上就要熄灭,就在这一闪一闪的灯光之中,出现了三个人,两男一女,他们肩膀并着肩膀,就像是多年的老友,要去病房里看望他们共同的老朋友。

走廊里匆匆路过的护士和医生,他们都很忙,忙着研究病历,忙着打针换药,谁也没有发现这三人之中的其中一人根本不是人。

走到三零二病房时,我们停了下来,上前敲门,屋里人应道:“谁啊”听声音有些不耐烦,看来我们的敲门将他惊醒了。

我将门打开,就见病床上坐着一名年轻男子,二十二三岁的样子,一手握着还没有关屏的手机,另一只手撑着床沿,一脸警惕地看着我。

但是,当他的目光越过我,落在我身后关怡身上时,眼睛顿时直了,梦呓似地说道:“关怡,你没事?实在是太好了!我还以为……”

秦少华手长脚长的,动作很快,一个翻身就越过了陪护床,张开双臂向着关怡抱去,等到他抱住关怡的时候,他激棱棱地打了一个冷战:“关怡,你的身体怎么这么冷?”赶紧脱下病号服为关怡披上,哽咽着说道:“关怡,你知道么?这两天,我想你想得都快要疯掉了!”

这个秦少华年纪不大,是个演戏的好手,连我都差点被他的深情成打动了,不过,既然是演戏,就有被拆穿的一天,下一秒,关怡一个耳光,将秦少华抽得原地转了三圈,吐出来两颗血牙。

见关怡望着我,我走了过去,将耳朵往她的胸口了附去,才附上呢,就被秦少华一把推开了,指着我喝道:“你干嘛啊?”

我也怒了:“你管我干嘛呢?”

“我不管你干嘛!”秦少华怒吼道:“但是,如果你想侵犯我的女朋友,门都没有!”

“你胡说八道什么啊?”我才没有恋尸的僻好呢!

“那你告诉我,你刚刚在干嘛?”

回题回到原点,我想想了,不能再回答“你管我干嘛呢?”不然就成了无限循环了,事实上,也用不着我再说什么了,因为关怡已经扑了上去。

她往前扑的时候,带起一阵阴风,吹得满室生寒,然后,一把掐住秦少华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嘴里发出嗬嗬的声响,这一回不用听尸我都能懂,关怡所说的一定是:“你害死了我,我要让你偿命,你害死了我,我要让你偿命……”

正文卷 第12章:演技派

不是说好只是问话吗吗?怎么一开始就动起手来了呢?不过也不难理解,没有人在面对害死自己的凶手还能平静如常的!

我和陈柔一起帮手,好容易将关怡拉开了。

我们正呼呼地喘着气呢,秦少华反嘏自己迎了上去,将脖子往关怡的手里送:“关怡,对不起,是我不小心将你推下楼的,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吧!”

这孩子,真是寻死心切啊!

不过关怡应该只是激动一时,激动过后,就冷静下来了,并没有再向秦少华动手,而是垂下双手,脸转向了我,这意思我能读懂,病房里的三人,只有我能够听懂尸语,她这是要我做翻译呢!

我才要过去,就见秦少华将自己的包着纱布的左手手腕举了起来道:“关怡,我真的不是故意推你下楼的,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事后我难过了得要死,想要随你而去,我割腕了,你看,我真想自杀随你而去的,不过被我爸妈发现了,他们将我送来了医院……”

这倒霉孩子,你以为关怡见到你受伤的手腕会感动吗?屁,她更加感兴趣的是你手腕上的血腥味!

关怡一把抓住秦少华的手,放在鼻端闻了闻,突然张口咬了下去。

还好我见机得快,用肩膀将关怡撞开了,揪住秦少华的衣领喝道:“你的女朋友已经死了,你醒醒吧,特么地从八楼坠下,落在水泥地面上,有不死的吗?你以为你女朋友有金刚不坏之体啊!”

被我一喝,秦少华顿时懵了,指着关怡道:“可是,可是,可是……”

“可是他为什么会动是吧!”我一亮起尸铃道:“那是因为我在让她动,我是赶尸人!”我简短地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指着秦少华说道:“我现在要去听尸语了,你不要胡来啊!”

“我我我……”秦少华楞住,一时间还无法消化那么大而且离奇的信息量。

我走上前去,手搭在关怡的肩膀上,将耳朵往她的左胸靠去!

“你你你……”秦少华显得很愤怒,不过他随即就想起了我说的话,我是他与他死去的女朋友唯一的沟通桥梁,也因为如此,他生生地将接下来的话给咽了下去。

我听了一阵,看向秦少华:“关怡问你,你为什么要将她推下楼,她哪里得罪了你,你竟然要致她于死地?”

秦少华苦着一张脸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我约你去楼顶,是觉得那晚的月色很美,我买了红酒,买了好最爱吃的香辣鸭脖,只是想与你共享这美好的夜晚,真心诚意地向你表达我的歉意!真的!”

“胡说,那晚根本就没有月亮……”

“本来有的!”秦少华辩解道:“不知道为什么,咱们上楼之后,就没有了!”

“你就编吧,今天你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我要你以命偿命!”

“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秦少华的双手插进了头发里,痛苦地道:“关怡,求求你,放过我吧!”

“你刚才还说割腕自杀陪我去死,怎么,现在就害怕了?”

这话将秦少华问住了,他支支吾吾地一时间回答不上来,扑通一声跪下了下来,哭泣道:“关怡,对不起,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

敢情刚才还是在演戏呢!

秦少华割腕自杀,估计是一时激动,等到清醒过来,想想自己这么年轻,想想眼前的花花世界如此美好,就害怕了!

至于推关怡下楼,估计是失手吧!比方说想要伸手抱她,比方说想要吓吓她,结果操作失误,将关怡推下了楼,所以古语才有“一人不进庙,两人不看井”的说法!

两人呆在井边玩玩闹闹,很可能会将其中一人推下井去!古时候的井挖得很深,与现在高楼差不多,虽然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但是有一点类似,就是被推下去,多半活不了!

说来说去,都是一笔胡涂帐了,不过,秦少华曾为自己割腕自杀,不论真情还是假意吧,至少他曾这么做过,这一点,关怡还是很感动的,因此,她决定不再追究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就像是经过长途爬涉,心神疲惫已极,关怡对我说道:“算了,一切到此为止,我跟你们回去!”

我的心里一喜,没想到事情进展得这么顺利,关怡父母那边丧事都准备好了,就差关怡了,她已经打电话催了两次了,如果秦少华的事情搞定,最多一个多钟,就能将尸体送到。

我向陈柔打了一个响指道:“走吧!”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站住了,我突然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秦少华伤的是手,按道理来讲,应该是去皮肤科才是,可是……

我看着墙壁上的门牌号,这是生殖泌尿科啊!难道秦少华在产割腕的时候,顺便将小弟弟也割了?不过我也没有往深里想,与陈柔一前一后地出门去了。

我到了走廊里才发现关怡没有跟过来,赶紧折回去,就见关怡的目光死死地盯着秦少华病床前的垃圾桶,我问道:“关怡,事情不是搞清楚了吗?走吧,还楞着干嘛?”

关怡的声音很冷:“垃圾桶里的手链是谁的?”

我看向秦少华:“关怡问你,垃圾桶里的手链是谁的?”

“是是是!”秦少华结结巴巴地说道:“是我的!”

“为什么扔了!”

“不想要了,所以就……扔了!”

“你撒谎!”

我的一声吼差点将秦少华惊得跳起来:“秦少华,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解释,这条红珊瑚的手链到底是哪里来的?”

秦少华的声音颤抖得厉害:“是是是,是一个朋友送的!”

“女的对吧!”

“是……是是”

“她的名字是不是叫胡茵?”

秦少华惊恐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

破案了!

说实话,我当初都以为是秦少华无意间将关怡推下楼去的,因为他的表演实在是太好了,再加上有割腕的伤口做为佐证,难免让人脑补成他是因为无法接受女朋友的死而割腕自杀的,而事实上是因为有了第三者的插足,他害怕关怡发现,就将她推了楼,而将他推下楼之后,又害怕警察找上门来,抓自己去坐牢,因此就割腕自杀了!

正文卷 第13章:一星期前的死人

然后……

估计是因为太痛,受不了,大喊大叫起来,于是就被家人送来了医院……

肯定是这样!

我正为自己超常的推理能力洋洋得意的时候,就听关怡叫道:“因为她是我妹妹!”

我吃惊不少,心说秦少华这小子看着斯斯文文的,可是真狠啊,直接来个姐妹通吃,厉害!

我将脸一板,肃然说道:“原因很简单,因为胡茵是关怡的妹妹,这条手链,就是她妹妹的!”

“啊……”秦少华显然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蹬蹬蹬地后退几步,一跤坐倒在地。

关怡向着秦少华走了过去,我不得不跟过去:“秦少华,你不准备解释解释吗?”

秦少华掩面痛哭起来:“我我我我……”我了半天也没有说出半句话来。

关怡的声音很冷:“今天你要是不说清楚,我就杀了你!”

我将关怡的话复述了一遍,秦少华抬起头来,就看到了关怡冷如寒冰的面容,吓得全身哆嗦:“我说,我说!我说……”

秦少华断断续续地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秦少华第一眼见到关怡就喜欢上她了,可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办法靠近,不过很快机会就来了,他同寝室的哥们女友与关怡一个班,秦少华承诺包他们一天的吃喝玩乐,前提就是,得将关怡约出来,事情进行得很顺利,哥们的女友将关怡约了出来。

秦少华那时候也没有什么恋爱经验,直接约关怡合唱《知心爱人》,这首在室友看来会吓退关怡的歌,却将她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以至于室友与他的女朋友分手了,他们仍然情比金坚!

但是,这并不是说,他们在相处的两年里没有矛盾,事实上,他们之间有一个天大的矛盾!也许在关怡看来很正常,但是在秦少华看来却十分的煎熬!

这个矛盾是肉身上的!

两年的相处岁月,他们解锁了很多的关卡,从牵手,到亲吻,从亲吻到爱,抚,但是,最后一道关卡,秦少华却一直不能解锁,这一道关卡是什么,想必大家都知道了——上。床。

在关怡看来,男女之事必须得在结婚之后再办的,不能够事前偷吃禁果,就像是宴席还没有开启,就将主菜吃了,这很不合适。事实上,这也是她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她害怕秦少华会认为既然主菜都吃了,那宴席办不办就无所谓了!

而对于秦少华来说,却十分煎熬,每天呆在一起,卿卿我我,搂搂抱抱的,没火都生出火来了,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一堆干柴,这火两年来都没有得到过释放,就会变成一股怨念!

怨念越积越深。

就在这时候,有附近的女孩加了她!

女孩很开放,才聊了没两天,该看的地方不该看的地方都给他看了一个遍,第三天晚上,女孩约他见面。

回想聊天的内容,秦少华很清楚两人见面之后会发生什么,他的心情复杂,下课之后,将关怡约去了出租房,将她按在了床上,他的想法是:如果今天能将关怡给办了,就不去赴约了,不然的话,就去赴约!

关怡很显然不明白这么个情况,她见秦少华对自己用强,认为这是对她的不尊重,于是,她就甩了他一个耳光,夺门而出,匆匆回校了,她在回校的时候,秦少华轻轻抚平脸上的伤,也收拾妥当,赴约去了。

那个女孩就是胡茵!

她年纪不大,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但是很漂亮,有一种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妖媚,他们在如家开的房,做了三次,在天色将明的时候,胡茵就离开了,临走的时候送了他一条手链做为礼物,也就是被秦少华扔进垃圾桶里的那一条!

第二天早上,秦少华退房回来,觉得自己对不起关怡,就向她道歉,约她在楼顶见面,他早早地准备地了红酒,香辣鸭脖子,等着关怡的到来!

关怡虽然生气,但毕竟是相处了两年的男朋友,禁不住他的苦苦哀求,就来了,谁知道这一次赴约,竟然将自己的命都丢了……

至于秦少华为什么会将手链扔了,这其中的原因就很尴尬了,他在做了一夜三次郎之后,回来就感觉小弟弟越来越痒,第二天还溃烂了,想着自己溃烂的小弟弟,又想起女朋友关怡之死,秦少华又怕又悔,于是就割腕了,割腕之后的情况倒和我想得差不多,当时是壮着胆子割的,割完之后马上就后悔了,真特么的疼,于是就大喊大叫起来,他喊叫的声音将隔壁房里的父母惊醒了,于是将他送去了医院。

来到医院之后,这边还在包扎手上的伤口呢,那边就检查出了小丁丁的溃烂伤,于是就被转来了泌尿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在泌尿科找到他的原因……

一个性病患者的手链,秦少华自然不会保留,顺手便丢进了垃圾桶……

听完了秦少华的叙述,我看向关怡,秦少华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实话实说,这其中也有关怡的原因,如果……咳咳咳……这个世界上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如果……

那么就不如果了吧!

总之,问题就是从秦少华与关怡的妹妹胡茵约会开始的,他很幸运地染上了性病,又莫明其妙地将关怡推下了楼……我很好奇关怡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秦少华罪不致死,而且,从照片上来看,他的小丁丁都烂了大半截了,也算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觉得最好的处置就是什么也不做,当然,如果关怡要揍他一顿,我也是乐观其成的。

然而,关怡没有任何的反应。

一直到我第二次提醒,她才回过神来,尸语响起:“秦少华,这么说来,你与我妹妹约会的时间是在两天前的晚上?”

我心说关怡你的关注点有问题啊,这时候关注秦少华与胡茵是什么时候苟且的,没有多大的意义吧!正想纠正过来,就听关怡说道:“可是,可是我妹妹胡茵,早在一星期前就死掉了!”

正文卷 第14章:再续前缘?

这绝对是一记重磅炸弹,它将我的好奇也许提到了极致。

我板着脸问道:“秦少华,你与胡茵约会是将关怡推下楼的前一天吗?”

“是!”秦少华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问起这个,一脸的迷惑。

我不带任何表情地说道:“可是,胡茵在一个星期之前就死了!”

“啊!”秦少华张大的嘴能塞进去一颗鸡蛋,哦不,是两颗才对,他一脸的不能置信:“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如果她死了,是怎么与我约会的呢?”

我幸灾乐祸地笑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们的会面,从开始到结束,都是在晚上吧!”

“是”

“可是……如果她早已经死了……”秦少华说到这里突然捂住了嘴巴,要是换以前,他死也不会相信自己与一个死人约,炮了,但是现在,自己死去的女友关怡正站在自己的面前呢。

想像起两天前与胡茵在如家翻云覆雨的场景,他与她接吻,相互抚,摸,进入她……而她竟然是一具早已经死去的尸体……秦少华在感觉胃里翻江倒海一样难受,他像虾子一样弓起来,手卡住自己的喉咙,不停地干呕起来,干呕了足足十多分钟,哇哇哇地惨叫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妊娠反应呢!

终于,他干呕完了,抬起因为难受而流泪的眼睛,看着我道:“她是怎么死的?”

“坠河死的!”

“难怪,难怪!”秦少华喃喃地说道:“难怪那天我在她的身上闻到了水草的味道……”

秦少华与死去了一星期的尸体做了三次,烂小丁丁,咳咳咳,也不难理解!

至于胡茵怎么死的,众说纷纭,不过,能为关怡一家接受的说法是:因为高三的学习压力太重,胡茵出现了精神恍惚的状态,这才会在经过河边的时候中踏空落水,然后被河水冲到了十里外的水坝。

我的脑子飞速地运转着,将所有的线索都组织了一起:落水而死的胡茵找到了姐姐关怡的男朋友秦少华,与他有了一夜风流,这个……应该叫做人尸在大战还叫什么?

好吧,战不战的先放一边,总之,约炮归来之后,秦少华的身体便出了问题——这个问题也放一边好了。约炮归来后的秦少华不仅是身体出了问题,他的脑子也出了问题,不然的话,又怎么会将关怡从八楼推下呢?

那是否可以说,他的身体以及精神,都是受了死去胡茵的影响呢!也就是说,淹死的胡茵接近秦少华,就是为了害关怡呢?

如果是往常,我肯定不信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从踏入这一行之后,我信了,关怡都能被我起尸,胡茵为什么不可以呢?她是阴尸,又与秦少华有了非同一般的关系,想要凭此控制他的心神并不难,不过,有一个问题摆在了我的面前!那就是:胡茵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她与关怡有仇?

可是她们是姐妹啊!

虽然不是亲的,她们的父母组成了家庭,她们也应该关系匪浅才是啊!

我问关怡:“你的妹妹胡茵,为什么要害你呢?”

又是一声幽幽的叹息,关怡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了起来:“真没想到,转来转去,竟然是我的妹妹要我的命,唉!这世界上最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良久之后,关怡又说道:“我细想了想,只想到了一个原因!她爸爸的房子!”

怎么扯到房子去了?我问道:“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关怡说道:“她爸爸离婚的时候人分到一套房子,在关城市中心,是两百平的复式楼,价值超过三百万,她爸爸早年间就我们说过,我和胡茵,谁考上更好的学校,那套房子就给谁!”

“我考上了岑城大学,我的妹妹希望考得更好,于是……”

我接着她的话头往后说道:“于是她拼命学习,却因为地太拼了,身体吃不消,一时恍惚,掉河里淹死了,她费了那么大的力气想要得到的复式楼变成你的了,她不甘心,于是就来害你?”

“我想也是这样!”从关怡的声音听来,她的心绪十分地低落。

剧情变化太快啊,原本以为是情杀,结果演变在成了姐妹相残,胡茵自己失足落水淹死了,关城的复式楼下就与他无缘了,死人是无法参与高考的!

于是,她爸爸的楼房就成为关怡的了。

她得不到,也不想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得到,因此就冲她下手?……

这其实是执念,试想想,胡茵得不到,关怡得不到,楼房最终会给谁呢?胡茵的父亲活不了万万年吧!因此,那幢复式楼注定会是别人的……

既然如此,留给关怡又能怎么样呢?

不过,如果胡茵能够这么想的话,就不叫执念了,不管怎么样吧,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已经是无可挽回了,我正在想接下来要怎么办时,敲门声响了起来。

我透过玻璃往门外一望,就看到一张被水泡大的脸,即使没有见过胡茵本人,我也大概能猜出这张脸属于谁了,我压低了声音对陈柔说道:“柔姐,胡茵来了,赶紧带关怡藏起来。”

陈柔拉着关怡的手,将她带去了卫生间,我也要跟着去,被秦少华拉住了:“大师,那啥……你走了,我咋办?”

我心说你一个连死人都睡的变,态,鬼才管你怎么办呢?可是看到他那可怜兮兮的眼神,我又有些于心不忍,按道理来说,胡茵将关怡杀死了,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为什么还要来找秦少华呢?

再续前缘?

就算她愿意,估计秦少华也不会愿意。

如果不是再续前缘的话,那会是……

咚咚咚……敲门声响得更加激烈了。

秦少华像鸵鸟一样缩在床角,怔怔地看着病房大门,看他的小心思,估计是想等胡茵敲门敲累了,见没有人应答,自己离开吧!

然而……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过后,突然有寒气从门缝里透进来。

正文卷 第15章:争来争去没什么意思

我虽然是一单都没有完成的赶尸菜鸟,却也能从这刺骨的寒意中读出许多的信息:见敲不开门,胡茵准备用非常手段了。

寒气持续透入,房间里的温度正在飞速地下降。

就仿佛病房在无声无息间被改了冰库,此前冰库都没有被开启,而现在,已经被开启了。

咚……

这一声敲门声与之前不一样,之前的敲门声,就像是隔着门听人敲门,而这一声敲门声,就像是响在人的心中,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穿过你的肌肤,叩击着你的心脏一样。

我的心脏早已经历经煅练,因此也还好,回头一看秦少华,他已经瘫坐在地上了。

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三个字“鬼敲门!”

“咚咚”又是接连两声响,叭答一声,门开了,胡茵走了进来,踏进门的胡茵与常人无异,一身的休闲服,脚下是一双板鞋,长长的头发披散着,黑亮黑亮的,姿容不输关怡——咳咳咳,当然是活着时候的关怡。

但是,我明显地看到了她缩在后面的手上面那长长的发黑的指甲,不过在看到我之后,指甲便恢复了原状,一脸甜甜地笑容,指着我问秦少华:“秦哥哥,这是你的朋友啊?”

秦少华捂住即将从喉咙里跳出来的心脏道:“是是是,没错,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你大爷,说这话你不亏心么,老子跟你这贱人认识还不超过两个钟呢!秦少华最后一句话是看着我说的,那意思仿佛在说:我已经将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了,你可不能不为我两肋插刀啊!

“哦!”胡茵扭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甜甜地一笑:“哥哥好!”又看向秦少华道:“秦哥哥,你怎么住院了啊,是哪里不舒服吗?”

秦少华的心里肯定在大骂了:“你大,爷,我哪里不舒服你心里没点逼,数吗?”不过表面上仍旧是满脸笑容:“胡茵,你,你找我?”

“是啊!”胡茵一脸纯真地看着秦少华道:“我是来拿回我的手链的!”

秦少华赶紧的摊开手道:“在这里,在这里!”抖抖索索地将手链交给了我,我心说我抄你大,爷,是胡茵问你要手链又不是我问你要!

你给我干嘛!

正要将手链塞回去,就见秦少华暗地里不停地向我拱手,求我帮帮他,这家伙,当初约,炮的时候胆儿多肥啊,这会儿怎么成怂包了,连接近小情人半步都怕?

说实话,我心里也怕,我只是一个才入行的菜鸟,赶赶普通尸体还凑合,像关怡这样的怨尸还是很凶险的,这也是为什么陈柔要跟着我的原因,她是怕我罩不住,将小命丢了!

至于胡茵,这家伙是活尸!比怨尸要厉害得多!活尸形成的原因很复杂,彼有些像西藏那边小乘佛教所说的中阴身!——所谓的中阴身,就是生与死之间的状态,胡茵坠河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变成了中阴身的状态,能说话,能走路,有想法,除了不是活人。

对付活尸的办法《赶尸纪要》里面有写的,就是聚足一口阳气,喝破她的身份“汝今已死,何故扮人?”解释成通俗的话就是“你丫已经翘辫子了,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妆活人呢!”

听起来是不是很简单?但是(通常这里都是有转折的),但是,这一声喝必须要阳气充足,精气神一分都不能少,简单说吧,得炼成了谢逊的狮子吼才行,如果功夫没到,这一声没有喝破她的身份,活尸就会凶相毕露,将面前的活人全部杀死!

一口喝破胡茵的身份?反正我自认没有这个本事。我一手往前递珊瑚手链,另一手紧握打尸鞭,心想胡茵要是搞什么妖蛾子,老子先抽她三鞭再说。

胡茵伸出来的手掌是被泡胀了的,但是,等到我细看之时,又恢复了纤纤素手的模样,她冲我微微一笑,接过手链,又不失礼貌地与秦少华打了招呼,这才离去。

胡茵才一离去,秦少华便一跤跌倒在地,这家伙的冷汗流了一身,等到我将他从地上拉起时,地上都我我出来了两只屁形水印。他可能没有发觉,我却将一切都看在了眼里,胡茵来医院就是要了命的,因为有了我这个意外,才临时做罢了。

陈柔,关怡也出来了,关怡的目光直勾勾地看着我,这是她有话说的预示,我走过去,将耳朵附到她的胸口。不得不说,女孩的心思还是细腻许多的,即使是已经死了的女孩子。

从刚才的胡茵事件里,她听出一件很关键的事情,是关于那条手链的,秦少华说珊瑚手链是胡茵送他的,而胡茵说珊瑚手链是借的,到底是胡茵送她的还是借她的呢?

我将关怡的疑问说了出来。秦少华结巴的良久,终于还是说出了实情,真实情况是:胡茵将手链给他时是这么说的,他可以凭手链去找她,而如果哪一天胡茵将手链收回,也即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到此为止了!

这确实是胡茵送他的礼物,是他与胡茵之间的约,炮信物,事实上,在小丁,丁出问题之前,这条手链,被他当珍宝一样收藏着的。

他以为很快就能够用得上,但是随后关怡的出事,接着小丁,丁也出事了,于是,原本他视之如珍如宝的手链,就变成了扔在垃圾桶里都觉得是优待的垃圾了!

听完秦少华的描述,关怡扑上去就是一个耳光将他掀到在地,接着又是一顿拳打脚踢,在秦少华的啊啊惨叫声中,我们虽然去拦关怡,但是并没有尽心尽力,感觉打得差不多了,这才将他们分开来。

往医院外走的时候,陈柔悄悄地告诉了我一件事情。

她说在卫生间里,关怡的表情很反常,她的妹妹胡茵勾,引了她的男朋友,又害了她的性命,按理来讲,算是仇上加仇了,但是胡茵出现之后,她却没有表现得多激动。

陈柔所谓的激动,就是踢破房门,冲进病房里与胡茵来个尸尸对决!

不过当时我也没有想深里想,觉得关怡可能是认为反正两人都死了,再争来争去没有什么意思吧!

正文卷 第16章:老师,你忘记念我的名字了

刚出医院大门,关怡母亲的电话就来了。

我赶紧接了起来,已经放过人家两次鸽子了,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放人家鸽子了“关阿姨,你久等了,我保证哈,再过两个钟,就能够将你女儿送到!”

关怡母亲支吾了一会儿说道:“陈大师啊,我打电话给你,是别的原因!”

我一楞,随即问道:“有什么事吗?”

关怡母亲说声音很是凝重:“是这样的,我和我家老胡商量了很久,觉得关怡与她妹妹的胡茵的关系很好!……”

听到这里,我差点将嘴里八二年的雪碧给喷出来:关怡和胡茵的关系很好?是很好啊,胡茵都将关怡害死了,拉她下去陪自己呢,能不好么?我耐着性子往下听。

“因此,我们想将她们葬在一块儿!”

“哦!”我很是无奈,做为父母,他们对自己的女儿一无所知也就罢了,还一厢情愿地想让她们相亲相爱,真在葬在一起,不夜夜鬼叫,鸡飞狗跳才怪呢!

我想都不想就开口拒绝道:“不行,不行,这件事情绝对不行!”

见我如此坚决,关母疑问道:“为什么呢?”

“咳咳咳!”我干咳了一阵说道:“是因为,是因为,我刚刚问过关怡了,她觉得她一个人呆着就好了,不愿意与别人呆在一起!”

“可是那是她妹妹啊!”

“妹妹也不行!”我想了想又说道:“这是关怡的意思!”

“哦!”关怡的母亲应了一声,又长叹道:“我估计啊,胡茵也是这样想法吧!”

我很是嘴欠地问道:“怎么了?”

关母道:“今晚凌晨,我和老胡找了人,准备在小茵的墓前挖个坑,谁知道,谁知道……”关母说到这里,声音哽咽起来“谁知道……唉……”

“谁知道怎么了?”我有些着急上火

“小茵不在墓中!小茵不见了!”关母哭着说道:“老胡都快急疯了,听人说怕是被野狗叼去了尸体,扛了一把猎枪就上山去了,现在还没有回来呢!”

本来,咱们只管关怡的尸体,胡茵与我们半点关系都没有,她的尸体是被野狗吃了还是在岑城里变成了活尸都不关我们的事,可是,听到关母的声音如此悲呛,我有些不忍,说道:“阿姨,叫胡伯回来吧,胡茵的尸体没有被野狗叼去!”

“啊!”关母颇为意外,疑惑地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因为……我见过!”

“是吗?”关母楞了好一会儿,哭得更伤心了:“是不是小茵知道姐姐出事了,去找她呢?小茵是个好孩子,他们姐妹的感情,一直很深……”

“是是是,感情很深!”我都不知道自己回应她时是什么表情:“阿姨,让胡伯早点回来吧,他年纪大了,要是在山上磕磕碰碰也是个事儿!”

“对对对!”关母一迭声应道,给胡伯打完电话,很快又拨响了我的电话:“陈师父啊,能不能劳烦你将我家小茵也带回来啊,她们都是苦命的孩子,呜呜呜……”

我看向陈柔,陈柔向我伸出一只手掌,我顿时会意,冲电话说道:“阿姨啊,现在赶一个人变成了赶两个人,难度系数大增,得加钱啊!”

关家是中产之家,家里并不缺钱,关母问道:“加,加多少?”

我说道:“折扣价,加五千!”虽说问关母要钱我的心里有些不舒服,不过,付出总得有回报吧!更何况,胡茵是活尸,很难对付!

关母想都没有想就回答道:“好,那就加五千!”

我让关母将丧事再往后推一推,对她说赶两具尸体得用双倍的时间,关母信以为真,答应了下来,从医院出来,我们便将关怡送回了义庄——带着一具尸体,难免行动不便。不过看关怡的样子,好像不大乐意,不过这可由不得她,尸体得有尸体的觉悟!

这时候时间已经晚了,我们便各自回房休息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街头的早餐店里吃了一碗汤粉,便往岑城中学而去,现在的中学管得很严,进出必须得带学生证,我们因为没有学生证,被挡在了校门外。

不过这也难不住我们,花了一百块钱,借用了两名学生的学生证,顺利地混进了学校,至于我们为什么会来学校,那是因为——胡茵就在岑城中学就读。

说到这里,有必要解释了一下活尸:活尸虽然是死人,但是因为身体的各项功能与常人无异,普通人看不出来,通常会被当成活人,不仅如此,他们自己也会将自己当做是活人,重复活着时候的生活!

胡茵活着的时候是高三(2)班的学生,因此,即使她已经成为活尸,仍旧会回到高三(2)班,仍旧会将自己当成是即将高考的学生,拼命的读书,复习。

仔细想想,胡茵也挺苦的,因为临死前的校园生活十分艰苦,即使是死了,仍旧要重复活着时候的艰苦岁月,相比之下,我觉得我要幸运的多,虽然远大的前程与我无关了,但是,至少不会因为压力过大坠河淹死吧!

呃,我不会淹死的,因为我会水。

钉铃铃……

上课铃声响了起来,原本仍旧嘈杂的教室,顿时变得安静下来,看着匆匆往教室走去的学生,我仿佛是看到了当年的我,哦不,是半个月前的我,感觉特别的亲切。

回头看陈柔,她的目光仍旧冷冷的,不知道看向哪里,又像是什么也没有看,我指着教室排号道:“柔姐,这边!”

我们一前一后上到了三楼,高三(2)班就在我的右侧,这时候老师正点名呢!“张江”“到”“马玉”“到”“胡开明”“到”……老师的声音始终如一,学生的应答声有高有低,有的如怒涛拍岩,有的如槌敲闷鼓,有的声如蚊纳,有的如响箭穿云,五分钟过去了,人名终于念完了,中年男老师下意识地将头发往一边抹了抹,说道:“好,人都到齐了,咱们开始讲课,今天要讲的是……”

就在这时候,一个女孩举手道:“吴老师,你忘记念我的名字了!”

吴老师遁声望去,身体就像是过电一般抖了一下

正文卷 第17章:不错的前程

啪答一声,半截粉笔掉落在地。

吴老师都忘了去捡,呆呆地看着教室中间站起的女孩“胡茵?”

胡茵点头说道:“是啊,吴老师,你刚才忘记念我的名字了!”

“哦哦哦!”吴老师答应着,眼睛在记事本上翻着胡茵的名字,眼睛都快瞪出血来了,也没有看到这两个字。

往前翻,没有。

再往前翻,还是没有。

一直翻到一星期前,总算是找到了,他满意地点点头,叫道:“胡茵同学!”

“嗯!”胡茵大大方方地应道,然后坐了下来。

吴老师合上笔记本道:“好了,好了,我刚才漏了胡茵同学的名字,多亏她提醒了我,接下来,大家将书翻到七十六页,咱们接着讲课!”

吴老师自己将书翻到了七十六页,然后底下头去捡掉在地上的粉笔,当他将粉笔捡起来的时候,身形突然一抖,差点摔倒在地,双腿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按都按不住,好一会儿,终于站了起来,看向胡茵的目光充满了惊惧,刚才突然被胡茵打断讲课,他有一些蒙,这时候他明显已经清醒了过来,胡茵在一星期间就坠河而死了!

但是当他的目光落到胡茵身上时,又变得迷茫起来:眼前的女孩好好的啊!双目清灵,动作自然,怎么也不能将之与死之联系在一起!

我在窗外看着表情复杂的吴老师,一脸的同情,一边是校方的死亡鉴定书,一边是死者的回归,让他的心绪复杂到了极点,连课都不知道要怎么讲了!支支吾吾地,除了让同学将课本翻到七十六页就没有说出其它的话来。

他纠节了良久,还是决定去看看胡茵,事实上,他也不得不这么做,因为如果不将这件事情给弄明白,以他现在的心境,是无法将这节课继续下去的,他努力让自己的表情变得自然一些,动作变得更协调一些,走到了胡茵的面前。

“胡茵同学,这些天还好么?”吴老师问。

胡茵嗯了一声说道:“还好吧,我坠河了,于是大家都以为我死了,其实我并没有死,我只是受伤了,住了几天院,病好了之后,就接着回来上课,咱们是高三的学生了,马上就将面临高考,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在这人生最关键的节点都要稳住,你说对不对?吴老师!”

吴老师连连点头道:“不错,不错,胡茵同学,你有这样的心态,我相信你的高考成绩一定不会差!好了,同学们,将课本翻到七十六页,咱们接着往下讲……”

胡茵的这一番话,让吴老师彻底地打消了疑虑,胡茵一切如常,这足以证明,她就是一个正常人,死亡证明可能是假的,人不可能是假的!释疑之后的吴老师就再也没有结巴了,巴拉巴拉地开始讲课。

高中的科目,有时候掉下几节课,后面的课你就听不懂了,此时对于我来说就是如此,我掉了半个月的课,这时候再听老师讲课就像是听天方夜谭似的。

只能看到吴老师的上下嘴唇在动,一个个音节从他的嘴里飞出,具体什么意思,鬼才知道呢?我看向陈柔道:“柔姐,要不咱们这就冲进去?”我现在颇有一些膨胀,老是想着自己就像是美国电影里的fbi一样,突然出现,从大庭广众之下,将目标人物给带走!

陈柔摇头道:“不行,不能这么做!会惊尸的!”

我晃了晃已经快被吴老师的声音搅成一锅浆糊的脑袋:“柔姐,那咱们就在走廊里做一个旁听生!”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你要是不愿意,就在学校超市里等我好了!”

“好嘞!”我转身下楼,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两瓶果汁,一些零食,嘿嘿笑道:“咱们做旁听生,又没有凳子又没有桌子,只能站着,吃点零食当做是补偿吧!”

陈柔接过他的那一份,继续往教室里看,过了一会儿问道:“现在几点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十点半了!”

陈柔点点头道:“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再有二十分钟就该下课了,到时咱们分头行动,尽量多收集一点胡茵的信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我应了一声,心里已经在盘算要如何操作了。

就在这时候,吴老师的课终于讲完了,他从讲桌下面掏出一叠试卷道:“同学们,上个星期的模拟考试成绩出来了,我这就将试卷发下去,考得好的,别太骄傲,没考好的,吸取经验教训,再接再厉,周玟,89分,李丽,78分,白寻90分……”在翻到下一张试卷的时候,吴老师的目光明显地柔和了许多“周庆,120分满分!这次考得不错!”

一叠试卷发下来,吴老师就表扬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周庆,我注意到吴老师在表扬周庆的时候,胡茵就一直盯着他看,那目光特别的复杂,有欣赏,有嫉妒,有情谊。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还看到了一道凶光。

一个人在看向与自己并无交集的人的目光是很平淡的,只有在看与自己关系匪浅之人,目光才会变得复杂!也即是说,咱们的胡茵同学,与周庆这位满分同学有着匪浅的交集。

好吧,那就是他了。

我指着周庆对陈柔说道:“我选定目标了,就是他!”

陈柔显然也选中了他,不过见被我捷足先登,便随便指着一人道:“那我找她……”

二十分钟的时间,就在我们的几句对话的时间里消逝了,钉铃铃的下课铃声响起,吴老师走出教室之后,学生们也像是潮水一样涌出来,我本来是打算回避的,不管怎么样,在秦少华的病房里,胡茵见到过我,万一让她生了警惕之心,对我们的行动可是极为不利。

不过,我寻思着何处藏身的时候,却发现胡茵根本没有要走出教室的意思,她从课桌里捧出,温习起来,事实上,在这个年纪,有自制力的人很少,而一般拥有强大自制力的人,都有一个不错的前程。

正文卷 第18章:聪明人

胡茵是一个很有自制力的女孩,这让我为她感到惋惜,因为如果她不出事的话,必定会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在前面等着她。

我恍了脑袋,心说你为一个杀人活尸惋惜个屁啊!就算她有一个光明的前程,可是心术不正,前程再光明有个毛用啊!

胡茵没有走出教室的意思,我自然也没有必要再躲躲藏藏了。

不过……

胡茵没有走出教室的意思,周庆也是,他打开笔记本,奋笔疾书,似乎正在抄写笔记,果然,学习成绩好的都有共通之处啊!那就是——努力!想起我上学的那会儿,不管高考低考还是不考,都是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做息稳得雷打不动,我不仅为自己的不思进取而深感后悔!

另外,我发现了一个小秘密,那就是,胡茵总是偷偷地在看周庆,你们肯定以为这是猩猩惜猩猩,错,胡茵看向周庆的目光并不和善,而是像在看敌人一样!

看来,在她的心里,已经将周庆当成了竞争对手。

如果她还是普通人的话,战胜竞争对手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更加努力地学习,拿出成绩超过他,但是现在她的情况有点特别,她是活尸,她拥有超乎寻常的力量。也因为如此,她的选择就变多了。

我在这样想的时候,就发现胡茵的目光从周庆的脸上移动到了脖子上,这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叫道:“柔姐,柔姐!”回头一看,却发现柔姐已经不在身边了,她已经下到了二楼,与一名眼镜学生相谈甚欢:“你好,我是岑城日报的记者,想写一篇关于高考的文章,我能够采访一下你么?”

眼镜女孩一听记者采访,表现得十分配和,有些羞涩地扶了扶眼镜架道:“好啊!”

不得不说,陈柔还是充满智慧的,采访人选择得十分智慧,最先冲出教室的,通常都是不爱学习的学生,这样的学生你向他采访高考的事情,他没有多大的耐心回答你,因为他自己的成绩就不好。

因此,陈柔选择的是中间偏后走出教室的学生,这里面有学习好的,也有学习差的,怎么挑选呢?正常概率来说,戴眼镜的学习成绩通常不会太差,所以,她就选了一名文静的眼镜女孩采访。

果然,眼镜女孩很是配合,跟着她走了,说是采访高考生活,但是我知道,不出五分钟,话题就会被她引到胡茵身上,她已经在行动了,而我,仍然只是干看着,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在想办法。

像是感应到了我的沮丧,陈柔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向我眨了眨眼。颇有些自得!前面说道,陈柔是一个性子很冷的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调皮的眼神呢,不觉一痴。

果然,办法不是那么好想的,我一直想到陈柔回来,也没有想到好办法!

陈柔很自然地走到了我的身边道:“我的运气好,刚刚采访的那女孩,就是胡茵宿舍的!”

我问道:“情况怎么样?”

陈柔跟我说起了她采访的结果!——当然不是高考生活,而是关于胡茵的,胡茵是五天前回到宿舍的,回来的时候一身土腥味,像是从地底下爬出来的一样。

那一晚,将她们宿舍的女孩子吓得不轻。

胡茵安慰她们说自己只是闭气昏迷了,并没有死,回到家的时候就醒过来了,在家里呆了两天,乘坐顺风车连夜赶到了学校,至于为什么这么着急回校,胡茵的解释也很让人信服,她说现在临近高考,是关乎未来的起步台阶有多高的关键时刻,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她都不能输在了这一步,因此才会连夜回来。

胡茵属于那种并不是顶尖聪明的女孩子,她之所以会名列前矛,就是因为她的不懈努力,也因为如此,大家都相信了她的话,但是她回到学校之后,并没有马上就上学,而是玩了两天,第三天才上的学,也因为如此,吴老师的那一次模拟考试,她并没有参与,让周庆拨得了头筹。

至于为什么玩了两天才去上学,眼镜女孩不知道,我和陈柔却是清清楚楚,她是去害关怡和他的男朋友去了。

陈柔皱眉说道:“不过有一点我觉得很奇怪啊,胡茵是活尸,活尸会重复死前所做的事情,对于胡茵来说,死前最应该去做的事情就是努力学习,考个好学校啊,怎么她在回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害自己的姐姐和姐姐的男朋友呢?难道真像关怡所说的那样,她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得到她父亲的房子了,所以……”

说到这里陈柔突然省悟过来:“关怡在说谎!”

我也醒悟过来了,我们一直忽略了一个重点,那就是:活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死了,既然胡茵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死了,也就是说,在她的心里,只要她努力学习,还是有很大可能赢得关城的复式楼的!

既然如此,胡茵根本没有必要去害关怡!

一定有其它的原因!

到底什么原因呢?我和陈柔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疑惑,我们本来只是赶尸匠,之所以来岑城中学,是为了将活尸胡茵赶回老家去,但是现在看来,我们好像更像是来破案的呢!

不过,以上只是猜测,得从有胡茵那里证实之后才行!

我看向陈柔:“柔姐,你觉得咱们应该怎么做啊?”

陈柔的目光变得散淡起来:“随便你!”

我指教室里的周庆说道:“柔姐,我在这里观察了很久,觉得胡茵有可能会对周庆下手?”

陈柔皱眉问道:“为什么?”

我说道:“刚才模拟考试的结果你也听到了,这个周庆,学习成绩很好,满分。是胡茵的竞争对手,下课之后,我就发现胡茵一直在瞄周庆的脖子,我怀疑她会为周庆不利!”

陈柔哦了一声道:“你的这个猜测,实在太牵强了一些!”说是这样说,陈柔心里还是信了五分,目光从胡茵身上移动到了周庆身上说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或许可以以周庆当饵,将胡茵钓出来!”

我一拍手掌道:“我就是这个意思!”跟聪明人交谈就是好,往往你起个头,她就能够往深里猜上好几步了。

正文卷 第19章:给你挑战的机会

当天晚上,快要下晚自习的时候,我掏出手机给周庆的班主任打电话,装得一嘴的沧桑口音:“老师,你好,我是周庆的父亲!”

第一次装人家老爸,我的心里很受用。

“哦,周先生啊!”班主任的声音很是宏亮:“有什么事吗?”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凝重一些:“是这样,小庆的爷爷,唉!快不行了,我想让他请假回来,老师你看……”

“这个没问题!”班主任当即表态道,接着开口叫道:“周庆,你过来一下!”

“呃!”我的脸顿时变得难堪地起来,班主任就在教室里?这一下恐怕要露馅了,不过,即然开了头,硬撑着也得撑到最后,想到这里,我也平静了一些。

“你爸爸找你有事!”可能是当着全班学生,班主任没有将周庆家的“不幸”当众说出来。

一阵杂沓的声响,电话应该被周庆接过了“爸!”

容不得我去琢磨周庆爸爸是什么嗓音,对方已经开始叫我爸了,我只能干巴巴地应付着:“小庆啊,赶紧回来吧!”

“爸,你的声音怎么这么沙哑啊!”

“咳,别问那么多了!赶紧回来吧!”我说道。

“干嘛啊!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周庆满脸的疑惑。

“你爷爷,你爷爷……”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悲呛一起:“你爷爷他,可能不行了……”

沉默,长久的沉默。

我心中疑惑,难道哪里出问题了?哪里出问题了!我感觉有表演得很好啊!而且,这也是将周庆提前叫走的好办法,晚自习还没有下课,漆黑的长路,周庆一人徐徐前行,不正是对他下手的好时机么?

长久的沉默过后,周庆没好气地问道:“快说,你是谁?”

“你这孩子,傻了吧!”我强装镇定!“我还能是谁,我是你爸!”

“我是你爸!”电话那头怒吼道。

“周庆,有这么跟长辈说话的么!”班主任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凑到话筒边道“对不起,对不起啊周先生,孩子这些天学习成绩紧张,弦绷得太紧,所以才会如此失态,没事儿,我才就给他放假!”

“哦哦哦,好的!”我勉强应付道。

我话还没有说完呢,就听周庆吼道:“电话那边的王八蛋,别特么的装了,我爷爷五年前就死了……”

“啊……”我的脸上,出现了一个大大大大的问号。

特么失误了。

我赶紧改口道:“哦,我说的是爷爷吗?我说错了,小庆,是你奶奶!”

“我奶奶一年前就死了!”

我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心说应该说是周庆老妈的,这次肯定没错。

班主任听到这里,也怒了,冲电话怒声道:“快说,你们是谁,做什么在冒充周同学的家长?”

“咳咳咳……老师对不起啊,我们闹着完呢!”不等班主任喝斥,我们赶紧将电话挂断了,任务失败,我收起手手机,看向陈柔一脸的无奈:“柔姐,看来我们只能再等一等了!”

陈柔哦了一声,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双手抱胸,看向头顶的明月。

今天的明月很美,缺了一小块,却仍旧明亮无比,将一整个世界都镀上了一层清辉,清辉下的陈柔,犹如是被涂上了一层冷色调的人物画,她的脸,在夜露的滋润下光洁晶润,眼如点墨,深邃而神秘,身形微微倾斜,被月光勾勒得十分曼妙。

我忍不住称赞道:“柔姐,你可真美!”

陈柔看了我一眼,眼中似乎有了一丝涟漪,很快又恢复如常了,她不说话,仍旧看月,似乎准备忽略掉我这句话了。

就在这时候,丁铃铃的下课铃声响了起来,原本寂静的校园一下子便热闹起来,我和陈柔也开始行动起来,我们从角落里走出,向着人群接近,一边接近,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着。

我的目标是周庆,陈柔的目标是胡茵,说实话,在这样灯光昏暗的晚上,从着衣一致的人群中找出目标,着实不易,我眼睛都不敢眨,紧紧盯着从眼前走过的每一个人。

终于,我发现周庆了,因为学习成绩不错,他很受女生的欢迎,被两个女孩一左一右地围着说话呢,从表情上看来,周庆对她们兴趣缺缺,漫不经心地应答着,便走开了!

我碰了碰陈柔说道:“目标已就位!”陈柔的目光停在周庆身后十多米的地方“我的目标,也已经就位了!”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就见披散着头发的胡茵慢慢地往前走的。

她似乎很享受这月光,或许干脆就在吸收着月光修行,在别人匆匆赶路之时,她就像是在踏月漫步,放松之极,她微眯着眼睛,眼中没有焦聚,因此,自然也发现不了我们的存在。

出了校园,这些学生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散落于各个小区,马路也由拥挤变得寥落起来,寥落的马路上,周庆往前走着,他偶尔看看手机,似乎正与谁聊天!

而胡茵,就跟在他身后二十米的地方,她似乎是吸收了足够多的月光,收回了目光,踏着月色与周庆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而我们就跟在胡茵的身后。

又往前走了一阵,周庆离开了马路,走进了岔道,胡茵快步跟了过去,我们跟过去的时候,两人已经在对峙了,估计是周庆发现了她跟踪自己,将她堵住了。

“胡茵同学,你跟着我干嘛?”周庆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谁说我跟着你了!”陡然间被喝破,胡茵反驳道,反驳过后似乎是想起来了此行的目的,面色顿时一冷:“周庆,才几天不见,你的成绩提高的好快!”

“怎么,你不服气啊!”周庆哼了一声道:“你要是不服气,我给你挑战我的机会,下一次模拟考试是在下个星期三,你要是输了,就赔我一个月的饭票,怎么样?”

在学校,如果有一种东西比钞票流行更广的话,那一定是饭票,基本上什么都可以用饭票付,人情,欠债,赌资……等等等等。而且比人民币的信用更高,人民币你可以说自己没有钱,但是饭票肯定有,就算这个月没有,下个月月初也会发你!

正文卷 第20章:装什么活人

不过,这赌注似乎有点大啊!

我还在学校的时候,打赌一般就是一张饭票,赌得大些的,一次性三五张饭票,一个月饭票的赌局还是第一回见到呢!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壳,心说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想赌资大不大呢!这根本不是重点好不好!

胡茵摇头道:“我赢不了你的,我缺了一星期的课,已经落下很多的知识了!”

“这就认输了?”周庆嘿嘿笑道:“胡一名,这可不像你啊!”

胡茵还有个外号叫胡一名(考试第一名?)?干嘛不叫胡一刀呢,咳咳咳……

“我不会输的!”胡茵目光坚定地说道。

周庆冷笑道:“胡茵,你是不是失足掉河里将脑子摔坏了呀,刚刚说赢不了我,现在又说不会输,那你要干嘛,要上天吗?”

胡茵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指着眼前的路说道:“这条路是通向你家的吧?”

周庆不明白胡茵怎么突然说起这个,迟疑了一下说道:“是啊,再往前走三百米,就到我家了,桃源新区,新买的房子,怎么,要跟我回去吗?”

胡茵低头看着地面道:“我不跟你回去,而且,你也回不去了!”

“什么意思,什么叫我也回不去了!”周庆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将手机收好,透过眼镜看着胡茵道:“怎么地,难道你要杀了我吗?”

胡茵微微一笑,用行动代替了说话,她慢慢地张开双手,十指指甲就像是被墨染过一样发黑,变长,一股阴冷的气息,将她自己连同周庆裹在了其中。

“你这疯婆子,你想要干嘛?”如果前一句话周庆仍在开玩笑的话,后一句话,周庆的脸上已经被惊恐代替了,那突突疯长的指甲,那突然刮起的冷风,都让他感到无比的惊恐。

“干嘛?”胡茵踏步上前,一把抓住了周庆的衣领,冷声说道:“第一名只有一个,只能是我,你跟我抢,那就只能去死!”

周庆奋力挣扎着:“你这个疯婆子,不就是第一名第二名吗!你犯得着这样吗?你要是想要,老子让给你就好了!”

见前面情势紧张,陈柔看着我说道:“想要喝破活尸,只能在她心神他顾时进行!”这个我理解,就像是你想要吓人,得在那人毫无防备的时候,等别人有了防备,就吓不到了!

“……现在胡茵的全部心神都在周庆身上,正是行动的好时机……”

我点点头,向着纠缠的二人悄然靠近。

陈柔又叫住我道:“烦啦,你记住了,如果没有叫破胡茵,你要马上逃走,不要有任何的迟疑,知道吗?”

“嗯!”我应了一声,心里盘算着如果没有叫破胡茵我得往哪边跑,想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往后跑,这样一来,万一陈柔跑不快,我还可以拉上一把!

近了,近了!

我已经靠近到了胡茵七米之内。

而这时候,胡茵已经掐住了周庆,将他提了起来,因为用上了法术,胡茵恢复了尸体的要模样,她满身尸班,脸被泡大了一倍不止,原本赵丽颖的脸,现在变成高晓松了。

不仅是脸,手也被泡大了一倍,五指发白,皮肤之上有无数细而密的小孔,有白色的虫子从孔洞之中爬出。

“啊啊啊……”周庆惨叫起来,吓得眼睛都快要从眼眶之中跳出来了。

他想要推开眼前女子,却哪里推得动,刚才在他眼里还是弱女子的胡茵,此时就像是铁塔一样,而他,就像是挂在铁塔上的一只小配件。

很快,他连喊都喊不出了,因为,胡茵的手已经开始收紧,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周庆的脸瞬间便涨红了,双眼翻白,他无助地挥动着四肢,像是马上就要死去。

此时,胡茵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周庆的身上,我心知机不可失,踏前一步,站在了胡茵的右侧,扯着嗓子喊道:“胡茵,你特么的都死一星期了,还在这里装什么活人啊!”

如果要论我有生之中生出过最大的吼声,一定就是这一声了,我拼尽全力,将肺里所有的空气都挤压了出来,在吼出上面那句话的时候,我感觉好像是一通炸雷在我的耳朵边上响起。

耳朵嗡嗡嗡地响个不停。

不过应该没有聋,因为我听到了我狮子吼后的回音,按道理来讲,如果我被自己的声音震聋了的话,是听不到任何声音的。吼完之后,我的脑子在某一个霎那一片空白,深吸了几口气,这才算是回了一些血,我看向面前的胡茵,她呆立着一动不动,好像是被我的吼声给震住了一样!

周庆挣扎了一通,终于挣脱了胡茵的钳制,一边惨叫着,连滚带爬地跑了,我心说哥们虽然占了你的便宜,骗你叫了几声爸爸,但是却救了你的命,仔细合算一下,你小子还是赚了的!

以后就别再牛逼哄哄地装学霸了,因为救你的人就是学渣一个!

当然,这些念头只是一瞬间。

胡茵仍旧一动不动,就像是被定身法定住了一样。

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连眨一下都不敢,生怕就在我上眨眼间,胡茵突然暴起,将双手长长的指甲刺入我的喉咙。

不远处的陈柔与我的一样,目光紧盯着胡茵。

似乎是无视我和陈柔能够将我的身体洞穿的目光,胡茵仍旧我行我素地呆立着,一动不动。

我的眼睛终于干涩得顶不住了,眨了一下。

胡茵仍旧一动不动。

陈柔的目光则看向了我,那目光似乎在疑问:“什么情况?”

我的眉头皱起:谁他娘的知道是什么情况啊,这种事情,我也是头一次经历呢!我摇头,表示不清楚。

陈柔犹豫了下,靠近过来。

当陈柔站到我的身边时,胡茵仍旧一动不动,我试着叫了一声:“胡茵,那啥,是你的父母让我来带你回去的!”

胡茵还是不动。我忍不住说道:“姐们,到底什么情况,给个动静好不好,你这样杵着怪吓人的!”

两行泪水,从她持眼眶流了下来,看到这两行泪水,我比看到我亲娘还高兴,就差跳脚大呼:“成功了,成功了,哥们成功了!”

正文卷 第21章:上门尸

当然,这样的时刻,我要是跳脚大笑,就太失身份了,一个赶尸人,得有赶尸人的矜持。

想到这里我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特么的,我现在还是赶尸人么?哪有赶尸人会做到这份上的,调查,设计,施术,救人!这明明是道士做的事情好不好?

好吧,就算是赶尸人,哥们也是全能赶尸人,嗯嗯,回头将笔记的名字改一下,就叫做全能赶尸人日记好了!

见到胡茵的眼睛,陈柔绷紧的脸也终于放松下来。长吁了一口气道:“成了!叫醒了!”胡茵不是不动,而是从活尸状态恢复成了尸体,自然就不能动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符录,往胡茵的怀里一塞道:“胡茵,你先跟我们回义庄吧,明天早上,便送你回家!”

见她没有异议,我便拿出了起尸铃,起尸铃上回损伤了,也没有东西代替,只好将就着用了,我还以为不能用了呢,为了不让她的死相被人看到,陈柔捡起周庆落下的校服,盘在了她的头上。

我一晃手里的起尸铃道:“起!”我前面带路,胡茵便跟了上来。

一行三人,向着义庄而去。

走了没多远,我回头一看,见胡茵还在流泪,满面愁容地看着陈柔道:“柔姐,这可怎么办啊?”

陈柔叹息道:“胡茵刚刚被喝破了身份,想必一时之间有些受不了吧,你想办法安慰安慰她,或许会好一些!”

“安慰!”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到怎么安慰她,“算了,高考不考就不考,我也没考呢!”想想这话有些假,我虽然没考高考,可有毕竟还活着呢!

“生活其实挺无聊的,等踏上社会你就知道了,还不如早死……”好吧,我说的都是什么屁话啊!

“别难过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咳咳咳,我改口道:“错了错了,十八年后,又是一个好姑娘!”

最后一句话终于起了作用,胡茵的眼泪慢慢地止住了,而这时候,我们也已经回到了义庄,义庄的门槛很高,足足有一尺,之所以设这么高的门槛是有讲究的,义庄只收有主的尸体,不收无主尸体,有时候无主之尸也会被义庄的阴气吸引,进到义庄,这时候,设置一道高高的门槛,让无主之尸迈不过去就显得很有必要。

虽然经过陈柔定针之后,这道门槛对于死尸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我还是习惯地叫道:“前面有门槛,多加小心!”我迈进义庄之后,胡茵也跟了进来,陈柔跟在后面用柚子叶洒了洒,这个叫做断尸踪,意思是说进到义庄之后,便与从前种种划清关系,有怨有仇的也应该就此做罢!

当然,这只是赶尸前辈们的美好愿望,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义庄里一片漆黑,我赶紧去摸电灯的开关,电灯没有摸到,倒是摸到一张人脸,我一声大叫后退了一步,陈柔还没有进门,胡茵在我的左侧,关怡在大厅后面,那这张脸是……

我打开手机的电筒功能一照,就看到一张男人的脸,眼前的男子二十四五的年纪,一身青色的西装,一条猩红的领带,脚下一双镜面皮鞋,这种装扮在岑城随处可见,他们大多是某某公司的业务员,推销员之类的。

“哥们干嘛呢?”我捂着胸口道:“你哪里不能去,来义庄歇脚,胆子够肥的啊!”

叫了两声没反应,我有些恼火了:“喂,跟你说话呢!”

陈柔说道:“别说了,是死人!”

“死人怎么会自己跑来这里?”我一脸的惊奇。

陈柔的神情却十分地平静“这没什么,更离奇的事情我都见过,将他扛出去吧,对了,回的时候记得要用柚子叶扫地!”

“哦!”我瞪了那男子一眼,心说你是嫌哥们不够累给我找事还是怎么地啊!怨尸,活尸都见过了,再面对尸体,我也没那么紧张了,拍了拍那男子的肩膀道:“我说哥们,我现在背你出去,出去了就找路回家,别到处乱跑啊!”

我弯下腰,将死尸的双手搭在了肩膀上,两只手搂住他的膝弯,一用力,便将死尸背了起来,我将尸体背离义庄约一百米处,便放了下来,嘴里喃喃说道:“哥们,不是兄弟不仗义啊,我累了一天了,只能将你背到这里了,余下的路,你自己走吧!”

听陈柔说,基本每个赶尸人最终都会染上与死尸说话的毛病,很不幸的是,我才来义庄半个多月,也染上了这毛病,一开始是因为害怕,喃喃自语可以转移注意力,而且会产生心理暗示——因为我在跟它说话,因此赶的是人,不是尸体。

到后来,就成了习惯,可能心里真的将他们当成人了吧!他们不会动,不会说话,于是只好我多说一些了!

我将男尸放下,便头也不回地往回走,走到门口,我用柚子叶将路扫了三遍,这才踏门而入,灯已经被陈柔摁亮了,此时她正换衣服呢,将穿得外套换成了家居服,又将头发拢了起来,看起来准备洗涮。

陈柔在义庄呆了多年,早已经将这里当成了家。

她一边收拾一边问道:“尸体背出去了?”

我嗯了一声,说道:“等会再洗澡吧,烧热水还要一会儿!”

陈柔采纳了我的意见,搬了一张凳子,在我的面前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儿说道:“烦啦,说实话,你这样赶尸挣不到钱的,都够别人赶三四回了!”

“嗯”我心说我又不是来挣钱的,我只是为了躲避落花洞女而已……呃呃呃,好吧,钱其实也很重要!

“不过!”陈柔接着说道:“我很喜欢你的方法!有时候我想,也许你才是对的,如果只是将尸体赶回原籍,那么赶尸人只是赶尸的工具而已,而能够完成死尸的愿望,才是赶尸人的真正职责!”

我心里一喜:“这么说,柔姐你认同我的观点!”

“说不上!”陈柔看着我说道:“我只是觉得单纯的赶尸有点腻味,这样才好玩一些!每一具尸体,都是一只盒子,谁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只有打开它才知道!”

话是这么说,我心里知道,陈柔其实挺认同我的方法的,后来的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正文卷 第22章:帅不过三秒

不一会儿,水热了,陈柔便洗澡去了,我百无聊赖,取过桌上苹果咬了一口,才发现已经变质了,呸呸呸地将烂苹果吐掉,又喝了一口水涮口,这才算将口里的异味去掉了。

我掏出手机,与班级群里的同学聊天。

“烦啦,你是爽了,你这一去,等于是将一切都抛下,永享极乐了,哥几个还得在红尘之中受苦……”

“烦啦,你在那边还好吗?要保佑我们哦!”

我去你大爷!

一帮没心肺的家伙,这么久不见,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一个个都来诅咒我!想是这么想,我的心里还是挺感动的,无论问好还是损人,至少证明,我在他们心中还有一席之地。

我心说你们高考虽然过得苦,可是哥们也不轻松!赶尸啊!瞬间从祖国的花朵,变成了封建迷信的残余势力,不说身体上的劳累,就这一顶大帽子,咳咳咳——让我挣不少钱!

我正酝酿着要不要给大伙发一个红包,让他们知道谁才是群里的话事人,就听到了沙沙沙的声响,我一开始也没有怎么在意,还以为是陈柔洗澡发出的声音呢,慢慢地就感觉到不对劲了,一直到——一道身影慢慢地从我的身边经过。

我抬眼一看,是胡茵!她正一步一步地,机械地往前走。

不是说她已经从活尸状态被叫醒了吗?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将手机扔到一边,追了上去说道:“我说姐们,这是怎么回事啊,屋里窄,走不开,要不咱们先这样算了……唔,你要去哪儿啊,给我话,我带你去!”

我恍然想起,尸体是不会说话的,赶紧将耳朵附到了她的胸口上,接着,我就听到一声愤怒的吼声:“关怡,关怡,我知道你在这里,你给我滚出来了!”

胡茵闻到了关怡的气息?这么说来,死尸的鼻子,比活人可是灵活多了啊,这孩子,怎么这么凶啊,明明是她将关怡给害了,听语气怎么像她才是讨债人呢?

我将整件事情的经过在脑子重新过了一遍,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而这时候,胡茵已经走到了大厅后面,两具死尸,在我来不及阻止的情况下,终于见面了。

胡茵目露凶光,而关怡,不知道什么时候垂下了头,就像是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

我赶紧拦在两人中间道:“姐们,我知道你们之间有嫌隙,不过那是活着时候的事情了,不是有句话说嘛,死去元知万事空吗?人死了,就与从前的一切都没有关系了,大家相互一笑泯恩仇,好不好?”

见两人站着不动,我想了想,将耳朵附到了胡茵的胸口,就听到一个字:“滚!”

“你等等啊!”我收回耳朵,又附到了关怡的胸口,就听关怡说道:“陈大师,你走开吧,这是我与我妹妹之间的事情!我们的事情,不用你管!”

我双手叉腰,声音提高了三分:“不管怎么说,你们都是死尸,而且这里的义庄,是我的地盘……”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两具尸体已经纠缠在了一起,说是纠缠也不合适,因为她们全凭着一股怨气支撑着,动作十分笨重,就像是两只提线木偶,而且,提线的人还是七八岁的老人——基本上都是你撞我一下,我撞你一下,倒地了再费劲地爬起来,重新来过……

虽然如此,却也将义庄损毁的够呛,碰碰碰碰的声音不绝于耳。

两尸之中,还是胡茵更为凶狠一些,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关怡那被陈柔二次化妆的脸已经被抓得稀巴烂了,碰!胡茵猛地一撞,将关怡撞倒在地,扑上去便在她身止撕扯起来。

女尸打架与女人打架还是有区别的,女人打架顶多是扯头发撕衣服踹肚子,女尸可不一样,他们不仅扯头发撕衣服踹肚子,还会将双手插进肚子里,将内脏都扯出来。

啪地一声,关怡原本就已经腐化的肠子很容易地就被扯断了,有绿色的汁液流出来,那味道,咳咳咳……我赶紧一手捂住嘴巴,一手拉扯他们:“姐们,姐们,我说姐们,都消消气啊,有话好好说!”

胡茵骑在关怡的身上,双手向着他的胸口插了下去!

《赶尸纪要》上面说,心脏是生命之源,即使对于死了的人,心脏仍然十分重要,相传如果死者无心,来生就没有七情六欲,与活死人也差不多,所以,赶尸行当里也有无心者不赶的说法!

更何况是让死尸之心在我的面前毁掉!

我的心中升起一股怒意,心说老虎不发威,你还当我是病猫呢!从腰间取出打鬼鞭,叭地一声抽打在两人的身上,她们身上被抽中的地方顿时冒起一股青烟。

吃痛不住,往一边滚开了。

我站在两尸中间,看看关怡,又看看胡茵,一时间有些楞神,我刚才用打尸鞭将他们分开,全凭着一股子血勇之气,抽过之后才知道,特么的一鞭两尸,将两具尸体都给得罪了!

要是她们对我群起而攻,那可咋整啊,哥们是大活人,也不像她们似的,肚子都扯烂了也没事儿!想到这里,我悄然后退了一步,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这特么的是典型的帅不过三秒啊!

我也想硬气一些,试过好几次了,牙齿都差点咬碎了,也没有硬气起来!

不过还好,看关怡和胡茵的表情,都没有向我进攻的意思。

胡茵仍旧是一脸凶光地看着关怡,关怡本来一直底垂着头,但是一番扭打之后,她嗜血的怨尸本性也被激发了起来,双手在地上一刮,将被扳弯的指甲扳正了,慢慢地站了起来。

胡茵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看样子马上准备新的决斗!

她们忽略了我!

我虽然害怕她们对我群起而攻,可以也不能忍受被忽视,我是赶尸人,你们是尸体也!就像是猎物与猎人,猎物怎么能够忽略猎人的存在呢!我鼓足勇气,正准备将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我的身上来。帘布一挑,陈柔进来了!

正文卷 第23章:无所谓失去

洗澡后的陈柔身上散发着淡淡兰花香,她冷冷的目光扫过全场,脸色顿时变得铁青起来,怒斥道:“关怡,胡茵,你们都给我站好了!”

陈柔的声音很奇特,如针一样,刺得我的耳膜生疼生疼的,关怡与胡茵,也被震摄住了,呆呆地站立着,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陈柔刚才发出的声音,也是一种法术,专门用来震摄死尸的。

我很快想明白了陈柔暴怒的原因,加上这一次,关怡的妆被毁了两次了,第一次,陈柔一直从是晚上十一点化妆到凌晨三点才化妆好,第二次,因为损损得太厉害,陈柔用了六个小时收复!

满以为找回胡茵之后,将她描好妆明天早上就能送回关城去呢(胡茵是淹死的,除了脸泡得有些大,其它一切完好无损,最多花上两个小时就能够化好妆)。

她化妆前总喜欢洗个澡,然后在地藏王菩萨的像前点上一柱香,以示对死人的尊重,但在这一刻,她所有的修养都被击退了,眼睛就像是两颗冰粒一样!

她原本以为的轻松工作在这一刻变成了超负荷的工作,关怡的脸被再一次损毁,估计得用掉一公斤胭脂,才能将之修复,胡茵所谓的完好无损的身体,也被抓得伤痕累累,别说化妆了,打底粉都得抹上三四个钟!就算是通宵工作,到明天早上也未必能够完工,她怎么能不恼火呢!

陈柔绕着二尸走了一圈,更加恼火了,可能是发现她们身体的损伤比自己想像得更加严重吧!

陈柔看着我说道:“我去调脂粉,化解她们之间矛盾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对了,今天的工作量很大,你也别睡了,给我打下手吧!”

我正想看看陈柔的化妆艺术呢,因此没有任何的迟疑:“好啊!”

走到门口,陈柔将要挑帘而出的时候,又停住了:“还有一件事情,她们的身体损伤太严重了,肯定是不能坐公交车了,你想办法叫辆车!”

为了省钱,我们本来打算坐公交车去关城的,陈柔的化妆水平一流,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再者说来,现如今的女孩,大多存在过度化妆,脸上的粉铺得都看不出肉色来了,白惨惨的分不清是活人还是死人——大家早已经习惯了。

但是眼下,两具尸体损毁得太过严重了,即使是最高明的化妆师,也不大可能将他们恢复原貌了,因此,陈柔才有这么一说。我大手一挥说道:“行嘛,交给我好嘞!”

等到陈柔离开之后,我便开始做两具尸体的工作,好话说了一罗筐,总算是将他们给稳住了,我将耳朵附在胡茵的胸口,问道:“胡茵,你与关怡,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是姐妹,你害死了她,怎么反过来还好像她欠你债似的?”

“这是关怡跟你们说的?”

这丫头的小胸脯尖尖的,往前一挺,差点将我的耳朵都锥伤了,我心说这样下去不行啊,搞得我对女人的胸都有心理阴影了……

我应道:“嗯!”

胡茵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恨:“你怎么不问问她,我是如何落水的?”

我一楞,你不是失足落水的么?随即想起: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我抬头看了一眼胡茵,问道:“那你说说,你是如何落水的?”

胡茵的手指动了动:“我是被她推下水的!”

她应该是想伸手指着关怡的,可能是怨气不够还是怎么的,手并没有抬起来。

“啊!”我吃了一惊,原来还有这一节,关怡将胡茵推下了水,胡茵成为了活尸,然后回来报仇?我将耳朵附到了关怡的胸口,询问道:“关怡,胡茵的话你也听到了,真的是这样吗?”

“嗯!”沉默良久,关怡终于承认了!

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了在医院里的时候,藏在卫生间里的关怡在见到胡茵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该有的仇恨与愤怒了,因为这本来就是一报还一报的事情,至于秦少华,只是夹在他们中间的受害者!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关怡不愿意我们去找胡茵了,因为她不想跟她见面!

事情永远经比预想的要复杂啊!

我问道:“关怡,能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长长的一声叹息,关怡的声音很是沮丧:“这事错在我,是我一时糊涂……”接着,关怡就将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关怡之所以会将妹妹胡茵推下河,是长期积怨的结果,而最为关键的,是两件事情!

第一件:胡茵上高三的时候,也就是两个月前,家里开了一次闭门会议,会议的议题是胡爸提出来的,议题的内容是:家里两个女孩,谁考的学校好,关城的复式楼就归谁所有

这与其说是议题,还不如说是走一个过场,因为大家的心里都清楚,胡茵的学习成绩,要比关怡好得多,也就是说,复式楼注定是胡茵的了,更重要的是,胡茵还能继续努力,搏取更好的成绩,而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就像是一个失败者被裁判按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成功者一步一步地超越自己,那种感受,只有当事人才能够体会!

更更重要的是,那可是家里唯一的巨额财产了……

在一场这家庭会议之后,就顺理成章地归到了胡茵的名下……

关怡很不甘心,她找自己的母亲抱怨过,母亲也只是安慰她说这本来就是胡爸的房子,她和关怡从来没有拥有过!既然没有拥有过,那也就无所谓失去了。

胡爸爱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吧!

关怡心说如果自己和母亲从来没有拥有过复式楼,那锁在抽屉里的妈妈和胡爸的结婚证是怎么一回事,婚姻法写得明明白白,夫妻财产是共有财产!更何况,她一直拿胡爸当爸爸,拿胡茵当妹妹,原来,她们从来就不是一家人?

不过,想不通归想不通,当事情成为即定事实的时候,她也只能选择接受,真正让她向胡茵伸出罪恶之手的是第二件事情,就在二个星期前,她回了一次家。

回家的原因是学校组织了一次活动,她不想参加,想想时间也够,就回家一趟,在家里住了一天,第二天启程,上车的时候,母亲给了她两个信封,一个是她的,一个是胡茵的。

里面装的,是生活费。

正文卷 第24章:蠢死的

关母让关怡给胡茵带生活费。

关怡当时也没有多想,坐班车回到了岑城。

不过回到岑城的时候,她却将这件事情给忘记了,一直到八天后的傍晚才想起来,于是,她便拿着信封,匆匆地往岑城中学而去。

走到半途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往常父母给零花钱都是分开给的,胡茵从来不说她的零花钱有多少,关怡自然也不知道,但是现在,钱就在她的手里!

要不要拆开来看看呢?

好奇的洪流一旦开了闸,想要关都关不掉了!

关怡走了一路,也纠结了一路,最后终于忍不住了,将信封撕了开来,取出其中的钱,数了一遍,在数到最后一张的时候,她的脸顿时变得煞白。妹妹胡茵的生活费,是她的一倍多。

难道在父母的心中,我就这么的不受待见吗?

关怡的心中很绝望:是,妹妹是比我读书厉害,是比我听话,比我漂亮!可是,因为如此,我就要被抛弃吗?如果是钱是胡爸给的,他还能够宽想一些,毕竟,胡爸不是自己的亲爸爸,他更疼爱自己的女儿,也是情有可原的,可是,这钱是她的亲妈给的!

莫非,在她亲妈的眼里,她还不如胡茵?

可恨,太可恨了,这个胡茵,抢走了原本属于她的母爱!

她坐在树墩上自唉自怨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形从她的眼前晃过,她抬眼一看,是胡茵,即使是与关怡见面,她的手里仍然不忘捧一本《英语速记手册》记单词。

她是那么的努力,自己永远也比不上的!

这样想时,一个恶毒的念头自心底升了起来,这让她激棱棱地打了一个寒战:只要她活着一天,父母的爱永远是向着她倾斜,只有她死了,父母才会回心转念,才会关注她!

这时候,胡茵已经走到了桥上,桥很老旧,护栏只有人的大腿那么高,更重要的是,除了自己之外,四周寂无一人,只要自己伸手一推,只要那么一伸手,她就会掉下河去……

只是,我真的非这样做不可吗?她在心中自问……

她在犹豫了几分钟之后,还是决定这么做,于是,她将高跟鞋脱了,袜步蹑行,慢慢地向着胡茵靠近!而胡茵,正在专注地记英语单词,丝毫没有预料到危险的靠近。

于是,关怡伸手一推,便成功地将胡茵推下了桥,不敢看看胡茵落水后的场景,关怡匆匆跑回了学校,也许是因为跑得太急了,回到宿舍之后她就一直犯恶心,晚饭都吃不下。

提心吊胆了等了两天,终于等到了妹妹的死讯,按道理来说,她应该高兴才是,可是,她却丝毫也高兴不起来,心里说不了出是什么滋味,百味杂陈,直到见到悲痛欲绝的父母,她才恍然明白:她错了!

可是,人命并不是一句错了就能够挽回的,已经无可挽回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一带因为是即将面临拆迁的老城区,没有人,也没有布摄像头,因此,除了关怡自己,恐怕只有天才和有关系胡茵的死因了!

其实也不然的,还有一个人知道,那个人就是胡茵自己,在被安葬的第二天,她从墓中醒了过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成为了活尸,她撬开棺板,从墓中爬了出来,连夜回到了岑城!

她虽然不认为自己已经死了,但是,关怡确实是抱着让她去死的心推她掉河的,这一点,胡茵在坠河的前一刻就从关怡的眼中看到了!因此,她便利用关怡的男朋友秦少华之手,将她推下高楼。

一报还一报!

在害死关怡之后,她回常回到学校上课,生活!

说是如常,其实也不然,在成为活尸之后,她的心性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那就是——对人命的漠视!她觉得自己得到了一种超能力,这种能力让她凌架于普通人之上,既然是人上之人,那就不必要对别人的性命那么在意了,也因为如此,在害死了关怡之后,她还接连对秦少华和周庆下手了,而对付秦少华要本来就是提中应有之意!

她送秦少华手链,就是让人了再去找她,在秦少华以为还能爽一把的时候,取了他的小命,不过,胡茵忽略了一点很重的事情,那就是:她是活尸!与秦少华睡过之后,秦少华的小丁丁因为感染开始腐烂,吓得小命都去了半条,哪里还有心情与她约会?

于是,她不得不亲自来医院,解决秦少华,恰好那时候我在,她没有机会下手,于是就离开了!

至于周庆,就像她说的,她落下了一星期的课,因此,她的成绩不可能比过他了,也就是说,胡一名的名头即将保不住了,她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于是……

也幸亏我们及时出现,不然的话,周庆恐怕小命不保!

我将关怡的话复述给了胡茵,胡茵的声音,顿时激烈起来:“蠢猪,蠢猪,大蠢猪……”我皱眉说道:“胡茵,有话好好说,不许骂人啊!”

胡茵更加激动了:“我不是骂你,我是骂关怡这只大蠢猪!她自己蠢死也就罢了,干嘛啦上我啊!”

我疑问道:“怎么了?”

胡茵气急败坏地说道:“我和她的生活费一直是一样多的,之所以那一次我的生活费多一些,是因为我要交学习资料费!是学习资料费啊,呜呜呜……”

好嘛,几册学习资料,将姐妹两个的命都给害了!

当我将胡茵的话说给关怡的时候,她突然间静默下来,良久之后,扑通跪下,眼中流泪,似乎在乞求胡茵的原谅,我拉了几次没有拉起,只好询求胡茵的意见。

胡茵的话说得很直接:“今生与她做姐妹,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惩罚,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的,事已至此,没什么可说的,此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就是!”

我正想将这话复述给关怡,又停住了,心说这样不行啊,万一关怡听到这话不肯起来,不肯回关城怎么办?我们可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与她干耗着啊,思来想去,我决定“艺术”地处理一下!

我走到关怡的面前说道:“胡茵刚才跟我说了,现在你们都是死人,这辈子算是过去了,也就不计较了,不过,往生往世,她都不愿意再与你有任何的瓜葛了!”

我说完之后,偷眼看胡茵,她什么反应也没有,估计都懒得反驳了!

正文卷 第25章: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关怡听完这话,终于不再挣扎了,被我扶了起来。

两具尸体,总算能够和平相处了!

这时候,就听大厅里的陈柔叫道:“烦啦,将她们都带出来吧!”

我应了一声,从帆布包里摸出起尸铃道:“姐们,化妆师在前面等着我们呢,这估计是你们被埋入黄土前的最后一次化妆了,珍惜吧!”

说完一晃铃当:“起!”便引着二尸走到了前厅。

厅堂的正中间摆着两张椅子,陈柔就站在椅子前,她的面前放着一张小桌,桌上放满了摆好的胭脂水粉,此时仍在专注地调合呢,她的五指灵活已极,可以同时操作三只画笔,不一会儿,一小盘彩纷在她的手里完工了。

看着发呆的我,陈柔歪了歪头道:“还楞着干嘛呀,让她们坐下啊!”我本来想夸赞陈柔一番,想了想还是算了,相处这么久,我很清楚的知道,她特别不喜欢油腔滑调的人。

我将关怡,胡茵引到椅子里坐下,将他们的手摆在了椅子扶手上,陈柔叫过我,跟我一一介绍了彩粉的名字,便开始描画了起来,没一会儿,陈柔将粉碟扔到一边,冲我喊道:“修补粉,我要浅色的!”

我手忙脚乱地将一只粉碟递了过去。

“这是打底粉!”陈柔看了我一眼,取过桌子边沿的修补粉,不等我道歉,又叫道:“烦啦,帮忙将关怡的身体摆正一下,我要看看下巴!”看了之后又叫道:“下巴碎了,帮我去里间取一件高领的羊毛衫过来,能遮住脖子的那种,要动大手术,不然就成歪嘴巴了!”

我被陈柔支使得团团转,心里却没有半分的抱怨,不仅如此,看着关怡和胡茵的尸体被一分分的修复,我的心里还挺高兴的,毕竟,我也曾参与其中。

相比于我的跑上跑下,陈柔其实更累,有时候为了修复尸体的某一处,她要保持半蹲姿势一个多种,最严重的一次,因为蹲得太久,额头的汗水层层而下,将脖子都浸湿了!

一直忙活到凌晨五点,两具尸体终于修复完成了。

此时的陈柔,疲惫已极,摇摇晃晃的都快站立不住了,我有些心疼,说道:“柔姐,你先歇着,其它的事情交给我吧!”

陈柔点点头,在椅子里坐下了,才坐下没两分钟,就睡了过去,她的呼吸很轻,即使是忙了一整晚,仍旧一点声音都没有,甚至鼻翼都没有扇动一下,让人疑心她是不是还活着。

这时候再看关怡姐妹,虽然脂粉色重了些,却仍旧十分漂亮,恢复了本来面目的八九成,胡茵青春靓丽,关怡妩媚诱人,如果不是看过她们的本来面目,估计我都会心为之动。

我取过一旁的镜子,在她们的眼前晃了晃,问道:“还满意吗?”

她们的回答都是满意,关怡还好,有过之前的化妆经历,早就习惯了,胡茵显得很是兴奋,这明显已经超出他的预期了!

我将镜子收起,压低了声音说道:“满意就好,满意了就好好坐着,别打扰了柔姐休息!听到没有?”

嘱咐完了二尸,我猫步走向了门外,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狗子,都五点了,还不起床尿尿吗?”

“我抄!”电话那头怨念满满:“信不信我顺着电话信号爬过来弄死你啊,大半夜的,有这么搞的么?烦啦,你是不想混了吗?”

我嘿嘿一笑道:“今天是星期六,你小子想好去哪里野了么?”

“深更半夜给我打电话,就是为了问这个?”听狗子的声音,有些火大了,狗子名叫苟中兴,名字听着就像是一部山寨手机,慢慢地就没有人叫了,倒是他的姓,被我们利用了起来:狗子狗子地叫得特别的顺溜。

他是我的同学,玩得还算好的那种。

我说道:“狗子,我想介绍一单生意给你,你不是考上驾照了嘛,开你爸的旧车过来,跑一趟关城,五百块,去不去?”

关城与岑城之间的距离不过五十里,老司机一般四十分钟就跑到了,油费最多三十块,满打满算,两百块钱就算高价了,我出到了五百,狗子顿时心动:“我说哥们,你不是逗我玩的吧?”

我说道:“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另外找人啦!”

“愿意愿意!”狗子赶紧应道:“说个地址,我这就去!”

我说了一个地址,当然不是义庄,我可不想让昔日旧友知道我在干这个。狗子将车开到了我们约定的地点,我叫醒了陈柔,趁着天还没有亮,引着两具尸体往前走去。

远远地,狗子见我被三名美女包围着,徐徐而来,口水都在流出来了“我说哥们,你不上学了,兄弟还着实为了惋惜了好久呢!现在看来,我特么的是表错情了,你过的是神仙般的生活,哥几个过得才叫惨兮兮呢!”

我拍拍狗子的肩膀道:“少废话啊,这三位美女,陈柔,关怡,胡茵就是你的顾客,哦不,是你的上帝,当然,还有我,将我们带到关城,五百块,一分不少你的!”

狗子冲陈柔伸出手:“美女你好,我叫苟中兴,是高三学生,这是我的车,如果你以后想吹吹风什么的,可以随时叫我,车技刚刚的!”

苟子还要与关怡和胡茵握手,被我拍开了:“屁事多,她们的手只有我才能握,将你的爪子收回去,好好开车就是了!”

狗子这家伙不是很靠谱,但有一点,这家伙的车技是真的不错,为了在美女们面前炫酷,他开得很快,在城里就开到了八十,上了高速直接一百三,半个钟不到,就到关城了。

我将二尸引下车,狗子也跟着下车了,陈柔与二尸在前面走,狗子要追上来,被我拦住了:“哥们,车费!”

狗子接过钱,将我拨到一边道:“别拦着我看美女!”

我拉住他,一脸严肃地问道:“你想干嘛?”

狗子瞪着我:“你小子不是吧,三个美女,你就准备一人独享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正文卷 第26章:被僵尸追的师父

“众乐乐你个头啊!”我将他推到一边道:“她们全都是我的,今天你就是司机,司机你懂么?不想做司机,那也行,将钱还我,我就带你众乐乐……”

狗子一脸的苦涩:“哥们,不至于的吧!”

“干嘛不至于啊!”我伸出两根指头:“二选一,赶紧选!”

狗子犹豫良久,还是选了钱,这家伙看上一款平衡车已经很久了,每个月都会从生活费里抠一点出来存起,存了一年了,还差一千块钱,这五百块钱,无疑让他离目标又近了一步,他怎么会放弃呢!

他小心翼翼地将钱收进口袋里,看着我气哼哼地说道:“烦啦你小子不仗义,我可记下来了,山不转水转,有你落在老子头上那一天!”说着便发动车子扬长而去了。

我长吁了一口气,心里还真怕他纠缠不清,现在的天色,差不多全亮了,只要他用心一点,哪能看不出关怡和胡茵是活人还是死人啊?

将狗子赶走,趁着天色未亮,我们穿街过巷,总算成功地将二尸赶回了关城家里,然后起朱砂,驱魂魄(起尸的时候用朱砂封七窍,以免在赶尸的过程中魂魄沿着七窍溜走!到了地头,则没有必要再封七窍了,所以就得起朱砂,起了朱砂之后要立即将魂魄赶离身体,具体做法就是往尸体的身上撒一把米,至于这把米能不能起到驱魂魄的作用,我也不大清楚——反正我也看不到。)

做完了这一切,我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虽然关母百般劝说让我们参加了二女的葬礼再回去,还是被我们拒绝了,我们只是赶尸人,又不是来言吊的。

不过说实话,当一万五千块人民币塞到我的手里的时候,我还是激动了好一会儿,长这么大,手里还是头一回拿这么多钱呢!出了关家,我便将钱分做三份,取了其中一份,另两份给了陈柔。

陈柔也没有说什么,将钱收好,指着前面的站台道:“车来了!”

我抬头一看,果然看到一辆公交车停在站台前,刚刚入帐五千块,花一百多块打个的什么,我的心里半点压力都没有,赚钱了嘛,总得享受一下不是!不过,陈柔坚持要坐十块钱的公交车,我只好陪她坐了。

回到岑城,已经是下午了,陈柔要回家,被我叫住了:“柔姐,都累了一天了,总得放松一下吧,今晚就在外面吃,你看怎么样?我请!”

陈柔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

我们在街头寻了一家川菜馆,要了一间包间,陈柔点了一个干锅茶树菇,我点了一盘炒白菜和辣子鸡再加一盆紫菜蛋汤,看着陈柔道:“柔姐,要不加点酒?”

陈柔没有反对,于是我就叫了一小瓶劲酒,两个人便开始吃吃喝喝起来,虽然冷清了一些,却也有一种特别的氛围,我为陈柔满上一杯酒道:“柔姐,相识也算是缘分,我是新人,如果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你多多指教啊!”

陈柔笑了笑:“还指教呢?指教你听么?”

“听啊,当然听!”我一脸的肯定,随即又想起自己执意要听尸语的情形,有些尴尬地说道:“咳咳咳,柔姐还记着那事呢?”

“这才过去几天呢,你就希望我已经忘记了?”陈柔碰了一下我手里的酒杯说道:“喝吧!”喝了没两杯,我就上脸了,看着镜子里红得像猴子屁股一样我的脸,再看陈柔,她脸色如常,即使是60度的白酒,也没有让她的脸增加哪怕一丝血色!

可能是多喝了几杯的原因,陈柔的话也比往常多了一些,她说了一些为尸体化妆的趣事,也说到了我的挂名师父皮宏德,皮老头因为与人打赌,然后输了,赌注就是——将一只白毛僵尸赶出千里,结果赶尸的途中出了状况,皮老头被这只白毛僵尸追出三个省,也不敢回家,就在外面飘荡呢!

“白毛僵尸?”我顿时来了兴趣,有关于僵尸的事情我在林正英英叔的电影里见到过介绍,僵尸分很多种,其中最低档的叫黑毛僵尸,其次就是白色僵尸了,上面还有几种,紫毛僵尸,飞僵,僵尸王什么的!以前只当是假的,踏入这一行这之后,却不由得我不信,我好奇地问道:“柔姐,白毛僵尸厉害不?”

陈柔看着我,一脸严肃地说道:“烦啦,当好你的赶尸匠就好了,僵尸的事情就不要想了,就算最低级的黑毛僵尸,也不是你能够应付的!”

我哦了一声,不死心地问道:“对了,柔姐你是怎么踏上这一行的!”

陈柔却忽略了我的问题,指着紫菜蛋汤道:“烦啦,喝汤吗?”

我知道她这是间接的回避,如果再问,很可能就是直接的拒绝了,赶尸一行本来就十分神秘,踏入这一行的人,各有各的原因,当别人不想说的时候,最好还是别问的好!

吃完了晚饭,我们便开始往走,在路上,我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我挣到钱了,回头会给她打三千块!我因为落花洞女的事情,是指望不上了,让她好好培养妹妹,争取考个清华北大什么的,钱的事情不用担心,赶尸这行当,来钱快得很。

老妈常与盘婆婆走动,了解了一些赶尸的事情,知道这个钱差不多是拿命换的,她的声音里有着深深的担忧:“烦啦,在义庄里你要万事小心,听师父们的话,挣了钱不急着往家里寄,买些礼物,送给义庄的师父们,让师父们多教你一些知识,将来万一有急难的事情,还能够保命……”说到这里,老妈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打断老妈道:“妈,你别担心,我能应付呢……”安慰了几句,我赶紧挂断了电话,生怕多说两句,又将老妈的眼泪给勾下来。

回到义庄,我打开大门,伸手去摸电灯的开灯,这一摸,又摸到了一张冷冰冰的人脸,我扬着打尸鞭叫道:“谁,是谁?”

正文卷 第27章:我是赶尸人

没有人应答。

陈柔随后踏进门来,问道:“怎么了?”

“我刚才摸到了一张人脸!”

啪地一声,陈柔点亮了手机屏幕。

然后,我就看到一张男子的脸,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一身西装,一副业务员的装扮。

就是昨天晚上被我背出去的男子。

我摁亮了灯,一脸不满地说道:“我说哥们,我们这个行业是坐商,不需要业务员的,你还是赶紧走吧!”

这当然是开玩笑,不过是为给自己壮胆用的。

陈柔看了那男尸一眼,说道:“烦啦,交给你了!”便回房去了。

我绕着男尸走了一圈,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只字条,展开一看:死亡通知书“尊敬的杨文先生家属,杨先生在十一月十二日送到我院之后,虽然经过我院医生的全力抢救,仍然未能挽回杨先生的生命,于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十二分五十四秒脑死亡,特开此证明,望节哀!……”

“杨文?”我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男子,接着往下看,死亡证明后面,附有死者的信息,现住地以及出生地址。

我找到亲属电话那一栏,拨去了号码,结果没有打通,我颇为无语。本来想让家属将他抬回去,看来出不行了。(这里可能会疑问,为什么不听尸呢?只要听尸,就能够知道家属的电话了,在这里我得慎重声明,做为赶尸人,是不能随意听尸的,除非你已经接下了这一单生意,与死者,死家家属达成了某种契约,否则的话,无故听尸,会为自己带来灾祸的!再者说了,一旦听尸,即表明眼前你已经接下了尸单,得完成尸体的愿望才行!哥们一分钱都还没有收呢,接单,接个毛的单啊!)

我心里寻思着与前一次一样,将尸体扛到外面拉倒!

但是仔细想想,这样并不能解决问题,今天扛出去,明天再回来,算什么事儿啊!

看着死亡通知单上的地址,我寻思着也不远,就将他赶过去吧!想要叫陈柔,想想还是算了,她一个女孩子,这些天来已经够折腾的了,还是让她好好休息一下吧!

可是,叫我一个人赶尸,我的心里还是有些悚……

我咬咬牙,将喝剩的半瓶酒从怀里取出,猛灌了一口道:“怕毛啊,老子今儿凌晨一口气赶了两具尸体,区区一具男尸,这都不叫事儿”说着从帆布包里抠了一些朱砂,将他的口耳鼻都封住了,一晃起尸铃:“十里归途今起程,吾带汝等回家乡……”摇着方步出了义庄,身后杨文的尸体似乎不大想上来,一直到我一通急促的铃声,才将他催了上来。

这时候月黑星稀,小区的灯火也灭得七七八八了,一人一尸,在小巷里穿行着,两边庭院里原本吠叫的狗,在我们经过之时,顿时噤了声,就像是被人用胶带绑起了嘴巴一样。

路边,墙角下,偶尔能够看到喝醉了的男男女女,大声的鬼哭狼嚎,哦不,鬼哭般地唱歌,对于我们的经过视而不见,期间还经过一座坟场,说句实在话,在经过坟场的时候,真的吓到我了,虽然没有看到鬼啊魂啊什么的,但是,我们一出现,就阴风阵阵,吹得我头发都立了起来,阴风之中,有若有若无的鬼哭之声。

哦,也许是鬼笑!

还有絮絮叨叨的声音,无穷无尽。

及到我们离开了坟场之后,这声音才总算消失了,我抖了抖被汗水浸透的衣服,心想这一回算是亏大发了,一分钱没有赚到,还吓了个半死。

不过还好,下半夜的时候,总算将尸体赶到了目的地,这一家依旧是灯火通明,也对,尸体都丢了,哪还能安心睡大觉啊!我上前敲门,良久之后,门打开了,探出一张男人的脸,见是陌生人,脸顿时垮了下来:“大半夜的,你找谁啊?”

我问道:“请问,这是杨文先生的家吗?”

男子点点头:“你找他?”

我尴尬地摸摸额头说道:“不是我找他,是你们在找他吧?”

男子的脸色更加铁青了:“是!我们在找他,这个混蛋,活着的时候不省心,死了都来折腾人,对了,难道你知道他在哪里?”

一听这话,一个中年女人匆匆忙忙地跑了出来,拉住我的手急切地道:“小伙子,你知道我家文儿在哪里吗?如果你知道,赶紧告诉我,我定有重谢!”

我缩回手,指着身后的树影说道:“重谢就不必了,人就在那里,你们自己扛回去吧!”说完我便开始往回走,走了两步,又站住了,提醒道:“阿姨,将你儿子看牢一点,别再让她到处乱跑了!”

中年女子看到自己死去的儿子,眼中泪水哗哗哗往下流,如果不是被方脸男拉住,这时候早已经软倒在地了。

方脸男的扶住自己的母亲,冲屋里喊道:“爸,快出来搭把手,小文回来了!”

一名中年男人风风火火地冲了出来,四处张望着:“哪儿呢,在哪儿呢?”

这时候,我已经走到转角了,对于杨家的丧事,我没有半点兴趣,只想早点回家去,美美地睡上一觉!来的时候耗费了不少的时间,费了两个多钟,回去的时候应该一个钟就成了。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身后有人喊道:“小伙子,等等,等一等!”

我回头一看,是刚才的阿姨,我本来不想理会的,想想人家已经失去了亲人,我不应该如此冷漠,于是便站住了:“阿姨,你有什么事呢?”

离得近了,中年妇女抹着眼泪问道:“小伙子,你是赶尸人?”

我皱眉问道:“你怎么知道?”

中年妇女主说道:“我看到我儿子耳朵上的朱砂印记了,朱砂封七窍,只有赶尸人才会这么做!”

我心说老太太有点见识啊!一眼就能看出赶尸人留下的朱砂记,却不知道,在以前,即使是解放初期,在岑城,赶尸仍然是十分盛行的职业,不过交通发展起来以后,才慢慢式微。

我哦了一声说道:“阿姨,不瞒你说,我确实是赶尸人,你儿子三番五次跑去义庄,因此我才会将他送回来!”

正文卷 第28章:你可别吓我啊!

“我儿子跑去了义庄?”阿姨满脸的疑惑,当问清楚了义庄所在地之后,她的眼泪又掉了下来:“杨庄离着义庄有十里地呢,文儿去那里做什么啊?”

我说道:“那你就只能去问他了!”想了想觉得这么说有些不妥,又说道:“可能你儿子觉得无聊,想到处走走,然后就走来了义庄吧!”

咦,这么说好像还是觉得很不妥啊!

阿姨看着我道:“小伙子,我听说你们赶尸人都会听尸术,能不能帮我听听,我的儿子的心思啊?”

我想了想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我们做事是要收钱的!”

“这个我懂,这个我懂!”杨阿姨一迭声地说着,从怀里摸出来一枚玉镯,递给我道:“老太婆也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就这个还算值点钱,你看可以么?”

我接过一看,这镯子是老玉了,水色虽然差点,但是值个万把块还是没有问题的,便收了起来道:“那成,这活儿,我应了!”

阿姨的大儿子杨武,也就是给我开门的那人,见我回来,有些不高兴:“老娘,你怎么还将人给招回来了啊!”

阿姨的脸色有些难看:“小武,我请来的这客人,你就不能客气一些么?”

杨武这才闭上了嘴,杨文的尸体已经被摆进了棺木,此时杨叔正一手执锤,一手执钉,准备将棺材钉起来呢!咚咚咚咚……在杨叔钉棺木的时候,棺木这中仿佛也发出了咚咚咚咚的声音,与钉棺木的声音相互应和着。

杨阿姨叫道:“老头子,你这是干嘛呢?”

“没干嘛”杨叔一边钉钉子一边说道:“杨文这孩子,天生就呆不住,活着的时候跑来跑去,死了还是死来跑去,我将他钉起来,省得他出去吓着别人!”

“不,我不许你这么做?”杨阿姨拦在了杨叔的面前。

“你走开!”杨叔去推她,但是没有推动。

杨阿姨死死地扒在棺木上道:“你要钉也行,将我也钉在这棺木里吧,老娘我这辈子受够了,不活了!”

杨叔气结:“你这老婆子,到底是这么回事啊,都一大把的年纪了,怎么脾气一点不改啊……”虽然愤怒,杨叔还是做出了让步,走到了一边。

杨阿姨看着我说道:“小师傅,你过来!”又从杨叔手里夺过锤子道:“小师傅,来帮忙,我们将棺板撬开!”

我应了一声,便过去帮忙。

“你这是干嘛啊!”杨叔急了。

杨阿姨看着杨叔,一脸严肃地道:“老头子,你是汉民,不懂这些,一边看着就是,文儿他不肯入棺,必有缘故,你要是硬将他封棺,只会惹得他魂魄不宁,因此,我请了这位小师傅来听尸,听听我家文儿因为什么不肯入棺!”

杨叔听到这里,不说话了。

锤子的另一头就是撬杆,再加上杨叔钉得不是很深,因此,很快便被我撬得松动了一些,杨叔犹豫了一下,也过来帮忙,没费多少工夫,便将棺板起了下来,我和杨叔才将棺板放到一边。

杨叔便挨了一脚。

杨叔怒道:“你这疯婆子,想要干嘛啊?”

“我疯婆子!”杨阿姨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就是老混蛋,你看看你,将儿子摆成什么样了,哪有入殓的时候将身体铺着放的,你是要文儿死也不得安宁吗?”

杨叔摸着屁股道:“哪有,我哪有,你别胡说,我明明正着摆着!”等到到近前一看,杨叔的脸色就变了:“我明明是正着摆的,我明明是正着摆的啊……”又看向杨武道:“这一点,武儿可以为我做证!”

杨武走了过来道:“没错,文弟是我和老爸亲自摆的,摆得方方正正,绝对没有铺着摆!”

“那你们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杨叔父子顿时楞住,过了好一会儿,杨武纳纳地说道:“可能……是老爸敲棺材钉的时候太用力,然后……将文弟震的翻了一个个吧!”

杨叔反驳道:“胡说,我哪有用那么大力!”

“那我就不知道了!”

杨阿姨看看杨叔,又看看自己的儿子杨武道:“别废话了,你们两个,赶紧将文儿给我抬出来!”

杨叔父子七手八脚地将杨文抬了起来,放在了两张八仙桌拼起来的平台上,杨阿姨将杨叔父子推到一边,向我深深一躬道:“有劳小师傅了!”

闲的时候和陈柔聊天时听她说起过,虽然赶尸已经式微了,但是在本地土著的眼中还是很受尊重的,改革开入以后,大量汉人涌入,本地人也被完全汉化了,在衣着服饰,行为习惯上已经不大能够看得出来,但是,在对我们的态度上,还是能够分辨得出来的。

就拿关怡胡茵一家来说,他们虽然说给钱就给钱,从不讨价还价,但是对于赶尸人,并没有那种发自骨子里的尊重,顶多算是:友好,热情吧!

杨阿姨的态度让我感觉很舒服,因此,我自然也不会藏私,仍旧用朱砂封了杨文的七窍,嘴里念念有词地绕着八仙桌走了三圈。

杨武一直冷眼看着我表演,我走到第三圈的时候,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好像在说:“小子你还蛮会装的嘛!倒是有几分神棍的范儿!”我的心里虽然恼火,但并没有表现出来。

等到三圈罡步走完,我一摇手中铃铛“起!”杨文突然直挺挺地从桌子上站了起来,向着杨武扑去。杨武虽然孔武有力,却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吓得一跤跌倒,在地上连滚了好几滚,停住时,抬头一看,就见杨文正站在自己的面前呢!他再次往后退去:“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小文,哥哥对你不差,你可别吓我啊!”

我踏步上前,手搭在了杨文的肩膀上,杨文顿时站立不动,在杨武惊讶的眼神中,我将耳朵附在了杨文的胸口,问道:“杨文,你到底是因为什么事不肯入土为安,要如此折磨你的父母双亲?”

正文卷 上架感言

接编辑通知,字数差不多,要上架了,上架,也就意味着后面的章节要付费阅读了,这是网站的决定,做为小小的作者一枚,只能服从,其实也不贵,每一章一毛钱的样子。

现在这个时代,一毛钱掉地上大家也不大可能弯腰去捡吧!用来支持作者,却能让他安心地往下写,写出更好的故事!

虽然这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但是说实话,到今天,我的码字速度仍然不快,平均每小时不到一千字,也就是说,每天六千字,我至少得在电脑前坐上八个小时,其间还不包括构思的时间!

写手这一行,其实并不容易,尤其是我们这一类的底层写手!因此,如果能力所及,又觉得故事还行,大家就支持一下吧!

我很喜欢郭德刚的一句话,没有君子不养艺人,我希望我能成为各位君子养的艺人!谢谢!

正文卷 第29章:陈柔的来历

本来,做为男人,我应该更喜欢女孩的胸口才是……

但是,女尸因为身体的冷硬,原本柔软之处也变得坚硬起来,特别不方便听尸,男尸反而还好些,胸口平得一塌糊涂,不说别的,至少我的耳朵就很舒服。

听完我责问的话语,杨文的尸语响了起来:“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有什么不甘心的!”我冷声说道:“你都死了,不甘心又不能活过来……”

“不是这个原因!”尸语絮絮叨叨地响着:“我死了,可是害死我的人却活得好好的,还不用受任何的惩罚,我不甘心……”

“是谁害死你的!”

杨武听到这里,也顾不上害怕了,冲上前,抓住杨文的手道:“快说,快说,是谁害死你的,哥哥我为你报仇!”

杨武的话让我对他的看法顿时改观,他这个哥哥虽然不怎么样,却还总算血性。

杨文的话让我有些晕:“问题就在这里,我也不知道自己被谁害死的!”

我问道:“那你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么?”

“中毒!”杨文说道:“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中的什么毒,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中的毒,但是我很肯定,我是中毒而死的!”

一旁的杨武听完我的转述说道:“这个也好办,如果真是中毒的话,让法医一解剖,就能查出来中毒时间和原因!”

杨文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不能解剖,不能解剖,如果解剖的话,尸气一散,我就不存在了,到时候还报个屁的仇啊!”

我皱眉问道:“那你要我怎么帮你呢?我又不是私家侦探,也不是警察,查案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懂的!”在说这话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关怡的事情,说是一点不懂也不对,关怡的案子,可不就是我和陈柔合力破案的么!

杨文的声音响起:“我不需要你做什么,我只需要你驱动我就行!”

敢情他自己行动不便,让我用赶尸人的身份赶他走路呢!这么一来,哥们可不就成了一辆运送死尸的车了么?杨文想去哪里,我就送他去哪里?

不过这样也好,做做“司机”就能赚一万多,何乐而不为呢!

我说道:“没问题,这活我接了,不过,你的一张死人脸,可不宜抛头露面啊,得好好的化妆一下才行!”说着话我给陈柔打电话道:“柔姐,起床了么?”

如今天色早已经大亮,以陈柔的生活习性,这时候应该早已经起床了才是,电话里,陈柔的声音响起:“我让你将尸体搬走,你是搬出省去了吗?一晚上都不回?”

陈柔的责问,反而让我感到亲切,我说道:“我在死者家里呢!死者的父母想托我们办事,你赶紧带着行头过来吧!”

“就这事?”

“就这事!”

电话挂了。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一辆出租车在门前停下,一身素色休闲衣的陈柔出现在了我们的眼中,她除着背着行头之外,还提着一只塑料袋,见到我,往桌上一扔道:“吃早餐!”

我的心里一暖,从一开始见到陈柔开始,她给我的感觉是冷,非常冷,在一段时间里,我还担心以后恐怕很难相处,但是真正相处下来,我才知道,她是一个外冷内热的女子。

如果是真的生性冷淡,是不会想到给我带早餐的,当然更不会带我最爱吃的过桥米线。

也不顾桌上刚才放过尸体,我取筷子,便开始吃起来,陈柔则在杨阿姨的带领下去看杨文去了,杨文除了脸色灰白,一副死人相之外,其它还好,以陈柔的化妆水平,我估摸着最多四十分钟就好!

陈柔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杨文一眼,让杨叔和杨武帮忙,将尸体抬回屋里,又问杨阿姨要了一张杨文生前的照片,然后就将他们都赶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杨阿姨一直盯着陈柔看,目光有些特别。

杨武不死心,扒着门缝往里看,里面黑咕隆冬的,什么也看不清,杨武眼睛都快瞪出血来了,仍旧什么也看不清,只好做罢!

见我还在安然地吃着早餐,对我过硬的心理素质很是佩服,走过来问道:“小师父,这姐们是干嘛的啊?”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是我的搭档,替死人化妆的,柔姐的化妆术很高明的,如果哪天你死了,可以找她帮你化妆!”说到这里,我咧嘴一笑。

杨武惊得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我说哥们,这样的玩笑可不能开!”

我不理他,继续吃米线。

这时候,杨阿姨将杨叔和杨武赶到了一边,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小师傅,这位陈柔女师傅好美啊!”

“哦!”我知道这是搭话的引子,没有任何的的反应。

“她是哪里人啊?”杨阿姨问。

我摇头:“我哪知道啊!”突然想起一事,问道:“杨阿姨,我怎么觉得你对她特别关注呢!”

“哪有,哪有……”痛失一子,杨阿姨的神情一直有些恍惚,她冲我摆摆手,不知道又想到哪里去了,目光很是迷茫,过了一会儿按捺不住地说道:“小师父,我跟你说实话啊,我总觉得这个陈柔师傅有些面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我听到这里,顿时来了兴致:“阿姨,你以前见过柔姐?”

杨阿姨摇头道:“记不清了,只是有些面熟,记不清有没有见过,所以才向你打听嘛!”

我苦笑:“杨阿姨,我实话跟你说吧,我知道的不比你多!”

“哦!”杨阿姨又问道:“那……陈柔师傅多久才能为文儿化好妆?”

“这个么!”我如实说道:“估计得费此时间,这样吧,这都九点了,你们估计也都饿了,去吃点东西吧!等你们吃完了,这边估计也好了!”

家门不幸,老两口哪里还吃得下东西,不过,人是铁,饭是钢,再怎么不想吃,还是得吞咽点东西养着的,老两口去厨房做面条,不一会儿端了上来,三大碗面,还有一只空碗,不用说,这是给杨文留的。

看着那只空碗,我感觉有些心酸,我的父亲在我三岁的时候就过世了,但是,直到今天,每天吃饭的时候,母亲都会在桌上摆多一只空碗,一双筷子!这无关迷信,这是对逝者的思念

正文卷 第30章:那是我母亲的嫁妆啊

杨阿姨夫妻慢慢吞吞地吃着,就仿佛那不是面条,而是铁条一样。

我不忍卒看,干脆走到了房间外面。

原本预计的丧事没有办法及时办了,租的舞狮(南方丧葬习俗)等一应物品也用不上了,都退还了回去,杨武正帮着将东西往车上搬呢!

我听杨阿姨说了一些他们兄弟的事情,两兄弟隔着三岁,当年因为生杨文,被计生队的人将房子都能拔了,也因为如此,往年的岁月,他们一家过得其实挺苦的。

过去了十多年,房子总算重新立起来了,却又面临了新的问题:由于家里财力有限,杨文和杨武两兄弟只能有一个上学!杨文因为成绩好,去上大学,杨武成绩差些,只能跟着杨叔搞建筑。

一晃眼又是几年过去,杨武挣的钱补贴家用,杨文大学毕业之后,反而高不成低不就,几年过去,一分钱没有挣,倒往外拿了不少,这也是杨武一直看不上自己这个弟弟的原因!

他觉得杨文好高骛远,老是觉得自己能挣大钱,结果连温饱都解决不了,是典型的,心比开高,命比纸薄,关键的问题是:他自己还看不到这一点!在岑兴商贸公司做业务代表已经是他毕业以来的和第十一份工作了,也是做得最长的一份工作——三个月,就在第三个月头上,他猝死在了出租房里。

因为不是工伤,和岑兴商贸公司扯不上关系,公司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了个丧葬费,虽然不多,但是杨武寻思着能不能从这之中挤点出来为杨阿姨看病,谁知道丧事才开始办呢,杨文又开始折腾了,结果岑兴公司给的钱还不够用……

这时候,吱呀一声,堂屋的门开了,陈柔冲杨阿姨和杨叔说道:“好了!”

“是吗?杨阿姨杨叔进屋去看,眼见站立在他们面前的杨文,心都快从心脏里跳出来了!:“小文,小文,快看看我们,我们你的爸妈啊!”陈柔的妆化得实在太好了,乍一看,就像是活人似的,这让杨阿姨和杨叔有了他的小儿子杨文还活着的错觉。

在激动过后,二老又颓然地垂下了头,这个世界上,不怕没有希望,最怕的是,突然升起的希望立即就被无情地扑灭了!杨阿姨,杨叔此时的情形就是这样,在想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之后,他们陡然间像是老了十岁。

“别太难过了!”我安慰二老道:“杨文我们先带走了,等到事情弄清楚了,我们就会将他送回来,最少三五天,是多半个月!总会给你们一个说法的!”

“谢谢谢谢!”杨阿姨抹着眼泪说道:“太谢谢你们了!”

陈柔是个少话的人,不到非说话不可,她就不说话,从包里取出两把阴阳伞来,递给我一把道:“起尸吧!”

说是阴阳伞,却与常用的伞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这伞的布用尸水泡过,虽然香水味遮住了尸臭味,但是,只要你吸一鼻子,还是能够闻到浓浓混合着香水味的尸臭味道的。

我撑着阴阳伞在前,每走三步,晃一晃起尸铃,陈柔为杨文挡住阳气,跟在了我的后面,好在这时候太阳出来,才没有被人当然神经病。

因为离义庄比较远,我们没有回去,而是找了一家旅店住了下来,我和杨文住一间,陈柔一间。

旅店老板的目光扫过我们三人,没有起疑,将钥匙交给了我们,进到房间,我叫住陈柔道:“柔姐,等一等!”

陈柔站住了。

我嘻嘻一笑道:“柔姐,你好像没有提钱的事情!”

陈柔挑眉看着我:“别告诉我你没有收钱哦!”

“那怎么可能呢!白干活的事情我肯定不干啊”我从口袋里摸出玉镯子道:“这是陈阿姨给我们的赶尸费,你看怎么样?”

陈柔接过玉镯子,照了照灯光,又用手再三抚摸,脸色微变,又很快恢复了正常,说道:“东西还不错!一万块钱没问题!”

我赶紧说道:“我来义庄那么久了,也没有送柔姐什么东西,我的那份,就当是送你的见面礼了!”

“谢谢!”陈柔将镯子用绸布包好,便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却在此时,我感觉一股大力从身后传来,我被推了出去,撞在走廊的墙壁上,又滑倒在地。我回头一看,杨文瞪视着我,眼有凶光!

我心想我擦了,房间里有什么鬼东西,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让杨文变成了凶尸?勉强站起,指着杨文道:“你特么的疯了吗,也不看看我是谁?找死呢!”

杨文没有理会我,又向着陈柔冲了过去。

陈柔的反应不可谓不灵活,等到杨文靠近,她的身形如鱼一般从他的身侧游过,同时伸腿一勾,将他绊倒在地,想要扑上去将压倒,谁知道杨文一个翻身爬起,反而将陈柔掀到了一边。

我见情况紧急,一个箭步冲了上去,飞腿将杨文踹倒在地,与陈柔一起,将他死死压住,我正要去听尸语——听听这个王八蛋为何突然之间变得如此愤怒,却听陈柔说道:“烦啦,不用听了!他要的是这个!”

我抬眼看去,杨文唯一还能活动的右手伸得直直的,去够陈柔口袋里的玉镯。

我卡住杨文的喉咙说道:“杨文你给我听到了,这个玉镯,你老娘已经送给我们当工钱了,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帮你呢?我们是活雷锋还是闲得没事干啦!这镯子你也可以要回去,如果你要回去了,你的事情就与我们没有关系了,你想清楚了!”

杨文的身体抽搐了一阵,终于不再动了,我将耳朵附在他的胸口,就听他的嘴里不停地重复一句话:“那是我母亲的嫁妆,那是我母亲的嫁妆啊!你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我从陈柔手里接过玉镯,摆在了杨文的面前道:“别怪我不给你选择的机会,拿或者不拿,你自己决定吧!”

男尸杨文伸出手来,几乎快要触碰到玉镯了,却又停住了,犹豫了良久,终是缩回了手。

正文卷 第31章:脸贴

“那就是不拿罗!”我收回手,仍旧将玉镯递给陈柔道:“柔姐,给!”

陈柔接过玉镯,犹豫了一下,塞回到杨文的手里道:“给你!”

我楞住:“柔姐,那咱们这一单就等于白干了?”

陈柔嘴角微微弯起,笑道:“白干就白干吧,做生意嘛,总有亏本的时候的!”

视钱如命的陈柔,什么时候变得发如此大方了?我有些想不通,不等我想通,两名保安走出电梯,冲我们过来了:“喂喂喂,干嘛呢,都住手,都住手啊!”

我站起身来,自好面对着走廊里的摄像头,估计是保安室发现了这里的异常,来查看情况呢!我举起双手笑面丰迎道:“没事,没事儿!我们哥们闹着玩儿呢!”

“闹着玩儿?”两名保安显然不信,看着被我拉起的杨文道:“先生,你好像受伤了,抬起头来!”

我抬眼一看,杨文的下巴都快碰到胸口了,他不是不抬头,而是……颈骨断了,我心说幸亏特么的是死人,不然的话,哥们的罪过可就大了,我揪住杨文的后领,往上一提,说道:“哥们,叫你呢!”

杨文“抬起”头来。

“咦,他的脸是怎么回事?”

“这个么?”我扳过杨文的脸看了看,也不知道碰到了什么东西,被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划在脸上,算是毁容了,却也不算重伤,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伤口没有流血……

白惨惨的肉往两边翻着,如果他们细心闻的话,还能够闻到了淡淡的尸体的味道。

我的心念电转,颈骨断了将衣服提起来就是了,可是脸上的伤口要怎么遮掩啊,难道说是贴纸?想到这里我一乐,对啊,干嘛不说是贴纸呢?有碎玻璃车贴就不兴有脸贴啊!

我碰了碰了杨文的脸道:“兄弟,这是脸贴,假的,看着脸像是被划开了,其实只是贴纸的效果,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不流血呢,你说对不对?”

“也是哦!”两名保安终于被我说服了,背起手说道:“两位老板,打闹归打闹,动静别闹得太大啊,要知道,这可是公共区域,你的举动,可能会影响到别人的!”

“是是是!”我一迭声地应着。

保安走后,我正准备将杨文领回房去,被陈柔叫住了:“别回房了,咱们得赶紧离开!”

我疑问道:“怎么了?我觉得,我刚才表演得很好,没有丝毫的破绽啊!”

“你是没有破绽!”陈柔看向杨文道:“但是他有!”

“有什么破绽?”我疑问。心想一具尸体,难道还能将我们给出卖了?

陈柔说道:“他的破绽就是——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那两名保安也许一时觉察不到这一点,但是不会一直不觉察不到的!”

陈柔的话刚说完,两名保安就折返回来了,一边往回走,还一边对着对讲机道:“小程,小马,你们从防火通道那边上到三楼,咱们在走廊里汇合,我们刚刚发现了一个可疑情况,需要你的支援!”很显然,他们回想起了杨文的异常情况!折回来确认情况呢!

我心里暗骂了一句,心想这破保安还真特么的尽忠职守啊,要是让他们发现杨文是死尸,就百口莫辩了!这时候要走是来不及了,两边通道都被堵死了!

一抬眼,我又看到了摄像头,一个借步起跳,将摄像头给拧了下来,招呼陈柔道:“跟我走!”两人一尸快速地进入了左边的过道,四名保安在走廊里汇合之会,肯定会去叫我们的房门,整个过程到少得五分钟,也就是说,我们有五分钟的时间藏身!

我们匆匆往前走了,走了十多米,顿时傻眼,这特么的是一道死道,正要退回去,就见其中一房房间开着门,门前停着一辆杂物车,很显然,清洁工正在做房间的清理。

我摆手让陈柔站住,探头往房间里一看,此时清洁工阿姨正在做卫生间的卫生呢,机不可失!我冲陈柔一招手,当先溜了进去,陈柔引着杨文跟了上来,我们藏入了酒店的衣柜里。

一般做清洁的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先清理房间,后清理卫生间,因此,清洁工阿姨在清理好了卫生间之后,便锁门离开了,从衣柜里出来,我的耳朵贴着房门,倾听着外面的动静。

就听脚步匆匆,接着房门就被敲响了:“陈烦先生,我们是酒店的安保人员,有几个问题想找你核实一下,请你开门……”叫了两遍都无人回答之后,就听卡卡卡的门锁开启声!

我心说这帮人真没有耐心啊,就不会多叫几遍?万一我在洗澡没有听到呢,不就隐私全给暴露了吗?

估计在我的房间里一无所得,他们又去了陈柔所在的房间,没一会儿,就听一个声音道:“人不在?”

“那会在哪里呢?”

“三楼有五十二个房间,都有可能啊……”

“都找吗?”

长久的沉默之后,一个声音说道:“这件事情很难讲,没什么事倒好,万一有事,我们都担不起这个责任!麻烦就麻烦吧,叫两个兄弟守住出入口,其它人依着房间号找,务必每个房间都查找仔细了!”

擦,要地毯式搜查吗?

看来是躲不过去了!

不过,我还是多虑了,情况很快便向着对我们有利的一边发展了,三楼五十二个房间,撇去空房间不说,就算只住了一半的人吧!那就是二十六个房间都有人。

有那些不在乎隐私的还好说话,敞开了门让你搜查,但是,这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极注重隐私,更何况还有许多见不得光的约会,钱色交易,你去敲门,人家直接一个字“滚!”

你要强行开门?不问青红皂白,先投诉了再说!服务行业客户评价很重要,一个投诉一百块,三个投诉直接辞退!那些保安推进了两三间房,就走不动了,叫住保安队长道:“老大,要不你直接开除我们得了,这样一来,我还能够多领一些钱!”

保安队长显然也没有预料到这样的情况,一时间有些楞神!

正文卷 第32章:猜凶手

各行各业都有聪明人,当即就有保安提议道:“队长,你看这样行不行,咱们是保安,缚手缚脚毛都干不了,但是我们干不了的事情,警察能够给办了啊!咱们报警啊!”

保安队长恍然大悟:“三子,不亏是多喝了两年墨水的,脑子就是比我们灵光,我们叫不动的房门,让条子来叫,看能不能叫动!”一边说一边拨号码道:“110吗,我报警,我这里是……”

保安队长与接线员扯了半天,也没有将事情扯明白,第一,我们的事情只是有疑点,连当事保安也不敢肯定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儿,万一胡说,事后还少不得被警察批评教育,第二,虽然我们的事情说不明白,但是有一件事情说得明白,那就是被弄坏的摄像头,这算是损坏公共财务,但是因为没有抓住当事人,还得立案侦办,我猜接线员肯定会对他说:“要立案的话得交两百块钱,摄像头应该不值两百吧,所以,我劝你还是别立案了,划不来!”

事实应该也是这样,因为我通过门缝看到了打完电话之后保安队长那垂头丧气的脑袋。

报案失败了!

保安队长很是沮丧,将手机收起,骂了一句:“特么的爱谁谁,老子不管了,对了,小马小张,你们扣的钱,算我头上!走了!”说完便乘电梯下楼去了。

那些保安也都散去了。

走廊里又恢复了安静。

保安队长虽然说不管了,但是肯定会紧守出入口,这时候出去,那是很不明智的,我和陈柔商量之后,决定等到晚上,灯光昏暗,客量大的时候溜出去。

虽然呆在酒店房间里,我们不敢用任何电器,生怕被安保发现……自然也就不能看电视,两一人尸枯坐在一米八的床上,大眼瞪小眼,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也了解了一些杨文出事前后的事情。

三天前的下午,他下班之后,帮老板沈正平搬个材料,搬到沈老板家里的时候,沈老板送了他一份糕点,说是从欧洲带回来的,是很好的东西,于是,杨文便在等车的时候吃完了。

扔掉了垃圾袋,他去赶赴一个昔日好友的约会,两人在咖啡厅里喝了一杯咖啡,又聊了一会儿天便过自散去了,至于杨文为什么下班之后还能吃那么多的东西?原因就是:他没有吃饭!

在小区下面,杨文碰了还没有搬房子前的发小巫飞,这家伙不好好上学,高二就出去找工了,现在成为了电信公司的编外员工,之所以会遇到,是因为他来杨文女朋友颜浮家小区里帮人拉网线呢!

两人唏嘘了一阵,巫飞给他递了烟,然后他也抽了,再然后,就去了女朋友家里,女朋友正在休假中,做好了菜正等她呢!两人就着烛光,喝着红酒吃着菜,也还算是浪漫,吃完了饭,趁着热乎劲更深入地浪漫了一下,杨文便回来了,回来之后的他才躺下,就感觉腹痛入纠,惨叫声声引来了杨武和他的爸妈。

一家人齐力协力地将他送到了医院,事实上,送到了医院的时候他的脸都青了,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推到急救室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因此,死亡证明书上所说的抢救,其实不是抢救,而是观察。

观察了半天之后,他又被送回了家里,他因为食物中毒脑死亡了!脑死亡医学上死亡判断标准!

就像上面所说的,他在死之前,第一个接触的是老板沈正平,从他那里得到了一块糕点,第二个接触的人是老友邹东,一起喝了一杯咖啡,第三个人见到的是巫飞,对方给了他一支烟抽,第四个人见到的是他的女朋友巴凤美,两人一起吃了烛光晚餐。

刨除他自己不可能毒死自己之外,凶手只能从这四个人里面找,他才进岑兴公司三个月,虽然业绩不怎么样,但是沈正平应该不至于因此要他的命吧!难道是想将当月的工资省下来去夜总会?这样风险与收益太不成正比了,因此,他第一个接触的沈正平,不大可能是害他的人。

第二个人邹东,两人是多年的好友,自然也不可能害他!

第四个见到的是人了的女朋友巴凤美,两人是在岑东公司认识的,因为是业务上的搭挡,自然而然的,也就成为了情侣,他对巴凤美很好,巴凤美也很爱他,两人二十天前就开始谈婚论嫁了,因此,巴凤美自然也不会害他。

最有可能的就是巫飞了。

巫飞是巫建国的儿子,说起巫家,与他们杨家还有一段很深的渊源,巫建国与杨文的父亲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好到什么程度——除了老婆不能共享之外,其它的都可以共享。

那时候杨文的老爸还在开油罐车,有一回开车的油罐车漏油了,杨文的老爸有些慌神,就给老朋友巫建国打了电话,巫建国说没事,不一会儿,就扛着工具过来了。

巫建国是电焊工,他准备用电焊将漏油的地上补上,一对老朋友没什么文化,再加上都心大,竟然就这么做了。结果可想而知,油罐车炸了,大火冲天而起,巫建国当场被烧成了飞灰,比火葬场的焚尸炉还烧得干净,杨文老爸因为离得远,倒是没事。

这一对好朋友,就此阴阳相隔了。

巫建国死了之后,两家就些结仇,巫建国的老婆,也就是巫飞他妈,天天在杨文家楼下骂闲街,巫飞也因为这变故,就没有读书了。杨家一家顶不住,这才搬到现在住址。

搬家之后,巫杨两家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一直到三天前,杨文在巴凤飞家楼上碰到巫飞。

杨文痛悔地说道:“我老爸间接害死了巫飞的老爸,他肯定一直记恨于心,侍机报复,而我,却还往枪口上面撞!我不该抽他给的烟的,我们本来是仇家!永远都不能和好的!”

听完杨文的尸语,我问道:“杨文,你觉得巫飞是故意在你女朋友家楼下堵你吗?”

杨飞似乎在想当时的情形,过了一会儿说道:“不太像!”

“那既然如此,难道他时时刻刻都将毒药藏在身上,就为找机会害你吗?”

正文卷 第33章:无巧不成书

“这个……”杨文犹豫了良久说道:“我觉得,这个不大可能吧!”

“那不就结了!”我说道:“既然你认为他的烟里不会时时刻刻都准备一支烟,就为报复你们杨家,巫飞也就不大可能是凶手!”

“既然如此的话,那会是谁呢!”

我摊开双手道:“还能有什么办法,一个一个往下查呗!”不过说句实在话,一分钱没有拿到,我的动力不是很大。

杨文沉默一会儿说道:“替我谢谢这位女师傅!”

我看向陈柔说道:“杨文说谢谢你没有收他母亲的镯子!”

陈柔哦了一声,便将头撇向了一边。

现在时间是下午五点,再过一个半钟到两个钟,是酒店最忙的时候,也是我们混出去的最佳时机,这时候,我感觉有些饿了,指着壁柜上的食物道:“柔姐,我想吃些东西,你要吗?”

陈柔摇头,她一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过,见我将食物嚼得咯吱咯吱响的时候,她就坐不住了,也取了一份,坐在我的身边吃起来,吃完了便靠在床头闭目养神。

我看着她恬静美好的脸,有一些想要爬过去,与她并肩躺着的冲动,但是,我还是压抑住了这想法,虽然认识也有十多天,但是说实话,我自认为对她的了解还是一片空白!

万一交浅言深,彼此都在尴尬。

不对不对,陈柔不是尴尬,她会用她冰冷的目光让你知难而退。

不过好在这时候又过去了一个钟,再过半个钟,我们就可以准备行动了。

就在这是时候,我听到了走廊里传来的声音:“大姐,我请问一下哈,3045号房间在哪里啊!”

“那边!”

平平常常的对话,这样的对话一天在酒店里也不知道会发生多少回,我本来没有在意,但是,当我看到放在桌上的号牌时,我跳了起来:“特么的,我们所在的房间就是3045!”

我赶紧招呼陈柔起来,两人齐心协力,将杨文抬进了衣柜里。

我们刚刚将衣柜的门关上,就听到了电子锁开启的声音,接着,一个人径直走了进来,一边走还一边哼着歌:“一个人的时候,不是不想你,一个人的时候,只是怕想你……七月份的尾巴,你是狮子座,八月份的前奏,你是狮子座……”

那声音,真是骚得不要不要的。

听到我都想冲出去揍他一顿。

簌簌的声音响起,那家伙骚得已经开始脱衣服了。

我将衣柜拉开了一道缝,就看到了一具肥大的躯体,很骚气地扭动着。

就在这时候,我的耳边响起了杨文的声音:“他是我的老板,沈正平!”

这条大肥虫子是岑兴公司的老板?正是无巧不成书啊,我们和他的员工躲在房间里,正好撞见老板来开房……对了,这只大肥虫来开房干呢?从他那无比骚气的歌声里听来,应该是约会情人。

唉唉唉!

我心说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啊,这么一个又老又丑的老男人都有情人,为什么英俊如我,却没有呢!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了陈柔一眼,陈柔瞪着我道:“你看我干嘛啊?”

“没没没!”我赶紧摆手。

就在这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人山又人海,别错过了那一个等待,试一试去爱……”沈正平唱到这里,突然肥躯一震,赶紧跑过去开门,然后,拉着一只纤细的小手走了进来:“……请你别说,只有友谊才能万万岁,请你别说,只有友谊……”

“别唱啦!”一个嗲声嗲气的声音道:“再要是再唱,就只剩下友谊了!”

杨文听到这声音,顿时全身抽搐起来,看样子像是要诈尸,我赶紧按住杨文的肩膀,压低了声音道:“杨文,杨文,别激动啊,你老板只是偷个情,而已嘛,又不是偷你女朋友,别激动,别激动啊……”

说到这里,我突然楞住,问道:“外面的女人,真是你女朋友!”

“是……”杨文的声音,就像是从血管里迸出来也似的。

“啊……”咳咳,无巧不成巧,无巧不成书啊!我一时间也一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了,我将柜门拉开了一道缝,往外面看去,就见杨文的老板大肥虫四肢并用,将巴凤美紧紧搂住,就像是要将她塞进自己肉乎乎的身体里。

而巴凤美。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美女,身高有一米六八左右,差不多和杨文一样高,虽然抹着厚厚的脂粉,却也是长得不错的,修长的双腿,饱满的胸部,体重不公超过45千克,该肥的地方肥,该瘦的地方瘦。

再看看杨文,首先在相貌上就无法匹配,经济条件上就更别提了,古人所说的好马得好鞍,好马没好鞍,撂蹄子那就只能怪自己了。

巴凤美在沈正平的怀里挣扎了一阵,便不再动了,纤纤食指在沈正平的眉心一点道:“你啊,你啊,这么急着偷腥,就不怕你老婆知道了要了你的命么?”

“老婆?”沈正平一脸正色地说道:“我的老婆不就是你吗?”

“那家里那位是什么呢?”

“那是黄脸婆!”沈正平将巴凤美放在床上,便吻了上去。

巴凤美似乎很喜欢沈正平如此说话,修长的美腿夹住了沈正平的腰道:“既然我是你老婆,你就将我带回家去吧!”

“咳咳咳!”沈正平应付着:“迟早会的!”

“迟早迟早,迟早到什么时候啊!”巴凤美听到这话,有些恼了,将沈正平推到一边道:“我怀孕三个月了,当初你让我找杨文,想让他喜当爹,现在好了,杨文死了,你看看我的肚子,都有些显了,再不给我名份,我怎么办啊?”

“这个事……”沈正平肥大的身躯靠了上去:“这个事情,咱们容后再说,不要浪费这美好的夜晚嘛,好不好!”

“起开,起开……”巴凤美虽然在挣扎,意志却也没有那么坚决。

衣柜里的杨文,身体颤抖得更加厉害了,晃得我的眼前都出现了重影。

正文卷 第34章:送钱送女人

陈柔有些紧张:“烦啦,得将杨文控制住,照这个趋势,他马上就要尸变了!”

我抬眼望去,杨文那一双死鱼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血红之色,在黑暗之中显得十分妖异。

“杨文,杨文!”我按住杨文的肩膀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反正你也穿脏了,别人穿去就穿去吧,别激动,千万别激动!”

杨文丝毫没有要消停的意思。

我想了想,接着说道:“事情已经这样了,你看你激动也没有什么用啊,还不如先冷静冷静,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办?”

杨文抽搐得更加厉害了。

我心说再这样下去不行啊,再这样下去,下一刻他就能将柜门给踢飞了,我心思电转,说道:“杨文,你听我说,你听我说啊,现在你的事,只有我和柔姐能够帮忙,你要是一闹,将警察招了来,将我们带走了,就没有人帮你了,到时候你肯定会被强制埋葬或者火化,烧成了灰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害死你的!”

听完我的话,杨文终于消停了下来。

可能我刚才太激动了,说话有些大声,让巴凤美听到了动静:“老沈,我刚才好像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这不很正常嘛!”沈正平嘿嘿笑道:“就兴咱们来酒店办事,不兴别人来酒店办事啊,一墙之隔,无论隔音效果如何好,也难免会传过来的!”

“可是,可是……”巴凤美一脸忧色的说道:“可是,我听到的声音,好像就在房间里。”

沈正平全身的肥肉一抖:“小美啊,你可别吓我!”

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看向了衣柜,床脚几乎是贴着地的,因此,床下不大可能藏人,那唯一可能藏人的地方就是衣柜里了,也幸亏他们的角度有问题,不然的话,应该已经发现我们了!

“啊,我不知道……”巴凤美忧色忡忡地说道:“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可能是你的错觉!”沈正平此时为精虫上脑,可能觉得就这么走了太亏,反而安慰起巴凤美来了。

巴凤美的说道:“可是我怕!”

沈正平的大胸脯一挺,道:“不用怕,我这就去看看,老子我身上阳气足,就算有什么妖蛾子,也被老子吓退了!”说着大步往前,向着衣柜走了过来!

妈的,这下躲不了了!我原本还想着耍点手段将他们的注意力引向别处,但是时间太紧了,我还没有想到办法呢,沈正平已经走到了近前了!他伸手去拨柜门。

这家伙,嘴上说着不怕不怕,伸出的手却一直在颤抖,但是最终,满脑子的精虫还是战胜了心中的惧意,他伸手握住了柜门的把手。

这时候,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我的手搭在杨文的肩膀上,附耳说道:“哥们,呆会儿就看你的了!”

咻地一声,沈正平将柜门打开了,面向巴凤美张开双臂笑这:“你看,柜门我已经打开了,什么都没有,别疑神疑鬼的了!”一抬眼,却看到巴凤美精致的五官都扭曲到了一起,她紧紧地捂住嘴吧,缩在了墙角。

“怎么了,怎么了?”沈正平赶紧过去安慰。

巴凤美满脸惊恐地指着衣柜。

沈正平回头一看,一跤滑到在地,衣柜里,他们刚刚谈论的杨文,正稳稳当当地站着呢,我默念了一句咒语,杨文便从衣柜里走了出来,站到了床边,而巴凤美与沈正平,早已经挤做了一团,就像是数九寒冬光着屁股看雪,身体抖索得就像是装了马达一样。

“杨文,你,你怎么来了?”沈正平的声音就像是鬼叫。

“阿文,我们,我们只是在探讨工作,真的没有什么……”

我擦,我虽然与这发女的不认识,此时此刻也看不下去了,从衣柜里走出来,指着巴凤美的鼻子道:“特么的你也太不要脸的吧!有探讨工作探讨到床上去的吗?你是白领还是小姐啊,你要是承认是小姐,这倒说得过去。”

巴凤美楞了一会儿神,猛地一把将沈正平推下了床,指着他骂道:“是他,是他,就是这个王八蛋,是他强迫的我,他是老板,财雄势大,我只是一个小小员工,一个弱女子,我哪里有能力去反抗他呢,于是,于是就被这个禽兽给玷污了……杨文,你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的心,永远都是你的!”

“呜呜呜……”杨文的嘴里发出低低的吼声,像是立即就要被巴凤美气活过来了一般——当然,这是笑话,杨文虽然不会被气得活过来,但是,却会被气得尸变!

他身体里的怨气直线上升,透过厚厚的脂粉,都能看到他青黑色的脸,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肯定尸变,我赶紧将一张符拍在了他的肩膀上,抑制他的怨气上升,指着巴凤美道:“姐们,你是不是傻啊,你们在进房之前我们就在衣柜里,你们刚才探讨工作时的每一句话,每个动静都落在我们眼里呢,这时候狡辩,有意思么?”

“我我我……”巴凤美楞住,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时候,沈正平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站起身来,指着杨文道:“小子也,虽然你死了,但是老子自认为没有什么对不起你的,照你那个工作水平和态度,老子在你上班半个月的时候就该开了你,我不仅没有开了你,还给了你正式员工的待遇,不仅如此,我还将巴凤美送给了你!巴凤美是我的女人你知道么?你来之前就跟了我半年了,特么的我送钱给你,送女人给你你还想怎么样啊?”

沈正平凭着一股子血勇之气说完上面的话,顿时又焉了下来,他做为岑兴公司的老板,自然是见过世面的,但是,再见过世面,也没有见过死人活过来啊!

我迅速地将沈正平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家伙虽然可恶,但是他的话,似乎真的很有道理啊!杨文的工作能力不强,不然的话,也不至于换那么多份工作了,工作能力不强,人家还肯给高工资,可不就是送钱么?巴凤美虽然成了杨文的女朋友,按照先来后到的原理,应该是沈正平的,可不是又送钱又送女人么!

正文卷 第35章:罪不至死

我本来想杨文的反驳的,被沈正平这么一说,特么的还不能反驳了,还得感谢人家的赐与啊!擦。

我一时间想不出话来反驳,于是向杨文取经,将耳朵附在了他的胸口,就听他怒吼道:“王八蛋,你要是看不起老子,将老子开除就好了,老子特么的才不要你的施舍……”

“老子特么的只想好好谈个恋爱,还被你给套路了,你那是给我送女人吗?那是让我喜当爹!你特么的让老子做绿头龟,还说是送钱送女人,我特么的杀了你!”

杨文气得不轻,一句话半句脏话了,我将杨文的话复述了一遍,他虽然说得慷慨激昂,但是因为我特么的又不是当事人,复述出来的时候,难免有点气势不足,没有那么激烈。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还没有复述完呢,杨文已经冲了出去,怨尸发起飙来,两个大力士也未必能够扛得住,杨文就这么直挺挺的撞过去,沈正平那两百多斤粗壮的身体就被直直地撞了出去。

杨文一手揪住沈正平的衣领,另一手就插向了沈正平的脖子,一时间,小小的房间时,阴风阵阵!看来沈正平的话语,已经将杨文身体里的怨气催发到了极致。

我赶紧上前扳住了杨文:“哥们,哥们,在没有调查清楚事实之前,你这样不是自毁证据么?”

我心里知道,此时的杨文,心里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死因,只有拿这个说事儿,才能扭转他的心意!听完的话,杨文果然住手了,但是目光仍然凶狠,一幅要杀人的样子。

沈正平差点被杨文插死,这将他刚才的血勇之气完全地耗尽了,缩在墙角里一动不动,而当我们的注意力都落在沈正平身上时,巴凤美早已经穿好了衣服,她从包里摸出一支眉笔,勒住了陈柔的脖子,尖锐的眉笔紧紧地抵住了陈柔的脖子,怒吼道:“放我们出去,快点放我们出去,不然的话,我就杀了她!”

沈正平见情势扭转,也从角落里站了起来,指着我们道:“快放小美过来,快点!……”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我一脚踹倒在地了,我转过身关切地看向陈柔,陈柔的目光仍旧淡定,好像顶在脖子上的不是凶器,而是橡皮泥一样!

我心说这姐们也是心大啊!指着巴凤美警告道:“巴凤美,我劝你不要乱来,快放了她,有话好好说!”

“不可能!”巴凤美歇斯底里地说道:“在我安全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做,赶紧让开!”

我心知劝说这条路走不通了,转而说道:“姐们,你知道杨文为什么死了还能够活动吗?”

“我哪里知道?”

我指着我,又指指陈柔道:“那是因为我们,我和陈柔是赶尸匠,赶尸匠你知道吗?尸体不能动,但是我们能让尸体动,我们既然能让尸体动,也就能让尸体杀人!”

“因此”我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除非你能将我和他一起杀了,不然的话,如果我们要害你,你是跑不掉的,知道吗!所以,我劝你还是放开她,咱们坐下来好好谈谈!”

我这话里有软有硬,满以为她会就此屈服,其实不然,我还是低估了一个人在危机时刻的反应——那就是,不管付出任何代价,先脱离危险再说!理智?理智是什么鬼,能吃吗?

“不要再说了,你说什么都无法打动我!”巴凤美尖叫道。

既然如此,那就不必多费唇舌了,杨文盯着沈正平,因此我的后方不用担心了,我只要应付巴凤美就行了,一条两百多斤的大肥虫我可能应付不了,一个女人还应付不了么?

我像是野兽一样微微地躬起后背,准备侍机而动。

却在此时,就见陈柔的手以不可思议的姿势从后面穿插过去,手掌往后扭到了肩膀的位置。这样柔的手臂,除了专业训练的人,普通人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即使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手如此扭曲之后,是无法发力的,然而……陈柔不仅将手扭到了肩膀后面,还一把将巴凤美手里的眉笔的拍掉了,然后一个过肩摔,将巴凤美摔倒在地。

局势顿时扭转。

陈柔提住巴凤美的衣领,将他摔回床上,拍了拍手,找凳子坐了下来,看向我说道:“烦啦,交给你了!”仿佛她刚才不是制服要命的敌人,而是在摔一只棉花袋一样。

对于陈柔无论面对什么情况都云淡风轻的表情,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了,因此也没有太大的反应,指着墙角的沈正平道:“你,你给我起来,到床上去,快点!”

我将巴凤美和沈正平迫到了一起,沈正平一边往床上爬,一边哀求道:“哥们,哥们,爷爷们,求求你,放过我吧,我们最多也就偷个情,罪下至死吧!”

我绕着两人踱了几步道:“我们不是来查你们偷,情的!杨文先生已经死了,人间的情情爱爱已经与他没有半点关系!”我说到这里的时候看了杨文一眼,这话一半是为了宽巴凤美的心,一半是说给杨文听的,哥们你死都死了,活人的事情就不要再管了,即使你的女朋友现在不偷,情,难道以后也不偷吗?

人家才二十好几好不好,为你孤独终老?可能吗?既然不可能,那何不放开呢,反正阴阳相隔之后,基本也就形同陌路了,为一个陌路人气得三尸神暴跳,有必要么?

见杨文脸上神色没有半点变化,我接着往下说道:“我们找你,是为了查杨文先生死因的!”

“死因!”巴凤美冲口而出:“杨文,你怎么死的自己都不知道么?鬼不是应该知道很多事情的么”她想了想补充道:“电影里都是这么说的!”

“那是电视,没听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又不等于生活么?”我接着往下说道:“他是中毒而死的,先说一点,他不会自己毒死自己,这个你们承认么?”

巴凤美和沈正平对视了一眼,说道:“承认!”

“好,那咱们接着往下说吧!”我直视着巴凤美与沈正平的眼睛道:“在他死的那天,帮沈老板搬了文件,沈老板给了他一块欧式糕点,有这么一回事么?”

“有”

正文卷 第36章:说不过去

我又看向巴凤美道:“巴凤美,杨文下班之后,就去了你家,对不对?”

“是”

我接着说道:“那天你休假在家,让杨文过来吃饭,你做了酸辣土豆丝,炒蒜苔,红烧茄子,你们还一起喝了一瓶红酒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巴凤美疑惑地问道。

“你别问我为什么知道,你告诉我,是还是不是?”

“是!”巴凤美如实说道。

我指着两人说道:“你们与杨文一起吃过东西,都有可能给他下毒,更重要的是……巴凤美你喜欢的是沈老板,而沈老板你只是想让杨文喜当爹,也就是说,你们对杨文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有想害死他,才是真的!”

“没有,没有啊!”巴凤美赶紧说道:“我虽然,虽然一开始目的不纯,想让他做我孩子的爸爸,可是,我绝没有要害他的心思,我胆小不敢啊!再说了,再说了……”

“什么?”

巴凤美有些不好意思是说道:“那些菜,我说是我做的,其实都是饭店里面订的,我哪里会做菜啊,我就是……加热了一下……”

好嘛,不仅被戴绿帽子,还被骗了,我同情地看了杨文一眼,目光又移向了沈正平道:“那你呢?”

“我!”陡然间被我喝问,沈正平吓了一跳,他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我,我让他帮我搬文件回家,给他糕点纯粹就是犒劳的意思,没有下毒,真没下毒,糕点还是我女儿前两天从挪威带回来的呢,那么一小块,七欧元呢!”

“再说了!”沈正平警惕地看了杨文一眼,见他并无异动。这才向我靠近过来,附在我的耳边说道:“他娶巴凤美做老婆,巴凤美做了他老婆之后还是我的情人,还有,他还帮我养孩子,怎么算,他活着对我更加有利,我犯不上去害他啊!两位师傅,我这人可能有点……混蛋,但是我说的理由,那是绝对站得住脚的,你说是不是!”

你特么的何止有一点混蛋啊,简直是混蛋到家了!我心想此时老子我都想化身为正义骑士一剑灭了你!不过,这家伙虽然混蛋,说的却是句句在理,杨文活着,帮他养情人,养孩子,而他只需要付出小小的一些钱就足够了,而杨文死了,他还得另外物色人作自己的接盘侠,又耽工又搭料,划不来呀!

“你们倒撇得蛮干净的嘛!”我冷笑。

“事实就是这样啊!”沈正平还好,他是大男人,没脸没皮的,虽然害怕,骨子里隐隐还有几分得意:看,老子多厉害啊!而巴凤美虽然蠢笨又拜金,可是,当丑事被是暴露出来时,难免羞愧和歉疚,歉疚当然是面对杨文的。

他们虽然混蛋,但应该不是凶手。

我扭过头,见杨文正瞪着我,我知道他是有话要说,将耳朵凑到了他的胸口,就听杨文的的声音响起:“陈师傅,我可以杀了这一对贱人吗?”

他话是这么说,我的心里也知道,杨文也主认为他们不是凶手,之所说说要杀了他们,是基于他们没有下限的坑他行径,我拍了拍杨文的肩膀说道:“算了吧,咱们的目的是找出害你的凶手,别让其它的事情绊住了脚步!”

杨文不沉默了很久这才下定决心,说道:“好!”

这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是混出酒店最好的时机,我招呼陈柔道:“柔姐,咱们走吧!”走出两步,又停住了脚步,看着缩在床上的男女道:“凡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暗室亏心,神目如电,我跟你们说,今天如果不是我们在,你们就只能横着离开了!”

无视他们可怜的眼神,我将房门重重地关上了,看向陈柔嘻嘻笑问道:“柔姐,我刚刚说话的样子,像不像是正义的斗士啊!”

陈柔微微一楞,不知道是不是回想起了刚才的场景,脸上浮起一丝笑容:“嗯!”

我正为她的认可而高兴呢,就听他接着说道:“不知道你信不信,虽然你说得那么慷慨,但是他们出去后,该是怎么样还是会怎么样!”

我当时不大理解陈柔的话,心说我这义正辞严的当头棒喝,是多么的伟光正啊!他们为什么不听?凭什么不听呢?等我踏入社会久了之后才明白过来,人性,人性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所以才会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说法,如果一两句义正辞严的话就能够改变的话,那这世界就完美了!

我们下到一楼的时候是八点零五分,这个时间段正是酒店生意最好的时候,所有的保安都分散到了各个出入口维持治安,我们轻轻松松就混了出来,按照此前商量好的,我们这时候应该去找邹东。

邹东住在东城区,是一位创业青年,杨东打小就很同崇拜他,邹东有着超乎寻常的亲和力,似乎跟谁都有话说,谁都喜欢他,朋友相聚,哪怕是陌生人聚会,他也能在五分钟之内,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拉回到自己身上。

这一直是杨文所欠缺的!

邹东的公司叫做岑同城,要说公司最大的资产,就是岑同城公众号了,在小小的岑城拥有八万的关注,每发一条信息超过一万的阅读量,可以说是岑城顶级的流量入口。

公司坐落在岑东创业园,因为是创业初期,邹东吃住都在公司里,岑东创业园有点偏,在东城的边沿地带,我们打了一辆车,车子往前行驶了二十多分钟才到目的地。

下车之后还有一段长长的,仍然没有修好的马路,我们沿着马路走到了创业园的楼下,因为早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创业园内,大多楼层的灯火已经熄灭了。

这时候就听到有人说话:“邹总,快到月底了,物业那边催得紧,是不是先将物业费给付一下!”

“跟房东那边说一下,让他通融一下,先欠两个月,两个月之后,我一定一次性,交清!”

“可是,咱们已经欠了三个月了,再欠,说不过去啊!”

正文卷 第37章:最好的朋友

见杨文站着不动,我问道:“怎么了?”

杨文的声音传了过来:“刚才那被叫做邹老板的,就是我的朋友邹东!”

我探头一看,就看到了两名对站着的年轻人,年纪都在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其中大肥脸的,就是杨文最好的朋友邹东。

我对杨文说道:“别着急进去,先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

与邹东说那的那位,听语气态度,应该是岑同城的会计,他是会计,又不是市上卖菜的大妈,不习惯于与人讨价还价,因此,此时他的脸色不大好看,略一迟疑,他说道:“老板,上个月不是融了一回资吗?”

“别提了!”邹东愤怒地说道:“那个市场调研员说咱们公司数据造假,就已经在签合同了,人家当场反悔,我有什么办法?”

会计接着说道:“几天前你不是说问朋友借了一笔钱吗?”

“是啊,借了一笔!邹东说道:“一共是二十万,但是,广告费,你们的工资,铺排下来,早就没剩下几个钱了,我跟你说,多亏借钱给我的哥们死翘翘了,这钱是不用还了,不然的话,哥们都不知道到哪里找钱补上这窟窿呢!”

“这么说,这笔钱不用还了?”

“不用还了!”

邹东拍着会计的肩膀道:“哥们,你是一路跟着我过来的,我的情况你也知道,咱们公司现在是遇上一些情况,但那只是暂时的,回头去淘宝多买点粉丝,多刷点阅读量,只要数据做得足够好,我就不信拉不到钱!”

我同情地看着杨文,心想这哥们都交得是些什么人啊,交的女朋友吧,是别人的情妇,最好的朋友不仅为不为他的死难感到难过,反而庆幸因为他死了,就不用还钱了!

我问杨文道:“你借了邹东二十万?”

“是!”杨文的声音里有着沉痛。

我心说哥们真的不是存心让你难过的,我想听墙根是想了解邹东是个什么样的人,正面相对时,想要一眼看穿对方除非是火眼真睛,最快最有效的了解办法就是听听他在你的背后说些什么!

我的目的真的很单纯,就想快速地了解邹东,以便于继续接下来的行动,没想到让杨文只到了如此难过的信息。

我皱眉问道:“这件事情你为什么一开始没有跟我们说!”

杨文支支吾吾了很久,如果此时他脸上有表情的话,脸一定是猪肝色的,良久之后,他才说道:“那是因为,我怕我父母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会马上将钱追回来!我当时,我当时认为邹东是一个很有理想,很有追求的人,他就是,缺少一些条件,缺少一些机会,而我借他的钱,能够为他的理想添砖加瓦,如果我的父母将钱要回来的话,他可能会遇到麻烦!”

这么好的朋友哪里去找啊!即使已经身死,还在为朋友考虑呢!

但是……

朋友呢?

朋友因为他的死感到庆幸,因为借钱事只有他们两个知道,他死了,就没有人知道了!

我问道:“你不说出来,就不怕邹东不还你钱吗?”

“当时我认为!”杨文的声音里有着无比的失落:“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是他最好的朋友,无论我说还是不说,活着还是死了,他都不会不还我钱的……”

说到这里,杨文恨声道:“我真是瞎了双眼!”

的确瞎了眼!

我将陈柔拉到一边道:“柔姐,帮人帮到底,既然做到这份上了,咱们再多做一些吧,帮杨文将钱讨回来,让杨叔让也阿姨晚年有钱使,我们也能拿点辛苦费,你看怎么样?”

陈柔看着我:“你希望我怎么做呢?”

我指着大厅里的邹东说道:“我敢肯定,如果我们不拿出证据,这家伙绝对不肯还钱,因此,我想让你去他们喝咖啡的那家咖啡店,将监控视频调出来,这么一样,他就无可抵赖了!对了,那视频也有可能成为邹东有没有加害杨文的关键证据!”

陈柔点点头说道:“主意不错,我这就去办!”说着便走出了创业大楼,没入了黑暗之中。

邹东与会计又聊了几句,终于达成了统一战线,会计与房东说和,晚几个月付房租,前提是,得加薪五百,邹东同意了。会计提着自己的公文包,向着门口走来,在路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微微一楞,还以为我们是我邹东约见的客人,也没有说什么,下楼去了。

此时空无一人的大厅里,邹东翘着二郎腿,正在玩手机,听到脚步声,他有些不爽地说道:“小顺,还有什么事情吗?”一抬眼看到我,有些不满地说道:“时间太晚了,要找送餐员的工作明天来吧!”

特么的,老子就这么像是送餐员吗?干毛不说应聘总经理明天请早呢!

很快,他的目光就越过我,落在了杨文身上,在看到杨文时,他跳了起来:“我擦!这是怎么回事!”赶紧揉了揉眼睛,发现人还在,他大叫一身鬼啊,就向着电梯跑去。

我一晃起尸铃,杨文便向着他追了过去,最终将他堵在了电梯前,我取过桌上的一次性杯子,倒了一杯热水,慢慢地喝着,向着邹东走过去,而在这过程中,我邹东的目光一直死死地关注着我。

这种装比的感觉就是爽啊!

我将喝完的空水杯放到一边,看着邹东道:“邹老板,有兴趣坐下来聊聊天吗”

“你,你是谁?”

“我么!”我坐了下来,双手交叉着放在腿上说道:“我是一名赶尸人,你的朋友杨文委托我帮他查找害死他的凶手,这就是我们来找你的原因!”

“凶手?找我?”邹东迅速地从我的话里提出了两个关键的字眼,他偷偷地看了杨文一眼“你们觉得凶手是我?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怎么可能害文子呢!”

邹东说着地试图靠近杨文,表示两人关系紧密,走了两步,估计是想起了眼前的“好朋友”是死人,又停住了脚步!

正文卷 第38章:被掐死的人

“最好的朋友?”我冷笑道:“最好的朋友会说出来‘多亏借钱给我的哥们死翘翘了,这钱是不用还了’的话来么?杨文将自己的全部积蓄都借给了你,而你就是这样报答他的?”

“你你你……”邹东往后退去:“你都听到了?”

“对,不仅我听到了,你的好朋友杨文也听到了!”我说道:“包括你与你员工的全部谈话!”

“那你们,你们想要怎么样?”

“想要怎么样?”我看了杨文一眼说道:“很简单,两件事,第一件,追查杨文的死因,第二件,讨回二十万的欠款!”

“追查文子的死因?”邹东指着自己道:“那你们来找我干嘛啊,不会认为我是凶手吗?”

“你为什么不是凶手呢?”我冷冰冰地说道:“现在你的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下去,更别说还钱了,你不想还这二十万元钱,所以下毒将杨文害死了!”

“为二十万杀个人!这个理由够充分吧!”我直视着邹东。

“你胡说,你胡说,你这是信口雌黄啊!”一向能说会道的邹东脸涨得通红“没错,我是想过拖着钱不还,但是也不至于谋害人命啊,杀人这样的重罪,我怎么可能去做呢!”

我撇嘴道:“人穷志短,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听毕尸语,指着邹东道:“杨文让我问你,是不是你趁他不注意,在他的咖啡里下了毒,毒死了他,然后占有这二十万!”

“天地良心!”邹东举起手道:“我邹东别说这么做,就算我这么想过,天打雷劈,五雷轰顶”话在说完,就听天上传来轰隆隆的声响,卡嚓一声,半空中像是有什么东西爆炸开了一样!

“打雷了!”我指着窗户外面道。

“这这这!”邹东慌乱地说道:“这是巧合!”

“巧合你大爷啊!”我听杨文骂了一句:“特么的我拿你当最好的朋友,你特么的不但骗我钱,还要我的命,今天我非杀了你不可!”就向着邹东走了过去。

邹东被一脚踢倒,连滚带爬地往后退去,退了十多步,退到了死角,跪在地上哀求道:“文子,我真没想过要害你,刚才打雷那是巧合,不信你听,现在不是没打了么?”

邹东的话音刚落,又是几声响雷。

邹东扇了自己一耳光,估计心里在骂:这张破嘴,老子今天要是性命不保,那都是被你给害的!

杨文吼道(这声音邹东听不到,只有听尸人才能够听到):“特么的都雷声滚滚了,还不是你害的我,是谁害的我啊!”他双手叉出,掐住了邹东的脖子。

杨文这猛地一掐,差点将邹东的喉骨都给掐碎了,他干咳不止,很快地连咳嗽声都快发不出来了,见求杨文没用,向我招手道:“师傅救我……我真的不是凶手,你们不能害了好人……”

我盯着他的鼻子问道:“你是好人吗?”

“不不不!”这家伙这时候倒是诚实的很:“我虽然不是好人,但是,我是无辜之人,你们不能害了无辜之人……”

邹东无不无辜我不知道,但是,我还是决定等等在说,逼供也罢,让他吃点苦头也罢,就当做是对他的惩罚了!我绕有兴致地看着邹东道:“我虽然没有试过被掐死的滋味,但是见过被掐死的人,首先,他们的嘴唇会因为缺氧而变成乌紫之色,其此,他们的舌头会伸得很长很长,与牛舌头一样长,最后,他们的脖子上会出现了个大大的手掌印,你也可以将它看成是你身上最大的一块尸斑!”

我没有见过被掐死的人,以上说法,都是来自《赶尸纪要》里的描述,赶尸纪要是地赶尸多年的我的挂名师傅皮宏德的经验集,想必是不会错的!

邹东本来还在苦苦坚持,被我一说,身体顿时软了下来,而此时,他的唇已经变得乌紫了。

我赶紧让杨文住手,再掐下去,就真的死了。

却在这此时,陈柔进来了。

大口大口喘气的邹东见有外人进来,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救我,救我,谋杀了,杀人啦……”

有气无力地一通吼之后,却发现他求助的对象丝毫没有反应,不紧不慢地向着我们走来,那被掐坏了的嗓子在发出声音时就像是干嚎的公鸭,听得人十分难受。

我踹了他一脚道:“邹东,别叫了,她是我们的人!”

“啊啊,哦!”邹东总算反应过来。闭上了嘴巴。

这时候,陈柔已经走到了近前,我问道:“怎么样,监控视频找到了没?”

陈柔点头:“找到了!店里的摄像头正对着他们的位置,整个过程全被录下来了!”说着便将手机递给了我,我将全程都看了一遍,也没有发现邹东有对杨文下毒的迹像。

再看邹东,这家伙虽然混蛋,看起来也不像是会杀伤人命的主儿。

我收起手机,将邹东扶坐在了老板椅里。

“你要干嘛,你要干嘛?”邹东惊恐地叫道。

“也不干嘛!”我在邹东的对面坐下道:“刚才柔姐已经去调看了咖啡店里的视频,证明你不是凶手,当然,也有可能你是凶手,我们还没有找到证据,这个事情先放一边,你欠杨文的钱,该还了吧!”

说着话,我将手机摆在了邹东面前,手机里的画面,正是邹东向杨文借钱的场景。

“不是说好!”邹东一双贼眼看看我,又看看杨文道:“不是说好,一年后再还的吗?”

我说道:“杨文让我告诉你,那是以前,现在情况不一样,你已经不是他的朋友了,所以得立即,马上还,知道么?”

“可是……”邹东苦着一张脸道:“可是我没有钱!”

“那是你的事情!”我听尸之后说道:“杨文先生的意思是,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前,你得将钱交到我们手上,否则的话,后果自负!”

“我真的没有钱啊!”邹东摊开双手脸色更加的苦涩了。

我站起身,对陈柔道:“柔姐,咱们走吧!”

正文卷 第39章:烧纸钱

人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敬酒不吃吃罚酒,不见棺材不掉泪。

如果我苦口婆心地磨那么三五个小时,也许能将杨文的钱要回来一些,但绝不会有多少,邹东有一个很正式的理由“我没钱!”

再说了,我是赶尸匠,又不是专业地讨债队,我为什么要将讨债队的工作包揽过来呢!

我不问他讨,自然有人会问他讨的!

我站起身,往门口走去,陈柔跟在了我的后面,顺手拿了一颗放在办公桌上的德夫巧克力,看到德夫二字,我瞬间就想起了它的广告语“听说,下雨天德芙巧克力和傻比更配哦!”

不对,不对,是下雨天德芙巧克力和音乐更配,在学校的时候常用这句话来骂人,倒是更加深刻一些,如果德芙是在陈柔嘴里,我愿意纠正我的创意。

这时候,我已经走到了门外。

“师傅,师傅,你们不能放我一个人在这里啊!”邹东看看如柱子一样杵在那里的杨东,向我们哀声告饶。

师傅,别说叫师傅,叫师祖都没有用啊,我看都没有看那家伙一眼,等到陈柔走了出来,我把房门关上,同时取过一张符,在空中一抖,那符便燃烧起来。这符是驱尸符,符烧尽,尸动!

随着符录烧尽,房间里顿时响起了鬼哭狼嚎的声音:“唉,唉,文子,你别追我啊,咱们是好兄弟,你还记得吗?……”

“文子,你别过来,我跟你说,你这里供了关公的,关公拿大刀,专斩鬼邪,你要是过来,他能一刀劈了你!我擦,假货……”

接着就听到咚咚咚的声音不绝于耳,有电脑被扫倒在地的声音,有桌椅碰撞的声音,陈柔似乎对这些毫不关心,站在走廊里,看着窗外的夜色!我就没有她那么淡然物外,我扒着门缝,往里望去。

公司大厅有两百多平的样子,在这两百多平的空间里,邹东上窜下跳,好不热闹,而追在他后面的杨文,因为是死尸,速度并不快,不过,除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关节也活动开了,速度明显提升了不少!

一开始邹东还有喘息的时候,到后来,几乎是被撵着屁股跑,只要他停下哪怕一步,杨文的手就能搭到他的肩膀上。

跑了几圈,邹东就顶不住了,向门外喊道:“师傅,救命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们要是救我一命,我邹东永感大恩啊啊啊……”

咳咳咳……我心说我希望你立即忘了我,所以你还是自救多福吧!

邹东跑不动了,他咬咬牙,爬上了窗户,骑在窗户上道:“你们要不救我,我就跳下去,我要是摔死了,就是你们害的!”

我冲门缝里喊道:“你跳吧,这里是三楼,也不高,跳下去不会死,但是断手断脚就不好说了!”

此时,陈柔也被剧情吸引,问道:“邹东在跳楼?”

我点头。

陈柔终于平常是没有抑制住心中的好奇:“烦啦,让我看看吧!”

我赶紧让到一边,女王大人难得被一件事心生好奇,我自然得满足她啊!陈柔往里看了一眼道:“他不是真的想跳楼!”

我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陈柔说道:“真的要跳楼的话骑在窗户上会双脚朝外的,这样只要身体一动,就滑下楼去了,而不想跳楼的跳楼人,会一只脚在内,一只脚在外,这样是为了随时能够缩回来!”

“哦!”我深表佩服道:“柔姐,你不亏比我多出道几年,知道的比我多多了!”

我们的对话声音并不少,相信已经落入邹东的耳朵里了,这时候往里望去,骑在窗台上的邹东眼神复杂之极,他似乎是想硬气一回,将另一只脚也移出窗外,可是鼓了几回勇气都不敢!

要知道,如果将另一只脚也移到窗外,哪怕一阵大些的风,都能够将他吹下楼去。

可就此服软的话,他又很不甘心,犹豫了良久,他还是从窗户上滑了下来,冲我们喊道:“两位师傅,只要你们让杨文住手,欠的钱我付,我立即付,我立即付!”

“想清楚了吗?”

“想清楚了!”

我和陈柔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推开房门,走了进来,我一晃起尸铃,杨文便停住了,我没有让杨文走开,与杨文并排站在一起,将邹东堵在了角落里问道:“怎么付啊!”

“我用信用卡,我的卡有五十万的额度,足够了!”

你看,只要有心,还是有办法的嘛!

至于邹东如何还上信用卡,就不在我们的考虑之内了,但是我想,他们岑同城公司虽然还不盈利,卖个一百多万还是没有问题的。

从创业园里出来,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到现在为止,四个嫌疑人,我们已经见过其中三个了,他们都不是凶手,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巫飞。巫飞住在老城区,那里的环境不大好,一般经济条件不怎么好!套用伟光正的首都人民的称呼——低端人口的居住地。

出租车在街口停下,两三个“低端人口”从我们的面前经过,他们有建筑工,月嫂,快递小哥!街上倒还算热闹,多是些宵夜摊,烤鱼店。摊前坐满了人,人的吆喝声,烤鱼的香味,啤酒的香味让人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的街市,感觉特别的温馨。

巫飞一家住在老城区霞飞路24号,去年才接的婚,娶的是一个装修工的女儿,妻子已经怀孕了,这是我们从杨巫两家旧邻打听来的消息。说实话,我仍然不相信巫飞就是凶手,不说他们相遇的偶然性,就算巫飞真得蓄意要害他,在他害之前是不会结婚的,结婚会让一个人变得软弱,他不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

不过,不管相不相信,该查的还是要查,得对得起我们划走的那一万块的辛苦费,不是么?

这时候,我们已经走到了霞飞路二十四号,这是一栋孤楼,左右两边都拆掉了,看样子打算重建,基脚都打好了,而在两栋房子的中间的巷道里,有一个人在烧纸钱!

正文卷 第40章:儿时旧友

杨文一直盯着此人的背影,不肯移步。

我赶紧听尸,就听杨文说道:“他就是巫飞!”

这时候,就见巫飞一边拨弄着纸钱,以让纸钱烧得更快,一边说道:“文子兄弟,对不起啊,今天去了趟长亮家,才知道你已经去到另一个世界了,我本来打算去你家看你的,但是我老妈不让,只好在这里给你烧点纸钱啦,也不多,别嫌弃,留着做路费吧!”

不知道是烟火熏的还是怎么,巫飞一直在揉眼晴,嘴里喃喃地说道:“咱们是发小,小时候感情多好啊,你,我,邹东,长亮,那时候我们经常一起玩耍,不过长大一些,就不行了,你与邹东的成绩好,考去了一中,再加上我爸的事情,就一直没有联系了,长亮他爸工作调动,也搬离了这里,等到踏上社会,彼此的距离就更大了,邹东成了公司老板,你也是白领,只有我,还是苦劳力,那天见到你,我本来想问你要电话的,咱们哥几个多少年没见了,应该找个机会聚聚的,但是看你的样子并不怀念过去,所以我也就没有提起了,没想到你当天就……”

巫飞将一杯酒淋在草丛之中道:“兄弟,走好吧!”

我回头看时,杨文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挂上了两行泪水。

我问道:“杨文,你觉得你的发小巫飞会是凶手吗?”

杨文传语:“不是!”

这时候,纸钱已经烧得差不多了,巫飞开始鞠躬,一般鞠躬之后,整个仪式也就算是结束了,我拉着杨文赶紧避到了一边,一直到巫飞上楼,这才从巷道里走出来。

到了一处空旷地,我站住了,看着杨文道:“你所说的四位嫌疑人,咱们已经走访了一个遍,事实证明,他们都不大可能是凶手!”

杨文的声音很坚定:“凶手一定在他们之中,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

“说说你的见解吧!”我道。

杨文的尸语产闷闷的:“我总不能自己毒死自己吧!”

我心说这个我也知道,你不会自己毒死自己,但是咱们讨论的不是这个问题好不好,咱们讨论的是如何找到害你的凶手!听他这样说话,我就知道,他根本没有自己的判断,问了也是白问。

我提议道:“要不咱们报警吧!咱们找不出害你的凶手,那是因为,咱们都是业余选手,让警察来调查吧,他们是专业选手,效率肯定要比我们高!”

杨文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嘴里喃喃地念着:“巴凤美,沈正平,邹东,巫飞,巴凤美,沈正平,邹东,巫飞,哦对了,还有长亮,长亮,长亮……”

念了几遍长亮的名字,杨文说道:“我记起来了,我记起来了,在这个过程中,我还见过长亮!他是个小批发商,当时我跟他打招呼,他给了我一瓶汽水!”

四个发小之中,他与巫飞没有联系,与邹东,长亮的关系都不错,除了巫飞父亲的事情,可能是因为同处于一个阶层吧!邹东是公司老板,长亮是批发商而杨文是小白领,独有巫飞混得不怎么样。

人总是习惯性地与自己相近的人靠近的。

正因为熟悉,再加上只是匆匆一面,杨文几乎将这件事情给忘记了,直到巫飞提起,他这才想起来,在他出事的那一天,喝过长亮给他的汽水。

我问道:“长亮有可能害你吗?”

“不可能!”杨文的声音很肯定,不过,可能是想起了今天接连发生的事情,他立即又变得迷茫起来:“我不知道!”

据杨文所说,小时候他与巫飞的关系最好,而长亮不怎么合群,除了巫飞之外,与杨文和邹东的关系都不怎么样!杨文原以为长大后的他们,不会有太多的交集,但是因为长亮做了商品批发商之后,他们的联系就多了起来,最主要的是,杨家也有日常消耗,去商场买还不如照顾熟人生意,还有得优惠。

这么说吧,不是他们的关系有多好,而是因为经常走动的关系,自然而然地就熟络了,要说两人之间有什么嫌隙,那是真的没有,小时候就没什么交集,长大之后也是生意人与主顾的关系,能有什么嫌隙呢?

莫非是因为他每次在长亮家买东西少付钱了?

应该不至于啊!他每次付钱都想多给的,是对方拒不接收而已!

那是因为什么呢?

我拍了拍杨文的肩膀道:“即然想不通,就先别想了,咱们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杨文应道:“嗯!”

长亮的长亮批发部生意不错,为此他请了三名员工,一个女孩看店,另外二人负责码货送货,一般批发店六点就开始歇业了,而长亮批发店一直到我们的出现,才开始打佯,从他们的聊天中得知,他们应该刚刚才卸完一批货。

三名员工挤成一堆,等着长亮的指示,而长亮,正坐在椅子里把玩着手机,一直到一名员工的提醒,这才回过神来:“哦哦哦,忙完了啊,好,很好,先歇歇吧,呆会儿我送你们回去!”

“长老板,不好吧!”员工客气。

“客气什么啊!”长亮指着一旁停着的越野车道:“我有车,就是一脚油门的事儿!”说完继续玩手机,不一会儿,有送餐员过来,拿出四份宵夜,每人一份炒粉加一只鸡腿。

长亮招呼大家过来吃,又进到店里,开了几瓶啤酒,看着他们大块朵颐的样子,我感觉都有些饿了,就我们观察到的情况,长亮绝对是一个好老板,他不小器,照顾员工,这样的老板,并不多见。

吃完了宵夜,长亮招呼大家上车,我们并没有跟着上去,我准备看看情况再说,叫了一辆出租车跟了上去,长亮的四名员工都住在不同的小区,长亮一一将他们送到小区门口,这才独自开着车往家而去。

他在富丽小区有一幢别墅。一百八十多平,买的时候一百万,现在翻了一倍左右,有房有车有事业,算是钻石王老五了,虽然如此,年近三十的他还没有结婚,今年年初的时候,父母去世之后,他一直是一个人住。

正文卷 第41章:匪夷所思

长亮将车开到门前,电子栅栏便自动开启了,听到汽车的轰鸣之声,便有一道白影飞扑了过来,冲着越野车亲切地叫唤着,原来是一只狗,长亮将车停好,便牵着狗进屋去了。

这时候,透过房间里的灯光投影能够看到,一人一狗坐在桌前,狗在吃东西,人就在对面看着,不时地招招手,说两句话,似乎是在劝狗慢点吃,从他轻柔的动作可以猜测得出,他的声音也一定十分的温和!

他不仅对自己的员工好,对狗更好。

至少,在我家里,养的狗是绝无可能上桌的。

隔着电子栅栏,两人一尸,就这么直楞楞地看着窗户,我将耳朵附在杨文的胸口:“看出什么来了吗?”

杨文没有看长亮,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那条狗,良久之后说道:“我想起来了,我与长亮,也并非没有嫌隙!我们两闹过矛盾的!”

我赶紧问道:“什么矛盾?”

“是因为一条狗!”杨文说道:“长亮小时候养了一条白毛土狗,他爱狗如命,与狗同吃同睡,因此,身上总有一股很奇怪的味道,这也是我和邹东不喜欢他的原因,只有巫飞不嫌弃他,因此,他们的关系最好!

“那一天,巫飞在我家玩,长亮来找巫飞,带着他家的白狗,狗到了陌生地方,很是兴奋,窜来窜去,那时候我正好削水果,一个不小心,水果刀扎伤了狗狗的脊柱……狗呜呜的惨叫声激怒了长亮,他跳过来就打我,将我打得鼻血长流,当时,我怀疑如果不是巫飞拦着的话,他会,他会杀了我……”

“后来呢?”

杨文说道:“反来,我爸妈回来了,叫来了长亮的爸妈,商量这件事情要怎么处理……狗狗的脊柱受伤,后半身都瘫痪了,我去医院包扎,花了四百多,长亮一直哀求他爸妈赶紧将他的雪狮(白狗的名字)带去治疗,但是他爸妈觉得不就量一条狗嘛,都伤成这样了还怎么治,治它的钱都够买十条狗了,就没有答应。”

“于是,长亮又缠上了我的爸妈,让他们带狗狗去治疗,我爸妈也没有答应,说他们愿意花钱将狗狗买下来……长亮还要胡纠蛮缠,便被他爸妈一个耳光扇到一边去了,长亮家的白狗是村陌间常见的土狗,市场价不过两百块,而我的医药费就花了四百多,如果我爸妈将狗买下来的话,长亮爸妈就得赔我的医药费,他们觉得这样不划算,自然没有答应!”

“于是,处理结果就变成了,我的伤我家里负责治,狗狗他们带走,长亮虽然很不满意,但是只有十二岁的他又怎么能够拗得过大人呢,被揪住耳朵给拖下楼去了。”

“后来……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那只狗狗了!听说回家之后,长亮的父母便用麻袋将狗狗裹起来淹死了(牛和狗可以用眼神表达自己的心意,所以,杀狗时会将狗的眼睛蒙起来,怕看到他的眼神,不忍心再下手!也因为如此,农村里面杀狗都是将狗塞进麻袋里淹死,而不是用刀杀狗)长亮的爸爸准备将狗埋了的,但是长亮的妈妈却说这样太浪费了,况且正好是冬天,正是吃狗的时令,于是,他们就将狗肉炖来吃了!为此长亮去他外婆家里住了一整整一年,不肯回家,一年后,才在他父母的苦苦相劝下回来了!”这孩子真有心啊!

“说实话,这个事情,我当时挺内疚的,我也没有想到,一条狗竟然让他的反应这么大”杨文说到这里顿了顿:“他不会因为这个要我的命吧!可是这事都过去十多年了!……”

听完这话,我和陈柔都陷入了深思,过了一会儿,陈柔看着我说道:“长亮父母双亡了对吧?”

听到这里我心中一跳,打电话让杨武帮问问长亮的父母怎么死的,不一会儿,杨武的电话就回过来了,说是长亮的父母都身患重病,他的母亲是尿毒症,他的父亲是肺癌,可能觉得痊愈无望,双双自杀了!就在两星期前!”

“自杀?”我皱起了眉头。

尿毒症和肺癌都是绝症,患了绝症自杀,这似乎说得过去,但是,如果将这件事情与杨文联系起来,就不得不让人多想了,我看向陈柔道:“柔姐,我是不是有些心里阴暗了?”

陈柔扫了一眼投在窗户上的影子道:“没什么,其实人心,永远比人想象得更加阴暗!我以前在学化妆的时候,听化妆的师傅说过一段话,他说这个世上,很多人都有双面人格,他在人前对人有多好,在人后就有多恶毒!就像是大补的人参和要命的断肠草,如果你将人参挑出来放到一边,那另一边,就只剩下要人命的断肠草了”

我问道:“柔姐,你的意思是说,长亮有可能是个双面人?”

陈柔幽幽地说道:“我也只是猜测而已!”

事实上,我们的猜测很可怕!猜测是这样的:长亮的狗狗雪狮死后,他从来就没有原谅和杨文和自己的父母,而是一直将仇恨隐忍心头,当他觉得自己有能力为雪獅报仇时,他便开始自己的计划,他先是害死了自己愣罹患绝症的父母,伪装成自杀的模样,然后,便对杨文下手……

杨文也想到了我们的猜测,我能从他异样的声音里感受到他的惊愕:“这这这……是长亮害了我,他不害了我,还害死了他的父母?他是疯了吗?为了一条畜生?”

我安抚他道:“也不一定就是这样,只是我们的猜测,真实情况是怎么样,还得调查之后才能知道!”

“怎么调查?”杨文问。

我和陈柔对视一眼道:“这个你就别管了,我们自有我们的办法!你只要配合我们就行了!”说着一晃起尸铃,杨文便在我的控制之下,越过栅栏,向着别墅走去。

怨尸阴气重,而狗,对于阴气极为敏感,只要杨文离得再一点,它一定能够感应得到!

正文卷 第42章:因果

果然,当杨文来到别墅房檐下时,就见狗的身子一僵,然后就汪汪汪地大叫起来,一边叫一边的跑向房门,伸抓搔门。

“白獅,怎么了,白狮……”

长亮死去的那条狗叫做雪狮,而眼前的狗叫做白狮,一字之差,足以证明雪狮在他的心目中是不能代替的。

“白狮,白狮……”

白狮像是根本没有听到他的话,疯了一般搔门,长亮也好奇门外有什么,便拉开了防盗门,这时候,我早已经让杨文藏了起来,而我,则站在院子里像神棍一样跳起奇奇怪怪的舞来。

我本来想让陈柔也这么做的,但是她却不愿意,站在一旁看着。

白狮冲出房门之后,却又不敢造次了,因为杨文就在与它一墙之隔的地方,所散发出的阴煞之气让他瑟瑟发抖,嘴里呜呜地叫着,即使是这样,还不忘将长亮护在身后。

狗的忠诚,勿庸置疑。

长亮看到我微微一楞,喝道:“喂!你干嘛呢?”说话间掏出了手机,看样子是准备叫小区保安了。

我却不加理会,目光迷离,全身抖索,将电影里看来的跳大神的动作学了个七七八八,有时候我都觉得,如果没有遇上落花洞女,我有可能会成为一各优秀的演员呢。

就在长亮将要拨出电话时,我一声大喝:“马香云,长建军,你们早就死了,而且现在也过了头七,你们不去坟地呆着,等着七爷八爷引你们去了阴曹地府,留在阳宅徘徊不去,是什么意思?”

说完之后,我装做侧耳倾听的样子,听了一会儿说道:“哦,你说你们是被人害死的?是什么人如此狠毒,连老人都不放过?”

说完之后我陡然转身,指着长亮道:“凶手是他?”

被我猛地一指,长亮都惊得跳起来,随后色厉内荏地叫道:“你们胡说些什么啊!小心我告你们诽谤啊,赶紧离开我家,走得远远的!”

“你们此来是为了复仇?原来如此”我倾听完毕,看着长亮冷笑道:“好,柔姐,我们走,好心帮下了该死的鬼,咱们走吧!”说着便推开栅栏门,走了出去,我们才一走远,白狮叫唤得更厉害了,平白一股阴风吹起,吹得院落里的树木哗哗做响,就像是鬼嚎一样。

长亮的神情一变,想要追着我们而来,又不敢迈步,招手叫道:“两位师傅,等一等,等一等!”我的心中一乐,刚才我整得那一出,确实足够玄乎的,正常人都会被吓住,何况心中有鬼的人!

长亮被吓住了、

我停住脚步,问道:“这位先生,你还有什么事吗?”

“两位师傅,请问你们是?”

我抛出一张符录,符录在半空中燃烧着,照亮了我和陈柔的脸,装出一派仙风道骨道:“我们是游方的道士,你有何事?”陈柔根本不用装,她的表情一向很冷,天生就有世外高人的风范。

听说我们是道士,长亮顿时信了几分,问道:“你们刚刚真的看到了马香云与长建军?”

我表情木然地说道:“不仅看到了,他们还告诉了我许多事情,他们说你是他们的儿子,不仅如此,你还害死了他们,对不对?”

“没,没有,没有……”长亮反驳道。

我挑眉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的父母冤枉了你?”

“……”

我直视着长亮道:“你不仅害死了你的父母,还害死了你儿时的好友杨文,你的父母已经被火化了,只剩下了魂魄,所以你看不到,但是杨文却没有被火化,因此,他可以做证!”

“杨文?”长亮终于慌了:“他,他也来了……”

“你不信是吧?”我说道:“那我就请他出来见你!”说着打了一个响指,就有一道人影从黑暗之中走了出来,他的步履很慢,但是很稳,一步一步,向着长亮走了过去。

如果说此前长亮还怀疑我们是装神弄鬼的话,杨文出现之后,他已经被彻底的镇住了,杨文本来几天前就死了,死得透透的,但是眼下,他就在长亮的面前,能动能走,哪里有半点死人的样子?

“有鬼,有鬼,这世界上真的有鬼?”长亮步步后退。

我走到杨文的面前,问道:“说一说,你是怎么死的?”

说完便将耳朵附在了杨文的胸口,冲长亮一笑道:“这在咱们道门,叫做听尸,你要不要来听一听?”

“不不不不……”长亮恍然摆手。

我听了一阵,站起身道:“刚刚杨文跟我说了,你毒死了他,在他下班的路上给了他一瓶汽水,而汽水里渗有毒药……”

“胡说,胡说,都是胡说!”长亮喝道。

我说道:“既然你觉得他是胡说,你自己去跟他和你的父母解释吧,柔姐,我们走!”我们又做势欲走,而杨文,再次向着长亮迫近而来,眼见两者的距离越来越近,终于崩溃了,向着我们冲了过来,拉住我们的手道:“两位师傅,救命,救命哈,你一定得救救我……”

我拍开他抓住陈柔的手,怒斥道:“你干嘛呢?”

“没没没!”长亮改为抓住我的双手:“师傅,求求你,帮帮我吧!我可以给你钱,给你二十万,只要你能保住我!”

见我不说话,又改口道:“五十万,五十万,只要能够帮我!”

我与陈柔对视了一眼说道:“哥们,你得明白一件事情,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钱能够买得到的,比方说命,我们不收你一分钱,至于能不能保命,得看你的造化!”

我从来义庄的第一天就知道了义庄的规矩,第一,不许两头收钱,第二条是不能昧着良心,据说昧了良心的赶尸人额前的阳火会越来越低,如果遇到僵尸,跑都掉不掉!

而我们如果收了长亮的钱,就等于是将这两条都给犯了。

我又偷偷地看了陈柔一眼:“没想到啊,爱财如命的陈柔竟然如此有原则呢!”

见我们不肯收钱,长亮已经信了八九分,紧张地问道:“师傅,你帮帮我吧!”

我背着双手冷声说道:“要我帮你,你总得告诉我事情的起因结果吧,有了因果,才好从中调停,你说是不是?”

正文卷 第43章:它死的冤

长亮傻了。

有些秘密,只属于自己,不足为外人道的,而一旦被别人知道了,后果会很严重。

我和陈柔想要探知的秘密就属于这一类。

长亮的眼神复杂之极,他突然推开我们,向着远处跑去。

这一下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大多数人在面对自己不知道怎么做的事情时,都会选择逃避,长亮也是这样。

我要去追,被陈柔拉住了,陈柔冲我一笑道:“烦啦,既然演戏,就要演全套,你要明白,高人是绝不可能去追别人的!”说着话冲正在逃走的长亮道:“长亮,你觉得逃得掉吗?”

正夺路狂奔的长亮听到这话,停住了,是啊,如果对方是鬼,他逃得掉吗?跑去哪里都一样,他们都能够找到自己的,而杨文,已经向着自己追了过来。

看着站立原地的我们,长亮又颓然跑了回来,对说我道:“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我点点头,见不远道路上不时有人经过,道:“你也累了,咱们回去说吧!”

“是是是!”此时的长亮心神被夺,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推开门,第一件事就是将灯关了,见长亮直楞楞地看着我,我指着门口道:“除了你之外,还有别人呢!”

长亮顿时明白过来,赶紧站到一边。

我让长亮和陈柔先进屋去坐,又搬了两张空椅子摆在陈柔的身边,招呼并不存在的“长亮的父母”坐下,然后和杨文一起坐下,倒了一杯水,刚要喝,又放下了。

长亮赶紧说道:“这水,没毒!”

好吧,没毒我也不喝了,我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看着长亮道:“怎么,说说吧!”

“唔!”长亮应了一声,又陷入了沉默,他不停地摸着狗头,仿佛那不是狗头,而是一个安慰球团似的。

“说啊”我有些不耐烦了,心说哥们是又不是来看你装深沉的,再说,你也没有多好看啊,再帅能帅得过我么?

“唔!是这样的!”长亮开了一个头,似乎舌头都不知道怎么用了,良久之后咬咬牙,像是下定了决心,抬头看着我们道:“雪狮救过我的命!”

这么没头没脑一句话,要外人听来抓瞎,我们心里却很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不过,知道归知道,这时候还是要装一下糊涂的:“雪狮是谁?”

说起雪狮,长亮的话多了起来:“雪狮是我小时候养的一条狗,与白狮差不多!”说着轻轻地的抚摸了一下狗头,接着往下说道:“那一年我十岁,地去河边钓鱼,结果落水了,是雪狮将我水河里拖上来的,如果不是它,我早就被水冲走了,也许一天,也许几天,尸体被某个水坝拦住,早已经腐烂发臭了!”

“我对雪狮发过誓,从这件事情以后,它就不是狗了,他是人,是我的兄弟,有我一口热的,它就不会吃冷的,有我一床热被窝,它就不会冻着……”

“然后,你就与狗同吃同睡了?”我好奇地问。

“是!”长亮抚摸着白狮的头说道:“因为他是我的兄弟!”

“狗救你的这件事,你告诉过别人吗?”陈柔突然开口问。

“没有!”长亮如实说道。

“为什么不告诉其它人?为什么不告诉你的父母?”我问,如果杨文或者长亮的父母知道这个隐情,情况也许会变得不一样吧!而长亮什么都没有说,试问,谁能忍受一只狗与自己的儿子同吃同睡呢?一身的狗臭味道,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狗生的呢!也许长亮对雪狮越喜爱,长亮的父母就对雪獅越憎恶,平时忍忍也就罢了,等到出了事——狗瘫痪之后,自然不理不睬,或许还有一些开心吧,于是该不治不治,该吃肉便吃肉……

“我……”长亮迟疑了一下说道:“如果我的父母知道了,就再也不会允许我去河边钓鱼了!”

原来如此!

仅凭这一点就可以判定,长亮是一个极度自私的利已主义者,这也就解释了他为什么条件这么好还不结婚了,因为他骨子里觉得,无论跟谁结婚,他都是吃亏了!

那为什么要吃亏呢!

终于抓住了杨文事件的脉络了,我有些小兴奋,压下心中的情绪,佯装不知地问道:“狗狗雪狮与你父母和杨文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你是因为雪狮杀死了他们?”

“是!”说到这里,长亮的神情有些异样,仿佛又想起了当年之事,他将雪狮受伤,被他父母炖了吃肉的经过说了一遍,虽然这个故事我们已经在杨文那里听过,但是,杨文的叙述远没有长亮来的激烈,从他的描述里,我仿佛看到一名充满仇恨的少年,正冷眼看着这一切,他将整件事情的每一个细节都牢牢地记在了心里,从杨文手里水里刀掉落时的角度,从他父母拨狗毛用了多长的时时,多少盆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么说,你是为狗复仇而杀了你的父母和杨文?”

长亮理直气壮地说道:“雪獅是我的兄弟,他死得冤!”

好吧,这个问题咱们先放在一边,我接着问道:“既然你觉得雪狮死得冤,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的报仇,而选择两周前开始你的复仇计划呢?”

长亮离家出走,在外婆家里住的那一年时间里,时时刻刻都劝自己要忘了这件事,原谅自己的父母,原谅杨文,而事实上,也颇有成效,至少再见父母时,他已经没有那么排斥了。

此后读书工作,一路走来,也还算是顺利,他也几乎不大梦到雪狮了,而在两年前,她的母亲马香云检查出了尿毒症,此后便隔三岔五的透析,身子一天天的消瘦,变弱,不过好在有父亲长建军照顾,倒也一切还好,但是,一个月前,长建军也病倒了,是肺癌,癌细胞扩散得非常快,发现之时,长建军就开始咯血了。

看着躺在床上的父母亲,长亮突然觉得他们像极了当年的雪狮,因为半身瘫痪,只能像一只虫子一样在地上挪动着,呜呜叫唤,哀哀悲泣!雪狮不但没有得到治疗,还被病床上的两人煮来吃了,既然如此,他们又有什么资格得到治疗呢?

正文卷 第44章:普天之下皆你娘

长亮越想,越为雪狮鸣不平。

他当时不能明着不给父母治疗,因为这样会遭人闲话的。

可是只要他们在医院一天,医生就会来查房,护士就给打针吃药!这是没法改变的事情!

慢慢地,一个恶毒的计划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了:只要他们死了,就不会得到治疗了!就像是雪狮一样,他的父母因为不给他治疗,又忍受不了他整天整夜的哀哀鸣叫,就将它淹死了!

在计划了几天之后,他通过暗网购买了一种叫做“人去不留踪”的毒药,这种毒药其实是巧克力,只是在其中加入了少量的钋,钋是放射性同位素钋-210衰变释放的a粒子,只要它进入人体内哪怕只是微量都能令人放射性辐射中毒致死,而且无声无息,这种东西在现实中很难搞到,但是如果你知道如何进入暗网,就不难。

因为那里,什么都有得卖。

长亮将买来的巧克力换了某知名巧克力的包装,送去给父母做早餐,于时,不到半天的工夫,他的父母便毒发身亡了,他想着他的父母都死了,杨文即还活着,这个复仇计划并不完美,于是,就递给了他掺有钋的汽水……

可以说,杨文只是他附加谋杀的人。

听完之后,我沉默了,陈柔也沉默了,我沉默是在积聚怒火,而陈柔则平静得多,可能就像她所说的,这样的事情,他见得太多了,于是也就看得淡了吧!

“为了一条狗,你就要杀三个人?”我终于忍不住了,重重一拳击打在桌子上。

这一下动静惹得白狮怒吼不止,我指着白狮道:“你丫给我闭嘴,你要是不闭嘴,我就杀了你吃肉,你信么?”

像是听懂了我的话,白狮由吼叫声变成了哀哀咝鸣。

“雪獅不是狗,他是我的兄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长亮站了起来,怒视着我。

他没有帅过三秒,话刚说完,就被杨文掐住了下巴,杨文一只手叉住他的脖子,将他叉在了桌子上,嘴里嗬嗬有声,像是在骂:“王八蛋,你这个王八蛋,我要杀了你!”

杨文失控了。

我走上前,将杨文拉开了,指着瘫在桌子上的长亮道:“长亮,说实话,老子在人世间活了十八年了,从来没有见到你这么自私的人!”

长亮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揉着已经被掐得青紫的脖子,反问我道:“我自私,你问问左邻右舍,你问问我的那些员工,没有一个人会觉得我自私,对了,我还告诉你,我还救助了两名贫困学生,从高二供到大二了,无私付出,你说我自私?你这是污蔑!”

我冷笑道:“我这么说你,就有我的理由,不错,你的这些表面工夫做得非常好,但是,这并不能掩饰你骨子里的极度自私!而这,正是一切事情发生的源头!”

长亮坐在椅子里,抬眼看着我道:“我倒想听听你准备怎么胡说?”

我伸出一根指头道:“第一,你因为担心父母不让你再去钓鱼,而不敢将落水的事情告诉他们,你从没落过水,也就没有雪狮救你这件事了,因为如此,你的父母并没有救雪狮,而如果你将雪狮救你的事情说出来的话,事情就不一样了,雪狮救过你的命,为了救命恩狗,(而你又是他们的独子)别说花个几千,花个一两万我想他们也会愿意的!”

长亮听到这里楞住了,嘴唇张了几张,都没有说出话来。

我就知道,做为极度自私的长亮,从来都没有从这个角度看过问题的。他的心里只认为了杨文和自己的父母是凶手,从来没有想过,是因为自己的自私,害死了雪狮。

“第二!”我伸出第二根指头道:如果你像你说的那样,你杀死你的父母和杨文是为了雪狮报仇的话,你怎么那么多年都不报仇,而非要等到你的父母都罹患绝症了再报仇呢?”

“原因很简单,你的母亲得病时有你父亲照顾,于是一切安好,可是不久后你的父亲也得病了,二老得病,无人照顾,于是就轮到你了,照顾病人是一件很苦,很累的事情,你尝试照顾了几天,却发现自己根本受不了,于是便心生厌恶,心里想着,只要他们死了,就一切都好了,于是便对他们下毒,你假借雪狮之名,害死了你的双亲,对么?”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长亮双眼血红,冲我激动地喊道:“你胡说,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你这是污蔑,你这是……”

长亮越激动,越证明我猜的正确性,我接着往一下说道:“杀死了你的父母之后,你觉得这是为雪狮复仇了,可是,在你心底深处,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因为如此你是在为十多年前死去的雪狮复仇的话,那害死雪狮之一的杨文还活着呢,于是,你为了继续骗自己,就连杨文一起杀了,对不对?”

“不是,不是,不是啊……”长亮冲我咆哮这:“不是这样的,你胡说!……”

我不再说话,就这么安静地看着他,长亮吼叫了一通,终于慢慢安静了下来,他看着我,一脸的哀求:“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的?求你别说了!……”

他虽然说着不是这样的,但是他心里已经认可了我的说法,不然的话,他就不会哀求我不要再往下说了。

过了一会儿,我看着一脸绝望的长亮道:“凡事必有后果,你想好你的后果了吗?”

“大师,两位大师,求求你们救救我吧,我已经知道错了,我会改过自新,我会帮助更多的人,求求你们了!”此时的长亮,就像是一只摇尾乞怜的狗一样。

他这样子,像极了著名心理学家武志红《巨婴国》里的巨婴,平时觉得普天之都是他娘,都欠他的,危险的时候也觉得普天之下都是他娘,都该保护好他……

看着他那个怂样,我都想一脚踹翻他,然后冲他吼道:“王八蛋,你去死吧!”

正文卷 第45章:凡事必有代价

我想了想说道:“长亮,你欠下了人命,这个谁都没有办法帮你的,除非当事人原谅你!如果你能让你的父母和杨文原谅你,就没事了,如果不能,只能你自己承担后果,知道吗?”

“知道,知道!”长亮连连点头,膝行到了他的父母所“坐”的椅子前,伏地痛哭道:“老爸老妈,是我对不起你们,我有罪,我该死!但是,我终归是你们唯一的儿子,是你们撒在人间唯一的种子,你们忍心就这么掐掉吗?”

“儿子已经知道错了,放过我吧!……”

估计他在哀求的时候心里在想:“得亏老子还没有结婚生子,不然的话,两个老东西见反正都有孙子了,立即将我带走也说不定呢!”

长亮说完,就抬头看我:“师傅,师傅,我父母他们听到了吗?他们是什么反应,我们是不是已经原谅我了?”

我站起身,看着一旁的两空椅,目光慢慢移动到了门口道:“没错,你的父母已经原谅你了!他们已经走了!”

长亮难掩心中喜色,站起身,顺着我的目光看向并不存在的他的“父母”,挥手致意道:“爸妈,天黑路滑,你们得慢点走啊,对了,有空的时候多回来转一转……”

说完立即就反悔了,改口道:“老爸老妈,最后一句,我是开玩笑的,千万别往家里去啊!不用常回来,哦,不是,不用回来了!”

见他脸上的笑容如春花一样绽放,我指着一旁的杨文道:“长亮别高兴得太早了,那里还有一位呢!”

长亮恍然回过神来,脸色瞬间变得悲苦已极,冲着杨文跪了下来:“杨文兄弟,千错万错,都是做兄弟的错,我不该对你起了坏心眼,我罪该万死,但是这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求求你看在昔日的情谊上,放过我吧!”

杨文二话没说,一脚将他踹飞了。

长亮一边抹着嘴角的血迹一边后退,冲我喊道:“师傅,师傅,我兄弟杨文是什么意思啊!”

“我兄弟……”这话真的好亲热哦!但是为什么下毒的时候没想到这一点呢?

我附在杨文的胸口一听,冲长亮说道:“杨文对你说,去他,妈的兄弟,去他,妈的昔日的情谊!”

长亮赶紧说道:“杨文兄弟,我知道你这些年没有挣到多少钱,你的家境也不怎么样!你就没有想过,你死了之后,你的父母怎么办吗?你得给他们留些钱,让他们安享晚年对不对?”

长亮虽然身处危机之中,但是脑子却是异常的灵活,一开始套感情,见套感情没鸟用之后,又开始说利益了,可惜杨文已经是死人,不然的话,说完利益之后又该说美色了。

但是现在,他只有一个筹码,那就是金钱利益,如果没法打动杨文的话,他恐怕小命不保!

长亮说完,冲我叫道:“师傅,快帮我听,快帮我听啊!”

我听毕杨文的意思,转述道:“杨文的意思是,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以命抵命,以牙还牙!”

“那怎么办啊,怎么办啊?”长亮冲我吼道。

我特么知道怎么办啊?

“师傅,你们得帮我,你们说过要帮我的!”

好像还真说过,我记得在进门的时候和长亮说过,会想办法他,我叫住杨文,与他商量一番道:“长亮,我刚才杨文沟通了,他不肯放过你……但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长亮的眼中又燃烧起了希望的光芒:“什么机会?”

我说道:“现在你可以走出家门,不论去哪里,找地方藏起来,半个小时之后,杨文就会来找你,三天之内,如果他找到你,就会杀了你,三天之内,如果他没有找到你,你就得以保命!你觉得怎么样?”

“给我三个钟好不好,就三个钟,给我买机票的时间!”长亮乞求道。

“这样啊!”我装做沉思的模样,走到长亮的面前,然后,飞起一脚将他踢出了门去,骂道:“你大爷的,就这半个钟已经是我磨破嘴皮子为你争取而来的了,你还跟我讨价还价,还买飞机票,怎么不去买火箭票啊,火箭更快呢!”

“哎呦,哎呦……”滚在地上的长亮惨叫起来,你大爷的,从门框到台阶下只有半米高,能伤得多重啊,用得着那么大声惨叫么?我知道他在搏取同情,但是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就像是你路边摊上偷只苹果,被抓了告饶,摊主骂你两句也就算了,但是你去银行偷金库试试,别说告饶,叫爸爸都没有用,我冷冷地说道:“长亮,现在已经开始计时了,你还有二十九分钟,祝你好运!”

听到这话,长亮蹭地一下就从地上爬了起来,一阵风一样窜入了黑暗之中。

我们就在长亮的别墅里安静地等待着,一直闹钟响起,我站起身道:“时间到了”杨文的双眼顿时变得一片血红,他迈开步子,头也不回地走向黑暗。

陈柔也站了起来:“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家吧!”

我点点头,与陈柔一前一后走向了门外,是夜月光如水,如水的月光下,万物静谧,似乎都陷入了沉睡之中,也是在这静谧之中,在岑城之中,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正在展开一场我们并不知道的厮杀。

回到义庄之后,陈柔又开始调和脂粉了,我问道:“柔姐,上次不是还剩下许多嘛?”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我还得为杨文化妆!”

这却是我没有想到的,我给了长亮一次机会,不论他是活下来还是死了,杨文的妆容却会因此毁掉,得重新化妆,我给了长亮一个机会,却让陈柔一夜无眠!

我走过去道:“柔姐,我来帮你吧!”

“不用了,你去睡吧!”陈柔看着微微一笑:“调和阴粉是我吃饭的家伙,可不能让你偷偷学了去!”

“我不看!”我说道。

“呆在一边也不行!”陈柔挥挥手道:“去吧,别耽误我时间。”

正文卷 第46章:要出人命了

我被陈柔赶回了房间。

躺在床上,我的心里有一种负疚感,杨文的事情,我和陈柔都是一样的辛苦劳累,事情结束了,我可以放心睡大睡,而陈柔却要连夜调和脂粉……

某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冲下楼去,很强硬地对陈柔道:“不让我帮你,我就揍你!”

想想还是算了,陈柔这个听字听起来很弱,但是她本人可不弱,搞不好我都干不过她,更何况,她性格强硬,遇强更强,别到时候没有帮到什么忙,倒是大吵一架就不好了。

至于对她的负疚之心,在将来的日子里对她再好一些,就算是补回来了!

想到这里,我终于释然了一些,不过这么一来,即怎么也睡不着了,百无聊赖之下,我开始玩手机,打开微博,就有推送的消息,检测到你在岑城,是否加入同城服务。

我下意识地就点了加入,然后,就有一列同城的微博展现在我的面前,其中有一条“深夜仇杀,小刚为你冒死直播”的微博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点开来,就见视频里一片黑暗,慢慢地,出现了路灯的光芒,然后,一人夺路独奔,那人的后面,有一名男子紧追不舍,他的动作虽然机械,速度却不慢,两人很快消失在了视频中。

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但是我能确认,这两个人,前面跑是长亮,后面追的是杨文,我没有想到,杨文这么快就追上了常亮。

这时候,主播的声音响起:“你刚才看到的是我十分钟前在岑城虎跳街拍到的画面,接下来,我将冒死跟拍整个事件的经过,欣赏我的敬业精神吗?想看更多惊险的画面吗,请来xx直播,我与你同在!”

事实上,我本人十分讨厌这一类的广告,一般碰上直接点举报的,但是今天,我却没有那么排斥了,我也想知道杨文与长亮之间的恩恩怨怨以何种方式结束,于是,我便打开了链接。

直播很火爆,在线观众飙升到了一万多,一阵缓冲之后,画面便开始抖动:“各位兄弟姐妹们大家好,前面追逃的那两个兄弟跑得特别的快,为此,我不得不叫我的哥们开摩托车来支援,现在我在摩托车上,说话可能没有那么清晰,请大家见谅……”

抖动的画面中,长亮已经跑到了公安局门口“兄弟姐妹们,现在情况是,前面逃跑的那么兄弟跑进了派出所,后面的这位兄弟会不会追进去呢,大家拭目以待!”

“他追进去,他追进去了?这哥们真凶啊,他要去派出所里打人吗?”

前面的兄弟已经进了派出所的办事大厅,我看到警察了!值班的警察拿着警棍,就站在门口!”

从我听说长亮跑进了警局,我就知道,这家伙多半没救了,派出所是管人的,他们管不住怨尸,这时候,最有效的逃命方式就是找一家寺庙或者是道观。

那里面浩然之气长存,能够震的住摄怨尸。

这时候,杨文也已经走到了警厅门口,他伸手拉门,大门内的警察手握电棍,正指着他喝骂,让他赶紧站住,双手举过头顶,杨文自然不听,见拉不开门,猛地伸手一推,连同那警察一起推倒在地。

警察大怒,他从地上爬起,电棍就朝着杨文招呼而去了,如果是被普通人,被电了一下会立即软倒在地,抖索不止,然而电棍杵在杨文身上,却是什么反应也没有。

也不是没有反应的,至少,杨文的头发都立起来了。

但是电到头发有鸟用啊!

那警察还在疑心是不是电棍没有电了呢,再一次被杨文推到在地,杨文跨过警察的身体,向着缩在角落里的长亮走了过去。

视频里,传来主播那夸长的尖叫声:“擦,擦,我擦,这位要哥们如此强悍,他竟然,竟然,竟然不怕电棍?你们被电棍电过吗?我在前年被电过一次,不是偷看女生洗澡也不是当街猥亵八十岁的老奶奶,大家别想差了啊,我是赶车,恰好碰上警察查车,就想飙过去,结果被一名大波女警用电棍捅了一下,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我来告诉你啊,就好像你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被麻醉了一下,心脏碰地那么一跳,好像要从嘴巴里跳出来似的,然后,我就颤抖不止了,软在地上像一摊稀泥,脑子一片空白,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说实话,我都怀疑要是大波女警再给我来那么一下,哥们就挂了,大家再也看不到如此有内涵的直播节目了……”

直播室里已经有人开始骂娘了:“小刚我日,你大爷啊,我们是来看直播的,不是听你吹水了,赶紧将摄像头摆正了,对准那位杀气腾腾一面哥,别抖来抖去,要是让爷爽了,给你刷飞机!”

主播听到这里精神一振,赶紧将摄像头对准了杨文。杨文因为从直播开始到现在一直是一种表情,被看客们亲切地称为了一面哥,而长亮则被叫到了鼠窜哥。

但是因为离得远,视频很不清晰,房间里抱怨连连,主播顶不住骂,叫道:“大家别骂了,刚才说刷飞机的那位朋友,还有各位观众朋友们,你们要是给我刷够五架飞机,兄弟我就拼着吃几天牢饭,近距离为你们直播!”

嗖嗖嗖,五架飞机很快便凑齐了。主播算着到手的钱,声音里满是豪情壮志:“好,兄弟们的催命钱我已经收到了,哥们这就进去为你们直播!”说完警厅的玻璃门就被推开了,主播溜了进去,躲在了沙发后面,这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杨文身上,倒是没有人注意到他。

视频中,警察见电棍没有用,拨出了抢,指着着杨文的后背道:“我不管你是谁,立即给我站住,否则的话,我将开枪,阻止你的进一步犯罪!”

杨文像是没有听到,仍旧往前走去。

进了警局,主播的讲解声音也小了许多:“我插,这哥们是真硬啊,后面顶着枪都不停,看样子今天岑城警厅里面要出人命了!”

正文卷 第47章:完成任务

那警察一边警告了三声,都没有叫停杨文,然后他就开枪了。

砰地声音响起时,子弹就穿入了杨文的大腿。

“警察开枪了,警察开枪了!天啊,天啊!”小刚夸张地叫道:“你们刚刚都听到了吧,那是枪声,不是爆竹,特么的,我还是头一回这么近的距离听到枪声呢!”

“等一等,哥们腿软的不行,大家都等一等啊,等我摸一摸尿裤子了没有,大家将礼物刷给来,给我壮胆啊……嗯嗯,还好,没有尿裤子,那既然如此,咱们接着往下看吧!”

视频在黑屏了一阵之后,慢慢地又现出人形,灯光下,大腿中了一枪的杨文没有一滴鲜血流出,他的身体只是微微一晃,随即就稳住了,继续向着长亮走去。

“一面哥硬,硬啊!”主播竖起了大拇指:“你们刚刚都看到了吧,一面哥中了一枪,打在腿上,据我所知啊,中华警察配备的枪支都是五四式手枪,这么近的距离,将大腿打个粉碎性骨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们看这样一面哥,他好像什么事儿都没有,仍然稳稳当当的,特么的难道他是初代终结者,从未来而来消灭主角的吗?”

主播的话刚说完又遭到了一通臭骂,原因就是:观众们都说就算有主角,也特么绝对不可能是鼠窜哥,就他那么怂样,做主角都没有人愿意付钱看!

主角赶紧改口道:“嗯嗯嗯,大家说得对,主角肯定不是他,主角肯定不是他……”

值夜班的警察也楞住了,估计从警以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啊,眼看着杨文都快要冲到长亮的面前了,他惊怒交集:“站住,给我站住,你给我住,刚刚那一枪只是警告,你再往前一步,我绝不留情,我得过市里射击冠军,能一枪要了你的命!”

杨文像是没有听到,已经走到了长亮的面前,伸手掐向了他的脖子。

警察心知不能再迟疑了,果断地扣动了扳机。砰地一声枪响,子弹从杨文的后背穿入,正好是胸口的位置。

“杀人了,杀人了!”这一回主播是真的有腿软了,试了好几次总算站了起来,冲着手机叫道:“刚才你们都看到了吧,死人了,我擦,太特么的刺激了,不行,我得离开了,不然的话,呆会被发现就惨了!”

这时候就走就像是看电影看到一半就停电了一样,观众们自然不愿意,有很多观众威胁主播小刚,这时候若是离开,以后就再也不看他的直播了。这时候,有一个土豪站了出来,给他刷了五架飞机,条件就是必需直播事件的全部经过。

主播咬咬呀,答应了下来,抖索着将微形摄像头瞄准事发现场,事发现场,杨文仍旧直楞楞地站着,主播收拾了一下心情,接着解说道:“一面哥真是牛人,我常听老人说,说古时候只有英雄才会站着死,眼做金刚怒目状,没有想到今天竟然见到了!”

警察也楞住了,不明白是什么情况,又等了一会儿,见杨文还没有动静,便慢慢地走上前去,还没有走近呢,就见杨文动了,他双手揪住长亮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扔了出去。

身中两枪,杨文的气力依旧大得出奇,将长亮扔了三米高,重重地撞上了天花板,又掉落了下来,掉下来的时候是头朝下的,因此,他的脑袋几乎被砸进了腔子里去。

血水,从他伏尸之处流出来,染红了整块地面。

“我擦,终结者!”主播大叫一声,往外就跑,他在往外跑时,没有关掉直播功能,晃动的画面中,杨文查看到长亮已死,也扑地而亡了,在他的身上,冒出一缕青烟,那是失效的符录在燃烧。

主播跑到广场上,大声地叫道:“小蛇,小蛇,快来,快来!”然后就响起了摩托车的轰鸣之声。

直播到了这里,已经没有必要再看了,我摁掉了手机,闭上眼睛睡觉,想了想,又爬了起来,轻轻地打开房门,来到了走廊上,我扶着护栏往下望去,大厅里,陈柔仍旧在忙碌着,她将各种原料调合在一起,不停地试色,一直试到自己满意了才做罢。

我突然发现,她忙碌着的背影很美,比我曾经暗恋过的班花还要美!

第二天早上,我就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悍匪警局里公然杀人,英勇警察果断开枪击毙!附图是杨文后背中枪,倒地而亡的场景,我虽然不知道杨文是面朝天倒下还是面朝地倒下,却可以肯定,这张照片是摆拍的,主要是为了拍杨文背后的枪口,不过这样也好,这样一来,他只是背后背露出来,没有人知道他是已经死去好几天的死人了。

我和陈柔在附近的米粉馆吃了早餐,又在早餐店里坐了一会儿,估摸着这时候杨叔和杨阿姨应该已经将杨文的尸体领回来了,这才往杨家而去,杨阿姨将我迎到家里,张口问道:“长亮的事情……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说道:“长亮就是害死杨文的凶手!”说着简单地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听说长亮就是害死杨文的凶手,杨阿姨很气愤,随即又听说长亮连自己的父母一并害了,她惊得张大的嘴巴,良久之后才说道:“长亮这孩子,小时候很腼腆的,就像是大姑娘似的,那么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孩子,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来,实在是……可怜了我家文儿啊,也没招谁也没有惹谁的!”又斥杨武道:“你这孩子,你弟弟会平白无故地折腾吗?那是因为死得怨,要不是两位陈师傅,他就冤死了,你知道不!”

杨武低下头不说话了。

杨阿姨从怀里摸出镯子道:“这镯子……”

我摆手说道:“听杨文说这是阿姨你的嫁妆,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我们是绝对不敢收了,再说了,镯子很难变现。在追查凶手的时候,我们顺便为杨文讨了一笔债,一共是二十万,我们抽了一万,这十九万给您……”

正文卷 第48章:所赶何人,姓啥名谁?

“十九万?”杨阿姨楞住了:“原来文儿赚了那么些钱啊!”

我点头说道:“是啊,杨文将这些钱借给了一个叫邹东的朋友,现在还回来了!”

杨阿姨颤抖着接过我手里的钱,怒视着杨武和杨叔说道:“你们以后都不许再骂文儿是废物了,他毕业才两三年,就存下了二十万,将牙缝里的东西都抠出来存上了,你们还想怎么样啊!”

杨阿姨心中悲苦,这些悲苦都转化成了愤怒,杨武与杨叔低头头,任凭杨阿姨数落,好一会儿,杨阿姨也骂得类了,招呼一声道:“都别楞着了,赶紧为文儿封棺吧!”

这时候,陈柔站了出来道:“杨阿姨,不急,杨文的身体受了损伤,等我为他化了妆,再封棺吧!”

“那多不好意思啊!这一回一回的!”杨阿姨客气着,看得出,她还是希望自己的小儿子能够体体面面入土为安的。

我和杨武一起用力,将杨文抬回了大厅,陈柔为他化妆,我则站在一边,杨文断了一只手臂,腿骨,后背各有一个洞,脸上也有划伤,陈柔有条不紊地为他补伤口,接断手,费了好一番工夫,终于大功告成了。

为杨文化好了妆,陈柔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看着我说道:“杨文,唔唔,他好像有话要对你说!”

我赶紧将耳朵附在了杨文的胸口,就听杨文的声音响起:“谢谢你们哈!”

我点点头说道:“这没有什么的,拿我办事嘛!”

“对了!”杨文接着说道:“替我向我的父母还有哥哥道别,跟他们说,来生我还愿意做他们的儿子和兄弟……”

我应了一声,招呼杨武道:“杨武大哥,快来搭把手!”仍旧将杨文抬回棺中,我和陈柔便告辞而去了,杨阿姨一家想让我们留下来给杨文做法事,但是被我们拒绝了,虽然这个我们也懂,但是我们是赶尸人,赶尸人只负责赶尸,砸人饭碗的事情是不愿意做的。

回去的路上,我取了三千块,将另外七千块递给陈柔,陈柔接过,又递回给我两千块道:“拿着!”

我疑问道:“柔姐,这是什么意思?”

陈柔说道:“这是你应得的!”

“可是!”我说道:“我觉得三千块已经够了!”

陈柔摇头道:“不,这是钱的事,却也不是钱的事!收钱多少,是你地位的像征……”

我绕有兴致地问道:“之前我收三千块,这是学徒价,现在我收一半,意思就是出师了对吗?”

陈柔笑笑道:“你也可以这样认为!”往前走了一阵,陈柔又说道:“对了,有一件事情我要跟你说一下,今天是十一月十三,明天早上,我有事情要去办,可能要到20号才能够回来,义庄就交给你了!”

“啊!柔姐,我才上手呢,你就要走!”我有些慌乱地说道:“你走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相信自己,你能够应付的!”陈柔拍了拍我的肩膀,加快了脚步。

第二天早上,陈柔便离开了,没有说是什么原因,我本来想问的,想想还是算的,如果她想告诉我,我不问她也会说,如果她不想告诉我,我问了她也不会说,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陈柔走后,我便开启了懒汉模式,晚上睡觉一直到第二天的十点才起来,早餐直接给省了,在附近溜达一圈,便吃中饭,当然不会自己做了,街边小饭馆,来一盘芹菜牛肉,就一小瓶酒,那滋味,别提多爽了。

吃完中饭之后继续睡觉,晚上一个人在岑城的街道逛上一圈,听着音乐,吃着小吃……唯一遗憾的是岑城人没有什么夜生活,基本上到晚上九点就没有人了。

我总不能一个人在空荡荡的街道闲逛吧,于是,便只好回去睡觉,这样的日子过没两天,我便有些顶不住了,我想去找陈柔,我想回家去看望老妈,去学校里的同学们吹牛打屁!

而事实上,我哪里都没有去,我不能去找陈柔,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儿,至于回家,也是不能够了,我是因为躲落花洞女才来义庄的,我怕我回到家里,会给老妈带来麻烦。

本来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的,想想还是算了,上次打电话还没有几天呢,老是打电话,都成妈宝了!

第三天中午,我坐在太阳底下正剪脚指甲呢,远远地走来一个人,五十多岁的年纪,一头头发的黑白夹杂着,一身中山装,鼻梁上架着眼镜,一副老师的打扮。

不一会儿,走到近前,教书匠抬头看了看门上的牌额,问道:“小师傅,请问这义庄的赶尸师傅在么?”

“在的!”我从指甲里抠出了一大块的污垢,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收获感,本来想放到鼻前闻一闻的,见有外人在境,也就算了,有些不舍地将污垢弹掉了。

老先生你客气地说道:“小师傅,能不能带我去见赶尸师傅了!”

“不用带了!”在老先生疑惑的目光中,我满脸带笑地指着自己道:“我就是!”

“你就是赶尸师傅啊!”

“怎么,不像吗?”

老先生将我上上下下地地打量了一遍,点头说道:“像像像,像极了?”

我皱眉问道:“哪里像了?”

老先生顿时楞住,不明白我是什么心思,我也懒得逗他的,将指甲剪收起道:“老先生,说吧,找我什么事?”

老先生叹息一声道:“想请先生赶尸……”

“所赶何人,姓啥名谁,家住何方?”我下意识地问道。

“所赶之人名叫席明亮,高河村人,是我的儿子!”老先生说到这里声音有些颤抖。

我赶紧站了起来,说道:“老先生,屋里坐吧!”

老先生名叫席中书,今年五十八岁,是附小的一名老师,教了一辈子的书了,可谓是德高望重,他的儿子席明亮今年三十二岁,是一名生意人,成天东跑西跑的,结果出了意外,死了。

席中书想着落叶归根,于是就想托我将席明亮送回高河村去!

正文卷 第49章:单独赶尸

因为老家在山村里,还没有通车,因此,想请我赶尸。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席中书迟疑地问道:“师傅,你们这个行当,是怎么收费了啊?”

老先生不亏是一辈子都住在象牙塔里的人,说到“钱”这个字眼的时候,脸还红了,这样的人能够生出个生意人的儿子来,不知道算不算是物种变异呢?

收一万有些贵了,不管怎么说,此前是两个人,现在是一个人,少了一份工钱,不过,陈柔虽然没有来,却不能少了她那份,我斟酌了一会儿说道:“这样吧,八千,你看怎么样?要是行的话,咱们这就出发,要是不行的话,你别请高明!”

“行行行!”席中书赶紧应道,打开随身携带的已经掉了皮的公文皮,从其中取出一叠钱,抽去二十张,递给我道:“小师父,你数数,看看有没有少!”

我心说还是要少了啊,应该要一万的,人家本应就打算付我一万的,这下倒好,一松嘴,两千就没有了,我将钱收好,让席中书老先生在门外等着我,我收拾了一些东西便随他而去了。

老先生是个很节约的人,走到街上,也舍不得打车,在公交站台上等车,等了半个钟,总算等到了班车,又坐了半个多钟的车,总算到了老先生的家里,家中很是惨淡——只有老先生的妻子守在灵前。

席明亮的妻子与孩子嫌晦气,昨天就回娘家去了,我心说这都什么妻子啊,拖去喂狗算了,但是当我一抬眼看到卧室的结婚照时,我顿时就原谅了我没有见过面的席明亮的妻子。

席明亮一张油饼命,身躯很胖,具体相貌可以参考高晓松,高晓松虽然又脸大,又胖了一些,但是架不住人家有一对大眼睛和一双迷人的双眼皮啊,席明亮连高晓松唯一的优点都没有,他的眼睛小小的,就像是被揉进了面团里的两只苍蝇一样,又有点三角眼,看起来十分凶狠,看看席明亮,再看看席中书,我都怀疑这孩子是不是他的了。

再看一旁的席明亮的妻子,比席明亮少了十多岁,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他们两个的结婚照,就像是一个大美女与大猩猩的结婚照,整个一个人,兽恋。席明亮相信不相信是真爱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会相信的。

不是有句话说嘛,因利而聚者,利尽而散!

“回来啦!”席母的声音有气无力地,冲我说道:“小先生,请坐吧,我给你倒水”

我赶紧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不知道为什么,呆在房间里,我感觉特别的压抑,站在院子里,我看着不远处的棺木道:“老先生,老阿姨,你们对出门的时间有讲究吗?”

席中书翻出历书,对我说道:“小师父,你看这个时辰怎么样?”我接过历书一看,眉头便皱了起来:“老先生,你看哈,子时确实是不错,但是这里有一行小字,是时不宜远足,远足则……”虽然后面的字被撕掉了,但是结合前一句话,我猜被撕掉的字是“不吉”是时不宜远足,远足则不吉!

事实上,我还是错误的估计了,历书上本来的说明是“是时不宜远足,远足则大凶!”岑城离高河村有六十里路,算得上是远足了。

“哦!”席中书应了一声,扶了扶眼睛将历书又看了一遍道:“老头子我老眼昏花了,这上面确实有这么一句注明,可是,这个时辰也恰好是我儿子席明亮的生日,生日出,生日回,也算是圆满,小先生你觉得呢?”

原来如此,这就说得过去了,我点点头道:“行的,那就今晚子时吧!”

席中书见我答应,很是高兴,当即让席母备了一些干牛肉,一瓶杨梅酒,说是可以驱寒,我也没有客气,将东西收下了,与席中书聊了几句,我便起身去看尸体。

先顾活人,后顾死人,这也是赶尸一行的规矩,毕竟,咱们的钱是从活人手上拿的,不是从死人手里拿的。走到棺前,我示意要开棺,席中书便过来帮忙。

听说是出意外死的,我早就有了一些心理准备,但是,当我看到席明亮的尸体之后,还是被吓了大跳,他的脸肿得就像是猪头一样,破损之处还嵌有石头碴子,身上到处都是伤,有割裂伤,有淤青,看样子是失事之后,滚下了山崖。

这时候,我深深地意识到了陈柔的重要性,如果有她在,不要两个钟,就能将尸体化妆得跟活人一样,但是现在她不在这里……我心里寻思着,不能走大路了,得走山路,而且哪条山路偏走哪条,只能在深夜赶路,以免被人看到!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特么的,钱收少了。

不过买卖都谈下来了,也只能如此了。

到了子时,我将帆布包将肩膀上一挂,冲席中书夫妇道:“走了啊!”老先生和老太太赶紧跟了出来,连连说辛苦小师傅,辛苦小师傅了,我点点头,手搭在棺木上,见没动静,又伸手敲了三敲,这就好比是提前打招呼,让席明亮有个心里准备,然后一晃起尸铃,席明亮便从棺木之中坐了起来,再一摇,他从棺中跃出,站在了我的身后!

我的嘴里念念有声:“百里归途今起程,吾带汝等回家乡!”又一摇起尸铃道:“走罗!”便当先走出了院子,席明亮跟着我,很快便出了小巷,回头看时,席中书和席阿姨就站在门口,依依不舍地看着我们——哦不,准备地说是依依不舍地看着他们的儿子席明亮才对!

出了小巷,我捡了一条偏僻的小路往山上走去,心里乞求着最好不要有人出现啊,不然的话,惊了人还好说,让神婆收魂就是了,要是惊了尸,可就是一件麻烦事情了!

说实话,没有陈柔在,我还是心里没底。这毕竟是我头一回单独赶尸呢!

小路一眼就能看到尽头,但是走起来,却像是没有尽头似的。

正文卷 第50章:找尸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担心出事,就越容易出事。

我们在经过一户人家门时,恰逢那家的小孩出门尿尿,小孩看到我,没有什么表情,反而很大方的将裤子往下一拉,开始尿尿。

屋里有女人喊道:“张明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尿尿要去厕所,尿尿要去厕所,你为什么不听啊!”

小男孩头也不回地说道:“厕所那么臭,自然是能不去就不去了!”

小男孩尿的正欢呢,突然面前出现了一张死人脸,吓得他当场将尿给憋了回去,惨叫一身便跑回了屋里。

整个过程说来繁琐,事实上也就是转眼间,我根本来不及有任何的反应,小孩子的嗓门很大,那一声尖叫,能让十里外都听得清清楚楚。

听到小孩的尖叫,小孩子的母亲当即就从房间里跑了出来,把小男孩搂进怀里问道:“明泽别怕,怎么了,怎么了?”

小男子指着门外道:“那里有死人!”

迎着走过来的小男孩的母亲,我还寻思着要跟他怎么解释呢,一回头,席明亮不见了,擦擦擦,肯定是小屁孩刚才那一声叫唤,惊尸了!我四处一望,就见一道人影快速地消失在了前面的树林里。

这时候的我,也来不及多说了,拨腿就追,我这一追,小男孩的母亲还当我是贼,被人撞见了要跑,立即大喊大叫起来:“抓小偷,抓小偷啊,乡亲们,快起来抓小偷啊!……”

我心里说着没有调查就污蔑我是很不合适的,不过这时候,也由得他们了,我得尽快找到席明亮!

我冲入树林时,已经不见了席明亮的影子,正在寻找时,村民们已经追了来,没有办法,我只好往深林里钻,村民们追了一阵,见追不上,也就散去了。

我坐在老树根下,心说这特么的都叫什么事儿啊,我就赶个尸,没招谁没惹谁的,就被追着打,现在倒好,身在何方不知道,席明亮也不知道哪儿去了!

虽然被追得双腿发软,我还是勉力站了起了,席明亮已经成为惊尸了,我得赶紧将他找到,不然的话,要是让他沾了血,后果不堪设想!

我掏出罗盘,嘴里喃喃念叨着:“兄弟,这一下全靠你啦!”伸手在罗盘上一拨,指针便飞速地转动起来,转了好一会儿,终于慢慢地停下来了,正指着西北方。

我一路疾走,在棘荆丛中绊行了数百米,眼看着罗盘转得越来越急,心中大喜,等到从树林中走出时,顿时傻眼,这特么的哪里有席明亮的影子啊,这特么的就是一个坟场。

这一下,我想要凭罗盘找到席明亮的计划算是辙底地泡汤了。

我寻思着哪里来的还是哪里去好了,席明亮已经变成惊尸,无头苍蝇也似的,应该跑不远,想到这里,我便往回走去,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我和席明亮失散的村落。

走在石板路上,我努力地回忆着当时的场景,那个叫做张明泽的小孩那一声惊喝应该就是惊尸的原因,如果平常时候,我肯定有反应的,因为惊尸会让尸的阴气大幅增加,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平地阴风起,而我就在他的旁边呢!

但是那时候,我被小男孩的母亲中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惊尸已经跑了,而我,也被愤怒的村民追入了深林之中。我当时记得,席明亮是往西面跑的,因为那里跑很窄,我担心是死胡同,所以就没有追过去……

我在原地转了一圈,向着记忆中席明亮逃跑的方向追查而去,一路上我小心翼翼,生怕再一次惊动村民们,上一回,因为地势开阔,我想要逃走并不难,这一次是深入巷子里,要是被他们包了饺子,就麻烦了。

我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同时还不停地拨动着罗盘,期待他能够给我一些指示,但是后山坟场的阴气实在太重了,隔了这么远,仍然能够影响罗盘的走向。

让我颇为无语。

又往下走了一段路,我下意识地拨动罗盘,指针的速度放缓之后,却出现了异常情况,原本,因为后山坟场的影响,罗盘指针放缓之后,都是下意识地指向西北方向的,但是这一次不同,指针在指到我右手位置的时候,明显顿了一下,左右晃动了好一会儿才指向西北方!

有动静了!

我看向我右手的方向,那里有一堵墙,墙里是一个院子,院子里走一幢三层小楼,我爬上墙往里一看,月光下,小小的院落被分割成了好几块,种有花菜,青菜,还有一个葡萄架子。

我爬上围墙之后,罗盘晃动得更加厉害了,我抬眼望去,就见角落里架着一只简易的小棚,一道黑影就蹭在水泥棚子边上,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心说还抓小偷呢!撵得好人到处跑,真正的小偷都进家门了,我攀着墙壁悄然滑下,向着那小偷摸了过去,顺手在地上摸了半块砖头在手!在靠近那黑影的时候,我闻到了血腥味道,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我大步上前,一把将那黑影揪了起来,抬眼一看,正是席明亮,他双手抱着一只土狗,正在吸血呢。

而那只灰色的土狗,早已经死去多时了。

我心说好险啊,得亏是狗,狗性属阳,所以有冬天吃狗肉暖身体的说法,狗血自然也是,因此黑狗血可以退邪祟,席明亮吸的不是黑狗血,但因为是狗血,因此他虽然吸血了,却也不会成为凶尸。

如果让他吸了人血,就算是鸡血,也能让他尸变!我心说这回算是有惊无险,接下来,我无论如何也要看牢他,不能再让他脱离我的视线了,想到这里,我一晃起尸铃,喝道:“停!”

席明亮便站住了。

我费了老鼻子的劲,总算将死狗从他的怀里扯了下来,又在草丛里擦干净了手上的血(以免因为我手上的血迹而被席明亮咬)拉开院门道:“百里归途今起程,吾带汝等回家乡!”

正文卷 第51章:不值当

我走出院门,席明亮跟了过来。

没想就在这时候,出了意外……

院门应该是磨损得太严重了,十分松滑,我出门时还好,等到我一出去,一阵风吹来,将房门吹得关上了。

而这时候的席明亮,正好撞在木头门上。

碰地一声脆响,我听得脑门都隐隐生疼。

却也是这么一下,此前的百般小心都没卵用了,就听屋里灯光亮起,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喝道:“谁?”话响起时,人已经提着扁担冲了出来。

我急晃铃铛,招呼席明亮跟上,可是席明亮毕竟是尸体,不如人那么灵活,一声招呼,撒丫子就跑,他的动作很是迟疑,因此,房主人很快就追了上来。

男主人追到近前,也不问青红皂白,挥起扁担就向着席明亮的脑门砸了过去,估计心里想先砸倒一个再说,席明亮的脑袋多硬啊,这一下砸,没有将他砸倒,反而震得男主人虎口裂开。

扁担也震掉了。

席明亮估计是被砸出了火气,转身向着男主人扑了去。

男主人慌乱后退,一边跑一边叫:“抓小偷啦,抓小偷啦,小偷又来啦!”

这一声喊,顿时惊起四邻,不一会而密匝匝的人群就将我们赌在了小巷当中,有举着手机当电筒的,有拿着充电电筒的,四面八方的灯光将我的眼睛都晃瞎了。

男主人提着死狗往地上一扔道:“乡亲们,大家快来看啊,就是这两个小偷,他们想要偷我的狗,又怕狗叫唤,于是就将他咬死了,小黄,你们都见过的吧,我都养了五年了,就这么没了……”

“保不齐我家的鸡也是被他们偷的!

“昨天我家里掉了一只羊!”

“我家鱼塘里的鱼陆陆续续被偷十多回了!”

……

农家人种殖养畜殊为不易,一只鸭子要养四个月,一只家鸡得养七八个月,羊和鱼得养一年,费那么我多功夫养的畜生,被人双手那么一捞,就没有了,就算是泥菩萨,也还有三分土性呢!

因此,除了杀人放火的,村民们最为痛恨的就是小偷了,有的人地方抓住小偷都是打死抛尸,反正法不责众,总不能将一村人都抓起来吧!所以说,别看我只是被当成了小偷,事实上,我的处境什么十分危险!

“打死他们!”

不知道谁喊的这么一句,很多人都跟着喊起来:“打死他们,打死他们”一时间群情凶凶。

这时候去解释根本就没有用的,因为没能人会听你的,因此,从一开始我就放弃了跟他们讲道理!

不过,我也并非没有办法冲出去!只要我能狠下心来,操控尸体往前冲,杀出一条血路应该也不难,不过,这么一来,席明亮势必会成为凶尸甚至是僵尸……

我扯着嗓子喊道:“家里有丢东西的,过来打他一棍,打完一棍,旧帐了结,放我们走,怎么样?”我指着席明亮。

这个主意倒是蛮新鲜的,一下吸引住了村民们的注意力。

有人问道:“死小偷,干嘛不是打你一棍啊!”

我理直气壮地说道:“原因很简单,你们要是打我,他不让!”

“是吗?”当即就有一名大汉走了过来,提着扁担就向着我砸了过来,那扁担是野山木的,十分沉重,要是被砸中,我估计最少得缝七八针,眼看着扁担即将落下,我藏在袖中的手一晃起尸铃,席明亮将我扑倒在地,压在我的身上做了肉盾。咚地一声,那扁担便砸在了席明亮的脑袋上。

那大汉震得手发麻,席明亮却看起来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样,他收起扁担,骂了一句:“特么的,狗头真硬啊!我家上个星期丢了五只鸭子,这一扁担,算是两清了!”

大汉说完,拨开人群走了。

这时候,又有一人站了起来,却是一名大妈,她迟疑了一下,照着席明亮的脑袋也是一棍,那大妈看起来气势凶凶的,落棍却很轻,女人嘛,心毕竟要软一些的。

“俺家上回丢了一只下蛋的老母鸡,还有二十只抱窝的鸡蛋,这一棍,你吃得不冤!”

大妈打完离去,上来一名壮年男子,这家伙手里拿的不是木棍,也不是扁担,而是大砍刀:“就在十天前,我家里丢了一头牛……我不用刀砍你,我用刀背……”

对于农民来说,牛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抛开这一层不说,随随便便一头头,市价都上万,丢掉一头牛,算是深仇大恨了,我看看那人手里的厚背砍刀,又看看席明亮的脑袋,附在他的耳边说道:“兄弟,对不起啊,你恐怕要受点委曲了!”

我都不敢去听尸语,不过即使不去听,大致也能知道席明亮会说些什么:“你大爷&()………………”

这时候,有一名老大爷走出人群,拉住那人道:“三,别动刀,要不换我的扁担吧,你这一刀下去,可是杀人……”

被叫做三的农民目光扫过众人,大场怒吼道:“没错,老子今天就是来杀人的,他们偷了我家的牛,就等于是要我一家人的命,即然这样,我还能客气吗?”

说着,三便将刀背搭在了席明亮的头顶道:“我这一刀背下去,你要是死了,算你脑子脆,你要是不死,咱们就此揭过!”说着扬起刀,重重地砸了下去。

咚的一声,就像是槌擂闷鼓,大家的心头都是一颤,抬眼看时,席明亮已经被砸得跪在了地上,低垂着头一动不动,像是死了,而三,因为用力过猛,厚背砍刀被震得脱手飞出,而他的虎口,也被震得血水长流……

三一声没吭,捡起地上的刀,深深地看了席明亮一眼,走了。

余众楞在当场。

大家都看了三那一砸,知道那一砸有多狠,那一砸,即使没有要了眼前男子的性命,也差不多了,这时候自己再冲上去来一扁担,保不齐就将人打死了,而将人打死之后,恐怕得算到自己头上,为了几只鸡,一只羊背上个杀人的罪名,不值当!

正文卷 第52章:诡异

有人开始退却,更多的人开始退却。

很快地,围着我们的人潮都散了。

我将席明亮扶了起来道:“哥们,对不住啊,让你受委屈了,不过你放心吧,这一路上,我一定好好对你,以回报你刚刚的付出!”

这家伙死沉死沉的,为了将他扶起,我连吃,奶的气力都用上了。

死人的头比活人的要硬上好几倍,虽然如此,席明亮的头皮还是裂了开来,裂开的头皮下,头骨都有些往里陷,可见那个叫三的王八蛋下手有多狠了。

我在看席明亮头皮的时候,发现了一些异常的情况,他裂开的头皮上,写满了奇奇怪怪的符文,那些符文组合在一起,呈现一个八卦的形状,我一开始怀疑那只是某种纹身,不过凑近一看,却发现并不是。

我虽然不认识符文,但是有很多类似的符号,我曾在赶尸纪要里看到过。

这些符文是什么鬼玩意?

是吉还是凶呢?

不过这时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席明亮的头皮被打裂了,正好将八卦从中分了开来,也就是说,不管这八卦符是吉是凶,都不会起作用,因为符文已经被破坏掉了。

在这件事结束之后,我才知道,席明亮背后的符文有多可怕,如果它没有被毁掉的话,我在义庄的第三次赶尸,估计就是最后一次赶尸了,这个符八卦叫借阴八卦符,是极为邪性的东西,只是刻在后脑勺上的话不用起作用,但是,如果再涂上僵尸涎,一时三刻,席明亮就会变成僵尸!

赶尸一行,哥们只能算是新手,对付怨尸没有什么问题,对付凶尸都心有余而力不足,更何况是僵尸?

不过我当时我见符已经毁了,也就没有多想,一摇铃铛,便引着席明亮往前而去,这里一耽搁,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也就是说,我最多还有三个小时的赶路时间,等到五点鸡鸣声起,那是活人的世界,我们得回避!

趁着天黑,我们加紧时间往前赶路,山路陡险,极为难走,更何况现在退耕还林的政策施行多年,后山的山路都被覆盖掉了,只能在林木之中穿行,不过好在这时候我还可以驱动席明亮前面开路,否则的话,简直是寸步难行。

天色将明的时候,我们寻了一个山洞藏身,将席明亮塞在山洞里,我则坐在洞口,就着孜然牛肉喝烧酒,心说还是席老头会照顾人啊,这酒,这肉,哪里是暖胃的,分明是暖心的!

我看了一眼呆立洞中的席明亮,心说哥们,不是我吃独食啊,只能怪你没有这个福份。

喝了半瓶酒,天色已经大亮了,此时太阳升起,我不得不找些树枝,搭了个棚子将席明亮遮住,不然的话,只要太阳光一落到他身上,他立即就会腐化。

不过,太阳出来对我来说可是好事一件,也不用找地方,脚下的落叶就很厚,往地上一躺,再在脑袋下垫一块平石做的枕头,就能够美美地睡上一觉。虽然如此,我却并不安心,总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似的,心想要是有陈柔在就好了,她虽然性子冷些,但是特别的稳,有她在,我就不会胡思乱想,疑神疑鬼。

我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五点,寻思着时间还宽裕,就想抓只鸟或者抓只兔子来烤着吃,还是我多想了,一直忙活到晚上八点,什么收获都没有。

没有就没有吧,吃些干粮,咱们继续赶路。

我晃了晃起尸铃,席明亮便从山洞里爬了出来,与昨天晚上一样,仍旧席明亮前面带路,我跟在后面,昨天已经赶了一半的路,因此今晚的时间很宽裕,也许,到地方之后,我还能泡个泡泡澡呢!

我美滋滋的想。

赶尸的过程是十分枯燥的,除了尸体,就是山林间窜走的虫鸟野兽,更别说找个人跟你说说话了!也只能靠想的了,十二点的时候,我攀上了此行的最后一个山峰,翻过山峰,就到高河树了。

我心中的不安,却也越来越明显了。

在经过一片高山松的时候,突然从侧面窜出一道人影,那人影将我往前一推,我站立不稳,往前打了十几个滚,得亏被一棵松树给绊住了,不然的话,不知道滚多远才能停住。

“你大爷的!”我骂了一句,从地上爬了起来。

特么的深更半夜,深山老林,谁推的老子啊!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我又停住了,对啊,深更半夜的,深山老林的,谁特么会推我一把呢?谁特么这么晚会呆在山里?

寻死呢?

我安慰自己:不是人,那可能是猩猩,也可能是熊,它们都能人立起来,天又黑,也看不见它们的长相,完全有可能的!

不管是什么吧,做为赶尸人,我绝不能让尸体脱离我的视线的,不然的话,万一出了差错,那就全是我的过错,想到这里,我大着胆子往上爬去,费了好大的工夫,总算是爬到了山顶上。

黑暗中,我看到两个身影抱在一起,其中一个是席明亮,另一个不是猩猩,也不是熊,可以肯定的,那是一个人。深更半夜,深山老林,一个人抱住一具尸体,那场景,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难道是席明亮旧情未了的情人?

以席明亮这副尊容,能得到到如此厚遇么?

那么是什么?难道是另一只女尸来找老公的?

我想不明白,干脆就不想了,叫道:“喂,你谁啊,干嘛呢?”

直接而干脆。

那人转过脸来。

我一看,还是熟人,席中书,席明亮的父亲。父亲抱儿子,倒也正常。我愕然问道:“席老先生,你怎么在这里啊?”

席中书见到我,眼中闪过一道疑惑的神色,但是一闪而逝,他收回目光说道:“我,我赶回高河村呢……时间也紧,于是就只好抄近道了,倒没有想遇到了你们,这正好啊,咱们一起回村啊!”

就这么两句话,他就看了席明亮好几眼,仿佛他会活过来似的。

你没想到遇上我,我还没有想到遇上你呢,但是……特么的就算没有想到,也不能将老子推下山坡吧!

正文卷 第53章:凶尸

我皱眉问道:“席老先生,你没想到见到我,我还没想到见到你呢,但是没想到归没想到,你将我推下山去算是怎么一回事啊?”

“这这这……”席中书有些慌乱地说道:“大晚上的,又在深山老林,陡然间见到人,我还以为是凶煞恶鬼,一时慌乱,所以就,所以就……”

席中书徒然间见山林中出现了两个人,以为是鬼煞,吓着了,人在吓得失去理智之后会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的,将我推下山坡也就不奇怪了。

将我推下山坡之后,老头想跑,结果一抬眼发现另一位“鬼煞”就是自己死去的儿子,一时悲从中来,抱着自己的儿子痛哭流涕,这似乎说得过去,不过,席老头见站着的是死尸席明亮,就该知道被推下去的是老子我了,怎么丝毫都没有下山寻找的意思?反而看着我这么快上来,还有些诧异?

我心说看在席老头你丧子之痛的份上,我就不问你要跌打膏药费了。

我拍了拍席中书的肩膀道:“老先生,时候也不早了,咱们赶紧下山去吧,要是准备得当,明天就能将丧事给办了!”

“是是是!”席中书连连点头,在点头的时候,又看了席明亮好几眼。

我当时也没有想深里想,一晃起尸铃道:“席明亮,打起精神来哈,马上就要到家了嘿!”有席中书在,我自然不好让席明亮头前绊路了,只好我来打前锋,一路上披荆斩棘,别提多辛苦了。

自从席老头出现之后,我就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臭味,这臭味特别的奇怪,像是尸臭,又有着浓浓的腥味,怎么说呢,就像将死尸放在棺材里,又在棺材里塞满了新鲜的海鱼,三年后打开棺材时那种味道!

很难闻,很恶心!

我当时心想,不会是席明亮的尸体腐烂的吧,他在临死前吃了一顿海鲜?不过转念一想,觉得不可能,席明亮的尸体可是我用朱砂封了七窍的,哪有那么容易腐烂呢?除非我用的是假朱砂!

一直到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我才知道,那根本不是腐尸混合着和海鱼的臭味,而是……僵尸涎。我不知道席中书从哪里弄来的僵尸涎,涂在了他儿子的后脑勺上,但是,他确确实实这么我做了,多亏来的路是借阴八卦符已经被村民们给毁坏,不然的话,席明亮立即就会尸变。

而席老头一直盯着自己的儿子看,就是在等他尸变呢!

我一直以为教书先生都是好人,特别是教了几十年的书的老先生,但是席中书,绝对绝对地颠覆了我的观念。

不过当时的我却并不知情,仍旧傻乎乎地带着一人一尸往山下而去,路上遇到坑坑洼洼,还得提携席明亮过去,提携了席明亮还不算,还要提携席中书这个老不死的。

眼见得已经到了山脚下了,我指着前面的坦荡大道道:“老先生,要不你前面带路吧,咱们趁着时间还早,早点进村!”

席中书迟疑了一下说道:“要不咱们再等等,等孩子儿他娘过来了再进村!”

敢情老太婆还在后面啊!

一阵冷风吹来,吹得我全风哆嗦,此时的我,又冷又饿,都有些顶不住了,开口说道:“都到村口了,也不差这几步脚,咱们还是进屋里等吧!”屋里热水热饭,至不济也不至于吃风喝露吧!

席中书见我坚持,勉强答应下来,对我说道:“进要进村了,我有几句话想要嘱咐明亮!”我让到一边道:“那行,你快一点哈!”心说这老头真是罗嗦八拉的。

席中书走到了席明亮的面前,附在他的耳边说道:“吾儿啊,地方我已经将你送到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说着从中山装的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枚亮闪闪的东西,刺入了自己的喉咙。

等到那亮闪闪的东西刺入席中书喉咙的时候我才看清楚,那是刀!席中书的喉咙被刺穿,一股鲜血喷涌而出,正喷在席明亮的脸上,席明亮的眼珠顿时一片血红,像活人一样自如地转动起来。

然后,他一把抱住席中书的脖子,吸起血来。

我早先被支到了一边,想要阻止哪里还来得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事情的发生,等我冲到近前的时候,席明亮早已经吸饱了血,他将席中书推到一边,往山上跑了。

席明亮吸了人血,已经成为凶尸了!

我难掩心中怒意,一把揪住席中书的衣食,喝问道:“老东西,你搞什么鬼啊?”

席中书脖子透风。早已经说不出话来,嘴里嗬嗬有声,依稀听来却是:“小师傅,对不起,赶紧离开这里吧!……”说完便脖子一歪,死掉了。

你大爷,死之前倒是将问题给我说清楚了啊,不过事到如今,他已经是死人,再骂也不会活过来了!我抬眼往山上看去,席明亮已经跑了,他现在成了凶尸,力大无穷,我去追他,非累死了不可,再说,就算追上了,我未必干得过。

事到如今,席中书所说的落叶归根很明显是假话,他让我将席明亮的尸体赶来这里必有缘故,到底是什么缘故呢?我却不知道了,突然之间,我感觉十分的茫然,心想要是陈柔在就好了!

我给陈柔打电话,回答我的却是冷冷的电子音:“你拨的电话不在服务区”我犹豫了一下,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柔姐,我可能遇到麻烦了!”

席中书将亲儿子席明亮泡制成凶尸到底想要干嘛呢?我冥思苦想着,席中书已经死了,但是我想,他的妻子肯定知道一些,可是从高河村回到岑城,路途太遥远了!

得走上一天一夜,一天一夜的时间,黄花菜都凉了。

我转念又想,席中书既然让我将尸体送来高河村,问题的关键一定就在高河村!想到这里,我往村里走去,村子很破落,除了鹤立鸡群的少数几座楼房,其它的都是泥瓦房,此时我面前的,就是一幢泥瓦房,门庭老旧,梁木都被熏得与屋瓦一样黑了。

正文卷 第54章:牛四两

我的心里清楚,这深更半夜去敲人屋门那是找骂,但是事到如今,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走到近前,伸手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屋里有人喝问道:“谁啊?”

“过路的,想问个事儿?”

“滚蛋!”

我心知就是这结果,继续敲门不止,咣当一声门开了,一名上半身披着棉衣,下半身穿着秋裤的男人提着柴刀就出来了,冲我喊道:“你特么的信不信我剁了你!”

“信信信信”我赶紧说道。

常言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见我都这么低声下气了,对方的语调也缓和了几分,看着我问道:“你想问什么事儿吗?”

我说道:“我想问,你们村有没有一个叫做席明亮的人啊?对了,他的父亲叫做席中天的!”

“没有?”

我怀疑他才被吵醒,懵懵懂懂没有听清楚,便又重复了一遍。

“说了没有就是没有!”那男子不满地说道:“咱们村,撒泡尿都能从村头流到村尾去,这巴掌大块地方,要真能有我能不知道么?”

我想想也是,转而问道:“那高河村有没有人的亲戚叫做席明亮的呢?”

“这我哪里知道啊?”男子有些不耐烦了:“你要问就去找咱们村长吧!出门左转,第三幢房,绿墙红瓦的那一家就是!”说完碰地一声将门关上了。

“谁啊?”屋里有女声问。

“问路的!”男子瓮声瓮气地说道。

“大半夜的,谁会问路啊,不会是鬼吧!”

你才是鬼,你全家都是鬼!我心里咒骂着往前走去,走到男子所说的红砖青瓦楼房前,继续敲门,不一会儿村长披着大衣出来了,一手扶着烟斗,一手扶着门框,看着我问道:“你找谁啊?”

我说道:“村长大爷,你认识一个叫做席明亮的人吗?对了,他的父亲叫做席中书,是一名小学老师!”

“席明亮?”大衣村长的眼神闪了一下,随即说道:“不认识,不认识!”

大衣村长嘴上说着不认识,但是他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当一个人听到一个陌生的明字,会有一霎那的茫然,但是村长的异样眼光,表明席明亮这三个字,他是听过的!

既然认识,又为什么说不认识呢?

“我不认识什么席明亮!抱歉啊!”村长说着,就要关门。

我伸出一只手,卡在了门与门框之间道“村长,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哈,我叫陈烦,是一名赶尸人,我刚才所说的席明亮,被我赶来了高河村!”

听到这里,村长差点跳起来:“你怎么能够将他赶来这里,谁让你将他赶来这里的?”

露馅了。

大衣村长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语病,赶紧说道:“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你们得绕村而过,不能穿村而过,咱们村,不能沾死尸的晦气!”

我直视着村长说道:“是席明亮的父亲席中书让我将席明亮赶来高河村的,说高河村就是他的老家,席明亮死后,要落叶归根!”

“不是不是!”大衣村长挥手道:“我们村,都是姓黄,一个外姓人都没有,绝对没有姓席的,肯定是席家老爷子说错了,我知道三十里外有一个高江村,是不是说的是高江村啊?”

说到这里,大衣村长像是想起了什么,盯着我问道:“那尸体呢?”

我说道:“这正是我要对你说的,我们将席明亮赶到高河村后山的时候,席明亮的老父亲突然拿刀扎向了自己的脖子,喂自己的血给席明亮喝,席明亮喝了血,已经成为凶尸了!”

“凶尸”大衣村长颤声问道:“凶尸是什么意思?”

不是业内人士,对于凶尸没有什么概念也正常,我想了想说道:“凶尸,就跟僵尸差不多,林正英的僵尸电影看过没?就像电视里的僵尸一样,只要见到活人,就会上前咬死吸血,吸的人血越多,就越厉害的那种!”

“啊!”大衣村长吓得扶住门槛,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拉住我的手道:“小师傅,这事你可得管啊!”

我看着村长,一脸真诚说道:“我也想管啊,但我总得知道前因后果啊,什么都不知道,管什么,怎么管?”

“那倒也是!”村长抓住我的手道:“先进来坐,进来坐!”

进到屋里,村长叭叭叭地将屋里的灯都打开了,顿时引起了他儿子的不满:“老爸,你这是干嘛呢!才两点呢,都什么年代了,代还要学周扒皮剥削我们啊!”

大衣村长没好气地说道:“牛四两,你给老子起来!”

我听到这里差点笑喷,牛四两就是牛鞭的另一种称呼,大概是因为牛鞭大多四两重的样子吧!竟然还有人小名叫做牛鞭的,这爹妈得多糙啊!

牛四两虽然满不情愿,但是父亲的话却不能不听,不一会儿,披着衣服出来,才出来,又被村长一通骂,慌乱之中,牛四两披了一件女人的衣服出来,牛四两赶紧缩回头去,再出来时,总算是收拾妥当了。

大衣村长瞪了儿子一眼道:“赶紧地,大喇叭广播,让全村人来我家开会!”

牛四两瞪大了牛眼睛:“现在?”

“不现在还等什么时候?等你婆娘给我生个孙儿吗?一天天的播种倒是勤快,就是长不出庄稼来!快去,按我说的做!”

牛四两涨红了脸说道:“老爸,这时候开广播,你呆会儿穿件雨衣以防万一吧,四里乡邻的口水都能给你洗个澡!”

“去!”大衣村长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牛四两进了里间,打开了大喇叭喊话道:“各位亲爱的村民们,村长召集大家来开会,村长召集大家来开会,接到通知之后,请立即来我家,谢谢大家配合!”

牛四两在喊这话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来自四里乡邻的怒骂之声,十分钟之后,来了三四家人,进门就斥,如果不是大衣村长平时威望足,估计早就骂起来了,大衣村长也不理会,安排了坐椅,见效率不高,让牛四两接着广告,直到将全村人喊起来了才算完。

五点钟的时候,人终于差不多来齐了,唯独少了一家,大衣村长让牛四两亲自上门去叫,想了想又不放心,对我说道:“小师傅,麻烦你陪着我儿子跑一趟吧!”

正文卷 第55章:出事了

屋里人多闷气得很,我正好借机出去透透气,便与牛四两一前一后地出了门。

我们去的方向正好是我来的方向。

我问道:“四两兄弟,咱们这是去谁家啊?”

牛四两踢飞了一块石头道:“黄道吉大哥家!”

“哦!”我应了一声,见牛四两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也就闭上了嘴。

等走到近前时我才知道,牛四两所说的黄道吉就是我进村问路的那家人,我站在了牛四两的后面,以免黄道吉再见到我忍不住拿刀砍我。

“咚咚咚!”牛四两一边敲门一边叫道:“吉哥,吉哥,开门啊,我是四两!”

山村里,看门基本靠狗,通讯基本靠吼,因此嗓门都不小,牛四两扯着嗓子叫了好几声都无人应答,我的心里,顿时涌上了不好的预感,冲牛四两叫道:“别叫门了,踢开吧!”

牛四两还在犹豫,我飞起一脚就将门踢了开来,同时手里暗暗捏紧了打尸鞭,心想只要有异常情况,我手里的打尸鞭就招呼过去。

门被打开时,一股子浓浓的血腥味道迎面扑来,我赶紧后退了一步,牛四两也跟着我躲在了门边,往里望去,屋内,黄道吉就扑倒在门口,他的脖子被撕去了一大块肉,血水早已经凝固。

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倒卧着一名女子,女子的身下压着什么东西,我们将女子推开,就看到了被她压在身下的婴儿,婴儿脸上青紫,这是缺氧所致,不过幸运的是,婴儿并没有窒息而亡,还有微弱的呼吸,这时候呼吸到了足够的空气,脸色也红润了一些。

牛四两一脚踩在血地中,差点滑倒,满是惊恐的看着我道:“陈师傅,这是,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叹了一口气,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紧紧地将婴儿抱在了怀里,心说不会是我咒的吧,我之前说的是玩笑话啊!目光在房间里扫了一圈,我看到了大厅后面的门洞。

席明亮应该是从那里进来的,他破门之前,黄道吉一家就应该警觉了,他们从卧室冲出,准备从前门冲出去,但是,凶尸的速度实在太快了,黄道吉还没有来得及打开房门,凶尸就冲了进来。

凶尸冲到大厅之后,一把揪住是黄道吉的妻子,咬破了他的喉咙,黄道吉见妻子被害,也就无心再跑了,操了一把锄头就向着席明亮挖了去,但是尸凶的身体太硬,他这一锄头,没有给凶尸造成多大的伤害,反而被凶尸撕碎了脖子。

不过幸运的是,黄道吉夫妻虽然死了,他们的孩子因为被黄道吉的老婆压在向下,成功地躲过了这一劫,我们抱着孩子往回走去,回到村长家,大衣村长看着我们,不爽地问道:“不是让你们找黄道吉来开会,抱个娃娃来干嘛啊!”

我看着大衣村长说道:“黄道吉一家,都在这里了!”

“什么意思?”大衣村长一时间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

这时候,牛四两哭着说道:“吉哥和吉嫂,已经被人杀害了!”

“怎么回事?”大衣村长喝问。

高河村这样封闭的村落,一点鸡毛蒜皮的时候都能被传说一年,死人这么大的事情,顿时就炸开了锅,大家七嘴八舌地问道:“四两,到底怎么回事啊,黄道吉两口子一起死了?”

“我听男人会脱阳而死,也叫马上疯,李小龙就是这么死的,即然有脱阳,肯定就有脱阴,黄道吉两口子会不会是同时脱阳脱阴而死了?”

“李小龙是谁啊?”

“李小龙都不认识?那西门庆认识吧,他也这么死的?”

“这个认识!”

“可怜的娃娃!”有人接过孩子,抱在怀里。

“闭嘴!”大衣村长一声大喝,顿时将全村人都给镇住了:“都给我闭嘴,不要瞎咧咧!”说着看向我道:“请这位小师傅来说!”

我将我们进门后看到的场景原原本本地复述了一遍。立即有人尖叫了起来:“是谁这么狠心啊,灭人满门……”

“咱们得报警,抓住凶手!”

大衣村长双手下压,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来道:“大家听我说,事出必有因,黄道吉的死,跟咱们高河村所有人都有关系,他是被席明亮害死的!”

“胡说,席明亮不是早就死了吗!”立即有人反驳。

“是啊!是我和引叔亲自将他扔下山崖的,就算之前没死,那么高的山崖,扔下去也死得透透的了!”

我瞪着大衣村长道:“席明亮是被你们杀死的?”

大衣村长看着我,叹息一声道:“小师傅,事到如今,我们也不瞒你了,席明亮,就是我们杀死的!”说着话,便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了出来,席明亮不是高河村人,之所以与高河村扯上关系是他的一个远房表哥,表哥的名字叫做黄浩,是高河村二组的村民,有一次黄浩去岑城,碰到了席明亮,听说黄浩还在家里务农,席明亮跟他说,在家里务农一辈子都别想赚钱,老了还要穷死,想不穷死,就得在外面闯一闯,并说自己包了几个工程,只要跟着他干,吃香得喝辣的。

黄浩便叫了几个年轻人跟着席明亮干,这么一搞,越搞越大,几乎整个高河村的村民都给席明亮打工。席明亮跟他们说,反正他们挣了钱也是往家里寄,没啥用途,还不如存在他这里,年底统一算帐,而且给五个点的利息,黄浩他们一想干得过,就答应了,第一年没事,第二年到了年底只发了半年的钱,第三年干脆一分都没有……

大家不干了,找席明亮理论,才知道这家伙将大家的工资都拿去投资了,这家伙心太大,总算着赚更多的钱,一开始是炒股票,后来觉得股票上下浮动就那么几个点一点也不刺激,就开始搞期货,五倍的扛杆,一开始也还好,挣了一些钱,后来行情不好,期货市场一路下跌,差点爆仓,这也是第二年只发半年工资的原因。可能是不甘于此前的亏损,第三年的时候,他押上全部身家,十倍扛杆操作,还没有到年底呢,就亏了个干干净净,眼看着快大年三十了,大家一分钱都没有领到,都怒火中烧!

正文卷 第56章:我怕

大家去找席明亮要工钱,席明亮躲了。

这是能躲掉的么?

四十多个人同时在岑城找他,费了花了两天时间,终于将他从租住的房子里揪了出来。

席明亮见躲不掉,干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跟黄浩他们交底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够胆就来拿!

辛辛苦苦干了一年,一分钱没有,高河村的村民们,真有杀人的心,他们用一辆旧的货运车将席明亮拉到了偏僻处,威逼利诱,什么办法都用尽了,仍旧什么也要不回来。

于是,有人开始对他拳打脚踢,更多的人对他拳打脚踢,大家打着打着,发现席明亮不动了,一触鼻息,竟是死了,这一下大家都慌了神,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这时候大衣村长站了出来,说他欠我们一年工钱,我们要他一条命,两清了,今年就当是白干了,就这样算了吧!

大衣村长的话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大家七手八脚地抬着席明亮的尸体,扔下了山崖,便回到了高河村,继续做自己的农民,对于席明亮的事情绝口不提。

没想到这才过去不到十天,席明亮就自己找上门来了!

大衣村长说完事情的经过,突然对着我跪了下来道:“我们不是有意想要打死席明亮的,只是一年半的工资没有收到,十分愤怒,想要一泄心中愤恨,没有想到酿成这样的悲剧,现在席明亮变成了凶尸来复仇,我们都是凡夫俗子,没有办法应对,只能指望小师傅了!”

我心想你们是凡夫俗子,莫非我就是神仙?

不过事到如今,却也是推脱不得了。我将大衣村长扶起道:“老叔,你先起来,咱们有话好好说!”

将大衣村长扶了起来,我接着往下说道:“你们的事情先放一边,我实话跟你说吧,席明亮变成了凶尸,而且吸了三个人的血,十分厉害,我一个人肯定是奈何不了他的,我要从你们之中挑六个帮手!可以么?”

大家面面相觑,要说干活种庄稼,他们都是把好手,但是面对凶尸,都是心里发怵,黄道吉一家的死状还历历在目呢!

见无人响应,大衣村长当即举手道:“我是村长,我应该带头,我算第一个吧”说着又看向众人道:“大家都积极一点啊!如今祸事上门,大家都躲的话,结果就是大家都死!”

这时候,黄浩站了出来道:“席明亮的事情,我的责任最大,算我一个!”说着一把甩开老婆的手,走出了人群。

牛四两也要站出来,被大衣村长一脚给踢出回去:“什么时候给老子下个蛋再来充英雄好汉吧!”大衣村长这话,不仅是骂牛四两,连他的儿媳妇一并骂了。

站在后面的儿媳妇一时间脸色苍白,低下了头去。

后面又有一人报名,一共是三人,还差三人,大衣村长便组织抓阄,除了自告奋勇这三位之外,全村男人都参加抓阄,抓到谁就是谁,无可抵赖。半个小时后,结果出来了。

中标的其中两人还好,最后一个叫癞子的说什么也不干,先是借口自己身上有病,没有力气,干不了事,也跑不快,后来又说自己没有跟席明亮打过工,因此,村里的事情不关他的事……

大衣村长怒了,冲癞子喝斥道:“癞子,我今天话撂在这里,你要是不加入,就滚出高河村,明天我就让村委会将你的土地全收回来,你信不信?”像高河村这样封闭的山村里,村长就是天王老子,说收回癞子的田地,就能收回来。

癞子软了,跪在地上哀求道:“村长,我不去行吗,我怕?”

大衣村长还在喝斥,被我拦住了道:“算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就他这造性,我还怕他碍事呢,就这些吧!”

癞子连连称谢谢,就差给我叩头叫我救世主了。

这个会,一直开到早上八点才散,我安慰大家说凶尸虽然厉害,但也只能在晚上行动,因此,白天是怎么样的生活作息就怎么样,只要记住不去深山密林,不去乱葬坟城就可以了。

乡亲们散去之后,大衣村长的老婆端了早餐上来,几大碗热气腾腾的肉沫米线,老大粮的米线做得很好吃,怨气却是不少,无非是说家里两个老大爷们出去好几年,一分钱没能赚到还惹上人命官司,典型的羊肉没吃到,惹一身的羊膻味。

大衣村长虽然是火爆脾气,但是此时此刻也只能忍着,因为她说的都是事实。要说起来,哥们也亏呢,赶尸价八千,收了四千的订金,如今这情况,很显然剩下的钱是收不到了,收入直接打个半折不说,出门没多久就差点被乱棍打死,来到高河村后山又被推下山坡,好容易到了高河村了吧,又遭遇凶尸,可以说是坏事全给撞上了!

这个席明亮,真是个麻烦星啊!

吃完了早餐,我让黄浩挑一个人去岑城,将席老太带来高河村,高河村离着岑城有五十里路,去了就在岑城住一晚,次日再将席老太带回来,因为如果不在岑城住一晚的话,一来一回,到高河村已经是半夜了,今时可不比往日,山里藏着一只凶尸呢!要是撞上了,就都别想活了!

黄浩答应一声,挑了一名小伙子走了。

大衣村长一撸袖子道:“小陈师父,有什么要求你就尽管说,我的这条老命,今天就交给你了!”

“言重了,言重了!”我站起身,神情有些凝重,道:“不过,相比于黄浩大哥他们,我们的任务相对还要重一些,黄道吉一家,还有席明亮的父亲席中书,他们都是被凶尸咬死的,不能留了,咱们得加个柴火堆,将他们都给烧了!”

大衣村长点头道:“这个没有问题的!”当即招呼了一人去搭柴和架,而大衣村长,我还有另一名村名,往黄道吉家里而去。

大衣村长尊称我为先生,不让我干活,他和那名叫到猛子的村民将黄道吉和他老婆的尸体都抬了出来,将席中书的尸体也抬了来!

正文卷 第57章:以逸代劳

高树村的村民早前就见过席明亮的尸体,因此,见到三具尸体,已经没有多大的反应。

黄道吉夫妇还好,因为我们去的时候人刚死,尸体还是热乎的,我和牛四两将老口子的尸体摆正了,此时直挺挺的躺着,往肩膀上一扛就是了。

席中书就有些麻烦了。

他死的地方是斜坡,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斜坡上,冷硬之后就定型了,姿势地十分奇怪,就像是一只仰着头看星星的猴子一样,将他扛上肩头,就像是坐在你肩膀上看星星的猴子一样。

将三具尸体搬到广场上,我们一看面前和柴垛,都有些傻眼,农村人就是实诚啊,让搭个烧人的烧垛,直接给搭了三米高,也没个梯子什么的,怎么将尸体给弄上去啊!

没办法,大衣村长只好爬上柴垛,另两名村民在下面抬尸,一抬一拖的,总算是将三具尸体都弄上了柴垛,见尸体都搬了上去,其中一名村民顺手便将一只还没有燃烬的烟扔进了柴垛中,柴垛很快被点燃了。

还在柴垛上的大衣村长骂道:“黄龙我日,你xxxx!,你特么的想要连我一起烧死吗?”

被叫做黄龙的男子这才反应过来,赶紧举起双手道:“村长你往下跳,我能接住你!”

大衣村长点点头说道:“你小子站住,可别动啊!”说着便跳了下来,一个飞腿将黄龙踹倒在地。

黄龙从地上爬起,抹着脸上的血道:“村长,你叫俺别动就是为了踢俺啊!”

大衣村长拍拍手,没有理他,转过头来,和我一起看着这熊熊大火。

这时候天已近午,日光正烈,跳跃的火光就像残忍的妖邪之口,正将三具尸体吞入口中,劈劈叭叭的燃烧之声,就像是是它的咀嚼之声,随着火焰越烧越大,柴垛一分分地往下陷去。

有肉香味传了过来!

肉香味越来越浓。

虽然我们知道这是烤人肉的味道,我们应该恶心才是,但是那肉香之味确实很好闻。

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午饭时间了、

见黄龙下意识地舔嘴唇,我对大衣村长道:“要不,咱们到凉亭下坐坐吧!”凉亭离着柴垛有十多米的样子,到了那里,应该就闻不到肉香味了——我们往凉亭走时候,一路上我都见黄龙吸了几回口水,我终于知道大衣村长为什么要揍他了,就这么个没心没肺的货,不揍他揍谁啊!

虽然大衣村长老婆已经打了好几次电话叫我们回去吃饭了,但是我们不能走,得守着火烧完了才行,不然的话,万一有个风吹火动,烧上几家还是少的,要是烧了山,那能烧红了天。

我们在凉亭下呆了一个多钟的样子,柴垛终于烧光了,三具尸体就剩下了三副骨架,抬脚一踢,骨架散掉,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本来还想要不要在这里造个墓,这时候一阵风吹来,将骨灰都吹散了,我也就闭上了嘴,回到村长家,菜已经摆上了桌,熏肉,鸡肉,还有一些青菜,酒是自酿的米酒,很是好喝,不过因为心中有事,我们都没有敢多喝,吃完了饭,大衣村长看着我说道:“陈师傅,咱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我说道:“睡觉吧!”

“睡觉?”大衣村长和另一名村民的眉头挑了起来,按道理来说,吃饱喝足睡大觉是没有错,可是也该看看是什么时候啊,村外游荡着一只凶尸呢,这特么的谁能睡得着啊!

大衣村长试探着问道:“陈师傅,咱们就不做些什么吗?”

我摆手说道:“什么也不做,凶尸白天虽然不能活动,在天亮之前,他必定找好了安全之所藏身,因此,咱们是找不到他的,更何况这样费神费力去找他,也不划算,还不如就在高河村里守株待兔来得实在。”

大衣村长这才反应过来:“我知道,这个在兵法里叫做以逸待劳对吧!反正入夜之后他就会来,咱们就在村里等他就是了!”

我点头说道:“没错!”

大衣村长嘿嘿笑道:“小陈师傅,被你这么一解释,我总算可以安心休息了!”将黄龙和另一位村民赶回家去,大衣村长又给我安排了住处,这才回屋睡觉。

我躺在新洗的被褥上,才合上眼睛,黄浩的电话就来了,我问道:“浩哥,情况怎么样?”

黄浩说道:“我们赶到席明亮家的时候,我表姑正要自杀呢,不过已经被我们拦下来了!今天我们就住在表姑家,明天一早启程回来!”

我提醒道:“不过,你们一定要看牢表姑啊,别再让她自杀了,咱们想要抓住席明亮,少不了她的帮忙!”

“是是是!”黄浩一迭声地应着:“你就放心吧,我们轮流守夜,将自己弄丢了也不能将我表姑弄丢了!”挂了电话,我调好闹钟,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了,四个钟的睡眠,让我的精神恢复了不少,我从房间里走出,才发现大衣村长,黄龙等人早已经坐在大厅里了,每人手里握一把柴刀,像是下一刻就要找人去拚命似的。

我赶紧让他们将柴刀放下,告诉他们面对凶尸之时,柴刀没有什么鸟用,凶尸的身体硬得很,与石灰石不相上下,除非他们觉得他们手中的柴刀能将砍碎石头,不然就不要想了!

黄龙献宝道:“我家里有一只大铁锤,原来就是打石头的!”

黄龙所说的大铁锤我也见过,用竹片做的柄,锤头起码七八斤重,一铁锤下去,小些的石头能够砸成粉沫。砸在人脑袋上,能够将人的脑袋给砸没了!但是那铁锤有一个很大的弱点,就是收势不住,第一次用的,使不好一铁锤下去能将铁锤连着自己带得在泥地里打几个滚。

我问道:“黄龙兄弟,要是第一锤砸不中咋办?”

黄龙顿时楞住,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要是,要是第一锤打不中的话,估计我就完蛋了!”

“你愿意冒这个险吗?”

黄龙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愿意!”

正文卷 第58章:我弄死你!

大衣村长看着我说道:“陈师傅,你有什么好主意嘛?”

我问道:“有绳索吗?”

“有”

“快去准备,越多越好!”

大衣村长刚要走,又被我叫住了:“有渔网吗?”其实我问这个问题是没有抱多大希望的,白天的时候我绕着高河村转了一圈,说是高河村,其实跟本没有河,就算是池塘,也没有超过一亩地宽的,这样的池塘,捞鱼时将水一放,跳进去大手一捞就能将池塘里的鱼捞个干干净净,根本用不着渔网。

谁知道大衣村长仍旧点头:“有!”

“哪里来的鱼网?”

大衣村长不好意思地笑笑:“俺早年间做过鱼贩子!”说着爬上阁楼,提着一溜渔网下来了,我一看,因为多年不用,渔网早就被老鼠咬得稀烂,捞鱼肯定是不行了,但是如果拿来捞凶尸,还是可以的。

我问道:“村长,你会撒网嘛?”

“这不废话嘛!”大衣村长说道:“不然我买渔网来玩啊!”

“这就好办了!”我将渔网塞回到大衣村长手里道:“如果遇到席明亮,你就撒网,只要罩住了他,我就有八分的把握抓住他!”又用剩余的强索结了几个绳套,人手一个。

除此之外,才是厚背砍刀,万一准备的家伙事儿都没派上用场,再用厚背砍刀近身肉搏,剩余的绳子被我绑了铃铛,挂在各个路口做警报器用,村民们则被我们聚集到了村长家里,老弱妇孺呆在二楼,年轻的壮汉守在一楼。

虽然阵仗有些大,有备无患嘛。

做完这一切,天也黑了下来。

我,大衣村长,黄龙,还有另一名村民手里拿着家伙,在黑暗中巡逻着,走了没有多远,就闻到酒香扑鼻,我还没有弄清楚酒香味从哪儿来的,黄龙就被村长踹翻在地了。

村长指着他骂道:“你个王八蛋,酒是给咱们暖身体的,不是给你做醉鬼的,你呆会儿喝得晕晕乎乎,第一个被席明亮咬脖子!”

黄龙悻悻然地收起酒瓶道:“我就是忍不住嘛!”

走到村里晒谷场的时候,突然听到铃声大做,我们都是精神一振,我指着右前方道:“那边!”说完就向着右前方追了过去,大衣村长紧捏着鱼网跟了过来,黄龙紧随其后。

我们追到路口的时候铃声已经弱了下来,绳索依旧恍荡不止,我的声音有些颤抖:“大家警惕些,来了!”为了避免被动物绊到绳索,我们特意将绳索提高到了一米二,除非是牛这样的大畜生,猫猫狗狗是不大可能碰得到的。

但是,当我们张目四望之时,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我迟疑了一下,心想不会是我们赶来得迟了一些,席明亮已经进村了吧!我掏出罗盘,就像是找手机信号一样四处晃动着,结果罗盘纹丝不动。

黄龙盯着指针道:“陈师傅,会不会坏了?”

我没有理他,托着罗盘继续找“信号”,就在这时候,我感觉有一道黑影从我们前面的巷道里窜了过去,我压低了声音道:“那边!”

一行人向着我指的方向追了过去,追到巷口的时候,就听吱呀一声,左边第三幢楼房的房门被打开了,大衣村长看着我问道:“小陈师傅,那啥,凶尸还会自己开门呀?”

我也是头一回撞上,哪里知道凶尸会不会自己开门啊!

大衣村长颤身说道:“这是黄铁石家,就是他和小庄将席明亮扔下山崖的!”

我心说你就别多虑了,凶尸见人就杀,才不管你与他有仇没有仇,像黄道吉一家,老老室室的庄家户,连岑城都没有去过几回呢,还不是一样被害?我挥手说道:“走,咱们过去看看!”我打前锋,大衣村长跟在我的后面,很快地我们就来到了打开的房门前,我探头往里望去,就见一道黑影伏在柜门前,不知道在做什么。

柜门开着,正好遮住那黑影的脑袋。

我压低了声音对大衣村长说道:“再靠近一点,咱们一齐动手,三个绳套,一张网,说什么也要将这家伙留住!”

大衣村长点点头,将缩在身后的黄龙揪了出来,四人悄然靠近。等到距离差不多的时候,我一摇起尸铃!席明亮成为了凶尸,我的赶尸铃虽然没有办法镇住他,却也能让他分神,哪怕只有一秒钟,也足够了!

如我所料,起尸铃一摇,那黑影果然楞住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果断地扔出了绳套,我的眼力一向很差劲,但是这一次却出奇的准确,绳索飞出,不偏不倚正好套住那黑影的脖子,黄龙与另一名村民也扔出了绳索,黄龙的绳索套实了,另一名村民套空了,两道绳索套住了黑影,我信心大增,心说这一下搞定凶尸的把握有八成了。

这时候,大衣村长的渔网也飞了出去,罩在了黑影身上,等于是绳套的加持,我和黄龙死死撵着绳索,叫道:“开灯,快开灯!”

等到电灯打开,我们都傻眼了,这特么的不是席明亮,这特么的是癞子,此时的癞子被我和黄龙勒得眼珠子翻白,舌头都吐出来了,但是这家伙的手里仍旧死死地捏着一叠钱。

我们赶紧送了手,大衣村长冲上前去,一把提起癞子,两个耳光扇醒了,喝问道:“癞子,你来黄铁石家里干嘛呢?”

“我我我……”癞子神情慌乱地说道:“我窜门呢!”

“窜你大爷的门,今天你要是不解释清楚,我就弄死你!”大衣村长凶狠地喝道。

其实癞子不说我也大致能够猜到,村民们都聚集到了村长家里,自家就没有人了,这时候来偷东西,那简直太容易了,就像在路上捡钱一样容易,于是癞子就找了个机会,偷偷溜了出来,然后去偷钱……

至于为什么独独来黄铁石家,是因为他家里十天前猎了一只野猪,连皮带肉都被人收走了,野猪肉几十块一斤呢,算下来起码有三四千块,偷黄铁石家,比偷别家强!

正文卷 第59章:凶尸力大无穷

“我日……”暴怒的村长对癞子拳脚相加。

黄龙见村长对癞子开打,也对着癞子拳打脚踢,估计心里是在想,村长都打了,我不打他,那不就是吃亏了么!

我丝毫没有开口劝的意思,这样的王八蛋,打死了简直是为民除害。

“各位爷爷,各位爷爷,饶命啊!”癞子被打得受不了,求饶道。

大衣村长丝毫也没有要停的意思,干脆骑在癞子的身上,对着他的脸就是一通扇。村长打脸,黄龙就踢屁股。踢得癞子放了一串响臭,整个房间都弥漫着臭味。

我捂住鼻子,才要说些什么,就听到铃铛声响。

我压低了声音叫道:“住手,都住手,正主来了!”

大衣村长和黄龙住了手,癞子要喊疼,也被大衣村长捂住了嘴巴。

铃声仍旧在响,叮铃铃,叮铃铃……

我说道:“快,大家快收拾家伙事儿!”

经我一提醒大家这才反应过来,我们的家伙事儿,可都套在癞子身上呢,渔网还好,只要松了线就解开了,绳套都是活套,越拉越死的那一种,这时候解起来就特别的麻烦。

我们费了很大的劲,总算将绳套解下来了,而这时候,铃声早就不响了,冲出去一看,除了微微晃动的绳结,四下里一片死寂。大衣村长一脚将癞子踢倒在地道:“我跟你说,今天咱们高河村要是死了人,我拿你填命,王八蛋!”

说完看向我道:“小陈师傅,咱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我取出罗盘,就见罗盘上的指针飞速地旋转起来,好一会儿,终于慢慢地停了下来,指向正北方,我招呼大衣村长道:“这边!”

我们往前追踪了数十米,我一回头,不见了癞子,问道:“癞子呢?”

“不知道!”大衣村长撇嘴说道:“就他这么个货色,活着是造粪机,死了还占块地,咱们管他干嘛啊!”

黄龙一拍大腿道:“哎呀,不用说,这家伙还惦记着黄铁石家那三千块钱呢!趁着咱们出来,又溜回去了!”

以癞子的操性,这事儿还真有可能。

大衣村长提着柴刀就要往回赶,被我拉住了道:“算了,事有轻重缓急,癞子的事情咱们先放在一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凶尸席明亮,等抓住了席明亮,再回头收拾他不迟!”

大衣村长重重地哼一声道:“回头老子非弄死他不可!”

再往前走,罗盘上的的指针晃动得越来越厉害了,我摆手让大家放慢脚步,向着一家院门大开的院落而去。大衣村长见我往院子里走去,脸色顿时一变:“坏了!”

我问道:“怎么了?”

大衣村长说道:“这是黄有木家,他家里有个八十岁的老太太,三年前瘫痪了,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本来黄有木要将他娘背去我家的,但是老太太说什么也不愿意去,说是怕自己身上的味道熏着了乡邻!”

“黄有木劝不动,就将老太太留在家里了。”

我皱眉说道:“这件事你怎么没有跟我说?”

大衣村长说道:“谁能想到这么巧啊!”

现在不是追责任的时候,现在最重要的是抓住席明亮,凶尸可不管自己即将要咬的人是肥是瘦是美是丑是香是臭,他要吸的是血,因此,只要是活着的人,对他就有吸引力。

我们是尾随而来的,因此,很可能凶尸也才进屋,如果我们及时出手,或许还能够将老太太救下来,想到这里,我一手紧握打尸鞭,另一手紧捏着绳套,透过门缝往里望去。

然后,我就看到一个老太太背对着我站立在屋里,老太太身材瘦小,形骨销立,体重不会超过六十斤,黑暗中,满头的银发很是显眼。

我吓了一大跳:“不是说老太太瘫痪在床三年了嘛,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正要回头问大衣村长,就有一张脸从老太太的胸口抬了起来,却是席明亮,凶尸席明亮见有人来,将老太太推到一边,就要撞破窗户逃跑。我想也没有想,一脚踢开房门,挥着绳套向着凶尸套了去。

有的人做事越急越乱,有的人却会急中生智,我就属于后者,我手里飞出的绳索,再一次中标了,我往回一拉,活扣收紧,便死死地勒住了凶尸的脖子。

这时候,我的脑海都不由自主地响起了凤凰传奇的歌声:“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好吧,除了前面一句,后面的都是放屁。

得亏席明亮是凶尸,要是大活人,被我这么一拉,能让他的舌头从嘴里吐出来!不过,却也因为他是凶尸,出麻烦了!凶尸力大无穷,虽然被我套了脖子,却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发挥。

他重重地撞向了窗户。

不对,是带着我重重地撞向了窗户。

木头做的窗棂在他的撞击之下就像是纸片一样向四处飞散。

凶尸跳出了窗外,将我往窗外拖去。

我双脚抵住墙壁,冲大衣村长和黄龙喊道:“都楞着干嘛啊,过来帮忙啊!”

他们这才反应过来,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帮手,却是已经迟了,我因为体力不支,被拖出了窗外,我才落地,凶尸就向着我扑了过来,我扬手一鞭,打在了凶尸的胸口,他的胸口顿时冒起一阵青烟,可能觉得我不好惹,凶尸并没有继续对付我,而是拨腿就跑,带着我往巷子外面冲去。

事实上,我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松手,让凶尸跑掉,否则的话,一旦凶尸将我拖得足够远,而大衣村长又没有及时赶过来,我必死无疑!不过,我却不甘心布置了整整一天的计划就此落空,一边被凶尸带得往前而去,一边寻思着应对的办法。

在经过一棵老树的时候,我终于想到了办法,我将抓在我手里的绳索打了一个结,仍旧做了活扣,在经过树下时,我将绳子往上一抛,正好套在其中一根树叉上!

我的心也放松下来,特么的拖老子走,给你一棵树看你能够拖得走不?

正文卷 第60章:放火烧了你们家

我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呢,就听卡嚓一声,树枝给扯断了。

凶尸往前一跃,投入了黑暗之中。

这时候再追去,就纯粹是找死了,我振腕叹息,这群王八蛋,平时说话时豪情壮志,关键时刻就掉链子,要是大衣村长他们快上一步,只要一步就可以了。

凶尸气力再大,能大过四名成年男子么?只要拖住凶尸,无论是撒渔网还是套绳套,只要套住了凶尸,就有八九分的的把握制服他,结果现在倒好,错失机会,让凶尸从容而去。

这时候,大衣村长他们追了上来。看着我问道:“小陈师傅,情况怎么样?”

我没好气地说道:“还能怎么样,凶尸早就跑了!”

“没事,没事,凶尸跑了还可以再抓嘛,最重要的是你没事!”

我扭过头,直视着村长道:“原路折回,从院子里冲出来用得着这么久吗?”

“我我我……”大衣村长迟疑了一下说道:“我们顺便查看了一下我秦大娘的情况!”

“看个屁啊!”我有些火大,被凶尸抱住啃了,还有活口么?”

“是是是,秦大娘她,已经死了……”

我恨声说道:“如果你们将看老太太的时间节约起来,冲出来与我合力对付凶尸,是有很大可能将它制服的!知道吗?那么好的机会,就被你们白白给错失了!”

“对不起啊!”村长低下了头。

黄龙倒不干了:“你谁啊!这是咱们村,只有村长能横行霸道,什么时候轮到你吆五喝六了,再说了,我们不是来了吗?”

大衣村长一脚将黄龙踹倒在地道:“黄龙你给我闭嘴,错了就是错了,是我耽误了宝贵时间,是我的错!对不起!”

对不起要是有用的话我给你拉一火车皮来好不好!说句话在话,在这一刻,我真相一走了之,遇到危难,自己都不上心,还指望别人来救你么?不过仔细想了想,我还是忍住了,不管怎么样,还是略尽绵溥之力吧,毕竟,高河村不止他们三个人,有上面的老老少少呢!

大衣村长见我将脸转向一边,心里一着急,跪了下来,将黄龙他们也拉着跪下道:“是我们不对,后面一定改正,但请小陈师傅发发慈悲,救救咱们村吧,我们会铭记你的恩德的!”

“好了!”我挥挥手道:“今天的事情,就到这里为止吧,我可告诉你们,凶尸要是吸足十人血,就会成为僵尸!如果席明亮变成了僵尸,别说你们给我跪下,叫我爷爷都没有用,我肯定会走的!”

上面的话并非是危言耸听,而是赶尸纪要里面明明白白地记着的,怨尸吞血化凶尸,凶尸不灭成僵尸,只需饮足十人血,赶尸之人碰不得!

听我这样说,大衣村长扳着手指头数道:“席明亮的父亲席中书算一个,黄道吉夫妇是两个,秦大娘一个,一共是四个人了,还不到一半,还好还好……”

又看向我道:“小陈师傅,咱们现在要怎么办啊?”

我没好声气地说道:“还能怎么办,凶尸被惊,今晚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咱们找到癞子,然后回家!”

大衣村长问道:“那秦大娘的尸体呢?”

“等明天天亮,烧了吧!”

我们来到了黄铁石家里,没有见到癞子,去到癞子家里,也没有找到他,但是黄铁石家那三千块钱确确实实是不见了,凶尸不会要钱,要了也没有用,是谁拿去了,用脚趾头也能够想得到。

一路上,大衣村长的牙齿咬得咯崩咯崩地响,嘴里不停地重复一句话:“我特么地弄死你,我特么的弄死你!……”这个癞子,偷人钱不说,还间接害死了黄有木的老娘,按大衣村长此前说的,确实已经达到弄死他的标准了!

我们绕着高河村找了一遍,也没有找到癞子,于是决定等到天亮之后再收拾他,在回去的路上,我特意地叮嘱了在场的几人,跟他们说呆会儿回到村长家里,千万不能说黄有木老娘的事情和黄铁石家里的事情,这两件事算是大事,他们知道之后,必定会不顾一切回家查看情况,到时候,没有事情还好,要是凶尸杀个回马枪,麻烦就大了!

这两件事情,只能等到天亮之后再说。

推开屋门,大家都七扭八歪地躺着,有些人已经睡了,更多的人醒着,见到我们回来,都凑过来问道:“怎么样,怎么样?情况怎么样?抓住凶尸了吗?”

我们挑了一些紧要的话说了,便将那些听热闹的人都推了开来:“你们特么的休息了那么久,总该轮到老子们休息休息了吧!”楼梯上到一半,大衣村长又扭过头来看着大家道:“情况你们想必也了解了,凶尸暂时还没有抓住,因此,在天亮之前,你们都给我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谁要是不听劝,出去被凶尸咬死了,那是你自己的责任,谁也赖不上,知道么?”

我们享受着英雄式的待遇,上楼之后,有一桌酒席在等着我们,虽然一楼二楼都很挤,但是他们还是为我们留了休息的房间,吃着重新热好的白切鸡,喝着五谷酒,顿时感觉此前所受的风寒被驱散得一干二净了。

吃完之后,我们倒头就睡,在睡之前,我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时间是凌晨四点,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三个钟的是时间好睡,果然,七点半的时候,我们就被一阵沓杂声给吵醒了。

我晃了晃有些昏沉的脑袋,还没出门,就听一名男子吼道:“村长,黄龙,你们都给老子出来,不是说对付凶尸吗?敢情不是这样,你们将我哄来这里,去我家里偷钱呢!”

男子身边有一名矮壮男子,声音更大:“村长,今天你不将我娘的事情给解释清楚,我就放火烧了你们家!”

不用说,外面两人一个是黄铁石,一个是黄有木,我才伸出的脑袋马上缩了回去,这是大衣村长的事情,我犯不上将麻烦往自己身上揽!

正文卷 第61章:一具尸体

这时候,大衣村长披着他的大衣走了出来:“吵吵什么啊,有话好好说,一个一个来!”

不得不说,大衣村长的气场还是很足的,这一出现,黄有木与黄铁石的气势都为之一挫。

黄有木冲大衣村长喝道:“村长,我娘到底是怎么为事?”

大衣村长看向黄有木,关切地问道:“秦大娘现在怎么样了,收殓装柜没?要不要我帮忙?”

“棺材年初就打好了,寿衣也是现成的,拿出来就能用了。”黄有木说到这里,突然感觉不对劲,冲大衣村长喝道:“我问我娘的事情,你给我扯别的事情干嘛?我娘是不是被你们给害的?”

大衣村长赶紧解释道:“哪能啊,我就是再畜生,也不能去害她老人家啊!”说着将凶尸的事情说了一遍道:“是凶尸循着人味儿去了你家,等到我们赶到的时候,你娘已经不在了。凶尸见我们人多,撞破窗户跑了,他力大无穷,小陈师傅想要撵住他,都被拖出去了半里地!”

黄有木看向黄龙:“村长说的都是真的么?”

“村长说的,自然是真的!”黄龙一脸崇拜地看着村长道:“村长你说是不是啊?”

大衣村长一脚将黄龙踹倒在地,骂道:“黄龙,你这个王八蛋,人家问你是不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就是了,我用你拍马屁啊!”

“那不是!”黄龙说道。

黄有木一听,顿时急眼了,一把将黄龙从地上揪起道:“黄龙,你说不是,那你说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黄龙顿时傻眼,支吾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村长打我,我自然要反对他了!”

黄龙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挨了黄有木一顿拳脚。“你大爷的,我问我老娘的死因,你少给我扯七扯八的,信不信我弄死你啊!”

黄龙被黄有木狰狞的表情吓倒了,赶紧说道:“村长说的是事实,事实就是那个样子的!”

黄有木将黄龙扔到一边,呼呼地喘着气,显然是余怒未消,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平息下来,看着我说道:“小陈师傅,我要加入你们!我要为我娘报仇!”

我这边正缺人手呢,因此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行!”

黄铁石拍着桌子道:“黄有木的事情了了,那我的事情呢?我前些天卖野猪肉得了三千五百二十一块钱不见了,是不是你们偷了分赃了?”

我说道:“铁石哥,你别生气!”说着将癞子的事情说了一遍,能不生气吗?黄铁石身高超过一米八,手臂上满是肌肉,重重一拳,将村长家的桌子打出一个洞来:“特么的,我弄死他!”

说完就下楼去了。

身后大衣村长不满地说道:“你大爷的,你弄死他就弄死他得了,毁了我家桌子算是怎么回事啊!”这种情况还不能找黄铁石索赔,大衣村长只能自认倒霉了。

不一会儿,黄铁石又回来了,看着我们问道:“癞子呢?”

大衣村长没好气地说道:“要是知道他在哪里,老子我昨天晚上就弄死他了!”

“这个王八蛋去哪里了?”

“鬼知道啊!”

“我要找到他,我要弄死他!”黄铁石骂了一句,又走了。

虽然多了一个成员黄有木,但是因为他要办他老娘的丧事,因此,对付凶尸的团队仍旧是我们四人,我们绕着高河村走了一圈,将昨天损坏的机关暗器都修复好了,然后帮着黄铁石找癞子。

三千五百多块钱,对于城里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黄铁石一家来说,都够一年开销了,他动员了全家老少乡帮忙寻找,看着黄铁石的老娘都八十岁了还柱着拐杖到处扒拉,就让人感觉心酸。

找了四五个钟,毛都没有找到一根,于是黄铁石又准备出山去找,他认为癞子既然不在村里,那一定是拿了他的钱去岑城开心快活去了,要去岑城找他。

倒是有这个可能,但是,现在出山太危险了,时针已经指到四点,最多再有一个钟,天就会暗下来,如果运气好还好,运气不好的话,要是碰上凶尸,恐怕小命不保!

我让大衣村长劝劝黄铁石,黄铁石却不听,他说他得紧追过去,要是迟了,癞子将这笔钱花光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总不能真的将他打死吧!

大衣村长见劝不动他,就发火了,两边正吵得不可开交呢,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都好奇这么吵的环境里我是怎么听到手机铃声的,我接起来,就听黄浩的声音道:“我们回来了!幸不辱命,将我表姨带回来了……”

黄浩一边说一边呼呼的喘气。

我心说一个大男人,走几十里路,应该不至于喘成这样啊,顺口就问了一嘴。

黄浩无奈地说道:“唉,我表姨死活都不肯跟我们走,没有办法,只好将她扛了来,都扛了五十里山路呢,能不喘吗?不过,这还不算什么,我表姨年纪大了,人也轻,最重要的是,我们半路上还碰到了一个人,哦不,严格地说是一具尸体……咱们村的,我给扛回来了,这家伙可有一百多斤呢,我都快累趴下了!”

我心里一跳隐隐猜到了什么,问道:“是谁?”

黄浩说道:“就是那个人嫌鬼厌的癞子……”

我问道:“你们在哪里?”

“村口!”

我抬腿就走,一回头,见大衣村长与黄铁石都快打起来了,大声喝斥道:“都给我住手!”

喊出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起音高了,喊到“我”字的时候,后面的话都接续不下去了,音调迅速一落千丈,见大衣村长关切地望着我,我干咳了几声将嗓子调了过来道:“都别吵了,癞子找到了!”

黄铁石一阵风一样跑到我身边:“这王八蛋在哪里啊,我要弄死他!”

我看了黄铁石一眼道:“不用你弄,因为他已经死了!”

“死了?”黄铁石吃了一惊,大衣村长也靠近过来:“小陈师傅,怎么回事?”

我说道:“黄浩他们回来了,就在村口,咱们赶紧过去看看吧!”

正文卷 第62章:突破口

我们赶到村口时,那里已经围了许多人,对着癞子的尸体指指点点的。

我细听了一下大家话,竟然没有一句同情的。

“幸亏这癞子死了,不然的话,我都不敢放我男人出去打工,这混蛋,早就该死了!”

“我家种的半亩西瓜每年只得收一半,另一半都得填了这个王八蛋的嘴,还好死了,明年西瓜够吃了!”

“我家的十只老母鸡每天至少能收七枚蛋,自多被癞子盯上之后,别说是七枚,能收三枚都算好的了,搞得我家大娃二娃三娃四娃五娃六娃都营养不良了,癞子死了就好了,我家娃娃每天都有鸡蛋吃了……”

听着这些盖棺论定,就知道癞子的人品有多差了。

我挤入人群,查看癞子的死因,就像我来之前猜测的那样,他是被凶尸咬死的,伤口在颈右侧,被撕掉了一大块皮肉,喉管都被咬破了。尸体早已经冷硬,而且有尸班沉甸,死亡时间应该是凌晨。

“癞子……”我听到远远地传来一声尖叫。

心说这个癞子也并不是人鬼共厌嘛,至少还有一人会为他的死感到悲伤的!

不过,等到那人挤出人群时我才意识到我想错了,那人是黄铁石,他因为太激动了,变了嗓音,我才没有听出来,他拨开人群,我然后的扑通一下在癞子的面前跪了下来,双手合十,嘴里喃喃的念道:“菩萨保佑,菩萨保佑……”

念了一通,这才站起来,在癞子的身上翻找起来,最终在他缝在内,裤上的口袋里将三千五百块钱找到了。失而复得,黄铁石心情十分开心,踢了死尸一脚,匆匆跑回家去了。

黄浩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这特么的都是什么事啊!

大衣村长简单几句话将经过说了一遍,我问道:“席老太太呢?”

黄浩将我带到树后,我才发现,树后绑着一个老太太呢,我看向黄浩道:“不管怎么样,她也是你表姨,你就这样对她啊!”

黄浩倒是一脸的不在乎:“这是她应得了和待遇!”

看着老太太满脸的青紫,手脚被绑住的地方都勒掉皮了,我的心里有些不爽,孔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注意,这里不是妻吾妻以及人之妻^0^)

就算做不到将别人家的老人当成自己家的老人,可是对方是你表姨呢,虽然是表亲,那也是亲戚,我让黄龙去倒点热水,亲手为她解绑:“老太太,受苦了吧,不过没事,有我在,你不会再受欺负了!”

我这话一半是说给席母听的,另一半是说给黄浩听的,话没说完就见黄浩向着我冲了过来,我警觉地问道:“你干嘛?”

黄浩伸手向我抓了过来。

我大怒,心说王八蛋,我倒想看看你要干嘛!等到黄浩的手伸到近前我才知道,他不是要抓我,而是为我挡住来自席老太太攻击,我才反应过来,席老太太就已经张口咬住了黄浩持手腕。

也亏得太气冷,黄浩穿的衣服多,否则的话,看席老太太那凶狠的眼神,不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来是不肯善罢干休的。此时的席老太太,与初见时的传统家庭妇女的柔弱,忍让毫不粘边,此时的席老太,凶狠得就像是饿极了的母獅一样!

黄浩缩回了手,指着草地里的一块血肉,又指了指自己的肩膀道:“小陈师傅,看到了吗,那块肉,是这疯婆子从我身上咬下来的,要不使些手段,我们两个人半路就得被她折腾死!”

我这才看清楚,黄浩衣领遮住的后颈少了一块肉,我知道,是我误会黄浩了,要是我,被人从身上咬下这么大一块肉,我可能会做得更加过份的。黄浩告诉我,他们从找到席老太开始,将席明亮的事情重复了七八遍,但是老太太就是不信,她坚信是高河村的人害死了他勤劳善良的儿子,黄浩他们说的一切都是谎言……

我帆布包里有云南白药,想要分他一点,却被他拒绝了,山村里用得土方法,找到足够多的蛛网,敷在伤口上,据说比云南白药还要好,我没有空去理会高河村的村民怎么处置癞子的尸体,招呼黄龙和黄浩道:“架上她,跟我来!”

黄浩还好,黄龙当即一脚将席老太踹倒在地,将她的手扭到背后道:“老妖婆,你老实点,不老实的话,可有你的苦头吃!”

席母虽然我凶狠,但是被黄龙这么一扭,还是痛得叫出声来,我忍不住提醒道:“黄龙,你轻点,她的年纪毕竟大了!”

“轻个屁啊!别说他这个年纪的,九十几的我都打了好几个了!”黄龙很有经验地对我说道:“你别看这些老东西,越老越坏,就得狠狠地收拾,收拾到他们服才行!”

黄龙这番话我是不信的,但是,他欺软怕硬这一点,我是相信的。

这时候,就听席老太嘶吼道:“你们这些人,不,你们这些王八蛋,你们这些恶魔,你们都要死!我的席儿会将你们全都杀死的!”说到这里,老太太看向我道:“还有你,你这个助纣为虐的赶尸人!”

“停!”我摆手。

又对黄龙和黄浩道:“你们将她给我按住了啊!”

黄龙黄浩依言施为。

我走到席老太的面前,在她的身上一番搜找,找到了两千多块钱,我拿着钱在老太太的面前晃了晃道:“这里是两千,预付金是四千,也就是说,你们席家还欠我两千!”

说着又分出四百块,黄龙黄浩一人两百块道:“这是辛苦费,你们留着吧!”黄龙和黄浩接过钱,干劲更大了,将老太太举过头顶,抬进了高河村的祠堂里。

我让黄龙搬来一张椅子,将席地老太绑在了椅子上道:“席老太,你让我赶尸就没有安好心吧,预付四千,另外四千是不打算付了吧,好家伙,我见你们老年丧子,给你们赶尸费打个八折,你们直接在八折的基础上又给我来了个五折啊!”

我心里知道,这时候与席老太说关于她儿子的是非对错,她是绝对听不进去的,那么,就另找一个突破口好了!

正文卷 第63章:恕我直言

席老太顿时楞住,我估计她满心想着我要是问起席明亮她要如何正气凛然地驳斥我,万没有想我会略过这个话题不说,直接说到赶尸收费问题上。

在这个问题上,是他们席家的错!

因此,他们根本无可辩驳。

见席老太久久不语,我冷笑道“你无话可说了吧!”

席老太眼睛一瞪,说道:“你是赶尸人,却也是奸商,高河村离着岑城不过五十公里,一天就能够走到,而这一天,你收入四千,还从我这里抢走两千,你还嫌不够么?”

我直视着席老太道:“席老太,我问你,你请个杀手去杀人,他收你十万块,贵不贵?”

席老太不说话。

“你不说我替你说!”我中气十足地说道:“花十万请杀手杀人,但是杀人只需要五分钟,算下来一分钟两万块,你说贵不贵?很贵对吧?其实一点也不贵,第一,人家冒了被杀的风险,第二,还得逃过警察的追,捕……”

“赶尸也是一样,我将尸体从岑城赶来高河村,路途不远,一晚上就能到,但是你想过风险吗?尸体尸变怎么办?尸体伤人了怎么办?这些不都是我摆平吗?就拿这次来说,我们才从岑城出来就被人当成了小偷,如果不是我机灵应变,当时就被乱棍打死了,到了高河村,你儿子还变成了凶尸,差点将我的命给要了!要是我挂了,你这八千块钱可就等于买了我一条命,你说贵还是不贵?”

席老太这一次算是被我的话彻底给拦到死胡同里去了,楞了半天,都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你说啊?”

我步步紧逼。

席老太干咳道:“反正老太婆我现在在你手上,你想怎么都行,大不了给我煮来吃了,赔偿你的损失好不好啊?明亮死了,媳妇将儿子抢走了,我们老两口的盼头没了,早就想死了!”

我心说就你那老骨头老肉,大火烧上三天都未必炖得烂,我冷笑着说道:“你八千块钱就想买我一条命,你的儿子席明亮,欠着高河村五十四个人一年半的工资一共是三百一十四万,赔上一条性命,很划不来吗,我看划得来!”

“你胡说!”席老太嘶吼道:“你胡说些什么啊,我儿子席明亮从小就乖,是老实人,做生意也是本本分分,怎么可能欠下那么多钱?”

我皱眉道:“那你倒说说看,你的儿子是什么样的人?”

“我的儿子!”在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席老太的目光中有一种奇异的神光,像是陷入了深深的回忆里,过了好久才开口说道:“我的儿子是八三年腊月初五生的,我记得那一天天上下着雪,地上白茫茫的一片,很美,很美……”

黄龙瓮声瓮气地说道:“老子又不是来听你那些陈谷子烂麻子的……”

我瞪了黄龙一眼,压低了声音喝斥道:“你闭嘴……”

有时候倾听就是走进另一个人心中最好的途径,而只有你走进了她的心灵,才能够体会她的所思所想,从而找到她的缺点,一击而破!

席老太看向窗外,幽幽地说道:“明亮出生的时候六斤八两,是个大胖小子,哭声那个嘹亮哦,整栋住院楼都能够听到,当时护士长根我说,这孩子长大了,一定有出息……”席老太从席明亮的出生到上幼儿园,又从上幼儿园说到了小学初中高中……

据席老太说,席明亮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之所以没有上大学,是因为高中暗恋的女孩做了别人的女朋友,他心里接受不了,将自己关在家里整整一个月,后来就没有去上学了!

没想到席明亮还有痴情的一面呢!

不过,那时候的青葱少年,情情爱爱都是看脸的,以席明亮那张脸,不被看上也正常,不被看上还有别的出路嘛,比方说好好读书什么的……

说完了席明亮读书的经历,席老太又说到了席明亮踏上社会后的事情,因为不读书了,总得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吧,席明亮的老爸席中书掉下脸皮,求一名同学的家长(私企老板)将席明亮塞到他们家公司做一份闲职,席明亮资历浅,老受人排挤,最后做不下去,于是辞职了。

辞职出来之后在夜总会里做服务员,见顾客欺负女服务员,就给顾客打了,然后就被赶了出来,后来实在没辙就跟着人做工地,席明亮脑子灵活,慢慢就转行做生意了,在工地上收废材,收人家用不完的钢筋水泥……挺不容易的,老是有人跟他抢生意,摆他的道,也没挣多少钱,就够养家糊口,怎么会欠下几百万的钱呢,这根本不可能……

听席老太说了那么久的话,我发现一个秘密,那就是——无论席明亮做什么,总是别人的错!不读书是因为地喜欢的女孩做了别人女朋友,上班辞职是被人排挤,再上班被辞退是为弱小势力强出头,做生意是别人摆他的道……

怎么就不能是他的错呢?

失恋就不读书不是他的错?

上班真的会被排挤?要知道,他可是老板亲自招进来的,谁敢排挤啊?

再上班被辞退,真的是为弱小势力出头吗?还有可能是打架斗殴好不好!

做生意被别人摆道,怎么就不可能是他给别人摆道啊!

不过这些无法查究的事情,也就不用再提了,据席老太说,她儿子席明亮挣的都是辛苦钱,刚刚够养家糊口,如果不是她和老伴有退休金,养家糊口都难……

我道:“席老太,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儿子今天得有三十六七了吧!恕我直言哈,长得也不怎么样,如果他没有钱,是怎么娶上那么如花似玉,还比她少十多岁的老婆的?”

“那是真爱!”席老太一脸鄙夷地说道:“感情是不能用其它的东西去衡量的,你觉得我儿子年纪大吗?你看看默多克和邓文迪,你看看杨振宁和翁帆,你再看看高晓松和夕又米,你就知道,爱情是不顾一切的!”

我都有点忍不住想笑了,却也只能憋住,严肃脸说道:“席老太,恕我直言啊,默多克,杨振宁,高晓松,他们都很有钱啊!”

正文卷 第64章:短信

“小人之心,小人之心,小人之心啊……”席老太怒指着我,气得都快要说不出话来了。

“好吧,你说我是小人之心,你儿子与你儿媳妇之间是真爱!”我直视着席老太问道:“如果是真爱的话,她怎么会在你儿子死后的第二天就回了娘家,再也没有回来呢?”

“这……”老太太放声大哭道:“你胡说,你胡说,我儿子只是普通的生意人,是同行看他不顺眼,就请了高河村的这一帮打手去对付他,将我儿子打死扔下山崖……”

我皱眉道:“刚刚进村时你也的看到了,高河村里都是些庄稼人,不是大奸大恶怎么会去给别人做打手呢?如果不是被逼急了,根本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你现在站在他们一边,自然替他们说话了,人不可貌相你没说过么?”

我发现跟这个固执的老太太聊天特别的累,不过还好,席老太虽然固执,但是还肯与我聊天,不像席中书那老头,一句话不说,暗地里就开始下黑手!

我问道“所以你们决定复仇?”

席老太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事到如今,告诉你也无妨,我老头子,也是赶尸人,不过他在挣到足够的钱之后,就没有再干那一行了,边工边读考了大学,在岑城小学做了一名人民教师!”

我心说这就怪不得了,怪不得他会知道高河村,怪不得他会弄到僵尸涎,怪不得他会以血饲子,也怪不得他们在没有调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开始实施复仇计划,因为他们从席明亮那里“听”到了结果……

席明亮自然不会说自己死有余辜,他会尽力为自己开脱,更加尽力地抹黑高河村村民!

没有父亲会怀疑自己儿子的!

于是,在知晓“真相”之后,老两口就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他们不报警是因为如果将警察牵扯下来会很麻烦,首先第一条,解剖尸体查找死因,他们就接受不了!因为如果席明亮被解释了,就不可能再成为我凶尸或者是僵尸了,与其将所有的希望都交到别人手里,还不如将一切交到自己手里,至少,这么一来,一切都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老两口撒谎说席明亮是因为想不开跳崖自杀的,原因是老两口骂了他,警察信以为真,就走了,警察的前脚刚走,老两口后脚就活动开了,因为多年不赶尸,他的家伙事儿都已经扔了,因此只能求诸外援,他找到了我,让我做他得分计划中的一枚棋子——将席明亮赶到高河村!

席老头夫妻应该没有想要我的命,不然的话,我恐怕活不到现在,不说我和席老头水平的高低,单就一点,我在明,他在暗,他要对我灭口,我根本防备不了的!

想起哥们在席家装大尾巴狼的样子,我就怪别扭的,班门弄斧了,席中书这老头表面上听得认真,心底下指不是多么鄙夷呢!

果然,席老太接着往下说道:“我们没有想过要害你,你是无辜的,而事实上,我家老头子也给你留了逃命的机会……”

我又想起席中书将我推下山坡时的场景,如果那时候席明亮尸变的话,我确实有逃跑的机会,但是席老头是没有机会的,因为他离席明亮太近了,也许,他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跑吧!”

我问道:“席老太,你就没有想过,你死去的儿子有可能骗了你们?”

“这怎么可能!”席老太神情坚定地说道:“我和老头子教给他第一件事就是诚实,他是不可能对我们撒谎的?”

“也许正是因为你们对诚信看得比什么都重,他才会一直骗你呢?”

“你给我闭嘴!”席老太几近嘶吼地说道:“你给我的儿子有偏见,我不会再与你多说一个字了!”

“好吧,我上面的话都是猜测,你信你的儿子,不信我,因此,我说再多也没有用!”我信心十足地说道:“不过,我不只停留于猜测,我还有证据!”

“你有什么证据?”席老太瞪视着我。

我从口袋里取出一只摔烂的手机,在席老太的面前晃了晃道:“这是你儿子的的手机,没错吗?”

席老太看了一眼说道:“是,没错!”

我将手机扔到一边,掏出我自己的号码,拨响了席老太的手机,将电话屏幕正对着她问道:“这是你儿子的电话号码没错吗?”

席老太将来电显示的数字念了一遍道:“没错!”

我说道:“席明亮摔下山崖的时候,手机摔坏了,电话卡也折断不能用了,不过好在,电话卡的芯片并没有坏,于是,我就将芯片从电话卡上抠了下来,另找了一张电话卡,将芯片粘了上去,也只是碰碰运气,没想到还能用!”

这只电话,是我们昨天晚上围猎凶尸席明亮时,从他的身上掉下来的,我当时之所以将电话卡抠出来复原,完全是为了了解席明亮这个人,哦不,应该是说这具尸体。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句话,同样可以用到凶尸身上,没想到复原之后,得到的东西远比我想像的要多得多。

我拨动屏幕,打到短信图标,点了开来,将手机屏幕凑到了席老太的面前:“你说你的儿子不是有钱人,那我就给你看看他的银行通知短信,看看他不是有钱人”

2014年5月12日:你工商银行尾号为3432的金卡存入五十万。余额82万……

2014年8月18日。您工商银行尾号为3432的金卡存入120万,余额150万……

席老太鼻子一哼道:“这没有什么,在现在这个社会,一百多万根本算不上富有,更何况,这其中很可能包含着周转资金,三角贷款……”

事实上,2014年通帐还没有那么严重,一百多万,至少算是踏入中产阶级了,不过席老太既然说不算富,那就不算富有好了!咱们接着往下翻:2015年3月,您工商银行尾号为3432的金卡存入300万,余额440万……当然,这其中也有因为发工资给高河村村民的和通知短信,就不一一列举了!

正文卷 第65章:怎么会这样?

到了2015年五月,银行卡进进出出的钱又增加了一个基数。

但是,与此前不同的是,此前进帐虽然没有现在多,每个月月尾帐户资金都会增加,到了五月之后,进进出出的钱虽然增加了一个基数,但是却没有多少钱剩余了。这表明,席明亮的花销很大。

然后,突然有一天,帐户里的六百多万突然不见了,全部被转走了,后面虽然陆陆续续地有进帐,但是都是一进帐,第二天立即就被转走,也是从这时候开始,工资这一项支出没有了!

席老太看到这里,也忍不住动容,她是乡村老师,就是现在退休金,都没有超过三千块,2014年2015年就更不必说了,七八百万块钱突然消失这种事情,给他造成的震撼还是非常之大的!

“钱哪儿去了?”她下意识地问道。

我点开另一条通知短信道:“钱在这儿呢!”

短信的备注名叫做西方财富网,炒过股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功能强大的证券类软件,第一条短信与席明亮帐户里消失的钱的时间正好匹配上:“席xx先生,你在xx证券的帐户于2015年x月x日存入八百万现金,近段时间股市晴雨表显示为晴天,牛市初显!祝你有个好的收获!”

我曾在电视上听说过,持有现金不如持有股票,因为现金每年都会贬值,而好的股票每年都会增值,会让你的财富增加,前提是,你是一个价值投资者,如果你是一个投机者,很可能会血本无归!

从这一点来说,席明亮的选择是十分正确的,但是,错就错在,他根本不是一个价值投资者,甚至不是投机者,他骨子里就是一个赌徒!他对钱特别的迷恋,时时刻刻都想得到更多的财富,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在股市里呆了没两个月,就受不了了,因为股市波动小,一潭死水,他挣得少,照这样下去,到年底挣得钱还不够还工人们利息的(当时他答应的年利息是百分之十!)

我又点开了另一个通知短信,这是一个期货帐户,最高可以开二十倍杠杆,席明亮因为是初入行,只能开五倍杠杆,于是,他就开了五倍杠杆,大家都知道,因为供需关系,在16年的时候,有过一波焦炭期货的爆发,也是在那时候,席明亮将他的八百多万本炒到了三千多万,而正当他洋洋自得的时候,却在别的期货上吃了大亏,最高峰时三千万资产缩水到了两百万,差点爆仓!

这时候,他的赌徒性格发挥作用了,他决定死守到底,将实业中每个月挣的钱都投了进来,但是去越投越亏,越投越亏……在期货市场上有一句话叫做杀完空头杀多头,很多时候,不是坚持就能胜利的,特别是在期货这样的血肉磨坊,从资金面来看,他整整地坚持了三个月,三个月持续往里打钱,几乎是除了生活费,其余的钱都投进去了,虽然如此,他还是爆仓了。

辛苦一场,一无有所。

“尊敬的席xx先生你好,您投资的商品因为连续下跌,已经接近平仓线,请及时补足资金!否则的话,如果商品价格再次下跌,您很可能会被系统强制平仓!”

“尊敬的席xx先生你好,再一次提醒您,您投资的商品因为连续下跌,已经接近平仓线,请及时补足资金!否则的话,如果商品价格再次下跌,您很可能会被系统强制平仓!”

“尊敬的席xx先生你好,由于你投资的期货商品已经触及平仓线,而您又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资金,现予以平仓处理,平仓之后,您的个人资产为-7.5元,祝你生活愉快!”

我想,席明亮看么最后一句话时心情一定是崩溃的,丫丫的,从最高峰三千万到最后归零,还怎么愉快,还愉快得起来吗?

翻着一条条通知短信,席老太全身都在颤抖,良久之后,才绝望地看着我:“怎么会这样,怎么是这样?”

此时的我,也不知道说什么话来安慰她,在席老太的眼里,从小到大,席明亮的角色都是一个听话而又诚实的孩子,这也是两位老人感觉自毫的地方,挣得多少先放在一边,至少活得敞亮,然而,在这一刻,席明亮的形象在她的心里已经崩塌了,他不再是一个诚实善良的人,而是一个昧瞒员工工资的老板,他不再是一个持家有道的人,而是一个烂赌鬼,短短的时间里,就将半生积累的财富一朝挥霍殆尽……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席老太太,是你们将席明亮想得太美好了,事实上,他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有凡人的优点,也有凡人的缺点,而你与席老先生却一直希望他与你们想像的一样,于是,在你们的面前,他变成了你们想要的样子,而事实上,这根本不是他,离开你们的他,才是真实的他!”

席老太嘴唇颤抖:“真实的他只是一个爱钱如命的赌徒,拖欠工资的老板,以色取人的丈夫……我的儿子,怎么会这样呢?”席老太抬头看着我,眼中有着绝望:“这么说来,他就是因为欠高河村村民的钱被打死的?”

黄浩站出来道:“表姨,我们真是无心的,那是意外,不过,我承认,将明亮的尸体扔下山崖确实是我们的不对,那时候,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所以就……”

席老太摆手道:“你不必说了,我都知道了!”

席老太抖抖索索地从地上爬起道:“我想去看看我家老头子!”

我们将席老太带到了席中书的焚尸之地,席老太站在最后一堆还没有被吹散的炭灰前,两滴浊泪,无声地自眼角垂下,她看着那一团黑灰道:“老头子啊,咱们这一生,虽然清贫,但是一路走来,没有亏欠过任何人的东西,可是现在,我们欠下的,怕是死也还不清了!你死了,倒是解脱了,那也好,让我来为我们一家还债吧,要是没还清就死了,那就只好等来生了!……”

正文卷 第66章:挑三捡四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一直说到太阳快下山了,听得人心里发酸。

虽然不忍心打断她,但是此时天色已暗,我们可是什么都没有准备呢!

我干咳了一声道:“席老太,你也别太难过了,节哀顺变吧!”

席老太用手帕拭着眼泪,看向我道:“小陈师傅,你想要我做什么?”

我将眼下的情况简短地说了一个大概道:“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找不到席明亮,我想让您帮我们找到他……”

席老太的悲伤溢于言表:“连小陈师傅你都没有办法找到明亮,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说道:“席明亮虽然死了,而且变成了凶尸,但是他的习性不会有很大的改变,你就跟我们说说他的习性,爱好,这对于我们找到他有很大的帮助!”

席老太迟疑了。

我知道她担心什么,说道:“你的儿子已经死了,现在的他是凶尸,你也可以将它当成是披着你儿子身体的凶兽,他杀人时是凶兽,杀人之后的罪业,可是全都由你的儿子背,你帮我们找到他,不是在害他,而是在帮他!”

席老太犹豫良久,这才说道:“好吧”她终于还是开口了:“明亮是个左撇子,因此,即使是平常走路,明亮他也习惯性地往左边走,她最喜欢的明星是柳岩……”

难怪他老婆的胸那么大。

“明亮喜欢桂花的香味,每年八月我都给他做桂花糕!”

“他不喜欢水,从来不去游泳池或者河里江里洗澡!”

“还有……”

说起自己的儿子,席老太如数家珍,一件一件的,她说着说着,声音又开始颤抖了,看来,又快要情绪失控了,好在我们收集的信息已经足够多了,我赶紧截断她道:“席老太,够了够了,已经足够了!”

席老太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停了下来。

我招呼道:“席老太,跟我们走吧,去村长家!”到了村长家,见牛四两的媳妇抱道黄道吉的孩子,我使眼色让她让孩子递给席老太,席老太看着孩子,注意力终于被转移了一些,将孩子抱在怀里,轻声哄道:“宝贝乖,宝贝听话,奶奶来管你哈!”

我们到家的时候,村长也差不多才回来,按说,烧癞子的尸体费不了多长的时间,但是中途遇到了麻烦,癞子这样的货,人嫌鬼厌的,活着的时候根本无人答理,即使是他的亲戚。一听说他死了,亲戚们却找上门来了,说是高河村的人害一死癞子的,要赔偿,否则这事儿不算完。

两边扯皮了大半天,村长答应赔对方一头牛,才将事情打发掉了,这头牛是癞子的邻居出的,条件就是,癞子的宅基地以后归他。

打发走了癞子的那些好亲戚之后,村长还去量了宅基地,写合同,搞完之后,就是这时候了。

我将我们这边的情况与大衣村长一说,大衣村长听得迷迷糊糊的,问道:“小陈师傅,说得简单些,咱们要怎么做?”

我想了想说道:“村口绊绳的招儿已经用过了,再用恐怕没有什么效果了,因此,我想换着方法,村长,你看这样啊,首先,咱们要找一个漂亮的女子,最好是胸大的那种,让她涂上桂花粉,在村里溜达,我们就跟在后面,只要一将凶尸引出,咱们就集体行动,将凶尸制服!”

大衣村长疑惑地问道:“这样,能行吗?”

“放心吧,能行!”我说道:“席明亮虽然已经变成了凶尸,但是,身体的本能是不会消失的!席老太说他最喜欢大胸美女和桂花糕的香味,他就一定会被这两样东西吸引!”

“可是……桂花香水倒是容易找”大衣村长深深皱眉:“谁愿意去啊?”

我看向大堂道:“去问问吧,兴许有人愿意呢!”

大衣村长很明显没有抱多大的愿望,说道:“那我去试试吧!”来到大堂,将我的意思说了一遍,当即便有一人站了出来道:“我愿意去,我家婆婆待我如同亲闺女一样,她被凶尸害了,我说什么也不能置之不理!”

说话的人是黄有木的老婆李梅花。

大衣村长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嘬着牙花子道:“你的勇气是值得嘉奖的,但是,不是很适合啊!”

我抬眼望去,这个李梅花,看起来三十来岁的样子,要是在岑城,三十岁时候正是女人魅力十足的时候,年轻的时候青涩,再老一些就成昨日黄花了,三十岁时,成熟,妩媚,可以说是女人最具魅力的时候,但是,要在农村就不行了,天天风吹日晒的,皮肤又黑又糙,手脚都磨出了老茧,除了胸,李梅花的胸还是蛮大的。

除了胸之外,没有一点附和要求。

可是,如果说李梅花不适合,哪有适合的啊,再说适合的,人家也未必愿意去啊,哪个女孩愿意担那么大的风险呢?我心想不好看就不好看吧,总好过男扮女装吧!

这样想着,我站到了大衣村长的前面道:“李大姐,我看你就很适合的,安全方向我向你保证,只要我没事,你就不会有事!”

大衣村长拉住我问道:“真的适合?”

我压低了声音说道:“都这种时候了,就别挑三捡四了!”

黄有木一开始还还愿意,说要陪着李梅花去,被老村长一顿骂:“你老婆去招风引蝶,你还跟去你,你心真大啊,放心好了,交给我们吧,我在这里发誓,除非我们全死了,否则的话,你的老婆绝不会有事!”

好说歹说,总算是将黄有木劝退了,叫了一个老大娘为李梅花画妆,画了几次我都不满意,老大娘都有些恼了“原材料就是块石头,你还真打算让我琢出块玉来啊!”

我绕着李梅花走了两圈,一抬眼,就看到了墙上挂着的林青霞的挂历,心里一喜,一把扯了下来,牛四两在门口叫道:“小陈师父,你干嘛啊,这可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挂历了!”

我没有理会他,取过桌上的剪刀,就开始裁剪起来。很快地,便将“林青霞”的脸剪了下来。剪出嘴唇,掏了眼洞,往李梅花脸上一糊,还别说,真的挺美的!

正文卷 第67章:倩女幽魂

我又看向李梅花:“李大姐,你不会介意吧?”

李梅花憨厚地笑笑道:“没事儿,我自己什么条件我自己知道,贴上明星脸,成功的机会更大一些!只要能为我婆婆报仇,什么苦楚。曲辱,我都能够接受!”

在电视里看多了婆媳如仇家的戏份,再看李梅花对自己婆婆的态度,我都感觉有些不真实了!

但是,我心里又知道,这才是最真实的,所谓的一报还一报,婆婆对媳妇好,媳妇自然回报婆婆以好!

我偷偷地塞给了李梅花五百块钱,做为这一次危险演出的报酬,等她准备好了,招呼大衣村长道:“村长,咱们出发吧!”

这一次,咱们的人手差不多增了一倍,除了原有的我,大衣村长,黄龙等人,还加入了黄浩,李梅花,还有一名村民,一共是七人,李梅花在前面走,我们六人分成两队,一左一右地贴墙而行。

一切都还顺利,除了李梅花身上那浓浓的桂花香让人有些受不了!

今天的月亮藏入了乌云之中,四下里一片黑暗,考虑到李梅花虽然自告奋勇,却毕竟是女子,我们特意在身上粘了莹光粉,这么一来,不论李梅花往哪边看,都能够看到莹光,莹光在,我们就在,能够让她安心。

事实证明,我的这个小细节起了很大的作用,在村长家的时候,李梅花一脸的豪情壮志,真被赶上架,就怂了,眼睛不停地东张西望,恨不得脑袋后面也长多两只眼睛似的。

仿佛少看了一眼,凶尸就会立即出现在她的面前将他杀死。

不过,在看到莹光之后,她明显地安心不少。

从我这个位置看过去,李梅花一袭白色的纱裙,身材……还行吧!脸惨白惨白的(敷的是纸,能不白吗?)

远远看过去,就像是倩女幽魂里的女鬼一样……看久了,让人心里发毛。

却在此时,一道人影突然出现在了李梅花的面前,伸手抓向了她的衣领,那人身姿僵硬,满面是血,不是席明亮又是谁?我的心里突地一跳,心说我擦,这是怎么回事啊!

我出门时就有交待,我和黄龙看着前面,大衣村长和一名叫到黄定的村民看着后面,黄浩与另一名村民盯紧了李梅花,一有异样,别的不管,先保李梅花。

现在倒好,我们都没有发现异样,席明亮就出现了!他是从地下钻出来的吗?地上铺得可是青条石地面呢,别说他是凶尸,就是僵尸也未必能钻出来!

那么……

我看向房顶,我勒个去,我们将前后左右都想到了,就是没有想到上面,谁特么地能想到凶尸还能上房梁啊!

我心急如焚,我们与李梅花离着三四米的样子,而凶尸就在李梅花的面前,这时候往救,恐怕是来不及了!尽人事,听天命吧,我往后一摸,取下绑在腰后的绳钩,在空中抡了一个圆,便向着凶尸扔了去。

绳钩是黄浩想到的,他说光有绳套还不够,毕竟绳套距离一远就扔不准了,绳钩就不一样,因为它是铁钩,扔得远一些,而且只要落到凶尸的身上,不论哪个部分,都能钩结实了。

只要钩住了他,刀枪棍棒一起上,不信弄不死他!

我觉得黄浩的这个想法很好,就让他找到了几只铁钩,将铁钩磨利了,人手一只,心说希望我的速度足够快,能够在凶尸对李梅花下手之前钩住它吧!

幸运之神站在了我们这一边,凶尸的手抓向李梅花的肩膀时,李梅花因为极度的害怕,身体一软,倒在地上,凶尸席明亮抓了一个空!席明亮没有抓住李梅花,便向着她扑了过去。

却在此时,我的绳钩已经飞到,落在了凶尸的肩膀上,我往回一收,铁钩便钩住了凶尸的锁骨,凶尸的力气极大,我虽然钩住了他,却根本拉不动他,反而是他拖着我往李梅花身上压去。

我冲大衣村长等人喝道:“都楞着干嘛呢,赶紧过来帮忙啊!”

黄浩最先反应过来,冲到我身边,抓住绳套往回撵,大衣村长,黄龙等人也过来帮忙,以至于黄定都没有下手的地方了,我见他手足无措地站在一边,喝道:“你傻啊,你身上不是也有铁钩的嘛!”

黄定这才反应过来,取下绳钩,向着凶尸扔了过去,他的准头太差了,扔了几次都没有钩上凶尸,倒是差点将李梅花的脸给钩下来,第四次的时候,总算钩上了,六个人一齐用力,总算将凶尸拉了起来。

这时候再看李梅花,软在地上就像是一摊稀泥一样,她双手捂面,手背之上满是凶尸之涎,而凶尸席明亮的嘴唇同,仍有凶尸之涎源源不断地滴落。

我叫道:“李大姐,快起来啊!”

李梅花将手掌松开了一条缝,见凶尸已经被拉了起来,七手八脚地从地上爬起,试了几次都没有爬起来,连滚带爬地跑掉了。

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这时候离开,也无可厚非,凶尸冲着李梅花离去的方向嘶吼着,如果不是被我们死死撵住,早就冲过去了,看来,我准备的道具对他的吸引力超级大啊,我冲黄浩道:“你去帮黄定,你们两到我们对面去拉,以防止凶尸向我们冲过来!”

见黄浩一时没有明白过来,我解释道:“见过五马分尸吗?五匹马,绑着人往五个方向跑,咱们没有五匹马,只有两匹,因此只能朝两个方向,去到我们的对立面!”

等到黄浩和黄定就位之后,我冲大衣村长道:“村长,撒网!”

大衣村长应了一声,扯网张目,往上一抛,渔网在半空中张开,向着凶尸罩了过去,村长撒网的水平还是很高的,不偏不倚,正好将凶尸罩在其中。

我部黄龙道:“黄龙,去帮村长收网!”

黄龙嘴里应着,却迟迟不敢动,网撒出去之后,边沿的铁铊会将网往下坠,坠入泥地之中,这叫做张,但是,如果想要收网,还要扯住网绳往回拉,为了撒网方便,收网的绳子一般都特别的短,要到了近前,才能收,黄龙心中害怕,不敢往前了。

没办法,只好我上!

我喝了一声:“扯稳了”便向着凶尸靠近了过去。

正文卷 第68章:又死四人

凶尸见我靠近,嘶吼着向着我扑过来。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我的心扑腾扑腾地跳着。

赶尸这是第三次,遇上凶尸,还是头一回,不说别的,就是那凶凶的气的势,就比怨尸不知道强大了多少倍!

我一边往前走一边喊道:“村长,黄浩,你们给我扯稳了啊,我的这条命可是交到你们手上了!”

大衣村长冲我喊道:“你就放心吧,有我们呢!”

当我走到凶尸面前的时候,他嘶吼得更加厉害了,就像是关在笼子里饿了三天的狮子一样,不停地向我扑来,又一次次地被扯回去。

我努力让自己不去看他,弯腰捡起网绳,就开始往回猛拉。

渔网在迅速收紧。

绳钩,鱼网,等于是上了双重的保险,凶尸已经在掌握之中了!我心中正得意呢,就听得哗拉一声,渔网被撕破了,渔网是大衣村长贩鱼是存留下来的,起码有二十年了,禁不起这么大力的撕扯,破了!

本来渔网破了并没有什么,我们还有钩绳,绳套呢!但是,这撕裂的动静将大衣村长等人震住了,结果凶尸一挣,他们就自乱阵脚了,五人之中有三人倒在了地上。

另外三人,被凶尸拖得在地上滑行。

我去摸绳套,摸了一个空,有了绳钩之后,我将绳套留在了村长家里,道具没了,只能近身肉搏,我飞起一脚想要将凶尸踹倒在地,却只是踹得他后退了四五步,凶尸这么一后退,惊得身后的黄龙等人跟着后退。

这一下更乱了。

“稳住啊!”我大声叫道。

但是这种时候,哪里还稳得住,大衣村长这边阵脚彻底地乱了,我也是独木难支,只好用上了打尸鞭,凶尸挨了一鞭之后,撞倒围墙冲进了后面的山林。

我大叫一声:“别让它跑了!”就追了过去。

追着追着,我就听到我一个人的脚步声,回头一看,都特么的站在原地,畏畏缩缩地不敢上前呢,见我看向他们,大衣村长支支吾吾地说道:“小陈师傅,咱们,咱们在村里都干不过他,要是进到树林里,夜深林密的,恐怕……”

“怕怕怕,这也怕那也怕那什么也别干了!”我将钩绳重重地往地上一摔,怒火中烧。来高河村也有几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发火,我心想特么的老子是来帮忙的也,帮忙的人这么拼命,主人家倒坐一边歇着了,那还搞毛啊,拉几巴倒好了!

“小陈师傅,你别生气!”大衣村长安抚我道:“今天让凶尸跑了,咱们明天接着来,总有一天能够抓住他的!”

我气哼哼地道:“昨天用绳子绑铃当,今天用美女加桂花香,明天用什么去引凶尸出来啊?”

大衣村长想了想说道:“明天,咱们就在我家里堵它,他不是想杀人吸血吗,吸血总得找到人吧,人全在我家里呢!”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其实我的心里也清楚,这时候冲进树林里风险很大,那么多的树林灌木丛,为凶尸提供了天然的藏身地,却是我们相互照应的屏障,打个比方来说《第一滴血》里的史泰龙在丛林之中可以视警察如无物,轻轻松松干掉那么多警员,但是,如果将他放到广场上,他一定做不到!

这时候跟随凶尸冲进树林里,危险系数太大了。

知道归知道,接连两次的失败经历让我爆燥异常,这才是我发火的真正原因。

这一次回去的比较早,凌晨一点的样子,大厅里,女人们在聊天,男人们在打牌,席老太身上的伤已经好了许多,此时正在逗弄黄小宝呢!,见我们回来,她的神情很是复杂。

我向席老太摇摇头,示意没有抓住席明亮,然后就上楼去了,与昨天一样,楼上早已经准备好了酒菜,我却无心去吃,回到房间,将门关上闭眼睡觉,村长敲门,我也没有理会,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失败让我的心情特别的沉重,就好像压上了一块石头一样,我的心里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第二天早上,我正吃着村长老婆烙的葱花饼,黄铁石就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叫道:“小陈师傅,小陈师傅……”

我问道:“铁石哥,你找我?”

“出事了,出大事了!”黄铁石道:“就在后山,卧石坡上!”

我问道:“怎么了?”

“死了四个人,四个外地人,我儿子放牛的时候发现的,全都被咬了脖子,肯定是凶尸干的!伢儿都吓坏了!”

我叫上村长:“走,看看去!”

黄铁石拦住我道:“小陈师傅,我伢儿一大早就撞上这种事情,人都快吓傻了,要不先为他收收惊吧!”(山村里的习俗,说是小孩子被吓着了,就在请会看事的先生给收惊,收了惊之后小孩便会恢复正常,不至于恶梦连连)

我是赶尸人,又不是收惊的神婆,你真当哥们是万能的啊!我没好气地说道:“要找人收惊你找神婆去,这个我不会!”

惨了惨了,这下惨了,一边往前走,我一边念叨着,席中书,黄道吉夫妇,黄有木的母亲,癞子,短短两三天的时间,凶尸就害死了五人,虽然如此,我觉得对付他的时间还是充裕的,就算是按之前的死亡率,我还有两三天的时间不是,但是现在麻烦了,凶尸一口气杀了四人,也就是说,只要他再杀一人,就会变成僵尸!

特么地连凶尸我们都没有国办法对付,真等席明亮变成僵尸,要怎么搞啊!

大衣村长也很是紧张,他眼神焦虑,不停地抽着烟袋,这时候如果打他一拳,他腹中喷出的烟雾都可以形成一团烟云了,我们脚步匆匆,很快就赶到了卧石坡上。

这时候,坡前已经围了不少的村民,对着尸体指指点点的,我拨开人群一看,尸体是三男一女,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其中两人躺在卧石之上,另两人滚进了卧石坡下的荆棘丛里。

我叫大衣村长帮忙,将那一男一女尸体抬了上来。

正文卷 第69章:舍身取义

抬动尸体的时候,才发现男青年的腰间还挂着一只铁制的笼子,笼子早就已经被压扁了,连同笼子里的鸟一起压扁了。

那鸟的羽毛特别的好看,虽然已经成为一具死尸,仍旧十分的好看,色采缤纷的羽毛就像是调色达人铺成的印象画。

一旁的黄浩取过和笼子,将笼门扯掉了,取出那一团缤纷的色彩看了看道:“这好像是锦鸡!”

将尸体放下,大衣村长接过鸟尸看了看道:“没错,这就是锦鸡!”

锦鸡应该是最好看的鸟了,就是孔雀也有所不如,同时,因为品种稀小,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市上一只卖个几万问题不大,估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四名衣着光鲜的年轻人才会来到高河村的后山吧!

至于为什么选择晚上,原因很简单,锦鸡不是鸡,人家会飞啊,当然,你硬要抓它也可以,拿一把汽枪,还配上瞄准镜,碰地一枪就下来了,但是,死的锦鸡并不值钱。

而想要抓活的,必须是在晚上,到了晚上,鸟类的视力就会变得很差,再用强光手电一照,能让它们瞬间失明,这时候再抓它,就像是捡地上的石头一样简单。

不信的,可以找一只鸡试一下。

他们成功地抓住了锦鸡,心情应该是开心的,因为很快就可以拿他换钱去风流快活了,但是在往回走的时候,碰上了煞星席明亮,席明亮今天还没有开过荤呢,撞上四个大活人,也一定开心得很,于是就将他们都咬死了!

整个过程十分迅速,这从他们四人尸体倒地的距离就可以推测得出。从地一具尸体倒地,到最后一具尸体脖子被咬,距离不到两百米。

这四个人虽然品行不端,但是不得不说,他们在小团队之中还是有情有义的,最先死的是两名男子,第三个死的也是男子,女孩是最后一个死的,如果他们都顾着自己的话,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毕竟,女孩子的体能要差一些。

不过即使这样,女孩也只是晚死了一分多钟而已。

佛家所说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这就是了,他们想要抓锦鸡换钱,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念头,让他们陷入了地狱之中,最特么搞的是:将老子也拖入了地狱!

席明亮只要再咬死一人,就会成为僵尸了!

大衣村长在死者身上找到手机和证件,准备通知他们的家人,被我叫住了:“村长,些些小事,另外让人去做吧,咱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见大衣村长迟疑,我将自己的担忧说了出来:“席明亮已经杀死九人,再杀一人,就会变成僵尸,等于是升了一个等级,现阶段就已经让人头痛了,再升一级,咱们只有等死的份!”

大衣村长叫来牛四两,让他帮忙处理后事,他则随我走到了一边:“小陈师傅,咱们在怎么做?”

“搜山,搜山……”我直视着大衣村长道“不论讨出什么代价,找到席明亮刻不容缓!必须在今天之内解决掉他!”

“嗯嗯嗯!”大衣村长知道厉害,当即叫了七八人,手里有家伙的拿家伙,手里没有家伙的就地取材,用树枝,木棍做赶山杖,绕着后山寻找起来,一边往前走,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罗盘,它的每一下轻微的晃动,都吸引了我全部的心神。

但是一路上,罗盘都没有动静。

偶有异动,找过去的时候,不是乱葬岗就是天生阴地,根本没有席明亮的影子。

绕山两圈,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了,大家腿脚发软,都走不动了,坐在石台上休息,我紧张的双手手心都是汗湿,好几次都想解下腰间盘着的大拇指一样粗的麻绳,将他们都抽起来。

“赶紧去找,赶紧去找,只要你们还没有死,就给我起来去找!”

但是,我心里知道,这没有意义,再绕山一圈,如果没有仍旧没有找到,就麻烦了!绕山一圈,至少一个半钟,那时候大家更累,不仅得不到休息,还得匆匆赶回去以应对今天晚上的凶尸夜袭。

我倒还能顶得住,但是,并不是人人都像我一样,就拿老村长来说,因为年纪大了,走快了都有些喘,更何况如此耗费体力的长途爬涉?

我叹了一口气,该来的躲不掉,还是先回去吧!

我挥了挥手道:“回去吧!”自己却走在了最后面,一边往前走,一边沉思着,我在想,如果席明亮变成了僵尸,我要不要一走了之!常言说尽人事,听天命,我做到这份上,算是尽了人事了吧!

总不能让老子将命搭进去吧!我今年才十八岁,大好的前途才堪堪扬帆起航呢!

而且我自认为还没有达到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的境界!

对,就是这样!

可是,真的想到离开,又有些余心不忍,我虽然是新手,好坏还会一些驱尸之术,高河村的村民,就像是没有外壳的贝壳,真要遇上僵尸,被血洗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的心里十分矛盾,难以决断。

我告诫自己道:“烦啦啊烦啦,你怎么这么烦啊,快点下决断的,不然的话,等到天色黑透,就来不及了……”

就在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一看来电显示,顿时乐开了花,是陈柔,这个这几天我每天都拨的号码,今天终于给我回过来了,我赶紧接起道:“柔姐,我遇到麻烦了,就在高河村,我赶的怨尸变成了凶尸,都咬死九个人了,再咬死一人,就成变成僵尸,我很努力地去做了,却还是没有能够抓住它……”

我说话很快,恨不得在一句之话之内,将所有的信息都传达给她。

我感觉自己很激动,就像是在海上漂泊已久的人儿终于抓到了一块救命的木板,而陈柔,就是这一块救命的木板。

我这边热情如火,陈柔的声音仍旧淡淡的,她打断我道:“你在哪里?”

“我……”我四处看了看道:“我在山里,高河村后山!”

陈柔给我发来了位置道:“到这里来!”

正文卷 第70章:心慌

我一看,位置显示,陈柔离我只有两公里。

我惊讶问道:“柔姐,你来高河村了?”

陈柔说道:“嗯,来了快三个钟了,问村民说你在后山,但是我没有找到你!”

“嗯,我马上过来!”我收起手机,拨腿就跑。

“小陈师傅,你去哪里,你要去哪里啊?”大衣村长追在我后面叫道,估计是以为我见事无可为,要跑路了。“小陈师傅,你不能丢下我们啊!”我都能听到他顿足捶胸的声音。

但是我哪里有时间与他解释的时间啊,大衣村长的话才喊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跑出了数十米了,他的话喊完,我已经跑到了两百米外了,可能是见大衣村长很是难过,黄龙上前安慰道:“村长,怕什么,他跑他的,他怕了咱们一样能抓住凶尸,没了张屠户,就吃带毛的猪?咱们也难行!”

“行你大爷啊!”大衣村长一脚将黄龙踢飞了,愤怒地叫道:“人家小黄师傅认为咱们是扶不起的阿斗,不陪咱们玩了,你嘴上说得那么牛逼,今天对付凶尸的大任交给你好不好?”

黄龙赶紧说道:“我就是想给大家打打气而已,村长你别当真啊!”

后面的话,我就没有听到了,因为我已经跑出一里开外了,为免迷路,我又掏出手机来纠正方向,还不忘提醒陈柔道:“柔姐,天快黑了,凶尸马上就会出来,你站着别动,我马上过来!”

半天之后,陈柔才回了一句不咸不淡的话:“哦!”

二十分钟之后,我站到了山顶上,往下望去,前面不远地地方,出现了一道倩丽的身影,我招手叫道:“柔姐!”陈柔向我招了招手,她身穿米黄色的休闲装,背着黑色的双肩包,黑亮的头发在脑后束了一个马尾,看起来特别的清爽。

我走到近前时发现她身边不远处站着一个人,那人衣服破烂满脸血污,正是席明亮。“小心”我大叫一身,将陈柔扑到了一边。

“你干嘛?”陈柔有些恼火了,伸手推我!

“凶尸,凶尸就在你身后!”我赶紧解释道,同时站起,拦在了她的面前,一手握住打尸鞭,警惕地看着席明亮。我知道她的力量要比我强大得多,但是,当面临危险时,我还是习惯性地将她挡在身后。

可能是男人保护女人的天性,吧!

陈柔站起身,弹掉身上的灰尘,指着席明亮道:“背上他,咱们走!”

“背上他?”我迟疑,这才发现打我出现,就没有见凶尸动过,我问道:“柔姐,凶尸他?”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我来找你,没有找到你,倒是找到了他,于是,我就将他搞定了!”陈柔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如常,好像不是对付凶尸,倒像是在路边抓一只小兔子一样。

虽然凶尸在白天不会行动,但是,却也并不好惹,更何况现在已近黄昏,我很好奇陈柔是怎么制服他的,于是问道:“柔姐,你是怎么搞定凶尸的!”

“就是那么搞定的啊!”陈柔说道:“别磨磨蹭蹭的了,天都快黑了,背了凶尸赶紧下山去吧!”

“哦!”我知道,从陈柔嘴里,我不会再问出什么来了,好在我有一双锐利的眼睛,我抬眼四望,想发现了些陈柔与席明亮战斗的痕迹,但是却什么都没有发现,灌木丛中,丝毫没有枝叶被压折的痕迹,草地上的脚印,更多的是我留下来的……

咦,陈柔身后有一块被压倒的蕨丛……不过,如果那里就是战斗场地,那场地未免也太小了一些……

我仔细一想,特么的那不是陈柔与凶尸战斗的痕迹,那是我将陈柔扑倒的痕迹……

再看陈柔,除了我将他扑倒是粘的蕨叶,头发比毫不乱,衣服整洁如初,丝毫也看不出与人动手的迹象。

那么问题来了,席明亮是如何被制服的呢?

莫非他意识到杀人这件事情非常残忍,还是就此收手的好,于是就收手了!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陈柔见我还在发呆,眉头皱了起来:“烦啦,你不是会要我将他背下山去吧?”

“哪能,哪能啊!”我收起纷乱的念头,走到了席明亮的面前,我很是小心,因为陈柔对付凶尸的蹊跷过程,我都怀疑它只是睡着了,只要我弄出的声响大声一些,他就会突然醒过来张嘴咬我。

这样的心理其实每个人都有,就像你过惯了苦日子,突然有人告诉你,巴菲特是你远房表叔,你也不信。

我站在陈柔面前,确定认道:“柔姐,真背?”

“不真背难道还假背啊!”陈柔说道:“烦啦,这已经是你第三次赶尸了,怎么还这么胆小啊?”

被陈柔一激,我顿时不干了,不就是背凶尸嘛,死就死了,我双腿微曲,双手往后一捞,将凶尸席明亮扛到了背上,冲陈柔说道:“柔姐,咱们下山去吧!”

一边走还一边哼着歌给自己壮胆:“……做人一地肝胆,做人何惧艰险,豪情壮志年复一年……我多想再活五百年……”虽然《向天再借五百年》我还是怕席明亮突然抬起头来,在我的颈侧给我开个洞透气。

不过好在,从下山到村长家门前,席明亮都没有这么做,他安静地扒在我的肩膀上,像是已经死了,哦,是早就已经死了,站在门口,还能听到大衣村长安慰众人的声音:“诸位,听我说,听我说啊,小陈师傅虽然走了,但是还有我,那啥,我虽然没有小陈师傅的本事,便是我有一颗不屈的心啊,你们给我记住了,只要有不屈的心,是能够战胜一切的!”

这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道:“村长,你快别说了,越说我的心越慌得紧!”

大衣村长气为之结,半晌怒气冲冲地道:“黄二狗他媳妇,你这是动摇军心,亏得是现在,再倒回去几百年,第一个杀的就是你!”

村长的话并没有吓住任何人,反而是因为他这话,激气了更多人的反驳。

正文卷 第71章:热身

“村长,听说黑狗血能辟邪,不如将你家里的黑狗杀了,狗血倒在门口,就可以阻住凶尸进不了门,你看怎么样?”

“放屁,老黑都跟了我七八年了,是亲人,是兄弟,你们要杀他,不如先将我杀了吧!”

“村长,不如咱们抽签吧,抽到谁就拿谁出去喂凶尸,我想凶尸一天杀一个人,应该就足够了!”

“黄七,不如第一个出去好不好?”

黄七顿时闭嘴了!

一群人吵吵嚷嚷了半天,一句有用的话都没有,我倒还好,陈柔听不下去了,伸手敲门。

这敲门声顿时将大家的神经能繃紧了。

“凶尸来了吗?”

“来你个大头鬼啊,你有见凶尸会敲门吗?”

“那就是有人来晚了,咱们可不能开门,说不定凶尸就跟在他们身后,只要一开门,凶尸就跟着他冲进来了!”

这脑洞开得也真是离奇的。

我叫道:“村长,开门,是我,陈烦啊!”

听到我的声音,村长总算将门打了开来,将陈柔让了进去,抬眼看向我,目光从我的脸上慢慢地移动到了我背后的凶尸身上,大叫一声:“我擦,果然如此!”就要关门。

却被我挡住了:“村长,你看清楚了,凶尸已经被我们搞定了!”

我本来想将席明亮往地上一扔就进门去的,但是看到席老太的目光时,我还是忍住了。

席老太颤颤危危地走了过来,绕着我走了一圈,目光始终不离席明亮的脸,良久之后才悲怆地说道:“我的儿啊,你回来了吗?”

席老太示意我将席明亮放下,在他的身边蹲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道:“明亮啊,听娘的,这一辈子咱们错了,就不过了,来生重新来过,好不好?……”

身后一些眼窝子浅的女人,被席老太这两句话勾,引得泪水长流,比看了三部狗血韩剧中毒还深。

“到了下面好生呆着,娘过些日子!……”说到这里,席老太看了一眼在襁褓之中安睡的小孩,改口道:“娘的日子应该也快到头了,对的,应该也快到头了!”

我站在一边,心说去到那边,恐怕没有那么容易了,《赶尸纪要》里面有记载,成为凶尸者,往世投胎会历经三劫三苦,虽然上面没有说那三劫三苦是什么鬼东西,但是我想肯定不好过吧!

不过,这件事情就没有必要告诉席老太了,席老太说了一会儿话,我担心她悲伤太过,伤了身体,就她扶了进去。

席老太仍旧在小孩的身边坐下,她看了看靠在墙边的尸体,又看了看身边安睡的婴儿,心情十分复杂。

大衣村长见凶尸确实是不动了,心中大喜,一把抓住我道:“小陈师傅,小陈师傅,我就知道你不会放弃高河村不管的,前两次只是你的热身,这不,第三次出手,就这么轻轻松松就将凶尸给搞定了……”

还热身,热毛的身啊,都热出几条人命去了。

我正要说这一切全是陈柔的功劳。却见陈柔在人群中看着我,见我的目光也看向她时,她缓缓地摇头,示意我不要提她,我犹豫了一下说道:“不管怎么样,事情都已经结束了,从此以后,大家都好生过日子吧……”

当天晚上,我们便将席明亮的尸体火化了。

因为死了不少人,虽然灭了凶尸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谁也没有庆祝的心思,等到村民都都散去之后,村长家里顿时变得冷清起来,席老太找到说,说想收养黄道吉夫妇的儿子,她不好意思找村长说,让我帮忙问问行不行得通。

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遍席老太,席老太的年纪应该在五十八到六十二之间,身体还算是硬朗的,否则的话,黄浩将她从岑城带到高河村,就够呛的,嗯嗯,再活个二十年应该没问题,最重要的是,老太太现在夫死子丧,孤独一人,得有些念想,要是没有念想,即使病不死,也会想不开的,因此我就答应了下来,将这事儿跟村长一说,村长当即就答应下来。

一来是我的面子大(灭杀凶尸),二来村里也没有几个人愿意帮别家人养孩子。这件事情就算是定下来了。

第二天,告别了大衣村长,我,陈柔,席老太和她怀里抱着的小孩子往村口走去,穿村而过时,没有遇上一个人,我还以为他们是因为耽误了农活早早地下地干活了呢,等到了村口,我才发现,他们都堵在村口呢,几乎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东西,的腊肉,有野味,干鱼,鸡蛋,还有山药,麻棉,虽然都不值几个钱,却是礼轻情谊重。

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怀里顿时被塞得满满当当的,陈柔也是,她的神色颇有些尴尬,又不好发火,只好一气抱在怀里,费了好大的工夫,总算挤出了人群。

回到岑城之后,我们先是将席老太送回了家,然后回到了义庄,陈柔让我回房等着,不一会儿,就用从老乡那里得来的原料做了几个小菜,叫我下来吃饭。

这还是我头一次享受到陈柔的侍候呢,夹了一筷子,味道还很地道的,从这一点能够看出,至少陈柔是会做菜的,而且做得还很好,应该有过一段烧火做菜的经历。

都说生活化的女子会待人以善,怎么陈柔会性子这么冷呢?

难道是因为发生了什么变故,才会变成这样?

我吃着腊肉,问道:“柔姐,这几天,你去哪儿啦?”

“嗯嗯,你没有必要知道!”

“告诉我呗!”

见我追问,陈柔干脆不理我了。

但是哥们是什么人啊,哪有那么容易就屈服的,既然这个问题不理,那我还有别的问题嘛:“柔姐,你怎么知道我在高河村啊?”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你短信里面不是有说吗?”

哦,好像还真是!我倾身上前,直视着陈柔道:“柔姐,你是不是不世出的高手啊?”

陈柔翻了个白眼道:“无聊!”

“真的,我真的觉得你是不世出的高手!”我一本正经地说道:“就像是古龙笔下的西门吹雪一样,一般不出手,一出手必然惊才绝艳,气震山河……”我心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肯定是不错的。

正文卷 第72章:我家里出了点事

陈柔虽然一直崩着脸,还是被我逗笑了。

我正想趁着马屁起了作用,往下探问,却听陈柔说道:“烦啦,你不用捧我,一句话,别想从我这里探听消息,这是白费唇舌!”

“呃!”我心说这个陈柔,厉害啊,即使是在超级马屁的攻势下,仍旧能够保持清醒,这实在是难得,但是你以为我只有这一招吗?nonono,如果你这样想,你就大错特错了。

拍马屁行不通,我可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嘛。

我取过酒杯,喝了一小品道:“柔姐,你看啊,咱们合作无间,这很难得,而且,以后还将继续合作下去,我觉得,是时候加深一下彼此的了解了,你说是不是?”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有必要吗?”

“有必要,有必要,当然有必要了!”我赶紧说道:“加深了解会让彼此的心离得更近,也能更加的合作无间,你说对不对,比方说,我很了解你,你一个眼神,一个手势,我都能够读出来其中的意思,反之亦然,那多好啊,咱们联手,天下无敌!”

陈柔白了我一眼道:“咱们只是赶尸匠,将尸体赶到目的地就好了,收钱办事,干嘛要天下无敌?赶尸天下无敌?谁认啊?”

我正要辩解,陈柔已经放下碗筷站了起来:“赶紧吃吧,不然菜都凉了,对了,记得洗碗!”说完便回房去了,我夹了一筷子肉塞进嘴里,果然冷了。好嘛,屁都没问出来,倒是捞到了洗碗的大任。

我匆匆吃完了饭,去厨房洗碗,一边洗碗一边想,这几天,陈柔到底去干嘛了吗?有什么值得保密的?突然间,我的心头一跳:不会是去会男朋友去了吧!这确实是不便说的私事,不知道为什么,在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里感觉特别的失落。

我一直以为陈柔呆在义庄里没人敢要,但是她毕竟长得那么漂亮,也保不齐有色壮怂胆人的时候,想到这里,我都无心洗碗了,草草地刷了几下,便来到了陈柔的房门前,敲门道:“柔姐,你睡了吗?”

“睡了!”

咦,这好像不符合套路啊,既然睡了,谁在回答我啊,不管了,我接着问道:“柔姐,你离开这几天,是不是去见男朋友去了!”

碰,房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坠地的声音,陈柔的声音响了起来:“烦啦,我跟你说,你要是将胡思乱想的本事用到赶尸上,你会更加厉害一些的!”

“那你说是还是不是吗?”

“我睡了!”

“说嘛!”

陈柔被我逼得没辙了,无奈地说道:“好吧,怕了你了,不是!”

“那你有男朋友吗?”我接着问。

陈柔的声音突然冷了下来道:“烦啦,刚才是我回答你的最后一个问题,赶紧回房睡觉!”

与陈柔呆的时间一久,对于她突然的冷脸,我早就习以为常了,这通常是发火的前奏,可能我的步步追问,让她生气了吧,但是,她到底有没有男朋友呢?

这个念头,让我纠结了很久。

心里愤愤然道:“一句话的事情,说出问题的答案全死啊,哼!”

我又将昨天的事情在脑海里过了一遍,陈柔是我们在高河村后山转第二圈的时候赶到的,当时正好碰到牛四两的老婆,牛四两的老婆跟她说了我们的大致方位,然后她就上山了!

可以肯定的是,在高河村后山,六七个大活人肯定比一具凶尸好找!莫非真像她说的那样,是意外碰上的凶尸?不管怎么样,她碰上了凶尸,凶尸已经杀了几个人,算是准僵尸了,她是怎么制服它的呢?

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到。

凶尸力大无穷,硬扛肯定不行,那就是巧取,最大的可能是将封魂钉钉入凶尸的脑袋,可是即使这样,凶尸能不挣扎么?一旦挣扎起来,将方圆十多米的灌木滚平是很正常的事。

可是现场半点争斗的痕迹都没有……

我做了千万种假设,没有一种假设说得通的,心说算了,反正也想不通,那就不想的,我的思绪又回到了村长家,当时村长对我千恩万谢,我要指出这一切都是陈柔的功劳时,她却一脸认真地示意我不要说出来,这表明,她是一个十分低调的人,低调的想要时刻隐身于人群之中,这倒符合她的性格。不过,她绝美的姿容和清冷的性子,往往又能让我从人群之中一眼将他认出。

躺在床上,回想起她的一颦一笑,我忍不住念叨出声:“柔姐,真的是挺美的呢!”

似乎是怕给了我好脸色我就会顺杆往上爬,接连几天,陈柔一直冷着脸,她刻意地将自己的心锁了起来,不让任何人探知其中的秘密!她越是这样,倒让我生起了更大的好奇心,不过这时候不是探究的时候,她防备心重,我就暂时不往枪口上撞了。

没活的时候,我大多数时间在看《赶尸纪要》,从其中学习赶尸的本领,皮老头的文笔虽然差得要命,但是,却将每一件事,每一个赶尸技巧都说得十分明白,其中还有很多自传性质的故事,多是无节操的自吹自擂,私货满满。

陈柔的日常工作就是调阴脂,给死人用的东西,有时候会用到至阴的药草,她便上山去采,她似乎很喜欢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无可挑剔,也是自那件事情之后,她就不再给我做饭了,想吃就得自己做,反正她的胃小,禁得住饿,

这一天,像往常一样,我坐在门口翻看赶尸纪要,一个身穿孝服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开口问道:“师傅,请问这里是义庄吗?”

我翻了翻眼皮道:“你不认识字吗?门楣上那两个大字如果抠下来,能砸得你妈都不认识你!”最近心情欠佳,我说话也难免冲了一些。

那年轻人却不在意,陪着笑道:“认识认识,你就是义庄里的师傅吧,是这样,我家里出了点事,想劳动师傅你过去帮帮忙……”

正文卷 第73章:杀身之祸

我伸了个懒腰道:“这事儿也好说,不过先君子后小人,咱们得将价钱先谈好才行!”

“那个自然,那个自然,师傅请开个价!”

我扳着指头道:“我们一般出场费要一万!你要是觉得贵,咱们就没有必要再往下谈了,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好,一万,就一万!”回答得倒是爽快。

见他的态度那么好,我也缓和了一些,伸出手道:“那就先交五千的订金吧!”

“好好好!”那人从口袋里掏摸出五千块钱,递给我。我们这一行,因为技术性和稀缺性,在定价上有绝对的优势,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见过茅台酒吗?他说今年价格涨到一千五,那就涨到一千五,你不花那么多钱,就买不到,因为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我接过钱,往口袋里一塞,冲屋里喊道:“柔姐,来活儿了!”

“哦!”陈柔淡淡地应了一声,走了出来。

与他聊了几句才知道,这人叫做朱俊,是朱家庄的人,不过岑城扩建这后,他们朱家庄就成了朱家小区了,我心说原来是拆二代啊,难怪给钱那么爽快,是有钱人啊。

朱俊来找我们是因为他的爷爷,他爷爷三天前死了,装棺之后古怪的事情就没有断过,当天晚上,他们守夜的时候,就一直听到搔棺木的声音,将他们吓了个半死,请来道士做法,也没有用。

到第二天晚上,不但搔门,还有嗬嗬嗬的声响发出,就像是野兽的喘息声,又像是电视里僵尸发怒的声音,那道士说自己本领低微,镇不住场面,于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将尸体抬出去下葬。

俗话所说的入土为安,埋进土里,自然就安宁了。

听到这里,我都差点骂出声来,这道士特么的是傻子吗?陈柔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尸体不安,一般是身有怨气,连小孩子都知道,孩子发烧老不好,用葵花牌丁桂儿脐贴。

尸有怨气,只能是疏导,就像是生了病得治疗,不但不疏导,还要将死者草草给埋了,就像是生病发烧,还给人家扔进结了冰的池子里冬泳,这肯定是要出事的!

道士糊涂,死者的家属也跟着糊涂,听信了道长的话,当即请来抬棺人,抬着棺材就往墓地而去了。一路上孝子哀哭,鞭炮齐鸣,再加上洋号声,锁呐声,好不热闹。

然而才抬出家门一里地,就无论如何也抬不动了,仿佛棺材里装得不是死人,而是铅一样,抬棺人的肩膀上慢慢地被压出了血痕,膝盖慢慢地弯了下去,都快要顶不住了!

其中一名抬棺人,冲主事人道:“赶紧拿凳子来垫着,不然我们就要放下了!”

“再忍忍,再忍忍!再有两里地就到了,只要抬到地头,每人加一百红包!”主事人赶紧说道。事实上,他也看到了八名抬棺人脸上黄豆大的汗水,但是这种时候,最好是一气抬到墓地,以免半路都横生枝节。

抬棺人的工钱是每人两百,再加一百,等于是交载钱提高了百分之五十,算得上是厚遇了,主事人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看在多加的一百块钱的份上,他们怎么地也得坚持住!

但是他还是忽略了抬棺人所承受的压力,就是刚才那句话,都是憋足了气说的,此时气松,棺材立即往下一沉,八名抬棺人的膝盖也跟随一弯,一个个的额头青盘暴露,牙齿咬得格格直响,显然已经到了承受的极限。

那抬棺人紧咬着牙关说道:“东家,一百块钱我们想挣,但是命更重要,我跟你说,我们真的顶不住了,你要是再不拿凳子来,我们可是真要放了!”

南方有风俗,抬出门的棺木是不能落地的,就算是抬不动了,也要在棺木下面放上条凳,棺木一落地,魂也就留下了,魂不归墓,就会成为孤魂野鬼,是犯忌讳的事情。

主事人听抬棺人这么说,大声呼喊,让人搬凳子来,因为担心抬不动棺的事情发生,出殡的时候,有人专门背了凳子跟随出殡的队伍的,主事人这一声喊,立即就有一人跑了过来,他左右两边肩膀各背一张条凳,健步如飞,不一会儿来到近前。就交凳子往棺木下面塞。

“兄弟们,加把劲儿啊,抬高一点!”

“咳哟……”抬棺人拼着最后一口气,将棺材又抬高了一些,条凳总算是放进去了。

见此情形,八名抬棺人都松了一口气,将棺木放到条凳上,准备好好歇口气了。就在这时候,条凳传来卡卡卡的声音,仿佛立即就要碎裂。主事人冲已经准备卸担子的抬棺人喝道:“各位兄弟,先别忙歇,条凳好像顶不住,小树,快去附近人家再借两张来!”

棺材落地这是大事,同时也关系到抬棺人的名声,抬棺人不敢怠慢,虽然腿肚子已经在打颤了,却仍然咬牙坚,挺着:“东家,你快点,我们恐怕也顶不住多久!”

背条凳的小树一阵风似地跑向最近的人家,又扛来了三条长凳,这才算是稳住了,可是这么一来,八名抬棺人算是废了,他们就像是一滩稀泥一样软倒在地,休息了半个多钟也没有办法爬起。

没有办法,主事人只好再找人抬棺,短时间内,哪里能够找来抬棺人啊。还是那句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当主事人将工钱提高到四百五时,很快就凑齐了八人。

但是,这八人并不是专业的的抬棺人,比先前那八位抬棺人不知道差到哪里去了,连棺材都抬不起来,更勿言将棺木抬去墓地了。主事人一咬牙,既然八人不行,那就十六人好了!

很快就凑齐了十六人……

从古到今,抬棺人是有讲究的,古时丞相坐桥,可以享受八抬大轿,丞相活着的时候可以享受八抬大轿,普通人活着的时候是不允讲八抬大轿的,只有死后,才能享受一回丞相的待遇,至于十六抬大轿,那是君王才有的殊荣,别说是普通人,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这么干,也难免杀身之祸!

正文卷 第74章:棺木落地

但是这时候早已经没有皇帝了,借用孔老夫子的话来说,就是礼崩乐坏,别说是找十六个人抬棺,找一百个人抬棺也没有问题。

十六个壮年男子同时用力,总算是将棺木给抬了起来……

“后来呢?”我问道。

在赶尸一行,十六人抬棺是大忌,你没有帝王之命,却享受帝王的待遇,一定会在别处补回来的,这也就是俗语所说的折杀,在我还是一名高三学生时,这些东西我是不信的,但是事到如今,见我惯了怨尸凶尸,却不由得我不信!

虽然我知道结果很坏,不然朱俊也不可能找来义庄了,但是,我还是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朱俊是孝子贤孙,按辈份排,他的伯伯就跟在棺木的后面,他的父亲次之,接下来是姑姑,姑夫,堂哥堂姐,表哥表姐,他都跪在了十多米外,被人群重重遮挡,又不能站起身上前查看情况,因此,以上事情,都是听主事人,也就是他姑夫的父亲说的、

棺材重新被抬动,孝子贤孙也终于得以松口气了,因为除非是棺木入土,否则的话,只要还在路上,他们都得跪着,棺木被抬着往前走,他们就得往前跪行,反正一路都是受苦,早结束自然比晚结束要好得多。

棺材重新往前移动,他们的心情自然是开心的。

他们仍旧像从前一样,走三步,拜一拜,再走三步,仍旧拜一拜,就在他们满以为再往前行进两里路,这苦难即会终结时,就听到碰地一声响,地面都抖动了一下。

朱俊一开始以为是炮炸膛了,南方出殡时,是要放炮的,左边一个炮手,右边一个,往铁筒里灌入黑火药,黑火药之中还掺入了些许纸钱,插上引线,然后点燃引线,立即就会听到碰地一声响,纸钱被炸上高空,纷纷而落,

但是听前面父亲大伯的哭声哀哀,朱俊才明白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很快地,消息终于传来了,缚龙绳齐齐断折,棺木落地了!主事人大声叫喊着主持法事的道士。

伯伯,父亲,姑姑等人哭得更加厉害了,朱俊想要抬头去看,立即就被人将脑袋给压了下来:“别看,见之不详!”朱俊回头一看,压着自己的是村里一个老头。

老头不仅压下了他的头,将所有小一辈的头都压下了,虽然如此,朱俊还是听妹妹说她看到了爷爷,就坐在棺木之上,面相凶猛,十分吓人。

老头沉声说道:“哭,大声哭,有多大声哭多大声,说不定能够将你们的爷爷给感动罗!”

于是,他们也放声大哭起来,似乎在与前面的长辈们比谁的声音更大一些似的。

接下来的情形十分混乱,被棺材砸了脚的人被抬去了医院,做法事的道士念念有声,吹洋号,锁呐的师傅空前卖力,尽力地为哭声伴奏,还有那些看热闹的小孩,被家里大人一个一个地的提溜走了……

这时候,所有人的希望都在道士身上,希望他能够将问题解决!那道士也发狠了,绕着棺材舞了一通桃木剑,突然爬上了棺材,做钟馗怒目状,似乎是想要凭着自己的气势压制什么东西!

然而,他才在棺木之上站稳脚根,不知道怎么地脚底一滑,就滚落下来,大叫着“凶煞,这是凶煞!”倒跑掉了。

听到这里,我问陈柔:“柔姐,凶煞是什么鬼东西?”

陈柔说道:“等到了你自然就知道了?”

这不废话吗?我颇有些不满,心说等哥们厉害了,也在你面前装大尾巴狼,凡事说半句,气死你!

道士跑掉了,主事人也不知道怎么办了?这时候再叫人抬棺,谁愿意啊,只好打了一个棚子,将棺木盖了起来,本来想要将棺木仍旧架以条凳上的,但是被村里的老人们喝止了,说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做,等请到高人再做理会。

“于是,你就找来了我这里?”我问。

“是啊!”朱俊一脸期待地说道:“义庄的名声,我早就有所听闻,因此,我姑爷爷一让我找人,我立即就找来这里了!两位师傅手段高明,一定得帮帮我们啊!”

“哦哦!”我应付着,拉过陈柔道:“柔姐,现在情况有些复杂,咱们是不是应该再加价啊!”棺木就摆在野地,而且已经是下午了,要是天黑之前不下葬,更加麻烦,这时候提价,就等于掐住病人的氧气管问他要钱,没有不给的!

陈柔摇头道:“不行,说好的价格,不能动!”说着又看向朱俊道:“朱先生,我们过去看看吧,如果搞得定,我们自然会帮忙,如果搞不定,订金我们会一分不要的全部都退给你的!”

“敞亮!”朱俊竖起大拇指道:“事不宜迟,咱们这就走吧!”

到了地头我才知道,原来朱家不止是请了我们,还请了其它人,有道士有神婆有巫医,总之,十里八乡只要与鬼鬼神神有点关系的都被他请了来,不过,他们一看棺木已经落地,立即摇着脑袋走开了。

我们算是最后一拨人了,主事人站在树荫下叹气,孝子贤孙们也都是一脸的担忧,红白喜事最好是一番风顺,如果不顺,最容易出事故了,结婚不顺的,离婚的概率就大,而且很大可能会没有子嗣,而丧事不顺,则会应在后人身上!事业断送,家有病灾……想到这里,能不让人沮丧么?

见到朱俊回来,主事人的眼皮抬了抬,本来还想打声招呼的,见我和陈柔都不过二十来岁年纪,顿时连说话的兴趣都没有了,只是挥了挥手,示意朱俊带我们过去看。

我们也没有在意,踏上这行,天天都是在惊险刺激中度过,如果这点冷暖人情也参不透,那就不用过了,我们跟在朱俊的后面,来到了棺木前,我绕着棺木走了一圈,伸手敲棺板,咚咚咚咚……如同是敲门一样,一连敲了四十九下!

(祝大家元旦快乐!)

正文卷 第75章:窒息而死

敲到第四十九的时候,我就感觉手背像是过电一般,突然地麻了一下。

我知道,这是棺中尸生气了,要我走开的意思,但是很显然,他的力量还是不够,不然的话,此时的我应该被电得软倒在地才是。

主事人见我神神道道的,好像有两下子一样,便走了过来,问道:“两位师傅,这活能接不?”

我嘿嘿一笑道:“定金都收了,哪有不接的道理呢,这活我们接了!”

“真的?”主事人颇为意外,又怕我们是什么都不懂的菜鸟,仔仔细细地问了一通,这才放下心来:“如此,有劳两位先生了!”如果是陈柔接生意,被这么一通盘问,肯定二话不说,掉头就走了,但是我不一样,谈生意谈生意,总有个谈的过程嘛,赚钱,不寒碜!再者说了,来都来了,要就这么回去的话,这一天就算是白瞎了!

不过,对方既然对我们不大胜任,我们自然也没有必要卖力气,我指着棺材道:“东家,你去找几个人将棺木撬开吧!”

“这能行吗?”

“不是能行不能行!”我一脸严肃地说道:“而是必须得这样,如今这个事情是你人惹了棺中的老太爷,必须要好好的安抚,难道隔着棺板安抚,这不是哄死人嘛!”

见主事人满面的愁色我就知道,他的意思是安抚什么的就别要了,最好镇住棺尸,抬到坟地将土一掩就好了,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东家,镇尸我也会,但是,我可以很肯定的说,今天你们要将老太爷强行下葬,子孙后辈一年之内,不是病故便有早夭,你们想清楚了!”

主事人见我面沉似水,被镇住了,这时候,朱俊的大伯朱开山走了过来,向我躬身行礼(正常见面是不会如此客气的,但是死人在前,难免装装样子,如果是平辈的话,他得对我下跪,我起身相搀,因为他是长辈,所以鞠个躬就行了!)

朱开山满脸都是岁月的痕迹,他看看我,又看看主事人道:“姑老爷,我看这件事情就依小先生说的去做吧!”

主事人皱眉说道:“话是如此,可是这种情况,哪里能够找来人帮忙开棺啊!”

死后开棺是要冲煞的,虽然有这个说法,只要钱给够了,还是有人愿意这么做的,但是,朱老爷子出殡这一路怪事连连,估计给多少钱都没有人愿意帮忙开棺了。

钱固然重要,命更加重要!

朱开山看向我道:“小师傅,要不劳繁你们帮帮忙吧!”

帮忙不是不可以,事实上,一般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乐意帮忙,不过,这得看主家的态度,对我们态度好时,这都不叫事儿,对我们态度不好,那就得在别的事情上补回来了。

我说道:“好说好说,但是做苦力得另加钱!”

主事人问道:“加多少?”

“两千!每人两千!”我伸出两根手指头。

“这么贵?”主事人的眉头皱了起来。

“嗯!”我点头,没见人家万达影业么,电影票不挣钱,主要收入来自于爆米花,可见副业的魅力之大,我抱着手,一副你爱给不给的样子,期间还人眼看了看陈柔,她的原则性很强,我还担心她会不乐意呢,但是她脸色如常,什么反应都没有,估计也被主事人那一通话给气着了,觉得收点精神损失费理所当然呢!

主事人看向朱开山,要是还没有拆迁之前,朱开山肯定不会答应,挣钱多不容易啊,一块一块地都是从地里刨出来的,拆迁之后,就不一样了,钱来得快,来得多,花出去自然也不心痛,他想也没想就说道:“行,每人两千!”

我让主事人找来铁锤撬杆,便开始起棺钉。棺钉可不比普通的钉子,长的有一尺多,铁得也不下于十五公分,因为钉子长,所以特别地不好起,先用撬杆将棺材撬起一些,然后便用“v”形锤往外起钉子,钉棺钉一共是十八根,九长九短,一般都是一根长一根短,但是这只棺木的棺钉钉得实在是太糙了,歪歪扭扭不说,顺序也十分混乱,要不接连两三根长钉子,要不接连两三根短钉子,不过好在没有撇出来。

起到最后几根棺钉的时候,我明显地感应到了阴冷的气息,招呼朱俊等人道:“你们都钻到太阳底下去,以免冲了煞!”

他们依言站到了太阳底下,眯缝着眼睛往里观瞧。

我和陈柔合力将最后几只棺钉拨掉,将棺板抬了开来,然后,我们就看到倦在一起的朱老太爷和棺材里数不清的划痕,再看朱老太爷的手,十个指头都是血淋淋的,指甲都给掀掉了。

我重重地将棺板扔到一边道:“朱家的孝子贤孙,你们都过来!”

迟疑了一下,朱开山最先过来,然后是朱俊的父亲等人,接下来才是朱俊这些晚辈,我指着棺木里的朱老太爷道:“你们谁知道,朱老太爷是怎么死的?”

主事人背书一样说道:“前天早上,老太爷吃了早饭,说不舒服,要上床躺一躺,结果躺了一上午都不见起来,一摸鼻子已经没了气息了,应该算是——寿终正寝吧!”

我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指着朱开山道:“朱老伯,你来说!”

朱开山往棺材里看了一眼,又赶紧收回了目光,说道:“我,我不是很清楚!”

“你不是很清楚是吧!”我又向朱俊招手道:“朱俊,那你来看看!”

朱俊走了过来,大着胆子往要棺材里一看,脸上顿时充满了惊恐,见自己家爷爷没有要从棺材里爬起的样子,他便大着胆子多看了几眼,迟疑着说道:“爷爷,爷爷的嘴唇乌紫,眼珠充血,好像是——窒息而死的!”

我的目光扫过一众孝子贤孙道:“听到没有,你们听到没有?朱老太爷是窒息而死的,不是寿终正寑……”

“怎么会这样?”孝子贤孙们的脸色都变了,朱开山站出来道:“在入殓前我明明检查过的,我父亲他明明已经没有了呼吸……”

正文卷 第76章:要么是傻,要么是坏

我叹了一口气道:“那是假死!”

“假死?”

我向他们解释道:“你们都看过金庸的武侠小说吧,那里面有描写一种功法,叫做龟息功,发功之后,就没有呼吸,没有脉博,像是死人一样,这种事情,在现实中偶尔也会发生,朱太老爷年老体弱,各项机能都在衰竭之中,机缘巧合之下,就会出现假死的状态,假死并非是真的死了,他的脉博与呼吸极弱,弱到常人很难感应到,却并非是没有呼吸没有脉博……”

听到这里,大伯朱开山,朱俊的父亲朱开河两兄弟脸上的冷汗层层而下,这也即是说,他们的父亲本来没有死的,而是因为被他们封入了要棺木之中闷死的!

可以想像:朱老爷早早地起来干活儿,到早饭时间时就感觉十分疲累了,吃完饭,一放松下来,就感觉更加的累,于是就想躺床上休息一下,也就是睡得时间长了一些,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封棺了!

老年人通常比年轻人更加害怕死亡,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离死神那么近过,朱太爷意识到自己被封入棺中之后会是什么想法呢?我想,那时候的他一定很害怕,很无助……

其实,被封入了棺材也未必意味着死亡,如果他呼救,而棺外的人恰好又听到了他的呼救声的话,及时起棺,他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活下来的……

但是,朱老太爷醒过来的时间太不巧了,他醒来的时间是晚上,其时宾客,吹哀乐的,看热闹的人都已经散去了,只剩下几个守夜人。因为守夜人必须是直系亲属,所以,也就不注定了不会多。

朱开山朱开河累了一天了,还得安排明天的事情,早早地睡下了,大姑小姑白天哭得太厉害,人都快昏过去了,自然也不能守夜了,至于儿媳妇,毕竟隔了一层,按照规矩,是不能守夜的,于是,就只剩下朱俊和他的两个堂哥了……

三个年轻人虽然从小到大都受得是无神论的教育,但是事到临头了,却胆子一个比一个小,他们原来打算唱歌壮胆的,怕惊起爷爷,于是放弃了,商量了良久,一致决定用打牌熬过这长长的夜晚。

三个年轻人斗地主正斗得欢畅呢,突然听到了搔棺板的声音……他们一开始还不敢确认,以为是其中一人做怪,故意吓他们,但是细听一阵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声音就是来自棺木之中。

三人的心脏顿时剧烈地跳动了起来,如果不是喉咙眼小了些,估计早就从喉咙里跳出来了,都下意识地往门口挪去,大堂哥看着朱俊和小堂哥说道:“你们在这里守着啊,我去叫家里大人!”

说着不由分说地就跑了。

大堂哥这一跑,朱俊和小堂哥哪里还呆得住,撒腿就往家里跑了去,恨不得再多长出几条腿来!这样能跑得更快,更稳!耳边风呼呼地尖啸一阵,他们总算是各自回家了,叫起大人,拿了强光手电往老房子而来。

不久后,朱开山与朱开河兄弟都赶到了老屋,也没敢靠得太近,就远远地用手电晃了几眼,朱俊和大堂哥二堂哥守夜的时候,朱老太爷刚刚醒来,还有力抠棺板,等到朱开山朱开河两兄弟赶到时候,朱老太爷双手指甲早就磨没了,气力消耗得太严重,再加上氧气稀薄,估计已经神智不清了,只剩下哼哼了。

朱开山朱开河听到这野兽垂死一般的哼哼声,被吓得不清,相互安慰说没事,便回家去了,两兄弟这一回家,等于是断了朱老太爷最后的生路,他在这死一般寂静的夜里一分一分地死去了。

回家的路上,两兄弟合计着自家老头子是不是死的突然,不甘心。因此才会做怪,得找个道士来做法才行,当即就通过关系,联系到了紫云观的道士,紫云观是岑城唯一的道观,香火旺盛,观中的道士活得十分滋润,想要人家连夜下山来做法,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只能等到第二天天色大亮,行云道士这才摇摇晃晃地赶了来。

赶来之后,先是将朱开山兄弟一顿训,说他们不懂事,就算是情况再复杂,也应该派个人守夜的,不派人守夜,谁知道昨晚上发生了什么啊,万一朱老爷子被人下了诅咒,万一半夜里来个猫猫狗狗惊了尸,万一来只孤魂野鬼鸠巢鹊占,都是有可能的,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能顺利的出殡也不算是他的责任!

看人家行云道士多么会说话啊,就这么短短的几句话,就将自己摆在了绝对有利的位置:如果顺利出殡,那全是我的功劳,如果不能顺利出殡,则是因为孝子贤孙没有守夜的后果!

做法事的道士来了,丧事继续。

昨天晚上“做怪”时朱老爷子还是活着的,死后的朱老爷子是真的做怪了,他本来命不该绝,只是因为睡觉的时间长了一些,就被闷死在了棺材里,这事儿搁谁身上能甘心呢!

于是……

被杀死待客的猪突然“活”过来了,跑出两里地才又不动了……

帮厨在经过神龛前的时候,被朱老太爷的遗像砸得满头是血。

摆棺材的大厅更是没人有敢呆,吹锁呐吧,其中会有隐隐的哭声,孝子贤孙大声嚎哭吧,其中又有阴森森的笑声。

行云道士施了几次法也没有镇住,就要回紫云观,被朱开山兄弟死死拖住,这才没有走,说朱老爷子这事儿很难搞,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尽早将他送上山,将死人送上山,就等于是两清了,以后就没事了。

朱开山兄弟也不懂,自然是行云道长说什么是什么了……

我们这一行确实有将死人送上山就两清的说法,但是前提是死者没有了怨气才行,如果死者怨气冲天,这时候送上山去,不但两清不了,反而会给自己带来天大的麻烦。

这就好比你借了人家一万块钱不还,人家本来就很不满意了,你不但不还,还给人打一顿,这时候,稍有些血性的,都能够找你拼命!行云道长这么做,要么是傻,要么是坏!

正文卷 第77章:尸不踏归途

朱开山朱开河兄弟怔怔地看着我,突然间齐齐跪了下来:“求大师指一条明路!”

我指着棺中人道:“你们求我没有用,得求你们的父亲,只要他原谅了你们,一切都好说,怕就怕,他不肯原谅你们!”

朱开山朱开河兄弟掉转头,冲着棺材跪下道:“爸,是我们疏忽大意,这才以至于,以至于……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再说了,您老年纪也大了,没有几年好活,不至于因为这点小事跟我们过不去吧!”

听到这话,我拉着陈柔掉头就走,朱开山兄弟见我们要走,顿时慌了,赶紧上前拦住道:“两位师傅,这是何意啊,不是说好接活的嘛,怎么这就要走呢?”

我板着脸道:“不是我们不接活,是你们这样让我们没法搞你知道么?”

朱开山问道:“师傅,到底怎么了,你说,我们改!”

我老实不实气地说道:“你们有这样跟朱老子说话的吗?合着他没有几年好活了就该死还是怎么的?”

“不是,不是!”朱开山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可是你刚才说的话,就是那个意思!”

朱开山重新在棺材前跪下,一边扇自己的耳光一边说道:“爸,我真不是那么个意思,咱们老朱家熬了那么多年,终于熬出头了,你老也应该享享清福才是,谁成想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想的,你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就别再与我们计较了好不好?”

朱开山扇自己一耳光,看我一眼,一直扇了十多耳光,见我仍旧没有叫停的意思,下手明显地轻了许多,到后面,只是在脸上轻轻一碰,就迅速地移开了,知道的当他在自扇耳光,不知道还当是他往脸上抹防冻霜呢。

我看向棺中的朱老太爷,他原本瞪大的眼睛因为朱开山的几十个耳光而垂了下来,这是一个好的迹像,我摆手说道:“好了,朱老爷子已经知道你的心意了,不必再自虐了!”

朱开山站到了一边。

这时候,就听我身边的陈柔说道:“烦啦,你就准备这样一直抓住我的手吗?”

我扭头一看,正迎向陈柔冷冷的目光,这才发现,她的小手,一直在我的掌握之中呢,我正想说你的手可真软,我都舍不得放,就被她给抽回去了。

抽回去了还不算,还白了我一眼。

我心想我抓你手怎么了,我就要抓你的手,一直抓你的手,你能拿我怎么样?

想想还是算了,咱们的面前还摆着一口棺材呢,这时候可不是打情骂俏的时候,我走上前,将棺中尸体抱起,冲朱开山和朱开河道:“别楞着了,赶紧将棺板盖上啊!”

“哦哦哦!”两兄弟虽然不明白我的意思,但还是照我说的做了。

我将朱老太爷的尸体放在棺盖上,却无论如何也放不稳当,因为他是倦着死去的,而且身体早已经冷硬定形,就像是一只已经报废了了雕像,根本摆不正,不论以何种方式!

他的死状也十分的惨烈,双手因为太过于用力而臂骨断折,几乎是与肩膀平行的脖子,张大到了极致的嘴唇,脑袋上的头皮都磨掉了一大块。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摆得正,摆不正都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无论怎么摆,都十分吓人,我和陈柔还好,毕竟见得多了,朱俊,朱开山等一众孝子贤孙今晚肯定得做一晚上的恶梦。

不过,我纠结得并不是朱老太爷死得有多惨,而是因为他这个死状我根本没法听尸,用力将他的身体扳开?放心吧,只要你用力一扳,就能听到清脆的骨折声。

扳得好只是骨折,要是扳不好,会将身体扳断的。

那样更加的麻烦。

见我为难,陈柔说道:“烦啦,你让开!”

我抬眼一看,陈柔就站在我的面前,她一手拿着一包味道奇特的草药,另一手紧握着一根银针,我恍然想起,陈柔的银针能让僵化的尸体变得灵活,说不定也能让朱老太爷的身体软下来呢!

“谢谢啊!”我让到一边。

陈柔木无表情地说道:“谢谢就不必要了,这是咱们接的生意,我理应出一份力,但是,烦请你以后对我尊重一点,不要再对我动手动脚的!”

我看向陈柔的脸,见她一脸的肃然,她不是在开玩笑,我心说幸亏刚才没有抓住她的手不放,不然的话,她扎尸体的银针说不定会往我身上招呼!我的心里还是有些不爽,不过转念一想,她这么冷的性子,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不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她越是对我冷冰冰的,我反而热情越高。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贱”?

也有可能是源自心深处的征服欲吧!

陈柔走到朱老太爷的身边,将药包敷在了他的膝弯处,轻轻地揉了少许时间,然后接连扎了三针,三针过后,将朱老太爷的腿往外一拉,他的腿便伸直了。

陈柔依法施为,将朱老太爷的右腿,双手,脖子一并扳正了,最后扎的是朱老太爷的背,那一针扎下去,我都看到针尖从肚子上冒了出来,陈柔往回一收,朱老太爷便软软地倒在了棺板之上。

陈柔就像是刺死敌人的冷面女侠,一脸淡然地擦拭着针上的污物,然后走到了一边。陈柔这一番施为了,花了足足一个多钟,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主事人看着我道:“师傅,是不是先将老太爷背回去,然后……”

“背回去?”我的眉头皱了起来:“尸不踏归途,你不知道么?莫非你想将朱老太爷葬在阳宅之中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可是……”主事人抬眼看了看天色道:“可是天已经黑了……”

“天黑了就黑了!”我的目光扫过朱开山等人道:“你们不仅不能回家,还得将没来的都叫过来!今天晚上,朱老太爷的事情不解决,怕是谁也没有觉睡了!知道么?”

朱开山朱开河兄弟已经见识了我们的本事,此时无有不从:“是是是,就按师傅说的办法!”

正文卷 第78章:保温瓶

夜很黑,很黑的夜里,八盏烛火分立八个方向,虽然风很大,在那烛火却丝毫也不受影响,火苗直直的,就像是假的一样。

这是赶尸一行的青烛,十分珍贵,风吹不灭,雨淋不灭,只有遇到鬼邪妖秽,才会熄灭。

朱老太爷的尸体停在野外,不能回家,不能归葬,这长长的一夜,难免会引来邪秽之物,是以要有青烛示警才行。

这一单活虽然不如席明亮那一单活凶险,却也危机重重,一个处理不当,就有可能会出大事,因此,我和陈柔都特别的小心!

帐蓬之中灯火通明,灯光之下,朱老太爷以棺为床,躺在了棺盖之上,虽然他已经闭上了眼,却让人有一种正在看着你的错觉!

帐蓬不大,除了棺木之外,呆不了几个人,除了我,陈柔,朱开山朱开河朱俊和主事人之外,其它人都呆在人帐蓬外,这其中有许多人因为亲疏关系,此前并不在送葬的队伍里。

因为尸体已经被陈柔化妆过,早已经不复开棺时的可怖,大家的心情多数十分平静,有的些正往帐蓬里看,就像是一个英明的观众正看着帐蓬里的一众封建余孽在装神弄鬼。

更多的人在玩手机,玩游戏的玩游戏,聊天的聊天。

我呆在帐蓬边上,而陈柔站在了帐蓬外面,我与她的分工不一样,我负责听尸,而她则盯着那八盏灯火。眼见的时间差不多了,我看向陈柔,像是感应到了我正在看她,陈柔向我点了点头。

她的脸虽然冰冷仍旧,我却从她的目光之中读到了关切之意。这让我的心里一暖,下意识地多看了她几眼,见我一直盯着她看,陈柔的目光又慢慢地变冷了,她转过头去,不再看我。

我冲着她的背影做了鬼脸,见朱俊正看着我呢,立马又恢复了严肃的模样,走到棺木前,说了几句吉祥语,这才将朱老爷子从棺板上扶了起来,将耳朵附到了他的胸口。

就听一个阴森森的声音道:“小子,你附耳听尸,就不怕短命么?”

我心说你大爷的,老子是来帮你申怨的,你倒还咒起我来了!再说了,要是有别的出路,老子至于来干这个么?从朱老太爷的声音听来,朱开山虽然自扇了几十耳光,并没有化解他多少怨气。

正是因为怨气深重,说出来的尸语才会鬼气森森的。

我没有与朱老头废话,直接进入主题道:“朱老太爷,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因为死得冤,怨气深重,我是你的孝子贤孙们特意请来做为你与孝子贤孙之间的中介桥梁的,你要是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要求,不妨对我说!”

我也不知道这话哪里错了,将朱老头气得呼呼地直喘气,好一会儿,才终于喘匀了,冲我恨声说道:“孝子贤孙,好个孝子贤孙,他们都恨不得我早死呢!”

我一开始以为是气话,直到见朱老太爷的眼睛又慢慢地睁了开来,我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特么的,费了老鼻子的劲总算是让朱老头的眼睛闭上了,这一下倒好,又睁了开来,等于是前功尽弃了!

见朱老头迟迟不说话,我只好开口问道:“朱老太爷,到底什么事,让你如此气愤?”

朱老头恨志道:“这件事情不算完,他们一定要付出代价!”

我皱眉问道:“老先生,到底是因为什么事?”

朱老头的声音沙哑:“我是被他们害死的!”

“他们是谁?”

朱老头的声音就像是从牙缝里迸出来似的:“就是我的这一帮孝子贤孙!”

我附耳听了一阵,站起身来,见大家就像是看猴儿戏一样看着我,我毫不介意,看向朱开山道:“朱开山朱叔,你过来!”

朱开山有些忐忑地走了过来。

我问朱开山道:“谁叫朱玉锁?”

朱开山冲人群中喊道:“朱玉锁,你过来?”

一个正在玩手机的女孩走入了人帐蓬,看着朱开山道:“大伯,有事儿吗?”

“你叫朱玉锁?”我问。

女孩对我翻了个白眼道:“是啊,怎么了,你有什么事?话说在前头啊,我可不信你那套,年纪轻轻的,做什么不好,倒装神弄鬼起来了,挣这个钱,你良心不会痛么?”

“玉锁!”朱开山板起脸喝斥道:“怎么跟陈师傅说话呢?”

朱玉锁一脸的不服气,嘀咕道:“我说大实话也有错?”

“嘴巴挺厉害啊!”我一点也不生气,相反的还有些快意,网络小说的写法里有个词叫做“打脸”打脸不是一上来就打,我是富二代你是穷狗仔,一开始就全方位辗压,这样爽点不足,真正的打脸就是看跳梁小丑一个劲地蹦跶,然后云淡风轻地一巴掌,将他糊倒在地,让她翻不了身,这样爽点才足呢。我一脸云淡风轻地说道:“朱玉锁,你说你说的是大实话,那敢不敢将大实话再多说一些呢!”

朱玉锁撇过脸不看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好吧,既然你不说,那就我来说吧!”我直视着朱玉锁问道:“我问你,你前天早上,是不是给你的爷爷朱老太爷送去了一碗肉粥做早餐?”

朱玉锁的神情闪烁,迟疑着说道:“没有!”

“你确定没有?”

“没有!”朱玉锁第二次说的时候,显得底气十足。

我对朱开山说道:“谁叫朱纯香?”

朱开山叫道:“朱纯香,你出来!”

一个扎着马尾辩的小女孩走出了人群,畏畏缩缩地不敢上前,最后被朱俊的伯母拉着,站到了我们面前,我在小女孩的面前蹲下身来,指着棺木之上的朱老太爷说道:“朱纯香,当着你的爷爷,你可不许说谎哦,不然的话,你爷爷晚上就会去找你,知道吗?”

七八岁的小女孩,刚刚知道生与死的意思,胆子也小,被我一吓唬,不停地点头道:“嗯嗯,大哥哥,我不说谎,让爷爷不要晚上来找我,我害怕!”

我轻抚着她的头安慰道:“纯香你放心,只要你说实话,你爷爷就不会来找你,那问你,前天早上,你在放牛的时候,有没有见到朱玉锁给爷爷送肉粥啊?”

“有!”朱纯香说道。

“真的有?”

“真的!”朱纯香说道:“玉锁姐拿着红色的保温瓶,保温瓶上还放着一只白瓷勺子,就是喝汤常用的那种勺子,至于保温瓶里装的是不是肉粥,我就不知道了!”

正文卷 第79章:死了也不行

我看向朱玉锁。

朱玉锁怔怔站立着,张了张嘴,似乎想说话,但是上下嘴唇颤抖得太厉害,说出来的话一个字都听不清:“对,我是,我是给爷爷送了肉粥,但是那又能够说明什么?”

我冷声说道:“你在肉粥里面加了药,这便是朱老太爷假死的原因!”

“胡,胡说!”

“到现在你还不肯承认?”我一脸的嫌弃。

“我做都没有做,干嘛要承认?”

这时候,朱玉锁的母亲走了出来,扶住摇摇欲坠的朱玉锁道:“玉锁,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就如实说呗!”抬头看了我一眼道:“如果你是清白的,妈一定为你讨一个公道,让别人知道知道,我冬梅的女儿不是谁想欺负就能够欺负的!”

“妈,前天家里不是熬肉粥了嘛,我想着爷爷也爱吃,就给他端了一碗过去,我一片孝心,没想到被人误会……”说着伏在她母亲的怀里呜呜地哭起来。

“听到没有,听到没有?”冬梅的目光如刀子一般地看着我:“小陈师傅,我女儿的话你也听到了吧!她心疼爷爷,给爷爷送去肉粥,这有什么错呢?”

对于这样一对奇葩母女,我已经懒得废话,迎着朱开山有些疑惑的目光道:“再这样争下去没有什么意思,朱叔,打电话报警吧,只要警察来了,一解剖尸体,自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朱开山眉头紧锁,剖尸验毒这是大事,他不敢一个人做主,看向朱开河,朱开河说道:“我也觉得我家老头子死得冤,报警吧,如果没事儿,也算是还玉锁丫头一个清白!”

朱开山点点头,掏出了手机,开始拨号。

朱玉锁紧紧地看着朱开山手握老人机的手,看着一个个数字出现在显示屏上,她的心防也被一分一分地击碎了,突然间跪了下来,哀求道:“不要报警,不要报警,大伯,求求你了,不要报警?”

朱开山的神情顿时肃然起来:“玉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我,我……”朱玉锁突然朝着我跪下道:“陈师傅,你帮我求求爷爷,求求他原谅我!”

这时候,人群中突然挤出一人,拉着朱玉锁的手就往外撵:“玉锁,不要被那神棍的话给吓着了,跟我走!”

朱玉锁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拉出了人群,朱开山看向真切,喝斥道:“米成云,你干什么?”

米成云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们朱家人真可笑,自己家的事自己不能做主,倒是一个神棍将你们忽悠得团团转!”

“米成云,你给我站住,我们朱家怎么样,还由不得你来评头论足!”朱开山又冲朱玉锁叫道:“玉锁,你爷爷的尸体还摆在这里呢?你就敢离开?”

两人听而不闻,快速地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朱开山看向我。一脸的愁色:“小陈师傅,现在怎么办?”

我微微一笑:“放心吧!他们走不掉的!”

“走不掉?”朱开山楞了楞:“小陈师父你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说道:“有点耐心,等着吧!”

无视朱开山脸上的疑惑,我般了一张凳子坐了下来,翘着二郎腿开始玩手机,玩了一会儿,我抬起头道:“玉锁,回来了!”

被我的声音提醒,大家的目光都看向东北角,东北角上,站着一男一女,男的是米成云,女的是朱玉锁,朱玉锁还好,米成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弄得满脸是血,都茫然地四处相望着。

一直听到我的话,这才反应过来:“成云,我们……回来了……”

看到米成云满脸的血,朱玉锁吓得跳起来:“成云,你怎么了?”

米成云将脸上的血水抹去,现出了五道血淋淋的抓痕,两边脸都没有幸免,他一边抹着脸上的血一边说道:“没事儿,黑暗中看不清路,我估计是被树叉子刮了一下!”

朱玉锁惊恐地大叫道:“成云,这不是被树叉子刮的,这是被人抓的?”

“人抓的?”米成云笑道:“别开玩笑了,谁抓的,你抓的吗?”

朱玉锁见米成云不信,将自己的化妆镜递了过去,米成云看到镜子里自己脸的抓痕,顿时噤声,就像是突然被人扭断了脖子似的。

米成云脸上的抓痕,明明是要逃走却跑了回来,朱玉锁再傻,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朝着棺材跪下,不停叩头道:“爷爷,是孙女不对,是孙女不对,我不该往肉粥里加安眠药,我罪该万死,但是,求你看在我是你的亲生孙女的份上,放过我吧!”

朱玉锁这话,一时间将帐蓬内外的话的人都镇住了,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平时温婉可爱的朱玉锁,竟然会对自己的爷爷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朱玉锁的母亲揪住她大声的质问,得到确切的答案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朱开山脸色阴沉地像是能够滴出水来。

朱玉锁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今年一月的时候,她与同村的米成云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一直瞒着家里人在一起,就在一星期间,朱玉锁感觉身体有异常,去医院检查,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回来的时候,朱玉锁将朱老太爷托她买的东西递过去的时候,不小心将自己的化验单也递了过去,原本这也不算大事,朱老太爷太老了,眼睛早就不顶事了,根本看不清化验单上的字。

只要朱玉锁当时要回来,就没事了。

但是,朱玉锁根本没有发现这事儿,恰好母亲冬梅叫她,她就回去了。

朱老太爷回到家里,翻出了字条,架上老花镜一看,顿时气得三尸神暴跳,孙女儿未婚先孕,放在这个年代,也不算是什么丢脸的事情,真正让他怒气冲天的是家属那一栏里写着——米成云的名字!

朱老太爷将朱玉锁叫了来,限他三天之内打掉小孩子,并与米成云断绝关系,不然的话,他就将这件事情捅到她父母那里去,而且撂下了狠话,除非他死了,否则的话,朱玉锁休想嫁给米家人,不对,就是他死了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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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80章: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朱玉琐与米成云早就计划好了,借着打工离家出走,然后将孩子生下来。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再对双方的父母挑明。

但是因为朱老太爷这个意外,计划搁浅了。于是,两人决定兵行险着,由米成云去弄安眠药,朱玉锁下药,准备将朱老太爷安眠了,然后双双溜走,这么一来,即使后面两边父母都知道了,也无法可想,因为他们已经私奔了!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安眠药的剂量大了一些还是别的原因,朱老爷子呼吸微弱,脉搏微弱,几不可察,陷入了假死的状态。朱老爷子在昏睡的时候,朱玉锁与米成云便各自收拾行李,约定在邻县的火车站相见!

他们也算是小心谨慎的了。

不过,朱玉锁在赶往临县的路上,正碰上迎面而来的姑姑,他的姑姑告诉他:朱老太爷过世了!

这一下将朱玉锁吓得不轻,也放弃了去与米成云会合,返回了家里。她六神无主,给米成云打电话,米成云告诫她:无论如何也不要将事情的真相说出来,反正朱老太爷也老了,大家都会认为他是老死的,到时候坟前土一掩,便万事大吉了!

于是,朱玉锁便将肉粥的事情深深地埋在了心底,一直到朱老爷子入殓封棺并且出殡……

我直视着朱玉锁道:“你虽然无心害死朱老太爷,却是害死他的罪魁祸首,如果你当时将事情的经过说出来,朱老爷子未必就会死!”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朱玉锁不停地叩头。

“起来吧!”我说话:“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不着急叩头!”

朱玉锁在米成云的搀扶之下,站了起来。

我接着说道:“朱老太爷说了,你是她的孙女,你对他做的那些事,他可以原谅你,但是,条件是,打掉小孩,从此与米成云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朱玉锁的身子晃了晃,声音变得尖利起来,冲着我喊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拆散我和成云?扼杀我们爱的结晶?”

我颇为尴尬:“不是我啊,我只是传话人,你们真有什么想问的,冲着那里问!”我指着棺材上安静躺着的朱老太爷,迟疑了一下又说道:“凡事必有代价,朱玉锁你害死了你的爷爷,你爷爷向你提些要求,这再正常不过了!”

朱玉锁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向着朱老太爷走了过去,半路上被朱开山拦住了,朱玉锁不依,被朱开山一把推到在地:“玉锁,你年纪还小,不知道老一辈的恩恩怨怨,我今天便说与你听吧!”

“七几年的时候,中华大地发生了一场浩劫,在那个不可说的年代里,所有人的命运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那时节,我们朱家还是远近闻名的大户,而米家的米红旗(也就是米成云的爷爷)则是有名的造反派,他们将咱们朱家住了四百多年的房子一把火给烧了,将你爷爷奶奶戴上重有七八斤的高帽子押着游街!”

朱开山说到这里,偷偷地看了朱开河一眼,似乎是难以启齿,朱开河接口说道:“我们当时年纪还小,你大伯当时才十二岁,我九岁,弟弟妹妹最大的八岁,最小的五岁,我们为了不受苦,便与父母划清了关系,当时是你们大伯写的悔过书,我的嗓子大,我来念的……”说着像是想起了当年的场景,泪水滚滚而下“……我朱开山,朱开河,朱开江,朱开桃,朱开凤,自原与朱忠朝,吴香雅划清关系,我们深深地为生活在资本主义家庭深感羞愧,今后我们必将改过自新,做红旗下的好青年……”

朱开山听朱开河旧事重提,忍不住双手掩面,呜呜呜地哭起来“我永远都记得那时候你们爷爷奶奶的表情,直到今天,快四十年了,我从来没有在第三个人的眼中看到了如此深的绝望……”

“我们原本想着只要熬过一节,我们就向你们的爷爷奶奶认错,告诉他们,我们始终是他们的儿女,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但是,但是……”朱开河说到这里也说不下去了“……但是,你们的奶奶没有熬过这一节,她被米红旗这个畜生活活地打死了!打那以后,你们的爷爷让我们兄弟姐妹几个站在奶奶的遗相前发誓,我们朱家人,永生永世,视米家人如仇如寇,不然的话,就算他死了,也会回来……”

朱玉锁听完,向着棺材上的朱老太爷喊道:“爷爷,那都是老一辈的事情了,老一辈的恩恩怨怨,不该让我们来承受!”

啪!

一向沉稳的朱开山打了朱玉锁一个耳光,朱玉锁娇嬾的脸,顿时肿了起来。

朱开山指着朱玉锁喝道:“我是你大伯,不是你的父母亲,按道理来说,我没有资格打你,但是今天,这个耳光我打了,最替你的父母打的,什么叫老辈子的恩恩怨怨?你的奶奶,是被他的爷爷活活打死的!我们朱家人没本事,这个仇报不了,还不兴记在心里啊!你这个逆子,我就问你一句,要是没有你奶奶,能有你吗?”

朱开山越说越激动:“今天我朱开山把话撂在这里,今天你要跟这姓米的走,得将这个“朱”字给抠下来,并且永生永世不进我朱家的门!”

“不姓朱就不信朱!”朱玉锁站了起来,捂住被打肿的脸道:“是你们逼我的,怪不得我,我明天就去派出所将姓给改了,我改姓米,总行了吧!成云,我们走!”

朱玉锁拉着米成云就走。

我双手抱胸道:“朱玉锁,哦不,或许我应该叫你米玉锁了,你走不掉!”

朱玉锁怒视我道:“你还想怎么样?”

我耸了耸肩膀,指着棺木上躺着的朱老太爷道:“不是我想怎么样,而是他想!你要叛出朱家,我半点意见都没有,我又不是你们朱家人,但是,说句不客气的话啊,你叛出朱家,也就不是朱家人了,你不是朱老太爷的孙女了,然后你用安眠药害死了他,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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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81章:不信鬼神

朱玉锁怒视着我道:“你想怎么样?”

有摁着有些生疼的额头道:“我刚刚说了,不是我想怎么样,而是朱老太爷想怎么样,我只是一个传话人而已……”

米成云叫道:“棺材上的老东西,你想怎么样?”

米成云骂朱玉锁的爷爷为老东西,朱玉锁一点反而都没有,仿佛是骂不相干的人一样,看向我问道:“我……爷爷有什么要求?”

我将朱老太爷的要求说了出来:“老太爷的要求是,要不你将肚子里的孩子打了,从此与米成云一刀两断的,要不你将孩子顺利生下来,米成云死!只有这两个选择,你自己决定吧!”

“想让我死!”米成云指着棺木道:“老东西,你苟活了几十年,死妻之仇也没法报了,如今死了,还能翻出什么浪花来,认命吧!”

朱开山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怒火,这时候终于忍不住了,飞起一腰将米成云踹倒在地道:“米成云,再敢对我父亲不敬,我就打残你!”

米成云身形削瘦,朱开山虽然年纪大,却有一副虎熊般的体格,那一脚下去,不啻于一块石头砸在米成云的胸口,这家伙被揍之后,终于消停了一些。朱玉锁上将扶起米成云,关切地问道:“成云,你没事吧?”

这样问时,她狠狠地瞪了朱开山一眼。

仿佛朱开山不是她大伯,而是她的仇人一般。

看得我的眉头深深皱起,心说这姑娘的三观简直没救了。

朱玉锁扶起米成云说道:“咱们走!”又看向棺木道:“我不会放弃成云,我也不会放弃孩子的!至于你想要报复,冲着我来好了!”

说完便往帐蓬外走去。

走了没有几步,就听人群之中传来惊呼之声:“玉锁姐,你的腿!”

朱玉锁低头去看,就见一缕血线,打自己的大腿根部流了出来,沿着肉色的丝袜,一直流到了鞋子里。朱玉锁身子一晃,差点跌倒,她扭过头看着摆在长凳上的棺材:“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我将耳朵附在朱老太爷的胸口听了一阵道:“朱老太爷说了,你虽然叛出了朱家,但是你身上留的是朱家的血液,朱家高贵的血液传承了上千年,绝不与仇家的血液溶做一处,因此,你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没有了,还有,朱老太爷顺便也剥夺了你的生育能力,也就是说,你以后都不可能再能孩子了,你那么爱米成云,希望他也会始终那么爱你,从一而终,如果这样的话,你也算是为我们朱家复仇了……”

“你……”朱玉锁哭道:“你怎么可以,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朱玉锁满脸的痛苦和委屈。

我倒觉得没有什么好委屈的,这顶多算是一报还一报吧!

朱玉锁说着向着棺木扑去,似要将朱老太爷的尸体从棺木上扯下来,朱开山朱开河同时拦在了朱玉锁的面前:“玉锁,这里躺着的是我们的父亲,你要敢对他无礼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

米成云提了一条长凳,就要砸棺,被我拦住道:“哥们,你想清楚了,这里躺着的是一具怨念极深的怨尸,你这一凳子砸得爽快了,你就不怕他半夜来找你么?”

米成云怒气冲冲地说道:“你是人,他是尸,你为什么不帮活人而帮死尸呢?你难道不知道死人已经死了,活人才是最重要的吗?”

神特么的活人才是最重要的,难道因为你是活人,就不该付出代价么?死人活该冤死?

“谁规定我一定要帮活人的?”我反问,又说道:“事实上,我只是赶尸人,谁也不帮,我只是将尸体的话说给你们听,看看你们与尸体之间能不能达成某种默契,如果不能达成默契,该是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与有没有我没有关系的!”

“哼!”米成云重重地哼了一声,将朱玉锁背在肩膀上,没入了黑暗之中。

我让朱开山将帐蓬里的血迹都清理干净了,站在凳子上说道:“好了,朱玉锁的事情,算是解决了,接下来咱们说说朱开江吧,朱开江,哪位是朱开江!”

朱开山指着帐蓬角落里的男子道:“开江,你过来!”

那男子四十多岁的年纪,如果不说,真不敢相信他与朱开山朱开河是兄弟,朱开山朱开河因为长年务劳,一手的老茧,脸都被晒成了酱紫色,而眼前的男子,面色白净,鼻梁上架一副无框眼镜,白色的孝衣下一身笔挺的西装,黑亮的皮鞋都能够映出人影来。

“哦哦!”男子恍然回过神,走了过来。

“小陈师傅,有事么?”

我上上下下地将朱开江打量了一番,朱开山才要介绍,被我打断了:“我刚才听朱老太爷说,你是医生,没错吧?”

朱开江点头道:“是!”

“朱老爷在将你供出来,只怕是费了不少心力吧!”

朱开山说道:“何止啊,咱们可以说是举家之力呢!父亲那时候身体不好,开江的学习时间长,得四年,还有一年的实习期,那时候我和开河在工地上做小工,开桃开凤在工厂里打工,挣的钱全给开江交了学费,好在开江也争气,学习成绩好,实习期满之后,就被岑城人民医院给留了下来,现在是内科主刀医师呢!”

“哦!”我晃然大悟,回头看了一眼安静躺着的朱老太爷道:“按说,朱老太爷对你这么好!你应该倾心尽力回报才是啊,干嘛还在将他往死亡深渊里踹上一脚呢?”

朱开江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小陈师父,你可不能乱说啊,什么叫做我将我父亲往死亡深渊里踹上一脚……”

我直视着朱开江道:“你是主刀医生,不信鬼神,对吧?”

“我……”朱开江说了一个我字,又闭上了嘴。

“你应该不信鬼神!”我一字一字地说道:“因为,如果你信鬼神的话,发生了刚才那样的事情,你就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我……”朱开江眼神飘忽:“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正文卷 第82章:一只炉子

我摇头道:“别装了,你不笨,不可能知道我在说什么……”

朱开山朱开河兄弟看着朱开江道:“开江,到底怎么回事?”

朱开江涨红着脸道:“大哥二哥,你别听他胡说!”

这个传承了千年的家族虽然破落已久,但是骨子里却有着隐隐的贵气,虽然如此,却也有着许多的毛病,比方说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将事情挑明到无可辩驳,他们死都不会承认。

朱玉锁如此,朱开江同样如此。

我说道:“我所说的,都是朱老太爷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说,朱老太爷在胡说罗!”

这个大帽子叩下,总算让朱玉锁闭嘴了。

我接着往下说道:“朱大爷,朱二爷。你们发现朱老太爷假死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

“我……”朱开山想了想说道:“我探了探老父亲的鼻息,看看有没有呼吸,又摸了摸老爷子的胸口,看看有没有心跳!”

“然后呢?”

“然后,我让开河也探了探老父亲的鼻息,摸了摸老父亲的胸口!”

我颇为无语,这样无关紧要的事情,就不能一口气说完么?我问道:“那接下来呢?”

“接下来……”朱开山摸着脑袋道:“对了,接下来我给开江打了电话,告诉他父亲出事了,让他赶紧回来……开江自己有车,只花了十多分钟就从岑城人民医院赶回了家里!”

我看着朱开江道:“朱开江,你以为父亲只是老毛病犯了,因此顺手就背了一只医药箱,等你赶到家的时候才听朱大爷和朱二爷说朱老太爷已经死了!”

“做为从医者,你有着多年来养成的谨慎,因此,你取出了听诊器,为你的父亲听诊了,对么?”

“我我我……”朱开江装糊涂道:“我有吗?”

朱开山说道:“开江,你有,我记得很清楚,我们一边给你说事情的经过,你就打开了医药箱,从里面取出了听诊器,医药箱里除了听诊器之外,还有一瓶氨基酸,一瓶葡萄糖,都是你平常为父亲输液的量!”

朱开江看向朱江山的目光充满了恨意,不过很快又恢复如常了。

我看着朱开江道:“你父亲是假死,呼吸微弱,心跳微弱,朱大爷朱二爷用土办法感应不到情有可原,但是,你可带着听诊器呢?除非朱老太爷是真的死了,否则的话,你不可能听不出来,对么?”

“我我我……”朱开江慌乱地说道:“我也不知道,听诊器是坏的……”

“听诊器是坏的?”

“嗯嗯!坏的”朱开江上一句话还底气不足,说第二遍时一脸的肯定,估计是将自己都骗到了,这一点倒与朱玉锁有异曲同工之效,估计又是老朱家最大的特长。

欲骗别人,先骗自己,骗倒了自己,自然也骗倒了别人。

我看向朱开河道:“朱二爷,朱三爷住在你家里,他的医药箱放在哪里你肯定也知道吧,取了来,咱们当场验证,看看听诊器到底是好还是坏……”

朱二爷应了一声,打着电筒匆匆地跑回了家里,不一会儿,又赶了回来,将医药包放在了长凳上说道:“小陈师傅,拿来了!”

我点点头,打开了医药箱,取出听诊器,贴在自己的胸口,顿时听到了如雷鸣一般的心跳之声,我一脸愕然地说道:“朱三爷,你说听诊器坏了,可是我用的时候好好的啊!”我又将听诊器贴到了朱开山的胸口道:“朱大爷,你听听!”

朱开山才带上耳机,吓得赶紧扯掉了:“妈呀,这是我的心跳声吗?我咋感觉像是雷鸣一样呢?”又看向朱开江道:“开江,听诊器明明是好的,没有坏啊!”

“这这这……”

朱开江无话可答,突然怒瞪着我道:“小陈师傅,你什么意思啊,你的意思是说,我害死了我的父亲?”

我反问道:“难道不是吗?”

“你当时听到了你父亲的心跳声,却装做什么也没有听到,任由朱大爷和朱二爷将老太爷的装棺入殓,不是蓄意害死朱老太爷又是什么?”

“请问你!”朱开江怒火冲天,直接将小陈师傅这四个字给省略了,直呼我为“你”:“请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为什么在害死我的父亲,疼我爱我的父亲?”

“对啊?为什么呢?”我反问朱开江。

这时候,朱开山朱开河兄弟站了出来道:“小陈师傅,我想,我家三弟,应该不至于这么做吧,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我重重一拍桌子,怒视着朱开江道:“朱开江,事到如今,你还是不肯松口,非要我将所有的事情都抖出来么?”

朱开江的神情十分纠结,过了一阵道:“我倒要听听,你要抖什么?”

“我给过你机会的!”我说完,走到朱老太爷的尸体前,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摸出来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一只土黄色的小炉子,看颜色应该有些年头了,估计是主人经常手盘,那炉子的表面光洁异常,不仔细看,还让人疑心是玉质的。

我晃了晃手中的照片道:“朱开江,你认识照片中人的东西吗?”

朱开江看到照片,身形抖了抖,仍旧强装镇定道:“不就是一只炉子吗?”

“没错,是炉子!”我又将照片在朱开山朱开河的面前晃了晃道:“你们认识吗?”

朱开山说道:“这炉子我认识,是咱家老爷子的,他视若珍宝,重来就不让我们兄弟碰,平时都摆在房间里供着,病了之后就收了起来,至于收到了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我指着朱开江道:“朱老太爷将这只炉子收到了朱开江那里!”

“一只炉子而已嘛!”朱开河道:“放在老三那里就放老三那里呗,反正咱们家里也用不着!”

有句话叫做眼睛不识宝,灵芝当蓬蒿,估计只有在朱开河朱开江这种没有什么见识的老农民眼里,照片里的东西才会被人当做没有什么用,可以随便送人的炉子!

我冷笑道:“朱二爷,这只炉子,便是朱开江下定决心害老爷子的真正原因!”

正文卷 第83章:赶出家门

我指着照片上的炉子道:“这个炉子叫做宣德炉,顾名思议,就是明宣德时期的炉子,宣德炉是历史上第一次运用黄铜铸成的铜器。为制作精品的铜炉,明朝宣德皇帝曾亲自督促,这在历史上极为少见,也因为如此,宣德炉十分珍贵,现在市面上随随便便一件,都是三四百万起的价格!”

我的话,着实将朱开山朱开河吓了一大跳:“什么,这个炉子值三四百万,这怎么可能,我们从土里刨食每年能存个一万块就不得了,照这么说,就那么一个破炉子得我们一家干上三四百年?”

我心说朱大爷书没有读多大,算术倒是不错的嘛“确实如此!”

朱开河拍着胸脯道:“哎呦我的妈呀,去年有个收破烂的来我家收破烂,说黄铜得四十几块钱一斤,我寻思着老爷子那个炉子起码也有两三斤,差点就将它拿出来卖了呢,好险,好险……”

幸亏朱二爷当时没有产将宣德炉给卖了,不然的话,老头子估计去年就气得咯屁发凉了。

我接着往下说道:“朱老太爷寻思着自己没有几年好活了,就想将宣德炉给卖了,他的父亲将他跟他的兄弟都供上了大学,他却没有将自己的子女成为有学识的的人,他感到很是愧疚,因此,就想在经济上补助你们,而做为已经当上医生的朱开江,朱老太爷自认为自己不亏欠他,因此没有补助!这本来也没有什么,最要命的是,朱老太爷将宣德炉交给了的朱开江,让他帮忙找买家出手!”

而事实上,朱老太爷也只能找朱开江,兄妹五人之中,四人都是农民,只有朱开江走出了朱家庄,在岑城人民医院做了医生,也只有他见过世面,因此,卖宣德炉的事情只能找他。

而朱老爷子出事的时候,朱开江正好联系到了一位藏家,愿意花三百五十万拿下宣德炉,不过买家说目前没有那么多的现金,得给他足够的时间筹备资金。两人约定的时间是一星期,才到星期三,朱老太爷就出事了……

朱开江以为老爷子是旧病犯了,带着医药箱便匆匆地赶了回来,回来之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呼吸与心跳感应不到,朱开山与朱开河想当然地认为朱老太爷已经死了。

但是他却知道,老爷子根本没死,只是陷入了一种叫做假死的状态,他本来要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跟老大和老二说的,将要开口之时,脑袋里突然闪过宣德炉的影子,顿时就犹豫起来。

上个星期二,是朱老太爷亲自提着宣德炉来找他的,原本,他以为只是普通炉子,只是因为母亲喜欢,父亲也一直珍藏着,一直朱老爷子说出“宣德炉”三个字,他才意识到炉子的贵重。

父亲来找他的时候他去小店里整了一斤米酒,几个小菜,父子两个边吃边聊,周围全是不相识的吃客。也就是说:父亲跟他说宣德炉的事情时,只有他们两个知道,如果父亲出了意外,就没有人知道了,到时候将宣德炉一卖,随便给兄弟姐妹们几万块钱,他们都得感激涕零,而自己帐户里的资金,能一跃到达七位数……

可是,床上躺着的是自己的父亲啊!

朱开江转念一想,我也没有做什么,我只是什么也不做而已,看病有百分之二十的误诊率,我就不能误诊一回么?再者说了,假死的原因很多,有的就算最终能够醒来,也会因为长久的缺氧而瘫痪,甚至成为植物人,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呢!

朱开江一边安慰着自己,站到了一边。

他地确什么也没有做。

只是垂下眼皮,慢慢退后,用纸巾擦拭眼泪。

但是他的这些动作,无疑是在宣判自己父亲的死刑!

于是,三年前打好的,放在阁楼上的黑灯会棺木被搬了下来,擦净了灰尘,朱老太爷被摆了进去,钉钉钉的声音响起,十八根长短不一的棺钉将棺盖与棺身契合在了一起。

还活着的朱老太爷被封入了棺中……

朱开江被逼得退无可退,总算是开口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他跪了下来,冲着棺木叩头道:“父亲,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钱迷心窍,我不该这么昧了良心,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大家……”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朱开山一脚踹倒在地,朱开河也冲了上来,兄弟两个对着朱开江就是一阵猛踢猛打,一边踢一边骂道:“王八蛋,白眼狼,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父亲最疼爱的就是你,你却如此对他,当年咱们兄妹五个,哪一个读书不厉害,你说,哪一个比你差了,为什么供你上大学?还不是你身子骨最弱,父亲怕你干不了不农活!你去读书,我们在工地上干活,在工厂里打工,你吃白面馒头,荷包蛋,我们吃红薯包谷,我们可有怨言……如今你有家有业,风光无两,就是这么对待你的亲人的?”

朱开江被踢得在地上打滚,一边闪躲一边求饶,浑然没有了刚才的人模狗样,就像是一只乞生的可怜狗。

打了一阵,朱开山感觉差不多了,拉住朱开河道:“算了,咱们的气也出了,看看老爷子如何处置他吧!”朱开河比朱开江的脾气要爆一些,虽然被拉开了,仍旧飞起踢了朱开江几脚。

朱开山看向我道:“小陈师傅,麻烦你帮我们听听我父亲的意思吧!”

我点了点头,附在朱老太爷的胸口听了一阵道:“朱开江,你叩一百个响头,然后将宣德炉送回来,这件事情就这样算了!不过,从此之后,你便不同再是朱家人,不用再回朱家庄了……”

“是是是!”听说自己能够活命,朱开江喜不自胜,一边叩头一边说道:“我明天就将宣德炉送回来!”朱老太爷以为最重的惩罚“赶出朱家门”在朱开江看来却是微不足道的,他们那么年代家族观念很强,赶出家门,也就意味着生时得不到家族的庇护,死后归葬不了祖坟,是仅次于死的惩罚,而现在,早就没有家族一说了,再说了,朱家就他混得最好,被赶出家门最好,再也不用与这帮穷亲戚往来了……

正文卷 第84章:错已铸成

“慢着!”我摆手道。

“怎么了?”朱开江疑惑地看着我。

我皱眉问道:“你知道叩头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啊!”朱开江指了指自己道:“我这不是在叩头吗?”

“嗯!”我接着问道:“那你知道叩响头的意思吗?”

“叩响头?”朱开江面现疑惑之色。

我接过朱开山手里的哭丧棒,敲了条凳之上,就听咚地一声响“听到这响声没有,这就叫响头!之前的不算,重新来过!”

“这这这……”

“怎么地,你有异议?”我挑着眉头问。

“不是,不是啊,我没有异议!”朱开江忍气吞声,咚地一个头叩在了地上。还好是泥地,要是水泥地,就这一个头,就能够将他叩出脑震荡来。朱开江接着叩头,叩到二十个的时候,额头裂开了,血水滴滴答答地滴落在地。

他咬牙忍痛,深深地看了棺木一眼,接着叩头,一直叩满一百个响头,这才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有人要去扶他,被朱开山喝止了“给我住手,朱开江从此以后不再是朱家人,谁也不许搀扶!”

朱开江抹了一把脸上的血,什么话也没有说,掉头走入了黑暗之中。

朱开江离开之时,人群中的一名女子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被我看在眼里:“大姐,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朱老太爷最小的女儿朱开凤吧?”

朱开凤不得不站了出来,低垂着头道:“我是!”

我往条凳上一坐道:“朱玉锁,朱开江的事情你也看到了,是你自己说还是我来说啊!”

朱开凤扑通一声跪下道:“我来说,我自己说!”

事实上,就算是被封入了棺中,朱老太爷也未必就会死,前面有提到,朱老太爷的棺材已经打了三年了,这三年来,棺材一直放在阁楼之上,阁楼之上也是老鼠最多的地方,老鼠饿了可是什么都会咬一口的。

虽然朱老爷子的棺材涂了很厚的漆,还是被咬出了一个小洞,洞口虽然小,却能够提供足够的氧气供朱老太爷呼吸,不然的话,朱老太爷呼吸完棺材之中的空气早就闷死了,也不至于半夜还会醒来!

但是,这个朱老太爷赖以生存的小洞,在朱开山朱开河离开半个小时之后被朱开凤和她老公吴远堵上了……

事情是这样的……

朱老太爷过世之后,来的客人很多,朱开山朱开河两兄弟家里跟本住不下,于是就将年纪大的,行动不便的亲人留在了两兄弟家里(朱开江之所以也会留下,那是因为他在朱家的地位不一般)

而朱开桃和朱开凤一家,都借宿在邻居家里,正是因为借宿在邻居家里,他们知道朱老太爷的古怪也就晚了一些,朱开凤不放心,就拉上自己的老公吴远准备去看看。

可能因为是女子,朱开桃比朱开山和朱开河都要细心一些,她发现了朱老太爷还活着,但是,他们并没有打开棺盖,将朱老太爷救出,而是与吴远一起将唯一出气的孔洞给封了起来。

至于他们是如何知道棺材有孔洞的,那是因为——棺材就是由朱开山朱开河朱开江和吴元一起抬下来的,抬下棺材之后,朱开山等人便去交待新来的吊客去了,留下吴远一人做清洁工作。

原本,棺材有鼠洞,就不能用了,但是吴远并没有说,如果棺材不能用,那就得重新打,费时又费力,不仅如此,做为女婿的吴远,也得再出一份棺材钱,他自然不乐意。

至于朱开凤,吴远夫妻为什么要将棺材的孔洞封起来,那是因为他们在年前问朱老太爷借了五万块钱,朱老太爷如果从棺材里爬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将钱追回来!

朱老太爷的身体本来就差,经历这一回假死,肯定更差了,他得安排后事了。

而他们,根本没有钱还。

于是就心生奸计,将朱老太爷暗害了,这样一来,他们那五万块钱,自然也不必还了……

朱开凤跪得到棺木前,抱着架棺材的凳脚道:“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爸,你杀了我吧,我陪你的命!”

朱开山朱开河的眼中流露沉痛的神色,扬起的手又收了回来,对于朱开江,他们下得了手,对于朱开凤——他们最小也是最疼爱的妹妹,却无论如何也下不去手,只好将拳头招呼在了吴远的身上。

“王八蛋,我打死你……”

朱开凤没有回头看身后,她哀求了一阵,见朱老太爷没有反应,看向我道:“小陈师傅,你去跟我爸说,说我这两天无时无刻不深深的痛悔着,我已经承受不了了,让他杀了我吧!我为他填命!”

观其情,听其声,朱开凤不像是在演戏,她承受了太多,一旦被点破,反而觉得是解脱,一心求死。

见我没有反应,她一头往棺材角上撞了去。

这时候,我想要拉住她已经来不及了,匆忙之中只能将自己的手垫在了棺板之上,接着,我就听到碰地一声闷响,我感觉我的手都快要被撞碎了,我抽回手,手背有好几处成了乌紫之色,可见朱开凤撞得有多狠。

朱开凤的举动再一次说明,她是真的想寻死了,如果不是撞在我的手上而是撞上棺材角,她很可能已经没命了!我揉着被撞伤的手,好一会儿,才能用意念控制手指头动一动。

特么的,不幸中的万幸,手没有废掉。

吴远扑了上来,拉着朱开凤的手,又将他的脑袋检查了一遍,看向我们道:“老丈人,小陈师傅,大哥,二哥,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你们要我吴远填命,我二话不说,但请你们高抬贵手,放过开凤吧,她是无辜的,她是被我逼的!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朱开山怒视着场中的两人道:“吴远,开凤,你们两个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就是五万块钱的事儿,你们就要对父亲下这样的狠手!”

吴远将朱开凤抱在怀里,迎着众人的目光道:“如今错已铸成,已经是无法可改了,我就一并说了吧……”

正文卷 第85章:守夜

吴远拭去眼角泪水道:“事到如今,我干脆一并说了吧!我在去年五月的时候,检查出了低分化的肺癌,在我得肺癌之前,我还不知道癌症有高分化底分化之分,一直到我患病之后,我才知道,我患的低分化肺癌,是癌症之中最严重的一种,今年年初的时候动了手术,将家里的积蓄全都花光了,没有钱继续化疗……”

“开凤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还指望我快点好起来与她一起照顾孩子呢,因此,她向老丈人借了五万块钱,可是……可是……”吴远说到这里,突然咳了起来,可能是因为刚才被朱大爷朱二爷一顿狂揍,他开始气血翻涌,那咳声真的很可怕,就像是老式的柴油机发动时的声响,每响一下,震得他的全身都在颤抖。

仿佛下一刻,就会将五脏六住腑给咳出来,朱开凤赶紧扶住他,又递给他纸巾。吴远一口痰吐在纸血上——那不是痰,那是暗红色的血块……

吴远喘息了好一会儿,这才缓过一口气,他抓住朱开凤的手道:“开凤,你不能有事,孩子们还指着你呢!更何况,这一切本来就是我的主意,就让我来承受这一切吧!”

一直到朱开凤点头应允,吴远这才松开了手,他迎着众人的目光说道:“三个疗程下来,五万块钱就变成五千了,而我的病,不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还扩散了,医生说,最迟也就是今年年底明年年初的事情,我死了不要紧,可是开凤怎么办,孩子们怎么办?更何况,还背负着五万块钱的债……老丈人的事,与开凤无关,全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是我执意要这么做的,我不能再为这个家再做什么奉献,因此,我就是想,我就是想为孩子他娘几个减轻一下负担……”

吴远看向棺木之上躺着的朱老太爷道:“反正我也时日无多了,老丈人,你要是想报仇,带我走吧,黄泉路上,我为你牵马扶靴,唯命是从,以回报这一世所亏欠你的!”

朱开河看向朱开凤,怒声道:“开凤,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从头到尾你都没有提过一个字!”

“我……”朱开凤说了一个我字,又底下了头去。

虽然她没有接着往下说,我却能够猜出来,朱开凤看着柔柔弱弱的,骨子里却十分要强,即使是在自己的哥哥面前。

“开凤,你看看你!整得都叫什么事儿,你是我妹妹,有什么困难只要一开口,难道做哥哥的不帮你!你为什么不说!你不说也就罢了,还做出这种事情来,我真是错看你了!”

“我……”朱开凤的头更低了,在低头之前,她偷看了对面女子一眼,又迅速地收回了目光。

有时候人不需要说话,只一个眼神,就能够透露出很多的信息,朱开凤看的是朱开河的老婆,也就是她的嫂子,那一眼的意思就是:我的好哥哥,我知道你不会对我的事情坐视不理,但是,你能过得了嫂子这一关吗?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朱开河虽然雄壮,虽然有血性,却仍旧是个妻管严,而朱开河老婆一脸的精明干练,很明显也不是善茬。

朱开山的情况估计也差不多。

我附在朱老太爷的胸口听了一阵,长叹了一口气道:“唉!”

朱开山朱开河一脸紧张地看着我:“小陈师傅,老爷子是什么心思?”

看得出来,朱开凤虽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朱开江朱开河对这个倔强的小妹还是十分关爱的,否则的话,他们也不会如此紧张朱老太爷的心意了。

我避开了朱开山朱开河的目光,而是看向了朱开凤夫妇:“你们真是亏欠朱老太爷太多太多了!”

朱开凤的头低的都快要从脖子上掉下来了。

吴远做了必死的决心,反而是一脸的淡定。

我接着说道:“朱开凤,几位兄弟姐妹之中,就你的家庭情况最差,朱老太爷当时坚持不让你立借据,就是怕自己百年之后,你的兄弟会向你讨债,那五万块钱,本来就不是借给你们的,而是送给你们的!这就好比有一个人。见你没有粮食吃,将自己家的粮仓分了你一半,你不仅不感激,而暗暗将人害了!你们这样做,应该吗?”

朱开凤听到这里都是身形一震,泪水滚滚而下。

吴远大声喊道:“老丈人,就让女婿随你而去吧!”

我摆手道:“穷生奸计,富长良心,朱老太爷活了近百年,早就看开了,你们的事情,他决定不追究了,如果说要惩罚,就罚你们好好跪送老爷子最后一程吧!”

“谢谢老丈人,谢谢小陈师傅,谢谢大哥二哥……”吴远叩头,朱开凤也跟着叩头。

朱开山朱开河挥挥手道:“好了好了,事情就到这里了,赶紧起来吧,送老爷子上山,还有得你们跪的呢!”

朱开凤吴远被扶到了一边,朱开山看向我道:“小陈师傅,我父亲的事情……”

装腔做势了这么久,我感觉有些累了,打了一个哈欠道:“朱老太爷的事情,到这里算是完美的解决了,等到明天早上朱开江将宣德炉还回来,就可以封棺下葬了!”

“真的?”朱开山朱开河难掩心中的惊喜,要知道,朱老太爷这三天,都快将他们兄弟给折腾疯了,如今听我说事情已经完满解决了,他们都有些不相信了!

我挑了挑眉毛说道:“莫非,你们是不想朱老太爷这么早入土入安?”

“那倒不是,那肯定不是,自然是越早越好!”说到这里,朱开山意识到似乎这么说也不对,改口道:“咳咳咳咳,我不是那个意思啊,我是认为吧,能够顺顺利利地送父亲上山,是我们兄妹几个最大的心愿!”

我搬了张椅子坐下道:“三堂会审已经过了,让大家都散了吧,朱大爷,朱二爷,朱开凤,吴远,你们四个与我和柔姐一起为朱老太爷守夜!”

正文卷 第86章:诡异的脚印

大家被朱开山朱开河叫来这里时都是一脸的不开心,天黑路滑风大,呆在被窝里多服务啊!

但是现在,朱开山让大家离开,都没有人愿意走了,大家都是一副意犹尽的样子,就像是刚刚看完三幕大戏,此时正一边回味一边等待下一幕大戏的开锣呢。

这时候告诉他们没有戏了,今天晚上都没有戏了,他们倒是不大乐意了。

朱开山见大家不肯走,说道:“你们是打算跟我们一起守夜吗?我倒是没有意见,就见这帐篷装不下这么许多人。”

听朱开山再次逐客,众人这才零零星星地散去,却在此时,就见东南方向的烛光一暗,熄了,黑暗中就听陈柔叫道:“烦啦,小心,青烛灭了一只!”

我的神情一紧,看向东南方向,远远地看到一道若有若无的人影向着这边影来,也只是一恍眼间,那人影就不见了。东南方向的青烛灭了,也即是说,有邪秽从东南方向过来了,我招手叫道:“别急着走,大家别急着走,都回来!”

听到我的喊声,刚刚离去的人都收住了脚步。

朱开山朱开河兄弟看着我问道:“小陈师傅,怎么了?”

我神情肃然地说道:“朱大爷,朱二爷,赶紧就大家都叫回来,今天这事,不算完!”

朱开山朱开河见我脸色铁青,不敢怠慢,赶紧将人都叫了回来。

这一来一去的,就有人不愿意了,人家又不是你笼子里的鸡,说赶进来就赶进来,说放出去就放出去的,一时间责难之声四起。这时候,侧面的帐幕一挑,陈柔走了进去。

带来的一阵次风吹得我打了个哆嗦,我这才意识到,陈柔已经在冷风在站了两个多钟了,此时她脸色苍白,不用触摸,看一眼就知道,她的脸一定冷的就像是冰块一样。

她站到我的面前,声音也和冰块一样冷:“朱大爷,朱二爷,将人群中清明节出生的,中元节出生的,寒食节出生的,端午节出生的人都叫出来,另外还有来大姨妈的,生病的,属鼠的的人一并叫进帐蓬!”

朱开山迟疑了一下问道:“女师傅,这有什么讲法吗?”

“讲法就是!”陈柔说道:“清明节,中元节,寒食节,端午节统称为四大鬼节,在这四个节日里出生的人天生阴气重,容易被鬼邪上身,来大姨妈,生病的人同理,而属鼠的人今天不利于东南!”

“是是是!”被陈柔一说,朱开山朱开河深以为然,赶紧走出帐蓬张罗去了,不一会儿,带进来四人,说道:“女师傅,人我都带回来了,要怎么办?”

陈柔想了想问道:“朱大爷,这里有石灰么?”

朱开山上点头道:“有的!”赶紧让人拿了一包石灰过来。至于送葬为什么会有石灰,那是因为——在累坟的时候必须用到石灰,将石灰撒在土中,可以让黄土更绵,能够垒得更加结实。

除此之外,石灰还有另一个作用——防蛇虫鼠蚁。

陈柔接过石灰,在帐蓬里散了起来,不一会儿,地面之上就被撒成白茫茫的一片,就好像是下雪了一样。她让我站在左边,而她则站在了我的对立面,对我说道:“烦啦,呆会儿你如果感觉到有人接近,就用打尸鞭抽,知道吗?”

我点点头。

可实上,我现有点蒙,这些天我一直努力地在学赶尸,如果碰到尸体,就算是朱老太爷马上变成凶尸,我自认为也有应对的办法,但是这一次很明显不是尸体……

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啊!

我正寻思着呢,帐蓬外面的风突然大了起来,吹得人都缩起了脖子,帐蓬外面人人自危,再看陈柔,面沉如水,眼睛紧紧地盯着帐蓬的各个入口。她不是赶尸匠吗?怎么还精通起捉鬼来了?

此时的我,又一次对陈柔的身份产生了怀疑,赶尸匠兼捉鬼道士?赶尸匠与捉鬼道士职业虽然相近,但是并不相通,莫非是因为陈柔身兼两家之长,因此才会这么厉害?

又或者她之前根本就是一名道士(赶尸匠之中怎么有如此天姿国色的女子呢)后来坠落成为了赶尸匠!看她的身手形容,可是专业得很啊!

我正寻思着呢,就听陈柔低声喝道:“来了!”

我抬眼望去,冷风将同帐帘吹得飞了起来,帐帘之下的石灰地上,突然出现了一只脚印,接着是另一只,第三只,第四只,那脚印向着帐蓬中间选出的四人走了过去……

倦在一起的四人也发现了那无端出现的脚印,一个个吓得鬼哭狼嚎的,此时也顾不得男女之防了,紧紧地抱在一起,都恨不得挤进彼此的身体里面去。“别过来,别过来!”

他们用力地挥着手,好像自己的手上能够扇出狂风,将那脚印吹散也似的!

我问道:“柔姐,这是什么鬼东西?”

陈柔冷声回应道:“鬼物!”说完就扑了上去,陈柔的手里拿着一条红线,长约两尺,红线上每隔十厘米便绑有一枚铜钱,陈柔挥动着红线鞭向着那脚印砸了过去。

那脚印本来是笔直地迎着帐蓬中间四人而去的,被陈柔一砸,顿时乱了,向着帐蓬边沿移而去,朱开山朱开河见脚印向着自己冲来,赶紧躲到了我身后。

我心里暗暗叫苦,我特么的只是赶尸匠,不知道怎么对付鬼邪之物啊,不过这种时候,也只好赶鸭子上架,挥动打尸鞭就向着脚印一顿猛抽,我抽在空处,去听到碰碰碰的声响,仿佛是打人在身上似的。

鬼邪之物似乎是被我打痛了,很快又移动到了别处,在石灰地上留下了一排排的脚印。

那鬼邪之物似乎意识到在我和柔姐这里讨不了好。转而向着棺木上的朱老太爷移动而去,才接近又触电似地缩了回来,估计也受挫折了。

鬼邪之物接着在帐蓬里游走,可能是觉得帐蓬里面没什么机会,在转了两圈之后,风将帐帘吹起,脚印迅速地移到了外面……

正文卷 第八十七章:有鬼

我看向陈柔道:“柔姐,脚印到外面了,怎么办?”

陈柔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帐蓬中的四人道:“不管它,咱们守住帐蓬就好!”

我点点头。

陈柔的目标很明确,守住场中的四人,管你外面风浪涛天,我自屹然不动。

但是,她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外面的风浪涛天,也会影响到帐蓬内的。

脚印到了外面,因为没有了石灰,便慢慢地变淡,消失不见了,随即就响起声声惊呼:“狼狗,你往我脖子上吹气干嘛,我跟你说,你在这再样,我回去让我男人揍你!”

“大嫂子,你冤枉我了,我没有这么做,再说了,我要是吹气,也是热气,你脖子后面的头发都结冰了!”

“哎呦,谁绊的我!”

“有人摸我!”

“啪!”

“特么的谁打我的脸?”有人怒吼道。

“你的面前就是树,谁能打你啊!”

“特么的我脸都肿了!”

声声叫喊之中,大家猛然间意识到一件事情——有鬼!寻常时候,人们在遇到鬼时,第一时间都会四散奔逃而去,绝不会往放着棺材的帐蓬里冲,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帐蓬之中,有两名会看事的赶尸匠呢!穿过两三里路的黑暗,才能回到家里,而冲进帐蓬里保平安,只要几分钟而已!

于是,蓬地一声响,帐蓬外面的男男女女,一窝蜂似地冲入了帐蓬之中,我和陈柔的喝斥声没有半点作用,混乱之中,别提帐蓬当中的四名男女,连我和陈柔都被冲散了。

我被冲到了帐蓬外面,赶紧绕到一边去找陈柔,此时的陈柔也被冲击了出来,见到我,说了一声往里冲,就往帐蓬里挤去,我拉住她的衣袖,摇头道:“柔姐,别往里面冲了,如果这是那鬼物的诡计,他已经得逞了!”

陈柔楞了楞,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停住了脚步。

我们站在帐蓬外面,看着帐蓬里面人头攒动,一时间说不清楚是什么心情,他们冲进帐蓬里是为了寻求庇护,却浑然不知,他们想要寻求庇护的人已经被他们挤到了帐蓬外面。

哪儿说理去啊!

就在我们被晾在帐蓬外面吃风的时候,帐蓬之中,突然响起了阴森森的笑声,那笑声,就像是一个女人,却偏偏要学男人一样发笑,笑声一下一下,中间相隔的时间就像是用计算器算计好了一样,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这笑声让帐蓬之中的人心惊胆寒,就像是被惊了的老鼠四处乱窜,很快地,原本人头挤人头的帐蓬里,就变得空荡荡的了,除了一名女子和一口棺材。

那女子就是被朱大爷朱二爷带进帐蓬里的四人之一,此时她正怔怔地站在帐蓬正中央,突然高昂起头,看向前方,就像是被文,革思想深深洗脑的女青年在天,安门广场看升旗仪式一样,那种刻意装出来的严肃,看久了让人发笑。

接着,就听那女子用男声唱道:“……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申。万恶的旧社会,穷人的血泪仇。千头万绪、千头万绪涌上了我的心;止不住的辛酸泪挂在心……”

后来我才知道,这首哥叫做《天上布满星》,是文,革时期的十大流行金曲之一,其余几首中有《东方红》《北京的金山上》等等,那女子唱到慷慨处,意气风发,指点江山,唱到低回处,哀挽悲伤,令人落泪,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的女孩儿,听其歌声,好像是刚刚从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里走出来一样。

知道的当是撞鬼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看《芳华》走火入魔了呢!

“银杏,你怎么了?”帐蓬外面有人叫道。

我这才知道,唱歌的女孩名叫朱银杏,今年十八岁,这所以被带进帐蓬,是因为她昨天来大姨妈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一片混乱之中,她被鬼物上身了。

从她唱的歌听来,还是一个文,革时期的老鬼。

“……不忘那一年,苦难没有头。走投无路入虎口,给地主去放牛。半夜就起身,回来落日头……”

我们走进帐蓬里的时候,朱大爷朱二爷也进了帐蓬,看见朱银杏边唱边跳的样子,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银杏,你做什么呢!你大爷爷的棺材还摆在这里呢,你在这里唱歌,太无礼了!”

我将朱开山朱开河推到一边道:“大爷二爷,这件事情,还是交给我们吧!”

朱开山朱开河巴不得我们来主事呢,因为应了一声,便站到了一边。

我走上前问道:“朱银杏,你干嘛在这里唱歌?”

“……”

“再说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唱那么老掉牙的歌,你不嫌寒碜啊?”

“……”

陈柔将我推到一边,直视着朱银杏问:“你是谁?”

“哈哈哈哈哈!”朱银杏仰天长笑,笑了一阵说道:“我是谁你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朱家庄的人啊,我叫米红旗,米红旗你都不认识?是朱家庄的生产大队长!”

“生产大队长?”这是什么鬼玩意儿?

陈柔也有些楞神,看向朱开山,朱开河。朱开山朱开河兄弟呆了一会儿才说道:“米红旗是,米红旗就是我们庄的生产大队长!”想了想似乎觉得这么说不妥,又补充道:“在四十年前……”

那就难怪别人要唱《天上布满星》了,人家本来就是那个时代的人呢!米红旗,米红旗,我念了几声,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看向朱开山朱开河道:“米红旗就是你爷爷的杀妻仇人?”

朱开山点头。

我瞪着少女版的米红旗道:“米红旗,你都死了那么多年了,不去地下好好呆着,还来这里搅事,可见你也不是我朝太祖的好学生!”那个年代的人,看了两本毛选,都自认为是太祖学生,因此我还会有此一说。

“太祖?”米红旗楞了楞,随即意识到了我所指为何,怒声道:“你敢这样说主席,小黄小马,我最为忠实的革,命小将,赶紧将这人绑起来,今天晚上就开批,斗大会!”

正文卷 第88章:先下手为强

如果不是见对方附身的是一名女子,我真想冲上去一巴掌就将他糊倒在地,你大爷的,都什么年代了,还用你的糟粕来糊弄人呢!

想是这么想,我没敢付诸行动,鬼物这玩意儿看不见摸不着,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对付。

陈柔冷冷地看着米红旗道:“米红旗,这里没有什么革,命小将了,这里只有你,说吧,你一个鬼物,跑来这里做什么?”

米红旗楞了好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哦哦哦,我已经死了……不过,就算我死了,这种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的勇气不能丢,你们说是不是?……”米红旗慷慨激昂地发表了一通演说,这才想起自己所谓何来,指着棺木上躺着的朱老太爷骂道:“姓朱的王八蛋,你害死了我未出世的孙儿,我今天非毁了你的尸体,灭了你的魂魄,让你子孙断绝不可!”

我心说说得那么热闹,原来这才是与天斗与地斗的精髓所在啊!

被指着尸体骂,朱老太爷明显十分生气,他全身颤抖就像是筛糠一样,像是立即就要醒过来,照这样下去,时间一长估计得成凶尸,我赶紧走过去,附在朱老太爷的胸前倾听。

就听朱老太爷用他那沙哑得如同是指甲刮过玻璃的声音说道:“小陈师傅,让我起来,我要灭了这个畜生!”

我赶紧劝道:“朱老太爷,你先消消气,先消消气,这件事情交由我来处理!”

朱老太爷恨声说道:“不行,杀妻之仇,我已经忍了一辈子了,如今我已经身死,不想再忍下去了,让我起来,让我撕了这个王八蛋!”

我知道,朱老太爷的心里很憋气,他死得冤,而害死他的人都是他的至亲,他的心里憋着一肚子火,却不能对他们尽情地发出来,这时候仇家上门,哪里还忍得住!

我今天要是按住了他,事情可能很难办。

可要是不按住他,事情会更加的麻烦!

我想了想说道:“朱老太爷,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我真的能够理解,但是这么做不是办法,慢说你是新死的怨尸,能不能打赢米红旗是一回事,如今他附身在你的侄孙身上呢,你撕了他,等于是将你的孙侄女一起撕了你知道吗?”

朱老太爷听到这里,总算是停止了挣扎,为了撕一只老鬼将自家的孙侄女一并撕了,这是亏本的买卖,再说了,他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恐怕再也享受不到儿孙的香烛纸钱了,他们说起他时,只会说“我的爷爷死后尸变,杀死了xxx”

见朱老太爷心中郁结难平,我赶紧安抚道:“朱老太爷,你不用担心,米红旗的事情就交给我们吧,你要对我们有信心,相信我们能够处理好的!”

朱老太爷沉默良久,叹息一声,重新躺了下去。

我抹了把头上的汗,站起身道:“米红旗,你听我说,你害死了朱老太爷的妻子,朱老太爷抹去你米家的骨血,这是一报还一报,如今两清了,不如就此做罢,不必再多纠缠了……”

“米红旗”怒指着我道:“你这小娃娃说的什么话,我那是为民除害,他这是残害善良,怎么算是一报还一报呢?我情有可原,他万死难赎!你这小娃娃,怎么就没有是非观,怎么就分不清呢!”

我去,佩服,佩服,这么讲道理,我真是不佩服都不行。

他心中已经有了他的道理,这才再和他讲道理就没有意思了,就像是你与一个垂垂老者聊天,你试图用你的新知识改变他,而他则一直用他的老思想改造你,聊来聊去,除了打一架分出个胜负,谁也没有办法说服谁的。

那就不如闭嘴。

我撇嘴说道:“我也懒得和你争,但是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有我在,哦不!”我指了指陈柔说道:“有我和柔姐在,你什么都做不了,不如趁早哪里来哪里回!”

“哼!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米红旗阴阳怪气地说着,就向着我走了过来,我心说哥们本事不大,但对付你应该没有问题的!附在一名娇弱女子身上,任你本事强大,也被体格限制住了!

揍你丫的!

我面上凶狠,等到面对朱银杏时,又犹豫了,不管怎么样,对方是个女孩子,我要是下手太重,陈柔会不会有想法啊?可是如果下手太轻的话也不合适,毕竟咱们不是来调。情的,砂钵大的拳头,是要招呼在敌人身上的!

我还在寻思着是先下手为强还是等“朱银杏”下手之后我再后发制人,就被她一拳打在了脸上,我的脸上一木,感觉鼻子都被打掉了,不是说女子的身体娇弱吗?这一拳是怎么一回事?

无论的事实证明,先下手为强,后下后遭秧,我就是因为后下手,吃了大亏,“朱红杏”这一拳打得我晕晕乎乎的,还没有从地上爬起来呢,又被她骑到了身上,拳头像是不要钱似的,使劲地往我身上招呼。

我担心先下手会让陈柔有想法,现在好了,我都快被人打成猪头了,我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不管怎么说,“小陈师傅”的名头不能毁于一旦!想到这里,我腰上发力,双腿往上一剪,便剪住了“朱银杏”的脖子,然后往下一带,将她剪倒在地,翻身站起,往她身上压去,这时候的我,也早已经顾不得什么男子之大防了,心想先制服米红旗再说,其它的事情容后再说。

但是,我还是忽略了“朱银杏”,她被米红旗上身之后,拥有超乎寻常的力量,估计是因为他们那一代人天天在地里刨食,练就了一身力气,我还没有压在她身上,反被他一脚踹飞了,特么的还好这一脚只是踹在小腹上,要是再低三寸,哥们就惨了。

我从地上爬起的时候,“朱银杏”也爬了起来,她看着我嘿嘿怪笑道:“看来你阻止不了我了!”

你大爷的,我还不信这个邪了,我一个借步起跳,飞腿向着她踢去,她的身体扭向一边,躲了过去,反倒是我,因为用力过猛,冲出了帐蓬外面才稳住。

正文卷 第89章:你对我做了什么?

却在此时,听到碰地一声响,“朱银杏”软软地倒在地上。

而在她的身后,陈柔的手里举着一块石头,见将人砸倒了,陈柔将石头扔到了帐蓬外面,冲我说道:“烦啦,过来帮忙!”

陈柔的行为,很完善地诠解了“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哦不,是也怕“板砖”这句俗语,估计是我和“朱银杏”扭打在一起的时候,陈柔就摸了石头在手,寻找下手的机会了。

我连连失利的情况下,“朱银杏”洋洋自得,放松了警惕,于是就被陈柔一板砖放倒……

我们将朱银杏放在了条凳上,这丫头年纪不大,却蛮高的,一张长凳摆不下,只好又加了一张。

刚将朱银杏这边搞定,朱老太爷那里又按不住了,朱老太爷估计是想着趁米红旗被我们制服,想要趁火打劫一番,我费了很大的工夫,这才算是安抚住了。

我看看躺在条凳上的朱银杏,又看向柔姐道:“现在怎么办?”

陈柔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啊!”我楞住,陈柔一开始表现得十分专业,我还以为她成竹在胸呢!结果给我整这一出来!咱们都不懂怎么对付鬼物,那要怎么办啊?

像是看透了我心中所想,陈柔说道:“我之所以懂一点,那是因为见得多了,如何防范会一点,真要驱鬼就不灵了!你的挂名师傅皮老头倒是会,可是人又不在这里……”

那个连写个《赶尸纪要》都满篇错别字的家伙会捉鬼?我表示深深的怀疑,不过,这时候不是怀疑我的挂名师傅专业不专业的问道,而是眼前被鬼上身的朱银杏要怎么办?

我的脑子飞快地转着:我这里有两颗封魂钉,要不先用封魂钉封住凶尸再说?呃,这不连朱银杏一并弄死了吗?

糯米能对付僵尸,说不定也能对付鬼物呢?

不知道可不可以用起尸铃将它驱离朱银杏的身体……

想来想去,似乎所有的办法都行不通。

突然间我灵光一闪,大叫道:“有了……”

陈柔问道:“有什么了?”

我说道:“既然咱们不知道怎么对付鬼魂,那就干脆用笨办法好了!”

“什么笨办法?”

我说道:“咱们将朱银杏绑在条凳上,这么一来,她就动不了了,等到天一亮。连朱银杏与鬼物一起搬到太阳底下去晒,鬼物不是怕阳光的嘛,太阳一晒,它就顶不住,自然就离朱银杏而去了!”

说着话我看了看手机道:“现在是三点,再有五个钟天就亮了!”

陈柔想了想说道:“这办法倒是不错,咱们就这么做!”就在这时候,朱银杏的身体微微颤动,像是随时都会醒来一样,我赶紧将朱开山朱开河去找绳子。

朱开山说回去拿。

我心说等你回家拿绳子来黄花菜都凉了,让陈柔看住朱银杏,我四处寻找,一抬眼看到了招棺材的粗大麻绳,赶紧解下一根来,将朱银杏牢牢地绑在了条凳之上,怕条凳控制不住她,就将条凳绑到了树上。

我们绑好没有多久,朱银杏就醒了过来,她一边吼叫一边挣扎,却挣不脱分毫,别说米红旗是干了几十年劳活的力气,就算是举重冠军的双臂,也不可能掐断这么粗的麻绳,只是可怜了朱银杏的身体。

十八岁的身体,掐一把都能捏出水来的娇嫩肌肤,被麻绳勒得处处乌紫,好几处还掉皮了。

我搬了一张凳子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道:“我说哥们,你就不能省省力气啊,你自己看不到这绳子啊,抬棺材的,一口棺材七八百斤呢,你力气再大,能有七八百斤?”

“小娃娃,你胡说些什么,我是你爷爷辈的,你叫我哥们,你大人没叫人做人么?”

米红旗女形男音我早就习惯了,见他答话,我立即顺着话头往下说道:“我大人,我大人你得叫叔叔,我辈份大,现在岑城还活着的人,就算我父母辈份最大了,除了我父母就是我了,如果你还活着,也算你一个,可是你已经死翘翘了!”

米红旗气得不行“小娃娃,你就不怕风闪了舌头,我听你口音,你根本就不是本地上,装什么大尾巴狼啊……”

事实上,我现在困得不行,但是为了吸引米红旗的注意,不让他再挣扎,从而毁坏朱银杏的身体,只能强忍着倦意,继续与米红旗绊嘴,这米红旗估计是困在坟中很久没有与人说过话来,此时打开了话匣子,什么话都往外倒,观其色,辩其身,哪里是觉悟高的革,命小将,分明是趁火打劫的赖皮混混嘛!

不过好在他并没有发觉我的意图,就这样一句来言一句去语,转眼间,东方露出了鱼肚白,我看了看天色道:“哥们,天快亮了,你还不走吗?”

米红旗这才恍然回过神来,又开始挣扎起来,却在此时,附近村落里鸡鸣声起,鸡鸣声声催天明,鸡鸣声起,表明天真的要亮了!

我继续劝道:“哥们,你要是再不走,可就来不及了,到时候太阳出来,就像晒雪人一样将你晒化了!”

米红旗眼神十分纠结,显然很不劳甘心,更气愤的是被我利用,末了目光慢慢地变得凶狠起来:“陈烦,山不转水转,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你!”

我不以为意,当做是小孩子放的狠话了:“哥们,你走好了,只有安全回家,以后才有可能实施杀死我的计划,我等着你哦!”

“哼!”米红旗气得七窍生烟,朱银杏的身体,因此颤抖起来,过了好一会儿,颤抖终于停了下来,朱银杏的脑袋歪向一边,双手也垂了下来,朱开山朱开河在一旁紧张兮兮地问道:“两位师傅,银杏她不会有事吧!”

我说道:“米红旗走了,朱银杏应该没有事了!”说着便和陈柔一起,将绳子解了开来,帮她揉伤处活血化淤,不一会儿,朱银杏幽幽醒转过来,茫然地看着我们,突然哇哇地痛叫出来:“妈呀,妈呀,你们对我做了什么?”想要拉开裤子看自己有没有被侵犯,见这么多人,还是住手了,怒视着我道:“你对我做了什么?”

正文卷 第90章:青苗

朱银杏怒视着我道:“你对我做了些什么?”

我皱眉道:“妹子,你抬眼看看,这帐蓬里十多双眼睛呢,我能对你做什么啊!”

朱银杏环视一圈,看着我说道:“那我身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你是不是趁我睡着了,折磨我?”

真是服了这丫头的想像力,我让到一边道:“朱大爷,你跟她解释吧!”

“你别走啊,我话还没有说完呢?”朱银杏指着我叫道。

朱开山温言安抚,好一会儿总算将他安抚住了。

另一边,我关切地看着陈柔道:“柔姐,趁着天还没有完全亮,赶紧睡一会儿吧!”看着我用条凳为她铺成的简易床,陈柔的目光有过那么一瞬间的温柔,她反问我:“你不睡吗?”

我拍着胸脯道:“我能够顶住!”

“嗯,那好吧!”陈柔在条凳上坐了下来:“谢谢你!”

“不客气,嘿嘿嘿!”

陈柔躺了下来,她躺下来的姿势十分的优雅,这一种优雅是骨子里的,是天生的,不是后天能够学得来的,我心里想,陈柔的出身一定不低。

陈柔闭上了星眸,她的胸口微微起伏,很快就陷入了深眠之中。让人惊奇的是,在入睡之后,她的鼻翼几乎没有扇动,就像是没有呼吸一样,这让我十分迷惑,几次想要去主试探一番,还是忍住了。

生怕将她惊醒了。

我站在她身边,就像是她的守护者一样,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朱开山叫我:“小陈师傅,小陈师傅!”

我恍然回过神来:“怎么了?”

朱开山指了指杵在帐蓬外面的朱开江道:“让他进来吗?”

我看向朱老太爷,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脑袋已经扭向一边了,看来,他并没有原谅自己的第三子,帐蓬里是朱老太爷的主场,自然得遵行他的意见,我摇头道:“朱老太爷不想见他!”

“哦!”朱开山应了一声,走出帐蓬,从朱开江的手里夺过宣德炉道:“父亲不想见你,因此,你不必进去了,赶紧回去吧,对了,以后逢年过节也不必回来了,我们朱家人,就算是病在床上等死,也不会让你医治的,赶紧走吧!”

朱开山的语调虽然悲伤,却十分的坚定,朱开江抹了几滴眼泪,离去了。

朱开山让自家老婆将宣德炉收好,看向我道:“小陈师父,天已经大亮了,是不是可以……”

“再等等一点,等柔姐醒了再说吧!”我说着扭头看向陈柔,陈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起来了,我心说这丫头的睡眠真是浅,要是我,要是睡着了,别说这两句对话,来一套戏班子也未必能够吵得醒。

陈柔看着我道:“别等了,早点启程吧!”

我们走上前去,对着尸体揖了三揖,看向朱开山朱开河道:“装棺,入殓,上山!”

朱开山连连点头,让人端来清水,洗了手,与朱开河一起,一人捧头一人捧足,轻轻地将朱老爷子放入了棺木之中。我和陈柔亲自合上棺盖,下棺钉。做完了这一切,再将纹龙布一披,大喝一声“起程!”

抬棺的还是昨天那八人,都是每人多加了三百红包的,不然的话,人家根本不应活。

昨天的经历,八名抬棺人印象深刻,此时抬棺之时,都咬紧牙关,做好了被再次压倒在地的准备,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的棺材很轻,一抬就起了,因为用力过猛,八名抬棺人的身形都晃了晃。

领头人长吁一口气道:“对了,这才是棺材应有的重量嘛!”都齐齐看向我和陈柔,竖起大拇指道:“两位小师傅好本事!”

一时锣鼓声起,哀乐声声,孝子贤孙们继续了他们没有受完的罪,三步一跪,五步一拜,一直拜到了坟前才算做罢,坟坑前早就四人等在那里,棺材一到,便掩土垒坟。

而其它人都散坐着休息,锣鼓洋号也时不时为垒坟人配配音,吹的都是不伦不类的曲调,什么《千年等一回》啦,什么《今天是个好日子》啦,垒好了坟,大家便开始往回走。

半路上,就有人扯身上的孝服孝帽了,大有往事已矣,放飞自我的意思。送葬之后还有一场散伙饭,朱开山无论如何都要邀我和陈柔去吃,但是被我们拒绝了,收了尾款之后,我们便开始往回赶。

回到义庄,我和陈柔相互挥了挥手,我们便各自回屋睡觉了,这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的早上,我从床上爬起的时候,陈柔已经在大厅里忙活了,见到我,说道:“饭菜都在微波炉里热着呢,赶紧下来吃吧!”

我下了楼,见柔姐在磨针,似乎昨天针刺朱老太爷的时候将针顶坏了,我随口说道:“是钝了嘛,要不我重新买一根送你?”

陈柔撇了我一眼道:“要是随便买一根就能用,我觉得我会在这里磨上几个小时吗?”又说道:“对了,吃了饭咱们出去走走吧!你来义庄这么久了,我还没有送你见面礼呢!”

我欣喜地说道:“那敢情好啊!”

微波炉里热着一碗炖鸡肉,一盘炒青菜。也许是我饿了,也许是陈柔做的菜在确实很好吃,我一气吃了两大碗,又喝了一碗凉水,感觉撑得厉害,就站在陈柔的身边看她磨针。

陈柔磨了一会儿,估计差不多了,将针收好道:“走吧!”就从里屋拿出来一只竹篓,往肩膀上一背,竹篓里还装了两瓶水,两把太阳伞,在岑城,汉人是不会背背篓的,只有苗人和侗族人才会背背篓,而岑城汉化严重,事实上,年轻一代已经很少有人再背背篓了。

我问道:“柔姐,你是苗族还是侗族啊?”

陈柔说道:“苗族!”

“那是黑苗还是青苗呢?”我一脸好奇地说道:“我听说黑苗会盅术,很厉害的,而青苗会医术,医术高明而又诡异,很多不治之症到了他们手里,也能迎刃而解……”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磨针时的陈柔:“你是青苗?”

回头一看,陈柔已经走出很远了,我赶紧追了上去。

(抱歉,今天晚了点)

正文卷 第91章:傩戏牌

陈柔蹲在一个首饰匠的面前,看着工匠在做鉓品。

苗族和侗族都特别喜欢饰品,所以,这边的首饰匠特别多,多到大街上一抓一大把,多是夫妻两个,一只炉子加上几十个模具,一担就能够挑了。

妻子接活,招待客人。

老公干活,按客人的要求做饰品,可以做金饰,银饰,铜饰,还有的小情侣你凑五毛我凑五毛打两个批环戴上,还有一个很吉利的叫法“一块儿”

女人见陈柔盯着展品看,微笑着招呼道:“妹,有相中的么?我们是老匠户了,手艺很好的,保证让你满意,是送给这位毛弟(岑城人称呼比自己少的男子叫毛弟,也就是弟弟的意思)的吗?”

陈柔点点头。

女人指着展品之中一只银棺道:“妹你看这个怎么样,精致,酷,是我们销得最好的一件饰品了!”

我顺着女人所指望过去,就看到一只拇指大小的银棺,银棺之上,横有一道,竖有两道锁链状的花纹,两边各有一只耳朵,耳朵上栓着银链,看起来和很有个性。

见到棺材,我们的脸色顿时一变,咱们是赶尸人,几乎每一单活都要见到棺材,正是因为常常见到棺材。反而特别的忌讳。女人见我们的脸色不太好,又赶紧改口道:“不喜欢也没有关系,这里有一块银牌,怎么样?”

陈柔接过银牌,那银牌背面是空白的,正面是一副奇怪的面具,这面具实在是太奇怪了,你从不同的方向看过去,都能看到不同的表情,分别有喜怒哀乐嗔怨怒七种表情。

陈柔看向我道:“在我们这里,有一种戏,叫做傩戏,唱戏的人就戴着这种面具,虽然只是一张面具,却能将人的种种表情都展现出来,也算是我们民族文化的一种,就送你这只傩戏牌吧,怎么样?”

“好啊!”其实我对于陈柔送我什么礼并不在意,关键是她送的,这才是最重要的。

傩牌有七种形象可以选,我选的形象与陈柔最像,选定之后,女人拉风箱,男人制银牌,不一会儿,一只银牌就做好了,陈柔递给我道:“戴上吧!”我将银牌挂到脖子上。

陈柔看了一眼,没有多说什么:“走吧!”

我们买了两件衣服,买了一些水果,熟食,还买了一袋米,回来的时候,经过工商银行,陈柔到柜员机前给人转钱,因为离得比较远,我也没有看清楚,只看到一排数字——30000

她给谁转的三万块钱?父母,兄妹还是……?

不容我多想,陈柔已经回来了,她提起放在门口的东西道:“咱们回去吧!”

我们回到家,吃了中饭,陈柔便提着药锄上山采药,我说我陪她去,却被拒绝了,她说义庄得有人守着,所以义庄总会有两人,出活除外,一人出门,另一人就得守在庄里。

我只好留下,搬了张椅子在仲冬的日光下翻着《赶尸纪要》晒太阳,结果晒了没有两分钟,我就将书收起来了,看什么书啊!此时此刻,还是晒太阳来得更加重要。

晒好了正面,我就翻过来晒,因为椅子不平,我扒下的姿势有些不雅观,不过义庄平时也没有人来,自然也不必顾忌这么多!我正舒舒服服地晒日光浴呢,就听脚步声起,抬眼一看,就见一个身穿黑衣黑裤黑布鞋的年轻男子匆匆地走了过来,我问道:“你找谁?”

那男子说道:“我找陈柔?”

“你找她干嘛啊?”我警惕地说道:“她不在家,有什么事情,你跟我说什么一样!”

那男子从背篓里取下一包东西递给我道:“等她回来了,将这个交给她!”说完便折返而去了,我还没来及开口问,他已经走出十多米了

我看着手里的黑布袋,用手掂了掂,还挺沉的,这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虽然知道私自拆别人的东西很不好,但是我根本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我太想了解关于陈柔的一切了!

打开吧,只是一下一解就开的口袋而已,又没有封印火漆,我手一抖就开了,到时候陈柔问起,我就说我的手不小心抖了一下,不小心就解了开来。

可是,口袋里的东西,毕竟是陈柔的,我这算是不问而窥人隐私,终归是不好……

我心里两个念头开始打架,前面的念头很容易就打败了后面的念头,于是,我的手就抖了一下……口袋开了,布袋里面,是蜡丸包着的一只只圆状物,有些像是中华跌打丸,但是我知道肯定不是,中华跌打丸随便一家药店都有,而且十分便宜,没有人服务那么周道,还送货上门的,工钱都不够赔的。

那到底是什么呢?

我慢慢地伸出手,拈起了一枚蜡丸,手捏蜡丸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仿佛这只蜡丸是有生命的一样,我领衔感应到了其中有什么东西在爬动。

蜡丸里面到底有什么呢?会是陈柔用三万块钱买的东西吗?

我犹豫着是不是打开来看看,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一个声音喝斥道:“烦啦,你干嘛呢?”

“柔姐?”我扭头一看,陈柔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她一把夺过我手里的蜡丸,质问道:“烦啦,谁让你动我的东西的?”

“我……”我赶紧道歉道:“对不起啊,柔姐,我只是好奇!”

“好奇害死猫这句话你听说过么?”陈柔脸如寒冰:“烦啦,有些事情,不知道是一种福气,就像是前面有个坑,绕过去就好了,非要往里跳,是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的!”

“柔姐!”我辩解道:“我只是,我只是想了解你!”

“没什么可了解的!”陈柔板着脸道:“烦啦,咱们只是一段路上相伴的行的人,你没有必要了解我,因为走过这条山路,我们各自有各自的境遇,你也许做一个赶尸匠,也许回去读你的书,我也有我自己的路,我也不会去了解你,因为没有必要!”

“哦”我应了一声,不得不说,陈柔的话伤到我了,相处这么久,我一直拿他当除父母妹妹之外最亲近的人,而在她的眼里,我却只是同行一段山路的同路人。

如果是这样,确实没有必要多了解的!

我将口袋递回陈柔道:“对不起柔姐,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正文卷 第92章:出了车祸

第一次,我的声音变得很冷。

我将布袋交给陈柔,便转身进了义庄。

陈柔楞了楞,似乎没有预料到我如此情状,一直到我踏入义庄,这才叫道:“烦啦,等一等!”

我站住了。

“生气了?”

“没有”

“那就是生气了?”

“真没有!”

“好吧,不管你生气还是不生气,都没有关系!”陈柔直视着我,一字一字地道:“别对我有好奇心,这会让你万劫不复的!”说着从背篓里拿出来一只免子道:“山上抓的,烤来吃了吧!”

我从陈柔手里接过兔子的时候,这才注意到,她的脸色很不好,呈现青灰之色,没有半点血色,发丝掩映的额间,隐隐能够看到排成一排的红点,不像是青春痘,也不是隆起的小包,就是皮下层的红点,像是不小心按了一下,出现的小红点一样,但是,按了一下现出的小红点很快就会消退,而她额角的红点,像是存在很久了。

陈柔说完,便匆匆地走开了,仿佛害怕我发现她的秘密似的。

陈柔回房去了,我在厨房里清理兔尸,水声中,我隐隐听到陈柔房间里传来怪异的声响,我很想仔细听听是怎么一回事,却还是忍住了,刚才的事情,已经让她很生气了,要是让她发现我在听墙角,说不定会当场与我绝交呢!

想到这里,我便继续洗兔肉,洗好了,插上铁签子,散上孜然辣椒,准备来一顿烤兔肉。兔肉将要烤好的时候,陈柔从房间里出来的,她将蜡丸壳扔进垃圾篓里,冲我笑了笑,在桌前坐了下来。

她的笑容很疲惫,就像是刚刚跑了十公里的长跑一样,汗水将头发都贴在了脖子上,而这时候,她脸上的红晕终于掩盖了铁青之色,额头上的红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

看着端上来的烤兔肉,她下意识地吸了吸鼻子道:“光闻味道,就知道差不了,烦啦,没想到你烤肉有一套呢?”

废话,别的可以不学,如何做好东西吃却不能不学,因为,你不学会做好吃的东西,你就得忍受自己做出来难以下咽的东西。

陈柔这么冷性子的人,突然不留余力地夸起我来,这让我有些意外,我知道,这是她在弥补之前的所做所为,虽然十分生硬,但是我心里知道,这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极限了,

因此我也准备就坡下驴,不管怎么样,还得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不是么!

“柔姐,好吃你就多吃点呗,是你打的兔子,记你第一功,两只兔子后腿都是你的!”

后腿有肉,而且是腱子肉,香软,有嚼劲,算是整只免子身上最为美味的地方了,陈柔坚持分了我一只,又从厨房里拿出做菜的料酒,一人喝了一小杯,吃完了晚饭,陈柔回房去了,我坐在桌前,看着面前的垃圾桶发呆。

那两只蜡丸壳,是陈柔扔掉的垃圾,应该不算窥探隐私了吧!想到这里,我在垃圾桶里翻找着,拨开层层兔骨头,找出了两只蜡丸壳,放在鼻端一闻,就闻到了一缕淡淡的幽香味。

不过,当我看到蜡刃的内壁时,我的脸色随即就变了,蜡丸一般是附着于药丸之上的,主要的作用是防水防潮,将药丸保持在真空的环境中,因此,蜡丸的内壁一般是平整光滑的,但是我手里的蜡丸,却是沆沆洼洼,就像是蜡丸之中有一只小虫子在不停地啃咬着它,要从蜡丸之中突破出来,我又想起了我手捏蜡丸时的感觉,就感觉蜡丸在嗡嗡做响,仿佛其中有活物一样。

不,不是仿佛,也许里面真的有活物。

一个黑衣人送来了一只布袋,布袋里面装的全部是蜡丸,而蜡丸之中,是一只一只的小虫子,陈柔拿虫子来干嘛?吃吗?我看了看扳做两半的蜡丸,心说一定不是,陈柔这么美丽的女子,怎么会吃虫子呢!

可是,如果不是吃,那是用来干嘛呢……

我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结果,摁摁有些发帐的脑袋,回房睡觉去了,本来要放弃了解陈柔的我,因为这两个半只蜡丸,我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第二天早人,有人找上门来,让我们帮忙赶尸。

要赶尸的是一名二十二岁的女孩,女孩在岑城也算是小有名气,是一名模特,名叫梦丽,当然是艺名,梦丽是出车祸死的,出事前两天刚提的奥迪车,因为开得太快,与另一辆车相撞,两辆车当场都散架了,没有活口,梦丽虽然死了,还是被判全责,将她出道挣的钱赔了个精当,委托我们赶尸的是梦丽的父母,说是要赶回家乡去。

梦丽的父母给我们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表示愿意付一万块做为酬谢,我和陈柔当场就答应了下来,车祸意外,一般没有什么恩怨纠割,估计是不甘心这么短命吧!这样的尸体好赶!

我们收拾了一阵,便除梦丽的父母去了,梦丽被放在冰棺之中。听说出了车祸,我和陈柔下意识地认为一定死得很惨,因为化妆品带了不少,但是看到尸体之后,我们才知道自己想差了,冰棺之中的梦丽,长生披肩,脸上没有任何的伤口,衣服下有没有伤口不知道,毕竟不能解开来看。

我们将尸体扛出来,等着解冻,毕竟,想要一大块冻肉走路并不现实。

大约三个小时后,尸体解冻了,却并没有血水流出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她的身上应该也没有大的伤口。等到完全解冻之后,我们便开始施为起来,用朱砂封了七窍,然后在她的眉心一点,喝道:“起!”

梦丽便站了起来。

梦丽的父母与她依依惜别,然后我一晃铃铛,便将尸体引出了家门,随行的还有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梦丽的父母介绍说是他们的远房亲戚,不放心梦丽,因此这才一路跟着。

我们虽然有些不爽,不过这年头顾客就是上帝,如果他一定要跟着,那就跟着吧!

正文卷 第93章:不识抬举

那男子名叫李大为,听他自己介绍说,他此前在一个叫做碧玉人家的夜总会看场子,后来就给人做了保镖,出道十年来,历经大大小小的单挑或者群殴三十余起,江湖人称为哥。

为了表明他不是浪得虚名,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铁钉,食指,中指,无名指同时用力,不到三十秒,竟然将直直的铁钉扳成了九十度。

看得我的眉头一跳,心说丫的这三根铁指要是握住老子的手指头,手指头还不得被他握断啊!

不过,我一点很不解,咱们是赶尸,又不是去工地上盖房子,随身带着钉子干嘛?

与李大为的聊天之中,我还探出了一件事,那就是——梦丽的老爸老妈此前还请过一名赶尸人,不过那赶尸人水平不怎么样,封朱砂,起尸之后,尸体却无论如何也不跟他走,折腾了半天,最终也没有搞定,就羞愧而去了。

我听完心里颇为得意,心说哥们虽然踏入这一行没有多久,也算是个中翘楚了,别人搞不定的事情,我能够搞定,别人赶不了的尸体,我就能赶。

陈柔听到这里楞了楞,良久之后问道:“为哥,你们之前请的应该是白光明白老头吧?”

李大为撇嘴问道:“你知道?”

陈柔笑笑:“都算是同行,听说过的!”

暗地里却对我说道:“烦啦,这件事恐怕有蹊跷!”

我问道:“怎么了?”

陈柔说道:“这个白光明是七十年代的人,应该有四五十岁了,小时候被狼狗撕去了半张脸,虽然做了手术,却仍然十分丑陋,因为那张脸,也找不到别的出路,于是就做了赶尸匠,说起来,他与你的师父是一个辈分的人,赶尸都好几十年了,他赶不动的尸体,我们怎么可能赶得动?”

陈柔这么说,我心里就不乐意了,心说赶得动尸体,赶不动尸体可不光是看本事的,还得看脸,白老头那么丑,连尸体都嫌弃他,但是哥们不一样,梦丽见我长得这么漂亮,心说让谁赶不是赶啊,那就不能让帅哥赶!不过这话我并没有说出来,反问道:“柔姐,你怎么看?”

陈柔想了想说道:“呆会儿你想办法听听尸吧,听听梦丽怎么说!”

问活人不如问死人,这的确是个办法。

走了一段山路,我推说有些累了,坐在路边休息,想趁李大为不注意听尸,但是这家伙的目光一直盯产着梦丽,仿佛那不是尸体,倒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宝物一样。

没办法,我只好让陈柔帮忙挡住李大为的视线,借着陈柔的掩护,我才要将耳朵拊上梦丽的胸口,就听一个暴喝:“陈烦,你干嘛呢?”

我回头一看,李大为已经跃过陈柔,凶狠的目光直直地瞪视着我,我目光询问陈柔:不是说好打掩护的吗?

陈柔摊开手表示自己已经尽力了,她虽然挡住了李大为的注意力,却无法影响他关注梦丽,也因为如此,我这边一有异动,李大为就知道了。

一具尸体用得着看这么牢吗?

又不是真的宝物。

我的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

“陈烦,你干嘛呢?”李大为再一次质问。

“哦,没什么,没什么!”我笑了笑说道:“刚刚有只毛毛虫落到了梦丽的衣领上,我为她摘掉呢!”

“大冬天的,哪里来的毛毛虫啊!”

我一楞,很快就反应过来:“我也说啊,大冬天的,哪里来的毛毛虫啊,用手捡起时才知道,原来不是毛毛虫,是一片枯树叶,你看……”说着我的手摊开里,里面果然有一片枯树叶。

李大为将信将疑,看着我们,面色不善地说道:“梦丽最讨厌陌生人碰她了,所以,你们多注意一些,不要让梦丽不开心!”

我勒个去,一具尸体而已,要不要这么爱护啊!

这时候,我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经过两个小时的相处,我对眼前这个就李大为的家伙有了一些了解,他是个很糙的人,若非如此,也不会将请的白光明的事情说漏嘴。

但是,就是这么个很糙的男子,对于梦丽的关心却十分的细腻,莫非他的性格像是张飞,不是有歇后语说嘛:张飞穿针,粗中有细,不过,李大为应该一不是这样的人。

既然如此,他对梦丽如此产关心就值得商榷了。

可是怀疑归怀疑,这一路上,李大为的目光始终不离开梦丽,我根本没有听尸的机会,我甚至想将李大为撂倒,听听梦丽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先不说我们能不能干得过李大为,即使干得过,得罪的雇主,尾款就别想要了,这样得不偿失!

再说了,咱们只是赶尸人,将尸体赶到目的地就行了!何必为自己找事呢!

后半夜的时候,尸体赶到了目的地,接收的人热情地交待了我们,除了约定的一万元之外,还打发了五千块的红包,我正想收下,却见陈柔向我摇头,她的眼中有着淡淡的忧色。

我知道,她和我一样,对于这次赶尸充满了迷惑,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收主家的钱,我收了尾款问道:“对了,梦丽的父母呢,怎么没见出来!”

“他们老两口腿脚慢,还没有赶来呢!”李大为说着,继续往我手时塞红包,我有些恼了,抽回手道:“为哥,要我说多少遍啊,这红包,我们不能收!”

李大为也恼了,硬塞到我手里道:“叫你收下就收下,别不识抬举啊!”

好好说我也许还收一些,这时候都威胁上了,我自然更不能收了,将红包往地上一扔道:“柔姐,咱们走!”

李大为正要发飙,被人叫住了:“为子啊,算了算了,人家不要就算了,不可强求啊!”

我回头一看,就看到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者,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西装,神光炯炯的眼睛上架一副金丝眼镜,面相看起来十分温和,却给人一种凌然不可冒犯的感觉。

听到老者话,李大为站到了一边“是!”

正文卷 第94章:白老头

老者向我们微微一笑,便安排李大为等人将尸体推入了大门。

在踏上归途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断断续续地在我的耳边哭泣。

我回头一看,别墅的大门已经关上了,只留给我无数闪着光的铜钉。

这一万块钱挣得非常容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我偷看了陈柔一眼,她低垂着眼皮,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两个人就这样闷不做声地回到了岑城,回到岑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站在十字路口,陈柔停住了脚步。

我问道:“柔姐,你不想回去?”

陈柔点点头,瞬即又摇头,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咱们去找白光明吧!”

穿过一道弯弯曲曲的小巷子,我们在一幢老房子前停了下来,陈柔伸手敲门,被风吹雨淋了不知道多少年柴门,被陈柔一敲,像是立即就要散架了一样。

敲了足足有两分钟的样子,才有一个沙哑的声音应道:“谁啊?”随着应门的声音,一股子浓浓的中药味传了过来。

陈柔客客气气地问道:“白老爷子在家吗?”

“今天不接活!”

“不是啊,老爷子,我们不是来请你帮忙的!”

“那就更加失陪了,你们赶紧走吧!”

老头子说到这里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恶臭味道,这恶臭味道不仅仅臭,而且十分刺鼻,让人受不了,我下意识地捂住了鼻子:“擦,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难闻啊!”

陈柔拍了我一下道:“烦啦,你小声一点,白老头当年被狼狗咬去了半边脸,是从腋下取的皮补的,那时候医疗条件差,脸上的伤口补上了,腋下却留下了病根,每过一段时间,伤口就会腐烂发臭,你闻到的味道,就是白老头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

“我说梦丽不让发他赶尸呢,原因意然是在这里……”

“你胡说些什么啊!”

我推开柴门道:“老先生,不要拒人于千里这外嘛,我们远道来找你,好歹给点面子嘛!”柴门推开,刺鼻的恶臭更是扑鼻而来,刺激得我差点当场吐了。

抬眼一看,白老头正往腋下涂药呢,见我们闯进门,一时怒火万丈,指着我道:“出去,给我滚出去!”这老头左边脸还好,右边脸因为是用腋下的皮肤补的,一道一道的痛疤痕错综复杂,此时一生气,疤痕充血,就像是一条条爬在脸上的蚯蚓一样。

陈柔赶紧说道:“白老前辈,我们是为梦丽的事情而来的!”

白老头见和陈柔,神情缓和了一些,说道:“你们将尸体赶去霍家了?”

陈柔点头。

白老头瞪了我一眼道:“院子里候着吧,等我忙完了就过来!”说着话,将罐子里最后一点药糊在腋下,包好了,穿上衣服,白老头穿上衣服之后,那激鼻的恶臭总算是消散了一些。

白老头搬了一张凳子在我们面前坐下,扯出一张纸片,一边卷旱烟一边说道:“皮老头死了没有!”

陈柔想了想说道:“不知道,但是我估计没有,不然的话,他的尸体早就会义庄了!”

白老头看了陈柔一眼道:“你要是见到皮老头,就告诉他,让他早点死,因为我想死在他后面……”

“哦!”陈柔很认真地应道。

按说,这个白老头如此谈论我未谋面的挂名师父,我得说两句以表明自己的立场的,不过我却什么都没有说,一来,皮老头虽然是我的挂名师傅,但是咱们连面都没有见过,说有多深的感情,那纯属扯蛋,二来,他们两人虽然一本真经地聊天,但是说的都是玩笑话,话说,你让人早死,他就会听你的话早死么?

以我从《赶尸纪要》里了解到了皮宏德,绝对是个生命力超强的滚刀肉,别说你让他去死,就算你将他按到铡刀下,他也未必就能够死了。

看得出来,白老头在陈柔心中的地位很高,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她对一个人如此恭顺呢。扯了两句闲天,白光明叭答抽了一口中烟,问道:“你们怎么会找来这里?”

陈柔如实说道:“我们听说白老先生之前去过龙家,却没有接这单活,觉得好奇,所以过来问问!”

白老头饶有兴致地问道:“龙家人是怎么说我的?”

“这个……”陈柔迟疑着要不要往下说。

“有话就直说!”白老头从一团烟雾之中抬起头来,看着陈柔。白老头吸的烟,应该有去味的功能,因为自从他吸上烟之后,我已经闻不到他身上的异味了。

陈柔犹豫了一会儿说道:“他们说白先生你……当然,我们肯定不这么认为……他们说你是因为赶不了梦丽的尸体,这才知难而退的……”

在问出口的时候,白老头一脸的云淡风轻,仿佛已经达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定了,但是,在陈柔说出上面的话之后,白老头的脸色变了,他重重一掌拍在桌子上:“王八蛋,一群狗娘养的王八蛋……”

白老头足足骂了五分钟这才住手!他的骂功极差,骂来骂去就是一句王八蛋,听得我整个人都不大好了。

白老头看着我和陈柔道:“这群王八蛋是胡说,你们千万不要相信……”

白光明这一生无疑是失败的,因为小时候的意外,将他此后几十年的人生都拖入了黑暗之中,如果说他这一生中有一件值得娇傲的事情的话,那一定是赶尸!

他最为骄傲的事情却被如此羞辱,哪里还忍受得住?

我们赶紧说道:“白先生的本事,我们心知肚明,自然是不信的!”

虽然我们已经如此表态了,白光明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再解释一下,他对我们说道:“你们等一下哈!”从屋里端出来一盘花生瓜子说道:“来来来,边磕瓜子边说话!”

此时白老头与初见时仿佛截然两人,初见时,白老头脾气暴燥,一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形状,而现在,却生怕我们不听他把话说完就走掉,因此还捧来了花生瓜子讨好我们……

正文卷 第95章:人比人,气死人

我常听人说,老人与小孩的性格是一样,以白老头观之,好像还真是这样。

白老头见我们吃上瓜子了,终于入下心来,开始说起他被梦丽家人请去的全过程……

事实上,因为年纪大了,白老头已经很少接活了,基本上只有缺钱花的时候,才会接一单,龙家人找上门来的时候,真好是白老头缺钱的时候——他买了一辆电动车代步,结果老眼昏花,开下山坡了。

住院的钱,将他去年赶尸攒下的钱花了个精光,因此,白老头听说生意上门,想也没有想就答应下来,到了龙家之后,梦丽的父母端茶递水地倒是热情,接了订金之后,白老头便开始干活,封七窍起尸,这个不必赘述。

起尸之后,梦丽却迟迟不肯踏出门槛,当着她父母的面,白老头也不好用打尸鞭去抽打她,于是暗暗地摸了一根针在手,扎入了梦丽的背心,这才算是将尸体赶上了路。

上了路,白老头便一直听到隐隐的哭声,这让他觉得非常意外,因为朱砂封尸之后除非是听尸,否则的话,死尸不会发出任何的声音才对,一开始他以为梦丽是活尸,检查之后才发现不是,梦丽只是一具尸体,一具比平常尸体要漂亮一些的尸体,白老头听到的哭声,是从梦丽随身的mp3里发出来的。

当然,没有人会用mp3听哭声,之所以会有哭声,那是因为被梦丽影响了,科技发展让人从来不相信鬼神,但是,这些科技发展的结晶——电子产品,恰恰是鬼邪污秽最能够影响的东西了。

比方说,邪秽进门,最先出问题的是电灯。

再比方说:最出名的恐怖小说《午夜凶铃》就与电视有关。

具体是什么原因还无从知晓,但是,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mp3被鬼尸梦丽影响了,因此才会循环播放哭泣的音频。

白老头知道,他这时候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装做什么都不知道,将尸体赶到目的地,拿了尾款拍屁股走了,但是,那哭声听在他的耳朵里,却一直回响在他的心间,让他感觉十分的难受。

终于,又走了一段路,白老头终于忍不住了,他听尸了,这一听才知道,梦丽父母所谓的将尸体赶回老家安葬根本是就是扯蛋,因为梦丽人长的漂亮,他们将她卖给人别人配阴婚了。

梦丽不愿意,因此才请的白老头赶尸。

听到这里,我的心里升起一股怒火,梦丽年纪轻轻就出车祸死了,已经够可怜的了,她的父母竟然还将她的尸体卖给别人配阴婚,这还是人吗?“混蛋!”我忍不住骂了一句。

“谁说不是呢!”我的这句混蛋,让白老头赶紧特别对脾胃,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小子,我当时就是你那样想的!我一气愤,就将尸体赶了回去,明确告诉姓龙的夫妇,活我可以不接,但是助纣为虐的事情我是万万不会做的!”

然后,白老头就回家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生气了,伤了心肺,他身上的伤病大爆发,将他折腾得一天一夜都下不了床,今天早上才算是好了一些,便起身去药店抓药,我们赶到的时候,他刚刚熬好了药,正准备往身上糊,被人打扰,自然满脸的不愿意了。

白老头说完,大手一挥道:“我白光亮是什么人,赶尸人,已经在这一行摸爬滚打了三十五年了,赶过的尸体,加起来少说也有一千具,别说是岑城,放眼中华大地,也没有我赶不了的尸体,我会赶不了梦丽,这简直是笑话!天大的笑话!”

白老头特别着重着最后一句“天大的笑话!”

白老头之所以不赶梦丽是不想助纣为虐,而我和陈柔却是实实在在的助纣为虐了,陈柔听完白老头的话,站了起来道:“白先生,我们还有事情要去做,就不叨扰先生了!”

白老头似乎知道陈柔要去做什么事情,挥手道:“去吧去吧!”末了又看向我道:“小子,你是皮宏德的徒弟吧?”

我应道:“算是吧!”

“好!”白老头点头道:“你身有正气,应该不至于踏入邪道!”

我听到白老头说好,还以为他接下来要说我观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是天资绝佳之人,将来必定会成为赶尸一行宗师级人物,结果只是说我不至于踏入邪道。我不由得很是失望,心说谁说不会踏入邪道,只要你给够了钱,别说是邪道,黑,道我都敢踏入呢!

走出院子,我问道:“柔姐,你有什么事?”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还能有什么事,梦丽这件事情上,咱们等于是做了帮凶,我们得阻止霍家人配冥婚!”

“你的意思是说……”我问道:“咱们现在去霍家?”

配冥婚一般是晚上,因此,在时间上,咱们还是很充裕的,我们赶到的时候,正是下午五点钟,在附近的小吃店里叫了两个小菜,顺便向店老板打听了一下霍文华以及配阴婚的事情。

据店老板说,霍文华是本地一个小帮派的头头,专们帮人打架挣钱,九十年代后,霍家寨发现了钨矿,霍文华私挖矿藏发了财,然后就去临县搞房地产了,这些年来,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大富豪。

霍文华的儿子霍军,标准的富二代,原本像霍军这样年少多金的贵公子,日子应该过得很好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是这个霍军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在一个星期前自杀了!

儿子死后,霍文华像是苍老了十岁,原本,霍军的尸体在家里摆上两天就得下葬,霍文华却不,他说他儿子没有结婚就死了,是个遗憾,他得弥补他的遗憾,就四处打听哪里有没能结婚就死掉的女子,与霍军结成夫妻。

还别说,没几天工夫,还真给找到了,女子叫梦丽,是上过省卫视的超模呢,郎有钱,女有貌,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了!店老板说到这里连连叹息:“还是有钱人好啊,如今这世道男多女少,多少男人找不上老婆啊,看人家,活着的时候换女人跟换衣服似的,死了还能找个超模配冥婚,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正文卷 第96章:配冥婚

我无心去听店老板抱怨,心说有抱怨的工夫,你还不如拿来让自己过上好生活呢,抱怨除了让你成为怨妇,给不了你更多的东西。

吃完了晚饭,天彻底地暗了下来。

因为要配冥婚,霍文华的门前,只点了几支蜡烛,摇曳的烛火中,一名年轻男子的尸体被抬了出来,他的脸被粉抹成了雪色,与身上穿着大红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男子的尸体放在了院子里,抬尸人接着去抬梦丽,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吭哧吭哧的声音:“霍老板,抬不动!”

“加人!”一旁站着的霍文华发答得十分干脆,出席儿子的“婚礼”霍文化打扮得特别的精神,花白的头发梳着大背头,西装鞋子都是新订做的,贵气逼人。

霍文华的话刚落音,一旁站着的三名男子便往时间冲了进去。

“还是抬不动!”

霍文华的眉头一挑:“再加!”

道上混的最不缺的就是人手,立即又有四五人冲进了大厅。

不一会儿,十六名壮年男子抬着一副担架走了出来,担架上躺着的,正是梦丽。梦丽虽然身高有一米七几,但是身姿均称,其实并不重,不超过一百斤,却压得十六名壮年男子摇摇晃晃的。

虽然如此,身穿大红喜服的她毕竟被抬出来了!

《赶尸纪要》里面有关于“死沉”的说法,人死之后,身体会散发一种气,叫做死气,死气很沉,因此才会有死气沉沉的说法,死尸是无法控制死气的,只有怨尸才能够控制死气,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他能让尸体变沉。

死气虽然能让尸体变沉,却也有个度的,这个度与死者的怨念深浅有关,怨念深,死气重,怨念浅,死气轻,这也是为什么朱老太爷十六个人抬不动,而梦丽十六个人抬得动的原因。

梦丽是怨尸,她除了能够控制死气之外,并没有其它的技能,因此,当尸体被抬动之后,她就无法用其它的手段表达自己的抗议了,只能任由那十六人将自己抬到霍军的身边,在霍军的身边摆好。

见尸体就位,一旁的道士便手捏指诀,脚踏罡步,绕着二人转了两圈,嘴里喃喃有声,似在念咒,又从怀里掏出一张黄裱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却是古时的婚书:一阳初动,二姓和谐,请三多,具四美,五世其倡征风卜。六礼既成,七贤毕集,凑八音,歌九和,十全无缺鸳鸯和。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

冥婚可不比活人结婚,死人又不能从地上爬起拜谢双亲,然后像和亲友敬酒,因此,等到道士将结婚证词念完,也就算礼成了,而后就是同棺下葬。眼见婚词念了一大半,我心知此时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一晃起尸铃,低低地念道:“百里征途今起程,吾带汝等回家乡!”偈语念完,梦丽突然直挺挺地站了起来。

这一下异动,将那道士吓得不清,手里的证婚词原本念完之后就要烧化以做阴阳之证的,这时候手一抖,就掉落在地了,梦丽将证婚裱捡起来,撕了个稀烂,往道士的脸上扔去。

道士嘴里念着“无量天尊”一边屁滚尿流地往后退去,人群中也是一片混乱,他们虽然是刀头舔血的黑涩会,却也没有见过诈尸,没有吓得掉头就跑,已经算是素质不错了。

我见时机差不多了,又晃了一下起尸铃,梦丽便冲出人群,往对面山上冲去了,我和陈柔则绕另一条路,与梦丽会合而去,我们跑出没有多远,那道士便反应过来,指着我们的方向叫道:“有赶尸人做怪,有赶尸人做怪!”

霍文华大声喝斥着让人将霍军抬入冰棺,一手揪住那道士,领着全部手下向着梦丽追了来。而我和陈柔紧赶慢赶,总算追上了梦丽,回头看着山脚下的数十道光亮,我叹气道:“今天想要跑出这里,怕是不容易!”

不得不承认,霍文华混到今天,是有真本事的,他处惊不乱,在很快的时间里就将手下分成了数十拨,就像是梳子一样往山上梳了过来,这种时候想要藏起来那是不可能的,只能往前跑,与他们拼速度。

我们这边才一动,就被霍文华发现了,指着我们所在的方向冲对讲机喊道:“那边,那边,至少二十个人给我往那边追!”

立即就有一大拨人向着这边追了过来,他们的速度很快,很快便追到了半山腰,而我们这边,我虽然操控了梦丽,但是他毕竟是尸体,不如活人灵活,极大地拖累了我们的整体速度。

我们翻山而过的时候,被他们追近了许多。

我们到山脚下的时候,与他们的距离不足十多米了,不过能紧紧咬上的人也并不多,只有六七个,陈柔一边往前跑一边说道:“等到人再少些的时候,咱们就杀他一个回马枪!”

我点点头,眼下也只有这个办法了,要是让他们一直死死咬着,在回岑城的过程之中,迟早被他们搞定,想到这里,我顺手摸了一块石头在手。

往前跑了三四里路,又有两人被落下了,我们也是气喘吁吁的,气力消耗得差不多了,陈柔突然停住了脚步,冲我说道:“往回杀!”说完掉头就向着追上来的五名男子冲了过去。

而我手一挥,手里的石头便扔了出去,正好砸在其中一人面门之上,那人吐了满嘴的牙之后,便软软地倒下了,而这时候,陈柔已经冲入了人群当中,这丫头看着娇弱,下手真是阴狠,一个勾拳打在其中一人的下巴上,那人上下牙齿一合,就将半截舌头给咬了下来,痛得捂住嘴呜呜大叫。陈柔一个扫腿又放倒一人之后,我赶着梦丽也杀了回来。

我一边摇晃着起尸铃一边在心里念叨:“梦丽那梦丽,我们不辞辛苦来帮你,你可得争气啊!去给这群王八蛋给我打扒下!”

正文卷 第97章:危险无人机

梦丽估计也知道,今天如果不放倒追上来的五人,就别想离开了,因此冲入人群之后,立即开始了狂暴模式!

成为怨尸之后,她的身体比活人的身体要硬得多,紧握的拳头就更硬了,与我刚刚扔出去的石头有得一比,捶着软肉,能够听到蓬地一声闷响,捶着骨头,能够将骨头给捶得骨折了,一般人根本经受不住她两拳。

碰碰碰地一阵连打带踢,很快地便将余众放倒了。

而这时候,又有七八人追了上来。

陈柔叫道:“快走!”便拉着梦丽往前跑去,这丫头仿佛有使不完的劲似的,跑了这么远的山路,刚刚又放倒两名壮汉,此时仍旧是步履如飞,势不可挡。

我憋住一口气,追了上去,回头一看,后面跑来的人没有追上来,他们估计是被倒在地上那几个的惨状能镇住了,此时装模做样地救护着伤员。他们心里清楚得很,能够第一时间追上我们的,都是体能超强的人,他们都被打扒下了,自己追上去,那纯粹是找打。

我们又翻过一座山,总算是避开了她们。

我扶住树喘息,而陈柔,一松懈下来,人便软软地瘫在了地上,看到我关切的目光,陈柔吃力地挥了挥手,示意自己没事,多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她骨子里有一种犟劲,就像是一把能够随时随地将自己绷到极致的弓,让人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弓弦断折,看着她仰面看天,汗水顺着发丝流到草地上,我感觉很是心疼。

而梦丽,像一尊塑像一样杵在我们中间,一动不动。

我歇了一会儿,附在梦丽的胸口听尸道:“梦丽,昨天的事情很抱歉啊,不过,知道真相的我们第一时间就赶过来了,是我们将你带到霍家的,因此,我们有义务将你带回去!”

“不!”梦丽尖叫道:“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我的父母还是会将我交给霍家的,到时候你们不愿意引路,他们自然会找到别的引路人!”

听到这里,我的眉头皱了起来,是啊,白老头不愿意引路,梦丽的父母就找上了我和陈柔,我和陈柔不愿意引路,他们一定还会找别的引路人,并不是人人都像我们这样有节操的!

如果他们找来一个没节操的,将梦丽引去了霍家,成就了冥婚,我们此前的种种努力,不就都白费了吗?这就像是中医里的治标不治本,根本没有屁用啊!

我将心中的想法对陈柔说了,陈柔陷入了沉思,良久之后才说道:“可是,咱们只是赶尸人啊!”

关怡和杨文是死得冤,席明亮是成了凶尸。事实上,除了席明亮之外,杨方寸和关怡的事情对于赶尸人来说都是多管闲事,而梦丽即不是死得冤曲也不是成为了凶尸,只是她的父母要将她配冥婚,两家人都点头的事情,我们根本不好再做什么,说破了天去,梦丽终归只是一具尸体而已……她不愿意配冥婚,我们将她赶回原籍,已经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因为,这不是赶尸人的事情,而是活人的事情,活人的事情,赶尸人管不着,这也是白老头将梦丽赶回原籍便不再管的原因。

梦丽像是看到了我和陈柔眼中的忧色,赶紧说道:“你们帮我,我不会让你们白帮忙的,我买了一些珠宝,放在了xx公司的保险柜里,只要你们能够帮我不与霍军配冥婚,我就将它们全都送给你们!”

听起来诱,惑很大啊。

我对陈柔道:“柔姐,所谓的赶尸规矩,不外乎世故人情,梦丽的父母将她买给了霍家配冥婚,咱们再将她送回去,结果还是会被引到霍家,那这咱们定通忙活,不就成了白用功了吗?再说了,梦丽连父母都靠不住,已经无依无靠了,我们如果也置之不理,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你觉得咱们应该怎么做?”

我说道:“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这活儿咱们即然接了下来,就帮忙到底,你觉得呢!”

陈柔犹豫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

又说了一会儿话,我才知道,梦丽出事的第二天,霍家人就找上了门来,提出一百万买梦丽的尸体配冥婚,一百万,对于梦丽父母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因此……

我们这边刚刚商量停当,天空之中突然响起嗡嗡的声响,我抬头一看,我们的头顶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架无人机,无人机缓缓下降,飞到我们头顶五六米的时候停了下来。

我赶紧将陈柔扑到在地道:“危险!”这两年来,从《湄公河行动》到《战狼2》让我对无人机产生了阴影,因为通常它们出现之后,伴随的都是达达达的机器扫射声和目标的惨叫声。

陈柔从我的身上挣起道:“烦啦,你干什么啊?”

我抬头一看,无人机还好好地停在半空中呢,丝毫也没有从两翼垂下枪口的意思。也对,无人机攻击机是军队的高科技产品,如果人手一架,这世界还不乱套了。

因此,这应该只是一架普通的无人机。

无人机都配备有摄像头,这便是他们找到我们的最大依凭了,我看着无人机上依稀可见的摄像头,仿佛听到了摄像头另一边的嘲笑声一样,我从地上爬起,心说你大爷的,有无人机了不起啊,回头我买一架更好的,怼死你!

我从地上摸了两块石头,向着无人机砸了去,无人机嗖地一声爬高了,我扔出去的石头落了空,又坠落下来,打在了梦丽的头顶上,就听碰碰两声,就像是敲鼓一样。

我赶紧上前查看,还好,梦丽的头足够硬,石头并没有给她造成伤害。

而这时候,从无人机上掉下来一个黑匣子,我捡起一看,是对讲机,我才将对讲机捡起,就听一个苍老的声音道:“两位陈师傅,我是是霍文华,我想跟你们说说话。”

我问道:“霍老头,你想说什么?”

霍文华的声音传了过来:“我不知道两位为何要劫走我的儿媳妇……”

“打断一下哈,人本名叫龙丽,艺名叫梦丽,不叫‘我的儿媳妇’”

霍文华顿了顿,显然在压抑着心中的怒气:“是,是梦丽……”

正文卷 第98章:问婚

听得出来,霍文华老头在极力地压制着自己的怒火:“两位陈师傅,梦丽是我下了一百万聘礼从龙小虎夫妇家里迎娶的儿媳妇,虽然还没有拜堂成亲,也算是准媳妇了吧,你们公然掠走她,这是不对的!”

“哦!”我说道:“你说梦丽是你准儿媳妇,她就是你的准儿媳妇了?你问过梦丽吗,她同意了吗?”

“问?怎么问?”霍文华说道:“如果梦丽还活着,我自当询问她的意见,可是她现已经故去了……”

我冷笑道:“霍文华,你别装蒜了,我们赶尸的时候,你让你的手下一直跟随着我们,就是为了防止我们听尸,你既然知道听尸,想要知道梦丽心中所想并不难吧!”

“再者说了!”我接着说道:“你既然知道配冥婚,就该知道有问婚的仪式吧!为什么将这一步略去了呢?”

所谓的问婚仪式,其实很简单,就是将一碗水放在被问者的面前,施术者手执一根筷子,便开始问被问婚,问完之后,将筷子插进水里,筷子要是竖了起来,就等于是问婚成功了,相反的,筷子要是倒下,则表明被问婚者没有看上对方,这件事情应该立即停止!

霍文华被我问住了,过了一会儿道:“我已经问过婚了,我给梦丽父母的一百万,就是问婚所用!”

我说道:“那你问的是梦丽的父母,你可以从他父母之中挑一个给你儿子做老婆啊!”

我的话刚说完,就听到对讲机另一边爆笑声起“哈哈哈哈哈”不过随即就像是mp3被掐断了电一样被掐断了,霍文华的呼吸声变得沉重起来,不得不说,这家伙的养气功夫还是一流的。

听那呼吸声,霍文华像是随时都要爆发了,但是他在深吸了几口气之后,生生地将火气再次压下,不带任何感情地说道:“两位陈师傅,你们开玩笑了,前面的谈话,咱们就当没有发生过,二十万,我愿意出二十万,条件就是你们将梦丽送回来,怎么样?”

我看了陈柔一眼,陈柔向我摇头,我又想起梦丽说的的珠宝首饰!梦丽是超模,她存下的珠宝首饰肯定不便宜,二十万,洒洒水啦!我义正辞严地说道:“霍文华,我想让你明白,这根本不是钱的事情!”

霍文华的声音变得低沉起来:“你想过拒绝我的后果了么?我在岑城有十二栋房子,资产过亿,上到政府官员,下到流氓地痞,一个电话,能够塞满一家酒楼,我要弄你们,抡圆了搓扁了随心顺意,你们信吗?”

我的心里升起一丝不快,我这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威胁,我今年虽然快十九岁,但是我的叛逆期非常长,这才过去三分之一呢!我冷笑着说道:“我不信!”

“不信是吧!”霍文华冲对讲机吼道:“那你们就等着吧!”

然后我就听到碰地一声,估计是对讲机被摔了。

原地呆了这么久,我估计霍文华的人很快就会追过来,我对陈柔说道:“咱们走吧!”

陈柔从地上爬起,嘴里咬了一根狗尾巴草,大步往前而去,这丫头,躺下时如一摊稀泥一般,等到站起时,立即就精神奕奕了,就像是刚才被拨掉了电池,而现在又重新装上了。

下山之后,前面有一条马路,我们拦了一辆夜车,连夜赶回了岑城,远远地看到火光冲天,我惊问道:“谁家着火了?”

等到走近了一看,我和陈柔都楞住了,着火的不是别家,就是义庄。陈柔下意识地往前冲去,冲出几步又停住了脚步,有些失神地说道:“火太大了,进不去了!”

我安抚陈柔道:“柔姐,进不去就算了吧!都是身外之物!”

陈柔点点头,站到了一边。

赶尸一行因为每每出门都要十天半个月,所以对于防火很是看重,每次出门,都要将炉火灭掉,一直到看不到一点火星,电器全部关掉,总闸拉下,一人做事,另一人检查,双重保险。

之所以这么谨慎,防火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义庄里往往存有尸体,东西烧了就烧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将人家存在义庄的尸体烧了,怎么弥补?

这是关系到义庄声誉的头等大事!

这一次我们出门是陈柔灭火拉闸,我做检查的,我可以很确定的说,没有任何的疏漏!想到这里我拍了一下脑门,陈烦,你是傻了吗?咱们出门都两三天了,要是真的失火,义庄早就烧成了一片灰烬了,何至于我们回来才看到熊熊火起?

我看向陈柔道:“是霍文华?”

陈柔的眼中跳跃着火光:“除了他,还有谁?”

我紧捏着拳头骂道:“王八蛋……”

却在此时,从暗处窜出来一道黑影,冲我们道:“烦啦,陈柔,你们还敢回义庄?”

我回头一看,是白光明白老头,白老头下野可是一点也不白,他一身黑衣,脸上还蒙了黑巾,如果不是此前见过,知道老头的为人,我肯定要将他当做纵火贼。

陈柔问道:“白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白光明看了梦丽一眼道:“你们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做得很好,但是你们得罪了霍文华,接下来的日子,恐怕很难过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跟我来吧!”说着便引着我们走向了他的电动三轮车。

等我们上了车,白光明往眼睛里滴了两滴明眼液,眨巴着眼睛,发动了电动车,看着他瞪大眼睛望向前方的样子,我又想起了陈柔对我说的话,白老头之所以接这单生意是因为他翻车了,将自己的和积蓄花了个精光。

白老头刚刚修好,电动车也是刚刚修好!这一路,风险很大啊!

我忍不住说道:“白先生,慢点开,安全第一啊!”

白老头果然开得很慢,慢得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要开车,而不是走路了,至少不用听那嗡嗡嗡的发动机声响。一边往前走,白老头将他知道的都告诉了我们,据他了解,我们劫走梦丽之后,霍文华已经调动了他所有的力量,白道的,黑道的都有,目地只有一个,就是抓到我和陈柔,白道上,他为我们编了一个偷盗的罪名,黑道上,他悬赏了五十万元,而且,他本人现在也在岑城……

正文卷 第99章:坏老头

我靠,这阵仗搞得有点大啊!

我一开始以为霍文华是开玩笑的,现在看来,满不是那么回事啊!

这老东西玩真的了!

而且他的能量,有可能真的像他说的那么大。

我偷眼看向白光明,这老头的眼睛贼兮兮的,很显然,他不像我这个楞头青,他是知道霍文华的能量的,他接了活又将梦丽赶回龙家,估计是想要洁身自好,又不敢得罪霍家。

最关键的是,这老头明知道我们要去找霍文华的麻烦,却没有做任何的提醒,这是一个坏老头!

陈柔看我目光闪烁,说道:“烦啦,你怕了吗?”

我哼了一声道:“怕个屁啊,怕他就不惹他了,惹他就不怕他!”事实上,到了这一步,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了,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嗯!”

这个“嗯”字平平常常,从陈柔的嘴里吐出,却是一种认可,我不知道霍文华的底细,她应该是知道的,她决定这么做时,应该早已经想好了这么做的后果!因为她是行动派。

电动车在一个很偏的巷落停了下来,白老头下了车,走到一间破落的院门前,打开了房门道:“这是我的老家,这段日子你们就呆在这里吧,等避过风头再说!”

转眼间,我们就从牛比哄哄的赶尸匠成为了被人追杀的落水狗了,这落差实在有点大,我站在破落得能够看到满天星斗的房间里道:“白先生,你家还有没有老房子啊?比这一幢好一点点就行了!”

白老头白了我一眼道:“有啊,警察局里,要不要去呆上一呆!”

白老头走后,我问陈柔道:“柔姐,你说警察真的会来抓咱们吗?”

陈柔看了一眼杵在房梁前的梦丽道:“烦啦,我有两句话要跟你说,第一,这世界真是很黑暗,第二,除了刀之外,金钱,权力,都可以杀人,而且杀人不见血!”

见我一脸的懵然,陈柔淡淡一笑:“你才从学校里出来,等以后见得多了,自然也就明白了!知道第一次去见白先生,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什么吗?”

我回想了去见白先生的经过,想了三遍也没有想明白我们有什么收获,给自己惹了很多的麻烦倒是真的。

陈柔说道:“最大的收获就是白老头说你身有正气,不那么容易踏入邪道,白老头看人一向很准的!”

我心说这老头老眼昏花,准个屁啊,我自己的未来会怎么样,我自己都不知道,一个老眼昏花的老头能看出来?笑话!我的目光扫过铺上床上早已经发霉的被单“柔姐,我想出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你不相信白先生所说的情况?”

我尴尬地笑笑:“是啊,我确实不怎么相信,这都是电影里的情节,怎么会上演在我们身上呢!”

“也好!”陈柔说道:“那你出去看看吧,注意安全!”

我点点头,走出了院子,我走出了院子的时候,借着路灯,我仍然能够看到白老头和他的电动车缓慢离去的背影,我向白老头做了一个鄙视的手的手势,走向了与他相反的方向。

我在路边的小吃店里买了几句方便面,干吃一包,其它两包塞进了上衣口袋里,走出巷子,又往前走了两里路,前面出现了一个广场,广场的对面是个超市,广场的位置比较偏,没见几个人。

我左右看了看,向着超市而去,我不是一个作的人,明知道霍文华正全城找我还要出来得瑟,但是我不得不出来,这一路奔波,我和陈柔都很累了,回来之后原指望好好休息一下,结果义庄都被人一把火烧了,好在白老头给安排了住处。

不过,说句实在话,白老头安排的住处也就是聊胜于无罢了,屋顶上,墙缝里四处透风,铺在床上的被子不知道盖了多少年了,说是被子,硬得扔出去能够砸死个人,关键味道也不好闻。

这样的状况,别说是陈柔,就是一向对生活品质没有什么要求的我都不受不了,因此,我决定去置办一些生活用品,我在超市里买了两床被子,两瓶纯净水,还有一些食物,便往外走去。

才走到马路上,就听到一人说道:“师兄,你看那个人像不像霍老板报案的两个窃贼之一?”

“我看看哈,你别说,还真像!——”

我回头一看,就见两名巡警正对着我指指点点,我心说我真特么的运气好,特么的没事的时候,巡警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想找都找不到,有事的时候想不碰到都不行!

我心里知道,这时候一定得镇定,你心里越镇定越没事儿,我装做没有听到他们的谈话,拉了拉衣领,往前走去。

事实证明,光有镇定也没有用,还得有好运气,我抱着两床被子往前走,不大能够看得见路,走没几步,将一个女孩撞倒在地。两名巡警立即向着这边走了过来。见我要走,叫道:“站住,站住!”

站你大爷啊!

我将被子一扔,掉头就跑。

我这一跑,巡警顿时兴奋起来,叫喊道:“他就是霍老板要找的人!”

“别整这没用的了,赶紧叫人啊!”另一名巡警叫道。

“呼叫总台,呼叫总台,我是2342号警员,我们已经找到了霍老板要找的小偷,我们现在就是三石路与东汇路的交岔口,目标正往西溪路而去,请求支援,请求支援!”

你大爷的,这一下玩大发了,本来想买点生活用品,结果买来一堆麻烦,这时候我无心他想,夺路狂奔,只想尽快甩脱后面的尾巴,跑了一阵,回头一看,两名警员只剩下一名了。

我心说这届警察不行啊,就这么会儿工夫,就跑丢了一个,看来甩脱他们问题不大啊,转过头一看,我顿时楞住,特么的不是我甩脱了另一外警察,而是他去堵我的前路去了!

这一下巷子两边都被堵住了,无路可走了!

我惶然四顾,看着一旁的围墙道:“逃出生天还是身居陷囹圄,就看这一遭了!”一个借步起跳,攀住了墙沿,翻了进去!

正文卷 第100章:白的一面

紧随我的后面,一名巡警也冲了上来,不过由于他的身体笨重一样,虽然攀住了墙脚,却没有能够爬上来“小严,托我一把!”那巡警自己爬不上去,便叫同事帮忙。

好容易爬上了的围墙,被我用棍子一捅,立即就掉了下去:“你大爷的!”我能听到围墙外面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估计是摔惨了,这时候的我,也没有心思去幸灾乐祸,一脚踢开院门,跑了出去。

我跑回广场的时候,棉被竟然还在那里,我一把捞起,匆匆地跑进了巷道之中,为了避免被盯上,我特意在小巷里转了几圈,这才往回而去,我回到破房子的时候,陈柔正倚着主床沿休息,她是个很容易惊醒的人,我才走到门口,她就已经醒了过来,见我一脸的狼狈,问道:“烦啦,你遇上麻烦了?”

我一脸怨愤地说道:“柔姐,就像你说的,这世界是真特么的黑啊,咱们明明是伸张正义,却被一群满嘴正义的人追杀,哪儿说理去吧!”

陈柔看着我怀里的棉被和食物,关切地说道:“为了这些东西,早那么大的风险,不值当!”

我嘿嘿一笑道:“值当,怎么不值当,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最重要?不饿肚子,不冻着,食物能够填满我们的肚子,棉被能为我们御寒,这些都是极为重要的东西!”

说着话,我递给了陈柔一小袋面包和一瓶纯净水,陈柔接过,看着我微笑着说道:“烦啦,谢谢你!”

我看着陈柔,由衷的赞叹道:“柔姐,你笑起来真好看!”

陈柔低下头,开始吃东西,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在说这话的时候,隐约看到她苍白的脸上飞过一抹红晕。

她吃了一会儿,见我没动静,说道:“你也吃啊!”

我笑道:“我回来的路上偷吃了一包方便面,现在已经不饿啦,对了,我去铺床。”我原本以为用原来的被子做垫被,新买的被子盖就好了,但是伸手一摸,差点摸出一把水来。

一边暗骂着白老头不地道,将旧被子往角落里一塞(其实这时候我最应该做的就是被破被子扔出门去,以免它继续污染空气,但是我却不能这么做,因为被子扔到门外,难免会引来注意力,要是被搭荒者发现,我们就等于是暴露了)

铺上新被子,将另一床也折了出来,往床上一扔,一张柔软,舒适的床就布置完工了,恰在此时,陈柔也吃完了面包,我学着西方绅士一样招手相请道:“公主,床已经铺好了,请安寝吧!”

陈柔看我怪模怪样的,想笑又忍住了,说道:“我睡床上,你睡哪儿呢?”

我无比眷恋地看了一眼床道:“我是男人,糙得很,随地一躺就是了!”

陈柔爬上床,用被子将自己拢了起来,见我杵在那里,迟疑了良久才说道:“烦啦,要不你也上来躺一会儿吧!”

我难掩心中的激动:“这样……好吗?”

陈柔淡淡地说道:“你要是觉得站在那里好,就一直站在那里吧!”

“哪能,哪能啊!”我赶紧说道:“自然是躺着好了,站着伤腿!”为我免陈柔反悔,我一溜烟地爬上床,在陈柔的身边躺了下来。陈柔没有看我,直直地看着前面的院落,我也没敢看她,这么近的距离,我呼出一口气都能够喷到她的脸上,我得照顾她的感受,良久之后,我问道:“柔姐,你在看什么啊?”

陈柔说道:“我在发呆!”

“你很喜欢发呆呢?”我问。

陈柔垂下了眼皮道:“还好吧!”

见她说话的欲,望不大,我提议道:“柔姐,你休息一会儿吧!”

陈柔点点头,倦着身体背朝着我躺了下来,我们两人各自睡在床沿,虽然如此,一米二的床让我的身体仍然靠得很近,我甚至能够感应到她的体温,说实话,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发与异性如此亲近呢!我的心跳加速了一拍,这时候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我觉得陈柔也没有睡着,因为她的肩膀是缩起的,人只有在紧张的时候才会缩起肩膀,而如果睡着了,则是放松的。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我偷偷地盯着陈柔看,一抬头发现梦丽的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转过来了,正看着我们呢!我挥手道:“去去去,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百无聊赖之下,我掏出手机看新闻。

本地消息:昨日深夜,本县的富豪霍文华报案,说有一男一女潜去他家里,偷了一块战国玉符,市场价值八十余万,岑城警方接到报案之后十分重视,当即便派出了警察彻查此事,据悉,照片上的男女住在岑城义庄,不过,办案民警赶到的时候,义庄已经烧成了一片火海,估计是这一对雌雄大盗害怕警方找到有关于他们的线索,这才放火烧庄……”

去你大爷,去你大爷,我心里骂道:“你们这些编新闻的王八蛋,凡事能不能过过脑子啊,为了八十万的战国玉符就烧房子,还背上盗窃的名头?特么的建一幢房子也不止八十万吧!”

新闻编辑脑残,新闻下面的评论更是脑残,看得我地都想将手机砸了。

我这边心情稍稍平息了一些,又有一条新闻被推送到了手机上:“刚刚传来的消息,两名巡警在三石路与东汇路的交岔口巡逻时,发现了雌雄大盗之一的男子,其时男子手里提着两床棉被,脖子上还挂着一些食物,刚刚从超市购物出来,巡警当即上前截堵,无奈此贼太过狡诈,对地理一环境极为熟悉,穿街过巷,很快便逃走,恳请有线索的市民积极举报,举报热线……”

除了文字之外,还配有我和陈柔的照片,这群混蛋也真会挑照片,明明产慈眉善目的我们,被他们刊出来的时候就像是十恶不赦的江洋大盗一样“特么的,这世界真黑啊!”我心里骂道。

事实上,这还只是我们接触到白的一面……

正文卷 第101章:无路可退

事实上,这才只是我们接触到白的一面,下午的时候,白老头用他的老式诺基亚,给我打来了电话,告诉我们必须要尽快离开他老家。

我心说你个臭老头,我和陈柔住你的破房子那是看得起来,怎么还驱赶我们了。

我没好气地说道:“白老头?你是要收房租吗?放心,咱们虽然穷,还是出得起的,说吧,要多少?”

“你看你说的什么话!”白老头不悦地说道:“我白光明是那样的人吗?”

我心说这可难说的很“那你倒说说,为什么赶我们走?”

白老头迟疑着说道:“不是我要赶你们走,而是你们非走不可,你们在三石路那边撞上了巡警,等于是暴露了位置,如今三石路那边,巡警,民警,刑警有好几十个呢!”

“那不还是没有找到我们吗?”我强装镇定道。

“是!他们是没有找到你!”白老头说道:“警察是没有找到你们,但是,等到他们下班之后,霍文华手下的那些流氓地痞就会出动,警察找不到你们那是他们讲规则,那些流氓地痞可不一样,他们不讲规则,无所不用其极,迟早会挖出你们的消息,因此,趁着警察下班之时,你们最好立即转移!”

我将白老头的话跟陈柔说了。

陈柔皱起秀眉,趁着警察下班之时转移,是个不错的计划,可是转移去哪里呢?咱们还带着一具尸体呢!

我提议道:“要不咱们听听梦丽的意见?”

陈柔点头:“也好!”

我将现下的状况跟梦丽说了一遍,梦丽说道:“抱歉我的事情让你们陷入了危难境地!”

我撇嘴道:“梦丽,先别说这些没用的了,说说你的想法吧!”

梦丽沉默良久说道:“带我去火葬场吧!”

“火葬场?”我问道:“为什么?”

梦丽幽幽地说道:“我的这具身体不能交给我喜欢的人,那就烧了她吧,反正它对于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梦丽已经死了,因此,这具身体对于她来说已经没有用了,存在与否,对于她来说意义不大,而少了梦丽,对于我和陈柔来说,情况要好得多,可是,真要我答应这么做,我却开不了口。

我感觉有一股怒气在我心中积聚着,随时都要爆发!

这一路来,我们可谓是步步后退,从霍家逃亡时的狼狈万分。

回到义庄,义庄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们不得不缩在破房子里,啃着干冷的方便面。

如今又要将梦丽的身体烧掉,这一路退下去,迟早会无路可退的!

陈柔见我面色有异,问道:“烦啦,你是什么想法?”

我皱眉说道:“咱们已经退到了角落里,再退是烧掉梦丽的身体,再退呢?再要退怎么办?不如奋起,与这群王八蛋拼了!”如果是以前,我肯定不会说这样的话,年轻热血谁都有,但是不能做不切实际的事,我一个高三学生,不可能与一个站在金钱与偏门巅峰的人为敌,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尤其是在经历席明亮的事情之后,我知道,我拥有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会让我变得强大!

这种力量就叫做控尸术!

霍文华有人有钱很牛逼,但是,如果我施展控尸术,就未必没有与之一点的力量!

我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陈柔听后,沉默了良久说道:“烦啦,咱们不能这么做!”

我问道:“为什么?就兴霍文华这群王八蛋兴风做浪,咱们就这么一直往后退吗?一直到将自己逼到绝路上去吗?”

陈柔看着我说道:“烦啦,我给你打个比方吧,你手拿一把小刀,即使将人捅伤了也不会致命,但是,如果你手里拿得是屠龙宝刀,就不要轻易了出鞘,因为这么利的刀,一旦出鞘,是要人性命的,你知道吗?”

陈柔的话让我一楞,我随即就想起了高河村的事情,成为凶尸的席明亮三天之内杀了九人,这还是在我和高河村村民的层层围缫之下,这么凶悍的攻击力,说是屠龙宝刀也不为过。

我犹豫了一下说道:“那好吧,柔姐,我听你的!”

陈柔点点头道:“行,你准备一下,咱们马上出发!”说着人便掏出手机,打开地图软件,查找了一番道:“离这里最近的殡仪馆在两公里以外的东瓜坡下,我去叫车!”

陈柔说完,就出门去了,我对梦丽说道:“刚才我和柔姐的话你也听到了吧!我是真想弄死霍文华这个王八蛋!唉——咱们走吧!”说着一晃铃铛,引着梦丽走出了院子。

我们才出来,陈柔就回来了,我问道:“找到出租车了吗?”

陈柔摇头道:“不会有出租车了,霍文华的人已经将这一片的各个路口都封锁了,出租车不让进来!”

牛逼,就这阵仗,确实比警察牛逼多了!

我问道:“那咱们怎么办?”

陈柔四处看看道:“看看能不能走出这一片巷道吧,只要出了这一片巷道,就好说了!”此时包括三石巷这一片巷道,就好像是一只笼子,将我们笼在了其中,出了笼子,自然是想干嘛干嘛了!

我正在研究要往哪边走,就听一个声音道:“虎子,一号,二号巷归你,老竹,三号四号巷是咱们的,霍老大的话你们想必都听到了吧,挖地三尺也要将他们找出来,什么叫挖地三尺知道吗?每家每户,只要能藏人的地方都要给我找一遍,不然的话,到最后如果没有找到,而他们又恰好从咱们的找过的小巷里出来的,什么后果,你们应该知道……”

“是……”立即有人应道。

说话声与我们仅仅只有一墙之隔,听得我和陈柔的心弦都绷紧了,两人一尸,悄然往一旁的小巷里钻去!

巷道各个出口的“门”都关了,然后挨家挨户查找!一个岑城的流氓头子能做到这一步,也算是手眼通天了,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了黑,帮举帮齐出搜找目标的场景,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在我在面前上演了!

正文卷 第102章:隐秘的关系

陈柔在前面探路,我引着梦丽跟在后面,沿着小巷走到头,才发现特么的原来是个死巷子,我说没人值守呢!

见陈柔盯着一人多高的墙看,我一个借步起跳,攀上了墙,看向墙下道:“柔姐,前面有路!”

陈柔嗯了一声,想要给手给我,又停住了,托起梦丽向我送来,我将梦丽搬坐在墙上,将陈柔也拉了上来,然后跳下墙,又将她们接了下来,我们才站定,一个黄毛推门而入,黑暗中看到我们,吓了大跳:“你们是什么人?”

我反问道:“你又是什么人?”

其实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是什么人了,不过都对上面了,就不能怂,怂了就容易露出马脚,好在天色已暗,他一时间也没有认出我们。

黄毛估计是横惯了,见我还挺冲,顿时不乐意了,推了我一把道:“特么的老子问你还是你问老子啊,我怎么问,你就怎么回答!”

我二话没说,一掌切在他的颈侧,黄毛随即软软地倒下了。

他对我耍狠,万万没有想到我比他要更狠,直接动上手了,这一招切颈,是我在《反恐二十四小时》里面学的,是主角制服敌人的标准手法,据说是有科学根据的,颈侧有动脉血管,动脉血管在被阻断供血之后,人就会陷入昏迷,但是因为时间很短,因此不会出人命。

这还是我一次使用呢,没有想到这么有效果。

可见多看电视还是有好好处的,多看韩剧知道怎么泡酸菜,多看港剧知道怎么下面,多看国产剧知道怎么做又臭又长的老太太穿了几十年的裹脚布,多看美剧知道如何做一个不切实际的超级英雄!

放倒了黄毛之后,我们就准备离去,却在此时,传来了脚步声响,就听到有人叫道:“黄毛哥,黄毛哥,慢一点,等一等我哈!”说着便有一人推门出来了。

他才一出门,又被我一掌砍倒了。我将他与黄毛拖到垃圾堆里道:“哥们,初次见面,幸会幸会啊,本想请你们去家伙坐坐,奈何哥们的家里被你们放火烧了,所以,只能请你们在垃圾场上躺上一躺啦!”

陈柔见我絮絮叨叨的,催促道:“烦啦,你快点!”

我们出了巷道,前面不远就是马路了,不过在出口前站了三名男子,远远望去,他们身上有一道光点一闪一闪的,看起来是在抽烟,咱们想要冲出巷道,必须要越过他们。

我,陈柔,怨尸梦丽,再加上是偷袭,想要放倒三人应该也不难,难得是放倒他们三个之后怎么办?我们不能迅速地离开的话后果会很麻烦,因为只要他们喊一嗓子,立即会有数十人从巷道里冲出,向着这边追过来。

这确实给我们出了一道难题。

这时候,陈柔拉了拉我,指着停在路边的一辆越野车道:“烦啦,会开车吗?”

车我会一点,今年署假考的驾照,可是会开车有毛用啊,如今的车保险系统一代比一代牛比,再加上又没有钥匙,别说路边只是停着一辆车,停十辆你也只能干看着。

陈柔说道:“会开就行,其它就交给我好了!”说着便向着那车靠近了过去,陈柔走过去的时候,车主一家正开门出来,锁好了车,正要往回走呢,陈柔装做脚下一滑,倒入了男子的怀里,也趁着这一撞的工夫,将钥匙摸到了手里。

认识这么久了,没想到陈柔还有这样的神技呢,有空我得好好学习学习才行!

见到自己的老公美女在怀,牵着孩子的女人脸色顿时铁青下来,男子估计是个妻管严,见女人脸色大变,连忙慌乱地往后退去,陈柔赶紧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啊!”

“看着点路!”女人瞪了陈柔一眼,一手牵着孩子,一手牵着男子,大步而去了。等到他们走远了,陈柔向我招招手,示意我过来,我引着梦丽走了过去。

车是长安福特,不算是高档也不太差,我冲后和牌的陈柔道:“柔姐,先等等啊,等我熟悉一下车子!”我试着发动车子,向着路口开了去,在拐过一道小弯之后,就见两名道士装扮的男子坐在对面湖树荫下的长椅里聊天。

这时候,我们已经十分接近路口了,我正要加速冲过去,却被一只冰冷的手握住了换档器,我皱眉问道:“梦丽,关键时刻,别捣乱啊,不然咱们今天都得交待在这里!”

梦丽没有回应,眼睛下勾勾地看向对面湖的两名道士,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其中长脸道士是在霍家为梦丽和霍军主持婚礼的那位,另一位道士五十多岁的样子,颌下飘着一一缕白须,花白的头发在额头挽了一个髻,看起来一派仙风道骨。

我安抚梦丽道:“梦丽,别生气了哈,人家也只是拿钱办事,不就是为你主持了冥婚嘛,还没有成,没有必要耿耿于怀的!”

梦丽听而不闻,仍旧直愣愣地盯视着那两名道士,我心觉有异,附耳去听,就听梦丽道:“与长脸道士聊天的那名道士我见过,就在我的车祸现场!”

我听到这里也是一楞,有这么巧的事情。

梦丽跟说过她出车祸的经过,那一天,是她提车的第三天,有一个服装城的老板想请她做代言人,她的经纪人刚辞职,因此,她就自己开车去谈,在下高速,进入栅道的时候,突然从岔路冲出来一辆车,她闪避不及,于是就撞上了,在撞车的那一霎,她轻轻楚楚地看到了对向车道一名中年男子的脸,就是一与长脸道士坐在一起的道士。

我问道:“梦丽,你觉得,他和你的死有关?”

梦丽点头道:“嗯,我到现在还记得他的眼神,他当时看着我撞车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的惊讶的表情,仿佛这一切都是在意料之中的一样!原本这件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可是,在这里我又看到了他,他在我撞车的现场,他与为霍军主持冥婚的道士相识……这其中,一定有着我尚不知道的关联!”

正文卷 第103章:无法掌控

我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我……”梦丽说了一个我字,便沉默了下来。

就在这时候,那白发老道士站了起来,指着长脸道士道:“志清,你到底怎么回事啊,连一个死人都应付不了,让两个赶尸匠将她给抢走了,你真是丢尽了我的脸面!”

长脸道士垂下头道:“长青师叔,对不起!”

“现在说这些有屁用啊!赶紧将梦丽给我找到,我在她身上施下的迷魂之术在明天鸡鸣之前就会失去效用,一旦她清醒过来,知道自己真正的死因,到时候情况会变得不可收拾,知道吗?”

“是是是!”长脸道士志清连连点头

“还不快去!”

梦丽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湖心亭的白发道士:“陈师傅,放我下去!”

我知道梦丽心中所想,她想去质问白发道士自己真正的死因,可是这是在狼巢啊,下了车,再想上来就难了!白发道士长青,加上霍文华的众多手下,将我们留下来,妥妥的!

“梦丽,你冷静一点哈!”我赶紧安抚道:“这件事情,咱们从长计议!”

梦丽的全身颤抖起来,就像是筛糠一样,我知道,这是她身体里的怨气正在急速增加,等达到某个点的时候,无需我晃动起尸铃,她一样能够行动自如!

我赶紧翻找镇尸符,没有找到,冲陈柔道:“柔姐,你那里有没有镇尸符的?”

陈柔摇头:“没有!”又说道:“先别管什么镇尸符了,赶紧冲出这里才是正事!”

我一想也是,开始加速,向着出口处开了过去。

堵在路口的三人见有车靠近,踩了烟蒂,远远地指着我们道:“停车停车,停车检查……”

“停你大爷啊!”我骂了一句,一脚油门,向着他们直直地撞了过去,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地痞们,见车子向着他们轧过来,连忙屁滚尿流地躲到了一边。

我冲他们做了一个鄙视的手势,便加速驶离了路口,汇入了车道。一直开出了近一里地,才听到身后响起骂骂咧咧的声音,我知道,他们很快就会追过来,因此一直在保持高速行驶,希望在那群王八蛋反应过来之前,将双方的距离拉得足够远。

我在专注开车,梦丽却一直在给我找麻烦,在积聚了足够多的怨气之后,她的肢体已经能够做一些简单的地动作了,她几次试图扳下换档器,让车停下来。一时间险象环生,好几次差点撞在的马路的护栏上。

“梦丽!”我冲梦丽吼道:“我们是在帮你,你是要拉着我们一起死吗?”

我的吼声终于起了作用,梦丽总算是是消停一些了,我刚松了一口气,她突然推开车门,跳了出去!等到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冲出半里地了,而且这是双行道,根本无法回头。只能继续往前来。

我看向陈柔道:“柔姐,现在怎么办?”

陈柔往后看了一眼,如今夜已深,十多米外就不大能够看得清了,更何况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梦丽应该早就消失在了我们视线之内才是。却在这时候,七八道车灯向着我们照射而来,霍文华已经追上来了,陈柔收回目光,叹息一声说道:“先别管她了,先保证咱们的安全,然后再慢慢从长计议吧!”

我应了一声,将油门中踩到了底,说实话,我还从来没有试着开过这么快的车呢,我们家算是贫下中农,别说是轿车,连摩托车都没有,驾校开教练车?教练能够找你拼命!我感觉整个人都像是马上要飞起来了一样,这种感觉很不好,会让人产生一种无法掌控,像是将一切,包括生命都交给了坐下的这一辆长安福特。

往前开了一阵,我实在是受不了,将车速放缓了下来,不过好在这时候已经将霍文华的手下都甩远了,我们驶入岔道,在城市的边沿停了下来,拦了一辆出租车绕道回城,找旅店住了下来。

这时候,正是霍文华张狂的时候,那就让他狂吧,我们好好休息一阵再说。

至于梦丽,这时候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寄希望于她的运气足够好,不要被霍文华的人找到了!

仿佛是一眨眼间,天就亮了,我醒来的是时候,陈柔已经在洗漱了,等到她从卫生间里出来,我才发现她已经换了一身新衣服,水蓝色的运动套装,脚下一双回力鞋,头发束在脑后,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的清爽,像是爱地运动的姑娘刚刚晨跑回来。

见我醒来,陈柔指了指沙发道:“将这个换上!”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来,原来陈柔也为我准备了一套运动服,运动服旁边摆着两副墨镜,是能够遮住半张脸的那种。

我换上运动服,戴上墨镜,再照镜子时,就恍忽变了一个人似的,这伪装看起来不错,我问道:“柔姐,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陈柔淡淡地说道:“这还用说嘛,服装店啊!”她擦干净了手,顺手打开了电视,在一则脑白金的广告之后,进入了新闻频道,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对着摄像头说道:“紧急新闻,今日凌晨,在云锋山上发生惨案,有三名男子夜宿云锋山,被不明生物咬死,市警厅已经紧急抽调专家前往调查,不过情况不容乐观……”

在记者说话之时,三具尸体依次被抬下了山,都是脖子这被咬断了,有的血已流尽,有的还是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血,三人的装扮没有一个是正常的,纹身,耳钉,染着奇怪颜色的头发,这都成了标配了……

一看就知道是混混。

我和陈柔钉着电视看了良久,异口同声地说道:“梦丽变成凶尸了!”

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十分复杂,变成凶尸,也就是说梦丽可以快意恩仇了,顺便将义庄被烧的仇一并报了!但是,她轮回之路恐怕要地十分坎坷了。至少书上是这和么说的,《赶尸纪要》里说,凡凶尸者,而且身负人命,经历六道轮回方可重新投抬成人!这六道的前三道就是:畜生道,饿鬼道,阿修罗道……

正文卷 第104章:极简主义者

我看向陈柔:“咱们怎么办?”

陈柔想了想说道:“霍文华吃了瘪,应该会收敛一些了,趁着这机会,咱们去云锋山找她吧!”

我点头说道:“也好!”

说话,即使去找梦丽,我也不希望是这时候,等到梦丽咬死了霍文华再说吧!但是,我却知道,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他有一大帮的手下做炮灰,还有长青道长帮手,还有更多的钱可以请更多的道士帮手!

因此,即使很多人会死,他也会没事。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道理,因为坏人总是懂得该如何保护好自己。

本来我们打算安全之后就将车还给原主的,现在看来,还得再征用一段时间,我们从黑旅店里出来,便开着车往云锋山而去。

就像我们预料的那样,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情,霍文华以及他的手下都撤走了,警察在没有找到线索之后也离开了。我们将车停在一处隐密的地方,便上山去了。

我在前面开路,陈柔托着罗盘紧跟在我的后面,虽然我们知道,罗盘在深山之中会有很大的偏差,因为深山本身阴气就重,再加上长年积累的尸骨,荒坟,很容易将人带偏,上一次寻找席明亮,我就被罗盘带偏了好几次,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总好过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吧!

我们绕着云锋山走了一圈,除了找到几座荒坟和枯骨,什么都没有发现,陈柔皱眉说道:“梦丽不在云锋山!”

我疑问道:“柔姐,你是怎么知道的?”

陈柔神情闪烁地说道:“哦哦,这只是我的猜测……”

从陈柔的眼神中我看出来了,她所谓的“梦丽不在山上”绝不是猜测的那么简单,我又想起了在高河村的情形,我们将山翻了一个遍都没有找到凶尸席明亮,而陈柔一出现,就将他揪了出来。

我不相信运气这种事情,因为运气是很少概率的事情,小概率的事件注定的它发生的机会极少,我更相信陈柔是拥有某种力量,这种力量能够让他快速地找到凶尸,因此她才会下意识地说出“梦丽不在山上”的话。”

“不在山上,那梦丽会去哪儿呢?”

陈柔摇头:“不清楚,咱们先离开这是非之地吧!”

我们往回走了没有多远,就见左侧树枝晃动,我的心顿提了起来,第一念头是:不会是梦丽吗?如果是她,咱们要怎么办?她已经成为了凶尸,按道理来讲,我和陈柔都要对她痛下杀手,但是,我们真的下得去手呢?

陈柔见我一脸担忧,说道:“烦啦,别多想了,也有可能是野猪的动静!”

说着话,我们又走近了一些,往下一看,就见就见两名身着道服的男子往山上走来,却是长青道长与志清道长,不用说,他们应该也是来找梦丽的,我们陈柔赶紧躲到了树后。

我看着陈柔道:“柔姐,咱们动手吗?”

陈柔看着越来越接近的二人道:“动手!”说着话,我们快速地扯了一些藤条做成了陷井,等到长青道长和志清道长离得足够近的时候,猛地一扯埋在灌木丛中的绳索,志清道长顿时被吊了起来。

长青道长虽然被绊倒了,但是他的反应极快,五十多岁的老头不看长相光看动作的话,绝对不输于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他从地上窜起,一双贼眼快速地观察情况。“你们是什么人?”

我拍了拍被倒吊着的志清的脸道:“要不,你问问你的这位师侄!”

志清向长青喊道:“长青师叔,他们就是,他们就是那两个赶尸人……”

“是你们,是你们劫走了梦丽,让她变成了凶尸?”长青怒视着我们。

不得不说,姜还是老得辣,这老东西一开口,就抢占了先机,这时候我再说话,无论说什么,气势都弱了三分,那么——特么的老子就不说了,我二话不说,飞起一脚将他踢倒在地!

长青痛哼一声,指着我骂道:“小畜生,你到底知道不知道尊老爱幼啊,我今年都六十八了,做你爷爷都足够了,你竟然踢我!”

我撇嘴道:“别说你这样六十八的毛孩子了,九十几的都打过好几个了”说着话我骑在长青道长的背上就是顿捶,打得老东西哭爹喊娘的,不过,虽然如此,我却没有松懈下来,虽然与长青道长还是第二次见面,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是一个极其奸诈的人,果然,他一边挨揍,一边悄悄地将手伸向了裤袋。

我一脚踢开他的手,从他的裤袋里摸出了一把弹,簧刀,抵住他的脖子道:“长青,你少给我耍花样,不然的话,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你信不信……”还好老子发现的早,不然的话,要是让他手握弹,簧刀,反手那么一刺,哥们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长青道长慌忙说道,这老东西虽然坏,却很是惜命,这就好办了,我取了一根藤长,将长青道长绑了起来,向陈柔撸撸嘴道:“这个怎么办?”

志清是被倒吊在树上的,保持这样的姿势一个钟,人就得完蛋,因此我才有此一问,要么将他解下来,不解下来的话,一个钟之内,他必死无疑。陈柔知道我心中所想,从地上摸了一块砖头向着志清走了过去。

志清看着眼中不断放大的砖头,吓得要死,尖叫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叫到第三声的时候,砖头已经砸在了他的额头上,志清被砸晕了过去,就像是去了毛的猪,挂在空中。晃来晃去的,见砸了志清,陈柔这才解开绳子,将志清放了下来。

由此可知,陈柔是个极简主义者,能用简单的方式解决问题,绝不用复杂的方法,至于手段么?其实我可能教给她更为温和的办法,但是对于地志清这样的混蛋牛鼻子就没有那么必要了,他伤得重一些,我的心里还更要开心一些!

因为将我和陈柔迫入窘境的,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正文卷 第105章:为民除害

长青道长听风了咚地一下,自己的师侄就没有动静了,扭头去看,却被我死死按住了。

“你们要干嘛,你们要干嘛?”长青道长叫道。

我将他按到泥地里道:“牛鼻子老道,我劝你别挣扎,我长了眼睛我手里的刀可没有长眼睛,要是有个差池,你别怪我!”

长青道长不敢再挣扎了。

我和陈柔一起,将长青道长押到了山坡下面,用藤条将他绑在树上,冷冷地道:“长青牛鼻子,从现在开始,我问一句,你答一句,最好是说真话,不然的话,你的下场与你的师侄一样,挣再多的钱,没有命去花,也是妄然,知道吗?”

长青道长惶然地看着我们道:“你们,你们真的将志清给害了?”

“这能叫害吗?这叫做为民除害!”我撇撇嘴说道:“想清楚了吗?”

长青道长的眼神就像是被拨动的算盘珠子,在不停地转动着,他的心里在此时也一定在做着艰难的权衡算计,我喝斥道:“我们的耐心有限得很,你最好立即做出决断!”

“如果我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们,你们真的会放过我吗?”

我和陈柔对视一眼道:“这个,是看你,不是看我们,知道吗!”

“知道知道!”不等我问起,长青道长便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事情要从霍文华的儿子霍军说起,常言说得好,虎父无犬子,如果将霍文华比做是虎父的话,霍军就是犬子,霍文华一生嚣张跋扈,打下了好大一片家业,可能也因为如此,将老霍家的霸气给用完了,他的儿子霍军天生内向软弱,不过仗着他是霍文华的儿子,根本没有人敢欺负他。

时间呼呼呼地往前奔跑,转眼间,霍军已经到了二十二岁了,这个年纪,正是谈婚论婚的最佳时期,与其它发,情的男孩一样,霍军也渴望一段完美的爱情,于是,他鼓起勇气去追他们学校的校花,校花就像是众星之中的月亮,她光芒夺目,风光无限,霍军原本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没有想到的是,校花也喜欢他,于是,两人很快便走到了一起……

后来霍军才知道,校花曲圆并不是真的喜欢他,而只是喜欢他的家世而已,他爱曲圆如命,曲圆却觉得他太软弱,太情绪化,没有一点男人该有的样子,于是……

在与霍军在一起三个月后,她勾,搭上了霍军的父亲霍文华,两人瞒着霍军好了一年半,一直到决定结婚,这才向霍军摊牌,明明是自己的女朋友,转眼间就变成后妈了,霍军受不了,于是就自杀了。霍文华只有霍军这一个儿子,很是疼爱,儿子的死去,对他的打击很大,在将自己锁在房间里一天之后,他就冒出了替儿子配冥婚的念头,说是儿子活着的时间没有结婚,这都是他的错,所以,死了之后一定要为她配冥昏,让他有个家!

配冥婚又不是活人结婚,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所以,一般配冥婚没有什么要求,年纪,长相还过得去就行,但是霍文华不一样,他觉得他是名门高第。因此,得找一个配得上自己家门的女子!

可是找了找去,除了找到两具农家落水而死的女子,再也找不到合适的了,于是,他竟开始在活人之中打主意,活人之中,长相娇好又配得上自家儿子的有三人,其中一人在北大读书,虽然也是出身农家,可是北大这块光辉的招牌足以掩盖一切暇眦!可惜的是长相差了一点,算是中人之姿吧!

另一人是吴县长之女,长相家庭也都合适,但是,想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妇却不容易,她死了,县长必定会调动全县的力量彻查此事,一旦查到他的头上,是个大麻烦,常言说得好,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人就是梦丽了,老太爷似乎对她特别的眷顾,给了她一具几乎称得上是完美的身体,她的身高有一米七三,这在男子之中也算是高的了,加上饱满的胸部,一米多的大长腿,似乎天生就是吃模特这碗饭的,不过是一年的工夫,就在本地打出了名声,甚至还上了省卫视,她美丽,坚强,勤奋,简直是做他儿媳妇的最佳人选,最关键的是,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没有什么背景,就算是出了差池,以他的能量,也能够轻轻松松的摆平!

选定了目标之后,霍文华便开始行动起来,他请来了长青道长,让他帮自己出谋划策,于是,一个杀人计划很快就新鲜出炉了,他们让一个自己相熟的服装连锁的老板哄骗梦丽去为她们代言,却在梦丽去了之后,用酒将她灌醉,然后捂死了她……

“捂死了她?”我瞪眼问道:“长青牛鼻子,你是说梦丽是被捂死的,那车祸又是怎么一回呢?”

“车祸是假的!”长青道长改口道:“不不不,也不能说是假的,车祸是真的,车祸发生之时,梦丽早就死了,不过,这事儿与我无关啊,我只道士,肯定不能杀人啊,这事是霍文华的手下做的!而且也是在车祸发生之后,梦丽才被重新塞进车里的!”

长青道长说到这里还颇为得意一样炫耀道:“你想啊,出了那么严重的车祸,做为当事人之一的梦丽,怎么可能没有事嘛?脸被划破,手脚断折那都算是轻伤,因为霍文华不想要一个残疾的儿媳妇,因此不得不这么做!”

我怒道:“这么严重的事情,你们是如何瞒过警方的?”

长青道长微微一笑,双手比了一个长方形的东西道:“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这叫钱,钱是能够蒙住人的眼睛的,只要你给的足够多,一万不够给十万,十万不够给三十万,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价,只要你出得起这个价,别说是蒙住他们的眼睛,蒙住他们的心也不难!”

我预料也是这样,我又问道:“那你们是如何瞒过梦丽的呢?”

正文卷 第106章:孤独的身影

听我问起,长青道长十分的得意,恍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颓丧地低下头来道:“这是,这是我独创的迷魂术,点燃迷魂香,我然后再配合以我道门咒语,能够让死尸处于迷魂的状态!这种状态……”长青道长似乎在想要如何形容,过了一会儿说道:“就像是现在的催眠,对,就是催眠,我催眠了她,将她脑海之中的东西全部打乱,然后将我设置好的东西再重新塞进去……”

“你设置的是她出了车祸,车祸身亡,对么?”

“是!”长青道长点头,随即又摇头:“事实上,这也不叫设置,因为车祸本来就发生了,不过开车的人不是梦丽,而是另有其人而已,她“撞上”的车主,也确实已经不治身亡,我只是将他们的身份置换一下而已!”

迷魂术,催眠之类的词汇我在看小说电影的时候常常会见到,不过在我的印象中,那只是存在于小说电影之中的东西,至少,我的心里很清楚,无论对方做什么,都无法对我迷魂催眠,不过,这件事情很难说的,有意志坚强的人就有意志薄弱之人,而意志薄弱的人,就容易被迷魂或者催眠。

这个长青道长着实可恶,骗活人也就罢了,还特么的骗死人!

我皱眉问道:“梦丽已经死了,你为什么还要骗她?”

长青道长叹息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梦丽是非自然死亡,难免身有怨气,这时候再让她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很有可能会尸变,到时候处理起来会非常麻烦,因此,我不得不这么做!不管怎么样,先让她与霍军结婚了再说,只要蒂结了阴婚契约,就不能反悔了,我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没想到的是……”

“没想到什么?”

长青道长说道:“这种迷魂之术是有时限的,迷香在她的身体里停留三天,就会慢慢消散,消散之后,梦丽就恢复了本来意识!”他原来的计划是让梦丽与霍军配了阴婚就万事大吉了,夫唱妇随嘛,成了阴婚之后,她就得听霍军的,即使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总不能去杀害丈夫的老爸吧!没有想到的是,半路上杀出了我和陈柔。

“迷香消散之后,她就会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长青道长点头道:“是!昨天晚上有三个人在云锋山上被咬死,我估计,梦丽已经知道自己的死因,并且尸变了!”

“你们来云锋山做什么?”

长青道长“还能怎么样,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呗,梦丽变成了凶尸,这件事情总得解决吧,不然的话会有更多的人死,所以,我和志清就勉为其难地上山来了!”

我擦,我的第一念头是,这个长青道长真特么的贱,明明是个恶道人,被他自己那么一说,好像是为民请命,侠肝义胆的道门志士一样,听到这里,我怒火中烧,又忍不住地踢了他几脚!

长青道长被踢得哀叫连连,这才恍然醒悟,自己不是在宣扬战绩,而是被人绑在树上逼问呢,立即苦着脸说他是如何不容易,都七老八十的人了,还要出来挣辛苦钱补贴生活,不仅如此,如今还要挨打……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又多打了他几拳。

见长青道长都被打得都吐血了,陈柔叫住我道:“烦啦,算了!”

我指着长青道长道:“这家伙怎么办?杀了吗?”这当然只是吓唬他了,咱们是守公民,是不会杀人的(就算要杀人,也不会自己出手……)

一听要杀他,长青道长又立即全身发抖,哀求不止。

陈柔盯着长青道长看了好一会儿,似乎是在犹豫要杀了他还是留着,良久之后才说道:“将他留在这里吧,如果有人救他,是他命里该活,如果撞上凶尸,是他命里该死!”

听到这里我就知道,陈柔虽然也嫌恶他的所作所为,但是并不想要他的命,因为梦丽不在云锋山上了!

“两位小师傅,高抬贵手,高抬贵手啊!”长青道长眼中满是哀求,看得我怒火中烧,我揪住老头的衣领又是一顿拳脚,恨声说道:“高抬贵手,我已经高抬贵手了,还要我高抬贵手一次吗?”

长青道长赶紧闭上了嘴。

下山之后,我问道:“柔姐,咱们现在要去哪儿?”

陈柔坐在副驾驶坐上,看着车窗外的蓝天白云道:“去彤县吧!”

彤县,就是梦丽殒命的县城,陈柔的猜测是这样的:梦丽跳下车之后没有多久,霍文华的人就追了上来,他们人多势众,梦丽便逃入了云锋山,霍文华的手下追入山中,然后就上演了《第一滴血》里面的场景,这些流氓地痞打群架也许很厉害,但是在深林之中,团队优势不复存在,于是他们就成了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死后的的梦丽很体很硬,不被伤到心脏根本没事儿,因此,她能以娇弱之躯轻易地杀死她活着的时候不可能打得过的男人,最致命的是,杀人能够让她升级,只要杀了一人,吮其鲜血,他就会成为凶尸,成为凶尸的梦丽更加厉害,也更加凶残,很快地,又有两人丧命在她的手里,余者怆惶而逃!

梦丽之所以会跳下车,是因为她已经恢复了意识,知道自己是死因了,也因为如此,她改变了去到火葬场烧掉这一具无法给自己最爱之人的身体,她要复仇!

她是在彤县被人害的,因此,从云锋山上下来,她的第一念头肯定是去彤县!

我们设置好导航,一路往前行驶,将近黄昏的时候,已经到了彤县的县城边上了,我们正准备进城,就见一道孤独的身影在马路上慢慢地走着,她披散着头发,低垂着头,就像是一个因为失恋而失魂落魄的女孩。

前题是——如果这么漂亮的女孩也会失恋的话!

即使只是看到她的背影,我都能够猜出,她就是梦丽,身材如此好的女孩,翻遍整座县城,也找不出几个来。再见梦丽,我有些兴奋,寻思着将她拉上车,顺便问问别后的经历,正要这么做时,我才恍然想起,她已经成为了凶尸了,成为凶尸的梦丽,不再是赶尸人的朋友,而是敌人,如果遇到,必须要杀死她,以免她为害乡民,这是《赶尸纪要》里反复题到的!

正文卷 第107章:义尸

我们要如何应对此时的梦丽呢?

我看向陈柔。

陈柔木无表情地说道:“看看再说吧!”

好吧,那就看看再说吧!

我们驾着车,跟随在陈柔的后面。

这么一路跟,很快就进城了,这时候,我们必须得做点什么了,城中人来人往,万一梦丽凶性大发,伤了人命,就麻烦了!

可是,我和陈柔都坐在车里没有动,就这么安静地看着梦丽的背景。突然之间,我觉得她的背影特别的凄凉,那种凄凉之感,让我的鼻子发酸,也因为如此,我对霍文华,浪潮服装连锁的温兴帮和长青道长等人更加憎恨了!梦丽今年才二十二岁,二十二岁的年华,就像是一朵花刚刚绽放,就像是一段路刚刚启程,而在此时,突然一切都被人掐断了……

所有的美好都化做了乌有!

这时候,陈柔碰了碰我,我抬头望去,就见对向有人走了过来,我的心顿时提了起来,此时天色已暗,正是凶尸行动的时候,而活人,就是她的猎物!梦丽接下来会做什么呢?

我踩住了刹车,和陈柔一起下了车,向着梦丽靠近过去,如果梦丽伤及无辜,我们必须得做些什么。

近了,近了,这时候,那行色匆匆的男子已经走到了梦丽的面前,他见对面的女孩如此美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他却不知道,眼前的女子是凶尸,手底下有三条人命!

我和陈柔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梦丽,一旦她有异动,我们就立即扑上去将他制服,但是,一直到男子从她的身边走过,她也没有任何的的反应,仍旧低垂着头,像是已经沉入了自己的世界,没有什么能够将她的注意力拉回来!

见男子走远,我和陈柔都松了一口气,我压低了声音对陈柔说道:“柔姐,这不科学啊!凶尸以人为猎物,只有饮血能够让她变得更加厉害,梦丽看去上去却似乎对人没有什么兴趣呢?”

陈柔看着梦丽的身影道:“我听赶尸先生说过,这个叫做义尸,意思就是她虽然死了,但是心中的是非正义仍然存在,因此,它是不会伤害无辜的,我也只是听说,也不知道梦丽的情况是不是这样!”

我说道:“那咱们就跟着她看看情况吧!”

我的心里希望梦丽是义尸,这样的话,我们就不用做太多的取舍了,不用因为她伤害无辜对付她,从而让坏人逍遥法外!

我和陈柔回到车了,远远地跟在了梦丽的后面,进城之后,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有几名无良男子甚至对着她吹起了口哨,梦丽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慢慢地,机械地往前走去。

穿过两条街道,梦丽停下了脚步,她站在路边,看着马路对面的浪潮服装店,原本好看的脸容顿时变得扭曲起来,眼珠子慢慢发红,微张的嘴里,犬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生长,将上下嘴唇都顶了起来!

及到现在,她终于展现了凶尸的一面!

接下来她会怎么做呢?冲进浪潮服装店,将所有的店员包括老板温兴邦都咬死吗?

陈柔拉住了我,示意我们不要再往前靠近了,我点点头,事实上,我也好奇梦丽会怎么做!我们就在离梦丽七八米远的长椅上坐了下来,隔着一个烙饼摊子,远远地看着她。

看陈柔的样子,像是立即就会翻过护栏走向浪潮服装,不过,随着她眼中的血色消散之后,她又停了下来,杵在那里就像是一尊塑像一样直勾勾地盯着浪潮有服装店的大门。

这一盯,就盯了一个多钟,一直到浪潮服装店下班。在这个过程中,我给自己和陈柔买了一个烙饼,事实上,我也很想给不远处孤独站立的梦丽买一张饼,让她趁热吃下暖暖胃。

可是,此时的她已经不需要这些了!

我扭过头看向陈柔,她向着烙饼吹了两口气,便轻轻地咬下一小口,如此反复,好一会儿,才将一张洛饼啃了一小半,才出锅的烙饼很烫,因此,必须吹冷了才能吃!

不过,无论怎么吃,陈柔的动作都是那么的优雅,优雅得让人心生怜意,见我盯着她看,陈柔翻了一个白眼,留给了我后背。

我乐了:“柔姐,原来你会翻白眼啊!再翻一个我看看!”

陈柔颇为无语:“烦啦,别烦……正事要紧!”

我回头一看,梦丽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过马路了,我拉了拉陈柔道:“柔姐,咱们得行动了!”

陈柔赶紧将剩下的烙饼吃了,我们一前一后地过了马路,坠在了梦丽的后面,梦丽跟的男子看上四十多岁的样子,脚有点瘸,剪着子弹头,一身修身的西装,看起来特别的精神,他搂着一名女孩的肩膀,正走向不远处的一个小区。

我指着那男子道:“他就是温兴邦!”

温兴邦,浙江人,在十五年前,就开始跟着霍文华闯江湖了,曾为霍文华挡过刀,也因为如此,在五年前,也就是温兴帮结婚的那一天,霍文华将浪潮服装店送给了他,送给他时一共是两间门面,温兴帮经营有方,五年下来,门店从两间扩大到了二十多间,彤县,岑城以及周边的县城都有连锁店,也正是因为浪潮服装连锁那么大的产业,梦丽几乎没有任何的怀疑就赴约了!

眼前的跛子黑,道起家,如今早已经洗白,宛然是彤城最为历励志的企业家!小学都没有毕业,几年拼搏,拥有数百万的身家……现在他的身上还有另外一个标签,那就是杀人犯!

不过这个标签不大为人所知罢了!

据长青道长所说,将梦丽灌醉之后,霍文华本来要自己动手的,儿子的死去让他全身都充满了戾气,这戾气,非得杀死一人才能够消除,但是温兴帮拦住了他,说霍老大即然要梦丽做他的儿媳妇,就不能亲自动手!

霍文华不亲自动手,那谁来干呢?温兴邦举起手道:“我来!”于是伸出双手,将醉得人事不知的梦丽掐死了!他豪气干云,为老大杀人,这是光不容辞的事情!

正文卷 第108章:死人来找你了!

温兴邦杀死了梦丽,梦丽自然第一个来找他。

往前走了没有多远,温兴邦停了下来,看着对面的无人成人用品店,对女孩说了些什么,女孩顿时俏脸生红,小小拳头在温兴帮的胸口轻轻地捶打了几下,咬住下唇,犹豫了好一会儿,这才向着成人用品店走去。

走两步回一次头,眼中半是春色,半是嗔怪,将温兴邦撩得心里痒痒的。

终于,女孩走进了成人用品店,帘子被挑起,又垂下,将大家的视线都阻隔在了成人用品店的外面,让人无限暇想,很显然,温兴邦就很享受这种暇想,他的眼睛眯缝起来,眼中带着淡淡的笑意,就像是一个信心十足的捕猎者,正等着自己的猎物回来!

不一会儿,女孩就出来了,她一边下台阶,一边拉上包包的拉链,手提包鼓鼓囊囊的,似乎买了很多东西,从她进去到出来的时间,可以推测出她不是生手了,生手不可能这么快就完成挑选商品和购买的。

女孩下了楼梯,冲着温兴邦又是一通嗔怪,虽然因为离得远,我们听不清女孩说些什么,但是从他们的神情动作,基本上可以推测出来。

女孩回来的时候,温兴邦问的应该是:“东西买好了吗?”

女孩低下了头,没有说话,只是含差带怯地嗯了一声,随即又娇羞的将温兴邦推到了一边,扭扭捏捏的,说了几句什么,我猜应该是:“兴帮,你好坏哦,让人家做这样子的事情,人家会害羞的啦……”

好吧,猜测到此为止,因为他们又继续往前走了。

前面是一个十字路口,穿过路口,就进入了小区了,小区十分安静,与喧闹的大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花草树木是安静的,路灯是安静的,楼房是安静的,除了行走在路上的温兴邦和被她牵着手的女子。

乍一看,眼前的场景十分的温馨,安静的夜里,情侣正在散步,偶然几句私语,听来如清风拂面一样温柔,而在这一片温柔之中,却有杀机正在缓慢的积聚着。

温兴邦与发女子走到他居住的楼房,正要进电梯,却有一名女子从电梯间里往外走,她的个子很高,身材几近完善,站在人群之中如同是鹤立鸡群一般,她拦在了温兴邦的面前。

女子最先发现了拦路的梦丽,看看梦丽的容貌身材,再看看自己的,她的眼中显过一丝懊恼,冲梦丽怒道:“你谁啊,路那么宽,干嘛拦在我们的前面!”

女子的话惊起了正在她的胸前闻嗅的温兴帮,他的目光从梦丽的腿移到了她的胸部,再看一眼身边的女子,顿时就像是怀揣着破铜烂铁却遇到了牛头金一样双眼放光,就差没有将身边的女孩推到一边了,但是,当他抬头看向梦丽的脸时,顿时如同雷击一样怔住了!

女子还以为温兴帮与梦丽有什么关系,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抓住温兴邦的手道:“兴邦,这女人是怎么回事,你们之前认识吗?”

“咳咳咳!温兴邦哪有工夫回答她,他怔怔地看着眼前的梦丽,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说啊!”女人摇晃着他:“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我那么爱你,什么都给了你,你却脚踏两只船,你什么意思啊,赶紧跟她断了,不然的话,我跟你没有完!”

温兴帮被女人一喝,猛地清醒过来,抓住女人的手就往回跑。

女人惊慌失措地问道:“兴邦,你干嘛啊?”

温兴帮一边往前狂奔一边叫道:“赶紧跑,这人五天前就死了!”

“啊!”女人显然不信:“兴邦,你别糊弄我,我可不吃那一套!”

温兴帮生气了,甩手就给了女人一耳光道:“我特么的哄你做什么,我特么的如果要找女人还用得着瞒你啊,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滚蛋,那人真的是死人,五天前就死了!”

“会不会又活过来了!”女人也害怕了,问温兴帮。

“活你大爷啊!”温兴帮一边夺路狂奔一边骂道:“是老子亲自动的手,我难道不比你清楚,她已经死了,死得不能再死了,不可能重新活过来!”说出之后,温兴邦才意识到说是漏嘴了,不过他也并不在意,他撕杀了大半辈子,又怎么会害怕握在自己手里的弱鸡女子呢!

女人颤抖着问道:“你是说,被你杀的人,回来找你了?”

温兴帮一边跑一边吼道:“别几几歪歪的了,等冲到大街上,咱们就安全了!”

女人回头看着渐渐追近的梦丽,突然间甩开了温兴帮的手道:“温哥,那是你的事,我就不搅合了,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回家,明天见啊!”说完就从岔道上跑掉了。

温兴邦气得大叫:“贱人,你给我等着,等老子过了这一关,老子玩死你!”还想多骂几句,无奈梦丽追得太紧,不得已掉头就跑。

我和陈柔就在十多米外的地方看着这一切,眼见得梦丽与温兴邦的距离越拉越近,我的心里竟然升起了一丝快意,我知道,这不是一个赶尸人应该有的情绪!但是,我就是抑制不了这种念头。

那就干脆不抑制了,希望恶有恶报有什么错?

做为一个赶尸人,此时的我们应该跳起来去阻止凶尸伤人!无论温兴邦有什么错,人间的法律会制裁它,而不是让凶尸虐杀他!当然,这只是官面上的话,事实上,法律能够惩罚的恶少之又少!很多时候,都需要自己身体力行!

僻如现在!

近了,近了,梦丽与温兴邦的距离再一次近,梦丽的手指,都能够触到温兴帮的背了,她猛地往前一扑,将温兴邦扑倒在地。

温兴邦不是善茬,几乎被梦丽扑到的同时,他便翻过身来,一脚踢中了梦丽的小腹,温兴帮行走江湖几十年,虽然一只腿跛了,但是那一踢之力也非同小可,如果是普通人,被踢一脚,起码要后退四五步,但是梦丽的小腹,硬得就像是钢板一样,温兴邦根本踢不动!

正文卷 第109章:同情心

温兴邦又踢了一脚,还是没有踢动。

他的眼神变得慌乱起来,蹬地一下从地上爬起,就要往前跑,却再一次被梦丽扑倒在地,此时的他,离着小区出口已经不足五米了,只要再给他一次机会,哪怕只有两秒钟,他都已经冲到大街上了!

这一次,梦丽将他压得结结实实,娇弱的她此时却重逾千斤,压得温兴邦不能动弹。

梦丽将他的脑袋按向地面,露出了白致致的脖子,嘴里发出嗬嗬的有如野兽一样的声音,温兴邦感觉背椎发凉,扭过头来,就看到了一张张大到了极致的嘴,那张嘴左右各有两颗牙齿比别的牙齿高出三倍也不止,尖牙竟然是中空的。

在温兴邦惊恐到了极致的眼神中,梦丽低下头去,上下颚一合,尖利的牙齿便洞穿了他的脖子,然后就像是喝水一样,梦丽的脖子鼓动不止,她在吸血。吸血之后,她的脸变得红润起来,与活着时一样,除了目光呆滞一些,而温兴邦因为失血,脸色迅速地变得苍白起来。

他全身都一直在颤抖不停,就像是有一只电棍一直杵在他的腰眼上一样,一直到梦丽从他的身上站起,这种颤抖在慢慢停止,因为他已经死了。

这个被彤县视为最励志的十大青年之首,就这样安静地死在了自家小区的角落里,有关于他的一切,无论是善还是恶,至此,都被画上句号了,我本来想上去看看的,被陈柔叫住了,她指了指斜上方的电线杆,那上面,安装有摄像头,正指着温兴邦的身死之处,我要是过去看,势必也会被当做嫌疑人,即使最后证明没有我什么事儿,中间的过程也能折腾死个人。

因此,我放弃了去查看温兴邦死因的念头。

我们走出小区的时候,梦丽已经沿着街道走出近百米了,我们从停车场取了车,远远地跟在了梦丽的身后,跟了一段路,我们发现,她是往城外走去的,看来,彤县的目标解决了,她准备回到岑城去。

出城之后,她沿着马路往回走,今天没有月光,除了车灯的光亮,四下里黑黝黝的一片,远处的山峦,就像是一只只伏着的凶兽,正安静地等着我们的靠近,梦丽的速度不慢,但再怎么快,也比不过汽车,我已经鼗速度放到最低了,却还是每开一段路都要等一等她。

我看向陈柔道:“柔姐,你看哈,梦丽从彤县加到岑城,是真够远的,照这个速度,还得再走三个钟,不如咱们让她搭个便车吧?”

陈柔很干脆地回答道:“不行!”

陈柔直视着我道:“梦丽虽然是复仇,但是不管怎么说,她是在杀人,咱们可以冷眼旁观,但是不能做帮凶,你知道么?”

我心说这叫什么帮凶啊,我又没有帮着她复仇,顶多算是带她一程,人家用菜刀杀人难道还将卖刀的也抓起啊!但是仔细一想,我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买刀杀人不怪卖刀的,那是因为卖刀的不知情,而我们将梦丽载回岑城,却是事先知道她要去做什么的!

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梦丽走上四十多里的路回到岑城吗?

似乎也只能如此了!

我发现我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是:梦丽明明只是一具尸体,而我却总是习惯性地将她当成人来对待,当成是娇弱的女子,虽然我看到过云锋山被她咬死的三具尸体,甚至亲眼见她咬死温兴邦,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妨碍我对她心生同情!

我知道,之所以这样,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为梦丽的美丽,人们在见到美丽的东西,就打心底里认为她是好的,此时的我,也未能免俗。我努力让自己不去看她,专注开车。

凌晨三点的时候,我们回到了岑城,梦丽沿着小路进入了山林,钻和了岩洞,我知道,这个岩洞,便是他今天的栖身之所,想着岩洞阴暗潮湿,说不定还有虫子,蝙蝠什么的恶心玩意,我再一次地同情心泛滥了。

我们在车上眯了一小会儿,天就亮了,白天梦丽无法行动,因此,我们也无需守在山洞前,仍旧回到昨天租住的黑店,洗去一身的疲惫,陈柔上床睡了,见我盯着她看,也不介意,相处这么久,她早已经习惯我的注视了,我躺在沙发上,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满脑子都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昨天的事情与我们无关,我们只是旁观地看客,看着凶尸梦丽杀死了温兴邦。

整个过程似乎很长,因为从彤城回来时,已经过去了一天,但是,严格来说,却只有不到三分钟,杀死一个人,只用三分钟!事实上,我也见过席明亮杀人,但是,我所看到的都是死人,并没有见到它杀人的经过,而今天,我将整个过程都收处了眼底!

给我带来的震撼是不言而喻的。

每当我想起人轻易就能被杀死就有些沮丧,电影里面不是大boos巅峰对决,打个十多分钟才将邪恶的一方杀死吗?在电视里都能打十多分钟,在现实中起码要打三十分钟才对啊——这也是说,某一天我也会被人轻易杀死!生命那么宝贵,却那么容易失去,能不让人沮丧么?

当然,我这不是同情温兴邦,只是纯粹的借题发挥而已!

杀人者死,是我心中坚定的信念。

想起温兴邦,我又想起,如今天都亮了,温兴邦的死,应该被发现了吧!我点开本地新闻,果然看到了有关于温兴邦死亡的新闻,并配有几张现场图片,昨晚我未能去看他的死状,通过图片,却看得清清楚楚。

温兴邦的身体微微躬起,嘴巴张得大大的,失神的双眼望向天空,像是在乞求老天的拯救似的!第一张图片里,他的双手紧紧地捂住脖子,而在第二张图片里,他的手已经被扳开了,现出来脖子上的四个小小的血洞。

血洞很小,这么小的伤口,不至于要了他的命,真正致死的是失血!他的脸色苍白,死了有大半天了,却连尸斑都没有,捂住脖子的手掌也只沾了几滴血,因为他身上的血,已经被梦丽吸干了!

正文卷 第110章:她来了!

第三张照片,温兴邦被两名白大褂往车上抬——当然不是抢救,而是解剖。

第四张车是车子开远后的场景,只看到了商务车那被编了号的屁,股。

配文则是,本市最为励志的青年企业家在自家小区门口惨遭杀害,死因与云锋山“吸血者”案一模一样,都是脖子被利物刺出四个洞,血被吸干,警方初步怀疑系同一人所为,同时提醒市民,注意自身的财产与生命安全!

我对于媒体的报道很不满,明明是恶有恶报好不好?怎么就成了惨遭杀害?我都想冲到他们的驻地,将编写这段新闻的记者揪住来,指着他的鼻子告诉他:真实情况根本不是这样的……

我突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情,温兴邦的事情霍文华应该也知道了吧,这个纵横了岑城大半辈子的大佬心听做何想法呢!他一辈子都在左右别人的命运,在这一刻,他有没有陷入被别人左右命运的无助呢?

梦丽可不比活人,老实的一吓唬对方就服从了,凶狠一些了一天一顿揍,一星期之后,对方也就服软了,但是梦丽不一样,她是杀尸,你打她一百拳,刺她二十刀,她都没有什么感觉,而她给你来一下,你就得挂掉!

经历了云锋山的事情,长青道长应该不会再帮他了,钱重要,命更加重要,我想,这个奸诈的老头心里应该知道如何权衡的,失去帮手的霍文华会怎么样呢?再去请道士?很显然已经来不及了,道士可不比大白菜,哪儿都有的,方圆百里之外有一个懂行的就不错了!

用他混黑,道的那一套对付梦丽?这会让他死的更快!

想着霍文华将自己锁在小房间里,坐立不安地等待着生命中的劫数到来,我的心里就感觉到快意!霍文华,你不是很牛逼吗?你不是无所不能吗?你不是火烧义庄吗?你不是将哥们逼得像耗子一样四处躲藏吗?

我倒想看看你要如何应对梦丽!

我抱着手机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陈柔已经叫来了菜,有我最喜欢吃酸辣鸡杂和红烧茄子,见我眼圈有些发黑,陈柔问道:“烦啦,你没有睡好?”

“哦哦哦,也不是,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自己一直跑,一直跑啊跑,结果跑了一整晚,醒来的时候,就这样了!”我总不能告诉陈柔,我是因为太过于兴奋,这才睡不着的吧!

吃完了晚饭,我们便开始出发了,我们来到了今天早上的山洞前,安静地等待着,过了没有多久,天就彻底地暗了下来,山洞之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梦丽要出来了!”我说道。

我的话才说完,洞口前的茅草开始晃动起来,然后,梦丽就从洞中爬了出来,她脸呈灰白之色,头发乱糟糟的,即使是这样,仍旧美艳无言,她的身上散发出一股子霉味,应该是在山洞之中沾染的,脚上的板鞋上沾满是蝙蝠屎,她却浑然不觉,回到了大路上,机械地向着霍家的方向而去。

我和陈柔一路跟随,一直将车开到了霍文华庄园前的马路上,这才停了下来,抬眼望去,霍家可谓是戒备森严,门前站了十几人,人人手里都拿着兵器,有拿钢棍的,有拿铁叉的,有拿猎枪的,凶凶的气势让人心胆俱寒。

院子里还站有七八人,被围在中间的和长青道长却是满脸的沮丧,他冲二楼喊道:“霍老板,霍老板,你得讲道理啊,说好只是来帮忙的,现在我钱都不要了,为什么不放我走?”

叫了几声无人应答,长青道长干脆坐在地上,撒泼打滚起来了,丝毫没有方外之人的仙风道骨,反而像是街头混了一生世的泼皮混混。而他的师侄志清,则被绑在了一边的香樟树上。

见长青道长实在是闹得慌,一个年轻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着长青道长道:“长青道长,你也别怪我们,咱们这么多人,只有你会看事儿,不留下你,留下谁啊!霍老大交待了,今天这个事情,你要是帮他搞定了,原来的酬金每乘以三,如果搞不定,你们就陪着我们去死,或者你也可以选择现在就死!不要再叫了,这除了让我们小看你,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那人的话彻底地断了长青道长的念想,他的神色在数次变化之后说道:“好,我帮你们对付梦丽,但是我有一个要求,将志清放下来,我也得帮手不是嘛,我一个人搞不来!”

年轻人在请示了霍文华之后,让人将志清放了下来,一老一少两个道士咬了半天的耳朵,便各执桃木剑,在院子里布起阵法来,我不是道士,也看不懂他们布的是什么阵法,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就在这一片熙熙攘攘之中,突然听一人叫来道:“你们看,那是谁?”

这声音颤抖的话不成句,一下子便将所有人的注意都吸引了过来,众人的目光看向来路,就见一名清弱的女子正向着这边而来,她步履缓慢,就像是长途爬涉之后有些疲累了,她没有看向任何人,而是盯着脚下,长长的头发垂了下来,几乎遮住了整张脸。

虽然看不见脸,但是所有人都认出了她,因为她的身材,实在是太出众了!“梦丽,是梦丽!”

“她杀死了帮哥,回到岑城了!”

霍文华的手下之中,也不乏手底下有人命官司的,按说杀了人的人,比常人的胆子要大一些,但是在面对凶尸时,他们的反应与普通人也没有多大区别,目光之中写满惊恐,下意识地往人群里缩。

也有人叫道:“长青牛鼻子,你准备好了没有,死人梦丽已经来了!……”

我和陈柔站在不远处的民居上,看着这一切,此时的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在梦丽的前面,有四把猎枪——是猎杀野猪的那种双管猎枪!七八把钢叉和铁棍,在这之后,还有长青道长和志清道长,她真的能够冲过去吗?

正文卷 第111章:最后的屏障

这时候,梦丽已经走到了院门前,她缓缓地抬起头来,阴冷的目光看向面前的一群人。

“不要再过来了!”其中一名高瘦男子托着手中的猎枪,直指着梦丽道:“不要过来,你再往前走一步,我就要开枪了!”

梦丽直视着他,然后往前走了一步!

“我警告你,不许再往前走了!”

梦丽又往前走了一步。

高瘦男子眼中闪过凶光,扣动了扳机,一溜浓烟冒起,浓烟之中,一颗大拇指大小的钢珠激射而出,在梦丽小腹上开了一个洞!梦丽低头看了一眼小腹上的血洞,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仿佛这颗子弹不是打在她身上一样。

她又往前走了一步。

“我擦你大爷的!”高瘦男子的表情有些扭曲,估计是杀红眼了,再一次扣动了扳机,轰地一声响,他本来想要打梦丽的胸口,但是因为猎枪的反震之力,打偏了,从梦丽的勒骨穿过。梦丽的身体晃了晃,继续往前。

高瘦男子还要扣动扳机时,恍然发现,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了!双管猎枪是一种民间土制的猎枪,用的是黑火药加钢弹,威力大,但也因为如此,打完一枪之后要给枪管冷却的时间,不然的话,第二枪肯定炸膛。

因为它有双管,所以能够连续开两枪,一管一枪,而在这之后,就得重新填充火药和钢珠,听起来是不是很麻烦!的确很麻烦,与最新的枪械相比,就像是老式的大哥大之于苹果x,但是没有办法,国家对于枪械的管理实在是太严,即使是霍文华,也没有本事弄到好枪,再说了,即使弄到了枪,子弹哪里去弄呢,还不如双管猎枪来的方便,充上黑火药,塞上钢珠,立即就可以崩人玩!

瘦高男子见再也扣不动扳机了,这才慌乱起来,这时候再充黑火药,哪里还来得及,正想叫兄弟们帮忙,回头一看,哪里还有人啊,刚才与自己称兄道弟的哥们,此时早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他骂了一句什么,转身也想要跑,梦丽的手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想要扳开没有扳掉,却已经被梦丽掐住了脖子!

凶尸的手,气力何等之大,这么一用力,不仅是他的喉骨,连着颈骨都捏碎了。男子的脑袋垂向一边,软软地倒在了地上。梦丽从他的身上踩过,推开了铁门,进了院子。见梦丽毫无阻滞就进了院子,长青的眼睛都是直的。

一旁的志清提醒道:“师叔,咱们刚才布下的阵法,好像没什么用?”

长青很是懊恼地冲志清吼道:“我知道了,用不着你来提醒!”附在志清的眼边轻语了几句,志清连连点头,两人从两个方向向着梦丽包围而去,等到与梦丽同处于一条平行线上时,突然发一声喊,齐齐往院外冲去。

志清跑得很快,脚后根都快撞上后脑勺了,等到冲到门外,才发现长青师叔没有跟过来,回头一看,长青道长正被梦丽抱在怀里呢,梦丽正埋首在他的脖颈间饮血,长青道长想要伸手去抓法器,但是不幸的是(或者说幸运的是)梦丽将他的双手也抱住了,他根本挣不脱,在挣动了几下,身体便慢慢地软了下来。

“师叔!”志清一声凄厉的大喊,就要冲回院子,却在这时候,从志清的肩膀上掉下一张符来,志清捡起符录看一看,脸色顿时变了,他深深地看了长青道长一眼,掉头走了。

我和陈柔在民房之上看得真切,长青道长与志清咬耳朵时,应该是在商量呆会儿怎么逃命,在这个过程之中,长青道长就悄悄地将一道符贴在了志清的后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两人与梦丽站到一条平行线上时,突然双双冲向门外!

梦丽的反应虽然慢了一拍,却是后发制人,往前一扑,将长青道长扑倒在地,然后就地一滚,将长青道长抱在了怀里,低头臻首,咬住了长青道长的脖子,长青道长虽然被咬死了,却也算得上是死在温柔乡了!

师侄两人从两个方向逃,而梦丽只能追一个,也就是说,有一个人是铁定能够逃出院子的,因为如此,我和陈柔都猜测长青道长是舍了自己,将生的机会留给了志清!这个老头虽然可恶,却对自己的师侄表现出了至善的一面,也算是死得其所了!但是,当我们见志清看到从自己身上飘落的符录脸色大变,继而不再看长青道长,转身离去时,我就知道,真实情况,可能与我们猜测的正好相反,长青道长往志清的肩膀上贴的符录,不是为了保护他,而是为了将梦丽引向他那边!

他却不知道,梦丽不是寻常的凶尸,而是义尸,义尸会择人而杀,梦丽选中的人是他,因此,无论他往志清的肩膀上贴什么也没有用!长青道长估计算定了因为自己暗地里下的手脚,梦丽只会对付志清而不是自己,因此放松的警惕,这也是他那么容易就被梦丽搞定的原因!

志清道长走后不久,梦丽站了起来,她伸出纤纤素手,抹去了嘴角的血迹,却浑然不觉,血水已经沿着她肚腹的伤口流了一地,她抬起头来,看向了霍家大院的二楼!而原本拦在她面前的二三十人,此时已经一个也没有剩下了!

这与我预料的情况出入很大,在我的预料中,梦丽得历经一场浴血厮杀,这才会复仇雪恨,但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人不是木头桩子,你扳掉一根还有一根,一直到你将所有的木头桩子给扳完!

你扳掉一个人,其它人就跑了!

能够打死一头野猪的双管猎枪都阻止不了梦丽前进的脚步,这对于霍文华的手下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梦丽就像是终结者一样不可战胜,既然不可战胜,还不跑,留着等死啊!于是,大家一窝蜂地跑掉了,而杀红了眼的高瘦男子没有注意到这变化,这也是他殒命的原因!呆在院子里的人也是一样,见最后的屏障——长青道长都死了,还不跑,等死吗?

正文卷 第112章:残忍之美

不过一转眼的工夫,我们看似强大的霍文华选手,就变成了光杆司令,就像是一只被剥了壳的软件动物,呈现在梦丽的面前。

也不能说他是一只软件动物,至少,他还有房子这个壳呢!

除了壳之外,他的手里还有一把手枪和五颗子弹,至于我和陈柔为什么知道他的枪里有五颗子弹,那是因为从梦丽出现之时他就一直翻来覆去地看手枪,将弹夹退出来,将子弹抠出来,数了一遍又一遍再重新装好。

一直到梦丽走到院门前,他才停止了重复这动作,拨下保险,走到了窗前,在高瘦男子向梦丽开枪时,霍文华手里的枪也正指着梦丽的脑袋,就这么一直指着,却并没有开枪,一直到梦丽杀死高瘦男子,霍文华的手下四散而去。

在那个时刻,霍文华的手有些抖,枪口瞄向那些四散而逃的手下,很快又收了回来,指着向院子里走去的梦丽,长青和志清在逃跑之时,也是被霍文华用枪指着的,如果长青道长不是被梦丽杀死的话,我相信霍文华会开枪的!因为我看到了在那一瞬间他眼中的凶光!

长青道长死后,大院里的亲信也都跑得一个不剩了,也是这时候,惊慌终于爬向了他的脸,挡在他面前最后一道屏障而破了,他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黑,帮,在这一刻土崩瓦解了!他看着翻墙而走的手下,好几次举起了枪,但是因为他的手抖得实在太厉害了,最终还是没有能够开枪。

他靠在了窗台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着站起身。

他又将弹夹退了出来,一遍一遍地数着一目了然的五颗子弹,一直到梦丽推门而去。

霍文华桥指着梦丽,满脸的怒容,喝斥道:“滚出去,你给我滚出去?”

梦丽的行动正好与霍文华的诉求相反,他迈步进了屋!

“碰!”霍文华扣动了扳机!但是因为他的手抖得实在太厉害了,第一枪落空了。

“碰!”霍文华补了一枪,这一枪打中了梦丽膻中穴的位置。梦丽的身形一晃,继续往前。“碰碰!”霍文华又连开了两枪,一枪打中梦丽的肩膀,另一枪打中梦丽的脸,她的脸,早就在对付瘦高男子和长青道长的时候伤痕累累了,此时补一枪,倒也不觉得很突兀,最要命的是,即使被伤成这样,梦丽看上去仍旧很美!

一种残忍之美!

这时候,梦丽与霍文华相距不过两米了。

霍文华再要开枪,又停了下来,估计是想起枪里只有一颗子弹了,这么近的距离,他有把握一枪洞穿梦丽的心脏,但是,这一枪之后,他就没有子弹留给自己了,他略一犹豫,就掉转了枪头,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砰地一声枪响,子弹从霍文华的太阳穴钻入,又从另一边的太阳穴钻了出来,带起一蓬血水,染红了窗帘。除后,他的身体便软软地倒了下去,霍文华虽然已经死了,梦丽还是吸干了她的血,这才下了楼。

刚才还人声鼎沸的霍家大院,随着霍文华的死去,充满了死亡的气息,即使离了数十米远,我仍然能够闻到淡淡的血腥味道,我和陈柔相互看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复杂。

在彤县,我们已经眼看着梦丽杀了一人,而在刚刚,她又杀了三人,虽然他们都是死有余辜,但是,这终归是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发生的,就像是警察纵容被害者复仇,要说心里一点芥蒂都没有,那肯定不可能!

虽然如此,我仍然认为我们没有哪怕一点错,恶人就应该有恶报!

天道不报,替天行道!

我们没有替天行道,不过是在适当的时候,携手旁观而已。

这时候,梦丽已经走出了霍家院子。

我看着陈柔道:“柔姐,现在怎么办?”

陈柔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梦丽,过了半晌才说道:“是时候送她上路了!”梦丽变成了凶尸,虽然是凶尸之中的义尸,但是凶性仍在,留在人间终归是个隐患,我们给了她时间报仇,而仇已报,是时候送她上路了!

不知道为什么,听陈柔说要送梦丽上路,我的心里竟然升起了一丝不舍,短短的几天时间,我已经将她当成朋友了,虽然我与她并没有说上几句话。因为她的美丽吗?其实并不是。

这其中的原因,一直到很久后我才明白:你不要一直观察一个人,观察得久了,就容易产生与她走得很近,心生共鸣的错觉,这两天来,我和陈柔一直跟着梦丽,她的一举一动,都被我收入了眼中,觉得特别的熟悉,真到了离别的时候,就会舍不得!

我们下楼时,发现梦丽也向着我们走来,我们走到楼下的时候,梦丽就等在楼下,我问陈柔:“柔姐,这是什么情况啊?她是来道别的还是将我们当成了她下一个要对付的目标?”

陈柔摇头道:“下去看看再说吧!”

梦丽站在楼梯边上,一直低垂着头,一直到我们走到她的面前,才抬起头来,她看着我们,没有任何的动作!她的表情呆板,一时间也猜不透是何意图。

陈柔对我说道:“烦啦,去听尸吧!”

“听尸?”我有些迟疑,不管怎么说,梦丽是凶尸啊,要是离得太近,她一把抱住我,往我的脖子上来那么一口,哥们就挂了啊!虽然我心里将他当朋友,她却未必将我也当成朋友的!

我盯着梦丽看了半分钟,还是决定按梦丽说的做,因为我没有感应到来自梦丽身上的戾气。

我试着靠近梦丽,将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梦丽一动不动。

说句实在话,远看梦丽仍旧很美,但是这么近的距离再看,就不一样了,她被脸上的伤就像是烤好了的热狗,皮肉往外翻起,就像是被揭起的鱼鳞一样,被子弹打伤的地方更是形成了一个血洞,两边有光透入,都能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嘴里的舌头!

正文卷 第113章:钱是万能的

我将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试探着梦丽的反应。

这时候如果她目露凶光,我还有机会能够及时撤回来。

这是我的小心思。

好一会儿,见梦丽没有反应,我才踏步上前,将耳朵附在了梦丽的胸口,心说梦丽你可不能变脸啊,不然我跟你没有完。

我才将耳朵附上梦丽的胸口,就听一个有些漏风的声音道:“陈烦师傅,还有陈柔师傅,谢谢你们!”

“啊,你还有自己的意识啊,那太好了!”我欣喜地道,还能与梦丽沟通上,就证明,我已经没有危险了!

“谢谢你们!”梦丽接着说道:“谢谢你们的宽容,才能让我大仇得报,谢谢!”

“咳咳咳!”我装腔作势地道:“梦丽,你可别谢我们,你的事情,我们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情!”

我能听到隐隐的笑声,如果梦丽能动作,一定是做娇羞状的以手掩嘴:“嗯,没错,你们从头到尾什么都不知道……我的保险柜号码是4354,钥匙缝在我左边的裤脚上,除了钥匙之外,还有配合密码才能够打开,密码是……”

不是梦丽提起,我差点都忘记这一茬了,想到有一笔意外之财在保险柜里安静地等着我们,我的心情好了许多,抬头看了梦丽一眼道:“梦丽,你有什么打算?”

“如今心愿已了,我没有什么打算!”梦丽说道:“我来找你们,就是希望将自己交给你们处置的!不论你们如何处置,我都没有怨言!”

多好的女孩啊!可怜,可惜!我叹了一口气,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陈柔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那就按照之前的方案,烧了吧!”

我将我和陈柔商量的结果告诉了梦丽,梦丽迟疑了一下,幽说道:“好!”过了一会儿,又幽幽地说道:“陈烦啦,在这具身体将要被毁掉之前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与她接触得最亲密的人,就是你!”

“是吗?”我含糊地应付着,心想可惜的是,我虽然与这具几近完美的胴体接触时,她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陈柔看了一眼和梦丽道:“咱们走吧!”我们回到车上的时候,警笛声响着起来,看着蛇形而来的警车,我们换了另一条路离开了霍家庄,将车开到了火葬场的门口,我问梦丽:“梦丽,还有什么话要说吗?等到进了火葬场,可就没有机会了!”

“没有了!”梦丽说道。

“要是没有,我可要钉魂钉了!”

“嗯!”

我从帆布包里摸出来一根黄铜魂钉,在心里说道:“梦丽,再见了!”猛地往前一拍,将魂钉拍入了梦丽的颅中,钉上魂钉,梦丽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呆呆地站立着。

一直到我的手轻轻一触,她才软倒在我的怀里,此时的她再无意识,已经是一具彻彻底底的尸体了!我抱着梦丽,陈柔上前叫门,不一会儿,我们便穿过阴沉沉的沉悼堂,来到了更加阴沉的焚尸炉前。

烧尸工打开炉门,将装盛尸体的抽屉拉了出来,抽屉有些脏,我不愿意将梦丽放进去,烧尸工有些生气了,说道:“两位,虽说这算是私活,你们也不能这么折腾我吧,大半夜的,我还赶时间回去睡觉呢!”

一直到我提出可以再加一千块,烧尸工才勉为其难地将抽屉打扫了一遍,我和陈柔一起,小心翼翼地将梦丽放了进去,看着烧尸工推上抽屉,看着烧尸工点火……点火之后,整个空间的温度都提升了好几步。

因为太热。我们不得不往后退了几步,在后退的时候,我依稀见到焚化炉前站着一名女子,正在向我们挥手做别。

半个小时之后,焚化炉被打了开了,烧尸工手里拿着一只铁钩,将凝结成块的骨灰敲散,扫进了早就准备好的骨灰盒里。这个骨灰盒又花费了一千,这么算了,这一次赶尸的钱算是花得精光了!

捧着骨灰盒,我的心里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刚刚被我抱在怀里的是近百斤的人呢,就是在焚化炉里过一遍,然后一只小小的盒子就装下了,我掂了掂重量,连盒子带骨灰,不超过三斤。

我看向陈柔道:“柔姐,怎么处理梦丽啊?”

一边往前走,陈柔说道:“先留着吧!”

“留着?”我不大理解陈柔的话,留着干嘛啊?难道是嫌义庄里的阴气还不够,还要放上一只骨灰盒滋养阴气吗?我再要问时,陈柔已经上车了。我恍然想起,还义庄,义庄个毛啊,都烧成一片残桓断瓦了!

我们连夜将保险柜里的东西取了出来,等二天找人一估价,一百多万。如果梦丽的父母他们不将梦丽的尸体卖了,这一百多万就是他们的,还能落个好名声!不过,如果不这样,梦丽也看不透自己的父母到底是什么货色!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提着一密码箱的钱从银行走出,陈柔看着我说道:“烦啦,这时候,咱们可以商量商量要怎么处置梦丽的骨灰了!”

我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

陈柔说道:“我的想法是将梦丽的尸体送去孟陀山上的普度寺,放在佛祖的脚下,放上三年,普度寺香火旺盛,香客们的念力再加上寺庙和尚早晚的诵经声,三年的时候,应该能够化出她身上的孽债了!”

我心中欣喜,问道:“柔姐,你的意思是说,只要在佛祖脚下呆上三年,就能够往生投胎了对吗?”

“有可能,不过这也只能看她自己的造化了!”陈柔说道。

“有这么好的事情,你为什么不早一点告诉我啊!”

“早一点告诉你也没有用!”陈柔一边往前走一边说道:“将骨灰盒在佛祖脚下放三年,这是犯忌讳的事情,要花二十万的重塑金身,不然的话,说得再热闹也没有用,普渡寺肯定是不会答应的!”

“哦!”我恍然,想将骨灰盒入进普度寺,得先有钱才行!我心说这世界是怎么了啊,怎么做什么都离不开钱,连佛门清静之地也不行……

正文卷 第114章:接近

问题是……

在别的地方一掷二十万,人家都恨不得拿你当爷爷供着,但在普度寺,给钱却仿佛是孙子,跪求人家将钱收下来一样,那份憋气,就别提了。

如果不是为了梦丽,老子才不鸟他呢,光头就了不起吗?老子还有头发呢!要是剃光了,都可以编一根绳子吊死你!

不过,憋气归憋气,但是看到梦丽的骨灰被放到了佛足前,我还是很高兴,如果在佛足前呆上三年能够洗清梦丽的孽障,别说这点苦头,再多一些也是值得的。

从普度寺出来,我们回到了义庄。

义庄虽然被烧掉了,但我们手头上的钱,应该足够重修了,我们将高河村的大衣村长找了出来,让他主持修建义庄,包工包料,一共是八十万。大衣村长一听这么多钱,满口答应下来。

其实,我们还打算多给十万的,不过,这个得视义庄完成的效果再说,完成得让我和陈柔都满意,那十万块钱就当是发给大家的奖金了,如果差强人意,那就权当没有这回事好了!

其实,我们有更好的选择,楼市发展了这么多年,成熟的建筑队实在太多了,大衣村长等人,根本没有竟争优势,但是,陈柔坚持让他们来修,一来,都是熟人,知根知底,至少我们知道,高河村的村民绝不会坑我们,二来么!陈柔同情他们在地里刨食辛苦,想要通过修建义庄这件事,将这个命运多难的建筑队从山沟里重新拉出来,当然,也只是拉上一把而已,至于以生是在岑城里主讨生活还是窝在穷山沟沟里,这得看他们自己的造化。

我和陈柔没有地方住,就住进了旅店里,每天九点十点才起床,起床之后第一件要去的事就是去义庄看看,看看建成得怎么样了,顺便带点水果饮料,犒劳一下大伙。看着被毁掉的义庄正快速地被重建,而且规模比此前更大更精致,我和陈柔的心情都不错,甚至早早地就划好了各自的领地,高河村的村民对我们很感激,再加上钱给得爽快,他们一个个干活都特别的卖力,工地上从早到晚,都是一副热火朝天架势。

从工地上回来,我们去附近的小吃店里叫两个小菜,吃完之后或者各自休息,或者就着冬日的暖阳出去走走,在这个过程中,我感觉与陈柔接近了很多,除了她的来历身世不能提之外,偶尔聊聊天,开开玩笑还是可以的。

我感觉我在她的心里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了,她似乎从冰冻的状态正在慢慢地融化!这才对嘛,女人如水,化成水才好呢,温柔,可人,而不是永远像是一块冰寒彻骨的冰块。

这一天,我们刚回到住处,就见黄浩在楼下站着,我问道:“哥们,你找我们?”

黄浩正慌乱地东张西望呢,看着我们,抱怨道:“两位陈师傅,怎么手机都不开机啊,害得我一气跑了七八里路赶来找你们!”

我将手机关机了,是怕在我和陈柔散步的时候被人打扰,散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恬淡,温馨,这时候一个电话打来,能够将所有的气氛都破坏了,这种破坏,与熟睡之中被人吵醒一样不可原谅。

自然是能杜绝就杜绝。

莫非陈柔也和我一样,极为珍惜我们的六点半时间,这才会在这个时间将手机关掉?我征询地看向陈柔,陈柔避开了我的目光,问道:“黄浩,你找我们有什么事情?”

黄浩说道:“我来找你们,是要告诉你们,有生意上门了?”

“生意?什么生意?”我有些不解。

黄浩指着我们道:“你们……当然是赶尸生意啊!刚才有人找来义庄,说要请两们师傅帮忙,村长让我来找你们!”

我和陈柔虽然常常将赶尸说成生意,但是这个词从别人的嘴里吐出来时,还是感觉有些不是滋味,就像是卖画的虽然以卖画为生,但是如果你叫他卖画的,他肯定也不高兴。卖画是为了生计,而画画则是为了艺术!我们也是一样,赶尸是为了挣钱,却又不止是为了挣钱,做上这一行了,天然地就有了这一行的担当和责任!尤其是梦丽的事情发生之后,不过转念一想,我纠结这个干毛啊,该是怎么样,我自己心里有数就好了,何必在意别人的心里怎么想呢!

我和陈柔随同黄浩回来了义庄,就见大衣村长等人正围住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又是递烟,又是递吃的,好像生怕一个招待不周对方就会走掉了一样!倒是将那男子吓的不轻,看来,他们是真的将赶尸当成生意了,堵住男子不让走就是为我们留住生意呢!

我颇为无语,冲大衣村长道:“村长,你们还不去干活可就耽误工期拉!”

大衣村长见我回来了,赶紧招呼大伙去干活,末了还附在男子的耳边,一脸黄鼠狼给鸡拜年时的表情道:“大兄弟,这两位陈师傅可是神得很,我跟你说,我,他他他们,看到我们这些人了么?我们都是他救的,不然的话,早就尸骨无存了!”

说着话又向我递了一个眼色,这才去了。

“咳!”咱们赶尸这一行又不是菜贩子,得自吹自擂才卖的出去,我们这一行,是谁会装高人谁最生意好!哦不,是谁会装高人谁受人尊敬,不懂就少说小做,这一通马屁全给拍在马腿上了,那男子来的时候即使有一些信我们,到这时候也要犹豫一下了。

“你好,你找我们!”我的声音尽量冷一些,希望通过我的冷漠恢复一些高人的形象。

“哦哦,是!”中年男子点头道:“我想请……两位师傅帮忙看事情!”

我递给陈柔一张凳子,自己也挑了一张坐下道:“说说吧!”

中年男子看着回到岗位上的高河村村民,迟疑了一下问道:“他们的性命,真的是你救的?”

我反问道:“那你觉得呢?”

“我……”中年男子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说。

我微微一笑道:“别太执著了,你要是觉得有,那就是有,你要是觉得没有,那就是没有……”

正文卷 第115章:阴阳先生

我微微一笑道:“别太执著了,你要是觉得有,那就是有,你要是觉得没有,那就是没有……”

在说出这句话时,我忍不住地鼓励自己,陈烦啦啊陈烦啦,不得不说,你的这个逼,装的简直不能再棒了!

神密,傲气,有态度!

难道还有比这装得更好的逼吗?

听完我的话,中年男子转头看向工地,看了一会儿说道:“我相信,他们说的是真的!”

我的眉头一挑,问道:“这么肯定?”

中年男子说道:“从我一出现,他们就生怕我走了,围成人墙当我拦在中间,说真的,当时我都吓住了,还以为进了黑,社会驻点呢!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你!可见你们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很高!”

中年男子接着说道:“再看他们干活,认真,仔细,勤奋,这样的态度是金钱和权力买不到的,他们这么做,只有一种可能——为了回报你们的恩情!”

“是吗!”好嘛,我们的客户是福尔摩斯。我淡淡地说道:“我还是那句话,信则有,不信就没有!”我不想就这件事情多做纠缠,问道:“对了,你找我们有什么事?”

被我问起,男子眼中的神光顿时黯淡下来,心绪低落地说道:“你看我,都忘记正事了,我叫包元正,下里乡人,今天四十三岁,是一名乡镇老师!”包元正搓着手道:“本来,做为一名老师,我不应该来找你们的,但是,这件事情实在是太奇怪了……”

对于包元正的话,我不以为意,近一百年来,传统的东西都被抛弃得七七八八了,不信我们才正常,要是信,反而不正常呢!我点点头,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中学老师包元正结婚得晚,差不多是三十五岁才结的婚,对像是小学老师舒望春,同样是三十朗当岁了,婚后却一直没有小孩,这可将他们急坏了,想了很多办法,终究没有怀上。

于是就准备领养一个孩子……

他们给领养的孩子起名叫做包留下……说到这里,包正元突然住嘴了,挣扎了很久才说道:“好吧,这时候再瞒着就没有意思了,我实话说了吧,包留下是我和我爱人从一个中年女人那里买来的,当时花了两万块,我们整一年的积蓄……起名包留下,是让他一直留在我们身边的意思……”

我示意他接着往下说。

反而是包正元,见我们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诧异起来:“你们好像一点也不惊讶,我还以为,你们会跳起来骂我或者打我呢!毕竟,我们夫妻是在助纣为虐,助长了拐卖小孩的风气!”

我撇撇嘴道:“更严重的事情我们都遇见好多件了,早就麻木了,你接着往下说吧!”

包正元告诉我们:买来包留下之后,夫妻两人对他很好,简直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奶粉衣服,都是按照最高准备来配备的,可以说,最初那几年,两口子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包留下身上。

不负包正元夫妻的疼受,包留下也在健康的成长着,生活上,学习上都很不错,包正元一直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继续下去,却在三年前,舒望春突然怀孕了,这让这两口欣喜如狂,十月怀胎,生下来一个儿子。

在没有自己的儿子之前,包正元夫妻对于包留下疼爱十分,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难免就有所疏忽,再加上初生儿十分磨人,分担了他们更多的注意力,对包留下照顾得不是那么尽心尽力了。

三天前,包正元出远差回来,一下车就听了留下了死讯,说是出门去玩,掉进了河里,也没有人看到,留下就那么静悄悄地掩死在了河里。包正元回到家的时候尸体刚刚被捞出来。

水林林的,都被泡大了一圈。

两口子十分难过,将孩子送回了娘家,专心操办留下的丧事,一开始一切还算是顺利,只是封棺入殓之后,就不时有血水从棺材底部滴下来,落在瓷砖地板上,发出叭答叭答的声响。

他们本来想开棺看看,但是阴阳先生告诉他们,像这样早夭的孩子,在封棺之后就不宜再见光了,不然的话,怕是要留恋不去!夫妻两人听后,也不敢开棺了,将地板擦干净了,放了一只盆子在棺木下,谁知道放上盆子,那血水又换了一个地方往下滴落,好像成心与他们做对一样!

阴阳先生说这是不吉的征兆,应该早早下葬。不然的话,易生事端,包正元再一次信了他的话,开始安排出葬,安排妥当之后才发现,棺材抬不动了,七八岁的小孩子,用的是薄棺,连人带棺材,总共不超过两百斤,八个壮后大汉都抬不动,如果三天过去了,留下滴下来的血已经成了黑色,腥臭难闻,身体估计也开始腐烂了,不能再留在家里了,实在想不到别的办法,这才来了义庄……

听完事情的经过,我皱起眉头道:“那阴阳先生呢?”

“他他他……”包正元迟疑了一下说道:“他说他没办法,就走了……”

我心说这就对了,发现问题不是去解决,而是叫早早下葬的半桶水,遇到麻烦不跑再怪呢!我皱着眉头说道:“这件事情,不是赶尸那么简单,棺材里的包留下是什么情况还不好说,因此……”

包正元很上道,赶紧说道:“我知道,价格方面好商量的!”

商定了价格,这活儿我们算是接下来了,包正元抹着额头的汗水长吁了一口气,看他的样子,已经跑过不止一个地方了,估计是对方一听说情况凶险,当即就轰人了,这才会在我们答应之后就像是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一样。

包正元引着我们往前走,在路边上,停着一辆黑色的大众,包正元上前将车门拉开,招手相请道:“两位师傅,请进!这里离下里乡二十里路,最多十多分钟就到了!”

正文卷 第116章:一滴水也不能沾

包正元,舒望春两口子在学校的对面有一幢自建房,也正是因为自建房的原因,欠了许多钱,夫妻两人的工资再加上门面的收入,就没有剩下几个钱了。不过,眼下虽然过得紧紧巴巴的,但是可以预见的未来,等到将欠银行的钱还上,他们会过得非常得好。

棺材就摆在大堂里,因为现在状况不明,客人们都回去了,空荡荡的大厅里,就摆着这么一副棺材,按说大堂里晾着这么一副棺材始终不大好,可是关上门又不敢,这还敞着门呢,从包留下身边路过都感觉凉飕飕的,要是关上门,阴气就更重了。

包正元出门之后,舒望春不敢独自留在家里,去娘家看望孩子去了,一直到包正元将我们请到,她才开着女式摩托赶回来,与包正元一样,她的脸色也阴沉沉的,向我们打了个招呼,便端来了茶果。

我挥挥手让她收起来,咱们是来办事的,不是来做客的,喝了一杯白开水,便走进了大堂,站在棺材前,马上就听到滴答滴答的血水落入盆中的声音,不对,也许不能称为血水,称为臭水还差不多,每隔三五秒的样子落下一滴来,源源不绝。

包正元苦着一张脸道:“我都接了三天了!端出去的血水,与留下的体重相当了!”

“哦!”我应了一声,蹲下身来看了看,又冲包正元道:“包老师,拿一根筷子来吧!”

包正元快速进到厨房,拿来了筷子,我接过来一看,扔到了一边:“我要竹子的,不要塑料的!”如今这世界啊,什么东西都想要用更方便,更廉价的东西去代替,这对于活人来说也许有用,但是对于死人来说,却是没有用的!

包正元又跑了回去,很快就出来了,摊开双手道:“没有,我家里没有竹筷子!”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那竹子呢,你家门前好像有一盆罗汉竹,给我折一根来!”

接过包正元递过来的竹枝,我真想拿竹枝抽他,让折一根竹枝就折一根竹枝啊,不会将上面的分岔,竹叶去掉啊,留给我吃吗?我又不是牛,不吃竹叶的,我将竹叶去掉,就留了一小节竹枝在手里。

对着棺木祷告了几句,便将竹枝往水里放去,这个叫做问棺,毕竟,开棺是大事,尤其对于小孩子来说。因为小孩子天性贪玩,开棺这种事情如果操做不当,很可能会让包留下丢了魂魄!

除非有必要,不然的话,能不开棺就不开棺。

祷告完毕之后,我将竹枝放进了水中,我的手松开之后,竹枝却没有倒下,仍旧稳稳当当立在了水中,这意思很明白了,不开棺,这件事情摆不一平!我赶紧让包正元拿工具来,在陈柔的帮助下,三下五除二,便将棺板撬了开来。

棺中的包留下安静地躺着,身上穿着量身订做的西服,没有半点禢子,脖子上扎着领带,手里还拿着一枝白玫瑰,看得出来,这一身行头都是新做的,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包正元夫妇对于养子还是十分疼爱的!

包留下的脸泡得有些大,虽然如此,仍能看得出,他活着的时候是个很可爱的孩子。

他双手捂在肚子上,眉头微微皱起,就像是肚子痛一样!说实话,我见过的死尸也有好几具了,却还从来没有见到这种表情的!难道吃错东西了,人都死了,还吃个屁的东西啊!

可是,那阴气却是实实在在的,即使站在棺材边上,我也有一种冷风扑面的感觉,风里腥臭难闻,中人欲呕。我一开始以为是包留下的尸体腐烂了,才会发出这种味道,后来却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包留下的尸体,根本没有腐烂。

陈柔指着包留下放在肚子上的一双小手道:“烦啦,将他的手拿开看看!”

我上前一步,抓住包留下的手臂,拉了开来,然后,我就看到他的肚子上长满了茸毛,包正元惊呼道:“这这这,这是什么东西,我儿子的肚子上,怎么会出这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我也是头一回见到这种情况,看向陈柔道:“柔姐,这是怎么会事?死人的肚子上,怎么会长茸毛?”

“嘘!”陈柔神情紧张地对我嘘道,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将棺材下面那半盆血水端了出来,让包正元端去倒掉,又将通往卧室,厨房的门都锁死了,这才说道:“那不是包留下身上长出来的茸毛,而是另一种东西身上的茸毛!”

我问道:“什么东西?”

陈柔说道:“水鬼。”

“水鬼?”

陈柔接着说道:“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蹲走棺材下的那盒水了吧!水鬼要是没有水,力气与一只鸡仔也没有多大的差别,可是如果沾了水,就是三五个壮汉都拦不住他!”

水鬼这个词我常听人提起,我奶奶活着的时候爱给我们讲故事,就常常说起水鬼的故事,奶奶死后,我妈为了防止我老去河边玩水,也常常警告我说河里有水鬼,吓得我不敢靠近。

虽然水鬼这个词儿我听了都十多年了,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果说这一丛茸毛是水鬼的,也就是说水鬼有着一头长发,水鬼是女的吗?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常常说某某小孩被水鬼拖去了,因为女人总是更容易让人感觉亲近。

陈柔看着棺材里的包留下道:“这孩子也算是有情有义了,如果不是他一直捂着肚子不让水鬼出来,这会儿,他的养父养母只怕早就死了!”

包正元听到这里,眼中泪水无声留下,哭泣道:“留下,你都已经去了,却还在想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没有照顾好你啊!不然的话,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回头一看,包正元和舒望春都在抹着眼泪,眼睛都有些红肿了。

看得我心里有些发酸。

陈柔却还是冷着一张脸,对包正元和舒望春道:“你们要哭,就去别的房间哭去,要是让水鬼沾了水,可不是好玩的!”

我问道:“一滴水都不能沾啊?”

正文卷 第117章:一只水缸

我问道:“一滴水也不能沾啊!”

陈柔说道:“也不是,但是如果他们的眼中沾着泪水,水鬼就能顺着泪水钻进他们的身体!”

这话比什么警告都有用,包正元,舒望春夫妇赶紧停止了哭泣,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撸起袖子就擦眼泪,看那样子,恨不得将眼珠子抠出来擦干净一样。

“拿刀来!”

陈柔从包正元的手里接过刀,将我推到了一边,来到了棺材前。

她解开包留下的衣服,将他的整个肚子都露了出来,她伸手在包留下的肚子上拍了拍,神情异常凝重,挥手让我们后退,突然一刀扎下,然后往下一拉,将包留下的肚子拉了开来。

在包留下的肚子被拉开之时,我感觉包留下的双手往边上翻了翻,这种动作在电影电视里经常看到,某某配角将要挂掉了,一边喘气一边说话,没说两句,手一松,就死了。

这是一种放松的举动——废话,人都死了,能不放松么?

包留下一直捂住肚子不让水鬼出来,终于等来了我和陈柔,他也可以松口气了!

包留下的肚子里,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像一团卷在一起的头发一样,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到了,陈柔举着刀,就向那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刺了去,一连刺了好几刀,却并没有刺中要害,那毛茸茸的东西一个弹跳,便从包留下的腹腔里跳了出来。

没有被困在狭小的空间里,毛茸茸的物什更是灵活自如,陈柔接下来的几刀,一刀都没有刺中,包正元,舒望春吓理缩在墙角一动不敢动,我冲上去,提着要尸鞭便向着毛茸茸的东西抽了去。

啪地一声响,那毛茸茸的东西被我抽中了,发了一声尖利的惨叫,弹跳得更高了,它没有脚,全身露在外面的都是茸毛,实在弄不清是怎么发力的。

在水鬼弹跳而起的时候,我看到了陈柔惊愕的眼神,“柔姐,怎么了!”陈柔没有说话,而是指向前方,顺着陈柔的目光看过去,我看到了放在窗台上的一只一次性杯子,怀子里有半杯水,估计是客人喝剩下的,然后顺手就放在了窗台上。因为位置隐密,我们都没能发现。

虽然我也听说水鬼不能沾水,沾水之后力大无穷,可是我心里是不大信的,在江河湖海还行,那里毕竟是他们的地盘,可是现在在陆地上呢?半杯水,一颗眼泪就能够让他们兴风做浪?

怎么可能!

这时候,再想阻止水鬼已经来不及了,它的一缕茸毛,已经探入了水杯中了,杯中水迅速被水鬼吸干了,然后,水鬼弹跳起来,就像是一颗实心的铁球,向着我砸了过来,我闪躲不及,被不鬼砸到在地。

特么的这是什么情况啊!没沾水的时候,那一团茸毛轻得几乎没有重量,放在秤上称,绝对不超过二两,但是沾水之后,就立即变得沉重异常,而且速度比之前提升了几个挡次。我根本躲不开。

见我被砸到在地,陈柔蹬地一下越过障碍,向着水鬼抓去,倒是让它抓住了,但是水鬼的力量实在太大,反而将她拖倒在地,最后抓不住,不得不放弃了。陈柔这一松手,那水鬼便撞开了侧门,往厨房冲了过去。

“坏了!”陈柔大叫一声,往厨房冲去,我赶紧跟在了后面。

我们冲到厨房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只大水缸,水缸里蓄满了水,蓄满水的水缸之中,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在水里潜伏着。得亏管道整改的原因,包家暂时没有通水,不然的话,水鬼往水管里一钻,就再也找不到了!

包正元看着水缸,惊恐地问道:“两位师傅,水鬼就在水缸里,现在怎么办啊?”

陈柔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你家里有酒吗?我要白酒,很烈的那种!”

包正元很快便拿来了四五瓶,都是中档的水井坊,五粮液之类的,陈柔拧开瓶盖,将酒瓶往水里扔去,示意我也这么做。我知道陈柔的意思,她是想用酒将水鬼灌醉,然后再对付它。

可是,这么几瓶酒,稀泽进那么大的水缸里,怎么可能醉倒水鬼呢,我让包正元再去找酒,起码得二十瓶60度的白酒,无论是借也好,买也好,赶紧给我弄来。五分钟之后,包正元包回了两箱五粮液,我和陈柔一瓶接一拼的往水里倒,等到将二十瓶酒倒完,总算看到了效果,水鬼不再是沉在水底,而是慢慢地浮起来了,却并没有浮出水面,在水缸中央位置的样子!

别说是水鬼,站在厨房里的我们,都被这深深的酒味醺得微醉了。

我看向陈柔:“柔姐,现在怎么办?”

陈柔让包正元找几个人来将水缸抬出去,包正元是老师,找来的自然也是老师,八名老师,几乎占了下里乡中学一半的师资力量了,老师们听说要将水缸抬到灶上,一个个都满脸的疑惑。

其中化学老师说道:“老包啊,酒倒了就倒了,难道你还想将它再蒸馏出来?我跟你说哈,你蒸馏酒的花费,都足够你买几瓶好酒了,说着话还用勺子拨了拨水缸里的酒水混合物。”

其时我和陈柔正在检查灶台,没有发现化学老师的举动,这时候再要阻止,哪里还来得及?水被拨动,顿时惊动了水鬼,他虽然醉了,但是本能还在,感知到了动静,立即就开始攻击了。

化学老师的手还没有收回去,就被一团茸毛给卷住了,那团茸毛一发力,便将化学老师拖进了水里,人群之中顿时惊呼一片:“怎么了,怎么了,水里有什么东西?”还有人去去捞人,被我和陈柔一人一脚踹到了一边。

“都给我一边去!”

一个多月前我还是学生呢,老师还是压在我们头顶上的一座座大山,积威之下,我下脚时很是犹豫,不过,见陈柔踹得那么起劲,我自然子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一连踹了三名老师,来到了水缸前。

正文卷 第118章:凭空消失

我才要去捞化学老师,被陈柔抓住了。

陈柔看着我说道:“我来!”

在陈柔的目光中,我看到她的坚决,略一迟疑,我点头说道:“注意安全!”

陈柔挽起袖子,露出了光洁如雪的手臂,她看着自己手臂发了一会呆,便向着水缸里面探去。

水缸里面的水很清,不过一米的水位,能够清楚地看到水中的水鬼和老师。化学老师被拖入水中之后就像是掩死了,除了呼吸时吐出的水泡,一动也不动。

但是,当陈柔的手伸入水缸之中时,水突然沸腾起来,就像是被烧开了一样,而水中的水鬼就像是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收起毛发,缩到了一边,就像是沉在水里的一只黑色的圆球。

陈柔趁机将化学老师提了出来。

在陈柔将化学老师提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她的手变成了青灰之色,不过很快又恢复如常了,她也不擦干手臂,就将衣袖扯了下来,还看了我一眼,似乎担心我发现些什么,她单膝压在化学老师的胸口,又托开了他的嘴,伸手进去抠。

不一会儿,抠出来一些黑色的茸毛,陈柔揪住那团黑色的茸毛继续往外扯,不一会儿,就扯出来一在大团的茸毛,双手都捧不住,不仅是这些老师,连我也是目瞪口呆。

一直到将最后一点茸毛从化学老师的嘴里扯出,陈柔站起身道:“水鬼醉得很厉害,刚才是听到水响下意识地攻击,应该没什么事了!”

“水鬼?”生物老师惊奇地道:“你是说,你是说这水缸里有一只水鬼!我长这么大,还一直没有搞清楚水鬼是什么东西呢?有人说是水猴子,有人说是某种水陆两栖的动物,我倒要看看是什么?”

生物老师说完就要凑头去看,被我一把推了回来道:“老师,不管你有多么好奇,都先忍住,我知道这很难,但是比起丢掉性命要好得多,看到地上躺着的这位吗?再晚一些拉他上来,你们就只能在追悼会上再见了!”

包正元神低落地说道:“冯老师,这水鬼真的很可怕,我儿子,我儿子就是他害死的!”

听包正元这么说,冯老师便不再说话了。

包正元接着说道:“哥几个,事前没有告诉你们原因,那是因为事发突然,请大家见谅吧!如今兄弟我家中有难,还是希望大家能够伸出援手,帮一帮忙!”

包正元适时的解释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历史老师看向我和陈柔道:“两位师傅,你们是打算将水鬼烧死吗?”

陈柔解释道:“水鬼在水里,是拉不出来的,打破了缸也有危险,煮死它是最好办法了!”

这些老师七嘴八舌地还要纠缠,我赶紧说道:“诸位,有事后面再问,现在正事要紧哈,咱们得赶紧将水缸抬上灶,否则的话,等到水鬼醒来,就麻烦了!”大家一齐用力,将水缸抬上了灶。将水缸的盖子盖上,便开始烧火。

烧火的时候,将所有的人,包括包正元夫妇一起赶了出去,又将门反锁才做罢,在这个过程当中,包正元提来了四捆干柴,将柴垛都堆满了,别说是将水缸的水烧沸,就是将水烧干都足够了。

我和陈柔就坐在灶边,一边往灶不膛里加火一边说话,就像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一边烧灶一边亲亲我我地拉话呢,陈柔不时嗔怪几句,不是嫌我柴禾递得太勤了就是递得太慢了。

烧了大约十分钟的时候,水缸终于有了反应,不时有碰碰碰的声响传出。

水鬼已经喝醉,肢体早就麻木了,之所以挣扎,那肯定是水热得他有些受不了了,眼见缸盖就要被顶起,我赶紧往上面加砖,加到第二层的时候,缸盖就没有再被顶起了,于是我也停了下来。

如此几次,砖头都被加到了第六层了,加上水缸盖,压在上面的重量怕有数千斤,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也不知道水缸盖的高大承重是多少,要是加得多了,将水缸盖压碎了,此前的努力就算是白费了。

加到第七层的时候,水缸盖就再也没有被顶起来过,并且缸中已经传来了水沸的声音。不过我们仍旧不放心,仍旧煮了十多分钟,才将砖头一层一层地辙掉,将最后一层砖头也辙掉了,终于在揭盖了。

我的心里有些紧张,生怕才将盖子揭开,浑身冒着热气的水鬼将我拖入了缸中,它是水鬼,煮不死也正常,但是哥们要是在里面泡一泡,肯定得泡熟了,我捡了一块板砖在手,心想呆会儿要是水鬼将我往里拖,我先一板砖将缸打破。

不过转念一想,这样不行,要是缸被打破,沸水势必会溅到陈柔身上,要是将她伤了,罪过就大了,想到这里,我又默默地将板砖放下了,双手托住水缸的盖子,往边上推开了一道鏠。

我眯起眼睛往里望去,就看到了水里飘浮着的一缕毛发,那毛发在水里一动不动,估计是被煮死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一喜,赶紧将缸盖搬开了。冲陈柔喊道:“柔姐,快看,快看啦,水鬼被煮死了!”

说着话,我用火钳子去拨那团毛发,翻来覆去了看了半晌,我的眉头皱了起来:“柔姐,这,这只是一团毛发,水鬼不见了!”

陈柔接过我手里的火钳子,夹起那一团毛发一通翻打,从其中打出来一根很硬的,就像是针一样的透明毛发道:“水鬼不是不见了,它是被煮化了!”

我问道:“你怎么知道?”

陈柔将那一根透明毛发在我的面前晃了晃道:“水鬼是水中怨气凝结而成的,所以在死了之后,仍旧会化做水,判断它有没有死最大的依据就是这一根毛发,这个是水鬼的命引,只要掉了,它就活不了!”

我将这根比平常毛发大了数倍的毛发拈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不对,这也许不能叫做毛发了,叫做角或者是刺更加合适,不管怎么说吧,这就是水鬼身上的东西。不过,凭着一根刺就判定水鬼死了,我是不怎么放心的,打开电灯在水缸里捞了好几遍,又前一旁盛水的盆盆罐罐一并查看了,连包正元装开水的水壶都看了,都没有发现水鬼的踪迹,我这才放下心来:水鬼如果不是凭空消失的话,应该是死了!

正文卷 第119章:我有两个愿望

我们将那一团毛发烧掉,招呼包正元进来清理水缸,包正元夫妻听说水鬼已经被除掉了,很是高兴,转念想起养子的死,神情顿时变得复杂起来。

两口子拿着桶和勺,将水缸里的水都勺干了,在我们的帮助下,将水缸抬了下来。

回到大厅,我看到包留下的身体被一床棉被蒙了起来。因为在取水鬼的时候发生了意外,我们离开客厅的时候,棺材里的包留下简直可以用惨来形容。因为是泡水而死,他的脸惨白惨白的,肚子又被剖了开来,向两边敞开着,其中的肠子,肾脏,看得清清楚楚的。

这样的场景,对于普通老师包正元来说,还是挺吓人的,但是他仍旧大着胆子,将一床棉被铺在了养子的身上,从棉被的材质来看,也是新的,小孩子都喜欢新的,新衣服新鞋子新被子,从这三件东西,可以看出包正元对于养子的爱很深!

陈柔将被子揭了开来,扔到了一边,然后取出工具来为包留下化妆,见站在一旁的我心不在蔫的,说道:“烦啦,往哪里看呢?看着我!”

我看着陈柔。

“我不是叫你看着我!”陈柔指着自己的手道:“我是叫你看着这里,看着我是如何给包留下化妆的!多多学习经验!”

我满不在乎地说道:“柔姐,有你在就够了呀,我还学什么学?”

“那万一我不在呢?”

“不在?”我皱眉问道:“柔姐,你要去哪里?”

“我是说万一!”陈柔看着我,神情之中闪过一丝忧伤:“烦啦,这世上的事情是说不定的,变数很大的,咱们今天还一起搭伙干活,说不定明天就各走各路了,所以,这们手艺你得学!”

“好好的,干嘛名走走路啊?”我问。

“我让你学你就学!”陈柔也懒得多做解释了,直直地瞪视着我。

“好吧,学,学!”见陈柔生气,我只好先答应下来。

陈柔点点头,便开始一边化妆一边讲解,什么脸上的粉要添一些胭脂,只有这样才能中和死人的脸白之色,什么眼影一定要画好,要让人看上去好像是睡着了一样,这种也能够掩盖死人的戾气。什么伤口缝和有讲究,不然的话,来世投生就会留下胎记,诸此种种。

陈柔一边说话一边动手,说起本行来,陈柔突然变得多话起来,而且说得特别的快,一边向我讲解,她手上不停,刷刷地化着妆,看得我应接不暇,也是在这时候,我知道了庖丁解牛,熟能生巧的正真含意。

陈柔说得有些渴了,倒了一杯水,喝完之后继续讲解,一个时辰后,终于化妆完毕,我看看棺中的包留下,又看看放在一边的遗像,心里对陈柔佩服得五体投地,包正元夫妻也是被惊到了,都说被陈柔这么一描画,与留下未溺水时一模一样,让人怀疑他只是睡着了,只要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就能够将他重新叫起来。说到这里,包正元的眼睛又红了,像是问自己,又像是问苍天一般说道:“可是,谁睡觉会睡在棺材里呢?”

因为棺材的底板已经湿了,我让包正元在下面垫了一床被子,将包留下放了上去,然后开始封棺,结果封了好几次都没有封上去,包正元有些急了,使劲将棺板往下按,却越急越盖不上去。

我冲包正元说道:“包老师,先别按了,棺盖之所以盖不上,不是你的原因,也不是我的原因,而是……”我指了指棺材说道:“而是他的原因……”

“你是说……留下?”

我点点头,示意包正元将棺板移开,将包留下扶处坐起来,附耳听尸。

我才将耳朵靠近包正元的胸口,就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说道:“陈叔叔好!”

呃呃呃,这一句陈叔叔,叫得我虎躯一震,小屁孩子会不会说话啊,哥们我今年才十九岁呢!十九岁就被叫叔叔了,等到三十岁不得被人叫爷爷了……

看在他的小孩子的份上,就原谅他了,我了一声问道:“小留下,你是不是有什么心愿未了,因此才不愿意棺板盖上呢?”

包留下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陈叔叔,我有两个愿望……”如果此时包留下还活着的话,我猜他一定会歪着头,伸出两根指头一脸天真地看向我。想到这里,我的声音也不觉柔和了几分“小留下,你有两个什么样的愿望呢?”

“第一个愿望只怕是完不成了!”说到这里,包留下有些失落。

“不一定哦!”我微笑着说道:“有我在呢,我本事可大呢?”

包留下小大人一般叹息道:“爸爸上班时忙,下班还经常准备教案和批改哥哥姐姐们的作业,没有时间去锻炼,我答应送给爸爸一抬跑步机的,但是,但是……我的钱,我的钱……”

“你的钱怎么了?”

“我存了三千块钱……钱……”

“怎么了?”

包留下说道:“陈叔叔,你就帮我告诉我爸爸,我答应他的事情,没有办法做到了!”

我将包留下的话如实转告了包正元。包正元眉头紧锁,看向舒望春道:“阿春,留下是因为钱掉了,心情不好才去河边散步的吗?”

舒望春应道:“嗯!”

“钱怎么会掉呢,钱就在银行里,留下又不会操作,怎么会掉呢?”

舒望春不敢看包正元,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道:“我……我拿去买化妆品了!”

“买化妆品?你拿留下存了两千的压岁钱买化妆品?”包正元怒火冲天,指着舒望春道:“舒望春,你知道吗?就是你的这个举动,害死了留下!”

“我怎么知道会这样啊?”舒望春也觉得冤!

“你就不能这么做!”包正元怒吼道:“谁让你拿留下钱的?”

舒望春被包正元一斥,也是火大得很,她拍着自己的脸道:“包正元,你自己看看,我生了孩子之后,这张脸变成什么样了?”又指着结婚照道:“你再看看那上面的舒望春,知道的是同一个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母女呢!”

正文卷 第120章:中间人

舒望春越说越激动:“包正元,你自己想想,我嫁给你这么些年,付出了多少,当初为了生小孩,我天天吃中药,你知道那药有多苦吗?整整吃了三年,有时候我舔一下自己的手指头,都是苦的,要是将我扔到食人部落,他们都不会吃我的肉,因为什么你知道吗?因为我的肉太苦了……”

“结果最终也没有怀上,咱们有了包留下,奶粉,衣食住行,哪一样不是钱?本来就过得紧紧巴巴的了,结果倒好,你还要建房子,十五万积蓄,八十多万贷款,建好了门面租不出去,咱们那点点工资,除了还债,每个月只剩下了八百块的生活费,四个人也,一千块生活费,怎么过啊?美容院每次给我打电话我都推说没空,到现在,人家已经不给我打电话了,因为她们知道我没钱,将我规划为没有价值的客户了,你知道吗?”

“人家说结婚是为了生活变得越来越好,我呢?我简直被这一场婚姻拖入了地狱,没有钱,没有时间,没有自我……”舒望春顿了顿,接着往下说道:“留下他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再说了,我当初也跟他说了,我只是借用,等年底的奖金还下来了就还他,还要怎么样?他一个买来的孩子,每天吃最好的穿最新的,反而是我们自己的孩子,都捡他穿过的衣服穿,我有说什么吗?”

“啪!”包正元一甩手,重重地打了舒望春一巴掌:“我不许你那么说,我不许你这么说留下,他就是我们的孩子,与亲生的无异,我有两个孩子,我的心中一般重要,一个是包留下,一个是包留香!”

“你打我?”舒望春怒吼道:“你竟然打我!”她显然也不是善茬,当即揪住了包正元的耳朵,一顿撕扯。包正元被拧得眦牙裂嘴,赶紧去护耳朵,于是,两个人便纠缠在了一起。

“住手!”我喝斥道。

我这一声大吼,总算是将两人震住了,我的目光扫过二人道:“包正元,舒望春,留下有话要跟你们说,他说,他的死,不怪任何人,你们能够从人贩子手里将他买下,衣食不愁地养这么大,他已经很感激了!”

我接着说道:“他希望你们不要为了他的事争吵,这会让他死亦难安的!之所以会这样,不是因为谁的错,而是他与你们的父母儿子之缘已经尽了,相遇就注定了要离别的,虽然短暂了一点,他希望你们往后的日子都过得很幸福,留香妹妹也很幸福……”

听到这里,刚才还扭打在一起的两人都忍不住的哭了起来,即使不是亲生的,可是叫了五年的爸爸妈妈,那一份情感,始终是无可替代的,何况包留下这么懂事,懂事得让人心痛!

夫妻二人由默默流泪变成了抱头痛哭,良久良久,才缓和了一些,舒望春站起身,突然在棺材前跪了下来,哭泣道:“留下,是妈妈对不起你,如果,如果你不恨妈妈的话,来世投胎还来妈妈这里吧,我们再做母子……”

包正元搂着舒望春的肩膀,与他一起看向棺木道:“我和你妈妈都欢迎你!”

包正元夫妇因为建房子,欠了很多钱,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舒望春便打起养子的存款的主意来,她将包留下存下的钱取出来买了化妆品,但是被包留下发现了,于是就说先借用,等到了年底就还上。

可是,这钱是包留下省吃俭用准备为包正元买跑步机的,再差两百块钱就够了,他准备在爸爸生日的时候就送他跑步机做礼物,结果一下子,所有的钱都没有了,他能不生气吗?

他重重地将碗扔在地上,甩门而出。

舒望春也没有怎么在意,孩子嘛,气来得快也消得快,等到消气了之后,什么事儿也没有。

其时已经是黄昏,包留下一个人在河边散步,他越想越生气,觉得母亲一点也不尊重自己,在经过一株柳树时,就见一蓬头发在水里载浮载沉,这将他吓得不轻,还以为有人溺水了。

他忘记了自己只是一个小孩子,一心想着救人,便伸手去拉那一蓬头发,结果才一触及头发,便被卷住了,身处水中的水鬼力大无穷,只一下便将他拖入了水中,他想往岸上游,却哪里挣得过水鬼,很快便被拖进了水底。

舒望春在家里等了整整一夜,也没有等到包留下回来,心说这孩子越长气性越大啊!我倒看看你能犟多久,又等了半天,才意识到不对劲,赶紧去报警,又拜托四里乡邻帮忙寻找,结果却……

包留下答应了如果再有投胎的机会就投进舒望春的肚子里,做她真正的儿子,可是这种事情,哪里讲得准呢?天道的抉择不是人力能够左右的,包留下再投胎会去哪里,恐怕只有天道才知道。

包留下的第一个愿望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他的第二个愿望是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与他们告个别,我和陈柔决心帮他实现这个愿望。包留下被拐走的时候才两岁,他依稀记得自己被叫做崽伢子,还记得有过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就到家里了,家里有三层小楼,一个院子,种子里种着葡萄,西红柿和玉米……

包留下说了许多自己记忆中的家,但是有用的信息实在太少了,曲曲折折的巷子?这随便一个村,镇,都有,三层小楼,门前有院子也一样,唯一有价值的是他的称呼,他被称为崽伢子,这个称呼只有在湖南长沙才有,也就是说,包留下很可能是从湖南被拐卖而来的。

可是湖南那么大。哪里去找呢?

我看向包正元道:“想找到包留下的亲生父母,就得找到拐卖他的人,只有她才知道,包留下是哪里人!”

对于包留下最后的愿望,包正元很是在意,他说道:“我不认识拐卖留下的女人,我只认识中间人!”怕我不懂又解释道“就是介绍我们买卖的那个人!”

正文卷 第121章:为所欲为

黄昏时分,我们走过长长的老街,来到了一户人家门前。

包正元伸手敲门:“请问宋婆婆在家吗?”

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柱着拐杖的老太太走了出来,嚅动着已经没有牙齿的嘴道:“你们……找谁啊?”

包正元上前道:“宋婆婆,你还认识我吗?”

宋婆婆凑上前,一双老眼昏花的眼睛几乎贴到了包正元的脸上,看了半晌道:“不认识。”

“我是小包啊!”

“小包啊,哦,原来是小包啊,昨天听说你老公跟人跑了,是真的吗?”

“我是男的!”

“哦哦哦!”宋婆婆恍然大悟道:“我说呢,小包啊,我听芸婶说,你妈妈在上个星期过世了,本来还想来看看的,可是我这腿脚啊,实在走不动了,你别介意啊!”

“我也不是那个小包!”包正元说道:“我是下里乡二中的包正元老师,四年前托你帮忙找个孩子的小包!”

“四年前啊!”宋婆婆恍着脑袋说道:“四年前的事情,我不记得了!”

包正元费了好一通口舌,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三遍,总算让宋婆婆想了起来,她拍着包正元的肩膀道:“原来是小包啊,你家孩子还好吗?我跟你说啊小包,当然为了你的事情,老太婆我可费了不小的心思呢……”

包正元指着站在一边的包留下道:“那里站着呢,他叫包留下,今年七岁半了!”

老太婆顺着包正元所指的方向看过去,苍老的身体顿时一震,宋婆婆一大把年纪了,对面都认不清人,看一眼包留下反应这么大,实在让人费解。不过在我和陈柔看来,却一点也不奇怪,小孩和老人因为身体阳气少,阴气重,很容易见到不干净的东西,同时,对于不干净的东西,他们也是感应最灵敏的,宋婆婆虽然没有看清包留下,但是却感应到了他身上的阴气。

“哦哦哦!”宋婆婆看了眼,便移开了目光道:“小包啊,你能来看婆婆,婆婆心里很高兴,不过我实在是太老了,吹不得风,我得回去休息了!”宋婆婆说着,就要进屋,被包正元拉住了。

“宋婆婆,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问题啊?”宋婆婆有些不乐意了。

“我想知道,当初给我们家送到包留下的谁?”见宋婆婆的脸沉了下来,包正元赶紧解释道:“宋婆婆,你听我说啊!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孩子大了,想他的亲生父母,我想带他去见见他们!”

听包正元这么说,宋婆婆一脸的迷惑:“小包啊,不是我说你啊,你这孩子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你好不容易将孩子养大了,还让他去见那边的父母,万一要不回来了怎么办?之前的付出可就打水漂了!再说了,就算能要回来,从此以后,在孩子的心里,可是又多出了一对父母,稍有不如意就往那边跑,到时候你们怎么办?除了落得个两头埋怨,什么也得不到!”

包正元苦笑着说道:“宋婆婆,跟你说实话啊,我想不了那么远,只是希望孩子开心些,孩子开心就好!”说着话就将一千元钱递了过去。

见到钱,宋婆婆的眼睛亮了亮,不着痕迹地接近,叹息道:“唉,我都想不通你们这些文化人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对了,我可以告诉你找来孩子的是谁,但是你可千万不能说是我说的,知道吗?”

包正元连连点头:“那肯定,那肯定的!”

从宋婆婆那里得到了王姨的信息,这个被叫做王姨的人本名王婉,今年五十六岁,于一个月前被确诊了肝癌,现在就是岑城医院躺着呢!在住院之前,她是江永市的一名编外清洁工,还有一个副业,那就是——拐卖小孩。

宋婆婆只是她众多的中间人之一,负责帮她打听哪一家要孩子,愿意出多少钱。如果价格合适的话,王婉就会接单,从邻县拐来小孩,就寄养在中间人家里,交易的时候,王姨也是不露面的,买主从墙上的小洞将钱递过去,然后领走孩子,事实上,即使是中间人,他们之中很多人都是生意关系,除了照过面,对于王婉的信息一无所知。宋婆婆之所以知道,那是因为——她是王婉的姑姑。

至于中间人的提成,大概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之间,假设卖一个小孩子收入两万,中间人的提成就有两千到三千,这才于一个城乡接合部一个已经失去劳动力的老太太来说,简直是一笔巨款!是他们一年,甚至是两年,三年总和。

这也是她们甘心做中间人的原因。

看着宋婆婆进屋的身影,我有些不爽地说道:“咱们就这样走了?”

包正元叹息一声道:“那还能怎么的,宋婆婆今年八十多了,即使咱们去报警抓了她,也是教育一番就回来了,难道送进班房?要是死在班房里,还得赔上几十万,这么亏本的生意,警察才不会干呢?”

“你的意思是说,老人就能犯罪而不受惩罚?”我的眉头皱了起来。

包正元苦笑道:“说实话,还真是这样,为什么老人碰瓷的,偷东西的,拐卖小孩的,横行霸道的那么多,原因就是这里!有钱人才可以为所欲为?错,老人才能为所欲为!马云去偷东西一样要坐牢,但是老人不用的!”

擦,我都有点期待自己变老时的生活了,为所欲为,多么逍遥自在啊!

不过我的心里仍旧很不满,牵着包留下的手道:“留下,如果你想做些什么的话,就去做吧!”

我的话刚说完,摆在宋婆婆头顶的罐子便摇晃起来,那罐子摇晃得越来越厉害,突然间从案台上掉了下来,碰地一声,砸在了宋婆婆的头上,宋婆婆被砸得头破血流,当即惨叫起来:“啊呀呀,死人啦,死人啦,我要死啦,宋西你这个不孝子,你老娘都快要死了,还不送我去医院啊!”

就听里屋一个声音不耐烦地道:“老东西,我棺材十年前都帮你打好了,你还不死,再不死棺材就腐烂啦!赶紧地!……”

听着宋婆婆与其子的对骂声,我感觉心情好了些……

正文卷 第122章:人口贩子

我们租一辆面包车,我开车,陈柔坐在副驾驶坐,包正元和包留下坐在后排,沆沆洼洼的乡间小路实在是不好走,一路上我都像是飘啊飘的,没有将车开进河沟里,我对于自己的驾驶技术已经很满意了。

透着后视镜可以看到,包正元的脸上一直是愁云惨雾的。他絮絮叨叨地对包留下说着话:留下啊,到了那边,要是有不顺心的事情就托梦来告诉爸爸,爸爸社会经验比你足,你解决不了的事情,我来帮你出主意!

留下啊!要是缺钱了,也跟爸爸说,爸爸烧给你!烧多多的,房子,旋转木马,学习机,还有你最喜欢吃的糖果……

留下啊!如果你要投胎了,就跟爸爸说,无论是投来你妈妈的肚子里还是投去别人家,都告诉我,我们好提前准备,用一场盛大的仪式,欢迎你重新降临人世……

车子开了一路,包正元就说了一路,听得我心里酸酸的,车到岑城人民医院,我们被拦住了,保安向我们伸出一只巴掌,我的怒气蹭蹭地上升:特么的,进个医院还要先打一巴掌?

信不信我一脚油门连你的保安亭都给端了?

陈柔碰了碰我,指着保安亭下面道:“看那里!”我抬眼一看,那上面用红色的记号笔写着:停车五元。

呃呃呃,原来是这样啊!这样也不对嘛,不交停车费就不让进?简直是周扒皮嘛,医院为民众服务不是应该的吗?结果呢?停车费,挂号费,手续费,这病还没有看呢,几十块钱就已经花出去了。

好吧,我们不是来看病的。

挑了个车位停下,我们一踏入医院,就有一种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们倒还好,包留下立即就有了反应,他的皮肤就像是得到了某种滋养,苍白之中泛起奇异的光泽,眼睛也转动了起来。

这是尸体在阴气沉重的地方应有的表现。因此我们也没有怎么在意,打开电梯,走了进去。电梯里有楼层提示,肿瘤科是在七楼,上到七楼,一打开电梯门,我立即就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这种味道有些刺鼻,让人很不舒服,却是我常常闻到的——死亡的味道,医生护士们都蒙着口罩,千人一面似地忙碌着。我上前问道:“请问王婉老太太住在哪个病房啊!”

“王婉!”护士长冲一旁的实习护士道:“小良啊,帮忙查查,王婉住哪个病房!”

被叫做小良的护士在黑板前查找了一遍说道:“在734房房间里!”说到这里,护士的眼中满是同情,指着走廊对我们说道:“从这边过去,倒数第三个房间就是了!病人的情况可能不怎么好,你们要有心理准备啊!”

这一点,我们在上电梯的时候就听同电梯的人说了,科室,特别是肿瘤等难以治愈的科室,会将那种没有治愈希望的病人汇聚地一起,也因为如此,小护士不认识王婉,却能的在看一眼房间就能知道她的情况很不好!

因为734就是汇聚没有希望病人的病房。

从734出去的病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进太平间,二,回家等死!我们一边往前走,一边注意着两边的门牌号,终于找到了734病房,病房的门敞开着,病房之中一片死白色,墙是白的,床也被漆成了白色,床垫,床单都是白的,四张病床,其中两张是空着的,另外两张床上,躺着两名老太太,两人都是骨瘦如柴,死亡气息特别的浓郁,其中一人躺在床上,打鼾的声音就像是拉破箱一样,另一个打开电饭煲,正往外块肉粥。

我看了看睡着的老太太,她的名字叫李定梅,很显然,他不是我们要找的人,那就是块粥的老太太了,我上前问道:“请问是王婉老太太吗?”

王婉抬起有些失神的眼道:“你们是?”

“我们是谁不重要!”我搬了一张凳子坐下,将包留下拉到面前道:“你认识他吗?”

一见到包留下,王婉赶紧伸手捂住了眼睛:“你快将他拉开,你快将他拉开!”

王婉的情况与宋婆婆差不多,将死之人,能够看出包留下的异样,因此才会害怕得捂住眼睛。我用力扳开她的手道:“老太太,你仔细看看,你认识他吗?”王婉是人口贩子,是恶老太太,因此,我在扳开他的手时也没有客气,一个将死的老太婆,能有多大的力气,很快就被我扳开了双手,不得不直面包留下。

王婉看了一眼道:“有些面熟!”

“面熟吗?”我恨声说道:“他就是你四年前拐卖的小孩,卖到下里乡的……”

“哦哦哦!我说这么面熟呢!”王婉点头,估计是反应了过来,又赶紧摇头道:“不对不对不对,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拐卖小孩,你们别胡说啊,我是那么的人么?”

见老太太犟嘴,我哼一声道:“王老太,你就别装了,你在下里乡的姑姑可是将什么都告诉我了!”

王婉一拍大腿,愤愤地骂道:“这个老不死的!”又看向我们道:“你们想怎么样?抓我去坐牢吗?”王婉伸出手道:“来嘛,抓我去坐牢嘛!反正我也活够本了,你们今天抓我进去,今天晚上我就撞墙自杀,看你们怎么收场!”

这老太太年轻的时候一定是红,卫,兵,老了流,氓的本性仍旧不改,撒起泼来,那叫一个人让无语。

我一肚子的火气,看在她是将死之人的份上,也不与她计较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指着包留下对王婉说道:“老太太,他叫包留下,今天才八岁,什么状况你可能都看出来了吧?他才八岁,你今年都五十好几了,八十老翁门前站,三岁稚童泯黄泉,你的心里难道没能半点的愧疚吗?”

话都说开了,王婉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来,一边喝着肉粥一边说道:“那是他的命,关我什么事啊,他的亲生父母是一对从农村来的乡巴佬,我将他送给了一对教书的先生,生生将他人生的起点拔高了一截,他应该过得更好才是,变成这样!只能怪他自己!”

正文卷 第123章:恶老太

与王婉老太婆一番针锋相对,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要与一个骨子里恶人的人讲道理,你的标准,在他那里就是一个屁!

十多年的读书生涯,数十年的社会经验都没能将他改变,你能改变她?

你是耶酥还是释加牟尼?

如果都不是,那还是赶紧闭嘴,留着口水养牙齿吧!

我挥挥手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好了,王老太,过去的事情咱们不提了,我们来找你,就是想知道,这孩子你是从哪里拐来的?”

“你们想知道?”王婉问。

这不废话吗?要是不想知道,干嘛问你啊,我点头说道:“没错,我们想送他去看一看他的亲生父母!”

王婉的眼珠子飞速地转动着,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行,让我告诉你也没问题,但是有一个前题!你们得给我十万块钱,我这个病你们也知道,很花钱,要是没有钱,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就死了,但是有钱就不一样了,做做化疗,虽然痛苦一些,还能够多活个几年。”

我心说你特么还是人吗?你拐卖了包留下,这事儿我们都不计较了,只是问你要包留下亲生父母的消息,你还挟消息要价,你特么的怎么不去死啊!

我都有一种天不收你,老子来收你的冲动了!

包留下的身形颤抖着,眼珠子慢慢泛红了,他的怨气已经到达了极点,在进病房的时候,我就在他的背上贴了一张镇尸符,这时候再看,那符已经开始冒烟了,等到符录被毁,包留下立即就会扑向这个拐卖自己的恶老太!

王婉此时充分地展现了她恶的一面,她看着包留下道:“小崽子,你想干嘛?杀了我吗?来啊,反正老太婆也活不了多久了,你来杀了我,正好了结了我的痛苦,但是想要逼问出你亲生父母的下落,想都不要想!”

无视我们怒视的目光,王婉仍旧跑她的粥,不一会儿,就将一大碗粥喝光了,又盛了一碗来。这老东西倒是蛮会享受的,煲的鸽子粥,肉嫩粥香,看一眼就觉得好喝。

为免包留下发狂,我往他的背心又拍了一张镇尸符。

我看向陈柔,用目光询问她有没有好办法!陈柔欲言又止,似乎也十分为难,就在这时候,听到一声大骂“我擦你妈的!”然后就见一向温文尔雅的包正元突然暴起,一脚踹向王婉,骂道:“老子让你喝粥,老子打死你个老不死的!”

包正元这一脚,正好踹在粥碗上,粥碗撞在王婉的胸口,将她撞倒在地,立即鬼哭狼嚎起来:“杀人啦,杀人啦!快来人啦!”

王婉这一哭,将住院部的保安引了来,四五个年富力强的保安总了过来,喝斥道:“干嘛呢,干嘛呢?老太太都病成这样了,你们还打她,你们还是人吗?赶紧给我出来,听到没有?”

擦,这么一来,我们倒成了恶人了!

病房窄,一下子进来不了这么多人,两名保安走了进来,其余人守在门口,陈柔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正没地方出呢,她无法对王婉这样的病危之人下手,就迎向了那两名保安,伸手指着他们道:“你再往前一步试试?”

陈柔的凶悍让两名保安一惊,不过随即就放松下来,眼前女子身姿娇弱,体重不超过九十斤,而他们的重量加一起,都抵得上三个陈柔了,不说别的,放在天平上都能将她弹到天上去。

其中一名保安迈前一步道:“小妹妹,你让开!不然的话,别怪我们不客气!”

陈柔一言不发,突然踏前一步,正踩在那保安的脚趾上,然后一个勾拳,正中那保安的下巴,这一下行云流水,速度极快,快到那保安来不及反应,就被放倒了,捂住流血的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另一名保安一惊,没想到看起来如此娇弱的女子攻击性这么强,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好男不与女斗了,他扯出别在腰间的橡胶棍,向着陈柔砸了过去,陈柔一个翻身,越过铁架床,来到了他的身后,不等他回转身来,一个膝顶撞在了他的膝弯处,保安失去平衡,扑在了之前倒地的保安身上,陈柔从她们身上踩过,拍了拍手,冲我道:“烦啦,咱们走!”

“真帅!”我向陈柔竖起了大拇指,同时也知道,这件事情已经闹大了,再留下去对我们很不利,向包正元和包留下招了招手,又指着王婉道:“老东西,山不转水转,这件事情不算完!”

说完,我们便越过一众保安,潇潇洒洒地出门去了。

一直到我们走远,陈柔放倒的两名保安才被人扶起,陈柔给他们造成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一个娇弱女子都那么厉害了,他们队伍之中还有两个男人呢!保安的工资本来就低,犯不着为了这一点点钱与人拼命!

下到广场上,我们坐在了凉亭里,包正元恨恨地说道:“这个老东西,真是可恶!”

包正元这一提点,包留下又激动起来,我赶紧说道:“包老师,你悠着一点啊,再这样下去,我的镇尸符都不够用了!”

包正元虽然闭上了嘴,却仍旧是气愤难平。

我看向陈柔道:“柔姐,这个事情很难搞啊!”常言说得好,凶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一个人不要命,心无所惧,你还真就拿他没有办法了!就像王婉老太这样,杀了她?她一点也不害怕,反正她也活不长了!

即使杀了她,也不能解决问题!

给她十万块钱治病?

包正元叹息道:“要不我给她十万块吧!”

“你哪来的十万块?”我问。

包正元说道:“我新修的房子有两个门面,如果卖一个的话,就有了!”

我斩钉截铁地说道:“这件事情绝对不行,她做了一辈子的恶,拐卖了那么多的孩子,包括包留下,而咱们还要花钱为她治病,她好了之会继续拐卖小孩,你觉得咱们是什么,咱们是在助纣为虐你知道吗?”

正文卷 第124章:道具都准备好了

“可是!”包正元苦涩地说道:“可是,咱们能有什么办法呢?”

是啊,能有什么办法呢?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你还有什么办法能够对付她呢?

我看向陈柔,她的眉头深深皱起,很显然也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

我们就坐在亭子里,看着对面的桃林发呆,突然间,我的脑中灵光一闪,道:“柔姐,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陈柔问道:“什么事?”

我说道:“我在一本小说里看到过,一个人不可能真正的无所畏惧,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他害怕,有他牵挂的东西!”

陈柔被我的话一提点,眼睛亮了亮:“王婉的害怕和牵挂是什么呢?”

我想也不想地说道:“她的家人!”

包正元连连点头道:“不错,这老东西得了不治之症,已经将生死看开了,自然无所畏惧,但是,如果我们以她的家人为要胁,不怕他不乖乖就范!”

这么做虽然不那么正义,但是以恶制恶,不也让人痛快吗?

我和陈柔商量了一会儿,便往医院走去,之前的动静有点大,因此,再回去时我不得不做一些伪装,我在杂物间里找了一件白大褂(这里放的都是医生们没有洗的白大褂,男人的白大褂汗味,烟味太重,女人的白大褂倒是好闻,但是太紧了一些,这让我陷入了选择困境,我犹豫了很久,还是选择了一件女人的,紧点就紧点吧!有得必有失,这个道理我早就明白了!)

我又找了一顶帽子戴在头上,照了照镜子,心想这时候要是再来一副眼镜,就完美了,标准的年轻有为主治大夫嘛!这一路过去还不得将护士,护士长,女医生们都惊呆啊!

不过我是个低调的人,因此,我微微低头,快步往前前走去,来到王婉所在的病房时,就见病床前站满了人,一个三大五粗的汉子瓮声瓮气地道:“妈,听说你被人打了,是谁啊?你告诉我他是谁,我弄死他!”

说着话,男子活动着拳头,仿佛马上就要大杀四方似的。

有钱的喜欢让人知道他有钱,有权的喜欢让人知道他有权,有力气的也会下意识地展示自己的力气,眼前的男子就是这样。

男子的身边站着一个农妇,体形和男子差不多大,说话声音也和男子一样的粗声粗气:“婆婆,常言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不是你以前得罪了人家,人家这是来报复呢!”

王婉怒气冲冲地道:“就你能分析,好像脑子里装的货比肚子里装的还多似的,能有什么事,还不是之前那点儿事?说来说去,也怪你们不争气,你们要是争气点,挣得钱多一点,我一个老太婆,何至于去做那么阴损的事情!”

一听这个,夫妇两人的脸色变了:“妈,我们还有事,先走啦,回头再来看你们!”

一旁的小男孩不乐意了:“爸妈,咱们才来呢,就要走?奶奶一个人在医院多孤单啊,咱们再多陪她说会儿话呗!”

王婉撇嘴道:“就你们这点出息,刚才的横劲儿哪里去了?怎么地,怕我将你们牵扯进去?你们一个是我儿子,一个是我儿媳,我能将你们牵扯进去吗?还不如小驯有胆量呢,来,小驯,奶奶抱抱!”

小驯才要过去,被女人拦住了:“婆婆,你看啊,你病得那么重,就不要与你孙子那么亲近了,要是传染给他可咋整啊!”

“你是蠢还是欠啊!”王婉怒道:“老娘生病是不假,病重也不假,但是这个病是不传染的,你不知道啊?”

女人撇嘴说道:“医生的话不能尽听,人家那是宽你的心呢!”

“我打死你这个娼妇!”王婉是真的生气了。

挥出去的手却被女人抓得牢牢的:“老东西,你生什么气吗,我百般小心,还不是为了你们老王家的血脉嘛,万一小驯在你这里染上什么病,你们老王家可就绝种了哦!别怪我不先提醒你们!”

女人另一只手将小驯的手抓得死死的,小驯根本挣不脱。

王婉心知今天想要亲近孙儿是不可能的了,丧气地挥手道:“好好好,什么都不说了,将东西放下,你们赶紧走吧,我还要看《宫心计》呢!”

听老太太这么说,女人这才算放下心来,拉着小驯的手往外走去。男人将水果放下,赶紧跟了上去。

我本来是想进去与王婉说明利害,所谓先礼后兵嘛,她要是还不肯将包留下亲生父母的信息告诉我,我们就对他的孙儿小驯下手,但是看着老太太那张马脸,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眼前的老太太,绝对是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主儿,与其想着说服他,还不如用实际行动让他屈服。

小驯才进电梯呢!

我给陈柔打电话:“柔姐!”

陈柔问道:“情况怎么样?”

我说道:“王婉的家人来看她了,刚刚下电梯呢?”

“你的意思是直接动手?”这就是我喜欢与陈柔呆在一起的原因了,往往你提点一下,她就能够猜透你的心思,这个叫做什么来着?玲珑心思!我恩了一声解释道:“这个王婉老太太,估计很难说服,还不如直接动手!”

陈柔说道:“电梯门来了,走出来一个胖子,还有一个女胖子,对了,那个小孩就是你说的小驯吗?”

我说道:“就是他!”

陈柔说道:“他们去取车了,你快下来吧!”

我赶紧按下相邻的电梯,下到了一楼,陈柔和包正元等人就站在电梯口,见我穿着胸前隆起两块布料的白大褂,楞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陈柔看着我问道:“这是……”

“白大褂啊!”

包正元在一旁问道:“你不会是打晕了护士,脱下了她的衣服吧?”

我撇嘴说道:“用得着那么暴力吗?我几句话就能让她们将衣服脱下来!”

陈柔自动屏蔽了我的胡吹,问道:“烦啦,你有什么计划?”

我扯了扯白大褂道:“你看,我道具都准备好了!”

正文卷 第125章:小孩的推理能力

我紧走几步,追了上去,就见王胖子一家正围着一辆三轮摩托车鼓捣着什么呢!走近了一听才知道,原来是三轮摩托车太老了,发动不了。

王胖子让小驯母子推车,自己坐在车上发动。

摩托车轰隆隆地响了一会儿,仍旧熄火了。

王胖子气的不行,骂自己儿子老婆平时吃饭吃三大碗,推起车来却不肯使劲,王胖子的老婆不肯相让,两人差点在绿化带打起来,我走了过去“咳咳咳……”

夫妻两人见有人来,这才住了手,见我看着被他们压坏的草坪,伸手拨了拨说道:“没事儿,没事儿,草的生命力强着呢,别说踩两脚,放火烧都没事儿,不是有句话说嘛,离离原上草,一岁一那啥,野火烧不尽,春来发几枝……”

我对王胖子升起了由衷的敬意,一句是白居易的诗,一句是王维的诗,拼在一起,竟然丝毫没有违和感,可见功底,我干咳了两声,说道:“这个事情容后再说,对了,你们是王婉的家人吧?”

王胖子赶紧说道:“王婉是我娘!”

“嗯!”我点点头,一脸凝重地说道:“你们跟我来吧!”

王胖子夫妇一见我这样子,心里顿时有些没底,问道:“医生,我娘她怎么了?”

我说道:“这里不好讲,去我办公室吧!”

“哦!”一路走,两口子的神情越来越纠结,我的神神密密,让他们将自己的想像力发挥到了极致,而这正是我要的结果,我引着一家三口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了候诊室,这才像是突然想起一样说道:“对了,孩子就坐在这里吧!”

王胖子的老婆将小孩子安置在了座位上,再三嘱咐他不要乱跑,跟着我走进了皮肤科门诊。相对于妇科,内科,骨科等门诊,皮肤科可以说得上是门前冷落车马稀,也因为如此,主治医生在诊完最后一名病人之后就外出晒太阳去了,正好给了我们机会。

我坐在办公桌前,翘起二郎腿,敲着桌子道:“那啥,我这里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们要听哪一个?”

王胖子夫妻对视了一眼,说道:“先苦后甜,我们先听坏消息!”

我摁着眉头说道:“是这样哈,经过详细的检查,我们发现你母亲除了癌症之外,还得了一种奇怪的皮肤病,这种皮肤病非常罕见,治疗的话,要花很多钱!我直白地跟你们说吧,这个钱,不是你们这样的家庭能够负担得起的!”

“啊!”王胖子苦着脸说道:“那就不治了吧,反正我娘那个病,也活不长!”

“这就要说到好消息了!”我接着说道:“因为你母亲的皮肤病十分罕见,有很高的研究价值,经过我院讨论,决定免除你们的医疗费,包括后期的化疗费用,前提是,我们需要在你母亲身上进行实验性治疗!”

“那没事!”王胖子嘿嘿笑道:“只要你们不问我要医药费,别说是实验性治疗,就是将我娘送给你我都没有意见!”

我一本正经地说道:“我们不要你的娘!”

王胖子搓着手道:“咳咳咳,开个玩笑,我们就开个玩笑!”

正说着话呢,手机响了一下,这是我与陈柔约定的信号,手机一响就挂,表明她那边已经搞定了。我从文件堆里抽出一份来递给王胖子夫妻道:“这个你们先看看,我出去一下就来!”

我才出门,正碰上皮肤科医生回来,正主看了我一眼,便往自己的诊室走去,很快地,我就听到了问话声:“唉,你们两个,怎么乱翻我的东西啊?”

“你的东西?”王胖子的声音响起:“什么叫你的东西啊,陈医生让我看的!”

“哪个陈医生?”

“刚刚出去的那个,年纪轻轻的,留着子弹头,耳朵比常人大一些的!”

“不知道你说什么,如果你们不是来看病的,赶紧给我出去……”

王胖子夫妻不干了,免费治疗这么好的事情,他们怎么可能放弃呢,当即与皮肝科医生吵了起来,因为两边都没有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整个过程就是鸡同鸭讲,谁也不知道谁的意思。

皮肤科医生恼了,直接叫保安将他们给拱了出去,被拱出门之后,王胖子夫妻这才恍然想起,除了他们之外,候诊室还有他们的儿子小驯呢,这时候再去找,哪里还找得到?

而这时候的我们,已经乘坐面包车到了数公里外,来到一家旅店前,陈柔去开房,我们带着一死一生两个小孩从后门进到了房间,一路上,小驯都挣扎得十分厉害,不过他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能挣扎到哪里去,被我将手脚一剪,顿时就不能动弹了!

我将小驯扔在床上,指着站在他对面的包留下道:“小驯,你知道这个小哥哥是谁吗?”

小驯可怜兮兮地摇头。

我将包留下拉到了小驯的面前道:“他叫包留下,比你大一岁,被你奶奶王婉拐去下里乡给卖了,也死在了下里乡!他的死,就是你奶奶害的!”

小驯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你想说什么?”问出口的时候我才想起,小驯的嘴还被堵着呢!我抓住毛巾一头道:“现在我扯下你嘴里的毛巾,但是你不能叫喊,否则的话,我就杀了你,明白了吗?”

小驯点头。

我扯了毛巾,这毛巾是擦医疗器材的,被我临时征用了,脏是脏了一些,不过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小驯没有叫喊,而是看着包留下,又是害怕又是惊奇地问道:“他,他是死人?”

“不信你摸摸他的手?”

小驯迟疑了好一会儿,才伸出手去抓包留下的手,一触之下,又赶紧收了回来,缩到墙角道:“真的,真的是死人,他的手,好冷啊!”他想是想起了什么,辩解道:“我奶奶是好人,她对我最好了,她绝不可能拐小孩的,你们不要污蔑她,再说了,她要是喜欢拐卖小孩,第一个拐的是我才对啊,我是她孙儿,时时刻刻都在她身边,太好下手了!”

不得不说,小驯的推理能力还是蛮强的,但是跑偏了!

正文卷 第126章:杀人灭口

我说道:“你是他的孙儿,他自然不会拿你怎么样了!”

“可我也是小孩子啊!”小驯一本真经地说道。

我费了好大的工夫,才解释清楚他在他奶奶的心中与别的小孩不同,不过看他的样子,仍旧将信将疑,包正元耐不住了,一把揪住小驯的衣领道:“今天这个事儿,你必须向帮我们,知道吗?不然的话……!”

我将包正元推到了一边,看着小驯一脸真诚地说道:“小驯,你别害怕,留下小哥哥想回家去,但是他不知道家在哪里,而他的家,只有你奶奶知道,她却不肯告诉我们,你可以帮帮我们么?”

在与小驯的一通对话之后,我意识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你没有办法和一个小孩子讲大道理,但是,却可以适当地利用他的纯真与善良。果然,在我换了一套说辞之后,小驯满口答应道:“我可以帮你们问我奶奶!”

我循循善诱说因为我们与她奶奶的关系不好,她是绝对不肯告诉我们的,因此,我们得另外想办法!小驯在听完我的计划之后,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觉得没有哪里有问题,说道:“好吧,我帮你们!”

我掏出手机道:“告诉我,你奶奶的电话是多少?”

小驯将王婉的电话告诉了我。

我拨打过去,很快便被接了起来:“谁啊?”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是着急。我小人得志地耸耸肩膀道:“王婉,还记得我吗?”

“你谁啊?”王婉问话之后,突然想了起来,喝斥道:“是你,快说,我的孙儿是不是被你们绑架了?”

“别说得这么难听嘛,没错,你的孙儿现在就在我的手上!”说着我冲小驯做了一个鬼脸,这才接着往下说道:“如果你们还想再见他,就告诉我你是从哪里将包留下拐来岑城的!”

“你不要胡来啊!我跟你说,你要是伤了我的孙儿,吃不起官司!”王婉声色俱厉。

看吧!当自己做恶时,希望没有法律才好呢,当自己成为受害人之后,态度立即就变了,都说起官司来了,我冷笑道:“王婉,要说吃官司,你都早该枪毙一百次了,少在我的面前说这个!”

我这人虽然不是什么良善青年,但是对于长辈,基本的尊敬还是有的,不至于直呼其名,但是对于王婉,别说她是五十多岁的老太婆了,就算是两百岁的老太婆,一样毫不客气!

“不许你这么说我奶奶!”小驯叫道。

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向小驯做手势,示意他这是在开玩笑,然后装模作样地一巴掌打在木板上,指着小驯,低低地说道:“哭!”按照之前商量好的,小驯的嘴巴一扁,顿时号嚎大哭起来。

他还真入戏,哭着哭着眼泪都流出来了。

小驯一哭,电话那头的王婉坐不住了:“你们别打小驯,别打小驯!”

“那就告诉我我想要的吧!”

王婉却犹豫了。

这时候,就听王胖子和她的老婆吼道:“老东西,他们要什么就赶紧给他们什么呗,被抓的可是你的孙儿,他要是出事,咱们老王家可就没有希望了!”

王婉斥道:“小兔崽子,你懂个屁啊!”

王胖子的媳妇吼叫道:“我不管,我什么都不管,我要我家小驯,老东西我跟你说,要是我家小驯有了什么事情,我就一把火将你们家烧了,然后再跟你儿子离婚,让你们家家破人亡!”

儿子儿媳的连环攻击还是立杆见影的,王婉终于软了下来,冲电话说道:“我要先见到小驯!”

这个要求很合理,她的儿媳儿子总算没有大吼大叫了。

我很是干脆地说道:“不行,必须要先告诉我们地址!我们一开始就目的明确,要找包留下的亲生父母,你不肯告诉我,才导致我们绑架你的孙儿。这是你自找的,你告诉了我们,我们自然会将你的孙儿放回来,留着还多个人吃饭,有意思么?”

王婉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那孩子是我在永德市江门区曹山路拐的,他的家,应该就在那附近,我就知道这么多,现在可以放了我孙儿了么?”

“嘿嘿嘿嘿!”我冷笑道:“做梦!”不等电话那头的王婉答话,我就将电话挂断并且关机了。小驯怒视着我道:“你耍赖!”

包正元看着小驯问我:“小陈师父,咱们要留下他?”

我笑道:“留什么留啊,不留!”

包正元惊呼道:“你要杀人灭口?”

“谁说要杀人灭口的?”我白了包正元一眼。

陈柔一脸云淡风轻地道:“包老师,你不要多想啊,烦啦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吓唬吓唬王婉老太太!”

包正元恍然,他虽然有杀人的心,却没有杀人胆,我们要是动手杀人,他就成帮凶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自然难免神经紧张。听说我只是吓唬吓唬王婉,顿时放下心来,说道:“如今留下的亲生父母有了线索,咱们还报警吗?”

“你觉得呢?”我反问。

“报啊!”包留下义愤填膺地说道:“咱们不能放过这个恶魔!”

我撇嘴说道:“你要是报警,还真是帮了她了,从她被抓进牢房的那一刻起,她的治疗费用就是国家出了,万一死了,他的儿子还能搞一笔抚恤金,怎么算都是赚啊!”

包正元顿时闭嘴。

我说道:“所以说啊,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做,让她自生自灭,我就不信她还能过了今年这个年!”

“不许这样说我奶奶!”小驯再一次抗议道。

“好,不说,咱们不说了!”我将小驯抱下床道:“小驯,现在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咱们可以将留下哥哥送去与他的父母见面了,开心不开心啊!”

小驯撇了我一眼道:“本来开心的,但是被你搞得不开心了!”

“是嘛!”我从怀里掏出来一盒巧克力道:“现在开心吗?”

一见有糖,小驯的眼睛顿时亮了,见我虚晃一枪便要将糖往回收,赶紧说道:“开心开心,开心死了,前提是你得给糖给我!”

正文卷 第127章:辛酸

我将糖果递给小驯,小驯撕开包装,从其中取出一颗来,放进嘴里,美滋滋的吃起来。

小孩子就是好,吃到一点好吃的东西,就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而大人不一样,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他们真正满足,才踏入社会没有多久的我,已经有这样的感慨了。

我引着小驯出了旅店,穿过长长的马路,来到了岑城人民医院门口,正在我犹豫着要不要将小驯送回住院楼的时候,就见一名熟悉的男子正向着这边走来,他身穿一身名贵西装,手挽着一名明显比他小上很多的漂亮女子!

他是朱开江。

即使是被赶出朱家寨又如何呢?他的学历,他的知识同样让他混得风生水起,拿最高的工资,玩最美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在意你是好还是坏,评定你地位的是你的能力和拥有的多寡!

这是事实。

很快,朱开江走到了我的面前,见到我,他也是微微一楞,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驯,想说些什么,又闭上了嘴。

我挥手说道:“朱三爷,你好啊!”

“哦哦,好好!”朱开江恍然回过神来,说道。交错而过时,我听牵手朱开江的女孩问道:“大叔,你真是交游广阔啊,连这样的乡巴佬也认识?他们是你的病人吗?那你可真是亲民哦!”

我苦笑着摇头,要我还是学校里性子,我早一脚踹过去了,操,你,妈,的,老子是不是乡巴佬关你屁事啊,好吧,老子就是乡巴老,专揍不长眼的城里人!但是,这几个月的赶尸生涯,早已经将我磨砺成了另外一个人,这样的闲言碎语,已经挑不动我的心气了。

我恍了恍小驯的小手道:“咱们走吧!”

却见小驯看着自己的衣服道:“陈叔叔,我是不是穿得很土啊!不然的话,怎么会被人叫做乡巴佬呢?”

我轻抚着小驯的头道:“她不是说你土,是说我土,你看这身衣服,又土又脏,她是在说我呢!”

我将小驯送到了住院楼的电梯,便往回走去,今天天色已晚,咱们就在岑城住了一晚上,等到天一亮,便起身往永德市而去,来到江门区,我们找人打听曹山路的位置,一个正在晒冬阳的老头子叫住我们道:“小伙子,你们找曹山路做什么?”

我心里一喜,问道:“老爷子,你知道曹山路在哪里吗?”

“我知道!”老头子连连点头道:“我当然知道,我以前就住在曹山路呢!”

我赶紧说道:“那劳烦老先生告诉我们,曹山路在哪里?”

老先生指着不远处的高速公路道:“在那儿!”

“那儿?”我皱起眉头道:“可是那儿除了高速公路,什么都没有啊……”

老先生说道:“高速公路就是此前的曹山路!”

“啊!”我们楞住,四年时间说长不长,但是对于高速发展的中国来说,却足以翻天覆地,一条从南方到北方的高速公路穿过这里,于是,曹山路所有的民居都被拆迁了,老先生一家拿着拆迁款新修了房子,就在这里安了家,其余的乡邻,各有各的出路,都四散而去了!

老先生疑惑地看着我们道:“你们找曹山路干嘛啊?”

我将包留下拉了出来,告诉老先生,他叫包留下,当然,原来可能不是这个,四年前从曹山路被人拐走了,现在回来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曹山路能有多大,撑死不过数十户人家,丢了小孩这样的大事,老先生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不听我说完,老先生一把抓住包留下的手道:“你是宁伢儿?”才一触碰到包留下的手,又赶紧松开了:“你这是……”

我叹息一声道:“他过世了!”

“啊!”老头惊讶地看着我们:“那你们是?”

我如实说道:“我们是赶尸匠!”

“哦!”老头的嘴张了老半天,终于合拢了,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包留下道:“这孩子福薄啊!”从老头的嘴里,我终于知道了包留下的所有信息,包留下在被拐卖之前叫做宁伢儿,正名习宁,在曹山路与老先生隔了四幢房子,丢的时候才两岁多一点儿,从幼儿园回来,因为习宁他奶奶病了,也没有人去接,然后就失踪了,他奶奶因为这个事愧疚不已,服毒自杀了!

习宁的爸妈找了他半年,半天希望都没有,最终放弃了,说到这里,老先生站了起来,柱着拐杖说道:“你们跟我来吧!”说着话,便往前走去,我们跟在老头后面,一直走到高速路边上。

老头指着路边上的石牌道:“看到没,这块石牌,就是宁伢子的父母留下来的,当年为了立这块石牌,他们少要了两万块的补偿款这才算办下来!”说着话走上前,将石牌上的青苔扯掉了,一字一字地念道:“习宁如果你回家了,就打这个电话号码,这个电话号码爸爸妈妈一辈子也不会换的!电话是:155xxxxxxxx……”

石牌上的字还没有念完,老头眼睛倒先湿了,看着包留下道:“当年你爸妈找你的辛酸,可谓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如今你总算是回来了,可惜,可惜已经天人永隔,真是人间悲剧啊……”

包留下的嘴里发出了嗬嗬的声响,身体也颤抖得厉害。

等到老先生拭干了眼泪,我这才问道:“老先生,你知道包留下,哦不,习宁父母的下落吗?”

老先生叹了一口气道:“唉,当年习宁的父母为了立这个石牌,花掉了不少的补偿款,建不起新房,都去市区租房住了,如今在哪里,说实话,我也不是很清楚了!”

陈柔拍了拍我说道:“烦啦,你傻拉,那上面不是留有电话的吗?”

我这才恍然大悟,对啊,石牌上不是留有电话嘛,我打过去不就是了!我输入电话号码,拨了出去。不一会儿,电话被接起了,一个略显沧桑的声音问道:“喂,谁啊?”

正文卷 第128章:沧海桑田

我问道:“请问,你是习宁的父亲习敬中吗?”

电话那边久久都没有回应,良久之后,就听一个颤抖得话不成句的声音问道:“你,你是……”

我问道:“你现在在哪里?”

习敬中说道:“我在,我在东繁小区!”不等我问话,那男子迫不及待地问道:“你,你有我儿子习宁的消息,他在哪儿?”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道:“你说个地点,我们来找你吧!”

我不敢告诉他他的儿子习宁就站在我的旁边,怕给了他太多的希望,承受不起打击。

习敬中赶紧说了一个地址,他说他在做工,得去向工头请假,让我们去东繁区的母子亭,他在那里等我们!

我们告别了老先生,便往东繁区而去,一路上换了好几趟车,终于远远地看到了母子亭了,包正元打伞有些累了,换我来,我举着遮阳伞将包留下遮在其中,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去。

离得近了一些,就见亭中立着一人,他身穿工作服,翘首张望,见到我们,迟疑了一会儿,便向这边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招手,跑到了近前,看向我道:“是你打我电话吗?”

我点点头,还没有说话呢,就见男子紧紧地盯着包留下,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就像是动物悲伤的哀鸣,他的嘴唇颤抖着,半晌之后,才吐出三个字:“宁伢儿!”

听到这一句呼唤,包留下的身体颤抖得更加厉害了,如果不是我的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恐怕早就失控了。

他的反应告诉我,眼前这个比他原有的年龄看起来要老得多的男子,就是他的父亲习敬中!

习敬中突然冲了上来,一下跪在了包留下的面前,伸手捧起他的脸道:“宁伢儿,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习敬中捧住习宁的脸,又像是触电一样放了开来,一脸的惊疑:“宁伢儿,你,你……”

我叹了一口气道:“你的儿子习宁,已经,已经过世了……”

“啊!”习敬中一跤跌倒在地,喃喃地说道:“四年了,这是四年后我和宁伢儿的第一次见面呢,怎么会这样?倒底发生了什么?”

我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在听完了我的描述之后,习敬中看向包留下(或许这时候应该叫习宁了)痛哭道:“爸爸没用,是爸爸没用,没有用心去找你,不然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呜呜呜……”

小孩子哭起来都好看,但是大人哭起来就很丑,一张大饼脸都扭曲了起来,其中满是沧桑的沟壑,也唯其如此,才让人身心震撼,习敬中哭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目光扫过我们,在移动到包正元的脸上时,变得异常的复杂,良久之后才说道:“不管怎么样,我都感激你们,满足了孩子最后的愿望,将他送到了我的身边!”

这时候,包留下的身体筛糠一样颤抖起来,我还以为他是因为心中不甘尸变了,赶紧将习敬中推了开来,附耳听尸,习敬中也凑了上来:“宁伢儿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你告诉小陈师傅吧,小陈师傅会转告给我的!”

我听了一会儿尸,眉头皱了头来。

习敬中赶紧问道:“宁伢儿他,宁伢儿他说了什么?”

我看着习敬中问道:“他说,为什么妈妈没有来?”

这一句话,让习敬中低下了头,原来,习宁失踪之后,夫妻两人的感情就在持续变差,他们相互埋怨,再加上经济上出现了问题,夫妻关系很快就维持不下去了,在习宁失踪后的第二年离婚,离婚之后,就一直没有往来了。

习敬中只知道她现在做了环卫工人,就在城西区,除此之外,就不知道了。见包留下的眼睛又慢慢地闭上了,习敬中赶紧说道:“这伢儿你先别急,你先别急啊,我马上就将你妈妈找来!”说着话掏出了手机拨电话。

我叹息道:“留下不是着急,他是难过……”

这时候,电话被接起来了,就听一个女人的声音道:“习敬中,不是说好老死不相往来的吗?你打我电话干嘛啊?”

“秀芹,我在母子亭,你快过来吧!”

“你是我什么人啊,你说过来我就过来?我有那么听话吗?”虽然过去了两年,听声音女人仍旧怨念满满。

“咱们能将以前的恩恩怨怨放下么?”习敬中的声音里,满是疲惫。

像是感知到了习敬中的情绪,女人的声音也柔和了一些“敬中,算了吧,见面也是吵,还不如不见,咱们各过各的,这样挺好的!”

习敬中的声音有些沙哑:“咱们,咱们的儿子回来了……”

“什么?”一声尖叫,尖叫声中,就听咚地一声,像是有什么重物坠地的声音,电话被挂断了,习敬中再拨过去,冷冷的电子音回应道:“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习敬中看向我道:“小陈师傅,一定是秀芹她男人发现了她和我通话,有所误会,我得过去找她,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又对包留下道:“习伢儿,你乖乖地呆在这儿啊,我去找你妈妈很快就回来!”

虽然离婚了两年,看得出来,习敬中对于前妻还是十分关心。

看着习敬中的背影,包留下的声音里满是忧伤:“陈叔叔,你说,我妈妈真的跟别人结婚了吗?”

这三年来,习敬中与秀芹早已经没有了联系,对她的一切状况都只是猜测。可是三年时间,毕竟不算短,秀芹与人再婚也不奇怪。我想了想,安抚包留下(我仍旧习惯叫他留下):“留下,那只是你亲生父亲的猜测,做不得数的!”

习敬中往前跑了一阵,又站住了,将电话重新凑到了耳朵边上,说了几句话便开始往回走,不一会儿,就回到了母子亭,摸着脑后勺对我们说道:“我刚刚想差了,秀芹她只是太惊讶了,手机掉在了地上,她马上就借了别人的手机给我回了过来,城西离这边也不远,她应该很快就过来了!”

正文卷 第129章:唯有别离多

我们在母子亭等没有多久,就见一个女人骑着单车快速地向着这边冲来,骑到没路了,将单车往草丛里一摔,就向着母子亭跑了过来。

看她的架势,像是后面有终结者在追一样。

习敬中忍不住埋怨道:“三年不见了,还是毛毛躁躁的,自行车能往草丛里扔吗?要是让城管发现了,那得直接扛走!”

不一会儿,女人进了母子亭,她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包留下,颤声问道:“宁伢儿,是你吗,真的是你吗?”几步脚的距离,女人每踏前一步腿脚都在打颤,终于到了包留下的身边,她蹲了下来,去触摸包留下的脸。

她的眼中泪水涟涟,就像是下大雨,屋檐下滴下的水滴一样,止都止不住,估计进被泪水模糊了眼睛,看不清包留下了,她赶紧伸手去擦,却是越擦泪水越多。这时候,她都不敢伸手去触碰包留下的脸了,仿佛一触碰,包留下就会像幻像一样消失一样!

最终,她还是鼓起勇气,伸手上前,触摸到了包留下的脸,感觉到他脸颊的冰冷,她赶紧脱下外套,一边为包留下披上一边责怪习敬中道:“你这个爸爸怎么当的啊,孩子都冷成这样了,你就由着他啊!”又扫了习敬中一眼“你自己倒穿得多!”

习敬中再也忍不住了,刚刚忍住的泪水又流了出来,他捂住嘴,但还是发出了压抑不住的哭声。

秀芹双手叉腰,看着习敬中道:“哟,出息了出息了,三年不见了,你别的没有学会,倒是学会哭鼻子了,你还三岁加两岁啊,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又抓住包留下的手道:“宁伢儿,你一定饿了吧,妈妈带你去吃好吃的,咦,你的手怎么还不暖和啊,是不是吹冷风太久了……”

“秀芹!”习敬中哭泣道:“宁伢儿,宁伢儿他已经,已经去世了……”

“胡说八道!”女人柳眉倒竖,喝斥道:“习敬中,你胡说些什么啊,什么叫宁伢儿已经死了,他不是好好地站在这里吗?哪有女人能够站着的,你让你死去的妈从坟里站起来我看看!”

“死人是不会站!”习敬中指着我们道:“他们是赶尸人,他们能够让宁伢儿站起来!”

女人的目光这才看向我们,看到了我腰间的阴阳鱼和打尸鞭,也看到了陈柔的僻邪玉,她垂下眼皮,自言自语地说道:“不会的,不会的,怎么会呢,宁伢儿算起来今年还不到八岁,我们还没有死呢,他怎么可能死,不可能的……”

说着话,她将包留下紧紧地抱在了怀里,像是生怕有人会跟他抢似的。

习敬中上前扳她的手,被她一把甩开了,她怒视着习敬中道:“干嘛呢,你干嘛呢?别动我啊,我跟你说,别想跟我抢儿子,他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儿子跟妈,那是天经地义!”

习敬中这时候也忍不住了,喝斥道:“你这女人,发什么神经啊,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咱们就接受现实好吗,宁伢儿去世了,是落水,去世了都三四天了,你要是不想宁伢儿死不瞑目,就不应该这个样子!”

被习敬中这么一顿喝斥,女人终于清醒了一些,她捧着包留下的脸看了好一会儿,又伸手去触碰他的鼻息,好一会儿,她收回了手,像是被抽去了所有力气一样瘫倒在地,满是绝望的目光看着习敬中道:“习敬中,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求求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习敬中含着眼泪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女人毕竟不像男人那么豁达,听说包留下就是在包正元家里出事的,她揪住包正元,声嘶力竭地吼道:“王八蛋,你还我儿子,你还我儿子……”

又冲习敬中喊道:“习敬中,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你的儿子都被人害死了,你做了什么吗?你什么都没做?你要是是个男人,就冲上去打他,冲上去打他啊!”

劝了好一会儿,女人总算不再闹了,她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呼呼地喘着气。

我适时地站了起来,对秀芹说道:“大嫂,你闹了也闹了,听听孩子怎么说好不好?”

“你能跟宁伢儿搭上话!”秀芹的眼睛亮了,紧紧地抓住我的手道:“你快帮我问问宁伢儿,是不是姓包的新生了儿子,就不想要宁伢儿了,然后掩死了他,如果是这样,我去为他鸣冤叫屈,拼了这条性命我也在所不惜!……”

我苦笑着说道:“大嫂,这是意外!包老师与他的事情没有关系!”不等她反驳,我接着又说道:“宁伢儿让我问你,你重新结婚了吗?”

女人楞住,似乎根本没有想起我会问这个,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说道:“没,没有!”

我又说道:“宁伢儿让我问你,你和习大哥,能重新在一起吗?”

女人看了看习敬中,为难地说道:“算了吧,咱们现在已经是水火不容,他看我面目可憎,我看着他也心烦得很,再在一起,多生事端,还不如一个人过!”

我看向习敬中,他没有说话,看得出,他心里是愿意的。

“秀芹嫂子!是这样啊!”我干咳了一声说道:“是这样,宁伢儿觉得今生与你们的缘份太浅了,他来生还想做你们的儿子,可是你们现在已经离婚了,不在一起了……”

“别!”听我这样说,女人赶紧摆手,看了一眼习敬中道:“我们,我们,我们试试吧!”

我点点头道:“刚刚宁伢儿跟我说了,如果你跟习大哥在一起的话,生的第一个孩子就是他投胎转世的,这一次,你们一定要好好地看牢他,不要再让他被人拐走了!”

两人连忙点头道:“知道了,知道了!”

告别,总是让人悲伤的事情,但是告诉却也是无可回避的,尤其是生离死别,说实话,如果不是非得我做人尸间的翻译,我才不愿意听他们的悲情离语呢!我想躲到一边,看看树林,看看夕阳,看看来来往往的行人,这时候,不知道哪里响起了李叔同填词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正文卷 第130章:坏老头

包留下(哦,或许应该叫做习宁)的事情让我们的心情非常的沉重,虽然事情到最后还是完美地解决了,结局也还算是圆满,可是,到最后时刻的那份离情别绪,真有种生命无法承受之重的感觉。

不过包留下是好样的,虽然身死,却还让感情本已破裂的习敬中和秀芹合好如初了。

他自己也知道,就算真的投胎,再投入秀芹腹中的机会微乎其微,但是,他却巧妙地用言语化解了这一点,他对自己的父母说:如果他们再生小孩,这个小孩子就是他投胎的,这样一来,他们一家就算是再一次团圆了。

这给了他的父母亲以希望,这种希望尤其难得,能够让人用心的,满怀期待地活下去!

我一直在想,包留下如果没有出意外的话,将来必定是个人才!他的善良和的智慧,让他注定不会泯然众人。

我们和包正元在车站告别,他开着面包车回下里乡,我们回去义庄,回来的时候,义庄已经准备封顶了,上一次是瓦房,这一次我们准备改一改,改成水泥顶,然后在顶楼上建一个亭子,养几盆花,闲来花间饮酒,亭中纳凉,岂不是爽?

最重要的是,水泥房顶就是那么平平的一块,不像瓦房一样给人压抑之感。

也因为要倒水泥房顶的原因,大衣村长早早地歇工了,做水泥房顶,必须得一气呵成的,如果今天倒一半,明天倒一半的话,会漏水,而现在天已黄昏了,这时候浇房顶肯定完不了工,于是,大家干脆歇着,明天一早上工,争取在一天之内将房顶浇好。

我们赶到的时候大衣村长等人正坐在义庄前的草坪里休息呢,有在聊天的,有在打牌的,好不热闹。我和陈柔提了不少的水果,做为东家的我们,感觉对他们是真心不错了,这一路回来,累得像狗一样,还不忘买东西来犒劳他们,试问有多少人做得到呢?

“来来来,兄弟们,都累了吧,吃点水果解解乏吧!”我喊道。

工人们一拥而上,取了水果就吃。他们工作累,因此也就没那么多讲究了,渴了的时候对着自来水管就能喝个水饱,吃不洗的水果根本不叫事儿,也因为如此,每次搬来的水果,我们都是事先洗好的!

大衣村长也走了上来,取了一只梨,连连说着谢谢东家哈!又问生意做成了么?这时候我也无心纠正他那叫活儿不叫生意了,笑了笑说道:“成了,不然哪里来的钱买这以多的吃食啊!”

这时候,一只竹枝一般的手伸了过来,从竹筐里挑了半天,选了最大的一只梨,在衣服上擦了擦便啃起来,陈柔招呼道:“白老先生……”

我赶紧将竹筐收了起来,以防他再伸手:“白老头,我们买的水果是有数的,你多拿一个,别人就要少吃一个呢!”

白光明装做没有听到,继续啃梨,我这才发现,白老头的身后跟着两个年轻人,那两名年轻人看起来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宽肩厚背,举止干脆利落,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我的心顿时提了起来。心想这个白老头想要干嘛呢?不然是因为霍文华的事情被抓了,然后将我们也供了出来?

那一次的事情,死的人确实有点多了,人家才不管你是正义还是邪恶呢!国家的政策是稳定压倒一切,不会是想要求稳,将我们垫桌脚吧!

我快速地将整件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也没有想起我们有什么责任,顶多按一个“见死不救”的罪名嘛,哦,这不算罪名,只能在道德上谴责我们,好吧,这个我根本不在意的。

想通了这一点,我放下心来,在白老头再一次伸手过来的时候拍开了他的手道:“白老头,说吧,你来找我们什么事?”

白老头不满地撇撇嘴,从陈柔端着的筐里拿了一只苹果道:“没错,我来找你们,确实有事!”说着指了指我身后的两名年青人说道:“这两位是缉毒警,一个叫简和,一个叫段明达,是不是化名我就不知道了,他们来找我帮忙,但是,我老了,腿脚也不灵便,所以,我就推荐了你们,好机会要把握啊”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们年富力强,一定胜任的!”

一听是警察,陈柔的脸上露出了难色。

我一口回绝道:“对不起哈,我们只是赶尸匠,帮不到警察办案的!”

简和笑了笑道:“你就那么肯定?”

白光明将我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道:“陈烦啦,你还是太嫩啊,咱们这一行,算是灰色行当,一定要和警察搞好关系知道吗?不然的话,人家随便关注你一下就能将你送进斑房里去!远的不说,就拿霍文华这件事情来说,如果他们要深查下去,你认为你能脱得了干系?所有的案发现场,都有你们的踪迹,单单这一点,你就解释不了,所以说,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白老头的话让我犹豫了,虽然心里觉得多半是个坑,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做?”

白老头一脸严肃地说道:“那还用问,当然是答应他们啊!”

我心说这事儿我得跟陈柔商量一下,陈柔却不是特别在意,说道:“这事情你拿主意吧!”

我说道:“要是按我说的,我就答应了哦?”

“那就答应吧!”

“那柔姐你刚刚皱眉是什么意思啊?”

陈柔说道:“我刚才喉咙痛,所以就皱了下眉头!”

鬼才信呢!

第一,警察不得得罪,第二,陈柔没有反对。我思来想去,答应他们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我还是有所犹豫,听说缉毒警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日子,万一一颗不长眼睛的子弹击中了我和陈柔,就将我们正值青春的生命划上句号了!

相比于“日后好相见”,命当然更重要一些。

白老头像是看透了我的心思,挥手说道:“简警官,人我已经帮你们引见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你们慢慢聊啊!”开着他的电动车,一溜烟去了。

正文卷 第131章:能躲就躲

我的一句“白老头先别走……”才说到一半,白老头就骑着他的电动车一溜烟跑了。

从第一次接触白光亮,他的自私自利就深深地震惊了我,也因为如此,他打着为我着想的旗号时,我是不大相信的,白老头可能也知道这点,因此,一见情况不好就溜之大吉了!

他得庆幸小哥我还没有买车,不然的话,我一定将他顶翻在沟渠里。

“陈师傅!”简和唤道。

我收回怨念满满的目光,应了一声:“嗯!”

简和看着竹筐里的水果道:“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好雇主,你有一颗兼爱的心!”

“是吗?”我一脸的苦笑:“我自己怎么就没有发觉呢!”

与简和他们的谈判是艰难得漫长的,他跟我们说,这一次的行动地点是云南边境。听到后四个字的时候我立马就拒绝了,说我们除了岑城和岑城附近,哪儿也不去。简和说岑城地方小,多出去走走是好的。

我说我就喜欢小地方,温馨,生活气息浓。

简和的表情顿时变得尴尬起来,半晌递给我们一份文件说这是他们在杨文事件,高河村事件,霍文华事件的调查报告并一再说明他本来是不愿意给我们看这个的,但是,为了大家能够坦诚相待,也就只好如此了。

看到我复杂的神情,陈柔笑道:“烦啦,还记得第一次赶尸时我跟你说的吗?咱们只是赶尸人,将尸体赶到目的地就行了,有时候,事情不是做得越多越好,相反的,做得多,错得多,现在懂了吗?”

我苦笑:“懂了,懂了!”

我很讨厌这样的谈判,对方明明有着我们无法拒绝的强硬底牌,却还猩猩作态地与你谈判,谈成了自然是好,要是谈不成,对方将底牌一亮,你也得乖乖答应。就向一个人问你要东西,你给了还好,不给直接拿刀出来问你给!

这样有意思吗?还不如直接拿刀出来逼要呢,浪费我表情。

谈判的第一环节结束了,然后开始第二环节。

第一环节是意向,达成意向之后,就开始谈报酬了,简和和段明达的意思是按照他们的标准,基本工资一百八十块,差旅费每日八十元,各种福利加奖金,算下来每月八千到九千的样子,而我们参与这一次行动,半个月左右,也就是说,每人最多四千五。

这点报酬,别说是我了,就连陈柔也看不下去了,插嘴说道:“两位警官,这点钱,确实是少了一点,不能因为我们有把柄落在你们手里就随意压价的吧!这样有损士气的啊!”

陈柔这话已经算是温和了,应该是出于对他们职业的尊重,要是换个人,估计就三个字“钱少了!”

我干巴巴地说道:“钱少了!”

简和干咳一声道:“咳咳咳,这个是可以商量的嘛,不过,希望你们也考虑一下我们的实际情况啊,这个钱,是从我们的经费里面出的,不能上报,上报也没法说不是!”简和说了这么多,归纳起来只有一句话:钱不多,你们看着给啊!

我才不管钱他们的钱是不是上报的呢,伸出两根指头道:“两万,每人两万,这事儿我们答应了,要是不行,你们另请高明吧!或者将我们抓进去,如果你们真有证据的话!”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一人退一步,一万五一人,谈妥了价格之后,我们约定了明天见面的地点,简和和段明达便回去了。在回旅店的路上,我说道:“柔姐,咱们这活儿,是不是接得太频繁了一些啊,这一桩才放下,另一桩就来了,我没有说赚钱不好啊!不过,这样咱们太累了,像陀螺一样一直转来转去的!”

陈柔笑笑道:“那也比门可罗雀好!”

那倒也是,我问道:“柔姐,要是赚了很多钱,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最想做的事情……”陈柔看着前方,似乎在寻思,她的眼中本来有一丝憧憬的,但是,很快便黯淡了下来,她摇头说道:“说不好,等真的挣了很我多钱再说吧!你呢?”

我想了想说道:“首先,我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其次么,我得取个老婆,生个孩子,然后一家人欢欢乐乐地活到老!”

“哦”陈柔应了一声,不置可否。

我又说道:“柔姐,你可得小心白老头这家伙,这老东西绝对不是坏人,咱们才跟他打两次照面,就被坑了两回,第一回,他害得咱们义庄都被烧了,还被人追杀,这一次,又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总之,以后只要与他沾边的事情,咱们能躲就躲……”

陈柔微笑道:“好啊,就怕躲不掉!”

大衣村长他们干劲很足,这一单,让他们每个人都挣了钱,短短一个月,比务农时一个月挣得还多,而且不像上一次,只是记在帐上的数字,而是拿在手里的实实在在的钱,也因为如此,他们动了留在岑城的念头,让我给拿主意,我能说什么呢!就一句话,想留就留,想走就走。大衣村长摸着脑袋想了半天跟我说:你好像什么都没有说啊!没错,我就是什么都没有说。

你们的人生,自己决定呗,难道还指望我来拿主意啊。

回到旅店,我们叫了外卖,一边吃晚饭一边看电视,九点之后,各自回房睡觉。

第二天早上六点,我接到了电话,却不是简和打来的,而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小陈吗?我在他们旅店楼下,你赶紧出来吧!”

“你谁啊?”被吵醒的我态度有些不好。

“简和,还记得昨天与你们接触的简和吗?我是他的同事!”

“哦!你们也太早了一些吧!”一边抱怨着,我起身穿衣,去敲陈柔的房门,简单的洗漱之后,我们下了楼,楼下停着一辆黑色的吉普,吉普前站着两名身穿军绿色大衣的年轻人,见到我们,将车门拉了开来:“两位,请吧!”

我往车里看了看,除了一名司机和车外面的两人,窗内再也没有别人了,昨天来找我们的简和和段明达,一个也不见。

正文卷 第132章:这不是意外

我疑惑地问道:“简警官和段警官呢?”

站在门外的两名男子上了车,拉上车门道:“他们两个临时有任务,来不了了,就让我们来接你们!”

我说道:“那不行,活是他谈的,自然是他来与我们接头,临阵换人,这个说不过去啊!”

剪着寸头的男子看着我说道:“你放心好了,此前谈好的条件不会改变!”

“那也不行!今天换你们,明天一早起来再换人怎么办?再说了,就算是临阵换人,也得搞个交接啊,不然的话,凭你三言两话,我们就跟你们走,那不是傻就是缺!”我肃然说道。

寸头男的眉头紧锁了起来,看着我们,半晌说道:“你们一定要见到简警官和段警官?”

我点头说道:“没错!”

寸头男冲前面的司机说道:“小李,拐弯!”

司机小李会意,扭转方向盘,岔进了另一条道,不一会儿,来到了岑城第三人民医院,我们没有从大门进去,而是直接从侧进进到了医院的后面,这里有一片绿化地,绿化地后面有一幢独立的小楼,与前面的医院主楼比起来,就像是做工粗糙的葫芦与掐丝法朗的大花瓶的差别。

走得近了,才看到小楼前写着太个小字:“太平间”

见到这三个字,我的心里顿时一跳,简和与段明达不会出什么事了吧?陈柔的目光也变得复杂起来。

寸头男敲开了小楼的侧门:“马师傅,麻烦开一下门!”

被叫做马师傅的守尸人应了一声,披上了大衣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翻找着手里的一大串钥匙,叭答一声,将门打了开来。太平间的门被打开,一股寒意顿时扑面而来,首当其冲的我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

马师傅要去开灯,被我制止了:“不开灯!”

寸头男看了我一眼,说道:“马师傅,不开灯!”

马师傅缩回了手道:“可是这里也没个窗户,黑灯瞎火的!”

没有人理会他,寸头男脸色阴沉,而我和陈柔神情复杂地看着四周,马师傅知道此时自己说什么也是白搭,便按照记忆往前走去,一边一边喃喃地念道:“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没错,就是这里了!”

马师傅自言自语着,打开了其中两只冰柜,露出了两张结满冰霜的脸来,他们正是简和与段明达。虽然在踏入太平间的时候我就有了峕准备,但是,当我看到他们时,还是难掩惊讶。

很难想像,就在一天前,我们坐在街角的茶室里谈了整整一个多钟,那时的简和幽默,稳重而又不失精明,段明达的话少一些,但是站如松,坐如钟,全身充满了力量,给人活力十足的感觉。

这样的两个人,就像是迎风而长的杨树,没有人知道他们能够长多高,没有人知道他们能够挡住多少的风沙,怎么会突然就枯萎了呢?

寸头男指着被拉开的冰棺道:“这就是你们要见的简和与段明达!”

我看着寸头男,问道:“怎么会这样?”

“车祸!”寸头男叹息一声道:“他们在回队里的时候天黑了,最要命的是因为天气寒冷,地面上都凝冻了,为了避让对向来车,他们撞断了护栏,掉下了三十多米的拱桥,我们是凌晨两点才知道的消息……”

寸头男身后的刨牙男神情坚定地说道:“简师兄和段师兄虽然走了,但是他们的工作还得有人继续下去,这也是我们来找你的原因!”

我叹了一口气,心说看来很多事情不应该去寻根究底的好啊!谁能想到会是这种结局呢,我说道:“好,我跟你们走!”正要将简和和段明达的冰柜推进去,冰柜里突然伸出一只手来,抓住了我的手。

我吃了一惊,回头一看,身后的寸头男,刨牙男等人齐刷刷地抽出了手枪,一个人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用上自己觉得力量最大的东西,就拿我来说,我会习惯地紧握打尸鞭,而缉毒警力量最大的手就是他们手里的枪,也因为如此,他们才会下意识地拨枪。

我挥挥手说道:“没事,你们别紧张,简警官是有话要对我说!”

“你能与死人对话?”寸头男的眼睛亮了亮。

我说道:“会一点点!”我扳开了简和的手,将滑进我袖口的冰渣子一一取了出来,让寸头男和刨牙男将简和的尸体抬出来,放在了案台上。看着简和胸前凝结的冰块,我就感觉耳朵冻得厉害,但是没有办法,谁叫我碰上了这一茬呢!

我附耳听尸,才将耳朵贴到简和的胸口,就听一个弱有弱无的声音说道:“这不是意外,我们是被人谋害的!”

听到这里,我抬头看了一眼寸头男等人,见他们也正满脸期待地看着我。

我接着往下听,我感觉自己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泥沼之中,此时的我,对于白老头的怨念更深了,在心里提醒自己道:“第一不进茅坑洗澡,第二远离白老头,第三白老头比茅坑还坑!”

在简和的叙述之中,我知道了事情的大概,与我们分别之后,简和与段明达顺道去看了战友的家属,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十一点了,半道上,他们一边给领导汇报工作一边往回开,在经过岑城大桥的时候,对向有一辆车开了过来。

因为马路很宽,他们都没有在意,放缓了速度,等对方别过,但是,开到近前时,那车突然找启了远光灯并向着他们撞了过来。段明达被远光灯刺得睁不开眼,于是就将方向盘往一边扭去,而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左侧就是护栏,吉普车撞上护栏,掉下了桥!

从三十多米高的桥面掉下去,冲击力何等之大,他们当场就晕了过去,这时候,冰冷的河水涌了进来,灌满了他们的胃和肺……而那辆车,掉了一个头,便往回开去了。可以肯定的是,那辆车出现在岑城大桥上,就是为了他们而来!

正文卷 第133章:精准狙击

“xx6567”在我说出这一串字母加数字时,简和的手终于松了开来。

我这才发现,我被他抓住的地方,已经成了乌紫之色,用手一碰,都没有知觉了,我放在嘴边呵气,却被陈柔拉了下来,她从坤包里取出一支药油,往伤处一涂,我顿时感觉热辣辣的。

陈柔轻柔着那只手印,不一会儿,乌紫这色就有明显消褪的痕迹。

寸头男问道:“小陈师傅,简师兄说了些什么?”

我看向寸头男问道:“我可以信任你吗?”

“当然可以!”

我冷笑道:“这四个字不够!”

寸头男犹豫了一下,一把将衣服扯了开来,露出了身上的伤疤道:“这一道,是抓小偷的时候被捅的,这一道,是被一个泼妇咬了,这一道伤口是不是很丑,这是开花弹打的,幸亏打的是肩膀,如果是肚子和胸口,我估计也和简师兄一样,躺进冰柜了!还有这一道,是被云南边陲的野狗咬伤的,当时没有药物,伤口溃烂了,回到昆明之后才开始治疗的,然后就留下了这道像是甲壳虫一样的疤!”

寸头男目光凌厉地看着我说道:“这些够么?”

说实话,寸头男身上的伤口让我震惊了,难道真像新闻上所说的,因为毒贩的凶残,绝大多数缉毒警都有挂彩甚至落下残疾,为了防止毒贩报复,即使是死了,墓碑之上也不敢写真名,家属清明死祭不敢上坟?

眼前不算帅气的寸头男,在我的眼前瞬间高大起来,见他还敞着胸口,我赶紧说道:“怪冷的,赶紧穿上衣服吧!”

有人说,伤疤是战士最好的勋章,在这一刻,我总算是体会至了,他的伤疤和满身的肌肉让我心生羡慕,心里想要是我也有这一身的伤疤和肌肉,那该多好啊,浓郁的雄性之风,肯定能上陈柔着迷!

我看着寸头男道:“简和告诉我,他们的死,不是意外!”

“你是说,是有人害了他们?”寸头男额头青筋暴跳,如刀的目光逼视着我:“是谁?”

我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我所知道的,就是xx6567这个车牌号码!”

寸头男扭过头看着刨牙男说道:“史辰,贺小安,小陈师傅刚才说的车牌号码记好了吗?”

“记好了!”两人异口同声地应道。

“给我去查,不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将这辆车给我挖出来!”

“是!”

在两人转身离去的时候,寸头男又叫住了他们:“你们小心点,暗地里进行就好,不要大张旗鼓,简师兄和段师兄去看望汪师兄的家人充满了随机性,除了内部人员,其它人很难掌握他们的行踪,因此,不排除是黑警暗害!”

警队里的每一辆车,都有卫星定位系统,精确度在十米之内,因此,内部人员想要查一辆警车的位置,实在是太简单了!不过,也因为如此,聪明的缉毒警都会将定位系统拆下来,安装到不常用的那辆车上,不常用的车通常停在公共停车场,这样一来,即使被找到,也找不到他们的真正位置。

当然,这样的策略是缉毒警对于自身安全的考虑,一般的民警与刑警都用不着这样。

行程充满随机性,定位系统已经拆除,即使是这样还被精确狙击,不是特别了解他们的人,是不大可能做得到的!

寸头哥说话一向粗声粗气的,好像别人欠了他钱似的,说实话,我是不大看好他的,就像是没有人会相信张飞与李逵会成大事一样,但是,听完他的安排之后我知道,他并非只有勇而无谋,事实上,他的心计不比任何人差。他让史辰去找他在交警队的女朋友,然后借机找出车牌xx6467车辆的信息,只能翻找,不能查找,只要查找,就会留下记录,找出车辆信息之后直接找人,不经过公安系统查询!哪怕是多费周折。

这么一来,在保密性上可以说是完美。

多年从警的经验告诉他,这件事情,绝不像普通的警察遇害案那么简单!

而我们,也没有按原计划返回,而是将车停在了数公里外的一个停车场,然后步行穿过两条街道,住进了旅店里,整个过程,都可以上演一步谍战风云了,越是这样,越让我心下忐忑,心想我和陈柔不会是跳进了白老头布下的万年巨坑,永远也出不来了吧!

八点半,史辰传回了消息,说他已经找到车主了,名字叫做徐娇娇,是岑城乡下的一个农民,今年四十二岁,现住地址春风路十二号,那一片都是棚户区,比较混乱,贺小安已经赶往了目的地,史辰正赶过去。

八点五十分,已经查清楚了,徐娇娇给一个叫做甘悦的女子做保姆,已经五年了,甘悦的居住地是滚石路富苑花园,现在是上班时间,因此不在家。

富苑花园离我们的旅店很近,寸头男关丰招待了几句便要下楼去,我说道:“反正也近,我们一起去吧!”

关丰想了想说道:“也好!”

我们与史辰等人在富苑花园外的十字路口会面,聊没几句,就见一辆国产的长城越野车缓缓地开出了小区,贺小安指着越野车道:“说曹操,曹操到,那辆车不正是xx6467么?”

我们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还真是,关丰招呼我们上车道:“跟上去!”

我们一路尾随着徐娇娇,她应该是新手,胆子也小,一路上开得很慢,没多久,就到了县立小学,将车泊好,拉着一名小男孩的手进去了校园。从校园出来之后,往菜市场开去。

可以想象徐娇娇一天的工作,早早来到富苑花园,为甘悦一家做早餐,吃了早餐之后又送小主人去学校,顺道买菜回家做中饭,吃完中饭收拾屋子,其间也许有空看一两个小时的电视,然后做晚饭,吃完晚饭回家睡觉,第二天将前一天的事情再轮回一遍,怎么看怎么平凡,她会是杀害简警官和段警官的凶手?

正文卷 第134章:问

我们就站在菜市场的入口,看着徐娇娇买好了菜往回走,她称了一些虾,两斤牛肉外加一些青菜,在人满为患的菜市场穿行无阻,很快就走到了泊车的地方,开了车往回而去。

我问道:“关警官,你准备在哪里截住他?”

关丰对我说道:“在来的时候我已经看准了一个地方,人少,地方宽,好施展,左拐!”

我们拐进了一旁的岔道,静静地等待着,眼见徐娇娇的车从右前方而来,贺小安突然将车开出,撞上了长城越野车。

徐娇娇见车被撞,很是生气,打开车门斥道:“哦,你们怎么回事啊!开车就不能慢一点么?这事儿是你们的全责啊!”说着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报警。

却在此时,史辰突然从车里冲出,将徐娇娇拦腰抱起,塞进了车里。

“干嘛,干嘛,你们干嘛啊!”徐娇娇挣扎剧烈,不过,很快她就喊不出来了,关丰用胶带封住了她的嘴,将她的身体扳正道:“徐娇娇,你给我坐好了,否则的话,后果自负!”

关丰狼一样的眼睛让徐娇娇闭嘴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关丰的眼神,我就知道,他是杀过人的,只有杀过人的人才有那样残酷无情的眼神,而徐娇娇也正是被那目光一瞪,就像是被笑施了定身法一样不敢动弹了。

吉普车拐了一个弯,往城市边沿开去,史辰开着长城越野车跟在了后面。

“咱们这是去哪儿?”我问。

关丰看了我一眼道:“你知道安全屋这个词儿吗?没错,我也有自己的安全屋!”车子继续往前开,在一片民居前停了下来,我们进了其中一幢楼房,关丰的安全屋在五楼的五二零房。

我本来以为房间里除了各种各样的枪械就是《犯罪心理学》这类的书籍,但是我完全想差了,房间里除了放在衣架上的一件男人的衣服,都是女人的东西,桌上放着面膜,护肤霜,用了一半的口红,粉红色的沙发,饮水机,冰箱,打开的柜子一角,还露出了女人的衣服。我的第一念头是,关丰是疯了吗,难道是嫌拖我们下水还不够,还要拉上别人?这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女朋友,还是女朋友?

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我与关丰相处的时间虽然不久,却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话很少,不爱说废话,生性坚毅,最重要的是,他的心里有着孤胆英雄的情节,这样的人,是不大可能去连累别人的!

那么……

他有一颗少女心。

想到这里,我感觉汗毛都开始倒竖起来了,我擦,这是什么情况啊,这么一个伟伟男子,内心竟然是一名女子……看着那粉得有些暧,昧的沙发,我都不敢坐下了。

关丰将徐娇娇按坐在沙发里,递给她一杯热水道:“喝水!”

“不喝!”

“我让你喝水!”关丰的眼睛眯了起来。

徐娇娇抖抖索索的接过水杯,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

后来我才知道,关丰并不是非要强迫徐娇娇喝水,而是想要徐娇娇养成服从的习惯,白开水这东西,可以喝,也可以不喝,喝不喝对于身体也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却可以判断一个人是抗拒还是服从,这很重要!

“喝完!”关丰指着徐娇娇手里的水杯道。

徐娇娇将杯中水喝光了,试探地问道:“我可以放下水杯了么?”

关丰点点头,看着她将水杯放下,问道:“昨天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你在哪里?”

“我我我……”徐娇娇还以为我们是绑匪呢,听关丰这么一问,顿时楞住,想了想说道:“我在家里啊!”

“哪个家?”

“我家,春风路十二号!”

“谁能证明你在家?”

“我儿子!”

“那你开的长城在哪里?”

徐娇娇战战惊惊地说道:“在富苑公园的地下车库啊!车子虽然是甘女士送给我的,但是她从来不许我开回家的!”

“胡说!”关丰一拍桌子喝道:“昨天九点到十一点钟之间,你驾驶着长城车将我的两位朋友撞下了岑城大桥!”

徐娇娇双腿一软,滑到了地上,哭泣道:“不可能,怎么可能啊!我下班之后,给儿子做了晚饭就一直看电视呢,一直看到十二点才睡觉的,根本就没有出过门,更加不可能去岑城大桥撞人!”

关丰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你说你一整晚都在家里看电视,那你告诉我,昨天九点到十一点之间,你看的电视放了哪些广告?一个都不能少,顺序也不能差,知道吗?”

“昨天,我看的是xx电视台,放的第一个广告是脑白金,第二个是德芙,第三个是上汽,不,广汽,要不是奇瑞的途观新车广告,第四个是海飞丝洗发水的广告,第五个又是脑白金……”

徐娇娇每说一样,贺小安便在纸上记下一样,记好了之后打电话到电视台核实,还真是一个也不差。关丰将纸揉成团,扔进了垃圾篓里道:“车钥匙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有?”

徐娇娇说道:“还有,我的东家甘女士有,不过,她是一个好人,不可能去害人的?”

“是吗?是好人不是好人,我们自有评断,用不着你在这里指手划脚!”如果将徐娇娇的位置换成我,仅凭这一句,我就能够猜出他们的身份来,通常只有警察才会这么说!黑,社会谁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啊,他们只管达到目的!

搞清楚了,车钥匙只有两个人有,第一个是徐娇娇,第二个是甘悦。关丰接着问道:“说说你的东家,她是干嘛的啊?”

徐娇娇想了想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啊,好像是自由职业,干嘛的我也不知道,反正每天只要抽一个钟干活,就有很多钱的那一种,说句实在话,我很羡慕这样的生活啊!只是自己人笨,只能做苦力!我跟你们说啊……”

如果不是关丰制止她,估计她马上就要开始诉苦大会了“闭嘴,我现在问的是甘悦,不相干的不要说”

正文卷 第135章:不平则鸣

徐娇娇苦着一张脸说道:“对于甘女士,我真的了解得有限啊,她从不跟我聊工作的,平时都在外面,回家的时候多数也呆在房间里,只有吃饭的时候出来一下,董少爷放回家时她倒是出来了,但是那时候通常我也下班了!”

“董少爷?”关丰皱眉问道:“甘悦的儿子姓董?叫什么名字?”

“董少爷大名叫董书豪!”

“你见过甘悦的老公吗?”

“没见过,甘女士也从来没有提起过!”

正问着话呢,电话响起来了,徐娇娇看看口袋,又看看我们,关丰将手机取了出来,一看来电道:“是甘悦!”

徐娇娇赶紧解释道:“平常这个时候,我都是在家的,甘女士打电话过来。肯定是问我在哪儿?”

关丰说道:“你就说路上有事耽搁了,很快就回去!”又警告道:“徐娇娇我告诉你,你要按着我说的去做,我保你没事,但是如果你耍花样的话,我会给你吃不完的苦头,你想清楚了!”

徐娇娇又不是傻瓜,明哲保身的道理还是懂的,因此,不等甘悦说道,她便开口道:“甘女士,不好意思啊,路上有事耽搁了,我马上就赶回去!”

挂了电话,徐娇娇看着关丰道:“大兄弟,我都按你说的做了,求求你,放我回去吧!我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呢,我要是出点什么事,他们就完了!”

“少废话!”关丰接过手机,一边翻一边道:“现在,带我们去甘悦家里!”他的手突然停住了,看着一张照片发呆,将贺小安和史辰都招了过来问道:“你们觉得这个小孩面熟吗?”

史辰和贺小安看过之后,连连点头道:“还真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在哪里见过?”

史辰和贺小安又连连摇头:“不知道!”

关丰指着照片上的小孩问徐娇娇:“这个孩子,是你什么人?”

“不是我什么人,是甘女士的儿子,董书豪啊!”

贺小安点头道:“我说见过呢,原来如此,刚刚徐娇娇送他去学校,咱们不是一路跟着的吗?”

“你们……一直跟着我啊!”

没有人回答徐娇娇的话。

关丰手托着下巴,在房间里面踱着步,突然开口说道:“不对,不对!”

史辰问道:“老大,怎么了?”

关丰说道:“徐娇娇送董书豪去学校时,我们根本没有看到那孩子的正面,只是看了背影,而且只有一眼,按道理来说,不应该如此熟悉才对!”这话,让众人再一次地陷入了忧思之中。

关丰继续踱步,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什么,细听之下却是:“母亲姓甘,孩子却姓董,姓董……”走到梳妆台前,他取过桌上放着的木梳,用衣袖擦干净了,还放在嘴边亲吻了一口,看得我鸡皮疙瘩掉一地。

突然间,他将木梳放了下来,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董成华!”

董成华我和陈柔都不认识,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反应,贺小安和史辰却霍地一下站了起来,贺小安说道:“没错,经你这么一说,董书豪与董成华确实挺像的。”

我问道:“董成华是谁啊?”

史辰说道:“是我们的副局长!”

我愕然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董书豪是董成华的儿子,甘悦是董成华的妻子?”

陈柔扯了扯我道:“烦啦,你是真傻啊,要是妻子的话,徐娇娇怎么不知道董成华?”

“小三?”我看了一眼关丰,心说这就有意思了,董成华是关丰局里的副局长,甘悦是董副局长的小三,董书豪是董副局长的儿子,而董副局长保姆的车将简多段明达撞死,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董成华。

关丰,史辰,贺小安相互对视着,好一会儿,关丰举起手道:“干!”

史辰子举起了手:“干!”

贺小安也举起手道:“好兄弟,一起干!”

从安全屋出来,我们往富苑小区而去。

甘悦住在顶楼,是复式楼,门前有一个院子,种着一些花花草草,徐娇娇上前敲门,而关丰和我们则躲在一旁,门一打开,我们便一拥而入,穿着睡衣的甘悦惊呼道:“干嘛呢,干嘛呢,你们干嘛呢?”她有些偏瘦,却拥有一副极好的身材,虽然生过小孩,但是因为保养得当,肌肤仍旧如少女一样妖艳迷人。

反锁好了房门,史辰晃了晃徐娇娇的手机道:“这张照片,是你儿子董书豪吧?”

“怎么了?”

史辰从口袋里取出自己的手机,指着另一张照片道:“这个人叫做董成华,你认识么?”

甘悦翘起二郎腿道:“不认识!”

史辰又问道:“你觉得照片中的两个人,像吗?”

“是有点像,不过你想说明什么呢?”甘悦挽回了一些主动权。

史辰似乎没有料到甘悦在这种情况下仍能镇定自若的反击,楞了一楞,正要接着往下问话,关丰已经扑了上去,他一只手将甘悦按在了沙发上,另一只手伸到后面,将她的手机夺了下来。

甘悦扑上前抢夺,被史辰和贺小安按住了。

关丰把。玩着那只精巧的女式手机“老公,快走!谁是你老公啊,董成华吗?人家可是有老婆的,错将别人的老公当自己的可不好!幸亏你这信息还没有发出去,不然的话,让伍艳嫂子知道了,多尴尬啊!”

甘悦喝斥道:“要你管!”

关丰搬了一张凳子,在甘悦的面前坐了下来,托起她的下巴,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道:“我来岑城之后不久,就听到一个传说,传说七年前,有一位叫做时敏的女警察因为犯了错误,被警队开除了,是你吗?被开除之后就做了董成华的小三,为他生儿育女?”

甘悦昂起头不回答。

关丰也不在意,接着说道:“你是时敏还是甘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告诉你我来找你的原因!我先给你说一个故事啊!我跟我女朋友住了一个小区里,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我人笨,考不上好学校,所幸体格好,进了警校,其实我不是个好人,没有原则,也没有善良同情之心,我这种人做警察,是对警察这个行业最大的讽刺,我女朋友很聪明的,考上了省传媒大学,毕业之后做了记者,她跟我说,记者的责任就是不平则鸣,有一次她跟我说她要曝光一个无良公司,然后就去实施了自己的计划,回来之后,写了整整一版面的文章曝光这家公司的黑幕,然后她就自杀了,后来我才知道,这家公司为了封她的嘴,在给钱不收的情况下,强迫她吸毒了,将她关在房间里三天,期间吸毒八次,也在这八次吸毒中,她上瘾了,她无法面对我,所以在写完曝光文章之后就自杀了!”

关丰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甘悦道:“你知道吗?当时我正出差回来,我给她打了几十个电话都没有打通,在我赶去她所在的城市时接到了她的电话,却是另一个人的声音,他告诉我……”关丰仰起头不让泪水掉下来:“他告诉我,我女朋友已经死了!”

正文卷 第136章:人谁无死

我这才知道,为什么关丰的安全室里有那么多女人的东西了,原来,那都是他死去女友的遗物,五二零这个门牌号也是在向自己故去的女友宣爱吧!

关丰看着甘悦道:“这家公司你一定听说过的,叫做种豆得瓜投资有限公司,据说岑城有百分之二十的的房地产都有他们公司的股份……”

因为名字的吸睛,对于这些从不关注的我也知道他们的存在。

据说是被一篇重量级的报道曝光之后,银行开始抽贷,他们的资金链断裂,公司破产了。

关丰看着甘悦,眼中闪过一丝残忍的笑道:“你们知道的只是公司破产了,但是,你们一定不知道他们公司负责人的下落吧!你们肯定会以为,以他们的名气,人脉,改换门面从头过,不过两三年,又可以笑傲江湖?错了,我很认真地告诉你,你们错了,他们永远不可能再从头来过了,除非他们能从地下爬出来!”

甘悦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惧:“你杀了他们!”

关丰耸了耸肩膀说道:“没错,我杀了他们,天道不公我来补,我本来想要将他们的家人一起杀了的,但是我女朋友托梦给我,让我不要那么做,因此我住手了!现在,我的兄弟简和,段明达也死了,他们是真正的好警察,从来不寻私仇,一心为公,但是我不一样,我不知道怎么为公,但是,我却知道对我好的人我也一定会回报以好!我说了这么多是想告诉你!我为了达到目的,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得出来的!”

“董书豪笑得多开心啊!”关丰指着照片上的董书豪道:“当时你们一定是在聚会吧,小孩子只有在看到最喜欢吃的东西才会这样吧!但是你看,这么纯真的笑脸,只要我的手一划,就能轻易地将他删除,再也找不回来!”

听到这里,甘悦的脸色一变:“你想做什么?不许伤害书豪!”

关丰嘿嘿一笑道:“这不取决于我,取决于你!”

甘悦还在做着最后的挣扎:“成华是你们局的副局长,你想过这么做的后果吗?如果你们这时候离开,我可以装作做都不知道!”

关丰一脸的不在乎:“我们来富苑小区找你,自然早就想好了一切,至于后果,就不劳繁你操心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甘悦知道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了,摆手说道:“好吧,我说,我与董成华只是男女关系,昨天晚上,董成华问我借车,我就借了那辆长城给他,不过不是他本人来取的,而是他的一个名叫鸟蛋的兄弟!”

“鸟蛋!”关丰点头道:“原来是鸟蛋啊,我说他的场子怎么能够屹立十年不倒,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关丰又问道:“你还知道些什么?”

甘悦摇头道:“不知道了,他从不跟我说他的事情!我也从来不问,这些年来,我们的关系不怎么样,如果不是孩子,我想我早就跟他断了!”

关丰点头道:“到了这个地步,你说不说已经不重要了,我手里的证据,足够将他拿下了!只要拿下董成华,抽丝剥茧,我们迟早会知道一切事情的,带走!”

甘悦挣扎道:“不行,我不能跟你们走,我得留下来照顾书豪!”

关丰微微一滞,说道:“徐娇娇,你留下来照顾董书豪,小辰,你留下,将她给我看牢了!”

史辰应道:“没问题!”

下了楼,我们分乘两辆车,往前开去,在车上,关丰给局长打了一个电话:“周局长,我是关丰啊……我们现在南山路呢,我有很重要的情报要向你汇报,局里耳目众多,咱们在外面聊吧!江山茶室,好,就在江山茶室……”

挂了电话,关丰冲贺小安道:“江山茶室!”

贺小安扭过车头,往岔道上开去,开了没有多久,突然将车停在了路边。关丰皱眉问道:“小安,怎么了?”

贺小安面色凝重地说道:“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汪新知汪哥出事是什么时候?”

关丰说道:“是在十天前!”

贺小安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周局长是半个月前上任的吧!半个月前,郑局长高升,将手头上的工作都交给了周局长,这其中也包括汪师兄和其它几名卧底同志的相关信息!”

关丰皱眉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是周局长出卖了汪师兄,以至于汪师兄被害!”

贺小安说道:“情况特殊,咱们一定要小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关丰咬着下唇思索道:“如果连周局长也是黑警的话,那我们所说的重要消息他恐怕已经猜出来是什么了!”突然惊呼道:“不好,小辰有危险!”赶紧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小辰,小辰……”

电话那头,传来了史辰凝重的说话声:“关老大,我被包围了!他们人多,你们千万不要回来,去市厅,立即去市厅!”

关丰冲贺小安叫道:“小安,掉头,富苑花园!”

“老大,老大!”史辰在电话那头嘶声叫道:“老大,你听我说,千万不要回来,他们人多,你一回来,咱们就被他们一锅端了,董成华,周义珍是黑警的消息就再也传不出岑城了!”

“我可以让别人去市厅!”

“不行!”史辰叫道:“不行的,你是要让那两个神棍去市厅报信吗?谁会信呢,只有你和小安才够分量,你立过甲等功,又是新任的缉毒大队长,只有你的话,才能够让人信服!”

“可是,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送死啊!”

“人谁无死!”史辰几乎是吼:“只要能够为简师兄,段师兄,为咱们队这些年牺牲的同仁复仇,我要是死了,也是死得其所!”

虽然史辰那句“两个神棍”很讨厌,但是不得不说,他的那一段话,听来慷慨激昂,让人热血为之沸腾。

贺小安的手按住方向盘,冲关丰嚷道:“关老大,走哪边啊?”

正文卷 第137章:赌

关丰以手捂面,伏在了车台之上,嘴里喃喃地念着什么,好一会儿抬起头来,眼中布满了血丝,显然,眼下的决择对于他来说极为艰难!

他才要说话,手机响了起来。

电话里的声音有些焦急:“小关,我都在江山茶室好一会儿了,你怎么还不来啊,快点过来吧,我下午还有一个县委的会,可别给我耽误了!”

关丰面色凝重地说道:“周局长,我还有点事,一会儿可能赶不到,你再等等吧?”

周局长的声音尖利了起来:“关丰,你什么意思,耍猴呢,你别忘了,我是你的上级!”

“我去你妈的!”关丰骂了一句,将手机扔出了车外,看向贺安道:“将手机扔了吧!以免被定位了,去市厅,马上!”

贺小安也将手机扔出了窗外,甘悦的手机被取出内存卡之后,也扔出了窗外,车子继续往前行驶,在发动机的轰鸣声中,我仿佛听到暗流涌动,枪响如雨的声音。史辰现在怎么样了呢?

他会死吗?

这样问时,我已经知道了答案,从史辰的声音里听到了答案。

特么的这都叫什么事情啊,咱们只是神棍,哦,咱们只是赶尸匠好不好!怎么一不小心掺合进了黑与白的战争里了呢,事实上,在霍文华的事件中,我们就被牵扯了进来,可是那时候咱们只是旁观者好不好?

难道这就是古龙常说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我和陈柔因为参与了霍文华事件而被拖入了江湖之中,从此之能“世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再也出不来了,这特么的也太搞了好不好?

原本以为跟着关丰他们到了边境有可能挨子弹,这特么的岑城还没有出呢,先挨上自己人的子弹了,哪里说理去啊!君子趋吉避凶,这时候,我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退出,老子只是赶尸匠而已,又不是救世主!

总不能因为关丰的事情将命给搭上吧!

但是,我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退出的话,从简和和段明达的死,从简和抓住我的手腕那一刻开始,似乎就注定了我无可回避了!我看向陈柔,她的眼神淡淡的,仍然如故的满不在乎,这让我心里有点不爽,心说这姑娘的心不会是铁做的吧!怎么仿佛什么事情在她的眼里都不算什么呢?

车子往前开了一阵,就见前面灯光大做,十多辆警车一字排开,拦在了前面。贺小安叫道:“不好,咱们被堵住了”

卡嚓一声,关丰子弹上膛道:“冲过去!”

贺小安一咬牙,将油门踩到了底,向着警车冲了过去,这时候,那群拦路的警察正拿出喇叭喊话呢:“关丰,贺小安,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紧束手就擒,你们害死了汪警官,害死了简警官与段警官,还不知休手吗?……”

无论哪行哪业,能够靠嘴巴吃饭的人声音都不差,那喊话的警察声音慷慨激昂,就像是样板戏里的主角一样,一听这话,就让人下意识地将车内的我们当成了十恶不赦的混蛋!

关丰枪口转移,瞄向了那喊话的人,他后来告诉我们,他当时真的想开枪打死那个恶心八拉的家伙,没有开枪的原因是因为对方没有开枪,这就像是一个人与十个人打架,别人还没有动刀子,你最好也别动刀子,不然的话,别人十把刀齐齐扎来,你会受不了的。

那人的话才喊完,我们的车就开到了近前,而且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离得近的警员赶紧躲到了一边,然后,我就听到碰地一声响,巨大的撞击力让我身不由已地撞上前排椅背,虽然如此,我仍没有忘记伸出手,护住陈柔的额头。

虽然组成车墙的警车都不错,但是,我们的车是处于高速运转之中的,这在撞击中是占了很大优势的,而且贺小安也是老手,瞄准了其中最差的一辆日本车,这一下撞击,直接将日产车撞成了碎片(此处是为了告诉大家,不要买日系车。爱国时时刻刻,仇日分分秒秒。)

幸运的是,在如此剧烈的撞击下,我们的车仍然完好无损,在警员们的高声警告之中开远了,出了这一条必经之道,接下来就好办了,共有三条道通往市里,也就是说,如果董成华想要拦住我们就得三处布控,如此分散力量,就更加好突破了!

但是我们还是将董成华这家伙想得过于简单了,在我们冲过第一道头关卡时,他就没有设关卡了,白道上摆不定,他用上了黑道,去市里的三条道其中两条是县道,很窄,如果出乱子的话,跑都没有地方跑,但三条是高速公路,宽阔,施展得开,虽然很大可能已经被周局长布控,也仍然是一条把握离大的道路,因此我们选择了高速公路,当我们将车开入匝道时,对向开过来了一辆泥头车。泥头车的速度不紧不慢,似乎要从我们这边的出口开出去,这只是一个寻常的别车事情,我们都没有在意,放慢的速度,等着泥头车别过去!但是,当我看向泥头车司机的脸时,我看到了一道凶光,我意识到不秒,冲贺小安喊道:“躲开那辆泥头车!”

被我一喊,贺小安有短暂的慌乱,随即便稳住了方向盘,将车扭向一边。

几乎是我们将车拐向一边的同时,泥头车就向着我们撞了过来,泥头车是我们所乘坐吉普车的五倍大小,车头足有两米五高,车轮差不多已经可以压住我们车前的引擎盖了,要是被它撞上,我们谁也别想活命。

但是路就这么宽,就算早一步发觉,也无处躲藏,别说是我们,就是《速度与激情》里的车神来开,结局也差不了多少!眼见得我们与泥头车的距离越来越小,关丰果断扣动了扳机,碰地一声,子弹正中那司机的眉心,泥头车一声没吭,就软倒在了驾驶座上。

关丰这一桥是在赌,赌泥头车司机身死之时,会下意识地将车扳上哪一边,如果仍旧扳向我们这边,开不开枪都没有区别,如果扳向相反的方向,我们就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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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38章:为我复仇

事实证明,幸运之神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泥头车司机在身死之时,因为神经反射,下意识地将车扳向了一边,不过因为扳得太过厉害了,后面的车轮都悬空了,悬空了三秒钟的样子,便向着我们压了过来。

这三秒钟是救命的三秒钟。

我们的车子一脚加速前冲,在泥头车倒下来之前,已经冲了出去,重新驶上平稳的马路时,我们每个人都出了一身大汗,除了陈柔和关丰。他们两人仍然神情如常,陈柔看向窗外的风景,而关丰正在仔细地擦拭着手里的枪。

为了蒙蔽敌人,我们延后了一个高速出口下高速路,然后直接往市厅开去。这一路还算是顺利,直接将车开到了市厅的停车场,下车的时候关丰在前,贺小安垫后,子弹上膛,虎视眈眈,这场景,可以媲美大部分的谍战剧了。

事实上,到了市厅,已经不惧白道上的人了,没有谁愚忠到在市厅门前狙击,这时候怕的是黑,道的伏击,但是从周围的情形看来,董成华他们已经放弃了最后的攻击。匆匆跑入市厅,关丰,贺小安拖着甘悦往厅长办公室冲去,他们脸带煞气,手握钢枪的举动顿时惊动了所有警厅的人,这同时也表明,他们终于安全地到达目的地了,在被收枪之后,他们被带到了厅长办公室。

而我和陈柔则与众多报警的市民一起。

但是我们的心情,要比这些拿号的市民焦虑很多,翘首以盼,等待着关丰他们的消息,终于,关丰他们出来了,随同出来的还有两名大腹便便的家伙,那两人一到大厅,立即有一名文职女警靠了上来。

其中一个大腹便便的家伙问道:“小阮,咱们厅里能够出警的有多少人?”

小阮一时间不明白领导的意思:“林厅,你的意思是?”

一旁站着的人有些不悦了:“什么意思不是明白着吗?林厅问你,咱们厅里能够出警的警员有多少?”

小阮意识到了情况的严重,赶紧回答道:“刨除文职,刨除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员,还有四十多个吧!”

林局摇头道:“不够,不够,远远不够,这样,你赶紧联系一下军分区,让他们派一百名武警战士,配合我们的行动!”

小阮楞了楞,问道:“什么理由啊?”

林局手往下一挥,霸气外露:“扫毒打黑!”

关丰黑着一张脸,就站在林厅长的身后,而贺小安一直在打电话,都拨了十多次号了,我上前问道:“贺警官,怎么样了?”

贺小安摇头:“我打了不下于三十个是电话,都打不通!”

这时候,关丰终于等不及了,冲林厅长说道:“林厅长,我还有兄弟在岑城坚守,我得立即赶回去接应他们!”

林厅长关切地说道:“你们这时候回去,风险很大,还是再等等吧,武警那边的动作很快的,最多半个钟就好!”

“不行,不能再等了!林厅,咱们岑城见!”不等林厅长说话,关丰便拉着贺小安往外走去,我心里有些不爽,心说咱们不是一起的么?怎么将老子给落下了?

林厅长也很不爽,无论什么情况,一个老大都不喜欢手下不听自己的,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让身边的女警给关丰送去了自己的车钥匙。我和陈柔也跟了上去,我们赶到的时候车子已经发动了,如果再迟一点,说不定他们就走了。

上了车,贺小安开车,换关丰拨手机了,从市里到岑城这一路,关丰就拨了一路的手机,一直到富苑花园的大门口,贺小安也懒得等拦车杆伸起,直接冲了过去,等到保安提着橡胶棍冲出来的时候,他一手握住方向盘,另一手的枪瞄准了那保安。

保安扬起的手赶紧缩了回去。

车子在花园里横冲直撞,终于到了甘悦所住了b3幢楼前,房间里一片混乱,花残枝折,墙壁上也到处都是弹孔,推开虚掩的房门,一股子血腥之味,扑面而来,扑到在门口的是徐娇娇,她的背部中了三枪,应该是在逃走的时候被人从屋内开枪射击致死的,关丰和贺小安跨过她的尸体,往房间里冲去,一边叫着史辰的名字。

我和陈柔将徐娇娇抬到了沙发上,心里莫明地有些愧疚,整件事情中,最无辜的就数徐娇娇了,她只是给甘悦做保姆,就引来来了这样的无妄之灾,我还记得她在车上所说的话,她说自己有一双儿女还要养活,让关丰放过她,关丰没有对她怎么样,她却仍旧丧命了!

贺小安他们最先找到的是史辰的手机,那上面有一百多个未接电话,还有一条未发出的短信,只有四个字“为我复仇!”他们最终在厕所里找到了史辰的尸体,他们将他绑在了马桶上,脑袋伸进了马桶里,双手做抱马桶状,他额角有一个枪洞,胸口,肚腹有不下于十几个洞穿伤,额头上的枪洞要了他的命,胸腹上的十数个洞穿伤,应该是为了泄恨打的。

“啊……”贺小安昂天大吼。

关丰的指甲都掐入了掌心里,半晌一拳击出,将马桶盖都打碎了:“小辰,我关丰今日在你的面前发誓,我若不为你复仇,我就是乌龟王八蛋,投生十次也不得为人!”

陈柔对我说道:“娇姐好像有话说,咱们听听尸吧!”

我点点头,倾耳细听。徐娇娇告诉我,她为女儿买了一条羊毛的围巾,恒源祥的,一百五十多块呢,这一次是真的,不是假的了,还为儿子买了一双李宁的回力鞋,耐克的买不起,这两样东西就放在衣柜的第三层,本来打算年底送给他们做新年礼物的。除了工资卡以外,她还有一张卡,卡里装的这些年来甘悦给她的奖金,本来存起来给一双儿女上大学用的,算是私房钱,但是也不是,因为她一分都没有用过……

徐娇娇絮絮叨叨地说得很快,仿佛生怕说得慢了会说不完似的。

我越听越心酸,听完之后点头说道:“徐姐,你放心吧,你对我说的话,我一定一字不差地帮你带到!”

(有读者说越看越不觉得恐怖了,我也很无奈啊,我觉得我的故事性好一些,但是在恐怖气氛上确实有所欠缺,可能是水平不够吧!好吧,我努力往回扳!)

正文卷 第139章:前后脚的事情

两个铁血硬汉此时脸上都挂着泪花,关丰看着我说道:“小陈师傅,能帮我听听我史辰兄弟么?”

我看着被摆在客厅中央史辰的尸体道:“对不起,恐怕没有办法听尸了?”

“为什么?”贺小安激动地问道:“你不是很厉害的吗?简师兄和段师兄都冻成了冰棍你们都能够听尸,为什么小辰不能?”

我解释道:“原因很简单,简警官和段警官虽然被冻居了冰棍,他们的身体损伤的不是很严重,但是史警官不一样,他的身体被损毁得太严重了,元气已经散了,魂魄也早已经离体而去,这里只是一具尸体,一副皮囊,自然不可能听尸。”

“我不信,你都没有试过,你怎么知道?”贺小安冲我吼道。

关丰将贺小安拖了回来道:“小安,小陈师傅说不能听尸,那就是不能听尸了,我相信他!”

贺小安这才住了嘴。

就在这时候,林厅的电话打了过来:“我们已经到岑城了,你在哪里,史辰还好吗?”

关丰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迸出来的一样:“小辰已经死了!”

“节哀顺变吧!”林厅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放心吧,该他有的荣誉一个都不会少!你在哪里,赶紧过来,配合我们的行动吧!”

挂了电话,关丰一脚将玻璃茶几踢碎了,吼叫道:“人特么的都死了,还要荣誉干嘛,要个屁的荣誉啊!”发泄归发泄,发泄过后,关丰很快便恢复了状态,叫上贺小安,又对我和陈柔说道:“两位师傅,跟我们一起吧!”

我们与林厅在城外汇合,说实话,当我看着从大巴车里走出四五十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后面满满地三东风车武警战士,我有一种错觉——要打仗了!近两百名装备精良的壮年男子,别说扫毒打黑了,就是控制岑城这个城市也措措有余!

林厅的效率非常快,很快便安排好了,于是大家兵分两路,一路由关丰带头,往警察局而去,另一路由贺小安带头,直扑鸟蛋的场子富贵坊,陈柔本来打算叫我与她一起,将徐娇娇送回家的,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还是让公家来处理吧,我们将人送回去算是怎么回事,吃力不说,还落下埋怨,不过与关丰他们也不见得好,现在兵分两路,我们都不知道该跟谁。

最为严重的是,因为情况紧急,根本没有人在意我们两个神棍,哦不,是两个赶尸匠。我们一向被奉为上宾,这时候被当做空气,要是往常,早就罢,工而去了,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哪里不一样一时间也说不清楚,但是我们的心里却有了一个执念,在事情没有弄明白之前不能走!

最终,我们选择了与关丰他们一起,去时的惶惶如丧家之狗,被昔日同仁追打,而如今王者归来,我倒挺是期待剧情会如何反转。关丰最先下的车,我和陈柔紧随其后,往警局而去。

才走进大厅,我们就被至少四把枪指着了,其中一个尖刻的声音道:“关丰,我们正四处找你呢,你倒自己送上门来了,难道是无路可逃了吗?”说话的是个女子,一身皮衣皮裤,长发扎了一个马尾束在脑后,看起来就像是生化危机里的女主角似的,也是她最先拨枪的。

关丰冷笑道“我是回来了,不过不是走投无路,而是猛虎回林!”

“是吗?就算你是老虎,顶多也是关在笼子里的老虎,举起双手,放在我看得同见的地方,否则的话,我会开枪!”

关丰举起了的手,我和陈柔也举起了手,马尾发女歪了一下脑袋,便有三四人围了上来,往我们的手上套手铐,却在此时,十多名警察涌进屋里,后面又跟了二三十名武警,还有没进来的,将门窗,名个出口都围了起来。

武警的武器可比警察牛逼多了,警察顶多配个电棍和一把五四式警用手枪,武警不一样,都是微冲,随身带的子弹与警察一比就像是马云和我的差别,因此,再牛比的警察也不敢硬扛武警。

马尾女等人一时间傻了,搞不清楚是什么情况。刷刷刷地将他们的手铐下了,枪下了。马尾女看到一个相熟的,问道:“李师兄,这是怎么一回事啊?”而我和陈柔,趁机退到了会客区。我们是看客,看客自然站得远一些才安全。

那位李警官没有看她,而是吩咐道:“哥几个,武警部队来的兄弟们,给我将将岑城分局所有警员的枪都给我下了!从这一刻起,没有命令,谁也不许出门!”下完命令,李警官这才看向马尾女道:“龙丹(至于姓龙的人为什么这么多呢,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哈,在苗族中,龙姓是大姓)你是黑是白?”

“是黑是白?”马尾女指着自己的衣服道:“李师兄,你在开玩笑吧!不会因为我穿了一身黑就认为我是黑的吧?”

“你不是黑,那为什么要用枪指着关丰?”

“我看你们是搞错了吗!”马尾女指着关丰道:“他才是真正的黑警,他谋害了简师兄与段师兄,又企图逃走,撞毁撞伤多名警车和警员,他才是真正的黑警!”

关丰扳开他的手道:“这些都是董成华和周司强告诉你的吧?”

“没错!”龙丹凌然道:“你别想跑,你的全国通缉令都发出去了,你哪儿也去不了?”

关丰懒得与她废话,问道:“董成华去哪儿了?”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关丰揪住她的衣领,凶狠的眼神像是要吃人一样:“告诉我,董成华去哪儿了?”

李警官将关丰拉开了,看着龙丹问道:“龙师妹,告诉我,董成华董副局长去哪儿了?”

龙丹对于关丰,李警官的举止很是奇怪,最终忍住了没问。说道:“董副局长的儿子病了,他送儿子去医院了!”

“多久的事?”

“两个多小时以前吧!”

“那周局长在吗?”

“去县委开会去了!”

“多久了?”

“差不多和董副局长是前后脚的事情!”

正文卷 第140章:冷落

关丰重重一拳击打在了墙上:“我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

李警官仍然不死心,冲龙丹道:“龙师妹,你联系一下周局长和董局长吧!”

龙丹掏出手机打电话,半晌之后摇头道:“打不通!”

这时候,林厅长走了进来,听李警官汇报了情况,脸色一冷,吩咐道:“封查岑城各个路口,务必将周司强和董成华找出来!”又冲龙丹等在场的警员道:“我宣布一个消息啊,周司强和董成华对于小关的一切指控都是莫须有的,相反的,正是因为小关,小安和史辰”林厅长顿了顿说道:“史辰同志已经英牺牲了——正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周司强和董成华两人涉黑涉毒,才会被如此迫害,从这一刻起,他们不再是我们中的一员,而是我们所有缉毒警察的敌人!”

“这这这……”龙丹一脸的不能置信:“这怎么可能啊?周局长是新上任的,我可能不大了解,但是董成华董局长,可是缉毒英雄,立过很多大功才有的今天,他怎么就——站到了我们的对立面?”

龙丹的问题,也正是岑城所有警员想要问的问题。

林局长将一份材料扔了过去道:“你们先看看这个!”龙丹看着林局长递过来的材料,越看越是吃惊,喃喃地说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传闻当年时敏时姐是董成华局长的徒弟,两人关系很好,没想到他们……董副局在做卧底的时候曾与鸟蛋跟过同一个老大……案破之的后所有人都被抓了,但是鸟蛋却一直下落不明,是董成华放了他,然后兄弟两个一个踩白道,一个混黑道……”

林局长的声音很冷:“时间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不能以过去的董成华去衡量现在的董成华,你们明白了吗?”

“是!”众警员应道,虽然如此,大家都有些士气不足,董成华做他们的上司都做了好几年了,转眼之间成了即将被他们追,捕的敌人,一时间有些适应不了,林厅长是过来人,知道他们的心境,因此也没有强求,说道:“龙丹,你派几个人,配合我们行动吧!”

就在这时候,第二行动队的电话来了,富贵坊人去楼空,除了抓住几个小弟,老大鸟蛋不知去向,银行里的钱也被提走了。林厅长有些不高兴了,命令道:“立刻给我查,掘地三尺也要将鸟蛋找出来!”

林厅长这时候像是想起了什么,看向关丰站立的方向,才发现关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关丰呢?”一众手下面面相觑:“刚才还在这里呢,怎么就不见了呢?”

林厅长心里正烦着呢,挥手说道:“算了,不管了,我刚才说到哪里啦!查,给我彻查周司强与董成华,这是我上任云引市的第一桩大案,给我办得漂亮一点!不然的话,我没法向上头交待!”

贺小安去了富贵坊,关丰也悄然走了……我心说这特么的都叫怎么一回事啊!白老头引着简多和段明达来工我们,当天晚上他们就挂了,接班的关丰贺小安史辰三人,史辰死了,关丰和贺小安也不在,根本就没人鸟我们,我们特么的就这么不招待见啊!

说句实太话,我做赶尸匠也快两个月了,还从来没有被如此冷落过呢,我们坐在报案的人群之中,一时间也不知道去哪儿,这时候,两名女警走了过来,看着我们道:“先生,女士,请问你们有拿号吗?”

我们摇头:“没有!”

“那麻烦你们站到那一边去!”女警对众人说道:“各位乡亲们,不好意思啊,我们因为局里临时有事,抽调了大量工作人员,为了不耽误大家的时间,45号到60号可以留下来处理你们的事情,60号以上的请明天再来吧!对大家造成的不便,表示十分抱歉,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一下吧!”

于是,我和陈柔也被赶了出来。

站在警局门前的广场上,我愁眉苦脸地看着陈柔道:“柔姐,咱们现在怎么办?”

回去吧!可是拿了人家订金了,不回去吧!站在这里喝西北风吗?

陈柔显然也明白我的心思,想了想说道:“咱们先回去吧!这时候义庄应该快峻工了!”

我想想也是,我们虽然拿了订金,可又不是主动罢,工的!不过在往回走时,心里有些怪怪的,就好像是同学聚会,吃到一半时我们就走了,就好像是做事的时候,遇到难处自己先退了一样!

我甩甩头,试图将这种感觉甩掉,却像是刻在脑海里一样,怎么也甩不掉,我干脆不去想它。

回到义庄的时候,水泥顶已经封好了,大衣村长正往门槛里埋钱呢!一般是埋五枚,最好是铜钱,不过现在这时候,铜钱越来越少了,因此,大多埋的是一元硬币,喻意出入有钱的意思。

但是大衣村长给我们埋的仍旧是铜钱,小五钱之一的康熙通宝,据说这是大衣村长托一位村民从高河村带来的。是真的康熙通宝,我听了很是感动,高河村离这里有四五十里路,又没有通车,走路得走上五六个钟呢!

估计那村民大清早就开始赶路了。

埋好了门槛钱,就算是大工告成了,我们请大衣村长在城中酒店好好吃了一顿,吃的羊肉火锅,吃到一半时,就有一些壮小伙子顶不住了,说要去杨柳巷开车。杨柳巷是本地知名的烟花柳巷,当即就有五六人结伴而去了。

剩下的人继续吃,一直吃到了晚上十二点,做为东家的我们,自然也陪到最后,虽然推掉了不少的酒,也仍旧喝了不少,我起身去付帐,陈柔则将大衣村长等几个老东西扶上了出租车。

在门口汇合,我正要伸手招车,陈柔拦住了我道:“算了,咱们走路吧!”

我心说这样也不错啊,喝了那么多酒,心里正暖着呢,也不怕风吹雨打的,还有美女陪着散步,这么好的事儿哪里去找啊!

正文卷 第141章:无声的震摄

我们肩并肩往前走着,我不知道听谁说的,说是异性之间有一个安全距离,这个距离是一米左右,也就是说,距离短于一米的,你一定在她心里的位置不一般,而我此时与陈柔的距离,最多二十厘米的样子,这是否是说,我们的距离很不一般呢?

当然,这可能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陈柔也喝了不少的酒估计是有些醉了,自然无法在意那么多,再者说了,现在这社会越来越开放了。认识一个时辰都有可能啪啪啪,更何况我和陈柔认识那么久了,距离近些,似乎也没有什么奇怪。

陈柔看着我道:“你在想什么?”

“想什么啊!”我抬头看着夜空道:“没有想什么啊!”

见我不回答,陈柔也就没有再问,过了一会儿又说道:“你觉得关丰去哪儿了?”

“这还用说吗?”我不假思索地说道:“自然是去找董成华与周司强了,他早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了!”

陈柔嘴角微微上浮道:“如果我是他,我就不会去找董华强他们,因为根本不可能找得到!”

陈柔性子内敛,很少去评价一个人,因此,凭这句话,我就可以判定,她真的是有些醉了。

陈柔的说法我是认同的,董成华,周司强在岑城地位这么高,为自己铺好后路实在是太容易了,关丰冲出他们布下的罗网,去了市厅,他们应该就在谋退路了,等到我们一来一回,这么长时间,他们想要逃走实在是太容易了!

我问道:“柔姐,那你觉得关丰会来找我们吗?”

陈柔极为自信地说道:“会的,肯定会,关丰虽然冲动,却并不傻,我觉得,他很快就会回过神来的!不过这一次”陈柔看着我道:“你别半夜敲我的门了,得等到天亮,知道么?”

“知道!”我连连点头道。

“知道了?”

“知道了!”

“那就好!”陈柔接着往前走,走没几步,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赶紧上前扶起她道:“柔姐,你怎么了?”

陈柔看着我说道:“我走不动了!”

我不假思索地说道:“我背你啊!”

陈柔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好吧!”我在她的面前蹲了下来,她便往我身上攀爬,就像是蛇似的,好一会儿,终于爬上了我的肩膀,搂住我的脖子道:“我是不是很重啊?”我没有想到这么冷的姑娘也会介意别人心中自己的体重。

“没有没有啊!”我赶紧拍马屁道:“顶多八九十斤吧,这绝对算得上黄金体重了!”

“是吗?”陈柔又问道:“那你还背过别的女孩吗?”

我仔细想了想,除了背过女尸之外,还真没有背过别的女孩了,不得不说,背尸与背人还是很不一样的,特别是女孩。尸体冷硬而沉得,但是陈柔却不一样,她的身体除了比常人冰冷一些,却是十分柔软的,别说是用手触摸,感受到她压在我背上的感觉,就特别的舒服。

想着她一向冷冰冰的,不知道此时在我背后是什么想法呢?“早知道应该叫车的,现在好了,连路都走不了,还让人背!”“哎呀,让烦拉占便宜了,这个场子我一定得找回来才行?”或者“下回不喝这么多久了,天王老子劝也不喝……”

这样想着,我下意识地就问了出来:“柔姐,你在想什么?”

“想什么?”陈柔说道:“我在想,希望你没有喝多少,别将我甩沟里去!”

好吧!人家陈柔也难得开个玩笑,虽然不好笑,我也做做样子吧!“哦呵呵,那肯定不会的啦!”

在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我感觉被人跟上了,这种感觉很奇怪的,明明什么都没有发现,就是感觉被跟上了,应该是第六感吧!我没有回头,因为我一回头,对方势必会发觉,到时候他如果对我们采取什么行动,我还好,陈柔已经醉了,到时候我得保护到陈柔,还得对付敌人,只怕是分身乏术,因此,我必须得想个办法才行。

我继续往前走,越往前走,我感觉对方离我们越近了,这时候,通过对向的路灯,我都能够看到尾随者的影子了,擦,这家伙这么急着追上来,看来不准备跟踪,而是准备动手了!

影子瘦瘦的,还有一头长发,似乎是个女的,我快速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会是谁呢?这件事情中,牵扯到了在三名女子,第一个是徐娇娇,她已经死了,难道她死不甘心?想要找我和陈柔复仇?

不能吧!

从一开始我们就是旁观者啊!找到他的是史辰,审问他的人是关丰,杀死她的人是董成华和鸟蛋的人,关我们什么事啊?莫非是徐娇娇觉得他们太凶?所谓凶鬼怕恶人,于是就找上了我们?

关键我们也不是善茬啊!

甘悦?她的儿子失踪了,她因此记恨于我们?犯不上啊!她最应该找的是董成华吧,其次是关丰,再其实才是我们?莫非前两者都被他们干掉了?一个荒废了七八年的实习女警能有这本事吗?

反正我是不信的!

那就只剩下龙丹了!

想到这里我的眼皮一跳,如果是这家伙就麻烦了,这个女人目光如鹰,看起来攻击性很强,最关键的是,从她举手投足来看,还是厉害家伙,常言说,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哦,好吧,人家不是流氓,那也够喝一壶的!

她的枪被收缴了,但是她肯定随身带着刀具,她对我们动手的唯一可能是:她是董成华的人!也因为如此,他下手不会客气!因为她心里清楚,干了这一票,不仅是岑城,全国都没有她的容身之地了!

我一手托着陈柔,另一手慢慢地缩了回来,握住了腰间的打尸鞭,心说是生是死,只能搏一搏了!

这时候,那影子已经与我们的影子平行了,我以为她立即就会出手,已经做好准备了,但是她却迟迟不动手,仍旧只是跟着我们。搞毛啊?无声的震摄吗?我有点耐不住了,扭头望去,这才发现,对方不是龙丹,而是甘悦。

正文卷 第142章:大杀器

我有些不悦地问道:“甘悦,你跟着我们干嘛啊?我欠你钱了吗?”

甘悦不说话,仍旧跟着我们。

我停了下来。

甘悦也停下来。

我继续往前走。

甘悦也跟着往前走。

“喂!”我转过身,直直地面对着甘悦道:“我说姐们,别再跟着我们了好不好?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接下来也未必有什么瓜葛,你何必呢?”

在我说出这句话时楞住了,因为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甘悦胸前的枪洞。

这时候,陈柔也转过脸来,看看甘悦,又看看我,语气怪异地问道:“你女朋友啊?”

“不是!”

“那她为什么跟着咱们啊?难道还是来找我的啊!”陈柔有些不悦了。

“她是来找我们的!”

“不是来找我们的,是来找你!”陈柔醉眼朦胧的,也没有看出甘悦,从我身上挣脱下来,往旅店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你们慢慢聊吧,我就不做电灯泡了!”她的话里,带着明显的醋意。

我想要追上去解释,可这时候已经走到旅店门口,人来人往的,我要是一走,甘悦叫人发现了也是个事儿,反正陈柔已经进了旅店了,我走到甘悦的面前,脱下外套为她披上,遮住了伤口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回房再说吧!”

我往前走,甘悦跟在了后面。

在引着甘悦往前走的时候,我感觉心中升腾起了一股怒火,心里道:关丰,这么做就有点过了吧!甘悦虽然是董成华的情人,但是她与董成华的所做所为没有半点关系,就是这样也要被杀死?

我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关丰告诉我们,他在杀死了害死他女朋友的凶手之后,还想将他们的妻儿一并杀死,后来因为女朋友托梦这才做罢了!由此可见,他的内心是一个凶残的人。

而他的女朋友,不见的每次都会给他托梦!

上到楼道,我明显感觉有一道目光正透过门缝看向我,不过我望过去时,那种被人盯着的感觉又消失了,我不确定是不是陈柔,我的内心倒希望是她,因为如果是她的话,那表明,她是在乎我的!——虽然她已经醉到连甘悦都认不出来了。

打门房门,我当先走了进去,因为甘悦的关系,我没有开灯,我在床沿坐了下来,甘悦就站在我的对面,我看着她说道:“甘悦,你来找我,肯定有事情想对我说吧!接下来,我就要听尸了,希望你配合一下哈!”

我一手搭在她的肩膀上,附耳听尸,就听到了甘悦那有些焦急的声音道:“小陈师傅,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吧!”

甘悦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优雅,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有种无法言说的优雅,但是,只要一牵扯到董书豪,她就没有办法淡定了,在富苑小区被关丰威胁是这样,此时也是这样。

我安抚道:“甘悦,你别急,有话慢慢说!”

“是董成华,是董成华,他抢走了我的儿子!……”

林厅长,关丰他们往岑城而去之后,甘悦就被留在了市局,因为人手都被抽调去了岑城,因此,她从审讯室里出来也没有费多大工夫,她知道董成华他们在市里的一个安全室,那里放着他为他们准备的假身份和大量现金,她赶到的时候,正碰上董成华和鸟蛋,他们正往背包里装钱和黄金呢,而她的宝贝儿子董书豪则被打晕了扔在一边。

看着额头仍在流血的董书豪,甘悦火冒三丈,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董成华跟她说他想带孩子走,但是孩子一直不肯配合,为了安全起见,不得不击昏了他。

甘悦质问他要将孩子带到哪里去?

董成华说这还用说嘛,自然是去越南或者缅甸,也只有那里才能让他们躲过中华的通缉令。

甘悦不同意,她不愿意董书豪跟着董成华去过没有明天的日子,她希望孩子跟着自己,好好读书,将来找份工作,平平淡淡的过一生,而不是去做一个毒贩。董成华说儿子必须留在他的身边,这一点不容置疑,如果甘悦愿意跟着他,那就一起走,如果不愿意,那就赶紧离开,看在昔日的情份上,他不会对她怎么样。

甘悦自然不干,她不顾一切地去抢自己的儿子,然后,董成华就开枪了,甘悦在抱住董书豪的同时,胸口就被子弹穿出了一个血洞,她还没有来得及用自己的身体去温暖孩子,身体就已经冷却了下来。

凶手不是关丰,是董成华!

她看着董成华将她的手扳下来,抱走了她的孩子,她心里有一股怨气,怨气持续郁结,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发现自己能动了,然后就站起身来,她本来是打算去找董成华的,但是她心情清楚,以自己现的情况,想要找到董成华夺回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才来找我们……

“我将自己的青春都交付与他了,至死都不敢相信他会对我开枪!”甘悦的声音里,有着无法言说的凄凉。

她的命运,无疑是多灾多难的,因为学习成绩不行,考不上好学校,于是走关系上了警校,毕业之后,便在岑城实习,当时带她的人就是董成华,董成华待她很好,甘悦尤为感激,实习期满之后,面临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大考:留在岑城,还是另谋出路。留在岑城自然好,另谋出路这件事就难了,警校出来的做不了警察的话,就只能去做保安城管什么的了,而这条路就卡在了岑城警局原局长戴庆生的手里。

戴庆生是个色迷心窍的老头子,对她心怀叵测,常常以此主要胁对她进行骚扰,董成华看不过去了,当着全局人的面揭穿了他的真面目,戴庆生恼差成怒,拂袖而去,至此,不仅甘悦留在警局的名额没有了,董成华的处境也是一天不如一天,被戴庆生逼到了墙角,又从墙角逼到了砖缝,已经无路可走了,也因为如此,他才会祭出鸟蛋这个大杀器,却也因为如此,在泥淖之中越陷越深!

正文卷 第143章:她是老大

有的路是不能走的,走了就回不了头了。

董成华就是这样,他让鸟蛋帮他干掉戴庆生,就好比是拨开了人生的迷雾一样,从此顺风顺水,但也因为因此,他的人生从此和鸟蛋绑在了一起。

董成华对于人生没有什么追求,钱够用,社会地位也有,如果能够将屁-股往上挪一挪自然更好,如果不能挪,也无所谓,但是鸟蛋不一样,他从社会底层走来,最渴望的就是出人头地,为了出人头地,什么都可以做,手里有了董成华的把柄,怎么不好好利用呢?

于是,鸟蛋的人生顺畅起来……

于是,富贵坊开起来了……

于是,他开始贩毒了……

而董成华也慢慢地深陷其中,迷失了自己,但是无论如何,董成华对甘悦还是不错,为她买房子,支持她投资,这也是她愿意跟他在一起,愿意为他生儿育女最大的原因,她从小就历尽了人情冷暖,因此对于对自己好的人特别感恩。

很久之后,差不多花光了整个青春,她才明白过来,感恩并不是爱,而爱才是生活的全部,也因为如此,她刻意地疏远了与董成华的关系,可以说,他们之间唯一的纽带就是董书豪,不然的话,她早就放下这里的一切,回老家去了。

甘悦说道:“我不恨他,我来岑城七年,他照顾了我七年,这条命,就当是报他的好了,但是,我的儿子绝不能跟着他,我的人生已经毁了,我不希望我孩子的人生也毁掉,求求你,一定要帮帮我,救回我的儿子!”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心想咱们只是赶尸匠,又不是以天下为已任的大侠,能力所及自然帮忙,对方可是毒贩,而且很可能已经逃去了金三角,左手刀右手枪的,怎么玩啊!玩命吗?

说实话,现在想起梦丽的事情,我都感觉有些玩大了,如果霍文华没有放火烧了义庄,我们有可能不会参与,能忍就忍,能躲就躲,但是董成华和鸟蛋等人,明显比霍文华要厉害得多!

甘悦见我沉默,赶紧说道:“当然,我不会亏待你的,只要你们帮我将孩子找回来,我愿意付给你们五万块!”

五万块不少,但也没有命重要啊!

不过,我转念一想,确实可以搏一搏啊,像梦丽事件,我们全程旁观,却得到了最大的好处,复制梦丽模式,说不定行得通呢,不过这么以来,就得牺牲甘悦了。我下意识地问道:“你有多少资产?”

为免甘悦疑心,我赶紧解释道:“我就问问,你可以不说的!”

甘悦想了想说道:“我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是留给书豪的,不能动,另一套市价在八十万左右,还有一个门面加上三十万的存款,在二百四五十万左右吧!”

我心想这就妥了,普渡寺二十万的香火钱出得起了,点头道:“嗯嗯,行吧,这事儿我还要跟柔姐商量一下才能答复你,你今晚就呆在这里吧!”我用凳子将她拦在了电视和沙发之间道:“记住了,这就是你的活动范围,不许靠近我,知道吗?”

然后我就上-床睡觉了,躺在床上,我却睡不着了,如果说上楼的时候我还不确定是谁在偷看我的话,当我站在房门前的时候,我已经发觉了,是陈柔在偷看我,如果是清醒的时候,以她的机敏,肯定不会让我发现。但是她喝醉了,难免变得迟钝,但是我不能去揭穿她,她的脸皮很薄的,如果被我揭穿,会下不来台,因此,我假装没有看到,领着甘悦进了屋。

她仍旧没有认出甘悦也没事儿,第二天不就真相大白了么?

我问自己:陈柔明明在意自己,却为什么在面对我的时候老是摆出一张冷冰冰的面孔呢?

我知道这与她的天性有关,但是关键的问题是,我一有逾礼的行为,她就显得很不高兴的样子,这是在意我该有的表现吗?很明显,并不是!如果你在意一个人,你会让他一直碰壁么?就不怕撞伤了啊!

这么一想,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了解陈柔了。

好吧,那就不想了。

我看向甘悦,我上-床之后,她就直挺挺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她本来就是尸体,想要一动不动太容易了,收起怨气便是。虽然她只是怨尸,我还是有些不放心,睡觉是最放松的时候,更何况我又喝了点小酒,万一她凶性大发,趁我睡着了来咬我一口,哥们不就完蛋了!

虽然说哥们与她无怨无仇的,但是怨尸不能以常理度之,否则的话,她一具尸体又是怎么从市里赶来这里找我们的呢!

小心无大错。

想到这里,我将打尸鞭,罗盘,起尸铃这三样法器分别置于床前的三个方向,这才安下心来,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我接到了关丰的电话:“陈师傅,你在哪儿啊?”

我心里有些不悦,现在知道来找我们了,昨天将我们晾在那里像是晾干萝卜似的,想不接,仔细想了想,活都接下来了,没有必要这么孩子气的,接起电话生硬地说道:“喂。”

“小陈师傅,你们在哪儿啊?”

我有些不客气地说道:“还能在哪里,自然是家里了!”

“我来找你们!”

我看了看时间道:“现在时间是早上六点钟,你再过两个钟才来吧!”

“我有急事”

我撇嘴说道:“你都回来了,急事也不急了,等着吧!我跟你说哈,你要是早来,别怪我不给你们开门!”

“可是……”

关丰才开了头,我就将电话摁掉了,特么的昨天晾我一天,还不兴我晾晾你们啊,再说了,陈柔说了,天没亮不许叫她,她是老大,我听她的。

一晚上过去,甘悦还站在原地,见我打开电话,将身体往一旁挪了挪。看了一会儿电视,关丰又打来电话了,这家伙真是准时,说两个钟那就是两个钟,分秒都不带差的,我含糊地应了一声,起身去找陈柔。

咚咚咚,我伸手敲门,好一会儿,门打开了,陈柔摁着眉心装做不经意地问我:“女朋友走了吗?”这句话问得很奇妙,关键点不是在走了吗,而是在前面三个字“女朋友”

“没走!”我随口应道。

“哦!”陈柔的神情黯淡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正常:“那我洗漱好了在门口等你吧!”

正文卷 第144章:只剩下身体的人

“别啊!”我说道:“多认识一个朋友有什么不好啊,去看看呗!”

陈柔了迟疑了一下,说道:“好吧!”

我推开房门道:“柔姐,人其实你也认识,,这不,就站在电视前呢?”

陈柔一抬眼看到甘悦,微微一楞,看看我,又看看甘悦:“你们,你们……”

我微笑着点头道:“嗯,我们。”

陈柔回过味来了:“烦啦,你骗我呢?”

“骗到了吗?”我盯着陈柔看。

陈柔避开我的目光道:“甘悦,你来找我们做什么?”随即意识到了什么“甘悦她……甘悦她……”

我叹了一口气道:“昨天甘悦来找我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

陈柔走上前,撩起了盖在甘悦胸前的毛巾,又轻轻地放下了:“烦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跟陈柔说了一遍,陈柔秀眉紧蹙,看向我道:“烦啦,你是什么想法?”

我招手道:“可别,你是老大,我听你的!”

陈柔想了想道:“你不是爱行侠仗义嘛,这个活一并接了呗!”

我心说你自己想接就接呗,干嘛还怨上我了?“那行!关丰他们就在楼下等着我们呢,咱们下去吧!”

简单的为甘悦化妆之后,我取出朱砂——既然接了活,自然得封朱砂了!可能有人会问,甘悦已经是怨尸,能自己行动了,干嘛还要封七窍啊?怨尸能行动不假,但是怨尸终归是怨尸,他的行动不受控制,而封了七窍之后,我就可以用起尸铃控制她了。

封好朱砂,我一晃手中的起尸铃,喝一声走,便引着甘悦下楼而去,房东老板见到我们,微笑着打招呼:“小陈,出门啊!”

我点点头:“去朋友那里坐坐!”

见房东紧盯着甘悦的胸口,我这才发现,甘悦的胸口还围着浴巾呢,赶紧说道:“老板,不好意思啊,浴巾弄坏了,我们得拿出去扔掉!”递过五十块钱道:“你看这些够么?”

房东看着浴巾上透出的淡淡血迹,颇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哦!”

这家伙在想什么呢?她不会以为浴巾上的是初血吧?不会吧?好像还真是!一个中年妇女就不能想点别的东西,满脑子都是男男女女,ooxx吗?信不信我揭来浴巾来吓得你半身不遂啊!

我走出两步,见甘悦还站在原地,悄悄地一晃起尸铃道:“甘悦,走啦!”

甘悦慢慢地转过身,跟了上来。

旅店外面,关丰早已经等在那里了,还像上次一样,身体倚着车门,不过神情之中多了许多的焦虑,目光从我们的身上移动到了甘悦的身上:“甘悦,你怎么在这里?披个浴巾干嘛啊!乔装改扮吗,乔装改扮也得蒙在脸上,而不是蒙住胸口!”说着便粗暴地将浴巾扯了下来,这一扯下,甘悦胸口的枪洞露了出来。

关丰吓了一大跳:“甘悦,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反问道:“你觉得她还能回答你吗?”

关丰这时候反应过来了,看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说,甘悦已经死了?”

“那你觉得呢?”

“她是怎么死的?”关丰问。

我将陈柔让进车里,简略地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关丰一听说甘悦知道董成华的下落,一把揪住她的衣领道:“你知道董成华在哪里,快带我们去找他……”

我拨开他的手道:“知道有什么用,此时的董成华与周司强,估计早就过了边境线了!”

关丰松开了手,神情有些低落,他告诉我们,他从岑城警局出来,就与贺小安一起去寻找董成华他们,整整一天一夜,他们一刻都没有停留,所有的关系,特权通通都用上了,但是没有用,董成华,周司强和鸟蛋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

就在一个多钟以前,他们找到了一具出租车司机的尸体,从他的行程来看,很可能与董成华他们有关,这才想起我能听尸,就想让我帮忙听听,才给我们打的电话。结果我们却让他在风中站了一个多小时。

听关丰的语气,还颇多怨气的样子,我不满地说道:“关丰警官,以后有什么事,提前跟我们打声招呼,你将我们晾在警局里我怪你们了么?礼尚往来罢了,谁也怨不着谁!”

关丰挥手说道:“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小安,怎么停了?”

贺小安无奈地说道:“前面堵车了!”

时间有些不对,咱们赶上早高锋了,等了足足半个多钟,道路才开始通畅,车子开进人民医院的地下停车场,关丰领着我们往停尸间而去,停车场在负二楼,停尸间在负一楼,一样的阴森冷清。

停尸间的意思是尸体的暂留之地,一般来说,死因有问题或者死后还有瓜葛的(比方说亲人因此争吵不休,比方说还欠医院的医疗费)都暂时留在停尸间,待问题解决之后才送太平间。

我们赶到的时候门是关着的,推门而入,就见一个只剩下身体的人影在翻找着什么,贺小安吓了一跳:“谁?”

那人从抽屉里收回脑袋,拉开口罩道:“还能是谁,我啊!”

贺小安一看是法医,松了一口气,问道:“尸体还在?”

“不在难道它还会自己走了不成?”法医拉开天蓝色的帘布道:“人就在那里,你们自己去看吧!我还得找点东西,就不陪你们了!”

我和陈柔往里走去,走到台前,顿时傻眼,怒视着关丰道:“谁让你将尸体解剖的?”

关丰在微微一楞之后瞬即明白过来,我之前跟他说过,伤得太重的尸体是无法听尸的,因为尸体的气已经散了,魂魄离体而去!听尸听尸,听的就是有魂之尸,没有魂魄怎么听?一块石头你能听出它在说什么?

关丰怒视着法医道:“老张,谁让你将尸体给解剖了的?”

“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尸体都被你解剖了,还怎么听尸啊?”

法医一脸的茫然:“听尸?听什么尸啊?”

正文卷 第145章:身如浮萍

关丰有些耐烦地说道“你管我怎么听尸呢,我问你,你为什么将尸体解剖了?”

法医也有些不悦了,指着桌上的三角形的牌子道:“你们看到那个牌子么,牌子放在尸体的脚边,意思是这具尸体要解剖报告,牌子放在书桌上,就表明尸体不用管,我上班的时候见尸体的脚边放着牌子,以为要解剖,所以就这么做了!”

这一段话让关丰和贺小安哑口无言。

过了半晌,贺小安弱弱地说道:“关哥,是你放的!”

关丰烦燥地连捶了自己三下道:“我以为就是个牌子,谁能想到还有这么一层意思啊!”

尸体都解剖了,现在说这些有屁用啊,关丰懊悔了一会儿问道法医:“解剖结果怎么样?”

法医递过来一只小小的透明塑料袋,其中有两颗带血的子弹。法医说道:“五四式手枪的子弹,近距离射击,一枪中了肺叶,一枪击中了心脏,无论哪一枪,都能够要了他的性命!”

都不用查子弹的编号,我们也知道开枪的人是谁,但是,知道这些有屁用啊,人都逃出国了。连伤两条人命,似乎给他们安上怎样的罪名都不为过。但是前提是得找到他们再说。

关丰看向窗外道:“看来咱们只有去云南边境了!”

关丰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林厅长,林厅长很是赞成,辖区出了这样的事情,他还真焦头烂额,不知道如何处理呢?现在有人来帮手,自然要满口答应了,不仅同意了他们的请求,还增派了十人。

于是,十五人,分乘两辆商务车往云南边境而去,一路上,关丰告诉了我们为什么简多和段明达要来找我们帮忙,两年前,岑城警局原郑局长有感于岑城毒品猖獗,就想安插卧底,打入他们的内部,等到收集了足够的证据之后,再将他们一网打尽!

这个卧底的名字叫做汪新知,他是岑城人,但是在北方工作,是郑局工亲自活动将他调回来的,郑局长的卧底计划很成功,只用了一个多月,汪新知就打进了富贵坊的核心,又过了几个月,他被富贵坊的老板调去了金三角负责收购毒品!

事实上,在富贵坊的时候,汪新知就收集了不少鸟蛋犯罪的证据,到了金三角时,更多的罪证呈现在了汪新知的面前,这时候收网,就算要不了鸟蛋的命,也足以让他下辈子在监狱里度过!

但是,在汪新知提出这个要求时,被郑局长拒绝了,原因就是云南边境的缉毒警知道有人打进了毒贩的内部,觉得是个难得的和机会,就想放长线吊大鱼,让他们领导亲自与林厅长谈。

林厅长大局为重,答应了。

郑局长没办法,只好让汪新知继续在金三角卧底,但是常言说得好,长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毒贩的计划连连受挫,自然会多疑,而恰在此时,到了领导班子换届的时候了,郑局长被调到了市里,在交接工作的时候,郑局长将所有的东西都给了新来的局长周司强,包括卧底名单!

但是谁又能够想到,周司强是与毒贩是一伙的呢?

身处敌腹,身份暴露,结果如何可想而知,汪新知死的很惨,毒贩们用枪打断了他的腿骨与臂骨,然后在他的脚上绑上石头,扔进了河里。汪新知在河里泡了三天,这才被渔民发现,捞了上来。

汪新知的尸体是找到了,但是关于害他的人,关于那些毒贩却半点信息也没有,这将云南边境的缉毒警以及岑城派过去支援的简多和段明达急得够呛,也是因为如此,他们两个想到了听尸的办法,来岑城找会听尸的赶尸匠,他们最先找的是白老头,白老头一听离岑城远得很,当即就不干了,不过这老头已所不欲,爱施于人,他自己不想干的事情,就推给了我们。

董成华他们心知绝不能让人去听汪新知,于是就对简和多段明达痛下杀手!不知道他们的斩草除根计划有没有和我陈柔,我估计是有的,只是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被我们识破了简多和段明达的死因。

这么一来,他们的计划就出现了巨大的漏洞,为了弥补这漏洞,周司强和董成华准备对关丰和贺小安他们下手,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关丰和贺小安赴了周司强的约,此时恐怕和甘悦一样,早就已经死了。

虽然死了不少人,但是,还没有走完的路还得继续走下去!

我们赶到云南边境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虽然路上吃了一点干粮,我们晚饭仍旧吃了很多,我们早早地在旅行app上订好了房间,否则的话,这么多人,到地头只能商务车里过夜了。

今天晚上得好好休息一晚上,然后明天赶往怒江与云南的缉毒警会合。

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异域的风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有一种身如浮萍的感觉,我在义庄呆了三个多月了,这三个多月只能通过电话和微信聊天知道家里的消息,不敢回去,不能让落花洞女感应到我的任何信息!

我的妹妹放寒假了,好几次嚷嚷着要来找我,我妈都蛮着她,因为我有了收入,妈不像过去那么样累了,身体好了些,但是她的声音里却多了许多的牵挂与担忧,我心里知道是因为我,却不知道如何安慰。

最可恶的是陈柔,昨天晚上,她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很关心在意我的,就差打破了醋坛子了,但是天亮之后她又恢复了冷冰冰的性子,话也不多说几句,在车上撇过头去看风景,进到旅店独自回房去了。

我心里想,陈柔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到底有我还是没有我呢?特么的,女人心海底针,果然难猜啊,我的心里懊悔不已,心想早知道应该趁热打铁的,趁她喝醉,一吻定情,让她赖无可赖,现在倒好,人家清醒了,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了。

呃呃呃呃呃……

正文卷 第146章:公道

怒江之所以称之为怒江,是因为江滔汹涌,像是永远蓄着无尽的怒火一样。

江对岸就是越南。

在抗战时期,这里埋葬了太多太多的中华忠骨(这里坦白一下啊,陈烦这个名字就是取自《我的团长我的团》里面的吴烦了,不过说实话,我不喜欢吴烦了,只是很喜欢他的名字罢了,我最喜欢的是陈小醉和郝兽医,郝兽医最终死在了怒江边上,陈小醉在小说里是嫁给张立宪的,这点让我无法接受,好吧,扯得有点远了,这里再安利一下《我的团长我的团》吧,电视好,书好,作者兼编剧是我们湖南邵阳人,叫龙晓兰。)

我们在江这边的一个坝子里与边城的缉毒警汇合了,边城领头的缉毒队长叫做康英,一张粗糙的大脸,脸上有三道伤疤,如果光看面相的话,恐怕十有八九会被当做是罄竹难书的恶势力,他的嗓门很粗,他说话的时候,基本能够盖过周围的任何声音。

他握住关丰的手道:“兄弟,辛苦了!”目光在我们之中扫了一圈问道:“你说的赶尸匠在哪儿?你们要是再不来,汪同志的尸体我们就要火化了,说实话,我根本不信你们那一套!”

关丰也没有辩驳,看向我们道:“小陈师傅?”

我和陈柔走了出来。

康英将我们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个遍,目光停留在我们的耳朵上,仿佛那里应该长一对长长的精灵耳朵才合适,疑惑道:“也没有见他们与我有什么区别啊,真的能够听到尸语!”

关丰拍了拍康英的肩膀道:“鸡往后刨,猪往前拱,各有各的法儿,咱们不懂那一行,就别胡乱猜测了!”经过昨天的事情,关丰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们绝不好惹,也他怕康英惹到我们,因此才会这么说!

见康英仍旧不屑,附在他的耳边说道:“康兄,这会儿没出太阳,你道小陈师傅撑把伞干嘛呢?他遮住的女子,是尸体!”

“真的?”康英走上前来,绕着我们走了两圈,目光落在了甘悦胸前的浴巾上,说实话,人漂亮了,无论戴什么东西都好看,甘悦就算是披一块浴巾,也给我造型别致的感觉。康英用食指勾起浴巾,往里观瞧,还没有来得及细看呢,就被关悦打了一个耳光,顿时惹得哄堂大笑。

康英有些恼火了:“这明明是大活人吗?哪里是死尸了?死尸还会生气打人么?那不跟活人一样了么?”说着一把扯掉了甘悦胸前的浴巾:“装什么装,我跟你说,你们岑城的那一套,在腾冲行不通!”

话说出口时康英楞住了,看着甘悦胸前的伤口问我:“这是真的?”

我撇嘴说道:“不然你以为呢?”

“我不信!”康英说着,手指就向着甘悦胸前的伤口捅去,他满以为在接触到甘悦的胸口时会遇到阻滞的,然而,他的手指轻轻松松地从枪洞里捅了进去。成,人的手指一般长约八厘米到十厘米,就算手指短,只有八厘米,捅入胸口之后也足以刺穿心脏,也就是说,此时康英的手指指尖,已经插进了甘悦的心脏里。

他在微微一楞之后,赶紧将手收了回来,看着手指上沾的黑色的血丝发呆,啪,他又挨了甘悦一耳光,但是他什么反应都没有,仍旧直楞楞地盯视着自己的手指,人群中也没有笑声再发出,大家的目光就像是被定住了一样,紧紧地盯着在甘悦,半晌之后,才有人叫道:“我擦,真的是死人?”

我板起了脸孔,冲康英说道:“想必康队长也听过一句话,死者为大,这么做有些过了吧!”

“呃呃呃呃!”康英接过手递过来的纸巾,擦干净了手上的血迹,有些愧疚地说道:“不好意思,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我就是好奇!”

“这种好奇,还是少一些好!”我说道:“你碰上的只是怨尸,要是凶尸,这一下能要了你的命,知道吗?”之所以危言耸听,是因为我特别不喜欢这家伙狂拽酷炫吊炸天的样子,提前给他打预防针呢!

我一晃起尸铃,甘悦走到了我的身后,站好了。

露了这一手之后,康英对于我们的态度终于有所转变了,招手道:“关同志,小陈师傅,你们跟我来吧,冰柜就在屋里呢!”康英他们租住的是一处民房,十分的阴暗,走着满是荒草的院子,来到了大堂之上。

大堂的正中央的摆着一只冰棺,冰棺里的尸体正是汪新知,透过玻璃冰盖望过去,他的脸上结满了冰霜,冰霜都透进肉里去了,皮肤与衣服整整地沾连在了一起,就像是已经结为了一体一样。

他是被淹死的,找到尸体之后就放进了冰棺,因此才会这样,我轻轻地推开推盖,一股子冰寒之意扑面而来,我忍不住地打了一个喷嚏,在他的眉心,膻中穴的几处位置按了按,从各穴位的反应来看,魂魄应该还在。

但是因为冰冻太久,他的尸体实在是太脆了,我叫来康英道:“康队长,让你的人烧点热水,先将尸体泡化吧!然后咱们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汪新知被冻得太久了,我生怕在封七窍的时候一个疏忽,将他的身体某个部位给扳下来,其它的部位还好,要是将脖子扳断了,就麻烦了。

康英赶紧让手下去做,不一会儿,一大桶的热水端了上来,我和关丰合力,将汪新知抬入了热水之中,奇怪的是,将汪新英抬入热水中的时候,我们与他身体接触的地方沾连到了一起,怎么也扯不下来了。

关丰将手伸进热水里泡,但是一点作用也没有,我让他稳住,冲汪新知的耳边说了两句什么,那种沾连之感消失了,我们的手收了回来,关丰好奇地看着我道:“你对汪师兄说了眼什么?”

我说道:“我说的是,他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无论如何都会还他一个公道。”

正文卷 第147章:终归是一具尸体

我们将汪新知放入水中之后,原本热烫的水顿时冷却下来,还往外冒着丝丝的凉气。

很快的,水面之上就结上了一层薄薄的冰。

眼见整只水桶就要被冻上,我赶紧让人用砖头架了一个简易的灶台,将水桶架在火上烤,如此过了半个多钟,汪新知身上的寒气这才算是慢慢散去。

看着摆在八仙桌上的汪新知,我才要上前听尸,被陈柔拉住了:“还是先化妆吧!”我想想也是,冰冻了这么多天,汪新知的皮肤都给冻坏了,看起来还是挺恐怖的,如果在问尸之前能够修饰一下,还是不错的。

陈柔从帆布包里取过一只小瓶,倒了一些粉末在手上,撒在了尸体上面,随着尸体沾上粉末,就有许多水分从汪新知的皮肤里渗出来,滴落在桌子上,不一会儿,桌子上就出现了一个人形的湿痕。

也因为如此,汪新知被水泡大的身体很快地缩水了一圈。

这让我们想起小时候的恶作剧,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小时候要说有讨厌的生物,除了蚊子之外,就是老鼠和蚂蟥了,老鼠偷粮食,水田里的蚂蟥能够将半个身体嵌进你的肉里吸血,因此,要是被抓住了,我们自然也不会客气,找一只破旧的小碗,撒上盐,然后将蚂蟥放进碗里,不一会儿,它就会大口大口地往外吐水,直至将身体吐空了,吐空了水的蚂蟥身体会缩小大半,与八仙桌上的汪新知类似。

我忍不住问道:“柔姐,你撒的,不会是盐吧!”

陈柔点头道:“没错,就是盐!”

“呃呃呃!”汪新知这都死了快一星期了,还被撒盐撒得脱水了,他这时候如果能说话,第一句话肯定是“mmp,搞毛啊,这是要将我脱水做成腊肉吗?”

我知道陈柔这么做的道理,汪新知死后,在水里泡了很久,又被冰冻了好几天,身体已经有了腐烂的迹像,这时候如果不采取点措施,他的身体很快就会彻底地腐烂。

而脱水,是保护尸体最直接有效的办法!身体里的水分越少,腐烂的速度也就会越慢。

脱水之后,陈柔便开始为汪新知化妆,她的手运转如飞,描画不停,不一会儿,汪新知便在他的生花妙手之下,恢复了活着时候的姿容。他额头有光,脸也不再是死白之色,水润的双唇像是立即就要张开来说话一样。

为汪新知化好妾后,陈柔站到了一边,向我招手,意思是该我了。我踏步上前的时候,就听到了围观人群的赞叹之声:“这化妆术,要是扔在《权力的游戏》里,妥妥的合格无面者啊!”

“今日算是开眼了,与女师傅比起来,美容院里的化妆师就像是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一样!”

“在古时候,化妆术也是三教九流中的一种,他们是赶尸匠,多半也传承了这一古术!”

“天啊,我怎么感觉汪警官只是睡了一觉,马上就要醒过来了一样!”

“……”

陈柔的化妆术,怎么称赞都不为过,因为实在是太逼真了。

我一手枕着汪新知的头颅,另一手往他的七窍之中塞朱砂,做完了这一切,一晃起尸铃,尸体便剧烈地颤抖起来,下一刻便从八仙桌上站起,睁开双眼,看向前方。除了目光有些呆滞,其它方面,在我的控制之下已经与常人无异了。

“汪警官醒了!”

“他到底是僵尸还是又重新活过来了?”

能站在这里缉毒警,都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如此,也被眼前的场景深深地震撼住了,汪新知的尸体早已经被水泡得变了形,又被冰冻了好几天,早已经没有了人形,就是这样一具尸体,被陈柔一番操作,恢复了人形,又被我一番操作,从八仙桌上坐了起来。

这对他们来说,不亚于活死人,肉白骨。

还有人真以为汪新知活过来了,上前问话:“汪同志,你还好么?”

一连问了好几遍不见应答,这才晃然醒悟过来,我和陈柔是赶尸匠,无论我们将汪新知恢复得多么像是活人,但是,他终归是一具尸体,不是活人。

我看向康英道:“康队长,屋里人太多,阳气过甚对于死尸来说不是好事,你让大家都出去吧,留下两三人就好!”

历经甘悦和汪新知的事情,康英早已经对我们敬如神明,自然无有不从的,当即扭过头冲大家喊道:“小陈师傅的话大家都听到了吧,出去,都出去,外面等着去啊!”

赶走了一众手下,康英,关丰和贺小安满脸期望地看着我们:“可以开始了么?”汪新知在金三角卧底两年,收集的信息很多,但是因为他死了,所有信息从此湮没,不是有句话说嘛,死亡是最好的让人闭嘴的方法!

但是可惜的是,这句话在赶尸匠这里并不管用,因为我们能够与尸体沟通,关丰与康英急于知道汪新知脑海里存储的信息,因此才会催问。

我点了点头,附身到了汪新知的胸口,顿时,一股死人的恶臭味道顿时扑鼻而来,熏得我下意识地捂住了鼻子,康英赶紧递过来一只口罩,我接过来捂住了口鼻。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开口叫道:“汪新知,汪新知!”

我的声音很慢,一字一字,却吐字清晰,一连叫了三遍之后,终于有个声音幽幽地回应道:“我在……”

我说道:“对于你的遭遇,我们都感到很难过,谢谢你为这个国家和人民所做的一切!”说实话,我以前很讨厌这种假大空的话,说得再好有毛用,你倒是干点实事啊,可是,在此时此刻,我发现我除了说说假大空的话之外,都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汪新知已经死了。

汪新知的声音沙哑,在哽咽了几个字之后,后面的话语就变得清晰起来:“你们找我,肯定是想知道金三角那边的情况吧?”

我点点头,将董成华与周司强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道:“如果不是他们,你根本不会出事,而现在,他们都已经逃去了金三角,我们想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得请你帮忙!”

正文卷 第148章:一个坏的爱好

一个活人唯一能给死人的最好的礼物就是盖棺论定。

因此,此时此刻,那些看来假大空的话,对于汪新知来说特别的重要,因为这是对于他一生的肯定。

我有些沉重地问道:“汪警官,能够告诉我,你到底经历了什么吗?”

“嗯!”

时间拉到三年前,汪新知从沈阳转知到云引市,是郑局长亲自接的他,两人关在宾馆的房间里谈了三天三夜,最终确认了一个接近鸟蛋的方案。

因为那时候鸟蛋的富贵坊已经做得有些大了,想要引起他的注意必须另辟蹊径,汪新知装成落魄男,去富贵坊喝酒闹事,最终以一个人打倒了十二个地痞流氓的战绩让富贵坊陷入了一片混乱!

但是,富贵坊里并不是只有十二个流氓,因此,汪新知在筋疲力尽的时候,被人用啤酒瓶砸在脑袋上,终于被砸晕了过去。很快他又醒了地过来,是被冷水泼醒的,醒来后的他见眼前站着一个人,剃着光头,却在脑门星上留了一长溜染红的头发,下身穿一件红的灯笼裤,上身是一件花衬衫,他就是鸟蛋!在见到鸟蛋时,他知道,自己和郑局长商定的计划奏效了!做为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鸟蛋还没有无聊到什么人都要见上一面的份上,他之所以站在汪新知的面前,是因为汪新知引起了他深厚的兴趣。

但是此时此刻,汪新知仍然要装做不认为他的样子,一口东北话掷地有声:“你谁啊?别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找削吗?”

鸟蛋笑了,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挺有勇气,可惜脑子不行!”

汪新知撇嘴说道:“我脑子不行,你特么的睁眼说瞎话!不然你考考我?”

“好啊!”鸟蛋嘿嘿一笑,双手抱胸道:“我就考考你,有一个男人去见女友,见面之后两人先是吃了一顿饭,男的心里痒痒,说道‘昆’女的回‘帘’男的说‘哦’女的回‘否’你知道什么意思么?”

汪新知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信心十足地说道:“你当老子不懂么?吃完了饭,男的说要去昆明旅行,女的不干,说要去武夷山看水帘洞,男的很不屑地哦了一声,女的就说啦,你不听我的,我特么还不听你的呢,结论就是,这两货大吵一架,各走各的路了!”

“哈哈哈哈!”鸟蛋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鸟蛋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鸟蛋笑得腰都弯了下来,一边笑一边指着汪新知,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好一会儿,鸟蛋终于止住了笑,冲汪新知说道:“我说哥们,你解释的真是清新脱俗啊,瞬间我整个人都感觉被升华了一样!嗯嗯嗯,你为我带来的快乐,我准备奖励你,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鸟蛋要奖励他当然不是因为他的段子,而是他以一当十的本事。当然,还有他表现也来的神经大条,没有一个黑,帮老大会喜欢聪明能干,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手下的。

“你谁啊?”

“我鸟蛋,鸟蛋哥!”鸟蛋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

(一个内涵黄段子,逗大家一乐吧!)

也因为这件事情,汪新知在鸟蛋等人的眼里就成了粗鲁,可爱的代名词,几乎每一次聚会,鸟蛋都要半这件事重述一遍,往往引得哄堂大笑,就像多疑的宋江喜欢李逵,英明的李世明喜欢程咬金一样,汪新知在鸟蛋那里也越来越受重用,在跟了汪新知一年之后,就被派去了金三角的分部。无论是在这富贵坊还是在金三角分部,汪新知都是十分的谨慎小心,他有过卧底的经验,知道自己这一行是不能出任何差错的,任何一次差错,都有可能要了他的性命。

他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按步就班,早已经得心应手了。

这一会,他像往常一样,忙完的手上的活儿,就去逛地摊,越南人好赌成性,每到秋收之后,就有大批精明的边境华人跑来越南开流动赌摊,生意还挺好,久而久之,就在街边上形成了赌摊一条街。

而汪新知就是赌摊一条街的常客,他在第一次卧底的时候老师就告诉他,在黑,社会里一定有鲜明的性格和一个坏的爱好,鲜明的性格能让别人将你定性为什么样的人,这样一来,即使发生了什么事,别人也会下意识地就认为,像汪新知这样的性格,根本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一个坏的爱好,可以是赌,是嫖,是喜欢打架,一般来说,一个人有了一样爱好时,就对别的事情没有什么追求了,因为精力是有限的!

汪新知逢赌必上,同时,在这三教九流的汇聚之地,也是他与线人接头的地方。

不过,这一次去赌摊一条街,却不是为了见线人,而是赌博,他培养起来的这个爱好,也成了他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就在一个小时以前,他亲眼见到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被付不起毒资的父母抵给了毒贩,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毒贩强上了,却没有办法阻止,只能借赌消愁,他一边赌一边在想着那个女孩的未来,事实上,除了卖肉偿债,不会有第二种可能了。

一心二用,怎么可能不亏呢,很快地,他就将今天带来的钱输了个精光了。

不过他丝毫也没有在意,钱来的容易,失去时自然也不觉得可惜,他骂骂咧咧着开始往回走,从喧闹的赌场出来的时候,他的脑海中灵光一闪:“我为什么不将那女孩买下来呢?”

“我完全可以将她买下来的,只要花些钱,就能够让她幸免于难!”他一边往回走一边计划着,他当然不能以好人的姿态出现,一个烂赌鬼加毒贩子,怎么可能是好人呢?因此,即使是帮那女孩,也只能以坏人的姿态出现。

汪新知准备对毒贩说自己想娶个老婆,而那女孩不错,又漂亮,又嫩,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还可以撒个谎,说她跟他们以前班主任的女儿长得很像,说她跟他初恋情人的女儿长得有些像来增加可信度。

“造孽啊!”汪新知心道“我女儿也不过才比她少一岁……”

正文卷 第149章:岑城出问题了

就在他往回走的路上,突然窜出来了十多人将汪新知团团围住,这些都是往常喝酒吃肉逛窖子的“兄弟”。做为一同从岑城来到金三角的华人,他们的关系很好,至少表面上很好,就像是异乡遇到的故知一样。

他们轻易不会这样对待自己人,一定是从哪里听到了什么风声,汪新知想,我得好好应付了!

他心思电转,将各种可能的情况都想到了,内心如涛如浪,表面却异常的平静:“我说哥几个,你们这是什么意思啊?”

众人阴沉着脸不说话。

汪新知善会察言观色,见众人都神情不善,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很快便调整好了心态,摊开手道:“哦,你们不会以为我赢钱了吧!你们看老子的表情,像是赢钱了的样子吗?老子输了,输光了,还在想下一顿饭去你们谁那里蹭呢!”

汪新知这话,是调节气氛用的,同时,他一边说话一边关注着大家的表情,希望从他们的目光之中发现些什么!但是,他再一次失望了,因为在场的人,没有一个笑的,不仅没有人笑,大家连一点多余的表情都没有。

就像是乌云聚集的天空,没有一丝风,乌云却越聚越多。

他的心里一沉,心想事情可能比我想像得要严重,但是他绝没有想到,事情会变得那么的严重,这时候,从树荫下走出来一人,那人很瘦小,四十多岁的年纪,背着手,一步一步地向着这边走了来。

那人叫吴建民,是鸟蛋手下的军师,这时候本应该在岑城才对,怎么来到了金三角?不会是对我而来吧?难道是岑城出什么事了?思想间,吴建军已经走到了近前,汪新知赶紧笑着打招呼道:“吴军师,你来了怎么也不提前通知一声啊,我好为了接风洗尘嘛,这么不声不响的是几个意思,太见外了吧?”

吴建民没有接汪新知的话茬,他的目光扫过全场,冷声喝道:“你们还楞着干嘛啊,赶紧将汪新知给我绑起来!”

“喂,绑我?你什么意思啊!”汪新知吼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其实在这个时候,汪新知面临两个选择,第一,什么都不管,冲出重围,第二,什么都不做,静待结果。如果他选择第一种方案的话,逃出生天的机会有百分之五十,上一次他一个人放倒了十二个,这一次二十个人未必就没有机会,但是,他终归还是对自己太过自信了,他相信自己这三年来没有犯任何的漏洞,所以,就算有事发生,他了能够挺过去,因此,他举起双手道:“老子行得正站得稳,我就站在这里,你们来绑吧!”

汪新知被绑了个结结实实,抬入了他们在金三角的根据地里,在那里,汪新知被毒打了足足一天,这一天里,吴建民一直反复在问的问题就是:他的线人是谁?汪新知抬起满是鲜血的脸,他终于想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在自己从赌街出来之后才动手,那是因为他们就在等自己与线人接头!他们知道了自己是卧底的信息?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呢?知道得又有多少呢?

要说不慌乱那是假的,但是他心里明白,这时候慌乱无异于找死!

第一个选择错了,而现在,他的面前又出现了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交待一切,这当然是不可能的,那就只剩下死扛了,他满以为只要自己能够扛得住,事情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他想错了!

吴建民在拷问了一天一夜,确认再也从他嘴里抠不出什么信息之后,就让人将他抬上船,打断了手脚,绑上石头扔进了河里!

一直到被扔进河里的那一刻,他才确认,是岑城真的出问题了,黑,社会虽然蛮横无礼,但是内部对于奖赏惩罚十分讲究,吴建民在什么都没有问出来的情况下要他的命,一定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就是卧底!

他这里没有出问题,那就只有一个原因,岑城出问题了!

他在想到这里的时候,人也已经坠入了水中,冰冷的河水从口鼻之中灌入,他的脑海之中顿时一片空白,石块拖着他迅速下沉,很快沉到了河底,汪新知想要解下脚上的绳索,但是此时此刻的他,实在是太疲惫了,这个在平时看来很简单的动作,到了此时的他这里,却是难比登天!他太疲惫了,疲惫得连动一下手指都感觉吃力,他缓缓地闭上了双眼,陷入了沉睡之中……

说完自己从卧底到殒命的经过,汪新知的声音变得十分的急切:“我知道是岑城出事了,小陈师傅,你能告诉我出了什么事吗?”

我叹了一口气“你说的没错,确实是岑城出事了!”我将事情的经过简略地说了一遍。做为汪新知卧底的唯一知情人,郑局长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问题出在他任满调任上,郑局长要调任了,汪新知却没有完成任务,因此,郑局长只能将手中有关汪新知的资料交给周司强,让卧底计划得以继续施行,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周司强与董成华和鸟蛋他们是一伙的,郑局长将汪新知的资料交给他,等于是告诉他:卧底就汪新知,去弄死他吧!

在游戏界有一句话:不怕敌人强如虎,就怕队友蠢如猪,汪新知碰上了猪队友郑局长,这是他丢命的最大原因!

从董成华与鸟蛋知道汪新知这个名字开始,汪新知等于是在死神那里备案了,他唯一逃走的机会就是被“昔日同伴”围住的那一次,而他因为对于自己的过于自信,放弃了!

汪新知听到这里,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原本死灰色的眼睛慢慢地泛出了红色,这时候如果灌几滴血在他的嘴里,他立即就会变成凶尸!择人而噬!

好一会儿,汪新知的尸体才平常了一些,他喃喃地说道:“我就知道是这样,我就知道是这样,我没有错,做卧底三年,我一点错也没有,错的是岑城……是郑局长,他将我的性命拱手让了出去……”

正文卷 第150章:一群菜鸟

听完汪新知的陈述,在场的众人都是唏嘘不已,尤其是那些做过卧底的,感受尤其深刻,将命交到别人的手里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

汪新知沉入河中,身死尸腐,郑局长步步高升……

这世界就是如此。

我的目光扫过关丰等人,将他们心目中最想说的话说了出来:“汪警官,董成华,周司强和鸟蛋现在就在金三角,你能带我们去找到他吗?”

汪新知的声音十分凝重:“能!”

我向关丰和康英比了一个ok的手势,他们也很是高兴,咱们这时候去异国它乡,只怕是举步唯艰,但是有汪新知带路就不一样,他在金三角呆了两年多,对于这里的风土人情,机关消息都十分了解,最重要的是对毒贩们十分了解,有他在,找到董成华他们的把所握顿时大大的提升了。

康英说道:“事不宜迟,咱们这就出发!”

在汪新知的建议下,我们都装扮成了去越南开赌场的摊主,给了边警一些钱,便被放了过去,我们包了一辆大巴车,往附近的一个小市镇而去,到了地头,汪新知建议我们住在农民家里。因为此地盛产黄赌毒,几乎所有做生意,跑江湖的都与道上的人扯得上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住店,就会出问题!

最好的办法就是住在庄户人家里。

不过,即使住在庄户人家里也不安全,庄户人家种鸦片,鸦片得卖给黑,帮,很多时候他们也是有联系的,只不过不像跑江湖的那么频繁罢了,因此,得采取非常手段!

康英觉得的汪新知有些过虑了,与越南一河之隔,康英在河对岸做了二十多年的缉毒警,在他看来,这一次他的小队倾巢出动,还有我们帮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不过,中国人都讲究个死者为大,因此,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关丰对于汪新知的建议十分认同,在其它人都在树下休息时,他爬上了一颗高有二十多米的古树,四处张望着,不一会儿从树上滑了下来,对我们说道:“六点钟方向,有一幢独房,是最好的借住之处了!”

往前走出没有多远,那幢楼房已经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帘之中,三进的楼房,依山而建,确实比较偏,方圆三百米之内,没有一户人家,关丰让我们原地等候,他带了两个弟兄上前去,他们三个是从后院绕进去的,不一会儿,打开了前门冲我们招手。

为免引起注意,我们都是一批批过去的,每次三五个人过去,见没有异常后,另一批人跟上,我这一批就是我,陈柔,苦悦和汪新知,两人两尸,两男两女,我们走到的时候贺小安正为关丰包扎呢。

我问道:“受伤了?”

贺小安点头:“这里的民风太彪悍,我跟你说,要不是我们手快,早就吃了枪子儿了!”说着向倒在地上的猎枪撸了撸嘴,关丰就是因为的阻止那男的开枪受得伤,得亏伤的是中指,在要是食指就麻烦了,因为食指是用来扣动扳机的。

从纱布包裹的厚度就可以猜出来,关丰伤得并不轻,不过他像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指点着贺小安做这样做那样,我问道:“人呢?”

关丰指了指里屋道:“人在里面锁着呢!一家子都是刺,不好惹!”关丰说着不知道撞到了哪里,痛得皱起了眉头。

我走向关丰所指的房门,房门是木板做的,不是很结实,门缝里都能爬过去一只蜗牛,我透过门缝往里望,看到了两男两女,屋子里绑着的是一对壮年夫妻和他的一对儿女,四个人,八只眼,只中充满了仇恨,那仇恨似乎马上就做变成一把尖利的刀,穿透门缝来刺瞎我的眼睛似的。

我想向他们解释我们不是坏人,只是有些粗暴的客人,但是说出口时才意识到,咱们语言不通,翻译也没有到,只好就此做罢了。

陆续到来的三十多名缉毒警,将大厅里塞得满满当当的,见到突然出现的这么多的壮年男子,屋主人那仇恨的目光不见了,一家人都低着头,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不声不响,据点找到了,接下来得商量如何行动,大家七嘴八舌地主议论着,有人觉得这时候大家应该分头去打探消息,就像是撒出去的网,等到收回来时,将所有信息汇聚在一起,总有收获,有人觉得兵贵神速,趁着董成华和鸟蛋他们立足示稳来个奇袭。

前者是稳重派的做法,但是这样做还是太暴露自己了,刚才说过,我们所在的小镇是被一张毒网笼罩的小镇,突然出现这么多人,肯定会被人觉察的。而后者则有点无头苍蝇的感觉,董成华他们才来金三角没几天不假,但是仅凭这个就认定他们立足不稳,这太可笑了吧,要知道,鸟蛋于一年前就派了一个十多个人的小队伍在这里经营了!人家没有根,但是会嫁接好不好!

商量来商量去也没个结果,关丰像是想起了什么,看向了我身边的汪新知,很快的,贺小安,康英,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汪新知身上,良久之后,康英自嘲地笑道:“你看我们多傻啊,争来争去有什么意思啊,不如都听汪师兄的,毕竟,他比咱们更加熟悉这里。”

康英的话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小陈师傅!麻烦你帮忙问一下汪师兄吧!”

迎着大家期望的目光,我的心中升起一丝优越感,这帮家伙无论怎么凶蛮,办案如神,此时此刻,他们都得对我恭恭敬敬的,不然的话,他们就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汪师兄的建议了!

我伸手挖了挖耳朵,附在了汪新知的胸口倾听,好一会儿,我抬起头来,迎着众人的目光道:“汪警官跟我说,你们的议论他都听到了,听到你的议论声,他感觉像是遇到了一群菜鸟!”

这话顿时让康英不满意了,他有些不悦地问道:“那汪师兄的意思是?”

正文卷 第151章:必备良方

“汪警官的意思是,你们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的,第一要务难道不是先武装自己吗?三十五个壮年男子,看起来确实力量强大,但是现在早已经不是冷兵器时代了!”我的目光扫过众人,学着汪新知的声音道:“你们信不信,这时候如果来两个人,这两个人都手拿微冲的话,就可以灭了你们所有的人?”

汪新知的话让大家沉默了,因为过不了边检,他们根本没有带武器,此时都是刺手空拳呢,也许可以操一把菜刀或者锄头在手,可是这个在热武器的枪口下有卵用啊!

康英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问道:“可是,咱们要去哪儿弄武器啊?”

我说道:“汪警官说他有路子,就在三门街那边,前提是你们有足够的钱,否则的话,就不要去了!”

康英咬咬牙说道:“钱不是问题!只要能够拿到枪,钱我有办法!”关丰和贺小安去买武器,余众依旧呆在房间里,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谈话之后,我们达成了共识,即:除了重大事情,每次出门不要超过四人,第二,一定要看牢屋主人,绝不能让他们跑了!”

为此,看守增加了四人,时刻保证他们在我们的视线之中。

剩下的人,一部分休息,一部分埋锅做饭,等到饭菜都好了之后,关丰他们也回来了,出去的时候,背包是满的,装的是钱,回来的时候,背包也是满的,装的是各种各样的武器,有手枪,步枪,微冲,甚至还有一把左轮手枪,一口袋长长短短的枪,基本上能将所有人都武装起来了,而贺小安背的是子弹,涂了黄油的子弹,此时还有油从背包里往下滴呢!

分了武器之后,汪新知给了康英他们一个地址,告诉他们那里就是毒贩们的一个重要据点,汪新知所说的地址就在离这里三公里处的一座山里,是他们提纯毒品的地方,董成华,周司强很可能也在那里!

关丰问道:“汪师兄,你跟我们一起去吗?”

“不了!”汪新知通过我回答道:“我现在是尸体,动作缓慢,就不给你们添乱了!”

汪新知的态度让关丰和康英满脸的疑惑,汪新知死的这么冤,就不想去的报仇么?不过,既然人家明说了不去,总不好强拉着去吧,汪新知不去,甘悦却闹着要去,她拉着我的手,将我拉到了关丰一边,意思已经很明白了,我要去!

甘悦太想见到自己的儿子了,一听说董成华,立即就有些神经过敏了,我将她拉了回来道:“甘悦,我们也不去!”

甘悦显得很着急的样子,就差说出口了:快将耳朵附到我胸口,我有话对你说!无奈之下,我只好附在甘悦的耳边说道:“甘悦,我们另有计划,不要打乱了我的计划!”

甘悦虽然不甘不愿,可是此时此刻,她万事都得依赖我这个赶尸匠,因此也只能相信我,安静了下来。

关丰和康英他们离开了,只剩下了我们和几名看守,陈柔看着我问道:“烦啦,你打算怎么办?”

我指着汪新知道:“咱们都听汪警官的!”

从农家出来,我们便往镇上而去,这里的小镇,用脏乱差来形容它都是夸奖它了,马路上到处都是垃圾,即使是冬天,仍旧能够闻到阴沟里的臭水味,房屋就像是堆在一起的积木一样,相隔的距离不超过一米,后果就是将光线堵得死死的,房间里大白天的都要开灯,不然的话与晚上没有什么区别。

街上倒是挺热闹的,买货的,卖货的,最多还是开赌摊的,因为一人民币相当于三千六百越南盾,赌场的呼喊之声乍听之下能镇住人的:我押三十万……我押五十万……我押两百万……

将汇率一刨,特么的最多的也就押个五六百块而已!

就是这样的小镇上,却建有一幢高三十层的楼房,据说是移动运营商建信号塔,反正也要建那么高,还不如建一幢楼,楼房可以卖,楼顶还能够安装信号塔——反正第三世界国家对于幅射什么的也并不是很感冒!

我们要去的,正是那幢高楼,晃晃荡荡的电梯将我们送到了二十五楼,站在一间房门前,汪新知指了指自己的衣角,我抓住他的衣角,立即就感觉到了异样,我撕开衣角,从其中取出一枚钥匙,打开了房门。

打开房门的那一刻,一股子霉味扑面面来,这房间很久没有住人了,房间里空荡荡的,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只小小的衣柜,便什么都没有了,安全屋?被关丰带去了安全屋的我,很自然地就想到了这三个字!

我随即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安全屋最注重的是安全二字,像关丰选的安全屋,在一片民居之中,而且有数条通道可以逃走,是名符其实的安全屋,这里么?楼屋太高,通道只有两个,只要敌人守住了两个出口,就被瓮中捉鳖了,根本无路可逃。如果这也叫安全屋,那真不知道什么才是不安全的屋了!

汪新知伸手指着衣柜,似乎是让我将衣柜里的东西取出来,我打开衣柜,里面是一个背包,我提起背包时,汪新知已经走出了门,我们赶紧跟了过去。汪新知乘电梯上了顶楼,来到了天台上,他指着背包,示意我将它打开来!

我心里迷惑:这个汪新知,到底在搞什么鬼啊!还是将背包打了开来,背包之中,是一架高倍的望远镜,见到望远镜,我隐约明白了汪新知的用意,将望远镜架好,向着关丰他们行进的方向望了过去。

有汪新知的指点,关丰他们的这个袭击毒巢可谓是奇袭,但是即使是这样,也不可能一举而成,因为他们在本地扎根太深了,如果能够大幅地削弱他们的力量,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毒贩之中很多人都会跑掉,可是想要将跑掉的毒贩揪出来就难了,你不可能在每个人的身上都装一台定位器吧?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站在高楼之上,还有一幅高倍望远镜,可以将他们所有的逃亡线路,目的地都标注在地图上!然后按图索骥就可以,这绝对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斩草除根的必备良方!

正文卷 第152章:他们会没事吗?

我眼中的图形慢慢地清晰起来,一条被青草和灌木从包围的小路上,关丰他们正警惕小心地往前行进。

他们动作灵活,配合无间,数十双眼睛将前后左右的所有情况都收入了眼底,别说是一个大活人,就算是一只蚊子从他们面前飞过恐怕也会被发现。

镜头再拉近一些,我看到了康英,这家伙三大五粗的,这时候一脸小心,缩头缩脑的看起来即憨又笨,就像是一只犀牛在广场上跳舞一样。

我又将镜头移动到了关丰的身上,这家伙身形矫健如虎,偶尔出现在镜头中的脸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说实话,如果我有一个这样的敌人,我一定会睡不着觉的。

贺小安虽然年轻,却表现出了本不属于他这年年纪的干练老辣,可能是因为见得太多的原因吧!

这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山间的庄院前,那庄院由十多个简陋的房屋组成,第一间房屋的烟囱上都冒着烟,如果靠得近一些,能够闻到刺鼻的就像是死老鼠的味道,这便是炼毒时散发出的气味。

这群毒贩,此时正在忙于炼毒呢!他们一定想不到,死神已经到达了他的头顶上。

我向陈柔招了招手道:“柔姐,要看戏么?”

陈柔摇头,她坐在了护栏下,嘴里咬着一只棒棒糖,抬头看着高飞的老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甘悦和汪新知呆立原地,就像是两巨雕塑一样,这一刻,楼顶上异常的平静,平静得仿佛街上的喧闹声都已经远去似的。

却在此时,那老鹰突然高飞而去。

陈柔看向我,我心说这特么的怎么回事啊,难道老子就这么不受待见,相隔数百米,只是看了老鹰一眼,它就一脸嫌弃地飞开了?

却在此时,就听碰地一声枪响。

枪声十分响亮,在广阔的田野里回荡着。

接着,更多的枪声响起来,碰碰碰,哒哒哒,就像是爆豆子一样!

短兵相接了!这是我的第一念头,在电视电视里,我常常看到主角手拿最新潮的枪械与敌人厮杀,虽然很精彩,可是那毕竟是在电视里,真实的枪战我还是第一次撞上呢,我都将拦在眼前的房屋一座一座地拨掉,看他们如何枪林弹雨,尸伏遍地!

当然,是那些毒贩尸横遍地!

甘悦的身形微微颤抖着,我知道,她这是在为董书豪担心,乱枪无眼,她担心不长眼睛的枪弹击中自己的儿子。

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关丰的手里抱着一把微冲,枪带被他挂在了脖子上,枪口仍然冒着缕缕的青烟,他刚才一个点射,将躲在残墙后面的毒贩干掉了,此时正向着主厅而去,另一边,康英也不甘示弱,他从高处来了一个千斤坠,将一名正东张西望的毒贩砸进了泥地里,然后就地一个懒驴打滚,躲掉了散弹枪的铁砂,回手一枪,将屋檐下的那家伙给干掉了!

“帅气!”我忍不住拍大腿。

这时候,陈柔走到了我的面前道:“烦啦,枪战现场直播好看么?”

“好看!”我说道。

“你想看到什么时候去啊?”陈柔问。

“呃呃呃!”我心想结束了就不看了呗。

陈柔拍了拍我的肩膀道:“烦啦,别忘了正事,咱们可不是来天台上吹风看戏的!”

我恍然明白过来,是了,咱们在天台,是有任务在身,不是来看戏的,我赶紧移动望远镜,在“战区”的周边巡视着。而陈柔站在了我的面前,她的面前摆着本地的地理图册,见我收回了心神,问道:“有逃走的么?”

“有有有!”我一边移动望远镜一边说道:“一个黑包公,正从左边的泥路往镇上跑,现在已经到达低坡了,他已经进镇了,走了第五道巷子的第三间房间!”

“还有,还有,这家伙穿着灰色的外衣,他跑向上左边的山坡,咦,怎么就不见了呢,哦,我知道了,那里有个山洞,这家伙钻进山洞里面去了!”

见陈柔在地图上精准地标注着,我继续往下说道:“左边出现了四个人,其中一人穿着毛领大衣,另一人穿着中山装,第三人穿得花里胡哨的,要不是颌下的胡子都看不出是男是女了,他们牵着一个小孩,等等,他们就是董成华和鸟蛋,那小孩就是董书豪!我擦嘞……”

见我楞神,陈柔停笔问道:“他们往哪边去了?”

“他们,他们向着我们的方向来了,现在在天一街,穿过了天一街,向着赌场街去了,在赌场街的第二幢楼第三个房间门前停了下来,他们进门去了!”

我说到这里,甘悦便移步往楼梯而去,被我拉住了:“甘悦,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救你的儿子,但是你觉得以你现在的情况,能做到吗?”

甘悦停住了。

我接着说道:“甘悦,如果你感觉做不到,就不要去做了,等这里的事情一了,我们一起!”

甘悦犹豫了一下,还是留了下来。

接下来,我又说了几个我逃走的方向,能在关丰等人的奇袭下顺利逃走的,除了毒贩们的首领,不会有其它人了,也只有他们,能够在极短的时间里判断形势,顺利逃走。

我瞄上了一名长发男子,他的逃走路线最为刁钻,好几次都差点脱离我的监视,最终隐没于一户农家中,我心说,任里奸似鬼,也休想逃脱我的火眼真睛,将地址报给了陈柔,正要将望远镜收回来,就听到了爆炸声。

那爆炸声实在是太响了,就像是鸣雷,即使隔了这么远,我仍然感觉耳膜生疼,在我们的眼中,一团火焰迅速地变大,几乎将整个庄院都吞了火中,我的心里顿时一凉,心道特么的坏了!

关丰他们还在庄院里呢!

这么大的爆炸当量,他们会没事吗?

陈柔和我一样,神情也变得紧张起来,目光紧紧地盯着那一团冲天而起的火焰,我冲到汪新知的面前,揪住了他的衣领道:“庄院的下面埋了炸弹,这么重要的情况,你为什么不跟我们说!”

汪新知的声音也很是着急:“我不知道啊,我是真的不知道!”

正文卷 第153章:熊孩子攻略

我怒道:“一句你不知道就完事了吗?要是他们出事,全是你的责任!”

话说出口时,我才意识到不对,汪新知做卧底,将命都丢了,还负什么责任,有什么责任可负啊,庄院下面埋有炸弹,这事儿估计只有毒贩头头知道,其它人都不知道,不然的话,为什么跑出来的人那么少呢!

连大多数毒贩都不知道的事情,汪新知不知道也不奇怪。

我有些愧疚地说道:“对不起,汪警官,是我太激动了!”

汪新知神情悲伤地看着被炸毁的庄院:“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事?”

这时候,据点里的几个缉毒警都出来了,向着庄院那边跑了过去。

汪新在冲我叫道:“走啊,去庄院啊,看看那边有没有事啊!”

陈柔摇头说道:“现在去庄院那边有什么意义呢?死的早就死了,没死的会被李星他们照顾好的!”

我看向陈柔道:“柔姐,你的意思是?”

陈柔看向下面的街道说道:“咱们继续他们还没有完成的事情!”

这时候,李星他们已经赶到庄院了,我打电话过去道:“李警官,庄院的事情怎么样了?”

李星哽咽着说道:“惨,很惨,康队长死了,关丰警官死了,贺小安警官重伤,白寻霜重伤……”在李星的描续中我知道了大概的情况,这一次对庄院的突袭中,近三十名警员被炸死了十八人,伤五人,只有六人完好无损,而对方除了逃走的毒贩,基本被全灭了!

说到最后,李星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恨:“一定是汪新知,一定是汪新知,是刘厅长不让他归队继续卧底的,他因此出事,他心里记恨刘厅长和我腾冲所有的警员,这才会害死大家……”

我厉声喝斥道:“李警官,你不要胡说,汪警官不是那样的人,他不知道庄院下埋有炸弹,事已至此,不是埋怨谁就能够解决问题的,赶紧救治伤员要紧!一个大男人,遇到事情就哭,我都替你害躁!”

被我一番蹊落,李警官终于止住了哭泣,问道:“你们在哪里?”

我说道:“你回过头来,看到镇上最高的那幢建筑没有?没错,我们就在那里!不过马上就要离开了!”

李星转过头来,看向我们这边,离得这么远,他只能看到几道淡淡的人影,我们却能够将他看得清清楚楚,从他脸上的表情到他眼中还没有干涸的泪水。

“你们要去哪儿?”李星问。

我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们要去找那些逃走的人算帐,其中也包括引爆庄院的那人,他们的落脚点都在我们的标记之中,他们一个也休想跑掉!”

我们离开天台的时候,并没有将望远镜拿走,因为太过笨重了,不过,那一架望远镜的性能确实不错,市价起码三万起,不知道便宜给谁了,下到一楼,我们便向着赌场街而去。

不得不说,做了当了二十年缉毒警的董成华,他挑的安全屋还是可圈可点的,楼层不高,在二楼,即使被破门而入,他们也能够跳窗而逃,从二楼跳下,屁事没有,再紧走几步,就进了赌场街,这里人满为患,打掩护实在是太容易了!

因此,我们在上楼的时候就划定了策略,进门之后,汪新知和甘悦守窗,而我们守门,如果他们反抗激烈,就先击毙再说,异国他乡,哪里顾得了那么许多呢!这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了房门前。

我做了一个预备地手势,然后一个飞踹,房门就被踹开了,踹开房门的同时,我一晃起尸铃,甘悦与汪新知收到信号,便往房间里冲去,护住了门窗!碰碰碰地一连几声枪响,见有人闯进来,董成华和鸟蛋当即开枪了,可惜他们打中的不是人,而是两具本已经死去的尸体,等到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迟了,我和陈柔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开枪是我们今天早上才学会的,不是很适应枪的反震之力,因此,准星差极了,不过好在距离很近,即使准星差些,也不妨碍我们枪击敌人!不得不说,鸟蛋的运气差极了,被我射出的第一颗子弹击中了眉心,而这一枪,我本来是指向周司强的。

接下来我连开几枪,一直到将枪里的子弹打光了,周司强当场死亡,董成华手脚受伤,被我们拖到了一边,而另一边,甘悦正抱着董书豪,眼中泪水如断了线一样往下掉,董书豪缩在甘悦的民怀里道:“妈妈,我怕,我好怕啊,你怎么现在才来!妈妈,妈妈……”

过了一会儿又说道:“妈妈,你的身体怎么这么冷?,你是不是着凉了,我把衣服给你穿好不好啊!”

甘悦说不了话,我上前拉住了董书豪的手道:“小书豪,你妈妈病了,你不要挨着她了,会被传染的,来,来叔叔这里吧!”

甘悦估计也明白了自己的阴尸之体,与小孩子接触久了会让他的阳气受损,将小书豪往我的怀里推了过来,一边做手势让他听我的话。

“不,我要妈妈!”董书豪挣扎着。对付小孩我有办法,这时候只能顺着他的意思劝说,想要逆他的意思,他能哭上一天一夜,我曾经将这些经验写了一个小册子,叫做熊孩子攻略,这时候正好派上用场了!

我指着甘悦说道:“你妈妈病了,你一定要去亲近她,要是她将病传染给了你,她得——(我本来想说内疚,但估计一六岁的孩子也不知道内疚是什么意思,于是改口了。)死啊,你不想你妈妈难过,就跟叔叔呆在一起吧!”

董书豪果然上当,摇头道“我不想妈妈难过,我不想妈妈难过!”

“那就呆在叔叔这边吧!”

董书豪认真地想了想,点头道:“嗯!”

这时候的董书豪,已经将我当成了自己人,他缩在我的身后,惊恐地指着董成华道:“叔叔,他是谁啊,他为什么要我叫他爸爸,还将我绑来了这么远的地方……”

正文卷 第154章:黑包公

董成华一脸急切地看着董书豪道:“书豪,我是你爸爸啊,我真的是你爸爸,不信你问你妈?”

董成华伸手指向甘悦的时候又突然站住了,两天前的事,他不会记错的,当时他冲甘悦的胸口开了一枪,甘悦已经死了,死人是不可能开口的。

董书豪此前因为害怕,畏畏缩缩的,现在不一样了,他的妈妈来了,还多了一个叔叔一个阿姨做帮手,这时候自然不会再委屈自己,他冲董成华吼道:“你是我爸爸,我还是你爸爸呢,不信你去问你妈!”

董成华被董书豪的话说得楞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指着董书豪道:“你这孩子,怎么能这么没大没小呢,我真是你爸爸!”

“我也真是你爸爸!死混蛋!”

董成华看向我道:“你是赶尸匠,甘悦肯定说过她跟我的事情吧,你帮我做证!我真是他爸爸!”

我翻了个白眼道:“我为什么要帮你做证?是因为你杀了简和和段明达?是因为你杀了甘悦还是因为你将我们引来了越南?”

董成华哑巴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但是我是他的父亲,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吧?”他眼巴巴地望着我,期望我能够给他肯定的答复。我哼了一声,质问道:“一个父亲会杀了孩子的母亲,一个父亲会绑架自己的孩子?一个父亲会夺过孩子的远大前程让他跟随自己过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活?如果你是他的父亲,你觉得你配么?”

董成华以手掩面道:“我只是,我只是想他在我的身边,在国内的时候,甘悦不允许我靠近孩子,但是,我就要远走他乡了,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所以我就……”

“别跟我说这些!”我指着地上的两具尸体道:“你想要说你的心路历程,也不必跟我说,跟你的两个死鬼兄弟说吧!你不是董书豪的父亲,你只是一个人面兽心的畜生!”

董书豪很是认同我的话,连连点头说道:“不错,不错,他就是个畜生,是个混蛋畜生!”

董成华怒视着我道:“你们两个赶尸匠,少给我得意,我告诉你们,如果不是我手下留情,你们早就和简和他们一样,死于非命了!”

“那我多谢你啦!”我向着董成华鞠了一个躬,道:“为了表示对你的感谢,我将你的老同事,汪新知汪警官请了来,你们也有一段日子没有见了,好好叙叙旧吧!”

汪新知的身体一直在颤抖,他双眼一片血红,早就有些饥渴难耐了,此时走了上来,便向着董成华掐了过去。董成华手脚受伤,像一条虫子一样挪动着往后退去,一边退一边叫道:“汪新知,你不要过来,冤有头债有主,你的死不关我们的事,要找就去找周司强好了,是他将你的信息告诉鸟蛋的,与我无关!”

汪新知的嘴里嗬嗬有声,似乎是在说话,不过这种时候,就算不用听尸我也能够猜出汪新知说的是什么,我说道:“汪新知说,你与周司强,鸟蛋等人都是一丘之貉,你们都得死!”

董成华盯着汪新知仇恨的目光,知道这件事情已经没有了其它可能,转向甘悦爬了去:“甘悦,你救救我,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比海深,何况咱们做了六七年的夫妻,你一定得救我!”

见甘悦没有反应,董成华眼晴子一转,说道:“小悦,你不看在我的面子上,也要看董书豪啊,你已经……故去了,我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只有我才会真正对他好,所以,你一定得救我!”

甘悦的表情有了变化,很显然,董成华的话触动了她的痛点,这时候要再让这家伙多说几句,甘悦要是改变立场也是一件麻烦事,因此最好速战速决,想到这里,我一晃起尸铃,汪新知往前一扑,将董文华扑在了身下,扳开他的双手,一口将他的脖子撕了开来。

我心说特么的我只是让你干掉他,没说用嘴啊!喝了人血,可就麻烦了!我赶紧勒住了汪新知的脖子,逼他将人血吐出来。此时的汪新知还没有尸变,自然不是我的对手,在我的施为之下,将含在嘴里的鲜血吐了出来!

汪新知的声音如同困兽:“为什么不让我喝人血?”

我问道:“汪警官,你想要干嘛?”

“干嘛?”汪新知怒吼道:“为我自己复仇,为在刚才爆炸中死去的同仁报仇!”

“你别忘了你是警察。”

“你看我这样子,还像是警察吗?我已经死了,死尸而已,活着的时候不得痛快,死了还不得痛快吗?”

我点头安抚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的心里不满意,但是,成为凶尸这件事情,还是不行,这会让你投不了胎,往不了生,何必为了几个该死的坏蛋,影响了自己往生转世呢?”

“我管不了那么许多了!”

我一脸肃然地说道:“你管不了那么多,但是我得管,你是我从腾冲带来越南了,我还得将你带回去!”

费了好一番口舌,终于说服了汪新知,看了一眼横尸于地的三人,我说道:“咱们走吧!”

穿过长长的巷道,我们来到了一户人家门前,屋里有放电视声音,间或传出打饱嗝的声响,我伸手敲门,不一会儿,门被打开了,一个皮肤黑得与印度阿三有得一比的男子看着我问道:“你找谁啊”

电视里放着连视剧,茶几上放着几瓶啤酒,这家伙真会享受啊,绝大多数人被埋于庄院的废墟下面,而他则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看电视喝啤酒。我的目光移动,看到了沙发上一个黑匣子一样的东西,其上还焊接着一根天线模样的东西,我的脑海里顿时冒出了三个字:遥控器!

庄院地下埋的炸弹就是被他引爆的?

这时候再看这“黑包公,他一身睡衣,脸上表情平平常常,哪里像是不久前才从生死场里逃出来?

正文卷 第155章:万分之一的生机

“黑包公”见我们不回答他,有些生气了,摊开双手道:“我问你们,干嘛呢?”

我也不说话,走进了房间。

黑包公扫了一眼我放在口袋里的右手,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发难,一脚将我踢倒在地。

这家伙出腿不可谓不重,我被踢中的地方就像是被铁锤捶中一样,都不敢呼吸。

擦擦擦擦……我还是轻敌了,早就应该料到的,坏人那么多,凭什么只有他才能做头领,那是因为,他比别人坏,他的本事也比别人大!他肯定是看出来了我藏在口袋里的手握着手枪,因此才抢先出手!

这时候我无力站起,心里骂道:“看老子怎么干掉你!”扳正枪口,向着黑包公移动而去。

我受伤了,难免动作缓慢,还没有抬枪瞄准呢,他的一只脚就向着我的手腕踩踏而来。惨了,要是被他踩中,我的这只手说不得要废掉,这时候再想缩回哪里还来得及?却在时候,就感觉一阵风从我的头顶飞过,陈柔飞起一脚,踹在了黑包公的胸口。

我心里暗赞一句,陈柔,好样的!

即时仇,即时报!

陈柔的体重虽然轻了些,但是耐不住她的鞋根尖啊,这一脚,力道也许没有黑包公那一脚的力道大,却绝对够劲道!黑包公蹬蹬蹬地后退了四五步,哇地吐出一口血来!他的身体素质明显比我强,很快便反应过来,拖过一旁的凳子便向着陈柔砸了过去,陈柔急忙躲向一边,这么会儿工夫,我已经将枪从口袋里掏出来了,瞄准黑包公,扣动了扳机。

特么的,特么的这么近的距离,我竟然打偏了,子弹贴着黑包公的下巴飞过,射在了墙上。黑包会一脸不相信地摸着自己的脸,确定没事之后,就向着堵在门口的甘悦和汪新知冲了去。

我一时间满脸通红,心说这特么的都叫什么事啊,想起关丰对我说过的话来,他对我说,新手使不好枪就尽量瞄准大的目标,谁都知道,一枪爆头那人肯定完蛋,但是一枪爆头是高手才能够干的事情,你干不了,那就打他的身体嘛,这样击中的概率起码提高百分之五十!

我再次举起枪,瞄向黑包公的胸口,但是这家伙早已经反应了过来,拖过甘悦,挡在了身前,同时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柄小刀,向着甘悦的脖子扎了去,黑包公一只手将刀扎进甘悦的脖子,另一只手便将她向着我们推了过来。

这家伙果然阴毒,他刀刺甘悦脖子的时候,避过了颈动脉,也就是说,如果甘悦是活人的话,只要救治及时,她还能够保住一命,但是如果我们放弃甘悦去追他的话,甘悦必死无疑!

但是,他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甘悦只是阴尸,别说在脖子上扎一刀,再扎三刀也没事!他将甘悦推向我们的时候,甘悦反手抓住了他的衣襟,因此,他用多大力将甘悦推向我们,实际上用了相同的力量将他自己推向我们。

甘悦冲出几步,摔倒在地,而黑包公则被带得摔倒在他的身上。此时他的衣襟,仍旧被甘悦紧紧地抓着。“滚开,滚开!”他想要挣起,却一时挣不脱,甘悦转过脸来,一言不发,冷冷地看着他。

“你是什么东西?”甘悦的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被刀扎伤的地方也没有一滴血流出,这深深地将毒贩头子给震撼住了。

我可不会给他震撼的时间,我的枪几乎抵到了他的身上,然后扣动了扳机,碰地一声闷响,黑包公跪倒在地,骂了一句“特么的……玩大了……”躺倒在地颤抖不止。

汪新知走到黑包公面前,似乎有话要说,我将耳朵拊在他的胸口,便听汪新知说道:“黑韦,将我脚绑石头沉入河中,这个主意是你出的,你想不到吧,我这么快就会回来复仇……”汪新知又对我说道:“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我问汪新知:“你想怎么做?”

汪新知指向大门外,我走出门一看,在院子当中,有一口被水泥盖子盖起来的水井。

很快地,黑包公就被我们带到了门外,我和汪新知一起,将水泥井盖搬了开来,汪新知将黑包公拖到了水井边上,指了指我又指了指自己的嘴,我说出了汪新知想要对黑韦所说的话:“黑韦,你也不必求饶,因为求饶也没有用,一报还一报,混这一行这么久,道理我想你都懂,不过你是你是将我扔进河里,我是将你扔进井里,所以,我会给你优待,你在我的脚上绑了石头,我不会在你的脚上绑石头,那日你对我说如果我解掉了石头就放我一马,今天我对你说,只要你爬出井口,我也放你一马!”

我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汪新知抬脚一踹,就将黑韦踹入了深井之中。又让我与他一起,将水泥井盖盖上。我心说始汪的也真是够黑的,黑包公伤成这样,就是不盖井盖他从井里逃生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这一盖上井盖,直接等于宣判了他的死刑了,连万分之一的生机都没有了。

因此,以上那段话,纯属废话。

我看着跟出门来的甘悦问道:“你没事吧?”

甘悦身出手,将脖子上的小刀拨了出来,扔到了一边,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那意思已经很明白了:我没事儿!

这时候,董书豪冲了上来,哭喊着道:“妈妈,你怎么了,受伤了吗?我替你包扎!”

我心说傻孩子,脖子上的伤要是包扎就能好的话,那就没有什么疑难杂症了,我配合着董书豪的演出,将一条包巾围在了甘悦的脖子上道:“书豪,你妈妈只是受了点轻伤,很快就好了!你别担心!”

“真的吗?”董书豪满脸的疑惑。

我一脸肯定地说道:“当然了,叔叔我从来不骗人的,你看,你妈都没有流血,没有流血,就表明没有受多大的伤!”

董书豪终于被我说服了,重重地点头道:“嗯!”

正文卷 第156章:无fack可说

咚咚咚,我敲响了房门。

没有动静。

我看了看地图上的标注,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确实是这里没有错。

于是我再次敲门。

咚咚咚……

房间里终于有了动静:“谁啊?”

“我!”我说道。

“你谁啊?”房间里的人很不满意。

我说道:“我是修水管的,楼下说天花板漏水,我过来看看!”

“这么老的房子了,漏水有什么奇怪的!要是受不了就搬嘛,来麻烦我干嘛!”

房门打开了,一名留着阴阳头的男子目光不善地看着我们,他的耳朵上挂一副耳机,身体随着音乐扭动着,一脸的迷醉。这一路来,我与缉毒警天天相处,也学得了一些经验,此时一看阴阳头的表情就知道,他吸毒了。

也因为如此,他的神情有些迷乱,桌上还摆着枪呢,就将我们往屋里请,指着靠右边的门道:“诺,厕所在那边,你自己过去看吧,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哦,我刚刚拉完屎还没有冲呢,很臭的!”

阴阳头说话时身体一抖一抖的,痞子相十足,见到甘悦与陈柔,吹了一声口哨道:“哟,这年头补漏工都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啊,看来经济又陷入衰退期了,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啊!”

吸了毒的人脑子天马行空,想到哪里说哪里,说实话,他一个毒贩子跟我扯什么世界经济形势我一点也不奇怪(我的身边曾经有几个吸毒者,吸毒后的状态与我描述得差不多,有时候我都佩服自己在那样的环境中能够独善其身!)

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把。玩着放在茶几上的手枪道:“哥们,还完枪呢?”

“耍耍,就是耍耍!”阴阳头一脸馅笑着对我说道:“兄弟,我可告诉你,耍归耍,莫扣动扳机啊,会出人命的!”这就是吸毒者的第二种表现了,从某种方面来说与醉酒也没有什么区别,那就是:拿谁都当亲兄弟,即使是第一次见面,也像是过命交情一样掏心掏肺,当然仅限于毒劲还在的时候,毒劲过去之后,就像是酒醒之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谁认识谁啊!

因此,既然是酒肉朋友,你还指望别人为了两肋插刀的,不是傻就是缺。

阴阳头想要伸手去摸陈柔的脸,被她一脚踢开了。

要是往常,阴阳头可能会火星三丈,大发雷霆,但是现在不一样,他的全身都处于放松——或者说是麻木的状态,陈柔这一脚虽然将他踹倒在地,但是在他来就就像是被人轻轻推了一把那样没有什么感觉。

自然也就不会发火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向陈柔招手道:“妹子,玩玩嘛,别那么认真!”

最后一个进屋的是汪新知,阴阳头看着他的脸,下意识地叫了出来:“知哥,今天怎么舍得来我这里坐啊!来,里面请,里面请!”说着便引着汪新知往里屋走来,走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站住了,看着汪新知道:“你不是死了吗?”

汪新知一双血红的眼睛看着他,不言不语。

阴阳头想了想道:“死人是不能进屋里的,你还是先出去吧!”

“嗬嗬……”汪新知的嘴里发出狂吼之声,他突然间揪住阴阳头的衣领,另一只手抱住阴阳头的一只腿,将他高高举过头顶,往水泥地上摔去。

阴阳头的身体再麻木,这一下重重的撞击不可能没有感觉,他痛得哇哇惨叫起来,人从地上爬起的时候,也终于清醒了一些,看着汪新知,慌乱地道:“汪新知,汪新知,你不是死了吗?怎么会来我家……”

我扒在桌上,看着阴阳头绕有兴致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汪警官死了啊,兴许他没有死,活下来了呢?”

“不可能,不可能!”阴阳头将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认真地反驳我道:“不可能的,这件事情,是我和黑韦一起做的,我亲手在他的脚上绑了石头,沉入水中的,而在沉入水中之前,他就已经受了重伤,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说不定那只是你吸毒后的幻觉呢!”我说道。

“不可能的!”阴阳头说道:“董哥和鸟蛋哥说要看全程直播,我还录下来了呢!”说着便在口袋里翻找手机,不一会儿找了出来,选出其中一个视频,点了开来道:“你看,你看,就是这个!”

视频的场景是在船上,汪新知扒在地上,就像是死人一样,任谁被折磨那么长的时间,都好不到哪里去。而在甲板上,阴阳头正与人通话,听声音应该是董成华,黑韦则站在另一边的船头看风景,只留给了我一个背影。

通话似乎让阴阳头很兴奋,他将汪新知从地上揪起,让人找绳子来,很快地,就有两名小弟找来了救生绳,结果被阴阳头一顿喝斥,说给死人用的,用不那么好,结果手下从杂物间里找来了拴拖网的绳子,又粗又糙,如果用来做鞭子,三鞭子就能够打死人的那种!

阴阳头很用心地将绳子绑在汪新知的身上,又在绳结的另一头绑了两块砖头,然后便将汪新知推入了水中,冲船员大喊“风和日丽的,要开快船,这样才爽,速度给我加起来!”

船开始加速,拖着汪新知,连同绑在他脚上的石头一并拖了起来,在水中狂飙,往前开出了四五里地,阴阳头这才让船慢下来。然后割断强索,看着汪新知往水底沉去,冲镜头道:“董哥,鸟蛋哥,耗时半个钟,任务圆满完成了!”说着还批了一个“v”字的胜利手势。

一个重伤垂死的人又在水中被拖行了四五里地,恐怕汪新知在沉入河底之前就已经不堪折磨而死掉了,汪新知沉入水中与阴阳头比v的手势形成了鲜明的对于,即使只是看视频,也让我心潮澎湃,不能自己。

阴阳头指着播放完毕的视频对我说道:“看到没,看到没,你看到没,汪新知沉水的全过程我都录下来了,如果一个人被这么搞还不死,那哥们我真是无fack说了!除非他特么的变成鬼或者是僵尸了!”

正文卷 第157章:残忍

我看着阴阳头笑:“万一汪警官真的变成鬼了呢?”

“哈哈哈哈!”阴阳头拍着我的肩膀道:“哥们你真会搞笑,变成鬼,怎么变成鬼啊?要用科学的眼光看待问题嘛,科学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有鬼的!”

我也拍了拍阴阳头的肩膀,语重声长地说道:“哥们,相信我,你今天真的见到鬼了!”

阴阳头满脸的不服气,似乎还想跟我聊一聊物理学与生物学对于灵魂的解释,才开了个头,又被汪新知举了起来,再一次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啊……”阴阳头的五脏六腑都快地被摔出来了,他怒火万丈地吼道:“你大爷的,别欺人太甚啊,惹急了老子,我要了你的命!”说着向我走了过来,指着我把,玩着的手枪道:“哥们,把枪还我,老子杀个人给你们看看!”

我赶紧将枪藏了起来,一脸惊惶地道:“不行,不行,咱们是良好市民,怎么能够杀人呢,这件事情绝对不行!”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我是拿他当猴耍,还当我跟他客气呢,手都伸到了我的面前道:“别害怕,杀个人很容易的,我也不是第一次做了,经验老到!很利索的,快,给枪给我!”

我装做迟疑的样子。

我迟疑的时候,汪新知又将阴阳头举起来,来了一个过背摔。

阴阳头勉力从地上爬起,冲汪新知吼道:“你特么的太没有尚武精神了,老子还没有准备好呢,你就对我动手,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咦,这句话好熟悉啊,我好像在哪里听过一样呢!

我想想。

我想想啊!

我想起来了,是《功夫》开头冯小刚扮演的黑,社会头头的台词,怎么听都有几分贼喊捉贼的意思。

话刚说完,阴阳头又被摔了一回,这一回,他都站不起来了,爬到的我的身边,都快哭出来了:“哥们,哥们,快给枪给我,给枪给我,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我将枪顶到阴阳头的额头,问道:“像这样啊?”

“别开玩笑啊!别开玩笑啊!”阴阳头再白痴,也知道枪口是不能抵着脑袋的,他一脸急切地说道:“哥们,你小心点,食指别动啊,你一动,哥们就玩儿玩了,将枪口垂下,对,慢慢地转过来,把枪给我!……”

阴阳头说到这里,再一次被汪新知举了起来,这一次汪新知将他高高举过头顶,将他抛向了屋顶,咚地一声,阴阳头重重地撞在了屋顶上,再砸下来时,一连吐了也几口鲜血,他一边吐血一边向着我爬过来:“把枪给我,把枪给我,嗨,哥们,把枪给我一下,我想要杀个人……”

我道:“你过来拿吧!”

“好!”阴阳头听到我肯定的答复,心中大喜,奋力地向着这边爬了过来,但是,他很快又被汪新知举了起来,他一脸痛苦地叫道:“姓汪的,别再砸了,咱们能不能换个玩法啊,这样太单调了!”汪新知没有听他的,又一次将他抛向天花板,这一回,坠落下来的阴阳头终于不再动弹了,我上前一碰了碰他的鼻息,已经是进气少,出气多了,全身软塌塌的像是没有骨头一样。

估计全身的骨头都被砸断了。

砸死了阴阳头,汪新知也安静下来,站到了一边。

阴阳头的死状确实有些惨,我不忍猝睹,收回了目光,看向一边的陈柔道:“柔姐,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残忍了一些啊?”

陈柔淡淡地说道:“刚才的视频我也看了,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没有错!更何况,咱们只是旁观者,咱们什么也没有做,就算论是非对错,也论不到我们头上!”

我们全程围观,确实什么也没做呢!难道还要给我判个见死不救的罪名?法律也没有这一条啊!想到这里,我顿时释然,在柜台上取了一些本地的零食,扔给陈柔和董书豪一些,招手说道:“咱们走吧!”

四个目标,已经解决了三个,只剩下最后一个了。

到了山洞前,汪新知便往洞里钻去,第四个目标叫做陈友春,两年前和汪新知一起来到金三角的,一直做汪新知的下手,人挺阴柔的,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比较娘,但是他的狠毒,绝不下于阴阳头,在汪新知没有出事之前视若主人,在汪新知出事之后,踩得比谁都狠,为了迫问汪新知,往他的掌心里订了五根铁钉。可能也是因为阴柔的性子,他特别喜欢阴暗的地方,租房子要说阳光透气,他是不要的,他就喜欢不透光的,大白天都得点灯的房子,也因为如此,在逃走之时,别人都选择了民居,唯独他选择了山洞。

我和陈柔,董书豪坐在洞口前的草坪上吃零食,董书豪要拿给妈妈吃,我告诉他不用了,妈妈生病,是吃不得这些东西的,吃了会加重病情!

小孩子还是很好骗的,特别是当他信任你的时候,我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这么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更加没有想到的是,我胡说八道的对象,竟然还真信我了!

这样想时,我的心里升起一股莫明的心酸,这时候是能够骗住董书豪,但是以后呢,我能一直骗住他吗?很显然,不能的。

就在这时候,山洞之中传出了枪响声,董书豪惶然的东张西望,从岑城到金三角,这一路来,他吓怕了,已经成了惊弓之鸟,“陈叔叔,哪里的枪声,是坏人又要来了吗?”

我淡定地指指洞口道:“这里面!”

“那汪叔叔会不会有事啊?”

“当然不会啦!”我一脸肯定地说道:“汪叔叔很厉害的,他已经练成了铁布衫第十八重,早就刀枪不入了!”

“是真的吗?”董书豪想了想说道:“不对啊,陈叔叔,我看的武侠小说里,铁布衫没有十八重,只有九重的!”

“你那是删节版,我这是完整版,怎么能一样呢?不一样,不一样的!”我严肃地解释道。

正文卷 第158章:怒目金刚

枪声还在继续响着。

碰碰碰碰碰……

我数着这声音,一共十二声,刚好是一个弹匣的子弹。

尔后,枪声便静默了下来。

见董书豪正看着我,我冲他做了一个鬼脸道:“坏人的子弹打完啦!”

董书豪歪着头问我:“陈叔叔,汪叔叔一定能赢么?”

“那当然了!”我一脸肯定地说道:“难道你忘记我刚才对你说的了吗?汪叔叔的铁布衫已经练到十八重了,早就刀枪不入了,山洞里的坏人必输无疑!”

我与董书豪说话的当口,汪新知走了出来,他的身上出了七八个枪洞,但是这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影响。

我问道:“解决了吗?”

汪新知和微微点头。

至此,标注在地图上的四个目标全部被消灭了,我们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我和陈柔对视一眼,同时看向庄院,此时的庄院一片狼藉,仍有十多处地方冒起浓浓的青烟,却看不到任何的动静,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

我给李星打电话,但是一直打不通,不知道是手机坏了还是其它的原因。

我们匆匆向着庄院而去。

我藏身树后,望向那一片废墟,即使已经离得这么近,我仍然没有看到任何的动静,李星他们呢,伤员呢?难道已经离开了?不应该啊,要是离开了,李星总得通知一下我们的吧?

不过,光靠想是不会有结果的,我看向陈柔道:“柔姐,要不你们先等在这里,我过去看看!”

陈柔点头“你小心一点啊!”

我借着灌木丛的掩护,向着废墟靠近,到了近前,张目四望,仍旧没有发现任何的动静,我心里想,要不要出去试探情况?想想还是算了,老子的肉身凡胎,一颗子弹就结束了,犯不着冒这么大的风险!

那要怎么办呢?

我突然想起来一个词儿“投石问路!”

我何不投石问路呢?想到这里,我捡起一块石头,向着一堆酒瓶扔去,为什么扔向酒瓶呢?原因很简单,酒瓶声响响,碰地一声,石子落在其呈只酒瓶之上,酒瓶碎了,发出清脆的声响。

一个声音喝道:“谁?”

因为害怕,那声音已经变了调,但是我仍旧听出来了,这人是李星,我叫道:“李星,你在哪儿?出什么事情了?”

李星也听出了我的声音,从废墟之中抬起头来:“陈师傅,是你吗?你在哪儿?”

我靠近过去,看着他那张炭黑色的脸问道:“李星,你没事吧?其它人呢?”

李星的眼泪掉了下来,摇晃着脑袋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在我的再三询问之下,李星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爆炸声响之后,他便和留在农家里的弟兄们往这边跑过来,到了庄院之后,大家都被眼前的景像惊呆了,这特么的哪里像是警匪大战,警匪大战有毁掉一整片庄园的么?这么特的就像是发生了一场小规模的战争!

震惊归震惊,他们很快回过神来,开始搜救伤员,然后……然后……

李星说到这里又哭了起来:“然后阿南触动了一颗没有爆炸的炸弹,炸弹爆炸,倒塌的房屋将我们埋了起来,我晕了过去,才醒过来,爬出废墟的时候就听到了你扔石头的声音……”

一个警察在我的面前动不动就哭,如果是个女的还能接受,一个大男人,实在是接受不了。事实上,李星只是文职警察,他不喜欢警察这条路,他的理想是去银行工或者有到文联任个闲职,朝九晚五的过日子,但是没有办法,他的家里只有警察这条路子,所以,他就被塞进了缉毒警中,原本出警没他什么事,但是涉及出国,有很多的手续要办,而他又是文职警察中唯一男的,无可推托,不得不上!

他这算是赶鸭子上架了!

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的军事训练,心理辅导,之前又没有办案的经验,陡然间遇到这么大的事情,他的心里崩溃掉了,这才会像孩子一样哭起来!哪里像哥们啊,一路走来,心脏在一直被缎炼,此时再遇到情况,早就心如指水了。

我皱眉问道:“你的意思是说,其它人这被埋在了废墟之中?”

李星点头。

“那还等什么,赶紧挖啊!”我一边着,取过一条钢筋,击打着一旁已经碎了的铁锅,一连打了三下。这是我和陈柔约定的信号,如果敲两下,则表明情况不妙,让他们早做准备,如果敲三下则说明一切安全,赶紧过来。

不一会儿,陈柔他们赶到了,三人二尸,再加上一个小孩,在废墟中翻找着,差不多将这一片废墟都翻转了过来,共找出七人,其中五人已经死亡,只剩下贺小安和白寻霜还活着,都是身受重伤。特么的三十多人来到异域他乡,现在只剩下了五人(加上董书豪六人)其中中两人生死未卜。

我们将两人抬到一边,用急救包对伤口进行简单的包扎,我冲李星喊道:“你能联系上组织么?叫他们赶紧来救援啊!”

李星说道:“我手机坏了!”

我将手机塞到他手里道:“用我的先!”

李星接过手机,抖抖索索地拨着号码,很快便接通了,他冲着电话急切地哭叫道:“快来救我们,我们马上要死了!……”

白寻霜的左边肩膀被钢钎刺穿了,脑袋上肿起了一个大大的包,一摸额头,就像是火烧一样烫,她一直处于昏迷之中,怎么也叫不醒,贺小安的情况比她好一些,他的小腹中了一枪,除此之外,只是一些外伤。

贺小安一见到我,便紧紧的抓住我的手问道:“小陈师傅,关哥呢?他怎么样了?”

刚刚在废墟里,我找到了关丰,他紧咬牙关,目欲喷火,与佛堂的怒目金刚有几分相似,他的胸口,小腹,大腿上都有枪伤,肩膀上被砍了一刀,手枪里的子弹也早已经打光,早已经死去多时了!

正文卷 第159章: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关丰做事不留后路,是一个悲剧型的英雄。可以想像,从冲入庄院起,他一定是冲在最前面的!一直到身中数弹,动弹不得,这才轰然倒下!

这样的人在别人眼里也许只是一个莽夫,但是在与他走得很近的人看来,这就是义薄云天,这就是死得其所。

从与他们相处的这些天,我知道一件事情,就算关丰让贺小安,史辰为自己去死,他们也不会眨一下眼睛,反之亦然,我这时候告诉他关丰也死了,他们三人组之中只剩下他一人了,他肯定受不了,或许还会因此自杀。

因此,我不能说真话。

我略一迟疑说道:“关警官去追阴阳头去了!”

“啊?”贺小安不明白我什么意思。

“阴阳头,庄院的一人小头目!”我提高了分贝说道:“关警官追他去了!”一边与贺小安说话,我向陈柔使了一个眼色,陈柔会意,拖过一块破旧的木板,将关丰的尸体盖了起来。

“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他一个人去追毒贩的小头目?你们对他就这么放心啊?”贺小安有些不爽,捡过一根棍子撑起身体,看着我说道:“关哥往哪边去了,我去帮他!”

我安抚道:“贺小安,你稍安勿躁啊,慢说这时候你已经赶不上关警官了,即使赶上了,你现在受伤这么重,连自保都难,拿什么去帮他啊?”不等贺小安说话,我接着往下说道:“关警官的和身手你又不是不知道,无须担心啦!”

费了好一番口舌,总算将贺小安说服了,我招呼陈柔,李星他们准备先离开这里,就在这时候,一声枪响,李星直直地倒了下去,眉心有血水涌出,我顺着子弹射来的方向看过去,就见二十多人从丛林里走出,人手一把枪,枪口正指向我们。

这时候想要避开已经来不及了,我一晃起尸铃,催动汪新知拦在了陈柔的面前,就的碰碰碰地一串响,汪新知便挨了三四枪,那边厢,甘悦也紧紧地将孩子抱在怀里,而我,则机智地藏身在了墙后。

我和陈柔的反应都十分迅速,几乎在避过攻击的时候,就掏出了武器,一连几枪,放倒了冲在最前面的几人,总算让他们前行的步伐停了下来,我冲陈柔说道:“咱们现在怎么办?”

陈柔回头看了一道:“找个死角,将白寻霜他们安顿好先!”

我点头,四处张望合适的地点,总算让我找到了,就在我们刚刚翻找的那一片废墟里,有一个不起眼的“t”字型角落,简直是天生为躲避子弹而设置的,我抱起白寻霜,招呼陈柔他们跟上,这一路上,都是汪新知和甘悦在我们挡子弹,否则的话,我们只怕早就被打成筛子了。

哒哒哒哒,枪声继续响着。

对方自然知道,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不可能击中我们,之所以还在扫射,就是要压得我们抬不起头来,将我们的心理防线击溃。

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正迅速靠近。一个声音吼道:“我不管你们是谁?毁了我王刃的聚财地,我要你们死无葬身之地!”王刃这个名字我在腾冲的时候就听说过,据说早年间就从云南来到金三角开赌坊,因为人聪明,胆大无底线,迅速在这里闯出了一片新天地,黄赌毒无所不沾,近年来,势力越来越大,有“暗夜王市长”的名头。也就是说,在白天,这个城市由市长说了算,但是到了晚上,就是他说了算!据说,经曾有一个人骂了他一句王八蛋,就被他将全身皮肤都割开,然后涂上蜂蜜,扔进了蚂蚁窝里,惨叫了三个小时,这才死去。

从此之后,没有人敢再对他不敬。

阴阳头和黑韦等人是王刃的手下?

恐怕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他们的庄院为什么搞得这么大了!

我和陈柔试图还击,但都被打压了下来。

怎么办,怎么办?

不管怎么样,不能让他们继续靠近了,否则的话,我们就完蛋了!

可是,我们已经被团团包围,能怎么办呢?这时候突围是不可能了,只能拼死一搏!想到这里,我对陈柔说道:“柔姐,呆会儿你带着董书豪走,我和汪警官,甘悦留下来对付他们!”

我的话刚说完,就被甘悦和汪新知同时抓住了左右手,他们冲我摇头,听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之后,我才知道,他们是想要成为凶尸,为我们杀出一条血路,我摇头道:“成为凶尸没有那么简单,成为凶尸之后,你们就再也进不了轮回了,你们想清楚了!”

甘悦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想清楚了!两位陈师傅,如果你们逃不出去,我的儿子就活不了,因此,拼着不入轮回,我也得将你们送出去!”

汪新知说道:“做警察做了一辈子,我就忍了一辈子,积了一辈子的戾气,是时候发泄一下了,不然的话,即使入轮回,投生转世,我也一定会变成了一个特别小器的人,因为前一世积的怨懑之气太多了!”

我看向陈柔。

陈柔的话一向简洁,这一次也不例外:“现在这情况,想要活命,也只有如此了!”

我问汪新知:“你有什么要求?”

“狐死首丘,叶落归根……”汪新知说到这里顿了顿:“闹着玩的,我没有什么要求!”

落叶归根,是每一个亡者的夙愿,但是,现在的情况太复杂了,我们能不能活着出去还是两说,落叶归根,哪有那么容易,因此汪新知起了一个头,就立即闭嘴了。

我直视着汪新知的目光,一字一字地说道:“我向你保证,只要我陈烦能够回到故土,就一定将你带回故土!”这样说时,我的心中涌起一股豪气,仿佛像是回到了《我的团长我的团》里面龙文章大声喊的话“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我咬咬牙,刀在手臂上一划,血水顿时涌了出来,我将流着血的手臂递到了汪新知的面前,说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汪新知的身形一震,喃喃地念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抱着我的手臂,吸起血来!

正文卷 第160章:残酷

咕咚一声,一口鲜血入喉,气氛顿时变得不一样起来。

一股凶煞之气,从汪新知的我们要里散发出来,他的牙齿越咬越紧,嵌进了肉里,这是嗜血的前兆。也因为如此,我已经可以为断定,汪新知绝不会像梦丽那样成为义尸,就是实实在在的凶尸,嗜血嗜杀的凶尸。

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因为得速战速决!

我抽回手,将汪新知扛过肩膀头,扔到了残墙的另一边。

“哈哈哈哈!”王刃的大笑声传了过来:“你们不会觉得扔一个人替罪羊过来就能够得到我的原谅吧?想多了,今天你们谁也跑不掉!”可以想象汪新知的结局,他被扔过残墙之后,便被泼了了一棱又一棱的子弹……

我将耳朵附在墙后听动静。

良久之后都没有动静。

我心说坏了,会不会汪新知的尸体被打得太烂,阴气已泄,就此死去了?

我有些惴惴不安。

又过来一会儿,听到有个声音提醒道:“老大,那个人好像站起来了!”

“我靠,这么牛逼?”

“他向着我们走过来了!”

我透过墙缝望过去,汪新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起来了,他步履艰难,却又异常坚定地向着王刃等人走了过去。

王刃楞了一楞,冲手下喊道:“你们特么的傻比啊,人都过来了,还不给我开枪!”

见王刃他们抬起枪来,汪新知匍伏于地,借着砖丽的掩护,向前靠近。怨尸成为凶尸之后,不仅是力量上提升了一个档次,似乎智商也高了不少,至少,怨尸状态的汪新知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见汪新知那边进展的顺利,我将滴着血的手伸向甘悦,甘悦向我靠近而来。陈柔早已经将董书豪哄到了一边,不让他看这诡异一幕。甘悦略一迟疑,也捧起我的手臂,吸起血来。

等到甘悦吸第二口血的时候,我依法炮制,将她高举过肩,扔到残墙的另一边,甘悦的动作明显比汪新知要快上很多,就像是《行尸走肉》里的丧尸与《僵尸国度》里的僵尸的差别,再加上她身姿轻盈,简直称得上是神出鬼没!比汪新知后出发,却先一步靠近王刃。

董书豪转过脸来不见了妈妈,顿时哭闹着要追过去。

劝慰不住,我和陈柔将死死地按在地上道:“书豪,别闹,你妈妈这么都是为了你,你要听话,不然她为咱们所做的牺牲就白费了!”

“你混蛋!”董书豪冲我吼道:“亏我那么信任你,你却将我妈妈往火坑里推,我恨你,我永远恨你!呜呜呜……”

我任由他骂,手下却没有松一分一毫。

还在响着的枪声变得混乱起来,汪新知和甘悦,就像是投入湖中的两颗石子,将湖水搅得动荡不安!

随着一声惨叫的响起,王刃的枪阵,终于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甘悦是最先冲入敌阵的,她从树上跳下,骑在其中一名男子身上,甘悦的体重虽然轻,但是加上下坠之势,生生地将男子砸倒在地,他咬上男子的脖子时,顺势便将男子翻到了自己身上。

顿时,数十颗子弹泼在了男子的身上。

那男子也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没有动静了。

将男子尸体搬开,却不见了甘悦,而在地面之上,出现了一个可容一人通过的洞。

任他们再凶悍,如此情形之下,也难免心惊肉跳,他们互为依倚,四面观望着。

而在此时,汪新知已经扑到了,他就像是一只上古凶兽,力大无穷,一路撞过去,撞到了六七人,第一个被他撞到的人当即便口吐鲜血,倒地不起了,剩下的几人无不身受重伤。

碰碰碰碰……汪新知才从地上爬起,就挨了四五枪,我这时候才看清楚,他的胸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绑上了一块铁板,那铁板足有一厘米厚,子弹近距离离射击,都会被反弹而回!

“杀杀杀杀!”王刃怒吼着,和着汪新知仍出手雷。

手雷的杀伤面积在十六米左右,也就是说,他的手下,包括他自己都被笼罩在了手雷的袭杀范围之内,可见此时的凶悍!手雷落在了汪新知的脚边,轰地一声爆炸开来,直接将汪新知掀上了天。

飞在半空中的汪新知的下半身都被炸飞了,肠子坠下,就像是一只被放飞的人形风筝一样,即使是这样,他仍旧不改凶性,从半空中落下时,抓住了一人的双耳,咬断了他的脖子这才沉寂下去。

我垂下了眼皮,黯然道:“汪警官已经气散了!”

陈柔抬头看着远方的天空,不说话。

汪新知虽然已经不动了,那些毒贩仍旧不肯甘休,子弹如雨一样向他不泼去,一直到将他打成了筛子,而这时候,甘悦再一次冲入人群之中,猎杀两人后又消失了。

王刃怒火万丈,冲着甘悦消失的地方吼叫道:“杀了那个臭女人,杀了她!”王刃人群中扔手雷,手雷炸开之后,弹片四射,虽然将汪新知炸飞了,却也伤了四五个自己人,不过,这个手雷的真正意义不是杀死了汪新知,而是告诉他们,敌人并不是不可杀死的终结者,而是一个手雷就可以解决掉的僵尸!

王刃在前,七八名手下紧随其后,向着树林深处搜索而去。

看着王刃等人往树林深处而去,我就知道,我们必胜。王刃他们人多,在空旷地带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优势,丛林之中,他们不可能干得过一名已经杀了数人的凶尸。按道理来说,能够混到如今的地步,王刃不可能是笨蛋,可能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吧!

这时候,白寻霜也醒了过来,这个屡立战功的警花此时看起来狼狈不堪,她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们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康警官呢,李星呢?关丰呢?”一抬眼看到趟倒在坡上的李星的尸体,又眼见这一片废墟,惊得捂住了嘴:“发生什么事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不得不说,她是幸福的,被炸弹震晕过去之后,就一直处于昏睡之中,之后所有的残酷,都被她躲过去了。

正文卷 第161章:僵尸

我将事情的经过简略地说了一遍。

听说自己他们小组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已经死了,白寻霜难掩心中的悲伤,哭泣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我们组每年都有人死,也每年都有人加入,但是这一次……这一次竟然全军覆没……”

陈柔在一边说道:“没有全军覆没,只要你活着,就不算是全军覆没!”

白寻霜抬起泪眼看着陈柔道:“当不起的,我当不起的!我只是名女子,能力有限,当不起如此重任的!……”又看向我道:“告诉我,你告诉我,这是谁做的,我要杀了他,我要将他碎尸万段!”

我拍了拍白寻霜削瘦的肩膀道:“放心吧,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一句话,很符合我这个“神棍”的身份,我怕白寻霜想不开,又安抚道:“咱们已经联系上了腾冲那边的人,很快就能回去了!”

白寻霜怔怔地看着天上白云,苍白的脸上,心绪低落到了极点。

树林里的枪声仍旧在持续响着,却渐渐地变得稀落起来,时不时能听到惨叫之声,可以预见得到,在这惨叫声里,甘悦必如猛虎扑羊,将一名名毒贩扑杀在密林之中。我数着惨叫声:“一,二,三,四,五,六……”我记得甘悦此前已经杀了三人,也就是说,现在伤在她手里的有九条人命,再杀一人,她就会变成僵尸“柔姐,甘悦马上要变成僵尸了,咱们应该怎么做啊?”

陈柔看着我道:“到时候再说吧!”

又是几声惨叫,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时候的王刃一行,就只剩下王刃一人了。枝叶抖动间,王刃从树林里冲了出来,夺路狂奔,那速度,与未退役之前的刘翔有得一比!他一边往前跑,不时回手一枪,就这一点来说,比刘翔还要强一点。

而追在他身后的影子更快,就像是一只射出去的炮弹一样,在空中留下了黑色的残影,因为不时被子弹击中,她的身形稍有阻滞,等到王刃将枪里的子弹打光之后,她迅速地追近,在王刃爬上摩托车之前,将他扑倒在了地上。

王刃的四肢翻腾,随着一声惨叫,便不再动弹了。而甘悦一直伏在他的身上,一直到七八分钟后,才抬起了身,她抹干的嘴角的血迹,向着我们走了过来,此时的她的脸变成了青灰色,而且异常的粗糙,就像是结满了青苔的墙砖一样。

踏入这一行也有几个月了,怨尸,凶尸,活尸我都见过,他们除了眼有血色,身有煞气之外,外貌变化不大,不像甘悦,从冲入树林之中到从树林中出来,整个人完全变了!随着他的靠近,一股强大的阴煞之气将我们笼罩其中。吼……甘悦的声音如同狮吼,眦着的牙有如锯齿,很显然,我们在她的眼中,也变成了与王刃一样的“血食”如果这是僵尸,未免太恐怖了一些!

看向陈柔,有些紧张地问道:“柔姐,这就是,这就是……僵尸?”

陈柔点头。

我的声音有些颤抖:“咱们,咱们有办法对付她吗?”

陈柔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安慰的眼神,迎着甘悦走了过去“烦啦,拦住董书豪,别让他看!”

“妈妈,妈妈你怎么了?”白寻霜是伤员,根本控制不住董书豪,眼见就要被他挣脱了,我走上前,一把将董书豪抱在了怀里。董书豪拼命挣扎:“坏蛋,放开我,你这个坏蛋,放开我!”

我将董书豪抱得更紧了。

谁特么的说小孩子很好对付的?这个六岁的小家伙,体重不过五十斤的样子,那挣扎的力度,就像是一只小公牛一样,我都差点按不住了,几次起意要不要一拳将他击晕算了!

想想还是算了,这孩子受得磨难已经够多,我怎么忍心再伤害他?

“别看!”不顾董书豪抓我的手,我安抚道:“书豪,乖一点,很快就好了,很快的!”这样安慰董书豪时,我的心里也十分忐忑,陈柔能够对付凶尸,这是高河村已经验证过的事情了,但是僵尸呢?她能对付僵尸吗?

我想转头去看,却被董书豪折腾得根本无暇分神,干脆收起心神,全力对付这只小牛犊子。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轰地一声响,我的脑袋嗡了一下,这是手雷的声音,王刃向着汪新知扔了一个,将汪新知炸成了碎尸!陈柔也对甘悦扔手雷了?手雷的杀伤范围在十六平方米左右,十六平方米……

想到这里,我猛地跳起向,往前冲去,我们与甘悦的距离不过二十多米,陈柔往前而去的时候,两个的距离拉到了不足十米,而这时候,手雷爆炸了……“柔姐,柔姐!”我急切地叫道。

陈柔站在原地,见我跑过来,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丝苦笑:“没办法,我没有想到要对付僵尸,没有带家伙,只好用手雷了!”

我将陈柔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

“我没事!”陈柔说道。

我指着她脚下的一滩血迹道:“那这血是怎么回事?”

陈柔指着躺倒在地的甘悦说道:“是她的!”

陈柔这一指,将我的目光从她的身上转移到了甘悦的身上,甘悦扑倒在地不动了,而董书豪正摇晃着他的身体:“妈妈,妈妈,快起来啊,妈妈,你不要书豪了吗?快起来啊?”

我起先还担心甘悦会突然醒来伤了董书豪,但是,用心感受之下,我却没有感应到任何的阴煞之气,我知道,甘悦有可能已经散了尸气了!这里不得不说一句,僵尸就是厉害,已经是凶尸的汪新知被一枚手雷炸成了碎尸,同样在的手雷在甘悦的身边炸开,她却还留有全尸!

我将甘悦的身体扳了开来,就见她的脸上,身上插了七八枚弹片,手雷里的铁珠击出来的血洞数不胜数,初看还没事儿,一细看,能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就像是树皮被蚂蚁挖了无数的小洞,可是那是人脸啊!

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董书豪都吓哭了:“妈妈,妈妈,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正文卷 第162章:兽性

我想要将董书豪拉开,无奈董书豪抓得太紧,我怕伤着他,也不敢太用力:“书豪,听叔叔的话,快松手,松手!”

“滚开,你这个混蛋,不要分开我和我妈妈!”董书豪冲我吼道。

“快松手,你妈妈已经死了!”

我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感觉眼前出现了一道阴影,一道冷风从对面吹来,吹得我激棱棱地打了一个寒战,我抬头一看,吓得一哆嗦,特么的,特么的甘悦站起来了,她竟然又站起来了!

一枚近距离爆炸的手雷也没有能够散了它的尸气!

这特么的也太搞了吧?

重新站起来的甘悦离我和董书豪不足一米,她只要伸出手,就能够掐住我们其中一人的脖子,我的心里一凉,心想这下完蛋了!不等我反应过来,甘悦已经掐住了董书豪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

我一时间不敢妄动,紧紧地盯着甘悦掐住董书豪脖子的手!

如果甘悦是一个活人还好,我能够从她微表情,从她手臂的反应推测出她接下来会怎么做!但是甘悦现在已经变成了僵尸,她的表情动作都十分僵硬,无可推测,谁特么的知道她下一秒会将董书豪扔出去,还是用力将他掐死啊?

“妈妈,妈妈,我是书豪,我是书豪,咳咳咳咳……妈妈,你别掐我的脖子啊,我快要说不出话来了,咳咳咳……”董书豪原本柔嫩的脸因为憋气变红了,又因为憋气得太久变成了紫红色。

一个人不喝水可以撑上两三天,但是如果不呼吸,三分钟就得死!我的心中惶急,这么静观其变显然不是办法,可是如果行动,只怕刺激得她下手更狠!眼见得董书豪的舌头都伸出来了,我冲甘悦吼叫道:“甘悦,住手,我跟你说住手你听到没有,书豪是你的儿子,你再这样下去你的儿子就死了,你还记得你成为凶尸之前对我说的话吗?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儿子,而现在,你就要掐死你的儿子了!……”

听到我的嘶吼之声,甘悦的眼中有过短暂的迷茫,又过了一会儿,终于慢慢地松开了手,董书豪如一瘫稀泥一样倒在地上,脖子上出现了两道乌紫色的手掌印,这时候我也顾不得近在咫尺的威胁了,将董书豪从地上抱起,关切地问道:“小书豪,你感觉怎么样了?”

他的呼吸十分微弱,但是好在仍有心跳,我想要将他抱到一边去,这才恍然想起,我的面前还站着一具僵尸呢!心说特么的坏了,小书豪倒下了,甘悦首当其冲的目标就是我了!

抬眼望去,却见甘悦如同一尊塑像一样站着,涣散的目光不知道是看向我还是看向别的地方,我摸了打尸鞭在手,心想万一甘悦凶性大发,这一条打尸鞭,应该能够应付一下的!

就在这时候,甘悦再一次倒了下去。

我楞住,这是搞哪出啊,难免是装死等我们靠近?没有必要吧?咱们本来就已经靠得足够近的了!

伤得太重?尸气散了?

那刚刚算是怎么一回事啊,回光返照吗?

正当我疑惑要不要再次上前查看情况时,陈柔在我的背后说道:“没事了,甘悦心愿已了,这一次,她的尸气彻底的散了!”在陈柔的解释之下,我才知道,阴尸每晋升一级,人气就淡一分!

就像人到中年的时候睿智,老年了就会记忆减退,脑子也转得慢了,如果更加老些,就会成了老糊涂或者是老年痴呆,甘悦成为僵尸之后兽性大发,心智方面就像是老年痴呆了,认不出董书豪,当然更认不我……

幸运的是他的心中有个执念,那就是他的儿子,当我提起她的儿子时,她身体里的阴煞之气很快便收敛了起来,可能她自己也知道,自己已经处于了不可控制的局面,于是趁着那一瞬间的清醒,了结了自己!

母爱的伟大,由此可见一斑!

搞定了甘悦,原本混乱不堪的局面再一次安静下来,再看身边,除了我和陈柔,就只剩下董书豪,贺小安和白寻霜了,我和陈柔还好,白寻霜,贺小安,董书豪都是身受重伤,行动不便,这时候要是再来一拨毒贩,哪怕只有三五个,我们也都交待在这里了!

就在这时候,天空响起嗡嗡嗡的声响,不一会儿,有两架直升机向着这边飞了过来,直升机降落,下来十多名警察,其中有中国警察,也有越南警察,走在最前面的赵文笛赵局长,赵局长今天已经五十好几了,看着眼前的惨状,老泪纵横!嘴里一直喃喃地用苏北腔说道:“惨啊,惨啊,太惨了!这是我们局有史以来最惨的一次缉毒行动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同志们,我来晚了啊!对不住名位了!”

赵局长来得并不晚,在接到李星的电话之后,他便立即联系越南警方,虽然这么做会暴露这次行动,但是,这的确是最快的营救计划,因为只有这样,从腾冲起飞的直升机才能够越过国境线。

越南警方要协同行动,不过都这时候,爱跟跟,不爱跟拉倒,无所谓了!

可以说,赵局长他们是尽了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董书豪,白寻霜和贺小安被抬上了直升机运走了,我和陈柔,赵局长留下来处理问题,这一次,咱们虽然是擅自入境,但是,为他们搞定了一个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却偏偏一直拿他没有办法的家伙,他们还是很开心,因此在很多方面都网开了一面。毒贩们的尸被堆积在一起,付之一炬了,而我们这一边的人则都被搬上了车,送去了火葬场。

甘悦和汪新知是我和陈柔亲自搬的,在搬甘悦的时候,我有试图听尸,不知道是甘悦尸气散了,还是以我的本事根本听不了僵尸的原因,我什么都没有听到,甘悦还好,虽然毁了容貌,搬上车就是了,汪新知就不一样了,他整个都被手雷炸散了,我不得不在草丛之中一遍一遍地寻找以凑齐他的尸体,整个过程……实在是太煎熬了!

正文卷 第163章:别离在此时,何时相见?

火化之后,我们将骨灰盒带回了腾冲,来的时候三十多号人,回去的时候只剩下几人外加三十多只骨灰盒,怎么能叫人不伤感呢?

汪新知和甘悦的骨灰盒被我抱在了怀里,是为了救我们,他们才因此变成了凶尸和僵尸,我必须得给他们一个交待。

到了腾冲,我们去的看望了贺小安,将关丰的骨灰盒交到了他的手上,贺小安捧着骨灰盒的手颤抖不已,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将骨灰盒给摔了,他紧紧地将骨灰盒抱在了怀里,泪水滴在其上。

他无声地哭了一会儿,目光慢慢地变得坚定起来:“辰哥,关哥,你们先走一步,我随后就来!……”我听到这里神情一紧,正要抓住贺小安的手让他别想不开,就听他接着往下说道:“不过,在我与你们相聚之前,我会尽我之力,对付那些毒害乡民的王八蛋,至死方休!”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松了一口气。

从病房出来,我和陈柔穿过长长的医院走廊,去看了白寻霜和董书豪,经过治疗之后,白寻霜恢复了很多,董书豪却一直记恨我和陈柔,在我们跟他说话的时候一直撇过头不看我们,一直到我们的离开,都没有转过头来看我们一眼。

白寻霜答应照顾董书豪,因此,我们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回到岑城,我们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普渡寺,到了寺院门口,陈柔却不肯进山门,她将甘悦的骨灰盒递给我道:“我在外面等你!”

在我的印象中,陈柔对于死者是十分敬重的,无论是为逝者化妆还是赶尸,她始终保持着虔诚,上一次将梦丽送入普渡寺,陈柔不仅进了山门而且还跪拜行礼了,这一次是怎么回事呢?

不过我当时也没有多想,答应一声便进了普渡寺,与主持一番交涉,以每只骨灰盒十五万元的价格,将汪新知和甘悦的骨灰盒摆在了如来脚下!再抬眼看如来佛,两米多高的坐像镀了金漆,看那光泽亮色,似乎漆得金粉。如果真是金粉的话,二十万只少不多!

看着坐在蒲团俯视众生的如来像,我却丝毫也感应不到他身上的金光宝气,眼中,心里只有他普爱,怜悯世人的眼神,在那一刻,我感觉我的心灵都被触动了一下,心说佛祖啊,佛祖,你就别想着感化我了,我就是个冥顽不灵的俗人,是永远也不可能真正被感化的,倒是躺在你脚下的三个可怜人,希望你多多垂爱!助他们早日脱离苦厄吧!

从普渡寺出来,我的心有些沉重,正想找陈柔说说话,一抬眼,山门前除了几株老树,却不见了陈柔。“柔姐,柔姐!……”我叫道,没有人应答。我的心里顿时慌乱起来,陈柔是性子冷一些,但是不告而别,不是她的性格。

刚刚在山门前发生了什么?

我在东张西望的时候,一个大和尚走了出来,单手合十道:“施主,可是找刚刚站在山门前的女施主?”

我急切地问道:“师傅,你知道柔姐去哪儿了么?”

“她走了!”大和尚从宽大的衣袖里掏出来一封信,递给我道:“这是她给你的信!”

“她走了?”我迟疑着接过信封,打来开来,陈柔的字迹很是绢秀,这么绢秀的字我一直以为只有心思细腻的小女孩才有,很难想像出自陈柔之手。

“烦了,人生难免别离”这是信的第一句话,看得我心里一沉。

“在灯下写下这封信时,我的心十分沉重,我有些舍不得你!你一直觉得我的性子很冷,就像是数九寒天里的冰椎,我在说这话时,你是不是觉得很可笑啊!那就笑笑吧,这比难过好!”

“说实话,你第一次来义庄时我对你的印象不大好,你留着长发,还打了耳钉,在我的眼中,这就是坏孩子的代名词,(笑)可能我有些过于传统了吧,但是在接触之后,我发现你是一个不错的人,心有正义,而且会去坚持,这很重要,每个人的心都有正义,但是真正能够坚持的人很少,绝大数人,在遇到麻烦之后,就会改变自己的原则!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和你第一次赶尸,即使只是菜鸟,你仍然固执已见,要去听尸,为自己找麻烦,在这个过程中我一直冷眼旁观,我希望你能够知难而退,和我一起,将尸体赶到目的地,拿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就是了,但是你没有,你一路寻查,从医院到学校,花费了将关怡送到目的地数倍的精力,虽然艰难,却将问题解决了……”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对你的态度就改观了,我觉得你就是投入我心湖中的一颗石子,击活了那一潭死水,接下来的几单活儿,无疑是我赶尸生涯中最蠢,最笨,最麻烦的赶尸了,但是,我却乐在其中,每个人都是一个谜题,而一个死人,对于活人来说就是不解的谜题,但那是对死人而言的,对我们来说却不一样,因为我们会听尸,于是,一个个看起来已经无解的谜题,到了我们这里,又有解了……”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很是难过,心说柔姐你说得没有错,每一个人都是未解的谜题,我们一起解了那么多的谜题,我却始终没有办法解你这一道谜题……

“还记得我送你的银牌吗?我小时候也有一块的,但是掉了,那是我父亲送我的,我一直带在头上,但是掉了,我送你的这那块,希望你好好保存,以后如果不想戴了,就毁了它,不要再送别人了……”

我紧握着胸口的傩面具银牌,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说道:“柔姐你就放心吧,这个银牌,我会一直戴着,一直一直戴着。”

“希望你能一直紧守心中所想,活回自己!”

“人生难免离别,这是一早就注定了的,再见!”

坐在山门前的台阶上,看着纸上的最后一句话,我心潮起伏:“柔姐,就像你说的,人生能够离别,但是,你就不能告诉我你离去的理由吗!再说了,离别在此时,何是相见呢?”

正文卷 第164章:调查

站在山门前,我突然感觉十分茫然,仿佛两个人的携手而行,一人却突然离去,另一人就有些不知所措了。

看着天边的落日,我沮丧到了极点。

粉刷一新的义庄门墙没有让我的心情好哪怕一点点,我垂着头,往里走去。

才进大厅,就听一个清脆的声音叫道:“哦,你找谁啊?”

我抬眼一看,我的面前站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她身材高桃,留着齐眉短发,眼睛大大的,十分灵活,转啊转的,皮肤细滑得就像是玉器店里最高档的乳玉一般,她一脸质问地看着我。

我懒得理她,挥挥手,往我的房间而去。

“喂!我问你话呢?”女孩拦住了我。

我绕过了她,上楼去。

这时候,从楼上走下来一个老头儿,看他的脸色也就是五十多岁的样子,可是看他那乱糟糟的花白头发的胡子,起码七十岁以上,他看着我,脸上笑咪咪的:“徒弟,我的乖徒弟……”

我一把推开了他:“你谁啊?”

“我是你师父啊!”老头追在我的身后喊道:“徒弟,别走,听我将话说完!”

“徒弟,徒弟……”老头念咒一样叫着。

我转过身来,差点对他跪下来了:“我说老先生,别烦我了好不好,我快要被你烦死了!”

老头指头自己,锲而不舍地说道:“乖徒弟,我真是你师父啊,我叫皮宏德,记起来了吗?”老头一脸希冀地看着我道:“难道陈柔没有跟你说过我!”

皮宏德,我的挂名师父,在我来之前,他就因为得罪了一只很厉害的僵尸追得一路逃亡,不知所踪,因此说是师父,其实连面都没有见过,难道他终于摆脱了那只僵尸?还是与僵尸之间达成了什么合解?我看了看楼下的女孩,她就是和解的筹码吗?

看在《赶尸纪要》的份上,我对皮老头客气了一些:“皮老头,你回来了!”我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你刚才说陈柔,你知道她在哪里吗?快带我去找她!”

皮宏德叹了一口气道:“陈柔那丫头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除非你钻进她的肚子里将秘密偷出来,否则的话,永远也别想知道,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听到这里,我顿时没有了说话的兴趣,在大厅里随便一指道:“义庄里房间这么多,你随便找地方住吧,我困了,想睡觉了!”

女孩听到这里有些恼火了:“陈烦,你怎么能够对师父如此无礼呢?”

皮宏德满脸笑容地向我介绍道:“来来来,乖徒弟,我给你介绍一下哈,这是你的小师妹,叫方圆,方圆,快来见过师兄!”

方圆嘟着嘴,不情不愿地上楼来,而我根本无心理她,直接回房去了,他们晾在了楼梯上。

回到房间,在四处找酒,就像是失恋了一般想要大醉一场,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酒,干脆蒙着被子睡大觉,躺在床上,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了,一幕幕往事像是放电影一样从我的脑海闪过。

从初见陈柔到第一次赶尸,陈柔告诉我不能走侧门一定要走正门,到高河他从天而降解了我的危难,我又想起了金三角,想起了陈柔脚下的那一滩血迹,我下意识地摸着那枚刻着傩面具的银牌,在炸僵尸的时候,陈柔受伤了?是啊,那么近的距离,弹片飞溅,不受伤得多大的运气啊?她说她没事,我怎么能就信了呢?她是因为受伤了才离开的吗?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感觉我的头都快要炸掉了,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不行,我一定要将这件事情调查清楚!

我穿上衣服,往外走去。

方宏德拉住我道:“乖徒弟,你要干嘛去?”

我说道:“我要去找柔姐!”

“乖徒弟,咱们线索都没有,你怎么找?”

“我不管!”我说着,大步往外而去,我赶上了最后一班长途班车,往腾冲而去,在腾冲,我见到了贺小安和白寻霜,贺小安的情况好了一些,他准备过两天就回岑城去,而白寻霜已经能够下床了,听说陈柔不告而别,她也是一脸的迷惑,她跟我说腾冲这边的警察正联合越南那边的警察做联合调查,这两天就有结果,让我等一等,我哪里等得了啊,跟她说我要去越南。

白寻霜想了想说道:“那我陪你去吧,那边有我们的人,有我在,好办事一些!”

我想了想同意了,客气了几句,我们便往越南而去,在未出国之前,我从来没有想到出国会这么容易,一纸文书递过去,一脚迈出,就到了另一个国家了,我们来到了中越联合执法办公室的时候,那里已经收集了差不多一个房间的证据资料,被分门别类地放好了。

我们翻找着有关于庄院的证据资料,不一会儿,就找出了一大堆,我们最关心的是视频资料,期望有没有被毁坏的摄像头录下了手雷炸弹时的场景。从早上一直找到下午,还真让我们找到了。

一份标号为“sd-234”的视频文件在电脑上播放着,碰地一声响,画面里的李星就像是雕像一样呆住了,然后像雕像一样直直地倒在了地上,原本安静的庄院顿时变得混乱起来,枪声,喊声,惨叫声响起了一片。

王刃等人呈伞形包围而来,也因为如此,我们不得不将汪新知和甘悦变成了凶尸,当时没有觉得凶尸有多厉害,在视频里看来,才知道它们有多凶残,就像是猛虎之于绵羊,如果不是他们手握枪械的话,他们之中只要一人,就能够将王刃搞定。

之后汪新知被手雷炸得碎尸,甘悦将王刃等人引入深林……然后,甘悦从深林之中走了出来,向着我们走来。我这才发现,从甘悦将王刃引入深林之后她的手里就握了一枚手雷,很显然,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决定用这个了,一直到甘悦走近过来……

正文卷 第165章:假酒

在慢放的镜头中,陈柔向着甘悦走了过去,她的步履很慢,但是特别的稳,目光凝视着对方,就像是一个武林高手等着对方的反应后发制人。

十五米,十米,八米,七米……

在七米的距离,陈柔站住了,接着手雷就向着甘悦飞了过去,随后,视频里传来碰地一声响,仿佛空气之中都起了波澜,在这波澜之中,依稀有一道黑影向着陈柔飞了过去,转眼间就消失了。

“那是什么?”我指着消失的黑影问。

“什么?”白寻霜反问我。

我将视频倒回来,播放速度慢了三倍,一帧一帧的画面闪过,直到黑影的出现,我指着黑影道:“白警管,你看!”

白寻霜看着那道黑影从出现到消失,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像是,那好像是一块弹片!”

“弹片?”我的目光一紧。

白寻霜安慰我道:“你先别紧张啊,我只是猜测,猜测而已……”

白寻霜将视频传给了视讯组,让他们帮忙分析,不一会儿,结果就出来了,他们判断,那个黑色的东西就是弹片,爆炸之后,一枚弹片射向了陈柔,消失在了她肚腹的位置,也就是说,很大的可能是,那弹片刺入了她的身体。

我这才想起,似乎她从爆炸之后,就有一只手一直垂在肚腹处没有离开过,陈柔受了重伤,可是如果她受了重伤,为什么不对我说呢?受了伤咱们可以医治嘛,像白寻霜,向贺小安,他们都是身受重伤,最后不都给治好了嘛!

一定还有其它的原因,我不知道的原因!

我双手捧住脑袋,苦苦地思索着,从金三角到腾冲到回到岑城的点点滴滴,我的脑袋都快地爆炸了,却仍旧什么线索也没有,白寻霜想不到如何安慰我,就默默地站在我的身边,良久之后才说道:“陈师傅,天色不早了,要不咱们去吃饭吧!”

是啊!无论怎么困难,饭总是要吃的!

我们在一家小摊贩上吃了一饭素面,回到了腾冲,这时候贺小安也出院了,于是我们便一道回了岑城,我没有回去义庄,受不了那个可恶的皮老头和她的有点小脾气的徒弟,哦哦哦,我或许应该称她为“师妹”

我想要一个人静一静,不想任何人打扰。

我这时候人在旅店,想要喝酒实在是太容易了,下楼去,楼下小店买一瓶就是,于是,我便买了一瓶酒,一点盐煮花生,一个人坐在床边独酌起来,其实我是不喜欢白酒的味道,但是为了达成喝醉这个目标,我便咬牙往嘴里灌,心里还在想,柔姐,我之所以喝醉,全都是你害的,我喝得越多,你的罪过便越重!

多年以后回想起这时候的心境,我觉得自己真是“可爱”极了。

但是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想喝醉,反而越是喝不醉,喝完了瓶中酒,我觉得自己的思维清晰的很,走路也不晃,这分明不是一个喝醉的人应有的表现嘛,我取过桌上的空瓶子一看,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酱香型白酒,46度”特么的我一个喝啤酒都能醉的人喝了一瓶46度的白酒都不醉,玩我呢!这肯定是假酒,看来得再喝三瓶才能醉。下楼一看,小店特么的关门了。

至于嘛,这老板也太胆小了吧,我喝假酒都不怕,你特么的卖假酒怕什么怕啊!

买不到酒,我只好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发呆,在发呆的时候我想,我不能这么算了,陈柔想要这么轻松地逃离,没门!我得将她找出来,当面质问她为什么要离开我,这一次,我才不管她冷如冰山还是寒如深海,我要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即使她是冰山,我也要融化掉她!

话是这么说,可是要从哪里入手呢?这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当你想到一个目标时就热血沸腾不能自己,可是,当你具体去实行时就像是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一样不知所措了。

刚从越南回来的我满以为掌握了很多的线索,细想一下,却是什么线索也没有,即使有,也是断裂的,衔结不上的。我不得不沮丧的承认,虽然相处了三个月,我对于了陈柔的了解仍旧是一片空白。

她的家在哪里?

她的人生经历?

她为什么做了死尸化妆师?

目前唯一的线索就是:她可能是苗族。

思及此处时,我突然想起了杨文,我们在做杨文那一单活的时候,杨文的母亲说陈柔看起来很是面熟,像是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莫非她以前真的见过陈柔,只是想不起来了?

最重要的是,杨文的母亲也是苗族!

想到这里,我从床上爬起,便往杨家的方向而去,因为喝多了酒,我的精神有些亢奋,硬是一个人走了六七里的夜路,来到了杨文家,我伸手敲门,不一会儿,房门打开了,杨武揉着惺松的睡眼,看清楚是我之后,脸色好了一些,说道:“小陈师傅,是你啊,你怎么喝了那么多的酒,快进来坐!”又向里屋叫道:“妈,快起来,小陈师父来了,他喝多了,快给熬点酸梅汤!”

杨阿姨应了一声,走出了房间,不一会儿便将一碗酸梅汤端了上来,我接过喝了一口,感觉味道不错,便将一大碗酒都喝了,看着杨阿姨道:“阿姨,陈柔跑了,她不告而别,离我而去了!”

杨阿姨楞了楞,宽慰道:“小陈师傅,那啥,想开一点啊,女人如衣服,脱了一件换一件,想开一点哈!”

杨阿姨应该是以为我失恋了,顺着话来宽慰我,可是宽慰人有这么宽慰的么?我挥手说道:“不是啊,是上次和我一起为杨文办事的那个女孩!”

杨阿姨这才想起来,关切地问道:“女师傅去哪儿了?”

我摇头道:“我不知道!”又看向杨阿姨:“你知道吗?”

杨阿姨一脸的迷惑道:“这这,我哪里知道啊……自从,自从杨文的事情之后,我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我哪里能知道啊?”

(过年事多,更新不稳定,大家见谅哈!)

正文卷 第166章:毛丫

杨武举手说道“我可以做证的,自从我弟弟的事情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你要相信我!”

看杨武那紧张兮兮的样子,仿佛是害怕我误会他挖我地墙角了似的。

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

我赶紧摆手道:“杨大哥,你想到哪里去了啊,是这样,阿姨你之前说看陈柔很是面熟,我就是来问问,你是不是之前见过他,在哪里见过?”

杨阿姨如实说道:“女师傅看起来确实是挺面熟的,至于在哪里见过,我还真一时间想不起来……”

我问道:“阿姨,你是苗族人吧,什么时候来岑城的?”

杨阿姨仔细想了想道:“大概是二十年前吧,对,差不多是那时候,我是我们寨子里搬来城里比较早的那一批人!”

我说道:“阿姨你是苗族人,陈柔也是苗族人,如果说你见过她,那一定是在苗寨里,你再仔细回想一下,是不是在苗寨里见过她?”

杨阿姨应了一声,陷入了沉思,良久之后突然抬起头来,看着我道:“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女师傅的小名叫做毛丫……”

听到这里,我一口要酸梅汤差点从嘴里喷出来,冰雪美人一样的陈柔,小名竟然叫毛丫,我轻轻地唤了一声毛丫,然后在脑海里回想陈柔的样子,怎么想怎么觉得不搭,皱眉问道:“阿姨,你确定你没有记错?”

“没有!”杨阿姨很肯定地说道:“他们是新搬来竹乡寨的,住了两三年,对,在竹乡寨住了两三年的样子就搬走了,因为时间短,所以不大记得清,但是女师傅与毛丫长得确实特别的像!”

我问道:“阿姨,那你知道毛丫他们一家为什么离开竹乡寨吗?”

杨阿姨摇头道:“不知道,那时候我在岑城做事,对于家里的事情也不是很清楚,听说啊,只是听说,我听村里的大姑说,他们之所以离开,是因为惹了不该惹的东西!”

“那你知道他们后来去了哪儿吗?”

杨阿姨摇头道:“不知道!”见我一脸的失望,又说道:“我虽然不知道她的消息,但是我知道她在竹比乡寨最好的朋友在哪儿,说不定她会知道呢!”

我赶紧问道:“阿姨,那麻烦你告诉我一下联系方式吧!”

当天晚上,我就住在了杨阿姨家,本来我觉得我还能走过十多里路到城西去找苗香许的,但是杨阿姨非要留下我,一开始我还不乐意,心想他们根本不懂我的心如火焚,杨阿姨跟我说,现在时间太晚了,这么晚去敲人家房门会遭嫌弃的。

我想想也对,便答应了下来,当天晚上,我睡得是杨文的房间,他死了近两个月了,房间里仍旧摆得齐齐整整,一尘不染,桌上放着的笔记本电脑,桌边的旧拖鞋,仿佛他昨天还回来往过一样。

如果是我没有踏上这一行,让我睡死人房间我是拒绝的,不说它晚上会不会回来,单想着他的死相就能一晚上都睡不着,现在就不一样了,我早已经心如磐石了,别说喝了点酒,就算没有喝酒,杨文钻出来我都能与他聊上几句天。

第二天天一亮,我便离开了杨家,往丁江路而去。

我是一个很宅的人,平时没事,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因此,不像那些道路通一样,只要说出一个地名,他们的脑海里就能浮现出那里的山形地貌,风土人情,丁江路三个字,在我的脑海里就是一条路,可能离江近一些,所以才叫丁江路,路的两边有几个门面,几座楼房,走到近前,丁江路的形容在我的面前才具体起来,一排老旧的瓦房,漆黑的墙面(不是漆成黑色的墙面,而是因为年代太过于久远,被岁月之漆染成了黑色的墙面。)

这是一处老街,而且是爷爷辈的老街。

老街还是新街的时候也许是达官显贵们居住的地方,但是变成老街之后,居民也有所变化,由于租金便宜,生活设施差,这里成了农民工的聚集地,沿着街道往里走,你可以看到成片的晾在门外的各种颜色的衣服,萝卜,榨菜和咸鱼。

沿着窄小的楼道往上走,不一会儿,来到了一户人家门前,我伸手敲门,不一会儿,门被打开了,一个又胖又黑的女人打开房门,警惕地扫量着我问道“你……你找谁啊?”我往房间里看了一眼,就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紧张了,窄小的房间里有三个孩子,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估计是害怕我是计生办的人,要来罚钱吧!

我问道:“你是苗香许?”

苗香许见我能够叫出她的名字,更加紧张了:“我是……你,你找我?”

“你是竹香寨的人?”

“是,不过我五年前嫁出来了,现在在黄明寨!”

我嗯了一声,问道:“我可以进去么?”

“进来,进来吧!”苗香许一边招呼我,将三个孩子赶去了里屋,我扫视了一眼屋里环境,问道:“苗香许,你男人是做什么的?”

“我男人!”苗香尴尬地笑笑道:“我男人他,我男人他是刷墙工!这会儿正在工地上干活呢!”说着又跟我诉苦说她没有上班,家里全指着她老公睁钱,天一亮就是六张嘴张开了要吃饭,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苦!

我问道:“想挣钱吗?”

“陈先生,你……什么意思?”苗香许试探着问。

我又重复了一遍:“苗香许,我问你,你想挣钱吗?”

“想啊,怎么不想,我都想疯了!苗香许一脸期待地看着我,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我知道,她是真的穷怕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五千块钱,放到桌上道:“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如果你能够如实回答我,这五千块钱就是你的了,怎么样?”

“真的吗?我愿意!”苗香许连连点头。

我开始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小时候认识不认识一个叫做毛丫的女孩子?”

“毛丫!苗香许犹豫了一下说道:“认识,她是我儿时最好的朋友!”

正文卷 第167章:最好的朋友

“那后来呢?”我问。

“后来,后来”苗香许说道:“后来,后来我们就没怎么联系了!”

“为什么呢?”

苗香许迟疑了一下说道:“她,她惹了不该惹的东西!”

“你能说得详细一点吗?”我追问。

苗香许突然眼圈一红,落下泪来,咬着牙关久久不语,良久之后抬起头来,看向我道:“能说说你和毛丫是什么关系吗?”

毛丫,呵呵呵,就是毛丫,我想了想,定义道:“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苗香许胖脸涨红,像是下定了很大决心一样说道:“我都告诉你吧,我前面的话是假的,毛丫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我们之所以没有了联系,那是因为……那是因为,我将他给害了……”

我皱眉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苗香许断断续续地将事情经过跟我说了一遍,二十年前,有一家三口从外地搬来竹乡寨,让寨主帮忙治病,后来有消息传出来,他们是黑苗,因为得罪了寨子里一个有权有势的家族,被驱逐了出来。

寨主看他们可怜,将他们收留了下来。

毛丫他们就住在了苗香许的隔壁,又是同龄人,很自然的,两个小女孩就玩到了一起。有一年涨水,涨了很大的水,几乎将整个竹乡寨都淹没了,他们都是爬上高山,这才避过水灾,等到洪水褪去,她们发现山脚下的石洞里卧着的一女人,女人身穿白裙子,头扎白花,只看背面,就知道是极美的人儿。

苗香许想上前看看是怎么回事,毛丫拉住了她,告诉她那是落花洞女,估计是山洞被淹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落花洞女失了灵气,被褪去的潮水带到了山洞前,落花洞女是洞神的妻子,凡人是不能有丝毫亵渎之意的。

苗香许不大乐意,说这只是他们黑苗的把戏,青苗根本没有落花洞女,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两人争执之时,家里大人来了,便将他们拉分开了,毛丫跟随家人回去了,苗香许却没有,她假说有事,偷偷地跑回了山洞前,将落花洞女的头饰全都取下,包好,带回了家里,这件事情,她谁也没有告诉,一直到出事之后!

第一天晚上,她梦到有人敲门,很急的样子,仿佛在找东西,她不放心,天亮的时候还去山洞前看了看,除了潮水退去留下的人形淤泥,落花洞女已经不见了,第二天晚上,她才入睡,门就被推了开来,一名身穿白裙,头戴白花的女子走进了屋,她的手里托着一只化妆盒,将苗香许从床上扶起,为她化妆,这一化妆,足足化了三个半小时,一直到东方鸡鸣,这才收拾化妆盒,说要回去了。

苗香许看着镜中的自己,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青涩她,经过白裙女子的一番化妆之后,就像是白雪公主一样,她满意极了,在房间里又蹦又跳,脸上的笑容就像是绽放的桃花一样……

白裙女孩告诉她,再过两天,洞神就要迎娶她了,因此,在这两天的时间里,要将家里好好地打扫干净,迎接迎亲的队伍!苗香许便开始打扫房间,从房间到客厅,从客厅到厨房,收拾得一尘不染。

苗香许的母亲还一直夸她说孩子终于懂事了,苗香许的父亲却看出了异常,尤其是门前屋后出现白兰花之后,他将苗香许从房间里拉出来,逼问出了原因拍着大腿道:“坏了坏了,我家香许被洞神选中了!”

苗香许听说做了落花洞女之后就得一辈子呆在洞里,也很害怕,抱住父亲的大腿求救,一家人想来想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苗香许的父亲说这时候想回避怕是回避不了了,只能找人顶替!

于是苗香许就想到了毛丫,她假借向毛丫赔罪,将她邀来了家里,白天在她家里吃饭,晚上在她家里睡觉,因为是邻居,陈柔的父母当只是孩子感情好,也没有多想,到了洞神接亲的晚上,苗香许便悄悄地将从落花洞女那里抠来的首饰放在了毛丫的枕头下面,又往脸上涂了一些蓝霉汁说是因为皮肤不好敷的植物面膜。当天晚上,迎亲的队伍便将毛丫接走了……

听到这里,我的心神一紧。忍住了去开口追问,因为我知道,她一定会接着往下说的。

第二天早上醒来,苗香许又是难过又是害怕,难过的是她最好的朋友就要被关在山洞里,永远也出不来了,害怕的是不知道这件事情有没有过去,洞神还会不会找上门来,她打开房门,却见毛丫一家就站在门口。

毛丫没有做落花洞女,她回来了,只是目光有些呆滞,定定地凝视着地面,一言不发。而毛丫的父母冷冷地看着她,也是一言不发,苗香许的父母从窗户里面看到毛丫一家,没敢露头,躲在了墙后。

毛丫的父母盯着苗香许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拉了拉毛丫说道“走了!”

苗香许低着头,她希望毛丫和她的父母来打自己一顿,骂自己一顿出出气,但是他们却什么也没有做,凝视了她半晌之后就离开了,被父母拉进房间后的苗香许大哭了一场,她知道自己已经失去毛丫这个好朋友了,不对,从她将她叫来家里的时候,她就已经失去了这个好朋友了!她哭累了去洗脸,却发现脸上的蓝莓汁无论如何也洗不下来了,身体也一天天的发福,半个月的时间,就胖了三十斤,有人说是因为他们得罪了毛丫一家,被下了蛊,而事实上,她从此以后,都活在了这咒语之中,因为那张黑脸,她受尽了同学的嘲笑,只上了初上就没有上学了,身体也一天天的发福,到十五岁的时候,差不多一百五十多斤了……

也因为如此,她没有能够嫁一个好人家,万般无奈之下,嫁给了一个建筑工,建筑工很喜欢生孩子,于是,他们便生了一大堆的孩子,孩子没有人照顾,她便辞了工作,她没了收入,下上照顾孩子,上要受老公的气,都快被逼疯了……

正文卷 第168章:凤凰山

苗香许抓住我的手,将一把刀递到我的手上道:“我欠毛丫的,我已经还了十多年了,你要是觉得还不够,就杀了我吧,反正我活得也够累了!”

说句实在话,听到苗香许李代桃僵的时候我很生气,人怎么能够那样呢?就是因为毛丫,不对,就是因为陈柔是你最好的朋友,理应遭受此劫吗?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道理?

我都想当即跳起来扇苗香许两个耳光,以回报她让陈柔遭受的苦难!

接着往下听,我心中的恨意也慢慢地消退了,苗香许是害了陈柔不假,陈柔一家离开之后也没有让她好过,他们给苗香许下蛊了,让蓝霉汁渗透到了他的皮肤里,怎么也洗不掉,他们让她发福,在半个月之内,就像身材苗条的她变成了一个胖女孩,从胖女孩到胖女人,这个胖字一直伴随了她十多年,诚如她所说,这些年来,她一直在回当年所做的事情还债,而且还得异常辛苦!

不管她求死之意是情真意切,还是装模做样地耍无赖,都没有关系,这件事情当年就已经了结了,现在去追究没有意思,我现在唯一在乎的是陈柔的消息,我轻轻地把,玩着手里的钱,一直到将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之后才说道:“我很想知道一件事情啊,我听说做了落花洞女的女子,除非是身死魂消,否则的话,是绝不可能出洞的,为什么毛丫就能够逃出来呢?”

苗香许摇头道:“我不知道!但是毛丫确实是出来了!”

我又问道:“那你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

苗香许摇头:“我不知道,也没有问,不过听寨主说,他们是回黑苗寨了。”

“黑苗寨在哪里?”

“我听毛丫说,说是在凤凰山以东,我就知道这么多了。凤凰山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估摸着苗香许不会知道更多了,我将五千块钱放在桌上道:“走了,再见!”如果换另一个人,我可能会跟她客气几句,但是我面对的是差点将苗香许害死的人,我无法对她更加客气,临走之前还能够跟他打个招呼,已经算是不错了!

走到门口,就听苗香许叫道:“等一等!”

我站住了。

苗香许在我的身后说道:“毛丫是个好女子,你一定要好好对待她”

从苗香许家里出来,我用手机查到凤凰山的地图,却怎么也查不到,买地图也没有,店老板的话提醒了我,说地名多有迁,我说的凤凰山明显是有些名头的称呼了,想要查证,最好是买本早年间编的县志,那上面或许能够找到凤凰山的位置。

我问他哪里能够找到早年间的县志,他告诉我,他这里就有,可以卖我一个熟人价,一百块。你大爷,一本不足五十页的小册子一百块还是熟人价,那不是熟人的话还不得上千啊!

不过如果能够找到凤凰山位置的话,一百块也值,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买下了那本早年间的县志,我在翻找地图的时候,我的挂名师傅打电话来了,我只看了一眼,便挂掉了,哥们现在哪有扯闲天的时间啊!

这时候一阵风吹来,将县志吹到了最后几页,页面的地图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凤凰山三个字,我赶紧凑头去看,因为是放大的地图,我取了一张县地图做比较,很快便确定了凤凰山的位置,不知道是地理位置偏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凤凰山在地图上并没有标记(后来我才知道,凤凰山之所以没有在地图上标记,是因为黑苗寨的人不许不让地图标记他们的位置!)

我沿着地图标记的路线,走了一天,终于来到了凤凰山,远远地看着成片的苗寨,我想到或许能够在寨子里碰到陈柔就好了,她会怎么面对我呢?惊喜?“烦啦你怎么来了?”感动?“我不是让你不要找我了吗,你怎么找来了这里?”

以她的性子,更大的可能是什么表情都没有……

我才不管呢,按之前想到的,她要是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就不顾一切抱住她,先一顿亲吻再说!

我想是这么想,估计事到临头会虚,因为这事儿,我此前从来都没有做过啊!

我想到了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陈柔也许已经不在黑苗寨了。

一边胡思乱想着,我走到了一户人家的门前,这家人青砖青砖,连门木都是原色的,看起来十分的朴素,不仅朴素,还很干净,屋里一尘不染,就是门前的滴水檐下,也看不到一点垃圾。

这一点,就算是大都市的高档小区,也未必做得到。我当时不懂这是养蛊人家最明显的特征,还傻乎乎的去人家家里问路呢!

我见屋里坐着两个小男孩,招手道:“小朋友,叔叔能够问你们一个问题吗?”

两个小男孩出来了,歪着头看了我一阵,问道:“你想问什么?”我总感觉凤凰山里的小孩子与外面的孩子不一样,到底哪里不一样呢?我一时间也想不清楚。

“你们村里有一个叫做毛丫阿姨吗?对的,她的大名可能叫陈柔,也可能不是!”我补充道。

“有啊!”其中小些的男孩指着前面的路道:“你沿着这么道路往前走,倒数第二家就是了!”

大些的男孩端了一杯水出来,递给我道:“叔叔,你先喝水吧,喝完了我们带你去!”

我心想这两个孩子真是懂事,这么小懂得招待客人了,长大以后必成大器,接过水瓶,正准备喝水,被一只纤纤素手拍开了,水杯也落在地上,流出的白开水里似乎有什么透明的东西在蠕动,很快便融化在了泥土。

当时的我却忽略了这一点,指着手的主人不满地说道:“喂,美女,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女孩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将两个小男孩赶进了里屋,半晌之后伸出半只头来看着我道:“喂,老站在我家门前干嘛啊,赶紧走啊!”

你家门前怎么了,还不许人过啊,我都有些想要发火了,想想人生地不熟的,先忍忍吧!便忍了下来。

正文卷 第169章:堂兄弟

我继续往里走,那女孩叫住了我:“喂,劝你一句,别再往里走了!”

我站住了,问道:“你什么意思?”

女孩叹了一口气,问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黑苗寨啊!”我说道。

“知道还往里走?”

“怎么了?”我反问。

女孩指着地上的水印道:“如果我不阻止你的话,你知道后果吗?”

我问道:“什么后果?”

女孩冷笑着说道:“我换个问法,你知道我家老二老三最缺什么吗?”

女孩所说的老二老三应该指的就是刚才的那两个小孩,我想了想问道:“糖吗?”

女孩笑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并不是因为所有的小孩子都喜欢吃糖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摊开了双手。

“我告诉你吧!”女孩说道:“我们三个是孤儿,最缺是劳动力,所以,如果刚才你喝了那一碗水的话,会永远地留在黑苗寨,会变成一个,不,是一头行走的牛!”

我听到这里楞了楞,这几个月来,我的人生观已经被彻底地颠覆了,此前我一直认为人死如灯灭,但是做了赶尸匠之后,我知道,事情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人死灯不灭,或为僵,或为鬼而已。

虽然如此,我也没有听说过大活人会变成行走的牛,那不成了妖怪了吗?

一旁的小男孩说道:“大姐,这家伙这么笨,不拉他做长工,拉谁做长工啊?”

一旁的小女孩也说道:“阿花和阿汪家都拉了长工呢!咱们为什么不能拉长工啊?”

“别人做坏事你们就跟着做坏事啊,这怎么行?”女孩肃然说道:“你们时刻要记住,我们是蛊王的后人,即使是饿死,累死,也不能做这么下做的事情,知道么?”

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嘟着嘴,一脸的不服,不过没有再多说什么了。

跟女孩熟络之后我才知道,所谓拉长工,就是用蛊控制人为自己家干活,被蛊控制之后就没有了自己的思想,只知道做活,可不就是牛么!“工”是做活的意思,“长”是无限期,一直做到死的意思!

知道“拉长工”真正的意思之后我吓了一大跳,老子今年才十九岁呢!假设我能活七十岁,这被拉做长工就得五十年,我擦,这两个破小孩也未免太狠了吧!

我再看向老二与老三,眼中顿时充满了警惕。

这两破孩就这么没有人性了,那黑苗寨的大人岂不更狠?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女孩笑了:“现在知道怕了吧!”女孩名叫木棉花,今年十七岁,虽然装出老成的样子,骨子里还是有一些稚嫩,她有些挑衅地说道:“怕就赶紧走吧,趁还来得及!”

我陷入了沉默,在黑苗寨遇到的麻烦,远远地超出了我事前的估计,但是,在找到陈柔之前,我不能走!我摇头道:“我不能走!”

木棉花问道:“你不怕?”

“是有点怕!”我说道:“和我正在做的事情比起来,这都不算什么!”

“你来黑苗寨做什么事?”

我说道:“我来黑苗寨找个人,她的名字叫做陈柔,你认识吗?”

“陈柔?”木棉花摇头:“不认识!”

我恍然想起陈柔这个名字有可能是化名,又说道:“对了,她还有个名字叫毛丫!”

“你说的是毛丫姐啊!”木棉花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我认识她!”

听到这里,我的心里顿时激动起来,有些紧张地问道:“她,她在家吗?”

木棉花摇头道:“她不在家,她很早就离开黑苗寨了,之后就没有回来过!你们很熟吗?”

“是啊!”我说道:“我们……很熟,她不告而别,所以我来找她!”

十七岁的女孩,已经懂很多东西了,她从我的眼中看出了些什么,问道:“你……喜欢毛丫姐?”

我楞了楞,感觉自己有些脸红,多年后想起此时一幕,我感觉自己当时正是iow爆了,踏入社会都几个月了,还像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学生一样,一提到喜欢的人就害羞得像是钻到门缝里去。

我迟疑了一会儿说道:“你也可以这样认为!”

“那……这么多年不见,毛丫姐一定工得很漂亮吧!”好嘛,我来黑苗寨是为了找陈柔的,没有找到不说,反被揪住问陈柔的近况,哪儿说理去啊!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话,一边往前走去,等到木棉花问得差不多了,我说道:“能跟我们说说你们的毛丫姐么?我想更加了解她!”木棉花说道“好啊!”。

他们姐弟三个与陈柔原本是堂兄弟,木棉花的父亲和毛丫的父亲是亲兄弟,小时候的陈柔十分活泼,就像是阴暗的黑苗寨的一抹阳光一样,没有人不喜欢。

但是事情很快有所变化了。

木棉花的父亲——也就是黑苗寨的蛊王被新的蛊王打败了,身受重伤,成了废物,木家也从风光无双的顶锋坠落了谷底,做为他的兄弟,陈柔的父亲也受到了波及,为了避免毛丫的父亲来报仇,新的蛊王将毛丫他们一家赶出了黑苗寨,毛丫的父亲不服,强炼毒蛊想要夺回兄弟失去的一切,无奈中途失手,伤了陈柔,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会去竹乡寨的原因。

一来,是因为被黑苗寨驱逐,二来,是因为陈柔重伤。

陈柔来到苗乡寨之后,交了一个好朋友叫做苗香许,也正是这个苗香许,让她差点做了落花洞女,陈柔九死一生,终于逃脱了成为落花洞女的厄运,回去了黑苗寨。

其时木棉花的父亲已经病重,不久后就死了,木棉花姐弟三人此后一直跟着自己的伯父生活,与毛丫时时刻刻在一起,老二老三不过一岁多,从来没有见过陈柔,木棉花却不一样,她此前见过毛丫的,这时候再见,感觉毛丫变了很多,性子变得特别的冷,几乎难有喜怒哀乐的变化,也因为如此,哪怕是一天见过十多回,他们也没有多熟络……

正文卷 第170章:赏心悦事谁家院?

苗香许的出卖,让毛丫的性情大变,由阳光女孩变成了冰山美人。

这两个词在外人看来都是优美的,甚至后者对人的诱,惑还要大一些,阳光女孩只是让人喜欢而已,而冰山美人给人一种神秘和诱,惑,美是吸引,冰山是诱,惑,让人欲罢不能,但是我却知道,阳光女孩是快乐的,而冰山美人的内心却是痛苦的,因为她已经活在了心墙之中,身处窄小的心墙之中,快乐,痛苦,难过都无法也不愿意与人分享,这就是她内心痛苦的根源。

从阳光女孩到冰山美人的转变差不多等于是两个极点,像我这个年纪,别说是一次背叛,就算是十次背叛让我的性格转变到内一个极点也不可能,因为我长大了,有自愈力和免疫力,但是陈柔就不一样,当时的她还小,性格还没有定型,一个偶然的事件,很容易地就改变了她的人生!

我又想起了老街区的苗香许,事实上,从那一刻,她的人生也被无可挽回改变了,不过她是自找的,而陈柔是无辜的……

毛丫他们回来没有多久就出事了,因为新的蛊王对毛丫的父亲很不放心,所以,当时他们一家在黑苗寨里几乎处处受制!

当时毛丫的父亲有两个选择,一,再一次离开黑苗寨!与上一次的情况不一样,毛丫已经被洞神选中了,因此,一旦离开黑苗寨,她随时都有可能做落花洞女。二,与蛊王一战,将蛊王打败,从此以后,黑苗寨他说了算,自然没有人赶他们一家离开了!

但是这么做有一个风险,如果他胜了还好,如果他败了,他的妻子和女儿的处境将更加的艰难!毛丫的父亲将自己关在屋里半个月,走出来的时候人像是苍老了二十岁,他没有选择方案一,也没有选择方案二,而是选择了方案三,他杀死了自己的本命蛊(本命蛊是什么东东呢?本命蛊是存在了蛊师身体里的巫蛊,每一个练蛊之人,第一个练的蛊,就是本命蛊,同样的,本命蛊的高度决定地蛊师的高度,咱们可以打个比方,本命蛊就是灭绝师太手里的倚天剑,没有了倚天剑,灭绝师太等于是废了,但是本命蛊又不同于倚天剑,倚天剑没了最多也就弱一些,但是本命蛊是与身体连在一起的,杀死本命蛊,就像是自废武功,不对,自废武功之后还捅了自己一刀那种……)

毛丫父亲的这一刀估计是捅得太狠了,不仅废了武功,此后一直伤病了许久,最终死去了,不久之后,毛丫的母亲也死了,他们拼尽自己的性命想要毛丫留在黑苗寨,以获得黑苗寨的庇护,让洞神不敢来寻仇,但是在他们死后的第三天,毛丫就离开了黑苗寨,此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原来陈柔经历了这以多的磨难,难怪性子会变得那么冷!在木棉花的描述中,我感觉对陈柔的了解多了一些,可是越多了解,我就越是心疼她!越是觉得与她在一起的时候对她照顾的不够,虽然更多的时候是他在照顾我。

她是因为躲避洞神而去义庄的吗?

我的心里思绪万千,却抓不到半点头绪,我想了想,对木棉花道:“能带我去——你毛丫姐家里看看么?”

木棉花点头说道:“嗯!”

她在前面带路,我跟在了后面,及到此时,我才注意到木棉花的脸型轮廓与陈柔有些相似,她穿着很朴素的衣服,脚下一双灰色的板鞋,脚步十分轻盈,活力满满!这一路,我看到的每家每户都干净整洁,就像是每隔一个钟就有一辆吸尘车路过一样,寨民们见到我们也不打招呼,甚至连正眼也没有看一下,仿佛我们是飞过去的虫子一样,但是暗地里,我明显地看到,有几束幽冷的目光,正关注着我们。

我们走到了一户人家门前,这户人家青砖黑瓦,檐下齐膝深的茅草表明已经久无人居了,墙角挂着蛛网,砖瓦之中,虫声啾啾,也分不清是什么虫的叫唤声,木棉花取出早已经准备到了棉花,纠在树枝之上,拈了煤油往锁眼里捅。

像这种老式的铁锁生锈了钥匙捅不进去,因此先得用油润滑了才好开锁,润滑之后,木棉花用钥匙捅了好几次,一直到煤油混合着铁锈从锁眼中流出,才叭答一声,将门锁打开了。

扑面一股子霉味传来,我挥手扇了扇,张目望去,虽然已经蒙尘,但是房间是依旧是满满的生活痕迹,八仙桌上的碗筷,摇椅上的手拍,灶堂里的柴灰以及梁柱上刻的字,我靠近了用手电的电筒功能一照,却是一行诗“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字迹绢秀,稚嫩,应该就是出自陈柔之手,那时候的她,应该也就十二三岁年纪吧!这正是爱幻想的年纪,她肯定也爱看言情小说,幻想拥有美好的爱情,这才会在梁上刻下情诗!

在农家,父母每天要忙着干活,孩子也不得闲着,可以想像陈柔的生活,她每天放学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淘米,洗菜,管好鸡鸭,忙好了之后,也许有时间坐在竹椅里看一会儿电视,等待家里大人回来吃饭……

我仿佛看到了陈柔纤弱的身影在房间里忙活来去,仿佛感应到了她的喜怒哀乐,一直到晚上久点或者十点,看完了自己鼓足勇气电视剧,陈柔向着自己的房间而去……我脚随意动,走到了一扇门前,看向木棉花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一定就是你毛丫姐的房间了吧?”

木棉花点头说道:“你猜对了,那就是毛丫姐的房间!”

我伸手推门,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房间不大,九平米的样子,但是布置得相当精致,床的对面是写字台兼书架,桌上放着练习笔和一只英雄牌钢笔,展开的书却是《桃花扇》再一看练习本,陈柔在抄上面的句子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正文卷 第171章:不是钱的事

除了《桃花扇》之所,一旁还摆着唐诗宋词,其中精巧句子,还被陈柔重点划出来了“纤云巧弄,飞星传恨”“世情薄,东风恶,雨打黄花花易落”通过诸多的诗词,基本可以判断出,陈柔当时,应该就是一个悲观的文艺女青年!

因为她没有写诗,所以我也无法判断她的文学水准,但是我想应该是不错的。

这时候,我发现在书架的第二层有一只盒子,盒子上面写着两个字:心语。

我的心里顿时一动,所谓心语者,心中之语也,也就是说盒子里记录着陈柔的心中之语,说不好是日记之类的小本本,这么一来,就等于是陈柔将自己的心迹剖析在了我的面前,比我从别人那里打听来的要真实得多!

想到这里,我的手伸向了那盒子。

在伸到中途的时候,我又停住了,不管怎么说,心语日记是很私密的东西,不问而看有点那啥……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能够战胜自己的好奇之心,将心语盒子取了下来,打开盒扣,一股异味扑鼻而来。

一如我所想,盒子里装的应该是心语日记,不过此时日记早已经成了一堆碎纸片,其间还夹杂着几颗黑色的屎。

我的心中顿时怒火万丈,拨弄着那一堆碎纸片,丫丫的什么破虫子啊,能不能等老子看完了再啃啊,老子还没看呢,你就给我啃成这样,不是成心给我找事嘛,让老子抓住你,非得弄死你不可!

还真让我找到了,一只黑色的,树皮一样的虫子身躺在碎纸片里睡大觉呢,我怒火万丈,取过一旁的英雄牌钢笔,一笔尖将那虫子杵死在了心语盒之内。在我杵死树皮状的虫子之时,两百米远的一处大宅院里,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突然从床上坐起,哭着叫道:“父亲,父亲!”

一张木然的脸出现在了小男孩的床前:“昊儿,你怎么了?”

哭泣的小孩叫做石昊,是现任蛊王之子,不用说,站在他身边的,就是蛊王了。“父亲,父亲……”小石昊捂住胸口叫道:“我的本命蛊死了,我的本命蛊死了……”

“怎么可能?”蛊王惊呼:“那可是一生一世蛊,谁有那么大的本事杀死它?”看自己儿子苍白的脸,他知道,这件事情十有八九是真的了,一生一世蛊可不比别的巫蛊,一般的本命巫蛊会一直留在人的身体里,随人生而生,随人死而死,一生一世蛊却不一样,它会在人熟睡的时候从主人的嘴里钻出去,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一样偷偷地溜出去玩。在主人醒之前重新回到身体里。

蛊王的儿子石昊在午睡之时,一生一世蛊便偷跑出来玩,好巧不巧的,钻入了陈柔的心语盒,估计这只虫子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也因此十分放松,啃日记本啃得累了,便睡着了,睡梦之中被我一笔给戳死了……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就是一生一世蛊,只当做一只普通的虫子,拈着他的尸体扔到了一边,便招呼木棉花道:“棉花,过来帮忙拼纸片吧!”

木棉花没有看一眼心语盒,目光死死地盯着被我像扔一只死毛毛虫一样扔在地上的一生一世蛊,张大的嘴微微颤抖,我心说不就是一本日记被咬成了一堆纸片嘛,犯得着惊讶成这样?

我还没有说话,就被木棉花一把推到在地。

我心说丫头是怎么了,疯了吗?我才从地上站起,又被她推了一把,我扶着窗户有些不悦地说道:“木棉花,你什么意思啊?”

木棉花指着窗户,颤抖着说道:“走,走,赶紧走!赶紧离开黑苗寨,有多远跑多远!现慢就来不及了!”

我愕然问道:“怎么了?”

木棉花神情惊恐地说道:“你知道你刚刚杵死的是什么吗?那不是普通的虫子,那是一生一世蛊,黑苗寨里,蛊王的本命蛊是三生三世蛊,除此之外,只有他儿子石昊是练到了一生一世蛊,你杀死了蛊王儿子的本命蛊,还不赶紧逃走,等到蛊王知道了,就没有机会了!”

蛊王?一生一世蛊?

我虽然对苗蛊不是很了解,但是,听说一生一世蛊跟蛊王都联系了起来,想必是很厉害的——真的那么厉害吗?那么厉害的本命蛊会被我会英雄牌钢笔给杵死?从木棉花的表情看来应该不是开玩笑,可是如果是真的的话,那也太那啥了吧……就像我用一根稻草勒死了一只东北虎一样不可思议!

我指着地上的虫尸问木棉花:“这丑东西真的是蛊王之子的本命蛊!”

“不会错的!”木棉花将我往窗外推:“走,走,别多问了,赶紧走吧!”

正在我犹豫着是走是留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想走,不嫌迟了么?”这声音如雷鸣一般,其中透出的王霸之气,让我的心弦一紧,木棉花更是一跤跌倒在地,脸色苍白地喃喃自语:“完了,完了……”

“你杀死了我儿子的本命蛊,令他一辈子再也不能炼蛊了!”那声音顿了顿,接着说道:“你与我们石家,已经结下了深仇大怨,这必须承受这代价……”

我冲门外喊道:“大哥,先别放狠话啊,有话好好说,杀死你儿子的本命蛊,我也不是有意的,那啥,你儿子的本命蛊在啃我朋友的日记,我心里一急,就用钢杵了它一想,没想到它这么脆弱,一杵就死啊!”

我舔了舔嘴唇道:“大哥,你看这样行不行,这件事情是我不对,我赔你一万块钱,咱们算是两清,怎么样?”我本来想多说一些的,仔细想了想,自己拿出一万来就是掏棺材本了,两万估计得卖贤,于是给说成了一万块,心想蛊王如果不同意,我再往上加,不过不管怎么样,不能超过两万块,这是我的底线,我做赶尸匠三个多月了,还没有挣够两万呢!

“一万块,哈哈哈哈!”门外的人笑起来:“一万块,我石允的儿子竟然只值一万块!你真幽默!我如实跟你说吧,这不是钱的事情——我要你的命!”

正文卷 第172章:斗虫

“一万块,哈哈哈哈!”门外的人笑起来:“一万块,我石允的儿子竟然只值一万块!你真幽默!我如实跟你说吧,这不是钱的事情——我要你的命!”

我有些不爽了,心说你老小子别狂啊,动不动就要人命,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呃呃呃,好像在黑苗寨,蛊王就是法律……

见王棉花一脸的惊惧,我的心里也有些打鼓,说实话,我打心眼里是不大相信蛊术的,一只小小的虫子转眼间就能够要了人的性命,那不是扯么!要这样也能行我也养一堆虫子,看谁不顺眼放一只,一时三刻就能取了那人的性命……

不瞒你说,如果真可以这样,给我三个月时间,我能把霓虹国给灭了。

但是,木棉花那惊恐的表情告诉我,蛊术可能并不像我想像得那么简单,不然的话,黑苗也不会在中华大地上挣下如此赫赫声名了!我冲门外喊道:“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管你是蛊王还是虫王啊,虫子是我弄死的,与木棉花无关,你先放她过去,咱们接着谈,怎么样?”

木棉花拦住我道:“不行!”

她的神情慢慢地变得坚定起来:“我伯父的死,多半是因为我们姐弟三个,我们欠毛丫姐已经很多,就算拼上性命,我也要保得你的周全!”木棉花冲门外说道:“尊敬的蛊王,失去一生一世蛊我感觉很抱歉,如果杀了我能够平息您的怒火,我没有二话,但请你放过这位远方来的客人!”

木棉花推到了一边:“木棉花,一人做事一人当,更何况我是男人,躲在女人背后寻求庇护,我陈烦是这样的人么?”

“客随主便,你听我的!”

“又不是吃饭喝酒,那个我听你的!”

我和木棉花争论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就听一声爆喝,门外的蛊王怒吼道:“你们有完没完!这是请客吃饭吗?你推我让的?我跟你们说,你们谁也不用让了,我已经决定了,你们都得死!”

支呀一声,房门开了,老二老三走了进来,两个不满十岁的小家伙,却是一脸的大义凛然:“姐,要死咱们死在一块儿,永远也不分开!”

“你们怎么来了?”木棉花大急,将老二老三往门外推:“出去,出去,快出去!”又冲门外央求道:“蛊王,对不起啊,弟弟妹妹不懂事,没事儿就爱到处乱跑,回去家里呆着,不许来这里!”

木棉花才要将老二老三推出门去,就听叭叭两声,左右两扇门给关上了,蛊王冷笑道:“既然来了,就别走了,都留下来为我家昊儿的一生一世蛊陪葬吧!”顿了顿,蛊王又说道:“别怪我不给你们机会,咱们黑苗一向以蛊为尊,这一次,咱们仍旧以蛊决命,给你们一个钟的时间准备,一个钟后,我将放蛊入屋!”

木棉花怨愤地说道:“尊敬的蛊王大人,你这与立即决杀我们有什么区别呢?”

门外却已经没有了应答。

我拉回木棉花道:“木棉花,人家都要弄死我们了,还尊敬的蛊王大人,尊敬个屁,蛊王个屁啊,我看就是一个斗鸡玩虫的老无赖罢了!”见木棉花和老二老三神情有异,我赶紧补充道“当然,我不是说你们哈!”

木棉花有些底气不足地道:“不能,你不能对蛊王不敬!”

人家刀都架以脖子上了,还尊敬,尊敬个毛啊!我看着这三姐弟道:“你们……有对付蛊王的方法吗?”

老三挥着小拳头说道:“还有什么好说的,跟他拼了!”

即使在拼了,不也得讲方式方法的嘛!不然的话,没能将蛊王给拼了,倒先将自己的拼了,不过,看这三姐弟的神情,我知道他们十分悲观,多半问了也是白问。

木棉花摇头说道:“我们虽然也练有本命蛊,可是,与蛊王的三生三世蛊比起来,它们实在是太弱了……”

我心里嘀咕:这个我自然知道了,不然的话,就不会他是蛊王了,你们才是!斗不过咱们可以取巧嘛!我问道:“你们知道那什么破三生三世蛊的生活习性,兴趣爱好不?”古龙的小说里有讲,只要是个人,就有缺点,或爱美色,或爱美酒,或爱钱财,或爱权力,只要找准了他的g点,搞定是十分轻易的事情。人这么聪明的生物都毛病多多,何况虫乎?

它们一定有属于虫子的缺点,只要我们找到了它的缺点,别说是三生三世蛊,九生九世蛊都是手到擒来。

我满脸期待地看着木棉花三姐弟。

他们的反应却让我十分失望……木棉花摇头道:“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木棉花惭愧地说道:“我是真的不知道啊,在咱们寨,别说炼成三生三世蛊,就是炼成一生一世蛊,都能做蛊王,我的父亲虽然做过蛊王,可是他连一生一世蛊都没有炼成呢!”

木棉花三姐妹从来没有接近过x生x世蛊,自然也就无从知道它的习性。

我看着地上的死虫子,这破玩意儿这么厉害?一只在手,天下我有?木棉花姐弟不知道,我只好从知道的生物知识里面找了,生物学告诉我们,但凡虫子,都爱甜食,比方说蚂蚁,比方说毛毛虫,比方说蝴蝶,见到糖就跑不动了,也有虫喜欢油,也有虫喜欢腐尸,也有虫子喜欢……血……

当我想要咬破手指取血时,被木棉花拦住了:“不能取血!”木棉花摇头道:“就我所知道的,苗蛊之中,至少有三十种蛊虫能顺着伤口的血液进入人体,因此,伤口对于许多巫蛊来说是天然的通道!”

好吧,那就不取血了。

费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找挤了糖,油,老鼠尸体等虫子们喜欢的东西,将它们沿着大门一字排开了来,我又弄来了一张连着蜘蛛的蛛网,将它挂在了两根木枝之间,拍拍手看向木棉花三人道:“怎么样?你们觉得我的布置如何?”

三人都默然不语,半晌之后小男孩老三说道:“是挺新鲜的,但是,恐怕你布置的这些没有用!”

正文卷 第173章:“红妹”

我有些不满,心想你一个小屁孩子,能有上过高中的大哥哥懂得多么?撇嘴问道:“小三,那你说说,为什么我布置的这些东西没有用啊?”

小三背着手,小大人一般说道:“你想想,本命蛊是关于黑苗生死存亡的事情,哪一个养蛊人不是想尽一切办法对自己的蛊好?吃的自然也不会差,人家天天吃那么好,会被你摆在地上垃圾所吸引?”

我抬头望去,一字排开的破碗里,污浊的油,沾满了灰尘的糖和腐臭的鼠尸,说它们是垃圾,似乎都有些的抬高他们了,但是那又怎么样呢?我不满地反驳道:“小三,这你就不懂了,就拿狗来打比方啊,无论你养的是多名贵的狗,每天喂骨头汤还是喂几百块一袋的狗粮,当它看到地上有一泡屎,还是会忍不住冲上前吃掉!这个叫做本性,知道么?无论养蛊人对它们怎么好,都无法改变它的本性!”

说完,我看向木棉花道:“你怎么看!”

木棉花迟疑良久说道:“我的看法,和小三一样!巫蛊不是寻常的虫子,不能以常理惴度,我知道,很多虫子喜欢吃糖,喜欢吃油和腐尸,可是,巫蛊不一样!……”

木棉花的话让我有些不安,想了想心说万一食物它们没有用怎么办呢?

我的脑中灵光一闪,一拍额头道:“对啊,我还有最后杀招!”最后的杀招就是:虫子都怕火,不仅是虫子,还包括蛇,兽,禽。这么说吧,基本上所有动物都怕火,基于这个原则,我们可以用火将自己包围起来,这么一来,虫子就听不了身了!

说干就干,我从厨房里找出两桶油,用油绕着我们浇了一个圈,晃了晃手里的打火机道:“等巫蛊一进来,咱们就点火,食物也许对他们没有用,但是火却能将它们拒之门外,这一点你们不得不承认吧!”

木棉花也是眼前一亮,说道:“不错,确实值得一试!”

准备妥当了,我冲门外喊道:“斗虫的老无赖,你老子我准备好了,放马过来吧!”

“哼!”一声阴冷的产冷哼声响起:“你们就等着受死吧!”

这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孩子他爸,让我来吧!他们毁了我孩子的前程,就让我将他们送入地狱!”

蛊王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也好!”

隔着门缝,我看到了一袭艳丽正在靠近,一直到她来到门前,我仍然只能看到半张脸,那脸很美,却也很苍白,这是那种常年痴迷炼蛊之人才有的苍白,她张开红唇时,我就听到了嗡嗡嗡的声响,像是蜜蜂,又像是别的虫子的鸣叫。

女人将舌头伸出来,她娇艳的舌尖之上立着一只同样娇艳的虫子,那虫子就像是王者,站立在高台之上。按说,因为它的身形太小,我是看不到它的眼睛的,但是我却能够感应到它的目光。

我感觉它幽冷的目光正冷冷地看着我,就像是一个霸世的女王,看着眼前不足为齿的弱敌一样。木棉花颤声说道:“那是,那是……那是红美人蛊!陈大哥快点火,快点火!”

“不急!”我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心想不就是一只虫子嘛,这里离着门外有十多米呢,它再快,能快过我的手往下一按?

但是,我还是忽略了红美人蛊,几乎是一眨眼间,它就穿过了门缝,进入到了大厅里,我慌乱地点火,却是连按了几下也没有点着,一旁的木棉花纤手紧捏成拳,念咒一般地叫着:“完了完了完了!”让我更加的慌乱。

又打了好几回,终于打着了,我正要点燃泼在地上的菜油,却见红美人蛊扇动着透明的翅膀,凝立在了半空中。我心说这是怎么回事啊,难道这小虫子见我没有准备好,觉得胜之不武,所以停下来等我准备好?

呃呃呃,我是不是太拟人化了,一只虫子而已嘛。

我细一看,终于明白过来了,红美人蛊不是因为讲究江湖道义这才凝立半空中,而是被破碗之中的鼠尸吸引了注意力!我的心中顿时大喜,这家伙是食腐尸的!估计被蛊王夫人炼化成蛊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食腐肉了,因此一见到腐尸,眼睛都亮了。

整只虫子的形象也顿时大变,刚才那满是女王气质的红美人蛊不见了,变成了一只被腐尸吸引的吃货!

木棉花姐弟三人眼睛都看直了,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喊起口号来:“腐尸,腐尸,腐尸……”不知道是木棉花姐弟三人的念力还是红美人蛊的真正心意,红美人蛊的翅膀放慢了扇动,往鼠尸上落去。

外面的蛊王夫人见此情形,又气又急:“红妹,红妹,不要落下,不要吃腐尸,你帮我杀了屋里的四人,我给你吃最好吃的子鸡拌蜂蜜!加上等香料的那一种!”

估计是蛊王夫人最后一句话刺激到了红美人蛊,它一头扎下,穿入了腐尸腹中,就见鼠尸的腹部一拱一拱的,那是红美人蛊在其中穿行呢!蛊王夫人气得跳脚大骂,但是此时红美人蛊正吃得开心,哪里顾得上旁人的看法呢?

一直到吃饱了,这才从腐尸之中钻出来,抖了抖翅膀,往回飞去,它飞回了蛊王夫人的身边,绕着她盘旋着,不断地发出嗡嗡嗡地声响,仿佛在说:“快将嘴张开,我要进去睡觉,我要进去睡觉……”

蛊王夫人好看的脸都扭曲了起来,那表情,就像是吃了一碗苍蝇再加上一碗蟑螂,她的“红妹”刚刚从一只腐烂了的老鼠尸体里钻出来,不仅如此,还吃了一肚子的腐肉,不用去闻,光是想一想就能让她将隔夜饭给吐出来……

可是,不管怎么说,“红妹”毕竟是她的本命蛊,除非她不想要本命蛊了,否则的话,她必须得准备它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可是,“红妹”这个样子,她怎么能够让它回到自己的嘴里钻进去啊!

她的脸色难看已及,一时间都不知道要如何操作了……

正文卷 第174章:做出决断

腐尸比屎要臭上一万倍,这让蛊王夫人情何以堪!

红美人蛊啾啾地叫起来,声音很是着急,估计是吃饱喝足,真的困了,想要回“屋”睡觉了。红美人蛊绕着蛊王夫人飞了几圈,见蛊王夫人仍旧没有张口,便往她的裙底飞去了。

本命蛊回归人体有两个通道,第一个是嘴,第二个是肛,门,嘴路不通,自然只能走肛路了。

蛊王夫人又气又急,骂骂咧咧地捂紧了裙子,苍白的脸此时有如红布,就像是一个被流氓调戏的少妇一般,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张开了嘴,红美人蛊找到入口,赶紧钻了进去。

待红美人蛊钻入喉中,蛊王夫人冲蛊王说了几句狠话,便拉着儿子石昊匆匆离开了。

蛊王嘴角的肌肉抽动着,他心中的怒意已经积蓄到了极致,他铁青着脸一言不发,缓缓张开了嘴,蛊王张开嘴之后,四面的虫鸣之声顿时就像是被掐断了一样寂静如死,一股异样的气氛如散发开来的气味一样,很快也影响到了我们。

那种感觉说不出来,有些烦燥,有些气闷,就像是身处夏至的燥日之中一样,难怪武侠小说在写高人宗师之时会花上很大的篇幅去写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杀气!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为了喧染气氛而虚构出来的,一直到我遇到三生三世蛊,我才知道,那不是虚构,三生三生蛊散发出的杀气,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们。

我因为没有本命蛊还好,木棉花三姐弟以及蛊王身边的人,因为本命蛊被三生三世蛊所影响,一个个的脸色苍白。蛊王伸出舌头,舌头上粘着一片树皮状的东西,不用说,这就是三生三世蛊了。

如果将一生一世蛊比做是五十年的桂皮的话,三生三世蛊就像是一百五十年的老桂皮,身上的裂纹更多,颜色也更深,如果它潜伏不动,还真会让人错以为,那就是一片小小的老树皮。

老树皮(哦不,应该说是三生三世蛊)它动了,它就像一片落叶,飘飘摇摇的,从门缝里挤了进来,落在了地上,移步向着我们走来,见三生三世蛊靠近红糖,木棉花三姐弟低低地叫道:“糖糖糖……”

仿佛多叫两声,三生三世蛊便会被红糖所吸引一样。遗憾的是,三生三世蛊丝毫未停,接着往前走,木棉花三姐弟接着叫道:“香油,香油,香油……”见香油也未能吸引三生三生蛊,他们又开始叫鼠尸。期望三生三世蛊会像红美人蛊一样,被腐尸所吸引。

然而,三生三世蛊连正眼都没有瞧一下鼠尸,继续往前走,前面,是最后一道关卡了——蜘蛛。

蜘蛛是五毒之一,希望能够给点力,拦住三生三世蛊!我心里祈祷着。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三生三世蛊出现之时,花斑蜘蛛就缩到了蛛网一角,等到三生三世蛊走到蛛网下方时,拇指大的花斑蜘蛛竟然被它吓死了,没错,你没有看错,是真的被吓死了!

被吓死的花斑蜘蛛掉落在了三生三世蛊的脚下,就像是一颗毫不起眼的兔子屎一样。

眼见三生三世蛊就要走到近前,我赶紧点燃了脚下的油,咻地一声,火焰顺着食用油划出的圈快速地漫延着,很快就将我们围在当中,我看向三生三世蛊,在火焰将我们围住之后,它也停下了了前进了脚步,甚至还往后退了几步。

我顿时心中大喜,心说什么红美人蛊,什么三生三世蛊,在生物学下,全是不堪一击的渣渣!三生三世蛊不是很厉害吗?你倒是穿过火圈,进来对付我啊!我就站在这里一动不动里,粉致致的脸蛋,娇嫩的躯体等着你来咬呢!

嘿嘿嘿嘿嘿……

我得意没有两分钟就猛地站住了,我发现我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三生三生世蛊是生物,我和木棉花等人也是生物,火能让三生三世蛊不敢靠近,同样也能将炙烤我们多汁的身体。

我额头的汗水大颗大颗地往外冒,即使是脱得只剩下内衣也无济于事,我看向木棉花等人,他们的情况与我差不多,都是不停地抹汗,特别是木棉花,她一大姑娘,总不能跟我们似的,脱得只剩下一件内衣吧!

跳跃的火光映照着一张张难受的脸孔,我感觉再呆上半个钟,就要被烤成人干了,这时候再看三生三世蛊,就像是站在村口纳凉的老大爷一样悠闲,自在。不时看一眼我们,仿佛在说“我看你们还能够撑多久!”

“哈哈哈哈……”门外的蛊王大笑起来,冲我们喊道:“做茧自缚的小贼们,你们是要做烤人干还是成为三生三世蛊的食物,快点做出决断吧,不然的话,怕没有机会了!”

在严重脱水的情况下,我都产生了幻听,蛊王的喊话,就像是咒语一样在我的耳边回荡不去,我心说特么的这下玩大了,没想到我陈烦英明一世,竟然短命于如此未蒙开化之山村,时也,命也!

感叹之余,我又想起了身边的木棉花姐弟三人,一生一世蛊是被我捅死的,他们姐弟三人是无辜的!不过,蛊王存心要我们所有人的性命,我再多说也没有用……老子一生坦坦荡荡,从来没有欠过任何东西,看来今天得欠下木棉花姐弟三条命了!

不过,要让我被烤死于火圈之中,我和怎么能够甘心?就像我在一本英雄主义电影里听到的台词:大丈夫可以战斗而死,绝不能憋曲而死!想到这里,我便冲出了火圈,一手拍着被点燃的头发,一手向着三生三世蛊抓了去。

这只老树皮虫子入水冰凉,就像是在冰霜里冻了三天的死鱼一样,我感觉手掌一痛,似乎被扎着了,三生三世蛊的身体里藏有尖刺。不过这时候的我也顾不上那么许多了,冲木棉花喊道:“木棉花,老二老三,三生三世蛊已经被我抓住了,你们快点冲出火圈,赶紧跑啊!”

正文卷 第175章:我还没死!

木棉花一脸的不能置信,但还是捂着脑袋冲出来了,她为什么要捂住脑袋呢?因为她有一头长发啊,如果不捂好了,估计冲出火堆就成就烧得精光。她一头护住头发,另一手拉着弟弟妹妹,冲出了火圈!

“快跑啊,”我冲他们吼道。

三生三世蛊的躯体虽小,却是又臭又硬,我原本寻思着拼着被它咬一口捏死他的计划落空了,它就像是一只牛皮糖,一只有刺的牛皮糖,没有捏死它,倒将我自己扎伤了。

我被扎伤之后,就感觉手臂变得麻木,使不上力了,我意识到不妙,才叫木棉花他们先撤!一开始订的规矩是以蛊决生死,蛊王的本命蛊在我的手里,他就没有机会再对木棉花姐弟下手了,如果他们能够把握好机会,逃出生天的把握还是挺大的。

“陈哥,你感觉怎么样?”

“感觉你大爷啊,快走!”我吼道:“我被这树皮虫扎了好几下,手臂都麻木了,就要控制不住了,你们再不跑,就没有机会了!”见木棉花仍旧不走,我指着好几身后的老二老三道:“你不为自己想,总得为你弟弟妹妹着想吧!快走!”

我最后一句话,总算将木棉花说服了,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一手抓住老二,一手抓住老三,往门外冲去。蛊王等人目光阴冷地盯着木棉花姐弟,他们恨不能立即放大招将木棉花姐弟三人留下来,但是话已经说出来了——以蛊决生死,如今三生三世蛊在我的手里,他决无可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木棉花姐弟离开!做为蛊王,他不能食言而肥,要知道,整个黑苗寨,有上百双眼睛盯着呢!

木棉花姐弟离开现场就安全了,以蛊决生死从来都是当面锣对面鼓,如果他暗地里耍阴招,全被全寨黑苗驱逐的!无论蛊王多么厉害,失去了黑苗的支持,他什么也不是,就算他强如秦王汉武,不也得治下臣民的支持嘛!

而得到治下臣民支持有两个首要的条件,第一:力量强大,夺得蛊王之位,第二,在规矩内办事!

见到木棉花姐弟离开,我松了一口气,老子坦坦荡荡,谁也不欠!此时的我已经感应不到右手的存在了,但是没关系,我左手捏着右手,半点也不放松,挑衅地目光看着蛊王,那意思是在说:特么的你牛什么牛,蛊王了不起吗?你的本命蛊现在在我的手里知道不?

突然间,我感觉手里一空,三生三世蛊似乎溜走了,我打开右手手掌,果然不见了三生三世蛊,只是在右手的手臂之上,鼓起一个大包,特么的这王八蛋真够狠的啊,见被我捏住,干脆钻入了我的皮肉之中,好在这家伙自带毒素,不然的话,被它这么在肌肤之中穿行,老子非痛死不可。

事到如今,我早已经豁出去了,心想最坏的结果不过一死,特么的老子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啊!这么想着,我顿觉豪气干云,伸手向着鼓起的肉包抓去!

三生三世蛊穿过的地方,肌肤都成了紫黑之色,看起来十分可怖!我一连几抓,都没有能够抓住三生三世蛊,倒让它离我的胸口越来越近了。门外看着这一幕的蛊王大喜过望,意气风发地说道:“我的三生三世蛊,马上就要成为四生四世蛊了!”

我也后来了解到的,x生x世蛊所谓的几生,意即杀死了几人,所谓的几世,意即是吞噬了几道魂!如果杀了生却没有噬魂,就会少上一世,比方说在这一次,三生三世蛊杀死了我却没有吞噬我的魂魄,那他就是四生三世蛊。

而吞噬魂魄的巫蛊算是最厉害的蛊虫了!

当时我对于这些并不了解,见三生三世蛊靠近我的胸口,顿时大急。胸口是致命之处,三生三世蛊靠近我的胸口,意即要给我最后一击了,我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柄小刀,心说与其让三生三世蛊咬破我的心脏,还不如老子自捅一刀,连自己和三生三世蛊一起串在我身上。

我在拨出刀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苗民的议论声,大多数说的是“这汉民也太强悍了吧,与三生三世蛊周旋了这么久都不倒下!内心的坚忍与强大,当得起‘英雄’的称呼了!”

我的嘴角露出了笑容,颇为自豪“我,陈烦,是被敌人和称为英雄的人!”

我这样想时,就感觉胸口一凉,三生三世蛊似乎已经钻入了我的心脏,我全身的力气顿时被抽干了,举起的刀无论如何也刺不下去,最终软软地垂下了,我心说你大爷的,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要是不被这些苗民影响心神,快上那么半秒钟,只要快上半秒钟,就将将三生三世蛊串在我的刀上了!

遗憾啊!

我陈烦的遗憾就是:临死之前想要杀死一只树皮状的虫子,却最终没有能够做到……

我轰然倒下了。

但是我仍然有意识,我睁大的眼睛仍然能够看清楚东西,我看到的是一双双鞋,各种各样的鞋,绿色的解放鞋,黄色的牛皮鞋,黑色的胶鞋,其中一双鞋正向着我移动过来,我微微抬头,我看清楚了,那鞋的主人是蛊王!

他享受一寨人的孝敬,穿的鞋自然也比别人好一些,是一双太平鸟的鹿皮鞋,鞋面油光发亮,看起来都不是像是山寨人该有的妆扮,他已经走到我的面前了。这时候,有人惊呼起来:“他还没死,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蛊王紧锁着眉头往后看了一眼,停下了脚步。

这时候的我意识到了很重要的一点:只要我还没死,蛊王就不能采取下一步的行动!于是,我努力地眨眨眼,晃晃手,告诉苗民们,我,陈烦,还活着!“他没死,他还没有死!”更多人说道。

蛊王停住了脚步,在我身前三米远的地方蹲了下来,一脸嫌弃地看着我,仿佛在说:“差不多了,留着最后一口气干嘛啊,赶紧咽下去吧!我是最终的胜利者,而你是失败者!”

正文卷 第176章:四生四世蛊

看着蛊王的可恶嘴脸,我不爽,很不爽!

你想让老子死,老子偏偏好好活着!气死你个王八蛋!想是这么想,但是我心里知道,这件事情由不得人,只能乞求老天保佑了!

我的眼前浮现出了陈柔的面容,我在心里念道:“柔姐啊柔姐,我是因为寻你遭奸人所害的,你一定要永远记住我啊!”想到这里我一阵失望,陈柔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对我在黑苗寨的事情毫不知情……

嗯嗯嗯,木棉花姐弟三人一定会和告诉她,我这样安慰自己。

我又想起了母亲和妹妹,自从落花洞女事件之后的几个月,我们还没有见过面呢!没想到在盘大娘家中匆匆一别,竟是永决……

我胡思乱想着,过了许久,发现自己仍然意识清醒,不仅意识清醒,而且越来越清醒了,这是怎么回事呢?三生三世蛊不是很厉害的吗?甫一出现,就先声夺人,吓得虫不敢语,黑苗寨里众黑苗人人自危,还吓死了一只蜘蛛……

按道理来将,这么厉害的东东,毒性堪比氰化物,入口即死才对啊!

怎么在我看来,连农药都比不上啊——如果喝一瓶农药,我想此时的我,早已经与世长辞了!

这么想着,我霍地一声从地上爬了起来,我活动了一下手脚,满脸的疑惑:这是怎么回事了,没事儿,我好像没事了。

我冲蛊王叫嚣道:“惯会玩虫的老无赖,刚才看你那牛逼样,我还以为你很厉害呢!原来不过如此,你不是想整死老子吗?但是没有用,老子还好好的,你看看我,我挥拳,我踢腿,我还能跳三跳!……”

不仅是一众黑苗,蛊王也瞪大了眼睛,一脸不能置信地叫道:“不可能,不可能!……”又自我安慰道:“那是因为三生三世蛊在进化,暂且留了你的狗命,等到它进化完成,再要你的性命!”说着将一根食指竖在唇边,手指微微颤抖,这是手印,结的什么手印我不知道,在他的手印结成之后,一缕黄色的烟丝,从他的指尖升起,散发在了空气之中,同时他的口中念念有声,似在召唤三生三世蛊一样!

不等他将咒语念完,我走过一把将他推倒在地道:“搞什么,用蛊害老子不算,还想要用巫术害我么!”我这么做是有点蛮横了,从来巫蛊不分家,以巫控蛊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我不能让他那么做啊,万一直等他重新控制了三生三世蛊,老子不完蛋了么!

因此自然要找个借口破坏他的召唤啊!

我知道,他们这些玩蛊的,都在指甲缝里藏了药粉,也因为如此,养蛊之人的指甲都是黑的,如果你碰到苗人,恰好他的十指指甲都是黑的,那就得分外小心了,因为你遇到的,很大可能就是黑苗之中的养蛊人!

我刚才一推,重点就在他的手上,在将蛊王往后推的时候,我顺手在他的手上扭了一把,他指甲里的药粉已经被升起的黄烟烤得十分干燥了,再被我一捏,纷纷从指甲盖上掉落……

蛊王满脸怒容,但是没有说什么。

我拍了拍手道:“蛊王,你定的规矩,以蛊决生死,你施了蛊,但是哥们我什么事情也没有……因此,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吧,你看怎么样?”

蛊王脸上的表情了阴晴不定,良久之后,终是低下头来:“好,我将三生三世蛊取出来,这件事情就算了结了?”

“取蛊?”我摆手道:“不行不行!你的三生三世蛊已经被我吞入了肚里,此时早已经消化了,取什么取啊,取大便吗?”这时候自然不能让蛊王靠近我了,万一他借取蛊之名,稍使手段,哥们我就完蛋了!

至于取蛊嘛!我想得挺好的,去医院开一剂打虫药,吞服打下即可,万一不行就加大剂量!

“你胡说什么啊?”蛊王气得脸通红,三生三世蛊是蛊中之王,怎么可能被你消化!

“是被我消化了,你干嘛不信啊!”我一脸的无辜,三生三世蛊在老子身体里,自然是老子说了算了!我说消化了,那就是消化了!难不成你来剖开我的肚子来检查啊!我这样说时,就感觉喉咙一梗,十分难受,我咳了几声,吐出来一片树皮状的东西,用手捡起一看,却是虫壳,我抹了抹嘴,将虫壳递给蛊王道:“你看,我说三生三世蛊被我消化了,你偏不信,壳还你!”

“不,不可能!三生三世蛊是我的本命蛊,如果它出事了,为什么我一点感应都没有,它一定还在你的身体里!”蛊王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他之所以成为蛊王,是因为三生三世蛊,三生三世蛊死了,也就是说他不再是蛊王了,能不急吗?

“那只是你的猜测!做不得真的,各位,再见!”说着,我往外便走。

走了没两步,我感觉喉咙痒痒的,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往外爬,我心说这时候可不能让三生三世蛊出来,于是拼命往下咽,我拼命往下咽,三生三世蛊就拼命往上爬,如此几个回合,三生三世蛊胜出了,毕竟人家嘴多嘛。他爬进了我的嘴里,抱住了我的舌尖。

我心说你上来了又如何,老子不开口,看你从哪里出来!你要是敢胡来,老子上下牙齿一合,将你斩为两截!

但是,我忽略了一个问题,三生三世蛊会叫!见我迟迟不肯张口,它啾啾地叫起来。这一下无法隐瞒了,刚刚还颓然如丧家之狗的蛊王一跃而起,冲到我的面前,眼中满是光亮:“三生三世蛊还活着,就在你的嘴里!”

我心说在我嘴里又怎么样,在我嘴里了,自然就是我的了,不过当着满寨的黑苗,我一个外来人不好如此嚣张,我犹豫了一会儿,张开了嘴,三生三世蛊沿着我的舌尖爬了出来。

蛊王大喜,伸出双手在去迎接:“四生四世蛊,我的本命蛊已经进化为四生四世蛊了,哈哈哈哈!”

正文卷 第177章:新的蛊王

这破虫真是在我的身体里进化了?

四生四世蛊?

问题是它是怎么进化的啊,难道吃了我的米田共?

一个念头自我的心底升起: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四生四世蛊回到蛊王的手里!

因此,感应到四生四世蛊将要爬出我的嘴唇之时,我上下牙齿一合,咬住了它,还始劲地磨了磨,心想就算不能将它切为两截,也足够要了它的小命了!

然而并没有……

当我松开嘴的时候,我感觉四生四世蛊迅速地爬出了我的嘴,爬到了我的下巴上,此时我看不到四生四世蛊的全貌,只能依稀看到一团黑色的东西扒在我的下巴上,就像长在下巴上的一颗铜钱大小的痣,这家伙是属牛皮糖的吗?老子上下牙齿都快咬得崩断了,他竟然一点事也没有……

这根本不合常理好不好!

这时候,四生四世蛊已经沿着衣领爬到了我的胸口,蛊王伸出双手,就像是一个恭谦的仆人在等着主人的回归。

四生四世蛊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爬向了一边,被他烦得狠了,啾啾地叫起来,那叫声又急又响,充满了敌意,蛊王顿时楞在当地,他的本命蛊,竟然对他充满了敌意!任他想破脑袋也想不通其中的原因。

这时候,四生四世蛊已经爬到了我的手臂上,又沿着手臂爬到了我的掌心,站在我的掌心,抬头看着我,我一时间没有弄明白四生四世蛊是什么意思?莫非是觉得刚才没有弄死我,要重新来过?

可是他的眼中却没有敌意……

我正在惴度呢,就见四下里的黑苗全都向着我跪了下来,齐声叫道:“恭喜陈先生成为新的蛊王!”

说实话,陡然间见到这么多人向我下跪,我下了一大跳,也许是野人部落的电影看多了,我第一反应是他们跪过之后会不会拿我熬汤喝啊!跪只是一种仪食,类似于:神啊,感谢你赐我食物之类的……

但是,当他们喊出后一句话时,我的心也落了地,他们在恭贺我成为新的蛊王!不管多么未蒙开化的蛮族,总不能将他们的蛊王煮来吃了吧!我看着手心里的四生四世蛊,在升级之后,它变得更黑了,黑得发亮,就像是使用了三十多年,已经被磨得光亮的长条状的算盘珠子。

从我的身体里出来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选择原主人,而是选择了我做他的新主人,即使我刚才那一口差点将他斩为两截也矢志不渝,也因为如此,我成为了黑苗寨的新蛊王,我因蛊而贵,蛊王却因为丢了三生三世蛊,从众所仰目的蛊王变成了无人问津的普通黑苗。

不得不感慨,人的际遇是很神奇的东西,前一刻,我还是被蛊王追杀得无路可逃,下一刻,我在这里享受着无上的荣光,而蛊王却只能黯然褪下!这一切的原因,只是因为一只叫做四生四世蛊的虫子。

看着掌心的四生四世蛊,我在心里说道:“你是让我感谢好呢还是不感谢好呢!”

四生四世蛊在我的掌心啾啾有声,似乎想要重回我的身体,我自然不让啊,就算是四生四世蛊能让我的力量变强,可是让了一只虫子钻进我的身体,我还是难以接受,再说了,我也不可能留在苗苗寨里做蛊王……

想来想去,都没有更好的办法处置四生四世蛊,将它扔在火里烧死,永绝后患?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我又怎么下得去手呢?四生四世蛊怎么也算是弃暗投明,改过自新,我应该给它机会的!

那么……

反正四生四世蛊我不会要,不如送给木棉花吧,她好歹是我在黑苗寨熟悉的人,而且是柔姐的堂妹!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已经有了决断,大步向着木棉花的家走去,远远地就听到屋里传来的争吵声:“姐,你不走,我们不会走的!”

“跟你们说过多少遍了,你们得听我的,我是你们的大姐!你们得走,为咱们老木家保留最后的血脉!而我!”木棉花顿了顿说道:“我不能走,因为我们欠毛丫姐已经够多了,不能再欠了,因此我得留下来,给她一个交待!”

有时候,我真想不通,木棉花一个长得这么水灵的姑娘为什么性格是如此的呆板,都什么时候了,交待,交待个毛啊!所谓的交待,不就是多送人头吗?活下来才是第一步,命都没了,交待个毛啊!

木棉花说得情真意切,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说服自己的两个弟弟妹妹,木棉花发火了,脸涨得通红,指着弟弟妹妹喝斥起来,然而两个半大孩子像是已经铁了心一样,无论姐姐怎么说,都不理会!

照这个样子下去,木棉花下一步就该对他们动手了,为了避免他们姐弟相残,我只得走上前去,伸手敲门:“木棉花,老二老三,你们别争了,我回来了!”

门被打开了,木棉花姐弟三个怔怔地看着我,良久之后问道:“你,你你你怎么出来的?”

我拍了拍自己的大腿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是靠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

“那三生三世蛊?”

我掳起袖子,将白白的手臂在他的眼前一晃,颇为得意地说道:“好了!”木棉花三姐弟见到过我中毒时手臂的情形,其时手臂上的被三生三世蛊爬过的地方一片乌紫之色,就像是扒在手臂之上的一条黑色小蛇一样!

这时候毒气已散,恢复如初了。

“对了,木棉花,我还得送你们一件礼物!”展开握紧的手,我的手心里站着四生四世蛊,这家伙一直试图钻入我的身体里去,为了避免它得逞,我只好将它捏在了手心!

见到四生四世蛊,三姐弟吓了一大跳:“蛊王的三生三世蛊,怎么会在你这里?”

我简单地将事情叙述了一遍道:“这还用说么,是他本事不济,四生四世蛊跳槽了么!不过我对这什么生什么蛊的兴趣不大,因此,就留给你吧!”

木棉花犹豫了一会儿说道:“不行,我已经有本命蛊了!……”

正文卷 第178章:有益无害

我真想将木棉花揪过来,打开她的脑回路,看看其中是什么样的构造,我问她:“为什么不行?”

“因为……”木棉花说道:“因为如果我让四生四世蛊做我的本命蛊的话,它就会吃掉我之前的本命蛊?”

“那又怎么样?”我摊开双手。

“我我我我……我舍不得!”木棉花道。

木棉花与陈柔是堂姐妹,中间只隔了一代,性格相差怎么这么大啊,如果是陈柔,二话不说,就会留下四生四世蛊,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会让你免于被宰割。

刚才与蛊王的对峙是很好的例子!

我指着一旁的老二老三道:“木棉花,那你就舍得你的弟弟妹妹吗?”

木棉花摇头。

我指了指被我捏在手里的四生四世蛊,又指了指老二老三道:“你如果想要保护好你的弟弟妹妹,就必须要变得强大才行,刚才咱们差点被蛊王杀死你知道吗?如果你不变强,有朝一日,你的弟弟妹妹还会面临这样的危境的!”

见木棉花低头不语,我接着往下说道:“再者说了,你难道希望你的弟弟妹妹一辈子呆在黑苗寨里吗?你不希望你们学多一点知识,去到大城市出人头地,不用被困在黑苗寨里一辈子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吗?”

说到最后,我拍了拍木棉花的肩膀道:“你是她的姐姐,你责任重大,知道吗?”

这一连串的攻势,木棉花终于顶受不住了,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好吧!”

我的心中大喜,总算摆脱这只可恶的虫子了,我让木棉花张开嘴,然后将四生四世蛊塞进了她的嘴里,四生四世蛊似乎还有些不情愿,要往外面钻,被我曲指一弹,直接给弹下了木棉花的喉咙。

木棉花的喉咙一梗,将四生四世蛊咽了下去,认主仪式就这么草率的完成了,紧接着,木棉花便一脸痛苦地捂着肚子,呕出几口血来,最后呕出来的是一只小指粗的小蛇,这应该就是木棉花此前的本命蛊了!

见木棉花有些虚弱,我让老二老三扶她进去休息,我则在院子里拼那堆被一生一世蛊咬碎的纸片,拼了足足两个钟,才拼出来一页纸,那一页日记说的是妈妈教她学诗,学的是唐诗三百首之《湘灵鼓瑟》,妈妈告诉她这是一首应试诗,最后两句“曲终人不见,江上数青峰”是多么多么的神妙,甚至有传说是娥皇女英二妃的英灵念出此诗,被作者钱起听到了,录在了诗中!

毫无悬念地,因为这两句诗,钱起中举了……

从陈柔的描述来看,她的母亲应该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女子,不知道因为什么留在了黑苗寨。

就是这一张日记,已经拼得我精疲力尽了,看来,想要将这些碎纸拼好,得有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才行,我将碎纸片收拾好,向木棉花姐弟告别,木棉花得到了四生四世蛊,成为了新的蛊王,可以预见她接下来的生活——他们再也不用被人欺负了,也不用一门心思想着抓长工了,因为他们一家都是黑苗寨供着的,下个月的月供,就足以将老二老三送去城里上学了……

木棉花对我很是感激,这丫头嘴笨,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谢谢啊!

回到岑城,我本来不打算回义庄的,但是想想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去处,就回去了。

皮宏德出活去了,义庄里就剩下我的小师妹方圆,方圆倒是蛮恭敬的,张口师兄,闭口师兄叫得很虔诚,平时里按时做息,练功,就是做得饭菜太难吃,而她每次吃饭时都要问一遍“好吃吗?这个好吃吗?这个呢,还有这个……”

我还得说好吃,一说不好吃她的眼圈就红了。

我每天除了散步吃饭之外,就在房间里拼碎纸条,方圆想帮忙,被我拒绝了,这是我私人的事情,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这一天傍晚,我正在拼日记呢,就听楼下喊声聒噪不休,我探出头问道:“方圆,怎么了?”

方圆在大厅里冲我喊道:“师兄你快下楼!”

“什么事啊?”我问。

“别多说了,赶紧下楼!”方圆一脸的焦急。

我才下楼来,就见一老头风尘仆仆地从里间跑出来,一把拉住我,一把拉住方圆道:“两位爱徒,快跟我来,大事不妙了!”

我皱眉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方圆说道:“这还用说吗?一定是师父得罪的僵尸又找上门来了!”

皮宏德来不及答话,将我们拖到了一旁的地窖里,我用手捂住鼻子道:“特么的,怎么这么臭啊!”我恍然想起,在义庄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用牛粪垒成的地窖,我当时还问过陈柔这是什么用来干嘛的,陈柔只是笑笑,没有多说。也就是说,咱们现在身处牛屎的包围之中!

皮宏德紧张地看着外面道:“没什么,这个地窖的土质差一些而已!”

“你少糊弄我啊!”我愤然说道:“以为我不知道么,这个地窖就是用牛屎垒起来的!”

听我这么一说,扒在地上的方圆霍地一下站了起来,看向皮宏德:“师父,师兄说的是真的么?”

皮宏德见瞒不过去了,这才说道:“咳咳咳咳,这个嘛,主要是为了掩盖我们身上的人气,放心好了,牛是吃草的,它的屎都透着田野的清香,多闻几口,有益无害的!”

如果这破老头不是我挂名的师父,老子当场就会跳起来给他一耳光,特么的我们都被薰得背过气去了,你特么的还是田野的清香,能不睁眼说瞎话吗?如果这是田野的清香,你以后睡厕所好了,香个够!

我们这边正争吵不休呢,就听到哇哇的乌鸦叫声,几只黑鸦从我们的头顶飞过,它们飞得很急,像是再慢一些就会有性命之忧一样,乌鸦飞走之后,这一片区域顿时寂静下来,死一样的寂静。

寂静之中,能够听到脚踏枯叶的脚步声,我抬头望去,就见一道黑影,向着这边走来!

正文卷 第179章:算命

慢慢地,那黑影走得近了,已经能够看清楚轮廓。

那人有一米七八的个子,头上戴着一顶清朝的红顶官帽,身上穿的也是官服,他双手平伸过肩,十指指甲就像是一把把小刀,此时月光落下,正照在他的脸上,月光落在他的脸上时,都黯了黯,就像是接触不良的手电筒一样。

这时候再看他的脸,就像是被风干的桔子皮一样,紧紧地贴着皮肤。他的眉毛差不多与头发一样长,血红的双眼闪着妖异的目光,我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皮宏德拉了回来“烦啦徒弟,别看了,你盯着它久了,他会感应到你的!”

我楞在了原地,这人的装束,与林正英僵尸片里的僵尸一般无二,让我有一种穿越进了电影里的错觉!我看向僵尸的后面,寻找尾随而来的一眉道长。恍然想起,林正英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这……就是僵尸?”我压低了声音问。

“错!”皮宏德反驳道:“严格说来,这是一只已经有近四百年历史的绿毛僵尸了!”

“绿毛僵尸?”这个称呼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呢!

皮宏德告诉我,《子不语》中把僵尸分为八大种:黑僵、白僵、绿僵、紫僵、飞僵、游尸、伏尸、不化骨。绿毛僵尸在僵尸之中排第三位,在黑僵和白僵之上,十分厉害,一般赶尸人根本不敢惹。

至于他为什么会惹绿僵,原因很复杂,三年前,在离岑城三百公里的地方,一个叫做江门县的地方,有三名歹徒围攻一名协警,这名协警可不得了,在全省武术比赛中拿个冠军,寻常五六个人近不了身,竟然被三个小流氓给害死了!

回想起巩修杰的一生,有太多蹊跷的地方,比方说,他平时考试是考霸,但是到了决定命运的一考,却落选了,因此只能做协警(如今的公务员都是逢进必考)明明可以力敌七八人的他却被三个小流氓给害死了。

巩修杰的家人觉得事出必有原因,就请了算命先生排字算命,这一算,还真给算出来了,说是巩家有一个先祖,因为死后尸体不得安宁,影响了后人,巩家想要时来运转,必须得找到这位先人,将他的后事处理好才行!

于是,巩家便翻查家谱,还真给他们找到了,巩家有一位先祖名叫巩勇的,战死在了岑城的虎跃谷,就被埋在了当地,不久这后,他的埋身之地被修成了公路,一个卫国战死的英雄,就被往来行人日日踩在脚下!

天长日久,巩勇累积得怨气越来越多,最终成了僵尸,也因为如此,影响了子孙后代的气运。

查找出了问题,接下来得解决问题,巩家人来到岑城之后,找到了皮宏德和白老头,希望他们能够帮忙起尸。当时白老头与皮宏德谁都不服谁,都觉得自己比对方厉害,想要让他们共事那是不可能的,于是抽签,谁输了谁去。

皮宏德输了。

皮宏德当时也没有多想,以为就是赶一具年代久远一些的尸体而已,没有放在心上,一直到见到巩勇之后,他傻眼了,他赶了几十年的尸,接触过最厉害的僵尸是黑僵,还是拼去半条命才搞定,巩家人可好,直接给他送来了绿毛僵尸,跳阶送啊!

他心里虽然没有把握,但是,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最重要的是,活他已经接了,总不能将一群普通人置身于绿毛僵尸的爪牙之下吧!于是,他只好硬着头皮上了,一开始还算是顺利,但是,出了岑城就不行了。这家伙估计活着的时候是将军,即使已经死了几百年了,那一身傲气仍未消去,根本不听指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像是课堂上最调皮的孩子,能够让老师吐血三升的那种!

时间一久,皮宏德就恼了(谁也不可能永远保持着耐心的)取出打尸鞭,抽了巩勇一鞭!皮宏德所有的苦难都来自于这一鞭,这一鞭抽下,巩能双眼顿时一片血色,嘶吼一声向着他扑了过来。

皮宏德只得逃走,追追逃逃的,已经三年了,这只绿毛僵尸的执著,简直比发,春的少男追女神还有毅力,这三年里,皮宏德偶尔会回来义庄,但是呆不上两天就得走,因为巩勇很快就会追来,如果想多呆两天怎么办呢?怎么办呢?

这只牛屎地窖就是皮宏德为了在义庄多呆几天而设计的,洞的四面糊的是牛屎,可以掩盖住自己的人气,绿毛僵尸找不到他就会离去,不过,在义庄的十天半个月里,他天天都得去牛屎地窖里睡觉,即使再臭,也早已经闻习惯了……

绿毛僵尸一步一步地往前蹦跶着,很快就到了义庄前,他的鼻子吸了吸,掉转头来,向着义庄而去,猛地双手往前一插,在大门上插出两个洞来,又随手一分,两扇大门就像是纸片一样,被他撕碎了!

我心里狂骂:“你大爷的,你大爷的!”当初重修义庄,我和陈柔是下了血本的,大衣村长说门是一幢房子的脸面,所以一定要搞好,老子信了他的邪,抽了半天时间特意和他一起去建材市场选门,这两扇复古工艺门,要了老子四千多,四千多块钱啊,被绿毛僵尸双手这么一拨拉,全不见了!

绿毛僵尸毁了房门,便跳入了高高的门槛,进到大厅了。这家伙这么暴力,进到屋里还不知道怎么大肆破坏呢!我看向皮宏德,怒道:“义庄是我和柔姐才修好的,都入住没几天呢!”

皮宏德摆手说道:“不妨不妨,新房子总要变成旧房子,烂房子的,殊途同归,殊途同归嘛!”

同归你大爷……回想起我和陈柔一点一点布置的墙画,装饰,我就一阵一阵的肉疼,陈柔离开了,能留给我回忆的东西本来就不多,这只绿毛僵尸,不会将它们损毁殆尽吧!那多让人痛心啊!

想到这里,我狠狠地瞪了皮宏德一眼,心说皮老头这事你得负全责!

正文卷 第180章:全盘破坏

碰碰碰的声音从义庄之中传出……

从不同的声响之中,我都能够判断出有哪些东西被他毁掉了。

咣的一声,这是陈柔买的收纳盒,一边放着油盐酱醋等调料,一边放筷子,就摆在八仙桌上。收纳盒被毁了,八仙桌想必也不能免俗。

砰!这是花瓶碎裂的声音。

为了向陈柔示好,我就在窗台上摆了一只花瓶,每隔三天往里插一束鲜花,然后……陈柔就买了一束假花,插在了花瓶之中,这下好了,假花永远也不凋谢,不需要再换花了。

摔碎了花瓶,绿毛僵尸下一步肯定会冲进陈柔的房间,毁坏里面的一切,我不能让他这么做!我脑袋一热,就要往外冲,被皮宏德拉住了:“烦啦,你干嘛去,你想害死为师吗?”

我冲皮宏德愤怒地道:“绿毛僵尸马上就要进柔姐的房间了,我不能让她的房间遭到破坏!”

“房间破坏了可以重新归整,你这时候冲出去,那是死路一条!”皮宏德按下了我。

“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呢!”我挣扎着要往外冲,事实证明,理智是相对而言的,在规劝别人时,我可以做到冷静分析,明辨利害,但是,轮到自己头上时,却是难以做到了,陈柔不知所踪,此时我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保留一切与她有关的东西,我一把将皮老头推到一边道:“你只是我的挂名师父,我高兴叫你一声师父,不高兴你啥也不是!”

皮宏德见劝不住我,一边眨眼睛,叹息道:“烦啦,这件事情,你要想清楚了!”

“我想清楚了……”

我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只纤细的胳膊勒住了脖子,我这才反应过来,皮宏德眨眼睛,是向我的小师妹暗通消息呢!这个小师妹看起来弱弱小小的,动起手来那真不是盖的,她没有我高,因此,想要勒住我的脖子没有那么容易,于是她便往上一跳,双腿膝盖夹住了我的腰,右手手臂一环,便勒住了我的脖子,这一个猝不及防,我顿时感觉重心不稳,倒在了方圆的怀里。

方圆勒住我脖子的手丝毫也不放松,一脸歉意地看着我道:“师兄,那啥,我也是迫不得已啊,我和师父在河南的时候与绿毛僵尸巩勇交过一次手,差点将命给丢了,因此,咱们见着这颗灾星,一定得躲着走,你这么为莽撞地冲上去,必死无疑!”

这时候,皮宏德也冲了上来,他双手抱住我的脚,一屁股坐在了我的小腿骨上,这家伙很瘦,屁股上没有二两肉,骨头烙得我的腿骨就像是针扎一样,却也让我清醒了许多。是啊,一具血尸就差点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是三级绿毛僵尸!我如果冲出去,多半小命难保,陈柔的居室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我为了维护它丢了性命,我想陈柔一定也会觉得我这么做很不值的!

我冲皮宏德叫道“皮老头,你赶紧给我起来!”

皮宏德不理会我,冲方圆叫道:“方圆爱徒,按住了!”

“你再不起来,老子就要大喊大叫了!”

“方圆爱徒,快捂住他的嘴!”

方圆手还没有伸过来,我就摆出了做势欲咬的架势,方圆赶紧缩回了手。

我张开了嘴,一手指着皮宏德,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他要是再不起来,我就要喊了!

皮宏德一边站起一边劝道:“烦啦,你要冷静,一定要冷静啊,绿毛僵尸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真的非常厉害啊!要是让它知道我们的藏身地,咱们三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也跑不掉!”

我没有理会他,坐起身,一边揉着腿骨,眦牙裂嘴地说道:“皮老头,你的屁股上长着针吗?我感觉我的骨头都快被你刺穿了!”

画风转变得有点快,皮宏德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屁股,颇有些得意地道:“这在命理上叫陀螺屁股,命理上说,命理上说,算了,不说了,咱们都安静些,等义庄里的煞星走了再说!”

陀螺的屁股三角眼,这都是体相中的下三等,这就是皮宏德命理上说了半天也没有说出来的原因。三个人坐在牛屎地窖里,大眼瞪着小眼,谁也不说话,半晌,方圆忍不住问道:“师兄,你的喉咙,还好么?”

我白了她一眼道:“你说呢?”

“咳咳咳!如果我下手重了,对不起啊!”

我没有理会她,目光直直地看着义庄的大门。

砰砰碰碰地声响了一会儿才平息下来,接着就像是炮弹坠地一般,那绿毛僵尸从二楼跳了下来,跳下二楼的它稳稳当当,转着眼睛四外观望着。皮宏德再一次将我拉了回来,神情凝重地说道:“不要与绿毛僵尸对视!”

我低下了头去。

绿毛僵尸东张西望了许久,这才沿着小道离开了义庄,一直到绿毛全局离开了十多分钟,牛屎地窖里的紧张气氛这才消散了一些,皮宏德不敢立即出去,而是往外面扔了两块石头试探动静,确定绿毛僵尸已经走远了,这才从牛屎地窖里钻出来。

看得我一楞一楞的,心想不就是对付一只没有脑子的僵尸么?用得着这么谨慎小心么?

从牛屎地窖里走出,我感觉打绿毛僵尸离开之后,月亮都变得亮堂了许多,回到义庄一看,我都要跳起来了,谁能信这特么的是一只僵尸的战绩,来一个连的人也不过如此了,除了房子没有拆之外,屋里就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可怜我和陈柔在重修义庄之后的精心布置,在此时看来,完全就是多余!

我将自己关在了陈柔的房间整理东西,她的房间里有一股幽幽的清香,即使如此混乱,仍旧给人美好的感觉,事实上,陈柔在的时候我很少有机会来到她的房间,她离开后来过两次,就是坐在椅子里,安静地看着房间里的一切,一呆就是半天,我生怕打乱这房间里一书一纸的位置,结果倒好,被一只绿毛僵尸全盘破坏了!

正文卷 第181章:苦难让人成长

虽然我已经很用心地去我修饰了,但是陈柔的房间被破坏的实在是太严重了,根本不可能修复了,要将整套家具都换新的,我又舍不得,于是便陷入了纠结之中,我想,我当时的眼神特别的无助,因为我看到了方圆同情的目光。

我不会理会她,努力地让自己忙起来。

“师兄,让我帮你吧!”方圆请求道。

见方圆要走进屋来,我赶紧挥手阻止道:“停停停,站住,你不用进来了,我一个人就行了!”

“让我帮你吧!我能帮到你!”方圆一脸的恳切。

我看了看方圆,指着被绿毛僵尸毁坏的床和家具道:“你觉得,这些还能够修复吗?”

“既然不能,那你不是在做白用功么?”方圆反问我。

“不是白用功,我是在缅怀!”我摊开手道:“这就是我缅怀的方式!”

“你们,你们的关系一定很好吧?”方圆问我。

我没有回答。

我在陈柔的房间里一直坐到了晚上,直到方圆叫我吃饭,才从房间里出来,虽然知道窗户已经被破坏了,却仍然固执地在门上加了一把锁,晚饭是皮老头做的,这老头一辈子闯荡江湖,除了混出来一具油腻的身体,做菜也是相当不错,不过当时的我哪里有心思吃饭,拨拉了几口便往下的碗筷。

我在楼上吹冷风的时候,就见皮老头畏畏缩缩地抱着一床被子往牛屎地窖而去,看得我蛮同情的,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被一具绿毛僵尸逼得只能睡地窖,也是怪可怜的!地窖阴湿,睡久了难免得风湿吧!

不过,看皮老头那身体,皮实得很,估计不会有事儿。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决定回家去看看,出来都四个多月了,都没有回去走走呢!其实更重要的是,陈柔离开的这段日子,我过得非常的压抑,想去散散心。成年与未成年真是两个奇怪的阶段,未成年时,总是在家里呆不住,一门心思想着去外面散散心,成年之后正好相反,在外面总有一种漂泊无依的感觉,这时候,回到家里反倒成了散心了。

我与皮老头和方圆告别,便坐班车往家里而去。

临行时,我特意观察了一下皮老头,一如我之前说的,这皮老头属牛的,耐操,在地窖里睡了一晚上,满面红光,精神好好,屁事儿没有。

班车开开停停,我的思绪也是一路飞驰,许多往事一一涌上心头,就在这时候,听到电子间报道:“尊敬的乘客们,杨树站到了,请带好你的随身物品下车,咱们下次再见!……”

我站在马路边上,看着不远处的楼房,心里终于体会了宋之问的那一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了!但是回来都回来了,也只好硬着头皮往回走,回到家,就见母亲和妹妹在拨鸡毛呢,我回来之前给他们发了短信,母亲和妹妹打了好几个电话,都被我挂断了,我马上就回家,有什么话家里说,电话已经通了三四个月了,我早就不想接听了。

农村的家鸡很是珍贵,除非是来是贵客,轻易不杀的,如今的我,在母亲的眼里,已经是贵客了,也算是一种进步,我的妹妹陈乐一边拨着鸡毛,抬头看着母亲:“你说哥哥会回来么?”

“会的,会的!”母亲连连点头,说道:“你哥哥是个守信诺的人,他说了回来,就一定会回来的!”四个月不见,我明显地感觉母亲苍老了很多,她的腰不好,因此不能蹲得太久,蹲上三五分钟就得站起来捶腰的时候,正好迎着我的目光,她呆了一呆,声音沙哑地叫道:“烦啦!”

我点点头,加快脚步走上前:“妈!”

这时候,妹妹陈乐也向着我跑过来,扑进了我的怀里:“哥哥,你终于回来啦,我都想死你了!”

陈乐银铃般的声音感染了我,我摸了摸她的脑袋道:“是啊,回来了!”关于我们两的名字,还有一个故事呢,我妈妈生下我的时候,特别难带,再者说了,因为是初为人母,也没有什么经验,就感觉我一天天的像个麻烦精一样烦着他,一生气给我起名陈烦。

陈乐再却不一样,这时候我母亲带小孩已经有经验了,再加上我穿过的小孩子衣服可以将就着给我妹妹穿,在经济上也省了很多的钱,我老妈自然开心了,于是就给我妹妹起名叫做陈乐了。

陈乐在临县读初中,是寄校生,平时都是半个月才回来一次的,听说我要回来,陈乐特意请了一天假回来看我的,这时候,鸡毛已经拨得差不多了,妈妈对我们说道:“你们姐弟先聊着,妈妈去清理内脏哈!”

陈乐是个话很多的人,一见面就扒拉扒拉地说个没有完,似乎要将这四个月来,发生在她身上的每一件小事都要拿出来说一遍才行,我耐心地听着,不时点评几句——这在之前是没有的,那时候,我也是个热血青年,哪有心思听别人的故事啊,有这功夫,我也得演绎属于我的传奇!

但是现在不一样,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浸泡过之后,我感觉我改变了很多,学会了倾听。

陈乐说了好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来看向我“哥哥,这四个月你一定吃了不小的苦头吧?”

“没有啊,哥哥我混得挺好的呢,又好玩又来钱,好得不要不要的!”

“哥,你胡说!”陈乐的反驳我道:“我的老师跟我说过,真正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是苦难,挫折,我感觉你变得很多,有一种淡然物外的感觉,这根本不是从前的你,因此,你一定吃了很多苦头!”

“嗯嗯嗯”我敷衍道:“你的老师不错,回头我奖励他一只鸡腿!”

“我说正事呢!”陈乐满脸的不忿。

有句俗话说:甜不甜,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我觉得我还可以再加一句:“超好吃,老妈做的菜!”咦,拼在一起好像不太押韵啊!算是,那就不压韵吧,反正我这句是最好的!

一盘炖鸡,一盘辣椒酿糯米,一般鸡内脏打的鲜汤,都是我最爱的菜,只是闻一口,就差点让我口水流出来。

正文卷 第182章:原因

吃完了饭,老妈准备了一些东西,拉着我去看望盘大娘盘大爷。

还没有出门呢,老妈就絮絮叨叨地说开了:“烦啦啊,盘大爷盘大娘老两口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一定要知道感恩啊,要不是他们,你只怕,你只怕就……”

见妈眼圈又红了,我说道:“行了,妈,你看我是忘恩意的人么?不过,感恩归感恩啊,让我娶他们的女儿,这事儿可没得商量!”

“看把你能的,盘美莲多漂亮啊,从小学到大学,人家都是班花,上班了也是企花,无时无刻都有一帮男孩围着转,还求着你去娶,想得美呢?”老妈说到这里又叹息道:“唉,你们两个的年龄差别有点大了,不然的话,妈还真希望你们能成呢!”

老妈见我目光望向边处,拍了我一下道:“烦啦,妈跟你说话,想什么呢?”

“没,没有!”我应付着,在盘大娘门前,我看到了几片白兰花的花瓣,自从知道落花洞女的事情之后,我对于白兰花瓣十分敏感,知道陈柔的事情之后尤甚,我想如果在我的前后路上一边摆上白兰花瓣一边摆上一条毒蛇的话,我一定会选择有毒蛇的那条路,至少,在面对毒蛇之时,我知道我面对的是什么!知道自己该如何操作,胜率有多大,但是面对白兰花,我的心里没底。

盘大娘门前怎么有白兰花呢?

听说在巫蛊之中,白兰花是一种媒介,作用相当于死人的要撒冥纸,估计是盘大娘老两口施法后留下的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盘美莲大我八岁,在我们还在泥地里滚和爬的时候,盘美莲就已经穿长裙织辫子了,在我的心目中,她就是一朵花,一朵十里八乡最美丽的花,这朵最美丽的花在我九岁的时候就去云引市读高中了,高中读完之后又去了北京上大学,上了大学还不罢休,一路硕士,博士,开挂了一般,一直到去年才学成上班,一个月三万,从小到大,她就是方圆十里之地的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

老妈伸手敲门。

半晌之后,门打开了,盘大爷开的门,他一手拿着烟,另一手拉开门把手,看着我们道:“烦啦回来啦,快,进来坐,进来坐!”

进到屋里,老妈就被烟气薰得咳嗽起来,盘大爷赶紧打开了窗户道:“刚才炒菜忘了关门了,都透到房间里来了,没薰着吧?”

老妈摇头道:“没,没!”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哥们活了快二十年了,油烟味和烟味还是分得出来的,我看着盘大爷道:“盘大爷,你不是说戒烟了吗?怎么又抽上了?”

“呵呵,是啊!反反复复的!”盘大爷尴尬地笑笑,下意识地磕了磕烟灰,我这才发现,桌下的垃圾桶里已经有一堆烟头了,如果这是盘大爷今天抽的,那他今天起码抽了三包烟。

三十平方米的客厅,能不乌烟瘴气吗?

盘大爷抽这么多的烟,是为什么事烦心吗?

我又问道:“我盘大娘呢?”

“啊!”盘大爷像是这才想起似地说道:“你盘大娘啊,她病了,在里屋歇着呢!”

“妈,我们去看看盘大娘吧!”我站起了身。

盘大爷拦住我们道:“不必了,你大娘她不喜欢别人打扰!”

我们只得又坐了下来。

盘大爷为我们倒了白开水,又端上来一盘水果,我剥了一个桔子,一边吃一边问道:“盘大爷,我听说前几天美莲姐回来了,还在家吗?”

“哦哦哦!”盘大爷说道:“昨天刚走,她工作忙得很,回来住了几天,又离开了!”

“哦,这就走了啊!”我说道:“岑城到北京,火车要坐上二十四个小时,动车要坐上九个小时呢,远得很啊!”

“谁说不是!”盘大爷又抽了一口烟,自己都被吐出来的烟薰得眯起了眼睛。

我指着窗外道:“美莲姐走了,怎么衣服没有带走啊?”

“是,是吗?”盘大爷也看到了晾在外面的衣服,解释道:“都是些家居服,你美莲姐懒得拿,说是放在家里,等下次回家就不用带了!”盘大爷说着,便去收衣服去了。

家居服都带了三套,这架势,应该是准备长住才是啊,怎么会走得如此匆忙呢?

盘大爷将衣服收到了柜子里,对我们说道:“陈家妹子,时候也不早了,你们早点回去吧!”

老妈与盘大爷盘大娘关系不错,平时串门聊天,能说上两个钟,今天不到半个钟,盘大爷就下逐客令了,这让老妈有些错愕,她赶紧起身道:“对啊,是有些晚了,那我们就告辞了啊,多有叨扰,多有叨扰……”

我也站起了身,却没有离开,而是直直地看着盘大爷说道:“盘大爷,你和盘大娘救过我的命,说起来是算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们没有那么生疏才是,有什么话不可以说呢?”

“什么啊!”盘大爷看着我。

我直接问道:“告诉我,美莲姐怎么了?”

盘大爷的身形微颤,很不自然地说道:“没怎么,能怎么啊……”

我沉声说道:“盘大爷,你忘记啦,我早以不是以前的烦啦了,我做赶尸匠都四个月了,做我们这一行的机灵,敏感,没有什么事能够蛮得过我的,因此,你还是直说了吧!”

“说什么?”盘大爷一脸的无奈。

“好,你不说,我来说!”我伸出一根指头道:“第一件,客厅里乌烟瘴气,不是炒菜忘了关门,而是你抽了整整三包烟!”说着我脚一勾,将桌子下面的垃圾桶勾了出来,看着盘大爷道:“别否认,我有证据的!”

盘大爷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我伸出第二根指头道:“第二件,你刚才收的是三套家居服!美莲姐带了三件家居服回来,表明是要长住的,如果她只是住两天就走,根本没有必要带这么多的衣服回来!她准备在家长住一段日子,又突然离开,这其中必然有原因!”

正文卷 第183章:山魈

“第三件”我伸出第三根指头道:“你刚才说盘大娘病了,盘大爷你应该不常打扫卫生吧,即使打扫,盘大爷你有老花眼,也不可能打扫得那么干净,但是你看这桌子,地面,纤尘不染,而你们又没有养蛊,我想,这一定是美莲姐打扫的吧!”

盘大爷低下了头。

我伸出了第四根指头:“第四件,我和我妈来的时候看到你家屋檐下还有没有打扫干净的白兰花……将这四件事串在一起,情况已经不言而明了,屋檐下之所以会有白兰花,屋子之所以被打扫的干干净净,那是因为她被选做了落花洞女!”

“她没有离开,而是被洞神带走了,所以才没有将洗好的家居服带走!”我又踢了踢垃圾桶道:“这才是你抽这么多烟,盘大娘病倒的原因吧!”

盘大爷手肘撑着桌子,捂住了脸,泪水从指缝里流了出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哽咽着说道:“烦啦,你说对了,美莲她被洞神选中了!”

“真的啊?”老妈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

盘大爷叹息一声道:“美莲领导的一个项目小组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们老板放了她两个月的假好好休息休息,于是她就回来了,就像烦啦说的,她本来打算在家里长住的,就在一天前两天,她一个儿时的朋友约她去看电影,看的电影好像叫做《无问西东》开场是晚上九点,散场都快十一点了,我不让她去,这丫头不听我的,回来后就变得有些怪怪的,大半夜的将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还抱着我们哭,说万一有一天她不在了,我们要好好保重自己!……”

“我们以为她是受了电影的影响才会这么感性,也没有多想什么,一直到第二天早上起床,看到屋檐下成片成片的白兰花,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我赶紧上到二楼,推开了美莲卧室的房门,却已经不见美莲,书桌上的书摆得整整齐齐的,床上的被子叠成了方块形……美莲她,美莲她在当天晚上,就被洞神带走了……”

这时候,盘大娘出来了,才四个月不见,她憔悴了许多,原本花白的头发现在全白了,裹着厚厚的衣服仍旧很冷似的,嘴唇一样在哆嗦,一直到接过盘大爷递过来的白开水喝下,才好了一些。

她看着我们道:“天色已经不早了,你们赶紧回去吧!”

我问道:“盘大娘,美莲姐的事情,你准备怎么做?”

盘大娘神情一黯道:“烦啦,这件事情不用你操心了,我们有我们的办法!”

“不行!”我说道:“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美莲姐有事,我不会坐视不理的!”

盘大娘不理会我,看向我妈道:“妹子,带烦啦回去吧,这件事情,你们帮不上忙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想做什么?”我直视着盘大娘道:“你额头晦暗,三盏阳火尽数熄灭,是准备以命换命,对不对?”

这个以命换命的术法,是我在《赶尸纪要》里面看来的,上面说皮老头年轻的时候被人忽悠着赶过一具尸体,那尸体美若天仙,一路上,他都有一种想要将之抱出家里做老婆的冲动,一起赶到目的地他才看清楚,这不是尸体,而是柳木雕刻而成的人形,如果只是柳木雕成的人形终究是形似而神非,但是那一尊柳木雕像之上,还附有二魂六魄,木身而人魂,所以他才没有看出来!

盘大娘之所以这么虚弱,是因为抽魂去魄的原故,因此,里屋里一定有一具柳木雕像,和皮老头赶过的柳木雕像一样,盘大娘想要李代桃僵。但是,李代桃僵之后的盘大娘因为失了魂魄,不出一个月,决定会死去!

盘大娘愕然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我好学呗!”我冲里屋喊道:“盘美莲?”

我妈碰了我一下道:“烦啦,你傻了啊,美莲不是被洞神……”

我妈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屋里有人应道:“嗯!”随即门帘一挑,一名女子走了现来,它面白如玉,淡扫蛾眉,嘴唇微微上翘,不是一向骄傲的盘美莲又是谁?

“美莲,你在家啊!可吓死婶子了!”我妈走过去拉盘美莲的手,一碰之下触电般地收了回来“美莲,你的手怎么那么冷,而且硬得像是石头一样……”

我拦下老妈道:“那不是美莲,那只是一尊柳木雕像而已!”

“胡说!雕像能做得这么真?再说了,雕像能动吗?”老妈反驳我。

我说道:“妈,落花洞女你都见过了,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雕像之所以会动,是因为盘大娘将自己二魂六魄注入了进去,阴木有魂,可不就是能动了么!”

“婶子!”盘美莲和甜甜地叫了一声。

老妈张大的嘴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盘大娘叹息一声道:“事到如今,除了以命换命,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了!”

“我可以帮你们啊!”我拍着胸脯道:“咱们一起,齐心协力,从洞神的手里将美莲姐抢回来!”

盘大娘摇头道:“不行,不行的,别说是我们,就是十个我们,也未必能够做得到!”

我擦了,那洞神是什么鬼东西,这么厉害!像是看到了我眼中的迷惑,盘大娘说道:“你一定在想,洞神是什么鬼东西,怎么会那么厉害吧?”

我点头。

“那我就跟你说一下洞神是什么东西!”盘大娘坐了下来,往后挥挥手,身后的柳木雕像嗯一声,便褪回了房间里。盘大娘这才说道:“在《子不语》中把僵尸分为八大种:黑僵、白僵、绿僵、紫僵、飞僵、游尸、伏尸、不化骨。这个洞神,如果按这八种分类来算,算是第四种——紫僵,紫僵虽然仍然被叫做僵,但是他其实已经脱离了僵的范围了,顶多算是半人半僵,这个半人状态不是不是一半没有变化为僵的意思,而是一半已经由僵修成了人的意思,紫僵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称呼——山魈!”

正文卷 第184章:舍命陪君子

山魈我听说过,百度百科上说,山魈是导致干旱最主要的原因!

在古时候——不对,现在很多地方仍旧是——

人们都在土里刨食,一个地方是干旱还是雨水丰厚,真接关系到是贫穷还是富裕,因此,这是很严重的事情!

也因为如此,大家对于山魈很是敬畏,它的待遇,基本与庙里的神像一样,算是邪神吧!他的要求,也没有人敢不答应,一旦惹得他发怒,四野赤地,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是会死人的。

殷实人家还好,家里穷些的,一年天灾,全家都得报销掉!

一个能够影响天气时令的家伙,你说厉害不厉害!

这特么的还是僵尸吗?这是邪神了好不好?不管传说怎么样,我心里是不信的,一只僵尸而已,再厉害能翻过天去?最大的可能是刚上赶上干旱,于是就传说成这样了!

我皱眉道:“盘大娘,就算是这样,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去死啊!”

盘大娘看着我道:“烦啦,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我摸着脑袋,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应答。

“那就结了!”盘大娘摇头道:“不会有更好的办法了!”

“那可不一定!”我说道:“盘大娘,你先别急,让我打个电话!”我掏出手机,走向门外,一边走一边拨号,跨出门槛的时候,电话被接通了,皮老头懒懒地说道:“烦啦,你找为师?”

我回头看了一眼,觉得与盘大娘的距离还不够远,走出了院子,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皮老头,你还记得你的初恋情人吗?”

皮宏德与盘大娘盘大的爷的事情我去的第三天陈柔就告诉我了,盘大娘是皮老头的初恋情人,可惜因为自己长得太丑,导致盘大娘选择了盘大爷(这是个看脸的世界,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年代,而脸,是天生的,所以才有一个词叫做天道不公!)

皮宏德虽然被抛弃了,但是他对盘大娘的心一直没有变过,盘大娘心里也知道,这也是她放心将我推给皮老头的原因,因为她心里知道,不管怎么样,皮老头都会保护我的周全!

“烦啦,你胡说些什么啊?”皮老头有些不满。

“你的初恋情人遇上麻烦了!”我以手聚音道:“如果你不帮她,这一关她可能就熬不过去了!”

皮老头听到这里,果然上心了:“快说,小盘遇到什么事了?”

还小盘呢,十年前都是老盘了吧,现在都是老老盘了!我将盘美莲的事情说了一遍道:“美莲姐被洞神带走了,盘大娘要以命换命,你如果不帮盘大娘,她可能就,她可能就……”

听完我的话,皮老头沉默了,半晌之后为难地说道:“不是我不帮忙啊,烦啦,你也看到了,我与这只绿毛全局缠绵好几年了,也没有将它搞定,紫僵比绿毛僵尸还高一阶呢!这时候逞英雄,就好像是送羊入虎口……”

“师父,你怂了……”

“咳咳咳咳!”我猜此时的皮老头的脸一定比猴子屁股还要红。

见没有成功激将,我接着放大招道:“我终于明白盘大娘当初为什么不选你了,哪个女子不喜欢两肋插刀的英雄好汉啊!哪个女子会喜欢怂包蛋啊!盘大娘算是选对人了,盘大爷虽然没啥本事,但是人家甘愿为了盘大娘去死!”

听了我的话,皮老头终于按捺不住了:“他能为了小盘去死,我就不能么,烦啦,你等着我,我马上过来!”

我回到堂屋,对盘大娘盘大爷说道:“刚才我给我师父打电话了,他老人家听了十分关心,已经在赶过来的路上了!”

“怎么好麻烦人家啊!”盘大娘的表情很不自然。

相比于盘大娘,盘大爷反而松了一口气,很显然,他之前就提议过向皮老头求助,但是被盘大娘拒绝了,盘大娘可能觉得是亏欠他太多,不忍心于麻烦他吧!

皮老头说来,结果咱们等到了凌晨两点钟都没有见到人,我怀疑他一时间气血上涌答应了下来,在赶来的路上被冷风一吹,清醒了过来,顿时觉得这个险还是不能冒,就偷偷溜走了吧!

我想要打电话催问,被盘大娘拦住了:“不用打电话了,再等十分钟,来就来,不来就算了!”盘大娘话是这么说,我还是看到了她隐藏在目光深处的失落。

又过了几分钟,有一束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接着就听到咚了一声响“特么的撞树上了!”一个声音叫道。叫的人是白老头,他就像一个猴子一样从驾驶座一跃而下,就像是关爱老妈一样检查着他的电动车,每看到一处损伤,眼中的难过就深几分,看着跳下车的皮老头道:“牛皮,车撞坏了,你说怎么办啊?”

皮宏德翻着白眼道:“能怎么办啊。就这么着呗!”

“我好心好意开车送你,现在你说就这么办?”

“白老头,你还好意思说呢!你开的那叫车,我走路都能提前一个小时到!”

“你你你,你是白眼狼!”白老头气恼地道:“我舍命陪君子,你竟然是这样的态度!”

“得了吧你!”皮宏德撇嘴说道:“赌输了就赌输了,还舍命陪君子,要不要脸啊!”我后来才知道,皮宏德邀白老头的时候,白老头是拒绝的,经过一番磋商,两人决定赌一场,赌注便是皮老头的象牙打尸鞭,输了象牙打尸鞭归白老头,赢了白老头舍命陪君子……

常年说得好,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上次与白老头对赌,皮宏德输了,因此被一具绿毛僵尸追了近三年,这一次风水轮流转,皮宏德赢了,于是,白老头便被抓了壮丁来。

白老头的开车速度我是亲身体会过的,借会郭德纲的话,吃二两黄豆,以屁做动力都比白老头开车快,坐他的车,凌晨两点能到目的地已经很不错了,再慢些,估计要等到太阳出来。

白老头老眼昏花,没有看到前面有一株桃树,就怼了上去,结果就成这样了!

正文卷 第185章:抬轿人

我绕着车走了一圈,除了车皮撞得陷了进去,其它没事,虽然翻进了沟里,但是这车才多重啊,来三个壮小伙,一口气能抬出一里地去,别说沟里,河里也能捞上来。

回头见两个老东西还在争吵不休,我有些不爽地道:“白老头,皮老头,你们是来帮忙的还是来添堵的啊”

听我这么说,两老头总算消停了一些。

这时候,方圆也从车里转了起来,她搬着一只巨大的箱子,嘿咻嘿咻地,我赶紧过去帮忙,将箱子搬到了一边,方圆告诉我,这一次皮白两位老头可谓是倾尽所有,将压箱底的法器都搬来了。

盘大爷盘大娘也迎了出来,盘大娘虽然一脸的愁云惨雾,但是已经不像刚才那般失落了,两边客气了几句,复又进到了屋里,这时候,一屋子都是玄门中人,唯独我妈不是,不是这个圈子的,还是少知道这个圈子的事情为好,知道得越多,越多的是非,我对我妈道:“妈,我送你回去吧!”

老妈是个明事理的人,也没有多说,站起了身,从盘大娘家里出来,老妈抓住我的手道:“烦啦,妈知道,这件事情,很危险,妈舍不得你去,但是,你盘大爷盘大娘的恩情不能不报,所以妈什么都不说了,希望你万事小心,多多保重!”

我原本还以为要与老妈一番争吵她才能放我回来呢,这样最好了,我点头说道:“妈,你就放心吧,你也看到了,在座的除了我和方圆,都是老头子,万一遇上事儿,我肯定比他们跑得快,没事儿的!”

听我这么说,老妈一时哑口,不知道要劝我舍已为人还是肯定我这么做无比英明正确。

说着话已经回到了家里,老妹还在看韩剧呢,我们推门而入的时候她正一边吃零食一边抹眼泪,面对我们时,也是泪流满面的一张脸,老妈有些烦燥地说道:“哭什么哭啊,我还没死呢!赶紧将电视关了,睡觉去!”

老妈说完上楼去了,留下老妹尴尬地抹着眼泪,看向我道:“哥,你还不进屋,站门口干嘛啊!”

我撸撸嘴道:“盘大娘家里有事情,我去帮个手,你早点睡了!”

回来的时候盘大娘家讨论的正凶,第一件事情已经讨论完成了,那就是,将柳木雕像做劈柴烧了,接下来讨论的是如何对付紫僵,白老头的意思是放火烧,一把火下去,管它紫毛僵尸还是山魈,化做灰土。

白老头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皮宏德敲了一记,质问道:“美莲呢,美莲呢?”

白老头摸着脑袋,这才恍然:“是哦,我将这一茬给忘记了!”

皮宏德的意思是引蛇出洞,将山魈引出洞来,洞中是他的主场,不好应对,但是出了洞就不一样了,变成我们的主场了,到时候大家随机应变,各施手段,说不定能够将他擒下!

“说的轻巧!”皮宏德不同意白老头的观点,白老头自然也要反驳皮宏德的观点,“引蛇出洞,怎么引,拿蛇吗?不行,只要用人引,我话搁在这里,去引洞神,谁引谁死!这条路行不通!”

盘大娘皱着眉头想了想道:“皮师傅的观点是不错的,引蛇出洞,最重要的是如何实施,关于实施,咱们可以另外想办法,一定有办法了!”盘大娘说着话又看向了一边已经被劈成了几截的柳木,估计心里想的是,早知道不应该将柳木雕像毁了的。

几个老东西头脑风暴了许久也没有结果,看向了我和主方圆:“别光听啊,你们也来发展发展意见!”

方圆想了想说道:“既然用诱饵引紫僵不现实,那咱们就守株待兔吧,紫僵也是僵尸,是僵尸就得吸血,我们就守在洞口,等他出来吸血的时候一举成擒,你们觉得怎么样?”

方圆满以为自己的聪明才智会得到大家的夸奖,然而,然而根本没有人回应,我问道:“方圆,你有没有想过,万一紫僵一直不出来呢?他又不是大活人,饿上一天就得出来找东西吃,他是紫僵也,在洞中呆上一两个月也正常,咱们要是等上一两个月,黄花菜都凉了!”

“呃呃呃!那我就不知道了!”方圆无奈地摊手。

我取过杯子,喝了一小口开水,侃侃道来:“我的意思是这样——我觉得,咱们在屋里谈论怎么对付紫僵是闭门造车,最好的办法就是去调查紫僵,然后制定相应的计策来对付他,你们看怎么样?”

盘大娘的眼睛亮了亮:“怎么调查?”

我说道:“这个就容易了,调查那些轿夫,调查之前做了落花洞女女孩的家属,去山洞前踩点……能够调查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咱们花上一天的时间去调查,等到晚上的时候将消息汇总,再决定怎么做,你看怎么样?”

盘大娘点头道:“烦啦,你的话,让我有一种拨云见月的感觉!”事实上很多事情一开始就像是一团乱麻一样理不清,理还乱,这是因为没有找到线头,一旦找到了线头,抽丝剥茧,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而我前面的那一段话,就像是帮他们揪出了线头!

我们六个人分成三组,第一组是白老头和盘大爷,他们去山洞前踩点,踩点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应该能够应付,方圆和盘大娘去找之前的落花洞女家属,向他们了解情况,因为美莲也做了落花洞女,盘大娘去找有相同经历的家属了解情况,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我和皮老头,去找拉轿人,期待能够从他们的嘴里撬出些什么东西来!

商量停当,大家便各自回家睡觉,一直到第二天朝日东升,我这才起床来,与皮老头一道,拾路而行,此前答应老妹带他去看电影的,但是这种情况之下,只好食言了,我们要去的是一个叫做水门的小区,找一个叫做孔成益的家伙,他是抬轿人之一,盘美莲做落花洞女,就是被他们抬去的。

正文卷 第186章:抬轿人2

这个孔成益据说是孔子的后代,但是孔子的诗书齐家早就没有了,他最大的爱好便是赌博和喝酒,也因为如此,我们才选择的他,因为太好搞定了!

事实上也差不多,我们在孔成益上班的工厂旁的小卖部打牌,很快便将孔成益吸引了来,他一边嚼着槟榔,眼睛死死的盯着牌局,双拳紧握,仿佛身处战场之中,杀机四伏一样!

很明显,他已经将自己代入到了牌局之中!

这样的烂赌鬼我在此后的岁月里见过不少,他们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永远也不可能悔改!

这时候正好有一个人将钱输光了,要借钱再来,孔成益当即不干了“输了就该离场,赌场时间,比金子还贵,你发不了财就该让给别人!”说着不由分说地夺过椅子,一屁股坐了下来“我来!”

那被推到一边的人怒火万丈,与一个赌输了的人争执是不明智的,因为他会将他赌输的苦恼强加在你身上,那人撸起袖子就要干架“我擦……”抬眼看清楚眼前人时,便生生将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孔成益是光棍,孔成益是赌鬼,孔成益是酒鬼,单凭这三条就没有人敢惹,不是有句话说么?光棍的不怕穿鞋的,不是还有一句话说么,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虽然赌徒多是小人)更何况孔成益身材高大,虎背熊腰……

那人呆了半分钟,一脸颓丧地走了。

老爱上赌场的,通常是输家,因为赢家懂得适可而止,懂得控制自己,我和皮老头原本还计划着做弊,结果还没有实施呢,孔成益就输了个精光,他馋着脸向我伸出手道:“老弟,借我点钱呗,咱们接着来!”

擦,老子与你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凭什么借你钱啊!不过这时候话不能这样说,我拍了拍也成益的肩膀道:“兄弟,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去吃饭吧,你看怎么样?”

被我一提,孔成益的肚子顿时咕咚咕咚地响起来,这才想起自己的饭钱都输光了,颇为窘迫地说道:“我我,我没钱了!”

“没事,我请你啊!”

在一旁的小店里,我们点了五道菜,两瓶酒。看到菜还好,看到我点的是一千多块的茅台,孔成益的眼睛顿时亮了,舔着舌头道:“哥们,仗义,就凭这一点,输给你们也心甘情愿!”

心甘情愿你大爷啊,你特么的输了一千多,我这两瓶酒都两千多了呢!我起来酒瓶,为孔成益满上道:“别多说了,一切皆在酒中!”一边喝酒,我指着皮宏德道:“我们两爷子是来游山玩水的!”又拊在孔成益的耳边道:“老爷子快不行了,临死之前,我带他多走走看看!”

孔成益皱眉说道:“不像啊,我看老爷子挺健旺的!”

“绝症,绝症,不病发的时候看着什么事情没有,一旦病发,神仙都救不了!”

孔成益连连点头,一脸理解的表情。

皮宏德疑惑地看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这时候也不好问,枯坐着自饮自酌。

我接着说道:“老爷子听说岑城有落花洞女的传说,想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你有路子吗?”

“落花洞女!我当然有……”孔成益自知说漏了嘴,赶紧改口道:“我也只是,我也只是听说,听说!”

我抓住孔成益的手道:“老哥,如果你有路子的话,就烦请告诉我们吧,我们绝不亏你!”说着我将五千块钱放在桌上道:“只要能让老爷子开心,这五千块钱,就是你的了!”

孔成益的眼睛亮了,心中一番挣扎,终于还是被钱征服,搓着手道:“小老弟,不瞒你说哈,我就是洞神娘娘的抬轿人!你问我,那算是问对人了,就在两天前的晚上,我们还抬了一个洞神娘娘呢!……”

“真的?”我大喜问道:“能说说么?”

就着酒,孔成益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在岑山之上,有一只铜神钟,每当洞神选中洞神娘娘时,钟就会响,钟响之后,抬轿人沿着白兰花辩去寻找洞神娘娘,找到了再沿着白兰花瓣将被选中的女子抬到洞神府中,整个过程就算是完成了。

在两天前的晚上,孔成益正在家里就着盐煮花生喝酒呢,就有人打来电话,说是洞神钟响了,让他赶紧起身抬洞神娘娘,他提着酒瓶就出门了,赶到洞神钟下时洞神钟下已经围了不少人了。

将酒瓶扔掉,接过头儿递过来的一根竹杠,一行人便开始出发了。孔成益说到这里神神密密地说道:“你知道那一次我们抬的人是谁吗?是盘美莲,忘了你们是外来人了,我跟你们说,盘美莲是我们县第一个考上清华大学的,录取书都是县长亲自送的,那场面,啧啧啧……都能赶上过年了,盘美莲人漂亮,又聪明,简直是上天的宠儿,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一路白兰花瓣,从此成了落花洞女!”

孔成益说着,将杯中酒喝干了,眼神之中多有惋惜,不过这惋惜是不纯粹的,就像是看着别人娶老婆心里想特么的为什么他都能娶老婆而我没有娶老婆呢!这女人嫁给我比嫁给他好!

听完孔成益的述说,我没有从其中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整个过程十分简单,听到钟声,在洞神钟下集合,然后去盘大娘家抬人——因为盘美莲已经被洞神选中,她不会有任何的抗拒之心,反而喜滋滋的面带笑容,抬“洞神娘娘”的过程十分顺利,抬到之后,任务完成回家……

将整个过程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办法,我装做为难地说道:“孔哥,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蛮有意思的,什么时候洞神再娶洞神娘娘啊,到时候我们一两爷子现场观摩观摩!”

“好啊!”孔成益说道“时间不会太长,估计就在这两天吧!摩天洞里的洞神就在再娶洞神娘娘了!”

我皱眉问道:“你怎么知道?”

正文卷 第187章:抬轿人3

“嘿嘿嘿嘿!”听我问起,孔成益笑了起来,又喝了一口酒说道:“好吧,就凭这两瓶茅台,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再告诉别人了,两天前我们在岑江上发现一具女尸,这女尸就是我们三年前送去摩天洞里的洞神娘娘袁枚!”

“洞神休妻了!”

“洞神休妻,自然得再娶啊!所以,最迟一星期,早的话一两天之内,就可以现场观摩了,我可以带你们混得抬洞神娘娘的队伍里去,但是你们要记住了,千万不能看洞神娘娘的眼睛,这会被认为是无礼的表现,是要丢命的!”

我连连点头,当即便给了孔成益两千块的订金,孔成益拿着钱,喜滋滋地走了。

走在路上,我给方圆打电话:“方圆,在哪儿呢?”

方圆的声音甜甜的:“师兄啊,我和盘大娘正在走访人家呢,现在在汀溪这边的……好又来超市,对了,你和师父进展得怎么样?”

“还好!”我说道:“我来找你们吧!”

因为距离不远,我们很快就碰面了,方圆说他们进展的不是很顺利,基本上没有人理会他们,就算理会也不愿意多说,仿佛说多了会引来灾难一样,我嘿嘿一笑道:“那是因为你们没有找对方式方法,看我的!”

我让皮宏德和盘大娘在超市边的凳子上休息,我和方圆出马,走进巷道,我告诫方圆道:“方圆,你记好了,咱们是秘密来查案的警察,一定要有点执法者的作派,昂头,挺胸,严肃点,严肃点,不许笑,对,就是这样,你怎么又笑了……”

感觉将方圆调教得差不多了之后,我这才伸手敲门,门打开了,一个老女人提着一个火箱畏畏缩缩地看着我们:“你们,你们找谁啊?”

我问道:“请问你是袁秋花老太太吗?”

“我是!”

“我们是岑城派出所的警察”我摊开了从超市里买来的记录本,装模做样地划了几笔道:“老太太,我们是来了解三年前你女儿失踪的事情的,你能配合我们再做一份笔录吗?你的女儿……”我附耳问道:“方圆,袁老太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啊?”

方圆说道:“叫袁枚!”

“袁枚!”我一时楞住,刚刚从孔成益那里听来的消息,袁枚因为被摩洞的洞神休妻,浮尸江中了!眼前这个老太太知道自己的女儿做了落花洞女,却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然浮尸江中,我刺激一下她或许能够问出一些东西来。

我心里虽然知道这么做有些残忍了,但是,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事实,迟知道早知道,迟早要知道!我摁了摁眉心道:“袁老太太,昨天晚上我们的同事在岑江上发现了你女儿的尸体,她已经遇害了!”

“啊!”袁秋花老太太一脸的难过,眼中却没有泪水,想必泪水已经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流干了吧!

袁秋花老太太紧紧地抓住我的手道:“警察同志,警察同志,我女儿,我女儿她在哪儿,快带我去看看她……”

我安抚老太太道:“你先别急,等做完了笔录,我就带你去,怎么样?”

袁秋花老太太呆了好一会儿,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说道:“好吧!”袁秋花老太太告诉我们,女儿袁枚是他的独女,与丈夫离婚之后,她与袁枚相依为命,将她从呀呀学语一直到上大学,大一的下半学期,袁枚放假在家,袁秋花清楚地记得那是十二月十五号,袁枚告诉她她的一个朋友心情不好,她想陪她出去走走,结果回来后就变得怪怪的,一遍又一遍地打扫房间,一直对袁秋花说些奇奇怪怪的话。

袁秋花虽然也听过落花洞女的传说,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事会落到自己的头上,一直到女儿失踪,这才恍然明白,可是此时,却已经追悔莫及了,她的女儿,已经做了摩天洞的洞神娘娘……

“为什么是阿枚,为什么是阿枚,她还那么年轻啊!……”袁秋花哭泣道。

在听说了将袁枚约出去那女孩的名字之后,一股怒子无名怒火,在我的心里积聚着,那女孩的名字叫做阮诗铃,而将美莲姐约出去的人也叫阮诗铃!也就是说,约袁枚和盘美莲的人是同一个人!

能让两个乖乖女深夜去相会,可见阮诗铃与袁枚,盘美莲的关系都不错,真应了古龙说的那句话:真正能够伤害你的不是你的敌人,而是朋友的背叛,敌人一开始就站在了你的对立面,因此,他无论怎么残酷,你心中有数,但是朋友的背叛就不一样,是突然的,是猝不及防的,同时也是致命的!

可是阮诗铃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在与袁秋花聊天的时候,我将方圆支了出去,让她给皮宏德打电话,找到孔成益,寻回袁枚的尸体,我们领着袁秋水老太太出门的时候,皮老头的电话打过来了,说是已经找到了袁枚的尸体,正在往殡仪馆里送。让我们赶往殡仪馆。

我们赶到的时候袁枚的尸体已经被置入了玻璃冰棺,冰棺中的她,与留在家里的照片一般无二,仿佛岁月在她的身上停滞了一般,如瀑长发,纯白如玉的脸蛋,朱红的嘴唇,如此芳华,让人不敢相信她已经逝去,只是睡着了,明天早上就会醒来。

远远地看着冰棺中的袁枚,袁秋花便走不动了,双腿软得像是面条一样,我和方圆一左一右地搀扶着,此时也不敢扶她上前,怕她受的刺激更重,一直到她恢复了一些,才扶着她慢慢往前。袁秋花伏在冰棺上“我的女儿我的肉啊”一直嘶叫着,听得让人心纠不已。

皮老头迫不及待地抓住我的衣袖问道:“烦啦,问出什么来了吗?”

我点头道:“问出了一些东西!”又指了指袁秋花道:“先不说这个,打发了袁老太再说吧!”我本来想为袁枚听尸的,即将永别,让母女两个告个别,但是可惜的是,袁枚的三魂七魄都不在了,因此,我什么也问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袁秋花痛哭流涕……

正文卷 第188章:抬轿人4

好说歹说将袁秋花给劝住了,此后各项手续,手续之后焚化尸体,忙活完已经是下午六点了,我担心袁秋花想不开,就让方圆陪她回去。

阮诗铃的资料也查清楚了,她是岑城东南轻纺公司老板的女儿,与袁枚是初中同学,高中分班之后又与盘美莲是同学,可谓是一个巨大的同学坑。

我看着忙活了一天的皮宏德道:“皮老头,还能撑得住不?”

“这不是废话么!”皮宏德拍打着胸脯道:“你看我可有一丝疲惫”自从皮老头见到盘大娘之后,就像是被上了发条一样,永远也不知道累了,平时高调,爱摆谱的他此时就像是一个乖乖仔一样,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从不反驳。

好像他不是我的挂名师父,我是他的挂名师傅一样。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我说道:“那行,咱们去找阮诗铃吧!”

“阮诗铃是谁?”

我这才想起我还没有将从袁秋花那里得到的信息告诉皮老头呢,我将阮诗铃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皮宏德火冒三丈:“还用说么,这一切的始作佣者就是阮诗零,走,咱们找她去!”

我们走没有两步,电话响了起来,我一看来电显示,是孔成益,我接起电话道:“孔哥,你找我?”

孔成益的声音有些兴奋“还记得我中午跟你说的话么!”

“哪句?”

孔成益的声音里满是你真健忘的语气:“我跟你说最迟一星期,最早两三天,摩天洞里的洞神就要选新的洞神娘娘了,你还记得么?”

“记得记得,怎么了?”我问。

孔成益说道:“提前了,就在今天晚上,洞神钟已经响了,今天晚上十点,我们就会行动,在这之前,你和老爷子来找我,我带你们身临其境一番洞神娶妻!”

我赶紧应道:“好啊好啊!”

挂完电话,我拉住皮老头道:“咱们不去找阮诗铃了,另有要紧的事情!”

“烦啦,你这主意一个一个的,搞得为师有些蒙啊!”皮宏德很不满意。

一边往前走,我一边解释道:“原因很简单啊,阮诗铃在那里,又不会跑掉,咱们今天去找,明天去找都没有关系,但是摩天洞的洞神娶妻,却是可遇不可求,过了今天晚上,就没有机会了!”

我们往回赶的同时,将大家都叫了回来,因为……我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要大家帮忙打磨一下!

见人都到齐了,我将摩天洞神娶妻的事情重又说了一遍,问大家有什么想法,盘大爷道:“烦啦,我知道你也是好心,但是现在是三义洞,与摩天洞隔着好几里地呢,摩天洞的事情,咱们就不要掺合了吧!”

其它人的意思也都差不多,虽然说要多了解情况再动手,可也不能了解到另一个紫僵的头上吧!

一片聒噪声中,盘大娘看着我道:“烦啦,你有什么想法,说出来大家参考一下呗!”

不得不说盘大娘眼睛还是很毒的,她看出了我眼中的兴奋,就像是她从皮宏德和盘大爷之中挑选老公一样,很明显,盘大爷更加适合!

盘大娘的话,也成功地将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我干咳一声,看着众人道:“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你们听听看觉得可行不可行啊!紫僵我无缘得见,但想必一定十分厉害!”绿毛僵尸给我造成的震撼已经足够大了,更上一阶的紫僵自不必说,再看看我们的队伍,不是太老就是太嬾,像盘大娘盘大爷,皮老头白老头,哪一个不是五十开外?剩下的两个年轻人,我踏入赶尸行当才四个朋,方圆比我的时间更短,说是老弱病残也不为过,一群老弱病残能干得过洞神吗?我看悬!

当时豪气干云两肋插刀,等到冷静下来之后还是要考虑很多的事情的,不然一头撞上去,那是找死!我想的办法是——咱们将新的落花洞女引到三义洞——也就是三义洞神那里去!

虽然三义洞神已经娶了盘美莲,但是多送来一个老婆,他肯定不会拒绝的,三义洞神不会拒绝,摩天洞神不干啊,新的落花洞女是他的妻子,怎么可以被抢亲呢?如果它的气性够大,三义洞神的气性也够大——事实上,成为僵尸以后,人的兽性会被无限放大,气性变大那是肯定的!如果两个都气性大,干上一架,那咱们正好渔翁得利,将盘美莲给抢回来!

当时,如果两位洞神一见如故,称兄唤弟,这件事情就彻底没戏了……

皮老头重重一拍我的肩膀道:“烦啦,真给为师长脸,这个主意,真特么的不能再赞了!先将祸水东引,再来一个坐山观虎斗,等二虎斗得差不多的时候咱们再窃取胜利果实!”

我纠正道:“这不叫窃取胜利果实,这叫做正义必胜!”

“好,烦啦,你说什么是什么了”

我看向其它人,大家都没有反对意见,既然是死中寻生,再乖张的奇计都值得一试,我和皮老头接过孔成益递过来的苗服,套在身上,与他一道,往洞神钟而去,一路上又碰上了几拨人,队伍越聚越多,到了洞神钟下时,已经有三四十人了。

其中有一个头发胡子都花白的马脸老头便是这群抬轿人的头儿,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只只能在民国电影里才能看得到的怀表,一按按钮,啪地一声,表盖便打开了,马脸老头盯着怀表看了一阵,挥手道:“时辰到,开始启程!”

大家便沿着白兰花瓣铺就的道路往前而去,走了四五里路的样子,来到了一家别墅前,我一看别墅上的门牌响,顿时楞住:丁香园七十四号,这不就是阮诗铃的家吗?这一次摩天洞女娶的落花洞女是阮诗铃?

我恍然间想起一句话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莫非是阮诗铃的时辰到了?我不动声色的站在人群之中,往别墅里看去,一片片白兰花,如夜空中的星星一样,沿着设置精美的天井一直延伸到了屋檐下!

正文卷 第189章:抬轿人5

卧室里传来微微的鼾声,阮诗玲的家人已经睡熟了,而在鼾声之中,阮诗玲正坐在大厅里,一手拿着镜子,一手拿着梳子,一下一下地梳着头发,就像是一名待嫁的新娘在等待新郎来迎亲。

见到门外的喜轿,她的眼中露出了欣喜地神情,提着长裙,迎着我们而来。

而这时候,抬轿人也放下了轿子,前面的人手压轿杆,后面的人手抬轿杆,这么一来,轿子便倾斜了起来,方便新人跨入!

阮诗铃打开了大门,又缓缓将门关上了,她的声音很轻,似乎生怕打扰了屋里正在沉睡的父母一般,将门关上之后,她的眼中散发出倾慕的光芒,含羞带怯地上了大红花轿。

马脸老头一挥手:“起轿!”

花轿便被抬了起来,花轿离地之时,鼓乐声,喇叭声齐齐做响,吹得却是一曲《凤求凰》,再看向阮家大院,院中人就像是已经睡死了过去了一样,这么大的动静,屋中竟然寂然无声。

孔成益是吹奏手之一,若非如此,光他不是苗族人这一样,就不可能加入到抬轿人之列,也正是因为他是吹奏手,品性这么恶劣才没有被辞掉,他在前面吹奏,自然无法关注我和皮老头,我和皮老头走在最后面,手里各举面画着奇怪符号的三角旗摇来摇去的,就像是打死人幡似的。

花轿出村之后,我让皮老头给我打掩护,一只手在手机上快速了打着字,不一会儿,一条短信便被发了出去,短信的内容是:“时辰已到,赶紧行动!”

所谓的行动,其实很简单,抬轿人只认地上的白兰花瓣,我们便利用白花瓣将他们引去另一条路!我的这条短信,是通知盘大爷盘大妇方圆和白老头四人改变白兰花的方向,将抬轿上指上三义洞。

铺个白兰花用不着那么多人,之所以要那么多人,是担心万一碰上了紫僵大家合人应对,咱们毕竟是在搞破坏嘛,要是人数少的话,都不够人家看的!

出村之后没有多久,抬轿人就被引去了另一条路,四十个人,竟然没有一人发觉异常,其中原因么……一来,他们只认地上的白兰花瓣,一直如此,这次自然也无例外,二来天上无星无月的,目力所及,不过三五米远的地方,即使是平日熟悉之路,到了这时候,也都变得陌生起来,自然也就无法判断孰对孰错了!

一直走到三义洞前,众人才恍然明悟过来:这特么的不是的摩天洞,而是三义洞,一时间,大家都傻眼了,齐齐望向马脸老头:“头儿,这是咋回事啊?”

马脸老头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马脸:怎么回事,我特么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咱们不是去摩天洞的吗?怎么到三义洞来了,到底是谁娶媳妇啊?我猜在那一刻,马脸老头的脑海中肯定出现过这两个字“抢亲!”

阮诗铃这么吃香?

阮诗铃家有钱是不错,难道如今洞神娶亲都俗气得只看钱了吗?

擦,什么世道?

这时候返道摩天洞会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时间来不及了,现在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再返回摩天洞已经五更鸡鸣了,鸡鸣阴气散,洞神是接不了新娘的,因此,阮诗铃得在洞口呆上一天!

一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能带来许多的变数,这是抬轿人承受不起的。

第二,万一是抢亲的话,人都送到洞口了,他们再想将人抬走?可能吗?洞神可不比电视电影里抢亲的恶霸,人家抢亲只是抢个亲,抢到了就罢了,若是惹恼了洞神,他们这一行四十多号人,有一半人能活着回去都算是晓天之幸了!

马脸老头愁眉不展之时,我正在张目四望,此时我的神情也是焦虑的,生怕盘大娘等人在撒白兰花瓣的时候惊动了三义洞的僵尸,所幸的是,我的目光扫视全场,也没有发现有厮杀搏斗的痕迹。

但我仍旧不放心,盲打了一条信息发了出去……

我发出的信息就一个字“安?”

方圆回过来的也只有一个字“安!”

要解释的话就是:我:“你们平安吗?”

方圆“我们在安全的地方!”

见到那个加了感叹符的“安”字,我心中大定,这件事情算是放下了,我和大家一样,看向马脸老头,等着他的决定,马脸老头被大家看得顶不住了,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道:“老头子我主持洞神娶妻已经几十年了,这种事情也是第一次遇到啊,我和大家一样,都是懵懵懂懂不知所以……”

马脸老头的话没有人认同,别人不知所以可以,你不知所以就不行,你是头儿呢,大家都听你的呢!

马脸老头被逼不过,咬牙道:“落花洞女既然已经送到三义洞,就表明是与三义洞的洞神有缘,既然如此,咱们就成就成就这一段美好的姻缘,你们看可好?”

这一番折腾不得休息,大家都有些经受不住了,无有不答应的,当即便将落花洞女阮诗铃送入了三义洞,然后大家偃旗息鼓地回家去了。我和皮老头则趁机钻入了树林之中,为防孔成益给我们添麻烦,我用支付宝给他转帐过去,并告诉他咱们已经会旅店了,不要来找我们。

而蹲在我前面的皮宏德将大拇指和食指塞进嘴里,嘬嘴一吹,一声悠扬的口哨声便传了出来,紧接着,就见不远处的山谷枝叶摇动,盘大娘,方圆等人从林中转出,向着这边走来与我们会合。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一行六人分做两拨,爬上了相邻的两颗香樟树。我和方圆还好,我们两人年纪轻轻,手脚灵便,盘大娘,盘大爷等人就惨了,他们老了,腿脚不灵便,爬树与走钢丝差不多!

上树之后,我顺手在树上划了一刀,一刀划下,樟脑流出,樟脑的气味很浓,足以掩盖我们身上的人气,不让紫僵发觉,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们便安静地呆在树上,等待暴风雨的到来!

正文卷 第190章:抬轿人6

我找一颗树丫坐下,脱下外套将自己绑了起来,方圆想要照我的方法去做,看看自己衣着又放弃了,双腿双手抱住树干,就像是一只美女猴子。

我想了想,将外套撕了一半给她。

方圆感激地看着我“谢谢师兄!”不得不说,江湖油子就是不一样,皮宏德看着老而不死的样子,挑选的树丫绝对是最舒适的,那根树丫有四个叉,就像是一把造型奇特的椅子一样,坐在其中安而舒适,不用像我们似,还得用用衣服将自己绑起来。

再看另一边,盘大娘盘大爷靠在了一起,如果不是在树丫上,估计他们还得携手相扶才是,白老头与皮宏德一样,也找了一根舒适的树叉将自己困在其中,妥当之后,便安静地等待着。

方圆看向我道:“师兄,你说摩天洞神会来吗?”

皮宏德嗔道:“方圆,安静一些!”

他虽然是叫方圆安静一些,但是那表情分明是在说:“这种事情,不是应该问为师的吗?”

方圆只好闭上了嘴。

我选的位置虽然坐着很不舒服,但是胜在眼界开阔,俯身向下望,三义洞附近三百米方圆都收入了眼底,如果不是晚上,眼界要开阔十倍!我压低了声音说道:“等着吧,既然是赌,总会有结果的!……”

又过了一会儿,三义洞的东南方向,虫鸣之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匿迹了,一股冷风吹来,吹得树木萧萧做响。

“来了吗?”方圆问。

没有人回答她,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着东南方,看着那条被月光镀银的小道。

摇曳的树影之中,恍然间多出一道人影,那人影慢慢地往前走着,随着他的靠近,冷风也越来越烈!终于,那人走到了三叉洞前,他头戴书生巾,身穿着明朝时期的长袍,脚下踏一双方趾,远远看去,仪容不凡,他弯下腰,拾起掉落在地的一块红头巾,迟疑了一下,踏下了三叉洞中。

三叉洞洞口前的月光黯了黯,随即,我感觉到胸口很闷,像是有什么东西郁结其中,我看向方圆,她一手扶着树,一手捂住胸口,情况与我差不多,皮宏德却像是什么事情也没有一样,翘着二朗腿一副等戏开锣的表情。

隔壁树上的盘大娘等人也还好。

轰地一声闷响,我感觉洞口前的石头动了动,仿佛地震一般,又像是洪荒巨兽的怒吼之声,每一只老虎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紫僵也是,摩天紫僵的闯入,激发了三义紫僵的怒火!随后,一个什么东西从三义洞中被扔了出来。等到那东西撞折一颗小树,滚落在地时我才发现,那是摩天洞神,回想他被扔出洞的速度,我觉得张满的弩,扣动机关时也不过如此了,而被他撞折的小树,和我们所在的树比起来是小树,树干也有碗口粗细呢!要是将摩天紫僵换做我或者是皮老头,此时只怕早已经吐血而亡了!

但是摩天紫僵很快就爬起来了,像是没事人一样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看着那黑黝黝的洞口。

光影一闪,洞中又走出一人来,那人头上插着翎羽,身穿锁子连环甲,眼有凶煞之气,两只紫僵就这么对视着,突然间一声嘶吼,扑向了彼此,那人的速度很快,就像是两颗相撞的流星一样,在空中留下一道长长的残影,随后又分了开来,三义紫僵的锁子连环甲被撕成了两片,脸上被揭去了一片皮肉,摩天紫僵的情况要更严重一些,他的脖子上被掏出了一个洞,洞口不大,仅容二指通过的样子,但是应该伤到了颈椎,因为此一击之后,他的脖子便有些歪!

虽然受伤严重,摩天紫僵丝毫也没有后退的竟然,反而越战越勇,数次将三义紫僵的身体重重地砸在巨石之上,两具僵尸你来我往,那情形,堪比高武的武侠电影,非得飞檐走壁,踏雪无痕,金刚不坏可以形容了!

虽然如此,缠斗良久,两人的速度明显地慢了下来,看来是阴煞之气消耗得差不多了,我看向皮宏德,以目示意“看情况差不多了,咱们是不是也该行动了?”

皮宏德犹豫着,良久之后才说道:“好吧!”临死之时皮老头告诉我,那一刻他在犹豫要不要我去三义洞,三义洞只有入口一条道,一旦进去,就回不了头了,他年纪大了,死了也够本,我却不一样,我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

那他后来又为什么让我去了呢?原因就是:他觉得赶尸一门消沉得太久了,是该有个挑大梁的人出来了,而我做为被他选中的那个挑大梁的人,如果连这一点气运都没有,那就是命该如此了!

听完皮宏德的话,我当时心里想的是:等这个老东西死了之后,我是将他埋了还是扔到野外喂狗呢……

皮宏德就像是一只老猴子一样,咻咻咻,十分麻利地滑下了树,我紧随其后,而在另一棵树上,盘大娘也缩了下来,再眼望去,树上的盘大爷满脸的不舍,那表情,就像是亲妈刚刚过世一样!

我们三人在灌木丛中汇合,向着三义洞口移动而去,离两只紫僵越近,阴风吹得越烈,我还好,年轻扛得住,盘大娘冷得上下牙齿都在打战,皮宏德赶紧脱下外套给她披上,这一幕正好被盘大爷看到,他的老脸顿时黑了下来,又是心疼,又是气恼!

话说三义紫僵和摩天紫僵还真是给面子,在我们靠近的时候,他们厮杀的身影向着另一边移动而去了,我们才要进洞,就听咔嚓一声,摩天紫僵的一条胳膊被撕了下来,我的民心中一跳:要分胜负了!

不过随后,情况再一次逆转过来,就在三义紫僵扯下摩天紫僵一条胳膊的时候,摩天紫僵的另一只手洞穿了三义紫僵的小腹,两人各自受伤,分了开来!

我心里向摩天紫僵竖起了大拇指,哥们!好样的,要坚持住啊!

正文卷 第191章:抬轿人7

想要渔翁得利,须得两虎俱伤才是!因此,我不希望两具紫僵之一胜出,我希望他们一直打成平手,如果最后双双力竭而死,那简直是最完善的结局了!

摩天紫僵失去了一只手,他的脑袋便偏向了断手的那一边,看他的样子,是想以尖牙利齿来补足手臂的缺陷!

三义紫僵将从肚子里流出来的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的内脏重又塞回了肚子里,又抓了一把落叶塞住伤口,慢慢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眼看另一个回合的大战即将开始了!

谁会胜出呢?

我心里正寻思着呢,被皮老头拍了一记:“烦啦,咱们离他们那么近,不是看他们如何争斗的,还有正事要做呢!”

我恍然回过神来,咱们是来救人的!我回过头深深地看了三义紫僵和摩天紫僵一眼道:“哥两个,都挺住啊!”便进入了三义洞中,岑城的山属于喀斯特地型,所谓的山洞,就是溶洞,溶洞的形状千奇百怪的让你想都想不到的,有的洞,形如鱼腹,入口看着极小,内中却是别有洞天,有的洞,看着一直往下走,走着走着你有可通从山腰上钻出来。

有的洞,七拐八弯小桥流水,比风景区的景色还要好,有的洞则是险象环生,乱石悬顶有如地狱,三义洞还算是中规中矩吧,沿着一条狭小的通道往下走了十多米的样子,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空间,空间里有石桌石椅,还摆了许多的工艺用品,看布置好像是拿来做大厅用的。“大厅”的两侧开有两道侧门,看样子门内还有房间。一边一个房间,一个房间一名美人,多好啊!

人与人还是不能比啊!

就拿三义洞神来说,从这家伙的装扮来说,活着的时候肯定是富贵人家(不是“富贵人家”夜总会啊!)活着的时候金钱,权力,女人应有尽有,说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之一也不为过。

就是死了,还能做最狠的僵尸,有人供奉,还有两名新娶的妻子……

这世上还有多少人因为没钱没貌娶不上老婆,哪儿说理去啊!

大厅里应该就是摩天僵尸与三义紫僵照面的地方,他们在这里有过一场大战,头上掉落下来的石笋,被打碎的石器,石花就是证据,三义紫僵一开始就占据上风,一直摩天紫僵打出了三义洞。

这时候也无心去推测当时的战况有多激烈了,时间就是生命啊,我们三人分做两组,我和盘大娘一组,皮宏德单枪匹马,向着两边石洞门去,我才一踏进洞里,便被一人拉住手臂,一个嗲得让人心都酥软了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里:“夫君,外面的情况怎么样啦?坏人被你打跑了吗?”

虽然已经很久不见了,但是我还是很快辩认出来了,这是盘美莲的声音。很难想像,一个性格刚毅,十分要强的女子有一天会发出这样的绵羊音,我正想说点什么,盘美莲就缠了上来:“夫君,我知道家里又来了一个小妖精,从来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我不管,我要平分秋色,我要夫君像爱她一样爱我,矢志不渝!”说着又有些幽伤地道:“我知道,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丈夫就是她的天,只要丈夫开心快乐,无论让我怎么做,放弃多少我都应该无怨无悔,夫君,我知道错了,你去找诗铃吧,她比我好,你一定会喜欢的,你喜欢就好!”

说到这里,盘美莲开始将我往外推,要将我让给小妖精了……

借着洞顶透入的微光,我能够看清楚盘美莲的脸,此时她的脸透着痴迷的光辉,她已经深深地陷入了自我的世界里,此情此景,也可以想像她与紫僵相处时的场景,紫僵除了愤怒的吼叫和撕咬血食之时,嘴巴永远是闭着的,他不会说话,也就只有盘美莲一个人在自言自语,她关心他,她倾慕他,她吃他的醋,她向他诉说她的心事,就像是一个忠心有耿耿而又柔情无限的妻子面对自己的男人一样!

但是这一切,都是虚妄的!

我轻轻地将盘美莲往外推:“美莲姐,我是烦啦啊!”

听到我开口说话,盘美莲吓得一边后退了四五步,抬眼看着我道:“你,你,你不是我夫君?”

我点点头,指着盘大娘道:“美莲姐,你妈也来了!”

盘美莲又惊又怒:“妈,你怎么来了,难道你不知道这是我夫君的家吗?没有夫君点头,谁也不能进来的,对了,我夫君呢,我夫君哪儿去了,是不是被你们给害了?”盘美莲说到这里又摇头道:“不可能,不可能的,我夫君是人中龙凤,怎么可能被你们这样的俗人所害呢?不可能,不可能的!”

擦,有这么说话的么?将你害成这副鬼样子的反倒是人中龙凤,舍生忘死深入虎穴来救你的我们反倒成了俗人了?就你这智商不知道是怎么考上清华的!算了,犯不着为被邪物迷失了忙乱的盘美莲较劲,我招呼一旁一脸难过的盘大娘道:“别多想了,先将人扛出去再说吧!”

我说一声美莲姐,对不起了啊,一个扫膛腿将她扫倒在地,扑了上去,将她按住道:“盘大娘,快过来帮忙!”

盘大娘楞了好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我们一人抬手,一人抬脚,将盘美莲往大厅里抬去,盘美莲见我们要将她带走,顿时哭爹喊娘一样叫起来:“不要带我走,不要带我走,我要与夫君在一起,我们永远也不会分开的,除非夫君不要我了,你们带走了我的人,带不走我的心……”

那喊叫的凄惨程度,就好像是过年的猪挨了一刀宰一样!

被盘美莲这么一喊叫,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罪无可赦的恶棍,要棒打鸳鸯,拆散人家美好家庭似的。我们将盘美莲抬到“客厅”,皮宏德也正将阮诗铃往外拖,这家伙比我们狠多了,他直接一板砖拍在了阮诗铃的额头,将她拍晕了过去!此时就像是拖一条死狗一样往外拖呢!

正文卷 第192章:如何解法?

见到我们,皮老头将阮诗铃往肩膀上一扛道:“小盘啊,这样不是办法啊,咱们出入三义洞,讲究个神出鬼没,你们的动静闹得有点大啦!”

皮老头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盘美莲痛叫一声:“老匹夫,你是何人,为何伤了我夫君的小妾!”又难过地感慨道:“可叹我只是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否则的话,就可以为夫分忧,救下诗铃妹妹了!”

我听不下去了,冲盘美莲叫道:“你傻了吧,你被害成这样,全是阮诗铃的功劳,你还要救她?”

“你胡说些什么啊,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盘美莲见我不理她,又看向盘大娘道:“母亲大人,你生了我,将我养成这么大,不就是希望我余生幸福吗?现在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我的夫君是个盖世英雄,你为何还要横加阻拦呢?”

盘美莲的话可谓是字字泣血,听得盘大娘眼泪涟涟的,似乎将要被他说动了!

我心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最好的办法是像皮老头一样,一板砖将盘美链拍倒,让她闭嘴!可是当着人家母亲的面将女儿拍得满脸流血,始终说不过去啊!那还是我从《反恐二十四小时》里学来的击颈之法吧!!

我本来是抓住盘美莲的双手往外抬的,现在双手一操,勒住了他的双臂,另一只手假间托着她的脖子,实则按住她的颈侧动脉,用力压住,大约过了数十秒,盘美莲便昏厥了过去,其中原理分简单,就是短时间切断大脑供氧。同时,这也是一个技术性很高的活儿,时间长了,人会没命的,如果太用力以至于血管爆裂,同样会丢命!我曾有一段时间特别的迷恋美剧《越狱》《绝命毒师》《反恐》等都看了,阻断颈侧动脉致人昏迷的方法还对同学实施过,因此此时也算是熟门熟路,干净利落。

见女儿无端昏迷,盘大娘大吃一惊,看几我道:“烦啦,你美莲姐她怎么了?”

我满脸不在乎地说道:“没什么,就是伤心过度,然后就昏迷了!”

盘大娘叹息一声,便没有再说什么了。

于是,我们三人扛着二女往洞外而去。洞径狭窄,进来的时候就不容易,出去的时候还扛着个人,情况可想而知,一路十分艰辛,走到洞口时,几乎耗尽了我们所有的气力。

我们出来的时候方圆等人就等在洞口了,见到我们,关切地问道:“没事吧?”

我问道:“你们不是应该在树上吗?”

盘大爷有些尴尬地说道:“我一个不小心,从树上掉下来了!”估计是被皮老头给盘大娘披外套气的失了理智,然后掉落树来,得亏是落在灌木丛里,要是落在石头上,这一副老身板估计当场就得报销掉!

盘大爷从树上掉了下来,方圆和白老头跟下来查看情况,正好赶上我们从三义洞中出来……

皮老头问道:“两只紫僵呢?”

“在那边呢?”方圆指着一旁的树林里,“它们两个伤势严重,估计都快报销了!”

皮老头道:“先别管紫僵了,先离开这是非之地吧!”

我想想也是,紫僵的事情先不管它,救人要紧。

他们都消亡了当然更好,没死的话,我们也分不出更多的精力去对付他们,再说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别特么的没有搞定他们,将自己的小命丢了就划不来了!

我们匆匆走到山下,那里焦有白老头的电动车,车子虽然小,勉强能够塞下所有人,白老头要去开车,被盘大娘和皮宏德死死按下了,说是多给年轻表现的机会,这个年轻人就是我!

我发动车子之后,将速度加到了最大,好好一辆山寨电动车,硬是被我开出了跑车的速度。白老头心疼不已,说他一向的原则是老婆与车概不外借,现在将老婆借给了我,我却可劲儿地糟蹋……

如果不是专注开车,我肯定要回头啐白老头一脸,你特么的还老婆与车概不外借呢?你特么的有老婆吗?就算你有老婆,那也是老太婆,你借给我还也未必要,当妈供着吗?

车往前冲时,我总感觉在我的身后的山上,某片树林之中,有一双阴冷的目光正盯着我们看,我将速度加到最大,往前开了四五分钟,那种被人盯着后背的感觉再消失了!

一路风驰电掣,赶到了盘大娘家里,将盘美莲,阮诗铃摆在了盘家堂屋,盘大爷盘大娘这才有工夫好好地打量一下自己的女儿,只见盘美莲原本油光发亮的头发此时已经变得干枯,人们说头发往往预示着人的生命力,头发干枯,是否着预示着生命力的渐渐消逝呢?

她的脸色苍白,眼窝深陷,眼圈都成了灰黑之色,有的人喜欢将眼圈画成灰黑之色,觉得画黑眼圈也好看,那是因为化妆粉里加有色泽,但是当你的眼圈真的发黑时,是没有光泽的,只有灰黑之色,很难看!

盘大爷盘大娘眼中满是心疼,嘴里喃喃地唤道:“可怜的女儿,我可怜的女儿啊,不过两天时间,你就变成这样了,这是受了多少苦难啊……”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盘大娘盘大爷的声音,盘美莲幽幽地醒转过来,她一醒来,便像困兽一样挣扎起来,环视着周围的环境道:“爸妈,你们为什么不经过我夫君的同意就将我抢回娘家来?”

又仰天喊道“夫君,我的夫君,你在哪里啊!”

“没有什么夫君,你还是未嫁之身,你脑中的夫君只是你的憶想!”盘大娘将盘美莲搂进怀里道:“你最亲爱的人,只有你的爸爸妈妈!”

“你骗人!”盘美莲将盘大娘推开道:“你是我的母亲,却为什么要骗我,让我与我的夫君不得相见,你,你,你”又指着我道:“还有你,你们通通都是坏人!”

盘大娘满脸无奈地说道:“这可如何是好啊?”

盘大娘虽然懂巫蛊之术,但是还从来没有应对抢回来的落花洞女的方法,一时间不知道有如何解法!

正文卷 第193章:叙仇怨

盘大娘一心想救女儿,事到临头,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怎么办,怎么办啊……”估计在她的心中,早已经将知道的巫蛊之术回想了千百遍了

盘大爷也跟着干着急。

一边是盘大娘盘大爷的忧心忡忡,一边是盘美莲的疯疯颠颠,看来十分揪心。

我倒是想帮忙,却也是有心无力,要知道,我踏入玄门才四个多月呢,也就是刚刚能够独立赶尸的样子,遇到凶尸还不知道要如何应对,驱邪救人?那是想也不要想的!

皮宏德见初恋情人如此煎熬,心里也很不好受,踏步上前道:“让我来吧!”

皮宏德绕着盘美莲走了几圈,又在她头发,脸上,手臂,腰间捏来捏去。盘大爷看不过去了:“姓皮的,你做什么呢,趁人之危占便宜吗?”

“你懂个屁!”皮宏德几乎是在用鼻子说道:“医者父母心,在医生的眼中,没有男女老弱之分,只有病者与未病者!我是在望闻问切!查因究果!你不要满脑子龌龊想法!”

盘大爷的气还没有消呢,这时候正好借题发挥一番,平时老实八交的他在此时斗起嘴来毫不逊色于人:“望闻问切,你一个赶尸的要什么望闻问切啊,你当我不了解你么,当年你跟我抢我孩子她娘没有赢了,一直耿耿于怀呢,坏主意都打到我女儿头上了!”

盘大娘老脸一红,斥道:“喂,你还有完没完啊,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这时候还扯出来也不嫌害躁,皮老友是为咱们的事情想办法呢!你不要打岔!”

事实证明,盘大娘出马,一个顶两,被盘大娘一喝斥,盘大爷顿时闭嘴了,虽然仍旧一脸的不忿,但有盘大娘镇场,也不敢聒噪了。

盘老头不理会盘美莲的咒骂,继续施为,事实证明,这老头还是有节操的,他的动作,都是避过盘美莲的紧要部位的,他突然间在盘美莲的面前蹲身下来,仰头往上望去!

盘大爷实在忍不住了,指着皮宏德的手都在抖:“你看看,你看看他在做什么!这是猥亵,明目张胆的猥亵!”

啪!盘大娘将他的手拍了下来。

盘美莲穿着裙子呢,皮宏德在盘美莲的面前蹲身下来,确实有猥亵的嫌疑,不过我仍然相信皮宏德是无心的,如果他真存了猥亵之心,也只会在背后悄悄地进行而不会大庭广众之下。

皮宏德蹲身观瞧了一会儿,突然间站起身来,拍手说道:“我知道了!烦拉,快过来帮忙!”

我赶紧走过去。

皮宏德交待道:“将美莲给我按住了!”又让盘大娘找来了镊子,探入了盘美莲的鼻孔之中,夹住了什么东西,往外一扯,扯出来一个黑黝黝的,圆形的东西,一股恶臭的味道,顿时散发出来。

我疑问道:“皮老头,这是什么东西?”

皮老头用镊子拨了拨那东西道:“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一定是这东西在做怪!”

皮老头这一拨弄,那珠子炸了开来,一股子奇臭的味道,充斥了整个房间,方圆赶紧打开窗子,让冷风吹了好一会儿,这才好了一些。

这时候再看盘美莲,她迷离的眼神慢慢地清晰了一些,茫然地看着众人道:“我这是,我这是怎么了啊!”

“女儿啊!”盘大娘,盘大爷两人痛叫一声,将盘美莲拥在了怀中,老泪纵横!盘美莲见自己的老父母哭声这样,一时间也有些懵:“爸,妈,我不过就看一场电影回来,你们至于伤心成这样吗?”盘大娘盘大爷哭得更厉害了,连话都快要说不出来了!

皮宏德看着飘散的黑色烟气,突然间心念一动,说道:“不好,这些烟雾,会将紫僵引来的!”

这一句话提醒了众人,盘美莲鼻子里的那一枚黑色的珠子,多半是紫僵身体里的东西,他利用那枚珠子控制盘美莲,珠子破碎的气味它一定也能够感应得到!虽然大家都觉得在那一场激战之中三义紫僵和摩天紫僵都因此殒命了,但万一没有呢!

尤其是离开三义洞时我感应到的阴冷目光,及到现在,我仍然感觉心里发毛。

大家商议了一会,还是觉得暂时避一避的好!至于其它的事情,等到天亮之后再做打算了!皮老头去查看阮诗铃的鼻子,果然也发现了一枚一模一样的珠子,颜色却要浅一些。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皮老头小心翼翼地沾起了那珠子,放到灯下一照才发现那不是什么珠子,而是一种奇怪的菌菇,那菌菇圆圆的,有一层薄薄的菌皮裹着身体,那菌皮应该有许多细小的毛孔,而菌身能够产生一细微的粉末,粉末积聚在一起,便像是黄禢色的烟雾,手指用力,就能将粉末从菌皮之中挤出来!

这样就可以理解了,相传死人,凡是葬在阴地之人,身上会长出阴菌或者阴芝,凶尸,就像腐烂的树上会长木耳一样,僵尸更是如此,这也是因为什么电影里的僵尸脸上都是疙瘩堆疙瘩,那些疙瘩,就是阴菌。

我一直以为阴菌是无用之物呢,万没有想到紫僵竟然以此来控制他的“老婆”,皮老头将阴菌往窗外一扔道:“大家赶紧收拾东西,我估计三义紫僵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皮老头在取阴菌之时,我也打电话给老妈和妹妹,让他们离家暂避一时,老妈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被我应付了回去,回家时短,我倒想再去看一眼老妈和妹妹,但是我生怕这样会给他们惹来麻烦,因此便忍住了。

这一次由方圆来开车,我坐在了阮诗铃和盘美莲的中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道:“美莲姐,阮诗铃,你们应该是相互认识的吧?”

阮诗铃又惊又懵,看着自己的双手道:“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会在这里……美莲,你还活着啊……”

“诗铃!”盘美莲问道:“诗铃,你怎么去了我家?咱们看电影回来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我不满地一挥手道:“慢着,慢着啊,现在是我的问话时间,不是你们的叙旧时间”我看向盘美莲道:“而且,你们之间也没有旧可以叙,倒可以叙叙仇怨!”

正文卷 第194章:谁也别想抢走他

“叙仇?”盘美莲疑惑地看着我道:“叙什么仇?”

我看向阮诗铃道:“是我来说还是你自己来说?”

阮诗铃向我翻白眼道:“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真的吗?”

我又看向盘美莲道:“美莲姐,你听说过落花洞女的传说吗?”

盘美莲犹豫了一下说道:“因为我爸妈的关系,我是听说过的,相传岑城的每一个山洞都有洞神,洞神娶的妻子就是落花洞女!”说到这里盘美莲举起手道:“先申明啊,对于这种事情,我是不相信的!”

“你不相信?”

“对的,我不相信!”

我苦笑道:“你可知道,你自己就被洞神抓去做了落花洞女,要不是盘大娘盘大爷还有咱们这一大帮子人拼死救你,你就可能永远都被留在三义洞了!”

“怎么可能?”盘美莲一脸的不相信。

“好吧,那我问你,你们去看电影是哪一天?”

盘美莲想了想说道:“十二月五号”

“知道今天是多少号了吗?今天是十二月八号了!”我点亮手机屏幕,递到了他的面前道:“这是网络时间,做不得假的,十二月八号凌晨两点钟十二分二十五秒!我请问你,十二月五号的晚上到十二月八号凌晨之前,你在干嘛?”

“我我我……”盘美莲一时间回答不上来。

“回答不上来了吧,我来告诉你吧!”我一字一字地说道:“在你丢失的两天多的时间里,你做了三义洞神的落花洞女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是她将你带去洞神钟那里,让你被洞神选中的!”我指着阮诗铃!

“诗铃!到底是怎么回事?”盘美莲将信将疑地看向阮诗铃。

阮诗铃神情闪烁地说道:“你别听他胡说!”

“胡说!”我冷笑道:“阮诗铃,你有胆做,没胆承认么?好,美莲姐的事情先放在一边,袁枚呢?三年前你以失恋为名,将袁枚约到了洞神钟下,害她做了三年的落花洞女,而后被摩天洞神抛弃,浮尸江中,你的心里,就没有丝毫的愧疚之心么?”

说着话,将一叠照片甩在了阮诗铃的面前,照片里的袁枚才从地里被挖出来,脸呈青紫之色,头发更是花白了一半,她的双眼紧闭,脸上虽然带着笑意,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凄苦之意。

第二张照片是她在冰棺中拍的,眉发都结着霜,十指都被冰成了半透明状,交叉放在胸口。

第三张照片是袁秋花哭泣的脸,满是风霜的脸上老泪纵横,身躯有如风中的枯枝,无依无人凭。

我指着照片上的袁秋花喝道:“阮诗铃,你当着袁枚的面,当着袁枚妈妈的面说你没有做过?”我感觉我的心中郁积了一口气,这让我十分难受,想要发泄出来!我瞪着双眼怒视阮诗铃,她要是敢再反驳,老子才不管他是不是女人,一个大耳刮子将她的门牙全部打落再说!

翻看着我扔过去的照片,阮诗铃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她的嘴唇微微颤抖,似乎是想要反驳,却说不出话来,最终捂住脸哭了出来,等她哭得差不多了,我才问道:“阮诗铃,据我所知,袁枚与盘美莲都是你最好的朋友,你为什么要害她们?”

盘美莲看着阮诗铃:“烦啦说的都是真的吗?”

阮诗铃终于放弃抵抗了,点头道:“是真的,都是真的!”

“这么说,我真的做了落花洞女……”盘美莲取过化妆镜一看,惊叫起来:“我的妈啊,我怎么变成了这副鬼样子?阮诗铃,咱们两个无怨无仇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害我?”

说盘美莲做了落花洞女,因为对这段记忆没印象,盘美莲反应一点也不大,估计是想着阮诗铃让自己做了落花洞女也没什么,现在不还是好好的么,一直到看到自己的容貌,这才反应过来,这件事情不是他娘的没什么,而是大大地有事!

阮诗铃被盘美莲一喝,楞了一楞,声音也大了起来:“我这么对你你心里没数么?咱们两个关系这么好!我为什么要对你这样你心里没数么……”

“我有什么数啊?”盘美莲想了想说道:“我知道了,咱们一起读的中学,你中途辍学而我一路从云引市考到了清华大学,毕业后又考了一个好工作,而你高中毕业之后就待业在家,你心里不服气!”

阮诗铃撇嘴说道:“什么跟什么啊,我干嘛要羡慕你,你月薪三万又怎么样呢,还不如我爸每个月给我的零花钱多呢,我之所以要将你带去洞神钟那里,是因为你勾,引了我男朋友!”

“我勾,引你男朋友?”盘美莲指着自己的鼻子笑道:“哈,我勾引你男朋友,我干嘛要勾引你男朋友,一个和你一样,只读了高中就不再上学的小白脸,你觉得我会看得上他?”

“你少在这里假清高了!”阮诗铃怒道:“得了便宜还卖乖!你说看不上我男朋友,那为什么还加他的微信啊,别以为我不知道,我翻看了你的手机,你们的聊天记录,有一百多条呢!如果你不是看上了他,怎么为与他聊上这么久的时间?”

盘美莲皱眉说道:“我本来没有必要对你解释的,但是为免误会,我还是解释一下好了!第一,是他加的我,就在上次同会学的时候,不是我加的他,这一点你一定要搞明白,第二,一百多条聊天信息你去统计一下,其中有三分之二是他在主动找话题,我只是出于礼貌应付一两句!第三,在你心中视如珍宝的,也许在别人的眼中就如垃圾一样,这一点最重要!”

“哼,别在我的面前装清高了,你如果不是心怀鬼胎,又怎么会与我男朋友聊上那么多句,直接回绝他不就好了吗?”

盘美莲举起双手道:“好好好,你赢了,我被打败了,好吧,就算是因为我和你男朋友多说了几句话,你也没有必要因此害我吧!”

“你根本不知道我有多爱他!”阮诗铃目光坚定地说道:“我不允许任何人从我的身边抢走他……”

(今天有事,欠的明天补上!)

正文卷 第195章:不好预感

盘美莲愤怒地道:“就是因为我与你的男朋友多聊了几句天,你就要将我往火坑里推,害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哼!”阮诗铃说道:“这是给你的惩罚!”

“算了,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吧!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我皱眉道:“就这么算了?”

盘美莲看着我,那眼神像是在说:不算了还能怎么地啊?

我将袁枚的照片在她的面前晃了晃,痛心疾首地道:“看到没,看到没,如果不是大家拼死维护你,三年之后,你会成为照片中的袁枚,而你的母亲,会成为照片中的袁秋花,多么凄惨啊,你就这么算了?”

盘美莲看了阮诗铃一眼,附在我的耳边说道:“可是,对于此前经历我完全没印象了,你总不能让我对一个我完全恨不起来的人大打出手吧!我又不是泼妇!”

咦!不是说女强人与泼妇是同义词的吗?

好吧,这件事情先放一边好了,我目光凶狠地看着阮诗铃道:“那袁枚呢,你害得袁枚做了三年的落花洞女,又是什么原因?”

阮诗铃说道:“还不是因为我男朋友,与盘美莲一样,袁枚背着我与我男朋友交往,我拿她当我最好的朋友,结果她去按挖我的墙角,我没有想让她死,我以为做落花洞女用不会死人,我只是想让她吃点苦头……”

“你以为你以为……结果呢?”我重重地一拍扶手,怒吼道。

我对于阮诗铃的男朋友十分好奇,心想那到底是什么样的国姿天色,竟然让阮诗铃为了他屠亲灭友?

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盘美莲打开手机,翻出了一张照片道:“诺,这个!”照片上的男子留着子弹头,脸呈锥子形,皮肤很细很嫩,而且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没有磨过皮的细嫩,眼睛大大的,还真有几分勾魂摄魄的意思。

小白脸。

鉴定完毕。

我看着盘美莲道:“美莲姐,你存人家照片干嘛啊?”

盘美莲被我问住,尴尬地笑了笑说道:“随手存的,随手存的!”

我信了你的邪!我白了盘美莲一眼,看向阮诗铃问道:“阮诗铃,三年中,你往洞神钟那边带去了两人,害死了一人,盘美莲也差点被你废了,那你自己呢?怎么也做了落花洞女?莫非是你自己想不开,要去做落花洞女?”

阮美铃满脸的尴尬,事实上,她不是因为想不开要去做落花洞女,而是因为:她感觉她的男朋友又被人勾,引了,于是,她用尽九九八十一招,终于找到了那个挖墙角者,她的另一个姐妹!

那女孩长得不如她,但是家里比他有钱,她感受到了空前的威慑力!于是,她故伎重施,将那女孩也引去了洞神钟那边,然而结果就是:洞神没能选中那女孩,选中了她,后来就……

这其实也从侧面说明,盘美莲和袁枚都比阮主诗铃漂亮!

盘美莲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她下意识地点点头,似乎对于紫僵的审美水平很是认同。阮诗铃带去洞神钟的袁枚,盘美莲都比她漂亮,因此洞神选了她们做“妻子”,而阮诗铃第三次带人过去时,因为人长得比她丑,摩天洞神就选择了她!

说到这里,阮诗铃从胸口摸出一枚玉佩道:“不可能,不可能啊,我妹妹说了,只要我挂上这枚玉佩,洞神就不会选我的!难道失效了吗?”说着在灯光下照了照,再收回来,那“玉石”上便散发出淡淡的萤光!

她满意地点头道:“没有失效,只是我忘了补充能量了!”

看到这里,我心里开始同情起阮诗铃来,这姑娘的智商真是感人啊,一块几块钱的萤光石而已,硬被她说成了玉石,还补充能量!要不要再喂它吃点饭啊!平常这个时候,我不会揭人伤疤的,毕竟傻子也是有尊严的嘛!想到这里我又看了盘美莲一眼,她们一个智商堪虑,一个高智商,差别那么大是怎么做朋友的呢?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理由,盘美莲觉得自己太聪明了,要找一个蠢货来突显自己的聪明,而阮诗铃在她的眼里无疑是最无害的,她哪里想的到,这个最无害的朋友,差点要了她的性命!

我拍了拍阮诗铃的肩膀道:“姑娘,我很严肃地告诉你一件事情啊,这是萤光石,不是什么玉石,萤光石被光照之后,就会反光,因此看起来绿萤萤的,你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平常不逛地摊吧!这个在地摊上,最多十块钱!”

“啊!”阮诗铃楞住了:“你的意思是说,这是萤光石,一点也不值钱?”

我认真地点头道:“嗯!”

“没关系的!”阮诗铃自我安慰道:“没关系的,它值不值钱没有关系,只要有法力就好了!”

真是傻孩子啊!我进一步揭穿道:“阮诗铃,忘了告诉你了,除了玉石之外,其它的石头都不能做法器的,萤光石也不例外,不是法器,自然也没有法力了!我以一个玄门弟子的身份承诺,我没有说谎!”

“那袁枚和盘美莲……”

我说道:“那是因为人家长得比你漂亮,和你站在一起,就被洞神选中了!”我伸出手道:“来来来,阮诗铃,你来举一反三呗!”

阮诗铃说道:“因为我长得比吕明雪漂亮,所以洞神就选择了我?”

“对了,就是这样!”我一脸的地激赏!

“你的意思是说!我妹妹给我的玉符根本就是假的,可是她是我妹妹啊,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阮诗铃的眉头深深皱起。

我说道:“这有什么难猜的啊,兴许你妹妹看上了你的男朋友,想要对付你呢!”

阮诗铃点头道:“不错,不错,也只有这个原因了,没想到我对她那么好,她竟然那样对我,真是可恶!”我看她怒气冲冲的样子,以为她会立即跳下车去找她妹妹报仇呢,然而并没有,仿佛突然之间,她的怒气又消失了。

再看盘大娘,皮宏德等人,他们的神情都十分的平静,这让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正文卷 第196章:中心区

我抬头望向窗外,窗外黑沉沉的。

我问方圆:“小师妹,现在到哪儿了啊?”

“哦!”小师妹迟疑了一下说道:“我也不大清楚啊!估计快到中心区了吧!”

快到市中心了?我真想揪住方圆的衣领问问她是不是被阮诗铃给传染了,中心区,你有见过哪个县中心区没有如林的房屋和路灯的?我掀开窗帘往外望去,只看到成片的树林,我们就处于两片树林的夹道上,也亏得白老头的车小,不然的话,这会儿估计都开沟里去了!

我叫道:“方圆,停车,你给我停车!”

方圆将车停了下来“师兄,怎么了啊?”

我从车上下来,将方圆也拉了下来,指着左前方的一个石峰道:“见过那座石峰吗?”

“没有!”方圆很是茫然。

“没有是吧!”我有些恼火地说道:“那我就告诉你,那一道驼背石峰就是三义洞的位置!”说到这里我注意观察方圆的表情,我满以为她会大吃一惊的,但是她的表情仍旧平静得很“哦!”

“哦?”我加重了语气。

方圆一脸无奈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开到这里了!”

我还想责问方圆几句,突然间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来,皮宏德,白老头对于三义坡的道路不熟可以理解,毕竟他们是头一回来这里,但是盘大娘盘大爷不一样,他们在这里落户三十多年了,阡陌交通,有哪一处不认得的,他们怎么也不出声提醒呢?

只有一个解释,他们都被迷惑了!

我又想起了从盘美莲和阮诗铃鼻子里取出的菌菇,那菌菇每隔三五秒钟就会吐出菌丝,洞神正是通过菌丝控制落花洞女,我估计,那菌丝之中,应该有某种神经毒素!皮宏德取出盘美莲身上菌菇的时候,当场踩碎了,恶臭之味随即飘散全场,那气味正是来自于数之不清的飘散在空气中的菌丝,菌丝是否也随着空气进入了我们的鼻腔?当时大家没有觉得什么,但是时间一长,却被潜移默化地影响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方圆才会将车往三义洞开,盘大娘盘大爷也不出声提醒。

皮老头,白老头估计也够呛的,盘美莲,阮诗铃更不必说。

那为什么我没事儿呢?

我想应该是我体质特殊的原因!我又回想起了在黑苗寨的情形,被黑苗们视之如勾魂使者一样的四生四世蛊不但没有要了我的命,反而被我降服了!这一次也一样,那菌丝对方圆,皮老头等人有用,于我却免疫!

我抬头看着那黑沉沉的石山,心里一阵一阵地后怕,幸亏我发觉得早,再晚一些,我们就将自己送到紫僵的面前了

我对方圆道:“你累了,去后座休息吧,我来开车!”

方圆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好吧!”便爬进了车厢。

我坐进了驾驶室,发动车子,掉了一个头,便往来路开去,我在掉转头的时候,隐隐约约地看到山上有一道人影正快速地向着这边移动而来,我将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往前冲去。

后视镜里,那人影正张天双手,冲我们怒吼,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就像是在施行某种仪式一样。

我心里一惊,心说王八蛋你搞什么呢?莫非是到嘴的鸭子飞了心有不甘?呸呸呸,你才是鸭子,你一家都是鸭子,嗯,莫非是到嘴的天鹅飞了心有不甘?不甘就不甘呗,有种的给你大爷追上来啊!

我正给自己壮胆呢,突然被一只干瘦的手抓住了肩膀:“烦啦,你开的是电动车子,不是飞机,慢一点,知道不,再磕一下,车就坏了!”

我吓了一大跳,心说白老头你疯了吗?我正开着车呢,你抓我干嘛,难道是嫌命长了吗?你嫌命长了自己去死就好了,干嘛拉上我们所有人啊!这时候刹车是最好的选择,但我却不能刹车,后面还追着一只紫僵呢!

我冲皮宏德叫道:“皮老头,你瞎了吗,快帮我拦住姓白的老不死的!”

皮宏德不满地说道:“烦啦,我还真想说呢,这路已经足够颠波的了,你还开那么快,你是要将我这副老骨头给颠散吗?”

我又叫道:“方圆!”

方圆的声音响起:“师兄,我被挤得动不了了!”

我回头一看,方圆端端正正的坐得好好的,四周都有空间,哪里动不了了?我叹了一口气,举世皆浊独我清,举世皆醉独我醒,看来只能靠自己了,我一手把着方向盘,另一手扳开白老头,身体前倾,几乎伏到了方向盘上。

这样一来情况总算好了一些,白老头抓不到我了,这家伙也真是执著,他的手探过铁栏的空隙,尽力地往前伸,差点要将整个身体都挤过来了,一边挤一边叫道:“烦啦,停车,你给我停车!……”

还好我是个注意力集中的人,要是换个人,别说他像是关在笼子里的丧伸往外伸手乱抓的样子,就是那一声一声的喊叫,也够让人心慌意乱的了,十分钟过去了,在白老头揪住我的衣襟往后拖的时候,我总算将车开到了中心区。

放慢的速度之后,白老头的总算是松开了手。

看着路灯下的城市,一个念头浮上了我的心间:特么的去哪儿啊?

回去义庄?找旅店住下?在紫僵的威胁之下,似乎去哪儿都不妥当!

我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地方可去!

我发动车子,继续前行。

方圆问道:“师兄,咱们这是去哪儿啊?”

被方圆一问,我这才想起来,后面车厢可是装了一群中了邪的家伙呢,我要说去普渡寺,肯定没人去,可是这件事情毕竟是没法瞒过他们的!

看着副驾驶坐上的工具锁,我的心里顿时有了主意,我将车停了下来,走到后车厢,冲方圆说道:“方圆,看到我放在护栏上的矿泉水了么?给我拿过来!”

方圆将矿泉水递给了我。

我一只手举着矿泉水瓶喝水,另一只手快速动作,将车门锁了起来!将空的矿泉水瓶往垃圾桶里一扔,继续开车。

正文卷 第197章:落水

我的动作十分谨慎,车上了七双眼睛都没有发现。

又过了一会儿,皮宏德问道:“烦啦,咱们这是去哪儿啊?”

我一手把着方向盘,满脸笑容地看着皮宏德道:“我们去普渡寺!”

如我预料的那般,皮宏德的脸色变了:“普渡寺,我们去普渡寺干嘛?”

“我们去普渡寺干嘛?”我的手穿过护栏摸了摸皮宏德的额头道:“皮老头,你傻了吗?后面紫僵正在追过来呢!你问我去普渡寺干嘛,不去普渡寺,难道你有本事对付他不成?”

皮宏德的一脸尴尬地说道:“这个,这个,咳咳咳,紫僵我是无法应对,但是咱们也不能去普渡寺!”

我瞪着皮宏德道:“为什么不能去?”

“这个么……”皮宏德回答不上来,撒起泼来了:“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不能去就是不能去!”

最特么神奇的是,皮宏德这么撒泼的话,竟然还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给出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的,有说普渡寺里的佛像吓人,有说对香灰的味道过敏,有说见不得光头。

在这一刻,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的意思了,当你坐在那个位置的时候,会千方百计,用千奇百怪的方式方法去维护你在那个位置上的利益!就像是车厢里的众生相,他们因为中了尸毒,自然要想尽方法不去寺庙了。

任他们巴拉巴拉地说,等到他们说完了,我悠悠地回应道:“你们不必多说,我已经决定了!”

“你决定了!”隔着车厢,白老头冲我吼道:“烦啦,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你能决定什么?快给我停车!”

“不停!”

“不停我就没办法了么?”白老头站起身来,去拉车门,却无论如何也拉不开,他恼火地叫道:“烦拉,你将车门锁起来了?”

“没错,我将车门锁起来了!”我晃了晃手里的钥匙道:“用的就是你锁工具箱的锁,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先见之明啊,我就知道你们这群反骨仔肯定会闹事的,提前做好准备的!”

见白老头气得跳脚,我有些小兴奋,心说老混蛋你也有今天,时候的事情将我们坑惨了,这野合正好回报一二,我将钥匙往口袋里一塞道:“你不是很牛逼吗?来抢啊,只要你的手再伸长一些,就能够抢到了哦,嘻嘻嘻!”

说完不便不再理会白老头,安心开车了。

白老头在车厢里跳脚大叫:“你们看到没有啊?这小子好狂妄啊,他将我们锁在车里,他想要干嘛啊?咱们不能任他摆布,咱们得想办法冲出去!”

我开心地吹着口哨,心里想这白老头不错啊,都知道扇动群众了,可惜群众们与他一样,都被锁在车里,一动不能动了!这时候,我开上了善缘桥了,再要再往前半里路,就到普渡寺了!

就在这时候,车身突然剧烈地摇晃起来,我回头一看,白老头已经扇动了整个车厢的人,让他们跟着他往一个方向摇晃,企图将电动车给掀翻。我大惊,冲白老头等人吼道:“喂,你们不要命了,咱们现在在桥上,桥下就是善缘江,掉下去必死无疑!”

这时候却无人听我的了,众人摇得更用力了。

如果是越野车,我根本不用担心,越野车四平八稳的,我不担心他们能将车推翻了,但是电动车不一样,这种粗制滥造的电动车车身轻,性能特别不好,开快一点都感觉马上就要飞起来了,哪里经得住这么多人摇晃!

“住手,住手,都给我住手!”我大叫道。

然而此时车厢里的人就像是着了魔一样,摇晃得更加厉害了,我一下失去平衡,从驾驶室的车窗飞了出去,落下了二十多米高的善缘桥,砰地一声响,砸进了水里。

也亏得河水足够深,不然的话,这么高的距离砸下来,我估计当场就得死翘翘。

我踩着水,晃动着仍然晕晕乎乎的脑袋,心说这帮王八蛋是真狠啊,老子想要他们收敛点,他们这是想要老子的命啊!我没喘几口气,就见电动车整个翻过的护栏,向着我砸了过来。

看来这帮家伙不但对我狠,对自己更狠啊!我惊叫一声,拼命往一旁游去,堪堪躲过了电动车的临头一砸,却被电动冲翻起的波浪冲出了四五米远,好容易稳住了身形,回头一望,见电动车正在下沉,正时半个身躯都沉到水底了!

方圆,皮宏德等人扒在窗户前冲我叫道:“烦啦,快,快打开国车门,放我们出来!”

被冷水一激,他们似乎清醒了不少!

我在善缘河里踩了半天的水,也没有踩到底,不知道河水有多深,但是我却知道,要是任由电动车往下沉,他们一个也活不了!我焦急地说道:“你们等着啊!”

我伸手入口袋掏钥匙,一掏之下傻眼了:钥匙不见了,想必是落水的时候掉了。

皮宏德冲我叫道:“烦啦你在找什么啊,赶紧开门啊,放我们出去……”话刚说完一个浪头打来,让皮老头结结实实地喝了几口冷水。

“别吵吵,我在找钥匙,钥匙掉水里了!”

方圆一脸的绝望:“完了完了完了,这下死定了!”

“那还等什么啊!”盘美莲冲我叫道:“赶紧去找啊,烦啦我告诉你,我今年才三十一呢,你要是让我命丧于此,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啊!”

咦!你不是不信鬼神的吗?怎么又说起鬼鬼神神来了!

我才要潜入水下去找,又停住了。我落水的地方离这里有六七米,刚才被天上落车一吓,又跑出了十多米,鬼知道钥匙掉到哪里去了啊!等到了了钥匙车厢里的人都成水鬼了!

不行,得另想办法!

看着挂在车厢上的黄铜锁,我的脑子飞速地转动着!突然掉转头,向着车头的地方游去,我打开副驾驶位的工具箱,找出一根钢筋,又快速地游了回来。

这时候整个车厢都沉入水中了!

正文卷 第198章:能跑一个是一个

此时车厢已经全部进水,看着一车人像是吊死鬼一样伸着长长的脖子抢夺水面之上最后一点空气,我心中十分着急,将钢筋捅进锁盘之中,用力撬动着。

一个浪头打来,将我连同车子一同拍入了水底。我一连呛了好几口水,憋住一口气不散,用力扳着撬棍。

终于,就听卡擦一声,锁环终于被我扳断了。

我将车门打开,就被衣服糊住了脸,我将衣服拨开,抓住了盘美莲的手臂,将她托出了水面。“咳咳咳咳”我听到水面上传来的咳嗽声音。估计此时盘美莲正往外吐水呢!

这时候,我也憋不住了,浮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我问盘美莲:“会游泳吗?”

盘美莲点头:“会一点”

“那就好!”我说道:“别让自己沉下去,别让自己被水冲走!”

嘱咐完毕,我便潜入了水下。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车子又往下沉了不少,盘大娘拖着盘大爷往上游,白老头还在水中苦苦挣扎着,这家伙应该是会游泳的,但是因为体力损耗得太严重了,却又不敢解下随身的法器,被压下了水下。

我将他盘在腰间的法器袋给扯了下来,扔进水里,白老头便浮出了水面。

我再一次回到车厢的时候,方圆和我的挂名师父皮宏德已经像翻白的鱼一样浮在水里面了。方圆还好理解,她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不会游泳也正常,皮宏德就不正常了,这老头是浪荡江胡老帮子,怎么会不会游泳呢?

这时候也想不了那么许多了,一手拖了一个,才要离开,看到了还在水中抽搐的阮诗铃!按说,这家伙害人害已,死有余辜,我不应该可怜她,可是毕竟这一切都在我眼前发生的,我要是不伸手,她就死定了!

我犹豫的时候,盘美莲和盘大娘又游了下来,她们一人手里拿着一只扎口的塑料口袋,用作水底换气用的,盘美莲将她手里的塑料口袋给了我,我接过来,解开口袋,深深地吸了口气。

水里没法说话,我将方圆和皮宏德推给她们,示意她们将两人带出去!她们点点头,拖着方圆和皮宏德往上浮去。

盘大娘和盘美莲一个是老太婆,一个是一辈子都没有干过体力活的娇娇女,让她们在岸上背一个人可能背不动,在水里拖一个人却不难,因为水的浮力让一个人的重量至少减轻了三分之一!

我将塑料口袋里的最后一口气吸干,又一次钻入车厢,抓住阮诗铃的手往外拖!我这一抓住她的手不要紧,她紧个人都盘了上来,像是八爪鱼一样盘在我的身上。我被她死死盘住,挣之不脱,与她一起往水底沉去!

在水里脱一具失去意识的身体并不难,与拖一件被水浸湿的衣物差不多,但是,想要将一具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的身体带回水面却是难上加难!他们会因为意识模糊,会下意识地抓住所有能够抓住的东西,而且抓住了就不放,除非将她的手砍下来,不然的话,你绝对脱不了身,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水性好的人去水里救人却因此丧命的原因所在!

还好我去拉阮诗铃之前吸了两口空气,不然的话,这会儿也是够呛!我被她盘住不能同弹,这时候只好使用非常手段,我猛地一扭身,对着她的额头就是一记重击!因为水的阻力,我的击打之力最多只有此前的二分之一,也因为如此,我用尽了全力。

当地一声响,阮诗铃的头歪向了一边。

我击晕了她!

我心中大喜,扳开她盘住我的手脚,就像是拖一条死狗一样将她拖出了水面。

及到此时,一车的人总算在水面之上聚齐了,不知道从哪里漂来一根枯木,方圆,盘大爷,皮宏德等不会水的就骑在枯木之上,而盘美莲盘大娘白老头三个会水的则扒着枯木边沿休息。

被水一泡,他们的神智都恢复了清明。

见到我将阮诗铃拖上来,盘大娘想要过来帮忙,被盘美莲拉住了:“妈,你忘了么?他就是害我做了落花洞女的贱人,我们没有趁机淹死她就不错了,干嘛救她啊!”

经历了水的洗礼,盘美莲终于想起了所有的事情,她想起了是阮诗铃将她带到洞神钟下,害她被洞神选中,做了两天的落花洞女的事情,估计也想起了自己做落花洞女的情状,苍白的脸上泛起了一丝嫣红。

在方圆的帮忙下,我们将阮诗铃扶上了枯木,此时的我也已经筋疲力尽,扶着枯木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见白老头一脸难过地看着江面,安抚道:“好了好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老婆死了还可以再娶嘛,你说是不是!”

白老头一脸深沉地看着我:“你不懂!”

这时候,方圆指着善缘桥道:“师父,师兄,你们看那里!”

我抬眼眼去,就见善缘桥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那人身披一件黑衣,昂着头,呈现四十五度地看向天空的月亮,就像是一名古时代的隐士,正对月吟诗一样!然后,他的脸慢慢地转了过来!

那是一张满脸禢子的脸,就像是沙皮狗脸上的沟壑一样,皮肤就像是风干了的村子皮一样,坑坑洼洼的很是可怖,皱纹的沟壑之中隐有紫色的线,在月亮的反射之下,将脸勾勒成更加古怪的形状!

紫僵!

“完了完了完了!”方圆一副世界末日的样子:“紫僵追上来了!”

盘美莲脸上的嫣红退去,惨白的更加厉害了,嘴唇微微颤抖:“我竟然,我竟然给那个丑八怪做了两天妻子,天啊,你为什么要这么惩罚我,你还不如一刀杀了我呢!这以让我以后还如何面对男人啊!”

盘大娘说道:“他在河左边,咱们往河右边跑吧!能跑一个是一个!”

“胡说!”我很不满地说道:“干嘛能跑一个是一个啊,咱们都平平安安的!”

这一句话,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烦啦,你这么肯定?”

正文卷 第199章:格局

盘大娘抓住我的手道:“烦啦,你有更好的办法?”

我点头说道:“没错,我有更好的办法!”

“那就快说啊!”盘大娘催问道。我们这群人中,最焦急的估计就是她了,这一群人中,要不是老光棍,比方和皮宏德,白老头,要不是小光棍,比方说我,方圆和阮诗铃。

只有盘大娘,他们可是一家人都在这里呢,要是出事,那就是封门灭户了!

我看着善缘桥上的紫僵道:“办法很简单,咱们呆在河里就好了!”

“呆在河里就好了!”盘大娘楞了楞说道:“你的意思是说,紫僵怕水?”

我点头道:“没错儿,如果他不怕水,早就下来了,谁能忍受自己的两个老婆被别人抢走啊!”说到这里我看了盘美莲和阮诗铃一眼。盘美莲的反应特别的大“你看我干嘛啊!”

我摇头说道:“没事,没事!”接着此前的话头说道:“就像我刚才所说的,如果不是怕水的话,紫僵早就来找我们的麻烦了,还站在善缘桥上干嘛,耍酷吗?”

我看着紫僵的那张丑脸摇头道:“他一点也不酷!”

“有道理,有道理!”盘大娘连连点头,招呼道:“大家稳住了!只要不上岸,紫僵就拿我们没有办法!”

皮宏德拍着脑门道“哎呀,我也是老糊涂了,僵尸怕水的地规矩都忘记了!”

僵尸怕水,这件事情皮老头有在赶尸纪要里面说的,不过这个意义上的怕不同于怕糯米和黑驴蹄子,说是不喜水更合适一些,你将水泼在他的身上不会对他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但是,他也绝不会下水就是了!

白老头拍了拍皮宏德的肩膀道:“老皮啊,咱们争斗了一辈子,我一直是不服你,但是,现在我承认,我输了!”

皮宏德的眼睛眯起了起来,眼中露出了笑意:“白老头,干嘛这么快就认输啊,以我的估计,你至少还能再活十年,你不死,这一场争斗就不算是结束了!”

白老头摇头道:“我就算胜了你又有什么用呢?”指了指我道:“你有一个好徒弟,他聪明,机敏,能随机应变,才踏入赶尸一行不到半年,处事不惊的心态比你我都强!咱们两个还比什么比啊,咱们两个都不如他!”

“是你不如他,别拉上我啊!”虽然被贬低了,但是看得出来,皮老头还是很高兴的,看向我时眼中满满的笑意,仿佛在说:“好,很好,你小子真给我长脸啊!”

紫僵与我们,一个在桥上,一个在桥下,就这么对峙着,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时间是凌晨四点钟,再有两个钟就该天亮了,好就是说,我们与紫僵还得对峙两个钟。

随着清晨的临近,江面上也越越平静,我们的心态也越来越平静了,方圆看向我道:“师兄,你说紫僵还要站多久才会离开啊?”

我摇头道:“我哪里知道啊,不过,如果我是他的话,这会儿就走了,像个傻子一样站在桥头有什么意思呢?”

紫僵像是听到了我的话,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掉头离去了。

“走了走了!”方圆叫道。

“妈呀,吓死我了!”这是阮诗铃的声音。

盘大娘舒了一口气,拉过盘美莲给大家叩头道:“美莲啊,你要记住这里的每一脸,他们都是你的恩人,如果不是他们,你就,你就……如果你出事了,爸爸妈妈也就活不了了!”

盘美莲站在浮木之上,犹豫了一下,突然间一脚将阮诗铃踢下了水去,这才跪下了下来道:“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救命之恩!往后各位如果来京,有什么困难,双方说找工作啊,子女上学啊,信,访啊,就医啊什么的,都来找我,我能找门路帮你们搞定!”

盘美莲说完见大家没什么反应,将自己的话回想了一遍道:“咳咳咳,那啥,我也知道,这个有些遥远啊,这样,白叔,皮叔,烦啦,方圆你们四个,我每人送十万元酬谢金,你看怎么样?”

白老头第一个道:“这敢情好!这样我就可以换新车了”

皮宏德看了看盘大娘,也说道:“咳咳咳,这个是不是多了些,不过恭敬不如从命啊!!”

方圆摆手道:“那怎么好意思啊,我们赶尸一行平时收费……”

我赶紧捂住方圆的嘴,在她的耳边说道:“你要弄明白了,咱们现在不是赶尸,而是救人,再者说了,你也不看看人家,这件外套是今年的流行款,世界顶尖品牌,最低价都要一万二,对于一个一件衣服都要一万二的人,你觉得她会付不起你的十万块?”

方圆惊奇地盯着盘美莲的衣服,看了半晌道:“我没觉得莲姐的衣服好在哪里啊?”

笨蛋,到了这个价位,已经与材质,做工无关了,跟品牌有关,就拿手机来说,华为手机做得比苹果差吗?未必!但是人苹果出新机能卖上万的价格,华为五千卖都没人买,因为什么?品牌溢价啊!

我拿苹果我牛逼,你拿华为你土鳖,就这么回事!

盘大娘一听美莲要出那么多钱,有些稳不住了,拉住盘美莲的手道:“美莲啊,你不用那么客气的,都是乡里乡亲的,大家不会怪你理轻理重的,每人给个五千块就够了!”

盘美莲说道:“妈,我出得起这钱!”

“你这孩子,怎么不听娘的话呢!”

生活环境决定一个人的格局,这话不假,盘大娘盘大爷生活在岑城这方寸之地,平时帮人烧蛋,不过收十多块钱,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挣百把块就了不得了,在他们眼里,五千块已经很多了,十万块都可以买三条命了!但是于盘美莲来说,这只是些小钱,她月薪三万,平时还能够捞点外快!再加上一些规则内的灰色收入,月入十万也正常,四十万不过是她四个月的工资而已,对于她来说,花四个月的工资买回一条小命,这已经是很划得来的生意了!

母女两个身处不同的阶层,谁也没有办法说服谁,最终取了个折中的方案,每人五万块!

正文卷 第200章:自罚一百杯

如果紫僵还在的话,估计得气死:这也太不尊重人了,你们就不能,就不能等天亮了再讨论酬金的事情吗?

照顾一下我的面子好不好!

盘大娘等人年纪大了,在水里呆不久,我们便将他们让到了枯木上,虽然浮木上冷风呼乎地与泡在水里差不多,却也只能如此了。

这时候,就听方圆叫道:“阮诗铃呢?”

我们这才恍然发觉,阮诗铃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我赶紧潜入水中,四处察看。暗夜中光线本来就不好,更何况还是在水中,远远地看到一道黑影,我便追了过去,追到追上时才发现特么的是一只乌龟。

我将乌龟往水里一抛,继续往深处潜,总算找到了阮诗铃,将她拖上水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气息了,在浮木之上为她做了好一会儿心肺复苏这才醒转过来,醒过来的她一直咳不停,似乎是伤了肺,这咳嗽的毛病一直到她老死都没有能够改了,看上去挺精神一女的,自此之后变得跟林黛玉似的。

咳咳咳……林黛玉听了肯定要生气的,人家满腹文才,心地善良的……

对于这件事情,盘美莲并无半点悔意,这也符合她的性格,你特么的都要我的命了,我让你落下个终生残疾,已经是很仁慈了好不好!

喔喔喔……

我们在江心冷得瑟瑟发抖的时候,终于雄鸡司晨了!

我们的心里都舒了一口气,天亮了,无论如何,这一关想是过去了,我们以手为桨,将枯木往岸边划去,当我们拖着满是泥水的衣服回到岸上的时候,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和方圆找来了干柴(本来想叫上盘美莲的,盘美莲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折腾过,上岸之后就像是一条死鱼一样躺在沙滩上,怎么叫都不动了!)生起了火,大家围着火堆烤火,一边说话。

家里是不能呆了,盘大娘盘大爷决定跟随女儿去北京。盘美莲很是高兴,她出人头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想将父母接去大城市过好日子,然而磨破了嘴皮子都无法说服二老离开岑城这个撒泡尿都能从城头流到城尾的小城市。

时间一长,她都放弃了,没想到促成这件事的却是紫僵。

阮诗铃也不能呆在岑城了,不然说不得会被三义洞神再次接去做落花洞女!不过关于她的去向,大家都没有兴趣。皮老头和白老头笑逐颜开,他们刚刚已经接收到了盘美莲的转帐,开始商量回到义庄要怎么庆祝了!

至于我们,哪儿也不去,仍旧留在义庄。

我们烤干了衣服,又在路边上等了许久,终于等来了一辆大巴车,大家上车,回城而去。

在回城的路上,我给老妈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我还有事,就不回去了,另外往她卡上打了三万块钱,让她多吃吃多喝喝,没事的时候就去逛逛街,给自己买两件好衣服!老妈应得很好的“是是是,哦哦哦!”

但是我却知道,她绝不会那么做,做为一个从最为艰苦的岁月走过来的女子,她将钱攥得很紧,而且有一万个存钱的理由:女儿的学费,将来烦啦又要娶媳妇了,娶媳妇得花钱……

回到义庄,我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衣裳,便回房睡觉了。可能是因为太累了的原因,我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的,最后是被冷醒的,醒来的时候都有些找不到北了,我从档上爬起,披了一件外套走出了房间。

见方圆和皮宏德就坐在大厅的八仙桌前,我开口问道:“现在几点了”

我的话才问了出口,方圆,皮宏德同时向我做出了噤声的动作:“嘘!”

我压低了声音问道:“怎么了?”

方圆靠近过来,爬上楼梯小声说道:“绿毛僵尸就堵在门口呢!”

绿毛僵尸?我恍然想了起来,皮宏德与一只叫做巩勇的僵尸结了仇,那绿毛僵尸都追了皮宏德好几年了!一边往楼上走,方圆告诉了我详情,早上的时候,皮老头与白老头相约斗酒!

两人说是不再争斗了,但是这惯了一辈子的毛病怎么能说改就改了呢!于是,危险一解除又争斗上了,各自都觉得自己的酒量无敌,岑城无敌手,甚至云引市也能拿下,抬了半天的扛,钉下约定!

等到晚上醒来,皮宏德收拾妥当,准备出门的时候,便感觉阴风阵阵,抬走一看,远远地走来了一道黑影,依稀就是绿毛僵尸巩勇,皮老头吓得赶紧躲进了屋里,将珍藏的盒雄黄粉全部撒在了门口。

对于雄黄,如果不是中医出身的话,一般了解到它都是通过《新白娘子传奇》白娘子因为喝了雄黄酒,这才现出了原型!而事实上,雄黄是一种气味浓郁的药材,蛇虫鼠蚁受不了,不敢靠近,也正是因为它特别的刺鼻,可以用来掩饰人味儿!

因为雄黄粉的掩饰,绿毛僵尸巩勇闻不出皮老头的气味,但是它却并未就此离去,而是在义庄门前徘徊。方圆将我拉到二楼窗前,微微开了一道缝,指着门前的黑影道:“看,还在那里呢!”

我顺着方圆所指看过去,就见一道人影就像是失了魂似的,在义庄门前来回踱步,仿佛在说:不对啊,我感觉我判断失误了,皮老头没有走远,他就在这附近,只是我还没有找到罢了!那他会在哪儿呢?

我们都期盼着绿毛僵尸找不到便离去,却在这时候,电话响了起来,白老头的声音在安静的义庄里听来特别的刺耳:“喂,姓皮的,你不会怕了吧,这时候了还不来!怕了早点说,我不会为难你的!”

电话声惊动了绿色僵尸,就听轰地一声,义庄的两扇门被撞开了,绿毛僵尸冲了进来。

“你大爷!”皮老头来不及回答白老头,骂了一句,便向后门跑去。

手机里传来白老头的声音:“你大爷!你发什么疯啊,我告诉你,你要是不来后果自负!”

“我来你大爷啊!”皮老头一边逃跑一边叫道:“就是你这通电话,将绿毛僵尸引了来,老子是来不了了,你自己先自罚一百杯吧!”皮宏德说完,便挂了电话。

正文卷 第201章:你也尝尝?

方圆叫道:“师父,你去哪儿啊?”

“还能去看哪儿啊!”皮宏德回头看了我们一眼,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冲我们叫道:“方圆,师父要跑路啦,你以后跟着你师兄学本事吧!”

方圆叫道:“师父,你的法器还没有带!”

“算了,便宜你们了!”

皮老头虽然一大把年纪了,但是论爆发力绝不输于年轻人,说话时,他已经冲到了后门,飞起一脚将门踹烂,冲了出去,绿毛僵尸也随后追了出去。只是一转眼间,一人一尸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这一切发生得太迅速了,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呢,就结束了,看看被撞碎的前门,又看看被踢碎的后门,我有些懵,过了好一会儿,看向方圆道:“皮老头短时间不会再回来了吧?”

方圆想了想说道:“应该吧!”

那就好!特么的不到一星期的时间,门都换了好几回了,皮老头再回来几遍我都不用开义庄了,直接开门店好了!

天一亮,我便打电话给大衣村长,让他带两扇门来,大衣村长在承建义庄之后,便在岑城扎下根来,人勤快再加上做事扎实,在包工头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了,也因为如此,与建筑商熟络,能够以更底的价格拿到门。

大衣村长将门送到之后,我们便开始安装,一直到下午才安装好,大衣村长走后,方圆问我道:“师兄,你们所说的柔姐,真的那么厉害吗?”

与大衣村长聊天,难免说到陈柔,陈柔在我的眼里自然是最好的,同样的,她的神密,她的手段,在高河村的时候就已经折服了所有人,大衣村长说起她时,难免诸多溢美之词,仿佛在他的眼里,陈柔文可比李清照,武可比花木兰。

听得多了,方圆难免好奇。

我没有回答她,我不会评价陈柔的,因为只要我开口评价,我就觉得我错了,陈柔就是陈柔,无论我说她好话还是坏话,都不对,她就是她,独一无二,无可评判。

我转移话题道:“给皮老头打个电话吧,问他死了没有……”

方圆这才恍然,师父昨天被绿毛僵尸追得满世界乱跑,到现在还没有下落呢!她赶紧给皮老头打电话,拨了好半天的号才被接起,方圆还没说话呢,就听电话里的皮宏德辟头盖脸地斥责道:“方圆啊方圆,你要害死为师是不是,我被绿毛僵尸追了一晚上,好不容易得机会休息一下,眼睛才合上呢,你又来了,绿毛僵尸已经堵在楼梯口了,这个样子为师只能跳楼,要是摔死,那你就没有师父了啊!”

方圆一脸委屈地说道:“师父,我就是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没别的意思!”

我从方圆的手里抢这电话道:“皮老头,电话是我让方圆打的,你有什么不爽的,冲我来啊!”

听到我的声音,皮老头的声音顿时柔和了不少:“烦啦啊,为师这里有个难题,现在我和绿毛僵尸隔着一扇铁门,铁门正被绿毛僵尸摇晃着,估计撑不了多久了,而我现在人在三楼,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

我靠,这皮老头还真拿我当万事通了啊,我想了想说道:“皮老头,你打开窗户,往外看,看看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看到啊!”

“那就往楼上跑,跑到顶楼去!”

“跑到顶楼去?你是嫌为师我三楼跳下去死的不够惨吗?”皮宏德的声音里满是悲愤。

“让你上楼就上楼,别那么多废话!”

皮老头往楼上跑去,据他所说,楼有五层,下面是水泥地,三楼跳下去难免腿骨断折,五楼跳下去估计脑浆子都得摔出来。皮老头跑了没有几步,就听咣的一声响。

我问道:“皮老头,怎么了?”

皮老头的声音有些颤抖:“还能怎么了,铁门被打开了!好了,现在我到了五楼了,告诉我怎么帮,烦啦我跟你说,我虽然只是你的挂名师父,那也是师傅,你要是害我,会天打五雷轰的!……”

我懒得听皮老头废话,打断他道:“皮老头你给我听好了,每一座房子都有排水管,在绿毛僵尸追上你之前,找到排水管,并顺着排水管滑下,你就得救了,如果找不到,那是你自己命该如此,怪不得我啊!”

“排水管,排水管!”皮老头念咒一般喋喋不休地说着,突然间叫道:“找到了,我找到了!”接着便听到咻咻咻的声音,估计这只老猴子已经顺着排水管滑到底了“烦啦,你真是为师的福星啊,好啊,话不多说了,为师逃命去也!”

逃命就逃命呗,说得好像是要去干大事一般。

挂了电话,我冲方圆说道:“好吧,时候也不早了,睡觉去吧!”便上楼去了。

当天晚上,我梦到皮老头被绿毛僵尸从岑城追到了北京,又从北京追到了吐鲁番,结果在吃葡萄的时候被绿毛僵尸追上了,绿毛僵尸将他按在地上说道:“你还吃葡萄,我都三个月没吃东西了,我今天吃了你!”便从皮老头的手臂上撕下一块肉来。

咦,绿毛僵尸怎么会说话呢?

都说了是梦了,梦里什么都有可能的啦!

皮老头被咬了惨叫连连,又给我打电话了:“烦啦,你得救救为师啊,不然的话,你就快没有师父了……”

我对皮老头说道:“他咬你,你也咬他啊,看谁下嘴快,谁就是赢家!”

皮老头说道:“这个办法不错,我试试哈!”卡嚓一声,从绿毛僵尸的身上撕下一块肉来,问我道:“烦啦,是吃掉呢,还是吐啦?”我有恶做剧地道:“自然是吃掉了,他吃你的肉,你吃他的肉,这样才公平嘛!”

“说得对极了!”皮老头对我的话很是认同,没有将嘴里的肉吐掉,而是卡巴卡巴地嚼起来,卡吧卡巴卡吧卡吧……听得我牙齿都有些发酸,摆手道:“好了好了,别嚼了别嚼了,听得渗得慌!”

皮老头抬眼看着我,眼中满是笑意:“干嘛不嚼啊,蛮好吃的!”又递给我一块道:“要不你也尝尝?”

正文卷 第202章:有脾气的尸体

尝你大爷啊!

我正想将皮宏德一脚踹开,就听到了敲门声。

咚咚咚咚……

我问道:“谁啊?”

方圆的声音响了起来:“师兄,是我!”

我拉开房门,问道:“大半夜的,干嘛呢?”

方圆指着大厅道:“师兄你看那里!”

我抬眼望去,就见大厅里坐着一个人,背对着我们正在吃东西呢,卡巴卡巴卡吧……

我问道:“那人是谁啊?”

方圆摇头:“我不知道啊!”

“桌上的剩菜你没有收?”

“我忘记了!”方圆说道。

昨天晚上将大衣村长送走了之后,我们便都回屋休息了,没有收拾剩菜剩饭,然后就引来了流浪者?

我心里有些不爽,流浪者不是只能在门外乞食或者从其它渠道找食物么?怎么还进人家门?这不是流浪者,而是流氓了,我安抚方圆道:“师妹别怕,有师兄在,一切都不用担心!”

说着话,我往楼下走去,来到那人的背后,拍拍他的肩膀道:“哥们,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啊,这里,是我的家,不是你的家,因此,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话,最好先问问我!”

卡巴卡巴的声音终于停了下来,一张满是土的脸转了过来,直勾勾地看着我。我吓了一大跳,这家伙脸是灰色的,没有半点光泽,眉毛上,皮肤上沾满了泥土,一嘴的烂牙,这家伙不是活人,而是才从地下爬出来的死尸。

我后退了一步警惕地叫道:“喂,你想干嘛啊?”

叫出口之后恍然省起,我面前坐着的可是尸体呢,我问一万句,他也未必能开口回答一句,向后伸手道:“方圆,法器!”

“好嘞!”

随后我便听到呼呼风响,回头一看,一只大铁棒子向着我飞了过来,我这时候想躲都来不及了,只能伸手去接,倒是结住了,却也因为铁棒的来势太猛,我被带得摔倒在地了。

我赶紧从地上爬了起来,将铁棒握在了手里。皮老头亡命去后,确实给我们留下不少的法器,这只铁棒也是其中一件,它最初的用途是放在县衙门前,棒打不孝之子的,手腕粗细,实心的。

一头细方便手握,一头粗方便打人,重五斤,哦,对了忘记说古时候一斤是十六两了,打得狠时三棒就能要人命,打得轻时十棒也就一命呜呼了,可见古时对于孝道的重视!天长日久之下,累积了许多的煞气,用来镇尸,却是最好不过的了!

“法器那么多,干嘛扔铁棒啊,别尸体没有镇住,将你师兄我给砸死了!”我抱怨着,提着铁棒向着尸体走了过去“喂,哥们,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这里是义庄,我有一千种的方法对付你,因此,我劝你还是尽快离开的好,不然的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啊!”

一开始尸体的神情还是淡定的,见到铁棒之后,神情顿时变了,扔掉手里的鸡骨头,往后退去。尸体往后退,我步步紧迫,一直逼到大门口,我怕门槛高了他跃不过去,特意给他垫了一个台阶。

退到门口的时候,尸体无论如何都不后退了,一脸乞求地看着我,方圆见我稳定了局面,也下楼来了,看着尸体对我说道:“师兄,这位大哥看起来好可怜啊,咱们帮帮他吧!”

“帮他?”我打量着尸体道:“看他的样子,闻他身上的泥土味,至少在地下埋了有一年多了,收这样的尸体,问谁要钱去啊?要不到钱,咱们做活雷锋吗?”

“那也不错啊!”方圆说道:“反正咱们上一笔生意已经挣了不少!”

我拉住方圆道:“你脑子秀逗啦,规矩就是规矩,规矩是不能破坏的!今天你分文不取,明天又来一个帮忙的呢,后天再来一个呢,照这样下去,不出一个月,义庄就得关门大吉你信不?”

“咱们先听尸,先听尸,听听是怎么回事再说吧?”方圆道。

“当然不能听啦,听了尸就等于是接活了知道不?”我没好气地反驳道。

“那,那怎么办啊?”

我干脆利落地说道:“先将尸体赶出去再说,爱去哪里去哪里,就是别来义庄!”我扬起铁棒做势欲打,尸体低头躲避,却仍旧不肯离去。我有些恼了,不给你一点颜色看看,你是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啊!

我扬起的铁棒重重砸下,落在了那尸体的身上。那尸体全身就像是过电一样颤抖着!三棒能够打死不孝子的铁棒,对付一具沾了阴邪之气的尸体实在是太容易了,第一棒就摄服了他,再加两棒,能彻底地将他身上的阴邪之气打散了!

“快走,别呆在这里!”我喝道。

见尸体仍不肯走,我又是一棒砸了下去,第一棒是打在后脑勺,第二棒我没敢再打后脑勺,怕将他打的阴气尽散,而是打在了他的肩膀上。

那尸体终于吃不消了,颤颤危危地跳出了门外。我心说算你识相啊!将门关上,便回屋睡觉去了,我上楼的时候,方圆在收拾桌上的食物残渣。桌上的一盘鸡肉,一盘回锅肉加两碟青菜都被尸体啃过来,自然都不能要了,被方圆收费神了垃圾桶里。

我进门的时候,方圆已经在抹桌子了。

迷迷糊糊地,不知道睡了多久,就听方圆拍门道:“师兄,不好了,不好了!”

我披着被子问道:“又怎么了?”

“师兄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我有些火大,就为问个时间扰人清梦?我看了看手机道:“现在五点半了!”

“对啊,现在五点半了,那具尸体大哥还在门口站着呢,很快天就要亮了,天一亮,太阳出来,会将他的尸体晒化的!”

尸体经一年而不腐,那是身有阴气,怨气,被太阳一晒,阴,怨之气就会散掉,散气的尸体就像是太阳之下的雪人,会很快腐烂掉的,我拉开窗帘往下一看,那尸体果然还在,就这么直直地杵在义庄门前,一动不动!他怎么了?在跟我抬扛吗?跟我宣战吗?

正文卷 第203章:想得长远

我拍了拍尸体的肩膀道:“我说哥们儿,差不多了,真的,差不多了,赶紧走吧,不然的话,呆会儿金鸡报晓,想走都没有机会了!”

那尸体一动不动。

我擦嘞,你是要吓唬吗?你是准备被太阳晒化之后臭得我吃不下饭吗?

切,你当老子是啥呢,我做赶尸人的时间虽然短,见过的可多了,从怨尸到凶尸,从绿毛僵尸和紫毛僵尸,多恶心的事儿我都见识过,会被你吓倒?简直是笑话!

“还不走,你是要准备在这里过年吗?”

我绕着尸体走了几圈,这时候东方已经露出鱼肚白了,不一会儿霞光万道,将天上的云都镀上了金边,太阳要出来了!

我无奈地将尸体往肩膀上一扛道:“好了好了,你赢了!”将尸体扛进屋里,杵在了门后道:“我说哥们,别说我不给你机会啊,我接下来会听尸,时间只有一分钟,在这一分钟的时间里,你最好将你的想法要求说清楚了,能够完成的我尽量帮你,完不成你也不要怪我,哪儿来回哪儿去,明白吗?”

尸体微微低头,算是默认了。

我将耳朵附在了尸体的胸口道:“你有什么话,就赶紧说吧!”

“一年前,我因为食物中毒而死,但却被认定为失足高空坠落,当时是由义庄的陈师傅将我赶回家的,随后就被封棺下葬,我费了好些工夫,这才破棺出来,我想让你们帮助我,查出事实的真相……”

我听完之后楞了楞,眼前这具尸体,是陈柔一年前接的活儿,因为她的原则一向是接钱赶尸,其余不问,因此,直到将尸体赶到目的地,她也不知道他的死因!这么做确实是最省事的,接活,将目标送到目的地,拿钱,走人!

与之相对的,我的赶尸方式简直是苦逼到家,基本上我接一件,她能接三件!

却也因为如此,留下了一些后遗症,比方说:尸体找上门来。

如果是寻常尸体,我也有可能置之不问,但是因为这具尸体与陈柔有关,我却不能不管。

我摆手道:“停停停,你的活儿我接了,你将事情的原因从头到尾说一遍我听听!”

那尸体听说我接活了,十分欢喜,详细地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原来,他是离岑城不远的温南乡人,名叫施加,很早就来岑城谋生活了,一开始在工地上做小工,后来做大工,几年下来,挣了些钱,便在岑城安了家,娶妻生子,日子过得还算如意!

那一天中午,他从工地上下来,就近找了一家小吃店吃中饭,因为活儿累,他通常吃得不错,一小碟回锅肉,二两米酒,吃完了枕着工地上的麻口袋睡上一觉,下午接着上工!

这一次也是一样,不过不同的是,当同事将他叫起的时候,他感觉有有些昏昏沉沉的,我觉得自己能够顶得住,便没有当一回事,结果在砌墙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十二楼掉了下去,被一只竖立的钢管刺穿了身体,连哼都没有哼一下就死了!

他的工友们被吓呆了,赶紧打电话报警,警察调查了几天说是高空失事,让他所在的建筑公司赔钱了事!警察不知道他的死因,但是他自己知道啊,他是食物中毒了这才高空失足的,他心中不忿,怨气越积越多,以至于身体沉重,七八个壮年男子都抬不动。用车载?只要一将他抬上车,原本发动的车便会熄火,施加的妻子小南没有办法,只好请赶尸匠将自己的丈夫赶回老家去!

陈柔原本工作只是为尸体化妆,但是那时候皮老头因为得罪了绿毛僵尸巩勇,被追得满世界跑,没有办法,陈柔便兼了赶尸的活儿!

施加说起当时的情形还有些后怕,他说陈柔一出现,他就有一种坠入冰窟的感觉。

听到这里我有些想笑,这个陈柔,冷得人神俱畏啊!

事实上我初见她时,也是这般感觉,但是时间一长,观感就变了,她的冷漠,是因此此前受过伤害,心已成墙,很难走进去,而一旦你走进她的内心,那种安全的感觉,你很难再从其它人那里找到!

陈柔用朱砂封了他七窍之后,先是好言相劝,见没反应,一声娇斥,将他喝得从木板上坐了起来,这个在赶尸一行之中叫做惊尸,打尸鞭凌空一抽,吓得施加连滚带爬地从木板上越下,站在地上。

“百里归途今起程,吾带汝等归家乡!”陈柔一晃起尸铃,施加乖乖地跟在了后面,直到被陈柔赶回家乡,封棺下葬!

在施加的眼里,陈柔就像是暴君,就像是煞星,他虽然有百般委屈在心头,但是面上却只能服从,而事实上他也认命了,他只是一只怨尸,为难一下普通人都免免强强,更何况面对的是一名强大的赶尸人!

他只能在心里怨恨自己的老婆小南:“小南啊小南,你是怎么一回事啊!你老公死得不明不白的,你都不用心地调查,请了一个霸道的赶尸人将我赶回家里草草安葬就算了吗?”

“莫非心知我已经是一名死鬼,敷衍敷衍就可以了?”

话是这么说,施加还是很爱自己的老婆的,他不是个做的人,心想大家都希望是这样的结果,那就这样吧!最重要的原因是:建筑公司赔了小南母子二十万块钱,要是再在这件事上扯皮的话,赔的二十万元都有可能收回去,那时间,他们唯一的依凭都没有了!

他原本也以为自己被安葬之后便一了百了,与世无关了,但是,他没有想到他的老婆对他那么的情深义重,一年多的时间里,她都在深刻地想念着自己,每隔一个月半个月的就来看望自己。跟他诉说心事,也因为如此,他虽然安睡坟中,对于小南母子的事情还是了解的!赔的那二十万被小南拿来付房子的首付了,房子写的是他们的儿子小石头的名字。准备给小石头结婚用的!

不得不说小南想的真是长远,要知道,小石头今年才三岁呢!

正文卷 第204章:几家欢喜几家愁

施加死了,小南一个人挣钱除了供房贷,还得支付小石头的学费,生活开销。

日子那叫一个艰苦!

原本还凑合的家庭,因为施加的离去,一夜之间,被打回了解,放前!

施加做梦都在想自己有一天能从坟里爬出来,为小南撑起一片天空!

然而……

他毕竟死了!

他毕竟只是一具无法动弹的尸体而已!

就在五天前,小南又来到了他的坟前,这一次与往时不一样,往时小南都是星期天才来,而且每一次都带上了小石头,这一次,她来的时候是星期三,是独自一人来的。

小南的脸色很差,嘴唇呈灰白之色,拖着沉重的身体一步一步地走向他的坟。施加叹息了一声,心想小南终于是要走出那一步了!他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是,如果小南改嫁,他还是支持的!

他已经死了,他不能以一个死人的身份拖住小南的余生!

再者,一个人支撑起一个家,实在是太难太难了!如果重新找个人生活会重新好起来,施加支持小南这么做!

此时的他,多想挽住小南的肩膀,告诉她没关系的,他能理解她的心情,告诉她这次之后以后少来些,工作那么累,有空的时候就好好休息一会儿!告诉他与新人好好过日子!因为他往生之后,也会过新的日子。

夫妻缘浅,无可奈何!

小南终于走到了坟前,他在施加的坟前蹲了下来,双手掩面,无声地哭泣着!

哭吧,哭吧,痛哭一场,就当是往昔的凶祭奠,就当是新生活的起始。

小南哭了很久,抬起头来看着施加的坟墓道:“加,我该怎么办啊?”

“没事的,过新生活去吧!”施加安抚道。

他能听到她的话,她却不能听到他的话……

“小石头怎么办啊?”

施加听到这里楞了楞,心想难道是小南新找的男人不喜欢小石头这个拖油瓶,小南也不准备要他了?

小南啊小南,你真是糊涂啊!这个世界上,你最亲的人就是小石头啊,你怎么可以丢弃他呢?不行,你不能这么做的啊!

小南伸手去抹眼睛,可是这边才抹掉,眼中又有泪水流出来了,她哭泣着道:“小加,我不想这样,我真的不想这样的,可是这都是命,没有办法,无可回避,这都是命啊!……”

“怎么了?”地下的施加焦急不已,他都想钻出坟来,揪住小南的衣领问一问是怎么一回事。

小南耸动着肩膀说道:“昨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去体检,结果查出了乳腺癌,我不想的,我真的不想啊,你走了,我多想好好活着,将小石头养大,看着他结婚生子啊,可是,可是不行了,我就快死了,我虽然期盼与你相聚,但是,我更想陪在孩子的身边……”

“医生说我这个病已经到了中期,要赶紧治疗,可是,可是,我根本没有钱,孩子上个学期的学费,还是我用支付宝借呗借的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小加,你能告诉我吗?……”

什么叫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这就是了!

老天爷怎么能对他原本已经支离破碎的小家开这样的玩笑呢?

小南絮絮叨叨地说着,声音里渐渐多了抱怨:“施加啊施加,你的名字起得太好了,你是专门往我身上施加苦难来的吧!我从小家里就穷,别人吃雪糕,看动画片的时候我在割猪草做农活,别人上高中上大学的时候我在工厂里没日没夜的加班,原本以为结婚了日子会好起来吧!是……跟着你也过了两年好日子,你这一走,日子过得比从前更苦了,我撑不住了,我真的撑不住了……”

听着小南的话,施加难受到了极点,他一边安抚着小南一边痛骂自己没有用,当想起自己所做的一切小南都不可能听到时,他感觉有一股怨懑之气直冲胸膺,他双拳紧握,眼睛瞪得圆圆的!

一直到小南走后,他才意识到一件事情:他握紧了拳头,他会动了!会动之后的他自然不满意被困在小小的棺木之中,他开始尝试出来,费了整整两天的时间,终于撬开棺板,钻了出来,钻出棺板后的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可是,站在家门口时,他又停住了脚步,他以什么身份去见他们呢?活人?死人?

即使见到妻与子,他又能改变什么呢?

他只是一具尸体,他不能再去挣钱给他们带来安全感了,也不能治好妻子的病,他就坐在家门口呆了整整一晚上,一直到金鸡报晓,这才黯然离去!此后两天,他每一天晚上都去家门口坐坐,听听屋里的喜怒哀乐,感受一墙灾害隔的温馨!

昨天晚上,他如常坐在自家门前发呆,突然想起了陈柔将他赶回家乡那一幕,她即然有办法将他赶回家去,就一定有办法帮他!于是,他就找来了义庄……

听完施加的故事,我的心中唏嘘不已,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一轮明月照九州,几家欢喜几家愁,几家高楼饮美酒,几家流落在街头!

这世道从来就没有公平二字的!

就拿我来说,才十八九岁的年纪,就已经闹得有家不能回了,因为盘美的莲的事情得罪了洞神,更加如此了!而施加,他罹难了,小小家庭已经危如垒卵,但是老天并没有因此可怜他们,又给他们降下了另一道大灾难……

他死不瞑目,这才会从地下爬出来。

我盯着施加看了半晌道:“你要找的陈师傅暂时不在义庄,不过你放心,三包服务是我们的宗旨,不会因为她不在就不管你,你说吧,希望我们怎么帮你?”

施加说道:“我需要钱,我想找到害我的那个小吃店的老板,让他赔我钱,为我的妻子治病!”

这么一来,施加就等于索要两笔死亡赔偿金了,但是这件事情很特殊,施加问小吃店老板并非私利,而是为了救自己妻子的命,这件事情情有可原!

我思索了一会儿说道:“好吧,这件事情,我答应了!”

正文卷 第205章:你怎么会在这里?

“方圆,方圆,方圆……”我叫道。

方圆匆匆地跑了过来,束手而立:“师兄!”

“都怪你,要是再迟些将我叫起,等到太阳出来,就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情了!”我指了指施加的脸道“我去吃个早餐,你将这张死人脸化妆一下吧!不然带不出去!”

方圆愁眉苦脸地摊开双手道:“我不会啊!”

看来是别想安心地地吃个早餐了,我傲娇地对方圆说道:“学着点啊!”取出了放在柜子里的化妆箱,便开始化妆!在未开始化妆之前,施加的那张死人脸在我的心里已经是翩翩少年了。

这叫什么来着?成竹在胸,对对对,就是成竹在胸。

但是,等到真正操作起来,成竹在胸很快变成了成屎在胸了,怎么化妆怎么不对,感觉手笨的就像是个木槌子一样,方圆都看不过去了:“师兄,我怎么感觉你越化妆越丑啊?”

“别胡说啊!”我一脸严肃地说道:“我这是打底,等到开始定妆的时候,吓死你!”

又过了一会儿。

方圆说道:“师兄,说真的,你吓到我了!”

我退后几步,看向施加的脸,特么的不仅吓到方圆了,都吓倒我自己了!

我将脸抹花了准备重来,发现抹花之后就挺好看的,一拍手,很豪气地说道:“妥了!”

等到下午,太阳没有那么烈的时候,我打了一把阳伞,接引施加出门,我们要去找的人就是“有间饭店”的老板。按施加所说,因为饭店开在工业区,所以各方面没有那么讲究,连名字都起得十分随意,店面十五平米的样子,踩得已经已经褪去原色的地板,几张缺角的桌子,外加一个摆满了盘盘碗碗的灶台,与所有存活在工业区的小吃店一般无二!

我们到了饭店所在的地址,顿时傻眼了,这片区域,全部被拆迁了!

如今咱们盛行的是基建兴国,每个省,每个市,每个县,无时无刻不是在拆除,兴建,更何况这里的位置那么好,与前面的主街道只有一墙之隔,看着成堆的建材废料,我有些沮丧地说道:“有间饭店的老板,恐怕不好找了!”

方圆说道:“我倒有个主意,咱们去找当年负责侦办这个案子的警察吧,说不定能够他那里找到有间饭店的老板呢?”

我一想不错,施加死了,刑侦的第一要务是查找死因,第二要务就是查证施加一两天内接触过的所有人,有店饭店的老板也不能幸免,只要能够查找出当年的侦办资料,找到有间饭店的老板并不难!

想到这里,我问施加:侦办你这个案子的警察叫什么名字?

施加说道:“周其中!是宛南区派了所分区大队长!”

还分区大队长呢,这么次的办案水平真不知道是怎么评上去的!我挥手说道:“走,那咱们就去会会这个大队长去!”

宛南派出所在宛南区中心地带,离这里两里路的样子,我们很快就赶到了,到了派出所门前,方圆就要往里走,被我拉住了,我抬眼看了看手表说道:“不急,现在时间五十二十,再有十分钟就该下班了!咱们就在门口等他吧!”

有间饭店的老板跑了,希望周其中还在吧!

我们等到五点四十的时候,一名微胖的中年人走下台阶,迎着我们而来,走到门口时,微一停顿,扫了我们一眼,只是这一眼,就让我感觉到很不舒服,仿佛是被烈日晒得脑袋发烫一样。

能有如此犀利目光的人,不至于这么简单的案子都查不出吧?莫非他收受了好处,故意将案子往歪处带?我满腹疑问,眼见周其中已经过了马路,我挥手说道:“跟上去!”

周其中只是在走出派出所之时看了我们一眼,但是却像是什么都看透了一样,他仿佛知道我们跟跟上去,故意放慢了脚步,走进一家餐厅,背墙而坐,慢慢悠悠地翻着菜单,仿佛在说“我就在这里,想要找我快来吧!”

方圆看向我:“咱们进去吗?”

“进去,怎么不进去!”我推开了玻璃门,迎着周其中走了过去。

此时周其中已经点好了菜,隔着菜单说道:“你们可以坐,但是别想我请客啊,我的工资不多,请不起!”

像是感应到了我们之间的杀气,服务员应付一声,匆匆地离开了。

我在周其中的面前坐了下来道:“周队长,能够猜出我们的身份吗?”

周其中伸出食指,缓缓地摇动道:“我要纠正你一点啊,我已经不是宛南区的派出所大队长了!——我现在是宛南区派出所所长!”

我正想说可喜可贺呢,周其中后半句话让我将这四个字生生地咽了下去。

周其中伸出第二根指头道:“让我猜猜你们的身份啊!你们的身上有着浓郁的土腥之气,这种土腥之气,我只在两种人身上闻到过,第一种是挖井工人,第二种就是盗墓人!”

周其中吸了吸鼻子,接着道:“挖井工人身上的土腥味要淡一些,而且绝对没有尸臭之味,因此,我可以肯定,你们是盗墓人!”周其中终于舍得将菜单拿开了,看向我们道:“你觉得,我说的对么?”

看着周其中的那张削瘦的脸,我的第一感觉是:这家伙超爱装比,而且很善于装比,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透着浓浓的装比气息,我将菜单拿了过来,翻看着菜品道:“周所长,怕要让你失望了,你猜错了!”

“我猜错了?”周其中看着我,有些不忿地说道:“哪里错了?”

“第一!”我学着他的样伸出一根指头道:“你闻到的尸臭味,不是从地下带出来的,而是从新死之人身上沾染的,你之所以闻到尸臭味,那是因为——我是赶尸人!”说着我亮了亮腰间的起尸铃与打尸鞭。

“第二!”我又伸出了第二根指头:“你闻到的土腥味,不是挖坟掘墓者身上的土腥气,而是被埋在地下近一年之人身上的土腥气息!”说着,我指了指施加。顺着我手所指,周其中第一次将目光投向施加,等到看清楚宽沿貌下的那张脸时,周其中霍地一下站了起来,指着施加道:“施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正文卷 第206章:失落

周其中惊得从椅子里站了起来:“施加,你怎么在这里?”

问出这句话时,周其中恍在想起了什么,接着问道:“施加,你还活着?”

我看着周其中道:“一个被埋在地下整整一年的人,你觉得会是活人吗?”

周其中估计是想起了我之前说的话,回过了味来:“你们是赶尸人,你们将施加从地下挖了出来,带着他来找我?你们想要做什么?”

我摆手道:“你错了,不是我们将他从地下挖出,而是施加从地上爬出,找到了我,希望我帮他!”

“然后你们就来找我?”周其中看上去有一种无法掌握局势的不适感:“你们想要做什么呢?”

“不是我们相要做什么?”我指着施加道:“而是他想要做什么?”

“他想要做什么?”

我直视着周其中道:“他想要找了他真正的死因!”

周其中眼皮跳了跳:“真正的死因,什么真正的死因,施加不是高空失足而死吗?这个是早有定论的!”

“定论未必就是正确的!”我说道。

“你的意思是!”周其中说道:“你怀疑我们的办案能力?”

“我没有那个意思!”我说道:“不过我觉得对于施加的死因,他自己才最有资格发言!”

“可是,他已经死了!”

“没事,我会听尸!”我说道:“只要施加的魂魄还留在身体里,我就能够听出他心中真实的声音!”

“他心中真实的声音是什么?”

我说道:“施加心中真实的声音是:你给他下的所有的定论都是错的,他是高空失足而死,但是有个前提,他是因为先食物中毒,然后才会高空失足而死!”

“你没有证据!”

“但是公道自在人心!”我和周其中针锋相对!

周其中盯着我们看了很久,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你的话,哦不,施加的话是正确的,他确实是因为食物中毒,这才从高空坠下的!”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你既然知道,为什么却要编造另一通说辞呢?莫非是收了贿赂,昧了良心?”

见周其中不说话,我接着说道:“你的所长的位子,不会也是因此而来的吧?”

周其中看着我,目光深沉地道:“你想听真话吗?”

我点头。

周其中倒了一杯酒喝下道“原因很简单,因为建筑公司有钱赔,有间饭店的老板苗良朋没有钱赔!……”周其中告诉我们,施加因为食物中毒以至于高空坠楼的事情在他接手这件案子的第二天就调查清楚了!

同时,他还调查到了另一件事,是关于苗良朋的,苗良朋,38岁,已婚,父母尚在,还有两个孩子,大的三岁,小的一岁。

原本他的家庭也还算是幸福,他开着一家小吃店,妻子在工业区上班,虽然累一些,但是日子还过得下去,真正的改变是前年的十月九号,苗良朋的妻子亲眼看着自己的妹妹被人捅死在了工厂门口!从此之后,她的精神状态就不大好,容易紧张,一紧张就会身僵硬,对谁都是凶巴巴的,好几次差点将两个孩子掐死,也因为如此,苗良朋将她送去了精神病院,接来了自己的父母亲照顾孩子。

他的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原本正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却还要辛苦操劳,更为严重的是,苗良朋一家六口,都指着他的小吃店生活,他要是出事,就是将一对孩子两个老人往死路上逼!

也因为如此,周其中在经过一番艰难的抉择之后,放过了他们,这其中有同情,更多的是利与弊的考量!试想想,如果将苗良朋抓了,说是他的责任,是,公平正义是有了,但是施加的死亡赔偿金从哪里出呢?

是,按道理来讲赔偿金是应该苗良朋来赔,但是他没有钱赔,你将他杀了,他还是没有钱赔,

让苗良朋负责的结果可能就是:小南要不到赔偿金!

但是建筑公司不一样,他们的生意通常做得很大,抓便揪出一个来,公司帐面资金就有几千万,施加的死亡赔偿金对于他们来说,只能算是九牛一毛!综上原因,周其中决定将责任推到建筑公司的身上,放过苗良朋!

说是放过,却也不尽然,在施加的事情三个月之后,周其中便联合卫生局的同事,搞了一个突击检查,以不合标为名,将有间饭店给关了,并且将苗良朋加入了饮食行业的黑名单!

也就是说,如果以后苗良朋再想开小吃店,营业执照是别想办下来的!除非他准备开黑店。周其中说到这里,叹息了一声道:“我知道,做为执法人员,这件事情我做得很不妥当,如果你们要举报我,那也是我罪有应的!……”

施加沉默了良久,让我告诉周其中,这件事情到些为止了!

我问道:“周所长,你的意思是施加的事情过去三个月之后,有间饭店就关门大吉了?”

周其中点头说道:“是啊,有间饭店关门了,不过,苗良朋有手有脚的,即使是有间饭店关门了,也不至于冻着饿着才是!”

与周其中的一番交谈,我,方圆,施加,都感到十分失落,施加的妻子小南病重,我们来找周所长,是想借由他找到有间饭店的老板,从他那里搞点钱为小南治病,可是听周所长说起,苗良朋的情况似乎更差!

周其中给了我们苗良朋的地址,他的最新住址是老城区34号,县棚户改造区,离这里不过几百米远的中距离,走上五分钟就到了,这么近的距离,我们却开始犹豫要不要过去找他了。

施加沉默了很久说道:“我看,要不还是算了吧?”

我嘬着牙花子说道:“要是就这么算了,你老婆的病的怎么办呢?”

施加心痛不已:“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想了想说道:“那还是去吧,找到苗良朋,看看情况再说,万一时来运转,他已经富裕了呢?不管怎么样,去看看吧!”

正文卷 第207章:无心之失

老街的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的,半个月前下的一场雨,积水现在还在,轿车驶入老街一定要慢点开,不然的话,保管你从另一头出来的时候底盘已经被磕坏了!

我们沿着屋檐下的青石板路徐徐往前,来到了苗良朋的家门前。

这是一幢有上百年历史的四合院,它在初建时一定风光一时,但是这么多年过去,它的芳华也在一分一分地逝去,到今日,已经颓废不堪,仿佛记录着它一代代主人的兴衰荣辱。

墙壁有些倾斜了,门也裂开了口子,透过裂缝,都能看到其中简陋的家具。

我正要推门而入,就听一个声音怯怯地说道:“爸,我们老师说了,明天要交补习费了!”

“不是才交了两百块吗,怎么又要交了?”一个沧桑的声音回应道。

“上一次是资料费,这一次才是补习费!”

“哦!你跟老师说缓两天吧,爸有钱了马上给你!”

“缓两天缓两天!”那男孩子估计是压抑得久了,终于发火了,吼叫道:“学费缓两天,食宿费缓两天,校服费缓两天,现在补习费又缓两天,这也缓那也缓,我就上个学,搞得像是借了一身高利贷似的,被人追着屁股跑,有什么意思啊,我不玩了!”

碰的一声,男孩甩门而出。

“苗俊,你要去哪儿啊?”

男孩头也不回地说道:“你管我去哪儿啊,反正这个家我是不想呆了!”

“小俊,别走!”一个中年男子追了出来。

男孩跑得飞快,等他追出来的时候,已经不见踪影了!

苗良朋看着空荡荡的长街,突然间掩面哭起来,哭着哭着一跤跌倒在地,便在地上打起滚来,那压抑的嘶吼之声,让人听了心酸不已。在这嘶吼声里,我仿佛听到了迟志强那悲伤的歌声“是谁制造了钞票,你在世上称霸道……”

我对方圆道:“去,赶紧将那孩子追回来!”

方圆点点头,便向着那小男孩消失的地方追了去。

这时候,一个不到三岁的小女孩从屋里走了出来,拉住苗良朋的手道:“不哭,不哭,爸爸不哭……”见劝不住,她便也跟着哭起来:“哇哇哇哇哇……”父女二人痛哭流涕的时候,方圆将苗俊也拉了回来。

小孩子只是心中愤懑,也不全是对父母,更多的是对这操蛋的生活,此时见一向坚忍的父亲像孩子一样滚一身的泥水,给他造成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他的脸上现出惊恐的神情,生怕父亲像母亲一样精神崩溃,两兄妹的天已经崩塌了一半,不能再崩塌了!

小男孩飞快地跑回去,抱住苗良朋的大腿道:“爸爸爸爸,你别哭了,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求求你原谅我吧!”

苗良朋将苗俊抱在了怀里道:“乖孩子,你们都是我的乖孩子,爸爸不怪你,怪只怪爸爸没有用,给不了你们什么!你要是恨我,那也是应该的!……”

一家三口在天井里哭了十多分钟才发现我们,苗俊一手抹着眼睛,另一手牵着小女孩进屋去了,苗良朋尴尬地拍着身上的尘土,看向我们道:“请问你们是来找我的吗?有什么事?”

我递给苗良朋两百块钱道:“大叔,让孩子将补课钱交了吧——这就当是活路钱了!”

苗良朋犹豫了一下,伸手接了过来,说了声谢谢,走进了屋去,不一会儿又出来了,看着我们说道:“小兄弟,我除了有膀子力气,会做个菜什么的,其它的可是什么也不会!……”

“不防事的!”我指着一旁的街心亭道:“咱们去那儿说话吧!”

到了街心亭,我将阳伞收了起来,指着施加道:“苗良朋,你还认识他吗?”

苗良朋微微一楞,盯着施加看了半晌,突然间一跤跌倒在地上,一手撑着街心亭的青石板地面,一手指着施加,颤声说道:“我,我我,我认识他,他叫施加,在工地上给人盖房子,我听说,我听说他早已经死了啊,怎么会……”

我看着苗良朋道:“你说他死了,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苗良朋回想道:“我知道,是做活的时候从高空坠落,被焊在地面上的钢管刺穿而死的!……都一年过去了,可是,可是……”

“可是他怎么还没有腐烂,对吧?”我问。

“是,是啊?”苗良朋应答着,往后缩去。

我直视着苗良朋道:“那是因为他身有怨气,怨念很深,成了怨尸,这才会尸身不腐!”

“身有怨气?什么,什么怨气啊!”苗良朋指着自己道:“不会和我有关吧?”

“你还真说对了,不仅与你有关,而且至关重要!”

苗良朋看着我们:“你们,你们不会觉得是我害死他的吧?这怎么可能呢,我与他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更何况他还是我的顾客……”

我制止苗良朋道:“对了,你说对了,正是因为他是你的顾客,才被你害了!他是因为在你店里吃了饭,食物中毒了,这才会高空失足,掉下来被钢管刺死!”

“这这……”苗良朋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怎么可能呢?这事警察早就已经结案了,你们可不能胡说啊!”

我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苗良朋,我索性和你说了吧,我和我的小师妹都是赶尸人,施加来义庄找我们,就是让我们平息他心中的怨气,何为怨气,是因为死得冤,心中郁结之气所形成!你的情况我也看到了,问你要钱你没有,问你赔命你的两个孩子将来堪忧!你什么都给不了,但是我劝你给个好态度,不然的话,施加真要对你做什么,冤有头债有主,这个事我可就不好管!”

听了我的话苗良朋低下了头来,他的手一直在颤抖着。

良久之后,他声如蚊纳般地说道:“我还以为这件事情过去了呢,没想到,一直都没有过去,该来的,始终会找上门来的……我真的是无心之失啊,不知道会酿成如此大祸!”

正文卷 第208章:不能置信

苗良朋告诉我们,他的“有间饭店”是五年前开的,开店的原因就是:他的老婆在附近上班,一开始因为工业区还没有兴起,他的生意并不多,靠着老婆和小姨拉工友来吃饭勉强维持着。

随着工业区的人越来越多,饭店的生意也慢慢发好了起来。

他原本以为日子会一直向好,但是这时候,却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苗良朋的小姨子长得很漂亮,气质也好,说是厂花也不为过,追求者很多!其中一名被她拒绝的男子听说她答应了和别人交往,带着刀子拦路问要说法!

那能有什么说法啊,感情这种事又不是在马路边的卖菜,有硬性条件——价高者得!感情这个东西是没有理由的,喜欢时,茅屋两三间也行,不喜欢是家财万贯又如何?苗良朋的小姨严词喝斥,让他赶紧走开!

那混蛋来拦路之前喝了一斤白酒,酒气上涌之下,心中的愤恨情绪被无限放大了,他一把抓住苗良朋小姨的衣领,提刀就捅,一边捅了十多刀这才住手。苗良朋的小姨子当场就被捅死了。

而整个过程,被随后而来的苗良朋的妻子看着正着,他的妻子本来就有些神经敏感,被这样一刺激,就疯了。一个家,两根支柱,一根支柱倒了,另一根很难支撑起来来,他们的孩子还小,平常时候就要人照顾,此时母亲疯了,反而得时刻担心母亲将孩子杀了!没有办法,苗良朋只好将妻子送去了精神病院!

这么一来,所有的生活重担都压在了苗良朋的身上,妻子的住院费每月八百,两个孩子的奶粉,学费每个月两千多,饭店那点钱,根本不够补这么大的这么大的窟窿,于是,苗良朋便想方设法地省钱,买米贵,就开着自己的三轮车去乡下拉,电费贵,平时点三盏灯这时候点一盏,总之,想尽一切办法去省钱,这一天,一个年轻人来有间饭店吃饭,点了一瓶啤酒,一份扬州炒饭,一边吃,年轻人问他饭店用什么油,哪里买的,多少钱?

苗良朋闲着无事,便与那年轻人聊起来,他告诉年轻人,他的油是市场买的,五十元一桶,这还是老客户的价格,普通人去拿,就得五十八一桶。年轻人听后连连摇头,说食用油这么贵还怎么挣钱啊,做生意做生意,就得将利益最大化,五十元一桶油和三十元一桶油选哪个?自然选三十元的啊,钱多不要是傻子!

苗良朋被说动了,便与那年轻人深聊起来,这才知道,那年轻人名叫荆富,是一家食用油厂的业务员,说苗良朋如果成为他的客户,他可以在原有的价钱上再减五元每桶。

油这个东西市场价是很透明的,不同厂商之间可能差个三块五块的,绝对不可能差一半,之所以会这样,那是因为——荆富推销的油是地沟油!苗良朋开店这么久了,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有间饭店每三天就用一桶油,一个月用十桶油,如果用荆富提供的油,一个月可以省二百五十块,金额不多,对他来说却不少!就像荆富说的,有钱不赚是傻蛋,这个钱,苗良朋准备赚了!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地沟油经过提纯,与超市里摆放的食物油没有什么区别的!

就这样,苗良朋问荆富订了十桶油,十桶油用完,什么事儿也没有,苗良朋便放下心来,抛弃了以前的供应商,成为了荆富的忠实客户,三个月后,荆富又送油来了,这一次送来的油有些暗,其中还飘浮着一些杂质,苗良朋担心这个批次的油有问题,荆富却说不可能的,他们的客户有一百多家,要是有问题早炸锅了,等不到他来说。

苗良朋听荆富这么说,也就放下心来,开始使用。

只用了三天,就有一大帮熟客说在有间饭店吃了东西身体不舒服,苗良朋打电话给荆富,荆富仍旧说没有问题,客人之所以不舒服,那是因为现在是春天,流感病毒盛行,他们是因为感冒了!

苗良朋半信半疑,但是剩下的油他没舍得倒,这些要都是钱买的呢,自然得换钱回来才行!一直到施加之死他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不确定施加是不是因为地沟油中毒而死的,但是他死前的那一顿饭,确实是在有间饭店吃的!

为了安全起见,他将地沟油全部倒了,换上了自己刚从超市买回来的菜籽油……

听完苗良朋的话,我的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施加之所以会食物中毒,是因为你从荆富那里买的地沟油?”

苗良朋点头说道:“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其它的理由了!”他对施加跪了下来道:“施兄弟,对不起,对不起啊,是我一时贪念,以至于酿成这样的大祸,求求你看在我孩子的份上,放过我吧,如果我死了,我不敢想像他们以后的人生……”

苗良朋之所以从坟中爬出,主要目地并不是复仇,而是为他的妻子小南找一条生路,这条路在苗良朋这里找不到——他看起来比施加更穷,施加家里虽然穷,可是至少有一幢新房子,而他家,什么都没有!

我盯着施加的脸看了半晌,明白了他的心意,说道:“施哥说了,他可以放过你,但是有一个条件,条件就是:告诉我们荆富在哪里?”苗良朋这里找不到路了,只能往上寻找。

苗良朋苦着脸说道:“你们是不知道,施兄弟过了没有多久,荆富的粮油店就被查了,至于他的下落,我是真不知道!……”

苗良朋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我看向施加。施加什么反应也没有,估计是放过他了!本主都放弃复仇,我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冲苗良朋挥挥手道:“好了,活已经完了,你赶紧回去吧!”

“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走了?”

我点头道:“不然呢,难道非得我踹你几脚才肯走吗?”

“不会是等我背对你们的时候再对我动手吧?”这样的结果,苗良朋都有些不能置信了。

正文卷 第209章:不要看热闹

我懒得与苗良朋废话,一摇起尸铃,施加往前一跳,伸出的双手直直地向着苗良朋的脖子插了去,苗良朋吓得屁滚尿流,翻下街心亭,飞也似地跑掉了。

我撑起阳伞遮住施加道:“走吧!”

两人一尸就这样在寻常村陌之间行走着。其间我给周其中打了一个电话,周其中问道:“陈师傅,事情进展得还顺利吗?”

我叹息一声道:“一点也不顺利,苗良朋的情况很不好,想要从他寻到抠点钱出来,无异于抓住癞蛤蟆往外挤脑白金!”

周其中想了想说道:“你看这样好不好,我与县宣传办的关系还算是不错,我可以找人帮小南宣传一下,搞个募捐,现在这社会还是好人多,应该能够募捐到一些钱的!”

我摁着眉头说道:“你的建议,我早就跟施加说过了,但是施加不愿意,他说除非是无路可走,不然的话,不愿意结这样的因果!”

周其中问道:“现在还有其它的路走吗?”

“有,还有一条!”我说道:“我们从苗良朋那里问出了一些情况,施加之所以会食物中毒,是因为有间饭店里的食用油出了问题,事实上,食物中毒的不只施加一个,只是因为他是高空作业,所以才丢了性命!”

周其中说道:“你们想去找卖食用油的老板?”

我点头说道:“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个办法了,那老板名叫荆富,你能帮我们查一查他的底细吗?”

“这是违规的!”周其中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你们等等我!”

不一会儿,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息:北苑f幢54号。

方圆看着手机上的信息疑惑地问道:“师兄,你笑什么啊?”

我指着北苑二字道:“这个地方我知道,这是新建的高档小区,住在这里的人,都是有钱人!也就是说,施加老婆小南的医药费有着落了!”

听了我的话,施加也很是高兴。

我们乘坐43路公交车往北苑而去,现在时候是下午六点,算是晚高峰吧,公交车上挤了不少的人,虽然如此,却没有人往我们这边挤,原因很简单,施加身上的味儿,实在是有些大。

一具在地下埋了有一年的尸体,味道能不大吗?

虽然我为他喷了香水,可是无论多么浓的香水,都掩饰不了他身上的土腥之气,两种味道中和之后,反而产生了一种怪味,我和方圆闻惯了倒是没事,初闻之人根本受不了,自然避之不及了。

这样也好,车里其它地方挤得像狗圈一样,我们这儿空空荡荡的,简直是vip待遇。

“尊敬的乘客你好,北苑站到了,请带齐你的随身物品下车,祝你……”

千篇一律的电子音响起,我和方圆还没有站起来,就有几双眼睛瞄了过来,就像是一个个武林高手,在窥测敌人身上的弱点,然后找准备机会,一举夺位,离我们最近的是一个胖子,吨位有点大,也因为如此,他的动作可能有点儿慢,单凭速度论,三个位置他可能连一个都抢不到!

不过,如果他愿意耍横的话,比方说大身板往走道里一横,然后大摇大摆地往前走,我们的三个位置,他没有挑位置坐下,别人都没有机会!

在大胖子旁边有一个小瘦个,他的眼珠子骨碌碌的乱转,如果大胖子不像盾牌一样杵在当中的话,他有可能会最先抢得位置。瘦子的对面是一个长发女子,她穿着恨天高高跟鞋,但是,从她的身形动作来看,高根鞋丝毫也影响不到他的行动!

她的目光坚毅,一副志在必得的表情!

可以预见的是,在我们起身的那一刻,一幕激战立即会在我们的面前上演!

我倒不关心这一场抢座位大战谁地胜出,我担心的是战况太过激烈将施加撞倒。施加虽然被我起尸了,但是毕竟是尸体,不能像我们似的活动自如!而他如果被撞倒了,势必会露馅。

想到这一点,我招呼方圆一声,两人一前一后,将施加夹在了中间,我们才开始往外走,那胖子便蠢蠢欲动了,瘦子和高跟鞋女孩也做好了临战的准备。就在这时候,一名老太太牵着一对孙女上车来。

就像是武林盟主莅临,刚才的凶凶杀气在这一刻消弥于无形,高根鞋女孩与瘦子垂手束立,最前面的胖子甚至收起了肚子,以便让老太太和小女孩通过。

而这时候的我们,也已经下车,走进了站台。

在小区的咖啡店里要了两杯咖啡,我们一边喝一边沿着林荫小道往前走,走了没有多远,就听到不远处一片杂沓之声,手电光晃来晃去,身着黑衣的保安上窜下跳的。方圆吓了一大跳:“不会是将我们当成了贼了吧?”

我看向方圆反问:“那咱们是贼吗?”

“不是!”

“那不就结了!”我瞪视着方圆道:“腰板挺直一点,眼睛别闪闪烁烁的,就你这样儿,不是贼都得被人当成是贼了,你和施加在这里等我,我过去看看!”

我跟方圆打了一声招呼,便往那边而去。

我还没有靠近呢,警察就来了,火急火燎地往楼上而去。

这让我更好奇了,看来是真出什么事情了!

我乘坐另一架电梯往楼上而去,出了电梯,看着警察与保安的聚集之处,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那门牌上分明写着:54号。保安队长正对着警察说着什么,那警察一边听一边往里走去。

其余人也跟了进去。

不一会儿,一具尸体被抬了出来。

虽然蒙着白布,但是从垂下来的一缕发丝来看,应该是个女人。

什么情况?

我正迷糊呢,又一具尸体被抬了起来,那尸体全身都被蒙在了白皮中,从白布之中露出脚的轮廓判断得知应该是个男人。

那男人会是荆富吗?

他死了?

这特么的也太搞了吧?

这时候,一名警察发现了我,指着我说道:“喂,警察办案,不要看热闹,赶紧回去!”

我连声应着,下楼去了。

正文卷 第210章:解剖室

方圆见我回来,问道:“师兄,怎么了?”

我拉着方圆往外走:“咳咳咳,怎么说呢?我刚刚从荆富家里出来,他们家死人了!”

“死人了?”

“死了两个,一女的,一男的,女的不好说,男的很有可能就是荆富!”

“怎么会这样,这,这也太巧了吧?”

特么的谁知道啊!

我与方圆说话的时候,尸体已经从电梯里被抬出来了,留守的警察打开了后车厢,尸体便被塞了出去,车子往外开的时候,被一群老人给围住了,细问之下才知道那四位老人分别是荆富和荆富妻子的父母。

老人的后背还跟着一个小孩,三四岁的样子,还背着书包呢,看来是刚从幼儿园回来。

走出来一名中年警员,跟老人们解释了半天,这才算是将路让开了,装载尸体的车在前,老人和小孩上了后面的车,一路警笛鸣响,疾驰而去。

方圆有些懵:“师兄,咱们要追上去吗?”

我想了想说道:“追上去吧!”

我们上了一辆出租车,一路尾随而去。

警车没有回警队,而是直接将车开去了人民医院。像岑城这样的小地方,警局是没有专门的法医部门的,一般与本地的医院合作,一遇到有查证病理,解剖尸体的事情,都是往县人民医院拉。

见警车进了县人民医院的地下车库,我们也便下了车。说实话,医院里阴气沉重,带着一具尸体去确实不妥,不过也没有办法,总不能将施加晾在这里吧,这样问题更大!

在处理简和和段时达事件的时候,我就来过人民医院,对于医院解剖室和太平间的位置了如指掌,我站在住院楼的顶层往下望去,就见在几名医护人员的帮助下,两具尸体被推进了一旁的独幢小楼。

那里是解剖室。

然后,警察和医护人员都退出了房间,一把大锁将房门锁了起来。

警察要去应付悲怒交加的家属。

而医护人员得去对付病人。

毕竟,与死人相比,活人还是更重要一些!得要在主刀医生忙完了之后,才会找时间来处理尸体。

“师兄,咱们现在怎么办?”方圆问我。

我想了想说道:“等等吧,再等一个钟,守尸的老头就该回房睡觉去了,到时候咱们去问问荆富,看是怎么一回事!”

所谓的问问,自然是听尸。

这一天忙忙碌碌的,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吃饭呢!我见凳子上遗落有一张点餐卡,便顺手捡了起来,给方圆点了一份红烧茄子,给我自己点了一份苦瓜酿肉。这道菜陈柔很爱吃,慢慢地,我也变得很爱吃了。

肉香味,苦瓜的苦涩味道,盐的咸味,姜的辣味,数种味道纠缠在一起,数味杂陈,给人的感觉怪怪的,但是,确实好吃!

等了半个多钟的样子,饭送到了,我们就在走廊尽头饮水机的冷水,吃起饭来,我们吃饭的时候,施加就杵在我们的中间,平视着前方,目光深邃,乍一看像是在思考人生,其实他就是一具不能动弹的尸体而已!

我虽然在吃饭,却丝毫也没有放松对下面的关注,人来人往,猫跃狗走我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在我快要将饭吃完的时候,一个白大褂出现了,这名白大褂四十多岁左右,戴着金丝眼镜,走路慢吞吞的,看起来十分从容自信!

这种情态,只能够在从业十多年的老医师身上看到,是学不来的,只能在岁月中积淀,医生的背后跟着一个女孩子,看上去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她背着医药箱,手里还提着一只医药箱,虽然步态与老医师一样轻盈,但是,却缺小了那份从容。

她应该是老医师的学生。

我将最后一口饭扒拉进嘴里,对方圆说道:“咱们走!”

方圆将方便饭盒扔进垃圾桶里,暗地里一晃起尸铃,施加便站了起来。

我们走到楼梯拐角的时候,老医师已经打开了我解剖室的大门,走了进去。

我摁开电梯门的时候,实习生也进了屋,解剖室的门又被重新关上了。

我们匆匆下楼,来到了解剖室的门前,伸手敲门,不知道是不是敲门的声音太小了,无人回应,我便加大地力量“咚咚咚咚……”

“谁啊?”屋里终于有了动静。

我干咳一声说道:“是我,我们队长落了一件东西在这里,让我过来取!”

“什么东西,我帮你取吧!”女实习生说道。她下意识地将我们当成了警察。

“是副手铐”我说道。

女实习生去找手铐了,我透过门缝看到,老医师将一枚解剖刀放在桌旁,正在穿绿色的塑料外套。他在做解剖前的准备工作。穿上了塑料外套之后,他便向着女尸走了过去,将裹尸布揭了起来。

那女尸的脸惨白惨白的,皮肤还在往外渗水,看起来像是在冰柜里冻过,因为解冻,这才会往外渗水,就像是内热流汗一样,如果是普通人,看到这一幕肯定要吓一跳,老医师却是什么反应都没有,刀尖轻挑,将女尸的衣服割了开来。

不能让他解释尸体,要知道,尸体一被划破,尸气便散了,尸气散了,自然也就无法听尸了!

我冲女实习生喊道:“美女,找到没有啊?”

“没有,你们队长将手铐放在哪里了?”

“美女,把门开一下,我们进来找吧!”

“不行啊,我们正工作呢?”女实习生拒绝道。

“这能有什么事啊!”我说道:“再说了,你也不可能一直帮我们找手铐吧,你师傅那里还需要你帮忙呢!”

我的这句话终于打动了实习医生,实习医生将门打了开来道:“不过,话说在前面啊,你们就在外面找,不许打扰我们的工作啊!……”

实习医生话还没有说完,就听里屋叫道:“小梅,小梅,你跑那里去了,赶紧过来帮忙啊!”

实习医生来不及与我们多说,便推门进去了,门被推开的时候,就听老医生说道:“她的脖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小梅你帮我扶着一下,我将东西取出来!”

正文卷 第211章:通行的本性

实习医生托住了死尸的有脖子,老医生手执手术刀轻轻一划,便将死尸的喉管切了开来。

老医生屈指成钩,从死尸的喉咙里掏出来一样东西。

将血渍擦掉之后一看,却原来是一枚玉佛。

就在老医生将玉佛取出的同时,女尸突然坐了起来,一把掐住了老医生的喉咙。

一向淡定从容的老医师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情,直到感受到了颈部传来的窒息之感,这才拼命地挣扎起来。

但是他怎么挣得过苏醒的凶尸!

那凶尸掐住他的脖子,将他一分一分地拖向自己,张开的锯齿嗬嗬有声。

实习医生小梅缩在角落,惊声尖叫起来:“啊啊啊啊啊……”那声音可谓惨烈,她下意识地想要逃离,可是,见到师傅的危险局势,又站住了脚步,咬咬牙冲了回去,用力地扳着尸体的手:“放开,放开,你给我放开!”

小梅一个娇弱女子,根本扳不动凶尸的手臂。

凶尸的锯齿,离老师生的脸越来越近了,再往前凑一凑,就能够将老医生的整张脸皮都给啃下来。

这时候,我和方圆冲进了解剖室。

方圆紧捏着手里的打尸鞭,拉开了阵势,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样子,而我则捡起掉落在地的玉佛,重新塞回了凶尸的喉咙。

就像是摁掉了开关一样,凶尸突然软了下来,不动了。

老医生一手扶着桌子,一手轻抚着被掐得青紫的脖子直喘气,实习医生小梅因为用力过猛,失去重心,一跤跌倒在地。而准备大干一场的方圆见我搞定了场面,颇有些劲使到了空处的失落。

我扶着老医生问道:“大夫,你没事吧?”

老医生想要说话,却一时间说不出来,他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又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儿。

我拉开老医生护住喉咙的手,仔细看了看,那青紫色的手掌印随着老医生的喉咙鼓动而扭动着,像是凶尸之手已经透入了他的肌理,正往皮肤深处钻一样。我心里清楚得很,这是尸气在往里浸透呢!

我将试了几次也没有从地上爬起的小梅拉了起来:“去,赶紧去找一些糯米来!”

“糯米?”小梅楞住了,估计心里在想,这是解剖室也,又不是厨房,要糯米干嘛?煲糯米粥吗?再说了,想煲也没有工具啊!

“你听说过糯米拨尸毒的说法吗?”我指着老医师的脖子道:“看到你师傅脖子上的鬼手印没有,那是尸气所致,如果不将斲气拨出来的话,他就成哑巴了,而且以后都只能吃流食……”

“拔尸毒?”做为一个才从医科大学走出来的实习生,她还是不理解!

“让你去就去!”我懒得再跟她多做解释了,肃然说道:“按我说的做,不然的话,你的师父会死!”

这话小梅总算听进去了“你们等等啊,我马上就来!”便匆匆地跑出去了。

老医师此时的情绪稳定了一些,他警惕地看着解剖台上的女尸,又指了指我们。

我明白他的意思,老医师是在问我们是什么身份。

事到如今,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了,我给他看了起尸铃和打尸鞭两样法器道:“我们是赶尸人,而刚才掐你脖子的是凶尸!如果不是我们,你和你的小徒弟只怕此时已经尸横当场了!”

老医师向我们拱手做揖以示感谢。

我挥挥手表示不要太过在意。

老医生似乎对我们很赶兴趣,不停地问这问那,我知道他,凶尸之所以没有暴起,全是因为她喉咙里的玉佛,他将玉佛取了出来,等于是解锁了封印的凶尸,因此才会被“醒来”的凶尸掐喉……

事实证明,我还是很不习惯与一个哑巴打交道,在老医师那拙劣的手语之下,我很快就失去了谈性,转过头看向门外。

门外的施加也正看着我,就像是一尊塑像。因为这里有两具尸体,我没有让他进来,要是沾染了尸气,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不一会儿,实习医生小梅匆匆地跑了回来,将半口袋糯米往解剖台上一放道:“糯米来了!”

我打开了医药箱,从其中取出纱布,纱布上铺上糯米,在老医生的脖子上裹了五六圈,一直将他的脖子裹得与他的脑袋一样大才做罢!我才裹好,老医生的脖子上就冒出了青烟,同时散发出恶臭味道。

老医师疼得眦牙裂嘴。

我指向门外道:“暂时没事了,你们先出去吧,这里交给我来处理!”

有了刚才的经历垫底,师徒两个对我们空前信任,听我这么说,嘱咐了几句,便往外走去,在路过施加身边的时候,老医师多看了他几眼,没有说什么。

我让方圆将门关好,掀开了荆富的裹尸布,这家伙身高起码有一米七五,眉角分明,看上去生前倒是个帅哥呢!不过死了之后,尤其是惨死的,都差不多,血肉模糊,面目扭曲。

荆富的胸口有一个血洞,从血肉模糊的样子来看,他的心脏很可能被掏出来过,只不过后来又被塞进去了。

我看向女尸:“是她干的么?”

我也懒得费心思多做猜测,拊耳听尸“荆富,荆富!”我叫魂道。

叫魂时声音要轻,要柔,要阴气多于阳气。水平不到的,像是很多的赶尸新手,连魂都叫不起来,一般师傅会给半个月的观察期,如果还叫不起来,就只能说明不是吃这碗饭的材料了!

至于哥们:无师自通,第一次叫魂就成功了。

“谁叫我?”一个幽幽的声音回应道。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符录,迎风一展,那符录便自燃了起来,这一抹符火,对于荆富来说,就是一盏开路灯,让他看到我,同时也方便交流。

“你……是谁啊?”荆富问。

我木无表情地说道:“我是赶尸人,现在在为你听尸,从这一刻起,我问一句,你答一句,将你的死因原原本本地告诉我!听到没有?”

经验告诉我,在听尸的时候一定得有气势,最好是一开始就能够慑服死尸,欺软怕硬,这句话在任何社群,活人死人之中都是通行的本性!

正文卷 第212章:逃出生天

我木无表情地说道:“我是赶尸人,现在在为你听尸,从这一刻起,我问一句,你答一句,将你的死因原原本本地告诉我!听到没有?”

说着话,我将打尸鞭盘在了手里。

打尸鞭的煞气让荆富心胆俱寒。

“知道了,知道了!”荆富连声问道。

“你是怎么死的?”

荆富又犹豫了,过了好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道:“特么的我都死了,也不怕狗屁法律来制裁我了,说就说呗!”他将他的死因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事情是这样的,荆富有一次去外地进货,回来之后发现家里的避孕套少了一个,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便暗中调查,果然发现老婆芸飞与一个男的走得很近,在微信上都互称老公老婆了!

他暗中跟踪这一对狗男女,可惜被芸飞发现了,反咬荆富一口,说他不相信自己,夫妻两个拉拉扯扯,从中心广场一直拉扯到家里,芸飞借口他不信任自己,要离婚,而且要荆富净身出户!

荆富在结婚之前也是混社会的,哪里能够受这样的憋屈气,揪住芸飞就是一顿打,掐着她的脖子让她认错,掐了半天也不见芸飞回应,松手一看坏了!自己太激动了,将芸飞掐死了!

他施救了半天也没有救回来,眼见上幼儿园的儿子也快回来了,他将芸飞往冰柜里一塞,装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看电视。儿子回来之后,荆富拉着他在楼下的饭店吃饭,吃完之后便将他送去了父母家。

他得给自己留得空间时间处理芸飞的事情!

他在沙发上坐了一晚上也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

奋斗了小半辈子,终于有家有业了,没想到转眼就失去了所有,他的内心很是悲凉。

算了,特么地爱咋地咋地吧!荆富订了几个小菜,一瓶白酒,一个人坐在餐桌前自酌自饮起来,常言说:一人饮酒容易醉,此时的荆富也是一样,酒喝了小半瓶,人就醉得不行了,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爬上床的,又是怎么时候睡着的。

到了后半夜,他被冷风吹醒了,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有关窗户,将窗户关上,他顺手取过遥控板开空调,摁了几下没有反应,这才反应过来,特么的停电了。他所在的小区最近在挖下水道,停电是常有的事情,因此,他也没有怎么在意,继续睡觉。

就在这时候,听到咚地一声响,仿佛是房门打开了。

接着,又传来沙沙沙的声响,仿佛有什么东西从哪里挤出来。

他在惶然四顾之后,看向了厨房的位置,声音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他的脑袋嗡地一下,不会是芸飞出来了吧!

随即,他将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他虽然读完初中就出来混社会了,也知道人死不能复生的道理!

他才将上一个念头摁下去,另一个念头跳上了心间:人死确实不能复生,但是可能会变成鬼!

这世界上怎怎么可能有鬼呢?他继续安慰自己。

厨房里的异响仍旧继续着,透过光影的变幻,他依稀见到有个人影从冰柜里钻了出来,一开始他的动作迟缓,就像是机器人一样,慢慢地越来越灵活了,它拉开了厨房的推拉门,走到了大厅!

咚咚咚咚……

那脚步声就像是挂钟的指针转动一样有规律。

如果说此前荆富还能用无神论来安慰自己的话,到现在,却是无论如何也安慰不了了,因为在一墙之隔的地方,芸飞就站在那里!

他认识几个黑道大哥,每个人手里都有二三条人命,也没有见哪一个怨气难消找上门来的!

他的死鬼妻子,第二天就找上门来了!这特么的都是随机的吗?那我的运气也太也差了吧!

他又骂起房开商来,特么的就不能将卧室安排在门口的吗?这么一来,他推开门,坐上电梯就下楼逃命去了,这下倒好,芸飞就在大厅里,将他唯一逃生的道路给堵死了!

怎么办呢?

这时候他大致也明白过来了,芸飞应该已经尸变了,之所以这么久都没有动静,那是因为被冻住了,停电之后,她就解冻了,然后就打开冰柜,从冰柜里爬了出来……

他在心里又将供电局骂了一顿:特么的早不停晚不停,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停电,这不是谋财害命吗?不过,这时候将嘴皮骂起泡都没有卵用,最重要的是怎么样才能够逃出生天!

芸飞的目光在大厅里转了一圈,看向了卧室这边……

她向着这边走了出来。

一边走,她的头发,衣服,手脚,都在往外滴水,形成了一条长长的水渍。

终于,她走到了卧室的门口。

荆富就躲在门后,他的手里提着一只凳腿,他屏住呼吸,默默地等待着,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从尸变的妻子的手底下脱逃,但是他必须试一试!他的心跳很快,像是马上就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

事实上,荆富已经算是心理素质不错的了,要是换个人,此时只怕早已经像是待宰羔羊一样瘫软在地动弹不得了!

嘎嘎嘎嘎……

轻微的百叶摩擦声中,门被缓缓推开了,芸飞起了进来。

她机械地转动着脑袋,四处观瞧着。

荆富心知是生是死就看这一击了,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手中的实木凳子向着芸飞的脑袋砸了过去!他今年刚好三十岁,算得上正当壮年了,拼尽全力的一凳砸下,别说是人脑袋,就是铁板,也得砸出一个坑来!

咚地一声闷响,他感觉虎口被凳角震得发麻,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手,而就在他松开手的同时,凳子便碎了,碎成一块一块的木头疙瘩,从芸飞的身上落下,但是,但是芸飞好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

一种绝望的感觉顿时笼罩住了他,那一击,可以说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没有将芸飞击倒,也等于是活下去的希望破灭了!

但是他又怎么能够甘心呢?他一把将芸飞推到一边,往大门跑去,当他冲出卧室的时候,他的心里又燃起了一丝希望,这时候,他只要速度足够快,到开防盗门,冲进电梯,就等于是逃出生天了!

正文卷 第213章:寻仇

但是,但是,但是……

但是,荆富昨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他将门锁上之后还上了保险,此时心慌手乱,还没有将保险栓打开来,芸飞已经来到了他的背后。

才燃起的希望,瞬间便破灭了。

他惊恐地看着芸飞:“飞,对不起啊,我真不是故意的,看在咱们这些年来的情份,放过我吧!”

见芸飞无动于衷,荆富换了另一种说道:“我知道你恨我,我每天东闯西走的没有给你家的温暖,但是我也没有办法啊,要挣钱嘛,我没有有钱有势的爸妈,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

“好好好,我上面对的都是废话好了!但是,你就算不念我们的情分,总得想想我们的孩子吧,你走了,我也走了,谁将他抚养长大啊!”

芸飞脸上仍旧没有任何的表情。

芸飞已经成了凶尸,这时候,任何的外在因素都无法影响她原始的欲念,那便是——吸血。

她的双手往前一叉,掐住了荆富的脖子,将他顶在了门上,凶尸的力量很大,这一下几乎将他的气管捏爆了。

“我就要死了吗?”荆富想。

无数个念头升上心头,他今年才三十六岁,正及壮年,美好的人生才起了一个头呢!一切到此为止,他怎么能够甘心,就在心智渐趋模糊之时,他想起了在他八岁的时候爷爷送他的一枚玉佛。

因为是玉的,他一直舍不仍,然后就带到了现在,常听老人说老玉可以辟邪,不知道这块老玉怎么样?

他拼着最后一分力气,将玉佛从脖子上扯了下来。恰好这时候芸飞张嘴咬向自己,他便顺手将玉佛塞进了她的嘴里。

芸飞的嘴里冒出黑色的浓烟,就像是烧化学材料散发出的浓烟一样,恶臭难闻!不过,不管怎么说,这玉佛看来是起作用了!芸飞掐住他脖子的手松动了些!他心里默念着“老祖宗保佑!”用力去扳芸飞的手。

芸飞的手被他扳了下来。

做为凶尸的芸飞,怎么能够承受这样的失败呢?在被荆富将手扳下来时,她并指成刀,插进了荆富的胸口,一把握住他的心脏,将心脏从胸腔里拖了出来。

其时,荆富已经打开了保险,只要轻轻一推,就能够将门推开了,但是,他终究还是没有做到。

他失神的眼睛望向天花板!苍天啊大地啊,不带这么玩人的吧!给他以希望,却一次又一次地破灭!

第一次希望是在卧室里,荆富虽然没有用凳子将芸飞的脑袋砸开花,却让她楞了一楞,这一楞,给了荆富冲出卧室的机会,在冲出卧室的那一刻,他的心里是充满希望的!因为只要打开房门,他就自由了!

但是,冲到门边的时候他才发现,防盗门被他上了好几道保险,在芸飞追上来之前他不可能将保险全部打开!

失望,深深的失望!

然后,他被芸飞掐住了脖子。

就在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他想起了身上戴的古玉,他扯下古玉塞进了芸飞的嘴里,就像他希望的那样,古玉起作用了,它让芸飞嘴里涌出烟气,它让芸飞手上的劲道变弱!

他的心里又升起了希望,他一只手抵拒着芸飞,另一只手摸向防盗门,将一道道保险一一打开来,终于,他打开了防盗门,这时候只需将脚往外一迈,就重获自由了,而他的心里也在寻思着如何摆脱芸飞,冲出门去!

就在这时候,芸飞的手往前一刺,再收回来。他看到自己的心脏就挂在胸前,还扑扑扑地跳动着。

直到此时,他才知道,所有的希望都是幻觉,绝望才是最真实的!

咚地一声,他就像是一桩木头一样栽倒在地,就此死去。

而芸飞也因为玉佛的关系,被暂时的封印了凶煞之气,变得与寻常的尸体无异,及到解剖医生将她脖子里的玉佛取了出来,这才恢复如实……

听完荆富的描述,我沉思了一会儿说道:“知道为什么你认识的黑老大杀人无算,也没有凶尸找上门来,而你第一次杀人就搞出来一具凶尸吗?”

荆富连连道:“我想知道!……”

“第一,因为你做恶多端!第二么……”我扫了一眼两米之外的芸飞尸体道:“第二,芸飞被你塞入冰柜的时候人应该还没有死透,如果你及时松手,她还有可能活下来,但是,你却将她塞进了冰柜之中,这么一来,她等于是死了两次,任谁都会冤气冲天的吧!做为母亲,临死之前听到儿子的声音又不能相见,怨气又重一分,诸多原因,让芸飞成为了凶尸!”

“你后面的话我认同,但是做恶多端,从何说起啊?”荆富说道:“我虽然不算是什么好人,但是也说不上有多么的十恶不赦吧,这一生,我给自己打六分,不好也不坏!中性!”

我问道:“荆富,你知道我们来找你的原因么?”

荆富这时候也反应了过来:“对啊,你们找我做什么?”

我将荆富的脑袋扳了过来,指着门外的施加道:“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

“他叫施加,你不认识他,但是你却害死了他?”

“我害死了他?”荆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哥们,你太能胡说了吧?不能因为我挂掉了,就什么屎盆子都往我头上扣吧?”

“就是你害死了他!”我冷冷地说道:“不然你以为哥几个都是吃饱了撑的,大老远来找你这具尸体干呀?要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去大街上邂逅美女呢!你以前是不是做过地沟油的代理?”

“这个,这个,咳咳咳,我是做过,但是后来国家查得严,就没有干了!”荆富说道。

“施加就是因为吃了你的地沟油而中毒,在空中作业时摔死的!”

“这这这……”荆富的声音有些颤抖:“这这这,会不会是误会!”估计此时他的心里正一万匹草泥马狂弄而过呢,三个时辰前刚刚被一具尸体给摘心,还没有回过味来呢,又一具尸体上门寻仇来了!

正文卷 第214章:入行

特么的还误会呢!

我将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道:“你还觉得是误会吗?”

荆富摇头。

“地沟油虽然那啥了点,吃不死人的,施加兄弟之所以会出事,很大原因是高空作业……”荆富弱弱地辩解道。

见我不回应,迟疑了一下又说道:“那你们来找我有什么目的啊?”

“你觉得呢?”我反问。

荆富想了想道:“我已经死了,你总不能将我拖到阎王爷那里去治罪吗?”

这话换个方式来说就是:反正老子已经死翘翘了,你还能拿我怎么办呢?之所以说得那么委婉,完全是因为我手里的打尸鞭。

“荆富,你虽然已经死了,但是这件事情不算完,知道么?……”我顿了顿接着往下说道:“施加的老婆生病了,需要一大笔钱,你害了施加的性命,他可以不追究,但是,你得拿出二十万来,为施加的老婆治病!”

“你认为是赔偿金也好,你认为是买命钱也行,但是,这个钱你必须得出!”

“我我我,我没钱啊!”荆富说道。

我的声音冷了下来:“你的意思是说,施加是命不好,死了活该,与你无关对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就是觉得我一个大活人很好说话,可忽悠,可欺骗,好商量对吧?”我指着施加道:“要不要我将他叫进来,你们好好聊聊?”

“不要不要不要!”

荆富心里也清楚,他是新死的人,施加死了一年多了,身上累积的怨气要比他深重得多,他无法与之抗衡。

“那你划出道儿来吧!”

“我是真的没有钱!”荆富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我们家的情况你可能不清楚,是,我这些年确实是挣了一些钱,但是所挣的钱,全部填进了房子里了!你也知道,如今的房价有多贵!跟你说实话,买房时贷的钱上个月地还上呢!满以为以后的日子会过得轻松些,谁特么的想到能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如今芸飞死了,我也死了,小竹(荆富的儿子)可谓是无依无靠,房子和银行卡里的钱能让他过得好一些,因此,我什么也给不了你们,就算你用打尸鞭将我打得魂飞魄散,我还是不会改口的!”

我喝斥了几句,见没有效果,又抽了他几鞭,虽然他的反应很大,每一鞭都能让它皮开肉绽,青烟蒸腾,他却仍旧一动不动。这家伙一开始软扒扒的,但是提到儿子小竹时就像是被打了止痛针一样……

难道这就是父爱的力量?

见硬得行不通,我不得不放软了语气:“荆富,就你家有困难,别人家没有困难么?你们家你死了,芸飞死了,小竹成了孤儿,施加家施加死了,施加的妻子小南也得了重病,如果得不到治疗的话,很快也会死去,你伤了施加一条命,出些钱去救治施加的妻子,难道不应该么?”

“应该应该!”荆富说道:“但是,在我的心里,我的家人才是最重要的,我可以对不起别人,但是不能对不起家人!陈师傅,你别说了,说一千道一万,我的决定也不会改变的!”

“你的意思是说,让我和方圆眼睁睁地看着小南去死?”我心说特么的你伤人性命,人家问你要二十万块钱救妻怎么了,你家儿子是命,人家妻子就不是命了。跟我横是吧!我握紧了打尸鞭:特么的你以为我不敢将你打得魂飞魄散么?今天这个恶因果,老子结了!

荆富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如果我家里没出事,这个钱我会出,但是现在么!恕难从命了!对了!”荆富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施加兄弟之死,苗良朋有责任,我有责任,还有一个人有责任……”

经荆富一提,我顿时明白起来:“你指的是做地沟油的人?”

“嗯!”荆富幽幽地道:“事实上,我也是被他拉入行的,在这之前徐刚是明兴酒店的经理,我只是小小领班!他因为私吞采购款,被酒店开除了,此后也没有找工作,纠了几个老乡开始练地沟油!”

说到这里,荆富顺便给我们讲了一下练地沟油的方法:第一是原料,找人去各家酒店,饭馆,将潲水收集起来,第二步是过滤,将食物残渣压榨过滤掉,这一部分可以卖给养猪场或者是养鸡场,更多的地沟油提练者会自己开一个养猪场,将利益最大化,徐刚也是如此。

过滤之后是熬油,熬油就简单了,找一只废油桶,将过滤好的汤水混合物倒入其中——其色与被污染过的河道里的河水差不了多远,然后点火熬制,将汤水烧开,这样一来,汤水会下沉,油会上浮,再将油勺出,经过精加工,调色,去臭,就是可出售的地沟油了!

因为纯粹无本钱,地沟油的的价格是寻常菜籽的二分之一,也因为如此,特别受饭店,排档的喜欢!他们之中大多数以钻钱为第一目的,至于顾客是生是死,是病是伤,谁会在意呢?

徐刚有个小团队,有人负责收潲水,有人负责熬油,有人负责销售,因为生意太好,忙不过来,就给荆富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忙,工资直接开到了他在明兴酒店的两倍多,荆富没有抵制住诱惑,就跟着他干了!

因为口才比较好,他就干了业务,苗良朋也是那时候结识的,除此之外,他至少还有七八十家客户,手握那么多的客户,荆富的身份也由打工的变成了合伙人,后来因为生意太好了,潲水练油根本不够用了,于是,徐刚便让人去下水道里捞油来练,下水道里可不是只有油污,还有很多其它的污物,而这些东西是练油也练不干净的,比方说某些重金属元素,比方说砷。而这些没有被练出来的化学元素在摄入人体之后会导致头昏脑胀,厌食等中毒症状。

说实话,荆富一开始对这个挺排斥的,这样的行为已经触到了他的底线了,不过,当钱如流水而来的时候,他便也释然了!在很多人的眼里,底线这个东西是可以用钱来拓宽的!

施加正是因为中毒,才会从高空坠落而死!

正文卷 第215章:楚楚可怜

“不错,在这件事情上我有责任,苗良朋有责任,但是责任最大的还是徐刚!”荆富说道。“你们去找他吧,他很有钱的!”

我摁了摁眉头,又看了一眼门外的施加,他的头微微上扬,就像是一个历经苦难的人对天祈祷一般!我收回目光,对荆富说道:“你知道么,我们去找过苗良朋,他老婆疯了,自己的工资也不高,还要养两个小孩,是真穷,因此,我们没有为难他”

我沉吟了一会儿又说道:“但是你不一样,你跟你老婆虽然都死了,但是,我了解到的信息是,你除了现住房之处,在老街还有一套房子,至少二十万的存款,你是真有钱而不肯拿出来,你是不想负责任!”

荆富不说话。

“你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将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这是无可避免的!就像你掐死了你的老婆,两天之后,你放在冰柜里的老婆也要了你的命一样!”见荆富的眉头微微皱起,我耸了耸肩膀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罗嗦啊?”

荆富仍旧不说话。

我微微一笑,不再多说从他的口袋里取出手机,打开转帐功能,又抓起他的一只手道:“好吧,那咱们就来点实际的,让我猜猜看,你的指纹支付设置的是哪一根手指呢?大拇指?肯定不是!食指?”我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放在一边的罗盘。

没有反应。

我摇头道:“不是食指,因为你经常要用到食指,所以,食指被磨得指纹不是很明显了,那就是中指了……”

我在说到中指的时候,罗盘上的指针就像是受了惊一样,晃动了好几下。

皮宏德肯定想不到,他留给我们的罗盘竟然还有测谎的功能!

不过说起来,罗盘与测谎仪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测谎仪根据人的心跳,体温等特征判定一个人有没有说谎,罗盘也是一样,它能够从死尸身上阴气的多寡,判断出死尸的心意。

我刚才在说到中指的时候,荆富身上的阴气突然加重,这很快反应到罗盘之上,罗盘的指针就像是受了惊的兔子一样,来回晃动了十多十这才慢慢地平静下来!

指纹解锁有三次输错的机会,而他只有两根中指,事实上,此时我已经胜券在握了,我心中大定,仍不忘调,戏他:“是中指吗?会是中指吗?竖中指是鄙视的意思,谁会的鄙视钱呢?我想谁也不会!”

“那么就是无名指了,无名指是戴婚戒的,嗯嗯嗯,金钱,婚姻,好像正是绝配呢!不过你的无名指脏兮兮的,可见你不喜欢你的无名指,既然如此,又怎么舍得让他管财呢?”

“前面三根指头都不是,那一定是小指了,对,肯定是小指,不是左手小指就是右手小指!”我握住他的小指,往指纹录入模块按去,堪堪接触到指纹模块的时候,我突然换成了中指:“嗯嗯,我还是觉得可能是中指,越喜欢钱的人,表面上都装的金钱如粪土的样子,你也一定是这样,对不对?”

罗盘再一次受惊,指针晃动起来。

这一次的阴气比上一次沉重得多,直接让指针转了一大圈。

叭答一声,软件传来开门的声音。确锁了。

我一边输入银行卡号码一边说道:“50000块,嗯嗯,再加上转帐费用15块,一共是50015元!”我将转帐完成后的画面在荆富的面前晃了晃道:“你放心好了,我保证每一分钱都转交给施加的妻子!”

做完这一切,我将荆富的手机重又放回了他的口袋,在这个过程中,罗盘一直在不停地晃动着,如果这时候我去听尸,我估计听不到什么好话,因此就不听了,心说你有什么话,还是烂在肚子里好了!

见荆富又瞪大眼睛看着我,我将裹尸布一拉,将他的脸给拦了起来,招呼方圆道:“赶紧,赶紧地叫医生进来解剖尸体!就说问题我们已经解决了……”

方圆指了指我们背后的芸飞道:“师兄,那里还有一位呢!”

我这才反应过来,一直忙着与荆富斗智斗勇,竟然将芸飞给忘记了,芸飞现在是凶尸,全凭一枚玉佛镇住,玉佛暂时还能镇得住,但是,如果不将他搞定,等到解剖尸体的时候,必出事端!

原因很简单,没有人会坐以待毙,凶尸也一样。

我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来根铜钉,摁在了芸飞的眉心处,这一颗铜钉下去,芸飞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魂飞魄散(虽然我至今也不知道魂飞魄散是什么情况),可是如果不钉这颗铜钉,解剖医生和小梅就危险了!

我深深地看了芸飞一眼,这女人三十五六岁的样子,全身上下散发着熟女的妩媚气息,即使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仍旧有让人心旌动摇的资本。我心里默念一句“对不起啦!”取过一旁的我解剖刀,便开始敲铜钉。

随着铜钉锲入芸飞的额头,她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而放在一边的罗盘,更是疯狂地转动起来,叭地一声,芸飞睁开了眼,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我和方圆。

说句实在话,当时我被芸飞一瞪,心里就格蹬了一下,有一种心神被夺的感觉,敲钉子的手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不过我很快就反应过来,紧咬着舌尖让自己保持清醒,手下的力道加重了十分。

一刀。

两刀。

三刀!

总算将铜钉全部锲入了芸飞的额头。

而随着铜钉的锲入,芸飞就像是一只懈了气的皮球一般,手脚都松软了下来。

我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顺手将她喉管中的玉佛取了出来,收入了口袋里,冲门外叫道:“两位医生,现在可以进来了!”同时拍了拍方圆的肩膀,示意咱们得离开了,方圆这时候才反应过了,看了一眼芸飞的尸体“结,结束啦……”

我一翻白眼:“不然呢?”

这时候,老医生和小梅推门而入,老医生还好,小梅紧张兮兮地拉住我的手道:“陈师傅,能不能等我们解剖了尸体再一起走啊!”

我说道:“我很忙的!”

“求求你了!我怕!”小梅看起来楚楚可怜。

正文卷 第216章:双拳难敌四手

我想了想说道:“那好吧!”

虽然说这世界上存在怪力乱神之说,但是,也不能因此毁了一个实习医生的从医之路啊!老医师一边解剖尸体,我就在一旁解说:科学证明人的大脑活动会产生磁场,磁场的异动也会导致人身体的异样,尸体之所以会动,就是磁场异动所至,而会动的尸体为什么会攻击人——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啊,既然是两个不同的磁场,就会相斥的嘛,人活的时候会保持理智,死了没有理智了,因此随心而动!

老医师听后连连点头,称赞我道:“小伙子,说实话,对于神神鬼鬼,佛道玄门,我都是不信的,不过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有几分意思啊!所谓的鬼鬼神神,不过是还没有被科学解释的现象而已,正因为无法解释,所以被惯以鬼神之说!”

我在想如果我告诉老医生,这些话我都是胡说的,不知道他会不会拿起解剖刀来砍我呢!

小梅听了师傅的解释也放心不少,在老医师的劝说之下,还独自动刀解剖了荆富。

见他们情绪稳定,我们这才离去。

到了门外,我附在施加的耳边说道:“我们帮你要到了五万块!”

“嗯!谢谢陈师傅”施加说道。听得出,他的声音里有着失落,如今的时代,钞票一天比一天贬值,五年前五万块或许是一笔很大的钱,现在却不是了,一场小手术就得花上四五万,更何况是癌症这么大的手术了!

我安抚施加道:“别担心,咱们还有别的办法!”说着将徐刚的事情说了一遍,据荆富所说,徐刚很有钱,虽然因为炼制地沟油被关了几个月还罚了一大笔钱,但是他的大部分资产都转移了,等到出来之后开了一家酒店,暗地里黄赌毒无一不搞,不过两三个月的时间,风头已经盖过他曾打过工的明兴酒店了。

听我说完,施加有些愧疚地说道:“这实在是,这实在是太麻烦你们了……”

从太平间往外走的时候,施加突然站住了脚步,我心说这是怎么了,难道起尸铃又坏了?仔细检查了一遍,没问题,好好的啊,再看向施加,只觉他脸色有异,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看到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很瘦,一米六五的个子,体重不会超过八十斤,她的脸色发白发暗,头发没有半点的光泽,就像是一蓬被染黑的茅草披在了头上,别的病人都有亲人帮忙挂号,只有她是独自一人。

这个世界上,生意最好的永远是医院,即使已经是下午三点了,九个挂号窗口仍旧排满了人。

在长长的等待之中,每个人的脾气都变得不好,包括排队的人和工作的医生护士,这时候,一个粗壮的男子打横里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叫道:“让一让,让一让哈,都让一让!”

一边说一边蛮横地往前挤,前面的队型顿时被挤乱了。

很快的,那男子挤到了女人的身边。女人的身体看起来弱到了极点,再加上人多空气稀薄,有些缺氧,被男子一挤就软倒在了地上,那男子可能是没有预料到这情况,抬起的脚没有收回来,一脚踩在了女人的身上。

女人惨叫一声便晕了过去。

“别装死,别装死啊!”男子大声喝斥道:“想来我这里碰瓷,想瞎了你的心了!”

见女人没有反应,男子将她揪了起来,一边喝骂着一边摁人中,见摁人中也没有反应,就抽她耳光:“别装死,别装死啊,快给我起来!你特么的非要我将你的脸打烂也肯醒来吗?”

男子这样对一个女病人,竟无一人来管。

这场景落入施加的眼中,他的眼睛顿时变得一片血红,喉咙里发出类似于野兽一样的嗬嗬吼声,我按住施加问道:“她就是你的妻子小南!?”

“小南,小南……”施加的声音就像是牙缝里蹦出来的一样。十指指甲都嵌进了肉里。

“交给我吧!”我拍了拍施加的肩膀,大步往前走去,走到半路,我提起了放在墙边的灭火罐。

“啪啪啪……”巴掌声仍在继续着。

“快醒来,快醒来啊,你要是再不醒来,老子就打死你!”男子涨红着脸继续吼叫。

“哥们!”我来到了男子的身后,等到他转过头来,我毫不犹豫地重重一罐打在了他的肩膀上。男子滚出了两三米,骂道:“我擦!”还你擦呢,是我擦才对!不等男子从地上爬起,我又是一罐砸了下去。

如果不是担心将他砸死,我这一罐,就往他的脑袋上招呼了。

一连被砸了几下,男子终于没脾气了,连滚带爬地跑掉了。

我揪住一名路过的的医生喝道:“你特么的眼瞎了吗?赶紧将人带去急诊室检查,听到没有?”

那医生被我一喝斥,赶紧蹲下身上检查小南的身体,又叫来了两名护工,将小南匆匆抬走了,我紧随其后,一直跟到急救室,这才往回走,回到门诊部,这里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原来那男子离去之后,叫来了一批人,人人手里都拿着钢棍,医院的保安不敢惹事,只是远远地劝他们别生事。

劝说如果有用的话,世界大战都不会打起来了!

见控制不了局面,门诊的工作人员便全部下班,挂号的病患也匆匆离去,偌大一个大厅里顿时变得空空荡荡的,就剩下了我,施加和方圆。被打的大个子一眼看到我,一边揉着背上的伤一边指着我喝斥道:“兄弟们,就在那里,将我给他的腿脚打断!”

十多个年轻人,一窝蜂地向着我涌了过来。我的脑袋嗡地一下,心说这下完了,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打不过人多,现在怎么办啊?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跑,虽然有些丢脸,但是事到如今,丢脸就丢脸吧!

我跑了,方圆怎么办?我在她的眼中是英勇的大师兄呢,英勇的大师兄怎么能跑?

我又看向了施加,虽然《赶尸纪要》上面说的第一条就是不能控尸做恶,但是如此危境,也管不了那么许多了!想到这里,我将起尸铃握在了手里。

正文卷 第217章:病

我记起了陈柔对我说过的话:“别惹事,但也没别怕事!”

虽然那么多的钢筋棒球棍让我心生畏惧,但是,老子有赶尸之术傍身,怕毛啊!

我一晃起尸铃,施加便拦在了我的身前。

这时候,跑得最快的男子已经冲到了我的面前,举起手里的钢筋就向着施加的脑门砸了过去。

咣地一声闷响,他满以为这一棍敲下,施加立即就会倒下,但是事实出呼他的意料之外,施加的脑袋只是晃了晃,仍旧站得好好的。

见男子楞住,空档大开,我心想机不可失,冲施加叫道:“黑虎掏心!”

施加一手抓住那人的衣领,另一只手曲指成爪,向着男子的胸口抓了去。

我心说我擦,坏了!

常人黑虎掏心无非是一记重拳擂在对手的胸口,但是对于怨尸来说,掏心那就是掏心!他的五指往前一刺,便在男子的胸口刺出来五指血洞,所幸的是他的指甲并不长,不然的话,真能将那男子的心脏给挖出来。

这时候再改口哪里来得及,施加的手已经收了回来,手里多出来了一根血淋淋的肋骨!

这一刺一收,生生地将那男子身上的肋骨扯了下来。

不过那男子应该庆幸,扯下一根肋骨伤不了命,伤了心脏才要命,再使是在医院里,只怕也难以救及!

那男子虽然好狠斗勇,却也从来没有受过这么严重的伤,哀嚎一声,倒在地上不动了。

这时候,又有两人冲了上来,我再也不敢叫黑虎掏心了:“双龙出海!”

施加任由对方的铁棍打在头上,施加双手齐出,击在了二人的膻中穴处。就算是普通的武师,了不得一掌将人打得后退三步,但是怨尸不一样,怨尸的气力,是普通人的两到三倍,再加上人死之后尸体手脚僵硬,无疑是加大了打击力度,双掌齐出,将两人打得口吐鲜血!

虽然如此,我仍然不满于眼前的进度,从低武到高武,叫出了一通武功招式,从“力劈花山”“大鹏展翅”“追星赶月”到“七伤拳”“一阳指”“降龙十八掌”“乾坤大挪移”……

但是我还是有克制的,没有叫出诸如“双龙夺珠(挖眼),仙人摘桃(撩阴)等阴毒招式,不然的话,这群人中,至少有一半会成为太监或者是瞎子!我一开始只是想让施加拦住他们,然后咱们且战且战,争取全身而退!

但是,从施加放倒第一个人开始,我就放弃了这念头,就这气势,还逃个毛啊,那不是等于一个大汉管五岁的孩子叫爷爷嘛!不过,一通乱斗,施加身上也受了不少的伤,脑袋被砸得陷进去了一块,下巴都差点被打掉了。

肩膀,前胸更是挨了无数棍,衣服被撕掉之后,露出了小腹上一年前的刺穿伤,通过伤口,都能看到后面房间里的警报灯光,当施加从倒在地上一片哭爹喊娘的人群中走到大个男的面前时,他吓得像孩子一般哭了起来,扑通一声跪在了施加的面前:“别杀我,别杀我!”

我收起了起尸铃走了过去,向大个男伸出了手。

大个男很快反应了过来,掏出钱包,将包里的钱全部取了出来,大概有四五千的样子,全部塞到我手里。

我将钱砸在了他的脸上,哥们虽然穷,但是还不至于打劫。

见我用钱砸他,大个男吓得瑟瑟发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道:“大哥,大哥,爸爸,求求你了,我不想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里,求求你不要打断我的脚!”

我恍然想起,大个男刚才吼叫着要打断我的腿叫,估计是害怕我以牙还牙呢!

我一个耳光将他的脸都打肿了:“谁特么的有工夫管你的猪蹄子啊,赶紧将衣服脱下来!”我拍了拍施加的肩膀道:“没见我们的施大爷还光着膀子的吗?”

见双脚保住了,大个男大喜过望,赶紧脱下外套,又脱下羊毛衫,衬衫,内衣“给给给,大哥,我全都脱给你!”我接过衣服,在大个男的胸口拍了拍道:“一身的肥肉,还学人家打架,就不怕被人家炖了啊!”

大个男低头头不敢答话。

我和方圆一起,为施加穿上了衣服,就在这时候,急救室那边的红灯灭了,这是抢救完毕的信号,我对方圆道:“你们呆在这里,我过去看看!”之所以不带施加去,是担心小南见到施加太过激动一命呜呼!

施加显然也清楚这一点,因此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

我走到急救室门口的时候,门打开了,刚才被我喝斥的医生走了出来,见到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估计是被我刚才的凶狠模样吓住了,我心说得亏没有让他看到接下来的血腥一幕,不然的话,就这心理素质,抢救就变成谋杀了。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柔和一些:“医生,病人怎么样了?”

这一句话让医生找回了自己的身份,他叹息一声道“暂时没什么事了,但是病人的情况很严重,得马上住院做手术,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不过,不过……”

“不过怎么了?”我问。

“病人说她没钱,因此,我们也只能做保守的治疗!”医生的话弱弱地,似乎是怕声音大了要被我打一样。

我却能够理解,事实上不是医生死要钱,而是医院里面有规定,必须交钱了才能医治,否则的话,医生要将欠款补齐,医生的工资也不高,谁特么的能高尚到救治一名病人以至于自己负债累累啊!

我冲医生道:“你银行卡多少?”

“什么?”医生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我问你银行卡多少啊!病人的钱我先垫付了,你们赶紧治疗,其它的事情后面再说!”我将刚刚从荆富那里得来的五万块钱转给了医生,医生犹豫了一下问道:“要是病人问起,我要怎么说啊?”

“就说是好心人捐的呗!”

这时候,护工将小南推了出来,此时的她看起来越加的虚弱了,连眼皮都不大能抬得起来,伸开的手掌蜡黄蜡黄的,都没有力气握紧。

正文卷 第218章:可怜人

上天并不公平,有的人,一生历尽磨难,却不得善终,有的人一生幸福,到老四世同堂,有的人做恶多端,却逍遥快活,有的人如履薄冰,却家破人亡!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从来不是人心所向的!

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不负余生!

看着小南的面容,又看向不远处如一要桩木头一般站立着的施加,还没有怎么历经世事的我却有万般的感慨,心想希望他们所受的苦难全部都化做了他们儿子(小石头)的福泽吧!

我们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大部分的打手都被留院治疗了,这世道就是这么讽刺,他们是来医院找事的,如今被人打成了狗,医院还得像供大爷一样供着他们。不过,在这里住的都是小喽罗们,大爷们正被搀扶着往外走,将被送去更好的医院。

大个男正忙前忙后地招呼着将人扶上车,看到我们时,又赶紧收回了目光。

我迎着他走了过去。

大个男畏畏缩缩地想要避开,终是站住了,一票人中就它算是完好无损,这时候弃众而去,会被唾弃一辈子的!

他硬着头皮迎向我们:“大哥,大哥,什么事?”

我没有看他,而是看向他们的车:“jh6666,这是你的车?”

“这这这!”

“说实话!”

“这是我爸的车!”

这就对了!在来之前,荆富告诉了我有关徐明的所有信息,包括他的车牌号,他们虽然早已经不合作了,但是私交还不错,有空的时间经常坐在一起喝酒。我取出一张照片,在大个男的眼前晃了晃道:“这是你爸吗?”

“是,你们怎么有我爸的……照片?”大个男显得有些惶惶不安。

我指了指施加道:“他与你的父亲有一笔旧帐要算!麻烦你带我们去一趟吧!”我说着话上前拍车门道:“哥们,都下车吧,这车被征用了!”我一脸胜利者的傲然。

“旧帐?”大个男的声音有些颤抖:“什么旧帐!”

“你别管那么多了,赶紧带我们去吧!”我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不,不行……”大个男虽然是脸色发白,但仍然倔强地说道:“你不告诉我为什么找我爸,我是不会带你去的!”

我懒得与他废话:“你不愿意是吧,那行,不如让你施大爷与你聊聊!”可能是因为暴力才能收到快刀斩乱麻的效果,我发现我近来特别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了!再有,这混蛋对一个病得那么严重的人出手那么狠,想要我对他态度好也很难。

方圆拉了拉我道:“师兄,凡事好好说嘛!”

“好好说个毛啊!”我有些不爽地说道:“这混蛋将小南姐撞倒的时候有好好说了吗?”

方圆指了指大个男的脸道:“师兄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说,你有可能吓到他了!”

我看向大个男,他的眼皮下垂,眼中满是惊恐,脸上的肌肉都在发抖,心说这混蛋怎么了,在医院也没有吓成这样啊!我将刚才的话回想了一遍,明白过来了,估计他以为我说的算旧帐是问徐明讨命,这才会吓成那样。

我拍了拍大个男的肩膀道:“小混蛋,别怕,我们不要谁的命,我们只是问你父亲收回一些欠帐!”我将施加的情况简单地说了一遍,心说特么的这事儿我都复述四五遍了,再说下去都成说书的了!

大个男听说我们只是要些钱,顿时放下心来,开车带我们去见徐刚,徐刚很爽快,大手一挥让秘书给了我们二十万,看着历尽磨难却又得来容易的二十万,我和方圆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回想这一路来的(售后服务)经历,我和方圆十分感慨。苗良朋家里是真穷,没有一分多余的钱,哦,不对!反而还从老子这里拿去了两百块。(哪儿说理去啊!)去找荆富的时候,正赶上他们夫妻相杀,荆富觉得自己反正死了,我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就准备赖帐,最终被我强行从他的银行卡上套走了五万块,其实我可以转走更多的,但是我并没有那么做。

有时候想想,真觉得自己的雷锋转世。

兜兜转转一大圈,才筹措到五万块,我本来以为从徐刚那里虎口夺食只怕更难,没想到却这么容易,回想起来,原因有二,一,医院里的那一场控尸斗,已经彻彻底底地夺去了大个男的心魂,然后他努力劝说自己的父亲花钱消灾(施加就站在我们的后面呢!管你涉黄涉赌还是涉毒啊,再凶你也是人,人能跟尸斗吗?看过《终结者》么,你捅人一刀没事,人捅你一刀你得残废,试问你能挨几刀呢?)

二,徐明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炼地沟油的徐刚了,他发财了,对于一个日进斗金的人来说,二十万算什么,牌桌上的一夜输赢而已,小明星的一晚温柔而已,如果这能买断一条人命官司,何乐不为呢?

钱虽然超额要到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点也不开心,我看向方圆,她也差不多。前面的迎难而上到现在的举手而得,这种落差太大了,不对,也不是落差太大,而是拿了这二十万,一切该画上句号了!

施加的死因不能再追查了,因为已经被二十五万块钱买断了,一条人命,二十五万块钱!在我看来太不值了,施加却不一样,他很开心,因为这二十五万块钱或者可以救他妻子的性命!

当我们怀揣着二十万赶往医院的时候,被告知小南已经被推去手术要室了,我皱眉问道:“不是说钱不够吗?”难道是医院见小南可怜,放松条件了?不可能,医院是什么地方,医生又是什么人,他们什么可怜人没有见过呢,见得多了,早已经心硬如铁了,想要打动他们,哪有那么容易呢?

医生说道:“有人帮忙付了尾款了。”

“谁啊?”

医生说道:“那位先生随文小兰一起去了手术室那边,估计此时正在候医室里等着呢!”

正文卷 第219章:等一分钟

我们又赶往手术室。

手术室外面的候医室满是人,大家都很焦虑,电视没人看,老太太的叫卖声没有人理。

大家的目光都看向了各自亲属被推入的手术间大门。

红灯一直在闪烁着,预告着情况的紧急。

偶尔有声音从喇叭里传出。

“xxx家属,xxx已经手术完毕,请做好接待准备!”

“xxx家属,病人已经推出手术室,请悉心照顾……”

我们找了最边的位置坐下,施加的脸用黑布蒙了起来,就露出两只眼睛,因此,也不怕人看出来异样。方圆从叫卖的老太太那里买了两根玉米棒,我们一人一根啃起来,说实话,在满是福尔马林味道的候医间啃玉米,感觉一点也不好,但是没有办法,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补充过能量了。

与我的大快朵颐不一样,方圆吃得很细致,用手扳下一排排玉米粒往嘴里放,差不多是我将玉米粒啃完,方圆吃了一半的时候,喇叭又响了起来:“文小南家属,文小南已经手术完毕,请悉心照料!”

一听到妻子的名字,施加霍地一下站了起来。

我看了看衣袖里的起尸铃,心说我还没晃起尸铃啊,你这是擅自行动啊!不过也难怪,此时施加心心念念的就是自己妻子的病,听到妻子即将被推出手术室,能不激动得跳起来么?

几乎在施加站起来的同时,离我们六排远的地方,也有一名男子站了起来,他的年岁和施加差不多大,衣着朴素,满面沧桑,步履却是十分麻利,三步并做两步就跑到了手术室的门前。

见到那男子时,施加站住了。

我压低了声音问道:“怎么了?”

施加叹息一声说道:“他是我的同事,叫朝军,是个老光棍!”

“是他为你老婆垫付的医药费?”

施加又是一声叹息:“应该是!”

意思很明白了,朝军为她老婆付医药费,又等到候医室,是想取代施加空缺的位置。

难怪他一开口就是叹息,不论哪个男人遇到这样的事,心里都好受不了吧!

不仅仅是被取代,还有被遗忘……

这时候,担架已经被推了出来,躲在担架上的小南只露出了一张脸,双眼紧闭,仍在麻醉后的昏迷之中,朝军快步走上去,扶住担架叫道:“小南,小南……”

“轻点声!”一旁的护工警告道。

我推了推施加,示意他跟上去,施加却没有动,自言自语道“朝军是个好人,我相信他会对小南好,对小石头好的!”

过了一会儿,施加问我:“你说我该去看小南吗?”

夫妻一场,小南又病重在床,按道理来讲,施加去看小南理有应当的,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来了一个第三者,施加希望小南在身心复元之后过上新生活,而不是活在过去的桎梏之中。

可是,做为至亲之人,他又怎么能够做到还没告别就决然而去呢?

他心中纠结,因此才会问我。

我想了想,说了个折中的方法:“那就……偷偷看一眼吧!”

担架已经进了电梯,除了朝军之外,电梯里还挤了四五个男女护工。

我们只好换了另一架电梯。

当我们赶到病房的时候,病房的门虚掩着,不时有护士医生进进出来,呼吸机,心跳监测仪,营养液,麻醉棒,各类药瓶被依次送入了病房之中,好一会儿才安静下来,透过窗户往里望去,小南的全身上下都插满了管子,此时她已经有了些许的意识,哼哼几几地显得很不舒服。

朝军坐在床沿上手足无措,脸涨得通红“小南,你要是痛就和我说啊,我帮你分担一点……咳咳咳,不过这个好像没法分担,那我跟你说说话吧,分神之后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我知道,你始终无法忘记施老弟,我能理解,一日夫妻百日恩嘛,不过,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嘛,不是我说,你这日子,没个男人帮忙撑着,实在是太苦太苦了!我想帮你分担……”

“我没有其它的意思啊,我只是,我只是希望你好,至于其它的事情,终究是要你心甘情愿才是,你好好养病,未来的日子还长,咱们边走边看,我相信有一天,你终究会接受我的!”

“妹子,你怎么哭了啊!好好好,我不说,我不说了!”又过了一会儿,朝军说道:“我唱首歌给你听吧,就唱施老弟最爱唱的那首歌《等一分钟》”沙哑的声音响起“如果时间,忘记了转,忘了带走什么……你会不会,至今停在说爱我的那天,然后在世界的一个角,有了一个我们的家,你说我的胸膛会让你感到暖,如果生命,没有遗憾,没有波澜,你会不会,永远没有说再见的一天……可能年少的心太柔软,经不起风经不起浪,若今天的我能回到昨天,我会向自己妥协,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看到你闪躲的眼,我不会让伤心的泪挂满你的脸,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能够感觉你也心痛,那一年我不会让离别成永远……”

歌未唱完,朝军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挂上了两行清泪。

深情的歌词,悲怆的语调,不怎么好听,却听的人的眼睛酸酸的,施加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挂上了两颗泪水,原本木无表情的脸上,慢慢地现出了悲伤的表情,不是很明显,却能触及人的心深处。

他的心里也许有些难过。

他的心里也许有些遗憾。

他的心里也许在为小南祝福。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别离排在第一位。

我见施加似有话说,侧耳去听,就听他幽幽地说道“走吧,走吧,我看到小南了,她很好,这已经足够了!”

“我再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如果你真的也心痛,我会告诉你我的胸膛依旧暖……”

歌声仍旧响着。

这时候,小南突然睁开了眼睛,吃力地叫道:“施加,施加,我好想你啊,你在哪里?”

施加停住了脚步,慢慢地,慢慢地,嘴角勾起一抹欣慰的笑容,然后大步往前走去。

正文卷 第220章:击尸丸

在施加的示意下,其中十万用来将来为文小南治病,其中十五万为小石头买了助学基金,施加本来想给我们一些辛苦费,但是被我们拒绝了,既然是售后服务,怎么能够收费呢!

找了一个好日子,我和方圆将施加带回坟地,重新安葬。

等到施加在棺木之中躺下,我从背包里取出了一只黄铜小球,那小球上刻满了符文,刻满符录的地方长着铜锈,就像是蜡上刻字又涂上墨汁一样,看上去十分显眼。这是击尸丸,对一般的尸体:诸如怨尸,凶尸有用,再高级一些的,譬如僵尸,就没用了。

也因为如此,皮老头将它留给了我们。

我站在了施加的上方,看着这个重情重义的男子,我的心里知道,只要我的手一松,击尸丸落下,施加胸口的那一口怨气就会被击散,从此之后,这世间万般事情,小南与小石头,便与他没有关系了!

回想起他在义庄里背着我们吃剩菜,回想起街心亭中初见苗良朋时他怨气冲天却最终忍住没有出手,回想起他在医院里的大杀四方,回想起他在病房外面两滴深情的尸泪!我发现我早已经将他当成朋友了,对他的即将离去很是不舍!

特别是,这颗离别丸现在就握在我的手里!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施加,天长地远,一路好走!”说完手一松,击尸丸便坠落了下去,咚地一声响,击尸丸撞在了施加的胸口,随后便反弹回了我的手里,施加因这一击,口中吐出一口黑气,有些发红的眼睛恢复了青灰之色。慢慢地闭上了。

施加走了。

随后,一股腐臭的味道便传了上来。

怨尸的尸气被击散之后就会立即腐烂,施加死了近一年了,此时应该化做一瘫尸水才是,因此,最少一个小时,最多半天,施加就会化为一瘫尸水,如果不尽快掩坟,就不止是眼前的臭味了,能够臭出两里地去。

我冲方圆说道:“时间不多了,咱们得加把劲!”说着取过放在一边的铲子,便开始铲土垒坟。方圆也过来帮忙,她虽然娇弱,却不娇气,铲子挥得呼呼生风,在我们合力的操作之下,只用了半个钟,便将坟给垒好了。

我擦了一把汗道:“方圆,累吗?”

“师兄,还好啦!”方圆也抹汗。

我将铲子扔在一边说道:“走吧,回到义庄,我请你吃好吃的!”

这是陈柔和我的事情,却让方圆义务劳动,我觉得我应该有所表示!

方圆很是高兴,说道:“好啊好啊,那咱们就去上一次的餐錧里吃青椒酿肉,一人一份!”

“哦哦哦!”我的心里感觉怪怪的,就好像青椒酿肉只有我才能吃一样,方圆吃就是不行,我吃青椒酿肉是怀念陈柔,她吃青椒酿肉干嘛?暴殄天物嘛?虽然我心里也知道,青椒酿肉,在餐馆里谁都可以点。

见我不说话,方圆找话题道:“师兄,你说师父他现在在哪里啊?”

我有些没好气地说道:“如果没有进绿毛僵尸的肚子里的话,就在四处逃命,云南,四川,河北,山东都有可能!”

最终,我没有点青椒酿肉,原因就是方圆点了。

方圆一边吃一边说道:“师兄你这次算是失策啦,我跟你说,这家店里的青椒酿肉那做得简直是一绝,太好吃了,你竟然没有点,唉,要不我分你点吧?”

我吃着饭里的土豆牛肉盖饭,很不客气地道:“不用了!”

这一单活之后,我们闲了有半个多月的样子,为免方圆老缠着我,我给她报了一个电脑补习班,方圆人又开朗,很快便和同学们打得一片火热,这么一来,我也可以专心拼《陈柔日记》了。

这半个月的时间,我大多数时候都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拼碎纸片,一共拼出了五页日记,其中一页说是有一次上街,陈柔的妈妈给陈柔买了一串糖葫芦,糖葫芦很好吃,她争着还要,但是妈妈却已经没钱了……

卖糖葫芦的老爷爷便多送了她一串。

她在日记里是这样形容老爷爷的:他一头白发,花白的胡子,国字脸上满是皱纹,双眼炯炯有神,笑起来时一脸的慈祥……

于是,我便去了陈柔在日记里所说的西隅,在长街的拐角,果然看到一个糖葫芦摊子,很老旧,很简陋,但是生意很好,很多人排队来买,但是摊主却不是花白头发的老爷爷,而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大姐,她忙忙碌碌,脸上却总带着笑容。

她的眉眼与陈柔形容的老爷爷有些相似,应该是老爷爷的女儿!

我排在一群小孩子的后面,想象着陈柔在来糖葫芦的样子,她们穿着苗族服饰,背上背一只竹筐(几乎所有的苗人侗人赶集是都是这样)买了东西往后面竹筐里一放,又省事,又省力,最重要的是走山路时要轻松一些!

陈柔的妈妈背着大竹筐,陈柔背着小竹筐,一路走啊走啊,于是小陈柔见到糖葫芦,便不肯走了,嚷嚷着要吃……这时候,我身后的小孩子推了推我道:“叔叔,轮到你了!”

我抬头一看,我前面已经没有人了,我递过去三块钱,接过糖葫芦,咬下一个来,酸酸甜甜的,还没有核,特别的好吃,难怪陈柔回到家之后还念念不忘,要写成日记了!

就在这时候,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叫道:“妈妈,我想吃糖葫芦!”

我回头望去,就见一个苗族女子牵着一个小女孩出现在路口,那女子一手牵着小女孩,另一手提着一大袋东西,背篓里还背着一个小小孩,过早被生活磨砺的脸上满是风霜之色。

西隅就在三山包围之中,也是偏远山区的苗,侗人家最近的街市,如果你身处大都市中,你永远想像不到那里的封闭,贫穷!三块钱的糖葫芦不贵,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买一包盐,买一块肥皂才更重要,而不是几口就吃掉!

女子犹豫着。

这场景让我想起了写日记的陈柔。

正文卷 第221章:脚痛?心痛?

在陈柔的日记里,有一位慈爱的糖葫芦老爷爷送了他一串糖葫芦。

今天就让我我来做那个慈爱的糖葫芦老爷爷好了!

我将今天做的糖葫芦全部都买了下来,站在路口分发,一个小孩子只能领一个,很多小孩都过来领糖葫芦,包括之前的小女孩,一百串糖葫芦很快便派发得所剩无几了。

在派发到最后几串的时候,我有些莫明紧张,我好像穿越到了陈柔小时候,在等待陈柔来领属于她的那一串糖葫芦,但是直到我将所有的糖葫芦派发完毕,也没有见到她……

终于,最后一串糖葫芦也被派出了出去,我将油纸包塞进了垃圾桶,往回走去,回到家的时候方圆还没有回来,她们的电脑班有晚班,因此,她还在勤奋学习呢。

我坐在沙发里,一边看着电视,从口袋里抽出了另一页日记,在这一篇日记里,陈柔说她认识一条狗,那是一条土狗,它的毛发呈现米白色,坠有灰色的斑点,陈柔给它起明叫糯米。

糯米很温柔,所以,也很招人喜欢,但是,它平时躺在槐树下晒太阳,见到陌生人更汪汪大叫,至于他们认识的过程,是因为有一冷饮陈柔从西隅回来,糯米的主人也带着糯米赶集回来,糯米一路上都盯着她手里的肉包子看!陈柔虽然很舍不得,可是又觉得吃独食不好,在犹豫了两里路之后,撕下一半分给了糯米,于是他们便成为好朋友了!

每一次经达糯米家的时候,糯米都会亲热地跟她打招呼。

小陈柔在日记的最后感慨:可惜我没有钱,不然的话,我一定要给糯米买多多的肉包……

我买了五个大肉包,放在保温罐里,骑上方圆的电动摩托车往槐树村而去,槐树村很偏僻,马路才通没有多久,不然的话,我就得走上三个小时的山路了,槐树村最显眼的就是那一棵老槐树了,槐树高有三四十米,枝叶遮住了大片天空。

我走到老槐树脚下的时候,果然发现了一条老狗,那狗太老了,老得连走都走不动了,于是,主人便在老槐树下为他搭了一个窝棚,窝棚前放着水和一些汤泡饭(骨头是啃不动了!)

老狗看到我,呜呜地叫了两声,声音也只有我和它才能听到。

我在它的面前蹲下身,打开了保温瓶,从其中取出肉包道:“哥们,还记得十多年前给了你半个肉包的小女孩吗?她托我来看看你,你看,肉包,这是她托我买的,皮薄馅多,保证好吃!”

为了取信糯米,我将肉包撕了开来,露出了其中的肉馅。

糯米似乎看出了我没有恶意,向我摇了摇尾巴,张嘴去咬肉包,衔在嘴里,艰难地吞咽着,时间再倒回去十五年,那时节陈柔还小,糯米也欢实得像是一只兔子,他们你追我逐,多么开心!

我突然间想起了李清照的词:物是人非事事休……

见糯米吃完一个肉包,我又递了一个过去。

吃到一半的时候,糯米突然咳嗽起来,我想拍拍它的背,它却软倒在地,全身抽搐,我给它灌水,却呛出一嘴的血,看来,糯米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就在这时候,从一旁屋里冲出来一名年轻人,冲我吼道:“偷狗贼,别想跑!”随后一块砖头就向着我扔了过来,还好我闪得快,不然的话,脑袋都得被砸出一个坑来。

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大家最讨厌的就是偷狗贼,那年轻人的一声喊,顿时从别的屋里冲出来七八人,大声叫喊道:“在哪里,偷狗贼在哪里?抓住了往死里打!”

一时间群情汹汹。

我百口莫辩,心念电转着,心想反正糯米也死了,我还是赶紧跑吧,我骑上电动摩托,将速度开到了最大,疾驰而去,才开出没有多远,就听身后呼呼风响,不用回头去看我也没有,那是乡亲们热情的送别礼物——砖头。

本来是想怀旧,结果自己差点做旧了。

剩下的三篇日记也都是记一些寻常小事,事实上,看着日记再回想我了解的陈柔,很难将他们联系起来,日记里的陈柔,纯真,可爱,而我认识的陈柔却是冰雪一般的美人……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在我生命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电话响了起来。

我接起问道:“方圆,干嘛啊!”

手机里的方圆说道:“师兄啊,你,你能来接我吗?我怕!”

“怕什么?”

“我今天来上学,路上有一户人家死人了!”

“你一个赶尸匠怕什么死人啊!真是的!”

我正准备挂电话,方圆赶紧说道:“师兄,师兄,等一下哈,我刚刚说谎了,不是这样的!同学拉我去滑旱冰,结果扭到脚了!”

一点也不让人省心,我嘀咕了一句问道:“你现在在哪儿啊?”

“在学校楼下的小诊所里!你快点啊,不然我就只能睡大街了!”

到了诊所之后我才知道,方圆根本不是扭伤脚,事实上,她半个月前就学会滑冰了,之所以脚会受伤,是因为他们同学在滑冰的时候撞了人,被人打了,于是,他们便浩浩荡荡地去寻仇,一场乱仗打下来,受伤了!

我问医生:“包扎好了吗?”

“好了”医生说道。

我一言不发,将方圆往肩膀上一扛,往外走去。

走了一里多路的样子,方圆忍不住了:“师兄,你怎么不说话啊?”

“说什么,让我夸你吗?”我说道:“我夸不出口!”

“那你骂我吧!”方圆有些沮丧地说道。

“你都伤成这样了,我还骂你有意思吗?”我反问。

“可是你什么话都不说我更难受!”方圆道。

“那是你的事!”我背着她穿街过巷,回到了义庄,我将方圆放在床上,铺好被子,就准备离开。

走到门口的时候,方圆嘤嘤地哭了起来。

我问道:“怎么了?”

“你不关心我,你一点也不关心我的死活,呜呜呜……”方圆哭泣道。

我问她:“脚痛了?”

“心痛!”

“哦,那没事儿!”我转身欲走

正文卷 第222章:出坟

“你混蛋!”方圆抓起枕头向我扔了过来。却因为运动剧烈,眦牙裂嘴的。

我接住枕头,犹豫了一下,还是站住了:“方圆,你想说什么?”

“你一点也不关心我,一点也不在意我心里的感受!”方圆愤愤然道。

我皱起了眉头:“方圆,你是出去打架也,又不是扶老太太过马路,难道还真要我夸你一通才是吗?”

方圆为之气结:“哼,你走吧,我没有你这样的师兄!”

就在这时候,手机语音响了起来:“方圆,你师兄好酷啊,杀气外露,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呗!……”

方圆更气了,将手机扔到地上,蒙头大睡了。

我将手机捡起,放在桌子上安抚道:“方圆,你的脚肿了,最多一两天就消肿了,千万别乱动,不然就难得好了!”

见方圆没有回应,我将门轻轻掩上,回房去了。

半夜的时候,我听到楼下有脚步声,心说不是说了让方圆不要乱动了吗,这丫头怎么还下楼了!

“方圆,方圆!”我叫了两声无人应人,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起床去看看情况,万一方圆这丫头成了瘸子,皮老头那里不好交待!

我披了大衣往外走,迎面一阵冷风吹来,吹得我一哆嗦,初春的风是真冷啊!冷得我都想缩回房间里去了,我扶着栏杆往下望去,就见一个女人的身影在扫地,我有些不满地说道:“方圆,你发神经了,这大半夜的打扫什么卫生啊!”

那女子像是没有听到,仍在有条不紊地打扫着房间,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我这才发现,原本混乱的大厅被收拾得干净整洁,摊在茶几上的书被收到了书架上,沙发套被重新铺叠过,水果被分门别类地摆得像是艺术品一样,随地都是的果皮纸屑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方圆这是怎么了?

这姑娘虽然比我温柔勤快些,但是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啊?

难道被殴伤之后转变性情,决定做一个持家有道的小女子了?

还是被选做落花洞女了?

后者让我吓了一大跳,这时候也顾不得冷风呼呼地吹了,快步下楼来,按住扫把道:“方圆,方圆,别扫了,别打扫了,坐下来咱们聊聊!”

那女子转过脸来,吓了我一大跳,月色下,一张苍白的脸孔十分显眼,她的眼睛有点小,眼角有一颗泪痕痣,在面相学上来看,长有泪痕痣的女子眼窝浅,容易流泪。

其实泪痕痣还有另一层意思——此生多伤悲。

她下身是一条牛仔裤,上身一件米白色的t恤衫,怔怔地看着我。从握住扫帚那一刻我就感觉到不对劲了,人身上有人气,因此,握过的东西也会留有人气,同样的,死尸身上阴气重,握过的东西也会带着阴寒尸气。

这其中的差别十分细微,如果不是懂行的人很难差别出来。

恰好我就是懂行的人!

其实,就算是不懂的也能窥知一二,谁特么的在这么冷的深夜穿一件t恤就敢出门啊,即使出门是活的,到了义庄,估计也要变成死人了。

我下意识地问道:“你谁啊?”

眼前的少妇身材,样子都不算差,活着的时候估计是家庭主妇,死后才会对收拾屋子这么感兴趣。问出口时我才意识到对方是死人,没有办法回答我的问题,有了施加的前车之鉴,我没有急着将她赶出义庄,而是问道:“你来义庄有事?”

两颗冰冷的泪水,自少妇的眼角流下。

“别哭,别哭啊!”我赶紧摆手道,心说不亏是拥有泪痕痣的女人,这眼泪跟不要钱似的,说来就来,知道真相的还好,不知道真相的还以为我在辱尸呢!“有话好好说啊,我现在为你听尸,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好么?”

少妇的眼睛流得更多了。

好啦好啦,你现在是死尸,流得不是眼泪,是尸泪你知道吗?眼睛顶多咸咸的涩涩的,尸泪可是臭的,臭不可闻呢!

这话我没说出来,心里想着速战速决,便将耳朵附在地女尸的胸口:“我在听呢,你有什么事?”

少,妇的声音仍然哽咽着:“我找,我找陈柔陈师傅!”

“你认识她?”我问。

“当年为我赶尸的就是她!我找她有事!”少,妇道。

“她不在了!”我说道。

“那她什么时候回来?”少,妇问。

“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吗?”我说道:“跟我说也是一样的!”

少,妇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我叫左丹丹,家住在香园14号,去年五月份的时候,我感觉家里闹鬼,就去伍神婆那里求了一张辟邪木符,花了一万多块呢,结果却没有用,我还是被鬼害死了……”

左丹丹告诉我,她死之后,有一口怨气郁结于胸,怎么也散不了,也因为如此,她的棺木根本没有人能够抬得动,没办法只好请陈柔赶尸。与施加一样,陈柔给左丹丹的感觉只有一个字——冷!

她出现之时,便有一种强大的气场催逼着左丹丹,让她情不自禁地服从陈柔,被她引去了坟中安葬。

虽然入土了,左丹丹却一直不能入土为安,她老是想着她一万多块钱买的辟邪木符没有用,做了冤大头,她甚至觉得伍神婆就是害死她的帮凶!就像是治病,左丹丹的病很严重,应该转去省里的甲等医院,这时候跳出来一个伍神婆,信心十足地说道:“这事儿不算什么,这事儿我能治,而且包治好”结果把人治死了!

她在坟中越想越觉得不忿,于是就爬了出来。

爬出来后的她意识到自己只是一具尸体,无法与人正常地交流,然后就来了义庄打陈柔帮忙……

我将左丹丹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道:“你的意思是……你要去找伍神婆的麻烦?”

左丹丹认真地想了想说道:“也不是,严格来说,我是想查证事情的真相,我不能无缘无故就这么死了!”

正文卷 第223章:好奇害死猫

左丹丹告诉我们,她打小胆子就小,太阳下山之后就不敢独行,一个人在家里,即使将门窗全部都封起来,也会害怕得不行……

村邻间要是有人死了,那更是不得了。

她能够连续做上几个月的恶梦!

当然,这可能也与身体虚有关。

就偏偏这么胆小的人,却对恐怖小说,电影爱得不行,从斯蒂芬金到蔡骏,周德东,从《鬼吹灯》到《盗墓笔记》从《电锯惊魂》到《午夜凶铃》,但凡是恐怖的作品,没有她不喜欢的!

看了这么多的恐怖作品,她也经常想入非非“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呢?”想得多了,难免感觉到周边阴风阵阵,鬼气森森的!

她在大学毕业之后在一家公司做文案策划,结婚之后就辞职做了全职太太,生活富足,空闲时间多,这么一来,胡思乱想的时间就更多了,然后,一次意外的举动让她撞鬼了……

说是撞鬼也不合适,更多的原因是她自己往“鬼”身上撞的。

那一天她从电影院回来,走到小区门口,看到门铃时,电影里出现的场景在她的脑海里一闪而过,电影里,女主角在家里看电视,突然门铃响了,是那种可视门铃,对方在楼下按门牌号,住户能够看到来访者是谁,以决定开门还是对话之后决定开不开门的那一种。

门铃响了,女主角走到了门铃前,却看不到人影,她心中疑惑,就按了对话键,然后就听到了一句阴森森的男低音,低得就像是从地狱里传出来的:“死,死,你们都得死,哈哈哈哈哈……”

然后,一张满是血迹的脸出现在了可视门铃的画面中。

女主角一声大叫,便被吓晕了过去。

站在门口的左丹丹想,要是我现在按一下门铃,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老公上班去了,他们没有孩子,也没有养狗,也就是说,此时他们的家除了蚊子之外,不会有任何的生物了!她心里知道这是一个很蠢的举动,但是她就是忍不住这么做!她的手伸向了门铃上的拨号盘,按下了0912四个数字。

“叮铃铃……”门铃响了起来。

如果这时候屋里有人的话,便会摁下开门键或者是对话键问左丹丹是谁,但是却一直没有反应,左丹丹无奈地笑笑,在心里责怪自己也太神经质了,正要摁断门铃,用电子钥匙开门,就听叮地一声,门开了。

喇叭里的电子音响起:“门已打开,请进!”

屋里有人为她打开了门?是老公下早班回来了?又或者是爸爸妈妈来看自己了,我冲拾音器喊道:“老公,老公,是你吗?……”

喇叭里传来重重的呼吸声,却无人应答。

那种被喇叭放大的呼吸声就像是野兽的怒号,这让左丹丹心里一颤,又叫道:“爸,妈,是你们吗?”要不就是“公公,婆婆,你们来了吗?”她将所有拥有自己家钥匙的亲人朋友的名字都叫了一遍,无人回答。

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身后有人说道:“妹子,站在门口发什么呆啊,进门就进呗,不进给我让条路!”

左丹丹回头一看,是小区的电工,她什么话也没有说,让到了一边,等到电工走后,她傻掉了,她感觉自己特别作死,明明进电梯,回到家里就好了,结果这一整,生生给自己整出大事件来!

此时的她在想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回家,还是不回家。

按照她胆小的性格,这时候最合适的做法就是先不回家,去外面逛一圈,或者干脆去她老公的单位,等着她老公下班,然后一起回家……她心里也是这么想的!然而……她有着一颗不死不休的好奇心……

常言说得好,好奇害死猫,其实好奇也可以害死人!

她在电梯前站了足足有二十分钟,最后还是抑制不住心中的好奇心,决定回家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终于,电梯在家门口停下了,她哆哆索索地解下钥匙,捅进了锁孔里,扭动钥匙,将门打开了,在打开门的那一霎那,她第一眼看向的是电子门铃。一个米黄色的盒子安静地挂在墙上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样。

她走到门铃前仔细看了看,没有看出什么异样。

于是,她便各个房间去检查,卧室,次卧,卫生间,厨房……她的目光,最后停留在杂物间,她侧耳细听,杂物间里仿佛有呼呼呼的声响,这让她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她一手紧握着扫把,另一手慢慢地扭开了门把手。

门在被打开的那一霎那,一阵冷风吹得她全身一哆嗦,然后就见一道白影从杂物间的窗台上跳了下去。要知道,这可是九楼呢,下面是水泥地,如果是人坠下,不可能活下来。

她在恍然一惊之后,赶紧扒着窗户往下望,她几乎将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扒在了窗台上——却什么都没有看见,仿佛那白影从杂物间的窗户飘出,便无端地消失了!

她找寻了很久也没有找到那道白影,一直到一通电话铃声将她惊醒,她才像是受惊了的兔子一样冲出家门。

电话是左丹丹的老公祝海打来的,问她在哪里,吃饭没有。

听到祝海的声音,左丹丹就像是受了惊吓的孩子终于回到了亲人的怀里,呜呜地哭了起来。

祝海安抚了她一阵问怎么回事,左丹丹断断续续地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祝海听了哈哈大笑,对她说我早就劝过你了,不要看那些恐怖的小说的电影,你偏不听,现在好了,后遗症来了吧!胆小如鼠,杯弓蛇影,什么门铃,什么白影,也是我知道你的底细,不然的话,换个人非得将你当做是神经病了!好了,不多说了,在家乖乖等着我,我马上回来!

左丹丹还想多说什么,可是电话已经被挂断了,看着手机上祝海的名字,她恍然想起自己还没有做晚饭呢!老公忙了一整天,要是还挨饿,那她就太不对了,于是,她忍住心中惧意,回到了厨房做饭……

正文卷 第224章:作死之路

差不多饭做好的时候,祝海回来了。

祝海将公文包放下,一边脱外套还一边嘲笑她,这让左丹丹很是委屈,在心里暗暗发誓道:“我一定要找到证据,让你闭嘴!”

对于一个极度胆小的人来说,下这样的决定是不容易的,也由此可见她有多么在乎祝海!

光有了决心还不行,还得有谋划才行,昨天下午她回来的时候惊动了那东西,可能已经让“它”生气了,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惹恼“它”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她得找一件东西护身才是!

于是,她便想到了伍神婆。

伍神婆是岑城有名的神婆,今年五十岁了,仍然独居,相传她的法力十分强大,没有她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因为如此,她收费很贵,三千起步,一万算是中间价,最高收过二十万!

按道理来说,她挣那么多钱,应该很富裕才对吧,但是她看起来却穷得要命,她穿的衣服都是十多年前的粗布衣服,住在竹林里有着上百年历史的青砖房里,平常吃的也都是咸菜疙瘩。

真不知道她的钱去哪儿了!

左丹丹也好奇过,但是好奇归好奇,她却不敢接近伍婆,因为据说她长得很丑,无论在家还是出门看事,都是青纱遮面,从不给人看她的真目,看到过她真面目的人,都吓傻了!

怎么说呢,伍神婆就是属于那种有事要大着胆子去找,没事根本不敢靠近,连路过都要绕着着的那一类人!

左丹丹去找伍神婆的时候还听说了一件事,在他们搬进来之前,香园小区死过人,一个女孩与家里闹矛盾,从七楼跳了下来,摔得身体都裂开了……这件事情左丹丹是在网上查到的,而且网上说,跳楼的女孩子当时穿的就是米白色的纱裙……

她将这一切说给伍神婆的时候,伍神婆给他指了两条路,第一条:搬家!这是不可能的,这是他和祝海的婚房,一百八十平的复式楼,当时装修就花了七十多万,哪是想搬就能搬的?

见左丹丹不肯搬,伍神婆向她伸出手:既然不肯搬家,那就只好伤财了!伍神婆问她收了一万一千多块钱,从里屋拿出来一枚护身木符,跟她说只要护身木符还挂在身上,邪秽就不能拿她怎么样!

于是,左丹丹信以为真,将护身木符挂在了脖子上,有了护身木符做依凭,左丹丹安心不少,她在客厅和走廊安装了摄像头,然后坐在咖啡厅里通过手机app查看家里的情形。

她不时出门,然后突然往家里打电话或者突然回来。

不知道是不是那邪秽发现了她的意图,一直没有出现。

这一天,她跟她最好的朋友莫孟夏在吃自助餐的时候,她突然心血来潮,打开了视频app。然后就听到了呜呜咽咽的哭声,她一开始以为是哪家大人打小孩呢,张目一望,长长的走廊里除了她和莫孟夏,更无其它人!

她控制摄像头在大厅里慢慢转动着,然后就看到一袭白纱出现在了沙发和卧室的走廊边上,之后又飘到了神龛前,然后不见了。

她赶紧按下了录像键,去找祝海。

但是见到祝海之时,所谓的证据不见了,她明明录下来的,还回放了好几遍呢,不知道怎么的就消失了,证据没有了不说,还被祝海说她神经质,再这样下去谁也受不了。这让她很抓狂。

人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别人觉得你是无的放矢,你却偏要证明给他看,为此付出任何代价都不在乎!不对,也不是不在乎,只是当时想不了那么多那么远,事实上,事后回想起来,左丹丹的肠子都悔青了!

当天晚上,祝海加班,平常这个时候,她都是选择逛街或者是看电影,直到祝海下班之后一起回家,这一天她却并没有这么做,她独自呆在家里,还将房间里所有的灯都关掉了,各个房间去寻找!

上下两间屋一百八十平的房间说大也大,比一般人家的房子大,说小也小,三分钟就能转上两圈,她的脖子上挂着运动相机,左手拿着蜡烛,右手举着护身木符,楼上楼下找了一个遍,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她便想,会不会是时候不对,邪物还没有开始活动?

于是她在吹灭了蜡烛,在黑暗中安静地等待着,又过了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传来嘤嘤的哭声,就像是他在视频app里听到的一样,她张目四望,看到一道白影从自己的面前飘过去,她伸手去抓,没有抓住。

那白影飘到了楼下,她赶紧跑下楼。

白影又飘向了走廊,飘进了杂物间,她一边校正运动相机一边追了过去,这一次与上一次不一样,她设了云存储的,也就是说,即使是相机里的视频被删了,云存储的视频还在,不论如何,总算可以在祝海面前吐气扬眉了,她心里想。

她追到杂物间的时候,那白影已经飘到了窗台上,她追到窗台上的时候,那白影钻出了窗户,往下飘去,她探头去看,就见那白影飘落在七楼的防盗窗上,还在不停地蠕动着往里钻去,她想要看得仔细些,却被雨棚档住了,只得尽量地将身体往外探。

却在此时,她感觉身上传来一股推力,她还没有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被推落了窗户。九层楼,平均每层高三米,一共是二十七米,从二十七米的高度摔下,下面还是水泥地,结果可想而知!

左丹丹重重地砸在了水泥地上,又被弹起一米多高,在水泥地上翻了几个滚,当即死去!

说到这里时左丹丹对陈柔满心感激,从九层高楼摔下,死状肯定好看不了,当时的她七窍流血,眼珠子都摔了出来,脸上更是被粗糙的水泥地划得伤痕遍布,如果不是陈柔,她不可能恢复成现在这样!

听完左丹丹的描述,我在心里为她的故事起了一个标题:一个胆小而偏偏有着强大好奇心的家庭妇女的作死之路……

正文卷 第225章:你不会抓鬼?

我将整件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道:“左丹丹,你是要找伍神婆的麻烦我可以帮你,但是要查找你的死因,恐怕有些难了!”

左丹丹疑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啊?”

我说道:“原因很简单啊,我是赶尸人,又不是抓鬼人,他们那一套,我都不懂啊!”

“啊,你不会抓鬼?”

我认真地点头道:“嗯!”

“哦!”左丹丹的声音里有着小小失望,想了想说道:“反正我已经从坟中钻出来了,总不能又钻回去吧!那咱们就先找伍神婆理论理论,要是骗子,我可不能轻饶了她!”

我看了左丹丹一眼道:“怎么地?你死了之后胆子就变大了?”

我的话像是戳到了左丹丹的痛处,她的声音里满是痛苦:“别提了,别提了,以前我一个人在家里睡觉都怕,不开灯不敢合眼,现在倒好,一个人在山丘下面呆了半年多,我跟你说啊,我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就像是《鬼吹灯》里胡八一和王凯旋初次下墓一样,我觉得要再有一年半载的,我都会被吓得魂飞魄散……”

我摁着眉头,心说这都是怎么回事啊,施加是因为放心不下妻儿,慢慢地怨念深重,最终破棺而出,这可以理解,可是眼前的左丹丹就比较奇葩了,她是因为她太胆小了,一个人被埋在深山老林里,害怕的不行,正是这深深的惧怕让她难以安宁,最终破棺而出!

既然都从坟中爬出来了,总得找点儿事来做吧!于是,左丹丹就想起了自己的死因,她一个阔太太,平常时候了除了胆子小了一点,没有招谁没有惹谁的,怎么就被人害死了呢?最关键的是,直到坠楼而死,她都没有看清楚害她的人的脸!

不行,这件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

她是胆小,但是生死大事,是断不可能妥协的,也因为如此,她虽然害怕陈柔,却仍然硬着头皮来义庄找她了,结果陈柔却不在……

我干咳一声道:“左丹丹,我先把话说在前头啊,我可以带你去找伍神婆,但是白衣女鬼的事情就恕我爱莫能助了!你要是接受,这个售后服务咱们就算开始了,要是不接受,那是你的事情……”

左丹丹想了好一会儿:“行,那咱们一步一步来吧!”

我揉着有些酸涩的眼睛,将大门合起,上闩。指着不远处的老板椅道:“左,左丹丹是吧,长夜漫漫的,要不你就在椅子里歇着吧,我也该回去睡觉了!”

左丹丹说道:“没事儿的,我不困,这里这么乱,要不我帮你们收拾一下吧,也当是报答你的出手相助了!”

果然不亏是家庭妇女,到了哪儿都改不了收拾的天性呢!我点头说道:“那行吧,晚安!”我本来还想说动作轻点,别打扰我休息,但是想想还是闭上了嘴巴,人家是帮忙收拾,没收钱没喝水的,再横加要求就过份了!

我上楼的时候左丹丹继续收拾房间了,她用抹布将八仙桌擦了一遍又一遍,从我这个位置看过去,都亮得反光了,我进到房间的时候,左丹丹就开始拖地了,不仅将一楼大厅拖了,楼梯,二楼的走廊也拖了,我想如果我和方圆房间的门是开着的话,她一定会一并拖了。

拖完地又开始归整东西,从她弄出的声响,我都大概能够猜出她在做什么,咣咣咣,这是摆桌椅的声音,啪啪啪,这是收拾书架的声音,呼呼呼,这是移动沙发的声音,我想除了我和方圆挂在墙上的法器没动之处,楼下大厅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被她收拾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敲方圆的房门。

“进来!”方圆的声音很是悲伤。

这丫头也太小器了吧!昨天的事情还没有过去?我推开门问道:“方圆,脚好些了么?”

方圆带着哭腔道:“我的脚好不了了,我以后都要成瘸子了!你不会将我当成累赘吧!”

“那肯定会啊!”我不假思索地说道。

“你!”方圆为之气结。

我说道:“好了好了,让师兄我看看!”我掀开被子,就看到了一双脚,一只脚大,一只脚小,脚小的脚是正常的,白嫩精致,特别的漂亮,脚大的那只是受伤的,脚踝都肿成馒头了。

伸手轻轻一碰,方圆顿时号叫起来:“哎呦……”

我将她的伤脚放到我的腿上,轻轻地揉捏起来,一边揉一边安抚道:“方圆,会有些痛,但是为了活血化淤,必须得这么做,你忍一忍哈!”

“啊痛,师兄你轻点,真的很痛啊!”方圆的嘴唇都咬白了“师兄你轻点啊,不然没活血化淤我就先痛死了!”

到了后来“……师兄你太狠了,等师父回来,我非告状不可,啊痛……”

揉了好一会儿,我为她涂上红花油,又喂她吃了消炎药,我说道:“你好好呆在家里啊,中饭下午饭自己叫外卖吧,我得出门去了?”

方圆的声音都哑了“师兄你干嘛去啊?”

“昨天晚上咱们义庄又来了一具尸体,还是售后服务!我得去操办!”我将事情的经过简单地说了一遍,比了个打电话的手势道:“要是有什么情况,给我打电话,我要是赶不到,也会叫人来帮忙的!”不等方圆多说话,我便掩上门,下楼去了。

天一亮,左丹丹便不再活动了,就像是一尊雕像一样,安静地站立着,我将她扛起,放在八仙桌上,摘去她头发上的青苔,掸去她衣服上的棺材落漆,便开始化妆,虽然有过几次经历,我的化妆技术仍然很差,左丹丹都看不过去了,一旁悉心指点,费了一个多钟的样子,总算将妆化好了,多美说不说,至少不至于看一眼就会被认出是死尸,当然,这离左丹丹的心里预期有很大的差距,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化好妆之后,我便开始用朱砂封七窍,口念起尸咒,一晃起尸铃,左丹丹便站了起来,再晃起尸铃,左丹丹的步履行动,与常人并无二致了!

正文卷 第226章:纵使相逢应不识

我撑起阳伞,轻轻地推了推左丹丹道:“咱们走吧!”

长街之上,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街道两旁,偶有行人往来,我和左丹丹徐徐前行,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对恋人呢,却哪里想得到,共伞而行的两人,已经是阴阳相隔了。

我见路上有卖油条的,就买了一条来吃,这才想起忘了给方圆准备早餐了,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就当做她聚众斗殴,扰乱社会治安的惩罚了。

走着走着,左丹丹突然站住了,就像是施了定身法一样。

我抬眼望去,就在离我们十多米远的地方,有一对男女正牵手而行,他们进了永和豆浆店,在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亲热地聊着什么。

我问道:“左丹丹,怎么了?”

左丹丹的声音晃似梦呓:“我看到祝海了?”

我指着正给身边女孩喂食的男人道:“他?”

左丹丹点头。

那男人留着碎发,高高瘦瘦的,笑起来脸上有深深的酒窝,整个人看起来很甜,很好相处的样子,而他身边的女孩留着一头的波浪卷发,看起来像是金丝猫一样,女孩挺年轻的,长得也漂亮,即使是左丹丹没死之时的姿容,也无法与之匹敌。

我说道:“祝海重新找了个女孩!”

“是啊!”良久之后,左丹丹才回过神来,应道。

我看向左丹丹的眼角,一如我所料,那里已经挂上了两行热泪,哦,错了,是冰冷的尸泪。

“很难过吗?”我问。

难过又能怎么样呢?天不假年,徒乎奈何!

左丹丹的声音有些哽咽:“不是难过,是高兴,真的高兴,我还害怕他活在我的阴影里走不出来呢,我希望他过得好,看着他从我的阴影里走出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而且……”

走出阴影是应该高兴,但是不到半年就走出来了,未免快了一些些?

“而且什么?”

“而且,你看他找的妹子,又年轻又漂亮!证明我很有眼光啊,阿海和我在一起六年了,不仅没有贬值,反而还增值了呢!”

好吧,对于这种自我安慰的方式,我表示很佩服,我问道:“左丹丹,不过去打过招呼?”

“不了不了!”左丹丹说道:“就不打扰他们了!”

“那咱们走吧,再看下去,你的眼泪就该将香园冲涮成香海了!”

“你们赶尸人都这样冷漠吗?这种时刻还要来调笑我?”左丹丹有声音很是幽怨。

不是冷漠,是看得多了,你多看几次生离死别,对于眼前情景也是一样的观感,再说了,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当事人感动得悲伤逆流成河,而在旁观者看来,只是觉得无聊!比方说眼前的场景。

左丹丹看着他们吃完早餐,相偕而去上班,这才若有所失地说道:“陈师傅,咱们走吧!”

我们沿着青石板铺成的道路往前而行,走到了一片竹林前,那青石小路就像是一条蜿蜒的长蛇,钻入了竹林之中,半具躯体隐藏在竹林之中,探出“蛇头”就是那几间老旧的青砖房。

我们的前面有好几拨人,最远的已经钻入了竹林之中,最近的离着我们不过五六米的距离——一个老奶奶背着一名三四岁的小女孩儿,那小女孩脸色蜡黄,昏昏欲睡,细细的脚杆在老奶奶的背上晃荡着。

小女孩很懂礼貌,见我们望向他,习惯性地笑笑,却笑得那么吃力。

又过了一会儿,我们已经穿过了竹林,来到了青砖房前,抬眼看这青砖房,小而朴素,但是却周周正正的,青墙青瓦,连地板都是青色的,乍一看与普通的民居没有什么区别,就是年代老了一些。

但是如果细看,你就会觉察到异常,房间里没窗户,连一扇都没有,不仅没窗户,连门都很少,除了一扇正门之外,没有见到侧门,估计有,或者看在房后吧!它的位置也十分怪异,即使是外面娇阳如火,也照不来这里!

因此,门虽然大开着,屋里却是一片昏暗。

屋里隐隐能够看到一张灰色的竹藤椅,椅子里坐着一个老太太,老太太穿一声黑衣,头蒙在黑纱之中,如果不是眼力好,估计面贴面才能发现对面原来有个人。

左丹丹告诉我,屋里坐着的就是伍神婆。

先不管伍神婆是骗子还是真有本事的,就算是骗子,那也是十分敬业的骗子,试问哪个骗子在骗得了那么多钱之后不去享受还甘愿呆在这不足60平米,阴暗潮湿比监狱还有所不如的房间里?

再者你看这阴冷的气氛,神密的气息,这与神婆的气氛很吻和的嘛,不管真实情况是不是如此,让人看着就安心,至少比那些个街头骗子——戴副墨镜装瞎子,拿副拐杖到处敲,三言两语就断人生死的神棍要走心得多!

这时候,最前面的大婶已过了门槛,这大婶平时肯定虔诚的不得了,见佛拜神,见妖拜妖,此时一见伍神婆,双膝一软又要下跪,伍神婆拢在袖中瘦骨嶙峋的手伸了出来,扶住了大姐,声音有些沙哑:“有事说事,不必下跪!”

“是是是,得罪了,得罪了!”那大婶一迭声道歉,这才开始说起自己的事儿,她说她家原本供了神龛,因为搬新房子了,神龛年代久远,与新房的格调很不配,于是就没有搬过来,放在老房子了,没有想到却被三岁大的孙儿将神龛从老房子搬了来。神龛虽然不大,用的都是上好的木头,起码有十斤重,再者说了,当时为了避免小孩触碰到,神龛是挂得很高的,大人举起手才能上香上供品,三岁的小孩,根本不可能碰得到,更何况是将之取下从老房子搬来新房子了!

大婶的儿子知道情况之后,将孙儿打了一顿,平时很爱哭的小孩子,这一次怎么打都不哭,反而一脸怨恨地看着他爸,大婶的儿子出气之后,就准备将神龛扔了,大婶费了许多工夫,这才将他劝住,拖了一天的时间来问伍神婆。

正文卷 第227章:活不好,死不了

伍神婆听完大婶的话,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先给你儿子打个问话,看看有什么事情发生吧!”

伍神婆的话让大婶紧张起来,从伍神婆的声音里听不出什么,又看不到她的形容表情,大婶心里没底,赶紧掏出手机给儿子打电话:“儿子,你在哪儿啊?”

电话里传来大婶儿子的声音:“妈,什么事啊,我在医院呢!”

“医院?”大婶更紧张了:“儿子你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手有点痛,来看看!”

“是不是打小九的那只手?”

“唉呀妈你就别迷信了,是扇小九耳光那只手又怎么样?”男子慎而重之地说道:“小九是我儿子,老子打儿子还不行吗?还要遭报应,我还真不信这个邪!”

大婶神色凝重地说道:“老子打儿子是没错,但是万一你打得不是儿子呢?万一是神龛中的列祖列宗呢!你这不成了忤逆了吗?儿子啊,我跟你说……”

“好了,好了”电话里的男子很不耐烦地说道:“会诊的医生到了,有什么事回家了再说啊!”

大婶还想说点什么,电话已经被挂断了。

大婶一脸忧虑地握着手机,看向伍神婆道:“神婆,我应该怎么做”

伍神婆伸出一只手道:“五千!”

大婶很是上路,赶紧递过去一叠钱,伍神婆连看都没有看一眼,将钱往一旁的竹篓里一扔,便进里屋去了,不一会儿,从里屋取出来一只竹牌,递给大婶道:“第一,神龛得留在家里,好生供着,不可不敬!”

见大婶点头,伍神婆这才接着往下说道:“第二,回去之后,将这块竹牌挂在你孙子胸前,三个月内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摘除,三个月后自便,如果三个月内碎裂了,可以来找我,我给你换新的!”

“第三,用针扎你儿子的中指,将其中的黑血挤出,一直挤到血色正常为止,如果你按我的方法去做,我可以保你们家没事,如果不按照我说的去做,风险自担!”

“是是是,我肯定听神婆的!”大婶连连点头。

伍神婆挥了挥手,示意她可以走了,便开始招呼下一位。我一直觉得赶尸一行算是比较能挣钱的了,出一趟活,少则一天,多则几天,一万块到手——虽然活儿不是天天有,一个月下来,攒着二三万还是有的,这个收入,放在一线城市都不算太差吧!

但是,和伍神婆比起来,我们实在是挣得太少了,大婶这个活儿,前前后后不过五分钟,五分钟,五千块,真正算得上是金口玉言了。接下来的是一位女子,她说她今年三十二岁了,感情路上一直不顺,不是被骗钱骗,色就是骗感情,从来没有遇到可以真心心意与她共度余生的,问伍神婆有什么办法?

这个……伍神婆也能搞得定?

这让我想起了天桥上摆地摊的说自己的祖传秘方可以包治百病的,治风湿,滋阴壮阳,治癌症,肺炎,偏头痛,骨质增生,牛皮癣,冠心病……总之,有了他这一味药,此生不用再进医院了。

我紧紧地盯着那一抹青纱,等着伍神婆的回答。

伍神婆听完大龄女的话,黑纱后面幽冷的目光将大龄女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道:“你天生姻缘线乱,因此,想要找到两两相偕的人很难,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大龄女急切地问。

“首先我得告诉你一件事情!”黑纱后面的声音平静无波:“在这个世界上,你得到一样东西,必将失去另一样东西!凡事必有代价!我可以改你的姻缘线,但是自此之后,你就会体弱多病,你愿意吗?”

大龄女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说道:“我选两两相偕,如果真的有一个人与我相识相知,白头偕老,就算是体弱多病,我也认了!”

“那好!”伍神婆伸出手道:“三千!”

大龄女爽快地给了钱。

伍神婆起身去了里屋,不一会儿又出来了,递给大龄女一根骨刺道:“等找到了鼓足勇气的人,就用骨刺取他一滴血,然后再从自己身上取一滴,溶在酒中各喝一杯,就能够赢得他的真心!”

接下来的一人是来问失踪女儿吉凶的,伍神婆的回答简单干脆:人已经克死他乡。

那人当即就哇哇大哭了起来,伍神婆也不相劝,冷冷地说道:“下一位”

我看着那人失魂落魄地离开,虽然艳阳高照,他的头顶之上总也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灰黑之气,我虽然无论据此判断出什么,但是直觉告诉我,他的家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等在我们前面的老婆婆背着孙女上前,小女孩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有些害怕,我偷偷地竖起拳头为她鼓气,小女孩咬着下巴,认真地点头,好像在说:“大哥哥你就放心吧,我是个坚强的孩子!”

老婆婆坐在凳子里,将小女孩抱坐在膝盖上道:“神婆,麻烦你帮忙看一下,小环她,小环她也不知道怎么了,病病恹恹一年多了,去医院也查不出什么原因来,求你大发慈悲……”

这样的套话,伍神婆自然不会放在眼里,她抬眼看向小女孩,只看了一眼,便是一哆嗦,声音尖利地说道:“走,走,快走!”似乎是嫌他们动作慢了,还伸手推了他们一把“快点走!”

“神婆,神婆……”老婆婆很不甘心。

就在这时候,里屋传来咚地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坠地。

伍神婆又是一哆嗦:“走,快走,留在这里,对你有害无益”又嘱咐道:“回去的时候不能走竹林了,要挑太阳能够照到的地方走,不然的话,会有大麻烦!”

“那我孙女的病?……”

“活不好,死不了,就是这样!”神婆说道。

“神婆!”

“赶紧走啊!”伍神婆发火了。

老婆婆只好背着小女孩离开,我一开始还以为小女孩只是顽疾缠身呢,说不定被伍神婆跳一通大神能医好也不一定,但是现在看来,却好像极为严重!

正文卷 第228章:碰瓷

所有的小孩子都希望被爱而不是被嫌弃,被伍神婆这么一说,小女孩的眼圈当时就红了,不过她却忍住了没有哭出来。

我向她做了一个要坚强的手势。

小女孩向我点头。

老婆婆严格按照伍神婆所说的去做,挑阳光能够照射到的地方走,但凡有被树枝荫着的地方都避开了,但是,前面有两树相夹的树荫,无论如何也避不过去了,老太太犹豫了一下,快步跑了过去。

树荫处不过两三米,老太太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十分健旺,五六步路,前后不过两秒便跨了过去,此后一路坦坦荡荡,直到回城。

但是我却感觉哪里不对劲,一直到老太太走远之后,我才明白过来哪里不对了,在跃过树荫的时候,小女孩的头发是扎着的,但是越过树荫之后,小女孩的头发就变成披散着的了,莫非是因为老太太走得太急,在风的作用力下,将小女孩扎头发的胶圈给吹断了?

还是那树荫之下有什么古怪?

我正寻思呢,伍神婆的声音响了起来:“你有什么事?”

我恍然回过神来,拉着左丹丹正在往里走,就听伍神婆冷冷地说道:“活人进来,死人靠边站!”

这句话将排在我后面的几人吓得够呛,他们的目光从我的身上移到左丹丹的身上,又从左丹丹的身上移到我的身上,似乎在判断我们两个谁是死人。我回头冲他们一眦牙,人群中胆心的都快被我吓尿了!

我扛起左丹丹,将她放在屋檐下,这才往里走去,在凳子上坐了下来。

伍神婆又问道:“你有什么事?”

我收回心神道:“不是我有什么事,而是屋檐下站着的那位有事哈,她半年前在你这里求了一块护身木符,花了一万多块,你当时告诉她,只要她将木符带在身边,就会鬼邪不侵,然而真实情况是,她一直戴着你给的护身木符,却被恶鬼推从九楼推下,摔死了,好吧,说白了吧,我们不是来找你看事的,我们是来找你讨要说法的!左丹丹的事,武神婆你得给个说法!……”

听我说完,伍神婆这才看向左丹丹,看了半晌道:“我记得她,她确实来过!当时她心神不宁,所以我请了她一块九转檀香护身符,如果她一直戴在身上的话,应该不至于出事才对!”

“不然你以为她是来碰瓷的吗?”我撇嘴说道。有些懒人,不想做事又想吃好喝好,就打断自己一只手专门去人家车前碰瓷,这是我听说过最狠的碰瓷了,但是,我估计他们再狠,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去碰瓷的!

伍神婆沉默了。

她转身进了里屋,拿出来一块木符道:“我半年前给她的木符与这一块一般无二,小师傅,我看你也是半只脚踏入玄门的人,你尽可以拿去试验,看看我的木符有没有用!”我接过木符,就感觉手心一坠。

这檀木的木质不差,多半是深山老檀,上面密密麻麻地刻着符录。我虽然看不懂,但是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我接过木符,向着左丹丹走去,在离她两米远的地主,左丹丹便开始后退,我前进一步,她便后退一步,一直退到了屋檐的尽头,不管怎么说,这木符对怨尸是有用的,我看向伍神婆道:“神婆,虽然证明了护身木符对怨尸有用,却不能证明对鬼邪有用,因此,我想再查证查证!”

伍神婆点头道:“去吧!”顿了顿又说道:“如果没有用就回来找我,咱们再理论,如果有用,就不用再回来了,护身木符当送你好了,有接待你的工夫,我能做好几笔生意呢!”

什么叫财大气粗,这就是了。

不过我的心里一点也不介意,能多一枚护身符,有什么不好呢?

我将伍神婆的意思转述给了左丹丹,左丹丹问我道:“小陈师傅,你觉得怎么样?”

我想了想说道:“说实话吧,这个伍神婆,不像是骗子!”

“什么啊,那我的事情又怎么说……”左丹丹有些不满。

我干咳一声说道:“我只是猜测,不过为了严谨起见,咱们得测试一下这护身木牌到底有没有用才行!”

“怎么测试啊?”

我问左丹丹:“你知道这里哪里有乱葬岗吗?”

左丹丹说道:“离这里两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乱葬岗,不过说起来,那里可不止乱葬岗那么简单……”

“怎么呢?”我的好奇心被成功地提了起来。

左丹丹告诉我,那里是乱葬岗不假,但是并不是什么人都埋的,岑城的人讲究传统,每一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祖坟,早夭者是不能进入祖坟的,关于早夭者的规定,是以岳飞的岁数为基准的,岳将军活了三十九岁,因此,三十九岁及以上不算夭,三十九岁以下算是早夭,早夭是不能进祖坟的,虽然说进不了祖坟,却也总得埋葬不是,就埋在早死坡前!

也就是说,早死坡前埋的都是早夭,横死者,阴气比一般的乱葬岗还要重一些!

我点头说道:“好,那咱们就去那儿吧!”

左丹丹却站住了:“可是,我怕!”

我皱起眉头:“怕什么怕啊,我一个大活人都不怕,你一具死尸怕什么怕啊!”不过为了照顾她的感受,话都到了嘴边,我还是改口了:“左丹丹,别怕,凡事有我呢!”

不过说实话,我的心里也没有什么底,赶了这么久的尸,胆气是有的,怕肯定是不怕,但是万一被鬼邪缠上,我也不知道要如何脱身!想到这里,我看向了手里的护身木牌,好吧,那就看他的了!

时间还早,因此我们没有打车,而是准备散步过去,其间经过一家小吃店,我打包了一些东西,权当晚饭一边走一边吃,这期间,方圆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怎么还不回去,她都快要饿死的云云。

对于方圆的危言耸听,我是不信的,我为她准备了至少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叫外卖,如果她不愿意叫,床头柜上还摆有面包和泡面呢!只要她愿意动手,不仅不会饿死,还会吃得饱饱饱饱饱饱的!

正文卷 第229章:我怕!

华灯初上时分,我们赶到了早死坡。

这里离岑城不远,差不多出城之后再走一站地就到了。

但是与岑城比起来,就像是两个世界一样,温差起码有七到八度,当然,城中与山边边的温度本来就有差别,那么多人呼吸,总得产生二氧化碳的嘛!但是差别也不可能这么大,从岑城走来,顿时感觉像是仲秋走入了初冬一样。

风吹得树叶哗哗拉拉地做响,就像是千军万马疾步走过一样。

就在这时候,远远地传来一个声音:“妈妈,那边好像有人!”

我转头望去,就见相隔半里远的地方,一个小孩指着我们。

小孩的妈妈赶紧捂住小孩子的嘴道:“妈妈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经过这一段路的时候,不要出声,不要四处看,默默前行就好,你大声说话,会惊起不干净的东西的!”说着也不看我们,将孩子抱在怀里,便匆匆离去了!

好嘛,我这个大活人,也被当做不干净的东西了!

我冲左丹丹说道:“乱葬坡不是应该是荒坡才对嘛,怎么是一片树林啊?”

“本来是一片山坡,树长高了,可不就成了树林了嘛!”左丹丹告诉我,几年前国家不是推行退耕还林嘛,每还林多少地,就有多少补偿,于是大家就将不再耕种的田地都种上了树,种完了还不够,就打起了早死坡的主意来了。

早死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近二十多亩地呢,要是都还林,每年的补贴能够多个几千块,地躺在那里也是躺着,何不用它来挣钱呢,于是村里一商量,就将早死坡都种上树了,十年过去,树长成林,就成这样了!

早死坡的阴气这么重,还种树来加深它的阴气,沉阴育怪!凶险得很!我心里嘀咕道:“真是一群要钱不要命的家伙!”

也因为如此,我不准备深入,在早死坡边上测试一下就行了!

这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了早死坡前,左丹丹看起来害怕极了,下意识地往我身后缩,我让她在山坡下面等我,被她拒绝了,相比于独处,还是跟在我身后安全一些,她一路都问这问那,诸如:我们会见到鬼吗?鬼长什么样的?

我则一言不发,凝目四望,赶尸的经验告诉我,在这种时候,集中注意力,是最好的保命手段!甫进树林,我就直觉很不对劲,早死坡,字面的意思就很好理解了,坡嘛,总是一边高一边低的!

我们是从低点走向高处的,但是踏入其中之时,就好像变成了身上高处,情不自禁地往里走一样,而且,在进入早死坡之后,空气也变得粘稠起来,就仿佛身前身后都布满了蛛网,每走一步,都在绊开这些蛛网一样。

我继续往里走。

走了几步发现不对够,我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呢,不对,不是人,是尸体,也是尸体也该有脚步声啊,怎么静悄悄的,我看向自己的手,我牵着左丹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握着一只柴火棍了。

而左丹丹走向了另一条岔道。

她的步履机械得就像是一只木偶一样。

我晃了晃起尸铃,低声喝斥道:“左丹丹,回来!”

左丹丹不理不睬,仍旧往前走着,我这才发现,她的胸口垂着两只小脚丫,我顺着小脚丫往上看,依稀看到一个小男孩的身影,他的身形呈现半透明状,散发着微微的萤光,若隐若现。莫非这就是鬼?

好吧,不管左丹丹肩膀上骑着的是什么鬼东西,都不能让他将左丹丹带走。

我转身去追,却发现脚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住了一般,隐隐听到纷沓的声音:“是我的,是我的,谁也不要跟我抢……”

我想要去看看脚上缠着的是什么东西,但是一切漆黑的什么也看不轻,我心想特么的我管你什么东西啊,先扯掉了再说,伸手去抓,却除了自己的脚,什么也没有摸到,耽搁的时间,左丹丹走得更远了。

直到我握住护身木符的手在脚边一扫,才脱身自由。

我向着左丹丹追了去。

很快便追到了近前。

我一把抓住左丹丹的手叫道“左丹丹,哪里去!”

左丹丹也许回答了,也许没有回答,我因为无法听尸,不知究竟,倒是隐隐约约地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叫道:“驾驾驾……”我看向左丹丹的头顶,骑在左丹丹肩膀上的小孩也看向了我,恶狠狠的!

这小破孩子很凶残啊,拿怨尸当马骑不说,还敢对我瞪眼睛,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啊!我指着他道:“小混蛋,你给我下来!”

那小鬼影不但不听我的,还向我吐舌头。

我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有抓住,反而感觉掌心一痛,等到收回手时,掌心里赫然出现了两排黑黑的牙印!特么的竟然咬我!被鬼小孩咬伤我倒不怕,不论是鬼是僵,都是阴邪之物,被咬伤了,用糯米拔尸毒即可。

关键是被咬伤这件事情,这就好像一个赶尸人被所赶尸体欺负一样,让人颜面何存吧!更何况还是一个小破孩,我冷哼一声,握住护身木符的手往前一递,就听啊地一声尖叫,鬼小孩不见了。

我这才有空听尸。

左丹丹的声音颤抖得不要不要的“陈师傅,陈师傅,护身木符能驱鬼避邪,这个事儿我信了,咱们赶紧走,赶紧离开这儿吧!”

我也是这个意思,抓住左丹丹的手往来路走去。有了上一次尸手换木棍的事儿,这一次我留了一个心眼,用红绳将我和左丹丹的手绑在了一快,你特么的能将我手里的人手换木棍,我不相信你能红绳一并解了。

往前走了一阵,我感觉不对劲,如果是往外走,应该越走树木越稀疏才对,可是我们越往前走,树林越密,也就是说,更深入了!很大可能是遇到鬼打墙了!我取了打尸鞭在手,心想你敢给老子来鬼打墙,老子就敢用打尸鞭抽出一条路来!

才举起鞭,就听到了嘤嘤的哭声:“奶奶,我怕,我怕……”

正文卷 第230章:新人来,旧人死

刚才的鬼音是若隐若现的,眼前的声音可是真真切切的!

除了我们,这早死坡上还有其它人?还是一个小女孩跟老太太?

不可能!

这鬼地方,连我这个自认胆大的赶尸匠都不敢多呆,怎么可能还有其它人!

那么就是——鬼。

这鬼的声音这么真切,一定很厉害。我四处张望着,很快便发现了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大的“奶奶”在安慰着“孙女”“宝贝,别怕,不管怎么样,有奶奶在这儿呢!奶奶会一直守护着你的!”

骑在左丹丹脖子上的那只鬼几乎是透明的,如果不是它的身体散发现淡淡的萤光,我根本发现不了,可是眼前的两只鬼清晰无比,有如实体,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我此前的猜测是正确的!这两只鬼很厉害!

搞不好就是早死坡的山大王!

小女孩被安抚住了,一抬头发现了我们,又立即缩进了奶奶的怀里,指着我们颤声说道:“鬼鬼鬼……那边有鬼……”

我心说你特么的装什么装啊,明明自己才是早死坡的最大boss,还在这里装可怜呢!我心里一生气,捡起一块石头就扔了过去,就听咚地一声,小石头正好落在“奶奶”的头上。

“奶奶”哎呦一声,倒在了地上。

小女孩伸手去扶奶奶,哭出声来:“奶奶,奶奶你怎么样了?”

真到“咚”地一声响,我才明白过来,我们面对的不是鬼魂,而是一老一小两个人,刚才我那一砖头,将“奶奶”打晕了过去,鬼邪之物也许会骗人,但是那“咚”地一声石头撞在脑袋上的声音真真切切的却骗不了人!

我赶紧上前,关切地问道:“大娘,大娘,你没事吧!”

“坏人,人走开!”小女孩冲我尖叫道。

“小环?”看清小女孩的面容之后,我开口叫道。

小环也认出了我,问道:“大哥哥,你怎么在这里啊——我奶奶的头在流血……”

我一脸抱歉地说道:“小环,对不起,对不起啊,我以为是野猪,就想着扔快石头无将它惊跑了再说,没想到是你们……”

“你才是野猪呢!”小环有些不忿。

我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条,将老太太的伤处扎了起来,又摁了一会儿人中,终于将老太太摁醒了。“谁打我,谁拿砖头打我……”老太太叫道。

我搓着手,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老太太,不好意思啊,我以为是野猪,所以就……”

“不许说了!”小环气呼呼地说道,她将事情的经过和老奶奶说了一遍,老奶奶听完,摸了摸头道:“小伙子,不妨事的,天这黑,对面都难以看清,你误认了也正常,对了,你们在早死坡干嘛啊?”

我告诉小环奶孙,我们在早死坡是为了验证伍神婆给的护身木牌有没有用。

老奶奶听了哭笑得得:“你们这是胡闹啊!”

等到我将左丹丹的来龙去脉说出来,老奶奶这才恍然,深深地看了左丹丹一眼,又看向我道:“哦,原来小陈是赶尸匠啊,有你在,咱们祖孙也不用担心了……”

我皱眉问道:“对了,老婆婆,你们怎么会来到这里啊?”

“唉!”老奶奶叹了一口气,那表情像是在说:要是有办法,谁愿意来这种鬼地方啊!老奶奶告诉我,他们从伍神婆那里回去之后,便一直呆在家里,一来因为太失落,不想动。二来是因为确实也没有什么可做的!

孩子是希望,孩子现在这样了,做得再多,又有什么意义呢?

到了傍晚,当她拖着疲惫的躯体去做饭的时候,伍神婆突然来访,让老奶奶大吃一惊,她在去伍神婆那里之前就听说过,想要让伍神婆上门看事,价格都是十万起步的!为了治孙女的病,她拿了半年的退休工资出来,才凑齐了一万块呢!

不等老奶奶说话,伍神婆先开口了,她告诉老奶奶,小环之所以会生病,那是因为她的体质很特殊,这个病,太阳一出来就发作,天黑之后又会痊愈,反反复复,不休无止,不过等到她长大成人,结婚生子之后,这病自全痊愈!

老奶奶连连称谢!伍神婆的话,总算让她又看到了一丝希望,小环的父母出车祸之后,她就剩下这么一个亲人了!

伍神婆接下来的话,让她的心都凉了半截,伍神婆告诉她,她来找她,不是为了告诉她小环的病因,而是因为另外一件事情!白天在青石居的时候,小环被蛇神看上了!如果躲不掉,结局会和伍神婆一样,沦为蛇神的仆人!

居在岑城,有很多名词无需多解释就能够明白,比方说蛇神,事实上就是指大蟒蛇,成为蛇神的仆人就是嫁给大蟒蛇做妻子!这种事情在黑苗之中很常见,他们喜欢炼蛊,人蛊合一。当然,大多数时候人蛊合一就是蛊为人用,比方说寻常黑苗的本命蛊,但是如果遇到厉害的蛊,比方说蛇神……某某虫神,人就会沦为蛊的仆从!

但是世俗间却是难得一见的!

伍神婆的这话已经很明白了,她所有的力量都是来自“蛇神”,她不过是“蛇神”的仆从,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她特殊的体质,而现在,小环与她的体质一模一样,也因为如此,小环被蛇神看中了……

蛇神选妻和洞神选妻一样,新人来,旧人死,这恐怕也是伍神婆来找小环祖孙的动因之一!

伍神婆告诉小环祖孙,今天晚上他们要找一个至阴之地藏身,因为阴气能够隐藏小环身上气息,明天天一亮就远赴他乡,至于远赴他乡是多远,伍神婆跟他们说自然是越远越好,不能低于三百公里!要是低于这个距离,蛇神一夜上就能将小环衔回。

老奶奶是退休职工,每个月领退休工资就好,在哪里领都一样,去了外地,最多多出来一份租房钱,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过了今晚!

老奶奶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早死坡才符合伍神婆所说的至阴之地的条件,于是就背着孙女,大着胆子来了!

正文卷 第231章:最好的朋友

没有想到的是,竟然会在早死坡遇上我们,也算是缘分了!

在遇到我们之前,祖孙两个遇上了好几拨邪秽,大多数与小环是同龄人,因此倒也没有怎么为难他们。无非是邀他一起玩耍而已,因为小环身上阴气沉重,他们将她当成自己人了,至于小环的奶奶,谁还没个亲人啊!

因此,虽然身处早死坡深处,他们的情况比我们要好上很多。

小环要在这里呆到天亮,因此,我也打算留在这里。我们试图生一堆火来个围炉夜话,火刚刚生好呢,便被一股子阴风吹灭了,于是便只好放弃,大家挤在一起聊天说话。

在苦寒之中等待天亮。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有一年那么久,东方终于露出了鱼肚白。

我拍了拍昏昏欲睡的小环祖孙道“天亮了!”

小环祖孙睁开眼睛,看向东方升起的微光,都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老奶奶握着我的手说道:“小陈,谢谢了,要不是你们,这一晚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过来呢!……”说着话咳嗽起来。

老人家都七十多岁了,在荒野呆上一晚,对身体的伤害可想而知。

我宽慰了几句,将护身木符递给小环道:“小环,拿着这个,你体质太阴,这个护身木符或许对你有用!”

小环接在手里:“谢谢哥哥!”

在当时,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正是我赠送的护身木符将小环给害了……

他们要赶早车去到另一个城市,一个距离岑城有五百公里的城市,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可能几年,或者一辈子都见不到了,小环拉着我的手道:“大哥哥,说好的,你一定要来看我们哦!”

我点头道:“嗯嗯,一定一定!”

对于我来说,小环祖孙只有我路上认识一个朋友,但是对于小环来说却不一样,她因为常年生病,根本就没有朋友,就算曾经有过朋友,也会被对方的父母切断来往,原因很简单,谁愿意自己的孩子与一个病秧子交往呢,万一染上了怎么办呢?

因此,她心中对于友情的渴望极为深刻,即使我这个只认识一天的朋友,在离别之时也让她泪如泉涌!

我轻抚着她的头道:“小环,你放心好了,等我有空了,我一定来看你!”

与小环祖孙分手之后,我对左丹丹说道:“你也看到了,护身木符无论是对怨尸还是鬼魂都有用,因此,问题不是出在伍神婆那里,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呢?”

左丹丹沉默了一会儿问我:“你说是不是害我的那只鬼太厉害了,护身木符对她没有用啊?”

我没说话,心说我只是个赶尸人,有关于鬼鬼神神的东西你算是等于问道于盲了。

左丹丹又说道:“我想去香园小区七楼去看看,问问那个跳楼而死的女人,我们无怨无仇的,她为什么要害我!”

我本来想说就算无怨无仇,就你这个作死的行为,人家想弄死你也正常,想想忍住了,左丹丹都这样了,我再说风凉话就显得刻薄了,早死坡都来了,去见见跳楼而死的女鬼也无防。

香园小区是刷脸进出的,左丹丹虽然死了半年多了,但是她的身份信息并没有被系统删除,因此,当她站到摄像头下方的时候,门就自动打开了。上到工七楼,我伸手敲门,七零三的门没有被敲开,倒是七零一的房门被敲开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娘看着我们道:“两位,你们……租房?”

听大娘说起才知道,703房主的女儿跳楼之后,老两口怕睹物思人,搬到别处住去了,这幢房子就用来出租了,钥匙就放在大娘这里,听到我们的敲门声,大娘还以为我们是循着租房广告而来的,因此才会门口询问。

我顺着大娘的话说道:“是啊,我们是来租房的!”

大娘将我们打量了一圈,皱起眉头说道:“咦,妹子,我看你怎么这么面熟啊?”

一幢楼里住了好几年了,能不面熟吗?当然,这是城市里面,每套房间都是一座孤岛,因此也就是看起来有些面熟而已,要是在乡里,估计早就被一眼认出来了。

“是嘛?”我笑了笑说道:“她姐姐也住香园呢,你看到的应该是她的姐姐!”

“哦,那就难怪了!”大娘点点头,将钥匙递给我们道:“你们自己去看房子吧,我就不陪你们了哈,这房子此前也有过短租客,不过已经搬走了!如果满意的话,我让房东过来与你们详谈,如果不满意的话将钥匙退给我就是了!”

我连声道谢。

打开房门,一股霉味迎面扑来,很久无人住的房间都是这样,房间里的空气酸涩,阴冷。房间里一片混乱,散落的书藉,海报,缠成一团扔在墙角的头发,门生间的门后甚至还挂着没有洗的女人内,裤。

大娘所说的短租客,实在也太不爱收拾了……

见左丹丹止步不前,我问道:“怎么了?莫非是觉得女鬼住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心生同情了?”

左丹丹仍旧一动不动。

我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看到了挂在墙上的画,画中的女子年轻漂亮,笑得很是甜美,只是颜色素了些,充满古典的味道,挂在这里,却显得有几分阴森了。是某着三线女明星的肖像?

又或者……

是女鬼生前的画像?

我也猜不出个结果,附耳听尸道:“左丹丹,怎么了?”

左丹丹幽幽地说道:“那幅画像是我画的!”

我看向左丹丹僵硬的十指,倒没有想到,这一双长有青苔的手曾经那么灵巧呢!

像是感应到了我的想法,左丹丹说道:“我是美术学校毕业的!如果按照正常的职业发展,我应该在某个学校当美术老师或者开个美术培训班……”

我指着墙上的话道:“那话中的人又是谁呢?”

左丹丹说道“那是我最好的朋友——莫孟夏……”

我问左丹丹:“她住这儿?”

左丹丹说道:“她不住这儿!”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她也许住在这里,但是我并不知道!”

正文卷 第232章:生命诚可贵

大娘口中的短租客就是莫孟夏?我摸了摸鼻子道:“你是说,她瞒着你在你的楼下租了房子?”

左丹丹说道:“嗯!”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个!”左丹丹的声音里有着深深的难过:“这个……只有问她在知道了!”

左丹丹话是这么说,但是我猜她心里应该是有答案的,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好朋友租到了楼下,怎么会不跟她打招呼呢?之所以不这么做,是不想左丹丹知道她住在这里!

莫孟夏为什么要瞒她呢?

是因为她要害左丹丹。

事实上,她的条件是最符合的:一,她是左丹丹最好的朋友,自然也了解她,知道她的胆小和旺盛的好奇之心。二,她有林丹丹家的钥匙,想要去好家里做点什么实在是太容易了,三,她还将七楼跳楼女的房间也租了下来,以便于自己装神弄鬼……

左丹丹死后,莫孟夏的目的也就达成了,于是便搬走了,可能是粗心大意,也可能是彻底地将这事情给忘记了,左丹丹给她画的画像就被保留了在了这里。

这也解释了为了伍神婆的护身木符没有用了,因为害死她的人根本就不是鬼邪之物,而是人,是她最好的姐妹!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呢……”

左丹丹不停地喃喃自语:“可是为什么呢?我们是最好的姐妹啊,孟夏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在赶过这么多具尸体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必有缘故!左丹丹不明所以,只是还没有找到那个缘故而已!人心是不相通的,也许在你看来只是小小的无关紧要的事情,在别人眼里,却已经埋下了杀机!

远到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近到我赶尸的杨文,他也是到最后才知道的,他的死亡竟然是因为一条狗,哪儿说理去?

看着一脸难过的左丹丹,我安抚道:“左丹丹,咳咳咳,事情也许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呢!与其咱们在这里瞎琢磨,还不如去找当事人问个清楚明白来得痛快呢!”

左丹丹指向对面的墙对我说道:“小陈师傅,麻烦我帮我将墙上的画像取下来烧掉吧!”

我想了想说道:“好吧!”

我搬过一张凳子,站在凳子上,将画像自墙上取了下来,用力一扯,相框便被我扯掉了,将蒙在其上的玻璃放到一边,得到了一张薄薄的纸片,我冲左丹丹确认道:“你想清楚了吗?”

左丹丹点头。

啪地一声,打火机上窜起一团火焰,将画纸点燃了,转眼间就烧成了一团灰烬……莫孟夏有脸容随着画纸的燃烧变得越来越扭曲了,最后被风一吹,便散去了。

却在此时,窗外外面一片杂沓之声。

我心里一惊,心想不会是怨尸闯香园被发现了吧?推外窗户往外一看,发现并不是那么一会事儿,香园小区的楼下围了四五十个人,都昂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他们的目光望向的是我们的上方!

我抬眼望去,就见九楼的窗户上站着一个女子。

那女子就是——莫孟夏。

她怎么会在左丹丹家里呢?

站在九楼的窗户上多危险啊,风一吹就有可能将人吹下去的!

哦不对,看她那样子,就是要跳楼!难道是被烧掉她画像的缘故?相传画像留得久了,就会存有人的精气神,画像烧了,等于本人失了魂魄?

不知道谁报了警,已经能够听到警车和消防车的鸣笛声了。

楼下议论纷纷:

“妈的香园这是怎么了啊!被诅咒了吗?三年三个跳楼的,这架势,直追富士康啊!”

“这么漂亮的美眉,干嘛寻死啊,留下来给我做老婆不好吗?”

“要不等她跳下来之后,你再捡回去?”

…………

议论声中,警察赶到了,对为这个城市的守卫者,他们遇到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也因为如此,他们沉着冷静而又井井有条,大家分工协作,有人拿着扩音喇叭安抚莫孟夏,有人混在围观的人群之中上楼,有人开始充气垫,做最坏的打算。

可能是陷入了自我的世界里,莫孟夏对面前的一切都充耳不闻,直到喊话的警察嗓子都嘶哑了,这才回过神来。

警察继续喊话道:“生命诚可贵,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漫长,短暂的失意很快就会过去,其实,如果将时间拉长一些,你会发现,你眼下所有的不如意,都是你未来上进的阶梯……”

听着这喊话声,我在心里猜测这家伙肯定是伪文青,说的一堆华而不实的屁话,这个世界上,大道理谁不会讲啊,你要是将话筒放到莫孟夏的耳边,保不齐她能说一通比你更加深刻的道理呢!

但是有卵用啊!

我回头看向左丹丹,犹豫着要不要将眼前的情况告诉她。

这时候,就听莫孟夏嘶声叫道:“闭嘴,闭嘴,你们给我闭嘴,让我老公来跟我说话,他要是不赶回来,我就跳楼……”

楼下的警察很快行动起来,在问围观群众无果之后,冲向了香园物业,从物业那里拿出了一个小本本,便开始拨电话。

莫孟夏结婚了?

左丹丹死后,祝海害怕睹物思人,于是就搬走了,将房子出让给了莫孟夏做婚房?莫孟夏害死左丹丹,就是为了他们家的房子?咳咳咳……我这是不是有些想当然了!房子哪里都能买啊,犯得上背上人命债么?而且还是最好的朋友?

一直到警察念出莫孟夏老公的名字,我才恍然大悟!

“祝海,我是岑城香园分支的派出所警察,请问你在哪里啊?你的老婆闹着要跳楼,情况十分危急,请你马上回来一下!”女警的声音沉肃。

敢情左丹丹的老公和莫孟夏的老公是一个人啊!

那莫孟夏害死左丹丹就说得过去了,不是抢房,而是抢人……那我昨天看到的祝海与一年轻女子约会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这件事情,说不定祝海也参与了其中。原因很简单,想要在老公的眼皮子底下杀死他的妻子,这是很难做到的!

电话里的声音很不耐烦地说道:“我在忙!”

“你老婆吵嚷着要跳楼,情况很危急,你还是放下手头的工作,回来一下吧!……”

祝海的声音一点也不友善:“那个疯女人,发疯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等她发完疯就一切都好了,你们别太在意!”

正文卷 第233章:报复

女警还要说些什么,就听到人群中发出惊呼之声!

我抬头一看,莫孟夏跳楼了。

楼下正在充气垫的警察扔下充了一半的气垫,嗖地一下跑掉了(这个可以理解,毕竟,警察的身体不是铁做的,能承受近百斤重量的高空抛物)

我也赶紧缩回了头(为了防止被砸头!)

而十楼的警察已经绑好了安全带,正沿着空调架爬下,只需要再多给他五秒钟的时间,他就能够飞起一脚,将莫孟夏踹回屋里……

然而,一切都迟了!

就听到呼呼风声,一道米白色的影子从我的面前快速闪过,往下坠去。

楼下有气垫,虽然只充了一半,但是应该足以抵消绝大多数的冲击力,因此,我也不是很担心!招呼左丹丹过来。我话还没有说完呢,就听到咚地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这绝不是落在气垫上的声音,如果是落在气垫之上,因为有空气的反弹之力,也许会发出很响的声音,但不会这么沉闷的!

我探头去看,果然,莫孟夏落在了离气垫一米远的地方。

一米的距离,生与死的距离!

莫孟夏的身体仍然在抽搐,血水从身体下面流向了不远处的下水道。

医护队赶紧过来,稍做检查之后便抬着尸体离开了,一旁放置气垫的警察却没有离开,他们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气垫摆放的位置不说十分精准,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结果却没有将人接住!

他们很不甘心,让人用麻袋装了与莫孟夏身体等重的物品从发九楼扔下,扔了三四次,每一次都是准备无误地落在了气垫上。这足以证明,他们安放气垫的位置没有错,那莫孟夏的陨命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难道她该死?

左丹丹看向窗外的时候,一切都结束了,我花了几分钟跟他讲解事情的全过程,死的是她的好朋友莫孟夏,也是祝海的新妻!至于她为什么要跳楼,估计与祝海有关吧!她害死了左丹丹,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祝海,却没有想到不过几个月的时间,祝海又出轨了别人,绝望的莫孟夏以跳楼自杀来要胁祝海,但是祝海根本不吃这一套……

以上只是我的猜测。

左丹丹听后幽幽地说道:“孟夏是比我漂亮,但是,她和祝海是走不到一块儿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我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呢?”

可能是因为莫孟夏已经死了,左丹丹对她的怨恨也没有那么深了,她慢慢地转过身来,指着一片狼藉的房间“莫孟夏家境优越,人也长得漂亮,过得从来都是公主一样的生活,她唯一花心思收拾的就是自己的脸和身体,对于家务从不会做,也没有半点兴趣!我和她同住的时候都是我收拾房间,甚至我和祝海结婚了,也是每隔半个月帮她收拾一次住处,如果不收拾,她家里会变成垃圾场!”

也因为如此,除了我之外,她绝不会带其它人去家里!

试想一个在外貌美如花,回家却住在“垃圾场”里的女人是什么情形?

“你看看这里!”左丹丹说道:“如果是我的话,在退房之前肯定会收拾得干干净净,也不一定是为了搏得房东的好感,而是习惯使然,你再看看莫孟夏退房之后的场景,太脏太乱,都无处下脚了!”

“而祝海有轻微的洁癖,你说他们能好得了吗?”

别说有轻微的洁癖,正常人都受不了好不好?

事情到这里已经很明白了,祝海与左丹丹结婚之后,左丹丹便辞去了工作,做了全职太太,祝海对于左丹丹应该是满意的,因为她爱收拾家务,对一个有着轻微洁癖的人来说,家里干净,整洁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然而,这样平淡的日子一长,人的心里难免有x年之痒。

于是,祝海与莫孟夏勾搭在了一起,两人恋奸,情热,想要永久地在一起,这时候,一向安份守已的左丹丹就成了绊脚石了,也许是莫孟夏的主意,也许是两人合谋,他们利用左丹丹胆小的缺点,引得她坠楼而亡……

左丹丹死后,莫孟夏与祝海终于如愿以偿地在一起了,但是问题很快就来了,因为莫孟夏不爱收拾家务,家里一团糟,祝海受不了,于是便开始吵架,吵架之后是冷战,在冷战期间,祝海找了另一名女子。于是便不再回家了,与新欢出双入对,缠缠绵绵……

莫孟夏觉得自己为这段感情付出了太多,不肯放手,这才会以死相迫,让祝海回头,她却不知道弦断犹可续,心去最难留的道理,以至于最终坠楼而亡……不知道祝海听到莫孟夏死亡的消息会怎么样呢?

我问左丹丹:“你要不要与莫孟夏聊聊吗?我有办法做到!”

上一次荆富事情中,我与两位解剖医生都熟悉了,让他们给我预留半个小时,不难做到!

左丹丹想了想摇头道:“相见不如不见,就这样吧!”

每个人的人生中都有一颗或者几颗灾星,或者近在眼前,或者远在天边,但是无论如何也是避免不了的!能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明白已经很不容易了,至于其它的,都不重要了!

我又问:“你不想报复祝海吗?”

左丹丹的嘴角慢慢地浮起一丝微笑:“已经报复过了!”

我皱起了眉头,报复过了,怎么报复的,我怎么不知道?她一直与我在一起,寸步不离,难道做为怨尸的她有意念伤人的技能?

像是看到了我心中的迷惑,左丹丹说道:“我做他妻子的时候对他太好了,付出了我的全部,我的事业,我的交际,他占海了我的整个身心!”

正因为如此,被背叛后的恨意不是更深么?

左丹丹接着说道:“因为我对他太好,此生他无论跟谁在一起,都会受不了的,因为没有人再对他这么好了!”

好吧,如果这也算是惩罚的话,那就算吧,不过对于想像力不怎么丰富的我来说,是get不到这段话的真正g点的,在我看来,还是快意恩怨,仇不过夜来得痛快!

正文卷 第234章:安危

对于死者是最仁慈的就是亲睦,友思,女贤,子孝!

任谁活了一生,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尊重,而不是非议!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会发生很多让你回头一看或者睁眼一看都会觉得人生没有意义的事情,比方说左丹丹,她因为与祝海结婚,将全世界缩小到了他一人身上,得来的结果却是祝海的背叛。

也正是因为交际圈变小,她将莫孟夏当做是最好的朋友,抽空去帮她收拾房间,照顾她的生活,,结果却被她背叛和深深的伤害!

她也许是嫉妒左丹丹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想要将之据为已有,而事实上,幸福与否,从表面是看不出来的,只有厕身其中,你才明白其中的酸甜苦辣!等到莫孟夏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回不了头了!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抢夺,金银财宝,权力女人,但是又有很多东西是无法抢夺的,比方说生活,就像是自然界的刺猬与麻雀,你看着它在天空飞在地上爬很可爱很喜欢,但是,如果你将它带回家里,二十四小时之内,必死无疑!

(好吧,以上是私货,接下来咱们继续讲故事)

我将左丹丹赶回了墓地才敢将她七窍的朱砂一一取出。事实上,她在香园的第七层时怨气就已经散了,怨气一散就会身魂分离,魂归地府,尸烂人间。但是这么一来,尸体要如何处理呢?

难道我一个中等技术工种的赶尸人还要做一回背尸匠,将她背回坟地吗?

那自然是不行的!

左丹丹的坟已经有些透水了,这与坟的选址无关,而是河流改道的原故,我不得不新订的一副棺材重新下葬,做完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回到家里,方圆正一瘸一瘸地做晚饭呢!

我关切地问道:“方圆,不是让你躺着养伤嘛,怎么起来了?”

方圆有些不满地说道:“不能再躺着了,再躺下去,我没有因伤而死也要因为吃太多方便面而咽死了!”

我皱眉问道:“你吃方便面不泡的吗?”

方圆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觉得干吃更好吃,就一直干吃呢!”吐出舌头道:“师兄你看看我的舌头……”

我一看,上面都起泡了,看着她艰难地剥青菜,我接过来道:“你歇着吧,我给你做青菜汤喝!”说是青菜汤,还是得加肉的,不然青汤寡水的,怎么吃啊!我从冰箱里取了一小块肉,切细了放进汤里,大火烧开,盛给方圆一碗,我自己一碗,就着汤泡饭吃晚饭,方圆问起我这一天一夜的经历,我便跟她说了,听得她眼睛闪闪发亮,发誓说以后再也不跟人打架了。

因为伤了脚,这么精彩的经历没有亲历,只能从我嘴里听说,实在是大遗憾!

吃完了饭,我将她的鞋子扒下来看了看,肿已经消了很多,再有一两天应该就好得差不多了,为了让她能够安心的呆在房间里,我将台式电脑放在了她的床前,不论是看电影还是玩游戏,应该能够打发一段时间了。还叫了两天的盒饭塞在了冰箱里,以备我外出时,她拿来热好就可以吃了!

做完这一切,我突然想起小环祖孙来,一天过去了,也不知道她们到目的地没有,我翻出号码,拨了过去。

电话响了好久才被接起,说话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喂!”

我警惕地问道:“你是谁啊?”

“你问我是谁,我还问你是谁呢?”电话里的声音颇为不满。

“先生,这电话应该不是你的吧?”

“不是我的,是我捡的!”对方回答道。

“捡的?”老奶奶将电话掉了?这可是我唯一能够联系上小环祖孙的方式了,要是她们的电话掉了,就等于是失去了联系了……不过这也没有关系,只要他们能够安全地到达目的地,躲开蛇神的追踪就成!

“是啊!”电话里的男子说道:“这里发生了车祸,我在车祸附近的草丛里捡的,你如果想要回去呢,给我五百块钱就可以了,如果不想要,这手机我就留着用了!”

“车祸?什么车?从哪里开来的车?”

“从岑城开来的啊!”男子有些不耐烦了“我问你话呢,这手机你到底要不要,如果不想要了,咱们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我先挂了哈!”

“等等!”我赶紧叫道:“要要要,五百块,我马上赶过来!”说实话,老奶奶用的老人机新机不会超过一百五十块,旧机么!估计只能换个铁盆什么的,对方一开口就要五百块,真是狮子大开口,不过此时的我也无心计较那么多了,先将电话拿到手再说!

我让他原地等着,打了一辆飞的往事发地点而去,等赶到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晚上了,那家伙又说等的时间太长,要加一百!好吧,一百一百吧!将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赶走之后,我开始打量现场!

我所站的位置是马路的边沿,这里的护栏已经被撞断了,长途客车从斜坡上滚了下去,一直滚到了十多米外的平地,车身因此扭曲,玻璃碎了一地!在离客车不远的地上,落着一块白木板,木板上写着“岑城——汀县”

老奶奶的手机落在这里,长途客车的起始点和终点与小环祖孙出发的地点和目的地一般无二,这时候已经可以确认了:出事的车辆就是小环祖孙乘坐的那一辆!

小环祖孙现在怎么样了?没有大碍吧?

我又特意打开手机地图看了看,地图上显示,这里离岑城不到二百二十公里,也就是说,离伍神婆所说的三百公里的最低距离还要少上八十公里!这个距离仍旧在蛇神的危险距离之中!

蛇神会追来将小环衔回吗?

又或者,这一起车根本就是他制造的?

我绕着客车走了两圈,也没有看出到底是怎么出的车祸。想了想给本地的交警打了个电话,假托是小环祖孙的亲人,问起小环祖孙的安危

正文卷 第235章:责任

重症监护室。

我在门外的走廊里等了足足两个钟,红色的警报灯终于灭了。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病床被推了出来。

伤者全身都裹在白色的棉被之中,只露出一颗脑袋。不对,应该是只露出了眼睛鼻子和嘴巴,除此之外,其余的地方都被白皮蒙了起来,但是,仅凭这些细微的特征,我认出来了,伤者是老奶奶。

主刀医生将我当成是了瓶人家属,扯开了口罩对我说道:“小伙子,我跟你说,伤者年纪太大,自愈能力差,虽然已经渡过了危险期,情况仍旧不乐观,你一定要时刻关注他的情况,一有不好的情况,立即拉警铃!”

我点头:“嗯!”

医生嘱咐完毕,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便开始脱白大褂,从他的动作看来,他应该持续工作了很久,十分疲惫了!

眼看着老奶奶被推进了病房,我东张西望了一通问护士道:“小环呢?”

“哪个小环?”

我指着病床上的老奶奶说道:“就是老奶奶的孙女儿啊?”

“没见到!”

我的心里一紧,追问道:“美女,这次车祸有人死亡吗?”

“这个你得去问交警,我们忙着抢救伤者,什么都不知道……”女抢士疲惫地道:“如果没有其它事情,我就下班了,我已经持续工作十二个小时了!”

“辛苦了!”我说道。

因为还有其它人在抢救,交警,警察两个部门都留有人在,我上前询问情况,其中一名光头交警告诉了真实情况:车祸共造成三人死亡,不过都是成年人,,整车人都受了伤,唯一的区别是伤轻伤重,另外,车上没有孩子!

“不对,明明有小孩的!”我指着402病房道:“刚才被推进病房的老太太是和她的孙女一起来的,但是我却没有看到他的孙女!”

“是吗?”光头的眉头皱了起来:“我们现场搜寻过好几遍的,如果有人,不可能发现不了!”

“你们若是不信,可以打电话去车站查证啊!老奶奶不是一个人,真的是与孙女一起去汀县的!”

光头摊开双手道:“查不了!”

“为什么?”我质问。

“原因很简单!”光头说道:“小孩子不用买票,所以没有记录……”

擦!

“我管你有记录没记录啊,赶紧给我去查!”我吼道:“不然的话,万一小环出了什么事,跑不脱你们的责任!”

这些老油子被我的怒吼声震住了,过了半晌,光头警察道:“小成,你叫上两个人,再去现场看看,给我找仔细了,另外,问问所里的同事,客车上的监控视频还能不能恢复!”

回到病房,我查看了呼吸机,心率监测仪,还好,一切都正常!

我看着老奶奶说道:“老奶奶,你可得挺住啊,小环还得你来照顾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这句“小环”刺激到了老奶奶,她突然有了动静,伸手乱抓道:“小环,小环……”心率在此时达到了锋值,145下每分钟,一直到抓住我的手,这才稍稍平非得了一些。

“小环,小环,还好你没事,不然奶奶就活不了了!”

我没有说话,老奶奶的情况不稳定,我生怕自己开口会影响到她,短暂的平静之后,老奶奶的心率又加快了,越来越快,像剑锋一样一高一低的。她吃力地说道:“你不是小环,你不是小环,小环已经被蛇神衔走了,你是谁?”

“你是谁?”老奶奶突然一声大吼,睁开了眼睛!

“老奶奶,你还好吧?”我关切地问。

“小环,小环,小环!”老奶奶挣扎着要爬起来,无奈力气早就被抽干了,努力了很久,也未能爬起。

我将老奶奶按坐在椅子里道:“老奶奶,你先歇一歇,你的伤很重,需要休息,小环的事情,就交给我吧,好不好……”

“小环被蛇神衔走了,小环被蛇神衔走了……”老奶奶嘶声叫道,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平息下来,就像是在怒海之中抓着浮木一样抓住我道:“小环被蛇神抓走了,小陈师傅你能救救她吗?”

见我没说话,老奶奶赶紧补充道:“我有钱,我有钱的,你别看我穿得朴素,我真的有钱的,我是国家干部呢,退休了有退休工资的,你说多少钱,我马上转给你!”

我摆手说道:“老奶奶,先别说这些,小环是我的朋友呢,我怎么会不救她呢,不过在我去救她之前,你得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啊,不我的话,我都无从下手!”

“是是是!”老奶奶连连点头。

这一番折腾,老奶奶的心率都达到了一百六了,心率监测仪已经发出好几次警报了,我告诉老奶奶不要那么紧张,不然的话,心率监测仪再发出警报的话会将医生引来的!

果然,在我的这番话之后,老奶奶的心率缓慢下降,最终达到了九十,老奶奶断断续续地给我们说出了事情的始末。

与我们分别之后,他们祖孙二人就坐上了去汀县的公交车,为什么去汀县而不是别的县城呢?是因为老奶奶年轻的时候在汀县插过队,虽然说当年的相知故友多数已经挂掉了,老街旧巷也不再是从来的样子。

但是没有关系,只有“汀县”两个字就够了,这两个字,已经能够给她带来足够多的亲切感。

客车上写着是高速直达,但是为了省高速费,事实上,一路上他们都没有上高速,车到中途的时候休息了一下,然后继续赶路,小环的状态与往时都好,一边看窗外的风景一边拉着老奶奶说话。

老奶奶也很高兴,还以为能够一直这么顺利直到到达目的地呢!

在经过一座老桥的时候,不知道哪里传来的一股腥臭味道让大家都捂住了鼻子,客车司机也有些受不了,准备快速开过去,却在此时,就见桥柱上面突然出现了一只蛇头,那蛇头有马桶那么大,咪缝着眼睛,紧紧地盯着开过的客车!

正文卷 第236章:神光夺魄

最先发现蛇头的是一名吃零食的女子,因为瓜果皮将口袋都塞满了,她就想打开窗户往外扔,一开窗户便看到了蛇头,她啊地一声惨叫,差点吓晕了过去。

这一声尖利的吼叫声,不仅是将全车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蛇头也高高地昂了起来。

那蛇不知道有多长,总之,昂起头时,就比客车还要高,垂下的影子就像是树边的树影,大得能够遮满其中一扇窗户。

司机啊地一声惨叫,下意识地一脚油门,车便冲了出去。

老奶奶不止一次带小环去过动物园,在动物园里,能被称为之为大蟒蛇的,身躯最多也就比手臂粗一些,像这一种水桶粗细的巨蟒还是头一回见到呢!不过随之而来的重力失衡,让老奶奶重重地跌坐在椅背里。

她一边的稳住身形,一只手捂住小环的眼睛不让她看。

客车司机这突然如其来的一脚油门差点翻车,不过好在已经冲过了石桥,驶上的公路,回头望时,石桥仍在,蛇已经不见踪迹了,想必已经潜入水中了吧!这让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车虽然开出一段距离,属于巨蟒的腥臭之味却总是挥之不去!

却在此时,一名年轻女子指着窗车窗叫道:“你们快看那里?”

车后窗积满了泥土和灰尘,长久不清洗,泥土便垢结在了玻璃窗上,这时候再说玻璃窗都不合适了,说是土灰色的挡板更加贴切一些,就在这“挡板”之上,垂着一条圆柱状的东西,晃来晃去的!

这特么的是蛇尾!

也就是说,大蟒蛇此时就盘在客车顶上!

有人冲司机叫道:“师傅,快将蛇甩下去吧!不然的话,这车能不能到目的地我不知道,就算能到目的地,半路也得吓出几条人命来!……”

客车司机也是开了十多年车的老司机了,惊慌过后,还是很稳的,他持续加速,在将速度加到最大之后猛地一踩油门,如果大的惯性之下,所有人的脑门都重重地撞在了前坐靠背之上。

也有没有做好准备的,被撞得痛叫不已!

但是不管怎么叫,他们都在车内!能稳住!车顶上的蟒蛇就不一样了,它几乎是大半个身子都翻到了空中,也是在这时候,大家看清了那蛇的大小,那蟒蛇除了头一点发白之外,全身呈现青灰之色,身长起码六米以上,身体最大的地方有一只脸盆那么大!

它的尾巴很灵活,在即将被甩下车的那一刻在树身上一弹,又回到了车顶!几百斤的重量重重地落在车皮之上,发出咚地一声巨响,将车体一震,同时也让车上所有人都是心神一震。

小环问奶奶:“奶奶,那是蛇神吗?它追上咱们了?”

老奶奶安慰小环,这不是蛇神,这是一条大水蛇,因为车有有它爱吃的东西,所以它追着咱们不放,这一带多蛇,被称为蛇乡,过了这一段路就好了!

岑城也是蛇乡,因此,小环打小就知道一些有关于蛇的知识,比方说草鱼蛇最为美味,是高餐馆必备的一道菜,响尾蛇最毒,咬人一口就没救!五步蛇最懒,但是毒性丝毫也不输于响尾蛇,民间传说,如果被咬,走出五步就会死!

而水蛇和菜花蛇,则是蛇中的弱鸡,菜花蛇咬人一口至少能让伤口肿起来,而水蛇的杀伤力基本与蟮鱼差不多,被咬上一口也就是流点血而已,是以老奶奶才会说这条大蟒是大水蛇,没有什么可怕的!

小环自然是信奶奶的,但是如果她再长大一些,就该知道,蟒蛇是蟒蛇,水蛇是水蛇,就算给水蛇一千年的时间,它也不可能长得那么大!

蟒蛇稳在了车上,因此客车司机得实施第二次“甩蛇计划”,他踩在油门上的右脚慢慢加重,客车开始加速!就在这时候,一团阴影突然从挡风玻璃上垂了下来,拦在了客车司机的前面!

看清那道阴影的乘客们惊呼连连,下意识地往后退去,都恨不能将身体缩入椅子里去。

那个巨大的三角形,就是蟒蛇的蛇头。

蟒蛇的头突然扭过一百八十度,直直地瞪视着客车司机,客车司机顿时像是中邪了一样,瞪大了眼睛,手脚都动弹不得!这种事情皮老头在《赶尸纪要》里面有说,这个叫做夺魄!

事实上,无论是武术界还是佛家道家,都有类似的手段,《倚天屠龙记》里的金毛獅王的狮子吼,与神光夺魄殊途同归,是以声夺人!佛家的醍醐灌顶,道家的当头棒喝,都与此类似!

听到客车司机被夺魄了,我的心里一凉,此时对于全车人来说,客车司机就是他们的全部希望,只要客车司机能将大蟒蛇甩下车去,他们此行就算是有惊无险,不然的话,这一车人就像是去了壳的软体动物,只能任凭宰割了!

而此时客车司机被夺魄了,也就是说,他们唯一的依靠也没有了!大蟒蛇只要扳开客车这只壳,所有人都会暴露在他的嘴下!

危急时刻,有一名中年男子冲了出来,他一把将客车司机推了开去,坐上了他的位置,挂档,踩油门,一切进行得有条不紊,在大蟒蛇怒火万丈,要撞破挡风玻璃之前一扭方向盘,将它甩向了一边。

这一下虽然将大蟒蛇的头甩到了一边,却仍旧没有能够将蟒蛇甩离客车!而被激怒的蟒蛇的攻击力也是一波强过一波,终于,被它撞破挡风玻璃,张开的大嘴一口衔住中年人,就像是咬住一个人形玩偶一样将他从车里拖了出来!

蟒蛇的脑袋晃了晃,一松口将他甩出了数十米远,生死不知。

而这时候车因为失去了控制,撞向一旁的护要栏,翻下了斜坡,大家都被摔得晕晕乎乎的时候,巨蟒来到了大家的面前,它从前挡风玻璃的位置钻了进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腥臭的味道,就像是一只死耗子在水里又泡了半个月一样,那味道,中人欲呕!

正文卷 第237章:接受这后果

它昂起的头颅足足有一米多高,就像是一个取得了最终胜利的王者,俯视着匍伏在脚也的奴仆。

它挤进了车厢,身体几乎塞满了整个过道。

此时晕过去的人还好,还没有晕过去的乘客正在经受着有生以来最大的煎熬,他们努力屏住呼吸,可惜喘息声就像是风箱一样!

他们用力地按住自己的双腿,双腿抖得都要跳起来了!

沙沙沙的声音响起,巨蟒从他们的身边游过。

蛇头从自己的面前游过时,就像是悬在头顶上的千斤巨石终于被放下了,至少,那张血盆大口暂时不会向着自己咬下了,那种轻松的感觉,好像马上就要飞起来了!

巨蟒游到了游到了小环祖孙的身边。抬起头看着这祖孙两。

老奶奶赶紧将小环护住,冲巨蟒叫道:“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啊!”

巨蟒歪了歪头,显得很不满意,它张嘴去衔小环,被老奶奶用伞柄打开了:“滚开,不要碰我的孙女!”

老奶奶的胆子其实并不大,但是为了护去小环,她豁出去了。

但是,她面对的毕竟是“蛇神”别说是一个老太婆,就是五六个成年人,也未必是巨蟒的对手,巨蟒一口衔住她,甩向了一边,就像是甩一只麻袋一样,老奶奶撞在了车顶上,又滚落下来。

她今年七十多了,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很多人前一天活得好好的,第二天因为天湿地滑摔一跤人就没有了!老奶奶还算是硬朗了,着实费了一番气力,护住椅背的扶手,爬了起来。

她爬起的时候,巨蟒已经衔了小环,钻出了车厢,她又气又急,想要去追,却一跤摔倒,晕了过去!

这便是事情的经过了。

老奶奶费了好大的力气,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了出来,不知道是伤病还是说话太多的原因,她的嘴唇都干得裂开了,我正要去帮她打杯开水,随即又想起了护士嘱咐的话语:刚刚手术完毕,十二个小时内不能喝水,就算渴得再厉害,也不能喝,最多只能用棉签沾水润润嘴皮。

我一边用棉签帮老奶奶涂嘴唇一边说道:“老奶奶,你别担心,如果将小环衔走的是蛇神,小环暂时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的!这样吧,你在这里养伤,我去想办法救小环,你看怎么样?”

老奶奶点头道:“好,我们祖孙欠你的真是太多了,凡事小心一些!”

我答应一声,便往外走去,来到走廊里又不放心,告诉护士长四零三病房无人照顾,让她派一名护士专门看护。

回到岑城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我本来想回家和方圆打个招呼的,想想还是算了,正事要紧,便开着租来的小车直奔伍神婆的住处。

伍神婆的住处虽然偏僻,但还是修马路了,估计是为了照顾那些达官显富,人家出门上车,回家下车,你要是还设置一条凶险的山路来考验他们的虔诚,那便是和钱过不去了!

我正往前开呢,车灯下突然出现了一道人影。

我赶紧踩下了刹车,心说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是躺在路上碰瓷的?不对啊,这大半夜的,又是原本就少有人行的马路,等一晚人,人冻死在马路上也未必能够找得到冤大头啊!再说了,晚上碰瓷得穿白衣服啊,这样显眼,穿一身黑衣,隐形于黑暗中,这不是寻死么?

那黑影一动不动,莫非是因为没有冤大头来,等着等着便睡着了?

如果是大路,我绕走也就是了,但是这是仅容一车的单行道,我不将他弄开,就得从他身上辗过去,因此,我得下车。

下了车,我用脚踢了踢那人,没有动静。

我心中一沉,将那人影翻了过来,才翻过来,我吓得跳了起来,这家伙看起来像是一个女人,有着一头长长的头发,但是她的肤色却是青灰色的,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是她的脸上身上长有鳞片!

鳞片不多,就像是一个粗心的女人在杀死的时候没有将鱼鳞刨干净一样!

蛇精?

想到这里,我大摇其头:不对,不对,我记得老奶奶说的是蛇神娶妻,既然是娶妻,自然是男人了,那这女人又是谁呢?“蛇神”的姐姐或者是妹妹,走了很长的路来看他,结果累得在半道上睡着了!

好吧,这想法有点傻了!

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叫道:“伍神婆,伍神婆……”

良久之后,长满鳞片的老女人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看着我道:“我,我记得你,你叫陈烦,你是赶尸人,你前两天带着一具尸体来我家挑过馆,对不对?……”

我虽然没有见过伍神婆的脸,仅凭猜测,也能猜到是她,一来,新人进,旧人死,蛇神找到了新的妻子,在它的眼里,伍神婆已经完成了她的使命,应该去死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伍神婆逃了出来!

至于伍神婆身上和脸上的鳞片也好解释,她日夕与蛇神在一起,受它的影响太甚,不仅肤色与蛇一样,于是也长出了蛇的鳞片!说实话,乍看一眼还是挺可怕的,难怪传说见过伍神婆真面目的都会变成疯子。

就这个样子,胆子小的撞上了,被吓疯也不奇怪的!

伍神婆意识到自己的模样正毫无遮拦地展现在我的眼前,她慌乱地撕过一片衣襟将脸遮了起来,勉力站起,看向我道:“和你一起来的小环已经被蛇神接进了门,你知道吗?”

不知道也能猜测得到啊,若非如此,你又怎么会如此儿狼狈呢?

我点头说道:“嗯,我此来就是为了救她的!”

“救她?”伍神婆笑了起来,这一笑,牵动了伤口,他疼得蹲下身来,眦牙裂嘴的,好一会儿才平息过来,看着我说道:“从蛇神手下抢人?这比虎口夺食还要难上十倍,陈烦,听我一句劝,放弃吧!小环如果还没有成为蛇伸的仆人,还有远走他乡,摆脱蛇神的希望,但是现在,除了接受这后果,什么希望都没有了!”

正文卷 第238章:信物

我有些不忿地说道:“不就是一条大蛇么?有那么可怕吗?”

“一条大蛇?”伍神婆痴笑道:“你说的真是轻巧,蛇神……”即使是被大蛇抛弃,她仍旧习惯性地叫大蟒蛇为蛇神“蛇神它瞪人一眼能够夺人心魄,你以为我的符录玄器为什么有镇慑鬼邪的作用,那是因为被蛇神加持过!”

“还有!”伍神婆顿了顿,艰难地说道:“你知道我是怎么逃出来的吗?如果不是小环舍身相救,我此时恐怕早就在蛇神的腹中了!”

伍神婆自顾自地说着,突然间一抬眼,见我呆楞楞地站在那里,冷笑道:“怎么,这就怕了?”

我双手插进头发里,蹲下身来,显得十分沮丧。

伍神婆还以为我因为救不了小环而难过,安抚道:“陈烦,看开一点吧,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我们都无能为力,除了接受,没有其它的选择!”

我抬起头来看着伍神婆道:“是我将小环给害了!”

“怎么这么说?”伍神婆皱起了眉头。

我一脸懊悔地说道:“你给我的护身木符,我送给了小环!”我也是听伍神婆说所有法器都是被蛇神加持过才反应过来的!所有的法器,当然也包括护身木符。法器被蛇神国加持过,等于是染上了它的气息!

而我将染了蛇神气息的法器送给了小环,就像是在逃难者的身上加了一个定位仪,而定位仪的接收器就在蛇神身上……

我想到了一大串的词来形容自己的所做所为:助纣为虐,为虎做伥……

虽然是无心的,但是做的恶却是真切的!

“你你你!”伍神婆听后也是火冒三丈,长满蛇鳞的脸上肌肉轻轻抖动,蛇鳞与蛇鳞相撞,发出刷刷刷的声响…“你混蛋!我和小环,都被你害惨了!”

我心说小环被我害惨了是不假,但是你的状态,就算我不害你又能好得到哪里去呢?不过,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有人宁死不屈,有人心想能够苟活着就不错了,这个事情是因人而异的!

我叹息说道:“是我好心办了坏事,让伍神婆你和小环遭了难,但是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还是先想想事情要怎么解决吧!”

“怎么解决?”伍神婆没好气地说道:“莫非你还真要从蛇神那里将小环抢出来不成!”

我一脸认真地说道:“没错,我就是这样想的!但是我对于蛇神仍旧是一无所知,我需要你的帮助!”

伍神婆垂头丧气地说道:“抱歉,我什么也帮不了你!”

我深深地注视着伍神婆道:“你的人生都被蛇神给毁了,难道你就不想复仇吗?”

“我……”

“退一万步讲,没错,去找蛇神的麻烦很危险,但是你现在这个鬼样子,又能在这个世界上好好活吗,更何况刚才你也说了,小环拼死护住了你,不然的话,你此时恐怕早已经裹了蛇腹了!”

“我猜你的年纪也有六七十了吧!活了大多半辈子,即不能快意复仇,又不能厚报恩人,你是准备苟延残喘到一千岁吗?”

在我的哆哆言辞之下,伍神婆终于被说服了,咬咬牙说道:“陈烦,你说得不错,我已经是大半截身体入土的人了,憋曲了一辈子直到现在,如果仍旧忍下去,即不能报恩,又不能报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不管结局如何!这一次,我都不再妥协!”

有了伍神婆就好办多了,她与蛇神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对于他的习性,弱点都了如指掌,如果咱们善加利用,或者能够起到奇效呢!不过,话是这么说,对于搞定蛇神,我也没有什么把握。

在老奶奶的描述中,蛇神强大到几乎无敌,与它拼力气?那无疑是与鱼比赛游泳与猎豹比赛跑步,比智力?我们都知道,在绝对的力量之下,智力是没有用的,诸葛亮怎么样!妙计通天,还不是被曹魏灭了吗!

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的力量差别太大了!

伍神婆正是因为了解这一点,才会让我放弃救小环!

不过,就算蛇神的力量再强大,救小环这件事情我也一定要去做!我没有多么伟大,也没有舍己为人的觉悟,我只是不想欠别人的!

一边往前走,我给方圆发了条短信:“《赶尸纪要》在我床头柜的抽屉里,等你脚好了要好好修习!”至于为什么要给方圆发这条短信呢?那是因为我觉得皮宏德皮老头在写这本《赶尸纪要》是真的用过心的,准备传之后世的!我担心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赶尸纪要》失去传承……

短信才发出去,就收到了方圆的回信“师兄,干嘛说这个啊!”

我扫了一眼短信,便将手机关机了。

一路上,伍神婆跟我说了她从蛇神那里逃出来的经过,她自打十五岁开始,就与蛇神同床共枕了,蛇神身上的阴气很重,她因为沾染得多了,慢慢地皮肤变成了青灰之色,身上也长出了鳞片!

一开始,她不能适应这结果,不过慢慢地也就适应了,因为就算不适应,她也没有办法改变什么,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成为了伍神婆,借托蛇神的力量为别人解决麻烦!她为别人解决了一辈子的麻烦,却没有办法解决自己的麻烦!

不但没有解决自己的麻烦,反而麻烦变得更加严重了——小环出现了,小环就像是当年的她一样,纯真,无辜,身体羸弱!她一出现,就引起了蛇神的注意,它不停地吐蛇信,摆动着长长的尾巴,这是兴奋的表现!

伍神婆第一次见到蛇神时,它就是这个样子!

伍神婆产生了深深的危机感!

因此,她也不问小环的病因就将她赶走了,不想给老虎肉吃时最好在它闻到腥味的时候就将肉给藏起来,而不是将肉在他的面前晃来晃去,这是很危险的举动!将小环赶走之后伍神婆仍旧不放心,因为她清楚明白地看到小环在经过树荫的时候,蛇神衔下了她扎头发的胶圈。

——这是信物!

正文卷 第239章:成为我的食物吧!

所以,她才会在黄昏时候找到小环祖孙,让他们赶紧出去避一避。

小环祖孙去了早死坡,遇到了我们。

而伍神婆则匆匆赶回了家。

是夜,竹林虫身啾啾,几乎占据了整个卧室的大床上,卧着蛇神,伍神婆也合衣躺下,摁灭了灯,不知道过了多久,伍神婆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她睁开眼缝一看,蛇神从床上滑了下来,从半开的窗户溜了出去。

伍神婆假装不知道,继续睡觉,在那个时候,她的心绪混已极,无数个念,在她的心间纠缠不休,归纳起来就是两个词“逃走”还是“留下”,事实上,在这之前,她也起过这念头,但是都放下了,年轻的时候虽然想但是害怕,年纪大了,特别是她的身上长了鳞片之后,就彻底地断了这念头了,不人不鬼的,呆在这里还算是故地,还有一帮不明真相的人崇拜自己,但是一旦离开,她就得像过街老鼠一样躲着藏着……

就这么温水煮青蛙一直到现在!

与蛇神一起生活了那久,新人至,旧人去的道理她还是懂的,在蛇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佣人,奴仆,当它决定抛弃她的时候,她不过是它的一顿美餐!这就是所有蛇神妻的下场!

她希望蛇神没有找到小环,这么一来,日子过得虽然艰难,但是总算还能够过下去!

可是,她又知道,这世界上的事情,从来不会因为人心而改变的,不然的话,她又怎么可能与一条大蟒蛇呆上一辈子呢?

她就这么惊惊战战地呆到了凌晨时分。

叭答一声,门锁开了。

她知道,这是蛇神回来了,当蛇神重新钻入被窝的时候,随之而来的阴寒之意让她打了好几个哆嗦,但是,她却是开心的,蛇神没有将小环带回来,也就是说,新人至,旧人去这句话成了一个伪命题,不会在她身上发生了。

第二天早上,她向往常一样,为蛇神准备了半只绵羊,然后就准备拉开大门,开始新的一天工作,但是蛇神制止了他,蛇神花了五六分钟将半只绵羊吞下,便出门去了!蛇神很少白天出门的,因为它的眼睛并不好,而是靠听声辩位,白天和晚上对于它来说区别并不大,晚上因为湿度高,会让它感觉更加舒服!

蛇神走了,伍神婆也就没法工作了,她将门关起来,一个人在家里发了半天的呆,她心里有一种不好的念头,这念头让她心慌意乱,很自然的,昨天晚上关于“走”还是“留”这两纠结已久的念头又回到了她的脑海里。

纠结了整整一天,也没有想明白!

但是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因为蛇神将小环衔回来了!

小环的身体很小,与一只绵羊差不多大,蛇神衔住他的时候,只露出了两只脚和一颗脑袋,事实上,这时候蛇神只要往下一咽,就能将小环整个吞下肚去!

小环全身湿淋淋的,就像是才从河里打捞上来一样,不过,她身上沾的不是水,而是蛇涎,蛇涎是腥臭的,但是于伍神婆来说却没有什么,因为她早就习惯了。

小环的衣服紧紧地沾着身体,他虽然年纪还小,却已经展现出了美人胚子的天姿,直到小环软软地倒在地上时,她才意识:新人来了!不知道蛇神用什么办法追上了小环祖孙,又或者他们祖孙根本没有离开岑城(现在已经知道了,就是我送小环的护身木符透露了她的位置),总之,蛇神将小环衔了回来了!

新人至,旧人去!

她感觉一阵阵的寒意打心底深处升起,虽然穿着厚厚的衣服,也禁不住地抖索起来,抬眼看时,蛇神也正看着她呢!蛇神的眼睛有牛眼睛那么大,闪现着幽幽的光芒,它的脖子慢慢地弓了起来,微微张开的嘴像是在笑,像是在说“我已经找到了新的神婆,从今天开始,我不再需要你了,因此,来成为我的食物吧!”因为剧烈的运动,它肚子里的那半只绵羊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

伍神婆退到了墙角,打开房门,冲入了竹林,蛇神随后追了出来,她年事高,怎么跑得过蛇神呢,转眼间就被追上了,蛇神一尾巴将她扫倒在地,张口便向着她咬了去!就在她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小环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她拦在了伍神婆的面前,冲蛇神说道:“如果你想吃了了伍神婆,便连我一起吃了吧!”

伍神婆很难想像一个只有几岁大的孩子发如此大的勇气,但是当时,小环真的这么做了!

在蛇神错愕之时,伍神婆从地上爬起,狂奔而去!她生怕蛇神追上了,因此一路狂奔不敢停留!估计终其一生都没有这样剧烈地运动过,一口气跑出了五里地,却因为气短暂不继,晕了过去……

直到被我从地上拉起。

整个情况与我猜想得差不多,不过我也没有想到,在那样的情况下,小环仍然能够不顾自身去救伍神婆,可能是为了报答武神婆之恩,舍己为人,也可能是病病恹恹得久了,对自己的性命看得淡了吧,不过不管怎么样,她的举动都难能可贵!

如果能够平安渡过这一劫的话,前途不可限量!

我问伍神婆:“想要将小环救出,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伍神婆想了想说道:“蛇神娶妻的仪式要进行三天,这三天里,第一天是结草,第二天是衔环,第三天才会同床共枕,因此,我们最好是在这三天之内将小环救出,不然的话,等到小环沾染了蛇神阴气,即使救出来,对于她的身体来说,已经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至于怎么救?”伍神婆下意识地伸手抚额,当摸到额头的蛇鳞之时,又像触电一般收了回来。“我对房间和竹林的布局比较熟悉,想要混进去不难,想要将小环救出来也不难,关键的问题是怎么逃跑?蛇神能上山,能上树,能下河,在平地上更是如鱼得水,速度快得可怕,咱们很难逃得掉!”

我指着不远处的车子道:“别忘了,我有车呢!”

正文卷 第240章:“铁笼子”

伍神婆看了看我身后的车,摇头道:“不够,速度还不够!很容易就能被蛇神追上!”

我摊开双手道:“那就没有办法了,总不能开飞机来吧!我倒是想开,那也得有飞机开才行啊!”

伍神婆想了想说道:“即使速度上没法改进了,我们将车变得牢固一些吧,这么一来,即使被追上了,也没有那么容易让蛇神破窗而入!”

我竖起了大拇指:“好办法!”

小环祖孙所乘的车辆正是因为不够坚固,这才会轻易地被大蟒蛇破窗而入,如果它事前用钢条将车窗都封了起来,情况可能会变得不一样!

我将伍神婆拉上车,便掉转车头往城市中心而去,找了一家五金店,让店老板将所有车窗都焊起来,包括车前窗和车后窗,就按防盗窗的样式来,只要钢条与钢条之间有空隙,就不影响视线!但是钢条得选最好的,实心的那种!

五金店老板楞住了,过了半晌说道:“小兄弟,你是什么意思啊,恕我不明白,我也帮别人焊过车窗,有警车有运家禽的车,可是无论怎么焊,也没有听说将车前窗和车后窗一并焊死的啊!”

“这车是拿来搞什么的啊?”

我将两千块钱往老板的手里一放道:“别问那么多,按我说的去做就行了,要是钱不够,我再补就是!”

我的财大气粗让五金店老板闭上了嘴,招呼学徒一起,开始焊车窗了,而伍神婆则一直站在阴影里,所幸是晚上,要是白天的话,我根本不敢带她出来!能吓倒一大片人,见伍神婆看着不远处的餐馆发呆,我问道:“神婆,饿了吧?”

伍神婆没有回话,算是默认了。

我打了两份饭,分给伍神婆一份,两个人坐在树荫下吃起来,吃着吃着,伍神婆突然看向我说道:“小陈师傅,话说在前面,我没钱还你啊!”

“哦!”我应一声,继续吃饭,我叫得是竹笋炒肉,老板的手艺不错,做得很好吃,我无心说话,便敷衍了一声,吃到一半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问伍神婆道:“不对啊,你怎么可能没钱呢?找你看事,动不动都是五千上万的,那么些钱都哪儿去了,当厕纸也用不了啊?”

伍神婆叹息道:“钱是挣了不少,但是都被蛇神拿去了!”

我一脸的迷惑:“它不是一条大蛇嘛,就算通灵了,那也是畜生,拿那么多钱干嘛啊?”

伍神婆解释道:“没错,蛇神是不要钱,但是他很喜欢金钱玉器,冰种翡翠,水晶钻石等东西,这些年我挣的钱,全部拿来买这些东西了!都被它收在了后面的小房间里,平时就将自己关在里面!”

与人一样,很多动物也有自己的爱好,比方说有的动物很喜欢亮闪闪的东西,蛇神估计也是这样!我听到这里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说,大蟒蛇还是岑城的隐形富翁啊?”

伍神婆想了想说道:“我估计,那么些东西能值不少钱吧!”

我搓了搓手,心想这倒是个快速致富的捷径啊,杀人夺宝十恶不赦,杀蛇夺宝不仅无罪,还为名除害呢!

像是看到了我心中想法,伍神婆连连摆手道:“陈烦,这件事情想都不要想!”

我撇嘴说道:“还不兴我想一想啊!”用脚趾头都想得到,这么多年的积累,蛇神的金银玉器想必十分可观,估计任谁看一眼都会心动,不过,相比于财富,还是小命更加重要一些,更重要的是,咱们此行可不是为了杀蛇夺宝而来,而是为了救小环。

我们这边吃完了晚饭,那边的工作也完成得差不多了,五金店老板指着被焊成了“笼子”的轿车说道:“老板,请验货吧!”

我绕着车子转了一圈,又试着用手去扳焊结点,还不错,焊得挺结实的!只是可怜了这车,明明还算是颜值担当,被这么一焊,被造得最粗糙的铁笼子还丑,估计还车的时候能将车主气吐血来。

不过那是后来的事情,不在考虑范围。

我发动车子,招呼伍神婆上来,掉转车头往回开去。

远远地听到店里伙计冲老板道:“老板,那两个人怕不是傻子吧!”

老板不想放过任何装逼的机会,当即斥道:“知道为什么我是老板,你帮我打工吗?那是因为我从来不问顾客为什么要这么做!只要顾客提出要求,我就满足他!你说人家是傻子,傻子都比你有钱,你还有什么好说的,赶紧去做事!”

嗯,估计最后一句,才是五金店老板心中最为真实的意图!

伍神婆坐在笼子一样的车里,顿觉安心不少,说有了这个“铁笼子”,安全脱身的把握应该有五成!擦,敢情老子费了那么大的心思还是一半一半啊,还是不将车子发行成铁笼子岂不是只有两成?

这是严重的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事情!

蛇神的耳朵很灵,因此,我们也不敢将车开得太近,离着蛇神屋还有三百多米远的地方便将车停下了,鞋底上湖满了胶泥,这样走出路来,就不会发出太大的声响,一路小心翼翼地,总算走到了蛇神屋前。

伍神婆一早就跟我们说完神神屋的布局,最中间武神婆接待客人的地方是客厅,此时也是蛇神结百草的地方,左边的侧室被分成了两间,一间是杂物间,另一间便是蛇神藏宝的地方,而右边房间,便是伍神婆与蛇神的卧室,小环应该就在那里!

但是,光知道小环在哪个房间还不够,还得将她弄出来,卧室的唯一出口就在客厅,而且没有窗户,对于人来说,这样的布局是不可理喻的,但是蛇性喜阴,别说它还留了一道门,就算只留个进出的洞口也不奇怪!

虽然卧室没有别的出口,但是,在青砖和瓦之间有一道缝隙,大小刚刚容一人通过的样子,在不惊动蛇神的情况下,小环沿着梁柱爬下也不是不可能,关键是如何联系上小环,让她知道我们在营救她!

正文卷 第241章:结草衔环

伍神婆的意思是学猫叫,反正这山林之中野猫也多,咱们可以用野猫的叫声吸引小环的注意力,进而与她交流!

话是这么说,可是要如何交流呢?

我们又没有事先设定暗语,凭什么她能够听出猫叫声中的隐意呢?

我的意思是将我们来救她的信息写在纸条上,从增缝里塞进去,但是这样也有问题,房间里一片漆黑,小环要怎么看呢?开灯?那势必会惊动蛇神!

我们两在屋檐下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好办法,最后我一拍脑袋:特么的不想了,大道至简,咱们就用最简单的办法!我从包里取出绳子,用竹杆挑了通过墙瓦间的空隙往下垂去。

有绳子从梁上垂下,小环不可能发现不了,至于绳子的用意,就得小环自己去猜测了,如果她够聪明的话,应该能够猜出这条绳子的用意的!

我虽然已经足够小心,但是在操作的时候竹杆还是难免与青砖墙摩擦发出声响,不过客厅里窸窸窣窣的结草之声掩盖住了这轻微的摩擦之声,绳子慢慢垂垂,突然被什么东西拉了一下。

我的心里顿时一紧,心说特么不会是蛇神吧!

接着又连拉了两下。好像在问“你是谁?”

我的心里一喜,蛇神在客厅呢,十有八九是小环在拉绳子,我也轻轻地拉了三下回应,然后屋里就没有了动静,我心里着急,心说小环你傻啊,我放绳子下来,自然是让你沿着绳子往上爬吧!还发什么呆啊,赶紧出来呗!

“嘤嘤嘤……”传来了小环的哭声。

我的心头一跳,恨不能沿着绳子爬下去捂住小环的嘴让她不要再哭了,咱们是来救你的,分秒必争啊,有什么委屈,等重获自由了再说啊,到时候哭上三天三夜都没有事儿!

小环的哭声惊动了蟒蛇,窸窸窣窣的声音剧烈起来,那是蛇尾扫动草垛的声音,不过十多秒钟之后又平静了下来。估计它觉得没什么事儿,又继续结草了吧!哭声仍在继续,我手里的绳子却突然变紧了。

(至于蛇神为什么会结草衔环,是有讲法的,传说蛇化龙失败之后,头上也会留下龙角,那龙角如树芽,如鸡冠,所以也叫做鸡冠蛇,鸡冠蛇虽然未能化龙成功,却也拥有一部分龙的神奇,比方说,如果它看你不爽,就会衔一口土到你的脚下,这样不出一个月,你就会黄土加身——死翘翘。这应该叫诅咒吧,如果它觉得你不错,就会衔一草到你的脚下,从此之后,你便会好运连连,官达宦显!这应该叫念力,而如果它很喜欢你的话,就会衔一个草环放到你的脚下,这草环是取百草之精华,可愈百病,十分难得)

我楞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是我误会小环了,她不仅领会了我的意思,反而想得更深了一层,她攀着绳子往上爬,势必会发出声响,而她的哭声,正好可以掩盖这声响,我不由地在心里赞一个:小环,好样的!

小环在往外爬,我和伍神婆也在揪住绳索往外拖,不一会儿,就将小环从屋里拖了出来,此时的小环,上半身已经钻了出来,下半身还是屋里,小环看到我和伍神婆,眼中泪水涟涟。

我手指头竖在唇边,向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示意她往外跳,我在下面接住她。从三米高的位置跳下来,想要不惊动屋里蛇神很难做事,事实上,这时候我们也不打算藏着掖着了,小环从屋檐上跳下,我和伍神婆接住她就跑!

而屋内的蛇神,至少要经历楞神(确定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过程五秒)破门而出(这个过程要十秒)确定我们的方位之后追逐而来(这个过程五秒)一共延误二十秒,这二十秒的距离,一百米的世界纪录是9.58秒,20秒的时间我跑上一百五十米的应该没有问题,再跑一百五十米,我们就能回到车上,我不信在这段时间里蟒蛇能够追上我们!

只要上了铁笼子车,摆脱蛇神的几率就大了!

车子能跑150,蟒蛇能吗?

小环犹豫了下,墙上跳了下来,几乎在她跳下来的同时,伍神婆就已经开始跑了,这是我们之前就约定好的,伍神婆六十多了,体力与有有差距,因此,她得提前跑!

呼呼风响之中,我一把接住了小环,转身就跑。一看,我还低估伍神婆了,在我开始跑的时候,伍神婆已经跑出去二三十米远了,感觉我的手臂被小环的泪水打湿了,我一边跑一边安抚她道:“小环,别害怕,一切有我呢!”

小环哭着点头:“嗯嗯嗯!”

我跑出五十多米远的样子,就听到碰地一声响,传来重物坠地的声音,不用回头去看我也知道,那是门被撞倒的声音,蛇神惊觉有事发生,撞破了房门,冲了出来,它听声辩位,很快便发现了我们的方位,向着我们俯冲而来。

还离着有一百多米远呢,蛇身上的腥臭味道先传了过来,蛇神往前窜行之时,带动树枝的哗哗声响更是催魂追命!

这时候,伍神婆已经跑到了车前,她对于轿车一无所知,甚至连开门都不会,在回来之前,我教她开了上百次的门,这才算是将她教会了,她拉开后排的车门,钻了进去。我随后赶到,将小环塞给了她,然后发动车子,疾驰而去。

当时赏贪便宜,我租的是不怎么好的国产车(事实上,好车也租不起)从发动到加速,费了至少有五秒,在这五秒钟的时候,蛇神在后视镜里的身形变得越来越大了……

不过,在它追到之前,我总算完成了加速,车子往前冲去。

我无暇无顾,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前面,车子拐了一个冲,就像是一支离弦的箭,冲向了一旁的大路。车子在小路上还有些缚手缚脚,到了大路上。又是晚上,海阔凭鱼跃,天空凭鸟飞,逃离的机会又大了几分!

往前开了一阵,我感觉不对劲,冲身后的伍神婆喊道:“神婆,蛇神有追来吗?”

正文卷 第242章:福薄

伍神婆回头去看:“没看到!”

蛇神见追不上,就放弃了?

不,不可能,这不是蛇神的性格!

为了截小环,蛇神大白天的追出了两百多里地呢!怎么看都不是一条会轻易放弃的蛇!

那它在哪里?

如果它出现在后视镜中,无论是近是远,我至少心里有底,特么的凭空消失,让我的心顿时悬了起来!

蛇神哪儿去了呢?

看着眼前的大弯,我的脑中灵光一闪,再直的马路都有弯道,但是对于蛇来说却不一样,它可以走直道,反正是坑是坡,是水是旱,都没有办法阻止它!

想到这里,我赶紧一个急刹车,掉转了车头,在我堪堪掉转车头的同时,一条长长的蛇影从树林里窜出,正好落在我身前。我心说真特么的惊险啊!还好我先了一步,不然的话,要是让蛇盘落在车顶上,就难办了!

伍神婆也是心惊胆寒,自我们逃走以来,还是第一次与蛇神离这么近呢,她叫喊道:“走,快走,蛇神追上来了!”我将油门踩到了底,车子就像是一辆发怒的狮子冲了出去,这么快的速度,轿车根本受不了,除了喇叭不响,车身的每一处都在震响。

不过幸运的时,蛇神似乎不大适应在水泥路上奔行,又没入了草丛之中。蛇是靠鳞片爬行的,估计是水泥路太硬太干,让它很不适应吧!不过这么一来,蛇神又消失不见了!

这时候我意识到了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那就是——马路有弯道,而蛇是一路直行,也就是说,只要前面有弯道,它就能够截住我们,而对于这个问题,我除了加快车速,根本无解!

前面又出现了弯道。

这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两个选择:一,掉头,二,往前冲!前面后面都有弯道!因此,掉头只能解得了燃眉之急,不能彻底地解决问题,反而会让路越走越窄!那就不如往前冲,拼一拼!

想到这里,我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特么的,拼了!

就在这时候,听伍神婆叫道:“右边的树林在动,应该就是蛇神,小陈师傅小心!”

我点点头,将车子往左移。尽量离右边的山坡远一些,在高速行驶之中,我不得不小心再小心,以防止转动方向盘过快,车子撞向护栏。然而,马路就这宽,无论我怎么移动,距离右边的山坡还是很近。

就在这时候,一道黑影山坡的树林之中窜出,结结实实地砸在了我们的头顶上,车顶之上,顿时被砸出了一道深坑,车后窗,右窗的玻璃都裂开了,亏得我们事前将车窗焊了起来,不然的话,此时已经算得上是空档大开了!

在蛇神砸在车顶之时我就在寻思要如何甩开它,而事实上,我也在这么做了!我赶紧扳回方向盘呈现“s”形往前窜行,想要趁蛇神立足不稳,将它甩下车去,但是,我还是高估车子了,极限行驶当中根本不听使唤,说是开车,感觉就像是开飞机一样!

试了几次,不但没有将它甩掉,反而车子越来越难控制了,我还在想是哪里出了问题呢,就听伍神婆道:“小陈师傅,不好了,蛇神将车子缠起来了!”

我透过后视镜一看,还真特么的是,蛇神试了几次,也不能撞破铁栅栏,为了防止被我甩下车,竟然将车体缠了起来!

蛇长有七八米,绕着轿车缠上一圈措措有余,蛇身越缠越紧,车体发出卡卡卡的身体,其中脆弱的部件都开始变形,能不难控制么?

我还是过于低估蛇神的力量了,照这态势发展下去,轿车有可能会被它缠成一堆碎铁,不行,在此之前,我必须得采取行动!我抬眼看向不远处的山岩,心说我倒要看看,是你的身体硬还是山岩硬!

此时我的心里,有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觉悟,轿车撞上岩石,我们即使大难不死,肯定也早已经失去了战斗力,如果没有将蛇神撞死的话,我们的结局可以想像!

虽然如此,我却不能不搏,至少这样有一线生机!

这时候,就听小环叫道:“陈烦哥哥,不要!”

我笑着安慰小环道“小环,别担心,这一下我有把握撞死它!”

“不,陈烦哥哥你不能这么做!这样太冒险了”小环叫道。

我心说傻丫头,咱们已经坐上了赌桌,就得选择筹码,不然的话,将主动权交给别人,结果会更坏!

小环见劝不住我,突然打开车门,跳了下去!

“小环!”我和伍神婆齐声叫喊。伍神婆伸手去抓小环的手,却是迟了一步……

我们所处的地方是环山公路,一边是山岩,一边是深河,小环这一跳,人便坠入了深河之中,河水涛涛,转眼间便将小环吞没了!我的心里一凉,小环还不到十岁呢,被如此怒涛卷入河底哪里还有命在?

正要停车,突觉车身一轻,原来蛇神已经松开了轿车,滑入了河中。

我顿时明白过来,小环此举,是为了救我和伍神婆,她故意跳入河中,就是要引蛇神往救!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获得自由了!

伍神婆叹息道:“这孩子太聪明,也太善良,可惜福薄了些!”

我看着波浪翻涌间的蛇影,蛇神下河,小环除了喝上几口河水之处,应该不会有事,但是这么一来,今晚所做种种,都是白用功了!唉,别想那么多了,还是先保住小命吧!想到这里,我发动车子,快速地离开了河边。

回到岑城,我先将租车费续了,然后在一家黑店开了两间房住下,打开手机时,收到了十多条短信,其中大多数是方圆的,另有两条是皮宏德的,想必是方圆见联系不上我,就将这事儿告诉了皮老头吧!我懒看短信,怕他们打电话来,接着关机了!

我坐在沙发上坐着休息,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小环跳河的场景,就像伍神婆所说的,这孩子太聪明,也太善良,就是福薄了!莫非是老天在嫉妒她么?

正文卷 第243章:健身老王子

这一次的救援行动,可谓是历尽艰险!

攻其不备的情况下仍然如此,可以想像,今晚之后,我们再想营救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可是就此退却吗?

不,我做不到!

应该怎么做呢?

我在卫生间沐浴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冷静了一些,却也越来越沮丧了!我发现,以我现的能力,根本不可能从蛇神那里将小环救出来。

最让人感觉无力的便是:你想去做一件事情,心里却无比清醒地知道,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都不可能做得到!

为此我甚至想过去黑市弄枪弄炸弹……

我打开电视,无聊了翻着电视剧,突然间脑海中灵光一闪,将手机开机,拨通了皮宏德的电话:“皮老头,你在哪儿呢?”

“干嘛关机啊!方圆很担心你呢!”皮宏德有些不满“对了,我现在在湖南岳阳,多亏在这里得到几样法器,不然的话,你师父我可能就交待了!”

我问道:“皮老头,想不想赚钱?很多钱!比抢运钞车还多的钱!”

“抢运钞车,这个可不能干……”皮老头前面还挺高兴的,听到抢运钞车,赶紧规劝道。

“不是抢运钞车!”我解释道:“我知道岑城有一批无主之宝,如果被咱们得到了,绝对比抢运钞车还划得来!”

“有这么好的事情?”

“还不止呢!”我接着说道:“除了赚钱之外,你想不想干掉一直追你的绿色僵尸?”

皮宏德都要哭出来了:“当然想啊!”

“那行了!”我说道:“你赶紧回来吧,将绿毛僵尸也带回来,我有办法对付它!”

皮宏德连连点头道:“好好好,不亏是我的好徒儿啊,我跟你说啊,你要是帮我解决了绿毛僵尸,你让我叫你师傅都行!”从这句话里足可以听出来,绿毛僵尸荼毒皮老头有多深!

挂了电话之后,我觉得我终于可以安心睡个好觉了!

第二天早上,伍神婆来找我,神情颇为兴奋,她告诉我她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放火烧山,一把火将山都烧了,身处山中的蛇神也会被烧死!

我皱起眉头问道:“这就是你想的好办法?”

伍神婆眼中亮光闪闪:“对啊!”

我说道:“慢说你的能不能烧死蛇神,小环怎么办呢?她也在山上呢?”

“这……”伍神婆很有信心地说道:“我想过这个问题的,小环那么聪明,肯定有办法自救的!比方说挖个坑给自己埋起来!这样就不会烧到她了!”

我苦笑:“伍神婆,你知道叫化鸡是怎么做的吗?就是挖个坑将鸡埋起来,四面生火,只要时间足够,能够将鸡肉烤得喷喷香!”

伍神婆听出了我话里的讽刺意味,改口道:“那可以盛一缸水,躲在缸里!再埋进坑里!”

“这样更好了!等到火灭了,咱们就可以带上油盐酱醋去吃人肉汤了!你得明白那不是你煮饭的一捆柴,那是一座山也,别说是人了,就是一块铁,也能给你烧化了!”我说道。

伍神婆有些急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要怎么办?”

“等着吧!”我说道:“办法总是有的,不过要些时间!”

伍神婆那一身黑衣太显然了,我为她买了一套这个年代中年女人常穿的碎花布衣服,一双平底皮鞋,脸上则用一方帕子围起来,装做是回族人。重新走在阳光下,伍神婆感慨颇多,她说她浪费了一生,至此才活得有几分人样,平时上街都是去金器店为蛇神买金银珠宝,买了之后就匆匆回去了,就像是肩膀上压着一块石头,哪有此时的轻松惬意?

我见她可怜,陪着她多走了些距离。

往回走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时分了,我问皮宏德:“皮老头,现在到哪儿了?”

皮宏德喘得就像是风箱一样:“我刚刚从火车站出来,现在在找出租车呢,好容易甩脱了绿毛僵尸,我擦了,这王八蛋又追上来了,不说了,记得为我准备晚饭啊,我可是一天都没有吃饭了!”

问皮宏德话时我和伍神婆正在大排档里吃饭呢,为了不让人发觉伍神婆的异样,我们坐在了最暗的角落里。

不一会儿上菜了,一份糖醋排骨一份蒜泥白切鸡,吃完之后,我又为皮老头叫了一份梅菜扣肉饭,打了双份饭,提着饭和汤,我们走向了车子,在我们打开车门的时候,才发现有数十双眼睛看着我们,不说车的破旧程度,光是这个造型,也比法拉利跑车吸睛!

向注视我们的王八蛋们翻了一个白眼,我便发动车子,去了我们与皮老头约好的路段,赶到之时,就见两道人影一前一后地在马路上狂奔,后面的那道人影离得越来越近,用不了多久,估计就能追上来了!

我加速追上去,在前面那人的面前停下道:“皮老头,赶紧上车啊!”

皮老头拉开车门钻了进来,抹着头上的汗水连连说道:“好险,好险啊,烦拉我跟你说,你要是再晚来十分钟,估计就得给为师收尸了!”

我四面一望,皮老头倒是没有夸张,除了这一条长长的马路之外,四面都是平原,而单论体力,皮老头怎么可能比得过绿毛僵尸呢!时间一长,势必会被绿毛僵尸追上!不过现在好了,皮老头上了车,算是捡回了一条小命了。

绿毛僵尸的速度虽然快,但是在四个轮子的轿车面前,仍旧是渣渣,我两轮加速,便将它远远地甩开了,而这时候,皮老头也将加量的盒饭吃得差不多了,拍着肚子舒服得直哼哼“特么的,老子我太久没有吃过这么舒服的晚饭了!……”

不过才一个月不见,皮老头瘦了些,却也便加健壮了,看来绿毛僵尸除了让他心惊胆寒,还有健身的效果啊!嗯,看这古铜色的皮肤,满是肌肉的的手脚,健身老王子也不过如此了。

我打量了皮老头一眼,微笑道:“皮老头,好久不见啊!”

正文卷 第244章:蛇僵大战

皮老头接过我递过来的汽水喝了一口,差点呛到,此时的他心满意足,顿时想起了钱的事情,问我道:“烦啦,你在电话里说的赚钱的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在电话里我敷衍着没有说,但是此时皮老头已经在我的面前了,就无须再藏着掖着了。我将蛇神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皮老头听了眉头一皱,说道:“烦啦,敢情你许那么大的空头支票是为了将我骗回来为你做事啊?”

我尴尬地笑笑道:“皮老头,别这么说,这件事情要是成了,对彼此都好嘛,要是不成,还能顺带着帮你消灭绿毛僵尸,怎么算你都不亏啊!”

皮宏德摸着脑袋想了想说道:“好像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哈,好吧,看在你是我挂名徒儿的份上,这件事情我答应了!”

“好!”我拍手说道:“既然如此,咱们就开始行动吧!”

伍神婆听我们说得热闹,却是一个字都没有听清楚,迷惑地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将心中的设想和伍神婆一听,伍神婆呆住了:“你的意思是说,想要借绿毛僵尸之手,杀死蛇神?借刀杀人”

我点头说道:“不是借刀杀人,是借刀杀蛇!”

伍神婆惊奇地说道“你的想法未免太……不过,这样能行吗?”

先别管能不能行,哪怕只是拖得一时,对于我们救出小环也提高了可能性!再说了,既然已经决定,就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这时候去想能不能行,那是多余!

“不管能不能行,都得试试,不是吗?”

车速没有多快,差不多相当于成年人的慢跑吧,往前开了一阵,伍神婆指着后面说道:“后面好像有人跟着!”

皮宏德说道:“那不是人,是绿毛僵尸,就是追了我三年的那一只……”说着看了伍神婆一眼道:“可惜是只绿毛僵尸,要是个女人就好了!”

伍神婆整张脸都蒙了起来,只掏了两只眼洞,皮宏德没有看清楚他的容貌,不然的话,我猜他肯定不会说上面那句话的!

听说是绿毛僵尸,伍神婆缩了缩脖子,便不再说话了。

感觉绿毛僵尸追得近了,我便加快速度,感觉离绿毛僵尸远了,我就放慢速度,不让绿毛僵尸掉队,大约是二十分钟之后,到了我们昨天停车的地方,我们下了车,来到了蛇神屋前。

与昨天一样,除了堂屋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之外,四下里一片寂静,我和伍神婆躲在一边,皮老头就站在堂屋门前,而绿毛僵尸巩勇,也已经追上山坡,到了近前。

我冲皮宏德做了一个手式,示意可以行动了,皮老头双拳紧捏,显得颇为紧张,颇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仿佛在说:烦啦,你可不能坑我啊,你要是坑我,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

我挥挥手示意他小罗嗦,赶紧行动。

皮宏德咬咬啊,抬脚一踢,将房门推了开来,冲里面叫道:“喂,里面的小虫子,你给我听好了,你皮爷爷来找你麻烦来了……”话还没有说完就吼了起来:“我擦,好大一条蛇啊!烦啦,你给为师坑惨了!”说完掉头就跑。

一阵腥风吹过,蛇神就像是泥石流一样从屋里轰然滚出,冲着皮轰德压了过去。

蛇神的速度实在太快,转眼间就追上了皮宏德,它张开血盆大口,向着皮宏德咬了去,这时候皮宏德应该往一旁躲开,但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他便顺势往地下一滚。这一滚,堪堪躲过这蛇神的一咬。却也被蛇神压在了身下。

我不由地担忧起来,蛇神的体积比牛还大,起码有七八百斤,皮老头被这么一压,不知道受得了受不了!

蛇神没有咬上皮老头,收势不住,便咬上了绿毛僵尸。蟒蛇虽然是没有牙齿的,但是上下颚的咬合之力也非同小可,我紧盯着被打横衔住了绿毛僵尸,心说你一定得硬挺住啊,不然就没得完了!

事实证明,绿毛僵尸的身体还是很硬的,蛇神这一下咬,没有能够将它咬得骨断筋折,扛咬的绿毛僵尸挣扎起来,它的双手在蛇头上一抓,撕下一大片的蛇鳞来。蛇神吃痛,将绿毛僵尸吐了出来。

一蛇一僵,就这么近距离地对视着。

刚才还在挣扎的皮宏德赶紧停止了挣扎,甚至还将头往蛇腹下缩去,他是混迹江湖已久的老帮子,自然明白这时候绝不能吸引这一蛇一僵的注意力,要是将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那都不能叫引火烧身了,那简直在对死神说:我不想活了,马上带我走,一刻也不能停留!

短暂的对峙之后,蛇神嘶地一声吼叫,一口衔住绿毛僵尸,甩来甩去,试图将绿毛僵尸甩死,绿毛僵尸紧紧地抱住蛇头,张嘴就咬,一场僵尸与蛇的大战正式拉开了序幕,而在这大战之中,皮宏德皮老头就像是一只破壳而出的幼虫子一样,正奋力从蛇身下往外爬。

我拍了拍看得入迷的伍神婆道:“伍神婆,别忘了正事!”这才发现她肌肉繃紧,整个人像是一块木头一样,她太紧张了!事实上,如此大场面,谁看了能不紧张呢?即使是看过紫僵大战的我,也感觉手心被汗湿了!

伍神婆回过神来,人也放松了一些,这才想起正事,与我一道,迈步往里走去,堂屋里堆满了草:洽草、紫羊茅、草地早熟禾、结缕草,甘草,金钱草……满满一堂屋的绿草之中,蛇神从其中选出了百草精华,配合蛇涎结成了草环,可能是为了照顾小环的头形,草环并不大,刚刚够小环戴上的样子,放在高处,虽然只是一只草环,却也给人一种雍容华丽,贵不可言的感觉。

我一把抄起草环,塞进了口袋里,冲里屋喊道:“小环,小环!”

支呀一声,门开了,小环钻了出来,惊惶的眼睛看着我们道:“陈烦哥哥,伍神婆,你们怎么来了,大蟒蛇呢?”

正文卷 第245章:冷血动物

我一把拉住小环的手道:“先别管那么多了,咱们赶紧走吧!”

小环一脸的不能置信:“咱们,咱们真的可以就这么出去?”

显然,这一次出逃太轻松了,轻松到小环都不敢相信了。

我冲小环神秘一笑道:“这一次,咱们可是有备而来哦,走吧!”

冲出青砖房,皮宏德也堪堪从蛇身下脱身出来,跑到我的面前,拍着我的肩膀道:“烦啦,这一次你算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我抬头一看,就见蛇神高高地昂起头颅,而绿毛僵尸已经被整个吞入了蛇腹,仅剩两只脚在空中无助的挣扎,难怪皮老头如此兴奋呢,原来是蛇神胜出来。

我一把将小环抱起,冲伍神婆叫道:“还楞着干嘛啊,赶紧跑啊!”

这一场蛇僵大战要是绿毛僵尸胜出的话,要亡命的只有皮老头一个,但是如果是蛇神胜出的话,我们大家都得逃命,眼前的情况是蛇神胜券在握,我们自然得逃走了。

见我要跑,皮宏德一把拉住我道:“烦拉,不是说还有无主之宝的吗?”

“确实是有无主之宝!”我指着昂起头来足足有一层楼那么高的蛇神道:“干掉它,干掉它你就可以得到所有的无主之宝了!”

“烦啦,你是在开玩笑吗?”

“谁跟你开玩笑啊!”我背着小环一边往前跑一边说道:“你要是感觉干不掉他,就赶紧和我们一起跑吧!”

皮宏德瞪着蛇神看了两眼,赶紧跟在了我后面,一边跑一边叫道:“我早该知道的,我早该知道的,这就是一个坑,烦啦你不厚道啊!”

打开车门,我将小环塞进车里,伍神婆皮宏德也依次上了车,我刚要发动车子,却看到后视镜里的蛇神正在软软倒下,我回头一看,就见蛇神的身体被撕了开来,一个满身蛇血的家伙站起身,手捧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往嘴里塞。

我楞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绿毛僵尸吃的是蛇胆!蛇胆被摘,蛇神多半是活不了了,剧情翻转得太快,我一时间都适应不过来了,我同情地看了一眼皮宏德,将小环和伍神婆都叫下了车。

皮宏德还傻楞楞地坐在车里,看着我道:“烦啦,你什么意思啊?”

我想了想说道:“我决定了,将这辆车送给你!”

皮宏德有些不好意思是说道:“烦啦,别想那么多了,为师我刚才也就是嘀咕嘀咕而已,没有无主之宝就没有无主之宝,最重要的是干掉绿毛僵尸,车什么的,我不是很在意哈!”

我很认真地说道:“皮老头,我决定了,这车真的送给你了!”

皮宏德看着我的眼睛,试图从我的眼里看出些什么来,但是我的眼神是那么的深邃,根本看不到底。皮宏德越加迷茫了,添了添有些干裂的嘴唇问道:“送车,送车给我干嘛啊?”

我指着后面道:“很简单啊,送车给你逃命啊,不然你以为干嘛呢?”

皮宏德回头一看,“血人”绿毛僵尸正疾步下山,向着我们走来。

皮宏德大叫一声我擦,一翻身跳到了驾驶座,发动车子,一溜烟地去了,我和小环,伍神婆则让到一边,看着这一尸一车越追越远,最终消失在了人海。直到绿毛僵尸走远,伍神婆的心跳才稍稍平复了一些,又看向我道:“咱们,现在怎么办啊?”

“什么怎么办啊?”

伍神婆指了指上面,中气不足地说道:“蛇,蛇神啊……”

“还蛇神呢,一条死蛇而已!”我说着往回走去:“你刚才没有看到么?大蟒蛇虽然将绿毛僵尸给吞了,但是绿毛僵尸撕开了蛇身,钻了出来,不仅如此,还将蛇胆摘吃了!”

人被蟒蛇吞食之后,因为蛇身太紧,不能动弹,再加上空气的稀缺,胃液的消化,很快就会死掉,但是绿毛僵尸不一样,第一,它全凭一口怨气活着,所以,空气的稀缺对于他来说是不存在的。

第二,他的体力异乎寻常,身体坚韧胜过钢铁,胃液一时之间无法消化它,相反的,它钻入了大蟒蛇的身体里,等于是抓住了它最大的弱点,从而破体而出,摘胆而噬,一举夺了它的性命。蛇神最引以为傲的武器,在此时,却变成了它致死的因由!

“蛇神,蛇神死了?”伍神婆仍然不能置信,却也有一种淡淡的失落,毕竟,她与这一只冷血动物一起生活了三四十年呢。

“没错,死了!”

伍神婆又问道:“那咱们上山去干嘛啊?”

我看向伍神婆道:“神婆,你这么些年来辛辛苦苦为大蟒蛇打了几十年工,难道就不想拿回一些些!”见伍神婆兴趣缺缺,我继续说道:“就算你不喜欢钱,难道你就不想美美容,过回正常人的生活?”

伍神婆下意识地捧住自己的脸道:“我,我的脸还有救吗?”

“何止有救啊!只要有钱,给你整成男人都没有问题!何况只是一些皮肤上的小问题!”

伍神婆赶紧说道:“我不想做男人,我只是想过正常人的日子!”

见小环呆楞在那里,我拉起她的手道:“小环,你怎么了!”

小环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压抑已久的感情,在此时释放出来,她一边哭泣一边道:“谢谢你们,陈烦哥哥,伍婆婆,真的谢谢你们……”几度哽咽,话不成句。

我轻抚着她的肩膀道:“好了好了,一切都过去了!”

在山下耽搁了一会儿,我们往山上而去,蛇神虽然已经伏在草地上不动了,我们也没有往前查看,像蛇这种冷血动物,死透的过程是很慢的,也许一个钟,也许一天都说不定,这时候上前招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回到青砖房,伍神婆将我们引到了卧室后面的小房间,推开门时,一股子阴寒之气扑面而来,与时同时眼前一亮,黄澄澄的金子,亮闪闪的银子,晶润润的玉石,宝器,就这样散落在凌乱的草丛之中,整个房间都是流光溢彩!

正文卷 第246章:坑货

这其中有在金砖,金砖,金砖,银环,银环,银环,玉镯,玉……

这不是刻意重复啊,而是表明很多的意思。

你见过翡翠玉雕散落在泥地里的样子吗?见过黄金指环串在草丛中的样子吗?见过蓝田黄玉陷入污泥中的样子吗?你有见过珍珠嵌在墙缝里的样子吗……

如果你没有见到的话,在这里通通可以见到,我们就像是在垃圾场里捡可以换钱的垃圾一样,花了足足半个多钟,终于将金银珠宝都规整了起来,提在手里沉甸甸的,起码有三四公斤。

我将包裹扛在肩头,最后看了一眼蛇神,往山下而去,我们三人踏月而行,走了一个多钟的样子,终于回到了义庄,方圆的伤好了,热情地招待着来人,看到伍神婆时坚持要为她化妆,被我赶开了。

人家是大活人,又不是尸体,再说了,就算你能化好妆,可是那能顶什么事啊!

我让方圆给大家做夜宵,小环仍旧是闷闷不乐,她很担心老奶奶的安危,恨不得马上去到奶奶的身边,我告诉她今晚先休息好,明天一早咱们就去看望老奶奶。

我们在吃杂酱面的时候,皮宏德的电话打过来了,一接通便是一通抱怨:“亏大了,亏大了,烦啦,有你这么坑为师的么?不是说好有无主之宝,又能帮我收拾绿毛僵尸的吗?现在是怎么一回事啊,无主之宝我看都没有看到,也没有帮我收拾绿毛僵尸,反而绿毛僵尸吃了蛇胆之后变得越来越强大了,你快帮我想想办法,为师我快要顶不住了!”

不知道蛇神是不是千年蛇妖,不过即使算不上蛇妖,通了灵的蛇,蛇胆中所蕴含的力量也非同小可,绿毛僵尸吃了力量大涨,此前的时候皮老头就疲于奔命,绿毛僵尸变成强大之后只怕是更加艰难。

我们在这里吃着杂酱面,老东西此时还指不定在哪里奔命呢!

想到这里,我有些内疚:“皮老头,你还好吗?”

皮宏德还以为我在调笑他,有些火大:“好好好,好个屁啊!”

嗯,还有力气发火,估计境况没有差到哪里去,我赶紧给他以希望道:“我们已经找到无主之宝了,分成了四份,你的那份最大了!”

皮宏德楞了楞,声音缓合了一些:“分成五份,我要两份!”

“为什么?”我问。

“其中一份换成换成法器保命啊!”皮宏德又问道:“对了,一份大概多少钱啊,我跟你说啊,绿毛僵尸再也不是从前的绿毛僵尸了,起码得二十万一件的法器才能制住他……”

我大手一挥,很是豪爽地说道:“没有问题,二十万就二十万,明天打到你帐上。”

第二天一早,我们通过关系找到了岑城一位很牛逼的老板,将所有东西一股脑地出给了他,共获得了三百万,一共分成了十份,皮宏德两份,方圆一份,我和小环每人两份,伍神婆三份。

至于伍神婆为什么要分三份呢,原因很简单,她这个样子,再加上年纪也大了,没有三五十万,恐怕也整不好容。除去整容的钱,也就与我们差不多了,还得留些养老呢!

这么多钱,自然要花花花。

如果陈柔还在的话,我会为她买上几件衣服,一些首饰,可惜她已经离开了,我给老妹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她一向心心念念的超级笔记本和苹果x有着落了,在网上下单之后还加了一百块的快速送达费,我给她打电话之后的半个钟就能送到她手上的那一种。

又给老妈汇了十万块,剩下的钱我存了起来,当天中午我们便与伍神婆分手了,她乘坐飞机去了韩国,而我和方圆则带着小环去找她的奶奶,我们赶到医院的时候,警察和消防的人离开了,医院早已经恢复了常态,医生们坐在电脑前开着处方单,护士们在各个病房间穿梭往来。,就仿佛两天前的紧张场面未曾发生一样

我的手里提了一些水果,因为担心老奶奶牙齿不好,我们买的都是软一些的水果,比方说香蕉啊,弥猴桃啦,我伸手推门时,心想他们祖孙重逢,场面一定很感人,小环这丫头在蛇神那里能稳住,反而获救之后哭了个稀里哗拉,连眼睛都哭肿了。

见到老奶奶之后估计会哭得更加厉害,不明真相的还以为老奶奶挂了呢!

我甚至都想好了,等到护士来查看情况时,我要怎么跟他解释。

然而,在推开房门的那一刻,我们都楞住了:老奶奶不在。整个病房空荡荡的,只在靠门的病床上躺着一名中年妇女。

老奶奶去哪儿了呢?

我向小环解释道:“奶奶兴许在卫生间呢!”

我们走向卫生间,卫生间的门打开着,散发着浓郁的肥皂香味,厕所刷,毛巾夫置的整整齐齐,哪里有人影。

我看向中年妇女道:“大婶,麻烦问一下,三号病床上的老奶奶哪儿去了?”

中年妇女看了我们一眼道:“没有什么老奶奶,我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空床了”

“不可能!”我叫道:“两天前的晚上,我是亲眼见到老奶奶被推到三号床的,我在床头等了半宿,老奶奶才醒来呢!如果不是她将事情的经过告诉我,我哪能那么快就知道客车事件是蛇神所为啊!”

就在这时候,一名白衣护士走进门来,冲我们喊道:“吵吵什么啊,这里是医院,不是菜市场,病人需要休息知道吗?”

这时候,我也无心在乎护士的态度,问道:“护士姐姐,三号床的老奶奶哪儿去了?”

“三号床的老奶奶?”护士皱起了眉头。神情之中很是迷茫。

我赶紧补充道:“就是两天前的晚上因为车祸进了急救室,然后被送到403病房的老奶奶啊!都住了两天半院了,你们竟然不知道?”

“没有什么老奶奶!”护士的目光扫过中年妇女道:“你们是不是走错病房了,除了她,403病房已经半个多月都没有进过新病人了!”

正文卷 第247章:问君此去几时来

“不可能啊,我坐在病房前守了半宿呢,我不会记错的!”

女护士一边帮中年妇女换药一边说道:“你要是不信我啊,护士站那里还有记录呢!每一个新来的病人都会登记在册的,你去看看有没有?”

我们来到护士站,说明来意,护士长将一本大大的册子搬了出来,翻到其中一页道:“这就是大前天入住的所有病人记录了,你们找找看,有没有你们所说的老奶奶!”

我,小环,方圆三人抱着册子反反复复地看了四五遍,也没有找到老奶奶的名字,甚至都没有一名病人的年纪超过七十岁的,连我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记错了。不可能啊,哥们我今年还不到二十呢,还没有老糊涂呢!

我们多问了几句,也没有人耐心回答我了,她们的工作太忙,连轴转,根本没有空。

从医院出来,我们去了派出所,当时将老奶奶从急救室推进病房的男女医生一个个的都蒙着脸,我没有看清楚面貌,但是那个有着光亮亮大脑壳的警察我可是记得很清楚的!我还冲他吼过话呢!来到派出所,接待警员问我什么事,我说我找光头警察。

接待警员说我们这里没有光头警察。

我有些火大,没有光头警察,难不成我还见鬼了不成么?我还是耐住性子将光头警察的样子描述了一遍,说我们找他有急事。

接待的女警越听脸色越古怪,犹豫了好久这才结结巴巴地说道:“你说的光头警官,我们所里之前倒是有一个,他是我们一个分队的小队长,不过,不过……”

我皱眉问道:“不过什么?难道死了吗?”

可能是一路来的奇怪境遇,让我有些焦躁,我的话也变得尖刻起来。

女警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这才开口说道:“你说对了,你们所说的光头警官,在半个月前就去世了,死因是阻止街头斗殴,结果自己被歹徒刺伤了肚子,送到医院之后就没有救过来!”

我再次楞住,光头警官半个月前就死了,那坐在医院走廊长椅里的又是谁,我不信,让接待女警找来光头警官的照片,照片中的光头警官与我见到的光头警官一模一样,脑袋油光发亮,就像是一只会发光的大灯泡一样,脸上的皮肉很厚,带着浅浅的笑容,仿佛在说道:“嗨,哥们,你找我吗?”

将遗像放下,我看向女警的脸,她一脸的严肃,甚至有些呆板,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还是不放心:“光头警官真的……牺牲了!”

接待女警说道:“追悼会我们都会程录下来了的,你们要不要看看?”

我摆手说道:“不必了,不必了!”双手插进头发里,我感觉我的脑袋都被一大串的疑问弄得在爆炸了,医院外科所有的医生护士都说没有见过老奶奶,派出所说光头医生半个月前就因公牺牲了,那我见到的是啥?是鬼吗?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颤,如果我那天晚上见到的都是鬼的话,那也就是说老奶奶已经……

“如果你们没有其它的事情,我就去忙了……”接待女警说道。

“等一等!”我站起身问道:“就在两天前,去往荆州的省道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从岑城到汀县的汽车翻车了,这件事情你知道吗?”

接待女警停下了脚步,说道:“知道啊!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那就好,我拉过小环道:“当时这姑娘的奶奶就在车上,她是来找奶奶的!”

“哦!”女警点头,有些不满地嘀咕道:“找奶奶就说找奶奶嘛,东拉西扯的,将我们程大队长都扯出来了!”说了一声你们稍等啊,就去了办公室,不一会儿拿出一份编好号的案册,在我们的对面坐了下来,问了我们一些关于老奶奶的基本信息,就开始查找,指着其中一个名字道:“张玲玉,退体老师,今年75岁!”

小环赶紧点头道:“没错,我奶奶就叫张玲玉,她现在在哪儿啊!”

我比小环高许多,眼睛透过摞得高高的文件看清了张玲玉这个名字下面的全部,张玲玉,女,七十六岁,死亡原因,客车失事后起火未能及时逃离……看着小环殷切的目光,我的心中一痛,紧紧地抓住了她的手。原来老奶奶在客车失火之时就被烧死了……我无法解释两天前在医院里的遭遇是什么,就把它当成是一名老奶奶对于孙女儿深沉的爱吧!

接待警员看着小环天真的眼神,嘴巴动了动,似乎在犹豫要怎么说出口,最终还是说了出来:“你的奶奶啊,已经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了!”

话才出口,小环的眼泪就流了出来,她年岁虽然小,但是生活的磨砺让她的心智过早的成熟了,同龄人也许还不明白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是什么意思,她却是知道的!

没有哭声,甚至她的肩膀也没有因为痛苦而抽动,泪水却像是打开了闸门一样,源源不断地往下流,连接待女警看得眼睛都湿润了,我和方圆轮翻上前安慰,足足安慰了半个多钟,这丫头的泪水才终于止住了。

她的眼睛肿得就像是桃子一样,上下牙齿紧咬,似乎是害怕一放松就哭出声来,她抹干了眼泪看向接待女警道:“阿姨,我奶奶现在在哪儿啊,我想去看看她!”

衡山公墓。

如林的墓碑里,老奶奶张玲玉的墓碑在最角落的地方,很不起眼,因为没有更多的信息,只刻了一行字:人民老师张玲玉之墓!老奶奶生在最为艰苦的年代,年轻的时候因为那一场浩浩荡荡的运动上山下乡,后来成家不久,男人就走了,一个人将孩子拉扯大,没有想到儿子与媳妇在外出办事的时候遇上了车祸,双双身亡,那时节,小环只有两岁,将小环养到这么大,自己却……

生而多艰!

这简直就是一部真实版的《活着》

小环忍住不哭,说道:“奶奶,我给你唱首歌吧!”说着便唱了起来“……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崖,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正文卷 第248章:北京之行

小环是个很坚强的女孩,从公墓回来,人也慢慢好了些,特别是我们将蛇神的百草环熬水给她喝了之后,她的身体好了许多,人也就没有那么阴郁了!

但是我和方圆还是很不放心,一直陪着她,带她逛街,带她k歌,带她看电影,感觉她真的想开了,这才放心了一些。

这一天,方圆跑来了我房间。

我赶紧将陈柔送我的东西收了起来,不满地说道:“方圆,进屋得敲门,知道不?万一我没穿衣服呢!不是叫你偷看了去么?”

方圆俏脸微红地说道:“师兄,我找你有正事呢!”

“什么事!”我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躺在床上。

方圆说道:“小环的情况好了许多,咱们是该为她的将来想想了!”

我挑眉问道:“人家才住上两天,就要赶她走?”

方圆赶紧摆手道:“师兄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啊!我是觉得小环呆在义庄里不叫事儿,莫非你准备让她以后跟着我们赶尸吗?她那么聪明,应该有个更好的前程才对!”

方圆的话让我心中一动,是啊,小环这么好的女孩,应该有个更好的前程才是,一直窝在义庄算是怎么回事啊!

可是离开义庄之后,她又能去哪儿呢?

我想了想去,也没有想到好去处,将小环送到我妈那里?想了想还是算了,在这里我是有点私心的,老妈将我和老妹拉扯大也是很不容易,如今年纪大了,应该享享清福才是,我不希望有其它的事情打扰她。

那么……

我突然想起盘美莲来,记得她在感谢我们救命之恩时说过,她在北京有关系,有门路,让她帮忙照顾小环应该没什么事儿,再说了,身处祖国的心脏位置,那等于就是身处腾飞的风口!

我给盘美莲打电话,很快便被接起了,一个懒懒的声音道:“你好,这里是美莲业务咨询公司,请问你是哪位!”

我有些不满,心说这样过了吧,不说咱们是老邻居,我还救过你的命呢,竟然连我的电话号码都没有存?到了北京后我才知道,她不是没有存我的号码,而是存的号码实在太多了,有些讨厌的号码就被她存成,烦啦,烦人,烦人一号,烦人二号,烦死人啦……而恰好我的昵称就是烦啦,搞混了,真是够冤的!

见盘美莲口气不善,我不爽地说道:“美莲姐,你现在是首都人了,看不起我们农村的土包子了是吧!”

“烦啦,是你啊!”盘美莲的语气顿时温和不少:“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是你,你也知道的,我电话多,电话接多了,难免有点不客气,烦拉你别住心里去啊,对了,你有事找我?”

我心说没事就不能找你啊!想想还是别跟她腻歪吧!像他们生活在一线城市的人,事情多,生活节奏快,一天恨不能扳成三天用,因此,对于浪费自己时间的人很是厌恶。我开门见山地道:“美莲姐,我想托你帮忙照顾个人啊……”

听完我对小环的介绍,盘美莲很高兴:“快将人带来吧,我的房子宽敞,别说是小环一个,再多几个人都没有问题!”

美莲姐的热情让我放下了顾虑,将这件事情和小环一说,小环也同意了,一连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她也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不过她却坚持要自己开生活费,盘美莲同意她就去,盘美莲要是不同意,她就不去了。

小环的倔强让盘美莲心生怜意,坚持了没多久便同意了。

我们准备了一下,第二天便开始启程了,坐的高铁,从岑城到北京八个小时,车费九百元每人,一共将近三千块,要是往常,我肯定会心疼不已,不过现在么?不久前获得的巨资让我变得大方起来。

美莲姐与盘大娘盘大爷一道在车站等着我们,一行六人稍事休息之后,便赶往餐厅吃东西,盘美莲开的是路虎越野车,车子很大,坐在车里的盘美莲就像是一名妖艳女子骑在老虎的背上一样。

盘大娘盘大娘没有风吹雨晒,皮肤好了许多,人也健旺的许多,话更是比以前多太多了,可能美莲姐工作忙,没时间与他们聊天,就拉住我巴拉巴拉地说过没完,从岑城的一街一巷到村头的老狗都要问个遍。

一路聊着天,终于到了酒店,我的耳朵也终于可以清闲一些了,美莲姐告诉我们,来北京不吃烤鸭,那就算是白来了,一口气点了两只烤鸭,那味道,咳咳咳,怎么形容呢,反正我是吃不习惯。

席间,美莲姐一直盯着小环看,可能是听我说小环有慧根,而且才十岁的她独立到要自己付房租,对她表示了极大的兴趣,这其实不难理解,聪明独立的人自然也喜欢聪明独立的人,这个叫什么来着,叫做猩猩惜猩猩,啊不对,应该是惺惺惜惺惺,好像也不对,大美女惜小美女吧!

盘美莲看得小环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才开口问道:“我听烦啦你说,你说你在付房租和伙食费给我,北京的衣食住行可是不便宜哦!”

小环停下了筷子,怯怯地问道:“美莲姐姐,大概需要多少钱一个月呢?”

盘大爷盘大娘见小姑娘怯怯的,怕自家女儿为难她,一直在向盘美莲递眼色,盘美莲却装作不知道,想了想,扳着指头说道:“北京的房租很贵的,按照我住房的位置,一个月收你两千都算是友情价了,吃饭穿衣再加上上学,一个月五千块是少不了,烦拉说你手头上有六十万,足够在我这里住上十年,十年之后,你就得自己想办法谋生了哦!”

小环今年九岁多,十年后差不多是二十岁,也算是成年了。想通了此节,小环点头道:“好!”

盘大娘盘大爷瞪大了眼睛,他们两口子兢兢业业了一辈子,都没有挣够六十万,而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就已经是六十万的身价了,哪儿说理去啊

正文卷 第249章:挖坑

最为重要的是,这六十万不是祖上传下来的,而是小环实实在在挣来的!

小环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下来,这让盘美莲颇为意外,不过也更加欣赏她了。要知道,这是六十万啊,这对于一个小县城出来的人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

我看在眼里,也为小环高兴,至少,她呆在这里不会受苦了!

吃完了饭,盘美莲将我们安排进了酒店,至于为什么安排在酒店而不是她的家里,按盘美莲的话来说,我们是贵客,贵客要按最高级别的招待方式,说料话,对于八百一晚还是去盘美莲家睡沙发我都没有什么意见,主随客便吧!

八百块一晚上确实很贵,但是贵有贵有理由,刷了房卡,推门而入时,我们感觉就像是走进了都市总裁剧的场景之中,近三十平的卧室,60寸的平板电视,一旁的柜台上什么都有,水,坚果,饮料,牌甚至是安全套。

马桶刷得那个亮啊,让人感觉往里拉屎都是罪过一样。

将我们安顿好了之后,盘美莲开车将盘大娘盘大爷送回了住处,然后便拉上我们是游玩,至于为什么不带上盘大娘盘大爷,是因为他们的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还是静养的好,接下来的三天,我们去了八达岭长城,故宫,颐和园,清华大学,鸟巢,基本上北京有名气的旅游景点都玩了一个遍。时而是雄伟的故垒,时而是蒙尘的王朝遗迹,时而是浓郁的学术氛围,时而是最前沿的科技气息,让眼界还不怎么高的我一路感慨,嘴巴就没有合拢过。

回看后面的方圆,小环两个土包子,她们的情况与我差不了多少,不管怎么样吧,这眼界算是开了,我们只是凑个热闹,但是对于小环来说,这一次难得的旅程,有可能会改变她的一生!

躺在酒店那宽大的床上我心想,这一次来北京算是来对了,不但将小环托付出去了,还将北京城游了一个遍,回想仍在岑城高等中学苦记硬背以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的同学们,我这也算是很幸福了吧!

三天的时间,感觉玩够了,再者说酒店住宿费那么贵,我们一直住下去,等于就是三个消钱的篓子,我准备回去,条电话给盘美莲问道:“莲姐,在干嘛呢?”

“能干嘛啊!”电话那头传来沙沙沙的声响,盘美莲估计一边接电话还一边写着什么呢:“工作呗,等我一个小时,我就下班了,这一次我请你们去吃全聚德的鸭子,我跟你说哈……”

我赶紧打断盘美莲道:“算了算了,我们就在酒店大堂里随便吃点什么得了,对了,有件事情得提前跟美莲姐打个招呼啊,谢谢你的盛情招待啊,不过,明天我就准备明天就回去了……”

“回去了?”电话那头顿了顿:“这么快就回去啊,不多呆两天?”

“不了!”

“要不……再多玩两天吧!”盘美莲又说。

盘美莲的性子我太清楚不过了,很干脆的,说的一是一,说二是二,很少有“要不……”这样的请求词,这也是她朋友少的原因之一,她这么说话,肯定有事。

我直截了当地问道:“美莲姐,你有事?”

“没有!”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啊!”我说道。

“咳咳咳……没有”

“那行,没事我挂了哈!”我正要挂电话,电话那头的盘美莲赶紧说道:“烦啦,等一等,我确实有一件事情想要麻烦你,不过,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这样吧,下班之后我去找你!”

五点半的时候,我们找了一家广东茶餐厅要了一个包间,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吃饭的时候盘美莲只字不提要我帮忙的事情,估计是怕小环将她当成唯利是图的人吧,直到吃完了饭,将小环送回了房间,盘美莲才将要我们帮忙的事情说了出来。

原来,美莲姐的一个客户,做房地产的(能在北京做房地产的,那都是真正的有钱人)最近遇上了一件怪事情……

房地产老板叫做师荣,今年四十二岁,去年才得的儿子,也算得上是老来得子吧,师荣宝贝得不得了,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总之,怎么宝贝怎么来吧,但是,他的宝贝儿子似乎不怎么给他面子,打出生满月之后天天哭,夜夜哭,哭得狠了,都能哭晕了过去,这么能闹的孩子,谁受得了啊,不过三个月的时间,保姆都换了四五拨了,北京城大大小小的医院更是去了无数回。

找不出来原因!

有人说是被脏东西缠上了,师老板请人做法,也是无用……

盘美莲寻思着师荣是她的重要客户,如果帮他搞定了孩子的事情,就是他的恩人,以师老板的势力和人脉,一举将她的咨询公司推到京城一线咨询公司之列也不是不可能,因此……

说到这里,盘美莲拍着胸脯道:“烦啦,这件事要是成了,我分你百分之一的公司股份,别看百分之一少啊,将来公司发展装大,a股上市,这百分之一,能让你成为岑城首富!”

我翻了翻白眼道:“你这不是瞎说嘛,有你这百分之九十九在,我怎么可能成为岑城首富呢?”

盘美莲盯着我问道:“这么说你答应了?”

“答应你个头啊!”我有些不满地说道:“盘美莲,我想你得明白一件事情啊,我是赶尸匠,不是抓鬼除秽的神婆,赶尸我在行,这些破事儿,我也不会啊,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盘美莲说道:“别啊,虽然门道不同,但是你们都属于玄门嘛,所谓一法通万法通,所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我站起身道:“你说的没错,我要方便去了?”

“不成,烦啦,这件事情你一定要帮我啊!”盘美莲赶紧拉住我道。

“为什么?”我以为她会用房钱饭钱来威胁我呢,虽然咱们小时候感情不错,可是,各自踏入社会这么多年了,给我挖坑一点也不奇怪,谁知道盘美莲眼皮一耷拉,声音顿时变得楚楚可怜起来:“烦啦,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完蛋啦!”

正文卷 第250章:雅爱

我听了大为不解:“美莲姐你就别开玩笑了,你拥有一家有稳定收入的咨询公司,在寸土寸金的首都有房子,开着路虎,穿的是世界级名牌,你跟我说我不帮你你就完了,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再说了,我自认为自己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啊!”

“烦啦你是不知道啊!”盘美莲将椅子拖到我的面前,在我的身边坐下,压低了声音道:“我们这一行,也就是表面光鲜,不信你看报纸去,天天都有登的,某某人前一天香车美女,风光无限,第二天就跳楼自杀了……我们这类人,你看着光鲜,那只是表面,骨子里的危机是你看不到的,就拿我来说吧,房租水电三万一个月,这个是躺在那里都要的,手下员工十五人,平均月薪八千起,还不包括五险一金,这每天早上天一亮,就几十张嘴等着我吃饭呢,其中的苦涩,不足为外人道也……”

盘美莲一边说一边拿眼偷瞄我,似乎感觉火候已经差不多了,赶紧下猛药道:“烦啦,就当姐姐求你了好不好,你要是觉得百分之一的股份不够,不嫌姐老的话,姐以身相许好不好啊!”

这似乎是一笔不错的生意啊……咳咳咳……

我被彻底地打败了,点头说道:“好啦好啦,我怕了你啦,不过啊,我只是答应帮忙,没说我一定能够帮到忙,要是帮不到,我也没有办法啊!”

盘美莲大喜过望,抱住了我的脖子:“烦啦,你对我真的太好了!”

我赶紧跑开了:“咳咳咳,大庭广众的,美莲姐你别乱来啊!”

“烦啦你别跑,我要好好感谢一下你!”盘美莲追了过来。

我一溜烟逃回了酒店,因为是邻居,我,我妹和盘美莲的关系打小就不错,我爸妈忙的时候都让美莲姐管着我们兄弟呢,我们的关系怎么说呢,更像是亲人,哥们,因此,开玩笑时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

其实这事一想就能明白,要是换个人,我一赶尸的你叫我帮活人趋邪,我肯定不会去,说得再可怜也没有用,这不是钱的事情,一来专业不对口很容易出事情,二来么!这是抢人饭碗,是很不合适的行为!

不过为了美莲姐,这事儿我应了。

第二天早上,美莲姐开车来接我们,她对我们说,她跟师老板说了,我们是她专程从岑城请来为师老板看事的,等到了地头口号要对好,第二么,如今这世道,都是以貌取人的,所以,一定要表现出高手风范来,这样即使不成,别人也会认为不是你能力不行,而是邪秽实在太难缠,相反的,如果你一看就普普通通,成了还好,让人刮目相看,要是不成的话,就容易被人当成是江胡骗子!

对于美莲姐的话,我深有体会,问她有什么好的建议,她将我带到了服装店里,买了一套名牌西装和皮鞋换上,我有些不解地问她:高人不都穿中山装或者是道袍什么的嘛,穿个西装,顶多算是都是白领!

美莲姐告诉我说道:“这你就不知道了,由于大多数骗子都爱穿中山装和道袍,这两样装饰已经成为骗子的标配了,因此,真正的大师都改穿西装了,不仅穿西装,而且得穿名牌西装,这无疑就是在告诉别人,我陈神棍,哦不,是陈大师,不缺钱!”

盘美莲说到这里笑起来。

我也跟着笑起来,就仿佛是小时候美莲姐姐在逗我乐子一样。

盘美莲将我们带到了一个幽静的小区里,小区里房子看起来并不奢华,给人一种神韵内敛的感觉,绿化面积达到了三分之二,这是我在别处没有见到的。

我们的车才停下,就有一名中年男人乐呵呵的迎了过来:“盘妹,幸会幸会!”

与盘美莲握手之手,中年男子看向我道:“这位是?”

盘美莲介绍道:“师老板,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陈大师啊!”又冲我说道:“陈大师,这位是师荣师老板,师老板可是北京城里大名鼎鼎的人物,我跟你说哈,他要是有一天不工作了,北京城里每年至少有上千人没有新房子住!”

师荣赶紧摆手道:“盘妹你可别这么捧我,当不起,只是个小商小贩,赚个温饱,温饱而已!”师荣一边说话,一边拿眼睛瞟我,见我神情自若,暗暗地点了点头,说道:“请进请进吧!”

事实上,我之所以那么镇定自若,是因为不知道北京的房价多少,我以为岑城两三千一平,北京城撑死了五千一平,要是知道房价是五千的十倍还不止,我说不定会跳起来。

不过,我虽然不知道房价,却认识师老板的家具,清一色的雕花黄梨木,从上面的包浆来看,无一不是老东西,至少也是明清时期的。

师老板见我盯着桌椅发呆,颇为得意地说道:“陈大师也雅爱此物?”

我摇了摇头。有钱人爱显摆,却也是分等级的,像岑城的富人们喜欢摆一套几十万的家具,你上门做客时跟你叭啦叭拉说我这个桌子是什么牌子的,我这个椅子是什么牌子的,最后一脸肉疼的跟你说有多贵多贵!在你的惊愕的表情中获得快感,大城市的富豪们则要高级一些,单单一个牌子是无法炫耀的,相反的只会让人感觉到iow。大城市的富豪们会说这个茶几是某某大师设置的,我这个椅子又是某某大师设置的,独此一份!

到了北京又不一样了,小资情调也不吃香了,装逼装的是文化!而且是那种你初看时不觉得在装逼,只有细看才知道装大发了的逼,这是装逼的最高境界,你说你请的名家设计的家具,一整套我多少多少钱,折算起来或者还不如别人一张桌子一张椅子呢!

最关键的是人家虽然贵得离谱,却一点儿也不招眼,这叫什么?低调奢华有内涵!

我摇头说道:“师老板,对于古家具,我不大懂,但是我劝你还是将这些换了罢!”

正文卷 第251章:长命锁

师老板有些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呢?”

“原因很简单!”我说道:“这些家具年代久了,经过的人手多了,而且多是些故去之人,难免会沾染上阴气,对于大人来说还好,对于小孩来说,他们的天灵尚未合闭,容易受邪秽侵扰!”

我这么说的原因就是:我对于驱鬼除秽并不懂,因此,我觉得有问题的就一一排除,万一蒙对了呢?

“不能吧!这些家具,可都是好东西……”师老板轻轻地抚摩着椅背,很是不舍。

我神情萧然地说道:“师老板,好东西未必就是有用的东西,我相信如果你换一套家具,也不至于吃饭休息都不方便了!”我顿了顿说道:“当然,这事儿说不说在我,听不听在你,还得你自己拿主意!”

盘美莲暗地里向我竖起了大拇指,仿佛地说:“高,烦啦你这个神棍装得很好!”我心说美莲姐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了,万一不成有你懊悔所托非人的时候!

听完我的话,师老板低头沉思起来,过了一会儿说道:“陈大师,不蛮你说啊,此前也有人和我说过,说这些家具是老东西了,阴气重,得换掉,我一直舍不得……罢了!”招呼保姆道:“小秦啊,你打电话让欧阳老板过来啊,就说这些家具,我同意出手了!……”

一边说着,师老板给我盘美莲倒茶,古礼讲究酒满茶半,意思是说,上酒的时候要上满,上茶的时候上一半就可以了,因为茶很烫,上满了容易烫手。看着师老板起身倒茶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了俗语所说的小富凭智,大富靠德是怎么来的了。

无论事情怎么紧迫,都不急不徐,礼数周到!

喝了茶,师老板才将我们往里屋引,等见到师老板的妻子时,刚才建立的良好观感顿时消失得半点也没了,师老头今年近五十岁了,妻子不超过二十五岁,肤白貌美,胸大腿长,可能是因为睡眠不好的原因,颇有些憔悴。

女人的怀里抱着一名婴儿,婴儿的眼圈都是青灰色的,即使是睡觉之时,身形仍在微微发抖,似乎是哭得累了,睡了过去。果然,就听女人轻声说道:“刚刚睡着的!”女人在这么说的时候,眼中带着乞求之意,像是在对师荣说:孩子好不容易才睡着,要不等醒了再说吧!

看得出来,女人是真的很爱自己的孩子。

师荣不容置疑地说道:“陈大师的时间多么的宝贵啊,哪里等得起,赶紧将孩子抱过来吧!”师荣一边说一边看向我,似乎想要窥测我的意思,如果还是在客厅喝茶时,我可能会同意,但是眼下么?说实话,对于这一对年龄相差那么大的男女相互老公老婆的称呼着,实在有些不习惯,还是速战速决吧!

我说道:“将孩子抱过来吧!”

女人无奈,将孩子抱到了我的面前,我绕着孩子走了两圈,又摸了摸孩子的额头,入手冰凉。我皱眉问那女人:“孩子的额头怎么那么冰凉啊!”

女人看了我一眼说道:“可能……刚刚出了一身汗,所以……”

我摇头说道:“不对!”

女人疑惑地看着我,不明白哪里不对。

我是赶尸人,对于活人不是很了解,但是,对于阴气却是极为敏感,在触摸到小男孩的额头时,我就知道,它额头拉冰冷绝不是因为风汗的汗,而是因为身上的阴寒之气!

我才要细究,不知道怎么地那孩子突然哇哇大哭起来,那哭声很尖锐,很难听,小孩子一哭起来,脸涨得通红,脸上那种难受的表情,就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样。

女人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冲师老板道:“老公,要不今天就到这里吧,孩子真的……真的很苦……”

师荣看向我“陈大师,怎么样?”

盘美莲也有些紧张,这哪里是救师荣的儿子啊,这是为她以后的荣华富贵铺平道路啊!

我犹豫了一下说道:“将娃娃的衣服全部脱下来,我要全面地检查一下!”

“这……”女人有些不大乐意了。

师荣将脸一板:“脱!”

女人将小孩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了下来,小孩的哭声让女人心慌意乱,动作也十分慌乱,一直脱到一件也不剩,抬头看向我道:“陈大师!”

我走过去,一眼看到那孩子手上的银链玉锁,这银链玉锁一看就是老东西了,银链穿过玉锁的孔,缠在了小孩的手腕之上,那玉锁两侧刻着云纹,一边写有“长命”另一边写有“宝贵”。

是一只长命玉锁!

我的手触摸到玉锁之时,就感觉到寒气侵手,长吁了一口气,至此,问题算是找到了!

我冲师荣道:“师老板,拿钳子来吧!”

师老板拿来了钳子,我接过钳子,便冲银链夹了去。

师荣吓了一大跳:“陈大师,你这是!”

我已经将银链剪断了:“问题全出在这长命锁之下,我替你取下!”剪断银链,我随手将不锁扔进了垃圾桶里道道:“妥了,将家具全部换掉,长命锁扔掉,应该就没有事了!盘……女士,我们走!”

师荣楞住了:“这样……就行了?”

我反问道:“不然你以为呢?”又说道:“师老板我跟你说哈,古董是好,但是是在看缘份看福份的,我看你的样子,明台晦暗,阳火不旺,以后少玩些古物,会妨你的,有这工夫,不如多做点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此时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名严师在教训自己的学生一样,说完,挥挥手就走了!

我走到院子里没有多久,盘美莲就出来了,递给我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道:“这是师老板给你的酬谢!”

我打开一看,全是钱,估计得有十万,心说还是首都人们的钱好挣啊,就这么短短时间就挣了这么多,要在岑城,想挣这么多,非扔下半条命不可!

我将钱收好了,说道:“走吧!”

上到车上,盘美莲有些迷惑地问我:“将长命锁和那些古家具搬走了,真的有用?”

正文卷 第252章:你信吗?

我摊开双手,一脸的无所谓:“看情况罗!”

“什么叫看情况啊!”盘美莲一脸严肃地道:“这事儿可不能看情况!必须得成!”

“那就只能祝你好运了!”

盘美莲发动了车子,慢慢地往前开着:“烦啦你跟我交个底,这事儿有几分把握?”

我想了想说道:“还是那句话,这事得看你运气!”对于捉鬼除秽,我本身就是外行,自然不能将话说得太满。

“烦啦你要死啊!”盘美莲狠狠地拧了我一把“算我有眼无珠,以前竟没看出来你这么皮呢!”我让师老板卖家具,又将长命锁的银链给剪了,这事儿要是成了还好,还是不成,盘美莲就得失去这个客户了,也难怪她着急。

盘美莲问得急了,我便扳着指头告诉她,应该有六七分把握吧!

听到这里,盘美莲松了一口气,却仍旧不放心,问我为什么老家具,长命锁会与小孩哭闹有关。

既然说开了,我索性和盘美莲交了个底,老家具并不是说不能用,就像是我对师荣说的,这个得看缘份,命格硬的别说家里摆老家具了,就是摆一副千年古棺都没有事儿,但是,命格不硬的就要慎重了,有没有鬼鬼神神这事儿咱们先放一边,单是老家具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阴寒之气,一般人就受不了,时间一久,难免会体寒多病,失眠夜惊。

不管师荣家里的家具妨不妨他,搬走了总是没错的!

再来说长命锁,古代医学条件差,生下的小孩成活率低,所以古人便迷信用一把长命锁将孩子锁住,这样一来,谁也带不走了(这个谁,指的自然是邪秽妖灵,阴差鬼判!)穷人家多用瓷的或者陶的,一根红线穿了挂在脖子上。富人就讲究了,有金锁银锁玉锁,总之,怎么贵怎么来。这银链玉锁,很明显就是古代富贵人家用的长命锁,设置精巧,有玉浸,市价起码得大几十万。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啊,长命锁也许能保命,也许不能,这个谁也说不定,不是有句话说嘛,药能治病,不能救命,意思很明白,你不该死,药自然救的了,你若该死,药就救不了。

长命锁也许能够挡小灾小难,但是如果命里该夭,那还是得早夭的。

如果有小孩带着长命锁夭亡了,一缕怨气附在玉锁之上,妨新生儿是很正常的,凶戾些的,甚至会杀死新生儿,所以说,长命锁得用新的,不能用旧的。像师荣师老板那么有钱的,新做的价值一两万的长命锁挂脖子上觉得掉价,得用贵的,没想到装逼装出问题来了……

盘美莲听到这里连连点头道:“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小环搬去了盘美莲家,小姑娘走的时候看着我和方圆一脸的依依不舍,却又倔强得只字不说,看着都让人心疼。一直到上车,才向我们挥手道:“陈烦哥,方圆姐姐,再见,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我点了点头说道:“去吧,我们会常来看你的!”

路虎消失在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方圆在抹眼泪,心说这姑娘看着大大捏捏的,眼窝子这么浅啊,扯了扯她道:“又不是生离死别,哭个什么劲啊,对了,明天就在回岑城了,今天咱们好好看看京城的夜吧!”

我们沿着巷道慢慢地散步,又来到了天桥上,在天桥上小商贩那里挑了几样小玩意儿,一边走一边把玩着,经过大学城,看着一群群活力十足的男男女女结伴而过,我都有一种人到中年的感觉。

人在年轻的时候经历太多的事情其实不是好事,这会让人失去朝气的,譬如我这样。

这时候,一对男女映入了我的眼帘,他们十指紧扣,一边吃着陕西烤面筋一边聊着天,场面十分温馨,我的心不觉被触动,下意识地握向方圆的手,手到半途,才恍然惊觉,我身边的人,并不是陈柔。而是方圆。

我讪讪地收回手,顿时感觉索然无味,冲方圆道:“走了这么远了,咱们回去吧!”

等二天一大早,盘美莲就打来了电话:“烦啦烦啦,在干嘛呢?”

我撇嘴说道:“我说我早就起床了,晨练了一个小时,现在正在吃营养早餐你信吗?”

“不信!”

“不信你还来打扰我,我刚刚的美梦都被你惊走了!”

盘美莲说道:“不是啊,不是啊,我是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的!”

我问道:“什么好消息啊?”

“师老板刚才打电话给我,说小孩一整晚都没有哭闹,睡得很安稳,醒来之后喝了奶在跟保姆玩耍呢!他跟我说,他和他老婆都有一种从地狱回到人间的感觉!然后……师老板想请你去吃饭”盘美莲兴奋地说道。

“多大点事儿啊,你跟他们说,他们自己乐呵乐呵就得了,不用搞那么大的阵仗了,我们还得收拾东西赶火车呢!”

“不是啊!”盘美莲说道:“当然,感谢咱们的陈大师是一件,还有一件事情想要请你帮忙!”

见我沉默不语,盘美莲赶紧说道:“烦啦,帮人帮到底,救人要救活,给我个面子好不好?”

我想了想觉得盘美莲说得对,要不不帮,既然帮人就得帮到底,帮到一半不管,那前面情份做废了不说,还难免让人心生芥蒂,当然,这也仅限于美莲姐这样的近乎亲人的熟人,其它人就另当别论了。

师老板的宴席设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包房里,除了师老板之外,就是我和方圆了,盘美莲是个极聪明的人,知道这一次师荣与我的谈话她可能不适宜听,就避开了,有时候,知道得少些,反而会对自己好一些。

见菜上齐了,我将门关上道:“师老板,咱们也就别拐弯摸脚的了,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好不好?”

“爽快!”师荣击掌道:“我姓师的,生平最喜欢的就是跟爽快的人打交道,来来来,先喝了这一杯!”

喝完了杯中酒,师荣一抹嘴皮,先是对我一顿吹嘘,这才慢慢地进入主题,师荣告诉我,那一枚银链长命锁不是他买的,而是朋友送的……

正文卷 第253章:念叨

那位朋友也是藏家。因为爱好相同嘛,自然就走得近些。

做为朋友,在他喜得贵子之时奉上一份礼物,原本也无可厚非的,不过,在我解决了他儿子麻烦的时候他才慢慢地想起来:这件事情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第一,他的朋友于飞光并不是个大方的人,平时收藏品,最多二三十万,高于五十万绝对不收,可见他的经济情况并不是很好!

第二,于飞光平时很少请客,当然,也有请客的时候,不过,他请客的原因多半是有事相求或者受人所托,也即是说,他也不是一个大方的人,一个不富裕也不大方的人突然送师荣这么贵重的礼物,这是很不附合常理的!

但是师荣之前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呢?也不是没有想到,是想到了,但是没有往深里想,这其中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于飞光今年五十多岁,与师荣差不多大,嘴皮子相当厉害!

那张嘴皮子,与郭德钢有得一比,郭德刚厉害那是损人厉害,这位于飞光则是巧舌如簧,八面玲珑。也因为如此,是圈内比较知名的掮客,什么叫掮客呢?打个比方吧,上档次一点的小姐不能自己去街上拉客啊,因此,就得通过拉皮条的拉客人,而客人初到一个地方也不知道去哪里买,春,自然也要通过拉皮条的,掮客的意思与拉皮条的差不多,不过,掮客到高级得多。

就拿师荣来说,他有钱,有很多钱,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钱就能够办成的,特别是天子脚下。还得有权。师荣是一商人,没有权力,因此就得想办法。天子脚下自然不缺有权的人,但是,有权的人却未必有钱,他想要得到钱怎么办呢?权力寻租!但是,有权和有钱的人不是生来就认识的,于是,便出现了掮客这样的职业,就像是拉皮条一样,将有权人拉到有钱人的床上。

正因为于飞光是一名掮客,他的社会关系异常的复杂,他不会送自己儿子银链玉锁,保不齐别人会通过他送啊,这样的情况是很微妙的,因此,他也没有多想,但是,长命锁出问题之后,却不由得他不多想。

再加上打于飞光的电话没有打通,更加加深了他的疑虑,于是就想请我帮忙查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摆手说道:“师老板,查案子的事情不是应该去找警察或者私家侦探嘛,我恐怕帮不上什么忙啊!”

师荣说道:“陈大师千万别这样说啊,找私家侦探的想法我也有过,他们尾行,拍照或许还行,但是遇上玄门的事情就不懂了,因此,想来想去还是你们最合适!”见我仍在犹豫,又说道:“当然,价格的事情好商量啊!”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我尽力去做,至少结果如何,我可不敢保证!”

师荣连连道谢。

从酒店里出来,方圆拨弄着信封里的十万块钱,连连感慨道:“首都人们就是大方啊,一人给十万”如果她知道我昨天已经收过十万了,不知道会怎么想。

我提醒道:“方圆,把钱收好,别忘了正事!”

“哪能,哪能啊!”她学我样,将前收进了胸前口袋里,这么一来,一边变f罩杯一边仍旧b罩杯了,裤袋太小,干脆就夹在腋下了,上了出租车,我将与师荣的谈话跟地盘美莲简单地说一遍,便一边指挥出租车司机往前开,一边看手里于飞光的资料。

据资料上显示,这家伙在下海前就是曲艺团的成员,这就难怪嘴皮子那么好了,再者说了,这一行交际广,能够接触到有权有势的人,对于他后来在掮客事业上的成功肯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来到于飞光家门前的时候,就见门前大树上写着一张字条“恕报不周”见到这四个字,我的心头就是一跳,这是在京津地区死人了才会挂在门前的字路,意思是逝者去得仓促,可能有些没有来得及通知的亲友,请勿见怪!

不过,虽然门前贴着“恕报不周”门楣上却没有贴丧联,这让我的心里又燃起了一丝希望,我上前敲门,不一会儿,门打开了,一名中年妇女警惕地看着我们道:“你找谁啊?”

中年妇女肥胖的身体差不多将整扇门都挡住了,我无法看清楚屋内的情形,“哦,我们是来找于飞光于先生的!”

“你们来得不巧,人不在!”中年妇女说道。

“没事儿,我们等他回来!”我说道。

中年妇女将我们上上下下地打量一遍道:“我怕你们等不到了!”

我一脸诚恳地说道:“没事儿,我们耐心很好的!”

中年妇女铁青着脸道:“这不关耐心的事儿,老于死了!对了,你们找他什么事啊,告诉我也一样,过两天上坟的时候我帮你们念叨一下!”

中年妇女满以为这一通话会让我知难而退的,却没想到我们仍旧站立不动,我问道:“于飞光老先生是怎么死的?”

“失足落水!”中年妇女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在高级游艇上,一万多块的葡萄酒,五千一晚的妓,女”中年妇女伸出三根指头道:“有三个……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耐了!然后,啪地一声就落水了,人浮上来的时候,肚子鼓的就像是蝌蚪一样,控水的时候把肠子都控出来了……”

中年妇女说到这里神情很是失落,这也难怪,老公出去找别的女人,能不失落么……

我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啊?”

“一星期前吧!”

于飞光的丧事办完了,自然要揭丧联了。

中年妇女审视着我们道:“你们来找老于有什么事情啊?”

我正犹豫着要怎么开口呢,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走了过来“于太太!”

“卫先生,你来了!请进吧!”中年妇女对眼镜男倒是挺客气的,肥胖的身体终于移到了一边。

眼镜男看着我们道:“这几位是?”

中年妇女懒懒地说道:“他们是来找于飞光的!”

中年妇女对我们没什么兴趣,眼镜男对我们兴趣倒是蛮大的,也不管此时在别人家里,就招呼我们进去坐。

正文卷 第254章:尸水

进到屋里,眼镜男告诉我们,他是于飞光请来的私家侦探,是为调查于飞光的死因而来。

中年妇女对于眼镜男十分信任,见他示意自己说下去,便开口告诉我,她老公于飞光很会挣钱,到底挣了多少,她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应该不会少,不然的话,哪有钱包游艇和高级绿茶婊啊!

于是,中年妇女怀疑他的死与钱有关,便找到了眼镜男,让他帮忙调查。

眼镜男名叫吉正青,是正青侦探社的老板,对于掮客于飞光的事情也有耳闻,事实上,他的观点与于飞光老婆的观点差不多,觉得自己可以趁机挣一笔,便和于飞光的老婆签下合同,如果最终没有调查出来他分文不取,如此调查出来了,他要收百分之十的提成!

于飞光的老婆听说吉正青不收侦探费,吉正青的身形顿时在她的心里被拨高了一大截,简直将他当成了为民做主的包青天,言必听,计必从,这也是吉正青敢不经过主人的同意便将我们往屋里引的原因。

吉正青为什么要将我们往屋里引呢,是因为他从已知的线索中没有挖出多少信息,而我们的出现,等于是新的线索,聊了几句之后,感觉有于光飞的老婆在,我们放不开,便拉着我们离开了余家。

站在树荫之下,吉正青看着我和方圆道:“我看两位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说吧,什么事,或许咱们可以相互合作也说不定!”

我犹豫了一下,将师荣的事情说了出来,听说我们是赶尸人,吉正青的眼睛一亮:“我听说赶尸人会听尸体,也就是听死尸的心语,是真的吗?”

我点点头道:“是真的!”

吉正青拍掌道:“这就好办了,活人将腿跑掉,脑袋想炸,也比不上死人开口啊!太好了,太好了!”看他的激动样儿,我想我如果是女的他肯定扑上来一顿亲吻了。他抓住我的手道:“你要调查的是于飞光将长命锁送师荣的真正用意,我要调查的是于飞光还有没有隐藏在海面之下的财富,我的目标是一个死人,因此,这件事情看起来很难,但是现在来一样了,你会听尸,能让死人开口,于是,一切都迎刃而解!”

我却不那么乐观,于飞光是淹死的,尸体又没有做过任何处理,如果怨气深重还好,如果没有怨气,可能早就腐烂了,那还听个毛啊,不过我也没有点破,相比于悲观,还是心怀希望比较好。

我摸着额头道:“话是这么说,可是于飞光的老婆让开棺吗?”

“放心吧!”眼镜男吉正青拍着胸脯道:“只要有钱,别说是开棺,就是将于飞光放在锅里熬上三天三夜也没有问题!”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说道:“妥了!于太太已经同意了,咱们去准备工具吧!”买了铁铲,撬棍,我们便乘坐吉正青的商务车往墓地赶。

吉正青显然之前就来过,熟悉得很,径直走到了于飞光的墓前,松了松领带,手执铁铲看着我们道:“要不,咱们就开始吧!”

我点点头,我,方圆,吉正青各站一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坟打了,撬开棺材一看,不,还没有看呢,一股恶臭味道就冲了出来,吉正青没有防备,被臭气一冲,薰得当时就吐了。

我和方圆早有经验,在开坟的那一瞬间用衣袖捂住了嘴,饶是如此,仍旧受不了,我们连连后退,一直退到了十多米开外。吉正青也跟着我们后退,一边后退一边吐,吐得眼睛都绿了。

吉正青在狂吐的时候,不远处响起了应和声,原来是看坟的老头都被薰吐了,他一手捧着饭碗,一手卡住脖子,冲我们呜哇呜哇地叫嚷着什么。估计老头正在吃饭呢,突然一股恶臭传来,老头虽然在人间历练了大几年,却仍旧顶受不住……

这时候我们哪里还顾得上他,继续后退,一直退到下山的台阶上,这才算好了一些,吉正青吐出最后一口黄胆水,扶住路边上的墓碑呼呼喘气,几次试图开口都说不出话,好一会儿才缓过一口气来:“臭,好特么的臭啊,我跟你们说啊,姓吉的我长这么大,就没有闻到过这么臭的味道!”

我和方圆捂住嘴巴不说话。

过了大约有半个多钟,臭味终于散了一些,我提了提手里的铁锹道:“别楞着了,咱们去将坟平了吧!”

“平坟?”吉正青疑惑地问我们:“不听尸了吗?”

对于这种没有常识的问话我都懒得回答了,还听尸呢,臭成这样,尸体恐怕早就化做一滩尸水和浮在水上的骸骨了,还听毛听啊!回到坟前,就像我预想的那样,棺木之中有一滩浅浅的,黑色的尸水,尸水之上浮着骸骨,有臂骨,腿骨,锁骨,骷髅头,在水中一漾一漾的像是在向我们点头“亲,你们终于来了啊,我的味道有点重,你们感觉怎么样啊,哈哈哈哈……”

不对,骷髅头肯定不会“哈哈哈”地笑,它的笑声就是上下颚骨的摩擦,应该是咯咯咯才对!

吉正青一脸期望地看着我道:“小陈兄弟,还能听吗?”

我瞪着他:“你觉得呢?”

“我觉得!”吉正青仍然怀抱希望:“要不试试?”

“嗯!好嘛!”我点头说道:“你去将骸骨捞上来,咱们试试能不能听尸!”

“嗯……”犹豫了良久,吉正青咬咬牙,一脸认真地用铁锹去捞骸骨,被我从后面一推,整个人都掉进了棺材里,顿时惨叫起来:“啊啊啊啊啊……”声传数里。

而我则拉着方圆下山去了。方圆有些担忧地问道:“咱们这以做,是不是有点不厚道啊?”

我撇嘴说道:“这样财心窍的二傻子,吃些苦头不是更好嘛!”稍微有点常识的都该知道,听尸得有全尸才行,都剩尸水和骸骨了,还怎么听啊,吉正青能做侦探,证明是嗅觉思维和逻辑推理都很强的人,这么聪明的人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之所以没有想到,是因为他被那百分之十的提成迷了心智了,正好让他喝两口尸水冷静冷静……

正文卷 第255章:我是男的!

公交车上,我拨通了师荣的电话。

对于陈大师我,师荣表现得特别的尊敬:“陈大师哈,你好你好!”

我问道:“师老板,于飞光的近况你知道吗?”

师荣想了想说道:“我们……有些日子没有联系了!”

“那我告诉你吧,他死了,而且死了有七八天了!”

“啊!”师荣显得颇为意外“怎么死的?”

我将于飞光的死因告诉了他,师荣深吸了一口气道“这件事,我越想越觉背脊发凉,怎么那么巧,人就死了呢?”求我一定要帮他将问题弄清楚,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想要我帮忙行,但是必须得将一切事情都毫无隐瞒地告诉我。

事实上,我从来都不愿意掺合到别人的破事之中,但是事到如今,却是回避不了。

在师荣家里,他刻意地回避了于飞光为他拉的客人是谁,但是际此生死存亡之际,他还是开口告诉了我,事实上,他不告诉我我也能够猜到三分,师荣是做房地产的,于飞光为他拉的皮条肯定是住建部的关系。

果然不出所料,师荣告诉告诉我,于飞光为他介绍的是住建部一个姓冯的副局长,不过今年年初的时候就进监狱了,也因为如此,他便断了与于飞光的往来,以免引火烧身!本来准备搭建新的关系网络的,但是因为孩子的事情,就一直搁置着。

我问道:“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你断了和于飞光的往来,因此他才要报复你?”

师荣说不是。因为他送长命锁是在此之前。

想来想去,也没有个结果,于是,我准备去找那个鎯铛入狱的冯局长,一番长聊之后,我放弃了对他的怀疑,冯局长给人的感觉是是一个书生气很浓的人,他之所以会贪污,就是觉得商人那么富,自己不比他们差,不应当那么穷,因此没忍住用公器谋私利……

这样的人,一般都是目光短浅,阴谋诡计不会玩也玩不来,再者说了,就算他有谋害于飞光和师荣的理由,对师荣的孩子下手是怎么一回事呢?

不过,在谈话结束之时,冯局长的一番话让我的印像极为深刻,他说他早料到于飞光会死于非命,因为他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在将冯局长拉下水之后,以此为要胁,还让他做了许多其它出格的事情,也正是因为这些出格的事情,让冯局长陷入了牢狱之灾。

冯局长咬牙切齿说他没什么本事,不然的话,在自己入狱前,也一定会干掉于飞光!

从七六九监狱出来,我将从冯局长,哦不,是冯囚犯那里听来的话和师荣说了,师荣也是深有体会,他说冯局长虽然犯了事,但是人真是不错,至少,他没有为了立功折罪将师荣咬出来,甚至担心交待于飞光会拨出萝卜带出泥,连他也没有供出来,因此,师荣对冯局长的家人不错,能帮的忙都尽量帮,至于于飞光,就像冯局长所说的那样,他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有时候自恃帮了师荣的忙,甚至会加上许多的附加条件,就像是电信运营商的捆绑销售一样,让人很不爽……

估计师荣想要甩脱于飞光,这也是原因之一。

但是到这里问题来了,到底是谁要害师荣的孩子呢?

或许我们只是在瞎想,根本没有人要害师荣的孩子,长命锁是个误会。

真实情况如何,恐怕只有于飞光知道了,但是这家伙早已经化为了一滩尸液了……

就在这时候,吉正青打来了电话,我心说这家伙不会还在起着一夜暴富的念头,要拉我去听尸吧!本来不想接的,但是仔细想想,我将他推入了尸水之中,这一节算是过去了,接起电话问道:“吉大侦探,你找我?”

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沙哑:“陈老弟,救我,救我啊!”

我的心里一紧,问道:“你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从坟场回来就感觉不对劲,睡了一觉起来就更是如此,身体软得厉害,躺在床上爬都爬不起来,你说我会不会惹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呢?”吉正青声音惶急。

我当时没有往心里去,于飞光的尸体都化做一摊尸水了,能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顶多是因为喝了几口尸水,闹肚子了。不过,他既然找到了我们,却不能不帮忙,我和方圆将吉正青从楼上抬下,送进了医院。

医院听说是吃坏肚子了,开了几副泻药,谁知道泻药一吃,便开始便血。我这才意识到不对劲,让吉正青做一个全面的检查,这一检查,连医生都吓了一大跳,说是吉正青的肚子里有个东西在动。

我下意识地问道:“胎动?”

吉正青声音尖利地说道:“我是男的!”

我看向医生。

吉正青的声音更加愤怒了:“你不用问医生,我就是一男的!”

“嗯,刚刚我们检查过了,吉正青确实是男的,不可能怀孕,不过……”内科医生似乎有些难以启齿,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吉正青先生,我想问一下你平时有什么不洁的性,行为啊?”

吉正青愕然:“什么意思啊?”

医生又犹豫了一下:“譬如,往肛,门里塞异物以获得快,感,如果是活物,而且,而且……很大,就更加的喜欢?”

“没有!”吉正青凄厉地说道:“我没有任何变态的爱好,我也不是男同,我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医生的眉头皱起来了,嘬着牙花子道:“要是这样的话,就比较难道判断了!”这时候就听护士说道:“赖医生,那东西正在靠近重要的脏器,必须得马上做手术,不然就来不及了!”

这场景让我想起不久前网络上盛传的黄膳门,说是一名女主播为了搏出位,将黄膳套上安全套往自己的私,处塞,谁知道黄膳穿破了安全套,钻到了更深处,不得已最后只能手术取出,差点连命都给丢了……

难道吉正青的情况也是这样吗?

正文卷 第256章:被你害的

吉正青像是看出了我心中所想,怒道:“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想什么了?”

“我管你想什么了,总之不是你想的那样!”吉正青的地声音里满是幽愤“搞不好就是你害的,你想啊,尸水的味道……里面有蛆虫……”说到这里吉正青忍不住干呕起来。

吉正青的举动让医生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可是标准的妊娠反应啊!

听吉正青提起,我的心里也有些犯嘀咕,心想不会是有尸蛆钻到了他的肚子里吧!随即又摇头否定,尸蛆能有多大啊,比米粒大不了多少,医生说的可是“很大”至少比黄蟮大吧!

医生看着吉正青道:“我们得马上做手术,你有意见吗?”

吉正青想都没想,直截了当地说道:“那还用说吧,先将我肚子里的东西拿出来再说吧!”

医生招呼了两名护工,将吉正青抬上担架,推向了手术室,我们就坐在长廊里等着,过了一会儿,护士长给我们送来了吉正青的x光照片,一共有三张,将三张图对比一看,我和方圆都楞住了,在吉正青的肚子里,有一条黄瓜大小的虫子爬来爬去。

难怪医生说要马上动手术,这要是迟些,会死人的!

这个吉正青,口味也太重了一些!

我们等了没有多久,一名护士走了出来,护士的手里托着一只盘子,一只脚踩在手术室的门口,一只脚还是手术室里呢,冲我们喊道:“吉正青家属,吉正青家属……”

好吧,我们就权且做一回吉正青的家属吧,起身上前,就见护士的手里托着一只盘子,盘子里有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还带着不少的血丝,方圆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啊?”

那护士说道:“这就是从吉先生的身体里取出来的东西!”

医院里的规矩,从病人身体里取出的东西都要给家属过目,护士此举,也是按规矩办事,不过,别的手术给家属看的都是病人身体里坏掉的组织,我们看到的却是一只大虫子……

那虫子的身体几乎占满了整只盘子,虫体仍在微微地抽搐着。

护士说道:“有一件事情我得告知你们啊,这只大虫子咬破了吉先生的肠子,因此,虽然手术成功了,但是善后还得要一个多钟!”肠子被咬破之后,屎就会灌满肚子,所以护士说的善后工作,应该就是清理吉正青肚子里的粑粑……

方圆指着盘子惊讶地道:“那,那……”

护士摇头道:“别怕,在我端出来之前,就已经处理过了!”

“可是它还在动……”

护士安抚道:“这只是死亡之后神经末梢无意识地悸动,是生物的正常反应,没有什么可怕的!”说着又道:“如果你们不打算留下来,医院会帮你们处理掉!”

从病人身上割下的东西理论上是属于病人,病人及病人家属拥有最终的处置权,因此护士才会这么问。

我说道:“这东西我们要了!”

护士颇为惊奇,不过并没有说什么,找了一只塑料袋将虫尸装好,递给了我们,护士走后,方圆看着我道:“师兄,咱们要这死虫子干嘛啊,看着怪恶心的!”

我将塑料袋摊在桌子上,拨弄着虫尸道:“我总感觉这东西与于飞光的死有关!”

“你的意思是说,吉正青是因为喝了于飞光的尸水,肚子里才长出了它?”方圆问我。

谁知道啊!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将他推入满是尸水的棺中确实有点过了。

这时候,我又想起另一件事来,就算是尸水中有尸蛆,尸蛆被吉正青吞下肚子之后,得经过胃啊,胃里面的消化酶别说是一只小虫子,就算是一块硬骨头也能将你消化了!

为什么这只虫子没有被消化,反而通过胃,进入到了肠道之中呢?

很大的可能是,这虫子根本不是普通的虫子,而是蛊!只有蛊才能免于消化本酶的伤害!我的脑海里出现“蛊”这个字眼时,心思顿时活泛起来,我感觉我抓住了极为重要的东西!将大虫子的照片发给木棉花,问她这是不是某种蛊。

木棉花很快便回应了,说那虫子确实是蛊,不过却不是黑苗寨的蛊,让我凡事小心。

听到这里,我的心中大定,正要给师荣打电话,就听惊呼连连,方圆更是大声叫喊着我的名字,我回头一看,就见以我刚才坐立的地方为中心,方圆三米的人都倒成一边,刚才还被拴在塑料袋里的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活了过来,正一扭一扭地往前拱。

方圆向着我跑了过来:“师兄,师兄,虫子……活过来了!”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女护士离开之前告诉过我们,虫子从吉正青的身上取出后,就被打了某种针,对人能起来镇定的作用,对于虫子这样的小生命却是致命的毒药。也因为如此,她才敢放心将虫子交给我们!

一只原本死了的虫子,怎么就活过来了呢?

这是这只虫子是蛊的侧面证明。

正是因为它与寻常的虫子不一样,所以毒针才对它没有做用。

眼见这蛊要引起搔乱,我二话不说,提了一只木凳走过去产,冲着虫子就是一顿砸,一直将之砸了个稀烂,扫进了垃圾桶里。

这时候,吉正青被推了出来,我们赶紧跟了过去,一直跟到病房,动过手术的吉正青脸色有些苍白,肚子也瘪了一大块。除了取出一只大虫子这外,还切掉了一截肠子,不仅如此,肚子里的消化的未消化的食物都被清理干净了,能不瘪吗?

吉正青说道有气无力的,我侧耳去听,却听他说道的是:“我感觉……我是……被你害的!”

“咳咳咳”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只好先打着哈哈应着着。

等到吉正青的情况稳定了一些,我去走廊里给师强打电话。

对于师荣来说,我就是他的救命稻草,他甚至跟我说过,如果这件事情我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他立即就会搬离北京,虽然去小城市挣不到北京这么多,但是安全啊,如果小命都没有了,挣那么多有毛用啊!

正文卷 第257章:黑石寨

师荣的声音里满是期待,问道:“小陈师傅,有消息了吗?”

“有了!”我顿了顿问道:“我想问问你,师老板你与苗人有过节吗?”

听到这里,师荣沉默了。

他虽然没有说话,我的心里却已经了然。

我没有工夫与他装深沉,催问道:“到底有没有?”

“有!”沉默了很久,师荣应道。

师荣跟我说了实话,他年轻的时候忙于事业,无心成家,一直到四十多岁,终于功成名就了,像他这个级别的成功男人,寻找爱情是很容易的,就像是隔着笼子从成群的金丝雀之中挑出自己心仪的那一只一样!

他挑中了其中一只,在经过十天的了解之后,两人便在一起了,结婚,生子,他以为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就像他的事业之样,然而这一次不一样,一直到三年后,他都没有小孩。

他开始赶到恐慌,花了点钱打发走了妻子,便开始广结桃花缘,按照他心中的想法就是:到处播种,种子在谁身上发芽了就跟谁结婚,她现在的老婆就是他播种的对象之一,除了现在老婆之外,还有还有几个,其中一个就是苗族女子!

这个女孩叫做龙若若,本来是他们公司一销售,因为业务突出,很快就做到了业务经理,也因为如此,师荣便与她有了接触,两人有了那一层关系之后,师荣便对她开始放权,心里想着如果她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荣华房地产公司就算是是他们夫妻的夫妻店了,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定然能够带着公司更上一层楼。

但是很可惜,龙若若的肚子不争气,让师荣现在的老婆捷足先登了,师荣现在的老婆怀孕之后,师荣便开始收心,与现在老婆结婚,安心经营自己的家庭。但是,收心却不是想收就能收的。

其它的女孩给点钱也就打发掉了,但是龙若若却不好打发,在师荣对她放权之后,她现在几乎算是公司的二老板,想要一把拿下势必会伤筋动骨,因此,他一直隐忍不动,准备等到老婆生产之后便慢慢将龙若若边沿化,最终挤出公司。

谁知道,老婆生产之后,儿子日夜不宁,让他根本没有办法理会公司的事情,现在想来,如果这一切——包括于光飞之死都是龙若若所为的话,她可谓是用心险恶!在师荣的孩子出世之后,她通过于飞光送经给孩子长命玉锁——说是长命玉锁不合适,说是索命玉锁更合适一些!为了防止被发现,她又用蛊术将于飞光杀死了……

不对,这样似乎也说不通,莫非她认为杀死师荣的小孩之后,师荣就会与老婆离婚,与她在一起?除非她怀上了小孩,不然的话,就算师荣与现任老婆离婚了,难保别的女人不会怀上师荣的孩子。

难道她准备像打地鼠一样,来一个打一个,一直打到没有人敢来为止吗?

而且,龙若若对付师荣的孩子明显还是很温和的,不然的话,以黑苗的手段,今天一动念,明天孩子就得死!何必拖这么长的时间呢?

何必拖这么长的时间呢?

何必拖这么条的时间呢?

电话里的师荣突然一声大叫:“我知道了!”

说实话,我虽然对师荣的观感不佳,但是不得不否认,他身上有着一种历经世事的沉着,稳定,很少有这么失态的时候。我问道:“师老板,你知道什么了?”

师荣的声音有些惶急,一边气喘吁吁地赶路一边说道:“龙若若的目标不是我的孩子,而是荣华房地产公司,她之所以对我的孩子下手,就是让我无暇去管公司的事情,这样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她不能将公司占为已有,却可以转移财产……小陈师傅,我有事情要忙,先挂了……”

说着,师荣便将电话挂断了。

我收起手机,回去病房,方圆正安慰吉正青呢,说肠子短了一截没什么,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可能还是好事,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了啊!再说了,肠子少了,吸收营养也会少,这样一来人就不会发胖,永葆好身材!

听得吉正青一楞一楞的:“方圆,你的意思是说,我这肠子是早就该少一截了是吗?”

“现在也不迟!”方圆笑嘻嘻地说道。

我走到病床前,将三万块钱放在吉正青的床头,诚恳地道:“吉侦探,坟场的事情对不起啊,我也没有想到会这样,这三万块钱当做是补偿吧,请你收下!”

吉正青接过钱,拨弄了拨弄,看向方圆道:“看到么,这才是真正贴心的慰问!”

方圆翻了个白眼走到了一边。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吉正青在做侦探社之前就是一名警察,不过因为没有管住自己的手,犯了错误,被撸下来之后才开的侦探社,也算是专业人士吧!他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视钱如命,若非如此,此时还在警队里呆得好好的呢!

从医院出来,方圆问我:“咱们现在去哪儿啊?”

我说道:“去车站,回家!”

“师老板的事情解决了吗?”方圆颇为惊奇。

我点头说道:“区区小事,自然是解决了,咱们走吧!”

在赶往车站的路上,我正要给盘美莲打电话,告诉她师荣的事情已经解决了,电话就响了起来,我一看来电显示,是木棉花,我接起道:“木棉花,有事找我?”

“有事,有大事!”木棉花的声音有些惶急:“你刚才给我看的虫子是黑石寨的五府蛊之一!”木棉花告诉我,这条信息是她刚刚问寨子里的老人才知道的,顾名思义,五府蛊有五种蛊虫,而且专门攻击人的五脏六腑。五府蛊不是很厉害的蛊虫,但是,黑石寨的人却个个都很难缠,最重要的是,他们寨子现在急需一笔钱,会为了这件事情不惜代价!我们搅了他们的好事,势必会引来一场血雨腥风!

我皱眉问道:“黑石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正文卷 第258章:报复

木棉花理了理思绪,似乎在想要怎么说好。“陈烦哥,我的思绪有些混乱,说到哪里算哪里,你先听着就是啦啊!”

我点头道:“没事,我这人天生不怕乱,无论你说得多么的乱,我都能够理清楚了!”

木棉花说道:“我是黑苗寨的蛊王,你觉得这个位置高不高?”

我一时间弄不清木棉花为什么会提起这个,迟疑了一下说道:“应该……算高吧!……”

电话里的木棉花说道:“我还是寨民的时候也这么认为,但是,当我做了蛊王的时候才知道,蛊王对于九洞二十八寨来说,顶多只能算是一个寨子的首领,上面还有使者,护法共六人,这六人之上,又有一名蛊皇,据说蛊皇之上还有某种神秘的力量……”

我皱眉问道:“棉花,你说的这些与黑石寨有什么关系?”

木棉花说道:“你听我往下说,黑苗九洞二十八寨,只是现在的说法,事实上,最初的时候是九洞八十一寨!……”

“那五十三寨哪儿去了呢?”

“问题就在这里!”木棉花说道:“每隔二十年,便会有一场蛊王大赛,最末一名是要被淘汰的!那五十三寨,便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被淘汰掉了!”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最末的蛊王为沦落为蛊王会的扫地人,而他所在的寨子会成为所有黑苗的牧场!”

“牧场?”对于这个词,我不是很理解。

木棉花说道:“黑苗炼蛊,有时候会用到活人,所谓的牧场,就是黑苗放牧蛊虫的地方!”

“你的意思是说,牧场里的黑苗,就像是牧场里的牧草一样!”

“没错!二十年一轮回,一般如果在第三个二十年牧场里的黑苗还不能翻身的话,寨子里的黑苗就会死光死绝!而事实上,成为牧场的寨子,很少有能够翻身的,绝大多数都是慢慢消亡!”

听到这里我被震撼住了,原来黑苗还有这么残酷的规则,以村寨为牧场,以人为牧草!弱者会在六十年之内,被收割殆尽!

木棉花接着说道:“黑石寨在上一场蛊王会上沦为了牧场!一寨四百三十五口人,如今只剩下了两百零九口人!”成为蛊虫的牧草是黑石村村民锐在减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是:没有人愿意嫁给牧场里的男子!”

就像是文,革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嫁给地主,富农,走资派做老婆一般!

“还有一年,就要进行新的蛊王会了,黑石寨必须抓住这个机会翻身,如果不能翻身的话,黑石寨将会消亡,因此,龙若若绝对不会妥协的!你们去揭破她,只会让她狗急跳墙!”

我摁着眉头说道:“我不明白,黑石寨的消亡与龙若若转移荣华房地产的财产有什么关系?”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木棉花说道:“黑石寨已经沦为牧场了,想要通过正常手段在蛊王会上胜出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们得另辟蹊径,这蹊径就是去东南亚降头师那里收上好的虫降,再通过自身的练化化为已用,好的虫降很贵,虫降虽然很贵,集一寨之人的力量,也并非买不起,但是,黑苗寨想要得到了的虫降不一般,据说是一只两千年前的母降,被裹入琥珀之中陷入了沉睡,一旦得到并将之唤醒,将会是地极为难得的本命蛊,这也是黑石寨翻身的唯一机会!”

听到这里,我终于恍然了:“你的意思是说,龙若若想要侵吞师荣的财富就是为了买母虫?”

“没错!”

木棉花接着说道:“所以龙若若绝不是一个人,陈烦哥你等着我,我马上来北京!”随后便将电话挂断了。

木棉花要从黑苗寨赶来北京?

这一路可谓是旅途艰难,也由此可知,这件事情在她心中的严重性质。

我试图打电话给师荣,让他先别忙着去找龙弱弱的碴,但是却终于打不通,一连打了十多个电话,不是“你打的电话已关机”就是你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去荣华房地产公司找他,就见路边的电视牌上播放着一则新闻:“突发消息,荣华房地产公司老板师荣因负债过多,无力偿还,于十分钟前从荣华大厦13层跳下,当场死亡!这是一名路人的拍摄的画面!”

画面一转,出现了一座高楼,高楼在不停的抖动着,不对,不是高楼抖动,而是拍摄者的手在抖动,一个男子声音尖利地叫道:“我擦,有人要跳楼!”又冲路人叫道:“快走开,快走开,有人要跳楼啦!”

场面一时混乱无比,紧接着,就见一道黑影从高空坠下,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之上。

我虽然无法从模糊的手机画面中看清师荣的脸,但是,跳楼者的体形衣着,与师荣一般无二,应该是他无疑。

我一时楞在当场,心想龙若若不就是为财吗?从新闻报道来看,她已经拿到了她想要的了,为什么还要杀死师荣呢,而且是以这么残酷的方式?

一个念头在我的心头升起——“报复”

虽然我不知道龙若若有什么理由报复师荣,但是现场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盘美莲危险了!

想到这里,我赶紧给盘美莲打电话,结果却无人接听,我的心里一紧,赶紧叫了一辆出租车,往美莲咨询公司而去,一路上又拨了好几个电话,都是无人接听,下车之后,我便直奔电梯。

门前的招牌显示美莲咨询公司是在五楼,到了五楼,推门一看,除了前台和清洁工之外更无一人,我一把揪住前台的衣领喝道:“告诉我,美莲姐在哪里?”

前台吓傻了,迟疑了好久才说道:“在在在,在会议室呢!”

这就难怪打不通电话了,开会调成了免打扰状态,我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我不仅抓着她的衣领,连胸,罩一并抓了,赶紧松开,反震得前台胸前的两只小白兔一颤一颤的,颇为诱,人,前台赶紧捂住胸口,我感觉她的心脏都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我讪讪地产了一声对不起,便与方圆一起,冲向了会议室。

正文卷 第259章:从者不究?

才还有到会议室的门口,就听到了盘美莲那慷慨激昂的声音:“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咱们争取将公司的业务扩大一倍,五年之内,争取a股上市,成为a股唯一的信息咨询概念股……”

盘美莲的豪气干云是有原因的,如果能将师荣的业务拿下,美莲咨询公司等于已经跻身于京城同行业前列,而事实上,在她看来,师荣这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跑不脱了,保持这个势头的话,五年之后创业版上市也不是不可能的!

但是,人生处处都是意外……

意外来了。

我推门而入,叫道:“美莲姐!”

盘美莲见鼓动会被打扰,显得很不满,抬头见是我,又看到了我脸上的焦急之色,心知有情况,站起身道:“散会!”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和方圆走到盘美莲面前的时候,美莲咨询的员工已经悉数走出了会议室。

盘美莲看着我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叹息一声道:“美莲姐,你的如意计划落空了!”

“什么意思?”盘美莲有些不解。

我说道:“师荣永远不可能成为你的主顾了?”

“搞砸了?”盘美莲略一迟疑,安慰我道:“没什么的,没了这条路,我还有其它的路子,无非是艰难一些罢了……”

盘美莲的话让我心里一暖,从这段话里可以听出,她也许为了美莲咨询公司勤奋了一些,却并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我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说才好:“也算是搞砸了吧,师荣死了!”

“如果你打开视频网站,应该能够看到他跳楼的新闻了!”

“跳楼?”盘美莲瞪大了眼睛:“好好的干嘛跳楼?”

好好的当然不会跳楼,跳楼自然好不了!

盘美莲都没有工夫招呼我们坐下,打开笔记本电脑,搜索有关师荣的信息,很快,那条新闻被搜了出来。看过之后,盘美莲的表情有些呆滞,她迟疑了一会儿,似乎感觉嘴唇有些干,去拿茶杯,被我制止了:“等一下!”

我打开茶杯的盖子一看,确认没事之后,这才递给了盘美莲。

盘美莲看着我的一举一动,问道:“烦啦你什么意思?”

“我,”我干嘛一声道:“我就是看看水杯里有没有脏东西!”

盘美莲盯着我的眼睛道:“有事说事,咱们之间可不兴藏着掖着的!”

我叹息一声说道:“好吧,长命锁的事情查出来了,是师荣公司的女经理干的,那女经理名叫龙若若,是黑苗,于飞光多半也是她杀的,她对师荣的儿子下手,不过是要拖住师荣,让他无暇去管公司的事情,然后她好将荣华公司的钱转到东南亚去!但是事情败露之后,她便开始下杀手,师荣因此而死,从她转走了钱财却还仍然要杀死师荣这一点看来,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灭口这么简单了,因为财产已经转移成功,这更像是在报复泄愤!”

“报复?”盘美莲的眉头深深皱了起来:“她差点害死师荣的孩子,又夺走了他所有的财富,还要报复他!就像是我捅你一刀,还赚你的血染红了我的刀,因此要报复你一样,说不过去啊!”

“不管说不说得过去,师荣之死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我对盘美莲说道:“她即然‘报复’师荣,难保不会找到这里来!”对“多事”的盘美莲下手。

盘美莲说道:“你怕她对我下手?”

正说话间,就响起了敲门声,盘美莲刚要开口询问,被我制止了“别出声!”

敲门声响了一会儿,又传来拧门把手的声音,门被反锁上了,拧不开,于是便没有了动静。过了一会儿响起轻微的卡卡卡的声响。

盘美莲用目光询问我,我摆了摆手,示意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以静的制动。

叭答一声,门被打开了,一个女孩神情有些慌乱:“美莲姐,小花晕倒了!”

盘美莲长吁了一口气,看了我一眼,好像在说“差点被你吓死”便匆匆往外走去。

开门而入的女孩是美工,是一个月前新招进来的美工,明明是一只绵羊,差点被我们当成了恶狼,一边往外走我一边想,也许龙若若没有我想像的那般反应迅速,或者觉得‘报复’完师荣就算了,“从者”不究?

办公室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前台就躺在办公桌前的走廊里,像是晕了过去,被一堆男男女女包围着,女人惊叫着,满面忧色,男人则相互讨论要如何施救,谁也没有更好的主意。

盘美莲往两边推人,一边推一边说道:“都散开点啊,都散开点啊,你们这样围起来,会让小花缺氧的!”

大家便往两边散开。

前台怎么会昏厥呢?不会是因为我的那一下袭胸让她太过于激动,以至于心脏负荷过大,最终昏厥了过去吧!那这姑娘也在脆弱了一些了……

这么想的时候,我的手下意识地扒在了门框上,这一摸,我顿时感觉到了异样,门框似乎有被咬过的痕迹,我抬眼一看,果然如此,在门锁的位置上,有着一排排新鲜的牙齿印!

锁不是被打开的,而是某种东西咬开了门缝,钻了进来打开的!

那……

我抬眼一看,心里大骂一句,我擦!此时盘美莲已经蹲在了前台的面前,正准备施救,而实习美工,就站在盘美莲的身后!这时候实习美工要是下黑手,盘美莲再机敏,也躲不掉,更何况,对于危机,她仍然一无所知。

我紧跑几步冲上前去,飞起一脚将实习美工踢到了一边,情况危机,我哪里还有怜香惜玉的心思,这一脚,将实习美工踢得口吐鲜血,滚倒在地,她吐出的鲜血之中,似有虫子在蠕动。

而这时候,盘美莲的手已经按上了前台的胸口,看她的样子,似乎准备为前台小花做心肺复苏,却在此时,前台突然张开了嘴,嘴里飞出一只黑色的甲虫,飞向了盘美莲,我恰于此时赶到,伸手一抄,将甲虫操在手里,扔在地上,重重一脚踩下,便将甲虫踩做了一团稀泥!

正文卷 第260章:怎么办?

见盘美莲还楞在当场,我一把将她拉起道:“还楞着干嘛啊,等过年吗,快跟我走!”

盘美莲这才反应过来,将高跟鞋一脱,就随同我们一起,跑下楼去。

不得不说,危机时刻盘美莲还是十分理智的,知道穿上高跟鞋跑不快,得脱掉。

一边往楼下跑,我问道:“美莲姐,有消防通道吗?楼下肯定有人堵着,咱们得走消防通道才行!”

盘美恍然,走向另一边道:“跟我来!”向着一扇生锈的铁门走去,一边走一边掏钥匙,走到近前,刚要掏出钥匙开门,被我一把抓住了“等等,门锁好像被人动过!”

除非发生紧急事件,否则的话,消防通道不会启用,久而久之,门锁都会蒙上一层灰尘,质量不好的还会生锈,这么一来,就等于是上了一道天然的机关,只要有人动过,一定会留下痕迹!

盘美莲看向我,一向很御姐的她在此时脸上有着惊惶和茫然:“那咱们应该怎么办?”

楼梯不能走,消防通道也有异常情况,我们等于是被困在楼中了,事情确实比较难办,我略一思索,向盘美莲招手道:“美莲姐,这边!”

可能是成龙的功夫片看多了,在上楼之时,我就下意识地观察了这幢楼的布局,找到了排水管的位置(如果你也看过成龙电影的话,就该知道,在很多危急场面,主角成龙都是通过排水管脱离险境,而事实上,这也是很好的选择!)

我走到窗前,指着窗外的排水管道:“这是唯一脱身的机会了!”指着方圆道:“你先上!”方圆看着排水管,又看了看下面的草丛,犹豫了一下,爬上窗户,往前一个飞扑,抱住了排水管,很快就滑到了底。

我看向盘美莲,盘美莲向我摇头:“我……不行啊!”

我直视着盘美莲道:“美莲姐,现在可不是矫情的时候!”

盘美莲一个劲地摇头:“这么高,万一摔下去就死定了!”

这时候,消防通道,楼梯下面同时响起了脚步声,很显然,上面的失利他们已经知道了,正赶过来呢!情况危急!我略一犹豫,一把抱起盘美莲,将她放在了窗台上道:“两个选择,一,我推你下去,二,你自己抱着排水管滑下去!”

“那……我,我还是滑下去了!”盘美莲颤颤危危地好一会儿才在窗台之上站稳了身形,咬咬牙往下一扑,抱住了排水管,就像是猴子抱树一样四肢死死缠住排水管,一动不动,直到我提醒她往下滑,这才松开了一些,试探着往下滑去,盘美莲从小到大唯一的工作就是上学,虽然生在郊区农村,却是半点农活也没有干过,这一松手,差点掉下去,吓得她再一次死死地抱住排水管,一直到我的脚踩上她的头顶了,她这才肯再次试探着往下滑。

终于,我们都脚踏实地了,我们横过草坪,招了一辆出租车,坐了上去。

坐上车,我将门拉上,抬眼望去,此前我们滑下的窗外,站了六七名女子,都是清一色的黑色职业装,目光阴鸷,而在楼下的大门前,也立着几名女子,她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叠传单,看起来像是在发传单,但是那阴鸷的目光,却是让人心胆俱寒!

我在看向他们的时候,同时也被他们发现了,楼上的人掉头下楼,楼下的人将宣传单往垃圾桶里一扔,向着我们冲了过来,司机看得呆住了,一时间不明白是什么情况。

我赶紧往司机的口袋里塞了几百块钱道:“师傅,快开车!”

这时候,任何的语言都显得苍白,钱才是最具有说服力的,司机扫了一眼红晃晃的钞票,一脚油门,车子像是游鱼一样在京城的窄道穿行着,转眼间就穿过了两三条街道。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我好几眼,终于还是没有忍住,问道:“我说哥们,刚才那是什么情况啊?”

可能是相声听得多的原因,一听京片子,我就感到亲切,挥手说道:“兄得,别提了,都是年轻时候的荒唐事,玩够了,想要携美归山,结果她们不干,还非得缠着我,为了缠上我,还搞个黑衣团,有组织有纪律的,刚才差点都被他们堵住了!”

一群女的身穿黑衣,可不就是黑衣团么?

司机一开始以为我是开玩笑,通过后视镜看到方圆与盘美莲的容颜时,脸上满满的都是崇拜的神情,她们一个清纯一个成熟,一个青春无敌一个冷艳妩媚,就如牡丹和花苞和艳放,相映成趣!单就这二女,已经让人惊若仙人了,他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冲我竖起大拇指道:“哥们,牛!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你这样的境界啊!”

我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声长地说道:“加油!”车又往前开了一阵,我感觉车上传来碰碰碰碰的声响,就像是雨水打在车棚上的声音,可是此时艳阳高照,哪里有雨啊?我情觉有异,招呼司机道:“兄弟,麻烦停下车哈!”

司机将车停在路边,我们三人下了车,我往车顶上一看,我说有雨打车棚的声音呢,原本是两只虫子在咬着车棚的铁皮,而且已经咬下了一大块来!估计是那帮黑衣女见追不上我们了,甩手将一把虫子扔上了车,这虫子软软的,就像是鼻涕虫一样,真不知道这么软的生物牙齿怎么会那么硬,竟然将车棚的铁皮都撕了下来,我一把将虫子揪下,重重一脚踩下,又用脚在地上磨研了这几下,踩死了。见司机要走,赶紧又递过去了几百块钱“兄弟,留着喝茶!”

司机满心欢喜:“谢谢,谢谢哈,我这是出门遇贵人了啊!”

我心说别客气,希望这点钱足够你修车棚哈!

盘美莲和方圆看到了我踩虫的经过,也看到了车棚被咬烂的痕迹,嘴里都咝咝地冒着凉气,“这是什么虫……怎么会那么厉害?”方圆是从外地来的,对于黑苗并不是很了解,盘美莲虽然是岑城人,却也只是听说苗蛊,从来都没有见过,见那软扒扒的虫子竟然能够咬破铁皮,要是咬在人身上,那还得了?都是脸色苍白。

正文卷 第261章:好奇之心

我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向他们解释道:“蛊物是不能以常理度之的,不过好在咱们已经摆脱他们了!”

盘美莲弹拭着灰尘的手又突然停住了,看向天空说道:“我看未必!”

我抬眼望去,天空之中飞着一只鹰,就在我们所在的位置盘旋不去,叫声响彻云霄。在京城这样的水泥丛林里,是绝不可能看到鹰的,也因为如此,鹰的来意,就像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昭然若揭了!

擦,到忘了这一节了。

练蛊手段高明的人,万物都可入蛊,鹰也不例外!

龙若若见追不上我们,就派鹰隼先跟着我们,再慢慢图之,看来是势在必得了!小小的北京城,有这只鹰在,我们无论怎么躲都是无用功!

真物么的叫人沮丧。

我看向盘美莲:“有什么办法将它弄下来?”

盘美莲想了想说道:“我家里有一架无人机,不知道行不行!”

我摆手说道:“得了吧!无人机要是有用,我将它整个活吞下去!”这几年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别说是京城了,就岑城那屁大点地方,有无人机的也不在小数,那玩意儿看起来很酷,但是想要与鹰玩耍,还是为难它了,首先,鹰能飞上万米高空,无人机就上不去……

如果鹰会说话,看着仰头张望的我们,说的第一句话肯定是:我好喜欢看着你们恨得牙痒痒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特么的,还真干不掉他!

“那怎么办?”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是啊,那怎么办?

就在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接起,就听电话那头的木棉花说道:“陈烦哥,我已经赶到岑城了,再过半个多钟就会北上,我看看哈,九个钟后,就能到北京了!”

我看看天上的鹰隼,又看看眼前的车水马龙,似乎每一步都藏着危急,心说龙若若已经启动了对于我们的围缫,再等九个钟,黄花菜都凉了。想了想说道:“要不这样嘛,你们北上,我们南下,然后咱们在武汉会合,你看怎么样?”

电话里的木棉花说道:“好啊,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挂断电话之后,我为自己的天才的想法感到自豪,看看吧!一个天纵奇才的年轻人,随随便便一动念,都是让人赞叹不已的决策!这时候想要摆脱天上那只鹰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只要有它在,我们就等于被定位了,这让我们陷入了极大的危机之中,但是现在情况变得有些不一样了,我们上车之后,即使位置暴露也没有关系,龙若若她们得追上我们才行。

如果追不上,你知道我在北京郊县还是湖北武汉都没有卵用!

说白了,距离才生产生安全感。

最重要的是,我们赶到武汉之后,还会迎来一股生力军,龙若若不追过来也就罢了,要是追过来,咱们也不怕她!

我将计划与盘美莲和方圆一说,两人也很以为然,冲进火车站,买了一辆马上发车的火车票,便上了车。火车发动之后,我们长吁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暂时安全了。我看向窗外,专属于北方的广阔平原和大杨树从我的眼前快速倒退着。

在平稳地平驶了一段路之后,火车便开始加速,这时候我更加安心了,探头望向窗外,一抹鸟影在树影之中若隐若现,这只鹰还一直锲而不舍地跟着我们呢!

我们坐了没有一会儿,便有人推着小车过来了:“瓜子,花生,矿泉水,啤酒,扑克,八宝粥”地叫着,我见方圆和盘美莲都有些紧张,便买了一副牌道:“北京到武汉还有好长一段路途呢,不如咱们打牌消遣消遣吧!”

“烦啦!”盘美莲看着我道:“小时候我牵着你的手到处跑,连摔一跤都要哭鼻子,不给你糖吃会满地打滚的小男孩,十年不见,竟然有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真的很男人哦!”

我撇嘴说道:“少废话,来不来,输得起咱们来两局,输不起就算了!”

“谁输不起了!”盘美莲显得很不满,相处这么久,我发现了她的一个弱点,那就是,你说她男人婆没事,你说她不漂亮,穿衣服没有品位也没有事,但是你说她没有钱,她立即就会跟你翻脸!

我将激将有用了,赶紧洗牌发牌道:“别废话,斗地主,五元的底,炸弹翻倍,来吧!”

呼呼呼地一通牌局,我们一直河北打到了河南,其间停靠了几站,沧州,驻马店……每停靠一个站我都提起了精神,表面还是一脸清闲打牌,却是眼观六面,耳听八方,同车厢的几乎每一个上车的乘客都要看上一眼,确认安全。

这一路,鹰始终没有落队,一直跟着我们呢,我心里想着鹰每天这么强大的运动量,肌肉发达,如果炒来吃一定会很好吃,不知道用不用加蒜呢,如果再放点辣椒会不会更好吃呢?

这么想着,我发现自己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我将牌一推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咱们吃完东西,再战江湖,你们看怎么样啊?”

这时候已经没有了热饭,我们买了三桶方便面,方圆抱着方便面道:“师兄,盘姐,你们在这里等着吧,我去泡面”

我点点头,心说这个师妹最近是越来越上道了,有她在,等于是免费得个跑腿的,看来以后得常带在身边才行,我挥手说道:“去吧去吧,记住了,我的面不要放太多的水哦,这才才够味道!”

方圆去了。

盘美莲问我:“还有多久到武汉啊?”

我看了看时间道:“嗯嗯,起码还有两个钟吧,怎么了?”

盘美莲说道:“我对你的蛊王朋友蛮好奇的,会不会有三头六臂,驴头马耳什么的?”

我撇嘴说道:“美莲姐你放心好了,论姿容,肯定不会比你差?”

“是吗?”盘美莲像是八卦女一样开始问这问那,在现实社会中她是挺牛逼一女的,可是对于玄门,却是一窍不通,表现出了孩子一般地好奇……

正文卷 第262章:真假方圆

我们等了好一会儿,方圆还没有回来,我心说不就是泡个方便面嘛,又不是做满汉全席,用得了这么长的时间吗?

就在我穿眼欲穿的时候,方圆终于回来了。

她一手拿着一桶泡面,手腕上还夹着一桶,小心翼翼地走了回来。

我赶紧过去帮忙,说道:“方圆,拿不了你喊一嗓子啊!”

方圆笑了笑说道:“懒得麻烦你们啦!”

“哦!”我应着,捧着方便面感觉有些烫手,人手掌的耐温与手臂的耐温是不一样的,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将一颗煮热的鸡蛋放在手心里可能不觉怎么烫,但是放在手臂上肯定受不了,因为手臂的肌肤要柔嫩得多!

我看向方圆,果然,在她的手臂内侧,烫出了两道红痕。我心里却感觉奇怪,我与方圆在一起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有一个多月了,我自认为对她还是很了解的,她心思单纯,没什么心机,属于那种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人,而且不会委屈自己,试想一下,不过就多吃了两天方便面,就冲我抱怨说再吃方便面勿宁死的女孩,怎么会在手臂被烫红了的情况下仍旧不发声呢?

我抬眼看向方圆。

这确确实实就是方圆的脸

这时候,我们已经走到了座位前,方圆将红烧牛肉面递给了盘美莲,自己端着酸菜面就吃了起来。

刚才买方便面的时候我清楚的记得,我挑的是香辣牛肉面,盘美莲挑的是酸菜面,方圆挑的是红烧牛肉面。

方圆怎么挑了盘美莲的面呢?

盘美莲也看出了不对,正要开口说话,方圆已经开吃了,于是便闭上了嘴,拿起塑料叉子叉面。

我的脚在桌子下面轻轻地踩了踩盘美莲的脚,在她抬头看我之时,我向她递了一个眼色,示意她先别急着吃面。

盘美莲赶紧放下了叉子,这一下动作太过生硬了,被方圆看在眼里,疑惑地问道:“美莲姐,怎么不吃啊?”

不得不说,盘美莲还是很机智的,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动作出问题了,看向方圆身前的方便桶说道:“你吃的是我的面……”

“啊!”方圆颇有些尴尬:“对不起,对不起啊!要不咱们换过来……”

盘美莲赶紧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

在方圆伸手要将盘美莲的方便面换过来时,我又发现了另一个疑点,方圆是从山村来的,打小就得干农活,她的食指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有一次闲聊的时候,我问过她这一道疤痕是从哪里来的,方圆告诉我,是切猪草的时候伤到了手,愈合之后就留下了疤痕。

但是眼前的方圆手上却没能疤痕。

我以为我记错了,借口让方圆为我递纸巾,看向她另一只手,仍旧没有。

她不是方圆?

可是,她明明与方圆一模一样!后来我才知道,在苗蛊之中,有一种易容蛊,能够轻易地将人的面容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至于怎么做到的呢,说起来就有些骇人听闻了,易容蛊会啃食人的皮下组织:脂肪啦,肌肉啦,在三到五分钟之内改变人的容貌……

我心思电转,还是决定试探一下她,看向她道:“方圆,刚才你输牌了,你说输了就答应我的要求,你还没有做到呢?”

“什么要求啊?”方圆看向我,

“咱们一早说好的,输了你就得亲师兄我一口,但是你还没有做呢!”

“有,有吗?”“方圆”有些迟疑地说道。

“当然有啊,我骗你干嘛,不信你问美莲姐?”我向盘美莲眨了眨眼。

盘美莲摆手说道:“算了算了,就是开个玩笑而已!不要当真!”

盘美莲的话相当有水平,这么说,比单纯“真的”两个字更让人信服。

“一口唾沫一个钉,想反悔那可不行!”我不满地说道:“再说了,我长这么大没有被人亲过呢,这还是头一回,算起来你也不亏!”我站起身,走到“方圆”的身边道:“要不我亲你一下也行!”

“方圆”不说话,似乎是默认了。

我低头“亲吻”她,另一手将罗盘紧紧地握在了手里,我用脸挡住了她的视频,另一手扬起罗盘,冷不丁砸在了她的头上。

咚地一声闷响,“方圆”倒在了座位上。

我赶紧让盘美莲将她扶正。

盘美莲没有预料到我会对方圆下如此重手,楞了楞问道:“烦啦,怎么回事啊?”

我和盘美莲一起,将“方圆”扶到了里座,让她的身体靠着墙角,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一样,这才说道:“她不是方圆,是假的……”

盘美莲盯着“方圆”看了半晌道:“可是,她明明就是方圆啊?”

“如果是方圆,她会不知道,咱们根本没有打赌亲吻那一节吗?”我将心中观点说了一遍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为什么与方圆那么像,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她就是假的!”

说着话我将叉子往方便面里一捅,提起来时,叉子上已经串上了一只虫子。

那么热的面汤,虫子仍然活着,在叉子上痛苦地扭曲着。

见我从方便面里叉出虫子,盘美莲赶紧将方便面推到了一边,不满地说道:“将蛊虫藏在方便面里,这实在是,实在是太恶劣,太恶心了……”

“那……真的方圆呢?”盘美莲惊愕地问。

“应该还在车厢里!”我叮嘱盘美莲道:“方圆之所以会出事,应该是龙若若的人来了,敌在暗,我在明,很不好办,但是现在咱们有个优势,那就是,他们并不知道咱们知道他们的存在,因此,咱们可以利用这一点将方圆救回来!”

盘美莲听得有些懵,下意识地点头道:“嗯!”

我说道:“美莲姐,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

盘美莲捂住胸口,脸上难得了露出楚楚可怜的神情来:“烦啦,我跟你说实话啊,我很怕,我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别怕,要稳住!”我说道:“只有你这里稳住,我才好行动,不然的话,要是让龙若若的人觉察到异样,她们肯定会提前采取行动的,到时候就麻烦了!”

正文卷 第263章:什么意思?

我站起身,给了盘美莲一个鼓励的眼神,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慢慢地往前走去。

我装做很放松的样子,也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就像是一个花花公子在人海之中寻找自己的猎物。

走到车厢后面的时候,我发现了异样情况,在车厢里其它位置都是男多女少,因为一般的家庭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男子在外面东奔西跑的多,女的做家庭主妇的多,所以,车厢里男的多,女的少一点也不奇。

但是到了车厢后面,是女多男少,而且这些女孩的颜值都很高,打扮得精美干练,就像是公司的女白领,而且她们所带的箱包都十分高档,一看都是新买的!她们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有的在化妆,有的在聊天,有的在玩手机,但是当我路过时,我能感觉到所有人的眼角余光都偷偷地瞄上了我!我没有看到,但是能够感觉得到,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你从人群中走过,所有的目光都看向你的背影,你的背会感觉到很不舒服。

我现在也是这样,我感觉背很不舒服。

我故做不知,走到了饮水机前取水,在取水的同时,我的眼睛迅速地将周边环境扫了一遍,车厢人多,龙若若的人应该不会在那里下手,肯定会选择饮水机这边,偏僻,不引人注意。

可以想像,方圆正在取水泡面的时候,背后突然出现了一道倩丽的身影,她勒住方圆的脖子,迅速地将她拖到了一边……

不,不对,蛊师对付人也不用那么复杂,她只需向方圆伸出手,手指甚至都不用触碰到方圆,蛊便沿着蛊师的手爬到了方圆身上,在这个过程中,方圆一无所知,直到蛊物在她的脖子或者手臂上咬上一口!

她在感觉到疼痛的时候已经迟了,这时候,蛊师扶住了摇摇欲坠的他,将她带去了,将她带去了……带去哪儿呢?厕所?厕所是个藏人的好地方,但是厕所常常有人往来,因此也并不是好的藏身地。

车顶?现在的火车可不比从前,车顶是打不开的。

那么……我看向了一旁的乘警休息室……

乘警休息室的门紧闭着,也没有窗户,如果不推门而入,是看不到里面情形的,最重要的是,休息室不像卫生间,是私人空间,不会有人打扰!因此,方圆十有八九是被塞入了休息间。

可是休息室的门是锁上的,我要怎么打开呢?

不过好在火车上的门锁都是一样的,或许我可以从别的乘警那里拿来钥匙。

恰在此时,一名乘警从我的身边匆匆走过,我叫住他道:“乘务员,水龙头好像坏了,不出水了,你给看看?”

乘警弯腰查看,我趁机将他腰间的钥匙扣取了下来,乘警一扭水龙头,看着涌出的水流道:“这不好好的嘛!”

“哦,好了啊,我刚才怎么扭都不出水,真是奇了怪了!谢谢啊!”

接警见没有什么事,便走开了,而我则迅速地用三角形的钥匙将休息室的门打了开来,就像我预料的那般,方圆倒在了床上,而休息间的女乘警则伏在桌子上,像是睡着了一般。

我抓住方圆的脚踝将她拖了过来,一手将她环抱在怀中,另一手从怀里取过一支唇膏一样的东西,拧开了盖,凑到了方圆的鼻端。赶尸一行,因为都是夜间行动,而且,一趟活往往在连续忙上几天,精力不好的根本顶受不住,所以,提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赶尸一行的前辈们从樟脑,薄荷等物上提炼出了精华,制成药膏,要是感觉困得受不了,就取出来闻一闻,能够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

只是不知道对方圆有没有用。

方圆嗅了几口,鼻子微微扭曲“啊切”打了一个很响的喷嚏,喷出来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个一团鼻屎呢,心说方圆你这是不是有些反应过度了啊!细看之下,那团黑色的“鼻屎”竟然还在动!

我这才发现,那不是什么鼻屎,而是被裹在了鼻屎里的虫子,也亏得它被鼻涕裹住一时之间脱不开身,不然的话,恐怕早就跑了,我重重一脚踏下,将那虫子和着鼻涕踩得稀烂,摇了摇悠悠醒转的方圆:“方圆,你感觉怎么样啊?”

方圆摁了摁眉心,迷惑地道:“我,我这是在哪儿啊?”

我将情况简单地跟她说了一遍,同时,我也被一个巨大的问题困惑住了,所幸的是,我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方圆,但是,我们却与美盘莲分割两地了,我们在车厢后面的走廊上,美莲姐却在车厢前面,中间隔着十多个黑苗,要如何汇合呢?

让盘美莲来找我?

估计半路就被众黑苗给截了。

我和方圆去与盘美莲汇合?

结果恐怕也差不多!

如何才能够在事情不暴露的情况下与盘美莲汇合,然后逃走呢?

有句话说得好: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你肯动脑子,我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让真方圆扮成假“方圆”,先稳住龙若若的人,再做打算!想到这里,我将自己的计划与方圆说了一遍。

方圆听得有些蒙,懵然点头道:“好吧,我尽量试试!”

我端着打好水的水瓶,一边走一边说道:“方圆,你怎么回事啊,老往厕所跑干嘛?难道那里的味道很好闻吗?我跟你说,现在咱们情况危急,你得守紧了美莲姐知道不?不然的话,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唯你是问!”

“师兄,知道啦!”方圆低着头道。

众黑苗见到我和方圆,都有些懵,按道理来讲,我去打水,“方圆”应该与盘美莲在一起才对,怎么出现在了后面?我心知这时候不能让她们往深了想,不然的话,容易出破绽,我一手托着水瓶,一手放在唇边,干咳了一声。

这便是信号。

方圆刚才也有些懵,不知道要怎么做,不过在我的那一声轻咳中,她回过神来,向众黑苗做了一个稳住的手势,又指了指我,表情神神秘秘的,随后就跟在我后面,这让黑苗们十分迷惑,不知道方圆要表达什么意思,正是因为不知道方圆要表达什么意思,因此也不敢轻举妄动……

正文卷 第264章:龙若若

我和方圆一路做足了戏,终于回到了座位上。

盘美莲看看身边“睡着”的“方圆”,又看看我身侧的方圆,一时间有些蒙。

我压低了声音说道:“美莲姐,你准备好了吗?”

盘美莲点点头道:“准备好了!”

“一,二,三……跑!”我念到三时,盘美莲从座椅上一跃而起,冲向了前面的车厢,我拉着方圆紧随其后。

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就在我们窜出了两三秒时候,后座的那些黑苗女子就有了反应,身手敏捷地,已经向着我们冲了出来,反应慢些的,正从座椅往过道挤。场面一片混乱。

两三秒的时间虽然短,但是已经足够了,更何况我们与黑苗本来就相距有那么远,她们冲到走廊上的时候,我们已经接近前一个车厢了。

就在这时候,斜刺里伸出一只娇如玉的手来,将盘美莲拖了过去。

我让盘美莲跑在前面,原本就有趟雷的意思,前面的乘客与我们隔着椅背呢,因此,我无法判断他们之中谁是黑苗,谁不是。但是,眼下却很好判断了,谁冲盘美莲下手,谁就是黑苗!

我虽然眼观八方,但是始终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盘美莲的身上,几乎是她的手被抓住的同时,我就解下了腰间的打尸鞭了,那将将盘美莲往座椅拖去的时候,我的打尸鞭也已经挥了出去。

叭地一声,打尸鞭重重地抽中了那如脂如玉的手背,在其上留下了一条血色的红痕。

手的主人吃痛不住,松开了。

我揪住盘美莲的衣领,将她往外一推,便推进了12号车厢,我和方圆紧随而入,随后,我将门锁了起来,隔断了十二号车厢与13号车厢的通道。

在我将门拉上的那一刻,数十只颜色各异的虫子向着12车厢飞了过来,眼见就要从门缝里钻进来,我将门一合,将它们阻在了门外,门后响起咚咚咚的声音,估计是它们都撞上铁门了。

如此大的动静,将12车厢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神情各异地看着我们,我也趁机打量着他们,看看他们之中有没有黑苗,让人长吁一口气的是,我几乎将所有人的脸都看了一遍,也没有发现可疑的面孔。

方圆一脸惊愕地看着我道:“这些黑苗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一路停了那么多的车站,她们想要上车有什么难的?我估计是驻马店吧,因为如果更早的话,她们不可能等到这时候才动手。我说道:“先别管她们怎么出现了的人,我等着门口,你们找地方休息一下吧!”

盘美莲摇头道:“我不要休息,我感觉在你身边才最安全!”

方圆扬着小拳头道:“师兄,咱们同甘苦,共进退!”

一门之隔,咚咚咚的声响越来越密集了,随后便响起了指甲刮过玻璃一般的尖锐声响,估计是那些虫子开始啃铁门了。

与此同时,隔壁车厢响起了一片惊呼之声:“擦,哪里来的那么多虫子?”

“这此虫子在啃铁?”

“天啊,你看地上的铁屑,它们真的在啃铁门……”

与这声音一同响起的,还有忙乱如麻的脚步声,很显然,13号车厢里的人正在往别的车厢逃。不一会儿,就再也没有说话之声了,只剩下了蛊虫啮铁的声音。火车的车门能有多厚,不一会儿,便被啮铁虫咬出了无数米粒大小的洞,这些洞组合在一起,形成了椭圆的形状。

一只纤巧的手附于其中,轻轻一推,铁片便掉了下来,随后有近百只虫子涌入,虫腿在地上摩擦着,发出沙沙沙的声浪,听得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12号车厢里的乘客们也都听到刚才的动静了,但是因为被铁门挡住了,不知道13号车厢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也就没怎么在意,直到铁门被咬穿,虫群涌入,这才知道害怕,取了行李,尖叫着往前面的车厢跑去。

我拿起桌上装垃圾的铁盘去砸蛊虫,但是没有什么用,一盘下去,也许拍扁了几只蛊虫,别的蛊虫已经散了开来了,有的飞在空中,有的爬到了硬坐上,有的还站在我脚边不远的地方,幽幽的目光看着我。

这时候后退已经没有意义了,我将方圆和盘美莲拉到身后,取下了背包里的罗盘,在出手几次之后,我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不锈钢盘是中空的,还是轻了些,罗盘就比较重,用来砸虫子肯定事半功倍,一砸一大片。

皮老头跟我说过这罗盘的来历,说是一位同行临死之前给他的,那位同行在与僵尸争斗的时候被僵尸爪划破了肚子,眼见是活不了了,他没有徒弟,也没有后人,就将一身的法器送给了皮老头。

正是因为有此经历,皮老头才会不惜辛苦写下一本《赶尸纪要》在有了我这个挂名徒弟之后又收了方圆,原因就在这里,他害怕自己和这位同行一样,虽然有精湛的本领,但是因为没有传之后世,所以只好将一切都带进棺材里去……

扯得有点远了。

罗盘于皮老头的意义重大,如果他看到我用它来拍蚊子,铁定冒着中蛊的危险也会冲过来踢我两脚!

罗盘拍下,效果果然比铁盘子要好,提起时,地板上躺了七八具虫尸,这么一来,蛊虫更分散了,从四面八方将我们包围了起来,就像是在围猎场上,只等主人一声令下,便会对我们群起而攻。

我讪讪地看了一眼罗盘,这么一来,罗盘就没有什么鸟用了。

一只纤纤素手从门洞伸出,将门闩打了开来,轻移莲步,走进了13车厢,目光依次扫过我们,口中念着我们的名字:“陈烦,方圆,盘美莲,你们好啊!咱们终于见面了!”

“你是龙若若?”我问。

长发女子的发丛之中伸出了一只蛇头,她轻轻地勾了勾手,那蛇头又隐没在了她的发丝之中“没错,我就是龙弱弱!”

我质问道:“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你追着我们一直从北京到河南,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吧!”

正文卷 第265章:拖延时间

“怎么能说是无仇无怨呢?”成若若看着我们道:“你们差点破坏了我的好事,算不算仇?原本是北京就能解决的事儿,你让我一路从北京追来河南,浪费那么多的时间,你说这叫不叫怨呢?”

我擦,合着我呆在原地任你宰割就好了?

“再说了!”龙若若接着道:“既然你认为咱们无怨无仇,你还跑什么啊?”

“你追我自然跑了!”好吧,这句台词我经常在港版警匪片里听到。

龙若若摆手说道:“咱们无需做没有意义的争辩,再说下去也是浪费口水,但是,我觉得我很有必要告诉你们一件事情:凡事必有代价!你们决定帮助师荣,就该承受他带给你们的代价!”

“你想怎么样?”我冷声问。

龙若若指着面前比别的蛊都要大些的蛊,道:“不如你听听它心中的意思吧?”

眼见她就要下令群蛊国围攻我们,我赶紧摆手道:“等等,等等啊!”我心知这个时候拖延时间没有任何意义,却还是下意识地这么做“等一等,等一等啊,龙若若,就算你想要对付我们,也得让我们知道前因后果吧?”

龙若若扬在半空中的手停了下来:“你想明白什么?”

“我想明白,我想……”我转了一会儿眼珠子说道:“我想不明白的是,你既然已经转移了师强的财产,得到了你想要得到的,又为什么要杀了他?”

“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是转移师荣的财产,而是得到自己应得的!”

“你的意思是说,荣华地产公司本来是你的?”

龙若若摇头说道:“不是我的,但是应该是我的!”

我被绕得有些迷糊了“你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龙若若看着窗外道:“你是来帮师荣的,肯定也听说了,我做过她的情妇对吧?”见我点头,龙若若接着往下说道:“事实上,我不仅做了她的情妇,还曾想为他生一个孩子!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为了钱?”

“没错,就是为了钱!”龙若若回答的很直接,很干脆。

我一楞,这才意识到我说的“为了钱”与她说的为了钱不一样,我说的为了钱是得到一笔钱,而她所说的“为了钱”是要得到师荣所有的财产!

她心甘情愿给师荣做情妇,为他生孩子,不过是因为她觉得拿走师荣所有的钱应该给他适应的补偿,而这便是补偿!

但是很可惜,她没有怀上,却让师荣现在的老婆捷足先登了!

虽然未能成功地帮师荣生孩子,但是,钱财却不能不取!因此,她便开始转移荣华建筑公司的财产,因为荣华建筑公司的体积很大,想要将之掏空需要时间,于是,龙若若便借于飞光之手,给师荣带来了一个不大不少的麻烦,让他无暇顾及荣华公司的情况!方便她操作。

不过,很快出问题了,于飞光帮了她这后,以此为要胁向她提出了许多非份的要求,这让龙若若十分反感,反手便“送”了一只五腑蛊虫卵给他。五腑蛊看着大,其实虫卵很少,肉眼都很难看到,龙若若将虫卵弹入于飞光的嘴里,他根本发现不了,这才会在风,流快活的时候被五腑蛊咬断了肠子,污物渗透进了血液,坠海而死!

按照龙若若的逻辑,她取师荣的财产的同时也付出了自己的身体,是公平交易。就像是她在菜市场买菜,明明付了钱的,但是当她拿菜的时候,对方却报警了,这是一种很恶劣的行径,必须受到惩罚,于是,她纤手轻轻一挥,便抹去了师荣的生命!

我对龙若若的畸形观念感到震惊,哦,因为你付了钱,菜就必须归你?你付一分钱拿走别人一只大王八别人肯定不干啊!就算在你自己看来,你的贞操是无价之宝,也需得到别人的认同才对啊!

你觉得是公平交易,起码得让别人知道这交易的存在吧!

要是照这么说的话,我给赵丽颖或者范冰冰做一年的情夫,然后她们的财产就全部是我的,这可能么?

在龙若若看来,她不仅公平,而且还很善良,因为她没有斩草除根,将师荣的妻子与孩子一起杀了!以龙若若阴毒的性格来看,这还真是一种仁慈的表现呢……

不过,不管怎么样,师荣已经死了,我就算为他气不平,她也不能活过来,眼下最为紧要的是我们这些活人,此时我,方圆和盘美莲都处于龙若若的紧密包围之下,要如何脱身呢?

不知道什么时候,火车已经停了下来,车门外响起乘务员放下踏板的声音,也就是说,下一刻就要打开车厢,让乘客下车了。我心里寻思着等到车门被打开的时候有没有机会逃生,一边继续拖延时间道:“龙若若,你打算怎么对付我们呢?”

龙若若说道:“我还没有想好,不过,我觉得我很快就想好了!”

“要不,等你先想好了再说?”

龙若若瞪了我一眼,挥手说道:“少废话”吩咐左右的黑苗女子道:“将他们都给我拿下了!”

“是!”一众黑苗女子回应得铿锵有声,就像是一串珍珠落在了玻璃瓶中,脆响声一片。

我赶紧摆手道“等等,等等,没错,我帮师荣查找他儿子的病因,揪出了潜在水下的黑石寨,不过,一人做事一人当,你放了我的两位朋友,我听凭处置!”

龙若若的目光一紧:“你是怎么知道黑石寨的!”

我指着身后的方圆和盘美莲道:“只要你放了他们,我就告诉你!”

“你在跟我讨价还价?”龙若若眼中煞气逼人。

“咳咳咳,这不是很正常吗,要不你跟我还个价!”

恰在此时,车厢门打开了,我反手一鞭,将拦在后面的黑苗女子抽倒在地,另一手将方圆和盘美莲往外推去:“快走,快走!”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就感觉背心一凉,像是有什么东西爬了上来,那东西伏在我的肩膀上,吹出的气息,让我的脖子感觉到寒意阵阵……

正文卷 第266章:有杀气

我慢慢地扭过头,就看到了一双幽冷的目光。

原本藏身于龙若若头发里的小蛇,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我的肩膀上。

它高昂起头,微微张开的嘴正对着我的脖子,而不远处的龙若若,嘴角衔着一片青竹叶,眼角带笑地看着我道:“陈烦,只要她们跑出车厢,你的脖子就会被撕出一个洞来,你信不信?”

她的舌头灵巧无比,说话之时,竹叶已经在嘴里转了三五个来回,看样子,她是用口中竹叶发出声音控制小蛇的。

“她叫小黑,从我出生时就一直跟着我,在我的三岁的时候就被我炼成了本命蛊,小的时候放在书包里,长大之后就藏在我的头发里,如今都二十多年了呢!”龙若若向我眨了眨眼睛道:“另外告诉你,它很毒的哦!”

盘美莲和方圆停住了脚步,看着我道:“烦啦(师兄)你没事吧?”

又冲龙若若道:“我们不走了,赶紧放了他!”

“多事!”我压低了声音斥道:“这么好的机会不跑,你们要干嘛啊?”

方圆一挥小拳头道:“咱们是一起的,就得同生死共进退!”

盘美莲说道:“没错!”

盘美莲的性格我了解,她的智商很高,又在名利场上打滚了那么多年,也是滚刀肉一块,如果处于蛇口下的是普通朋友,我想她此时会毫不犹豫地冲出车厢,但是因为是我,她不能那么做!

不说我们小时候深厚的友谊,她从北京回到家里,再加上师荣师老板的事情,我帮助她的实在是太多了,有很多人,比方说盘美莲,她也许被这世道磨砺得很世故,很圆溜,但是心中却自己的规则和道义。

“带走!”龙若若冲我们喝斥,随后转身离去。

众黑苗女子向着我们蜂拥而来。

就在这时候,听到一个冷冷的声音道“等一等!”这声音有些熟悉,像是在哪里听过,却又感觉很是陌生,随着这声音的响起,一名身穿黑色披风的女子进了车厢,她脸如冰霜,眼神犀利。

随着她踏入车厢,车厢里的啮铁蛊虫竟然在往后缩,仿佛十分畏惧。

“木棉花?”我惊呼!

眼前的木棉花熟悉而又陌生,熟悉的是她的样子,仍旧是一头长发,大大的眼睛,瓜子脸略显苍白,不熟悉的是她霸道而冷艳的气息,这一点,倒与陈柔有几分相似了,不过,陈柔除了冷艳,没有这种霸道的气息!

人的变化有多快,我在这一刻算是见到了,不过一个多月不见,木棉花就从此前的阳光,温婉的小女孩变成了如今模样!

木棉花看到我,冲我笑了笑,她的笑容里有着苦涩,像是在说:“我也不喜欢我现在的这个样子,但是没有办法!”从木棉花苦涩的表情里,我好像看到了很多选择与无奈。

木棉花向着我们走过来,她每走前一步,那些啮铁虫便后退一步,带着苗女也往后退去,一直走到了我的面前。

我肩膀的小黑蛇嘶嘶做声,就像是一条守家的狗,看到有陌生人靠近,吼叫着警告。

龙若若也停下了脚步,冷冷地看着木棉花。

木棉花冲龙若若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就是黑石寨的‘救世行动’的实施者吧,我是黑苗寨的蛊王,这几位是我的朋友,我想你们之间有些误会,看在我的面子上,就此揭过,你看怎么样?”

龙若若冷笑“说得轻巧,就此揭过,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龙若若话是这么说,但是眼神却在闪烁,她是牧场的黑苗,在有苗一族中天生就低了一等,更何况对方出面的还是蛊王,不过,被人三言两语就吓退也不是她的性格,她冷冷地说道:“……要不,你先问问我的本命蛊吧……”

这话其实还有另一层意思——口说无凭,不如用你的真本事让我们心服口服吧!

木棉花微微一笑,卷着的香舌慢慢地伸出嘴外,展开时,舌尖之上,躺着一片树皮状的东西,见到树皮状的东西,龙若若的脸色就是一变,同为黑苗,她怎么会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呢?

那是世生蛊!

就是不知道是几生几生蛊而已。

木棉花檀口微吐,世生蛊便被吹了出来,它仿佛没有重量,就像是一片落叶一样在空中飘飞着,不一会儿,便飘到了我的肩膀上,随着四生四世蛊飘到我的肩膀上,我莫明地就感觉心跳加速了,就像是落在我肩膀上的不是四生四世蛊,而是一块一百公斤的石头一样。

随着四生四世蛊飘到了我的肩膀上,小黑蛇高高昂起的头颅便垂了下来,像是一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四生四世蛊前进一步,小黑蛇便后退一步,四生四世蛊再前进一步,小黑蛇又后退一步。

四生四世蛊往前一跃,小黑蛇掉转头飞速地后退,从我身上滑下,沿着龙若若的手腕爬到了她的肩头,转眼间又没入了她的头发里。

龙若若显得有些沮丧,垂下了头颅,在她垂下头颅的那一刻,我感觉到了一股阴寒之气从四面八方向着我们涌来!我赶了那么多的尸体,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了,对于杀气,还是能够感应得到的。

没错,就在龙若若在垂下头的时候,一股浓烈的杀气充盈着整个车厢。

她在犹豫着要不要与我们硬碰硬!

我们这边虽然多出来了一个蛊王级别的帮手,但是她们人多,如果群起而攻之,胜负还在未知之呢!

木棉花显然也感知到了这浓浓的杀气,她一招手,四生四世蛊回到了人她的手臂之上,四生四世蛊伏在她的手臂上,就像是经过树木之时,有一片树叶不小心落到了他的肩膀上。

有时候我都有些不明白,这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家伙为什么对于其它蛊虫的威慑力那么大。

我握住了打尸鞭的柄,我虽然不知道苗蛊斗我能帮上些什么!但是,管它那么多啊!该出手时就出手!

盘美莲还好,方圆感应不到其中的暗流涌动,见木棉花迫退了黑蛇,还以为我们已经胜利了,脸上露出了笑容,就差振臂欢呼了!

正文卷 第267章:心酸不已

压抑的气氛持续了大约有一分多钟的样子,龙若若终于抬起了头,她看向木棉花道:“黑苗寨的木棉花是吧,我记住你了,山不转水转,咱们总有再相逢的时候!”说着一挥手:“走!”

十多名黑苗女子尾随在龙若若的身后下了车。

在她们走向车厢的时候,那些啮铁虫快速地跟了上去,不知道是钻入了她们的鞋底还是沿着他们的中足踝往上爬到了哪里,总之,当她们的脚踏上台阶的时候,那些啮铁虫已经全都不见了。

一直到他们走后,外面的乘务员才像是大梦初醒一般,向我们招手道:“哦,你们站在那里干嘛啊,再有五分钟就要开车了,要下车的抓紧!”

我见木棉花的唇有点干,递给她一瓶水,一行人下了车,一边走一边说话。

“木棉花,你怎么来了?”我问。

木棉花将水瓶的盖子拧上,看着我道:“陈哥,这里是武汉站了!”

“啊!”我颇为吃惊,看着站台上三个大大的镏金大字“武汉站”我才恍然大悟。我和木棉花本来就约定在武汉站见面的,木棉花下车之后没有见到我,然后四处寻找,就找到了我们所在的车厢。

听说木棉花是蛊王,盘美莲和方圆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一开始因为生份不敢多说,熟络了之后便拉着她的小手问这问那,都恨不得要去做她的左右随侍一样,搞得我都没有人理会了。

我们在火车站旁的餐厅里好好地吃了一顿,打逃亡以来我们每一顿不是方便面就是方便米线,这时候总算能够尝到一点腥味了,吃完了饭,顺便花了半天的时间逛武汉的名胜主迹,下午五点才分别。

盘美莲坐车回京,而我们则打道回府回。师荣事件于我们还好,不管怎么说,还小赚了一笔,但是对于盘美莲来说却是损失惨重,线没有搭上,反而将自己陷入了危机之中,如果不是木棉花及时赶来,结果如何,还真不好说!

火车轮子与铁轨的摩擦声响,将我们往岑城带去。

方圆无聊地玩着手机,我与木棉花聊天:“木棉花,才一个多月不见,感觉你变了好多啊!”我终于说出了我心中的疑问。

木棉花沉默了一会儿,摊开双手说道:“我也不想这么的,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

木棉花叹息一声,跟我说我离开之后发生的事情,第一件就是寨民不服她,他们认定木棉花的蛊王之位不是凭自己的能力得到的,而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得到的,在这样的情况上,她只有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势越来越冷漠!

直到没有人反对她!

谁知道,这边才将寨民们摁下去,那头老二和老三出事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此前活得太憋曲了,木棉花做了蛊王之后,老二老三觉得自己该吐气扬眉了,就像是电视里的纨绔子弟,横行乡里,惹得民怨四起。

木棉花知道之后,将他们训了一顿,谁知道他们却不思悔改,反而觉得木棉花为了这么一点儿小事就训他们,是位置高了脾气也大了,看不起同胞兄妹了!

木棉花苦口婆心劝说也没有用,于是就发火了,当着全寨人的面将他们吊起来打了一顿以示惩戒,老二老三倒是知道怕了,却也因此与她疏远了,搬出了房子,不再与她住一起了。

我去黑苗寨最先遇到的就是老二老三,当时他们就准备对我下手,想让我从此以后做他们的“长工”,幸亏木棉花及时阻止,说实话,我对他们没有什么好感,不过在陈柔家他们表现出的义气又扳回来了一局。

没想到危机一过,反而变本加厉了!

木棉花苦笑着说道:“在我没有做蛊王的时候,我还有两个弟弟妹妹可以说话谈心,在我做了蛊王之反,我就变成了孤家寡人了!”

不知道在哪里听过一句话:面具戴得长了,就会长到脸上的。

木棉花的情况就是这样,为了维护蛊王的威严,她成天板着脸孔,久而久之,人也就变得冷漠起来了……

我听完木棉花的诉说,有些内疚地说道:“对不起啊,我本来以为我是帮你,没想到会闹得你们姐弟不合……”

木棉花摆手道:“别这么说,其实,我最感谢的人就是你,你让我拥有了力量,可以保护好亲人不受人欺负,至于他们对我的怨恨,我想,总有一天他们会理解的!”

木棉花问我找到陈柔的线索没有,我苦笑着摇头,除了我之外,陈柔没有朋友,也没有可以说话的人,就像是遗世而立的一朵兰花,也因为如此,当她有一天离去时,就像是一滴水珠落和水中,根本就无迹可寻!

在无数次的碰壁之后,我都有些心灰意冷了。

现在我最大的乐趣就是拼陈柔日记,拼好一篇,就去她所记录的地方走走,看看,就像是追寻着她的足迹,寻找她的气息,而事实上,我所看到的,都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

我在心底呐喊:陈柔,你到底在哪里啊?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我发现有的事情是不能去想的,就像是打开陈封的箱子,取出心酸的记忆,每翻动一页,都叫人心酸不已,荡气回肠,我以为我会慢慢地将“陈柔”这两个字放下,但是,当它被木棉花提起时,我感觉沉淀在心底的情感被激荡起来,充满了整个胸臆。

有一个瞬间,我以为自己落泪了,用手一擦才发现没有,顿时松了一口气。

一抬眼见方圆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了手机,盯着我看,我有些不满地说道:“你盯着我干嘛啊,我脸上长花了吗?”

“没有!”方圆说道:“但是我觉得你很悲观,是想起陈柔姐了么?”

“关你什么事啊!”我用不满掩饰着自己的情绪,觉得还不够,又从口袋里掏出牌道:“旅途漫漫的,咱们不如来打牌吧,再打个两三场,估计就到岑城了!”

正文卷 第268章:花开盛世

嗯嗯嗯!

这一场牌局一直打到岑城,我赢了二十五块钱,在火车站买了三瓶水,就所剩不多了。

我们在车站告别,木棉花回去黑苗寨,我们回义庄。

打开义庄的门,就见桌上摆着水果,还留有一张字条“陈柔,陈烦两位在师傅,我来看你啦,你不在家,桌上的水果是我带来的希望你喜欢!”落款是高河村大衣村长。

我一直在回避了两个字,毫无征兆地,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一些,将字条揉成一团,再看桌上的水果,有两串葡萄,几只苹果,不过早已经腐烂了,估计是我们前脚刚去北京,大衣村长就来了。他不知道陈柔已经离开了,因此才会这样留字条。

一堆腐烂的水果,能喜欢得起来么?

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给大衣村长回了一条短信,说水果已经收到,很好吃,让他挣钱的时候也别忘记保重身体,特别是高空作业的时候要万分小心!

发完了短信,我冲方圆挥挥手,便回房了。

第二天一早,方圆去上电脑培训课去了,我则坐在楼上晒太阳,顺便将皮宏德留给我的法器拿出来晒晒太阳,像赶尸一行的法器,因多与尸体接触,多少会沾染点尸气,如果碰上天阴气湿,难免会散发出味道,因此,讲究的赶尸人每隔一两个星期就会找一个好天气将法器翻晒一遍,甚至会喷上香水。

我将草床铺在楼顶的水泥台将,从帆布包里将法器一件一件掏出来,我有一个坏习惯,穿了几天的袜子,明明知道肯定很臭,还是会下意识地闻一闻,在摆法器时也是一样,我第一个拿出来的是罗盘,因为相对于其它的法器来说,就数它最大了。

我将罗盘凑到那鼻端闻了闻,奇怪的是,这只砸死了数十只啮铁虫的大圆盘并没有什么味道,除了铁锈味。我又拿起了打尸鞭,还没有凑到近前,就闻到了浓郁的尸臭味道。平时怎么没有注意到打尸鞭这么臭的!

如果不是法器不能用水洗,我说不定就将它扔水池里泡着去了,但是现在只能将它放在阳光底下,利用太阳光杀菌除臭。

翻晒好法器之后,我便坐在楼顶的摇椅里晒太阳,这只竹椅是新建好义庄时我和陈柔逛街买的,我本来是想买一对的,这样一来,没事的时候,我就可以与陈柔一道,坐在摇椅之中,一边数星星一边摇啊摇啊摇的。

但是陈柔却坚持不买,说摇来摇去的就像是水中飘荡一样,不如稳稳当当的好,于是就买了一只小竹椅。竹椅仍然是竹青之色,打磨得十分光滑,周周正正的没有半点个性。我看着那只看起来十分呆板的椅子,就像是看着陈柔一脸严肃地站在那里一样。

“无趣!”我对竹椅说。

竹椅呆立在那里,一言不发。

我转头望向远方,远远地看到人头攒动,还有鼓乐声传来,我心说不会又有谁家结婚了吧!这里的婚庆与别处不一样,一定要搞得热热闹闹的全城皆知才好,他们都会请一个乐队,比方说如果他住在街头,他一定会将婚宴摆在街尾,这么一来,乐队就得穿过整座县城,让整个县城的人都感受到他们的欢乐喜庆,才不管你乐意不乐意听呢!

我侧耳听了一阵,又好像不是结婚的奏乐,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一直走到人群前,我才恍然明白,今天是桃花节,也恍然省起,如今已经是仲春时分了,滨河花园的桃花怒放着,红的,粉的,白的,娇艳欲滴,就在这花团锦簇之中,鼓乐,歌声响了起来: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满头银饰的苗族妹子歌声清越,引得围观的人群连连叫好,绕着围观的人群往前走,我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方圆,这丫头与另两个女孩一起,挤在人群之中,叫好声犹为激烈。

我挤入人群一把抓住方圆的肩膀道:“方圆,你干嘛呢?不是上课去了吗?怎么还来滨江公园游玩来了?”

方圆扭头看到我,吓了一大跳,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着似在想着应对之策,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咳咳咳,今天不是桃花节嘛,学校放假,不信你问她们!”

另两名女孩连连点头:“是啊,是啊!”

“是个屁,你们老师可是打电话给我了,让我来找你们的!”我诈道。

“啊!”方圆顿时怂了“师兄,你听我说啊,是这样,老师开会,让我们自习,我心想自习的话,还不如走出教室体验生活,这样会学到更多,所以就,所以就……”

“逃课就逃课,还说得这么富有哲理啊”我在方圆的脑袋上敲了一记道:“方圆,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那么皮啊,我跟你说,我上学那会儿都没有你这么皮!简直就是皮孩!”

“师兄,我知道错了!”方圆委屈巴巴地说道。

“知道了有屁用啊,还得改!”我气得吹胡子瞪眼“赶紧给我回去上课!”

将方圆赶走了之后,我的心情好了一些,我这时候也渐渐明白了为什么很多家长喜欢训人了,希望孩子好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训人是有快感的,我站在高处得巴得巴地说,你是斥是骂都得接着……

赶走好方圆,我继续往前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桃花节摄影展,此前我就在岑城公众号上看到了摄影比赛的告示,没怎么在意,这时候正好欣赏一下,摄影的主题是“花开盛世”

看了四五幅作品,我苦笑,现如今搞文化的可以给个统称“刀笔吏”文字中满篇累牍的肉麻话也就罢了,连摄影也是,仿佛这世道做什么都要先讲究个政,治正确一样,比方说获得头等奖的便是一束献在某伟人画像前的花,不过是一束折下的花和一幅遗照外加一个外行都会用傻瓜相机的摄影师而已!

再看二等奖和三等奖,无一不是紧扣正治,当时我要是也参加了,估计连入围也不能够。

正文卷 第269章:习俗

正当我准备走开的时候,角落里的一张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

贴在这里的照片都是获得优胜奖的作品。

什么叫做优胜奖呢?其实就是安慰奖,规则上写得明明白白,一本记念笔记本。

照片拍的是桃花园,盛,开的桃花中,一袭倩丽的背影若影若现,背景是山顶的高耸入云的电视塔。

照片的意境我无心去体会,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的照片中的那女子背影上,那背影清弱孤傲而又熟悉,虽然看不很清,但是我可以确认,那就是陈柔!

我当时激动得要去扯照片,被工作人员喝止了:“喂,你干嘛呢?”我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说道:“这照片,拍得实在是太好了,我一激动,所以就,所以就……!”

工作人员干巴巴地说道:“你要是喜欢可以买,我们这里有多余的,三十块钱一张!”

我将工作人员手里的照片全买了下来,问道:“大姐,能告诉我拍这张照片的人是谁么?”

工作人员犹豫了一下,看在我是金主的份上,翻开了小本本给我看,上面写着岑城人民医院冯高先生。

我连连道谢,一边往外走,一边在心里念着那两个字“冯高,冯高……”

从滨江公园出来,我直奔岑城人民医院,在医导台说要打冯高医生,女护士盯着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道:“你跟冯医生是朋友?”

我想了想说道:“见过几次面吧!”

女护士疑惑地问道:“他的近况你不知道?”

我摇头道:“不知道!”

女护士说道:“他死了,死了好几天了!”

“啊!”我惊呼:“怎么死的?”

“这个,我也不好说!”女护士为难地说道:“你要是实在想知道,就去找他的家人吧!”

从医院里出来,我有些懵,心想有这么凑巧吗?我才要来找他,结果人就没了,手里攥着女护士给我的地址,我正准备打车呢,方圆打电话过来了。

我接起问道:“什么事啊?”

方圆兴冲冲地说道:“师兄,有活上门了?”

我问道:“怎么回事啊?”

方圆说道:“我刚刚下课回家,就有人找上门来,说他家有个叫做冯高的亲戚,死了有好几天了,但是抬棺入葬的时候怎么也抬不动,听人说是尸体怨气重,得请人赶尸才行,于是就找来了义庄……”

我赶紧说道:“接了接了,冯高的事儿接了,我马上回来!”

“师兄,你好像很激动……”方圆疑惑的问。

“管那么多干嘛啊!”我挂了电话,打了一辆出租车往义庄而去,我赶到的时候人还在,是一个秃头的中年人,穿着一身土灰色的休闲装,愁容满面,看到我,方圆大老远地叫道:“我师兄回来了!”

秃头赶紧迎了上来,伸出手来“师傅你好!”

这位估计接待工作干多了,秃头见谁都下意识地伸手去握,我避了开去问道:“你找我们有事!”

倒不是我摆架子,这是我做了这么久赶尸匠得来的经验,那就是,你一定得冷漠,表现得高高在上的样子,才能够左右话题,就像我现在这样,我说“你找我有事?”他就得说事,不然的话今天天气哈哈哈就得半天时间,哪有这闲工夫啊!

秃头一楞,讪讪地收回手道:“没错,我确实是有事!我的妹夫冯高……”

我搬了张椅子在秃头面前坐下,听它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他的妹夫冯高是岑城人民医院内科的科室主任,在半个月前被内定为了副院长,在医院里熬了十多年,终于熬出了头,很是高兴。

冯高平时就爱喝酒,每逢宴请都是不醉不归,别人在宴席上都是想着法子让自己少喝酒,他反其道行之,他在宴席上都是想着法子让自己多喝酒:啊,我迟到了,自罚三杯。啊,我刚才的歌唱得不好,自罚三杯,啊,我刚才掉了一块糖醋排骨,自罚三杯,啊,我刚才上厕所尿手上了,自罚三杯!

总之,他总有理由让自己多喝酒。

要是碰上一桌人都是不喝酒的,能够将他急疯。

因此,被人起了个外号,叫做酒来疯!

升职这么高兴的事儿能不喝酒吗?他甚至都等不了回家喝酒了,在路边烟酒店里就买了一瓶,一边往家走一边喝,人喝得迷糊了是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出来的,比方说,他随身的包里还有一瓶工业酒精,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被他摸了出来。

于是便左手一口五粮液,右手一口工业酒精,一直喝到家门口。事情还就这么巧,那一天,秃头的妹妹,也就是冯高的老婆被人约出去打麻将,一直到晚上十点才回来,取出钥匙开门的时候才发现倒在门边上的冯高,此时的冯高尸体都僵硬了,一手紧紧地握住工业酒精瓶子,一手紧紧地握住五粮液酒瓶……

秃头被叫来帮忙的时候,将冯高的手指扳断了才将玻璃瓶子取下,可见冯高握得有多紧。

此后便按照乡俗入殓封棺,宴请来凭吊的客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买来的一口猪要请屠夫来杀,那屠夫提着尖刀,穿着胶皮靴来杀猪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地没有捅死猪,倒是一刀扎在了自己的腿上。

屠夫捧着鲜血淋漓的脚大喊大叫,说是他在杀猪的时候看到冯高就坐在猪上,心里一慌乱这才失手扎到自己的脚。

屠夫的话自然是没有人相信,大家都认为是他失手了故意打得借口。

杀猪之后,要取最嫩的猪肝和一只水煮蛋做供食,所谓的供食,就是给死人吃的饭,这边的风俗是打一碗满满的饭,满到再也盛不下更多的饭为止,然后在其中放几片煮好的猪肝,一只剥了皮的水煮蛋,一双筷子直直地插在饭中。(这里有一个说法,活人吃饭时如果中途有事的话,将筷子放在碗上或者是斜插在饭里,如果是直直地插的话,肯定要被长辈骂的,因为只有供死人才直插呢!)

在供食之中插筷子的时候怎么也插不上,最后八答一声,筷子掉落在地上了。

正文卷 第270章:我喜欢

冯高的哥哥很是气愤,指着冯高的遗像斥道:“我说兄弟,别人不敢说你,我这个做哥哥的可敢,你活着的时候是啥操行我也就不说了,如今死了总得消停一点了吧!,好生地入土为安好不好?”

冯高的哥哥将话说完,一手拿着一根筷子,直直地插在了碗里。

这一下筷子总算是插稳了。

大家都在心里称赞说还是冯哥霸气,就听咚地一声,冯高的哥哥从侧门出来时一下撞在了门上。

寻常人撞在门上顶多也就是额头肿个大包而已,冯高的哥哥撞得特别的凶,人当时就昏了过去,被送去了小诊所医治。

这一下没有人敢出头了,各自默默无言地做着自己的事,胆子小的帮闲,大白天的都得时时刻刻有人结伴,不然就腿肚子转筋,走不动道儿。

按说,既然害怕不去帮忙就行了,其实不然,这边的丧事,讲究个善始善终,也就是说,你既然来帮忙了,就得帮到送棺上山为止,不然的话会于自己是很不利的,就像是别人请客吃饭,你夹了一筷子菜觉得不好吃甩手而一样,主人家会记恨你的。

不过,被活人记恨没有什么,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嘛,但是如果被死人记恨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

因为如此,没有人敢冒然离开。

好容易等到三天期满,该送尸上山了,裹棺的龙纹布往上一披,十六名抬棺人大喝一起,准备起棺,却发现无论如何也起不来,一个个正及壮年的男子憋得脸红脖子粗,棺木仍旧纹丝不动。

仿佛那不是棺木,而是棺木大小的磐石。

实在是没有办法,这才经人介绍找来了义庄。

事实上,这事儿本来应该冯高的哥哥来做的,做为大舅子的秃头,毕竟是隔了一层的,但冯高的大哥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再说了,他认定他撞的那一下就是冯高所为,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说他心中气愤,想出去透透气,走到门口的时候就见冯高的影子站在门边上,他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因此也没有怎么在意,谁知道走到门口的时候,冯高突然用力地一拉门,那门便撞上了他的额头……

他心中气愤难平,连接下来的丧礼都不准备参加了,更何况是找人帮忙。

秃头说到这里,犹疑着问道:“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情,陈师傅,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收费哈?”

看秃头这奸诈的表情,还准备货比三家呢,岑城的赶尸匠也没有几个,我还真不怕他找别人,不过,为了拿下这活人,我还是准备给给予适当的优惠。

“这个么!”我摸着下巴道:“对于医生和老师,我们一向是很敬重的,一个是培养人才,一个是救死扶伤,是咱们社会稳定的基石啊,因此,在收费上面,我们是很优惠的!”

将这话重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嗯嗯嗯,这官腔打得还可以!

秃头连连点头,竖起大拇指道:“小兄弟,或不,小师傅,如今这世道,像你这样明事理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啊!”

“那这样吧”我斟酌着道:“六千,怎么样!”

对于这个价格,秃头也相当的满意,当即就成行了,我和方圆回房收拾东西,秃头去发动车子。

一边往帆布包里捡法器,方圆问道:“师兄,往常咱们不是这么收费的话,不都是一万起价的嘛,这一回怎么这么便宜啊?”

我将最后一件法器往包里一放道:“刚刚不是说的吗?对于老师和医生,我们给予特别的优惠!”

方圆嘟着小嘴说道:“我感觉那不像是你的真心话哈!”

“好吧,那我说是同情好不好,人家脑袋秃的都没有几根头发了,咱们还怎么好意思多收费啊,你说是不是!”

方圆一脸认真地看着我道:“我感觉这也不像是你的真心话!”

我一边往楼下走,撇嘴说道:“我喜欢,行了吧!”

“哦!”方圆倒不说话了。

我心说早知道三个字就可以打发掉方圆,我说那么多干嘛啊!

秃头开的是一辆老式的吉普车,除了喇叭不响之外车上无一处不响,哦,不对,新换的喇叭也响,穿行了一条曲曲折折的山路,终于来到了冯高家,我还没有走到门口呢,冯高的两个儿子就在我的面前跪了下来。

这个在这边的风俗叫见礼,一般是乡村才有,城里已经不兴这一套了,而且是一般晚辈跪拜,因为晚辈跪拜你将他扶起来也就行了,如果是长辈,你得以跪拜谢礼,话说老子是来赶尸的,平白无故给人叩头算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才将两个小男孩扶起,一旁的中年人便给了我一个红包,这边无论是红白喜事,都有给来帮忙的送红包的习惯,事实上,我不大喜欢收红包的,这会让人有一种受贿的感觉,不过别人给的也不能不要,我收了红包,顺手一摸,还挺厚的。收进怀里,随着一群披麻戴孝的人往里走去。

一边往屋里走,秃头大舅子也将麻布取了下来,往头上一披,将秃头遮住了,人倒好看了几分。

走进堂屋的时候,那些吹哀乐的都停了下来,堂屋里一边摆着棺木,一边座着吹奏哀乐的师傅,中间的空隙是供亲人人吊唁之用,不过说实话,就这么日日夜夜对着棺材吹奏那几首简单的调子,将死人吵醒来也不奇怪。

因为堂屋窄,我们挤进去的时候,那些吹哀乐的不得不退出去。

站在棺材前,我感觉到了一缕阴寒之气,以我这半年来的赶尸经验,棺中之尸绝逼已经成为怨尸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准备试探一下,我的手搭在棺木之上,轻轻地扣击起来。

“一,二,三……”

我的动作很慢,每扣击一下,便侧耳倾听,我发现我每叩击一次,除了棺木咚地一声闷响之外,还有一个尾音,就像是对我扣击之声的和音,这和音是从要棺木之中传出来的!

这时候我已经可以肯定,冯高已经成为怨尸了!

正文卷 第271章:职业操守

在赶尸一行,第一件要学的就是扣棺!

就像你小时候去别人家里得学会敲门是一样一样的。

你去到别人家里,伸手敲门,别人问谁啊?你说:是我。不论你是小明小黄小花,因为你会说话,应一声就是了,屋里人便知道你是谁了。

但是扣棺却不一样,首先,尸体不能说话,不能你一敲棺就开口道:“谁啊,我是冯高,你找我哈?”

因此,只能通说扣棺的回音去判断棺中的情况,如果扣棺声闷而没有回想,则表明棺中死尸的鬼魂已经离去,如果鬼魂尚在或者是成为了怨尸,凶尸,僵尸之类,回应是不一样的。

譬如说眼下的棺木回音,沉闷,微弱,几不可闻,那是因为冯高怨气不够的原因,如果是紫僵级别的全局,你扣棺回音估计比你的扣棺声还要响。

秃头见我神情有异,赶紧回问道:“小陈师傅,情况……怎么样?”

我挥手说道:“起棺吧!”

“起棺?”

我点头说道:“没错,尸体的怨气很重,这一口怨气如果不消散了,别说是放三天,放三年你也抬不动的!”

秃头看向自己的妹妹,严格来说,他是外人,这个主意得他的妹妹,也就是冯高的妻子来拿,冯高的妻子神情犹疑,不知道在打什么算盘,突然人群中开出一条路来,冯高的哥哥冯远走路带风地过来了,说道:“开棺,开嘛不开啊,冯高的怨气自然得消散了才行,我顺便也问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他的哥哥!”冯远的嗓门很大,震得我耳朵嗡嗡做响,他一边说一边摸着受伤额头,疼得眦牙裂嘴的。

冯大哥都发话了,还有什么可说的,主持丧事的老先生让人找来工具,将封棺钉一一拨掉,打开了棺盖,迎面一股子酒气扑鼻而来,可见冯高喝了有多少,他神情如常,双手扶住棺板,仿佛随时都会从棺木之中爬起来似的。

我让人将冯高的尸体抬出,放在了八仙桌上,死人脸自然不会好看,冯高的脸呈现青灰之色,下巴上,颈侧沉淀了不少的尸斑,大而空洞的眼睛望向天花板,像是随时都会坐起来了般,我用朱砂封了他七窍,附胸唤道:“冯高,冯高,冯高……”

一连叫了十多声,才听到一声幽幽的应答,仿佛是从地下传来:“你叫我?”

嗯嗯,这就算是接上头了。

我挥手让方圆将所有人都赶出去,又将堂屋的门都关了起来,这才说道:“冯高,我知道你身有怨气,是因为心中有许多未了的事情,我可以帮你,但是,你也得帮我一个忙……”

冯高才要细数心中的怨念,听到我后面的话便闭上了嘴,开口问道:“我能帮到你?”

我取出滨江公园买的照片,在冯高的眼前晃了晃道:“我知道你喜欢摄影,这张照片也是你拍的吧?”

“是,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冯高疑惑地问。

我说道:“你的照片不是参加了桃花节摄影大赛嘛,得了个优胜奖,我是从摄影展上看到了,很喜欢,所以买了下来!”

“真的啊!”冯高的声音颇为欣喜,看他那样子还准备和我说说他拍这照片时的初心与深意,我赶紧摆手道:“你听我说,我在找照片上这女子,因此,我希望你将你拍这张照片时的一切情况都告诉我,不要有半点遗漏……”

“哦!”冯高的声音里有着些许失望,他心里原以为我理解了他的艺术表达,却原来我只是为了个人而已……

冯高正要和我说起拍照片的经过,被我制止了。我摆手说道:“别说,现在别说,等你的事情了了以后再说吧!”

冯高疑惑地问道:“为什么?”

我说道:“我怕你说了,我会忍不住将你的事放下,去做我的事!”在职业操守上面,我自认为还是十分合格的。“现在可以说了么?你这一身怨气,是从何而来,是被渗透在身体里的酒精影响的么?”

“两件事!”冯高声音低沉地说道:“两件事,我还有两件事没有了结,心有不甘!”说着便详述了他的两件不甘事,我听完之手,按了按冯高的肩膀道:“你放心好了,这两件事情就交给我吧!”

这两件事情第一件是家事,这个好解决,我经验丰富,第二件是查找冯高的死因,据冯高自己说,他的死因后半段与秃头描述的基本相同,因为喝得迷糊了,哪里还分得清哪只手里拿的是五粮液,哪只手里拿的是工业酒精啊,恍惚间手里有两瓶酒,左手一口右手一口就这么一直喝到了家门口,因为他死亡之时全身都处于酒精的麻醉当中,事实上,死亡过程并不痛苦。

就像是喝醉了,想要吐却吐不出来,满以为睡一觉醒来就会一切都好起来,谁知道合上眼,小命都没了。

与秃头描述有出入的是:他说他清楚地记得,他从医院出来时并没有带酒精,一个医生在医院里时时刻刻得与酒精,消毒水打交道,也因为如此,他其实不喜欢它们的味道,更不会没事就将他们往公文包里塞。

事实上,做为一个医生,上班下班他分得很清楚,上班的时候就好好上班,不想其它的,下班的时候就好好玩耍,也不想其它的,正因为这样的工作态度,才能背着酒疯子的名头还能在医院里步步高升!

也因为如此,他绝不会将还没有看完的文件,病历,或者处方药,各种医疗器材往公文包里放,他的公文包里放的只会是平板电脑,电纸书,头盔式耳机,电影票和某个食府的打折券……

因此,他怀疑那瓶工业酒精是一个平时很了解他习性的人,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塞到他的公文包里的,目的很简单,杀死他!

我走到堂屋的门口,冲外面喊道:“嫂子,进来一下吧!”

冯高的妻子犹疑了一下,走了进来,看到躺在八仙桌上的冯高的尸体,她抹着桃红的眼睛,声音沙哑地问道:“小陈师傅,什么事啊?”

正文卷 第272章:医疗事故

我看向冯高的妻子,年纪虽然已经到了三十七八岁,但仍旧是肌肤白嫩,眉目含春,虽然面有悲恸,不仅不减分,反而更迷人了,不是有句诗说嘛“梨花一枝春带雨”说的就此时的她。

我干咳一声道:“春妍姐,不是我找你啊!”我指着躺在八仙桌上的冯高道:“是冯大哥找你!”

“啊……”冯高的妻子有些懵“我不明白!”

有什么不明白的?我指着八仙桌上的冯高,一字一句地说道:“我的意思是,不是我找你,是冯大哥找你!”

春妍被震住了,半晌才回应道:“哦,哦!”

“冯大哥说——”我拉长了声音道:“他说他死了之后,希望家里的所有财产都留给两个孩子,问你有什么意见?”

“我!”冯高的老婆楞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说道:“等孩子长大,等到孩子长大,自然是他们的!”

我直视着她道“不,冯大哥跟我说得很明白,现在就得划归到孩子名下!”

“这这这……”春妍支吾了一会儿,突然怒了,指着冯高说道“喂,我说老冯,不管怎么说,咱们也过了大半辈子了,我为你操持家务,我为你养儿育女,你这里双腿一蹬,立马就拿我当外人,什么意思啊!……”

愤怒是可以壮胆的,灵堂之上,春妍虽然哭哭啼啼,却始终离棺材有好两三尺远,这一下由于太过愤怒,走到了冯高的面前,就差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了。冯高是死人,自然不能站起来与他对骂啊!

不过他也并非全无表示,在春妍的一通斥责之后,他全身都抽搐起来,像是马上要从八仙桌上爬起。

春妍这才知道害怕,蹬蹬蹬地后退几步,一跤跌倒在地,吓得哭了起来:“老冯你别吓我,老冯你可别吓我啊……”

我的手搭在了冯高的肩膀上,附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宽慰的话,冯高这才平息下来。

我将春妍扶到椅子里坐下,劝道:“冯高的心意,你也看到了,还是答应了吧!”

“为什么?”春妍抬起泪眼看着我:“告诉我为什么啊,我为这个家操持了一辈子,到最后一无所有,这公平吗?”

“也不是不公平!”我摁着眉头说道:“你刚才也不是说嘛,你们的东西,终归是给孩子的,只是早一点给而已,至于为什么,劝你还是不要问起的好!”不得不说,这女人确实是妖媚入骨,我被她含泪的眼睛一看,也是心中怜意大起。

“不,死也要死得痛快明白,我要知道原因!”春妍锲而不舍。

“真要知道?”

“真要知道!”

“那行!”

我压低了声音说道:“还记得冯大哥死的那天晚上吗?你打麻将回来,天昏地暗的,还有一个男人送你对吧!”

“你胡说!”春妍怒视着我。

“不是我胡说!”我指着冯高说道:“我只是为冯高大哥传音学舌而已,那个男子叫米中建,是你的高中同学,就住在与你们住处隔了三个小区的如锦小区,他将你送到转角的时候就回去了,你们小区还没有路灯,如果是肉眼,即使是站在你家门口,也看不清巷口的情况,但是你忽略了,冯高大哥不是活人,他是死人了,活人在黑暗中睁目如盲,死人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米中建的一只手搭在了你身上原本他不该搭的地方……”

春妍一直是怒气冲冲,声音很大,相反的,我的声音很小,仅限于屋中人能够听到——这是冯高的要求,他觉得家事还是私下里解决的好,拿到台面上,一来家丑不可外扬,二来两人相处半生,他不想伤害春妍。

刚才还气得一脸桃红的春妍脸色迅速地苍白起来,嘴唇有些哆嗦,半晌也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冯高跟我说的是:米中建的右手当时搂着春妍的屁,股,屁,股是很私密的位置,别说是高中同学,就是大学同学也不能摸……好吧,不管是不是同学都不能摸。米中建的手搭在春妍的屁,股上,这说明他们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

冯高还活着的时候她就出轨高中同学,可见春妍是一个特别耐不住寂寞的女人,冯高死了,还指望她守身如玉吗?一年之内,也许一两个月之内春妍就会改嫁,春妍是个很感性的,碰上感情就难以理智得起来,遇上良人还好,要是遇上坏人,将他们这些年累积的财产都谋夺了去,那他冯高不是一辈子都在为别人做嫁衣裳吗?

这便是冯高坚持要将夫妻共同财产留给孩子的原因!

“想好了吗?”我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开口问道。

春妍不说话。

我叹息一声道:“春妍姐,我劝你还是答应了吧,除非你准备将冯大哥的尸体摆在家里一辈子……”

还是这句话的震摄力大,春妍可怜巴巴地看着我道:“好吧,我答应了。”

第一件事情算是圆满解决了,接下来是查找冯高的死因,因为一点证据也没有,目前只能靠推测,冯高说了两个嫌疑人,第一个是骨科的科室主任,是副院长是的另一个竞争者,当时呼声也很高,但是在竞选的时候以微弱的劣势败给了他。有可能他心怀忌恨,然后略施小技,算计了他。

第二个嫌疑人是他的一名患者家属,那是一起医疗事故,也是他从医近二十年来的唯一起医疗事故,患者是一名四十多岁的女人,因为肝部疾病住院治疗,在开刀的时候一时大意,消毒工作没有做得尽善尽美,以至于患者伤口感染,不治身亡。

患者的老公周晓船来医院闹了不下于十次,每一次都搞出很大的阵仗,周晓船对妻子的感情很深,而且人有点竭斯底里,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冯高每一天都胆战心惊,害怕周小船走极端。

不过,在闹了一阵之后,周晓船不知道什么原因便消停了下来,这两年都没有消息,不知道是不是酝酿着对他更大的报复……

正文卷 第273章:真善美

这时候,门打了开来,冯远等一众亲友走进门来,询问的目光看向我。

我一晃起尸铃,冯高从八仙桌上翻身而下,直直地站立在地。

众人见死人活动,都吓了一大跳,齐齐往后退去,有胆小的,已经冲出门去了。

冯远也吓了一跳,见冯高双足落地之后并没有多余的动作,这才安心了一些,疑惑地问道:“小陈师傅,我兄弟……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看着冯远道:“他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处理完了我们便回来!”

“事情,什么事情,弟妹又是怎么一回事?”冯远问。都没看出来,这个三大五粗的汉子,竟然有着浓浓的八卦之心呢,我生硬地回了一句“无可奉告”便往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一晃起尸铃,冯高便迈步随我而来,我身侧的方圆撑起阳伞,为冯高遮挡阳光,一直走到了秃头的吉普车前,我向秃头招手道:“老哥,这车能借我们用用吗?如果你不放心,一路跟着我们也行的……”

秃头赶紧将车钥匙递给了我们,连连摆手道:“不必不必,我很放心,你们尽管去好了!”

秃头只是冯高的大舅子,如今冯高死了,等于与秃头的妹妹自动解除了夫妻关系,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犯得着为他冒险吗?这么对一个死人是不是有些冷漠了?其实这很正常,就像韩寒所说的,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分利害。

我让方圆看好冯高,发动了车子。

这时候主持丧事的人走了过来,迟疑着问道:“小陈师傅,那啥,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啊?”

丧事已经办了好几天了,一天数十桌的酒席排下去,花销可不是一般的少,再说了,乡亲四邻的谁没有家啊,谁没有事情要忙活啊,因此,主丧人想要得到一个准信,他好去安排其它事情。

我想了想道:“最多三四天的样子就回来了。”

吉普车驶过长长的村间土路,回到了岑城,抱着微乎其微的希望,我们假借警察的名义调看了卖给冯高五粮液的那家士多店和医院当天的监控录像,一如此前想的那样,什么都没有发现。

士多店里的摄像头很低端,晚上的时候连脸都拍不清晰,只能依稀看到一道人影,而且,摄像头配备的硬盘很小,只能保存当天的录制内容,到第二天时前一天的视频自动清除,冯高死了都六七天了。就算有录制的视频,也早已经自动清除了。

医院的情况稍稍好一点,七天清零,我们赶过去的时候正好是第七天头上,我们这边还没有开始拷贝,那边就开始清除数据,连按取消键的机会都没有,全部清除了,不过即使监控视频仍在,我们也发现不了什么!对方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冯高害死,证明智商很高,智商那么高的人怎么会被几只小小的监控摄像头难住了。

我和方圆从医院里出来,才发现交警在给吉普车贴罚单呢,冲着车里的冯高一连说了几十句你好也没有应答,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将要不要连人带车一块儿拖走,我这才意识到停在了公交站台旁,赶紧跑上前道:“交警同志,那啥,我们送病人去医院急救,因此没有注意这里是公交站台,我们马上走,这就走!”

交警见我们态度尚可,点点头道:“车里坐的是谁啊,这么拽啊,我嗓子都喝得哑了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一边说就要开窗去看。

我赶紧拦住了交警,抹着眼泪说道:“同志你是不知道啊,这位是我叔,是个傻子,平时只有他认识的人才理,不认识的人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的,说起来就让人心酸啊,我叔的儿子也是傻子,都十一岁的人了还不会自己穿裤子,这不,把鹅卵石当土豆吃了三斤半,要不是送医院及时,人就没了!”

我说着往交警身上靠去,沾满了口水的手就要往他身上糊,交警赶紧后退道:“这次就算了,下回你们注意一点啊,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公民应尽的义物,也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基础,知道不?”

我连连答应着,心说好险啊,要是被他发现车里是死人,咱们想要脱身就难了。

我们在医院附近转了几圈,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将车子停在了医院门口,不一会儿,医院下班了,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换上便装,气质各异的从我们面前走过,这时候,一名身宽体胖的男子走了出来。他穿着一身休闲服,腋下夹着一只公文包,如闲庭信步一般走了过来,一边往前走,一边热络地与同事,相熟的病人打着招呼,他便是我们要找的温也常温医生。穿过马路,温也常沿着街旁的小路慢慢地往前走着。

我们绕了一个大弯,追了上去。

重新看到温也常的时候他走进了一家小吃店,估计是嫌医院的伙食不好,就来外面吃了。

方圆看得眼馋,也去路边摊买了几串烤肉串,和我分吃着。

不一会儿,温也常从小吃店里出来了,仍旧慢慢地往前走着,我将竹签往垃圾桶里一插,发动车子跟了上去。

这家伙估计是有散步的习惯,一个人就这样散漫地走了四五里路,走过家门而不如。我们本来想暗中观察一下这货,对他有所了解再行动,这散得我都想冲上前去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拖上来狠狠打一顿然后再慢慢逼问。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的性子这么散漫,不像是那种为了私欲不择手段之人……

马路对面有一个人向温也常的打招呼,于是,他便准备过马路去与对方聊聊。在过马路的时候,见一个老太太脚步蹒跚地往前行走,便伸手去搀扶,一直将老人送到对面的小巷子里才与朋友述旧。

隐隐听到车后有动静,我问道:“方圆,怎么了?”

方圆说道:“是冯高在感慨呢,他说倒没有想到温也常是这样的人!”

这有什么奇怪的,在医院的时候他们是竞争的关系,既然是竞争,看向彼此时都是充满敌意的,怎么还有心思去发现对方的真善美呢?

正文卷 第274章:不是他的菜

话是这么说,却也不能仅凭一件事就判定一个人是好是坏,我决定还是跟一跟再说。

与熟人告别之后,温也常便转身往回走去,看样子是准备回家了。

我心里盘算着等到温也常进入巷道之后我们便将他绑架到车上,与冯高来一场活人与死人的对话……

如果温也常真的是害死冯高的凶手,别说他是骨科医生,就算他是御医,恐怕也顶受不住来自死者的质询!

我将车子停在了温也常所住小区的别一个出口,这个出口因为靠墙,再加上绿萝将两边的空间者侵占了不少,因此很少有人走这边。

我们刚刚停好车,温也常就过来,就在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起电话“院长,你找我?”

电话里响起院长的声音:“老温啊,你过来一下,我有一个事情和你说说!”

“我回家了!”温也常面现难色。

“没关系的,一会儿就好!”

“我刚洗完澡,头发还没有吹呢,院长,如果不是紧要的事情,明天再说好不好?”说着话温也常还干咳了两声,仿佛在说,你听到我的咳嗽声了吧,我有点着凉了,要是再吹风,说不定就真的感冒了!

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火大:“温也常,别装了,你扭过头来看看!”

温也常扭过头,吓了一大跳,在他身后不远处的绿化树下,站着一名头发花白的中年男子,男子精神烁烁,遥摇指着温也常一言不发。

温也常的表情要微微一滞之后,赶紧陪起了笑脸,小碎步跑过去道:“真巧,院长你也在这里啊?”

“巧个屁,我就是来找你的!”院长仍旧板着脸,斥责道“你说你也当选副院长好几天了,不能再和从前一样了,院里的事情上点心好不好?唉,我是真后悔啊,要是冯高主任没出事多好啊,他比你好用多了!”

“咳咳咳!”温也常忝着脸说道:“院长,冯高还在家里躺着呢,要不然你将他叫来……”

院长气愤得不行,在温也常的脑门上拍了一记道:“死者为大,放尊重点啊,当心他晚上来找你!”

“就你这话,也不见得比我尊重冯主任多少!”

温也常有些难为情地道:“院长,我刚刚动完一台手术,身体都紧崩了两个多钟了,好容易放松下来,所以就想好好休息一下,对不起啊!”

“好了好了!你的德性我知道,要不是无人可用,打死我也不会将你按上副院长的位置!”白发男子一边说一边往前走,温也常赶紧跟了上去,慢慢地声音变小了“是这样啊,我来找你,是为了咱们的内科科室!……”

我们准备温也常走入拱形门时就下手,这家伙看着体型不小,不过那都是虚胖,因此,我和方圆二对一一点问题都没有,我甚至将整个过程都想好了。温也常走入拱形门时,我一个扫膛腿将他绊倒,顺手便将沾了乙醚的湿巾往他脸上一捂,最多三五秒,他就会昏厥过去……

却没想到中途出了意外,院长找上门来了。

却也是这意外,让我们认清了一件事情,那便是——温也常不是害冯高的凶手。

扶老奶奶过马路,只是说明温也常也有善良的一面,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暗地里杀人放火,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坐的也不在少数。之所以我会改变观点,全是因为温也常与院长的那一通电话。

如果温也常是一个官迷的话,领导召唤肯定是随叫随到,而不是推三阻四,即使被揭穿之后也没有表现出诚惶诚恐,可见他对于这个副院长的位置并不很在意。

而事实上,他也有不在意的资本。

和冯高一样,他是主刀大夫,有着数十年的从医经验,无论去到哪一家医院,都没有人敢忽视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凭什么还要昂人鼻息呢,凭什么不让自己过得更加舒心惬意一些呢!

治病是本份,但是本份之外的事情,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包括副院长的位置和职能。

也因为如此心态,他不可能是害冯高的凶手。

这就像是一头羊不可能偷骨头一样,那不是他的菜!

我将我的想法和冯高说了,冯高深表认同,也只有在这种时刻,他才有机会了解共事十多年的同事,这不得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我发动车子,慢慢地驶离了小区,往周小船家所在的方向驶去,从冯高的老家到岑城这一路,我们一致认为温也常的嫌疑最大,一来,他就在冯高的身边,而且就是医院的医生,想要对冯高下手实在是太容易了。

周小船就不一样,他也算是医院里的熟面孔,不过却是负面的,周小船一来,就得全院都戒备起来,以防他再次医闹,这样的人,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冯高办公室是不大可能的,因此,如果周小船是凶手的话,下手的地点一定就在士多店……

虽然也不能说没有这个可能,但是还是感觉很牵强,一来,周小船不是医院的医生,他怎么就知道冯高在那一天即位副院长呢?再说了,两人除了医闹时的针锋相对,周小船对冯高并不了解,他就知道,凭一瓶工业酒精就能害死冯高医生?

就算他这两年一来都在搜集冯高医生的资料,也不大可能对冯高医生了解到这份上吧?

不过,既然在温也常那里没有收获,也只好瞄向他了。

周小船的家在郊区,我们在村中心的香樟树下下车,与上一次一样,我和方圆出动,冯高被锁在了车里。我们向树下纳凉的老太太询问道:“老奶奶,请问你知道周小船大哥家住在哪里吗?”

老奶奶的耳朵不是很灵光,我一连说了好几遍这才听清楚,指着不远处一幢新盖的楼房道:“小伙子,小船家住在那里,不过家里没人……”

我扯着嗓子问道:“人去哪儿了啊?”

老奶奶颤颤危危地站起身,一手柱杖,一手指着不远处的一溜大棚道:“在地里干活呢,看到那一排大棚了没有,就在那里!”

正文卷 第275章:心态的转变

大棚?

周小船不是一天天地寻思着要为因为医疗事故而死的妻子复仇吗?

怎么还有工夫干起活来了。

随即我就意识到自己有些想当然了,在冯高的描述中将人脸谱化了,就算周小船成天想着为亡妻复仇,不还得生活嘛,不想饿死就得干活,就是这么简单。

我和方圆踩着窄小的田埂路往大棚所在的位置走去。

我和方圆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因此,虽然田埂路即窄又弯,却也难不住我们。

不一会儿,我们便走到了大棚前。

这一处的大棚,有七八个,占地数十亩,一色的钢筋做骨架,薄膜的质量也不错,风吹过来纹丝不动。我心说周小船如果只是为了糊口,用不着搞这么多大棚吧!这架势,明显是奔着发家致富去的!

再回想起周小船家新建的三层小楼,这丫不会真的发家致富了吧!

我扒开一号大棚,里面种的是青椒,一尺来高的青椒树上挂满了青椒,一派丰收的景像,绿树,绿叶,绿椒,多看一眼,我感觉我的眼睛都被染绿了。

二号大棚里种的是茄子。

三号大棚种的是西红柿。

四号大棚种的是四季豆和豆角……

在七号大棚里,我们终于见到了周小船。他正在为新种的菜秧施肥呢,这么冷的天气光着膀子,干得热火朝天,而在他身边不远处,一名中年女人正在拔草,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周小船看到了我们,放下水勺,取过一旁的衣服披在肩膀上,走了出来:“两位后生,要买菜吗?”

“我们不买菜!”方圆说道。

“不买菜啊!”周小船抹着额头的汗水道:“那你们随便看看也行,下次想买了就来我家,比别处新鲜,实惠!”

我酝酿了一下说道:“周小船老大哥,我们是县里下来的,想找你了解一下情况!”

周小船楞了楞,走出了帐蓬,又向后看了几眼,感觉离得足够远了,这才搓着手道:“两位同志,我已经很久没有去医院闹,也没有上坊啦……”估计周小船以前因为医闹与上坊,没有少被人找上门来,这才会一听说我们是从县里来的,立即就上道了。

我点头说道:“嗯嗯嗯,这个情况我们已经了解到了,我们今天来找你是因为其它的事情!”

“哦!”周小船见我和方圆语气都比较温和,放心不小,问道:“什么事啊?”

“你知道吗?冯高冯医生死了!”我突兀地说出这个消息,然后死死地盯着周小船。

如果你想要试探一个人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奇不意,人在突发情况下会下意识地表现,因此,这时候的表情是最真实的,三到五秒这后,就很难说了,因为通常这个时候,就已经反应过来了。

周小船吃惊之后看向我们道:“你们……不会觉得冯高是我害的吧?”

我盯着他。

“不是我,不是我”周小船连连摆手道:“我已经有两年没有去过医院,也没有见过冯高……”

“你怎么知道冯医生是被人害死的?”我皱起了眉头。

“不是被人害死的,你们来找我干嘛?”周小船反问我。

这倒也是个理啊,我嗯了一声道:“没错,我来找你就是因为冯高医生,当年那段恩怨,希望你详详细细地再和我们说一遍,一来是自证清白,二来也和过去告个别,你觉得怎么样?”

刚才突然发问没有找出他的破绽,我准备与周小船长聊。

话是不能多说的,多说一定会出纰漏!我希望找出周小船话语中的纰漏。

周小船找了一只塑料口袋,往地上一铺,便坐了下来,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两年前他还正当壮年,就想趁着自己还能干活,多做一些,挣钱养老,和老婆一道,承包了二十多亩田,辛苦劳做。

那一年秋天,夫妻两正在地里打稻谷呢,周小船的老婆突然肚子疼,周小船以为是吃错了东西,便将她扶到一边休息,谁知道休息了半个钟不见好,反而更加严重了,于是,周小船便叫来村民开车,将老婆送去了医院。

检查得出的结论是肺部纤维化,因为并不是很严重,有手术治疗的可能,便被送到了冯高所在的内科,肺部纤维化又叫类肿瘤疾病,是很严重的病,周小船与妻子过了一辈子,感情很深,陡听这消息,有些受不了,也无心再收稻谷了,便在医院里守着妻子手术,手术之后康复得还好,在半个多月住院期之后,便回家静养,谁知道才静养了一个多星期,妻子的情况忽变,脸色苍白,全身冷汗,呼吸就像是风箱一样。

冯高再次将妻子送到医院,一整套的检查流程没有走完,人就没了!

花了五六万做的手术,没治好也就算了,结果将人治没了,这事周小船怎么也想不通,他不听冯高的解释,不听所有人的解释,他觉得是医院间接谋杀了自己的妻子,要为妻子讨一个说法!

为此,他医闹了不下半年,其间还有个几次上坊,还准备去京城上坊,不过被截下来了。

那半年,他可谓是身心疲惫,感觉自己一个人在与整个社会对抗,那种无力的感觉,让他好几次起了走极端的心思!天无公道,我即公道!甚至还私下搞了一些火药,准备拉上冯高一起死。

一直到他偶然间抬头,看到儿子的脸,儿子的脸呈现菜青之色,因为他这么久没有做事,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儿子已经有十多天没见油腥了,此时正摘洗着采来的野菜,准备煮野菜吃。

看着儿子沉默而又单薄的身影,他哇地一声就哭了起来,抱着孩子哭道:“儿子啊,爸爸对不起你,爸爸对不起你啊……”

也是在那一刻,他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复仇在他的心里不再是第一位,将儿子抚养长成人是第一件大事,吃了一餐饱饱的野菜,他便去城里打零工,挣了一些钱,然后回来种大棚……

正文卷 第276章:杯酒浇块垒

人有时候会走进一个无疑胡同里,明明知道走不出去,却一直坚持往前冲撞,一直到头破血流也不后悔,这时候有两个结果,毁灭或者是重生!而事实上,绝望的周小船早已经处于毁灭的边沿。

就在这时候,他的儿子将他拽了回来……

无需竭欺底里的吼叫,无需伤心欲绝的哭泣。

只是因为他看到了!

而事实上,如果不是周小船从自己固若金汤的心之城堡往头看了一眼,无论小小周怎么吼叫,怎么哭泣都没有用,因为这些他都看不到,听不到!

他突然意识到,他的孩子已经失去了妈妈,只剩下他一个亲人了,如果他也出事,他就成孤儿了!就因为这一点无论他的内心如何脆弱,此时也要坚强起来。

不过所幸的是,他种的大棚第一季大丰收了,三个月的收获比打工一年挣得还多,总算扭转了危局,让生活步入了正常的轨道。慢慢地,他又对现实不满了,他想要孩子和别人一样,穿名牌衣服,他想要孩子和别人一样,一个月有足够的零花钱,他想要孩子和别人一样,有宽敞明亮的房间和硬木电脑桌,他想要孩子和别人一样,上名牌在学,在最好的时光,谈一场美好的恋爱!

而这一切,都需要他去努力!

事实上,也只有劳累能够麻痹他的心灵,让他没有心思去想那个与她走过半生而今已经沉睡于泥土之中的女人!

于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他将大棚扩大了两倍,一个人忙不过来,于是便请了一个帮手——就是和周小晓一起劳作的女人,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了,周小船的儿子已经上高中了,新房盖起来了,而他,在儿子的强烈要求下,与他雇的女员工组成了家庭……

在生活慢慢平静下来之后,他也慢慢地释怀了,站在冯高的角度去想,做为一个医生,医疗事故是他一生都抹不掉的污点,如果可能,他一定会避免这件事情的发生!因此,他不可能会故意谋害他的妻子!

虽然这个无意的伤害有点大,但是毕竟是无意的,更何况,那是冯高医生从医近十五年来的第一例事故,这对于一个医生来说,其实是很难得的了,牙齿还会咬到舌头呢!

虽然如此,他的心里仍然对着亡妻有深深的内疚,他觉得是自己没有照顾好她,以至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在妻子过世之后,他又别娶了别人,这更是深深的背叛,有时候中夜徘徊,他会一直喃喃自语“爱莲,这一世我对不起你,下一辈子做牛做马再回报你罢!”

周小船一边说,不觉有眼泪掉下来,他伸手去拭,却因为手上拈了泥巴,这一拭,眼泪被刺激得泪水更多了,他想要换个手擦拭,可是另一手的污泥更多,举着双手一时颇为尴尬。

方圆从口袋里摸出纸巾,第了一块给他,周小船一边抹眼泪一边说道:“没错,我曾经想过对付冯高医生,但是,现在我已经从那段岁月里走了出来,我不会这么做了,事实上,对于冯高医生的死,我还是从你们口中知道的!”

“没错,时至今日,我还是在恨他,我今天知道他这么早死了,因此,我碗上会喝上三大碗酒以示庆祝,但是,我想告诉你们的是,他的死,真的与我无关!”

这时候,周小船续弦的妻子走了出来,见周小船的眼睛都哭肿了,看向我们就像是看仇人一样,抓了一条扁担在手,指着我们道:“你们干嘛呢?你们在欺负老周是不是,我告诉你,这我可不答应啊!”

看那女人的样子,宛然像是护鸡的老鹰一样。

我们只好匆忙离去。

往回走的时候,方圆问我:“师兄,你说周大叔今晚会喝酒吗?”

我想了想说道:“估计会吧!”不管怎么说,冯高始终是他心中的一个疙瘩,不是有句话说嘛“杯酒浇块垒”就是不知道他那副身子骨能不能喝三大碗。

直到回到车上,我们都没有讨论周小船是不是凶手这个话题,因为我们心中都有了答案,一个深入生活的人是没有杀气的!因为他的杀气都被生活磨砺掉了!

树荫下的老太太已经不见了,原本老太太坐着的地方有一只老母鸡引着一群小鸡在啄虫子,母鸡的咕咕声,小鸡的几几声响成一片,远景则是绿油油的秧苗,看着这一派和偕的景像,我都不忍心发动车子惊扰他们。

嗡嗡嗡嗡……

车子还是发动了起来。

老母鸡引着小鸡快速地跑掉了。

我掉转车头,回城而去,在路上,方圆将事情的经过和冯高说了一遍,冯高和我们的观点一样,觉得这件事情应该与周小船无关。方圆没有跟冯高说周小船今晚准备喝大碗酒的事情,不然的话,死者冯高的内心不知道会怎么别扭呢!

两个嫌疑人都洗脱了嫌疑,对于我们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前面变成了一片迷雾,无从查起了,思来想去之后,我们还是准备和院长接触一下,白秋水做为院长,身在高位,也许能够看得更为清楚一些!

就算他不愿意为了冯高的事情使用公权力,大开方便之门也是好的!

我们将车停在了医院的地下车库,乘坐电梯直直地往院长办公室而去,为了让谈判能够达到更好的效果,我们带上了冯高,当然是事前化过妆的,再披一件带帽子的披风,别说是医院的同事,就是冯高的老妈,也未必能够一眼就认出来。

一路上碰以几名护士,她们见冯高裹得厚厚地,还热心地打听什么病,想为我们指引科室呢!

终于,我们到了院长办公室的门口,我伸手敲门,里面一个洪亮的声音问道:“谁啊!”

“白院长是吗?我们找您有点儿事!”我客客气气地说道。

“进来吧!”

我扭开房门,走了进去,方圆扶着冯高,也走了进来。

正文卷 第277章:“安全生产专家”

白秋水院长看看我们,又看看裹得严严实实的冯高,楞了楞问道“你们这是……”

我冲方圆打了一个响指,方圆将冯高的连衣帽取了下来。

白秋水看到冯高,惊得从椅子里坐了起来“你们,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白院长,你别紧张哈!”又搬过了一张椅子,冲冯高道:“你过来!”同时暗地里晃了晃起尸铃,冯高的身形微微一滞之后,便向着我走了过来,乖乖字迹一样坐在了椅子里。

白院长都看楞了,半晌之后突然一把抓住冯高的手,欣喜地道:“老冯,原来你没有死啊,那太好了,赶紧回来上班啊,只要你回来,我立即就撸了温也常那个王八蛋,让你来做副院长!”

白院长的话刚说完,又楞住了,看着冯高的手道:“老冯,你的手怎么这么冷啊?”

我也找了一张椅子坐下,看着白院长道:“院长,你下手轻点,冯高医生都死了好几天了,虽然还没有腐烂,可是皮肉也不如活人那么结实有韧性,当心将他的手皮撸下来哈!”

白秋水赶紧松开了手,又绕着冯高走了一圈,喃喃地道:“老冯确实已经死了,可是,你们又是如何让他活动起来的呢?”

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方圆道:“我们是赶尸人!”

“赶尸人?”身在岑城,怎么可能没有听说过赶尸人呢!不过听过归听过,见过的还是极少极少的,白院长顿时表现出了深厚的兴趣,问我们如何在封七窍之后让尸活动起来……

如果是普通尸体,即使封了七窍也不能让他活动起来,得身有怨气才行,就像是发动机,再精良也得燃料来发动,没有燃料就是不行,这也是普通人极少有机会看到行尸的原因。

久久不见我们回答,这才反应过来,问道:“你们,你们带老冯来找我们,是要干嘛啊!”

我指了指冯高道:“冯高医生身有怨气,他是被人害死的!我们带他来医院,就是为了查找害死他的凶手,因此来和白院长打个招呼,希望你能够大开方便之门!”

“被人害死的?”白秋水的眉头皱了起来:“不是说是工业酒精当成了酒,喝死的吗?……”

白院长在说出口时意识到这说对死者有些不敬,便及时闭嘴了。

我说道:“冯高医生跟我说了,他从医十七年来,从来没有拿过医院一样东西回家去,因此,他的公文包里不可能有工业酒精,是别人偷偷塞进去的!”

“别人往冯高医生的公文包里塞工业酒精?为什么啊?”白秋水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就凭这一点就说冯高医生是被别人害死的,也太武断的吧?”

我指着冯高道:“白院长,要不你们聊聊?”

我想白秋水院长一定没有看过《东方快车谋杀案》《世界谋杀经典案例选》《福乐摩丝探案全集》等书籍,不然的话,他一定会明白,利用人性的弱点去谋杀他是最为常用的手法了。

不过为了避免白院长误解,我还是将我们的判断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白院长听了之后,犹豫了很久,看着冯高说道:“说句实在话,做为共事那么久的同仁,我也不希望看到老冯沉冤不雪,但是,这一切毕竟只是你们的猜测,因此,恕我不能做得更多,这样吧,我给你们写个条子,三天之内,整个二院你们哪里都能去,谁都可以查,三天之后,如果没有结果,就此做罢,怎么样?”

白院长顿了顿又说道:“毕竟,这里是医生,是一个巨大而有序的救人机器,因此,我不希望任何人打乱它!”

我接过字条一看,就见上面写道:“兹有省安全生产专家陈烦,方圆来我院检查工作,希望各科室各部门给予全力配合!”下方是白秋水的一方私印。嘿嘿嘿,我和方圆摇身一变,都变成安全生产专家啊……

对于白秋水院长的良苦用心,我们很是理解,事实上,他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难得了。

“谢谢白院长啊!”我起身准备离去。

方圆伸手去搀冯高,却见冯高像是被钉在了椅子上一样,全身都在痉挛。

我顺着冯高的目光看去,却发现冯高正看着白秋水,眼睛瞪得大大的。

我的神情一紧,指着白秋水喝道:“你就是害死冯高医生的凶手?”

“我?”白秋水吓得跌倒在地:“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我没做过,再说了,你看我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哪里有力气杀人啊?”

“往冯高医生的公文包里放一瓶工业酒精可不需要太大的气力!”我逼近了过去“白院长,人都找上门来了,你就承认了吧!”

“不是我,怎么承认啊?”

“为什么冯高医生对你的反应那么大,你倒是解释一下啊?”

“真不是我!”

这时候我已经将白秋水逼到了墙角了,心说老家伙果然比年轻人稳啊,要是换个人,被我这样步步紧逼,恐怕早就露出马脚了。看来下的药还是不够猛啊!我想到这里,摇动起尸铃,准备让白秋水与冯高医生来个亲密接触!

冯高的尸体却没有动。

就听方圆说道:“师兄,好像,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啊!”

我问道:“那你说说,是怎么一回事儿?”

方圆一边听尸一边说道:“冯高医生说的是‘杨俊……杨俊……’白院长,你们院里有个叫杨俊的人吗”

白秋水推开了我,重新回到了办公桌前,从堆在一堆的文件里抽出一份来,扔在我的面前道:“那,这是杨俊的全部资料”又指着我道:“小伙子我跟你说啊,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是经不起折腾的了,要是出点事,你可担责不起!”

好啊,我承认我有些猴急了,发难之前应该先听尸的!

我接过文件一看,这是一个叫杨俊的人的档案,资料显示,杨俊在南边医科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岑城二院实习,负责带他的人正是冯高,实习了两年,冯高给他的评价是优,冯高死了,继任者是他的徒弟,这倒也不错啊!可是冯高的反应好像并不如此……

正文卷 第278章:旧人相见

白秋水看向冯高道:“老冯,你不是有话要嘱咐杨俊啊?”

嗬嗬嗬……

白秋水皱眉说道:“你说的什么,我也听不懂啊……”

我将耳朵附在冯高的胸口听了一阵道:“冯高的意思是,不能杨俊做内科的主刀大夫,这会毁了内科科室的!”

白秋水从我手里接过简历,疑惑地问道:“为什么啊,看你的实习评语‘该生在实习阶段勤奋克苦,积极向上,能够很好地处理病患关系……’不是挺好的嘛,怎么会毁了内科科室呢?”

冯高的声音里有着许多的无奈“我带过的实习生,我从来都是只说好,不说坏的!”

“从来只说好不说坏?你这是不负责任好不好?”

冯高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他这么做的原因,他早年间从医科大学毕业之后,在一家省级甲等医院实习,当时的他除了专业扎实之外,还在医学专刊上发表了三篇论文,他踌躇满志,以为自己将来必将大展鸿图之时,他的师傅却给了他差评,说他不务实,凡事浮于表面,有性格缺陷……

而这一切的原因都是他与师傅的女儿恋爱了,师傅看不上他,便一纸评论抹杀了他留院工作的可能,此后四处找工作,别人一看这一句评论,委婉一些的说等我们的消息,直接一些的便当着他的面说了:医生是个严肃而精敏的职业,他不适合!

你怎么解释都没有用,因为别人根本不给你这个机会!

在省城飘荡了两三个月之后,他的钱用光了,女朋友也家庭和生活的压力之下也向他提出了分手。

在一场大醉之后,他决定放下身段,去小县城找工作。因为有本事的人都愿意留在大城市里,小城市的医生稀缺,他这才在岑城二院安身立命下来。

正是因为自己的经历,他对于自己带的实习生有一种天生的怜悯之心,所以都尽量挑好词写,至少让自己带的徒弟在面试之时能够过第一关,有竞争的机会,而不是被面试官扫一眼简历就赶出来。

他带的最后一个徒弟——杨俊便是如此,在实习期间经常迟到,请假,动不动就以去看女朋友为名消失,凡事拖延找借口,但凡是做种了事,总是有一箩筐的借口,不仅如此,还很花心,他们科室的十多个护士,除了护士长四十多了之外,其余的女孩子都被她撩过……

“这样的人怎么能进二院呢?他会将二院毁了的!”这句话,冯高说得有点痛心疾首。

冯高的感情很浓烈,却也只有我能感受到,经过我口转述,已经变淡许多了。

“可是,可是……”白秋水有些为难“可是人已经招进来了!”

“不行,不行!”冯高冲我叫道:“小陈师傅,我可以不再查找我的死因,但是,我一定要阻止杨俊做内科的主刀医生,求求你帮帮我,”冯高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二院,他的得失荣辱全系如此,这里就是他的事业,江山,他怎么会甘心自己的江山让一个庸医染指呢?

我想了想说道:“我尽量帮忙吧!”

我将冯高的意思与白秋水说了,白秋水的跟我说杨俊的档案已经交到上面去了,因此,如果要辞退他,必须得有正当的理由,如果我们能够找到这个理由,他没有二话,该辞退就辞退,如果找不到,也只好先用着,后面慢慢图之了!

白秋水说完盯着我看,眼中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这个老王八挖了坑等我往里跳呢!最特么无奈的是,我们还不得不往下跳。

我取过他才泡好的茶,一口喝了,一抹嘴角道:“小师妹,咱们走!”

走到门口,白院长才惊惶起来:“小陈,小陈师傅,你们忘了将老冯带走了!”

“旧人相逢,要不你们好好聊聊,回头我于来接他?”我挑着眉头问。

“不必了,不必了!”白院长赶紧摆手道:“一切都在不言中,一切都在不言中了!”

看着白院长那狼狈的表情,我有着找回场子的喜悦,晃了晃起尸铃,冯高便站起身形,跟着我们出门了。

我们又回到了地下停车场,和方圆商量着将冯高留在车上,隔着窗户看着坐得笔直的冯高,感觉怪渗人的,便将它塞入了后备箱,整个过程还真有点杀人藏尸的表演,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们便来到了内科。

忙碌,永远是医院里唯一的主题,护士站里,有人在抄单子,有人在配药水,更多的护士在收集病房的被单床单去清洗,这时候,就听隔壁的医生办公室里传来了喧闹之声,我探头望去,就见一个年轻的小护士和医生在争吵着什么。

护士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细腰,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医生却是我刚刚在简历上见过的——内科科室主任杨俊。听了半天,我终于明白他们在争吵什么了,原来,小护士要辞职,杨俊不批。

小护士问他凭什么不批。

杨俊说他一来她就要辞职,这不是明显打他的脸吗!至少再做三个月,到时候视情况而定!

两人越吵越大声,最后小护士气急了,大叫一声:老娘不干了!便甩手出门,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小护士如此举动算是强行辞职了,这样的好处就是爽,说走就走,你奈我何?坏处就是工龄奖,业绩奖励等一系列的福利就没有了。

别看只是奖励,事实上,很多单位的奖励是和工资一样多的!

有几名相好的护士去劝她,但是看她的样子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怎么劝都没有用,快速地收拾着自己的随身物品。

我和方圆正要走过去,被护士长叫住了,护士长一直在填单,刚刚的吵闹声就在离她不过两三米远的地方,她却丝毫也不受影响,手下运笔如飞,不一会儿便写满了一大页纸。她叫住我们道:“年轻人,你们要干嘛?”

方圆摊开双手道:“没干嘛啊!”

护士长的嘴角浮起一丝笑容,就似洞察了一切一般“你们刚刚看着他们吵架吵了半天,现在又要去找骆思,说实话,我对你们很是好奇啊!看你们的样子,不像是病人家属啊,看热闹都看到医院里来了?”

正文卷 第279章:一别两宽

护士长看着我们问道“看热闹都看到医院里来了?”

“人都有爱好的嘛!”我说道。

“男女之事剪不断,理还乱,对对错错说不清的!”护士长在与我们说话时,手下仍然不停,这种一心二用的工夫叫我很是佩服。“看看热闹就好了,别多管闲事了!”

护士长的话透露了一点很重要的消息,小护士骆思与杨俊可不是因为辞职与不批而吵的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是男女朋友,而且看这情况,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小护士骆思才会执意辞职!

这是一个机会!

“巧了,我除了爱看热闹,还爱管闲事!”我说着便往护士的休息间而去。

听到我这话,护士长终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就像是一个入定的老僧,哦,应该是老尼,终于被一句惊人之语吸引的注意力一样!对于我来说,这绝对是某种意义上的成功!

骆思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涨红着小脸正要往外走呢,发现我和方圆堵在门口,气不打一处来:“喂,你们干嘛呢?”

我说道:“骆思护士,将东西放下,咱们好好聊聊!”

“聊什么,有什么好聊的?”骆思不满地说道:“我都不认识你!”

我摁着眉头说道:“那咱们换个说法好不好?你想不想能将职给辞了,还不丢一分钱呢?”

骆思站住了,看着我和方圆道:“你们是?”

我将白院长写的字条递给了骆思,骆思看了之后满面的疑惑,她实在想不通,一个调查安全生产的特派员与她能不能拿到工资有什么关系。

我附在他的耳边说道:“这只是幌子,真实情况是,院长是委托我们过来调查杨俊的,他一个刚刚实习期满不到半年的学生主政内科整个科室,白院长很不放心!”

骆思听到这里顿时顿时转悲愤为欢乐,都差点笑出来了,将收拾好的东西往旁边一放道:“不走了!”

四五个护士苦劝了半天都没有劝住骆思,却没有想到我三言两语就让骆思放弃了强行辞职的念头,纷纷好奇我们是何方神圣。我向骆思做了一个这是我们的小秘密的手势,说道:“骆思,天气这么好,不如我们去散散步吧!”

当我引着骆思往外走的时候,护士长彻底地淡定不起来了,目光一直追随着我们到楼梯尽头,直到我们进了电梯……

真是罪过啊,我感觉我已经打破了她如止水一般的心了。

我们沿着医院林荫小道往前走,一边走,我试探着问道:“你很恨杨俊吧?”

“何止是恨啊!”骆思咬牙切齿地说道:“我都恨不得吃了他!”才踏入社会的女孩子与在社会中历练多年的女人不一样,女孩子说要恨不得吃了某人仍旧是可爱的,她所说的话只是某种喧泄而已,但是,踏入社会已久的人并非如此,他们所说的恨不得吃了某人时,你绝对看得到她目中的凶光,体会得到她外放的杀机的。

“真的?”我问。

“当然是真的!”骆思愤怒地说道:“姓杨的那王八蛋是我的初恋呢!我什么都给了他,而他竟然瞒着我他是有女朋友的,两年前就有了,姑奶奶我平生最恨的就是小三,却不知不觉自己做了两年小三,我能不气愤吗?”

我点点头,心中暗喜,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他们没有任何复合的可能了,那么……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干了!

我装模做样地想了一会儿,说道:“你想不想将杨俊从二院赶走?”

“赶走?”

“告诉我,想不想?”

“想是想,但是,可能吗?”骆思问我。

“你觉得我会随随便便说出这句话吗?”我神秘地一笑道:“你懂的!”

“你的意思是说,这是白院长的意思?”

“有些话不用说得那么明白!”我看着骆思道:“你愿意帮我们么?”

“愿意,愿意!”骆思连连点头。

“那你跟我们说说你了解的杨俊吧,越详细越好!”我道。

接下来,骆思便将她所了解的杨俊跟我们说了一遍,你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的一切在你的眼中都是优点为,而当你讨厌一个人的时候,正好反过来,他的一切,在你的眼中都是缺点。

骆思足足跟我说了一个多小时杨俊的缺点,说他不爱洗碗,说他一双袜子穿二十天才肯洗,说他吃饭爱浪费,说他爱看性,虐电影,巴啦巴拉的。最后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拦住她道:“妹子,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啊,但是你说的这些,不足以将杨俊赶走哈!”

“这么多的污点,还不足够啊!……”骆思歪着脑袋想了很久道:“啊,我想起来了!还有,还有……”骆思告诉我,在杨俊实习期满离开之后,突然有一个人加她,说是杨俊的兄弟,在翻看他手机的时候看到了骆思的照片,便加了她,按照他当时的说法,说是觉得加了她能将朋友圈的颜值提升一个档次,骆思虽然对这种朋友“妻”,可以欺的行为很不满,但是,她也想对杨俊有更深的了解,便加了他。

杨俊有女朋友这件事情杨俊的兄弟早就告诉她的,她一直不信,觉得是他想要离间她和杨俊的感情,直到他发来了杨俊和女朋友的亲密照,她才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人除了诋毁,啊,也不算是诋毁,实话实说杨俊很多坏事,比方说杨俊实习期满之后回到了xx省,凭着亲戚的关系在医院里谋了一个职位,不过一星期就被扫地出门了,说是搞出了医疗事故。

此后又找了几份工作,有的被拒绝了,有的干了没几天被辞退了,总之,没有一份工作能成的。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才来到了岑城。

他们之间本来就在闹分手,这时候杨俊来到了二院,成为了她的科室主任,她不乐意,坚决要辞职,杨俊一直不批,还馋着脸说要与她和好,骆思自然不干啊,因为她深深地明白一个道理:花心是一种病,是不能改的。今天也许不发病,明天也许不发病,但是总有一天会花的,到时候人老珠黄,留也不是离也不是,还不如早点断了,一别两宽!

正文卷 第280章:嫌疑人

听完骆思的陈述,我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有能力的人去到哪里都吃香,没有能力的人,也许他会拿到一张好的门票,但是,人生并不是拿到一张好门票就算完的,人生很长呢!

就拿杨俊和冯高来说。冯高虽然没有一张好门票,但是因为他的本事扎实,在岑城二院一步一步地做到了主任大夫的位置,受人尊敬,爱戴。如果没有出事的话,副院长也是他的囊中之物。

而杨俊有了一张好门票,但是因为没有真的本事,这边进门,那边就被人从侧门堵出去了!

不过就算他有机会登堂入室,摔下来的机会也比别人多得多,试想一下,冯高从医十八年,就是因为一例医疗事故,就被搞得焦头烂额,要是再多几例会怎么样呢?即使医院不收拾他,愤怒的民众也会扬起正义的拳头!

因此,冯高的绝对好评不仅没有帮杨俊,反而是在害他!

人在年轻的时候多受点挫折是好的,至少会知道人生不易,这才有奋斗的动力,如果有人觉得这世界就该围着自己转,堕落,抱怨,享乐主义,他充其量不过是一台置于豪华房间里的造粪机而已。

好吧,私货就到这里。

骆思在描述的时候,我意识到一个重点:杨俊是因为不是在冯高出事之后才来到岑城的,而是此前就来了,他来岑城做什么呢?难道他知道这里有一份工作在等着他?要知道,医生这个行业可不比其它,一个萝卜一个坑,少有空缺的!

一个萝卜一个坑……我沉吟着。

杨俊到了岑城,不可能不去找冯高吧!毕竟,冯高再怎么不济,在二院工作十八年人,人脉关系都很广……这事还得问冯高才知道。我向骆思一招手道:“骆思啊,我带你去看一个老熟人吧!”

“老熟人?”骆思满脸的疑惑。

我神秘地一笑道:“等到了你就知道了!”

骆思看看我,又看看方圆,眼中满是迷茫。“谁啊!”

到了地下车库,我摁动电子锁的钥匙,就听到滴滴滴地声响,其中一辆车的后备箱打开了,我让方圆和骆思上车,而我则将冯高的尸体从后备箱里搬了出来。放在了车子后座。

骆思见到冯高,吓了一大跳:“你们这是,你们……这就是你们所说的老熟人……”

我指着冯高道:“对啊,这可不就是老熟人嘛!”我拍了拍冯高的肩膀道:“来,打个招呼吧!”

冯高举起手,向骆思招了招。

“这这这……”骆思吓得话不成句地说道:“可是,冯主任他明明已经……”

骆思捂住胸口道:“我说陈哥,我胆子小,你可别吓我啊!……”

我安慰她说道:“别害怕,我们将冯高医生拉出来,就是想问个话,你别担心……”

“可是,可是人都死了,要怎么问话啊?”骆思惊惧之中又有了一丝好奇。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骆思道:“我是赶尸人,是专门与死尸打交道的,你说呢!”

骆思赶紧捂住了嘴,估计此时她的心里已经开始后悔了:特么的我怎么就相信了他们的话呢,现在身处这逼仄的车内,被死尸和赶尸人包围着,这情况,还不如与杨俊这个花心大萝卜共事呢!

至少不用担心受怕……

方圆见骆思的小心肝都快从胸腔里跳出来了,赶紧安慰她,将我们此行的原由目的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骆思就像是好奇宝宝一样认真地听着。

而我而在听尸。

“冯高,冯高……”我唤道。

“小陈师傅,你们回来了!”冯高那阴气森森的声音响起。

我点点头道:“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的徒弟杨俊来岑城的时候应该找过你吧?”

冯高嗯了一声说道:“没划,他确实找过我!”

“这个问题你之前为什么没跟我们说?”

冯高说道:“我觉得无关紧要,所以就,所以就……”

“怎么能是无关紧要呢!任何线索都是很重要的!”我严肃地问道:“杨俊找你有什么事?”

冯高说道“他想让我帮他介绍工作。但是我哪能帮他介绍工作啊,别说我不知道哪里招医生,就算招也不敢介绍,万一出事了还落埋怨,我就跟他说不如先去小诊所里做着,等将来有机会再慢慢图之!”

冯高的意思是让他先去那些无牌无证的黑诊所先历练着,体会体会生活的艰辛,如果他能够沉下心做上两三年,再走关系将他拉入人民医院或者是二院,如果受不了不干了,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像那种黑诊所别说是庸医,就是连一天医学书都没有看过的都敢招进来做护士!

当时杨俊对他的态度有些不满,原本叨叨叨个没完地一张嘴突然像被缝上了一样,不说话了,就像是蔫了的茄子一样,因此,那顿饭吃得很是沉闷,事后还是冯高付的饭钱,是真真正正的“我请客,你付钱!”

一顿饭花不了几个钱。

但是这个态度问题很严重。

好像因为没有帮他的忙,便是不仁不义一样……

我问道:“他来找你是哪一天?”

冯高想了想说道“是五天前,三月十九!”

也即是说,杨俊找冯高是他出事的前三天。我皱着眉头问道:“冯高先生……你们做医生的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但是杨俊这只萝卜却没有自己的坑,有没有这种可能……他为了自己占坑,将你连萝卜带泥都拔了出来!”

冯高沉默了很久,这才弱弱地说道:“应该,不能够吧!”

为什么不能够呢?我听贺小安说过一些他们刑侦的知识,比方说,无论听来多么不可思议,直接受益者都会被警方列为第一嫌疑人,最大的原因是:他们有动力这么做啊!虽然说为了抢人工作谋杀师父有点匪夷所思,但是这个世界上,匪夷所思的事情还少么?街头上就有因为瞪人一眼被乱刀砍死的呢!

更何况,杨俊本身就有极大的嫌疑……

正文卷 第281章:“良家”

疑点一:冯高出事,最终得利者是他,因为他是冯高带出来的徒弟,对于二院内科比较熟悉,而且一般在选聘新医生的时候,人都会习惯性地选择相熟的人。应试官或许不认识杨俊,但是杨俊在二院呆了近两年呢,混个面善肯定没有问题的。

疑点二:正是因为杨俊和冯高是师徒关系,杨俊对于冯高十分了解,知晓他的优点缺点,这才能设置相应的计划对付他并且成功,而且,杨俊在二院内科实习了两年,对科室的环境布局了如指掌,因此能轻松地避过摄像头……

“不能吧”冯高迟疑着道:“这孩子虽然不求上进,爱耍小聪明,应该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吧?”

“有没有做咱们试探一下就知道了!”

冯高想了想,赞同了我的说法。

那边方圆与骆思的谈话也结束了,骆思听说我们是赶尸人,惊讶不已,她说她在小说电影里看到的赶尸人都是沉着个脸,阴气森森的,但是看我们的样子阳光活泼,很现代的男孩女孩,反差也太大了。

拜托别将别人脸谱化好不好,成天沉着个脸,阴气森森的,那得多累得慌啊!

听说杨俊有可能是杀害冯高的凶手,骆思皱眉说道:“不能吧,这家伙虽然是花心大萝卜,事实上胆子并不大的,还没我胆子大呢,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吓得紧紧地抱住我,连路都走不动了……”

呃呃呃,不装出吓得路都走不动了怎么有借口抱你啊!

好吧!也许人家是真的被吓得路都走不动了呢!

我摇头说道:“情况不一样的!你看过一个新闻吗?说是一个小孩嫌楼上装空调吵着他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了,于是便拿刀将空调安装员的绳子给割断了,如果不是安装员有双重保险的话,当场就会摔死。小孩很讨厌这个空调工,如果叫他割断绳子将空调工摔死他有可能这么做,因为这么做太容易嘛,不过是割断一根绳子而已,但是,如果给他一把刀,让他去捅死空调工,他会这么做吗?我想他肯定不会的,因为这很艰难。同样的,让凶手砍死冯高医生他可能不会那么做,因为每一刀下去,后果会立即展现在他的面前,皮开肉裂,鲜血喷以涌……但是,如果只是将一瓶工业酒精放在冯高的公文包时,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骆思犹豫着说道:“杨俊他,应该不会那样做吧!”

还是那句话,会不会那么做,试探一下不就知道了!

骆思问道:“怎么试探啊?”

我说道:“等着瞧!”

其实,骆思是局外人,我一开始只是想向她多了解一些信息,并不想将他拉进来,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我们的事情她知道得太多了,因此,我们只好留下她了,不然的话,万一她对杨俊还有一些情愫,将我们的计划说给了他,那不是为我们添堵吗?

不过看骆思的表情,丝毫也没有抽身事外的意思,反而还有些小兴奋。

准备了一番之后,我们停在路口的树荫下,等到太阳下山,便陆陆续续地有人出来,很快地,我们便从人群中发现了杨俊,他一身崭新的黑色西装,脚下一双锃亮的镜面皮鞋,微微昂起头,松了松领带,颇有几分意气风发的意思。

杨俊叫了一辆出租车,往县中心开去。

骆思疑惑道:“他不是租房在兴苑小区么,不过几步脚路程,还用得着打车?”

跟了一段路,我们终于知道杨俊为什么要找车,因为他不是要回家,而是去了五洲夜总会。

“这个混蛋!”看着杨俊优雅地踏上台阶,对迎宾小姐微笑示意,骆思紧捏拳头,十分愤怒。

我问道:“吃醋了?”

“吃个屁的醋啊!”骆思愤怒地说道:“这里是岑城有名的地下鸡店,你不知道吗?来这里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啊!”我一楞,他不会在里面过夜吧,那咱们的布置不就白费了么?我立即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夜总会里消费奇高,他一个才上班没有几天的人应该消费不起吧,估计是开得钟点房。

见骆思气恼难平,我安慰道:“妹子,别生气了,其实你不应该生气啊,不但不应该生气,反而应该高兴才对,高兴你已经甩脱了他了,不对么?”

很多时候人生气都是因为不会转换角度思考问题,骆思被我这么一说,不但不生气了,紧绷的脸慢慢放松,笑出声来:“是啊,是啊,我应该庆幸才对啊,就当一年多的青春喂了狗呗!”又对我和方圆道:“不行,我得好好感谢你们,等这件事情一了,我请你们吃饭,好不好?”

“好啊!”有饭局不吃,我又不是傻瓜蛋。

我们在车里闲聊了一会儿,见对面马路上有卖烤地瓜的,买了两个来吃,等到吃完之后,时间已经九点多了,四周一周漆黑,映衬的夜总会的广告特别耀目,在迎宾小姐那机械般的鞠躬动作中,客人们来来往往,络泽不绝。

我们轮流盯着门口。

不一会儿,骆思拍了拍我道:“来了,来了!”

我抬眼望去,杨俊出来了,进去的时候意气风发,出来时的他却有些疲惫,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他在五洲夜总会的门前伸了个懒腰,又扭过头看盯着两个迎宾女看了好一会儿。

能做迎宾的通常都是身资很好的,她们甘愿站在门口逢人鞠躬点头,那是因为她们不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这在狼狗之中被褒义为“良家”喜欢猎艳的男人从来都不以睡了多少夜总会的妹子为荣。

睡了多少“良家”才是他们的勋章。

看这样子,杨俊估计是瞄上那两名迎宾女了。

他没有急得打车回去,而是沿着街边小路慢慢地往前走着。看来,对于今晚的销魂,他还没有回味够呢。

叼上一枝烟,慢慢地吞云吐雾,杨俊一脸悠闲地往前走着。

(有点忙,第二章晚点更,抱歉抱歉!)

正文卷 第282章:旧医院楼

这家伙是个好色之徒,这就好办了。

我将车往前开了一段路,在公园边上停了下来,看着方圆道:“呆会儿就看你的表演了哈!”

一路上我们商量好了,既然杨俊好色,那咱们就用美色去引,诱他,二女之中骆思他认识,就只剩下方圆了。

方圆虽然漂亮,却是清纯盖过了妩媚,说实话我都有点担心她能不能吸引住杨俊呢!事实证明我多虑了,像杨俊这种阅尽风尘的男子,对于那种未经世事的女子特别的有感觉,就像是吃多了大鱼大肉,来一般青菜,更合口味。

方圆一脸的为难,仿佛我们是将她推去刑场一样“这这这……我不行啊,我……”

不理会她的无助,我将车门关了起来。

方圆无奈,只好硬着皮头往前,按照我们设计好的剧情——方圆迎着杨俊走过去,然后突然脚下一拐,伤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几次试图站起来都没有成功,那神态动作,让人怀疑她经受过专业的训练呢!

“哎呦……”方圆痛呼。

杨俊见此情形,几步赶上来,扶住方圆道:“妹子,你怎么了?”

方圆皱着眉头直吸气“扭伤脚了!”

杨俊看向方圆的脚,脚上穿着一双平底鞋,估计此时的他在想:穿平底鞋怎么会扭伤脚呢?不过很快他就被方圆清纯吸引住了眼神,眼巴巴地看着方圆道:“妹子,我送你去医院吧!”

“不行,脚疼,实在太疼了……”方圆痛苦地说道。

“那……”杨俊左右看看道:“要不,我扶你到那边的草丛坐坐?”

方圆点头:“先生,谢谢啊!”

“不用不用!”杨俊扶着方圆往草丛里而去。

事实上,路边有个长椅,正常人都会先将人扶到长椅坐下,但是心杯鬼胎的人就不一样了,别说是扶到树后的草丛座下,扶到宾馆开的临时房坐下都有可能的。杨俊很听话,一直在按照我为他设置的剧本走,扶着方圆往公园深处走去,如果不是方圆担心离我们太远喊停,他估计能将她扶到一公里远的树林里去。

坐下之后,杨俊坚持要看方圆的脚,说自己是医生,能治腿伤,一只手抓住她的脚踝,另一只手就要脱鞋,方圆一直说着不要,他就像是没有听见,轻轻地慢慢地往上揉着方圆的腿道:“美女,你先放松,听我的,放松,你的脚没有红肿,估计就是软组织挫伤,我帮你揉揉……”

特么的不是脚伤吗,你特么的都揉到大腿了,哪个医学老师是这样教你治疗腿伤的,说出来我能打他个半身不遂!

杨俊越揉越往上,方圆有些害怕了,叫道:“师兄,师兄……”

“师兄?”杨俊疑惑地问道:“什么师兄?”

“师兄是我!”我站在杨俊的背后阴森森地道。杨俊吓了一大跳,揉过头来,便被我一棍敲在了头上。一声没哼地软软倒下了。

方圆哆哆嗦嗦地站起,冲着我愤怒地道:“师兄,你混蛋!”

对于清纯得就像是一张白纸的方圆来说,杨俊刚才的举动是真的吓到她了,而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因此,此时的她冲我发火也正常的很,我看着脸涨得通红的方圆,真诚地说道:“小师妹,对不起啊!”

我一认错,她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挥手说道:“算了,算了,没事了……”

骆思趁杨俊昏迷,又上前踢了他两脚。

还好她穿的是板鞋,要是高跟锥形皮鞋,这两脚就能够将杨俊踢醒过来。

我问骆思:“你干嘛呢?”

骆思气呼呼地道:“这个花心大萝卜欠我太多了,我,我趁急补回来一点……”骆思的心情我能理解,拆开包装,将一颗精致的巧克力放进嘴里正嚼着呢,结果跑来一个人,告诉她她吃的东西虽然表面上包着巧克力,内里其实是一包屎,任谁都好受不起来了。

和我就话的工夫,骆思又踢了两三脚。

我抓住杨俊的两只脚,冲骆思道:“妹子,过来搭把手!”

想想还是换了过来,改由我托着杨俊的头,骆思抬脚,因为我担心这丫头对杨俊太过憎恨,而对她下狠手!见方圆还站立原地,我招呼道:“小师妹,别生气了,咱们走吧!”

“哦”方圆应了一声,跟了上来。

老旧的房间里,灯泡一闪一闪的,四面墙上贴的全是人体解剖图,这是二院的老办公楼,一直说要折除重建的,但是因为上面还没有批下资金,便没有动工,这时候正好成为我们的审讯室。

我坐在老旧的皮椅里,两只脚,交叠着放在办公桌上,懒懒地说道:“凉水呢,凉水呢……”

骆思赶紧打了一桶凉水来。

我让方圆和骆思找地方藏好,然后提着凉水,往杨俊的头上泼去,然后往办公桌下钻去。钻进去半个身子,就碰到到一团软乎乎的东西,随即,我的脑袋就被敲了一下“小陈师傅,你干嘛呢?”

巧了,骆思也藏在这里。

我往另一边钻,又碰到一团软软的东西,我又被敲了一记“师兄,你干嘛呢?”

干嘛呢,我还问你们干嘛呢!这黑灯瞎火的,我什么也看不清,自然只好往前拱了,你们也真是的,怎么尽往办公桌下挤啊!我压低了声音道:“挤一挤,挤一挤啊!”便挤在了二女中间。又引来一番抱怨之后。

透过办公桌的缝隙往外望去,坐在椅子里的杨俊被冷水一激,突然一个哆嗦,醒了过来,他晃了晃脑袋,终于清醒了一些,抬头张望周边的环境,然后,一丝恐惧的表情在他的眼中迅速扩散……

他结结巴巴地叫道:“师父,师父……”

冯高一开始是藏在门后的,这时候应该走出来了。冯高是尸体,无法开口说话,这时候就得我来帮忙,我捏着嗓子说道:“杨俊,看来你并不健忘啊,还记得我这个带了你近两年的师傅!”

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与人到中年的冯高声音自然是有差距的,不过在这样恐怖的环境里,杨俊哪有那分细心去分辨,他慢慢地往后退去“师傅,你怎么,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已经……”

正文卷 第283章:诈

我在桌下配音道:“这是我以前的办公室啊,我回来看看怎么了?”

我感觉我和冯高就像是在演双簧,他在外面表演动作,我在下面给配音。与双簧演员不同的是,他们无论是表演动作的还是在下面说话的都是大活人,到了我这里,变成了一个死人一个活人了。

“啊……这是你办公室啊,那我先走了!”杨俊抱着肩膀准备离开。

“来都来了,就坐着聊会儿天吧!”我见冯高的双手按上了杨俊的肩膀,赶紧配音道。

于是,杨俊就被生生地按回了坐椅之中。

吱呀一声,陈年的椅子像是经受不住杨俊这一坐,发出了痛苦的叫声。如果凳子有表情的话,估计就和眼前的杨俊差不多,他的脸有些扭曲变形,双腿紧紧地并拢在一起却还是筛糠一般颤抖不休。

为什么他突然变得这么害怕了呢?原因很简单,冯高离他尚远之时,他的心里还怀有一线希望,觉得冯高有可能没有死,因为医学上确确实实有假死的现象,但是,当冯高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将他按坐在椅子里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的力量大得可怕,身体冰冷得没有一点温度,这绝不是活人该有的状态!

冯高是死人,他来找自己了!

杨俊眼角余光看着冯高,眼睛却在四处探视着,估计他此时已经在寻找逃脱此地的机会了,不过他很快就垂下了头,门闩上着锁呢,从窗户上倒是可以逃离这里,逃到十二层下面的水泥地面去。

他的内心应该是绝望的。

“聊……聊什么啊?”杨俊颤声问。

冯高倾身上前,与杨俊几乎是脸贴着脸了,我适时地配音道:“不管怎么说咱们也有着两年师徒的情谊,难道你就没有什么话对我说吗?”

“呃呃呃……那我就……就”杨俊添着干裂的嘴唇道:“那我就祝师傅你在另一个世界里能够平安幸福,万事顺意……”杨俊估计是害怕得紧了,连过年时节的吉祥话都往外倒了。

冯高摇头,抬眼望向窗外,神情显得彼为萧索。

我幽幽地叹了一口气道:“我是被人害死的,这一世就不得安宁了,下一世还怎么平安快乐啊?”

杨俊全身一抖,不敢接口。

这时候,骆思附在我的耳边说道:“陈哥,你说话怎么那么阴气森森的啊?难道是跟死人学的吗?”我心说你算是说对了,哥们我还真是跟死人学的,我听过很多尸体,他们或者声音尖锐,或者闷声如雷,但是,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阴气森森的,多听几句,你都地怀疑自己在人间还是已经被埋入了地下。

听得多了,我自然也学到了其中的精髓。

“杨俊,你怎么不说话了?”我沉声问。

这一闪不是配音,是我见冯高久久没有进一步举动,于是便用声音催他。

冯高很是配合,在我说出这话时,歪着脑袋,冷冷地盯着杨俊看。

“这个,我我我……”杨俊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应。

“是不是你害死我的,所以不敢回话!”我直指主题。冯高配合地伸出右手食指,直指着杨俊的额头。

真正做了亏心事的人是最怕这样的指心相询的。

杨俊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不,不,不是我,不是我……”

冯高呆立当场,还等着我的话音指示呢,我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于是他便一直盯着杨俊看,其实很多时候你想给某人施压时,并不需要说话,一直盯他看,比说一百句话的效果都好,这叫什么来着——此时无声胜有声……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杨俊见冯高不“说话”辩解得更加激烈了。

“还装蒜!”见冯高那长满尸斑的手揪住了杨俊的衣领,我适时说道:“你趁我不注意,将工业酒精塞进了我的公文包里,你当我不知道么?今天你要是老实交待,我可能还留你一条活路,不然的话,希望在老医学大楼被拆除的时候,他们能够找到你的尸体,而不是被泥头车运去填了河道!……”

这话说完,我紧紧地盯着杨俊,心说成不成就看这一回了。

杨俊听这话,如遭雷击,呆立不动。

我们都安静地等着他清醒。

好一会儿,他终于回过神来了,身形一软,倒在了地上。

见此情景,躲在办公桌下的我忍不住要称赞一下自己:“烦啦啊烦啦,你可真是太厉害了!”我刚才诈杨俊的话应该八九不离十,就像是现场看着他做这些事一样,也因为如此,他崩溃了……

他的脸苍白如纸,抬眼看着冯高满脸的哀求“师父,对不起,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这等于是变相地承认了那瓶工业酒精就是杨俊放的,因为一开始只是试探,尸体冯高还基本能够把控自己的情绪,这时候听到杨俊说出真相,他原本呆板的脸扭曲起来,伸开的十指指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生长着。

我担心他会变成凶尸,晃了晃起尸铃,提醒他不要冲动。

冯高听进去了我的话,指着缩在墙角的杨俊,嘴里嗬嗬有声“杨俊,不说我带了你两年,对你有恩,就算只是陌路人,你也不该下这样的毒手,说,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害我?”这当然不是冯高在说话,而是我。

“我,我,我……”杨俊流泪道:“我也不想这么做的,我没办法……我的父亲是v城教育部门的领导,我以为只要我拿到文凭,不愁找不到工作,所以我就……没有将实习当一回事,但是,当我走向工作岗位的时候,我发才现,我什么都不会,我又不能跟别人说什么都不会,只好硬着头皮上,第一例手术就出事了,一名结石病患者死在了我的手术台上,当时这件事情在v城闹得很大,我被医院开除了……”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才知道自己有多蠢笨,在赋闲了两个月之后,我便开始找工作,却没有一个医院收留我,从去年找到今年,没有一家医院要我,你知道那段日子我过得有多么惨吗?与在垃圾堆里找食物的乞丐差不多,唯一的区别便是我还穿着光鲜的衣服!”

正文卷 第284章:欠一条命

杨俊父母的关系仅限于v城,杨俊在v城出事之后,就没有办法再依靠自己的父母了……

“没有体会过,你永远不知道一个一年多都找不到工作人的心态,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只得了重病的流浪狗,没有人收留,举步维艰,仿佛下一刻,生命就将划上句号!”

“我是一个骄傲的人,我从来没有求过谁,实在走投无路了,我回到了巩城,希望你能帮我找一份工作,我是df医科大学毕业的,df医科大学是在国内排前几名的大学,一般学生出来就被省级甲等医院抢着要,我来你们这个撒泡尿都能够从城头流到城尾去的小县城谋个差使应该不难吧!而你,而你竟然拒绝了我!你觉的我的本事只佩在黑医院里当个男护士,可是既然如此,你在实习期满的评价写那么好干嘛?”

这时候,冯高的好评反而成了槽点了。

“是不是觉得我没有利用价值了,所以就想一脚踢开?我恨,我恨你……”

杨俊越说越激动,咬牙切齿的。

“我不能去黑医院当护士,就算是饿死也不能去!”

“我在沉入地狱,而你倒好,你步步高升,从冯主任升为了冯副院长,你凭什么步步高升,凭什么呢?你这个丝毫也没有同情心的老东西!”杨俊说到这里,目光慢慢地变得阴狠起来“咱们的专业相同,我又是你的学生,在二院内科做了近两年,如果你死了,这份工作就是我的!我知道你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肯定会喝酒庆祝,而你的性子急,等不到回家才解馋,我为什么知道?你还记得你被评为二院一把刀的那一次吗?你因为太高兴,都等不及去外面买酒了,取了厨房的料酒就喝了起来,我猜你这次也是一样,所以,我悄悄地摸进医院里,往里的公文包里塞了一瓶工业酒精!……”

“没想到你真的喝,而且酒精中毒去世了,哈哈哈哈……”

“在你去世的第二天,我就去找了白秋水院长,表面上是缅怀你,其实是在试探有没有机会得到内科主任的职务,白院长知道我是你的学生,又看了你给我的评价,当即就拍板下来让我继任你的位置!……”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我终于又有了工作了,在我其它同学都还是普通医生或者药剂师的时候,我已经是部门主任了……”杨俊看着冯高道:“你放心好了,我做了内科主任医师,肯定比你做得好,你老了,你来就该让位给年轻人了!……”

杨俊说着说着,沉入了自己的世界之中,人也就变得狂起来,仿佛眼前的冯高也不值一哂……大斥其非。一直到我的一声大喝,才将他从自我的世界里拉出来“够了!你就是因为想要得到我的工作,所以就要害死我……”

被喝醒的杨俊全身一哆嗦,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意气风发,他垂着眼皮,抖抖索索地说道:“我,我我……”后面的话却是说不出来了……

“杀人偿命你知道吗?”我怒斥。

“不,不会的!”杨俊摆手道:“谁也不知道件事,更何况,我只不过往你的公文包里塞了一瓶工业酒精而已,这只是一个恶做剧,即使有错,也顶多被训责一顿,谁能证明我往你公文包里放工业酒精就是为了害你性命呢?那只是一个意外!”

杨俊下意识地就将他准备给警察的辩词说了出来。

而事实上也是如此,仅凭冯高公文包里的一瓶工业酒精的来历,确实无法定杨俊的罪,但是,他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的一切假设都是建立在人间的法律之上的,但是现在情况有点不一样了,他面临的不是人间的审判,而是来自于死尸的审判!

杨俊说出口时,才意识到失误,赶紧哀求道:“师父,我已经知道错了,求求你,求求你,看在我是你医道传人的份上,放过我吧!”

如果冯高能够开口说话,嘴里说的第一句话肯定是:老子要你传我的医道哦,老子都恨不得你一辈子都不提起你是我的徒弟,老子没有你这样的医道传人!

我冷森森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认错了,就不必承受杀人的后果了,对么?”

“我我我……我是一时糊涂……”

“说这些都没有用!你做了,就得承受后果!”我说着,从办公室下面钻了出来,抖着被汗湿的衣服道:“真特么的热啊!”

方圆和骆思也依次钻了出来,抹着汗湿的脸。

杨俊看着我,又看向方圆和骆思,脸上顿时充满了怒意“你,你这贱人,是你害的我!”

骆思皱眉说道:“是你自己多行不义,惹了天怒,关我什么事?”

杨俊指着我和方圆道:“一定是你见我不肯放你走,就找来了两个赶尸人,将冯高赶来搞我对不对?你这小贱人,真的好狠毒啊!”这家伙的眼睛倒是蛮毒的,从我和方圆身上的挂饰一眼就认出了我们是赶尸人。

骆思也懒得解释,撇嘴说道:“你自己作恶多端,惹鬼上门,关我什么事啊!”

杨俊明显不相信骆思的话,冷冷地说道:“一报还一报,今天你这样对我,咱们走着瞧!”他眼中的阴狠,就像是针扎在人身上一样让人不舒服。

我打断杨俊道:“我想你没有搞清楚状况啊,你和骆思的恩恩怨怨我们不管,但是,冯高医生的事情我却不能不管,你欠他一条命,你准备怎么还?”

“刚刚说话的人你?”杨俊盯着我。

我嘿嘿一笑“我音配得不错吧!”

“你大爷的!”杨俊一身大喝,向着我扑了过来。

还没有扑到近前呢,就被冯高掐住脖子拖了回去,冯高将他举起来,重重地扔到了墙角,我冲摔得鼻血长流的杨俊说道:“哥们,你是真傻啊,对付我有什么用,你不如直接对冯高医生下手,要是制服了他,你就能够全身而退了呢!”

杨俊看了看冯高,垂下了眼皮,他不是傻子,与我单打独斗或者有胜利的机会,与死尸冯高那是半点机会都没有,这就好比你与一个普通办公室男打架和泰国拳王打架的区别!

正文卷 第285章:杀人者偿命

杨俊抹着鼻血,冲我们怒吼道:“你想怎么样?”

我看向冯高笑道:“冯高医生,你的好徒弟问你想怎么样?”

“嗬嗬嗬嗬……”杨俊的声音急促。

“听不懂是吧,要不要我给你翻译一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就是这么简单!”

杨俊跪伏于地,对着我叩头道:“哥们,哥们,帮帮忙,只要你将这具尸体赶走,我给你十万!”

刚才还对我凶神恶煞的,转眼间就开始摇尾乞怜了,真搞不懂你们这些知识份子呢,我捂住胸口道:“哥们,刚才你吓到我了,到现在还没有缓过神来呢!”

“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为了弥补你的精神损失,我再加一万!”

我盘算着道:“原来我这么不值钱啊,精神损失费才值一万!”

“十万十万……”

我撇嘴:“原来我的精神损失费才值十万啊……”

“那……”杨俊咬咬牙说道:“一百万,一百万!”

“一百万,你——有吗?”

“有有有有有!肯定有!”杨俊生怕我不相信,赶紧向我透露家底道:“是真的有,我父母在v城有三套房子,按照市价起码值三百万,拿出一百万来绝对不成问题的!”

“真的啊?”

“真的,真的”

“但是——”我认真地想了想道:“不行,我不能昧了自己的良心,因此,我恐怕无法帮你,但是,我却可以给你一个选择!”我从口袋里掏出两只小瓶道:“我左手是一小瓶工业酒精,如果喝了,马上去二院的急诊门诊,应该会没事,我右手是一瓶掺了毒鼠强的工业酒精,如果喝了,神仙也救不了你!”

说完,我将左手与右手合在一起,抛了几抛,又分了开来,左右手各拿一瓶,走到杨俊的面前道:“来,挑一支吧!”

“这这这……”杨俊目光从我的左手移动到右手,又从右手移动到了左手,显得惶然无措。

“选吧!”我说道。

“我,我不知道选什么好!”杨俊哭了起来。

“选至少有机会,如果你不选,那我就爱莫能助了”我冲冯高打了一个响指道:“好了,冯高医生,该你了!”

杨俊眼见我要走开,赶紧说道:“我选,我选……”说着从我的左手取巡小瓶,拧开了盖,咬咬牙,一口喝了。喝完之后一把推开我,拨了门闩,疯了似地往楼下跑去。

我拍了拍冯的肩膀道:“走吧!”

骆思在我身后说道:“这,这就完了?”她的话语里颇多意犹未尽的意思,我估计在她心里最后的决斗就像是电影里的终极boss对决一般,你来我往打上半个钟到电视的结尾才有戏可看呢!

谁知道不过是三五秒钟的时间,就结束了。

我都有点想回过头来,认真脸地告诉她,电影是电影,现实是现实,事实上,真正杀一个人用时不会超过一秒,我这里说的是冷兵器,如果是热武器,那就更快了,这边扣动扳机,那边人就倒下了,不带半秒钟耽搁的。

“可不完了嘛,要不你冲上去,揪住杨俊来年雌雄斗?”

骆思沉默了,过了一会儿说道:“不是啊,我是有些担心,刚才在办公室的时候,杨俊看向我的目光特别的凶狠,我真担心以后他为侍机报复我!”

我在心里说话:“妹子,你放心好了,他不会了!”

下到二楼的时候,就见杨俊口吐白沫,倒在了楼梯拐角,见到我们,他将手伸了过来,吃力地道:“救我,救我……”

做为护士的本能,骆思就要伸手搀扶,但是被我拦住了。我摇头说道:“没救了!”

骆思是护士,她的医护知识可比我多,经我一提醒,也缩回了手,毒鼠强与百草枯是一个级别的毒药,吃下之后基本不可逆转,也就是说,必死无疑!骆思施救还是不施救,结果都是一样的!

“救救我,救救我……”做为医生,杨俊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但是,他此时求生的欲念早已经盖过了一切,想不到那么多了。

骆思看着杨俊道:“虽然我也很想帮你,但是,你喝的是毒鼠强,所有的救治都只是增加你的痛苦而已,因此,对不起……”

“你你你……”杨俊将骆思的话当成了猫捉老鼠般的戏弄,恨声说道:“你这个贱人……”

我将骆思拉到一边道:“我们走吧!给他留点尊严!”

方圆要过去看,被我推着往楼下去了,我一晃起尸铃,冯高也跟了过来,一直走到楼下,仍能听到杨俊那微弱的呼喊声:“别走,别走,救救我……”

一路无话,气氛有些沉闷,一直走到地下车库。刚才咱们等于是间接杀了人,因此,大家的心里都是感情纷杂,有几分沉重,有几分害怕,又有几分新奇,我们并没有要害谁的嗜好,但是我们却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现实世界几乎不能给杨俊什么惩罚!

但是恶人必须得受到惩罚:欠债者还钱,杀人者偿命!

方圆见骆思垂头不语,安慰道:“骆思,别多想了,我们给过杨俊机会的,百分之五十的机会,是他自己的运气不好,这能怪谁啊!”

“哦!”骆思闷闷地应了一声。

其实有一件事情我没有告诉她们,那就是:两只瓶子都被我掺了毒鼠强。——这是我从办公桌下爬出来临时决定的,我发现杨俊看向方圆和骆思的眼神特别的阴毒,如果他运气好,活了下来,难保不会报复骆思和我们,以他只用一瓶工业酒精就将冯高害死的智商,对我们下手时,我们也未必能够发现,既然如此,那就不如先下手为强,更何况,他本来就其罪当诛!

我才不是电视电影里宣传的老好人呢?反派虐我千百遍,我待反派如初恋,最后实在不行要闹分手了也是靠机遇和运气取胜,在现实世界中,这样的二货一集都死上好几十回了!

杨俊的尸体一直到旧医院楼拆除重建也没有被发现。最终也许埋在了新的住院部下面,也许填的河道……

正文卷 第286章:祈安

第二天早上,我接到骆思的电话,说是内科出事了……

我听得眼皮一跳,心说这个杨俊不会是诈尸了吧,这个王八蛋也有脸诈尸?

我耐着性子问道:“怎么了?”

骆思告诉我,杨俊此前治疗的病人家属找上门来了,人家只是割个阑尾,结果搞成了重度感染,连夜送到市里抢救了三个小时才算是脱离了危险,病人家属很生气,上门找麻烦来了。

他们没有找到杨俊,于是就怀疑是二院提前知道了消息,将杨俊藏起来了,如果不是护士长劝着,内科科室都被他砸了!

一听骆思说起他们的护士长,我就想起了那个写帐本的老神在在的中年女人,她有一天如果不干护士长了,还可以做神婆,在内科科室绝对是定海神针一样的存在,能搞定医闹,我一点也不惊奇。

白院长被搞得焦头烂额,当众发话等到杨俊出现第一时间就将他清退出医院。

骆思自然也就没走辞职了。

不过,她跟我说因为心里藏着“杨俊”这个秘密,心底就像是压了一块石头一样感觉很闷,总想找个人诉说。我又费了些时间安慰她,总算是让她释怀了。

这时候,我们正去往祈安桃园的路上。

这些天一直忙忙碌碌的,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是春深时分,道路两边青草生长是正茂盛,田地里也有农民叔叔在劳作,近山含翠,远山含黛,与灰色的云层融为了一体,往前开了没有多久,就见马路边上竖着一块牌子:此处离祈安不足两公里!

我放慢车速,开入了岔道,大老远地就闻到了花香味道,翻过山谷,就见粉红一片,一阵风吹来,桃花花辩被激荡到高空,纷纷落下,是为花雨,蔚为壮观,花辩坠落于污泥之中,又难免让人感慨唏嘘,情不自禁地想起林黛玉的《葬花词》的前两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

陈柔是来看桃花的吗?她孤身一人,置身于这无边花树之中,显得更加寂寞了,她来时花开正艳,我来的时候却已经却已经是花落时节了,下了车,冯高扭头四外张望了一番,往东北角走去,最后在“祈安桃园”四字石牌前停了下来,手扶着石牌,看向我,我倾耳听尸,听冯高说的是“我当时就是在这里拍的照,我斜倚着石碑,本来想要拍斜上方花枝的,当时其它的花枝还多是含苞待放,只有这一根桃枝花开正艳。”

先开的花先谢,别的花盛,开,那一枝桃花已经开始凋谢了。

“我在拍照的时候并不知道我的镜头中还有一个人影,等到翻看照片时才发现的,照片中的她就像是飘荡在桃花之中的桃花仙子,被雾气所绕,若隐若现,我当时没有多想,就追上了上去!”

冯高追上去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想找陈柔拍照,人面桃花相映红,桃花是有了,如果再衬以美女桃腮,不负这一次踏青摄影。不过他却没有追上,追了一段路,陈柔就消失在了茫茫花海之中了。

不过,就算冯高追上,恐怕也会失望的,陈柔很冷,冷得像冰,因此,她的脸也是苍白的,醉面桃腮肯定不会有了……

顺着冯高的指点,我们追出了一里多地,冯高指着岔路口的松树道:“这里,就是这里,我就是这里失去她的踪迹的!”

我来到那棵松树下,四处张望着,我的面前是“y”字形的小路,我处在“y”字形的左上角,也即是说,也就是说,陈柔可能在右上角或者是最下面的过道。右手是通往更深的树林,最下面则是通往桃园边上的村庄。

陈柔去了哪条路呢?

她天生性子冷,不大会往人多的地方挤,因此,她很大可能走的是通往桃林深处的那条路!

事实上,关于这一片桃林的传说有很多,往远了说,这里曾经是南明大将李定国桃往越南时与清军的战场之一,往近了说,共,党,日本人,国民党都在这里交过锋,这片桃林还是地的时候,种地的农民伯伯时常能从地下挖出一些人骨!

改革开放之后,有一个台湾富商来到了这里,他说他的父母就埋骨如此,当时也没有一块碑,只能大致地圈地一片区域,于是,富商便与村里商量,将这一大片的地方都种上桃树,因为他的父亲生前最喜欢的就是桃花。

桃树种成之后,一开始还没有什么,等到桃花长成,盛,开之时,这一片天空都被映做的粉红米白之色,也因为如此,吸引来了许多观光客,到后来,祈安村都没有几个种地的了,接待观光的游客就已经能够养活一家老少了!

不过,传说也未必全是正面的,相传桃园里有桃花障,撞上了桃花障的女子,每到桃花盛,开的时候就会到处发疯,桃花谢了时又好了。

相传桃园里阴气重,很多想不开的年轻男女,都会选择在这里轻生,一条绳子,一头绑在树上,一头系在脖子上,告别所有事所有人。因为桃林太大了,上吊死亡的男男女女有时候得十天半个月才会被发现。

被发现时,有的因为尸体腐烂得太过严重,只剩下一颗头套在绳索之中,无头尸体被蛇虫鼠蚁啃食一空,有的因为向阳,便没有腐烂得多厉害,却因为一直吊着,脖子被拉得老长,就像是长颈鹿一样。

我们进入桃林没有多久,又来了两拨人,都是年轻的男男女女,一路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震得满树花落,他们每个人都背着一只包,鼓鼓囊囊的,似乎是炊具。我也由此断定,他们应该是翻护栏进来的,因为门口的保安不可能让他们将炊具带进来的。

我们没有理会他们,往树林深处走去。

一路上我眼观四面,耳听八方,满怀希望地寻找着可能与陈柔有关的线索,但是很可惜,我什么都没有发现,哪里是一只脚印……好吧,我得承认,我不认识陈柔的脚印是什么样的……

正文卷 第287章:人皮木雕

我们正往前走呢,就听到后面有人叫道:“烦啦,是烦啦吗?”

这声音有些沙哑,就像是被掐住脖子的公鸭发出来的声音一样,我虽然离开学校已经有半年多了,但是这么独特的声音仍旧印象深刻,听到这声音,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张放满了红豆的面饼子似的脸。

这家伙叫阮经天,不知道是不是过早发育的原因,迈过十五岁的门槛,他的脸上就开始冒痘痘,就像是雨后春笋也似的一颗一颗往外冒,止都止不住,原本像是小太监一样的尖利嗓子变得沙哑起来,就像是池塘里叫唤的公鸭子。

不过,虽然身体发育的不是那么如人意,但是好在他的性格仍旧活泼开朗,这是很难得得。

虽然说老同学那么久了没见面,我应该高兴才是,但是一想到他们是翻墙进来的,我就有点不爽了,我陈烦陈某人冰清玉洁的,岂能与这些污浊之人为伍呢?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还带着一具尸体呢!这些货没有一个是善茬,我敢肯定,要是让他们追上来,冯高会被他们剥得连裤子都不剩。

我没有回头去看,加紧了脚步往前走去。

方圆还以为我没有听到,不识时务地提醒道:“师兄,后面好像有人叫你也!”

“你听错了!那是风声!”我说道。

“不可能啊!”方圆说道:“他们都追过来了,在向你招手呢?”

“别理他们,这些混蛋是岑城的小太妹和恶少爷,专门潜在桃林里敲诈勒索的,咱们赶紧走,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我说道。

“啊,原来是坏人啊!”方圆也加快了脚步。

就在这时候,我们的前面冒出一个人来,伸手拦住我们道:“烦啦,你不想见我们也就罢了,还在背后污蔑我们是恶少和小太妹,这样不好吧?”

我一看,是我的同桌狄同化,这家伙腿长脚长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我们的前面去了。

这一下被拦住,是彻底躲不掉了。

这时候,后面的人也追了上来,三男两女,全是我们班上的,阮经天绕着我走了一圈,擂了擂我的胸口道:“你小子怎么回事啊,不管怎么说,咱们也是同学,看你的样子,就像是躲仇人一样呢!”

“哪有哪有……”我陪笑道:“刚刚逆风,你们喊我的声音被风吹走了,我没有听到!”

“是吗?”狄同化立即冒出来说道:“我怎么没有感觉到有风啊!”

我瞪着狄同化道:“我恨自己在学校的时候没有弄死你,给你机会来噎我!”

“嘿嘿嘿嘿!”狄同化傻笑起来:“烦啦,我跟你说啊,你幸亏辍学了,你小子辍学之后,班主任给我安排了菲菲美女做同桌,我这小日子过得别提多舒服了呢……简直就像是跟范冰冰同居一样……”

“你少贫嘴啊!”胡菲的脸有些红,看向我关切地问道:“烦啦,你干嘛不上学啊,这都半年过去了,你在干嘛呢?”

“咳咳咳咳”我干咳着道:“也没有干嘛,你知道我的,学习成绩也不怎么样,上不上学都一样,破罐破摔呗!”

“这样可不行……学生就应该好好读书,为了将来的前程,现在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贪图一时的享乐,自毁前程,我可不希望你这样,陈烦同学,还有半年就高考了,我希望你能回到学校好好学习!”

胡菲是班长兼班花,可能是因为经常与老师打交道的原因,小小年纪就惹上了老师都有的毛病——爱教化人。幸亏她是美女,不然就不可爱了呢,不过,对于胡菲的关心我还是感觉挺暖的,我说道:“胡菲,你以后不去当老师,可惜了了的!”

阮经天上上下下地将我打量了一个遍:“哥们你这些日子在忙什么大事呢,鬼影也不见一个电话微信通通不回,对了这妹子是谁啊,不会是你的童养媳吧,还有这位大叔,这以热的天气穿这么厚的衣服还罩一件雨衣,搞得这么酷,好像是美国大片里的杀手似的!”说着就在伸手去掀冯高的帽子。被我一巴掌拍开了。

“我说哥们!手别乱动好不好,小心惹麻烦!”我向方圆使了个眼色,让她紧紧地看牢冯高,我的这些同学都特么的是滚刀肉,你越说什么不能动,他偏就会上来给你一下,让你促不及防。

虽然我很不爽他们,但是不得不承认,也只有在与他们相处的时候,我才真真正正地放开自己,嬉笑怒骂,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一通海侃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是补习班上得实在是单调,他们准备出来散散心!

说到这里胡菲赶紧道:“我本来说要买门票的,但是他们……所以就……”

胡菲说的应该不是假话,她是个乖乖女,从不做越位的事情,我指着她身边的男男女女说道:“我知道,你以后少与这些货在一起啊,要防微杜渐,这才是变坏的开端,时间久了,就会变得与他们一样坏了……”

说话时,阮经天和狄同化总想找机会去接近冯高,但是都被方圆严词喝退了,阮经天指着冯高道:“他好像不会动也!”

“看起来怪怪的,大叔,你贵姓啊”

“好像是个哑巴!”

“我觉得,不像是人……”

“木雕?”

“人皮木雕?”

这两个虎视眈眈的家伙让我有些后怕,挥手说道:“哥几个,我还有事,先走啦,回头来找你们玩!还有……”我看着胡菲说道:“菲菲,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

胡菲轻轻地嗯了一声。

胡菲文静,漂亮又听话,是全班男生爱慕的对象,说实话,我在校的时候,也暗恋过他,还为她写了一首诗来着呢:大海啊你全是水,骏马啊你四条腿,胡菲啊你那么美,看你一眼啊已喝醉,再看一眼啊心好累……

这首诗本来被我珍藏来的,后来被我妈卖给收废品的了……

正文卷 第288章:一方手帕

“别别别……”阮经天一把拉住我道:“烦啦,要没有碰上也就罢了,这碰都碰上了,你还想走?我跟你说,今天就是天大的事儿你也必须得留下来与我们吃烧烤,不然的话,咱们就割袍断义!”

说完手执一柄小刀顶着我的胸口。

特么的这是割袍断义吗?这特么的是要扎心断义吧!

就算不扎心,这一刀下去,我新买的衣服也得被他改造成裙子,我被迫无奈,只好勉强答应。

一群人走了没有多远,在一个山坡前停了下来支炉烧炭,看来这群王八蛋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十分熟练,这边划出防火隔离带,那边支铁架子,炭也是带的无烟炭,这么一来,在生火时根本不会被人发觉。

最奇葩的是还有冰冻啤酒,可谓装备齐全。

我和胡菲则被安排配制调料涂肉串,阮经天那边忙不过来,指着方圆道:“妹子,过来帮忙!”

方圆看向我。

我将阮经天的手拍了下来道:“小阮阮啊,你就别打方圆的主意了,她得守在那里,以防你们搞破坏……”

“烦啦!方圆守着的,到底是谁啊,感觉怪怪的!”

我凑到阮经天的耳边道:“我偷偷告诉你啊,你不要告诉别人哦,那是一具尸体!”

“切!”阮经天将我推到一边“你特么的也太能吹了吧,还尸体,你怎么不说僵尸呢,你怎么不说你是赶尸人呢!”

同学那么久,我自认对阮经天还是十分了解的,你越说是,他越怀疑,你越说不是,他更加怀疑。

不一会儿,那边已经有烤好的肉了,狄同化拉我们过去吃,我又给方圆送去了两串,这些王八蛋的狂野让方圆都感到不适,她指了指冯高,压低了声音在我的耳边说道:“师兄,我觉得我们还是赶紧走吧,时间一久怕出事!”

我何尝不想呢,看了看一旁胡吃海吹的货们道:“等等看啊,眼下是走不掉了,只能等这帮王八蛋们吃吃喝喝开心了,咱们再趁机开溜。”

方圆就坐在冯高身边不远的地方吃烤串,我则回到众人身边,举起一瓶啤酒道:“你们之中谁最牛逼啊,站出来给爷亮个相!”

阮经天,狄同化和另一名男同学站了起来,各自挥着臂膀亮肌肉道:“我我我!”

“口说无凭啊,你们先狗咬狗一顿,胜利者才有资格与我拼酒啊!”

阮经天挑衅的眼光看向两名同伴,被狄同化一巴掌拍在了后脑勺上:“你特么的是不是傻啊!烦啦是让咱们起内斗呢!你还真上当!”

阮经天瞄了一眼胡菲,又冲狄同化道:“就你聪明,那你说,咱们三个,谁最牛逼?”

“当然是我了!”

“当然是我!”

搞到最后,还是一场角斗,我吃着烧烤,就着啤酒,看一帮畜生们角力,顿时感觉人生还是蛮快乐的。阮经天也喜欢胡菲,狄同化与胡菲同桌他已经不满很久了,只是找不到机会挑事,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会错过?

年轻人热血,头脑简单,总是觉得胜出情敌就能够得到女孩的芳心,这种心态,与野兽是最接近的,一旦踏上社会之后他们才会知道,想到赢得女孩的芳心,还有很多很多其它方面的考量,而很多考量都是上天注定的无法逾越的鸿沟,这才是尤其让人绝望之处。

胡菲有些担忧,央求我道:“烦啦,快让他们停下来啊,这样下去会出事的!”

我看着还在架子上烤的牛肉串说道:“菲菲,别急,等我吃完这些牛肉串就去劝架啊!”

我吃完第一串牛肉就感觉不对劲了,论实力,阮经天是强一些,更何况他还想在胡菲的面前表现他的力量,一开始就压着狄同化一头,狄同化怎么甘心,备起反抗,原本只是玩闹,结果越打越真的。

要是再不拦住,有可能会真的打起来。

想到这里,我将竹签往地上一插,合身撞了上去,将两人撞开了,指着他们道:“你们干嘛呢?点到为止就可以了,还真打起来了!”

阮经天指着狄同化愤愤地说道:“你问他,是他先下狠手的!”

“特么的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老子是王八蛋,就应该一直被你虐啊!”狄同化也是怒气冲冲。

“你们真是够了!我以后再也不跟你们出来玩了!”胡菲气恼地说完,掉头跑入了桃林之中。

阮经天要去追,狄同化紧随其后,我叫道:“喂,你们两个够了啊,还嫌没有打够是吧!好生呆在这里,我去!”说着在烤架上捞了一把烤肉串,向着胡菲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这一处的桃树很密,再加上胡菲穿的本来就是粉白色的衣服,融合进无边花海之中还真是不好找。我有些担心,也无心吃烤串了,一边叫着胡菲的名字一边四处张望,却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不过,我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现在是花落时节,一些轻微的动静就会搞得花落如雨,我可以凭花落的动静去找寻胡菲,有了判定的方法,便容易了很多,很快地,我便在一处满是落花的平台上找到了胡菲,她躺在地上,晕了过去。

这丫头的气性也太大了一点了吧,多大的事情啊,竟然气晕了过去!

我正要将她扶起,就见桃枝之上挂着一方手帕,我顿时呆住了,这方手帕我太熟悉了,这就是陈柔的手帕,陈柔的手帕怎么会挂在这里?是不小心遗落的吗?我将手帕放在鼻端闻一闻,手帕之上,满是桃花香。

虽然现代人都用纸巾不用手帕了,但是陈柔一直保留着一方,那是因为,这方手帕是她的妈妈留给她的,那是她妈妈的嫁妆。

我看向那根桃枝,因为伸上了向路中心,被人折断了,手帕就挂在桃枝之上,它挂在桃枝的右边,因此陈柔是从右往左走,行至此处被挂掉了。想到这里,我往前狂奔而去,仿佛跑得快一些,还能够追上她一样!

正文卷 第289章:辱尸

我沿着花径跑出来,看到了村庄。

村庄里的酒楼前,已经有人坐在那里等开饭了,店老板正在屋后剖鱼呢,我赶紧走过去,从怀里取出陈柔的照片道:“老板娘,你有没有见过这个女孩哈?”

老板娘用衣袖擦了擦眼睛,认真地看了两眼道:“没见过……”

“谢谢啊!”我收起照片,往村里走去,一路上,逢人就问,从村头问到了村尾,问到最后一家的老太太时,她回到家里找出老花镜看了半天,这才说道:“我好像见过她……”

“老奶奶,你是在哪里见到的,当时的她怎么样?”我连珠炮一样问道。

老太太想了想说道:“这都是几天前的时候事情了,那一天,天阴沉沉的,我在那里收被子呢!”老太太指了指不远处的晒谷场。“那里,对,就是那里!”我捞着被子往回走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子穿村而过,依稀就是她了,不过我老了,记性不大好,也许不是啊,我只看到侧面,只是觉得她走路的样子与照片中的女子有些相似……”

老太太似乎在想用什么词来形容,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孤独,对,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的孤独,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记……”

陈柔给我的第一感觉也是孤独,就像是开在山崖上的一朵清冷兰花一样。

即使身处茫茫人海之中,她的孤独仍旧是那么明显,仿佛外面的世界都与她无关,她的照片,看久了会让人心疼,她的背影,看久了会让人心痛,让人暗生怜爱,却又不敢靠得太近!

我不知道我与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有没有让她的孤独感稍减,如果是这样,我的心里也好受一些。

不用说陈柔的相貌,只“孤独”两个字,就已经让我判定,那天从老太太眼前经过的就是陈柔。

我殷切地问道:“老奶奶,你知道她往哪边去了吗?”

老太太指着出村的路道:“往那边去了!”又唉了一口气道:“都那么多天的事情了,只怕是早已经走远了,小伙子,祝你好运吧!”

“谢谢!”我应了一声,匆匆忙忙地往前而去,前面是连绵起伏的山川,县志上记载,这里才是抗战时期中国军人与日本小鬼子决一死战的地方,一来因为山势地形的原因,这里易守难功,二来,后面的山势更加的艰险,即使败了,也有地方可退。

不过因为没有人花钱开发,声名远不如前面的桃花林,甚至县里有意识地将属于这里的历史往桃园移,以让桃园的故事变得更加的丰满。

这是一个很悲剧的事情。

我看着横亘在眼前山的群山,心想不会是因为虎愁山上死人太多,怨气盈野,出现了千年难得一见的僵尸,然后,陈柔是来对付僵尸的?她知道此行凶险,所以就没有带上我?

嗯,应该就是那样!

至于她为什么失踪了那么久才出现,原因也很简单,在做大事之前,总得有万全的准备吧!找到一件适手又威力强大的法器可没有那么简单呢!那她找到了吗?应该找到了,我心里想,她虽然孤傲,其实骨子里是个很谨慎的人,没有把握的事情是不会去做的。

想到这里时,我已经走到了虎愁山前,我就像是一个寻参客一样,而陈柔,就是这一片山中独一无二的灵参,我要找到她!

我翻过一个又一个的山谷,也从泥土之中扒拉出了许多的人骨,我没有时间去找吃的,便折了山上的杜娟花做午餐,晚餐。从天亮找到天黑,又从暗夜找到天明,一直到第三天的下午,我终于绝望了……

让我绝望的并不是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却没有找到陈柔的踪迹,而是虎愁山上虽然埋有不少尸骨,却没有我上山之前预料的沉重阴气,也就是说,我之前假设陈柔用心所学除魔卫道便不存在了!

既然不是来虎愁山“除魔卫道”那便任何结果都有可能,她有可能已经离开此地,有可能更远地离开了此地,六七天的时间步行都能够走上两三百里路,要是坐车,都可以绕着中国转上一圈了。

我产在被夜露打湿的草地之上,看向那绵延起伏的山脉,手里紧紧地握着陈柔的手帕,冲山谷喊道“陈柔,你到底在哪里啊,你可知道我在找呢?”回答我的,只有被惊起的飞鸟。

直到明月东升,我才感觉意识慢慢地回到了身体,我站起身,往山下走去,一直到路过桃林,我才想起,我离开之时都没有跟方圆打招呼呢!而她还带着一具死尸,希望没出事吧!

我掏出手机一看,上面有二十多个未接电话,第一个电话是我离开他们十分钟左右的时候,最后一个电话就在半个小时前,而这么多的电话,我竟然一个都没有听到,我这才意识到,从发现陈柔的手帕开始,我便沉浸到了自我的世界,外界再没有东西能够影响到我,一直到我从无边失落之中醒来。

我赶紧拨方圆的电话,好一会儿才被接起,电话里头,方圆的声音有些恼火“师兄,你去哪里啦,你可将我给坑苦了!”

“对不起啊!”我还是第一次向方圆道歉,问道:“你在哪里?冯高医生呢?”

方圆说道:“冯医生已经被他的家人接回去,入土为安了!重点是我啊,我被关在岑城的警局里了,马上就要被以辱尸罪起诉了,师兄你赶紧过来救我啊!”

“辱尸罪?怎么会这样?”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是这样的……”方圆正要往下说呢,电话就被人抢了过去:“你是方圆女士的‘师兄’对吧,赶紧到岑城公安局来一趟吧!有很多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

我有些蒙圈,事情有那么严重吗?还电话里说不清楚?

好吧,去就去吧!我调整好心情,在走出桃林之时,又回头看了一眼远处虎愁山,我看到的,只是暗夜里黑黝黝的狰狞轮廓……

正文卷 第290章:一个梦

到了岑城公安局,我刚刚说明来意,便有一名女警冲过来,扭住我的一只手就要上手铐。

我的第一念头是,估计是方圆为了自救,将我咬出来来了。

第二个念头是:我得自救啊!

我冲女警道:“美女,你干嘛呢?”

“干嘛你自己心里有数!”说着不由分说地将我铐上,推进了审讯室里。

审讯室里,方圆见到我一脸的欣喜,站起身道:“师兄你来啦!”却没有站直,因为她的手铐还被锁在办公桌上呢。我打量着方圆,问道:“方圆,你没事吧?”

我的待遇和方圆一样,在被摁坐在椅子里后,便被锁了起来,女警将钥匙一收,问我:“要喝水吗?”

喝了水才好审讯呢……

“要!”我说道:“不过我不要你打,让你们局里的贺小安帮我打水来吧!”

常言说得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简和,关丰他们身死之后,岑城公安局也只有贺小安是拧得出来的人物了,做为唯一经历过越南事件的人,他成为了云引市公安重点培养的人才,如今已经是岑城市刑侦大队长了。

“你谁啊!口气这么大?”女警斜眼看着我道:“咱们贺队长是警队的英雄,除了局长和市厅的领导,没有人敢让他倒茶递水!”

“要不你去试试!”我一脸微笑地道:“你可以跟他说,我叫陈烦!”

“陈烦你可真是烦人啊!”虽然满脸的不屑,女警还是决定这么做,她往门外走去,临到门前,还不忘回头瞪我和方圆一眼,这才将门带上了,不一会儿,听到拧动门把的声音,门被推开了,贺小安捧着两杯水走了进来。

一些日子不见,他成熟了很多,我微笑着向我打招呼道:“陈大师,好久不见啦!这位是?怎么不见陈柔啊?”

我想要去接水,却被手铐绊住了,贺小安赶紧让女警将手铐打开,女警有些不满,但还是听从地走到我身边,在我的耳边嘀咕道:“还大师,看你那猥琐样子就是坑蒙拐骗的主儿,我们队长会上你的当,我可不会!暂时放过你,你要是敢做恶,我分分钟将你抓回来啊!”

我活动了一下手,指着女警道:“让我猜一下哈,我猜她一定是实习警员吧?即使转正了,也不超过一个月!”

“你怎么知道的?”女警新奇地问我。

贺小安也好奇地看着我。

我喝了一口水道:“其实很简单,你听说过一句话吗?手里拿着锤子,看谁都像是钉子,她做了警察,就是那个手里拿了锤子的人,而我们,就成了她眼中的钉子,这是心中的热乎劲儿还没有过去呢,再过两个月就好了!”

“你胡说些什么啊!”女警怒道:“我手里要真有锤子,就砸你脑袋上了!”

“好了好了!”贺小安冲女警挥手道:“你先出去吧!”

等到女警将门带上,这才说道:“陈大师,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呢!”

我指着方圆道:“这位是我的师妹,叫方圆!陈柔她有事离开了……”

“哦!”贺小安也没有怎么在意,问起我们怎么会被带进局里来,我看向方圆道“轮到你来说了!”方圆将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原来,我去找胡菲之后,狄同化和阮经天他们就在打冯高医生的主意了。

这帮货的好奇心强得离谱,路上遇到一泡屎都恨不得蹲下来尝尝是咸是淡,更何况眼前站立着一个不知道是人还是木偶的家伙!

我在的时候他们不敢胡来,我不在了,两个混蛋对付一个女孩,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他们可以为了胡菲争得头破血流,面对别的事情时,立即就会团结得像是共穿一条裤子似的。

狄同化将方圆引开之后,阮经天就将披在冯高身上的雨衣和围巾取了下来,雨衣扯下,太阳光直射在冯高的身体上,冯高的身体便迅速地腐化,干枯,那场景,就像是一个大活人在你的面前迅速地变成干尸!

这只会出现在恐怖电影里的画面出现在了阮经天的面前。

阮经天虽然自认为胆子大,却还是被吓得懵了,几秒钟之后才大叫起来:“啊……”那声音之凄厉,就像是被人捅了十多刀一样,这声音惊动了巡逻的保安,当即遁声而来,不问原因地将他们通通扭送公安局了。

恰好这件案子由刚才离开的女警许梅负责,许梅才从警队调派过来,一身的热血,恨不得天天去抓江洋大盗,凶杀犯人才好,可惜警局里并不像她想像的有那么多的坏人抓,好容易揪住了一个,自然不肯放过了……

过了没一天,又揪住了我,她就更兴奋了……

贺小安听完方圆的陈述,二话没说,便将我们放了,我们一路聊着天往外走,我一直感觉背心有点不舒服,回头一看,就见许梅正盯着我们看呢!目光犀利的很,那表情仿佛在说,小子,我才不管你的关系有多硬,以后别撞在我手里……

我无奈地摇摇头,我记得方圆才来义庄的时候好像也是这个样子呢!

回到义庄,我美美地洗了一个澡,两天都没有睡好了,一躺上床,我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仿佛间我又来到了桃园,桃花含苞待放,春风抚面如少女之手。

“陈柔!”不知道怎么地,我就唤出了这两个字。

然后,陈柔从我的背后走了出来,她形容清弱,却是面带笑容,看着我说道:“烦啦,这是咱们第一次逛桃园吧!”

“是啊!”看着眼前女子,我的心里冒出一句话来:十里桃花不如你!我深深注视着陈柔道:“答应我,以后咱们每年都来好吗?”

陈柔正要答应,这时候一阵风吹来,将她的手帕吹飞了,陈柔一声惊呼,去追手帕,我也紧随其后,不知道怎么地,她就不见了,只剩下那一方鸳鸯戏水的手帕,在空中飘舞着。

“陈柔,陈柔……”我呼喊道。

我的声音悲呛,却始终无人应答。

正文卷 第291章:滚刀肉

第二天一早醒来,回想起昨晚上的梦,我突然想起,我在离开桃园的时候,胡菲似乎仍然是昏迷的。

我赶紧起身下床,去排方圆的房门。

“来啦来啦!”方圆的声音里满是不满,拉开房门道:“干嘛啊!”

我拍门时这丫头估计还在睡觉,披了床单就来开门了,在开门的时候,她自己反而忘记这回事了,伸手拉房门,就没有顾着身上了,结果毯子滑落,她的身体便毫无遮掩地展现在了我的面前。

“啊!”方圆一声惊呼,手足无措,一时间都不知道捂哪里好,便将地一翻,拉着毯子将自己裹了起来,掂着脚回到床上,害怕地不敢抬头,好一会儿才弱弱地问道:“师兄,你没看到什么吧?”

“没有!”我说道。

“你胡说!”方圆气恼地说道:“你明明什么都看到了……”

“好吧,你说看到了那就是看到了!”我一脸的无所谓。

“你欺负人……呜呜呜……”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我又不是有心的,再说了,哥们长这么大,a,片还少看了,多么美妙的身体都看过,不差你这一口啊!不过,我还是选择了沉默,因为我深深地知道,这时候要与方圆争辩,我就别想从她的嘴里问出一个字来了。

等到方圆的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我这才问道:“方圆,你知道胡菲怎么样了么?”

“胡菲啊!”话题转移到别人身上,方圆终于从春光乍泄的窘境之中回过神来,皱着眉头说道:“我听许梅——就是抓我的那个女警说她一直昏迷不醒,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啊……”

啊!我心说可别出事才好,这才想起给狄同化和阮经天打电话,却发现他们的电话都关机了,这才记起,他们似乎对我说过,家里为了让他们能够安心冲刺人生中这最重要的关卡,将他们的手机都收起来了。

承诺考试结束如果成绩还好,不但将手机还给他们,还奖一台不低于五千块的超级本。

也因为如此,两个滚刀肉才甘心从命!

联系不上他们,只得去学校找他们了。

想到这里,我向方圆招手说道:“赶紧起床,咱们有事要做!”

校园的早晨十分美好,空气清新,朝气蓬勃,故地重游,我难免心生感慨,就在半年之前,我还在这个学校读书,成绩虽然不是很好,却也是差强人意,然后,因为撞上落花洞女,我便被迫辍学,踏上了社会……

其实,现在仔细回想,上学才是最轻松的工作,好好读书就好,不用想那么多,什么都有父母替你挡着,但是踏入社会之后,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一切都得自己扛,没有人同情你扛不得扛得住的。

与我们一道的,还有零零星星的正往学校赶的学生,不用说——每天上学不积极的,成绩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他们说说笑笑,对上课铃音听而不闻,快要走到教学楼前的时候,广播响了起来“请全体师生操场上开早会!”

我们便与他们一道,往操场的方向而去,从我的这个方向望向教学楼,教学楼的走廊人头攒动,从各个教室出来的学生汇成人河,从走廊流向楼梯,又从楼梯流到了操场上。早已经等在操场上的老师们开始整顿队伍。

我向方圆招了招手说道:“这边!”

人群之中,阮经天,狄同化还在与同学们打闹,这两货长得又高又大,在我们班一向是霸主一样的存在,只有欺负人的份儿,从来没有被欺负过,此时两人就在戏弄眼镜仔陈星呢。

我挤到他们的身后,抬腿狄同化的屁股上顶了一下。

“我擦勒!”狄同化被顶得疼了,转过身来,满面的怒容,一副要与人干架的样子。

但是,当发现是我之后,目光便柔和下来,一把将阮经天拉了过来:“同化,烦啦来了!”

阮经天也转过身来,看到我,吃惊地道:“你小子怎么动不动就玩失踪啊,我跟你说,老子差点被你吓死……你们带的那人,竟然真的是尸,你不会……”阮经天附在我的耳边问道:“你小子不会真的是赶尸匠吧?”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向着女生的队伍里望去“对了,胡菲呢?”

“还说呢!”听到‘胡菲’二字,狄同化和阮经天就气不打一处来:“你小子是怎么一回事啊,不是让你去找胡菲的嘛,人都昏倒在了泥地里你也不管?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泥地里躺了一个多钟了……”

我赶紧问道:“人没事吧?”

“不清楚,我们是被胡菲的老爸赶出来了!”说到这里阮经天和狄同化的脸都有些苦,很明显,他们已经上了胡菲她老爸的黑名单了,不说他们能不能最终追到胡菲,即使追到了,胡菲老爸那一关也只怕难过。

狄同化揪住我的衣领道:“烦啦我跟你说啊,胡菲要是没事就算了,要是有事,我第一个不会放过你!”

我拨开他的手道:“你小子别惹我啊,不然我跟你抢胡菲去,我的战斗力想必你也知道,与阮经天可不是一个档次的,从你手里抢东西,如探囊取物!”

听到这里,狄同化顿时没有了脾气,纳纳地收回手。

这时候,校长已经站在了高台之上,冲下面摆手道:“同学们,安静一下,安静一下,听我说!时光匆匆,已经到了仲春时分,高考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人生最为重要的关卡就摆在眼前,同学们,你们已经准备好了冲锋了吗……”

校长在上面慷慨激昂,我们在下面聊我们的,狄同化和阮经天被胡菲的老爸被病房里轰走了,感觉很没有面子,决定与我一道再闯病房,我们都商量好了,如果胡菲的爸爸还要我们要如何应对,如果是胡菲的妈妈在看护胡菲我们又该如何挽回一局。

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很快就达成了一致,就等开完早会好行动了!

ps:不好意思,比较忙,下一章恐怕得明天早上了……

正文卷 第292章:恶做剧?

这时候就听校长说道:“……这是忙碌的一年,同时,这也是收获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的成绩节节攀升,在这一年里,我们胡菲同学的作文《一个》获得了省概念作文一等奖!大家为他鼓掌!”

校长转过身,从身后的纸箱里取出奖品道:“现在,请我们的胡菲同学来领属于她的荣耀吧!……”

胡菲是个文艺女青年,我们课间都是玩笑打闹,而她则在看世界名著,她发下宏愿说要在走出高中校园时读完一百本世界名著,不过在高考临近之时,这个伟大的愿意被生生地掐断了。

虽然如此,她的文笔仍旧牛逼的要命,作文基本会被当成范文在班上颂读。

听到校长念到胡菲的名字,狄同化和阮经天顿时安静下来,看向高台上的眼睛在放光,校长所站立的高台,胡菲和他们不止一次登上去过,不过,人家胡菲登上高台那是为了领取奖励,接受表扬。

而他们被叫上去,多半是鞭尸示众……

直到校长把话说完,阮经天才意识到不对,说道:“胡菲还在医院呢!”

狄同化赶紧说道:“我去替她领!”说着就往抬上走去。

被我揪住了,我指着高台边上的台阶道:“你看那里!”

在那边,身穿一袭白裙的胡菲拾阶而上,就像是待嫁的新娘一般,在这一片白蓝相间的校服之中显得十分的扎眼,班主任见此情景,脸色不大好看,拉着站在台下的胡菲父亲道:“胡先生,这,我不是提醒过你的吗?今天是校早会,一定得穿校服,这样影响太坏了……”

胡菲的父亲一脸的苦相,摊开双手道:“没办法,没办法呀,孩子非得这么穿,拦都拦不住!”

狄同化和阮经天看得口水直流,胡菲平时穿得校服呢,都让人垂涎欲滴呢,此时穿上了婚纱,那还不垂涎飞流直下三千尺啊!他们的心思飞驰,早已经将自己想成了新郎,正与台上的“新娘”双宿双飞呢!

见胡菲这样装扮,校长的脸色自然也好不了,他瞪了班主任一眼,没有说什么。看向胡菲道:“胡菲同学,你今天的装扮很别致吗?”校长虽然在笑,目光却是十分犀利,这无疑是在说:“给你个机会,好好解释一下吧!”

“是啊,我感觉今天特别的重要,所以我就穿了这件衣服,用来记念它!”胡菲一脸真诚地说道。

好吧,虽然这解释差强人意,总算还能产得过去,校长将奖品递给胡菲道:“这是概念作文一等奖的奖品,感谢你为学校也为你自己挣来的这份荣誉!”

“谢谢!”胡菲很有礼貌的鞠躬,这个鞠躬为她挽回了不少分,校长原本收起的手伸了出来,将话筒递给了胡菲:“胡菲同学,有什么话要对同学们说吗?”

胡菲接过话筒,试了试音道:“谢谢大家啊,在这草长莺飞的三月,在这来自省城的厚重礼物前,在我最好的年华,我准备将自己给嫁了!”

嫁了?????我的脑袋一蒙,以为自己听错了。

说着胡菲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只绣球来,高高举起道:“现在,我开始抛绣球,谁抢到绣球,我就嫁给谁……”

从胡菲出现,我就感觉到不大对劲了,她眼带桃花,双颊酡红,一举一动,都优雅和妩媚得不像话,怎么说呢,就像是有些事情你做得正正好就好,再多一分就过了,此时的胡菲就是这样,表现出根本不附和她这个年纪的优雅和妩媚,怎么看怎么别扭。

这丫头,不会是惹上了桃花瘴了吧?

想到这里,我往前面挤了过去。

“抛给我,抛给我,抛给我……”下面的学生们起哄道。

场面一度失控。

校长和胡菲的父亲抢上抬来,想要拦住胡菲,都被她轻巧地躲开了,她高高地举起绣球,眼中满是期待,口中唱道:“这一抛,花开并蒂,莲生双枝,寻一个如意郎君,这一抛,相濡以沫,海枯石烂,谁也别想将我们分开,这一抛,石榴多子,子贤女孝,福气不尽来,这一抛……”

“胡菲,你胡闹些什么啊!”胡菲的父亲气得直跳脚。

校长帮忙堵胡菲,说也奇怪,两个大男人,在这方寸之地,就是无法堵住胡菲。

胡菲念完那段奇奇怪怪的话,便将手里的绣球抛了出去。

我本来想要去抢绣球的,但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还没有够着绣球呢,就见一只手横空而来,将绣球抓在了手里,我回头一看,好家伙,这王八蛋长得真够高的,足足高出我一个头还多!

这特么的还是高三学生么!站起来老师都要心虚。

高个子将绣球高高举起道:“抢到了,我抢到了……”

这时候,台上的胡菲被她父亲和校长给摁住了,胡菲的父亲已经扬起了手,眼见就要落在胡菲的脸上,在却还是忍住了,见胡菲不肯跟她走,便将她往肩膀上一扛,快步跑下了高台。

胡菲扭过头来,冲高个子喊道:“如意郎君,我的如意郎君,明天就来我家里提亲啊,我家就住在祁安巷二十一号……”

校长和班主任紧随其后,一来是提防胡菲的父亲因为太过于气愤伤害胡菲,二来也想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群龙无首,操场上顿时吵成了一片,只有那个高个子抱着绣球,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留在这里不是,追上去也不是……

阮经天拉着我道:“烦啦,咱们现在怎么做?”

我一招手:“走!”

我们挤出人群,向着胡菲追了过去。胡菲的老爸本来是想将胡菲拉回家去的,但是被校长和班主任拦住了,说先搞清楚是什么状况再说,要知道,做为尖子生,胡菲的心理状况是校领导很关心的事情。

于是,胡菲便被带到了校长办公室,校长搬了一张椅子坐下,胡菲被胡菲她爸按坐在他的对面。

校长打量了胡菲半晌,皱着眉头说道:“胡菲同学啊,你要知道,开早会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是不能恶做剧的,知道么?”到现在,校长仍然觉得胡菲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一场恶做剧而已!

正文卷 第293章:请碟仙

说起恶作剧,我就想起以前经历的一件事情,有一天,一个朋友突然给我发来一个信息,说是要借钱,我问他什么原因也不说,我回绝了他,然后就形同陌路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天他与人划拳,输了就要按对方的要求做一件事情。

对方让他问我借钱,而且不能说原因,借到了这一关就算是过了,借不到就算是输了。

他这才给我发的信息。

神特么地知道你与人划拳比赛啊!在我看来,钱是很重要的东西,你问我借还不说原因,那肯定只有两个字回复“不借”如果因此闹僵了关系,闹僵就闹僵呗……

年轻人爱看恶做剧,估计校长认为胡菲是与人打赌输了,才会这么做,虽说很不像话,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临近高考的学生了,教育一番也就是了。

谁知道胡菲一脸严肃地说道:“校长,我是认真的,我已经这么大了,我在做什么我心里有数的!”

在操场上胡菲胡来胡菲的父亲也就忍了,到了校长办公室胡菲还这么胡来,胡菲的父亲实在忍不住了,冲上前去,劈手就给了胡菲一个耳光,喝斥道:“胡菲,你太过份了!”“赶紧给校长,给老师认错!不然的话,没有你好果子吃!”

胡菲捂住被打红的脸,呜呜呜地哭起来,胡菲的父亲听到胡菲哭泣,火气更大了,还要上前揍胡菲,被班主任拉住了,那边厢,校长也在劝说胡菲,场面一时十分混乱。

见此情景,我推门而入。

校长看了我一眼,很是不满地说道:“你是哪个班的学生,进来不知道要敲门的吗?”

班主任看到我,楞了楞“陈烦同学,你怎么来了?”

我也懒得与他们废话,指着胡菲直接说道:“我怀疑胡菲中了桃花瘴,因此,我是特意来帮忙的!”

“桃花瘴?”

这个说法一出,所有人都楞住了。

还是班主任最先醒过来,语带责怪地说道:“陈烦同学,你不过休学了半年,我教你的用科学的目光看待问题都被你抛到脑后了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鬼鬼神神,自然更不会有桃花瘴了……”

校长搞不定胡菲,又被我闯进来一搅,看向班主任生气地说道:“老秦啊,你看你教出来的都是些什么什么学生,一个个的……”

“校长,你别瞎几巴胡说啊!”阮经天冲口而出,被班主任敲了一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对面不是小学生而是一校之长,赶紧捂住了嘴巴。阮经天熄火了,狄同化赶紧冒出来说道:“校长,你不知道,烦拉他现在是赶尸匠!”

“赶尸匠?”校长瞪着我说道:“那位同学说的都是真的吗?你是赶尸匠?”

我一想,都挑明了,我也就别否认了吧,干脆地点头道:“没错,我是赶尸匠!”又指着方圆道:“这位是我的师妹……”

我满以为校长会惊讶得合不拢嘴——没想到啊,没想到啊,咱们这破学校也能出这样的人才……谁知道校长连看都没有看我,冲班主任道:“这是你们班的学生?”

“是!班主任声音弱弱的,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申请休学了?”

“是!”

“休什么学啊,赶紧开除了拉倒!”校长的声音提高了八分:“咱们学校,可以什么都没有,就是不能有神棍!”

校长不待见我,胡菲的父亲却是相信的,他一把拉住我道:“小兄弟,原来你是赶尸匠,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你真的能帮我家胡菲吗?”

我想了想说道:“我会尽力的!”我是赶尸匠不假,可是胡菲并非尸体啊,如果是赶尸我二话不说,拍着胸脯“嗯嗯,这事儿交给我吧!”桃花瘴我就不敢打包票了,因为我自己也不是很懂……

校长办公室自然不能胡来,在胡菲父亲的强烈要求下,校长给了我们一把杂物室的钥匙,还一再警告我别搞事,不然立即将我扭送派出所。这个老头也不知道怎么了,平时持上去挺和譪的,一说到鬼鬼神神,就像是踩了他的尾巴似的。

地下室

昏黄的路灯亮着,映照着台阶上的青苔,我们拾阶而下,还不得不十分小心,因为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滑倒,地下室是用来存储体户器材和各种教材的地下仓库,因为没有装满,就留了几间做杂物室,都是空着的。

我打开房门,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我赶紧捂住了口鼻。等到大家都进到房间里,我将门关了起来,房间里虽然也有窗户,却恰好开在斜坡上,被一片树林挡住了,因此,与没有窗户也差不了多少,门一关上,四下里顿时一片黑暗。

阮经天拉着我的手,很是紧张地问道:“烦啦,咱们在这里,干嘛啊?”

见胡菲老爸也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我解释道:“胡叔叔,所谓的桃花瘴,其实也是一种鬼上身,不过上身的鬼都是些到死都没有婚配的男男女女,我是赶尸匠,对于捉鬼驱邪是外行,因此,就只能借由外力帮忙了!”

胡菲老爸虽然一个字都没有听懂,却表现出很信服的样子地说道:“小陈,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来!我没有意见的!”

阮经天问道:“什么外力啊?”

我指着手里的一只白色小碟道:“请碟仙!”

关于请碟仙,电影电视小说里没少见,但是现实操作还是头一次,阮经天和狄同化又紧张又是害怕,颤声问道:“烦啦,你是认真的吗?”

我嘿嘿一笑:“你要是害怕了,现在就走了,反正有你们不多,没有你们也不少!”

“谁说我害怕了!”两人被我一激,顿时犟起来“我们还真想体验体验呢!”

我点亮蜡烛,将写满字的纸铺在了地上,又将碟子盖在上面,抓住胡菲的手按在了碟子上,我的手按在她的手上,阮经天的手按在了我的手上,方圆的手又按在了阮经天的手上,一直到所有人都将手按在了碟子上,我这才开口念道:“碟仙碟仙,请快现身,碟仙碟仙,请快现身……”

正文卷 第294章:下来陪我

在经历了这次碟仙事件之后,我意识到了两件事情。

第一,不要玩碟仙!

第二:千万不要对自己太过自信。

虽说是请碟仙,但是我们已知的只有附身胡菲身上的鬼魅,因此,所谓的请碟仙,其实就是请胡菲身上的鬼魂下来盘道!

但是,凡事难免出现意外的!

“碟仙,碟仙,快快现身,碟仙碟仙,快快现身……”我喃喃念道。

蓬,幽暗的地下室里刮起一阵阴风,差将将蜡烛吹灭,在摇摇晃晃了好久,蜡烛总算又重新燃烧了起来,光芒却是弱了许多,就像是被人掐了一截烛芯去一样。

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在迅速地变冷,我倒还好,我感觉压在我手上阮经天的手变得很冷,似乎还在微微地抖动,直到我看向他时,他梗了梗脖子,挑衅地看向我,仿佛在说:看啥看,老子没事儿,屁事没有。

然而他苍白的脸已经暴露了一切。

霍……

碟中突然一股大力传来,带得碟子在纸上移动起来。

“动了,动了,动了……”狄同化惊呼道。

碟子在纸面上一番扭动之后,终于在一个位置上停了下来。我们探头望去,碟仙指着的是一个笑字。

“哈哈哈哈哈……”胡菲的父亲笑起来。

在这幽暗而寂静的地下室,这一串狂野的笑声就像是鼓点一样,敲击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灵,胡菲的父亲被碟仙上身了?不对啊,我看过的碟仙小说里没有这样写的啊,这就像是汤还没来呢,主菜就端上来了。

不科学啊!

我按住胡菲父亲的肩膀问道:“大叔,你笑什么啊?”胡菲父亲指着纸上的字道:“碟仙不是让笑吗?”

我长吁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仍然在套路之中。我看着胡菲的父亲,一脸认真地说道:“叔,你理解错了,碟仙指着‘笑’字,不是让你笑,而是它在笑!”

“它在笑?”胡菲的父亲皱起眉头:“为什么我没有听到!”

我指着那个字道:“没有听到,看到不是一样的吗?”常言说得好“宁闻鬼哭,不闻鬼笑!”鬼哭多是因为身有冤气,死得不甘,鬼笑就不一样了,那是说明鬼魂已经成为凶戾了!

不过都这时候了,也只好硬着头皮上,我让大家松开了手,问道:“你来了?”

碟仙移动,指向“来”字,继而又指向了“了”

看到这两个字,我感觉怪怪的,就像是你下楼道或许在路上遇到了熟人,你问他“吃了么?”他说“吃了!”一样,就像是寻常的一问一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两个字却给我很冷的感觉……

“你叫什么名字?”

碟子移动“我叫黄宛”

“你来自哪里?”

碟子晃动不休,似乎在寻找对应的字句,却没有找到,我示意大家拿出纸笔,写下各自的心中所想,我写的是:祁安巷二十一号,因为胡菲在抛绣球时就说过,让那个高个子来祁安巷二十一号提亲。

碟仙在我的面前晃了晃,移向了别处。

方圆写的是地府。

阮经天写的是地狱。

狄同化写的是人间。

胡菲的父亲写的是天堂。

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同学父亲的份上,我都想上前敲他一下,都特么的上天堂了,谁特么的还有工夫和你玩碟仙啊!三界写完了,接着写六道轮回“恶鬼道”“畜生道”“阿修罗道”……

六道也不是,我摁着眉头想了想,在纸上写下了“孤魂野鬼”四个字。

碟仙的箭头一扭,直直地指向了我。

“我,操,孤魂野鬼!”阮经天骂道。

阮经天才骂完,他手上的指上便落上了一点幽蓝色的火焰,很快便将整张纸片烧着了,烫得他痛呼连连。

我压低了声音说道:“哥们,咱们这是请碟仙,不是哥几个戏耍,嘴巴放干净一点,不然的话,惹了碟仙,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在说这话时,我又想起了自己的悲催经历,我可不是如此么?

被我一恐吓,阮经天赶紧捂住了嘴巴,闷声闷声地道歉道:“碟仙啊碟仙,我刚才是无心的,你千万不要生气啊,如果你实在很生气,就揍陈烦一顿也气吧,反正我是没什么意见的……”

“我擦嘞!”如果不是在请碟仙,我肯定跳起来给阮经天一顿暴揍。

“你是怎么死的啊?”我又问。凡事要对症下药,因此,在解决问题之前,要尽可能地了解足够多的信息,我们在纸上写下了诸多的死法——病死、饿死、被车撞死,淹死,上吊.……

碟仙最终停留在了上吊两个字上。

自杀,擦,这怨气得更重几分。

因为什么自杀?失恋,学习成绩不好,受了委屈,抑郁症……

我满以为她会填失恋,因为只有这两样才会促使它去找人结婚嘛!结果碟仙出人意表地选了“学习成绩不好”我顿时楞住,我记得岑城三中是八几年才开始兴建的,就算它是开学第一年就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而自杀的,也是八十年代的人啊,那个年代的人,怎么还会抛绣球呢?

抛绣球应该是封建社会女子喜闻乐见的择婿方式才对啊!

方圆见我脸色有异,问道:“师兄,怎么了?”

我皱眉说道:“我们请来的碟仙可能不是胡菲身上的那一位!”

“啊!”方圆惊呼:“这么说来咱们请错人了?那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既然请错了人,就将人送走呗,我酝酿了一会儿,手重新搭在了碗上道:“黄苑师姐,不好意思啊,我们请错人了,有所惊扰,这里有香烛纸钱,多多奉上,恳请师姐退下!”

“你当我是什么?召之即来,呼之即走吗?”

碟子移动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就听啪地一声轻响,蜡烛熄灭了。

我沉声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碟子在纸上快速地转动起来,碟仙的意思,逐字逐字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你们之中,要有一个人下来陪我!”

狄同化跳了起来:“爱谁谁,反正我不去!”

正文卷 第295章:不止一个

见此情景,阮经天也赶紧跳起道:“我也不去……”

我一手拉着阮经天,一手拉着狄同化,一脸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就你们的表现,别说是追胡菲了,就是追胡菲他爸都难!”

呃,什么跟什么啊!

“我的意思是说,就你们的表现,就算追到了胡菲,也追不到胡菲她爸……”

“也不是,我的意思说,就算你们追到了胡菲,胡菲她爸那一关你也过不了!”

狄同化和阮经天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胡菲和胡菲老爸都在现场呢,在别人面前认怂可以,在胡菲面前认怂那绝不可能,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胡菲被胡菲他爸拖走,还在操场的时候,狄同化和阮经天就准备将那个抢到绣球的王八蛋爆打一顿呢!

打不打得过那是另一回事!

看到胡菲忧伤的脸孔,阮经天的心里顿时生出了无尽的勇气,冲着黑暗叫嚣道:“喂,我不管你是黄苑还是黄八苑,你最好给我龟缩着不要动啊,不然我打爆你的头你信不信!”

我捂脸,我特么的是让你像个男人样,别给我丢脸,你特么的用不着这么造吧!

要糟!

果然,阮经天的话刚说完,就听啪地一声,碟子碎了。

紧接着地下室里狂风大做,吹得人都睁不开眼睛,等到狂风吹过,在杂物间的东北角,出现了一道灰白色的影子,那影子以蹲姿蹲在墙角,直到我们的目光都落在它身上时,才慢慢地站起来。

一闪就不见了。

我转眼四处看都没有发现。

跟我们捉迷藏吗?我心说难怪你丫学习成绩不好,学校里是捉迷藏的地方吗,学校里是来学习的!

随着那灰白色的影子消失,我感觉到哪里不对劲,好像少了些什么东西似的,我的目光扫过全场,这才明白过来,特么的,阮经天不见了!

我问方圆:“你见到阮经天了吗?”

“没有!”

“同化,你见到阮经天了吗?”

“没有啊!”狄同化懵然摇头。

我环顾四周,看到的都是一张张茫然的脸孔。

擦,这下玩大了,在请碟仙之前我就搜过网上帖子,都这玩意儿请时容易送时难,有厉害的碟仙甚至是不出人命送不走,我还以为我是赶尸匠对方起码得给几分薄面,结果倒好,话没有说两句,先搞丢了一个人。

不管怎么说得马上将阮经天找到,耽误一分,他就多一分危险!

就这么大的地方,阮经天被带去了哪里呢?地下?墙里?只有这两个可能,外面还是白天呢,黄苑是鬼魂,怎么可能去到外面?要是墙里还好找,要是被塞入了地下,那可就麻烦了!

总不能将这一片地都翻上一遍吧!

等等,等等,黄苑说她是学习成绩不好上吊而死的,那么……我猛地抬头看去,就看到了一双脚!杂物间的顶端,不知道什么时候垂下来一只绳套,阮经天的脖子被套在了绳套之中。

而在他的脚背上,就坐着刚刚消失的那道白影。

这王八蛋怕阮经天死得慢了,坐在他脚背上增加下坠的重量呢?

我心说你大爷的,老虎不发猫你当我病危吗?不对,不对,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吗?我取过打尸鞭,甩了出去。打尸鞭在空中划过一道长长的弧线,抽在了那白影身上。

隐约中听到一声女孩的尖叫声,那白影不见了。

白影消失之后,像是已经上吊身亡一动不动的阮经天这才挣扎起来:“啊啊啊……烦啦,救我,救我,我都出不了气了,咳咳咳……”

阮经天的脖子上都被勒出血痕来了,我心说幸亏哥们发觉得早,不然的话,阮经天非被那女鬼坠死不可,我抱住阮经天的脚,阮经天有了着力点,将绳套扒开了一些大口大口地喘息。

双足着地之时,阮经天长吁了一口气,揉着受伤的脖子,眼中却是戾气深重,此前这家伙横那是色壮人胆,这时候是真的被黄苑那女鬼给惹毛了,在地上捡了一片碎瓷满室乱走,一边走一边叫嚣道:“王八蛋,你给老子出来,老子要不打得你喊爹叫娘老子就不君姓阮!”

这家伙头脑简单,吃不得亏是在班里出了名的,此时差点小命都没了,哪里肯干,倒向碟仙叫起阵来了,阮经天在叫阵的时候丝毫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越握越紧,将掌心都划破了,血水正滴滴答答地往地下掉。

而血水掉在地面上,立即就消失不见了!

我的心一紧,就像是心脏被某一只大手握了一下,十分难受。我叫道:“经天,回来!”

阮经天回到了我的面前,仍旧是怒火难消,:“烦啦,怎么了?”

我抓起他的手道:“你的手在流血!”

阮经天一看自己被划破的手掌,吃了一惊:“特么的,我的手什么时候受伤了,我怎么不知道?”

我说道:“先别管了,这里是是非之地,咱们赶紧离开吧!”

为了防止出漏子,我让大家都手牵着手往门外走去,我是最后一个,我右手牵的是方圆,左手空着,可是,当我们往门外走的时候,我感觉左手一凉,仿佛握住了什么东西一样。

黑暗中我虽然看不清楚,但是,直觉告诉,那很有可能是碟仙黄苑的手,它想借由我们,走出地下室。但是,它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她在地下室里不知道天明天暗,以为最半夜,而事实上,外面还是下午时分呢!

房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我左手的冰冷便不见了,想必她也知道,想要藉由我走出地下室是不可能的了!

我将旁门拉上,锁上门锁,看向这朗朗乾坤时,有一种重见天日的感觉,我看向阮经天他们,大家都差不多,坐在水泥墩子上休息了一会儿,我说道:“咱们另找一个地方请碟仙吧!”

“还玩?”狄同化道:“难道刚才还不够刺激吗?”

谁特么的知道地下还有鬼邪啊,而且似乎还不止一只,明面上的是黄苑,暗地里的家伙不知道多厉害,这也是我为什么让大家匆匆退出的原因,不过就算如此,胡菲不能不救啊!

正文卷 第296章:桃运

虽然我很不喜欢校长那张板着的,像是被人打肿了脸和他一开口就让人有种想要将他暴打一顿的声音,但是,做为曾经的学生,我有必要提醒他。

我拨通了校长办公室的电话。

“喂,请你您是?”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听到过校长用这么媚的声音说话,估计是将我当成是教育局的领导了,我干咳了一声说道:“咳咳咳,校长你好,我是陈烦啦!”

“陈烦……”校长楞了好一会儿,似乎终于想起来了,语调顿时变得尖锐起来“啊,你就是那个神棍,我跟你说啊,我刚刚跟你们班主任说了,你已经被开除了,现在你是社会人,不要老往学校跑了,知道吗?”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怒火道:“校长,我打电话给你是想提醒你,b3栋教学楼的地下室不干净,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也不指望你相信,但是,我还是请求你将地下室封锁起来,特别是晚上,不要让人进入……”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便被打断了,校长粗声粗气的声音响起:“陈烦是吧,我要告诉你两点,第一,我是校长,你最多算是三中的同学,轮不到你对我指指点点,第二,我不会相信神棍的任何话,就这样……”

说完啪地一声将电话挂断了。

擦!我骂了一句,心说你老小子就狂吧,有你哭的时候!

我们选的第二个请碟仙的地点是一幢新峻工的楼房顶端,新建的房子没有鬼魂,特别是没有冤魂,再加上时已半夜,无需那么多的讲究,我们再请碟仙时,就将附在胡菲身上的鬼魂给请了出来。

光光光光……看着不停晃动的碟子,狄同化和阮经天已经不像刚开始那么害怕了,看向我的目光甚至还有些新奇,都在等着我开始呢!

我酝酿了一会儿,开始问道:“碟仙碟仙,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么?”

碟子依次移动到两个字旁:“江紫”

“江紫小姐,请问你家住何方?”

听到这里,阮经天拍了我一下,指了指我的嘴,一脸的焦急。在地下室他因为说错了话,差点将小命都丢在那里,因此,此时的他特别的慎言慎行,他的意思是说,我说错话了。

我说错话了?哪里说错了?

我将刚才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终于明白过来了,他的意思是不该说“小姐”二字。

“小姐”这个字在我们这个年代是贬义词,一般用来称呼性工作者。这还是尊称呢?不然直接叫“鸡”。但是在古代,小姐可是尊称“千金大小姐”单从这个词就能够听得出来,只有大门大户人家的闺女才称为“小姐”呢!

江紫是古时候的人,我称她为小姐,她只会认为这是尊称,而不是污辱。我挥了挥手,让阮经天不要多管闲事,安静地等待江紫的回答。

不一会儿,碟子又开始移动,箭头所指的字依次是“祈安路二十一号!”

这就对了嘛!

我有点小欣喜,一边应付着江紫,一边暗暗将一张金乌符递给了方圆,努努嘴示意她将金乌符贴到胡菲的后背,这么一来,就等于是断了江紫的后路了。江紫被请为碟仙之后,胡菲不知道什么时候晕了过去。由胡菲她爸爸抱着呢。

方圆走过去,假装帮忙扶起胡菲,另一手将金乌符往胡菲的背后一拍,金乌符便拍在了胡菲的后背。

所谓金乌符,其实就是一只用朱砂画着的公鸡,取鸡叫三遍金鳞开之意。以我的水平,也就能画出这个水平的符录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方圆冲我竖起了大拇指,我心中大字,也放松了许多,问道:“蝶仙碟仙,我们之前也曾请你,你为什么不现身呢?”

一阵沉默之后,碟子快速地移动起来,指的却是“却下室里有极为厉害的东西,我怕!”

这个黄苑真够霸道的,有她的存在,江紫竟然不敢现身。“碟仙碟仙,你怕什么呢?”

碟子快速移动,指的是:那里有一个女鬼,十分凶戾,我不是她的对手,而且,而且……而且在地下深处,似乎还有更厉害的家伙,单单透出的气息,就让我心胆俱寒,所以就……

我心说你一只女鬼而已,还有什么心胆啊。

我接着问道:“碟仙碟仙,你上胡菲的身却是为何?”

问到这里时我感觉怪怪的,别人请碟仙都是小心翼翼地问话,生怕说错了话惹得碟仙不高兴而引来大祸,即使如此,往往还是让碟仙很不满意,但是我们这里好像反过来了,变成我在审问碟仙了。

这个情况要是让那些被请碟仙被吓死的人知道了,不知道要做何感想。

其实我也是没有办法,如果我会抓鬼除秽,那自不必说,法阵一摆,咒语一念,刷刷刷几下便将附身之鬼揪出来了,但是哥们不会啊,只好借助请碟仙与鬼魂交流沟通了。

江紫听到这里,似乎有些不悦了,碟子发出碰碰碰地声音,似乎在对我抗议一般。

“我喜欢,怎么样?”

对于这样任性的回答,我颇有点无语,我记得书上说古代的小姐们都是知书达礼,贤良淑德的嘛,什么时候这么任性了?

嗯嗯嗯!

民国时期开始人性大解放,江紫应该是民国时期的人吧,也只有那个时候的年轻人,才能说出“我喜欢,你怎样”的话。

好吧,喜欢就喜欢吧!

我想了想说道:“碟仙碟仙,你的喜欢当然很重要,但是我觉得你应该不会毫无理由地去做一件事情,肯定有某种目的的吧!”

碟子突然静了下来,好一会儿,才扭扭捏捏地移动起来,看那样子,像是有些害羞一样,一个一个字,慢慢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过世的时候年纪轻,还没有许配过人家呢,又在桃园里沾染了那么多的桃运,所以就想,所以就想……”

“所以就想找一个如意郎君双宿双飞?”

碟子轻叩桌面,似乎在回应“嗯!”

正文卷 第297章:别跟我玩花样

我皱眉道:“可是你已经死了……”

碟仙楞了楞:“我虽然已经死了,但是我可以附在别人身上啊,比方说附在你的同学胡菲身上!”

“何苦呢?”

我想了想说道:“不如咱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放过胡菲,仍旧回去桃林,咱们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那样?”

“你的意思是——赶我走?”碟仙似乎有些激动。

“这不正跟你商量嘛!人鬼有别啊!”我一脸真诚地说道:“不管你抱了什么念头,人就是人,鬼就是鬼,你要是想找人结婚,桃园里估计也不少,何必舍易取难呢?,你说对不对?”

“可是我已经选定如意郎君了,选定了,就不改了!”

“何必如此执著呢?”看着晃动不体的碟子,我试图劝她。

碟仙似乎有些生气了:“我要你管啊!”

后来我对于鬼魂的知识了解得更多一些的时候,才知道碟仙江紫为什么不肯在桃园找只鬼双宿双飞了,那是因为——桃园做为曾经的战场,死者无不是缺胳膊短腿,脸皮,肚子都被撕开了。

不然也不能死啊!

怀春少女,哦不,怀春女鬼,肯定喜欢帅哥啊!

江紫虽然变成了鬼,可是少女的心性还在呢,再回想一下操场上抢到绣球的那位,长得一米八几的个子,脸与胡歌有几分相似,绝对是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现在都开始疑心江紫是不是有意将绣球抛给他的了。

不过,江紫自己肯定是不会承认的!

这让我想起一个笑话来,说是一个美女有好三个男孩子追,女孩的态度很明确:我没有别的要求,我喜欢有志气的人,我希望我的爱人奋发图强,而不是碌碌无为地地过日子!于是,三个男的就踏上了奋发之路,第一个男孩考了博士,出国留学,第二个男孩努力工作,成为了单位的小领导,第三个男孩下海创业,拥有一家咖啡站,然后,女孩挑了一个最帅的男人结婚……

透过现象看本质,你会发觉,这世界其实挺扯蛋的。

我劝了江紫很久,但是她的意志坚定,丝毫也不动摇,最后问得急了,啪地一声响,碟子碎了。我颇为无语,心说江紫你悠着点好不好,碟子十块钱一个呢,一晚上就破两个了,早知道请碟仙这么费碟子就不搞了。

碟子碎裂之后,就见一道淡淡的白影从其中钻出,现着胡菲扑了去。

带起的阴风吹面生寒。

我还来不及出声提醒,白影已经扑到了胡菲的身上,白影才扑到胡菲的身上,便被一道金光挡开了,与此同时,胡菲的背后有火焰窜起,符录用了一次,已经失去效用了,这才会自燃。

方圆有阮经天手忙脚乱地扑灭胡菲背后的符火。

受挫的白影转而扑向一楞的狄同化,狄同化卒不及防,被扑个正着,顿时便扭扭捏捏地像个小女人一样迈着碎步围着大家转,这要是再给她一块手帕,与古时妓院里的老鸨有得一比了。

这时候我们也无心顾及他,胡菲的父亲和方圆扶着胡菲,我用大拇指去顶胡菲的人中,她被鬼上身没有多久,因此也没有大事,不用开坛做法(如果是那样我就彻彻底底地抓瞎了!)将她唤醒之后,喝上一碗热乎乎的姜汤,应该就没有什么事了。

我从事没有离胡菲这么近过,也因为离得近,我发现,她比我想象和更加美,此时的她,长发如瀑垂在我的膝盖上,星眸紧团,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看得人有忍不住一亲芳泽的冲动。

我心说得亏江紫是上得胡菲的身,也因为如此,绣球才有人接,因为大家认为即使胡菲因为学习过度变得疯疯颠颠了,拥有那具绝美的娇躯也不错,熊掌与鱼不可兼得那就舍鱼而得熊掌也……

要是换个人,不似胡菲这样漂亮了,即没有好看的皮囊,又没有有趣的灵魂,绣球谁爱接接去吧!

比方说现在。

我从狄同化身上收回目光,大拇指开始发力,摁了一会儿,终于将胡菲摁醒了,疼得她眼泪都出来了,梨花一枝新带雨,显得更加漂亮了,胡菲抬眼看了看四周,一脸迷茫地问道:“我这是在哪里啊!爸,烦啦……你们……”

胡菲的爸爸抹着眼泪道:“小菲,你终于醒了,可担心死我了!”

我拍了拍胡菲老爸的肩膀道:“大叔,胡菲没事了,你赶紧带她走吧,这里就交给我们了!”

胡菲的老爸说声谢谢,搀着胡菲往外走。

胡菲脸上的迷茫更盛了,目光从我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仿佛是在询问“你们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胡菲被她爸扶下楼去之后,江紫,哦不,严格意义上来说是狄同化——双手叉腰瞪着我们道:“陈烦我跟你说,如果你阻止我与我的如意郎君在一起,我就从这里跳下去!这里是十三层,你可以试想一下,你的朋友从这么高的位置摔下去会是什么后果……”

眼见“狄同化”已经走到了天台边沿,我赶紧摆手说道:“江紫,你不要冲动,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你不是要找你的如意郎君嘛,我才就带你去!”心说还如意郎君呢,就你那位如意郎君,你能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吗?

江紫见我妥协,这才妩媚的一顺头发,扭着腰肢冲我们走来。

我忍住要吐的冲动,再看阮经天和方圆,他们情况也差不多,阮经天看向我道:“哥们,能借手机用用嘛!”

我问他:“干嘛呢?”

“录个像!”

“嘿嘿嘿嘿”我不厚道地笑了,胡菲抛绣球的桥段没有被我录下来,已经算是憾事一件了,女性版狄同化一定得录下来留做纪念,想到这里,我将手机扔给阮经天道:“给我留份拷贝啊!”

“没问题!”阮经天喜滋滋地接过手机,打开了夜视功能开始录像,录像中的“狄同化”卧蚕眉一扭,粗大的指头直指着我们道:“我可跟你们说,别跟我玩花样,除非你们不想救你们的朋友了!”

正文卷 第298章:钟点房

录像中的“狄同化”卧蚕眉一扭,粗大的指头直指着我们道:“我可跟你们说,别跟我玩花样,除非你们不想救你们的朋友了!”……

这动作十分女性化,要多酥就有多酥,却偏偏出现在了个有着一颗国字形的大脑袋,和粗得像是火腿肠一样的手指上,那情状,要多恶心有多恶心,我怀疑多看几遍我能够将隔夜饭都吐出来。

赶紧制止阮经天道:“好了,好了,差不多就好了!”

方圆压低了声音问我:“师兄,你真准备带江紫去找她的——咳咳咳,如意郎君吗?”

“是啊,为了救狄同化,也只好如此了!”说这话时,我的嘴角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抹邪魅的笑容,看到我脸止的笑容,阮经天也跟着笑起来,就像我对他们的了解,阮经天对我也十分了解。

我一般露出这样的笑容时,就表明——有好戏看了!

他一下子变得积极起来,收起手机道:“走走走,咱们找如意郎君去!”

我们在下楼的时候,胡菲父女打电话过来了,问这边情况怎么样,我安抚他们说一切都在掌控之中,闲聊了几句,便将电话挂断了。

总不可能这时候去找高个子黄乐吧!我们去对街的烧烤店里吃东西,叫了一百多块钱的各种烤串,就着啤酒一直吃到第二天四五点钟,本来吃得挺爽的,但是狄同化的动作实在太“出众”引来前后左右,甚至是偶尔路过的人群驻足观望,给我们带来的巨大的困扰。

试想,你在吃东西的时候,前后左右都有人盯着你看,那感觉能好得了吗?

好在大多数人不如我们扛困,看个新鲜就回家睡觉去了,我们这才甩开腮帮子,撩开后槽牙放开了吃,等到摊主收摊的时候,桌前的垃圾已经堆成小山了,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微亮的天空,我们扶醉而归。

做为师兄,我有方圆搀扶,阮经天就比较惨了,他下意识地往狄同化身上靠,结果被狄同化一把推开了,扭着腰肢喝斥道:“臭男人,别靠近我!”

阮经天也是酒劲上头了,被狄同化这一推,差点推到一旁的阴沟里去,他就势抱住了狄同化的腿,将他拖到在地就压了上去:“不让我靠近,我偏靠近,我不但靠近,我还亲你呢!”

说着那一对被啤酒泡了近四个钟的嘴唇便印上了狄同化的唇,狠狠地亲了一口。“妈呀!”方圆一头撞入我的怀里,捂住脸道“没法看,没法看了!我的眼睛要瞎了!”

此时的我何尝不是这种感觉呢,不过我很快就反应地来,这么污的场面,怎么不留影纪念呢,赶紧掏出手机拍照,第一张是阮经天抱着狄同化亲吻的照片,第二张来了一个大特写,将他们双唇相接的场面记录了下来。

翻看着我的“杰作”,我的心里简直比捡到一百块钱还要高兴,事实上,这两张照片比捡一百块钱划得来多了,因为我差不多手握这两张照片威胁了他们一辈子,稍有不从,我就威胁说要将照片公之于众……

狄同化被阮经天亲吻,先了楞了一楞,然后杀猪一样惨叫起来:“啊啊啊,臭男人,臭流氓,赶紧给我起来,赶紧给我起来啊,你怎么能够这样,我要打官抓你!”

狄同化一开始还只是喝斥推搡,慢慢地似乎发现自己的力量比想象的大,便猛力一推,将阮经天从自己身上推开,揪住衣领就是一顿拳脚,就是那打人的姿势,都特别的女性化,如果要配音的话肯定是:“嘤嘤嘤嘤,要打你,人家要打你!嘤嘤嘤……”

方圆推了推我道:“师兄,都什么时候了,还只顾着看热闹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将狄同化拉了开来:“算了算了,差不多了,再打就出事了哈!”

狄同化这才住手,突然又意识到衣袖被我拉着呢,赶紧红着脸甩开了。

我将阮经天扶了起来,问道:“没事吧?”

阮经天被打得清醒了一些,摸着额头,突然笑了起来。

我一惊“我擦,阮经天,你不会是被打傻了吧!”

“没没没!”阮经天连连摆手道:“没事,我没事儿,我就是想起了一件事儿——狄同化现在是女人,因此,我们不能冒犯她,哈哈哈哈哈哈……”

我也跟着莞尔,这才外人听来也许没觉得有什么可笑的,但是我们是狄同化的朋友,感受着他从男人转变成女人过程,感觉比听了一百场相声会都感觉可乐。

一整晚没休息,我们都有些困了,便找了个钟点房休息,让店老板到点了叫我们,但是这时候问题出现了,咱们三男一女,本来叫两间房就够了,方圆一间,我,狄同化,阮经天一间,但是问题来了,狄同化不愿意和我们住一间房,方圆又不愿意与狄同化同一间房,于是便只好开三间房,我和阮经天一间,狄同化和方圆各一间,在付钱的时候,老板娘压低了声音问我:“他是男的还是女的啊?”

我一脸苦恼地说道:“老板娘,跟你说实话吧,我也不知道!”

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五点,我们被老板娘叫醒了,到点了!我在出门的时候为自己的英明举动自豪不已,比住一天少花钱不说,还得到一个免费的人肉闹钟,多好啊!从旅店出来,我们便往岑城三中而去。

赶到岑城三中时正好是下课时间,远远地看到高个子,我们指着他对狄同化道:“江紫,你的如意郎君在那里呢,赶紧去吧!”

到了高中,基本上没有人背书包了,因为他们通常觉得自己是大人了,而书包,便是判定是大人还是小孩的唯一标准,书少的,两手一拿就完事儿了,书多的,背个小小的背包也就装下了。

高个子黄乐就是这样,他一手拿着一本英语书,另一手把,玩着一支圆珠笔,在一片流动的白蓝色之间(校服的颜色)显得十分悠闲。

我心说这小子今天过得不错啊,不过,他的麻烦应该很快就来了!哈哈哈哈……

正文卷 第299章:别靠近我

高个子黄乐一边走一边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一声油腻腻的“相公”将他惊醒过来。

这货估计是以为校花胡菲来找自己了,眼睛都笑成了一道缝,等到看到狄同化时,微微一楞,就准备从他的身边绕过。

狄同化拦到了他的身前,又叫了一声:“相公!”

“哥们,别开玩笑啊!”黄乐尴尬地说着,准备再次从他的身边绕过。

“相公!”狄同化一脸的不依“相公,你昨天抢了人家的绣球,咱们就已经缘定今生了,你怎么还对人家不理不睬的啊……”

“我擦!”黄乐往后一步跳开:“我说哥们,我认识你,你不是和胡菲一个班的狄同化吗?少在这里恶心我啊,昨天我是抢了胡菲的绣球,那又怎么样!你不服气吗?你不服气我也抢,怎么样?”

黄乐以为自己抢了狄同化心中女神的绣球,对方找上门来了,但是他不知道,真实情况并不如此……

狄同化抹着眼泪,一脸委屈地道:“郎君,既然你心中无我,又为何抢我的绣球呢,但是现在你抢了我的绣球,咱们已经缘定三生了,常言说得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石磨滚着走,反正,不管你对我如何,我这一辈子都跟定你了!……”

看着不远处狄同化委屈得泪水涟涟的样子,我和阮经天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阮经天拍着大腿道:“谁能想得到,我还能够看到狄同化这一面,老太爷,你真是待我不薄啊!……”

“狄同化”一片苦心,对方却将他的话当成了赤裸裸的挑衅,一把揪住狄同化的衣领道:“混蛋,你要是再胡说,别怪我不客气啊!”

昨天因为抢绣球,他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球哥”了,今天又被一个大男人叫“相公”可以想象,明天他的外号就该更新为“相公”了,他能不气愤呢!

对于黄乐扬起的拳头,狄同化丝毫不惧,反而迎了上去,声音悲怆地说道:“相公,你打我吧,打死我吧!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死鬼!”

黄乐气得脸红脖子粗,扬起的拳头冲狄同化的的脸狠狠地砸了下去!

碰地一声响,狄同化被打倒在地,鼻血长流。

黄乐指着脚下的狄同化道“小子,这算是给你的教训,别在这里阴阳怪气的,赶紧给我死开!”

“我擦!同化挨打了!”阮经天说着,就要撸袖子上。

我拉住阮经天道:“你小子干嘛去啊?”

“干嘛去?自然是助拳了!”阮经天看着我说道:“是兄弟就一起上!”

别看平时阮经天和狄同化不对付,时常闹矛盾,但是那都是内部矛盾,一旦有了外侮立即就会统一战线,这个叫什么来着,“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兄弟两个可以为了一堵墙的归属问题争吵不休,但是,一旦有了外侮,立即就会一致对外!

“别别别!”我拉住阮经天道:“看看情况再说!”

阮经天看了我一会儿,摇头说道:“烦啦,你变了,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是不是很久没有在一起,生疏了?”

是吗?我审视自己。

与这两个货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没少与人打架,有时候因为一点口角摩擦,有时候因为权益受损,总之吧,一句话,随叫随到。我还好,起码动手之前先问问对错,阮经天和狄同化才不管那些,你叫我来打架,我便来帮你打架。

至于对错,哪有那么多的对错可分……

眼前的情形,狄同化缠住黄乐固然不对,可是,黄乐一拳将狄同化打得鼻血长流,自然更不对。是非分明,兄弟被欺负了!因此,阮经天对我的反应非常不满。

但是……

我迎着阮经天的目光说道:“但是,你得明白一件事情哈!现在不是阮同化在与人争斗打架,而是江紫,人家两口子打架,咱们掺合个什么劲啊?”

阮经天被我问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是哦,既然是两口子打架,咱们还是袖手旁观吧!”

狄同化不但没有滚开,反而一把抱住了黄乐的大腿:“你打死我吧,你打死我吧,你不要我,我也不想活了,呜呜呜……”一边说还一边哭泣滚地,看起来伤心欲绝的样子。

从狄同化的表情中,黄乐意识到了对方可能不是在戏弄他,如果是戏弄他,犯得上犯得着这么下贱嘛,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还紧紧地抱住黄乐似乎生怕他跑了似的?

黄乐想不明白为什么,眉头都拧成了结,过了好一会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心惊胆寒地看着狄同化道:“你你你,你不会是基佬吧?”

“你见我又高又帅,一直暗恋我,发现我接了胡菲的绣球,你受不了,花痴病犯了,所以就来缠着我?”

不得不说,黄乐的想象力还是恋丰富的,一个简单的场景,都被他串起来一个故事了……

狄同化眨巴着眼睛看向黄乐,问道:“什么叫做基佬啊?”

“你逗我……”黄乐又要发火,想想还是压下了心中的怒火道:“基佬就是同,性恋……”

狄同化想了想道:“同,性恋,是不是断袖之癖,龙阳之好啊!”

好嘛,还是古代的词好用,多委婉,多有意境啊,不仅如此,其中还有典故呢……

“好吧,好吧,你说的也对!”黄乐瞪着锹同化,一脸认真地说道:“我很慎重地告诉你,哥们我正常的很,这辈子,下辈子以及下下辈子都不可能有断袖之癖,因此,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我也没有断袖之癖啊!”狄同化很是委屈地道:“要真有,也不能来找郎君你啊,你放心,我也是很正常的,你看,咱们现在可以在一起了么?”

黄乐赶紧往后闪了开来:“别靠近我,别靠近我!”仿佛面前的狄同化是一个炸弹一样。“你说你没有断袖之癖,你就应该去找女子啊,来找我做什么,我可不是你要找的人!”

“我就是女子啊!”狄同化一脸认真地说道。

正文卷 第300章:一定有办法

“你就是女子?”黄乐笑了,将狄同化拉了起来,扔给他一面小镜子道:“我跟你说,要是女人都长成你这样,我相信绝大多数男人都愿意单身的!”

“狄同化”盯着镜中的自己看了半晌道“其实我本来挺漂亮的!”

“得得得!”黄乐赶紧制止他道:“就你现在这个样子,别说是美颜相机,就是ps高手也救不了你,因此,你还是闭嘴吧!再说了,你漂亮不漂亮关我毛事啊!”一挥手:“再见了您!”

狄同化怎么会放他走呢,追了上去。

两人一路撕扯着,而在他们身后,慢慢地聚集了一支围观大军,我和方圆等人就要围观大军之中。

“我擦,咱们学校如果有年度大戏,胡菲抛绣球排第一的话,那第二肯定就是狄同化同学求搞基了!”

“咳咳咳,别废话,好好拍视频吧,咱们班手机没有被没收的也就是你了,你现在的身份就等于是福音传播者,责任重大你知道吗?”

“要不咱们叫老师来吧,看他们的样子,马上要打起来了!”

人群中纷沓的声音响起一片。

我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便和方圆,阮经天一起走上前去。

见到我们,黄乐吃了一惊,以为我们是是来助拳的,往后缩了缩道:“你们想干嘛啊?”又补充道:“是狄同化先对我无礼的,我忍了那么久才动手,已经算是很给他的面子了!”

我的手搭在黄乐的肩膀上道:“哥们,你想岔了,我们不是来打架的,我们找你,是有别的事情!”

黄乐警惕地看着我道:“什么事情?”

我将黄乐拉到一边道:“哥们,你还记得你昨天接的绣球吗?”

黄乐赶紧说道:“我凭全事抢的绣球,天王老子来了也不给!”这家伙还以为我们是来抢绣球的呢!我在心里说等你知道真相之后还想将绣球留着的话,我敬你是条汉子!

“你想岔了!”我说道:“我是想告诉你,你的一切经历,都是因为绣球而起!包括缠着你的狄同化?”

“他是来抢绣球的?”

我心说谁特么的要抢你的绣球啊!你特么的就不能安心听我把话说完么?

我压下心中怒火,声音无比温和地说道:“哥们,胡菲做为校花,你肯定是认识的吧!”

“那不废话么?胡菲就等于是咱们学校的范冰冰,范冰冰这颗白菜被牛给拱了,三中范冰冰肯定是不能错过了!”这估计就是高个子黄乐抢绣球的最大动力了,由此可见,如果将好看的皮囊和有趣的灵魂摆在他的面前,他肯定是选好看的皮囊的,说不定选了好看的皮囊之后,还得狠狠地将有趣的灵魂踩上几脚。

“胡菲不仅是校花,还是三好学生,学习成绩在全班级十名之内,德智体美样样正常,就是这么一个女孩子,她昨天的表现,正常么?”我直视着黄乐问。

黄乐呆了呆,连连头道:“是啊,不然的话,像我这样的料货怎么能够得到她的垂青呢!”随即又争辩道:“不对不对,我妈妈说的,瞎猫还有碰到死耗子的时候呢,我凭什么不能捡个大便宜呢?”

最终,黄乐想到了一个很好的解释:“……这有什么,胡菲太爱看书了,书中才子佳人相见欢,私定终身后花园。落难公子中状元,奉旨完婚大团圆的故事多了去了,胡菲看着看着魔怔了,就像有读书厉害的人,考试考来考去考疯了一样……”

也难为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扯出这么一番大道理来呢!我摇头说道:“都不是,真实原因是,胡菲被鬼上身上了!”

“鬼上身,哈哈哈哈……我说哥们,你太逗了,是不是被狄同化传染了啊!”黄乐见我一脸的严肃,止住了笑问道:“我说……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我不拘言笑地说道:“胡菲在祁安桃园被一个古代的富家小姐附身了,人家打小看得是《西厢记》《梁祝》之类的话本,天天憧憬的就是抛绣球选郎君,私订终生后花园之类的浪漫场景,好容易借了人身,自然要体验一番,因此才有了操场上胡菲抛绣球的事情!……”

“你是说女鬼附了胡菲的身上抛的绣球?”

我嗯了一声说道:“我还可以告诉你女鬼的名字呢,她叫江紫,她的名字你可能查不到了,但是如果你去看县志,一定能够看到她父亲的名字,她父亲叫江利是,当年还没有被毁掉的祁安镇大半个镇都是他家的!”

黄乐听我说得头头是道,不由地有些信了,指着狄同化道:“如果是这样,那他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将我们昨天请碟仙的经过与他说了一遍道:“我将附在胡菲身上的女鬼请了出去,女鬼回不去,于是就扑在了狄同化身上,虽然换了一副躯壳,女鬼还是那个女鬼,你昨天接了她的绣球,等于是答应了他的婚约,他来找你不是很正常么?”

“啊!”黄乐张大的嘴好一会儿才慢慢合拢,看着我说道:“哥们,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咳咳咳咳!”我摸了摸鼻子道:“知道我为什么这半年没有来上学了吗?哥们学玄术去了,如今已经大成,接一单生意起步价上万,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同学胡菲和狄同化,我哪有工夫与你扯闲天啊,与你扯闲天的工夫,都挣好几万了!”

虽然日子过得不怎么样!但是在人前吹吹还是很有必要的!

找优越感嘛,不寒碜!

“啊啊!”黄乐结结巴巴地说道:“那……我将绣球送你好不好?”

我皱眉道:“少废话,我要绣球干嘛?再说了,你和女鬼已经订了婚约了,绣球不绣球地已经没有佬要紧了,你见过别人订婚酒都吃了,因为订婚戒指掉了就不结婚的吗?”

“那……”黄乐苦着脸道“那,那我要怎么办啊?”突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把拉住我道:“陈大师,你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

正文卷 第301章:师兄你坠落了

我一脸老神在在地说道:“常言说得好,良言劝不住该死的人,我倒是想救你,但是就看你上不上道了!”

“上道上道!”黄乐一脸诚恳地说道:“我这是从善如流,这一点无人不知啊!”

你特么的还从善如流呢,从善如流还折腾了那么久,要是不从善如流,还不得将天给翻了过来啊!我摁了摁眉心道:“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第一条,你可以将狄同化领回家去,与他双宿双,飞,结婚生子……”

咳咳咳,后面一条有点难度啊。

“第二条呢,我帮你将你的‘女朋友’江紫从狄同化身上请下来,供在你们家的神龛里,早晚一柱香地供着,等到什么时候说服她离去,才可以找人结婚生子,不然的话,你就得一直陪着她!”

黄乐苦着脸问道:“难道就没有第三种方法呢?比方说……”黄乐附在我的耳边说道:“将她赶走超渡或者是打得魂飞魄散什么的!”

“有啊!”我摊开手说道:“当然有,但是我不会!而且……”我压低了声音说道:“如果你能将她打得魂飞魄散还好,如果不能,你的这辈子就毁了……”

黄乐问道:“烦啦,你能不能说得更加明白一些?”

我想了想说道:“我这么跟你说吧,江紫虽然是鬼魂,性格脾气却还是正常的,这就像是与一个普通人结婚,平平淡淡还过得去,将来实在过不下去了,或许还可以好聚好散,而你如果你想将她打得魂飞魄散而又没有成功的话,就像是与一个有家庭暴力,嫉妒,猜忌,嗜酒吸毒,集一切毛病于一身的人在一起,而且除非你死了,否则别想甩脱她,如果你愿意承受这后果的话,你就可以对她下手!……”

黄乐想了很久,摇头道:“不行,这样的话,我的人生就毁了……”

黄乐最终还是决定采取第二个方案,将江紫的鬼魂从狄同化的身上请到刻有江紫二字的牌位上,安在了自家神龛里,为了怕父母发觉,他在牌位上裹了红布,塞在了神龛的最里面。

这一关才总算是过去了。

后来我听阮经天说,原本强壮如牛的黄乐,到高考前夕人都瘦得不像话了,每天早上起来眼圈都是黑的,走路两腿直抖,家人以为他这是发愤读书的原因,兴奋得不得了,还上庙还愿说搞不好家里要出清华生了。

结果,考试成绩一下来傻了眼,黄乐考上的是本市最差的职专,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只要你参加了考试都能够考上的……

不过后来黄乐的身体又慢慢地恢复了,估计是江紫也觉得一直这么缠着黄乐不合适,相亲相爱是对的,相亲相爱将别人的命都相没了,那就不合适了,于是在相约来生之后打马扬鞭各奔前程了……

狄同化恢复正常之后被我们威胁要说请酒,他自然不依啊,按他的说法,他接下来两个月的零花钱都得攒起来,在离别之际送胡菲一件终生难忘的礼物,不过,我在他的面前播放了一段他被江紫附身的视频之后,他立即就改变了想法,说女人固然重要,兄弟情谊更加弥足珍贵,不是有句话说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一边说一边起誓说这顿饭起码得吃五百块,不然的话,他是绝对不干的!

今夜月圆。

我一个人坐在义庄的楼顶上,就着一瓶啤酒,吃着盘中烤翅,回想起前些日子的冯高事件,心中颇多的感慨。冯高事件又牵扯出了胡菲的桃花瘴,两件事情从缘起到结束,一共是七八天的样子,过程曲折离奇,不说被黄苑那一顿吓,也不说在解决问题的过程当中如兔子一样上窜下跳,左冲右突,单就损耗的脑细胞,就不是个少数目,便何况胡菲事件根本就是赶鸭子上架,让我这个赶尸匠硬生生地做了一回捉鬼师……

看上去,付出与收获完全地不成比例,但是,我却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亏了,从陈柔离去之后的日子,这一次是我感觉离她最近的一次,我感觉在桃园里我已经感应到了他的气息,就差那么一点点……

对,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能够找到她了!

想到这里,我将瓶中啤酒喝光,又拿了一瓶,筷子一撬,啤酒盖便飞了出去。

就听楼上有人惊呼:“谁拿东西扔我?”

是方圆回来了,她学电脑有那么久了,学校正安排初级考试呢,因此常常早出晚归的。

我看向楼下道:“方圆,上楼来陪我喝酒!”

不一会儿,方圆走上楼来,看着地上的空酒瓶,又看了看我说道:“师兄你坠落了!”

“少废话!”我递给方圆一瓶酒,指着桌上还剩一半的烤翅说道:“好好珍惜这美好时光吧,毕竟,没有几个送外卖的敢在这个时候往义庄里送外卖!”

方圆接过啤酒,倒了小半杯,与我碰了碰问道:“师兄,你又想起她了么?”

方圆不止一次地问起过我离开桃园之后去了哪里,我都没有说,那是属于我的秘密,我不想与她分享。

见我不说话,方圆将杯中酒喝完了,这还是她第二次喝啤酒,初喝啤酒的人不会觉得啤酒好喝,反而会觉得很苦,此时的方圆,苦得眉头深深皱起,显得很难受的样子,吃了半根鸡翅,这才将不好的感觉压下去,她看着我说道:“师兄,我好羡慕陈柔姐姐啊,她好幸福,一直有个人惦记着她,像我,像我……”方圆有些忧伤地说道:“像我这样,即使是死了,也不会有人记起我……”

“胡说些什么呢?谁说我在想陈柔了!”我看向天上的银钩道:“我在想,人鬼情未了是怎么样的一种体验呢!”

“人鬼情未了?”方圆楞了楞,很快就回过味来,我说的是黄乐与江紫,他们一个是在校高中生,一个被供在神龛里,可不是人鬼情未了么?白天相见难,想要相见,估计得在黄乐的梦中了……

正文卷 第302章:克

我和方圆一边赏月一边吃着烤串,我跟方圆开玩笑说在电脑学校有没有认识高富帅什么的,如果认识,赶紧把握机会,去高富帅家里做阔太太比做赶尸人好了不知道几万倍呢!

方圆嘟着嘴说高富帅呢是没有遇到,大笨蛋呢,面前倒是坐着一个……

当时我喝得有些短路了,就顺口回应道:“大笨蛋可不能嫁,嫁给大笨蛋,还不得亏死啊!”

方圆又说了些什么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当时桌子上只有两只烤鸡翅了,如果我的手速慢的,就没得份了……

就在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我接起撸直了舌头问道:“谁啊?”

“我!”电话那头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

“胡菲?”胡菲的声音很特别,温柔里透着一股子坚定,与她的性格很相符,表面看起来柔弱,骨子里却是一个坚强女子。“胡菲,这么晚了,你找我有事吗?”

“嗯!”我仿佛看到电话那头的胡菲点了点头:“……谢谢你帮了我,不然的话,我都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我的人生……就这么毁了!……”

“好了好了,客气的话我上次就听你说过了!不必客气了!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挂了啊!”我顿了顿又说道:“胡菲,离人生的大考是越来越近了,希望你考也一个好成绩啊!将来如果发达,做了国家元首兼宗教主席的时候,可别忘记我啊!”

胡菲被我逗乐了:“烦啦你就别寒碜我了,我的前途还是一片迷茫呢!”

闲聊了几句,我正准备将电话挂了,就听胡菲支支吾吾地似乎有话要说,我逗她道:“胡菲,你要是喜欢我就直说呗,不用支支吾吾的,我承受得了!”

“烦啦你胡说些什么啊?”胡菲嗔怪我道。

“这么说你是不喜欢我罗!哎呀,我的心好痛,不行,我得疗伤去了,我挂了啊!”

“别!”胡菲犹豫着说道:“烦啦,说实话,我打电话给你,是想请你帮个忙!”

“帮忙?”我问道:“帮什么忙?”

胡菲告诉我,他家里原本有五口人,她,父母,哥哥,还有一个奶奶。在她十岁那年,她的哥哥因为意外去世了,三个月前,她的母亲又因为车祸去世了,而她的父亲,将这一切都归结在了她奶奶,头上。

胡菲的奶奶今年一百零一岁了,是他们村第一长寿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引来了许多的非议,说是家里老人长寿,后人必定短命,因为长寿的老人将后人的寿数吃了去了!

尤其是胡菲的奶奶还爱磨牙,磨牙的声音很响,半夜从屋前屋后路过都能够听到,于是就传得更加邪乎了,说老人家不是在磨牙,而是在吃亲人的寿命呢,那磨牙的声音,就是咀嚼寿命的声音!

常言说,三人成虎,一开始胡菲的父亲也没有当一回事,听得多了之后,慢慢地对老人家也不好了,甚至好多回私下里都满含怨恨地说胡菲的奶奶老而不死,将老婆和孩子的命都吃掉了,咒她去死……

胡菲为此很是难过。

她觉得桃园事件之后,她的父亲对我有一种盲目的崇拜,于是,就想请我帮忙开解他!

这哪里是盲目的崇拜啊!这是很明智的崇拜嘛!

嘿嘿嘿嘿嘿!

没想到一向温和胡菲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我安慰了她几句。

关于吃寿数的说法,我也听说过,不过我们村里传说的更具体一些,不仅是老人吃年轻人的寿数,也有小孩妨大人的,统称为八字相克,父母克儿女,儿女克父母,亲人互相克,听起来就像是五行相生相克一般,玄之又玄!

事实上,只要有家伙长者长寿,后人早夭的,都会被说成是老人吃了年轻人的寿数!但是偏偏就这么奇怪,一般家里有长寿的老人,必定就有早夭的年轻人……

我问道:“胡菲,这个事情你怎么看呢?”

胡菲想了想说道:“我觉得,这只是旁人的偏见,人活世间,总有意外,难道家里没有老人就不会发生意外了?也许我家的磨难是多了一些,但是将这些都推到我奶奶的头上,这很不公平!”

“更何况!”胡菲沉痛地说道:“我奶奶年纪大了,还能有几年好活啊,我希望她在余生都是安详快乐,而不是活人别人强加在她的阴影之下!”

听到这里,我心里颇为感动,不管怎么样,她的这份孝心弥足珍贵!

我说道:“这件事情,凭我这张嘴有可能说不清楚,这样吧,咱们先调查一下,等到有结果了,再跟胡叔说,这样可信度也大一些!”

胡菲同意了我的主意,说等明天下班来找我,被我拒绝了,虽然我是赶尸人这件事情岑城三中已经人尽皆知,但是,我觉得还是保持一份神秘的好,不然的话,那帮没心没肺的王八蛋天天登门拜访,我还做不做生意了啊!

我和胡菲约定在学校附近的公园里见面,见面之后,我将我心中的计划与她说了一遍,胡菲深表认同,当即就敲定了行动计划,看着胡菲拿在手里已经翻旧的英语书,再想想自己的书已经束之高阁,说不定已经被卖给了收废品的,我的心里有些感慨……

我是一个踏错了节点的人!

但是仔细一想,也不好说对错,如果我没有踏错节点,还在岑城三中读书,自然不会认识陈柔,眼前满肚子墨水的胡菲也不会低声下气地求我办事嘛!

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人生是说不清楚的!

我的计划说来也简单的很,那就是——等到晚上,老奶奶熟睡的时候,我们去她房前屋后听听动静,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是老奶奶在吃亲人的寿数要如何处理,如果不是老奶奶在吃亲人的寿数又该如何应对!

胡菲先回家,趁四下无人的时候,将我和方圆引入了她的房间里藏好。我们躺在胡菲的床上玩手机,胡菲则坐在电脑桌前温习功课……

正文卷 第303章:父女温馨

胡菲在写作业,我和方圆担心打扰了她,便各自坐在床一边,大眼瞪小眼。

这时候,听到楼下传来动静,我探头去看,胡菲的爸爸回来了,胡菲的爸爸叫胡小强,是一名粉刷匠,当时胡菲和我说起这粉刷匠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立马就想起了一首儿歌里唱的“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我要把将新房子,刷得很漂亮……”

原本粗壮强大的胡小强,在我的眼里立即变成了清奇的儿童风格。

粉刷匠是很吃香的工种,虽然辛苦,但是钱真不少挣。

胡叔叔将工具往门边上一放,又脱下了工作服,搭在了架子上,冲楼上喊道:“菲菲,我回来了!”

胡菲的病好了,胡叔叔的声音比前两天都高了几分,中气十足的。

胡菲收起作业本道:“烦啦,方圆妹子,我得下楼帮忙做饭去啦,你们就在我房间里玩吧!”

说实话,我有些惊讶的,像我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除了学习之外就是玩,富些的去逛街啦,买名牌产品啦,穷一些的聚餐啦,组团ktv包房啦,更穷一些的在家里看电视啦,攒一个星期的零花钱看一场电影啦!

从来没有帮家里做家务的。

尤其是那些学习成绩好的,我一向以为他们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才能保持那么好的成绩呢!没想到人家除了学习成绩好之外,还做菜做饭,照顾家里,相比之下,半年前的我,就像是一个废物一样。

放眼胡菲的房间,房间很小,但是收拾得齐齐整整的,墙上挂着几幅明星写真,电脑桌前摆着一瓶插花,不是正经的插花,就是田野里采的花花草草攒在一块儿,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想起我在高一的时候死乞白赖地让老妈帮我买二手电脑,再看看胡菲的电脑桌。说是电脑桌,却并无电脑,有的只是书,层层叠叠的书,有旧的《知音》《读者》也有言情,文学,甚至是古诗词的书。

方圆顺着我的目光看向电脑桌道:“要是有电脑就好了,师兄我跟你说啊,我最近特别喜欢那个排雷游戏,感觉好好玩啊!”

我都懒得跟她说要学习胡菲这种勤学上进的精神,倒在床上说道:“玩地雷游戏,也不怕炸着啊!”

我在床上没有躺多久,就闻到了来自厨房的香味,从菜香味判断,胡菲做是洋葱炒肉,蒸鱼,和茄子煲三样菜,这时候应该摆上桌了,可以预想,此时饭桌前,胡叔叔正在倒酒(一般干苦活累活的,就没有不喝酒的!)

老奶奶也坐到了桌前,老奶奶牙口不好,因此,她面前摆的一定是茄子煲,胡菲正在为大家盛饭,米饭又香又软,将碗堆得满满的……

方圆看着我,一脸奇怪地说道:“师兄,你好像,你好像在流口水也!”

“是吗?”我赶紧伸手擦掉道:“没事,没事儿!”

大约是过了一个多钟的样子,胡菲上楼来了,给我们带来两盘油炸饺子,说是做菜的时候偷偷炸的。之所以没有及时拿上来,是因为油炸的东西油多,得先将油沥干净了才能吃。

我和方圆说了声谢谢,便将油炸饺子接了过来,大块朵颐起来。还别说,味道是真不错。

吃了没一半,楼梯上便响起了脚步声,胡菲一脸紧张地冲我们说道:“是我爸!”

我和方圆四处张望,也没有地方可藏,便钻入了床下。

胡叔叔见胡菲仍然在奋笔疾书,招手道:“菲菲啊,先停一停,爸爸有话对你说!”

胡菲抬头问道:“爸,什么事?”

胡叔叔在床沿坐下,怜爱地看着胡菲道:“再过半个月就是你的生日了,你希望爸爸送你什么生日礼物啊?”

“这不还有半个月嘛!”胡菲说道。

“这一回啊,咱们得提前办!”

“为什么呀?”胡菲问。

胡叔叔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寻思着要怎么说:“咱们县城现在活儿不多了,我想跟着老板去市里看看,这要是去了,一个月能回来一回,就不错了,所以,你的生日,咱们得提前过了!”

“爸!——”胡菲的声音里有着不舍,不过她立即就控制住了自己的情感,不舍归不舍,她却不能表现出来,让父亲的心里有负担。“那要不延后吧,等终考了再过!”

“那可不行!生日只能提前,怎么能够延后呢!”胡叔叔说道:“既然你不说,我就为你做决定啦!”胡叔叔亮开外套,冲胡菲道:“菲菲,快看!”

“笔记本电脑?”胡菲惊喜地叫出声来。

“喜欢吗?”

胡叔将电脑递到了他的手里。

胡菲翻来覆去地看着,又放下了:“爸,这电脑一定很贵吧,要不咱们退了吧,我的学费,奶奶的病,一家人的生活开销已经足够多的了,咱们消费不起这么贵重的东西!”

胡叔叔大手一挥道:“我既然买了,就没有打算再退回去,贵又怎么样,多加两个月的班就出来了,最重要的是别人家里有我们家也得有,最重要的是我的宝贝女儿喜欢!”

胡非见胡小强的目光坚定,也就没有再坚持了:“谢谢爸爸!”

父女两个又说了一会儿话,胡叔便下楼去了,还说别说买电脑算什么,只要胡菲考出好成绩,送他去新马泰旅游也是小事一桩,那么辛苦挣钱做什么,挣的钱还不是拿来给最亲最爱的人花的么!

哥哥和母亲去世之后,胡叔叔对胡菲爱更深了,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全部!

胡叔叔下楼去后,我和方圆从床下爬出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道:“胡菲,得亏你说你爸只是说上半个钟的话,再长一些,我们都给闷死在床底下了!”说着将一只一死老鼠扔进的垃圾桶里道:“看,这里就闷死一只!”

乡下老鼠多,因此,家里通常都放有老鼠药,在犄角旮旯里发现死老鼠再正常不过了,方圆和胡菲也没有像电视里演得那样吓得一嘣三尺高,甚至都没有多看死老鼠一眼,因为见得多了。

正文卷 第304章:怕吓着你!

方圆看着胡菲一脸艳羡地说道:“胡菲,你可真幸福啊!”

胡菲有一个这么疼爱她的父亲为她遮风挡雨,而她,父母不在,早在两年前就开始闯荡江湖自谋生路了。

这么一对比,胡菲的境况看起来似乎也没有那么差……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方圆东一句西一句地教胡菲用电脑,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到了半夜,我看了看时间说道:“咱们差不多可以行动了!”

稍做准备,我们下楼来。

蹑手蹑脚地走到一楼大厅,隐隐听到格格格格的声音,这声音,就像是两块小石子在一起摩擦——不对,是很多块小石子在摩擦,因为石子的密度大,表面又光滑,听起来一片脆响。

格格格的声响之中,又夹杂着利器划过玻璃的卡卡声响,听得人牙齿发酸。

这声音一开始很弱,随着我们离得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响了,方圆看向胡菲道:“这就是你奶奶的磨牙声吗?说实话,听着有点碜人!”

胡菲轻轻地拉开门闩,示意我们沿着左边的墙根走,可是我却觉得奇怪,那磨牙之声明明是从右边传出来的啊!

我疑惑地问道:“奶奶往在左边厢房?”

胡菲点头道:“嗯,左边向阳,采光好,是咱们家最好的房间了!自然得留给老人……”

“哦!”我摸了摸耳朵,心说不会是我听错了吧!

我们刚刚走到老奶奶的窗前时,磨牙的声音突然消失了,我们探头往窗户里面看,却是黑沉沉地什么也看不清楚,胡菲揉了揉眼睛,却仍然什么也看不清,于是便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只望远望来。

这丫头,真是准备充足啊!

正当胡菲隔着望远镜往老奶奶的房间里看的时候,我有一种被人从后面觑视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数十次赶尸经历,让我的第六感十分敏锐!我崩紧了心弦,心说特么的大半夜的,谁特么的会躲在暗处盯着人看呢?

这时候就听方圆问道:“菲姐,看到什么了?”

胡菲摇了摇头,瞪大了眼睛继续观瞧。

在胡菲与方圆问答之时,我猛地转过了头来,然后我就看到右侧房间的窗户上扒着一道黑影,那黑影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我们看,我下意识地喝斥道:“谁?”

我这一声惊呼,将胡菲,方圆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看向我道:“怎么了?”

我指着对面的窗户道“那里扒着一个人!”

“人影,哪里有人影啊!”方圆问。

我抬眼再看时,那黑影已经不见了,擦,这是什么情况?我刚刚看得清清楚楚来的,那黑影佝偻着背,身材瘦小,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它的眼睛,虽然隔了这么远,我无法看清他的眼睛,但是那幽冷而怨念满满的目光让我过目难望。

这么大的动静,早已经将胡叔叔惊醒了,他听到胡菲的声音,连衣服都没有披便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叫道:“菲菲,怎么了,怎么了?”

将堂屋的门打开,就见我们三人怔怔地站在滴水檐下,胡叔顿时有些不悦,他虽然信鬼信神,也信我本事强大,但是,一码归一码,在他心里,只有学习才是正道,而我和方圆是社会上的人了,与他的宝贝女儿交往就是在影响她的勤学上进!

因此,他的脸色顿时就变得不大好了:“菲菲,这大半夜的不睡觉,干嘛呢?”

又看向我们,质问道“小陈师傅,你们这是干嘛呢?”

我摁着眉头道:“这个,这个,胡菲睡不着觉,让我们陪她聊天散心,我们便来了!”

胡叔叔(还是叫胡小强吧,他对我冲满敌意,我干嘛还要对他敬称啊!)显然不相信我的话,看向胡菲道:“菲菲,你来说。”

事到如今,也无法隐瞒了,胡菲便将事情的经过便说了一遍,说到最后,眼泪都流出来了,说人皆有老的时候,更何况是与他们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奶奶,她希望奶奶能够安度晚年,而不是在外人和亲人异样的目光中苟延残喘!

因此,她想用她的方法证明,奶奶是因为身体有病才会磨牙,而不是像外面传说的那样——奶奶之所以在磨牙,是在吃亲人的寿命!

胡菲在说话的时候,左边房间里又响起了磨牙的声音——格格格

格格格格格……

我接过胡菲手里的望远镜,从窗户往里看,就见老式的木床上被子拱起一块来,胸口的位置还在微微的起伏,我的耳朵贴到玻璃上时,磨牙的声音更加响了,就像是在我的耳边响起一样。

听胡菲将话说完,他沉默了很久,紧了紧身上的睡衣道:“菲菲,你觉得我对你奶奶不好?”

胡菲不说话。

她的脸上有一丝倔强。

“她是你的奶奶!”胡小强的神色突然变得很难受:“你别忘了,她还是我的母亲,是她将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

胡小强深吸了一口气道:“今天既然说到这里,我便一并跟你说了吧!你哥哥十岁那年你才五岁,你怕黑,所以就一直跟着你妈和我睡,你哥哥独自睡一间房间,然后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好,一个小感冒,往往要拖上十天半个月才好,我们带你哥哥去看医生,医生说没事,就是有些营养不良,我们便天天炖排骨汤给你们兄妹吃,你的相册里那张胖女孩的照片,就是那时候照的!”

“你是吃胖了,你的哥哥却是越来越瘦,这让我和你的母亲十分费解,明明是一样的吃东西,甚至你哥哥比你吃得还要多一些,为什么差别却那么大呢?直到有一天,你哥哥因为发烧,晕倒在堂屋,我将他扶起时,顺带着将他的衣服撸了起来,然后就看到了他胸口的牙印……那牙印每天半夜会突兀地出现在他的胸口,等到天亮的时候又消失了!”

“牙印?”听到这里,我们都是一惊。

“哥哥身上有牙印?为什么我一直不知道啊?”胡菲问。

“我和你妈没有告诉你,那是怕吓着你……”

正文卷 第305章:三个计划

胡小强接着往下说道:“到后来,你哥哥的身体就越来越差,我一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便和你妈妈分开来睡,你妈妈带你睡,我带着你哥哥睡!但是没有用……”

胡小强的手插进头发里,狠狠地揉搓了几下道:“我只要一沾上床就会睡着,醒来的时候,你哥哥肚子上的牙印就已经差不多恢复了,慢慢地,那牙印开始移动,从胸口移动到了膻中穴,又从膻中移向了脖子!”

我一狠心,在床板下面钉了一颗钉子,只要我睡实了,身体一放松,钉子便会扎在我的腰眼上,这样我就能够一直保持着清醒了!

“这一天,我正昏昏沉沉呢,就感觉屋里阴风阵阵,我想睁开眼睛,却好像眼睛上蒙着一层黑纱布似的,什么也看不清,我感觉到不对劲,伸手掐了自己一把,想要自己清醒一些,但是我发现,这重重一掐,我却什么感觉都没有,仿佛我的身体已经不是我的了一样,我想要挣扎着爬起,却怎么也爬不起来……”

我一咬牙,心说既然爬不起来,那就躺下去吧,手脚一松,躺在了床上,躺下的同时,我的腰眼上传来剧烈的疼痛,神智也清醒了过来,我抬眼望去,就见一道干瘦的黑影伏在你哥哥的身上,不知道在做什么,传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我一下就从床上跳了起来,摸出枕头底下的菜刀就冲那黑影冲了过去!在那一刻,我根本不知道害怕为何物,心想眼前就算是聊斋里的画皮,老子也要把它的皮给剥下来!

但是,那黑影的速度极快,几乎是我从床上跳起之时,它就已经跑出了门去,等我追出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踪迹,听到你哥哥的痛呼之声,我只好折回来,我将你哥哥扶起,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牙印……

当时你哥哥什么虚弱,不过因为他的身体一直就差,我也没有怎么在意,等到天亮醒来,你哥哥早已经死去,身体都硬了!也正是因为他死了,脖子上的牙印一直没有消退,入殓的时候还在,咋一看就像是月牙型的尸斑,其实就是牙印!

胡菲听到这里,身体在颤抖:“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到底是谁要害我哥哥啊,当时他还只是十岁的孩子啊!”

别说是胡菲,就是我和方圆,听着也觉得碜得慌,试想一下,你在睡觉之中被人留下牙印,吞噬寿命!这事情多恐怖啊!

胡小强叹息道:“这都怪我,是我没有保护好他……我不配为要父母……你哥哥走后,我发誓言要保护到你们母女,不让任何人伤害你们,但是……我却没有做到……”

胡小强接着往下说道:“今年年初,有一天你妈妈半夜醒来,身上大汗淋漓,我问他怎么了,她跟我说,她连续好多天晚上做同一个恶梦,被吓醒了!我问她是什么恶梦,她跟我说她睡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就听见你奶奶让她翻过身来,你妈妈一直喜欢扒着睡,从小就这样,一直没有改了,她心说你虽然是长辈,管这管那还能管我怎么睡觉?便哼哼几声不理会她。”

“然后,你奶奶就将你妈按在床上撕咬起来……”

“你妈妈感觉很痛,又觉得你奶奶面目狰狞,十分害怕,被吓醒了!我安慰你妈说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不用多想。转眼间就想起了你哥哥的事情,于是,我便假意开玩笑说老婆你将身子转过来,让我看看你的背有没有被咬伤……”

“你妈妈不知道你哥哥身上牙印的事情,说着你可别吓我啊!将背转了过来,我一看,心都凉了半截,你妈妈的背上,留有两行深深的牙印!你妈妈半开玩笑地问我有没有牙印,我自然不敢明说,安慰她说哪有的事情,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安抚住了你母亲,我却整晚都睡不成了,你哥哥的事情还没有眉目,如今又落到了你母亲的身上,你哥哥的事情已经无法挽回,我绝不允许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你的母亲身上!我暗中请了几个阴阳术士上门,但都没有看出什么来,于是我不得不自己想办法!第一次,我在门后面挂了一桶黑狗血,不知道是设置不当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当天晚上,你妈妈的背上留下了牙印,黑狗血却未能泼掉!

我觉得狗血之所以不起作用,是因为狗血味腥,那东西远远的闻到味道了,自然不会再上当了,于是,我便在门后绑了一把菜刀,这一次,倒是见效了,半夜里我听到咣地一声,便起身下床,就见刀已经落下来来了,正来回晃荡呢!

而在离刀不远的地方,有几颗血珠滴落在地。

我追出门去时,那血迹却不见了。你妈妈醒来,问我怎么一回事,我跟她说刚刚听到动静,好像是家里进贼了,就出门看看,你妈妈也没有怎么在意,便睡过去了,她那段日子很体很虚,再加上晚上睡不好,十分嗜睡,冲我打了个招呼便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黑狗血,菜刀都没有起作用,我便想,那东西速度快,能力强,想要将它截下来恐怖不行,只能是另辟蹊径了!到了晚上的时候,我在屋前屋后撒了白石灰,心说如果你飞不起来,就得在地上留下脚印,只要你留下脚印,我就能够找到你!

大晚上的你做威做福,白天是活人的世界,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听到这里我暗地里冲胡小强竖起了大拇指,别看人家是做粗活的,脑子却并不笨,这计划一个个的不含糊啊,而且每一个计划都出在点子上,不过也很正常,就看胡菲的智商,基本可以逆推出胡小强是怎么样的人了!

不过我很好奇,白灰撒地的结果会是怎么样呢?

胡小强担心家人发现自己的计划,便特意将撒石灰的活儿留在了半夜,等大家都睡下了,这才借口上厕所,将满满一筐的石灰撒在了檐前屋后!

ps:抱歉啊,这两天身体不适,因此未能更新……

正文卷 第306章:胡月花

胡小强这一觉睡得十分踏实。

这是他打发现妻子背后有牙印的一个半月里睡得最沉的一次了!

这一个半月里,那两道月芽形的牙印一直从背心移动到了锁骨处,被咬过的皮肤晦暗无光,仿佛那一处的生机已经被吞噬一空了!

不过还好,那牙印离着脖子还有一段距离!胡小强有把握在牙印移动到妻子脖子前将那家伙给揪出来!

第二天一早,胡小强的妻子地起来了,她虽然虚弱无比,但是上有胡小强的母亲,下有她的孩子胡菲需要照顾,她必须得早早起来准备好一切。她冲胡小强打了个招呼,便往外走去。

胡小强叫住了她,借口让她帮找件衣服,自己走出了门去,门外的石灰地里,出现了两行脚印,脚印小小的,三十五码脚的样子,不像是小孩的,倒像是女人的鞋,而且应该是布鞋,因为只有自制的布鞋才没有鞋痕!

胡小强的心中一喜,循着鞋印追了下去,心想自己马上就要抓住那个害了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的混蛋,他手里的刀就紧了几分!

脚印往前延展着,最后停留在房门前,不见了!

胡小强一看房门,心头顿时一跳,这是他母亲的房间,她的母亲叫胡月花,早在四十多年前就开始守寡了,在那个年代,一个女人想在养活自己都不容易,更何况还带着一个孩子呢!

胡月花硬是勒紧了裤带将他养活了,此后结婚生子,母亲也没少费力,可以说,母亲此生,绝大多少的精力与时间,都消耗在了他身上,因此,他对母亲十分尊敬,吃饭时必须是老人下了筷子家里其它人才能下筷子,睡觉时必须被子捂热了,才让老人上床!

羊羔跪乳,乌鸦反哺,胡小强认为自己做得也不差,但是老人为了长寿,去吃亲人的寿命,他难以接受!

不过,这只是自己的猜测,脚印停在老母亲的房门前,并不能说明什么,还得有进一步证据才行,于是,他准备回房去和妻子说,让她帮忙查看一下老人身上有没有新添的伤疤——如果那黑影真的是老母亲的话,挂在门后的菜刀应该砍伤了她才是!

进到房间里,妻子不在了。

胡小强问胡菲,胡菲说母亲去买菜了!

结果在买菜归来的路上,被一辆小货车给辗死了……

胡菲看向父亲道:“难怪在母亲的葬礼上你看奶奶的眼神怪怪的,看到她哭斥之以鼻,就好像是她在猫哭耗子一样!说句实在话,这件事情,让我伤心了好久!”

胡小强不想让胡菲参与到这件事里头来,因此没有让她去查看奶奶身上有没有新伤疤,这件事情便成了悬案,一直到两天前,他一早醒来,觉得胸口有些痒,便用手去搔,低头一看,胸口上有七八点红痕,呈现月牙之状,斜斜地印在他的有胸前。

他的心防,一下子便被击溃了,如果他的妻子还在的话,他还有胆量去调查牙印的真相,因为他心里知道,就算自己死了,还有妻子照顾宝贝女儿呢,而现在妻子已经不在了,如果他再出事,胡菲就成孤儿了!

他不能让胡菲成为孤儿!

于是,他便想到了逃,她逃出云引事找份事做,安定下来,再有一个月胡菲就高考了,高考之后也去云引市上学!不管是不是自己的母亲在吃家人的寿命,离开家总是不会错的!

“可是!”胡菲皱眉说道:“可是奶奶怎么办啊?”

胡小强看着胡菲说道:“如果让我在你和你奶奶之间选择,我肯定会选择你,虽然是你奶奶给我生命将我养大,但是,你在是咱们一家的希望,再说了,你奶奶已经活了大半辈子了,而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听到这里,胡菲沉默了,她神情慌乱,似乎难以下决定,求助似地看向我。

我想了想说道:“小强啊!”咳咳咳,心里这么想,下意识地就叫出来了。

我马上改口道:“胡叔哈,是这样,胡菲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她的心思我却知道,既然是亲人,一个都不能少,咱们这样逃走算是怎么一回事啊,更何况,这件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呢!就这么将老奶奶留下,万一老奶奶有什么差池,你们一辈子也不会好过,对不对?”

“这我又何尝不知道呢?可是……”胡小强的脸上有着痛苦之色:“可是,我输不起啊!”

胡菲眼中含泪道:“爸,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咱们还没有弄明白呢!以前一切都是你一个人扛,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与你一起扛,就像刚才烦啦说的,咱们是一家人,一个都不能少!”

“孩子,你咋那么犟呢?”胡小强有些气恼了。

胡菲诚挚地说道:“爸,就算不为奶奶,妈和哥哥死得冤,咱们就算是为他们讨公道,这件事情也不能就这么算了!”

胡小强沉默了很久,目光从我们身上一一扫过,终于被说服了:“好吧,我听你们的!”

我们稍做商议,就定下了计划来,当天晚上,我和胡小强睡一张床,方圆和胡菲睡一张床,第二天一早,我们装做远道而来胡菲的同学(这点我不用装,本来就是)来她家里玩儿。

胡菲装模做样地引着我去见她的爸爸和奶奶,从一见面,我就在悄悄地打量老奶奶,老奶奶身形枯瘦,穿一件深灰色的对襟服,身体看起来弱不经风,双眼却是炯炯有神,一边招呼我们坐下,一边就骈厨房做早餐去了。

我们跟到厨房帮忙,但见老太太往碗里倒了一碗面粉,又打了鸡蛋,和水搅匀了,放在锅里煎,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一般,如果单看这动作,让人不能相信这是一个这么大年纪的老太太。

老太太运铲如飞,不一会儿,便将面饼煎得又香又脆,分做几块放进碟里,给我们搬了过来,热情地招呼道:“小朋友,都过来吃啊,当成自己家里一样,千万不要拘束!”

正文卷 第307章:别胡来

老太太满头银发在头上梳了一个髻,用一根削尖的乌木筷子插好了,衣服虽然朴素,却穿得齐齐整整的,全身上下收拾得干干净净,皱皱巴巴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看起来十分的慈祥。

就是这么个老人,她就是致自己孙儿和儿媳死亡的元凶吗?

按照玄门术法中所说的,人有三魂七魄,每一魂第一魄都不尽相同,现在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慈祥长者,到了晚上是另一副面孔也说不定!

不过,无论是什么面孔,都不会去害自己的儿孙,所谓虎毒也不食子呢!所谓的天性相克,吞噬寿命,都是在无意识下进行的,就像是磁石吸铁,因为它本身的属性,因此只要离得近,铁屑铁碴都会被它吸引过来!

自始至终,都是在老者无意识地情况下进行的!这也是他还能在我们面前表现自如的原因,如果她知道自己吞噬了子孙的寿命,却还能在这里谈笑风生,那特么的也未免太可怕了!

我从老奶奶的手里接过面饼,咬一口,味道还挺不错的,老太太将面饼递给方圆时,方圆下意识地躲开了,直到我看向她,这才缩手缩脚地接过,很不自然地说道:“谢谢奶奶啊!”

胡菲在一旁喝蜂蜜水,她一边喝一边偷眼观瞧自己的奶奶,等到她走到近前的时候,一手去接面饼,装做不小心地一绊,另一手的蜂蜜水全都都倒在了老奶奶的胸口!这是我们一早就商量好的,这个恶人,得胡菲来做,不管怎么说,胡月花是她的奶奶呢!

事实证明,胡菲不是只会儿女情长的猪队友,接面饼,绊手,倒蜂蜜,毫不含糊,整个过程浑然天成,看不出半点破绽!

老人家无论身体多健壮,身体抵抗力毕竟比不得年轻人,被冷水一泼,顿时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这时候论到胡小强出马了,他在胡菲的头上敲了一记,斥道:“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啊,你奶奶这么大的年纪了,你还往她身上泼冷水,要是冻病了你罪过可就大了!”

胡月花赶紧拦住胡小强道:“小强,菲菲又不是故意的,你别怪她啊,衣服湿了,换一件不就行了么!”

如果是冷水泼身,换一件也就是了,但是胡菲端的可是蜂蜜水呢,沾在皮肤上很不好受,也容易招蚊虫咬。

“不行不行!”胡菲扶着老奶奶道:“这是蜂蜜水,沾在身上不容易处理,奶奶你洗个热水澡吧,我帮你搓背!”说着就扶着胡月花往里走,方圆也赶紧跟了过去。

于是,房间里就只剩下我和胡小强了,我拿着面饼,冲胡小强点点头道:“胡叔,咱们吃吧!”

胡小强也跟我客气道“吃吃!”

胡小强一边吃面饼,目光却丝毫也没有离开过那扇关起的房门,一直到吃完面饼咬到手,这才收回了目光,痛得丝丝吸气。我坐在桌前,拿面饼蘸了蜂蜜吃(胡菲调蜂蜜水的时候我盛了一小碟)

咸的面饼配甜的蜂蜜,你还别说,味道挺不错,吃完之后我又往碟子里倒了一些水,就着碟里残存的蜂蜜的喝,意态悠闲,与胡小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胡小强看着我,眉头皱得越来越深了,最后似乎终于忍不住了,问我道:“小陈师傅,你们这一行是怎么收费的啊?”

我摆手说道:“胡叔这么说就见外了,菲菲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互相帮忙不是应该的么!”

“这多不好意思啊!”胡小强说道:“还是一码归一马的好!”

“胡叔,你就别跟我客气了!”我说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谁跟你是一家人啊!”听到这话,胡小强的脸色变了,说道:“菲菲她将来上了大学,要不考公务员,成为国家的人,即使不考公务员,随便扔一个城市里,那也是白领,因此,我是绝对不允许他与一个神棍谈恋爱的,因此,我希望你以后能够离菲菲远一些!我这么说话可能重了些,但是为了不让你们陷入太深不能自拨,我却不得不提前敲响警钟!希望你能够理解!”

“所以,还是一码归一码吧!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我听到这里眉头也拧了起来,特么的什么跟什么啊!老子帮你就有觊觎你女儿的嫌疑,这以说我帮你倒是帮错了罗!钱钱钱,老子稀罕你的钱还是!老子不爽时,再多钱也没有用,我站起身,就想招呼方圆离去。

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了,我来胡家帮忙,并不是因为胡小强,而是因为胡菲,结果却被胡小强三言两语气走算是怎么一回事啊!再说了,我要是走了,胡菲不出事还好,要是出点什么事,我不得一辈子都难以心安吗?

想到这里,我重新坐下,迎着胡小强的目光道:“胡叔,你在一马归一马是吧?”

“嗯,我们胡家从不欠别人的!”

我笑了:“嗯嗯嗯,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的,我和我的小师妹出活八千起价,加上衣食住行,一共一万块一单活,不管怎么说,胡叔你算是熟人,怎么的也得给个优惠啊!那就打个八折吧!八千块一单活,岑城三中算是一单活,来你们家里算是一单活,一共一万六,谢谢!”

胡小强顿时傻眼了,他挣的钱供一家三口人花销,哪里能够剩下多少?说是三千五千的可能紧紧腰带就拿出来了,一万六哪里拿去?说一马归一马的是他,现在给不起钱的也是他……

他的脸涨得通红,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手里暂时没有那么多,先欠着好不好!”

“好啊!”我接过钱,声音提高了八度:“反正你是胡菲的同学,我也不怕你跑了!”

就在这时候,门被推开,胡菲,方圆依次走了出来,方圆还好,胡菲的脸苍白苍白的,脚步也有些飘浮,胡小强赶紧上前,扶住自己的女儿问道:“菲菲,你怎么了啊?”

胡菲指指里屋,示意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一直走到外面,看看方圆,这才声气微弱地说道:“我们看到了,奶奶身上有一道新添的伤疤,就在肋骨的位置上,应该就是刀伤!”

“这就是了!”胡小强听得直咬牙,面目狰狞地往屋里走去。

我一把拉住他道:“胡叔,你别胡来啊!”

正文卷 第308章:咯吱咯吱

胡小强甩脱我的手道:“什么叫胡来,现在事情清楚,证据确凿,能叫胡来么?”

我将脸一板:“胡叔,我不客气地问一句,玄门中事,是你懂得多,还是我懂得多?”

“这和懂得多懂得不多有什么关系啊!”胡小强瞪着眼睛道:“这件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

我不爽地说道:“你要不要大义灭亲是你的事情,但是,我必须将我知道的告诉你,至于怎么选择,那就是你的事情了!”我将玄门中的“克”字解释了一遍道:“也许胡月花老婆婆真是是在吞噬你们的寿命,那也是无心的,就像一个疯子,它发疯之时是什么也不知道了,伤害了父母亲人,也不是有心的,你也可以这么理解,你的母亲胡月花现在有了双重人格,白天她是个慈祥的老太太,晚上就变成了吞噬人寿命的恶魔!”

胡菲在一旁问道:“就像是《大话西游》里的紫青宝剑吗?”

这个比喻倒也合适啊!紫霞和青霞原是佛祖缠在一起的灯芯,两人前世斗争激烈。所以佛祖就把她们两个卷在一起变成一根灯芯,要她们苦练修行化解这段恩怨,可惜事与愿违,导致比以前斗得更厉害了。在电影里,他们两个用一个躯体,白天是紫霞,晚上是青霞……

也就是说,白天紫霞做过的事情青霞不知道,晚上青霞做过的事情紫霞不知道,因此,想要找紫霞仙子的麻烦就得白天找,找青霞的麻烦就得晚上找,白天找青霞的麻烦是不对的,同理,晚上找紫霞的麻烦也是不对的……

不同的是,老奶奶的身体里没有什么青霞,只不过被一个叫做“克”的天地之局困住了而已。白天的胡月花是胡月花,晚上的胡月花已经不是胡月花了!

不管怎么说,将一个近九十的老媪比做是《大话西游》里的紫霞和青霞,还是让人爱不了,紫霞多美啊,人家是仙子(仙子老了不就成了老女人了吗?对不起,仙子是不会老的!)

看着胡小强越来越迷糊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刚才那一通解释算是白用功了!

不过我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胡小强可能不听我的,但是他女儿的话他一定听,我歪了歪头,冲胡菲道:“你去跟你爸解释吧!”

于是,胡菲便将胡小强拉到一边,解释了一大通,胡小强连连点头,不过,等到他们回来时,胡小强的仍旧是一脸的迷茫,我想了想说道:“胡叔,你也用不着知道,听我们的安排就好!”我颇有深意地说道:“保证让你觉得钱花的值!”

“钱,你什么钱?”胡菲看着我。

胡小强赶紧打断道:“什么钱,没什么钱,你刚才听错了!”

这时候,老奶奶也出来了,她的衣着比刚才清爽多了,见我们吃完了,就去收拾碗筷,胡菲帮忙被她赶开了,说有这时间还不如好好温习功课,将来光大门楣……(看吧,这就是老一辈人的标准思想,不管你干什么,光大门楣才是最紧要的,换成我们这代人,好好读书自然是为了实现心中理想啦,挣更多钱钱啊!想的那么虚,怎么能够有动力呢!)

胡小强上班去了,胡菲便带着我们在附近的景点玩耍,烤烧烤,本来是想叫阮经天,狄同化这帮老铁来的,人多吃得才热闹嘛,再说了,也能让他们供献个啤酒饮料什么的,但是我们想了想,还是没有叫他们,原因就是——不想将他们牵扯进来。

烧烤的钱,自然是用的胡小强的,买烤架,买炭,买佐料,买烤串,总共花了七百左右,反正是白捡来了,怎么用怎么开心!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天色黄昏了,回家的半路上,我们碰到了胡小强,他一手提着自己帮活的工具,另一手提了一瓶酒,走三步,喝一口,走三步,再喝一口……

酒鬼一个!

看他的形态模样,我立即就想起了冯高来,他正是因为一路走一路喝,结果错拿工业酒精当酒喝,一命呜呼了……想到这里,我都有点想将胡小强的酒瓶压下来好好看看,看看是不是工业酒精!

回到家里,仍旧与昨天一样,胡菲做饭,胡月花收鸡鸭归笼,胡小强就坐在门口发呆——他累了一天了,这时候总得休息休息!所不同的是——为我在二楼堂屋里搭了一张简易的床,凑合着睡觉。

到了半夜,我还没有起床呢,胡菲就摸过来了,她后面跟着方圆,看他们的黑眼圈就知道,她们应该是没有睡觉,瞪着大眼睛等着子夜的降临呢!

我们悄然下楼,躲在了一早设定的隐蔽处,方圆和胡菲坐在稻草垛里,而我,搬了一张椅子,就这么安安稳稳地坐着,最可恶的是初春的蚊子,嗡嗡嗡的声音听得人头皮发麻,被咬了还只能忍气吞声,连骂娘都不行!

我们在黑暗里等了大约十多分钟地样子,就见胡月花所住房间的房东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瘦小的身影出现在了月影之中,她四处望望,又绕着房子走了两圈,最终在胡小强房间的窗户前停了下来。

如果你不知道事情的原委,还以为是老奶奶半夜睡不着,隔着玻璃看自己的孩子休息得好不好呢!

她在胡小强窗户前停下的时候,便想起了咯吱咯吱的声音,就像是老太太的嘴里正放着一条精大的牛蹄筋,吞也吞不下,嚼也嚼不烂,于是便用牙齿去磨。“咯吱,咯吱,咯吱……”

那声音虽然不是很大,在暗夜里听来十分可怖!

随着那磨牙声,四周的空气变得越来越冷……

从昨天起我便知道了一件事情——胡月花吞噬亲人寿命的工夫已然强大了不少,在以前,她还得来到目标的床前张口咬噬目标的寿命,到现在明显更进一步了,无需再进到房间里,只需要隔着窗户咀嚼,就能够将亲人的性命一分一分的吃掉!

正文卷 第309章:玄字

我感觉到肩膀一痛,原来是胡菲太紧张了,扶住我肩膀的手下意识地捏紧!

“轻点,轻点!”我缩起肩膀道:“胡菲,你轻点,再用力我肩膀上的肉都要被你纠下来了!”

胡菲指着扒在窗户前的胡月花“奶奶她,奶奶她……”

胡菲也不算是头一次经历鬼神之事了,不过,前一次她被江紫上身,身在局中,不知道害怕,这时候乍见这诡异地状况,没有被吓晕过去,素质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别担心!”我安慰胡菲,看了看垂在一边的绳头,盯着胡月花的背影,心道:“老奶奶,你加紧吞噬胡小强这王八蛋的寿命啊,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好好把握!”

我原本想着过半个钟后才拉扯绳子的,想了想,心说不看僧面看佛面吧!看在胡菲的面上,我就不与他计较着,我拽着绳头猛力一扯,一张大网从楼上坠下,将胡月花结结实实的罩在了其中。

我大叫一声当先冲了出去,方圆紧随其后,胡菲犹豫了一下,也冲了出来,来到窗前,胡月花的一只手已经从渔网之中伸了出来,眼看就要掀开渔网,从其中钻出来,我一个虎扑,将胡月花扑倒在地。

这时候,胡小强也冲了出来,手中的手电乱晃,直到照到胡菲,这才放下心来。

胡菲却冲过来拉我:“烦拉,快松开,快松开!”

我心说这丫头是怎么了,难道二次鬼上身了么?紧要关来不来帮忙也就罢了,还来添乱!我正要将胡菲的手甩开,就见被我扑在身下的胡月花身体在不停地颤抖。我心说不会吧,难不成我刚才那一下用力过猛,将胡老太太压死了?

我赶紧站起身查看,果然,胡老太太被我压得晕了过去!

又是灌姜汤又是掐人中,好一会儿,胡老太太终于悠悠醒转过来,抚着肚子咝咝地吸凉气:“好痛,好痛啊,刚才谁压我!”睁开眼睛一看,顿时傻了:“我,我这是在哪儿啊!强子,菲菲,你们……”

“妈,你就别装了,你在哪儿你自己不知道么?可是你自己走出来的!”胡小强说着一把撕开衣襟,指着胸口的牙印道:“你看看这个,这便是你新留下来的,常言说得好,虎毒尚不食子呢,妈你好狠的心啊!”

虽然我事前早有交待,一切看我的,但是胡小强实在是太激动了,想起妻儿之死!忍不住冲老太太一顿喝斥。

这一段话,让老太太的脸色煞白,自己养大的儿子对自己如此说话,老太太一时之间有些受不了:“强子,你说什么呢……妈怎么就……狠了?……”

胡小强还要说话,被我推开了,我将老太太扶起道:“奶奶,夜冷风寒,咱们还是里屋说话去吧!”

初时还没有什么,进到屋里,老太太才觉得冷,抱紧了手臂,胡菲赶紧拿来大衣为老太太披上,又递上一杯热水,我这才开口问道:“老奶奶,你还记得今晚发生的事情么?”

“什么事情?”胡月花一头雾水。

我试着引导她道:“就是你半夜不睡觉,趴在胡叔的窗户上磨牙这件事情啊!”

“哪有,我怎么一点也不记得!”

“你再好好想想!”

“实在想不起来!”胡月花皱眉说道:“吃了晚饭之后,我又看了一会儿电视——你们都在的——然后就回房锁门关窗睡觉了,醒来的时候,就躺在渔网里了!”胡月花的目光扫过我们,一脸的迷茫:“到底怎么回事,你们跟我说说呗!”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将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我深知事情的真相对于老太太意味着什么,但是为了调查事情的真相,却不得不如此,我已经尽量将整个事情描叙得云淡风轻了,老太太听完仍旧接受不了,她的脸色比刚才更加苍白了,眼中的神光快速地黯淡,痛叫一声——原来是我害死了我的孙儿与儿媳啊!便晕了过去!

这一次,灌姜汤,掐人中通通不顶事了,老太太就好像死了一样瘫软得如一摊稀泥!

胡菲哭泣道:“爸,咱们将奶奶送医院吧!”

毕竟是自己的母亲,胡小强也不忍心看到胡月花这个样子,从邻居那里借来一辆三轮车,将老奶奶往医院里送。到了医院,医生在做了简单的救治之后,便送去做检查,心电图,b超,磁共震……

因为磁共震检查病身身上不能有任何的金属,老太太的耳环,项链都被取了出来,则胡菲拿着。透过玻璃窗户,胡菲紧紧地盯着慢慢被吞进磁共震仪器里的奶奶,嘴里喃喃地念道:“奶奶,奶奶,你可不能有事啊!”

这时候,我注意到了那条银链,冲胡菲道:“菲菲,项链给我看看!”

胡菲迟疑了一下,还是递给了我。项链入手,一股冰寒之意从手心传来,与此同时,皮宏德在我手背上刻下的“玄”字开始泛红。说起这个“玄”字,却是有些讲究。我们赶尸匠也算是玄门中人,却是最低等的那一种,不像是正宗门派出来的弟子,捉鬼除魔赶僵尸啥都会,算是玄门之中最低档次的吧!即然身在玄门,难免会碰到鬼鬼神神的事情,但是我们不通鬼神,那要怎么办呢?

天长日久,我们的祖师爷也想出了一个办法!虽然无法捉鬼除邪,却能够感应到鬼邪,趋吉避凶!这便是我们手背上的“玄”字,这样的玄字,方圆的手背上也有一个,平时隐没不见,一遇到阴邪之后,那玄字便会变红!

据皮老头所说,这个刺“玄”是由朱砂,牛眼泪和某种神秘的植物组成的,具体是什么植物我也不知道,我当时也没有在意,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我早已经将这一茬给忘记了,没想到竟然真的起了作用!

我不放心,将项链递给方圆,她握在手里,手背上的“玄”字便显现了出来。方圆看着手里的项链“师兄,这项链有鬼?”

正文卷 第310章:不甘心

差不多是第二天下午,胡月花终于醒了过来。

一醒来就嚷嚷不休:“让我去死,让我去死,我不想活了……”

胡菲和胡小强父母合力都摁不住。

“让我去死啊……”胡月花哭泣道:“我为什么不早点死啊,我一个快入土的人了,为了吊着自己这口气害死了孙儿和儿媳,我该死,我该死啊……你们别拦着我,让我从楼上跳下去,孙儿和儿媳的命是无法挽回了,但是,我可以以命相赔!”

胡小强虽然对胡月花诸多不满,听老太太这么说,也难免心疼:“妈,你别想太多,先将身体养好,其它的事情我们慢慢再说!”

胡菲也宽慰胡月花道:“奶奶,你是无心的,我相信哥哥和妈妈泉下有灵,也不会怪你的!”

我和方圆就坐在陪护椅里安静地等待着,等到老奶奶的心绪平静下来之后,才走上前去,看着胡月花道:“奶奶,你昨天没有磨牙,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胡月花茫然摇头。

经我提起,胡小强和胡菲也想起来了,连连点头道:“是哦,我妈(奶奶)往常的时候只要一睡着就会磨牙,昨天却没有……”按道理来讲,人之所以磨牙,就是因为劳累,紧张和身体不适,因此,以老奶奶的经历,昨天晚上,她应该磨牙磨得更加厉害才是。

我提着银链在老奶奶的面前晃了晃道:“那我就告诉你为什么,就是因为这一条银链……”

“说不定,你与亲人后辈之间的‘克命’也都是因为它!”

看着我手里的银链,老奶奶楞了楞,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脖子,说道:“这条链子,好像是我的,好像……”说到第二个好像的时候,老奶奶就像是雷击一样呆住了,三分钟都没有动一下!

我看着晃来晃去的银链道:“老奶奶,这银链有什么故事吗?”

“故事……”胡月花喃喃地念道:“故事肯定是有的……”迟疑了一会儿将项链的来历跟我们说了一遍,胡月花的老公很早就死了,她一个人带着胡小强,那时候还是大集体,粮食都是按工分分配的。

一个壮劳力做一天,得十个工分,一个女人做一天工,得七个工分,是男人的三分之二。粮食按工分分下来,将将够母子两个糊口,不至于饿死而已,至少柴米油盐,衣裤零用,实在是紧缺得很。

胡月花撑了半年多,实在撑不下去了,就想找个男人嫁了,帮扶着将这个家撑起来!期间认识一个男人,是临村的,离了婚,没有儿女,各方面的条件也还不错,胡月花尝试着与他交往……

后来听说他之所以离婚,是因为脾气暴躁,将老婆打跑了,于是便反悔了,就算她不在意男人的脾气,但是她的儿子呢?儿子不是男人亲生的,打起来自然不会心疼,什么时候脾气上来,将小强打死了都有可能!

因此,趁着还没有深陷其中,胡月花就准备将这段关系给断了……

可是,就这么断了的话,娘两以后的生活又陷入了贫穷的沼泽里,胡月花有些不甘心。

这时候,她看到了男人压在枕头下面的一叠钱,怕有四五百块——看着钱挺少,那时节可值钱了,猪肉一毛多钱一斤,大米四分多钱一斤,四五百块绝对算得上一笔巨款,如果这笔钱是她的的话,娘两的日子就好过了!

可是,这钱终归不是他们的。

这时候,男人上前来拉拉扯扯,无非是不想跟她断,甚至还威胁上了,说如果胡月花跟他断便如何如何,贪念加上恐惧,让胡月花走向了另一条路,她用一包老鼠药结果了男人的性命,然后拨开枕头后面的稻草,将其中的钱物都拿走了,其中就有那条银链。

男人的死最终没有查出来,不了了之了,而男人的那笔钱,也确实帮助了胡月花母子渡过了最为艰难的时刻,即使是大饥荒——村里有三分之一的人口都饿死了,他们娘两还是没事……

到后来,胡小强结婚生子,胡月花也越来越老了,有一天收拾柜子,将男人的东西翻找出来,顺手便将银链系在了脖子上。那银链挂在脖子上就像是消失了似的,慢慢地胡月花便忘了它的存在……“难道是他?”胡月花颤声问。

银链还有那么曲折的来历?

这就难怪了!

我将银链放在白色的托盘之中,感觉托盘之上都生出了寒气来,我嘬着牙花子道:“我不是捉鬼人,不敢肯定,但是,我感觉这个猜测也是八九不离十,你拿了他的钱财,还杀了他,欠他太多了,他自然不肯甘休,想要讨了回来一些!……”

“陈烦老弟你是说我儿子媳妇之所以会出事,全都是因为这一条银链?”胡小强伸手来夺:“我要砸了它,我要砸了它,再焚成灰,扔进粪坑里去!”这话基本上相当于挫骨扬灰了……

我赶紧制止他道:“胡叔,别那么性急,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还需要证实……”

胡小强问我:“怎么证实?”

“这个也简单!”我让方圆找来一只碗,一根筷子,在碗里倒满了水,手里拿着筷子念念有词,猛地一下将筷子头杵进了水里,说道:“你要是罗伦,筷子就竖在水中别动!”说完我就松开了手。

我刚将手松开,筷子便往一旁倒去,试想一下,在一碗装满水的碗里插下筷子,结果会如何?

不过筷子在接近碗边沿的时候,又停住了,在水的波纹之中,筷子又一分一分地立了起来,最后完全地立在了水中,胡小强,胡菲,胡月花都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胡月花终于能够开口说话了:“原来是你,原来是你……”

“毒死你这事是我干的,你找我就好了,为什么要找我的家人啊!,你为什么要找他们啊,他们与你无怨无仇的……”老太太胡月花哭泣道。

筷子倾倒,在碗边沿一连敲了三四下,仿佛在说“嘿嘿嘿……”

正文卷 第311章:合解

罗伦的意思很明白了:胡月花一大把年纪了,如果只是害死她,那也太便宜她了,让她眼看着亲人因为她的原因一个一个去世,那才是蚀骨的痛苦!

就在这时候,房门被推开了,一名护士站在门口,部我们道:“怎么这以吵啊,病人刚刚醒来,需要休息,你们安静一些……”

护士开口的时候,那碗里竖起的筷子就像是失去了支撑似的,倒在了地上,差点带着一碗水泼在地面上。

护士指着碗中的水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啊?”

“祈福!”我赶忙说道:“美女,我们是在祈福呢!”

岑城虽然小,但是小数民族众多,各有各的仪式和规矩,护士听我们这么说,也没有再多问,又嘱咐了几句,说是不能让老人太过伤心,这样会影响病情的。胡菲赶紧掏出纸巾来为奶奶拭泪。

为了不让护士姐姐以为我们在虐待老人,胡小强好一通解释。

但是护士根本不听,给了胡小强一个白眼,仿佛在说:你对老人怎么样,你自己心里知道就行了,没有必要向我解释……

护士走后,我又开始了刚才的仪式,将筷子插进碗里道:“罗伦是吧!胡月花老人谋财害命是不对,但是如今你已经害死了老人家的两名亲人,大仇得报,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你看怎么样?如果你同意,筷子就倒下,如果不同意,筷子就立着!”

筷子直立着一动不动。

“这么说你不同意?”我沉声问道:“那你想怎么样?难道是想要胡家满门死绝,才合你的心意吗?还是有什么心愿未了?不甘心就此离去?如果是前者,你就继续立着,如果是后者,你就倒下!”

筷子仍旧稳稳当当地立着。

一旁的胡小强,胡菲看得心胆俱寒,脸白如纸!

胡小强看向我的目光写满了焦虑与惊惧,仿佛在说:小陈师傅,你一定得帮帮我们啊,不然的话,我们就完蛋了!我心说闲时不烧香,急是抱佛脚有毛用啊,如果你当初对我客客气气的,最好还答应将女儿许配给我什么的,我能不尽心尽力么?

好吧,即使不许配女儿给我,我也一样会尽心尽力的!因为胡菲是我的同学。

“哦,你这样可不行啊!”我有些不爽地说道:“你这么嚣张,置我于何地啊!我跟你说,这件事情我如果没有撞到,你要怎么做我都管不着,但是现在被我撞上了,我就得管,胡月花害你一条性命,你害死了她家里两口人,这件事情就这么了结了,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将银链扔到粪坑里去,让你此生都被污浊之物埋没!我给你三分钟时间考虑……”

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了

我想了想又补充道:“别人怕你,我可不怕你,我叫陈烦,就住在柳门街最后一个门牌号——义庄,欢迎你来找我!”

说完我抬头看了看挂钟,现在时间是晚上七点过十分。

我不说话时,大家也都闭口不言,一时之间,房间里只剩下了挂钟滴滴答答的声响。三分钟过后,我再次问道:“罗伦,刚才我的话,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是就此算了还要是要做恶做底?”

“如果你要做恶做底,就继续立着,如果就此了结,就倒下!”

筷子继续立着,却是晃了几晃,仿佛是在犹豫着什么。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它一个台阶下:“如果你就此算了,我做主答应将你的尸骨挖出重新入殓安葬,胡家人不论老小,都充做你的孝子迎送,这样可还满意么!”

听到这里,胡小强不干了,怒视着那银链道:“你害了我的妻儿,还想让人充做你的孝子,那是想也别想!”

听完我的话,那筷子本来已经摇摇欲坠了,胡小强再来这一出,筷子立即又竖了起来。

我怒视着胡小强,特么的老子费心费力地在帮你,你特么的一门心思寻死啊!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将他摁到了墙上,喝斥道:“胡小强,你跟我说,你想干嘛要?你的妻子,儿子都死是是不假,难道你还想要你的母亲,女儿陪着你一起死?”

“特么的你是不是感觉反正有人帮你,你什么都不用管不用顾忌是么?”

胡小强被我的怒火镇住了,他做了一辈子的苦力活,手脚上的肌肉与施瓦辛格好有一比,真要推开我,还是很容易的,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的目光之中闪过迷茫之色,从自己母亲身上移动到了爱女身上。

胡月花害死罗伦是一切祸死的起源是不假,但是,如果胡月花没有从罗伦那里拿到钱,他早在三年大饥荒时代就饿死了,哪里还能够活到现在?母亲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他没有资格责怪她!

她的目光又移向了自己的女儿,儿子死了,现今的他,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她是他的希望,她是他的一切,他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有事?

可是一转念,自己除了母亲女儿之外,还有妻子和儿子,他为害死他们的凶手做孝子贤孙,泉下的妻儿又将怎么想?

他的神情痛苦已极,良久之后,还是妥协了,扑通一下跪在了碗前。

我长吁了一口气,说实话,我还真怕胡小强太犟,不肯答应。达不成和解就难办了!没错,我确实可以将银链埋入粪坑,将罗伦镇入粪坑中,但那只是权宜之计,就算能镇住,也镇不了多久,罗伦迟早会突破出来,那时节要怎么办呢?

因此,既然要解决,还是连标带本一起治的好!

我走到那碗水前,盯着立起的筷子道:“你的要求,胡家主人胡小强已经答应了!”

随着我这话说出口,筷子便往下倒去,撞在了碗沿,又翻了一个根头,摔出了碗外,我将筷子收起,将碗中水倒掉,冲胡小强等人说道:“这件事情妥了,起棺重葬你们要做得风风光光的!”指了指盘中的银链道:“将这个也放进棺中!”

说完回头招呼方圆道:“事情妥了,咱们走吧!”

正文卷 第312章:别卖关子了!

胡菲将我们送出了医院。

她一路默默无言,来送我们,最后还是我们将她一通安慰,也是够了!

我跟她说别想太多,还有很多事情要忙还得往前走,虽然艰难,不过好在一切皆成即往了,未来的生活,往前看就是了!

她很快就无暇她想了,数不清的作业,模拟考试的压力让她根本分不出心来,更何况,眼下还有罗伦的丧事要办!

罗伦的丧事我们没有去,但是应该一切顺利,不然的话,胡菲肯定得来找我啊!

不过,一个月之后,也就是胡菲高考之后,她们家还是出事了,胡月花老奶奶无法接受自己害死孙子和儿媳的事实,上吊自杀了……

事实上,罗伦事件之后,胡小强父女一直在安慰胡月花,就是怕她想不开,而胡月花老奶奶除了话少一些,其它方面看上去与常人无异,仿佛已经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然而真实情况是,胡奶奶早就抱了死志,之所以没有马上寻死,那是怕影响孙女的学习,等到胡菲高考之后,她终于心无挂碍了,找了一个父女二人都不在家的日子,将绳子栓在里屋的门把手上(老奶奶体力弱,无法将绳子挂上房梁),吊死了!

试想一下,在不足一米高的门把手上吊死,需要多大的毅力啊!

胡奶奶的葬礼我也没有去,倒不是觉得没有必要,而是——可能是我们这行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于是反而不愿意见死人了,自然是能躲就躲,据方圆所说,在丧礼上,胡菲哭晕过两次,眼睛哭得肿成了桃子!

接连两场丧事,将胡小强的积蓄花了个精光,胡菲上大学的费用都是我借她的,什么叫赔本生意,这就是了!关键是老子对他那么好,胡小强在面对我时仍旧是一脸的警惕,仿佛生怕我将他的宝贝女儿拐成了神棍老婆似的。

我真特么犯贱!

这段时间我直在想一个问题:我要不要找个人将胡小强打一顿,以泄我心头之气,想了半个月得出的结论是不行,为什么不行呢?胡菲马上就要上大学了,每年学费加上衣食住行四万少不了,即使胡菲打零工补贴家用,最少也得两三万一年,请人去揍他,要得轻了我划不来,打得重了,这王八蛋要是在床上躺上两三个月,谁去挣钱供养胡菲啊!

好吧,胡小强这一顿打算是寄下了,等到胡菲学成毕业,打了工作我再去要债!

这些日子以来,兴许是经历的事情多了,我感觉此前学得本事严重的不够用了,于是便抱着《赶尸纪要》恶补了一星期,期间拒绝了两单生意,将他们都赶去白老头那去了。白老头又懒又奸,接连两单活让他叫苦连天的,说以后有活不要再往他那里推了,他已经够忙的了,要是累死了我们赔不起。

我心说你一个老混蛋忙个屁啊,一个月也难得接一单活的,就这样还能够累死,那累死也是活该!

很快报应就来了,这一天我正在楼顶上晒太阳呢,走来一名中年女人,说是白光明白老头介绍来了,这老头一连接了两单活,自觉囊中有钱,便不再接了,将人往义庄推,眼前的中年女子,便叫他给推过来了。

中年女人脸圆圆的,身材微胖,也正是这微胖的身材,让她看起来并不显老,她秀眉紧皱,绷着一张脸,看起来像是遇上了大事——废话,义庄里接触的不是死者便是死者家属,死人不算大事什么算大事呢?

我将中年女人引进义庄,在八仙桌前坐下,问她找我们有什么事情,中年女人这老回过神来,她说她叫杜芳,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七里坡,一家五口人,老公在电力局上班,儿子高中毕业后做了协管员,女儿还在上大学,还有她的爸爸跟他们一起吃住!……

不知道杜婶是因为天生找不到重点还是因为在紧张的缘故,说一半天尽介绍自己家里的事情了,我打断他道:“杜婶,你找义庄有什么事情呢?”

“有事有事,肯定有事!”杜芳赶紧说道:“有大事,一星期前,我记得是天降暴雨啊,黑云压城城欲摧,大白天的看着就像是天黑了一样,我下班回来,收起伞准备进家门,就见拐角处的屋檐下坐着一个人!我当时以为是避雨的,也没有怎么在意,但是,我不经意地扭过头,看到了那人的脸!你知道那人是谁吗?……”杜芳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身体都在微微发抖!

特么的这时候就别卖关子了,我哪里知道你见到的是谁啊!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我配合着摇头:“不知道!”

“是严玉林!”杜芳生怕说大声点会被别人听了去似的:“是严玉林,我的邻居……”

邻居不回自己的家去在你家屋檐下避雨,不会是有什么情况吧!我的思维顿时发散了开来,这些天在听郭德刚的评书,听得最多的一句就是:天底下的人命关司,无非就是两种,一,见利忘义,二,奸出人命!

单从“严玉林”这个名字看来可男可女,或者是与杜芳的老公,或许是与杜芳有染,然后出了人命官司,再然后……杜芳就找来了我这里……

呃呃呃,是不是想得有点多了啊……

我疑问道:“你邻居怎么了?”

“严玉林他早已经死了啊!”杜芳声音尖锐地说道:“就在一个月前,他就已经死了,他死了我们一家子还去帮忙了,我老公帮厨,我打下手,真真切切地看着他被送上山的,怎么又回来了呢?”

“而且来到我家屋檐下,几个意思啊!”

“当时雨大,我以为是自己看花眼了,也就没有怎么在意,抖了抖伞便回家去了……”

“然后,接连好几天,只要是阴天,我就会看到他,有时候站在屋檐下,有时候站在树下,直直地看着我家大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只要我看向他,他又躲开了……”

正文卷 第313章:余情未了

“这么多天了,我的精神都快要崩溃了……”杜芳的神情痛苦。

我摁了摁眉头,说道:“这样啊,那你觉得他是鬼还是尸啊?”

“我哪知道啊!”杜芳哭丧着脸道:“我没有被吓出神经病来,就已经算不错的!哪里还敢多看啊,怎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在于!”我从桌上取了一颗草莓,塞进嘴巴里道:“区别就在于,如果是尸,这活我就接了,如果不是尸,你得另请高明……”接连碰上两件鬼事,我被搞得有些焦头烂额了……

“那肯定是尸,肯定是尸!”杜芳赶紧说道。

谈妥了,我给方圆打电话说要出门办事,方圆让我等她,她马上打车回来,半个小时后,上身穿露脐牛仔衣,下身超短裙,脚上一双高跟鞋的方圆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转了一个圈,摊开双手道:“师兄,你看我这个装扮怎么样?”

看到方圆的装扮,我开始有些后悔将她送去学电脑了,电脑学校的学生们,多半是不爱学习的小太妹,反正也考不上好的学校,干脆不读了,学好基础的办公技能去做个文员,收银员就拉倒了……

她们学习不怎么样,打扮绝对时髦前卫,这不,山里娃方圆不到一个月就被刀子们调教成了都市丽人,渐变黄的波浪卷发,露脐装,高跟鞋……看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漂亮吗?”方圆见我不说话,还以为我被惊艳得呆住了。

“咳咳咳”我皱眉说道:“你这身装扮像是赶尸人吗?赶尸人要探险路,赶凶尸,翻山越岭,高跟鞋怎么行路?要是穿山越岭,你的细腰能被虫子咬成箥萝你信不?”

方圆被泼冷水,有些不满地说道:“师兄,你这人怎么一点情调都没有啊!”

我指着义庄的大门道:“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换一身衣服,要不就不要去了!”

“哦!”方圆嘟着嘴,不情不愿地回义庄了,不一会儿走出来,一身灰色的运动服,头发挽起缠在了头顶上,总算是正常了一些!话说一个青春女子,即使丝毫不打扮,也是亮丽逼人,干嘛还非得抹脂抹粉的装老成呢?

杜芳带着我们走到了公交站,乘坐204公交车往春柳小区而去,这一路上车上的乘客特别多,我们都快被挤成了酸梨了,也是在此时,我第一次动了买车的念头,嗯,等这件事情一结束,买车的事就提上日程!

车子还在半路上,杜芳的女儿就打电话来了,一开口就连朱炮地叫道:“妈妈妈妈,不好了,不好了……”

杜芳的眉头一跳,看了我们一眼,小心翼翼地问道:“雪文,发生什么事了啊!”

雪文声音急促地说道:“你出门之后,我和老弟在家里看电视,没有多久就听到有人敲门,不紧不慢,一声一声的,我们问是谁也不回答,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邻居玉林叔叔!”

听到这里,杜芳的声音顿时变得急促起来:“你们让他进门了?”

“是啊!”杜芳的儿子雪强抢过手机道:“我们见是玉林叔叔,就将他让进了屋里,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玉林叔叔变得很奇怪,说话也不应,给东西也不吃,就那么直挺挺地站立着!”

“我问他是不是找你,玉林叔叔点点头,我说你不在家,得晚上才回来,让他要不晚上再来,他又不理人了!”

“不理人就不理人吧!我心说你要是呆得住,我无所谓,反正这里我家啊,我怕毛啊!”于是便继续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感觉有人在搔我的背,我回头一看是老爸,他冲我和老姐又是做手势又是挤眉弄眼,好一会儿我们才明白过来,老爸是叫我们借一步说话呢!

“于是,我们便从沙发上站起身,走到了屏风后面,老爸一把打开房门,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老姐,往门外冲去,我惊问老爸这是怎么了啊!这是咱们家,怎么来个外人还将我们赶出来了!”

“老爸一言不发,夺路狂奔,看那样子,恨不得肋生双翼,远走高飞才好呢,一直跑出两里地,这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拍着胸脯‘总算跑出来了,总算跑出来了!’”

“我问老爸怎么了,老爸却拍了我的脑袋一下说道‘雪强,雪文,你们是不是读书将脑子读坏了啊,你们的玉林叔叔早在一个月前就死了,与你们坐在沙发上的严玉林,是个死人!’”

经老爸一提醒,雪强姐弟顿时想了起来,就在半个月前,严玉林与他老婆争了几句嘴,想不开,扯一条绳子上吊死了,雪文和雪强虽然在学校寄宿,但是邻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刚才也是有都些懵,没有想起来……

一经想起,姐弟两个顿时像是全身力气都被抽走了一样,他们刚刚竟然与死人一起呆了十多分钟……

姐弟两个揪住老爸说玉林叔叔就算是诈尸了也该回家去啊,来他们家里算是怎么一回事啊,他们的老爸哪里知道,纠缠间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严玉林去了他家的事情杜芳还不知道呢,于是赶紧让姐弟两个打电话通知她别回家!

听完儿女的描述,杜芳楞住了:“严玉林,严玉林他去咱们家了,他去咱们家干嘛啊?”

“妈,你问我,我还问你呢?”雪文在电话里口无遮拦地说道:“妈你不会是和玉林叔叔有一腿吧,然后余情未了,然后他就来咱们家找你来了?”

“你这死女子!”杜芳气得直跳脚:“你怎么能这么想你妈呢!你等着,等我逮住了你不将你的嘴给撕烂!你妈我是什么人你不知道啊,还与人有一腿,我一腿踹飞了你!”

母女两人矫情了一会儿,杜芳问道:“雪文雪强,你们现在在哪儿啊,我过来找你们!”

雪文说道:“妈,我们在百国酒店,老爸正在开房呢,我们就在大厅里,你进门就能够看到我们了!”

正文卷 第314章:离婚!离婚

杜芳看向我们“抱歉,我们要转车去百国酒店!”

我点点头:“嗯,没问题!”

虽然这个点挤车很是痛苦,至少我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们面临的是尸,而不是鬼,这样就可以松口气了……

我还是低估了挤车的痛苦,如果上一次挤公车被挤得像酸梨,这一次挤车完全是挤柿子,我感觉身上的油都被挤出来了,在车上还好,一动不动就好,下车时才痛苦,挤了半天挤不出去,感觉就像是经历了一场大战一样。

好容易下了车,整理了一下衣衫,我们往百国酒店而去,进到大厅,就见两个十六七岁的小年轻在玩手机呢,杜芳三步并做两步走上前去,揪住那女孩的衣领,将她摁在沙发里一顿掐。

一边掐一边咬牙切齿地说道:“说不说,还说不说,我和谁有一腿,你说我和谁有一腿啊……”

女孩被掐得又笑又叫,当时就顶受不住认输了:“妈妈呀,我知道错了,你是贞节烈女,没和谁有一腿……”

见杜芳依旧不肯松手,身体都倦做了一团“妈妈你高抬贵手,高抬贵手,我不行了都……你没和谁有一腿,我和他有一腿好了吧,哈哈哈哈……”

这时候,一名中年男子走下楼来,皱起眉头说道:“芳芳,这里又不是家里,你一大把年纪,倒带头闹起来了,”又将钥匙放在桌子上道:“房已经开好了,咱们上楼去吧!”说着话看到了我和方圆:“这两位是?”

杜芳赶紧介绍道:“这是我请来的两位看事的先生!”说着便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

中年男子的脸跨了下来,语气不善地说道:“芳芳,严玉林的事情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对我说呢?莫非像雪文说的,你们真的有一腿?”

“你胡说些什么啊!”杜芳满脸怒容,女儿雪文那是跟她开玩笑,略施薄惩也就罢了,丈夫可不是开玩笑,再说了,这种事情是能随便说的么:“丁德正,你再说一个试试!”

“怎么?”中年男子瞪着杜芳道“你心虚了!”

雪文本来是跟母亲闹着玩,见事情不可收拾,有可慌了,去拉丁德正:“爸,我开玩笑呢,你别往心里去啊,严叔叔那么丑,是只癞蛤蟆,更何况还短命,我妈怎么能够看上他呢?”

丁德正将女儿拨到一边道:“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

“你说我和严玉林有一腿,你倒是拿出证据来啊,要是拿不出证据,我跟你没完!”事关名节,杜芳哪里肯让步!

“人都死了,哪里找证据去啊!”丁德正撇嘴道:“证据没有,推论倒是有,你说说看,严玉林死了为什么不去找别人,单单来找你!”

“丁德正我跟你说!”杜芳指着中年男子,柳眉倒竖:“赶尸的先生我已经请来了,要是证明我们之间是清白的,你净身出户,怎么样?”

“凭什么啊!”丁德正不干了:“这个家我付出最多,凭什么净身出户啊,要出也是你出……”

两人在酒店大堂里吵闹不休,引得住客侧目,客服已经打电话叫保安了,雪文雪强两姐弟根本劝不住……

与他们呆在一起,我都感觉害躁得不行,心想这样已经够丢脸的人,要是叫保安将我们赶出去,那就更丢脸了!想到这里,我走上前,拦在了两人中间道:“好了好了,你们别吵了,吵来吵去不就是因为严玉林吗?我有本事让他开口,一问就知道了!”

“真的吗?”杜芳看着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太好了,咱们这就走!”

丁德正悻悻地说道:“这再好不过了!”

总算在保安赶来前将这事儿平息了,我的目光扫过这一家人,道:“那事不宜迟,咱们赶紧走吧!”

一路上,大家都有些闷,我抬眼看丁德正和杜芳,两人都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架才开始吵呢,就被我掐断了,就像是酒刚喝到兴头上,突然冲进来一个人说不能喝酒,那滋味怎么想怎么难受……

难道这就是一天不吵架,混身都难受的另类夫妻吗?

雪文在我后面道:“陈烦大师啊,那啥,天都黑了,咱们就这么回去吗?”

我回看了她一眼:“不然呢?”

雪文悄悄地说道:“那要不咱们白天再回去吧,听说僵尸晚上很厉害的,万一,万一……你打不过他,那就惨了……”

我嘿嘿一笑道:“万一我打不过他,我跑得比你快啊,哈哈哈哈……”

雪文楞了一会儿,脸上慢慢地现出了恐惧表情……

白天无论是封七窍还是听尸,都比晚上方便得多,但是咱们等不到明天白天了,再等一晚,这一对奇葩夫妻能够将百国酒店的房顶都给掀了!

站在丁家门口,一家人都是紧张兮兮的,倒不像是回家,而是去探一座千年地下墓室一样,我摁亮了手机筒,冲杜芳一家道:“你们都跟在我的后面,不要乱动,也不要大惊小怪,知道吗?”

不等杜芳回应,我踏进了门槛,手电筒往客厅里一扫,没有见到人影,我四处张望一番,走向虚掩着房门的卧室,手电光往里一打,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严玉林,他双眼紧闭,身体躺得笔直,就像是一具尸体一样躺在杜芳夫妻的床上(呃,不对,人家本来就是尸体……)

长长的脖子上一道乌紫色的勒痕十分地显眼。

“你还狡辩,你还狡辩,都睡到咱们的床上了!”丁德正低沉的声音里有着压制不住的怒火。

“你这么不信任我,离婚,离婚……”杜芳也是怒气冲天。

像是感应到了门口的动静,严玉林突然睁开了眼,放在胸口的双手垂下来,撑着床坐了起来,严玉林这一番动作时,我能够清清楚楚地听到后面吸凉气的声音,还有嘴巴被捂住闷声的尖叫。

严玉林抬眼见到杜芳,嘴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就向着我们冲了过来!

正文卷 第315章:一件寿衣

严玉林冲过来时,我身后一片鬼哭狼号:

妈妈呀啊!

死人了,死人了!

有话好好说,别杀我!

其中杜芳的女儿雪文叫得犹为惨烈——“啊!”

幸亏客厅的这空间还算是宽敞,要是在卧室里,我的耳朵非被他震聋不可!

就这个嗓音不去练女高音,可惜了了的。

我回头望去,方圆捂住耳朵蹲在了地上,雪文就站在她的身后,这一声喊,直接将她给喊得扒下了。

“拦住它,拦住它……”杜芳冲我叫道,她的神情紧张已及,她一家人都在这里呢,要是出点什么事情,那就是灭门之祸,能不紧张呢?

丁德正操了一根扁担在手,看样子我这里失手他就要与严玉林拼死搏斗悍卫自己的家人,但是,你的手都抖成那样了,还悍卫着毛啊,别到时候手一松,扁担砸到自己的脸上哦!

严玉林来势汹汹,我也不得不采取手段,踏前一步,一晃起尸铃,喝道:“住!”

严玉林被我镇得停住了脚步,与此同时,我也感应到了一股阴寒之气直透心肺,这是死尸在向我逼宫呢,我还没有来得及有进一步的反应,严玉林的手一挥,将我握在手里的起尸铃给打掉了……

严玉林打掉了起尸铃,双手向着我的脖子掐了来,可能因为他是上吊而死的,下意识地就掐人脖子!

我往后退去,但是我的身后排了一长列人呢,我这一后退,踩住了方圆的脚,方圆站立不稳,往后倒去,顿时带倒了一大片,疼痛的哎哟声,恐惧的尖叫声响起一片!我不由地有些恼羞成怒,哥们我成为赶尸人以来,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即使是面对紫僵,也是进退自如,今天特么在的在一只怨尸面前差点栽了跟头……

也怪我太大意了,心想不过是一具怨尸么,起尸铃就能够镇住他了,却没有预料到它会对我犯浑!我心说老虎不发猫,你还当我病危呢!伸手往腰间一探,取下了打尸鞭,反手一抽,打尸鞭便结结实实地抽在了严玉林的肩膀上。

他的肩膀上冒起一团青烟,嗬嗬地嘶吼几声往后退去!

这还是我手下留情,要这一鞭不是抽在他的肩膀上而是抽在他的头上,他当时就得了帐!见我扭转战局,身后的鬼哭狼号之声终于消停了一些,丁德正扶着受伤的妻女在沙发上坐下,方圆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道:“师兄,要帮忙么?”

我看向方圆,只见她撸起袖子,手里紧捏着一把一截红线,红线的尽头绑着一只小铜铃,算是山寨版的打尸鞭吧!我摆了摆手说不用了,走上前去,要尸鞭迎空一抽,严玉林吓得连连后退。

这样才对嘛!

我撵住打尸鞭的头尾,瞪着严玉林道:“我是丁家请来的赶尸匠,专门为你的事情而来,接下来,我将为你听尸,你要是有什么想法念头,可以对我说!”说到这里我顿了顿,接着道:“你要是敢对我不敬,我也不问青红皂白,先就灭了你,知道吗?”

严玉林迟疑了一下,垂下了头。

见严玉林默认,我走上前去,抠了一点朱砂往它的耳朵里塞去,严玉林没有任何动作,任我施为。很快地,我便将严玉林的七窍都封上了,开始听尸:“严玉林,丁家人与你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你为什么要缠着他们?”

一声沉闷的嘶吼自严玉林的腹腔响起:“往日无仇近日无冤,这话说得轻巧!我就是被杜芳那娘们给害死的,冤头头债有主,不瞒你说,这一次我起棺归来,就是要找她算帐!”

看来这家伙也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啊,虽然进了丁家门,却并没有伤害丁雪文丁雪强和丁德正,原来是在等杜芳回来呢!也亏得她去早我了,不然的话,叫严玉林迎面撞上,只怕小命难保!

我皱眉问道:“你不是和严夫人吵了一架想不开上吊身亡的吗?怎么是杜芳害的?难道是她结好了绳套将你的头往里套的?”

严玉林的声音满是怨愤:“她虽然没有这么做,却也差不多!”

我将严玉林的话和杜芳复述了一遍。杜芳听得火大“我害死他的?他这是胡说八道瞎扯蛋,我怎么就害他了!”杜芳越说越激动,此时都不知道害怕了,走上前来,指着严玉林的鼻子道:“你给我说个清楚明白,我哪里害你了,要是说不明白,我一把火将你家房子烧了!”杜芳这火爆脾气,一点亏都不能吃,吃点亏就得上纲上线与人拼命!

严玉林听得身体都在颤抖,如果不是不能开口说话,少不得要与杜芳大吵一架了。

他几次试图上前去揪杜芳的衣领,都被我揪住了,生怕他一激动,将杜芳拖到近前,一口撕开她的脖子。

我将杜芳推到了安全距离之外,这才问严玉林:“你说是杜芳害的你,你倒说说看,她怎么害你了?”

严玉林看上去三十七八的样子,脸有些长,有些严峻,看上去是个很酷的中年男人,在棺木里呆了近一个月,身体各项机能早已经死亡,唯独头发和指甲狂长,长而乱的头发都快披到眉上了。

看上去倒是平添了几分艺术家的气息。

严玉林气乎乎地将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原来,那一天他出门办事,遇上了在寿衣店里买衣服的杜芳,邻居嘛,难免打个招呼,闲聊几句,杜芳说她父亲年纪大了,再加上身体不好,估计没有多长日子了,所以提前来置办一些东西。

人死之后,穿上寿衣,封棺下葬,这件寿衣,等于是老人家要穿历阴阳两界的,十分紧要,原本应该叫老人来试试才买的,但是,老人家身体不好,吹不得风,于是只好杜芳估着买了……

说到这里杜芳看向了严玉林,说自己的父亲与严玉林的身材看上去差别不大,如果严玉林穿着合适的话,她的父亲估计也穿着合适……

正文卷 第316章:忌讳

严玉林心里有些不舒服,他今年才三十八岁,正及壮年,试穿寿衣多不吉利啊!

本来想要拒绝杜芳的,但是细一想,乡里乡亲的,这点小忙还是应该帮的,更何况她父亲病重,心情本就不好,又怎么忍心让她难堪呢!

于是,严玉林便从杜芳的手里接过寿衣,披在了身上。

黑色的纹龙寿衣才披上身,一股子阴寒之意便将他包裹了起来,仿佛穿在他身上的不是寿衣,而是人皮一样!他打了一个寒战,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过穿都穿上了,总不能马上又脱下吧!

他安慰自己说是布料凉的原因,再说现在已经是仲春临夏了,穿凉快一些也是应该的……

于是便忍着身体的不适,在杜芳的面前转了两圈给她看,杜芳看了之后很满意,对老板说就这件了,便到柜台前付钱去了,严玉林听说试好了,松了一大口气,解开布做的扣子脱衣服。

谁知道这一脱,他的心头感觉恍然一空,仿佛失去了极为重要的东西,才将衣服脱下,往前走了没两步,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一跤跌倒在地,衣服摔在了杜芳的面前,杜芳赶紧捡起衣服,又责怪了严玉林几句,这才离去了。

严玉林好心帮忙,反而被一通责怪,心里自然不爽,不过更为严重的是,他感觉自己脱下衣服,摔了一跤之后,仿佛失去了极为重要的东西,心里空空落落的……一直到他身死之后才知道,他在脱寿衣的时候,连同自己的一道魂魄都脱了出来,往前一摔,那魂魄便彻底地离自己而去了!

如果这时候请术士布法阵招魂,也许没事儿,但是他当时不知道啊,出了寿衣店的门去做自己的事去了,回到家便卧榻不起,也正是因为失了魂魄,被鬼邪上了身,他被一只吊死鬼抓了做替身,这才会和老婆争吵几句就上吊了!

他甚至清楚地记得自己上吊的那一幕,他卧榻不起,妻子给他做面条,可能是身体太虚还是什么原因,没有接稳,将面汤撒了一地,妻子又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他,难免有些心烦,便说了几句重话。

大意是说他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怎么将是临死前的老人一样!

如果是往常,他是根本不会往心里去的,夫妻吵架,太正常不过了,更何况只是绊上两句嘴,不过在那一刻,他心中的情绪突然被放得无限大,满脑子都是一个念头“你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怎么和临死的老人一样没有用?”

“你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怎么和临死的老人一样没有用?”

“你还不如去死了呢?”

这个念头在心里生根发牙,很快就变得牢不可摧!对啊,我这么没用,还不如去死了呢!活着拖累别人,自己也痛苦……

对,就这么做……

这时候,他感觉有一道白影来到了床前,嘴里絮絮叨叨地说道“死吧,死吧,死了干净,没有烦恼!咱们一起!”说着便四处翻抽屉找绳子,严玉林站起身,对那白影说道:“白费劲了,绳子在门后的竹篓里!”

说也奇怪,病得连路都走不动的他,此时的他却是行走如风,他走到门后,将竹篓搬了出来,从其中挑出两道尼龙绳,扔给那白影一条,他自己一条!

他还在试图怎么将绳子挂到梁上时,那白影已经挂在梁上了,就像是没有重量一样飘来飘去,还一边对他笑“上来呀,上来呀!上来呀!”

严玉林心说它那么容易上吊为什么我不能呢!如果说此前还有些犹豫,这时候他的心志已经坚定无比了,似乎要怎么对方争个输赢也似的,用力将绳子往上一甩,果然穿过房梁!

严玉林将绳子打了一个节,便往自己的脖子套了去,不知道是不是被鬼拿做替身的原因,整个过程一点也不痛苦,反而还感觉十分地舒服,就像是坐在秋千上晃荡来咣荡去一样。晃荡得累了,然后慢慢地困了,睡了,睡得越来越沉,越来越沉……

直至沉入虚无之中……

严玉林描叙完事情的经过,声音中的怒意越来越甚至,几乎是嘶吼一般地道:“是杜芳,是杜芳,如果不是她让我试寿衣,我根本不会丢魂,不丢魂的我身上阳气十足,自然也不会被吊死鬼拿了替身!事情的起源就是因为她!”

“她害了我,就得为我赔命!”

我将严玉林的话原原本本地和杜芳说了一遍,杜芳的脸,越来越苍白,颤声说道:“我只是,我只是让你帮忙试下寿衣,也没有想那么多,哪里会想得到这会让你丢了魂,进得丧命!我根本不知道啊!”

见严玉林仍旧是满面的怒容,杜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连连叩头道:“就算是我做错了,我也是无心之失,玉林哥,乡里乡亲的,求求你高抬贵手,放过我吧,好不好?”

生死大事,忌讳特别的多,现代人对于鬼鬼神神的已经没有半点敬畏之心了,随心而为!殊不知,很多事情犯了忌讳是无法挽回的!比方说试寿衣!寿衣是死人穿的!那是能随便试的么?

有些怕死的老人,不到实在撑不过去了,都不买寿衣,因为买了寿衣无疑是在向老天传递一个信息——我已经准备好死了……

严玉林的情形就是如此,他帮人试寿衣,结果把自己的命给试没了,反倒是本主,半个月前身体已经好了,平时散步,逛街都还好,看那样子,再活过三五年的完全不会有问题……

也因为如此,严玉林心有怨念,这才会找上门来!

不理会杜芳的求饶声,我问尸道:“严玉林,事已至此,你准备怎么做?”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没有什么可说的!”严玉林的声音坚定!

我想了想说道:“杜芳虽然害得你丢了性命,但是她不是故意的,因此罪不至死,这一点我想你的心里也有数,因此,咱们聊点别的怎么样?”

正文卷 第317章:这天是没法聊了

“聊什么?”严玉林的声音里满是不满:“除了复仇,没有什么可说的!”

聊什么,我怎么知道聊什么啊!人和心里颇为无语,特么的,明明前面还是赶尸匠的活儿,到现在又跟鬼鬼神神扯上了关系,老子还摆不脱这些鬼神之事了还是怎么的啊!

我想了想说道:“我有个好主意啊!你看,杜芳让你丢魂这是你致死的主因,虽然他是无心的,但也是罪过不少,你现在是身死一身轻了,你老婆还得将你们的儿女抚养成人呢,原本两个人的担子落到了一个人头上,你老婆得多苦啊!因此,我建议你不如就此休手,让丁家赔你老婆孩子十万块钱,这么一来,你的老婆孩子好过些,你也少一些牵挂,你觉得怎么样?”

“这样就算了,那也太便宜他们了!”严玉林仍旧很不满。

“那你的意思是?”我试探着问道。

“十五万,一分都不能少!”

我看向杜芳,杜芳点点头。丁家虽然不是大富之家,却也并不穷,很早就开始在岑城做生意了,又抓住机会买了两套房,手里的流动资金虽然不多,但真不是穷人,十五万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

本家都认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说道:“那行,如果你们都同意的话,这件事情就算是妥了,严玉林你尽管放心,这件事情我是中间人,直到丁家人将钱送你的妻儿为止!”

严玉林摇头,嘴里发出嗬嗬的声响。

我有些不爽了,喝道:“严玉林,凡事有个度啊,我们做出了让步,你不能不识好歹,拼命给自己加戏啊!”

严玉林机械地摇头,又点点头,似乎是提醒我听尸,我走上前,将耳朵附在了严玉林的胸口,就听严玉林说道:“除了赔偿之外,我还有一个条件,我想知道是谁脱走了我的一道魂魄!”

绕来绕去,还是没有绕过去!

丁家赔了钱,严玉林的怨气即使不能全消了,消除大半还是有可能,怨尸的尸气消上大半,从则一个月,少则十多天,就会腐烂化骨,这件事也算了结了,本想快刀斩乱麻,将丁家的事情了结了也就算了,没想到严玉林一直记着自己死因未明呢!

你想知道谁脱走了你的一道魂魄自己想办法去啊!

我是丁家人请来的赶尸匠,又不是你请来的!

我之所以牢骚满腹,是因为鬼鬼神神的事情我不懂,如果是赶尸,多出些活少出些活无所谓啊,因为内行啊,就不会感觉到多为难,但是鬼鬼神神的就不行了,我有一种老虎吃天无处下爪的无力感!

试想一下,与鬼物交流还得借助碟仙啊,碗神啊之类的,更别说寻因破案了!

“这个事……咳咳咳咳……”

我本来想含糊地应付过去,但是见丁家人都看着我们,四口人八只眼,不对,还有方圆满是崇拜的眼神……这么多满怀期待的眼神,看来是推托不了了,我叹息一声道:“好吧,这活儿我接了!”

当天晚上,我们就住在了丁家,丁雪文丁雪强跟父母挤一个房间,而严玉林则被关在了卫生间,即使这样,丁德正夫妻仍旧不放心,搬来一只立柜堵在了门前,他们原本的打算将严玉林送回家去,明天再接回来的,但是被我否定了,这个事情,最好是私下解决就好了,能少牵扯人进来就少牵扯人进来,将严玉林送回家去要怎么说呢?跟他的老婆孩子说:你们家玉林回来了,走错了门,到我家去了,因此给你送回来?

家里住了一具尸体,丁家人哪里还睡得着?整个晚上都在翻烙饼,要不就低声细语,无非是说明儿应该怎么办,万一有意外情况又应该怎么办,声音很小,不大听得清……人就是这样,越听不清越想听清楚,于是我便竖起耳朵去听,听到是听清了,害得老子与他们一样,到了半夜都没有睡成。

第二天一早,咱们兵分两路,丁德正父子三人去卖房,我,方圆,杜芳再加上严玉林往杜芳的娘家赶去,杜芳的娘家住在老城,是一个树木深深,生活节奏很慢的街区,沿路但见上了年纪的老人下棋遛鸟,吹牛打屁。

一路上,也有认识杜芳的,打着招呼说:闺女你回来啦,女儿还是嫁得近好啊,时不时能回趟娘家,远了就不行,一年半载都回来不了,死了尸体被老鼠啃光了也不知道!

杜芳一通宽慰,无非是说我们这些没用的才留在家里呢,跑到外面去打拼的都已经成龙成凤了,将来衣锦还乡,风光无二!

杜芳其着其中一套四合院道:“那里便是我的娘家了!”

走到近时,但见半月门被推了开来,一个光头老汉溜溜哒哒的出来了,它牵着一只乌龟,那乌龟看起来老得不行了,走路慢慢吞吞的,他走路的速度与老龟差不多,看向人恨不得在他屁股上抽一鞭让他走快点!

见到光头老汉,严玉林里眼中满是不忿,嘟起的嘴都能挂上一只油壶了,那神情仿佛在说,你老小子倒是活得悠闲,那是老子帮你挡灾了,你就好好活吧,活到明天去,你这个老乌龟……

“爸!”杜芳大老远地叫道。

一连叫了四五声都没有听到,一直走到近前,抓住光头老汉的手,他这才反应过来,看着杜芳道:“芳芳,你回来啦,雪文和雪强呢?”

“他们不得空!”杜芳大声说道。

“他们去挖洞?”光头老汉的眉头皱了起来:“好好的挖什么洞啊?”

“他们在读书!”

“他们在放猪?”光头老汉不满地说道:“芳芳,你还养起猪来了?你们家那么大点地方,养猪人睡哪里啊?”

“他们在用功读书!”杜芳将嗓门提高了一倍。

“他们在岑巩放猪?咋放猪放那么远呢!不嫌麻烦啊!”光头老汉疑问。

擦,这天是没法聊了。

杜芳也懒得再多说了,拉着光头老汉往家里走去!

正文卷 第318章:死者的名字

杜芳一边拉着光头老汉往家里走一边叫道:“妈,我回来了!”

“芳芳回来啦!”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不一会儿,就听到了,咚咚咚的下楼声音。

杜芳往前走了几步,突然站住了,指着严玉林道:“你不许进来!”

严玉林很是火大,嘴里嗬嗬有声,像是在说,特么的是你给老子害成这样的,这会儿反来嫌我晦气了,老子非要进去怎么地?

杜芳见严玉林抬脚,操起墙边的木棍冲严玉林吼道:“我爸妈都已经六七十岁了,要是被阴邪之气浸染,后果不堪设想,你给我站住!”

我拍了拍严玉林的肩膀道:“哥们,消消气,咱们是在查寻你的死因的,不是来与人殴气的,再说了,杜芳姐说得也不无道理哈,老人家年老体弱,本来阴气就重,再被你影响到,难免一场大病……”

“这么大年纪的人了,一场大病差不多就报销了!给我个面子,你就等在门口吧!”又看向方圆道:“方圆,你也留在外面吧!”

方圆从我的手里接过阴阳伞,点头道:“好吧!”

这时候,一名白花苍苍的老妇人走上前来,捉住杜芳的手说道:“芳芳,你回来啦,雪文和雪强呢?……”人上了年纪反而喜欢与小孩子亲近,小孩子闹腾,阳气足,能够驱散老人的暮气。

母女二人一通寒暄,这个说:妈,我走得匆忙没有带东西,别见怪啊!

那个:自家人客气啥啊,你人回来了妈就挺高兴的。

光头老汉静静地看着这一对母女,杜芳对他吼都听不到,更别说两母女的聊天了,他就安静地看着她们的口型,看着她们的笑容,慢慢地嘴角勾勒出了满足的笑容。

老妇人拉着杜芳往屋里走:“走走走,屋里坐,妈给你做好吃的!”

“妈!”杜芳迟疑了一下说道:“我找二老有点事……”

顺着杜芳的目光,老妇人这才发现我,杜芳将我介绍给了她妈。

听说了我的身份,老妇人的脸色有些不好,将杜芳拉到一边道:“闺女,你怎么什么人都往家里领啊,赶尸匠天天与尸体打交道,是不详之人!”

老妇人对距离预估有误,三五米的距离,虽然她已经说得足够小声,也字字落入了我的耳中,如果我初入这一行,说不定会跳脚还击然后扬长而去,但是,在这一行呆久了,也就看开了。

她说她的,我过我的,我又不是为她而活,凭什么他一说我不好,我就得茶饭不思,心绪不宁吧!

做为赶尸人,被人串闲话的时候多了去了。

杜芳听老妇人这么说,紧张地看向我这边,见我没有什么反应,这才放下心来,将寿衣的事情说了一遍,老妇人听后,脸上变颜变色的,拉着杜芳往楼上走去,不一会儿,捧着一样东西下来了。

买的店里的寿衣,也没有包装,往塑料袋里一塞了事了,杜芳捧在手里,我都能看到那青灰色的面料和金钱的绣龙纹。

我能看到,光头老汉自然也能看到,见闺女将他的寿衣拿了出来,顿时有些不满,指着寿衣道:“芳芳,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杜芳知道自己说话他也听不到,便用手比划,指了指寿衣,又指指外面……

“芳芳,寿衣你不是送我了吗?怎么还要拿回去啊?”

“不是!”杜芳手舞足蹈,又是一通比划。

光头老汉别的没有明白,但是杜芳比的那把剪刀他算是明白,摆手道:“不不不,挺好的,这衣服很合适,不用再裁剪了……”

杜芳气得都快说不出话了,吼道:“我的亲爹啊,寿衣我要拿走一下!”

“什么?寿衣太大?不大不大!”

“我是说,这件寿衣有问题,我要拿回去叫师傅重新改改!”

“穿这寿衣死了活该?闺女你这是什么话,我和你妈将你养大容易以?你竟然这样咒我?”

杜芳求助地看向老妇人,老妇人向杜芳挥挥手:“将衣服拿走就是了,别多废话!”说着一把揪住光头老汉的耳朵就往屋里拖。“疼疼疼疼……”光头老汉连连呼痛,被老妇人拖进屋里去了。

我看了看二老的背影道:“我在想,杜芳姐你爸的耳朵是不是被你妈给揪聋的啊?”

杜芳回头看了一眼,不忿地说道:“你别胡说,我妈就是表面凶些,心里挺善良的!”

“是啊,我这个不祥之人看来得赶紧离开这里,不然的话,说不定就被你妈的善良给感染了呢?”

杜芳颇有些难为情,我说出“不祥之人”四个字,也就表明他们母女的对话我都听到了……赶紧向我道歉道:“我妈口不择言,你别往心里去啊!”

到了门外,我从杜芳的手里接过寿衣,抖了开来,兴许是衣服放得有些久了,兴许是春天的空气太过潮湿,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霉味,这霉味之中,似乎还有着淡淡的尸臭味道。

我看向杜芳“这衣服给死人穿过?”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杜芳指了指严玉林“他……算吗……”

我不爽地说道:“他穿的时候还是大活人呢!活人身上怎么会有尸臭味道?”

“那……那我就不知道了……”

我以为是自己判断有误,凑身上身,仔细嗅闻,没有错,那就是尸臭味道,我赶尸半年多了,不会闻错的!

我将寿衣抖了开来,里里外外地检查了一个遍,在翻开衣袖的时候,我看到了两个字“郑宏”我问杜芳“你爸叫郑宏?”

“怎么可能!”杜芳很是不满地说道:“小陈师傅你别胡说啊,我姓杜,我爸怎么能够姓郑呢?”

我将袖口上的两个字给她看,杜芳看了之后也是满心的疑惑,想了想说道:“小陈师傅,你说这会不会是寿衣师傅的名字啊!”

“没有可能的!”我肃然道:“没有一个寿衣师傅会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为别人做的寿衣上!”

“那……”

“因此,这一定是死者的名字!”

正文卷 第319章:多生事端

不只是寿衣店,裁缝店里做衣服,都有在衣服上写上订作者名字的习惯,因为订做衣服的人很多,写上名字是怕自己忘记了……

名字一般写在袖口,这样不容易被人发现!

无论是谁,见到新作的衣服上写了几个大字,都不会舒服……

写字用的是服装店里画线的一种矿土,与水银笔不同的是,这种矿土笔基本不用洗,多穿几次,上面的字便没有了,寿衣上的字之所以一直没有消失,那是因为衣服做好之后就没有动过。

也许给死人穿过,但是死人不用甩袖啊,没有摩,擦,那矿土的痕迹便一直保留着,没有消失……

我捧着寿衣,直视着杜芳道:“杜芳姐,我可以很肯定地跟你说,这件衣服,是别人订的!……”

在我的有力证据下,杜芳不得不信,她倒竖着腰眉,双拳紧握道:“王八蛋,竟然卖给我别人订的寿服,太可恶了!太可恶了,我要一把火烧了他的寿衣店……”

杜芳发起火来,与她的母亲有得一比,拧着眉瞪着眼,也亏得她长得还算好看,要是歪瓜裂枣,单这个表情就能够吓退一群人!

等杜芳冷静了些许,我这才往下说道:“杜芳姐,情况可能比你想像得要严重……”

“怎么了?”杜芳看着我。

我反问道:“杜芳姐,你想过这寿衣是怎么来的吗?”

“会不会是顾客退货呢?”

“寿衣买回去是不能退的,这是规矩!”

杜芳想了想“不会是从别人家偷来的吧?”

我摇头道:“怎么可能,要真去别人家偷东西,偷点什么不好啊,干嘛要偷寿衣呢?寿衣虽然比普通的衣服要贵,但是那能贵到哪里去,撑死也就三五百块的样子……”

杜芳迷惑地道:“那是怎么来的呢?”

我沉身说道:“寿衣上面有尸臭味,应该是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这也解释了严玉林为什么在试穿寿衣之后会掉魂了!死人的衣服,活人怎么能穿呢?”

杜芳更加迷惑了:“小陈师傅你刚才不是说寿衣不值几个钱,犯不上……”

“如果单纯地偷一件寿衣当然不合算!”我回想着从白老头那里听来的故事道:“有一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一没有文化,二没有工作,又吃不得苦,为了钱无所不做,溜门撬锁,偷鸡偷狗,甚至是挖坟掘墓……”

这里的挖坟掘墓不是挖老坟掘古墓,而是专门挖新坟,有家里死了老人的,穿上寿衣,封棺下葬,他这边办丧事,一旁有人盯着呢,等你将人埋了,他们连夜将棺材给掘出来,死尸扔到一边,便将新棺材抬去卖了!棺材用的都是厚实的木头,一般人家一副棺材三千好几,贵一些的,棺材都是五千往上,才埋下就掘出来,将棺钉洞补上,漆一抹便与新的更无二致,一转手就能卖个两千块……

这么赚钱生意自然有人干,有那些过得细致的,还会将死人的寿衣给脱下来,三五百的衣服,半价也有一百多块呢!

久而久之,有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有打听哪里有死人的,有专门挖坟掘墓的,和负责处理棺材寿衣的,有点道德的在挖棺弃尸之时还会将坟墓恢复如实,有那些特别混蛋的,掘出棺材抬了就走,任凭尸体曝尸荒野,直到头七上坟被亲人发现时只剩下一副骷髅了……

杜芳听完我的描述,肺都快要气炸了:“小陈师傅,你的意思是说,我买来的寿衣是从坟里刨出来的?我,日他大爷的,老娘弄死他……”

我将从寿衣上得到的信息与严玉林一说,严玉林也气得不行,五指指甲都重新长出了一截,说要找到那王八蛋,掐死他……

好吧!那群王八蛋,够死两回的了。

我问一旁士多店里要了一只口袋,将寿衣重新装好。

其实要找到那群丧尽天良的家伙也不难,找到寿衣店的老板,再顺藤摸瓜就可以了!不过现在时间已经有些晚了,寿衣店估计关门了,还是等明天再说吧,临走前杜芳跟杜芳她妈说要找店家重新要一件。

杜芳她妈诸多嘱咐,别看她平时凶巴巴的,嘱咐杜芳时总说与人为善什么的,换好寿衣也就是了,不要多生事端……

回到杜芳家,丁德正和雪文雪强早已经做好了饭菜热着呢,等我们坐上桌,便将饭菜从蒸笼中取去,围桌而坐,一边说着这一天的见闻,一边大快朵颐,我们在这边吃得热门,严玉林却只能孤零零地立在角落里,看来十分的落寞。

我让杜芳找来一柱香,点燃了,就插在严玉林身边的砖缝里,那飘飘缈缈的香烟,就当做是他的晚饭了。

吃完了晚饭,我与丁德正夫妻一道来到了严家,一名颇显憔悴的女子拉开了门,应付地打着招呼,将我们让进了屋,屋里,十二岁的孩子正在写作业,第二个孩子是放开了二胎之后才生的,今年还不足一岁呢!

一个女人照顾两个孩子,能不憔悴么!

寒暄了几句,杜芳上前说之前买房子问严玉林借了十五万,现在严哥死了,这个帐不好再拖,于是便东拼西凑了一些钱来还债!

女人听了颇为意外,继而惊喜,她带着孩子,没法工作,这些日子一直在啃老本呢,也没有积攒多少钱,说实话啃老本能够啃多久呢,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十五万块节省着可以花个五六年的,到时候孩子也不用那么费心费力地照顾了,她再去挣钱养家,接续的上……

女人楞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哦哦哦,原来玉林为我留了钱的啊,实在是太好了!”一边说一边抹眼泪。杜芳又安慰了人她一通,总算将她劝住了,事情因她而起,她自始至终都有些无法面对严玉林的妻子,说了几句便出门了。

回到丁家,我将所见所闻与严玉林说了,严玉林连声称谢,怨气也消弥不少!他心里很想见一见自己的妻子跟儿女,终究狠下心来说还是不见的好,以免多生事端……

正文卷 第320章:寿衣哪里来的?

第二天早上,我睡得还迷迷糊糊呢,就听到磨刀的声音:霍霍霍霍……

我懵然一惊,心说特么的这是什么情况?

披上衣服,拉开门一看,就看到一个女人的背影,那女人举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另一手拿着一根木枝试验刀磨得快不快。

丁德正站在一旁,满脸的无奈。

听到动静,女人和丁德正同时回过了头来,原来是杜芳,杜芳刷地一下,将木枝削去了一截,对于尖刀的锋利很是满意,这才向我打招呼道:“小陈师傅,醒了啊?”

废话,你这里磨刀霍霍的,不醒也被你吓醒了啊!

方圆推门而出,一边打着哈欠,看向我们道:“师兄,你们这是干嘛呢?昨天睡得就晚,今天还这么早就起来,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我看向杜芳:“杜芳姐,这大清早的,你磨刀干嘛啊!”

“小陈师傅,我给你们熬鸡汤粉条呢!”杜芳说着话,从笼中揪出一只鸡来,按在了案板上,一刀便将鸡头剁了,将鸡头扔进垃圾桶里,招呼丁德正道:“交给你了,将鸡内脏清洗干净了,为小陈师傅和小方师傅煮个鸡杂粉!”

丁德正吓得一哆嗦,捡了死鸡匆匆地去了。

杜芳拭干净刀上的血,看着我道:“小陈师傅,你看我的刀,利不?”

“利利利!不过你得小心一点啊!”我后退一步道:“现在鸡也杀了,杜芳姐你还是将刀放下吧!”

杜芳嘿嘿一笑道:“寿衣店的老混蛋差点将我们一家都给害了,呆会儿咱们去找他,如果他不给我一个交待,我就将他的小丁丁给割掉!”

听到这里我感觉裤裆凉飕飕的,应付道:“好说,好说!”

杜芳脾气本就不少,再加上是真的被惹毛了,正是因为寿衣店帮人销赃,害得严嫂守了寡,自己被严玉林认做谋害他的凶手,一家人跟着担惊受怕,她杀人的心都有了,半夜起来磨刀也正常。

不一会儿鸡杂粉端上来了,杜芳将刀放在一边,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粉条放进嘴里,吃了两口看向丁德正道:“阿正,今天的鸡杂面怎么这么好吃啊?”

“哦!”丁德小声嘀咕道:“都拿上刀了,不做好吃点,被你一刀捅了还不得冤死啊!”

吃完饭,我,方圆,杜芳,严玉林一行人便出发了,丁德正与丁雪强本来也想去,但是被杜芳制止了,在她的心里,自己冒险可以,但是不能拉上自己的家人去冒险,因此,丁德正,雪文和雪强绝对不能去。

雪强还想说些什么,被杜芳拿眼一瞪,顿时就不敢说话了。

走在人行道上,我看着杜芳的背影,有一种前面走着的不是女人而是一名伟伟男子一样,再看那大开大合的步伐,特么的,杜芳可能真是投错胎了,她本来应该是一男的才是,或许他本来叫杜方,判官一时手滑,写成了杜芳,心说名字都是女的了,那干脆性别也改了吧!橡皮擦轻轻一擦,就将他两腿之间突起的部分给擦掉了,然后就有了眼前威风凛凛的杜芳……

嗯,一定是这样!

我越想越欢乐,脚下丝毫不停,紧紧追在了杜芳的后面,心里担心自己一个照看不到,杜芳真的将寿衣店老板剁了,那就麻烦了……

不一会儿到了街转角,前面有一间小间,门楣上白底黑字地写着三个楷体大字——白事铺!县城本来不大,单纯卖寿衣养活不了,因此除了主营的寿衣之外,还卖些别的——香烛纸钱啦,花圈,扎纸人啦……

至于为什么叫白事铺——结婚叫红喜事,出殡叫白喜事,出殡用的一应物什叫白事店倒也贴切。

主人正在门口吃早餐呢,见我们走过来,抬了抬眉头“几位!来了啊!”就往屋里让。虽然也是开店,白事店的迎宾方式与别地不一样,别地见有客人上门满面欢喜,恨不得将牙齿都笑掉,白事店就不能这么干,人家来店里,必定是家中有事,你一旁咯咯直乐,客人能好受得了么?因此,平常的态度最好,就像是一个小区里见过几面的人打招呼一样,不冷不热,不远不近……

杜芳指着自己问店老板:“你认识我吗?”

估计是从来没有被顾客这样问过,店老板一时楞住了,因为嘴里在嚼东西,山羊顺一抖一抖的,好一会儿突然想了起来,恍然大悟地道:“我记起来了,大妹子你上个月光临过小店,买了一件寿衣……”

“是啊……”杜芳咬牙切齿地应道。

店老板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原来是老顾客了啊,我这里老顾客有优惠,店里的东西一律九折,您的悲伤,我们帮你分一分……”想了想似乎意识到了微笑也不妥,收起了面皮道:“不如你们四处看看吧!”

杜芳点点头,走向大门,一把将门关了起来,又反锁好。

店老板迷惑地道:“这是干嘛,大妹子,你这是干嘛啊……”

做生意的就没有蠢货,从杜芳将门拉上的那一刻起,他就意识到了不对劲,想从后门溜走,但是被我拦住了,店老板看看我,又看看杜芳,迷惑地问道:“你们这是,你们这是干嘛啊?”

“干嘛?”杜芳一手提一扎冥纸,将店老砸倒在地,又将尖刀往桌子上一拍道:“老龟蛋,今天你要是不让我们满意,我就将你的小丁丁切下来喂狗!”

“满意满意,一定让你们满意!”店老板指着柜台道:“第二层中间的抽屉里有一只鞋盒,钱都在鞋盒里,你们拿了就放了我好不好……”

杜芳十分恼火:“你将我们当成入室打劫的了么?”

“没没没!”店老板赶紧说道:“我将你们当成了行侠仗义的英雄好汉!”

这店老板正是皮得可以啊!

杜芳一拍桌子喝道:“给我严肃点,要真来行侠仗义,这时候早已经弄死你了,我是来讨公道的!”说着便将寿衣铺在了桌子上“告诉我,这寿衣是哪里来的?”

正文卷 第321章:加持

“寿衣!”店老板的眼珠子乱转着:“寿衣,是我做的啊!”说到这里人也慢慢地放松下来“你知道的,这白事店我都看了十多年了,打寿衣那都是小事,无论是男是妇是老是少,甚至上看一眼,就能够打出合身的寿衣来!”

“你说这寿衣是你打的?”杜芳上前,差点将寿衣塞到了店老板的脸上。

“没错,没错!是我打的!”

杜芳将衣袖翻了过来,指着上面泥黄色的“郑宏”二字问道:“那这又是怎么回事?我爸爸姓胡,什么时候变成姓郑的了……”

“这个,这个……”店老板开始擦汗“这个……兴许是写错了,笔误,笔误难免嘛!”

杜芳见店老板还狡辩,直接将寿衣糊在了他的脸上:“好好闻闻,给我好好闻闻,这寿衣里有什么味道!”过了好一会儿,才将寿衣收回,拧住店老板的耳朵叫道:“闻到了吗?尸臭,是尸臭!我爸爸还没有死呢,也没有穿过这件丧衣,你告诉我,哪里来的尸臭啊?”

“这个,这个!”店老板继续狡辩:“可能是发霉了……你知道的,衣服放得久了,就有味道……”

“看来你是不准备好好聊天了!”杜芳冲身后喊道:“玉林哥,你过来!”

严玉林机械地走了过来。

杜芳指着严玉林道:“你还认识他吗?”

店老板想了好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了:“他——他是那来帮你试衣服的那一位……”

“你看看他,与上次你见到有什么不一样……”

“不,不记得了!”

杜芳柳眉倒竖,从皮靴里将尖刀抽了出来,指着店老板喝道:“不记得了就好好记记!”

店老板吓得脸色苍白,带刀上门,这是有备而来啊!他被逼仔仔细细地将严玉林打量了一遍道:“这位先生,这位先生的脸比上一次要苍白一些,身体也要瘦一些,身上有一股怪味,好像很多天没有洗过澡了……”

杜芳喝斥道:“还有呢?”

“还有,还有……”店老板迟疑地说道:“还有就是,上一次见这位先生的时候,他的话有点多,这一次……他好像不怎么说话了……”

杜芳听到这里,火气上涌,一巴掌将店老板扇倒在地,指着严玉林冲他道:“你说玉林哥怎么不说话了,他死了要怎么说话啊,他就是因为试了这件寿衣,回去没有多久就死了!这件事我有责任,我不应该让他试寿衣,你比我罪加一等,寿衣就是你这里出的!……”

“我赔了十五万给他家的孤儿寡母,玉林哥才原谅我,你,估计得赔出自己的性命才行!……”

店老板听到这里混身一哆嗦,看向严玉林时,只见严玉林一把将自己的左眼球给抠了下来,将眼球上沾的划叶剔除了,重新塞回了眼眶里,嘴里嗬嗬有声,冲着店老板喷出一口浊气来,那恶臭味道,差点将店老板薰得翻了白眼。

我和方圆等人也赶紧捂住了鼻子。

眼前的场景实在是太震撼了,店老板站立不稳一跤跌倒在地:“这这这……他真的已经去世了……?”

杜芳将店老板从地上拉起来道:“你要是不信,去拉拉他的手,去摸摸他的脸,前提是他不咬你的话!”

店老板触电一般收回手道:“不必了,不必了!”活人与死人身上的气息是不一样的,活人有生气,死人有阴气,这种气场是任何化妆术都遮掩不了的,店老板也许一时看不出来,经杜芳一提醒,还能感应不到么?

店老板往后缩去,很快就缩到了柜台边上:“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啊,我只是个卖寿衣的,鬼鬼神神的事情也不懂,别为难我啊……”

“老板你可真会说话!”我适时地走上前道:“严先生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他是因为穿了你店里的寿衣而死的!如果这寿衣是你做的也变罢了!”我直视着店老板,一字一字地说道:“但是这寿衣来路不正,是从死人身上扒来的……”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店老板冲口而出,很快他就意识到失口,捂住了嘴。

我皱着眉头说道:“老板,你帮人销赃是不对,但是罪过并不大,如果你配合的话,说不定什么事情也没有,如果你还是对我们遮掩隐瞒,浪费我时间的话,我们就不陪你玩了,让这位严先生陪着你……”

“别别别别!”店老板赶紧摆手道:“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你们尽管问,只要我知道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点头道:“第一个问题是,你做赃活有多久了?”

“四五年了,对,是五年,你知道的,现在的人啊,越活越长,咱们这一行不好做,勉强也就糊个口,想要挣得多点就只能走歪门邪路了!……”店老板告诉我:“五年前的一天下午,白事铺里走进来了一男一女,男的背着一只背包,背包里鼓鼓囊囊的,神秘兮兮地问我收不收东西,我闲的没事,顺口就问道‘什么东西啊!’男的取下背包,拉开拉链,亮出了满满一背包的寿衣,冲我说道‘张先生我也不瞒你,这些寿衣,都是从新死之人身上拔下来的,穿了一身,还没有下水呢,一共是十五件,五百块钱,怎么样?’”

因为是做这一行的嘛,店老板下意识地就取了一件寿衣来看,还别说,做工用料,都是上乘的,转手卖个五六百不成问题!

他原本想着不管怎么样,死人的东西不能收,不吉利,但是脑子里这么一算帐,顿时就犹豫了起来,做一件寿衣包工包料得一百到两百的样子,就算是卖四百,也就挣个一倍,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转卖一件十倍的利润啊!

他纠结了良久,还是将衣服收了下来,在洗衣机里洗了一天,又喷了香水,晾干不后摆上了柜台,心里安慰自己说虽然是死人穿过的衣服,但是被自己深加工过,那效果,不啻于佛堂大师的加持!

正文卷 第322章:爽点

这一次的交易,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利润!

平时一个月顶天挣三四千的样子,这一个月的利润有12000元,最关键的问题是:此前如果一个月有这么多的订单量的话,他得累掉半条人命,这一回,他喝着茶看着电视,一天天就过去了!

因为寿衣是早已经做好的嘛……

有钱有闲富家翁的日子对人是有莫大的吸引力的,眼见得寿衣卖得差不多了,他甚至盼着那对小年轻赶紧上货了!

你还别说,想什么就来什么,就在两三天之后,两名年轻人又上门来了,这一次只带了四五件寿衣,要价一百。敢情他们上一次是来探路的,见路通了,就要涨价了,好说歹说,把价格说到了八十,不过也不错,转手一卖,就能有四五百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

从此之后,店老板就成了他们销脏的渠道……

这两名年轻人甚至上是每隔一个月来一次,每一次都有七件到十件不等的寿衣,由此算来,杜芳买的这一批寿衣大概是第三十六批了……

杜芳揪住店老板的衣领喝问道:“说,那一名年轻人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我,我不知道啊……”店老板苦着一张脸道:“每次都是他们来找我,交割之后就立即离开了!”

“别装蒜了!”杜芳冷笑着道:“如果你对他们一无所知,怎么可能会跟他们做上三年的生意,即使此前一无所知,三年过去,也应该有些了解的吧!”

杜芳的话正是我要说的,我看着店老板道:“老板,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我们既然来了,没有结果是不会轻易离开的!”

店老板的脸更苦了,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不是我不跟你们说,而是,而是……这两个人有点不好惹,他们都是吸毒的,没有人性的,要是让他知道了我告诉你们的,肯定不会放过我的!”

店老板又补充道:“你知道的,我们这些坐商,谁也惹不起!”

“你惹不起他们,所以就惹我们?”杜芳怒吼。

“你怎么知道他们吸毒?”我问

店老板惋惜地说道:“我家邻居的小孩就是吸毒的,一开始脸色青灰,眼窝深陷,慢慢地人也瘦了下来,越来越瘦,越来越瘦,有时突然精神很亢奋,更多的时间情绪低落,暴躁易怒,与他们的情况差不多……”

“多告诉我们一些他们的信息吧!”我看着店老板道:“你知道的,如果我们找不到他们,所有的帐就要落在你的头上,你做好准备要承受这一切了吗?”这时候,我觉得我的神情动作颇像《教父》,更多的时候是在倾听,一言不发,即使说话时,也是语调平静,看不出来喜怒,但是这平淡的表情动作,比杜芳的雷霆之怒给店老板造成的威慑更大。

店老板迟疑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开口了:“好吧,我告诉你们,那一对男女,男的叫做祝庆,女的叫做季有容,就住在和平五街43号,租的房子,打车半个钟就到!如果你们要去找他的话,小心点,他们不只两个人,而且至少有两把猎枪!”

装了尸体的棺材得八个人抬,没装尸体的棺材起码要四个人抬,再加上刨坑挖坟,至少得六七人,我都能够想象出他们那个小团队——七到八人的样子,有男有女,还有一辆货车,车厢能够装下棺材的那种,平时除了偷棺材之外,偷鸡偷狗偷鱼偷菜,只要有钱,无所不为!

事实上,这样的男女在城乡结合部还真不少见,有的是真缺钱,有的是纯找刺激的!不管什么目的吧,一个名词可以概括之“一无是处的造粪机!”

掘人祖坟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在岑城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我不知道,如果是乡下,被人逮住命都得扔在那里,可能是吃过这样的亏,他们备了猎枪,关键的时候用来防身……

我点点头道“谢了!”一晃起尸铃道:“咱们走!”想了想又停下了脚步:“老板,我劝你一句,这件事到此为止,你别再掺合了,知道吗?你要是敢通风报信,相信我……”我指着严玉林道:“我真的会让严哥来找你的!”

“不敢不敢!”店老板一迭声地说道:“我向你们保证,从今以后,守住本分,再也不走歪门邪道了!”

“别向我们保证!”我指着店老板的胸口道:“向你自己保证!”

杜芳颇为不满地叫道:“咱们,咱们这就走了?那也这便宜这混蛋了吧!”

我压低了声音对杜芳说道:“你刚才没有看到严玉林冲店老板喷了一口尸气吗?这一口尸气,足够他病三个月的,他的罪过,已经得到惩罚了!”

“哦!”杜芳应着,似乎仍旧很不满意,我知道,像他这样的急性子,想像着店老板生三个月的病和打他一顿出气,当然是后者更爽一些!虽然前者似乎对店老板的惩罚要更重一些,但是她不能直接看到,这不是她的爽点,因此就有些不满意!

和平路的小药房里,一男一女走了出来,骂骂咧咧的满脸的怒意。

男的看上去二十七八的样子,身高近一米八,体重不会超过60公斤,十分瘦弱!他眼窝深陷,脸色青灰,手臂的肤色是没有光泽的死白色,都能够看到皮肤下纵横交错的青色血管……

女的与他的情况差不多,也许曾经是个美女,但是现在看来头发干枯,颧骨高突,也因为瘦弱,皮肤没有半点光泽,二十多岁的年华,正是女人魅力最盛的时候,却让人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耳机里传来杜芳的声音:“他们在说什么啊!”

我们采取的是分段监视的方法,我监视第一段,方圆监视第二段,杜芳监视第三段,因此,虽然我离祝庆和季有容很近很近,杜芳还是离得有点远,只看到他们的嘴巴在动,有些着急了。

我压低了声音回应道:“没什么,他们在骂药房呢!”

正文卷 第323章:神操作

这时候就见季有容打开塑料袋,从其中取出一只一次性针管,一脸疼惜地道:“一次性针管,二十块一支,这特么的也太贵了一点吧!”

季有容这么一说,祝庆更加气愤了,从腰间摸出一把刀来:“特么的,我要杀他全家!”

此时的祝庆,目露凶光,嘴里呼哧呼哧地喘息着,就像是一只被激怒的野兽一样!

在普通人的世界里,买一次性针管被宰了顶多背地里骂上几句,踢两脚垃圾桶也就罢了,但是在偏激的祝庆的眼里,这种行为被无限地放大了,已经上升到了侮辱他人格的地步。

非流血不可了!

还是季有容理智一些,上前拦住祝庆道:“阿庆,别冲动,现在对针管查得严,他们卖我们针管也是冒了风险的,二十多块钱一支,这其中包含风险溢价呢!反正咱们一个月最多也就买一两回,没多少钱的!”

“这不是钱的事!”祝庆一把甩开了她,尖刀在空中挥了几挥道:“你还不明白吗?他们看不起咱们,你是没注意他们看我们的眼神,像是在说,这两个傻b!我卖你二十块一支你还不得乖乖给钱……”

“他侮辱咱们,他侮辱咱们……”祝庆越说越冲动,向着小药房冲了去。

“阿庆,别冲动!”季有容上前阻拦。

“别拦我!老子今天要快意恩仇!”祝庆冲季有容吼道。

两人不知道怎么地扭打在了一起,没一会儿,季有容就倒在地血泊之中,原来,在纠缠之中,祝庆就将季有容当成了药店里的女老板,一手揪住她的头发,另一手的刀就下去了,一边捅了出几刀!

直到季有容倒地,他这才清醒过来,懵然良久,一把抱起季有容,向医院冲去。

这么大的动静很快便引来路人围观,其中就包括小药房的老板娘和一名员工,她们却不知道,这是她们刚刚距离死神最近的一次!

我冲方圆和杜芳打了一个招呼,尾随着祝庆进了医院。装做病人家属坐在了祝庆的身边,此时的他眼珠子乱转,表情惊惶不已,就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胆小孩子一样,不一会儿,检查结果出来了,季有容身中五刀,幸运的是,没有伤中要害,但是因为失血过多,需要输血!

医生给了祝庆一张单子让他去收费处交钱,祝庆往收费处走去,一边走一边从口袋里往外掏钱,掏了半天,零钱加硬币都凑上了,也没有多少,看看手里的钱,又看看医生给的病历单,眼里都快瞪出血来了。

终于到了收费处,祝庆的脸涨得通红,一直到工作人员催促了,这才迟疑着将单子和钱递了过去,工作人员看了看说道:“先生,你手里的九百块只够交急诊费,除此之外,接下来三天的治疗费一共是五千二,您必须在三天之内交齐,否则的话,季有容女士将会被停药!”

“好好好,三天之内,三天之内……”祝庆一迭声地应着。

从收费处出来的时候,祝庆就像是丢了魂一样在走廊是走着,他突然抽出刀来,刀尖指着自己的右手,怨恨地道:“都是你,都是你,都是你害得有容伤重,我要为她报仇!”举着刀刃对着手背切了下去,像是要将整只手掌都切下来!

才划破皮肤,赶紧收起了刀,眦牙裂嘴地叫道:“疼,真特么的疼……”

一旁的保安还准备过来阻止他呢,见是这样的情况,装做没有看到,望向别处了。

祝庆缩手缩脚地出了医院,走向了对面的马路。

我对方圆和杜芳各发了一条语音,让她们跟着祝庆。

而我,则向着收费台走去,冲收费的女孩道:“我是替刚才的那人交医药费的,一共是五千二是吧?”

“哦!……是的……”女孩说道,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善意。

“这里是五千二,你点一下!”

当我拿着收据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一个劲地问自己:“陈烦啊陈烦,你也太奇葩了吧,你帮忙交医药费的,是一个丧尽天良的吸毒者,是一个社会垃圾,你帮她交医药费,等于是在资助她继续盗坟掘墓,为祸一方,你……”

“你不是自认为自己恩怨分明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事实上,我都不能理解我刚才的行为!在我还没有理解之前,我已经这么做了!一直到走马路对面,我终于为自己想好了一个理由,那就是——季有容救下了药店的老板娘和员工!

那时候祝庆已经发狂,对一直跟着自己的季有容尚且能够下此狠手,在面对药店老板娘和员工时肯定会更狠!如果不是季有容拦住了他,在事发之事赶了来看热闹的药店老板和老板娘很可能早已经被刺死了!

我疾步前行,一边询问方圆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方圆很快便回我了,说祝庆已经回家了,她们正在小区门口等我呢!

我赶到小区门口,见方圆和杜芳在吃雪糕,我皱眉说道:“我在那边忙得鸡飞狗跳的,你们倒好,悠闲地吃起雪糕来了!”

方圆耸了耸肩膀,一脸的无奈:“师兄,没有办法啊!”

我听得火大“方圆,你可真会说话——信不信我抽你啊!”

方圆一脸的无辜:“师兄,你误会我了,杜芳姐火气太大,我只好买雪糕给她下火,然后么——我自己也吃一根……”听方圆说起我才知道,他们一路跟着祝庆,杜芳越跟越火大,越跟越火大,好几次要上前去对付祝庆。

杜芳带着刀,祝庆也带着刀呢,万一两人开启互砍模式,后果堪虑!

虽然说杜芳不一定落败(她很强壮,而祝庆看什么十分弱小)可是刀枪无眼啊!

方圆实在劝不住,就去附近的小卖店里买了两只雪糕,为杜芳下火,还别说,吃了雪糕之后,杜芳还真的下火了,注意力被成功转移之后,心绪平静了许多,不再喊打喊杀了。

还有这样的操作模式?这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正文卷 第324章:干货

我抬头望去,祝庆正扒在窗台上打电话呢,他神情焦急,说话的声音很冲,时不时还骂上一两句,我发现他在骂人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紧握拳头,表情扭曲,看上去像就是一个极具攻击性的神经病。

祝庆打完电话后不久,就听到摩托车的声音,不一会儿,两辆摩托车冲进了院子,在墙角停好,便往楼上而去。

你还别说,现在中国的社会男多女少,老实人都娶不上媳妇,这帮人渣一人摩托车后带着一个女孩,还长得特漂亮……

哪儿说理去啊!

最后来的是一辆小货车,就停在门口,一名长发男子叨着烟下了车,他背后的背包里背着一只低音炮,那劲爆的音乐震得整个人都出现重影了,每走一步,似乎都是在踏着音乐的节拍一样。

又像是在跳鬼步舞。

一直到上楼之后,才正常一些。

等到这些人进屋之后,我们尾随上楼,这时候,就听到屋里祝庆大声的说话声:“兄弟,各位兄弟姐妹,现在,我们亲爱的小伙伴季有容爱伤住院了,如果得不到治疗,很可能会死,刚刚我已经花光了我手上的最后一分钱,但是还是远远不够,因此只好找你们来帮忙,有钱的帮兄弟这一把,我祝庆永远也不忘记你们的莫大恩典!”

“要钱啊!不是说有生意吗……”漠不关心的声音

“今天天气不错哈,阳光明媚的……”顾左右而言它的声音。

“祝庆,季有容是你的女人,你睡过人家,得你负责,我们又没有睡过,凭什么负责啊!”

“……哥们,我很慎重地跟你说一句,如果我的口袋里有钱的话,你肯定是联系不上我的……”

六个人,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忙的。

祝庆火大了,拍着桌子大骂,然而骂也没有用,不愿意帮忙的始终不愿意帮忙,你在这边大骂,人家在那边聊天磕瓜子。

到最后,其中一人实在看不下去了,拍桌子说道:“好了好了,祝庆你也别叫了,钱是没有的,有也不会给你——干嘛不留着自己用啊!这事儿你骂也没有用,有这工夫,还不如多做几单活,这么一来,你女朋友的医疗费不就有了么?”

估计也只能这样了,祝庆说道:“好吧,你们就在这里呆着,哪儿也不许去,我去找活儿!”说着便甩门而出了。

见祝庆下楼,我冲方圆一招手,示意大家跟上。

事实上,我很好奇祝庆要怎么找活儿?一个山头一个山头跑?这不现实啊,岑城周围这么多山,别说他只有两条腿,就算有四条腿,也不济事,再者说了,他干这个,不就是因为懒嘛!

真要那么勤快,做点什么不挣钱呢?

祝庆下楼之后,乘343路公交车往东南方向去了,我们招了一辆出租车,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一路上我都在想找活儿的事情,死人要裹龙布,要抬扛,谁家也不是天天死人,因此,这些东西都是问人租的!

谁来租这两样东西,就证明家有死人!因此,祝庆他们会不会是从这两样东西的租主入手呢?

不过我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原因是:就算你知道这两种东西租给了谁,也不知道他家选的阴宅地在哪儿啊!这个还得祝庆团队自己寻找,虽然说寻找阴宅也不难,因为出殡会纸钱铺路,但是终归费事!

那么……

祝庆他们的活儿会不会是问扎纸人找的呢,死人下葬要扎纸,扎纸是在坟上烧的,因此,扎纸人一定知道死者的坟在哪里!可是这也有个问题哈,扎纸是一门手艺活,费事耽工的,因此价格也高得很,不是人人都会烧的……

这样难免有漏网之鱼……

我正寻思着呢,公交车已经到站台了,祝庆下了车,沿着林荫小道往前走,这里有一个湖,绕湖建了一个公园,叫心水公园,位置有点偏,风景倒是不错,因此每天都有不少的游客。

祝庆来这里干嘛,难道他是因为心情郁闷,来这里散心的?

祝庆没有去心水公园,而是岔入了一旁的小道,在一家小门店前停了下来,远远地抬眼一看,就见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明理寻龙”明理这两个字先摘一边,寻龙就是地师,祝庆是来找地师的!

这一下,我心中的一切疑问都被解开了,租抬棺杠,裹龙布的不知道阴宅地,扎纸人不是人人请,但是地师,却是无人不请。无论是大富之家还是贫穷之家,对于亲人的埋骨地都十分的重视!

重视归重视,但是他们自己不懂啊,于是就得找地师帮忙看风水,地师看完风水,转手就将死者埋骨地的信息卖给了祝庆等人,这边封棺入葬,那边立即便起尸夺棺,不可谓不可恶!

见祝庆进了店,我让方圆去偷听,我在医院里与祝庆见过面,因此不适合再出面,而杜芳,她的脾气太大了,别让她去听墙根,她反手将地师和祝庆给宰了,那就麻烦了!

方圆答应一声,往前去了。

我和杜芳而在心水公园里散步。

一路上,杜芳问我们这一行难不难学,稳定不稳定,听她的语气,她的儿子读书不怎么样,最多也就上个高中,与其去饭店端盘子,还不如跟我学帮赶尸匠,不说别的,挣的不比上了大学的人少!

我一边含糊地答应着,一边看着微信上方圆给我的回复。这种事情,我肯定不能答应啊,一来,我自己还是半桶水呢,就我这水平还去教别人,那不就是误人子弟吗?第二,杜芳的脾气这么大,她儿子遗传了他的脾气怎么办呢?到时候做了赶尸人,不论遇到什么,管他是凶是僵都上去扛一波,十条命都不够扔的!

过了一会儿,方圆回来了,说我说的没错,那位山羊须的地师就是替祝庆他们找活儿的主,她装做顾客看向了地师店门口的一对木卦,从祝庆与地师的小声对答之中听出了不少的干货。

正文卷 第325章:金牙

其实,祝庆一开始与地师咬耳朵时她一个字也听不见,毕竟外面来来往往的人的脚步声说话声噪音太大了,直到他们吵起来。

对于一群唯利是图的家伙来说,能够让他们吵起来的最大的原因就是利益了。

等到山羊须地师将自己得来的阴宅信息一一说与祝庆时,祝庆却告诉他,他没有钱付他,山羊须地师顿时火气上涌,冲祝庆喝道:“你给我滚,这次生意当我送我了,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祝庆赶紧说好话,许诺好处,总算将山羊顺稳住了,可能是因为吵架的原因,他们说话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却不自知,于是全让方圆听到了……

杜芳说道:“那还等什么啊,咱们赶紧赶去将他们人脏俱获,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撇嘴说道:“人家就聊个天,有什么你可以人赃俱获的啊!”

杜芳看着我道“你的意思还要等?”

我们说话的时候,祝庆出门来了,一边走一边吹着口哨,手里捏着一只小纸团儿,不停地抛来扫去的。不用说,那一定是那地师给他的阴宅地址了。

我们放祝庆离开,直扑地师店,山羊须地师正在看着经书呢,见我们冲进来,一个个的面色不善,吃惊地问道:“几位,你们有什么事情吗?”

我踏前一步,重重一掌拍在了山羊须地师面前的案台上,喝斥道:“你的事情已经败露了!”

山羊须眼尖,一眼认出了方圆,支吾着说道:“什么,什么事情啊……我就是帮人看风水的地师,平时奉公守己,能有什么事?”在说话的同时,眼睛在我们的身上转来转去的,这老东西鬼精鬼精的,我敢肯定,要是让他多看几眼,我们的身份肯定得败露!

“你还狡辩!”这时候杜芳大发神威,一巴掌在山羊须的脸上留下了五个手指头印。

山羊须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冲我们道:“人家都说六十不打七十不骂,老头子我今年都六十二了,你竟然打我……”

杜芳指着山羊须老头道:“没错,是有六十不打七十不骂的说法,但是那不是对你的,像你这样为老不修的,别说六十二,九十二了都该打!”

山羊须地师气得说不出话来:“你你你你……”

我将杜芳推到了一边,在山羊须老头的身边坐下道:“老先生,你与祝庆的对话,我们都听到了,祝庆是吸毒人员,偷鸡摸狗,扒人坟墓,没有他不做的,更加严重的是,他还参与了一件杀人碎尸案,我们已经跟了他有七八天了,如果你不想被牵扯进来的话,我劝你还是配合一点!”

“杀人?碎尸?”山羊顺吃了一惊:“这小王八蛋这么狠!”赶紧冲我们说道:“几位,我和祝庆只是生意关系,杀人碎尸的事情与我无关啊!”被我一诈,山羊须便一五一十地将他和祝庆的关系抖了出来。

据他所说,他也是被祝庆拉下水的,他有一次帮人看风水,封棺下葬之后,他才记起自己的罗盘在坟地里忘记拿了,这是他师傅传给他的十分珍贵,可以说他一半的吃饭资本都是来自于这一只罗盘。

他咬咬牙,大着胆子去坟地找,结果还没有走到坟前,就见人头攒动,他吓得一跤跌倒在地,于是,便被冲来了祝庆等人围住了,被猎枪顶着脑门,山羊须当时差点被吓尿了,为了保命,它说出了一个秘密——那就是——墓主人死的时候因为没有牙齿,后人为她打造了一幅金牙,就塞在了嘴巴里!

祝庆等人撬开死尸的嘴巴,果然找到了金牙……

正是因为这意外的交集,山羊须与他们扯上了关系,成了他们的一条眼线……

山羊须的话说到一半,已经觉察到有些不对劲了,杜芳暴躁易怒,方圆一看就是个稚儿,我虽然看起来稳重一些,却也毕竟是太过年轻了,怎么看也不像是能够带队领头的人。

不过时候已经晚了,看出来了又怎么样,该说的都说得差不多了!

只好硬着头皮,将剩下的话都抖了出来。

包括祝庆他们将要去的阴宅地。

我从山羊须的口袋里将手机掏出,找到了事主的电话,将我这边调查到了情况一说,不到半个钟,就有一辆面包车停到了房门前,冲出四五人年轻人,揪住地师一顿胖揍。一边揍一边骂,搞得鸡飞狗跳。

打完了地师,领头的对我连声称谢,要给我们红包,我们没要,结果他们出门去买了一条中华烟,说无论如何都得收下,不收下就是还给他们面子,我勉为其难地收下了,心说这特么的都叫什么事啊,早知道要钱好了,要烟来干嘛,我们都不抽,拿来煮饭吗?

山羊须地师被他们扣了起来,留下了几个年轻人谋划着晚上的行动。我撑着阴阳伞,想了想,点燃了一支中华烟,指着地师馆里如狼似虎的一群年轻人对严玉林道:“看到了吗?他们会为你出气的!”

严玉林呆滞了好一会儿,幽幽地说道:“好吧,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了!”

我们本来以为这家人揪住盗墓贼打一顿,然后送去派出所也就是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下手太狠,将祝庆等人全都打死了,最后挖个大坑,全都埋了,这些小混混的家里对他们失望已极,再加上他们本来就居无定所,四处流窜,因此人死之后,几乎没有翻起任何的浪花,就像是一滴水消失于大海,无人哭泣,无人怀念,连一块碑都没有。

而这结果,我也是从隐隐约约的传说里听来的。

至于他们被埋在了哪里,我也不知道。

我约束严玉林去找他们复仇,就是怕他没轻没重地,将人弄死了不好办,结果倒好,人更狠!

后来,我从别人的嘴里听说了一件事情,他们说季有容以前是个好女孩,学习成绩在学校也是数一数二的,因为母亲得病没有钱治疗,便与祝庆有了联系……

正文卷 第326章:我没空

祝庆很喜欢季有容,为了她,将家里的的钱全都偷了出来。给季有容的母亲治病。但是这仍然不够,于是去抢刀抢劫,钱虽然抢到了,不过三天之后就被抓住了,送去了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他认了一个大哥,出来之后就跟着大哥混,这期间黄赌毒都学会了,不到半年,这位大哥因为吸毒之后产生了幻觉,与警察互怼,被一枪爆头。没有了大哥罩着,祝庆成了孤魂野鬼。

再说季有容这边,虽然住院费够了,但是,治病并不是钱够了就能够治好的,在手术之后,病情稳定了不到一个月,便复发了,季有容的母亲在床上坚持了三天,终于还是未能坚持住……

成为孤儿的季有容见到落魄到了极点的祝庆,母爱大爆发,也许还有报恩的心思吧,两人很快便在一起了,季有容去打工养着祝庆,满以为自己会感化他,带着他回归正道!但是,她还是高估自己了,没有感化祝庆,反倒将自己搭了进去。

和祝庆在一起的第三个月,她染上了毒瘾,原本她一个人的工资供养祝庆就紧紧巴巴的,这下倒好,两个人都吸了,工资肯定不够,于是便四处找外快……一个人无论多么艰难都要坚守自己的底线,因为底线一旦突破了,就回不来了。

季有容的底线一次一次地被突破,到最后变得与祝庆这帮人差不多了,不过,她的心深处还是存着良善的,不然的话,又怎么会冒着生命危阻止发狂的祝庆呢!

季有容病愈之后被送出了戒毒所,一年之后戒毒成功,在一家大型超市里做收银员,有时候我们去那家超市还能碰到她,她一改此前的娇艳装扮,一头乌亮乌亮的黑发,衣着十分素静,平静了许多,也成熟了许多!

年纪轻轻的她,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只有熟女才有的那种安娴宁静,让人印象深刻。

她见我一直盯着他看,冲我笑了笑,便去忙自己的了,她自始致终都不知道,我与曾与她有过很深的交集!

不过这样也好,抹掉过去才能够看到未来嘛!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们安安稳稳地做了两笔生意地,都挺顺利的,其中一单费了些心力将尸体赶回目的地,第二单将尸体投上车就算是了结了,日子平淡下来,我反而怀念起此前冒险的日子来。

期间好几次打电话给皮宏德,试图从他的嘴里抠出些有关陈柔的消息来,之前他的嘴紧得像是棉裤腰似的,但是我以利相诱时,他终于松动了一些,说陈柔的下落她也不知道,但是,倒可以跟我说说她之前的事前!

前提是摆脱绿僵。

说到最后语气急促起来,说烦啦有什么事咱们师徒下回再聊,眼下有事得赶紧走了。

不用说,一定是绿僵又追上来了。

才挂电话,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我接起问道:“谁啊?”

“我!”电话里的声音应道。

“还‘我’我还‘鹅’呢,给你五秒钟,说出名字,来意,不然我就挂了!”我很干脆地说道。

“烦啦同学,你连我都不认识了么?”

我懒得废话,直接说道:“五”便将电话挂断了。

那号码此后又打了两次,被我直接拉进了黑名单,终于安静了下来。我枕着枕头躺下,看着天空发呆,不一会儿,手机又响了起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拿起来看看,一看,这回换我们班主任了。

我接起电话道:“班主任,你怎么有空来我啊?”

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眼镜女,平时都是挺严肃的,不拘言笑,给人一种长者的慈祥与威严,外人看起来凶巴巴的,其实我们班没有一个人怕她,不对,不对,应该说是没有一个人不怕她才对。

不是怕她喝斥自己,而是怕她失望!

她那失望的眼神看着你时,真比抽你三鞭子的威力还要让人难过,痛苦。

“我就不能来找你啊!”电话那头,班主任语带责怪。

“能能能,你是老大,你做什么都成!”我一迭声说道。

电话那头一脸的严肃:“烦啦我问你啊,刚才校长给你打电话你怎么不接啊?”

“啊,是校长啊,我还以为是推销保险卖通厕器的呢,所以就没接!”我嘴角我勾勒出一抹得意的笑容。校长的电话我自然是认得的,全校就一个呢,而且这货为了方便别人记得他的电话,后面有五个叠数,能不记得么!

我同时也有些不安,能让校长那老秃驴低下驴头来找我,不会是老教学楼出事了吧?

“烦啦,你赶紧到学校来一趟!”班主任说道。

我很直接的拒绝了她:“老师,我没空!”

“翅膀硬了是不是?老师的话都不听了?”班主任嗔怪道。

我想了想,心说还是如实说了吧!“班主任,实话跟你说,我不是不听你的话……你听说过一句话的吧,解铃还需系铃人,当时在学校里,校长喝斥我的话你也听到了,他说三中没有我这样的学生,那既然如此,我肯定不能来啊!”

“你这孩子,这时候是赌气的时候吗?出事了,咱们三中出事了……”班主任的声音颇为惶急。

我不回应。

班主任见我不回应,叹了一口气,将电话交给了校长,就听校长那宏亮的声音响起:“烦啦同学,是你吗?”

我点点头,仔细一起他也看不到,便不冷不热地摁了一声。

“烦啦,上次的事情我很抱歉啊,是我不对!”秃头校长说道:“我道歉之后,这一节就算是过去了好不好?”

“这个嘛,好说好说!”我打着哈哈。

秃头校长接着说道:“学校里出了点事情,我希望你能回校帮帮忙,放心,学校不会让你白干活的,外面给多少,我们就给多少,只多不少,怎么样?”

秃头校长的语气仍然很生硬,仿佛在说,咱们做个生意,你出的价格绝对合适,你看怎么样?

我毫不客气地回应道:“我没空!”

正文卷 第327章:有鬼!救我!

秃头校长顿时楞住了,我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应答了。

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陈烦同学,岑城三中是你的母校,母校需要你,你应该义不容辞地回来帮忙,你想想那些伟大的人,功成名就时第一件事想到的就是回报母校,母校就好像是母亲一样!”

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就喜欢讲假大空的道理,每次开早会都开得我能够睡着了,等秃头校长絮絮叨叨地说完了,我生硬地回了他一句:“校长,不是说我已经被三中开除了嘛,您说三中没有我这样的神棍学生,你不会这么快就忘记了吧?”

秃头校长再一次卡壳了。

如果上一次卡壳还能圆回来。这一次却是不好圆回来了,除非向我认错,不过做为一校之长,他哪里拉得下脸来?

这时候,班主任接过电话道:“烦啦,我命令你赶紧来三中,就算校长不认你是三中的学生,我认啊,你的同学们认,你在三中的经历不还是属于你吗?教音乐的杨老师和金琪同学在老教学楼的同下室消失了,什么面子,赌气,都没有人命重要,你知道吗?”

听到这里,我赶紧应道:“班主任你稍等,我马上就过来!”

我将衣服往肩膀上一披,冲楼下喊道“方圆,方圆,赶紧滚出来了,有事要做!”

方圆从屋里出来了,发动了墙边的女式摩托车,向我挥手致意:“师兄,上车!”

我坐上后座,下意识地伸手去搂她的腰。这辆电动摩托车是方圆买来上学时用的,做为买车之前的中继代步器,事实上,杜芳的事情一了,我们便去看车了,跑了好几个车行都没有看到满意的,就暂时搁下了……

这还是我头一回坐电动车的后面呢?

我的手伸出一半,又停下了,我想起了一句话“男人头,女有腰,不是情人不能摸!”很明显,我和方圆不是情人关系,因此,我自然也不能去搂她的腰,不搂她的腰搂哪里里?

扶着她的肩膀?似乎也不合适……

我想了想,双手往后扶住了屁股后面的工具箱,虽然很别扭,也只好如此了“好了好了,走吧!”

不知道是方圆的车技不好还是故意的,一路东倒西歪,我本来就难以维持平衡,这一下倒好,晃来晃去地难以支撑,好几次差点翻下车去,方圆还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猫哭耗子似地假装关心道:“师兄,我开的是不是有点快啊,要不要慢一点?咦,你怎么不说话,是嫌慢了吗……”

你大爷的,要不是双手不得空,我非敲你不可,我咬牙切齿地想。

金琪不是我们班的学生,因此没什么印象,但是教音乐的杨老师我却是印象深刻,她很喜欢白色,时常不是穿白色的衬衫就是穿白色的裙子,人很文静,也有些忧伤,是那种不食人间烟色的忧伤,我还记得她教我们唱歌进的声容笑貌: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每当唱到这里,杨老师都会停下了片刻,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分不清是欢喜还是悲伤,却叫人十分心疼。不过,高三之后,杨老师的语便被取消了,至于原因么,现在学习才是最重要的,陶冶情操这一种可有可无的课程得为学习让路!

班主任和校长就等到门口,见我们赶到,班主任几步前,将我拉下了车,校长则是讪讪地跟在后面。一边往前走班主任说道:“过几天不是五四青年节了嘛,学校有演出,杨老师带着金琪去仓库里找乐器,结果就消失了,怎么也找不到……”

我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就是半天前!”班主任说道:“金琪放学后没有回家,她的父母打电话到学校来问,我们这才知道,杨老师和金琪进了地下室就没有出来,去找没有找到,翻看监控视频也没有任何的信息……”

因为学校频繁出事,比方说临考学生压力大跳楼啊,男生跑到女生宿舍去啊,学校里到处都布有摄像头,更何况,老教学楼就处在监控的包围之中,在老教学楼里面发生什么事,可能怕不到,但是从老教学楼里出来,却是无所逸形的,数十只摄像头无死角的拍摄……

既然没有拍到她们,就说明他们还在老教学楼里。

班主任将一张纸条递给我道:“烦啦,你看看这个!”

我展开字条,就见上面写着四个字!“有鬼,救我!”

字迹很是绢秀,是杨老师的字。

看到这四个字,我仿佛看到了杨老师身处无边的黑暗之中,发出害怕,绝望的呼喊声。

哦不对,是写下了字条。前两个字还好,虽然有些扭曲,但还能辩认,后面二字潦草不堪,如果不是认识杨老师的字,根本看不出写的是什么……很显然,在写下前两个字的时候,情况还没有那么危急,在写第三个字的时候,已经是及及可危,她不得不加快了速度,以至于最后两个字这么潦草!

她遇到了什么?如字条上所写的,她遇到了鬼?

如果遇到了鬼,鬼将她们带去了哪里呢?

班主任告诉我们,字条是在地下室的楼梯间找到的,就在拐弯的平台上,因为地理位置的特殊,楼梯的左边是房间,右边是泥墙,简单来说吧,就像是一个山坡,被直直地切了一块,左边建了房子,右边仅做为楼房的一支点,中间是楼梯,再往上一层,再往上一层,便全是房子了。

奇怪的是,楼梯两边都是密闭的空间,实在想不明白这张纸条是从哪里传递出来的。

说着话已经走到了老教学楼的门前,校长掏出钥匙开门,捅了半天,差点将钥匙都拧断了,总算将门锁打了开来,打开门锁之后,他便立在一边,丝毫也没有要往里走的意思,反而是我们的班主任,迈步便下了楼!

正文卷 第328章:指引方向

这个平时大声喊着做人要有奉献精神,这个平时大声喊着以校为家,鞠躬尽粹的家伙,这时候就像是一个逃兵一样畏畏缩缩。

总不成你特么的叫我来帮忙,你自己躲要我们的身后随时准备逃跑吧!

我向秃头校长招手道:“校长,你先请”

“咳咳咳,这时候就别客气了!”秃头校长冲我们说道:“还是你们走先吧!”

我一把拉住他的手,将他拖下了楼梯道:“那大家还是一起走吧,你是校长,你走在我后面,我总觉得对你不够尊敬似的!”

走下楼梯,一股阴冷的气息迎面扑来,班主任摁亮了手电筒,光亮却一直闪烁个不停。

班主任皱眉道:“明明出门的时候手机筒还是好好的,这是怎么了啊?”

我从班主任的手里接过手电筒,那手电筒顿时不再闪烁了,光芒直直地照向前方。

见班主任疑惑地看着我,我说道:“这里阴气重,影响了电流!(这也是为什么鬼屋的灯光会一直闪烁不停直到熄灭为止的原因)”说着话我指了指手电筒,我手里握着一道符,那符正好裹住了手电筒的身体。

我将班主任拉到了身后道:“我走前面吧!老师你帮我指引方向就好了!”

楼梯下到了底,穿过长长的走廊,接着又上楼梯,走到楼梯中间的平台,班主任指着平台的墙角道:“纸条就扔在这里的!”

我蹲下身去看,眼前是暗灰色的墙——此前应该是白色的,因为年代太过久远了,就变成了这个颜色,脚下是青灰色的地泥地板,杨老师与金琪应该是遇鬼之后,逃亡之中匆匆仍下字条的!

她们当时应该是从仓库里跑出来的,跑到这里,已经离逃出生天只有一步之遥了,下到楼梯的最后一阶,再跑过长长的走廊,就获得自由了,但是可惜的是,这最后一步,他们没有来得及迈出去!

我从墙角站起,手里抡着那张救命的纸条,上到了负一楼,走廊里的钢筋护栏满是铁锈,被藤罗爬满了,因此,虽然有光透进来,却也是有限得很!此时我们站在了走廊的正中间,右边是仓库,左边就是我们请碟仙的地方。

莫非半个月过去了,那们黄苑女鬼在左边的杂物间呆得腻味了,跑去仓库了?

不对啊,她好像不能出杂物间的啊,不然的话也不至于想要借着我们从杂物间脱身了!莫非她已经突破了禁制,又或者仓库里还有另一只鬼?嗯,有可能!

我让秃头校长打开仓库的门,踏步进去。因为杨老师和金琪的失踪,我不得不万分小心,一手拿着起尸铃,另一手的手臂盘着打尸鞭。这两样东西在我的手里用途很明显,起尸铃除了起尸之外,在这里的作用是提醒对方:哥们我来了,看到我手里的起尸铃了吧,哥们是道门中人,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菜鸟,因此,不管你是谁,也得给哥们几分薄面。

如果对方挺横呢?

那也简单,另一手的打尸鞭就抽过去了,打尸鞭既然能找尸,打鬼自然也没有什么问题。

归纳起来就一个词儿——先礼后兵!

在仓库里转了一圈,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现,又掏出罗盘来,也不怎么能够感应到阴气。虽然有乐器被摆弄的动静,但是都归置得井井有条,不像是发生过什么事情……

从仓库里出来,我看向了左边的杂物间,心想莫非是杨老师和金琪抽风,拿了乐器还不算,还想在负一楼溜达溜达,然后溜达到了杂物间那边,于是就被黄苑脱进了杂物间?

看着倒在地上的钢丝网,我想了起来,请碟仙这事结束之后,我跟阮经天和狄同化说过,让他们有空找个焊机将杂物间的通道焊起来,阮经天家里就是干这个的,没想到手艺那么差,焊上才半个月竟然掉落了!

我看着班主任疑问道:“老师,这钢丝网是你们撕开的还是一开始就是破的啊?”

校长脸色苍白,估计是吓得失神了,班主任说道“一开始是好的,我们怀疑杨老师和金琪在杂物间,因此就将钢丝网剪了去查看!”

“看到了什么?”

班主任摇头道:“什么也看没有看到。”

我心说不应该啊,那里住着一个黄苑呢,而且除了她之外,似乎还有更为厉害的东西,还有杨老师和金琪,怎么就什么都没有看到呢?

莫非是黄苑给他们来了一手鬼遮眼什么的?

想到这里,我向着杂物间走去,当脚踏上钢丝网时,我对于阮经天和狄同化的满意度便高了几分,看人家的钢丝网,拿得绝对是最适合最耐用的,当然价格也是最贵的。

特别要感谢阮经天,因为钢丝网就是从他家里拿的。

走到杂物间的房门口,我伸手敲门:“有人吗?”

这动作将校长和班主任吓了一大跳:“烦啦,杂物间里哪有人啊?”

我看了他们一眼没有回答,慢说杨老师和金琪有可能在里面,就算没有人,还有鬼啊,敲门的意思是做个提醒:哥们姐门准备好了啊,我要进门了。不然的话,你猛地将门拉开,人家或者是在画皮,或者正将脖子往绳结里面套,或者扳下脑袋正梳头呢,撞见了多尴尬啊!

敲了几下门,见无人回应,我便将门推了开来,推开门的时候,一阵阴风吹来,我首当其冲,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不过抬眼看向杂物间时,其中却是什么都没有,不仅杨老师和金琪不见,杂物间里的阴气似乎也正在消散!

黄苑走了?

我叫了两声,无人应答。

心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莫非杨老师和金琪没有来这里,可是如果她们没有来过这里,那又去了哪里呢?

绕着仓库和杂特间走了两三圈,我仍旧一点线索都没有,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才在秃头校长那里装过逼呢,要是屁的效果没有,少不得被他一顿蹊落!事实上,他现在的目光就有些不友善了!

正文卷 第329章:字条是从地下传出来的

班主任一脸关切地问道:“烦啦,怎么样?有线索没有?”

我摆手示意她别说话,一边将事情的经过重新在脑海里理了一遍:杨老师领着金琪在仓库取乐器,取了乐器之后便开始往回走,结果在走廊上被杂物间里传出的动静吸引了……

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突破钢丝网的,总之,她们进到了杂物间,然后在杂物间里见到了黄苑。

黄苑是在杂物间里上吊而亡的凶鬼,现形时十分可怖,杨老师和金琪吓得连滚带爬地往楼下跑去,但是黄苑是鬼啊,鬼的身体比人轻,杨老师他们虽然有先发优势,但是哪里能够跑得过鬼?

在跑到楼梯间的平台时,便被追上了……

然后杨老师匆忙之中写下字条,堪堪写完,便被黄苑抓走了……

感觉哪里不对……

哪里不对呢?

我双手捧住脑袋,在脑海里一帧一帧地回放着自己的猜测!其中有三处疑点,第一点,杨老师和金琪是如何突破钢丝网的?这个权且当做是鬼用阴邪之术将他们拉过去的。第二点,黄苑被困在死地,严格意义上来说如果不借助外力是无法离开的,不然人家早走了啊,一直呆在杂物间里闻霉腐之味有什么意思?这个权且当做杨老师他们跑出杂物间就被附身了吧!

但是第三点没有办法解释,如果说杨老师和金琪在逃出杂物间之前就被附身了,怎么还会写下求救的字条呢?

咱们假设杨老师没有被附身,被附身的是金琪,结果也一样啊,她们两个是一起往外跑的,被附身的金琪会容许杨老师写下字条求救?再者说了,虽然字条上只有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但是想在短时间内写好也并不容易的!

首先,你得找纸找笔吧,找好纸和笔之后开始写字,因为纸只有薄薄的一张,很容易就会被笔戳穿纸背,尤其是在那种慌乱的时刻……想到这里我将揉成团的字条展开来,观察着上面留下来的痕迹……

字迹虽然潦草,但是并没有笔尖穿透纸背的痕迹。

我反反复复地看了两三遍,发现了一个问题——在“有鬼,救我”这四个字的后面,似乎还写有字,但是因为纸条从这里撕开了,因此我们只看到这四个字!我这么说当然是有证据的,在字条撕口处有一道黑色的线条,线条很短,短到不注意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是,那线条分明是笔写下的,而不是不小心涂上的墨水。

我对班主任说道:“这字条不全!”

“字条不全?”班主任接过字条反反复复地看了几遍,问我:“哪里不全了?”

我将疑点指给班主任看“在‘救我’的‘我’字后面应该还写有字的,这一道墨线就是证据,但是因为被撕断了,所以我们只能看到这四个字!”

我的目光扫过班主任和校长“这字条,是你们谁捡到的?”

校长应道:“是是是,是我!”

当时一起去老教学楼找杨老师和金琪的有五人,校长,我的班主任,体育老师外加一位门房看门的大爷。校长走在最后面,可能是因为太过于紧张,脚上踏空了,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楼梯间的平台上,用手撑着站起时,摸到了一张纸条,顺手拿起来看。结果发现这字条就是杨老师留下的!

莫非杨老师写字条求救的时候字条被黄苑抢了去,然后撕了,因此我们只能看到其中的一部分?不对啊,撕字条为什么不撕碎呢,非得留下这么大的线索?

我百思不得其解,挥手说道:“走,去楼梯间!”

到了楼梯间,我再一次将角角落落都检查了一遍,又按照校长所说的,模拟失足坐屁股墩儿,一次两次三次,我感觉我的屁股都坐的麻木了,似乎以什么发现也没有,我看着面前的台阶,心说最后试一次,要是没有发现,只好再想其它的办法了!

我深吸一口气,心疼地摸了摸屁股,伸出右足踏上台阶,却因为失去重心,重重地坐倒在地。

前几次因为心有提防,留了几分劲道,这一次却是真的失足,一屁股坐在地上,水泥的反震之力震得我的脑袋都嗡嗡嗡了好一会儿,因为太过紧张,我下意识地以双手往地板上按去。

老教学楼已经荒废了好些年了,又没有校工打扫,楼梯间积累了不少的灰尘,我这一按,汗湿的手沾了满满一手的灰尘,与此同时,我感觉食指指肚按着的地方,有一个小坑洞。

坑洞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顶着我的手。

我伏下身来,将坑洞周边的灰尘拨开,揪住一样东西往外扯,不一会儿,卷做一地团的纸条被我扯了出来,展开了,上面写着一个“们”字,与校长捡到的纸条拼做一处,严丝合缝!

上面写的不是“有鬼救我!”而是“有鬼,救我们!”

这也符合杨老师的性格,她天生文静,我些伤春悲秋的女文青的气质,这样的人不自我,宁愿自伤也不愿意伤人,因此,字条上写的一定是“有鬼,救我们!”而不是“有鬼救我……”

后者太自我了,不符合杨老师的性格。

看着眼前比小拇指还要小些的洞,班主任满脸的迷惑,结结巴巴地说道:“字条,字条是从楼梯下面传出来的?”

“应该是吧!”方圆应道。

这时候,我发现校长的情况有些异常,疑问道:“秃头……咳咳咳,校长,你怎么了……”

校长平时最在意他的秃头,谁要是叫他秃头,别说是叫他秃头了,多看几眼他的秃头都会惹得他不高兴,这时候却像是没有听到我的话似的,看着平时上的小洞发呆,直到我又叫了两三遍,这才反应过来。

我问道:“校长,你怎么了?”

校长话不成句地说道:“老教学楼,老教学楼的,建筑图,我我看过,当时我准备向教育部那边申请重建,重建老教学楼,因此得设定个预算,我费了两天的工夫……将老教学楼的楼体结构研究了一个透!……”

“然后呢?”我问道。

正文卷 第330章:风水布局

校长哆哆嗦嗦地伸手去扶眼镜,几次都刮在了鼻梁上,还有一次用力过猛,差点将眼镜都刮掉。

他脸色苍白,嘴唇乌紫,像是突然间得了重病一样。

班主任伸手去扶他:“校长,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校长看着我,结结巴巴地问道:“陈烦同学,你说,你说,字条真的是从下面传出来的么?”

我想了想说道:“应该是这样吧!”因为洞口很少,又或者是杨老师她们的时间不够,所以字条只传出来一半,校长摔倒之时,一只手刚好抓住纸条,顺手那么一扯,便将纸条撕做了两截,一截在他的手里,另一截还留在洞中。

当时情况危急,再加上楼梯间灰尘很多,校长的大屁股在地上磨了几磨,再站直时,洞口已经被灰尘给掩盖了,因此此后我们两次查看,都没有发现它的存在,直到不经意间我的手指捅到了这只小小的水泥洞。

我心说字条不是从下面传上来的莫非还要从上面传下去啊,传给鬼吗?

“可是,可是……”校长的声音颤抖得话不成句了。

“可是什么……”

校长急喘了一会儿,终于将字给说全了“可是,可是……楼梯平台的下面就是地下,根本没有房间,更不可能有空间容下杨老师和金琪,这水泥洞中,容下几只虫子,了不起一窝老鼠了……”

“你的意思是说,平台的下面就是地下了?”

校长连连点头道:“没错,三中初建时还是我们比较困难的时候,钱不够,也没有什么现代化的机械,一方方的土石基本都是人挑出来的,而老教学楼的位置本来是一处山坡,想要夷平它这个工程量实在太大了一些,于是,教学楼便顺着地势而建,楼梯的右边多了一层地下室,楼梯的左边,也就是杂物间这边,负二层的位置就是地下了,如果硬说有什么建筑的话,那就是,有几根水泥柱子……”

校长抹着眼泪道:“杨老师他们,杨老师他们从地下传出纸条来,估计早已经,早已经……被害了……”

“乌鸦嘴!”我将校长拨弄到一边,伏下身上,眯缝着眼睛从洞口往里望去。眼前一道幽幽的蓝光亮起,我心中好奇,洞中有光,怎么却没有半分透出来呢?接着往里看,眼前是一片荒凉的景像,仿佛是楼上杂物间的倒影,又好像是地下墓室。

那幽幽的蓝光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透出,照亮着整个空间。

方圆见我神情有异,问道:“师兄,你看到什么了?”

我说道:“下面有一个房间,房间里亮着灯!”

“不可能!”校长斩钉截铁地说道:“下面不可能有房间,下面就是地下,再说了,老教学楼都断电好多年了,哪里来的灯光啊!”

我扭过头瞪了校长一眼,心说你那么牛逼还用我来帮忙干嘛,鬼神之事本来就不能以常理度之的嘛,既然不能以常理度之,那自然一切皆有可能了。我接着凑前去看,依稀看到一张老式的木头床,床上铺着碎花布的床单,麦杆编的枕头,一旁的桌子上还摆着一只布老虎,依稀是个小孩的房间。

再往前看是一道门,门外却是看不清了。

杨老师和金琪同学被困在了这里面?

她们怎么进去的呢?

房间里的光没有透出来,由此可以判定,这不是自然界中的房间,很可能是——结界。

关于结界,我听皮宏德老头提起过一两回,说的都不甚明了,一说是怨念的投影,一说是鬼物以阴邪之气编织的空间。结界结界,界而有结,因此,想要将杨老师和金琪救出,得先找到这个界的结!

想到找到这个结,必须得找到布结之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从校长找到字条到现在已经有五个小时了,杨老师和金琪还安全吗?

那接下来的时间呢?

在我站起身的时候,班主任附身去看,她的好奇心被彻底地挑了起来,不过,只看了一眼之后,她便跳了起来,抓住我的手臂道:“下面,下面有人……”

我刚才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人,班主任看到人了?有人就好办了,就怕没人!我赶紧伏身去看,却见在房间里门上方的玻璃窗,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依稀就是黄苑的样子,在看清楚她的样子的同时,我隐隐听到她的喊声“杨照月老师,金琪同学,你们在哪里啊,赶紧出来吧!你们跑不了了,还不如乖乖地出来,成为主人的奴仆!……”

黄苑嘴里念叨着,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向着这边看来,我赶紧收回目光,用尘灰将洞口堵了起来。我一直以为结界是黄苑布下的呢,但是从黄苑刚才的说话声听来,不是她,她上面还有一个主人……

主人是谁呢?

更重要的是:杨老师和金琪应该没事,从黄苑的语话声里听来,被拉入结界之后,杨老师和金琪就藏了起来,应该就是在藏起来的过程中,往水泥洞里塞纸条求救的!此后她们又藏到了别处。

因为这不是黄苑的结界,她只能一间房间一间房间地寻找杨老师和金琪!

房间就这么大,黄苑应该很快就能够找到杨老师她们,在此之前,我们得将杨老师和金琪救出来!

要怎么救呢?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硬闯肯定不行,结界不比其它,如有失误,可能就永远得救不回杨老师和金琪了,我想了想冲班主任道:“老师,你有纸跟笔吗?”

班主任将别在胸前口袋里的圆珠笔取下,又撕了一张便签,一并递给我。我在纸上写道“杨老师,我们已经知道你们的处境,很快就会来救你们!”将纸卷起,沿着水泥洞塞了下去。

我收起笔,看着校长道:“当初建老教学楼的工程师还能够找到吗?”

“这么多年过去了!”校长为难地说道:“我试试吧!”

想要布置结界并不容易,天时地利人合,天干地支八卦缺一不可,因此,我断定老教学楼之所以有结界形成,与老教学楼的风水布局有很大的关系!

正文卷 第331章:白虎衔水

秃头校长做岑城三中的校长有七八年了,手底下的资源还是很丰富的,打了几通电话,对我们说道:“妥了,我已经让司机老王去接郑老了,估计二十分钟就到了!”

每个人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即使是叵测的环境,自信心比平时都要多一些,就拿秃头校长来说,说实话,他教书实在不怎么样,一节课基本能够将一教室的学生催眠一半,但是架不住人家会钻营啊!

一步一步往上爬,比他教书好的还在努力地教书,他就已经爬到校长的位置了!他天生喜欢权力,喜欢排兵布阵,高高在上的感觉,就拿刚才来说,他本来吓得要死,如果不是腿却发软,早就弃我们而去了。

但是,在他打电话安排事情的时候,恐惧的表情顿时就不见了,仿佛回到了办公室,看着窗户外面的绿化树林和校心湖,一边喝着茶一边安排下属任务一般。

我抬头看了看这逼仄阴暗的空间,心说反正呆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卵用,还是出去散散心吧,就不定思绪一开阔,能够想到更好的办法也不一定呢!

从老教学楼出来,我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径慢慢地往前走着,我的后面跟着校长,班主任和方圆,我顿时有一总领导来视察校园的感觉,那种感觉,让我有一种背起双手来摆谱的冲动。

心里酝酿着训词“小秃啊,不,马校长,一校的学生都交到了你的手上,你肩膀上的担子很重啊,你一定要诚诚恳恳,戒娇戒躁,好好的工作啊,不然的话,对不起党和人民的栽培啊!”

看!新闻联播看多了,像这样的套话我张口就能来一车!什么,一车不够?我后面还有一溜火车皮呢!

再看校长,别看在老教学楼里吓得差点尿裤子,出来之后很快就恢复正常了,与我因为见多了所以心宽不一样,人家是真的心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那种心宽。

我的班主任愁眉苦脸的,那是在担心杨老师和金琪同学的安危呢!如果不是有校长在现场,估计得纠住我的衣领问我到底有没有办法救她们,不问出个结果不撒手的那种。

方圆低头在想办法,不过,以她脑仁的大小,想要想出什么好办法来也难!

滴滴滴,喇叭声响了起来,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快速地人驶进了校园。

我们就像是得到指令似的,向着商务车冲了过去,下车的司机小王正准通知校长人到了,我们已经赶到了近前,拉开车门,扶下来一名颤颤危危的老人,老人看上去有七八十岁的,手里柱着一根拐杖,带简易坐椅的那种。

见到如狼似虎的我们,老人有些慌了“你们,你们这是……”

我和班主任一前一后地将他扶下车,秃头校长迎了过来,伸出双手紧紧地握住老人的手,满脸的笑容:“郑院士你好,我是岑城三中的校长,冒昧地将您请来,实在是唐突啊,你老莫见怪!”

这话如同是春风拂面,老先生的神情顿时好了许多,寒暄了几句,郑老先生指着老教学楼道:“出,出什么事了吗?”

我注意到,郑老先生在说这话的时候,神情有些紧张,就好像,就好像知道会出什么事情一样!

校长拿眼看向班主任,示意她上前与郑老先生解说,校长的那颗秃头精明着呢!将要说的事情与封建迷信有关,郑老先生要是相信还好,要是不相信,一封信或者一点闲言碎语,就毁了他的前程了,这时候自然要拿班主任顶缸。

班主任关心则乱,上前八啦八啦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郑老先生沉默了,良久之后看向我道:“小伙子,你是看事的先生?”

我点点头。

郑老先生的目光扫过众人,对秃头校长和班主任道:“有些事情我只能与小陈先生说,抱歉了!”说着将我拉到一边,将拐杖上的收叠椅展了开来,坐下:“小陈先生,我也不蛮你,这栋楼,确实有问题!”

我上前问道“有什么问题?”

郑老先生神情古怪地看着我道:“小陈先生,你听说过人桩吗?”

我的心头一跳,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之中,以人为祭的事情是真不少,连年干旱,禾苗枯死,这是老天爷对人间的惩罚,因此要杀人祭天,大河涨水,水漫金山,这是河神发怒了,因此要祭以妙龄女子,平息河神的怒火,绝世宝剑久练不成,要以人命为祭,方能成就削铁如泥的锋刃,以上三事,正史里都有记载的,野史更是数不胜数,除此之外,还有祭窖,祭桥。

据说宋徽宗曾经做梦梦见雨过天晴,远处的天青色,醒来后就命人锻造天青色的瓷器。很多人为了迎合皇上,拼命烧天青色瓷器。就有人用一对母女祭窑,烧出一个天青色笔筒。

至于祭桥,祭楼,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打人桩!

比方说建桥的时候河涨大水,怎么也定不下桩,因此就要打人桩来镇住这一片山形水势,然后再施工时,便一番风顺了。

建楼房时也是一样,建到一半,楼塌了,要建十层的,建到八层怎么也不能往上盖了,这时候便要打人桩!打人桩这事儿说来十分残忍的,就是将人尸溶入最中间的房柱之中,起到镇压全局的作用!

虽然现在科学昌明,大家将祭天啦,打人桩什么的称之为邪术,但是事实上,越是真正的专家学者,越是信这个,牛顿那么大的物理学家,按说不迷信了吧,可是人家却是忠实的炼金术士。

故宫博物院的考古专家按说不迷信了吧,但是在有关故宫的记录片里,他们每天早上进门都会先喊上几声再迈步往里走,这是什么原因呢?皇城深宫,枉死的人何止万千,其中怨魂,估计能够组成一支军队,工作人员的喊声,是告诉那些冤魂野鬼,有人来了,赶紧回避,以免冲撞!

正文卷 第332章:打人桩

郑老先生告诉我,岑城三中是他第一个独立负责的工程,当时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考察设计,终于设定了最优方案,但是在施工的时候,却屡屡出事,先是有个员工被钢筋扎穿了腿,再是看门的大爷叫夜宵的时候莫明其妙被人按住一顿打。

紧接着才建好骨架教学楼塌了,压死了一名工人,多亏他关系硬,再加上给钱及时,封住了家属的嘴,这件事情才了了。

不过这事儿在他的心里却留下了阴影,他甚至想要辞工而去。然后这事儿被他的恩师知道了,老师将他一顿臭骂,第二天就赶来了岑城,绕着建筑转了两圈,大发雷霆,指着郑老先生责问“我教你的建筑风水八法你学会了吗?”

郑老先生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他们那个年代的年轻人,满腔的热血,心中太阳第一,毛xx第二老子第三,日天日地日空气,让他们相信风水迷信,怎么可能,也亏的郑老先生厚道,要是再换个人,将他老师的风水八法一捅出来,早就被送去游街批斗至死了,哪里有狗命活到现在。

因为不相信,他老师说的时候他自然也没有怎么听,什么风水八法,他听懂个一法二法已经不错了,这时候老师问起,自然答不上来!

郑老先生的老师站在废墟之上,指着周边的山形地势道:“小郑啊,你看那座山,高低起伏不平,最边沿处突然垂下去一块来,像不像虎头?虎头的前方有一条河,将咱们的岑城三中建设区圈了一半,这是白虎衔水之势,十分凶险!建楼楼塌,建庙庙塌!如果没有风水局镇住,你这楼永远也别想建起来!”

郑老先生的老师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道:“小郑啊,我知道你不相信这些事情,不过你仔细想想,数千年中华文明留下来的东西难道全是糟粕么?总有值得我们所取之处,比方说风水一学,为什么有的地方建楼子孙昌盛,有的埋尸百年不腐?不是你简简单单一句封建迷信就能够全部抹杀掉的!”

“现在摆在你的面前有两条路,第一条,认栽,辞职走人,在有了岑城三中的经历,你以后都别想主导项目了,顶多做个副手,第二,按照我说的做,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

要认栽,郑老先生做不到,要他相信这一切都是风水局的原因,他一时之间同样难以接受,在他的心中,建筑一道,只与力学,结构学有关,与风水局无关,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的老师主导了那么多的项目,有些甚至成为了一些城市的地标,却从来没有出安全事故,这是不是从另一个方面佐证风水八法的作用呢!

常言说得好,听人劝,吃饱饭,郑老先生思考了半天之后,决定听从老师的建议。当问起白虎衔山的解法时,老师说出了三个字“打人桩!”

这三个字如一面巨鼓,在他的心中擂响,擂得他心惊胆颤,连连摆手道:“不行不行,这事儿绝对不行!别的我可以答应你,打人桩万万不行,我不主导这工作也罢,但是却不能做出那样丧尽天良的事情!”

老师拉住郑先生,跟他说不要想歪了,打人桩并不是去杀伤人命,他要布风水局时打人桩时,会找一只猴子,因为达尔文的进化论证明人是猴子进化而来,用猴子打人桩,效果大差不差,更何况,岑城三中的人桩早就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郑老先生满脸的迷惑。

“是啊,早就准备好了!”老师指着其中一根带血的柱子道:“上一次不是楼塌了压死了一个工人吗?那就是再成的人桩!”

郑老先生这才反应过来,他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可是,人已经被家属带回去了!”

“这还不好办么?”老师看了他一眼道:“你出五千块钱,我找人帮你将尸体买回来就是,就说是送去医学院做研究用,他们家会卖的!”

五千块钱,对于普遍月工资只有一百多点的岑城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他们如愿买到了尸体,找了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悄悄地将尸体裹入了水泥柱子之中,打了人桩!你还别说,打好人桩之后,从再次开工到封顶竣工,再也没有出过什么事儿……

老教学楼竟然打了人桩,难怪阴气那么重!

估计黄苑之死,也与地桩有莫大的有关系。

我翻看着地图,指着地下室楼梯的位置道:“据校长所说,老教学楼右边有负二层,左边没有,这里就是地下了是吗?”

郑老先生老眼昏花了,一手接过建筑图纸,一手扶着眼镜看了半晌,指着一处位置道:“这里就是人桩的位置!”

我看着郑老先生所指之地,心头突地跳了一下,郑老先生报指之地,离楼梯不过三尽之远,也就是说,杨老师和金琪所困的结界,就在人桩的附近!这时候已经可以肯定了,疆界就是死去的工人所幻化。

他幻化出那么大一个结界,又利用黄苑将杨老师和金琪拉入结界之中,想要干嘛吗?

虽然说我们知道结界蝗来历,可是这仍然不够,并没有找到结界之结,也就是说,我们仍旧无从闯入。这时候只能将全部的希望都寄于眼前的老头身上了,我扶着郑老先生道:“老先生,能不能请你帮忙看看那结界,毕竟,在这些人中,只有你与那名死去的工人有过接触!”

郑老先生想都没想便答应了“走吧!”

我扶着郑老先生往前走,秃头校长追在后面一通斥责,说郑老先生年纪大了,不应该如此折腾他,说郑老先生是中国建筑史的活化石,如果因此出点什么事,我们都是罪人,叭啦叭啦的。

不得不说,这家伙太会说话了,我估计郑老头哪怕有一丝人的情感,心灵都被抚慰得舒坦已极!不是有话说吗?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不但不穿,还听得我想冲上前去将他揪住一顿暴打!

正文卷 第333章:做三天孝子

郑老先生都听得很不好意思了,连连摆手道:“应该的,应该的,不是有句话说吗?出来混,迟早得还……”

郑老先生说着看几我道:“小陈师傅,咱们走吧!”

我扶着郑老先生在前面走,方圆和班主任跟在我的后面,秃头校长硬着头皮跟了上来。

不一会儿,我们又回到了楼道上,我指着水泥平台上的一只小眼儿说道:“老先生,结界就在这下面!”

“哦!”郑老先生应着,蹲下身去查看,岑城三中的人桩事件之后,他由一个什么也不相信的家伙成为了虔诚的佛教徒,相信有鬼有神,有大千世界,因此接受鬼啊,结界什么的就容易得多!

他一手柱着的拐杖,试图蹲下身来,努力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让我扶着他,在地上扒了下来,手扶着眼镜,往洞口望去。

而我的目光则紧紧地盯着郑老先生的脸,试图从他变化的神色之中看出些什么来。

——这对一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来说,效果十分显著,因为他们喜怒哀乐,总会写在脸上,但是对于一个将要入土的老东西来说,却颇为不易,他们历尽世事,早就练就了一身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本领。

从始致终,郑老先生的脸色都没有太大的变化。

不过,我还是发现了异常之处,因为是扒在地上,他一只手扶着眼镜,另一只手扶着大腿,扶着大腿的那只手慢慢地收紧,将大腿的皮肉都揪起来了。大腿的肉很嫩,平常被这么一揪都能疼得跳起来。

但是郑老先生却是什么反应都没有……

似乎将肉揪起来了来不算,郑老先生还左右拧着,在做着这番动作的时候,他的目光仍旧是紧紧地盯着那只水泥小眼,一动不动。

难道老人家的感知能力差,这么拧都没有感觉?

不应该吧!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那就是——人只有在梦魇中,或者心智迷失的情况下才会拧自己,利用痛感让自己清醒过来!郑老先生会不会是如此呢?他面无表情,根本不是泰山崩于前色不变,而是懵了!

想到这里,我再看向郑老头,见他全身都在颤抖。我情知不妙,一把抓住他的手,将他拖了回来!

只见郑老先生面白如纸,看向水泥洞的那只眼睛充血红肿,像是被谁打了一拳一样!见郑老先生惊惧地四处张望,我双手按住他的肩膀道:“老先生,我们就在你身边!”

郑老先生长吁了一口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好一会儿才喘匀了气,冲我们说道:“快走,快走,我被那女的发现了,刚才,刚才她就站在我的眼前,伸手抠我的眼珠子呢!快走,快走!”

“别害怕!”我让方圆递过水来,给郑老先生灌了一口道:“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担心——老先生你刚刚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一个女孩,十七八岁的样子,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绳子,绳子移动,她便脚不沾地向着我,她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伸手拨弄着我的眼珠了,差点将我的眼珠子给摘下来!”

看着他红肿的眼睛,估计真的被鬼手抓了眼睛,如果不是有眼镜护着话,只怕眼珠子已经被抠下来了……这事儿怪我,没有事实提醒他!

郑老先生握住我的手道:“小陈先生啊,刚才多亏了你将我拉回来,不然的话,只怕就,只怕就……”

等到郑老先生的情绪缓和了一些,我才问道:“老先生,你刚刚看到结界了吗?”

见郑老先生满脸的迷惑,我接着说道:“你刚刚不是见到抠眼珠的女鬼了吗?她叫黄苑,因为没有考上好成绩上吊了,她所在的房间就是结界!地板之下就是地下,地下没有建筑,因此,你通过水泥窟窿看到的建筑是结界……”

听我这么一说,郑老先生终于反应过来,说道:“看到了,看到了!那是一个三进的院子,离我们最近的似乎是一个小孩的房间,走出门去冰是客厅了,客厅前有一只神龛,神龛前插着香……”

我问郑老先生道:“老先生,这结界你见过吗?”

郑老先生的眉头皱了起来,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小陈师傅,经你一提醒,好像我真的在哪里见过似的!在哪里见过呢……”

我提醒道:“是不是原址的房屋,因为拆迁被夷平了,然后化为了结界!”

“不是,不是!”郑老先生很肯定地说道:“我来考察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荒地,根本没有人家!”

“会不会是工人居住的工棚!……”说到这里我闭上了嘴,工棚工棚,环境自然不会好,五六个人挤一间房那是常态,哪有一个房间一张床的,而且离我们最近的房间摆着不少的玩具和儿童衣服,明显是小孩的房间……

郑老先生摇头:“不是工棚,工棚可没有这么好的环境!”

郑老先生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连连点头道:“知道了,我知道了,那是吕明建的家!”

“吕明建?”

郑老先生解释道:“就是被打人桩那工人的名字!”

我一拍脑袋:对啊,吕明建常年在外打工,最惦记的当然是自己的家,他练成的结界,就是自家的模样!知道结界的来历,便好办了,我紧盯着郑老先生道:“你还记得吕明建老家的样子吗?”

“记得记得!”郑老先生叹息道:“这是我永生难忘的一次人生经历”

郑老先生将吕明建的尸体送回家,脑袋都被吕家老太太用拐杖打破了,吕明建的亲友将他堵在了一个小房间里,扬言要他以命抵命,多亏了村长出头,苦苦相劝,这才度过一劫,虽然如此,还被人纠住衣领做了三天孝子!

不过他挺能想开的,吕明建命都扔下了,他给人家做三天孝子也没有什么。

据郑老先生所说,吕家院子还是老式的青砖房,有三进。房屋很深,基本上除了客厅之外,其它的房间都是一间分成两间用,我们所处的方位,确实是吕明建孩子所住的房间。

正文卷 第334章:进入结界

做为一名工程师,郑老先生虽然老得连路都要走不动,但是一身本事都没有落下,手里拿着班主任递过来的纸和笔,刷刷刷地一通描画,吕明建老家的样子跃然纸上。

理科生与文科生有着天然的不同。

如果“老家”让文科生来画,必定以写意为主,但是让郑老先生这个理科生来画就不一样,一笔一画,精盖求精,看上去不像是吕明建的老家,倒像是老先生设置养老的房子的草构图。

在这张“草构图”中,一切都标记得明明白折,哪里是门,哪里是窗,哪里是过道,一目了然。

我一边看着“草构图”,一边用奇门八卦往上套,不时画上一笔标记着奇门八卦的方位,八卦:乾、震、坎、艮、坤、巽、离、兑,奇门:开、休、生、伤、杜、景、死、惊。我想我当时的抡指推算的模样,肯定很像街头算命的。

将房屋的定位都描好了之后,我冲班主任道:“老师,你先扶郑老先生出去吧!”

秃头校长赶紧握住我的手道:“陈烦同学,那这里就交给你了啊,你为学校所做的一切,学校是绝不会忘记你的!”

我甩脱了他的手,不爽地说道:“你就给我闭嘴吧,我来帮忙并不在意你记住还是忘记,我是因为我的班主任,我是因为杨老师身处危机之中,你害怕就早点滚蛋,少在这里装大尾巴狼!”

“你你你……”秃头校长气得说不出话来了:“陈烦,你你你,你怎么可能这样?”

班主任也赶紧上前打圆场道:“烦啦,在校长面前,不能这么放肆……”

“放肆又怎么的!我已经被开除了,你总不能再开除我一次吧!”我看着秃头校长道:“要不,你将我赶出校园去?”

“你你你!”秃头校长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话来“我不与你一般见识!”说着就快步下楼去了。

校长走后,班主任看向我道:“烦啦,是不是没有什么把握啊?”

班主任教了我两年,对我的性格比较了解,我这人的习惯,遇到没有把握的事情就会先快意恩仇了再说。

我嘿嘿笑了笑道:“也不是啦,我是看那秃头老东西不爽太久了,集中爆发而已,老师,你在学习成绩上看不起我没有问题,你在玄术上看不起我,我是不干的哦!”

说着话我指了指自己的脸道:“说认真的,马老师!要不要给我来个勇气之吻啊!”

班主任迎着我走了过来,我赶紧后退一步“老师,我刚刚开玩笑的,你别往心里去啊,别打脸啊!”

班主任不说话,半晌在我的脸上轻轻地啄了一口:“烦啦!加油!”我顿时闹了一个大红脸,举起双手迟疑着说道:“加油,加油!”心里顿时胡思乱想起来:班主任不会对我有意思吧!

她也没有大我多少,而且人长得那么漂亮,虽然平时总板着脸!

万一我们在一起了,她会不会天天拿我当学生训来训去的啊!

最重要的是,班主任好像有老公了。

万一被她老公知道了会不会上门寻事?

如果上门寻事又该怎么应对呢?我要不要找两具尸体守在大门前?

我的心里清楚得很,班主任一直拿我们当孩子,她对我的那亲亲一吻不过是长者对孩子的鼓励之吻,但是我却禁不住地胡思乱起来,感觉都有点无法面对班主任了!

谁在年轻时候都有过这样的青涩与害羞,事实上,这是十分难得的感受和情绪。因为等你踏入社会,世事历尽之后,这种情绪和感受会离你而去,而且永远都不可能找得回来了!

班主任关切地看着我道:“我相信你,加油!”

我在心底暗暗点头:“加油!”

等到班主任离开之后,我看着方圆道:“咱们行动啊!”

方圆问我:“师兄,你找到结界的的入口了吗?”

我嘿嘿一笑道:“些些小事,能够难得住我么?”按照奇门八卦的推算,我们所处的位置是生门,也因为如此,才会有一线生机!而入口就在生门的位置上,对应得刚刚是吕明建老家的房门。

说到这里我突然间想起一件事情来,蹲下身来看着那一处水泥洞眼道:“我记得我们离开这里时留下了一张纸条的。”字条上写的是“杨老师,我们已经知道你们的处境,很快就会来救你们!”

此后因为事情繁忙,我竟然将这件事情给忘记了,郑老先生从水泥洞眼看结界时没有阻滞,应该来说我们塞的纸条已经被人取走了,是杨老师她们还是黄苑他们呢?希望是前者吧!

这时候,我已经用脚丈量到了生门的位置,冲方圆道:“你过来!”

方圆来到了我的身边。

我抓住方圆的手道:“现在咱们就要去结界了,你好好准备一下!”

方圆看着那只小小的水泥洞眼,为难地道:“咱们从这里钻进去吗?”

从这里钻进去?你是打算先将自己变成虫子吗?我撇嘴说道:“山人自的妙术,你就别管了!”说着踩着脚下的水泥地板,一连跺了三脚道:“开……”眼前升腾起一股迷烟,再挣开眼时,场景已经变了。

我的眼前有一颗梧桐树,一条斜斜的小径,一直通到了房门前,这是一幢三进的青砖房,门上涂的绿漆已经剥落得差不多了,门虚掩着,看不清屋里的情形。我提醒方圆道:“咱们已经进入结界了,你一定要小心!”

指着眼前的门道:“看到没,这就是生门,进入结界之后,咱们一旦失散,你就从生门出去,到了生门外,连跺三脚,就可以回到老教学楼了!知道了吗?”

“知道了!”方圆应道。

我望向生门的上方,那里的玻璃窗上破了一小块,从破口处望进去,正好望到其中一个房间。这一处缺口,应该就是老教学楼楼梯平台上的水泥洞眼了!

我透过门缝往里望去,最先看到的是一张长桌,长桌上摆着老式的电视步,长桌下面有四个抽屉,应该是用来放袜子等线小杂物的!轻轻推开门,就看到了烤火桌,冰箱等一应家里常见的东西。

我招呼方圆跟上,便迈步进了屋。

正文卷 第335章:方圆丢了

屋里没有灯,却散发着清幽幽的光芒。

进屋之后,我们便躲在了桌子后面,抬目四望着,确定没有危险之后,这才往里走去。

“嘘!”我让方圆小声一些。

方圆压低了声音道:“我已经很小心翼翼了!”

我皱眉问道:“那你身上的铜铃声响是怎么一回事啊?”

“哪有……”方圆说道:“我根本就没有带起尸铃!”

“啊!”我一惊,下意识地往上方望去,就见一袭淡黄色的衣裙之上,一张女子的脸被厉在了绳索之中,正看着我们笑呢,而她胸前的衣襟上,就挂着一只小小铜铃。

黄苑……

特么的这也太背了吧,从我们一出现就被她发现了,她一直悬挂在我们的头顶上,如果不是铃声提醒,估计全程都发现不了。

黄苑向我招了招手,现出了手中的字条。

擦,我递的字条被苑拿去了,也怪我思虑欠周道,郑老先生在看向结界时差点被黄苑拉入结界之中,可见这女鬼当时就在生门附近,纸条被她取了太正常不过了,被杨老师拿到手才见鬼呢!

我一心想着留字条给杨老和金琪以安慰,殊不知,这么一来,也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我一把抓住方圆的手:“快跑!”

去路已经被黄苑给堵住了,这时候只能往前冲。

我一脚将通往客厅的门给踢开了,想也没有想便冲了出去。冲进房间里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可能错了,我推开客厅的门,进入的却不是客厅,而是厨房。整个结界的连接点是错误的,是随机的,因此,似乎你推开任何一扇门,都有可能去到任何一个房间!

估计这也是黄苑一直没有能够抓住杨老师和金琪的原因了。

果然,这时候往后望去,并没有看到黄苑,估计她在追上来的时候,被结界带到了别处。

从厨房里出来,我们走进了前侧的房间,这里是养鸡鸭的房间,几只竹笼子几乎将整个空间都占满了,鸡屎鸭粪的臭味让人多闻几口就受不了,见我找地方藏身,方圆捏着牌子问道:“师兄,咱们就藏在这里吗?”

我说道:“反正结界的连接点是随机的,因此咱们费心去找杨老师和金琪没有意义,说不定一个随机传送,就会将他们传来这里呢?这叫做什么?守株待兔!不对不对,怎么能够叫做守株待兔呢!这叫做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对,就是这样子!”

“可是,这里这么臭?……”方圆一脸的为难。

“忍忍不就好了吗?”我撇嘴说道:“这都不算什么!”说着话我将竹杆拨开了一些,示意方圆也钻出来。

不过,我还是高估了我的承受力,五分之钟之后,我就有些受不了了,一手捏着牌子,一手拉了拉方圆的衣袖道:“方圆,要不咱们还是另外找个地方躲着吧!”

“好啊,好啊!”方圆连连点头。

从鸡鸭屋里出来,我们进入了从老教学楼楼梯上看到的小孩房间,房间里有些凌乱,枕头被撕开了,小孩子玩具撒了一地,我的心里一惊,心说不会是杨老师和金琪在这里遭遇到了黄苑吧?

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

方圆指了指一旁的衣柜道:“咱们就藏衣柜里,你看怎么样?”

我点头说道“好啊!”漆都快掉光了的衣柜里,气味自然不怎么好闻,不过虽然如此,比鸡鸭笼屋总要好闻多了吧!支呀一声,门被方圆拉开了。方圆往衣柜里挤,留出了一个位置来,招呼我过去。

就在这时候,从床下伸出一颗头来,警惕地四处张望着,见到我,吓得一声惊叫,又缩回了床下,惊恐地叫道“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啊!”

我蹲身望向床下,床下一片漆黑,依稀可见一个单薄的女孩身影。我安慰她道:“别怕,别怕,我们是人,不是鬼邪之物,你别害怕!”

“你……你是谁?”床下女孩迟疑着问道。

“我是陈烦啊,你是金琪吗?”我问。我没有见过金琪,只是觉得她的年纪像是高中生,所以顺口问了句。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女孩颇为惊奇!

“是马老师让我来救你的,你从床下出来,我带你走!”我向女孩伸出了手。

女孩没有接我的手,她迟疑了一会儿,从另一边钻了出来。

我打量满身尘灰的女孩道:“对了,杨老师在哪里?”

女孩摇头道:“我不知道啊,我们走散了!”

这么诡异的结界之中,走散了也正常得很!我说道:“没事的,咱们一起去找她吧!”

女孩点点头。

“方圆,方圆!”我冲柜子喊道。

却无人应答。

“方圆,别藏在里面了,赶紧出来!”我说道。我有些生气,心说这都什么时候了,谁还有心思跟你捉迷藏啊!

仍旧是无人应答。

我吃了一惊,将柜门拉开,里面空空如也。方圆呢?我伸手一推柜壁,便将柜壁推开了,原来,柜壁是活动门,通过活动门,能够进入到下一个房间。不对,也不是活动门,而是柜壁与柜体本来就早已经分开了,因此一推就开,像是推拉门一样。

我才要进去,被女孩拉住了衣袖,不知道是不是吓的,女孩的手很冷,她颤声说道:“别,别,别扔下我!”

我回头看着女孩道:“我和朋友走丢了,我现在要去找她,你愿意跟着来吗!”

女孩点点头,脸上的无助就像是飘浮在无边的大海上,而我则是近在眼前能够看到的一截木头。

我深深地看了女孩一眼,心说真特么的倒霉,才找到一个金琪,转眼间将方圆给丢了。我和女孩一前一后地走入柜中,从柜后出来,却是大厅了,我们没有和方圆进入同一个房间,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我此时应该看到她了才对。

我们离开之前的房间,不过是前后脚的事情。

堂屋很宽,摆着一张八仙桌和几张春凳,桌子上还有茶水,好像刚刚有人在这里饮茶聊天相见欢一般。

正文卷 第336章:反光镜

我和方圆本来打算在房间里守株待的,但是现在方圆已经走散了,可见待着不动也不一定安全。

那就不如四处碰碰运气。

身后的女孩指着前面的屏风道:“我和杨老师,就是在那里走散的!”

“哦!”我应了一声,向着屏风走了过去。

在靠近屏风的时候,一股子森寒之意让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心说特么的结界里阴气也太重了吧,不行,等上去之后一定得好好晒晒太阳,不然的话,要是染上风湿,那就麻烦大了。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屏风在城市里十分普遍,在大门与厅堂之上设置一道屏障,以免别人一眼将整个屋子的情形都收入眼中,但是在农村就不一样,因为有农机有收储,有收费的庄稼要搬进家里存储,都恨不得将堂屋的门开大一倍,好方便进出,绝不会人为地设置障碍,到时候再搬挪农机怎么办?绕个弯,还是将屏风移开?

我扭过头看着女孩:“这里怎么会有屏风?”

女孩怯怯地看着我:“我,我也不知道啊!”

女孩在说话时,下意识地握住了左手的手腕,但还是迟了一步,我看到她左手手腕上,有一道深深的割痕,向两边翻起的皮肉筋络已经发黑了。

她已经死了?

看样子是自杀。

莫非是金琪受不了结界的恐怖环境,内心崩溃,以至于寻了短见?

不对,不对,看她的伤口似乎有些时日了,应该是旧伤。

如果她不是金琪,那是谁呢?

我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对女孩说道:“这里太危险了,咱们还是先出去吧!”

“咱们……”女孩问我:“咱们不管杨老师了吗?”

我点头说道:“这里鬼气森森的,我有不好的预感,还是先出去再说,至于救杨老师的事情,咱们再从长记忆!杨老师吉人天相,应该不会有事的!”

“这样不好吧?”女孩迟疑着说道。

“你不害怕吗?”我直视着女孩道:“这里危机重重,稍不小心就可能永远都出不去了!我还记得刚才见你时,你缩在床角瑟瑟发抖的样子,难道现在你不害怕了吗?”我这话,是逼迫女孩继续演戏。

“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我加重了语气。

果然,女孩上当了,她紧张地缩起身体,如同是无依无靠的小鸟“那……咱们走吧!”

这时候咱们掉了一个方向,她由在我身后变成了在我的前面,这样的转变让她很不适应,在挥手迈步之时身体僵化,很不自然。这却是我想要的!

走到门边的时候,我突然出手,扯出一条红线缠住她的脖子,将她推到了堂屋后面。

“你你你!……”女孩惊惧地说不出话来

“别装了”我一手扯紧红线,另一手翻出她的手腕道:“你不是金琪,你是一只自杀身亡的女鬼!”

见被识破,那女孩的面目顿时狰狞起来,脸色苍白的可怕,就像是在风雨中风化了一年的纸张一样,也难怪,她是自杀身亡的,身体里的血都流干净了,脸色能不苍白吗?她的声音就像是从地狱里传来:“那又怎么样,你们进了结界,就别想再出去了!”

女孩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我一铜铃砸在了脸上,差点将她的脸给砸得稀烂,我掐住她的脖子道:“小女孩,不,小女鬼,别在我面前装酷,我也不是吃醋的!”

女孩被我打这一下,一身的恐怖气氛全都被打散了,气得不要不要的,竭斯底里地挣扎起来,但是被我困住,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够挣脱的?我待她挣扎够了,这才问道:“说,你是怎么回事,结界又是怎么回事?”

“你休想!”女鬼凶狠地瞪着我。

挺狂啊!

我在腰间一摸,取出了打尸鞭来,鞭梢都快压到了女鬼的脸上:“你给我老老实实地说,不然的话,我三鞭下去,能够将你打得魂飞魄散!你信不信?”

“来啊!”女鬼闭上了眼睛:“你尽可以让我魂飞魄散,但是想让我吐露半个字,想都别想!”

此时目光中的坚毅与凶狠,与刚才的装可怜判若两人,要依着往日的脾性,你即然找死,那我成全你就是了,但是现在情况不明,尤其是在吕明建的结界之中,还是别乱来的好!

要是因此引得结界崩塌,那我们就再也别想出去了。

事实证明,我的这个决定无比的正确,如果我当时将女鬼打得魂飞魄散,我们可能永远也回不去人间了!

我用红线将女鬼绑在了犁耙上,又扯了一块毛巾,浸了尿塞进了她的嘴里,这才往外走去,一边往外走,我下意识地将手放在鼻端闻闻,因为我总是疑心刚才撒尿的时候尿到了手上。

回到大厅,我的脑子飞速地转动着。

我和方圆本来是来结界里面救人的,但是现在倒好,人没有救到,反倒将方圆给弄丢了,按理来说我这时候应该马上,立即去寻找他们才是,但是我又站住了脚。女鬼将我往屏风后面引,证明那里是一处十分危险的所在,说不定就是吕明建被打人桩之处,如果我去找方圆他们了,她们误入屏风了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我不能离开堂屋!还是继续守株待兔吧!

这样想时,我的目光又移向了那描着水墨山水的屏风,那后面,到底有什么呢?

因为被屏风拦住,我想要看得真切的话,就必须要推开屏风,有没有办法不动屏风还能看清楚屏风后面的情形呢?我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好办法,我在八仙桌前坐了下来,皱眉凝思着。

偶然间地一抬眼,我看到了门边上停着的摩托车,现在的农村,不一定每家每户都有车,但是摩托车却是标配,平常上街,运个什么东西的都离不开它,吕明建家里也有一辆,不过却有些老旧得不像话,油污都掩盖的摩托车本来的漆色的,不过我的注意点不在于摩托车是新是旧,而是摩托车上的反光镜!

正文卷 第337章:脸还疼吗?

那摩托车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开过了,不仅是车身,反光镜上也沾满了灰尘,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那是反光镜,还以为反光镜的位置上安了一块圆形的木板呢!

我顺手抄起桌子上的半杯茶水,向着反光镜泼了去。

茶水激射在反光镜上,将上面的灰尘冲去了大半。

至于为什么我的眼力劲这么好呢?废话,哥们小时候可是弹弓小能手,三五颗小石子激射出去,必定有一只飞鸟坠下,更何况是一动不动的死物?

借着摩托车的反光镜,我隐隐约约地看到了屏风内的情形——

如果说屏风外面是吕明建老家的样子,灰白色的砖墙,虽然年代久远,颇有居家的样子,屏风内的情形就不一样,这里只有水泥梁柱和黄褐色的泥土,就像是施工到一半的工地,屏风最中间的位置,竖着一根方形的水泥柱子,水泥柱之上,隐隐现出一道人影来……

那人影的整个身体都嵌入了水泥柱子中,一颗脑袋和双手却已经从水泥柱子里探了出来,此时正在睡觉呢,一双漆黑如墨的手不时摸一下就像是风干的茄子一样的口鼻。

一个名字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吕明建!

结界的创造者!

他之所以藏在屏风后面,就是等我们上钩呢!如果刚才我被那女鬼带到了吕明建的面前,会发生什么后果呢?吕明建会撕开我的脖子,吸干鲜血增加自己的修为,会抓住我的手,将我塞进水泥柱子里,换他出来?

……

也亏得我提前一步发觉,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我决定守在这里是个十分正确的决定,因为只要我呆在堂屋,就可以阻止方圆和杨老师他们接近屏风了,前提是他们都没有接近屏风。

就在这时候,支呀一声,门被推开了,黄苑飘了进来,她的双手架着一人,仔细一看,正是杨老师。杨老师一头黑发,一袭白裙,飘在空中时有若仙子,一名受惊的仙子!

看黄苑的样子似乎颇为疲惫,估计在抓住杨老师之后,为了进入堂屋很费了一些心力,一次一次地被传到了别处,也许十次,也许五十次,终于成功了,她的脸上有着大功告成的喜悦。

就在她飘到八仙桌的上空时,我的手一抖,握在手中的打懒尸鞭顿时就像是苏醒过来的毒蛇一样,向着黄苑窜了过去。抽在了她的脸上。黄苑鬼叫一声,从半空中掉了下来,杨老师也跟着掉下来。

我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她。

“陈烦?”杨老师打量着我:“你,你怎么在这里?”

我挺了挺胸脯道:“杨老师,你别担心,我是来救你们的!”我的样子,颇有些英雄救美人的豪情。

杨老师这才意识到,此时的她被我抱在怀里呢!脸上顿时飞起一抹红云“陈烦同学,你先放我下来!”

我将杨老师放下来时,黄苑也从地上爬了起来,低着头,一双眼睛由下往上看着我们,阴森森地说道:“我还赚一次抓一个效率太低了呢,你就自己跑出来了,太好了,哈哈哈哈……”

这家伙看人的方向很奇特,就像,就像是绝大多数二次元漫画里酷酷的男女主角抬眼望人时的情形,吊死鬼黄苑生前估计是个二次元爱好者,搞不好就是因为课外书看多了,以至于学习成绩不好的。

就像是郭四娘的读者抬头望天时必然是“呈现45度角望向天空,才让我的眼泪不可以流下来”

我呵呵一笑,指着黄苑被我抽出一道血的脸道:“劳驾问一句,脸还疼吗?”

黄苑被我的话一激,脸都扭曲了,冲我嘶吼道:“陈烦,我要你死!”便向着我扑了过来!吊死鬼,舌头长,舌头就是她的武器,不知道怎么地,天花板上就出现了一道绳子,黄苑的脖子套在了绳子里。

张开的嘴里,长长的舌头如一把利剑,一把散发着腥臭味道的利剑,向着我的脖子刺了过来。

我拉着杨老师后退了几步,同时甩出长鞭,向着黄苑抽了过去。

挨了一下打,黄苑也长记性了,套在他脖子上的绳子就像是蛇一样活了过来,在天花板上一扭,将她带到了另一个方位,一边与我纠缠,一边试图将我往屏风后面引。

我自然不会上她的当,装做并不知道屏风后面的情形,被她引得一步步向着屏风靠近,等到她放松警惕时,猛然出击,在她的另一边脸上又留下了一道血痕,也亏得她反应迅速,不然的话,被我缠住脖子往回一带,就能将她向堂屋后面那女鬼一样,一举成擒了。不过此时的她一张脸全花了,已然毁容!

堂屋里这么大的动静,早已经吕明建惊醒了,他一声大吼,两手往前一分,就将屏风撕了个粉碎,以他为源点,阵阵的阴风吹得我和杨老师全身发冷。

一个黄苑已经将杨老师吓得够呛的了,这时候再来一个半水泥柱半人,杨老师腿脚一软,就瘫倒在地上,裙子上都出现了一道湿痕。咱们面若黛玉,声如黄莺的杨老师竟然被吓尿了……

“陈烦同学,陈烦同学……”杨老师像是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吓尿了,指着吕明建的手不停地颤抖着。

眼前的场景实在是太恐怖了,吕明建的整个身体都被浇注进了水泥柱中,只剩下一颗头有一双手还能动,张开的双手,眦着的牙,看来十分可怖,也亏得我早就看到了他的真身,不然的话,估计也吓得够呛!

黄苑已经够厉害的了,再来一个吕明建!这家伙的凶戾之气这么重,明显比黄苑要厉害得多,被他们夹击,凶多吉少啊!我心里酝酿着要不要趁着他们还没有合围赶紧逃跑!但是我很快又反应了过来,心说怕毛啊,吕明建不是被浇注在水泥柱中吗,他张牙舞爪看起来凶,其实屁事不顶,他又不能从水泥柱子里跑出来,事实上,只要不靠近他,我的对手仍旧只有黄苑一只鬼!

正文卷 第338章:我在你就在

去冲杨老师叫道:“老师,别害怕,有我呢!”

杨老师听而不闻,迈步向着吕明建走了过去,我一把抓住她的手道:“杨老师,你干嘛呢?”

杨老师像是没有听到,拉着我向吕明建走去,再看杨老师,她的眼中带着笑意,目光直直地与吕明建对视着,那眼神,哪里像是看向一只凶戾的僵尸,倒像是看向远道而来的恋人一样。

前后反差这么大,不用说,杨老师被迷失了心智了,我一把揪住杨老师的衣领道:“老师,你醒醒,快醒醒!”

杨老师没有反应。

情况紧急,我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反手一个耳光,抽在了杨老师的脸上,冲她吼道:“杨老师,你醒醒!”

杨老师的神智终于恢复了一丝清明,恍然说道:“我这是在哪里啊,我我我……脸好疼……”

我哪有时间跟她解释那么多啊,扯了一道红绳,将她的手和我的手绑了起来!我要对付黄苑,根本无暇顾及她,我将我们的手绑在一起,这样一来,她有什么动静都别想瞒过我了。

杨老师看着绑着我们的红线,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俏脸微红“陈烦同学,你这是干嘛啊?”

我挥出一鞭将黄苑迫退道:“老师,你就别管了,等冲出结界,我再跟你解释哈!”后来我才知道杨老师为什么脸红了,西方的爱神叫做丘比特,一光屁股爱射剑的小屁孩,一箭射中一男一女,他们就是夫妻了。

而东方则是月下老人,不是有俗语说嘛“月下老人牵红线!”东方的爱神如果觉得这一男一女合适,就用红线将他们的手绑在一起,当然,这线凡夫俗子是看不到的,杨老师之所以为脸红,就是因为想到了这一节。

女人的脑回路就是不一样啊,都什么时候了,还有空想这些呢!

我将自己和杨老师绑在一起,倒是能够专注地对付黄苑了,黄苑虽然凶戾,但是对我的打尸鞭还是有几分忌惮的,也因为如此,她不敢靠的太近,一直在我的周边飘移着,鬼体轻盈,这么飘来飘去,衣袂飞舞,倒是有点好看!

看她的样子,是想将我的气力耗尽再下手!

哥们哪能看不出她的小心思,因此也不着急,不见兔子不撒鹰,如果我手里只有打尸鞭,我还要担心如果黄苑离得太近怎么办?毕竟,打尸鞭是远攻的武器,离得太近就发挥不出作用了。

但是我还有起尸铃啊,只要她敢靠近过来,起尸铃砸不死她。

没与鬼正面交锋时总想着他们多么多么厉害,接触之后心说也不过如此嘛!与僵尸的区别是无非是一有形一无形而已。

与黄苑争斗一会儿,我突然想起杨老师来,我将她和我绑在了一起,怎么这么久都没有一点动静啊,我扭头去看,见红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解开了,杨老师正向着吕明建移步过去。

还好我扭头得早,要是再晚一会儿,杨老师就走到吕明建的面前了,我三步并做两步冲上前去,一把抓住杨老师的手,另一只手就向着她的脸上掌括了过去,挥手一半见她的脸上有我上一次留下了五个指印,心说还是换一边脸吧,两个巴掌落在同一张脸上,怕打坏了!

于是我将杨老师的另半边脸扳过来,反手一巴掌印了上去,啪地一声脆响,杨老师粉致致左脸顿时出现了五个手指印。杨老师清醒过来,捂着脸道:“陈烦,你干嘛打我啊!”

我指着不远处的吕明建道:“杨老师,我要是不打醒你,此时的你只怕已经走到了柱中人的面前啊!”

“啊!”听我这么说,再看看柱中人那可怖的脸孔,杨老师张大的嘴巴:“这这……怎么会这样!”

我脱下外套扔过杨老师道:“快,赶紧将眼睛蒙起来,不然的话,你还是会和前两次一样迷失心智的!”

杨老师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听从我的,将我的外套蒙在了脸上,左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手道:“陈烦同学,我的命都交到你的手上了,你可不能松开手啊!”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被我一把搂住了腰拖到一边,避过了黄苑的偷袭,我紧紧地握住杨老师的手道:“杨老师,你放心好了,我在你就在!”说着便拉着她往后退去。我心想一直与黄苑相持着可不是办法,毕竟,这里是人家的主场呢!

得速战速决!

可是,想要速战速决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黄苑的身形太灵活了,飘来飘去的,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我一时间也想不到好的应对之法,就在这时候,堂屋的门被推开了,方圆走了进来。

这丫头与我失散之后,误打误撞来到了堂屋。

她正要冲我打招呼,被我制止了,方圆进来的方位,与我面对面,却是在黄苑的背面,这么好的偷袭机会,不利用就太可惜了!我悄悄地冲方圆挥手致意,方圆很快就明白过来,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然后,她从身后背包里取出一枚檀木牌,蹑手蹑脚地向着黄苑靠近过去,这丫头紧咬着牙关给自己壮胆,一手只握着木牌,另一只手捂住胸口,很显然,她心里很害怕,但是却没有半分后退的意思。

我在心里为她点赞,心说这个小师妹看起来笨了些,社会经验少了些,但是绝不是猪队友。

方圆已经来到了黄苑的背后,手抢圆了,木牌狠狠地向着黄苑扎了去。

那木牌是皮宏德从一幢被火烧了的道观里捡来的,檀木因为普通的木头密度大,并没有被烧毁,木牌之上刻的是张天师的相,天生有驱鬼慑邪的效果,这一下扎下,黄苑尖叫一声,身上冒起一缕青烟,快速地飘远了。

“师兄,我还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呢!”赶走了黄苑,方圆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一些。一抬眼又看到了柱中人,指着吕明建惊呼道:“他,他,他是谁?”

“先别管他!”我看着方圆道:“你刚才去哪儿了?”

方圆警惕地看着吕明建,见他似乎不能挣脱水泥柱子,放下心来。她告诉我,当时她钻进柜子里的时候,就感觉柜壁有些松动,心说这柜子是藏身之地,自然得探究明白了……

正文卷 第339章:“我女儿呢?”

在我探查床下情形的时候,方圆去搬柜板,倒是将柜板搬开了,却也因为重心不稳,一头扎入了柜板后面的空间。

转身想回来时,却回不来了,一次次地被传送到别处。

最后倒是被传回了我们分别的房间,但是其时我已经不在了,她只好继续传送之旅,幸运的是,在第二十四次之后,终于在堂屋撞上了我们!

说到这里方圆有些难过地道:“我在次卧见到一具女尸!希望别是金琪吧!”

这话将我和杨老师都吓了一大跳,杨老师的声音都变了,原本动听如黄莺的声音,此时颤抖得连话都说不全了:“带我,带我去看看!”

想要回到次卧哪有那么容易啊,我们尝试了十多次,期间还与黄苑打了一个照面,总算来到了次卧,次卧靠墙的凳子上坐着一名女孩,女孩的怀里抱着一把琴,其中一根琴弦深深地嵌入了手腕里,血流了一地!

杨老师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金琪,金琪,是老师害了你啊……”

我眼中的惊讶不亚于杨老师,在看到这具尸体之前,我就见过她了,在我和方圆失散的前一刻,我从床下叫起的,试图将我引到屏风后面的女鬼,就是金琪!

杨老师要抱金琪的尸体,被我拉住了,如果金琪是个大活人,我肯定会努力将她带回去,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她已经死了,冒着生命危险就为了将一具尸体带回去,那也太那啥了!

我直视着杨老师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但是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现在对于我们来说,逃出生天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你知道吗?”

杨老师懵然应道:“哦!”

我和方圆一人拉着杨老师的一只手,走向门外,在结界之中跌跌撞撞这么久,我对于结界传送的事情也有了一些了解,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看起来没有规则,但是却一直遵循着阴阳五行之理的!

只要把握了其中的道理,就能够推算出捷径来,方圆被传送了二十多次就找到了我们,而我们找到金琪尸体只用了十二次,而找到生门,只用了六次!我拉开门把手,迈步往外走去。

杨老师和方圆紧随其后。

等到我们都走出生门的时候,眼前迅速变得一片漆黑,漆黑之中,隐隐能够听到柱中人吕明建的嘶吼之声,却是很快便弱了下去。

我掏出手机,点亮了手电筒功能,四处张望,发现我们身处楼梯间的平台上,我扯了扯杨老师的手,她才晃然回过神来,四处张望着:“这里是,这里是……”

“走吧!”我说道。

我们从老教学楼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围满了人,有老师,也有学生,杨老师一出现,便被众人围住了“杨老师,你没事吧?没伤到哪里吧?”这是高二数学老师的声音,据说他最近在追杨老师,声音里的关切之意,溢于言表!

反而我和方圆无人理会了,除了我的班主任。

她递给我和方圆一人一瓶水道:“累了吧,先喝点儿水……”

我接过水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了个干净,还没有喘上一口气,就听一声惨呼:“我女儿呢,我女儿呢?”抬目望去,就见一名中年女子紧紧地握住杨老师的手,跪在地上嘶声质问。

杨老师脸色苍白,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班主任这时候才想起来,看着我问道:“对了,金琪呢,她怎么没有出来?”

我压低了声音说道:“金琪很不幸,她永远也出不来了……”

这么大的动静,终于将校长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此前被我一顿堵,他没有要过来与我们打招呼的意思,此时听说可能有人死了,顿时紧张起来。在中华大地上,平时怎么折腾都没有事,但是有个度,这个度便是人命!

不出人命万事ok,出了人命就万事都不ok,不管是不是校长的责任,他都跑不了,校长快步跑上前,一边跑一边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金琪的母亲在哭泣,校长在大声的质问,人群中的起哄声……

吵闹不堪。

我走到角落,在草坪上坐了下来,方圆在我的身边坐下,谁都没有说话。

金琪的母亲闹了很久,最后被学校里的保安抬走了,四名壮汉抬手的抬手,抬脚的抬脚,后面的两人还是被踹了好几脚。

那边清静了一些,校长硬着头皮迎着我们走了过来,假猩猩地问道:“陈烦同学,方圆小妹,你们没事吧?”

我没说话,方圆应道:没事!”

“辛苦啦,辛苦了哈!”校长客气着,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如果不是你们,后果不堪设想……另外,我听杨老师说,虽然你们全身而退,但是老教楼下面的事情还没有整明白,不是说话说嘛,送人送到底,送佛送到西,我希望你们能够不计前嫌,将老教学楼的事情断根了!”

见校长客客气气的,我的声音也缓和了一些:“校长,不是我们不帮你,是咱们不专业啊,咱们是赶尸人,而驱鬼驱邪对口的专业是术士,我们之所以去救杨老师他们,那是因为情况紧急,不得不做,至于将老教学楼的事情断根,我劝你还是请专业人士吧!”

“那你们在学校里多住几天好不好?”校长央求道。新请术士有没有真本事两说,留下我们等于是上了双保险。鉴于校长这孙子装得可以,再加上班主任的苦苦相劝,我们决定留下了住两天。

班主任为我找了一套空的老师宿舍,我和方圆各占一间房,下班之后,杨老师和班主任同时来拜访,买了水果和很多生活用品,两人四只手提得满满的,仿佛我们不是来暂住两天,而是暂住两年一样。

经过一下午的调整,杨老师的精神状态好了一些,但仍旧是满脸的内疚,金琪母亲那绝望的呼喊声给她造成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金琪的母亲被送去了警局,据说留了两名女警轮番安慰,即使这样,效果也不大,现在的人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对于父母来说是所有的希望,希望没了,能不绝望吗?

正文卷 第340章:扬我声名

杨老师剥蒜,班主任炒菜,不一会儿,一盘小菜端了上来。

望着桌子上的美味食物,我心说尖子生又怎么样,理科霸王又怎么样,总没有享受杨老师和马老师联手做菜的待遇吧!

见班主任一边擦汗一边解围裙,我赶紧过去,将凳子摆好了,殷勤地招手道:“班主任,杨老师,来来来,这边坐!我刚刚尝了一下,你们做的菜也不难吃!”

班主任擦了擦手,有些不满地说道:“烦啦,我们在你的心中就是饭菜都做不好的女人是吗?”

“不是不是!”我连连摆手道:“别人都说,上帝给了你一样东西就要拿走一样东西,班主任和杨老师长得那么漂亮,课又讲得那么好,等于是上帝给了两样美好的东西,所以我就寻思着……”

“寻思着我们做菜一定很难吃吗?”班主任眉毛弯起来,一抹笑意慢慢地从眼中泛了开来。

“没想到你们做菜也这么好吃!”我晃了晃碗筷道:“我要吃三大碗饭啊!”

“吃吧,放开了吃,撑不死你啊!”班主任招呼杨老师:“杨老师,你也吃啊!”

杨老师看起来胃口缺缺,估计还在想金琪的事情吧!从老教学楼出来到现在,我就没有见她笑过,有时候,我都希望她能够像校长一样没心没肺的,凡事将自己摆在第一位,这样的话,她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杨老师夹了几筷子便不再吃了,站在窗台上,望向老教学楼的方向,这时候天已黄昏,接近天边的太阳显得比平时要大一些,要红一些,最后的地霞光洒向人间,将山河都镀上了一层铜红色。

包括岑城三中,包括手杨老师的脸。

但是在老教学楼的位置,却透着一股黑气,这黑气随着太阳落山,也变得看不见了。它并不是不存在了,而是没有了霞光的反衬,隐没在了暮色渐浓的岑城三中。

常言说得好,一人向隅,满座不欢,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此时我们的情形就是这样,见杨老师那个样子,我们都没有心思说话聊天了,吃完了饭,我抢着洗碗,班主任在带高三学生,平时备课,改试卷都要忙到大半夜,今天和我们吃这顿饭,估计都是挤出来的时间,我怎么还忍心她一直辛苦呢!“老师,你坐着休息一会儿,我来洗碗,一人做一样,这样才公平嘛,我不会做饭,我来洗碗!”

班主任坐在椅子里,看了我一会儿,说道:“烦啦,你变了!比以前可乖多了呢,我希望你那两个死党,狄同化和了阮经天跟你一样就好了!”

我嘿嘿一笑道:“班主任,你就别想了,我是独一份的,那两个货你就别指望了!”所谓的变化,很多时候都是基于变故的,如果我的生活还是一成不变的话,我估计此时的我与狄同化和阮经天一样,没心没肺,无忧无虑的,自我,想到哪做到哪,不必顾及别人心中的想法,但是,我的情况不一样了,你还是学生时你的面前有两堵保护墙,一堵是老师,一堵是家长。

而一旦你踏入社会之后,你的面前就没有墙了,如果不成熟点,会撞得伤痕累累的。

方圆过来帮忙,不一会儿,我们便将碗和盘涮洗好了。

我学着班主任的样子,将围裙往墙上挂好,问道:“班主任,秃头有去请术士来吗?”

“秃头?”班主任愣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我说的是校长,嗔怪道:“烦啦,你怎么能够这么称呼校长呢,他的头发虽然有些秃了,不是还没有秃完嘛……咳咳咳,我的意思是,对老师得尊敬!”

“我又不从他那里领薪水,凭什么尊敬他啊?”我撇嘴道。

“你这孩子……你背且这么称呼校长,还不知道怎么编排我呢,你说说,我听听!”班主任看着我问道。

“哪呢,哪能啊!”我连连摆手道:“在我们的心中,班主任您是完美无暇的,即使想取外号,也取不出来啊!”我能说全班学生背地里都称她为魔女吗?

班主任告诉我,校长对于老教学楼的事十分上心,送走了郑老先生之后,立即找人找听术士的消息,又安排了一名临近退休的老师全力督促此事——他是校长,心里怎么想是一回事,表面上得先将自己摘干净了!

老老师是岑城本地人,人脉广阔,据说联系上了一名术士,不过那术士面子大,非得亲自去请,不然的话人家不来,老老师于是就去了,这会儿估计该回来了!班主任说到这里看向我道:“烦啦,你说这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见班主任一脸的求知欲,我嘿嘿笑道:“要不你拜我为师,交两千块学费我就告诉你!”

这时候,就听到楼下传来吵闹之声,我站在窗台前往下望去,就见校长和一名老头簇拥着一人向着老教学楼走去,那人披着一件道袍,留着山羊须,手里还拿着一柄拂尘,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样子。

这时候班主任接到了通知,说是术士到了,让我们下去。我,方圆,班主任和杨老师迎着他们而去时,周围已经围了一大群的人,有老师,也有学生。如果是往常时候,杨老师会回避,她天生喜静,不喜欢吵吵闹闹的,因此,你不可能在热闹的场所看到她,这一次不一样,因为金琪还在老教学楼呢!

我们还没有赶到,教数学的温老师上前来,拦住杨老师道:“小杨啊,你去哪儿了,电话一直打不通,我挺担心的!”

我原本还要分心看着杨老师,害怕她一时冲动要去老教学楼找回金琪的尸体,有准男友看着,我放心不少。

这时候,人群中的焦点就要数那位三十多岁的道袍男了,一般术人施法之时,身边人越少越好,但是道袍男却不然,看着满满的围观师生,他不仅没有喝退的意思,反而还面有得色,估计是在想:我今日施法布道,正好需要这些人给我做个见证,传扬我的声名!……

正文卷 第341章:高人就是这个样子



正文卷 第366章:别了……

秦薏介绍道:“他们是来找你的!”这才想起还不知道我们的名字:“你们叫……”

我指着自己道:“我叫陈烦”又指着方圆道:“他叫方圆!”

“你们!”吕保男怯怯地问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咳咳咳!”我心里寻思着,要用什么办法将他哄回岑城去呢,半晌冒出来一句“吕保南师兄,其实岑城三中一直很关心你的近况,我们这一次来,也是代表岑城中学来找你的!”

“岑城三中!”吕保男迟疑着说道:“岑城三中我知道,但是我没有在那里念过书,也不认识那里的任何人,你们说岑城三中很关心我…恕我不是很明白……”

“你不明白不要紧,那一年你才两岁多一点呢!”

吕保男的眼中满是迷惑,那表情像是在说哥们你看样子比我还小呢,倒回我两岁那年,你指不定还在娘胎里面呢,你倒跟我讲起古来了。

我接着往下说道:“你的父亲,你的亲生父亲吕明建你还记得吗?他是为咱们岑城三中盖教学楼意外牺牲的,岑城三中一直记挂着这件事情呢,你还在读书的时候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你毕业了,岑城三中有一个教师的岗位一直等着呢,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跟我们回去,免试做岑城三中的教师!”

听完我的话,吕保男一脸的难以置信:“真的吗?”

我点头说道:“嗯,如果你不相信我们,可以立即打岑城三中校长办公室的电话确认!我们是岑城三中的学生会代表,此来就是受校长之托而来的!”这段话是我临时起意的,因为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够快速地说服他跟我们回岑城。

至于回到岑城中学能够不能够兑现,我认为是有把握的,因为我的手头上还握有吕明建这个筹码呢!

生父的事情,吕保男自然是知道的,虽然因为生父的事,整个家一下子就分崩离析了,他却是不大能够感应到的,那时候他年纪还小,最重要的是,有人为他撑着,为他遮风挡雨。

等到大了,虽然生活艰难,那时节他早已经习惯了,因此也觉得没有什么!

再加上父亲去世的时候他的年纪还小,只有两岁,两岁的孩子,是没有记忆的,因此,生身父亲,在他的心里只是一个符号而已,事实上,岑城三中已经做得很到位了,父亲死后,他们主动赔偿,而且赔偿金比正常的标准多出了一倍多——那些钱,现在就是母亲的救命钱呢!

意外终归难免,谁也不想的,岑城三中的做法确实让人感动。

对于没有找到工作,混到卖血度日的他,算得上是雪中送炭了。

他激动,又有些紧张,低着头道:“我还要好好想想!”

“还想毛啊!”秦薏拍打着吕保男的肩膀道:“这么好的事情,无答应下来再说!”如今不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想要考上都是难比登天,因此,家伙条件不好的,第一选择不会选择考公务员,而是先打工挣钱,等挣够了足够的钱再考虑考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

虽然公职工资一般,但是人家福利好啊,不说别的,你端着公职的身份去贷款,人家都会高看你一眼!在秦薏看来,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还不紧紧抓住,犹豫个毛线啊!

“我我我……”这些吕保男自然也知道,他不是犹豫着要不要答应,而是太过于紧张了,都紧张得都有些语无沦次了!半晌才调整好了心绪,看向我和方圆道:“这,这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然的话,我大老远的从岑城跑来昆明找你,是吃饱了撑的吗?”我将两张飞机票摆在了他的面前。又从另一个口袋取出三张票来,冲他说道:“你看,我们返程票都买好了,如果你这边没有问题的话,咱们可以马上走的!”

“哦,哦,哦……”可能是因为太过于激动了,吕保男都不知道怎么回应了!

秦薏一把将他拉起道:“那还等什么啊,赶紧回宿舍收拾,我帮你看着他们……”

你帮吕保男看着我们,是怕我们跑了还是怎么地啊!

秦薏也反应了过来,嘿嘿一笑道:“语误,语误,我的意思是,我替保男陪着你们!”

这个时候,我也无心与秦薏纠缠,看了看时间,冲吕保男道:“这样哈,还有四十分钟,你赶紧去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在这里等你!”

“好!”吕保男应道,此时的他一扫从移动血站出来的颓废,羸弱,就像是一个长跑健将一样,应声时,人就跑了出去,转眼间就跑得没有影了,吕保男走后,秦薏便尝试套我们的话,可能也觉得这样的飞来好事有些不真实吧!但是哥们也算是老江湖了,哪里会那么容易就上套呢,我不咸不淡地应付着他,差不多将杯中饮料喝完的时候,吕保男回来了,他穿着一套已经有些掉色的运动服,肩膀上背一只帆布包,手里提一只网袋,网袋里放着口杯,牙刷牙膏……

我又看了看时间,冲吕保男和秦薏道:“给你们两分钟的时间道别,两分钟之后,咱们就走!”说着又招呼方圆,让她去找出租车。

吕保男和秦薏说了没几句,方圆招到了出租车,我冲吕保男招手道:“时间到,走了!”

将背包放进行车后厢,吕保男坐上车,回头看自己呆了四年的大学一脸的依依不舍,嘴唇喃喃地煽动,仿佛在说:“别了,我的母校,别了,我的青春年华……”

从岑城来到昆明,如今再从昆明赶回去,一路上我将所有的事情都算到了,却算漏了一件事情——晚高锋!我们在往机场上赶的半路上,被堵得严严实实,一动不能动,一直到六点之后,道路终于通畅了,但是这还有鸟用啊,咱们已经误机了!看着前面如蜗牛一样缓慢前车的车队,我都想冲上去,像绿巨人一样,一路将他们掀飞。赶去机场!

正文卷 第367章:嘶吼之声

最让人揪心的不是堵在半路上,还有出租车司机的抱怨声。什么早知道不该搭我们的啦,就这被堵的工夫,都能挣四五倍的钱,什么一看我们额角发暗,与我们接得太近就会倒霉,可惜自己没有信这茬,什么今天出门没看日历,以后得注意啦!

说句实在话,要不是方圆拦住我,我非将将金琪和黄苑放出一个来,吓死这王八蛋!

讲道理,耽误了人家挣钱是我们不对,而且,我心里想着等到了地头给他一些补偿,就他那么态度,老子不跑单就算对得起他了,还多给钱,做梦去吧!

不过,为了封住他的嘴,我还是说道:“哥们,别吵吵了,到了机场我给你双倍车费,好了吧!”

出租车一番抱怨无非就是想要多得些车费,此时见目的达到,终于闭嘴不说话了,他虽然闭嘴不说话,鼻子还呼呼喷气呢,那表情,仿佛是在说:“好吧,看在钱的份上,我就不与你们一般见识了!”

道路终于通畅了,车子继续往机场开。

晚点了为什么还往机场去呢?那是因为我想碰碰运气,万一飞机晚点了呢!(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她刚好晚点,而我刚刚到,完美地相遇!

但是很可惜,这一次飞机没有晚点,按时飞走了,看看空荡荡的候机大厅,再看看我身边的方圆和吕保男,心想今天恐怕得在昆明过夜了。希望我不在的晚上,岑城三中别出什么事吧!

从机场出来,刚刚载我们的出租车司机还在机场外面转悠,估计是想搭个顺路客,但是很可惜,转了几圈也没有找到目标,气愤地一脚油门开走了。

想起我们下车的情形,我的嘴角不自觉地浮上了笑意。我故意磨蹭到最后一个下车,等到方圆和吕保男绕过了栅栏,这才将一大把钱递给司机,司机的眼睛亮了亮,没想到我这么大方,伸手接了过去。

我大步流星地绕过栅栏,快步往机场而去。

我们差不多走到飞机杨的主办公楼,才听到身后传来愤怒的声音:“我擦,不带这么玩人的吧!一张百元大钞,里面包的是纸片……”

我招呼方圆和吕保男一声,加快速度往候机厅而去,心说你就庆幸吧,至少我将自己的车费给付了!

直到出租车司机扬长而去,我们这才从暗处走出来,昆明春城之名,可不是浪得虚名,像这样的晚上,如果是在岑城,冷风吹在人身上,立即就会脖领往下钻,透心生寒,这里的晚风却不一样,很是温和,吹人在脸上就像是情人的抚摸一般。

既然都误机了,也就没有必要再紧绷心弦了,我让自己放松下来,在昆明的街道上慢慢地散步,看灯红酒绿,看红男绿女,事实上,我以为相隔那么远,这里就是壮族人比较多的地上,风貌人情会与岑城有异。

而事实上却并无差别,一样的水泥丛林,一样的西装革履,这就是社会高度发达的后遗症,没有什么个性,每一个城市都差不了多少。

住宿不好找,因为昆明正在搞个什么万花节,那些本来有机会来的人将计划提前了,塞满了附近的几个酒店,我们不得不别寻他处,一直到晚上十点,终于安顿好了。我正准备休息,班主任的电话过来了,我的心头一跳,心说别出什么事情吧,接起电话问道:“班主任,什么事情?”

“烦啦,昆明那边怎么样,空气还好吧!”

我心说班主任什么时候有这样的闲情逸致跟我聊风土人情啊,不对不对,肯定有事,我干脆直接地说道:“班主任,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吧,咱们之间没有必要找什么马虎眼的!”

“哦!”班主任应了一声“烦啦,你不是说今天回来的嘛,怎么没有回来!”

我将误机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道:“耽误了,今天赶不回了,只能明天起早,对了,你怎么突然对我这么关心起来了,当心朱老师吃醋啊!”

在说到吃醋二字的时候,我将声音提高了一倍,班主任当即有些受不了,冲我说道:“烦啦,你那么大声对我说话做什么?”

“没什么!”我嘿嘿笑道:“你回头看看朱老师的表情!”

班主任没有回应,估计是下意识地回头去看了,然后我就听到了如下对话“老朱,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啊,晚上不是没有喝酒吗?”然后听到闻嗅之声,估计是班主任在闻朱老师有没有喝酒。

“没有,没有,你别闻了……”朱老师有些不满。

“口臭这么严重啊,将酒味都盖住了……对了,那你老实交待,为什么突然脸红,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啊!”

两人纠缠了一通这才想起电话还在通话中呢,刚才的腻歪全让我听到了,班主任重新拿起电话:“烦啦,看你给搅和得,我差点将正事都给忘记了,我跟你说,今天的老教学楼很不正常,我刚才在批改试卷的时候听到有人嘶吼之声,依稀就是从老教学楼那里传出来的,你说人桩吕明建不会要出来了吧!”

我回头看了看,吕保男正帮着方圆收拾东西呢,离我有点远,应该听不到电话里的声音。

说实话,班主任的话让我震惊到了,据我所知,老教学楼和老师宿舍离着有四五十米远呢,更何况,吕明建还被埋在老教学楼的下面,就在常人,站在地面上,也要大声吼叫才听得到,他一个容身于结界之中的僵尸,怎么可能将声音传得那么远?

莫非他已经出来了?

我摇头,不可能,僵尸虽然力气大,但是他的身体可是被嵌在水泥柱子里呢,哪有那么容易出来!

唯一的解释是:他的力量再一次强大了!

我感觉有些头大,心说照这个速度演化下去,也太可怖了吧!硬碰硬击倒吕明建,我是不抱什么希望了,我担心的是因为他心中的怨气越积越多,掩盖了护犊之爱,我将吕保男引去岑城三中,不是将他引去死路吗?

正文卷 第368章:失神

僵尸的习性与野兽差不多,心里不痛快了就想要叫喊,恨不得让天下的生物都感应到自己的愤怒……

这符合动物的习性。

但是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劲,想了想说道:“班主任,帮个忙,出去外面看看吧,我总觉得不太正常!”

“出去看看……万一吕明建已经出来了怎么办啊?我又不知道怎么对付僵尸……”班主任有些为难:“烦啦,说实话,我不是你的父母,却管了你三年,你的心里恨我吗?”

干嘛突然问这个啊!

如果我还在学校,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没有人不愿意自由自在,没有人愿意一直被人管束着的,既使知道班主任是为了我好!多喜欢谈不上,当然更谈不上恨,中性,吧!但是,离开学校之后就不一样了。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够深切地感受到班主任的好,她的关心,她的爱护,她的循循善诱,她的热心和责任,这个世界上,更多的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冷漠,而她,像是严冬中的一团火焰,温暖着所有的学生。

我将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班主任点点头道:“嗯嗯,这样我就放心了,你不会害我的!”说着话部朱老师叫道:“换身衣服,陪我出去走走!”

咳咳咳咳,我颇为无语,嘱咐班主任道:“你们去查看情况时最好绕着风铃围起来的地方走,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能跨过风铃,知道吗?”

我和班主任这边聊天的时候,朱老师已经准备好了。

班主任说道:“烦啦,那不聊啦,咱们出去了,有事再联系!”从声音里能够听出来,班主任其实是有些害怕的,她再能干,终归是女人吗!不过她虽然害怕,却是当仁不让,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

“等等等等!”在班主任挂断之前,我赶紧阻止道:“你们家里有耳机么?找两副,你和朱老师一人戴一副,连着手机,打开音乐,调到最大声!出门时就带上,中途不能摘掉,听懂了吗?”

“听懂了!”班主任疑惑地问道:“但是这么做有什么用呢?”

“这你就别管了,按我说的去做!”我语调严肃地道:“这事关你的安全,你一定按照我说的去做,明白了吗?”

“哦!”班主任又冲朱老师叫道:“之前我让你买的漫步者耳机呢,都找出来,陈烦同学说了,咱们出门都得戴着耳机,听着音乐,不然的话就会有危险!”

我这么说自然有我的理由,吕明建现在被困在结界之中,但是他的力量已经能够从老教学楼里透出来了,如果说他现在有什么迫切需求的话,那就是剪开钢筋,从人桩之中出来!

黄苑和金琪反水之后,他自己暂时还没有办法做到,那就要想其它的办法,比方说诱引人去老教学楼,他被困在老教学楼中,自然无法用形,色去引诱别人进去,因此,很可能用声音去引诱别人。

鬼邪之音,有勾魂摄魄的力量!

我让朱老师和班主任戴上耳机,也正是出于这个考量,戴上耳机之后,就不大能够听到外界的声音了,自然也就不受吕明建的引诱——如果有的话。

挂了电话之后,我便坐在沙发里等待着,等待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在这一刻,我算是深切地体会到了。在等待之中,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坏的或者好的,或者是最坏的。

我差不多以每隔两分钟看一次手机屏幕地频率翻动着手机,有时候忍不住想要打电话过去问问是什么情况,又忍住了,心说这时候正是关键时刻,我还是不要去打扰的好,再过十分钟,再过十分钟我一定打电话去问。

没有等到十分钟,班主任的电话打过来了,我第一时间确认她是不是戴着耳机和我通话,然后才问它校园里怎么样,有什么情况没有。

班主任告诉我一切还好,就是有一点冷,冷风吹得风铃晃来晃去的,问我这是不是重大问题。风铃是我拿来防鬼的,现在黄苑金琪两只鬼都在我身边呢,风吹风铃响,再正常不过了。

班主任一边和我聊开一边往前走,突然间低低地惊呼了一声。

我赶紧问道:“怎么了?”

班主任压低了声音说道:“我看到卫老师了,他大半夜的不睡觉,在夹道上走来走去的,不知道要干嘛!”

我的心神一紧,问道:“你能看到他的表情吗?”

“离得远,看不到!”

我说道:“那你们再靠近一些,卫老师是什么表情,一定要告诉我!”

卫老师是岑城三中教体育的,全校就这么一个宝贝体育老师呢,与杨老师一样,为了给高考让路,他的课早就被剥夺了,莫非是不用上课精力太好,出来夜游来了!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卫老师的样子,二十七八岁的年纪,身高一米七五往上,虎背熊腰的,一身的肌肉,岑城三中最狂的小子都不敢去他那里找不痛快,他是武警出身,退役之后便来了咱们学校,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

过了一会儿,就听班主任叫道:“卫老师,这么晚了还不睡觉啊……”

但是没有得到回应。

班主任对着耳机的咪头轻声说道:“烦啦,我刚才和卫老师打招呼的声音你听到了吧!但是卫老师却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他有些失神,就像是,就像是在梦游一样!”

“梦游?”我让班主任将她看到的情形详细地对我说了一遍,眉头皱了起来,问道:“卫老师是往哪个方向去的?”

班主任说道:“好像……是往老教学楼那边去的!”

我的心头一跳,心说看来哥们猜得即使不全对也八九不离十了,冲班主任果断地道:“叫醒他,赶紧叫醒他!”

然后我就听到了班主任的声音:“卫老师,卫老师……”

朱老师也帮着叫,一开始还细声细气的,到后来几乎是吼叫了,卫老师仍旧像是没有听到一样,按照自己即定的心意,一步一步缓慢地往前行走!

正文卷 第369章:六罐红牛

班主任对着电话说道:“烦啦,烦啦,卫老师像是在梦游,我怎么也叫不醒他!”

我毫不犹豫地说道:“打醒他,打醒他!”

“打哪儿啊?”班主任问。

“这还用问啊,当然是打脸啊,狠狠地打脸!”我说道。

然后,我就听到的啪一声脆响,接着响起了卫老师的声音:“马老师,你打我干嘛?”

班主任有些慌乱地问道:“卫老师质问我为什么要找他,我该怎么回答啊!”

“就说手欠,想打人!……”

“哦!”班主任正要回应,突然间省悟过来,“烦啦,我觉得有做你班主任三年,你还是恨我!”

“卫老师,大半夜的不睡觉,干嘛呢?”

“我睡觉不睡觉关你什么事啊,别想转移话题,今儿非得给我讲清楚了,为什么要打我?”

又冲卫老师道:“我刚才看到你脸上有一只蚊子,所以就……”

“马老师……”卫老师不忿地道:“你这谎话张口就来了,这么黑的夜,别说是你的,就你们夫妻的视力加一起,也看不清我脸上的蚊子……打脸得有原因,你今天给我说清楚了,不然的话,我就上你们家去!”

“呃呃呃……班主任犹豫着。

“犹豫什么啊!”我在电话里说道:“将真相告诉他不就结了!”

班主任将事情的经过和卫老师说了一遍,谁知道卫老师根本不信,说班主任的借口越找越离谱,说来说去,无非就是想不负责任,看来还是那句名言说得对,上天给你一样东西,必定也会从你这里拿走一样东西。

上天给了卫老师强健的体魄,好看的皮囊,却拿走了他的智慧!

卫老师对班主任夹缠不清,朱老师不干了,他虽然自知以自己的体魄不可能干得过卫老师,但是无论怎么样,不能让自己的老婆受人欺负啊!

卫老师心说你们夫妻咋这么牛逼呢,打人了都这么横!当即与朱老师吵了起来,两下里越吵越凶,眼看就有打起来的架势了。班主任冲我说道:“烦啦,赶紧想想办法啊,他们就快要找起来了!”

嘿嘿嘿嘿!

我的心里颇为得意,心说班主任平时高高在上,什么事都摆得平的样子,今天也有摆不平的事情来求我了!干咳一声道:“班主任,这件事情还不好解决啊,简直太好解决了!”

“怎么办法你倒是快说啊!”班主任焦急地道。

我问道:“班主任,如果有两个学生在学校里打架,你会怎么做呢?”

“请家长!”班主任冲口而出。

“对啊,请家长啊!”我说道:“朱老师和卫老师要打架,你请家长不就得了!”

“但是问题是,他们都不是本地人啊!”班主任说道。

“我让你请校长啊!”我大声说道,心想和班主任说话看来不能旁敲侧击,满心想装一下逼,结果给自己气出内伤来了!

班主任这才反应过来,一边阻止朱老师与卫老师大打出手,一边掏出手机给秃闲校长打电话……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的样子,班主任的电话再一次打了过来,我问道:“情况怎么样?”

班主任说道:“妥了!卫老师被校长拧走了!”我心说能不妥吗?卫老师是校长的侄子,不然的话,凭他这样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能做体育老师,他在家能骂爸妈,但是在季头校长面前绝不敢造次。

别看秃头校长八面玲珑的,但是事实上,在他们家族里,他是很有威信的,因为他是他们一族里最有出息的人!——至于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那是因为——我妈的娘家就是他们寨子的。

班主任问我道:“烦啦,咱们面在怎么办?”

我语气严肃地道:“班主任,帮我一个忙!去校园门口的小卖部买六罐红牛!”

“买红牛干嘛吗?”班主任满心疑惑。

“别问那么多了,赶紧去买啊,老板应该就住在店后面,如果老板不要,就将打砸开,听到我说了吗?拿六罐红牛!”

啪啪啪……这是班主任夫妻的脚步声,过了一会儿,又听到了敲门的声音,红牛罐头交相撞击的声音,班主任的声音响了起来:“烦啦,我买好红牛了!”

“嗯!”我说道:“打开罐子,你和朱老师,每人先喝一罐……”

“喝红牛!”班主任楞了楞:“烦啦,你叫我费那么大劲将阿姨喊起买六瓶红牛就是为了喝?”

“不然你以为呢?”我反问。

“我以为,我以为!”班主任气恼地说道:“我以为有什么驱鬼辟邪的作用呢!”

“那是你想多了!”我促狭地说道:“我叫你们买红牛,是因为你们今天得熬夜,守着校园别让人靠近老教学,要是你们睡着了,让人闯进老教楼,那人命干系可得算在你们头上,你们说买红牛来提神重要不重要?”

“哦!”班主任迟疑着说道:“要照你这么说,还是挺重要的!”

“今天晚上拜托你们了!”我真诚地说道。

班主任点头道:“烦啦你就放心吧,有我和老牛在,什么问题都不会有!”

我再一次提醒他们检查一下有没有戴好耳机,将电话挂断了,我没能回去,在昆明偷闲,但是我心里承受的,绝不比班主任他们少,心里念叨着“班主任,朱老师,你们可千万别出事啊,不然的话,我的罪过就大了,他们都是好老师,与人为善,又有责任心,如果非得有人出事,我宁愿是秃头校长。再说了,班主任的手下还带着四十多名毕业班的学生呢,如果出了意外,对于考生的成绩一定有很大的影响……”

我看着手机发呆。

方圆起床喝水,看着我说道:“师兄,还没睡啊?”

我一看时间,才发现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挥挥手说道:“我不困!”

方圆喝了水回房睡觉去了,我继续翻来覆去地玩着手机。心里念叨着:“不是说好每隔一个钟给我打一次电话的嘛?班主任怎么还不打电话来啊?”

正文卷 第370章:其人之道

就在我等得要失去耐心的时候,班主任的电话打过来了。

我迫不及待地问道:“情况怎么样?”

班主任气喘吁吁地说道:“都这么会儿工夫,都有十多人往这边走过来了,有老师,也有学生,一个个神情呆滞,像是梦游!”学生还好办,拧住要耳朵喝斥一声,对方被叫醒之后就灰溜溜地回家去了。

老师就难办了,无论是比班主任年纪大上一两轮的,还是与她年纪相仿的,打了得有个说法啊,有说法了人家不满意还得纠缠不休,班主任和朱老师没有办法,拉上了校长一起。

校长自然是千不愿万不愿,但是,在班主任晓以利害之后,他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眼下只有他能够镇住场子,他不出马谁出马呢!

秃头校长到场之后,班主任和朱老师就要轻松多了,见谁梦游,上前就是一下(当然不能打耳光,拍手臂或者是后背)啪地一下将人疼醒了,人家问你干嘛打我,班主任和朱老师就可以大大方方地指着秃头校长:校长让我打的!

这时候,秃头校长背着手说上几句话就算是过去了。

说到这里,班主任难掩心中惊讶:“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吕明建的力量那么大,竟然影响了咱们学校那么多人,要是他们都去了老教学楼,会怎么样呢?他们都会死吗?”

我嘿嘿一笑道:“你问问他们之中有没有文曲星下凡的,要是没有,结果都一样!”

这时候,就听校长在一旁道:“陈烦同学,你赶紧回来吧!不瞒你说,老头子我活了五十多岁了,什么场面没有见过,但是眼前的场景,让我都觉得后怕得很,感觉不像是真实的,像是电影里才有情节!”

秃头校长能屈能伸,却没有主动服软的时候,看来,今夜所见,确实将他镇住了。

我安慰他道:“校长,别担心,过了这一晚就好了,等我明早回来,万事ok!”

“我擦,什么情况?”

这是朱老师的声音,他的声音尖厉,就像是一只炸了毛的猫一样,为什么说他的声音像猫呢,因为他的声音都变调了。

我赶紧回问道:“什么情况?”

班主任的声音颤抖不已:“所有的学生和老师都走出宿舍了,看他们的样子,像是要,像是要去老教学楼里上课一样!”当只有一个卫老师的时候,班主任将他打醒就行了,当有十多人中招的时候,有班主任夫妻和校长在就好了!

一校师生走过来时,大家都傻眼了,别说他们都在往前走,就是他们站立不动,班主任他们想要一个一个地将之扇醒也得一个钟呢!可以想象现场的画面:黑暗中出现了一名学生,穿着宽大的校服,手里拿着两本书,神情呆滞地往走走着,踩过草坪,绊过绿化墙,一步一步地往老教学楼而去。而在他的身后,慢慢地出现了很多人,十个,三十,五十,两百,有身穿校服的学生,有穿着西装的老师。他们千人一面,缓步前行。

看他们的样子,像是要去老教学楼开课堂一样……

他们真的去老教学楼上课会怎么样呢?会成为吕明建养在老教学楼的一群肉鸡,看心情随意抓来几只,拖回结界,或祭血食,或噬生魂……

“怎么办啊?”班主任冲我叫道。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啊?”

秃头校长的声音里也有着从未听到过的慌乱:“这么多人,怎么办啊!,我们根本不可能拦下他们所有人的!”

朱老师则冲班主任叫道:“老马,你先走,这里交给我来处理……”

班主任问道:“处理,处理,你怎么处理啊,全校师生都在这里了,你怎么处理啊!”

这么多的梦憶者,让他们有着老虎吃天,无法下爪的感。

班主任冲我叫道:“烦啦,你赶紧想想办法啊,他们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办法?我摁着眉头,心里念道:“办法,办法,你在哪里啊……”我感觉脑子都快要变成一团浆糊了,我用力地摁着额头,试图让他清醒一些。

却在此时,我的脑中灵光一闪,有心,吕明建不是用声音控制他人心神嘛,咱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嘛!我对着手机吼叫道:“班主任,班主任,你还在听吗?有没有在听!”

班主任就如溺水之人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喊道:“烦啦,你是不是想到什么办法了,快跟我说!”

我问道:“班主任,你们现在离广播室远不远?”

班主任说道:“不远,五十米左右!”

“跑去广播室,将广播开起来!”

“开广播?”班主任有些摸不着头脑:“面对面喊叫都没有用,开广播就有用?”

“听我说完!”我接下往下说道:“广播有联网吧,单曲循环播放金刚经,将声音调到最大!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我迟疑了一下,广播与真僧诵经的差别还是很大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如果,如果没有用的话,那就放火将老教学楼烧了,他们只是受了蛊惑,不会往火海里钻的!”

呼呼的风声响起,这是班主任跑向广播室带起的风声。

身后传来朱老师的叫喊声:“老马,你去哪儿,等等我!”

朱老师追过去了,秃头校长紧随其后,在逃跑这件事情上,他一向是不甘人后的。

咚咚咚……

脚步声还带有回音,朱老师他们应该上楼了,只有要楼道窄小的空间里,才会产生回音,声音响了一会儿又消失了,接着就听到“磁”地一声尖锐的电流音,班主任他们应该在调试声音了。

“连接上,连接上,连接上啊!”班主任的声音是满是祈求,就像是在神龛前念菩萨保佑一样。

“还是没有网络啊!”班主任有些着急了。

“老朱,快帮忙检查一下啊,怎么还没有网络!”

“别检查了,用我的手机热点吧!”朱老师的声音响起,设计好了热点,电脑终于连接上了,校长惊呼道:“快点,快点啊,他们已经离老教学楼很近了!”

正文卷 第371章:四两

“下面,到了我们静心的环节了,红尘纷纷扰扰,我们要守住心中的那份空灵,眼观鼻,鼻观心,心中无碍,方得大自在!来,大家跟我一样,抬起双手,掌心向上,然后慢慢放下,一定要放松,放松,这时候,你想到了什么,你的爱人,孩子,还是白发苍苍的老母亲,你想想看,你不努力挣钱,怎么能够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呢!……”

不是说金刚咒嘛,怎么改传,销大会了呢!?(我为什么说他是传销大会,因为我被人骗去过啊,他们不论说哪一套,天文地理,文学哲学,最终都会扯到钱上,总的意思就是没钱是有原罪的,因此你得让自己有钱,怎么才能够让自己有钱呢,那就是——加入我们!)

这估计是他们的一段讲课内容,不知道被哪个王八蛋贯以《金刚经》的名字发到了网上,所以说传,销害死人啊!

我冲着电话吼叫道:“赶紧换音乐,换音乐啊!”

可惜这时候手机不在班主任的耳边,她没有听到。

就在我要抓狂的时候,那名传,销头子的讲话终于结束了。然后响起了佛音:“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

梵音响起,我感觉自己的心神一震,仿佛有一种奇异的力量从我的耳朵里钻入,经由血脉流入四肢百骸,有一种灵魂被洗涤的感觉,还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是往血液里注入了薄荷,虽然外面艳阳高照,心里却感觉凉丝丝的。

“班主任,班主任!……”我叫道。

良久之后,电话终于被接了起来,我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差不多等了一分钟的时间,我的心都快要提到嗓子眼了,才听到班主任大声喊道:“烦啦,太棒了,你太棒啦,你的办法有用,将他们都叫醒了,我和老朱守在广播室,校长已经下楼驱散人群了!”

听到这里,我长吁了一口气,有用就好,有用就好!

说实话,如果梵音无用,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因为我能够想到的办法都用尽了,到那时候,我只能劝班主任和朱老师赶紧跑,有多远跑多远……

广播间离着老教学楼有百米的距离,因此,我也无需担心班主任与朱老师,我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道:“好累啊,睡了,班主任,朱老师,晚安哈!”便挂断了电话。

回到房间,黄苑与金琪就坐在床沿,神情焦虑,见我回房,关切地问道:“老教学楼那边的情况怎么样?”她们当然不是关心一校师生的安危,而是担心自己——一旦吕明建享用到更多的血食,从人桩之中突破出来,她们的结局可能与郑老先生一样。

我安抚她们道:“没事儿,有点小状况,但是已经搞定了!”

“真的吗?”金琪有些不相信。

而做为老鬼的黄苑,善于察言观色,她从我的眼中没有看到紧张焦虑,而是一脸的放松,拉住金琪的手道:“琪琪,今晚上应该没有什么事了!”

“真的”

“真的,不是煮的!”我说着话往床上一扑,反弹之力将她们弹上了天花板,又落了下来——这不是弹簧的弹力有多大,而是因为她们太轻了,不知道从哪本书上看来的,说是鬼魂只重四两。

如果四两是平均数的话,胖子估计有四五俩,像黄苑和金琪,四俩只少不多。

这么大的形体才重四两,比棉花可轻得多了,被席梦思反震,就飞上天花板了。

“对不起啊!”见二只女鬼摸鼻子,我颇有些不好意思“要不,我将你们揉揉?”

黄苑将撞得陷进去鼻子提了起来,什么都没有说,回去矿泉水瓶里去了。

金琪也钻进了背包,昏暗的灯光下,背包里伸出一只手来,抓住拉链头慢慢地往上拉扯,拉到头时又缩了回去。虽然那手纤细,虽然动作轻柔,可是怎么看怎么觉得恐怖,不过鬼鬼尸尸的事情我已经见得多了,早已经免疫了。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早赶往机场,差不多是下午一点钟回的岑城三中,回到岑城三中时,感觉整个校园的气氛都不一样了,此前正值高考,大家都奋发图强,做最后的拼搏,空气之中都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但是眼下却不一样,仿佛整个校园都在窃窃私语一样,此前虽然传说闹鬼,终归只是一小撮人知道,外面虽然传得风生水起的,毕竟是传言嘛,一般听听也就算是,但是这一次不一样,几乎整个学校的人都遭遇了昨晚的“梦游”

而且他们也清楚地知道,是梵音让他们重归清醒,不仅如此,从他们清醒过来到被秃头校长赶回家睡觉,整个晚上广播间都在播放金刚戏,其中用意,不言而明!此时的校园,仿佛被阴霾笼罩着,让人感觉十分压抑。

秃头校长远远地见到我们,就像是见到救星一样飞跑过来,鞋都跑掉了,匆匆趿上跑到我的面前,抓住我的手道:“陈烦同学,你可回来,你要是再不回来啊,学校就只能先罢课了!”

又看向吕保男,一脸热情地道:“是保男同学吧,我是三中的校长,代表咱们学校,欢迎你的到来……”

我将秃头校长拉到一边,将我对吕保男的承诺说了一遍,我原本以为秃头校长会纠结,因为现在不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对于人事都卡得很紧,没想到秃头校长很爽快地就答应下来。

他说他都懂,钓鱼还得要饵呢,想要人家帮忙,当然得给好处,为了让吕保男死心塌地,他还决心从要财务那里拿出十万块钱让吕保男先交医药费,欠款后面工资里慢慢扣!

嗯,这是好的开头!

我们将吕保男请到了校长室,吕保男有些拘束,有些不安,虽然说岑城三中说要照顾他,但是照顾也不能照顾一个废物啊,总得有些真实本事,经得起考验才是是,他之所以惴惴不安,就是等着校长的问话呢!

正文卷 第372章:投影?

秃头校长为我们各倒了一杯茶,坐在皮椅里一喝着,一边亲切地问着我们这一行的经历。

我懒得开口,站在窗边看风景,一开始只是方圆说,后来秃头校长又故意将话题往吕保男的身上引。

聊了一会儿天,吕保男也放松下来,不得不承认这秃头老东西对于人情世故的精通程度,不论是谁,与他一通聊天都是如沐春风(除了我)就拿眼前的吕保男来说,他本来的紧张不安,在秃头校长的两句无伤大雅的玩笑之下,便消失无踪了,自然而然地就将秃头校长当做了循循长者。知无不言。

而事实上,在这半个小时里,吕保男就像是脱,光了衣服,毫无秘密可言了!

最为可怕的是,他自己还不自知。

又说了一会儿话,秃头校长拍了拍吕保男的肩膀,一脸慈祥地道:“小伙子,你很不错啊,我看好你,本来想与你多聊一会儿的,但是我还有事要忙,陈烦同学,你们要好好招待保男,等我回来!”

秃头校长说着,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接下来的,就交给你们了!

吕保男站起来,一脸意犹未尽地与秃头校长道别。

秃头校长出去之后,我将门带上,坐在了他的位置上,将头缩进椅背弯,将脚架到办公桌上,还别说,挺舒服的。我冲方圆道:“回头咱们也买两张这样的椅子!”一直到我们去家具市场之后才知道,这椅子叫人体工程椅,看着与普通的椅子差别不大,但是价格差了五六倍也不止呢!

吕保男看着我的目光有些奇怪,虽然没说话,但是我也能够看明白,他的意思是说:你不能这么轻浮地坐在校长的位置上!

好吧,不过半个钟,秃头校长就将吕保男洗脑成功了,置千辛万苦将他从昆明带回岑城的人不顾,开始维护校长了。

我干咳一声,心里有些不爽,特么的,好人全让秃头校长做了,坏人就得我来做!最特么可恶的是,坏人还非得我来做不行!我轻轻地敲击着桌子道:“吕保男,问你一个问题,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吕保男楞了楞,对我的问话措手不及,想了想说道:“这个嘛,从科学上来说,肯定是没有的,但是从民俗上来说,你知道的,民俗有时候与科学相悖……”

我打断吕保男道:“哥们,咱们不是在探讨科学与民俗,我是在问你问题,我问你这个世界上有没有鬼,你回答有或者没有就好了!”我感觉自己有些哆哆逼人,但是这个时候,也顾及不了那么许多了。

“这这这……”吕保男看向我的目光有些迷惑,不知道我现在是以什么身份在跟他说话,想了想,还是如实回答:“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

我双手撑着桌子,上身前倾,看着吕保男道:“那你想见鬼吗?”

“见鬼?”吕保男神情古怪!

我冲方圆道:“将窗帘拉上!”

窗帘一拉上,房间里顿时黯了下来,我将背包取下,放到的桌子上,特意地拍了拍背包,将吕保男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之后,这才说道:“出来吧!”背包便开始动了起来。

这背包打吕保男见到我们我就一直背在背上,普普通通的,看来就像是装衣服的帆布包,这会儿怎么动起来了呢?吕保男估计认为包里面有猫猫狗狗什么的,再变态一点是装着小孩,听到大人的声音就动了起来。

然后,一只白皙的手指从拉链缝伸了出来,左右摸索着。

修长的,涂着指甲油的手指……

这绝不是小孩的手,小孩的手指没有那么长,这是大人的手,而且是女人的手指!可是这么小的帆布包,怎么能够装下一个成年女人呢?莫非是侏儒?可是从那修长的手指看来,不大可能啊!

那手指摸索了一会儿,终于捉住了拉链头,往左边拉了拉,然后整只手都伸了出来。

吕保男的脸上写满了惊讶,见我看向他,强颜欢笑道:“没想到,没想到啊现在应聘老师还要考胆量哈……哈哈哈哈……”

那笑声干的,落在地上能摔碎了。

我没有回答他,双手枕着脑袋缩在椅子里看着桌上的背包。

那只手将拉链拉开了一些,然后整只手都伸了出来,手臂修长,细滑,一看就知道是一名少女的手,唯一的缺憾就是苍白了一些。那只手继续拉开拉链,终于,拉链被彻底地的拉开了。

间隔这么我,我都能够听到吕保男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扑通……”

拉链拉开了,里面的东西该出来了吧!

先从包里出现的是一团头发,头发又黑又亮,就分来的链路垂下来,轻轻地晃动着。

然后,整团头发从背包里升起。接着出现的是脑袋,五官。

五官分是精致,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就是脸色苍白了一些。

然后,整个人从背包里站了起来,一米六五的个子,身姿纤细,苗条,体重不会超过90斤,她本来低垂着头,从背包里走出时,终于抬起了头来,她的目光冰冷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冷冷地看着吕保男。

金琪。

吕保男完全傻住了,张了张嘴巴想说话却说不出来。

我看着金琪的手里捧着的矿泉水瓶子道:“黄苑,你也出来吧!”

金琪拧开矿泉水的瓶子往外倒,没有倒出水来,倒出的是丝丝缕缕的黑烟。黑烟慢慢凝聚成形,变成了黄苑的样子。

我指着金琪和黄苑道:“你觉得她们是什么?”

“她们?”吕保男舔着干裂的嘴唇,神情十分慌乱,仍旧强装镇定道:“她们,她们,是不是最新的ar产品?”ar,增强现实技术(augmentedreality,简称ar),是一种实时地计算摄影机影像的位置及角度并加上相应图像、视频、3d模型的技术,这种技术的目标是在屏幕上把虚拟世界套在现实世界并进行互动。

暴风魔镜算是ar的初级产品,高级产品可以参考好来坞科幻电影里的的虚拟3d投影。

我看着吕保男“你觉得她们只是3d投影?”

正文卷 第373章:见鬼

吕保男试图从我的眼中看出些什么,却什么都没有能够看出来“你说,她们是鬼?”

“你信吗?”我盯着吕保男看。

吕保男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又摇头。

“这么说你是不信了!”我冲金琪和黄苑说道:“你们有什么办法让他相信吗?”

黄苑迎着吕保男走了过去。

吕保男下意识地往后退。

我心说你不是不信这世界上有鬼吗?那还后退干嘛啊!

黄苑紧走几步,将吕保男迫到了墙角,一只手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重重地掷在了办公桌上。

吕保男吓得在办公桌上打滚:“别杀我,别杀我,别杀我啊!”

我抓住吕保男的手,将他扶得坐起来,说道:“吕保男,你总不会觉得3d投影会将你提起来,掼在办公桌上吧!”

吕保男想要起身却没有能够起来,倒不是摔的,摔在办公桌上没有多重,主要是吓的。他惊恐地看着我,又看了看一桌之隔的黄苑和金琪“她们,他们真的是鬼?”

我点点头道:“没错!”

“可是我,可是我……”

“你是不是想说,你与她们无怨无仇的,我为什么会带他们来见你吧?”我将脚搭在办公桌上,绕有兴致地问。

“对啊,我跟他们无怨无仇的……”

“nonono”我伸出食指,摇晃着道:“你与她们,不是无怨无仇,而是仇深如海!”

“啊!”吕保男惶然地看看我,又看看黄苑与金琪,才站起身的他又快要软倒在地了:“你们将我骗来岑城,不会是要害我吧!”

我问吕保男:“怎么,你就不好奇自己与她们结了什么仇吗?”

“什么……什么仇?”

我端起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这才慢慢吞吞地道:“你的生父吕明建杀了她们……”

“胡说,我的生父死了都快二十年了……”吕保男反驳道。

“我又没有说是你父亲活着的时候害的她们?”我撇嘴,“你父亲死后变成了僵尸,害了她们!”

“僵尸?这个世界上会有僵尸!”

我指着黄苑与金琪道:“你连鬼都见到了,既然有鬼,自然也就有僵尸了!”

“可是,即使是这样,与我有什么关系啊!”

“父债子偿听说过没?”

吕保男看向我和方圆:“你们将我骗来岑城三中,事是要给我什么好工作,而是要我偿命!”

“所以啊!”我语重声长地说道:“这能够给你一个很好的教训,以后天上掉馅饼的事不要相信,肯定是坑!”

“你们,你们……”吕保男缩到了角落里,四处张望着,寻找脱身的机会,门边上站着方圆,还有金琪和黄苑,想在从大门突破出去那是不可能的,窗户虽然拉着拉链,仍然能够看清楚窗帘后面的防盗窗,除非他有铁头神功和飞檐走壁的功夫,撞破了防盗窗户还能飞檐走壁而去,否则的话,除了一头包之外,哪儿也去不了。

我踢过去一张凳子道:“哥们,坐下,别紧张,我们如果真想让你偿命,昨天晚上你就没命了,还为你花一张飞机票钱,不值当嘛,你说是不是,我们请你来岑城三中当老师是诚心诚意的,不过在此之前,你得先做一件事情!”

吕保男畏畏缩缩地在椅子里坐了下来,问我道:“什么事情!”

“还记得我刚刚跟你说的吗?你的亲生父亲已经变成僵尸了,搞得整个岑城三中都不得安宁,黄苑和金琪就是被他害了性命,而我!”我老脸一红:“我又暂时又干不过他,只好请你来帮忙了!”

“我能帮上什么忙啊?”吕保男慌张地问。

我将我两进结界的事情与吕保男说了一遍——当然,有些地方还是有所保留的,比方吕明建被封入人桩之中,着重讲了结界之中他的房间里的情况,听得吕保男连连头点,其中很多东西,他还有印象,比方说那只布老虎玩具,因为他是属虎的,出生的那年父亲给他买的,比方说放在角落里已经坏了的烤箱,那是他冬天洗澡时用来提房间温度用的,据他奶奶说只用了两三个月就坏掉了。

……

听完我的描述,吕保男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我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的父亲现在已经死了,现在驱动他的身体的,就是对血食的渴念,他已经害了两个人了,我们不能再让他去害别人!他虽然已经是行尸走肉,心中却还残存有对你的爱。因此,也只有你能够阻止他!你阻止了你父亲——(严格来说现在已经是僵尸)为恶,就等于是为帮了岑城三中的大忙,做为回报,学校给你一份工作,为你母亲的治病垫资,你觉得怎么样?”

“可是,可是……”吕保男的意思我明白,他两岁就没有了生父,两岁是没有记忆的,因此,也即是说,在他的记忆中,根本就没有亲生父亲这个词,即使有,也只是一个符号的存在,但是,在今天,他终于可以见到父亲了,他却要站在他的对立面,帮我们去对付父亲,他的心里不好受!

但是不管怎么样,他的父亲已经是死人了,即使他再怎么爱他,他也不可能活过来,而在医院里,却有一个濒死之人——他的母亲需要救治!也只有得到学校的帮助,得到有一份持续收入的工作,才能够让母亲获得持续的治疗!

他不愿意做任何的选择,但是事实上,他必须做出选择!

吕保男坐在凳子里,保持双手抱头的动作持续了足足十多分钟,才抬起头来。

我问他:“吕保男,你想好了吗?”

“想好了,我愿意帮你们!”吕保男说道:“但是,我有条件……”

“什么条件?”我问。

吕保男看着我:“这件事情,你能百分百保证我没有危险吗?”

这个还真不好保证,我犹豫了一下说道:“我会尽量保证你的安全的!”

“尽量可不行!”吕保男的目光仍然畏畏缩缩,却已经与刚才不同,他直视着我说道:“如果我出事,你们必须让我母亲得到持续的治疗,出院之后送得送去养老院让她怡养晚年,做得到我就答应你!”

“做得到!”我干脆地回答道。

正文卷 第374章:开始了

吕保男不是一个胆大的人,这我一早就看出来了,他的勇气,全部来自于对于母亲的爱!

特别是养父带着弟弟“逃离”他们之后!

只要能够让他的母亲过得好,他做什么都行,包括面对僵尸。

对于的空口承诺,吕保男仍旧不能放心,直到校长写下保证书,并且将十万块的医疗费用打进吕保男母亲在医院的帐户里,这才答应下来。

而这时候,天已经黄昏了。

今天的校园特别的安静,没有晚自习,学生,包括寄宿生都被早早地赶回了家里,老师则被安排在了离学校四五里路远的三园宾馆,将整个三园宾馆都包了下来。

秃头校长本来想将自己也安排进去,但是想了想还是没有这么做,他是三中的校长,最为关键的时刻离开说不过去。他虽然留了下来,却在校门口摆了一辆大众牌的越野车,看样子一旦情况不对,就要开溜。

杨老师,班主任和朱老师也都留了下来,按照他们的说法是:他的学生还没走,他们怎么能够离开呢!

不过对于他们的安危,我不是很担心,就算出现问题,我觉得我将他们护送到校外的越野车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除了校长和杨老师等人之外,还有几名校工,都是许以重金留下来帮忙的!此时就在老教学楼不远处架柴火垛,不一会儿,一个两个多高的柴火垛给架好了。其中一名年老的校工示意我们过去看。

我们一看,码得十分结实,这些干柴是从不远处的人家买来的,据那家人所说,他们本来打算拿来冬天烧炭烤火的,被我们用炭的价格买了过来。都是些野山木,十分沉重,垒在一起就像是城墙一样。

我伸手摇了摇,没有摇动,冲秃头校长点点头,秃头校长指着屋檐下的一名男子道:“小发啊,将那两桶气油提过来!”

男子将汽油桶提了过来,拧开了盖子,将其中一桶汽油泼在了柴垛之上,等了十多分钟,等到汽油都透进了柴里,再泼第二桶,两桶汽油全泼在了柴垛之上,整个空间都弥漫着汽油的味道。

我们在做这些的时候,吕保男站在一边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的心里仍旧是很纠结的吧!一边是养了他半生的母亲,一边是他可以说是素未谋面的亲生父亲,当他们站在到立面时,选择本身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我们架柴,浇油,想要做什么不言自明,而他,不但不能阻止,而且还做了帮凶……

他脸上的表情复杂已极,有痛苦,有羞愧……

他慢慢地转过头去,看向站在不远处的金琪和黄苑,此时的金琪和黄苑正看几老教学楼,她们的眼中都流露出害怕的表情。

在看了二鬼一会儿,吕保男像是找回了一些自信,他此时的心境我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他此时想的应该是“父亲已经害了两条人命,我不能再让他继续下去了!”也只有找到这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他才能说服自己!

黑夜就像是一层黑纱,笼罩了整个空间。

校园里很静,静得没有鸟叫虫鸣,偌大一个空间,仿佛只有我们的存在

却在这时候,响起了砰砰碰碰的的时候,就像是一个年老的石匠在刻着墓碑一样。

碰碰碰碰……声响越来越大。

我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看向了老教学楼,声音正是从那里传来的。

这些年来,老教学楼风化得十分严重,原本白色的墙面都变成了灰白之色,随着那越来越急促的敲击之声,有的墙皮开始脱落了。栖息在教学楼的蝙蝠,燕子都惊叫着走走了。

轰!我感觉老教学楼整个震了震,然后就安静下来,忽如其来的安静。

这种安静比那如急鼓一样的敲击声给人的压力更大!

我听到自己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动着,我的心弦紧绷,目光紧紧地盯着老教学楼。

时间过去了两分钟,就像是过去了一个世纪之久,终于,老教学门的楼梯上,出现了一道人影,那人一米七五的个子,衣服都成了披在身上的碎布片,头上,脸上满是水泥屑,目光冷的吓人!

吕明建。

不知道是不是身为僵尸还是近二十年没有走路的原因,他的动作机械,很慢很慢,但是每一步都很稳,带起的腥风戾气,让人遍体生寒。

“来了,来了!”秃头校长的声音都变了调了,一边说一边往后退去。

在场之人,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那几名帮忙的校工发一声喊就跑了。校长想在喝斥住他们,哪里有人听,人家是打工的,犯不上赔上性命。再说了,如果秃头校长不是校长的话,估计比他们跑得更快。

反而是杨老师,班主任和朱老师他们在稳得多,班主任与杨老师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朱老师则紧紧地盯着我,那目光仿佛在说:哥们,给点力啊,我一家子的祸福可都在你的手里呢!

他完全是因为班主任坚持留下而留下来的,不然的话,早就和其它老师一样,在三园宾馆泡好了澡躺在沙发里看电视了!

吕明建走近了过来。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我们的心间,咚咚咚咚……

吕保男从我的身后探出头来张望,他的心里也许无数次地回想过父亲的样子,和蔼,慈祥,苍老,硬汉?但是当他看到吕明建的样子时,还是被震惊到了,他的父亲就像是半风化的干尸,身体呈现紫色,因为水分流失,皮紧紧地包着骨头,颧骨,手腕的骨头就好像戳出来了一样,深陷的眼窝里墨色的眼睛与其说是眼睛不如说是两汪黑色的臭水!

这就是僵尸么?我听到他喃喃自语的声音

我能够感应到他身体的颤抖……

我压低了声音对他说道:“开始了!”

“开始了?”吕保男有些失魂落魄。

眼见吕明建已经快要走到近前了,我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一把勒住吕保男的脖子,将他拉到了我的身前!一柄小刀,顶住了他的脖子。

正文卷 第375章:唯一的血脉

我冲吕明建喝道:“你知道他是谁吗?”

吕明建见到吕保男,身形一震,石化在了当地,口里嗬嗬有声,也不知道是在说些什么。

按道理来说,在吕保男不到两岁的时候父子就分别了,吕明建不可能认得吕保男,但是现在他是僵尸,兽性的那一面早已经盖过人性,能够闻出与自己相近的气息。

这也是僵尸片里为什么躲起来还要屏住呼吸的原因,因为僵尸能够闻出人气。

认出吕保男之后,吕明建身上的戾气消散不少,至少,从他那边吹过来的风少了几分寒意。

我的心里一喜,事实证明,找来吕保男,是十分英明正确的!

他加快了脚步,向着我们走了过来。他慢慢悠悠地往前走还好,加快脚步时,就像是一双绑了石膏的脚想要快速跑步,那样子,怎么看怎么别扭。

“站住”我刀指着吕明建,喝道:“你要是再敢往前一步,我就杀了你的儿子!”

吕明建站住了脚步,眦牙裂嘴的满脸恨意。

为了防止他突然袭击,我觉得我有必要给他上点眼药,小刀轻轻地在吕保男的脖子上划过,血水顿时流了出来!

“吼吼吼……”血腥味让吕明建变得异常的蜡燥,冲我嘶吼。如果他会说话的话说的肯定是:“我擦,有种咱们明刀明枪的来,用家人威胁我算什么英雄好汉!”

你特么的是僵尸,身体硬逾钢铁,明刀明枪还搞个屁啊,老子才不要做什么英雄好汉,老子只想在保住自己小命的前提下胜利!

这时候,我感觉吕保男的身体有些软,心下一惊,压低了声音问道:“吕保男,你没事吧?”我看着仍有血水滴落的小刀,心说我特么的别没轻没重的,将吕保男的脖子子给割断了啊!

转念一想:应该不会,割断脖子的场景我在电视剧上看到过,不会像这样只流几滴血,而是血水喷勇而出的!但是我好像听说如果刀太快的话,伤口愈合得好,血水也不会流出来,而是往喉咙里流了!

想到这里,我一阵心惊胆跳,一只手架住吕保男,另一只去摸他的伤口,看看是不是真的像我想的那样,将他的脖子给割断了。

我的手正在他的脖子上摸索呢,就听吕保男声音微弱地说道“我……我晕血……”

擦!吓死爹了,我气愤得差点一脚将吕保男踢飞出去,想着要是将他踢飞出去,我就没有依凭了,这才忍住冲动“你忍着点啊!咱们很快就要进入正题了!”

我直视着站在十多米外的吕明建道:“吕明建,我知道你心有怨气,但是,你已经大仇得报了,郑老先生没有害你性命,你却吞噬了郑老先生的魂魄,不仅如此,你还害死了金琪,禁锢了黄苑近十七年,虽然身死为僵,却也够本了,听我一句劝,就此做罢,怎么样?”

“吼吼吼……”吕明建大声地吼叫着,可能是因为太过于激动的原因,都有绿色的涎水从嘴角流下。

“你不愿意?”我冷笑,晃了晃被我抱在怀里的吕保男道:“别忘了,你的儿子还在我的手上呢!,你愿意也得愿意,你不愿意也得愿意,除非你想让你的儿子去死,他可是你在人间的唯一的血脉了!”

“吼吼吼吼……”

我不理会吕明建的示威,眼看一旁的柴垛道:“你要是不想你的儿子死,就给我爬到那堆柴垛上面去,如果你想你的儿子死,你尽可以扑过来,我也许打不过你,但是,我有把握在你扑来之前,将你的儿子杀死在你的眼前……”

“吼吼吼吼吼……”

我不再废话,冷冷地看着吕明建,突然间感觉脑袋一空,这才反应过,吕明建的眼神能够控制人心,我用力地掐自己的大腿,让自己清醒过来,吕明建失败之后,又试图控制黄苑和金琪对我动手,但是这个我早就有所防范,安排方圆在黄苑和金琪的身后,打尸鞭也交到了他的手上,一见情况不对劲,先一人来一鞭打醒了再说。

吕明建见自己的小伎俩没有作用,沉默了下来,良久之后,他重新抬起头来,深深地看了吕保男一眼,迎着柴垛走了过去。

吕保男楞住了,他晕血的情况刚刚好了些,整个人仍然处于浑浑沌沌的状态,这一趟岑城之行,他见到了死了近二十年的父亲,而且他的父亲是僵尸!

这么多超出他认知的事情让他有些蒙圈,整个过程几乎是全程任由我摆布,但是当他看到吕明建掉转头去,往柴垛而去,他的表情慢慢地僵化,不知道是不是人桩的原因,吕明建虽然是僵尸,却并不是一点脑子也没有,否则的话,他也不可能将黄苑困在杂物间长达十七年,很明显,他知道那堆柴垛意味着什么!

但是,他还是走过去了!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吕保男!

即使是打两岁起就没有再见,吕明建仍旧可以为了孩子毁灭自己的一切!

见此情景,我长吁了一口气,说实话,我还真担心父子之情无法掩盖他心的中怨气和兽性!吕保男是我们最后的的底牌了,如果没有效果的话,我们这一行起码有一半人得当场交待在这里!

这时候,吕明建已经走到了柴垛面前,他站住了脚步,像是在沉思,又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爸……”吕保男在我的怀里挣扎着,冲着吕明建叫道。

吕明建的身形一震,却没有回过头来,口中低低的吼声不绝于耳,像是在对吕保男嘱咐着,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最终他纵身一跃,跳上了柴垛,慢慢地转过脸来,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是一种警告,仿佛是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但是如果你敢对我的孩子怎么样的话,我将永生永世地诅咒你!

说完便垂下了眼皮。

而随着他眼皮的垂下,空间里的阴冷气息消失无踪了。

“爸,爸……”吕保男叫着,试图将我推开:“放开我,我要去见我爸!”

我早就料到了这情况,冲方圆喊道:“还等什么啊,赶紧点火啊!”

“啊啊……”方圆有些楞,虽然我们一早商量到好了要怎么做,但是事到临头,这丫头被吕明建和吕保男的父子之情感动了,一时间很是犹豫!

正文卷 第376章:一拳

“方圆!”我冲方圆吼道:“赶紧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啊!”

方圆迟疑了一下,将火把点燃了。看看吕保男,又看了看吕明建,一时间难以决断!

吕保男挣扎得太厉害了,我都快控制不住了,而方圆而在迟疑不定,我有些火大,冲方圆叫道:“方圆,你傻了吗!点燃了火把,往前扔啊!”

“不能扔!”吕保男叫道。

我心说再这样下去可不行,吕明建毕竟是僵尸,我们带来了吕保男,成功地激起了他人性的那一面,但是谁特么的能够保证他人性的一面能够保持多久啊!

要是下一刻恢复了兽性要怎么办?

夜长梦多!

方圆看着我,眼中有了泪痕:“师兄,一定要这样吗?难道就没有别的选择了吗?”

“妇人之仁!”我在心里鄙视方圆道。但是目前情况对我来说真的很不利,吕保男一直在我的怀里挣扎,刚才还是小绵羊,现在特么的都变成大水牛了。

方圆又不听命令,班主任,杨老师他们都帮不上什么忙,秃头校长倒是站在我这一边的,但是他也就远远的喊喊叫而已,别指望能帮忙!

看来得想想办法才行!

我冲方圆道:“别废话,你快过来帮忙,我快要按不住吕保男了!”

方圆没有多想,走近过来,一只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去拉吕保男的手,我见时机成熟,猛地松开双手,将吕保男推向了方圆,方圆见吕保男往火把上撞,赶紧将火把移开了,正好移到我的右手边,我轻轻松松地夺过,连同手里的小刀,一起向着柴垛扔了过去。

那柴垛是被气油浸过两次的,火把还没有飞到呢,只一点火星溅落在柴垛上,大火冲天而起,转眼间将吕明建裹在了其中。而这时候,吕保男刚刚撞上方圆。

方圆一个站立不稳,跌倒在地,发现火把已经不在手上时,那边的大火已经照亮了整个校园。

跳耀的火光之中,隐约能够见到一道人影,那人影在火焰中扭曲了一两分钟,便倒在了柴垛之中,人桩吕明建虽然厉害,却也敌不过无情之火,转眼间身形便被火焰燃烧得缩小了一倍,已经不在挣扎了,所谓的动静,不过是在烈火之下,人体的自然萎缩,就像是干柴被点着之后发出的啪啪啪的声响一样。

“爸爸……”吕保男狂吼着,推开拦在身前的方圆,向着火堆冲了过去。

照这个气势,就算他冲到一半反悔了,也难以收住脚!

我斜刺里往外一扑,将他扑倒在地,冲方圆叫道:“还不过来帮忙!”

方圆见我按不住吕保男,往我的身上一扑,试图用重量震住吕保男,我的重量在一百一左右,方圆九十三左右,加在一起两百多斤,将吕保男压得动弹不得。

不一会儿,我感觉身上一沉,回头一看,班主任压了上来,然后是朱老师,然后是校长。

刚才吓得要死,眼见得吕明建被烧成了灰烬,危机解除了,一个个的自告奋勇了!我还好,不过就是身上压了大几百斤嘛,吕保男的情况不大好,他虽然被死死压住,却还在拼命挣扎。

这么一来,很容易伤了自身的!

我按住吕保男的脑袋,脸几乎贴到了他的脸上:“吕保男,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但是你想过没有,如果你出事,你的母亲谁来照顾……”

这句话终于点中要害,吕保男不再挣扎了,我让上面的人赶紧起来,将吕保男也扶了起来,吕保男才从地上站起,就给了我一拳。我本来有机会避开的,想想还是算了,我刚才的做法是有点不近人情,这一拳,就当给他出气了!

不过话说回来,特么的老子容易么?岑城三中死了人,老子是来救急的,可谓是历尽辛苦啊,终于将地问题给解决了,感谢没有,倒是吃了一拳,我这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啊!

不及我多想,拳头已经落到了我的脸上,碰地一声响,我感觉脑袋嗡地响了一下,鼻子里有热热的液体流了出来,唉,我还是低估了这一拳的重量,不然的话,老子肯定不会硬接的。

我捂住鼻子,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方圆,班主任,杨老师,包括黄苑和金琪都围了过来,看着他们一双双关切的眼神,我终于知道我在为谁辛苦为谁忙了!

他们都是我的老师和同学,前世的缘份才有今生的结识,因此,如果能够帮倒他们,吃些苦,受点累也是值得的!

柴垛一直烧了三个钟,等到熄灭之后,已经找不到吕明建的尸体了——除了一堆或灰或黑的灰烬。吕保男在一通发泄之后,情况好了一些,我们帮着一起,将那堆灰烬铲起,埋入了吕家的祖坟。

秃头校长答应我的兑现了!将吕保男安排进了岑城三中,而方圆,事后也没少了我的一顿臭骂,直到她保证下次关键时刻绝不掉链子为止!

人桩吕明建与儿子吕保男的决别确实让人感动,但是,吕明建的举动,充其量只是鳄鱼的眼泪而已,鳄鱼也会流泪的,但是,不要忘记他始终是吃肉的!

抹去眼泪之后的鳄鱼还是凶兽,当你路过他的潜伏之地,他同样会跳起来,毫不犹豫地将你吞噬掉!整件事情,我也许做得有点不近人情,但是,我绝不认为自己做错了。

人桩的事情结束之后,我和方圆从校长那里得到一笔钱,我们决定用这些钱来买车。此前好多次,出活的时候因为没有车,挤公交挤得跟酸梨似的,或者走路走得脚起泡。

我们得有一辆车,这样才能更高效率地开展我们的工作!

回到义庄,我们休息了两天,第三天头上,秃头校长来找我们,说他的一个朋友开车行,里面都是好车,价格也不贵,有他引道还能打个8折什么的。

我和方圆相信了他,想想也是,这家伙善于钻营,各方面的关系肯定都不错,然而事情上,这是我做的一个大错特错的决定……

正文卷 第377章:失控的车

那天上午,秃头校长带我去看车,是一辆深灰的东风悦达,市场价在十二万左右,店老板说话十分豪爽,说我们是秃头校长的朋友,也就等于是他的朋友!

对于朋友应该怎么样?厚道!

挣陌生人的钱可以,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九九九九点九的人都是陌生人,对于朋友要好,因为朋友就是那百分之九十九九九九九九点九中的零点零零零零零零零点一。是什么难得的,古人说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大家还没有修到共枕而眠的地步,那是还没有修足年头,虽然没有共枕眠,能相见缘分就不浅。

我看了看店主那肥胖的身躯和垂下来的双下巴,心说神特么的与你共枕眠啊,老子要与你共枕眠那绝不会是修来的缘分,那是赌城灭国的罪孽!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能给优惠就好,哥们资产也不是蛮丰厚,两万块钱对我来说也不是小数目呢!

出于对秃头校长的信任,我没有仔细地检查车子,付钱之后,就准备提车走人,我发动车子,冲秃头校长道:“上车吧!我送你回学校!”

秃头校长连连摆手道:“不了,不了,我还要去对面的工行有点儿事,你们先走吧!”

我心想也是,朋友见面,总得聊上几句啊,因此也没有太过在意,招呼方圆上车“方圆,快上来,师兄带你兜风去!”

方圆坐上车,系好安全带,一脸的期待。

我发动车子,缓缓地驶出了车店,趁过马路上的车还不是很多,便逐一换档,加速。别人说新车得磨合,有些得好几个月才能磨合好,我们的车一点也不用,十分顺当。

在适应之后,我便慢慢开始加速,先是绕城一圈,然后就上了高速,想在知道车行不行,高速路上是最好的试验城!上了高速之后,我将速度提升到了120。

我此前也在高速路上开过车,好车与坏车最大的差别是——好车稳,你握着方向盘,就能感觉到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坏车飘,开的太快了,别说是将方向盘握在手里,就是将四个轮子都握在手里都有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

仿佛等下的风大一些,车子就会偏离方向,撞向一旁的护栏。

而我们新买的车,那叫一个稳,说四平八稳都是谦虚,应该再乘以一倍。我都怀疑这不是国产车应有的性能,而是国外名车披了个国产的皮。我一兴奋,不知不觉间就开出了五百公里。

这时候天已黄昏,我们将车停在了服务区,在服务区叫了一份自助餐,准备回家。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了,两边的崇山峻岭黑黝黝的,只有中间的高速路,被路灯照得有如一条耀眼的长龙,头尾都不知道在何处。

我发动了车子,手放在方向盘上,就感觉掌控了一切也似的,等前面的车启步之后,便慢慢地放开了离合器。车子在匝道加速,上到高速时,已经加速到80了。

我持续加速,将速度加到了一百一一百二,车子如一道魅影,在路灯下一闪而过。

开着开着,我就感觉到了不对劲,我感觉地面似乎有些打滑,前轮老是偏离方向,我抬头看了看天,虽然天黑露重,但也不至于地面湿滑啊!就好像有一只手一直和我抢方向盘似的。好几次差点给我别上护栏。

方圆在副驾驶座看得心惊胆跳,不住地提醒我要小心,把车并入慢车道。

也是,高速路上的车子都很快,要是真撞上护栏,结果肯定是车毁人亡,但是,我又怎么能够接受方圆的建议呢,这不是间接地承认我的车技不行嘛!

我继续在快车道上行驶。

我不时地扳方向盘,踩离合,因为我感觉一放任,它们就会自动偏离方向,最严重的是,上调整的那种“稳”也没有了,车子很飘,像是给它按上两只纸做的翅膀就能够飞起来似的。

来和回,简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我一顿操作猛如虎,额头汗水湿前襟,也仅仅能够让它保持不出意外而已,那个累,我感觉比自己跟在车子后面跑还要辛苦。我心说再过三个钟,再过半个钟还特么的是这样,我就并道慢车道去!

面子固然重要,小命更重要!

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心想之所以会这样,可能还是因为新车没有磨合好,白开很稳那只是我运气好,碰上了车里的轴承齿轮没有在打架,然后回来运气不行,正碰上车内的零件在闹矛盾掐架了。

这时候,前面出现了弯道,我慢慢地扳过方向盘,试图顺着弯道转过去,这时候,方向盘更难控制了,就好像是已经被我扳断了,我在转着方向盘,车前轮根本不跟着动一样。

我赶紧放慢速度以免撞上护栏,回头一看,后面一辆大货车正辗压而来,见我放慢慢速度,货车司机明显楞了神,但是这时候减速已经来不及了,而这么快的速度,急扭方向盘那是作死,因此,他只能看着车子向我撞来,他甚至空着一只手在空中划起了十字,那表情仿佛在说“主啊,前面那人作死,是您想假我为手成全他吗?”

眼见货车越来越近,我赶紧一个急转弯,将车扳向了慢车道,看着呼啸而过的大货车,我的小心肝扑通扑通乱跳,不止是我的小心肝乱跳,整个高架桥都在抖动,这特么的要是让货车撞上,车子估计得成一堆碎铁,车内的我们被压成肉泥!

方圆一直在拍着自己的胸口“妈呀妈呀,吓死我了,师兄,咱们开慢点吧,刚才的场景实在是太吓人了,我心脏好的都快犯心脏病了……”

我老脸一红,心说车子如此,我纵有天大的车技也玩不转啊,一百二是开不了,那就开八十吧,反正只是晚点回家而已。

即使是八十,我也觉得力不从心,难地掌控,这特么的哪里是开车啊,拉车都没有这么累的,我心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等回去之后得让店老板检修一下才行!

正文卷 第378章:坑

差不多十二点半,车子终于下了高速,我将车停在路边,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冲方圆道:“走,吃宵夜去!”

“师兄,你这就饿了?”方圆看着我,就像是在看二师兄一样。

我摸了摸肚子,肚子顿时咕咚咕咚地叫起来,开这一趟车,我的精神高度紧张,再加上过度劳动,踩离合,扳方向盘,在高速服务站吃的自助餐早就消耗一空了。

我挑了一张桌子坐下,让店主烤二十串羊肉串,拿两瓶啤酒。虽然说现在在地摊上说是烤羊肉串到嘴里未必是羊肉,但是这时候我已经不在意了,等到散发着孜然香味的烤串端上来,我狠狠地咬了两口,又喝了一大口的啤酒,才感觉心中的邪火平息了许多。其间不免和方圆抱怨车子是如何如何的难开,就好像有一只手和我抢方向盘云云……

一开始方圆还只是安静的听着,说得多了,方圆有些不满了,说车子还是之前的车子,怕是我心有旁骛,所以才会失控。又循循善诱说开车一定要专心致志,不然的话,多危险啊!

还建议我去配一副眼镜。

我有些不爽了,将钥匙往方圆的面前一放道:“你不信是吧,那你去开开看,开开看你就知道我说的话真假了!”

方圆被我挤兑,嘟着小嘴说道:“开就开!”说着从我手里夺过几串羊肉串,狠狠地吃掉了,向着车子走了过去,关门,发动车子,开车前灯,整个过程稳稳当当的。

我心说行啊,这丫头虽然学车的时间比我短,但是胜在稳啊!这里又不是高速,再加上方圆这么稳,我也不担心会出什么事,继续撸串。

没有一会儿,就听到碰地一声响,跟着响起了女孩子的惊叫声“啊啊啊……”

我抬头一看,没有找到声源,倒是东风悦达不见了,我撇嘴,心说方圆这丫头的气性挺大的嘛,两句话不合,就将车开走了……

我正准备继续撸串,那惊呼之声又响了起来:“师兄,救我!”这里又不是武侠电视剧,没有人张口闭口就叫师兄师妹的!我跳了起来:是方圆在叫我!

我循而去,发现在我停车的地方有个臭水坑,方圆将车开进了臭水坑,要命的是,坑洞堪堪只能容下一辆车的样子,因此,车门打不开了,好在坑里淤泥不多,车子没有继续往下陷……

我坐在车盖上,伸手敲了敲挡风玻璃,冲方圆道:“方圆,这里是臭水坑,不是停车位,你怎么将车开到这里来了啊!”

方圆苦着一张脸道:“师兄,你快救我出去啊!”

我推开双手道:“没有办法,我又没有工具,反正天色已经晚上,你就在车里睡一晚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好不好!”

“不行,不行!”方圆大摇其头:“水坑里太臭了,在这里呆上一晚,我非得被薰晕过去不可!”

被方圆一说,我也闻到了臭味,臭水坑平时就很臭,车子开了进来,将积蓄在下面几个月,几年的污物都翻腾了出来,那腐烂,腥臭之味,闻久了都有些头晕。

再加上,坑不远处就是一推推的露天烤串摊,这里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大家尿尿的地方,就我站在车顶上这会儿工夫,已经来过两拨人了,正解裤子里,见下面有人,不得不将拉链重新拉上了。

对于方圆的遭遇,我虽然很解恨,但是现在还是先将人救出来要紧,我打电话给道路救援处,顺便打了一个电话给车店的老板,在等待他们到来的时候,方圆将事情的经过都说了出来。

她发动车子之后,想将让车得离我们近一些,等一下,我从烤串摊出来,就能够坐车回家了,她先是将车倒出来,准备掉头往前开,不知道是不是将刹车当成油门的原因,再加上倒档还没有扳过来,一脚下去,车子就掉坑里了……

女司机的典型症状……

我忍住了想蹊落她的冲动,算了,她的情况已经这么惨了,我在心里开心一下就好了!

“师兄,你笑什么啊?”方圆看向我,脸有怨气。

咦,不是说只要心里笑笑的嘛,怎么表现在脸上了,我再想绷紧神经,却怎么也绷不紧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如果不是臭水坑里的味道,我估计我能笑上五分钟!

“师兄!”方圆愤怒地叫道:“你欺负人!”

大约过了半个多钟的样子,道路救援车来了,老司机一下车就将我们一顿说,说车子在这么大的广场中能够开进坑里,就好比将高尔夫球一杆进洞,没点本事还真不行!

听得方圆的脸一阵青一阵绿的。

老司机用铁索将车子捆上,然后用吊车往上吊,不一会儿,车子被吊了上来,现场的不仅是我们,对面吃烤串的都捂住了鼻子。太特么的臭了,也不知道这臭味能够不能够洗掉。

好处是,车子倒没有什么地方撞坏。

我打开车门,将方圆拉了出来。

方圆的表情十分尴尬,看着我,想要说些什么,最后挥挥手说道:“我承认,这车确实很难开!”

这时候,车店老板也过来了,对我们说了一大通暖心窝子的话,又拖上了我们的车说免费洗车免费修车。我们本来准备满腹的牢骚话都说不出口了。

车子一路往前开,车店老板问我:“陈先生,你们买的车,白天开的多,还是晚上看得多啊!”

我心说车店老板怎么会问起这个问题呢?白开开得多还是晚上开得多?自然是什么时候得用什么时候开罗,我想了想说道:“这个不好说,有时候白天开得多,有时候晚上开得多,有什么说法吗?”

车店老板一边往前开一边回头看了我们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这才开口说道:“陈先生啊,要我说,你们以后还是尽量白天用车,等到天黑了,就不要再用车了,这样能省上不少的修车费用!”

正文卷 第379章:又出车祸

我有些蒙圈,哥们虽然第一次买车,但也没有听卖主说晚上尽量别用车,这样能省不少的维修费的。

是,这话对视力不好者说没事儿,问题是视力不好的根本不开车好不好——那不是找死吗?哥们视力好得很呢!怎么就晚上不能开车了?

我疑问道:“老板,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老板摆手说道:“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你别往心里去哈!”

车被拉到车行,车行老板叫来员工,连夜为我们洗车和修车,不过无论他们怎么赶,今天晚上是不可能修好了。我们就近找了一家旅店住下,第二天下午来提车。

不得不说,老板的手艺是真不错,几处磕伤的地方,修得与原来一一模一样,如果不是车行老板指出,我都忘记我的新车伤在哪儿了……

我要付维修费,老板说不必了,当做买车送的套餐好了。

将车开回的时候,一切顺利,那种有人和我抢方向盘的感觉消失无踪了,我心说车行老板就是牛逼啊,就这么鼓捣鼓捣,车子开起来立马就变得顺手了。

所以有话说术业有专功,得道有早晚,吃这行饭的人与别人就是不一样!

开车到市场买了菜,回义庄做吃的,下午送方圆去学电脑,因为离大衣村长上班的地方近,顺道去看了他,车就留在了方圆学校的地下停车场。等到大衣村长下班之后,我们在附近的小吃店炒了两个小菜,整了两瓶小酒,听大衣村长指点江山。

我之所以和大衣村长保持着联系,就是因为喜欢听他吹牛逼,那情形,就好像有的人愿意坐在台下一边嗑着毛豆一边听郭德刚讲评书一样,海阔天空,无边无际。

张口时纵横四海,惊天泣地,仿佛整个岑城都只有他这么一个包工头,只要他一句话就能调动半城的装修物资,等到闭上嘴时,眼前昏黄的灯光,清冷的米酒……

人生如此。

告别了大衣村长,我打车回了义庄,就着醉意来到了陈柔的房间,突然间觉得心酸不已,如果此时陈柔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会抱着她哭上半个钟,就算她打我我也不松手!

看着房间里陈列整齐的一件件物什,看着我从苗寨找回的有关她小时候的记忆,我坐在椅子里,柔肠寸结,平时这情愫一直被埋在心底,我甚至特别回避接近陈柔的房间,但是酒醉之后,情感被放大了百倍千倍,特别想要看到与她有关的东西。但是真看到了,却感觉更加空虚了,就像诗里说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迷迷糊糊地,我在陈柔的床上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了,我摸索了半天,终于找到了手机,一看来电显示,是方圆,这丫头这么晚还不回家,不会是遇上了什么危险向我求救吧!

想到这里,我赶紧接起道:“方圆,你在哪里?”

“我在车上!”方圆道。

我的第一念头是,这丫头开上新车,肯定得向自己的同学们炫一下,载着他们出去玩耍深夜不归,我本来有些不爽,想想这也是人之常情,有好东西不炫耀,藏起来发霉呢!

“赶紧回来啊!”我叫道。

“我也想回来啊!”方圆的声音里满是苦涩“但是车子翻了!你得赶紧过来救我啊!”

“怎么回事啊?”我皱起了眉头,心说方圆你可真行,开两次车翻两次车,车祸率百分之百,超级马路杀手啊!“你没事吧?”我关切地问。想想应该不会有什么事,不然的话,她肯定早就哭喊起来了。

“没事儿,就是额头磕破了一块皮儿!”

我一边趿鞋一边问道:“你在哪儿啊?”

“我在华润广场这边,苏宁电器方向再往前走五百米就到了!”

华润广场我去过,那里可以说是岑城最繁华的地段了,苏宁电器在广场的西北角,有一条小路,穿过村子之后来到了河边,方圆所说的位置,有一只明朝留下来的凉亭……

这根本不是回家的路啊!

我疑惑地问道:“你去那儿干嘛啊?”

“诡异就诡异在这儿,我明明往家赶的,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就来到了这里……”方圆道。

我心说方圆你找借口能不能走点心啊,明明是往义庄开的,到最后向着相反的方向走了两三里路!这事儿鬼信啊,就算是鬼打墙,那也是出现在深山坟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闹市中有鬼打墙的。

我本来想责怪他几句,想想算了,方圆出了车祸,心里肯定害怕得要死,我就别再雪上加霜了!想到这里时我突然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他真的怕得要死吗?”

第一次有可能,因为我都听到了她的惨叫声,那叫一个惨,光听声音,还以为她不是被压断了腿就是压断了手呢!第二次都有经验了,搞不好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我从义庄出来,正碰上两名夜行者,对方看了看义庄两个大字,再看看我,吓得不要命地往前狂奔,显然是将我当成了僵尸,而将同伴当成了对手,不是有个笑话说嘛,两个人在山上遇到老虎,其中一人要跑,另一人说跑没有意义,因为人是不可能跑得过老虎的,那人说我不用跑得过老虎,我只要跑得过你就好了……

看着他们亡命的样子,我都觉得自己应该去追一下他们,不然的话,就太对不起他们的付出了。

在马路上打了车,我直奔怡亭而去,怡亭位于城中村活动中心,地势不平,但是有许多的老树,方圆正是因为顶上了一株老树,被挡住了,不然的话,估计开进池塘里去了……

我回头往上望去,一个陡坡,再上去就是大路了,不过被三个石球拦住了,这意思已经很明白了,这里是人行道,机动车不能入内,三个石球都没有移动的位置,实在弄不明白,方圆是怎么将车开来这里的……

正文卷 第380章:第三次翻车

这丫头倒是心宽,不理会围观的社区人群,坐在驾驶室里玩手机呢。

不时抬起头来,冲外面的人道:“别拍照,别拍照啊,有话好好说,别拍照啊!”

围观的人群都乐开了花,不停地问这问那,毁坏了公共设施那根本就是小事,最关键的事,这年头能够找到这样的乐子可不多呢!

我远远地看着,都有点不想过去了,丢脸啊!

我硬着头皮上前,拍了拍车窗道:“方圆!”

方圆见到我,十分惊喜:“师兄,你来啦,快帮我将这些人赶走,他们都围观我半天了,看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不好意思还能若无其事地玩手机啊!

我将方圆拉下了车,冲围观的人群道:“兄弟叔伯们,能不能帮个忙啊,帮我将车抬上大路上去,当然,这忙不白帮,每人两百辛苦费!”

当即走出来十多个年轻人,大家一起用力,将车子抬了起来,我和方圆也过去帮忙,不一会儿,终于将车抬到了大路上,在社区大妈那里交了罚款之后,人群终于散去了。

我上了车,看着副驾驶坐上的方圆,又回头看了看车子撞树的地方,摇头叹气道:“方圆,你能跟我说说,你是怎么将车扳向那么窄小的弯道,爬上阶梯,最后撞上老榕树的?”

方圆不停地搓手,脸都快埋进大腿里了“这,这个……师兄我说了你别不信啊,反正我说的都是真的,下学之后,我带两个玩的好的同学去吹风,回来的时候有点照晚了,我开着开着,前面起了迷雾,怎么也驱不散,我只好慢慢往前开,开了大约有半个多钟的样子,迷雾终于散去,然后就到这里了……”

“我有些慌乱,想要找地方出去,但是车子不听使唤,就好像,就好像有个人在跟我抢方向盘似的,冲下了坡道,往池塘里开去,我猛打方向盘,然后就撞树了……”

见我表情木木的,方圆再一次强调道:“我保证,我保证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我问道“不是将油门当成了刹车?”

“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方圆很肯定地说道:这一次我记得很清楚!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方圆说感觉有人在和他抢方向盘,事实上,这种感觉昨天晚上我也有过,难道这车有什么古怪?或者真像车行老板所说的,晚上用车要花上更多的修车费?

唉,停在这里也是事儿,先出去再说吧!

我发动车子,问道:“方圆,你是从哪个位置进来的啊?”

方圆一脸懵然:“我也不知道啊!”

好吧,不知道从哪里进来的咱们就慢慢找出口吧!

我发动车子,往前慢慢开去,一连开过四五个出口,都被大石球给拦住了,再往下开已经到了江滨路的尽头了……

我摊开双手:“方圆,你是开着车飞过来的吗?”

方圆一脸的无奈。

没有办法,我们只好搬开其中两只石球,将车子开过去再复回原位,回到义庄,我们都累得够呛,接下来的两天还算平静,因为我们都没啥事儿,不用车。

第三天,方圆的一个朋友来借车,说是有亲戚结婚,要组车队,可以给租金。人家大喜事,拒绝说不过去,我只好答应下来,一边答应一边拿眼瞪方圆,心说都是你,都是你,没事儿装什么逼吗?这会儿好了吧!

我和方圆都被邀请参加婚礼,我给回绝了,我人生最不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跟陌生人吃饭,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坐一张桌子一边假客气一边吃饭。

这样的饭桌,就算是吃海参鱼翅,也不如我路边小摊来一碗牛腩盖饭加冰啤酒爽。

因此,我还是去吃牛腩盖饭加冰啤酒吧!

从义庄出来,街道旁就有一家,店老板都认识我了,见我过来,也不问话,直接进里屋去了,不一会儿出来,一手端着牛腩盖饭,另一只手提着一瓶啤酒。

我冲老板笑笑,起开啤酒瓶,冲店老板扬了扬就算是打招呼了,难得清闲,我准备吃完饭去四处逛逛,如果心情足够好,再去看场电影,去游乐园里玩一把碰碰车什么的……

还在半路上呢,方圆的电话打过来了。

我接起道:“我已经吃过饭了!”

“咳咳咳……”电话里的方圆不住干咳,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问道:“怎么了?喝水呛着了!”

我一说,方圆咳得更厉害了,半晌对我说道:“这一回是真的呛到了……”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两个大字“活该”,没好气地问道:“说吧,找我有什么事?我跟你说啊,红包肯定是没有的,你要是帮我给,我也不认的!……”

“不是这事,不是这事……”我感觉方圆的舌头一直在嘴里打转转一样:“又,又翻车了……”

我不满地说道“不是说晚上才容易翻车吗?这大白天的,也翻车了?”说到这里我感觉有些不大对劲,将刚才的话重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我终于明白过来了。

我刚才说不是晚上才容易翻车吗?怎么白天也翻车了?这话的潜台词是我心里接受了晚上容易翻车的事实?

不对,不对啊!老子特么的买车是用来代步,方便自己的,不是用来翻车玩的,再说了,翻车一点也不好玩好不好!我头一次意识到,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我随口问了问那边的细节,才知道情况不是很妙,女方与男方的家隔着一片坟场,而新娘新郎又恰好乘坐了我们的车(至于他们为什么这作,我就不知道了!)

在经过坟山的时候,车子突然一扭,撞断了护栏,向着河里扎去,也亏得开车的是一位老司机,关键时刻猛打方向盘,冲算在离水位一米处的平台上停下了。

也亏得是停下了,不然的话,这欢欢喜喜的迎亲车队,搞不好一个小时之后就得变成悲悲切切的哭丧车队了,当时方圆坐在副驾驶座,都差点魂飞天外!

正文卷 第381章:这个锅我不背

这都还不是最可怕的……

什么?差点车毁人亡还不叫可怕,那什么叫可怕呢?

车子在停下来之后,司机,方圆,新郎和新娘都下了车,方圆留在河边守车子,新娘新郎和司机换车继续婚礼,于是,就只剩下她和我的车了。

车队离开之后,他突然觉得全身发冷,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战!

她感觉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将车往河里推,而翻涌的河水之中,仿佛也隐藏着什么东西,正侍机对她下手!她心中害怕,就回到马路上去了……

方圆最后惶急地对我说道:“师兄你赶紧过来吧,这么会儿工夫,车子又往前推进了,要是再晚一些,我怕它,我怕它掉河里去!”

“用不着着急!”我哼一声道:“反正万一车子沉进河里,你和事主都得赔我,这车子我不满意,正好趁机换台新的,换一台晚上驾驶不会出问题的那种!”

话是这么说,我还是得过去看看才行。

我打车赶到现场,方圆就像是看到了救星一样,扑向我的怀里:“师兄,我好害怕啊!”

我不着痕迹地让开了,撇嘴说道:“方圆,别在我面前装可怜哈,没有用,该负的责任一点也少不了你的!”说着跨过被撞倒的护栏,走下斜坡,方圆嘟着小嘴跟在了我的后面。

这丫头,电话里说得多么多么可怕,这不不是敢跟过来的嘛,难道我的出现,给了她勇气?

这里的温度比城里起码低上四五度,可能是山形水势,可能是因为风吹动了水气,更有可能是坟山上阴气沉重……

我还没有想明白所以然来,突然听方圆一声惊呼,我回头望时,她已经向着我扑了过来,原来,她踩上浮石,身体失去了重心!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撞上了。

我想要稳住身形,但是堤坡太陡,根本稳不住,我便就势往前一扑,身体扒在了平台上,饶是如此,还是往前滑了一两米,半个身体都扎入了水里。

我才要缩回双手,发现我的双手被两只柔美的手给握住了,然后,我看到了水中的倒影,不是我的倒影,而是一个女人的,她有一头漂亮的波浪卷的棕色头发,精致的五官,和两排洁白的牙齿……

她就躺在水里,面带笑意,静静地看着我。

我一时间有些愰神,还没有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就感觉我的脚被人抓住往外拖。我陡然间反应过来,特么的老子的上半身还扎在水里呢,我又不是鱼,得赶紧抬头换气啊!

我一把甩脱那女人的手,双手撑住平台的边沿,抬起了头来。在抬起头时,波浪翻涌间,那女人的脸也不见了,我感觉肚子鼓鼓囊囊,肺就像是要炸了一样,一连吐了好几口水,感觉这才好了一些。

方圆拍着我的肩膀问怎么回事。

我捂住喉咙,摆了摆手,好一会儿终于缓过气来,看着方圆道:“水里有古怪!”又补充道:“方圆,多亏你拉住了我,不然的话,说不定现在我已经被拖下水去了……”

方圆看着我关切地问道:“那师兄你没事吧?”

我指了指自己的喉咙:“这里有些痛,其它也还好啦!”

说着话,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顶住了我的屁股,回头一看,竟然是车子,这么会儿工夫,它又往前移动了,我和方圆试着将它往回推,推了几回没有推动,所幸的是,道路救援车到了。

车还是上次的车,司机还是那天的司机,吊车司机见到我们,双手都竖起了大拇指,脸上的崇拜表情真不像是装的:“哥们,姐们,你们是真牛逼,车子撞破护栏没有沿着河堤掉进河里,而是稳稳地停在了河堤上不满四平米的平台上,要我说,车神迈克尔·舒马赫也未必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我也是吐得有些痿顿了,不然的话,我非跳上去给这个嘴欠的家伙一顿嘴巴不可,我看着桔黄色的吊车将铁索放下,抓住铁索,将东风悦达给绑上了,冲上头挥手道:“起,起!”

这时候,车子前轮都快沾着水了,如果再晚上一两分钟,说不定就滑进水里去了,随着铁索的收紧,越野车的前轮开始离地,跟着是后轮,越野车被吊上高空时,吊杆开始横移,最终将越野车放在了马路上。

吊车司机下了车,将我们拉回到马路上,问我们“要拖车吗?”

我摆手说不用了,车子应该还能用。

吊车司机看着我们上车,轻轻地抚摸着我们的车,一脸的同情和无奈,仿佛是一个父亲在同情嫁给渣男的女儿,而他却没有办法挽回这一切……

我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估计爱车之人看到车子三天两头受伤都会这样吧!那眼神,可恶而又难以直视,特么的老子先跑为快了。

开出坟场之后,车子稳了许多,我将车开回车场,看着屋檐下正在拿功夫茶的胖老板道:“老板,这车是怎么一回事,你得给我一个解释!”

胖老板一脸的热情:“兄弟,来,喝口茶消消气,有什么话慢慢说!”

我上一次就想冲胖老板发火的了,因为他的态度一直很好,我就忍下了,今天说什么也不行了,我必须要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面对胖老板的满面笑容,我紧绷着脸道:“老板,你也别糊弄我了,这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胖老板见热情对我不起作用,脸色也慢慢地冷了下来“陈先生,什么怎么回事啊,我不是很明白!”这类的生意人我见得多了,平时满面笑容那是为了糊弄你,而一旦糊弄不了,翻起脸来能让你措手不及!

“我问你,这车子是怎么一回事?”我一字一字地问道。

“什么怎么回事?”

“车子到手不到十天,翻了三回了!”

“那是你技术差呗!”

“我技术差?明明是车有问题?”

“行,你说车有问题,你拿去检测啊,你检测出了问题我认,要是没有检测出来,这个锅我可不背!”

正文卷 第382章:吓人方案

去检测哪有那么容易啊。

不说各项检测需要一大笔的费用,单独这个白天还好,晚上容易出事故就讲不清楚!

我怎么跟检测员说呢?到了晚上,车子犯困,所以不好开?

我倒是没有问题,关键是人家能信吗?

再说了,这个事情耗时耗力,这些损失算谁的?

我挑眉问道:“老板,你的意思是说这车卖出去了你就不管了!”

“别乱扣帽子啊!”胖老板撇嘴说道:“我不是不管,关键是你想让我怎么管啊!我开的是车店,车店是挣钱的,不是一天天的给你自己找麻烦的,明白吗?”

胖老板的语气虽然软了一些,意思可是没有变。

“说来说去,你还是不想管了,对吧!”

“咳咳咳”胖老板的干咳一声比一声高:“别胡说啊,只要是你检测出了问题,我保证帮你修好!怎么样,这样行吧?但是如果你想讹我,我告诉你,我也没有怕过谁来!”

“好吧”我冲方圆道:“走了!”

“那车……”

“车就放在这里吧!”我深深地看了胖老板一眼道:“说不定等到明天,他就会回心转意呢!”

胖老板没有看我,低着头给自己倒茶。

“会,会吗?”方圆表示很怀疑。

我心里嘿嘿一笑:“会的,肯定会的!”从胖老板对我的态度大转变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情——我们被坑了!胖老板一早知道车子有问题,所以才会便宜卖。

现在钱已经落到他的手里,能糊弄就糊弄,要是不能糊弄,撕破脸又何妨呢!反正我又不能怎么样?去检测车子有问题?有没有有结果是另一说,谁特么的有这个精力和时间啊!

要是换个人,说不定就认栽了,车款当给他买药吃,下回经过车行绕着走就行,但是我不一样,我不是那么容易就服软的人,跟我耍无赖是吧!我有办法治你!

如果再过两个月,等到鬼门开的时候,黄苑和金琪一走,我可能还真没有办法,我总不能找一具尸体去对付他,尸体下手没轻没重的,再加上不能沾血,很是麻烦,但是鬼魂就不一样了……

站在义庄的楼顶上,我摇晃着起尸铃,不一会儿,前面的羊肠小道出现了两道人影,其中一道人影穿一件米黄色的裙裾,另一人一身灰色的运动服。

他们走路的样子很奇怪,仿佛是踩在树叶草尖上往前行走一样,稍微来一阵风,能够将她们吹得离地两三米。

很快地,两道人影离得近了,沿着砖墙爬了上来,看着我道:“陈烦同学,你找我们?”

我点点头,伸手拨弄着插在桌上的两根香道:“我叫你们来,是想让你们帮我一个忙……”

黄苑金琪离开之后,我就着泡椒凤爪喝啤酒,眼睛却丝毫也没有离开桌上的两柱香,桌上的香一直燃得很平稳,大约小半个钟的时候,香燃烧了一小半,香上闪过一道火光……

我的心里一乐,好戏开锣了!

可惜我不能在旁看戏啊,不然的话,不喝酒,不吃泡椒凤爪都行呢!胖老板现在是什么情状?躲在床下?哭天拜地?又或者已经被吓出心脏病来此时正被送往医院急救?

胖的人身体负荷重,是很容易得心脏病的哦……

在我喝完第三瓶啤酒的时候,黄苑和金琪回来了,我赶紧向她们打听事情的经过,二女鬼却是哈欠连连,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说胖老板太好吓了,所以没什么意思……

据他们所说,大约半个钟之后他们就赶到了胖老板在滨江别墅的家,两人制定了一系列的吓人计划,比方说房间里有脚步声走来走去却看不到人,电视上突然出现他们的样子,拉起的窗帘被风吹得不时出现人形的痕迹,就好像有人站在窗帘后面,而事实上拉开来什么也看不到!屋里鬼影幢幢,张牙舞爪……

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附在他的妻儿身上,或者现出鬼身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然而,设定好的计划差不多都没有用上……

他们进屋的时候胖老板正准备洗澡,她们临时设计了一个方案,在胖老板洗澡的时候,金琪时而将水温调到最高,时而调成冷水,而黄苑堵住门口,不让他出去。

不仅如此,还将卫生间的声音都隔绝了,无论卫生间天塌还是地陷,外面都不知情……

胖老板才打开莲蓬头,冷水劈头浇下,胖老板全身的肥肉一阵颤抖,赶紧将开关往另一边扳,扳到了尽头。结果还是冷水。再扳回来,换成了开水,烫得胖老板直跳脚。

想要换成冷水,却怎么也换不过来,莲蓬头,洗手池,下方的小龙头通通都是开水,最后没有办法,胖老板只好去马桶里勺水去敷伤口……

一边敷伤口,胖老板想要开门出去,却哪里出得去?卫生间的门就像是有人拿钢条给焊死了,根本打不开!无论他是用脚踢还是用自己肥胖的躯体去撞……

胖老板大声喊叫,虽然他透过半透明的玻璃门能够看到妻儿活动的身影,能够听到电视剧里的对话声,可是他们就像是分别在两个世界一样,无论他怎么叫喊,外面都听不到!

胖老板感觉到不大对劲,猛然回头,就见见升腾的水蒸气中,隐隐出现了两道人影,他吓得全身颤抖,脚一软,肥大的身体就砸在了地面上,双眼开始翻白,眼看要晕过去了。

趁他还没有完全昏迷,黄苑赶紧说道:“……东风悦达的事情你还记得么?你最好给陈烦先生一个交待,否则的话,这事儿不算完……”

黄苑的话说完,胖老板也已经完全昏迷了,整个过程很短,不超过三分钟,这也是黄苑和金琪感觉到很无趣的原因,这边才热好身呢,那边就结束了……

不过,胖老板被吓晕了,他们不好再呆在房间里,便出门去了,她们下楼的时候,听到了胖老板妻子的惊呼声,可能是见胖老板洗澡这么久还没出来,担心出事,打开了卫生间的门吧!

正文卷 第383章:这王八蛋!

听完黄苑和金琪的描述,果然是挺无趣的。

前后不过三分钟,虽然将他吓住,而且烫伤了,但是整个过程也太短了……

如果能吓他半个钟,将他吓得魂飞魄散,恨不能速求一死,那才好呢!

那家伙不是挺横的嘛,怎么那么不禁吓啊!

我心中正腹诽呢,电话响了起来,我一看来电显示,是胖老板,几乎没有怎么考虑,我就挂断了。

心说你打电话老子就非得接吗?我就不接,看你怎么样。

没一会儿,胖老板又打过来了,一连打了六七次,我这才接起,没好声气地嚷嚷道:“喂,死胖子,大半夜的打我电话干嘛啊?想找麻烦吗?”既然撕破了脸,也就没有必要那么客气了。

“陈烦先生,睡下了啊,是这样!……”胖老板的声音变得很是温和,就像是掐着嗓子在说话一样:“我想跟你谈谈,今天白天,我想我们有什么误,理不讲不通,话不说不明,你看这样好不好,明天早上,我去找你,好不好?”

“不好!”我回答得干脆直接。

“陈烦先生,咳咳咳……”胖老板的声音里满是苦涩:“你看这样好不好,车款我全部退你,并且付给你五千块的精神损失费,这件事情就算是了结了,好不好?”

“怎么突然之间变得这么好说话了?我狐疑地说道:“态度转变得那么快,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啊?”

“陈先生你就别开玩笑了!我向光头哥打听了,你是个有本事的人!怪我有眼无珠,得罪了你,对不起,对不起……”

“我哪里有什么本事啊?”

“陈先生,你就别开玩笑了!”胖老板的声音响起:“你刚刚给我的教训很深刻,很深刻啊!”

胖老板不说秃头校长还好,一提起秃头校长,我顿时想起来了,车行是他带我们去了,车子是他带我们看的,要说东风悦达事件和他没有关系,特么的鬼才信呢!

想到这里,我很快有了想法,我睥了一眼一旁的花坛上的车钥匙,慢慢修修地说道:“老板,我看你也是老江湖了,你肯定知道一句话吧——请神容易送神难……”

胖老板听到这里,声音都变了:“你,你还想怎么样?”

我嘿嘿一笑道:“我也不想怎么样,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如果你能够如实回答的话,什么事情也没有,如果想要说谎的话,你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如实回答,一定如实回答……”

看来这家伙真的被吓惨了,不然不会这么乖。我开口问道:“车是怎么一回事?”

“车子是不大好开,都怪我,财迷心窍,卖给你们的车是我从别人那里收来的二手车,我翻新了一下,当新车卖给了你,对不住,对不住!”胖老板一迭声地道歉道。

“别打马虎眼啊!”我喝斥道:“你一句车子不大好开就想打发我?我想知道的是车子为什么白天好开,晚上就不好开!”

“这事儿,这事儿!”胖老板说道:“这事儿你得去问光头哥,我只是帮忙他卖车,其它事情,什么都不知道……”

“这车是秃头校长的?”我问。

“是啊,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了!”胖老板说道:“车子是光头哥的,因为老出事,他想处理掉,本来是一辆宝马越野车,换了个东风悦达的标志,我就收了一万块的好处费,其它钱都被光头哥拿走了……”

我擦,别人是坑天坑地不坑自己人,秃头校长是志坑自己人啊,对了,谁特么的跟他是自己人,在挂电话之前我冲胖老板喝道:“你给我等着,这件事情不算完……”

我又拨通了秃头校长的电话“喂,光头佬,我想我们得好好聊聊了!”

“咳咳咳!大半夜的,聊什么啊!”电话那头的秃头校长应付着。

“大半夜的,咱们聊聊鬼好不好!吕明建虽然已经被烧成了灰,但是金琪和黄苑都在没有走呢!”我拉长了声音道:“要不,我让她们去找你聊会儿天?”

“不必,不必,不必了!”我都能够听到秃头校长摇脑袋的声音了。

“那你就给我好好说说,为什么要坑我!”我的声音提高了八分。

陡然间的大喝给秃头校长造成了不少的震摄,他有些慌乱地说道:“这件事情,这件事情……你们不是赶尸匠嘛,我以为你们能够镇得住那辆车呢……再说了,我也不是为了我自己啊,吕保男从学校拿走了十多万,这个亏空总得有人来填不是……”

我心说你特么的就得了吧,前半句还算是人话,后半句完全是狗扯蛋,就你那性格品行,还填亏空,不把岑城三中掏空就不好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秃头校长犹豫了一下,跟我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半个月前岑城大望坡那边出了一场车祸,车里四个人,全部身亡,车主的父母不愿意再要那辆宝马车,就准备出售。

虽然出了那么惨烈的车祸,宝马车却没有什么大碍,六十多万的车,八万块处理,秃头校长心动了,与事主的父母一通讨价还价,将价格定在了七万。

花了一万块让车子恢复如初,然后,秃头校长的坐驾就由大众变成了宝马,但是……自从开上宝马之后,白天还好,晚上用车准出事,不是刮蹭别人的车,就是撞上其它的东西,就七八天的时间,修车费都着了四五千。还亏得车行老板是自己的朋友,不然的话,一万块都未必能够搞定,终于,在五天前人了明白了一个道理,这车自己不能再开了,再开容易丢命。

虽然宝马的逼格比大众高,但是关键时刻,还是小命重要!

他想起了我们准备买车的事情,就想将车转手给我们,为什么非得转手给我们呢?就像他之前说的,我觉得我们能镇得住——万一卖给别人,出了事情,会影响他的声名,搞不好还要被带去派出所问话,这不利于他仕途的发展!

这王八蛋,真是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的仕途呢!

正文卷 第384章:大惊小怪

秃头校长虽然平时对我们表现得很是热情,但是我心里知道,他骨子是不喜欢我们的,原因么?如果你的位置比他高,你清高,孤傲没事,但是如果他觉得你的位置比他低,你在他的面前还是那么清高,孤傲,那就是不识抬举的表现!

而我,在他心中就是属于位置比他低的那一样!

特么的老子可是半点也不觉得我的位置比你低啊!

他说要帮忙的时候我就应该警惕的,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可惜我当时还是大意了,心里想着我和他好歹也是共过患难的人了,常言说“患难情更真”他再坏,总不能害一起共过患难的人吧!事实证明,我特么的还是太过天真了!

他特么的以为我能够镇住就卖给我,万一我镇不住呢?不就被你害死了么?

我越想心里越气,心说这件事情绝不能那么轻易就算了,非得让秃头校长长得记性才行!想到这里,我的声音冷了几分:“喂,颓瓢,这件事情你准备怎么解决啊!”

秃头校长弱弱地道:“陈烦同学,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你的校长,你怎么能够那么叫我?”

我撇嘴说道:“我也想尊敬你啊,但是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你身上有什么值得我尊敬的地方!秃瓢,我跟你丑话说在前头啊,这件事情,你得给我个交待,否则的话,锡老师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

说完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话说得有点狠了,这是死亡威胁啊!不过,无所谓了,面对秃头校长这类不怕开水烫的死猪,就得下猛药。我话刚刚说完呢,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道:“烦啦,你行了啊,能干了啊,都威胁起校长了,让我碰到非拧你耳朵不可!”

班主任?

秃头校长果然不是善茬,估计一接到我的电话就让老婆去叫我的班主任过来了,我刚才的话从头到尾都被班主任听在了耳里!这种时候了,都能反将一军,不得不服。

不过事到如今,我也不在乎了,反正说破了天去老子也不理亏。

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呢,就听班主任继续说道:“烦啦,你那么大的人了,尊师重道懂不懂,今天你敢对校长下死亡威胁,明天要是在街上撞上我是不是也该拿刀捅我啊!”

“班主任,你想差了,不是这样的……”

“我都听到了,我耳朵又没聋……”

……

与班主任一通纠缠,我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就成闹剧了,我打断班主任的话道:“班主任,你对我有意见咱们回头再聊好不好,现在麻烦将手机给校长……”

电话里传来低声私语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就听班主任说道:“烦啦,别急,咱们再说说尊师重道,虽然说现时代不比古代,但是老师的职责仍旧没有变,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你应该……”

虽然我没有听明白私语些什么,但是,从班主任后面说的话我基本能够推断出来,我说让校长接电话时,班主任应该是将手机递给了秃头校长的,但是秃头校长没有接,而是让班主任拖住我,不管怎么说,班主任得服校长管,校长的话她不得不听,因此,再开口和我说话的时候,班主任不大情愿,于是才有一嘴的官腔……

我的声音提高了八分:“班主任,你转告校长,他要是再不接电话,我就让鬼魂去家里找他,让他提前跟他的车行朋友学学如何迅速地被吓晕,这样能少一些痛苦!”

“哦!”班主任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估计是捂住话筒向秃头校长传话呢,电话里传来的只有嗡嗡嗡的电流声。

良久之后,终于传来了秃头校长的声音,声音很是沮丧:“陈烦同学,我知道我错了,在这里,我慎重地向你道歉,希望你能够原谅我!”

“哦,你向我道歉我就得原谅你吗?”嘿嘿嘿,大家都让开,我要开始装逼了:“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你得拿出足够的诚意来才行……”

“诚意……”秃头校长重复着我的话,很快就回过味来了:“是是是,有诚意,必须得有诚意,我马上给你打钱,打三千块钱,就当是道歉,好不好?”

“三千块钱,你打发叫花子呢!”我冷冷地道:“车子我给你们还回去,你和车行老板每人得给我六万,十万块是车钱,两万块是精神损失费,你自己考虑下,觉得还行就给钱,要是觉得不行,咱们再好好谈谈!”

在说到“好好谈谈”四个字时,我的语气加重了一倍,其中深意,我想不必我从做解释,秃头校长应该能懂的。

说着,不等秃头校长回话,我就挂断了电话,将桌上的花生壳扫进垃圾桶里,转身下楼,回房睡觉了……

躺在床上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钟了,我估计醒来起码得上午十点,发了条微信叫方圆别叫我,但是这丫头就像是没有看到似的,仍旧七点半就将我叫醒了。

我颇为无语,但是此时已经醒了,想要睡也睡不着,干脆起来吧,翻开手机,上面有两条信息,一条是秃头校长的,一条是车行胖老板的,都是转帐记录,一共十二万……

转账的时间是六点半,从我挂断电话和六点半的两个半钟,这哥两估计就商量了两个半钟,商量来商量去,觉得胳膊毕竟拧不过大腿去,还是决定服软……

嗯,很明智的决定。

对方既然达到了我提出的要求,这件事情就至此为止吧,不过经历了这件事情,我再也没有买车的欲望了,就像一个人单身久了想娶老婆,结果娶了一个母老虎,又懒脾气又大,根本没法过日子,离婚之后终生都不会再有娶老婆的念头了……

吃了早餐,方圆和我打了个招呼,就准备骑着她的电驴去上学,才走出门,就惊呼起来:“师兄,师兄,快出来,你快出来看!”

我懒懒地问道:“什么事啊,大惊小怪的!”

正文卷 第385章:回自己回来的车

方圆叫道:“师兄,你快出来看!”

“多事!”我心里嘀咕着,将茶水一口喝下,走出门来。

方圆指着左侧的棚子道:“师兄,车回来了!”

我顺着方圆所指的方向望去,在离义庄大门四五米远的地方,我搭了一个棚子,不绣钢的骨架,军绿色的帆布,花了一千多,大小刚好能够遮住一辆车子!

这是我为新车搭的车棚。

现在车没有了,我还正犹豫着要不要将车棚拆掉呢,搭车棚不过五六天的样子,这时候拆掉退货,能够拿回百分之八十的本金呢!

此时,原本空荡荡的车棚里停着一辆车——正是我新买的东风悦达。

就像方圆所说的:“车回来了!”

车当然不可能自己回来!我拨通了胖老板的电话,没好气地喝斥道:“死胖子,你想要干嘛呢?”

胖老板吓了一大跳,小心翼翼地问道:“陈烦先生,钱我们不是给了嘛……”

“不是钱的事”我恼火地道:“钱你给了不假,干嘛还将车停在我家门口啊?”

“没,没有啊……”

“那你出门看看!”

脚步声响起,不一会儿,一个声音道:“啊,车没见了!”

我冷哼一声道:“我跟你说,车子现在在义庄,你赶紧来开走吧,我等你半个小时,半个小时要是还不到,我就要收停车费啦!”

“是是是,我马上过来!”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的样子,一辆灰色的吉普车驶了过来,从车上下来一大一小两个胖子,大胖子肚子如箩,原本的双下巴都快分出三下巴来了,小胖子头上没有几根毛,是个光头。

车还没停两人就在吵架,从车上下来,两人吵得更加凶了,看得出来,做为一校之长,秃头校长一直在忍让,不然的话,两人估计早打起来了,这就像是古语说的“君子言义,小人言利”这单生意要是赚了还好,如今两人都亏了,彼此都看不顺眼了,不吵架才怪呢!

终于,两人吵吵闹闹地来到了义庄前。

我懒得理会他们,坐在椅子里都没有起来:“你们两个,赶紧将车子开走吧……”

我的话就像是点燃了一串爆竹一样,两人又开始吵起来,秃头校长让胖老板将车开走,胖老板让秃头校长将车开走……这开车有讲究,秃头校长让胖老板将车开走的意思是车子归胖老板了,胖老板赔出去的六万块再减去好处费一万多,等于是五万块钱将车拿下了……

这样的神车,胖老板哪里敢收,让秃头校长赔自己五万块——等于一番折腾一子不挣,让秃头校长将车开走,秃头校长不干,理由是已经转过胖老板了,不会再回收……

两人吵了足足二十分钟,也没个结果,我听得有些不耐烦了,一拍椅子的扶手道:“我才不管这车归谁呢,但是,我得告诉你们,如果你们还不将车开走的话,我就要收五十块钱一分钟的停车费了……”

这话果然有效,成功地将两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最终秃头校长服软,冲我摆手道:“别别别,陈烦同学,我这就将车开走,这就将车开走……”

即然搞定了,胖老板也就不管了,回到车上,招呼伙计开车回去,而秃头校长则走向东风悦达,拉开了车门,发动了车子,才一发动,车子就冲了出去,差点撞上一旁的水泥墩子

我走上前去,拍了拍了车窗玻璃道:“秃头校长,悠着点啊,回去的路没有那么平整,下次再将油门当刹车,当心开到悬崖下面去!”

秃头校长苦着一张老脸道:“可是,可是我明明踩的就是刹车,没有踩油门啊!”话还没有说完,车子又陷进了坑里,怎么都开不出来,最终折了一些树枝垫在车轮下面,才总算开出来了。

车子歪歪扭扭地,就像是醉汉一样开上了大路……

第二天早上……

“师兄,快来看……”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没好气地说道。

“车子又回来了……”

我从床上跳起来,一边披衣服一边下楼来,绕着东风悦达走了一圈,心说我难道被这破车缠上了?我倒是听说过某某帅哥,某某美女被缠上的花边新闻,要是来个赵丽颖,柳岩什么的,缠上我也无所谓,你特么的一辆破车,缠上我干嘛啊!

我打电话给秃头校长:“秃头校长,怎么搞的,你的车又回来我这里了,赶紧过来开!”

“不开!”秃头校长回答道。

“我跟你说啊,半个钟后,每多停一分钟,我就加收五十块停车费!”我得意洋洋地说道。心说你就不来开车吧,有你肉疼的时候!谁知道,谁知道秃头校长出人意表地回答道:“车子我不要了……”

“你不要了?”我一时楞住。

“没错,车子我不要了!再将它开回家我就快疯了,因此,车子我不要了,八万块整的车,我一分钱不要了,因此,陈烦同学,你也不要来找我了!”

你怎么能不要呢?

仔细想想,秃头校长似乎真的可以说这车他不要了,可是如果他不要了,我怎么办?这车就一直停在义庄门口?特么的这里是死尸客栈,又不是停车场!

我威胁道:“秃头校长,你再不来将车开走,我一把火烧了它!”

“烧吧烧吧!烧了干净!”秃头校长特别强调道:“陈烦同学,你赶紧将车烧了,我保证不找你的麻烦!”

我擦,什么人啊!

我绕着东风悦达走了两圈,现在已经可以确认,秃头校长不要这车了,可是我是怎么处理它呢?烧掉?算了,别到时候爆炸将义庄点着了,将它开往别处?

这车好像会自己回来……

我一咬牙,心说老子将你开下山崖,看你还能自己回来不!想到这里,我上了车,发动车子,缓缓往前开去,离义庄五六里远的地方,有一处山崖,是去年山体滑破时候形成的,山崖有二十多米高,下面会是乱石,从那么高的距离摔下去,越野车肯定会摔成一堆碎铁!

正文卷 第386章:遗弃

我将车速开到最大,在离悬崖十米远的地方突然拉开车门,扑了出去。

常言说得好,人要是运气不好啊,喝凉水都能够塞牙,此时的我就是这样,一片空旷地带就这么一棵大树,结果——让我撞上了。

碰地一声响,我感觉有些头昏眼花的,扶住树站了起来,回头望去,此时越野车已经很接近悬崖了,最多再过十秒,就会坠下悬崖!

不对,不对,为什么要再过三十秒呢?

我滚下车的时候车速开到了一百二,照这个速度,最多三秒钟,车子就会坠落悬崖,但是现在,除了我从车上滚下的时间再加上十秒钟,车子得二十秒钟才能坠下悬崖!

车子在减速!

特么的它竟然在减速,谁特么地帮他减的速啊!

它在持续减速,它停了下来!

什么鬼啊!

我心里突然升起一团无名火,你大爷的,老子跳车时撞得头晕眼花的,你倒好,屁事儿没有,就停在悬崖边上,向我示威呢!我几步上前,将越野车往前推去。

一般轿车是两千斤左右,越野车是三千斤,在平地上是很好推动的,因此,我去推车也不是傻,逼举动,因为正常情况下,这种小车是能够推动的!

但是眼前的越野车,就像是被焊在了地面上一样,无论我怎么用力,都推不动分毫,推了一会儿,我放弃了,寻思着去附近农家借一把铲子,绕着车子铲上一圈,让车子开不出来……

想了想还是算了,虽然说这是个不错的办法,但是特么的太费时费力了,有这个时间,我干嘛不好好玩乐呢!我指着车子道:“喂,我跟你说啊,现在你没有主人了,自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不要再跟着我了,知道吗!”

觉得这话似乎不够狠,接着道:“我跟你说吧,真的不要再跟着我了,否则的话,我就,我就一把火烧了你,我说到做到哈!”

说完我便往回走去,走了一段距离见车子没有跟来,我松了一口气。今天是高考,我虽然辍学了,我的同学,朋友都在这至关重要的关卡煎熬,我寻思着给他们送些温暖去。

哦,不对不对,天气越来越热了,就没有必要送温暖了,要送也是送“寒冷”,全班四十五个人,五十只雪糕,被我提在手里,方圆开着她的小电驴送我。

赶到的时候刚好十二点,考试中场休息,我群发了消息让他们赶来操场,有四十个同学来了,其中有五人有的要陪家里人吃饭,有的不想见人,也不想吃饭……

出人意料的,这一帮平时看起来就像是饿死鬼的家伙竟然没有围上来就抢,而是排好了队依次取雪糕,搞得我都怀疑是不是在考场的三个钟他们的脑子被外星人侵占了!

因此才会这么不合常理。

每个人取了雪糕,都会恭恭敬敬地说上一声谢谢,目光中,多多少少都有一丝伤感,一丝不舍!我明白了,他们的心里都清楚,这一次聚会之后,以后大家都是天南海北,再想聚集在一起难上加难了,因此想在同学之中留下一个好印象!

就拿我的几位玩得好的同学来说,胡菲报考的是北京大学,她喜欢那里的人文气息,阮经天的学习成绩一般,报的是广西大学,狄同化报得是哈尔冰工业大学……

就这三个人,已经是天南海北了,全班四十五个人,最终将星散在祖国的大地上……百分之四十会上大学,百分之二十五公上职业中专,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五,可能就止学于此了!

有人打工,有要经商,有人务农,人生的轨迹,在这一刻,将会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直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想到这里,我也跟着伤感起来,狄同化提议说晚上一起去k歌,阮经天说道:“好啊!”当我们的目光看向胡菲时,她羞愧地摇头道:“不了,我还有事情要忙,对不起啊!”

为了筹集上大学的学费,她找了一份啤酒推销员的职位,今天晚上是第一天上班,因此,她不能迟到,不能请假,得留给别人一个好印象。因此,这个提议也就胎死腹中了。

同学们,相离莫相忘,且行且珍惜吧!

胡菲他们进行下半场考试的时候,我们开始往回走,方圆问我道:“师兄,你说那车子现在怎么样了?”

方圆不说还好,一说,也提起了我的好奇心,对啊,车子现在怎么样了呢?

一辆破车,关我屁事!

咳咳咳,还是去看看吧!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好奇心战胜了理智,我拍了拍方圆的肩膀道:“走,咱们去看看!”

小电驴拐了一个弯,向着悬崖的方向开去,开到一半人的时候我就开始后悔了,小电驴的轮子小,减震能力差,再加上一路上坑坑洼洼的,开了一路,我感觉肺都快要被颠出来了。

方圆双手紧紧地抓住方向杆,手心早湿透,这样的路况,想要将小电驴稳住并不容易!

终于到地头了,我们下了车,抬眼往前看去,车子已经不见了。它去哪儿了呢?被我一通骂,心里气不过,自己走了?特么的,一辆越野车而已,心在哪里啊?

再不就是被我一通骂,心里气不过,跳崖自杀了?

咳咳咳咳……

我站在山崖边,往下望去,崖下除了乱石,什么都没有,我冲方圆挥手说道:“它走了!”

方圆看着我问道:“师兄,你说,它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一辆车而已,又不是人,能有什么危险!”我对方圆的话感到莫明其妙,不过,要说它是车也不尽然,就像是车身赋与人的脾气性格一样,与它斗智斗勇久了,不见了还真有些不舍呢……

不过是一辆车子而已嘛!我撇撇嘴,冲方圆说道:“走,回去吧!”

小电驴继续颠波,重新回到大路上时,我和方圆都松了一口气,心想还好,屁股不会被颠成八片了!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轰隆隆……

正文卷 第387章:车杀人

一般的汽车发动时,都是慢慢提高转速,但是这辆汽车不一样,一开始就将转数调到了最大!

轰隆隆的发动机声响震得人耳膜发麻。

我和方圆寻声望去,就见一辆灰色的越野车将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往前撞了去,而在它的前面,站着一名满身是血的男子!

“我擦!”我一声大叫。

这车我认识,就是我早上遗弃的,宝马改成了东风悦达的越野车,这家伙要杀人!

此时我们离越野车有二十多米,往救那是不可能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越野车撞上了那男子。碰地一声响,那男子就像是一蓬破席一样,飞出去十多米远,这才落地。

我和方圆赶紧跑了过去,扶起那男子问道:“你怎么样?”

撞了那男子之后,越野车停了下来,我看不到它什么表情,因此也猜不出此时它的心意。

男子嘴里不停地有鲜血涌出,其间还夹杂着不少的内脏碎片,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瞪大的眼珠子不停地转动着。

我将男子放下,他的内脏都被震碎了,不可能活下来,就看还能撑多久而已,男子的脚边有一把小刀,小刀上沾着血,我看看躲身树根上的男子,再看看满是血水的车头,心想这特么的是怎么回事啊!东风悦达虽然很古怪,时常会来个惊险翻车,但是没有要过别人的性命啊,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男子拿刀撬车门,激怒了越野车?

男子持刀要胁越野车,越野怒火中烧,反戈一击?

标题前面再加个“震惊”都能上“uc震惊事业部”了!

正当我费解的时候,方圆拉着我,指了指一旁的树林,我才看到,树林里躺着一名女子,我和方圆过去,将那女子扶了起来,女子穿着一套无袖连衣裙,手臂和背上有几处刀伤,都不是很深,已经止住血了,方圆将女子扶住,我来掐人中,不一会儿,女子醒了过来,下意识地挥手乱叫道:“别杀我,别杀我……”

“别怕,没有人要杀你!……”

我费了好一番工夫,总算将女子安抚住了,这才问道:“美女,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吗?”

才被安抚住地女子又激动起来:“前男友,我的前男友要杀我!”说着站了起来,左右张望道:“他手里有刀的,咱们得赶紧离开这里,真的!”

“别害怕,他死了!”我说道:“他被车撞死了!”

女子看清了男人的尸体,虽然害怕,提着的一颗心总算能够放下一些了,看着越野车道“车?车神,是车神救了我”说着冲越野车跪了下来,一脸虔诚地说道:“车神,谢谢你!”

女子告诉我们,她叫井依然,今年二十六岁,就住在附近,因为年纪也不小了,便在今年年初,在家里亲戚的撮合之下,结识了前男友,前男友长得不错,再加上会哄人开心,只相处一个月,他们就确定的男女关系,但是,从这时候开始,问题便出现了!

慢慢地,她发现前男友花钱大手大脚,又爱赌博,自己每个月工资用光不说,赌运差的时候,还经常欠外债,蚂蚁借呗,微粒贷贷了一个遍,因为信用太差,以至于借不到钱了,于是便问她要钱。

她一开始也没有放在心上,手里有余钱就给他了,后面他却越要越多,井依然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找前男友谈话,希望他能改变自己,不然的话,以后的日子没法过。

前男友表面上答应,背地里仍旧我行我素,井依然终于忍不住了,提出了分手,她今年二十六了,只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不说挣多少钱,至少要维持家用,也只有两个人相互依凭,才能够撑起一个家来,她在外面辛苦挣钱,节衣缩食,所得全部来填前男友的坑,她又不是他妈,为什么要附出这么多呢?

前男友却不同意,说她赚贫爱富,忘了当初的誓言云云,井依然说随他怎么想,反正这个手,分定了,她找的是男朋友,不是找儿子的,儿子自己生就好了……

前男友却像是一贴狗皮膏药一样缠着她不放,甚至威胁她说如果敢分手,就要她的命!井依然一开始也害怕,但是这样的威胁听得多了,也就不往心里去了,没想到今天他竟然真的来杀她了!世界杯前夕,他将房子低押了贷款赌,球,结果接连爆出冷门,投进去的钱全都打了水飘,他喝醉了酒,在电话里哭着说他是爱她的,只想跟她过一生!

如果是在热恋时,前男友说这话时她肯定是开心的,但是现在她已经死心了,这时候再听前男友的情话,就感觉恶心了!她告诉前男友,他现在一无所有,根本没有资格谈爱。

前男友被激怒了,说如果她不回心转意,就要与她同归于尽!

他在她上班的必经路上堵上了她,要她答应自己的要求,在再一次被拒绝之后,就掏了刀向她刺了去,井依然被刺了好几好,她夺路狂奔,跑着跑着,见前男友并没有追上来,回头一看,发现前男友被一辆灰色越野车另到了路旁的沟里,而越野车上,根本没有人……

虽然无人驾驶汽车概念已经提出了很久了,但是,她还从来没有听说无人驾驶汽车会主动救人……

不过这时候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逃命要紧,她脱下高跟鞋,将鞋提在手里,手臂夹住了单肩包,往前跑去……

前男有从阴沟里爬了出来,越野车的后轮却悬空了,一时间不能动弹,井依然的前男友拿着刀扎了越野车几马,继续去追井依然——他当时喝醉了,不管是谁,只要惹了他,先扎两刀再说,不然的话,井依然根本不可能跑不了那么远,前面几刀扎下去,就能要了她的命。

越野车困在原地,前男友继续追井依然,两者的距离越追越近,眼见就要追上了,差不多正是这个时间段,我们听到的发动机转速加快的轰轰声响!

正文卷 第388章:嘀嘀嘀

越野车的转速加快到了极致,车轮飞快地转动着,因为与地面的剧烈摩擦,都冒起了阵阵的青烟!

终于,在四轮着地之后,车子飞速地冲了出去。

就在井依然的前男友扑向开依然时,越野车斜刺里杀到,将井依然的前男友撞飞了,剧烈的撞击将他的内脏都震烈了,又撞上树干,落地时,人已经不行了。

而井依然,因为惯性,她冲进了前面的树林里,因为受伤,也因为害怕,她不敢出来查看究竟,直到我们找上前来。

听完了井依然的话,我和方圆的表情都有些怪,这辆我们恨不得毁掉而后快的车,竟然救了一条人命,它成了义车,它成了义车,哥们的行为立即就显得有些不义了……

而且,井依然坚持认为这辆车是车神,找来了位高级手办师为车子做了十多个大小不一的手办,大的供在家里,小的将饰品挂在钥匙扣上,宛然已经将它当成了神……

这是后话。

我上前将井依然扶起,摆出一副家伙的模样道:“咳咳咳咳,这车是我们的,是有些……是有些……调皮啊,好在没有做什么坏事,还好,还好……”

“你们的车?”井依然绕着车走了一圈,满面疑惑地问道:“那他……”

“咳咳咳……”我摸了摸鼻子(这个动作是小时候看电视跟楚留香学的,古龙小说里的楚留香每一次说假话之前都会摸一摸鼻子,估计是想看看自己的鼻子有没有变长吧!看得久了,我也养成了摸鼻子的习惯)开始胡扯道“这个……你了解ai技术吗?”

“人工智能?”

“对对对!”我连连点头,指着方圆道:“这是我和我的助手在人工智能方面的一点小尝试,一点小尝试……”不等井依然细问,我赶紧转移话题道:“现在你的前男友这样了……你打算怎么办呢?”

井依然回头看了一眼前男友的尸体,神情复杂,半晌摇头道:“我不知道!”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我想,我不会因此去死的!”

我拍了拍车门道:“用我载你回家吗?”

井依然犹豫了一下,还是上了车,我们先将井依然送回了家,然后便回了义庄,越野车在车棚下停下,我绕着车子走了两圈道:“那啥,我不管你是鬼还是什么,但是你今天做的事情很对我的脾胃……”

说实话,从我接手这车第二天开始我就意识到有问题,但是我一直不愿意细究,竟其原因,第一,我并没有接活,第二,对方没有尸体,是鬼邪之物,而我是赶尸匠,不大会与鬼魂打交道!

因此,我一直在拖,希望将这件事情拖过去,将车推下山崖,也是想毁了车体,让它无处容身,自动离去,但是它的执着确实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它从山崖掉头往回开的时候,仍旧是开去义庄方向的!

不必说,如果半路上没有碰到井依然事件上,我们回到义庄时,它应该早就安静地躺在车棚下了……

而它在遇上井依然事件之后,并没有装做没看到,而是挺身而出,撞死凶手,这一点,即使是摆在人的道德规范里,仍旧有很多人做不到!而它那样做了!

“因此!”我拍了拍车门道:“我准备和你聊聊!……你要是愿意,就鸣笛一声,如果不愿意……我要回去睡觉了……”

“嘀……”一声清脆的鸣笛声响起。

“好吧,我睡觉去了!”我打着哈欠,春乏夏困秋没精神冬不想起,这是人之常情,我起身准备进屋!

嘀嘀嘀……鸣笛声接边响起。

我颇为无语,停下了脚步,挥手道:“好了,好了,刚才只是开个玩笑,说吧,我要怎么才能够联系上你呢……”

结果没有声音了。

想了半天我才明白过来,我们跟车子本来就没有建立联系,只能通果简单地问答题猜测对方的心意——如果它有心的话!也因其如此,我的问话毫无意义啊。

那还是用老办法吧!

我看着越野车道:“那咱们就用请碟仙的方法好不好?”

“嘀嘀……”

“鸣笛一声是愿意,鸣笛两声是什么意思呢?不愿意?”

“滴”

“愿意?”

“滴滴!”

“哦,那还是不愿意,可是不请碟仙,咱们无法交流啊!”我苦恼地说道。

“嘀嘀嘀嘀……”

“够了!”我摆手制止道:“拜托,我是人,又不是车,听不懂滴滴滴是什么意思啊!”

这时候,站在一边的方圆道:“师兄,是不是他被困在车里出不来的原因啊?”

“嘀!”

被困在车里出不来?不知道用听尸之术能不能听到呢!它被困在车里出不来,等于车就是它的身体,因此才能控制自如吧!想到这里,我将耳朵附到方向盘上:“喂,喂,如果你听到了我的声音,请回答!”

“嘀!”

我不是要你用喇叭声回答啊,我是要你说话。

“滴滴!”

“不能说话?”

“嘀嘀嘀嘀嘀……”

与越野车交流那么久,我大概能够懂一些他的意思了,“嘀”是“正确”的意思“嘀嘀”是“错误”的意思,“嘀嘀嘀嘀”是不对也不错的第三种情况。

不对也不错是什么意思呢?莫非是我听尸的位置错了?我想了想也是,就拿尸体来说,听尸得听心脏才能够听出尸体心意,听车估计也只能听它至关重要的部分才是!

车子至关重要的东西,自然是发动机了!

想到这里,我叫过方圆过来帮忙,将车前盖顶了起来,将耳朵附在了发动机上,车子才停下没有多久,发动机还很热,烫得我的耳朵都红了,但是没事,这点小事我还是能够经受的!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问道:“现在可以说了么?”

“嘀嘀嘀嘀……”

我有些恼了,指着车子喝斥道:“特么的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告诉爸爸,到底怎么样才行吗?”

“嘀嘀嘀嘀嘀……”

鸣笛声震得我耳膜生疼,真想一下将喇叭线给扯掉!

正文卷 第389章:找替身

车子被我一骂,沉默了下来。

不会是生气了吧!

喇叭,喇叭……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去拉车门,没有拉开,取钥匙开门也打不开。应该是真生气了!

特么的一辆车而已,你生哪门子气啊!

你再给我生气我砸烂车窗玻璃!

想了想,还是压下了心头火气,我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开门,把门开一下!”

门开了,我钻上了车,打开多媒体听音乐,果然没有声音!那东西被困在了车上,与车子融为了一体,因此,车子的零部件也等于是它身体的零部件,车子的音箱坏了,因此它才不能说话!

验证了我的猜测之后,我扶起倒在一旁的小电驴冲方圆道:“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我开着小电驴,就近找了一家音响店,买了两只车用音箱为越野车装上了,再次打开多媒体的时候,车内顿时响起了动听的环绕音“开始总是分分钟都秒不可言,谁都以为热情它永不会减……”

音乐声里,还夹杂着滋滋拉拉的声音,仿佛有什么东西,正沿着话筒爬过来,不一会儿,莫文蔚那性感的身体慢慢地变得模糊起来,一片雪花之中,出现了一张模糊的女人的脸,那脸慢慢地变得清晰起来,满脸是血,头发连着头皮被撕去了一大块,抬起的眼中满是戾气:“你们,你们好啊……”

“好好……”方圆跟着下意识地挥手。

我在驾驶室里坐了下来,右手紧紧地握住了耳朵线,心想要是情况不对,我立即扯掉耳机线。

慢慢地,那女孩满脸的血消失了,被撕去的头皮也恢复如初,就像是被高级p图师p过的画面,披眉的秀好,俏丽的面容,嘴角微微上浮,露出了一个很优雅的笑容。

“我叫元思思,很高兴认识你们!”

“是嘛!那你就一个人高兴吧!”我倾身上前,看着她道:“我们可是一点也不高兴!说说吧,你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被困在了车上啊?”

听我问起,元思思的神情变黯,叹息一声告诉我们事情的经过,元思思有四个女闺蜜,名字分别叫做:刑忆秋,卢雨婷,宣紫和宁夏,其中只有她和卢雨婷上了大学,其它三个姐妹因为学习成绩不行,读了高中都没有再读书了,有的做了洗头妹,有的在饭店里做服务员,五人虽然每一年都聚会,但是第一次聚会都感觉到了彼此之间那越来越大的差距!

生活,见识,格局差别越来越大,照此下去,等到元思思和卢雨婷大学毕业之后,估计就形同陌路了,元思思和卢雨婷很不甘心,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就问父母要了一些钱,搞了一个家政服务公司,将姐妹们都拉进来创来,这么一来,大家就一直呆在一起了,一起吃饭干活,聊八卦,不至于久别重逢尬聊到天亮!

所谓家政,就是帮人家收拾屋子,稍带着开了一家干洗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的,原因很简单,小小的县里,高收入的人群就那么一小提取人,全部拿下也没有多少,更何况他们并没有全部拿下!但是最近,他们拿下了本县最大的婚纱摄影连锁店,绮梦影楼的干洗生意,也就是说,干洗店以后的毛收入每个月要增加一万左右!

这对于一直处于亏损之中的公司简直是福音,于是,元思思准备带着姐妹们好好庆祝一番,姐妹们喝酒,她不敢喝,一直喝着橙汁,因为她得开车。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太开心了误拿酒当了橙汁,又或者是别的原因,从酒店出来之后,她一直感觉到晕乎乎的,然后撞断护栏,将车开去了河里……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人全死了,车子却完好无损了,因为车子开进了河里。元思思因为被安全带绑住,一直留在车里,而她的四位姐妹,被河底的暗流带走了……

她觉得这件事情有古怪,也觉得自己对不起姐妹们,因此一缕阴魂附在了车上不肯离去,直至被打捞上来,直至父母将车子买给了一个秃头,几经流转又落到我的手里……

唉,这算是乐极生悲的典型案例了……

我沉吟了一会儿问道:“说说看,你一直在车里做怪,想要做什么?”

屏幕里的女子抬起头来,直视着我道:“我想找到我的姐妹们,跟她们说上一句对不起!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调查事情的真相,因为我记得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喝过一口酒,但是我却醉了……”

“你想找到她们”我问道:“那你知道她们在哪里吗?”

元思思说道:“我知道,他们就在那条河里!”

元思思迟疑了一下才接着往下说道:“陈先生,你还记得在坟场河边看到的人影吗?她,就是宁夏……”

元思思不提起还好,提起来我吓了大跳,我恐高,因此,跳楼是我最不喜欢的死亡方式之一,我第二不喜欢的死亡方式就是溺水,我们老家有句话叫做挖煤的埋了没死,行船的死了没埋,说的就是淹死的了,淹死的人浮在水中,被鱼虫撕吹,被流水洗涮,最终只剩下一副骸骨……

因为害怕被淹死,我也很怕水鬼……

上次在坟场边上,我差点就被宁夏拖进水里去!

我看向屏幕里的元思思道:“元思思,你呢,你不会是水鬼吧?”

“我不是!”元思思说道:“我死后没有多久就被捞起了,魂魄还在身体里,所以不是水鬼,而她们,被找到后已经是一天之后了,魂魄已经离体……”

因为他们魂魄已经离体,没有随着尸体被捞上来,所以变成了水鬼。

“那咱们?”我问道:“咱们去坟场找她们?”

“她们在河中飘流不定,不会固定在哪个地方的,但是应该就在那一段河流之中……”

方圆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你的姐妹都变成了水鬼,那她们,那她们会不会找替身啊?”

正文卷 第390章:救人

元思思想了想,反问我们道:“那你们觉得呢?”

“我们觉得……”方圆迟疑道:“淹死鬼应该是要找替身的!”

“那就要找替身!”元思思说道。

我特么的都差点被拖下水去了,你们还问淹死鬼找不找替身?这不是废话吗?我问道:“坟场那只水鬼是谁?”

元思思说道:“是宁夏!”

“你冲下河堤是想去找她?”我问。

“是啊,都半个多月了,我好不容易才遇上一个姐妹呢!”元思思道。

你遇上姐妹心情激动可以理解啊,但是,别忘了车上还有几个大活人呢,好家伙,你冲进河堤姐妹相逢,还得搭上几条人命?

不过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在并没有造成什么大的损失——除了道路救援费,不过这些我已经打秃头校长和胖老板那里找回来了。

视频里的元思思突然跪了下来,哀求道:“陈先生,抱歉给你带来那么多的麻烦,但是我做这一切,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希望你能够帮帮我!”

“可是!”我皱眉问道:“你确认我就会帮你!”

“你是好人……”

“别!”我赶紧摆手道:“别急着扣帽子,别急着扣帽子啊,好人现在可不是个好词儿,看过爱情电视剧吗,一般说‘你是个好人’的时候,下一句肯定是‘但是我们不合适’所以,我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你不愿意帮我?”元思思的神情有些黯淡。

虽然是鬼,而且只是汽车视频里的一副画面,看了仍旧让人心疼。

我嘬着牙花子道:“姐们,要我帮你也行,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怎么样?”

“条件,什么条件?”元思思问话的时候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胸口,脸上现出为难的神情,仿佛担心我要她以身相许似的,我颇为无语,心说你想得也太多了吧,虽然我看《倩女幽魂》也被感动得哭过,但是我本人,绝对绝对没有这样的打算!

再说了,以身相许能叫条件吗?你倒贴百万现金我也未必会答应啊!

我想了想,摸着下巴道:“我暂时没有想好,想好了再跟你说,好不好?”

“好!”元思思点头。

她们出事的那条河叫做白水河,出事的地点在白水河中段的高架桥上,高架桥的护栏已经修好了,锃光瓦亮的,手扶护拦往下望去,白色的水往下游流去,河水为什么是白色的呢?那是因为河底的鹅卵石是白色的,所以映衬得河水也在变成了白色的,如同一条曲曲折折的飘带,河梯上,有嬉玩的小孩,有洗衣的妇女,虽然处于闹市这中,给一种闹中取静的感觉!

我拍了拍车子道:“元思思,你觉得宁夏会在那里吗?”

过了一会儿,喇叭里有声音响起:“应该不会,人多的地方阳气重!”

嗯,看来还是鬼了解鬼一点,我的目光继续在江面上寻找着,这时候,从上游开来了一艘小船,小船在水流比较缓的地方停了下来,船主坐在板凳上,整理着粘网往水里放。

他的那个位置离上面的出口有三百多米,因为地形复杂,也没有钓鱼人,离下面洗衣服的妇女们也有两百多米,独自一人飘在江面上,如果我是水鬼,我也选他!

想到这里,我留意上了那艘小船

船主人将渔网放玩之后,将小船划向了十多米外的一个冲水弯,原来他早先就在那里币了网,此时去起呢!船主的手法十分纯熟,一手起网,一手摘网上的鱼。

从他的动作来看,收获还不小。

渔网收到一半的时候,船主人的脸上现了惊喜的神情,仿佛是有了意外的收拾,他伸手进渔网中掏摸时,突然身体失衡,掉进了水里,我的目光收紧,心说不会出什么事吧!

等了半分钟,也不见船主人从水中浮上来,我心知情况不妙,让车子掉头,向船的方向开了过去。一路上,我都紧紧地看着河面,船主人掉下去之后,就再也没有浮上来过。

一般干水上营生的,都是会水的,不然的话,那不是将脑袋悬在裤腰带上干活吗?因此,船主人肯定会水,这一点无用置疑!他一定是遇上了意外……

一分四十五秒,车子在离小船较近的河堤前停了下来。

我匆匆下车,来不及走阶梯,沿着斜坡滑了下去,站在河堤上,我又楞住了,我虽然会水,但是前面说过,我有些怕水,尤其是这种宽阔的,一眼望不到边的河面,总觉得平静的水面之下,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更何况,刚才的情况明显不正常。

我回头望去,方圆正快步走下阶梯,而河岸上,越野车就停在那里,两只车灯就像是两只眼睛,看盯着我看!

在我犹豫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分钟,一般人停止呼吸三分钟就会死,肺活量好的可以延长几分钟,船主人此时,正在生死与之间徘徊!

我咬咬牙,心说管不了那么许多了,救人要紧!往河里一扑。快速地向着小船游了过去,我越靠近小船,感觉水温越冷,水下的暗流也越急,我双手扒着船沿,往下望去。

我看到了一只手,那手就像是水草一样,随着暗流左右摇摆。

我一把抓住那手往水面拖,却怎么也拖不动!水有浮力,因此在水中拉人,比地面上要轻得多,这是怎么回事啊!

我深吸一口气,潜入了水中,沿着手臂往下摸,摸到那手的主人,我抱起那人,奋力地往外一举,举出了水面,那人被我举出水面之后,便不停的吐水。

他脸色苍白,腹鼓如箩,看年纪三十七八的样子,虎背熊腰的,体重起码一百四,要是在陆地上,我不一定抱得起来,身在水中也是够呛,我双脚踩着水,用力地将中年男人往上托“老哥,上船再吐吧!”

经过我一提醒,中年男人迷茫的神情慢慢地清醒过来,连滚带爬地爬上了船,我也正想往船上爬,就感觉脚下的水变得粘稠了起来!

正文卷 第391章:你不能害他

粘稠的感觉越来越盛。

我一开始没有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随着双脚被死死缠住,我才明白过来,我被水草缠住了!

当然,我知道真实情况肯定没有那么简单,但是这时候我已经顾不了那么许多了,双手扒住船沿奋力往上爬去!

会游泳人都知道,游泳时脚是最重要工具,就像是划船的船浆一样。如果脚被缠住,就算你是举重冠军,手上的力气再大,也扑腾不了多久!

我扒住船沿往上爬时,脚上的缠绕进一步升级了,我感觉不像是被水草缠住了,而是被一双手抱住了,我冲船主人叫伸出手道:“哥们,还楞着干嘛啊,赶紧拉我一把啊!”

船主人呼吸到新鲜空气,原本乌紫色的脸恢复不了不少,他犹豫了一下,伸过了手来,就在我抓向他的手时,他突然手一翻,将我推入了河中,借着这一推之力,小船向反方向移开了四五米。

我随波起伏,一时之间都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直到呛一口水,这才反应过来,我将他从水底拉了上来,他将我推入了水中!我冲他叫道:“我擦你大爷的,你特么的要干嘛?”

“对不起了兄弟!我死不如你死,你就好人做到底吧!”船主人不敢看我的眼睛,一手扶着船上的柴油机,另一手扯着铁钱,猛地往外一扯,将船发动了,驾着船扬长而去!

“我擦你大爷,我擦你……”

我破口大骂,但是中年男人就像是没有看到,船开得更快了!

我想往岸边游去,却感觉身体越下越沉,一个浪头拍过来,我被拍入了水中,我抬眼望去,就看到了一团黑色的水草,哦,不是水草,而是头发,一只苍白的手将头发拨弄到了一边,一张泡大的脸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是一张女孩的脸!

女孩活着的时候一定非常漂亮,此时脸虽然被水泡大了,看着也不觉得恶心,她双手抱着我的脚,往上身上爬来。我此前感觉被水草缠住,事实上并不是被水草缠住,而是水鬼的头发。

然后水鬼就抱住了我的双脚……

水鬼的力气很大,被她抱住,我根本挣不脱,我的身体,随着她的笑脸,一起往水底沉去。

耳边响起好听的女声:“他走了,你也一样的!”

“特么的,老子不一样,老子是好人!”我心里大骂,好人果然不是一个好词儿,好容易狠下心来做一回好人,却落得如此地步,如果在岸上还好,我还能用法器对付它,但是现在是水中——法器多是古物,不能沾水,因此我就放在了岸上,没有带来……

你大爷的,拼了!

我上下牙齿一合,咬破了舌尖,舌尖血是至阳之血,有驱鬼避邪的作用,希望能够镇住水鬼!

但是真实情况让我很希望,我狠下心来咬破舌尖,血水涌出,立即就被水给稀释了……

舌尖血不行,那就只能——用童子,尿了,相传鬼物最怕污秽之物,那我就用污秽之物对付她!嗯嗯,虽然我没有喝多少水,现在喝水多少也来不及了,但是,挤一挤应该还是有的!

嗯,有了!

一股热流随着我的裤裆往外冲,向着水鬼涌了鬼,水鬼的脸上现出讶异的神情,仿佛是被那奇怪的味道刺激了,张开嘴喝了一口,眉头脸上的肉顿时皱到了一起,呸呸呸地吐个不停。

在她张开嘴的时候,我发现她的舌头已经烂的,我的童子,尿,被她吞入口中,不亚于是喝了一口硫酸,但是仍旧没有卵用,它除了舌头受伤之外,看起来没有什么大碍。

舌尖血被稀释了,童子,尿也被稀释了……

处处扼喉咙啊,怎么办呢?难道老子要命绝于此吗?

特么的为了救一个小人丢命,太特么的不值了,我心想!

水鬼冲我嫣然一笑,将我往更深的水底拖去!我拼命挣扎,没有挣脱,倒是憋着的一口气终于散了,随即河水咕咚咕咚地往嘴里灌去。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最后的念头是:万一到时候老子做了水鬼,要拉谁做替身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转过来,手脚下意识地挥舞起来,方圆按住我道:“师兄,冷静点,冷静点,你现在不是在水里,而是在车上啦!”

我这才回过神来,刚才那一挥手,将行车记录仪给打掉了,想要装上去才知道夹子已经被我打断了,随手将行车记录仪放到一边,我伸手接过方圆手里的水杯,就准备将水喝掉!

此时的我敞着上衣,全身都湿透了,头发贴着脑袋,还在不停地往下滴水,那情形,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了!衣服虽然湿透了,身体却因为力气消耗过大,十分干渴!

我已经将水杯递到了唇边。

这时候就听方圆惊呼道:“不能喝,不能喝……”

我看着水杯,问道:“怎么了?”

水杯里有一只很奇怪的生物,像是一只小肉球,但是全身都长着须毛,像小海胆,只不过那些海胆刺都变成了柔软的须毛而已,我伸手指着指玻璃杯,指着杯底的生物道:“这是什么呀?很补吗?”

“海参?”

方圆赶紧将我的手拉了回来,一脸黑线地道:“师兄,这,这是……这是水鬼啊!”

“水鬼?”我楞住,水鬼不是一女的吗?怎么变成小“海胆”了?随即我便反应过来,是啊,水鬼是鬼,因此可以随意改变形状,而且水鬼本来的本像,就与海胆差不多!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看着方圆道:“方圆,能告诉我,是哪位高人救了我,还抓住了水鬼啊?”

方圆指了指车子道:“是思思姐!”

说话时,车子的多媒体屏幕打开了,元思思的影像慢慢地出现在了屏幕之后……

我沉入水中四五分钟还没有冒头,方圆急了,扑通一声跳入了水中,此时河水已经混浊,她什么也看不清,只好胡乱摸索,这样当然不会有结果!

正当她心急如焚的时候,就听河堤之上传来一个像是拿着话筒说话的声音:“忆秋,住手,陈烦是我的朋友,你不能害他……”

正文卷 第392章:讲道理

河面平静下来,不一会儿,一道人影慢慢地浮出了水面,那人影便是我了。

方圆将我拉回来拖上了岸。

我的胸口上就沾着那么一只小毛球。

方圆当时也没有顾得上那么许多,按住我控了一会儿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我扛上了车,而在这时候,我身上的小须球身体一弹,跳在了水杯上,也一知道怎么动作,就将水杯的盖子拧开来,钻了进去。

方圆以为是水蜘蛛什么恶心叭啦的东西,差点没一把连杯子一起扔了,元思思叫住了她,告诉她那个小须球就是刑忆秋,接着二鬼便在柳树堤下聊起天来,呱啦呱啦地方圆半个字也听不明白,只是感觉水杯乱抖,车子也不时发出奇怪的声音,仿佛是他们聊得太过于开心,然后车子就失控了一样。

方圆托着水杯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只好坐在我的旁边发呆,过不多久,我醒了过来,因为很渴,我抓过水杯就准备喝水,如果不是方圆阻止我,此时的水鬼恐怕早已经被我吞入腹中了。

见我醒来,元思思与水鬼终于停止了聊天,车灯不再闪烁,发动机也不再响响停停的了,我快速地将水瓶拧上,心说你在水里横,来到岸上,终归是老子的天下,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将你煮来吃了!

话虽如此,心里还是一阵一阵的后怕,幸亏这只水鬼元思思认识,不然的话,说不准哥们就真的小命难保了,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向江面,心说最好别让我看到那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否则的话……

终于在偏下游的方向发现了小船

我将耳朵附在水瓶上道:“大妹子,刚才的事情是误会,你接着去找你的替死鬼好不好?……”

我隐隐听到一声“哼!”

虽然隔着水瓶,声音听来闷闷的,我还是感觉到了来自水鬼的深深怨念……

元思思的声音响起:“水鬼找替身是有时间的,正午第一刻,如果这个时间段没有找到替身,就只能等到明天了!忆秋的时间已经过了!”

经元思思一说,我才意识到,小船主被袭的时间正好是午时,便宜了那个王八蛋了!

我再一次看向小船时,才发现船上已经没有人了,也对,谁受了那么大的惊吓都不敢再呆在水上了,系好船揽,回到家中,喝上三大碗姜汤,蒙八床被子出汗,才能去了心中的寒气!

好像有些不对啊,船好像并没有系揽绳,而是随波逐流往下游飘去。

莫非是船主人惊吓过度,疏忽了?

我转念想想,觉得不大可能,第一,这么热的天下河捞鱼,就证明他的家境不怎么样,有可能这条船就是他营生的全部资本,他是不大可能将他的全部资本给忘了的。

第二,船主下船之后随手将船系在柳木之上也并不是什么危险的事情,举手之劳而已……

船主之所以没有将船缆系上,那是因为:他根本没有上岸……

河里不可能只有刑忆秋一只水手,他躲过了刑忆秋,却没有躲过别的水鬼?

我犹豫了一下,打电话向水上警察报了警,不一会儿,就听轰隆隆的声响,一辆快艇飞速地驶了过来,追上小船。其中一人扒住小船,翻身上去,仔细地检查了一遍,拿出对讲机不停地说着什么。

车子慢慢地往前开着,元思思将刑忆秋的情况告诉了我,溺水之后,她的尸体从车窗玻璃飘了出去,其时正碰上上游的水坝放水,她的尸体被冲出了二十多里水路,被下游的一只水坝拦住了。

水坝除了拦下她,还拦着许多的垃圾,她被垃圾围在当中,一直到第三天的下午,身体腐烂发臭才被发现,而她成为水鬼之后,一直在这二三十里的水域游荡。

淹死鬼得找替身才能下鬼府,这是刑忆秋成为水鬼之后脑子里出现的新知识,但是她为这件事情纠结了很久,一直到小船的船主毛建义出现,这个毛建义虽然算不上大奸大恶,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小人。

比方说,他会经常趁人不注意偷别人晾在河堤上的被子,比方说,他会经常趁着起网的机会靠近别人放在河里的鹅啊,鸭啊,然后猛地一桨下来,将鹅或者是鸭打死,塞进装鱼的口袋里。

当然,这些小恶不足以以命相抵,但是对于刑忆秋来说,可以将就,即然总得找个替死鬼,找个坏蛋总比找个好人好一些!于是,她化做了一条鲈鱼钻入了网洞之中。

毛建义起网之时,发现鲈鱼,大喜过望,鲈鱼味鲜少刺,价格昂贵,更重要的是,网洞里的鲈鱼可不小,起码有二斤,有了这条鱼,今天的活儿怎么都是挣的!

他伸手去抓鱼,才按住鱼脑袋,鱼身猛地一扭,将毛建义带入了水中,毛建义才一落水,便被刑忆秋用头发缠住了双脚,往深水拖去,眼见得要淹死,我出现了,将毛建义救上了船。

眼见得就能够找到替身,却成为了镜中月,水中花,刑忆秋气急了,这才会对我说出“他走了,你也一样”的话来。

听到这里,我举起水瓶,伸手在上面敲了敲,见小须球转过身上,面对着我,我有些内疚地说道:“对不起啊,是我的错”

“你搅了我的好事,而你自己又不能做我的替身!”水鬼刑忆秋闷声闷气的:“这件事情你要负责!”

负责?怎么负责啊?难道我还要找一条人命填上吗?

我在这一行里混的时间还是太短了,因此才会下意识地和鬼魂与尸体讲道理,说对错,要是一个久历江湖的术人在面对我这样的情况会这么处理呢?

很简单!

一声喝斥:“跟我讲条件是吧?老子灭了你你信不?”这还是讲道理的做法,不讲道理的,直接就将水鬼给灭了,反正——在岸上水鬼什么也不是。

灭了水鬼,他不但心无内疚,反是为民除害的表现呢!

但是,当时的我,真实地被刑忆秋的话难住了!

正文卷 第393章:烤鱼

我想了好一会儿,,我觉得我不能找个人做刑忆秋的替身,那么……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对着水杯说道:“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我将你送到普渡寺,将你放置在如来神像的脚下,这么一来,三五载之后,应该就能够消除你身上的业障,你看怎么样?”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隔着玻璃,刑忆秋说道:“那就这样吧!”

这时候,车子已经往前开了四公里,我打开车窗往外望去,河面上,又开来了两艘快艇,快艇上有四名身穿潜水服的水警从四个不同的方向跃入了水中。

不一会儿,其中一人浮出了水面,冲快艇上的同事招手,让他们拉自己一把,同事拉住他的手,将他往船上拖,我这才发现,他的腋下,似乎还夹着一个人。

那人全身湿透,身体早已经僵硬了!

找到毛建义了!

他虽然逃过了刑忆秋这一劫,仍旧将命丢了!

他是怎么死的?难道遇上了另一只水鬼?

有水警拍照,定位找到尸体的位置,有水警用话筒招呼仍在潜水的同事回来,不一会儿,快艇便依次掉头,拖着毛建义的小船连同他的尸体,往上开去。

远远的,我还能看到小船上有鱼是跳跃。

就在这时候,我感觉手心一阵震动,水鬼似乎有话对我说,我侧耳倾听,就听刑忆秋道“放我出去!”

我看了元思思一眼,拉开了车门,往河堤上走去,越靠近水面,我的心里越犯嘀咕,心想莫非刑忆秋见毛建义被人先下手为强了,于是想方设法算计我。

所谓的正午一刻动手都是骗人的,水鬼打替身,从来不挑日子,不看时间,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骗取我的信任?

我拍了拍脑袋,心说刑忆秋要真的要我的命,也等不到现在,我被她拖入水中那一次就够呛了,我就别乱想了吧,只是不知道她让我将她放入水中有用意,如果要走,不是应该先跟元思思打个招呼吗?

来到河边,我拧开了水瓶的盖子,往下一倒,肉须球便连着半杯水没入了河中,除着肉须球没入水中,我感觉眼前的水一分,仿佛有一条巨大的鱼正往前游去。

水纹扩散开来,水面也便慢慢地平静下来。

我看着水鬼刑忆秋游去的方向,心中顿时恍然,是我想差了,她让我将她放入水中,是要找抢了他替身的水鬼理论呢!

不一会儿,在水警捞尸的地方,现现了一名女孩,女孩满头秀发紧紧地贴着脑袋,五官精美,露出水面的肩膀光溜溜的不着一丝,让人忍不住旖想被水隐藏住的娇躯。

她在附近游了几圈,突然没入水中不见了。

不一会儿,我感觉有个浪头向着我涌了过来,我下意识地往后退去。

等到浪头退走,脚边的水面上,出现了一只小须球。

我将水瓶置于水中,它便游进了水瓶。

我合上盖子,敲了敲水瓶问道:“刑忆秋,你刚才在水里找什么呢?”

刑忆秋的声音闷闷的:“我想知道是谁动的手?”

“是谁动的手呢?”

“没有找到,但是,我闻到了茉莉花的香味!”

“这,能说明什么呢?”

小须球中有一双绿豆大小的眼睛看着我:“这说明,那只水鬼喜欢茉莉花的香味,而雨婷最喜欢的就是茉莉花香……”

“你怀疑是卢雨婷?”

小须球随着瓶中水慢慢上浮:“等到晚上就知道了!”

是夜,月朗星稀,我和方圆在滨江烧烤店里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看着店主烤鱼,而在我的左手边,放着一只水瓶,水瓶里有一只小须球,来来往往的服务员看了一遍又一遍,脸上的好奇心却越来越重。

最后有一名服务员实在忍不住了,看着我问道:“老板,你杯子里泡的是什么啊?”

我伸手敲了敲杯盖道:“参茶?”

“哦,可是……”服务员脸上的迷茫之情更甚了“人参我也见过,没有长成这样的啊!”

“谁说是人参了,我泡的是海参,海参茶听过没?”

“没,没有……”

车子就停在门外靠河的位置,因此,此时的元思思,比我们的视野更为开阔才是。

此时的江面,平静无风,深沉的河水却给人一种很不好的感觉,仿佛在这平静之中,酝酿着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

老板烤鱼的手法很是纯熟,夹住鱼一翻,便将鱼翻了过来,排在一边的各种调料就像是高手手中的武器一样,不停地在老板的手中挥舞着,不一会儿,我们就闻到了香脆的烤鱼味!

烤鱼端上来的时候,店里已经是坐无虚席了,啤酒,烤鱼,吆喝声此起彼伏,即使是面对面坐着,我和方圆彼此说话也只能靠吼。“喝酒!”我给自己满上,冲方圆吼道。

方圆也冲我挥了挥酒杯,夹了一筷子鱼肉往嘴里送。

鱼肉很是鲜美,再加上入味比较好,佐以辣椒酱,啤酒,那味道,咳咳咳,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和方圆都忘了为何而来了,完全沉浸在了美食带来的快感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突然响起一声鸣笛,听声音就像是我们的车子发出的,至于我为什么能够听出车子的喇叭声,那是因为——被鬼控制着的车子各方面还是与普通车子不一样的。

寻常人不会注意到,我却能够听出来,被元思思附身的车子喇叭声响起时,多了一丝悲呛,多了一丝愁绪和其它的我还不能准确描述的情感。

“来了!”我向方圆示意,同时将水杯往窗口的位置移近了几分。

窗外,河里的风浪明显大了起来,风浪之中出现了一只船,那船两头尖,中间还突起一个山峰,像是一只元宝,船上还张着帆,不,说是帆不合适,说是幡更合适一些,苍白的纸条从高空垂下,在空中飞舞。

在船头,有一黑一白两道身影若影若现,因为背对着我们,也看不清具体模样,但是我的脑海之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四个字来“黑白无常!”

正文卷 第394章:放屁

那元宝船看似浮在水面上,事实上离水有半尺多高。

水浪在接近它时,都会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压下去,元宝船级缓地往江心飘去。

说实话,从踏入赶尸一门,我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诡异的场景,眼睛都看直了。仿佛眼前的宣闹离我甚远,反而是那元宝船,不似是离我远去,而是向着我飘了过来。

脚下水良翻涌,不像是站在岸边,而是踩在水中!

我有一种恍然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就在这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名女子,长发披肩,湿透了的黑色的衣裙紧紧地贴着身体,让她看来就像是一只美人鱼一般,薄雾之中,她踏水而行,走到了元宝船前,冲船上那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深深地鞠躬。

嘀嘀嘀……车子激动地鸣叫起来。

桌上的水杯滚倒在地上,有水溢出来。

这是元思思和刑忆秋在表达他们的激动之情,不用说,那从水中走出的女孩是她们的同伴。

我捧起水杯问道:“是卢雨婷吗?”

刑忆秋的声音有些兴奋“没错,是她!”

如果是平常时候,刑忆秋说不得要挤破水瓶,元思思搞不好一激动将车开到河里去,与卢雨婷相聚,但是现在不一样,黑白无常的元宝船就停在河面上,他们不敢造次,便只好在停车场和烧烤摊一隅看着这一切,目送故友的离去!

虽然元思思的脸是巨大的车前盖,我也看不到水杯之中刑忆秋的表情,但是我感觉她们在微笑,那种微笑,就像是在闺蜜的婚礼上的由衷的感慨和祝福……

河面之上,传来铁锁的声响,就好像沉入河底有千年的铁锁被拖了出来,带起的寒意,让远在数十米外的我,手臂上都起了鸡飞疙瘩。一条铁索自黑无常的手中飞出,锁住了卢雨婷,将她往船上拖去!

虽然我们大家都知道,这是正常的仪式,依然难免心头一紧!在义庄之中,我没事的时候翻过一些皮宏德留下的书藉,其中有许多关于鬼差锁命的传说。

如果一个人一辈子行善积德,那么,他死了之后是不大可能铁锁加身的,一般临死的前几个钟,就有一顶明黄色的小轿停在了门口(当然,这景像只有玄门中人才能看得到!)

咽气之后,有鬼差进屋迎人,一前一后地护卫着请到轿中,抬回元宝船上。普通人一般都是喝斥着赶到元宝船上。至于为什么要喝斥,原因也简单,是人就恋生,没有人会恋死!因此,一般人死后不会相信自己已经死了,磨磨几几,几几歪歪地,十分讨厌,这时候好言相劝,莫如大声喝斥来得有效果!

至于用铁链锁拿的,都是犯鬼,就拿卢雨婷来说,她是淹死鬼,属于横死的一种,拿不到进入鬼府的门票,要想拿到门票,就得使非常手段,比方说——找替身!

找了替身进入鬼门的票算是拿到了,但是,这终归是害人性命,因此,不论卢雨婷如何恭谦客气,始终难免锁拿上船的命运,至于被带到了鬼府会如何,鬼才知道啊!毕竟,大活人的谁也没有去过。

卢雨婷上船之后,元宝船继续往前开去,于一片薄雾之中慢慢变淡,慢慢消失,直至不见!

而在这整个过程之中,门外停车场的车越停越多,新来的吃客都要领号排队了,纷杂的喝酒行令声将我重新拉回现实,仿佛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

我捧起酒杯,才喝了一口,才发现水杯已经碎裂了,我望向窗外,河面上的水往两边一分,像是有一个庞然大物在水中游动一般,不一会儿,在元宝船刚刚停住的位置,出现了一名曼妙的女郎。

这女郎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第一次见到,就差点要了我的命——刑忆秋的本像。

她在水中畅漾着,仿佛在感应着卢雨婷留下的气息一样!好一会儿才开始往回游。

那一边,越野车也蠢蠢欲动,我赶紧上前,拍着车前盖道:“姐们,别激动啊,可千万别往水里开!”在出门的时候,我顺了一只水杯出来,装做洗手,将水杯置入了水中,不一会儿,便有一只小须球儿钻入了水杯之中。

我托着水杯,回到车上,冲视频中元思思的形象打了一个响指道“走吧!”

越野车开始倒车,从斜坡冲了上去,回到了马路上,从高处往下望去,河面比刚才更加宁静了,银色月光反映出的鳞鳞波纹似在谱写着这江,这城的别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

我原本以为帮元思思找水鬼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这一天的工夫,都找到两只了,严格说来,第三只水鬼宁夏我也见过呢!

我们坐在车上玩着手机,越野车便将我们送回了义庄。

有专车司机就是不错啊!

而且,这司机可不是普通的司机,严格说来,它的反应起码比普通司机快上两三倍,至于为什么?一般的老司机再厉害也是人是人车是车,上班开车,下放回家!

而我的专车司机,已经与车融为了一体,人就是车,车就是人,弄道最高的境界是什么?人剑合一,车技高最的境界是什么?人车合人,我想,我知道怎么向元思思提出回报了。

我正准备下车,元思思的声音响了起来:“麻烦一下,方圆,麻烦你以后小吃点烤红薯,烤萝卜好不好?你放完屁拍拍屁股走了,臭气在车里可不散呢……”

方圆脸涨得通红,支支吾吾地说道:“哦哦,好,我知道了……”

都不敢看我们,夹着腿快速地回去房间了。

我说车里味道怪怪的呢!我打了车窗道:“元思思,你在这里好好透气吧,我回去了!”推门而入,我想了想,将水鬼刑忆秋放进了水缸里,不知道水鬼要不要睡觉,但是如果要睡觉的话,一个大一点的地方总比一个窄小的地方要舒服得多!

正文卷 第395章:再见水鬼

第二天早上!

啊,一声惨叫将从梦中惊醒。

我匆匆地跑下楼,就见方圆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原来,她早上起来之后,习惯性地去做早餐,结果拿勺勺水的时候,就见水里仰面朝天地飘浮着一具尸体,苍白的脸,睁大的失神的眼神。

我好一顿安抚,方圆才慢慢地恢复过来。

而这时候,刑忆秋也恢复了原样,钻入了我为她新买的水瓶里,不住地托我向方圆道歉,事实上,方圆那一声尖叫,也将她吓得不轻,如果她此时在白水河中,那自然没啥事儿,所谓天空凭鸟飞,海阔任鱼跃嘛!

但是现在情况有点不一样,她在一只小小的水缸里,就算她能翻江倒海,可是这里终归只是一只小水缸啊!能翻腾到哪里去啊,要是来个术人或者是僵尸什么的,她就够呛。

听我这么一说,方圆顿时感觉好了许多,看着水瓶道:“不好意思啊,我的声音是大了一些,这个……咳咳咳,天生的……”

吃完了早餐,我们便开始了新一天的行动了,去加油站加了油,然后沿着白水河慢慢地往前开着,可能是昨天毛建义溺水这死这件事情闹得有点大,河边上根本没有人,连那些每天都能看到的在河边洗衣服的妇人也不见了……

没有目标……

那宁夏或是宣紫会不会出来呢?

或者是找一个阴凉的地方好好呆着?

事实上,整条河对于她们来说,都是阴凉的所在,反正也不用呼吸,平时躺在水底睡觉就是,兴致来了,睁开眼睛,看水中鱼是嬉戏,看泥洞里的螃蟹畏畏缩缩地出来觅食,看鱼钩在自己眼前设下陷井,心情不好的时候就随手找一只臭鞋子往鱼钩上一挂了事……

方圆看着我问道:“师兄,你说今天他们会出现吗?”

她们会不会出现我不知道,但是,这里昨天出过人命,今天肯定是没戏了。我想了想说道:“咱们再走远一些吧!”

车子继续往上游开,远远地见到一座在建的桥梁。这里的桥梁在建,那平时老百姓是怎么过河的呢?每次都往下游走十多公里吗?很显然,这不大可能。

离得更近一些,我们终于看清了,在离桥梁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渡口,平时人们就靠渡口上的一艘中型的游轮往来于河两岸,游轮往来一次得等满十个人以上,人数有点多,一般来讲,水鬼不会挑这样的情况下手。

但是,现在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再过五分钟就到十二点一刻,我们找不到更好的机会,只好来船上碰碰运气了。车子停在了路边,我和方圆下了车,汇入了等船的人群之中。

这时候,对岸的船上已经汇聚了不少的人,船老大终于舍得开船了,突突突的发动机声音响了起来,铁船慢慢掉头,向着这边开了过来。船开的很慢,三十多米的河面,硬是用了六分钟才开到,船停下之后,这边下船,那边上船,有条不紊的。这其中有学生,有工人,也有夹着公文包的办事员。

船驶离岸上之后,就有人收钱,平时收一块的,现在要收两元一人,等到那边桥修好了,这门生意就算是到头了,此时自然要狠狠地敲一竹杆才行。

对此,大家早已经习以为常了,交钱了事。人群中有的在聊天,有的在拿着手机拍照,那些半大孩子,更是不得安生,在船上窜来窜去的,将船当成了游乐场。

这时候,一名安静地玩着手机的小男子突然站了起来,将手机收好,从护栏伸出手去,不知道在够什么东西,我抬眼望去,见河里有一条小鱼,不知道是不是受伤了,浮出了水面,翻着白肚皮,大口大口的喝水

小男孩正是要去抓鱼。

小男孩看起来有十二三岁了,估计平时就是一个人上学下学什么的,没有大人在身边,也没有人阻止他。

他很容易地就抓住了鱼,试图收回手时,鱼尾突然一摆,将他拖入了水中。

那鱼只有三指大小,这样的小鱼,不可能将一个七八十斤的半大孩子孩子拖入水中的,但是,我分明看到,小男孩的手在往回收的时候,那鱼的身体突然变大了数倍也不止,张嘴衔住了他的手,将他拖向河里。

等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小男孩已经沉入水中了,只剩下一只背包和儿童手表浮在水面上。

“有人落水啦!”

“快救人啊”乘客大叫。

他们虽然叫得大声,却没有一个有下水救人的意思。

这时候,收钱的中年人拿着一张网匆匆地跑了出来,这样的网袋,在农村里很常见,就是将一只网袋用钢筋绷起来,然后安装一只木棍或者是竹杆什么的,可以不下水就能够将池塘里的螺蛳和蚌给打捞出来。

中年人打算用这个救人……

这特么的也太扯了吧!

果然,中年男子举着竹杆在水里来来回回捞了几次,毛都没有捞到。照这样下去,人是捞不到的,倒是有可能会捞到尸体!我一脚将中年人踹到一边,单手抓住护栏一个纵越,跳入了水中。

我沉入水中,睁开眼来,就见小男孩被一道黑影拖着,往水底深处拖去。

我沉身下潜,一把抓住了半大男孩的一只脚往回拖,但是水鬼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我根本拖不动,再用力怕伤着小男孩,只好撤力,抓住了半大小孩的衣襟,坠在了后面。

我打三岁起就学会了游泳,水性纯熟,因此,在水里憋气一两分钟没有什么问题,小男孩的情况不大好,他脸色苍白,嘴唇乌紫。我往前一纵,抓住他衣襟的手变成了按住他的肩膀,另一手的小刀向着抓住他的手刺了去。

因为前一次遭遇水鬼的经历,让我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得带武器,哪怕没有法器,只是武器,至少有可以反击的东西,不然的话,肉身拼搏,就像是一个人与力量大出自己好几倍的熊搏斗,关键是还在熊生活的森林里,怎么可能有胜算啊!

正文卷 第396章:师兄,别吓我!

在水中,鱼叉当然是最好的武器,但是鱼叉太大了,太扎眼,别说与水鬼搏斗,在寻找水鬼的各个路口就被盘查没收了。

想来想去,还是刀最好。

这柄小刀是我在一个军迷用品店买的,卡巴1214.,入手极沉,也只有极好的钢材才会在同等的体质之下给人很沉的感觉,刀锋尖锐,但是因为刀体黝黑,给人一种无锋的感觉。

但是刀的杀气却是刚刚的!

我扬着刀向水鬼的手腕扎了去,小刀洞穿了水鬼的手腕,黑色的血丝涌了出来,那血就像是放在一个密封的罐子里封了一个月,流出来时,只是一些黑色的水和黑水中分离出来的固体物质,即使经过水的稀释,气味仍旧十分难闻。

水鬼被扎中手腕,楞了一楞,我趁机从它的手里夺过了小孩子,恰在此时,网袋向着我捞了过来,我将小孩往网袋里一塞,也跟着往上游去。

我在往上游的时候,就听上面有人大叫:“捞着了,捞着了,快来帮忙!”接着,我明显地感觉到网袋提离水面的速度明显地快了很多,小孩被捞上了船,我也浮出水面,往船上爬去。

却在此时,我感觉足踝一紧!

从半大小孩被拖下水,我就知道,这只水鬼与刑忆秋和卢雨婷不一样,这只水鬼很凶,刑忆秋,卢雨婷只敢找落单的人下手,这只水鬼直接就敢从满是客人的船上掳人!

我也想过我再回到船上恐怕有些难度,但我还是心存侥幸,希望水鬼会知难而退,但是,这王八蛋明显就不知道什么叫做退,我才浮出水面,他就追了上来。

这时候想要回到船上,除非将腿锯断,看着方圆向我伸出的手,我知道自己不能握,水鬼在水中的力气极大,我接住方圆的手除了将她带下来,没有任何的作用!

我咬咬牙,返身扑入水中,手中的卡巴刀直直地向着水鬼的胸口扎了去。

水鬼的长发如同一团乱草,向着我涌来,将我的手连同卡巴刀缠得结结实实。

这时候,我与水鬼面对着面,终于看清楚了她的长相,她是——宁夏!“宁夏……”我想要喊出她的名字,才一开口,嘴里就灌满了水,只好呜呜呜地打手势示意咱们是熟人。别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

水鬼宁夏自始至终脸色都很冷,她对我的手势视而不见,脑袋一甩,长长的头发就像是她的手一样,撤了我握在手里的刀,连同我的另一只手也缠了起来,往深水区拖去。

我的心里大喊:“喂喂……咱们是熟人,不带这样的啊!”

苦于说不出话,又打不过水鬼,这时候,只能寄希望于岸上了。

嘀嘀嘀……

我的爱车终于开口了,通过喇叭传出来的声音有些失真,但是此时听来,却是那么的动听:“……宁夏,我是元思思啊,你抓住的人是我们请来找你的,你放了她……”

宁夏的身形一滞,眼神之中有着短暂的迷茫,随即,又慢慢地恢复了冷漠……

看着她的目光变冷,我的心中顿时一寒,说句实在话,经历了刑忆秋的事情之后,我是特别拒绝下水救人,与水鬼周旋的,胜算不大不说,关键是,我对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阴影。

而我之所以再一次选择下水救人,依凭就是元思思与刑忆秋,水鬼是她们的朋友,熟人之间好讲话,熟鬼之间也好讲话,只要她们搭上了话,我也就安全了。

就像上一次元思思与刑忆秋搭上了话,刑忆秋将我送回岸上!

但是这一次……

熟人也不管用,宁夏根本不听元思思的话,继续拖着我往深水区而去。我估计,此时的我已经被拖到了五六层楼高的水下,水压让我感觉很难受,不仅如此,深水区的水很冷,我感觉我的手脚渐渐地麻木了。

元思思的声音仍然能够传来过,但是已经十分微弱了。

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特么的,这一次玩大了!”

宁静将我拖到最深的水底,将我按坐在了淤泥里,然后站在了我的对面,脸上带着一丝残酷的笑意,盯着我看,就像是一只猫盯着爪下的老鼠一般。

她在安静地等我死去。

此时的我,因为水的压力,因为极度缺氧,身体与一摊稀泥也差不了多少,除了怒视着她,做不出任何激烈的举动!我感觉到了深深的绝望,这种绝望的感觉,在此后的十多年,一直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就在我以为我很快就要死去时,平静的深水区突然水流涌动,从黑暗中伸出一只手来,抓住了宁夏的手。

是刑忆秋!

我不知道水鬼与水鬼是怎么对话的,只知道他们在交流了一会儿之后,就开始扭打起来,狭路相逢勇者胜,这话不论放在人身上还是鬼身上都是一样的。

宁夏明显比刑忆秋要狠一些,打得刑忆秋没有连连后退,更别说救我了!两只水鬼很快去得远了,在离开之前,刑忆秋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是在说:陈烦,你得想办法自救!不然就会永远留在水底了!

此时我的眼神已经有些涣散,身体像是已经不是我的,随波逐流而去!我聚集最后的精气神,双手在水中拨了拨,身体上浮了不少,这让我大为震奋,又是拼力拨水,在将要浮出水面的时候,被网袋网住,拖出了水面。

我瘫倒在甲板之上,吐出了许多的水还有淤泥,满嘴都是河底的腥臭之味,我抬头看着正午的太阳,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第一次感觉阳光和空气是多么的珍贵。

方圆守在我的面前,关切地唤道:“师兄,师兄,你没事吧!”

好一会儿,听觉才慢慢回归,我收回眼神,看向方圆道:“特么的,我从没有哪一天,喝过这么多的水!”

方圆见我终于回话了,都哭了起来,紧紧地抓住我的手道:“师兄,你吓坏我了,我还以为……”

正文卷 第397章:神交已久

“好了,好了,这不还好好的吗!”我摆摆手,扒着护拦往下望去:“刑忆秋呢?”

方圆还没有来得及回话,一旁一名卷发女孩善意地提醒道:“水里,水里没人了!”

我拍了拍脑袋,颇有些苦恼地说道:“唉,我估计我是脑袋进水了!”

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先鼓起了掌,整条船上的人都鼓起了掌,船老大要免我们的坐船费,我感动得眼泪都出来了,哥们虽然穷,但是两块钱还是出得起的……

被我救上来的小孩拉住我说要让爸爸妈妈好好谢谢我,被我以有事要忙给拒绝了,心说这小孩不错,他虽然也害怕,但是自始至终都没有逃避责任,这很难得。

船往回开时,方圆告诉了我发生在船上的事情,见我坠入水中久久没有浮上来,方圆着急得不行,抢过收费员手里的网袋打捞,见收费员打捞时慢慢吞吞的,真到自己时,动作比收费员更慢,原因就是,水中的阻力太大了,想要快都快不起来。

她一着急,想要跳水,但是被乘客死死抱住了,劝说她不要冲动,叫水上警察来救人!

方圆就是再笨,也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真等到水上警察来,人是没得救了,只剩下打捞尸体了,没有人能够在水下憋气二三十分钟的。

惶急之中,想起手提包里还带着刑忆秋呢,赶紧取过包,拧开水瓶的盖子,将刑忆秋倒入了水中,乘客们都以为方圆的异常举动是在为我祈福,却没有看到,在水杯里的水倒入河中时,河中顿时出现了一道黑影,黑影分开水面,往下潜了去。

接下的情形我都知道,刑忆秋潜入深水,找到了我和宁夏,让宁夏放了我,但是宁夏不依,两只水鬼就打了起来……

我问起刑忆秋和宁夏的下落时,方圆摇头说不知道,虽然水下打得风起云涌的,但是水面上仍旧平静如初,偶尔冒起的几个小水泡也没有人在意……

说着话,已经到了河对岸。

车子嘀嘀嘀地催着我们上车,仿佛十分着急。

也对,车子那么大,又上不了游轮,只能远远地在岸上干看着,也闹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能不着急吗?

上车之后,我将游轮上发生的事情简单地与元思思说了一遍,元思思没有回应,像是陷入了沉思,说句实在话,我还真怕她沉思的时候会分神将车开到沟里去。

好一会儿,元思思才冒出来一句:“我们是姐妹啊……”

潜台词就是“宁夏怎么能那样对待自己的姐妹呢?”

除了见过两面,我对于宁夏生前死后的情况半点也不了解,这时候自然没有发言权,我想了想问道:“宁夏……是遭遇了什么变故吗?”

“变故?”元思思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宁夏的学习成绩其实一直不错,之所以没有上大学,是因为和家里赌气,他的爸爸老是对她说,女孩子不用读那么多的书,反正也是嫁到别人家去的,宁夏一生气,就不读书了,不读书之后,就在岑城的一个制药厂工作,挣得不多,刚好够生活的样子,要说有什么变故,那就是这场车祸了……”

元思思说到这里满面的愧疚:“是我对不起大家,他们拿我当姐妹,而我却将他们全都害死了……”

视频中的元思思低垂着头,潸然欲泣,让人心疼。

我安慰元思思道:“别多想了,没有人会愿意这样的,更何况,你也为此丢了命,你不欠她们的,先不管宁夏了,找到刑忆秋再说吧!”

河坝上长满青苔,十分滑溜,我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着,不一会儿,终于到达的目的地,我拧开水杯的盖子,将水杯置于水中,绿色的河水往杯中流去,同时流入杯中的还有一只小须球。

小须球很是脆弱,像鱼一样翻着白肚皮。

我伸手敲着水杯,问道:“刑忆秋,你怎么样了?”

半晌之后,才听到回应的声音“我没事!”那声音却似疲惫已极。

“你受伤了,我送你去医院……”说到这里我顿住,如果刑忆秋是人,将她送院治疗完全没有问题,但是现在问题是:她不是人啊!我斟酌了一下说道:“我怎样才能够帮你?”

“我没事!”刑忆秋说道:“我就是太难过了!”

太难过了就像鱼一样翻起鱼肚白,也不怕抓鱼的将你抓去做宵夜啊!

回到车上,刑忆秋告诉我们,宁夏不听她的话,她说什么宁夏也不听,也对自己的心意一个字都不透露,将她打伤之后就离开了……

我问宁夏去了哪儿,刑忆秋摇头说不知道,不过,宁夏的意志十分坚决,她不找到替身绝不罢休的!

这也算是一条有用的信息,至少,我们知道她明天午时一刻肯定会出来找替身。

我拍了拍方向盘道:“元思思,没什么事了,回去吧!”

期间路上堵车,秃头校长被堵在我们的隔壁,他身躯肥大,被太阳晒得不住地冒油,我原本想要低头躲过,但是还是被发现了,他热情地冲我们打着招呼,见我们开的还是他之前的车,眼睛顿时亮了,这家伙,他屁股撅一下我就知道要拉什么屎,他见我车子开着正常,估计就动了心思想要搞点钱回去。

我冲秃头校长微微一笑道:“车子的前主人也在车上,要不要打个招呼啊?”

“前主人,谁啊?”秃头下意识地校长问。

“元思思啊,就是白水河里淹死的那位!”

“不要了,不要了!”秃头校长连连摆手“神交已久,不必再见!”

“哦!那也行!”我敲了敲方向盘道:“元思思,走了!”

车子发动,在红灯转黄灯的同时,已经冲过了以路,留下秃头校长和他的大众车在风中凌乱,他费尽心机将宝马车改成国产车卖给我,结果不但没有收到钱,还赔了几万块……

而我,平白得一辆车子不说,还挣了一些外快,最重要的是,因为有元思思在,我都提前时代几年用上了无人驾驶汽车了,而且,我的车子明显比一般的无人驾驶汽车还要安全……

正文卷 第398章:疏忽

“你说,今天宁夏会选择在哪里下手啊?”方圆看着我问,她最近爱上了一种奶油巧克力,说话时吐出的气息都是奶油巧克力的味道,让人闻着想将她的嘴唇咬一口。

尝尝被奶油巧克力浸透的肉味

我揉着才睡醒的眼睛,有些发愁,白水河那么长,谁知道她会在哪里下手啊!

看过侦探小说的都知道,真正的探案高手,是不怕凶手预谋做案的,因为只要他预谋做案,一定会有迹可寻,因为人在预谋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加上自己的思绪定式。

最怕的是随机做案,逮到谁算谁?宁夏就是这样,平时不知道在哪里浪,等到午时,便出来寻找目标,第一个找的目标就是我,因为我及时被方圆拉上了平台,这才躲过一劫。

如果以此为例的话,宁夏应该与刑忆秋和卢雨婷一样,都喜欢挑人少的时候下手……

但是,宁夏的第二次行动就不是这样,她挑了一艘二十多人的游轮下手,这两起事件,几乎没有任何的共通之处,也因为如此,根本无从查起。就像是建国后的十大悬案之一“白银案”因为罪犯犯罪的随机性,直到二十八年之后才辑拿归案。

想到这里我的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像是抓住了什么极为重要的东西,我将刚才的念头在脑海里梳理了一遍,终于想起来了,我看过白银案的细节,说是罪犯专挑穿红衣服的女孩下手,因此,有关部门特意挑了一批女特警,穿上红色的衣服在街角巷道行走,就是为了引这恶魔现身!但是很可惜,恶魔高承勇没有上钩。

高承勇没有上钩不代表宁夏不会上钩,因为她急切地想要找到替身!

想到这里,我的心中一乐,与其被动地去寻找宁夏,何不引鱼上钩呢!

我将自己的想法与方圆一说,方圆歪着头想了一阵道:“师兄你宁夏已经认识了,刑忆秋是水鬼,元思思附身车上下不来,咱们找谁做鱼饵啊?”

我看着方圆不说话。

方圆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吓了一大跳,指着自己:“我啊?”

我点头:“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不好!”方圆一脸的为难。

“我觉得挺好!”我嘿嘿地笑起来。

我们租了一艘小船,有仓室的那种,我藏在仓室之中,方圆坐在甲板的太阳伞下喝着饮料,为了配上眼前的场景,方圆穿得很是清凉,从我的方向看过去,此时的她正坐在小桌前,喝着桔子汁,披在身上的轻纱隐隐身能玲珑的躯体,前突后翘的还颇像那么一回事儿。

我一时有些失神,直到手机响起。

我摁亮屏幕,翻看方圆发过的信息:“准备得怎么样?”

“万事俱备!”我快速地回复着,抬眼看了看时间,马上就要十二点了“你那边怎么样?”

“不知道,但是我总感觉宁夏就在附近!”

那就等着吧!

过了三十秒不到,方圆的消息传来了“水上有一条鱼!”

我伸长了脖子望去,果然见到水面上有一条鱼,巴掌大小,也许是受伤了,也许是生病了,总之,它浮上了水面,翻着鱼肚白,游起来十分吃力的样子。

事实上,水里的鱼如果不翻鱼肚白是很难发现的,因为它们的背鳍是青灰色的,与水是一个颜色,是保护色!但是鱼肚是白的,在青色的水中很是扎眼,仿佛在向我们表达“快发现我吧,我就在这里!”

这个宁夏也太不走心了吧,三次出手,两次都装成死鱼,这是对找替身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嘛!我表示严重谴责!

我这么想时,方圆又发来的消息:“怎么办?”

我知道方圆的心中害怕,但是都事到临头了,不可能再退缩了,我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键入几个字:“动手,一切有我!”

方圆犹豫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向着船沿走去,而她走向船沿的时候,我偷偷地将刑忆秋放下了水中。刑忆秋翻出一朵水花,钻入到了船身下面。

而这时候,方圆已经走到了船身边沿,他倾身上前,伸手去捞那鱼,才将那鱼捧在手里,突然间被一股大力拖入了水中。一样的场景,一样的套路,但是从这时候开始,套路就不一样了……

船底突然浪花涌动,在宁夏堪堪将方圆抱住的同时,刑忆秋从水下冒了出来,她拖着网袋,迅速地将宁夏和方圆网了起来,而这时候的我快速地舱里冲出来,两三脚将摆在甲板上的桌子椅子全部踢入水中,现出了一只轱辘来,我抓住轱辘的把手大力摇动,不一会儿,网袋收紧,被拖到了船上。

网袋中的方圆全身湿透,还在下意识地惊叫着挣扎着,而被拖出水面的宁夏则全身缩成一团,变成了一只小须球的模样,在太阳的照射之下不停地弹跳着,似乎十分痛苦。

我一把将她捡起,塞进了装满水的水杯中,拧好了盖子,随手放在一边,便去接刑忆秋,刑忆秋就浮在水面之上,我将她收纳好,说道:“妥了!”

刑忆秋很是欣喜,对我说道:“陈烦,快带我去见宁夏,我想跟她聊聊……”

我心说好好聊啊,别打起来,转身去取装着宁夏的水瓶,却发现水瓶被打开了,盖子被放在一边,水泼出来了一些,宁夏不见了。我冲方圆道:“宁夏呢?”

方圆正在理头发,闻言也是一脸的懵然:“我不知道啊!”

我几步走到船沿,往下望去,水面风平浪静,什么也没有。

我颓然地摊开双手道:“宁夏跑了!”

当我将水杯和盖子拿起来仔细查看的旰,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我以为刑忆秋能被关在水杯里,宁夏也一定可以,殊不知,刑忆秋被关进水杯那是他自愿的,因此她根本不会开盖逃跑。

但是宁夏不一样,她是被我抓住的,自然会想方设法地逃跑,从瓶内开启瓶盖也不是什么难事情,不信你可以将一只章鱼塞进水瓶里,拧上盖子,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够拧开盖子跑出来!

正文卷 第399章:找到替身

刑忆秋的声音有些沮丧:“这一次失手,再想抓住她就难了……”

刑忆秋说得不假,宁夏虽然是水鬼,但是智商仍然在线,有了这一次的经历,下一次动手之前,她一定会小心翼翼地排查一切可疑情况,我们再想算计她,难上加难。

我叹息道“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都怪我!”

“算了,谁都有疏忽大意的时候!”刑忆秋叹了一口气道:“想必,她的心里还记恨我们吧,当初是我们拉她入伙的,不然的话,她此时还好生在制药厂上班,根本不会有事!”

“只是……朋友一场,宁夏你就不给我一个忏悔的机会么?”

回到车上,大家谁也没有说话,元思思本来想开口询问,还是忍住了,“下车”看天色,“上车”看脸色,我们的表情这么沮丧,用脚趾也能想得到,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

视频中的元思思神情凄然,她像是想到了自己此时的表情不宜展现在众人的面前,于是,屏幕亮了亮便迅即熄灭了,车子发动了起来,马力越来越大,最后我感觉整个车子都在抖动。

越野车就像是沉默之中的上古巨兽,嘶吼着表达着自己的愤怒,突然如一支离弦之箭窜了出来,因为重心的原因,我和方圆的身体重重地撞在靠北之上。

我的身体不仅不没有任何不舒,反而感觉十分畅快。

这时候,飙车稀放了心中所有的不快!车子很快驶出了城市,上了高速,在高速路上一路狂飙,不停地超车,超车,一直到油箱里的油耗尽才停下来。

我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在这一路狂飙之中被甩飞了出去,车里只剩下了一具空壳,车子在路边上停了好久,我的灵魂才慢慢复位,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早已经湿透。

而方圆,她紧闭着双发根本不敢挣开来,眼角还在微微颤抖。

我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安抚着她,她这才慢慢地睁开眼睛,长吁了一口气道:“这这这,太刺激了……”

我们在服务区加了油,往回开去,回到岑城时已经晚上了,在分叉路口,元思思问我们:“陈烦,方圆,你们还没有吃饭吧!”

难得啊,还记得我们呢!我还以为你将我忘了呢,车子毁了你和水鬼刑忆秋没事儿,我和方圆就惨了知道么?不过这些话我都没有说出来,我相信元思思是有把握开那么快不会出事才会这样的。

只是,方圆真的被吓住了。

“你有什么好建议吗?”我问。

“去昨天的老地方吧,怎么样!”元思思顿了顿说道:“那里晚上的风景不错!”

元思思是个极为恋旧的人,她将姐妹们拉在一起干公司,就是不想因为分别的久了,环境心境的变化以至于闺蜜越来越生疏,无话可说。而她提议去“老地方”是怀念昨天已经离去的好友卢雨婷!

我将车子停在了昨天的车位上,仍旧挑了桌天的位置,我和方圆对面而坐,桌上放着一只水杯,水杯里泡着“海参”茶。叫了一条烤鱼,两只鸡腿和十多串烤牛肉,我们便安静地等着上菜。

平常这个时间,方圆的话很多的,天南地北的总能够扯上一些,但是今天,她和我一样沉默,不知道是不是仍未从飙车的阴影里走出来,还是想着什么心事。

“老板,一箱啤酒!”临坐的小胖子一边拍着自己肥大的肚子,一边冲服务员招手。

服务员连声应着,不一会儿便搬来了一箱啤酒,放在了桌前,而此时他们的桌子上,已经摆海了烤海鲜,烤鱿鱼,烤生蚝,炒花甲,炒竹蛏,香气扑鼻。

小胖子用筷子一撬,便将啤酒盖给撬掉了,咕咚咕咚地一气喝了半瓶,目光扫过同伴,开口说道:“你们听说了吗,今天中午,远强他妈在河边洗被子,掉进水里淹死了!”

“不会吧!”一旁马脸的瘦子惊呼道:“你说是真的吗?婶子她今年才四十二呢!”

小胖子撇嘴道:“莫非你觉得年纪轻一点的人,就会淹不死?”

这时候,左边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眼镜男皱眉说道:“不应该啊,我知道河心的水很深,但是河阶那里的水很浅的啊,别说洗衣服,就是掉进水里,只要不往河中心走,就不会有事,怎么会淹死呢?”

“这事儿邪门的很,前天在河心那里,有个叫毛建义的网鱼人淹死了,远强他妈这事儿!”小胖子迟疑了一下说道:“我听说远强她妈正在淘被单呢,一时没注意,被单就往河中心飘了去,她去追,结果就溺水了……”

“远强回来了吗?”

“回来了,下午的机票,这时候应该到了!我猜他此时的心情很不好,所以咱们还是别去烦他,等明天再说!”几人说着说着话,又扯到了别的上面去了,比方说世界杯梅西变成霉稀了啦,比方说股价大跌经济下行啦,比方说某某老板嫖,娼被抓啦。

小胖子他们后面说的什么我一句也没有听清楚,脑海里只有几个大字“又死人了!……”

是宁夏做的吗?

要是宁夏做的,那她也太狂了!

从我们的陷井里逃脱之后立即再下手,而且上手的地方是前天出过人命的地方!这两点都出呼了我的意料。这心理素质,真让人惊讶,更让人惊讶的是:在这么紧迫的时间下,她成功了!

“先生,要啤酒吗?”服务员问我。

我摆摆手,取过桌上的水杯冲方圆道:“你等在这里,我回车上有点事!”

我快步回到车上,低低地叫道:“元思思,刑忆秋……”

车上的屏幕亮了,刑忆秋也回应了我。我的目光扫过屏幕,又落在了水杯上,道:“告诉你们一件不好的事情,宁夏已经找到替身了!”

“啊!”元思思十分惊讶“她是怎么做到的!”

真要做到也不难,她动手的时间有一刻钟,在我们租的船上浪费了水分钟,游过一里的距离花了五分钟,还有五分钟的时间的时间可以动手,而一般人在水里憋上三分钟就死了……

正文卷 第400章:何怨何仇

听说宁夏找到了替身,刑忆秋,元思思的表情都有些怪。

半晌之后,元思思说道:“我不知道该为她祝福还是……”

刑忆秋的小绿豆眼看阒玻璃杯外的黑暗世界道:“宁夏能够进入轮回,咱们应该为她高兴才是……”

“那咱们去送送她吧!”

“就像送雨婷一样!”

我下了车,来到烧烤店的窗前,伸手敲了敲窗子,见方圆没动静,手上力道又加重了几分,差点将玻璃给敲碎,这才将方圆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果然,要在一堆食物面前叫醒一个吃货是很艰难的事情啊!

我指指方圆,又指指已经端上来的食物,示意她将食物打包,有临时情况。

不一会儿,方圆出来了,一手提着一只食品袋,袋子里满满的都是食物,递给我一袋道:“师兄,这是你的!”

我有些不满地说道:“好像你的比我多一些!”

“嗯嗯!”方圆理所当然地说道:“这是我收拾食物的奖励!”

上了车,将可乐放在杯架上,我们开始吃东西,在我们吃东西的时候,车子慢慢地往前开动,大约是十分钟这后,来到了出事地点,河面上冷风凄凄,凄凄的冷风中,飘荡着一张白幡。

那白幡挂在了根长近七八米的楠竹之上,随风飘舞着,白幡之下围着几人,轻轻地敲着锣鼓,还有人在唱着什么: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往往鬼哭,天阴则闻。”伤心哉!秦欤汉欤?将近代欤?……

这是古代的悼亡诗,兼有招魂之意,应该是远强的家人在为远强他妈招魂,岑城有很多少数民族,各民族之间的习俗不一,有些文化深厚的民族,认为人死于水中不详,因此要趁着魂未远走招回来。

如果是意外身亡的话,这么做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现在的情况是,远强他妈不是意外身亡,而是被落水鬼抓了替身,因此,魂魄是不大可能招回来了!

苍苍蒸民,谁无父母?提携捧负,畏其不寿。谁无兄弟?如足如手。谁无夫妇?如宾如友。生也何恩,杀之何咎?其存其没,家莫闻知。人或有言,将信将疑。悁悁心目,寤寐见之。布奠倾觞,哭望天涯。天地为愁,草木凄悲。吊祭不至,精魂无依。必有凶年,人其流离。呜呼噫嘻!时耶命耶?从古如斯!为之奈何?守在四夷……

歌声苍凉悲伤,多听两句,都感觉心胸郁结,难以遣怀。

终于,悼歌唱完了,唱歌人一击腰鼓,往前就走,那些敲䥽打锣的紧随其后。

唱歌人一边往前走一边低声警告道:“我跟你们说,迳直往前走,不要回头,要是回头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吓出好歹来,我可不负责啊!”

这话将原本想要回头偷看的生瓜蛋子给镇住了,一个个迈着小碎步,紧跟在长歌人的身后。如果不是顾及长幼尊卑,这时候估计早就跑到长歌者的前面去了。

而在他们走出没有多远,河中心的水突然往两边一分,像是有什么巨大的生物向着这边游了过来,不一会儿,黑水之中突起一物,那人慢慢地站起身来,沿着河堤的阶梯往上走。

这人是谁?

是远强的母亲?

是毛建义?

还是宁夏?

不一会儿,那人走得近了,一头长发和衣服紧紧地贴着身体,赤着脚,每走一步,都会留下一只湿脚印!

她是宁夏!

宁夏的脸色苍白,微微低头,这让她的目光看起来越加的阴冷,她跟在那帮招魂者的身后。

方圆看着我,压低了声音问道:“师兄,你说宁夏要去哪儿?”

我还没有来得及回话,就听刑忆秋道:“咱们得截住她,等一下黑白无常就要来拿魂,如果此时她离开白水河,宁夏想要下地府,就只能等下一个轮回了!”

我的手还没有搭上方向盘,车子已发动,一个急拐弯,拦在了宁夏的面前。

这么大的动静,前面行走的人也没有回头来看。除了脚步快了些。

宁夏站住了,她将头发拨到一边,斜着眼睛看着拦路的我,冷冷地说道:“你是嫌自己命长了吗?”

“喂!”我有些不爽了:“宁夏,别那么牛逼好不好?现在你在岸上,不是在水里!真要打起来,还不一定谁赢谁输呢!”说着话,我撩开衣襟,露出了腰间的打尸鞭。

宁夏的脸上现出了讶异的神情,估计是没有想到我身上带有法器吧!

“更何况!”我将水杯往前一推道:“不是我要拦住你们,而是他!”

拧开水杯的盖子,刚才才瓮里瓮气的声音顿时变得清晰起来:“宁夏,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虽然性子直了些,但是本性善良,你到底怎么了啊?”

刑忆秋说话的时,车里响起一声长长的叹息。

元思思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那一声叹息,比刑忆秋所有的话加起来还让人回味。

宁夏原本不想理刑忆秋,但是,在听到这一声叹息之后,她停下了脚步,声音低沉地问道:“刑忆秋,元思思,你们就没有怀疑过我们为什么会出车祸吗?”

“我,我喝醉了!”元思思的声音响起。

“你喝酒了吗?”

“我我不确定!”

“我确定!”宁夏犀利的目光透过车窗玻璃,落在了车里的屏幕上:“你自始至终都没有喝过酒,只喝了一瓶橙汁!你是一个严于自律的人,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为什么宁夏会记得那么清楚,元思思本人反而不记得了呢?原因很简单,当你的心里念叨一百遍“也许是我错了”的时候,即使你本来没有做错,你也会怀疑自己做错了!

“那……我们出了车祸!”

“有人在你的饮料里掺了酒精,你看似没有喝酒,其实喝得比我们还多!”宁夏顿了顿说道:“你喝了酒而不自知,这才会撞破高架桥的护栏,将车开进白水河!”

“是谁?我与他何仇何怨?”元思思的声音里满是愤怒!

正文卷 第401章:收心

“给你点时间猜猜!”宁夏的嘴角上浮,露出一个冷冷的笑容。接着往下说道:“思思,我问你一个问题,车子坠河之后,为什么你的尸体留在了车内,而我们的尸体飘流到了江中呢?”

“是是是……”屏幕中,元思思一边摁着脑袋想了一通,说道:“我知道了,我扣上了安全带,而你们都没有?”

宁夏摇头道:“不对,不对,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那我就不知道了!”元思思苦恼地说道。

宁夏挽起衣袖,露出了手臂上被割伤的位置道:“系了安全带是你留在了车内的原因,而我们之所以飘出了车外,是因为车窗玻璃碎了!我手臂上的伤,就是在飘出车窗时划伤的!”

“可是!”元思思疑惑地道:“车窗玻璃根本没有碎啊,不然的话,我们也不至于……”

宁夏没有回答元思思的话,而是接着问道:“思思,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我记得那次在车上,你开的车,宣紫坐在副驾驶坐上,你因为被安全带绑着尸体没有飘出车外,但是紫宣为什么没有和你一样留在车内呢?”

“可能,她解开了安全带吧?”

“对!你说的没错,她解开了安全带!她不仅解开了安全带,还砸开了车窗玻璃呢……”

“她砸开了车窗玻璃?”元思思喃喃地念道,突然抬起头来,一脸惊喜地看着宁夏道:“紫紫逃出去了!”

“对啊,她逃出去了,现在生活得好好的呢!”

“那太好了!”元思思喜极而泣:“咱们王姐妹中,总算有人活了下来!”

“你很高兴?”宁夏的声音里有着压抑不住的愤怒。

“怎么了宁夏!这难道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吗?”

宁夏没有回答元思思的话,而是指着自己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找替身?”

“水鬼找替身就是为了让自己进入轮回!……”

宁夏摇头道:“我不是,我找替身是为了离开这一条该死的白水河!”

“你要去哪儿?”

“我要去找一个人,并且将她杀死?”

“谁?”

“宣紫”

“为什么?”元思思痛心的问。

“因为——”水鬼宁夏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道:“因为就是她将我们害成这样的,她往你的饮料里加了酒精,在你看不清路的时候让你往右边拐,而且,你如果仔细回想,就该记得,我们往外走的时候,她还叫服务员打包了剩菜,对吗?”

元思思仔细想了想道:“你说的,我都记得!宣紫打包剩菜的时候,我们就在地下停车场等她,在高架桥上,因为对面的车开着远光灯,我被闪了眼睛,是宣紫提醒我往右开的……”

“让我来告诉你真相吧,宣紫提的一次性饭盒里根本没有打包的剩菜,而是装了一只吹好的小气球!”宁夏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展开来,却是一只沾满了淤泥的食品袋,食品袋里有一只压扁了的方便饭盒,饭盒里还残流有污水,污水之中,飘浮着一只绿色的没有气的气球。

宁夏声音低沉地说道:“每天晚上十点之后,高架桥上不时有飙车的太子,党,这帮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乎,自然不会在乎别人的性命,飙车时远光灯,劲爆的音乐是标配,即使你没有喝酒,在高架桥路段也是危险重重,更何况喝了酒,宣紫趁你神智不清,让你将车子往右边拐,撞断护栏,坠下了白水河!”

“落水之后,车门打不开,又没有敲车窗的工具,再加上我们都醉了,很快便溺水了,而宣紫不一样,她随身带着一只气球,她比我们多上两口气呢!”

“在我们被水灌入气管之时,她偷偷地窝在角落里呼吸空气,装在气球里的空气有一股塑料味道,可能不大好闻,但是,它在关键时刻能够救人性命!”

“在我们淹死之后,她拿出藏在座椅下面,用气钉枪改装的武器,轻轻击发,便将玻璃打碎了,从窗户游了出去……”

宁夏说着,将一只将是方形石块一样的东西往地上一扔,那东西撞在水泥地上,就听到啪地一声响,有什么东西被击发了出来,落入了数十米外的河水之中。

气钉枪的构造简单,改装之后威力是平时的数倍,即使在水中泡了二十多天了,仍旧能够使用。我拣起气钉枪,仔细地看了看,气钉枪表面的漆已经锈掉了。

其上加了几道机关,有防水的作用,扳开卡子,其中有一排不锈钢钉,至少还能击发十次!我将卡子卡好,抡圆了用力一甩,将气钉枪扔入了白水河。

听完宁夏的陈述,元思思和刑忆秋沉默了,良久之后才抬起头来,看向宁夏道:“可是,咱们是好姐妹啊,她怎么能够这么做呢,她没有理由这么做啊?”

“有理由的!”宁夏的声音十分平淡“你们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高中毕业之后,宣紫在臻玉楼做服务员,认识了一个黑帮马仔,被人家搞怀孕了,马仔让她把孩子拿掉,她拿掉了,拿掉之后马仔就将她甩了,于是她开始自暴自弃,出台了!”

在臻玉楼这种不干不净的酒楼里,有站台出台之说,站台一般是做迎宾小姐,礼仪小姐之内,或者是表演才艺。这一种属于卖脸蛋身材,不卖身体的那种,而所谓的出台,意思是只要你给得起钱,她什么都愿意干!

因为本地熟人太多,怕被撞破,在臻玉楼干了一个月之后,宣紫去了外地下海,这一干就是三年……

一直到元思思和卢雨婷创业,宁夏才将宣紫叫回来,她的这段经历,除了宁夏之外,其余人都不知道,在加入元思思公司的时候,宁夏也曾反复地告诫过宣紫,让她收心,大家一起努力,做出一番事业来!

一开始宣紫还算好,与大家同吃同住,共同努力,但是慢慢的,宁夏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正文卷 第402章:她是我们的仇人

宣紫下海之后,花钱习惯了大手大脚,在创业的几个月里,吃喝玩乐将自己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

让她过穷日子?

一个花惯了钱的主儿,你让她节衣缩食,活得很苦逼,她肯定不乐意。

于是,她便借着搞家政的机会向男主人提供性服务,赚外快。

这件事情,很快便让宁夏知道了,宁夏警告她不许这么做,不然的话,就向元思思和卢雨婷告发她,宣紫苦苦哀求宁夏,让她为自己保守秘密,并且保证以后不再这么做了!

但是,宁夏发现她虽然口头答应,暗地里还在做“生意”。以至于有些客人找上门来,指着墙上的工作牌要求换口味!宁夏十分愤怒,准备立即将这件事情向元思思说明!

也就是那一天,元思思接了影楼的大活,改变了他们公司目前的窘境,从不多的运营资金里取了一千块钱准备好好地庆祝一下,这个时候,宁夏自然不好将扫兴的话往外倒,她准备庆祝之后再和姐妹们说!

但是,在庆祝之后,回程路上,就出事了……

元思思和刑忆秋等人对整件事情都毫不知情,因此才会懵然认为这是意外,但是宁夏不一样,从一开始,她就猜测宣紫活着,也因为如此,在变成水鬼之后,她一直在寻找证据,她找到了气球,她找到了气钉枪。

宣紫谋杀了她们!

宁夏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接受这事实,而之后,一个念头便在她的脑海之中生根发芽!她要报复,她要让宣紫血债血偿!这就是为什么她急于找替身的原因,因为只有找到替身,她才能够离开白水河,只有脱离了白水河的禁锢,她才有可能找宣紫复仇!

宁夏将整件事情和盘托出,突然又不说话了,她抬头看着天空的星月,半晌才收回目光,看着我们道:“凡事总要一个解决的办法,你们说是吗?”

你说的是没错,凡事都需要一个解决的办法,但是问题是就不能事前与我们通个气么?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浪费那么多的时间……明明几句话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不过,以宁夏的性格,这么做一点也不奇怪,她的性子傲,比较独立,可能她心里觉得,这件事情自己就能搞定了,既然自己都能够搞定了,就没有必要再拉上旁人……

你复你的仇就是了,差点拉老子做替死鬼,这算怎么回事呢?虽然知道她这是无差别攻击,可是心里还是很不爽……

宁夏的目光扫过我们道:“走了,我得去做我该做的事情了!”目光落到我身上:“幸会!”

还幸会呢,幸会你大爷啊,这时候你不是应该跪地磕头,冲我道歉什么的嘛,一句幸会就想遮掩过去?

算了算了,这水鬼的性格出人意表的倔,能够向我表达善意已经很不错了,让她道歉,还是别了,我怕折寿啊!

碰地一声轻响,车门打开了,元思思的声音响起:“宁夏,上车吧!咱们一起去!”

宁夏犹豫了一会儿,上了车。

我和方圆也上了车。开车的是鬼,车上还坐着两只水鬼,看着河水从她们的发梢,衣角滴落,闻着她们深上散发出的海藻一样的腥腐味道,让人感觉仿佛也沉入了水中一样。

宁夏的话很少,她原本话就小,变成水鬼之后,话就变得更少了,除非非开口不可,不然的话,嘴一直紧闭着,眉头微微蹙起,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像是会传染一样,原本话多的刑忆秋和元思思也都不说话了,想着心事!不用说,她们的心事就是宣紫,宣紫“挣外快”的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也没有那么严重啊!

就算宁夏在元思思的卢雨婷的面前将她的“好事”抖了出来,顶多也就是一拍两散的事情,反正她已经下海了,所谓区别,不过是换个地方挣钱而已……

犯不上对姐妹们下此毒手吧?

莫非还有其它的隐情?

车子慢慢地往前开着,来到了闹市区,在街角,有一家以绿色为主色调装饰得十分别致的店面,店的名字叫做“放心家政”,此时时间已经八点了,还有店员在其中忙碌。

元思思面带笑意地:“装修是我设置的,你看怎么样?”

“很不错”我点评道:“深浅不一的绿底色让人感觉进了森林一般,白色的地面给人整洁干净的感觉,纹饰中欧结合,融合得那么自然,说实话,如果我看到这样一家店面,我也想进去看看的!”

听到我的称赞,元思思显得很高兴,开始跟我说店面的设计理念,说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住口不说了,脸上原本的喜悦之情变得很是沮丧,连屏幕都变得黯淡了许多。很显然,她想起了自己此时的处境。

而这时候,宁夏已经推开了车门,准备出来。

我赶紧拦住他道:“宁夏,宁夏,别急啊,我先去看看情况好不好?”

好家伙,此时的宁夏全身湿透,全身散发着水藻的腥腐之味,就这么下车,能将半条街的人都吸引过来。

宁夏犹豫了一会儿,缩回了车里。

就这么会儿工夫,地面上已经多出来了一片水渍。

我踏入店里,立即就有人迎了上来:“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店里有三个女孩子,都是二十一二的年纪,除了迎接我的微胖女孩,另两人正在整理店面,看来是准备下班了。我微微一笑道:“我找你们老板宣紫女士!”

“老板不在!”微胖女孩脸上挂着职业的笑容:“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哦,那你能告诉我她住在哪里吗?”

微胖女孩见我的身后跟着方圆,衣着整洁大方,不像是坏人,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告诉了我们地址,回到车上,我将从店员那里得来的信息和元思思等人说了一遍。

元思思连连扼腕,说宣紫怎么能够这样呢,大家一起做事,应该同吃同住,她怎么能够提前下班呢?这影响多坏啊!

刑忆秋在一旁道:“咱们同吃同住,那是因为咱们是姐妹,现在的宣紫是老板,请的是员工,不一样!”

“闭嘴!”宁夏有些恼火地道:“她不是我们的姐妹,她是我们的仇人!”

正文卷 第403章:滴水声

这句话,如一记闷锤,将刑忆秋和元思思打蒙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地说道:“是,是啊……”

元思思有些失魂落魄的,车子也开得东扭西歪,就像是醉汉驾车一样。

照这样下去,迟早还得翻车!

我接过方向盘,继续往前开,不一会儿,车到了目的地。

宣紫与元思思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租住在石铺街的一栋民房,条件不是很好,但是胜在房租便宜,五个人在简陋的环境里一直畅想要如何如何,不论怎么畅,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永远是女人心中最大的愿望。

二百六十平的别墅,门前有车库,还有一个小小的天井,可以种种花,养只猫什么的!

宣紫的住处,就是他们曾经畅想过的环境,欧式风格,黄瓦红墙,门前院子里种着各种花,还有一个小小的池塘,即使已经到了晚上九点了,仍然能够看到锦鲤在活水中游动的场景。

“宣紫住在这里?”方圆十分惊讶。

不仅是方圆,两只水鬼连同元思思都呆住了,当然,这样的别墅宣紫肯定是买不起的,不仅买不起,连租也租不起……

半晌,就听刑忆秋喃喃说道:“王府路十一号,我记得这里,有人好几次打电话到店里让宣紫去搞卫生……”

客厅的灯亮着,有人在说话,刑忆秋侧耳听了听说道:“是宣紫和一个男人!”

我将耳朵贴在了墙壁上,就听一名男子说道:“老婆,你知道我最迷恋你哪一点吗?”

“知道!”屋内传出好听的女人的笑声:“我听我妈说过,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要抓住男人的胃,我抓住了你的胃,不知道有没有抓住你的心呢?”

“你觉得呢?”男人的声音充满了挑,逗。

“我哪里知道啊!好了,别动手动脚的了,好好吃饭啊!”

桌子移动的声音,碗勺相击的声音响起来,两人的感情看起来是真不错,一边吃饭还一边说话呢:“……老板娘,今天生意还好吧!”男人的声音带着调侃。

“马马虎虎啦,有几个固定的客户,另外我还在扩展客源!”宣紫的声音颇有些无奈:“好吧,反正我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有你挣得多,这一下你满意了吗?”

“亲爱的,我跟你开玩笑呢!”男人爽朗地笑起来:“其实啊,我最希望你什么都不做,每天做一桌好吃的给我吃就好了!”

宣紫的声音里有着动人心魄的妖媚:“菜始终会吃腻的,因此,我得留一手……”

正说着话呢,就听嘀答嘀答的声音,像是哪里漏水了。

很显然,宣紫和男人也听到了,男人看着宣紫道:“老婆,你是不是没关好水啊!”

宣紫站起身,往厨房去了,不一会儿又回来了,皱眉说道:“没有啊,水关得好好的!”

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看向电视,他们以为水滴声来自电视,电视里正放韩国爱情剧,两个女的在公园边上相互讥嘲,四周不是长椅就是针叶树,根本没有滴水的条件。

再说了,两个女人争吵得那么厉害,即使有滴水声,也传不到宣紫和男人的耳朵里!

“滴水声来自哪里呢?”

我隐约觉得这件事情和刑忆秋,宁夏等人有关系,回头望去,刑忆秋就站在我的身后,而宁夏,不见了。

刑忆秋见我回头看她,疑问道:“怎么了?”

我压低了声音道:“宁夏不见了!”

“啊!”刑忆秋惊呼。

我接着道:“那滴水声十有八九是她搞出来的妖蛾子……”

“嘀答,嘀答……”

直到有汤水溅到男子的脸上,男子这才恍然惊觉过来,抬头望向天花板,滴水的不是没有关好的水龙头,而是——来自天花板,天花板上的水滴滴落在了盛酸汤鱼的盘子里,又和着酸汤溅到了男子的脸上。

男子指着天花板道:“是那里滴水!”

宣紫顺着男子声指望去,迟疑着问道:“天花板,天花板上怎么会漏水呢?”

男子在短暂的惊愕之后突然愤怒地一拍桌子道:“我要打电话给装修公司,连夜给我修好,不然的话,我就去投诉他!”

男子电话还没有拨出去,便像石像一样定住了,半晌才缓过一口气来,指着天花板道:“老婆,你看天花板上的水痕,像不像个人?”

我透过窗户玻璃看向天花板,天花板是白色的,被水浸透的部分颜色加深。变成了灰白之色,隐隐现出一道人影,仿佛是天花板上藏有一具尸体,尸体腐烂,尸水滴下,正滴在这一桌刚做好的饭菜上。

“好像,好像……”宣紫一时蒙住了,惶然不知所措。

“不行,我要打电话报警,我要报警……”男子慌乱地摁着手机。“我们的天花板上藏有一具尸体……”

心慌意乱之下,男人连手机都拿不住了,好一会儿才将电话拨出去。电话是拨出去了,却没有接通。一连拨了三次都没有打出去。我一看手机,信号为零,都特么的没有信号,还打毛打啊!

还是宣紫最先反应过来,拉起男人道:“别管那么多了,咱们先离开这儿!”

这话提醒了男人,他们一边快步往门口走,随手摁动遥控器,在他们走到门边的时候,车库的门已经升起来了,露出了藏身其中的红色跑车……但是,当他们伸手拉门时,却无论如何也拉不开了!

啪啪啪地一连串的声响,客厅里的灯一个接着一个熄灭,转眼之间,房间里就变得一片黑暗了。

短暂的寂静之后,就听卡地一声响,头顶上的石膏板承重不住,碎裂了。碎裂的石膏板中伸出两只脚来,两只脚慢慢地往下沉,很快就到了膝盖处。

那人影在往下沉的同时,腥腐的水滴就没有断过,嘀答嘀答,嘀答……

那人影有半个身体吊在了天花板上。

那人影到膻中穴部位都露了出来。

除了脑袋,那人影整个吊在了天花板上……

正文卷 第404章:偶遇

男人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此时哪里还走得动路,一双脚像是在醋坛子里泡了半年,软扒扒的动都动不了了。

男人身下失去支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语无伦次地道:“神仙,鬼王,鬼大爷,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有话好好说,你可别吓我啊!”

扑通一声,人影从天花板上直直地坠落下来,稳稳地站在了地上。迎着宣紫走了过去。

“鬼姐姐,别过来,别过来啊!”男人闭上了眼睛,双手胡乱地挥舞着。

最终,“鬼姐姐”还是走到了他的面前,不过并没有看她,而是看向了宣紫,垂下来的长长头下不停地往下滴着水珠,眼光有如两把冰刃,落在了宣紫的脸上了。

宣紫见到宁夏,懵了好一会儿,这才惊惊颤颤地道:“宁夏,是是是是……是你!”

“是我!”宁夏乌紫色的嘴唇翕动“白水河的水好冷啊,你知道吗?你看看我,全身都是水,你看到了吗?我手臂上的伤,我脖子上都长水锈了,你看看!……”

宣紫连连后退,才退了没几步,身体就靠着了墙:“……宁夏,你怎么,你怎么回来了……”

宁夏的声音像是从地府中传出来的:“……我来找你啊,水里面太冷了,太冷了,我来问你借衣服穿……”

“我,我这就给你去拿啊!”

宣紫往卧室退去。被宁夏拦住了:“我要借你贴身的衣服,这样才暖和呢!”

“啊!”宣紫微微一楞,开始解衣服。

“我想你还是没有弄明白!”宁夏将湿透的头发往后拨了拨道:“我要你的皮!”

宣紫吓得跌倒在地。

“你害怕了?”宁夏眼中带着笑意,向着宣紫迫近过去。两只手的指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地生长着,不一会儿,就长了半尺来长,如同是戴在十指上的十把小刀一样!

这锋利的十指向宣紫的身上一插,剥下她的人皮也不是什么难事。

碰,门被撞开了,一辆越野车的从撞开的大门冲了进来,越野车的后面跟着刑忆秋,越野车里,元思思的声音响起:“宣紫,好久不见啊!”

“你,你是思思!”

这时候,刑忆秋也进了门,她将自己还滴着水的头发挽了一个结,盘在了脑袋后面:“好久不见啊!”

“忆秋!”宣紫每叫出一个名字,便后退一步。

刑忆秋将宣紫看向自己的身后,说道:“紫紫,雨婷不会来了,她已经进入轮回了……”

“你们,你们……是人是鬼……?”

刑忆秋道:“我们已经淹死了,自然是鬼了。”

“你们来找我做什么啊?你们是鬼,我又不是!”宣紫惊吓得大声嘶吼道:“你们来找我做什么,你们来找我做什么!……”宣紫重复着,她的声音一开始很大,慢慢地变得小声了,慢慢的,只有她自己才能够听到:“你们来找我做什么啊?”

“怨有头,债有主!”宁夏冷若冰霜的声音响起:“我们来找你,自然是来讨债的!”

“别过来,别过来啊!”宣紫举着手里的佛牌道:“我有从泰国请回来的佛牌,很厉害的,你们再敢靠近,佛牌中的密咒会让你们永世都不得超生……别过来……”

“原来你也不是活得那么心安理得啊!”宁夏仰天大笑:“原来你的内心深处也有恐惧啊,没事,我很快就帮你解脱……”

轰,越野车往前一窜,拦在了宁夏和宣紫之间,元思思看向宣紫,一脸痛心地说道:“咱们是姐妹,咱们是姐妹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啊……”

宣紫神情惶然地看着越野车,指着宣夏道:“是她,是她逼的,如果不是她,咱们姐妹还好好的,是她逼的,都是她,逼得咱们姐妹生死决裂,阴阳两隔……”

“……我花了整整四个小时准备的一桌好饭,我们的温馨晚宴,全被你们给毁了!”

元思思的神情更加难过了:“是宁夏要曝光你端着放心家政的碗,你却……”

宣紫见元思思即将说出自己的秘密,她偷看了一眼仍在瑟瑟发抖的男人,赶紧制止道:“别说了……不要再说了……你们都不懂我,你们都不懂我……”

似乎男子在这里,宣紫的心防就异常的坚固,我知道,宣紫之所以这么,与这男人脱不了干系,我走上前,伸手去扶男子。男子连滚带爬地后退着:“别过来,你们别过来!”

我安抚道:“别害怕,我们是人,不是鬼!”说着走上前,将男子扶起,将地上的车钥匙也捡起来递给他道:“这里的事情不是你能应付得了的,你还是赶紧离开吧!”

“那……”男子迟疑了一下问道:“那紫紫……”

我叹息一声道:“我只能跟你说,该死的活不了,该活的死不了!走吧!”

男子双手撑着膝盖,慢慢地站了起来,一步一挨地往门外走去,不一会儿,就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车子驶出了别墅,去得远了……

刑忆秋指着消失在窗口的汽车尾灯道:“他走了,现在你可以说了吧!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们……”刑忆秋在说到“为什么”三个字时语气特别重,像是泣血痛诉一般!

她们都是双十年华,可以说美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就遭遇了如此厄运,任谁又能甘心呢?

宣紫被问得呆住了,在动手之时,她也许有一千个让自己狠下心来的理由,但是真的面对死者的质问时,心里又怎么能够坦然处之?她的眼圈红了,有泪水流出。

“说啊,你倒是说啊!”刑忆秋冲她吼道。

“我说,我说……”宣紫抽泣着说出了实情,从一开始,她就没有想过要加入放心家政,做家政,能挣几个钱啊,又累又不挣钱!而她之所以应邀回来,是因为她想好好休息一下。

顺便跟姐妹们聚聚。

事实上,她就是抱着玩一玩,散散心的心态加入放心家政的,但是在加入放心家政没多久,她认识了他——聂华!聂华是聂氏集团的公子,聂氏集团的业务横跨华东三个市!家族资产四十多亿!

正文卷 第405章:这就是你的理由?

不说别的,单是聂华名下,就有六套房产,四个主要商业区的门面,他住着的地方,不过是六套房产的其中一套。

而他之所以来岑城居住,就是想静下心来写一部情感小说。

这个事,宣紫一开始并不知道,那一天他帮聂华打扫好了房间,时间已经到了中午,聂华要叫外卖,宣紫见冰箱里还有菜,就做了几道菜,宣紫做的菜十分合聂华的胃口,于是,两人的话也多了起来。

此后,聂华所住别墅的卫生全由宣紫一人打扫,而她,也特意晚一些去,因为如果晚一些,活儿整个上午都做不完,就能在聂华家里做饭吃了,而聂华,像是也期待着这样,每一次她来,冰箱里的菜蔬都是满满的,任她发挥!

在这种默契之下,宣紫感觉很温暖,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对,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

聂华也对他越来越信任,有一次外出访友,直接将钥匙给她,就开车走了,也就是那一次,宣紫知道了她的秘密!知道他不仅天生好命,生在富贵人家,而且文采斐然,已经写了四本书,本本畅销,其中有两本被拍成了电视剧……

每一个女孩,都梦想有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天,而如今的电视小说,时时刻刻在向人讲述着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宣紫打小心中也有这样一个梦:长大后嫁给一个英俊的王子,吃最好的,穿最好的,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而如今,那个梦中的王子就在他的面前!

但是,她太卑微了,她只是放心家政的第五合伙人,她还曾经卖过身,灰姑娘虽然与王子也不班配,但是至少她天真善良纯洁……而自己,在二十岁的年纪,已经是残花败柳了……

可是,要让她放弃这机会,她又怎么舍得?

她买更好的衣服和鞋,用更好的化装品,让自己看起来与聂华的距离没有那么大,而这些,都需要钱,需要很多钱,没多久,她的钱就用光了,于是,她又开始下海……

这一次的下海,与往时不一样,她专们挑那些公务员,有妇之夫做自己的客户,这么一来,就不用担心他们将自己曝出来了,因为这后果,他们承担不起。

终于有一天下午,聂华夸赞她比初见时变得漂亮了,宣紫十分欣喜,还没有来得及回话,聂华的话锋一转,说她围裙下的衣服布料都很好,看起来像是名牌呢……

宣紫当时有些懵,她很快反应过来了,自己穿的衣服太好了,根本不符合一个家政员工的身份,便装做有些尴尬地说自己是放心家政的老板。一个家政公司的老板,穿这么好就说得过去了……

聂华的眼睛亮了,极力夸赞她上得厨房,下得厅堂,是不可多得的女孩,也是他想要的女孩,抓住他的手问她愿意不愿意做她的女朋友,如果按照她心里的想法,自然是一百个答应了,但是,网上看多了霸道总裁文的她深深地知道一个道理,容易得到的东西,没有人会去珍惜的,于是,她按下心中的激动,抽回自己的手,说这太突然了,她还没有想好……

撒下一个慌就要用另一个谎去圆,圆来圆去总有圆不回来的那一天!宣紫撒谎说自己是放心家政的老板,那她用高档化妆品和名版服装,鞋包就说得过去了。

但是,还是那句话,这些很花钱,以她从放心家政那里分到的钱,连买这些东西的零头都不够,不够怎么办?只好重操旧业,结果接连两次被宁夏发现,宁夏准备将宣紫的事情告诉元思思卢雨婷等人。

而这时候,她与聂华的感情正浓,聂华答应她,只要将小说写完就回去m城,风风光光地娶她做老婆!

宣紫深深地知道,这件事情要是一捅出来,她在放心家政就呆不下去了,而对聂华撒的所有谎言全部被击破,她这个灰姑娘,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王子的心了!

于是,一个阴狠的计划便在她的心里成形了!

事实上,她那一晚可以借故回避的,因为在高架桥上,即使她不哄骗元思思开车撞上护栏,一个醉酒的女人想要在满是飙车太子,党的高架桥上不出车祸的几率几乎为零!

而她所以与元思思等人一起,是有一种了断的意思在里面。别说我害你们,我们一起坠河,我活下来是我的本事,你们没有活下来,那是你们的命,怪不得谁?

她这么是为自己的心理找一个开脱。

事实上:特么的你谋划已久,工具齐全自然开脱了,其它人都醉得人事不知,等到呛水了回过神来已经晚了……

刑忆秋揪住宣紫的衣领,恨声道:“这就是你害死我们的理由?你只是想让你的地位看来和聂华相差没有那么远,你只是想要圆你撒下一个一个的慌言,就让我们所有人都去死?”

宣紫哭泣道:“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我是从农村出来的,小孩家里穷,父母因为没钱,天天打架,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我很害怕没有钱的日子,我只是想要嫁个好人家,我只是想以后的日子过得好一些,我只是不想我即将到手的好生活失去!”宣紫指着宁夏道:“是她,是她,如果不是她,我们大家都不会有事,是她害的我们所有人……”

宣紫这女人善会转移责任,经她这么一说,仿佛宁夏才是罪魁祸首,是她要阻止她与聂华相好,也是她成为了害死元思思等人的帮凶,包括她自己!

我看向宁夏,宁夏冷笑不语。

“还在狡辩!”刑忆秋一把将宣紫推倒在地道:“明明是你害死了我们,还要往宁夏身上泼污水?”

这时候,门被推开了,聂华走了进来,他虽然满面惊惧,但还是大着胆子往前走来。

宣紫惊愕地道:“聂华,你不是,你不是已经开车走了吗?”

聂华的眼神十分忧伤,他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道:“我的车是法拉利,有自动驾驶功能,虽然中国不允许自动驾驶的车上路,但是它有自动驾驶的功能的!”

聂华的意思很明白了,他并没有离开,只是让车离开了。

正文卷 第406章:过份

因此,宣紫说的所有话,聂华都听到了耳朵里。

聂华看着宣紫,一脸的痛心:“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纯洁善良的女孩子,还庆幸自己找到了童话里的公主,而事实上……事实太残酷了……你太可怕了……”

“阿华,我残酷,我可怕,可我所做的一切,初衷都是为你啊,我爱你,我希望和你永远在一起,不论这中间遇到什么样的艰难困苦,我都愿意去克服……”

“对不起!”聂华一边摇头一边后退:“这样沉重的爱,我要不起,我只想找个简简单单干干净净的女孩,如果她能够做得一手的好菜,那就更好了!但不是你,再见!”

“别走,你别走啊,阿华!”宣紫双膝跪倒在地,冲着聂华喊。

而此时的聂华,已经走到了院子里,一束灯光打来,那是它的车子回来了,他回到车上,扬长而去。

宣紫想要去追,却被宁夏拦住了:“宣紫,别急着走啊,我们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呢?”

宣紫的目光扫过众鬼,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痛哭流涕道:“思思,忆秋,宁夏,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而且你们也已经让我失去了一切,求求你们看来昔日的情谊上,放过我吧!”

“求求你们了!”见大家没有动静,宣紫咚咚咚地叩头

元思思看着心疼,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忆秋,宁夏,你们怎么看!”

刑忆秋支吾着不说话,而宁夏,压根儿就没有想说话意思,她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像是在看一幕并不关已的闹剧一般。

“咚咚咚”宣紫的头都叩破了,有血水流了出来。

“好好好,宣紫你别叩了,再叩都毁容了……”元思思沉吟了一下说道:“事已至此,已经无可挽回,宣紫虽然,虽然,太……”元思思想了好一会儿,终于用“过份”二字定性“宣紫虽然太过份了,但是,不管怎么样,她都是咱们的姐妹,咱们五姐妹就剩下她一人还活着,不如咱们就这样算了好不好啊……”

刑忆秋犹豫了一下道:“思思,我听你的!”

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看向宁夏,等待她的回答。刑忆秋和元思思天性善良,对情谊看得比较重,做出这样的选择在我的意料之中,虽然我的心里也觉得有些憋曲,但是那毕竟不是我的事,别人的事情,她们有权力做出自己的抉择!

唯一的变数是宁夏!从她费尽心力找证据,不惜任何代价找替身这件事情来看,她对宣紫的恨已经深入骨髓,绝没有那么容易化解。

我猜,在此之前宁夏与宣紫是走得最近的,这从宁夏知道宣紫的秘事就能够得出结论,也因为如此,宁夏才会是第一个发现宣紫在做“私活”的人,因为相互足够了解啊!

而一旦翻了脸,恨也就更深一层,因为背叛得更彻底!

“你害了我们的性命,就想这么算了?”宁夏冷笑道:“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

“你要我做什么!只要你说!”宣紫一脸真诚地道:“只要你说,我就去做!”

“我要你死,来陪我们,你也答应么?”宁夏冷冷地看着宣紫。

这话将宣紫呛住了,她一时之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这时候,元思思劝解道:“宁夏,算了吧,你有我们陪着,已经足够了,放宣紫一条生路吧!”

宁夏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开口道:“好啊,既然思思为你求情——你给我们每个人都叩一个头,当是陪罪吧!”

宣紫大喜过望,冲着元思思扑通跪下,叩了一个头“谢谢思思!”又站起来,冲刑忆秋叩头。她应该是高兴的,只要保住了性命,她就亏不了,聂氏集团那么大的公司,分手费起码得有一套别墅吧,搞不好以后我们所在的别墅她就是主人了!一个“放心家政”一套别墅,足够她一生的吃喝用度了!

“谢谢忆秋!”

宣紫最后一个叩头的对像是宁夏,她低着头,不敢直视宁夏的眼睛,三鬼之中,她最怕的就是宁夏,她正要下跪,被一只手托住了,抬眼望去,正好看到宁夏的脸。

宁夏冰冷的声音响了起来:“宣紫,你跪了思思和忆秋,他们原谅了你,但是,我不用你跪,因为我不会原谅你,我只知道一件事情,血债须血偿!”

“宁夏,不要……”思思惊呼!

“宁夏,不要……”这是刑忆秋的呼喊声。

打宁夏上前托住宣紫,元思思和刑忆秋就已经感觉到不对劲了,但是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宁夏那长着长长鬼指甲的手已经刺了出去,在宣紫脸上的惊恐表情还没有完全扩散开来时,已经抓破了她的喉咙……

宣紫捂住喉咙,倒在地上,抽搐起来,眼见得是不活了。

这一天,有很多人失去,远强他妈被水鬼抓了替身,失去了妈,而抓他妈替身的宁夏也失去了进入地府的机会,聂华失去了他很会做菜的老婆……而失去最多的,无疑是宣紫,她失去了自己的所有——爱情,财富,生命……

这样的结局,大大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包括我,我以为宁夏最终妥协了,没想到她的妥协只是为了更好地杀人!

元思思看着宣紫身下的血,下意识地添了添嘴唇,很快又反应过来,收回目光,透过车子的多媒体屏幕看向宁夏道:“宁夏,你怎么能够这样啊,你不是答应了我,放过宣紫了吗?可是你仍然……”

刑忆秋也有些难过地说道:“宁夏,你刚才做的,实在有点过份了……”

宁夏看着慢慢不再挣扎的宣紫,声音平静地说道:“没错,我是答应过你们,只要她冲我叩了头,我就放过她,但是这头她并没有叩下去啊!”

元思思有些恼火地说道:“宁夏,你就别完这些文字游戏了,是你没有让她给你叩头!”

宁夏看向元思思,摊开双手一脸的无所谓:“好啊,即然挑明了,那也不必遮遮掩掩了,没错,你们有原谅她的权力,这是你们的权力,那我有没有不原谅她的权力,行使我的权力呢?”

正文卷 第407章:回应

“她冲你们叩头,你们原谅了她,我不接受她的叩头,因为我不原谅她,请问这有什么错吗?”说到最后一句,宁夏的声音拨高了三分。

刑忆秋和元思思一时哑口。

过了一会儿,元思思才弱弱地说道:“咱们毕竟是姐妹啊!”

“得了吧!”宁夏撇嘴说道:“你去问问她,她害我们的时候,可有将我们当成了姐妹!”

“她是一时冲动!”

宁夏摊开双手,弹去掌心的血珠道:“巧了,我刚才也是一时冲动!”宁夏的声音突然变得阴沉起来:“我不原谅她,今生今世,永生永世!就是这样!”

宁夏说完,也没有打招呼,扬长而去了。

刑忆秋和元思思怔怔地呆在当地(这么说好像哪里有点不妥啊!)方圆试图将宣紫扶起来,我拦住了她,人都死了,保持什么姿势有什么关系吗?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能留下过多在现场的痕迹。

我看向刑忆秋和元思思道:“事已至此,咱们还是走吧!”

刑忆秋冲我点点头。

而元思思的回答则是发动了车子,轰隆隆的引擎鸣响声中,我们上了车。

将刑忆秋送去了普渡寺,我们与元思思的交易算是完成了,回到义庄,我准备推门下车,却发现车门锁上了,我心头一跳,问道:“元思思,什么意思啊,要过河拆桥吗?”

话说,她这时候要是将车速加快到极致,然后撞墙或者撞树,我和方圆的下场有点悬……

虽然我心里认为她不大会这么做,但是,下意识地还是会这么想……

越野车的屏幕亮了起来,元思思的影像浮现了出来,她坐在音乐播放的图标上,看着我们,一脸真诚地道:“陈烦,方圆,一直没有好好地跟你们说声谢谢,谢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谢谢你们!”

“先将车门打开好不好!”我撇嘴说道:“然后咱们再说!你一直关着车门我有点紧张”

“等一等!”元思思笑了笑,看着我说道:“放心,不会再翻车了……陈烦,此前你说让我答应你一个条件,现在可以说了么?……”

我摸着脑袋说道:“可是,我还没有想好呢?”

“那你就在车里想吧!”元思思促狭地说道:“你一直不说,悬在头顶,我有些紧张……”

你一只鬼紧张个屁啊,我撇嘴。敢情将我困在车里就是为了让我说出条件呢!我想了想说道:“你看这样好不好,你给我做三年的车,怎么样?”

特么的我说的什么屁啊,她本来就是车嘛!

元思思没想到我提出的只是这样简简单单的要求,迟疑了一下说道:“哦哦哦,好嘛!”

“好啊?”

“好!”

“那你见过有车将主人锁在车里的吗?”

视频里的元思思俏脸微头,话说她含羞的表情还是挺好看的!咦!打住,打住!我赶紧收回了目光,推门下车,她含羞之时脸会变红,而脸红到一定程度之时,就会裂开来,一开始裂纹很少,还没有什么,慢慢地就像是鱼网勒进肉里那么,裂纹慢慢变大,有就点恐怖了!

而当她脸上的红晕消失时,也就恢复如初了。

我和方圆下了车,见停得有些歪,冲元思思摆了摆手道:“自己摆正,移到太阳棚下去啊,不然的话,等明儿太阳晒屁股,我可不负责……”

家政女强人惨死聂氏集团大公子别墅,其中隐情有待调查!我满以为第二天的报纸上满满都是类似的报道,但是,出人意表的,第二天,岑城十分宁静,比往常都宁静。

不仅如此,接下来的几天都是如此,宣紫之死如同是一滴水汇入大海,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动静,不得不让人感慨聂家势大!

有了元思思,我和方圆的生活方便了许多,比方说方圆早上要出门去学校,元思思送她去,回来的时候再带我出门溜达一圈,随便在外面吃个中饭,回来的时候翻翻《赶尸纪要》顺便去道教文化馆,古董店之类地方看看。自从我攒了一笔钱之后就寻思着多弄些法器,一个起尸铃,一个打尸鞭根本不够用嘛,像这次的水鬼事件,就差点折在水里。

古董店和道教文化馆颇多阴邪之物,却也有通灵之物或者干脆本身就是法器的,如果运气好撞上一两件,那就爽了!

但是运气似乎一直不在我这边,去了好几十回了,阴邪之物不少,通灵之器是一件也没有遇到。

这一天,我从外面溜达了一圈,正准备回去,白老头的电话打过来了,这么久不见,老头子的声音都变了,他有气无力地说道:“陈烦,你赶紧来我家一趟!”

这老小子没少涮我,因此,对于他我一直没有什么好声气,我扯着嗓门道:“没空,我正逛街呢!谁有闲心去你那破地方啊!”

“过来吧!”白老头的呼吸有些急促,重复道:“来我家!”

“鬼才去呢!”我啪一声挂了电话正准备叫元思思开车,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冲元思思道:“走,去白老头家!”

白老头所在的小区都要棚户区改造了,白老头是钉子户,矮旧的泥砖房在一众高楼大厦之间显得特么的扎眼。院子里的门紧闭着,木门长年被风吹雨打,一推发出支呀呀的声响。

门推开,一投恶臭味道传了过来,白老头有病,这是我一早就知道的,据说他身体的几处地方被紫僵抓伤过,因此,每到天阴雨湿,或者不是天阴雨湿,纯粹是时间隔得久了,被紫僵抓伤过的皮肉就会腐烂发臭!

这也是他居住的地方为什么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臭味的原因!

“白老头,白老头!”我叫道:“死了没有啊,没有死的话,就应一声儿!”

没有回应。

我推开虚掩着的房门,就见白老头躺在床上,一床已经旧得变了色的被子铺在身上,房门推开的那一霎,因为光线太强,老头赶紧闭上了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看着我,脸上露出了疲惫的微笑:“我就知道你小子会来的……”

正文卷 第408章:我快要死了

我坐在床沿,看着这个老东西,一个月不见,他原本瘦弱的身体又瘦了一圈,眼窝深陷得都看不见眼睛了。

我突然心中一酸,以前我常听盘大爷盘大娘聊天,就听盘大爷说过:你们年纪轻轻地说自己孤独,但是那都不叫孤独,等你年纪老了,日薄西山,你才知道什么叫帮真正的孤独!

年老了,没有希望了,那种孤独才是真真正正的孤独,就像白老头这样。

莫非这就是赶尸人注定的结局么?

“老东西,你就要死了吗?”我给白老头斟了一杯水。

白老头苦笑,看着我说道:“你看呢?”

他接水的手长着细细浅浅的白毛,看起来怪怪的。

白老头发现我在看他的手臂,叹息了一声道:“烦啦,看到我手上的白毛了吗,这是僵尸毛!”

我擦!我赶紧缩回手,顺手操起了桌旁的板凳,就要冲白老头砸下去。

“咳咳咳……”白老头连连摆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烦啦,你要是将我砸死,我就真的变成僵尸了!”

我身体往后挪了挪,问道:“白老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白老头指着几上的手机道:“烦啦,先打电话给你师父,就说,就说我快要死了,他知道怎么做的!……”

我掏出手机,拨通了皮宏德的电话,电话里放着轻松的音乐,似乎还有人碰杯聊天的声音,皮宏德那浑厚的声音响了起来:“徒儿啊,怎么有空给为师打电话啊,是不是想为师了?”

我问道:“你在喝酒?”

“嗯!”

“绿毛僵尸呢?”我问。

皮宏德颇为得意:“已经被我泡到酒缸里啦,哈哈哈哈……”不知道僵尸会不会喝醉啊,不过从皮宏德的声音里听来,绿毛僵尸应该是醉了,不然他怎么会那么惬意呢?

皮老头成年成年被绿毛僵尸追命,难得有机会潇洒,按道理说我不应该打扰他的,但是现在情况紧急,我冲电话道:“皮老头,你赶紧回岑城来吧!”

“不,我还没有玩够呢!”皮宏德拒绝得很干脆。

一个老不死的,给你好吃好玩的也未必能啃得动了吧!我没好气地说道:“白老头就快要死了,你要是早点回来,还能在他咽气前见上一面,晚点就见不着了!”

白老头冲我直翻白眼!

“啊!”我听到桌椅翻倒的声音,皮宏德的声音比刚才还干脆:“我马上回来!”我听到了车声,皮宏德应该已经冲出酒吧了,一边往前跑一边说道:“烦啦我跟你说啊,要是我没有赶回来之前姓白的就死了,你就把他的尸体烧了知道吗?立即烧,马上烧,一刻也不能停留!”

白老头终于忍不住了,冲电话吼道:“姓皮的,我还没死呢,而且我跟你说,我们族里有规矩,死尸绝对不能火化,你们要是将我的尸体烧了,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皮宏德声音平淡地说道:“行,那就等你先做了鬼再说吧!”

又嘱咐了几句,皮宏德将电话挂断了。白老头犹自气哼哼地,告诫我说道:“烦啦,你可别听你那混蛋师傅的,不能将我的尸体火化,不然的话,我跟你没完啊!”

“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这么做的!”我向白老头保证道。

白老头连连头头,欣慰地道:“还好,我没有看错人,你不像你师傅那条老狗……”又冲我说道:“烦啦你过来,我有东西要放你!”摸索着从枕头下面取出一只盒子“拿去,打开看看!”

我将土黄色的盒子打了开来,盒子里面装着一面铜镜和一本书。

白老头手肘撑起身体,在床头坐了下来,看着我棒着的两样东西道:“一直想送点东西给你,却没有拿得出手的,想来想去,只有这两样东西了,我与你师父是师兄弟,他擅长赶尸,我擅长抓鬼,师父原本想着我们两人能够同心同德,做出一番事业来,但是,你也看到了,我与你的师父不合,不在一起时还好,在一起时,难免吵吵嚷嚷,相互抬扛,因此我们就分了开来,你师傅的打尸鞭传给了你,我想了想,我给你的东西肯定不能比他差,我给你这面铜镜,叫做定鬼镜,寻常鬼魂,被定鬼镜照上,会被定上三五秒钟不能动弹,别看时间短,关键时刻能够救命的!这本《玄门日记》是我一生的经验汇总,虽然说赶尸方面可能不如你师父,但是驱鬼驱邪方面,你师傅只能一旁边看着,你抽空好好学习,学得了就学,学不了,就给它另外找个传人吧!……”

白老头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似乎十分疲惫,微闭着眼睛道“让我歇会儿,我有些累了……”

听着白老头嘱咐后事一般的话,我心中一绞,心想莫非白老头真的要死了吗?

这个瘦老头一直很没有溜,不论是面对老弱还是病残,说话都是一个调调——没谱儿!常人很忌讳的生死之事,在他的嘴里如吃饭睡觉一样平常,也因为如此,他和说我他就快要死了,我是没有放在心上的,因为这样的话他都说了好几百遍了,身体一直都是这么弱,缠绵病床这么久了都不死,估计再说十年没有问题!

但是今天与往常不一样,他没有像往日那样满嘴跑火车,四六不着,他将他一直珍藏的东西给了我,这么抠门的老头,竟然将他最珍贵的东西给了我,除了他真的快要死了,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

老头休息了一会儿,又醒了过来,指着门口道:“外面风有点大,烦啦,麻烦你将门上的破洞堵一下吧!”

“风大?”要知道,现在已经六月分了,下雨还好,出太阳的时候穿短袖还热呢,哪里风大了!

虽然知道要是将门洞堵上因为空气不流通,房间里的臭味会更浓,我还是将门洞堵严实了,回头冲白老头说道:“门洞堵上了,已经没有风了……”

正文卷 第409章:装比要量力而行

白老头伸手指向窗户:“还有窗户……”

老式的玻璃窗也不知道是哪一连按上去的,因为木质变形,安在其中的玻璃也早已经松动,被风一吹就发现哗哗哗的声响,像是随时都会坠落下来一样。

其中有一扇窗户不知道被哪个倒霉孩子打掉了一块,风从被打烂的玻璃往里灌……

我在桌上找了一份旧报纸,将被打碎的玻璃堵了起来。

见所有漏风之处都被堵好了,白老头松了一口气,说道:“没风了,总算没有风了!”

确实没有风了,一丝风都没有,整个房间就像是,就像是一只造型怪异的棺木一样。

我看向白老头,心想如果把房间比喻成棺木的话,我和白老头此时就身在棺木之中,他躺着,我站着。我心说我得将他看紧了,万一他趁我不注意死掉了,变成了僵尸,我就够呛了。

白老头拍了拍床沿,示意我在他的身边坐下,指了指自己道:“烦啦,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吗?”

“知道!”我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听我师傅说过,他说是被紫僵抓的!”

白老头连连摇头,她老了,摇了几回头头都晕了,仿佛脑袋里面装着一脑袋水,要等脑袋里的水平静下来之后还能处理问题。良久之后,白老头气呼呼地说道:“这个混蛋,为了贬低我,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白老头吃力地说着他的故事“我那年三十岁,是下山的第五年,你知道的,三十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黄金岁月,学成了技艺,又恰好有无穷的精力,我一直想着做出什么事业来,那一天,我路过一个村庄,在人家借住,听说村里出了事,燕儿的弟弟去枯井玩,不见了,一天之后有猫从枯井里叼了人腿骨出来……”

“村民说枯井里锁着一具僵尸王,是他吃了小孩子,见燕儿哭得嘶心裂肺,我当即下定决定,要斩杀那只僵尸王,为燕儿的弟弟报仇,虽然我心里清楚,我不是僵尸王的对手——即使它被锁在枯井下一样,但是,从来没有遭遇挫折的我认为我的本事再加上我的勇气,可以无往而不利,但是,下到井后我才意识到我错了!……”

“大错特错!”

“如果我能早一定意识到就好了!”

“才进入枯井之中,一股寒意迎面扑来,我感觉周围的空气都被冻得凝固住了,我感觉到处都是鬼影,危机无处不在!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就这样,还没有见到僵尸王长成什么样,我就灰溜溜地从另一个出口逃了出去,我没敢再回枯里,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溜走了,逃出去的时候,才发现我被抓伤了,只不过十多分钟的样子,尸体就已经腐烂流脓!我想了很多办法治疗,糯米,黑驴蹄子……从古代的偏方到现代的医学试了一个遍,没有任何方法能够治到僵尸王留下的伤口……”

“这几处伤口陪伴了我一生,冷天还好,到热天时,身上散发出的恶臭味道人人避之不及,更别说有姑娘会看上我了……”

我心说白老头你就看开点吧,就你这幅尊容,别说身上有僵尸伤,就算没有恐怕也没有姑娘会看上吧!

“僵尸王的抓伤不仅陪伴了我一身,即使是死后,我也无法摆脱他!我手上的细毛你也看到了吧,人还没死呢,僵尸毛就长了出来了……我死后,全变成僵尸,起码也是白毛僵尸级别的,你可能无法应对,因此,我才让你将你师傅叫回来!你们怎么处置我的尸体都行,只有一点,别火化……”

说了这么长的话,白老头歇息了好一会儿,抬眼看着我道:“从我的故事中,你悟出什么来了吗?”

我摇头。

白老头一字一字地说道:“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情,不要强行装逼,不要太狂妄,要认清楚自己,正义感要有,但是要量力而行,别做超出能力之外的事情,即使这看起来很酷……”

我点点头道:“我知道了!”

虽然我从不喜欢听人说教,但是不得不说,白老头用一生换来的感悟很对,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情,不要强行装逼!回想自己的人生经历,就强行装逼了好几次,最近的水鬼事件也最严重,两次差点将命给扔在白水河了。

说了没几句,白老头又睡过去了。

这时候,方圆打电话过来,我带上了门,一直走到院子中间,这才接起,就听电话里方圆道:“师兄,你去哪儿了呀,我都回来好久了,也不见你回来,是不是去吃好吃的了,不愿意带上我啊!”

“除了吃你还能惦记些别的吗?”我拍了拍屋里沾地灰道:“我在白老头这里,你赶紧过来吧!”

“算了,算了,我上课有些累了,想休息一会儿!”一听白老头,方圆立即就蔫了,这老头身上的味道实在有点大,方圆鼻子又比较灵,根本闻不了。

“过来!”我声音重了几分。

“不过来!”方圆开始了拉锯战。

“快过来!”我的语气凝重了几分:“白老头快不行了!”

“师兄,你是开玩笑的吧?白老头虽然病病恹恹的,看起来可能活了!”

我有些烦躁地道:“你师兄我虽然偶尔也开玩笑,但是,你有见过我拿人的生死开过玩笑吗?”

“那……”方圆有些惶然无措:“那我马上过来!”

不一会儿,方圆骑着她的小电驴赶到了,我带她去见白老头,白老头仍不忘与她聊天打趣,见天色晚上,我让方圆给白老头做一碗白粥,白老头显得很生气的样子:“什么,做白粥?放屁,老子从来不吃那玩意儿,快死了当然更不吃了,你去给我买一只酱猪脚,肉要软和些的,再打半斤高粱酒就好了!”

我楞住,身体都这样了,还喝酒吃肉,这是嫌自己活得时间久呢?

方圆也呆在原地。

“对啊!”白老头的嗓门大了几分:“难道还要我付钱吗?我吃你们一顿白食能咋地啊,快去,快去……”

方圆看向我,我挥了挥手说道:“方圆,去吧!”

正文卷 第410章:死透了

不一会儿,方圆回来了,手里提着三份合饭,一瓶半公斤装的劲酒。

白老头让我们将他扶得坐起,在床上架了一块小木板就权当是桌子,老头子见到劲酒很不满意,说劲酒被药泡淡了,还加了糖,一点味道也没有,得是牛栏山二锅头才好呢!

又看了看我,说道:“烦啦,这么一小瓶,就不分你了啊!你以后还有得喝,我就是这一顿了”

他说话的时候脑袋晃来晃去的,就像是脖子已经支撑不起脑袋的重量了一般。

我怕他听不清我说的话,特意地将声音提高了几分说道:“白老头,你自己开心就好,不用顾着我们!”

白老头喝了一小口酒,去起饭盒的盖子,我赶紧帮忙起了开来,老头要的酱猪蹄,方圆特意要求老板回锅蒸了十分钟,肉烂得就像是果冻一样,一吸就能吸起来。

老头子吃着猪蹄,喝着酒,精力似乎恢复了一些,跟我们说起他年轻时候的事情,说他对付过的僵尸和鬼邪,说他暗恋过的女孩,说他去过的地方,不厌其烦。一边说一边喝酒,竟然将半斤装劲酒喝了个干净。

老头子似乎是困了,说着说着便闭上了眼睛,但他是开心的,他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似乎今天过得很开心。我和方圆一起用力,将他扶得躺下。

我搬了张凳子坐下道:“方圆,你去车上休息一会儿啊,我守着他!”

方圆有些紧张地说道:“师兄,咱们将话说在前头,咱们不轮班啊,我一个人守着白老先生,会害怕的!”

“好好好!”我应道。“你放心好了,我一直都在这里,我让你去休息是想你休息好了,在我困的时候帮忙盯一下!”

方圆这才放下心来,从我的手里接过车钥匙。

我坐在板凳上,看着对面躺着的白老头,此时的他,不仅手脚上长了白毛,脸上,脖子上也都长了白色的细毛,咋一看没有什么,与人身上长的汗毛没有什么区别,就是多了一些。

但是细看之下,就能发现其中的区别,汗毛柔软细滑,而白老头身上长的白毛尖而细,而且十分干涩,一看就不正常。

还好,白老头的鼻翼仍然扇动,这证明他还活着。

临终床前必须得有人守着,一来么,给死者以安慰,二来么,知道他死时的时辰,到时候请棺入殓,挖坑平尸,都要按照这个时辰往下排的!时辰不对,自然就排不好!

我盯着老头看了一会儿,感觉越来越困顿,慢慢地合上了眼皮。不知道过了过多,我听到敲门声,原来是方圆一觉醒来了,我打着哈欠,将门打了开来:“这么快就醒了啊!”

“什么这么快啊,我都睡了三个多钟了,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方圆脸上的表情分明是:你怎么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啊!

听说已经过去了三个钟,我吓了一大跳,赶紧去看床上躺着的白老头,一看之下,我心都凉了半截,白老头的鼻翼已经不再扇动了!我伸手在他的鼻尖一探,果然,他已经没有气息了!

白老头走了……

这时候我都来不及悲伤,心里被一个念头荤绕着,白老头走了,白老头什么时候走的……十三点到十五点之间是未时,十五点到十七点之间是申时,到底是未时还是申时呢?

我估计应该是申时,因为我在睡过去之前,白老头仍然呼吸沉稳的呢!

特么的估计能顶屁用啊!

不管什么时辰了,先装棺入殓吧,我将白老头的衣服扒下,换上了寿衣,棺材白老头一早就准备好了,就放在隔壁,将白老头抬入棺中,方圆见我找棺材钉,迟疑了一下问道:“师兄,入殓之后不是要等上半天才能够封棺的吗?”

我指着白老头一脸的毛道:“都这样了还等半天呢!等他尸变了咱们应付都来不及,先封棺,万一尸变了棺材还能够挡一下,其它等皮老头回来再说吧!”

白老头死后,脸上的毛突然长长了不少,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只白毛猴。将白老头抬入棺中,我用铁锤将十八颗长短不一的封棺钉锲入了棺木,用手拍了拍还算是结实。

接下来我有些慌乱,接下来怎么办呢?我没有主持着丧事,对这个狗屁不通,方圆比我还有所不如,我们大眼瞪小眼瞪了好一会儿,方圆提议道:“要不,咱们问问师父吧!”

我点点头,拨通了皮宏德的电话,好一会儿才接通,电话里很吵,像是在车上,大家都在聊天打屁。皮宏德冲着话筒叫道:“烦啦,白老头死了吗?死透了吗?”

我说道:“死了,死透了!”

皮宏德楞住,过了好一会儿才问道:“烦啦,你说的是真的?”

我语气平静地说道:“你看我像是在骗你吗?”

“哇!”皮宏德突然放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将大腿拍得啪啪响:“哎呦我的师弟啊,你怎么就不等一等师兄啊,哪怕是再等半天也好啊,再等半天我就到了啊……”

我撇嘴,心想你好意思让临终之人等你啊,你就不会坐飞机坐高铁呢,还特么的坐汽车慢慢游,怪谁呢?

我怀疑皮老头在做赶尸匠之前专职干过哭丧,那哭声真是……特别好听,拖腔甩腔鼻音共鸣声运用得十分纯熟,而且,哭词就像是讲故事一样,从他们一起撒尿和泥到最后分道扬镳,听来丝毫也不觉得难听,反而让人沉迷其中……

皮老头哭了足足二十分钟,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打断他道:“皮老头,离那么远,你哭他也听不到,等回来再哭好不好,现在我有问题要请教你,白老头过世了,我该如何处理啊?”

皮老头止住了哭,十分清醒地对我说道:“赶紧将姓白的装进棺材封棺!以防诈尸”

英雄所见略同啊,我告诉皮宏德尸体已经封棺了,但是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呢!

皮老头想了想道:“你们现在要做的是写一封讣告贴到人多的地方去,万一这老东西也有一两个狐朋狗友呢?”

正文卷 第411章:综艺节目

我心说还狐朋狗友,最铁的狐朋狗友可不就是你么!

皮老头坐的是长途汽车,赶到起码也是后前夜去了,这还是在没有意外情况的条件下。至于有哪些意外条件,那可就多了,比方说司机超载,这是常有的事情,你想想,超载一人就能挣好几百呢,不被查还好,查了的话,得扣车,至于车上的乘客,猪往前拱,鸡往后刨,各想各的法儿呗。比方说警察设哨查通缉犯,再比方说司机将车停在某处强行消费,消费的人少就等两个钟再开车……

别耽搁还好,一耽搁的话,明天早上才能到。

远水救不了近火,还得先靠自己解决问题才行!我铺开宣纸,正准备写字,方圆在一旁提醒道:“师兄,我记得讣告好像都是黑底白字的哦!”

哦哦哦,好吧!

将宣纸用墨汁染了,沾了些白石灰水,写下了“讣告”二字,接下来就不知道怎么写了。抓耳挠腮了半晌终于写下简短地两句话“兹有石头路白光明老先生上登仙乡,在xxx停灵三日,亲朋故旧未能一一通知得到,请大家见到讣告后前往吊言!……”

写完之后,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错别字,我这才收好,准备找个人多的地方张贴,方圆非要跟着去,就一个人留在房间里害怕,我只好让她去张贴,我守在这里。

死人入棺,得时时刻刻都有人守着,这是规矩!

方圆去了,我搬了一张椅子,就坐在棺木前,看着眼前的黑漆大棺材,心中感慨良多,人的一生,其实还是要信命的,因为命运实在是吊诡难测了。

白老头虽然样子丑了点,但是,以他一身的本事,在小小的岑城闯下几分名头,结婚生子,还是很容易的,这个世界上有以貌取人的女子,但是也有脚踏实实,稳稳当当的女孩子。

但是,打他被僵尸王抓伤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再脚踏实地的女孩,也受不了一个身上散发出腐肉臭味的男子,于是,白老头便单身下来!他原本做的是好事,却因为孤独一生,病痛一生,孤独老死!如果不是他临死之前给我们打了个电话,也许尸身腐烂也未必有人知道,因为他的身体常年都有一股子腐烂的味道。

错了,错了,白老头的身体根本不会腐烂,因为他会变成僵尸!

他也不是因为害怕临死前的孤单给我们打得电话,而是因为他害怕死后变成僵尸做出可怕的事情,而给我打得电话,他虽然因为打抱不平命运被改变,但是,此后他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连自己死后的情况都顾及到了!

他是一个好人!

虽然长相丑陋,满嘴胡话,但是他的心是美丽的。

这算是盖棺认定吧!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说是一道深壑,一个满手都沾满地猎特鲜血的猎人纵身一跃,跳了过去,然后来了一名僧人,僧侣看着猎人的背影心里想:猎人以杀生为自己的活命之道,手底下沾染的血债不知凡几,他都能够越过深壑,而我日日参经理佛,渡化世人,积的都是善行功德,佛祖一定会保佑我度过此厄!

但是当他纵身一跃的时候,却跌落悬崖,摔死了!

佛不会因为你善而护佑你不历劫难,也不会因为你恶而让你坠崖而死,猎人之所以能够越过深壑,不过是因为常年在山间奔行。弹跳力好而已,僧侣之所以坠落山崖,是因为日日参禅修行,身体爆发力不如猎人,未能跃过深壑而已……

说倒底,本领才是最重要的!

我盯着棺木看了一个多钟,方圆回来了,她告诉我,她将讣告贴到了岑城最繁华的商业街的广告牌上,人流如织,她贴的时候就已经围了一大堆人了,应该很快就会有人前来吊言的!

然而事实让我们很无奈,一直等到晚上七天,也没有一个人过来。我用饿了么叫了晚饭,让送餐的小伙子带了六瓶红牛和六瓶东鹏特饮(我也不知道这两种饮料谁更提神,索性都买了吧!)

在打开饭盒的时候我和方圆突然有一种失落的感觉,今天中午还是三份饭盒呢,到了晚上就只剩下两份了……没有酱猪蹄,也没有劲酒了,只剩下八仙桌上的一只空瓶。

我举着盒饭向棺材示意道:“白老头,吃饭了啊!”便往嘴里扒拉饭菜。

方圆说自己吃不完,分了一点,放在了棺材前道:“白大叔,吃饭了,肉丝炒豆角,也不知道你爱不爱吃啊,将就着点吧!……”

吃完了饭,方圆将一次性饭盒收拾了出去,我将隔壁房间里的电视搬了进来,摆在桌子上道:“这长夜漫漫的,咱们边看电视边守夜吧,这样日子会过得快一些……”

方圆点头表示认同。

房间不大,二十平的样子,摆了一只棺材,一张桌子之后就没有剩下多大的空间了,我和方圆将隔壁房间里的条凳都搬了过来,拼在一起,上面铺了一床被子,就当做是简易的沙发了

我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

电视里正在放战争片,结果方圆将战争片调成了爱情片,说看战争片她无聊到想睡觉,而她不想睡觉。我陪她看了一会儿爱情片,实在受不了了,将爱情片调回了战争片。

看着方圆不满的表情,我对她说,要是一直看爱情片我想睡觉,我倒是想睡觉,如果她同意的话。

方圆连连摇头。

最后,经过深刻的探讨,我们一致认为——还是特么的看综艺片吧,她也不致于听见哒哒哒的枪声受不了,我也不至于听到做作地“我只有呈现四十五度看向天空,才让自己的眼泪不可能掉下来……”犯恶心。

蓝色调的台景中,主持人的嗓音十分好听:“下面,有请我们的三号选手,三号选手,请你介绍一下自己……”

一身清凉装的三号选手走上了台来,接过话筒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我叫黄一一,来自哈尔滨,我来挑战《今天我最牛》希望大家能够支持我!……”说到这里的时候,黄一一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

正文卷 第412章:鬼吊

没错,你没有看错,黄一一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抬头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

那一瞬间因为电视屏幕有些模糊,我也看不清她的眼神,但是我就是感觉到她看了我一眼!

一个综艺节目里的人,竟然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安慰自己说可能是黄一一的前方出现了什么奇怪的事情,或者有她的亲朋好友来了,但是没有被摄像头拍到,而黄一一看到了,方位,角度与我所坐的位置刚好一致!

因此我才会有被人看了一眼的感觉!

接着往下看,再看黄一一时,我感觉有些不对劲,致于哪里不对劲,我一时间也弄不明白。直到她跑起来来之后,我才知道哪里不对劲了,电视里主持人,选手加观众有数十人,我看向其它人的时候都是面目清晰,只有看向黄一一时,感觉很模糊,看不清楚。

黄一一冲过水中的浮球,攀上了高低杠,又沿着岩壁往上爬,最终在经过大转盘关卡的时候被掀飞落水了,黄一一落入水中,溅起的水花让电视屏幕一片模糊。

我心说这特么的也太搞了,莫非除着选手黄一一的落水,摄像员也跟着落水了?不然的话,不至于满屏幕都是水吧?我心想摄像机落水关我屁事啊,关键不是我的电视落水就好,这样的竟技节目多的是,换电便是。

我正准备换台呢,就听到唰唰唰地声音,像是电视里有人在擦着屏幕上的水渍,不一会儿,水渍被擦得差不多了,电视屏幕上泛着微光,却没有影像,像是坏了!

我擦!难道真的是电视坏了?

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电视里终于有了影像,泛着微光的,就像是电影放映时白色幕布一样的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女人,女人四十多岁的样子,一头长发披在肩膀上,还在不停地往下滴水。

她抬起眼来,直直地看着我。

这时候我能确认了,她就是在看我,她看了我一眼,目光便往一边移动,不过无论她怎么移动,始终在电视屏幕上,因为电视屏幕是面对着我的,所以,她除了看我和方圆,看不到其它的东西了。

她目光移动的方向,是棺椁停放的方向,无奈她的脑袋不能从电视城伸出来,因此,无论她扭头,都看不到棺椁。

女人扭头看向我道:“移一下,把电视移一下!”

方圆傻住了,看向我道:“师兄,她,她是在跟咱们说话吗?”

我摁了摁眉心道:“好像是!”踏入赶尸一门都快一年了,见过的事情多了去了,电视里有人说话这种事情已经吓不到我了,我看着那女人,犹豫着问道:“大姐,你是不是有话要对白老头说?”

女人点点头“嗯,听闻白老先生仙逝,我来与他道别!”

好嘛,一份讣告没有请过来活人,倒请来鬼了!不过,不论是人是鬼,有心就好!我捧着电视机,慢慢地转了过来,将电视屏幕面向棺木。

看着黑漆棺木,电视里的女人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一边抹着鬼泪,喃喃说道:“听闻老先生仙逝,温水池杜玲来看你了,这些年多蒙老先生的照拂,让我不至于蒙受苦难,也恨的是我也没有多大的本事,不能帮到老先生万一!”说着咚咚咚叩了三个响头,告别而去。

杜玲走后,电视画面终于恢复正常了,黄一一被救护员从水中救起,背上了岸……

“下面有讲四号选手,来自苏州的常嘉上!”主持人叫道。

一名阳光男孩走上前来,向大家挥手致意:“……大家好,我叫常嘉上,我来自苏州,我喜欢运动,跑上五公里是我每天必备的节目,因此,我的体魄很好,我坚信我能够取得胜利……”

说完之后,可能是因为有些紧张,还没有等到主持人一声令下,就跑了出去,结果连经一道关卡都没有过,将浮球踩得从水中弹起,失去重心之后坠落水中……

在常嘉上坠落水中时我想,不会再出什么妖蛾子吧,上回因为是坠水出来了一只水鬼,这一次会是水鬼还是什么其它东西呢?

直到常嘉上被扶上了岸,也没有发生什么事。

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了,我心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因为惯性思绪,我一直想着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一些事,而没有发生事情时,我的心里本来该庆幸才是,我却感觉到有些失落……

我想,绝大多数年轻人不愿意看电视,最大的原因就是电视上广告太多,现在生活节奏这么快,真有爱看的电视剧,视频网站充过会员花几天也就看完了,谁特么的愿意守两个钟的广告,看十分钟的正剧啊!

这不,我们看了十分钟不到,广告就来了,蓝天白云之下,一幅幅美仑美奂的婚纱摄影场景展现在我们的面前“马尔岱夫,西藏雪山,水下婚礼,你想得到的,我们都能办!婚纱摄影哪家强?山东济南找南……江,南江专业婚纱摄影,享誉全球……”

就在这时候,电视屏幕突然又变成白板了,电视里传来电流的吱吱啦啦的声响。

我感觉有些迷惑,刚才黄一一落水,然后出来了水鬼,这完全解释得通,落水沾了水,顺势就出来了水鬼嘛,这特么的是婚纱摄影呢,能出来什么鬼?

婚纱摄影鬼?

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电视屏幕上出现了一男一女,都穿着大红喜服,不知道是不是衣服太艳了,衬得两人的脸色都有些苍白,男孩还好,女孩低垂着头,显得有些害羞。

他们看了我一眼,冲我点了点头,便面对着黑漆棺木跪了下来:“晚辈林凤举,携妻杨水儿给恩人叩头,如果不是白老先生仁厚,为我们配阴婚,我和水儿早已经成了怨魂厉鬼,难以安宁,可恨我们没有什么本事,帮不到白老先生,只能叩头以谢,希望老先生能渡过此劫!平安喜乐!”撮土为香,叩了几个头,去了。

正文卷 第413章:尸变

前面的淹死鬼杜零我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后面的林凤举和杨水儿的事情我总算给弄明白了,两人都是少年早夭,没有结婚。故老相传,人这一生,最好什么都品尝过才能够走得安心,不然的话,就会心存怨念!

而林凤举和杨水儿因为死得早,没有品尝过男女的滋味,因此都是心存怨念,不得安宁,是白老头牵线,将他们结成了阴婚,因此,在白老头逝世之后,他们前来言吊。

第三只来吊言之鬼是在打医药广告的时候来的,据说是生病是吃错了药将自己给吃死了,是白老头平息了他心中的怨气,让他的心宁静下来,不再为恶。

接下来一连来了四五只鬼,有被火烧而死的,有坠楼而死的,也有自杀的,都冲着白老头的棺木叩头祝福。

没有活人来吊言,有死鬼也不错,总好过没有不是!

我和方圆都是目不暇接,心说照这样下去,犯困是不可能的了!试想一下,鬼魂如走马灯似的在你面前一一走过,你还会犯困吗?当然不会,不但不会犯困,精神比将买来的红牛和东鹏特饮全都喝光还要好!

方圆看向我道:“师父,咱们也算是白老先生的半个家属了,一般吊言不是还应该有家属谢礼的嘛,咱们回赠他们什么东西啊?”

方圆说得也有道理。我转念一想,回赠个屁啊,这里就是灵堂,灵堂里烧纸钱肯定是烧给死鬼白老头的,总不能烧给吊言的鬼魂吧,回赠鬼魂,除了纸钱,我实在想不到别的了,难道回赠他们一起尸铃或者是打尸鞭?

我是无所谓啊,就怕他们承受不起啊!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咚地一声响。

有人敲门?

声音又不像是从门那边传过来的。

“咚咚咚……”一连三声沉闷的敲门声!

这一下我却听清楚了,声音不是从门外传来的,而是从棺材里面传来的!白老头终于尸变了么?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时间是晚上十二点正,正是今天与明天的交界,一天之中最阴的时候。

方圆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试图从我的眼里看出些什么来。

我伸手摸了摸她的手心,让她不必担心,一切有我。

棺中有动静出现,电视里的鬼魂出现的频次便急了起来,也顾不得电视正播放什么内容了,突兀地钻出来,一个长揖到地,便转身离去,到了后来,都是成群接队地出来做揖,成群结队地离去……

四五分钟之后,电视终于安静下来,没有了鬼魂出现,电视节目也结束了,只剩下蓝色的屏幕亮着!我将电视摁灭了,让方圆帮忙,将“沙发”往一旁挪了挪,确保能够很方便地打开房门。

关了电视,四下里一下子变得特别的安静,一点小小的声响都能清晰可闻,这时候,“咚咚咚……”声响一声比一声急,还伴有卡卡卡的长音。前者应该是身体撞击棺木的声音,后者应该是指甲刮棺板的声音。

白老头想要出来了。

随着白老头在棺木中的挣动,棺木往一旁移动了几分。

棺木是不能着地的,空棺不能着地,那是怕地上的湿气侵入,让棺木腐坏,而装了尸体的棺木不能着地,一来是怕魂魄留在当地,二来么,是怕地上的阴湿之气影响枕木,导致尸变!白老头已经尸变,要是让棺木落地,这无疑会让他破棺而出更加容易一些。

眼见得棺木已经移动到了条凳的边上,我招呼方圆一起用力,将棺木往中间推去,方圆的手才一接触到棺木,惊叫一声移开了,捧着自己的手道:“我感觉棺木里有什么东西扎手!”

我摆手说道:“那只是你定力不好产生的错觉,你如果担心再扎手,就在手上垫样东西啊!”

与尸体打交道这么久,它们的小伎俩我是门儿清啊,比方说,棺中阴尸不想你动它,便会使手段让你的手一接触到棺木就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疼,怎么形容呢,就好比有电流在棺木上,触摸棺木就像是触电一样!

但是此时的我,对于这种小伎俩已经毫无感觉了,等到方圆将书垫在手下,我们同时用力,将棺木推到了条凳的中间。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在白老头的卧室找到了一条尼龙绳,将棺木缠了起来,又打了死结,等于是在封棺钉之外又加了一道保险。

棺木里的声响就一直没有停过,而且越来越大,声响不是变化,这表明尸变之后的白老头在尝试用不同的办法从棺木中出来,好在棺木结实,封棺钉更是钉得扎实,它找不到半点空隙。

在与白老头的尸体斗智斗勇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十分悲哀,白老头对我们无比的信任,这才会在临死之前将我们叫过来安排后事,而我们呢,将它封在厚厚的棺木之中不得动弹。

我亲自将白老头装进棺木之中的,自然知道棺中深浅,棺木最厚之处将近有一尺厚,也因为如此,棺木看着大,其实其中的空间很少,仅容一人,而且是双手叠在胸前的那种。

白老头身处棺中,那逼仄的感觉可想而知!别说起来,连翻个身都难。

突然之间,我有一种想要打开棺木,让白老头出来透口气的冲动,但是,我心里告诫自己不能这么做,白老头已经死了,死人不需要多大的空间,也不需要透气!

话是这么说,我的心里却有着挥之不去的负疚感:你又不是白老头,你怎么知道他不需要多大的空间,不需要透气呢?

“他现在已经是僵尸,他已经不是白老头了!”另一个声音告诫着自己……

“可是……”

正当我心绪沓乱之时,就听到卡地一声脆响,我回过神来,看向方圆道:“方圆,怎么了,怎么了,哪里传出的声响?”

方圆惊惧的目光看着其中一只凳角,那凳脚之上,已经出现了裂纹!

棺木四五百斤左右,白老头一百一十斤左右,就这个重量,怎么能够压裂比手腕还粗的条凳呢?

正文卷 第414章:坚持住!

我想到了一个词儿“死沉死沉的!”

事实上,这样的事情我也经历得多了,身有怨气的死尸,不想那么顺利地就被封棺入葬,尸体就会变得特别的沉,别说是七八个人,十多个精壮小伙也抬不动。

怨尸都能让自己的尸体变沉,僵尸就更不用说了,它是想压跨条凳让棺木着地,然后借着从地上接引而来的阴气破棺而出!

白老头啊白老头,你是真不让人省心吧!

我心里念叨着,让方圆取了两张条凳过来,嘱咐道:“方圆,这会儿棺木与尸体都十分的沉重,想抬是肯定抬不起来的,呆会儿我用打尸鞭抽打棺木,会暂时缓解尸沉,你便趁机将条凳塞到棺木下面,知道了么?”

方圆点头:“我知道了!”

我深吸一口气,看向棺材头道:“白老头,对不住了!”说着起手扬鞭,重重地抽打在了棺盖之上,打尸鞭打在棺木之上时,我隐约看到一道淡淡的青气透棺而入,随即便听到僵尸的痛叫之声。

与此同时,方圆将条凳往里一锲,架在了棺木的下面。

我和方圆依法施为,在棺木的另一头也多架了一张凳子,四张凳子稳稳当当的,别说是尸沉,就算是尸沉沉,也休想将十六条凳腿给压折,棺木之中光光当当地声音一直在响,此时我担心的是白老头的力量太大,直接将棺板撕开了,到时候别说是十六条凳腿,八十四条凳腿也未必有用!我看了看窗外,此时正处于黎明前的黑暗之中,时间将近五点。

再等一个钟,天就要亮了!

我冲棺木祷告道:“我说白老头,咱们得稳住啊,再稳住一个钟,就万事大吉了!”

丁铃铃铃,电话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问道:“皮老头,你现在到哪里了?”

皮老头似乎正在吃泡面,这时候周围总算安静了下来,皮老头一边吃一边问我:“烦啦,你那边情况怎么样了?姓白的呢,没有诈尸吧?”

我将电话往棺材的方向移了移“你听……”

“卡卡卡卡……”

“碰碰碰碰……”

就像是来到了一家修理铺,隔着门听门里敲敲打打的声音一样!

这么大的动静,皮老头不可能听不到。皮老头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烦啦,你和方圆再坚持一个钟,再过一钟,我就能赶到了……坚持住啊……”

我心说还用你说啊,一晚上都坚持过来了,难道这时候放弃?我正想说些硬气的话语,就听卡地一声,棺盖上裂出了一道缝……擦!我苦着脸,沮丧地说道:“白老头要破棺而出了……”

我说出这话的时候,棺板的裂缝大了一倍,一只长满白毛的手从裂缝里伸了出来,五指之上,满是木屑。方圆在吓得差点将房间里唯一的桌子推倒之后,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捡起地上的扫帚,试图将那只伸出来的手给拍进去。

我拦住她道:“没有意义了,棺木都已经裂开!让他把手缩回去,就像是火已经把房子点着了,你扑灭身前身后的火都没有意义,因为你就在房子里!”

方圆看向我:“那咱们怎么办啊?”

“怎么办?当然是跑!”我叫道。从做赶尸匠以来,我真正正面斗过的最高级别是凶尸,黑僵都没有斗过,更何况是白僵。到于吕明建和紫僵的那两次,完全是智取!

前者是抓住吕明建的儿子让他自裁,后者是让两名紫僵狗咬狗,虽然都不是那么光明正大,效果却很好!但是眼下,我们根本没有智取的条件,一来没有时间谋划,二来没有东西可以凭借!

这个时候,自然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了!

卡地一声,裂缝扩大了一倍,白老头的整只手都伸了出来,枯瘦的五指曲握成爪,在空气之中虚抓着。在方圆还楞在原地,我拉了她一把:“走啊!”

我们冲出房间,上了车,冲着车喇叭道:“思思,开车!”

车子立即便被启动了,冲出了院门,沿着窄小的街道往前开去,不一会儿,就开出了路口,并入了主车道。

我又叫道:“停,停,思思,停车!”

元思思问我:“烦啦,怎么了?”

我摇头说道:“咱们不走了!”

“为什么?”

我回过头,看着后面高低错落的房屋道:“这里不是山区,而是街市,走出门来,到处都是人家,咱们要是走了,这里的上百户人家怎么办呢?”

“可是……”元思思的声音很是犹豫:“……烦啦,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我点头道:“我知道,我这么做可能很傻,逼,可能会将自己搭进去,但是,让我就这么走了,我心难安!特么的,为了心中的那份安宁,回去!咱们也不一定要与白老头正面斗,拖住他就好了,反正天就快要亮了!……”

元思思的声音颇为动情:“烦啦,别人怎么看你我不知道,但是我心里,你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有责任,有担当,有同情心!如果我还活着的话,我肯定会为你着迷的!”

有人跟我说过,如果之后的话都是屁话,不过,话是这么说,我的心里还是感觉很暖和,来自鬼魂的仰慕,那也叫仰慕!“那还等什么啊,赶紧掉头啊!”我叫道。

车子在一个急刹车之后,迅速地掉过头来,往来路冲了回去。

“烦啦,烦啦,烦啦!”我隐隐听到有人叫我。

我看向方圆,她嘴唇没动,一双眼正紧紧地盯着白老头的家门!直到我发现口袋里手机的屏幕还亮着,我这才意识到,我忘记挂电话了。拿起电话,就听皮老头声音嘶哑地叫道:“烦啦,快跟我说说,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看着被我吹动的院门道:“白老头已经从棺木中出来了,他出门了,正迎着我们而来!……”白老头一身的白毛,就像是穿了一件兔毛外衣一样,脸上,脑袋上也长着白毛……他的嘴里发出低低的吼声,像是有一口痰卡在喉咙里想吐吐不出来,想咽又咽不下去!又像是野兽在急促的喘息一样!

正文卷 第415章:人是有感情的

听我描述完眼前的场景,皮老头陷入了沉默之中。

我才没有时间去体会他的沉默之中的深意,收起手机,冲元思思道:“掉头,掉头,别开太快,不紧不慢地样子,引着他往前走!”

在白老头靠近之前,车子再次掉头,往前开去。

不知道为什么,白老头出现之后,我就感觉元思思控制车不那么心如意转了,就好像,就好像齿轮转动,此前是涂了润滑油的,锲合转动,配合的十分好,而此时润滑油被洗掉了,相扣相绞,卡顿异常。

我疑惑地问道:“元思思,你怎么了?”

元思思应付道:“嗯,好,还好!可能有些紧张!”

一直到白老头一声怒吼,越野车猛地停在当场,我才明白过来,鬼魂是怕僵尸的,因为僵尸吃鬼,更为严重的是,对于鬼魂来说,被僵尸吞噬是比打入十八层地狱还严重的惩罚……

元思思心中害怕,自然就不能那么完美地控制车子了。

车子停下的当口,白老头靠近了很多,当我从后座爬到前座,重新发动车子之时,白老头那长满白毛的手几乎已经触碰到了尾箱的车灯了。

当时我想,如果白老头上了车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会撕开方圆的脖子吸血吗?他会以同样的方式对付我吗?答案是:肯定会的!虽然他白毛下的脸与白老头一般无二,但是此时的他已经不是白老头了,而是凶戾的僵尸,僵尸从来都是奢血的!

他会用上全部的力量杀死我们,而我们对于他,却难以做到,守灵之时,即使是隔着棺材,我用打尸鞭抽打他时也只用上了五分劲,人是有感情的,因此,我会自然而然地想到这些日子以来他对我的种种好,包括将阴阳铜镜和抓鬼心得都传给了我……

我的心中一紧,心想我绝不能让他上车,不说他初成僵尸有多厉害,就我这种心境就注定会吃亏!想到这里,我一脚油门冲了出去。一直到与白老头拉开一段距离之后我才开始放慢速度,等他上来。

接下来是我开车,不是元思思开车,因此不会再发生意外了,我心里想着,等一以将他引出城区,差不多就天亮了,天亮之前,白老头必须得找个地方藏起来,只要知道他藏身何处,等到皮老头回来了,咱们师徒联手,搞定白老头不难!

然而,想像是美好的,现实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在白老头追上来的时候,不知道哪里窜出来一条狗,冲白老头旺旺大叫,白老头机械地转过身,便冲狗子追了去。

我连按了几声喇叭也没有能够将白老头吸引过来。

狗被僵尸追了一路,叫了一路,一溜烟钻入了一家门院,很快,僵尸白老头就来到了这家院墙外,双手往前一插,就将门给插破了,试想一下,一尺厚的棺板都被他撕烂了,半指厚的门在他的眼里能叫事?

僵尸的双手洞穿大门,往两边一分,门便如纸片一样被撕碎了!屋里的主人正一边安慰着狗子一边冲门外叫骂呢!见门突然被撕得粉碎,一下子蒙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转身冲进屋里,将大门锁了起来,大叫有怪物!

车子在门外停下,我心如火焚,此时的白老头已经上了屋檐前的台阶,要是破门进屋,屋里多少人都不够他咬的,我将打尸鞭缠在手里,咬牙说道:“白老头,事已至此,别怪我不客气了啊!”

扑,白老头双手往前一刺,将屋门掀飞到了一边,而这时候,屋主人已经带着老婆孩子和狗狗上了天台,站在天台上的男主人发现了院子里的我和方圆,冲我人一个劲地叫道:“兄弟,救我,救救我一家啊!”

我心说让我救你也可以,先杀了你家狗子祭天再说!

我还来不及回答,白老头已经进屋了,他的鼻翼不停地扇动着,在闻人气,不一会儿,就确定了目标,抬眼望向不远处的楼梯,要是等到白老头上了天台,这家人就得选择死法了,是被僵尸咬死还是跳楼而死!

我正要追上去,无意间见到屋檐边上放着一只鸡笼,我的脑中灵光一闪,几步上前,从鸡笼里揪出一只大公鸡来,用小刀在鸡身上一划,大公鸡血流不止。

闻到血腥味,白老头像是被摁下开关一样,很快便转过头来,血红的双眼紧紧地盯着我手里的公鸡。我手一松,公鸡咯咯叫着跑出门去,血水撒了一路。

白老头带起一股子腥风,追了出去。

大公鸡沿着巷道往前狂奔,白老头紧追不舍,不知道是不是鲜血的刺激,感觉白老头比平时的速度快了不少!

我招呼方圆上车,开着车子往前追,巷道窄小,我们也不敢开得太快,与白老头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这时候,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隐隐出现了金色的朝霞,也就是说,太阳快要出来了。

我加快速度,不管有没有追上大公鸡,白老头必须得在天亮之前找到一个藏身之处!不巧的是,前面的巷道越加窄小,我一边往前开还得担心一个没注意车轮卡在阴沟里,到最后开不动了,原因是路边堆了一堆水泥,原本没有任何障碍都开得提心吊胆的,现在堆了水泥,卡在这里动不了了。

我和方圆下了车。

而此时,白老头已经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之中,我紧走几步,来到了转角,仍旧什么都没有发现。我快步往前跑去,在百余米远的地方,我找到了那只被我划伤的公鸡。

跑了一路,大公鸡身上的血都流得差不多了,被白老头撕开的伤口肉都发白,可见白老头并没有吸到多少鲜血!而这时候天色已明,他得找个地方藏身,于是将鸡尸往地上一扔,匆匆跑了!

他去了哪儿呢?

我们一开始以为他藏身在附近某处人家的杂房之中,但是这个想法很快便被我否则了,因为我拨动罗盘时,罗盘几乎没有任何的动静,这表明,白老头根本不在附近!

正文卷 第416章:阴阳两极

我们在方圆四五里的地方转了一个遍,却是什么也没有发现,我知道白老头就藏在附近的某一处地方,但是我们却找不到。

就在这时候,手机响了起来。

就听电话里的声音道:“烦啦,我已经赶来了,你们在哪儿?”

皮老头总算是回来了,我看了看周边的环境是,将我所在的位置告诉了他,皮老头让我等着他,说他很快就过来。

不一会儿,一辆出租车在我的面前停下,从车上走下来一个打扮得特别潮的老人,他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像是一团乱草一样盘在脑袋上,黑色的牛仔服和鞋子上满是银色的钉子,看一眼还以为是从《西部世界》里走出来的老流,氓。

老头快步走了过来,抓住我和方圆的手道:“徒弟啊,真是好久不见,我都想死你们了!”见我和方圆面露不屑之色,皮老头从怀里掏出来一只烤羊腿,在我们面前晃了晃道:“看到没,这是我特意为你们带得烤羊腿,这料,这手艺,我跟你们说哈,你就是在岑城呆上三百年,也未必能够尝得到!”

特么的三百年老子都呆在地下了,还尝毛的尝啊!

方圆见皮老头这么说,赶紧接过羊腿,咬了一口,然后,她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我问道:“方圆,好吃吗?”

我们一整晚都在与白老头纠缠,到现在还没有吃早餐呢,一只大羊腿做早餐是腻了些,但是总比没有好啊!

方圆将羊腿递给我,指了指羊腿,竖起大拇指仿佛是说:“味道好极了!”我见方圆皱着眉头,顿时留了一个心眼,要是味道好极了,你皱眉头干嘛吗?

我将羊腿放在唇边闻了闻,这么久时间过去,烤羊腿的香气早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不但没有羊腿的香味,反而散发着汗臭之味,不用说,被皮老头在怀里藏了一天的羊腿,已经沾上了他的“味道”了……

方圆又指了指羊腿,嘴里呜呜有声,像是问我为什么不吃。

我嘿嘿一笑,冲方圆说道:“这么好的羊腿,我舍不得吃,闻一闻就好了!”方圆见我拿着羊腿摆弄来摆弄去,就是不肯往嘴里塞,终于忍不住了,哇地一声将嘴里的羊肉全都吐了出来,指着皮老头怨恨地说道:“师父,你跟我说,你到底多久没有洗澡了?都把羊肉给薰臭了!”

皮老头扳着指头数道:“我想想啊,一天,两天,三天,最多三天没有洗澡,绝不超过三天!”

天气这么热不说,你还穿一身牛仔衣,你穿牛仔衣不说,还三天不洗澡,这不是要人命吗?“水水水……”方圆嚷嚷着要喝水,冲进了一户人家。“婶子,借我一瓢水喝吧……”

这丫头,自己吃了臭肉,还想哄我上当,谁知道被我看穿了,我故意拖着,她很快便顶不住了,将嘴里的肉吐了出来……

我们在巷道里一边说话一边等方圆出来,我将事情的经过简单地和皮老头说了一遍,皮老头听说他将铜镜和《抓鬼手记》都交给了我,点点头道:“这个老东西虽然可恶,临死之时总算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一边说,皮老头一边揉眼睛,眼睛都揉红了。

两个老头关系并不好,只要呆在一起,能吵翻天了,白老头之所以会招上僵尸王,就是因为与皮老头交恶之后远走他乡撞上的,而皮老头之所以被绿毛僵尸追了四五年,与白老头有很大的关系!

他们踏出师门四十多年,最多有两个月的时间呆在一起!这两个月的时间里其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吵架绊嘴!虽然如此,在他们的心中,彼此才是最重要的!只是面上不肯承认!

若非如此,白老头临死之时第一个找的人不会是皮老头,而皮老头听闻白老头不好的消息之后,也不会马上就从千里之遥的地方赶回来!

皮老头一边调试着罗盘一边对我说道:“姓白的已经饮过血了,因此,咱们必须在今天之内将他们找出来,不然的话,要是让他饮了人血,这恶业就大了……”

皮老头的意思我懂,白老头虽然变成了白毛僵尸,但那并不是他的本意,是因为他被僵尸王伤了,而他又没有办法驱除身上的尸毒,以至于死后变成了僵尸。

这就像是法律上的主动做恶和被动为恶一样,白老头并不是自身怨气以至于尸变,因此,顶多算是被动为恶,恶业没有多大,如果一旦沾了人命,就不好说了……

屋里的男主人推着独轮车出去了,车上放着几只黑色的麻袋,估计是去收什么东西去了,他一直低着头,也没有看我们,男主人走后,女主人也出来了,她扬着一根竹杆杆着鸭子往水田那边走去,看样子是要放鸭子。

我想要拦住她问方圆怎么还没有出来,但是她连眼都没有抬一下,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

而这时候,皮老头终于修好了罗盘,拿着罗盘晃了晃道:“天生万物,阴阳两极……”罗盘在皮老头的晃动之下,飞速地转动起来,转势稍缓之后,便开始左右摇晃,就像是一个心神不灵的人,不时看看左边,不时看看右边,像是在警觉着什么,又像是害怕什么!

“有问题!”皮老头盯着罗盘道。

听说罗盘有问题,我的脑袋顿时嗡了一下,我们就站在方圆讨水喝的人家门前,如果有问题,肯定是这一家有问题,方圆还在屋里呢,她这么久没有出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来不及多说,我一把推开虚掩着的房门,推了进去。

房间里很暗,窗户透进来的阳光在屋里地板上晃动着,显得特别的刺眼。“方圆,方圆!”我叫道。

屋里一片安静。

卧室的门前坐着一个小孩,小孩一边玩着积木玩具,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我走上前去,侧耳倾听,却听他说的是“有怪物,妈妈,有怪物,有怪物……”

正文卷 第417章:抓流氓

一般小孩在说这三个字时脸上会现出惊恐的表情,声音出会变得特别的尖厉,但是小孩的表情却很古怪,他脸上表情如常,眼睛盯着的是垒起来的小屋状的积木。

“有怪物”三个字不像是他的所见所闻,倒像是一句口号,就像他垒积木时嘴里念的“不许倒……”一样。

我怀疑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再看时,我果然看错了,地上坐着一个小孩是不错,但是他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身上的积木散落一地。

“小朋友,刚刚有一个大姐姐来你家里讨水喝,能告诉我她……”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小孩头一歪,倒在了地上。

“小朋友,小朋友!”我上前扶起小孩,他双眼紧紧,手里还抓着两块积木,却已经没有了鼻息。

他死了?那我刚才看到的是??

我还没有来得及细想,皮老头也进屋了,他在我的面前蹲下,先是看了看周边环境,然后用手捧起小孩的脸仔细地查看着,神情凝重得像是要滴出水来。

我问道:“皮老头,怎么了?”

皮老头叹了一口气道:“我们还是来晚了,姓白的已经伤了人命了!”

“啊!”我惊讶地道:“他……是的白老头杀死的?”

皮老头点点手,将小孩的脸扳了过来,指着他脸上细细的绒毛道:“看到这些白毛没有,这是白老头扎在他脸上的,不止他的脸上,他的胸口,双手双腿都有!”

我听说过僵尸奢血,还没有听说过僵尸会将自己身上的僵尸毛扎到别人身上,皱眉问道:“白老头为什么不直接吸血……搞得这么玄乎……”

皮老头慢慢地松开手,让小孩躺下,这才对我说道:“姓白的生前是术人,因此,他死后不会变成无脑僵尸,而是保留有小部分意识,这么一来,他就会为以后考虑,他知道,天亮了,我们很快就会追过来,而它想要悄无声息地将自己藏起来,就不能弄出多大的动静,更何况,他还要留下几位人间行走,帮他打听消息,进送猎物!……”

听到“猎物”二字,我立即想到了方圆:“那方圆……”

“没错,方圆就是人间行走进送的第一个猎物!”皮老头怜悯地看着躺倒在地的小孩道:“刚出去的那两人应该是小孩的父母,而小孩因为体质太弱,经受不住扎入身体的僵尸毛,死了!”

没有人能够在孩子倒毙家中时还能装做没事人一样出门做活,因此,小孩的父母必定已经成了白老头的人间行走!无知无觉,心里只有白老头给他们留下的任务……

“这么说来,白老头不在这里?”我问皮老头。

“当然不在!”皮老头说道:“白天是僵尸最为脆弱的时刻,他怎么可能藏在村落之中呢?那不是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吗?因此,他们会找一个阴气沉重的深山幽洞,将自己藏起来,确保即使你找过去,他也能够有机会还有应敌的那种……”

白老头后面说的什么我根本没有听清楚,我只听清楚了前面的话,白老头不会藏在村落里,也即是说明,我们虽然没有找到方圆,她暂时也不会有危

这时候,我又想起来了男主人出门时的情形,他推着独轮车……即使是农村,工具也早已经被最大的效用化了,以前的背扛肩挑不存在了,村民们一般用独轮车或者是摩托车往家里运送收获的庄稼。

我一开始认为男主人推着独轮车,独轮车上放着黑麻袋是要去收庄稼,而事实上,他并不是要收庄稼,而是要将方圆从我们眼皮低下运走!可恨的是当时罗盘出了问题,不然的话,一定能够感应到他们身上的阴气。

我冲皮老头一摆手:“咱们去追!”

冲出巷道,就见男主人正推着独轮车往前走呢,他一边往前走,还不时和路人打着招呼。

“你好,吃了吗……今天天气……哈哈哈……”

我紧跑几步追了上去,按住男主人的肩膀道:“大哥,等一等!”

男主人回头看着我,生硬的问道:“你干嘛?”

他的眼神表情都很正常,要说有不同的地方,就是他的脸上脖子上等裸,露在外的皮肤像是结了一层若有若无的蛛网一样,偶尔一瞥能够看到,等到用心去看时,却又看不清了。

我指着自己道:“大哥,你忘记我啦?”一边不着痕迹地向独轮车靠近,等到靠得足够近的时候,我一把将麻袋全都拨拉到了一边。果然,在麻袋的下面,方圆安安稳稳地躺在那里,呼吸均匀,像是已经睡着了!

我将方圆拖下车,另一手拍打着她的脸叫道:“方圆,醒醒,醒一醒!”

“你干嘛呢?”男主人的声音提高了三分,向着我追了过来。

而这时候,皮老头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皮老头示意我不要出声,然后,悄悄地抬起脚来,猛地一脚将男人踹倒在地,别看他今年六七十岁了,要知道,他被一只绿毛僵尸追了近五年呢,要是没有点脚力,不知道在哪个角角落落被绿毛僵尸吸血而死了!

他身体虽然瘦弱,但是这一脚绝对不轻,让虎背熊腰的庄稼汉都顶不住!

皮老头将男人踹倒,身后女人追了过来,追到近前时,一把抓住皮老头的手往自己胸口放,皮老头猝不及防,下意识地一抓,正好握住了她的胸,女人顿时惊声尖叫起来:“耍流氓啊,耍流氓啊,三乡两里的爷们儿,快过来帮忙抓流氓啊……”

中午太阳大,晚上天黑早,清早正是做农活的好时候,几乎半个村的村民们都在田地里,将皮老头抓女人胸的事情看了看结结实实,如果是在别的地方,顶多喝斥几句让你住手也就罢了,但是这里是小数民族村落,一个村子等于一个小宗族,团结得很,欺负村民就等于欺负他们的兄弟姐妹,顿时,不远处的田地里,跑来了十多个男人,人人手里拿着镰刀,锄头,大声地喝斥着将我们围在了当中!

正文卷 第418章:被打了

挥舞的锄头,汹汹的群情,我和皮老头一时间不敢乱动。

在这种时刻,,还是老实一点好,不然的话,这帮王八——老实的乡民一激动,锄头镰刀一直上,能将我们给劈碎了!

虽然如此,我和皮老头的屁股还是挨了好几脚。疼得我在心里直骂娘。

好一会儿,场面才稳定下来,一个身穿黑衣的中年男子大步上前,扫视众人,声音严厉地问道:“什么事,什么事,出什么事了?”

我才要解释,就被喝止了:“你闭嘴!”

“你听我说!……”

一名年轻人掐住我的脖子,鼻尖几乎触碰到了我的鼻尖,喝斥道:“我们村长让你闭嘴,你听不见吗?要不要我用针将你的嘴给缝起来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不得不先闭嘴:“不,不用了!”

族长看向女人道:“葛家嫂子,你来说!”

于是,那女人便信口开河地说起来,她说方圆是她的侄女,我是他的侄女婿,我和她的“侄女儿”结婚才两个月,说我脾气暴躁,经常打她,她受不了,就跑到了女人家里藏了起来。

谁知道藏了半天,我和皮老头就找上门来了,她老公只好带着方圆转移,我不依不挠,就上前找麻烦,我的“父亲”皮老头不但不加以阻拦,反而一脚将她男人踹倒在地,还抓她的胸……

我擦,冤死了都!

皮老头冲围观的人群大声叫道“乡亲们,她在骗你,不是这样的,真实情况不是这样的……”

村民们都是怒火冲天,极力地压抑着要剁了我们这两个“人渣”的冲动,皮老头这不识时务地一喊,将所有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了他的身上,其中一名脾气火爆的年轻人一镰刀将他拍倒在地,数十只拳脚就招呼了过去。

一群人打皮老头,剩下的挤不去人群的人就瞄向了我,我心里骂“你大爷的,你们叫我别说话,我可是屁都没有放一个啊,再打我说不出去吧?”

不过,他们明显不这么看,可能觉得连七十岁的老头都打了,不打我不合适,抬脚扬拳就过来了。左右难免一场打,我也豁出去了,冲方圆的方向喊道:“方圆,方圆,赶紧醒来,赶紧醒来啊……”

你可能会问,你设计的主角不是很厉害的吗?为什么不反抗呢?我告诉你,这种时候,是绝对不能反抗的,这里不是黑社会斗殴,只要你凶,你就能够镇住场子,将一群散兵游勇打得屁股尿流!

这里是少数民族的族群!

我给你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我们这里有一个少数民族的姑娘,嫁到了另一个寨子,却老是被婆婆骂,被老公打。按照普通人的思维,无非是离婚就结了,但是她不,她扯了一条绳子,在夫家楼上上吊自杀了!

当天下午,姑娘娘家领着整个寨子的人赶过来,将夫家一家灭门,为女儿殉葬!夫家寨子里的人自然也不干啊!各拿武器在村口厮杀,最后因为娘家那边有两门土炮,轰开一条路回寨去了!

这一场大战,两个寨子合计死了二十多人,到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涉及到少数民族风俗问题,是很难处理的,地方上基本是挣只眼闭只眼,因为一个处理不好,不但会激化矛盾,甚至有可能连自己也搭上性命!

在这件事情中,死去的女孩就是全村人的姐妹和亲友,她死了,也燃起了全村人的愤怒和仇恨之火!理解了这一点,你就知道,他们这么做是必然的!

理解了这一点,你就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动手,你打伤了他们其中一人,就等于是打伤了全村人的兄弟姐妹,你的拳头只能伤一人,而全村村民的拳头,足以打死你!

我一边喊着方圆的名字一边跳起来往方圆那边看,方圆被放在人群外的草丛里,此时的她双眼紧闭,丝毫也没有来醒来的迹像。

“方圆,快醒醒啊!”我心里哀叹。我有皮老头根本开不了口,一来他们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二来,他们不但不相信我们的话,而且,只要我们一开口,他们就会打得我们闭上口为止……

这时候,只有方圆能够证明我的清白,可是她此时仍然昏迷着……

我还要再喊,碰地一声,一只坚硬的拳头击打在了我的嘴上,我的嘴角有热热的液体溢出。像是拉开了序幕,接下来,乒乒乓乓的拳头如雨点一样落在了我身上……

嗡嗡嗡嗡……

接连几拳下来,我感觉我的脑袋嗡嗡做响,随即便失去了知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恢复了一些意识,随着意识的恢复,我感觉全身都痛,就像是被拆散了一样,我动了动手指,还好,特么的手指总算还能动。

又过了一会儿,所有意识回归本位,我猛地睁开眼来,叫道:“方圆,方圆!……”

这才发现,越野车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这里,后门敞开着,椅子也被放倒了,方圆就躺在放倒的椅子上,仍然昏迷着,有两个女人守护着她!

我松了一口气,我在被打晕之前最放不下的就是方圆,我和皮老头被打也就是了,皮老头虽然年纪大了,便是他的身体皮实,别说挨顿打,挨十顿也没事儿!

但是方圆不一样,如果那对夫妻趁着我们被打晕,将方圆推去进献给白老头做血食,那就完蛋了!

幸好事情发生之后,他们也很惊慌,没有顾得上方圆,自己就跑了……

我才醒来,就有三四名男子冲了过来,将我架了起来。

“滚开啊!”我怒吼道。

“哦,别找死啊!是赚刚才那一顿打得还不够吗?”其中一名年轻人冲我吼叫,又对一旁站着的年轻人道:“去,给那老头一并弄醒,咱们去见村长去!”

扑!一桶冷水泼下,皮老头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从地上爬起,举起双手道:“别打我,别打我!”

此时的皮老头,一只眼睛肿得老大,眼色上翻着就像是裂开的桃子一样,两边脸都被打肿了,被打肿的地方油光发亮的,鼻血将半边头发都浸湿了……

正文卷 第419章:我没有错!

衣服被撕成了碎片,流出来的鼻涕还带着血……

说实话,即使是被绿毛僵尸追逐,皮老头都没有如此狼狈过!

看到皮老头的模样,我大致能猜出自己是什么样子了,只觉一股子怒火冲天而起,在走到车前时,我左脚猛地往后一扫,将其中一人扫倒在地,抢过他手里的木棍,冲另一人的后脑勺打了去。

那人慌忙举棍来挡,被我飞起一脚踹倒了。

踹倒了架住我的两人之后,我鼓起剩余的力气,冲皮老头冲了过去。架起皮老头的年轻人见我冲过来,将皮老头往地上一扔,双手执棍,向我的胸口捅了来。

我将棍子架开,另一手在地上摸了一块板砖,向着他砸了过去。

这么近的距离,目标又那么大,这一板砖,结结实实地砸在了那人的额头上,那人一声未吭,倒在了地上。

我冲越野车叫道:“思思!”

回应我的是越野车的发动声,车子拐了一个弯,停在了我的面前,我将看守方圆的两个少数民族女的赶下车,拉开车门,招呼皮老头上去。我也上了车,冲元思思说道:“思思,开车!”

车子掉过头,往前开去。

我取过方圆的化妆镜一看,眼圈被打黑了,脸被打肿了,张开嘴牙齿之间还塞着血丝,好好一张帅脸,都特么的被打成猪头了!

我发现我的脾气还是改了很多,要是按以前的脾气,被打成这样,怎么也该报复他们的,趁着村里其它人还没有赶到,起码也得让元思思将眼前的三个小年轻的脚轧断!

皮老头惊奇地看着越野车,嘴里嗬嗬有声,他嘴被打肿,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好一会儿,皮老头终于能够开口说话了,他叫住我道:“烦啦,咱们不能走!”

“为什么?”我看着皮老头道:“莫非,皮老头你还没有被打爽?”

“你!……”皮老头指着我,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烦啦,你这劣徒,气死我了……咱们不能走,姓白的事情还没有了结呢?咱们这一走,白老头出来害人咋办?”

我翻着白眼,指着车窗外的村落道:“反正这村里一个好人没有,死不死人关我屁事啊!”

“不是啊!”皮老头道:“村里人是跟咱们没有关系,但是白老头呢,他和咱们总有关系吧,他昨晚饮了鸡血,这不算是血食,但是如果让他饮了人血,就不一样了!”

皮老头语重深长地看着我道:“烦啦,你跟我说实话,你希望看到白老头满身恶业,再也回不了头吗?”

“我当然不愿意!”我冲口而出道。

“咱们得留下来!”皮老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道:“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将白老头烧掉了吧!”

事实上,昨天晚上,皮老头至少有三次让我将白老头的尸体烧掉,第一次是皮老头知道白老头大限将至的时候,第二次是皮老头入殓封棺的时候,第三次是白老头在棺中尸变的时候……

但是,我都没有听……

我也有犹豫,将他的尸体烧化确实是最好的办法,等于是将大祸掐灭于萌牙之际!烧化了他的尸体之后,没有尸变,没有麻烦,一了百了!但是,白老头临死之时就留下了一个愿望——这个愿望就是不想被火化!

人从生到死是个一个很庄严的过程,而在这个庄严过程中的最重要的仪式前,我不能违背白老头的意愿!我纠结了很久,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要遵从白老先生的心意!

即使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仍然觉得我没有错!

我看着皮老头道:“如果你面临我当时的情景,我相信你也会像我这样做的!”

说话时,我们已经被村民围住了!

说实话,有了被打晕的经历,见被这么多人围住,我心里还是有些发怵,好在此时不比彼时,那时节群情汹汹,现在却不一样了,葛家嫂子和男人不见了,却没有带走“侄女儿”

最重要的是,他们发现了葛娃儿的尸体!

从葛娃儿的尸体特征看来,死了至少有六七个钟了!试想一下,一对夫妻,连自己死去的孩子都不管,却有心思去管侄女儿侄女婿的家事,这件事情,本身就十分的怪异!

这么多怪异的事情和被打晕的我们联系起来,他们想要知道真相,自然要从我们入手!

因此,此时的他们肯定不会对我们动手!更何况还隔着一辆越野车呢!即使他们真的动手,我相信元思思也能够将我们带出去!

这时候,一名高个子男人走上前来,用手中的木棍敲了敲车窗道:“村长要见你们!”

他们口中的村长,就是以前的族长,不过是在政策的压力之下换了一个名字而已!

我看向皮老头,皮老头冲我点点头。我拉开车门,准备下车。

高个子叫道:“等一等!”一挥手,后面的两个年轻后生走上前来,一人手里托着一只陶罐,陶罐里装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高个子解释道:“这是我们寨子里的跌打药,效果还不错,敷敷吧!”

见我们没有异议,两名年轻后生走了上来,将药敷在我们的脸上,那药看着和屎一样,药味却很浓,一闻就感觉很有效果一样,敷在脸上清清凉凉的,很是舒服。

敷上药,用绷带缠好了,高个子引着我们往前而去。

在不远的地方,有用竹杆搭起来的简易凉棚,村长就坐在凉棚里喝茶,见我们走过来,也没有起身,只是挥了挥手,让我们在一旁坐下。等到我和皮老头坐下之后,这才开口说道:“今天的事情,是乡民们鲁莽了,对不住了!”

你大爷,既然是村民们鲁莽,我记得你就在现场的,怎么不阻止啊!我和皮老头都撇嘴不语。

村长微微一笑,让人给我们端过了茶来!

此时的我们渴得要死,虽然知道不能吃嗟来之茶,但还是不争气地接过了茶杯,一口将茶喝光了,老实不客气地道:“楞着干嘛啊,给老子再来一杯!”

正文卷 第420章:目中无人

端茶的人瞪了我们一眼,抬脚要踢,被村长阻止了“倒茶去!”

两杯热茶端上来,我一口喝干了,将茶杯往那人的手里一放,抬头望向帐蓬外面。

那端茶之人更加恼火了,踢了踢我的脚喝道:“咳咳咳,看哪里呢?”

进到帐蓬里不拿正眼看主人,那是目中无人!

我歪着脑袋说道:“老子无脸见人啊,行不行啊!”

“你……”那人一把抢过皮老头手里的茶杯道:“小子,就你这狗熊狗样,被打成这样已经算是轻的了!”

我心中正有团火在燃烧呢,听他这么说,顿时被点爆了,我飞起一脚将他踹倒在地,骂道:“王八蛋,是不是要和这样打啊?”

那人火气也上来了,三步并做两步冲上来,一手揪住我的衣领,另一手扬起拳头就要打,被村长喝住了:“葛二蛋,你给我滚出去!”

葛二蛋甩开我的衣领,气哼哼地走了。

村长站起来,将我们扶坐下道:“也怪我们有眼无珠啊,可后才知道两位先生是赶尸人?多有得罪,还望海涵啊!两位先生来到敬山村,不知道有何高干啊?”

你一个穷山沟沟里的老东西,你跟我掉什么文啊?

相对于苗族,敬山村只能算是一个很少很少的族群,他们的一切习俗都以苗族为准绳,以至于第一次办大型的法事仪式都要将苗族的巫师给请来,因此,他们对于苗族一系的术人还是很尊敬的——包括赶尸人。

不过,既然对方有向好之意,我也不能不识抬举,我撇嘴问道:“尊敬的村长,那你希望我们是来做什么的呢?”

村长看着我们,等着我们的下文。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实不相瞒,我们之所以来敬山村,是为了追一只白毛僵尸……”

听到这里,村长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敬意,现在这个年代,赶尸人本就不多,能够对付僵尸的赶尸人就更是凤毛麟角了!有本事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对不住了!”村长满脸的歉意。

村长此前的向好之意,都是浮于表面的,此时的歉疚,才是发自内心的,而事实上,也只有发自内心的歉疚,才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我挥手说道:“算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不必再提了,不过别以为我就这样原谅你们了,差得远呢……”

“是是是……”村长点头微笑,见我的神情平复了一些,这才往下说道:“……那白毛僵尸……”

“白毛僵尸就藏在你们村里……”我走前了几步,一直走到村长的面前,看着村长的眼睛道:“葛家嫂子一家,就是叫白毛僵尸害了……”

“可是?”村长迷惑地道:“他们的身上并没有被僵尸咬伤的伤口啊?”

“知道为什么吗?”我的声音拨高了几分:“因为那时候天快要亮了,僵尸白天是不能行动的,而那时节,我们也追到了切近,白毛僵尸担心弄出的动静太大,会将我们吸引过来,所以没有咬他们,而是将僵尸毛扎到了他们一家身上……将他们一家变成了自己的人间行走,而他自己,趁着天还没有亮藏了起来……”

“你们今早看到的葛家嫂子夫妻,已经成为了白毛僵尸的人间行走!而你们看到的死小孩,是因为体质太弱,经受不住白僵毛上阴毒之气,因此死掉了……”

“人间行走?”村长的脸上爬上了一丝惊恐“人间行走……是干嘛的啊?”

我撇嘴说道:“人间行走自然是白毛僵尸在人间的脚力,为他寻找食物的脚力啊!我们的同伴方圆就是着了葛姓夫妻的道儿,差点被送到白毛僵尸那里做了血食,我们正准备将她抢回来,你们倒好,不问青红皂白地将我们打晕在地,也亏得是方圆没有被葛姓夫妻带走,否则的话,咱们的仇,就结大了,没有鲜血,绝对洗刷不清!”

村长听到这里,脸上的平静淡然全都不见了,满脸的惊讶和忧虑,看着我和皮老头道:“那……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皮老头双手抱胸在帐蓬里走来走去,很显然,有我应付村长他很放心,他可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了。

我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问我啊?”

“嗯!”村长一脸的真诚。

我撇嘴说道:“关我们屁事啊,等到晚上,白毛僵尸来了,葛家夫妻回来了,无非是死几个人而已……反正……我,我师父,我的小师妹都还好好的,你们怎么办我是不知道,不过,我们怎么办我却是知道的,回到车上,将马力加足了,然后一脚油门,远远地离开这里!……”

村长慌了,拉住我的手道:“两位先生一身的本事……求求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们啊……”

“别别别!”我赶紧摆手道:“村长,千万别这么说,千万别这么说,要真有本事,我们能被人打成猪头,差点命都扔在你们敬山村?快别这么说,受不起……”

村长盯着我看了半晌道:“陈先生,这件事情确实是我们做的不地道,陈先生,皮老师傅,你看这样好不好,只要你能够帮我处理白毛僵尸的事情,必有厚报!”

我问道:“厚报,厚报是多少啊?”

一听到前,皮老头也赶紧凑了过来,眼睛里亮光闪闪的。

村长的目光从我的身上又移动到皮老头的身上,在估算着我们的伤势,摁着后脑勺思虑良久道:“你们看这样好不好,只要你们能够帮我们敬山村解决白色僵尸的事情,我,我们愿意拿出三万块钱来,当你们的辛苦费!”

村长十分精明,在这一分多钟的时间里,已经将所有的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我和皮老头身上的伤口都是外伤,看着惨兮兮的其实伤得并不重,医药费算两千块每人,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三千块算是很合适的,我心想这老东西肯定常年都在处理打架群殴的事情吧,不然的话,不可能这么门清啊!

正文卷 第421章:找僵尸

剩下的两万块,鉴于我们的赶尸费费用近一万,但是这一次情况不一样,这一次是白毛僵尸,因此加上一万块的意外风险奖励金,也是十分合适的!

不过我很不爽!

老子们是赶尸匠,本领强大的赶尸匠,怎么能够就这么被人算死了呢?

我摇头说道:“不行,太少了!我要求再加两万!”

“两位,我出的价格是十分合适的!”村长巴啦巴啦地将自己的理由都说了一遍,与我猜测的一般无二。村长说完之后盯着我们看,似在等着我们的回应。

我点头说道:“你说的都没有错,但是,有一点错了,我们的出场费比别人高……”

“这……”村长顿时语塞,无言以对!

我心中暗爽,心说你大爷的,都将老子打成这样的,还希望老子和你讲道理吗?门也没有!

赶尸这一行从业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却也让我们拥有了议价的主动权,说那么多没有用,反正就是五万块,接受就干,不接受拍拍屁股走人!

村长犹豫了很久,最终一脸肉疼的点点头。

皮老头暗地里向我竖起大拇指,满是赞许之意。仿佛在说“孺子可教也!”事后我们才知道,这五万块钱,只是村里卖山钱的一半,早知道还应该多要一些的!

我要求村长先给钱,原因很简单,万一事了之后,敬山村整个村落耍赖不给钱,我们还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村长让人去取钱,我们就在车里等待着,在等待的过程中,方圆醒了过来,她捧着脑袋,一脸的痛苦:“好痛,啊,好痛啊!干嘛打我……”

我问起方圆的经历,方圆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她冲进葛家讨水喝,迎面撞上的是葛家嫂子,方圆说明来意,葛家嫂子也没有说话,指了指厨房。

方圆嘴里难受,无心多说,就冲进了厨房,厨房里很暗,方圆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找着了水勺,去水缸里盛水喝,水缸里的水清凉甘甜,感觉比饮料还好喝,方圆咕咚咕咚一气喝了七八口,抹抹嘴唇放下水勺的时候,就感觉身后出现了一道黑影,她猛地回过头来,才看清楚葛家嫂子的模样,就被一棍打晕了……

中间醒过一次,但感觉周围吵得厉害,又晕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就是现在了。

方圆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应该就是我和皮老头挨揍的时候,如果她当时彻底醒来,说明情况,我们也不用受那么多苦了……

这时候,取钱的人已经回来了,村长亲自将钱送到我们手里,我一接过钱,便开始分,不管怎么说,皮老头都算是师父,而且他那么老了,身体愈合能力比我们要差一些,因此多分一些也正常,他分两万,我和方圆一人分一万五,皮老头仍旧不甚满意,说什么三年学徒,两年效力什么的江湖规矩。

我翻着白眼道:“三年学徒,两年效力,还江湖规矩……这么说合着我和方圆一分钱没有呗,这世上也有人像你这么做,结果呢,结果徒弟全都跑光光了……”

方圆一醒来就有钱分,自然高兴,看着我说道:“师兄,怎么就分钱了啊?”

我看了一眼方圆道:“我们被打了,这是伤药钱!你也没有受伤,要不就别要了”

“不行,不行,那可不行啊,我被人搞了一闷棍,现在脑袋还疼呢……”

从车上下来,我抬头看了看天,现在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三点钟了,正是太阳最烈的时候。村长还等在车门外,村长的身后站着四五名壮年人,村长的堂侄为他撑着伞。

我拍了拍身上的尘灰,对村长说道:“召集全村的人,去找葛家夫妻,如果有线索,立即告诉我们,还有,在天黑之前,将那孩子烧了吧!以免时间一久,横生枝节!”

村长赶紧招呼人去办。

等他安排妥当了,我问道:“村长,告诉我,你们村子附近,有没有深洞老坟,但凡阴气深重又可以藏人的地方,都告诉我!我们要去找白毛僵尸!”

村长将他知道的都告诉了我,据他所说,他们村外有两个山洞,其中一个很宽,往里走几十米就没有路了,是个死洞,而另一个山洞很深,根本就没有人走通过,除此之年,没有听说过还有其它阴气深重的地方了!

又派了一个向导给我们,带着我们去找山洞,临行的时候,村长关切地问道:“两位先生,身体还顶得住吧?”

我点点头,心说现在不是顶得住顶不住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去做,不然的话,等到天黑下来,会更加的麻烦!我们问村长要了一些食物,便出发了。

来到第一个洞口,我让葛二蛋在洞口等我们,我们自己进洞查看,葛二蛋说什么也不肯,说这是他们村的事情,如果他还袖手旁观,还怎么指望我们尽心尽力呢?

这混蛋虽然不讨人喜欢,但是不得不说,确实有几分胆量,如果换做是我,在对赶尸一行半点也不了解的情况下,我是不大敢就这么闯入山洞的!

这家伙还坚持要做先锋,被我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心说给你点阳光,你还真的灿烂起来了啊,除了一膀子气力,屁都没有,还要抢在专业人士前面,打你一巴掌,那都算是轻的!

葛二蛋捂着脑袋:“你干嘛打我啊?”

我只对他说了两个字:“退后!”

将他拉到身后,我顺手夺过他手里的手电筒,往前走去,在手电筒的光亮之下,洞中岩石呈现各种恐怖的形状,偶尔有一两只蝙蝠扑腾着飞出洞去!

我们寻找的第一个是死洞,就像村长所说的,洞很大,有一间房子那么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洞太大的原因,往里走了三四十米的时候,洞塌了,因此,洞便成了死洞。

在死洞里,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现。

接着,我们去了第二个洞口,第二个洞明显窄小很多,很多地方仅容一人通过,洞中道路也十分一不好走,坑洼不平的,洞中湿起很重,走了一阵,我感觉自己的头发和脸蛋都被浸湿了,湿气重的地方阴气就重,因此,白老头很有可能藏身于此!

正文卷 第422章:盗洞

我们往前走了没有多久,就被一个水潭拦住了去路,水潭里的水是墨绿色的,平静如镜,就像是一面镜子一样映照着我们的容颜。

我摆手让众人止步:“别再往里走了,没有路了!”

方圆指着水潭的另一边道:“师兄,前面明明有路!”

我看了方圆一眼道:“我说的没路不是对我们而言,僵尸怕水,所以,对于僵尸来说,有一汪水潭横在眼前,就等于是没有路了!走吧!回去!”

从山洞里出来,葛二蛋有些沮丧地说道:“村里就这两个山洞,山洞里没有,会在哪儿呢?”

我看着葛二蛋道:“你再仔细想想,山洞,荒庙,被盗的墓室,僵尸在你们村里找了人间行走,因此,他是不会走远的!”

葛二蛋摸着脑瓜子想了一阵,突然间一拍大腿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我问。

葛二蛋指着西南方向道:“在我们村村西口的地方,几年前来过一老一少两个男人,他们在山上搭下草棚,说是采山药,还不时赠送一些山药给路过的人家,不过,等到半个月后他们离开的时候,村里人才发现,他们搭草棚的地方出现了一只往下的洞口,当时大家都不知道这洞的来历,但是,这两年我看了《鬼吹灯》之后,心里有了别的想法,你们说,这有没有可能是盗洞啊!……”

我挥手道:“走,看看去!”

从葛二蛋的话听来,草棚下的洞口确实有盗洞的嫌疑,如果真是盗洞的话,那里的阴气肯定比山洞大,我要是僵尸,我也选那里做为藏身之处!

屁话,老子怎么可能是僵尸呢!

我们赶到葛二蛋所说的地点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我一边用草帽扇着风一边喝着矿泉水,仍旧感觉十分难受!你可以试想一下,你满身是伤还站在太阳底下,太阳晒在身上汗如雨下,如雨的汗水浸透伤口,就像是在伤口撒了一碗调了水的盐,那滋味,与被二三十只蚂蚁在身上同时啃咬差不多……

葛二蛋指着洞口问我:“小陈师傅,你看这是盗洞吗?”

我上前看了一眼,这都好几年过去了,洞口长满了青苔,能看出来个鬼啊,再说了,我只是赶尸匠,对于赶尸一行屁都不懂,与葛二蛋唯一的区别是可能我看《鬼吹灯》的时候比他认真一些。

我拉过皮老头道“皮老头,到了你表现的时候了!”

皮老头并不是个拘礼的人,相反的十分豁达,若非如此,哪家的徒弟敢这么对师父说话,师父的嘴巴翘的都能扣一只盛满油的油壶了!

皮老头在洞口前蹲身下来,仔细地看着那些青苔,又将青苔拨起一起,放入嘴里嚼了嚼,呸呸呸地吐掉,肯定地说道:“青苔上还有铁锈味道,墙上坑洞齐整划一,而且呈现四十五度角往一延伸,是老手挖出来的,这是盗洞!……”

听皮老头这么说,我们的心中都一喜,这也表明,白老头很可能就藏在墓室之中。

白老头说完,从我的手里夺过手电筒,咬在嘴里,手脚并用地往洞中爬去。

我一把抓住皮老头的脚踝道:“皮老头,我比你年轻,身手比你灵活,我来做先锋吧!”

皮老头蹬了我一脚,随后洞里响起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你懂个屁,在墓室这种逼仄的空间,灵活顶屁用啊,没地方使去,关键是经验,经验千金难买知道不……”

我想想也时,关切地道:“那你小心点!”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咚地一声响,随即听到哎呦哎呦的声音。我往里喊道:“皮老头,你没事吧?”

皮老头的声音响了起来:“没事,没事儿,你们赶紧下来吧!”又嘀咕道:“这是哪个缺德玩意儿挖的盗洞啊,摔死爷爷我了!哎呦我的老腿哟……”

盗洞之所以呈现四十五度角往下挖,就是为了爬上爬下方便,不至于摔着,可能是这个盗洞太短了,虽然呈现四十五度角往下延伸,但是人钻进去脚就悬空了,如果未能及时控制住身体,自然就掉下去了……

有了皮老头的前车之鉴,我留了一个心眼,身体往下滑的时候双手撑着洞壁分担了一部分下坠之力,然后脚慢慢地往下探……但是,无论我怎么探,都探不到实地……

这时候,就听皮老头的声音道:“别探了,除非你的脚还能够伸长两米,不然的话,这一跤,免不了的!”

皮老头的意思是我想要进入墓室难免摔跤,除此之外还传递了一个更重要的信息,从我身体悬空的位置到脚踏实地不过两米的距离!

我心说皮老头你言之差矣,什么叫做摔跤在所难免啊,你之所以摔跤,那是你老了,腿脚不灵才会摔跤,但是哥们可不一样,哥们如初升的太阳一样健壮,稳当,两米的距离,怎么可能摔跤呢!

我试着松手,才一松手,扑通一声,重重坠下,摔了一个屁股敦儿,也亏得地下泥土松软,不然的话,说不定屁股已经摔成四片了。我从地上爬起,抬头看了看上面,满脸怒意地看着皮老头道:“皮老头,这是两米吗?这特么的起码有四米高!……”

皮老头看着我嘿嘿直乐,挤眉弄眼地道:“我不这么说,你肯往下跳么?”

合着你自己摔着了,不坑我们一把就不舒服斯基对吧!我颇为无语,还没有组织好语言讨伐皮老头呢,咚地一声,一样重物重重地砸在我的身上,将我砸倒在地。

我从地上爬起,将压在身上的人推了开来,听惊呼声应该是葛二蛋,咱们四个人,得留一个守在洞口接应,葛二蛋将这个机会让给了方圆,自己钻下来了。

“真疼啊!”葛二蛋扭着脖子从我身上站起,又摸了摸屁股,嘀咕道:“我刚才坐着什么了,真特么的软啊!”伸手来摸,被我一巴掌打开了:“你特么的坐老子身上,能不软么?”

正文卷 第423章:什么情况?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葛二蛋的声音是满是歉意“我没看到你!”

我挥手说道:“算了算了!”就算是老子流年不利吧!

我从地上爬起,去搀皮老头,皮老头站起身,试着走了几步,眦牙裂嘴仍是很疼的样子,不过总算是活动自如了。

手电光往前打了过去,我们所处的位置,是墓室的甬道,除了这一道光线之外,四下里漆黑一片,潮湿的地面上,散落着一些不知道是人还是动物的尸体。

进入墓室之后,罗盘便疯狂地转动起来,事实上,此时此刻,罗盘已经没有指导意义了,因为这沉重的阴气,即使不依靠任何法器,我仍然能够感应得到!

白老头就在这里吗,这那个干瘦的,看起来一向病恹恹的老头——他已经变成僵尸了,很快我们就将迎面撞上,再见时已经是敌人,不死不休的敌人!

事到临头,我又有些后悔了,我应该将白老头的尸体火化的,不然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了,而且,接下来看起来麻烦更多。不过事已到至此,多想已无益,还是往前走吧!

皮老头在前,葛二蛋因为什么都不懂,被夹在了中间,我殿后。就这样在甬道里走了没有多远,前面出现了拐角。拐角处有一口棺材,我看到棺材时皮老头已经走到了棺木前,一只手搭在棺盖上,似乎在犹豫着要不要开棺看看。

摆在甬道里的棺木通常都是陪葬之人,没有占风水位,因此不可能尸变,而且因为是陪葬,棺中恐怕也没有什么货,没有开棺的必要,这正是皮老头犹豫的原因!

这种时候,葛二蛋走上前说道:“老先生,要不开棺看看,万一僵尸就藏在里面呢?”

“你懂个屁!皮老头回头瞪了葛二蛋一眼道:“墓室之中凶险异常,能不横生枝节,就最好不要横生枝节!”皮老头的手从棺盖上起开之时,我隐隐看到一抹血色,被皮老头随手一抹,便不见了。

葛二蛋显然也看到,还以为是棺木之上有木刺扎伤了皮老头,赶紧从身上取出一包纸巾道:“皮老先生,你的手流血了,我帮你擦擦!”

“不必了!”皮老头冷冷地说道。

“别啊!”这时候,葛二蛋逞起能来了:“我虽然不是玄门中人,但是其中的规矩还是知道一些的,赶尸小说里说,在有尸体的地方最好别见血,否则容易引起尸变!更何况这里有僵尸呢?”

“你是术人还是我是啊!”皮老头反手一巴掌打在了葛二蛋的脸上,喝斥道:“别在这里逞能,班门弄斧你知道吗?在行家面前装什么能啊!你能啊?”

我吃了一惊,常言说得好,打人不打脸,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脸是其尊严之所系,皮老头浪荡江湖大半生,这道理不可能不懂,但是他为什么这么做呢?

果然,下一秒葛二蛋就爆发了,他揉着生疼的脸,一把将皮老头推到了一边:“老东西,你为什么打我?”也亏得是皮老头已经七十多了,要换我这个年纪,葛二蛋估计早就扑上来了。

皮老头喝斥道:“打得就是你!”扑上去一拳打在了葛二蛋的下巴上,葛二蛋猝不及防,下巴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圈,顿时站立不稳,一跤跌倒在地。

这么好的机会,皮老头怎么会错过呢,在葛二蛋将要爬起之时,皮老头一脚踹翻了他,骑在他的身上,拳头跟不要钱似的,碰碰碰碰地落在葛二蛋的头上,还一边冲我道:“烦啦,快过来,和我一起,打死这个王八蛋!”

葛二蛋是敬山村的壮劳力,身体爆发力等等肯定没问题,不过因为皮老头接连几拳都打中他的额头,打得他晕晕乎乎地有些找不到北了。不知道皮老头哪一拳打在了葛二蛋的鼻子上,顿时鼻血长流。

我一开始以为皮老头和葛二蛋只是闹了矛盾,打打闻闻就过去了!这个时候,自然是帮亲不帮理,皮老头要是落了下风,我肯定要上前打抱不平,此时皮老头占绝对上风呢,因此,我准备先看热闹!

但是看了一会儿,我就感觉不对劲了,打闹有打打闹的玩法,没有打闹着玩会一拳一拳往别人的脑袋上招呼的,这样会出人命的!我看向葛二蛋,此时的他已经昏迷了,双手松开垂到一边,已经失去了防卫能力,皮老头的扬起又落下的拳头丝毫也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这样可不行!

我上前几步,一肩膀将皮老头撞开了:“皮老头,你怎么回事啊,小事一桩,我怎么感觉你像是要杀了葛二蛋似的……”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脸上就挨了一拳:“做好你的本份就是,为师的行为,容得着你来指三道四么?”

我被打得有些懵圈了,直到皮老头第二拳打来才清醒了一些,皮老头虽然看起来十分弱小,挥出去的拳头虎虎生风,一点也不像他这个年纪的人……

我闪身让到一边:“皮老头,你干嘛呢!你发疯了吗,怎么见人就打啊?”

皮老头怒气冲冲地道:“那你就当我发疯好了……老子有一口憋了好几十年的恶气,今天非得撒了不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哼!”

我靠,这是什么情况?

话没说完,皮老头又冲着我扑了过来,双手掐向我的脖子,有了葛二蛋的经验在前,我心里防着了皮老头一手,在他扑过来的时候让到了一边,躲开了。

皮老头见没有能够掐住我的脖子,转而给我来了个扫膛腿,将我绊得差点摔倒。我心说不对啊,皮老头对葛二蛋下狠手可以理解,他对皮老头说话时一直阴阳怪气的,十分欠揍,但是老子呢?老子是他的单传徒儿,就算将这关系抛到一边,我们的私交也不错,至少算是熟人吧,不过看他那个样子,不仅要将葛二蛋打死,好像要连我一起打死一样!

擦,什么情况?

正文卷 第424章:偷魂

不对劲!我的心里冒出了这三个字。

因为不明情况,我一边后退一边紧紧地盯着皮老头,希望从他的眼中看出些什么东西来。

皮老头紧步追上,指着我骂道:“陈烦,从一开始到现在,你就没有拿我当过师父,你不尊敬我,出口闭口都是皮老头,皮老头……就你这样的目无师长之辈,即使在赶尸一术上很有天份又怎么样,德不配术,老子今天我要替祖师打好好收拾你这个混蛋……”

擦,我心说我刚刚还说皮老头心胸广大呢,原来他没有爆发是因为一直隐忍着,到现在终于隐忍不下去了!我心说叫你皮老头并非不尊敬你,就像有的人叫自己的父亲叫老混蛋,但是并非就是不爱他的父亲。

不过话说回来,我叫你师父,你真的当得起吗?老子踏入赶尸一行,你真正教我东西的时间不超过五天,其余时间都被绿毛僵尸追得满世界跑,要不是哥们我天资聪敏,又勤奋好学,这时候早已经不知道死于哪只僵尸的爪下了!

“喂,皮老头,你中邪了吗?就算心里有气,现在也不是撒气的时候,咱们现在在古墓里呢!”我提醒皮老头道。

“哼,我教训你难道还要看地方,看天气吗?”皮老头见追不上我,从地上捡了一块砖头,冲我扔了过来,这个老而不死的家伙手法竟然还神准,那砖头正击中我的额头。

我感额头一痛,一股热热的液体沿着鼻梁流到了眼睛里,我顿时感觉双眼一片血红,伸手抹了一把,抹下满手的鲜血来,我心说你大爷的,老东西你不仁,别怪我不义啊,也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来。

那砖头捧在手心里怕有一两斤,我想了想又放下了,这么大一块砖头,我还真怕将皮老头给砸死了!我捡了一块小石子,抡圆了正要扔出去,就听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道:“烦啦,快放我出来,快放我出来……”

我回头一看,这才发现,我已经跑到了棺木前,声音正是从棺木中传出的,隐隐还传来指抠棺板的声音。这声音我在白老头停灵的时候就听到过,留下了深深的阴影,这时候再听到,就感觉浑身一冷。

此时,我的身前是气势汹汹的皮老头,身后是情况不明的棺中人,情况危急,我冲皮老头道:“老东西,能不能别再闹了,白老头就在棺木之中,他就要出来了!”

皮老头像是没有听到,又一块砖头向着我扔了过来。

这时候,棺中的说话声再一次响了起来:“烦啦,是我,我是你师父啊,我被偷魂了,顶着我身体的是敬山村的葛麻小,你快打开棺材放我出来,不然就来不及了……”

“你说你是皮老头。外面的不是?”我满腹疑问。

“来不及解释了,快放我出来!”棺中人焦急地说道。

而这时候,皮老头已经走到了近前,他看起来一切如常,精光闪闪的眼睛,喷着怒气的鼻子,握紧的手里还捏着一块石头!伸手来抓我的衣领。

我飞起一脚,将他踢倒在地,就在他的手触碰到我的衣领那一霎,我终于看清楚了,他的两边太阳穴是瘪进进去的,《赶尸纪要》里有记载辩别行尸与正常人的方法!

行尸是处于中阴身状态的死人,他没有怨尸僵尸的力量,但是,他是与人最像的,四肢能动,能言能语,将一具行尸与一个大活人放在一起,短时间很难分辨出来。

但是,并非就无可分辨,最大的区别在太阳穴处,常人的太阳穴是平的,术人的太阳穴高高鼓起,只有死尸,因为生机断绝,经胳下沉,所以太阳穴也会跟着往下陷去,看起来灰暗无光!

“皮老头”就是如此!

“反了你了,反了你了!你这个欺师灭祖的混蛋!……”“皮老头”气得浑身颤抖,从地上爬起,骂骂咧咧地向着我走来,我这才发现,“皮老头”的脖子上有几道黑色的痕迹,就像是脖子被撕开了又愈合了一样。

棺中人说的话是真的,皮老头是假的,那棺中人就是真的吗?

我看了看“皮老头”又看了看棺木,心想特么的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管他娘的,先放出来,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我后退一步,后背贴着棺木,小刀插下棺板之中,用力一撬,就听卡嚓一声,刀断了!

靠,五百块网购的进口刀,就这点出息!

不过好在这一撬,将棺板撬开了一道缝,我十指卡进棺板缝里,咬紧牙关往上一抬,将棺板抬了起来,抬眼往里一看,吓得赶紧将棺板合上了。血,血……棺中人已经被血染成了“血人”

他的脖子被撕开了,就像是海带被撑开了一样,但是,当我掀开棺板的时候,那“血人”还撑着身子,试图从棺中爬出……

“放我出来!我是你师傅,我被偷魂了,与葛麻小互换了身体!”抠棺板的声音响得更加剧烈了,棺中人为了取信于我,快速地说道:“葛麻小死了,他成为了白老头的血食,白老头沾了血,力量变得更加强大了,古墓是他的主场,因此,咱们得赶紧离开,不然的话,等到天一黑,想走都走不了!”

如果白老头已经沾了血,那棺中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当然,也有可能他故意用良言取得我的信任,骗我打开棺板!

我该信他吗?

我略一犹豫,再一次将棺板掀起道:“好,我信你一次!”

棺板被我猛力一掀,往后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在甬道壁上,而脖子被撕开的“葛麻小”从棺中站了起来,他一跃而下,冲“皮老头”冲了过去。

满身是血的葛麻小身手十分敏捷,转眼间就来到了皮老头的面前,一手勒住“皮老头”的脖子,另一只手在他的脑袋上点了几下,然后伸手一抄,像是抄起了什么东西似的,远远地扔开了。

一直到那东西撞在甬道壁上,我才依稀看清楚,那是一道人影。

人影扑在甬道壁上,便不见了。

正文卷 第425章:回不了头了!

等到我收回目光,“葛麻小”已经倒地了,皮老头扶着一块岩石站立着,另一手摁了摁脑门,冲我说道:“烦啦,咱们得赶紧出去!”

我看着皮老头,疑问道:“你是皮老头吗?”

“废话!不是我又能是谁!葛二蛋呢?”皮老头没好气地说道。

我指了指前面地上躺着的人,问道“刚才是怎么回事啊?什么叫什么偷魂?”

皮老头一边往前走,叹息道:“是我大意了!”又看了我一眼道:“烦啦,我跟你说,偷魂最有效的介质就是血!其次还需要一些见不得人的法器暗咒!”

皮老头跟我说了他被偷魂的经过,发现棺木,他下意识地上前查看,见棺板上面有不明液体,他便伸手沾了一些,想看看是什么,出现在棺板上的液体,无非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墓中阴物留下的尿液,比方说野狗,比方说蟒蛇,第二种是尸液渗了出来,第三种是僵尸涎。前两种无需担忧,后一种是最可怕的!

因此,皮老头得弄清楚是哪种情况。

谁知道才触碰到那液体,他就感觉到手心一痛,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在手被扎伤的同时,他便感应到了来自棺中的吸力,到这时候,他终于明白了过来,棺板上的液体不是以上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而是血。棺中死尸的血与他的血融合到了一处,这就像是两道水流交汇处的闸门突然间被拉开了……

对面的水流中生出暗力,将他的魂魄吸了进去,这便是偷魂!

在皮老头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棺中人的魂魄钻入了他的身体,撤离了手指,于是,皮老头便与自己的身体失去了联系……他被困在棺中了……

之后“皮老头”的所做所为,都是顶着皮老头身体的葛麻小做的!他被白老头撕开了脖子,吸了血。成为鬼魂的他仍然是白老头的奴仆,他偷了皮老头的魂魄,夺了他的身体,就是为了对付我们!

这混蛋差点将葛二蛋打死,老子也被他用砖头将脑袋打得出血了……

这时候,我和皮老头来到了葛二蛋的面前,他满脸是血,仍旧昏迷不醒,所幸呼吸仍旧平稳,皮老头帮忙,我背起葛二蛋,往盗洞口走去。走了没几步,就听嘶吼声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快速地向这边追来。

那脚步声在窄小的甬道里听来特么的响亮,就像是踩在人的心尖一样,我们下意识地加快了速度,不一会儿来到了盗洞口,扯着绳子往上爬去,皮老头身材瘦小灵活,在前面爬,我背着葛二蛋,行动不便,便留在了后面,洞口本来就小,一个人勉强能通行,背着葛二蛋往上爬,时不时卡在其中不能动弹,要挣扎好一会儿才能继续往前,那情形,看着别提多别扭了……

在我们开始往上爬的时候,那沉闷的嘶吼声更加近了,偶尔间我的一回头,我甚至能够看到向下晃动的影子。好一会儿,皮老头终于爬出了洞口,他和方圆一起用力,将我和葛二蛋往洞口拉去。

我松了一口气,丫丫的,要让我一直这样往洞口挤,实在顶不住,搞不好为了自己活命,我会放弃葛二蛋也说不定。

爬出盗洞,我坐在洞口前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取过放在一边的手电筒,往盗洞里照去,手电光笼罩之处,出现了一道人影,正是白老头,他的脸惨白惨白的,像是能够将手电筒的光都吸进去。

他抬起头,一双几乎看不到眼白的眼睛冷冷地看着我们,一直到我摁灭了手电筒,才从我的眼中消失。

我收回目光,才发现方圆,皮老头和方圆也都怔怔地看着洞口,被打得惨兮兮的葛二蛋根本没有人管。

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白老头的面容!他脸上的白毛明显在消退,这是要变成绿毛僵尸的前奏!他的表情僵硬,也对,都变成僵尸了,表情想不僵硬都不行,关键是他的眼神,他的眼神很冷,不带任何的感情,色彩,也唯其如此,才让人感觉到后怕!

我深吸了一口气,幸亏咱们早一步从盗洞里爬了出来,不然的话,在墓室中遭遇已经血食的白老头,会是什么后果呢?他会因为生前熟悉放过我们吗?

很显然,那是不可能的,他会用他那尖利的僵尸牙,如小刀一样的指甲将我们的脖子子撕开,然后吸血,就像他对付葛麻小一样!

我看向皮老头:“师父,那咱们现在怎么办啊!”

我的话问,将皮老头的神思拉了回来,皮老头唉声叹气地道:“迟了,迟了,我们终归还是迟了,姓白的已经血食了!回不了头了!”

我听到这里微微一楞,这才想起,我们此行,是为了阻止白老头血食的,而我见到血食后的白老头第一念头是如何对付他,皮老头与我不样,他在为自己的师弟痛心!

由此可见,皮老头对于白老头的感情,比我们深得多!

我心里一阵羞愧,白老头临死之时,将他最好的东西都给了我,而我却一直在想着要怎么对付血食后的他……

不过,眼前迫在眉捷的事情,确实是如何对付他,以防他为恶更深!

很快地,皮老头也反应过来,他收起心神问我道:“现在是几点了?”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五点半天,夏下天黑的时间晚上,七点半才会天黑,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两个钟的时间!

皮老头摁着额头想了想说道:“咱们不能再下墓室了!”

那不废话吗?

皮老头见我点头,接着往下说道“咱们在这里守株待兔吧!等姓白的出来,咱们就在这里对付他,你觉得怎么样?”

我看了看一旁躺着葛二蛋道:“咱们得先将葛二蛋送回敬山村!”

方圆自告奋勇道:“我去!”

皮老头看着方圆,终归还是不放心,对我说道:“烦啦,你和方圆一起去吧,早去早回!我在这里等你们!”

我点点头,与方圆一起,抬着葛二蛋往山下走去。

正文卷 第426章:好好收拾他

将葛二蛋抬上车,我冲越野车说了一声:“思思,回敬山村吧!”

仪表盘顿时亮了起来,接着是嗡嗡嗡的汽车发动声。离合缓缓抬起,车子便驶了出去,不到十分钟就回到了敬山村,车子直接在村长的门口停下。

村长家的房子在院子正中心,比葛麻小家大了四五倍也不止,门前有个大广场,广场上种有花草树木,还有一个年代看起来十分久远的亭子,估计是酋长专属。

村长见葛二蛋的满身是血,脸色顿时变了,不过在探察了葛二蛋的鼻息之后,神情缓和了一些,招手叫来两个壮小伙,将葛二蛋抬回了房,又招呼我们喝茶。

情况紧急,哪有工夫喝茶啊,我告诉村长,我们已经找到白毛僵尸了,葛二蛋就是在找僵尸的过程中受伤的,好在都是外伤,好好将养就是了,而我们得赶紧赶回去帮忙!

村长感激连连。

车子往回开的时候已经将近六点了,赶到时估计六点十分,此时日薄西山,天已经暗了下来,不知道白老头有没有从墓室之中钻出来,如果出来了,皮老头又能不能挡下!

按道理来讲,皮老头被绿毛僵尸追了四五年,应该有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连绿毛僵尸都无法奈何他,更何况是白老头暂时还只是白毛僵尸?我所担心的是皮老头心绪紊混乱,给了白老头可趁之机!

试想一下,皮老头正心疼自己的师弟,心绪紊乱,而白老头已经成为僵尸,冷血残忍,在力量相当的情况下,皮老头肯定干不过白老头啊!更何况皮老头落了一身的伤。

“思思,快点!”我看着前方,对元思思说道。

磨合了这么久,元思思对于越野车早已经驾驭自如了,就像眼下,你能看到仪表盘上的速度正在提升,但是你却没有任何的感觉,整个过去过渡平滑,稳当,如果不看仪表盘,根本发现不了车子已经提速了百分之二十!

很快地我们就赶到了盗洞旁,却不见了皮老头。

我心里一惊,四处查看着。

“师父,师父!”方圆叫起来。

我赶紧捂住方圆的嘴,附在她的耳边说道:“方圆,安静点,皮老头不在,要是将白老头招惹来,我们未必干得过他!”

“唔唔唔……”

见方圆点头,我慢慢地松开了手,此时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山里的天总是比别处黑得早一些,四面已经暗了下来,此时僵尸出坟,那可是一点也不奇怪!

我微躬着身体,在盗洞附近查看着,希望能够从这一片荒地里找出皮老头离去的信息,但是很可惜,我什么都没有发现。就在这时候,手机号了起来,我人拿起一看,是皮老头打过来的。

我心说我也是傻了,皮老头不是有电话的嘛,我干嘛不打电话呢?我接起电话问道:“皮老头,你在哪儿呢?”

皮老头的呼吸有些急促:“……墓室里还有其它出口,姓白的已经出来了,我正在追他呢!”

我赶紧说道:“皮老头,你在哪里?我们过来帮你!”

“不用了,我打电话给你们,有其它的事情要安排!”皮老头压低了声音说道:“我牵制着姓白的,你们去将墓室的入口毁了,让姓白的回不去,等过了今晚,咱们再好好收拾他!”

很显然,对付白老头,皮宏德也没有什么把握,这才会让我将墓室的入口毁了,毁了墓室的入口,白老头就回不去了,皮宏德牵制他到天亮,天一亮,白老头总得找个地方藏身,只要不是在白老头的主场,咱们就有把握对付他!

话是这么说……

我问皮宏德“皮老头,墓室的另一个入口在哪儿?”

“我怎么知道?”

“入口都不知道毁毛啊?”

“你不会自己进去找啊!”皮老头没好气地说道:“你们在墓室里走一圈,有几个出口,几个入口,不是一目了然么?”

好像也对啊!我想了想,加重了语气道:“皮老头,我可跟你说清楚了啊,在我们从墓室中出来之前,你得将白老头给我牵制住了,不然的话,让白老头回到墓室之中,你就没有徒儿了!……”

皮宏德有些不爽地说道:“烦啦,师徒之间,能不能有点信任啊,你是我的徒弟,我衣铱的传人,我害谁也不能害你啊!”

挂了电话,我指着盗洞道:“方圆,我想,咱们得进去墓室一趟!”

方圆没什么意见:“哦!”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一次我格外的小心,但是很无奈,我是小心谨慎了,我头上的方圆可没有像我一样,滑到一半的时候,方圆失了手,连带着我一起砸了下去。我心说还特么的邪了门了,难道不摔一跤就进不来这墓室?

我扶起哎哎叫痛的方圆,摁亮了才电筒,才摁亮手电筒,就听到方圆的一声惊呼,我还以为她也中了类似于皮老头被偷魂的邪术,关切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方圆指着墙角边上葛麻小的尸体,捂住嘴说不出话来,我安慰方圆让她不要害怕,尸体的样子虽然惨了一点,但是早已经魂魄皆失,不会尸变了!

听说说完,方圆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一些,紧紧地贴着我道:“师兄,那咱们往前走吧!”

我点点头,手电光往上抬了抬,照向前方。

我突然呆住了!

方圆拉了拉我的衣袖,紧张兮兮地问道:“师兄,怎么了?”

我刚才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皮宏德让我和方圆找到另一个出口并将之毁掉,找到洞口不难,只要那洞口通往墓室,就一定能够找到,问题是,找到了洞口,要怎么才能够毁掉呢?

最好的办法是用开山的炸药,将炸药埋在土里,点燃了引线就跑,不用两分钟,炸药就能够将洞口炸坍塌了,但是问题是此时的我们身处深山之中,哪里去找炸药啊?

次一些的办法是用石头将洞口堵上,可是,这才耗费精力和时间了,要将两个盗洞堵上起码得忙活到天亮……

正文卷 第427章:葛家嫂子

看着方圆紧张兮兮的表情,我不想她担心,说道:“没啥,我才想起,我有些渴了,咱们的水还在盗洞外面呢!”

方圆长吁一口气,拍着胸脯道:“我都快被你吓死了……”

“别害怕!”我安抚方圆道:“咱们是赶尸人,什么没有见过啊,僵尸,鬼魂都见了一大堆了,难道还怕下墓室啊!”

“话是这么说!”方圆有些沮丧地说道:“可是我就是害怕吗!”

往前走了没几步,我又站住了。

方圆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师兄,不带这样的啊,你再这样一惊一乍,我迟早会被你吓死了!”

我没有回答方圆的话,而是慢慢地回过头来,刚才,我眼角的余光像是看到什么东西一闪而过,但是当我转过身来时,却又不见了。

我的目光,最后落在了葛麻小的尸体上。

方圆也发现了尸体的异常,葛麻小的尸体刚才是靠着甬道壁的,但是现在已经是躺着了。

尸体动了?

我犹豫了一下,往回走去,站在尸体的面前,我发现尸体脖子上的肉少了一块,现出了颈椎骨!手电筒往前打去,就见在甬道的另一头,有两颗冷冷的莹光,等到我的眼睛适应了那光线,这才看清楚,那两颗莹光,是野狗的眼睛!

野狗看来来很大,有狼狗那么大,身上长满了肉瘤。满嘴是血。

野狗酷爱吃尸体,所以有一种薄棺材叫狗碰头,意思是野狗拿脑袋一撞,就能将棺材撞烂,拖出尸体来吃。故老传闻,野狗吃了尸体之后,身上会长肉瘤,吃的尸体越多,身上的肉瘤也越多,等到满身都是肉瘤时,他就成精了!(这里所说的成精并是变成人形,而是说它虽然还是野狗,但是智商成人无异!)当然,这只是传说,至于野狗吃多了人尸身上会长肉瘤,我更倾向于死人身上的病传到了野狗的身上……

野狗见我们看向他,冲我们汪汪地叫了两场,便掉转头,快速地从甬道的另一边消失了。

方圆看着我问道:“师兄,追不追?”

我犹豫了一下,此时,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条路,第一条,去追野狗,第二条,沿着之前的甬道继续往前走,进入主墓室!我想了想,觉得没有必要将时间浪费在一条野狗身上,还是找另一个入口更重要一些!

“走吧,正事要紧!”

走到转角的时候,我的心莫明地一紧,上一次,我们就止步于此,葛二蛋被“皮老头”打成重伤之后,也是躺在这里。我和皮老头退走之时,听到的僵尸号声也是从这里传来的!走过转角会是什么呢?

我深吸了一口气,往前跨出一步。

眼前豁然开朗。

与逼仄的甬道不一样,主墓室很宽,十多根圆形的石桩,撑起近百平方米的空间,其中有假山亭台,溪水小桥,而在这一切的尽头,有一处汉白玉彻的高台,高台之上,满是描锦的面壁之下,放置着一只巨大的棺椁。

在古代,穷人与富人的棺材是有区别的,穷人与穷人棺材的区别在于棺材的厚薄,穷人与富人棺材的区别是:穷人的棺材就是棺材,而富人的棺材还有椁,椁是什么呢!你们可以理解为上学时怕弄坏了新书给书包上书皮。

差点的“书皮”是石头的,好一点的“书皮”是青铜的。棺外有椁,因此看起来特别的巨大。好吧,咱们是来寻找墓室的另一个出口的,不是来寻棺盗墓的,更何况,这墓室都被打了两个盗洞了,该被盗的早就被盗得一空了!

我冲方圆道:“注意看周边情形!”

方圆点点头,身体紧紧地贴着我。

往前走了没有几步,突然听到方圆哇地一声惊叫,紧紧地抱住我的手腕,指着右前方的黑暗处,我心说方圆不会是被我吓了两回寻思报复吧!但是看她眼睛里满是惊惧,不像是恶做剧,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就见黑暗中伏着一道身影,也不知道是什么鬼东西。

手电光照过去,我这才看清楚了,原来,地上躺着的是一具野狗的尸体,那野狗身上长满了肉瘤,血水从身下流出,就像是蛇一样向着我们漫延而来。

这是我们刚才见到的野狗,它死了!

它四肢健壮,牙尖嘴利,能够无声无息地杀死它的家伙肯定不是等闲之辈,白老头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头一跳,特么的,要是白老头真的回来,我和方圆都得交待在墓室之中。

突然,我感觉有液体滴在我的额角,我摸了一把,才发现是血,抬头看时,正好看到一张脸,一张女人的脸,女人抓住面壁的一只马腿浮雕,身形就悬在半空中,冷冷地看着我和方圆。

她满嘴是血,我额角的血,正是从她的嘴角滴下来的。

葛麻小的老婆葛家嫂子!

这一路来麻烦事情就没有断过,下到墓室被摔了个头昏眼花的,后来皮老头被偷魂,又将重伤的葛二蛋送回去,回来时皮老头已经不见了,忙忙碌碌的我们竟然都将葛家嫂子忽略了!

他是和葛麻小一起失踪的,葛麻小出现在了墓室之中,葛家嫂子肯定也在,但是两人结局却不一样,葛麻小被白老头吸了血了,尸毁魂离,而葛家嫂子却变成了僵尸,被白老头将他留在墓室之中护家守院……

这个白老头,他是真的死的吗?谁特么的能告诉我僵尸有这么高的智商?甬道入口安排了葛麻小偷魂不说,出门时还留下葛家嫂子看家守院?这些都不是最紧要的,最紧要的是葛家嫂子!

这特和么的是僵尸啊!

几乎是我发现葛家嫂子的同时,葛家嫂子就向着我扑了过来,她披头散发,一嘴的尖牙!人还没有扑到,一嘴的腥臭味道薰得人不敢呼吸。

我拉着方圆就地滚了开来,从地上站起时,我将方圆推到一边道:“你在一旁好生呆着,我叫你帮忙时再来帮忙!”说着话,我一手解下打尸鞭,另一手握了一根镇尸铜钉!咬咬牙,心里骂了一句“妈的,拼了!”

正文卷 第428章:耳室

这枚镇尸铜钉是皮老头给我的,说他所说是在一次玄门与人打赌赢来的,一共四枚,我和方圆各一枚,他自己一枚,另一枚是准备送给白老头的。

我们赶尸一行无门无派,自然也没有什么底子,义庄传了七八代,传下来的无非只是几件镇尸引鬼的法器,也就能够勉强应付赶尸所用,与那些玄门宗派的人比起来,确实不值一哂。

皮老头送镇尸铜钉给我和方圆好理解,我们是他的徒嘛,送给白老头,难免会被他一通奚落。为什么呢?钉尸铜钉虽然是实用的法器,但是十分普通,这就像是送一把弹弓给成年人。人能接受吗?

皮宏德显然也知道这结果,但是他还是认为要送一枚钉尸铜钉给白老头,原因就是,白老头擅长的是捉鬼之术,对于赶尸镇僵不在行,有钉尸铜钉在手,关键时刻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弹弓虽然是小孩子们玩的把戏,但是你不能否认,弹弓击发的小石子,同样能够伤人。

谁知道皮宏德赶回来时,白老头早已经死了。

皮宏德便将多余的镇尸铜钉给了我!

葛家嫂子嘴里喷着绿色的泡沫,大步向着我走了过来,她双眼一片血红,不知道是充满了血丝还是染的血水,我一边后退,不停地用打尸鞭侵扰着,试探着葛家嫂子的力量。她才成为僵尸,等级应该是黑毛僵尸。

按道理来讲,我干掉过人桩吕明建,迫得紫毛僵尸挫败而归,面对初级的黑毛僵尸应该手到擒来才是,然而事实却并不是这样,人桩吕明建我利用他的儿子逼他自杀,紫毛僵尸那次是让两只紫毛僵尸狗咬狗一嘴毛,虽然战果非凡,但是都是事先谋划的智了取,但是眼下却不一样,撞上葛家嫂子,本来就十分仓促,再者,这里是墓室之中,四周封闭,也没有外力可以借,只能硬碰硬了!

葛家嫂子被我抽打了几鞭之后,皮肉都烧焦了,冒起了青烟,肉香味混合着尸臭味道,就像是臭豆腐里还加了烤羊肉,那味道,竟然十分好闻。没有吃过晚饭的我下意识地吞了一口口水。

我这么一分神,就被葛家嫂子抓住打尸鞭的鞭梢,僵尸没有知觉,打尸鞭将她的手掌灼成了焦炭她仍然混然不觉,用力一扯,拖得我身不由已地迎着她冲了过去,这时候的情况是——如果我不撒手的话,就会撞入葛家嫂子的怀里。

如果葛家嫂子是大活人也就罢了,虽然比我年纪大点,却也风韵犹存,被她拖入怀里,反正我不吃亏!

但是现在情况是,葛家嫂子已经是僵尸,赶尸人最怕的就是被僵尸抱住,因为如果被僵尸抱住,纵有一身翻江倒海的本事也使不出来了,她的双手会像钳子一样钳住你,根本动弹不了!

我略一犹豫,还是撒手了,这才算是止住了去势……

葛家嫂子夺过我手里的鞭子,随手扔到了一边,就向着我追了过来,但是,她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现场不止我一人,还有方圆呢,见方圆还傻楞楞地呆在原地,我出声提醒道:“方圆,鞭子!”

方圆这才会过意来,绕到僵尸的背后,将打尸鞭捡起,捆成一团向着我扔了过来,我一把接住,用力一抖,手中的“盘蛇”顿时展了开来,往葛家嫂子的身上招呼而去。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我学乖了,打尸鞭专打葛家女子的头和脚,这么一来,打尸鞭便不那么容易被她抓住,一连几鞭下去,找得葛家嫂子哇哇大叫,像是意识到我这块硬骨头难啃,葛家嫂子突然掉过头去,冲方圆追了去。

方圆没有预料到这情况,吓得哇地一声大叫“妈妈呀”,四处乱窜,这丫头吓昏了头,窜来窜去,结果窜到了耳室里,一般的墓室会有两个耳室,都是放得陪葬品,右边耳室放的是金银财宝,左边耳室一般放的是杀死的鸡羊牛狗得殉葬牲口,方圆窜去了左边的耳室……

“啊!”一声惨烈的尖叫响起。

比临死前的惨叫声听起来还要刺耳,即使是离着十来里地,我仍然感觉耳膜嗡嗡做响!

女人尖叫起来,果然可怕!

但是我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我知道,方圆的惊恐是来自于满地的动物骨骼,虽然乍看可怕,但终归只是一地的动物骨骼而已,它们不会从地上爬起来伤人,真正可怕的家伙就在我的面前呢!

如果我不顾一切冲入耳室去慰问方圆,葛家嫂子往门口一拦,便将我们都挡在了耳室中,与其那样,还不如保持现状,方圆在耳室之中,我在耳室之外,将葛家嫂子夹在中间,形成夹击之势!

当然,让方圆与我一道夹击葛家嫂子,确实是难为她了。

葛家嫂子嘴里发出嗬嗬的声响,牙齿,脸上的野狗血还没有拭去,不知道是不是饮了野狗血的原因,她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地变得粗糙起来,还冒出来许多的脓包。

“吼……”葛家嫂子冲方圆逼近而去,方圆已经缩到了墙角,退无可退,向葛家嫂子扔兽骨,牛头牛腿,羊头羊腿,兽骨看起来挺大的,因为早已经腐朽,却是极轻的,扔到人身上,与一只足球砸在人身上差不多,更何况是对面是僵尸,他的皮肉筋骨,原本就比正常人强了不止一倍。

牛头骨砸在葛家嫂子的头上,砸裂了,葛家嫂子脚下丝毫不停,连表情都没有丝毫的变化,继续向方圆靠近而去,方圆一手举着钉尸铜钉胡乱挥舞着,另一手捂住眼睛,像是自己看不到葛家女子,葛家嫂子就不存在一样:“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啊!”

见此情况,我都想上去给方圆一巴掌,如果对面的敌人是人,人家还有可能因为你鸵鸟般的呆萌蠢笨放过你也说不定,但是现在你面对的是僵尸啊,僵尸会放过你么?肯定不,只要你不反击,立即就会被僵尸杀死!

ps:抱歉,昨天欠的更,我会在今天补上!

正文卷 第429章:钉尸

眼见葛家嫂子已经来到了方圆的面前,我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了,看方圆那怂样,我再不出手,就算葛家嫂子不对方圆下手,方圆也吓掉魂了!

我冲进耳室,来到葛家嫂子背后的时候突然转身,打尸鞭往后一套,然后收紧,勒住了葛家女子的脖子,然后弯背一驼,葛家嫂子就双脚离地了。

这叫背尸!

身在赶尸一行,对于背尸我还是很了解的,我被陈柔引进门,做的第一单活儿就是背尸,背尸与背人不一样,背尸得背靠背,这么做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防止尸体吸了你的生气去!

试想一下,如果尸体伏在你的背上,你呼出的气息因为离得近,很有可能就会钻入他的鼻孔里去,而借了人气的尸体,是有很大可能尸变的!

第二么,万一尸体尸变,如果他伏在你的背上,上下僵尸牙一合,就能够将你的后颈连同颈椎骨一起咬断,因为是背靠背,他不容易伤到你!你可能会说,这有什么关系啊,电视里的僵尸,将头扭过来一百八十度也是寻常事!但是你得闹明白,电视始终只是电视,事实上,僵尸之所以被称为僵尸,是因为他的尸体在死后僵化了,别说将头扭过一百八十度,就是像正常人那么灵活也做不到!

只要将它背在背上,他的嘴咬不到你,手也掐不到你,脚又无处借力,你可以想像一下,将一只沙滩上的乌龟翻过来是什么情形!

事实上,赶尸人在面对僵尸时,背尸是常用的对付僵尸的方法,但是前提是得有两个人,一个人背尸,另一个人则对“像王八被翻过来”一样的僵尸下手,或者是铜钉钉尸,或者是阳符化尸气,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将葛家嫂子背上之后,我冲方圆喊道:“方圆,快过来帮忙!”

方圆楞了楞,估计是想起了上次我叫她帮忙,结果引火烧身,引得僵尸将她追上了绝路。不过,在略一犹豫之后,她还是站了起来,绕着墙壁向我靠近过来:“师兄,我要……怎么做啊……”

“靠近一点,将手里的钉尸铜钉钉入僵尸的脑袋里!”我大声叫道:“方圆,再靠近一点,你离那么远,是准备用意念来帮我杀僵尸吗?”

方圆兢兢战战地靠近过来。

我喝斥道:“还等什么啊!将铜钉铜进他的脑袋啊!”

方圆声音颤抖得都快要听不清了:“他,他,他盯着我看!”

我能理解方圆的处境,试想一下,一个人眼睁睁地盯着你,你还有勇气将钉子锲入他的脑袋里吗?这除了心理素质要好,而需要有一颗冷硬如铁的心,方圆难以做到,这很正常,但是,她必须要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搞定僵尸!

我冲方圆吼道:“他盯着你看又怎么样,他只是一具尸体,你将铜钉钉入尸体的脑袋里,就算警察抓你,顶多只给你安个辱尸罪,但是如果你不这么做的话,咱们两人都得交待在这里!”

方圆紧咬牙关,颤抖着将铜钉按在了葛家嫂子的脑门上“她,她会动!……”

“废话,僵尸当然会动了……”

“哦哦!”方圆应着,终于将铜钉按在了葛家嫂子的脑门上,另一手拿着从地上捡起的砖头,向着铜钉砸了去!

碰地一声响……

我松了一口气,只要钉尸铜钉钉锲入葛家嫂子的脑袋里,就算是尘埃落定了!

但是,我却没有听到意料这中葛家嫂子绝望的僵尸吼声,反倒是听到了方圆的惊呼声,转头一看,只见方圆空着手,手里的砖头和钉尸铜钉都不见了,她一脸抱歉地看着我道:“我,我,我砸偏了!”

方圆钉铜钉的时候砸偏了,铜钉只在僵尸葛家嫂子的头上划下一道伤痕便连同砖头一起飞了,还差点伤到方圆的手。

方圆见我满脸的失望,赶紧说道:“师兄,你别难过,下一次一定成功!”说着去捡砖头,砖头倒是捡到了,铜钉却不知道飞哪里去了,一时之间寻之不着。

而被伤了的葛家嫂子在我的背上挣扎得十分厉害,我都快顶不住了,在我们乡下有一句老话叫做:受了伤的野猪连老虎都不敢惹!用来葛家嫂子身上也合适,头上的伤口让她变得异常的凶狠,我都有点控制不住场面了。

我冲方圆叫道:“别找了,我裤袋里有两根!”我说着话,抬了抬右腿,示意是在右边的裤袋。

方圆将手伸进了我的裤袋里掏摸“怎么软软的啊……”

“那不是!”我愤怒地道。

方圆赶紧收回手,往另一边摸去,找出了两颗铜钉,吃一堑,长一智,这一次方圆特别的小心谨慎,但是,她还是打偏了,砖头还好好地握在手里,钉尸铜钉仍旧飞了出去。

不过也并非没有收获,葛家嫂子的头皮被撕掉了一块。

被撕掉头皮的葛家嫂子更加凶狠了,简直就将我的背当成了冲浪板,各种蹂躏,突然间一个翻身,从我的后背翻了过来,与我面对着面,她双手一搂,将我抱在了怀里,张咬就咬向了我的脖子。

口中喷出的尸臭气息,让我感觉一阵的眩晕。

好在在她抱住我之前,我将双手解脱了出来,不然的话,葛家嫂子这一咬,我的脖子就被她撕开来了,我双手顶住了她的下巴,让她的头弯不下来,虽然她的头弯不下来,搂住我背的手在我的背上留下了十道深深的抓痕。

也亏得是她十指指甲不够长,不然的话,被这么一插,我小命难保!

我后背上的血水如泉涌出,这一幕将方圆震住了,她在呆滞了十多秒钟之后,突然变得异常的愤怒,几步上前,一手执钉一手拿着砖块往下一砸!这一次的运气比前两次要好得多,前两次铜钉钉在头骨上被弹飞了,这一次钉在了天灵盖的骨缝处,铜钉顿时锲进去了一半,方圆又是一砖头,将铜钉完全地锲入了葛家嫂子的脑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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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430章:假设只是假设

安静,四下里突然便安静下来。

好一会儿,才听方圆疑惑地问道:“师兄,搞定了吗?”

我感觉葛家嫂子抱住我的手越来越松,越来越松,点头道:“搞定了!”方圆这丫头虽然不大靠谱,但是关键时刻还是很稳啊!

我松开撑住葛家嫂子脖子的手,她的脑袋随即软软地垂了下来,被我随手一拨弄,尸体便软倒在地。她被钉尸铜钉锲入脑门,尸气已散,已经恢复成一具普通的尸体了。

将它头上的铜钉拨了出来,擦干净了血迹,又费了些工夫找到了另外两根铜钉,对方圆说道:“走!正事要紧!”

右耳室的金银财宝早已经被盗得一空了,只留下了几片碎瓷,棺椁我们没有动,事实上,不管棺椁里的尸体是腐化了还是受到白毛僵尸的影响尸变了,被裹在棺与青铜椁之中,如果不从外面开启僵尸也是打不开的。

虽说僵尸气力很大,但是终归也有个度。

我们绕着墓室走了两圈,终于在纳气位找到了盗洞。所有的墓葬,无论里建造得多么的牢固,就算你用铁汁浇注而成的,只要你是按照《葬经》里的规则所建,就有被盗墓贼盗墓的风险。

《葬经》里有明确注明,墓葬要讲究依水背山,藏风纳气,依水背山是外部条件上,这个先放在一边,藏风纳气说的就是墓室内部条件。因此,无论你将墓室建造得如何坚固,都得有一个纳气位。

没有纳气位就会秽气积郁,祸延子孙。

有的人为了防止盗墓贼光顾,故意将纳气位做得很少,只有手臂大小,人根本进不来,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死人终归是斗不过活人的,现在文物价格那么贵,你半米厚的砖头留一个手臂大小的洞,我花上半个月一个月,甚至是半年将盗洞扩大,只要墓里有货,怎么也不会亏的!

当然,这里说的文盗,至于武盗,一根雷管,半公斤黑炸药就搞定了,反正这里是深山老林,只要你不放火将整座山都烧掉,基本上没有人来找你麻烦的!

这个盗洞就是被炸药炸开的,虽然炸开的砖头已经被捡出去了,但是,洞壁之上黑色的烧焦痕迹就是明证。

我们沿着盗洞往上爬,不一会儿就钻出了墓室,看着这只不大不小的盗洞,我和方圆都有些犯愁,现在时间是凌晨两点多了(搞定葛家嫂子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别说在白老头回来之前将盗洞堵上,就是在天亮之前将盗洞堵上都难!——虽然脚下都是现成的石头!

所谓的堵上盗洞并不是搬一声石头将盗洞堵上就完事儿了,那没有意义,僵尸的力气很大,你这边堵上,他立马就能给你搬开了。所谓的堵上盗洞,是将整个盗洞都堵上,让白老头无从下手!

我正愁眉不展呢,就听方圆说道:“师兄,你说那些盗墓的人用炸药将纳气位炸开的,他们会不会还留下了一些呢?”

我没好气地说道:“是啊,人家算到了几十年后你会帮他们填上盗洞,于是就为你们准备了黑炸药哦!”

“师兄,你听我把话说完啊!”方圆道:“咱们假设他们炸盗洞用了半袋炸药,留下了半袋炸药,然后他们进入了墓室,他们没有开棺,因为右侧耳室里的宝贝已经足够多了!……”

听方圆说起,我又想起了右侧耳室里的情形——当然,金银玉器早已经被洗劫一空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将盛放金银玉器的漆台和木架也拿走,因此,咱们可以基于那些漆台木架,反推出右侧耳室里放有多少宝物!

结论就是:很多很多!

假设他们一起盗墓的有三个人——一般是三个,人太多不好分脏。一人一只背包,背包应该装不了那么多的宝物才是,因此,他们肯定会将黑火药取出放在一边,而用背包去装宝物!

我拍了拍方圆的肩膀道:“行啊,方圆,推理能力不错吗?”

方圆的推断,不是没有可能,其中的几个条件,也是能成立的,第一个条件,他们带了足够多的炸药,这个正常,他们是去深山老林里盗墓,又不是市中心,当然是宁愿多一些准备,也不愿意少些准备,万一炸药少了,下山去买吗?

也许没有多出来一半那么多,但是肯定有剩余!

第二个假设是右侧耳室里的宝物足够多,多得让他个盗墓贼的背包都装不下,然后他们倒出了黑火药,用装火药的背包来装金银,这个也是有可能的,有两个佐证,第一个是右耳室里的漆台木架,第二个佐证是甬道里的碎瓷片,前一拨盗墓贼与后一拨盗墓贼各自有各自的出路,前面那拨盗墓贼后了之后,后面的盗墓贼还收获满满,以至于有瓷器碎裂于地!

虽然推理得丝丝入扣,可是这一切毕竟只是假设!

想要知道结果如何,只能回到墓室中验证了才知道。

重回墓室,我们重点寻找的地方就是右耳墓室,以及右耳墓室周边,事实上,我们连放棺椁的高台角角落落都找了一个遍,仍旧没有发现想像中的黑火药。

呼吸着墓室中的阴湿空气,我重重地拍了一下脑门,心说我也是傻了啊,推理再怎么合理,那也只是推理,只要有半点意外,就能够将一个看似合理的推测全部推翻!

因此,还是老老实实地去填盗洞吧!

就在我们准备回去地面上时,皮老头的电话打了过来:“烦啦,你们在哪儿,盗洞找到了没有,填的怎么样了?”

我不敢说实话,应付着道:“还好,差不多,很快就填好了!”

电话里的皮老头长吁了一口气道“那就好,那就好,姓白的已经往你们那边去了,最多再有十分钟,就能回去墓室,你抓紧将墓室堵好,然后咱们再慢慢地与他计较!”

挂了电话,我失落地说道:“方圆,白老头很快就要回来了!”

“啊!”方圆一声惊呼,惊呼还是轻的,老子都想骂娘了,在墓室那么长的时间,差不多都用来对付葛家嫂子了……

正文卷 第431章:找到炸药

才找到出口再哪儿,就得到白老头马上要归巢的消息……

咱们还没有开始开工,连一个盗洞都没有堵上啊!

管不了那么多了,堵上一个是一个吧!想到这里,我奋力往洞口爬去,方圆紧随其后。

爬到一半的时候,我摸到了什么东西,条状的,还比较硬,我一开始以为是树根,但是仔细一摸觉得并不是,树枝没有那么平滑,齐整,我打亮了手电一照,却是一根一根的黄油纸包起来的条装物。

我一开始以为是银元,因为看民国电视的时候,里面总是拿黄油纸将银元包成一根一根的,但是拿起一根时,我立即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银元很沉的,而黄油纸里包的东西没有那么沉!

我撕开黄油纸,黑色的粉末撒了一地,一股子硝磺味呛得我一连打了两三个喷嚏。

打喷嚏一向不是吉兆,更何况是在墓室之中,方圆推了推我的脚后根道:“师兄,要不咱们先出去避一避吧,等到天亮了再说!”

“嘿嘿嘿嘿嘿……”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将炸药往口袋里捞。

凌晨三点,墓室之中,听到如此阴沉的笑声,方圆都快要吓尿了“师兄,师兄,你别吓我啊!有什么难处咱们出去再慢慢想办法,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啊!”

这丫头,还以为我承受不住压力精神失常了!

好一会儿,我才忍住了笑意,扭过头看着方圆道:“我找到炸药了!”

炸药比我们想像得还要多,差不多手腕粗细的黄油纸包裹的炸药,一共二十一根,差不多装满了我的背包,由于放置的位置土地干燥,没有受潮,完全能用!

事实证明,我们的推理是正确的,只是其中一个小细节出了问题,我们推测的是这伙盗墓贼进入墓室之后见到那么多的宝物,会将背包里的炸药扔了装宝物,而事实上,他们在进盗洞之时就将炸药给扔了……

这也不难理解,炸出盗洞之后,炸药就没有什么用了,不扔用来干嘛呢!留做干粮吗?

上到地面上,我和方圆用绳子将十根炸药绑在一起,塞入盗洞,然后点燃了引线,在我们点燃引线的同时,已经能够听到不远处传来的僵尸吼叫之声了。看着快速燃烧的引线,我拉着方圆的手道:“走,咱们得赶紧走!”

我们跑出一百多米的时候,就听到轰地一声响,炸弹爆炸了,谁特么说的以前国产的炸药不行的,这一爆,整个地面都抖了几抖了几抖,激起的土石飞起有四五米高,可以想像,等到这些土石落下之时,盗洞已经成为一片平地了!

只是匆匆地看了一眼,我便收回了目光,拉着方圆往下一个盗洞的方向跑了去。

“吼吼吼……”僵尸不甘的吼叫声响彻了整座山林,接着便向着我们的方向追了过来!也许他是闻到了人气,也许另一个盗洞在哪儿他心中有数,总之,他冲我们追了过来,而且速度明显比我们快。

等到它追近,恐怕连我们点燃炸药的机会都没有,我想了想,看着数十米外的盜洞,犹豫了一下,将炸弹点燃了,举着炸弹向盗洞冲去!

滋滋滋滋……

这是引线在燃烧!

啪啪啪……

这是我和方圆狂奔的脚步声,顾不得沿路的荆棘和栏路的树枝,终于在引线快燃烧到尽头的时候,我们来到的盗洞前,我将炸弹往盗洞里一扔,便拉着方圆飞扑了出去!

轰地一声响。

我们与地上的泥土和草树一样,被掀飞了起来,在空中一连翻了同个跟头,重重坠地。我将方圆从地上扶起,回头一看,盗洞已经被炸平了,而白毛僵尸白老头,也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之中!

月光下,他一身的白毛,晶莹柔美,看起来就像是仙侠电视里的白猿一般,但是,他身上散发出的只有戾气,更无半点仙气,他狂吼一声,向着我们冲了过来……

刚才炸弹引爆,我和方圆因为离得太近,都被震伤了,这时候要跑,肯定是跑不过白老头的,皮宏德还不知道在哪里?怎么办呢?

古人说人急智生,这话不假,我的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让方圆伏在我的背上,带着她爬上了树,等到白老头追到切近的时候,我已经爬到了五六米的高处了!

我和方圆抱着树杈,看着树下僵直跳跃,试图将我们从树上抓下来的白老头道:“白老头,你就别费这心思了,有这工夫还是赶紧走吧,不然的话,等到皮老头赶到,我们与他来个上下夹击,你就完蛋了!”

白老头像是没有听到我的话,仍旧不停地跳跃,不停地伸手抓向我们,他身高一米七,双腿僵硬跳不高,好嘛,就算他们跳两米五高,离着我们还有一米多呢,哪里够得着?爬树?僵尸没有这个枝能!

摇晃树干将我们摇下来?那得看是什么树,碗口粗细的树我们很容易就会被他摇下来,但是我们所在的树一人合抱不了呢!别说他是白毛僵尸,就算是紫僵,也摇不动,不过,如果是紫僵的话,因为他的身体比低等的僵尸柔软,有可能会爬上树来……

我们和白老头树上树下地僵持了足足十多分钟,皮老头他们终于出现了。山脚下出现一片火光,火光越来越光,然后我们看到了攒动的人群。皮宏德估计自认为干不过白毛僵尸,叫上了全村的人,人人手拿火把!

僵尸怕火,这便是他们的依凭!

不过,这事儿也只有在敬山村能够办成,因为他们能够做到一个村是一个整体,团结一致绝不后退,别的地方,特别是非少数民族的村落是办不到的,因为人心不齐,肯定有人因为害怕,抛弃同伴!而一旦有一个人这么做了,场面就无法控制了!

白老头盘腿坐在一个红漆盘子上,正在那里指点江山呢!我心说这老头倒是会享受啊,我们在墓中差点被葛家嫂子干死,这老头一招借力打力,将全村的人为他所用!多么的逍遥自在啊!

正文卷 第432章:找死

白老头掏出手机,像是在拨打谁的电话。

然后,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我从口袋里取出手机,才接起,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一失手掉在了地上。

白老头满脸疑惑地将手机捡了起来,低低地吼叫着。

听到电话里的僵尸啊声,皮老头的声音顿时变得悲呛起来“徒儿啊,我的徒儿啊,可怜你年纪轻轻就丢了性命,姓白的,我与你没完……”皮老头估计以为我被白光明害了,因此手机才会落在白老头的手里。

他挣扎着要从盘子上站起,但是被人按住了,我这才明白过来,他不是凭着赶尸人的身份做威作福,而是因为——他受伤了!

“快,快,去找我的两个徒儿!”皮老头冲村长喊道“好歹留个全尸,别让僵尸咬坏了啊!”

听白老头越说越离谱,我忍不住了,拨开树枝冲皮老头喊道:“皮老头,别哭丧了,我还活得好好的呢?”

皮老头见到我,大喜过望,扯着嗓子冲我喊道:“那方圆呢?”

我将方圆也拉了过来“好得很,一根毛都没有掉!”

谁知道乐极生悲,树枝不大,承受我一人的重量已经是勉强,再加一个方圆,哪里还承受得住,卡嚓一声,树枝断了,我和方圆双双掉了下去!

“啊……”隔了数十米远,我仍然能够看到皮老头那瞪大的眼睛,就像是看着捧在手心里的鸡蛋摔落在地一样!

我和方圆心中绝望,心说玩蛋了,被白老头追得三魂都掉了两魂,好歹在树上藏身,总算是暂时安全了,而后援部队——皮老头以及皮老头带来的敬山村村的赶民,眼看就要赶到眼前。

历尽千辛万苦,就要见到光明了,却在推开窗户之前殒命,这特么的也太搞了!

不甘心啊!

见我们从树上掉下,白老头的脸上现出了阴冷的笑意,嘴角都有涎水流出来的,就像是一只凶兽,在等着天上掉下来的食物!然而,它却忘了避开,就听咚地一声响,我感觉我的内脏都要被震得从喉咙里吐出来了。

我整个人砸在了白老头的头上,而方圆又砸在了我的身上,两个人,一百多公斤的重量,别说是白老头,就算是黑老头也能将它砸得扒下!

在将白老头砸在地上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趁着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赶紧跑,我摁着白老头的背撑起身体,背着方圆就冲皮老头所在的方向跑了过去,这时候再爬回树上是不可能的了,只能投靠皮老头他们的。

几乎在我跑出去的同时,白老头就反应过来,我才冲出第一步,白老头的僵尸爪就向着我捞了过来,虽然没有能够抓住我的脚踝,带起的阴风,仍然让我的脚后跟有如刀割一样。

尔后,白老头便直挺挺地站立了起来。

而此时,我跑出去还不过十来米,这个距离,白老头很快就能够追上我们,我们的处境及及可危。

然而……

这时候白老头和敬山村的村民赶到了,将我们人群中一拉,我和方圆就像是一滴水汇入了大海,变成了他们的一部分,而在我们的四周,都是熊熊燃烧着的火把,火光冲天!一群人举着火把,无所畏惧地迎着僵尸白老头而去!

“x家男子真好汉,一向不服官府管,x家汉子真英雄,好比云中一条龙!……”在离白僵白老头越来越近的时候,所有的敬山村村民都喊起话来,每喊一声便跨前一步,山风的吹动下,火焰更烈了,随风激扬着。不得不说,这口号很振奋人心,在这口号声中,仿佛敬山村的所有村民融为了一体,变成了一个人一样!

十步,九步,八步……

眼见走到了白老头的面前,白老头略一犹豫,转过头去,快速地消失在了山林当中。

见白老头跑了,人群中发出哈哈大笑声,就像是在嘲笑落跑的敌人一样,他们嘲笑敌人还不算,还要挥舞着火把跳舞,被皮老头大声喝止了:“停下,都停下,我跟你们说啊,这么多人,这么多的火把,只要有一个人不小心,将林子点着了,咱们就有一半的人回不去了!之前点火上山那是迫于无奈,现在来跳火把舞就是纯属找死了!”

见敬山村的敬民都听从自己的话,停止了挥舞火把,皮老头接着道:“现在听我的,隔一个人熄灭一只火把,特么的再一直燃烧火把我都快要被你们烤成人干了!”皮老头话虽然有些夸张,但说的也是实情。

一只火把没什么热量,但是十只呢,百只呢?别说皮老头了,就是才钻入人群中的我和方圆,都有些受不了了,就像是钻入了烤炉里一样!

我不知道在敬山村里发生了什么,但是,只一晚上,皮老头在村民中的威信已经仅次于村长了!见村长点头,人群中的火把顿时熄了一半,之所以不熄另一半,是因为要防止白老头卷土重来!

白老头已经跑了,再留在山上也没有什么意思,于是大家蛇形往山下而去,一路上,皮老头问这问那,知道我们不仅炸毁了两只盗洞,而且在这期间干掉了一只黑毛僵尸,皮老头显得很欣慰,连连点头道:“不错,不错!”

皮老头的伤在腰眼上,这是个颇为要紧的地方,跑步,发力,基本要用到腰力,腰被抓伤,战斗力大打折扣!他在回到敬山村的时候在巷子口迎面撞上了白老头,这是白老头变成僵尸之后他们第一回相逢!

皮宏德像是忘记了眼前的白老头是僵尸,还像往常一样,说着刻薄的打招呼的话语,而白老头的反应就颇值得玩味,他没有任何的表示,直接冲皮老头扑了过去,如果不是村长仗义,带着一群敬山村村民冒死相救,皮老头当时就交待了……

虽然他们成功地将白老头走了,但还是死了四个人,三男一女,是白老头在碰上皮宏德之前杀的,四人的血几乎被全部吸光!

难怪我砸在白老头身上时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原来他吸了那么多的人血……

正文卷 第433章:回水湾村

“这么说来,白老头手下有七条人命了!”我和方圆都是心中黯然,同情死者是一方面,看到熟悉的人做恶,很是痛心,更加痛心的是,杀了这么多的人群,白老头是绝无可能再回头了!

他没有机会再入轮回!

所能做的就是继续血食,修行,直至变成绿毛僵尸,紫毛僵尸,僵尸王为止……

皮老头也跟着叹气,他粗糙的手拍了拍我和方圆的肩膀道:“换个角度想想吧,如果他不是喝了四个人的鲜血,你们可能撑不到现在!”

我疑惑的看着皮老头:“为什么啊?”

“谁说僵尸不能爬树的?他不是不能爬树,而是吃得太饱,爬不了树而已!”皮老头说道。

我擦嘞!

照皮老头这么说,好像还真是啊,如果白老头爬上树来,我和方圆的结果还未可知呢!僵尸真的会爬树?会吗?不会吗?……

一路上,我们找到了不少从白老头身上掉下来的白毛,其中还夹杂着一些绿色的绒毛,这说明,白老头已经从白毛僵尸向绿毛僵尸进阶了,可惜的是,凭这些一鳞半爪的线索,没办法找到白老头的藏身之处……

皮宏德叹息连连,说又让白老头跑了,再相逢时,恐怕更难对付了……

此一役,我和皮老头都不同程度地受伤了,而白老头因为吸了四人鲜血,反而更加厉害了,不是更难对付了是什么?

我安慰皮老头道:“别担心,姓白的逃不出我们师徒的手掌心!”

皮老头挑眉看着我道:“何以见得呢?”

我嘿嘿一笑道:“我手机还在他身上呢!”

皮老头都是半截身体入土的人了,对智能手机的各种功能不是很了解,在他看来,手机就是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手机落到白老头身上怎么了?难道要与他联系么?发条短信“白老头,你在哪儿啊,我马上来找你?”

我无视皮老头的无知表情,让方圆将手机拿出来,向我的手机号码发送了一条指令,很快便收到了回应,我点开来,冲皮老头晃了晃手机道:“看到没,地图上的红点,就是白老头藏身之处……”

皮老头将信将疑“真的吗?”

“骗你干嘛?”我冲皮老头翻了个白眼道:“你有什么值得我好骗的呢?”

到了山下,天已经完全亮了,按道理来讲,既然知道了白老头的藏身之处,我们应该尽快直捣黄龙在是,但是我们不能这么做,我们是人,不是机器人,战斗了一个通宵,总得休息一下,更何况,我们都受伤了……

回到敬山村,我们被安排在村长家休整,村长老婆是个很贤惠的女人,知道我们胃口不好,整了下饭的酸辣椒炒野猪肉,而之所以早餐吃这么好,那是因为我们要休息很长时间,以免中途饿醒!

到村长家是六点半,吃早“早餐”是七点半,我们从七点半一直睡到了下午一点钟,醒来的时候,我们发现身上的伤口都被清洗过了,敷上了山药,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竟然一点知觉都没有……

醒来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掏出手机查看白老头的位置,随即松了一口气,整整六个多钟,他的位置没有移动半分,这表明,我第一次定位到的地方,就是他的藏身之地!我起身穿衣,叫醒了皮老头和方圆,准备出发。

这动静,将村长惊动了,过来嘘寒问暖,见我们伤口恢复得还可以,也没有多加阻拦,问道:“皮上师,陈先生,僵尸的下落,你们有线索吗?”

我嘿嘿一笑道:“我手机还在它身上,一直有定位呢!”

村长凑过头来:“在哪儿啊?”

我将地图放大,递到村长的面前,村长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没有握住手机,掉在了地上。

我疑问道:“村长,怎么了?”

“此地离咱们敬山村有八里路,叫做回水湾村,不过,村里早已经没有人了,回水湾村的村民都搬到了五里外的一块盆地,村子的名字也改了,叫做新回水弯村!”

全村人都搬走?必定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我的眉头一跳,问道:“村长,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村长叹了一口气道:“这件事情得往回倒到两百多年前,大清朝的时候,咱们这个地方偏西南,穷乡僻壤,一向没有什么文胆,几百年来都没有一个状元,那一年,却出了一个天才少年,一路乡试,会试,殿试,连中三元,这本来是个极好的事情,却没有想到引来了塌天的大祸,天才少年在写八股文的时候,其中一个‘帝’字忘了点最上面的那一点,批卷官没有发现,是到了金鸾宝殿被皇帝发现的,那时候兴盛文字狱,帝字无头这个影射就大了,三个批卷官斩首,天才少年凌迟处死,诛连九族,在回水湾村,天才少年一家是大族,九族诛完之时,全村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了,至此之后,每天晚上,百鬼夜哭,阴风惨惨,搅得整个村子都不得安宁,村民们为了震住鬼邪,将天才少年的家给拆了,建了一座寺庙,请来游方的和尚祷告修身,然而不到半年,庙里的七八个和尚全都死光了,庙也被一把火烧成了灰烬,村里人无奈,只好搬到了五里外的荒地重新建村,也就是新回水湾村!”

“僵尸去回水湾村,不是要降伏那里的鬼邪,霸山称王吧!如果是那样的话,咱们敬山村和回水湾村迟早会遭逢大难!”村长忧心忡忡!

新回水湾村与敬山村离着回水湾村最近,所以村长才会有些担忧。

村长还是不了解僵尸啊,如果了解的话,就该知道,事情比想像得更加严重,白老头去回水弯村,可不是为了霸村称王,而是嫌杀人饮血的修行速度太慢了,他要去找更快的修行方式!

噬鬼!

如果真如村长所说,回水弯村的鬼魂必定凶厉异常,而且数量众多,如果全部被白老头吞噬的话,最次也得进阶成绿毛僵尸,最强——有可能进阶为紫僵,在紫僵的面前,我们根本就不够看的。

正文卷 第434章:前路艰险

干嘛要休息呢,干嘛要休息呢,干嘛要休息呢……

我真想打自己两耳光!

但是话说回来,僵尸白天一般是潜而不出,就像是人到了大半夜就要安歇,谁特么的能想到白老头能整这么一出来!

希望白老头也和我们一样,忙活了一晚上需要休息,然后等自己休息好了,心情好了再噬魂修行吧!

但是这特么的可能吗?

“还楞着干嘛,赶紧走啊!”皮老头冲我说了一声,走出门去。

方圆拉了拉我的衣袖道:“师兄,咱们走吧!”

“思思!”我冲停在院子中心的越野车喊了一声。车子启动,车门打开,风扇开始转动换气,等到我们走到越野车面前的时候,车子已经掉好了头。

要想富,先修路!前些年在农村,这个口号喊得特别的响,也因为如此,我们还能开车穿行于各个村寨。敬山村还好,不管怎么样,在岑城的边沿,交通还算便利,新回水湾村就不一样了,路是十年前修的,到现在还没有完工,只是泥胚路,究其原因是没有钱,虽然上面也拨了一些钱,但是那是杯水车薪,亏得今天没有下雨,要不然的话,积满泥浆的马路,别说是被鬼附身的越野车了,就是坦克也开不过去……

有句话怎么说的,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们走出村长家门的时候天已经有点阴了,风也大了起来,不过我们都没有太在意,往前开了不到两里路,一朵乌云将整片天空都遮住了,电闪雷鸣的很是可怖。

然后,倾盆大雨从天而降!

现在是六月天,别人都说六月天,孩儿面,说变就变,但是你就不能再给我二十分钟,二十分钟就好了啊!

马路被水浸透,顿时变得粘稠起来,车轮滚过,立即便卷上了一层厚厚的泥土,不一会儿,轮胎就成了“泥轮”,泥轮越滚越厚,最终卡在了挡泥板上,发动机的转速,一半浪费在了泥巴与挡泥板的作用力上!

再加上马路坑洼不平,开车比走路快不了多少。

二十分钟的车程,便是用了一个多钟才赶到。

路通到新回水湾村,想要去到回水湾村,还得走路!

来到新回水湾村的时候,我终于明白回水湾村为什么叫回水湾村了,因为村里有档河经过,因为地势的原因,在回水湾村有一个巨大的回水湾,这回水湾一直到新回水湾村,在这一处回水湾中,流水激荡,湍流,瀑布,各种水形都有!十分美丽。

我们没也在新回水湾村多呆,直扑回水湾村,我们赶到新回水湾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半,赶到回水湾村的时候是下午三点,两个多钟的时间过去,大雨丝毫也没有要停歇的意思。

新回水湾的水已经变得混沌,这是山洪要起的征兆,山林之中雾气迷弥,游动的雾气之中像是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回水湾村的雾气更浓,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我们往前走了没有多久,就听到簌簌簌的声音,皮老头站住了,示意我们停下,看看是什么情况再说。

我们等了没有两钟,就看到左侧山角突然往下滑了下来,就好像有一个绝世高手,一刀将山一角给劈断了一样,那被劈断地一角继续下滑,将道路淹没,将整个峡谷都抬高了不少!

如果我们刚才没有停下的话,此时早已经以山为坟,被埋入山下了!

看着山那新鲜而巨大的伤口,我们都感觉不大好,如果你对称骨算命有些了解,就该知道“断山之兆”这个词儿,这是一个警告,一个严重的警告,类似与:“请勿前进,否则的话,九死一生!”

但是,我们此来回水湾村,是有特么紧要的原因,不是访亲寻友,说今天不利东南那就明天出发,再等一天试试,再等一天,我们获胜的机会更加的渺茫!

我们只好绕道,从另一边的山坡上绕了过去,翻山而过,终于回到了旧回水湾村,旧回水湾村与新回水湾村有着明显的不一样,新回水湾村都是红砖彻就的楼房,虽然与城里的高楼大厦没法比,但是总算有几分现代气息。

而旧回水湾村,多是些木结构的瓦房,就像是风情旅游区的古村落,从新回水湾村走到旧回水湾村,就像是从现代走回了大清朝,因为年欠失修,旧回水湾的房屋都破旧不堪,瓦砾遍地。

不知道为什么,从踏入回水湾村的那一刻起,我无端地感觉很冷,冷到身体都有些发抖,说话全是颤音,一种压大的压力,将我们笼罩其中,我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看向了村中心的空地,就像是那片土地有着奇异的吸力,将我们都吸引住了!

那片空气是黑色的,村草不生,除了长着十多棵柏树,柏树长得很高了,因为枝叶无人修剪,紧紧地挤做一处,就像是数十个巨人手牵着手屹立雨中一样,而在柏树的下面,不时有黑影闪过,有惨叫声,有冷笑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山洪炸响,才将我们惊醒过来。抬头一看,视线的尽头,一股浊流正往下冲击而来,一直冲出了数百米才慢慢平息下来,至此,洪流已经形成,水位由瞬间被抬高之下并没有回落,而是持续被抬高……

水中似乎飘着一道人影。她面朝下,身体半沉在水中,只剩下衣裙,飘流在水面之上。

有人被山洪冲走了!

我一声惊呼,第一念头就是救下她,洪流这么大,如果任由她被洪水冲走,必死无疑!

我几步上前,捡起遗落一旁的竹杆去拨弄那女孩,竹杆才一触碰到女孩的背上,那女孩突然从水里翻过身来,抓住竹杆往水里扯去,我失去重心,跌落水中,然后,那女孩就像游鱼一样,游到了我们的面前。

这时候,我们都看清了彼此的容貌,正要将我往水里按的女孩留着一头长长的像是水草一样的头发,脸色苍白,眼神犀利,却是宁夏,宁夏见到我,明显也是一楞,犹豫了一下之后,将我从水里提了起来……

正文卷 第435章:肉包子打狗

我的心里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

我就是想救人而已,谁特么的能想要救的竟然是水鬼宁夏啊!

宁夏生性凶狠冷酷,她会怎么对我呢?

奇怪的是,要是以往,如果感觉有人会对我造成致命伤害,我肯定会先下手为强,而我也有先下手为强的时机,她双手提着我的衣领,我的双手却是空着的,这时候取出引尸铃或者是铜镜,往宁夏的头上砸去,完全来得及,但是我并没有那么做!

可能因为我的心里将元思思等人当成了我的朋友,下意识地将宁夏也当成了自己人吧!

我没有动手,也就意味着失去先机了,这时候再挑衅就是画蛇添足,还不如先弄清楚宁夏的意图才是,反正已经这样了。

我直视着宁夏“宁夏,好久不见啊!”

宁夏的眼神复杂,犹豫了一会儿,将我往岸上一推道:“真是晦气,抓住一个几天都没有洗澡的臭哄哄的混蛋!这样的人的鬼魂,想必也是臭的,算了吧!”

我不满地说道:“宁夏,别胡说啊,我昨天还洗过澡呢!这么热的天,你隔几天不洗澡试试!”说出这话时我意识到自己傻了,水鬼天天都呆在水里,时时刻刻都在洗澡呢,就算洗澡水是洪水,也能洗干净身子!

宁夏瞪了我一眼,恶狠狠地道:“你活腻了是不是!”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身在水中呢,不知道为什么,宣紫的事情过去之后,我虽然感觉她仍然冷漠残酷,身上的怨气却已经消退不少,她可能会害人来增加自己的修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她不会害我!

与女人绊嘴没有什么意思。我问道:“宁夏,你怎么在这里?”

“哼,我跟你聊天了吗?”宁夏几乎在用鼻子说话。

她扬手之时,我看到了她手上的伤口:“宁夏,你受伤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厌呢!我跟你很熟吗?我有没有受伤关你什么事啊!”宁夏说完,一头扎入水中,消失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又从水底冒了出来,看着我道:“你们要去哪儿?”

我指了指前面道:“回水湾村!”

“别去了!那里来了一只紫毛僵尸!”宁夏冷漠地说道:“你们这一去,就好像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我指着宁夏手臂上的伤口道:“你的伤,是紫僵留下的吗?”

宁夏沉默了一会儿,点头说道:“是!”

“你怎么会在回水湾村呢?”我疑问道。

这一次,宁夏沉默了很久,反问我道:“陈烦,你知道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所在意的人吗?”

“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在意的人呢?”

“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强大!”宁夏的身形慢慢地融入水中,幽冷的声音传过来:“元思思是我的好朋友,也许她心里已经不认我这个好朋友,但是我心里认她,如果你敢伤害她,我必有厚报!”

说完,洪流之中出现了一个旋涡,漩涡很快又消逝不见了。

我撇嘴道:“牛什么牛了,不就是一只水鬼吗?哼!”我虽然嘴里这么说,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宁夏这只水鬼,比起吕明建,白老头还差也很远,但是,她的可怕程度并不逊于他们!

原因就在于,她的冷漠,她的言出必践!

而且,从她的言谈举止来看,她是个特么上进的水鬼,现在她的力量比不上死去的吕明建和白老头,半年,一年之后呢?一个奋发图强的水鬼的未来是不可限量的,我甚至能够猜到她来回水湾村的目的!

她的目地与白老头一样,都是回水湾村那一群冤死的鬼魂,她要吃掉他们,修行自身,所以才会说出要保护好自己在意的人就得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的话!她一只死了不足两月的水鬼,就敢对回水湾那些死了上百年的鬼魂下手!

不是一只,而是一群!可见她的勇气!

但是很可惜,白老头也瞄上了这群鬼魂,她不是白老头的对手,只好临阵脱逃,她能够逃出来,应该是沾了水鬼的光,恰好天降大雨,回水湾涨水,不然的话,恐怕早已经和回水湾村的水鬼一样,全部葬身于白老头之口,成就他的紫僵之躯!

我回头看向皮老头,他也看着我,目光十分严厉。

说实话,我很少见到皮老头这个样子,疑问道:“皮老头,你中邪了吗?”

皮老头走到我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烦啦,我虽然只是你的挂名师傅,但是这些天来,我一直有一句话想对你说!不要与鬼邪之物走得太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你不改了这个毛病,迟早会误入岐途的!”

我耸了耸肩膀道:“皮老头,这么说有些过了吧,元思思和宁夏虽然是鬼魂,却是好鬼,人间有魔鬼,地狱有菩萨!当然,我不是说元思思和宁夏是菩萨,但是,他们骨子里并不坏!”

皮老头叹了一口气道:“你心中有执念,我无法改变你,但是你记住我对你说过的话,等到你历练得多了,自然会明白的!”

我转移话题道:“皮老头,先别说这个了,还是说说白老头吧,从宁夏的话里听来,他似乎已经变成了紫僵,咱们要如何应对呢?”

皮老头看向村子中间的那些柏树,半晌才说道:“如果姓白的已经成为紫僵,咱们进村就像是刚才那水鬼说的,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事实上,如果不是姓白的话,咱们这时候应该知难而退了,但是现在是姓白的,咱们远远观望着吧!侍机出手,如果能够制服他自然是好,如果不能,那也没有办法!……”

皮老头话里话外有退缩的意思了,但是我却从其中听出了仗义,上一次对付紫僵是因为智取有很大的把握,引得两只紫僵自相残杀,这一次却不一样,没有落花洞女,更没有两只紫僵!

没有任何的把握就冲上去,那不是逞英雄,那是白白送死!

正文卷 第436章:早就计划好了

我们藏身在对面的山坡上,凝神往下望去。

破败的村落十分安静,不对,说是死寂更加贴切一些,死寂之中,一股寒意以村中心的那一片柏树林正在向四周扩散。

鬼影不见了,仿佛它们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我的眼睛都快要看花了,一道人影从柏树后面出现了,他一身紫色,紫毛从衣服里穿透出来,头发也变成了紫色,如果说身上某一处还没有变成紫色,那就是——鞋底。

从认识白老头开始,他脚下从来都是一双解放鞋,绿色的鞋面,黑色的胶鞋底,此时黑色的胶鞋底沾满了泥巴。

现在时间还不到晚上五天,天光大亮,按道理来讲,僵尸是不能出门的,然而回水湾村的情况不一样,这里的阴气太重了,再加上乌云盖顶,遮住了朗朗骄阳,白老头能在回水弯村游荡,一点也不奇怪。

不过,他暂时也只能在回水湾村游荡而已,出不去回水湾村!

他就像是回水湾村的王者,在村子中间的青石板路悠悠地踱着步,像是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过不多久,天慢慢地黑了下来,白老头也走出了村子!

看着白老头那凶煞的背影,皮宏德连连叹气:“造孽,造孽啊……”

到此时,事态已经完全地失控了,我之所以不将白老头的尸体火化,一来是遵从他的遗愿,二来么,我觉得即使他变成白僵,等到皮老头赶到,咱们师徒有办法收拾了他,但是这一路走来,完全地超出了我的设想!

白老头以极为快速的速度,一路从白毛僵尸变化到了紫毛僵尸,实力提升了三倍,让我们一下子陷入了被动的局面,这个时候,硬拼那是送人头,只能像对付吕明建和紫僵事件一样,用智取!

但是,智取需要许多的外部条件,这些外部条件可遇而不可求,因此,咱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慢慢图之。

我看着皮宏德问道:“皮老头,我总感觉这一切,是白老头临死前就策划好一切了!”

“烦啦,你胡说些什么啊?”皮老头瞪了我一眼道:“姓白的本性不坏!”

我一边回想着一边说道:“皮老头,别急眼啊,先听我把话说完啊!这些天,我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到今天,我感觉有些眉目了!”我看着皮老头道:“白老头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情,他为什么不提前将你叫回来呢?因为他知道,你是老油条,凡事会看利弊,而不是逞一腔热血,你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因此,你一定人违背白老头的意愿,将他的尸体火化掉!”

皮老头听我这么说,微微一楞,像是在扪心自问,过了一会儿道:“我或许会这么做,因为我这人懒,不愿意多生事节!”

“因此,他不敢提前叫你回来,而是先找的我,我不一样,我年轻气盛,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面对他的尸体,想着他的嘱托,我下不去手!”我深吸一口气道:“而等到一天之后,你赶回来的时候,他早已经尸变了!我和方圆拦不住他,他也就脱身自由了!”

皮老头示意我接着往下说。

“第二个事件是墓室之中,他将人间行走的尸体封在棺中,偷你的魂魄!害得我们差点自相残杀!”我像是又回想起了当时的情形,那棺木,那法咒符录,一一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你觉得一具僵尸,有那个智商布下偷魂阵吗?”我看着皮老头。

皮老头的眼皮跳了跳:“烦啦,你的意思是说,偷魂阵是他一早就布好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想起了不久前宁夏对我说话的话语,一个人,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在意的人呢?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我不知道白老头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我明显地感觉到,他无论是杀人还是噬鬼,都是让自己迅速地变得强大。

当然,你可能会说,僵尸早已经剔除人性,只剩下兽性,野兽的一切努力就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而已,如果白老头的身体里只剩下了兽性,他也只是循序渐进地让自己变得强大,而不会达到如此高的效率!

四天之内杀死七人,吞噬数十只年经修炼的鬼魂,就让自己从白僵变成了紫僵!

要知道,正常修行的话,一只白僵变成一只紫僵可能需要一百年甚至是数百年地吸引天精日华!

白老头想要做什么呢?

咱们坐在山坡之上瞎猜没有任何的意义,跟着边走边看吧!

这时候,我想到了另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我们在跟进的过程中,看到白老头杀人害命,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正常的做法自然是去阻止他,但是事实上,我们根本阻止不了啊!

算了,这个问题也特么的不想了!

白老头是往东南方向而去的,这让我的心中又升起了疑惑。新回水湾村是在南北方向,白老头如果要杀人噬魂,最方便,最有效的去处就是新回水湾村,这么近的距离,他不可能感应不到那么的浓浓人气,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

他要去哪儿?

我们跟着白老头往前走了七八里路,终于来到了一个村落,而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今天的晚上,星月皆不见,只剩下一片黑暗,还好村落里有光亮透出,不然的话,我们根本村步难行。

这村子比新回水弯村大得多,不会是白老头嫌弃新回水弯村人口稀小,不够自己塞牙缝的,然后就来到了人口更多更密集的村落吧!如果真是这样,新回水弯村算是走了狗屎运了!

白老头来到了村前的牌坊前,但见牌坊上有三个描金的大字“前水村!”他在村前微一停滞,弯下腰来,像是在刨着什么,没一会儿,刨出来一根骨刺,那骨刺像是用人的腿骨磨成的,十分锐利!

白老头抓住骨刺。往村里走去。

皮老头赞许地看着我道:“烦啦,你推测得不错,姓白的早就计划好了一切,他现在只是按章就部实行自己生前的计划!”

正文卷 第437章:等结果

方圆看着白老头的背影,忧心忡忡地道:“师父,师兄,白大爷就要进村了,咱们就眼睁睁地看着白大爷杀伤人命吗?”

在这一刻,我和皮老头紧绷的心弦放松下来,我甚至摘了几颗种在路边的李子吃着。

“师兄,你怎么好像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啊?”方圆迷惑地问我。

我笑了笑,指着白老头的背影道:“你没看到吗?白老头刚才在牌坊下面取了一根骨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一根紫僵级别以上的僵尸骨刺!”

“这能说明什么啊?”

我伸出指头,在方圆的脑门上戳了一下道:“我就问你一个问题,白老头如果是要去前水村杀伤人命的话,他犯得着拿上骨刺吗?你看看他十指的指甲,你在回想一下我们看到过的他的僵尸牙!哪一样不是杀人的利器呢?”

“他!”方圆想了想说道“他可能是为了加快效率也说不定呢……”

“杀鸡用牛刀,未必就能加快速度的!”我看着白老头诡异的背影道:“他之所以让自己变得更加厉害,之所以取出早就藏在此处的骨刺,是为了对付一个强大的敌人,一个强大到他都没有什么打把握的敌人!”

“那会是谁呢?”方圆眼中的迷惑更深了。

“麻烦你动动脑子好不好!”我将一棵李核吐了出来道:“白老头为什么会一辈子伤病,肉腐,为什么死后变成了僵尸?”

“白大爷说他年轻的时候打抱不平,结果遇上了一只僵尸王,他虽然逃得了性命,但是也因此落下了伤,一辈子都没能痊愈,然后,死了之后就……”

我指着已经变得模糊的白老头的背影道:“白老头要去对付僵尸王!”

事到如今,一切都水落石出了,白老头早就知道自己难以善终,因此安排了一切!面对这只毁了他一生,连他的轮回路都断了的僵尸王,他决定复仇,事实上,这件事情摆在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子面前,都会如此选择!

君王一怒,流血千里,壮士一怒,血溅五步!

白老头苟且一生,就是为了此时一怒!

他杀伤人命,吞噬鬼魂,都是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复当年之恨!

皮老头双手掩面,等到松开手时,已经是满面的泪痕。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我的这个师弟啊,自从僵尸王事件之后,就变得性格古怪,市侩,软弱,好像全身的骨头被抽走了一半似的,说实话,我很气恼他这样,这也是我一直对他不感冒的原因!我现在才知道,我现在才知道,他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情失去了勇气,他软弱半生,就是为了此时雷霆一怒!”

白老头的脚步很慢,一步一步十分稳当,看来也十分的凄凉,别人家透出的昏暗灯光,照在紫色的僵尸毛上,闪着妖异的光芒!

远远地,我们看到了那口井,那井在村子的东北角,看起来年代已经十分久远了,铺在井上的青砖长满了青苔,辘轳的铁把手也早已经生锈,很显然,它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

据白老头所说,他来到前水村的时候,听说村里有户人家的小孩玩失足掉进了井里,因为井里有僵尸,根本没有人敢下去下去救人,白老头便下井救人,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井里的僵尸不是普通僵尸,而是僵尸王,多亏那僵尸王被铁链锁住,不然的话,他就不是被抓伤那么简单了,可能连命魂都得被僵尸王吞噬!他虽然捡得了一条性命,他要救的小孩却被僵尸王啃得只剩下骨骼了,他没有脸见前水村的村民,悄悄地溜走了,一直到此后数十年再也没有去过前水村!

事实上,他至少还去过一次前水村,为了埋下骨刺!

白老头来到了井旁,奇怪的是他并没有看向那井,而是看向井旁的一户人家,与四周的楼房不一样,眼前的房子由青砖彻就,台阶也是石头的,磨得光滑透亮,都能够照出人影来。

大门虽然因为常年的开开合合已经有些垮了,门上的两只精致的黄铜狮子门环表明这不是普通人家,门楣之上还挂着一块半月形的白色石头,这是此地少数民族的习俗,只有家有未嫁女,才会挂这样的石头,取缺月未圆或者是缺月待圆之意!

白老头盯着那石头看了足足有两三分我钟,挥了挥骨刺,像是在给予自己的决绝的力量,然后一头扎入了井中。估计是井中缠有铁链,白老头这一跳下,撞在铁链上,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这声响,惊动了屋中人,吱呀一声,门开了,一名满头银花的老太太拿着手电在井口旁晃了晃:“谁啊?”没有见到人,嘀咕了几句,这才回房去了!

刚才井口还算是正常,打白老头跳入之后,一股子冷气直往外冒,隐隐能够听到专属于僵尸那低沉的吼叫声!我看着有白气冒出的井口,看向皮老头道:“我觉得,咱们应该帮帮白老头……”

皮老头的手搭在了井口上,过了好一会儿叹息一声道:“帮是肯定要帮的!但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皮老头看向天上的明月道:“等有了结果的时候!”

“结果?”

皮老头说道:“如果僵尸王死了,我们要杀了姓白的,如果姓白的死了,我们要帮他杀死僵尸王,这便是等有了结果的时候!”皮老头顿了顿又说道:“不对,不是我们一起,而是我!等一会儿我下去看看,如果未能上来,你们要赶紧离开,再也不要来前水村!”

“师父(皮老头),咱们一起!”我和方圆同时说道。

“我已经决定了!”皮老头将我们按坐在地上道:“你们还年轻,不必冒个这险!”又强调道:“如果你们不听我的,我就将你们逐出师门!”

井口的寒气越来越盛,我们都下意识地抱紧了胳膊,铁链的晃动声,器物相击的声音响成一声,但因为在井底深处,被虫鸣之声掩盖,听不大清楚……

正文卷 第438章:枯井战场

大约过了半个多钟,井口的阴寒之气终于慢慢消退了!

这其实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战事已经接近尾声呢!

从井口那沉闷的,此起彼伏的僵尸吼声中,我能够猜测出战事的激烈,到底有多激烈,我也不知道,一只紫僵与一只僵尸王的战争,我想我连近距离观看的资格都没有吧!

好在总算结束了!

到底是谁胜谁败呢?

想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的心里无端地紧张,按道理来讲,白老头是紫毛僵尸,他不大可能斗得过僵尸王,但是僵尸王被铁链锁着,就像一个弱者与强者打架,正常情况下弱者肯定打不过,但是现在强者被绑了起来,弱者灵活自如,因此,谁胜谁败就很难讲。

希望是白老头胜出了吧!

现在的井底是什么情况呢?血肉遍地?乱石成堆?要知道,僵尸王之战可不比普通的莽夫打架,我仍然记得两只紫人僵打架的情形,方圆五十米的地石几乎被他们翻了一个个儿!

皮老头站了起来,抓住了辘轳绳道:“我下去看看,你们就守在这里,刚才的约定都还记得不?如果我没有上来,你们就不用下去了,下去也是送死!”

“师父!”方圆脸上现出痛苦的神情。

我扶住了方圆,看着皮老头道:“师父,我听你的!”

因为我几乎不叫皮老头叫师父,在此时听来,这一声“师父”也就显得尤其地难能可贵,皮老头的眼睛亮了亮,拍了拍我的肩膀,什么话都没有说,纵身一跃,从井口跳了下去。

“师父,小心点!”方圆扒着井口,冲里面喊道。

过了一会儿,方圆又抬起头来,看着我道:“师兄,咱们什么也不做,就在这里等着吗?”

我沉吟着,说实话,我一时间也有些六神无主,按道理来讲,我们应该下井帮皮老头,可是话说回来,就像皮老头所说的,如果他搞不定,我们下去也只是送人头而已,我才踏入赶尸一行不到一年,法术本事不如皮老头,江湖经验更是不足,方圆比我还差,下井干嘛?

可是,多个人多一分力量,万一多出这一分力量就能改变战局呢?

纠结良久,我直视着方圆道:“你怕死吗?咱们下井,有可能毫无意义地丢掉性命!你愿意吗?”

方圆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愿意!”

“那好!咱们走吧!”我抓住井绳,等到方圆也抓住了绳子,一起往下坠去!

说实话,在下坠之时,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万一僵尸王杀死了白老头,杀死了皮宏德,咱们就跟他拼了,让我们等在外面不顾皮老头的死活,这种煎熬,我实在是难以忍受……

心说皮老头,恕我不听从你的命令了。

我们下坠之时,除了绊动的铁链声响,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仿佛井底已经没有活物了,但是那刺骨的阴寒之意仍旧存在!

白老头怎么样了,皮老头怎么样了?

事实上,像我们这样从高处滑下是最危险的,最容易受到攻击,但是现在我顾不得那么许多了,反正乍入黑暗之中,于对方来说我们就像是瞎子一样,那就更加不必顾忌太多了,我摁亮了手电筒,咬在了嘴里。

这是一眼枯井,枯井之中空间很大,就像是大肚瓶的内部,瓶内空间很不规则,就像是锁在井下的僵尸王闲来无事,抓出来的。哗啦拉啦……铁链在我无意的拨弄之下,发出哗拉拉的声响。

那铁链很是沉重,虽然井中湿气很重,但却没有锈掉多少,八条铁链,分别钻入井的八方,看得见的有十余米长短,看不见的铁链,应该还有数十米长!中间的锁链,应该就是锁僵尸王的位置,此时却是空空如也……

僵尸王脱身出来了?

随即我便哑然失笑,僵尸王不是逃出了铁锁链,而是半具身体逃出了铁锁链,它的下半身仍被铁链锁住,沉入了黑土之中,所以看不清楚!我伸手一扯铁链。僵尸王的下半身便被铁链带了起来,在空中一晃一晃的!

我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白老头,好样的!这一下,可谓是首战告捷了。

随即,我看到了泥地里的另一只腿,那条腿穿着灰色的裤子,脚下是一只解放鞋,扭曲得不像样子,我捡起来一看,至少断成了七八截,以至于提起来的时候就像是面条一样软塌塌的!

这是白老头的腿。

僵尸王没有了下半身,白老头丢了一条腿,战况可谓是激烈,虽然看起来僵尸王的伤重一些,但是,我总感觉白老头的处境更加危险!白老头下到井底,将僵尸王撕成两截的那一击应该是偷袭,而僵尸王的反击更加猛烈,不仅扯下了白老头一条腿,还将他的腿骨扳成了七八截!

接下来,白老头的先发优势不消失,可以预见,必定是一边倒的情形。果然,在不远处我们发现了两根肋骨,肋骨上沾的肉还很新鲜,应该是白老头的,随手,我们又发现了一只断手,应该也是白老头的!

从肋骨和断手所在的位置,可以推测出,在一击之后,白老头就连连后退,可是即使还退,还是接连受伤,到现在,白老头失去了一条腿,两根肋骨,一只手。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此时早已经应邀去见死神了。

白老头是僵尸,没有痛感,这点伤不算什么!

到这里,僵尸王的第一波攻势应该已经缓了下来,白老头是趁势而起还是继续后退呢?

不过,我觉得以白老头最后的决绝之态,他肯定会选择前者!一旁的石头断了半截,也不知道是谁弄出来的,在断石旁,有一只黑乎乎的就像是卵石一样的东西,我捡了起来,随手一捏,很硬很硬,扔在地上,在泥地里砸出了一个坑来,放到鼻前一闻,我闻到了一股腥臭味道,这不是石头该有的味道,又翻来覆去了看了两三遍,我顿时恍然,这特么的是一只风干的心脏!

正文卷 第439章:消失的皮老头

白老头才死没有多久,而我手里的心脏都已经风干了,因此,这心脏应该是人僵尸王的!

白老头与僵尸王这一战,动静不大,却异常的残酷,每一次出击,都会卸下对手身上的零部件,在这一番反击之中,白老头摘取了僵尸王的心脏,僵尸王又会如何应对呢?

手电光往前一打,我看到了半截躯体,这半截躯体少了一只腿,齐腰以下被生生撕开,折断的腿骨插入泥土之中,伤口处仍不断有体,液渗出,引来蚂蚁的噬咬!

僵尸王的下半身被白老头偷袭时就已经被撕下来了,因此,这半截躯体是白老头的!在失去下半身之后,他的内脏都被扯了出来,拖了一地,肠子,肺,肝……

就像是被野狗啃咬之反拖出棺材的尸体……

不远处的平石之上,留下了两道血手印,应该也是白老头的,他扯断了内脏与自己的牵连,躲避着僵尸王的反击……

战斗到这里,事实上已经分出胜负了,白老头的偷袭让僵尸王受了重伤,但是常言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反应过来的僵尸王一路穷追猛打,白老头虽然有心反杀,但是短暂地占据上风之后立即就被打压了下来,节节败退。此时白老头与僵尸王的境况差不了多少,因此,他肯定会败给僵尸王!

想到这里我的心头一跳,如果白老头败给了僵尸王,那皮老头会不会也……

我按下心中的激荡,努力让心绪平静下来,谨慎小心地往而前走去,在两米外的地方,我找到了白老头的上半身,他的两只手被拧成了麻花,腹腔空空如也,头也不见了。

上衣口袋里隐隐现出一片带血的纸角。

我扯出来一看,却见上面写的是“嘿嘿嘿嘿,现在可以火化了!”

不用说,这是他一早就写好了,放在口袋里的。

在两块石头的夹缝之中,我们找到了白老头的脑袋,张着嘴,眦着牙,怒目而视,像是没有看到僵尸王死在自己的前面很不甘心!我将白老头的头捧了回来,按在他的腔子上,却怎么也安不稳当!

他一身都被黑色的污血糊满,因为已经身死魂灭的原因,身上的僵色僵尸毛也消褪得差不多了,这时候,我注意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手里的骨刺不见了!

我绝望的眼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白老头手里的骨刺不见了,应该是扎在了僵尸王的身上,如果扎在他的脑袋上,僵尸王尸气狂泻之下,实力大减,皮老头或者能成功实现反杀!

他之所以没有上来,是受伤昏厥了!

希望如此吧!

我和方圆对白老头鞠了三个躬道:“白老头,山高路远,一路好走!等有缘了再相见,再相见时我一定对你尊敬一些,不再叫你白老头了,叫你白师叔……”说到这里,我感觉眼角酸酸的,事实上,我的方圆的心里都明白得很,山高水远,相逢无期了!

在井壁之上,我们终于看到了僵尸王,他身上的苏绸已经碎烂得不成样子了,头上的书生巾满是泥污,早已经看不清楚原色,他的脖子上插着骨刺……

见到他脖子上的骨刺,我的心瞬间沉入了骨底,白老头的骨刺刺入了僵尸王的脖子,虽然也会让他受伤,但是伤得不会太重,这时候出现的皮老头,祸福难料!

也许他已经被僵尸王杀死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和方圆会步皮老头后尘吗?想到这里,我感觉手心已经被汗水湿透了,紧紧地握住打尸鞭,将方圆拦在了身后。

我不确定打尸鞭这样的末流法器对于僵尸王起不起作用,妈得不管了,拼了!

不等僵尸王发难,打尸鞭在黑暗中划下一道弧线,重重地抽打在了僵尸王的身上,出乎意料地,没有任何的阻滞,打尸鞭重重地抽在了僵尸王的脸上。

啪地一声脆响,僵尸王被我抽打倒地。

我这才看清楚,在他的头顶上,一头乱发之中,嵌着一枚铜钉!

钉尸铜钉!

钉尸铜钉整个锲入了僵尸王的脑袋,只留下钉帽在外面,在手电光的照耀之下,发出淡淡的黄光。

不可能是白光明将钉尸铜钉锲入僵尸王头顶之上的,那么,这应该是皮老头的杰做,在与白老头的一场大战之中,僵尸王虽然最终胜出了,却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而这时候出现的皮老头,就是压跨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将钉尸铜钉锲入了僵尸王的天灵盖中,给了僵尸王最后的致命一击!

我们终于可以松上一口气了,虽然白老头的境遇让人感慨,但是,事到如今,总算是划上了圆满的等号!

但是,皮老头呢?

他给了僵尸王最后一击,他哪儿去了呢?

“师父,师父!……”这是方圆的叫声。

“皮老头,皮老头……”这是我的叫声,回音在窄小的空间里回荡着,却没有任何的响应!

方圆看着我,有些烦燥地说道:“师兄,你能不能不要皮老头皮老头地叫啊,他是咱们的师父……”

我没有反驳方圆,井底这么小的空间,我们已经转到了四五遍了,别说是大活人,就是一只老鼠,一只青蛙,也早已经被搜出来了,之所以没有回应,十有八九是出事了,方圆心中烦燥,所以对我的称呼很不满意。

可是,话说回来,就算是出事,活要见人,死得见尸啊!

我站在枯井的另一个出口发呆,这个出口呈现四十五度角往上,曲曲折折的!是白老头当年的逃生通道!莫非皮老头从这里爬上去了?可是,他明明扯一下井绳我们就能够将他拉出井口啊?何必舍易求难,像狗一样从窄小的空洞往外爬呢?

更何况,皮老头虽然是混蛋,却十分讲义气,以我对他的了解,如果他没有死的话,做的第一件事情必然是将白老头的民尸体背上去,不会让它一片狼藉地散于此处!

正文卷 第440章:收尸

我钻入空洞,往上爬去,心里寻思着皮老头估计是想从空洞出去,却因为太胖被卡在了洞中!

不过,想起皮老头的身形时,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想法有多少的扯,在与绿毛僵尸长达几年的追逐游戏之中,皮老头炼出了一身的精肉,身形看起来比我和方圆都要瘦小,他爬不也的洞口,我们挤都挤不进去!

也许他累了,睡在了半道上!这完全有可能!

这一条空空的过道,此时成了我全部的希望,我总期望一个拐弯,一个探头,就能看到躺在洞口哼哼几几的皮老头,然而,一直到我和方圆从洞中钻出,也没有见到皮老头!

皮老头走了?

可是他为什么要走呢?

就在这时候,手机铃声响起,我拿起一看,是一条短信:“烦啦,方圆,僵尸王已经死了,麻烦你们帮忙处理一下你们白师叔的后事,我要赴一个约会,很急,先走一步啦!”

“这老混蛋!”我忍不住骂出声来。

方圆也长吁了一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我回拨皮老头的电话,想要质问他为什么将我们留在前水村自己跑了,皮老头却关机了,估计早就预感到会有这么一出吧!

话虽如此,我总感觉有些不安。

不管怎么样,白老头的事情算是有一个了结了,我对方圆说道:“我下去收拾尸体,你留在井口摇辘轳搬运尸体!”

方圆点点头,常听人说,苦难使人成长,这几天的时间,方圆看起来比从前成长了很多!

我从空洞钻入井中,将白老头散落在井中的尸体收集到了一处,如果是以前,让我收拾这一地的碎尸,我会感觉特别的恶心,排斥,断手断脚还好,捡起也就是了,但是那铺陈于地的内脏呢?滑溜溜的,臭哄哄的,用棍子去挑还得一手捏住鼻子让自己不至于吐出来!

但是在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早已经超脱了一切,我不是在捡碎肢内脏,而是在送别一个朋友,我将四肢集合到一起,将内脏塞入腹腔之中。绑好了之后,拉了拉绳子。

辘轳转动起来,不一会儿,白老头的尸体便被拉了上去。

白老头的尸体被拉上去之后,我赶紧闪到了一边,果然,就像我预料的那样,方圆将尸体拉出井口之时,还是没有忍住,吐了!哗啦啦地呕吐物就像是下雨一样,我刚才要是没能躲开的话,肯定落一身。

虽然没有落一身,但是,那半消化的食物的酸味弥漫了整个井底,就像是打翻了一箱老醋一样。

“不好意思啊!”方圆虚弱地扒在井口,冲我说道。

“我没事,我没事!”我一边说着,一边收拾着僵尸王的尸体,按道理来讲,僵尸王是我们的仇敌,他曝尸荒井不干我们屁事,但是,为了前水村的村民们,我们得将他的尸体处理掉!

僵尸王的尸气极重,如果不处理,等到僵尸王的尸体腐烂,渗入地下水,会影响前水村的气脉!我拾起僵尸王的一条腿,打眼一瞧,就感觉头皮发麻,双手像被无数蚂蚁一样盯咬一样难受。

此前没有注意看僵尸王的尸体,这时候离得近了,才看清楚,僵尸王的身体几乎全是用钉线鏠起来的,黑色的棉线就像是无数的蚂蚁,爬满了他身上的每一处!

还好我的密集恐惧怔不是很严重,不然的话,还不得完蛋啊!

好容易将僵尸王的尸体收集好了,我拉了拉井绳冲方圆道:“僵尸王的尸体有些特别,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方圆应了一声,开始往上拉尸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的呕吐以至于有些虚脱,这一次,方圆拉尸体的速度慢了许多。才拉到一半,就听到一声惨叫!

这丫头,再一次地被吓住了!我心想。

随即我就意识到了不对劲,尸体还没有拉上去呢,吓个毛啊,我冲上面喊道:“方圆,怎么了……”

方圆的声音响了起来:“刚才不是我惊叫,而是一位老婆婆,她被白师叔的尸体吓晕过去了!”

不一会儿,响起苍老的女声:“光明……是,是你吗?……”

方圆问道:“老婆婆,你,你认识白师叔……”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老婆婆哀哀哭泣着问方圆:“你们是光明的什么人?”

方圆说道:“白老先生是我们的师叔!”

“你在拉什么东西?”老婆婆又问。

“我们在拉僵尸,三十多年前,白师叔在井中被僵尸所伤,今天他终于报仇血恨了!不过,他也……”

“难怪我昨天听到井里有动静,难怪我昨天听到里有动静,光明啊光明,就算你要复仇,你就不能来看我一眼么?”老婆婆说着,扒着井口往下望。

方圆担心老婆婆想不开,将僵尸王的尸体搬上来之后,赶紧去搀扶老婆婆,老婆婆扒在井口往下张望着:“下面还有人吗?”

方圆如实说道:“下面捆尸体的是我的师兄,名叫陈烦!”

老婆婆冲我喊道:“陈烦小先生,我有一个弟弟,三十多年前死在了井底,求求你帮我将他的尸骨带上来吧!”

老婆婆一眼认出白老头,我就猜测他们的关系可能不一般,听老婆婆说她还有个弟弟在井里,我很快便明白了过来,当初白老头就是因为老婆婆逞强下井的!

从井底往上望去,老婆婆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禢子,但是,身材,五官的轮廓无一不表明,她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女,也难怪白老头会为了他冲冠一怒,下去井底救人了!

三十多年前的悬案,到现在终于有了结果了,但是结局未免惨了一些……

我应道:“我找找看哈!”我找着手电筒在枯井中一番找寻,终于找到了一个小孩的尸骸,他早已经化做了骷髅,一半身体理在了泥地里,如果不是刻意寻找,还真发现不了。

我将尸骨从泥土之中一件一件地清理出来,有些也找不全了,因为小孩的年纪轻,骨骼嫩,轻过这么年的腐蚀,很多已经化为尘土了!

正文卷 第441章:瞑目

生物学告诉我们,人的骨骼大大小小一共有206块,但是,我最终找到只有三十来块,用井绳捆做一处,拉了上来。

老婆婆看着那一堆残骸,哭得老泪纵横“弟弟啊,弟弟啊,你终于得已重见天日了!”

这么大的动静,将半个村的人都吸引了过来,把我们围在当中,人群中纷纷议论,都是惊讶和赞叹,他们在前水村活了那么多年,枯井中有僵尸人谁不知道。

枯井里的僵尸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一样,悬在所有人的头顶上,而此时,见到僵尸被解决了,就像是埋在村里的雷被排了一样,总算能够舒口气了。

“太惨了,太惨了,就算人家是僵尸,也不能这么残忍吧?”这是圣母白莲花在感慨。

“我一直以为是一只僵尸呢?原来是两只啊!”

“这两个年轻的先生好厉害,看着跟我儿子差不多年纪,人家已经除魔卫道了,我家倒霉孩子高中都读了六年了,也没有考上大学……”

我目光凌然地扫过众人,指着白老头的尸体痛心地道:“他不是僵尸,他是我们的师叔,为了杀死僵尸王,我师叔白光明舍身成仁,以毒攻毒,这才成功,请大家不要胡加猜测!”

“让开让开!”这时候,一位老者走出人群,冲着白老头的尸体跪了下来,叩头道:“小老头李成,给恩人叩头了,如果不是您与令师侄,我们前水村的村民就像是与虎为伴,终为虎食,是老先生您菩萨心肠,舍成身仁,我们前水村的村民永感大恩!”

老者在前水村的威望极高,他这一叩头,立即有两个中年人前来搀扶“老太爷,您老了,身子骨没那么利索了,鞠个躬意思到了就是了,白老先生的英灵不会怪你的!”

老者十分气恼,一把甩开中年人的手,气愤地道:“身子不利索怎么了?我跟你们说啊,我今天就是死在这里,也能瞑目,人最重要的是知恩感恩,白老先生为我们前水村付出了生命,我为他叩几个头又怎么了,我跟你们说,前水村所有知恩感恩的人都应该跪下来给老先生叩头送行!”

老者的话让村民们跪倒了一大半,另一半人见别人都跪下了,也都跪了下来,老婆婆跪了下来,我和方圆也跪了下来,跟随着人群向白老头叩首,在心里默默道:“白师叔啊白师叔,你没有白死,你生的——也许不伟大,但是死的很光荣,在这个信息大爆炸,人们注意力极度分散的时代,有全村老小为你送行,值了!”

“你的师哥,也就是我的师父,恐怕永远都被你踩在脚下了!”

默念至此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白老头的阴魂在半空中得意的笑了:“好,很好,你小子真会说话,就冲你这话,我的《捉鬼日记》和定鬼铜镜就给得值了……”

叩头过后,老太爷让人将绝大多数村民赶开了,这是防止人多生变,请教我和方圆要如何处理僵尸王和白老头的遗体。我让他们在村外架好柴和,烧化尸体。立即就有五六个壮不伙去架柴和去了。

老婆婆一手抱着弟弟的尸骨,拉着我们往屋里走,走到门口时,老婆婆回过头来,深深地看了白老头的尸堆一眼,顺手将那块半月形的石牌取了出来,挂在了门后的角落里。

老婆婆给我和方圆一人倒了一杯水,就坐在八仙桌前摆起骨骸来。

我和方圆坐在八仙桌前,一边喝水一边看老太太摆骸骨,如果是以前,我会觉得有些别扭,方圆估计得坐立不安,但是,有了枯井中的经历之后,我和方圆一点感觉都没有了,一边喝水,绕有兴致地看着老太太摆尸骨。

七八岁的孩子尸骨并不大,还不如八仙桌长呢,更何况又少了那么多的零碎部件,头骨在,天灵盖不见了,肋骨少了五根,找到的多数发黑了,因为肋骨比别的骨头要嫩一些。因此腐烂得也快一些,骨头发黑就是腐烂的前兆。

臂骨,腿骨都在,指骨,趾骨少了有五六块的样子,满嘴的牙一颗也不见了,因为别有牙,下颌往下掉的时候嘴巴张得很快,就像是在笑一样,看来很是诡异。

缺了那么多的骨头,童尸也就勉强能够拼成人形吧!

可能是因为我们是白老头的师侄,老婆婆对我和方圆特别的亲近,一边拼着尸体,老婆婆像唠家常一样对我们说起了她和白光明的事情,老婆婆说她叫李脂,她和白老头早就认识,时间要追溯到李脂婆婆十二岁的时候,李脂婆婆的母亲带着她去黄龙观上香,其时白光明和皮宏德的师傅,也就是我的师爷带着两个不成器的徒弟在观中访友。

皮宏德上树掏鸟窝的时候摔了下来,在观里后院躺着,白光明负责照顾皮宏德,在前后院进进出出的时候,就见到了李脂婆婆,一来二去的就熟悉了。

不过好景不长,第三天,李脂婆婆的母亲就下山去了,两人失去了联系,一直到后来我的师爷仙逝,皮宏德与白光明闹矛盾分道扬镳,白光明再一次见到了李脂。

故人相见,物是人非!话就特别多,白光明的师父去世了,李脂更是父母双亡,还添了一个弟弟,两人一说起来便没完没了,聊了整整一天!也是在这长聊之中,两人感觉十分地亲近。往后更是常来常往,后来就确定了恋人关系,那时节白老头存了一些钱,就想叫上李脂与其弟一起,去岑城居住。

但是李脂却不答应,反劝白老头留在前水村与他们一起生活,白老头觉得城市里生活更加轻松方便,更何况门前井上阴气深重,是不详之兆,李脂却说走不开,再三问起时李脂才告诉他,井里困着一只很厉害的僵尸,他们家就是困尸人之一,因此,他们所住的房子是不能没有人的,如果房子空着的话,就等于捆着僵尸的绳子断了一根!

正文卷 第442章: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前水村里有八家困尸人,分别是井的八个方位!

据说,枯井里有八条捆尸的铁链,每一条铁链绑着一户人家的地基,而房子,是需要人气供养着的,不然的话,就会迅速地破败!

而事实上也是如此,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验啊,你们村或者是你们小区里,如果哪一幢房子没有人住,很快就能看出来,为什么呢?因为它的破旧速度是别的房子的四五倍!就像是某人苍老的速度是你的四五倍,那可不一眼就看出来了么?

而如果房子没有了人气,捆在地基上的铁链会很快生锈腐烂,到那时候,僵尸也就可以轻易地挣脱桎梏了!因此,她要守护着她的家,不能离开前水村!

听了李脂的苦衷,白光明犹豫良久,最终答应留下,师父已死,除了一个不对付的师兄,白光明也算是孤家寡人一个,腿肚子边着灶王爷,人走家搬,哪里落脚下里就是家!

既然李脂在前水村,那就在前水村落家!

他们计划的未来是美好的,白光明也算有一技之长,到时候给人看个事儿,赶尸归乡,挣得足够一家大小吃的,白光明下的军令状是一年之内就让李脂不再干农活,专门照顾家里,不说顿顿有肉,月月有新衣服,衣食无忧是没问题的!

而事实上,白光明不只是说说而已,第二天,他便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了,当天就让足足两个月没有沾油腥味的李脂姐妹吃了一顿牛肉!家里自从来了白光明,原本苦难列车很快便被扭过头来,向着康庄大道进发了!

白光明少年时候还是长得挺好看的,但是这些年来,就像是中了毒一样,慢慢地变得不那么好看了,不过话说回来,好看又不能当饭吃,借用一句比较时髦的话就是,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能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李脂就是这么想的!

她原本以为这样的样子会一直过下去,一直到他们都老了,只能柱着拐杖走路了,老了就无所谓了,因为所有人老了都会变得很丑,到时候白光明的丑就泯然众人了!

但是,意外发生了,那一天,她正在发生地里除草,邻居张大妈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一边走一边喊着她的名字,张大妈告诉她,她八岁的弟弟在枯井边上摇辘轳,不知道怎么地,突然就掉下了枯井!

李脂婆婆的脑袋嗡地一声,连鞋都没有穿,就狂奔回家。农村人最重的是传宗接代,当年她父亲临死的时候拉着李脂的手对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李益是他们李家的独苗,让她无论如何要将弟弟养大成人,为李家续上香火!

抛开这个不说,姐弟两人相依为命那么久,情感极深,弟弟出事,她能不急么?跑回家时,她的脚被碎玻璃碴子划出了好几道口子,她浑然不觉,抱着辘轳冲下喊:“弟弟,弟弟,你抓住井绳,姐姐拉你上来……”

一连叫了半个多钟,都无人回应!

如果不是村民们拦着,她早跳去井底打李益去了!

白光明回来的时候,李脂的眼睛都哭肿了,她话不成句地将弟弟的事情和白光明说了,白光明一言不发,收拾法器便往井口而去。李脂吓得一把抱住他问他要干嘛?

白光明告诉李脂,他要去救弟弟,活要把人捞出来,死要把尸体捞出来,也只有这样,方能对得起他承诺要保护他们姐弟的誓言!当时李脂婆婆很纠结,一边是弟弟,一边是爱人,她希望弟弟安然无恙,她更希望爱人好好的,但是,这两个要求,注定无法叠加,就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白光下去枯井了!

她探头去看,被来自井底的阴风一吹,再加上这一天来的担惊受怕,身心俱疲,她昏迷了过去,一直到第二天天亮被人叫醒,她问叫醒她的人有没有看到白光明,那人摇头说没有。

她问遍了全村的人,所有的人都摇头说没有见到!

就在那一晚上,她失去了最后的两个亲人!绝望加上受凉,她在床上躺了一个月,那一个月,是她离死亡最近的一个月,好在她醒过来了,坚强地活下来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在历了绝望之后,只要没有死,就会想方设法地让自己有希望,并且为了这看不到的希望坚持一生一世!李脂婆婆就是这样,因为没有见到弟弟和白光明的尸体,她的心底深处,就一直相信他们还活着,兴许是迷了路,一时间找不到路回来!佛说三千大世界,一芥子即为一世界,因此,他们在误入的世界里迷路完全是有可能的!

回过头来说白光明,他下到井底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李益的尸体,说是尸体也不合适,就是尸块更合适一些,因为血早已经被吸干了,即使是被撕成了尸块,地上也没有见到多少血色!

白光明又惊又怒,他充满怒火的眼睛在枯井里寻找目标的时候,突然间一道黑影向着自己扑来!在那么霎那,空气像是突然凝固了,他就像是被凝固在琥珀里的小虫子,根本动弹不得,他眼睁睁地看着僵尸王向着他扑了来,陡然伸长的手掌在他的小腹留下了三道深深的抓伤,僵尸王如果不是被铁链扯回去的话,白光明就命终于此了!

在那一刻,白光明被吓破胆了!

他在井外可以豪气干云地说自己要如何如何,但那只是建立在敌人是一只普通僵尸的条件下!在僵尸王的绝对力量下,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蚁蝼一般!

再也顾不上李益的尸体,白光明下意识地往后退去,一直背贴着井壁,无路可退!

可就是这样也不行,僵尸王虽然被铁链捆着,冲不过来,但是他的僵尸吼叫声有着夺魂摄魄的力量,白光明好几次差点迷失自己,将自己送去虎口!他心知井底一刻都不能呆了,他要立即,马上出去!

正文卷 第443章:一身双魂

从井口出去是不可能了,除非他将自己的身体碎得和李益一样!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他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个出口,从井底钻了出去!

钻出井口之后,本来第一件事就应该去找李脂,但是,在踏出一步之后,他就停住了,自己不但没有救下李益,一身的法器丢了不说,还被僵尸抓伤了!

去见李脂,哪里有脸啊!

在井口的豪情壮语,此时就像是一个个的耳光,回抽在他的脸上!

他冲着李脂所在的方向说了一句“脂妹,我对不起你,我没脸见你!”便抹着眼泪大踏步地离去了!

离开了就真能一身轻松吗?当然不可能,此后的几十年岁月,他一直在愧疚和病痛中踱过,他也曾动过因为太过思念,想回去寻找李脂的念头,但是,看着自己发臭的伤口,他立即就否定了这个念头!

此后,因为越来越自卑,封闭,他将所有的想法都压了下来!

一直到几十年后的今天!

也许白老头知道自己来日无多,鼓起勇气去了一次前水村,见到李脂婆婆的现状之后怒不可遏,决定为他们被毁掉的人生讨一个说法,也许是他窝囊了一辈子,积蓄的怒火需要找一个发泄的地方!

于是,他便设计了这一连串的事情,让自己变得更强,然后进到了三十多年前让他受尽屈辱的枯井,与僵尸王决一死战!他虽然没有能够最终杀死僵尸王,但是在皮老头的接力之下,这个目标最终完成了!

这其中有一半是我的想象,因为白老头一开始就对我有所隐瞒!不对,不仅是对我和方圆,他连皮宏德也隐瞒了几十年,他只说自己是打抱不平,从来都没有提自己与李脂有一段情!

而李脂,因为心中那虚无飘缈的希望,一直等了她足足三十多年,那块半月形的待嫁牌,在门上挂了足足三十多年,到今天,终于等来结果了,却是弟弟和白高明的尸体。

她的弟弟李益,在掉入枯井的瞬间就已经死了,而白光明,却是前几天才死的,他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完成了对李脂婆婆的承诺,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李脂婆婆将李益的尸骨摆好了,冲我挥了挥手说道:“小伙子,女娃娃,过来帮我个忙吧!”

我们随着李脂婆婆进到后院,李脂婆婆取下钥匙,将杂物间的门打开!挥手赶着扬起的灰尘道:“其实,我也做过两手准备的,你们来看,我准备了两具棺材,一具小棺,一具大棺,小棺是我弟弟的,量着他衣服的尺寸做的,大棺比普通人的棺材要大一些,知道为什么吗?这叫双人棺,光明如果已经死了,先葬入棺,等到我死了,将尸体摆进去就好了……”

李脂婆婆让我们抬小棺材,她苍老的手,却在抚摸着大棺的棺盖,半晌悠悠地冒出一句“棺材有点大,太空了!”听到李脂婆婆的话,我突然感觉十分忧伤!

白老头变成了紫毛僵尸了,按照这边的习俗,僵尸的尸体必须火化,火化后的灰都不能入棺下葬,要放在太阳底下曝晒七七四十九天,事实上不用七七四十九天,最多七天的时候,骨灰就被风吹散了……

白光明不能入土为安,因此,李脂婆婆才会感慨这么大的棺材,好空啊!

我和方圆将小棺材抬到了堂屋,李脂婆婆在棺材里铺了九块锦帕,然后将李益小小的尸骨往里捡,一边捡一边问我们:“你们知道井中僵尸的来历吗?”

我想了想说道:“是回水湾村的那位被灭九族的状元吗?”

“你怎么知道?”李脂婆婆颇为惊异。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一路听来的传说再加上我自己的推理判断,得出这个结论并不难,其中最重要的是僵尸王身上已经缝合的伤口,像是千刀万剐之后缝合起来的!

古时候最狠的刑罚就是剐了!用鱼网将人紧紧地绑起来,捆好了之后,皮肉就会从渔网之中鼓起来,这时候,行刑之人拿一把小刀,一块一块地切肉!一直切上一千刀。人要是中途死了拉倒,要是还没有死,就在脖子上补一刀!僵尸王脖子上没有好伤,因为在剐的中途就死了。这也正常,一个文弱书生,能撑得了多久呢。

无论犯了多大的罪,只要不是叛国谋反,一般在行刑之后是允许收尸的,天才少年的九族都被灭了,收尸的就不知道是谁了,那人为天才少年收尸之后,还将刽子手割下的一千块皮肉都鏠了上去,也算是有耐心了!

不过因为他缝尸用的是黑线,缝好之后,就像是僵尸王身上爬满好黑蚂蚁一样,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一眼估计就得被吓晕过去!尸体缝好之后,那人千里迢迢地将他运回家乡,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总之,天才少年在深深怨念的影响之下,最终变成了僵尸王!

我将自己的猜测简略了说了一遍道:“……如果他是回水湾村的天才少年,他是怎么变成僵尸王的呢,又是怎么被锁在枯井之下的呢?”

“僵尸王,你说他是僵尸王?”李脂婆婆问我。

“是啊!”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是不能放开了说的了,我说道:“李脂婆婆,你可能不知道,僵尸王十分厉害,怎么形容呢,和人比起来,就像是羊群中的老虎,我们赶尸人与普通人不一样,可在僵尸王这只老虎的眼中也顶多算是一只野狗而已,我跟你说实话,如果不是我白师叔舍身成仁,将自己变成紫僵,估计还伤不了僵尸王呢!”

“哦!”李脂婆婆连连点头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李脂婆婆告诉我们,回水湾村是周姓大族,那位天才少年叫做周连元,不过他并不是天生的天才少年,他之所以读书那么厉害,是因为他有一个叔叔本事高强,为他炼魂了,一身双魂,比普通人自然厉害得多,这才会连中三元,一直到金峦殿前,但是,正是因为天才少年周连元炼有双魂,身上阴气沉重,处于半生半死之间,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很多大字写不全!什么叫大字?天是大字,帝是大字,龙是大字,等等等等,他在写这些大字的时候,因为天道的影响,是写不全的!

正文卷 第444章:一个结局

周连元写天字时会将天字上面那一横写成一点,即像天,又似夭,很难分辨,而写到“帝”字“龙”字的时候。因为写不全,都会少上一笔,这才会引来帝字无头的大祸!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帝字无头的事情我也知道,但是这与前水村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脂婆婆像是看透了我的心思,接着往下说道:“我们李家的祖先就是周家祸灭九族的执行人!”

这一句话,可谓是点睛之语,将所有的事情都串了起来,李家祖先是周家灭九族的执行人!虽然如此,有一个人他们却执行不到,就是让周连元炼就双魂的高人!

灭人九族,恨比天高,皇帝在紫禁城里,他奈不何,李家人他还奈不何吗?替周连元收尸之后,他千针万线地将周连元的尸体缝合,炼成僵尸之后,送回了前水村!

接下来的三个月,是前水村的恶梦,全村人差不多一大大半死于僵尸之口,诛灭周家九族的地方官全家近五十口被全部灭门,惨不忍睹,也就是这时候,有一个道方的道士来到村里,用一条虎尾鞭将僵尸制服了,他告诉村民们,因为周连元的怨气实在太重,只能靠时间慢慢淡化,这才用八条锁链将他捆在了枯井之中!

每一条铁链,都绑着一户人家的地基,如果哪一家没有人居住,铁链便会锈断!李脂太爷爷的爷爷受过李老爷的恩典,李老爷全家都死了,这份恩情无可报答,只好投桃报李了,他将自己家从村南头搬到了枯井旁,打下一根长有五米的石柱做地基,那铁链便绑在了地基上。

其余几家要不是受过李家的恩,要不是地保里正,无可推脱的,八家人将枯井围在了当中,也将隐患留在了门前,这便是所有事情的缘起缘灭……

听完了李脂婆婆的描述,村里有人回来了,揪住一问,说是白老头和僵尸王的尸体都已经烧成了灰烬,正在用铁耙翻晒呢!不过他们对于白老头还算尊重,只是耙僵尸王的骨灰!

而这时候,李脂婆婆也将弟弟的尸骨收拾好了,又放下几件玩具,有拨浪鼓,有儿童电子琴,还有遥控汽车,上面又铺了几道锦布,对着仅露出一颗骷髅头的李益道:“弟弟啊,对不起,姐姐没有用,害你在井底忍寒受冻了三十多年,今天咱们就盖厚一些,暖暖和和的,以后都暖暖和和的啊,再也不凉着!”

见李婆婆的神情有些呆滞,我和方圆都不大放心,一边帮忙着钉棺钉,一边劝慰李脂婆婆想开一点,李脂婆婆微微苦笑,看着我们说道:“你们想多了,我一个老太婆,这么多的苦难都走过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上天给我的一切结果,或喜或悲,我都能够坦然接受!不然的话,也不可能活到现在啊!”

我心说这可不一样,以前无论多艰苦,心里仍然残存希望,希望这可东西虽然看起来一文不值,但是关键的时刻却能够救人性命,而一旦没有了希望——(弟弟李益和白光明都已经死去)人心崩蹋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不过见李脂婆婆的精神状态还算是正常,我们也没有怎么往心里去,帮忙埋葬了李益的尸骨之后,我们便回去义庄了,在回去义庄的第五天,我们就听到了李脂婆婆的死讯,她死得很奇怪——现在正府对农村的关爱比较多,像李脂婆婆这样的五保户,基本上不干活也能够活下去,李脂婆婆却闲不下来,种了一些菜蔬,赶集的时候去镇上卖,换一些零花钱,这一次,李脂婆婆像往常一样,挑了一篮子辣椒去镇上卖,卖完之后往家走,在半路上感觉有些累了,就坐在树下的石凳上休息,这一坐,就坐到了第二天早上,有人感觉不对劲,上前与李脂婆婆答话,却发现她已经死去多时了,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

有的人猜测是因为太阳大,李脂婆婆中暑了,又没有人搭救,于是丢了性命,有人说李脂婆婆太累了,卖辣椒要清早就起来(三四点钟的样子)因为如果前一天摘好的辣椒不水灵,只有半夜浸了露水的辣椒才水灵呢,李脂婆婆眼睛也不好,四点起来摘辣椒,两个小时摘好了辣椒,赶去镇上要走上半个多钟的路程,这一路折腾,李脂婆婆身体顶不住,所以就……

(说句提外话吧:我是农村出来的,因此,见到年纪大的老大爷老大爷卖菜时,我一向是能多买一些就多卖一些,一般不会讲价,因为我能体会到他们的辛苦……)

不管李脂婆婆是怎么死的,现在追索她的死因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她已经死了,一个小山村的小老太婆的死,就像是大海中的一个微小浪花,浪花落回海中时,一切重归平静,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因为,她已经没有亲人了,没有一个人为她上坟,没有一个人的心里想着她……想想,人生其实挺悲哀的!

回到岑城之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白老头的住处给卖了,捐建了一所小学,小学的名字就叫做明脂小学,取白光明,李脂两人名字中各一字,我对于其它没有要求,但是要求必须在门前立一块石碑,标明是白光明和李脂捐建,让所有明脂小学的师生都记住这两个人的名字!

我听说,如果你的名字在人间被很多人念起,天道就会对你网开一面!当然,这只是听说而已,具体是不是真的,我又没有死过,自然是不知道的,不过,大家都这么说,万一有用呢?

处理完了白光明的后事之后,我们恍然想起,打那天皮老头离开之后,我们已经将近十多天没有他的消息了,打电话有永是不在服务区,发短信也不回!

寻找他的下落?根本无从找起,在岑城除了盘大娘盘大爷和死去的白老头,他再也没有别的朋友,哪里去找啊?

正文卷 第445章:机智的寻人方法

不过,方圆倒是提出来一个好办法!

皮老头失踪了不好找,但是别忘了,他有一只跟屁虫啊,就是一直追着他的绿毛僵尸,找到绿毛僵尸巩勇,然后顺藤摸瓜,说不定就能够找到皮老头了。

办法倒是个好办法,但是现在问题是,要如何找到绿毛僵尸呢?

虽然说我们知道皮老头从哪个城市而来,但是僵尸毕竟不是尸体呀,难道还在原地苦苦地等着我们?要是这样的话,皮老头这几年来也不必疲于奔命了!不过,我很快就想明白了,绿毛僵尸意识到皮老头失踪之后,肯定会寻着气味追来岑城,咱们在这里守株特兔就好了,不过,为了增加效率,我们还是应该做点小工作!

我将义庄里皮老头的旧衣服找了出来,就堆在义庄的门口。

皮老头一辈子没有娶妻,练就了一身快速洗衣服的本事,将换下来的衣服放进桶里,倒上洗衣粉,放水之后,用大脚丫子踩上十来脚就算是洗好了,晾干了继续穿,也因为如此,他的衣服洗不洗给人的感觉都一样!

充满了他身上浓郁的独特的气味!

希望这些味道独特的旧衣服能够将绿毛僵尸引过来吧!找到绿毛僵尸之后,我们就等于获得了一位超级专业,又不要工资的侦察员,跟在他后面坐享其成就可以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方圆轮流守夜,紧盯着院子里的那一箱衣服。却是一直没有消息,第四天的时候,我都有些失去信心了!皮老头的旧衣服之所以味道浓,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一直放在柜子里,如果在外面放了好几天,又是太阳晒,又是大风吹的,味道都没有那么浓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将绿毛僵尸吸引来!

于是,我和方圆商议,要是今天晚上还没有结果,咱们不能死等着了,要主动出击,当天晚上前半夜是方圆守夜,我就在楼顶的躺椅里睡觉,说句实在话,夏天在楼顶睡觉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当年,这除了蚊子给面子之外,还要有一幅好的身板,不然的话,夜露多淋几回能让你提前二十年得风湿!

但是我不一样,这两样我都有法子,我们是赶尸人,对于防腐除臭自有一套手法,这些手法用到蚊子身上同样能够收到奇效,别外,我的身体也还好,夜露对我来说,就是滋养皮肤的养分!

我正睡得迷迷糊糊呢,就感觉手臂一痛,抬眼一看,是方圆在掐我呢!我没好气地说道:“方圆,你干嘛呢?”

方圆指着楼下,压低了声音说道:“来了,来了!绿毛僵尸来了!”

听到这里,我顿时精神一振,扒着护栏往下望去,就见惨淡的月光下,慢慢地走来一道人影,那人影看起来年事已高,但是步伐却铿锵有力,他走过来的时候,月光都变得黯淡了一些。

绿毛僵尸巩勇!

绿毛僵尸一边吸着鼻子,一边向着那箱衣服走去,在走到那箱衣服面前时,眦着牙的嘴里有涎水流出,嘴里更是嗬嗬有声,像是在向皮老头示威,可能绿毛僵尸觉得示威得差不多了,往前一扑,抢住了箱子。

僵尸最喜欢抱人,因为抱着人才好下口啊,而且僵尸的臂力极大,被抱上了,基本挣不脱。

绿毛僵尸抱着箱子,张嘴去咬,结果咬下来一嘴的塑料,可能是觉得味道不对,绿毛僵尸感觉自己被骗了,两手一分,箱子便被他撕做了两片,其中的衣服散落一地!绿毛僵尸捡起一件衣服来,放在鼻子前闻闻,又揉成一团,似乎觉得皮老头不至于这么小,绿毛僵尸再一次感觉自己被骗了,哗啦啦地将衣服撕成了碎片,撒向天空。

又捡起一件,感觉还是被骗了,再一次撕碎了!

就这样,绿毛僵尸将一箱衣服都撕了个粉碎,这才恨恨地离去了!我冲方圆一招手:“追!”

我们换了一身夜行衣,紧紧地跟在了绿毛僵尸的后面。绿毛僵尸离开义庄之后,去了白老头的家,皮宏德回岑城之后,第一处去的地方就是白老头的家,不过其时白老头已经尸变,我们被他引到了敬山村!

绿毛僵尸在白老头的家里来来回回地巡视了许久,也幸亏白老头的房子太破,买房的大佬要拆来修别墅,因此空着没住人,不然的话,谁今晚住在白老头家,谁今天小命不保!

从白老头家出来,绿毛僵尸顺着马路往前而去!

皮宏德在白老头家里没有找到我们,便给我们打电话,知道我们在敬山村之后,立即就赶了过来,因此,按照顺序,绿毛僵尸下一处去的地方应该是敬山村!

这里离敬山村的地方不近也不远,我们原本想要元思思来,坐车过去的,但是元思思不答应,说什么别的事情行,追踪僵尸这事儿不成,还反问我们说有见过兔子追老虎的吗?

上一回紫僵差点没把她吓死,这一次绿僵也不行!

我说元思思你有没有一点追求啊!怎么能够自比兔子呢?为什么不自比老虎,去追兔子呢!

元思思说我也想自比老虎啊,这不心虚吗?

好吧,舒适的坐骑是没有了,只好坐方圆荒废已久的电驴了,虽然体验不好,总好过走路吧,尤其是对于我们两个还没有从前水村事件恢复过来的人来说!

不过,我们还是忽略了山间马路的难行,电驴一路上断气无数回,刨去照顾它的时间,我感觉比走路还要累,不过好在我们已经赶到了敬山村,山村的人比城里人睡得早,此时的敬山村早已是一片鼾声。

绿毛僵尸穿村而过,无人发觉。

也不是无人发觉,至少村里的狗是全都知道的,他们的鼻子异常灵敏,怎么会闻不出僵尸的味道呢!但是他们根本不敢吼叫,将鼻子杵进了泥地里,恨不能将整个身体都埋起来一样!

倒是我们经过的时候,一个个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汪汪汪地叫起来。

有村民见是我们,还以为我们是在找僵尸的踪迹呢,一边规矩自家的狗子,一边向我们点头示意。

正文卷 第446章:藏身处

出村之后,我和方圆格外的小心,狗叫的那么大声,绿毛僵尸不可能听不到,万一他知道身后有人跟踪,杀个回马枪我们就惨了,因此不能不防!

一直到我们发现绿毛僵尸的身影!

他就在我和皮老头挨打的地方,像狗一样蹲下身四处嗅着。

他像是找到了血迹,伸出一根指头,在地上一抠,连血带泥都抠了起来,放进嘴里细细地嚼着,眼睛都亮了,以他能够尝出皮老头血的味道,估计这家伙不是第一回喝到皮老头的血了!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皮老头有一次回来,手臂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刀伤,皮老头跟我们说别少看这道伤口,这道伤口救过他的性命,我和方圆问他是不是和人打架了,一大把的年纪了,该认怂就认怂,成天与人打架算是怎么一回事啊!

皮老头只是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

这时候一想,会不会是这家伙哪一天被绿毛僵尸逼入绝路,用自己的血拖住绿毛僵尸,从而脱身啊?

绿毛僵尸绕着农场走了一圈,便往深山而去,走的路线与我们当初找白老头的路线一模一样,找完了三只山洞,又折回来到了盗洞前,不过盗洞早已经填平,他是无法进到盗洞之中一看究竟了!

按照我们当初的线路,白老头从盗洞钻出时,皮宏德一路追着他又回到了敬山村!但是绿毛僵尸像是能够挑除掉多余的路线似的,他没有回去敬山村,而是往西北而行,去到了回水湾村!

循着我们的足迹,又到了前水村,站在前水村的村口,绿毛僵尸徘徊了很久,也没有往里走,我还以为它闻丢了皮宏德的气味呢,后来仔细一想,才明白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它不是闻丢了皮宏德的气味,而是感应到了前水村里僵尸王的气息,不敢入内!

可能感应到僵尸已经不在前水村了,绿毛僵尸终于下定决心,进了村。与我们当初的经历一样,绿毛僵尸来到前水村中心的枯井旁,跃入了空井,又从空井的另一边钻了出来,整个过程,我和方圆都坐在屋檐下的水泥凳子上等待,一直到绿毛僵尸从井中钻出,我们紧跟上去!

绿毛僵尸从枯井中出来之后,又回到了岑城,在岑城转悠了一大圈,来到了一户人家门前,双手往前一插,便将门撕做了两片,在房间里四处乱闯着,吼叫着。我和方圆的心中一喜,第一次见绿毛僵尸这么激动,是不是有什么发现啊!

我们正等着被逼出来的皮老头大发王八威风呢,却听咣当一声,侧门打开了,一名中年妇人从房间里从容走出,将尿桶的盖子一掀,半桶尿就向着绿毛僵尸泼了去,绿毛僵尸闪躲不及,被泼了个满头满脸。

一股子骚臭味道迎面扑来,我和方圆都捂住了嘴巴,也亏得我们没有靠绿毛僵尸太近,不然的话,估计要雨露均沾了。

泼完了尿,女人这才开口骂道:“……王八蛋,想欺负老娘,我告诉你,门都没有,老娘是什么人啊,站在门楼上那就是女将军,坐在金銮殿前那就是武则天,是你个癞蛤蟆能够欺辱的么,我跟你说,赏你一桶尿那是便宜你的了,要再敢上前,我能让你变成太监……”

女人的声音粗豪,与电视里的张飞有的一比,黑夜里也看不清楚容貌,我们心里下意识地就将她想象成女张飞了。

女张飞的气场很足,这一顿怒喝之下,竟然将绿毛僵尸都镇住了,绿毛僵尸像是犹豫着继续往前还是就此退走,可能是感应到皮老头不在这里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转身出来了!

出来后的绿毛僵尸整张脸都被尿给烧焦了,滋滋地冒着青烟,可谓是惨败而归……

抬眼看看僵尸的惨样,回头看着屋中的黑影,我们对屋里的女汉子升起了由衷的敬佩之情!

我也见过气场足的女经理,女高官,御姐,但是,他们顶多是镇住人而已,屋里的女汉子可不一样,人家能镇住绿毛僵尸,连绿毛僵尸都能够镇住,何况人乎!

从屋里出来之后,绿毛僵尸抬头看了看渐渐西斜的月光,转身往城外走去,一番寻找,钻入了山脚下的石洞。我心说皮老头这是怎么了,好好的屋不住,却要住山洞,正要跟着进去,被方圆拉住了。

方圆看着我说道:“师兄,天就要亮了!”

“哦!”我应了一声,继续往山洞里走去。

方圆又拉住我道:“师兄,你有没有想过,绿毛僵尸进石洞也许不是为了去找师父,而是为了找个地方藏身,因为天就快要亮了,咱们现在闯入山洞,很危险!”

我抬头看了看天,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以我的经验,这是天亮的前兆,东方露出鱼肚白之后,很快又会天黑,而且比往常时刻天更黑,这是黎明前的黑暗,接下来便是金鸡报晓,旭日东升了!

天亮之前,僵尸得到好藏身处,安渡整个白天,我一门心思想找到皮老头,竟然将这一节给忘记了,咱们这时候闯进石洞,就好比在黑,社会做见不得交易的时候闯入交易场地,会被灭口!

黑,社会灭口是因为他们的恶行被我们看到了,而绿毛僵尸灭口是因为他没有时间找下一个藏身处了,因此,只有灭掉我们,才能够安心。绿毛僵尸能不能灭掉我们另说,进入山洞之后,一场恶战是免不了了。

心弦崩紧了一整晚,突然间放松下来,我感觉十分的失落,在草地上坐了下来,招呼方圆也坐下:“休息一会儿吧,天亮了咱们就回去!”坐着坐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天完全亮了之后,我被方圆摇醒了,方圆捧着一捧红色的果实道:“师兄,我趁你睡着了,采了一些山果,就拿来当早餐吧,来,尝尝!”

我捡起一颗放进嘴里,咬破山颗,一股甜美的汁液流经舌法,流入了喉咙,如果这是早餐,倒是不错的早餐呢!

正文卷 第447章:有味道的旅途!

方圆将采的水果一分为二,仍然两只手都捧不过来,色味俱佳,也算是忙碌了一晚上之后唯一的安慰了。

我看着方圆,这丫头才来义庄时,我对她是不大感冒的,什么都不懂,胆子又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如果不是已经被皮老头收做了徒弟,我肯定要劝她趁着中毒不深,赶紧找个人家嫁了,开始相夫教子的安逸生活!

而不是从事这么高危的职业!

虽然说以她的身世和性子,嫁之后难免被老公欺负,被公婆欺负,总好过丢掉性命吧!

不过,这些日子以来,她的进展也是惊人的,不说别的,至少已经适应了赶尸匠的工作生活,关键的时候还能够助推一下,十分难得!特别是这份早餐,可谓是雪中送炭,安慰了我受伤的心灵!

这时候天已经亮了,也不用担心绿毛僵尸再跑出来,我和方圆赶回义庄。

在半路上,我突然感觉肚子响了一下,不过我当时没有怎么在意,走了一里多路的样子“咕咚咕咚咕咚……”肚子里就像是有一锅煮沸的稀粥,一阵纠痛传来,我捂住肚子对方圆道:“你等等我啊!”转身跑入了深山,哗拉拉地一通拉,夹着双腿出来了。

方圆关切地问道:“师兄,你怎么了?”

“闹肚子!”我看着方圆道:“你有没有感觉不舒服啊!”

方圆摊开双手道:“我没事啊!”

我松了一口气,一开始我以为是野果的问题,但是现在我们一人吃了一半,方圆没事我拉肚子,应该不是野果的问题。又走了一段路,我又夹起了双腿,声音急促地道:“方圆,你等等我啊!”

这一次实在太急,我不敢跑太远,怕中途憋不住,跑到树后,快速地裤子解了开来,劈里叭拉地一通拉,我的位置处于风口,一阵风吹来,方圆顿时有点受不了,紧走几步躲到了一边:“师兄,能不能走远点拉啊,臭死我了!”

我有些内疚,心说可苦了方圆了,一整晚的一女人当男人用,末了还要闻我的咳咳咳——味道,真是罪过啊!

不一会儿,我从树后转了出来,腿夹得更紧了,脸色也比之前更加苍白,我看着方圆问道:“方圆,你有没有感觉不舒服啊?”

方圆看着我,奇怪地问道:“师兄,明明是你不舒服,你干嘛老问我感觉舒服不舒服干嘛啊?”

我摆手道:“没事,没事,我就随口这么一问!”

从石洞到回家这一路,是充满味道的一路!因为我闹肚子,原本半个多小时的路程被我拉长到了一个半钟,到最后走路都飘了,方圆仍然什么事儿也没有,到这时候我已经能够确认,不是野果的问题了!

直到几个月之后,我才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原来,方圆采的野果确实有让人腹泻的功能,方圆小时候因为家里没吃的,经常上山采野果,刚开始吃的时候也拉稀,吃多了就免疫了,她是免疫了,我可没有,于是,她吃了没事儿,我吃了就一路拉不停。

亏我还夸她有长进呢,但事实上,这家伙绝对是名付其实的坑爹货!

回到义庄之后,我在床上一直躺到下午,总算是好了,我叫醒了方圆,和她一起去找昨天晚上的女汉子!我们找到那户人家门前时,发现门已经换上新的了,刷得大红油漆,还添上了一幅门神,写的是“恶挡门外鬼,福报家中人!”

门口坐着一名半老徐娘,正卖凉面凉粉呢!听她说话的声音就是昨天的女汉子,但是容貌却与我们想像的相差太多,我们本来以为她的长相与李逵,张飞差不多,却是十分清秀,虽然年纪有点大,却给人别样的韵味。

因为房子在街口,徐娘便采取了前店后院的模式,白天在门口卖凉面凉粉,晚上就住在后院,生意还不错。徐娘发现我们一直盯着她看,眼神里立马长满了倒刺儿,如果不是我身边站着方圆,估计就要开口骂街了。

徐娘扫了我们一眼:“小伙子,小妹子,吃凉面吗?我虽然是卖凉面的,但是你们一直看着我不会饱的哦!”

我上前一步道:“大姐,我们是特意来找你的!”

“我犯什么罪了?”

“没有!”

“我认识你们?”

“不认识!”

“那你们不用找我了,吃凉面就坐下,不吃就赶紧走吧!”徐娘翻了个白眼道:“我没空跟你们扯闲天!”

虽然徐娘说话很呛人,但是我却并不生气,我在读书的时候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女老师,刀子嘴,豆腐心,嘴上不饶人,那是天生的,心里却是善良的,事实上,这样性格的人比八面玲珑,说话做事,让人如沐春风的人可靠得多。

我在摊前坐了下来,说道:“大姐,如果我叫一碗凉面,是不是就可以扯闲天了!”

“两碗!”

“成交!”

我和方圆吃着凉面,徐娘坐在我们面前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吧!”

还别说,徐娘做的凉面特别好吃,多吃了几口,我都忘了此来的目的了,干咳几声,终于调整好了状态,我问道:“大姐,你认识一个叫做皮宏德的人吗?”

徐娘的眼神闪了闪“不认识!”

碰壁了。

我接着说道:“我们是他的徒弟!”

“你们两个?”

我点头“嗯!”

“不认识!”

徐娘还嘴硬呢,前面那句“你们两个?”的反问句就表明她和皮宏德是认识的,而且关系还不浅,如果是一面之缘,皮宏德有没有徒弟人根本不会在意啊!即然对方坚持不认,我们也没有必要揭破,接着往下说就是了“是这样,我们的师父皮宏德半个月前回来岑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失踪了,我们正四处找他呢,如果你有他老人家的线索,麻烦告诉我们,定有厚报!”

“我是要厚报的人吗?”徐娘冲我翻白眼!

“不是不是!”我满脸堆笑道:“但是我知道,大姐你肯定不是坏人!”

正文卷 第448章:一般“朋友”

徐娘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了笑容:“小子,你挺会说话的嘛!”迟疑了一下又问道:“你想让我对你们坦诚相见,就得对我坦诚相见,知道吗?说说,你们是怎么知道我认识皮宏德那个老鬼的?”

“老鬼?”这是个很值得玩味的称呼啊!

看着徐娘那锐利的眼神,我知道,这时候我只能说真话,说谎话基本上瞒不过她,而一旦被她识破,那就不用谈了,因为她绝对不会再透露半个字,对别人真诚的人最讨厌的是什么?

最讨厌的是别人对她假!

于是,我们便将昨天我们跟踪僵尸,跟踪到了他家里的事情说了一遍,徐娘听说昨天找上门的僵尸,脸上虽然还绷着,桌下的双腿却在打战,她以为破门而入的是老光棍,臭流氓,混蛋人渣!

常言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徐娘从三十岁开始守寡,到现在都快五十了,近二十年的守寡经历,让她练就了一身对付人渣的本事,就一个字“凶!”你凶,就没有人敢上门找事儿!

昨天她用的就是“凶”字诀,因为已经用过多次,早已经熟悉于胸,使起来可谓是行云流水,只不过没想到的是,昨天面对的不是人,而是一只绿毛僵尸!至于那半桶尿,因为她经常起夜,所以就在门后放了一只小桶,有盖的那种,当做夜壶使了!顺手就提了出来。

听完我的描述,徐娘颇为恼火地道:“你们既然知道闯进门来的是绿毛僵尸,又紧跟在身后,为什么不出手呢,万一我被绿毛僵尸害死,你们的师父不能放过你们!”

徐娘这话,宛然以师娘自居呢!

我赶紧一通道歉,说绿毛僵尸之所以闯门而入,主要是为了找皮宏德的下落,因此,不会对不相干的人怎么样的,再说了,我们不是紧跟其后嘛,就算绿毛僵尸有异动,我们也来得及做出反应!

徐娘听了之后,总算还满意,挥挥手说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迟疑了一下,这才经跟我们说皮宏德来找她的经过,那天半夜,徐娘听到敲门声,提着半桶尿就出来了,如果不是皮宏德提前开口,那一桶尿估计就得泼他一身。

听是皮宏德,徐娘将尿桶放到一边,拍着手质问他这么晚来找自己干嘛。

皮宏德说有个东西送给她,便将一只黑口袋递了上来,说自己最近接了一单活,要出国,可能许久都不回来!徐娘心说赶尸不是只能内赶嘛,国外言语不通,没法赶尸啊!两人矫情了几句,皮宏德就匆匆地离开了。

“姓皮的这个老缺德的……”徐娘说到这里仍然是满脸的气愤。

皮宏德被绿毛僵尸追了五年,每年来看她一回就已经不错了,因此,徐娘早就习惯了皮宏德的突然到来,又突然离去,往日来时也会给徐娘带着小礼物什么的,多是一只银镯,一套衣服什么的,不会超过三百块,因此,徐娘也没有觉得今时与往日有什么不同。

一直到她拆包裹的时候才感觉有些不对劲,包裹最上面是黑色的塑料袋,往里是蓝色的,接着是红色的,包裹被红蓝黄紫青绿橙七种颜色的塑料口袋裹了七层,徐娘的脾气又爆,拆得不耐烦了差点将包裹扔垃圾桶里去。

她深吸了一口气,沉下心来继续拆包裹,她倒想看看皮老头到底给他送的是什么,如果就是数十只塑料袋裹的一声砖头,皮老头再来时,她保证让皮老头变成波箩头,不过,当她打开第一只塑料袋时,发现了一大叠红艳艳的钞票,数了数,竟然有十万元,徐娘当时就怔住了,一向吝啬的皮老头,竟然一口气送给她十万,这简直比中国足球杀进世界杯五十强还让人震惊呢!

她看着这么多的钱,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这时候也终于明白过来,皮老头为什么要将钱包上这么多层了,他知道徐娘性子要强,从来不肯求人,自然也不愿意受人恩惠,不然的话,以她的姿容,只要稍稍地将头低一低,何至于在门前卖凉面呢!

皮老头知道,要是直接送十万块钱给徐娘,徐娘肯定不会收,因此他将钱放进塑料袋里,包了七层,等到徐娘将七层包裹拆完,他已经从容离去了……

徐娘说到这里神情之中满是担忧:“小陈,小方啊,我总感觉你们的师父这一次的举动十分的蹊跷,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方圆才要开口说话,被我用眼神制止了,我们用昨天绿毛僵尸的事情换回了徐娘关于皮老头的一些秘密,这是公平交易,前水村的事情,就不必告诉徐娘了,这只会让她徒增烦忧!

我想了想说道:“徐大姐,说实话啊,他虽然是我的师傅,我们对他的了解不会比你多,这一次他突然不辞而别,然后绿毛僵尸又找上门来,我和方圆都比较担心,一路跟踪着绿毛僵尸,然后就找来了这里……”

方圆看着徐娘道:“徐大姐,你与我师父关系肯定很不错吧!”

我瞪了方圆一眼,心说你这不是废话吗?十万块可不是小数目,你会将它随便送人吗?徐娘与皮老头的关系何止不错,明显很铁嘛!要是碰上那会做人徒弟,这会儿估计都改口叫师娘了!

徐大娘一向嘴硬,这时候自然是不肯承认的,却也脸红了,能让一张历经风霜的脸羞红,这件事情肯定很羞人的嘛!徐娘干咳着说道:“朋友,就是早年间认识的一般朋友!”

我心说放屁,要是一般“朋友”半夜敲门你会给他开门?要是一般朋友以皮老头的吝啬,请我和方圆吃饭从来没有超过五十块的,会将毕生积蓄送给你?

拉倒吧,这事儿心照不宣就好,别看徐娘此时的脸还是羞红,我却清楚地知道,如果我再去抬杠,就是恼羞成怒了!

说到这里徐大娘像是想起了什么,站起来道:“你们等一等,等一等我啊,姓皮的老头那十万块钱我还锁在柜子里呢,这就给你们拿来,要是找到了他,就帮我退给他,就跟他说‘如果老娘我爱钱的话,轮不到她姓皮的!’”

正文卷 第449章:一段恩怨的终结!

我和方圆赶紧起身,冲屋里喊道:“大姐,你叫我再吃一碗凉面没有问题,但是,要我将师父送你的礼物收回,那就有点强人所难了哈,我们还有事,先走了哈,等找到了师父,我让他老人家来看你!”

等到徐娘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跑出了半里地去了。

徐娘边喊边追,追了一阵,停下了脚步,得亏她还要守着她的面摊,不然的话,说不定会追到义庄去!

整个白天,除了认下一个没有名份的师娘,什么收获也没有,也不算是毫无收获啦,等到皮老头再回来,今天的经历,就是调侃他的谈资。

这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我和方圆简单地吃了一些东西,便往绿毛僵尸藏身的石洞而去,我们赶到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石洞的洞口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不一会儿,绿毛僵尸从石洞里钻了出来。

他的怀里抱着一条蟒蛇,一边往前走,一边吸着蛇血,而那蛇,原本缠在他的身上,那蟒蛇有人的大腿粗细,如果是普通人,被它一缠,估计身上的骨头会断折一半,但是它缠着的是僵尸,僵尸的身体多便啊,蟒蛇缠在他的身上,就像是缠着一块人形的石头,没有将蟒蛇怎么样,倒是全身的血液被吸得差不多了,先是尾巴软软地拖在地上,接着蛇身都垂了下来。

绿毛僵尸松开的嘴,双手一松,蟒蛇便软在了尘埃之中,无力地扭动了几下身体,就此死去。

这么大一条蛇,蛇血得有一大盆吧,绿毛僵尸喝了这么多的蛇血,估计今天晚上不会饿了,再看看我们自己,我顿时感觉我们连僵尸都不如,僵尸都知道这一晚上可能会很辛苦,储备了多多的蛇血,而我们竟然什么都没有带!

绿毛僵尸开始行动了,我和方圆紧随其后,一边往前走我一边寻思着,今天绿毛僵尸会去哪儿呢,不会要出城吧!僵尸夜行百里没事,我们就惨了!我咬咬牙,不管了,只要能够找到皮老头,累就累吧!

但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绿毛僵尸哪儿也没有去,就是绕着昨天的路重走了一圈,第三天,第四天都是如此。我感觉很是沮丧,心想我们跟踪绿毛僵尸,不会被发现了吧,这一圈一圈地转来转去是戏耍我呢?

但是看样子,绿毛僵尸似乎比我们还要沮丧。

我寻思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绿毛僵尸之所以绕着经一天走过的路转来转去,不是因为发现了我们,戏耍我们,而是因为,它也失去皮宏德的踪迹了!

这是什么情况?

皮老头被绿毛僵尸追了五年,也没有找到摆脱绿毛僵尸的办法,在僵尸井中不到五分钟,突然就悟道了,这特么的也太神奇了吧!

现在倒好,所有的线索都断了!

这一天,绿毛僵尸没有回去石洞,而是站在了空地,站了整整一晚,一直到天色转明。这一整晚,我和方圆藏身树上,轮流守夜,希望在这异常的情况中,发生点让我们欣喜的事情!

但是,一整晚都很平静,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天微微亮的时候,我摇醒了方圆,指着下面的绿毛僵尸道:“这家伙是怎么回事啊,天都快要亮了,再不走,等到太阳一出来,就得灰飞烟灭!”

方圆想了想说道:“师兄,你看会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啊,绿毛僵尸追师父追了五年,日久生情,然后突然找不到师父了,心里一伤心,一难过,连自己怕太阳的事情都给忘记啦!”

我敲了方圆一记道:“以后少看一些耽美书啊!”还僵尸对皮老头产生了感情,产生你个大头鬼啊,两人不仅都是男的,而且还一生一死,这跨度也太特么大了,再说了,僵尸如果有感情的话,还能咬人吸血么!

如果不是这样,那会是什么原因呢?

这时候,东方升起了一团红云,红云之中色彩班阑,这是朝霞,朝霞出来了,也就是说,太阳很快就会出来,但是绿毛僵尸巩勇仍然一动不动,这时候,我都有一种想要从树上下来,告诉绿毛僵尸危险就在眼前,让他赶紧躲避的冲动了。

终于,太阳升起来了!

一缕金光打东边升起,罩在了绿毛僵尸的身上,就像是烈火碰上了干柴,绿毛僵尸的身上,窜起了一团冲天的火焰,将它裹在了当中。绿毛僵尸仍旧一动不动,直至被烧成了灰烬。

这几天跟踪绿毛僵尸的过程中,我和方圆还一直寻思着如果被绿毛僵尸发现了,我们要如何应对呢!绿毛僵尸属于僵尸之中的第三阶,实力不容小觑,连皮老头都被追着逃亡了五年的厉害家伙,更何况我们呢!

我也想像过自己如何英明神武,经过一番苦斗,最后将他斩于脚下,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它最后是被一缕阳光给解决了!

绕着绿毛僵尸的骨灰走了五六圈,我也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失去了皮老头的踪影,心中沮丧,愤而自杀?一连找了四五天,受不了累死了?又或者……一直到一个月之后,我终于将这件事情给弄明白了,绿毛僵尸心中的怨气越结越深,都是因为皮老头,现在找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皮老头,于是,他认定皮老头已经死了,皮老头死了,大仇得报,心中的怨气散了,怨气一散,绿毛僵尸与普通的尸体也差不多,太阳一晒,自然灰飞烟灭了!

我满心为自己的推理开心,但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也有可能有另一种结果……

但是,不管怎么样,今天早上之后,皮老头与绿毛僵尸的恩恩怨怨,在这一束阳光之后,终于了结了!不知道皮老头此时在哪里,如果他知道了这件事情,肯定会很开心的吧!

我掏出手机,将绿毛僵尸的事情发短信告诉了他,不管他愿意不愿意联系我们,我觉得,这么大的事情,我应该告诉他一声!

正文卷 第450章:长舌妇

短信发出去之后,一直没有回,其间我也试着打了几次电话给皮老头,都是关机……

这个老混蛋,到底怎么了嘛?

皮老头没有找到,生活还得继续啊,就当皮老头又被僵尸追杀了吧!慢慢地,我和方圆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除了多出来一个元思思,我们偶尔会去准师娘那里吃个凉面,与徐娘聊聊天什么的。

白光明的《捉鬼日记》我从头到尾地翻了一遍,我这人就是这样,不管其间的内容多么深奥,我会先囫囵吞枣地翻一遍,然后慢慢精学,事实证明,这是个不错的学习方法,因为在学习之前,你的心里就有了大局,再从细处着手,往往会起到以点推面的奇效!

铜镜被我用符水洗过,更加明亮了,但是我不大用,铜镜能够照过鬼魂,但是你试想一下,中华上下五千年,再往上,没有文字记载的王朝还不知道有多少,将时间拉长到五千年,哪个地方没有死过人呢?

套用一句很热血的话来说“一寸河山一寸血!”铜镜随便那么一晃,都能够照到几道人影,影子浓的,是正常的鬼魂,影子淡的,是飘泊已久,魂魄已淡的鬼魂,像那种弱有弱无的人影,多是单魂或者是单魂游离,事实上,人有时候睡得太沉,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谁特么的愿意天天见鬼啊!

这一天,我正在洗车呢!

多媒体屏幕上的元思思不厌其烦地指挥着:“烦啦,这里,对,这里有点脏,多用水冲冲,还有这里,这里比较难搞,深沟里藏满了污泥,你仔细点抠啊!”

我一边往车上撒加了洗洁精的水,一边在元思思的指挥下洗着车,她那曼妙的声音让我有一种错觉,仿佛在给她洗澡一样。

这时候,有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走了过来,男子留着光头,穿着黑色的t恤,脖子上挂着一条比狗链还粗的黄金项链,长相么,可以参考徐峥。我的目光一直盯着他的项链看,想看看他再多出一些汗项链会不会掉色。

但是事实让我很失望,光头一直走到我的面前,项链也没有掉色。

光头看着我问道:“请问,你是陈烦大师吗?”

我听了很是满意,没想到这家伙不仅长得胖,还蛮会说话的(这好像不挨着啊)我将洗车的帕子往反光镜上一搭,面上装得酷酷地道:“你要是找大师,我不是,但是如果你找陈烦,那你找对了!”

“你太谦虚了!太谦虚了……”

对于这样的客套,我听得多了,半点反应都欠奉,直截了当地说道:“说吧,什么事?”

光头佬连连点头道:“陈大师,是这样……我家里闹鬼了?”

“闹鬼了?”

“嗯!”

“闹鬼你找我干嘛啊!”我抬头指了指义庄的牌匾道:“哥们儿,你先将字认清了,这是义庄,不是捉鬼俱乐部!”

“不是啊,你是白光明老先生的传人!我寻思着,白光明老先生的本事你肯定也会,于是就找上门来了!”光头佬辩解道。

擦,才几天工夫,白老头传我衣钵的事情就满城皆知了?不应该啊,这件事只有四个人知道,第一个是我,我可以很肯定地说,我没有将这个消失透露出去!

第二个是皮老头,这老东西失踪了,要是没有死的话,我估计早就离开岑城了,也不大可能是他传出去的,第三个是李脂婆婆,李脂婆婆已经死了,自然也不可能是她传出去的,那就只剩下方圆了!

这个方圆,人没长进多少,舌头倒是越来越长,都成长舌妇了啊!

我压下了立马打电话将方圆骂一顿的冲动,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光头佬掏出手机,打开了朋友圈,指着其中一条动态道:“看到没,这是白光明老先生十二天前发的说说,他说他将衣钵传给了你,让老客户遇上了事儿就去找你!”我一看,果然如光头佬所说,不但发了说说,还配有图片呢,第一张头是蘑菇头纯洁的笑容,配字是“对不起了各位,老朽我先走一步!”第二张配图就是我扶在桌子上睡觉的图片。

我看完之后差点跳起来,从时间点看来,其时白光明已经病重,我和方圆就守在他的身边,就那个像是一口气上不来就要咯屁凉的状态还能发配图的说说,再说了,我就在身边,我怎么不知道啊!

光头佬指着我的照片道:“你不是睡着了嘛!”

我这才恍然想起,确实,在守白老头的时候,我因为中途太困,睡了一觉,莫非我睡着的时候,白老头醒了来,掏出手机拍下照片,还发了朋友圈?特么的这事怎么想怎么诡异啊!

不过,虽然很诡异,但是并不是说就完全没有可能啊,假如恰好在那个时候,白老头回光返照呢!

我是赶尸匠,本来不想接有关鬼邪的活儿,但是既然被人揭破了,也只好硬头头皮上了,我搬了张椅子,坐了下来,跷起二郎腿看着光头佬道:“说吧,到底怎么一回事儿!”

光头佬将他家里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他们两口子,还有一个十六岁的女儿,因为就一个女儿,夫妻两人视为珍宝,别提多宠爱了,但是最近,他们的女儿寒姿出事了,白天睡下还好好的,但是早上醒来就鼻青脸肿,仿佛被人打了一晚上似的。

一开始,光头佬以为女儿有自虐的倾向,但是在测验之后发现并不是。光头佬又怀疑是不是鬼压床,可是他翻遍了道家书籍,也没有听说鬼压床会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最重要的是,寒姿一整晚都睡得很好,丝毫也没有被鬼压床的征兆。

光头佬百思不解,于是就来找我了……

我听了之后也是一头雾水,还怀疑光头佬没有将事情说清楚,又让他说了两遍,确认没有遗漏之后,我陷入了沉思,睡觉前还是好好的,睡一觉起来就鼻青脸肿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正文卷 第451章:离魂

我寻思了半天,也没有在《捉鬼日记》里找到类似的案例,对光头佬道:“你等下我,我收拾下东西啊!”

这时候,元思思的声音响了起来:“烦啦,不带这样的啊,哪有洗澡洗到一半将人晾下的?”

“洗澡?”光头佬瞪大了眼睛。

我指了指车子道:“给车子洗澡!”

“那刚才说话的?”光头佬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我解释道:“没啥,这是我新安装的智能语音系统,拟人化达到百分之九十九,能够与人无障碍交流!——等一下哈,等我洗好了车再说!”一通胡说,总算遮掩了过去,我忙活了十多分钟,将车洗干净了,收拾了几样法器,往光头佬家里走去。

因为我的到来,光头佬的老婆早早地下班了,安排了一顿酒菜。六点钟的时候,寒姿回来了,十五六的年纪,大长腿,打扮得挺时髦的,进到家里,将背包往鞋架上一挂,就坐在沙发上开始玩手机。

光头佬干咳一声介绍道:“女儿啊,你没见家里来客人啦,这位是陈哥哥!来叫陈哥哥!”

光头佬虽然说是责怪,那声音轻柔的,如果不是在现场,光明声音还以为是撒娇呢!

寒姿听光头佬这么说,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不要太锐利,我感觉这一眼,她已经将我衣服,裤子,鞋子,甚至是袜子的品牌都看了个明明白白。好吧,我穿的都是大路货,但是我并不骄傲!

在寒姿的眼中,估计有一个衣着品牌=身份的对应表,很明显,我是排在最末的,寒姿翘起了二郎腿,悄声对我说道:“我说小哥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求我爸啊,跟我说说呗,说不定我一开心,会帮你说话呢!”

现在的孩子坏着呢,这话反着听没错儿,正确是“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求我爸啊,跟我说说呗,说不定我一开心,会来捣乱呢!”

我一脸惊异地说道:“妹子,料事如神啊,你怎么知道的?”

寒姿云淡风轻地道:“我从你衣服上看出来的!”

“哦!太厉害了!”我竖起大拇指道:“我确实有事情来你爸爸帮忙,我就是想问他,欠我的两万块钱什么时候给还上!”

寒姿差点笑喷:“我家会欠你两万块钱,我家会欠你两万块钱,你开玩笑呢!”见我不回应,寒姿起身找她爸爸去了,不一会儿,光头佬双手捧着信封,递上来道:“陈先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这是两万块钱,还有一千块的利息,请笑纳!”

我将钱收好,向寒姿眨了眨眼睛,留下寒姿楞在当地。

我隐约能够看到她脖子和手腕上的伤,虽然她穿长袖,又竖起衣领挡住了,但我还是看到了一些。这时候,光头佬的老婆端菜上来了,招呼大家入坐,吃完了晚饭,寒姿继续玩手机,光头佬的老婆洗碗,光头佬在看新闻台。

过了一会儿,光头佬的老婆叫寒姿去洗澡,洗好了澡之后,寒姿接着玩手机,玩了半个多钟之后被叫去睡觉,不用说,躺在床上还是玩手机,光头佬开了两瓶红牛,递给我一瓶,对着新闻里的种种乱象指点江山,这一聊,就聊到了十二点钟。

光头佬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冲他的老婆摆摆手,压低了声音问道:“睡了吗?”

光头佬的老婆回应道:“睡了!”

我说道:“再等等,等她睡得更沉一些再说!”一般来说,凌晨一点是人睡得最沉的时候,所以,老小偷教小偷偷东西,绝对会让他选择在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下手!

等到时针指到一点,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光头佬在女人的催促之下,揉起眼睛跟在了我的后面,进屋之后,我先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房间里开着空调,温度适宜,寒姿已经安然入睡,却还是双手抱着手机,鼾声均匀,一切如常。

我指着一扇开着的窗户道:“不是开着空调吗?怎么还开窗户啊?”

“开空调闷,所以要开一扇窗户透气!”光头佬悄声说道。好吧,有钱人对生活品质追求更高一些,这个无可厚非,我指着窗户道:“明天,后天,以后你开窗不开窗不关我的事儿,但是今天,得将窗户关上!”

光头佬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将窗户关上了。

我招呼道:“暂时没什么事了,咱们回去客厅吧!”回到客厅,光头佬的老婆已经摆上了一些瓜果,别得不说,待客之道,其实还可以的。

等了半个多钟,大概是一点半的样子,寒姿的卧室里传来轻微的撞击声,那撞击声不大,比飞蛾扑窗差不了多少,一下一下的,十分急促。我们上前查看,却是什么都没有看到。

我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感觉一阵冷风从我身边刮过,我分明感应到了冷风中的阴气,我想也不想,取出了定鬼镜,向着冷风消失的方向照了去。一照之下,我吓了一跳,我以为寒姿身上的伤是有鬼邪捣乱,其实并不是,而是寒姿的地魂离体了!

因为只有一魂,魂体很淡,肉眼是看不清的,非得借助法器不可,而这时候,白老头留给我的定魂镜就起到了莫大的作用,即使只是一魂,它也能够魂魄的影子投入镜中,这时候,光头佬也趁前来看,见到镜中的女儿,光头佬吓得差点失声惊叫出口,我赶紧捂住他的嘴道:“冷静,冷静,事情未明之前不要打草惊蛇!……”

镜中的寒姿在客厅里游荡着,仿佛是梦游一样,不一会儿来到了门前,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我招呼光头佬跟上,一边在他的耳边说道:“寒姿平常都是走窗户的,我将窗户关上了,她出不去,才会另寻出路!”

这时候,寒姿已经拾阶下楼了。

光头佬看着微微闪动的灯光,一脸的担忧:“小姿这是,小姿这是要去哪儿啊?会不会出事啊?”

我抬了抬眼皮道:“咱们一直跟着她,不就知道了吗?”

正文卷 第452章:没事别到处乱照

光头佬家的经济条件很好,住房的位置也很好,处于岑城县中心。

小区禁止车进入,空间又大,倒是这夜深人静之时,林荫小道上散步给人别样的感觉。

走没几步,就听光头佬问道:“陈大师,我家小姿怎么了?”

我晃了晃定鬼镜,就在我们前面十多米的地方,寒姿正慢慢地走着,一个人走路时的样子,通常能够反应他的脾气性格,寒姿走路时一摇一晃的,一看就知道平时霸道惯了,没有什么人能够约束到她。

此时的她只是地魂在走路,如果是整个人,走姿应该会有所不同,为什么呢?

如果是整个人,她还带着手机呢?

这一路上不斗个地主,不玩个王者荣耀,那不是浪费时间么?

光头佬凑头来看,盯着镜中寒姿的背影一直看了一分多钟,直到我收起定鬼镜,这才依依舍舍地收回目光。

又过了三四分钟的样子,光头佬忝着脸过来了:“陈大师,陈大师,让我看看小姿呗!”那一脸的媚态,让我恶心的不行,生怕他的脸上出现更加耸人听闻的表情,我赶紧将定鬼镜递了过去“看吧,看吧!”

光头佬看了两分多钟,定鬼镜被我收了回来“差不多了啊!”

光头佬的目光一直跟着定鬼镜在走,直到我将定鬼镜收回胸前的口袋,他的目光便一直盯着我的胸看,仿佛他的宝贝女儿被我藏在了胸口似的,我估计他此时如果不是顾忌着有事求我,就要过来抢定鬼镜了!

这时候,三人一魂走出了小区,沿着水泥砖块扑成的小路徐徐前行,前面有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处于十字路口的右边。

“陈大师,再让我看看呗,再让我看看呗!”光头佬表现得像是抖音里的变态男。

我实在受不了了,将定鬼镜拍在了他的手上道:“拿去吧,不过我跟你丑话说到前头啊,这一面定鬼镜,在法器市场价值在五十万以上,如果搞坏了,你懂的!”

“我懂,我懂……”光头佬迫不及待地接过定鬼镜,四面照着寻找寒姿所在的方位,照了一会儿,似乎找到了寒姿,光头佬紧走几步跟了上去,而我则慢慢悠悠地跟在后面,寒姿的情况只是离魂,离魂在《捉鬼日记》记录里是很小的事情,小到只要知道法门,即使不是什么都不懂,也能够解决,至于为什么魂魄归位之后会鼻青脸肿,我相信今晚之后,应该就有结果了!

一旁有一家二十四小时士多店,我进去买了一瓶啤酒,一只泡椒风爪,一手送酒,一手啃着泡椒凤爪,心情惬意之极,说实话,我已经很少这么放松自我了,人啊,越成长,承受得好就越多,以前虽然辛苦,但是心里有寄托,陈柔在的时候,我心里就会想,不管怎么样,凡事有她帮我兜着呢,陈柔离开之后,义庄的责任人是皮宏德,他虽然常年不在,但是,他就是义庄的责任人……

我干得不顺心,大不了撂挑子不干。

责任人又不是我。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陈柔离去了,皮老头失踪了,虽然义庄的情况还和从前一样,我却感觉所有的责任都压到了我的头上,除了承受,无可推脱!想到这里,我就感觉到嗓子眼一阵干涩,灌了几口酒之后,这才好了许多。

男人为什么多喜欢喝酒?除了那些天生的酒鬼之外,多数是因为生活的重担所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这个状态要是让真正的酒鬼知道了,少不了被一通嘲弄,特么的喝个8度的啤酒还那么多的感慨,要是给你喝一口四十五度的五粮液,还不得感慨一通宵啊!

特么的不要看不起喝八度啤酒的人,这里面英雄好汉也多得很!

我心里正胡思乱想着,就听到前面传来啊地一声响,我抬眼一看,光头佬仰面朝天,倒在了十字路口的左边一动不动。

我的心头一跳,心说不会出什么事情了吧,匆匆跑过去,将光头扶了起来,赶紧掐人中,将光头佬给掐醒过来,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光头佬的眼神惊恐,一手捂住胸口四处张望着:“有鬼,有鬼啊,我见到鬼了!……”

在光头佬的描述中,我总算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光头佬从我手里接过定鬼镜,就一直照着他的女儿,像是生怕他从眼中消失一样,看着她走上十字路口的天桥,又绕过天桥往西而去!

光头佬也许玩过苹果x,很多高科技的智慧家居产品和机器人概念产品,但是,那些东西从被制造那一刻起,就是有依有据的,这是根据什么原理,那是根据什么定律,但是定鬼镜不一样,别说是用科学来解释,即使是学道四五十年的术人,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光头佬心中好奇,便四处照起来,就像是有的人买了一只八千块的单反相机,先是自拍或者是给亲人拍,然后就扛着相机四处拍了,拿相机四处拍,只要不去厕所或者是洗浴间拍肯定没事儿!

但是照鬼镜不一样,你四处乱照,照到脾气好的自然没事儿,照到脾气不好的,少不得会给你颜色看。

光头佬在照向西北方向的时候,就感觉黑暗之中像是有一双眼睛看着自己,他心中好奇,将定鬼镜朝那个方向一个劲地照,结果,除了一双眼睛,什么也看不到!那双眼神一开始只是冷冽,然后就变得十分的愤怒!也变得越来越大。

等到他意识到自己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东西之后,就感觉不知道从哪里传来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突然又消失了,然后,定鬼镜中出现了一张老女人的脸,那女人的脸呈现酱紫之色,脸上的沟壑就像是干旱了半年龟裂开来的田地一样。

她怒视着光头佬,向他吹出一口气,光头佬顿时感觉眼前一黑,就倒了下去。

听完光头佬的话,我也吓了一大跳,定鬼镜是定鬼的法器,我还没有听说定鬼镜会被鬼魂利用的呢,这只老鬼,一定十分厉害!

正文卷 第453章:你是术人?

老鬼应该无心伤他,只是想给光头佬点教训,不然的话,光头佬就不会只是昏迷那么简单了。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光老佬摁了摁额头道:“除了头有些痛,其它都还好!”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抓住光头佬的肩膀道:“铜镜呢,定鬼镜呢,定鬼镜在哪儿?”

“我我……”光头佬回想着道:“我摔倒之后,铜镜好像脱手飞了出去,应该就是这附近!”

听到“脱手飞出”四个字,我就想给光头佬来一下,特么的这是定鬼镜,不是精品店里五元就能够买两面的镜子,这是能够脱手飞出的吗?

我这样想时,就听到哎呦一声,抬眼看时,光手佬一手撑地一手扶着自己的脑袋,光光的脑袋上,留下了五个手指印。我可能是激动了一些,这样想时,我的手就忍不住挥出去了。

被光头佬一提醒,我也感觉到了手痛,抬起来吹了吹,在花坛里寻找定鬼镜,不一会儿,终于让我给找到了,定鬼镜就插在花坛边上的草丛之中,我取出一看,就感觉一股怒火自胸膺升起。

在光头佬的头上留下五个手指印时,我还有些愧疚之心,不管怎么说,他是金主,而且年纪也比我大,我这么做似乎不妥,但是,当我看到定鬼镜被刮花的镜面时,心说特么的早知道应该下手重些的,便宜这王八蛋了!

光头佬站了起来,纳纳地道:“找到了就好,找到了就好!”

“是找到了!”我将铜镜递到光头佬的面前道:“却也不能用了!”

“不能用了?”光头佬接过镜子,反复地照着,镜面之上,留下了数十道刮痕,刮痕上沾满污泥,别说是照鬼了,人都照不出来。

光头佬看着我,一脸的着急:“那现在怎么办啊,咱们要怎么找到小姿啊……”

我心说还找小姿呢,咱们是不是先商谈一下如何赔偿的问题啊!不过怨气归怨气,我的心里却知道,这时候不是撒怨气的时候,我将一张符纸铺在定鬼镜的镜面之上,屈指一弹符纸一角,符录便燃烧了起来。

等到符火烧尽,我轻轻地抖抖定鬼镜,尘埃落尽,又现出了明亮的镜面,镜面虽然重归明净,但是,定鬼镜上留下的数十道划痕却是十分显然,看得人火气腾腾腾地往上冲,我将镜子收了起来,生怕自己看的时间一长,会气愤地将光头佬揍一顿。

不过,我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划痕,在反来的日子里,为我带来了不少的机缘!

寒姿的身影重新出现在了定鬼镜中,她已经走到了前面的白房子下,转身进了巷子,我冲光头佬叫道:“楞着干嘛啊,赶紧跟上来!”

从天桥上下来,我们来到了白房子前,沿着巷道走了一百多米的样子,就听到左边院子里传来碰碰碰的声响,那声音,听来就像是有人拿皮鞭正在抽打别人一样!我让光头佬蹲下,踩上他的肩头,爬上了墙,顺手将光头佬也拉了上来。

蹲在墙头上往下望去,就见在院子里的车库里,一名四十多岁的女人正拿着柳条鞭抽打着寒姿呢,一边抽打一边喝问道:“谁让你来我家的,谁让你来我家的,以后不准来了知道吗?再来我打死你啊!”

寒姿为什么每天早上醒来会鼻青脸肿,终于真面大白了,那是因为在这家人的车库里,有一只鬼天天拿柳条抽她呢!想像着初见寒姿时她的傲气,到现在被人打得嗷嗷叫唤,我心里竟然有一点暗爽。

光头佬见到定鬼镜里的情形,哪里受得得,也顾不上我了,纵身往下一跳,冲进了车库,对着空处胡乱地挥着拳头道:“特么的你个疯女人,你打我女儿干嘛啊,老子揍死你!”

虽然我不喜欢这光头佬,但是他无畏护女这一段,我还是比较认可的。

不过,他愤怒的拳头没有打到任何人,倒是被中年女人一脚给踢出了车库。

我也跳下了围墙,走向了车库,期间光头佬从地上爬起,还要冲向车库,被我拦住了“你这样解决不了问题的,还是交给我,好吗?”

光头佬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走进车库,指着寒姿问中年女人:“大姐,我想问一下,她与你有仇吗?你为什么要用柳条抽她?”

中年女人上上下下地将我打量了一遍“你是术人?”

我点点头。事实上严格来说,我只是赶尸匠,与术人差得还远呢,不过,既然对方这么抬高我,我也没有必要贬低自己啊!

见我点头,中年女人明显客气了许多,她扬起柳条指向寒姿,寒姿下意识地就是一哆嗦。中年女鬼指着寒姿道:“这个女鬼天天往我家里跑,想要迷惑我的儿子,我一开始也是好言相劝的,但是她又不听,我只好用柳条将她赶走,谁知道今天赶走明天又来,实在是……”

中年女人明明是施暴者,这时候听来倒像是有多委屈似的。

据她所说,她是这家女主人,两年前生病死了,家人将她抬上车送往殡仪馆的时候在这里着了一下地,于是,她的魂魄就留在了车库里,她心说留下也不错,至少天天可以看见自己的宝贝儿子啊,也就没有想着在挣脱束缚,下去地府。

这两年来,都没什么事儿,但是最近,差不多是二十天前的样子,寒姿的地魂每天凌晨一点的时候就从门缝里往里挤,要去她儿子的房间,中年女人当然不让啊,她庆幸自己的鬼魂留在了家里,得以看顾自己的孩子!

她截下寒姿的鬼魂,让她以后不要再来惊扰自己的孩子了,但是无论她怎么说,寒姿就是不听,今天赶走了,明天还来,明天赶走了,后天又来,中年女人生气了,这才用柳条抽她,谁知道抽也没有用,该来还是来。

中年女人看着我,一脸的为难:“实话跟你说啊,她一直这样,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总不能将她打死吧?但又不能不阻止她,我的宝贝儿子今年才十岁呢,未来的日子还长,怎么能够被鬼缠上……”

正文卷 第454章:花痴

我安抚中年女人道:“别激动,你先别激动啊,首先,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那就是,天天被你打得鼻青脸肿的女孩叫寒姿,她可不是女鬼,而是人身上离魂的地魂!是活人之魂”我指着光头佬道:“看到那个光头佬了吗?光头佬就是她的父亲!”

“是活人之魂?”中年女人楞了楞:“活人,怎么会离魂呢?”

我干咳一声道:“这个,目前我们也在调查中啊!活人之魂与鬼还是有区别的,因此,即使她去找你的儿子,也不会给你儿子带来影响的,你不必担心!”

“哦!”中年女人寻思了一会儿说道:“可是既然如此的话,我问她话她为什么不说呢?”

这个就更好解释了,我看着中年女鬼道:“你现在是鬼了,对于三魂七魄肯定会有所了解吧!来找你儿子的是寒姿的地魂,人有三魂,天魂主智慧,地魂主气运,命魂按字面意思解释就好,三魂之中,除了天魂可以单独与人交流之外,其它两魂如果单独分开来,与木偶也差不多,除了一些机械的心念动作之外,根本无法与人交流,她既然无法与人交流,自然是你问什么她都不说了!”

“哦!”中年女人恍然大悟。

瞬即又迷惑地问道:“她来找我儿子干嘛吗?”

我指着车里水晶吊饰之中的头像道:“那就是你儿子吗?”

中年女人点点头:“没错,那就是我儿子龚王者!”

好名字,如果不是王者荣耀出来的晚了些,我都怀疑龚王者的父亲是不是游戏迷了,水晶坠饰中虽然只是头像,也能够看出来,这小子很帅,脸略长,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如果时间往回退十年,评论一个人帅气肯定是棱角分明的脸,粗犷而又充满野性的眼神!而现在么!像形容女人一样形容男人就好了,瓜子脸蛋,吹弹得破的皮肤,眼睛水灵灵的,像是会说话似地惹人怜爱!

而且,单从脸形看来,他的身材也不会太差。

这样的美男子,想必是是女生经常谈起的“班花”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我明白了寒姿的地魂为什么天天晚上往龚王者家里跑了,犯花痴呗!

一问之下,还真是如此,寒姿是岑城二中97班的学生,龚王者也是。

“是同学啊!”听说是同学家里,光头佬的敌意明显减少了许多。

中年女人也放下心来,知道不是女鬼来缠自己家的儿子,她放松了许多。

相互客气了几句,我们领着寒姿往回走,现在,寒姿为什么早上醒来会鼻青脸肿的事情弄清楚了,他的地魂每天早上会去找自己暗恋的同学,结果被同学已经死去的妈当成女鬼要来缠自己的儿子,于是就用柳条打她。

虽说龚王者的母亲已经承诺以后即使寒姿再来也不打她了,但是,离魂的事情还是没有解决啊!光头佬一脸担忧地看着我道:“陈大师,我女儿离魂的事情,能治么?”

“能!”我说道。

“哎呀,太好了!……”光头佬激动地道。

我接着说道:“能治是能治,但是,得有条件!”我取出定鬼镜,在他的眼光晃了晃道:“你毁坏了我的法器,还没有赔偿呢,等你赔偿了,咱们再来商量如何治你女儿离魂的事情,怎么样?”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捉鬼日记》上说,人之所以会离魂,原因很多,比较常见的原因就是受了惊吓或者遭逢大的变故,除此之处,还有很多奇葩的原因,举个例子说明:人如果睡得太沉的话,大脑有可能会认为你已经死掉了,因此会让你的身体抽搐起来,确认你是活着还是死了,这一点,应该很多人都有经验,你睡着睡着,没做恶梦,身体也没有不适的感觉,突然间全身一抽搐,醒了过来。

当然,如果你实在睡得太沉的话,即便抽搐,也只会半梦半醒,不会完全醒来……

就像是电流穿过身体,这种时候,其实是最容易离魂的。

寒姿离魂的原因么,我估计他是太喜欢龚王者了,犯了花痴,时时刻刻都想见到他,睡梦中更是如此,因此才会离魂去找她,如果是天魂离魂还好,与龚王者的母亲一通解释就好。

但是偏偏是地魂离魂,就像是一只行走的木偶一样,话也说不了,天天被打得鼻青脸肿就不奇怪了。

事实上,人身上三道魂魄,天魂,地魂,命魂,天魂和命魂是很少离体的,因为天魂主智慧,天魂离体,人就成了傻子了,而如果命魂离体的话,人就会多病多灾,难以久寿。

固魂的方向很多,《本草钢目》里有写《法华经》里也有写,但是还是那句话,凡事堵不如疏,先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再因症施药。

寒姿还不肯走,直到我将车里的龚王者水晶像取给她看了看,她这才放弃了挣扎,随同我们回家,回到家,光头佬的妻子还没有睡觉,在大厅里转圈圈呢!见到我和光头佬回来,一把抓住光头佬的手,关切地问道:“小姿呢,小姿呢,小姿怎么样了?”

光头佬指了指自己的右边道:“这不是!”

光头佬的老婆瞪大了眼睛,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我将定鬼镜在她的面前晃了晃,示意她看镜子,光头佬的老婆抬眼一看,吓了一大跳,镜中的寒姿披散着头发,满身都是青紫之色,有好几处地方,皮肤已经被打裂了,都渗出了红色的血珠来!出门时还不像鬼,进门时倒有八分像鬼了。

光头佬的老婆焦急地道“你们不是跟着他的吗,怎么还受伤了?”

光头佬的表情有些难堪:“慢了一步,我们慢了一步!”

我看着光头佬的老婆道:“嫂子,你知道你家寒姿为什么会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吗?”

“为什么?”光头佬的老婆一脸的好奇。

我说道:“那是因为,你家女儿半夜爬男生家的窗户,结果被男生的死鬼老妈发现了,当成了缠他儿子的狐狸精,赶也赶不走,就只好用柳条打,谁知道打也打不走……”

正文卷 第455章:懂事

光头佬的老婆听了之后微微一楞,随后脸上浮起了红云,估计想起了自己年轻时候做得那些荒唐事……“哦,是,是这样啊!”

从儿女身上,多半能够看出他的父母是什么样人,严格来说,儿女都是父母的复制体,虽然有偏差,绝大多数都是大差不差的。

光头佬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支吾着道:“陈大师啊,能不能,能不能先让我的女儿魂魄归位啊!”

我点点头,引着寒姿的地魂往房间里走去,一直来到寒姿的床前,拉开被子,寒姿睡得正沉呢,银色的睡衣下,女体的玲珑在我的眼前展露无疑,我咽了一口唾沫,将寒姿的地魂往前一推,寒姿的地魂一个趑趄,扑上了自己的肉身,慢慢地融入了进去。

在寒姿的地魂融入自己身体的同时,她多处皮肤都开始变化,由白嫩慢慢变化成红色或者是青紫之色,有几处还擦破了皮,有血水渗出。寒姿身上的伤与地魂身上的伤并不二致!

她在地魂状态时也许不大能够感受到疼痛,而魂归本位时,伤痛都凝聚到了身体里,睡梦之中,痛楚让她的眼角微微抽搐,双手握成了拳,不停地摁床板。

光头佬的老婆看得心疼,一边用衣衫帮寒姿擦汗,眼中都流下了流来:“女儿啊,忍着点吧,妈妈都希望这些痛苦都落在妈妈身上,而不是你身上!……”

“哎呦!好痛”寒姿惊叫一声,醒了过来,一抬眼发现床头站满了人,吓一大跳,赶紧用被子将自己裹了起来“你们,你们干嘛啊,怎么能够随意闯进别人的房间?”又责怪自己的父母道:“爸,妈,你们也太过份了吧,自己闯进我房间也就算了,还带外人进我房间,你们想干嘛啊?”

光头佬的老婆安抚着自己的女儿道:“寒姿,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这里疼不,这里呢,这里呢……”

寒姿眦牙裂嘴道:“本来就疼,现在被你按得更加疼了!”

“哦!”光头佬的老婆的老婆老忙脚乱地收回了手:“我去给你找药啊,家里的跌打药内服的外敷的都有,我这就去给你拿!”不一会儿,还真拿来了,有云南白药,有红花油,有中华跌打膏,满满地一大捧。

估计光头佬夫妻见女儿身上有伤,早早地就准备了。

于是,寒姿就像是老大爷一样躺在床上,口里嚼着中华跌打丸,看着父母忙忙碌碌地为她上药,过了一会儿,寒姿抬起头来,指着站在一边的我道:“你,出去,大厅里呆着去!”

光头佬的老婆一脸疚意地看着我,我倒是无所谓,对于这寒姿的态度,我昨天就领会了,我从寒姿的身边飘然而过,脸上带着意义不明的笑容:“我在客厅等你哦!”

寒姿看向我的目光一脸的嫌弃,不知道为什么,她越是嫌弃我,我越是想逗她玩儿。

不一会儿,光头佬也被赶了出来,寒姿有些隐秘地方要涂药,他做为父亲,自然不能看了。

我和光头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闲天,寒姿被光头佬的老婆扶着出来了,看着女儿一瘸一拐的身形,光头佬问我道:“陈大师哈,我女儿她,我女儿的地魂归位了么?”

我取过定鬼镜,照向寒姿道:“你自己看看不就知道了么?”

见到镜中的寒姿,我顿时就楞住了,寒姿的地魂确实归位了,天魂也在身上,但是命魂却根本不是她,而是另一名女子,那女孩长得很是清秀,两条辩子从两边肩膀上垂下,眼睛灵动得像是会说话似的!

人有三魂七魄,离魂啦,缺魂少魄的事情我都听说过,却唯独没有听说三魂中还有另人的魂魄的!我正惊奇呢,就听一声惊叫,光头佬跳了起来,脸色苍白地指着镜中人影,说不出话来。而寒姿的命魂,也从懵懵懂懂的状态中突然睁开了眼睛,眼神如刀一样看向光头佬。

这时候寒姿已经走到了近前,我赶紧半铜镜收了起来,看向光头佬道:“你怎么了?”

光头佬楞了好一会儿,终于回过神来,摆手说道:“没,没事了!”

寒姿见我和光头佬的神情十分古怪,疑问道:“你们搞什么呢,神神道道的!”

我深深地看了光头佬一眼,收回了目光,对寒姿说道:“小姿啊,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了,我其实是阴阳先生,是你的父母请来我……”

“扑!”我话还没有说完呢,寒姿一口茶喷了茶几上,指着我道:“你是阴阳先生,你要是阴阳先生我就是玉皇大帝!”

“小姿,别瞎说!”光头佬的老婆在一旁喝止道。

“我还瞎说呢!”寒姿指着光头佬和女人道:“你说说你们,年纪加起来都七八十岁了,怎么还不如我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懂事呢!他说他是阴阳先生你们也信啊,我看是骗子先生还差不多!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鬼神神,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阴阳先生了!”

光头佬的老婆看向我的目光更加愧疚了:“陈先生,你别生气啊!”

我很认真地说道:“我没有生气,绝对没有生气!”看向寒姿道:“那我问你一个问题啊,你说这世界上没有鬼,那你每天早上醒来,都会鼻青脸肿,原因你自己弄明白了吗?”

“这有什么难解释的!”寒姿撇嘴说道:“我每天晚上梦见与人打架,结果打得都是自己,所以就鼻青脸肿了!”

“是吗?”我挑起眉头:“天天梦到与人打架?”

“没错儿!”

我的嘴角露出了笑意:“是与人打架还是被人打啊?”

寒姿的脸色变了变,随即很不客气地说道:“要你管啊?”

我嘿嘿一笑道:“我不仅知道你天天晚上被人打而且知道打你的人是谁!”

“是谁啊?”寒姿的问话,有些心虚了。

“是一个中年女人,看年纪要比你妈大上五六岁,脸色很白,头发在头上盘了一个髻,左脸上有一颗粘粒大小的红痣,我说的可对么?”

“你是怎么知道的?”寒姿的脸色大变!

正文卷 第456章:找回命魂

“我可不仅知道这些,我还知道得更多呢!”我笑道:“我知道,你在岑城二中读书,今年是高二一学期,因为再过不久就要进入高三,为了不让坏学生影响好学生,学校组织了分班,将坏学生与坏学生塞一个班,好学生与好学生塞一个班!”

寒姿撇嘴,仿佛在说,这有什么难的,随口问问二中的人,就知道了。

“你肯定在想,这有什么难的,去二中随口一问就知道了,是吧!”我笑眯眯地道:“那咱们接着往下说吧,你们班分来一个男生,人长得又高又帅,关键是学习成绩还不错,他的名字叫做龚王者,对不?”

寒姿的眼神闪了闪,哼一声不说话。

“就我知道的,有一个女孩暗恋他……”

“还有谁啊?”寒姿冲口而出。

我看着寒姿,笑了起来。

好一会儿,寒姿才回过神来,怒视着我道:“你算计我!”

“没有啊!我没有说你啊,我说有个女孩,就我所知啊,有个女孩暗恋龚王者,都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了,以至于晚上魂魄离体要去爬人家墙头,不过呢,龚王者的死鬼妈妈还在家里呢,龚王者的死鬼妈妈将那女孩的魂魄当成了缠人的恶鬼,于是就用柳条鞭抽她,抽得她全身是伤,等到天快亮的时候,那女孩地魂归位的时候,鬼魂所受的伤反应到了身体上,所以每天早上醒来都会鼻青脸肿,这个女孩,你认识吗?”

寒姿又不傻,怎么会猜不出来我就是在说她,站起身来冲我说道:“不知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便转身进了房间,将门关了起来,光头佬的老婆去敲门也不开。再敲就叫道:“让那个姓陈的赶紧走,不然的话,我就呆在房间里不出来了!”

十五六岁的年纪,是很敏感的年纪,寒姿被人叫破心事,有些受不了,因此才会这样。于是,光头佬将我拉去了阳台,光头佬的老婆以我已经走了,骗开了寒姿的门。

光头佬眉头紧锁,似乎有很重的心事,非亲非故的,我自然不会去问,就像是你明明知道别人提着一袋子苦胆,非要撕开来闻闻,那不是找罪受么?过了好一会儿,光头佬似乎顶不住了,开口说道:“陈大师啊,我刚才看向定鬼镜的时候,看到其中一道魂魄好像不是我的女儿小姿啊!”

我哦了一声道:“我也看到了!”

我盯着光头佬道:“那是命魂,你女儿的命魂不是自己的!”

“那,那怎么办啊?”

我摊开双手道:“跟你说实话啊,我也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我也头一次遇到,不知道要怎么做,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回去想想办法,想到办法了再来找你商量,好不好啊?”我原本还想从寒姿身上下手,看看能不能探出她身上命魂的来历,但是刚才的那番话让这丫头很讨厌我,我还没有往下问呢,她就跑进房间将自己关起来了!也怪我,没事儿自己找难题。

因为她对我的傲慢,我总想找机会还回去,抓住了她暗恋龚王者结果被龚王者的母亲打得鼻青脸肿的事情,我自然不会藏着腋着了,一口气将她的小秘密都抖了出来,寒姿恨极了我,不愿意再与我多说半句话了。

不过,好在这种事情也并不十分紧张,时间足够得很,因此我准备慢慢来!

“哦!”光头佬沮丧地说道:“那好吧!”又抓住我的手道:“陈大师啊,我们一家的身家性命都捏在你的手里,你可一定要帮帮我啊!”

“身家性命?言重了吧!”我安慰道:“虽然你女儿的命魂不是她的,但是暂时不会有事的,命魂主命,就像是你打街机游戏时的血条,当然,命魂可能更高级一些,但也就那样,你的女儿暂时不会有事,你全家都不会有事的!”

“哦!”光头佬应了一声,欲言又止的样子。

这时候,寒姿从房间里出来了,见我还在,恼火地说道:“你怎么还不走啊,快走,快走!”

“好好好,我走,我走!”我一边收拾东西,顺手递给了光头佬的老婆三张符纸道:“这些符纸,烧给寒姿喝,一天一张,应该有固魂定性的作用,先将魂魄稳固住了,其它的事情咱们慢慢再想办法吧!”

从小区里出来,已经天光大亮了,方圆和元思思就在小区门口等我,我坐上了元思思,哦不,是越野车,车子缓缓往回开去,方圆问我这一晚上的事情,我如实跟他说了,我在向方圆陈述的时候,等于将整件事情重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顿时发现了一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寒姿的命魂不是自己的,那她的命魂是谁的呢,她自己的命魂又在哪里呢?

当然,这不算新发现的问题,却值得人深思,如果只是命魂丢了还好办,青灯引鬼,叫魂叫回来也就是了,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她的命魂被换了,她的命魂不是她的命魂,问题就来了,寒姿的命魂什么时候丢的,丢在了何处?

如果这些情况不知道,不可能找回命魂!

找不回寒姿的命魂,就不能将她身上被替换的命魂剔除,原因很简单,没有命魂,会没命的!就像是一抬电脑的cpu,无论你从别的电脑上取下一块来还是新买的cpu,有,电脑就能够运行,如果没有,电脑就会死机!

目前看来,这个情况很复杂,希望能够从寒姿的身上挖出足够多的信息来吧!

第二个问题是:光头佬见到寒姿体内的命魂时似乎十分害怕,当然,任何人见到女儿的命魂不是本来的命魂,都会惊讶,害怕,但是光头佬的表情,明显过了,仿佛是世界末日了一般,而且,联系他后来说的话,更加印证了我的判断,他说他们一家的性命都捏在我的手里!不过一个命魂事件而已,哪有那么严重啊!

最后一个问题是:寒姿的命魂似乎一直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中,而在定鬼魂照到它的时候,它突然醒了过来,而且借由定鬼镜,看到了光头佬!

正文卷 第457章:以后的以后

那命魂醒过来的时候,看向光头佬的眼神特么的锐利,就像是两把尖刀!

这目光特别让人难忘。

出现这种情况也不外乎两种情况,第一,她身上的戾气比较重,戾气重的人,看谁都如仇如寇。第二,极有可能,她是光头佬的敌人!

有些事情,看起来很复杂,往深里一想,特么的变得更加的复杂了。

不管了,还是按部就班地来吧,走到哪一步算哪一步呗。

白天我好好地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下午四点钟,我被闹钟叫醒,洗漱之后,往岑城二中而去。要解决寒姿的事情,还得寒姿配合,不然的话,命魂事件这一关都过不了!我算准的时间,赶到岑城二中的时候,正好是下课时间,无数青春焕发的男女从校园里蜂拥而出,他们全都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看得有眼睛有些晕,我也不知道看漏掉了没有,就傻站在校门口。

学生差不多走光了,称稀落落走在后面的都是留下来搞卫生的。

这时候,一名穿着牛仔短裤加黑色的半透明t恤的女孩走了过来,她低着头,看上去就像是霜打的茄子,失魂落魄的。

我心里一惊,不是说让寒姿她妈喂她喝符水了吗?怎么还丢魂了。

我上前几步,一把抓住寒姿的手,问道:“寒姿,你怎么了?”

寒姿抬起头来,这丫头虽然长得不错,但是平常的表情就是一幅斗天斗地谁也不服的样子,虽然穿得很女人,事实上却没有多少女人味,此时眼睛红红的,像是一只斗败了的母鸡一样,倒让人心生怜意。

我一开始还担心寒姿出事,见到她的眼神之后,我已经能够确定了,她什么事情也没有,如果离魂了,她的眼神会变得迷茫,就像是没有睡醒却被人拉了起来,就像是在十字路口不知道往哪里走一样。

寒姿虽然失魂落魄,但是她的眼神是清明的。

寒姿见到我,楞了楞“大叔,你找我吗?”

我看了看自己,心说老子也就比你大个三四岁的样子,就成大叔了?我也不生气,伸手摸了摸寒姿的头道:“乖,侄女儿乖,这是怎么了啊,谁欺负你了吗?”

“喂!”寒姿生气了:“你倒是蛮会顺杆爬的嘛!说吧,找我干嘛呢?”

“你是我的客户,我得不定时做个回访嘛!”我面带微笑地问道:“寒姿,你现在感觉还好吗?”

我的话才问出口,寒姿似乎扭到了伤口,眦牙裂嘴的“好,好个屁啊,身伤未愈,心伤又添,你再来气我一下,我感觉我都快要死了!”

“呃……”我都差点说出口来:哦,是这样啊,那真是普天同庆的事情呢!

寒姿看着我,眼珠子转了转,像是想起了什么坏主意似的:“你说我是你的客户,让客户开心点是不是你应该做的事情啊?”

“这个,咳咳,好吧!”我有一种掉进陷井的感觉。

寒姿一把抓住我的手道:“既然如此,跟我走吧!”寒姿拉着我在七拐八弯的巷道里走着,不一会儿来到一幢楼前,我抬头一看,却是一家家庭式的ktv,这种ktv实惠,隐秘,很受学生们的欢迎。

寒姿熟门熟路地要了一个房间,我进到包间的时候寒姿还要点东西,不一会儿,终于点好了,一箱啤酒,一盘炸鸡翅,一盘花生米还鱿鱼丝。

寒姿起开一瓶啤酒,一边喝一边唱着:“……好难过,这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结果,……你说过,会一辈子爱着我,太多太多,让你迷惑,最后你还是选择离开了我……”一边唱一边喝酒,一边喝酒一边掉眼泪。

怎么说呢,唱出了老公跟人跑了的感觉……

歌还没有唱完,倒是将酒喝完了,指着我说道:“喂,大叔,喝啊,你怎么不喝啊?”起开一瓶酒递到我的面前“来,走一个,男人一点,走一个!别拉稀摆带啊!”

我喝了一口酒,将酒瓶推到了一边,看着寒姿道:“发生什么事情了?感觉你好像不对劲啊!”

“等我把这首歌唱完!”寒姿匆匆地应了一句,接着歌往下唱道:“不要再来伤害我,自由自在多快乐,不要再来伤害我,我会迷失了自我,yeah,yeah,yeah,yeah……”这一声爷爷爷的,听得我都想答应一声“孙子,你爷爷在此……”

好容易将这首《不要再来伤害我》给唱完了,寒姿抹干了眼睛,看着我道:“我失恋了!”

“怎么回事啊?”问这话时我除了幸灾乐祸之外,还是有那么一丝丝同情的,因为她都为龚王者犯花痴到离魂了,要是失恋了,可能或者也许真的会很痛苦吧!

寒姿一边唱第二首歌一边跟我说出了事情的经过“……风决定要走云怎么挽留,曾经抵死纠缠放空的手,情缘似流水,覆水总难收,我还站在你离开,离开的路口……没有你以后一个人四处旅游,在某时某地交上三两个朋友,以后的以后,我牵着别人衣袖……”

后来我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叫做《以后的以后》。

寒姿知道自己离魂去找龚王者之后,对自己的深情深深地感动了,这简直是可以媲美梁山伯与竹英台的爱情传奇啊,她觉得自己对龚王者这么深情,不应该再藏着掖着了,她要向龚王者表白,她要用深情去感动他,让他爱上自己。

于是她就去表白了。

然后……她被拒绝了。

寒姿没说龚王者怎么拒绝她的,但是我估计是这样的“寒姿同学啊,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对我也不错,但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或者是这样的“我对你没有感觉,咱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我估计发好人卡寒姿不会这么难过,不管怎么说,发好人卡证明人还不错吗!好人在追求爱情不是应该享受优先权吗,我都是好人了,为什么还与你不合适呢?最可怕的“没感觉”三个字,根本无从反驳,就像别人在三百米外用狙击枪打了你一枪,你手里拿的却是弓箭,射程没有那么长,自然也就无可还击了……

正文卷 第458章:别担心

寒姿觉得我对他爱得那么深,那么那么深,都为他离魂了,他竟然拒绝了自己,还有天理吗?

当时寒姿就想跳过去掐死他!

狼心狗肺的东西。

少年人就是那样,总是习惯于将自己的情绪放得无限大,仿佛自己心里翻江倒海,沧海桑田,这个世界也会跟着翻江倒海,沧海桑田一样,而事实上,这个世界平静得很,什么也没有发生。

别人心里也平静得很,该吃吃该喝喝,甚至比平时吃得还要多些……

这便是寒姿沮丧的原因了!

寒姿又起开一瓶酒,看着我道:“大叔,你信不信我能够一口气将酒喝干?”

“吃鸡腿,吃鸡腿……”我递给她一只烤得酥黄的鸡腿。

寒姿不满意了,伸手拨弄了一下我,很严肃地问道:“我在问你话呢,你信不信我能够一口气将酒喝干?”

“信!”我撕下一块鸡腿肉一边嚼一边回应道,我心说我也是日了狗了,本来是想与这个小太妹将关系搞好,但是现在完全被他带偏了,肆意随心的她轻轻松松地就掌握了主动权,再加上她的主观意识太强,我想转移她的注意力都做不到……

“信不行啊!你得说不信!”寒姿不满地说道。

“好吧!那我就不信……”我颇为无语

“你不信是吧,哼哼哼!”寒姿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道:“那我就喝给你看!”咕咚咕咚咕咚……

大约是一分钟之后,寒姿将一瓶啤酒喝干了,将酒瓶往桌子上一顿,豪气干云地道:“现在信了吧,姐说能闷一瓶啤酒,那能闷掉,嘿嘿嘿……”

我的手背轻击着桌面,半晌之后道:“寒姿,你喝得不少了,咱们坐下了谈谈怎么样!”

“谈什么啊?”寒姿不怀好意地看着我道:“是不是你想趁着我失恋了,趁虚而入啊,大叔……”

我皱起了眉头道:“我来找你是因为有些事情还没有处理好,你的魂魄不固……”我自然不能将她的命魂不是她的这事告诉她,我离开之时也一再嘱咐光头佬夫妻要保守这个秘密。

“这只是你找的借口而已,你们这些男人啊,就爱假腥腥……”寒姿一脸的鄙视。

我心说你一个十六岁的姑娘,装什么老成啊!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呢,寒姿就靠了过来:“大叔,我们谈恋爱好不好,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我以前有多么爱龚王者,我以后就有多么爱你,不对不对,要比爱他多十倍爱你,让她后悔死!”

我往后缩去,后面却是墙壁了,我只好往一旁挪开,寒姿紧追过来,身体紧紧地贴着我,难得地羞涩起来:“……大叔,你想要我的身体,也是可以的,龚王者不在意我,因此,我要将第一次给别人!我要让他后悔一辈子!大叔,你干嘛躲啊,你别怕,我已经十六刚了,都成年了,这不算是欺负未成年少女,没事儿的!我都不怕,你怕什么啊!对不对……”

我颇为无语,我都没想到我有一天会被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给逼到角落去。

我忍住了没有将她推开,你献身就没有想过我接受不接受么?答案肯定是:不接受啊!咱们可能不是你的龚王者长得帅,却也不是失意女收容所!不过,我并没有将这话说出口,她已经被龚王者拒绝了,要是再被我拒绝,我还真怕他一时想不开从三楼跳下去。

我将她推到一边,递过去一瓶酒道:“废话别多说,先喝了这瓶,咱们再接着往下聊好不好?”

“好!”寒姿接过酒瓶,对着瓶子吹起来。

一瓶酒喝完,寒姿摇摇晃晃地站都站不住了,她试图解衣服,被我按住了。“放开我,放开我,让我把衣服脱了,不脱衣服怎么给你啊!我跟你说啊……”寒姿说着说着,扶着桌子睡了过去。

我将她往肩膀上一扛,往外走的时候忽略了门槛的高度,直到听到咚地一声响,我才知道寒姿的脑袋撞上了门槛,这一下,寒姿睡得更加踏实了,我打了一辆车,将寒姿送回了家。

开门的是寒姿妈,扑面而来的酒气和我背上的守将让她吓了一跳,赶紧将我让进屋里,扶着寒姿在沙发上躺下:“小姿,你怎么了,怎么喝那么多的酒啊!”又看向我:“小陈师傅,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将事情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道:“寒姿失恋”好吧,姑且就叫失恋了吧!“寒姿失恋了,心里难受,所以多喝了一点酒,你好好安慰一下她吧!”

“这个龚王者,这样伤我的女儿,我祝他单身一辈子,找不到女朋友!”寒姿妈狠狠地说道。

我心说你这个咒语可能会失效啊,人家才十六岁,一米七五的个子,人还长和贼帅,在这个看脸的年代,不找女朋友就算他答应,他身边的狼女们也不能答应啊!

我问道:“光头,咳咳咳,光头大哥在家吗?”

“在呢,在里屋休息!”寒姿妈递给我一杯白开水道:“我这就叫他起来!”说着站起身来到了卧室门前,推门而入,然后,我就听到了尖叫的声音。寒姿妈平时声音挺温柔的,叫起来那叫一个凄厉,就好像是用锥子要杵耳膜一样。

我惊得手一松,杯中的水就泼到了地上,也顾不得擦拭,我赶紧上前问道:“嫂子,出,出什么事啦……”

寒姿妈指着卧室里的场景,捂住嘴巴说不出话来,我探头一看,也吓了一大跳,卧室的侧面有一面一人来高的落地镜,此时已经碎裂了,碎裂的镜片撒了一地,而光头佬就躺在碎裂的镜片旁,满脸都是血。

我走向前去,碰了碰光头佬的手臂,是温的,呼吸也还算是均匀,回头对寒姿妈道:“别担心,没什么事儿……”估计是光头佬不小心将镜子弄碎了,镜片割伤了脸,然后他一害怕,想要躲闪,结果脑袋撞在了床角,昏迷了过去……

看着满脸是血,其实没什么大事儿,不过,破相是难免的了!至于破了多少,要将脸上的血洗干净了才知道

正文卷 第459章:今晚的约定

听说没大事,寒姿妈大着胆子走了过来。

我让寒姿妈帮忙扶起光头佬,在他的人中处按了好一会儿,光头佬长吸了一口气,终于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那一刻,光头佬下意识地看向落地镜,什么都没有看到,这才松了一口气。

寒姿妈关切地问道:“老公,你有没有事,要紧不要紧啊!”

光头佬摆摆手,吃力地说道:“我没事儿!小雯,你先出去,我有事情要和陈大师说!”

寒姿妈伸手去扶他:“有什么事等去医院包扎了再说吧,现在疗伤才是最重要的!”

“我没事!”光头佬摆手道。

“什么没事啊,你照照镜子,现在的你,一脸的血知道吗?”寒姿妈说道。

听到镜子二字,光头佬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突然之间变得暴躁起来,冲寒姿妈吼叫道:“我都说了我没事了,没事了,你听不懂人话吗?赶紧给我出去!”

最终找了个折中的方案,寒姿妈用急救包里的绷带将光头佬的伤口绷好了,光头佬脸上的伤口虽然不是很重,但是满脸都是,只好将整个脑袋都包了起来,就露出一张嘴和两只眼睛,看上去就像是新做好的木乃伊一样。

光头佬将我拉到了阳台,眼神惊恐(我现在也只能看到他的眼神了)地对我道:“我见鬼了……”

我问道:“怎么了?”

“镜子里有鬼,镜子里面有鬼!”光头佬的双手紧紧地握住护栏,颤声说道:“四点钟的时候,我从外面回来,感觉有点累,就回房休息去了,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呢,就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就像在耳边,絮絮叨叨地听来十分烦躁,然后,我就被吵醒了,我很生气,四处看也没有发现有人,以为是老婆在客厅放电视放在很大声,正想开门提醒她将电视声音调小一些,在经过落地镜的时候,突然感觉镜子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我当时也没有怎么在意,不过抬眼去看时,吓得我差点魂飞天外,正常情况下,你从镜子面前走过,会感觉到镜子里有什么东西闪过,那是你的影子,我在镜子里却没有看到我的影子,而是,而是,而是我女儿小姿身上的命魂……”光头佬吓得脚下一滑,脑袋撞到了落地镜上,将镜子撞碎了,然后又赶紧往后缩,结果后脑勺撞在了床角上……

这么大的动静为什么寒姿妈听不见呢,那是因为,寒姿妈正好在那时候上厕所,抽水马桶的声音也很响,再加上门的隔音,就没有听到,以至于光头佬在地上躺了二十多钟才被发现。

“小姿的命魂?”我听了也是一惊,小姿的命魂离魂了,然后躲到镜子里吓光头佬?不对啊,现在是白天呢,离魂只会发生在晚上,再说了,我才将寒姿从ktv里背回来,人还在路上,离得哪门子魂啊!

我拍了拍光头佬的肩膀道:“大哥,我觉得你有可能是神经过敏了,你心里太紧张这事儿了,所以看到镜中自己的影子,将影子当成了寒姿妹子的命魂!”为了增加可信度,我神情严肃地说道:“就算我的固魂符不起作用,寒姿也不可能大白天就离魂,就像人不可能大白天见鬼一样!”

听到我的解释,光头佬将信将疑。

“如果没什么事情,我就先走了啊!”

“别,别走!”光头佬转过身上,一把握住我的手道:“你不能走!”

我听了之后有些冒火,不能走,我怎么就不能走了,我一把抽回了自己的手,心说你们一家人倒好,女儿被人抛弃要拿我做替身,你自己吓自己还要我来安慰,我特么的是赶尸人,又不是情感按摩师,再说了,我收的费用也还算中肯,做事也认真,之所以还没结果,那是因为你的宝贝女儿太难缠了,我还没有开口问呢,倒被她又亲又搂的,这样还不算,还要被留下来过夜?你的要求是不是过分了一点啊!

我相敢想,还是压下了心中火气,不管怎么说,是我的事情没有做到位,不过也不算没有做到位,而是我没有办法将真实情况说给寒姿,就像你知道路人过桥是桥会塌,但是你还没有办法将桥为什么会塌说给他听,这时候你劝他不要过桥,人肯定不听啊!

寒姿就是这样,我没事跟她说命魂的事情,在这个前提下套她的话,实在太难了……

我犹豫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我今天晚上就住在你家!”

晚上七点的时候,寒姿醒了过来,一开始还好,看到我时,脸顿时红了,跑进了屋里,光头佬夫妻见她没事儿,就由得她了,寒姿在房间里呆了一会儿,不知道发什么疯,将我拉到一边,拉低了声音质问道:“我不是让你要我吗?你怎么没有要?”

看她那怒气冲冲的样子,仿佛是来兴师问罪的,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回答,说“爷不要送上门的货”吧,怕伤了她的自尊,想了想说道:“那啥,那啥,我不还没有来得及嘛,服务员就进来了!”

“可恶!”寒姿恶狠狠地说道,过了一会儿又说道:“今天下午没有办成事,晚上好不好,晚上十二点,我来找你!”见我表情怪怪的,寒姿又道:“大叔,我跟你说,你不要别扭,我让你要我,也不全是因为龚王者,而是因为我不想做处,女了,我跟你说,我玩得最好的两个姐妹,都嘲笑了我整整一个月了,都什么年代了,十六岁还是处,女,简直是耻辱!……”

这值得嘲笑,这不是应该赞美的吗?

咳咳咳,我的价值观是不是远远地跟不上时代了啊!

这时候,寒姿妈将饭菜端了上来,我们一起吃饭,我的对面就坐着光头佬,看他吃饭的样子,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看到木乃伊张开嘴来吃饭一样,期间,寒姿的脚还踩了我几下,仿佛在说,别忘了今晚的约定!

正文卷 第460章:献身

我们刚刚吃完饭,方圆的电话就来了,她的声音里颇多幽怨:“师兄,今晚又不回来啊?”

“嗯!”我回头看了看仍然在收拾残局的一家人,应道:“嗯!”

“哦!”一声失落的答应声,方圆接着问道:“那你明天会回来吗?”

“应该会吧!”我想了想说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一直留在人家家里算是怎么一回事儿啊。

“哦!”

我正想说要没有什么事那我就挂了啊,方圆幽幽地问道:“这两天你过得开心吗?”

还开心呢,这一家人差点将我玩死,我开心你个大头鬼啊,我反问道:“那你觉得呢!”

“师兄,你开心就好!”方圆语调很是怪异地说道:“师兄,我今天看到你了,就在岑城二中前面的大街上,你和……那个女孩……她是城里人,一看就比我会打扮……”

“嗯!”我点点头,心说现在城里的女孩子,小学就学会化妆了,会打扮有什么奇怪的呢,见寒姿向我走过来,我压低了声音对方圆说道“我还有事,先不聊了啊!”便将电话挂断了。

寒姿走到我的身后,神情暧昧地道:“大叔,别忘了今晚的约定哦!”

我回头看着寒姿的背影,心说我约定你个大头鬼,我要是给你开门,算我输!老子叫陈烦了,是一名赶尸人,上顶天,下立地,是你说上就能够上的?

再说了,哥们喜欢性格成熟一点的,像你这样的刁蛮小公主,我还真没啥感觉,一来侍候不了,二来么也不想给人做爸爸,如果不是顾及你的感受,我恐怕当场就会冲口而了“滚!”

而她,显然是不会察言观色的,不然的话,就会看到我阴沉的脸,寒姿下完通知之后,抱着手机回房去了。

这时候寒姿他妈将碗筷收拾得差不多了,光头佬招呼我过去看新闻,一边看一边装逼说没办法,做着点小小生意,要时刻关注政策的变化,才能够抢得先机,不然的话,数十年如一日的歌功颂德神特么的爱看啊!

我斜了光头佬一眼,都懒得回应他的话,特么的一个搞装修公司的,政策能影响你个毛啊,哪家买了房子不装修的,难道因为政策不好,就不装修了,连房子也不要住了……

这时候,寒姿她妈洗好碗出来了,为我准备住的地方,不一会儿弄好了,让我看看还有什么照顾不到的,对于吃我可能会在意一些,对于住的地方,我是完全不在意,试想一下,赶尸的时候多的时候就是那么席天幕地地往地下一躺就完事了,真要是太讲究,这活儿还真没法干……

我笑了笑说道:“没那么多的讲究,有个住的地方就好!”

见我要回房,光头佬赶紧叫道:“陈大师,时间还早,要不咱们再聊聊呗!”

有什么好聊的,我一个赶尸人与你个搞装修的能聊到一起去么?八杆子打不着嘛,与其与你尴聊我还不如躲床上早点休息呢,我摆摆手,往房间走去。

“等等!”光头佬叫住我,有些难为情地道:“陈大师,你看,这样好不好……今晚咱两睡一间房好不好?”

我顿时有些不乐意了,特么的老子做个术人容易吗?还要陪睡啊?我深吸一口气,冷冷说道:“还要陪睡啊——也不是不可以,关键得看你给不给得起钱,我还是第一次陪人睡呢,第一次要价都高,一百万怎么样?”

光头佬看出我神情不善,赶紧道歉道:“陈大师,对不起,对不起哈,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寒姿妈也紧跟着道歉,说她老公白天的时候被吓破了胆,胡言乱语呢,让我不要在意。

我挥挥手,回房去了,有句话忍住没有说出来“老子只跟女人睡觉,不跟男人睡觉!你被吓了就要我陪睡,我又不是你爸爸!”生意而已嘛,我晚上能留在这里就算很敬业了!

寒姿妈倒还是蛮贴心的,为了防止房间里有我闻不惯的味道,喷了柠檬味的香水,窗子开着,空气很是新鲜,我躺在床上,一边听着中国风音乐,一边回想光头佬家的事情,感觉能够把握到一鳞半爪的信息,但是拼起来时却又是一片混乱,经历了昨天的失恋事情,不管寒姿的魂魄固不固也应该不会去找龚王者了。

然而这件事情还没有消停,光头佬又出事了,他像是鬼上身上,更有可能是神经衰弱,可能寒姿身上出现的未知命魂让他难以释怀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这一片紊乱的思绪中,我昏昏沉沉地睡了去,睡梦之中,我隐隐听到敲门声!我的第一念头是家里进贼了,敲门声是贼在撬锁呢,等到清醒过来之后我才愰然想起,貌似寒姿一早说过她今晚要来献身……

我透过门鏠往外一看,果然是她,此时的她穿着一身月白色的睡衣,可能是夜风有点凉,她的一只手裹住胸口,倒让胸前那两团肉看起来更加的丰腴了。

敲了好一会也不见开,寒姿有些不耐寒了,嘀咕道:“你是死了吗,我都敲半天,也不开门……”

我装做没有听到,心想等到她再敲一会儿,自己不耐烦离开就好。

谁知道寒姿敲了一会儿门见不开,从口袋里取出钥匙来,一把将门打了开来,迎着我走了过来,一脸的愤慨:“喂,大叔,你不是还没死嘛,我手都敲肿了都不开门!”

我擦,这却是我没有想到的。

话说你特么的有钥匙就不能提前告诉我让我有点准备么?

不过现在寒姿已经进门来了,我要如何应对呢?

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酒吧夜总会的还要花钱呢?不过,花钱有花钱的好处,至少人家不会缠着你啊,不知道听哪位互联网从业者说过“免费的,其实是最贵的!”

还是避一避吧!

可是特么的就一扇门,出口还被寒姿给挡住了!

我的脑子飞快地运转着,想着应对的办法,就在这时候,一具柔软的身体撞入了我的怀里。

正文卷 第461章:她不是活人了!

因为我坐在床沿,被她这么一撞,撞倒在了床上。

寒姿扒在了我的身上。

我躲开了她往下摸的手,一把推开了她。

“大叔,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寒姿有些愠怒了。

我也懒得多说,一把揪住还要纠缠地她,压低了声音道:“别胡来,知道吗?你未来的路还很长,不要那么任性!”

寒姿被我压在身下,也不反抗,反而翘起腿,在我两腿之间摩挲着,一脸邪魅的笑容:“别装了,你都有反应了!”

擦,这是什么年头啊,不是只有男人才耍流氓的嘛,现在女的怎么也……

我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这么近距离地肌肤之亲,迟早得出事,想要撑着身体站起,没想到撑到一团软乎乎的肉,往前一滑,整个人扑在了寒姿的身上……

不得不承认,在我整个人扑在寒姿身上时,她那充满青春少女气息的身体让我短时间迷失了,随后,我意识到一件很严重的问题,她的身体很冷,而且没有鼻息!

赶尸这么久,我对于人还是尸的敏感程度比任何人都要强,这么近距离接触,她是人是尸我怎么会感应不出来呢?我一个翻身从床上下来,往后退去。

寒姿也爬了起来:“大叔,莫非你真的不是男人啊!”

见她靠近,我一个扫膛腿将他扫倒在地。

寒姿摔了个结实,有些恼火地叫道:“你干吗呢?被人挠到痛处了吗?”

我懒得多说,取出打尸鞭,迎着寒姿一抖,打尸鞭在窗口画了一个长长的弧度,将寒姿缠了起来,我将寒姿捆好,取出塞在鞋里的两只臭袜子,塞进她的嘴里。

“呜呜呜”……寒姿挣扎着。估计在骂我,不过我也听不清,当她在赞美我好了。

如果说之前我还怀疑她已经不是人了,现在我已经能够确认了,从我从床上下来到制服她的整个过程,我没有见到她的鼻翼扇动一下,也就是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她都没有呼吸过!

我按住仍然挣扎不休的寒姿道:“如果我现在扯下你嘴里的臭袜子,你肯定要骂我是神经病,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你已经是死人了,你的身体没有温度,你没有呼吸,你没有活人的体征了!……”

听我这么说,寒姿猛地楞住了,她试着感应自身,脸上惊恐的表情越来越盛,随后挣扎得更厉害了。看她的表情,我就知道她的心中所想,按住她肩膀的手加重了几分力道,将她固定在原地道:“我知道你心中所想,你想的肯定是,如果你是死人,怎么还会动是吧!我来告诉你,咱们赶尸一行,有一种尸体叫做行尸,行尸除了不是活人之外,行为动作与活人无异……”

说到这里我楞住了,行尸我是知道的,也遇到过,如果用行尸的行为往寒姿身上套也说不通,行尸之所以是行尸,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而一旦被人叫破之后,就会恢复死尸状态,但是寒姿的情况显然不是这样,我刚才已经叫破了寒姿已死的事实,她却仍然好好的,这是怎么回事啊?

我一脸的迷惑,躺在地上的寒姿一脸的绝望,却在此时,听到主卧室那边传来碰碰碰的声响,随后门被打开了,一道人影向着我房间的方向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叫着:“小陈师傅,小陈师傅,不好了,不好了!”

是寒姿妈!

我略一凝滞之后,随即便反应过来,将寒姿往床底下塞,谁知道塞了半天也没有塞进去,这才发现床下根本没有空隙可以塞人!而这时候,寒姿妈已经闯了进来:“不好了,不好了!”寒姿妈叫道。

随后便看到被捆得结结实实的寒姿,寒姿妈吓得厉声尖叫:“啊……小陈师傅,你,你这是做什么……你对小姿做了什么?”

我上前说道:“这件事情容后再说,快说说,什么不好了?”

寒姿妈没有理会我,要去解救寒姿,被我拉住了:“大嫂,别过去,她……”我本来想说“她不是活人了”担心对寒姿的妈打击太重,改口说道:“寒姿她中邪了,没有大事,你先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听我这么说,寒姿妈紧张的神情放松了一些,一脸惊恐地看向我道:“我老公他,我老公他好像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正在房间里折腾呢,小陈师傅赶紧去看看吧!”

我和寒姿妈匆匆地赶到主卧,就见柜门大开着,光头佬似乎在翻找着什么东西,不停地有东西被扔在地上,袜子,纪念品,合照,面膜,安全套,不一会儿,地上铺了满满一层。

如果是旁人,我还要看一下他的额头(也就明台)才能确认他是撞鬼了还是中邪了,但是光头佬不一样,他的脑袋实在是太光了,光得都能够反射灯光,这么光亮的脑袋,一眼就能够看出其中的晦暗,是中邪无疑……

“光头哥,你在做什么呢?”我喝斥道。

光头佬慢慢地转过脸来,直视着我和他的老婆,而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剪刀尖指着自己的胸口,嘴角在笑,眼中却有泪水流下,声音哀伤地说道:“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想死!”

寒姿妈吓得哇地一声哭了:“老公,你可不能有事啊,我和小姿都指望着你呢,你要是出事,我们娘两怎么活啊!”

我招手制止道:“光头哥,你冷静一下!”

“不!”光头佬重重地一挥手,无比严肃地说道:“不,我不想活了,像我这样的人渣,根本不配活在这世界上,我要去死,死了才干净呢!”说着举着剪刀,往自己的胸口扎了去!

危急时刻,我来不及多想,冲上前去,肩膀往前一抵,将光头佬撞向一边,剪刀插在了柜壁之上。我趁机反剪地光头佬的双手,招呼道寒姿妈道:“赶紧地,赶紧拿绳子来!”

寒姿妈手忙脚乱地拿来了绳子,在我们的合力之下,将光头佬绑了起来!

正文卷 第462章:命魂离体

绑好了光头佬之后,寒姿妈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惊恐地看着我道:“我女儿,老公都被你绑起来了,是不是下一个就轮到我啦?”

神经病啊!

我冲寒姿妈翻了个白眼道:“你这个丰富的想像力,当心老了神经失常啊!快过来帮忙,将你男人抬到客厅去!”

寒姿妈就像是惊弓之鸟,犹犹豫豫地走了过来,一人抬手,一人抬脚,将光头佬抬到了客厅,又将寒姿也抬到了大厅,看着被捆住的两人,我声音凝重地说道:“嫂子,我有个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

寒姿妈吓了大跳:“果然像我想的那样么?”

我懒得理会她,指着光头佬道:“光大大哥只是中邪,这事儿我呆会儿会处理,但是,你们的女儿寒姿,有可能已经死了!”

“怎么可能!”寒姿妈楞了一会儿才回味过来我刚才说的是什么,声音都变了,就像是坏掉的二胡一样:“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啊,我女儿不是好好的么!你看她,活动自如……”

我叹息一声道:“活动自如是不假,但是,你去探探她的鼻息再说吧!……”

寒姿妈颤颤危危地来到寒姿的面前,伸手去探她的鼻息,伸手在半途,又止住了,仿佛只要自己不去探寒姿的鼻息,便不会有坏的结果出现一样。如此反复试探了好几次,寒姿妈终于鼓起勇气将食指的指背放在了寒姿的鼻端……

探鼻息正确的方法是将指背放在鼻端,因为人的手指一天要抓要摸许多的东西,所以感知能力不如指背敏锐,再则,后指背有汗毛,只要微弱的风,就能够吹动汗毛,因此,如果只是呼吸微弱,指肚感应不出来,指背却有可能感应得出!

寒姿妈将指背放在寒姿的鼻端足足两分多钟,她的神情也越来越绝望,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哽咽着,泪水滚滚而下!

我哪有时间去安抚她啊,死人咱们先放一边,先把活人救了吧,我绕着光头佬走了两圈,看着他稀薄的影子和后跟离地的脚,心里已经有数了,我取出定鬼镜,冲光头佬的后背拍去。

这重重一拍,光头佬的身上顿时现出了重影,一名留着长发,身姿玲珑的女子在他的身上出现了,不过随即又融入到了光头佬的身体里!我接连几拍,每一拍,都将光头佬身体里的鬼魂拍离了几分,拍到第六下的时候,终于将那鬼魂拍离了光头佬的身体!

光头佬受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

见到在屋中游荡的鬼魂,我楞住了,让光头佬差点自杀的鬼魂,正是寒姿身上原本不属于她的命魂!这么说似乎有点绕,就是寄存在寒姿身上的命魂!

见到这只未知的命魂,我一下子想通了许多的事情,看向寒姿道:“嫂子,寒姿没有死,她只是命魂离体了!”

“啊!”人生变数起起伏伏,实在是太刺激了,寒姿妈都有些受不了了,她捂住胸口,看着我满脸的哀求:“小陈师傅,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点点头,至少我认为我说的是真的,寄存在寒姿身上的命魂去找光头佬的麻烦了,因此寒姿就没有命魂了,没有命魂就没有命!但是因为命魂离开没有太久,寒姿仍然呈现出活人的体征动作,随着时间的延长,活人的体征也从她身上慢慢消失!

这也是我为什么没有感应到寒姿呼吸的原因!

命魂离开寒姿的身体,干嘛去了呢?找光头佬的麻烦去了!

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仇怨,因此命魂才会这么做,这也解释了光头佬见到定鬼镜中的命魂会吓成那样!也许他们一早就有仇,而那命魂寄存于光头佬的女儿寒姿身上,也正是来复仇的!

在此之前之所以没有复仇,是因此没有定鬼镜,命魂处于混沌的状态之中,没有发现光头佬,直到被定鬼镜一照,那命魂才借由定鬼镜看到了光头佬!

光头佬见到那命魂惊恐不已,那命魂见到他时是什么表情呢?欣喜,开心?如愿以偿?

命魂第一次找光头佬是我将寒姿背回家的那一次,那一次寒姿喝得太多,喝晕了过去,伏在桌上睡着了,正是因为寒姿睡着了,命魂离体我都没有发觉,等我们去卧室找光头佬的时候,估计已经魂归本位了!

光头佬的身体受不住如此大的变故,昏迷了过去。

而那命魂,仍旧在房间里游荡着。

我指着寒姿道:“还等什么啊,赶紧回去啊!”

那命魂半闭着眼睛,懵懵懂懂的,在寒姿的身边游荡了两圈,又躲开了!我有些气恼,随后便回味过来,寒姿的身上还捆着打尸鞭呢,那命魂不敢回去!

我将打尸鞭解了,收入腰间,那命魂也慢慢发融入了寒姿的身体。过一会儿,再摸寒姿的脸蛋,已经有了些许的体温,又过一会儿,寒姿终于醒了过来,怒视着我道:“大叔,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而这时候,寒姿妈一把将她抱住怀里,泪水滴落在她的脸上:“我可怜的女儿啊,你可醒了,你都吓死妈妈的!”

寒姿一时闹不明白是什么情况,看向我时,我早已经将目光移开,脑海里仍旧回想起寒姿的话“大叔,你是不是男人啊!”我心想特么的正是因为老子是男人,不是野兽,才没对你做什么,知道么?

转念一想,如果我当时对寒姿做点什么的话,算不算是奸——尸啊……

呃呃呃呃呃……

寒姿妈熬了一大碗姜汤来,民间传说,如果中了邪,喝姜汤有祛邪的作用,捏住光头脑的鼻子,在我和帮助下,寒姿妈将一大碗的姜汤给光头佬灌下了。

又过了十多分钟,光头佬终于醒了过来,醒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抱着自己的老婆哭泣:“小雯啊,我好害怕,我好害怕,我感觉我要死了,我不要死,我好害怕啊……”

一个一米七五的汉子,伏在自己老婆的怀里,倒像是她的孩子一样!

正文卷 第463章:旧事

我睡下没有多久,光头佬也回卧室了,然后光头佬就显得坐立不安的样子,总感觉有人要害他,先是和寒姿妈换了个方位睡下,还嘀嘀咕咕地觉得不安全。

寒姿妈嘲笑说如果你觉得不安全那就钻进床底下去吧!

寒姿妈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光头佬还当真了,就往床下钻,结果因为床太矮,实在钻不进去。

寒姿妈都气笑了,跟他说床下钻不进去不是还有衣柜的嘛,干不钻衣柜里去呢?

光头佬便真的钻进衣柜了……

以上是寒姿妈的描述,接下来便是光头佬的描述了!

钻进衣柜之后,四面八方都是墙,他自己已经将整个空间都塞得满满的,再也没有其它人的容身之处了,这让他倍感安全,但是,他心里仍旧不放心,让寒姿妈在门外将门锁起来……

寒姿妈在确定光头佬不会闷死在衣柜里之后,将柜门锁了起来,我不知道寒姿妈锁柜门时的心情,但是我觉得她应该很愤怒,愤怒之中还夹杂着无奈吧!

光头佬虽然觉得柜子里很安全,却也睡不着了,因为柜子实在太窄了,他勉强能够蹲下身来,根本没有睡觉的空间,如此呆了没多久,他就感觉有些受不了。

受不了又能怎么样,也只能忍着啊!

就在这时候,他感觉到一股阴风从衣柜的缝隙里吹进来,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隐隐有了不好的预感,透过柜门的缝隙往外望去,就见一道白色的身影在房间里飘荡着,它先是来到了床头,又到了另一边,确认光头佬不在床上之后,便四处寻找起来,床尾,床下,床头柜,书桌,抽屉,空调上面,以及电脑包都翻了一个遍……

光头佬害怕它进来衣柜,吓得瑟瑟发抖,然而,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很快地那白色的身影就来到了柜门前,也不知道怎么动作,柜门就开了。柜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光头佬心里害怕到了极点,他怕极反怒,怒吼着冲着白色的身影扑了去!

也许他两次被吓之后,心生愤怒,也许他听乡下的老人说过,鬼怕恶人吧!总之,那一刻,他就像是怒目金刚一样冲白色的身影扑了去!然而事实证明,愤怒并不能解决任何的问题!

在他向白色的身影扑过去的同时,他感觉一股阴寒之意如山如海地向自己涌了过来,然后,他就被之吞没了……

哦,严格说来,就是鬼上身了。

鬼上身之后的光头佬没有自己的意识,因此,视角得再一次切到寒姿妈这里来,光头佬被鬼上身之后,又是拿头撞凳脚,又试图扳开防盗窗往下跳,不仅如此,还问寒姿妈菜刀在哪儿……

寒姿妈自然不敢开口啊,找准机会跑了出来向我求救……

整个过程就是这样了……

我听完之后,拿起水杯喝了一口,看向光头佬道:“你好些了么?”

光头佬点点头。

我接着说道:“嫂子,你带寒姿回房啊,我有话跟光头大哥说!”

寒姿妈看向光头佬。

光头佬点了点头道:“你们娘两先回房吧!”

寒姿被她妈拉走之后,房间里就只剩下我和光头佬了,我又喝了一口水,盯着光头佬看了许久,这才问道“光头大哥,要不我别问了,还是你自己说吧,你女儿身体里的命魂,与你是什么关系?”

光头佬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过了许久才开口道:“这件事情我本来准备一直烂在肚子里的,但是现在事已至此,也不能不说了,小姿身体里的命魂叫做房梦玉……”

光头佬的学历不高,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读书了,之后在一个罐头厂工作,工作很辛苦,加班是常态,不加班反而不正常,那一晚他下班回家,在经过厂门外的树林时,就听到争吵的声音,听声音像是一男一女!

光头佬心中好奇,就想上前看个究竟,就看到老板的儿子雷浩和厂花扭打在一起,听雷浩的骂声说是在她身上花了那么多的钱,睡十个女人,百个女人都够了,她还装什么清纯,真以为自己的逼镶过金呢……

房梦玉还挺刚烈的,说什么也不从,一开始反抗还算激烈,到了后来就越来越微弱了,光头佬仔细一看,才发现雷浩陷着她的脖子呢!房梦玉的呼吸被陷断了,自然反抗也微弱了!

这时候,房梦玉像是也发现了在偷看了他,向他伸出手,像是在求他救救自己,但是那时候光头佬胆小,再加上第一次撞上这种事情,吓得懵了,什么也没有做,就那么呆怔怔地看着,直到房梦玉被掐死!

掐死房梦玉之后,雷浩也慌了神,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他找来铲子,铲了一个坑,将房梦玉埋了,然后就没事人一样回去了,而从雷浩离去到他找来铲子的这个过程中,房梦玉的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仿佛在质问他,为什么不救她……

光头佬说到这里掩面哭了起来“我知道是我不对,这些年来我一直很内疚,我当时为什么不勇敢一些呢,只要勇敢一些,就能够挽救她了,我知道她心里恨我,终于还是找上门来了!……”

听完之后,我的心里颇多感慨,我倒没有想到啊,看起来如此干练的光头佬,年轻的时候竟然那么的懦弱,而他的懦弱,也是房梦玉的死因之一,这是房梦玉找上门来的原因之上,更重要的原因是,房梦玉临死之前看到的就是他!

人临死之时,眼睛就像是照相机最后按下一次快门,被快门定格的就是见死不救的光头佬,因此,房梦玉变鬼之后,往往会比恨老板之子雷浩更恨光头佬,因为光头佬才是最后被定格在房梦玉心中的坏蛋!

我问道:“房梦玉就这样毫无无息的死了吗?”

问出这话之后我就意识到自己问的多余,如果东窗事发了,房梦玉的怨气也早已经散了,何必潜伏在光头佬女儿的身上,最后在定鬼镜的指引下找到光头佬呢?

正文卷 第464章:无主尸体

光头佬黯然点头道:“嗯,我一直没敢说出来这个秘密!”

“为什么?”我的眉头皱了起来,一开始光头佬没有救房梦玉,可以理解为他胆小怕事,怕雷浩杀人灭口,而之后只需去派出所报警就行了,也不需要他亲自出马,自然有人收拾雷浩,他为什么还是不愿意呢?

“我怕!”光头佬捂住了脸。

“怕什么?”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过了好一会儿,光头佬才抬起头来,看着我说道:“在大城市我不敢说啊,在小小岑城里混得好的,绝不是他一个人的能力,百分之百有亲友的帮扶,雷浩的表叔是县教育局的副局长,外公是县人,大代表,两个表姐一个在电力局一个在民政局,叔叔是派出所所长,还有一个远房表舅在税务局工作,你说,我敢报警吗!二十年前的法制情况是什么样,陈大师你可能不了解,也许我当天去报警,晚上就会因为躲猫猫死在看守室!”

“因此,你就一直当做这件事情没有发生?”

“一开始是这样,后来,我就将这件事情忘了!”光头佬摸着他光光的脑袋道:“你知道的,一个男人在社会上打拼,很累的,又要打理自己的事业,又要照顾妻儿的感受,哪里还有精力思考别的事情啊,我跟你说啊,我最忙的时候,下班了都不敢自己开车回家,怕开着开着车就睡着了……”

听完光头佬的话,我冷哼一声道:“如果是这样,房梦玉来找你也不奇怪……”

“我知道,我错了,我自私又胆小,但是事已至此,已经无可挽回,求求陈大师高抬贵手,救救我啊!……”光头佬苦苦哀求,还搬出了他的妻儿,说如果没有他,妻儿会如何如何的凄惨……

我喝斥一声让他闭嘴,这件事情与寒姿的离魂有关,我自然要管的,但是听光头佬絮絮哀求,我感觉就像有一万只蚊子在耳边嗡嗡嗡嗡嗡让人难受,听得我都想一巴掌拍死他。

我想了想说道:“干我们这一行的,凡事要寻根究底,咱们得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再决定怎么办,这样吧,趁着天还没有亮,你带我去找房梦玉的葬身之地,我与她聊聊,看看她能原谅你不?”

“聊聊?”光头佬表情古怪地问道:“陈大师,你还能与鬼魂沟通啊?”

我嘿嘿一笑道:“不然你以为我们赶尸人什么都不会吗?”房梦玉是肉身埋进地里,风吹雨打之下,肉身恐怕早已经腐烂了,不过即使这样也没事儿,她的天魂与地魂还在呢,布下法阵,来一场青灯问鬼,什么问不出啊!

“哦……”光头佬恍惚地点点头,见我望着他,笑了笑道:“大师不亏是大师,实在是太厉害了!”

我当时只当他是因为太过震惊而神情恍惚,也没有往深里想,挥了挥手问道:“还能走吗,能走的话就别浪费时间了,咱们赶紧走吧!”

“哦哦哦……”

开了半个小时的车,终于到了光头佬所说的小树林,在树林里一番找寻之后,光头佬呆呆地看着前方道:“房梦玉的尸体,可能找不到了!”

我疑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呢?”

光头佬指着前面新修的马路道:“就在那里,不过,那里已经修马路了……”

这条新修的马路我一早就看到了,不过没怎么在意,试想一下,数万平方米的小树林穿过一条宽不到十米的马路,这就像是八仙桌上走过一只蚂蚁,哪有那么巧的事情?

但是事实就特么的那么巧,马路就修在房梦玉的埋尸之处。

这么一来,就有两个后果,第一,房梦玉被埋在了马路下面,第二,房梦玉被施工队挖了出来!

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试想一下,雷浩当时埋尸时是匆匆掩埋,因此不会挖多深的坑,浅浅埋下也就是这了,这么一来,有极大的可能被施工队挖出来……

看着灰白色的水泥路粗坯,施工队应该还没有走远,也许就在前面的某处,想到这里,我向光头佬招了招手道:“走!”

我们沿着水泥粗坯往前走了不到百米,就听一个冷冷的声音喝道:“站住?”

我和光头佬回过头来,就见一群身穿黑衣的男子向着我们走来,七八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们。我和光头佬都楞住了,心说特么的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拦路打劫的啊!

最关键的是,我们也没有钱啊!

“举起双手!”为首的一人厉声喝道。

我和光头佬都举起了双手,面对这么多的枪口,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只要其中任何一只枪走火,我和光头佬就得倒下一个“几位大哥,什么意思啊这是……”

这时候,人群走得近了,一照面,我楞住了,最前面站的是贺小安,如今的他已经接过关丰的接力棒,成为了岑城派出所的重要人物,此时再见,与初见时不同,初见时的他虽然也有年轻人的热血,但是眼神中少了刚毅,这时却不一样,黑暗中的目光有如鹰隼,被他盯着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贺小安见到我,也是微微一楞:“陈烦,你怎么在这里?”

他虽然开口说话,但是目光仍然犀利,很显然,他并没有因为熟悉就对我放松警惕。

“我嘛!”我看了看光头佬道:“我们来找人,不,确切地说是来找尸!”

“找尸?贺小安敏感的弦顿时被挑动起来:“找谁的尸体?”

我将房梦玉的事情说了一遍,贺小安的眉头皱了起来,看向一旁的中年人道:“刘工,你过来一下,刚才陈先生的话你也听到了吧,獐子坡下埋有尸体,埋得很浅,你们施工的时候应该会发现,但是却为什么没有发现呢?”

刘工五十多岁的年纪,可能因为常年的施工,他皮肤的颜色明显比其它人要深的多,也显得苍老得多,他回想了一下摇头说道:“不会,獐子坡工段我全程参与呢,没有发现什么无主尸体……有主的尸体倒有几具,正在与苦主商量补偿事宜呢!”

正文卷 第465章:停电了

我看着刘工道:“带我们去看看吧!”

刘工看向贺小安,贺小安点点头。

因为赔偿的事情还没有谈定,那些尸骨还摆在獐子坡下的一只帐蓬里,一共是五具,都有具名,我只扫了一眼,就摇头道:“不是,都不是……”

为什么我看一眼就知道呢?原因很简单,虽然人腐烂成了骷髅之后都差不多,男女的差别无非是女的有盆骨而男的没有而已,但是,从骷髅判断出年龄来却很容易。

年长的骷髅呈现锈黄之色,年轻的骷髅呈现灰白之色,眼前的五具骷髅都呈现锈黄之色,年纪起码人均七十以上,而房梦玉的骨龄还才到二十年呢!应该是灰白色才对。

贺小安做刑警那么久了,哪里能看不出来,看向刘工道:“刘工,你说,有没有可能尸骨没有被挖出来就被填平了?”

刘工想了想,摇头道:“我不知道!”

我问道:“贺老大,你们全副武装在獐子坡干嘛呢?”

贺小安的鼻孔里喷出一口气道:“咱们刑警这么大的动作,想必你也猜到了,有人命案嘛,现在倒好,已知的人命案还没有查清楚呢,你又来为我们增加工作量了……”

我的目光将在场众人都扫了一遍道:“你们穿成这样,就是为了堵凶手?”

贺小安点头道:“各项证据表明,凶手并没有离开这一片区域,白天他肯定不敢露面,因此只好在晚上埋伏他了,我们都埋伏了三四天了,没等到凶手,倒是等来了你们!”

贺小安告诉我,马路在施工的时候,有一名工人在工棚里被人撕开了脖子,之后的一星期时间,又相继有两人被人杀死!死了三人,他们查了十多天了,凶手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大张旗鼓的原因,那可是三条人命啊,放在哪里,都是大案!

听完之后,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道:“贺老大,能带我去看看尸体么?”

“这……”贺小安有些为难,倒不是摆谱,而是尸体放在县殡仪馆的冰棺里,从獐子坡赶回去,有点远。

“磨刀不误砍柴功!”我直视着贺小安道:“或许,我能给你一些好的建议也不一定呢!”

贺小安疑惑地看着我,我和他也算是历经生死,虽然我们的交情并没有因此加深多少,但是他心里知道,我是个有些道行的人,不论是正道还是邪道吧,或许能够破开眼前的僵局呢?

贺小安迟疑良久,说道:“那好吧!”冲身后的兄弟们挥手:“我带陈先生去殡仪馆,你们就先回去睡觉吧!”

半里路面停着两辆警车,贺小安开了其中一辆吉普车,与座的有我,光头佬和刘工,其它人坐上另一辆商务车,在回城的十字路口各奔东西。大概二十分钟之后,我们赶到了殡仪馆。

殡仪馆里灯火通明。

因为职业的原因,殡仪馆我也来过好几回,大白天的都透着股子冷气,更别说是晚上了,殡仪馆几处显著的位置,檐前的指路灯,悼念堂,停尸间灯火二十四小时亮着,虽然如此,也没有这么热闹过!

时已半夜,却几乎所有的灯都亮着,喧闹声此起彼伏地,我们一开始还以为县里某位大人物驾鹤西归了,上前一问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细问之下也说不清楚,这种时刻,就显出贺小安的作用来了。

他拨开人群,直接去找殡仪錧的领导,不一会儿,从人群中揪出一个胖子来,那胖子抹着一头的油汗道:“贺警官,你们来得正好,我正想找你们呢,咱们殡仪馆出事了!”

贺小安问道:“什么事啊!”

胖子似乎在酝酿着要怎么说“大概是两个小时前,殡仪里线路烧了,请了电工来修,电工也来得迟,半小时间前才修呢,费了些工夫总算修好了,他正准备踩梯子下来,往下一看,冰棺里的尸体已经爬了起来,正盯着他看呢!电工一时没有踩稳,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手脚并用地往外爬,这不,我刚刚安排司机将他送去医院呢……”

“尸体从冰棺里坐了起来?”贺小安疑问。

“是啊!”胖馆又抹了一把脸上的油汗道:“我跟你说啊,我一开始也不信呢,但是刚刚我亲眼所见,不信不行啊,我进门的时候,那尸体还在冰棺中挣扎呢,不过幅度不是很大,再加上他的下半身已经被冰块冻住了,动弹不得,因此没有爬下来,又过了一会儿,上半身也被冻住了,不再动弹了,但是身体还保持着坐姿呢,棺盖是别想盖上了!”

贺小安看向我,他虽然不是很认可我们这一行,但是他心里却清楚,这种时刻,我的意见才是最权威的!

我背起双手走上前道:“先看看吧!”

进到停尸间,一股冷气迎面扑来,推门而入,最先看到的便是中间的冰棺,冰棺盖靠着墙,坐起一名四十岁左右的男子,脸呈酱紫之色,双眼微微睁开,满头满脸,都是冰花……

左右两具冰棺,名躺一人,面容衣着与坐起的中年男子差不多。

我虽然感应到了浓浓的阴气,但是因为男子已经被冰封了,什么也看不出来,我冲胖馆长道:“先将中间的冰棺停电吧!”

“停电?”胖馆长的声音有些尖利:“万一停电之后,他,他从冰棺里爬出来,怎么办……”

贺小安在一旁道:“停电吧,其它的交给我们好了!”

胖馆长让助手拨了插头,然后找借口出门去了,殡仪馆的其它工作人员也都面色惊惶地离开了,刚才在纷沓不已的殡仪馆,此时寂静如死!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有没有离开我一不知道,但是我想,他们此时肯定都站到了殡仪馆门外的路口或者是停车场,一见情况不对,就可以溜之大吉的那种!

贺小安看向我,我则看向身后的刘工和光头佬,隔得两米的距离,我都能够听到他们的心跳,砰砰砰砰砰……我开口说道:“要不,你们也先出去吧……”

正文卷 第466章:色迷心窍

刘工迟疑了一下,咬牙说道:“我们老板交待了,要全力配合贺警官的工作,直到找出凶手为止,因此,我不能离开的……”

我看向光头佬。

光头佬便着头皮道:“我不走!”

难道被鬼吓了两次变硬气了?不过我也没有多想,让他们退后,将全部的注意力都聚集到了中年男子身上。

据刘工所说,中年男子名叫李红兴,来二建已经有二十年了,工龄比他还长呢,因为一直混得不怎么样,再加又爱赌博,没攒下几个钱,到现在还打着光棍呢,前几年父母双亡,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而此时,他也躺在冰棺之中,他们一家算是绝户了。

断电已经超过二十分钟,李红兴脸上的冰霜开始消褪,见此情形,我赶紧上前,取出朱砂,将他的七窍都堵上了,冰化之后,李红兴的脖子,手腕,十指,有明显地扭动,这动作将刘工和光头佬吓得差点夺门而出。

见我和贺小安都是沉静稳定,这才忍住了没跑。

封好了七窍之后,我将起尸铃往李红兴的头顶上一放,李红兴立即安静了下来,不敢动弹。冰化了之后,我总算也看出来了,李红兴并没有尸变,试想一下,一个营营苟苟二十多年的男子,就没有雄起过一回,死后身上能有多少怨气呢!

他的怨气,尚不支持尸变,就是能让他身体局部动作一下而已,吓唬吓唬人而已,当然,如果在此期间沾了血,又是另一回事了,不过,此时的李红兴,我起尸铃往他头上一放,镇得死死的。

然后我就开始听尸,已经有一段日子没有听尸了,我的动作都变得生疏了,一边念着咒语,将耳朵附在了李红兴的胸口,问道:“李红兴,我在问你话,你能够听到吗?”

“嗯!”一声瓮声瓮气的应答声,像是从地下传来!

我在问尸的时候,光头佬紧紧地盯着我,那神情,像是一脸的不能置信,我心说这家伙在白老头的朋友圈里算是白呆了,一点知识都没长啊,不就是听尸,就将他激动成那样?

听完李红兴的描续,我取下了引尸铃,起出七窍之中的朱砂,每取出一块朱砂,都有暗灰色的烟气从李红兴的七窍之中飘散,等到七块朱砂取出,怨气散尽,李红兴便合上了眼睛,躺到在冰棺中不再动弹了……

我插上冰棺的插头,李红兴的脸上很快凝结了冰花。

贺小安看着我问道:“陈烦,你问出什么来了吗?”

我伸手在鼻端拨了拨道:“这里气味太大,咱们还是出去说吧!”

坐在休息室的茶几旁,我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一边喝一边说道:“贺老大,就像我想的那样,这三位二建的员工之死,与房梦玉有关……”

“真的?”贺小安的眼中透着亮光。他为了这个案子焦头烂额,也没有半点头绪,这时候听到有线索,能不兴奋吗?

我点点头道:“我刚才从李红兴那里听到一些很有意思的事情,想听吗?”

贺小安连连点头。

从越南回来之后,我和贺小安就没什么往来,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他对于我们这一行不是很信任,他只相信他自己,不信任就不信任呗,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就是,这世道,谁求谁啊!

也因为如此,除非是实在避不开,我们彼此点下头就算是招呼,极少往来。我也不确定他相信不相信我的怪力乱神之说,不过不管怎么样,试试吧!我将从李红兴那里听来的话说贺小安说了一遍……

李红兴因为没有什么文化,在二建干了二十年,还只是小工,不过因为年纪大了,比别人轻松一些,不用再干重活了而已,两个星期之间,也就是他出事的前一晚,挖掘机,打桩机,压路机都开走了之后,他负责捡场,就在他将一只铲子从泥地里捡起时,看到了一只纤细的手,手臂如莲耦,五指如柔荑,这是一只女人的手,他楞了好一会儿,鬼使神差地就握住了那只手!

握了好一会儿,她感觉耳边好像有个声音在呼喊自己,说她在地里好冷,让他将她挖出来,李红兴见左右无人,就用铁锹将那只手的主人从地里挖了出来,却是一名二十一二岁的女子,五官精美,身姿玲珑,姿色比现在的明星都不差,除了嘴唇没什么血色。她双眼紧闭,就像是一名睡美人!

这么美的女子,就躺在自己面前,这对于从来没有碰过女人的李红兴诱惑是巨大的,他心里也许意识到不妥,但是在那一刻,肾上腺素压倒了理智,四面看看工友们都已经下工了,工地上就只剩下了自己一人,于是,他便找了一只蛇皮口袋将睡美人装了起来,扛在肩膀上,回去了工棚……

其余的工友大多携妻带子在外面租房住,住在工棚的,此时也已经洗刷完毕开始晚间活动了——打牌!

李红兴趁人不注意,将房梦玉背回了自己的房间,将门反锁了好几道,这才将房梦玉从蛇皮口袋里抱出,弹去身上泥土,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躺了上去……接下来的事情就有点少儿不宜了,总之吧,李红兴将死了近二十年的房梦玉给睡了……

死人是那么好睡的么?

李红兴在亲吻房梦玉时,将一口人气渡入了房梦玉的嘴里,房梦玉就此尸变。在李红兴奋力耕做之时,房梦玉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等到李红兴意识到不对劲时,房梦玉一把抱住了他的脖子,撕咬了开来!

血水,就像是洪流一样往房梦玉的嘴里灌去,随着血水的流逝,李红兴感觉生命迅速地从他的身体流逝,他的意识慢慢模糊,最后什么都不知道了,他最后的感觉是工棚的门被打开了,有风吹进来,很冷很冷!

李红兴色迷心窍,死有余辜,他的另两名同事就比较无辜了,他们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因为运气不好,就成为了房梦玉的血食……

正文卷 第467章:她来了

“你的意思是说,房梦玉已经变成了吸人血的僵尸?”贺小安问。

光头佬也是惊讶万分,紧紧盯着我,张开的嘴半天都合不上!僵尸比鬼魂可怕多了,这是用脚趾头都能够想明白的事情。

“我死定了,我死定了!”光头佬扑地一声跪了下来。

房梦玉变成了僵尸,这大大地出呼了我们的意料之外,现在好了,也无法问尸,问鬼了,因为僵尸无法开口说话!

而且,不论她生前受了多大的委屈,冤枉,一旦成为了僵尸,这一切都成了死结了,因为已经无解了,而且,做为赶尸人,僵尸是我们天然的敌人……

我叹了一口气,走上前去,将光头佬扶起道:“你放心好了,有我在,僵尸伤不了你!”

听我这么说,光头佬松了一口大气,各种溢美之词如潮而来,说什么有我非常手段,却怀菩萨心肠,说我对他恩同再造云云,说实话,我对于这些拍马屁的话完全无感,冷冷地挥手示意他不必再往下说!

“你的意思是说,这三位农民工兄弟是被僵尸咬死的,三条命案完结了?”贺小安的语气有些尖利。

我点点头,疑惑地看看着贺小安,难道哪里不对吗?

我知道关丰等人之死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也可以说,关丰,史辰他们死后,贺小安不再是自己了,他就是他们的化身,正义的化身,也因为如此,他变得有些刻板,甚至刻意地让自己过苦行僧式的生活(也许他觉得如果自己过好了,就愧对已经死去的兄弟吧!)他习惯了历尽千辛万苦将案子破了,这么轻描淡写就完结了,他很不习惯!

贺小安挑眉说道:“一只僵尸咬死了他们?我的结案报告就这么写吗?”

我有些不悦地说道:“贺老大,你怎么写结案报告是你的事情,我管不着,但是,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我觉得咱们或者可以去獐子坡碰碰运气!”

“碰什么运气?”贺小安问。

我看着东方的启明星道:“再过不久,天就快要亮了,僵尸没法在白天活动,因此,她肯定会找个地方藏起来,咱们这时候去找她,时机刚刚好,如果运气还不错的话,能找到她也说不定呢!”

此前没有半点信息,现在知道房梦玉已经变成了僵尸,反而好办了,因为有目标了啊,再者说来,从吕明建和白老头,我应对僵尸可谓是经验丰富呢!

贺小安迟疑了下,生硬地回应道:“那好吧!”

回到獐子坡,我托着罗盘在前,贺小安,光头佬和刘工跟在我的后面,罗盘能够检测到的阴气在二十米左右,再远就感应不到了,因此,虽说有了感应阴气的神器罗盘,我仍然得满山跑!

也亏得修马路的时候,二建的工人门在獐子坡踩出了许多条路,不然的话,还真有些不好办呢!

时针已经指到了五点,最多再过半个钟,就天光大亮了。就在这时候,听到刘工惊呼道“这里有个山洞!”在惊呼的同时,他肥胖的身躯顿时变得比猴子还要灵活,闪身到了十多米外。

看过僵尸片的都知道,僵尸出场的地点一般是坟场,山洞等地方,试想一下下,漆黑的山洞,洞口青藤缠绕,然后突然从其中伸出一只手来,接着是一张像枯树皮一样的脸……

光头佬与刘工的反应差不多,不过他并没有像刘工那样躲开,而是藏到了我的身后,仿佛藏在我的身后就能够保证安全一样。贺小安举着战术手电,往洞中照去,除了手电的光亮之外,在战术手电的下面,还有一只黑黝黝的五四警用手枪指向洞口。

我拦下贺小安,指着洞口的藤蔓道:“贺老大,你看那些藤蔓,没有丝毫被动过的痕迹,因此,洞里没有人进去过!”

贺小安也发现了这一点,洞中青藤盘绕,青工藤的叶子将洞口围了一圈又一圈,一只兔子钻进洞里也许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但是,一个大活人进入山洞,想不留下痕迹,那是不可能的!

贺小安收回手电,指了指前面,示意我们往前走。

我却站住了,冲贺小安摇头道:“别走了,时间来不及了!”

贺小安看向我:“陈烦,你什么意思啊,还找不找了?”

我向贺小安扬了扬手表道:“现在时间已经是五点一十了,最多二十分钟天就快亮了,这二十分钟,想要从獐子坡将房梦玉揪出来是不可能的事了,因此,咱们还不如守在洞口前,万一房梦玉今天选的的藏身之地,就是这个山洞呢?”

贺小安问道:“你的意思是说,僵尸会经常变更藏身之处吗?”

我摇头说道:“这个说不准儿,如果僵尸一直在一个地方活说,在那里住上十天半月也说不定,但是如果他换地方,自然也会换藏事之处,事实上,僵尸的性子都比较燥,不会在一个地方呆上很久的!”

贺小安抬头看了看天色,此时,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马上就要天亮了,他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好,那咱们就在这里守株待兔吧!”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都爬到了树上,我和贺小安还好,刘工和光头佬两个心理素质没有那么好的,为了防止他们因为害怕从树上掉下去,我们用登山绳将他们绑在了树上……

黎明前的寂静之中,突然响起了脚步声,在这脚步声里,隐隐有鸟鸣虫唱,这是白天马上就会到来的征兆!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不一会儿,我们终于见到了脚步声的主人——房梦玉!她穿着件黑色的牛仔喇叭裤,上身是一件地确凉束腰衫,不是不是蒙在脸上的那层尸气,看上去倒是挺清纯的,就像是上山采蘑菇的邻家女孩一样。

就像光头佬所说的,她的致命伤在脖子,白白嫩嫩的脖子上,有两道明显的掐痕,掐痕都已经发黑了,周边还散布着不少的尸斑……

正文卷 第468章:雷浩画室

到了近前,房梦玉像是感应到了什么异常,吸了吸鼻子,左右张望了一阵,没有发现异常,于是便继续往前走。

她从我们的脚下走过,已经快要走到山洞前了。

贺小安的一只脚撑着树干稳定身形,扒开了枪套的扣子,取出了枪来,看样子准备滑下树去,要将这只犯罪的僵尸缉拿归案。

我摁住他的手,摇头示意他不必如此。

贺小安压低了声音问道:“你什么意思?”

我附在贺小安的耳边低声说道:“房梦玉的事情先不急,她进了山洞之后就等于是将自己关进了牢里,咱们将牢门一封,她就是瓮中之鳖了,现在最要紧的是弄清楚她的死因!抓到凶手!”我指着房梦玉的背景道:“至于她,咱们可以慢慢图之!”

“为什么要慢慢图之?”贺小安生声音硬地说道:“她在我的面前,我现在就要抓住她!”

我抓住贺小安的手紧了几分,指着他手里的枪,神情肃然地道:“你真以为有了手里这把五四式手枪就能够无所不能吗?她现在不是人,是僵尸,你要开枪打哪里,头吗?脖子,还是胸口?人家已经是死人了,你多补几枪小补几枪都是一个结果——没用!我实话跟你说,我都没有把握对付她,因此,咱们将她围起来,然后再慢慢计较!你现在下去,只有两个结果,一,房梦玉跑了,二,房梦玉将你杀死,你自己选吧!”

话说完,我也松开了手。

贺小安怒视着我,迟疑着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我对贺小安说的话,半真半假,真的是,他就算将手枪里的子弹打光,也杀不死房梦玉,假的是,我能对付房梦玉,房梦玉身有怨气,又杀了三条人命,已经变成了凶尸!

对付黑毛僵尸,白毛僵尸我也许没有把握,但是对付凶尸,我还是有把握的,不然的话,这么久的本事,不是白学了么?而我之所以不这么做,是觉得时机不成熟!

凶尸为什么叫凶尸,就是因为凶!性烈如火,当你决定与凶尸对决的时候就已经面临了两个后果,要不他死,要不你死,不会有第三种后果的,就像自然界的麻雀与刺猬,你可以抓住它,但是绝对养不活!

因此,对于房梦玉,能不抓时还是不要抓的好!

先困住她,等事情弄明白了再说。

而这时候,房梦玉已经走到了洞口前,只见洞口前的藤叶一通摇晃,房梦玉便不见了!

现在房梦玉已经进了山洞了,再争执已经无用,贺小安看着我道:“那你说说看,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很简单!”我说道:“让你的人带钢筋,电焊工具来,将山洞的入口焊死!”

贺小安掏出手机打电话,挂掉之后对我们说道:“我们再等上半个钟,就有人来!”

半个钟后,一辆越野车在山脚停下,三名穿着登山服的男子扛着装备快速地上山来。

而这时候,天已经天亮了,旭日冲破朝霞,挂在天空一丈多高的地方,还算是柔和的阳光从林叶间撒入,轻抚着我们被夜露浸润了整整一晚上的肌肤。

天色大亮,房梦玉出不了洞,这时候将洞口焊死与焊个猪围栏也没有什么区别,两名警员同时出动,先在洞口上焊了个“井”字形的封口,接着往里加钢筋,十多条钢筋焊好了,洞口被封得死死的,别说是人,就是一只蝙蝠都飞不出来。

在洞口被焊死时,洞里隐隐传来凶尸的怒吼之声,低沉而凄厉,不过谁也没有在意,光头佬和刘工经过这一晚上的锻炼,胆子大了许多,而两名焊铁条的刑警,听过无数罪犯和垂死之人的凄厉叫声,早已经免疫了,我和贺小安自不必说,一边听着凶尸的吼叫声,一边吃着刑警带来的早餐,怡然自得。

吃完了早餐,我们去找雷浩。

为了不显得大张旗鼓,只有我,贺小安和一名刑警,刘工先回去工地等我们通知,另一名刑警留在原地看着洞口,光头佬接了个电话说临时有事,去不了。

刑警开车,我和贺小安坐在后排,谁也没有说话,仿佛都运着一口气一样,知道的当我们在生闷气,不知道的还为我们是被警察带走的两位当事人呢!

车子一边往前开,关于雷浩的信息源源不断地传了来,雷浩是雷能的独子,雷能水果罐头厂的寿命十五年零三个月,就在八年前,雷能罐头厂因为质量问题被吊销了执照,一时间上到银行,下到合作的果农,原材料提供商都上门讨债,雷能罐头石宣布破厂,不仅如此,雷能判刑十三年,雷家在岑城的势力被连根拨起……

听到这里我楞了楞:“雷家完蛋了?”

贺小安看了我一眼,问道:“你也是岑城本地人,你听说过雷能水果罐头吗?”

我想了想说道:“小时候听说过,最近几年就没有听到了,现在占领岑城市场的水果罐头多是从湖南那边来的!”

“那不结了!”贺小安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雷家完了,雷能也从别墅里被人赶了出来,住进了老区的廉租房里,这些廉租房除了偏之外,环境还是可以的,我们从车上下来,正碰上有骑着摩托车出去找活的。

贺小安拉住其中一人问道:“兄弟,你知道雷浩家住在哪儿吗?”

那人指着不远处的一扇门面道:“雷老师家就住在那儿!”

“老师?”我和贺小安都是一楞,顺着摩托男指的方向看过去,因为老街萧条,没有几家门面是开着的,不远处有一家双门面开着,门前有一只简易的广告牌,广告牌上画着蒙娜丽莎的素描画,上面写着四个字,雷浩画室!

雷浩因为家道中落,跑来老街开起了画室,专门教那些上不起好的培训班的小孩们!

贺小安在短暂的呆怔之后变得异常的愤怒,可能在他看来,雷浩这个衣冠禽兽教小孩们学画画,简直是荼毒少年!

正文卷 第469章:致爱丽丝

雷浩的年纪看起来与光头佬差不多,但是比他落魄多了,留着毛蓬蓬的长发,上身是一件黑色的t恤,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一双黄色的假皮凉鞋。

一身穿着很不搭配,不过,鼻梁上架的眼镜倒是让他有了几分书卷气。

他下在教一个小女孩拿画笔的姿势呢,就听一声爆喝:“你是雷浩吗?”

雷浩吓了一大跳,看向贺小安“我是,请问你是……”

“我是岑城刑警队的大队长,现在有一件事情请你协助调查,请你随我走一躺吧!”说着抓住雷浩的手腕,另一只手上的手铐就套了过去!卡嚓一声清脆的铁器相击声,雷浩就被铐上了。

一般的协助调查不会上手铐,而上手铐,表明有实锤犯罪的证据了!

雷浩吓得不轻:“你们,你们这是做什么?我犯了什么罪了?”

“让你走就走!少特么的那么多废话!”贺小安喝斥道。

我碰了碰贺小安,压低了声音道:“贺老大,注意影响,这里很多小孩呢!”抬眼望去,是一双双惊恐的眼睛。

贺小安安抚道:“小朋友们别害怕啊,我是警察叔叔,我是来抓坏人的!”

其中一名小女孩举起手。

贺小安问道:“小朋友,你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小女孩稚嫩的声音响起:“警察叔叔,可是雷老师他,雷老师不是坏人啊!”

贺小安耐着性子回答道:“小朋友,坏人很狡猾的,小孩子看不出来,只有警察叔叔才能看出来哦!”

就在这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发生什么事了吗?你们的雷老师呢?”

我抬眼望去,就见旁面的门面走出一名戴着墨镜的女孩,她留着长发,一手柱杖,空着的另一只手微微前探,这是为了避免撞上墙壁,她是一位盲人。

刚才说话的小女孩回答道:“文老师,警察叔叔说雷老师是坏人,将他抓起来了!”

“啊!”女人顿时慌乱起来,走了几步,一跤跌倒在地,我将她搀扶了起来:“大姐,慢一点,你慢一点……”

女人紧紧地抓住我的手道:“警察同志,我跟你们说啊,我在这里教声乐教了十年了,与雷老师做了八年的邻居,我们还是,还是恋人,我可以以性命担保,雷老师品行端正,心地善良,绝不可能是坏人,你们一定要相信我!”

贺小安走了过来,与我一道,扶着文老师坐下,冷冷地反问道:“文老师,你与雷浩做了八年的邻居,还是恋人,你只能判定这八年来他品行端正,他八年前的事情你知道吗?再说了,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啊,文老师你的眼睛不大好,即使他瞒着你做什么事,你也不会发现……”

文老师楞住,确实,贺小安说的每一个字她都无法反驳,但是,她也没有哭闹,安静地坐着,半晌问道:“是雷家的事情吗?”

“不是!”贺小安说道:“不是雷家的问题,雷家的事情早就已经解决了,是他自己的问题!”

“严重吗?”文老师问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手紧紧地抓住了衣角。

贺小安没有回答,这时候的沉默就等于是默认,文老师哪能不知道呢,抓住衣角的手更紧了。

雷浩挣扎着上前道:“小文,银行卡在我书桌的第三个抽屉里,密码就是我们初再的那一天,如果我有什么事过不去,你好好走下去!”

说实话,电视里,小说里,类似生离死别的桥断很多,看多了也就麻木了,但是,当看到现实世界里这样的场景,仍旧难免为之触动心弦!而真正触动心弦的不是像电视里的那般竭斯底里,大喊着“别走啊,没有了你我不知道怎么活!……”等滥大街的感情渲泻的话,而恰恰是这种刻意压制心中情感的场景……

文老师嗯了一声,低下了头。

一个是落魄的富公子画师,一个是优雅的,双目失明的声乐师!他们相互扶持着才能在这艰难的世道里存活,就像是一个人的两只脚,而现在,有一只脚就要失去了,我让别一只脚怎么往前走啊?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残忍……

不过我随即否定了自己的这个念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永不过期的事儿!我拍了拍雷浩的肩膀道:“走吧!”

我们走出十多米远的地方,突然听到琴声响起来,是一首贝多芬的《致爱丽丝》琴声悠长而深情,传说有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为了帮助一名失明的老人看到巍峨的高山和浩瀚的大海四处求助于人,贝多芬为此非常感动,特地在圣诞夜为老人演奏了一段美妙的音乐,听着听着,音乐让老人看见了:“阿尔卑斯山的雪峰,塔希提岛四周的海水,还有海鸥、森林、耀眼的阳光。”于是老人满意地合上了双眼,不再有孤独和悲怜。之后,贝多芬便将这个曲子献给善良的姑娘爱丽丝。

文老师借《致爱丽丝》表情着自己对雷浩的感情,在她的心里,她就是那个孤独而失明的老人,而雷浩,就是带他看到了高山和大海的爱丽丝与贝多芬。

雷浩一边往前走,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似地往下掉,但是他并没有回头,反而加快了脚步,似乎想要快点走远……

这时候,琴声一边,由《致爱丽丝》变成了《梁祝》。虽说《致爱丽丝》也是我耳熟能详的一首曲子,但是毕竟不如《梁祝》熟悉,叮叮咚咚有如泉水的声音让我的耳目一新!

心想文老师虽然蜗居在廉租房里搞培训为生,这弹琴的手法丝毫不输于那些经常在电视录节目的大师们啊!

听到文老师弹《梁祝》雷浩突然站住了,一边挣扎一边吼叫道:“放开我,快放开我,你们放开我……”我心说这是怎么了啊,这个雷浩,一开始表现得还颇有范儿的,怎么突然就怂了?

“放开我,放开我!……”雷浩吼叫着,唾沫星子飞了我和贺小安一脸!

正文卷 第470章:失踪

贺小安伸手在脸上摸了一把,另一只手用力一扭,雷浩就像是虾子一样躬起了身子,脸都快贴到地面上去了。

贺小安冷冷地喝斥道:“雷浩,你最好给我老实一点,不然的话,没有你好果子吃!”

雷浩疼得坐倒在了地上,哀求道:“你们不放我也行,留一个人去看着小文,不然的话,如果确定我出事,她会自杀的……”

“别胡扯了!”贺小安冷声道:“想骗我,可没有那么容易,赶紧起来走,别装死!”

“真的,真的!”雷浩继续哀求道:“小文她眼睛看不见东西,有点自卑,因此也不太爱说话,她喜欢用音乐表达她的心意,她弹的第一首曲子是《致爱丽丝》这是她在回忆我们相逢的美好时光,她弹的第二首曲子是《梁祝》,《梁祝》的故事,在中国就没有人不知道的,祝英台家里要将她嫁给马文才,梁山伯知道之后咯血而死,祝英台听说梁山伯死了,假意要去坟前告别,结果头撞墓碑而死……她的意思很明白了,如果我出事,她就会随我而去!”

站在一旁的刑警嘲笑道:“哥们,我说,你的想象力也未必太丰富了吧!还梁祝,我跟你说哈,现在的人,感情淡的很,别说你们只是恋爱关系,就是结婚十年,家里有个变故照样抛弃你,还殉情,那是童话里的事情,听听就好了,千万别当真啊!”

雷浩瞪了那刑警一眼道:“夏虫不可语冰!”

我的心里也有些不舒服,确实,进入高度发达的社会之后,这个世界越来越浮躁,人心也越来越复杂了,恋爱分手家常便饭,离婚率居高不下,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世界上就没有至死不渝的感情了!

因为你没有见过,就不相信,这太可笑了!

“别耍花样啊,赶紧跟我们走!”贺小安喝斥道……

雷浩见他们不理他,看向我道:“这位小哥,你相信我啊,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一定要相信我……”

我相信没有用,关键我也走不开啊,我想了想对贺小安道:“要不,将那位兄弟留下吧!小心无大事,你觉得呢?”

贺小安点点头:“那行,小虎,你留下,看着点文老师!”

被叫做小虎的刑警一脸不忿地往回走去,雷浩刚才的话,明显地激怒了他,一个人,无论感情生活怎么样,他的内心都会希望用有一段美好的感情的!

也许他表面上对此表现得很不屑,但是说句实在话,谁不希望自己的爱人对自己忠贞不渝呢,而雷浩的那句“夏虫不可语冰”恰恰戳到了他的痛处!不过,我想,任谁被这么一说,都开心不起来!

就像是别人明明没有黄金,你却要说出来,关键在于,没有黄金不是问题,努力挣上十年,买个一公斤的黄金都够,但是,忠贞的感情却是买不来的,无论你有多少钱!

这个没有计量单位衡量,这是尤其让人无奈之处!

小虎回去了,我们也上了车。小虎不在,贺小安开车,我和雷浩坐在后排。往前开了一阵,雷浩忍不住跟我说了他和文老师的事情,文老师的父母双亡,她的姑姑希望将她嫁出去,但是她没同意,就在楼下租了一家门面教声乐,生员很惨淡,只有两个,学费连付房租都不够,她就每天吃泡面维持着!

虽然如此,她的孤傲,倔强一下子就吸引住了雷浩,租下了她旁边的门面,与她相邻。文老师双目失明,没法出去宣传,只能在培训班里守株待兔,但是雷浩不一样,经历过人生起起落落的他,早已经能够放下面子,他一个人背着广告牌四处招生,因为过硬的绘画手法,让原本没打算出这份钱的廉租房房主都纷纷报名!

但是,想要参加他的绘画培训班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如果顺便报了声乐培训班的话,绘画培训班打五折,这么一来,文老师的情况一下子好了起来,从两个学生招到了二十多个,她终于不用吃泡面了,偶尔能有余钱为自己置办一身衣裳……

相邻了两个人慢慢接近,彼此取暖,花了足足七年时间,才成为恋人,文老师敏感,孤傲,即使成为恋人以来,她都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她爱她,但是今天,她将所有的“我爱你”成倍成倍地说了出来!

说句实在话,男人与女人是不一样的,女人听到别人的幸福也会感动,会为他们祝福,男人就不一样,会觉得别扭,难受,比方有微博说章子怡,姚晨嫁给了谁谁谁,咱们为她们祝福,为他们点赞!点你妈的赞啊,又不是嫁给我,老子不开坦克去抢亲就不错了……

因此,我听雷浩与文老师的爱情故事是无感的,甚至有好几次想要打断他,大骂一句“你们这对没羞没躁的狗男女……”

雷浩说完自己的事情,便陷入了回忆之中,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像是想起了他与文老师结婚时会是什么样子!嘀地一声汽笛声让他回过神来,重新回到现实之中,他看向我问道:“你们找我,到底是因为什么事啊?”

我透过后视镜看了看贺小安,见他没有什么反应,便开口说道:“实话跟你说了吧,我们来找你,是因为房梦玉的事情!”

“房梦玉!”雷浩听到一惊,欣喜地按住我的肩膀道:“难道,你们找到房梦玉了,太好了,实在是太好了!”

“太好了?”我的眉头皱了起来。

“是啊!”雷浩难掩心中喜悦,道:“房梦玉是我们罐头厂的员工,也是我的初恋,她失踪了,我找了她很久,却没有找到,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了!”

“失踪?”

“对啊!”雷浩反问我:“不然呢?”

吱地一声,越野车绕过一棵树,贺小安回过头来,冷冷地说道:“雷浩,你就别装了,房梦玉就是被你杀死的,埋在了雷能罐头厂后面的獐子坡上,大男人敢做就该敢当!”

正文卷 第471章:他是我哥

“房梦玉死了,她就早就死了?”雷浩惊讶的捂住了嘴。

贺小安冷笑道:“还装呢,我跟你说,在我这里不好使?”

“我真的不知道啊!”雷浩看着我们道:“我真的找了她很久,我记得是一天上晚班,下班之后我本来要约她吃宵夜的,她说她有事,然后就走了,直到第二天上班没有来,我们才知道她失踪了!”

我盯着雷浩,声音平静地道:“有人亲眼所见,是你掐死的房梦玉?”

“谁?”雷浩怒声问道。

“是寒兵!”我说出了光头佬的名字。

“寒兵?”雷浩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索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寒兵是吗,我想起来了,是他说我就是害死房梦玉的凶手?”

我点头。

雷浩一拍大腿道:“你们被他骗了,如果房梦玉出事了,一定是被他害的!”

我感觉脑袋里充满了疑问:“为什么这么说?”

贺小安在一旁质问:“想要反咬一口?”

“你们听我把话说完啊!”雷浩急切地道:“梦玉和寒兵是邻村的人,寒兵早梦玉在我们厂打工,然后过年回去的时候,他的父母安排他和梦玉相亲,彼此感觉都不错,就定下了亲事,订亲之后,年也过了,寒兵便带着自己的订亲对像在城里打工,也进到雷能罐头厂……”

房梦玉还在乡下时也许很单纯,觉得这样也行,那样也对,但是进到城里,眼界宽了之后,就不一样了,看看身边的男孩,再看看寒兵,顿时就有些看不上了,尤其是她做上了跟单之后,因此经常与办公室的人打交道,房梦玉认识了雷浩,当时雷浩才从设计学院毕业,主导产品的外观设计工作,看着妙笔生花,设计出一张又一张精美的图案的雷浩,再想想在流水线上贴标签寒兵,房梦玉的心思变了。

恰恰雷浩也喜欢这个清纯的美丽的农村女孩,两人便背着寒兵谈起了恋爱,他知道纸包不住火,他知道有一天寒兵一定会发现,为此,他想了十多个策略。

一,用钱收买。

二,雇一群地痞将他打怕,然后给点好处扫地出门

三……

然而,房梦玉突然就失踪了……

他为此找过寒兵,他发现寒兵比他更加的着急,于是就认定自己和房梦玉的事情他还不知道,而事实上,他早已经知道了,并且狠心地杀死了房梦玉……

我将雷浩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破绽,而且他的神态表情也十分到位,不像是在说谎,如果他没有说谎的话,那就是寒兵在说谎了,不管怎么样,两人之中总有一人在说谎。

我看向贺小安,贺小安的眉头也深深地皱了起来,说道:“陈大师,将光头佬也叫过来吧!”注意:他在叫陈大师的时候是带着贬义的,不过我早已经习惯了,并不在意。

我拨通了光头佬的电话,问他那边忙好了没有,如果忙好了就赶紧来獐子坡,雷浩已经到了,需要他的指证。我之所以一开始就抖出雷浩,就是要让他意识到危机,如果房梦玉真是他害的,他肯定不敢来獐之坡!那就只剩下了一条路——逃!事实上,已经到了这个时间点,他逃与不逃对于贺小安他们来说结果都一样!

他逃不掉!

但是光头佬却不知道这一点啊!

如果他来了,那就另当别论了。

光头佬告诉我,他现在正在处理采购款的问题,已经差不多处理到了,二十分钟后就能够赶到!

我挂了电话,冲雷浩晃了晃手机道:“寒兵很快就到!”

这时候,车在丛林里停了下来,我们下车的时候,有一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走了过来,帮着我们拿东西,贺小安问起他山洞的情形,那刑警说一切如常。说着从背包里取出几只网袋,两边绑在树上,就像是睡袋一样,让贺小安坐上去休息。

贺小安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大好,质问道:“你中途离开过?”

那人摇头道:“哪敢啊,贺老大的规矩,我是懂的,这是让同事送来的!”

贺小安点点头,勉强算是接受了,声音僵硬地纠正道:“刚子你要记住了,这不是我姓贺的一个人的规矩,这是咱们警察的规矩……”

我们在网袋里小憩了一会儿,光头佬来了,他来了!

不光他自己,还带着一个人,贺小安顿时有些不悦,指着贺小安身边的男子问道:“他是谁啊?”

“他是我哥!”光头脑又补充道:“也是将梦玉介绍给我的介绍人,我们一个村里的!梦玉的父母不在了,我哥代表梦玉的娘家人!”

听光头佬这么说,贺小安没再说什么,法理之中不外乎情,房梦玉的娘家人(虽然不正宗)来看房梦玉,说得过去!这男人看年纪做光头佬的爸都够了,估计是住在农村的原因吧,显老,很瘦,高高的个子,下身一件的确凉的裤子,上身是999牌猪饲料的广告衫,脚上一双解放鞋,脚后跟的泥都没有洗干净呢!

雷浩见到寒兵,十分激动,指着他叫道:“你这个杂碎,有什么事冲我来啊,为什么要对梦玉下手!”

雷浩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光头佬的哥一巴掌糊倒在地,骑上去就打,我和贺小安赶紧将两人拉开了,再看雷浩,门牙被打掉了两课,嘴巴也肿了,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雷浩站起身,仍旧冲光头佬怒吼道:“杂碎,有种冲我来,干嘛对梦玉下手!”

才被拦开的光头佬哥飞起一脚向雷浩踢去,我看不过去了,收起肩膀,撞向他飞踢而来的腿膝盖,将他撞得往后退去。妈的,这老家伙力气不少啊,这么一撞,我占尽先机,仍然感觉肩膀酸痛不已,也亏的我因为做赶尸人,练过体(试想一下,对付僵尸体质不好那不是找死么?)不然的话,我估计后退的不是他,而是我!

贺小安怒了,指着高瘦男子道:“你要是再动手,我就将你铐起来!”

那男子这才安静了些。

正文卷 第472章:真凶

光头佬神情一变,指着雷浩道:“你真是恶人先告状啊!明明是你害的梦丽,反污到我头上,我可是亲眼看着你将梦玉掐死,埋进了獐子坡南的要榆树下的!”

雷浩目光收紧:“既然如此的话,那你为什么不报警呢?”

光头佬神情闪烁地将对我说过的话重又说了一遍:“……你们雷家财大势大,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打工仔,根本没有办法与你们争斗!”

“胡说八道!”雷浩指着光头佬恨声说道:“明明是你见梦玉与我好了,心生怨恨,害死了她!”雷浩应该很少发火,因此,即使是发火,也不能感应到他凌人的气势。

“反正现在人都死了那么多年了,你说什么都死无对证罗!”

还是光头佬厉害,雷浩是雷家独子,学历才识肯定比光头佬高,但是光头佬胜在在社会摸爬滚打多年,心机口才比雷浩要强一些,句句话抢占先机,将雷浩逼到了角落。

“你血口喷人?”如果你断案类的电视剧看向多的话就该知道,这句话都是败诉者败诉前无奈的怒吼!

占到上风之后,光头佬反而不说话了,将话语权交给了我们,这是以退为进,贺小安怒视着雷浩,才要说话,被我抢先一步说了,我看向光头佬道:“现在房梦玉已经死了,时间又过去了二十年,可谓是死无对证了,你们的话,谁对谁错已经无可分辨……”

光头佬插嘴道:“事情不是明摆着吗?是雷浩这个纨绔之弟贪念梦玉的美色,逼,奸不允,于是害死了她!”

“你说逼,奸不允就是逼,奸不允么?”我反问光头佬。

光头佬的眉头皱了起来,不停地向我眼色,那表情仿佛在说:哥们,你是我请过来的啊,我给过你钱,你应该站在我这边才对吧!

我迎视着光头佬,目光锐利,我想要表达的已经很明白了,我不站任何人一边,我只站正义这一边,我做赶尸人以来,皮宏德和白光明或直接或间接地无数遍告诫过我,一定要保持正义,因为正义会让人不会迷失方向,而不迷失方向,对于身处凶险诡异的赶尸人世界里,尤其重要!

一年的时间践行,我已经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的真义,你出钱又怎么样,大不了我只要订金不收尾款就是了“我问你,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雷浩是杀房梦玉的凶手,那你为什么要隐瞒你和房梦玉订过亲的事情呢?”

“我我我……”光头佬辩解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想引祸上身……”

“还有,我再来问你,如果房梦玉只是你的工友,她被雷浩谋害你袖手旁观还情有可原,但是房梦玉是你的未婚妻,你会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人谋害,你还是男人吗?”

光头佬被问得怔住了,半晌流下泪来:“我不是男人,我是畜生,我胆小怕事,我我……”

如果光头佬真如他自己所说,是胆小怕事之人,那他的事业就是怎么干起来的?他后面的干练与魄力又是从哪里而来的呢?

光头佬来之前我心里就有过惴度,如果他能来,他的嫌疑就减小了一半,如果光头佬是杀人凶手,这里对他来说,绝对是险地!贺小安也是这么想的,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不做多想,就站在了光头脑一边!原因很简单啊,一个是他抓来的,一个是自己来的,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有罪,也没有人会自投罗网!

在这个证据早已经缺失的案子里,也只能靠推论来判断了!

不过,我则不一样,见到光头佬之后,我就改变了我的想法,因为光头脑给我的感觉很精明,而雷浩则单纯的人,我不相信一个如此精明的人在二十年前会那么懦弱,我也不相信一个杀人凶手还能一直保持着心灵的单纯!

总之,这件案子没有那么简单,雷浩逼,奸不允,光头佬因为未婚妻移情别恋而痛下杀手都有可能!而案件之所以这么扑朔迷离,房梦玉也有一份责任,如果她没有变成凶尸,一问就知道了,但是现在她已经变成凶尸了,根本无从问起!

我指着光头佬说道:“本来这个案子,你是举报人,我们不能怀疑到你身上,但是你对我们撒了一个弥天大谎,那就是:房梦玉是你的未婚妻,一个说谎之人,他的话还值得信任吗?”

“我错了,我只是不想牵连到自己!”光头佬双手捧头,低下了头去:“但是我说的其它话,都是真的!”

“你有证据吗?”

贺小安听了我和光头佬的对答,原本开始对雷浩的审问又停了下来,看看光头佬,又看看雷浩,眼神中充满了警惕。

光头佬摇头:“我没有!”

雷浩指着光头佬道:“他满嘴的谎言,当然没有证据!”

光头佬怒视雷浩:“我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我却有办法判定谁是凶手!”

贺小安眼前一亮:“什么办法?”

光头佬看了看天色道:“现在已经是五点半了,再过半个钟,就会天黑,等到天黑,将梦玉放出来,她对谁下手,谁就是凶手!怎么样?”

雷浩点头道:“好,反正我问心无愧,就这么办!”

虽然说无论是凶尸还是僵尸都是见人就杀,却也并非无差点的,他被谁害死,对谁的怨气就要重一些,如果一个普通人,一名凶手同时站在凶尸面前,凶尸第一个对付的肯定是害自己性命的凶手!

光头佬提出让凶尸梦玉来找凶手的办法虽然凶险,却也是唯一的实现正义的办法了,这不由地让的心紊乱起来,我原本偏向光头佬是凶手的,但是光头佬搞这么一出,我不得不将怀疑的天平移向了雷浩。

试想一下,雷浩与洗头佬这两块金子之中有一块是假的,但是我们都判断不出来,而在这时候,光头佬提出用火来练,真金不怕火练,这不就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他才是真金吗?

莫非雷浩的单纯是装出来的,他才是真正的凶手?

正文卷 第473章:毁灭证据

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表,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现在是五点四十了,再过二十分钟,天就要黑了。

抬眼望向场中众人,雷浩稳稳当当地站在那里,他的眼神很怪,不但没有惊惧,看向那只被钢筋焊死的山洞时竟然还有几分期待。

光头佬的神情有些焦燥,他用抬头望向天空掩饰着自己的情感。

光头佬带来的男子神情木然,就像是农村里接连做了两天活不休不眠之人的表情。

贺小安与我一样扫视着全场,但是他的目光凌厉得多,似乎想从种种痕迹之中推断出事实的真相!但是,这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

现场虽然安静,却是暗流涌动,十分紧张。

时间像是过去了很久一样,但是你抬头看表,不过是五分钟,随着距离六点越来越近,山洞中传来的阴冷气息也愈来愈浓,隐隐有脚步声传来,就像是岩洞之上的滴水,咚咚咚咚,清澈而有条不紊。

我的目光扫过雷浩和光头佬:“我去开门!”

我向着洞口处走了过去,抬起门闩,往上一拉,就听叭答一声,铁门开了。几乎是与此同时,一股子寒气向着我冲了过来,我赶紧让到了一边,砰地一声,门被撞开了,房梦玉从山洞里走了过来。

她的头上蒙上一层灰蒙蒙的东西,那是蛛网,在地下埋了近二十年,衣衫也有些破烂了,该露的不该露的都露了出来,但是她走路很有气质,即使是变成了僵尸,举头抬足之间,仍旧能让人感觉到她生前的温文尔雅。

她走出山洞,见山洞前围了这么多的人,顿时变得很是愤怒,低低地咆哮着,就像是野兽在维护自己的安全区域一样,我招呼贺小安和另一外刑警往后退了一段距离。

此时的房梦玉与雷浩和光头佬正好形成一个等腰三角形,雷浩与光头佬立在三角形的两边,光头佬带来的男子就站在离光头佬不远的地方,我告诫他让他离得远一些,但是这家伙装做没有听到,对我不加理会。

重见房梦玉,雷浩的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踏前一步唤道:“梦玉?”随即他的笑容便凝结在了脸上,眼前的梦玉,脸色青白,眼带血光,再也不是他认识的梦玉了,这是凶尸梦玉。

房梦玉的脸慢慢地转了过来,盯着雷浩看了很久,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变化,又慢慢地转过脸去,看向了光头佬,在看向光头佬的时候,她的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眼中血红一片,迈步向着光头佬走了过去!

她选择了光头佬!

这也就是说,房梦玉对于光头佬寒兵的恨甚于雷浩,这时候,我已经基本能够判定,光头佬就是掐死房梦玉的凶手了,房梦玉的移情别恋让他十分愤怒,于是,在一天晚上,寒兵将房梦玉约去了獐子坡,掐死了她!

他原本以为这件事情做得滴水不漏,却万万没有想到,房梦玉的命魂附在她的女儿寒姿身上,命魂睁眼如盲,因此即使与光头佬在一个房间里,也没有发现光头佬的存在,机缘巧合之下,透过我的定鬼镜看到了光头佬,自此便缠上了他。

光头佬为了推卸责任,同时为了获得我的帮助,便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说雷浩才是凶手,他只是因为没有见义勇为而被房梦玉恨上了,但是事实上,他才是真正的凶手!

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说不通了,光头佬明知道雷浩一出现他的谎言就有可能被揭穿,明知道房梦玉会选择他,为什么还提出这样的建议呢?莫非他想要为自己的过去赎罪?不过,真要是想赎罪的话,直接自杀就好了,何必搞这么一出呢?

而且就光头佬的表情神态来看,他不但没有悔过之心,甚至还有那么一丝自得呢!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时候,房梦玉已经走到的光头佬身前三米的地方,她慢慢地抬起了手,十指指甲就像是十把黑色的利刃,指向了光头佬,她情神狰狞地厮吼着,如果能够开口说话,吼叫的一定是“混蛋,你为什么要害我,还我命来?……”

这时候,我的脑中灵光一闪,我终于想通了,冲光头佬带来的庄稼汉吼道:“退后,退后,你给我退后!”

但是这时候已经迟了,那庄稼汉双手手臂青筋暴出,从怀里取出两枚钉魂钉来,几步上前,双手往前一推,其中一枚钉魂钉锲入了房梦玉的胸口,第二枚钉魂钉锲入了房梦玉的丹田气海……

凶尸房梦玉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光头佬的身上,不提防庄稼汉斜刺里冲出来,撞入怀里,等到她意识到不对劲,张嘴咬向庄稼汉的时候,两枚钉魂钉已经全部锲入了她的身体,她嘶吼一声,全身尸气尽散,死尸倒地!

见房梦玉尸气尽散,光头佬也松了一口气。

贺小安几步冲上来,一把揪住光头汉的衣领,回头看了一眼皮肤迅速变黑变焦枯的房梦玉,怒吼道:“你干嘛呢?你干嘛呢?……”

庄稼汉一脸的无辜,指着房梦玉道:“梦玉已经死了,我怕他伤人,所以就,所以就……”

“你别在那里装蒜,你当我不知道你的想法么?你就是要房梦玉尸气散尽,要让这个案子没有结果……”

庄稼汉满脸的惶恐:“警察同志,你误会了,你真的误会了,我见梦玉要伤人,所以下意识地就……”

“那你怎么会法术?”

“什么法术啊,这些都俺爷教我的,铜钉也是我爷爷传我的,是些对付凶尸的乡野土法子,称不上法术……”

“王八蛋……”贺小安气得大吼大叫。

我拍了拍贺小安的肩膀,让他冷静一些,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所有证据都已经消失,房梦玉的尸气也已经散了,雷浩的证言都只是猜测,也就是说,虽然光头佬是杀死房梦玉的真凶,我和贺小安都没有办法证实了!

正文卷 第474章:同命

“王八蛋!”贺小安飞起一脚将庄稼汉踢到了一边,以他的火爆性子,踢他一脚已经算是客气的了,可是除了踢他,他不能做更多了,庄稼汉只是将二颗铜钉锲入死人的身体里,了不起判个辱尸罪,这还得房梦玉家里人告他!

当然,他们肯定能够达成谅解,因此,贺小安今天将他抓了,他明天下午就能够从派出所里大摇大摆地出来……

贺小安上前一把抓住光头佬的衣领喝道:“都是你的主意对不对,都是你的主意对不对,你带他来到这里,就是要让他杀死房梦玉,让你脱罪对不对?王八蛋,你告诉我,是不是这样?”

光头佬不说话,任由贺小安摇晃,一直到贺小安不再摇晃了,他这才说道:“贺警察,我想你得弄明白一件事情啊,房梦玉一开始就是死人,何来杀死一说啊,她诈尸了,我哥害怕她伤了我,所以才会将铜钉钉进她的身体里?”

“铜钉哪里来的?”

“梦玉死了,我和我哥都很难过,但是不管怎么样,人毕竟已经死了!人死了要入土为安吗!”光头佬说道:“我们在赶来的路上,刚好见到有卖棺材钉的地方,所以就买了二十根铜钉……”

一搜身,果然从庄稼汉的身上搜下来十八枚铜钉,加上房梦玉身上的两枚,刚好二十枚,棺材钉只需要十八枚,而这里有二十枚,莫非是担心损毁多加了两枚备用?这当然不可能,一来铜很贵,五六十块钱一斤呢,一枚钉子就要七八块,二来么,棺材钉十八颗这是定数,是不能多的,所以也不存在多出来两枚备用的铜钉,而且,即使不将房梦玉身上的两颗铜钉拨出,我都能猜出,那两颗铜钉与棺材钉不一样,钉尸钉能与棺材钉一样吗?

不过,现在说这些都没有用了,钉子不一样能证明什么?最多只能证明两种钉子的工艺不一样而已!

从事情的发生到现在,雷浩一直呆楞楞地站着,像是一时之间脑海里涌入了过多的信息,他消化不过来,良久之后,才恢复了清明,他一声大吼,像一颗炮弹一样,撞在光头佬的身上。

光头佬被撞出去,在地上一连打了好几个滚,这才稳住了,他从地上爬起,看着雷浩冷笑连连:“雷少,我呸,二十年前我叫你一声雷少,现在么,不过是一个教画的,连好一点的门面都租不起的穷鬼而已,我跟你说你最好别惹我,你要是敢惹我,我就让你的瞎子女朋友好看!让她深刻地品味男人的滋味!一个,两个,暂时三个吧,多了怕她受不了,哈哈哈哈……”

“我跟你拼了!”如果说雷浩一开始撞光头佬那一下只为表达自己的愤怒,再扑过去就有拼命的意思了,我能够理解雷浩的心情,家道中落,他可谓是一无所有了,唯一留恋的就是文老师!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条底线,这底线谁也不能碰,而雷浩的底线就是文老师,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再次将光头佬扑倒在地,掐住他的脖子,用上了狠劲,掐得他口吐白沫。这时候,庄稼汉赶了来,他一把揪住雷浩的衣领,像是提小鸡仔一样将他提了起来,扔到一边。

庄稼汉将光头佬扶了起来,我和贺小安将雷浩扶了起来,庄稼汉掼雷浩的这一下颇为用力,雷浩被我们扶起时,哇地一声吐出血来,脸色一片苍白,他还要冲过去,被我和贺小安拉住了。

光头佬寒后摸了摸脖子上的青紫痕迹,咬着下唇,看向雷浩的神情带着三分的狠够,七分的嘲弄,仿佛在说:“没错,都是我做的,一切都是我做的,但是那又怎么样,你能拿我怎么样呢?”

我示意贺小安将雷浩扶开,看着光头佬,沉吟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寒兵,你觉得你赢了?”

“还没有!”光头佬回头看了一眼庄稼汉道:“不过也快了,等到徐大师将藏在我女儿身体里的房梦玉的命魂除掉,我才算是完完全全地赢了!”上前一步,装做说悄悄话的样子道:“我跟你说啊,徐大师与你不一样,你拿钱不办事,徐大师拿钱办事没二话,靠谱,放心!”

我看向庄稼汉:“你觉得他搞得定?”

光头佬看着庄稼汉,那意思是问:“你搞得定吗?”

庄稼汉嘿嘿一笑:“不过是开法坛取冤魂而已,这有什么难的?”

我冷笑连连,望着光头佬道:“我敢保证,如果你的徐大师今天晚上开法坛取冤魂,你女儿寒姿明天天亮之前就会死!”

光头佬的眉头皱了起来:“你少唬我,我不吃那一套!”

“好!”我又问道:“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假如用你的命换你的女儿的命,你愿意吗?”

光头佬想了很久,回答道:“我愿意!”

“恭喜你!”我声音低沉地说道:“你已经失去这个机会了!”

光头佬的声音有些恼火了:“有什么话直说,别在这里神神道道的!”

“好,我就跟你直说!”我深深地注视着光头佬道:“我要告诉你的第一点是,别信这位徐大师的话,在找到你女儿的命魂之前,绝不能开法坛,取命魂!因为如果这样的话,你女儿很快就会死,试想一下,没有命魂,哪来的命呢?你要是不信我的话,你可以回想一下,每一次房梦玉的命魂攻击你的时候,你女儿寒姿都会陷入昏迷,这是为什么?”

“你的意思是说,房梦玉的命魂离开了我女儿的身体,我女儿就没命了?可是姿儿明明好好的!”

“那是因为离开的时间尚短,如果离开的时间长一些,等你女儿的身体彻底地凉下来,就回天乏术了!”我沉吟了一会儿又说道:“我再给你举一反三一下,因为房梦玉的命魂代替了你女儿的命魂,也就是说,现在房梦玉的命格就是你女儿的命格!”

光头佬扳着指头一算,神情大变:“房梦玉活了二十年零五个月,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女儿只有四年的寿命了?我不信,我不信……”

正文卷 第475章:结案陈词

我冷笑:“无论你信与不信,这就是事实,没有找回你女儿的命魂,房梦玉的命魂就会成为你女儿的命!”

我叹息一声道:“还有四年时间,让你老婆对她好一点吧!”

“你什么意思?”

我说道:“我的意思是,你以后不能再见你的女儿了,你女儿一见到你,她身体里房梦玉的命魂就会来找你索命,你没有被弄死了还好,如果你死了,房梦玉的怨气一散,命魂就会离去,也就是说,只要你死,你女儿后脚就会跟你而去!”

什么叫做一报还一报,我想,这就是了!

“不,我不信,我不信!”光头佬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冲我怒吼道:“你小子怕我不付尾款给你,想要唬我对不对,我告诉你,门都没有……”

我扳开他的手,将他推到一边:“你爱信不信!”

光头佬呆立片刻,突然跪了下来,看着我道:“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我就这么一个女儿,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求求你,只要你能救我的女儿,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我指着房梦玉已经干枯的尸体道:“本来是有办法的,你女儿的命魂就在房梦玉的身体里,虽然她已经成为了凶尸,费些手段还是能够取出来的,到时候魂归本位就好了,但是现在么,你为了逃避罪责,找来人散尽了房梦玉的怨气,那两枚镇尸钉,一枚钉在胸口,一枚钉在气海,这两处都是人身上的奇窍命脉之处,你散尽了房梦玉的怨气是真的,同时,也将你女儿的命魂杀死了!”

我看着光头佬,声音低沉地说道:“你本来有机会用你的命来换你女儿的命的!但是你放弃了……”

“啊!……”光头佬双手捧头,哭倒在尘埃里。

房梦玉的事情,已经没有办法定他的罪了,但是,他收获的痛苦远远比被定罪多的多!光头佬没有回家,他在外面找了个房间住了起来,平时除了去公司,就是将自己关在租来的房间里,不见老婆,也不见自己的女儿。一时间流言蜚语满天飞!

两年之后,他的老婆实在受不了,将一纸离婚协议摆在了他的面前,他不能和女儿见面,寒姿自然而然地判给了他的老婆,又过了两年,其时寒姿已经高中毕业了,去邮局领职业中专毕业书的时候,也不知道被谁撞了一下,当即就倒地不起,放去医院抢救了八个小时,最终也没有救过来,去世的时间与房梦玉去世的时间差了不到半分钟!

即使知道女儿死了,光头佬也不敢去探望,因为人死之后,魂魄还会在身体周围逗留一段时间,如果房梦玉的命魂还没有离去,光头佬就赶去见女儿的遗容,那不是送菜上门么!

一直到寒姿下葬三天之后,光头佬才去悼念,又找到妻子,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跟她说了,他希望妻子能够原谅自己,与自己重新开始,但是他的妻子(哦不,应该算是前妻才对,他的前妻将他赶了出来……)

在他没有离开之时,男主外,女主内,他们的感情很好,但是,他离开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尤其是他们的女儿过世之后,世道如此艰难,人心会慢慢变冷的,人心冷了,其实是很难再暖过来的,或者说,根本就不可能再暖过来。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了……

光头佬被庄稼汉扶走了,现场只剩下我,贺小安,雷浩和一名刑警,贺小安呆立原地,似乎在想这件案子要怎么结案,四具尸体,前三个人是房梦玉做的,而房梦玉已经死了二十年了……

一个死去二十年的死人杀死了三个大活人,这个确实特么的没有办法写结案词……

原本想着将三具尸体放一边,专心查房梦玉的事情吧!但现在房梦玉也成了无头公案,无从查起了,虽然大家都知道凶手是谁,但是,没有半点的证据支持……

估计贺小安心里想的是:算了,我也别写结案陈词了,我写检讨好了!

雷浩就蹲在房梦玉的身边,看着他一分一分的枯萎,大颗大颗的泪水滴在了房梦玉那已经干枯如纸的脸上“是我没用,是我没有用啊,我没有能够找到你,没有能够为你报仇雪恨,我,我……你恨我吧……”

我原本还想劝劝雷浩人死不能复生什么的,想想还是算了,既然人死不能复生,还不让人哭啊,更何况,雷浩觉得自己亏欠了房梦玉太多,当年他与房梦玉恋爱,说不上谁对谁错,但是二十年过去,房梦玉在冰冷的地下躺了二十年,他虽然家道中落,好歹衣食无忧,还有了爱人……说好的同甘共苦,说到的至死不渝,他都没有做到!

从雷浩的行为动作来看,他是一个多情的人,他脸上的痛苦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

那就让他再哭一会儿吧,等他哭够了,咱们再回去。

我站在一边,看着夜幕降临的獐子坡,听着鸟叫虫鸣,思绪飞出去很远,很远很远。

就在这时候,贺小安的电话响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怕漏接电话,他将手机铃声调得特别的响,电话一响,鸟叫虫鸣通通噤声了,也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我看向贺小安,贺小安没有半点愧疚的意思,走出几步问道:“小虎,什么事?”

我离贺小安最近,连他话筒里的声音都能够听到,电话里,小虎的声音有些惶乱:“老大,不好了,那个叫文单的瞎子自杀了!”

“我擦!”我的神情一紧,下意识地看了雷浩一眼。

贺小安压低了声音喝问道:“小虎,你怎么回事啊,连看一个瞎子都看不好,你以后不要自称刑警了,我跟你说,就是皇协军,都比你的责任感强,快说说,是怎么一回事!”

小虎讪讪地说道:“老大,这事儿也不能全赖我啊,好好一个大活人,谁能想到他会自杀啊!”小虎迟疑着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说是文老师缠着他问雷浩犯了什么事,他一时间没有守住口风,将房梦玉的事情说了出来

正文卷 第476章:无论多长的路,都有尽头

房梦玉的事情多严重啊,杀人,埋尸,这事儿搁在哪里,都难免一份死刑套餐。

文单这人因为身体残疾,天生比较悲观,小虎警官这么一说,他就信了……原本,两人相携走过余生的希望破灭了,雷浩回不来了,对于悲观的人来说,最为痛苦的不是眼前的痛苦,而是希望的破灭!

当希望破灭时,顿时觉得任何事情都没有意义了。

一个开朗者不会理解一个天生悲观之人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正常人不会理解一个抑郁症者的所思所思!

在那一刻,说话多余,沉默多余,吃饭多余,甚至呼吸都是多余。

既然如此痛苦,难受,那我不如先走一步,也许去了另一个世界,就没有那么多的痛苦了,然后,找一处安静的角落,等着雷浩的到来!这是她心中的想法,她表面却是十分平静,打电话将所有的学生家长都叫了来,让他们将自己的孩子接回去,然后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

房间只有一道出口,就是靠右的窄小楼道,因此小虎搬了一张凳子,就坐在楼梯口守着,他觉得守住了楼梯口就没事儿,但是,等了一两个钟也没见文单下来,他这才意识到不对劲,上楼踢门。

门踢开了,文单就坐在椅子里,坐的很是端正,仰着脸,脸上铺着一叠已经湿透的纸。

她用一叠湿透的纸将自己憋死了!

房梦玉的自杀方法,是古代的一个酷吏创造的刑讯工具,将浸湿的纸往人脸上铺,因为纸是湿的,与皮肤沾在一起,纸铺在脸上,就会呼吸不畅。纸一张一张地叠加,一开始人还能将纸吹起来,到后来吹不动了,便憋气了!

整个过程一点都不血腥,也不会在身上留下任何的痕迹,但是,它能让人看到死神一步一步地向你走来,将你的灵魂带走,据说,在这样的刑讯之下,根本就没有人能扛得住,再硬的嘴都能撬开来。

文单老师竟然选择这样的自杀方式!

最可怕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她随是都能够伸出手,将脸上的纸揭掉,她却至死都没有这样做!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啊!

她选择这样的自杀方式我能够理解,因为文单老师将自己的尊严看得太重了,正因为将自己的尊严看得太得,她不希望自己走得太难看,所以,跳楼啦,上吊啦,等等死法,她一样也不会选择。

而这种方式虽然很可怕,却是最有尊严的死法!

挂掉电话,贺小安陷入了沉默,他第一次用求助的眼神看向我。

我摇了摇头,示意这种情况,我什么主意都没有。

这时候,雷浩也已经站起身来,迎着我们异样的眼神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贺小安支吾着说道:“可能,可能是有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不过,这件事情咱们得从长计议,雷浩,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雷浩一看贺小安的神情,便明白了几分,拨腿往坡下跑去。

我紧追过去,贺小安安排了几句,也匆匆地跟了过来,到了坡下,我和贺小安上了车,发动汽车去追雷浩。

雷浩跑得很快,让人怀疑他不是一个只会教画画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长跑健将,这家伙一口气跑出去两公里才被我们追上,被我们追上时,他牙关紧咬,两腿都在打战,我们扶住他的那一刻,他就像是一台机器失去了所有的动力,软倒在我的怀里!

我和贺小安一起将雷浩抬上了车,重回车上时,贺小安脸上的忧色更甚了,不仅是他,我也很忧虑,对于文单老师来说,雷浩就是她的全部,对于雷浩来说,文单何尝不是呢!

人都说随着年纪增长,大家对于感情会看得越来越淡,但是到了雷浩和文单这里却完完全全变了,他们的感情极深,看似两个个体,精神上却是一个个体,这个死了,另一个大概率也活不了!

所以雷浩被抓的时候,会让贺小安找人看着文单老师,所以听说雷浩必死无疑的时候,文单自杀。但是现在文单死了,精神共同体的另一半死了,雷浩会怎么样呢?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这一段路,我和贺小安都希望长得永远也开不到,但是,无论多长的路,都有尽头,穿过巅波的山间小路,上了省道,又岔出省道,来到了老街的雷浩画室前!

贺小安实在是太愤怒了,飞起一脚将琏迎接的小虎踢倒在地,上楼而去。雷浩画室租下了一到二楼,一楼开画室,二楼是居住的地方,此时二楼的门虚掩着,房门被风吹得,吱呀,吱呀地响着。

我没有跟着上去,而是守着雷浩。

贺小安下楼的时候我提议他赶紧叫人将文单老师的尸体抬起火葬场火化了,这么一来,也会稍稍减轻雷浩睹尸思人的痛苦,另一边,贺小安安排人走访周边邻居和雷浩画室,文声乐的学生们尽调情况。

事实并不如小虎所说的那样,是文单老师再三问情,他才将房梦玉的事情告诉她,而是他从回到雷浩画室,就一直在言语挑衅,说文单老师快四十岁的人了,竟然还像十二岁的少女一样幼稚,什么梁祝,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特么的都是骗人的,十二岁的女孩信,十五岁就不信了,就像童话,三年纪的学生很爱,上了初中就没有人看童话了!因为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更何况是四十岁的大婶了,成熟点,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包括感情!

文单老师听不下去,与他理论,他又说不过文单老师,就将房梦玉的事情抖了出来,说雷浩是一个杀人犯,现在已经被查了出来,之所以带走他,那是在指认现场,指认现场完毕,再去法院走个流程,交了买子弹的钱,就可以枪毙了,你不是相信这世界上有忠贞不二的感情吗,你可以去自杀了,早点下去为他路上打点,如果不急,也可以晚上几天,问题是,你敢吗?

而文单老师正是被小虎言语相激,才回房去的……

正文卷 第477章:我要见王小虎

听了其它人的尽调,我都想给王小虎一个飞腿!

这他妈的还是人吗?

他能做上刑警,就证明不是傻比,既然不是傻比,察言观色不会啊!

雷浩离开之时,场面多激烈啊,文单先是谈《致爱丽丝》那是在感谢雷浩为他所做的一切,后弹的《梁祝》那是在向雷浩表明她的决心!雷浩对于文单也用情至深,这样的情况下还言语相激,都算得上是谋杀了!

其中一名与王小虎走得很近的警员说道:“小虎是在发泄呢,小虎的女朋友是位老师,两人谈了六年的恋爱都没有结婚,后来,小虎女朋友的学校来了一名外教,只用了两个月,就将他的女朋友给抢了!他谈了六年人家都不愿意和他结婚,而那名外教,只用了三个月,就与他的女朋友结婚并且怀孕了,不仅如此,他女朋友还随同外都去美国了……”

“自此之后,只要一听别说提到感情啊,义气啊,他都要跳出来大加嘲讽一番,仿佛所有的兄弟,最终都是被用出来出卖的,仿佛所有的爱情,都是金钱,颜值等一系列的考量……”

自己一受伤,仿佛全天下的人都欠他的,这样的人,也难怪被人抛弃了,正常!

这时候,两名警察将文单的尸体抬了下来,她脸上的湿纸已经被取下了,铁青色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因为身体已经僵化,这时候仍旧仰着头,抬他的两名警察不得不将他的身体举高,不至于让她的脸在地上摩擦。

就在两名警察抬着文单的尸体经过我们面前的时候,雷浩突然睁开了眼睛,他一把拉开车门,冲了出去,将两名刑警推开,将文单抱在怀里道:“起开,你们都给我起开!谁让你们碰文老师的!”

刑警无奈地看向贺小安,贺小安十分头大。

雷浩将文单抱在怀里,一边摇晃一边叫道:“文老师,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文单双眼紧闭,双手随着雷浩的摇晃而晃动着。

“文老师,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和我说啊!”雷浩一脸的痛苦,他刚开始只顾着文老师,一直到将文老师抱在怀里,才觉得不对劲,伸手抓住文老师的手,一脸的惊慌,再去探文老师的鼻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如果是旁人,爱人死去,肯定第一时间就会跳起来与人拼命,但是雷浩却并没有那么做,他将文老师抱到阴凉的地方,找了一床凉席铺在地上,铺上枕头,这才将文单老师的尸体放上去。

做好这一切之后,他站起身来,看向我们声音低沉地问道:“你们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

王小虎是当事人,这时候不宜露面,早已经被贺小安给赶回去了,贺小安自己不善于危机公关,但是这种时候,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他摸了摸鼻子,对雷浩道:“雷先生,在你昏迷的时候,我们已经了解了情况,我简单地和你说一下吧,首先,我对文老师的事情十分抱歉……”

雷浩嘶吼道:“少在这里猫哭耗子假慈悲,我不需要你的道歉,我只想知道真相!”

贺小安干咳了一声掩饰尴尬,开始述说事情的经过,说是述说,其实就是将王小虎的话重复了一遍,他可能很不习惯撒谎,整个过程中表情极不自然,就像是一个水平极差的剪辑师在拼接一部冗长而混乱的影片一样。

贺小安这么做我能够理解,他虽然撒了谎,却不是故意维护王小虎,他是警察,他有责任不让矛盾过度激化,委屈一下死人,总好过将场面弄得不可收拾。

话说完了,贺小安的状态没有想像的那般激烈,他将头深深地埋在了两腿之间,身体轻轻地抖动着,他在哭泣。

贺小安长吁了一口气,他满以为这一关能就这样过去了,却在此时,从墙角走出来一个小女孩,指着贺小安对雷浩道:“雷老师,事情不是这样的,他撒谎……”

雷浩抬起头来,一把抓住小女孩的手道:“小梅,你告老师是怎么回事,现在老师只能信任你了!”

小女孩瞪了贺小安一眼,一挺胸脯,重重地嗯了一声,将她对刑警们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道:“雷老师,刚才他们问我,我就是这么说的,但是他们却对你撒了谎,他们是坏人!”

贺小安和一众刑警都楞住了,我也楞住了,我们都满以为等雷浩心绪平静之后再着意安抚一下就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但是却不提防搞出来这么一出,小孩子的心灵是最纯净的,他们只知道不能撒谎,却不知道,其实这世界上有很多的谎言,都是善意的!

听小女孩说完,雷浩站起身来,他并没有马上发火,而是先让小女孩回家去,等到小女孩回到家,将门关了起来,他这才深吸一口气,迎着我们走来。

一个人易怒并不可怕,而如果他在极端的环境中还能够保持冷静,这才是最可怕的,雷浩看起来很文弱,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够轻轻松松地ko他,但是,此时的他给我的感觉,却比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可怕!

一旁有刑警劝慰道:“雷浩先生,你先冷静一下,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雷浩理都没有理他,迳直走向贺小安,在贺小安的面前站定,雷浩冷声说道:“我要见你们队的王小虎!”

“王小虎回警队去了!”为了照顾雷浩的情绪,贺小安接着说道:“他犯了组织纪律,正在接受调查,你放心,他犯下的错,他一定会为此付出代价!”

“我要见王小虎!”雷浩重复道。

贺小安微微一顿,接着说道:“我能够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凡事王小虎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就想你想要见他,也得等组织调查之后才能做出安排!”

“我要见王小虎,马上!”雷浩的声音一次比一次坚定!相比之下,贺小安的回答却是一次比一次心虚:“雷浩先生,你先冷静一下好不好,你放心,王小虎他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正文卷 第478章:在乎

“我要见王小虎!”在此之前,雷浩虽然愤怒,但是一直在控制自己的情绪,几次被忽悠之后,他蓦地大怒,一把揪住贺小安人的衣领,一拳打在他的脸上,冲他吼道:“我要见王小虎啊,你耳朵聋了吗?”

贺小安是正规的警校毕业,警校里十分注重体能和逻辑能力,甚至可以这么说,体能占的比重在其它各项指标之上,雷浩的攻击他完全有机会躲开,但是他却没有躲开。任由雷浩在他身上发泄怒火。

雷浩虽然看起来很弱,但是这一拳,可是集聚了他全身的力量,砸在贺小安的脸上,他的鼻子,嘴巴都有血水涌出来,血水糊得满脸都是,看起来挺凄惨的,却并无大碍。

贺小安抹掉脸上的血才要说话,雷浩紧接着又是几拳砸了下来。贺小安让开了脸面,拳头便砸在他的肩膀,胸口等位置,雷浩还要打,被贺小安握住了手腕,吼道:“你够了没有?”

“我要见王小虎啊!”雷浩没有回答,念咒一样重复着这句话。

我在一旁道:“贺老大,要不就让他见见王小虎吧?”

贺小安摇头。

他们警察有他们自己的一套行事方式,这个我在与关丰接触的时候就了解到了,如果两方有仇有怨,是不能让他们相见的,当时相见,可能一激动,会做出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来,在他们这里有专业的术语,叫做激,情行为,但是,激,情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的,因此,让事情冷一冷是很有必要的!等事情冷下来,再来调解说和,效果要好的多!

“我要见王小虎啊!”雷浩大叫。

这一番折腾,原本被贺小安他们驱散的群众又围了上来,远远的指指点点。

贺小安知道不能再这样的下去了,冲一旁的刑警叫道:“你们还站着干嘛,雷浩他袭警,将他抓起来,回到队里再说!”

有了贺小安的命,两名刑警立即一左一右地扑了上去,他们的身手十分敏捷,一人抓住雷浩一只手,腿一扫,便将雷浩扑倒在地,抬上了车,贺小安从车里取出一条毛巾,擦了擦身上的血,对我说道:“抱歉了,你自己打车回去吧!”

我有些忧虑地道:“贺老大,我还是觉得,雷浩的事情不宜粗暴处理!”

“我知道了!”贺小安碰地一声关上了门,那眼神像是在说,我知道,鬼啊,僵尸啊什么的你在行,但是处理危机,审问犯人,还是我们在行,你就不要瞎掺合了,赶紧走吧!

三辆警车,第一辆是贺小安在开,第二辆两名刑警押着雷浩,第三辆装着文老师的尸体,留下了两名警察在现场拍照,取证,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有条不紊,但是我的心里却一直有种不好的感觉,就像是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压在我的心底……

回到家,方圆正在看书,皮宏德的《赶尸纪要》白老头的《捉鬼日记》我都复制了一本给她,原本还指望着咱们能够相互拼进度,但是后来我发现,如果我和她比进度,我会更落后的!

我读书的时候成绩在学校里一直处于中间位置,往上一看,顿时觉得头昏目眩,往上多看几眼,都了无生趣了,那时候我总觉得是自己不够努力,这时候再看方圆,我才知道,有些事情,天资比努力重要!

嗯,这个逼装得可以!

我敲了敲门,将他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之后,问道:“怎么,今天没有上学啊?”

方圆连头都没有抬“哦!”

我没有注意她的态度,推开义庄的门,进屋去了。

方圆在后面叫道:“喂,师兄,你就这么走了吗?”

我转过头,揉着有些疲惫的眼睛道:“不好意思啊,没有给你带礼物,下次补上啊!”

方圆双手插腰,气哼哼地道:“师兄你给我站住?”

“怎么了啊?”

“你说怎么了?”

“我不知道怎么啦才问你怎么啦?”

方圆被我绕得有点晕,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鼓起小嘴道:“你说怎么了,你不在乎我,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不在乎你?”我翻白眼道:“我干嘛要在乎你啊……”

“啊……”方圆将捉鬼日记扔了过来:“陈烦了,你气死我了!”

我随手将复制版的《捉鬼日记》往桌上一放,打了个哈欠,往楼上走去“我去补个觉啊!没事别叫我!”

才沾到床,我就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很快便睡了过去,我感觉自己睡得很沉,睡了很久,睡梦之中突然感觉一阵阴风吹来,我激灵灵地打了个寒战,抬眼一看,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刑警大队了,一幢灰色的房子的正中间锲着一枚巨大的警微,关着的大门里传来阴沉的吼声……

一场梦,一直处于这种阴森恐怖的场景中,一直到我醒过来,我起身下床,站在二楼的走廊往下望去,大厅里已经摆好了一桌饭菜,有鱼有肉,还有一瓶酒。我从来来到义庄,就对义庄的布局很不满,大厅是吃饭的地方,也是放尸体的地方,虽然说用香料薰尸没有臭味,但是终归让人不舒服,所以,在重建的义庄的时候,我将大厅一分为二,前面是吃饭的地方,一墙之隔的房间里放尸体,虽然说大厅的空间小了,但是更加舒适。

方圆就坐在八仙桌一角,守着这满桌的酒菜。

我心说这真是奇了怪了啊,这个吃货竟然守着一桌饭菜不下筷子,是在等我吗?那我的面子未免太大了一些哈,我拾阶下楼,指着桌上的菜问道:“都是你做的吗?”

方圆摇头,如实说道:“有些是做的,有些是叫得外卖!”

嗯!我点点头:“那你告诉我哪些是你做的,我好避雷啊!”

方圆有些难过地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酸菜鱼是我做的!”

我夹了一块吃,顿时拧起了脸,长抽一口气,见方圆似乎更加难过了,这才表情平复了一些,慢慢悠悠地说道:“其实,也没有那么难吃啦!”

正文卷 第479章:吹吹风

听我这么说,方圆才开心起来,问道:“师兄,这些天你都在忙些什么啊?”

我将这几天的经历跟她说了一遍,说起寒姿时,她总是会问这问那,漂亮不漂亮啦,温柔不温柔,我们相处的怎么样啦,我都想上前敲她一下,方圆你能不能搞清楚重点啊,寒姿漂亮不漂亮都不关我的事,因为这样的小太妹根本就不是我的菜!

听到后来,听到寒姿和文单老师的命运,方圆又唏嘘不已,尤其是说到雷浩将文单老师的尸体体在竹席上时,方圆不住掉下了眼泪,一边吃着肉,满脸的泪花,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菜太辣了呢。

“他们,他们真是太可怜了,呜呜呜……”方圆扯纸巾擦眼睛。

像这种事情我就不该说,说得自己的眼睛也酸酸的,我举起酒瓶道:“方圆,要来一杯吗?”

方圆难过地道:“好!”

多喝两杯酒,顿时感觉菜也不是难吃了,以我十九年的人生经验,无论是中年大妈,御女还是人事不知的少女,只要是悲情故事,就能够将她们感动得稀里哗拉的,就是陈柔也不例外,她的性子要冷一些,不会表现出来,却能够感觉得到。

此时的方圆很是难过,却也吃得比平时更多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化悲伤为食欲吧!到后来也懒得与我碰杯了,想着想着难过了,就喝一口,到后来,我都不知道她是因为雷浩和文单老师悲伤还是自伤了。

吃完了饭,我见方圆摇摇晃晃的站立不稳,准备起身去洗碗,方圆将我按坐下道:“你坐着,我去!”

我起身道:“可别,就你这状态,别掉进洗碗池里去啊!”

方圆说道:“我有些难受,如果不做点什么,坐在这里一想,就更难受了!”

我重新坐下,挥挥手心想去吧去吧!不就是一个听来的故事嘛,这替代感是不是太强了啊!我躺在竹椅里玩了一会儿手机,方圆洗好碗了,站在我的面前,迟疑了半晌才说道:“师兄,能带我去吹吹风么!”

我抬眼看着方圆,小脸红扑扑的,呼吸出的气息带着浓郁的酒精气息,事实证明,女人喝醉了酒的样子还是很美的,面带桃花,眼如媚丝,就那么直直地看着你,还真有几分勾魂摄魄的魅力。

我想了想,晚上似乎也没有什么事干,便招呼方圆道:“走起!”

来到义庄门口,我对着越野车打了一个响指,越野车便缓缓地退出车棚,到了我们面前,上车之后,我看了看方圆,对越野车道:“随便走走吧!”

“哦!”元思思应了一声,车子启动,开上了主干道,往偏僻处开去,与此同时,车上放起了舒缓的音乐“……那天的云是否早已料到,所以脚步才轻巧,以免打扰到,我们的时光,因为注定那么少……”

才重温一段淒美的爱情又来这么一首哥,我有些受不了,冲元思思道:“不要这么无病呻吟的,来点壮怀激烈的!”

“狼烟风沙口,还请将军少饮酒,前方的路不好走,我在家中来等候,可愿柳下走,满头杨花共白首,十两相思二两酒,我才把爱说出口……”

这特么的叫壮怀激烈啊!

我看了看方圆,她的状态还好,打开车窗正吹风呢!我原因还担心她会哭哭啼啼的,没哭就好,我是无所谓啊,就我的铁石心肠,别说是《知道不知道》,你给我来一首《杜十娘》我都没有问题啊!

放眼窗外,桔黄色的灯光下,来来往往的都是人,有老人,有小孩,更多的是牵手的男男女女,一切都平常,一切如昨,没有人知道,就在几个小时前,离这里四公里远的地方,有人已经死去,有人失去了最爱的人。

也在此时,我终于明白,最让人感觉孤独的不是一个人呆在房间里一整天,一整夜,而是一个人站在大街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看着他们的恣意喧嚣,而这一切,与你无关!

八点的街道,正是夜生活的开始,主街道上人开始多了起来,还有许多小摊小贩占用马路的,我冲元思思道:“去偏一些的地方吧,我们是出来吹风的,不是出来数人头的……”

车子拐了一个弯,驶向了另一条道,这条道路从花卉种植区穿过,白天看着挺美的,到了晚上一切黑暗,什么都看不清楚了,往前开了一阵,车子的喇叭滴滴地响了两下,我问道:“思思,怎么了?”

元思思悄声回应:“方圆睡着了!”

“哦!”我欠身过去,将她的手从窗户上扒下来,关上了车窗说道:“那咱们回去吧!”

“不吹风了!”

我看了方圆一眼道:“人都睡了,还吹个屁啊!”

元思思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陈烦了,咱们聊聊天吧!”

可能因为本身的遭遇,元思思很少主动找人聊天,今天是怎么了啊!我将安全带解了,双手搭在方向盘上让自己放松下来,问道:“聊点什么啊!”

元思思问道:“你了解方圆吗?”

我不明白元思思为什么会突然问起这个:“咳咳咳,不就一吃货吗?怎么了,难道她的真实身份是某位大boss的私生女儿?”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是说她的身世,而是——她的感情……”

我听到这里吃了一惊:“方圆她跟别人谈恋爱了,是电脑班的男生吗?唉呀,我得将她叫醒过来问问,这可不行啊,好男孩都去上清华北大了,至少济也是上海复旦,华南理工啊,只有那些不怎么样的,才会在电脑培训班里上课!”

说出这话时我忍不住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啊,平时对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十分厌恶,怎么临到头了自己也这样啊!

我正要叫醒方圆问问有没有这么一回事,就听元思思道:“陈烦了,你还不明白吗?方圆喜欢的人就是你……”

“什么……”我差点从车上跳起来。

正文卷 第480章:高山流水有知音

转过头去看方圆,她仍然睡着。

我松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说道:“思思,你可不能胡说啊,这种事情可乱说不得!”

元思思反问我:“你看我像是会信口胡说的人吗?”

我摇头,元思思只有跟她的姐妹在一起的时候话才会多,平常其实是个很少话的人,越是沉默寡言的人越不会胡说,还有一首诗专门形容这种情况:蛙叫千遍吵死人,鸡鸣一声东方白,也可以理解为,话多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废话,而话少的人,每一句话都意有所指。

“你是刚学会的吗?”

多媒体屏幕里出现了元思思苦笑的脸容:“陈烦了,我真没跟你开玩笑,不是有句话说嘛,女人才是最了解女人的,更何况,我还是个一直与你们一起的旁观者,方圆一直追随着你,关注着你,在你降尸除鬼之时,我能看到她偷看你的眼神中充满爱慕……”

“这还用你说,你看看我这个状态,这一身本事,自然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别说是女人了,男人被我迷倒的也不少!”

“陈烦了!”元思思有些生气了:“还给不能好好聊天了!”

切,你一只鬼,对我凶什么凶啊,信不信我一张符录封了你的嘴,让你说不了话,我的声音软了下来:“好好好,聊,自然能聊天了……”

元思思接着说道:“你离开这三天,方圆一直很焦燥,尤其让她知道,你与一个叫寒姿的女孩在一起的时候,她天天顾影自怜,说什么有人不喜欢她这样的老女人了,追年轻女孩去了……”

我听了哑然失笑,这都什么屁话啊,方圆比我少几个月,也是十九岁了,这就叫老女人了,你让那些二十八九三十一二岁的还没有结婚的人怎么想啊?

“别笑!”元思思严肃地道:“无论再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在面对感情的时候都会焦虑,都会患得患失,这很正常,方圆是个好女孩,你要好好对她!”

我挠着脑袋,脸有难色。

元思思问道:“烦了,你想说什么啊!”

我嘬着牙花子道:“既然你问,那我就说了啊,方圆喜欢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但是我却自己知道自己事,我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你知道你刚才的话让我想起了什么吗?”

元思思下意识地问道:“想起什么了?”

“就像是多年的兄弟突然爬上了我的床……”我拍了拍方向盘道:“思思,你就别瞎操心了,我和方圆的感情,那是很纯洁的,纯洁无暇,一点问题没有,别往不正确的方向带啊!”

我说到这里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方圆的手抖了一下,不过她仍然垂着头,紧闭双眼,我以为她的手臂是被蚊子咬了一口的神经反射,也没有在意,冲元思思说道:“时间也差不多了,咱们回去吧!”

元思思叹息了一声,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掉过头来,往回开去,这丫头,看样子还生气了,生气归生气,这车子可是你的身体啊,我跟你说,你自己不珍惜,别想我给你换轮胎啊!

这么大的动静,将方圆吵醒了,她揉着有些生疼的脑袋道:“怎么了,怎么了?”

我摆手说道:“没事儿,我刚刚和元思思打赌他来不了飘移呢,结果她就给我表演了一个……”

“不好意思啊!我刚刚睡着了!”方圆的目光闪烁,取过一瓶矿泉水,喝了两口又放下了,回去的一路,我们都很沉默,一直到越野车在车棚里停下,我们从车上下来,方圆叫住了我:“师兄!”

我嗯了一声:“怎么了?”

方圆看着我说道:“师兄,我刚刚在车上做了一个梦,梦到文单老师和雷浩一个在人间游荡,一个已经往生投抬,再也见不到面了,我们,我们可以帮帮他们吗?”

我疑问道:“怎么帮啊?”

方圆说道:“让他们见个面,说两个话,道个别!”

我沉默了,我原本不想做这些事,虽说我现在已经有了赶尸捉鬼的本领,但是,除非不得已,人大多数时候还得遵守自然的的规律,不然的话,迟早遭报应!方圆的话里,有两个字触动了我“道别”,人生匆匆,生死事大,这境况中,竟然没有机会说一声道别,真的很遗憾,我想了想说道:“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也不知道文单老师的魂魄还在不在,碰碰运气吧!”

我本来想拍拍方圆的肩膀问她现在感觉怎么样,手伸到半空中,想起元思思的话,又缩了回来“方圆,你还好吧,要不要再歇一会儿!”

方圆点点头:“嗯,我还好!”

老街没有夜生活。

一到六点钟,老街就没有什么行人了,年轻人都去繁华地区园去了,老年人都窝在家里看电视聊闲天,老街的路灯不超过十盏,其中七盏已经坏了,有的还在闪烁,有的早就熄灭。

一阵风从街头吹到街尾,也不知道是谁烧的纸钱,在空中飞舞着,最终散成飞灰消失在空中。

我们找到了烧纸钱的地方,在一株榕树下,纸线还有一些边边角角没有烧掉,插的三柱香青烟缭绕,香下摆有酒碗,摆有猪头肉等一般祭奠死者的物品,文单老师死了,雷浩被关进了拘留所,门上的竹席和招牌也没有人收拾。

雷浩画室的招牌上画着一只手,一只女人的手,纤细,柔美,从广告牌的边沿伸进来,像是要去捡桌上的画笔,画笔前写有四个艺术字“雷浩画室”只看一眼那只手,我就知道,这手一定是文单老师的,若非对那手熟悉,热爱,是不可能画得那么传神的!

文单老师的声乐室的广告牌比较奇特,就一句话“高山流水有知音”不过也附合文单老师的性子,她那么孤傲,不会去想那些花哨的广告词,他们在的时候,有二三个名学生,有学画的,有学声乐的,也有两样都学的,为死气沉沉的老街注入了几分活跃的气息,他们散了,老街又恢复了死寂……

正文卷 第481章:网开一面

我看了看周围环境,见方圆还楞在那里,说道:“发什么呆啊,赶紧准备准备!”

方圆应了一声,四处张望着,转头问我:“准备什么啊!”

我皱起了眉头:“《捉鬼日记》不是从我到手就复印了一本给你嘛,你到底有没有看啊,招魂自然要摆法阵了……”

“哦哦!”方圆这才反应过来,将雷浩画室的门打开,抱出来一张画桌,我将黄绸布往上面一铺,压上了三根蜡烛,捉鬼之术我只了解个大概,这时候权当试验了,我取出一张符录,迎风一舞,符录便燃烧了起来,下意识地往腰间一摸,摸了一个空。

接下来的场景应该是我用桃木剑挑着符录,点燃三根蜡烛之后再走罡步,踏星斗招魂,但是问题就在这里,白老头穷其一生都没有得到过一柄法剑,我当然更没有,没有就没有吧,反正还有土办法呢!

我以手为剑,两只手夹住符录,迎风一抖,符录之上便窜起一道蓝色的火焰,《捉鬼日记》里说符火可以沟通鬼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符纸在案前扫过,将三根蜡烛点燃了。

看着摇曳的烛火,我点了点头,嗯,这一步算是行了,这时候如果有法剑的话,可以用法剑召鬼,没有法剑,只好用符录引鬼了,想到这里,我食指微微弯曲,准备将手里的符录弹出去!

将弹未弹之际,一阵阴风吹来,扑地一声,三盏烛火尽灭,我吓了一大跳,心说特么的这是怎么了啊,难道文单老师已经变成怨鬼了,这完全有可能啊,她本来就死得冤枉!想到这里我顿时紧张起来,捉鬼一行,哥们还是新入门的小学徒,对付普通鬼魂都够呛,你给我来个怨鬼,那不是玩我吗?

一抬眼,方圆正一个劲地冲我使眼色,我疑问道:“怎么了?”

方圆指着老街的另一头:“师兄,看那边,那边!”

我抬眼望去,就见一名清丽优雅的女子向着我们走来,她一头乌黑的长发在脑后盘了一个髻,身上穿的是一件青花的旗袍,看起来就像是从民国电影里走来的,文单老师来了!

我心中颇为欣喜,这是我第一次正式的请鬼,连道具都不齐全,没有想到请来了文单!而且,看她的样子也并不像是怨鬼!

我正要上前迎接,又楞住了,我发现在她的身后,路灯的尽头,有一个庞然大物正向着这边驶来,等到离得近些,终于看清楚了,却是一只元宝船,元宝船上挂着两张巨大的白幡,一张写的是“一见生财”另一张写的是“天下太平”,而在船头之上,站着一黑一白两名男子,戴着高帽,神情冷峻。

方圆指着元宝船,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是黑白无常吗?”

我呆立原来:“我想,应该是吧!”

方圆焦急地道:“那咱们赶紧将文单老师藏起来啊,别让他们抓了去!”

“你在开玩笑吗?”我一边收拾才布好的法台一边说道:“如果黑白无常还没有来,咱们还可以说是不知者不怪罪,在黑白无常的眼皮底下抢人?那是冒犯黑白无常的威严,你就不怕被连带着拉入鬼府吗?……”

我说完见无人应答,抬眼望去,方圆已经迎着文单老师走了过去。

这家伙,估计是被文单和雷浩的事情洗脑了,连我的话都不听了,我紧跑几步,往前一扑,将她扑到在地,连拖带撵地将她往巷道里拉去。

方圆挣扎道:“师兄,别拉我,我要去帮文单老师,让她与雷浩最后见上一面!”

我喝斥道:“黑白无常面前抢鬼,你找死啊!”

方圆焦急地道:“师兄你快放开我,我们再不帮文单老师,她就再也见到雷浩了,无论人间还是鬼界,都不外乎人情,我想,如果黑白无常知道了我们的所做所为,也一定人网开一面的!”

我将方圆按在地上,低声地喝斥道:“你觉得老虎会因为你心地善良而不吃你吗!从古至今,黑白无常锁了多少人魂怨鬼下鬼府,就算是圣母白莲花,这么多年来,也早已经心硬如铁了,你那么点破事就能够让人家网开一面,你以为黑白无常是你邻居大爷啊!”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以我后来与黑白无常的接触,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如果方圆在黑白无常的眼皮底下截走文单老师,那么明年的今日,我就得准备香烛纸钱为她上坟了!

“师兄,放开我,放开我!”方圆叫道。

我压在方圆的身上探头往外望去,而这时候,元宝船离文单已经非常近了,我都能够看清黑白无常的面容了,就像是庙里画的那般,黑白无常一个高高瘦瘦,一个矮矮墩墩,一个神情严肃,一个满面笑容,虽说看着是人形,但是细看时,又像是一团人形的雾气一样!

距离又近了一些,白无常慢慢地收起了笑容,手中的锁链在他的带动之下,不停地在空中画圈,等到抡圆了,白无常一松手,那黑色的锁链就如同是一条长蟒一样,穿过长长地一段距离,将文单缠住了。

白无常收铁索,文单老师被铁链带着身不由已地往后退去,一直被拖到了船上!在这个过程中,元宝船方圆数十米的地方空气就好像凝固了一样,没有风,没有声音,只让人感觉无边的压抑!

一直到文单被拖上了元宝船,这种压抑的感觉才消失。

文单老师变成鬼魂之后,终于能够看到东西了,但是也仅仅有机会看到雷浩画室前的两块广告牌,一看是雷浩画室,一块是文声乐,却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雷浩了,她叹息一声,被两名黑影拖向了船舱。

一直到元宝船远去之后,我才松开了方圆,方圆从地上爬起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地,愤怒地道:“陈烦了,你也太冷血了吧,你难道不知道,文单老师这一走,就再也见不到雷浩了吗?”

我也有些恼火了:“我看你是中毒了吧!他们见一面又能怎么样,还不是阴阳相隔了吗?为了他们见一面,就值得我们付出性命?”

正文卷 第482章:雪尸

方圆呆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师兄,难道你不觉得,这人世间,遇到一份真挚的感情很不容易吗?”

是不容易,可是不容易又怎样呢?

我撇嘴说道“又不是你的感情,为别人的感情拼死拼活,值得么?”

方圆叹气道:“我怕是遇不到这样的感情了!”

“喂喂喂!你一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怎么口气跟八十岁似的!”我责怪道:“不是有句话说嘛,人是因为相信才遇见,而不是因为遇见才相信,你自己都不相信,怎么能够遇见呢!”

方圆听了我的话,颇为感触,重复道:“是啊,人真是因为相信才会遇见,文单老师和雷浩,也会因为相信,最终会遇见的……”

我挥了挥手:“别犯傻了,走吧!”

我们往回走的时候,却发现车不见了,我吓了一大跳,心说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我们召鬼的时候,来了偷车贼将车偷走了,想想又觉得不可能,我们的车可不是普通的车,哪是说偷走就能偷走的?

可是如果不是被偷走了,车子怎么会凭空消失呢?

我们好一通寻找,终于在两里外的马路边上发现了它,上了车,我满腹疑问道:“元思思,你不是趁着我们办法事出来吹风吧!”

音箱里响起元思思的声音:“还吹风,吹过鬼的风啊,黑白无常都来了,我能不跑吗?不然的话,要是迎面撞上,指不定出多大的事儿呢!”

原来如此……

我坐上车,将安全带一系,冲元思思道:“回家!”

夜深人静,我特意地让元思思将车开慢些,快到家的时候,贺小安的电话打了过来,我一看到来电显示上他的名字,我就知道,出大事了!以我对贺小安的了解,如果是小事,他根本不会找我!

他属于那种很不喜欢开口求人的人。

我接起电话,问道:“贺老大,出什么事情了?”

贺小安迟疑了一下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能来看看吗?”

这么晚了,说实话,我不大乐意去,但是想想从前的交情,我还是决定去看看是怎么回事,车子掉转头,往刑警大队开去,车子在车库停下,是贺小安亲自接我的,来到大厅里,整个刑警大队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有的在沉思,有的在议论,一个个地仿佛都喝了鸡血一样,一点也不困。

直到贺小安将我领进大厅里,大家才安静下来。

贺小安一边往前走,一边将发生的事情跟我说了一遍,他们将雷浩带回来之后,也没有想怎么对他,就是想让他冷静一下,因此,没有将他关拘留室,而是单独安排了一间房间。

原本想让他一个人好好冷静一下,没想到就出事了!

贺小安说到这里,指着一旁的一名女警员道:“你来说!”

女警言如实对我们说道:“从被带到刑警大队,雷浩就特别的安静,他不主动说话,也不提任何的要求,就像是一尊塑像一样,不过,被带到局里子的人,大多表现得奇奇怪怪的,像雷浩这样的也不少,因此,大家都没有怎么在意!”

贺小安虽然很安静,不提任何要求,贺小安却不能忘记他的存在,每隔一两个钟,都会有人去看看,送个饭,递个水什么的,就在十分钟前,外卖送来了宵夜,女警给雷浩也送出了一份。

女警推门而入,却不见了雷浩,铐在桌上的手铐沾满了鲜血,地上用鲜血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女警将这件事情报告给了贺小安。贺小安安排人去追,雷浩挣脱手铐,在房间里留下奇怪的符号之后,打开窗户离开了。

雷浩毕竟受了伤,窗台上,窗户下的过道里全是血迹,贺小安满以为遁着血迹很容易就能够找到雷浩,然而……

他们沿着血迹追了一阵,血迹便不见了,他们还以为血迹被雷浩抹去了,牵了猎狗来闻,仍旧闻不出来,贺小安觉得事有蹊跷,这才想起给我打电话……

我冲贺小安挥了挥手道:“带我看看去!”

门被推开了,迎面一股子血腥味,房间没有被动过,仍旧保持着原貌,摆在桌上的手铐血淋淋的,还沾着一些皮肉,其中半张桌子糊的都是血,此情此景,可以想像得到,雷浩为了脱身,可谓是不惜代价!

他的手被铐住了,他就根本没想再要他的手!

桌子的左侧是一面空地,空地之上,用血画了一个大大的骷髅,那血骷髅几乎占了房间一半的空间,十分狰狞。我盯着那血骷髅看了好一会儿,心中迷惑,雷浩挣脱了手铐,逃走了也就逃走了,干嘛要在地上画上一个血骷髅呢,莫非其中有什么深意?

我随即想起了《捉鬼日记》里的话,白老头在其中有提到血骷髅阵,说是古时候有一户人家被仇家害死,自己也被仇家构陷入狱,想要凭一已之力复仇那是不可能的了,而他又恰好懂一些玄门术法,于是就想了一个办法!他用自己的血画了一个血骷髅,将命魂封在了血骷髅阵之中,并由此得到了力量,冲破了牢笼!

方圆在一旁疑问道:“那冲破牢笼之后呢?他死了吗?”

我叹了一口气道:“先找到雷浩再说吧,希望能够阻止他!”

我们沿着血迹往前追,一直追到刑警队后面的山林中,血迹变得越来越少,最终消失了,我们在山林之中一直搜到天亮,也没有找到雷浩的踪迹,我在一块平石上坐下,看着眼前淡淡的血迹问贺小安:“知道为什么血迹到了这里就消失了吗?”

贺小安迷惑地看着我。

我说道:“原因其实很简单,那是因为,他的血已经流干了!”

“血流干了?”

血流干了,也就是说,无可挽回了!

我指着刑警大队的方向道:“他将命魂留在了你们警局,一路上又流干了身上的血迹,这是成为雪尸的先兆,今天白天,一定要找到他,否则的话,等他晒了月光,就麻烦了!”

正文卷 第483章:美女,你的电话!

贺小安看向我,问道:“可是,这一片区域我们都找遍了!”

“那就扩大范围啊!”

“找到雷浩之后呢?”贺小安问我。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先找到再说吧!”顿了顿又提醒道:“贺老大,别怪我没有提前跟你说啊,雷浩连命都不要了,所图为何想必你也明白……”

“王小虎!”

我没有再说话,招呼方圆道:“困吗,咱们先找地方休息一下吧!”

贺小安上前几步,压低了声音说道:“烦啦,你跟我说实话,雷浩是不是要害王小虎,我应该怎么做?”

我摇头:“我也和你说实话,我不知道!”

“你不能见死不救!”贺小安逼视着我。

我本来说的是气话,心里原本想的是等到贺小安找到雷浩之后,我再从中调和调和,看能不能将事情解决了,但见贺小安对王小虎这么在意,我有些不爽了,感情你的手下是人是人命,别人就不是人命了!

我挑眉道:“他害了人命,难道不应该付出代价吗?”

“王小虎的嘴巴是臭了点,但是文单之死并不是他的本意!”贺小安辩驳道:“再说了,现在他们一个人是活人,一个是死人,我们警察最大的职责是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何况,我还是他的上司!”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有些不爽地说道:“贺老大,敢情在你的眼里,活人才是最重要的,死人死了活该对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是什么意思我知道!”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我知道,关丰,史辰他们在你的眼前一个一个死去,你却没有能够救下他们,这是你毕生的遗憾,所以,你对于自己的兄弟,手下特别的维护,这我能够理解,但是,人情归人情,事理归事理,王小虎害死了文单老师,他得为此付出代价!”

“你的意思是让我将王小虎交出来,让雷浩杀死他对吗?”贺小安反问我。

我微微一楞,这样做当然也不妥,王小虎虽然可恶,但是毕竟不是他亲手杀死的文单老师!我想了想说道:“你们先将雷浩找到吧,找到了咱们再商量怎么做,如果天黑之前没有找到他,那现在说得再多也没有意义!”

走出树林,方圆在我的身后问道:“咱们不管了吗?”

我一边往前走一边回应道:“我还没有想好怎么管呢!先好好休息吧,也许休息好了就有好办法了呢!”

我本来想让元思思直接回去的,开到半路的时候,才发现将手机落在刑警队了,越野车拐了一个大大的弯,往刑警队而去,还是之前的女警接待我们,手机已经被她收进了抽屉里,而之所以将手机收进抽屉,是因为她实在太忙,一时间顾不上寻找失主。

“对不起,对不起啊!”女警向我们道歉。

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本来落手机的是我们,这么一来倒像是人家理亏似的,我收好了手机,正要往外走,又站住了,盯着血骷髅发呆。

女警疑问道:“陈先生,怎么了?”

我第一眼见到血骷髅时,除了血腥之味外,还闻到了浓郁的阴气,这是命魂散发出来的奇特气息,然而再次再次来到审问室,那阴气已经感应不到了……

我用定鬼镜一照,血骷髅之中空空如也……

我问女警道:“美女,这房间除了我们之外,还有谁来过?”

女警想了想说道:“还有王小虎王哥,你们走后不久,王哥领了一个农民打扮的人来,说是来审问室拿一份材料,呆了几分钟就走了……”

“王小虎……”我的神情一紧,问道:“你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女警摇头。

“你们能够定位的吧?”我问。就我对他们的了解,刑警的车,手机都装有定位仪的。

“这个……”女警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我拨通了贺小安的电话,简单地说了几句道:“美女,你的电话!”

女警接过电话,放在耳朵旁倾听,连连点头道:“是是是!”将电话还给我们之后,招呼我们跟着她走,不一会儿来到技术室,技术室的小人伙子敲击了几下键盘,地图上传出现了一个红点,红点停在城市的边沿一动不动。

我看清了地名,转身就走。

上车之后,方圆问我道:“师兄,血骷髅里的命魂不见了,是王小虎他们取走了吗?”

除了他还有谁,不仅如此,我怀疑他带来的农民装扮的人就是房梦玉事件中的阴阳先生郁道!这家伙就是个半桶水,半桶水还算了,还生性凶悍,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想到这里,我都有些后悔在见到血骷髅时为什么没有提前将雷浩的命魂收起来。

可以预想得到,雷浩出事之后,就有队里相熟的同事将事情的经过告诉王小虎,王小虎又不傻,哪能不知道雷浩整这么一出就是为了对付自己而来,大活人不能被尿憋死了,他得想办法应付危机。

他当然不会找我,因为我从始至终对他都没有半点好感,这时候,郁道这个老农民装扮的山村阴阳先生便成了他的第一候选人。原本,在此之前因为房梦玉的事情,他们还是站在对立面的敌人,但是这并不要紧,这世界上的事情,没有几件是钱解决不了的。

于是,他就将郁道请到了自己的身边,郁道应该也认识血骷髅阵,不然的话也不会一击中矢,直接将雷浩的命魂带走了,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也在白老头的《捉鬼日记》里了解了血骷髅阵,在白老头的描述里,血骷髅阵里的命魂,根本没有卵用啊!

越是这样我越担心,害怕郁道那个王八蛋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红点一直没有移动过,一直到我们将车停在离它近百米远的地方,车子自己开进了油茶林藏好,我和方圆悄然往前摸去,远远地看到一辆黑色的大众越野车,就像是潜伏在草丛中的一只巨兽!

正文卷 第484章:衣服碎片

透过车窗往里望去,车里根本没有人。

王小虎他们去哪儿了呢?

我和方圆往前寻找,终于在前面的树林里找到了他们。

他们背对着我们,王小虎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前方,而郁道,正将道木剑刺入绑在树上的稻草人中。

我发现他们的时候,桃木剑已经刺入了稻草人的身体,隐隐听到稻草人身上传来惨叫声,一缕青烟升起,随即消失。

迟了!

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拉住要往前走的方圆,这时候再往前走,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事情已经结束了!

方圆压低了声音问我:“他们这是在做什么啊?”

我叹息一声道:“雷浩的命魂已经被他们杀死了!”

据《捉鬼日记》上所说的,如果失去命魂,即使轮回投胎,多半会早夭,不仅如此,智力也会受损!读书时每天都是班上最后一名?不,能被学校收留就不错了!

命魂是飘移不定的,因此即使是桃木剑这样的法器,伤他很容易,想要灭了它却并不容易,也因为如此,郁道才会将雷浩的命魂封印在稻草人的身体里,这就像是拿刀软一个左闪右躲的人和拿刀砍一个四肢被束缚之人!

后者自然是手起头落!

郁道将雷浩的命魂困在了稻草人的身体里,然后杀死了它!

事实上,杀死雷浩的命魂对于血骷髅没有任何好处,命魂在血骷髅阵中没有作用,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被雷浩抛弃,他们灭了雷浩的命魂纯属泄愤,报复!既然雷浩已经决定对我下手,我为什么不先下手为强呢?

这样的馊主意,肯定是出自郁道之后,他凶狠,冷漠,这么做附合他的个性!

郁道杀死了雷浩的命魂之后,向王小虎吹嘘着他如何的厉害,刚才剑刺雷浩的命魂,那简直就是猛虎下山,势无可挡。王小虎一旁应付着,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

两人在树林里呆了一会儿,便回到了车上,车子往回开去。

直到王小虎和郁道消失之后,我们才从藏身之处出来,我们挖了一个坑,将稻草人埋了起来,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么做没有任何的意义。看着眼前的小小土包,我感觉一股怒火在胸膺间升起。

我原本打算等贺小安找到雷浩的雪尸之后,我从中调集停一下,看能不能保住王小虎的狗命,毕竟他罪不至死,但是,眼见王小虎和郁道将雷浩的命魂斩杀于稻草人身上时,我就改变了念头!

如果说文单老师的事情王小虎罪不至死的话,现在够了!

因此。

这件事情,我只看热闹,谁也不帮!

走到路边上,我打了一个响指,越野车便从油茶林中缓缓地开了出来,车顶之上,落了不少的树叶,最神奇的是,车上还有一小堆野果。红色的野果堆在黑色的车身之上,十分出彩。

见到车上野果,我疑问道:“思思,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啊!”

元思思的声音颇为轻松:“刚才有几只猴子采了一堆野果,可能觉得树上的环境太差了些吧,就坐在车顶上分享早餐,恰在这时候,我听到了你的召唤,就启动了车子,猴子们受了惊,纷纷上树了……”

猴子上树了,野果就都是我们的人,平时在网上看人发旅游的视频,都是被猴子抢零食抢手机啦什么的,这简直就是一群山间抢劫犯,倒没有想到,今天我们抢了抢劫犯一回!

猴子能吃的野果我们自然也能吃,吃着这来自山林深处的鲜美味道,我的心情总算好了一些,冲元思思道:“咱们跟着前面那辆车,别太近,也别太远了!”

车子回到城里,又往前开了数里地,远远地看到了王小虎的车停在树边上,透过玻璃窗看到,王小虎和郁道在永和豆浆里吃早餐呢,我们一边吃野果一边等,等了大约半个多钟,两人出来了,开着车往刑警队而去,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听王小虎的语气,似乎是在给贺小安打电话,贺小安肯定没有什么好话,说得王小虎脸青一阵白一阵的,他虽然没有反驳,但是空着的那只手一直在做着扇耳光的动作,仿佛贺小安喝斥他时,他已经通过这冲方式报复了贺小安一样。

两人讲了一会儿,车子转弯,往刑警队后面的山林开去。

刚才王小虎应该是请求归队一起寻找雷浩的雪尸,但是贺小安并没有答应,耐不住王小虎一通央求之后,又答应了,由此可见,他虽然自诩公正,但是这一刻,他的心却是偏的!

我们在山坡下远远地见到了王小虎归队的全过程,一开始难免被贺小安一顿喝斥,王小虎一直低头认错,贺小安喝斥了几分钟,见王小虎认怂,挥了挥手,这一节便算是过去了。

接着,贺小安将郁道拉到了一边,应该是在问他在怎么样才能够找到雷浩,两人说了一会话,贺小安便开始施号发令,虽然如此,看得出来,贺小安并不完全地信任郁道,他甚至安排了一人远远地盯着郁道。

数十名警察,两条警犬,梳理了一个又一个的山头,却没有发现雷浩的任何线索,一直到夕阳西下,夜幕低垂,大家都累得气喘吁吁的。

这时候,山林间突然起风了,不知道从哪里飘过来一块碎布片,郁道往上一跳,将布片抓在了手里,在鼻端一闻,很肯定地道:“这是死人的衣服布片!”

王小虎惊喜地道:“这就是雷浩衣服的碎布片!”

风是从西南方向而来的,因此,布片也是从西南方向吹来的,而且大概率离这里不远,贺小安指着西南方向道:“走,雷浩就在前面,咱们很快就能够找到他了!”又安排人将王小虎护在后面,看来,贺小安是保定他了!

越往前走,天空就越暗,随着最后一抹夕阳的余晖消失,山林间彻底地暗下来,在暗夜之中,有一片银色的月光,从层云之中照射了下来……

正文卷 第485章:飞僵

随着月光的透出,云层变得越来越淡了!

擦,月亮就要出来了。

我看着月光发呆,因为我知道,这个时候,无论他们找没找到雷浩,都作用不大了……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有人惊呼道:“在那里,在那里!”

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就见在松树顶上,扒着一具尸体,仿佛是被太阳晒干了水分,即使是整个身体都扒在松针上,都没有将松枝压下去多少。

“没错,就是他,他就是雷浩!”有人确认道。

“快快快,有绳钩没有?”

“我上去吧,我人瘦,灵活,爬树比较快!”

“在地上垫些树叶,万一掉下来能够起到反冲的作用!”

刑警们的效率都很高,各司其位,互相协作,不一会儿,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当当的了,其中一名年轻的警察将绳钩往身上一套,便往树上窜去,那速度,真让人怀疑他是猴子生的。

年轻警察爬树的时候,贺小安叫了几个警察,让他们子弹上膛,去掉保险,其中一半盯着树梢,另一半护住王小虎。

这时候,那年轻的警察已经上了树,脚踩着树丫往树顶攀爬而去!却在此时,云终于散去,圆月的银辉撒遍了世界,也包括我们所在的山顶,当月光照到雷浩身上的时候,在雷浩尸体的上方起了一层薄薄的白雾,随着白雾越来越浓,雷浩的身体像是卷饼一样卷曲了起来,不仅如此,身上还结出了白色的雪花,那些雷花不段从他的身上出现,又不停地消失……

也直到如此,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雷浩的尸体叫做雪尸了!

月光照射到雷浩的尸体上,将他身上剩余的水分蒸发了出来,因此,雷浩身前三尺处才会升起白雾,而随着月光更多地撒在雷浩的身上,被蒸出来的水分竟然变成了雪花,雪花一片片飘走,雷浩身上的水份也流失殆尽了!

也正是因为水份的流失,他的身体才会卷起来!

雷浩身上的血已流尽,到现在全身水份都被蒸发掉了,这是要搞哪样啊!等等,我想想啊,全身的水分都消失,身体会变得异常地轻,因此,因此,他会飘起来!

我想到这里的时候,年轻警察已经爬到了松树顶,他伸手去够雷浩,还没有够着雷浩呢,一阵风吹来,雷浩便被吹得飘在了空中,他原本卷起的身体在空中舒展了开来,就像是一颗头,顶着一张人皮在空中飞舞。

这情形又新奇,又可怖,特别是他挣开眼睛之后,蓝汪汪地转动的眼珠子,给人的感觉就只有恐怖了!

白老头《捉鬼日记》里有关于血骷髅的说法估计是听来的,因为根本就没有下文,只说血骷髅阵很可怕,莫非这就是白老头所说的“可怕”?飞在天上的人皮僵尸?飞在天上,飞在天上,莫非是飞僵?

我起念的时候,雷浩已经绕着我们飞了一圈了,他的目标很明显,就是被众人围在中间的王小虎!众刑警虽然都是第一次见到飞僵,心中害怕,但是表现还可以,没有一人退缩,大家举着手中枪,齐刷刷地瞄准备雷浩。

也不知道谁先开的枪,总之,有人顶不住,率先开枪了,在他开枪之后,大家纷纷开枪,子弹就像是在接力一样,将飞僵雷浩顶得在空中翻飞。

还是贺小安最为冷静,此时此境,仍然保持着一颗清配的大脑,招呼手下道:“在山上对咱们不利,护着小虎,咱们先回队里再说!”贺小安说完,又一把揪住郁道道:“你是小虎花了二十万请来的,你得想想办法,而不是站在这里发傻!”

被贺小安一通摇晃,郁道这才回过神来,他摁着脑门说道:“我这不是正在想吗,对了,有办法了,雷浩是因为身上的水分尽失,这才会被风吹起来,如果咱们想办法让水分回到他身上,他就飞不起来啦!只要飞不起来,就好办了!”

“想什么办法才能让他飞不起来?”

“很简单,只要将他往水缸里一泡,不就解决了么?”

这是山上,哪来的水缸,哪里来的水啊!得,还是得回到队里再说!

这时候,三名警察护着王小虎匆匆地跑下了山,贺不安招呼剩余的警察道:“别打了,别浪费子弹了,咱们先回去再说!”

众刑警们离开之后,雷浩终于不再在空中翻飞,随着第二阵山风吹来,雷浩的身形在空中慢慢地稳定了下来,然后,他便掉转头,向着贺小安他们离去的方向飘了去。

“飞僵?”方圆民惊奇地捂住了嘴巴,看她的神情,一幅恍然大悟的样子,好像在说,哦哦哦,原来飞僵就是这么来的啊,真是太神奇了!

我一边往山下走去,一边说道:“方圆,你说你想让文单老师和雷浩见上最后一面,很遗憾地告诉你,他们不可能再见面了,如果说文单老师被黑白无常带走是阴阳相隔,而雷浩变成飞僵之后就是永生永世都不可能再见面了!”雷浩成为了飞僵,也就是说,他已经放弃了往生投胎的机会,除了在僵尸一道上越爬越高,就只剩下灰飞烟灭了!

“为什么会这样啊!”方圆难过地道:“难道真正的感情都是被上天诅咒过的吗?”

“诅咒没诅咒过我不知道,也许吧!”我望向天空的月亮,在这一刻,我又想起了陈柔,别人的事情我管不着,但是我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在我们之间发生!

“走吧!”我挥手说道:“别难过,好戏还在上演呢!”

我们上车的时候,贺小安的车队已经开出了一段距离,在山弯中时隐时现,而在他们的上空,飘着一只飞僵,在风力之下,更准确地说是在借风御风,不即不离地跟在车队的后面,不知道真相的还以为是他们开汽车放风筝呢!

我们在刑警大队对面的停车场停车的时候,贺小安他们早已经回到了刑警队,刑警队大门紧闭着,楼里的门窗都是紧闭,所有的灯却亮着,远远望过去,就像是岑城的明珠一样!

正文卷 第486章:两个局

雷浩就像是追逐火光的飞蛾,绕着刑警大队的大楼飞了六七圈,扑向了其中一扇窗户。

就听碰地一声脆响,玻璃碎裂,碎掉的玻璃如落珠一样,坠落在一楼的水泥地上,与此同时,雷浩所在的楼层灯光一一熄灭了。

我们在刑警大队的外面,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流出来的版本是这样的:贺小安为了给雷浩下套,在七楼上擂了一张王小虎的照片,真人大小,再回上灯光的错位,从外面望过去,就像是王小虎藏身在那里一样。

这就是为什么雷浩会飞扑向窗户的原因!

在王小虎藏身一侧,有两名警员,他们的手里握有高压水枪,只要雷浩冲进来,他们就用高压水枪滋他,只要飞僵沾水,身体变沉,就飞不动了,到时候自有郁道对付他,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很严重的情况,那就是,雷浩身上的怨气极重,冲破玻璃闯进屋里的时候,那强大的怨气让整个房间的灯泡都炸掉了,没有了灯光,两名警察瞬间便失去了目标!

等到他们打着手电重新搜索目标的时候,房间里面除了雷浩扑进门来的那一阵冷风,什么都没有了!

到这里,雷浩顺利地进入了刑警大楼。

雷浩进入大楼,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他可不比小偷强盗,他的身体只有普通人的三十分之一那么重,而且不会厚过手指,别说是猫猫狗狗,就是老鼠能去的地方他一样能去!

监控摄像头监控到,他在是没有开门的情况下,从门缝里钻出去的,之后便在二楼到七楼游荡,他很快就找到了王小虎所在的房间,三楼的三零五房间,这是刑警大队最特别,也是唯一的一间房间,是用来特别照顾那些穷凶极恶的杀人狂徒和大毒枭的,半米厚的水水泥墙六面,手雷别想炸开,窗户只是一个通气孔,门是三级密码门,精密度极好,关闭时连只蚊子都飞不进去。

可以说,即使是刑警大队被狂徒攻陷,想要劫走房中人都不可能!

雷浩是从通气孔钻进去的,身体一分一分地往里挤,最先是头从其中挤出,而后是身体,坠落于地时就像是一卷画一样展开来,站起!

整个过程给人的感应就像是终结者二代在刺杀目标一样,无所不能,无如不在!王小虎发现他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时,那一声凄厉的尖叫,别说是我和方圆,即使是两公里外的岑城汽车站的旅客们都能够听到!

对面楼的住户惊起了一大片!

别说是王小虎,就算是做了半年赶尸匠的我,面临他的处境也会吓过半死!

到这里,你肯定会以训雷浩的奇袭会奏效,对吗?他马上就能够杀死王小虎,为文单老师报仇!场面也许会很血腥,很可怖,但是很解恨,让恶者得到恶的结局!

然而并不会……

这只是第二个局而已。

第一个局显得很粗糙,王小虎的照片,刑警,高压水枪,充满了漏洞,但是第二个局不一样,这里有真人——王虎,看起来防卫森严,如果不是墙上的那个通气孔,飞僵雷浩进去只怕也要费些心力。

当然也有高压水枪。

虽然说现代社会,警察不能刑训逼供,但是那只是表面的说辞而已,真等到关门去,他们有一整套记你生不如死的法门,文单老师至死的“千层饼”是其中一种,高压水枪也是其中一种,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不会留下伤痕!

如果说在七楼的第一个局里,刑警还需要从消防栓里接高压水枪,在这间特殊的房间里什么都不用做,因为一切都是现成的!

几乎是在王小虎尖叫的同时,一身雨衣的郁道从藏身处走了出来,一摁开关,手里的水枪激射而出,冲击在雷浩的身上。

就像是豆皮落进了水里,雷浩的身形迅速地胀大,等到他从地上爬起时,已经不再是飞僵了,而是变成了与王小虎,郁道一样的人,不过王小虎与郁道身上有血有肉,而雷浩的身体里,是一包很大的水!

雷浩的身体被水泡大,自然也就不能飞了,甚至还站立不稳,因为他的身体太软了!

王小虎满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有想到如此危机之下出现了转机,他惊喜得恨不得抱着郁道亲上一口,不过,他现在还有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去做,那就是,赶紧逃命!他去拉房门,却发现房门反锁了。

郁道嘿嘿一笑道:“王警官,别慌啊,胜负已定了,还干嘛急着跑啊!”

又看向雷浩道:“飞僵如果飞不起来,比野狗厉害不了多少!”说着一个借步起跳,飞起一脚将雷浩踹倒在地,从后腰拨出一柄桃木小剑,向着雷浩的明台刺去,如此近的距离,本来是一击必中的事情,但是,郁道估计错了一点,那就是——雷浩的身体是水泡起来,水会流动的啊!雷浩的心念一动,脑袋里的水分流失,脑袋就陷了下去,拉开了与郁道的距离,雷浩就地一不滚,滚到了一边。

郁道刺了一个空,回剑时雷浩已经站了起来,往前一抱,将雷浩抱在了怀里。雷浩的身体被水泡大之后,身形越来越大,差不多是郁道的两倍,这么一抱,像是将郁道的整个身形都按进了自己的身体里!

郁道挥剑乱刺,虽然也有伤到雷浩,但是对雷浩的伤害并不大,相反的,他自己却在雷浩的身体里越陷越深……

一旁的王小虎惊呆了。

这时候,密码门卡卡卡地响起来,原来,在外监控的贺小安见此情景,知道郁道只怕是凶多吉少,赶紧开启密码门让王小虎逃出来。

但是,却已经迟了,雷浩与郁道扭打到了门口,雷浩重新站起时,就堵在门口,除非王小虎能从通气孔逃走,否则的话,插翅也难飞!

雷浩蓄满水的身体收紧到一定地步之时,又慢慢地舒展了开来,等到完全舒展开来,郁道的身形也出现了,他像是全身的水分被吸干了,瘦得像是一具干尸!

正文卷 第487章:两人游,一人回

郁道倒在地向,干枯的手向着摄像头的方向伸了过去。

即使是见过无数的死人,贺小安当时都吓得从椅子里站了起来,其它人自不必说,有那些来刑警队实习的,当场裤裆就湿了一大块!

这个角度,也是恐怖片拍摄时经常用的角度,就好像这只手已经伸进的屏幕里,马上就将出现在你的面前,手上突出的骨节,因为皮肤干枯而放大的毛孔,一一展现在你的面前……

如果你的目光稍稍移动,还能看到郁道那像是核桃一样的嘴,失神的眼睛……

就在贺小安等人看着监控视频发呆的时候,雷浩一脚踏下,就像是踏在被油炸酥了的人形饼干一样,就听到卡卡察察地一连串声响,郁道全身的骨头尽数断折,人也失去了最后的生机!

雷浩踩过郁道的尸体,来到了王小虎的面前,这时候的王小虎,三魂早已经吓掉了两魂,呆楞楞地站在原地,眼神呆滞,连求饶都忘了。

雷浩向着他扑下,就像是一床厚厚的鹅毛被铺在他的身上,你能看到的只有鹅毛被,看不到人形了,而当雷浩从地上站起时,王小虎已经变得与郁道一样了……

雷浩踏过两人的尸体,走出了房门,走到了楼梯转角,看来是要下楼,楼梯转角没有摄像头,因此,所有人都不知道雷浩走入楼梯转角之时发生了什么,当贺小安他们赶到时,雷浩已经不见了,只在楼道里留下了一摊血水。

这血水是郁道和王小虎的,沿着楼道一直流到一楼,有些分支从楼梯的边沿流下,落在最下面的铁棚之上,发出碰碰碰地声响,如同钟声,不紧不怕,不徐不急!

贺小安他们赶上楼时可谓是全副武装,手枪,手雷,喷火枪,抱着拼死一搏的心态,为王小虎郁道报仇不报仇的事放在一边,雷浩冲进刑警大队杀人,他们得维护刑警的尊严啊!

但是,当他们冲到楼梯转角才发现,除了在楼梯上横流的一滩血水,雷浩已经不见了,他们四处寻找,也不见踪迹,就像是一个人终于鼓起勇气,决心与敌人决一死战时,却发现敌人不见了。

最关键的是,他还不知道敌人去了哪儿,他也许已经走远,也许就在你身边触手可及的地方,只是你发觉不了……

这种感觉是很让人绝望的。

一众刑警在楼梯转角转了四五个来回之后,贺小安才想起给我打电话,我和方圆还盯着刑警大队发呆呢,我们能够看到的只是灯光的明明灭灭,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一点儿也不清楚。

这时候接到贺小安的电话,我正好进去看看怎么回事,我站在血水里听完贺小安的描续,又四处看了看,肯定地道:“别担心,雷浩已经离开了!”

“那他是怎么离开的啊?”其中一名女警疑问。

“这个么!”我指了指上方的通气口道:“也许是那里,也许是更上面,或者是在下面,总之,雷浩已经离开了,因为我感应不到他身上的阴气了,至于他去了哪儿,你们也不用问我,我不知道,即使知道,也追不上他,人家会飞呢!”

贺小安指着已经被摆到院子里的两具尸体问我:“那他们呢,要怎么办?”我发现在这件事情之后,贺小安明显对我尊重了许多,可能他的意识到了,虽然他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也还是有很多事情搞不定的吧!

说实话,远远看看还好,近距离地看着两具已经成为枯尸的尸体,还是让人很不舒服,我只看了一眼,便移开了目光道:“留着反而是祸患,烧了吧!”

雷浩的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开始的时候轰轰烈烈,尘埃落定之时却是寂然无声,就像这已经步入秋时的天气,回义庄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雷浩去了哪里,他的归宿又是什么呢?想来想去也没有结果,那就不想了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造化命格,就像俗语说的,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

那我的命又是什么呢?

我发现人经历多了,总爱想一些无解的问题,比方说,我从哪里来,我要做什么?我又回到哪里去?我从永平三中来,如果没有那场意外的话,我此时已经高中毕业,上了一所三流大学,偶尔听听课,更多的时候是在没心没肺地玩游戏。

那是我的人生要做的就是毕业之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让操劳了半辈子的父母过上好的生活,但是现在,我的人生轨迹早已经改变了……

我要做什么呢?继承皮宏德和白光明的衣钵,将义庄发扬光大?虽然我对于这个行业已经足够熟悉了,但是,说爱上这个行当还是有点过了,事实上,直到现在,我仍然处于不得不呆在义庄里的情况!

因为只有义庄和尸体的阴气能够隐藏我身上的阳气,让落花洞主找不到我。

即然我至今都是茫然的,那所谓的我要到哪里去当然就没有答案了,如果有的话,那就是:找到陈柔!

是夜,夜沉如水,我睡得很好!

第二天一早醒来,方圆已经在学习术法了,这让我颇为惊奇,因为在我的印象中,这家伙比我还好睡呢!方圆跟我说,这些天的经历让她意识到了一件事,她必须得变强,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应对五花八门的厉害邪物!

我心说好啊,上进是好事,可别只是三分钟的热度吧!

今天是赶集,我准备一个人去街上走走,散散心,岑城的人们对于糯米和土豆特别的喜爱,这里的小吃基本是用的糯米或者土豆的原料,远远闻着清香扑鼻,回想起来,初次与陈柔一起赶集,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了,我和她一起吃过的小摊还在,此时坐满了人,我们吃的时候老板应该是新开的摊,人不多味道还好,现在已经人满为患了,我又特意走到了陈柔送我傩面具铜牌的首饰摊前,玻璃柜里摆的许多大小形状不一的傩面具铜牌,店主说这种似哭似笑似怒似哀的傩面具铜牌很受人欢迎,大家都喜欢买上一个随身带着,问我要不要买一个。

我晃了晃钥匙扣道:“我有呢,就在你这里买的!一个女孩送我的!”

看着我的表情,摊主像是明白了什么,不再说什么了。

正文卷 第488章:是非命数该然

在集市上逛到中午的时候,我叫了一份芹菜牛肉饭,正吃着呢,方圆打来电话,说让我回去。

我心想要是叫我回家吃饭,我肯定是不答应的,问道:“怎么回事啊?”

方圆说道:“有人找上门来,说有事情请我们帮忙!”

我匆匆扒了两口饭就往回走,一边走我一边想,牛肉饭那么美味,我为什么不细细品味呢,吃那么快干嘛啊!我发现自从陈柔离开,特别是皮宏德皮老头离开之后,我对于“责任”二字看得越来越重了。

回到义庄,方圆正在招待来者呢,来者是一名六十岁的老头子,低垂的眉眼中有着难以掩饰的悲伤,见他的神情,我赶紧收拾好了心神,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问道:“老先生,你来找我们有什么事啊!”

其实在开口之前我就明白了三分,老先生神情茫然而悲伤,家里肯定是有人过世,而且不是老人,是年轻人,多半是老人的儿女,我为什么如此肯定呢?老先生看年纪有六十来岁了,如果是长辈过世,那长辈起码有八十岁了,八十岁身死算是喜丧,因此老先生不会如此难过。也不是老伴过世,老伴过世固然也会很难过,但不是这样子的,老伴过世他无需强忍悲伤,可以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因此,如果是老伴过世,他此时的眼睛肯定是肿的!

唯有儿女去世,才是这种想哭又哭不出来,即绝望,又难过的表情……

老先生一双手来回搓着,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我叹息一声道:“八十老翁门前站,三岁儿童染黄泉,不是老天不开眼,是非命数该然!老人家,节哀吧!”

老先生听到这里,全身一激灵,站了起来:“你怎么知道……我儿子他……”

我招了招手示意他坐下,道:“凡事都是定数,即在五行之中,就有踪迹可寻!”我觉得以为这修为,上街摆摊算命都没有任何问题了,老神在在的样子,如果忽略年龄的话,比皮宏德装得只好不差。

老先生听到这里,一屁股坐回椅子里,重复着我的话道:“……是非命数该然,是非命数该然……只是这命数,未免太残酷了一些……”

老先生的儿子叫做徐乐,五年前出去打工,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七天前突然有个陌生电话打来徐家,问他是不是徐乐的家属,徐老先生说徐乐是他的儿子,那人告诉他,他的儿子在登山的时候不慎跌落,摔死了。

徐老先生听到这话时两眼一黑差点晕倒,老两口一辈子都没有去过广东,没想到第一次去就是为自己的儿子收尸,费了好几天的工夫,总算将儿子的尸体接回来了,也亏得他们还有个女儿,女儿没日没夜地安抚他们,不然的话,两老口这一关怕是撑不过去。

难过归难过,丧事终究还得办,一家人正准备办丧事呢,就听到棺木之中传来敲门的声音,一开始还以为是幻听,听了六七回,总算能够肯定了,不是幻听,就是棺木之中传来的敲门声。

徐大娘欣喜万分,拉着徐老头的手说他们的儿子可能没死,让徐老头赶紧打开棺材救人,徐老头听到这里,一把将徐大娘推到了一边,尸体是他们亲自接回的,是什么情况他能不知道?

徐乐从三米高的山石上坠下,原本这样的高度不可能摔死人,但是下面一根竹桩,而且是尖的,就这么直直地刺入了徐乐的胸口,心脏碎片都挑在从背后穿出的竹桩上,死得透了,怎么可能活过来?

徐大爷还以为徐大娘坚持要开棺只是一时糊涂,但是徐大娘意志坚定,说不论是死是活,儿子敲棺木就是不安宁,说什么也要打开棺材看看是什么情况。

开棺没有问道啊,徐大爷今年六十三了,黄土都快埋到肩膀了,自然不会怕死,但是,他担心的是万一出点什么事,连累了他的女儿可不好,因此,思虑再三,他准备请我们过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听完徐老头的描述,我招呼方圆道:“收拾东西,咱们走!”

方圆掂了掂手里的背包道:“早就收拾好了,就等你一句话呢!”

车子摇摇晃晃地往前开,我一路宽慰着徐老头,听他的意思,是怀疑自己的儿子被人害了,死不甘心,因此才会敲棺材示警,这样的事情,在民间演义,包括包公案里数不胜数。

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在书里听说过,我们可是见了十多起了呢!事实上,从徐乐死因上判断,是很有可能的,所谓的失足,可以是脚下一滑,也有可能被人推一下吧!不过山中没有监控,无法考证罢了!

车子在岑城郊区停了下来,也对,如果住在城里,徐乐也不用南下打工了。住在郊区有住郊区的好处,比方说空间大,院子大,院子里种有花草,也种有姜葱蒜之类的作物。我们推开栅栏门,徐大娘和徐姐当即出来迎接,徐姐还算正常,将我们往屋里引,徐大娘见到我们,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抱住我和方圆的大腿泣不成声,说自己的儿子有冤情,我一定要帮帮他云云。

一直到徐老先生发火了,徐大娘才算是松开了手。

来到堂屋,我伸手在棺木上敲了敲,引起棺中回应之后,我将耳朵附在棺木上细听了一阵,招呼徐老先生道:“开棺吧!”

徐老先生看向我,疑问道:“没事吧!”

我摆摆手,刚才我仔细感应过了,棺中人虽然有尸变的迹像,但是并无大碍,至于具体的原因,听听尸就知道了,我和徐老先生合力起来棺钉,搬开棺盖,才一搬开棺盖,徐乐就从棺中坐了起来。

我和方圆还好,徐老先生因为被棺板挡住了视线,没有看到。叫嚣着开棺的徐大娘吓得一跤跌倒,按住自己双腿才重新站起,徐姐更惨,一屁股坐倒在地,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一条裤子湿了大半……

正文卷 第489章:人影

我和徐老头将棺板放好的时候,徐乐试图从棺材里爬出来,但是被方圆给按住了。

事实证明,方圆这些日子确实长进许多,她不慌不忙地伸手一推,将徐乐重新推坐在棺材里,然后取朱砂封七窍,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一般……

我看得连连点头,照这么下去,再过不久,她就能够独当一面了!

等到方圆封好了七窍,我踏步一前,一只手搭在徐乐的肩膀上,附耳听尸。

徐大娘见我在听尸,虽然双脚发抖,还是颤颤危危地走上前来,面对着徐乐哭泣道:“我的儿啊,如果你有什么怨屈,就对小陈先生说吧,我和你爸哪怕是丢了老命,也要为你讨回公道……”

我干咳一声,冲徐乐道:“能听见我说话吗?你妈妈的话你也听到了,如果你有什么冤屈的,就对我说吧!我会帮你转达给你的家人的!”

半晌之后,我才听到一声幽幽的回应:“我没有,我没有什么冤屈啊!”

我听得一楞,随即有些火大,没什么冤屈,没什么冤屈你敲棺板干嘛,敲着玩吗,很好完吗?也不对啊,如果没有什么冤屈,他又是怎么成为怨尸的呢?要知道,怨尸可不是想变就能变的,得有怨气才行呢!

我有些不放心,眉头一扬,说道:“那你再将你的死因给我说一遍!”

徐乐将事情的经过和我说了一遍,他没有什么文化,南下打工时做了最苦最累的模具工,工资虽然可以,但是你想啊,模具厂里那么苦那么累,肯定是没有女孩子的,打了几年工,别人都从外面带着老婆回来,或者带着老婆孩子回来,而他,仍旧是光棍一条。

也因为如此,回家的时候难免被家里人说,说来说去他决定愤发备强一回,于是,他花了五百块让中介将自己介绍到全是女孩子的电子厂上班,心里想着电子厂里全是女生,自己怎么地也能追一个吧!

进去一个多月,他将流水线上的女孩子微信加了一遍,加完微信之后自然得表现自己啊,在朋友圈里发自拍啦,对时事点评几句啦,他之所以会摔死,就是因为发自拍,那一次他和几个好友爬山,空气清新,风景悠美,自然得自拍一下来,徐乐挑来挑去,挑了一处险峰做背景,心里没当一回事,没有想到在拍照的时候脚下一滑,掉了下去……

就事论事的说,按徐乐的死亡过程,确实不应该有怨气才对,但是他为什么变成了怨尸呢?

我想了想问道:“那你知道自己是怎么变成怨尸的么?”

“我不知道啊!”徐乐说道:“我只感觉有奇怪的东西靠近我,然后我就变成这样了……”

黑猫,黑猫,一定是黑猫!我心里想。死人停灵之处是不能有猫猫狗狗经过的,不然的话,就会尸变!按照徐乐的说法,他就是受了外力影响而尸变的……那八成是猫啊狗啊之类的畜生了!

我将和徐乐的对话告诉了徐老先生夫妇,同时也说出了自己推测。

听说儿子不是被害死的,而是被猫猫狗狗影响尸变的,徐大娘还不乐意了,冲徐乐道:“小乐啊,你是不是被人害死,又不敢说出害你的人是谁?你小时候就这样,老师打你了也不敢告诉妈妈,你跟我说,妈妈找他拼命去!”

如果真是猫猫狗狗路过让徐乐尸变,那可以说得上是无妄之灾了,处理办法也简单得很,散了尸气就好了,保险点散了尸气之后火化,不保险散了尸气之后封棺入葬就行了!

这时候,徐姐在一旁提醒道:“爸,妈,堂屋不是一直装有摄像头的吗?找出来看看不就是了?”

农村不像城市,家里很少安装摄像头,徐老先生家安装摄像头实属巧合,徐老先生家今年新买了辗米机,四千多块呢,算是家里最贵重的东西了,徐老先生一直念叨着可别让人偷了去,不然的话,他得吐血而亡。

为了避免途老先生吐血而亡,徐乐从网上给他买了一套监控设备,就是专门用来监控辗米机的,摄像头就摆在高一些的案台上,硬盘在堂屋的后面。

我和方圆欣喜不已,有监控视频就好了办了,找一找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网上买的东西多数不怎么靠谱,这一套监控设备也是如此,画面十分模糊,接在手机上都不大看得清,要是接到电脑屏幕上,估计看到的就是颜色不一的色块了,影像中,棺材安静地躺在客厅中央。

死人得守夜,这是规矩,长辈不能为晚辈守夜的,可是也不能让徐姐一个女孩家家的守夜啊,于是,他们就从村里请了几个年轻人守夜。又不是自家人,守夜人自然不会上心,一开始斗地主,中途叫人买来鸡翅膀和烤牛肉,啤酒烤肉,越喝越有嘛,有了烤肉,怎么能够没有啤酒呢!三个年轻的小伙子在灵前一顿吃喝……啤酒走肾啊,三人吃了一会儿,要去上厕所,便结伴去了……

看到这里,我都能够猜到后面的剧情了,三个年轻人在深夜的树木里一边撒尿一边聊天,而这时候,还没有吃完的飘香的鸡翅吸引来了猫猫或者是狗狗,他们从棺盖上跃过,引起了尸变……

但是……

就在三名年轻人离开五秒钟的样子,一道黑影从门外走了进来……

这边的习俗是守夜不能开灯的,点两根蜡烛就可以了,棺材前面一根,守夜人前面一根,光线暗得要命,月光再一打,人影从外面往里投一点也不奇怪。人影高高瘦瘦的,看年轻已经不轻了,只是因为画质的原因,不大看得清面容。

一只脚从门槛外伸了进来,接着是另一只,两只脚都迈进来的时候,脚的主人也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却是十分的熟悉,他是谁呢,我皎尽脑汁,从脑海里搜索相似的画面。猛然间心神一跳,我记起来了,我特么的记起来了,这人影是皮宏德,虽然因为画面模糊看不清长相,但是他的一举一动,都与皮宏德一般无二!

正文卷 第490章:三个袁大头

这个死老头,做什么不好,去学溜门撬锁了。

赶尸匠会混得比溜门撬锁的差吗?

皮宏德进到房间里,对着棺材发了好一会儿呆,这才往里屋走去。

皮宏德进到杂物间,在里面呆了一会儿又出来了,穿过堂屋,出门去了。

皮老头出去没多久,那群小年轻回来了,一边走一边吹牛,一直到进到灵堂,声音才轻了一些,各回各位继续打牌。

我心想看来我之前的猜测有误,猫猫狗狗是后半夜才来的,但是,我和方圆将监控视频一直翻到第二天天亮,也没有见什么猫猫狗狗出现。

这是怎么回事呢?

三个小年轻没有异常,年轻人大多活得没心肺,这很正常,那么?……有问题的是皮宏德?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前水村枯井里的情形,按照我的推断,白老头与僵尸王决一死战之后,白老头挂掉了,但是,僵尸王却并没有立即死去,而这时候,皮宏德下到的井底,给了僵尸致命一击,然后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就消失了!

莫非他在解决僵尸王的时候,也被僵尸王抓伤了?被僵尸王以下的僵尸,无论是被黑僵白僵绿僵紫僵还是飞僵抓伤了都有得解,但是唯独被僵尸王抓伤是无解的!

也因为如此,白光明穷其一生,也没有办法改变自己会变成僵尸的事实!

皮宏德如果被抓伤了,结果也是一样!

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不告而别?

正因为如此,追了他五年的绿僵巩勇才会失去他的踪迹,是因为他也变成了僵尸吗?不过,从监控视频里看到的皮宏头的举动,又不像是僵尸,僵尸的身体很僵硬的,哪有那么灵活?

可是如果不是僵尸,又怎么会引得死人尸变呢?

我的心里很难过,这一个多月以来,先是白老头死了,现在轮到皮老头了吗?

皮宏德不告而别之后,去看了徐娘,这是我们收集到的有关于他最后的线索,但是他来徐老先生家干嘛呢?虽然同姓徐,一个苗族,一个侗族,明显不是一家子啊!

莫非他是来找血食的!

想到这里时我心头一跳,如果,如果皮老头真是来徐家找血食的,我要怎么做?做为赶尸匠,自然要大义灭亲,干掉僵尸,可是,我真下得去手吗?

我看着定格在手机视频上皮老头的照片,久久无语。

徐老先生指着皮老头的影像道:“就是这个老东西害得我儿子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吗?”

我含糊其词地回应道:“也许吧,不过他还进了里间,想必是偷什么东西吧?”

徐老先生看了一眼杂物间道:“里面就是一些闲置的农具,没有一样值钱的……”

这时候,徐大娘取了一副老花镜,架在鼻梁上探头来看,看了足足有三十秒,这才开口说道:“我认识他!”

我和徐老头都是一惊:“你认识……他……”还好我反应快,差一点就说出皮老头就是我的师傅了……

我的惊讶和徐老头的惊讶是不一样的,我的惊讶是惊讶于徐大娘认识皮宏德,而徐老头的惊讶不止于此,试想一下,夜深人静,一个男人偷偷摸进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里人谁都不认识那男的,只有这女的认识他,这结果不是已经呼之欲出了吗?徐老先生勃然大怒,指着徐大娘骂道:“你这个贱女人,儿子还尸骨未寒呢,你竟然还有心思会奸夫,我我我……”

徐老先生举手要打徐大娘,我赶紧拉住了,都这个年纪的人了,经不起折腾了,徐老先生这一巴掌打下去,后果不知道怎么严重呢?

不过,经徐老先生一提,我的心思顿时活泛起来,说实话,我倒希望皮老头半夜摸进徐家是要和徐大娘私会,这样就能证明,皮老头没什么大事啊!

徐大娘也生气了,如果不是女儿拉住,就要扑上来与徐老先生拼命了,一边哭泣一边骂道:“老混蛋,我要是真想给你戴绿帽子还用等到现在吗?再说了,都已经这个年纪,即使有心,也是无力了,皮先生是我很早的时候就认识的,我的父母在岑城被红,卫兵”批斗而死,我请的他将我父母赶回家里去,但是在赶尸的过程中被他们发现了,他们将皮先生和我的父母围在了山中破庙,放了一把火,将庙都烧平了,我还以为,我还以为……没想到皮先生还活着,实在是太好了……”

虽然听了徐大娘的解释,徐老先生仍旧很不满:“说不定这姓皮的在那一场大火中早就烧死了呢,昨天晚上来得是僵尸做妖,所以才会将咱们的儿子变成这样!”

“你胡说些什么啊?皮先生是好人!”徐大娘显得很是气愤。

我摆手说道:“二老,二老,听我说一句啊,视频里的这位皮宏德皮老先生,是我的师父!”

“你的师父?”徐家一家都楞住了。

“没错!”我点头道:“我的一身本事,都是皮老先生教的!”听完徐大娘的描述,我已经隐隐猜出是怎么一回事了!这让我更加难过!皮老头平时虽然看上去没皮没脸的,但是他骨子里将尊严看得最重,也不会欠人东西,徐大娘这一趟活皮宏德没有完成,要换平时可能没有什么,他差点命都没有了,已经尽力了!徐大娘的订金,就算是辛苦费了!

但是,如果是危急时刻,皮老头就会是另一种想法,不管怎么说,这一单活,我没有完成,没有完成就不能拿钱,拿了钱就要还回去……突然间我感觉鼻子一酸,因为这时候我已经能够肯定了,皮老头出事了……

我看向徐大娘,问道:“当初的订金是多少?”

徐大娘想了想说道:“三个袁大头!”

袁大头就是袁世凯头像的银元,现在看起来这订金实在够多了,但是换算成那个年代的钱,也就那样吧!不过那时候物资紧缺,做为地主家的女儿,徐大娘拿得出的,只有袁大头就是了!

正文卷 第491章:蹭凉面

我我走向杂物间,徐老先生徐大娘一家也跟了上来,方圆虽然也很想跟上来,但还是站住了,堂屋还有一具怨尸呢!

我推开杂物间的门,放眼都是断了把反的锄头铁锹,还有种身苗的薄膜纸。

我冲二老说道:“你们进房间里找找吧,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应该能够找回三枚银元!”

“三枚银元?”徐老先生惊异地看着我:“你的意思是说那个姓皮的王八……哦,不,是你的师傅还回来的?”当时的银元不值钱,因为花不出去,你要是拿银元去供销社买东西,当时就能将你当资产阶级余孽给抓起来,银元就是铁证!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太平盛世,古董最值钱了,一枚袁大头,起码六千起,三枚两万块没问题,这对于徐家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我没有回答,这特么的还叫我回答,我要是回答了,不是承认了皮老头是王八了吗?

徐大娘当先走了进去,在杂物间里翻找着,碰碰砰砰的声音不绝于耳,在窗台下面的鼠洞里找到一只装口香粮的盒子,轻轻一晃,就能听到银器相撞清脆悦耳的声音。

拧开盖子,三枚银元安安静静地躺在盒子里。

得亏装口香糖的盒子比较大,不然的话,要是被拖进老鼠洞深处,皮老头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到这时候,事情已经基本搞清楚了,徐乐虽然是横死,却并不是为人所害,原本没有怨气,但是,皮宏德的到来惊动了他,让他尸变了。而皮宏德之所以来徐老先生家,是为了还徐大娘的三枚银元,还了就离去了!

但是有一点我一直搞不清楚,皮宏德做了那么年的赶尸匠,怎么会不明白他的状态会影响到尸体呢?

想来想去,我觉得应该是皮老头中尸毒已深,神智有些模糊了,因此才想不到这一节!师父,你在哪里啊,为什么要身着我们呢?

徐家的钱我一分都没有收,整件事情的起因就是皮老头还徐家的三枚袁大头引起的,我再收钱,就好像是在三枚袁大头上面抠银子,让袁大头变得残缺不全……

从徐家出来,我和方圆都变得很沉默,坐上车到车开出去,一直开出去十多里路,方圆才开口说道:“师兄,我们要找到师父!”

我点点头。

可是,要怎么找呢?

我这才发现,我对于皮宏德根本一点都不了解,只知道盘大娘是他的初恋情人,徐娘与他有一腿,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知道!

他去徐老先生家是为了还徐大娘的债,接下来应该也是如此,将欠下的债通通都还了,但是,神特么的知道他还欠谁的债啊!

不过也并非是全无线索,盘大娘盘大爷是皮宏德的老朋友,应该知道一些他的过去,而徐娘是他现在的亲密伙伴,应该也知道不少他的密事,我们开口去问,说不定能问出些什么来呢!

不过,仔细想了想,我还是将盘大娘盘大爷剔除在外了,两人在北京享福呢,再加上年纪也大了,经不起折腾了,这件事情,还是不要惊动他们的好。

在十字路口,我冲元思思道:“往右,去徐娘那里!”

徐娘的生意在开学季是最好的,因为学生们通常喜欢重口味的东西,而在徐娘这里,通通都有,红艳艳的辣椒,豆瓣酱炒油碴饭,又咸又辣,没有几个大人会喜欢,但是,学生们喜欢啊!

我们赶到的时候,徐娘的摊前坐满了男女学生,徐娘也正忙得不可开交呢,见到我们,只是说了一句,里屋有板凳,自己搬了去坐!徐娘的性格是这样的,越是陌生人,她就越客气,她越拿你当自己人,就越不待见,我们来过好几次,早已经习惯了!我和方圆坐在小矮凳里玩手机,一直玩了一个多钟,徐娘总算忙好了,一手端着一碗面向着我走来。

认识这么久了,徐娘对我和方圆都十分了解了,我们都爱吃凉面,方圆爱吃有汤的,而我爱吃干的,咣咣两声,两碗面扔在了我们面前的桌子上,徐娘也搬了一张凳子坐了下来,捶打着胳膊道:“哎呦,可累死老娘我了!”

又看向我们道:“你们两个小兔崽子来找我干嘛啊,不会是来蹭凉面的吧?”

我心说你可拉倒吧,一碗凉面五块钱,有什么好蹭的呢!不过我当然不能这么说,我嘿嘿笑道:“怪只怪徐娘你凉面做得太好吃了!”

对于我的恭维,徐娘还是很满意的“如果少,就跟我说,我给你们加点!”

我看着徐娘,神情有些凝重:“徐娘,今天能够早点收摊么?”

“有事?”徐娘疑惑地问。

“有事!”我点点头。

我们认识徐娘就是遁着皮老头的线索找来的,如果找她有事肯定也是因为皮老头,徐娘哪能不明白这一点呢,她哦了一声,便开始收拾摊子,我和方圆赶紧过去帮忙,不一会儿,凉面摊子收拾好了,卷闸门一拉,徐娘看着我们“说吧,什么事?”

她语气虽然平静,却也难掩心潮激动。

徐娘的亲友死得差不多了,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值得牵挂的人,就是皮宏德了,而何况,人老了之后,都特别的恋旧,这么久没有皮老头的消息,她能不激动吗?……

徐娘的情况,让我有些不忍开口,但是为了皮宏德,我却不能不说,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我们在徐老先生那里了解到的情况说了一遍,包括我的猜测。

徐娘听完之后,眼圈瞬即红了,泪水沿着脸颊掉了下来,难过地:“这死老头,不会真的要死了吧?”徐娘爱恨分明,即使是老了也是这样,心中难过,就会表现出来。

“老东西给那么多钱给我,我还以为那些是赃钱,放在我这里他才安心呢?搞来搞去,原来是分手费啊,这个死没良心的,等我找到了他,非揍他不可!……”

徐娘没有意识到她的话已经将她一直否认的和皮老头的关系曝露了……

正文卷 第492章:金鸭

等到徐娘的心绪平和了一些,我这才开口说道:“我师父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我并不清楚,刚才都是我的猜测,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找到他,弄明白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才好对症下药!”

“对对对,找到姓皮的那老东西!”徐娘连声附合,随即又想起了什么,看着我们为难地道:“要怎么找啊?”

我理了理思绪说道:“是这样,我师父虽然表面上看着像个浑人,但是骨子里有自己行为处世的一杆秤,如果他真的遇到了危机,心生绝望,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将他生平所欠的债都还上!”

“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徐娘眼中含泪:“这私说,那十万块,就是你师父在还我的债了”徐娘突然生气起来:“混蛋,混蛋,欠我的债,是十万块能够还得清的么,我要他用一辈子去还啊!”

徐娘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收拾好了心情,看向我和方圆道:“我有什么能够帮得上忙的吗?”

嗯,我心说就等你这句话了“除了徐老先生家,我们得知道他还欠过谁的债,徐娘你和我师傅比较……咳咳咳,比较熟,他有没有告诉过你这些事情呢?”

徐娘没再否认我的说话,认真地想了想道:“我倒是知道一些!……”

太阳已经落山,晚霞渐渐隐去,我们路过中国石化,加满了油,往城市边沿开去,一边开,我一边在脑海里一遍一遍过着徐娘的话,想要从她的话里发现更多的东西……

也是在徐娘的描述中,我对皮老头有了更多的了解,他出生在松木镇的一个农民家里,打小父母又亡,他又没有办法养活自己,这才做得赶尸匠……

我倒没有想到,皮老头有这么惨的经历。

正是因为父母双亡,又没有吃的,皮老头小时候做过许多不光彩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我想除了徐娘之外,他连白老头不会说……

小孩子肚子饿,又不想饿死,只能到处偷东西呗,东家偷个黄瓜,西家偷个红薯,玉米,毛豆什么的,用火烤来吃味道也是很不错的,他只偷农作物,不偷家畜,因为他知道,大家家里都穷,一只鸡,一只鸭那都算是贵重财产!

因为如此,倒是不再饿肚子了,却因为肚子里少了油腥味,头发又黄又细,四肢瘦小,脑袋极大,就像是小学课文里里的小萝卜头一样……

皮老头跟徐娘说,他永远记得3月21那一天,村里的张大婶让他过去,等到皮老头走到近前的时候,张大婶塞给了他一只烤鸭,那只烤鸭是张大婶从娘家带回来的,用荷叶包着。

张大婶让他拿去吃,抚摸着她的头眼泪都掉了下来,说可怜的娃啊,我也只有从娘家带回来的东西才敢给你,我要是拿家里东西给你,你叔会打死我的!

皮老头永远记得那只烤鸭的味道,皮焦里嫩,又香又脆油还多,皮老头对徐娘说那只烤鸭是他吃到最好吃的烤鸭了,后来他吃了无数的烤鸭,全国各地的烤鸭,都没有最初的那只烤鸭好吃!

皮老头因为“为祸乡里”没少被打,打显然不能解恨了,但是大家又不能打死他,无论他的命多么的贱,终归是一条人命,于是,大家商议着请来了皮宏德的师父,将他收走。

也是因为这样,皮老头做上了赶尸匠。

皮老头偷了乡村们的东西吃,乡亲们合伙将他赶出了村,因此,他觉得自己不欠他们的,但是,他却一直欠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张大婶!我们要去找的,也正是张大婶……

车前灯划破长空,远远地照着一排排的楼房。

秀林村因为交通便利,村民们过得都不错,百分之九十都修起了楼房,五十年过去,皮家也早就不在了,原址成为了村委会的办公室,车子继续往前来,引来狗叫声声。

终于,车子在一户人家门口停了下来,我上前敲门,没一会儿,一个年轻男子拉开了房门。看男子的年纪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剪着平台,眼睛挺大,此时正愕然地看着我们:“你们……找谁啊?”

看男子的年纪,应该是张大婶的孙子,我下意识地说道:“我找你奶奶……”说出口时才意识到不大对,在男子发怒之前,赶紧改口道:“我们是来找张太婆的!”

“哦!”男子皱眉道:“我奶奶不在家!”

“你这孩子,别胡说啊!”一名老妇人从里屋走了出来:“我不在家,还能在哪儿啊!”看着我和方圆:“小娃娃,你们找我?”老妇人身形佝偻,皱纹遍布的脸留下了岁月深深的刻痕,却仍然保持着一惯的善良和慈爱。

她今年得有八十多岁了吧

我点点头。

张太婆将自己的孙子拨弄到了一边,招呼我们道:“进来坐,进来坐,赶紧进来坐吧!”又沏好热茶,给我们端了上来,看到我们喝了之后,这才开口问道:“小娃娃,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啊!”

张太婆除了行动不便,八十多岁的人了,耳聪目明,嘴里还挂着几颗牙齿,这估计就是她一直行善的福报吧!

“是有点事!”我在寻思着要怎么开口,想了良久问道:“张太婆,我们来就想问问你,最近有没有人给你送东西啊?比方说一只烤鸭什么的?”

“烤鸭?”张太婆看着我们道:“烤鸭没有,金鸭就有一只,也不知道谁啊,将一只金鸭放在我家堂屋的桌子上!”

“切,什么金鸭啊,就是一只黄铜鸭!”张太婆的孙子撇嘴说道:“奶奶你也不想想,一只金鸭从贵啊,人揣在身上宝贝得不能再宝贝了,会落在咱家八仙桌上,可能么?”

张太婆有些生气了:“甭管可能不可能,你赶紧给我将金鸭拿过来!”

听到张太婆的话我心里一沉,韩信的一饭千金,皮老头效仿吃烤鸭报金鸭,这完全有可能,但是听了张太婆孙子的话,我心里疑惑起来,万一只是一只玩偶铜鸭呢!

正文卷 第493章:迷信

我倒真希望是只铜鸭,如果是这样,证明皮老头没有来过啊,那咱们就在这里守株待兔就好了。

屋里传来咣咣咣的声响,估计是那小年轻在找金鸭(或者铜鸭)吧!屋里传出咳嗽的声音:“木娃子,你这是在找什么啊,这个家迟早被你拆了!”

听声音说话的人在四五十岁年纪左右,应该是张太婆的儿子。

“爸,你好好躺着吧,什么也别管!”听木娃子的声音似乎对他的父亲很不满。

木娃子出来了,手里捧着一只小小的金鸭,只有大拇指大小,看起来十分坠手,我只看了看说道:“是金的!”相同大小的黄铜与黄金重量差点很大,因此,在手掌上压出来的形状也不一样,再者,黄金越纯越黄,而黄铜虽然也是黄色的,其间却透着淡淡的紫色——不信的话你可以将黄铜提纯,越提纯紫色就越加的明显。

事实上,我一早就该明白一个道理,张太婆才是对的,张太婆是民国时期的人,那时候黄金白银才是硬通货,张太婆虽然老眼昏花,但是用了那么久的“钱”怎么能够不认识呢?

相反的,木娃子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金子,见到这么大一块金子反而不相信了。

“我就说是金子金子嘛,你还偏不信,现在信了吧?”张太婆指责自己的孙子道。

木娃子摸着脑袋不说话了,随即欣喜地道:“这么大一块金子,得卖多少钱啊,发了发了,咱们家发了!”

张太婆看着我们道:“不只是这只金鸭啊,每个月的五号都会有人给我送来汇款单,从最开始的二三十块到现在的每个月五百块,都持续四十多年了,我去邮局让帮找汇款人,却是找不到……”

张太婆送给皮老头烤鸭时也是五号,他一直记着呢!

“这些钱啊,我让我儿子存起来了,一分没有花,等着寄钱的人知道寄错了,找到家里来,我再还给他!”

木娃子压低了声音道:“奶奶,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啊,你让我爸存的钱,全都没有了,被他拿来花了!”

张太婆气得站了起来,声音提高了七八分,指着里屋骂道:“这事是真的吗?”

“你个兔崽子!”屋里人骂木娃子,想必是太过激动,一阵猛咳,可能是觉得事情都捅出来了,也就无所谓了,大着嗓门道:“妈,确实是怎么回事儿,不然你以为新房子是怎么盖的啊!现在这社会,挣钱那么辛苦,你不会真以为凭我这几分力气能挣出这么一大套房子来吧!”

“你你你……”张太婆气愤地道:“你难道不明白吗?不是你的东西不要拿!”

又强调道:“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你这无名病,说不定就是用了不该用的钱惹来的!……”

张太婆的儿子打断她道:“妈,都什么年代了,别迷信了,没有的事儿!”

但是张太婆眼中的忧色丝毫不减,老一代人都守本份,不像现在的人,什么都不顾忌,天不怕地不怕,事实上,古代还真有这样的传说,比方说你这一辈子最多能花100万,有人想要买你的命,就提前让你将这一百万给花完!

花完之后怎么办呢?花完之后就该去死了啊!

看着张太婆眼中的忧色,我知道她是上心了,赶紧宽慰道:“张太婆,你快别从想了,这只金鸭,每个月给你寄的钱,我们都知道是谁给你的!”

“谁啊?”张太婆一脸的好奇。

“你还记得四十多年前的五月五,你从娘家回来,带了一只烧鸭,你将烧鸭给了一个孤儿的事情吗?”

“四十多年前?……”张太婆摁着脑门回想着,过了一会儿,突然一拍大腿道:“对对对,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那年的五月五,我给了一只烧鸭给皮娃子,他当时那个馋啊,我跟你说啊,他见我将烧鸭拿出来,清口水就像是断了线似地往下流,着实是可怜啊……”

张太婆说到这里顿了顿,神情有些黯然:“这孩子是真狠心啦,离村之后,四十四年没有回来过!……”

“谁说他没有回来过啊!”我指着张太婆手里的金鸭道:“他前两天就回来过,这只金鸭就是他回报你当年的那只烤鸭,古时候有一饭千金(一饭千金里的千金指的是铜)他回报你烤鸭报金鸭!不仅如此,这四十多年来,你每个月收到的钱都是他寄的!”说到这里我的语气加重了几分:“皮老先生和我们说过,松木镇上,他不欠任何人,唯独欠你的,因此,这四十年来,他一直在还债,包括那只金鸭也是!”

张太婆听后吓了一大跳:“一只烤鸭而已,也不值多少钱,哪里值得用四十年去还?不值得不值得,小伙子啊,你能找到皮宏德么,让他明天来我家,我将一切都还给他!”

让他明天来你家!说的那么轻巧,我们现在连他的半点信息都没有呢!我看着张太婆,一脸真诚地道:“张太婆,话不能这么说,早年间大家都穷,一个月都难得吃上一回肉,一只烤鸭摆在现在不算什么,在那时节,可是够一家人吃上好几天的,你将那么贵重的东西给了皮老先生,值得他用四十年去回报!再说了,皮老先生神龙见首不见尾,我实话跟你说吧,我们也是找他才找来你家的呢?”

“这孩子这么不着调啊?”张太婆颇为感慨:“行吧,那你们找着他了,务必让他来松木镇一趟!”

“嗯!”我点点头!一无所获,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好呆的,我和方圆正准备起身离去,又听到了咳嗽声,这一次的咳嗽声比刚才尤为激烈,初秋天气,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披着大衣走了出来,匆匆往侧室而去,看样子是要去尿尿。

在中年男子路过客厅的时候,我感觉到一阵阴风吹起,正准备拿出定鬼镜照照看是什么情况的时候,中年男子已经上厕所去了……

正文卷 第494章:多一个比少一个好

木娃子见我们一直盯着中年男人离去的方向看,疑问道:“你们看什么啊?”

张太婆也一脸的迷惑。

我犹豫了一下说道:“张太婆,我也不瞒你了啊,我们都是皮宏德的徒弟!”

“啊!”张太婆显得十分开心“你们俩是皮娃儿的徒弟,皮娃儿眼光不错嘛,瞧瞧你们,男的俊俏女的漂亮,精气神看上去就让人心里舒服……”

咳咳咳,收徒弟又不是选美,关俊俏漂亮什么事啊,再说了,你一直对着一个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叫皮娃儿,听得我们心里不是滋味啊,如果皮老头叫皮娃儿,我和方圆该叫什么啊。

我收束心神,进入正题道:“我们对于玄门道术也有一点点的了解……”

张太婆很快便听明白了我的意思,顺着我的目光看着中年男子离去的方向道:“你们是不是看出些什么东西来啦?”

我点头说道:“确实是这样,我们刚刚看出,木叔在经过客厅的时候,带起一阵阴风,这明显是中邪的现象,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还要看看再说!”

木娃子连声附和道:“没错没错,自从我爸得病之后,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暴躁易怒,张嘴就是骂人,我可以做证,他确实是中邪了!”

这个木娃子极不靠谱,我都懒得问他了,看向张太婆道:“张太婆,你能给我们说说具体情况么?”

张太婆想了想说道:“……是这样的,就在这只金鸭送过来的当天晚上,木娃子他爸起夜摔了一跤,然后人一直昏昏沉沉地不舒服,第二天去医院里检查了,什么都没有查出来,医生说要不去市里查,要不回家看看情况再说,木娃子他爸就回来了,一开始还好,还能下地干点轻活,帮忙照顾庄稼,后来就越来越严重了,直接躺上床下不来了……”

我应了一声,安慰张太婆道:“张太婆,你别担心,如果真是碰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我一定帮你整明白了……”

张太婆连声称谢。

方圆看着我疑问道:“木叔上厕所怎么这么久还不回来啊!”

“别掉进厕所里了吧!”木娃子道。

就在这时候,听到门外传来碰地一声响,就像是不小心踩落了什么东西,东西坠地的声音。木娃子跳了起来:“我说什么来着,我爸爸掉进厕所里去了,咱们得赶紧去救他!”

匆匆跑到门外,突然一根木棍直直击来,打在他的脸上。他一声没吭就倒下了。

我低头一看,他的脚下踩着一只锄头呢,敢情他刚刚出门出得太急,踩在锄头上了,锄头柄回撞过来,撞在了他的脸门上。刚才那声响,就是有人撞倒了锄头?

我抬眼望去,小路的尽兴,木大叔正快速跑远!

刚才撞倒锄头的是他,也就是说,我们刚才说话的时候,木大叔一直在一旁窃听,他知道我和方圆要对付他,因此就提前一步跑了……

我招呼方圆道:“追!”

我们一路狂奔,追到路的尽头,却不见了木大叔的身影,不过这可难不到我们,如果是白天,他肯定会找个地方藏起来,这样要找到他更加容易,而晚上,自然要一路狂奔逃远了!

木大叔干了一辈子的农活,体力杠杠的,就这追未必能够追的上他,但是我们不怕啊,咱们有车呢!我冲着张太婆家屋后打了一个响指,立即就有两道车灯光回应我,接着汽车的引擎也响了起来。

不到一分钟,元思思将车开到了我们面前。

车子往前追了三四分钟的样子,就看到了中年男子的身影,男子估计也是跑傻了,明知道后面有车也不知道岔上小道去,仍旧无脑往前跑。

他犯傻,对我们可是大好处,我招呼元思思将车开得稳一点,打开车子天窗,爬上了车顶,准备靠得再近一些,就将木大叔扑倒,这么居高临下的一撞,后面又都是山坡,难免撞伤他,不过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我冲元思思说道。

却在这时候,后面追来了一辆车,车窗打开,一个女的举着手机冲我叫道:“喂,你们要干嘛啊,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我跟你们说,不要做坏事啊,我都拍下来了!”

女的在拍照,男的在开车,看来是一对情侣自驾游,路见不平,拨刀相助呢!

我自然不会理会他们,招呼元思思将车开得更近一点,将木大叔别到了马路的最边沿,然后我纵身一跃,向木大叔扑去。我的体重六十公斤,再加上车子往前开的势能,毫无悬念地将木大叔扑倒在地。

我志得意满地从地上爬起时,才发现木大叔被我撞晕了,我心说不会吧,就这么一撞就撞晕了?以木大叔的体格,不至于啊,抬眼一看,我发现他明台上的阴气不见了……

附在他身上的鬼邪已经离开了!

这也难怪他这么容易就会晕倒,附身阴邪突然离体,他的身体极度地不适应,这才会昏过去!

那附在他身上的鬼邪之物又去了哪里呢!我抬眼望去,就见红色轿车里的女孩子还冲我们举着手机摄像呢,还冲我说道:“喂,我跟你说,你对农民老伯做的事情我都用手机记下来了,马上就去交给警察叔叔!”

女孩说着收回手机,又惬意地撩了撩头发,这才对开车的男子道:“丸子,咱们走!”

为了配合女孩的话,丸子将油门踩到了底,车子轰地一声窜了出去,在女子关上车门的时候,我明显地看到,在她的背后,还有一道枯瘦的人影……

擦,那鬼邪之后从木大叔身上转移到多事女身上去了!

原本,张太婆对皮宏德有恩,我帮他们家就是帮助皮老头报恩,这是理所当然,而对于多事女这个陌生人,我没有义务去帮助她!但是,当我看到多事女被鬼上身时,还是下意识地让元思思追了上去!这世界上好人已经不多,多一个比少一个好,因此,我不能不加理会……

正文卷 第495章:有种冲我来

顾不上木叔了,我和方圆冲冲上车,向那一对狗男女,哦,多写了一个字了——向那一对男女追了去。

长发女坐回坐椅里,冲开车的小丸子叫道:“快点开,快点开,坏人追上了来了!”

坏你大爷啊,你是坏人,你全家都是坏人,坏透了都!

他们的车明显比我们的车好,提速特别快,那小丸子估计也想在女子面前表面一下吧,全身解数都使出来了,一番操作猛如虎,竟然将我们落下了一段距离。

但是,这些都是暂时的,他们车好又怎么样,他们操作猛又怎么样,一鼓作气,再而哀,三而竭,不像我们,元思思与越野车合而为一,咱们的车,是有灵魂的车,不是他们的车能比的。

随着小丸子的反应变迟钝,我们越追越近,越追越近,不一会儿,就将距离拉近了七八里,眼看就要追上了。女人惶急地道:“小丸子,小丸子,他们追上来了,加速度,赶紧加速度啊!”

“我也想加啊,但是咱们的速度已经是极限啦!”

“你开玩笑吧,奔驰跑不过东风?”

“我也很想跟你开玩笑,但是这就是事实啊!”

“那现在怎么办,万一被追上了怎么办?”

咳咳咳,敢情这女的一脸的正义就是因为她觉得我们的东风跑不过她的奔驰啊。

“停下,停下!”我侧身钻出车窗,向两人招手。

他们丝毫也没有停下的意思,甩手向我扔过来一样东西,差点砸在我的脸上。就听那女子冲我吼道:“手机给你了,我拍的东西全在里面,别再追啦!”

被追了一路,这对狗男女,不,这对男女有些害怕了,还以为我们是穷凶极恶的狂徒,准备认怂了。

我的头一偏,手机掉在地上,车后轮辗过,发出卡卡卡的声响,一只苹果x手机,就此报废。

女子满以为我们得到了想要的就会停止追他们,没想到我们连减速都没有,继续向着他们追了去。

此时,车上的两人有些慌了,女的捂住胸口道:“天啊,天啊,我手机都扔给他们了,怎么还在追啊,他们想要干嘛,不会是要谋害我们吧!”

男的也有些慌“都说了叫你别管闲事啦,现在惹祸上身啦!”

女的问道:“离西安县还有多远,等进了县城就好了!”

“还有三十多里路呢!”

两人在对话的时候,那黑影的双手已经搭上了女子的肩膀,半个身体都嵌进了女子的后背。女子缩着肩膀道:“咳咳咳,好冷啊,我怎么感觉温度突然下降了?”

小丸子还当女友是因为太过害怕,手脚发凉,赶紧安抚道:“阿珍,别怕,有我呢,你当我瓜皮沟车神的名头是白得的么!他们想要追上我们,门都没有……”

“快停车,我们没有恶意,只有有两句话想跟你们谈一谈!”我冲他们吼道。

“老子信你再见了鬼呢!”小丸子愤怒地冲我们叫道。

好嘛,特么的还说不清楚了

小丸子说到这里,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不停地操控着车里的各个控制杆,车速增加了三分之一,硬是让我想要将他们别到一边的计划落空了。接着便开始了第二轮的追击战。

我感觉风在我的耳边猛烈地吹着,吹得我的耳膜都生疼生疼的,这对狗男女,怎么这么讨厌呢!事情到了这里,性质已经有些变了,我的情绪里已经加入了五分斗气的成分,我感觉自己此时就像是要抓住两只小猪去打预防针一样,不管他们理解不理解我的善意,我都得将他们的预防针给打了!

这时候,已经能够看到西安县城了,西安县城处在盆地里,道路纵横,高楼林立,看起来比岑城要繁华一些!奔驰车里的阿珍似乎感感觉更冷了,紧紧地将抱枕抱在怀里。

“进城了进城了!”小丸子满心的欢喜,将手机往后一扔道:“阿珍,赶紧定位到派出所的位置,咱们进派出所,看他们还敢追过来……”

因为是背对着我们,我们看不清楚阿珍的面容,但仍然能够猜测的到,此时的她已经被鬼上身上了,身体的排异反应会让他感觉到很不舒服,脸色苍白,踊唇乌紫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她哆哆嗦嗦地捡起手机,开始定位!

我心里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再等了,得截下他们,不然的话,真等他们将车开到派出所,还真是件麻烦事……

这时候我们已经进了城,街道上有不少的行人,因此,我们都不得不放慢了车速,即使是这样,还不断地被人辱骂:“没长眼睛啊,差点辗到我的脚了!”

“特么的有车了不起啊,这年头谁还没车啊?”

“慢点开,开那么快是要回答奔丧吗?”

我们就像是将车开进了一团乱麻,那情形,叫人十分憋气,这时候,想要追上小丸子他们就更难了,我一咬牙,冲元思思道:“加速度,截住他们……”

“要是撞到人怎么办?”元思思很是担忧。

“放心吧!”我看着车窗外面老乡们扔的料菜叶臭鸡蛋道:“咱们闹出来的动静那么大,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咱们这时候加速开,是撞不到人的!”

元思思迟疑了一下说道:“好,我就信你一次!”说着将发动机的转速调到了最大,轰隆隆的声响让行人往两边鼠窜,原本水泄不通的街道顿时空空如也。

元思思加速前冲,将小丸子的车另在了一家商户的门口,小丸子的车熄火了,试着发动了几次也没有能够发动起来,而在这个过程之中,我和方圆已经走到了他们的面前。

我伸手敲了敲车窗,指着阿珍道:“妹子,出来聊聊吧!”

“别杀我,别杀我,别杀我啊!”阿珍缩在车里瑟瑟发抖。

我一巴掌拍在车窗上,怒声说道:“别那么多的废话,让你出来就赶紧出来!”

小丸子虽然害怕得要死,但仍旧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女友,虽然说话的声音已经颤抖得不行了:“喂,你是男人吗?有种冲着我来……”

正文卷 第496章:误会误会……

我看了小丸子一眼,心说你一小丸子你跟我称什么男人啊!

我懒得理会他仍旧冲阿珍说道:“妹子,将车门打开,咱们好好聊聊!”

“有什么话隔着车窗说就挺好!”

“你再不开门我就砸了啊!”在西安县的长街上搞出那么大的动静,再不速战速决,等到警察来了就不好说了!

“你砸我也不开!”阿珍紧紧地缩在角落里道:“我劝你还是别砸啊,我们的车窗玻璃都是防弹级别的,把你的手砸断,也砸不开!”

“是嘛!”我从地上捡起一块板砖,往车窗上一拍,车窗应声而碎,我伸手进去,拧了一门把手,就在我准备将阿珍从车里拖出来的时候,感觉从右边房梁上垂下来一条绳子,绳子穿过奔驰车的车顶,落在了阿珍的身上。

不对,说是绳子也不合适,更像是一道绳影,然后,阿珍的身体里突然冒出一道人影,那人影抓住绳影,借力一荡,荡上了酒店二楼的栏杆,走进酒店,不见了!

阿珍见我望向酒店的二楼,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勒住了我的脖子,尖叫道:“我跟你说,今天的事情,咱们谁也不欠谁的,就此做罢,怎么样,不然的话,我就,我就……”

“你就,你就个屁啊!”她勒住我的脖子,我脑袋就枕在她的胸口上,她的心脏扑通扑通都有一分钟一百二三十下了,都吓成这样子子,你还能怎么地啊……

我都担心我再被她勒一会儿,他自己先晕过去。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慢慢地扳了开来,将她推到一边,下了车。方圆和我一样,也望向酒店的二楼,见我从车里出来,问道:“师兄,这事儿咱们还要管吗?”

都到了这时候了,捏紧了拳头道:“管,管到底!”

阿珍看着站在路中央的我们:“喂,你们,你们到底要干嘛啊?”

我和方圆没有理会她,往酒店二楼走去,在上楼之前,我冲元思思打了一个响指,元思思将车退到了一边,再小丸子和阿珍仍旧呆楞楞地站着,我冲他们挥手说道:“走啊,走啊,还楞在这里干嘛啊……”

阿珍和小丸子一脸的懵逼,心说这特么的都叫什么事啊,被追了一路,追得三魂掉了两魂了,被追上了我们又不理会他们了,难道是在闹着玩吗?阿珍和小丸子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出三个字“神经病!”

然后发动奔驰车扬长而去了。

对于阿珍和小丸子的态度我和方圆半点也不介绍,对于一个外行人来说,她理解不了我们在做什么,我们自己理解就行!

如果阿珍往深里想的话,还是会明白一些的,为什么她的身体突然会变冷,冷到初秋的天气竟然要抱着抱枕取暖?为什么被我们追上之后身体就恢复正常了?

从刚才鬼物的种种作为来看,应该是吊死鬼,而且是只老鬼,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得了它为什么能够从酒店的二楼结绳下来,又顺利地借绳而遁。

对付这样的老鬼,我也懒得去回想《捉鬼日记》里的种种法门了,得下点猛药才行,我都想好了,先用定鬼镜定住吊死鬼,然后打尸鞭一卷,将他从房梁上卷下来……

我想得挺好的,但等上到二楼,我顿时傻了眼,二楼一排排的客桌上坐满了人,怕有一百多人。我这才看清楚,原来是喜宴包场,咱们走进了别人的结婚宴……

吊死鬼也在结婚宴中。

两旁的迎宾一脸尴尬地看着我们,看着他们手里一大叠的红包我就明白了,我们还没给红包就进来了呢!

我心说我又不吃你家喜宴,凭什么给红包啊,没理会他们,迈步就往里走,一边走一边挨桌查看,新郎紧张地看着新娘,还以为是前男友来闹事了,新娘也紧张地看着新郎,还以为是新郎的前女友携友人来闹事了……

场面一时间十分紧张。

见我们每一桌都翻找查看,家属不干了,向着我们围拢过来“喂,你们是怎么回事啊,要是来吃喜宴的,坐下自罚三杯这事儿就算过去了,要是来捣乱的……”

对方拖长了声音道:“……要是来捣乱的,你们人是不是带得少了些?”

我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方圆,他们好像说得在理啊,我们人是带得少了一些。我感觉周围的空气有些憋闷,这才恍然意识到,我和方圆被包围了!

两名中年男子怒视着我们,那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今天你要是没有合理的解释,这一关你过不去!这时候,我的心神不得不从吊死鬼转移到这群愤怒的家属身上来。

心里骂着倒霉,脸上还得陪着笑脸:“误会误会,是个误会……”

妈的,这一路来,差点被个吊死鬼玩死了,从张太婆家里到阿珍,又到西安县的酒楼……我在心里暗暗发誓,特么的,老子一定要抓住这个王八蛋……

其中一个老学究模样的中年男子歪着脑袋问我:“误会,怎么就误会了啊?”

看来要没个说法,这一关是过不去了。

这老头一看就是个很较真的人,他戴着眼镜,证明有些文化,但是开口就是官腔,证明他是在体制里混的,又打官腔又爱较真,这样的人在体制内肯定混得不怎么样!

我看向眼镜老头,问道:“我认识你吗?”

“不认识!”

“但是我知道,你这一辈子止于副科级,没法再前进了!我说得对吗?”

眼镜老头很是气愤:“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额头窄平,没有官相,嘴唇太厚,没有官气,两颧太高,没有官运,官相,官气,官运一样都没有,不是止步于副科级又是什么?”我直视着眼镜老头。

“你还会看相?”一旁和善些的老头问我。

看毛的相啊,不过是观面惴度而已,虽然是惴度,我却有七八分的把握。当然,想要凭这两句话折服两老头不大可能,因此,我准备了更厉害的招数……

正文卷 第497章:被鬼附身

我右手二指夹住定鬼镜,在和善老头的额头一照,又迅速了收了起来,我刚才看和善老儿的明台晦暗,明天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及到用定鬼镜一照,我终于明白了。

我背着手,老神在在地道:“我和我的师妹是龙虎山的嫡传弟子(吹牛当然要往大了吹)这次冒犯贵宴,确实是有要紧的事情,我知道空口无凭,想要取信于你们还得亮点本事才行!因此,我就不客气了啊!”

我看向和善老儿:“你这一星期之中,是不是摔过一跤?”

和善老儿的眉头皱了起来:“你怎么知道?”

“我不仅知道你摔了一跤,我还知道你是在哪儿摔的!”

“哪儿?”和善追问。

“庙里!我不知道是哪座庙啊,但是我肯定是在庙里!你回答我,是不是?”

和善老儿犹豫了一下说道:“是!”

“我还知道!”我拉长了声音道:“摔了这一跤之后你病了,在床上躺了几天,求医吃药都没有用,后来却自己好了,对不对?”

“这你也知道?”和善老儿满脸的惊讶,前两个问题知道不奇怪,庙里香客那么多,摔上一跤肯定有人看见,但是在家里躺了几天,又是怎么好的,这是十分私密的事情,因此和善老头才会如此惊讶!

我点头说道:“没错,我知道,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和善老头连连点头。

我不紧不慢地说道:“寺庙是极阳之地,一草一木都被佛法加持过,魂魄摔倒,是会受伤的,我刚才看到了你魂魄的伤,由此判断你是在庙里摔倒的,你老了,魂魄不稳,摔上一跤很容易就会离魂,人离魂之后精神不固,百病缠身,因此,我断定你从庙里回来之后病了几天!地魂离体,除非有大变故,否则的话,还是会回到本体上来,只不过这个过程有些漫长而已,等到地魂回来,你也就不治而愈了……”

和善老头听我说得头头是道,细细地回想了一阵,觉得还真是那么一回事儿,一揖到地道:“我今天是遇上高人了!我算是服了,今天是我女儿的婚宴,只要你不是阻止我女儿结婚,我都听你的!”

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摔一跤魂魄都会离体,这是命不久矣的表现,事实上,我也闻到了他身上的死气,这才会一开始就选择他做突破的目标……

我摇头说道:“当然不是,常言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我怎么会做这么扫兴的事情呢!刚才有一只吊死鬼闯入了婚礼现场,我是来找他的……”

“啊!”听我这么说,周围的人都吓了一大跳,人人自危“吊死鬼,在哪儿啊……”

趁慌乱起,我接连下狠料道:“现在他就附在你们其中一人的身上,我们来的目的就是找上他,抓住他!”

“那那,那要怎么做啊……”和善老头已经信了七分,眼镜老头不好说什么,自家儿子娶老婆那是添丁进口,相反的,亲家爷送女出嫁,那是吃了大亏,别的时候另说,今天怎么地都得将异见压下,听亲家爷的!

我看着这整整一层楼的客人,心想这时候可不能大动干戈,否则的话,场面只会搞得一片混乱,我对和善老头道:“让大家都放松点,该吃吃该喝喝,不要随意走动就是,如果吊死鬼还在这里,我一定将它找出来!”

和善老头还没有开口呢,眼镜老头先将我的话向众人复述了一遍。

屁大点地方,我和和善老头的谈话早就会遍了宴席,人家说一人向隅,举座不欢,更何况酒席宴前有一只吊死鬼,这谁特么的都还吃得下饭啊,早就停下了碗筷,张目四望。

这时候,还在动筷子的,通常都是喝高了的,一目了然。

我和方圆慢慢地往前走,我的手里托着一只罗盘,我半只眼镜盯着罗盘,半只眼睛看着眼前形形色,色的人,扫视几眼,基本上能够将新娘新郎的亲友关系摸个透,其中百分之二十是乡下人,百分之六十是城里人,但是属于混得不大好的那一类,剩下的人都是混得不错的,由此可以判断,新郎新娘的经济水也就是高间偏上的样子。

我突然间停了下来,看着罗盘所指方向,指着其中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道:“你起来!”

那大姐站了起来,满脸疑惑地看着我和方圆。

我满脸警惕地绕着那大姐走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这时候,方圆拉了拉我道:“师兄,你搞错了,你闻到血腥味了么,这位大姐是大姨妈来了,因此阴气较重,没有被鬼附身!”

我略有些尴尬,招呼那大姐坐下,接着往前走。

两分钟之后,我在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光头背后停了下来,拍了拍中年光头的肩膀道:“大哥,你起来!”中年光头站了起来:“咋地了?”当我闻到他的呼吸时,我又知道,我又一次搞错了。

他的呼吸里透着重重的浊气,一般身有重病的人才会这样!

我问道:“大哥,你得的什么病啊?”

中年光头摸着自己的光头道:“你也看到了,我头发都掉光了,这是做化疗掉的,是肺癌……”

前一个大姐因为正好大姨妈来了,所以身上阴气沉重,眼前的光头大哥是因为身染重病,阴气沉重,他们都成功地误导了罗盘!不过,也不能说罗盘一无用处,至少,他已经将我筛选出了两名极有可能被鬼上身的男女。

脚步继续往前移动,我来到了倒数第二桌,这一桌坐的都是小孩子,桌上也没有酒,只有椰汁和苹果醋,也是这么多酒席中唯一还活跃的,其中两个半大小子端着两杯苹果醋学大人的样子喝酒行令,其余人都在看热闹呢!

我正要从他们之中路过,罗盘突然剧烈地转动起来,指针在长久的颤抖之后,指向了最边上的小女孩,这小女孩似乎有些内向,一手抱着碗,一手拿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正文卷 第498章:吊死鬼是要找替身的

小女孩见我望向她,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

我一手按住了定鬼镜,另一只手向小女孩招呼道:“小妹妹,来,你过来一下!”

小女孩害怕地往后退去,这时候,一名二十七岁的女人走了过来,将小女孩抱在怀里,满脸敌意地看着我道:“我跟你说啊,我女儿好好的,什么问题也没有,你别在这里瞎搞啊!”

见到女人的面容,我就知道,慈母护女,这件事情恐怕难以善了了,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先下手为强,想到这里,我从屁股后面摸出定鬼镜,照向了小女孩。

小女孩惊叫一声,扑入了母亲的怀抱,而就在他扑入母亲怀抱的同时,一道黑影从他的身上钻了出来,骑在了女人的肩膀,一道绳影房梁上垂下,正好套在那人影的脖子上。

那人影借力一荡,向着窗户扑了去,看来是想要仓皇逃命。

我哪里会给他机会,一抖打尸鞭,打尸鞭就像是一条长蛇,向着绳影卷了去,卷住那绳影,猛力往回一扯,将吊死鬼扯了回来,紧接着另一手的定鬼镜便照定了吊死鬼。

吊死鬼脖子上还戴着绳套呢,呆呆地站在原地不能动弹。

“这是什么鬼东西啊!”离得最近的胖子试图抓吊死鬼的绳套,被我一声大喝,吓得连连后退,压倒了一桌酒席。特么的老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来的战果,可不能毁在你的手上啊!

定鬼镜能在短时间定住鬼魂,像吊死鬼这样的老鬼,能够定个三五秒就不错了,因此我得把握机会!我快步上前,先用红绳将吊死鬼套住了,古老传说里,无论是憋宝还是挖千年人参,找到了第一步就是先用红绳将它们绑好了,绑好红绳等于是上了一个保险,它们不能那么容易跑掉了……

我往身上找封鬼的法器,才发现我身上什么都没有,这时候才认清现实,我一个半路出家的二手捉鬼师,有个毛的封鬼法器啊!一扫眼望着酒席上的半瓶橙汁,心说先不管了,将就着用吧!

我一口气将瓶里的橙汁喝光了,然后提溜起吊死鬼,说是提溜也不合适,因为他的身体就是一溜青烟状,也许比青烟要浓稠一点,但也差不多,我将吊死鬼的身体揉巴揉巴,往饮料瓶里一塞,赶紧拧上了盖子。

鬼魂因为体质特殊,即使只有小小一道缝,它都能够溜掉,但是饮料瓶子不一样,拧上盖子时是全封闭的,水都滴不出来,鬼魂自然也出不来,这时候只需要往瓶子上拍一张符录(这是为了防止鬼魂破坏饮料瓶)就可以了!

做好了这一切,我将瓶子往怀里一塞道:“好了好了,我的事情已经办妥了,多有叨扰,希望谅解!”说着便和方圆一道,往门口走去。一直到快走到门口了,和善老头和眼镜老头才反应过来,向着我们追了来,一边追一边叫道:“高人,等一等啊,见者即是有缘,你看我们年纪渐大,时日无多,能不能送个福报什么的啊……”

我先是用了些小手段镇住了两位老头,然后用打尸鞭卷住了吊死鬼,定鬼镜将他定在当场,轻轻松松地将吊死鬼塞鬼了饮料瓶里,整个过程行云流水……这一连串的逼装得实在太到位了,以至于两位久历江湖的老头都把我不当成是世外高人来求长生之道了!

世人都是如此,穷想富来,富想当官,当了官来想做皇帝,做了皇帝又想成仙,你们两个糟老头生活无忧,儿孙满堂不已经是一件很值得满足的事情了么?为何还人心不足呢?

我要是真有福报,干嘛不留着自己用啊,就算自己用不了,留给白老头和皮老头多好啊,他们也不至于一个被僵尸王撕成了碎片,一个下落不明了!

我懒得理会他们,匆匆地下楼来,就听到街道上喧闹声一片,原来是本地的警,察赶了来,正在调查情况呢!小丸子和阿珍早已经离开,只剩下我和方圆了,我们这时候冒头,不是往枪口上撞呢!

不过,冒不冒头都意义不大了,因为有人已经发现了我们,那人就像是捡到了宝一样,冲警,察喊话道:“乱冲乱撞,扰乱西安县治安的人就在那儿,你们快去抓他”

那人话音未浇,就有四五名手拿橡胶棍的警,察向着我们冲了过去,我拉着方圆掉头就跑,酒店后面是厨房,一群厨师正在炒菜呢,见我们闯进来,都是面面相觑,穿过厨房,有一扇小门通到屋外,我们毫不犹豫了冲了出去,屋外还有围墙,围墙内的三角形空间里堆满了剩饭剩菜和空酒瓶,扑面一股子恶臭味。

墙有两米多高,想要翻过去还真有些麻烦,我将方圆往肩膀上一扛,往上一抛,抛上了墙头,我自己也一个借步几跳爬上了墙,不过这时候警,察们也冲到了墙下,都差点撵着我的衣角将我撵下来……

不知道二楼的两老头,见我们如此狼狈,还问不问我们要福报……

元思思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们,差不多三位警,察翻上墙头的时候,我和方圆已经上了车,我冲他们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越野车扬长而去。

回到岑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我让方圆将四面门窗都堵上了,摆上法阵,感觉一切都妥了之后,这才将吊死鬼放出来,随着青烟从饮料水瓶里持续涌出,慢慢地在空气中凝结成了人形。是个女人,长得不差,随了脖子长了些,瓜子脸,胸大腿长屁股翘,蛮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念的。

她得了自由,立即就想溜走,不过,见到我布下的法阵之后,又停下了脚步,很显然,他心里明白,在我的法阵之中,它想要闯出一条路来并不容易。

迟疑了一下,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你,你想要干嘛啊?”

“我想干嘛?”我指着自己:“不是我想干嘛,是你想干嘛好不好?你说说,你想干嘛?”

“那不是明摆着的嘛!”吊死鬼指着自己的脖子勒兼痕道:“你仔细看清楚了,我是吊死鬼,吊死鬼是要找替身的!”

正文卷 第499章:大雨倾盆

切,吊死鬼很光荣吗?

我还是赶尸匠呢,我有骄傲吗?

人间岂是你说找替身就能够找替身的?

我肃然道:“你找其它人做替身我不管,但是,你找我师傅恩人的亲人做替身,我却不能不管!”

“你师父的恩人的亲人,这是不是有点远了啊!”吊死鬼皱眉说道:“人家说上坟都不过三服,你这都四服了!……”

吊死鬼说的三服是指三代,而我们这边确实是这样,一般上坟只上父母,爷爷奶奶和太爷爷太奶奶,再上面就不上坟了,咦,我怎么扯到这里来啦?

我的音乐提高了三分:“老子就是要管,你管得着吗?”

吊死鬼低下了头,观其言行,她是很不满的,不过身在阵法之中,不得不服软……

吊死鬼接着说道:“好吧,姓木的你非得救,但是阿珍和酒店二楼的小女孩呢?他们与你无亲无故的!”

我被问住了,不过我的心里并不在意,反正你现在在我手里,我怎么回答都是有理啊,不过,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特么的老子才是胜利者好不好,我这个胜利者,什么时候处在了被动的局面了呢?

我一拍桌子,怒声说道:“你想知道原因吗?我就告诉你,因为你惹到我了,如果你一开始就被我抓住,自然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了!”

方圆碰了碰我,低声说道:“师兄,你这话,是不是很无理啊!”

我撇了撇嘴,无理又怎么了,成王败寇知道么,胜利者说什么都是有道理的,自古皆然!再说了,我是真的无理么?我要是无理,难道她来人间抓替身就有道理?

“你……”吊死鬼气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见她气得脸都变形了,我怀疑她上辈子是因为嘴太笨被气死的,我懒得与她多做纠缠,直入主题道:“说说看,你是因为什么上吊死的?……”

我倒不是因为爱听故事才问她的死因,而是……想要了解一只鬼,最好的办法就是从他的死因下手,这是《捉鬼日记》里开篇的话语,我觉得很有道理,人只有在面临生死时,才会表现真我。

吊死鬼将脑袋偏到一边,傲然不语。

我轻击了几下桌子,将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之后道:“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如果你能如实回答我,我会放了你,不然的话!”我的目光扫过贴着符录的饮料瓶道:“不然的话,就不好说了!”

吊死鬼犹疑了一下,最终屈服了,说道:“我不是上吊而死的,而是被人害死的……”

女鬼告诉我,她叫李曼,是被她男人从男方带回来的一名小妾,大夫人嫉妒她的美貌,便在夫君再次外面公干的时候叫人将她吊死了,埋在了后花园里……

因为尸身被埋在花园里,她的魂魄也一直出不去,就在院子里游荡着……

我疑问道:“那你是怎么上的木家人的身呢?”

女鬼李曼告诉我,她是跟在一个怪老头后面走出那片宅子的,那怪老头去了木家,于是他便也跟了去,怪老头后面走了,她却不想走了,因为她想在木家找替身……

李曼属于横死,虽然是被人害死,但是与上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得找替身,她所在的宅子是鬼宅,一百多年了都没有人去过,她自己出不来,想找替身也没地找去。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被人带出来了,带到了村庄里,村庄到处都是人,她自然得计划找替身的事情,于是,怪老头走的时候她没有跟着走,而是借机附在了木大叔的身上。

木叔被鬼附身,身染阴气,自然得生病啊,李曼原计划是让他病个一个月半个月的,然后就此死去,她的目的也就达成了,没想到才过了几天,我就找上门来了……

听李曼说到这里,我顿时激动起来,从她的描述来看,她原本是一个当官的人家的小老婆,含冤而死,满腹的怨恨,死后也没有闲着,将她埋身的院子变成了一座鬼宅,此后就一直呆在鬼宅里。

当然,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她说她是跟着一个怪老头去到木家的,而皮宏德也去了木家,那皮老头是不是就是李曼口中的怪老头呢?事实上,我一早就有这样的猜测,皮老头已经是半人半僵,身上的阴气极重,要徐家让徐乐诈尸了,往木家引去一只吊死鬼,那可是一点也不奇怪!

方圆也眼了起来,她打开手机,划开一张照片问道:“李曼姐姐,你说的怪老头就是他吗?”

我和方圆四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她,气氛一时变得很是紧张。

李曼只看了一眼,就确认了:“对对对,就是这个怪老头……”

那一晚,雷声轰隆隆地响个不停,大雨倾盆而下,李曼正在雨后的花园里漫步呢!花园无人修剪,杂草,野树相继而生,花仍然在,牡丹,凤仙,兰花,只是记不得是她死时花的几世孙了……

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

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的场景她总算体会到了,此时的她,不过是一只野鬼,被束缚在故地,永远也不得脱身……

正当她感慨不已的时候,就听到前门传来脚步声,说是前门也不合适,因为房屋都在三十年前倒塌了,还哪里来的前门后门啊,只有后花园的一处亭台还在,因为那不是用青砖彻就的,而是用石块垒就的!

脚步声越来越近,不一会儿,一道人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那是一个干瘦的老头,身高一米七米左右,看上去六十多岁的样子,他全身都湿透了,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

李曼心中一喜,等了这么久,终于有人来了,她的第一念头就是迷惑眼前的老头,让他上吊做自己的替身,但是,随着老头的靠近,一股无形的压力压得她心神紧张,在看到老头撕咬活山兔时,她差点魂飞天外,这特么的不是什么活人,而是一只老僵尸……

正文卷 第500章:这家伙不好惹

李曼的第一念头是逃离这里!

她虽然没有见过僵尸,但是,本能告诉她,这家伙很危险!

就像你没有见过老虎,但是当老虎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还是害怕得魂飞天外一样!

这是生物的本能。

她心里想着逃离此地,但是魂魄却被困在了荒居之中,所谓的逃离,不过是绕着荒居转圈圈而已。

她越跑越急,希望找到突破口。

但是,事实证明,荒居之中虽然没有一面墙,但是对她来说,处处都是墙,没有一处她可以突破的出口!

身死以来,这是她第二次感觉到深深的绝望。

这么大的动静,怪老头也发现了他,迎着他走了过来,他失去水分的皮肤层层皱起,原本是酱色的皮肤,表面却结着白霜,张开的嘴里,两颗僵尸牙明显比别的牙齿高出一大截。

李曼无所可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步步地接近自己。

终于,怪老头走到了她的面前,在走到她面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怪老头脸上的白霜褪去了,浑浊得如同是两滩死水一样的目光也清明了一些,他看着李曼道:“你别害怕,我不是什么好人……”

如果是我和方圆,听到僵尸开口,第一念头肯定不是害怕,而是跳上去揪住那人的衣食一顿胖揍,因为我们都知道,僵尸是不会开口说话的,僵尸开口说话,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丫是人装的。

我们知道,李曼不知道啊,也没有理解怪老头皮宏德的冷幽默,当即吓得死叫不已:“你不要过来,你不要害我啊,我已经足够悲惨的了,你要是再害我,我,我死也不会放过你!”

李曼这话,即显得多余又语病连连,如果皮老头是僵尸的话,她喊破喉咙也没有用啊,一来,僵尸根本听不懂她的话,二来,僵尸无心啊,就算听懂了,结局也是一样,三来嘛,她自己早已经死了,还能再死一次啊!

皮老头这才知道,自己的冷幽默用错地方了,好一番解释说自己是人,不是僵尸,不会害她。李曼见他一脸的真诚,也有些信了,皮老头在石亭中一边烤兔子一边询问她的身世。

李曼便如实说了,说到动情处,鬼泪涟涟。

皮老头安慰了他一阵,撕了一块兔肉给他,自己抱着剩下的烤兔肉吃起来,皮老头告诉她,他是因为赶路,结果路遇大雨迷路了,又冷又饿,这才会生吃兔肉。

荒居无人,野鬼就是主人,皮老头说他今晚准备在亭子里过夜,虽然四面通风,好歹可以遮挡一下大雨,问李曼可以不可以。

解释就是掩饰,皮老头关于自己的经历,都是谎言,目地是宽慰李曼,李曼却没有听出来,事实上,在听说皮老头是赶路的普通人之后,她又动了要拉皮老头做替身的念头。

当然,这只是一个念头。

在她的肚子里百转千回之后,她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原因是她觉得这个老头很怪,虽然看着瘦瘦弱弱的,但是,他精光闪闪的眼神告诉李曼,这家伙可能不好惹……

正吃着吃着兔肉,皮老头无意间地一抹嘴,抹下一把白霜来,他的脸色瞬间变了,一股肃杀的气氛迅速地在石亭中漫延开来,吓得李曼后退了两步!

李曼告诉我们,在那一刻,她感觉皮老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给人的感觉很可怕。她当时害怕得都想要逃离石亭了。

皮老头的声音也从那时候起变得有些沙哑,他盯着李曼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在极力地压制着自己的情绪,额头都冒出了汗来,过了一会儿,情绪似乎终于好了一些,他问李曼:“李夫人,你想离开这里吗?”

李曼一时间没有明白皮老头是什么意思,一直到皮老头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她这才反应过来:“你的意思是说,离开荒宅?”

皮老头点头:“嗯!你愿意吗?”

“我当然愿意,我做梦都想!”李曼冲口而出

皮老头点点头,一抖衣服的下摆,从其中取下一条红线来,将红线系在了李曼的手腕上道:“我带你出去!”

皮老头抖开衣服下摆的时候,亮出了一排法器,李曼这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名术人,她庆幸自己压下了要拿皮老头做替身的念头,不然的话,自己这时候只怕是魂飞魄散了!

在被皮老头系上红线时与其说是顺从,还不如说是懵然不知所以,直到皮老头将红线系好时,她才反应过来,低头看着绳结,她稍稍地松了一口气。

术人抓鬼之时,绑鬼的红线一向打的是死结,而皮老头并没有将红线打死结,而是结得活扣,这表明,皮老头并没有打算对她怎么样。她懵懵懂懂的——就像是一只老虎搭着山羊的肩膀,山羊早已经傻掉了,还能有什么动作?

就这样懵懵懂懂的,李曼被皮老头牵到了荒宅的边沿,此时皮老头已经站在了荒宅的外面,他双手拉着红线,神情凝重,突然间往外一扯,喝一声:“出来!”

李曼就像是站在墙边,然后被人猛地往外拉去,那力量极大,先是拉着她整个人撞在了墙壁上,然后将她的身体一分一分地从墙壁的缝隙里拉了出去。

那种痛苦,不是语言可以形容的。

她感觉自己都快要受不了了,不止一次起念想要将红线扯掉,但是她又忘住了,因为她的心里知道,如果她此生有脱出荒居的机会,这就是了,哪怕脱去一层皮,他也得忍住!

一分,两分,三分……

终于,她被皮老头拉了出来,皮老头将她完整地从荒居中拉出来,已经是满头见汗,一手扶着脑袋,往后退了两步才站稳,感慨道:“老了,老了啊,要是再年轻五年,何至于此?”

见老头显出疲弱的一面,李曼又起了拉他做替身的念头,她努力地将这念头摁了下去,不管怎么说,这怪老头算是将我拉出了苦海,我怎么能够这么对他呢?

正文卷 第501章:要命

皮老头缓了一会儿神,冲李曼说道:“你现在自由了,赶紧走吧!”迟疑了一下又颇有些伤感地道:“如果没有发生那事,我或许还能够帮帮你,但是现在么,也是有心无力了!……”

“你以后的造化,只能看你自己了,去吧去吧!”

皮老头说完,便往荒宅里走去,仍旧坐在了石亭中。

按道理来说,李曼得了自由,此时应该远走高飞才是,但是此时人世间早已经沧海桑田,她的亲人也早就不在了,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干脆钻进了树林里,准备看看情况再说。

对于走出荒居的他来说,荒居之外的每一寸空间都是新鲜的,她东张西望,听草叶中虫声啾啾,看树尖上鸟儿卧眠,当然,她偶尔也会看看皮老头,看看这个怪异而危险的老头。

正当她在林中游荡的时候,就感觉一阵阴风从后面吹了过来,吹得他一个哆嗦,她站在树梢上望向荒居,就见石亭之中,皮宏德的身上就像是披了一层白霜,衣襟无风而动,仿佛那阵阴风,就是自他身上而起一样……

“嗷!”皮宏德走出石亭,对着穿出云层的月亮嘶声长吼,如果说李曼一开始对怪老头皮宏德的种种异常只是心生怀疑,现在就已经能够确认了,皮宏德是僵尸!

听李曼说到这里我感觉心在下沉,此前我的推论无论多么的牢不可破,终归是猜测,只要没有亲眼见到,就有很多种可能,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李曼亲眼见到了半人半僵的皮宏德……

而他半夜里看到的情形,明显是皮老头尸变了……

虽然早在意料之中,我一时之间仍旧难以接受,我感觉嗓子很干,咽了一口唾沫道:“你往下说,你接着往下说……”

李曼告诉我们,在见到皮老头展现出僵尸的一面,她被吓住楞了好久,刚才还是一脸疲弱的和善老头,不到一个钟,就变成了凶狠的僵尸,她一时之间不能接受。

等到反应过来之后,她的第一念头就是:“我得赶紧离开这儿!”她一口气跑出了十多里路,这才停下,南方不比北方,北方都是高山大小,像秦岭横亘八百公里,南方多是小山包,十多里路,差不多等于是翻过四五个山头了!

跑出了这么远,李曼感觉应该是安全了,慢慢地放松下来,她在山沟里呆了二个钟不到,就听到山脚下传来人声,此时东方隐隐泛白,她还以为勤奋的山里人这时候已经出来干农活了,但是看清楚那人影时,她吓得差点一跤跌倒,那人竟然是皮宏德。

此时他淋湿的衣服早已经烘干了,帮去镇上赶集的老太太挑着一担辣椒,老太太跟在他的身后,两个人偶尔聊上几句,客气客气,不知道的,还以为皮老头与老太太是两口子呢!

“这是怎么回事?”李曼百思不得其解,皮宏德不是变成僵尸了吗,怎么这会儿就好了?听说过人会变成僵尸,可是没有听说僵尸还能恢复成人啊,这分明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啊……

李曼虽然害怕,此时她的好奇心更大,她决定跟在后面看过究竟,一路出了山,见前路平坦,皮宏德便将担子还回给老太太,自己往岔道而去,李曼一路跟随,跟到了木家。

到木家门口的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农家人起得早,张太婆早就起来了,此时正在在厨房刷锅烧水呢,皮老头便趁机溜进了屋去,不一会儿又出来了。

李曼还以为皮老头千里迢迢地来木家做贼呢,不过她也难免疑惑,看木家的家境,与其它的农家差不多,有什么宝贝值当费那么大的心思,赶那么长路来偷呢?

皮宏德来送黄金的事情她是后来才知道的。

皮老头出门之后便往来路回去了,李曼正要跟上去,转念一想我跟着一个亦人亦僵的老头干嘛啊,他成为僵尸时凶悍无比,我靠近他有危险,他恢复成人时是术人,我靠近他同样有危险……

李曼正寻思着呢,一名中年男子走了出来,那中年男子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年纪,可能是因为酒色过度,他眼圈发黑,明台晦暗,此时抱了一颗苹果在屋檐下啃呢!李曼心念一转:我不是在找替身吗?找皮老头做替身风险很大,眼前的男子就不错,人到中年,身体的机能都在走下坡路,因此,身上的阳气不足,再加上木大叔那明显被酒色掏空了的身体,简直就是完善的目标。

李曼一直盯着中年男人吃苹果,等到中年男子吃得差不多了,迈下台阶准备往一旁的草丛里扔苹果核的时候,她就势往前一扑,便上了中年男子的身。

中年男子就是木叔!

而这一切,已经走到村口的皮宏德一无所觉……

听完李曼的描述,我紧张地问道“李曼,那你知道皮老头去了哪里了么?”怕李曼不理解,我又赶紧解释道:“我说的皮老头,就是你一直跟着的怪老头……”

李曼摇头道:“我哪里知道啊,我上了人身之后,就一直留在了木家,皮……老头离开之后的事情,我全都不知道……”

“那你说他有没有可能回荒居?”

“我……不知道!”

从李曼的描述来看,她初见皮老头时,皮老头已经尸变了,不过皮老头在靠近李曼之后又恢复了,为了防止自己再次尸变对李曼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皮老头将助他解了禁锢,让她离开荒居!

但是李曼没有离开,一直远远地看着皮老头,不知道李曼当时是什么心态,因为她不知道皮老头的真实状态,估计还想着等到皮老头身体虚弱时找他做替身吧!

这只是猜测。

不过,半夜里皮老头突然尸变将李曼吓得不轻,一口气跑出了十多里路。再遇皮老头时皮老头又恢复了,不仅如此,还帮老太太挑菜呢,李曼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木家,皮老头一心想给张太婆送金鸭报答她当年的烤鸭之恩,没想到差点因此要了他儿子的命……

正文卷 第502章:拳打脚踢

就像在徐家事件中我的猜测一样,皮老头因为频繁地尸变,脑子都有些迟钝了,不然的话,他肯定能想到他路过棺材会让棺材里的尸体尸变,他肯定会想到因为他本身的阴气深得,他去过的地方,通常也会成为“鬼路”

我原本想要从李曼的嘴里挖出些什么来,但是现在看来,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最为关键的因素——皮老头的下落没有着落。

却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我们确认了自己的猜测,皮老头已经成为半人半僵了!

原本我和方圆还打算是荒居看看的,但是结合徐家的事情来看,分明是皮老头来木家在前,去徐家是后,因此,皮老头没有留在荒居……

总结:这一趟白跑了。

在离开的时候,我将李曼顶在墙上好一通警告,告诉他,吊死鬼要入轮回这件事情我是知道的,也理解,但是,这替身不能找好人,也不能找普通人,要找其罪当诛却还活着的人……

比方说:xx杀了人,却逍遥法外,这时候便可以替天行道!

还有一点事,找替身的事情别让我碰上,让我碰上我大概率会救!

坐在车上,我的心情很是低落,一方面是为皮老头担心,另一方面,也对未来感到茫然,不知道在坐的各位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呢,在心情失落这时,就像是飘浮在海面上,随波起伏,却四面都看不到陆地,似乎飘到哪里去都可以,迷失了原本的方向。

张太婆事件我们晚了一步,不对,如果将一天算做一步的话,都晚了十多步了,希望接下来能够占得先机吧!从反光镜中我看到轮子在飞快地转动着,激起的飞尘在空中乱舞。

我们下一个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叫做三水潭的小山村,三水潭也是皮老头被他师父赶出去游历江湖时第一个去的村庄,据徐娘所说,在这个村庄,他历受了莫大的侮辱,甚至差点将命都丢在这里。

皮老头跟着他的师傅学了半年的本事,便被赶出了义庄,在义庄里都是跟着师父做事,无论是赶尸还是叫魂,有师父在,徒弟永远只是打下手的角色,因此,一个赶尸人想要独当一面,一定要下山历练。

皮老头下山的时候,师父给了他十块钱,那时候猪肉才两块钱一斤,折算成五斤猪肉,五斤猪肉大概六顿饭钱,不包括早餐的话,等于是皮老头的师父给了他三天的伙食费。

皮老头的师傅当时交待得很明白,这三天饭钱是借给皮老头的,等到历练归来的时候得还上三百块,如果三天的饭吃光了,自己也找不到饭吃的话,就赶紧回去,向师父领一百块钱,这一百块钱,就当是买断师徒恩义,从此相见不相识,皮宏德再也不能向别人提起是他的弟子!

皮老头揣着十块钱下山去了,他第一次拥有那么多的钱,当然要好好地吃上了顿,在路边的小饭馆里点了一份酸辣椒的炒肥肠,还要了半斤米酒,就着肥肠将半斤酒喝下,再往前赶路的时候感觉醉得厉害,便找了个草地休息,等到醒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身无分文了,他晚饭也没吃,一直饿到第二天早上。

人是铁,饭是钢,十七岁的皮老头正是饭量大的时候,这么长时间不进食,就感觉肚子里面长满了牙齿,磨得咯咯直响,看着家家都有炊烟升起,他准备去讨些饭吃,又想起师父的话,赶尸匠和老师说书先生一样,是被人尊称为“先生”的,先生怎么能够去要饭呢,死都不行!

他咬着牙又走了一阵,就听到吹吹打打的声音,喇叭声尤其嘹亮,这声音皮老头再熟悉不过了,只有死了人才会吹这样的曲子,走近了一打听,才知道是村里一户人家的女儿嫁到临村没几年,被她男人打死了!没办法,家暴这种事情,即使出了人命,也判不了几年,女人的老公被判了七年,这本来已经是很不公平了,她的公公婆婆却还怨恨她的娘家人将他们的儿子送进监狱,送葬的时候将孙子藏了起来,不让他们母子最后告别,也因为如此,棺材怎么也放不进下葬坑,将葬坑扩大了一圈仍旧放不进去……

送行的人连膝盖都跪得掉皮了,吹哀乐的吹得都快要岔气了,可以棺材没有下葬,按道理就得一直这么吹下去……

在听说了事情的原委之后,皮老头觉得对自己来说是个机会,便自告奋勇地说他有办法,主家求之不得呢,当即准备了一个大红包塞到他的手里,皮老头掂了掂,很厚,起码有三十块。

有了这些钱,他接下来十多天都生活无忧了,想到这里,他心里很高兴,他让八名抬棺匠启开棺材一角,将符录塞了进去,棺材四个角,一共塞了四枚符录。

做完这一切之后皮老头拍拍手说可以了,让主家放心下葬,此后抬葬下葬,果然一切顺利,棺材都入土了,他觉得自己这个红包赚稳了,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垒坟的时候,突然渗出血水,将黄泥染得血红,四名垒坟的汉子,当即吓跑掉了两个。

重新将棺材拖出来时,四角的符录已经燃烬,不仅如此,棺木中传来碰碰碰在的声响,似乎棺中人要破棺而出。皮老头吓得不轻,这场景他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听师傅说过,棺中人已经变成凶尸了!

他入行没有多久,对付怨尸还行,对付凶尸,那是老鼠舔猫的屁股,找死(屎)!

主家揪住他的衣领问他怎么办,他能有什么办法啊,说事情紧急,让主家赶紧将棺材连同尸体一起烧掉,以免后患,主家在听了半个小时的撞棺声之后,还是决定将棺材烧了。

原本是抬葬下葬的,结果倒好,最后只剩下了一捧黑灰,主家看着那一捧黑灰,又看看空荡荡的葬坑,突然间怒火中烧,给了他一个耳光,主家的这个耳光,就像是一根火柴,点燃了一堆柴和,死者的亲朋好友都围了上来,冲皮宏德一顿拳打脚踢……

正文卷 第503章:陪酒

为了对付尸体,皮宏德也学过练体之术,但是其时他已经一天没有吃过东西在,在众人的拳脚之下,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只沙袋,被人踢来踢去。

碰碰碰的声音捶打着自己,听起来却十分遥远……

他嘴角一咸,呕出了一大口血。

但是混乱的人群中,谁也没有看出来,其实已经到了他能承受的尽头!

他感觉自己快要被打死了,他心中冷笑“没想到我皮宏德,竟然是以这种屈辱的方式离开人间……”

就在他的意识逐渐模糊之时,就听到一个声音大吼道:“别打了,别打了,再打就要出人命了!你看,他都吐血了,真的吐血了,你们要是不信,就看看自己脚下,看看脚下有没有血!”

皮宏德当时连眼睛也睁不开,什么也看不清,但是,据救他的孙文成所说,当时那一块铺满新泥的黄土地,都快被鲜血染红了,每个打他的人,脚底下都沾着血泥……

大家被喝停了手,气哼哼地走了,纷沓的山中,顿时空寂一片,血泥之中,躺着一个人,站着一个人,站着的人是孙文成,躺着的人是皮宏德,他一动不动,直到孙文成往他的嘴里灌水,他这才咳嗽着缓过一口气来,他失神的目光看着孙文成道:“劳驾,将我往前面再推一把吧!”

棺材和尸体已经烧成了灰,棺坑用不着了,皮宏德觉得,自己不应该曝尸荒野,所以求孙文成将自己推进坑里埋起来。

孙文成没有理他,而是将他扛回了自己的家,照顾了他半个多月,才将他从生死线上拉回来,所以,如果皮老头的心里有一份报答名单的话,孙文成一定在列。

孙文成的年纪比皮宏德要大一些,不像皮宏德一辈子打光棍,在孙文成救下皮老头的第二年,就经人说和与附近村落的一个女孩结了婚,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他们的儿女都已经嫁娶,儿子和媳妇外出打工去了,他和老伴照顾着孙女。

听说我们是皮老头的徒儿,老头老太太很是高兴,老太太说准备准备,就出去了,孙文成则留下来和我们聊天,还说皮老头也太客气了,年年来都带礼物来,今年带来的礼物,吓死个人……

说着便打开了柜子,从其中取出了一件苗女的衣裙。按理说,一套衣裙,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但是如果你们去过苗地的话就该知道,真正的苗族衣服,绝不便宜,整套衣帽,几乎全部是纯银打造,光是那一顶帽子就得六万,蚕丝衣服,加上衣服上的各种银饰,一共是十八万!

孙文成抖开衣服,我顿时感觉眼前一亮,满眼都是亮银之色,光是衣帽铺在眼前已经如此出色,要是披在少女的身上,那份惊艳,再精致的欧式婚纱看起来都像是土鳖!

孙文成的脸涨得通红:“我当时说不要不要,你师父就是要送,唉,我家婉妹何德何能,能够受到如此厚遇啊!”(孙文成的孙女叫做孙婉,至于孙文成为什么叫孙女婉妹,那是因为这边叫女的都叫妹,不论女儿孙女,统统叫妹)

孙文成说到这里向院子里喊道:“婉妹,出来一下,送你衣服老爷爷的两位徒弟来了,你出来叫声哥哥,叫声姐姐……”

里屋扭扭捏捏地半天也不见人出来,我赶紧摆手道:“孙大爷,算了算了,妹妹害羞呢……”

“这孩子,平时也挺开朗的啊,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孙文成嘀咕道

皮老头来过了,又离开了,这一套苗衣,便是他在回报孙文成的救命之恩。

经历了张太婆的事情,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很好了,虽然结果并不如意,我也没有太过失落,起身告辞道:“孙大爷,我们是来找师父的,既然师父不在,我们就得走了……”

孙文成站了起来,神情肃然:“什么?走?”

这时候,孙老太也从外面回来了,看着我和方圆道:“小伙子,在我们苗族,进了家门不吃饭,不喝酒,那是很不礼貌的事情,你们今天要走出行,将你们师傅皮先生的礼物一并带走!”

不仅是孙文成,孙老太的语气同样强硬,这根本就不是商量的意思,这意思就是,你今天留下来喝酒,这交情算是在,要是不留下来,别说我认识你,我也不会认识你!

孙老太的怀里捧着一坛酒,身后跟着四五个壮年人。苗族有家里来客人了就将相熟的朋友亲人都喊来家里喝酒助兴的习俗,而跟在孙老太身后的几年壮年人,就是被叫来陪酒的!

我擦,这什么情况?

我们才来孙老太就出门去了,干嘛去了?买酒,叫陪酒客!

我的心里很是犹豫,照这个搞法,离开了情谊就算是断了,可是不走,看他们这阵仗,我也未必吃得消啊!

孙文成看着我说道:“小伙子,坐下来吧,我跟你们说,就你师父那个年纪,来了这里,不喝酒也别想走!”

我惊讶地说道:“孙大爷,你的意思是说,上一次我师父来你这里还喝酒了?”

孙文成点头道:“那是肯定的啊!”

皮老头是七天前来得这里,那时节他已经是半人半僵了……

我不敢想像当时的情形,在皮老头被孙文成他们灌酒之时,皮老头有尸变过吗?我觉得有可能的,上席喝酒,一般没有两三个钟下不来,两三个钟,难保皮老头不会尸变。

不过其时大家都喝得醉醺醺的了,即使皮老头真的尸变了,也不会被他们发觉吧!

又或者皮老头有什么其它的办法?

席间,孙文成告诉我,他十分敬佩皮宏德的为人,如果换一个人,被打得差点命都没有了,有一身赶尸驱鬼的本领,不报复打他的人已经算是宅心仁厚了,皮老头不仅没有报复打他的人,还想办法将女人的孩子带到空坟前与女人的鬼魂话别!这份胸襟,难能可贵!

正文卷 第504章:逗我玩?

皮老头一向尖刻,滑头,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是中年“油腻”男,我倒没有想到,他的第一次接活,还有这样的后续……

说实话,我感觉自己都难以做到!

首先得承认,皮老头做错了,他接了红包,帮人平事,结果搞出来了更大的事,他做了错事。

但是这个错不大,也不是故意为之的,而是他的见识,本事问题,我觉得这种情况最多把红包退回,陪礼道歉也就是了,怎么能够将人往死里打呢?

就像是一个人因为太穷了,去超市偷了一个面包,结果却被安保人员一枪射杀一样!

不对,皮老头没有死,因此这个比喻有些过了!

但是,如果孙大爷没有救他的话,说不定他早就死了!对方如此恶毒,皮老头却选择不报复,我很敬佩这样的人,但是我绝不是这样的人!

皮老头后来将死者的儿子叫到坟坑前与她道别,换做是我也会这么做,打他的人放一边,皮老头确实是欠死者一个交待,而将她的儿子打来话别,最对她最好的交待。

不一会儿,菜上桌了,一盆炖羊肉,一大盘芹菜牛肉,各种时蔬,咸菜摆了一桌,苗族人劝酒真是热情,除了孙成文和几个壮年人之外,连孙老太都敬了我们三杯杨梅酒!

杨梅酒的口感很好,但是后劲很大,我在岑城呆了那么久,这个早已经知道了,当你感觉到微醉时,事实上你已经酩酊大醉了,只是你当时感觉不到罢了……

我本来也想悠着点喝,但是在酒席上我已经被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包围了,想搞小动作基本没门,后面干脆放开了,心说喝就喝吧,喝醉拉倒,但是,我始终坚持住了一点,那就是不让方圆喝酒,咱们两个人,必须有一个清醒的,不然的话,今天别想出三水潭了……

终于,一大坛酒喝完了,四名壮汉嘶咬着羊腿离开了,等他们走远了,我站起身道:“孙大爷,孙大娘,我们也得回去了!”

“回去?”孙老头孙老太拦住我们道:“别走了,我床都铺好了,等明天醒酒了再说好不好?”

我有些不爽了,喝酒的事本来就是我一直迁就你们,不能一直迁就着吧?我撸直了舌头说道:“孙大爷,孙大娘,你让我喝酒,我有没有喝?”

“有!”

“我有没有推来推去,偷奸耍滑,扫大家的兴?”

“没有!”

“好!”我接着说道:“我不是一个会喝酒的人,但是刚才我喝了,我喝得很尽兴,客随主便我做到了,你们也主随客便一次,我们要去找师父,等找到他老人家了,再一起来向你陪罪,好不好?”

见我说得如此诚恳,孙文成也不好相留,迟疑了一下说道:“可是,你已经醉成这样了……”

我指着方圆道:“不是还有方圆嘛!”向方圆喊道:“方圆,来背师兄!”说着话就爬上了桌子。

方圆很配合地来到我的身后,我往她的肩膀上一扒,冲孙文成孙老太挥手道:“再见!”同时向方圆使眼色,示意她赶紧走,迟则生变。

合作了这么久,我和方圆早已经是心灵相通了,我点头表示会意,迈过门槛就走。我们走出没有多远,就听到屋里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爷爷,奶奶,客人都走了吧!”

“走了走了!”孙老太很不满地说道:“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啊,吃饭也不出来,多失礼啊……”

后面说的什么我就听不清楚了,仿佛是女孩子向孙老太孙老头撒娇,将两老头老太太逗得咯咯直乐……

当时我的意识有些断片,让方圆放下我,我自己走,方圆背了一阵,也实在背不动了,便扶着我往村外走去,三水潭并没有通车,因为山路太险,根本修不了,只能走出一段路,才能回到马路上。

我们往前走了一阵,远远地看到一个穿白裙子的小女孩坐在石头上,像是背对着我们,又像是面对着我们,神情也很古怪,像是很忧伤,又像是在看我们的笑话。

女孩看起来十三四岁的样子,正是叛逆期,我们还以为是哪家的孩子正在叛逆期,被父母骂了一个人坐在石台上发呆呢,因此也没有怎么在意,只是多看了几眼便往前走去。

再往前走时就出问题了,无论我们怎么走,走多久,小女孩始终在我们面前,不远不近,若即若即,马路上的越野车也是如此,我一开始还以为咱们在绕弯道,但是见方圆额头上满是汗水时,我才意识到,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

我问方圆道:“怎么,怎么回事?”

方圆迟疑了一下说道:“师兄,我们可能遇上鬼打墙了!”又安慰我道:“不过你不用担心,我能搞定的!”

听方圆说鬼打墙,我终于明白了,眼前的女孩不是人,而是鬼,正是她布下的鬼打墙拦住我们呢,至于她眼中的笑意,估计是觉得将我们困在这里很好玩吧!

鬼很多时候是很无聊的,无聊时就得找点乐子,鬼打墙就是他们的乐子之一,而玩多了这样乐子的鬼魂,就会戾气越来越重,也越来越邪恶,最终变成厉鬼……

我喝了一斤多的酒,心中正意气风发呢!心说对付只小鬼,就当是酒后热身好了,我将方圆拨到了一边,左手定鬼镜照住那小女孩,右手执着镇魂钉就过去了。

那女鬼根本没有预料到我们带着法器,被定鬼镜照住时,眼现出了惊恐的神情,等到我拿着镇魂钉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骇然欲死,可是身体被定鬼镜镇住,动弹不得,只剩下眼珠子转来转去的。

“逗我玩!”我握住镇魂钉向女鬼刺了去,喷着酒气道“告诉你,逗我玩是需要代价的!”

就在这时候,方圆一把抱住了我的胳膊,将我的手扳向一边,我不满地说道:“方圆,你干嘛啊?”

方圆紧握住我的手道:“师兄,你难道不明白,你这一钉下去,她就会魂飞魄散么?”

正文卷 第505章:永别

方圆的话话我清醒了一些,是啊,我手里握的是钉魂钉呢,是用来对付僵尸的,一枚钉魂钉,锲入僵尸的明台都能叫到尸气散尽,更何况只是一只普通的鬼魂!

这个鬼妹可能调皮了些,又或者有小小的恶意,但是因此叫人家魂飞魄散,确实有些过了……

我用力地摁了摁脑门,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

看看瑟瑟发质抖的女鬼,再看看手里的钉魂钉,我犹豫了一下,收回了手,对女鬼道:“别挡道,赶紧离开这里吧!”

女孩畏畏缩缩地走出了十多步,突然对着我们跪了下来,我冲她挥了挥手,心说感谢救命之恩什么的还是不要了,不用那么客气。

但是女鬼的话却颇出乎我们的意料:“哥哥,姐姐,你们是会看事的先生吗?”

我点点头,说道:“是!”

女鬼冲我们一连叩了三个响头道:“哥哥姐姐,我求求你们,帮帮我吧,我死得冤……”

哦,刚刚用鬼打墙来玩我们,转过头来又让我帮忙,以德报怨,我的境界可没有那么高,我才要拒绝,方圆抢先一步道:“小妹妹,你有什么事情,和我说啊!”

我心说方圆你可真多事,咱们还有事情要做呢,将时间浪费在一只无名小鬼头上算怎么回事!但是这些话我还是忍住了没有说出来,方圆自从跟了我,一直对我言听计从的,我怎么着也得投桃报李一回。

女鬼一脸愧疚地对我们道:“哥哥姐姐,对不起,我不该对你们那样的,我被人害死都一年多了,我的家人却不知道,我被埋入深山,困在坟中,如果不是有一位可怕的老爷爷从我的坟前经过,我可能到现在还出不来……”

可怕的老爷爷?不会是皮老头吧!

我问女鬼那“可怕老爷爷”长什么样,女鬼回想了一阵,如实对我说了,她的描述与女鬼李曼嘴里的“怪老头”一般无二,就是皮宏德。

皮宏德是半人半僵之身,体质特殊,阴气深重,经过女鬼坟边时,无意间助她解脱了禁制。

小女鬼得了自由,第一念头自然是回到三水潭村找害自己的人报仇,但是村口牌楼那里有一对数百年历史的石狮子守住,无论如何,她都进不了村。

于是,她便留在了村口,求路过的乡亲们帮帮自己,哪成想他们看不到自己,也听不到自己竭斯底里的吼声,小女鬼在村口呆了几天几夜了,一直被人当做透明人,难免心有怨气,就想用鬼打墙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但是,她的运气一点也不好,才第一次做恶,就碰上了我们……

要是加上这个前提,倒是说得过去了。

小女鬼说到这里又连连道歉,态度十分诚恳,我挥挥手告诉她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不必要再提了,问她道:“你是怎么死的,谁害的你啊?”

听到这里,小女鬼的眼泪都掉了下来,她哭泣着道:“我是被自己的善良害死的!”一年前的今天,她的邻居胡思老太太去世了,她去看热闹(农村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因此,死人嫁娶就成了最大的娱乐活动,南方死人要舞狮,舞龙和唱戏,十分热闹,谁家死人,几乎半个村子的人都会去看热闹……)

但是,看热闹也是有讲究的,拿三水潭来说,如果有死人,孩子是不能靠近的,说是小孩子阳火暗,容易见鬼,而且在舞狮唱戏之前,主家都会拿出一大桶沾了白糖的糯米粑,大家都会上前去抢!

传言吃了糯米粑就不会见鬼了。

那一天也是这样,在舞狮之前,主家搬出了一桶做好的糯米粑,往案台上一放,人们立即一拥而上,将糯米粑抢了个干干净净,而小女孩因为年纪小,又站在后面,等她挤到前面的时候,糯米粑已经被抢光了,她再想回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里三圈外三圈的成人包围提水泄不通,舞狮也已经开始了,喇叭滴滴,锣鼓齐鸣……

小女孩不想错过好戏,就搬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看着场中的舞獅配合着奏乐跳转腾挪,摇头晃脑入了迷,恍惚间,眼前舞狮渐渐变得模糊了,一片雾气之中,胡思老太太向着她走了过来。

小女孩很害怕,但是却又动弹不得,眼睁睁地看着胡思老太太走到自己的面前。

胡思老太太走到她的面前,蹲了下来,微笑着说道:“小婉啊,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回家啊?”

小婉——这个称呼好熟悉啊!

小女孩不好意思说是因为胡思老太太死了有舞狮看,所以她才没有回去产,低头不语。

胡思老太太长叹一声道:“奶奶老了,人老了就会死,……”

当时她还只有十二岁的小女孩,不是很明白死亡的真义,对于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来说,死人了就是有舞狮看,有唱戏的来唱戏,她犹豫了下问道:“胡奶奶,你死了,怎么地还会说话啊?”

胡思奶奶难过地道:“那是因为奶奶还有心愿没有完成,死得不甘心!”

小女孩问道:“胡奶奶有什么心愿,我能帮到你么?”

胡思奶奶的眼睛一亮:“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帮我吗?”

小女孩认真地点头道:“我愿意!”

胡思奶奶告诉他,她这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与自己的初恋情人话别,但是她死了,身体已经僵化,动弹不得,只能借别人的身体去,问小女孩愿意不愿意将身体借给她一晚上!

她向小女孩保证,在明天天亮之半,她一定会赶回来,跟小女孩换回身体……

小女孩虽然觉得这样很不妥当,但还是答应了胡思老奶奶的要求,因为她的老师曾经跟他说,人死了,就是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是永别,永别之前,与曾经喜欢的人道个别,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就这样,小女孩与胡思奶奶将身体换了过来,胡思奶奶换上了她的身体,获得了自由,她换上了胡思奶奶苍老而僵硬的躯体,躺在了黑暗而逼仄的空间里。

正文卷 第506章:替死

小女孩从来没有感受到哪一个夜晚有这么沉闷,这么漫长!

她躺在棺材里,不能动,不能说话,眼前只有黑暗,无边无迹的黑暗,唯一能够让她好受一些的就是门外的唱戏声音,唱的是八仙过海,这时候正唱到何仙姑“……云母溪畔胜天台,千树万树桃花开;玉箫吹过黄龙洞,勿引长度跨鹤来……”

小姑娘对这些深奥的词句听得不明白,她唯一的念头就是希望胡思老奶奶快点回来,换回自己的身体然后回家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八仙过海》唱完了,听外面的人声明显是稀疏了许多,小孩子都被家里大人叫回去睡觉了,于是便有人叫嚣着让唱戏的唱荤戏……

农村里办丧事对于合时宜不合时宜没有什么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要热闹,刺激,几名唱戏的男女深谙民意,张口就来:“紧打鼓来慢打锣,停锣住鼓听唱歌,诸般闲言也唱歌,听我唱过十八模。伸手摸姐面边丝,乌云飞了半天边……”

这一段十八模,听得小姑娘面红耳赤的,她长这么大,死人的热闹场景也看过十多回了,每一次八九点钟就被家人大人拖回去了,从来没有听到这么脏的唱段……

十八模也唱完了,唱完了十八模,就该收场了,看客们都散去了,唱戏的也都散去了,只剩下几个守夜人,听他们聊天,这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

小姑娘心底着急,心想胡思奶奶怎么还不回来啊,都这么晚了,我再不回去,爷爷奶奶该着急了……

但是,她一直等到第二天天明,也没有等来胡思奶奶,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她的心一直在下沉,一直在下沉,下沉到了无底的深渊,一个念头,就像是恶魔之手一样抓住了她——胡思奶奶不会不回来了吧?

天已经亮了,也就是说,胡思奶奶在天黑之前都不能和她换回身体了,可是今天是停灵的最后一天,等到太阳一出来,她就会被抬上山安葬啊!如果胡思奶奶不和她换回身体,那今天被安葬的就是她!

她将希望寄托于自己的爷爷奶奶,希望他们一整晚不见四自己,找到胡思奶奶家里,但是,一直到道士唱起死人经,伙计撒遍引路钱,她的爷爷奶奶都没有出现。

在孝子贤孙的哭泣声中,她被八个壮汉抬了起来,绕着三水潭村转了一圈,往坟地抬去,在这个过程中,小姑娘连嗓子都喊哑了“……搞错了,你们搞错了,我是小婉啊,我还没有死,你们快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但是她的喊声没有一个人听到。

她就这样被抬上了山,在口号声中,棺材缓缓下沉,一股子阴寒的地气涌进了棺材,过后不久,就有人开始垒坟了,掺了石灰的黄泥铺在棺材上,又被木棒锤实……

到了这一步,小姑娘终于认清了,她已经被当做胡思奶奶埋了,而胡思奶奶占了她的身体之后,也不会再回来了,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胡思奶奶骗走了她的身体,让她去替胡思奶奶去死……

她虽然明白了这一点,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她被封在棺中,埋入地下,掺了白石灰的墓土让她的鬼魂钻出坟墓都变得不可能,如果不是皮老头从坟前经过,她可能永远被困在坟中了……

虽然如此,她仍旧被困在了坟中一年,这一年时间,她看着胡思奶奶的身体腐烂发臭,膨胀得几乎塞满整个棺材,又看着蛆虫将她的身体啃咬一空,最后只留下半棺材的尸水的一具骸骨……

这对于她来说,简直是比十八层地狱还要可怕的煎熬!

经历过这么多可怕的事情,上女孩就算是一只兔子,也会咬人了,他获得自由之后,自然要来找胡思奶奶报仇,要回自己的身体,告诉爷爷奶奶的真相,但是真实情况是,她连门坊都进不去,找人帮忙也没有人理他……

听完小女鬼的描续,方圆十分难过,愤慨地说道:“这个胡思老太太,也太可恶了!小婉你别害怕,有我们呢,你放心好了,我们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小女孩又要跪下,被方圆扶住了。

此时仍旧醉醺醺的我,费了些心事才将小女鬼所的经历绺清了,被小女孩称为胡思奶奶的老太太利用小女孩的善良,骗了她的身体不肯归还,让小女孩替她去死,而她却顶着小女孩的身体活了过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胡思老太一定在小女孩家里!

我开口问道:“小婉,你爷爷奶奶都叫什么名字啊?”

小女孩如实答道:“我爷爷叫做孙文成,我奶奶叫黄玉英,我爸我妈都在深圳打工,只有快过年了才回来……”

我听到这里心神一振,重复问道:“你是说,你是孙文成的孙女儿?”

“你认识我爷爷?”

“你叫孙婉?”

小女孩奇怪地看着我,像是在说我爷爷姓孙我自然也姓孙了,这还用问?不过她还是应道:“嗯!”

我虽然也很同情小女孩的经历,但是现在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我原本想狠下心来拉着方圆离开,但是,当我听说她是孙文成的孙女儿时,我立即放弃了这个念头!

孙文成于皮老头有恩,因此,这个忙我一定要帮!

皮老头前两次都是好心办了坏事,第一件让徐乐尸变了,第二件让木叔差点被鬼缠死,我原本以为我一直要替他擦屁股呢,没想到的是,这一回他却做了一件大好事,将孙婉从棺中引了出来!

我倒掉了一瓶矿泉水,将孙婉装入水瓶,与方圆一道,往回走去。

我们回到孙文成的家,孙文成正在树荫下睡觉呢,孙老太在门前屋后忙来忙去的,还得照顾孙文成,她身后跟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与孙婉的鬼魂长得一模一样。见到我们重又回来,那女孩一溜烟进门去了。

孙文成喝醉了酒,倒像是成了英雄似的,打鼾声轰隆隆地响,就像是战鼓一样,孙老太上下忙活,一点怨言也没有,这要是在岑城,丈夫喝碎酒醉酒,妻子还不翻了天啊!

正文卷 第507章:小城故事

孙老太见到我们,很是欣喜,在衣服上搓了搓手,赶紧上来迎接道:“小陈,小方,你们回来啦,那感情是好,我还担心这桌酒菜我们要吃个几天几夜呢,你们回来了就好!”

又招呼孙文成道:“老头子,老头子,小陈小方又回来了啦!”摇晃了几下也没有反应,估计是醉得深了。

“这怂货!”孙老太摇晃了几下,放弃了。

面前说过,杨梅酒的后劲特别大,我因为中途吐过一场,吐了不少的酒,因此情况反而比孙文成老头要好一些,孙老头没有吐,这时候酒劲发做,便昏睡了过去。

“进屋坐,进屋坐!”孙老太向我们招手道。

看孙文成那样子,一时半刻也不会醒来,我对孙老太道:“孙婆婆,我们之所以回转来,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对你们说!”

“什么事啊?”孙老太问

我示意孙老太过来:“老婆婆,咱们边走边说吧!”又向方圆递了一个眼色,示意她留在孙家,关注孙文成和孙婉的动静。

孙老太迟疑了一下,走了过来“小陈,什么事啊!”

我引着孙老太走出去三四米,这才开口说道:“孙婆婆,我接下来要跟你说的这件事情事关你孙女孙婉的生死存亡,事情很诡异,但是你一定要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孙老太见我神情凝重,忐忑地问道:“小婉她,小婉她怎么了?”

我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孙婆婆,我问你一个问题,去年的今天,三水潭村是不是死了一个老人,老人的名字叫胡思,就住了你们家隔壁?”

“你怎么知道?”孙老太问我。

我着说道:“我再问你,胡思老太太出殡的前一晚,你的孙女孙婉是不是看热闹去了?”

孙老太脸上现出惊愕的神情,死人是大事,何况只是隔了一年,胡思老太太的死随便找个村里人一问就知道了,但是孙婉去没去看热闹,这么小的事情却不是任何人都知道的。

更何况,小婉天生内向,连个朋友都没有,她去看热闹时,也是一个人,甚至可以这么说,胡思殡礼,小婉有没有去看热闹,只有她和老头子知道,连他的爸妈都不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孙老太的声音有些尖锐。

我仍旧没有回答他,而是接着问道:“孙婆婆,你们还记得那一晚小婉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吗?”

孙老太摁着眉心,似在冥思苦想,抱歉地道:“一年前的事情,有些想不起来,不过,那一晚小碗回来得很晚,应该是,应该是……”孙老太突然一拍巴掌道:“我记起来了,应该是十二点十分到十二点二十的样子……”

孙老太为什么又记起来了呢,那是因为,每到那个时间,电视台就没有节目了,只剩下广告,十二点过十分到十二点二十播放的是一则根治牛皮癣的广告,孙文成的背上长了牛皮癣,甚至还是网上买了膏药呢,说是药免费送的,结果快递费收了一百二十……

最关键的是不仅抹了没有用,还因此长了湿疹,两口子可谓是印象深刻啊!

我深深地看着孙老太道:“那晚上回来的不是你们的孙女,你们的孙女,都有一年没有回来了……”

“你,你胡说!”孙老太有些生气地道:“谁说我孙女一年没有回来,她一直呆在家里,好着呢!小陈我跟你说,话可不能胡说啊,再胡说婆婆可要生气了!”

“孙婆婆你先别生气!”此时小路弯转,通向了深林之中,我继续问道:“你觉得现在的孙婉和一年前的孙婉,有什么变化吗?”

“能有什么变化啊?”孙老太虽然生气,但还是下意识地被我的话引导了,她仔细地想了想道:“要说变化,还真有啊,以前的小婉,放学回来就是看电视,从来不做家务,非得她爷爷生气了才会动动手,这一年来,不但帮着做家务,还心灵手巧的,会织毛衣,会勾毛线鞋,对了,还会唱歌呢,会唱黄,梅戏,她爷爷最爱听黄,梅戏了,爷孙两个还能对上几句,她爷爷都夸她懂事了呢……”

“还有吗?”

“还有……”孙婆婆顿了顿说道:“她以前一直与刘云妹(胡思的孙女)关系很不好,但是这一年来,两人好的都恨不能穿一条裤子,上学一起,做作业一起,上街也是一起……”

“孙婉与刘云妹,因为什么关系不好啊?”

孙婆婆比划着说道:“两个女孩打打闹闹,云妹不小心用裁纸刀将小婉的脸划破了,还在还留着一道“v”字形的疤痕呢!”

我皱眉说道:“孙婆婆,一个不会做家务的人突然喜欢做家务了,又会织毛衣,又会勾毛线鞋,还会唱黄,梅戏,你觉得这可能吗?”如果这事儿放在八十年代,也许有可能,那时候织毛衣,勾毛线鞋是女生们的打发时间的方式之一,而且以此为荣!但是那时候的女生也不会唱黄,梅戏了,他们唱的是邓丽君,是《小城故事》《甜蜜蜜》

到了现在,没有女孩子会以勾毛线鞋,织毛衣为荣。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攀比谁穿的衣服是名牌,捧着手机玩游戏或者是聊天,唱的是《爱情买卖》和《五环之歌》

“还有!云妹的那一刀让小婉留下了疤痕,破相了,小婉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是做为女孩子,都将容颜看得很重,除非脸上的那道疤痕消失,否则的话,她可能永远也不会原谅刘云妹,更别说和好如初了……”

孙老太站住了,看着我道:“你说这么多,就是想说明我的孙女已经不是我的孙女,那她是谁啊?”

“她是胡思婆婆!”沉声说道:“以胡思婆婆这个年纪,会织毛衣,勾毛线鞋,唱黄,梅红一点也不奇怪,原谅刘云妹更是一件很容易就能够做到的事情,因为她是她的奶奶!”

“小陈!”孙老太神色肃然地说道:“我的孙女,什么时候变成了胡思婆婆了?”

“不过是披着你女儿的身体而已!”

正文卷 第508章:插一脚

孙老太的声音都提高了几分:“小陈,你再胡说,我可要生气了啊!”

见孙老太不肯再往前走,我只好也停了下来,抬头看看天,虽然还是大白天,但是深林之中枝繁叶茂,将曝光遮掩得分毫也透不进来,我深吸了一口气道:“孙婆婆,我敢这么说,自然是有证据的!”

说着从背包里取出一只矿泉水瓶,拧开了盖子,随着矿泉水瓶的盖子被拧开,丝丝缕缕的黑气从其中透了出来,那黑气全部自矿泉水瓶涌出之后,便缓缓下沉,不一会儿,凝结成了人形,正是孙婉。

整个过程,孙老太看得呆了,不敢相信眼前的场景,一直到孙婉一声奶奶,才将她从惊懵之中惊醒过来。

“小,小,小婉!”孙老太尝试着叫道。

“奶奶……”孙婉叫一声奶奶,鬼泪涟涟,哭泣着道:“奶奶,我知道我又懒又笨,但是我真的是你的孙女小婉啊!”

“这这这……”孙老太此时像是结巴了一样:“小婉啊,这是怎么一回事?”

孙婉便将对我说过的话重又对孙老太说了一遍,孙老太听得老泪纵横,一把将孙婉拥入怀里痛哭道:“哎呦,我可怜的小孙女啊,可苦了你了!……”

孙老太这一把抱过去,抱了一个空,孙婉轻如烟丝的身体,从她的身上穿了过去……

孙老太发现孙女不见了,转过身来,孙婉就在她的身后呢!

孙老太扇了自己一耳光道:“唉,我真是老糊涂啊,有眼无珠,竟然将胡思那个贱人当亲人养了整整一年!”

孙老太扇自己那一眼光真是毫不留情,啪地一声脆响听起来就觉得疼,我和孙婉赶紧安慰,一时没有拦住,孙老太又给了自己两耳光,她呸了一口血痰,狠狠地说道:“我就知道这贱人有问题的!”

听老太这是话里有话啊!

孙老太气哼哼告诉我们,四十多年前,她,胡思还有孙文成是一个戏曲班子的,那时候没有电视,没有电影,婚丧嫁娶,都请他们上台唱戏,唱的戏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部《天仙配》《梁祝》《莺莺传》《霸王别姬》之类的,胡思的嗓子好人又漂亮,常常与孙文成配戏,比方说唱《天仙配》孙文成演牛郎,胡思演织女,轮到孙老太时,就只能演七仙女之一了……

胡思是汉人,迁来苗地的,有着南方女子的婉约矜持,但是孙老太不一样,她是苗人,苗人敢爱敢恨,她喜欢孙文成,她也知道班里有很多人喜欢孙文成,但是做为女孩子,她们都有自己的矜持,她们不敢,孙老太(那时候还是黄月英)敢啊,她主动向孙文成表白了,常言说得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孙老太当天晚上就将孙文成给办了,此时婚娉嫁娶,不过是走过流程而已,两人就结为夫妻了!

这让班里的其它女孩都傻眼了。

就像是餐桌上放着一只大龙虾,在桌的人都在犹豫着要不要夹一筷子,这时候突然从梁上跳下来一只猫,直接将龙虾整个都给叼走了……

不过孙老太当时倒也没有想这么深,她只是觉得她喜欢孙文成,既然喜欢,那就去追,追到拉倒。到后来,随着电视机的普及,也没有人请他们唱戏了,班里的生意越来越冷淡,最终分家伙散伙了。

孙文成孙老太继续了祖业——种地,班里其它成员与他们的下场差不多,绝大多数都在家种地,胡思也是如此,过了没两年,胡思经人介绍,嫁给了他们的邻居刘德祥为妻,忽忽地四十年过去,孙老太一直没觉得异常,直到孙婉说胡思婆婆借身去与初恋情人告别……

当时他们朝林班里就孙文成一个年轻小生,她说的初恋情人,除了孙文成还有谁啊!

孙老太狠狠地一拍大腿:“这两个王八蛋,隐藏得真是深啊,竟然骗了我一辈子,估计胡思那老太婆嫁做我家邻居,一开始就是有图谋的!……”

孙老太骂了一阵,这才想起孙婉来,冲我扑通一声跪了下来道:“小陈,小方,我都黄土埋到脖子了,恩恩怨怨地都不要紧,最重要的是小婉,你们一定要帮帮她啊,她的人生可是才开始呢!”

我安抚孙老太道:“孙婆婆,你就放心吧,我们回来,就是为了小婉的事情!”听我说能够让小婉还魂,孙老太大喜过望,连连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实在是太好了……”

我们一通商议,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便往来路走去,远远地看到院子里方圆正站在那里看风景呢,孙文成老头仍旧躺在那里,院子里静悄悄地一片。

见我们回来,方圆迎了上来,一面观察着我们的表情,压低了声音问道:“妥了?”

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妥了。

孙老太仍旧在消化刚才的信息,一直到走进院子里,这才清醒过来,走上前摇了摇孙文成道:“老头子,别睡了,赶紧起来!”

摇了四五下仍旧没有反应,孙老太可能是想起了他有胡思的事,越想越生气,一巴掌拍在孙文成的大腿上:“老头子,听到没有,赶紧给我起来,再不起来,我就将你当劈柴扔灶里烧了啊!”

孙文成起来了,满脸的不乐意:“老太婆,让人好好睡一觉会死啊,我跟你说,你就是欠收拾……”

孙老太没有理会他,拉着他就走,一直将他拉出了院子,气哼哼地质问他是不是和胡思有一腿,又记起前事,说在胡思死的那几天,他一天喝半坛酒,从胡思过世到抬棺上山,他一直醉倒在床上……孙文成涨红着脸说人都死了,这些事情就不必要提起了。

在孙老太的逼问之下,孙文成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他之前确实与胡思在谈恋爱,但是有一段时间,两人闹了矛盾,谁也不理会谁,而恰在这个时间里,孙老太插了一脚,孙老太出现得太是时候了,这一脚插下去,直接就将孙文成抢了过来……

正文卷 第509章:重归旧好

孙文成气愤地说道:“这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还拿出来说个屁啊,胡思妹子人都没了,你还吃哪门子干醋啊!”

孙老太恨声说道:“谁说你的胡思妹子人没了,她就在咱们家做妖呢!”

孙文成眼睛都瞪圆了:“黄月英我跟你说啊,你再侮辱胡思我跟你没完啊!”

“那你还想怎么地啊,为了那个贱女人打我吗?”

“你有完没完啊,谁是贱女人?”

“怎么地,你还心疼了啊!贱女人,贱女人,贱女人胡思!”

“啪!”孙文成忍无可忍,甩了孙老太一耳光,气愤地道:“我和胡思妹子的事情先放一边,她是我多年的搭档,就凭这一件,我就不允许你侮辱她!”

“你打我,你竟然为了这个贱女人打我,我跟你没完!”孙老太冲上前去,与孙文成扭打了一起。

如果只是搭档被辱就打老婆,这事儿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孙文成也意识到了这一种,因此孙老太扑上来扭打的时候,孙文成并没有还手……虽然如此,孙老太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善罢甘休的人,她揪住孙文成,非要说出个道理来。

方圆要要去劝架,被我拉住了。

方圆满脸的迷惑道:“师兄,孙大爷,孙婆婆都这么大年纪,你就不怕出个好歹啊!”

我道:“先看看情况再说!”我这么说时,眼睛却望向堂屋,因为我发现那里有一双眼睛,也正关注着屋外的情形。

孙文成估计被孙老太拧得疼了,眦牙裂嘴地说道:“老太婆,你有够没够啊,再拧我可翻脸了啊!”

“我就拧,拧掉你这老混蛋身上一块肉才甘心呢!”

孙文成估计是受不了了,一甩手,挣脱了孙老太,怒吼道:“黄月英,早知道你这么泼辣,我当初就不该与你结婚,要不是你怀了咱们的孩子,要不是怕伤害你们母子,我,我……”

孙老太一边哭泣一边拍打着孙文成道:“你怎么,你怎么你倒是说啊……”

孙文成紧闭嘴不再往下说。

“你倒是说啊,你说啊!”孙老太竭斯底里地吼叫道。

“没,没什么!”孙文城抓住孙老太的手,声音柔和了一些:“月英,过去的事情咱们就不提了好不好,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有什么好争的呢!”

“不行!”孙老太一把甩掉了孙文成的手道:“这件事情你必须得给我讲清楚了!你不是真的爱我,你是可怜我才和我在一起的对不对?……”

孙文成紧闭嘴唇不说话。

孙婉在矿泉水瓶里向我传音道:“陈先生,我只想要回我的身体,我不想我爷爷奶奶吵架,你能帮帮我么?”

听孙婉的声音有些惶然,我安抚她道:“别担心,也许这两件事情,事实上就是一件事情呢!”

孙婉疑惑地问道:“陈先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我不大懂!”

“不大懂不要紧,往下看就是了!”从我决定帮孙婉的时候,一路上我想过很多的办法怎么完美地将孙婉的身体抢过来,但是,在与孙老太聊天之后,我全都放弃了。

我发现一开始我就将最为关键的问题想差了,我以为胡思婆婆是不想死,想要活下去才会骗了孙婉的身体,与孙老太长聊之后我觉得有可能没有那么简单

孙文成与胡思婆婆在年轻的时候就有瓜葛,胡思抢了他的孙女儿胡思的身体可能另有所图。

随着孙文成老头与孙老太吵得不可开交,我觉得我越来越接近真相了。

这时候,我自然不会让别人去打断孙老庆孙文成的争执,因为他们多争执一句,我就离真相近了一步……

孙婉年纪还小,看不到那么远,她只想着要回她的身体,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很多事都是殊途同归的……

但是有一点确是不可避免的,两个老人大吵一场,势必要撕开藏在心中的伤疤,不过我心里又觉得没有什么,像孙文成孙老太这个年纪,黄土都差不多埋到脖子了,有什么隐秘坦白了反而是好事,不然的话,难道带到坟墓里面去吗?

孙文成被孙老太数次逼问,再加上酒劲还没有下去,也就没有那么多顾忌了,额头上青盘乱跳,冲口而出道:“没错,没错,我就是因为不想伤害你而和你在一起的,事实上,与你在一起时,我和胡思已经恋爱一年多了……”

“你终于承认了,你终于承认了……”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孙老太反而哭得更加厉害了:“你与我在一起这么多年,就是因为可怜我!我,我……我要你可怜啊……你给我滚,给我滚!”

孙文成是个很内敛的人,这个念头埋在心里已经半辈子了,一朝吐露出来,他立即就意识到了不对,赶紧温言说道:“老婆子,不管怎么样,咱们都过了大半辈子了,我要是真负心……咳咳咳,过去的事情咱们就不提了好不好?”

孙老太像是没有听到孙文成的话,往下问道:“这么说来,胡思嫁做咱们的邻居,就是故意的,她想和你重归旧好?”

“过去的事情咱们不提了好不好?”

“你说,到底是还是不是?”

女人吃起醋来,不分年纪大小,性格柔和还是刚烈,都是一个德性!

孙文成沉默了一会儿道:“……胡思妹子是找我过,但是我没有答应,我和她都是有家室的人了,回不到过去了……”

“这个贱人……”孙老太恨得牙痒痒:“我早该知道的,我早该知道了,这贱人在戏剧团里时就心灵深沉得不得了,不然的话,团里资格老的比她多了去了,凭什么她唱青衣!”

“那是因为她嗓子好!”孙文成争辩道。

“你还护着她,到现在你还护着她!”孙老太更加气愤了:“……你少哄我了,咱们做了三四十年的邻居,真的没有什么?鬼才信你们呢!”

孙文成气得起誓道:“我发誓,我要是和你结婚之后还与胡思妹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就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这样你总满意了吧!”

正文卷 第510章:《天仙配》

“真的没事吗?”

“真的没事!”

孙文成所说的话,我是信的,孙文成从众人的拳脚之下将皮宏德救回是冒了很大风险的,因为一旦主家的情绪不对,很可能会连他一起打!

他是一个好人。

孙文成对陌生人尚且那么好,又怎么忍心伤害为自己生儿育女的孙老太呢!

我这么说可能有人会反驳我,他既然不忍心伤害孙老庆黄月英,又怎么会忍心伤害胡思呢?原因很简单,他离开黄月英,对她的伤害是巨大的,因为黄月英当时已经怀了小孩,而他拒绝胡思,对她的伤害却没有那么大,因为他和胡思的恋情并没有公开,胡思还可以重新开始!

两害相权取其轻嘛!

虽然现代人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

但是对于那个年代一个老好人来说,这么选择是有可能的。

因为如果他离开黄月英,黄月英这一辈子就毁了,虽然苗人比汉人要开放一些,但是也没有多少人喜欢破鞋的。

至于他和胡思都结婚之后,就更加不可能了,也许胡思曾经想要与他重归旧好,但是他不会同意,他与黄月英结婚之后,得考虑巩膜月英的感受,而胡思结婚之后,他还要考虑胡思的男人老刘头的感受。

农村里的邻家小孩,通常都是相偕几十年的铁哥们,朋友妻,不可欺!

胡思也许不在意这一步迈出的后果,但是孙文成却会在意,因为他骨子里是一个老好人!

“要是真的没事?”孙老太愤愤地说道:“人家死了还来咱们家作妖?”

孙文成气愤地说道:“老太婆,你胡说些什么啊,什么叫做死了还来咱们家做妖?”

孙老太这时候才省起,自己似乎没有将话说明白呢,将孙婉跟她说的话简单地对孙文成说了一遍道:“这个贱人,为了来咱们家做妖,竟然骗走了咱们孙女的身体,我说咱们家小婉什么时候会黄,梅戏了呢……”

“你胡说什么啊?”孙文成恼火地道:“别贱人贱人的,好好说话不行吗?”

“你不信我是吧?你就信那贱人对不?”孙老太向我和方圆招手道:“小陈师傅,你过来一下,将真相告诉这个色迷心窍的老混蛋……”

孙文成看着我,一脸严肃地问道:“小陈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快跟我说说!”

我干嘛一声道:“孙大爷,我说你也未必信,我就让你孙女儿的鬼魂跟你说吧!”

这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没有什么右顾忌的了,我打开矿泉水的瓶子,一缕黑烟飘了出来,黑烟凝结成人形,正是孙婉,孙婉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冲孙文成叩头道:“爷爷,你一定要救救我,我的身体被胡思奶奶抢走了!”

“婉儿?”孙文成惊奇地看着眼前一幕,又看向屋里。

我解释道:“这是孙婉的鬼魂,而占据孙婉身体的,另有其人!”

我在应付孙文成一家的时候,眼角余光始终关注着堂屋的门缝,从开始到现在,那双窥视的眼睛一直都在,没有离开过。

“小婉!”孙文成慢慢适应过来,问孙婉的鬼魂道:“小婉,快跟爷爷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孙婉将对我和孙老太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道:“爷爷,我才是你的孙女儿,屋里的人,是顶着我身体的胡思奶奶……”

好一会儿,孙文成才将孙婉的话消化掉:“小婉,你的意思是你被人骗走了身体,而骗你身体的人是胡思奶奶?”

孙婉连连点头。

“不行!”孙文成又气又急:“我得找她去!”说着便冲院子里走去。胡思一直在偷看这边的情形呢,见孙文成向着自己走来,便将门拉了开来,迎着孙文成走了过去……

这个一直躲着我们的小女孩,我们还以为她是因为正值青春期害羞呢,但是这时候款款走来,哪里有半点害羞的样子,眉目有神,迈着小碎步,颇有几分抬柱子的架势。

孙文成将问还没有开口问呢,对方倒先唱起来了:“……钟声催得众姐姐回宫转,七女我七女我无心回宫院,转身我在把董永仔细看,他还在寒窑前徘徊留恋,我看他忠厚老实长得好,身世凄凉惹人连,他那里忧愁我这里烦闷,他那里落泪我这里也心酸……”

声音婉转回肠,听来真的享受。

孙文成的声音有些颤抖:“胡思妹妹,真的是你么?……”

占了孙婉身体的胡思将衣袖一甩,虽然没有水袖,但是胡思这一甩仍旧范儿十足,这一甩,在黄,梅戏里的意思是:我唱完了,轮到你了!

孙文成满腹的话被胡思截断了,孙婉这一通唱,他再问就有些煞风景,可是跟着唱又置老婆孙女于何地,一时间楞住,不知道要怎么做。

孙老太冒了出来,指着占了孙婉身体的胡思骂道:“贱人,快将我孙女的身体还回来!”又招呼我道:“小陈师傅,快帮我将这恶鬼收了!”

凭孙文成和皮老头的交情,孙老太招呼,我自然要站出来,我才踏前一步,胡思便后退了两步,退到了屋梁下,看着我和方圆说道:“你们要是再靠近,我就撞柱而死!我是无所谓,你也没有办法为小婉还魂了!”

要是小婉的身体被撞坏了,可不就是没有办法还魂了么,我一时楞住。

胡思冲孙文成骂道:“文成,你还是男人吗?是男人就唱起来!”

孙文成迟疑了一下,避开了孙老太的目光,拿了一个架势,开始唱起来:“……含悲忍泪往前走,见村姑站路口却是为何,她那里用眼来看我,我哪有心肠看娇娥,爹爹在世对我说过,男女交谈是非多……”

孙文成唱毕,胡思又开始唱起来:“……劝董郎休要泪涟涟,不必为我把忧耽,既然与你夫妻配,哪怕暂时受熬煎,夫是他家长工汉,妻到他家洗衣浆衫,等到三年长工满,夫妻双双回家园……”

黄,梅戏不比京剧,黄,梅戏很是好听,也可以将它说成是述事的流行歌曲,这十多句唱腔,将从来没有听过《天仙配》的我瞬间拉入了戏中,仿佛看到了七仙女和董永相见相识相爱的整个过程……

正文卷 第511章:《天仙配》2

孙文成与胡思一唱一和,孙老太黄月英气得头顶都开始要冒烟了。冲着两人怒吼道:“你们这两具混蛋,当我死了吗?孙文成,你住口,你不要再往下唱了,你再往下唱,我就……”

孙文成和胡思像是没有听到孙老太的话,接着往下唱道:

(胡思)树上的鸟儿成双对

(孙文成)绿水青山带笑颜

(胡思)随手摘下花一朵

(孙文成)我与娘子戴发间

(胡思)从今不再受那奴役苦

(孙文成)夫妻双双把家还

(胡思)你耕田来我织布

(孙文成)我挑水来你浇园

(胡思)寒窑虽破能避风雨

(孙文成)夫妻恩爱苦也甜

(胡思/孙文成)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

孙文成与胡思虽然看皮相像是祖孙,但是言行,唱腔,一举一动,早已经抹平了年龄的差距,真的像是董永与七仙女从地主家做工归来,喜悦幸福的场景。

而此时,冲上前去将两人推开来的孙老太,倒有几分像是那煞风景的地主才财了!

孙老太气坏了,冲两人吼道:“住口,住口,你们再往下唱,我就,我就要撞墙了!”说着做势要去撞墙,被我和方圆一左一右地架住了,孙老太看向我,满脸的痛苦:“小陈先生,你得帮帮我啊!我我,我不活了!”说着又要撞墙

我赶紧安抚道:“孙婆婆,想开一点,孙大爷和胡思老太太各自压抑了一生的情感,今天若是不释放出来,不旦救不了你的孙女孙婉,以后也是个祸患……”

孙婆婆生气地说道:“这么说来,你也觉得我是多余的罗?”

“不是,不是……”我赶忙解释道:“孙婆婆,你想啊,不管当初胡思多么优秀,长得漂亮,唱得又好,那又怎么样?孙大爷最终也被你抢过来了嘛,你占有了孙大爷几十年,给胡思一晚上,就当是可怜可怜她啦!”

有时候很多话换一个角度去说,效果立即就不一样了,孙婆婆听后,火气立即就消了,看着场上拿着身段的一老一少,嘴里哼哼道:“行,就当是可怜你,给你们半晚上的时间,等你们骚够了,将我孙女儿的身体还回来就行!”

“还回来,肯定还回来,不然的话!肯定不答应啊!”我说道。

一老一少在唱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飞来许多萤火虫,将两人围在了当中,微光映照着院子,也映照着这一老一少的身形面容,在这微光之中,仿佛什么也没变,又像什么都变了,空气中流动着悲呛的气氛!

胡思:“……父王命我回天庭,晴天霹雳起灾星,我与董郎恩爱深似海,利剑难断我夫妻情,熬过付家百日苦,好比是熬过黑夜到天明,我愿做凡人不做神,要我回去万不能……”

胡思“……我今若离董郎去,他孤身只影怎为生,衣裳破了谁缝补,受暑受凉谁操心,含冤受屈向谁诉,谁为他同甘共苦共解愁闷,倘若在当长工汉,谁为他,谁为他织绢来赎身……”

如果这时候有配音的话,最好莫过于萧和二胡了,要我来选,我肯定先萧,萧声虽然尖锐,却骨子里有着不忿,而二胡声终究太悲切了一些,暮气重了一些。

没有配乐,单凭胡思这几句唱段,竟然让我感觉眼角酸酸的,再看方圆,都泪水长流,正拿纸巾在拭呢。(说个题外话哈,我有一年回去,家里人都在,正看窦娥冤呢,我爸我妈我姑我姨还有我姐都被唱得泪流满面,好好的一个小年,整得像是忆苦思甜大会似的,这场景,我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了……)

不仅是我和方圆,连孙老太都听得入了迷,轻轻地用手打着膝盖,仿佛就像是个虔诚的观众,看着台上上演的悲情故事……

(孙文成)娘子,你看,那河岸好似一对鸳鸯

(胡思)那一只为何低头哀鸣,这一只为何拍膀展翅

(胡思)董郎,它们乃是一对鸳鸯,今日雌鸳鸯要离别雄鸳鸯上天,故而雄鸳鸯低头哀鸣。

…………

(胡思)……为妻若不上天去,怕的是连累董郎命难逃,扯片罗裙当素笺,咬破中指当羊毫,血泪写下肺腑语,留与董郎醒来瞧……

这一段唱完,孙婉的身体上,出现了淡淡的人影,人影从孙婉的身上飘出,直欲仙去。胡思的鬼魂虽然已经是苍苍老媪,但是她的雍容雅致,仍然让人惊讶不已。

胡思旁弱无人,只是看着孙文成。从与胡思不长的接触来看,她是一个非常自我的人,其实从她的人生经历都能够看得出,她嫁到孙文成的邻居,只是因为她喜欢他,而对于她男人大刘的想法,她根本不在意,占据孙婉的身体也是如此,她只是想因此离孙文成近一些,至于对孙婉造成的伤害,她同样不会在意!

这样的人很纯粹,认定的事情很难改变,同样的,也很自私……

孙文成也看着她。

而在胡思的身后,孙婉的身体软软地倒了下来,趁着这一人一鬼发呆的工夫,我悄悄地潜了过去,将孙婉的身体扶到了墙边,取出孙婉的魂魄,借尸还魂,整个过程有些复杂,好在也并没有出什么差错。

孙老太也偷跑了过来,将孙婉抱在怀里,问我道:“小陈师傅,小婉她,小婉她没事吧?”

我解释道:“才还魂,小婉的身体可能有些不适,不过应该没有问题!”

听我这么说,孙老太放心不少,轻轻地抚着孙女的脸,喃喃念道:“小婉啊,你可不能有事,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没有办法跟你爸妈交待啊!”

胡思与孙文成对视了足足半分多钟,胡思开口问道:“文成,你怪我吗?”

孙文成迟疑了一会儿:“怪又如何,不怪又如何?”

胡思幽幽地叹了一口气道:“我骗了你孙女的身体,我只是想离你更近一些,想和你在一起,我知道我有些过份了,但是,这一年来,我很开心,真的!”

正文卷 第512章:我寄人间雪满头

孙文成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说实话,我也很开心,这短短一年的时间,我仿佛回到了当年的岁月,仅凭一张嘴,几个身段,让无数的山村野老,大嫂子小媳妇泪如雨下……”

“我仿佛,仿佛与你在台上承唱应和……”

被打击了那么多次,孙老太已经自动屏蔽眼前的奸,夫淫,妇了,将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孙女的身上。

我却听着有些不对劲,孙文成与胡思的感情先放一边啊,中间还隔着一个孙婉呢,孙婉何辜啊,平白无故地就被死了一年,在胡思看来没有什么,孙文成可是他的爷爷啊,怎么半点打抱不平的心思都没有?反而忆起旧事来了……

也许是这段感情在心里压抑得太久了吧!

“即然如此,你为何不与我私奔呢?”后来听孙文成说起我们才知道,胡思嫁到老刘家的当晚,趁着敬酒往孙文成的手里塞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与她约定私奔的时间地点。

如果孙文成去了,他们有很大概率私奔成功的,老刘家娶妻,做为邻居,孙老太自然要过去帮忙做菜做饭,三个女人煮上百号人的饭菜,回到家里早已经累得不行了!

而老刘因为是新郎官,在唱酒多显得热情的苗地,他不喝醉才怪,一个太累,一个醉酒,沾上床就起不来。这简直是他们私奔的最佳机会,跑到镇上,坐一辆出省的火车,从此就天高海阔了!

但是孙文成没去!

胡思气愤地接着质问道“我约你过墙来会,你为什么又不来?”

胡思虽然与老刘结了婚,但是她并不爱他,与不爱的人在一起,自然怎么看怎么面目可憎了,于是胡思便将老刘头支使出去打工,所谓地叫孙文成过墙来会,自然是老刘出去打工之后的事情。

“我我我……”孙文成一时间无言以对!

“这一世,你欠我太多了!”胡思的声音有些尖锐。

“我我我……”

胡思打断孙文成道:“……重过阊门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

这是贺铸词中的头两句,贺铸与妻子去苏州,结果他的妻子病死在了苏州,所以才会有“重过阊门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不过到了胡思这里,却变成了质问句。

胡思的目光凌厉,看得孙文成满面通红,良久之后,他叹息一声:“孤灯照雨思无寄,旧卷重读似故人!好吧,我和你走,同来便同归!”说着便迎着胡思走了过去。

我发现,自始致终,两人都是二目相对的。

到这时,孙老太恍然反应过来,冲孙文成扑了去:“姓孙的,你不能走,你不能走,别想扔下我!”

我和方圆也是听孙文成与胡思叙旧入迷了,直到孙老太这一声喝斥,我才反应过来,原本,胡思压了孙婉的身体,想要一直留在胡文成的身边,但是因为孙婉的鬼魂回来,将她识破了……但是她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准备将孙文成就此带走!

两人的距离极近,等到我冲到近前的时候,孙文成与胡思的手已经握到一起了,胡思往前迈出一步,便将孙文成的鬼魂从身体里拉了再来。

这时候孙老太总算赶到了,不过赶到之时,正好孙文成的身体压了下来,将他压在了地上,将她压倒在地,眼看胡思就要拉着孙文成走远,我知道不能再等了,抽出盘在腰间的打尸鞭,刷地一下,抽在了胡思的手上。

胡思吃痛,缩回了手,我便将孙文成截了下来。

胡思冲我怒吼道:“为什么,你们为什么屡屡破坏我的好事……”

我也有些恼火:“什么叫做屡屡破坏你的好事,亏我还被你唱了《天仙配》感动呢,而你却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你带孙文成走,有问过他的想法吗?”

“我刚才不是问了吗?”

我冷哼一声道:“你的这些伎俩,糊弄别人还行,想要糊弄我,太小儿科了,你用鬼眼摄了孙大爷的心神,自然你想要他怎么答,他就怎么答了!”

听了我的话,孙老太颇觉安慰,喃喃说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孙文成不是那样的人,他不是那样的人!”

我用手遮住了孙文成的眼睛,将他往身体里一推,孙文成便还魂了,因为只是暂时失魂,孙文成很快便醒了过来,他显然是回想起了刚才的事情,冲胡思摇头道:“胡思妹子,我不会跟你走,你的人生已经画上了句号,放下吧,放下吧,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而我,还有很多的责任要去承担,我要照顾月英,我要照顾小婉,我不能跟你走……”

胡思的表情有些扭曲,声音阴冷地说道:“黄月英占有了你的一生,而我,只配占有你半晚上了吗?这不公平,这太不公平了……”

“承蒙胡思妹子如此厚爱,我深感惭愧,但是!……”孙文成在恢复自我之后,说话的语气与刚才明显有所变化,不卑不亢,不热不冷,他显然已经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但是我们有缘无份,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不该伤害我的孙女儿的,没错,与你相处的日子我感觉很开心,但是,一想到在我开开心心的这一年,婉儿被埋在棺中,不见天日,我便痛苦不已!我问心有愧,小婉何辜?”

孙文成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我欠你的,我的孙女已经替我还了,因此,我不再欠你了,你还是早早离去吧,以后若是有缘再见,要是无缘,便各自保重!……”

胡思的眼中含着鬼泪:“事到如今,你仍然如此绝情么?”

孙文成扭过头去,不说话。

“好好好!”胡思的声音凄厉:“这一辈子,一颗真心给了狗,下一辈子,我要做一个无心之人!”说着右手往胸口里一擦,将心摘了下来,随手一扔,大步离去。

直到胡思走远,孙文成也没有回头,他的双手指甲都掐进了肉里,嘴里喃喃地念道:“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正文卷 第513章:电梯惊魂

孙老太一把抱住了孙老头,抚摸着他的头道:“我知道,我就知道,我在你的心中才是最重要的……”

而孙文成就像是一尊塑像,屹立风中,久久不动。

说实话,我个人是很不喜欢看缠缠绵绵,卿卿我我的场景的,年轻人还好些,起码人家正当年啊,几个老年人争风吃醋,那情形怎么看怎么怪,好在一切都结束了。

孙老太拥住孙文成哭泣,而胡思扔心的鬼心正在慢慢地飘散……

这时候,就听一个充满委屈的声音叫道:“爷爷,奶奶……”

躺倒在墙角的孙婉醒来了。

孙老太和孙文成同时跑了过去,将孙婉持他起来,关切地嘘寒问暖,孙婉此时就像是从十冬腊月虽然到了暖春,哪里还繃得住,哭泣着连话都说不清了……

趁着孙文城祖孙三人矫情的时候,我和方圆悄悄地溜走了,不走能行吗?万一被孙文成和孙老太拉住要摆一场酬谢宴呢!以苗人的待客之道,你不留下来吃宴席那是看不起他,不喝酒也是看不起他,一场酒接着一场酒,估计得在这里呆上好几天才行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悄悄溜走呢!

回到马路上,车灯指引着我们靠近,拉开车门,车里空调已经开了好几分钟了,温度适宜,十分舒服,我敲了敲方向盘道:“思思,去下一个地方!”

一声喇叭声算是应答,几个目的地我一早和元思思说过,这时候只要稍稍提点,她便知道了,越野车的灯光划破黑沉沉的夜空,往远处开去。

我们第三个要去的地方是县人民医院,事实上,县人民医院的太平间我去了很多回了,守门的老头认得,却没有想到他还是皮老头的熟人,不不,应该是恩人才对。

他们的故事很简单,皮老头中年时感觉自己法术大成,有些自傲,结果与道门中人起了冲突,一个闲散的赶尸人哪里是玄门高术的对手,一番争斗下来,他莫明其妙地就被送去了太平间,也亏得是太平间看门的老头发现问题,不然的话,皮老头就惨了,先被放进太平间的冰柜里十多天,然后被送去殡仪馆火化了……

不知道这能不能叫冰火两重天……

进了城,道路变宽了许多,再加上天色已晚,车辆稀少,车子开得很快,不一会儿,就停在了人民医院的地下停车室。我们走向电梯的时候,有三四名白大褂也走了过来。

医院的电梯一般都很长,这是因为要放担架,而么长的电梯,看起来就像是棺材一样。我心说如果将电梯比做是棺材的话,那棺材里还葬了蛮多人的,这都不能叫合葬了,只能叫群葬了……

这样想时,我下意识地看向身旁的男子,男子的脸色有点白,像是感应到了我在看他,他伸手扶了扶自己的金丝眼镜,在他扶金丝眼镜的时候,我发现他的手腕上绑着一条红绸布,白大衬和红绸布相映成趣。

见我看向他的手,男子也看向了我的手,他的脸色微微一变,压低了声音问我:“你怎么不带红绸布啊?”

我一脸的愕然,什么情况,凭什么我就要带红绸布啊?

男子的声音更低了:“现在是凌晨十二天,到了十二点,医院里有很多阴邪之物出来活动,要是不加区分辩认,很容易出事的,我们院里就出过这样的事儿,有一名病人叫护士去病房,结果失踪了,人是在电梯下面找到的,后来,我们就想了一个办法,晚上值班的不论是医生还是护士,都在手里扎一条红绸布,有红绸布,就说明是自己人,如果没有,就要小心了……”

说着往我的手里塞了两条红绸布,微笑着道:“你自己系一条,也给你身边的女孩一条!”

我迟疑着接过,心想我上次来倒没有发现人民医院里还有这样的规矩啊,好啊,系就系呗,我将红绸布系在了自己手上,示意方圆也系了……这时候,电梯已经从负三楼到了负二楼了,叮咚一声响,电梯的门打开了,门外站着一名医生,他似乎刚刚接了电话,此时正将手机往怀里收呢,他收好手机,揉了揉已经有些发涩的眼睛,进到了电梯里。

在他进到电梯里的时候,那些扎了红绸带的医生们就像是见了鬼一样往两边缩,刚才给我红绸布的医生指着新进来的医生,满脸惊恐地说道:“他,他,他没有扎红绸布,他不是活人……”

我留意看那男子,虽然因为长期熬神,精神有些萎靡不振,但是看起来还好啊,怎么就不是活人了?

我正准备细看看,电梯在负一楼停了下来,医生若无其事地下了电梯,男子安抚我道:“你们别害怕,对付死人,我们已经很有经验了!”又招呼身边的女护士道:“你跟我来!”

两人下了电梯,尾随着前面的医生而去。

他们尾随而去的时候,每人手里举着一把手术刀,即使是在暗夜之中,手术刀的毫光仍旧十分明显,看着他们一分分地靠近那医生,我隐隐觉得哪里不妥,刚要阻拦,咣地一声,电梯门关上了。

电梯继续往上走的时候有些晃荡,仿佛是有人在电梯外面摇晃着这个长方形的铁盒子一样,两名护士一左一右地护着我们道:“估计是冤死在电梯里的鬼魂在做怪了,咱们只要不发出声音就没事儿,一旦发出声音,被她听到,她就会爬进电梯里面来!”

我心说不就是鬼么,我见得多了,还怕她么?

电梯晃动得越来越厉害了,还发现咣咣咣的声响,仿佛是有人在砸门。那护士惊恐地道:“冤死鬼就要进来了,咱们赶紧跑吧!”死命地按一楼,电梯终于在一楼停了下来,两名护士拉着我和方圆就往外跑。

我们才跑出电梯,电梯里的灯光就闪烁起来,就像是电线短路了一样,一闪一闪,还发出滋滋拉拉的声响……

正文卷 第514章:手术室

电梯门关上,于是,一切都被收进了电梯里。

我们一路小跑,跑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了另一座电梯前,护士对我们说道:“走这边,这边没有问题……”

我看着眼前的电梯,又看向身后的电梯,感觉很是奇怪,按道理来讲,医院建电梯时,不都是将两座电梯都并到一起的嘛,怎么左边一座,右一座呢?

并在一起赶不上a电梯还可以赶上b电梯,离得这么远搞不好两边都赶不上……

不过我也没有多想,见电梯门已经开了,就拉着方圆往里走,脚还没有迈进电梯里呢,就被一只手按住了肩膀,那只手又糙又厚,看起来就像是木头刻就的一样。

我心说不好,被鬼邪抓住了!

正要反击,就听一个苍老的声音道:“小伙子,你没事往冰棺里面挤什么啊?”

我懵住,抬眼再看时,眼前哪有什么电梯啊,而是一人巨大的冰柜,冰世正扑扑地往外冒冷气呢,冰柜之中躲着七八具尸体,其中就有刚才领着我们往前跑的护士。

如果刚才我和方圆没有收住脚的话,此时应该早就冲进冰柜里去了!

寒气涌出,我和方圆都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我们坐电梯呢,她们……”我张目四望时,发现此时的我们正在太平间里呢,而搭上我肩膀那只手的主人就是看太平间的老头。

老头张开嘴,露出了那一嘴被烟薰黑的牙齿:“也不知道怎么了,今天医院不大太平,小伙子啊,这大晚上的,不要胡乱跟人跑,特别是手上带着红袖布的人,这些都是死人……”

“红绸布?”我看向冰柜里的人,果然,每一个都缠上了红绸布。

也就是说,刚才电梯里除了我和方圆,其它人都是死人!

老头叹了一口气道:“说起这个红绸带,有一个很可怕的故事,人的一生啊,生死病死都离不开医院,这么多年来,死在手术台上的人更是不知凡几!那些死人看着医生给自己动手术,伸出钳子拨弄神经,或者扒开肚子理内脏,心里难免好奇!”老头说到这里自嘲了一下“也对啊,你看,无论你官有多高,钱有多少,你也没有机会开颅看脑,撕开肚子量肠子的机会啊,所以,再动手术的时候,就有死人冒充医生给病人动手术……”

死人冒充医生给病人动手术?我惊讶地说道:“那能好吗?”

“当然好不了!”

也对,外行给病人动手术都活不了,更何况是死人呢!

“难道就没有人发现?”我追问。

“发现不了!”老头的神情显得有些无奈:“医生在动手术之前都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就留一双眼睛在外面,谁知道谁啊……不过,后来他们发明了一种方法,凡是在医院里死的人,都在手上扎一条红绸带,这么一来,是死人还是医生,就一目了然了……”

有红绸带的是死人,没有的是医生,这挺好分辨的!听到这里,我突然想了起来

在坐电梯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一个没有戴红绸带的医生!

她是活人,但是,有两个戴红绸带的死人向他追了过去!

我将情况和老头一说,老头神情大变道:“不好,不好,秦医生今天晚上有一场手术!”

老头关上冰柜,又拉开了一旁半关半启的冰柜门,前一只冰柜里有五人,这一只冰柜却是空的,尸体都不见了。老头合上冰柜门,匆匆往外走去,一边往前走,我问道:“老大爷,你是不是姓卫?”

老头头也不回地回答道:“是啊,怎么了?”

卫老头在岑城人民医生做看尸人已经二十多年了,对于别人知道他的名字,他一点也不惊讶。

“你认识一个做叫皮宏德的人吗?”

听到这里,卫老头的脚步一滞“认识,怎么了?”

“皮宏德最近有找过你吗?”问出这个问题时我有些紧张,我们已经连续落空了两次了,而第三次,岑城人民医院这条线索如果也断了的话,,等于所有的线索都断了!

我看着卫老头厚厚的嘴唇,期望这两片红得发紫的嘴唇发出来的话是“没有!”

“没有!”卫老头说话时,已经下到了负一楼了。

我大喜过望,下意识地说道:“太好了!”

“什么太好了?”卫老头推开其中一扇门。

“没有什么!”我赶紧说道。

卫老头刚刚推开的门门楣上写有“手术室”三个大字,手术室不动手术时亮着绿灯,手术成功即将推出手术室时也亮的是绿灯,而现在亮的是橙灯,意思是术前准备中,等到动手术时,灯光显示为红色。

门里有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右边依次有护士更衣室,医生更衣室,洗手池。

走廊的尽头,半开着门的手术室里人影晃动,有七八个人的样子,人人手上都系着红绸布,他们各忙各的,有的在准备消毒药水,有的在找缝合作品的羊肠线,有的正在配药!

远远望去,显得很专业的样子。

卫老头发给我们一人一条红绸布,让我们纱在手上做伪装,然后就进更衣室了,我也要进去,被方圆拉住了:“师兄,我怕!”方圆可怜兮兮地说道。

我本来想说“不就是几具尸体嘛,有什么好怕的?”想了想还是闭上了嘴,谁让我是她师兄呢,师兄保护师妹,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么?我拉着方圆往护士的更衣室而去。

方圆在里面更衣,我就在外面守着她,等到他换好了衣服,我再进去换。

手术室护士都是女的,也就是说,我得穿女护士的衣服,我翻找出最大号的,仍旧有些小,不过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硬往里挤,穿了老半天也没穿好。

我的面前有一个小小玻璃窗,玻璃窗外是一片昏暗的世界,我一边往护士服里挤,一边望向窗外,我所在的综合医疗楼地势有些高,这里的负一楼正好能够看到住院部一楼的场景!

从我这个方向望过去,住院楼旁边的院子里,一扇窗户有灯火透出,两道人影映在了窗台上!

正文卷 第515章:咱们是护士

看那两人的情状,似乎是在推杯换盏。

原本这也没有什么,。

但是,当我准备收回目光时,突然楞住了,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那里应该是守尸人卫进喜的房间!

他的住处有两个人在推杯换盏,而他却与我们在一起?

抬手看了看手上的线绸带,我又想起了在电梯里其中一具医生打扮的尸体给我们红绸带时的情景!卫进喜和那些尸体一样,给了我和方圆一人一条红绸带,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我摁着自己的眉心心说陈烦你到底疑神疑鬼什么呢?这明明是两回事好不好,在电梯里面,尸体给我们红绸布,那是想要将我们骗进冰柜里,而卫老头给我们红绸布,是让我们伪装成尸体,这能一样吗?

虽说我心里说服了自己,可是心深处却总有一丝不好的感觉。

我提起了七分的警惕!

我相信自己的理性判断,同时我也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师兄,你到底好没好啊,快点啊!”方圆在外面敲门。

我应道:“好了,好了,马上出来!”便拉开更衣食的门,走了出来,我和方圆回到走廊上的时候,卫老头已经在走廊上等着我们了,他的身体很瘦,穿上白大褂显得空荡荡的。

就像,就像是一副衣架子撑起白大褂一样。

卫老头还是挺有范的,虽然衣服很不合身,但是披在他身上,却丝毫看不出破绽,仿佛他本来就该是医生一样!

“走吧!”卫老头扯了扯红绸布,向我们招呼道。

我指着洗手槽道:“咱们还没有消毒呢!”

手术室是无菌室,对于卫生条件特别的看重,进门换衣,洗手消毒这是必要的操作,事实上,这也是用无数条人命换来的经验,遵守规则也罢,做戏做全套也罢,我觉得这是进入手术室必要的过程!

“哦哦哦!”卫老头一拍脑门:“看,我将这个给忘记了!”说着走进了洗手槽,先是洗干净了手,又用洗水液重新洗了一遍,接着用消毒水洗了一遍,走向了一旁的风干机。

他的动作十分纯熟,仿佛他以前就常常这样操作一样!

一个看守太平间的老头,有机会来到手术室吗?

不,事实上这不大可能,即使是运送尸体,也是男护工将尸体扛去太平间的!

我和方圆也依法操作了一遍,等在卫老头后面等着风干的时候,我发现卫老头的脚边有一片水渍,我感到奇怪,歪过头去看,就见卫老头的额角,脸上,大颗大颗地往外冒汗水,他脚下的水渍,就是汗水浸透的!

在洗手槽的对面除了烘手器之外,还有一个吹风机,正照着卫老头吹,估计是要在进手术室之前将他身上的粉尘吹干净吧!卫老头之所以会汗滴不止,估计是因为风有些热吧!

不过……

即使风有些热也不应该流这么多的汗水吧!一个糟老头子,又不像是十七八的小姑娘,水灵灵的!

想到这里,我再次偷眼去看卫老头,再看时,我发现卫老头的形容有所变化,他突起的额角陷下去了许多,颧骨也平了不少,这是怎么回事啊,莫非这热吹风还有整形的功能?

我细看时,吓了一大跳,我终于看清楚了,我前面的这人根本不是卫老头,是他用冰柜里的雪堆在脸上,化妆成了卫老头的样子,这时候热风一吹,敷在脸上的雪化了,这人就恢复了本来的面目。

滴落在地上的水渍也不是汗水,而是冰水!

想明白了这一点,我取过洗手槽上盛洗水液的玻璃缸,重重地砸在了“卫老头”的后脑勺上,方圆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惊愕地看着我。“卫老头”也转过脸来,摸着自己的后脑勺质问我道:“你干嘛打我啊!”

我之所以用玻璃缸砸他是因为我以为他是个大活人,但是,当他转过身时,我就意识到我错了,正常人被我这么一砸,肯定得晕,但是看“卫老头”却什么事情都没有!

他不是人!

想到这里,我迅速地做出了第二个举动,从怀里摸出一枚钉尸钉,拍入了他的脑门。

这一回终于有用了,“卫老头”的身体一僵,往后倒去,我赶紧扶住了他,慢慢放倒,一直到我将“卫老头”放平在地,方圆才反应过来,指着“卫老头”的脸道:“他,他不是……”

我将“卫老头”脸上敷的冰块都拨掉了,“卫老头”就变成了另一幅样子,额头内陷,小眼睛,一撮山羊须,往外翻起的嘴唇,这些特征混和在一起,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名精明的商人!已经早已死去的商人……

“咱们上当了!”我说道。

“那现在怎么办?”方圆问我。

我招手说道:“走!”

来到走廊里,我正准备推门而出,又停住了脚步,我转身望去,在走廊另一头的手术室里,手术台上躺着一个人,他似乎是昏睡了,又像是已经死了,一动不动。

他的手里没有红绸带。

而那些戴着红绸带的“医生护士们”看样子已经准备了好了,马上就要动手术了,这些死人要给眼前的活人做手术,而那个活人,正是我们上电梯时碰到打电话的医生!

就这样走了吗?无疑,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最省事的,推门而出,房间里一切的一切都与我们无关!

但是我说服不了自己见死不救!

我向方圆歪了歪头:“回去!”

方圆见我望向手术室,反应过来,和我一样,握了一枚钉尸钉在手。我将门往里推了推,闪身进去,顺便将方圆也拉了进来,一进门,方圆就要找地方隐蔽,但是被我拉住了。

手术室里除了器具柜和手术台,别无长物,根本没有地方可以藏身,因此,还不如早早就打消这个主意呢!

我将红绸带在方圆的眼前晃了晃,又扯了扯他的衣服说道:“别忘了,咱们是护士!”

我们的出现并没有引起这些“红绸带”的注意,因为他们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那医生身上,就像是一个个认真负责的医生,在看着手下的病人一样!

正文卷 第516章:麻醉针

我来到他们的身后。

围住“病人”的一共有五名“医护人员”他们神情肃穆,似乎已经拟定好了医治决策,等着主治大夫最后的点头。

而病床上的“病人”此时也已经醒了过来,看着一群带着红绸带的男男女,女站在自己的面前有此蒙圈,随后就发现了自己所处的境地,他被当成病人绑在了床上!

他所在的手术是重度手术室,这里所有的器具都是为大手术准备的,开颅剖腹,切取内脏,截肢换骨……

如果将医院属性去掉,这里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刑场之一!

而他就是这个可怕刑场的“受刑者”

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之后,“病人”大喊大叫起来:“快停下,快停下,我没有病,我是医生,快停下……”

主刀“医生”见他醒来,笑了笑,是那种戏谑的笑容,仿佛这一场手术,最让他快乐的就是现在,他语调怪异地说道:“病人都不觉得自己有病,这个事,医生的话才最权威,你的病很复杂,不动手术不行啊!”

听完“主刀医生”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的语调听起来如何怪了,那是因为他在模仿医生说话!

“我没有病,我没有病,快放我下来!”“病人”挣扎得更加厉害了。

“主刀医生”冲两旁的“助手”道:“快,快制住他,别影响了手术!”

“助手”立即冲上去,一人扳开“病人”的嘴,另一人便将一条毛巾塞进了他的嘴里,“病人”四肢原来就被绑住了,这下连嘴都给捂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响。

“这样还是不行!”

“主刀医生”突然转过脸来,冲我伸出手道:“麻醉针,麻醉针,快给我拿麻醉针来!”

我正寻思着如何才能够在短时间里同时将五具尸体放倒呢,听到“主刀医生”的命令,赶紧去工具箱里取麻醉针。麻醉针的针筒很大,里面满满一管麻醉剂,这么大的剂量,我只在兽医给猪和牛打针时见到过,针管也很大,差不多刚出生小孩子的手指那么大,那么大的针管,是用来脊柱麻醉的。

脊柱麻醉,也就是所谓的全身麻醉,这么大的剂量推进去,不到十分钟,“病人”就会意识模糊,全身麻痹,别说是开膛破肚,你就是将它切成一块块,他都没啥感觉!

“拿过来啊!”“主刀大夫”冲我叫道。

我往前走去,三步的距离,两秒就到,但是这针自然不能落到“主刀大夫”的手里,我该怎么办呢?

动手吧!

反正迟早都得动手!

我向方圆递了一个眼色,方圆读懂了我的意思,但是很是紧张,紧紧地握住了钉尸钉,这很正常,试想一下,让你拿着钉子往这些看起来与常人并无二致的“医护人员”的脑门扎,不紧张才怪呢!

一步,两步,我已经走到了主刀大夫的面前,“主刀大夫”伸手接麻醉针时,我突然脚底一滑,撞入了“主刀大夫”的怀里,麻醉针的针管没入了他的胸口。

扑入“主刀大夫”的怀里,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冷!这个在冰柜里不知道冰了有多久的家伙,从外到里都透着寒气!

我左手将麻醉针刺入“主刀大夫”的胸口,右手也没有闲着,装做身体失衡,下意识地扶住了“主治大夫”的头,而我在扶住他头的时候,掌心的钉尸钉已经锲入了他的天灵盖。

“主治大夫”的表情顿时凝滞在脸上,身形往后倒去,带着我也往后倒去,我从“主刀大夫”的身上爬起时,方圆仍旧站在原地,看她的样子,似乎想对面前的一人动手,犹豫着那一钉一时间扎不下去。

我心想心样也好,我还能够拖延一段时间。

“大夫,你怎么了?没事吧?”我摇晃着“主刀大夫”的身体,一脸的紧张。

其它医护人员都围了上来,看着倒在地上的“主刀大夫”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林大夫,你怎么了?”

“好好的怎么就倒下了呢?”

“咱们将林大夫扶起来吧!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我也帮忙搀扶,疑问道:“会不会是被麻醉针麻醉了?”

我的话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其中一名医护人员将麻醉针从“主刀大夫”的胸口拨了出来道:“麻醉药全都注射进了林医生的身体,估计是被麻醉了!”

“那怎么办?”

这时候,一名女护士突然站了出来,高声叫道:“不可能,我们是什么人啊,麻醉药对我们没有用的!”

这名女护士的话说得很巧妙,他没有说我们是尸体,麻醉药对我们没有用,而是说“我们是什么人”麻醉药对我们没有用,将自己区别于活人之外的另一种人。

几个字的区别,给人造成的观感感受大不同,我怀疑她活着的时候一定是xxx宣传部的骨干!

见被“女护士”叫破,我知道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大叫一声“方圆”拉过其中一名“护士”钉尸钉钉入了她的脑中,再拨出来时,飙起一柱红灰相间的脑浆……

我这一声方圆,是提供方圆动手!

事实证明,这丫头虽然菜,但是关键时刻,还是很靠得住的,兴许是被我那一声喝壮胆了吧!她一咬牙,钉尸钉就钉入了前面医助的颅中,这一下解决了三人,还有两人。

那两人反应过来,捡起手术台上的镊子,向着我扎了下来,我转身让开,同时一鞭将他抽倒在地,打尸鞭连僵尸都怕三分,更别说眼前的异变尸体了,被打尸鞭一抽,他全身冒出黑烟,腥臭难闻!

方圆那边就比较惨了,追他的尸体握了一把手术刀,锋利的手术刀寒光闪闪,在“护士”的挥舞下在空中划出一道又一道银色的光线,手术刀何其锋利啊,只要沾着,就会皮开肉绽,方圆虽然尽力闪避却是越来越狼狈了!

我心说这样可不行,放弃了被我打扒在地的尸体,冲着一人一尸追了过去!

正文卷 第517章:更重要的事情

方圆不知道踩到了什么,脚下一滑,摔倒在地。

想要爬起时,慌乱中手绊着脚,脚盘着手,一时间未能爬起来。

而这时候,那护士已经冲到了近前,她面目狰狞地举起手术刀,向着方圆劈了过去。

方圆吓得闭上了眼睛,尖叫起来:“啊啊啊……”

而这时候,我已经赶到了,打尸鞭一质抖,卷住了那“护士”的手腕,往回一带,将她的手拉了回来,与此同时,手术刀也飞了出去,钉在了地上。

锋利的手术刀刀尖,在瓷砖地面上扎出一个洞来!直挺挺地站立着

要是落在人身上,从身前到身后都能够穿透了。

我收回鞭,再一卷,卷住了“护士”的脖子,将她拖到了我的面前,钉尸钉扎下,干脆利落。那护士悸动了一阵,便不动弹了。

我上前扶起方圆时,她仍然两腿发抖,不敢地睁开眼睛,喃喃地问道:“我这是死了吗?唉,死好像也没有那么痛苦嘛?风好大,是阴风吗?我到了地府了,怎么四下里一片黑暗?”

我没好气地说道:“你闭着眼睛呢,四下里可不是一片黑暗嘛!”

“啊!”方圆睁开眼睛,看到我,往前一扑,像是八爪鱼一样盘在我的身上“吓死我了,吓死我了,我刚才感觉到手术刀划过我的身体,将我的身体劈成了两半,妈呀,吓死我了……”

我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她。

等到她的情绪平复了一些,我才开口说道:“方圆,我跟你说哈,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将眼睛捂起来,你将眼睛捂起来她就不砍你了吗?你要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而不是闭眼待死,只要你还在战斗,就有转机,而如果你不争取,结果就是注定的了!”

“听到没有?”我强调问。赶尸一行太过凶险,危机重重,鸵鸟一样将头埋在沙子里可不是生存之道?

过了一会儿,方圆低低地应道:“嗯!”

“好了好了,没事儿了!”我将方圆放下,但是她的脚还是很软,站立不稳,我将她扶到椅子上坐下,就听到“呼呼呼呼”粗重的呼吸声,我猛然省起,还有一具尸体没有被搞定呢!

回头一看,那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地上爬起,举着麻醉针,冲“病人”的额头扎了去。人的头骨十分坚硬,这一针能够轻地扎破皮肉经用力,但是想要扎破头骨那是不可能呢的!

虽然如此,如果那一管麻醉剂被注入“病人”的额头,“病人”即使不死,也会成为傻子,试想一下,一个普通人被全身麻醉之后,智力会减退,越接近脑袋,智力减退得也就越多,直接扎脑门上,后果可想而知!

这个时候我们与“尸体”的距离有些远,跑过去营救根本来不及,想到这里,我赶紧取出定鬼镜,照向那“尸体”。我这么做其实是在赌,赌尸体的三魂七魄还在身体里。

如果他的三魂七魄还在身体里的话,定鬼镜就有用。

如果他的三魂七魄已经不在身体里的话,定鬼镜就没有用!

定鬼镜反射着无影灯的灯光,随着我方位的调整,正照着那尸体……那尸体扬起的手停在了半空中!“有用!”我的心里一喜,向着尸体冲了过去!

但是,我还是高估了定鬼镜的效用,它在照住鬼魂时,能够让鬼魂停滞两三秒的样子,但是照住尸体,只能让他停滞半秒钟,它的手在半空中微微凝滞,麻醉针还是扎了下去。

在麻醉针的针尖堪堪刺入“病人”额上皮肤的时候,我已经赶到了,我的身体化做一根擂木,重重地撞向了“医生”。“医生”被撞,身体失去平衡,往侧面冲出四五步这才停下脚步。

不等他站稳,我一鞭将他抽倒在地,骑在他的身上,将一枚钉尸钉锲入了他的脑门。

在我将钉尸钉锲入他脑门的时候,“医生”满脸的悲伤“你,你,你为什么要阻止我治病救人,就算要杀我,也等我治好了病人再说,好吗?”

这特么的也入戏太深了吧!

真当自己是舍命救人的医生了?

再者说了,救人有你这么救的吗?这分明是杀人好吗?

看着“医生”满眼的乞求,我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说好,然后手掌重重一拍,将钉尸钉钉入了他的脑门,他最后的眼神像是在谴责我骗了他,不过我不忍多看,脱下护士服铺在了他的脸上。

收回所有的法器之后,我迎着“病人”走了过去,“病人”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手腕上的红绸布,嘴里呵呵有声,似在质问我到底是人是鬼,我心说敢情我和方圆刚才拼死救你被当成是死尸间的自相残杀了啊!

我拨弄着手腕上的红绸布,有心想吓吓他,想了想还是算了,虽然说医生一般比普通人的胆子大一些,但是这一路折腾来折腾去的,他的命都被吓掉了半条,心脏扑通扑通地像是要撕开皮肉,从其中跳出来,显然已经到了承受的边沿了,再吓他一下,吓死了也是个事儿!

我解下手腕上的红绸带道:“你看清楚了,我们是人!”

见我解下红绸带,“病人”放松不少,原本紧绷着的身体就像是失去了所有的力量,软软地瘫倒在了手术台上。绑在死尸手腕上的红绸布他们自己是解不开的,我能够解开,就说明我是活人,我割断他手脚上的绳子,这才发现,他的手脚都被勒出了乌紫色的血痕。

躺在床上,他看着自己恢复自由的手,泪流满面。

他想要下地来,脚才一沾着地,身体就往下倒,他的脚被绑得太久了,伤及了根本,根本站不住!我重新将他扶回了手术台。安抚道:“你好好躺着吧,我去叫你的同事!”

“你们,你们要走?”“病人”满脸的惊恐。

“别担心,这些尸体不会再站起来了!我们还有事,得先走一步”废话,我们又不是你爸你妈,难道要一直陪着你啊!

“别啊!等天亮再走啊,我害怕!”“病人”缩在手术台上,脸上写满了惊恐。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两点,等到天亮,还得三四个钟呢!更何况,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行!”

正文卷 第518章:永远还不上

最后的结果是:我们将“病人”抬到担架上,推出了手术室,推到了住院部的护士值班室!

这就是离医院近的好处,即时住院,不耽误。

安排了“病人”之后,我和方圆赶去太平间。

守卫室的灯仍旧亮着,站在门外,就能够闻到浓浓的酒香,我伸手敲门,就听屋里一个声音很不满地说道:“谁啊,是又死人了吗?……”

太平间守门人很少有人找上门来,晚上就更别提了,凌晨两点找上门来的,除了要往太平间里放尸体,似乎也没有其它的事情了!

我没有回应老头的话,仍旧重重地敲着房门。

另有一个声音道:“老卫,你忙你的,正好你省下酒,我还能够多喝一点呢!”

“喝喝,喝死你啊!……”守尸人卫老头不满地说道,接下来又几几咕咕地说了逞口舌之快的话,我都没有听清,我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那句“老卫,你忙你的,正好你省下酒,我还能够多喝一点呢!……”

这是皮宏德的声音!

我长吁了一口气,历尽劫波,总算是功德圆满了!

我忍住破门而入的冲动,等着看门人打开房门!

支呀一声,门开了,一张苍老的面孔出现在我和方圆的面前,这张脸孔,我们在半个多小时以前还见过,差点被它坑死,这时候再见到,难免心生警惕!

卫老头见到我和方圆,微微一楞,随后老实不客气地说道:“小后生,没事晚上别往医院后院窜,从住院部到这里,每个月得走十多具尸体呢!……”

敢情老头将我们当成了没事到处闲游的病人了……

我看向来路,昏暗的灯光下,一条曲曲折折的水泥小路,花草树木掩映两边,看上去像是老街的通幽小径。谁能想到,这条美丽的小路,每个月有十一具尸体通过呢!

看守人卫老头说完之后紧紧地盯着我的眼睛,想从我和方圆的眼中看到惊恐的神情,但是我和方圆的表情都十分的平静,这让卫老头很是失望,他讪讪地挥手道:“走吧走吧,别呆在这里了!”

我没有理会他,走上前去,将他从门前推了开去,迈步进屋,方圆紧随其后。

卫老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我们的身后怒声道:“喂,你们干嘛呢?不尊老爱幼也就罢了,还往人家里闯,你们这是入室抢劫知道不知道?……”

我和方圆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桌前喝酒的瘦老头,方圆忍不住哭了起来:“师父,我们找你找得好苦啊!”

其时皮老头一只手端着酒盅,手里的筷子正夹起一只泡椒鸡脚,将塞还没有塞进嘴里呢,看到我们,手一松,鸡爪掉落在地:“烦啦,方圆,你们是怎么找来这里的?”

我们进到屋里之后,卫老头提了一把铁锹,也回到了屋里,看样子是要找我们拼命,见我们叫皮宏德师父,忍住了没动。

方圆扑入皮宏德怀里,鼻涕眼泪蹭了他一脸,这才发现皮老头的耳朵后面扎着一根竹签,一半露在外面,另一半扎进了肉里,疑问道“师父,你?……”

“我什么?……”皮宏德看着看着方圆的目光,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将头发拨拉下来,挡住了插入耳后软骨的牙签“没,没什么!”

“师父!——”在叫出这一声师傅时,我感觉眼角酸酸的,心中五味杂陈,一种深深的悲哀,绕在了喉间,有千言万语,却偏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皮宏德叹息一声,避开了我的目光。

“皮老头,这两货是你的徒弟啊!”卫老头笑出了一嘴的黄牙:“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他们跟你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

皮宏德咬下鸡脚掌的那一块厚肉,又将杯中酒喝光了,站起身来,一手拉着方圆,另一手拉住我冲卫老头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随手将一个布袋扔在了桌上道:“姓卫的,给你带了些小礼物,收下吧!”

不等卫老头说话,我们已经出门了。

差不多在我们走到小路尽头的时候,守尸人卫老头冲出了门来,手里扬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冲皮老头吼叫道:“皮老头,死穷鬼,你特么的跟我说这是小小礼物,这是金子啊,你不是卖腰子了吧,赶紧给我站住,割你一只耳朵下酒我没有问题,你的老腰子,我可不敢收!……”

要是往常,皮老头早就回骂过去了,但是现在,他的反应有些迟钝,好一会儿才想起来,不过他并没有骂回去,而是拉着我们快步离开。

当然,最高效的离开方式是坐车,但是,我没有说要去地下车库,因为怕吓着元思思!鬼和僵尸,一向是天敌,半人半僵也是!拐了一道弯,我们上了医院的顶楼。

看着还在楼下叫喊的卫老头,我指着他手上举的金色的东西道:“那……是小金人吗?”

皮老头皱眉道:“你怎么知道?”

我深吸了一口气,声音低沉地道:“我们是从孙文成老爷子那里来的!”这一路追查而来,对于皮宏德的套路,我早已经了解,张太爷给了他一只烧鸭,他还回去一只小金鸭,孙文成救了他一条命,他还回去一身苗女衣服,以衣代命,那是因为孙文成一家是苗族,送苗女衣服可谓切题,卫老头也救了他一条命,而他不是苗族,按照皮老头原物奉还的性格,还给卫老头的,自然是小金人了……

不知道是不是奥斯卡小金人呢?

听我这么说,皮老头楞住了:“你们……一路找过来的?”

“嗯!”我点点头,将张太婆,孙文成,以及岑城人民医院的经历简单地说了一遍,感慨道:“师父……为了找到你,我和方圆——都吃了不少的苦头……”

皮老头这才知道,原来他一路走来,惹出来这么多的是非,徐乐尸变,张太婆的儿子被吊死鬼找上,孙婉的借身事件以及医院里的红绸带……他握住我和方圆的手道:“谢谢你们,烦啦,方圆,我的好徒弟,真的谢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不然的话……我欠的债,永远都还不上了……”

正文卷 第519章:莫做寻常床榻死

皮宏德问我们为什么会知道那么多,我将徐娘搬了出来。

皮宏德老脸一红,干咳起来:“咳咳咳咳……”

我说道:“师父,我们又没有嘲笑你,你干嘛这样啊!”像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十分保守,觉得自己与徐娘是非正当关系,感觉在我们面前怪不好意思的。

当然,这样的情状仅限于在晚辈面前,在同辈面前,比方说如果是卫老头知道了他的事情,他才不会在乎,甚至会将此当成荣耀!就像是运动会上拿的奖杯一样!

皮宏德抬头看着天空稀疏的星星,半晌才说道:“徐娘她,徐娘她……我本来想接她过门的,但是她天命孤星,五十岁之后才会好转,她明年就五十岁了,我准备解决了我的事情之后,等明年就将她接过门来,但是现在看来,却是等不到了!”

皮宏德所说的解决了自己的事情应该是指被绿毛僵尸追杀的事情,如果真要与一名女子一起过日子,首先就是要稳定,天天被绿毛僵尸追得像狗一样,稳定个屁啊!

解决绿毛僵尸,将徐娘接过门,这两件事就是皮宏德近两年的目标了,现在看来,第一件算是完成了,第二件就悬了!

皮宏德收回目光,看着我和方圆道:“我觉得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也最成功的事情就是收了你和方圆两人做徒弟,说起来,我这个做师父心中有愧啊,名为师父,其实也就是挂个名而已,什么都没有教到你们……”

“师父,别这么说!师徒之恩,不是这么评定的,你虽然没有在我们身边,但是,你的《赶尸纪要》已经将所有的法门秘术都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让我们的本领日益精进!”

皮宏德看着我苦笑:“烦啦,你别这么说话,你这样一本正经地说话,感觉就像是棺前吊言一样……”

听到这里,我倍觉心酸,虽然这时候谁也没有挑明,但是,却已经是是我们皆知的秘密,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人感觉难受,我调整了一下心绪,愤慨地道:“皮老头,这些天你都死到哪里去了,害我们好找!”

皮宏德的眉头舒展了一些,很显然,他更适应我现在的说话方式,他在楼顶的隔热层上坐了下来,将他这些天的经历都跟我们说了一遍——他进到前水村的枯井中时,与我们看到的情形差不多……僵尸王与白老头都成为了僵尸中的皎皎者,就像武侠小说里说的那样,到了真正高手级别,比拼之时没有任何的花招,拳拳到肉,招招制敌!

这也算是另类的返璞归真吧!

白老头与僵尸王撕杀的时候就像是街头巷尾的流氓打架,互相扯头发,扳胳膊,咬皮肉——所不同的是,流氓只是咬伤彼此,而白老头和僵尸王,每一下都要从对方身上撕下一块零部件来!

从枯井撕杀到枯井的边沿,两人身上没有剩下多少零部件了,相比僵尸王,白老头毕竟弱了一些,最终败下阵来,被撕成了碎片——或者这里可以用玄幻小说里经常用到的一个词“陨落”,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够形容白老的壮烈!

随后皮宏德就下到了井里,一路上看着师弟被撕扯成一片片,他心旌动摇,我估计皮老头赶尸一辈子,也没有见过那么惨烈的场景!也就在这时候,悲剧发生了!

与我们下到井中一切烟消云散的场景不一样,皮宏德下到井里的时候,僵尸王尚有一口冤气维持着,趁着皮宏德靠近,僵尸王往前一扑,在他的左肩上抓出了一道深深的伤痕!

皮宏德说到这里解开衣服,将伤口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皮老头当时不是没有发现僵尸王,正是因为发现了僵尸王,才只是手臂被抓伤,如果没有发现的话,他可能当时就被僵尸王夺舍了!

皮老头感慨说他一直觉得他这个师弟很怂,无论是赶尸还是捉鬼,都不愿意多出力,仿佛多出一分力,就吃亏了一样,也不愿意多挣钱,仿佛在温饱之后挣了每一分钱都是脱裤子放屁一样!

直到白老头将自己练成紫僵,在前水村的枯井中与僵尸王拼死,皮老头才知道这几十年来,他对于白光明所有的看法,惴度都是错误的!他之所一生隐忍,就是为了枯井中那一场拼杀!

他说如果换成是他,他可能至死也不会生出与僵尸王扳扳手腕的想法,因为那想法太疯狂了!

皮老头说当时僵尸王的残躯向他扑过来的时候,他感觉有种怪异的力场牵制住了他,那感觉就像被五花大绑不能动弹,而对方正举着刀要对自己开刀!

他拼力挣扎,想要挣脱出去,却还是迟了,虽然避过了要害,但是肩膀被僵尸王抓出了一道伤口,而这一击,也用尽了僵尸王最后一口怨气,人间关于他的,至此终结!

但是,皮宏德被抓伤了……

被僵尸王抓伤,白光明就是前车之鉴,白光明的人生,就是他接下来的人生,而事实上,他的伤与白老头的伤不一样,白老头的伤是被僵尸王随手一抓造成的,更何况他当时年轻力壮!

而抓伤皮宏德的,是僵尸王的垂死一击,力量虽然很弱,但是阴戾怨念,却相对白老头来说深得多,这也是为什么皮老头在这么快的时间里变成半人半僵的原因!

皮老头当时跌坐在枯井的泥地里!他无法接受这事情,他的一生虽然过完了一半多,但是细数下来,忙忙碌碌的,没有多少时日是为自己而活的,而就在此时,他突然被宣判了死刑……

这让他难以接受!

他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第一念头就是要远离这里,不能让我和方圆看到他慢慢变成僵尸的样子,他和他的师弟白老头有很多地方不同,但是有一点很相同,那就是——都将尊严看得很重!

他不愿意让我和方圆看着他一点一点尸变,恶心,卑微,可怜又可怖,如果一定要死,他想选择一种很男人的死法!莫做寻常床榻死,英雄何须裹尸还?

正文卷 第520章:翳风

当听说我们利用绿毛僵尸追查他的下落时,皮宏德的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惊奇地看着我道:“烦啦,不是我夸你,就你这个脑子,扔去哪里都不是俗物!”

与我们调查的结果一样,在离开前水村之后,皮宏德就去找徐娘了,据他自己所说,从前水村回到岑城的路上他想了很多,他的人生在被僵尸王抓伤开始,便被截去了长长一截!

以至于他一抬眼,就能够看到自己的死期!

失落,痛苦!这些都是免不了的,但是在此之外,他希望自己的人生划上一句完美的句号,他的师傅曾经跟他说过,人生在世,不要欠任何人的,欠下的,在来世是要还的!

皮宏德想要给自己一个干干净净的来世,因此,他要将这一世在人间欠下的债全都还清,他第一个要还的是徐娘,徐娘跟了他很长时间,而他什么都没有给她,名份,金钱……

名份这辈子是给不了了,但是金钱上可以,皮老头做了大半辈子的赶尸人,还是有点积蓄的!给了徐娘一笔钱,他的心里好受了一些,临走之时,他本来还想劝徐娘过了五十岁打个人嫁了,不用等他了,想想还是算了,徐娘的火爆脾气他是知道的,如果自己说了这话,屁股上少说得挨上四五脚!

挨踹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他怕与徐娘夹缠不清时被他发现自己的异常,于是他将自己对徐娘说的话放进了快递里,这个快递会在两个月后寄出,放到徐娘手上的时候,他应该早就不在了……

说到这里,皮宏德伸手去摸耳后的软骨,将已经差不多完全锲入软骨的牙签又往里顶了顶,他原本有些灰暗的脸色又慢慢地恢复了正常,眼中也恢复了少许的神采!

中医上说耳朵后面有翳风穴,也叫手少阳三焦经穴,针灸可以痉病,狂疾,治头痛牙痛,腮腺炎,面神经麻痹。这个“狂疾”与僵化着着许多相似之处,因此也可以抵制活人僵化!

但是,付出的代价很大,可以说是饮鸠止渴,皮老头清醒一两个钟,可能是用十多天的寿命换的!皮宏德左耳的翳风穴已经被刺了,现在是右耳,等到他身体里积聚的尸气将刺入两耳的牙签逼出之时,就是皮老头彻底尸变之时!

安静!气氛突然变得很是悲伤……

“师父……”我叫道。

皮宏德摆手道:“烦啦,别试着安慰我,我是赶尸匠,你也是赶尸匠,你知道的我知道,你不知道的我也知道,我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情,因此,你的任何安慰在我看来都是在浪费时间!”

“师父……”方圆才止住的眼泪又流了出来!

从徐娘离开之后,皮宏德依次去了徐乐,张太婆,孙文(估计与孙文成喝酒时就已经用牙签刺翳风穴了吧),卫老头家,将昔日的恩情一一还清,却也引得徐乐尸变,木叔被吊死鬼上身,孙婉还魂,以及医院的红绸带事件……

说起红绸带事情,皮老头突然想是想起了什么,抓住我的手道:“烦啦,人民医院已经有四五十年的厉害了,其中的死鬼怨灵不知道有多少,我担心除了你们刚才遇到的情况,还有其它的事情,因此,我希望你能够留在医院里,直到天明,确保不出任何的事情!”

皮老头做了那么多事,就是不想欠任何人的东西,这是他的执念,前面造成的影响都被我和方圆抹平了,医院里的事情还不能下定论,毕竟,医院里的鬼魂怨尸实在太多了一些!

如果有人因为皮宏德的影响而死,那他想要不欠这世界一分一毫的念头就落空了……

做为他的记名徒弟,我必要帮他完成心愿!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离开,皮宏德怎么办?他不能跟着我们去各个病房穿梭,这么一来引出的问题只怕更大……

像是看出了我的为难之处,方圆说道:“我守着师父吧!”

我摇头“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说实话,我不放心,虽然说皮宏德是我们的师父,我们也为他的经历难过不已,但是,一旦他尸变,变成僵尸,可是六亲不认了,那时候天台上的方圆就会成为她的第一道血食!

方圆挺了挺胸脯,神情坚定地说道:“师兄,你就相信我吧,我能行的!”

皮宏德迟疑了一下,指着不完处的小房间道:“可以先将我关起来,这样就没有问题了!”每一栋楼的楼顶都有封顶小屋,一般是两间,一间防止楼道被雨淋湿,另一间是配电房或者是杂物间,皮宏德所指的正是杂物间,房间有四平米的样子,一扇大铁门,如果将铁门锁上,皮宏德即使尸变,也未必能够突破得出来……

皮宏德走进杂物间,将门推上,隔着小指精的钢筋对我和方圆道:“再加一把锁,这样应该可以了!”

方圆说道:“加锁就没有必要了吧!”

“有必要的!你们等一下我”我说着便下楼去了,在医护室里拿了一把锁,将门锁上了,隔着门锁,皮宏德向我伸起了大拇指,笑得很是苦涩!我避开了他的目光。

我将方圆拉到一边,苦口婆心地道:“方圆,我知道你心里难受,我和你一样,虽然已经预料到了这后果,但是真正面对时,仍然有些接受不了!我知道,皮宏德是我们的师傅,按道理来讲我不应该这么对他,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一旦他尸变,就会失去人性,而一旦他伤了我,在人间也不是谁也不欠了,为了皮老头,也为了他不欠你的,一旦发现情况有异,你就得立即离开,知道吗?”

方圆点头:“我知道了!”

我本来想将钥匙给方圆,想想还是捏在了手里,我怕他一时间没有忍住,给皮宏德开门,女人毕竟是感性的,容易感情用事,而皮宏德,因为半人半僵的状态,发作的时候脑子严重不够用,因此,这个时候,我得把持住!

我将钥匙收进怀里,看向皮宏德时,声音莫明地有些沙哑:“师父,我走了啊!”

正文卷 第521章:天地不仁

凌晨三点钟,我一个人游荡在空荡荡的医院。

岑城人民医院始建于一九六五年,当时只有两千平米的样子,经过这么多年的扩建,已经扩大到一万一千多平米了,分有门诊部,住院楼,医疗综合大楼和医工人员宿舍。

其中最大的要数住院部,共两幢楼,新住院部,老住院部。

门诊部和医疗综合大楼不用去了,因为这个点那里不会再有人了,医工宿舍也不用去,那里和别的住宅大楼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阴气没有那么重,邪秽阴尸也不会去。

因此,我的主要目标就是住院部……

也亏得这一万一千坪米的医院有一半是广场和公园,不然的话,我今天晚上非累死在这里不可。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三点过五分,月亮已经西斜,走在露天的场所,明显感觉到湿气往脸上扑。

即使是住院楼,也有轻重之分,比方和骨科,皮肤科,妇产科之类的就没有什么,这些都死不了人,真正严重的是肿瘤科,脑科和内科,前一种死亡率达到百分之七八十,后两种死亡率也不低。

我看着电梯前的指示牌,选择了老住院部,有了此前的经历,我本来打算走楼梯的,想想还是算了,有走楼梯的气力,都足够我对付一群邪物的了。

晚上的电梯没有什么人,我按了按钮不到五秒钟,电梯门就开了,电梯门打开,扑面一股冷气,还隐隐带着难闻的尸气——这也正常,这么多年来,电梯进进出出多少个死人或者是将死之人啊!

进入电梯,我按了五楼,五楼是肿瘤科,那里阴气最重,因此也就成了我的首先,电梯往上行的时候,除了机器的卡卡声响之外,我仿佛还能听到别的声音,那声音很紧致,一应一和,若有若无,但是你却能够听出,这明显不是电梯声!

就好像,就好像有两位老太太在离你几十米远的地方小声地东家长,西家短地聊着天,你能够听到她们的聊天声,却听不清他们在聊些什么,随着电梯上到二楼,仿佛有很多人加入,那声音便热闹丰富起来……

电梯继续往上,三楼,四楼,那声音就没法听了,就像是来到了菜市,无数的买家和卖家聚集在一起讨价还价一样,声音虽然大了不小,我仍旧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我感觉很不舒服,像是有无数双眼睛准备或者已经在穿透电梯这个铁箱子,盯着我看一样,不过好在这时候已经到了五楼了,电梯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我迈步走出了电梯,在我走出电梯的时候,无数的叹息声在我的耳边响起,仿佛我是他们唯一的听众,而我的离开,让他们感觉到很失落一样……

走廊里的灯仍然亮着,走廊上已经没有了人,编号的病房门里,传来打鼾的声音,特别的响,我就踩着鼾声往前走着,人在生病的时候,特别是生重病的时候,因为身体机能的异常,不打鼾的人这时候也会打鼾,男女都一样!

有的声音正常还好,有的声音不正常,就像是上古的凶兽在喘息一样,随时都会冲门门栅,扑出来寻人而噬……不对,这里的大多数人别说扑出来了,连走路都得人搀扶着。

我往前走了三四个病房,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当我扭过头来时,我终于知道了哪里不对劲了,有一个影子,踩在我的影子上,借着我的影子往前移动。

见被我发现了,那影子颇有些不好意思,想要躲进我的影子里,我赶紧往前迈出一步,那影子措手不及,便完完整整地展现在了我的面前,那影子看起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扎着两只羊角辫,穿着宽大的病号服,显得有些害羞……我蹲下身来,站在影子的面前,质问道:“你跟着我干嘛?”

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响起:“哦,我我我,我这就走……”

见我一点也不害怕,那影子反而害怕了,准备离开。

“站住!”我叫住她道:“你还没有回答我呢,你跟着我干嘛?”

“我我……”影子卷缩起来,可怜兮兮地说道:“我就是想四外走走……”

“四处走走?”

“是啊!”女孩幽幽地说道:“我从第十人民医院转到这里当天就做手术了!”说到手术的时候,小女孩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是淋巴癌晚期,动完手术两个星期后就开始化疗,看到我的头发了吗?是假的!”小女孩说着将自己的头发摘了下来“……化疗了三个星期,还是没有控制住,癌细胞扩散到了全身!你看我现在好好的,但是如果你摸一把我的身体,就能够摸到一个又一个的肉疙瘩,那就是扩散的肿瘤,不信你摸……”

小女孩说着向我靠近过来。

将要移动到我面前时又停住了,恍然大悟一般说道:“你看我,也是傻了,我的尸体都火化了,哪里还摸得到啊!”小女孩说到这里抬起头来,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留下了两片水渍,那影子看着我道:“大哥哥,不管你信不信,这就是我的经历,在人民医院的住院部住了一个多月,我还没有好好走一圈呢,所以我想……”

听到这里,我的心一阵悸动,脑海里很自然地出现了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往细一想,可不就是如此吗?白光明,皮宏德,还有眼前的小女孩都被命运之轮无情地辗压或者将要辗压!

而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怎么反抗都没有用!

命运伴随着你的一生,但是对于上天来说,不过是轻轻地拨动一下齿轮……

我想了想说道:“你觉得我的影子怎么样,刚才你附着它,觉得舒服吗?”

女孩点点头。

“那你继续吧!”我说道:“你不是没有好好走走吗,我带你走走!”我的心里清楚,这对于一个术人来说不好,影子是我身体垂下来的,严格来说,也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将鬼魂附在影子上是有隐患的,但是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觉得如果能够帮小女孩一把,也是不错的,毕竟这世间已经太多的恶意了!

正文卷 第522章:肺片

小女孩一脸期待地看着我“真的可以吗?”直到我再一次肯定,她很有礼貌地说了声谢谢,走向了我的影子……

然后,那道影子便慢慢地融入到了我的影子里,

只剩下一束头发在我的影子外随风飘飞着。

说句实在话,从女孩的影子融入我的影子里,我就有点后悔了,我意识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之所以来到肿瘤科,是带着目的而来的,不是为做好事而来的!

不过事已至此,总不能再将小女孩赶走吧!

我收拾心情,对着自己垂在地上的影子道:“走了啊!”便迈步往前走去,昏暗的走廊里,一个一个门牌号从我们面前闪过,医院比别处迷信,所以带“四”字的门牌号顺跳为五,因此,我也不知道这路来走过了多少房间,前面十多米远的地方是护士站,护士站正好处于肿瘤住院部的中心地带,再往前后,就到了后半段了……

一路我都留意着附在我影子里的小女孩,小女孩被我带着一边往前走,一边东张西望,神情新奇,还一边记录着门牌号,似乎是害怕走失了……这么乖巧的小姑娘,如果老天没有跟她开那个天大的玩笑,她一定会有一个远大的前程!

前面的房门开着,有热气传出来,我抬眼望去,门楣上写着几个大字“饭菜加热房”有的病人不愿意叫外卖,就要病房里做饭做菜,影响病友是一方面,最严重的是是,病房里还接有氧气管道,一旦发生短路起火等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却又不能杜绝这样的行为,于是便专门收拾了一间房间用来给病人做饭热菜。

说是做饭热菜的房间,房间里却是空荡荡的,除了一个微波炉别无长物!

此时,微波炉的面前站着一名女子,她似乎正在加热饭菜,就在她摁开开关的时候,走廊里的灯便闪烁起来,滋滋的电流声表示线路短路了,女人似乎很害怕,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办,冲护士站喊道:“护士,护士……”

她的身形瘦弱,头发掉得没剩下几根了,可能是因为久病,太过虚弱,喊话的声音都哑了,不仔细听还以为她在叫“出气,出气……”

女人喊了没几声,一名穿着护士服的女子匆匆地跑了过来,问道:“出什么事了……”

“微波炉,微波炉!”女人指着微波炉叫道。

热气越来越盛,微波炉里发出碰碰碰地声响,像是马上就要爆炸了,情况紧急,那名女护士也没有想多少,伸手去拨插头,其时电线虽然因为发热软得就像是垂下来的鼻涕,但是终归没有溶掉绝缘体,还是可以拨插头的!

但是,女人的手才碰着插头,就触电了。

“我擦!”我骂了一句,四处去找东西,总算在门边上找到一把扫帚,冲进热菜房,想要拨开那护士,谁知道拨了一个空,眼看着扫帚从护士的身上穿过,却什么也没有碰到,我顿时明白过来:护士早已经被电死了,这不过是旧时场景的重现!

见护士在电击中痛苦挣扎,女人就在两步遥之的地方,双手叉腰冷冷地观望着,一直到护士软软倒下,她才走上前去,将微波炉的炉门打开了,将食物从中取了出来……

纯白如玉的盘子里盛着一盘黑乎乎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变质的猪肺,不过,当阴风撩起她的衣襟,露出肚子上的伤口时,我才意识到,这半盘肺片可能不是猪肺,就是从她身上割出来的半块肺!

因为一个接一个的肿瘤堆积在肺上,才让那半块肺肿大发黑,看起来就像是早已经腐烂了一样……

那女人沾起一块肺片,塞进嘴里嚼着,一边嚼,一边有血水从嘴角溢出,得了肺癌的人会不停地咳血,想必这也是她的嘴角会溢出血水的原因吧!

女人似乎这时候才发现我,递给我一块肺片道:“要尝尝吗?很好吃的!”

我摆手道:“不用,不用……”

估计这一场旧景重现,也是受了皮老头的影响,女护士因为拨电线,触电身亡了,眼前这个病人,又是怎么死的呢?想到这个问题时我忍不住拍了自己的脑袋一下,她都病成这样了,还有多长的时间好活呢,估计与女护士就是前后脚的事情……

护士仍然在挣扎,女病人一手托着盘,另一手拈起热好的肺片往嘴里寒,这场景异常可怖,但是对当时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毕竟,就在一个小时以前,我和方圆就经历了手术室风波。

就在这时候,我感觉到了脚下一冷,抬眼去看时,小女孩林香儿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我的影子里站了起来,她往前一扑,将那女人扑到在地,嘴一张,竟然将那女人吞下了肚,等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听碰地一声,白瓷碟儿摔碎了,肺片撒了一地,散发出腐烂的恶臭味道……

林香儿从地上站起,看着我道:“对不起,我骗了你!”

“你是恶鬼?”我指着林香儿质问!

林香儿摇头道:“我不是恶鬼,我只是,我只是想帮白姐姐!”林香儿指着一旁的护士,女病人被吞噬之后,护士也脱身出来,看着林香儿道:“香儿,是你吗?”

林香儿点点头,对我说道:“我在住院的时候,白姐姐对我很好,除了我妈,就是白姐姐对我最好了,她就是我的第二个妈,那时候我正病重,我妈要上班,就是白姐姐在照顾我,她给我端便盆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她”那个她,指的应该是女病人“她便一直对她骂骂咧咧的,还不止一次故意将吃完的饭菜都倒在床上,让白姐姐去清理,白姐姐气不过,说照着她这个性也,也难怪从住院到现在,都没有儿女床前照顾,换谁都受不了啊!”

“这话估计是戳中了她的痛处了,她怀恨在心,于是就害死了白姐姐……”

林香儿说到这里哭了起来:“大哥哥,刚才的场景你也看到了,她选了一个白姐姐值夜班的日子,故意让微波炉短路,白姐姐赶来帮忙,去扯电线的时候,握住了与电线缠在了一起的铁丝线……”

正文卷 第523章:鬼上身

刚才没有仔细看,仔细看时,我果然看到了,电线上缠着细细密密的铁丝,而铁丝的一头,就绑在了插头上……

白护士见救助的是她,可能有点不爽,毕竟闹得那么僵,但是,做为值班的护士,她并没有推诿,而是过来解决帮忙,她心里或许也想过,眼前的中年女人是否对我满怀恶意,但是估计她至死也不会相信,她会对自己下杀手!

而起因就是一句话……

“也就是那时候,我的生命快要走到尽头的,我的爸爸妈妈外公外婆都来看我了,但是只有两个人没有来!”回忆往事,林香儿的眼角一片雾蒙蒙的!

“一个是我的弟弟,妈妈说弟弟在爷爷奶奶家,交通不便利,赶不上来!这个我能够理解……我们家乡有传说,说是十六岁以下的小孩子是不能看死人的,会被惊魂,一旦惊了魂,就会常年生病,严重的会死!”

“爸爸妈妈怕我将弟弟惊着了,不带他来,我能够理解,毕竟,我马上就会告别而去,而弟弟的人生还很长很长,要长大成材,要给爸爸妈妈养老送终……”

“但是,白姐姐也没有来……”

“我问妈妈白姐姐为什么没有来,妈妈跟我说,白姐姐上晚班,累了,回家休息了!我不相信妈妈的话,白姐姐上班经常黑白颠倒,确实很累,很辛苦,但是,今天是告别日,她不会不来的,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来不了……”

“我想让妈妈告诉我真相,但是,我说出来的话,他们都听不清楚了,他们将耳朵附在我的嘴巴上,头发都遮住了我的脸,却还是听到不到我的话,我很生气,对着他们大吼大吼起来,他们却仍旧听不清楚我说些什么……”

直到爸爸妈妈哭起来,外公外婆哭也哭起来,我才知道,原来在他们看来,我已经死了,他们拨掉了氧气管,扯下了心电仪,我顿时感觉一身轻松,我感觉身体特别的轻,我飘了起来,我想要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却被困在了房间出不去……

虽然如此,我还是从清洁工大妈的闲言碎语中知道了真相,白姐姐被她害死了,她自己命不久矣,就拉白姐姐去垫背!而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因此,我要为白姐姐报仇!

“因此你将她吃了?”

林香儿的目光变得很冷:“也只有这样,才能为白姐姐报仇!”

听到这里,我的心神微动,沉吟着道:“让我猜猜,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住的病房是5013号病房吧!”

林香儿一脸的迷惑:“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说道:“我从电梯出来,一直靠右走,但是在5013房间的右边,摆着一只担架,因此,我往左拐了一个弯,也就是拐弯的时候,灯光将我的影子投到了左边的墙壁上,你才得以机会攀着我的影子从病房里钻出来……”

“是!”林香儿满脸的崇拜:“大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

“你从病房中出来,就是为了帮你的白姐姐报仇?”

林香儿点头:“嗯!”

我将林香儿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摇头道:“不对,不对,你在说谎?”

“我没有啊!”林香儿有些着急了。

我指着后面的走廊道:“你说你死在5013号病房,怎么会困在病房里出不来呢,你是病死的,病死不算是横死啊,据我所知,只有横死之人才会被困在死地动不了!需要借用外力离开!”

“你在说谎,你刚才的话,都是在骗我,对吗?”

“不是啊,不是啊……”林香儿反驳道。

“那你给我解释解释!”我双手抱胸,看着屋里一大一小两只鬼,林香儿才十二岁,美得很青涩,略显苍白的脸看起来让人心疼,白护士二十三四岁的样子,身高一米六五,虽然被护士服裹住了玲珑的身姿,仍旧美艳动人。

整个看上去,就像是医院版的倩女幽魂。

“我不是因为横死被困在原地的,而是被人用鬼术锁在了房间里,我之所以没有跟你说!”林香儿小心翼翼地看着我道:“我是怕吓着你!”

我笑了:“这一会儿就见到三只鬼了,还怕什么怕啊?”

“不一样的!”林香儿的眼中写满了担忧。“这次不一样!”

“说说吧,有什么不一样的!”虽然确认林香儿骗了我,但是,观其言行举止,我不相信她是恶鬼,当然,还有更加重要的——直觉!

林香儿吱吱吾吾地不肯说,白护士突然插嘴道:“陈先生,你是术人吧?”

白护士毕竟比林香儿大些,看人也看得准些。

我点点头。

“你是术士啊,你是术士啊!我说你见到我一点也不害怕呢,原来你是术士,我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啊!那太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脱身了!”林香儿一脸的欣喜。

我疑问道:“怎么回事啊?”

林香儿老气横秋了看着我道:“大哥哥,如果你是普通人,我也不敢跟你多说,因为怕连累你,你是术人就不一样了,我是骗了你,我死之后,鬼魂确实可以走出病房,因此我就去找她的麻烦了……”

林香儿和我说起了她找那个病女人麻烦的始末:在她的尸体被送去太平间的时候,就离魂了,只是因为其时是大白天,她也不敢多有动作,一直到夜幕的降临……

林香儿已经了解了那女人的习性,每天六点半的样子,同城快递便会将一只包裹送到她的手里,有时候是鱼肉,有时候是鸽子肉或者是鸡肉,那女人一手提着肉,一手提着电饭锅走向做菜房,接水,洗姜蒜,整个过程大概是十分钟左右,那个时候做饭房里几乎只有她一个,是下手的绝佳机会!

鬼魂想要搞死一个人,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上她的身,林香儿也是这么打算的,在那女人进到做饭房的时候,地面已经被林香儿泼湿了,而女人穿着平底鞋,很容易滑跤,这便是她的机会!

正文卷 第524章:打鬼桩

那女人进到了房间里。

她将锅放好,跨前一步洗姜时,突然脚下一滑,身体失去平衡,如果不是双手撑住地面,估计得摔个狗吃屎!

人在摔跤的时候,脚后跟自然而然地会踮起来,那女人脚后跟抬起之时,林香儿趁机将双脚锲了进去,这么一来,重新站起的女人看似仍旧脚踏室地,而事实上后脚跟踩在了林香儿的脚背上,只有前半只脚着地!

地有生气,因此,附身鬼要对人下手之时,就要垫起他的双脚!

林香儿垫起了女人的脚跟,等于是成功了一半,多侧十天半月,少则四五天,等到林香儿垫起她整只脚,让她脚不沾地的时候,她的死期就到了!那女人是重病之人,因此,整个过程会更短一些……

那女人就踩在她的脚上,做好了饭菜,等到端回病房时出了问题,走廊里有两个小孩在打闹,追在追去的,撞在了那女人的身上,不仅将林香儿撞了出来,连同一锅鸡肉撒了一地。

那女人气得暴跳如雷,一边骂一边追那两孩子,但是她一个病恹恹的身体,哪里跑得过熊孩子,自然是越追越远,最后追丢了……

林香儿也很是气恼,为这次附身她准备了很久,但是被两熊孩子一闹,落空了,再想附身,得至少等上一星期才行!她心想我可等不了那么久,既然附身不了,吓死她也不错!

医院里的病房没有隔间,晚上睡觉的时候用帘子隔开彼此,这让病人有了独立的小空间,但是风一吹,萧萧声响中,帘布变换各种形状,如果在自己家里,这没有什么,但是在医院隔间里,几乎每一个病房都死过人的情况下,人本来就疑神疑鬼,任何的动静都会被无限放大,看着扭曲变形的帘布,立即就会想到隔壁有一只枯手,马上就要揭开帘伸进来……

林香儿的操作,比这个还要恐怖得多,她知道那女人因为病痛,每天晚上的十一到十二点都会坐在床上发上很长时间的呆,于是就挑在那个时间,顶着帘布迎着那女人走去。

如果只是风吹帘布动,就算你心里害怕,但是你至少可以找个理由安慰自己“别害怕,这只是风吹帘布而已!”但是,当帘布之上突显出一道人影,而人形就是不久前的死者,你都没有办法安慰自己!

林香儿说当时那女人看到她是,就像是发了疯一样号叫不止,连滚带爬地冲向了护士站,医生给他吃了六颗安定片才镇定下来,接下来的几天内,林香儿又吓了她十多回……

那女人本来就有重病,被这么一通吓,身体更加虚弱了,连睁开眼睛都显得很疲累的样子,林香儿心想这样也好,再多吓两天,估计她会被吓死,也算是为白姐姐报仇了……

但就在这时候,出现了意外,那一天正好是初一,林香儿十点钟过后,医院突然停电了,昏暗的走廊里突然走来了六七个人,哦不,应该是六七只鬼才对,他们穿着绸布唐装,头发梳中分,腰间的皮带上别着三八大街,走路一拐一扭地,活像是抗战电影里的汉奸!

他们不由分说地揪住林香儿,用一根鬼桩将他钉在了她病故的床下面,这才告诉林香儿,那女人是她的孙女,林香儿伤害他的孙女儿,就是与他为敌,因此必须死!

打鬼桩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被打鬼桩的鬼魂体内的鬼气会慢慢地飘散,直至魂飞魄散,这个过程,长达半个月,而在这半个多月,因为被鬼桩困住,林月儿动弹不得,只能看着自己一分一分地死去!

我看着林月儿,问道:“那你是怎么脱离鬼桩的呢?”

像是回忆起了当时的场景,林月儿的脸上现出了神苦的神情,据她所说,昨天,是她被打鬼桩的第八天,因为鬼气流失过多,她意识模糊,陷入了昏睡之中,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一股浓郁的阴煞之气她涌来,被阴煞之气一激,她清醒了过来,她虽然是一只没有走出过人民医院的鬼魂,也知道阴煞之气只有僵尸才有!(鬼魂也有阴气,但是称不上煞!)

她心胆俱寒的时候,发现鬼桩也有所动摇,原来,鬼桩主要的威力来自于鬼气,鬼气感应到了天敌的气息,鬼桩不稳了,林香儿一咬牙,将鬼桩从身拨了下来。

她原本身体就虚弱,拨去鬼桩几乎耗尽了他的力量,她躺在地上休息了一两个钟,想要出来时,正好碰上路过的我,于是就躲在了我的影子里,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有想到我将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接下来,在做饭房里,她吞噬那女人,救下了白护士……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林香儿看着我,神情我见犹怜:“大哥哥,整个人民医院都是那恶鬼的地盘,我吞噬了她的孙女,只怕是,只怕是……我唯一担心的是连累了白姐姐,因此,我想让你带她走,白姐姐是无辜的……”

“不,香香,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不走,我陪着你!”白护士拉住了林香儿的手!

林香儿还活着的时候一直是白护士照顾她,现在的情形好像反过来了,林香儿因为死的时候还是小孩子,怨气比较重,力量比白护士强大得多,反过来是林香儿照顾白护士了!

“别担心!”我安慰一大一小两女鬼道:“船到桥头自然直,总有办法的!”又说道:“别呆在做饭房里闻锼臭味了,出来透透气吧!”做饭房是公共场合,再加上食物废料特别多,虽然清洁工常常清理,但是,已经渗透整个房间的怪味怎么也散不了,闻了这么久,我都有点受不了了!

一边往外走,我一边搜索本地的信息,输入关键字“岑城人民医院”“民国”“汉奸”很快便有一篇文章跳了出来,标题是《岑城大兴土木修人民医院,州领导亲自督导》这篇文章里凑齐了我输入了三个关键词!

正文卷 第525章:排场

文章的一开始自然是对社会主义大好形式的大加赞扬,我们活在新时代,沐浴春风中,而这些,都是xxx的赐与!

一大通的屁话之后说建设一个医院是多么不容易,在领导的多次关怀和身体力行的参与才有了这个项目的实施和落地!

接下来便是介绍人名医院的选址,位于岑城的东北坡,此前是一批荒地,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在这里枪毙了让乡民们闻风丧胆的汉奸黄先行和他的几名同党……

文章里也就简单地提了这么一嘴,没有更多的信息了!

去查黄先行,网上半点信息也没有。

好吧,不管有没有信息,这个黄先生是恶鬼无疑了,他与狗腿子们被枪毙之后,魂魄就留在了这里,建成医院之后,由于这里的阴气沉重,他们也变得越来越强大……

以至于能够脱离死地,进来医院。

虽然黄先行的鬼力变得越来越强大,却也救不下自己命中该死的孙女,只能一分分地看着她离死亡越来越近,这时候林香儿想要害他的孙女儿,他一身气正没处撒呢,将林香儿抓住,钉了鬼桩……

林香儿被钉鬼桩的第三天,黄先生的孙女也死了,不知道为什么黄先行没有将她拉入队伍,而是让她留在了住院楼,以他孙女的刻薄,阴毒,在恶鬼群中,绝对能够闯出一片天地来!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林香儿只是吓了黄先行的女儿几次,就被钉了鬼桩,现在情况不一样,林香儿将他女儿的魂魄吃了,结果会怎么样呢?

不管怎么样,先带他们离开这是非之地是正经!

我还没有开口说话,刷地一下,整个医院都停电了,只有走廊里的应急灯还发出微弱的光芒,很快地,应急灯也被灭了,黑暗将我们笼罩其中,我依稀记起林香儿说过,黄先行第一次出现时就是这样,突然间所有的灯都灭了,然后他就出现了!

医院里阴气很重,皮宏德的这一次光顾就更是雪上加箱,阴气这么重,不需要灭灯恶鬼黄先行仍旧能够来去自如,那他为什么还要灭灯呢?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在极快的速度里想了几十种可能,最终想清楚了,是讲究排场!

人们常说的是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活人讲排场是灯火通明,照如白昼,鬼魂讲排场正好反过来,天昏地暗,一点光亮都不留!

隐隐约约中听到一个声音问道:“那里怎么还有一点光啊……”

五楼唯一还有光点的就是护士台,为了防止停电,护士们买了蜡烛收纳在抽屉里,停电便点一根照亮(当然,如果是探查病房,还是用的手电筒)

烛光下,一其护士正抄写着什么。

几乎是在那声音说话的同时,就有一道冷风吹了过来,冷风中站着出现了一道黑影,黑影走到了护士台前,伸手一掐,便将蜡烛的烛蕊都扯掉了,回头冲黄先行喊道:“司令,妥了!”

我这才看清楚那黑影的模样,高高瘦瘦的,身上穿的是一套灰色的唐装,油光发亮的头发梳了个中分,应该是黄先行派来的先锋!

蜡烛无风自灭,护士台值班的护士有些害怕了,一时间不知道是要退到休息室还是留在这里,或者是重新点燃蜡烛,但是她最终忍不住什么事都没有做,看样子是准备看看情况再说。

黑影灭了灯,回去招呼黄先行去了。

黄先行说话的时候已经走到楼梯转角了,听到喊话,从脚落里走了出来,黄先行留着一头灰白色的头发,鼻梁上架一副金钱眼镜,一身月白色的丝绸衣服让他看起来的特别的显眼!

而他身上的鬼气,比之前探路的那人不知道强大了多少!

黄先行的后面,还跟了四五个人,他们穿得与最先出现的鬼魂差不了多少,都是一脸的馋笑,如众星捧月一样护着黄先行!

这么多的恶鬼……

而我这边,除了我一个外,还有两个累赘,实力悬殊,我的第一念头就是跑,先离开肿瘤科再说,我向林香儿和白护士打了一个手势,往另一边的楼梯摸了去!

我们所处的位置有点微妙,走廊的墙壁就在我们前面数米处突起一块,刚好遮住那些鬼魂的视线,为我们打掩护,但是,如果他们再走近一些,我们就跑不掉了……

白护士和林香儿跟在我的身后,摸索着进了楼道,探头望去,黄先生差不多已经走到护士站了,他张脸四面望了一圈,很满意地点了点头,背着手向我们所以的方向走了过来……

走到做饭房的时候,黄先行开口叫了起来:“樱樱,都这么多天了,你想得怎么样了啊,反正你也害了人命,去不了鬼府了,不如就跟着爷爷我吧,怎么样!”

叫了几声无人回答,黄先行迈步走进了做饭房,我们看不到黄先行进入做饭房后的表情,但是听到了他的吼叫道:“谁,谁,是谁害了我的孙女儿……”

黄樱热衷于旧时重现,折磨白护士,但是,这时候微波炉的插头已经从排掐上扯了下来,缠在上面的钱丝被剪断,插头也已经被扳弯!旧时重现的场景被彻底地被破坏了,可以预料到,黄樱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黄先行愤怒的吼叫声传了过来:“找,给我找,无论如何也要将害了我孙女的人找出来,让范子,小雨,老虎他们门楼道都给我看好了,这时候,不许任何人进出住院楼……”

听黄先行一通吼叫,我们才意识到此时我们还在住院楼,得赶紧离开才行!我向林香儿和白护士使了个眼色,一人二鬼往三楼而去(四是个忌讳的字眼,因此没有四楼)三楼是脑科,脑科病不比别的,麻醉药不敢多打,因为伤脑子,更多时候得自己忍住痛,都这时候了,还能够听到人的惨叫声声!可见病人的痛苦!

就在这时候,三楼的楼梯口出现了一个人,他捧着一个圆圆的东西在往护栏上砸,我们一开始以为是砸椰子壳或者是西瓜,直到看向那人时,我们才惊恐地意识到,他砸的不是西瓜,也不是生椰子,而是人头……

正文卷 第526章:砸头

那人头血肉模糊的,每下砸下,都有一大蓬的鲜血飞溅。

其中不少的鲜血溅到了我们的身上。

而砸头的人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脖子上栓一条金利来的领带,单看这一身装束,像是一个绅士,但是如果你再往上看的话,就会惊恐地发现,他的脖子上面没有脑袋,只剩下了一个红通通的腔子!

他砸的,是自己的头!

一边砸嘴里一边喃喃地说道:“一个破头,一个破头,你害我痛了那么久,你毁了我的人生,你以为我找不到办法治你么?我特么的砸烂你,我砸烂你,看你还在嚣张……”

终于,在我们靠近到十级台阶的时候,他将自己的脑袋给砸开了,他将天灵盖扳开,从其中抠出来一大团黑灰灰灰黑相间的东西,他将黑色的东西摘了出来,足足有一大捧……

“就是你,就是你,是你一直压迫我的脑神经,让我痛不欲生,这个这混蛋!”说着一甩手,那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向着我扔了过来,我猝不及防,被那东西砸中了,顿时闻到一股腥腐的气味。

无头男向我砸过来的应该是一团脑血细胞病变产生的变异物质,这些东西因为与神经纠缠在一起,根本没有办法做手术,又因为一直压抑着脑神经,让他痛不欲生!

一般人得了这样的病,都有想将脑袋切下来摔稀碎的冲动!

不过,那一团变异落在我身上时并没有沿着t恤往下滑,而是蠕动着要往我身体里钻,我吓了一大跳,这才明白过来,这只断头鬼不只是想恶心我这么简单,他想弄死我!

那团鬼东西有着极强的腐蚀性,几乎才落到我的身上,就将我的衣物腐蚀掉了,同时皮肤传来灼痛的感觉,我甚至感觉到有尖锐的东西正往我身体里钻。

这时候我也顾不上恶心了,一把将那团恶心的变异物质从我身上扒了下来,远远地甩开了。不等那断头鬼有进一步的动作,我快步上前,一脚将他手里的人头给踢飞了……

“我的头,我的头……”断头男手中一空,失去了脑袋,四处摸索着,声音里满是惶急。

刚才将自己的头像砸核桃一样砸,现在倒好,头没了,就四处寻找起来,真是一只犯贱的断头鬼呢!

他的头就像是被踢飞出去的足球,撞在墙上,又经由窗隙飞到了广场上,如果他能在天亮之前找出来的话,还给继续做他的断头鬼,如果找不回来,就得飞灰烟灭了!

我拉着白护士和林香儿从它的身边侧身而过,走向了二楼,二楼是内科,脑科给我搞出个砸头事件,内科又会搞出什么事来呢!

我就知道,岑城医院不会让我失望的,还没有迈上二楼的楼梯呢,我就闻到了一股子腥臭味,这味道,就像是屠宰场里刚刚进行过一场大屠杀一样!

血腥味,内脏和内脏里还没有完全消化的食物味道混合在一起,热烘烘的直扑人面。

我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走过楼梯的转角,看到了比脑科更加恐怖的情形,在内科的楼梯处结着一张网,那网不是用藤蔓结的,也不是用塑料绳结的,而是用人的大肠小肠结的,……

在肠大的的末端,还有半消化的食物流出,不仅如此,“肠肉”之中还结有不少的“果实”这些果实便是心肝脾肺肾,就像是一串葡萄一样,挂在“肠网”之上。

而那些内脏的主人,站在四角,就像是四根树桩,支撑着“肠网”还冲我们咯咯地笑着,仿佛在说“你看我们织的肠网好不好啊?”

此情此景,别说是白护士和林香儿了,就是我也差点恶心的吐出来,我捂住肚子,强忍着不适之感,我的心里知道,这时候不管眼前是什么,我们都得冲过去,

脑科走廊的事情黄先行应该已经知道了,他们很快就会赶过来,如果咱们不冲过“肠网”就被他们包饺子了!

想到这里,我让白护士和和林香儿跟在我的后面,一手握住一根钉尸钉,准备破出一条血来,这时候,就听楼上一个酸溜溜地声音说道:“别跑了,别跑了,反正也是跑不掉的,这天下都是皇军的天下,你们能够跳哪里去啊,跑来跑去,都是白费时间和精力……”

“走!”我冲林香儿和白护士吼了一句,双手举着钉尸钉,刺入其中一根大肠之中,往下掼去,事到如今,即使有恶臭味我也闻不到了,我的心里只有一个目标,破开这肠网!

“啊啊啊啊……”这是肠子被刺破之人发出的惨叫之声!

他们用内脏结网都不觉痛,但是被法器一刺,就疼痛难当了!

虽说肠网密密麻麻,但是因为我的手里拿的是钉尸钉,又是居高临下,一路掼下去,将“肠网”挤做了一处,这时候叫“肠布”似乎更加合适一些!

最后将拦在路口的那人连着身体的一截肠子扯断了,快速地冲下楼去了,一楼是医药仓库,没有什么恶心的鬼物,我们顺利地冲了出去,来到了广场之上……

回头望去,就见黄先生与他的一众狗腿子就站在二楼的走廊里看着我们……

见我们也望向他,黄先行抖了抖绸布的衣袖,从狗腿子手里接过了老式的扩音器,试了试音,冲我们叫道:“喂喂,下面的人们给我听好了,你们跑不掉的,赶紧投降,不然的话,后果很严重!”

我心说严重你妈啊,老子们已经从住院大楼冲出来了,你还在住院大楼的二楼,你跟我说我们跑不掉就跑不掉了?傻x!

我双手抱在胸前,看着黄先行道:“老汉奸,你倒是下来追啊!”

似乎被叫得多了,黄先行对这个称呼早已经习惯了,脸不红心不跳,他对着扩音器道:“你们想得美,我是不会下楼来的!”

“你不下楼来怎么追我们啊!”我指着广场道:“你们看这广场,四通八达的,我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呢……”

正文卷 第527章:神转折

“是吗?”黄先行阴冷的目光看着我:“没错,广场上四通八达,你们可以去任何地方,我也拦不住你们,但是,如果你们走了,岑城医院的住院部今天会死很多人!”

“为我的孙女陪葬!”

黄先行嘿嘿嘿地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巾,将从额头被枪毙的血洞中流出的污血擦干净了,才接着往下说道:“你知道皇军是怎么统治岑城的吗?只要岑城死了一个皇军,无论是病死,作死还是被中国人打死,都要抓五名中国人陪葬,只用了一个月,岑城人就服服贴贴的,满城都是顺民!”

我撇嘴道:“你想效仿日本鬼子!”

这家伙估计是奴才做得太久,见我称日本人叫日本鬼子,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那表情,就像是我骂他祖宗是王八蛋了一样。

我冲白护士和林香儿道:“你们先走,这里交给我好了!”白护士和林香儿不肯,我劝了好一会儿,白护士终于松动了,仍旧是满脸的担忧“如果我们走了,那你……”

我冲她笑了笑道:“你忘了呀,我是术人,我应付得来!”

她们终于放下心来,往前走去!

“站住,你们给我站住,不然的话,后果自负!”黄先行冲我们吼叫道。

林香儿和白护士站住了脚步。

“走,别理他,走!”我挥手道。

白护士一脸的迷茫,直到看到我坚定的眼睛,这才心绪安定下来,迈步往前走去,才迈出一步,就听呼地一声,从二楼扔下来一团东西,就砸在我的脚边,等到落地时候,我才看清楚,扔下来的是一名七八岁的小男孩。

从二楼被掼下,小男孩的伤口繃裂,血水涌了出来,估计肋骨也撞断了几根了,他在睡梦之中陡然间被在砸醒,痛得惨叫连连,这凄厉的惨叫声,却像是被隔绝在了住院大楼的外面,只有我和白护士,林香儿能够听到……

除着小孩的哭声越来越弱,我才意识到,他受得伤比我想像得还要严重,我将他从地上抱起来,小男孩就不停地呕血,不一会儿,就瞳孔涣散了,他从睡梦中醒来,到死去,这其间不会超过两分钟!

而此时,我的手上已经沾满了小男孩的鲜血!

看着我愤怒的表情,黄先行似乎很是满意,他伸手指着我们道:“你们三个,谁要是往前走一步,就有一名病人被扔下来!”黄先行说这话时面带笑意,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柱着文明棍,十分绅士。

文明棍上满是木刺,估计林香儿的打鬼桩,就是从文明棍上拨下的一根木刺!

我压低了声音冲林香儿和白护士说道:“你们都别动,在这里等我!”

“大哥哥……”

“陈先生!”

我扭过头,神情中有着不容违背的威严:“听我的!”

看到她们害怕的表情,我才知道自己当时的表情有多可怕,虽然做了赶尸人,无论是对人对鬼,我一向是与人为善,只要能够网开一面,我就会网开一面,但是今天的我却是充满了戾气!大有神挡杀神,佛打杀佛的气势!

见他们都被我吓到了,我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柔和一些:“你们呆在原地等我,黄先行的事情,我来处理!”

说完,我转身迈步,向着住院大楼走去,我在上楼的时候,也明显地感觉到有鬼魂向着我移动而来,然后,一条灰白色的肠子多楼上垂下来,吊得我的脖子。

我感觉一阵窒息,脚踮着地,把抓住肠子往下一扯,将肠子的主人扯了下来,钉尸钉往他的眉心一拍,那人便魂飞魄散了。

接着出现了一名民国装扮的男子,瘦高身材,穿一件白衬衫,下身是一条肥大的西裤,所不同的是,他的眉心有一个枪洞,他是和黄先行一道被枪毙的!此时随着他额角的青筋跳动,不时有黑色的汁液从枪洞之中流出来……

从黄先生出现到现在,我对付的都是岑城人民医院的病死鬼,还是头一回与黄先行的狗腿子遭遇上!这些鬼汉奸在岑城人民医院的地下盘踞了数十年,阴气极得,不是那些病死鬼能够比的!

我一个才踏入这一行没有多久的术人未必斗得过他们,但是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退路了,干他,妈,的!

想到这里,我一把揪住那人的手腕,将他拖了过来,那鬼没有想到我这么凶悍,一时间有些蒙,不等他反应过来,我右手的钉尸钉准备无误地从他的耳朵后面锲入了脑袋,狗腿子几乎哼都没有哼一声,便在我的面前倒下了……

随后他的身体就像是太阳下面融化的冰棍,迅速地变形,融解,直至慢慢消失……

我踏过他的身体,往楼上而去!

站在楼上看着这一切的二鬼吓得一哆嗦,下意识地往后退去!

我冲到走廊里,一抖手,打尸鞭飞了出去,卷住了一只鬼的脖子,将他拖向我,他虽然在拼力反抗,但是却无法挣脱!打尸鞭是用来对付尸体的,连僵尸吃上一鞭也得受伤,更何况是鬼魂!

就这样,那鬼魂被拖到了我的身边,我一手掐住鬼魂的脖子,另一手的钉尸钉从鬼魂的天灵盖锲入进去,然后将它推到了一边。在这个过程中,我一直冷眼看着黄先行!

黄先行的一开始目光凶狠,但是见我露出这一手之后,神情便开始闪烁起来。

被推开的鬼魂在走廊里无助地挣扎着,最终魂飞魄散!

黄先行冲围在自己左右的鬼魂吼叫道:“上啊,上啊,他不过是一个人而已,就算有些微末术法,那又怎么样,我们可都是六七十年的老鬼了,杀了他,杀了他……”

等到一众鬼魂在他的命令下向我冲过来时,黄先行却悄悄地往后退去……

我一开始很不理解,刚才这家伙不是很横的吗?怎么怂得这么快啊!我还以为自己上楼的举动是凶多吉少了泥,都在心里念起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了,没有想到的是,我心里的一往无回变成了横扫千军了,真特么的神转折!

正文卷 第528章:见好就收

其实想想也不难理解,这些人为什么做汉奸啊,无非是骨头软呗!

他们刚才之所以会那么狠,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百年老鬼,厉害得很!对付我们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我那么凶悍,一路从五楼杀下来,又从一楼杀上去!

从五楼杀下来还可以理解,拦在楼梯口的不过是些病死的新鬼,从一楼杀上三楼就让他们震惊住了,这些可都是百年老鬼啊!

他们鱼肉老百姓一向凶残,但是在日本人面前却如同狗一样,就是他们觉得老百姓善良可欺,而日本人太过强大,做奴才才能让自己更好地活下去!

眼前的场景也是如此,他们一开始认为我们是羊,将自己残忍恶毒的一面表现到了极致,但是当我露出獠牙时,他们瞬间怂了!

虽然如此,这么多的鬼魂同时一拥而上,我哪里吃得消,我的第一念头是且战且退,但是很快我就知道,这样不行,这些死鬼混蛋欺软怕硬,我要是一退,他们立即就会认为我不行了!

等到这群老鬼团结起来,我就真不行了!

冲上去硬杠?

这也不行,因为你的力量就在那里,《捉鬼日记》我学了不到一个月,算是新手中的新手,纸老虎与老虎的区别就差一把火,就这么冲上去,多少斤俩瞬间就被人掂得明明白白的!

那怎么办呢?

我的脑中灵中一闪,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指着黄先行的背影喝斥道:“姓黄的,不要跑,老子弄死你!”

这话一喊出,所有的鬼魂都扭过头去,他们扭过头时,正好看到黄先行往楼上跑,场面一时间乱了套了,后面的鬼群见老大都跑了,掉转身跟着就跑了。

前面的鬼群眼看就要与我短兵相接,但是后面的鬼都跑了,他们也难免心慌意乱,有的转身就跑,有的还挥动鬼指甲试图刺向我的脖子!不过因为心慌意乱,攻击也没有那么坚决了!

如此一来,我的压力顿时没了,一把扣住那鬼的手腕,钉尸钉迅速地刺入了他的脑中,又以极快的速度拨了出来,将他推倒在地,冲鬼群扑了去。

那些老鬼原本还纠结着要不要跑,眼见前面的鬼兄已经倒下了,意志顿时坚定下来,掉转头没命地狂奔!

按道理来讲,鬼魂跑起来人是追不上了,因为他们的身体已经没有了皮囊的累赘,轻极了,比轻功大师的身体还要轻!

不过我仍然有办法对付他们,先用定鬼镜定住他们,一两秒的时间,已经足够我冲到他们的面前了,然后钉尸钉一送一收,最多耽搁五秒钟,就追向了下一只鬼魂!

这些鬼魂原本只是下意识地跟着前面的鬼魂跑,等到发现后面的鬼魂一只一只倒下的时候,那种被别人影响的害怕就变成了内心深深的恐惧,这么一来,连半点斗志也没有了……

我知道我胜券在握了!

短兵相接勇者胜,在一场战斗中,如果力量是排在第一位的话,那勇气一定是排在第二位的,有时候勇气甚至排在力量前面,比方说现在的我,如果不是刚才我一往无前的勇气,也不可能有现在优势!

而我所有的勇气,都是源自于愤怒,从二楼追到三楼时,我被冷风一吹,心中顿时感觉到了一股寒意,我心说我刚才是梁静茹附身了吗?勇气那么足,对方可是有着八只百年老鬼的鬼群啊!

我一口气竟然杀散了他们?

看着冷冷清清的三楼走廊,我都不大相信自己了!

我抖了抖被汗湿的衣服,站住了,这时候,我最好的选择就是见好就收,下去一楼,将林香儿,白护士带离人民医院,但是,另一个声音告诉我,不能走!

如果我走了,会有更多的小孩像刚才第二楼扔下的小孩一样,从梦中醒来旋即死去!

这么小的小孩子,肯定有大人陪着住院,可怜他已经被摔死了,而他的家人仍不知情,还在睡觉呢……

一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升起:你得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脑海中升起,烦啦,还是见好就收吧,善良是要付出代价的!扶起老太太要陪几十万,见义勇为死了连老婆孩子都没有人照顾,这样的事情还少吗?

你只是一个才入门的捉鬼人,力量有限,你帮不到所有的人!

你刚才只是凭着一腔血勇之气杀出一条血路,等到那些老鬼反应过来,你连半点好也讨不到了!

我似乎说服了自己,但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转身,我咬咬牙道:“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就当是为皮老头积福好了!”

我迈步往前走去,穿堂风很冷,明明还只是初秋,就像是已经入冬了一样,我一边感应着身周的阴气,一边警惕地四面张望着!

我在医材废料间停了下来,一把将门推了开来,才一推开,便有一道白影向着我扑了过来,那白影留有一头长发,唇红齿白,分明就是一名护士,她看起来姿色不错,但是两只手都举着用过的针筒,向着我的双眼戳了过来。

我一早预料到了废物间里有问题,却没有想到那老鬼会附身在护士身上,这么快就对我发动攻击!

她手里的针头还有半管脓血,要是刺入我的眼球之中,再将腔血注入我的身体,那就不只是变成瞎子那么简单了,我很可能会因此死去!

想到这里,我赶紧一矮身,抱着她的双脚,将她从我的头上翻了过去,说实话,将她从我的头上翻过时我还挺担心的,万一护士手里的针筒被我一个过肩摔扎入了自己的身体,我就等于是害了这个如花似玉的护士妹子了!

不过好在,我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碰地一声,护士妹子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不过在我转身的时候,她就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了,针筒的针尖已经断折,她随手将针筒扔到一边,就向着我冲了过来!

正文卷 第529章:人没救了!

这一次我没有再迎让了,而是迎着他撞了过去!

碰……

我感觉脑袋嗡地一声响,反震之力让我后退了好几步。

我的吨位毕竟比一名女护士要重一些,她再一次被我撞倒在地,不过,她的反应比我快得多,我才稳住身形,他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了,一下掐住我的脖子,将我按倒在地!

我试图用脚去锁她的脖子,却怎么也够不到,反而被他接连几拳,打得脑袋昏昏沉沉的,我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非被她打昏过去不可!

我挣出一只手,握住钉尸钉向着护士的肩膀扎了去,就听扑地一声,钉尸钉深入肉中数寸,这么一来,难免会伤了护士,却也能够伤到附在她身上的老鬼!

这时候,就看护士和和那老鬼谁先熬不住了!

啊……护士一声惨叫,眼神有了短暂的清明,不过很快又变得迷茫了,她紧咬着牙关,脸上汗水层层而下……刚才护士眼神短暂的清明是她恢复了感知,不过很快又被老鬼夺走了!

鬼魂见一时间没有办法奈何我,这一下自己也受了伤,就想要逃走,但是我怎么会给他机会呢,我握紧插在他肩膀上的钉尸钉,狠狠地扭动着,同时揪住了他的衣领,不让他脱身……

鬼魂挣之不脱,没有办法只好离魂!

离魂就好办了,我有两个办法对付他,其一是用打尸鞭,其二是用定鬼镜,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用的定鬼镜,定鬼镜照住了他,我快速地追了上去,钉尸钉锲入他的颅中,再收回时,那鬼魂已经软软倒下了!

而在我们的后面,被我扎伤的护士终于恢复了感知,她捂住自己的肩膀,叫得那叫一个惨啊!此时我已经快到走廊尽头了,仍然感觉耳膜生疼,不过我现在没有时间去料理她,往楼上冲去!

八只鬼汉奸,我已经杀死了四只,加上黄先行还有四只!

前面已经说过,医院里没有四楼,从三楼上去就是五楼,又来到了肿瘤科,肿瘤科仿佛是出了点问题,原本寂静如死的走廊里人来人往的,护士站灯火通明,说话声说药物瓶相击的声音此起彼伏。

走近了一看,原来他们在配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似乎有个老太太不行了,她们在做临时的抢救,这动静,也将其它病房里的人惊醒了,他们的目光都望了5029号病房。

无疑,就是那间病房出了问题。

两名护士守在门外,不让人进去,因此我只好站在门外,等了大约两分钟的样子,一名满头大汗的医生出来了,走出病房,他摘掉了口罩,对一旁等消息的护士长道:“人没救了!”护士长叹了一口气,冲旁边的护士使了一个眼色,便有两名护士推着担架过来了,大家齐心合力,将老太太抬上了担架!

如果确定人没有救了,是不会留在住院楼的,因为这么一来,人搞得人心惶惶,因此,人一死,就会被推到一楼的特定房间里,等到病人家属来将事情解决了之后,该去太平间的去太平间,该去殡仪馆的去殡仪馆……

不一会儿,担架出来了,担架上面披着一层白布,隐约能够透过白布看到人形,我也凑近去看,我凑近去看时,明显感觉尸体动了动,其中一名护士也看到了,吓得差得摔倒,身体一趑趄,将担架上的白布扯下来了一些。

于是,我看清了老太太的脸,蜡黄色的皮肤,微微张开的嘴里只剩下了一颗牙齿,不用探鼻息,看一眼气色就知道不是活人了,我正准备让到一边,突然发现了特别之处!

在老太太的眉心处,有一道金钱大小的暗痕,像是一道胎记,又好像被暗色的染料涂过一样,还好像,还好像是一只枪洞……

想到这里我的心头一跳,特么的,这只鬼魂竟然想藏身于死人身上离开,一只百年老鬼,见到我就像是老鼠见到猫一样,附在死人身上想要借机逃走!

如果白老头还活着,这绝对是一个可以向他吹的牛皮!

我都怀疑老头子这一辈子有没有被鬼魂如此尊重过!

不过,话说回来,汉奸一向胆小如鼠,变成鬼也不例外,如此说来,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了!

既然被我碰上了,那就别想走了!

我装做看热闹,突然间脚下一滑,撞在了担架上,我在撞向担架的时候,那鬼魂也意识到了危险,拖着死人的身体从担架上挣了起来,不过,他附身的毕竟是死人,哪有活人灵活啊,还没有挣起来呢,就被我扑回了担架上!

同时,我捏在手里的钉尸钉也锲入了死人的颅中……

这一下“死人”算是彻底死了!

这么大的动静,护担架的四名护士都看得清清楚楚,他们都忘了喝斥我了,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刚刚试图挣起的尸体,一直到护士长问话,她们才将白布单重新拉上,推下尸体下楼。

其中一名护士还拉上了自己的医生男友壮胆!

我扯了一条毛巾擦干净了钉尸钉上的血污,继续往走廊的另一头而去,罗盘上的刻度始终颤来颤去,不能准备地指明方向,这是很无奈的事情,医院里阴气本来就重,罗盘不能准确地指明方向也正常。

是左边房间还是右边房间,又或者是一边一只?我心里迷惑,如果是后者可能有点麻烦,我怕是禁不起他们的左右夹击,我正犹豫着要先踢开哪一边的房门,结果房门自己打开了……

扑面一脸阴风吹了过来……

见到房间里的两只鬼魂时,我都想拍自己一下,心说你干嘛呀,干嘛要猜两只鬼啊,现在好了,给你送来两只……

屋里的两只鬼分坐在两张病床上,冷冷地看着门口的我们:“既然你不给活路,咱们就只好拼死了!我就不信你那么厉害,咱们七兄弟加上黄老大都伤不你!”

“那你们尽可以试试啊!”我扬着钉尸钉,有些心虚地道……

正文卷 第530章:夺魂摄魄

两只汉奸鬼一只站在房间的中央,另一只纵身一跃,就像是壁虎一样扒在了天花板上。

一上一下,四只鬼眼注视着我!

这两只鬼与前面的鬼魂有着明显的不同,附身在护士身上的汉奸鬼是因为被我堵在了废料房里没有出路才会抢先出击,附身在尸体身上的鬼魂只是想逃走!

而这两只鬼,与前面的鬼魂不一样,他们的气势仍在!

如果你跟人打过架就该知道,被迫还击与争强斗胜的区别!

被迫还击时每一招每一式都在为自己逃走创造机会,而争强斗胜不一样,他们攻守兼备,步步为营,目的不是逃走,而是胜利!

想要逃走的,最终都逃不走,想要胜利的,却有和很大的几率胜利!

鬼体轻盈,他们可以以任何姿势迎击我,而在窄小的容易里,我除了定鬼镜和钉尸钉之外,打尸鞭根本派不上用场!

我虽然杀了四只汉奸鬼,不过都是巧取,第一只汉奸鬼是没有料到我的钉尸钉能够取他的性命,第二只汉奸鬼是在逃跑的时候被我追上杀死的,而这一通截杀之后,特别是在黄先生退走之后,其余的鬼魂都吓破了胆,因此,第三只汉奸鬼第四只汉奸鬼都杀得比较轻松,一路都是捏软柿子,现在总算撞上硬货了!

不过,这群汉奸鬼鼠窜时都恨不能多长两只腿一样,我从二楼一路杀到肿瘤科的尽头他们应该更加害怕才对啊,怎么这时候反倒硬气起来了难道他们是鬼汉奸中的硬派?

不会是装的吧!

这话从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我顿时就像是抓住了很要紧的线索一样,看两只鬼的样子,都是鬼爪及张,怒目圆睁,一副同仇敌忾的样子,我倒想要试试是装的还是确实如此!

我用定鬼镜照住地上的汉奸鬼,钉尸钉向着他刺了去!因为角度问题,我没有能够将那汉奸鬼的样子整个都纳入定鬼镜中,他的一半身体被定住,另一半身体还能动,一闪身,脱出了定鬼镜的法力范围,让钉尸钉也落了空。

按道理,在攻击地上的汉奸鬼失利的时候,我就应该提防头顶的鬼魂了,因为他就在我的头上,往下一击就能够伤到我!

但是我偏偏不这样,如同杀红了眼一样,扬着钉尸钉向地上的汉奸鬼砸了去,同时又迅速地从口袋里又摸出了一枚钉尸钉。

那汉奸鬼被钉尸钉砸中,身形一滞,被我围堵在了屋中一角,汉奸鬼冲同伴叫道:“快,快,快来帮忙啊!”扒在墙上的汉奸鬼微一犹豫,一阵风一样地窜出门去!

见那汉奸鬼逃走,我心中大定,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一个汉奸,一个可以为了活下去,没有原则,出卖所有人的人,他怎么可能为了同伴犯险呢!

因此,他们刚刚的大义凛然都是装出来的,我敢说,我无论,攻击谁,如果有机会,另一个都会跑掉!

我给了他机会,因此他逃走了!

“张纪寻,我擦你大爷!”被我截下的汉奸鬼嚎叫道!

对于捉鬼一行我虽然是菜鸟,但是对付一只百年老鬼还是没有问题的,尤其是一只吓破了胆的汉奸鬼,我追着汉奸鬼在房间里转了几圈之后,一个恶虎扑食,将汉奸鬼扑倒在地……

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我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这才发现身上有两处被汉奸鬼抓伤了,被抓伤处的肌肤有些发黑,只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就散发出了腐臭味道。

我杀死了他,他在我身上留下了伤口!

这时候也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我取了一张符录往伤外一拍就算是疗伤了!符录拍在伤处,就像是是磷在太阳下暴晒一样,登时,有缕缕青烟冒出,这是符录在拨阴气,只要拨了阴气,伤口不再腐烂,后面处理起来也要方便得多。

做好这一切之后,我咬咬牙,打起精神往楼上而去。

才到六楼我就看到了刚才逃跑的汉奸鬼的尸体,他的尸体已经有一部分融化飘散了,在胸口处的地方,钉着一根木桩,木桩漆黑发亮,一看就是从黄先行的文明棍上拨下的木刺。

到此时,我隐约有些明白了,刚才的两只汉奸鬼,应该是黄先行命令他们在五楼截住我的,也因为如此,他们看起来要比别的汉奸鬼英勇一些,但是,那英勇只是表面的,当真正的危险来临,其中一只汉奸鬼还是逃跑了!

他估计也是昏了头,要逃也该往楼下逃啊,他跑上了六楼……黄先行能够轻饶了他?用鬼桩将他钉在了这里……

我绕过汉奸鬼的尸体,往前走去,六楼是眼耳鼻喉科,阴气明显比下面的楼层轻得多,也没有几个住院的病人,绝大多数都是小手术,动了就能够走路回家的那种……

也因为如此,护士站没有人,连灯也没有亮,就是这层楼都陷入了沉睡之中……

护士站往前走个十多米,有男女混乱的卫生间,也就是这里的阴气稍稍重些,卫生间的门面有一面大镜子,镜子里的我一脸的狼狈,在镜子下面,水龙头的水正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

等到我走近的时候,才发现水龙头滴的不是水,而是一只一只的眼珠子,眼珠子落在洗手盆里,又顺着洗手盆的入水道滑了下去,每只眼珠在滑下时,都会看向我一眼,仿佛在说,你来啦!

镜子里一开始还是我的影子,等到我走近时,却变换成了一张鬼脸,这鬼脸没有眼珠子,鼻子奇大,鼻孔里有绿色的汁液流出来,耳朵里插着一只竹签,竹签从右耳插入,从左耳透了出来,喉咙被割开了,还能够看到正在下咽的食物!

如果是普通人看到眼前的场景,吓都吓死了,但是于我来说,除了心旌微有动摇之外,没有什么其它的反应,想要凭一些恐怖的场景就对我夺魄摄魂,那是痴心妄想!更何况,它还露出了一个缺陷,那缺陷就是他额头的枪洞,虽然被他掩饰得很好,但是,还是留下了一小片能够看清楚的阴影!

正文卷 第531章:踏鬼肩

我随手取过一房的洗手液,向着镜子砸了过去。

碰地一声响,镜子碎成了无数片。

镜子碎落的同时,七八只黑乎乎的东西向着我飞了过来。

镜子后面有杀招?

这却是我没有想到的,我赶紧往一旁闪躲,还是被其中一物击中了手臂,抬眼看时,这才看清楚,刺中我的是一根木刺,其余的木刺,或撞在了墙上,或飞出了走廊。

我的手臂被击中,一股凉意顿时浸透了手臂,我试着抬起手来,却无论如何也抬不起来,鬼桩钉住了我的手臂,却不止是伤我手臂这么简单,他伤了我的魂魄!

我勉力爬起时,感觉半边身体都不再是自己了一样!

就在这时候,卫生间里传来动静,杂杂杂的声响中,黄先生柱着文明棍出来了,他梳中分的头上打了油,十分光亮,一身月白色的唐装让他看起来像是有钱有闲的富家翁,他摸了摸胡子,在相隔一点五米的地方站住了,看着我,眼中闪过一道阴寒的光芒:“强出头的人都死的早,你也不例外!”

“我觉得这一次你可能会判断错误!”我强装镇定

“是吗?”黄先行嘿嘿冷笑,正要再靠近过来。

我突然间一把扯出鬼桩,另一手的定鬼镜已经照住了黄先行,扬着钉尸钉向着他的眉心钉了去!

黄先行没有料到我还有这么一出,吓得魂飞天外,他被定鬼镜定住,一时动弹不得,便奋力往墙上一撞,竟然将洗手池旁的墙撞裂了,与此同时,天花板上的灯也掉落下来,就趁着电灯落下,挡在他与定鬼镜之间的那一霎,他的身形往墙隙间钻了进去。

钉尸钉扎下的时候,他的整个身形都已经钻入墙隙,不见了!

我顺着墙隙往下追去!

我被鬼桩钉住的时候,一时间半边魂魄都动弹不得,当时黄先行从卫生间里走出一步时,每走一步,我的心便下沉一分,如果等他走到我的面前时我还没有挣脱鬼桩的话,那就真如他所说“强出头的人都死得早!”了。

不过,我很快便回想起来《捉鬼日记》里描续的被鬼器所伤的应急方案,第一,将舌尖血涂抹在鬼器之上,让它暂时失去作用,第二,用童子尿……这两样哥们可都有呢,林香儿被打鬼桩的时候无可反抗,哥们可不是这样!

取童子尿还是太麻烦了,那就用舌尖血吧,我装做疼的在地上打了一个滚,趁机咬破舌尖,将舌尖血涂在了鬼桩之上,舌尖血混和着被鬼桩所刺流出的鲜血,黄先行没有看出来,而我也趁机阴了他一把!

就像是俗语说的:来而不往非礼也!

但是,这家伙真是强悍,从我的要命三板斧下逃了出去!钻进了墙隙之中。

我的第一念头就是要将他从墙隙之中揪出来,绝对不能由着他经由墙隙钻入地下,不然就麻烦了!想到这里,我三步并做两步往楼下追去,我追到五楼的时候,墙隙就像是墙上游动的蛇一样,仍在往下漫延,我追到三楼的时候,那“蛇”已经从我的面前穿下,往二楼去了!断裂的瓷片,剥离的石灰粉粉而落,扬起一片灰尘!

跑楼梯肯定是追不上了,反正三楼到一楼也不是很高,我咬咬呀,将窗户上翻身跳下,我的身形急速下坠,这时候也顾不得下面是什么了,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漫延的墙隙,等到追上时,钉尸钉向着那一道墙隙的源头钉了去。

就听到扑地一声响,有黑气从墙隙之中飘出来!我长吁了一口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中了!”

接下来,我的身形继续下坠,从三楼到一楼,至少有十米的高度呢,如果下面是草坪还好,如果是水泥地的话,我的脚能够扛得住呢?我还来不及挣眼去看,就被托住了,我抬眼看时,才发现我两只脚各踩着林香儿和白护士的肩膀……

而十多米的下坠之势,已经将她们的半截腿都压到泥地里去了……

“林香儿……白护士,你们……”

白护士抬头看着我(她的眼神中总有着挥之不去的忧伤——这也正常,谁特么的英年早逝,能不忧伤么?)“我和香香也帮不上什么忙,能够帮陈先生垫脚,也心满意足……”

听听,多么的好女孩啊!

我关切地问道:“你们没事吧?”

“还好!”白护士抱着自己的腿往外扯,因为巨大的冲击力,她的腿已经变形了,膝盖骨被顶了起来,小腿骨和大腿骨之间的筋络都露出来了,小腿骨断折,骨头都刺入了肌肉里!

她因此身形都矮了一大截。

林香儿也是如此!

不过,这对于鬼魂来说也不算什么伤,揉揉捏捏地就能够复元了,可能要耗费些鬼气!

我的心里很是感动,不过这时候情况紧急,我也没有时间猩猩作态了,说了一句“你们在这里等我!”便匆匆上楼去了,我记得我是在二楼截住的黄先行的,一颗钉尸钉差不多全部锲入了墙壁之中,应该是将他钉住了!

我加快了脚步!

但是当我赶到二楼时,钉尸钉还在,黄先行却不见了!只留下一些还未飘散的鬼气,这家伙挣脱了钉尸钉……不过他应该受了极重的伤,这才没有继续往楼下跑,而是藏身在了二楼的某处!他会藏在哪里呢?

我沿着走廊往前寻找的时候,听到了说话的声音,看到走廊上走着的几名老人时,我才意识到,时间不早了!

一看时间,果然,现在时间四点五十,天就快要亮了!

人的一生年轻时睡不醒,老来睡不着,所以,老人们通常比年轻人起得早,一般四点多钟都起来晨练了,我一个年轻人混迹其中,倒像是另类!

这帮老人无论是身上有没有伤口,动作,说话都是是慢慢吞吞的,要是配上《植物大战僵尸》里面的配乐,简直就是活脱脱的僵尸片!不过他们虽然暮气沉沉,却都是大活人!

我从他们身边穿过,一边走,一边留意着两边病房。就在这时候,听到一个声音冷冷地问道:“你干嘛呢?”

正文卷 第532章:赶紧报警

我抬眼一看,却是一名四十多岁的女子,看样子像是护士长。

她的眼神十分犀利,从我身上扫过时有都有种被鸡毛弹子抚过的感觉。“你干嘛呢?”护士长重复道。

我摊开双手:“我干嘛啦?”

“大清早的,你在医院里东张西望的,干嘛呢?”

我心说在医院里东张西望怎么了,这里是公共场所,又不是你家,我爱东张西望就东张西望,爱西张东望就西张东望,有什么问题吗?

随即我就意识到,事情可能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我在两年前因为阑尾炎住过院,听护士说起过,说是医院里住院的病人,在动手术前打过麻醉药,因此,在术手很长一段时间脑子不大清白,又或者是才动手术的,因为病痛,往往要哼哼到大半夜才睡去。

这时候,便有那些流氓小偷进病房偷东西,那都不叫偷东西了,叫来病房捡东西更合适一些,别说病人们发现不了,就算发现了,也不能下床去追啊,下床去追,追不追得上另说,伤口崩裂的话,只怕花得钱更多!

因为这样的混蛋太多,医院里的医生护士对这个事情特别的警惕,护士长大声地质问我,估计是将我当成小偷了!

我不由地有些生气,心说你看看小哥我,英俊可爱,气宇喧昂(咦,这些词拼在一起怎么感觉画风不对啊!)是做坏事的人吗?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尽快地释疑才是。

“没什么,我找人呢!”我继续东张西望。

护士长紧盯着我,肃然问道:“找谁?”她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将在时间休息的护士都惊醒了,分分走了出来,楼梯右边的保安也往这边靠近过来。

我心说你大爷的老子还有正事呢,可别出什么妖娥子啊,声平气和地回答道:“找谁啊……那啥,我找我二舅家表姐的姑姑的大侄子……”

“叫什么名字,我帮你查……”

“关系这么远,我怎么知道名字啊?”

“那你告诉我他得了什么病,我们同病种的病人都在一个病房里,很好找的!……”

我擦,我到没有想到这护士长这么难缠,支吾着说道:“只说是内科,什么病我也不知道!”

“你来看他?”

我下意识地就回答道:“是啊!”

护士长的目光又在我的身上寻梭了一遍:“看望病人也不知道换新衣服啊,你这不像是看望病人,倒像是刚刚从下水道里爬出来似的!”

我应付道:“路上摔了一跤!”

“也不提点东西?”

“摔坏了!”

护士长的眉头皱了起来,估计她此时的内心戏是:“你大爷的,我不要面子的吗?就不能给点空子给我钻吗?”

不给!

我心说盘问了这么久也差不多了吧,你是护士长,又不是保安队长,不能将保安队长的事情也做了啊,你还有很多病人要照顾呢,也许就因为你一个照顾不到,科室里的医生就将你手下的护士妹妹潜规则了呢,就这么算了好不好?

这时候,保安也走到了近前,询问道:“秦护士长,发生干什么事啦?”

护士长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道:“快按住他,他是小偷!”

保安顿时豹目圆睁,飞起一脚将我踹倒在地,那身手,李小龙在世估计也躲不开他这一脚!而真实情况是:因为医院是公共场所,安保特别难做,一个月被偷半个月也正常,有盗窃事件怎么办?自然是罚保安,住院部从保安队长到保安员,每一个人心里都憋着一股子气,听说“小偷”二字,身体顿时像被打了兴奋剂一样,爆发力惊人。

因为护士长抓住我的手,保安那威力惊人的一脚将我踢倒,连带着护士长摔倒在地!

护士长一倒地,一帮护士立即围了过来,其中还有一名医生,用医用钳子顶住我的后背道:“别动,你再挣动我就要往下刺了!”医用钳子因为要做高强精密的手术,钳子特别的锐利,分开来能够认出是钳子,合起来那就是一只小铁锥!

往下一刺,绝对能够洞穿我的身体。

我不敢乱动,于是就被这帮白衣天使联合着保安捆绑了起来,塞进了护士们的休息室,此时休息室的窗帘被拉了开来,光线透入,房间里有沙发和简易的床,还有着浓浓的香水味道。

要说还是蛮舒服的,但是被绑在这时,就不大舒服了。

我一边挣扎一边冲外面喊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不是小偷,我特么的是你们的救命恩人,快放我出去!”

没有人理我!

听外面有人说道:“赶紧报警啊,说抓住小偷了!”

也有人喊道:“抓住小偷了是吧!让我去见见他,老子教教他怎么做人!”

“医生啊,我昨天被偷了五千块,你问问那个小偷,如果是他偷了,就赶紧还回来吧,我原本打算今天交医药费的呢!”一个苍老的,可怜巴巴的声音说道。

这特么的都叫什么事啊!

不行,我得想办法离开这儿!我寻思着脱身之策。

就在这时候,房门被推了开来,护士长走进门来,看着我,她的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知道吗,如果不是我们的保安拦在门口,有二三十个人要冲进来打你呢!”

“老子又不是小偷,你们凭什么这么对我?”我怒吼道。

“我说你是,你就是!”护士长更开心了,笑得有些恣意。

从他的笑声中,我感觉到了不对够,抬眼去看时,她身姿婀娜,神色如常,又看不出什么来“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你为什么?……”当我的目光移动到她的额头上时,一道淡淡的圆形阴影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那是枪洞!

护士长被黄先行附身了!

“无怨无仇吗”护士长仍旧微笑着,藏在身后的的右手露了出来,右手握着一根黑黝黝的文明棍……

如果我的手现在能动的话,我会第一时间将自己的脸打肿,陈烦啊陈烦,你怎么回事啊,怎么这么笨啊,被人在眼皮底下钻了空子?

正文卷 第533章:最后一丝希望

这个黄先行真是个人才啊!

一个无德无品的人才!

在普遍思维中,如果一个人受了重伤,而敌人环伺在侧,肯定是第一时间找个地方藏起来啊!

我就是这么想的,因此才会每个病房每个病房探查,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黄先行竟然附身在护士长的身上,主动上前来质问我!

正是因为没有想到,我才没有留心护士长的一举一动,反而一步步地陷入了她为我设计的圈套,及到被捆绑在休息室!

一步错,步步错啊!

我心里充满了挫败感。

大声求救吗?不,没有用的,外面正吵得不可开交,一群病人等着冲进来教训我呢,谁会在意我的呼救声,或者他们会觉得,像我这种“连病人的钱都偷的人”死了是造福病友呢!

就在这种氛围之中,护士长走到了我的面前说道:“我说过,强出头的人都死得早,现在你信了吧!”说完举起文明棍就向着我砸了过来!这家伙学机灵了,不再从文明棍上摘下鬼桩钉我,而是直接用文明棍砸我,方便,省事,而且攻击力更大,文明棍的下半截几乎全是鬼刺,看起来就像是一条造型怪异的獠牙棒,这一棒砸下,我承受得住吗?

我感觉脑门有些发冷。

就在这时候,一道阴风吹来,我看到有人撞在了黄先行的后背上,接着又有一人撞在他的背上,黄先行收势不住,被撞得差点撞上对面的墙壁,那挥出一棒自然也落了空。

“林香儿,白护士?”我颇为惊喜,就在这紧要关头,她们出现了!

二女向我点点头,林香儿将我们护在身后,白护士为我解绳子,我满以为黄先行会趁着白护士为我解绳子的机会向我们发动攻击呢,还担心林香儿一个小女鬼能不能扛得住。

但是黄先行却没有这么做,他突然离魂,向着打开的窗户扑了去,也是这时候我才看清楚,他的肚腹的位置,被钉尸钉留下了差多不碗口大的伤口,这家伙虽然附身护士长对我进行了反杀,但是其中他也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他一开始也许只是想牵制住我然后溜走,但是发现事情进行地比自己预期得要好得多,不但牵制住了我,还引得愤怒的医护人士将我制服了,于是他改变了主意,想要干掉我,我被绑在沙发上,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要是被他柱着的鬼棍子打上几下,估计得魂飞魄散,但就在这危机关头,林香儿和白护士出现了!

她们撞开了黄先行,为我解了绑!

黄先行一看情况不对,就准备离魂逃跑。

但是这时候已经晚了,就在他一手掀起窗帘的同时,获得自由的我手里的打尸鞭已经飞了出去,等到窗帘挑起,他正准备沿着窗隙往外钻的时候,打尸鞭已经赶到了,卷住了他的腰,将他拖了回来。

我一脚将文明棍踢到一边,将他顶在墙壁上,勒住他脖子的打尸鞭紧了几分。

黄先行痛苦地扭动着身体,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挣脱打尸鞭。看到我举起了钉尸钉,他的脸上写满了惊恐,不停地摆手道:“别别别,别杀我……不要杀我……”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啊!”我瞪着黄先行道:“要不我先给你举个例,我先说我杀你的理由?我不管你生之前干什么?是为人民服务还是做汉奸狗贼,你变成了鬼,就是新的开始,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你的独木桥,没有人花钱让我办你,我才没有那个闲心思来对付你,不过,你在我的眼前杀人了,你将一个小孩从二楼抛下,摔死在我的脚下,你能杀一个病人,就能杀两个,三个,四五个,几十个,这便是我要杀你的理由!……”

说完我向黄先行伸了伸手,意思是:我说完了,轮到你了!

“我我我……”黄先行眼珠子乱转,想着应对的话语。

护士长进去休息室这么久没有出来,门外的医生护士有些急了,一边敲门一边叫喊着秦护士长,黄先行见情况有变,立即跃跃欲试起来,就差没有开口大喊“秦护士长被小偷打死啦……”

他之所以没有这么喊,是不确定这么做能够挽回自己的命运!

敲门声越来越急,秦护士长要是再不回应,估计就要破门出来了。

而秦护士长仍然昏迷着。

情急之下,女鬼白护士往前一扑,附身在秦护士长的身上,从地上爬起,将护士帽戴正了,冲我们微微一笑,往大门而去!

见此情景,刚开了嘴想要大喊的黄先行乖乖地闭上了嘴巴!白护士附身在秦护士长的身上,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却仍旧是白护士的样子,不过是披了秦护士长的皮囊而已,看起来颇为怪异!

不过,应付门外那群不明真相的群众应该是错错有余了!

“秦护士长”将门拉了开来,冲堵在门口的医护人员道:“警察来了吗?”

其中一名护士支支吾吾地说道:“来是来了,不过被堵在半路上了……”墙上挂钟的时间显示是七点半,正是早高峰时间,被堵在半路上一点也不奇怪。

“哦!”“秦护士长”不满地挥手道:“那你们还楞着干嘛啊,赶紧让病人都回病房去啊,刘哥,你去把监控调出来,小江,你去楼下,等警员来了也接应……”

白护士看着柔柔弱弱的,真安排起事情来有有条不紊的,不知情的还以为她就是护士长呢!那神情动作,那气势,刚刚的!

后来我才知道,因为在肿瘤科的杰出表现,在护士长请产假的时候,确实由她代了六个月的护士长职务……

“秦护士长”看着剩下的护士们道:“还有事吗?没有的话就各司其职,我正在审讯犯人呢,没事儿别打扰我啊!”说完便将房门关上了!

随着房门关上,黄先行的最后一丝希望都被关在了门外,他闭上了眼睛,脸上写满了绝望,不过,他很快又睁开了眼睛,仿佛再不睁开,我立即就会将钉尸钉钉入他的喉管一样!

正文卷 第534章:医亡率

“别杀我,别杀我,我给你理由,理由……”黄先行五体投地,不停地哭泣哀嚎。他被打尸鞭卷住了脖子,此时四肢伏地,就像是被我牵着的一只狗一样!

有的人就是这样,在得势时他就是天,除他之外,余人皆是蚁蝼!

而失势之时为了活命,身体立即委顿到了泥地里面去!就像是一条狗,不,狗都不如!他为了活命,可以做任何事!

贪生怕死,想必这也是他做汉奸的原因之一吧!

我伸出手去,拨弄了一下他的头发,问道:“理由呢?……”

黄先行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咬牙道:“……我有一个天大的秘密,只要你放了我,我就告诉你!”

黄先行的话提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撇嘴道:“什么天大的秘密啊,说来我听听,我要是听得高兴了,或许会留你一条狗命也说不定……”

黄先行看着我,眼中亮光闪闪:“你听说过《田中奏折》吗?”

“田中奏折?”我的眉头皱了起来,田中奏折名气这么大,我怎么会不知道呢?《田中奏折》也称为《帝国对满蒙之积极根本政策》,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惟欲征服中国(原文为支,那),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原文为支,那)。”

整个奏折的中心思想就是膏药国国土太小,难有作为,如果想要有所作为,就要有更大的空间,这个更大的空间就是中国,占领了中国,再以中为为起点,征服全世界!

据说,这个计划在早在丰臣秀吉(就是明朝时攻打韩国那个王八蛋)时期就已经形成,由山口组的梅川酷子家族主导,田中奏折,不过是当初计划的详细表达而已!

当然,他们螳臂挡车的举动很快就失败了……

“田中奏折……”我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你难道不知道,膏药国早就投降了么?抗日战争都结束七十多年啦!什么田中奏折,早就不是秘密了!而了旧闻了”

见我重又扬起了钉尸钉,黄先行连连摆手道:“等一等,等一等,胜利的事情我早知道了,而且,我所说的《田中奏折》与你想的大不一样,事实上,膏药国人除了用飞机大炮之外,还计划用别的方式征服国人……”

听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瞬间回想起来霍元甲,陈真等名字,点头说道:“我知道,他们除了用飞机大炮之外,还想用武士道的精神征服我们,对不?”

“不是,不是!”黄先行像是没有听出我口气中的嘲讽之意,连连摆手道:“你听说过731部队吗?”731部队全名为日,本关东军驻满洲第731防疫给水部队,假借研究内容主要以研究防治疾病与饮水净化为名研究生化武器,可谓臭名昭著!

我摇头道:“黄先行,你这个也是旧闻了,算不上什么重要的秘密!”

黄先行摇头道:“不是的,你们不知道,他们研究出了如何制造恶鬼,蛊毒,僵尸!陈先生你是术人,你该知道一只紫僵,一只僵尸王形成要多长的时间!是以百年计的,但是他们能够在几年之内制造出僵尸王!当然,这需要特定的条件,但是,他们成功了,而且在中,华,大地上成功地布下了第一批鬼王和僵尸王……”

“你觉得我会信你?”我不屑地反问黄先行,如果是外行,被黄先行这么一唬弄,没准被唬住了,但是我是内行啊——虽然入行没有多久!厉鬼,鬼王的事情我还没有弄明白,凶尸,僵尸我却是明白的,一只僵紫,最低两百年还能形成,一只僵尸王得五百年,当然,我举的例子都是说的天才僵尸,事实上,千年僵尸还只是绿毛僵尸的一大把!

与人一样,有少年天才,也就有大器晚成嘛!

白老头之所以那么快就能够将自己练成紫僵,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术人,深谙修行之道,再者,他三十多年前就被僵尸咬伤了,按道理来讲,他其实那时候就已经是半人半僵了!

不过是因为受伤较轻,能够自控的半人半僵罢了。

而皮老头则因为受伤较重,不能自控。

“我说的都是真的啊!”见我的眼中凶煞之气越来越重,黄先行加快语速往下说道:“天皇侵略中华一直是两条路并行,尤其是抗战后期,他们知道胜利无望的时候,更是将全部精力都放到了这上面,他们已经在中,华大地练成了一批僵尸王和厉鬼级别的鬼魂,你肯定好奇我为什么知道,所有的——‘汉奸’皇军都有名册的,他们在重启计划的时候就联系了我们,让我们配合行动,我说的句句属实,你一定要相信我……”

黄先行说到这里时,钉尸钉已经移动到了他头顶一尺处,就在这里停顿下来。

黄先行捂着胸脯长吁了一口气,仿佛钉尸钉再往前移动一点,都不用刺入他的身体,他都要吓死了。

他馋着脸看着我道:“相信我,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咳咳咳咳!”我手掌猛地往下一拍:“特么的,老子信你在怪呢!”

扑地一声轰响,钉尸钉锲入了黄先行的脑袋里,他一声没哼,就软倒在地,脸上惊恐,害怕的表情看起来十分可怕,一直到化成轻烟魂飞魄散。

直到半年之后,我才听人说,岑城人民医院的治亡率降低了百分之七十!所谓的医亡率,就是治疗途中死亡的人!虽然后来的事实告诉我黄先行最后的秘密都是真的,但是,就凭这个医亡率,我都觉得,我没有错杀他!

才搞定黄先行,就听护士站有人叫道:“警察来了,警察来了!”

又有人敲门:“护士长,警察来了!”

我招呼林香儿和白护士道:“走!”找了一件护士服系在窗台上,又找一件护士服将林香儿和白护士一裹,纵身一跃,落在了地上,在一楼大厅里取了一把伞,遮引着白护士和林音儿走出了住院部的大门!

正文卷 第535章:气出病来

我们往外走的时候,对面迎来许多来看望病人的亲友,两手都提着水果的那是远道而来的,而带早餐的多是至亲之人,什么也没带的多是大款!到病房里一言不发就是一把钱甩过去,倍儿有面子!

他们看着我大清早打着伞,都下意识地看了看天空,虽然有太阳升起,不过早晨的太阳和煦温暖,一点也不炙烈啊!

在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我就听到有人嘀咕“……这家伙,不会是从神经科出来的吧……”

听旁边人这么说,大人赶紧将孩子拉得离自己近了些。

我也是有事要忙,不然的话,非给那个嘴损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不可!从我们的位置扭头望去,能看到一群警察正在住院楼侧面忙碌着,即使离得这么远,我都能够听到他们的喊话声:“秦护士长没事吧?”

“刚刚醒,脑子还不大清白,没有问出什么来!”

“那混蛋是从这里走的,你看,草丛上有脚印,这边,这边……”

两名警察追寻着脚印往前找,找到尽头时一抬头,都傻眼了,他们前面的走廊上,人潮如织,就算知道我是从这边离开的,也不可能追得上了!

我沿着综合大楼的楼梯往上爬的时候,突然就感觉十分的吃力,这种感觉我有过,而且不止一次,当危机解除,人的身体放松下来时,就感觉特别疲累,疲累的身体像是被拆成了一块块一样,每一块都不再属于自己……

而这时候,旧伤一并发做,疼痛难忍,看着剩下的几层楼梯,就好像是看着天堑一样!好一会儿,我终于爬到了楼顶,我一手扒着房门,探头往外望去:“方圆,方圆,过来扶我一把……”

我话还没有说完,便看到了躺在地上的方圆,我的心里顿时咯登了一下,心说不会出什么事吧!心里想着不会出什么事,但是脑海里却浮现出一幕幕可怕的场景……

皮老头尸变了,撕开了小房间的门,伤了方圆?

如果只是伤了,方圆肯定会打电话向我求救,但是她没有,那是不是说她已经……

走到近前,我的心更凉了!

小房间的铁门开着,皮老头已经不见了……

他杀死了方圆,然后离开了!

都怪我,明知道皮老头已经是半人半僵,随时都有尸变的可能,明知道危险重重,我为什么还让她留在这里,这不是将她往虎口送吗?小师妹,师兄对不起你啊!

我将方圆扶了起来,声音里都带了哭腔:“小师妹,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好你……”

却听到微微的鼾声,我左右望了望,楼顶上除了我和方圆,没有其它人了啊?好一会儿,我才确认,鼾声来自方圆,我愤怒地在她的脑门上敲了一记“方圆,你干嘛呢?”

这一声喝斥让方圆惊醒过来,东张西望道:“怎么了,怎么了……”

我指着空荡荡的小房间,气愤地说道“我让你看着咱们的师傅,结果你在楼顶上睡大觉!”

“睡大觉!”方圆指着自己,有些委屈地道:“我一直看着师父的啊,不过,人总会累的嘛,我看了很久很久,然后累了,就睡着了……”

我原本还想责怪方圆,想想还是忍住了,就像她说的,人都会累的嘛,我一整晚没有回来,那就意味着她要守上一整晚,不累得睡着才是怪事呢!

“皮老头什么时候不见的?”问出这话时我就知道自己有些傻了,她要是知道,又何至于睡着啊!

不过,还是得庆幸方圆睡着的时候,皮宏德没有失控伤了她,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我走进楼顶小房间,一番找寻,什么有用的线索也没有发现……

方圆在我的身后道:“我觉得,应该是五点钟之后吧,我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睡着的……”

五点的时候我正在一住院部大杀四方呢,咳咳咳,事情与我描续得有点偏差就是了。后来我才知道,因为怕我骂,方圆撒了谎,几乎是我昨晚走下综合楼的时候,她就睡着了!

原因是皮宏德点了迷药,方圆正好处于顺风位,然后就被薰晕了,皮宏德取了钥匙,开门离去,至于我发现的方圆为什么离房门那么近,还是因为她睡觉翻身给翻的……

可是,皮老头为什么要甩掉我们离开呢?是怕尸变不受控制伤了我们,还是有什么其它的原因?

“师兄,师父他应该还没有走远,咱们去追吧!”方圆对我说。

追你妹啊,这都几个钟过去了,而且天也亮了,皮宏德早已经远远走开,并且找地方藏起来了,追?哪里去追?

我摆摆手,示意她别说话,让我冷静一下。

我铺了快砖头坐下,疲累,挫败感,病痛集合在一起折磨着我,我感觉身体已经到了承受的极限,想要强撑着,却是身子一软,倒在了地上。

方圆扑了上来,哭泣着说道:“师兄,你别难过,我知道错了,我会将师父找过来的,你别难过啊……”

因为太过疲累,我都懒得开口回应方圆,如果要开口的话,肯定是:你丫能不能闭嘴啊,好吵啊!让我好好休息下不行么?

然后,我的意识就慢慢地模糊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醒了过来,勉力撑起身体,我这才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方圆就坐在我的身边,双手握住我的手,手微微抖动,似乎难以抑制自己的感觉。

等到我清楚了一些,才发现方圆在哭,她一边哭一边自责:“……我怎么这么笨啊,看个人都看不住,现在好了,将师父弄丢了,将师兄气出病来了……”

“好了好了!”我撑起身体,坐了下来“我不是被你气的,而是我本来就有伤!”这丫头也是心大得可以啊,将我从岑城人民医院背回家,就没有发现我身上有伤的吗?

睡了整整一个白天,我的身体有没有恢复不知道,但是有一种感觉很明显,那就是——饿!

正文卷 第536章:纠缠不清

我让方圆去给我做点吃的,在她离开之后,我取了一些朱砂,画了几张符录,解开衣服准备敷伤口。

被鬼所伤,可怕的不是伤口,而是侵入身体的鬼气,就像是受伤后不是怕流血,最怕的是感染一样,而我画的符录,就有拨鬼气的功效,就像是伤口消毒。

时间过去了几个钟,希望还来得及吧!

我解开了衣衫,我满以为入眼的是翻起的皮肉,腐烂的伤口,但是事实大大地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我身上被鬼所地的地方已经愈合了,在愈合处结有红色的痂……

伤口怎么愈合了呢,难道是方圆为我处理好了?

我随即摇头,这丫头修习法术的进度都在我的眼皮底下呢,他还没有达到这一步,单画符这一条,就能将她难住!有高人救了我?

这时候,方圆盘了一碗面条进来,我一边吃一边问道:“方圆,我昏迷之后,你碰到过什么奇怪的事情吗?”

方圆摇头说道:“没有啊!”

我又问道:“那你是怎么将我弄回义庄的?”

方圆说道:“我背着你走出医院,然后元思思将我们带回了义庄!”

“中间没有发生过其它的事情?”

“没有!”方圆迷惑地看着我:“师兄,你为什么这么问啊?”

我摆手道:“没什么,没什么,你做的面还不错!”

吃完了面,我终于有精力回想昨晚的事情了,昨天晚上,皮老头说他这一生,不想欠任何人的,让我去维护医院的治安(这治安不是相对人来说的,而是相对鬼邪而言)

我也确实给力,一个人单枪匹马地将盘踞在岑城医院住院部的一窝老鬼给铲除掉了!

战斗了一个晚上,身受重伤,回到综合楼的楼顶时,才发现方圆睡着了,而皮老头,早已经不知去向了!将整件事情在脑袋里回溯一遍,不难发现,这一切,都是皮老头的算计!

我被算计了!

在皮老头的报恩计划之中,根本就没有我和方圆,因此,我和方圆的出现让他感到十分意外,他一边与我们虚与委蛇,一边想着办法脱身!他心里知道,我是个很难缠的家伙,因此,如果想要脱身第一步就要将我支开,为了取信于我,他主动将自己关进了楼顶小房间,还让我将房门锁起来,而在我走后,他立即迷晕了方圆,脱身离去……

他要去干嘛呢?

与白光明一样,有未了之事要去解决吗?

他不希望我们牵扯其中,因此才悄然离开?

我想了很久,也没有想明白,不过心中慢慢就开朗了,做为皮老头的挂名徒弟,我们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到他,已经尽到了做徒弟的情谊,而他执意要离开,这也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事情!

就像是古语所说的,尽人事,听天命!

人事我们已经尽到了,那么接下来,便听听命了!

不听天命也不行啊,此前的寻找还建立在线索之上,现在可是半点线索也没有了……

不知不觉地,天黑了下来,白护士和林香儿从伞中飘了出来。

屋里突然飘出两只鬼魂,将方圆吓得不轻,她手忙脚乱地拿法器,被我伸手拦住了:“没事儿,是熟人!”

白护士和林香儿向我深深一躬道:“大哥哥(陈先生)谢谢你将我们从医院里带出来,天黑了,我们该走了!”

在她们将要走出门去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叫住了他们:“你们——打算去哪儿啊?”

白护士和林香儿沉默了,白护士是被肿瘤病人黄樱给害死的,算是横死,而林香儿虽然是正常死亡——早夭,但是她吞噬了黄樱,虽然没有因此变鬼煞,却也失去了黄泉轮回的机会!

此一去,无非是做孤魂野鬼,等到洗清了身上的冤孽,才有可能进入轮回……

可是这世道艰难,一大一小两只柔弱的鬼魂真的能够生存么?

白护士苦笑道:“总有地方去的!”

林香儿也说道:“大哥哥,你就不要为我们担心了,船到桥头自然直,你应该去帮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人……”

这话说的,我能说我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吗?事实上,救林香儿和白护士,不过是顺手做的,而对黄先行下杀手,不过是他触碰到了我心中的底线,我得先申明,我没有那么伟光正,真的!

“走了!”林香儿微笑着向我招手。

就在她们将要打开房门离开的时候,我再一次叫住了他们:“等一等”我说道“我想,我会有更好的办法!”白光明留给我的《捉鬼日记》里,在最后一页藏有一个秘密,说是他早年间认识一个人,姓施,具体名字不详,但是他自称了施主,因此,久而久之所有人都叫他施主了,那时候白光明和皮宏德是因为宣布封建迷信,而魏某人是因为投机倒把罪,被红小将们追杀,皮宏德和白光明比较幸运,躲了过去,但是魏某人就比较惨了,就在改格开放的前一年被抓住了,还没有来得及被批斗,两派红小将们开始武斗,而施主,就处在两派红小将的中心位置,处在武斗的中心位置上也就罢了,关健是他还被绑在木桩之上……

三天之后,武斗终于结束了,施主被好心人解了下来,一数身上的枪洞,据说有四十多个!不过,施主可不是凡人,严打时期在岑城将生意做得很大,据说死了之后做鬼,也混得有声有色,别人做不来的事情,他能做,别人办不了的事情,他能办!其中就包括将横死鬼等一些有轻微戾气的鬼魂带入地府!

当然,生意人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地帮你的忙,生意人讲究的是价值交换!

白光明在秘密的最后提醒我,他这一辈子都没有找施主做个生意,因为他看不清这个人,同时,也告诫我如果不是非找不可,那还是别找他,一个人间术士,最好不要与阴间的鬼魂有太多的纠缠不清!

白光明的话我当时不是很理解,不过,我在思虑良久之后,还是决定帮助白护士和林香儿,就像是你在深夜的小路上看到受伤的女子,恰好你们又认识,你肯定会想办法将她送回家,哪里要绕个半座城池!

正文卷 第537章:施主

义庄门前的广场上,我将写好的符录点燃焚化,又在其中扔了一枚一元的硬币!

据白光明所记,如果要请施主,必须要有硬币,如果没有,哪怕你说的祝词再诚恳,谦卑,也请不动他!

我估计他是想用这个方式提醒请他的人,我只爱钱,如果你没有钱,还是不要请我了!

符纸焚化了四五分钟的样子,一道阴风吹来,前面出现了两道微光,那光色采斑澜,与广告牌上的霓虹灯差不多,等到离得近了,才发现是两只古色古香的灯牌。

举着灯牌的是两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身后跟着六个小姑娘,最后面是八名少女抬着的漆金轿子,十六名少女,娉娉婷婷走到了近前。轿中伸出一只手来,摆了摆,少女便停了下来。

有人拿着轿凳摆到了轿子前,有人掀开轿帘,一名中年胖子从其中走了出来。

胖子东张西望了一番,终于发现了我们,摇着金扇向我们走了来:“你们找我?”

这个胖子不但轿子是金的,扇子是金的,连他身上被打的四十多个枪洞都是由黄金补的,整个人都闪着金光。

我问道:“你是施主?”

施主笑了笑:“你才是施主!”

我说道:“我们是白光明老先生介绍……”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打断了:“……别别别……先别攀交情,先谈生意,谈好了生意,咱们再来谈交情!”施主说着,将地上的硬币捡了起来。在手里把,玩着,一边把,玩一边看着我!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施主这是要看我的命相,他一生无论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是一个极爱钱的人,也因为如此,他能从我烧的钱里看出我的命相来。

我问他有没有看出我的命相来,是有钱人还是注定潦倒一生,施主皱起的眉头都能够夹死蚊子,他很慎重地告诉我,他看不出来,他说我看着像是有取之不尽的财富,又像是身无一文,看着身无一文,命里又隐现金光……

还好我对钱不是很在意,不然的话,就他这话,能让我纠结五年。

施主看了一会儿,将一元硬币收了起来,按照白光明所说的,这就是定钱了“说吧,想要我做什么?”

我将林香儿和白寻雨护士拉到了前面道:“我想让你帮忙将她们带入地府!”

施主的目光扫过林香儿和白护士,皱眉微微一皱,随即又舒展了开来,很明显,这生意在他看来可以做!

“我帮你,你能给我什么?”

我一抖桌上的绸布,一只紫黑色的文明棍展现在了他的面前,这是我从黄先行手里压来的鬼器,反正我也用不着,就准备拿来做施主的报酬!

施主的眼睛亮了亮,接过文明棍,翻来覆去了看了几遍,最后停留在了那几片缺失的鬼刺上,沉吟着道:“东西是好,不过并不完美,这样吧,这只棍子,可以抵一个人,另一个人,你还得自己想想办法……”

“我这可是好东西……”我说道:“这是我从一个……”

施主摆手打断我道:“1,是不是好东西,我看得出来,2,从来都是我跟别人讨价还价,因此,我不喜欢别人跟我讨价还价,我说这根文明棍只能换一个人,就只能换一个人!”

“那另一人……”我说道:“我可以付钱!”

施主摇头道:“不不不,我不喜欢冥钱!”

“不喜欢冥钱?”我颇为无语,你一个商人,你不喜欢钱你喜欢什么呢?

施主一脸严肃地说道:“冥钱一点也不靠谱,你们人类今天你印一千块一张,明天他印十亿元一张,只往鬼府烧,也不见回收回来,这么多年来,冥钱早就贬值得不像样子了,因此,从我在鬼府做生意的第一天到现在,我都不收冥币,要不你付给我能够让我满意的东西,要不你就答应我一个条件!……”

满意的东西?我苦想了好久,打尸鞭和起尸铃不能给他,这都是独一件,钉尸钉倒有多余的,我取出一枚,在施主面前晃了晃问道:“你看这个怎么样?”

施主的表情颇为尴尬,干咳几声道:“你是要拿钉尸钉对付我吗?”

我这才省起,文明棍与钉尸钉不一样,文明棍是鬼器,钉尸钉是法器,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文明棍在他手里可以为他所用,钉尸钉在他手里那就是个烫手的山芋,如果他的鬼气不强的话,那就不是烫手山芋那么简单了,那是钉在手上的钉子!

施主不要冥钱,不要法器,估计棺材啊,哭丧棒什么的也不会要,我这才发现,我似乎没有什么东西给他,迟疑着问道:“后一个,咱们谈谈后一个,你有什么要求!”

施主在我对面的椅子里坐了下来:“我的确有个要求,我要你帮我杀个人!”

“杀人?”我瞪大了眼睛。

“没错,杀人!”施主扔给我一张照片道:“看到照片上的男人了么,杀了他,我就将这两只鬼都带回地府,如果你做到了,自然有人来找你,如果你做不到,那也不用多废话了!”

施主说完,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往回走去。

走了两步,施主又停下了脚步,看着我说道:“对了,生意谈完了,可以谈点私事了,白光明那老东西怎么样了?”

听施主问起白光明,我的神情一黯:“白师叔他死了!”

施主表情一滞:“死了?”可能是对生死看得淡了,他没有问白老头怎么死的,叹息一声道:“我曾答应过白老头,我会免费帮他一次,你是白老头的师侄,他死了,这免费的机会便留给你吧!”

说着一把夺过我手里的文明棍,招呼一声道:“走了!”

便有两名女鬼走上前去,搀扶着白寻雨和林香儿,二女回头来看着我,满脸的感激:“陈先生(大哥哥)谢谢你!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你对我们的好!”

我心说得了吧,等到你们身上冤气消散了,步入轮回,该忘还不得忘记嘛,由不得你们的,挥手说道:“一路平安!”

正文卷 第538章:那就这样吧!

让人惊奇的是,当白护士和林香儿混入那十六名少女中间时,人数却并没有增多,我数了三遍,仍旧是十六人,举灯两人,引路六人,抬轿八人,再就是那一顶黄金轿子了!

方圆也发现了这一点,迷惑地问道:“唉,她们人呢?”

我摆手说道:“别担心,他们不会有事的!”像白光明,皮宏德那个年代的老头,如果没有八分的把握,是不会将施主往书里记的!至于白寻雨和林香儿为什么会消失不见,这是施主的秘密,每个人有本事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而他吃饭的本事也正是来自于这秘密,因此,这种事情还是少探究的好!

等到施主等人走远,我才发现他给我的照片还在我的手里呢。

照片中的老人看起来有六十多岁了,身材有些发福,顶着一个大肚子,脸上虽然在笑,却没有老年人的慈祥,皮肤呈现紫红色,松松垮垮的就像是挂在脸上的布袋一样。

他提着一只环保袋,似乎要去买菜。

在照片的后面,写着他的名字李,青红。

我将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许多遍,也不明白,一个穿梭于人鬼两界的成功商人为什么会对一个寻常巷陌间随处可见的老头起杀心!莫非他们之中有什么恩怨!

直到多年之后,我和施主的关系也熟悉了很多,他才告诉我真相,原来,这个李,青红,就是当初害他被批,斗的人,他们原本是很好的朋友,从小学到初中一直形影不离,后来不读书了,上山下乡,他们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孩,李,青红为了为了得到那个女孩子的芳心,就将施主给举报了,他也许没想要施主的命,也许只是想将施主打成黑五,类,没有资格再跟他竞争女孩子。

但是,施主却是因此丢了性命!

因此他要报仇!

做为一个优雅的商人,是不会亲自动刀动枪的,这样有损形象,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像谈生意一样,将一条条人命从帐本上涂掉!就像是平帐一样,这会让他感觉到很舒服!

当时我问了他一个很八卦的问题,我问他李青红害死了你,他最终得到了你们心中,共同的女神了吗?

施主笑着摇头,既然是女神,哪有那么容易能够得到的,女神在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就考上了,此后留在了云引市,工作,结婚,生子,几十年来浮浮沉沉在离市长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退了下来。

李,青红是在第二年才考上高中的,又没有什么关系,毕业之后就分到了岑城,做了一名断子绝孙的计生办工作人员,一直干到计生办被取缔,这才退下来……

那么多年过去了,他也许早已经将施主忘记,但是施主却一直记得他!

我将照片扔在了八仙桌上,想了想又捡起来,塞进了口袋里,我一边将老人的照片往口袋里塞,一边嘀咕道:这都是什么事啊,我一个大男人,往口袋里塞美女的照片还情有可原,塞一个胖老头的照片,咳咳咳,这也太那啥了……

这样想时,又将照片掏了出来,多看几眼之后,我的眼前一亮,照片的背景不是万福超市门口么?万福超市与别的超市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万福超市的老板特别的迷信,在门前立了一块石头,上面写着“泰山石敢挡”,这在岑城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据说这样能够避邪,效果怎么样就不知道了……

我揣着照片道:“走,方圆,咱们去万福超市看看去!”

方圆一听逛超市,乐得不行,从门后将小推车拉了出来,又指着自己的衣服道:“师兄,你看我的这个衣服,是不是有点土,要不要换上一件啊?”

万福超市离义庄有三四里地的样子,我们一路散着步就走到了,期间我跟方圆说了对于皮老头的看法,我将我的主张说了一遍,既然皮老头一心避开我们,那我们也无须刻意去找他了,一切随缘吧!

方圆想了很久,认同了我的做法。

既然皮宏德觉得这样才是最好的,那就这样吧!

我们在万福超市门对面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寻找着照片中的老人,你还别说,等了大约十分钟的时候,老人出现了,一手挎着环保袋,走得有点慢。

其时正是早上,旭日东升,外面的空气特别清新,我都忍不住多吸了几口。

终于,老人走近了,老人走到一家卖西瓜的的摊贩前,看样子像是要买西瓜,我心说大清早的买什么西瓜啊,应该买菜才是啊!

但是李,青红并没有买西瓜,他将环保袋放到一边,指着卖西瓜的壮年男子就开始骂,又是挥手又是跺脚的,骂人的词更是不能听,将人家祖宗十八代都骂完了。

他们一定不是父子,父亲骂儿子没有这么骂的!

壮年男子看着他的到来就有些别扭,别过头去不看他,却仍旧没有免了一顿骂,老人越骂越大声,将周围的人都吸引过来看热闹,从他们只言片语之中,我终于闹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李,青红一星期前在壮年男子的摊贩上买了一只西瓜,谁知道吃了之后拉肚子,李,青红来找摊主。西瓜本来就凉,肠胃不好的吃了拉肚子是有的,但是贩主为了平事,答应赔李,青红一只西瓜钱(三十元),李,青红不依。壮年男子被闹腾的没有办法,答应赔十倍(也就是十只西瓜的钱,三百块)

李,青红仍旧不依,说要陪一万块,赔就罢了,不赔的话,他每天都来摊前骂,骂够四十九天为止,从老人第一天开始来骂,到今天已经是五天了!

老人在我的心中一向是慈祥善良的,这样的老头我还是头一回见到呢,我心说难怪施主要取他性命呢,就这德性,活着浪费粮食,死了浪费土地地。

咳咳咳,早知道应该接下这单活的!

眼见事情闹得越来越大,我却听得越来越觉得没什么意思,招呼方圆道:“走吧,大清早的,咱们应该去体会一下美好的东西,走,吃过桥米线去!”

正文卷 第539章:一番心意

我们才走开十多步,就听得惊呼连连,回头看时,身后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奔逃声,惊呼声不绝于耳。

“发生什么事了?”

我们返回摊贩前,见老人倒在地血泊中,而卖西瓜的壮年人正拿着西瓜刀往他身上的捅,血流了一地。

“救人啊,救人啊!”方圆惊呼。

“人已经没救了!”我走上前去,拉住还在机械地挥刀往前捅的壮年人道:“大哥,别捅了,人已经死了……”

“死了啊!”西瓜贩子懵然,张开满是血的手抹了一把脸,结果抹了满脸的血,这才缓过神来,喃喃地道:“死了啊,死了好,这个老混蛋,真该死!”

说着还往李,青红的尸体上啐了一口。

又招呼路人道:“来来来,这些西瓜我也用不着了,你们都拿走吧!”

哪有人敢上去拿西瓜啊,直到我提醒西瓜贩子将水果刀放下,才有大胆地捧了一个西瓜,对西瓜贩子说声谢谢,大步走开。

有人起头,立即就有更多的人加入,不一会儿,摊上的西瓜都被看热闹的搬走了,而这时候,警察也来了,西瓜贩子很配合,举起双手等着警察来铐,他连同着他赖以为生的西瓜刀都被带走了!

他虽然清醒过来了,但是直到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他仍旧很茫然,不停地看自己的手,仿佛在说:我怎么就杀人了呢?

刚才还热闹非凡的西瓜摊,随着死者和凶手被带走,变得比平常更加冷清了,我和方圆原地站了一会儿,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想了想,将李,青红的照片扔进了垃圾桶,人都死了,还留着照片做什么啊……

招呼方圆道:“吃过桥米线去。”

早餐店里很热闹,除了基本的佐料之外,还有海带丝啦,酸豆角啦,猪红啦,方圆平时很喜欢吃猪红的,这一次,她一筷子都没有动……

吃完了早餐,我们往回走去,半路上在途经一片树木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头顶一凉,伸手一摸,摸到了一泡鸟屎,这只鸟估计是刚吃了鱼还是怎么的,拉的屎特别的臭,我闻了一口,差点将早饭吐出来,你大爷的,有没有公德心啊,怎么能够往人头顶上拉屎呢,拉屎也就算了,你特么的还拉最稀的屎!

抬头望去,一只黑色的乌鸦在我的头顶盘旋。

我心说你特么的就庆幸我没有带弹弓吧,不然的话,你个混蛋死定了!

我正准备捡砖头去扔它,从乌鸦的身上掉下一样东西,我捡起来看时,却是一只竹筒,竹筒里卷着一张薄如蝉翼的纸片,展开一看,就见上面写道:“陈烦,我倒没有想到你是这么重信诺的人,我记下你了!”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两句话,纸片的署名是施主!

我心说这家伙不是一直对交易价格很不满吗?怎么突然就看出我是一个重信诺的人了?我恍然想起了李,青红的事情,心说这家伙不会认为李,青红之死是我干的吧?

我正想好好解释,突然省起,施主也不在这里,我向谁解释啊,向那只乌鸦吗?抬头一看,乌鸦早已经飞远了。

还真没地解释去了……

仔细想想,这个误会似乎于我也没有什么坏处,既然如此,解释不解释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方圆凑过来问道:“师兄,纸上写的什么啊?”

我将纸片揉成一团,扔进了路边的小溪里道:“没有什么,是在提醒我们吃了过桥米线要洗手!”

方圆看着自己的双手道:“可是我已经洗过手了啊!”

“我没有”我说道。

我们回到义庄没有多久,差不多是我洗完了头,刚好用吹风机吹干的时候,徐娘的电话打来了,她的声音十分惶急,让我和方圆赶紧赶去她家,我们赶到的时候,徐娘已经收拾好了,正在门口等着我们呢。

看到徐娘时,我和方圆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一头乌黑的头发在头上挽了一个髻,青花瓷花饰的旗袍将她玲珑的身姿展现无疑,手里拿着一只米白色的真皮手包,那身段那气质,哪里像是在门边摊前卖凉面的老太太,倒像是端庄优雅的贵女人。

从认识她到现在,我和方圆也是第一次见她在中饭时分不出摊。

车门打开,徐娘钻了进来,冲我道:“开车,岑江观景台!”

车子往前驶去。

徐娘一反常我就知道必有大事,但是任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是什么大事,我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开口问道:“徐娘,发生什么事了吗?”

徐娘递给我手机道:“你自己看吧!”

手机界面显示的是一条短信:“岑江观景台,告别宴!”而发短信的人是皮宏德,不过被涂娘备注成了“老混蛋”的昵称。

岑江观景台是在岑城的右边,地势很高,据说,在几百年前,明朝的一位将军拒绝投降,被清兵追到这里,前面有岑江拦路,后面有数千清军,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终投河而死。

当时,也许将军的投河地点并不在这里,但是因为这里建了观景台,所以就将传说往这里安了。站在观景台上,眼前江水如镜,往上可以看数里一直到岑江大桥外,往下可以看数里,一直到岑江水电站处,十分开阔!当然,前提是没有雾气,有雾气就看不了那么远,不过有雾气时朦朦胧胧地更加美了。

我们来到观景台上,发现观景台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来一张桌子,一张椅子,这时候,皮宏德的短信又来了“坐下吧!”

徐娘依言在椅子里。我发现,这个总是习惯给自己裹上坚硬外壳的女人,此时的目光特别的温柔。

徐娘坐下没有多久,一辆电动车开了过来,电动车后面有一个小箱子,上面写着,同城快递,一名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将一个一碗面送到了徐娘的手上。

滴滴,手机又响了起来:徐娘,认识这么多年,我没少吃你做的凉面,今天我也给你做一碗吧!是从你那里偷学的手艺,没你做得好吃,但是是我的一片心意!

正文卷 第540章:死心……

就在这时候,江面上有一艘船顺流而下,刚好到了观景台前,船上也摆着一张桌子,桌前坐着一人,那人的面前也摆着一碗凉面。

不是皮宏德又是谁?

皮宏德看向观景台,徐娘也往下望去,这是前水村事件之后,他们的第二次相见。

皮宏德笑了笑,指了指碗里的面,便了一筷子吃起来。

徐娘很是激动,站了起来,冲河面上喊道:“姓皮的你这个王八蛋,你搞什么啊,想见我就上观景台来,弄什么玄虚啊……”

皮宏德抱歉地笑笑,示意徐娘吃面。

如此几次,徐娘知道自己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坐了下来,开始吃面,才吃了几口,眼泪巴答巴答地往下掉,徐娘是个坚强的女人,即使是前夫死时,即使是最开始艰难求生的那段日子,她都没有哭过,这时候却是悲痛难忍!

我和方圆就站在徐娘的左右,但是我们什么都没有做,既然她想哭,就好好地哭一回吧!

同时我的内心也在犯嘀咕——皮老头要做什么?

徐娘大口大口地吃着面,将碗里的面都塞进了嘴里,终于忍不住了,一把将碗摔了,手扶着护栏质问皮老头道:“老混蛋,面我已经吃完了,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这时候,皮宏德也吃完了面,他随手一推,将碗筷推进了江心,他没有说话,指了指手机,示意徐娘看手机。

“你说话啊,你哑巴了吗?”徐娘怒吼道。

我紧盯着皮宏德,看了好一会儿,终于明白过来,皮老头不是不想说话,而是说不出话来了,他的两边耳朵后面都插了一把或铁或竹制的签子,他用这些签让自己保持着清醒。

他嘴里的僵尸牙将上下嘴唇都顶了起来,远远看过去像是嘴里塞满了东西一样,那僵尸牙有四五厘米长,这么长的僵尸牙是收不回去了,也就是说,他彻底尸变了。

尸变之后,舌头就会变得僵硬,因此,皮宏德不是不想说话,而是说不出话来了!

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盘美莲事件中他一路的喋喋不休,那时候的我,听得耳膜生疼,真想找来针线将他的嘴缝起来!他是那么罗嗦,那么爱说话,这会儿不能说话了,这一定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吧!

我拿起桌上的手机,展示给徐娘看,上面写的是“徐娘,这一碗面,恩断义绝,我不会再记着你,你也无需再记着我,这世界天空海阔,这人间如梦似幻,找一个人,在一座城,好好生活……”

我倒没有想到,皮宏德这样的大老粗,竟然会写出这么诗意的句子来,他一定翻烂了几本新华字典吧!一定的!我感觉眼角有些混淆,赶紧避开了方圆的目光。

而方圆,早已经泪流满面了。

徐娘十分愤怒,将手机扔了出去,冲皮宏德吼道“你别给我发这些有的没的,你赶紧给我上岸来,有什么话,上岸来跟我说,听到没有啊……”

皮宏德冲徐娘挥了挥手,一脸的不舍,另一只手却将一样什么东西扔进了船舱里。船舱顿时火光冲天,冲天的火焰将整只船都裹在了其中,包括皮宏德!

离得这么远,都感觉热气扑面!

“师父!……”我和方圆同时痛叫。

而徐娘,就要翻过护栏往下跳,但是被我和方圆死死撵住了。我们就站在观景台上,看着江心的船被烧成了灰烬,残骸沉入水中,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就仿佛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

徐娘跪在了观景台上,我和方圆也跪在了观景台上,此时我的心中有着挥之不去的悲哀之感,古语常说的瓦罐不离井上破,这难道就是赶尸人的命运吗?最终会被僵尸咬伤,无可回天?白光明如此,皮宏德也是如此!

哭了一会儿,徐娘站了起来,她将观景台上能扔地都扔进了江中,桌子,椅子,还有不知道谁摆在护栏上的几盆花,徐娘是个倔强的女人,倔强的女人更习惯用愤怒掩饰汹涌而来的悲伤……

“去死吧,去死吧!混蛋……”徐娘指着江心大骂,骂得声斯力竭了这才这才疲惫地离去。

我和方圆紧随其后,一直将徐娘送回了家,不放心徐娘,我们又在徐娘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徐娘又换上了平时的旧衣服,围一条围裙,开始泡面,准备食材,差不多中午十点的时候,她在门口支起了凉面摊,只是人明显冷漠了许多!

就像是……

如果说徐娘的心墙原本有一米二高的话,现在加高到一米六七了,虽然她明明什么都没做,但是,你却明显地能够感觉到她的不可接近!

对于皮老头在徐娘面前烧死自己,方圆一直不理解,说师父做得太过份了!他深深地伤害了徐娘,我却能够理解皮宏德,在不可逆的结局前,他自然可以悄然离去,但是悄然离去之后呢,让徐娘等他十年,二十年,一直到死吗?那就不如直白地告诉徐娘,他死了,死得干干净净,化做了一捧飞灰,撒落江中,这样,一开始徐娘也许会很痛苦,会死心……这是绝望的境况下的应有之意!

但是,只要她能够熬过这痛苦,死去的心重新法过来,就是新的开始。而如果心不死,又怎么会重新复活呢,不死的心会永远怀着希望,一直到生命的尽头,这才是对徐娘最大的残忍!

我和方圆就坐在屋檐下,看着徐娘麻利地拌好一碗碗凉面,将凉面递出去,收回钱,整个过程中脸上鲜有笑容,但是好在一切都还好,徐娘比我们想像的要坚强。

中午时分,我和方圆吃了凉面,向徐娘告诉,徐娘看着我们道:“以后如果没有什么事,就不要来找我了!”

我点点头,我们是皮宏德的徒弟,见到我们,难免让她想起旧事,只是,这么好的凉面只怕以后就难得吃到了……

回到义庄之后,我准备歇业一段日子,去好好散散心,同时也好好想想未来的路,对于我的提议,方圆很是赞同,于是,这个计划就在三天的准备之后成行了!

正文卷 第541章:山前山后黄风大

云引市山高水险,沟壑纵横,这么说吧,如果你开车往前行进十公里,至少有两公里是在黑暗的隧道里穿行!

山连山,山叠山,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说的就是这里了。

我们报的旅游团,说是旅游团也不合适,说是三四十个合租一辆大巴车更加合适一些。

到了地头,各玩各的,三天后,大巴车会将我们接回岑城。

我们要去的地方是千江苗寨,千江苗寨是最大也是最古老的原生苗寨聚集地,这里有最美丽的景色,最清纯的苗女,最甘冽的苗酒和苗族特么食物。

车子将我们放在寨子中心就离开了,然后一群人四散着去找早就订好的酒店。

今天赶集,街上的人很多,我们只能挑人少的公园小巷往前走,一路上,碰到了不少的老头老太太,他们就在公园一角支个摊儿,身前铁盆里有纸钱正在燃烧,如果有人来算命,就往铁盆里烧一只鸡蛋,烧好了鸡蛋,以鸡蛋上的纹路算命,这个我在岑城已经看过无数回了,因此也不是很在意,让我惊奇的是,这边烧蛋算命的老头老太太特别的多,这一路,我们都见到了十多二十个,有的面前的顾客,有的没有!

而且,这里算命也与岑城不一样,算命的老头老太太会一直握着你的手说话,不知道那些被握手的顾客是什么感觉,反正我觉得我有些受不了!

一路走,纸飞飘扬,有些都落到了我的头上,肩膀上,这让我有一种心里长草的感觉,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纸灰落在人身上,都是不好的兆头,尤其是别人祭祀的纸灰落到你的身上。

我都有些后悔我为什么要抄小路了!

路是好走了,心里却比在人群中挤来挤去还要别扭!

不过好在很快走到了公园的尺头。

在尽头的榕树下,立着一根白布幡,幡前青烟缭绕,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你要来,快快来,别在山前山后捱,你要到,快快到,别在山前山后绕,隔山喊你么隔山应隔河喊你么打转身……你要来,快快来,别在山前山后捱,山前山后黄风大,一吹把你吹过来……”

离得近了些,就见一名老太太绕着榕树打转,一边走,一边摇着银铃铛,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在老太太摇起铃铛的时候,也不知道哪里吹来的一阵风,将白幡吹得乱舞不已……

“招魂……”

我心里叫了一声晦气,拉着方圆,几乎是小跑着出了公园,走出公园时,仿佛感觉心中压着的石头消失不见了,回头望时,刚刚走过的小公园,似乎比别处的天都要暗些!

方圆指着不远处的酒店道:“到了到了!”

酒店全是用木料到竹枝装饰,看起来颇有少数民族风情,我们登记了身份证,便住下了。当天下午我们休息了半天,第二天逛了一天苗寨,苗寨很大,好玩的东西很多,我们一整天逛了三分之一不到,就感觉疲累不堪,回到酒店休息了一会儿,我将方圆叫来了房间,递给她一杯白水道:“方圆,咱们聊会儿天吧!”

方圆一双大眼睛看着我,似在惴度我的意图,试探着问道:“聊什么啊!”

我深吸了一口气道:“方圆,从我到义庄以来,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半年前,陈柔无端失踪,后来白老头和咱们的师父先后都出事了,眼看着熟悉的人一个一个离开,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好像,好像这就是赶尸人的宿舍一般!是啊,瓦罐不离井上破,河里淹死会水的人,我觉得,不应该再这样下去了!”

我的话,等于定下了这次谈话的主基调,压抑,沉重!

事实上,很多话我在义庄的时候就想对方圆说了,但是我忍住了,我觉得有些话得在大家眼界开阔,心情舒畅的时候说,留给彼此一点美好,江湖再见时不至于全是遗憾。

方圆寻思了一会儿问道:“师兄,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我深吸一口气道:“现在义庄里就剩下咱们师兄妹两个了,我可不希望看到你再出事了,我没有办法离开义庄,但是你可以啊,等到咱们这次旅游之后,你走吧,离开义庄,无论做什么,都比在义庄好!”

“不!”方圆摇头道:“我不会离开的!”

“为什么?”我问。

方圆沉默了一会儿,直视着我的眼睛道:“师兄,你是师父的徒弟,我也是,你要守护义庄,传承师父的衣钵,这同样也是我的责任,咱们应该同心协力,而不是谁先走!”

我摇头说道:“这一路走来,重重的危机你也看到了!我怕终有一天,我不能保护你!”

“我自己为保护好自己的!”

我有些恼了,这已经是我第二次劝方圆离开了,第一次我没有资格,因为师父还在,这一次,皮老头已经离开了,长兄为父!我必须得将这件事情办成了!

我一拍桌子,声音严厉起来:“方圆,师父不在了,我最大,我说的话你要听,你离开义庄,我可以给我的三分之二的积蓄给你,你去北京,那里有盘大娘,盘大爷他们,有地方立足,有这些钱好好学些知识,做个普通人,不要做赶尸匠了……”说到后面时,我的声音慢慢变得柔和起来,我的一生,除了陈柔,老妹和盘美莲之外,走得最近的就数方圆了,我希望她好,而不是做一个赶尸匠,在朝不知夕的命运中颠沛流离!尤其是在皮老头出事之后,我不希望看到相熟的人再出事

“我不去!”方圆生硬地回答道。

“你为什么不去?”

“不去就是不去!”

“让我让你去,你就得去……”

这一次,我们吵得很凶,一直到相邻房间的女孩子来敲门,我们才停止了争吵,气呼呼地方圆回房去了,我没有去安慰她,此时我的心十分烦燥,在冰箱里取了两个啤酒就着麻辣花生一直喝到晚上,正准备上床睡觉,敲门声响了起来,我打开房门,方圆走了进来,在桌前坐下,直楞楞地盯着我。

正文卷 第542章: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她的眼睛红红的,很显然回房之后还难过了很久,我这时候不能安慰她,安慰她就说明我服软了,我要坚持已见,一直到她离开义庄为止!

“哭了?”

方圆点点头。

“想通了吗?”

方圆不说话。

不说就不说呗,看谁耗得过谁,我坐在床头,看着台灯发呆。

良久之后,方圆开口道:“师兄,我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

“什么秘密?”

方圆说道:“但是我有条件,我在告诉你这个秘密之前,你得答应我,不再赶我走!”

“不答应!”我生硬地道。

“是关于陈柔姐姐的!”

听到这几个字,我刷地一下从床沿上跳了起来,一把按住方圆的肩膀道:“快说,快说,陈柔怎么了?”

“你还没有答应我呢!”方圆看着我。

我的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在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我说道:“你先说吧!”

方圆点头道:“……其实,师父收留我没多久,陈柔来找过我们……”

方圆告诉我,她记得那是个阴天,她和皮老头乘坐施拉机进城,总算避过了绿毛僵尸的追击,然后他们在一幢无人的老房子住了下来,他们住在二楼,在一楼的几乎所有房门上都挂了风铃,这么一来,如果绿毛僵尸连夜找来了这里,风铃会提醒我们。

就在皮老头在楼道上布风铃的时候,方圆突然感觉到眼前一亮,一名女子走了过来,她留着长长的头发,身形偏瘦,很漂亮,但是眉眼之中都十分冷艳,仿佛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一样。

皮老头见到陈柔,一把就将正在布置的风铃扯掉了,说有她在,根本无需担心什么绿毛僵尸,又一脸客气地问陈柔姐姐这么大老远来找他是不是有什么事……

陈柔的话很少,说了句楼上聊,就上楼去了。

皮老头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这个傲娇的老头,此时仿佛成了陈柔的跟班小弟一样!

听到这里,我心里十分地迷惑,事实上,从我去义庄的第一天,我就在猜测陈柔的身份,以及她与皮老头的关系,她说她是寄居在义庄的,但是,她的一举一动,可丝毫没有寄居的意思,仿佛她才是义庄的真正主人!

之所以会这样,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她是义庄的真正主人,第二个原因是,她的气场太大,让人下意识地就将她当成了义庄的主人。虽然我当然的我还感知不到气场是什么。

第三点,我发现白光明白老头对我说话时很随意,无所顾忌,就是将我当成了一个才踏入赶尸一门的楞小子,但是在跟陈柔说话时,总是客客气气,不说是卑躬曲膝吧,起码是奉为上宾!

白光明,皮宏德都对陈柔那么客气,这是为什么呢!

方圆当时和我一样,对这个新来的冷美人十分好奇,又不能上楼去偷听,她便找了一只纸杯,贴在墙上偷听,好在四面皆寂,隐隐能够听到陈柔与皮老头谈话的声音……

陈柔说的第一句话是:“皮老头,你怎么还没有被绿毛僵尸咬死啊!”

皮老头颇为尴尬,干咳了好长一会儿才回答道:“命硬,命硬!”

又说了几句话,陈柔提到了我,说我资质不错,如果能够好好培培养的话,将来必定成就不凡。

皮老头听说自己有了挂名弟子,很是高兴,说现在年轻人都急功近利,对老一辈传下来的东西都不以为意,好容易找到一个无家可归的丫头做徒弟,没想到好事成双,一下子来了两,得好好回去看看才行!

“回去看!”陈柔冷笑:“将绿毛僵尸也带回去吗?”

皮老头楞住,过了半晌,低声下气地道:“陈先生,咱们也算有些交情了,不如你帮帮我,将那绿毛僵尸解决,你看怎么样,你放心,我知道好歹,你的恩情,我一定铭记于心!”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先生不单单是和称呼男子,事实上,女子为尊者,成就斐然者,也会被称为先生,比方说冰心先生!皮宏德敬称陈柔为先生,这说明一,陈柔比他的地位高,第二,陈柔比他的本事强!

而皮宏德后面的话,也证明了这一点,皮宏德没有办法搞定一直对他紧追不舍的绿毛僵尸,求陈柔帮忙解决后患,让他可以稳定下来,回去义庄传道授业!

很明显,按照事态的发展,陈柔拒绝了他。

虽然一早知道陈柔拒绝了皮宏德的要求,但是我还是很好奇陈柔会怎么说,以她的性格,才懒得找什么理由婉转的拒绝,她会非常直白地说“不行!”或者多出两个字“这事不行!”

陈柔说的是:“……巩勇那一身的冤气,是你惹出来的,因此也必须你去平息他的怨气,不是我不想帮你,我帮不到你!”

“可是!”皮宏德一脸痛苦:“他都成了绿毛僵尸了,我还能怎么平息他的怨气啊!”

“抱歉!那是你的事情!”似乎说完这两句话之后,陈柔不愿意多说了,楼上一时间安静下来,又过了一会儿,陈柔说道:“我这次来找你,是想告诉你,我要走了!”

“要走?”

“没错,我得走了!”

“为什么?”

陈柔的声音幽远:“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你受伤了?”

陈柔的声音突然变成异常冷酷:“不要妄加猜测!”

听到“你受伤了”四个字,我的心里陡然一跳,从越南回来的时候,我在白寻霜的陪同下翻看了当时的录像资料,当时手雷爆炸,其中一片弹片飞向了陈柔,如果没有奇迹发生的话,那片弹飞应该是刺入了陈柔的小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一直在掩藏自己受伤的事实,直到回到岑城这才悄然离开!

虽然如此,我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因为如果是真的的话,受了那么重的伤,为什么陈柔一路上看起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别说是小腹破个洞,就是手指被划伤还得疼上半天呢!

但是皮老头那一句“你受伤了”将我所有的幻想都击破了!

正文卷 第543章:要出大事了

皮宏德没有经历过越南的事情,因此,在此之后他根本不知情,他之所以会说陈柔受伤了,只是他的直观观察!

监控视频,直观观察,将这两点拼合在一起,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至于陈柔被弹片所伤一直装做没事人一样,她天生性子冷淡,如此冷淡的人,要不感知神经很迟钝,要不对自己很残忍,她能够忍受疼痛,装做没事人一样也不是不可能。

最后一件,也是陈柔离开之后我才发现的,她的人生是一部传奇!

试想一下,小小年纪的她就能够从落花洞中全身而退,这说明她不是凡人,非凡人在临事之时举动也必定不凡,也许她这么做,有他这么做的道理,只是我们理解不了而已!

不管怎么样,希望现在的她还好吧!

方圆正偷听皮宏德和陈柔的说话呢,就感觉一股子阴寒之气从门外透了进来,那阴寒之气越来越近,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快速地靠近过来,方圆跟着皮宏德有一个多月了,这一个多月,一直在东躲西藏,就是为了躲避紧追不舍的绿毛僵尸,时间一久,她对绿毛僵尸的阴寒之息已经十分地熟悉!穿堂的冷风从她身前吹过,她就闻出来了!

绿毛僵尸来了!

在与绿毛僵尸的追逐之中,她一直被皮宏德护在羽翼之下,此时感应着穿堂的冷风越来越大,她下意识地往楼上跑去,跑了两步又停住了脚步,心说师父与陈柔先生正谈话呢,我这时候冲上去,不是表明我刚刚偷听到了他们所有的谈话吗?

想到这里,方圆便停下了脚步。

她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大门,心想等大门破开我再往楼上跑吧,危机时刻狗急跳墙,他们谁也不能怪我。(咦,怎么会是狗急跳墙呢,是佛跳墙还差不多!)

风铃响了起来。

一般风铃被吹动时,就说明绿毛僵尸已经离得十分近了!

紧接着,大门也被风吹得光光当当地响起来,像是有人在外面砸门

方圆已经做好了往楼上跑的准备!

却在此时,听到一声跺脚声,这跺脚声很沉闷,却威力巨大,方圆都感觉房子抖了抖,随后,便听脚步声响,有人下楼来了。

随着那一脚跺脚声,穿堂的冷风突然消失了,风铃,被风吹动响的门很快安静下来,这一声跺脚声,让方圆忘记了害怕,她一脸惊奇地看向楼上!

心想这一脚是谁跺的呢?是师父?不,这老东西虽然精干,但是哪有这么强大的力量?是陈柔姐姐?这更加不可能了,她看起来还没有师父壮呢,三十六码的小脚,再怎么跺也不能让楼跟着抖啊!

方圆甚至想像着会不会是天上突然来了外星人,就像是金刚似的,不过这外星人并不像科幻电影里说的都是坏蛋,他们是好人,见她和师父受绿毛僵尸欺负,就正义感爆棚,路见不平,拨刀相助了!

他此时正下楼来,马上就要揪住绿毛僵尸一顿暴打,让它永远也追不了自己和师父!

但是,下楼的脚步声似乎轻了些,不像是庞然大物,等到脚步声近些,抬眼再看时,没有什么外星人,也没有什么正义的力量,下楼来的,是陈柔!

陈柔也发现了她,盯着她看。

一直看得方圆都不好意思了,问道:“陈柔姐姐,看……一直看着我干嘛啊?”

陈柔却没有回答她,而是冲楼上道:“皮老头,总不能让方圆一直跟着你东奔西走吧,让她去义庄吧,与陈烦做个伴,陈烦不太稳定,凡心重,你让他一直一个人留在义庄,说不定会失去这个徒弟呢!”

方圆想要反驳陈柔,看到陈柔的目光时,却发现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方圆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那一瞬间被勾魂摄魄了一样!

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陈柔已经下到了一楼,她赶紧招呼道:“陈柔姐,外面有绿毛僵尸!”

陈柔的身形微微一顿,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继续往外走,而随着陈柔往外走的时候,一股异样的气息传了过来,那种气息,就像是前面有一座古老的宝塔,又像是有一座千年的城墙拦在前面,让她十分安心!

一直到陈柔推门而出之后,这种感觉才慢慢地消失!

冷风吹来,终于让他清醒了一些,陈柔去了哪里她不知道,但是,她却能够感觉得到,绿毛僵尸还在门外,她三步并做两步跑到楼顶,见皮宏德正在楼顶发呆呢,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

她摇晃着皮宏德道:“师父,醒醒,醒一醒啊,绿毛僵尸就在楼下呢!”

皮宏德终于清醒了过来,叹了一口气道:“要出大事了!”

“什么啊!”方圆再一次强调道:“师父,绿毛僵尸就在楼下,咱们得赶紧跑!”

“哦哦哦!”皮宏德终于清醒过来,取过一旁的梯子,直接从顶楼架到了屋后的山坡,和方圆一前一后地下到了山坡上,趁着绿毛僵尸还没有发觉,匆匆地往村外跑去。

出了村,方圆追问皮宏德陈柔的事情,他说的要出大事了又是什么大事,皮宏德却是什么也没有说,而是买了车票,赶回了岑城……

皮宏德回到岑城没多久,绿毛僵尸就追了来……

方圆看着我说道:“……师父本不不许我将这一段经历告诉你的,但是我告诉了你,做为条件,你不许再赶我走了,知道了吗?”

“咳咳咳!”我含糊地应答着,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方圆的话,从方圆的描述之中,陈柔似乎比我想象得要厉害得多,不仅皮老头和白光明对她尊敬万分,而且,她连绿毛僵尸都能够镇住!

在义庄的时候,她隐藏了自己的实力吗?

可是,如果方圆说的是真的,她怎么会这么厉害呢?

皮宏德与白光明修行了大半辈子,一个中了尸毒终生无解,一个被绿行僵尸追杀了那么多年,陈柔那么年轻,怎么会那么厉害?皮老头后面的那句“要出大事了”又是什么意思?是指陈柔的离去吗?

正文卷 第544章:莫欺少年穷

我感觉我的脑袋都变成了一锅浆糊!

我晃了晃脑袋,想让自己清醒一些,却似乎更加的迷茫了!

不过,方圆的描述中,有一点让我很开心,那就是——陈柔连绿毛僵尸都能够镇住,她很强大!她越强大,能威胁到她的就越少,换句话说:她越强大,就越平安!

这让我稍稍安心!

我随即又想起了陈柔临走时的话,她说我不稳定,凡心重,如果不让方圆回去义庄,皮宏德可能会失去我这个徒弟,这是什么意思啊!怎么听怎么像是在保媒拉纤呢,不行,这事儿等找到陈柔了我得好好问问!

不是好好问问,我得大声质问,我狠狠地想。

也是从这句话里,我听出来陈柔是知道我对她的心意的,但是,她却在回避,她不但想回避,不觉想永绝后患,让皮老头将方圆送来义庄,仿佛我见到方圆之后,就会忘记她的存在一样!

这怎么可能呢?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永远不可能代替另一个人,因为她本来就不是她!

方圆见我还在发楞,噘着小嘴说道:“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就回房睡觉了……”

“哦”我含糊地应着。

我没有问方圆更多细节,比方说陈柔找到他们的具体位置,陈柔离开的方向……因为我知道,这些都没有意义,陈柔与皮宏德有着根本的不同,如果将皮宏德比做是一只老狐狸的话,虽然他狡猾机灵,但是,终归是在地上行走,只要在地上行走,就有踪迹可寻,而陈柔不一样,她更像是一只孤雁!

她也许会在地上留下一些痕迹,但是当她振翅而飞的时候,根本无迹可寻!

就像是苏东坡的一首诗里所说“人生飘飘何所似,恰如飞鸿踏雪泥,泥上偶尔留指爪,鸿飞哪计复东西?”陈柔就像是诗中不知道飞向何处的飞鸿!再相见,只怕要看缘分了!而她在我心里留下的痕迹,也未免太深刻了一些……

是夜我做了一个梦,就在这千江苗寨的寻常巷陌之中,我徐徐前行,走了不知道有多久,仿佛只有一刻钟,又仿佛已经走了几天几夜了,无意间地一的台头,就见陈柔就在我的面前,冲我微笑“烦啦!你来啦!”声音里有着些许的期待,些许的沧桑……

在那一刻,我再也无法控制我自己了,发了疯一样向着陈柔冲过去,一把将她扑倒在地上,捧着她的脸痛吻起来。陈柔很愤怒,冷着脸说道:“你再这样,我就给你扔出去!”

我毫不在乎地说道:“你扔吧,扔我之前,再让我吻一下先!”

陈柔冷如冰霜的心在我的吻中慢慢融化,紧握的拳头慢慢地舒展了开来,眼中却有泪水流出。

我问她,你哭什么啊?

却在突然之间,她不见了……

我从床上坐起,才知道我一直在亲吻着枕头,枕头都被我吻湿了,这时候掉落在地……陈柔的突然消失,估计就是因为我睡梦之中遍寻不着枕头的原故!

我的心里有着深深的失落!

楼下吃早餐的时候我对方圆说道:“今天咱们去南城吧!”

也许是因为昨晚的那个梦,我准备好好地走遍整个千江苗寨,说不定在哪个巷陌,哪个转角,就能够碰到陈柔呢!

对于我的提议,方圆很是赞同,她昨天在街上买了整整一背包的各种纪念品,苗族的银首饰,头巾,各种竹制品,还有传说的养蛊器(春天的时候拿来养蚕倒是不错的)!

将满满的纪念品往床上一倒,背上了空背包准备再出发!

今天不比昨天的走马观花,每一个景点,每一处巷陌,我都认认真真地观赏着,生怕错过了什么,方圆还以为我在寻找什么,一路上追问了好几次,都被我应付了过去。

现在时间是下午两点钟,我和方圆来到了民族学校门前,我们准备找一家苗族风味饭店吃午餐,就在这时候,听到民族学校传来的吵闹之声,透过满是牛头纹装饰的铁门望进去,就见四名壮年人推着一男一女两个苗族小孩往校门而来,两个小孩大吵大闹,质问学校为什么开除他们,却没人回答他们。

我没有将这事往心里去,说实话,现在的父母越来越娇纵孩子,造成熊孩子也越来越多,要在其它地方,家长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他还是个孩子啊!”于是犯了什么错都该被原谅。

在这里,可没有人惯着你,要是犯了错,开除回家是分分钟的事情!

这一对小孩不知道犯了什么错,被学校开除了,此时正被教务主任和保安往外撵呢,终于被撵到了铁门外,教务主任让保安将书包和行李扔给他们,就准备关上铁门。

这时候,就听小男孩厉声道:“你们都给我听好了,今天,是你们开除了我木小龙,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有朝一日,我木小龙翻身为龙,登临绝顶,有你们后悔的时候……”

听到这里我微微楞,心说这话好熟悉啊,哦哦哦,我记起来了,几乎所有的玄幻小说都有类似的台词呢!

教导主任嘿嘿冷笑道:“小子,别在这里吹牛,逼了,你们还是赶紧走吧,走得越远越好,最好离开苗地,无论北上还是南下,总比呆在云引市的境况要好一些!”

教导主任说完,就将门锁上,转身走了。

这时候,我们的菜也上来了,夹了一筷子酸汤牛肉,就着蜂蜜米酒喝了一小口,我抬眼望向那被赶出校门的两名小学生,我估计那个叫木小龙的此时估计气得腮绑子都鼓得要炸掉了,不知道会不会来一句——他日我若成青帝,民族学校烧成灰的豪言壮语!

但是,当我看到那一对小学生的时候,我惊得站了起来,一口酒差点卡在嗓子眼,那一对小学生,竟然是小二和小三,我去黑苗寨的时候最先遇到的就是老二老三,当时他们准备对我下手,想让我从此以后做他们的“长工”,幸亏木棉花及时阻止,后来听木棉花说,他们和木棉花闹了矛盾,离家出走了,原来在这里!

正文卷 第545章:小二小三

老二将书包往垃圾桶里一扔,背起行礼就走,神情彼为决绝。

老三追在后面问道:“哥哥,你要去哪里啊?”

老二回过头来,神情肃然地看着老三道:“我要去紫禁山练蛊,等我练成了绝强的本命蛊,就没有人敢瞧不起我了!包括木棉花,包括民族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

“不要啊!”老三拦住老二道:“紫禁山是咱们苗人的禁地,十分凶险,闯进去的人就没有活着出来的,你不要去!”

老二一把摔开了老三的手,冷冷地道:“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要去,只有紫禁山,还能练成绝强的本命蛊,不历尽磨难,哪能收获丰硕的果实?别人进进紫禁山也许会出事,但是我不会!因为我是天选之子!”

这小家伙,估计是孤胆英雄类的小说看多了,认为自己是天选之子,出现在小说中的是主角呢,泱泱华夏十四亿人口,你会是那独一无二的天选之子?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

老三抱住老二道:“哥,我不让你走,你走了我怎么办啊?”

老二慷慨地说道:“小凤,你要不跟我去,要不留回黑苗寨,做木棉花的乖乖妹,随你选!”

“可是我怕!”老三委屈巴巴地说道。

老二看向老时一脸的嫌弃,仿佛在说,我怎么会跟这样的窝囊废是兄妹啊!他推开老三道:“怕就回黑苗寨去,我要走了!”

老二说到这里时我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甩手给了他一个耳光,喝斥道:“木棉花啊,木棉花是你叫你的吗?”

老二木小龙被打得原地转了一圈,看着我说道:“陈烦——”硬生生地将后面的“哥”字给吞了回去“陈烦是吧,你不要斯人太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啪!我又甩了他一个耳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是吧!莫斯少年穷是吧?”

方圆见我突然对街上一小孩大打出手,楞了一楞,赶紧跑了过来,拉住我说道:“师兄,有话好好说,四下里都有人看着呢,再说了,欺负弱小终归是不好……”

“欺负弱小就欺负弱小呗!”我气愤地说道:“我今天就要替木棉花好好地教训一下这两个小混蛋!”

方圆问我:“这是木棉花所说的老二和老三吗?”

木小龙双手叉腰道:“我们不是什么老二和老三,我叫木小龙,我妹妹叫木小凤!”又指着气势凶凶的我道:“陈烦,我跟你说,你给我客气点,不然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不客气是吧,来,你给我不客气下试试!”我又甩了木小龙两耳光,将他逼到了墙角下。

“是你逼我的!”木小龙的眼中闪过一道戾光,然后我就感觉心口一痛,撕开衣服看时,我左胸的位置上扒着只牛牤状的虫子,半颗头都已经扎进了肉里!

我指着木小龙骂道:“小子你敢阴我!”

“阴你怎么了!你欺负我在先,老虎不发威,你还当我是病猫呢”

小三赶紧拉住小二,焦急地道:“哥,陈烦哥好歹帮过我们的忙,你怎么能够对他使噬心蛊呢,会出人命的,赶紧收回来,不然的话,大姐饶不了我们!”

小二嘿嘿冷笑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你刚才难道没有看到吗,他是如何羞辱我的,犯我尊严者,死!”

这小王八蛋果然是那种你骂我一句,我杀你全,家的玄幻小说看多了,一开口就是浓浓的装比腔。

“哥,你不能这样!”

“我意已决,山无棱,天地合,才能改我意志!”小二决然地道

“啪!”我又是一耳光扇在小二的脸上。“山无棱是吧,天地哈是吧,意志坚定是吧,看我的大耳刮子能够将你的意志打散不!”啪啪啪啪!一名瓜子脸少年,被我打成苹果脸了。

小二被打得有些蒙圈,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一脸惊异地看着我道:“你怎么,你怎么什么事都没有?”

“那你希望我有什么事啊?你希望我死吗?”我揪住小二的衣领,又是两个耳光。

小三拉住我的手道:“烦啦哥哥,不能再打了,再打我哥哥就要被你打成猪头了!”

“他本来就是头猪!现在只是更像了一些!”我一手掐住小二的脖子,将他顶在了墙壁上,另一手曲指一弹,蛊虫被我弹到了地上,一脚踏下,那蛊虫便被我踏成了肉泥,我阴沉着脸对小二道:“我告诉你一个真理,如果你没有把握杀死敌人,就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旦动手,别人也会以同样以你之道还你身上,这却是你不能够承受的!”

“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你的蛊虫为什么对我没有作用吧?其实一点也不奇怪,你难道忘记了上一次我去你们黑苗寨在因为四生四世蛊向死而生过吗?就像是病毒,它在第一次攻击我的时候我身体里已经产生的抗体,因此,除非你养的蛊虫比四生四世蛊更加厉害,不然的话,你所谓的施蛊,在我看来与被影子叮咬一口的区别不大!知道吗?”

小二被小三搀扶着才不至于跌倒,他垂着头,哑口无言!

感觉教训得差不多了,我转向往店里走去,刚刚点好的菜,还没有来得及下筷子呢!见小二小三还楞在原地,我冲他们喝道:“小二小三,都给我过来!”

小三嘟起小嘴道:“陈烦哥哥,我们不叫小二小三,我叫木小凤,我哥哥叫木小龙!”

我撇嘴说道:“我就叫你小二小三,你怎么地吧!”

小三不说话了。

在桌前坐下,我让店家多炒了两个菜,指着盆里的大米饭道:“吃吧!”

没人应我。

“吃吧,再不吃我就喂狗了啊!”见他们还不回应,我冲店老板道:“老板,你后院是不是喂了两条狗,将这一盘牛腩和大骨汤端去喂狗吧!”

店老板走了过来,伸手要去端菜时,小三终于憋不住了,拾起筷子道:“别喂狗,别喂狗,我吃我吃,我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正文卷 第546章:理解万岁

“没出息!”小二白了小三一眼,昂首挺胸,就好像是将要扑刑场的烈士一样,对眼前丰盛的的食物看都不看上一眼!

虽然如此,他的眼睛却不时看我一眼,仿佛在说:你怎么还不开口服软呢,你开口服软啊,服软我就吃!

我装做没有看到小二的目光,为小三也倒上一杯杨梅酒道:“好菜就酒,这样才好吃呢!”

小三接过杨梅酒喝了一口道:“陈烦哥,这酒比我们黑苗寨的酒可好喝呢!”

小三是个心思玲珑的女孩子,她心里知道,自己再怎么劝小二下筷子,他也是不依的,他一向自诩为大英雄,大英雄怎么会食嗟来之食呢?因此,她一边吃一边往口袋里藏东西,准备等到没人的时候再给小二吃。

我和方圆虽然发现了,但是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说句实在话,刚刚小二真的将我气到了,一言不合,就使出要人命的噬心蛊,如果是陌生人,即使他还只是小小年纪,心智不成熟,我也得废他一只手脚不可!

让他知道,凡事必有代价!

让他知道,他不是玄幻小说里面的主角,被人打一巴掌也会痛,被人捅一刀也会残,不会一遇到危机就有帮手从天而降,不仅将敌人打败,还对他恭恭敬敬地说上一句“少主,奴才来迟了!”

吃完了饭,我看着方圆道:“我本来还打算在千江苗寨好好玩玩的,现在看来,是天生的劳碌命啊,老天都不让咱们闲下来!”

方圆问道:“咱们要去黑苗寨吗?”

我点头道:“嗯。”

“远不远?”

我苦笑:“不远不远,四十里路而已!”又补充道:“就别想着坐车什么的了,全是山路!”

方圆大手一挥,似乎刚想说:四十里而已,也不是很远啦,听到后一句,立即哑了声,走四十里山路,不啻于走八里里的平顺路,坐十个小时的车,如果现在出发,估计得凌晨四五点钟才能到达,这还是在顺利的前提下。

小二听说要回黑苗寨,一百个不满意“不回,不回,我就是不回,打死我也不回!你们可以将小三带回去,反正我是不会回黑苗寨的!”

“是吗?”我在小二的屁股上踹了好几脚,这家伙终于闭上了嘴巴,不说话了。

回旅店收拾好了东西,我们便开始出发,木棉花做了黑苗寨的蛊王之后,便将小二小三送到了千江苗寨的民族学校里念书,两个小家伙本来就有点痞子气,在民族学校的痞子窝里(民族学校生员的父母多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动辄都是祭司,族长,蛊王之子)一薰染,就更加霸气十足了,暑假放假,一回到黑苗寨,便搞出了几件大事!惹得木棉花很生气,将他们教训了一顿,小二气不过,带着小三离家出走了,出走之前,还留下了一封割袍断义的绝交信!

内容都能想像得到:姐姐,你好,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姐姐,这次过后,你就不再是我的姐姐了,我要和你割袍断义!别怪我狠心,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从此之后,江湖路远,再见无期!……

据小三所说,他们之所以离家出走,倒也不会是因为木棉花对他们的惩罚,他们再怎么浑,做错了要站好,挨打的准备还是有的,他们真正离家出走的原因是因为觉得木棉花做了蛊王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以前的木棉花对他们十分关爱,父母早早地不在了,他们却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缺少过爱,那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好姐姐!

但是木棉花做了蛊王之后,就对他们冷淡了许多,成天在外面,也不关心他们,这让他们很生气,他们认为木棉花觉得自己地位高了,因此就对弟弟妹妹淡漠了……

听小三说到这里,我摁了摁快要拧成结的眉头,心说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矛盾就是彼此不理解,这话是没错的,木棉花还不是蛊王的时候,她的世界里只有小二和小三,因此,在小二小三看来,那个时候的姐姐木棉花对他们是最好的。木棉花成为蛊王之后,她的世界里就不只是弟弟妹妹了,还有整个黑苗寨的寨民们,她有很多的事情要处理,忙里忙外累得要死,可能因此没有顾上小二小三,在小二小三看来,就是木棉花做了蛊王之后,觉得自己地位高了,对他们不大在意了……

这其实是个恶性的循环,小二小三觉得姐姐不再重视他们了,就想搞点“事情”将姐姐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而木棉花处理全寨事物已经累得要死了,小二小三来搅和她自己很生气,更何况,她现在是蛊王,一寨之榜样,弟弟妹妹这个样子,她何以服众呢?因此,她得给弟弟姐姐一点教训,让他们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

而这在小二小三看来就不一样了,他们觉得这是木棉花在对他们耍威风!在家里已经感觉不到爱了,于是便组队离家出走!

他们离家出走,满以为木棉花发现之后,会满世界来找自己,但是却并没有,木棉花觉得应该让他们长得记性,自己一直惯得他们,他们只会越来越狂妄,不服管束!明面上没有找他们,暗地里叫了两个人远远地跟随着他们,直到他们回到民族学校!

木棉花觉得他们都回校了,就表明没什么事儿,也就没加理会了,而在小二小三看来,这就是姐姐对他们冷漠,绝情的证据!

明明大家坐一张桌子,几句话就能够扳明白的事情,到最后误会越结越深,以至于无解了!

而这一次他们被民族学校开除,小二觉得就是木棉花在背后使黑手,不然的话,他们也没有犯什么错,为什么莫明其妙地就被开除了呢?至于理由:木棉花使黑手让民族学校开除他们,他们就无路可去了,无路可走的话,可不得回黑苗寨寻求她的庇护吗?

小二觉得自己绝不能遂了姐姐的心意,因此决定死也不回黑苗寨……

正文卷 第547章:别怪我不客气

听小三述说完事情的经过,我很是生气,质问她道:“你与你的姐姐木棉花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了?”

小三迷惑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八年了!”

“一起生活八年了!”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你姐在你的心中就是这个样子的?”

小三被我问住了,迟疑地说道:“人心,人是会变的!”

“我问你,牛会变成羊吗?”

小三如实摇头:“不会!”

“你也知道,牛就是牛,它不会变成羊,你姐就是你姐,再怎么变,还是你姐!是切割不断的血脉亲情!”我声色俱厉地道:“你们从出生就与她生活在一起,还不如我一个外人对她了解得多呢!别的事情先不说,下黑手将你们赶出校园,你们觉得这种事情她会做?你姐没有跟你说吧,她为了将你们送来最好的学校学校,亲自来了学校三次,最后一次跪在了校长面前,校长还答应收下你们的!”

“答应归答应,还要你姐交了五万块的建校费,这建校费哪里来?黑苗过寨的村民们借的!借下的债是要还的你们知道吗?村里一大半人都是她的债主你们知道吗?你们当然不知道,因为你们的时间都用来寻畔滋事,飞鸡走狗了,哪里有空去管别的事情啊!漫说黑苗寨一半寨民是你姐的债主,她现在是黑苗寨的蛊王,寨民有事她能不去?”

“你姐也与你们一样,只有一双手一双脚,没有三头六臂,顾此难免失彼,你们做为她的亲人,不但不理解体谅她的所做所为,还处处给她找麻烦使绊子,我不客气地说一句,像你们这样的亲人,要来何用呢?……”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我感觉有些累了,喝了一口水润喉,见小三似乎有话要说,我摆手制止道:“小三,你不必向我解释,你如果想要解释,回到寨里跟你姐解释去吧!”

“谁要向你解释啊!”小二气哼哼地说道:“你说那么多,无非是要证明我是混蛋嘛,既然你从一开始就认为我们是混蛋,我们又何必多费唇舌呢!”

“对啊,我就认为你是一个混蛋呢……”我很直白地回应道。

这时候我们已经翻过了两座山,前面出现了一排高山,这些山群就像是一名瘦骨嶙峋的巨人肋骨,突起山峰,下陷深骨,山顶与山下,海拨起码差上五百米,就像是一个倒放着的,呈现四十五度角的三角形,上山时艰难,下山是也艰难!上山艰难是因为山路难行,下山时艰难是害怕一脚踏空,从山上坠下。

站在山巅之上,人情不自禁地会想,我要是神仙就好了,在山与山之间搭上一座天桥,这么走过去,要省多少气力和路程啊!要是踏上个下坡路,屁股往木板上一坐,能够直接滑到目的地去。

不过,你我皆凡人,接山搭桥,不过都是幻想罢了,幻想过后,还是得老老实实地赶路。

期间有几次小二想要逃跑,都是都失败了,说来说去,他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而已,与我斗智斗勇,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意思,为了防止他身心俱疲出现状况,我还是给了小三机会,让她有机会将口袋里的肉分给小二。

我和方圆借口东北松下阴凉,故意走了十多米在东北松下休憩,等到再出发时,我发现小二身边的草丛里有一个啃干净的动物骨头,顿时心中大定:嗟来之食都吃了,看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我们正要往前走,远远地看到一人背着背篓往这边走来!

这边的山路险,因此,一般人出山买东西都背背篓,这样一来,双手就解放出来了,要真遇上什么事儿,危机关头双手还能帮得上忙!但是那人不但背着背篓,两只手也提着东西,在山路上走走停停,十分吃力!

我停下了脚步,我们人多,也没有带什么东西,如果能够帮一下,那人便要轻松得多!等到背篓客离得近了些,我将双手围在嘴前,冲中年男子喊道:“大哥,快着点,我们帮你搭把手!”

中年男子见半路上有人帮忙,高兴得不得了,快步向着这边走了,靠近了一些,突然脸色一变,呆楞了一下掉头就走。

我心说这是怎么回事啊,莫非是觉得我们几个都瘦瘦弱弱地帮不忙?耽误了他的时间?又或者认为我们不像是好人?

就听小三叫道:“木姜叔,木姜叔,你去外面买了那么多的东西啊?”

听小三这样一叫,我觉得我明白了一些,眼前这个背篓客,就是黑苗寨的,他听说有人帮忙背东西,于是就过来看看,等到离近了,才发现我们之中有小二小三,估计是怕了这两个小魔星了,这才转身就走!

“木姜叔,木姜叔!”小三追了上去。

小二指着木姜叔的背影道:“看到没,木姜叔视我们如仇如寇,转身就走,这一定是木棉花给他们下的命令,她要用她能使的一切手段来对付我们!”

我一把将他推到一边,斥责道:“别挡住我的视线!”

小三追上了木姜叔,尾随在他的后面问道:“……木姜叔,你这是怎么了啊,干嘛不理我我……?”

“起开!”中年男子伸手去拨小三,手里提着的一只面布口袋差点掉落十丈悬崖(至于为什么要说十丈悬崖而不是万丈悬崖呢,是为了严谨起见,十丈是正常范围,万丈就有些飘了,事实上,十丈高的距离已经足够将人摔死了,因为十丈等于三十米啊!用不着万丈!)

“木姜叔叔,你今天不说个清楚明白,我是不会让你走的!”小三拦在了路中央。

“走开,你们已经不是黑苗寨的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跑多远就去多远,只是别再拦我的路了!”中年男子的表情变得严厉起来:“你们已经不是黑苗寨的人,与黑苗寨一点关系也没有,与木蛊王也没有半点关系,如果再拦在路上,别怪我不客气!”

正文卷 第548章:黑苗寨出事了!

以小二的性子,他怎么能够让别人欺负他的妹妹呢,冲上前去,指着中年男子喝斥道:“木姜老儿,对我妹妹客气点,不然的话,我让你回不了黑苗寨!”

这小破孩子,本事没多少,狂妄的性格却是始终改不了了。

木姜本来还在跟小三纠缠,听到小二的话,很是愤慨,将手里提着的东西往山坡上一放,看着小二道:“小二,你长进了啊,几个月不见,都要对叔伯辈的人下死亡威胁了啊!来来来,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事情,我的命在这里,你来取吧!”

黑苗寨我去过,那里的苗子十分凶猛,在我们这边,如果一个小孩脾气特别大,闹得慌,旁边的行人就会说:“这小孩怕是个苗子吧!”可见苗子在大家的心目中是什么样!

苗子好说话时很好说话,而如果你触碰到了他的底线,后果很严重,哪怕你是蛊王的弟弟妹妹!但是这个木姜不一样,他虽然也气愤,但是语气却不是“够种过来,咱们练练!”的霸道,而是十分颓丧,仿佛被绑在柱子上,冲眼前的拿刀小孩喊“来啊,杀我啊!”虽然语气凶悍,却少了斗气!这与我了解的苗子大不相同!

难道他因为年纪大了,血性被磨得差不多了!

小二一时间楞住,被我一把拖到了身后道:“老哥,这混蛋小子说话没轻没重的,十分欠揍,与他一般见识,简直是自降身价!”又问道:“老哥你这是要回黑苗寨?”

木姜见我说话还算是客气,微微点头道:“是!”

“巧了,我们也是去黑苗寨的,咱们搭个伴吧,我们帮你拿东西!”我说着要和方圆过去帮忙,却被木姜拦住了,又姜拦住我们,叹了一口气道:“如果你们是要去黑苗寨,听我一句劝,还是别要去了!”

“为什么啊!”

这时候,面布口袋的扎口松了,露出其中砍好的牛羊肉,我疑问道:“你们山上不是自己养得有牛羊吗?怎么还去山下买牛羊肉啊,一买买这么多?”

黑苗寨在深山之中,他们出一趟山很不容易,出山一般买的生活必须品,盐啦,盘盘碗碗啦,衣服鞋子啦,很少有背两大袋牛羊肉回来的,一来,这东西沉,二来,这东西他们也不缺……

每隔个三五天,就有一家人家里杀牛或者羊,杀了整个村里人分,今天杀你家,明天杀我家,每个人家里杀一只羊或者一头牛,能够将一整年都对付过去呢!

木姜反问我道“不行吗?”

“行,行,当然行了!”我尴尬地笑笑。

木姜的目光扫过我们道:“我不需要你们帮忙了,我自己就能行!”说着一手提一只口袋,往山上走去。

走了几步,木姜又停下了,回头看着小二小三道:“虽然你们对我不敬,但是,我还是要提醒你们,不要去黑苗寨了,有多远走多远啊,以后都不要再回来了!”

小二恨声问道:“这是木棉花的意思吗?”

木姜楞了楞说道:“你也可以这么认为!”

小二看向我,眼中满是讥嘲之意:“陈烦,你听到了吗?你与木棉花呆了几天,就自认为比我们更了解她,结果怎么样,被打脸了吧!刚才的话你都听到了吧,是木棉花禁止我们回黑苗庄!让我们有多远走多远!”

我一巴掌拍在了小二的后脑勺上,冲他吼道:“你忘记我跟你说的了吗?木棉花是你叫的吗?她是你的姐姐!”我看向中年男子,摇头道:“不,我不相信这话是出自木棉花的口中!”

这时候,木姜已经爬到了我们的上面,他回头看了我们一眼道:“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也差不多……”

我发觉了他语气中的颓丧,问道:“黑苗寨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木姜的身形一震,没有回答我的话,大步往山顶走去。

我紧随其后,在数十米外的一处平地追上了他,重复问道:“老哥,你告诉我,黑苗寨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木姜怒瞪着我道:“你问这个干嘛啊?你不是黑苗寨的人,小二小三也已经与木蛊王脱离亲人关系了!你们都不是黑苗寨的人,黑苗寨的一切,与你们有什么关系呢?”

我走到木姜的面前,一脸严肃地看着他道:“木棉花是我们的朋友,如果黑苗寨出事了,我不能不管!”

“你管得了吗?”木姜嗤之以鼻,摇着脑袋道:“这件事情,谁也管不了啊!”

木姜这话,无疑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黑苗寨真的出事了!

别看小二口口声声早已经与木棉花划清关系了,此时听说木棉花有可能要出事了,他就像是一只精壮的小豹子一样扑了过来,掂着脚,揪住了木姜的衣领喝道:“快说,我姐姐怎么了……”

我将小二拨到了身后:“别挡住我!”

许是这句话触到了木姜老哥的伤心处,他一屁股坐在地上,眼中泪水涌出,一双泪眼看着我们道:“我说了让你们走,让你们有多远走多远,你们非不走,到时候出了事,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黑苗寨出事了,黑苗寨完了!木蛊王也出事了……呜呜呜……”

我一只手按在了木姜的肩膀上,抚慰道:“别急,你先别急,有什么事慢慢说,黑苗寨与木蛊王,到底怎么了?”

“事情还要从前蛊王说起……”

我第一次上黑苗寨时,木棉花还不是蛊王,她就是黑苗寨里的一名普普通通的苗子,她的命运比其它人都要惨一些,打小父母双亡,她一个人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弟弟妹妹。

那时候黑苗寨的蛊王另有其人!

前蛊王认为我冒犯了他的尊严,要置我于死地,但是很可惜,他只让我“假死”五分钟不到,五分钟之后,我不但醒了过来,而且同化了他的四生四世蛊!

也就是说,他练了几址年的本命蛊,被我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抢夺了过来!蛊王之所以成为蛊王,就是因为他所练化的蛊厉害,如果蛊没有了,他也就跌下了神坛……

正文卷 第549章:20年太久了

我将蛊王赶下神坛之后,我就是黑苗寨最厉害的人了,黑苗寨的苗子们拜我为新蛊王,我没有答应,一来,我是汉人,做黑苗寨的蛊王说不过去,二来么,我也不愿意一辈子蜗居在深山老林里!

世界这么大,我还没有走够,还没有看够呢!

既然我不愿意做黑苗寨的蛊王,总得指派一人吧,我豪不犹豫地选择了木棉花,她是在我黑苗寨里遇到的第一个好人,也是我在黑苗寨了解得最深的苗子,不将蛊王给她,交给谁啊?

在这个过程中,我和木棉花都做错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不够狠!

将前蛊王赶下神坛之后,我们应该杀了他的,至不济,也要让他失去东山再起的机会,因为将他从神坛上赶下来,仅次于杀了他,此仇此恨,根本没有办法化解,一旦他有机会,必定会反扑!那还不如更狠一点,以绝后患!

但是,我们都没有那么做,甚至想都没有那么想过。

被夺去蛊王之位后,前蛊王就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黑苗,和其它苗人一样,从头开始练蛊,而在这时候,有人找上门来,那人便是黑石苗寨的龙若若……

龙若若与前蛊王一道,将木棉花的四生四世蛊给骗走了!

没有了四生四世蛊的木棉花也跌落了神坛,但是他的境况比前蛊王要惨得多,因为龙若若与前蛊王是掐着日子对她下手的,就在失去了四生四世蛊的第二天,就是二十年一度的蛊王会!

这时候改选蛊王已经来不及了,木棉花被赶鸭子上架,与其中二十八名蛊王开始末位淘汰赛!因为她已经失去了四生四世蛊,结果可想而知,她就是末位淘汰赛的末位!

她败了!

按照规矩,败了的人要留在蛊王会里做扫地人,而他所在的寨子,将人成为牧场!

我惊呼道:“也就是说,黑苗寨现在已经是牧场了?”

木姜含泪点头:“没错,黑苗寨已经成为牧场了,上个月半个月到这个月五号,已经有十五人自杀,三人因为身中蛊毒而死!”

我指着木姜的背篓问道:“你这是……”

“昨天,牧场哦不,黑苗寨里来了一群年轻人,他们是来牧场养蛊的,随身的食物吃光了,又嫌我们的食物不干净,所以就让我下山去买!”木姜的眼中满是憋曲,但是没有办法,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成王败寇,从来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蛊王赛上,他们败了,他们不但成为了牧场祭献的“畜生”还变成了他们的跑腿和奴才!

我说木姜怎么要下山背这么多的牛羊肉呢,原来如此!

木姜一脸的痛苦:“黑苗寨已经完了,很大可能会像其它绝户的寨子一样,过个几十年,更不复存在了,毕竟,黑石寨经典反杀,夺回在蛊王会上席位的机会太小了!此时的黑苗寨是是非之地,陈先生,方妹子,你们不要去了,小二小三也是一样,趁着还没有入籍,赶紧离开云引市吧,走得越远越好!”

“想要我走,那是不可能呢的!”小二一脸肃然地看着木姜道:“木姜大叔,告诉我蛊王会在哪儿,我要杀死那帮混蛋,将我姐姐救出来!”

小三也挺起了小胸脯,振臂高呼道:“没错,我们要去救姐姐!”

好吧!

小二小三虽然有些不知天高地厚,毕竟勇气可嘉嘛!

木姜知道很难跟两个小家伙讲道理,看向我道:“陈先生,你还是赶紧带他们离开吧!不要飞蛾扑火了,没有用的!”

虽然对于小二小三的狂妄我也不很看得上,但是这位木姜老哥,也太软弱了吧,什么叫飞蛾扑火呢?

像是看穿了我心中的想法,木姜又是一声长叹,说道:“现在黑苗寨是二十七家苗寨的牧场,你去牧场挑事,就等于与其它二十七家苗寨为敌,不是飞蛾扑火又是什么呢?”

听到这里,我沉默了……

是啊,黑苗寨被末位淘汰之后,等于成了其余二十七家苗寨的共有资产了,我们去搞事情,就等于与其它二十七家苗寨为敌!一个人,可以有一个敌人,两个敌人,四五个敌人,十个敌人,只要你足够努力,也未必不能将他们一一打败,如果全天下都是你的敌人,那还打毛打啊,根本没有胜利的机会嘛!

而我们眼前也面临这样的情况,在蛊王会之前,我们的敌人只有龙若若一个,但是,蛊王会之后,情况就不是这样了,所有的苗寨,都将是我们的敌人!

木姜抹干了眼睛,重新收拾东西,声音颇为悲凉:“这一别,怕是没有再相见的机会了,也许我就是下一批寄主,也许是下下批,大家都保重吧!”

说到这里木姜迟疑了一下又说道:“小二,小三,如果你们真的想救黑苗寨,想救你们的姐姐,就好好去学本事吧,像苗石寨的龙若若一样,二十年之后,王者归来,一举在蛊王会上的首席之位!……”

我站起身来,一脸沉重地对木姜说道:“二十年太久了,我们等不了!”

木姜看着我:“你想怎么样?”

我想了想说道:“木姜大哥,你能将我们带去黑苗寨吗?咱们去看看情况,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我没有像小二那样张口闭口要“杀死那帮混蛋,救出姐姐!”让木姜感觉靠谱一些,他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可以带你们去黑苗寨,但是,你们如果做出什么事情来,都与我们无关,知道吗?”

我和方圆连连点头。

我和方圆一人帮木姜老哥提了一口袋牛羊肉,木姜背着背篓在前面开路,我和方圆紧跟其后,小二小三走在最后面,到这时候,我也不担心他们留走了!

小二小三这种性格我太了解了,要是太平无事,他们非得给你惹出点事情来,还跟你吵架冷战,割袍断义,但是一旦真正遇到什么事,他们绝对是冲在最前面的,这就像是古语所言的: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正文卷 第550章:篝火聚会

远远看去,就觉得黑苗寨与初见时不同!

我不会望气,但是能够感应到那种异样的气息,如果将初见的黑苗寨比做是深山之未经雕琢的朴玉,而此时再看过去,让人感觉暮气沉沉的!

在靠近黑苗寨的时候,我发现黑苗寨的周边围了一圈奇怪的灌木栅栏!木姜告诉我,这种灌木叫做淋木,顾名思义,种有淋木的地方会变得阴湿,有附蟥滋生。

什么附蟥呢,你可以将它看成是蚂蟥的缩小版,它的体形只有蚂蟥的百分之一大小,而且是透明的,肉眼根本看不清,淋木无法阻止“畜生”出逃,附蟥也不能!

但是,当你越过附蟥的时候,就会被它附身,这种生物无孔不入,也就是说,当你沾上附蟥之后,即使用开水泡澡,也不可能将它们全部杀死!它们的身体就像是某种奇特的信号发射器,只要有一只附在你身上,苗人就能够据此找到你!

附蟥之蛊经过多年的演变,已经变成了牧场特有的圈地蛊了,也只有蛊王会才掌握附蛊的制蛊之术!

也就是说,只要我们经过淋木,就会被附蟥附在身上。

在淋木旁边,木姜接过我和方圆手里的面布口袋道:“你们就先藏身在这里吧,等到晚上,我再想办法接你们进去!”

小二撇嘴道:“木姜叔,你可拉倒吧,这艳阳高照都没法带我们进去,等到晚上,夜湿露重,这样让我们身上的附蟥沾得多一些?还是方便你向他们通风报信啊!”

“通风报信!有什么好通风报信的?”木姜神情凄苦:“就为了自己活下去吗?黑苗寨都不在了,我活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我跟你说实话,要不是为了你婶和孩子们,我早就……”

我拍了拍木姜的肩膀道:“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我信你!”

木姜点点头,走上前去,见我们藏好了,这才摇起铃铛来,听到铃当声,有四五个年轻人向着这边走来,有男有女,衣着十分时尚,紧跟一线城市的时尚风华,如果不是因为养蛊人不能过多地将皮肤露在外面,我敢肯定,这群人中有一半会穿露脐装,牛仔裤上全剪出一百多个洞来……

“老头,回来啦,效率不错嘛!”其中一个脑后勺纹着一名美女在蹲厕的长脸男子叫道,同时伸出手,示意木姜将食特扔过去。这么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防止背上山来的牛羊肉沾上附蟥。

木姜将两只面布口袋连背篓起一起扔了过去,这会儿,“牧场”中已经聚集了十多人,他们哄抢着,笑闹着。我们这才发现,木姜背上山的除了牛羊肉,还有一些烧烤的料包,竹签,酒更不用说了,红酒白酒啤酒一样都不少,不一会儿,他们便将东西都拿走了,只留下木姜站在淋木的外面。

他又不是食物,自然没有人理会他。

木姜不希望身上沾有过多的附蟥,因此没有从淋木中绊过,而是后退了四五步之后,一个借步起跳,试图跳过淋木丛,他跳是跳过去了,但是毕竟年纪也大了,在落下时闪了腰,疼得跪在泥地里好一会儿都站不起来。

我和方圆看向木姜,担忧不已。

差不多过了十多分钟,木姜才勉力爬起,一步一挨地向家里走去。

见木姜没事,我们都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那帮年轻人已经生起了火堆,将肉架在火堆里烤呢,肉香味飘过来,让早已腹中空空的我们食指大动,一只只青花大碗里倒满了酒,年轻人捧起酒,唱道“男:喝你一口酒呀问你一句话,你的那个爹妈(噻)在家不在家……”

立即就有女孩应道:“你喝酒就喝酒呀那来这多话,我的那个爹妈(噻)已经八十八”

“男:喝你二口酒呀问你二句话,你的那个哥嫂(噻)在家不在家

女:你喝酒就喝酒呀那来这多话,我的那个哥嫂(噻)已经分了家

男:喝你三口酒呀问你三句话,你的那个姐姐(噻)在家不在家

女:你喝酒就喝酒呀那来这多话,我的那个姐姐(噻)已经出了嫁

男:喝你四口酒呀问你四句话,你的那个妹妹(噻)在家不在家

女:你喝酒就喝酒呀那来这多话,我的那个妹妹(噻)已经上学哒……”

这哥的名字叫做《六口茶》,到这里被改成六口酒了,歌曲倒是挺欢快的,就像城市里的年轻人没事也会聚在一起k歌,挥洒多余的精力,顺便玩点小暧,昧,人同此心,心同此情,到哪里都差不多的!

唱着歌,就有一两对男女眉来眼去的了……

恰在此时,羊肉和牛肉也烤得差不多了,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唱歌,指点江山,气氛比刚才更加热烈!

不得不说一句,他们的聚会比汉族人聚会有意思得多,无论男女,都能唱能跳,多才多艺,要是换成我们,聚上几个钟,估计早就冷场了!

“他们的聚会是准备开到天亮去吗?”方圆的话颇为无奈,不知道是她的血味太过甜美还是怎么的,虽然木姜临走之时给了我们一些防蚊的药水,蚊子还是追着她咬,这会儿身上都有十多个包了。

我盯着那堆篝火看了一会儿,说道:“应该差不多了!”

方圆问我:“师兄,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啊?”

“很简单!”我说道:“你们没有发现他们已经有十多分钟没有往篝火里加柴了吗?”这群王八蛋,唱歌喝酒吃烤肉,给老子们留在这里喂蚊子,喂蚊子还算了,还得听着他们的歌,闻着食物和酒的香味,这算得上是很残忍的刑罚了,也是在苗地,要是换个地方,老子说不定一生气上前找劫一番。

“他们要走了!”方圆指着篝火欣喜地说道。

我抬眼望去,已经有人开始收拾东西了,其中三名苗女因为醉酒,脸本来就有些酡红,再被火焰的余光一照,更加红了,他们扑灭了火,回到了临时搭建的帐蓬里……

正文卷 第551章:这会儿怕了吗?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出现了一片火光,那火光飞速地向着我们移动而来,等到离得近了,才发现是一头全身着火的羊。

“火羊”的身后追着十多个人,有拿索套的,有拿菜刀的,有拿木棍的。

喊叫声,羊的惨叫声,将刚刚钻进帐蓬里的小年轻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来,一旁一名年轻的苗子嘿嘿冷笑道:“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到今天,我总算理解这话的意思了,一群已经做了‘畜生’的人,竟然还有心思开火宴!”

所谓火宴,是一种很特别的宴会方式,先熬好一锅汤,然后找一只活羊或者是活牛,在它的身上泼上油,然后点火,很快地,羊或者牛就全身着火,全身吃痛之下会一下奔跑不停。

一群人跟在牛羊后面跑,一直追到牛羊跌倒地不起,全身毛发褪尽,这时候的羊肉外焦里嫩,割下一声来,蘸上佐料,简直是人间美味,第一刀,只有族中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有机会下刀!

然后剖膛开腹,将内脏抱回,在溪水上淘上一淘,便扔进早已经烧好水的锅里来一个大杂烩,等到后面的人将尸体抬回,内脏也已经煮好了,搬上桌来分食。

一群已经变成‘畜生’的人,竟然还有心思开火宴,可谓心大。

但是,淋木外的我们却知道,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木姜他们搞一场火宴不是商女不知亡国恨,而是为了接我们进去,‘火羊’看似无头苍蝇一样狂奔,事实上,一直是被木姜驱赶着往前。

直直地向着我们冲了过去。

轰地一声,‘火羊’冲进了淋木之中,淋木虽然阴暗潮湿,但是面对着已经燃烯了两三分钟的‘火羊’时,还是被点燃了!

一般说来,在羊身上泼上一层食用油,用火点燃的话,两三分钟,油也就烧光了,不过,燃烧两三分钟之后,肥羊本身的油脂也被烧烤出来了,到这时候,就是羊在为火提供燃料了!

‘火羊’温度在一百五十度以上,寻常的灌木,在‘火羊’闯过去时也会跟着燃烧,淋木也不例外,淋木燃烧之后,上面附蟥也会被烧成灰烬,这么一来,就等于是破出了一条路来!

就像我预料的一样,‘火羊’冲入了淋木之中,淋木之中冒起浓烟,随后便被点燃了,下一秒,‘火羊’冲出了淋木栅栏。木姜等人跟着冲了出来。

在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木姜塞过来一把东西,我接过一看,却是几件苗人的服饰,赶紧招呼方圆等人换上,而在这时,木姜追着‘火羊’又跑出了上百米。

而此时,‘火羊’早已经是精疲力尽,最后一口气散掉,就像是一滩稀泥一样倒在地上,看着火焰吞噬着自己,无助地弹动着四肢!

肉香味飘过来,这一次的羊香味,比任何时候都要浓,都要鲜,像我这样自持定力的三好青年,都快要把持不住流口水了!

等到火焰熄灭,木姜拍打着‘火牛’表皮,将飞灰扑掉,另有一名中年男子伸手往羊的肛,门里一掏,将肠子淘了出来,就像是在卷绳子一样,不一会儿,就从这小小的洞口里将内脏全部都取了出来。

内脏被带回去了,木姜等人背着已经被掏空的羊尸往回走,在经过我们面前时,顺便将我们也拉入到了队伍之中。

那些来“放牧”的苗族青年并没有拦背着内脏往回走的那人——想必是闻不了那味儿,而是拦住了我们。

别看木姜看起来木纳,关键时刻有自己的一套应对方法,而且屡见奇效,他恭恭敬敬地对那些年轻的苗子们行了一个礼,转而对我们道:“分大半羊肉给这尊客!”

立即有人摆手道:“不必不必,你们留着自己吃吧!”

直到回到家,木姜才跟我们说为什么那些来‘放牧’的小年轻不要他们的羊肉,这事儿要跟他们让木姜下山买牛羊肉结合起来看,他们之所以让木姜下山买牛羊肉,那是因为他们觉得淋木圈中的牛羊肉不干净!

其中有附蟥。

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牛羊以草木为食,偶尔也会不小心吃下淋木,如此一来,难免沾上附蟥,谁会愿意吃有虫子的牛羊肉呢?

几个年轻人的目光在我们之中扫了一圈,似乎觉得没有什么情况,便照例警告几句,回帐蓬去了,他们没有发现的是,人群中多出了几个人来了……

就这样,我们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接回了黑苗寨,严格说来,是黑苗牧场才对。

回到寨里,羊的内脏已经煮好了,满满的一大盆杂碎汤,将背回的羊肉往桌上一放,便算是有干货有稀货了,木姜给我们各割了一些羊肉和半碗杂碎汤。自己端了两大腕,在我们的面前吃起来。

如果不知情的话,我想我们已经将摆在面前的羊肉和羊杂汤喝了一半了,但是现在么……

我用筷子挑了挑羊肉,果然发现羊肉中有一些灰白毛的东西,往外一拨拉,是一条一条的已经被煮熟的虫子,汤里也飘得有。虽然黑暗中看得不是很明显,仍然能够看清楚。

木姜见我们不动筷子,嘿嘿笑道:“怎么,来路上还是豪言壮语的,这会儿就怕了吗?”

我还在犹豫,小二小三已经夹着羊肉往嘴里塞了,他们年纪虽然小,却是从小与虫子打交道的,死虫子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但是我和方圆就惨了。

不知道也就罢了,吃了就吃了,在清楚明白的情况下将虫子往嘴里塞,确实有些强人所难了……

不过,我好歹是大人,难道还比不过两孩子吗?想到这里,我咬咬牙,也将一块羊肉塞进了嘴里,好在味道还不错,羊肉鲜美,咸淡适中,这让我心里好受了一些。

又喝一口汤,味道也不错,比街上卖的羊肉火锅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我,小二小三都动了筷子了,只有方圆一脸为难地看着我们,那表情仿佛在说:咱们不是统一战线的么,你们怎么叛变了呢……

正文卷 第552章:斗蛊

我冲方圆做了一个吃的手势,方圆脸上的表情难看之极。

看她那样子,仿佛眼前不是一盘羊肉,而是一碗苍蝇,看久了喉咙一梗像是要吐出来一样,更别说下嘴了。

见她那么痛苦,我安慰他道:“算了,不吃就不吃吧!”

方圆却没有放下碗,她捧着碗,犹豫着,最后一咬牙,还是夹起一块羊肉塞进了嘴里嚼了起来,深深皱起的眉头让人心疼。

木姜告诉我们,加上这一批来‘放牧’的男女,已经是第二批了,第一批的蛊虫已经成熟,在取蛊的时候死了几人,剩下的都没有出来,因为被取蛊之后,他们的身体虚弱得厉害,见不得风,只能在大太阳下出来走走,被风一吹就会偏头痛,病上十天半个月,而养好身体,至少得三个月。

木姜又指着其中几人道:“他们身上被新种了蛊虫,到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

我抬眼望去,眼前有男有女,有老有小,身体看起来也还好,都红光满面的,只是眉眼之中有着挥之不去的忧郁,也数他们的食量最大,面前摆得羊骨比别人都多!

莫非种蛊就像是怀孕吗?都会食量大增?

吃完‘火羊’已经差不多十一点了,我们住在了小二小三家——也就是木棉花家里,不过才一个月没有人住,就已经感觉不到人气了,屋里很冷,摁亮了电灯之后,灯光闪烁了好一会儿才稳定下来。

房间里收拾得干干净净,鞋架上小二小三的鞋重新洗了一遍,为了防止落尘,还用塑料袋套了起来,桌上摆着三只水杯,其中两只画着卡通图案,显然是小二小三的,另一只细长的杯子没有任何的图案,就是一只白瓷杯,这是木棉花喝水的杯子。

我发现木棉花与陈柔骨子里有着几分相似,那就是——喜欢素静!陈柔也是如此,她的衣着和生活用品,都十分的素静,几乎看不到什么纹饰……

看着这空荡荡的房间,我突然想,最后一天晚上,木棉花呆在房间里会是什么样子呢?被骗去了四生四世蛊,她多半知道,这一去蛊王会,只怕是有去无回了!

她的心里,应该是凄凉的吧!

大变的前夜,没有亲人陪伴在侧,孤身一人中庭徘徊……

她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打扫房间,爸妈将房子传到她手里时,就是干干净净的,她走之前,也要将房间收拾好,收拾好了房间已经是深夜了,她应该和此时的我一样,坐在八仙桌前发呆!

她也许想过给弟弟妹妹写一封信,想想还是算了吧,最好他们永远都不回黑苗寨呢,这么一来才能得到自由。

她现在又是什么情状呢,按照蛊王会的规矩,失败的蛊王,要留在蛊王会做扫地人,除非二十年手的蛊王会上黑苗寨的人胜出,否则的话,她会一直到蛊王会的扫地人,直到死亡来临!

那么清丽的女子,即使是做扫地人,也是芙蓉出水,不可方物吧!

踏入房中,小二和小三再也没有在千江苗寨时的决然,反而眼中充满忧伤,他们在木棉花的背后或许会变得很硬气,但是,一回到家,他们的心仍旧会变得十分柔软!

“姐姐!这么大的事情,你为什么一个字都不肯和我们说啊!”小三对着空空的房间,凄声叫道。

而小二则紧握着拳头,他在压制着自己的情绪!

这时候,就听方圆低低地问道:“洗手间在哪儿啊?”

我往左边指了指,方圆快步走了过去,不一会儿,就听到了哇哇哇的呕吐声音,好一会儿,方圆才踉跄着走了出来,擦擦嘴在一边坐下了,见我看着她,她尴尬地笑笑道:“好,好些了!”

是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木姜就过来了,为我们带来了早餐,方圆将包子一个一个撕开,确认里面是咸菜馅,没有长虫子的羊肉,这才敢吃,木姜看着我们吃完了早餐说道:“陈先生,你不是想了解黑苗寨里的情况吗?跟我去看看吧,再过半个钟,就要斗蛊了,我想,这是关于‘牧场’最真实,也是最残酷的事情了……”

木姜说着,揉了揉有些红的眼圈。

我站起身道:“那还等什么啊,咱们赶紧走吧!”

在黑苗寨的最中央,原本是晒谷坪的位置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藤架,就像是搭了一个屋形架子,然后让爬山虎在其上长了十多年一样,藤叶茂密,太阳光根本透不进来。

大多数的苗寨在村民站在太阳低下,只有小数人站在藤架之下,我仔细看了看,站在藤架上的男男女女,都是昨晚木姜指给我的已经被种了蛊的人。

他们的神情慌张,都像是心底压着一块石头一样。

差不多过了十多分钟的样子,帐蓬那边才有人出来,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捧着一只小瓦罐,一边聊天,一边向着这边走来,不一会儿,到了近前。

我们这才看清楚,他们捧着的瓦罐之中,都有许多的毒虫,五毒:蝎、蛇、蜈蚣、壁虎、蟾蜍,那是最基本的,还掺杂着许多我不认识的毒物,相貌奇丑,看一眼就恶心到吐的那种……

事实上,不但人有杀气,动物也有,当那么多的毒物混杂在一个小罐子里,瓦罐给人带来的杀气不比一只怨尸少!

这些‘放牧’的年轻男女,手捧毒罐,迎着自己所养之蛊的寄主走去,将寄居在人身体里的蛊虫召唤出来!这种召唤不同于对本命蛊的召唤,他们或者是将铁线刺入寄主的身体里,将蛊虫勾出,或者是在寄主的身上割开了一道口子,引导蛊虫从伤口爬出,厉害一些的蛊虫已经能够自己破肉而出了……

在做这些事情的事情,这些年轻男女的表情自然,动作纯熟,仿佛眼前的寄主根本不是人,就是一件练蛊的容器一样!而寄主也像早已经认命,任凭‘放牧’人的施为,不做任何的反抗,仿佛将自己当成了练蛊的容器了一样!

正文卷 第553章:二次种蛊

其中有一条青色的虫子,被黄发女从寄主身上取出,她没有看“宿主”一眼,全神贯注地盯着掌心中的小青虫,眼中满是爱怜之意!

“哎呦,我的小青青,离开妈妈都三天了,有没有想妈妈啊,吃得好吗,睡得好吗?你好像胖了一些呢,应该是过得不错才对哦,今天是第三天了,咱们要开始第二阶段的锻炼了哦!”

黄发女说完,将‘小青’拨进了瓦罐之中。

沙沙沙的声响如同是下雨一样!小青虫才落入瓦罐之中,所有的毒虫都围了上去,或用钳子,或用口器,试图将小青虫分食了!

小青早也确实厉害,翻滚扭打之下,咬死了两只蜘蛛和一只蝎子,另有几只也中了虫毒,一时间动弹不得,被后面的毒虫压在了身下!

小青一开始还能够占据上风,但是越往后,动作也越来越慢了,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杀,被剩下的虫子合力咬死,分食了!

黄发女看着残存一抹绿汁的瓦罐,难过地说道:“小青啊,小青,你太可怜了,我还满心想着将你练成本命蛊呢,你这么可爱,又只吃树叶,没有那些吃肉的家伙身上带的怪味道,宇明哥哥肯定会喜欢的,可是你才撑到第二关就死了,唉……”

像黄发女所练的蛊虫,天生在自然界的地位就不高,因此,第一关和第二关是最难过的,因为它的身体太过柔软,即使是口有剧毒,等到咬死别人时,自己的身体也早已经被撕成碎片了!

只要过了第一关第二关就好了,事实上,过关之后的小青虫潜力比其它节肢类的动物更大,因为他更灵活!

新练的蛊虫死了,黄发女难过还情有可原,寄主看起来也很难受,这就有些难理解了,难道蛊虫在他们的身上呆久了,有感情了?

像是看出了我的迷惑,木姜在一旁道:“……蛊虫死了,也就是说,寄主将会被二次种蛊,等于是从头来过,被种蛊本来就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如今蛊虫死了,还要重新来说,等于痛苦加倍!”

听木姜这么说,我总算明白了,就像是有人捅你一刀,又说这一刀捅偏了,不解恨,还得再捅一下一样!

黄发女将罐子抱到一边,一手扶着罐子,另一手拿着筷子将斗蛊时死掉的毒虫往外捡。

也有那些斗蛊成功了,召唤回来的蛊虫十分凶猛,一口气将罐中的毒虫全部咬死,也就是说,蛊虫已经过了第二关了,过了关的蛊虫会被重新植入寄主身体,六天之后再次蛊,一般是四到五次,就算是种蛊成功了!

相对种蛊来说,取蛊一点也不痛苦,取蛊只是在身体里划一个小洞,将蛊虫引出,种蛊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已经过了两道关卡的蛊虫,每过一道关卡,等于是将关卡里所有毒虫的毒都据为已有!

蛊虫会自动将这些毒液净化提纯,提纯到最后,毒液一般是青蓝之色,而蛊回到宿主身体的时候,一部分毒液也会被注入寄主的身体!被浓缩版的毒液注入,虽然是少量的,却也让人痛苦不堪!

有能够撑到最后蛊成的,也有的就在第二关,第三关撑不住,中毒而亡了,蛊虫便在他的身体上寄生三天,这样种出来的蛊是尸蛊,一般稍稍有些志气的,会连着尸体和尸蛊一起火化,然后再重新种蛊……

胖子男练的甲壳虫灭杀了所有的毒物,立在一堆尸体上,扬着钳子耀威扬武,胖子男伸出手去,甲壳虫便沉着胖子男的指肚往上爬,爬到了胖子男的手心。

胖子滴了一滴淡绿色的液体在甲壳虫的口器上,以示奖励,然曲指一弹,将甲壳虫弹回到了寄主的身体,寄主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有些面熟。除了双眼有些空洞之外,其它一切如常。

我终于回想起来了,在黑苗寨前蛊王放蛊咬我的时候,他就在最前面看热闹呢!

估计是当时的情形太过精彩,我清楚地记得,他激动得脸动脖子粗,就差拍着巴掌叫好了!

看热闹的人,最终也会被别人看热闹,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我现在就在看他的热闹!

甲壳虫落在了男子的手臂之上,向着他手臂上的伤口爬过去,先是将他人伤口出涌出的血液吸干净了,然后便钻了进去!

很快,他的手臂之上鼓起了一个包,那包向着肩膀上移动而去,最终消失在了腋下!而与此同时,他的手臂有些发青,这一抹青色迅速地蔓延到了他的脸上。

他一时间站立不稳,跌坐在地,连眼睛都青了,口中有白沫吐出!

他中毒了!

而且看样子中毒很深,这是一道生死关卡,熬得过去,也许蛊练成了,他还能够活下去,等到三年之后,才会进入下一个轮回,如果熬不过去,生命在这里就得画上句号了!

木姜拍了拍脑门——这便是他为别人挽惜的方式,招招手,藤架外面立即有两个人走进来,将他抬走了……

接下来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不过终归还是成功的多,因为除了黄发女之外,其它人都没有选择要将小青虫之类的虫子练成蛊虫的。

这时候就听一个中年女人欣喜地惊呼道:“蛊成了,蛊成了!”

我抬眼望去,见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脚边的一株灌木丛,在灌木丛的茎块上,伏着一只长了牛角的虫子。那虫子将灌木的茎块咬下了一块来,口器中的毒液,将灌木丛毒得叶子尽数飘落!

见过黄叶落地,见过枫叶落地,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绿叶遍地的!

中年女人做为寄主,寄存在她身上的蛊虫已经练成了,刚刚是在试蛊,蛊毒可真够烈的,不到五分钟,将一株灌木丛毒得树叶尽落!

木姜指着中年胖女说道:“陈先生,你觉得大华今年有多少岁了!”

我认真地观察了一会儿说道:“我估计应该有四十多了吧?”

木姜摇头,有些痛心地说道:“事实上,她才比你大三岁,今年二十四,在做寄主之前,体重才九十斤,现在已经一百五十了,在没做寄主之前,她的皮肤就像是方妹子这么水灵,现在却粗得像晒干的木柴!……”

正文卷 第554章:没错,就是你!

“蛊成了,蛊成了!……”女人依旧欣喜地喊叫着。

蛊成了,也就意味着他已经经过了这地狱一般的磨练,有三年的生息期,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她都是安全的!

女子叫喊了一阵,却发现蛊主人——马脸男没有任何的表情,也没有伸手去接引蛊虫,疑惑地看着马脸男,小心翼翼地问道:“怎么……怎么了?”

马脸男站起来了,一脸的凝重。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他终于说出了心中的想法“不行,还不行!”

这话就像是一盆冰水浇下,女子的身子晃了晃:“怎么就不行了……”

马脸男指着牛角虫道:“它还不够毒!毒死一株灌木用了五分钟,毒死一株大树不得用上一整天啊!因此,还得练!”

“还得练啊!”女子有气无力地问道:“可是蛊已经成了,还要怎么练啊!”

马脸男亮出了他一直提着的精致的小箱子,打了开来,里面是一只玻璃瓶,玻璃瓶中有七十只颜色妖艳的娃,马脸男指着这些娃道:“这是箭毒蛙,是我托人从拉美州带回来的,箭毒蛙剧毒无比,只需0.0003克就足以毒死一个人。毒性最大的箭毒蛙一只所具有的毒素就足以杀死两万只老鼠,如果牛角虫能够经过这一轮的练化,才算是蛊中之王!”

就像马脸男所说的,箭毒蛙0.0003克就可以毒死一个人。一只箭毒蛙所具有的毒素就足以杀死两万只老鼠,如果要列一份世界上最毒的十大毒物的话,箭毒蛙肯定得排前三位!

如此剧毒,与氰化钠有得一比了!

听马脸男这么说,女子急了,跪下来哀求道:“求求你了,我求求你了,我的身体已经到了承受的极限,再练下去,会死的!求求你放过我吧,我会永远感激你的!”

马脸男不为所动,他张开手,那牛角虫像是感应到了他的意识,震翅飞起,落在了他手中,他也不废话,干脆利落地将牛角虫放进了玻璃罐中,小小的玻璃罐中顿时升起一团蓝色的烟雾,烟雾之中碰碰的声响不绝于耳,斗蛊开始了,箭毒蛙的个头比较小,这可能是它唯一的缺点了,但是它们胜在数量多而且毒性烈……

八只箭毒蛙与一只牛角蛊虫,到底谁会胜出呢!

好一会儿,那些喷在玻璃瓶上的蓝色汁液纷纷流下,玻璃罐中的情形又明晰起来,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八只箭毒蛙已经全部仆伏在地,它们死了。

牛角虫的屁股被毒汁腐蚀掉了一块,但是看起来没有什么大事,它抬起头,牛角高高昂起,向马脸男,向在场的所有人耀武扬威。

及到这时,马脸男的脸上总算是露出了笑容,他将牛角虫从玻璃罐中接引而出,欣喜地道:“小黑,我就知道,你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说着看向那女子道:“最后一次,这一次练蛊成功,才算是真的成功了……”

马脸男在人群中颇有号召力,隐隐然就是大家的领袖,做为领袖,他练的蛊自然得比别人厉害才是,不然的话,就不配做领袖了,想必因此如此,他不惜从拉美洲找来剧毒之物练蛊!

“不行啊,不行啊!”女子的身体瑟瑟发抖:“不行啊,真的不行啊,再练下去我会死的……”

但是这里是牧场,牧场里的‘畜生’是没有话语权的,一切都得听‘放牧者’的!

马脸男毫不在意女子的哀嚎声,他跨前一步,抓住女子的手,将牛角虫塞入了她手臂上的伤口中。

哧溜一声,牛角虫便顶着女子的皮肤往里钻,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女子的身体里,与此同时,女子的脸迅速地变青,又很快地由青转黑,那黑是由里往外透的,不到五分钟,全身的筋络肿大,顶起了皮肤,就像是一条条的蚯蚓爬在身上一样。

“不行的,不行的,再练我会死的……”女子哭泣着,声音越来越弱,倒在了地上。

木姜招呼人去抬女子下去,那两人一触碰到女子就缩回了手,惊呼道:“没救了!”

木姜看向马脸男,可能是因为见多的死人,他的表情木然。

一般来说,练蛊时寄主死亡,蛊虫也就回不来了,木姜看向马脸男神情复杂,更多是在询问现在怎么办,是练尸蛊还是就些烧化!

藤架外的众人目光多与木姜相似,呆滞,木然,仿佛在他们看来,这件事情十分寻常,不值得大惊小怪的,既然人死了,处理好后事就行了,这就是‘畜生’的命运!

马脸男的脸上颇有得色,看向伙伴道:“你们一定以为,寄主死了,我的小黑也会出不来对不对,错了,你们都错了,刚才我在小黑的后腿上绑了金蚕丝,即使是寄主死了,我一样能够将它接引出来!”

马脸男说着在虚空之中做了一个扯绳索的动作,我隐约能够看到一条细细的金钱,一头连着马脸男的食指,另一头连着女子的身体。随着马脸男的扯动,女子的肋下出现了一只肉包,肉包慢慢移向手臂,最后从女子手臂上的伤口钻了出来。

马脸男一早在牛角虫的后腿上缠了金蚕丝,也就是说,他一早知道,增加了箭毒蛙毒液的牛角虫蛊有极大可能会要了寄主的性命,因此才会加一道保险,万一寄主死了,还能将蛊虫接引回来!

这与其说是在练蛊,不如说是在谋害人命!

马脸男接引回了牛角虫,目光在人群中巡梭着说道:“你们也看到了,我家小黑的寄主已经死了,因此,我得为他找个新的寄主,我猜你们也没有人自愿做寄主,因此,我就只能自己挑了!”

木姜忍不住说道:“不是说一只蛊虫只能有一名寄主吗?”

“那是从前,现在不一样了!”马脸男的目光从木姜的脸上扫过,有些不悦地说道:“他们都没有成功地将蛊虫接引回来的本事,但是我有啊!”

马脸男突然指着小二道:“你出来,没错,就是你!……”

正文卷 第555章:以牙还牙

我赶紧拦在小二面前,说道:“他还小,你看我怎么样?”

“你?”马脸男斜了我一眼,怒声道:“我叫你了吗,赶紧给我滚回去!”

我心里本来就憋着一口气,在木姜的提醒下才一直隐忍着,到这里,却是再也忍不住了,不但没有后退,反而迎着马脸男走了过去。

就在这时候,小二拦在了我的前面道:“我的事,我自己能够解决!”

我心说你解决个屁啊,刚才那女人个头比你大了一倍也不止,一分钟之内就被毒死了,你上去,顶多撑半分钟!不过,当我看到小二决然的目光时,我犹豫了。

我突然想看看他要如何应对。

却又担心他会出事,不管怎么说,他是木棉花的弟弟,如果出事,我没有办法向森棉花交待!

我还在犹豫时,小二已经走到了马脸男的面前。

我踏前了两步,此时我与小二的距离在三米左右,如果出事,我应该来得及救下他!我紧紧地盯着马脸男,盯着他手里的牛角虫。

牛角蛊高高地抬起钳子,钳子的边沿闪着蓝光,它刚刚从死人的身体里爬出来,身上却没有沾上半丝血迹,厚厚的甲壳之下,一双复眼闪着微微的幽光。

小二将死去的女子身体摆平,又在她的脑后枕了一声石头,女人的神情也平静了一些,如果不是手腕上的血迹,还以为她只是太累,躺在草地上睡着了呢!

小二在这样做的时候,嘴里喃喃念叨着什么,后来他才告诉我,死去的女人叫做木琴,与木棉花是好朋友,平时对他和小三也不错,他在木琴耳边反复说的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畜生’来到自己的面前,却连正眼也没有看自己一眼,这让一直被众星捧月一样捧着的马脸男很不爽,他的眉头皱了起来,眼中闪过一道寒光,也不打招呼,便将牛角蛊抛向了小二的头顶!

一般种蛊都是从手脚种入,蛊虫经由手脚游走在人身之中,这么做是让寄主有个适应的过程,这就像是鬼脸蜂在你手上或者屁股上盯上一口顶多是肿三天,但是如果盯在太阳穴上,就会要命一样!

马脸男一开始就将牛角蛊往小二的脑袋上面抛,这分明不是种蛊,而是谋命了!

也就在这时候,小二突然间转过身来,手臂一抬,从衣袖中飞出一物,刺入了马脸男的脖子。马脸男捂住脖子,跪倒在地,指着小二,嘴里嗬嗬出声,说不出话来。

小二的神情却出奇的平静“我不管你是谁,也不敢你背后有多大的力量,你伤我亲近之人,我就与你拼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暗地里骂了自己一句,明明一早就猜到了这结局,为什么还非要试试呢!小二就像是一块顽铁,在好的打铁人面前(他的姐姐木棉花,我)的面前能够一定程度地将他扳弯,如果说木棉花能够将这块顽铁扳到九十度,我最多能够扳弯到一百三十度,也就是说,最亲近之人,能够将他扳得更弯,而敌人,基本则是一碰就炸!

他一路来对我妥协,我还以为他没有勇气,下意识地就想要试试,结果出问题了!

我没有想到他一转过身来就对马脸男下杀手,我也没有想到马脸男对他也是一样,他的袖剑洞穿了马脸男的喉咙,同时,他也知道,自己不大可能躲得过牛角蛊,因此,在刺杀马脸男之后,他都没有多余的动作,就直直地站立原地,安静地等待着。

牛角蛊已经落到了他的头顶,那壮硕的钳子只需往下一扎,小二必死无疑!

可能是因为主人已死的原因,牛角蛊的动作有那么发丝迟疑,我知道机不可失,打尸鞭一摆,向着小二的头顶卷了去,将牛角蛊打飞了,同时也绞下了小二的一蓬头发。

说时迟那时快,一切都是在两秒钟之内发生的,一直到牛角蛊被从小二头顶打飞,众人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应对。

十秒钟后,才有黑苗寨的寨民反应过来,往后退去,这是为了摘清自己,同时后退的还有木姜!

那些‘放牧’者,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指着我们道:“你们杀了放牧人,这是违背苗蛊原则的!你们将被万苗追杀!”十多名‘放牧’者围成一排,向着我们走来。

他们的手里,捧着各种各样的蛊虫,神情凝重,如临大敌!

黑苗对生命不是很重视,但是他们特别重视规则,苗蛊规则之中,被放牧的人必须无条件听从放牧者的要求,为他们试蛊,做他们的奴仆,而这,是蛊王会给予放牧人的权力!

我们杀死了放牧人,就等于不将蛊王会放在眼里,与千百年来的苗蛊规则为敌,后果十分严重!这也是黑苗寨的‘畜生’们明知道小二在主持正义,却无人敢站在我们这边一样!

不过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眼前的十多个放牧人很难搞,将方圆和小三拉了过来,护着他们往后退去,眼见放牧人要放蛊,我推着方圆往前跑“快跑,快跑,快一点!”

我则护在了众人的身后。

我们冲出了淋木,钻入了深木之中,期间我感觉被飞来的虫子咬了几口,又疼又痒的,不过也没有怎么在意。在我们的亡命奔逃之下,那些年轻的苗子没有追过来。

我们一口气跑出了七八里路,这才停下来休息,方圆气喘吁吁地说道:“咳咳咳,累死我了,可怜我的脚,被划出这么多的血口子,完了完了!”

我感觉方圆的声音有些异样,去看她的脚,果然,她的脚被划出了四五道口子,应该是一路上荆棘的绊的,不过,当我看向她的脸时,我很想告诉她,她脚上的划伤其实根本不算什么!

她的脸肿了一倍,原本白里通红的一张脸蛋,此时变成了黑紫色,如此说此前是西施,现在已经变成如花了……

正文卷 第556章:樟树

难怪方圆的声音会变得怪怪的,脸都肿成这样了,声音能不变么?

方圆见我一直望着她,疑惑地问道:“师兄,怎么了?”

“没事,没事!”我赶紧摆手,蹲下身道:“我来帮你包扎伤口吧!”

我让方圆就在坐好,撕下一块衣角为她包扎脚上的伤。

方圆很是感动“师兄,谢谢你哈!”

“没事,没事!”我应付着,都不敢抬头去看方圆的脸,怕她觉察出异样。

但是我不看不表示别人也不看啊,小二看到方圆的脸后,指着她的脸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弯下了腰去,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笑的声音有点怪……

方圆看着小二,一脸迷惑地道:“你笑什么啊,你在笑我吗?我怎么了?”

“哈哈哈哈!你的脸,哈哈哈哈……”

虽然我一再用眼神警告小二,他还是没忍住说了出来。

女人对于脸是极其看重的,一听小二提起自己的脸,方圆顿时慌张起来,在背包里翻找着,不一会儿找出来一面化妆镜,看到镜中自己的脸,啊地一声惨叫,一屁股跌坐在地。喃喃地念道:“完了完了,没法活了……”

我赶紧上前安慰道:“方圆,你别难过啊,没事儿,没事儿,你只是中了蛊毒,这些蛊毒来自一群新手,不会有事的,最多两三天,就能够恢复原样了……”

“真的吗?”方圆像是溺水之人抓到了救命的稻草,一脸希冀地看着我!

“真的,我保证!”我说道。

“方圆姐姐,你现在,你现在好像一只顶着人身体的猪啊,哈哈哈哈!”小二捂着笑疼了一肚子道,这句话似乎让他更快乐了,更加欢乐地笑起来。

才被我稳住的方圆又恢复了绝望,想要捂住自己的脸,无奈脸肿得太厉害了,双手根本捂不住,痛苦地叫道:“啊啊啊啊,我变成丑八怪了,我活不下去了……”

我看着小二,心说如果你这张嘴一直不改的话,将来找女朋友恐怕很难啊!“小二,谁给你勇气嘲笑别人啊,梁静如吗?你看看你自己的脸,还不是猪头一个!”

我这么说无疑地间接说方圆的脸像猪头,方圆更加难过了。

小二脸上的笑容顿时凝结了,他一把抢过方圆手里的化妆镜,看到镜中的自己,脸顿时垮了下来,就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他的脸,与方圆大同小异,肿大了足足一倍多,脸色呈现紫黑之色,如果说方圆的脸看起来像一头猪,那小二的脸蛋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小猪头。

方圆只顾着顾影自怜,这时候一抬头看到小二的脸,表情顿时变得很是怪异,他看样子想要忍住不笑,但是哪里忍得住,憋了半天,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眼中还挂着泪痕呢,指着小二道:“你说我是猪头,你也是,咱们谁都别笑谁了!”

这时候,小三凑了过来,冲我们道:“镜子呢,镜子呢,我照照!”

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小三的脸上,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小二拦住小三道:“不用照了,你看到我的脸了吗?把我的脸往你脸上一按,就是你现在的样子!”

小三楞住,过了好一会儿,没有忍住哭了出来:“我不要,我不要那么丑,呜呜呜……”

小三这一哭,引得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小三哭得更大声了,我们也笑得更大声了,小三觉得哭声大不过我们,慢慢地就不哭了,然后,就被我们逗笑了,大家笑了一阵,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我的身上。

方圆最先提出了质疑“师兄,我们都中了蛊毒,脸肿得像是猪头,为什么你还好好的?”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嘿嘿笑道:“没办法,人品好!”

方圆的问题,我还真的没有办法回答,为什么他们中了蛊毒,我还好好的?也许那些蛊虫觉得我是四人之中最不好惹的那一个,一开始就将我略掉了!

也许他们咬我了,但是因为我是四人之中最老的那一个,皮糙肉厚的,他们没有能够咬破皮,自然也就无法注入蛊毒了,于是,我便保住了这张英俊帅气的脸!

这回答似乎虚了点,我如实说道:“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中蛊毒,换个角度,如果我知道的话,我肯定是放蛊高手了,不是吗?”

好吧,这算是一个悬案了!

不过,看到他们一个个脸肿得像猪头,只有我完好如初,我的心里暗爽。

我们分食了方圆背包里的零食,小三看着来路满脸的担忧:“你说,他们会追过来吗?”

这些放牧者明显是苗蛊中地位比较高的人,他们生活的从容,优雅,自然不会像我们急于奔命,因此,短时间内应该不会追来,不过,正因为他们在苗蛊中地位较高,养有傲气,因此他们一定会追来!

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我们闯出黑苗寨时身上都沾有附蟥,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被安装了卫星定位,被他们找到只是迟早的事情。

我沉吟了一会儿说道:“现在咱们最紧要的就是除掉身上沾的附蟥,大家都来说说,有什么好办法?”

小二觉得应该用火烧,因为几乎所有蛊虫都怕火。

我问他——那你怕不怕火啊?

小二顿时楞住,蛊虫都怕火,问题是人也怕火烧啊,放一把火,蛊虫烧死了不假,人也会烧死啊!

小三见哥哥被否定,提议用白酒泡,洗个白酒澡,五十多度的白酒,将附蟥醉死!建议倒是个好建议,但是深山老林里,哪里去找白酒啊!

三人看着我:“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怎么办啊?”

我心说我不是正因为没有办法才问你们的吗?我对蛊虫又不是很了解,突然间脑中灵光一闪道:“找樟树,找樟树,取樟脑,樟脑是所有虫子的克星,对付附蟥,应该也有用!”

樟树的生存能力特别强,基本每座山都有,没费多大工夫,我们便找到了几株樟树,如今正是樟树籽成熟之际,树上挂满了或绿或黑的樟树籽!

正文卷 第557章:下山

小二要爬上树摘樟树籽,被我拦住了,樟树籽比小指的指肚还小,一棵一棵摘摘到什么时候去啊!

我挑了一棵小些的樟树,一个借步起跳,重重一脚踹在樟树上,樟树籽纷纷掉落。

我们找了一块凹形石做容器,将樟树籽捣烂,将汁液涂在了身上。

呛人的气味让我们不停地打喷嚏,就像是身处满是樟脑的房间一样,好一会儿,才慢慢地适应过来。

将樟汁涂在身上之后不久,便感觉身上痒痒的,撸起衣服一看,能看到不少无色透明的虫子往外爬,手上,脚上,头上都有,粗略估算,每人身上有不一于百条附蟥。

这其中还不包括已经经由七窍钻入人身体的附蟥。

在樟汁的作用下,它们显得十分痛苦,或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爬,或接连打滚从人身上掉落,它们附在人身上,还能依靠人体的汗水维生,落在地上时,被仲秋的烈日一晒,多数被晒死了,少数钻入湿润的草丛之中逃得性命!如果他们不能在明天天亮之前打一个阴暗潮湿的环境的话,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死亡!

看着附蟥在身上爬,方圆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她全身紧绷,一动不敢动,眼睛死死地盯着附蟥们,如果这时候还有附蟥不往外爬而是往她身体里钻,我估计她当场就得崩溃!

我敢肯定,这是方圆受过最可怕的刑罚了,刑罚仍然在继续着。

小二小三因为打小养蛊,对虫子早已习惯,都是脸色如常,什么感觉也没有。

我身上也沾了不少的附蟥,不过都沾在衣服上,没有往里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衣服纱线紧密的原因。

在解决掉了附蟥之后,小二看着我和方圆,傲然道:“一人做事一人当,那混蛋是我杀的,与你们无关,你们还是走吧,如果还念旧情的话,就帮忙将小三也带走吧!”

小三抓住小二的手道:“哥,我不会离开你的,咱们死也要在一起!”

“什么死啊,死的,就不能说得好听的啊!”小二咬住下唇,看向来路道:“哥哥,我是要做孤胆英雄,一不做二不休,在他们追来之前,我杀他们一个回马枪!”

“还孤胆英雄,你得了吧!送死英雄还差不多!”我冷冷地说道:“这些年轻人之所以被选做放牧人,必定是因为他们有非凡的本事!马脸男是因为猝不及防,才着了你的道,真的硬碰硬,输得一定是你!”

“但是我胜了!”小二回答得很干脆。

我看着小二小三道:“从上黑苗寨的那一刻,咱们就是一个整体,你们闯祸就等于我们闯祸,你们的麻烦就等于我们的麻烦,因此就别说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屁话了,你的事,就是所有人的事情,算了,讨论这些也没有什么鸟用,你们是苗子,按道理来讲,你们比我们对于这些‘放牧人’了解得更多一些,真有时间的话,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办吧!”

说实话,如果当初马脸男找的不是小二,而是我的话,说不定我也会那么做,马脸男一开始对小二就起了杀心,小二反戈一击不过是正当防卫而已!

如此看来,马脸男的事情,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

小二抬眼看着我:“陈烦,我丑话说在前面啊,你和方圆姐姐现在退出还来得及,不然的话,参与得深了,就没有办法退出了!到时候有个三长两短的,别怪姓木的没有提醒你!……”

“闭上你的鸟嘴吧!前面带路!”我冲小二喝斥道。

我们决定下山,在面对那些‘放牧人’我们不往深山里钻,而是去人多的地方,就像是遇到猛虎不往深林里跑,而是跑去村庄一样!

我们在天黑之前回到了千江苗寨,打算在千江苗寨住上一晚,明天一早就回岑城,岑城是汉侗苗三族聚集之处,苗子的势力没有那么大。

至于救木棉花的事情,再慢慢想办法吧!

晚上的千江苗寨比白天时更美,霓虹灯勾勒出一座座苗屋的形状,又倒映在了下面的河中,远远看去,分不清是水中的苗寨还是半山坡上的苗寨更加真实。

街上满是穿着苗族服饰的年轻女子,她们正准备去寨中最大的广场跳苗族风情舞给旅客们看,与我们错手而过,让人有一种穿越到了数百年前的苗寨一样!

我们去找住处,一路问下去,没有一家旅店还有房间的,有些旅店的房间都订到三天后了,没有办法,最后我们在一名中年妇女的引导之下,投了一家黑旅店。

我们订了四间房,事实上挤在了一间房间里,又检查了一门窗,这才心中稍安,才歇下,就听到了对面房间的开门声,有三名顾客退房。店老板不是很理解:“几位,是有急事吗?鉴于你们已经住下两个钟,因此,恐怕只能退一半的钱了!”

其中一名眼镜男道:“退一半也行,总比没有好!”

店老板好心提醒道:“这个时候的千江苗寨,可不好找住处,如果你们没有找到住处,要不先留下吧!”

“我们要退房!”眼镜男说得很坚决!

见劝不住,店老板只好答应,引着三位客人往楼下而去。

下了几阶楼梯,其中一名平头男还是没有忍住,问道:“老板,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是汉人吧?而且来这里开店没有多久!”

店老板一脸的惊异:“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平头男指着我们租住的几间房,压低了声音道:“如果是老店家,刚刚那四个人,你肯定不敢收的!”

店老板疑问道:“为什么啊?”

平头男的声音更低了“你将他们带上楼时没有闻到吗?他们身上有着浓浓的樟脑味道,任何人在身上喷这么多的樟脑都会不舒服的,别说是喷樟脑,喷香水都不见得舒服。但是他们为什么要喷那么多的樟脑呢?”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在用樟脑驱赶虫子……”

正文卷 第558章:五双筷子

店家的双眼一片迷茫,仿佛在说:山林中蚊虫多,人家用樟脑驱赶蚊虫,有什么问题吗?

平头男看到店家的表现,叹息了一声,像是在说,就你这见识,在千江苗寨能活到现在,也算是奇迹了,好吧,我就好人做到底,再说得明白点“老板,你有见过为了防虫,全身都涂上樟脑汁的吗?还不明白,我再说得简单一点,你有见过拿着小刀削铅笔的人身上穿着刀枪不入了金丝宝甲的吗?”

“哦哦哦!”店家仿佛明白了一些,但是又说不明了。

“苗地最可怕的就是苗蛊!”平头男索性说得更直白一些“他们涂得樟脑,不是为了防蚊虫,而是为了防蛊!他们得罪了黑苗,就像是一颗炸弹,黑苗不来找麻烦就罢了,如果来,你的小店十有八九得被拆掉,你有没有命在还是两说呢!……”

见店老板呆楞楞地站在原地,平头男觉得达到了预想的效果,拍了拍店老板的肩膀,下楼去了。

也是我们疏忽了,竟然没有想到这一节,我招呼方圆他们道:“你们赶紧去洗澡,我来应付店老板!”

方圆和小三才进浴室,门就被敲响了,我拉开房门,还没有想好怎么打招呼,店老板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道:“这位小哥,求你们高抬贵手,高抬贵手!“

小二不爽地问道:“老板,我们还没死呢,用不着你来哭丧!”

店老板连连拱手道:“我听说你们惹上了黑苗,小店小本经营,你还是高抬贵手吧,店钱我可以马上结给你们,还给你们五百块的赔偿金,只要你们能够离开我这里……”

我将店老板扶起来,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给我们二十分钟,给我们二十分钟收拾收拾东西,你看怎么样?”

“谢谢,谢谢!店老板又跪下给我叩头,这才惶然退下了,从他的表情中,我猜他是知道苗蛊的厉害的,但是因为初来乍到,没有什么经验,这才惹上我们几个‘祸害’……

我们又何尝不是经验不足呢,不然的话,在进城之前,应该将身上的樟脑味洗掉的,这样也就不那么引人注意了!

走在大街上,我感觉有些凄凉,此时我们身上的樟脑味道总算洗去了,却也被赶出了旅店,其时已经是晚上十点钟,街上的行人少了许多,他们塞满了一间间旅店房间,此时或者已经睡了,或者正在准备睡觉,将空空的街道留给我们……

方圆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咱们再找旅店去住。

我摆手说不用白费工夫了,千江苗寨是著名的旅游区,游人如织,正规的酒店现在不可能有房间,黑店一般雇人拉客,但是现在马路上一个拉客的都没有,也就是说,就连黑店也都住满了……

方圆看着我:“那怎么办啊,咱们今晚露宿吗?”

我想了想说道:“咱们这是第二次来千江苗寨的,第一次看的都是白天景色,是时候好好看看苗寨的夜景了,至于住的地方,咱们别散步边想吧!办法总比困难多!”

于是,我们便沿着青石板铺就的街道往前走,走了没有多久,一抬眼看到了东城墙,我恍然大悟,心说对啊,不能住旅店,咱们可以住在古城墙啊,城墙建在高地,再加上城墙的高度,手扶护栏可以看清千江苗寨全境呢!

上到城墙一看,原本觉得逼仄的地方却异常的宽敞,城楼与城楼之间的过道可以容一辆三轮单车,抬眼张望天上月,俯身可见千家屋,这感觉,我估计全城最繁华的酒店也不能给。

上到城楼,方圆,小二小三都很满意,我就更加满意了,这么好的环境,怎么能还吃泡面呢,泡面根本不应景,尤其是因为没有水只能干吃的泡面,得有肉,得有酒!

想到这里,我打开外卖软件,点了几个菜和啤酒,地址填的就是千江苗寨东城楼,外卖员以为我写错了,还特地打电话确认了一些,大概是半个钟左右,一辆红色的电单车停在了城楼下,外卖员从后面的保温箱里取出酒和肉,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下楼去接,将外卖员吓了一大跳,指着城楼道:“你们,就住这上头!”

我点头道:“对啊!”

外卖员将菜和酒递到我手里这才说道:“……哥们,不瞒你说啊,城楼上曾经死了很多人,你懂我的意思吗?每到十二点一过,就有异常情况!”外卖员说到这里看了看表,又在我眼前晃了晃道:“近了……已经十一点了”

外卖员走了,我的心里却像是长了草一样,我说城楼上没人过夜呢,原来如此,他说城楼上死了很多人,到底死了多少啊,尸积如山,血流城河?

还是根本只是吓唬我们?

我晃了晃脑袋,心说这些都不重要,眼前有肉,杯中有酒,这才最重要,吃饱喝足了,才能够应对可能即将到来的爆风雨,至于城楼有鬼的传说,先放在一边吧!

我提着食物上了楼,方圆,小二小三都跃跃欲试,很显然,他们对于这顿丰盛的晚餐,他们都充满了期待。

我将一次性餐盒的盖子打了开来,第一份是芹菜牛肉,第二份是梅菜扣肉,第三份是腊肉酸笋……全是高热量的食物,我们劳累了一整天,也只有它们能够补充失去的能量。

“来,开吃!”随着我的一声招呼,四双筷子一起开动,咀嚼声,喝酒声,组成了一首混音的进食曲,不一会儿,最美味的芹菜牛肉被吃光了,接着是腊肉酸笋,一旁的六瓶啤酒,也空了四瓶。

我一边吃,留了三分心思在城下,‘放牧人’追来千江苗寨没有什么悬念,但是,在他们掩上城楼之前,我们得有足够的警惕才行,不然的话,就像是马脸男之于小二!

我估计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在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孩手里!

这时候,方圆招呼我吃肉,我才收回了心神,一看地上的一次性餐盒,已经没剩下多少了,我伸手夹腊肉的时候,突楞住了,我,方圆,小二小三一共是四人,却有五双筷子!

正文卷 第559章:一把真枪

我看向方圆,方圆发觉我在看着她,也抬眼看我。

我看向小二小三,他们人小胃口也少,这时候动筷子的欲,望已经不大。

我又看向我的手,经过这久的赶尸生涯,我的手臂与一年前比起来强大了不少,古铜皮的皮肤上筋络虬结,看起来十分有力量,我手里的一次性筷子正夹起一块香干,准备往嘴里放。

方圆,小二小三,我的手都在,我看向一旁,就在我的右手边,还有一只手,那只手呈现半透明状,此时正夹了一筷子梅菜扣肉往嘴里放,手的主人是一个身穿藤甲的武士,见我望向他,示威似地捧起香干炒肉,往嘴里塞去。

就在这时候,从城楼的下面飞来一个什么东西,没入了他的眉心,他骂了一句什么,随即便飞灰烟灭了。

这时候方圆碰了碰我道:“师兄,发什么呆啊,菜都凉了!”我疑惑地看着方圆和小二小三“你们就没有看到什么吗?”

方圆看着我:“什么啊!”

“吃饭的时候……”我做了个伸筷子夹菜的动作。

方圆指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是我的吃相太难看了吗?”

小二小三的眼中都是迷惑之色。

他们的表情不像是装的,莫非,刚才的情形只有我一人能够看到?我摆了摆手说道:“没什么哈,菜是有些凉了!”说着便埋头吃菜,不一会儿,便将剩下的菜和酒一扫而空。

我和方圆一起,将食物残碴收拾好,放在了角落里,才回到城楼上,便听到吱吱吱地叫声,回头望去,原来那一堆食物残碴被两只老鼠发现了,它们都认为自己才是这堆食物的拥有者,谁也不服谁,于是干起架来了,那吱吱的叫声,是它们大喊着为自己助威呢!

我准备将老鼠赶开,因为老鼠如果要吃这一堆食物残碴,势必要咬破塑料袋,咬破了塑料袋,菜油啦,碎骨头啦会流得一地,我们就得二次收拾了。

就在这时候,前面突然响起脚步声,一名脸晒得黝黑的战士匆匆地走了过来,看到老鼠时,他双眼放光,削尖了的木棍往下一捅,将将其中一只老鼠串在了木刺上。

另一只老鼠想要跑,被士兵快步追上,一脚踩死,士兵收获两只老鼠,大笑着往城楼上来,在离我两三米远的地方,突然又消失了……

我们没有带席被,只好找了一块干净地方就地躺下,好在此时夜还不是很冷,应该能够应付过去,我们分成两组轮流守夜,我和小三一组,方圆与小二一组……

我躺在城楼的地砖上,一抬眼,看到的就是头顶的大钟和烽火台,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因为什么,那钟微微摇晃,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随时都会坠落下来。

一旁的烽火台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升起了浓烟,据说古代烽火台燃的都是狼粪,因为狼粪燃烧的烟浓,而且直,能够飘得更远,狼烟是求救的信号,有来犯之敌,而且敌人远不是寒城人能够抵挡得了了的,因此才会燃狼烟求救!

我心想,是不是刚刚偷吃我们食物的那人被暗箭射死,以至于城头警报大作啊?

就在这时候,左侧跑来一名士兵,伸手来拉我道:“别睡了,别睡了,城外打起来了,赶紧起来守城啊!”

我从地上爬起时,那士兵又不见了。

方圆看着我道:“师兄,不是说好我们守前半夜你们守后半夜的嘛,改变主意了?”

我干咳着说道:“没什么,没什么,我就是睡不着!”手扶着护栏往下望去,城楼下面,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两批人马,两队人马像是对峙已久,一声大喊之下,相互厮杀起来。

刀枪铮铮,喊杀阵阵,仆倒的尸体,滚滚的头颅,看得我紧张地握紧了拳头!

回头看时,方圆,小二小三都没有发觉,小二在用黄油擦拭着袖箭,方圆斜倚着木头柱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小三本来和我一样,躺在了城楼的青砖地上,见我起身,也睁开了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战事终于告一段路,刚刚冲出城门外的那一群人,死了有二分之一都不止,回城的十之七八都带着伤,因为没有医生,靠着城墙直哼哼!

看着满城墙的伤员,听着那努力压制却还是从唇舌之间溢出的痛哭之声,我感觉自己就像是穿越到了古战场,但是我心里知道,我没有穿越,我所看到的场景叫做旧日重现。

因为城楼上死了太多的人,阴气太重,才会让昔日的场景一遍又一遍地重现,就像是特定的环境下会出现海市蜃楼一样。

这事换成普通人,可能会吓到,以为见鬼了,在我看来,却是很平常的事情,鬼鬼尸尸见得多了,还会怕这些只存在于往日的影像么?同时我也开导自己不要受到周边情形的影响,毕竟,这些都是早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了,我如果因此伤感就像是读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一样,没有什么卵用!

还不如好好睡一觉,养精蓄锐迎接真正的危机!

我往回走,在经过一名士兵身边的时候,突然楞住了,他一手握住木刺,脚下却放着一把抢来的枪,那枪是抗日剧里长见的步枪,步枪的枪尖上锲着一把刺刀!枪托上还刻着日文,你是写着拥有者的名字。

我弯腰将枪捡了起来,拨弄了一下枪栓,扣动扳机,就听碰地一声,枪口窜出一道焰火,子弹被击发了出去,这特么的是真枪!这些守城士兵的敌人,是手拿真枪的日本兵!

再看看城楼上的士兵们,好些的拿着大刀长矛,差的都是用木刺做武器,与这把步枪比起来,就像是现代文明遇上了原始部落,也亏得日本人崇尚武士道精神,否则的话,他们不与守城的士兵近身肉搏,而是直接开枪,此时城楼恐怕早已经被占领了!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过来,这一场战争,不是寨与寨之间的决斗,而是中国人与日本人之间的战争,燃起的狼烟,应该是千江苗寨在向相邻的寨子求救吧!

而对面的日本人,这时候通讯应该用上电报了!……

正文卷 第560章:兵临城下

那时候的清王朝,与外面的世界比起来,落后了几十年,一直到民国,才有所改善!

外面的世界在风云变幻。

西南一隅因为与世隔绝,还是老样子,更不用说这些封闭的没有家国概念的小寨子了!

事实上,根据史料记载,即使是抗战胜利之后,有些偏远地区还是刀耕火种的状态!

日本人在中,华,大地上犯下了累累的罪行,他们对一个地区的人民好,必有所图,就像他们对东北三省好,那是因为,他们想要以东北三省为根基,永远地奴役中,华!

他们想必也听说过,西北的少数民族天生强悍,除非你能让他从心底服你,否则的话,即使你将他们杀到最后一人,也休想叫他们服你!而如果服了你,就会永远忠诚于你!

因此才会选择不用枪,而用肉搏战!

他们不止想征服这里的人民,还想征服他们的灵魂!

从城楼上往下望去,能够看到,他们也扔下了一百多具尸体,他们愿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肯定有更加可怕的图谋!

就在这时候,一股强大无比的力量向着我冲击而来,那感觉,就像是打开了冰库的大门,冷气在常温的天气里形成飓风,向我冲击而来一样,我感觉胸口一闷,同时也感觉到头发,眉毛上都挂上了白霜。

我抬眼望去,一名身穿铁甲的中年将领从城楼的环形楼梯上走了下来,他背后的红氅被风吹得猎猎飞舞!就像是一条张牙舞爪的红色狂龙。

这一次,不仅是我能看到,连方圆,小二小三都有所感应,他们看向环形楼梯,但是他们的表情告诉我,他们除了感感应到了那阴冷的气息,并没有看到正拾阶而下的中年将领!

中年将领的身形明显比那些躺在城墙上的士兵要清晰得多,就像是一张图纸上的黑白画和彩色画一样,中年将领看起来十分真实,一张国字脸,脸上的皮肤十分粗糙,除了粗糙之外,颜色还特别的深,就像是在酱油里泡过一星期一样,他的目光特别的锐利,看人一眼,给人的感觉像是一口冰水从喉咙口灌下一样。

他在下到最后一阶台阶的时候,我感觉他看了我一眼。

我心里清楚,眼前的场景只是旧日重现而已,而出现在旧日重现里的人都是死人,因此,他不可能看到我!他只是恰逢其会地一抬头而已,但是,那复杂而阴郁的眼神,让我感觉他真的看了我一眼,真真切切!

不过,也就是这一眼,他没有多余的动作,从我的身边走过,走向那些士兵,他安慰着自己的手下,亲自为他们包扎伤口,所过之处,所有人都有崇敬的目光看着他。

一直到他走出城楼,方圆,小二小三才收回目光,他们的神情颇为怪异,像是在回想自己刚才的异常举动,却又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就在这时候,一人狂奔着从城外跑了回来,重重地拍打着黄铜大门。

有人喝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敌人来了,敌人来了!”楼下的人大喊。楼上的兵勇顿时紧张起来,握紧了手中的武器。

我的心中一动,心说不会是那些日本人去而复返了吧,不过,损失了那么多的人命,这一次来攻,他们肯定会开枪,他们的民族性就是那样,表面工夫可以做得很好,而一旦事情出乎意料之时,他们立即就会现出本来的面目!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中年将领,等着中年将领的决断。

中年将领站了起来,身高近一米九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铁塔一般,他一手握着腰间的重剑,喝了一声“杀”当先往城楼下走去,这一声“杀”就像是一只开关一样,激发了所有人的血气,没有受伤的在前面,受伤的走后面,像是洪流一下往城楼下涌去!

实话实说,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的我,被眼前的场景震撼到了,我的目光紧追着他们下了楼,往城楼外走去!

他们走下了城楼,却没有走出城门,而是消失在了城墙之下,我望向城外时,哪有什么敌人,城门外广场空空荡荡,尽头处除了起伏的高山,就是暗夜的星月了!

我心说这是什么情况,莫非刚刚进城的士兵报的是假情报?

被中年将领提前发觉了,这才没有出兵,而是在城墙下商量对策?

我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就见广场上暗影一闪,又消失了!

那一道暗影,让我想到了日本忍者,没错,在电视剧里,日本忍者就是这样,暗影一闪即逝,再闪时,就在你的头顶或者面前了!

难道那些日本人见强攻没有用,就用上了忍者搞谋杀?

一直他们离近之后,我才知道,根本没有什么日本忍者武士,他们就是找来的‘放牧者!’不是千江苗寨的敌人来了,而是我们的敌人来了!

我站在城楼之上,能够将他们的举动看得真真切切,他们并没有一拥而上,而是有人前面探路,有人中路接应,还有人断后,我看到的那道黑影,就是‘放牧人’的先锋。

‘先锋’是一名女子,穿着黑色的紧身衣,身姿轻盈,让人感觉如果她跑得更快一点,都会飞起来一样,这估计也是她做‘先锋’的原因。她在黑暗中藏了很久,再一次现身出来。

我这才知道,刚才她露出行藏,只是想钓鱼而已,见城墙上没有动静,这才开始下一步的动作,她的身体几乎是贴着城墙往前移动,在她的指示之下,另外几人四散开来,从不同角度往城墙移动而来。

以我对他们的了解,在离得足够近之后,他们会立即放蛊,暗夜之中,再加上猝不及防,我们很难不中招,虽然他们的蛊毒还不致命,但是如果被咬,很难不失去战斗力,他们再冲上城头,我们就完蛋了!

我叫醒了方圆和小二小三,简短地将情况跟他们说了遍道:“‘放牧人’已经到了城楼下……”

正文卷 第561章:没有解药

看着刚刚人满为患,而现在空空荡荡的城楼,我心想,我是应该感谢这些旧日重现里的阴魂的。

要不是它们,也许只能等到‘放牧人’上到城楼,才会被我们发觉,在此之前,我们还有主动权,到那里,就只能被动迎敌,想到那些防不胜防的蛊虫,我就感觉一个头两个大。

我们决定主动出击!

小二小三留在城楼之上,一来是放风,二来也可以迷惑敌人,而我和方圆则摸下了楼去。

下了城墙,我们将鞋子脱了放在一边,袜步向着黄铜大门靠近过去,就藏在了大门的后面。我们才藏好,就听吱呀一声轻响,黄铜门开了一道缝,一道黑影飞了进来。

不用说也能猜到,这是打先锋的飞蛊!

虽然早料到了伏击这帮‘放牧人’并不容易,却没有想到很快就面临被发现的考验,这时候,门后的我们是静是动不重要了,蛊虫比普通的虫子感知能力强大得多,他们绝不会因为你不动就将你认做是塑像的!

既然如此,那就再主动一点吧!

说时迟,那时快,起心动念,不过是一霎那的事情,在飞蛊从门缝里飞进来的时候,我就已经靠近了门缝,一把抓住那只放蛊的手,将她从门缝里拖了进来。

此时,放蛊人的所有注意力都在飞蛊身上,就像是钓鱼之人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那彩色的浮标之上一样,飞蛊还没有来得及给她传去信号,我就已经抓住她白致致的手腕了!

苗女的反应不可谓不迅速,才被我拖进城内,就势一脚,踢在我的小腹上,她的本意是踹中我借势脱身,但是我死死地抓住了她的手,她挣之不脱。

废话,这种时候我肯定不能放手了,死也不能放手,不然的话,要让苗女脱身,我们的麻烦就大了!

苗女见脱不了身,回手去取腰间的竹筒。

我虽然跟苗子打交道不多,却也知道,竹筒就是她们养蛊的容器,要是让她拨掉竹塞,就等于是加持了法宝!想到这里,我往前一扑,将她扑倒在地,按住了她的双手。

虽然将她按在了身下,但是这苗女的力气不少,就像是滚地的苍龙,好几次差点将我的掀下来,我招呼方圆过来帮心,却没有动静,正寻思着要如何才能够将她掳上城楼时,苗女突然一张口,向我啐了一口。

卒不及防之下,感觉有什么东西飞进了我的嘴里,我顿时感到一阵恶心,虽然被我压下身下的是一名的美丽的苗女,但是,就算是美女,往我嘴里吐痰一样让人受不了啊!

直到那物飞进我嘴里时,我才知道,那不是痰,而是苗女的本命蛊。

我的心里一惊,心说这下完了,千防万防,还是中招了!想要将蛊虫吐出来时,那蛊虫已经爬到我的喉咙深处了……

算了,先不管蛊虫了,解决好眼前的麻烦是正经!

想到这里,我反剪了苗女的双手,将她往肩膀上一扛,这才发现为什么我叫方圆帮忙她不理我了,原来,她早已经中了飞蛊蛊毒,倒在地上昏迷过去了!

我一手扛着苗女,一手抱着方圆,回到了城楼上。

向我吐出本命蛊之后,苗女的挣扎也少了许多,她就这样直直地看着我,就像是一名猎人看着中箭的猎物何时才能倒下!

但是结果大大地出乎了她的意料,一直将他们扛上城楼,我仍然什么问题也没有。

城楼上的小二小三正在做战前的准备,小二一直用浸了油的布擦拭着袖箭,他挂在腰间的三只竹筒有两只都从竹青色变成了深黄色——也就是说,他虽然有三只养蛊的竹筒,但是现在只剩下一只蛊虫了。

小三在数着她的蛊筒——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她有五只蛊筒,每一只蛊筒都很小,这说明,蛊筒养的蛊都不是什么厉害角色……这其实可以用动物的领地来做比较,一头山羊,只需要两三亩的领地就行,而如果是一只老虎,需要几座山的领地才能养活!厉害的蛊虫,在这看起来像是竹笋一样的蛊筒是活不下去的!

见我上楼来,两人赶紧过来将方圆放下了,方圆的左脸和右手的手臂分别被飞蛊咬了一口,被咬得地方肿得厉害,如果将右脸比做是外面五毛钱买的馒头的话,被咬的左脸就像是自制的馒头,一只馒头能够顶一顿的那种!

手臂就更加壮观了,如果将她的手臂比做是一截树枝的话,那被咬的地方就像是新长出来的树叉。

虽然看起来很严重,好在工不致命……

此时,苗女已经被我绑了起来,从她身上解下的竹筒我让小二小三看管着,指着躺在地上的方圆道:“我的同伴被飞蛊咬伤了,快,命解药来,不然的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苗女摇头道:“没有解药!”

“嘴这么硬,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吧!”我扬着打尸鞭喝道:“说不说?”

苗女的眉头皱了皱,说道:“虽然就算有解药我也不会给你,但是,我还是要如实地告诉你,你朋友中的蛊毒因为不致命,因此没有解药!”

苗人制蛊,除非蛊虫致命,才会辅以解药!因为解药很难制,因此,如果不致使的蛊,他们是不会制解药的!中蛊了怎么办?只能忍,忍上几天就好了!

这事儿我虽然一早听木棉花说过,但是,今天才是头一回撞上。

我心里为方圆默哀了一会,开始追问‘放牧人’的情况。

苗女告诉我,他们一行有七人,她是领头人,其余的人回蛊王会报信去了……她一边说话,一边紧紧地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问道:“我的本命蛊钻进了你的口中,为什么你一点事儿也没有?”

从城楼下将苗女和方圆扛上楼来,其间又发生了一些别的事情,我都将吞下苗女本命蛊的事情给忘记了,直到苗女提醒,我才想起来!特么的城楼下哪里是偷袭成功啊,我和方圆都中蛊了!

方圆被飞蛊咬伤,我又被苗女的本命蛊钻进了口中……

正文卷 第562章:保命

被像是被人扇一巴掌,脸马上就会肿起来一样,方圆被飞蛊咬过之后,脸立即就肿成了猪头。

但是我却什么事情也没有……

这估计也是苗女最大的疑问了。

从我将她扛上楼开始,她就一直在盯着我,不是因为我长得有多帅,她是在盯着我何时倒下呢!如果在上城楼半道就倒下,她还得早做准备,让自己不至于从城楼上掉下,将屁股摔成两半。

但是我安安稳稳地上到城楼,还喝问了她半天,却一点事情都没有!她的心里肯定在想,我吐进我嘴里的是她的本命蛊,又不是一颗剥好的花生仁,怎么可能一点事都没有呢!

忍了半天,终于没有忍住,问出口来了。

我的脸上的阴晴不定,苗女的话,就像是提醒我的喉咙里有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它现在还没有炸,但是在未来的任何时候,它都有可能炸弹!怎么办呢?

我告诫自己:不能慌,不能慌,楼下还有六名敌人呢,更多更强大的敌人还在赶来的路上,绝对不以有慌!我一下心神,嘿嘿冷笑道:“本命蛊?味道不错哦!”

我说着做势舔了舔舌头。

“不可能”苗女一脸的不相信:“我的本命蛊没有那么容易出事的……”

“再说了,你难道不知道,如果本命蛊出事,我是有感应的吗?”苗女怒视着我。

“咳咳咳”我干咳了几声道:“没错,你的本命蛊还没有死,不过已经被我制服了,如果你不听我的,我下下牙齿一合,就能将它咬成两半,你信吗?”

苗女一脸惊奇地望着我,都忘了回应。

她的表情像是在说:不对啊,眼前的男子根本不是黑苗,他怎么好像对蛊免疫呢?虽然他是赶尸人,赶尸人也不能对蛊术免疫啊,别说是赶尸人了,就是僵尸,在面对蛊王时,也会心惊胆寒,因为厉害的蛊,是能伤及灵魂的!

“……所以,你最好乖乖听话,不然的话,不仅是你的本命蛊,连你都小命难保!”我继续威胁道。

这么长时间过去,苗女被擒的消息已经被其余的‘放牧人’知道了,他们在短暂的茫然之后决定发起总攻,六人个从不同方位爬上城墙,拨掉了竹筒的塞子,将竹筒正对着我。

空气之中,顿时多出了阴惨惨的虫鸣之声。

与此同时,口哨声,萧声都响了起来,这是‘放牧人’驱动蛊虫的声音,或尖锐,或阴柔,在这些混杂的声响之下,整个城楼的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

我知道这种时候拖得越久,情况对我们越不利,骂了一句“干”就冲得离我最近的男子冲了过去,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扑在脸上,咬了我一口,生疼生疼的。

这时候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一把将那东西拨掉,甩手一鞭,将面前的男子抽下了城楼。城楼说高不高,说矮不矮,有四五米的样子,下面是青砖地。

这么高的高度掉下,死是死不了,但是估计也够呛!

那边,小二小三也开始迎敌,小二的袖箭在城楼这逼仄的空间里绝对是比蛊虫更厉害的大杀器,快准狠!在他的连番攻势之下,硬生生地将一名‘放牧人’逼得跳下了城楼。

小三那边情况就比较糟糕,她拨开了五只竹筒的竹塞,却没有一只蛊虫肯出来,因为外面都是比她养的蛊虫厉害得多的角色,蛊虫有蛊虫的江湖,它们同样贪生怕死……

小三急得都哭出来了,对着竹筒喊道:“快出来啊,快出来啊,帮帮忙……”

趁小二小三暂时还能够稳住场面,我向外猛攻,也不知道被蛊虫咬了多少下,在打尸鞭那如疾风骤雨的攻势之下,另两名‘放牧人’被我逼得跳下了城楼。

他们跳下城楼,对蛊虫的控制力就减弱了很多,我的压力也少了许多,借着冲天的杀气冲向余人,他们步步后退,只是言语威胁,不敢靠得太近!

我心里知道,我这是凭着一腔血勇之气打开的空间,既然打开了空间,就要赶紧走,时间拖得越长,对我们越不利,一场恶战下来,我,小二小三都中了蛊毒,方圆更是倒地不起。

时间一长,蛊毒发作,情况只会更糟!

我跑回去,冲小二吼道:“你负责照顾小三,咱们走!”

这才发现小三坐在城楼的边沿,额头,脸上都鼓起大包,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小二将她背上肩膀上,我一手抱起方圆,另一手夹住苗女,往城楼下冲去!

冲出去百余米,正好碰上一男两女从酒吧里出来,发动车子准备离去。被我一把揪了下来,他们还想找我麻烦,只可惜都醉得像是一瘫稀泥一样,我一边将方圆和苗女塞进车里,还有宽裕的时间对付他们。

等到小二也上了车,我将醉酒男一把推进阴沟里,说声抱歉,便发动车子疾驰而去。透过后视镜,我能够看到,六名‘放牧人’七扭八歪在地后面追,坚持了大概半分钟的样子,终于放弃了……

我往前开了一阵,除了车子发动的声音,车里安静得可怕,回头望去,后座上的方圆本来就在昏迷之中,这会儿,连小二小三也因为中了蛊毒昏迷过去了……

好家伙,一场对决下来,我方除我之后,其余全都残了……

苗女像是看到了我眼中的担忧,看着我说道:“别再挣扎了,你们跑不掉的,你们知道牧场出事属于谁管吗?属于蛊王会,蛊王会里现在有二十八名蛊王,上千名黑苗,我们七名新手,就将你们打残了,你们根本无路可走!”

我的脸色有些难看,将车速放慢了一些,看了苗女一眼,问道:“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你杀了李治,这件事情很难办!不过……”苗女顿了一顿说道:“人心都有肉长的,只要你们有足够的诚意,我再帮你们讲讲好话,说不定能够保住性命!”

我反问:“你的意思是说,只能保住性命?”马脸男李治起杀心在先,不过被反杀而已,这件事上,我们根本没有错!

正文卷 第563章:洗好了,吃吧!

“保住性命难道还不重要吗?”苗女看着我,神情凛然:“你还想怎么样,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吗?那可是一条人命!”

我回头看了一眼苗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苗女略一迟疑,应道:“我叫夏候雪!”

“夏候雪是吧!”我问道:“如果有人要杀你,你会怎么做?”

夏侯雪说道:“那还用说,当然是反抗了!”

“如果你有机会杀死他,你会这么做吗?”

“如果他一开始就是想要我的命,我即使杀了他,那也没有什么!”夏侯雪肃然道。

我点头说道:“不仅是你,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这么做,如果有人一开始就想要杀死你,而你有机会反杀,当然要先下手为强啊,幸运之神可以眷顾你一次,但是不会每一次都眷顾你的,错失了机会,可能接下来死的就是你,再说了,就算你当时没事,也等于是留了一枚定时炸弹在身边,怎么算都划不来!”

夏侯雪沉默了。

我一边看着前路一边说道:“当时你也在现场,不会看不出来,马脸男李治一开始就奔着要小二的性命去的吧!他想要小二的性命,不过是被反杀了,如此而已……”

夏侯雪叹息一声道:“你说这些都没有用,就算我能理解你,也改变不了事实,李治是松下寨李晋的儿子,独子被杀,他肯定会报仇,而且这件事情是在‘’牧场”发生的,‘牧场’除了放牧人之外,其它人等同于奴隶,无论对错,奴杀主结果都是一样,这在蛊王会里早有定论,如此,这件事情,无论你说出花来,结果也是一样!”

夏侯雪顿了顿说道:“我是见你一个人护住三个人,心生同情,才会告诉你这些!相信我,反抗的后果只会更差,真的走到那一步,就无可挽回了!”

说实话,我何尝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啊,几个初阶的‘放牧人’就差不多将我们四人组打残了,等到蛊王级别的人物出马,后果会怎么样可以预想得到!

就这么认输吗?

没错,如果现在认输的话也许能够保得一条命,如果在卑微一些,还可以让落在身上的刑罚轻一些,但是,我所要的不是这些,我所要的是救出木棉花!

如果连眼前的困境都无法解决,还怎么救木棉花呢?

因此,在这种时候,不能后退,绝对不能后退!

我反问夏侯雪“你相信人间有正义吗?”

“我不相信,我只相信强者为王!”夏侯雪很干脆地回答道。夏侯雪这么回答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黑苗一般都是这心态吧,他们打小练蛊,蛊是如何练出来的?一群毒虫混在一起,胜出者才能称之为蛊,而没有胜出的,就成了胜出者的食物和养料了!

强者王,弱者死!

事实上我也不相信“正义”二字,不过,凡事得立一个名目嘛,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嘛,我义愤填膺地说道:“你不相信正义,我相信正义,我的心中有杆秤,只要我还活着,就会凭着秤上的准星行事!”

夏侯雪指着后座上倒成一堆的方圆和小二小三问道“就算你能豁出去,那他们呢?”

“我们是绑在一只凳角上的蚱蚂,方圆是我的师妹,自然与我同进共退,而小二小三,他们的姐姐现成了蛊王会的扫地人,不将姐姐救出,他们是不会后退半步的!……”

从我的话语里,夏侯雪终于听出一端倪“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不仅要摆平李治的事情,还要救出木棉花?”

我点头说道:“没错!”

“你们拿什么去救?你,他们?又或者你们还有隐秘的力量,而你们不过是打头阵的?”见我摇头,夏侯雪看着已经有些蒙蒙亮的天空道:“疯了,你们肯定疯了!……”

“人的一生,总是要疯一次的!有仇不报非君子,有恩不报是小人!”我将车停在路边上,蹲在地上用手抠嗓子眼,呕吐起来。

夏侯雪隔着车窗玻璃看着我,那神情仿佛在说:“刚刚不是说得热血沸腾的嘛,这会儿怎么还吐上了,身体素质这么差啊!”

我吐了一阵,折了一根枯树枝在呕吐物里翻找着,不一会儿,找出了夏侯雪的本命蛊,他的本命蛊是一只七彩的甲虫,混合在一堆食物残碴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我用卫生纸将蛊虫包住,稍作清洁之后,回到了车上,托着七彩甲虫道:“这就是你的本命蛊吧!还你!”

夏侯雪看了看车窗外的呕吐物,又看了看我手里的七彩甲虫,我想如果这是一团金子的话,她都会毫不犹豫地将它扔掉!但是本命蛊不是金子,它比金子贵重得多!

因为这是她练了很多年才成功的!

她看了看七彩甲虫,又看着我的嘴,神情古怪地说道:“它,它真的是你从嘴里吐出来的?”

我点头道:“它进了我的嘴巴,我不将他吐出来,估计就得拉出来了!”

“他怎么可能被你吐出来啊,它是我的本命蛊啊,它不是普通的虫子……”夏侯雪的眼中写满了迷惑,都快纠结得哭出来了“就算没有伤了你,也不至于被你咽下肚子里去啊,它可是我的本命蛊也!……”

夏侯雪的手被绑住了,活动范围不大,她捧起七彩甲虫,低下头去看,翻来覆去地看,幽幽地说道:“而且,而且它还昏迷了过去……如果你不将它还给我,它真的会被你消化掉吗?它可是我的本命蛊啊……”

夏侯雪一直强调七彩甲虫的身份,仿佛它被我吞下胃去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不过在我看来却十分寻常,他自己钻入了我的喉咙,下一站肯定就是胃了!

夏侯雪想要将本命蛊吞下肚,看着挂在七采甲虫身上的食物残碴,尝试了好几次,都无法张口,却又不得不这么做,因为只有夏侯雪的温养,才能让本命蛊苏醒过来!

我取过一旁的水杯,将七彩甲虫放进去掏了掏,说道:“洗好了,吃吧!”那表情,就仿佛是拿着一颗洗好的葡萄往夏侯雪的嘴里塞!

正文卷 第564章:正确的决定

“唔唔唔……”夏侯雪很不情愿,但还是张开了嘴,将本命蛊含进了嘴里!

就像是一位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在泥塘里打滚,但是又不能将孩子给扔了,只能忍住恶心将孩子往家里拉。

不过,她对我更多的是惊奇,而不是怨恨,她的本命蛊在我的肚子里打了一个转儿,我却什么事情都没有,这一路来,我被蛊虫咬得次数不会比方圆小二小三他们任何人少!

他们昏迷在了车后座,而我看上去却是什么事情也没有……

这不得不让她感到惊奇。

不过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没有什么,就像是你与三五人行走在山路上,有的人招蚊子,有的人就不招蚊子,有的人被蚊虫咬一口皮肤过敏,肿上好几天,有的人却什么事情也没有!

可能是我的免疫力强大了一些,因此才没事儿。

见她吞下了本命蛊,我将她从车上脱了下来,解下缚住她的绳索道:“走吧!”

夏侯雪看着我:“你放了我?”

我点点头道:“我本来想拿你做人质的,但是,我觉得你不是坏人,因此,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吧,你走吧!”

夏侯雪深深地注视着我。

我皱眉道:“怎么,你不信?还是以为我在骗你,你真的掉头就走,我会开车从后面撞死你?”

夏侯雪顿了顿,沉声说道:“虽然只是相处了几个钟,但是我感觉我对你特别的了解,你放了我,不是因为我是好人,而是因为你也对与蛊王会为敌看不到希望,你觉得拿不拿我做人质,结果都一样,因此你才会放了我!”

我摸了摸鼻子,心说这丫头真是毒啊,这么会儿工夫,就能将我的心思猜个八九不离十!但是我表面仍然强硬:“别瞎想了,赶紧走吧,省得我改变主意!”

“虽千万人,吾往矣?”夏侯雪反问我。

我心说有哪有这个勇气啊,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已,不然而能怎么办呢!李治这件事情已经上头了,就算没有这件事情,小二小三也会像飞蛾扑火一样扑向蛊王会!

我能置之不理吗?

虽然说我对小二小三的观感不是很好,但他们毕竟是故人的弟妹!退一万步说,在我从北京回岑城的路上,要不是木棉花帮我,那时候我就深陷龙若若这个大泥坑中了!

做为朋友,在我有事的时候她不顾一切地帮我,事实上,也正是因为那些的事情,才惹上了龙若若这个大魔头,可以说,她在蛊王会上的失败与我有直接的关系,这时候我却对他置之不理,我心难安!

既然有些事情总是要解决的,还不如攒一起,一并解决了,解决得了解决不了另一说,至少,我心无愧!

不过,虽千万人带来往矣,这话我真挺喜欢的!

果决,霸气!

我挥手道:“走吧,走吧!”

夏侯雪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去,而我也发动了车子,准备沿着省道开回岑城。往前开了没多远,夏侯雪又拦在了车前。

我疑问道:“怎么了?”

夏侯雪道:“我突然间就不想走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让我想想!”车在她的脚边停下,我摁了摁脑袋说道:“你不想走了,只有两个理由,第一,你觉得你已经取得了我的信任,想要留在我身边做内应,关键时刻给我致命一击,第二,你被我的英雄气概折服了,你爱上了我!……”

夏侯雪俏脸微红:“你胡说八道什么呀!”

见我仍然在望着她,她的面色变得凝重起来:“你真想知道吗?”

我点头。

夏侯雪说道:“我想看看你什么时候死!”

“再见了您!”我将油门踩到了底,这时候只要右脚的离合踏下,车子就会像离弦的箭冲夏侯雪撞去。

“等等!”夏侯雪张手拦住车,快速地说道“我可以帮你的忙,我是黑苗,我在蛊王会呆过,知道很多你们不知道的秘密,而且,这些秘密对于你们来说很有用!关键时刻,我也会帮你们出谋划策,不过除此之年,我不会帮你对付蛊王会的人,你可以继续将我绑起来,这样一来,即使我想做内应,也做不了了,怎么样?”

我直视着夏侯雪,感觉有些头大“你这么做,图什么啊?”

夏侯雪的脸上的脸上露出了促狭的笑容,说道:“我奶奶经曾跟我说,好人没好报,坏人才活得长,我始终半信半疑,所以,我想看看你会不会死!”

我擦勒了!我一直以为夏侯雪在跟我开玩笑呢,没想到是真的,她真的想看我会不会死……

我感觉更加头大了:“那我万一死了呢?”

“那我就不相信好人有好报了!”

“也就是说!”我问道:“如果我死了,你就会做坏人了!”

夏侯雪认真地点头道:“嗯!”

听到这里我都想骂街了,老子死不死与你做好人还是做恶人有毛的关系啊!合着为了让你不做坏人,老子还不能死了!话说回来,这特么的是我能够控制得了的吗?

不过仔细想想,这事儿对我来说没啥损失,我松开了油门道:“你要上就上呗!”

等到夏侯雪上了车,我指着她的脚下道:“绳子在那里,你自己绑一下!”

夏侯雪还真的将自己绑上了。

我心说这特么的都叫什么事啊!算了,不管了,发动车子往前开去。

夏侯雪说道:“不能出城,咱们不能出千江苗寨!”

我疑问道:“为什么?”

夏侯雪说道:“与蛊王会比起来,千江苗寨是个特别的存在,他是独立于蛊王会的存在,因此,蛊王会如果要进千江苗寨,必须得知会千江苗寨的长老!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千江苗寨的话,蛊王想要对付你,得通过千江苗寨的长老会!而如果在千江苗寨之外,就不一样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这时候出城,恐怕会直接对上蛊王,而留在千江苗寨,蛊王想要对付我就得经过千江苗寨的长老会,不然的话,没法进城,对吗?”

夏侯雪点头。

这却是我不知道的,看来,将她留下还是很正确的决定啊!

正文卷 第565章:目光很冷

我掉转头,回到了千江苗寨。

为了便于观察有没有苗王到访,我们在区正府的对面租了一间房,我用衣服缠住了夏侯雪被绑住的双手,装做情侣开好了房,然后从后门将方圆,小二小三扛上了楼。

看着仍然昏迷不醒的三人,我有些头大。

他们虽然昏迷,但是并不致命,按照苗寨不成文的原则,不致命的蛊毒是没有解药的,只能等着他们自己醒来——可是这得等到什么时候去啊!

夏侯雪双手捧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头也不回地道:“你将他们泡在热水里,看看会不会好一些!”

我依言而为,为浴缸满上热水,将方圆入了进去!为了防止方圆溺水,我不得不守在一旁,方圆在浴缸里泡了没一会儿,水色的颜色就开始变深了,而随着水的颜色变深,方圆脸上的黑色却在褪去!

不一会儿,她醒了过来,看着我道:“师兄,我感觉脑袋好重啊,抬都抬不起来!”

我安慰方圆道:“没事儿,大病初愈时都是这样,你再忍忍,一会儿就好了!”

将方圆从浴缸里扶起时,浴缸里的水都变黑了!

依样画葫芦,我将小二小三都泡醒了,他们昏迷了那么久,一醒来肚子就咕咚咕咚地直叫唤,我叫了外卖给他们吃,看着他们狠吞虎咽的样子,我感觉心里特别的暧。

我在夏侯雪的身边坐下,真诚地道:“谢谢你,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会醒过来呢!”

夏侯雪没有说话,拿着遥控器接连换了好几个台。

我们在房间休息了一个下午,也商量了一个下午,对于接下来的路,谁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而夏侯雪就像是我们小组的另类,我行我素,她将电视机的声音调到最大,看了两个钟的谍战片,然后就回房睡觉去了。

即使是睡觉,她也没有要求我们解开绳索。

我们虽然在一个房间里,却又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

争争吵吵了大半天,我们都有些累了,伏在桌上休息,听着楼下的说话声,听着促销的广告,听来来旅游的人们按动快门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多久,夏侯雪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着我们道:“来了!”

我的神情顿时紧张起来,从桌前站起道:“什么来了?”

夏侯雪吸了吸鼻子,压低了声音对我道:“你们有没有闻到一股暗香,像是茉莉花茶,又夹杂着油炸酥肉的香味?这是用来掩饰蛇蛊师身上的气味的!”

蛇蛊师因为常年与蛇打交道,身上会染上蛇的腥臭味道,这种味道很难去除,就像是常年盗墓的人身上会有着挥之不去的土腥味道一样!还因为他们常年闻这味道,早已经习惯了,也正因为如此,容易露出马脚,所以,他们会用一种奇怪的香味来中和身上的腥臭味道,这种香味,便是那种像是茉莉花茶混合着炸酥肉的香味!

方圆问道:“不是说呆在千江苗寨就不会被蛊王找上门来吗?”

方圆醒来之后,我将她昏睡之后发生的事情都跟她简略地讲了一遍,其中也包括蛊王会与千江苗寨的事情。

夏侯雪说道:“这也表明,找上门来的不是蛊王级别的人啊!”

夏侯雪说完,继续看她的电视去了。

我拨开窗户一脚,下楼下望去,楼下是大堂,此时黄昏时分,很多人在登记入住,也有一些人在屏风后面的茶室喝茶,很是热闹。这些人中南来的北往的,哪里人都有,单凭形像气质想要看出点什么来很难办到!

仿佛所有人都是蛇蛊师,又像所有人都不是……

我问夏侯雪“蛇蛊要怎么应对?”

夏侯雪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你去厨房要一些猪血,再要两瓶白酒来吧!”

我没有任何的犹疑,转身出门。

在屋里什么都没有感应到,但是一出门,我就听到了嘶嘶嘶的声响,这声响来自换气孔,换气管灌穿整个酒店,也就是说,蛇蛊可能在这座的酒店的任何地方,而且数量不少!

也在此时,我终于发现了放蛊人,在二楼的走廊上,有三四个年轻人站做一堆,他们像是在聊天,但是神情却闪烁不已,奇怪的是,他们在说话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摇晃着手珠,手珠发出叮叮叮长短不一的声响,估计这就是他们用来控蛊的声音了。

我快速地下到三楼,问服务员道:“还有猪红吗?”

“有,八块钱一份!”

“来二份,再来两瓶白酒!”我提着要来的猪血和白酒,匆匆上楼去。回到客房时,我已经能够从客户的天花板上听到嘶嘶嘶地声响了。

在夏侯雪的指点之下,我将猪血与白酒倒进了盘子里拌匀了,一时间,血腥味混合着酒香味充斥了整个房间,就像是往鱼池里撒入了鱼饲料一般,闻到血腥味道,天花板上的嘶嘶声响比雨声还要密集。

天花板微微下沉。

随后,就听卡嚓一声,一块天花板从中而折,五条蛇同时坠落下来,蛇的一边是我,另一边是混合着白酒的生猪血,他们看看我们,又嗅了嗅猪血,神情十分纠结……

此时,我和方圆等人也十分紧张,除了掉下来的五条蛇之后,天花板上仍不时有蛇掉下来,看数量起码有三四十条,如果他们忍住了猪血的诱惑游向我们,我们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逃……

我都已经做好的准备,如果真要跑,我得扛起小二小三,他们的腿短,跑不快,我回头看向房门,房门闩着,但是没有反锁,加上拉开门闩的一秒钟,我们从房间里冲到门口,起码得三秒钟。

跑出房门,从四楼下到一楼,中间不做任何的停顿也得一分钟,这还是在他们没有埋伏的前提下,如果有埋伏,我们会吃大亏。

五只扬起的蛇头上,五双幽冷的蛇眼望着我们,看向我心里冷了一片,又告诫自己道:“别瞎想,别瞎想,生物学告诉我们,蛇的视力很差,它靠听声辩位,虽然目光很冷,让自己看起来很酷,但是事实上,它们什么也看不到……”

正文卷 第566章:VIP房

五双幽冷的蛇眼盯着我们看了半晌之后,最终还是没有忍住食物的诱,惑,游向了猪血。

而新掉下的蛇,也跟在他们的后面,向着猪血游去!

畜生就是畜生,虽然被练成了蛊,终究是畜生,改变不了对食物迷恋的天性,别说是蛇了,就拿人来说,有多少人因为一顿饭而掉进坏人的陷井呢!

见蛊蛇游向猪血,我长吁了一口气,慢慢地松开了拳头。

不到两分钟,所有的蛇都爬进了桶里,因为体积的增加,都有猪血溢到地板上来了,它们在桶中翻滚着,纠缠着,大口大口地吞食着猪血和白酒的混合物。

三四十条蛇纠缠在一起,让场景还是很可怕的,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一大桶的蛇,我想起了商纣王的虿盆,据说商纣王在宫中建了虿盆,在地上挖一个方圆数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后将蛇蝎蜂虿之类丢进穴中,有异见者便剥去衣物,扔进坑中,被蛇虫啃咬至死,最先受刑的是姜皇后的七十二名宫女,虿盆中的毒蛇,也是这么纠缠着的吧!(最近在听郭德纲的封神,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这一段。)

想到这里,我有一种想要将桶盖扣上,放到火上烧的冲动!

不到三五分钟,就能够将这一桶蛇给煮成碎蛇!

想想还是算了,蛊物往往是要多年的练制才能成功,对于一名蛊师来说,蛊就是他的第二条命,要是将这些蛇蛊煮了,就等于是与蛊师结成生死大敌了,这种时候,能不结仇,还是不结仇的好!

夏侯雪看着桶中翻滚的蛇群,脸上露出了微笑,她有些促狭地对我们说这是她的独门秘技,她小时候的性子野,经常爱出去玩,大人们又没有时间一直看住她,就放了一条蛇蛊拦在门口。夏侯雪冥思苦想了三天三夜,终于让她想到了这个办法对付蛇蛊,等到大人一走,她就用掺了白酒的猪血将蛇蛊灌醉,只要在大人回来之前赶回来,灌蛇蛊一口醒酒汤就可以了!

这个秘密,直到现在都没有被发现过。

夏侯雪看着很漂亮,挺冷的女孩,原来小时候也那么皮啊!

也对,如果不皮的话,能主动提出做人质的要求吗?

估计黑苗之中,就没有她这么离经叛道的女子吧!

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她此时不是蛊王会的人,而是我们的同道朋友,可以放心地将后背交给她的同道朋友!这种感觉,我只对小数几人才会有:陈柔,方圆,木棉花,再就是夏侯雪了。

就连皮宏德与白光明,我都不敢放心地将后背交给他们……

不多一会儿工夫,桶里的猪红就被它们吃得差不多了,一条条七倒八歪的,醉得连头都要抬不起来了。

方圆拉了拉我道:“好恶心啊,师兄,咱们走吧!”

我点点头,拉开房门,三大二小五个人溜进了走廊,我们特意地避开了走廊里的摄像头,往楼下摸去。夏侯雪颇为贴心,用绳子将自己缠起来之后,还留了一个绳头,让我牵着。

下到二楼,我又见到了那几名年轻人,他们一边晃动手串,一边装模做样地聊着天,隐约听到其中一名女子道:“怎么这么久还没有动静啊,感觉有些不对劲……”

另一人安慰她道:“小红,你不会觉得他们能够从咱们的虫妹嘴下逃走吗?”蟒蛇也被称为长虫,因此,虫也有蛇的意思,那人说的虫妹,应该就是指被我们醉倒在客户里的蛇蛊了。

而且,这些都是母蛇。因此才被称为虫妹!

那人的话,得到了其余两人的认同,他们都胸有成竹地说道:“有这工夫,咱们还是想想今天晚上去哪里玩吧,毕竟,咱们来一次千江苗寨也不容易!”

我停下了脚步,心想就这么离去未免也太怂了一些,得给他们留得教训才行!让他们知道,爸爸我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想到这里,一抬眼见到服务员换下来的床单,我挑了一床最脏的,各种呕吐物,尿渍,还有其它脏东西染满了整个床单!我揪住床单一角,悄然上前,来到他们后面时,将床单一抖,然后往回一收,将四人都裹在了床单里,然后对着床单就是一通拳打脚踢!

我用上了全身力气,每一拳,每一脚都不轻,打得四人哭爹喊娘,等到他们扯开床单时,我已经冲下楼去了!

这么久的相处,我和方圆已经能够形成默契了,我在揍这四个混蛋的时候,方圆并没有傻站着看热闹,而是牵着夏侯雪,领着小二小三下了楼,将车子开着了。

我冲到楼下,跳上车,车子立即发动,扬长而去了……

想到那四个混蛋被打之后跳脚骂娘的情形,我心里就爽得不行!

夏侯雪看着我们,评价道:“你们是真会苦中做乐啊!”好吧,就当是苦中做乐好了,我们在城里晃悠了一圈,估摸着那四个混蛋应该已经走了,我们又回到了酒店。

常听人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说话,今天被我们用上了。

酒店里已经闹开了锅,说一家客房的天花板烂了,从其中掉下了几十条蛇,将楼层的服务员都吓晕了过去,又说二楼四名客人被人蒙着头打了一顿,已经送医院去了。

大家纷纷猜测是有黑苗在酒店里寻仇,相互打听是不是出了人命,但是酒店瞒着大家了。

我们上楼的时候,被服务员叫住了,服务员跟我们说我们的房间正在漏水维修,酒店马上给我们安排新房间,我装模做样了询问原因,听着她睁着眼睛说瞎话,还时不时点头表示理解,我感觉我特有做演员的特质。

不一会儿,前台跟我们说房间换好了,换到了302楼,因为给我造成了麻烦,将我的客房升级成了vip会员房以示歉意,住宿条件提高了一倍,希望我们能有更好的体验。

我挥手说没事,便接了电子钥匙找房间去了。

正文卷 第567章:蛊王上门

接下来一切顺利,换的房间比我们订的房间好太多,首先是空间大了一倍,屋里一应设施都齐全,甚至有一个小小的室内浴池。

我们洗浴之后,便各自回房休息。

方圆问要不要守夜,她说这话的时候一直偷偷地看夏侯雪,我摇头说不用,刚才那帮黑苗吃了亏走了,他们绝想不到我们会在他们走后又回到了酒店,因此不用担心他们。

至于夏侯雪,她骨子里是个好女孩,却与坏人为伍,又被黑苗的弱肉强食生存理念影响了那么久,严格来说,现在说她是好人或是坏人都不合适,或许她本身就在好人与坏人之间摇摆不定吧,这才想看看我这个她心目中的好人会不会死?因为好人总没有好报!从她的言行举止来看,她帮过我们不少忙,她应该是希望我们活下去的!

抛开这些不论,如果她想害我们,两个钟前,蛊王会的黑苗们对我们施放蛇蛊之时,里应外和的效果更好!

我让方圆不要多想,冲夏侯雪打了个招呼,便回房睡觉去了。

是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我拖着有些酸软的身体从床上爬起,从大厅里的镜子看到,夏侯雪几乎脸贴着窗户玻璃了,她在干嘛呀?我一开始以为她在练蛊呢,转念想起,她的本命蛊还收在我这里呢!

我将她的本命蛊收起并不是对她的不信任,而是要让她装被我们绑架更像一点,你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被蛊王会的人打败了——不论结果如何吧!夏侯雪被接回去,她双手被缚,本命蛊被夺受人胁迫说得过去,如果她的本命蛊还在身体里,却没有逃跑,那与叛变没有什么区别!

我走上前问道:“夏侯雪,你在干嘛呢?”

夏侯雪回头看着我,神情十分凝重地道:“你们的麻烦来了!”

“怎么了?”

我都有点不想看到夏侯雪凝重的表情了,因为她的表情一凝重,就会有麻烦,而且都是大麻烦!

夏侯雪招呼我道:“你过来看!”

我站在夏侯雪的身边,往楼下望去,街对岸的区正府广场长椅上,坐着两名身穿黑衣的男子,他们木无表情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向是在等人。

他们的样子很普通,黑黑瘦瘦,穿着一套民族服饰,就像是田间山边常见的农民,只是眼神冷了一些,其中一人在看手机,另一人在抽烟锅。不对,他虽然拿着烟锅,但是应该不在抽烟,因为几乎所有的蛊虫都不喜欢烟味,他抽得因为是某种中药材。

夏侯雪指着那两人道:“你看到他们了吗?”

我点头“看到了!”

“知道他们是谁吗?他们都是蛊王!”夏侯雪指着左边的黑瘦男子道:“那是丁寨的周喜,他旁边的那位是桃木寨的何昆,这两人与李治的父亲李延明是最好的朋友!”夏侯雪像是自言自语地道:“蛊皇之所以没有让李延明来,估计是怕他情绪失控,将蛊王会和千江苗寨的关系搞得不可收拾吧!”

“不过不管怎么样!该来的还是来了!”

夏侯雪随即看向我道:“他们坐在区正府的长椅上,应该是在等千江苗寨长老会的人,知会一声他们来了!之前的事情我能帮忙的都帮了,但是面对强大的蛊王,我没有什么办法,因此,接下来我恐怕什么都帮不上你了……”

夏侯雪接着说道:“陈烦,你记住了,像李治,像我以及昨天的蛇蛊师,都只能伤及肉身,一般的中蛊之后会昏迷,厉害一些的会死,但是蛊王的蛊,能够伤及灵魂,厉害的蛊物,甚至能够直接将人的魂魄从身体里拖出来吞噬,让人成为行尸走肉!”

夏侯雪叹息一声道:“我说了,我只是来看你会不会死的,但是,如果你死了,我还是会难过的……”见我神情凝重,欲言又止,夏侯雪摆手道:“你不要说托我照顾方圆和小二小三的话,说白了,我在蛊王会中不过是个小角色,你如果死了,他们也会死的,我没有那个能力保护他们,我也没有义务去保护他们!”

我摆手道:“错了错了,你误会了,我是想说,谢谢你!”

听完夏侯雪的话,我说我的心如止水,那肯定是骗人的,我感觉我心口压上了一块石头,和长椅里坐着的两位蛊王比起来,之前的李治,蛇蛊师甚至包括夏侯雪,都是小角色!

眼前的,才是狮子。而我们,也终于成功地解锁了一个个小关卡,来到了狮子的面前!

这时候,方圆,小二小三也都起床了,见到我和夏侯雪,又明显地感觉到了客厅诡异的气氛,满脸的疑惑:“起这么早啊,怎么了这是?”

“没事儿!”我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平静一些。“你们去刷牙吧,我帮你们买早餐!”

“嗯!”方圆应着,去洗手间了。

我披上衣服,手往口袋里一掏,里面还有些零钱,走出客房,轻轻地将门带上了,在楼梯间的玻璃窗外,我又看到了那两名蛊王,他们一动不动,就像是两尊雕像一样坐在长椅里。

虽然离得很远,我仍然能够感应到他们身上的肃杀之气。

我下到一楼,门口大堂有个早餐档位,凭门卡买早餐半价,我排在人群后面,心绪有些乱。这时候,从区正府的大门里走出来一名老者,老者看起来有七八十岁的年纪了,柱着拐杖,还有一名年轻的女人搀扶着,不一会儿,走到了周喜和何昆的面前。

那年轻女子将一个棉毡子铺在青石凳上,老人这才坐下来。

周喜和何昆对老人还算是客气,拱手行礼,两边聊起天来,这个时候,两名蛊王来千江苗寨找长老会的人,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他们要来城中办事,与千江苗寨长老会的人打个招呼。

而他们要办的人就是我和方圆再加上小二小三……

“怎么办,怎么办?”难道我就在这里眼睁睁地看着等着他们找上门来吗?

正文卷 第568章:我中蛊了!

“不!”这不是我的性格,我心底一个声音跟我说道。

这时候,就听卖早餐的大妈问道:“小伙子,你还买不买啦?”

我这才意识到,已经轮到我了。

也就是这时候,我的脑中灵光一闪,指着一旁的潲水道:“潲水多少钱一碗!”

早餐大妈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估计头一回见人不买早餐买潲水,她怀疑自己自己听错了,用食指掏了掏耳朵问道:“什么,什么……你买什么?”

“买潲水!”

“小伙子,你可别开玩笑了!”

“我真买潲水!”

“咳咳咳!”早餐大妈无奈地说道:“潲水不要钱,你要是想要,自己去倒吧!”

我扔下一块钱的饭盒钱,用饭盒勺了满满一饭盒的潲水,盖好了盖子,往区正府而去,在经过两位蛊王面前时,就听周喜说道:“米长老,抱歉啊,确实有点唐突,但是事发突然,有人害死了我们蛊王会李延明老哥的公子,而那人现在就是千江苗寨,这就是我们到访的原因,我们保证,除了带走那人之外,我们不会多生事端的!”

“好说好说!”米长老歪着头,颇为傲气“我千江苗寨不是藏污纳垢之地,如果有这样的凶徒,周先生,何先生来带走那人,等于是清理千江苗寨的环境,我们自然是欢迎的,但是,我们千江苗寨与你们蛊王会的关系你们也清楚,道不同,不相为谋,因此,你们还是心事谨慎一些好,真出了什么事,对你们蛊王会,对千江苗寨,恐怕都没有那么容易善了!”

“是是是!”周喜,何昆一叠声应道。

就在他们相谈甚欢的时候,我一把揭开了饭盒的盖子,将满满一饭盒的潲水全泼在了米长老的身上,米长者年轻的时候也许叱咤风云,但是他毕竟老了,反应慢了。

我这一饭盒潲水几乎全泼在了他的脸上,身上,米长老立即由米长老变成了溲米长老了!头发上,衣服上,脸上挂的都是别人吃剩下的食物残碴……

泼完潲水之后,我大喊一声“龙蛊皇让我问候你!”拨腿就跑。

在场的四人一时有些蒙圈,一直到我跑出去十多步之后才清醒过来,一直扶着米长老的女人要来追我,就听米长老一连串扣咳嗽声,像是呛着了。

我将潲水往米长老身上倒的时候他估计正在吸气,将一些食物碴子吸进鼻孔里去了,这才会呛到!

见米长老呛到,女人赶紧停下了脚步,轻轻地拍着米长老的背,询问他感觉怎么样!周喜和何昆眼见我就要闯出区正府,拨腿追了来,才追出几步,就听到了米长老愤怒的声音:“你们要去哪儿?”

周喜和何昆解释道:“我们去帮你将那小子抓回来!”

米长老一拍桌子道:“你们别急着走,那小子刚刚说龙蛊皇让他问候我,这是什么意思啊?”

“这是挑拨离间,挑拨离间!”周喜一边擦汗一边说道,一双粗大的手一时间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我站在早餐摊前时就将整件事情想明白了!周喜和何昆是蛊王,我有可能应付不了,既然应付不了,就得另想办法,蛊王进千江苗寨办事要得到长老会的认可才行!

因此,我可以从这方面入手,破坏他们的见面,这么一来,米老长就不会同意周喜和何昆留在千江苗寨,只要他们进不了千江苗寨,我们就是平安的!

我端着潲水走向区正府的时候就认真想过要泼谁,我一开始想的是泼老人身边的女子,女子地位不高,但是也代表着米长老的尊严,所谓打狗还得看主人嘛!

泼了他身边的女子,米长老能干?

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那女人的份量太轻了,可是如果用潲水泼老头,又会不会太重了一些?他可是千江苗寨的长老呢!他不是一个人,他的身后是强大的长老会!

不管了,只有这样效果才最佳,我也才最有机会全身而退,潲水泼在米长老的身上,那女人不能来追我,因为她是负责伺候米长老的,米长老被人泼潲水,她要留下来做清洁善后的工作。

周喜和何昆也不能来追我,泼潲水的我在米长老看来只是一个小角色,真正的大角色就站他的身边!不管我是栽脏陷害还是其它的,我在泼米长老的时候喊了“龙蛊皇让我问候你!”这事儿就和周喜和何昆脱不了干系,在他们解释清楚之前,米长老肯定不会放他们走,这就给了我溜走的机会!

不说能不能解释清楚,周喜和何昆都要浪费一些时间,而这些被浪费的时间,就是我的机会。

米长老叫住周喜和何昆的时候,我已经跑到了马路边上,正往马路对面跑去,在车水马龙之中,米老头的声音传了过来“他跑不掉的,因为我已经对他下蛊了!”

我听得心里一惊,心说这老头不会是唬人的吧,从我泼他潲水到转身逃走,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在这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米老头的手指动过一动,怎么就对我下蛊了?

莫非他下蛊的水平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就在这时候,我感觉肩膀有些冷,这种冷不像是温度低给人的寒冷的感觉,就像是拿着一根冰刺往身体里刺一样,连周围的血液都被冻结了一样。

随之而来的是头昏目眩,每一脚下去,就像是踩在海绵上一样。

“我中蛊了!”这是我的第一念头!

“怎么办?”这是我的第二念头。

这个米头老也太神了吧,从开始到结束,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中了蛊!仿佛就是因为他的一句话就中蛊了一样!我心中演练算计了千万遍,万无一失,没想到实际操作时翻车得这么快!

完蛋了!

我感觉我都要看不清楚路了,每一步迈下前面都像是万丈深渊,一不小心就会坠下去一样!跑到马路对面,最多跑到马路对面,我就会倒下!

就在这时候,一辆装着建筑废料的车子从我的面前开过,我一个错步起,一跃而上,躺在了建筑废料之中,如果要昏倒,我不能昏倒在马路对面,更不能回到酒店里去,这等于是告诉坏人,我们的大本营在哪儿,最好的办法就是爬车,离开这儿!

正文卷 第569章:苏醒

我躺在货车上,一抬眼,正好看到夏侯雪的目光。

她一手挑起窗帘,正往下张望,目光随着我移动而移动,一直到我消失在路的尽头。

她的眼神很复杂,有同情,有敬佩,还有许多说不清的情愫。

我来不及细看,一片树叶,挡住了我的视线!

我的情况夏侯雪全都看在了眼里,她会怎么做呢?

她骨子里是个好人,但是同样的,在苗寨浸染了那么多久,她也有冷,狠的一面,现在的我中了米长老的蛊,就像夏侯雪之前对我说的,到了他们那个级别的蛊师,所施之蛊就不止是伤人那么简单,还会伤及灵魂!

我的结局如何,难说的很!

我这面旗帜倒下,方圆,小二小三就像是待宰的羔羊一样,夏侯雪会趁机反噬我们吗?将方圆,小二小三他们交给周喜和何昆,挣个功劳?“不会的!”我自言自语道:“我相信,夏侯雪不是那样的人……”

但是我心里知道,练蛊之人天生性冷,也因为练蛊,他们身上的兽性更多一些,崇尚弱肉强食,强者为王,狼不会去找一只老虎的麻烦,但是如果那只老虎受伤了的话,那就另说了!

碴车开得很快,风吹得我很冷,意识也越来越模糊了,我终于陷入了沉睡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像是过了一世纪之久,我被冷醒了,感觉身体被一堆硬东西压着,我勉力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的情形,这才发觉,自己被埋在了一堆建筑废料之中,只露出一只脑袋在外面。

而四周是一片荒野,虫声啾啾,也越加显得四野的寂静了。

那碴车司机应该是偷倒废碴,慌慌张张地,倒完建筑废碴都没有下楼来看上一眼,将我连同废碴一起倒下去了,与一堆砖头,水泥块翻下两米多高的距离,我感觉全身都痛,费了好大的工夫才从废料中爬起,一阵冷风吹来,我激灵灵地打了个寒战,不是说秋天还有秋老虎的嘛,怎么这会儿就这么冷了?

不过,冷也有冷的好处,就是没有什么蚊虫了,要是大夏天在野外呆上几个钟,哪怕就留一颗脑袋在外面,也会被咬成菠萝头。搓了搓脸,我感觉自己清醒了许多。

找了一处避风处坐下,我将昨天晚上的事情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米长老被泼潲水,此时的千江苗寨只怕乱成了一锅稀粥,我这时候找上门去,就是嫌命长了!

因此,我不能回去!

也不知道方圆和小二小三怎么样了,希望他们没事吧!

我突然想到一件更切近的事——我怎么好像没事?我不是中蛊了吗?而且是米长老施的蛊,像米长老那种级别,又老而不死的家伙,往往是最毒的,他的蛊更不必说!不仅能够伤人,还能伤魂,怎么我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

想到这里,我又活动了一下手脚,蹦蹦跳跳……感觉确实没什么事儿。

什么米长老,什么蛊能伤魂,我看也不过如此吗!米长老估计是老了,他的蛊跟他一样老,因此没有什么卵用了!

不过,我随即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黑苗对力量最为看重,如果米老头真的不行,他不会留在区正府里,更不会还有女侍女,估计早就被赶出去了!

不是米长老的问题,那一定是我的问题,难道我对蛊毒免疫?确实有这个可能,我做赶尸人以来,被蛊咬可不是一次两吹了,第一次上黑苗寨,就被咬了两次。

四生四世蛊被他们传说得多么多么厉害,最后于我还不是没用嘛,这一路来,与方圆小二小三一道,都没少被蛊虫咬,方圆他们脑袋肿得像是猪头一样,我什么事都没有。

米长老的蛊估计有点厉害,我这才会中毒,不过,并没有像夏侯雪所说的身魂一起被伤,不仅如此,几个钟之后,我竟然排除了蛊毒,什么事儿也没有……

我的体质特殊?

我想起了一种动物——非洲蜜獾,也被称之为平头哥,生性凶狠,据说每天不是在打架就是在打架的路上,连老虎狮子都不怕的狠角色,而且,它还吃蛇,多么毒的蛇都敢吃,吃蛇就像是吃辣条一样,当然,也难免被蛇咬,但是它对蛇毒免疫,就算被蛇咬了,它还是能在毒发之前将毒蛇咬死,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睡觉的过程中,蛇毒也被体肉的免疫系统解决了,等到醒来,就可以美食一顿蛇肉!

莫非我的体质也和平头哥一样,中了蛊毒没事儿,即使是伤身伤魂的蛊毒,只要睡上一觉,就可以重新开始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从下往上看,双腿,身体,手,胸口……我从来没有对自己的身体如此满意过!

一定是上天知道我今天磨难多多,所以给了我一具金刚不坏的身体做为安慰!

老天真是待我不薄……

这时候,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天慢慢地亮了。黑暗中没有看清楚,这时候再一看,我此时扔在乞丐堆里也未必能被找出来,衣服被建筑废料划得稀烂,还沾满了泥污,又脏又破……

鞋子被污泥染得早就看不见鞋面了,脸也是,晃一晃脑袋,能够晃一地的水泥粉尘,我本来想趁着路上行人不多跳进河里洗一洗,转念一想,干嘛要洗啊,现在的样子不是很好嘛,装乞丐都不用化妆了……

我索性捧了一把灰在脸上搓搓,又在路上捡了一只破碗,沿着马路往千江苗寨而去。这一路,我总算知道为什么抗战片里的地下工作者为什么喜欢打扮成乞丐模样了,一来,乞丐容易易容,一名乞丐,污垢糊住了整张脸都不会让人感觉到奇怪,而且,因为他们身上又脏又臭,根本没有人愿意接近。

既然不愿意接近,自然也就无法被揭穿身份了。

就这样,我又回到了千江苗寨。

才进城,就被一辆宝马x6拦住了去路,原来是宝马车要靠边停车,接着一名女子推开车门,走了出来。我一见到那女子,吓了一大跳,这特么的不就是米长老的侍女嘛!

正文卷 第570章:吉人自有天相

说是侍女,不过是相对而言的,在米长老面前她看起来像是侍女,但是站在人群中就不一样了,她身穿白色内衬加黑色的束腰西服,脚下一双牛皮鞋,步履从容自信,就像是刚刚从公司走出来的女高管。

她怎么会在这里?

难道发现我了?

这特么的也太神了吧!莫非她有千里眼顺风耳,就算有千里眼顺风耳,那也得有瞬移的特技才能这么快赶到我的面前啊!

这不可能!

我低下头去,避免与侍女目光对视,装做弯腰在垃圾桶里翻找垃圾。

特么的,垃圾桶里是真臭啊!不过再臭也只能先忍着。

接着,另一边的车门也打开了,周喜,何昆也下了车,看着女子道:“曾妹,难道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吗?哪怕给我一天时间也好啊!”(苗族这边‘妹’的意思很广泛,女儿也叫妹,比你年纪小的女孩也叫妹,初次相识的女士,小姐,为了显示亲昵,也叫妹,总之,周喜和何昆叫女子曾妹,并不表明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女子摇头道:“你也看到了,长老的意志很坚决,你们不能进城,抱歉了……”

“是因为泼潲水的那个混蛋吗?他与蛊王会无关,他不过是想栽脏给蛊王会!”

女子神情淡漠:“两位蛊王,这话你已经跟长老说过了,长老也已经回答过你,他一开始也相信是栽脏陷害,虽然被泼了一身脏物,让长老很不愉快!但是,那人在米长老的蛊下逃走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很厉害,不是寻常角色,这样的人甘做泼人脏水的流氓无赖,必有深意,如果你们不能给个让人信服的理由,就只能在千江苗寨外面等消息了……”

女子说到这里顿了顿,神情变得严肃起来:“长老会与蛊王会的关系你们想必也知道,如果你们不遵守规则的话,后果自负……”

女子说完,拱了拱手,便往回走去,留下了周喜和何昆。

周喜看着女子的背景,狠狠地道:“贱女人,装你妈的p啊,特么的要不是在千江苗寨,老子非将她拖到车搞到哭爹喊娘为止!”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你有一点不如他的意,他就会在背后骂娘,周喜不过是众多混蛋之一罢了。

周喜的话刚刚说完,女子就转过深来,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这一眼,将周喜,何昆,连同我都吓了一大跳,不知道她是恰逢其会还是听到了周喜的话。

见女子转过头来,周喜赶紧面露笑容,挥手致别,何昆也装模做样地挥手,而后两人便开车出了千江苗寨,他们没有离开,而是在城外找了一家农家乐住了下来。

他们估计做梦也想不到,我曾经就在他们十多步远的地方。

等到他们走后,我将捡来的蒙牛酸奶又塞回了垃圾桶里,搓了搓手,往前走去。差不多是中午时分,才走到古意酒楼,千江苗寨的气氛没有我想像的那么紧张,又或者是紧张期已经过去了吧!

但是我仍然不敢大意,千江苗寨与岑城不一样,这里是苗子的中心寨区,这里一切,都是都是苗子说了算,连区正府都是黑苗长老会的聚点,外人根本插手不进来!

因此,长老被辱,绝对是大事。

也许千江苗寨只是外松内紧,他们以我不知道的方式戒严排查呢,因此,还是小心为好,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

中午时分,我用零钱买了两个包子,就在古意酒楼的后面啃食着,一边吃包子我一边想,要怎么才能和方圆他们联系上呢?手机不知道掉在哪里了,我这身衣着,在古意酒店门口估计就得被拦下来。

我思来想去,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在垃圾桶里找了几只别人扔掉的快递包装,改成方圆的名字重新封起来揣在身上,等到快递员往古意酒店里送快递的时候,我趁机塞进了快递摩托车。

快递员将快递送到前台的时候,我就在不远处偷瞧着,前台收下了几个快递,在拿到最后一个快递时,眼中现出了迷惑的神色,查系统说快递的主人已经退房了,快递员让前台打电话,也打不通。

这表明,方圆他们已经不在酒店里了。

他们不在古意酒店,去了哪儿呢?

一,这里是是非之地,他们去了更加安全的地方,二,他们出事了!

不过看酒店前台神色如常,古意酒店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才对!

我一边想,一边在街头游荡,游荡其间,竟然还收到了好心人的钱财,可能他们觉得他们在千江苗寨玩得很开心,他们想将这份开心与人分享,于是就分享给了我,希望我也能够一扫眉眼中的忧虑,快乐起来……

特么的,这都叫什么事啊,我回千江苗寨来是来找人的,结果人没有找到,倒是收到了一百多块的善款

也是在这游荡之中,我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之处,往来的游客中,总有那么一两双眼睛在人群中巡逻着,装做不经意的样子,被人发现的时候又装做找人的样子,而在他们的头顶不远处,有三五只奇怪的虫子飞来飞去的……

越是人多的地方,这样的目光越多。

我觉得我不能往枪口上撞,便转过头,专挑人少的地方走,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条青砖老巷,突然间,一旁的侧门打开,伸出一只手将我拉了进去。

我抬眼看时,拉我的是一只纤纤素手,纤纤素手的主人是方圆,方圆看着一脸儿狼狈的我,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师兄,你怎么,怎么变成这样子啦!”

房间里除了方圆之外,小二小二,夏侯雪都在。

“你们没事啊!太好了!”我欣喜地道。

昨天晚上我泼了米长老潲水逃跑之后,区正府方圆十多里的地方,所有出口都有苗苗打守,古意酒店被搜了三次,是夏侯雪找关系将他们带了出来,藏身在一户人家。

方圆一直不相信我出事了,就扶着二楼的护栏,傻傻地往下张望,说我会找来,这一张望,就从早上八点张望到了现在,亏得护栏是背阴,不然的话,她非被晒晕过去不可!

正文卷 第571章:十鞭

方圆指着我,眼中满是喜悦之情,像是向众人证明似地说道:“现在你们相信我了吧,我就知道,我师兄他福大命大,他不会有事的!”

没有人回答方圆,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我。

夏侯雪的眼中满是惊奇的神情,她走上前来,绕着我转了一圈,不能置信地问道:“陈烦,你真的没事?”

我点头。

“这这这……这怎么可能……”夏侯雪惊疑不定:“米长老是千江苗寨的十大长老之一,蛊术早已经登峰造极了,即使是周喜何昆,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们!……”

“实话实说,从你走向米长老的时候,我就一直关注着他,但是自始至终,我都不知道他是如何施蛊的,直到你的脚步有些异样,我才意识到,你可能是中蛊了……”

“米长老的蛊比蛊王还要厉害,不仅能够伤身,而且能够伤魂,但是一天一夜过去了,你为什么什么事都没有?”

我摇头道:“我跟你说实话啊,事实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我想,可能是我的身体被蛊毒免疫吧!”

“对蛊毒免疫?”夏侯雪顿了顿说道:“你知道这对于我们黑苗意味着什么吗?就像是你对着一个用了半辈子枪的持枪人说我知道你手里的枪威力很大,但是却伤不了我一样,就像是现时的人遇到了终结者……”

夏侯雪满脸的不信。

我问她:“你听说过平头哥吗?”

见夏侯雪摇头,我接着往下说道:“平头哥是一种生在非洲的蜜獾,它不怕蛇毒,被蛇咬了之后还能将蛇杀死,然后睡上几十分钟,身上的毒就自解了!这与我之于苗蛊十分类似……”

说着我就将我从被米长老蛊咬伤到醒来的过程说了一遍,夏侯雪听手一脸的惊奇:“这是真的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会对蛊毒免疫?”

“或许可以用你的蛊虫试一试!”我说着,伸出手臂,将衣服撸到了手臂之上。

“这这这……”

见夏侯雪犹豫,我接着说道:“来吧!我也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测!”

“可是……”

我一脸真诚地说道“如果证明是真的,我想救回我的朋友就不是螳臂挡车了,蚍蜉撼树了!”

夏侯雪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好吧!”

她拨开竹筒的塞子,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那只彩色的甲壳虫便从竹筒里飞了出来,在夏侯雪的指示之下,落在了我的手臂上,尖利的口器在我的手臂上咬了一口,又飞快地飞回了竹筒里。

我疼得一眦牙,方圆关切地问我:“师兄,你感觉怎么样?”

我让方圆扶着我,在椅子里躺下道:“好像心跳有些加速,其它没什么!”

送回看向夏侯雪:“我师兄她不会有事吧?”

夏侯雪摇头。

我安慰他们说没事儿,很可能是因为紧张才会这样,就像是你无意间划伤手指和让别人拿刀在自己手上削去一块皮,那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后者会让你患得患失。

见大家都盯着我的手腕,我自己都有些紧张了,这紧张与此前不一样,我害怕手臂突然肿胀起来,蛊毒发作!虽然夏侯雪的蛊毒不至命,但是,如果证明我对蛊毒不免疫,这就是最坏的结果,不由得我不紧张。

我转移话题道:“我都回来半天了,也没有人跟我说你们的经历呢!”

方圆跟我说了我离开之后的事情,一直到我被泥碴车带走,夏侯雪才知道了方圆,小二小三真相……扒着窗户往外看,先是来了两名年轻人,与姓曾的女侍一起,将米长老往区正府后院扶去。

周喜和何昆跟在后面颇为尴尬,最后被人领去了会客厅。

五分钟后,区正府便乱成了一锅稀粥,有无数的黑苗男女,从四面八方赶来,汇聚在了区正府,在一个长袍老头的指令下又散向街道的各个角落。将古意酒店也包围在了其中。

“在这危难时刻,是夏侯雪救了我们!如果没有她,我们都走不出古意酒店”方圆看向夏侯雪道。

夏侯雪说道:“这没有什么,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像是想起了临行之前她对我说的话,她难得地有些不好意思:“咱们认识了那么久,也和算是半个朋友了,如果我能帮到点什么,在离开之前,我会尽到心意……”

说久其实并不久,从她偷袭我并被我俘获到现在,也不过两三天的时间,有多深的感情说不上,她在离开之前撂下狠话,而在我真正离开之后却又护得方圆他们周全,不是因为我们的感情有多深,说到底,还是她的本性善良,不忍抛下方圆他们。

我甚至能够预料到她接下来会怎么做,如果我没有回来,在风声平息之后,她会想办法将方圆他们送回岑城,她应该也就做到这里了,此后的事情,就与她无关了。

她说如果我死了,她就不再相信这世界上好人有好报!

但是事实上,她还是会选择做一个好人,因为她骨子里就是一个好人!

不然的话,她不会在古意酒店里帮我们搞定蛇蛊,更不会在明知道我出事之后,还费心尽力地将方圆他们转移来这里!做到一走了之,都是对方圆,小二小三的仁慈了!

夏侯雪家里的一个仆人惹了夏侯雪父亲不高兴,是夏侯雪护下了他,将他转移到了千江苗寨,还资助了他一笔生活费,那时候夏侯雪才十二岁。为此,夏侯雪的父亲打了她十鞭她什么都没说。

别觉得十鞭的数量很小,事实上,如果下手重点,三鞭打死人都是正常的。鞭是从老牛身上拆下的牛筋用生石灰等特制而成,再沾上冷水,抽打在人身上,能打出内伤来。

下手重的话,十鞭能够让人死两回了。

夏侯雪清楚的知道,也许仆人罪不至死,但如果她告诉了父亲仆人的下落,父亲一定会将仆人抓回来,当着她的面杀掉,用这种办法来练她的心,一条性命就在她的唇齿间,因此,她绝对不能开口。

听夏侯雪的语气,她的家世不小,应该就是蛊王级别的人物,不然的话,也养不出这么胆大随性的她!

正文卷 第572章:都抬上车!

父母始终不能对孩子下杀手。

十鞭之后,夏侯雪的父亲气愤地扔下鞭子走了。

而遍体是伤是夏侯雪在床上躺了足足一个月才能够下地。

由此可见,她性格倔的一面!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夏侯雪当年为救仆人印飞,差点将命都丢了,印飞在接到夏侯雪的电话之后,抛下新妻娇儿,第一时间就赶了来。

要知道,在千江苗寨,袭击长老会可是大罪,包庇罪犯与罪犯同罪,也就是说,如果被发现,印飞的老婆可能会活下来,而印飞和他的儿子会死!对于黑苗来说,斩草除根这条铁律一直被执行得很彻底的!

虽然如此,他还是来了。

印飞离开夏侯家之后,来到了千江苗寨,仍然年少的他在古意酒店里做服务生,大一些之后不再做服务生了,而是收集酒店里的潲水来养猪,因此,虽然离开古意酒店很久了,但是与这里从上到下关系都很好,他借着拉潲水的名头,将夏侯雪方圆他们带到这里……

我到没有想到,来到千江苗寨之后,我与潲水这么有缘呢!

常言说种因得果,如果不是夏侯雪十二岁时救了印飞,也就没有印飞今天的施以援手了!

现在千江苗寨没有那么紧张了,夏侯雪让印飞去准备一辆车,最迟一两天,她就会带着方圆他们离开,这几乎与我之前猜测得一模一样!

我见夏侯雪的手仍然被绑着,有些感动,又有些愧疚地说道:“我总感觉,我们欠你的太多了!”

夏侯雪摆手道:“别这么说哈,我就是觉得好玩,陪你们玩玩,你们可千万别往心里去,更别想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什么的,听来就恶心的要命!”

我苦笑。心说如果不是有心,谁心里想着玩玩,就玩这么大呢!

这时候就听方圆道:“师兄,半个小时过去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如果蛊毒真的会发作,应该也早就发作了!

为了不让自己更加紧张,我将衣袖拉了下来,将被蛊虫咬过的地方遮掩了起来,到现在,是验证的时候了,想到这里,我就感觉手臂上有些痒痒的,仿佛被蛊虫咬过的地方已经肿起来了。

但是除此之外,我的身体没有任何的反应,这是让人欣慰的地方。

我慢慢地将衣袖往上撸,终于撸到了被金甲蛊咬过的地方了,马上就要开奖了,到底是赢还是输呢?我咬咬牙,将衣袖往上一扯,伤口露了出来,白净(咳咳咳,好吧,算不上白净)的手臂上,有一道淡淡的红痕,那是被金甲蛊咬出来的伤口,除了这个小小的伤口之么,更无其它,伤口没有发黑,也没有肿,一切如常。

“没事……”我觉得我的声音有些颤抖,猜测毕竟与验证还是有质的区别的,猜测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而验证就是真与假露出本来面目的一道关卡!

我通关了。

“真的没事!”方圆惊喜。

方圆的惊喜只是因为情况往好的方面发展了,夏侯雪,小二小二的惊喜不一样,他们都是黑苗,都练蛊,他们深深地知道蛊毒的可怕,也知道对蛊毒免疫是何种等级的优势,三人的下巴都惊掉了,夏侯雪喃喃地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难道这就是老天对好人的加持吗?”

小二和小三惊讶之后,满心欢喜,此前他们对于救出姐姐木棉花毫无希望,之所以仍然往前冲,是抱着大不了一死的决心,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对蛊毒免疫,就等于是抓了一张最厉害的王牌在手!

不仅是方圆和小二小三,连夏侯雪看我的眼神都有几分钦敬。

“太好了,太好了……”

就在我们欢欣的时候,碰地一声,院门被踢开了,两名老人走了进来,老人的身后还跟着几年年轻人,其中两名年轻人拖着一名穿着休闲服牛仔裤的男子。

“印飞?”夏侯雪惊呼。

此时的印飞就像是一的难稀泥,双手软软地垂下,脸色苍白,不知道是死是活。

年轻人手一松,印飞便扑倒在地,他的脸从一米高的地方重重坠下,砸在地面之上也没有醒来,印飞中蛊了,但是应该还没有死,因为如此他死了,他们不会将他带到这里来,因为没有必要!

两老头鹰隼一般的目光在院子里扫了一圈,问道:“你们谁是昨天的下蛊之人?”

直到此时,我们才反应过来,千江苗寨长老会的人来了,应该是遁着印飞这条线找来的,他们来得好快!

我走出人群道:“一人做事一人当,米长老的事情,是我做的!我跟你们走,这事与他们没有关系!”

老头冷笑:“当你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与这件事情脱不了干系了!”说着嘬唇一吹,我就感觉空气之中多了一种震动,然后感觉脖颈一痛,意识便有些模糊。

抬眼看时,方圆,小二小三和夏侯雪一个一个就像是被抽走了灵魂一样,咚咚咚地倒下了,夏侯雪是四人之中最强的,也是最后一个倒下的,夏侯雪倒下之后,我也感觉有些站立不稳。

其中一名老头走上前来,扶住我道:“小子,你很不错嘛,昨天被米长老施蛊,今天又在我的蛊下撑了这么久,说实话,我都有些惜才了!”又招呼众人道:“将他们都抬上车!”

听到这里,我内心稍安,老头说将他们都抬上车,这表明他们都留得命在,不然的话,何必费那事啊,一把火连屋带人,烧个干干净净就是了。从屋里抬到巷口,我仍然是清醒的,巷子里停着两辆车,两辆越野车,一辆老旧的带车箱的吉利车,越野车是长老会的,带车箱的老旧吉利应该是印飞的,这也就是说,印飞并没有背叛他们,而是被长老会的人尾随至此的。

夏侯雪,方圆和小二小三都被塞进了后备箱里,我则坐进了后一辆车的后座上,被两名年轻的黑苗夹在中间才不至于倒下……

正文卷 第573章:尊老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我总算见识到了真正的苗蛊了!

真正的苗蛊,破坏力绝对不比僵尸弱,唯一的区别就是,蛊毒有限,一天种蛊数十人就蛊性不大了,需要时间恢复。

两名千江苗寨的长老,放倒我们只要了四,五秒不到。

我不知道这么近的距离夏侯雪小二小三有没有看清楚两老头是怎么放蛊的,反正我是没有看清楚,只是感觉到空气之中有异响,然后就中招了……

这是最可怕的,因为你看不清他如何攻击你,自然也就无可回避。

越野车继续往前开,不一会儿,就开到了区正府,我们被抱了下来,扔在了小黑屋里,然后吸到卡嚓一声,似乎是门锁上了。

我虽然意识清醒,但是身体像是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动都动不了。肌肉和筋络隐隐有些酸痛,这应该是中毒的表现,我挣扎了好几次,都没有挣起,便放弃了。

反正反抗也没有用,还不如好好地睡上一觉吧!

这样想时,我便阖上了眼。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感觉手臂一痛,挣开眼时,发现是曾侍女,她一身黑衣黑裙,手里还拿着一条精致的小皮鞭,看起来就像是s,m游戏里的女王一样。

她绕着我走了一圈道:“我们一早见过面的,对不对?”她终于想起了在城门捡垃圾的我。

我撑起身子道:“我听见周喜和何昆骂你了!”“啪”地一鞭,落在我的手臂上,她这一鞭,不重却也不轻,将我的手臂都打肿了,可是当我看到她的紧身衣和皮裙下的大白腿时,我竟然生气不起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会有s,m女王这种存在了,是要换成男人,估计这会儿脑浆都打出来了。

听完我的话,曾侍女的脸色有些铁青,并没有说话。

就在这时候,虚掩着的房门被推开了,米长老背着手走了进来。

见米长老进来,曾侍女的脸色才算是缓合了一些。

米长老让曾侍女找了一张凳子,坐在我的面前,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你小子的胆子很大!”

我没有回话,因为我一时间也不知道米长老是什么意图,是杀死我们之前的猫戏老鼠还是有其它的意图。

“你不仅胆子大,而且命也硬!”米长老紧紧地盯着我:“说吧,你是如何从我的蛊下逃生的?如果你说得好,我也许会放你一马!”

我的心思电转,猜测着米长老的意图,像米长老这样的老东西,不论他如何出身,到了这个年纪,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权力与声名,如果我告诉他我对他的蛊毒免疫,这无疑于伸手甩他耳光,当然,我也不会傻到将这隐秘的技能曝露在敌人的面前。

我想了想说道:“可能,可能……是我的命比较硬吧,我被蛊虫所咬的地方,正好贴着疤痕贴!”

“疤痕贴?”米长老冷笑“青苗的疤痕贴是吧,不说那狗皮膏药是布和胶水制成的,单那浓浓的中药味,我的蛊会闻不出来?”

苗族分为青苗与黑苗,黑苗善使蛊,青苗善使药,青苗之中有一种特殊的膏药,只要贴上三个疗程,就能够将你身上的疤痕去掉,不过中国医药都是以中药为根本,不论什么药,都有一股浓浓的中药味,连蚊子都躲得远远的,更别说是已经有几分灵性的蛊物了。

为此我还不得不与米长老一通解释,告诉他我说的疤痕贴不是他说的疤痕贴,他说的疤痕贴是青苗的膏药,而我说的疤痕贴是从美国进来的一种仿生塑料,与皮肤同色,贴在皮肤上人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更别说是蛊虫了!

蛊虫的牙口虽然利,却也不能咬破弹性十足的塑料……

至于验证伤口,我身上的伤口可不缺……

米长老听到这里将信将疑,不过,看他的表情是更倾向于相信的,毕意,他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蛊术得来的,对此他有极大的信心。

米长老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没有接着这个话题继续往下问,而是说道:“小伙子,你长这么大,你妈妈肯定告诉过你,要尊老的吧,你泼我潲水,不是你妈妈教的吧?”

我有些愧疚地道:“对不起,我不该那样对你,但是当时的我是迫不得已!”我心说我对不起你妈啊,我泼了你潲水是不假,你特么的用蛊置我于死地又怎么说!

你的表现,与那些玄幻小说里写的你瞪我一眼,我杀你全家的垃圾主角有什么关系?

不守毕竟人在屋檐下,很多时刻还是得管住嘴,如果一句道歉能够免去许多的麻烦,那道个歉也没有什么,反正道歉也不花钱!

在米长老的注视之下,我开口说道:“想必老先生你也知道了,周喜,何昆他们就是为了我们而来的,因为我们杀了他们的故友之子李治,他们是来致我于死地的!”

米长老冷冷地说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也正常!”

米老头说得这么冠冕堂皇,真轮到自己身上,我估计他会立即反对“我命贵,他命贱,因此我杀他是他该死……”“我杀死他是他的福气……”云云。

我将黑苗寨的情形跟米长老说了一遍,米长老陷入了沉思,这了半晌说道:“这似乎也无可厚非!”一个霸道之人,在欺负别人时也许会觉得理所应当,但是,看到弱者被别人欺负时,他心中立即就会正义感暴棚,米长老就是这样,他虽然霸道,但是是非对错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我组织了一通煽情的话语,往下说道:“米长老,你是长者,最明白人生的道理,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是弱肉强食的,不会因为你是对的,你站在正义的一面就改变……”

米长老下意识地点头,做为黑苗,对这话他有着最为深刻的理解。

“我们杀了李延明的儿子,他肯定不会善罢干休,我们无路可逃,于是就来到了千江苗寨……”

米长老眯缝着眼睛看着我:“你知道蛊王会的蛊王想要进千江苗寨,就必须与我们打招呼,所以你们就住在古意酒店里,从酒店里监控着区正府的一举一动!”

正文卷 第574章:退一万步说

“当你见到周喜,何昆来找我时,你就下定决心破坏我们的见面,所以,这就是你泼我潲水的原因?”

好嘛!我心说老头不错,都学会抢答了呢!

“而且,你成功了!轻易地将周喜和何昆阻在了千江苗寨外面!好一手借刀杀人啊!”

“对不起,对不起……”我一迭声道歉道。

“一句道歉就完了!”米长老的脸色迅速地变冷:“你就不会觉得成本太低了一点?”米长老虽然声色俱厉,却感觉不到其中的萧杀之意,我也放下心来,看来,问题不是很严重。

这时候,另两名老头看了进来,拍了拍米老头的肩膀道:“差不多了!”

米长老看了我一眼,有些不忿地说道:“早知道应该让曾月影多打你几鞭的!”原来米长老的侍女叫做曾月影啊,名字挺好的。

说长老说完往外走去,曾月影也跟着出门去了。

我一时楞住,心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我得罪的是米长老的曾月影,按道理来讲,要报复我们应该也该是他们才对啊,结果倒好,两人拍拍屁股扬长而去了,换了抓住我们的两老头。

莫非这一高一矮两老头抓我并不是因为米长老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一跳,从入苗寨以来,我惹的事情无非两件,第一件,杀死了‘放牧人’李治,第二件,往米长老身上泼了潲水,他们不是因为米长老的事情来找我,多半就是因为李治的事情。

莫非长老会与蛊王会暗中达成了什么协议,而我是其中的筹码之一?

我的右手紧握成拳,心想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只能鱼死网破了!

两名老者在我的面前坐了下来,看向我的目光颇有些异样,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问道:“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上你吗?”

我装模做样地问道:“是因为米长老的事情吗?”

其中高个老头很直爽地说道:“我们没有为别人管闲事的习惯,米长老的事情自己就能够解决,根本轮不到我们!”高个老头顿了顿又说道:“事实上,我们救了你的命!……”

“如果不是我们苦劝,米长老会杀了你,甚至你们所有人,以报答你的潲水之辱!”

我心说你这么说,不是还指望我感恩戴德吧?明明是你们将我们带回区正府是原罪好不好?我突然想起一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道,这两个混了大半辈子的老东西,要说他们因为同情我才伸手相救,这事儿鬼都不会信,那么就是必有所求,可是我想来想去,这两老东西已经是千江苗寨的大佬,跺一跺脚,整个千江苗寨都得抖一抖,我能有什么帮到他们的?

话还是挑明了说吧,猜来猜去的也没有什么意思,我直接问道:“你们为什么要帮我?”

“嘿嘿嘿嘿!”矮个的猥琐老头嘿嘿笑道:“我们当然不会平白无故地帮你,更何况你是那个小器米老头想要的人,我们救你,是想让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我早有准备,心无波澜。

猥琐老头扫了我一眼道:“大前天的晚上,你们是在东门城楼上过的夜对吗?”

我不知道猥琐老头为什么会突然问起这个,说道:“是!”

“你是赶尸人?”猥琐老头接着问。

这天上一脚地上一脚让我很不适应,我一时间弄不明白赶尸人与在城楼上过夜有什么关联……我想唯一的关联就是:都发生在了我的身上吧!

我点头。

猥琐老头接着说道:“从你们出现在城楼之后的第二天,城楼之上的阴灯就被点亮了,这是老祖宗给我的信号,也是我们与老祖宗多年前的约定,当这盏灯被点亮之时,也是他从城墙之下离开的时候!”

“你的意思是……让我替你们赶尸?”

我想来想去,只有这么一个可能了,我于他们唯一的优势就是,我会赶尸,他们不会!

既然被两位老头称为老祖宗,想必葬下许多年了吧!年久生妖,估计早已经变成僵尸了,只是被关在地下出不来罢了,是黑毛僵尸,白色僵尸,还是绿毛僵尸?

“实话告诉你吧!”猥琐老头神情凝重地说道:“老祖宗已经尸变,变成了僵尸王!”

听到这里,我感觉到心头一跳,赶僵尸王,这是开玩笑的吧!别说赶僵尸王了,就算是一只僵尸王放在我的面前,我都没有把握能够逃得了性命,赶僵尸王?想都不敢想。

猥琐老头见我神情有异,赶紧往下说道:“当然,你帮我们忙,我们也不会亏待你,只要你能帮我们将老祖宗赶到解厄塔,我敢向你保证,只要你人还在千江苗寨之中,就不会有事!”

做为长老会的两名成员,他们做出这样的保证并不是空头支票。

但是我肯定不能答应啊,与蛊王会做对毕竟有一线生机,最重要的事,我有一张底牌!即使是面对米长老级别的蛊师,我的身体都能够化解蛊毒,但是,面对僵尸王就不一样了!

我是职业赶尸人,也正是因为赶过几具尸体,我对自己的能力了如指掌,能赶动白色僵尸就晓天之幸了,赶僵尸王无异于送死!连白光明老头,皮宏德老头都难免死于僵尸王的手下,我凭什么有机会幸免呢?

我连连摆头道:“对不起,我恐怕帮不了你,我只是菜鸟,连赶一具僵尸都困难,更别说是赶僵尸王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别急啊,听我把话说完嘛!”猥琐老头像是早已经看穿一切,慢慢悠悠地说道:“你肯定是想,面对长老会的人或者还有一线生机,面对僵尸王是半点机会也没有对啊?”

见我点头,猥琐老头接着往下说道:“退一万步说,如果你面对蛊王会也会死,面对僵尸王也是死,我觉得你应该选择后者,因为如果你为千江苗寨付出了性命,千江苗寨会保护你的朋友们二十年,而如果你不答应的话,就只能现在就请你们离开千江苗寨了!”

正文卷 第575章:点阴灯

说句实在话,我很想冲猥琐老头大吼一声:“你特么的就知道老子面对蛊王时一定会死么?老子的秘密杀招没有放出来呢……”

“老子不仅不会死,还会救出木棉花你信不?……”

没错,我能够对蛊王之蛊免疫,方圆,小二小三他们却不能做到,真到了与蛊王短兵相接,他们怎么办?

蛊王之蛊夺命伤魂,而我又不能一手遮天,很可能一场战役下来,我还活着,方圆,小二小三他们全都因为蛊毒而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即使胜利,又有什么意义呢?

想来想去,似乎猥琐老头的条件更吸引我一些,但是这么一来,我将面临生死关卡,连白光明,皮宏德前仆后继以命相拼才能够杀死的僵尸王,我能够赶得动吗?

也许我还没有开始赶尸,就死于僵尸爪下了!

也就是说,如果此时我们被赶出城去,我可能活下来,但是方圆小二小三大概率会死,而如果留在千江城内,我大概率会没命,但是方圆和小二小三能够活下来!

真特么的蛋疼。

实话实说,我不是一个能够舍身成仁的人,像佛教中的舍身喂鹰那自然就更加不可能了!但是方圆和小二小三不一样,方圆对我言听计从,与其说我们同为皮宏德的挂名弟子,还不如说他一直被我护在羽翼之下更合适一些,而小二小三,他们是木棉花的弟弟妹妹,假如我真的对救出木棉花无能为力,能够救她的弟弟妹妹,也算是尽到了做朋友的情谊了!

白光明,皮宏德之后,终于轮到我面对僵尸王了吗?

我的心里如同是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心绪如此混乱,我却感觉到自己什么也没有想,就像是心底突然住进了一架发动机,此时正突突突地发动着,搅动着我的心湖!

我常听人说,人之所以不怕死,是因为知道自己为什么死!就像是抗战时期,当兵吃粮的人在面临死亡时与心中有信仰的人面临死亡时完全不一样!我此时也是如此,如果我将死于僵尸王的爪下,我也不会害怕,因为我知道自己为什么死!

我一条命,换三条命,何乐而不为呢?

想到这里,我看着猥琐老头道:“我答应了!”

猥琐老头一边盘着仰阿莎的玉像(苗族女神)一边闭目养神,听到我的话,他睁开了眼睛,眼中露出微笑:“好!”

迎着猥琐老头和高个老头的目光,我看向了方圆等人。猥琐老头顿时会意过来,示意后面几名年轻的苗子将方圆等人弄醒!年轻的苗子从腰间取出瓷瓶要为他们解蛊,被我拦住了。

我摇头说道:“不,我的意思不是让你们现在弄醒他们,这里地上阴湿,我希望他们躺在舒适一些的地方,这件事情之后,如果我还活着,我自己会去叫醒他们,如果我死了,才需要你们帮忙叫醒他们!”

猥琐老头点点头,示意苗子们褪下了。

这时候的我突然发现夏侯雪不在,问道:“夏侯雪呢?”

问出口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语气之中充满担忧,声音慢慢变冷:“她去了哪儿?”

猥琐老头道:“她是蛊王会的人,这会儿自然是已经回去了!”

听到这里,我稍稍安心,夏侯雪回了蛊王会,就表明她已经安全了……

方圆和小二小三被抬到了千江苗寨最高规格的会客厅。

千江苗寨应该是苗族中最为繁华的地区了,这里的旅游业已经发展起来二十多年了,经济发达,人民富足,本地的百万资产都算是穷人了,千江苗寨最高规格的招待自然也是最好的,几万块一床的蚕丝被,整面墙那么大的家庭影院,室内游泳池,即使我住过最好的酒店,与之比起来也逊色不少!

看着床上,沙发是躺着的一大两小,他们仍然陷入沉睡之中,双眼紧闭,呼吸均匀。

我在心里默念道:“方圆,小二小三,希望这一次不是永别吧!”

城东城楼之下,夕阳的余晕撒下,将城楼的影子拉得很长,一直拉到我的脚下,城楼的尖顶就像是一把利剑一样,再往前两尺,就将刺入我的身体了。

城楼之下围了许多人,他们的目光都看着聚集在城墙边上的十余名年轻苗子。

那些苗子的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有铁链,有铁锹,钢条和撬杆,看样子是准备要拆城墙。僵尸王就在城墙之下,这是猥琐老头一早就告诉我的。

随着四条撬棍往石头的间隙里一插,慢慢往外撬的时候,一块差不多有千斤重的长方形砖石被撬了出来。见密封的城墙被撬开,人群中一时间没有了声音,一个个都张大了嘴,看着那个一人大小的石洞!

老人们传说,在东门的城楼之下,埋着一位英勇的将军和他的战士们,就在城楼之上,他们与来袭的倭寇决一死战,但是倭寇们太厉害了,他们有枪还有炮,人数也比千江苗寨的人多得多……

苦战了三天三夜,黄剑平的手下死伤大半,为了不让倭寇进城,他们纷纷在城楼下自杀,做了守城之鬼,直到倭寇退去。他们死后,倭寇再无阻拦,进了城。

但是,这些只是暂时的,他们白天能够进城,晚上必须出去,否则的话,有多少人进城,就得留下多少具尸体,倭寇们第一天不知道这事儿,到了半夜,突然炸了营,那些倭寇兵分成几队,相互射击,等到白天一清点人数,少了一大半!自此之后,倭寇就再也没有进过千江苗寨!

可以说,整个云引市唯一没有被倭寇占领的就是千江寨了,这一切都是因为黄剑平将军的守护!黄将军临死之前曾与千江苗寨约定,等到城楼之上的阴灯被点亮,就是他离开的时候,只需找到点亮城楼阴灯的人,就能引着他离开,黄剑平警告他们如果没有找到点亮阴灯之人,千万不要打开城墙,因为他那时候已经是僵尸王,如果没有点阴灯之人接引,尸气不受约束,会为千江苏寨带来灾难!……

正文卷 第576章:城洞之中

猥琐老头找我来,难道我是点阴灯之人吗?

可是在城楼之上,我也不记得自己有点过什么鬼阴灯啊,那天晚上星月都很亮,不用点灯也能够看清楚一切。

我仿佛记起,在旧日重现的大战之后,城楼之上走下来一名红氅将军,与别的人不一样,红氅将军给人的压力极大,他从我的面前经过时,就像是踩着我的心尖在往前走一样!

这尤其让我印象深刻!

莫非,从城楼上走下的红氅将军就是“阴灯”

就是红氅将军是“阴灯”我也不记得什么时候点过他啊?不过鬼神之事,一向神秘,就像一个人,明明老老实实地生活着,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犯了鬼灵的禁忌一样!

想必大前天在城楼之上时,我们在不经意的情况下犯了禁忌吧!也许在士兵偷吃我们夜宵的时候我拍了他一下,也许在城楼之上我无意见撞到了谁,谁知道呢?

总之,在猥琐老头和瘦高老头的表情来看,我就是点阴灯之人无疑了!

“让开,让开!”猥琐老头喝斥开路,瘦高老头和几名年轻的苗子引着我们往前,千江苗寨的人对于长老会的人十分尊敬,纷纷让开了道路,这时候就听一人惊呼道:“点阴灯的人来了!”

我抬眼一看,就是大前天给我们送宵夜的同城送餐员,我们上到了东城城楼只有他一人知道,想必这事儿就是他捅出去的,我说你一个送餐员,平时送餐就好了,怎么还长那么长一条舌头呢!

不过现在说什么也晚了,我瞪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连送餐员也说我是点阴灯之人,看来我是点阴灯之人无疑了!

随着送餐员的惊呼,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我,议论纷纷“他就是点阴灯的人,这么年轻,能够镇得住场面吗?……”

“他不会死吧?”

“小哥哥长得挺帅的……”嗯嗯嗯,我是我在千江苗寨听到的最动听的话语了,千江苗寨游客众多,呆在这里的人都是见多识广的,连他们都说我挺帅的,这话靠谱!

我们往前走了二十多米的样子,见前面有一张桌子——此前因为被苗子重重围住,我之前没有看到——桌上放着一盏油灯,油灯前站着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头。

老头见到我,将油灯托起,递到我的手里,客客气气地道:“有劳了!”

老头的表情祥和,却也有一种凛然之威,我心说明明是赶鸭子上架,你特么的就别这么装模做样了!我接过阴灯,往前走去……

在我接过阴灯的那一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灯被点亮了,一缕青中带灰的光芒照射在了我的脸上,也就在这一刻,我终于想了起来,在我们上到城楼上,我第一次进入城楼时,感觉星月之中我多了一束青中带灰的光芒,就像是轻轻一脚踏在楼梯上,就激活了楼道的声控灯一样!不过因为这光芒较弱,几乎与星月之光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我也没有怎么在意!

而这,就是被点亮的阴灯之光?

这似乎是太邪乎了一些,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啊,怎么就城了点亮阴灯之人呢?

在我走到城墙边上的时候,洞口被扩大了两倍有余,苗子们通通退到两边,猥琐老头和高瘦老头看着我,一脸真诚地说道:“有劳了!”在两老头的身后,米长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跟了上来,眼中颇有些不忿,迟疑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口“有劳了!”

奶奶的,将让人送死说得这么客气,也只有你们长老会了!我忍下心中怨气,先是举着阴灯在洞口晃了晃,这么迈步进去,城墙洞中实在是太黑了,即使是举着阴灯,也只能照到方圆一米的地方,再远就看不清了……

当然,这也与阴光的光线本来就暗有原因!

这盏阴灯是水晶灯,灯口上镶着不知道是黄金还是铜的瓶盖,瓶盖的正中间有一只洞,灯芯就是从洞中冒出来的,它还有一个提头,提手上的痕迹显示,它应该一直被挂在城楼顶上……

城洞中的空气十分浑浊,呼吸一口就心口发闷,这也让我的心无端地紧张起来,就在这时候,我脚下不知道踩到什么东西,卡嚓一声,接着像有一堆白森森的人骨向着我扑面而来。

落在我身上时,又被撞成了无数块,坠落于地。

我举灯去照,正好照着一只灰白色的骷髅头,那骷髅头没有眼睛,也没有牙齿,微张的嘴就像是看着我笑一样,我心说你特么的都成这副田地了,还笑个毛啊!

不是应该哭吗?

好吧,这时候是哭是笑都不合适,你还是安安静静地躺在这里吧!

我本想着自决于城洞之中的人多是英雄,想着将被我撞散的骸骨拼结起来,不过,当我看到一地的碎骨,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这得拼到什么时候去啊!

我干咳一声道:“无意冒犯,莫怪莫怪啊!”

城洞之中是一间无门无窗的约三十平方米的空间,我摸索着往前时,一路上碰到了十多具尸体,都已经化做了骸骨,或立或坐,轻轻一碰,就会散做一地的骨头。

除此之外,城洞中一片死寂!

僵尸王呢?

僵尸王凶残无比,杀气极盛,我为什么感应不到他的存在呢,莫非它是一只安静的宅男僵尸王?或者根本是他自己判断有误,他最终没有变成什么僵尸王,而是与他的士兵一样,化做的骷髅?

我满心疑惑地继续往前,因为阴灯的光线太暗,我差点撞在青石墙上,而在墙上,出现了一张人脸,那人脸却十分的熟悉,满脸的沧桑,眼中却有着难得一见的刚毅与凛冽!

脸的颜色很深,方方正正的下巴下,是一具魁梧的身体!我终于想起来了,这就是从城楼之上走下来的人,他是——黄剑平!脑海中浮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三四步,虽然他看起来没有要动的意思,但是他毕竟是猥琐老头口中的僵尸王!

正文卷 第577章:祸不单行

往后退了十多步,我发现黄剑平并无异动。

但我仍然不敢放松警惕,打尸鞭被我盘在了手上,虽然我也不确定,面对僵尸王时它有没有用!

这时候的我有一种错觉,站在一群骷髅中间的黄剑平就是活人一个!如果是单独见到他一人,我可能不会有这种感觉,他皮肤皱得就像是老树皮一样,嘴唇就像是开裂的老树皮,怎么看都不像是活人!

但是有了骷髅的反衬就不一样了,就像是一片枯木之中的病树,你也觉得欣欣向荣!随之而来的便是极度的诡异感觉,再加上城洞之中的霉腐之味,我就好像是来到了千年古墓,见到了守在人间与鬼狱之间的卫士一样,后退,是长长的阴邪的甬道,前面,是黄风猎猎的鬼府。

我呆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动作了。

虽然赶尸的流程都在我的心里,朱砂封七窍,铜铃起尸……

朱砂我带着呢,小小的瓷瓶里有满满一瓶朱砂泥别说是封七窍,哪怕他有十一窍,也一并封死了,但是前提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此时的我与黄剑平隔着还有三米的距离,这个距离黄剑平真的向我发动攻击,我还是跑得掉的,只要我跑出城洞,僵尸王的目标就不止我一个了,而是包括我在内的满场苗子们。

黑苗们的蛊术我可能比不上,但是论面对僵尸逃生的本领,他们肯定不如我,因为我就是吃这碗饭的!

也就是说,只要我出了城洞,就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活下来,但是如果我去封黄剑平的七窍,我就须得站在他的面前,这么一来,只要他苏醒,一伸手就能抓住我,我根本跑不掉……

在我犹豫的时候,阴灯开始闪烁。

不管阴灯是明灯还是鬼灯,它在燃烧的时候,都要消耗氧气,城洞之中本来氧气就稀薄,有阴灯在,好歹还能照亮方寸之地,而如果阴灯灭了,我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黑暗之中,凡事皆有可能!那时候情况更遭。

既然如此,还不如趁着这方寸之光,把该做的都做了,其它的,都听天由命吧!

想到这里,我壮起胆上前,抠了些许朱砂,往黄剑平的耳朵里塞去,之前离得远,没有什么感觉,走到近前时,那种他仍然活着的感觉更加的强烈了。

我仿佛听到心跳的声音,但是我很肯定,那不是我的心跳声,因为我的心跳声要比这声音响得多。

我感觉他原本闭上的眼睛随时都会睁开来。

终于,我的手指触摸到了他的耳朵,他的耳朵并没有因为尸僵变得僵硬,相反得十分柔软,几乎与活人的耳垂一样!手指继续往上,我将朱砂塞入了他的耳蜗之中。

在成功地将朱砂塞入他的耳朵之后,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自始至终,黄剑平都没有动一下,而如果他是僵尸王的别,别说往他的耳朵里塞朱砂,就是靠近一些,我身体散发出的人气也足以引发他的攻击了!

但是他什么动作也没有。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接着是右耳,双眼,鼻孔,当我抠了一块朱砂准备去堵黄剑平鼻子的时候,突然从他的两只鼻孔之中各飞出一只虫子,那虫子像飞蛾,又像是蝴蝶,随着他们从黄剑平的喉咙里飞出,黄剑平的身体立即颤抖起来。

我终于明白过来,黄剑平之所以没有发作,是因为他的鼻子里有两只飞蛾,以至于他闻不到人气,而我用朱砂去堵他鼻子的时候,飞蛾飞出来了,他闻到了我身上散发出的人气,因此尸变了!

这两只飞蛾不是普通的飞蛾,应该是苗蛊,否则的话,即使它们堵住黄剑平的鼻孔,也不至于让他闻不到人气……

飞蛾从黄剑平的鼻孔里飞出,便扑向了阴灯。我心里暗叫一声不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说的就是眼前的情形了,面前,僵尸王正要苏醒,身侧,飞蛾扑向了阴灯。

我要是用朱砂去堵黄剑平的鼻子让他闻不到人气势必就顾不及阴灯,我要去护阴灯,让黄剑平闻到人气,他就会苏醒过来,情急之下,我一手将朱砂往黄剑平的鼻孔里面塞,另一手去打飞蛾。

但是我却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阴灯还在我的手里呢,朱砂倒是塞进了黄剑平的鼻孔里,我另一只手去打飞蛾时,阴灯坠落于地,碎了。

琉璃盏碎裂的声音在这密闭的空间听起来特别的响,就像是在我的心底响起一样,心理素质不好的,就这一声响,就能够将半条魂魄都吓掉了。

响声过后,四下里顿时一片漆黑!

漆黑的环境中,隐隐能够听到飞蛾振翅的声音,除此之外,还有一道道青色的光影闪来影去,我的第一念头是:黄剑平苏醒了!而随后如风啸卷来的强大气息更是验证了我的念头:黄剑平真的醒来了!

完了完了……

白光明被碎尸万段,皮宏德因为被僵尸王抓伤不得已江中自燃的场景映入脑海,来时的慷慨激昂顿时烟消云散!就像是李鸿章临终诗里所说的:临事方知一死难!

如果我早知道如此凶险,我还会为了方圆等人牺牲自己吗?

不过现在想什么也是多余,保全性命再说!我正准备往城洞外跑,就听到一个声音道:“走吧?”

那声音是从身后传来的,瓮声瓮气,不像是人嘴里发出的。

走吧?走哪儿去?

我下意识地转头去望,就看到了一双绿幽幽的眼睛,那眼睛在一米六七的高度,明显不是猫或者是狗的眼睛,那是人的眼睛,也只有僵尸的眼睛,才有莹光!

黄剑平已经彻底地苏醒过来了!

我感觉背椎发冷,随即,我想到了另一件事:如果黄剑平是僵尸的话,他怎么会说话呢?故老传说里,僵尸一脉中,除非是伏尸和不化骨能够口做人声,僵尸王甚至是僵尸王之上的游尸都不能口做人声!

黄剑平能够说话,是说明他已经到达伏尸和不化骨的高度了吗?

正文卷 第578章:留魂

“别瞎猜了,走吧!”那声音冷冷地道。

“哦!”我应了一声,转身往城洞走去。

每走一步,我就紧张几分,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功夫》里开头的场景,斧头帮帮主让鳄鱼帮老大的情人放心往前走,自己却在后面开枪!

我身后的黄剑平不会也想这么做啊,他让我让往前走,快要到城洞前,眼见最后一步跨过去就是生与死的距离,然后猛地扑上来,撕开我的脖子?

不过此时我身处城洞之中,四下里一片黑暗,情况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既然如此,也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想到这里,我迈步往前走去,我来到城洞前时,发现无数双眼睛正看着我,不对,他们不是看向我,而是看向我背后的黑暗。

这时候,我往前一步,就迈出城洞了,是福是祸,也是揭晓的时候了,我心里盘算着,如果我在迈出城洞之时,黄剑平向我扑过来的话,打尸鞭未必能够拦住他,我就将挎袋里的钉尸钉全部都撒出去。

只要拦下他哪怕一秒钟,让我将后脚抽出来,我还是有机会逃生的!

想到这里,我心稍安。

我的有前脚已经踏出洞洞,脚踏实地了,我的后脚却突然有些颤抖,一时间抬不起来,我承认,我从来都没有这么紧张过,可能是白光明和皮宏德的境遇给我造成了阴影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将后脚从城洞之中提了出来,让我感到安心的是,整个过程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就这样从城洞之中出来了。我走出没几步,就听人群中惊呼道:

“来了!”众人都一脸惊奇地望向我的身后,连米长老和猥琐老头也不例外。什么来了?是黄剑平吗?他就跟在我的身后?可是我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啊?

我不敢回头去看,我第一天去义庄,陈柔就告诉过我,要尽量避免与尸体面对面,因为一旦面对面,你冲僵尸吐一口水他没事儿,他冲你喷上一口尸气你立即就得完蛋。

我这样扭过头去,就等于是面对面了!

因此,我不能回头。

城墙上原本挂着一只八卦镜,因为开城洞取下来了,就放在城墙一边,在经过八卦镜时,我抬头看向八卦镜,就见镜中出现了一双黑色的皮靴,皮靴的主人两只脚都踩在我的影子里!

这原本是《捉鬼日记》里渡魂的方法,有的鬼魂,因为鬼体太弱了,不能接受天地之气,因此,上面要打一把阳伞,遮住阳气,而脚底要踩着人的影子,垫上一层!

镜中黑色皮靴的主人也是如此,他的两只脚都踩在了我的影子上。

这就是猥琐老头所谓的赶尸?

我的身后,僵尸王黄剑平跟了上来,我真的将他从城洞之中赶了出来?不,说是牵引出来更回合适一些!我在赶僵尸王?说实话,我重来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赶僵尸王……

这个牛逼足已吹到死了!

人群之中,瘦高老头最先跪下来,接着是猥琐老头是米老头!

眼见长老会的人都跪下了,余众通通跪下,都是一言不发,静静地看着我从他们身边经过。黄剑平拼得一死,护住了千江苗寨不遭受日本人的毁坏,不仅如此,还将他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传了下来,不然的话,千江苗寨也与其它苗寨一样,在文,革时期拆掉一切,大练钢铁!自然也就没有了全国知名的千江苗寨景区了!

因此,千江苗寨的人对他都十分敬重。

如果说云引市的图腾是苗族女神仰阿莎的话,千江苗寨的图腾就是黄剑平了!

即使是长老会的老混蛋们一口气死三个,也得不到如此厚遇!

这是一场迟到了七十年的送别!

一直到走出人群,我听那声音道:“往右!”

我往右走去。我感觉自己此时就像是提线木偶一样,在黄剑平的指示之下往前行走,话说,这特么的是我赶尸体还是尸体赶我啊?

走了没有多久,我终于忍不住了,问道:“你到底是人还是僵尸?”

“你猜!”

都什么时候了,谁特么地还与你玩猜猜乐啊,难道不知道大家的时间都是很宝贵的吗,我直截了当地说道:“我猜你不是活人!”

“你怎么知道?”黄剑平似乎来了兴趣。

“因为我从你的身上感应不到人气!”

长久的沉默之后,黄剑平一声长长的叹息“没错,我不是活人,你能进到城洞之中,想必我的身份你已经知道了,我是千江苗寨的一代主将,也是一个已经死了七十多年的僵尸王!”

“你是僵尸王?”我的心中一紧,话从别人嘴里说出和亲口承认不一样,黄剑平说他是僵尸王,那大半是真的了!我在跟一只僵尸王聊天,这特么的哪儿说理去啊!

“可是!”我的眉头都拧成了结“可是,我明明记得僵尸王是不能说话的啊?”

黄剑平的声音响起:“因为我的喉咙里有一只学舌蛊,是它在说话,说出了我心中所想!”黄剑平甚至还告诉了我学舌蛊的由来,学舌蛊是一种虫子,因为天敌多,他便学生了几种声音,用来吓唬自己的天敌,练蛊之时,将它们的下半身切掉,然后将切口种在自己的喉咙里,就像某种植物嫁结吧!

嫁结好了,便可以通过学舌蛊说话,只要主人尚有意识在,学舌蛊就能够完整地表达出来!

和我预想的一样,他鼻孔里的两只飞蛾就是为了让他闻不到人气的,正因为闻不到人气,黄剑平才会没能苏醒过来,至于学舌蛊,只要他的意识尚在,学舌蛊就能够将他的想法说出来!

幸亏在黄剑平醒来之前,我就为他封上了朱砂,不然的话,一旦让他苏醒过来,后果不堪设想。可是虽然如此,惊慌之下,我还是让他吸了人气,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没有发狂!

黄剑平告诉我,他之所以没有完全地成为僵尸,那是因为他在阴灯之中留了一道魂魄,危机时刻魂归本位,才能护住自身!

正文卷 第579章:气运比较差

黄剑平自决于城楼之下,是为了守护千江苗寨,他如今从城楼之下出来,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将疑问说出来时,黄剑平沉默了。

我偷偷回头去看他,他的容貌一如我在城洞之中见到的一样,脸如枯树皮,眼如一汪黑水,整张脸上因为一直保持一个表情,就像是戴着面具一样,看不出本来的表情!

长久之后,一声幽幽的叹息响起,黄剑平的声音响起:“当初我为了守卫千江苗寨,在诸位兄弟的帮助下,我将自己练成了鬼煞,立尸怒目鹰钩爪,只杀仇敌不回家!……”

说是黄剑平的声音,其实却不是,只是传声蛊在传话而已!在知道这一点之后,只要黄剑平开口说话,我就觉得怪怪我,我感觉不是黄剑平在对我说话,而在黑暗之中一只虫子在跟我说话!

黄剑平的话里,感动我的有三个字“不回家!”

他以身为墙,堵住了千江苗寨的大门,身在不见天日的黑暗中大半个世纪,可不是回不了家么?

我私下一直觉得,无论是丰功伟业还是日进斗金,如果在生命中最要的时刻回不了家,相比起来,前者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黄剑平接着往下说道:“我拦住了仇敌,让他们退走,但是在他们退走之后,我的力量却没有停止增强,刚开始的时候,我从兄弟们的魂魄里汲取力量,到后来,我吸收着千江苗寨的气运为力量……”

在城洞中我留心观察过,那些骷髅看似站得很随意,实则是某种祭祀的古阵法,而黄剑平则站在阵眼,为了守护千江苗寨,剩下的兵卫们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

为了守护千江苗寨,黄剑平狠下心来,将手足兄弟的魂魄都吃掉,以练就鬼煞!

到这里我还能够了解,黄剑平后面所说的我就不大能够了解了,按照他所说的,鬼煞的修行之路是不能断的,在吞噬完了手足同袍的魂魄之后,他便开始吸收千江苗寨的气运。

千江苗寨的气运很足,因此,他的修行速度也极快,只用了大几十年,将修到了僵尸王的境界!

而如果将千江苗寨的气运吞噬一空,会造成之么后果呢?就像是某个地区出了旱魃,就会大旱三年,赤地千里一样,因为旱魃将整个地区的气运都影响了!

没有了气和运的千江苗寨将会迎来厄运,这厄运谁也不能预料,也可能是一场瘟疫,全城人死伤大半,也可能是一把大火,将半座城的木结构的古建筑烧成灰烬……

不论是哪一件,都是千江苗寨无法承受之重,一旦发生,千江苗寨将再也无人来旅游,这里会变得与其它的苗寨一样,贫穷,困苦!甚至全比别的苗寨更加的艰难!

他绝不允许他和他手足同袍守护的土地沦落到那般地步,因此,他不能一直留在千江苗寨的东城楼,这也是他一早立下遗嘱,告诉千江苗寨的人,一旦看到阴灯亮了,就要将他的尸体赶走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情人,在十八岁的时候,也就是他们订婚之后的半年过世了,他们的感情,已经到了生死相依的地步了,她死后,他有好几次都差点自杀,但是,一想到他死之后会被昔日的手下败将嘲笑,他就忍住了。

倭寇出现之后,算是给了他一个机会,从千江苗寨城楼迎敌到最终死于城洞之中,他英勇无畏,一半是为了千江苗寨的人们,一半为了自己,他终于不用苟且于世了,可以轰轰烈烈的殉情……

听到这里我的心中一动,感觉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无论是谁,哪怕他十恶不赦,也希望得到一份情真意切,至死方休的爱情,只是有一些人天长日久的失望之中变得残忍了,有的人在岁月消磨之中变得淡然了!

但是此时的我心仍未冷,血仍未凉,愿意相信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

说来可笑,有时候无意间听到一首伤感情歌都会因此流泪……

我当初将黄剑平想象得很可怕,他毕竟是僵尸王,而前水村的经历仍然历历在目,但是,在与黄剑平交流之后,我就觉得他一点也不可怕了,反而觉得他深情,正义的性格与我有几分相似!

如今看来,我当初的语文老师教的是对的,如果你想将一个人写成脸谱式的恶魔时,最好不要过地语言描写,就像是俗语说的,开口金气散,话说多了,你会发现,他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喜恶感情,这样一来,它就成不了十恶不赦的恶魔了!

如果前水村枯井里的僵尸王也会说话会怎么样呢?白光明和皮宏德也会死么?

这世界没有如果!

我疑问道:“黄前辈,我有一件事情不明白,你怎么会选我做赶尸……咳咳咳咳……引路人呢?”

黄剑平的声音响起:“我没有选你做赶尸人,只是你运气不好,恰好撞上了而已……”黄剑平说他在城楼顶上布置阴灯不是为自己选择赶尸人的,而是用作它途!

阴气,顾名思义,只有阴气极为深重之时它才会被点亮,当黄剑平变成僵尸王之后,外放的阴气能够将阴灯点燃,我们大前天晚上上城楼正巧碰上阴灯亮了并不是我被选中了,而是黄剑平在那一刻变成了僵尸王!

不过这事他自然不好与寨民们说,就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不过目的都是一样,那就是:如果阴灯亮了,他必须被赶出城楼,赶到城外去!

“你的意思是,是谁做你的引路人都不重要?”我问。

“是!”

听到这里我有些小失落,我还以为我被选中为黄剑平赶尸是因为命格特殊,天资过人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担些惊,受点怕似乎也没有什么,到头来才发现并不是这样,我之所以被选中,只是因为运气比较差而已!

好在一路上并没有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不然的话,我算是倒霉到家了!

正文卷 第580章:第二件倒霉事

事实上,进入城洞之中,哪怕一点点差池,我都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黄剑平虽然变成了僵尸王,但是因为他的鼻孔被两只蛊虫堵住,因此仍然在沉睡之中。

如果在他完全苏醒之后留在阴灯里的魂魄没有归位的话,他会变得和前水村僵尸王一样凶残!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很难逃出城洞,即使逃出去,城楼广场的苗子们恐怕会死伤惨重。

因为他完全苏醒之后,他留在阴灯里的魂魄就不能够重回体内了,即使回到身体里,也不能夺得主导权!

事实上,即使他未苏醒之后,魂魄归位结果如何,仍然是谁都不知道,就像是两种未知化学物作用在一起相互反应,有可能是治人于临死的药剂,也有可能是杀人于无形的毒药!

结果如何,谁也不知道!

因为在此之前,谁都没有这么干过!

可能是黄剑平正义的本性,也许是老天的眷顾,总之,黄剑平虽然变成了僵尸,却摒弃了杀戮的天性,拥有了自我意识。于是一切向好!

我们从东城门走了出来,沿着小道往前走去,其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回望身后的千江苗寨,灯火辉煌,而我的前面,却是一片黑暗,在黑暗之中,前方隐隐现出几点鬼火。

我们此时,正往千江坟场而去。

我们的身后,原本跟着十多名不明真相但是又好奇心十足的群众,但是,当他们发现我们走向坟场最,都四散而去了。

可能是很久没有与人说过话了,黄剑平的话很多,他不仅主动与我聊天,也希望我多说一些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与他听,又问起我因为什么来到千江苗寨。

在听到我是因为朋友做了蛊王会的扫地人,一时气愤杀了蛊王会的人,才避来了千江苗寨的之后,黄剑平沉默了,过了很久才说道:“蛊王会我知道,事实上,千江苗寨曾经也是蛊王会的一员,不过那时候蛊王会还没有战败的蛊王就要做扫地人,所在的苗寨成为牧场一说!——尽管大家都知道,以人试蛊是最好的!”

“哦!”我应着,制度会变,原则会变,好人也会在漫长的岁月中变成坏人,这没有什么……

黄剑平的声音有些促狭:“遇上我,是你在千江苗寨遇到的第一件倒霉事,现在我在犹豫,要不要将第二件倒霉事告诉你……”

我苦笑道:“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黄前辈请说吧!我能够接受得了!”

黄剑平的声音响起:“陈烦,你知道千江苗寨为什么要退出蛊王会吗?”

废话,我又不是千江苗寨的人,连黑苗也不是,哪里知道你们之间那些破事啊,我摇头说不知道。

黄剑平很直白地说道:“那是因为蛊王会的人将膏药国人奉为了座上宾!”

我惊问道:“他们为什么那么做?”

抗战的战火虽然没有烧来这里,但是,中国的板荡与膏药国人有着莫大的关系,即使是在西南一隅,我相信以蛊王会的见识,应该早就知道了!国人平时窝里斗,不拘小节,但是,民族之大防一向是很严重的,因为站错了队,可能会带来灭顶之灾,汪精卫就是如此!

“原因很简单,因为力量,因为金钱!”黄剑平的声音里有着深深的愤恨“膏药国人给他们拉来了一卡车的银元,膏药国人还研究出了一种药剂,能够给他们改进本命蛊,让本命蛊的毒性更大,同阶中无敌!……”

“这两样好处,让蛊王会的人做了狗!”

不知道为什么,听黄剑平说出“药剂”二字,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膏药国人在华设立的731生化部队,他们给蛊王会众的本命蛊注射的不会是生化药水吧?

如果是那样,蛊虫变得比从前更厉害,同阶无敌也说得过去,就像是被核弹炸过的广岛和长崎,被核污染过的生命,要比原来的种族大上几十倍,而凶残几十倍一样!

膏药国人先用银元收买了他们的心,又用生化武器改造了他们的本命蛊!……我的想像是有些丰富了,但是仿佛只是下意识地,我就想到了这里。

膏药国人曾经想占东三省,以此为据点,图谋整个中国,莫非他们自知这条战略行不通之后,就想要据西南继续向中原挺进?那时候的膏药国人对中国志在必得,别说几条预备方案,几十条预备方案也是有的!

如果不是膏药国人败得太突然了,以他在中国的深耕程度,胜败到底属于谁还真的很难说呢!

“不过,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本命蛊是黑苗最为紧要的东西,怎么能够轻易任别人摆布呢!我听说有几名蛊王会的人因为被改造过的本命蛊发狂,而被咬死,在我决定与他们死战到底后的半个月内,这个人数扩大了一倍也不止……”

后面的事情黄剑平就不知道了,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殉了千江苗寨了,他说以他对膏药国人的了解,他们的主要战略就是,欲先取之必先予之,你想从他那里捡个芝麻,最后很有可能将西瓜丢了!而如果你将西瓜丢了,可能连一块皮都找不回来!

这也是黄剑平一直不为所动的原因!

他怀疑蛊王会最终成为膏药国人的奴仆。

我告诉黄剑平,这世界早已经改变了,不是倭寇在中国称王称霸的时候了,他们早已经被赶回老家了!黄剑平固执地认为并不是这样!黑苗与世隔绝,就像是桃花源记的桃源一样,桃源里发生了什么,外界并不知情,因此,即使膏药国人多年前就已经战败,被赶回老家,渗透在蛊王会的人仍旧能够主导一切。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的敌人就不止是蛊王会了,还有蛊王会的幕后黑后膏药国人,这也是为什么黄剑平说我有两件麻烦事的原因!

黄剑平说的也有可能,但是我却不大相信,都什么年代了,无论是谁,想要在这平稳安宁的国家里掀起点风浪来,都不大可能!

正文卷 第581章:他可能要失望了

就像是与一个故友侃侃而谈一样。

我们踏着月色,一路上慢慢地走着。

我突然对黄剑平充满了好奇,想要了解他的过去,但是我还是忍住了没有往下问,他的一生,并不那么美好,我能够让他回忆起只有:二十多岁的时候青梅竹马的爱人去世,此后一直是一个人,是苦是乐无人倾诉,直到殉城……

而此时,已经走到了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有一座坟,这是一座很久之前就立好的坟,墓碑只写了三个大字,乔烟儿。

没有照片,因此,我只能凭着乔烟儿三个字去想像她的容貌!

黄剑平是千江苗寨的少年英杰,倾慕他的女孩肯定很多,而他一个也没有看上,可见,她们都不如乔烟儿!即使单凭烟儿两二字,也叫人暇想万千,如烟如雾,似幻似真……

黄剑平的目光直勾勾地看着乔烟儿三个字道:“到了!”

他走上前去,似乎用手抚摸墓碑,但是他的身体实在了太僵硬了,无论如何都无法触碰到墓碑,我摁住他的肩膀,将他使劲往下压,总算让他的手够到了乔烟儿三个字!

但是他的身体很快就反弹了回来。

成为僵尸王之后,他的力量是他活着时的数十倍,但是此时此刻,却无法触摸到爱人的名字……

他没有再试着去够墓碑上的名字,而是走向了一旁的墓碑,一旁的墓碑上长满了青苔,依稀还能够看清上面刻的名字“黄剑平”黄剑平一早就将自己的墓建好了,就在乔烟儿的身边。

黄剑平抱住墓碑,猛地往上一扯,将墓碑连同墓碑下的棺盖一并掀开来了,棺材的正中间有一团黄油纸包裹着的东西,与此同时,我也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硝磺味道。

到此时,我可以判定了,这墓,是在黄剑平决定殉城之后才立的,在棺材里放的炸药,就是为了炸死已经成为僵尸王的自己,除此之外,根本没有其它的解释……

黄剑平慢慢地转过头来,看向我。

说实话,即使我已经知道他不会害我,但是,当我看到他那锐利而冷冽的目光时,仍然禁不住心中的紧张。

黄剑平的声音响起:“……没有想到,八十年后,陪我最后一和的竟然是你!可见缘分这个东西,真是诡异莫测!”黄剑平顿了顿接着往下说道:“这是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听到这里,我突然有些伤感!有些人,见上一千面,你的心里也只会认为他们是路人,而有人的,却向是最黑的夜里的烟花,只是匆匆一现,却让人印象深刻!

黄剑平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一定是个不错的朋友。

“我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去蛊王会,那是你招惹不起的存在,我想你的朋友即使知道你的选择,也不会怪你的!”黄剑平说到这里苦笑起来:“当然,我知道你不会听我的,但是我真的不希望你的结局和我一样!最后,祝你好运吧!”

我点头:“嗯,也祝你好运!”

黄剑平伸手入喉,抠弄着什么,差不多整只手都捅进喉咙里,才将那东西抠弄出来,却是一只缩小版的海螺状东西,螺口很大,螺尾被截取了一大块,还沾带血水。

这就是黄剑平的学舌蛊?

将学舌蛊取出后,黄剑平不会说话了,学舌蛊也不会说话了,眼神茫然。

黄剑平伸手抚了抚螺背,将它放在了树叶上,然后身子往后一倒,躺进棺木之中,向我挥了挥手,他将炸药捧到面前,张开的嘴猛地咬合,在这力量之下,炸药被点燃了,随后轰地一声炸响,它的整个下巴都被炸掉了,露出上颚的地方被火药烧得一片漆黑……

而在此时,黄剑平的眼神变了,变得血红一片,他试着挣起,如果不是下巴被炸掉了,我还能够听到他的僵吼之声,可能是伤得太厉害了,一时间挣扎不起来。

我吓得一连后退了四五步,白光明重创了僵尸王,但是皮宏德仍然被临死一击的僵尸王伤到了,给我造成的震撼实在有点大……我下意识地取出了钉尸钉和打尸鞭。

黄剑平并没有从棺材中挣起,眼中的神光也越来越弱……

看来黄剑平为自己准备的料很足,这枚炸弹成功地将他自己解决掉了,而他表现出的僵尸凶性,不过是最后的回光返照而已!

我放下心来,就这样静静地看着黄剑平停止了挣扎,最后手指都一动不动了。

我把手电筒放到了一边,将棺板盖上,又将石碑安回原位,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回想起黄剑平只是随手一拨,就将石碑和棺盖拨飞老远,两者的力量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

垒好了坟之后,我松一口大气,不管怎么样,这一单活总算是圆满完成了,入行一年多,最高规格的赶尸纪录是赶僵尸王,如果白光明和皮宏德听到,估计会将下巴都惊掉。

只可惜……

我更庆幸的是这一单活接下来,方圆,小二小三就算是安全了,至于木棉花,我们再慢慢想办法吧!

我脚踩着月光往回走去,走了没两步,就听到窸窸窣窣的声响,我心头一跳,心说不会吧,莫非刚才的炸弹只是让黄剑平暂时失去了意识,而现在,他在坟中醒了过来?

他已经恢复了僵尸王的本性,虽然被炸得残了,如果他从坟中钻出来,我仍然凶多吉少!黄剑平啊黄剑平,你可别从坟中钻出来啊,不然的话,我对你的所有好感都会消失无踪的!我心里嘀咕道

我的第一念头就是:“跑!”趁着黄剑平还没有从坟中钻出,跑出一段距离再说,这里是坟场,离着千江苗寨还有好几里路呢!要跑上好一会儿!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跑,而是慢慢地转过头来,看向身后的坟包。

沙沙沙的声音仍旧在响。

不过不是来自黄剑平的坟墓,而是来自乔烟儿的坟墓。

乔烟儿还没有进入轮回,她感应到了黄剑平的到来,所以从坟中钻出来与黄剑平相会吗?

她恐怕要失望了,黄剑平已经是僵尸王,有没有魂魄在还不知道呢!

正文卷 第582章:浅浅的笑意

当发现声响来自乔烟儿的坟墓时,我就没有那么紧张了。

我安静地站在坟前,等着乔烟儿的出现。

说实话,在认识了僵尸王黄剑平之后,我很想见识一下,这个让千江苗寨的英雄殉情的女子会是什么模样。

沙沙的声响更甚了。

紧接着,从坟中伸出一颗蛇头,蛇头黑的就像是木炭一样,眼中眨出绿色的莹光。

蛇的眼睛与猫和的眼睛一样,到了晚上,会散发出莹光,与猫和狗眼睛不一样的是,蛇的眼睛要小得多,也冷得多,只看一眼,就能让人心头一跳。

我还寻思着乔烟儿的样子,结果从坟中钻出来的是一条黑蛇?

它是乔烟儿的先锋官吗?

或者乔烟儿的魂魄早已经不在坟中了,尸腐骨烂,她的墓被黑蛇占领了?

黑蛇约有一米多长的样子,钻出坟洞之后,它便钻入了草丛之中,不见了。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将坟给补上,我抠了一捧土,塞入坟洞,沙沙沙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很快地,泥土全部都流入了坟中,我一连捧了好几捧泥土,都流入了坟洞之中。

我心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难道坟中早已经被蛇虫鼠蚁咬空了,如果是那样的话,这里就不算是吉地了,不论对活人和死人都有不好的影响,不过,具体情况是什么样,还是得开棺验看!

可是,真有必要开棺验看吗?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试试,不为别的,只因为黄剑平,乔烟儿是他未过门的妻子。

于是,我一边责骂着自己是个多事精,一边刨坟!当掀开棺盖时,我傻眼了,棺材里除了几条才出生的小蛇和破碎的蛇蛋,什么都没有……

乔烟儿被埋在棺中已经有一百年了,这其间,无论她肉被蛇虫鼠蚁吞噬掉还是腐化,都应该不存在了,但是,她的骷髅应该还在才对,蛇虫鼠蚁再厉害,总不能够将她的骸骨都吃干净了吧!

不过除此之年,还有一个可能,乔烟儿根本没有葬在这儿!

这一座乔烟儿之墓,是一个空墓!

那乔烟儿去了哪里呢?

黄剑平天天想着死后与乔烟儿同往,却万万想不到,等他做了乔烟儿的“邻居”之后,才发现乔烟儿早已经不在这里了,黄剑平如果知道,肯定会失落的吧!

也许他们真的没有缘分,这才会一死一生,两人都死了之后,又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拆开了。

我祝福了几句,准备将坟重新垒上,却在此时,我发现泥土之中有几张亿元面值的一在堂银行钞票,我微微一楞之后,顿时反应过来,乔烟儿是一百多年前过世的,那时候,还没有流行这样恶搞式的的冥币呢!

我一张张翻开冥币,发现那上面还有千江公墓办公室的印章,我顿时火冒三丈,大步往公墓看守室走去,重重地拍打着房门,等到看墓人将门打开之后,我将一叠盖着千江公墓办公室印章的冥币扔在桌子上道:“你们的公墓竟然偷尸体,你们想做什么?”

看墓地的老头吓了一大跳,连忙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我将乔烟儿的事情说了一遍,指着桌上的冥币道:“你也别说我冤枉你,我是有证据才找上门来的!”

看墓地的老头翻看了几张冥钞,重重地一拍脑门,骂了一句:“这熊孩子!”又冲我道:“小先生,你千万别激动啊,先听我将事情说完啊,大概一年多以前的样子,我一早醒来巡逻,却发现山顶上的一座坟墓被挖了,墓主人的名字好像就是叫乔烟儿,墓园里出了挖坟的大事,我脱不了干系,少则扣钱,大则丢了工作!我见这是座老坟,也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上香了,因此,因此我就想着……”

“反正也没有人知道,我将坟恢复原样就好,于是我趁着早上还没有人来拜祭,就将坟重新垒好……”守墓老头这样想,也是这么做的,一开始守墓老头还担心被发现,时间一久,被铲掉的草丛又茂盛如初了,他便安下心来,没想到一年之后却被发现了。

公墓办公室除了是看墓老头的住处之外,还兼卖各种祭祀用品,从钱纸到香以及高香……乔烟儿的坟被破坏成那样,公墓老头心生怜爱,便将随身带的纸钱混入了泥土之中……

不过,与其说看墓老头怜爱乔烟儿,还不如说他在寻求自身的安慰呢!

但是,守墓老头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扔下的几张冥币,竟然为我们提供了线索,找到了他的头上,而冥币上的印章,则是看墓老头孙子来看望他时的杰做,小伙子无聊得很,便拿了千江公墓的印章到处印,结果就印在冥币上了……

守墓老人说完,跪在地上道:“小先生,这件事情是我们的错了,对不起,求求你能够高的台贵手,放我一回吧!……”

我怒声道:“坟被盗都一年多了,你们就没有找出罪犯吗?”

“没有!”公墓看守老头一脸的苦涩:“也不是我们不作为,实在是……千江公墓开了多年,安控早已经坏了,没有关于当天的监控录像,一条用用的线索都没有……”

就这样,乔烟儿失踪就成了无头悬案。

我本来想将看墓老头扭送去派出所,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想想还是算了,看墓老头都有六七十岁年纪了,这个年纪,都可以做我的爷爷了,却在这里看守墓地,可见他过得不好,需要这份工作讨生活!

即使将他送去派出所,乔烟儿也不可能回来,说白了,她只一具尸体而已。

想到这里,我努力压下心头的怒火。转身下了坟山。

坟山下面,隐隐能够看到几束灯火,走近了才发现,那是米长老和猥琐老头等人呢,他们后来可能觉得就这样放任我一个人赶尸似乎有些那啥了,于是就来迎接我!

见到我,猥琐老头面带微笑:“陈烦小弟,你真是非凡人,小小年纪就能够引燃阴灯,又能将僵尸王赶归位,实属难得啊!”

不仅是猥琐老头,连米长老的脸上也露出了浅浅的笑意!

正文卷 第583章:天性相克

天还没有亮,从我的位置望过去,天上的星光已经开始变得黯淡了,昏黄的路灯人,有清洁工开始打扫卫生!

我制止了跟随的苗子,沿着走廊往前走,在走廊尽头处的门前停了下来。

我轻轻地拧开门把手,将门打开,柔和的睡眠灯的光线透了出来,它们就像是一只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疲累的肌肤。

走进房间,方圆,小二小三都在,小二小三躺在床上,方圆躺在另一张床上,他们的闭着双眼,呼吸均匀,仍然在沉睡之中,他们不知道在他们沉睡之中,我在东城城楼下,经历了生死考验!

这样也好。

我在小二小三的床前站了好一会儿,又走向方圆,这家伙一直如此,即使是睡觉,也不肯好好睡,七扭八歪的,如果有人跟她拼床的话,现在估计已经睡到地板上了。

我为她盖上了被子。

我靠在沙发上,原本想着趁天还没有亮,好好休息一下,这时候才睡不着了,我微闭双眼,眼中思绪万千,我发现,当你有能力守护自己在意的人,你的内心其实是幸福的。

当你历尽劫波归来,看着他们安静地躺在床上熟睡,你会感觉到特别的自豪!

因为这一份宁静,是你给予他们的!

我在沙发一直发呆到了早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方圆醒过来了,看着我,脑子里仍旧有些蒙圈,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师兄,我们,我们不是被长老会的人……”

我说道:“已经没事儿了!”我早已经想好了如何将事情给圆了,就说长老会和我做了一个交易,让我为他们赶尸,将一具凶尸赶到目的地,我完成了,做为交易的收获,我们都得到了自由!

整件事情都是真的,我只是将僵尸王改成了凶尸而已。

虽然如此,方圆仍旧惊讶不已,看着我关切地问道:“师兄,你没事吧?”

我摆摆手,嘿嘿一笑道:“我入行也差不多近两年了,一具凶尸还是应付得来的,没事没事……”

方圆仍旧不放心,绕着的仔细观察了两圈,确定没事之后,才拍着胸脯道:“师兄,下次别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至少带上我啊,那么危险的事情,多个人多个帮手!”

这时候,小二小三也醒了过来,小二十分警惕,一醒来就握了袖箭在手,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东张西望着。直到看到我和方圆的表现都正常,这才放松下来。

方圆发现夏侯雪不见了,疑问道:“夏侯雪呢?”

我告诉他们,夏侯雪已经被蛊王会的人接走了,等于是回家了。

听到这里,方圆放心不少,连连点头道:“那就好!”这一路来,夏侯雪可谓是帮了我们大忙,如果她有事的话,我们都会良心难安的。

我们就在千江苗寨住了下来,除了吃喝睡之外,其余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商量如何救出木棉花,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当两者的力量相距过于遥远之时,所有的取巧都显得可笑。

这三天内,我们想过不下于四五十个办法,但是无一例外地被否定了,小三提议即然夏侯雪回去了,就让她做我们在蛊王会的内线,里应外合,就能够救出木棉花了。

咳咳咳,小孩子都会将事情想得幼稚。

没错,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夏侯雪帮过我们很多,但是他与我们认识才多久啊,不过两三天的时间,而她从小就在蛊王会里!她之所以帮我们,不过是年青的叛逆还觉得好奇,当然,可能还有同情,但是,凭着三天的交情就让夏侯雪背叛其生活了二十多年的蛊王会,这不是幼稚是什么呢?

再说了,即使她愿意帮我们,我们能将她往火坑里推吗?

小三倔着嘴争辩道:“陈烦哥哥,你只看到表面,我觉得夏侯雪是喜欢上了你,爱情会让人付出一切!”

我直接摆手制止道:“好了,夏侯雪的事情就不必再提了!到此为止吧”

方圆建议借千江苗寨之力与蛊王会相扛,说以力打力往往是最为省事的,等到蛊王会和长老会的人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咱们再钻空子救人,到时候要方便得多。

方圆的主意倒是好主意,但是问题是如何实施呢,长老会看起来实很强大,但是蛊王会也不是吃醋的,尤其是长老会有千江苗寨这份大家业之后,相反的,蛊王会才算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蛊王会的条件不怎么好,因此,也坏不到哪里去,千江苗寨可不一样,他们有千江苗寨这个聚宝盆,稍微出点差错,聚定盆就聚不了财了,比方说,如果千江苗寨里死上几十个人,以后的游客就会对千江苗寨敬而远之。

“和平”二字对于千江苗寨的人来说,就等同于“发财”如果不是非战不可,千江苗寨肯定会选择和平,自然也不可能被我们几个外人挑衅得与蛊王会大打出手……

小二有些烦躁地说道:“照你这么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怎么样才行呢?”

说实话,这个问题还真将我问住了……

第三天的下午,敲门声响了起来,我打开房门,却是米长老和曾侍女,两人一前一后就站在门口。

对于米长老,我是半点好感也无,拦在门口道:“米长老,找我有什么事吗?”能不让他们进屋,就不让他们进屋。

米长老像是没有看到我的手,迳直往前走头,额头都快要碰到我的手臂了,我不得不放开了手。

米长老进了屋,一边东张西望一边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在贵宾间住了有三天了吧!

我疑问道:“怎么了,这么快就要将我们赶出去了吗?”

对于我的冷声冷气,米长老也不在意,绕着房子走了两圈,一边走一边说道:“你放心好了,你帮了千江苗寨的大忙,我们感激你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将你赶出去呢?”

“好吧,就算是这样!”我看着米长老道:“但是咱们天性相克,只要你出现在我的面前,就不会有好事情!”

正文卷 第584章:老王八蛋

说起来好像还真是啊,我第一次见到米长老,正值周喜和何昆上门找门路,我想给米长老上点眼药,结果被废碴车当做是废碴倒在了荒野。

第二次见到米长老,结果被协迫去赶僵尸王。

现在是第三次见到他,以前面两次见面的尿性,第三次也好不到哪里去。

米长老道:“我还真有个不好的消息带给你!”

“什么消息!”我就知道的。

米长老说道:“夏侯雪被周喜和何昆抓起来了,此时正往蛊王会送呢!”

“怎么会这样?”

米长老摊开以双手说道:“具体是怎么样我也不知情,只是恰好被我们的人看到了,出于好心来告诉你们一声,我想,大概是因为她与你们的特别关系吧……”

米长老的眼中带着浅浅的笑意,绕有兴致地看着我,就像是猫戏老鼠。

我就知道,对于泼潲水的事情米长老一直梗梗于怀,我为千江苗寨赶了僵尸王,等于是拿到了千江苗寨的安全保证书,米长老自然不愿意,他故意揭破夏侯雪的身份,迫我离开千江苗寨去救人……

这绝对是个睚眦必报的坏老头。

米长老见我楞在当场,显得更开心了“话我带到了,再见!”

“站住!”我喝住米长老道“米老头,是你告诉周喜何昆夏侯雪之事的吗?”

“怎么?”米长老的眼睛眯了起来,其中寒光点点,他活到这份年纪,估计很久都没有被如此喝斥过了吧!“是又怎么样,小子,你口气不少啊,是不是觉得赶过僵尸王,就变得十分厉害了,别人不知道你,我可知道,从你将黄剑平赶出城洞到赶到墓地,黄剑平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不然的话,你十条命也不够死的!”

曾侍女也是目光一紧,她还是穿着昨天的黑皮裙,黑色的牛皮鞭缠在手上,英气十足。

我冷声问道:“米老头,你跟踪我!”

“啪”皮鞭如长龙卷出,重重地击打在地上,前面前的两块地砖都击碎了。曾侍女喝斥道:“再敢对长老不敬,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长老会虽然答应保住你们的性命,但是不代表会将你们奉为上宾!”

我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情,如果没有力量,即使你做得再多,也不会得到别人的尊敬!

夏侯雪是一定要去救的,但是救之前,得解决了米长老,否则的话,如果他趁我不在,对方圆等人下手,就像是虎入羊群,根本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的。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已经有了决断,迎着米长老走了过去:“米老头,我泼你潲水,你用蛊害我,这件事情早就过去了,而你就像是一条恶毒的狗一样,一直不肯干休……”

曾侍女见我一副要打架的样子,迎了上来,但是被米长老拦住了,米老头看样子准备亲自下场,眯缝着眼睛看着我道:“你难道不知道,人老了,会将尊严看得特别的重吗?你犯了我,就想这么轻易了结,哪有那么好的事情,除非你当着全千江苗寨的人对我行九叩大礼,再叫三声爷爷,这件事情才能真正的过去了!”

到这里,已经没有什么事说的了,我嘿嘿冷笑道:“不如你对我行九叩大礼,叫三声爷爷,这件事咱们就此揭过,怎么样?”

“找死!”米长老一声怒斥:“在黄剑平事情之并我不敢对你怎么样,但是这事已了!”说完,米长老嘬唇一吹,一声尖锐的声响中,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耳朵里飞了出来。

那蛊的飞行速度真是非同一般的快,我一眨眼,它在数米之外,再眨眼就已经到了近前,我几乎没能够做出任何反应,它就已经落在了我的胸口前。

我终于看清楚了这只已经叮咬过我一次的蛊虫了,它的形状有些像是蜜蜂,却长着一张鬼脸,我后来才知道,这叫做鬼脸蜂,即使没有被练做蛊,也能够咬死人,练做蛊以后,尤其是被米长老级别的人练成蛊之后,早已经不是鬼王蜂了,而是披着鬼王蜂外壳的顶级毒蛊!

我伸手去拍打蛊虫,但是他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我的手还没有拍到,他就已经完成了叮咬,从我的身上撤离了。

米长老见我被蛊虫叮咬,眼中慢慢地露出了笑意,蛊虫从我身上飞起时,他眼中的笑意更浓了,这表明已经施蛊成功了,他只需站在一边,安静地看着我倒下。

至于死还是活,全凭他一句话。

这一次与上一次不一样,他估计会留我一命的,他虽然恨我,但是长老会对我有承诺在先!他也许会让我全身瘫痪,废手废脚,但是一定会留我一条命的!

他的心里估计也在想:算你小子命大……

但是,我却没有倒下……

在鬼王蜂往回飞的时候,我也向着米长老冲了过去,两三米的距离,转眼就到,我一把揪住米长老的衣领,冲他的鼻子就是重重一拳。

米长老根本没有预料到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够反击,被我一拳打得鼻血长流,身体往后倒去。

而这时候,鬼王蜂已经飞了回来,它原本想钻回米长老的耳朵里,却钻了一个空,再一次调整方向,往米长老耳朵里钻的时候,被我一把抓在手里,塞进了竹筒里,往后一扔道:“方圆,接住!”

我来不及往后看,压在米长老的身上,冲着他的脸就是一顿老拳:“王八蛋,我不过泼了你一碗潲水,你特么的也太能记仇了吧,这件事情过不去了是吧,非得我将你揍一顿才满意吧?”

“你大爷的……”

没有了蛊的米长老,就像是一只去了壳的软体动物而已,与普通老头没有什么区别,被我一顿老拳打得头昏眼花的,连头都抬不起来了,而此时的我,也因为蛊毒流转全身,身体越来越软,连拳头都的扬不起来了,我翻身滚到一边,心里仍旧恨恨难平“老王八蛋,看我不打死你!”

在这个过程中,方圆,小二小三和曾侍女都楞在了当地,一动不动,就像是傻了一样……

正文卷 第585章:装比不成被雷劈

我在昏迷之中,隐隐听到有人喊道:“师兄,你醒醒,你快醒醒!”

接着又一个声音喊道:“不要过来,我让你不要过来,你听到了吗?你再往前一步,我就将竹筒扔进马屁里扔掉!”

第一个声音应该是方圆的,我昏迷之时,仍旧能够感应到她正架住我的双手往后拖。

后一个声音是小二,我扔回去的竹筒应该是被他接在了手里,他用毁掉米长老的本命蛊胁迫曾侍女别再往前!

我虽然连眼皮都睁不开,看不清屋里场景,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场面已经稳定下来了!我也松了一口气,心里念叨着:睡吧,睡吧,早睡早起……

差不多是黄昏的时候,我才醒过来,一睁眼,方圆,小二小三都在眼前呢,小二一手握住竹筒,另一手握住一只防风打火机,这种打火机打着之后,火焰核心温度能够达到一千度,风都吹不动,就像是一把利箭一样,能够轻易地刺穿竹筒,烧死其中的鬼脸蜂。

而在我对面的沙发上,躺着米长老,曾侍女就坐在米长老的旁边,握着皮鞭,冷冷的目光直视着我们,见我醒来,曾侍女明显地楞了一下,事实上,对于历尽风波的她来说,楞住已经是很明显的失态了!

差不多是我醒来的同时,米长老也醒来了,他与我不一样,我昏迷是因为被蛊虫咬了,而他昏迷,是被我打的。醒来的我还算是体面,米长老就一样了,本来长得不怎么样,再加上年纪大了,整张脸就像是晒干的桔子皮一样,此时又被我打成了猪头,简直没法看了!

他的上下唇肿得就像是猪头一样,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指着我,骂骂咧咧些什么我也听不清楚,就当他在放屁吧!米长老骂了一阵,突然变楞住了……

他意识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我明明中蛊了,但是现在的我什么事也没有……

来千江苗寨没几天,我已经中过三次蛊了,第一次是潲水事件,第三次是米长老对于潲水事件的再一次报复,第二次是被猥琐老头和高个老头截在了民居里,他们的目地只是为了抓住我们,因此,虽然施蛊,但是没有下狠手。而米长老就不一样,他第一次施蛊,就是冲着弄死我而去,第二次施蛊,虽然不会要我的命,但是按他的心理预期,估计我或废或残,总之不会什么事也没有……

而现在,我就完好无损地站在了他的面前。

这对于他的心理冲击还是有点大的。

如果说第一次我中蛊之后是因为侥幸所以没事儿,那第二次呢?不可能幸运之神每一次都降临在我的头上的,米长老的眼中满是惊异和迷惑,看着我从床上坐起,趿鞋下地,他的呼吸也越业越急促了,忍不住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明明见到你中蛊了,但是你却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一样……”

我一边活动手脚,嘿嘿笑道:“米老头,我不是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而是根本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呢……”

“不可能,这不可能……”米长老满脸的不相信。

“你没有听过李宁的广告吗,一切皆有可能!”我都懒得去看米老头因为惊讶而皱做一闭的老脸,指着小二递来的竹筒道:“看到没,你的本命蛊就在我的手里……”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米长老的声音有些颤抖,本命蛊被夺这件事,对他造成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

“保密!”我的回答十分简洁。

在崇尚力量的黑苗来说,力量就是地位的象征,而做为力量象征的本命蛊,就显得特别的重要!米老头奋斗了一辈子,能在长老会里站往脚根,就是因为本命蛊。本命蛊就是他另外的半条命!

本命蛊在敌手手里,这是比战败更加可怕的事情!米长老哪里会不知道吗?

傲气让他一言不发,便是他转动的眼珠,同时也暴露了他慌乱的心绪。

我想要戏弄一下他,将竹筒往地下一抛,重重一脚踏下!

“不要!”刚才还在矜持的米老头刷地一下跳了起来,眼珠子都快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了:“不要,不要啊!”

见到米长老失态,我很是满意,在脚尖触碰到竹筒的时候停了下来,将竹筒捡起,往怀里一塞道:“放心吧,我不会毁掉你的本命蛊的,你是王八蛋,并不代表你的蛊也是王八蛋!”

如果是往常,我骂他王八蛋,他早跳起来了,这会儿却是低头头,一言不发,神情懊恼已极。

嗯嗯嗯,揪住别人小尾巴的感觉真是爽啊!

从米长老找我开始算,差不多已经过去半天了,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了,我将竹筒收好,看着米长老道:“你的本命蛊,就暂时由我保管吧,等我救了夏侯雪回来,再决定是还你还是不还!”

“在这个过程中,你最好对我的朋友们好一点,不然的话,你的本命蛊在我这里可能存放的时间也长得多!”说到这里我顿了顿,补充道:“你听说过一句话吗?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因此,如果你有什么小心思,最好还是收起来的好!”

米长老仍旧不言不发。

他来找我,是因为他给夏侯雪使了绊子,特意过来看我脸上精彩表情的,鉴于长老会与我的协议,他没有办法再弄我,恶心恶心我也是好的啊,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我一个在他看来不足一哂的小角色,竟敢与他对着干!

更让他想不到的时候,在他施蛊之后我不仅没有如他反愿,反而的以客为主,夺了他的本命蛊!

这就是装比不成反被雷劈的典型案例!

最严重的是,现在他的小尾巴被我握在手里,连硬都硬不起来,更别说装比了!

除非他不想要自己的本命蛊了,不然的话,就得听我的。

“该说的我都说了,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趁早滚吧!”我冲米长老吼道。

米长老站起身时,像是苍老了十岁,那张被我揍过的脸也比之前丑了一倍也不止……

正文卷 第586章:当得起“英雄”二字

走到门口的时候,米长老停下了脚步。

他看着我,眼中仍然是迷团纠结“能告诉我为什么我的蛊叮咬了你,而你却什么事也没有吗?”

我很干脆地回答道:“那还用说,当然是不能!”

将米长老赶走之后,我对方圆和小二小三交待了一番,便出门去了,我告诉他们,有事少出门,无事尽量别出门,虽然长老会的人答应保证我们的安全,但是那毕竟只是一个承诺,操作起来有很多阻力的,比方说刚才来找麻烦的米长老。

如果有什么难以把握的事情就打电话给我,保持沟通。

最后就是:安心呆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下楼之后,往前走了百多米的样子,来到了停车场。

这一次旅行十分随机,再加上多是山道,我们没有开车来,但是现在情况太复杂了,我不得不将元思思召来!我才进入停车场,其中一辆越野车的车灯便闪烁了起来。

我靠近过去,坐上了车,招呼道:“元思思,好久不见啊!”

车载喇叭里有人应了声“是啊!”车子便开始启动,缓缓地驶出了停车场,出了停车场,不用我的指示,车速便明显加快了,出城的时候,已经跑到了一百二。

我简短地将在千江苗寨的经历与元思思说了一遍,却引得元思思几次差点将车开进沟里去,可能是故事太吸引人,她竟然被分神了……

一个半小时之后,车程显示已经两百公里了,地图上显示的直线距离只有八十公里,可见山路有多么的绕,在千江苗寨处处能够看到身穿苗族服饰的男女,那是因为要突出民族特色,出城之后,反而看不到穿苗族衣服的了,都是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与其它地方没有两样。

我们在经过一处隧道的时候,正碰上几民交警在处理车祸,一辆五菱面包车与一辆奔驰相撞,两辆车都毁坏严重,特别是五菱面包车,几乎整个车头都被撞得没有了。

我们赶到的时候,警察正往外抬人。

一般白大褂来抬人,证明人还有得救,警察抬人,基本上是人早已经死了,五菱面包车里有一名伤者,奔驰车除了留下了几摊血水,却没有人。

元思思正准备加速通过,被我叫住了:“等一等!”

五菱面包车十分老旧,其上还沾着洗不掉的油渍,看起来十分的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时候,尸体已经被抬到了担架上,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往后车厢里塞去。

元思思问我:“怎么了?”

我没有空回答她,而是拉开车门,向着失事的五菱面包车靠近过去,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得提防着警察的摄录机,在被挤压变形的驾驶室里,我找到了面包车司机的驾驶证,打开一看,一个名字映入眼帘:印飞!

我没有见过我印飞,但是见过他停在门口拉潲水的面包车,虽然见到面包车时我已经猜出了大概,但是,当我见到驾驶证上的名字,还是有些不舒服。

印飞只是个养猪的,他的生活圈子小,每天只管在千江苗寨的各个酒店拉潲水,然后养好自己的猪便是了,如果没事,他不会跑来两百公里的黄岩山隧道。

而且看两车相撞的情形,是印飞主动撞上去的!

他疯了吗?他那又老又破的五菱面包车,连五千块都不值,而对面的奔驰越野车,价格在八十万以上,这一撞,就算将他半生的努力所得都填上,也未必够!

但是他这么做了!

他撞停奔驰车,显然是有目地的。

我又想起了周喜和何昆被曾侍女送出千江苗寨,在千江苗寨的城边上,停着一辆奔驰,一辆宝马,那是周喜和何昆的车。很明显的事,周喜和何昆想要将夏侯雪带回蛊王会,印飞试图截住他们。

但是,他的车与奔驰,宝马这些豪车比起来,实在是太烂了一些,这一撞,他陪上的性命,而奔驰车中的人只是受了轻伤。

奔驰车里的伤员被转移到了宝马车里,继续往前开,因此奔驰车才会只见鲜血,不见伤员。

这时候,蒙在死者脸上的白布被风吹起,我看到了一张满是碎玻璃碴子的脸,连眼珠都被玻璃碴刺穿了,但是,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恐怖,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诗来“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十二年前,夏侯雪救了印飞一命,在危机关头,印飞赔了他一命,虽然最终没有截下夏侯雪,但是他的举动,足以当得起英雄!

我发楞的当口,就听一名警员喝道:“喂,你干什么呢?”

我抬眼望去,就见一名警员指着我,声色俱厉地喝道:“赶紧离开那里,否则的话,你将会以破坏证据罪被起诉!”那警员在这么说的时候,另有几名警员已经向着我围了过来。

我赶紧上车,招呼元思思道:“走,快走!”

我原本还想为印飞招魂,问问夏侯雪的情况,现在看来,却是不能够了。

车子又往前开了一个多钟,天完全黑了下来,眼前有个小镇,别看是个小镇,人还挺多的,街上的夜宵摊一个接一个,生生地将双行道拦成了单行道。

即使是元思思,也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往前开,因为这里人没有人让车的习惯,只能车让人,有时候,就算车头已经顶着他的屁股了,他仍旧不以为意,继续喝酒吃肉,非得你将他的屁股顶到一边去!

也亏得他们没有遇到路怒一族,不然的话,分分钟出人命。

往前行了数百米,果然听说出事了,说是一辆宝马车撞了一名中年男子,中年男子一生气,顺手操起一旁的啤酒瓶向着宝马车扔了过去,将宝马车的后车窗玻璃打碎了……

男子扔完酒瓶还不解气,追着宝马车跑了一程,到这里一切如常,等到回来的时候,中年男子举起酒杯要喝酒时,不知道怎么地突然双眼发直,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抽搐了一分多钟就不动了……

正文卷 第587章:披着虎皮

警察赶到的时候,已经是十多分钟之后的事情了,男子被送进了医院,有人说是已经死人,有人说还是抢救……

具体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不过,已经有四五名警察开车去拦截宝马车了!

我原本还担心一辆宝马车目标太小,别被我们跟丢了呢,现在看来,想要跟丢都不大可能了。果然,在后面一个镇子的镇尾处,我们发现了两辆警车和一辆宝马车。

警车上下来了四五个人,此时正往一家家庭旅店的二楼摸去。

我心想应该是周喜和何昆将车开到这里有些累了,就找地方休息,他们身怀蛊术,对警察什么的一点也不在意,率性而为,丝毫也没有我惹了祸,应该马上离开这里的觉悟……

因此才会被警察截住!

五名警员之中,其中两名是荷枪实弹,另外三名拿着电棍。从他们手里握的东西基本可以推断出他们的身份,只有正式警员才有资格拿枪,临时工是不能配枪的!

因此,这五人之中,其中两名是警员,三名是协警。

讽刺的时,三名拿着电棍的协警走在前面,而两名举着枪着的警察走在后面。

警察带枪办案时,就表明事情已经非常严重了,我猜那位拿啤酒瓶扔宝马车的中年男子是凶多吉少了。

我让元思思将车停靠在路边上,透过挡风玻璃同望去,最前面的协警已经踏上了二楼的走廊,其它人都等在楼梯口,前面的协警回望众人,示意大家跟上。

却被后面的警察怒目以示,那意思很明显,你少废话,赶紧去敲门。

协警无奈,只好上前敲门,咚咚咚,门被敲响了,门被敲响的同时,那协警握电棍的手都在抖,我估计这时候门一打开,他就该瘫软在地上了,却在此时,就听叭地一声轻响,走廊里的灯泡被打灭了。

“啊啊惨叫声中,那协警跑了回来,一边跑一边举着双手叫“不要杀我,不要杀我!”那动作情态,与电视里的皇协军一般无二。

如果不是后面的两名皇协军,哦不,如果不是后面的两名协警架住他,这会儿估计他已经从楼梯上滚到一楼去了。

见同事们看着自己,那协警摸了摸手,又摸了摸脑袋,一脸的庆幸“啊,我没事,我没事……”说了两句,便软倒在地上了,也不知道是被吓晕了,还是中蛊了!

原本,这样的好机会,是屋中人逃跑的机会,但是他们丝毫也没有逃跑的意思,反而在屋里聊起天来“外面来了几只苍蝇啊?”这是周喜的声音。

“有五只,一只已经放倒了。”

“苍蝇这么多,要不咱们还是走吧!”

“不走了,今晚就在这里睡,我这一路上,都没有怎么好睡过呢?至于苍蝇,拦在外面就是,一个小小的镇子,能有多少苍蝇呢!”又冲门外喊道:“喂,外面的,要进来一起进来啊,我一并解决了你们,省得一直嗡嗡嗡地烦人!我们还要睡觉呢!”

这一下,门外的协警还好,他们多是混一份工资,反正也没有转正的机会,后面的两名警察气坏了,不管他们勇不勇敢,毕竟披着这身虎皮,血性还是有的,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手里还拿着枪呢!

一把五四五的手枪,就像是一瓶五十度的烈酒,能够给人勇气。

卡卡卡,手枪已经上膛了,被两名警察握在手里,正指着打开的房门喝道:“我不管你们是谁,现在你们手上有了人命,赶紧双手抱头,从房间里走出来,否则的话,后果自负!”

“嘿嘿嘿嘿!”何昆的戏谑的声音响起来:“这只苍蝇的嘴巴要利一些哦!”

两名警察听到这话,知道是非战不不可了,对视一眼,分别靠着两边墙壁,往前面的房间摸索而去,不得不说,警察与没有受过训练的协警就是不一样,他们更加警惕,也更加专业。

但是,这只是相对于普通犯人而言的,对于蛊王级别的蛊师来说么……

我见机不可失,从车上下来,往楼梯上摸去,此时,四名协警与警察的目光都紧紧地盯着那道打开的房门,对于后面的我毫无觉察!

我上了楼,从倦在地上的协警胸前摘下警员证。

也是在这时候,后面的两名协警发现了我,转头望来,我扬着警员证在他们的面前晃了晃,便大摇大摆迎着两名警员走去。

两名协警还以为是自己人,看到我的从容气度,被深深的折服了。

警察已经靠近了房门,也是在这时候,从屋内飞出两只虫子,因为他们的飞行速度太快,一时间也看不清那虫子的形状,看到两道青色的残影和轻微的振翅声音。

身在苗地,两名警察怎么会没有听说过苗蛊呢!不过听说归听说,却没有什么应对的办法,拿网捞,用杀虫剂?屁话,如果这样都能制服苗蛊,苗蛊也不会人人闻风色变了!

不过,虽然用网和杀虫剂没用,用枪一定行的,因为枪的威力实在太大,但是问题时,就算你有枪在手,你能打中空中飞的虫子吗?如果能够打中的话,也不会呆在小小的镇公安局了,早就被选拔到特种部队或者是国安局去了!

两名警员心知自己不可能打中飞虫,便干脆对他们不管不顾,所谓打人先打马,擒贼先擒王嘛,两人拐了一个九十度的弯,往房间里冲去。才迈步呢,就被蛊虫落到了身上。

一人被盯在额头,一人被盯在脖子。

蛊王之蛊蛊性极烈再加上都盯在离要害极近之处,两名警员冲出没两步,便倒在地上,倒地的时候,脑袋离门框还有两三寸的距离呢!

我知道机不可失,在两名警员被叮咬的同时,我迈过门槛,冲进了屋内,反门将门锁起来了。客户靠走廊这边没有窗户,因此,蛊虫想要回到房间里得绕着整栋楼飞上半圈,才能从窗户钻进来,这便是我的机会!

见我闯进来,房间里的周喜和何昆吓了一大跳……

正文卷 第588章:我怎么才能相信你?

周喜和何昆见到我,吓了大跳,尤其是发现我将他们的本命蛊关在门外之后。

我的身后传来卡卡卡的声响,那是蛊虫在咬门。

看来,两只蛊王之蛊没有我们想像得那么聪明,它们没有绕屋而飞,从屋后的窗户飞进来,而是准备咬破门洞,钻进屋来。

就算它们的嘴巴再利,咬破门洞也要比绕屋进窗要慢上许多,也就是说,留给我对付屋里的两名蛊王时间也多了许多。

如果是小二小三或者是夏侯雪之流的,因为他们的本命蛊不是很厉害,往往会以多取胜,但是周喜与何昆不一样,他们的本命蛊已经很厉害,也因为如此,他们不会带多余的蛊物,因为看不上!

就像是你怀里揣着一瓶茅台的话,你就看不上牛栏山,江小白之类的白酒一样。

这对于我来说,反而是好事一桩,这表明,我接下来几分钟之内,面对的不是两名蛊王,而是两名中年男子而已,不过,也别少看这两名中年男子,因为他们常居深山,练就了健壮的体魄,并不那么好对付。

见蛊物被关在门外,周喜嘬唇想要吹口哨,被我一记打尸鞭抽在脸上,他的脸上顿时出现了一道血痕,疼得他眦牙裂嘴的,一时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而这时候,另一边的何昆拿起桌上的烟灰缸,向着我扔了过来,我闪身避过时,他又拿起了地上的方凳,我心说特么的老子才是进攻者,怎么能够让你老小子一直占有先机呢?

在方凳飞到半空中时,打尸鞭便卷住了方凳,在房间里抡了一圈,借势砸在了周喜的脑袋上了

看着才站起的周喜又被方凳砸倒在地,我嘿嘿一笑,冲周喜道:“这个叫做借花献佛,礼是轻了点,莫怪莫怪啊……”

周喜抬起头来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终因为伤势太重,软倒在地了。

两敌去其一,我心里轻松不少,但是看向房门时,我的心中又是一紧,门上有木琐坠落于地,也就是说,蛊虫就要进屋了!时不我待!也顾不上我的身形其实比何昆少了一圈,我向着他撞了去。

何昆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蛊物马上就要破门而入,傻子才与我硬碰硬呢!因此他便一直避让着我,虽然在这个过程中被我打了两鞭,却一直不还手,利用床,沙发与我周旋着。

在我将烧水壶向着他扔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了何昆脸上的笑容,与此同时,我也听到了嗡嗡嗡虫子震动翅膀的声音。我心里暗骂了一句,我擦,蛊虫已经破门而入了……

与此同时,我感觉脖子一痛,随后的麻酥之意,向我的全身涌去。

何昆脸上的笑容更浓了,他走向床头,从床头上他披着的外套里取出一柄弯口小刀,向着我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冷笑:“你就是陈烦吧,我还愁没有办法将你从千江苗寨里揪出来呢,结果你自己找上门来了,太好了!”

这样的弯口小刀,几乎每个成年苗子身上都有一把,可以用来割掉拦路的藤蔓,可以割肉来烤,也可以削水果,它看起来黑乎乎的,仿佛一点也不起眼,但是却十分锐利!

如果他将弯口小刀放在我的脖子前轻轻一拉,我就得去见马克思了。

不过,何昆不知道的是,我还有一个依障,那就是,我对于蛊毒免疫,对于蛊王之蛊的抵抗力,也比常人(包括黑苗)要强大许多!他以为此时倒在地上的我已经毫无战斗力,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何昆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他一脚踏住我的胸口道:“小子,你也有今天!”顿了顿又说道:“你如此犯我,我本来应该杀了你的,但是,我们的好朋友李延明一直对你念念难忘,因此,我决定忍一忍,将你交给他……”

李延明是李治的父亲,而李治之死被算到了我的头上,可以想像,如果我被送到李延明处,他会如何待我……

何昆见我不动弹,又在我的胸口重重踏了一脚,踩得我吐出一口鲜血来,这才扬手收蛊,就在他收蛊之时,我一把操起地上已经碎裂的烟灰缸,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脑门上。

何昆软倒在地,看着我,一脸的不能置信:“你,你,你……”便晕倒了。

此时候的我,也被蛊毒抽去了所有的力量,昏迷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我的身体被人拖动,我的心里一惊,心说你大爷的,还是功亏一篑了,我虽然砸晕了两名蛊王,但是问题是,他比我先清醒过来,这么一来,等于此前的努力全都做废了……

不过随后,我就意识到了可能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我陷篱一团软绵绵的事物之中——应该是被被窝卷了起来了,很显然,周喜和何昆这两个王八蛋是不可能如此厚遇我的,那只有一个可能,摆弄我的人是夏侯雪……

想到这里,我放松不少,嘴里喃喃地道:“夏侯雪,一报还一报,我不欠你的啦!……另外,我还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并不是什么好人,我只对我亲近的人好,所以,你千万别拿我当偶像啊,你肯定会失望的……”

我在喃喃自语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对方安静下来,随后,我感觉身体一痛,应该是撞上门槛了,夏侯雪将我拖出了走廊,又拖下了楼,虽然说裹着被子,我仍然被撞得生疼……

我心里安慰自己道:“夏侯雪一定是太弱了,扛起不我,这才会拖我下楼,一定是这样的!”

下楼之后,我被拖上了车,随后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一个声音问道:“陈烦,你怎么了?”这是元思思的声音。这时候我更加确认了,如果是周喜和何昆,怎么会上我的车呢?

夏侯雪的声音响起:“他昏过去了……”

“你是谁?”

“我叫夏侯雪,是,嗯,我是陈烦的朋友……咱们得赶紧走,等到周喜和何昆醒来,就麻烦了!”

元思思显然不大相信夏侯雪“我怎么才能相信你?”

正文卷 第589章:各取所需

我吃力地举起手道:“相信她……”

我扶着座椅坐了起来,看向夏侯雪,吃力地道:“夏侯雪,你还好吗?”

夏侯雪转头看向我时,吓了我一大跳,她额头长了长着大大的一个包,那包又红又亮,就像是新摘下来的水蜜桃,又像是老寿仙的额头一样。

夏侯雪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垂下头发,遮住了额头,怨念满满地道:“我额头被蛊物咬了!”

我吃力地笑笑道:“你要不说,我还以为你变成独角兽了呢”

夏侯雪不满地哼了一声,随即意识到我也中了蛊毒,问道:“陈烦,你感觉怎么样?”

与夏侯雪聊天这会工夫,我的情况已经好了许多,扶住椅背坐了下来道:“还好,已经没什么问题了!”

“哦!”

车子又往前开了几里路,谁也没有说话,气氛有些尴尬,这时候,就听元思思道:“往哪边开啊,再往前就开进河里去了!”

夏侯雪这才意识到车有问题,看向我道:“刚刚说话的是……”我简单地将元思思的情况与她说了一遍,夏侯雪十分惊奇:“还有,还有这种操作方式啊……”

看他的表情,就差说出口“回头我也试试!”

不过,这可不能乱试,首先车魂就不好找,车魂得是没有怨念的,元思思本身比较平和,即使是意外而死,也没有变成怨鬼,你换宁夏试试,分分钟要了你的命!

横死之人而身无怨念是很难得的,单这一点就很难找。

第二车得是好车,像元思思开进河里的车是宝马,捞上来之后还能修,你换个吉利,奥拓试试,捞上来早就成废铁一块了……

我问夏侯雪:“你家在哪个方向?”

夏侯雪指着t字形路的另一边道:“我家在怡石寨!”

车子在一个急刹之后转向,往怡石寨的方向开去。t字形路口还算平坦,再往前,两座青山迎面逼来,将一条路小小的马路夹在中山,弯弯曲曲地十分难行。

一路上,夏侯雪跟我说了她离我们之后发生的事情,被长老会送到周喜何昆处的时候,夏侯雪被解了蛊,周喜和何昆算是她的长辈,对她尚好,问了一些她被“绑架”后的细节,就安排她住了下来。

因为他们还打算与长老会周旋,看看有没有机会进城,因此也没有急着走。

夏侯雪本来想独自回家,但是被周喜和何昆阻拦了,他们说上一次夏侯雪就是因为落单才出的事,如果再出事,他们没有办法向夏侯雪的父亲交待,让她再等等,等陈烦的事情一了,他们护送她回家去!

夏侯雪只好留了下来,她也没什么事情,每天除了陪两位蛊王吃饭聊闲天之外,其它时间就在庄园的附近散步。

这一天下午,突然有人来找周喜和何昆,三人在房间里谈了一个多钟,那人离去的时候带走了一个很大的包裹,里面应该装了不少的古董珍玩,随后,周喜和何昆就将夏侯雪制服了……

他们是蛊王,对付一个练蛊初其的小姑娘,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周喜和何昆质问夏侯雪为何要反水我们,夏侯雪本来还想要抵死不认,但是他们的证据实在太充分,将印飞的事情都挖出来了,不由得夏侯雪抵赖,没有办法,夏侯雪只好承认了。

在这个过程中,夏侯雪也旁敲侧击探测出了一些很重要的信息“前来告密的男子是米长老的随从之一,他用这个秘密,换走了周喜的一只清朝时期的鸡血杯……”

米长老做为千江苗寨的长老,对于几万块的鸡血杯估计看不上眼,应该是他的随从要的辛苦费……

周喜和何昆千江苗寨一行,一无所获,正愁无法交差呢,揪出夏侯雪这个叛徒,也算是大功一件了,为此付出一只鸡血杯也没有什么,米长老的随从送个信,得个鸡血杯,价值是所花掉油费的数百倍,算是赚翻了,而米长老对我恨之入骨,鉴于长老会对我的承诺他没有办法动我,但是如果将我引出千江苗寨,情况就不一样了。

因此他让随从将夏侯雪的秘密告诉了周喜和何昆!

三方各取所需,看上去是全赢的局面,但是事实上,除了米长老的随从,谁也没有能够讨得了好去,米长老奸计得逞之后来到我们的寓所装逼,结果被我夺了本命蛊。

周喜和何昆的情况要好一些,只是被我打昏过去而已。

周喜和何昆开了双人房,却将中蛊后的夏侯雪像塞一件衣服一样塞进了衣柜里,我,周喜和何昆都昏迷之后,夏侯雪也慢慢地苏醒过来,她推开衣柜的门出来时。发现周喜和何昆的本命蛊正在咬周喜和何昆的人中,试图将他们唤醒。

夏侯雪知道情况紧急,但是她蛊毒未散,身体软塌塌的没有力气,只好用被子裹住了,将我往外拖,耗尽了力气,总算将我拖到了车上……

事情的经过便是如此了……

我问道:“夏侯雪,一这路,你是不知情还是忽略了什么事情?”

夏侯雪疑问道:“什么事情?”

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出了印飞的名字。

“印飞?”夏侯雪顿时紧张起来:“他怎么了?”

我叹息道:“印飞死了!”印飞是夏侯家的仆人,勉强算是黑苗,蛊术估计比小二小三还要差一些,与周喜和何昆比拼蛊术的话就是找死,想必他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虽然如此,夏侯雪不能不救,于是,他想撞翻奔驰车,将夏侯雪救出……然而,他不仅蛊术与周喜何昆差得太远,车子也太差,这一撞,确实是将奔驰国撞停了,然而他也将自己的小命扔下了……

听完我的描述,夏侯雪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地道:“都怪我,都怪我,他明明已经过上了安稳的日子,养猪虽然辛苦些,却能挣一些钱,他取了老婆,有了孩子,与普通人并无二致,而我却将他拖入了漩涡,是我太任性了,是我对不起她……”

正文卷 第590章:天知地知

“我太任性了,我对不起他,是我将他拖入了深渊……”夏侯雪为印飞的死深深的自责着。

常言说,苦难使人成长,与此前孤傲,任性的夏侯雪比起来,此时的她像是突然长大了五六岁一样。

她说她的任性害了印飞,事实上,如果不是她的任性,我们也不可能成为朋友,不但不可能成为朋友,说不定还会成为生死大敌呢,毕竟,在牧场上,我们杀了她的同伴!

我安慰夏侯雪道:“别难过了,我想印飞在这么做的时候,他早就想清楚了自己将面临什么后果了!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夏侯雪的眼中流出了两颗眼泪……

夏侯雪是个很少流泪的人,说实话,从与她认识到此后了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只见她流过两次泪,这是第一次。

这时候,车到山前,已经没有路了,元思思寻了个阴凉的地方停下,将我们放下了车,下车之后,还有十多里山路,对于余毒未消的我和夏侯雪来说,确实艰难了一些。

不过好在我们都是山里出来的孩子,从小吃苦受累习惯了,也觉得没有什么,累了就歇一会儿,渴了就喝些山泉水,一路还算是顺利,差不多走到怡石寨的时候,夏侯雪额头上的包消得差不多了。

只是被蛊虫叮咬的地方仍然有些红肿。

这时候,有从山中地头做事归来的乡民们见到夏侯雪,一边热情地打着招呼,飞奔回寨子里报信,不一会儿,夏侯硕带着几个年轻人前来迎接。

夏侯硕拉过夏侯雪,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欣慰地道:“回来啦,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夏侯雪向我介绍众人,最前面的夏侯硕是她的父亲,同时也是怡石村的蛊王。

后面第一排的两名年轻男子是她的大哥和二哥,第二排第三排和第四排可以算做是夏侯硕门徒。客气了两句,我就准备离去,但是被夏侯硕拉住了,说是我救了她的女儿,他得好好感谢我。

听到这里我就感觉有些头皮发麻,苗族的感谢方式很简单,那就是喝酒,感谢得越深,喝酒的碗就越大,倒得酒也越加的多,多喝几口,都分不清楚是感谢还是憎恨……

我推辞了许久,还是推辞不掉,再加上夏侯雪满脸的期待,我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说句实在话,从答应下来那一刻,就有感觉有些不舒服,因为我知道,今天非醉不可了,现在是非常时期,喝醉酒等于是给自己一样大麻烦,我虽然知道有夏侯雪在我不应该担心,但是我仍然很不舒服。

我们在院里的亭子里聊天的时候,就能够闻到不远处传来的烤羊肉的香味,遁着味道望过去,能够看到一名年轻的苗子正在摇头的把手,而随着他摇动把手,一只肚腹被撑开的全羊在炭火上面均匀地滚动着。

摇把手的年轻人身侧站着一名苗女,一手捧起一只碗,另一手拈起碗里的佐料往烤羊肉身上撒,烤一圈撒一层,肉香味,孜然,胡椒等香味混合在一起,好闻极了。

一只烤全羊显然还不够,还有炒竹虫,炒知了,和油炸蝗虫,怡石寨似乎很喜欢吃虫子,餐桌上摆的虫子比肉还要多。等到菜上齐了之后,酒也端上来了,一共是两大坛,一坛起码两公斤的那种。

我还没有来得及夹一筷子菜润润胃呢,就有人过来敬酒了,一杯接一杯地喝了一轮,我赶紧趁重新倒酒的当口夹两筷子菜镇酒,有人说为什么被灌酒不使巧啊?

如果是别处可能行,但是面对苗子,这事儿绝对不行,要是被发现,他们会认为你敷衍他,看不起他,轻些的将你打出门去,重些的将命扔下都是有可能的!

过程不用赘述,总之,一个多钟过去,我喝醉了!

醉得就像是一瘫稀泥一样。

我甚至感觉喝醉比中蛊王之蛊更加可怕,中蛊之后的毒气入侵,至少意识还保持着清醒,但是喝酒之后,所有的意识,比身体的感知能力通通都消失了。

就像是飘浮在海面上,一直飘啊飘啊,寻不到着落。

夏侯雪扶住了我的右手,另一边是一名年轻的苗子,两人架着我往里屋走去!

也只有喝成我这样,才有资格在苗家安睡。

我被扶在沙发上坐下,夏侯雪则去铺床,我感觉有些好奇,这个冷傲的女子,也是难为她了,但是不知道她做这些细活时不知道是什么情状呢!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恶搞文,文中描写的是林黛玉上卫生间的情况,林黛玉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样,不过她毕竟没有成仙,吃了东西还是得拉出来,但是《红楼梦》全程都没有写黛玉上卫生间是什么情况。

会不会因为上个卫生间,就将黛玉的形象从仙子打下凡尘呢……

铺好了床之后,夏侯雪她们将我扶上了床,平躺下,双手撑着床,轻轻地唤着我的名字“陈烦,陈烦……”我本来想答应,无奈全身每一个肌肉都像是醉了,根本不听我的指挥。

我心说那就装睡好了,夏侯雪叫不醒我,自然就不叫了。

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夏侯雪又叫了两声,见我仍然没有应答,便低下头来,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我这才知道,她才唤我是试探,以为我睡了这才偷偷亲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像是醉了,但是脸上被她亲的地方却感觉十分的真实,我甚至能够感受到她的嘴唇撤离之后,风吹着被她亲过的地方,有些凉凉的感觉。

这时候,如果是美式剧情,做为主角的我肯定是一个翻身,将夏侯雪压在了向下,日本电影流行御女,则是这样一幅场景:男子突然醒来,一把住女孩的手,质问她为什么不经同意就亲自己,这是非常没有礼貌的表现啦!

而我,却是连睁开眼睛都艰难,可以想象我喝了有多少酒。

夏侯雪亲我之前是将另一名苗子赶了出去的,因此,这件事也仅限于天知地知我知她知!

正文卷 第591章:滑杆

夏侯雪在亲吻了我之后,又呆立了良久。

估计她自己也对自己刚才的举动有点懵圈吧!

咦,我怎么突然之间变成女流氓了?

咦,他的脸蛋好,嫩哦,如果不是吃饱了,真想咬一口呢!

当然,这只是我对于她心理的惴度,至于他的真实想法,鬼才知道呢!

我醉得实在是太厉害了,夏侯雪什么时候走的我也不知道,只是隐隐约约地听到房门关闭的声音。我便陷入了沉睡之中,我感觉身体一直在下沉,下沉,像是永远也沉不到底了。

然后,我感觉身体被翻了一个个,我感觉被人抬了起来。

我的心里一惊,心说这是怎么了啊,莫非我喝酒喝出事了,他们抬我去抢救?因为醉得太过厉害,就像是身魂分离了一般,我感觉到我被抬了起来,我也能够思想,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哪怕是一个手指头。

我被抬到了室外,然后感觉身体一紧,像是被什么缠住了,那缠住我的身体绕了几圈,紧了紧,似乎是打了结,我虽然迷迷糊糊的,但是也能感觉到,我被绑起来了……

因为我绑东西时就是这样,先绕上几圈,然后勒紧,捆上!

他们将我捆绑起来了,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要干嘛?这个问题我还没有想明白呢,就感觉身体颠得厉害,仿佛有两个人抓住我的手脚在拼命地上下颠。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是怡石寨的醒酒方式?

好奇特啊!

晃没一会儿,我就感觉胃里胀得难受,哇地一声,将刚才吃下的菜和酒通通都吐了出来,我在呕吐的时候,隐隐听到骂骂咧咧的声音,我心想应该是我的吐脏了别人的衣服,招致不忿了吧!

呕吐过后,我感觉飘浮在半空中的灵魂终于有一部分回归了本位,意识也清醒了一些,感觉他们还颠,像是不将我的内脏颠出来不算完,我心里大骂,特么的你们是在醒酒还是在谋害人命啊。

又过了好一会儿,我终于能够挣开眼了,这才看清楚,我不是被两个人抬着颠,而是被绑在两根竹杆间的藤网上,四个人轮流换抬下山去。这种叫做滑杆,两根滑杆上面如果架个椅子,就是抬人用的,以前的地主老财上山进庙,都让长工用滑扛抬着,但是如果上面没有加椅子,而是加的藤网的话,就是抬猪用的!

外面的老板来收猪,但是车子又进不来山,想要将猪赶出山千难万难,因此一般是在村里找两个壮劳力,将猪往藤网上一捆,抬下山去就给卖了……

此时,我就被绑在藤网之上。

也就是说,他们将我当成猪了!

苗子最重客礼,他们是不可能这么对待客人的,我被绑在藤网之上,也就表明,我不是他们的客人!他们将我绑下山,不用说是送去蛊王会将功折罪,用我的命,保住夏侯雪的命!

这事夏侯雪应该不知情。

是夏侯雪的父亲夏侯硕的的主意!

我们在回到山寨前,周喜和何昆应该已经通过气了,夏侯硕知道事情紧急,他没有勇气与蛊王会对抗,那么,想要保住夏侯雪,就只能将我推出去!

做为一个父亲,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女儿这么做无可厚非,可恨的是,一向自认为有识人之明的我,在与夏侯硕相处的几个钟里,竟然没有看出丝毫的端倪,就这样伸长了脖子往套里钻……实在是……

不过事已至此,后悔也没有用了!还是想想要怎么脱身吧!

我心思电转:

此时的我,劣势是被绑在藤网之上,四肢腾空,无法借力,就像是绑在藤网上的一团肉,挣不挣扎结果都是一样,在我的前面和后面,各有三人,其中两人是蛊师,剩下四人的作用就是换班抬我的……

但是,他们不可能就这么将我抬去蛊王会,因此,下山之后,他们会将我从藤网上解下,塞进车后座或者是后备箱,在这个过程中,我或有机会反杀一把。

不过,我还是怀疑他们要将塞进后备箱,因为一辆小车,也只能坐差不多五六人,加上我,就没有地方坐了……

而我的优势是:第一,他们不知道我已经醒来了,我可以继续装醉,让他们放松提防,第二,我还有元思思做后援!说不定她在关键时刻,能发挥奇效!

我要做的,就是抓住这两个优势!

想到这里,我继续装睡。

走了一段,就听其中一名抬杆人说道:“蛊王家的酒就是好啊,入口醇香,特别好喝,后劲却极大,我跟你说实话啊,昨天如果不是中途被我家那口子叫回去了,今天别想我抬人,人抬我还差不多!”

其余三名轿夫连连称是,说他们从能自己尿尿开始就喝酒了,近二十年的酒龄,就数蛊王家的酒是最好的!说到这里时,四名轿夫下意识地看向我,他们或者中途离场,或者被限定喝多少,只有我,敞开了肚子喝了一斤多……

他们在看向我时,我赶紧闭上了眼睛,心想看什么看啊,那一斤多酒,不是都赏给你们了吗?你看看你们的头发,肩膀,胸口,不都是我分给你们的酒水和食物嘛,我自己可是一口都没有留下呢!

如果四名轿夫知道我心中所想,不知道会不会将我抛下,然后一顿暴打。

走在前面的阴鸷男子见四名轿夫有说有笑,顿时神情变冷,肃然说道:“出门前蛊王难道没有向你们交待过吗?别少看这个叫做陈烦的家伙,连周喜和何昆两位蛊王都着过他的道,要不然,夏侯小姐也不能那么容易回到寨里!在将他送到龙蛊皇那里,咱们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不然的话,要是出点差池,咱们都担待不起,知道吗?”

“哦!”四名轿夫应道。

应归应,神情里却颇为不屑,他们久居深山,单个人能找野猪,两个人能干老虎,而我,不过是一名醉鬼而已,而且,看那样子,还醉得很厉害,与死狗也差不多……

正文卷 第592章:蛊王的意思

这时候,六人已经下到了山底。山下是一块平地,终于不那么巅了。

我眯缝着眼睛往前望去,前面两百米处的树荫下,停着我的越野车和一辆吉普车。

不用说,那辆吉普车就是将我送去蛊王会的座驾。吉普车新洗过,应该也加满了油,整装待发中。

而一旁我的越野车,半个身体都藏在了阴影之中,再加上身上多处都沾了泥水,显得毫不起眼。我看向越野车,心里默念道:“元思思啊元思思,你可得给点力啊!”

元思思像是陷入了沉睡之中,我们靠近到了十多米的距离,它仍旧没有动静。

再没有动静我就要被塞进车里了!

我心说这样可不行,当即便挣扎起来,一边大叫道:“干嘛呢,你们干嘛呢,赶紧放开我!”

“放肯定是要放的!”走在最前面的蛊师嘿嘿冷笑道:“等到了蛊王会,我们自然会放了你!”

“你们怡石寨背信弃义,我好心好意将夏侯雪送回,你们就是这么报答我的么?……”我的声音终于将元思思的吵醒了,她让转向灯闪了闪,示意她已经发现我了。

蛊师大手一挥道:“你跟我说这些没有用,我们只是奉命行事!……走吧,你要是顺从些,一路上少吃点苦头,你要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咱们黑苗有的是办法对付你!”

这时候,越野车已经发动了,突然嘀地一声鸣叫,向着人群冲来。

轿夫见情况危急,将我往一旁一扔,就飞快地后退。

擦他,大爷的,轿夫将滑杆扔下之处是一片乱石,我的屁股被石头一撞,都快要失去知觉了,不仅如此,我的腰背都是酸痛不已,就像是被人乱拳打了一顿一样。

越野车撞了一个空,急忙掉转车头,而这时候,两名蛊师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放出了蛊物,元思思见到蛊物,便开始飞退。元思思一开始退,我就知道情况不秒了。

这表明,那两只蛊虫之蛊是能够伤及灵魂的,也只有这样,元思思才会害怕!

元思思已经身死为鬼,再死就是聻了,别说往生投胎,重新进入轮回都千难万难,也因为如此,她比较惜命,这我能够理解!元思思在退出几米之后,突然掉转车头,往回开去。

开出十多米又突然停下了,加足了马力向着吉普车撞了过去,将吉普车一连撞翻了好几个根头,元思思这才扬长而去。见到元思思的后招,我欣喜不已,对对对,就是这样的,干得好!

吉普车一侧陷进去了一个大坑,越野车的车头也早已经变形了,不过还能开,发动机在一通急转之后,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漂移,越野车加速,转眼间消失在我的面前。

在场中人都有些傻眼了,其中一名轿夫惊异地道:“车上好像没有人……”

“废话,没有人谁开车啊?”

“我明明看到没有人!”

这时候,一旁的眼镜男撇嘴道:“有什么好惊奇的啊,这是无人驾驶,早在四五年前,就有人提出来了!”

眼镜男很快便被问住了:“如果是无人驾驶,它怎么会撞人呢?”这确实是个问题,山村虽然封闭,中,央六台电影频道的好莱坞大电影可没有少放,什么《机械公敌》什么《机器人瓦力》里面有一个通行的,也是最为严厉的规则,那就是:机器不能伤害人类!

无人驾驶虽然只能算是半智能系统,但是,他的设计者肯定也会将这个规则加进去,也就是说,如果是无人驾驶的话,车子根本不会撞向他们!

但是车子却撞向了他们!

不仅撞向了他们,而且在失利之后,又掉转车头撞向了吉普车,将吉普车给撞翻了!然后扬长而去!

这特么的是人工智能能够办到的吗?明明就像是有个人在车里操控着一切!

这时候,就听最前面的蛊师喝斥道:“发什么楞啊,赶紧将车翻过来!试试撞坏了没有!”

听到这话,我的目光紧盯着四脚朝天的吉普车,心里祷告道:“吉普车坏了,吉普车坏了……”

一,二,三!在蛊师宏亮的口号下,大家齐心协力,总算将吉普车翻了过来,翻过来时候,车的整体架构有点歪了,车门也已经歪曲了,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打开来。

蛊师去发动车子,却发现发动不了了!气得他重重地拍打着方向盘。

但是没有用,车子并不会因为被打了而又能够发动起来……车子坏了!

这里离着蛊王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如果开车,一个多钟头就够了,而走路的话,可能会走上一天半,累死人不说,关键是,这件事情本来就是蛮着夏侯雪做的。

时间一长,夏侯雪追上来,就麻烦了!

不过事已至此,已经是无法可想,蛊师只好硬着头皮打电话,让夏侯硕再叫车来,车就算从最近的村庄开来,也得半个钟头,也就是说,我们还起码得等上一个钟……

这一个钟里,我有机会脱身吗?

时候已经不早了,他们坐在溪水边上,捧一捧溪水,就着干粮吃东西,也分给了我一些,我抱着不死还有希望的心态,吃了他们整整一包干粮,还别说,味道还不错,只是再问时,他们就不给了。

我们在原地一呆就是一个多钟,这一个多钟的时间里蛊师打了三次电话,问怎么车还没有来,对方总是含含糊糊的应付着。

就在这时候,一袭鲜衣怒马从半山腰上疾驰而下,不一会儿,便来到了近前,是夏侯雪。

她终究还是赶了过来!

这时候再看众人的脸,一个个脸色都极不自然,硬着头皮跟夏侯雪找招呼,夏侯雪没有看他们,指着我道:“你们这是干什么,是陈烦将我安全地送回怡石寨的,你们不知感恩,怎么还如此对付她?”

没有人回答。

“都死了吗?”夏侯雪冷冷地问。

其中一名蛊师终于忍不住了,开口说道:“我们这是按照蛊王的意思做的……”

正文卷 第593章:你这是背叛

夏侯雪深吸一口气道:“我的父亲曾经告诫过我,苗族人,可以对不起天地,但是绝不能对不起朋友!因为你伤害了朋友,以后就交不到朋友了!而陈烦,就是我的朋友,我不允许你们这样对我的朋友!”

前面的蛊师相劝道:“雪小姐,你难道不明白,只有将陈烦交出去,才能够救下你吗?”

“你们说的道理我都懂,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能这么做,因为我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夏侯雪冷声说道:“话说回来,如果我是这样的人,陈烦还会将我从周喜和何昆手里救出,送我回怡石寨吗?”

“我知道!”蛊师首领的一脸诚挚地说道:“雪小姐你重情重义,但是在这个时代,这一套已经行不通了,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你试想一下,如果龙蛊皇震怒,会是什么后果,不仅是你,整个怡石寨都将被拖入深渊!”

夏侯雪不为所动:“我只知道,我不能让陈烦有事,你们赶紧放了他!”

蛊师脸现为难之色,沉吟了半晌道:“这样吧,雪小姐,你也别为难我,只要蛊王同意放人,我立即放了陈烦,你看怎么样?”

“好!”夏侯雪掏出手机,指着两名蛊师道:“你们给我过来,听好了!”

两名蛊师不疑有它,靠近过来。

夏侯雪装做拨号的样子,突然间一甩手机,手机里喷出一团白色的烟雾,正好喷中两名蛊师的双眼,从气味闻来,夏侯雪喷的是石灰,她一早就料到了他们不可能听自己的,而硬碰硬的话自己的本命蛊又不是他们的对手,只能巧取!

她所谓打电话给蛊王的手机,不过就是一个空壳,里面塞满了石灰,信手一挥,石灰激扬,夏侯雪还怕自己撒石灰的时候照顾不到太宽的范围,特意将两名蛊师聚到一起。

石灰激荡之下,两名蛊师齐齐中招,眼睛糊上了不少的石灰水,他们赶紧伸手擦拭,而趁着这机会,夏侯雪已经放出了本命蛊。四名轿夫都不是黑苗,自然也没有本命蛊什么的,不过半分钟,就被夏侯雪的本命蛊挨个咬了一个遍,都软倒在地,动弹不得了。

夏侯雪几步走到我的面前,取出一把弯口小刀,将绳索割断,扶起我道:“陈烦,醒醒,快醒醒……”

我睁开眼道:“我早就醒了!”

“那还等什么,快跑吧!”夏侯雪看了一眼已经将眼睛揉得红通通泪汪汪的两名蛊师,冲我说道。我虽然宿醉未醒,还有些摇摇晃晃,但是在夏侯雪的搀扶下,总算没有摔倒。

一边往前跑,我深吸一口气,嘬唇一吹,一声悠扬的口哨声激越而出!与此同时,两名蛊师也擦掉了眼中的石灰,睁着汪汪的泪眼向我们追了过来。

夏侯雪回头看了一眼,紧张起来,冲我说道:“咱们得加紧跑了……”

夏侯雪刚才放倒六人,救出我的过程简直如行云流水一样顺畅,之所以会这样,核心原因是以有心算无心,以先发优势将两名蛊师制服了,如果是硬碰硬,夏侯雪不但救不出我,有可能连自己都得搭进去!

这也是为什么夏侯雪见两名蛊师追来会如此的紧张!

两名蛊师追了几步,其中一人突然停了下来,冲仍在往前追的蛊师叫道:“张哥,你傻呀,追什么追,咱们可以放蛊的啊!”

前面的张哥也反应过来,两人手忙脚乱地取出竹筒,拨开了塞子,以声控蛊,向着我们追来。

而这时候,我和夏侯雪的前面,响起了汽车发动的声音,不过数秒钟,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芦苇荡中穿出,迎着我们驶来。

我松了一口大气,心说元思思我总算没有看错你!元思思胆心归胆小,但是并没有逃窜,而是躲在了附近的芦苇荡里,不然的话,我也不可能一声口哨就能够将他召来!

身后,两只蛊虫正向我们飞速靠近,前面越野车也向我们靠近过来。

两者的速度相当,而我们又处于他们的中间位置,如果我们站立不动的话,说不定汽车开到近前的时候,蛊虫也已经在我们的身上咬上了,但是,我们会动啊!

我和夏侯雪跑出七八步,拉开车门,上了车,而这时候,两只蛊虫才堪堪赶到,在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双双撞在车窗玻璃上,撞得头昏眼花的,一时间都摸不清东南西北了。

车子在芦苇荡中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飘移,往前开去。

而在我们的身后,两名蛊师已经收回了本命蛊,看着越来越远的车影气喘吁吁,一边掏出手机通话,用脚趾头也以能够想到,他们在给谁打电话!

车子往前驶出十多分钟,夏侯雪的电话便响了起来,她看了一眼我,接起了电话,才一接起,便听到电话那头有人吼道:“小雪,你这是背叛怡石寨,你这是背叛我们夏侯家,你知道吗?”

夏侯硕的声音很大,语气严厉,在夏侯雪听来,不啻于一记记重锤!不过,她很快便清醒过来,对电话里的夏侯硕道:“爸,你跟我说过,苗族人,可以对不起天地,但是绝不能对不起朋友!因为你伤害了朋友,以后就交不到朋友了!陈烦是我的朋友,而且救过我,我们不能那么对待他!”

“不能那么对待你的朋友陈烦,这话说的多么高大上啊!”电话里能够听到拍桌子的声音,很显然,夏侯硕已经愤怒到了极致“你为了你的朋友陈烦,就可以将怡石寨置于死地吗?……”

“你知道龙若若是什么人,她以一人之力,将黑石寨从牧场跃升为第一大寨,当年将黑石寨打为牧场的金寨被打为了牧场,金寨蛊王许矢沦为扫地人,不仅如此,黑苗寨的蛊王木棉花传闻也得罪过龙若若,结果怎么样,黑苗寨成为牧场,木棉花沦为扫地人!传闻龙若若在东南亚得到了母虫,她以母虫做本命蛊,力量已经强大到可怕的地步!怡石寨在她的面前,与蚁蝼也没有什么区别,逆她心意,就等于是自寻死路!”

正文卷 第594章:至死也没有弄明白

“……我知道,陈烦这个好孩子,他能下决心救木棉花,还将你从周喜和何昆手底下救出,当得起义勇二字,但是,这在绝对的力量下,并没有什么屁用!”

“如果龙若若震怒,怡石寨就会成为牧场,到时候,咱们拿什么向寨民交待?”

“不错,你是没有辜负陈烦这个朋友!”夏侯硕沉痛地说道:“你去过牧场的,你知道那里是怎么样的人间炼狱,你希望你的亲朋好友,日日相见,喜欢你,与你玩耍的寨民成为‘畜生’吗?”

“小雪,你听着,陈烦昨天喝了那么多的酒,现在应该还没有彻底地清醒,听我的,制服他,将他带回怡石寨,我和你的两位哥哥就在怡石寨里等你!”

夏侯雪听到这里,眼泪流了出来,她的神情纠结,良久之后,还是咬咬牙说道:“爸,我说过,这件事情与陈烦无关,全是我的责任,我会承担属于我自己的责任的!”

夏侯雪说完,将电话挂断了。

才挂断,夏侯硕的电话又打了来,她没有接,而是直接将手机关机了,夏侯雪将手机握在手里,看向我,神情复杂地道:“现在我与你一样了,都是无路可退!”

我想劝夏侯雪,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她走到今天,全是因为自己的‘任性’,不对,说是任性也不合适,是对真理和正义的坚持吧!她从开始帮我们,并不是因为她想看看我这个好人会不会死,而是因为我们不屈,让她决定帮我们,她的心里有自己的一套价值观,这价值观,即使是最为艰难的环境,也不会改变!

因此,这时候我无论劝他什么,怎么劝都是多余的,因为她的心里有一杆称,知道怎么选择,也知道怎么去做!

我一把握住她的手道:“一起吧!”

夏侯雪楞了楞,重复我的话话道:“一起吧!”

嘀嘀嘀……元思思不满地按起了喇叭,音响里传出她不忿的声音:“陈烦,要谈恋爱下车去啊,本姑娘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谈过恋爱,见不得这种事情!”

“思思,你误会了!……”我颇为尴尬,想要解释,想了想似乎也没有什么可解释的,道:“元思思,先往前开吧,离怡石寨远一些!”

接下来,越野车被我们当成了会议室,我和夏侯雪商量着接下来怎么办!我发现,夏侯雪比较茫然,也难怪,变故四起,家不能回,她都有些蒙,一时间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这个时间,咱们回去千江苗寨是最安全的,但是,我突然不想再回去,咱们不能一直被动挨打,这样下去,何时才是个头啊,咱们得主动出击,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扳回局面。

好在这时候,方圆,小二小三已经不需要我,操心了,他们在千江苗寨里,还算是相对安全……

就在这时候,手机响起,将我的思路打断了,我取出手机一看,心说才说到方圆和小二小三呢,他们就打电话来了,这也太巧了吧!我接起电话问道:“方圆,你们那边什么情况?”

方圆的声音响起:“我们还好,就是小二成天嚷嚷着要去救木棉花,其它还好,吃得也好,住的也好!除了有点无聊!”

“哦,那就好!”我心说方圆你如果只是想找我聊闲天,我可没有那工夫,正要说没什么事我就先挂了,就听方圆道:“师兄,我跟你说啊,就在昨天,长老会里发生了一件事……”

我疑问道:“什么事啊?”

方圆说道:“米长老死了!”

“米长老死了?”这确实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不仅是米长老,连他的侍女也死了……”

米长老在我的眼中只是厉害一点的糟老头而已,但是,方圆提到曾侍女时,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她穿着皮衣皮裙,手拿皮鞭的样子,挺诱,惑人的,死了真是可惜呢!

但是据方圆所说,曾侍女是米长老的养女,从三岁就跟着他,一直到如今。我顿时心中一冷,心说这个曾侍女虽然美,艳,性,感,还是死了的好,不然的话,米长老一死,他肯定会迁怒于我们,说不定会对方圆等人下手,她只忠于米长老,米长老死后,她就等于是失去信仰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那时节方圆,小二小三只怕凶多吉少!

我皱眉问道:“米长老是长老会成员,而长老会,也算是千江苗寨食物链的最顶端了,怎么会有人对他下手啊……”

方圆的语气有些八卦“我听说啊,只是听说啊,米长老的死,就是因为他是长老会的成员,长老会限定名额二十二人,他们不死,别人就挤不上来,这一次米长老失去了本命蛊,就像是毒蛇失去了牙齿,自然会被觊觎!”至于杀他的凶手,不用说,就是补他的缺的人,要是在现实世界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这里,就不一样了!做为长老会的长老,天生就得接受考验,如果在考验中死了,也是他技不如人,活该!

长老会是一个大的练蛊场,老弱而又不肯退出的人,最终会被新来者杀死,并被占有一切!

用蛊的原理思考问题是黑苗的一大特征,也是这特征,保证长老会一直的强大!

可以说,米长老也是被我间接害死的,是我夺了他的本命蛊,让他失去了尖牙,最终为敌人所趁,不过我并没有丝毫内疚的意思,如果不是他太小心眼,太恶毒,想将我迫出千江苗寨,报初见的潲水之仇,他就不会被我夺了本命蛊,不被我夺本命蛊,他和他的侍女就不会被竟争者杀死……

不知道他临死前会想些什么?会后悔自己一步一走走入歧途吗?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临死之时,一定被一个问题深深的纠结着,那就是,我为什么被他的本命蛊咬了却没事儿……他从我们住处离开之时问了我好几遍,我都没有告诉他,这个问题,他至死都没有弄明白!

正文卷 第595章:利在千秋

说句实在话,米长老和曾侍女死了,对我们有益无害,因此我也没有往心里去,就像是听到了一件千江苗寨传来的八卦新闻了。

挂断电话之后,我突然想起一事,眼睛一亮。

米长老死了,他的本命蛊就不用还了。

这么好的本命蛊,如果拿来给夏侯雪的话,等于凭空将他升级到了蛊王级别呢!

我将这事和夏侯雪一说,夏侯雪答应了,倒没有显得那么高兴,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人的身体里只能有一只本命蛊,也就是说,如果夏侯雪想要让鬼脸蜂来做自己的本命蛊,她的金甲虫本命蛊就得被鬼脸蜂给吃掉!

她心里有些不舍,但是到了这个地步,除非不想活了,不然的话,如果有让自己强大起来的机会,还是得把握住才行!

而对于鬼脸蜂来说,宿主死掉,它必须得重新找一个宿主,不然的话,不出十天半月,它就会因为没有供养而死掉!一个需要变得更加强大,一个需要找新的宿主,将二者融合应该不是很难。

我们在深山里采来野蜂蜜,将夏侯雪的血渗入其中给鬼脸蜂吃,让它慢慢习惯夏侯雪的气味,鬼脸蜂一开始还有些排斥,不过慢慢就习惯了,如此三天之后,就到了夺蛊的时候了。

我们准备了一个小瓷盆,有盖的那种,夏侯雪先将自己的本命蛊召唤出来,放进瓷盆之中。夏侯雪手捧着金甲虫,眼中有着不舍,但是最终还是一咬牙,将金甲虫置于了小瓷盆中。

金甲虫能被练做夏侯雪的本命蛊,就是从蛊盆中练出来的,其中的血腥撕杀与搏斗,早已经深刻于它的心中,这时候重新被投入蛊盆之中,它怎么能不明白其中的意思呢?

它在蛊之中紧张地蹦来蹦去,金色的甲壳,一次又一次地撞击着蛊盆的盆盖。与其说金甲虫在撞蛊盆的盆盖,还不如说是在撞击着夏侯雪的心,她的神情越来越纠结了。

不过到最后,她还是果断地将鬼王蜂投入了蛊盆之中……

鬼王峰投入蛊盆之中后,盆中顿时咚咚咚地声响不绝,不像是一阵急雨拍打在玻璃窗上。急雨来得快也去得快,很快便平息下来,夏侯雪犹豫了一下,揭开了蛊盆的盖子,就见鬼王峰六只脚正抱着金甲虫啃食,金甲虫的头已经被啃掉了。

不到十分钟,金甲虫整个都被鬼脸蜂吃掉了。

我看向在发呆的夏侯雪,说道:“好了!”

夏侯雪这才反应过来,迟疑了一下,张开了嘴。

鬼脸蜂绕着夏侯雪飞了三四圈,最后慢慢地靠近她的嘴,从她的嘴里飞了进去。到这里,算是练蛊成功了,夏侯雪的力量虽然强大了许多,但是看得出来,她并不开心。

我也知道这么做有些为难她了,但是事已至此,想要自保就只能让自己变得更强,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在接下来的两个钟里,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我们开车到一条溪流旁,用树叉叉了两条鱼,烤来吃,直到吃完了鱼,夏侯雪才开始说她练蛊之后的第一句话“我吃饱了!”

“嗯!”我点点头,放心不小。

与我们在车上商量的一样,我们准备主动出击,虽然是主动出击,也得掌握策略才行,我的策略就是——从黑苗寨前蛊王秦新雨下手,秦新雨出卖木棉花之后,被安排到了何昆的桃木寨做村长,很显然,对于这个出卖本寨的家伙,龙若若也没有打算重用他,而是将他塞去了还算是富裕的桃木寨挂个虚职过自在日子。

要知道,在黑苗,村长虽然名义上是最低等级的干部,其实屁都不事,顶多负责一下传达镇上文件,在寨上,永远都是蛊王说了算,因此,秦新雨名义上是桃木寨的村长,事实上也就比村民的地位高那么一点半点而已。

为了这么一点点地位,还要出场本寨,背景离乡,如果他一早知道这样的结果,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这么做!

桃木寨隶属于周口镇,两者相距十三四里路的样子,今天是星期一,晴,是周口镇赶集的日子,也是镇上集全各村村长开会的日子,我们在山里住了一晚上之后,准备进城去。

和我们一样进城的人不少,半路上,我们遇到一名老太太挑着一担青菜,走一阵歇一阵的往镇上而去。

住在城市的人永远也理会不到乡村老人的艰难,也许你随便喝一杯饮料,买一支花就要几十元,而他们——担一担自家种好的青菜走上四五公里去镇上买,从夜露重重到夕阳夕下,所得也不过是二三十元钱……

我们叫住老太太,将她送到了街口,老太太对我们连连称谢,老树皮一样的脸上沟壑纵横……

七八点钟的样子,镇上人已经不少了,我们在街上吃了一碗米线,往镇正府走去,进到院子里,就听一个宏亮的声音道:“……现在国家政策好,精准扶贫,无息贷款,大力发展农村,因此,咱们各村村长一定要把握这历史性的机会,将村,寨发展起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我听了一会儿,实在无趣,见桌上有一副象棋,便和夏侯雪下起象棋来,这丫头不亏是蛊王家里出来的,下棋之时攻得凌厉,守得稳当,连着三局我就输了两局,到后面才算是挽回了一点颜面。

五局下来,会终于开完了,有人开始下楼,有男有女,年纪都有些偏大,男的大多穿着蓝色的中山装,腋下夹一只公文包,眼泡一个比一个大,女的则穿着梨子大衣,汤着粗劣卷发,有的还穿着高根鞋!

他们便是村寨中的精英人士!

人群之中,我一眼就瞄见了秦新雨,失去了四生四世蛊之后,他像是苍老了十多岁,头发花白,而且秃了一大块,一套皱皱巴巴的西装在一群中山装中显得很是另类。

他的公文包是新买的,应该是这群人中唯一用真皮皮包的了,就跨在肩膀上,他的手里,还拿着一叠复印好的宣传文件……

正文卷 第596章:安心如此

秦新雨走出镇正府院子,并没有着急回去,而是在街上闲逛着。

他买了两斤牛肉和一斤水豆腐,又买了一些水果,向着自己停在镇外的山寨电动汽车走去。

我和夏侯雪也跟过去。

在他将要上车时,我一把按住了他的肩膀,嘿嘿笑道:“秦新雨,真是好久不见啊!”

秦新雨转过头来看到我,一张中年大叔的油饼脸上写满了惊愕,随后一张嘴,一只黑乎乎的虫子向着我弹跳而来,与此同时,我还闻到了一股恶臭味道。

秦新雨的四生四世蛊是意外得来的,据说有一次他从城里回黑苗寨,路遇一名男子倒伏于地,将自己喝剩下的水给老头喝了一口,男子感念他的一水之恩,见加上自己也已经命不久矣了,便将四生四世蛊传给了他。

得了四生四世蛊的秦新雨命运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将前蛊王赶下了台,自己做上了蛊王,在黑苗寨称王称霸!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不到五年的时间,四生四世蛊就被我夺了去!

除了意外得来的四生四世蛊,他本身的练蛊水平十分一般,因此,在失去了四生四世蛊之后,他新练出的本命蛊连普通的黑苗都比不过,我自然不会在意!

那蛊虫的身体一躬,向着我的脸面弹跳而来,但是它的速度未免慢了一些,被我一把抓住,塞进了竹筒之中。

见本命蛊被抓,秦新雨一时楞住,过了好一会儿才醒过来,冲我怒声道:“将我的本命蛊还回来,快将我的本命蛊还回来!”认出我来,眼中的神情顿时变得复杂起来,有愤怒,更多的却是害怕。

“陈烦,你你你……四生四世蛊已经被你抢去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我将竹筒收好,仍然感觉手心中有着挥之不去的臭味,我甩了甩手,试图将那臭味甩到空气中,慢慢悠悠地说道:“秦新雨,你别急啊,我这一次来找你,不是为了要抢你的本命蛊,我有一些问题要问你,本命蛊我暂时为你保存了,等我问完了问题,再还回给你,好不好?……”

“这这这……”秦新雨心里肯定已经骂开了:我好你大爷啊,不好,一点也不好!但是面上却装出一脸的猥琐:“这这这,我没有什么你想知道的……”

“我还没有开始问呢,你怎么就知道你身上没有我想知道的?”我将车门打开,大马金刀地坐下,看着秦新雨道:“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怎么配合龙若若骗走木棉花的四生四世蛊的?”

“我我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秦新雨神情闪烁。

我拍了拍秦新雨的肩膀道:“你得明白一件事情,我能来找你,是因为对你的所做所为有过了解了,所以,你最好别欺蛮我,因为这除了让我不爽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我指着夏侯雪道:“你认识她吗?我猜你也不认识,她叫夏侯雪,她的本命蛊是鬼脸蜂,是从千江苗寨长老会一个长老那里抢来的,如果你的消息够灵通的话,应该听说了长老会米长老身亡的消息吧,如果将天下蛊物分做三品的话,这只鬼脸蜂的品级应该是中级编上,它的蛊毒不但能够伤人,还能够伤魂,你要不要试试!”

配合着我的话语,夏侯雪檀口微张,便听到她的口中发出嗡嗡嗡的声响,一只比普通蜜蜂大上三四倍的蜂从夏侯雪的嘴里飞了出来,它全身有着黑色的斑点,蜂首尤甚,看上去就像是一张鬼脸一样,这也是鬼脸蜂的由来。

就像人一样,厉害的人有杀气,蛊也是一样,鬼脸蜂才一出现,秦新雨的脸色就变了,他好歹是曾经拥有过四生四世蛊的蛊王,也许练蛊的本事不怎么样,但是眼光还是有的。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我没有骗人,这只鬼脸蜂不同寻常。那嗡嗡的声响中,那看不到聚光的复眼之中都带着杀气。

他的身体沿着车身慢慢地滑到了地上,苦着一张脸道:“是我不对,是我不对,是我将黑苗寨带入了深渊之中!不,不是我……”秦新雨又否认道:“不,不是我,没有我的配合,龙若若一样要让黑苗寨沦为牧场的,根本原因不是我,而是木棉花得罪了龙若若……”

我与想起了在火车上木棉花与龙若若的初见,木棉花为了我,对龙若若厉声喝斥,这其实是不附合黑苗的三观的,黑苗的三观是,在苗寨里可以斗个你死我活,但是到了外面的世界,苗族与苗族之间是最亲的,如果苗子错了可以调解,如果苗子对的就要一致对敌,这就像是某个流氓在外地被打了,振臂高乎,我是某某人,今天有人打了我,我没有某某地的老乡,来帮个忙!

如果有与他同属一地的,就会跳出来帮忙一样!

但是木棉花没有帮她,也没有调解,一直向着我一边,这对于苗子来说,不啻于背叛,这也是龙若若记恨木棉花最主要的原因!

那时候的木棉花比成若若要厉害一些,因此,即使她们人多势众,也不敢乱来,但是龙若若得到母虫之后,情况不一样了,强弱已易主。不对,说是强弱易主也不准确,因为那时候木棉花的本命蛊已经被龙若若联合秦新雨骗走了……

我将秦新雨从地上拉起道:“秦老哥,我想你还没有弄明白,我来找你,不是和你分是非对错的,这没有意义,我只是想让你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我!我只想救出木棉花,其它的都不关心……”

“只要你说的都是真的,我就放过你!”

“是是是是!”秦新雨见我不像是哄他,一迭声应道,他告诉我,从蛊王之位跌落成平民,他有不少的心理落差,也恨过我和木棉花,但是慢慢地他算是想明白了,如果一个人的双能力与他的位置不相配,他也许短时间会爬得很高,但是迟早都会摔下来的,而他,不过是经历了这样一轮过山车而已!

当然,想明白归想明白,并不表示他会安心如此!

正文卷 第597章:抢蛊

不甘心也没有用,秦新雨很明白自己的本事,不甘心的鲤鱼,越过龙门可为龙,不甘心的泥鳅,即使越过龙门,那也还是泥鳅,除非像上一次一样,得到上天的眷顾!

上天眷顾了你一次,已经是用尽了三生的福缘了。

怎么可能有一而再,再而三的机会呢?

秦新雨原本以为自己的一生也就是这样了,却在某一天的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有两人就像武侠小说里的高手一样,飞檐走壁,穿堂过屋,却在他的卧室里停了下来,将他往肩膀上一扛,扬长而去……

然后,秦新雨被带到了一个密闭的空间里,这里空无一人,却让人感觉到无上的威严,一草一木都让人不敢逼视!

再然后,秦新雨醒了过来,醒来后的他发现,自己不是在做梦,他就在这密闭的空间里,曲折的雕花石栏走出一人,一身黑衣,长发在头上挽了一个高高的髻,远远望去,就像是女王一样。

这人就是龙若若。

龙若若将秦新雨是如何得到四生四世蛊,又是如何失去四生四世蛊的经过问了一遍,很直接地告诉他,她将秦新雨找来就是希望他能帮忙将四生四世蛊从木棉花的身上骗来。

龙若若这一句话,燃起了秦新雨积聚已久的仇恨之火,再加上他感觉到眼前此女不是凡品,就打算尽心尽力地做他的马前走狗,龙若若告诉他,想要实驰这个计划,第一步得找到将四生四世蛊赠与他的那人。

秦新雨说那人五年前就死了,这时候只怕已经成为枯骨了。

龙若若却不以为意,让秦新雨只管去找。

于是,秦新雨便找到了五年前的山谷,将赠与他四生四世蛊的死尸从地下挖了出来(秦新雨还算是良心,在得到四生四世蛊之后,将尸体埋葬了,不过重新将尸体挖出,以前的善行都付诸东流了)却发现尸体完好如初,龙若若知道之后,让他将尸体好好打扮一番,换上新衣物鞋子,然后去找木棉花,骗他说这具尸体被下了巫蛊,非得四生四世蛊进入死者的身体,将巫蛊杀死,他才能活下来!

秦新雨依言而为,找到了木棉花,将龙若若对他说过的话重又对木棉花说了一遍,木棉花从黑苗寨最底层的黑苗突然一跃成为蛊王,根本没有人服她,就好像是村里最穷的人突然衣锦还乡,全村人都会看他不顺眼,仿佛他的钱都是偷来的抢来的,第二天便会被投进监狱里去。

木棉花与人为善,急人之难,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让黑苗寨的小部分人改观,当然,这小部分人并不包括秦新雨,事实上,秦新雨比所有人都恨木棉花,他的蛊王之位被夺之后,老婆跑了,孩子也看不起他,生活几乎进入了绝境……

秦新雨去找木棉花的时候她很意外,也许是抱着救人之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信念,也许是想缓合与秦新雨的关系让那些不忿的人看清楚,最恨我的人都易帜了,证明我的蛊王之位实至名归……

也正是木棉花迫切地想要与人为善的念头,让她忽略了潜在的危机,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她不知道这具尸体就是四生四生蛊最初的主人,不相信自己的本命蛊会那么轻易地被抢……

她放出了四生四世蛊,一只像是半片老树皮一样的奇怪虫子,那虫子飘在半空中时像一片轻羽,它没有翅膀,平时四肢都藏在“枯树皮”的缝隙里,让人发觉不了它是凭什么飞在半空中的。

但是,它就是在飞,姿态优雅。

它飞到了那尸体的脸上,从它的嘴里钻了进去。

就在这时候,从一旁的黑暗之中突然窜出了十多人,用一块黑布将无名尸体的头绑住,将无名尸体往担架上一塞,便抬着担架扬长而去了。连秦新雨也被拖走了。

他下意识地回头去看,发现木棉花一脸的茫然,事情发生得太快,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等到反应过来之后,她赶紧从腰间取出一根横笛,吹奏起来。

基本上,每个资深的蛊师,都会独创一种召蛊的方式,不过一般都是用声音,有吹口哨的,有击手鼓的,有吹,萧吹笛的,木棉花选择了笛做为召蛊的方式。

原来她一吹笛,不论四生四世蛊在哪儿,都会回到她的身上,便是现在召蛊笛却没有了反应,木棉花一连吹了三四遍,不仅没有将四生四世蛊召回来,反而连尸体,秦新雨,黑衣人通通都不见了……

其实这不难理解,蛊一般随人而死,四生四世蛊也是如此,只是,四生四世蛊与别的蛊物不一样的是,它的死只是一种假死,若干年后,又会重新复活,择主而寄,经历一个轮回,升一次级,像四生四世蛊,如果再升一次级,就是五生五世蛊了,可以升级到九生九世蛊,到了那个级别的蛊物有多厉害,谁也不知道。

它本来应该在无名尸体的身体里假死,蜕变,但是因为无名尸临死之前将它易主,它这才随秦新雨去了,此后几次易主,但是在没有蜕变之前,在他的心里,只有无名尸体才是他真正的主人,因此,当他回到无名尸体的身体里,木棉花自然召之不回……

那时候的木棉花,一定是绝望的吧,她所有的力量都来自于四生四世蛊,而现在,四生四世蛊丢了,最为严重的是,第二天就是蛊王会……

黑衣人抬着尸体,架着秦新雨走了十多里的山路,将他们带到了龙若若的面前,龙若若本来想要将四生四世蛊从无名尸体的身体里取出,做自己母虫的食物,但是尝试了几次也没有成功,便放弃了,他让秦新雨和几个黑衣人将无名尸体绑在马上,送去了苗族禁地紫禁山。

之所以会将无名尸体送去蛊王会后面的紫禁山,是因为那里是苗族禁地,闯入之人必死无疑,将无名尸体扔入紫禁山,就没有办法再找回了,当然,如果在紫禁山的边沿,还是有可能被找回的,因此,他们将无名尸体绑在了马上,马在紫禁山里走,越走越深入,这样一来,就再也没有人能够将之找回了!

正文卷 第598章:为……赎罪

这件事情之后,秦新雨满以为自己会受到重用,不管怎么说,在夺四生四世蛊这件事情上,他是首功。

但是事情却并没有像他预料的那样,他没有得到重用,而只是被塞到了何昆的桃木寨任一个小小的村长,倒是给了他一些钱财,做一个偏无乡村的富家翁是没有问题了!

当得知这个结局之后,秦新雨十分的气愤,脑海里蹦出一大串的成语: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不过过了一段日子之后,他就想明白了,他只是恰逢其会,做了一枚重要的棋子而已。

就像是像棋中的兵,过河之后,地位突然变得重要起来,但是使用过一次之后,往往成为弃子了,因为兵就是兵,毕竟不能像车和炮一样大杀四方!

无论你是在敌营或者是本营,能力永远是最重要的,没有能力,在哪里都站不住脚的,就像在狼群之中,土狗得不到重用一样,秦新雨蛊术一般,又是叛徒,说实话,龙若若能够让他偏安一隅到一个富家翁已经是厚待了!

秦新雨正是因为想通了这一点,也就安生下来,他在桃木寨娶了一名年轻的黑苗女子,比他原来的老婆要年轻十来岁,他认真地做好他的村长,参加每场地镇一的政策宣传会,为每一个需要他带东西的人从镇上将东西带回寨里……

我打断他道:“行了,行了,我不想听你在桃木寨过得有多好或者有多坏,我只想救出木棉花……”

秦新雨摊开双手道:“我知道,可是,我帮不到你们……”

“帮得到!”我嘿嘿笑道:“你当然帮得到,你可以带我们去紫禁山里找那具无名尸体啊……”

秦新雨脸色大变:“不行,不行,这件事情绝对不行,紫禁山是禁忌之地,我不能去,会死的!”

我按住秦新雨的肩膀道:“秦新雨,你觉得我的命比你的命贱吗?”

“没有,没有,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秦新雨赶紧说道。

“既然如此的话,我能去,你为什么不能去?”我的声音拨高了几分,我找秦新雨本来就是为了查找四生四世蛊的下落,为救出木棉花做准备,如果能将四生四世蛊找到,让木棉花恢复力量,就等于是多了一只强大的有生力量,到时候大闹蛊王会,也未必就没有机会!

我的话让秦新语哑口无言,一时间想不到什么话来应答。

我的语气温和了一些:“木棉花因你做了扫地人,整个黑苗寨因此成为牧场,已经有十多人死于非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就当为自己赎罪吧!”

我的话让秦新雨脸色一变,尤其是说到已经有数十人死于非命时,他的脸色阴晴不定,沉默了许久,一直到两三分钟之后,才终于下定决心,点头道:“好吧,就当是为自己赎罪吧!”

秦新雨上车之后,给老婆打了个电话,告诉他遇到故友,早则两三天,迟则十天半月才回家,与新婚妻子一通恶心八啦地卿卿我我,挂断电话,秦新雨抬眼看了看窗外的风景,指着东南方向道:“走这边!”

紫禁山在黑苗之中无人不知,它地处黔地的东北方,是蛊王会的后山,相传其中藏有十分可怕的东西,只要有人胆敢闯入禁地,必死无疑,就算是蛊王,蛊皇也不例外!

当然,紫禁山的可怕不只是因为传说!仅凭一个传说,也吓不到胆大之人,喜马拉雅山有多高啊,还不是有人挑战嘛,紫禁山真正可怕之外在于,那些想要挑战它的胆大之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

如果你不觉得它可怕,你可以绕着它走一圈,你至少能够找到十具尸体,他们有的已经新长的青藤缠上,有的就挂在树上,有的半截身体已经入土,另外半截身体还现出土外,挂在肩膀上的,低垂着的骷髅头像是在想什么深刻的问题!

三个钟后,我们来到了紫禁山的东北坡,这里明明是中国的西北边陲,植被却像是热带雨林一样,树木的叶子很大一片,绿得可怕,而且,站在山脚下时,你能明显地感觉到,这里的气温,比别处要低一到两度。

车子在靠近紫禁山四五十米的样子明显有些失控,因此我们不得不下车步行。

秦新雨虽然说要“赎罪”但是每靠近紫禁山几分,他就紧张几分,不仅是秦新雨,夏侯雪的目光也收紧了,只有我没有什么感觉,可能是因为我不是苗子,对于他们的禁地,没有那么深切的感受吧!

也有可能是我武侠小说看多了,因为在传统的武侠小说里,但凡是落崖,闯入禁地什么的,不仅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还有不得了的好处,比方说找到前辈高人埋下的九阴真经啦,与古墓里的美女谈恋爱啦!

走到近前,秦新雨指着面前的一棵老树道:“驮着无名尸体的马车,就是从这里赶进紫禁山的!”

我看向那老树,怕不有上百米高,树干要三四人才能环抱得住,老树下长满了灌木丛,根本没有路!也正是因为灌木丛的根系和厚厚的落叶,这里的土地蓄水能力特别好,虽然已经过去了近一月,还能够清楚地看到马蹄印!

见秦新雨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怎么能够不明白他的意思呢!

他的意思是:别让他走前面!

按道理来说,他是俘虏,是罪犯,他不走前面趟雷,难道我们走前面啊!不过,我还是决定我们走前面,原因有二,一是他练的蛊实在太一般了,如果碰到稍微严重一点的事情,他无法自救。更别说是为我们趟雷了,第二是既然他打前锋也帮不上什么忙,还让他心中怨恨,还不如向他示好呢!

要知道,在危险的境地之中,心能不能拧成一股绳也是活下去还是死完蛋大吉的重要指标!

我迈步上前道:“我走前面,你在中间吧!”

秦新雨眼睛一亮,赶紧将我让到了前面。

对于秦新雨的举动,夏侯雪一脸的嫌弃,如果不是我在的话,她估计会一脚将秦新雨踢进紫禁山里去!

正文卷 第599章:套尸

紫禁山的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霉腐味道,其中有树叶腐烂的味道,也有动物尸体腐烂的味道……

树木里鸟叫虫鸣声音极响。

听声音不像是现在已经快立冬了,好像春夏之季,万物生长一般。

我往前走没几步,踩到了一块长满青苔的石板,摔了一个屁墩儿,等到站直时才发现,这哪里是长满青苔的石板啊,这特么的就是一只巨大的鼻涕虫嘛……

说实话,老子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鼻涕虫呢,有碗口那么大,一摸屁股,沾了一屁股湿湿滑滑的鼻涕虫的粘液,让人恨不能将裤子都脱下来扔掉。我知道,在紫禁山里我们将遇到的麻烦远不至此,如果这都受不了的话,就不用往里走了。

每隔上三五米,就能够找到一两只马蹄印,指引着我们前面的路途,说是“路途”其它根本没有路,就是在藤蔓与灌木丛中绊出一条路来。因此,行走起来十分的艰难!

往前走了一里多路的样子,我们发现了一具骷髅,骷髅全身发灰,靠在一株东北松下,看他的样子,左手放在膝盖上,右手正将什么东西往嘴里送,像是在吃东西,然后突然就死了。

他坐着的地方长出了灌木丛,灌木丛的枝叶从他的肋骨中穿出来,伸展着,迎接那为数不多的,从松针上漏下的阳光!远远看去,倒像是灌木丛支撑起骷髅头一样!

“死,死,死人……”秦新雨惊呼。

说实话,秦新雨现在的猥琐样子,很难让人相信他曾经是一个苗寨的蛊王……

一只死了几十年的骷髅有什么可怕的,他即不是传播瘟疫,又不会尸变,事实上,它已经成为了紫禁山的一部分,就像这里的树,土和山石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

我们走过骷髅的时候,发现一条蛇从它肚腹的位置钻出来,向着前面的蕨丛钻去,在那里,有一只老鼠正从洞里钻出来。

走了没有多远,夏侯雪叫住了我:“陈烦,等一等!”

我回头问道:“夏侯雪,怎么了?”

夏侯雪的神情凝重,一边四处张望,问我道:“陈烦,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正常?”

哪里不正常?哪里不正常了?我仔细想了想,除了林子更茂密了些,连阳光都快要撒不进来了,其它一切还好。我摇头表示没有看出来。

夏侯雪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进紫禁山时,鸟叫虫鸣的,吵得人心烦意乱,但是现在你再听,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树林之中寂静如死,就好像那些鸟与虫,齐齐被捂住了嘴巴一样!”

夏侯雪的话,让我想起了一个成语“万马齐喑”相传,真正的千里马现之时,一声鸣叫,马场里的马都喑不发声,树木里的鸟虫都像是被捂住了嘴巴一样喑然不声,不会是因为有更加厉害的家伙出现了吧!

叭答,叭答……

这是什么声音?

传说中紫禁山里可怕的东西就要出现了……

我扶着树往外望,看到了一团红色的棕毛,当我看清那东西全貌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那是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个人,他下身穿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灰色的休闲衣,头上还戴着宽沿帽,远远望去,就像是电视里的西部牛仔一样。

传说终究还是不能信,不是说紫禁山上凶险异常么,那这马与这人是怎么一会事呢?他们在紫禁山里信步由缰,不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吗?

这时候,就听秦新雨惊呼道:“马上坐着的,就是无名尸体!”

我这才恍然省起,秦新雨跟我说的就是“无名尸体被架在了马背上,马被赶进了紫禁山,紫禁山是黑苗的禁忌之山,对于红枣马来说可不是,因此,它会一直往深山里走,寻找更嫩,更鲜的草!”

是四生四世蛊让鸟虫噤声。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滞留在了离紫禁山边沿三四里路远的地方!

莫非是这里有一块大草地,它吃了近一个月也没有将大草地的草吃光?

更让我惊奇的是那具被黑布蒙着的尸体,如果说此前他被埋在地下,因为没有空气水分,尸体不腐还能够理解的话,现在曝尸在外,几吹雨林仍旧不腐烂,就让人惊讶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惊讶的时候,既然找到了无名尸体,还是尽快将他带出紫禁山要紧!我冲夏侯雪和秦新雨打了一个招呼,便悄悄地那马摸了过去。

那马在树林里闲逛着,不时摘几片树叶子,打个响鼻,它的身体十分健壮,背上骑着个人,一点感觉也没有,仿佛背上骑的不是人,而是纸人一样!

终于,我摸近到了那马五米内的距离,那马套着鞍呢,看样子像是一匹已经被驯服的马,我试试能不能骑上它,如果不能,便抢尸弃马吧!反正我觉得,四生四世蛊再怎么不济,也不会钻到马肚子里去吧!

我已经靠近到了三米之内,正准备一个翻身,跃上马背时,那马的后腿突然向我踢了来,我赶紧让到了一边,感觉一股疾风,吹过我的后腿肚,让我的后腿胆一阵发凉。

马行千里,马最厉害的地方就是那四只脚,要是被踢上一脚,估计黄飞鸿的佛山无影脚也比它厉害不了多少……

看来,电影里主角的亲合力能够感化一切生物的主角光环在我这里根本没有用,我连一只马都感化不了,差点还被踢断腿呢!可能是在紫禁山里流浪得久了,马认生了!

将我当成了紫禁山里那可怕的东西了吧!

既然上不了马背,那就只能抢无名尸体了,我握住用树藤编织的绳套,在空中抡了几个圆,一松手,藤套便飞了出去……好在距离不远,我的准头也还行,第一次就套住了无名尸体的脖子,一拉,便将无名尸体从马背上拉了下来。

马儿吃惊,一声嘶叫,扬起蹄子往紫禁山深处而去。

我则将无名尸体往肩膀上一扛,招呼夏侯雪和秦新雨道:“走走走,咱们出山去!”

正文卷 第600章:我是尸体?

秦新雨大喜过望,进到紫禁山里还能全身而退,这简直就是奇迹!

他生怕自己反应慢了似的,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转身往山下跑去。

夏侯雪见我抱着无名尸体,要过来帮忙,被我制止道:“快走,快走,我能够搞定!”

只听得耳边呼呼风响,不时而有长得高的灌木枝叶抽打到我的脸上,但是我们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先跑出紫禁山去再说。

不过,一边往外跑我边寻思,紫禁山中被黑苗们传说极为可怕的东西会是什么呢,真的有那么厉害吗?驮着无名尸体的马在紫禁山里呆了近一个月为什么什么事儿也没有!

莫非传说中可怕的东西见紫禁山中一直没有人来,觉得没什么意思,然后就自己跑了?

那可怕的东西到底长什么样啊!

我背上肩膀上的人从普通人要轻一些,他虽然没有腐烂,但是身体里的水份应该被蒸发了不少,不过也没有达到干尸的境地,将之背在背上,我仍然能很明显地感应到他肌肤的弹性。

人般人死后,即使还没有腐烂,身体也有尸气,但是我却闻不到背上之人的尸气,可能是长久是曝露在空气中,挥发了吧!

我们往回跑的速度很快,几乎不到十分钟,我们就往回跑了两里多路,秦新雨与我拉开了半里路的距离,而夏侯雪一边跑一边等我,我们的距离要近一些。

就在这时候,听到树林里传来马嘶之声,此时的马嘶之声与从前不一样,我们听到第一声马嘶时是遇见红棕马与无名尸体时,马嘶之声有孤傲,有召唤同伴之意,而我试图骑马之时,马嘶之声有愤怒和警告之意,而此时的马嘶之声,十分尖利,像是受到了惊吓……

我的第一念头是红棕马有可能往树林深处跑时摔跤了或者将脚卡入了山石之间抽不出来,才会惊叫,但是无论如何,这时候和我不可能重返紫禁林去救它。

在心里默念一句:红棕马,愿老天保佑你吧!

秦新雨已经跑出了紫禁林,虽然已经跑出了紫禁林,这家伙仍旧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他向着越野车跑了去。夏侯雪已经靠近了紫禁山的边沿,不过她并没有急着出山,而是站在树林边上等我。

扛着一具尸体抱这么远,我有些累了,不过看到近在咫尽的出口,我的身上顿时升起了无尽的勇气!

这时候,又一声马嘶响起。

这时候的马嘶之声,不仅仅是尖啸了,尖啸之中还带着颤音,像是遇到了极为可怕的事情!与此同时,我还听到了马蹄声,红综马正疾速地向着我们奔跑而来。

我靠近紫禁山边沿的时候,红棕马已经跑到了离我不足三十米远的地方,我都能够看到它因为急喘鼻孔里喷出的白气了!

马声嘶嘶……

不对,应该是惨叫才对!就像是它的身后,有两只猛虎已经咬住了它的两片屁股,从其上撕下血淋淋的皮肉一样,但是事实上,它后面什么也没有。

又跑了两步,红棕马一头栽倒在地,四肢弹动着,像是临死前的抽搐,但是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发现是谁害得它如此,但是这时候,这已经不重要了。

红棕马离我们如此之近,那可怕的东西在杀死它之后,很快就会扑向我们,因此,我们得赶紧离开紫禁山。

夏侯雪冲上前来,一只手架起我的胳膊,撵着我往外跑,总算是跑出了紫禁山,在跑出紫禁山的时候,我明显地感应到身后起了一阵冷风,像是有什么东西向着我们扑了过来。

好在我们冲出紫禁山之后,那股冷风便消失了……

秦新雨跑到越野车前,一直在伸手拉车门,但是元思思将车门锁了,他无论如何也打不开,一直到我们赶到车前,车门才重新开启了……

车子往前开出一段距离,在路边停了下来,我和夏侯雪一起,将无名尸体摆在了树荫下,恭恭敬敬鞠了一个躬道:“这位先生,我不知道你的名姓,也不知道你的贯籍,惊扰你的遗体,实在是抱歉,但是没有办法,你已经死了,四生四世蛊对你来说已经没有什么用了,但是他却可以救我们的朋友,帮助我们对付蛊王会!抱歉抱歉……”

说着,我便去揭蒙在无名尸体脸上的黑布。

黑布解开了,一张破烂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这张脸已经破烂到看不出本来的长相了,脸色发青,紧闭着的双眼眉头微蹙,像是在思考什么高深的问题,他的表情让人忽略他尸体的惨状。

虽然说是从无名尸体的身上取蛊,但是能尽量不破坏尸体,还是不破坏的好,因此,我咬牙从身上切下一小块血肉,用线缘绑了,往无名尸体的嘴里投去。

无名尸体三魂七魄早已经不在了,因此也无需担忧血食会让它尸变,但是血食却可以钓起四生四世蛊!就在血食将要碰到无名尸体的脸时,夏侯雪突然说道:“陈烦,等一等!”

我问道:“怎么了?”

夏侯雪指着无名尸体的脸道:“他的脸上,似乎还有一张脸!”

秦新雨也围了上来,他和无名尸体已经是第三次见面了,第一次见面时他还是将死之人,第二次见面时是从地里将他挖出来,第三次见面就是这一次,三次见到无名尸体,都没有发现异常,此时却听夏侯雪说无名尸体的脸是假脸,假脸之下才是真脸,不由得他不惊讶!

夏侯雪的话,也让我惊讶了,无名尸体破碎的脸是假脸,假脸之下还有一张真脸?

为了验证夏侯雪的话,我伸手揪住碎脸一角,往下一撕,果然撕掉了,而在破碎的脸下,果然还有一张脸,当我将破碎的假面一层层撕下时,却看到夏侯雪和秦新雨的眼睛越瞪越大,脸上写满了惊恐!

我疑问道:“怎么了,你们这是怎么了?”

秦新雨指着我,结巴地说不出话来:“你你你你……你你你……”

“我怎么了?”我一脸愕然。

夏侯雪指着无名尸体颤声说道:“这具无名尸体就是你!”

正文卷 第601章:画皮

我冲夏侯雪翻了个白眼道:“如果无名尸体是我,那我又是谁呢?”

夏侯雪指着无名尸体对我说道:“不信你自己看,无名尸体与你长得一模一样!”

我低头一看,吓得跳起来,指着尸体结结巴巴地道:“这这这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的这张脸跟着我将近三十年了,小时候稚嫩,少年时孤傲叛逆,现在青春四射,但是长相基本没有怎么变,大框架上参考彭于宴,细节参考刘德华。漂亮的眼睛,苹果肌,大鼻子一个都不少!

可以肯定的是,我的皮肤肯定比刘德华要好得多,毕竟他已经是六十岁的老头儿了。

但是,躺在地上那人的脸几乎与我的脸一模一样,就像是我的水中倒影,但是问题是,我没有站在水边,而是站在岸上呢,无名尸体也不是倒影,而是一具实实在在的尸体……

一具和我一模一样的尸体!

我的心头一跳,想起了画皮,《聊斋》上说,画皮只要披上人皮,便会变成人的样子,她想要变成谁,就在脸上描画谁的样子!莫非被我背出紫禁山的是一只画皮?

在我将他往外背的时候,他就拿伏在我的背上,手拿画笔,将自己画成了我的模样……

不,《聊斋》上的鬼异都是蒲松龄臆造的,现实世界中根本没有‘画皮’这种鬼异之物!我看向那尸体,他双眼紧闭,像是已经睡着了,我醒着,而另一个我睡着了……

盯着另一张我的脸看了半晌之后,我有一种错觉,分不清地上躺着的是我还是地面上站着的是我……

我赶紧收回了目光。

不过,如果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够看出来我和无名尸体的许多不同之处,比方说,他头上的白发比我头上的白发要多,他的皮肤比我的皮肤要差,双手也比我的手要粗糙得多,这一切表明,我们是两个人,而且他的年纪比我大上一些,只是我们长昨像一些而已……

似乎也太像了一些。

夏侯雪也看出了我与无名尸体的不同之处,惊奇地道:“我猜,这位前辈一定与你有渊缘,不然的话,他们怎么可能长得如此相似呢?”

秦新雨在一旁附合道:“就是就是!”又感慨自己真是老眼昏花,此前已经见到无名尸体两面了,硬是没有发现他披着面具……

夏侯雪的话让我心中一动,我看看镜中的自己,再看看那无名尸体,这也太像了一些了,说不定我真与这无名尸体有什么关系呢……不过,这件事情还是先放在一边罢,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找出四生四世蛊……

我用血食没有将四生四世蛊给钓出来,倒是四生四世蛊自己从无名尸体的耳朵里钻了出来,由脸颊爬上肩膀,又从肩膀上爬到了我的手上!

龙若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取蛊成功的四生四世蛊,竟然主动爬到了我的手心,这让我更加相信我与无名尸体之间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了。我托关系在附近的小镇上找了只冰柜,将无名尸体冰冻了起来,这期间,四生四世蛊一直试图钻进我的嘴里,成为我的本命蛊,但是被我拒绝了,我是赶尸人,又不是黑苗。

再者说了,我不知道黑苗们是如何习惯的,反正一只虫子从我的嘴里进进出出,爬上爬下,我是受不了……

无奈之下,我将它塞入了竹筒之中,轻轻地拍了拍竹筒道:“四生四世蛊,你就好好地呆着吧,我们这就去救你的主人,只要救出了她,你就有住处啦!”

这一路上,我听夏侯雪说了许多蛊王会的事情,蛊王会除了扫地人和蛊皇之外,还有十二名常驻蛊王和近百名蛊术优异的黑苗加六道关卡,想要就这么闯上去几乎不可能!

因此,咱们得想个好办法!

我和夏侯雪商量了半天,也没有结果。

这时候,秦新雨来敲车门,怯怯地问道:“这个,咳咳咳……无名尸体已经找到,四生四世蛊也已经……我是不是可以……”

见到秦新雨,我的脑子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挥挥手让秦新雨走开,将自己的计划与夏侯雪说了一遍,夏侯雪听后,连连点头道:“不错不错,如果这个计划能够顺利实行,咱们有七成把握能混上蛊王会的云锋!”

又商量了一些细节,我打开车窗,拍了拍车门道:“秦新雨,你帮了我们大忙,我们都记在心里呢,这就送你回去,赶紧上车吧!”

秦新雨连连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我开我的电动车就好!”

我眼睛一瞪道:“少废话,我让你上车就上车!”

秦新雨被我凶狠的表情吓了一大跳,犹豫了一下,上了车,车子启动,往桃木寨开去。车上秦新雨的表情有些拘谨,他不敢看我和夏侯雪任何一人,只好抬眼望向窗外。

我干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开口,酝酿了好久,心说秦新雨将木棉花连同整个黑苗寨都卖了,我有什么意思不好开口的?咬了咬牙,声音冷了几分,叫道:“秦新雨……”

“嗯!”秦新雨畏畏缩缩地看着我。

“你听说过一句话吗?一日为贼,终身为贼,你这一辈子怕是没有办法翻身了!”

“咳咳咳!”听完我的话,秦新雨差点呛到,他偷看了我一眼,在惴测着我的意思,见我也看着他,神情复杂地说道:“天无绝人之路,我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一巴掌拍在秦新雨的肩膀上道:“好不起来了,你这一辈子只能做贼了!”

秦新雨一脸惊愕地看着我:“我,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

我板起脸道:“你觉得如果蛊王会的人知道你帮我们找回了四生四世蛊会怎么样呢?”

“这……”秦新雨张大了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我拍了拍秦新雨的肩膀道:“我的意思是说,你还得帮我们,不然的话,我们就将你帮我们找回四生四世蛊的事情宣扬出去!”

正文卷 第602章:以命抵命

“这这这……”秦新雨的脸一阵红一阵青“你们怎么可以这样……”

我苦着一张脸道:“你相信我,如果有其它的办法,我们肯定不会找你……”

“你你,你们找我做什么?”秦新雨愁眉苦脸的问。

我将早已经准备好的话跟他说了一遍道:“你放心,我们虽然找你办事,但是绝不会将你逼无绝境的,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道理我们懂得,我们成了,你能够活下来,我们败了,你也可以将责任全都推向我们,怎么样……”

任何人只要去过蛊王会,见到我们时绝不会相信我们与蛊王会争斗能有胜算,因此,虽然是拖秦新雨下水,我也得给秦新雨留一条后路,让他能保住性命,只有这样,他才会甘心帮我们!

秦新雨听完我的话,沉默了足足五分钟,摊开双手道:“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我苦笑“好像没有了!”

透过后视镜看到,夏侯雪的表情颇为尴尬,这一回,确实是我们不厚道,但是那又怎么样呢,我们的所做所为,事实上也是在为秦新雨赎罪,至于他领不领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达成共识之后,车子往桃林寨开去。桃林寨为什么能够成为蛊王会中比较富裕的村寨呢,那是因为它的地理环境比较好,一条马路能够直通村子中心。

听说不用走长长的山路,我的心里顿时轻松不少,虽然如此,赶到寨子的时候也已经天黑了,越野车停在寨子外面,我们趁黑摸进了村,藏在了秦新雨家的卧室。

大厅里,秦新雨与年轻的老婆相见之后,便安排保姆做菜,他自己则坐在沙发上给蛊王何昆打电话,说是镇上有新的文件,请他过来边说边聊,十多分钟的工夫,敲门声响起。

打开房门,何昆大步走了进来,这一次的行动接连失利,不仅没有办法将我捉拿到蛊王会,连夏侯雪也跑了,他的心情很不好,就像是吃了两公斤火药一样,眼里时时刻刻都有火燃烧呢。

何昆粗声粗气地说道:“秦新雨,你要告诉我的事情和你家里的酒菜最好有一样让我觉得值得走这一趟,不然的话,你肯定会倒霉的!……”

“是是是!”秦新雨不住点头,喝斥一旁站着的保姆道:“还站着干嘛啊,赶紧上菜啊!”秦新雨的保姆做菜的味道不错,我一早从厨房飘来的香味就闻出来了,秦新雨今天不会倒霉,相反的,何昆可能会倒大霉。

不一会儿菜上齐了,四个菜,一个汤,何昆就着酒吃了一口小菜,满意地点点头,示意秦新雨可以接着往下说了,秦新雨从公文包里翻找出复印好的文件,逐条逐条地给何昆解说。

这情形,就像是一个有钱的雅痞一边吃饭一边听家里请的艺人说书一样。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何昆已经放松下来,多半的注意力被美食和美酒吸引,留着半只耳朵在听秦新雨说话,是他最为松懈的时候了,机不可失。我冲夏侯雪比了个手势,从卧室里冲出,向着何昆扑了去,人未到,鞭先到,一鞭重重地抽打在了他的后背上。

何昆正吃得开心呢,被这一鞭打蒙了,但是他的反应极快,忍住疼,一脚踢开了凳子,便滚到了桌下,躲过了紧随而来的第二鞭。

不用说,在我第二鞭的时间里,他肯定已经放出了蛊物,我隐隐见到一个黑色的事物向着我飞了过来,在与蛊物打过那么多的交道之后,我对他们的习性,攻击方式已经有了一些了解。

这时候我如果要躲的话,完全有机会躲开的,但是我并没有躲,反而合身扑上,抓住何昆的手臂,将他从桌下拖了出来。

与此同时,我感觉后背一痛,估计是被蛊物叮咬了。

何昆见我被蛊物叮咬,眼中露出了笑容,仿佛并不是我抓住了他,而是他抓住了我,将我的小命捏在手里一样“你完蛋了……”何昆眯起眼睛,冲我冷笑。

“完蛋你大爷啊……”虽然感觉蛊毒正往全身蔓延,但是我仍然活动自如,我扬起拳头,重重一拳打在了何昆的脸上,将他打晕了过去,与此同时,我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扶住凳脚才不至于倒下。

这时候,夏侯雪也从房间里冲了出来,施放出了蛊虫。

我和夏侯雪一早就商量好了分工,我负责对付何昆,而她负责对付这个房间里的所有人,包括秦新雨。

我倒在地上的时候,听到嗡嗡嗡的声音响起,眼中仿佛闪过一只鬼脸蜂的影子,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到我醒来的时候,感觉有些颠波,我这才发现我在越野车里,夏侯雪就在我的身边,后车座座着秦新雨。我揉了揉被蛊虫叮咬之处,问道:“小雪,何昆呢!”

见我醒来,夏侯雪给了我一个微笑道:“在后备箱里呢!”

“哦!”我应了一声,又问道:“对了,事情办妥当了么?”

夏侯雪点点头:“妥了,秦新雨的老婆,保姆都被我用蛊毒弄晕了,没个两三天,根本醒不过来,等他们醒来的时候,我们的计划已经成功了!”

“那就好!”我很是欣慰,尖刀计划的第一步,总算成功实施了。

我一抬眼,见秦新雨欲言又止的样子,开口问道:“秦新雨,你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秦新雨连连摇头道“没,没什么,我什么话也没有!”

“可是你明明像是有话要说的样子……”

“真没有……”

这时候,就听夏侯雪道:“秦新雨你别特么的吞吞吐吐的,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替你说了吧,何昆死了,被我杀了,我趁他昏迷,后鬼王锋堵住了他的喉咙,将他活活给闷死了!”

我惊讶地看着夏侯雪:“小雪,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啊?”

夏侯雪一字一字地说道:“他杀了印飞,我要替印飞报仇!”

“我知道,可是你也不能……”我重重地一拍脑门,心道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啊,我就昏迷那么一会儿,出了这么大的差池……我早该知道的,以夏侯雪的性子,她怎么可能不为印飞报仇呢,她才不会管印飞是不是自己撞上去的,她只知道,周喜和何昆害死了印飞,因此,他们得以命抵命!

正文卷 第603章:骗

蛊王会之行我想得很好,咱们想要骗过关卡,就得有一张熟悉的脸孔才行,秦新雨在龙若若身边呆过几天,大家又都知道他做了桃木寨的村长,有他在,黑苗不会起疑。

这是我们拉上他,而不是让他在自家炕上睡上两三天的原因……

骗过关卡之后,我们将他随便找个地方一塞,便去找木棉花。

等找到木棉花之后,我们趁黑杀下山去,下了山,只要在龙若若追来之前进到千江苗寨,我们就算暂时安全了,至于以后的事情,可以慢慢计划!

但是现在,何昆死了。

何昆是个小胡子老头,额头很大,眼睛很小,怎么看怎么不讨喜,说实话,对于他的死,我一点也不心疼,哪一个杀上蛊王之位的黑苗,手底下没几条人命呢?

但是在这关口死了,我们接下来的计划还要怎么实施啊!

夏侯雪看到了我脸上的为难之色,撇了撇嘴说道:“何昆死了又怎么样,咱们就将他的尸体送上山去,照样能够骗开一条路,或许效果比将何昆的人带上山去更好呢!”

夏侯雪的话让我楞住,我仔细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啊,何昆是受龙若若之命下山的,如今死了,算是因公殉职,咱们扮做何昆的亲人来要求龙若若为何昆报仇,这理由多充分啊!

只是得委屈我们了……

天公做美,我们赶到蛊王会的时候,天上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下得让人挣不开眼,试想一下,深夜,雨天,这本身就是极好的掩护嘛!车子的远光灯在盘山公路上一扫,顿时引来一片骂声。

窗子打开了,探出来一颗脑袋,指着越野车骂道:“喂,你眼瞎了吗,在这里开大灯?”

按照剧本,这时候的我或者是夏侯雪应该下车来,恭恭敬敬地道歉,最好还奉上些好处,换取他们打开山门……我往后看了一眼,何昆已经被从后备箱抬到了后座,秦新雨和夏侯雪的屁股都不敢沾车座躬着身子扶着何昆,各自的脸上抹了些雨水,就权当是泪水了……

我满意地点点头,摇下车窗,冲那人喊道:“快,让我的车进去!”

“你谁啊?”那人冲我吼道。这时候,窗户边上又团聚了几人,其中一人拿着手电筒冲我们扫过来。

“我们是桃木寨的人,赶紧开门,听到没有!”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你拿蛊王会当什么地方了,镇转角的家庭旅店吗?你说开门就开门的!”那人的声音凶狠起来:“我跟你说,再瞎嚷嚷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啊!”

那人这样说时,手电筒已经将我们车子的前后窗都扫了一遍了,何昆躺在座位上没有看到,而我们面孔陌生,不是蛊王之中的任何一人,这时候自然要给点下马威了!

我愤怒地叫道:“你们赶紧给我开门,我叔叔何昆被陈烦杀了,我们是来找龙蛊皇的!”

听我这么说,那人不敢怠慢,撑了一把雨伞就出来了,挥挥手让我们摇开了后车窗,探头往里一望,何昆就躺在那里,因为已经死去了四五个钟,脸色发青,下巴处还有了尸斑……

再看秦新雨和夏侯雪,都是眼含泪水……

夏侯雪抹着“眼泪”道:“我叔叔没有儿女,只好我们堂侄堂侄女来为他讨回公道了,他是被陈烦杀死的,就在今天上午,我们来蛊王会,就是想请龙蛊皇出山,为我叔叔报仇!”

几人的目光在我们的身上翻来覆去了看了几遍,也没有发现破绽。他们相互交流了一下想法,再看向我们时目光柔合了许多,也许在他们看来,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情,脾气浑点似乎也可以理解。

其中一名长脸男子挥挥手,便有人去开车门。虽然他们都打着伞,就这么会儿工夫,每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淋湿。可见雨有多大。

我满以为这一关算是混过去,突然车门被拉开了,长脸男坐了进来,我的心里顿时一跳,心说不会出什么问题了吧?我们明明表现得很好,没有破绽啊……

夏侯雪甚至已经准备召蛊了。

如果已经被发现了,自然是先下手为强,守在山门的,基本也不会是什么厉害角色,如果我们能够占得先发优势,制服他们应该不难。

我向夏侯雪使了个眼睛,示意看看情况再说,万一他只是想搭个便车呢?毕竟雨下得太大了一些,就算是顶着伞,从这里走上山上,也得从里到外被雨水浇透。

长脸男的目光扫过我们,挥挥手道:“走吧,有我在会方便一些,再晚点,龙蛊皇该要休息了!”

“谢谢了!刚才多有抱歉啊!”我松了一口大气,心说幸好刚才没有动手,不然的话,就麻烦了!我发动了车子,冲后面道:“秦村长,家妹,你们将何叔叔扶好了,咱们这就上山为他讨回公道!”

车子在盘山道上开了十多分钟,到了第二处关卡,这一次我们都没有说话,全程都是长脸男出面,长脸男指着何昆,指着我和夏侯雪等人对同伴们一说。

因为下雨,也因为有长脸男在,关卡另的人甚至都没有看一眼,便放我们进去了。

看着长脸男被泥水溅湿的鞋,看着他被雨水浸湿的半个肩膀,我都有种他是我们自己人的错觉了!

就这样,我们一路顺风顺水地过了六道关卡,穿过六道关卡,前面有一条长长的林荫道,过了林荫道,就是蛊王会了,蛊王会是古式的庭院结构,正门前立着牌楼,牌楼之中是前花园,花园后面庭院层层叠叠,多是木质结构,其间也有青砖结构,不知道有多少间,不过多数已经熄灯了,只有少数几间还亮着灯,在晦暗的风雨之中给人很特别的感觉。

原本,在林荫道前我们就应该停车,将车停在一旁岔道的小型停车场里,然后徒步迈过城楼,但是因为下雨,长脸男主动地跟我们说不用停车了,雨下得那么大,蛊皇会理解的!

龙若若理解不理解是一回事,但是我肯定不乐意啊,淋点雨算什么,谋划成功才是最要紧的!

正文卷 第604章:再见木棉花

长脸男见车子仍然停在原地,不由地有些不悦“快开车啊,停在这里做什么?”

“哦哦哦!马上,马上!”我手忙脚乱地扳着挡,突然间转过身来,冲长脸男的脸上就是一拳。这一路上,长脸男帮了我们不少的忙,我也想这一拳,能轻点咱有尽量轻一点。

但是没有办法啊,总得达到将人打晕的目的吧!

砰地一声,我的拳头与长脸男的长脸来了个亲密接触,他的鼻子嘴里都有鲜血溢出,然后人就软软地倒下了,在昏倒之时,他一脸的惊愕,仿佛在说,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你要这么对我?

我心底叹息一声道:“对不起啦,你不能再往前了,再往前就坏了我们的大事了!”

我招呼夏侯雪一道,将长脸男和何昆抬入了一旁的货车车箱里,然后将秦新雨从车里拉了出来,秦新雨一脸惊慌地看着我们。

我干咳一声道:“秦新雨,为了你的安全着想,我会将你打晕,刚刚你也看到了,我的手法十分纯熟,一击奏效,不存在连打几拳人还不晕的现象,快速无痛苦,你放心好了!”

秦新雨苦着一张脸闭上了眼睛,虽然说是闭上了眼睛,但是眼皮却一直在颤抖,多看几眼,不觉得可怜,倒觉得面目可憎。我下意识地就紧握了拳头,重重一拳,打在了秦新雨的脸上。

秦新雨一声没坑,就软软地倒下了。

我和夏侯雪在夜雨的掩护之下,摸进了城楼,向着仍然亮着灯火的中庭而去。中庭一片寂静,灯光下,一道倩丽的场景被投映到了窗户上,她手拿一把扫帚,似乎正在找地。

我走上前去,将门推了开来,厚重而古旧的老门在推动时发出支呀呀的声响,这响声并没有让扫地人抬一下眼,她仍旧扫她的地在经过桌子时,会将桌子上的一摞摞文件给整理好。

我见到扫地人,神情有些激动,就差冲口而出了“好久不见啊!”

一直听到我推门而入,扫地人这才悠悠地说道:“已经很晚了,蛊皇睡觉去了,如果有事的话,还是明天再来吧!”

我的声音有些激动:“我不是来找龙若若的,我是来找你的!”

听到我的说话声,木棉花的身形就是一震,她慢慢地,慢慢地转过身来,转到中途时又停下了下来,患得又患失。她听出了我的声音,但是又怕转过脸来,才发现,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身后什么也没有……

是啊,蛊王会这么凶险的地方,谁敢硬闯呢!

即使能闯上来,想要全身而退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犹豫了良久,最终还是转过脸来,在看到我的那一刻,她眼中的泪水流了下来,将扫地人的扫帚一扔,扑进了我的怀里,委屈地哭道:“陈烦哥,你来了!”

我拍了拍木棉花的肩膀安抚了她几句,才发现玻璃窗户上夏侯雪的表情有惯怪异,但是这时候我也顾不上那么许多了,扶住木棉花的肩膀道:“木棉花,我不仅来了,还为你带来了四生四世蛊!来,张嘴吧!”

木棉花的脸上没有惊讶,有的只是笑意,她看着我,说声好,顺从地张开了嘴。

四生四世蛊钻入木棉花的嘴里,她的精力顿时为之一振,这是找回力量给她的身体带来的反应。木棉花感应着自身,一边看向我,用目光在询问我“现在怎么办?”

现在么,自然是先离开蛊王会再说,虽然明知道想要让木棉花和黑苗寨摆脱各自的命运,与蛊王会难免有一战,不过,蛊王会毕竟是另人家的主场,就像你在别人家里与别人打架,吃亏是大概率事件!

我挥手说道:“先离开蛊王会再说!”

我的话刚说完,门就被推开了,一人走了进来,将口袋里的垃圾往地上一泼道:“——今年的树木到现在还没有落叶,你没有落叶可扫,肯定是闲得谎了,蛊皇让我将这一袋垃圾撒掉,给你找点事来做……”

一抬眼看到我和夏侯雪,神情就是一变:“你们是谁,怎么会在这里?”听完那人上一句话,我已经感觉到有一团火焰在心底猎猎烧起,他问我是谁时,我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

那人见我来者不善,张口吐蛊,被我一拳将他的嘴巴打得闭上了,不过在那人的嘴开合之间,蛊物还是飞了出来,在那人的口哨声中,向着我飞了过来。

我虽然很想闪身避开,但是我不能那么做,因为如果我一退后,那人就脱离我的掌握,恢复自由了!可是如果我不避开,难免会被那人的蛊物咬上!

见那蛊虫的成色,应该仅次于蛊王之蛊了!

我正犹豫间,就见木棉花张口一吐,一片黑色的树叶状的东西从她的嘴里飞了出来,四生四世蛊现身之时,那蛊竟然忘了叮咬我,傻楞楞地在半空中盘旋着。

我借此机会,照着那人的脸上身上就是一顿老拳,我一边打一边压低了声音骂道:“王八蛋,我让你乱撒垃圾,我让你乱撒垃圾……”

那人被我打倒在地,与此同时,四生四世蛊也已经飞到了那蛊虫的上空。

那蛊虫仍旧一动不动。

四生四世蛊落到它的后背上,一口衔住了它,口器飞快地一番动作,便将那蛊虫半只身体都吞下了肚!四生四生蛊就是四生四世蛊,远不是别的蛊物能比的。

相传老虎都有伥鬼,老虎在吃人之前,会让伥鬼按住那人,让他不能动弹,老虎这才上下牙齿一合,将猎物咬死,慢慢享用!四生四世蛊给我的感觉好像身上也附有伥鬼似的,他飞近那蛊物时,蛊物一动不敢动。

四生四世蛊从出现到将那蛊物啃食一空,那蛊物一直没有挣扎……

见到掉落地上的半截蛊尸,我颇为欣慰,心说果然是一个篱笆三个庄,一个好汉三个帮啊,有了木棉花的帮手,迎敌时顿时轻松不了,我负责对付蛊物主人,木棉花负责蛊物,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就搞定了一名仅次于蛊王的满脸青春痘的家伙!

正文卷 第605章:咱们辙!

这一下动静不少,当即就有两人被吸引了,向着这边靠近过来“梁兄,发生什么事了?”

我在揍那人的时候,那人在奋力反抗,可能是因为太过投入,竟然忘了叫喊,这时候听到有人叫他,顿时反应过来,张口要喊。被我一把捂住了嘴巴。

可是即使我捂住他的嘴巴,他还能够发出呜呜的声音。

屋外之人十分机敏,听到这声音的同时,他们便放出了蛊虫。

听到控蛊声响起,木棉花,夏侯雪也放出了蛊虫。

这时候那捂住那人的脸已经没有意义了,我骑在那人的身上,照着他满是青春痘的脸就是顿爆锤。直到他不再动弹了,我才爬起来,而这时候,屋里蛊虫相击的声音已经响成了一片。

蛊虫相击的声音很轻,因为他们的翅膀很小,身形也很小,即使撞在一起,也发不出多大的声音,但是在养蛊人听来,不啻于一声声的惊雷,因为对于养蛊人来说,胜负太重要了!

俗语有云,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一篇文章总有人喜欢,总有人不喜欢,但是武却不一样,一般第一的胜出伴随着的是第二的被打伤打残,而蛊斗比武争更加的严酷,因为第打败的蛊虫会死!

武举在台上打赢了对手,奖励是武举人,蛊虫打败了对手,奖励就是对手,它会咬死对手,吃掉对手,以增加自己的力量!

也因为如此,一般在蛊物比试的时候会选择文斗,通过各个项目的比较来分出胜负,而不是武争,这样的话,至少有一半的蛊王会沦为普通黑苗都不如的庶人。

夏侯雪的蛊物是我从米长老那里夺来的,长会老的人要比蛊王会的人少,如果单打独斗的话,蛊王会的蛊王是打不过长老的,相对应的,对方的蛊虫同样不可能胜出鬼脸蜂!

只是几个回合,对方的本命蛊就知道自己碰上钉子了,转身要逃,却被鬼脸蜂追上,口器一张一合,就将它的半边屁股都咬了下来,黄绿相间的汁液滴落在了屋中间的八仙桌上……

那人见自己的本命蛊被咬死,一时楞在原地,懵了……

他很年轻,二十一二岁的年纪,在这个年纪就能做上蛊王,一定是少年天才一般的人物,他顺风顺水惯了,从来不知道挫折为何物,却在这时候,本命蛊被咬死,如此巨大的挫折让他一时承受不了……

我敢说,这时候我即使走到他的面前,他也发现不了,除非捅他一刀,他才会收回心神……

木棉花的四生四世蛊比米长老的鬼脸蜂更加强大,说实话,如果不是四生四世蛊被龙若若联合秦新雨偷走了,与母虫比不知道谁胜谁负,但是木棉花绝对不可能沦为扫地人!

四生四世蛊就好比是龙种,此时的龙种刚刚过了幼年期!

即使是这样,也绝不是普通的蛊王之蛊可以比拟的!四生四世蛊一出现时,那蛊物便惊慌的在房间里乱飞,试图飞回竹筒之中,却听四生四世蛊一声惊喝,那蛊物惊得双翅无力,坠落在地。

见此情景,蛊主人奋力往前一扑,将本命蛊护在了身下。

唾手可得的奖励,四生四世蛊怎么会放弃,它就像是一片落叶,往蛊主人身上飘去,木棉花一声低沉的口哨,将四生四世蛊召了回来。这时候再看现场。

前面那人仍旧在发呆,后面那人虽然用身体护住了本命蛊,但是其时四生四世蛊已经离他的后脑勺不过一寸远,如果落在他的脑袋上,他这么命就算交待了。

他全身都在抖,如果不明事因,还以为是临死前的抽搐呢!

这两人的心理已经被击溃了,无须再在意,我招呼夏侯雪木棉花道:“走……”

三人冲出蛊王阁,往山下跑去!我的面前有一处宽阔的广场,穿过广场,便进入了林荫道,林荫道的尽头是露天停车场,只要上了车,从蛊王会全身而退的几率能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不过,在林荫道上,我们又碰到了两名蛊王,这两名蛊王明显比之前的人要厉害一些,虽然他们的蛊虫仍旧敌不过鬼脸蜂和四生四世蛊,但是他们好歹护住了本命蛊没上四生四世蛊和鬼脸蜂吃掉!

跑出林荫道,眼看就要进入停车场了,就见对面的台阶上,出现了一名黑衣女子,她披着长长的黑纱,一半披在身上,一半拖在地上,扫过草叶时,发出簌簌的声响。

她脸色苍白,眉眼之中,透着说不出的孤傲气息,看着我们,她走一步拍一下巴掌,脸上慢慢地勾勒出了笑容“陈烦,四个月前匆匆一见,没想到再见时却是蛊王会!”

她的目光从木棉花身上扫过,又落在了夏侯雪的身上,眉头微皱“说实话,你到底有什么魅力,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漂亮的女孩为你付出!先是木棉花为了你与我结仇,结果将她自己和黑苗寨一起拖入了深渊,后有夏侯雪为了你背叛蛊王会,连自己的本宗本族都不要了,真的让人很好奇啊!”

以我的性子,这种时候肯定而耍下嘴贫啊,比方说“……龙若若,千万别对我好奇啊,一好奇你就会靠近我,一靠近我你就会迷上我,而我又对给别人做过情妇的女人没有兴趣,所以,请你自重啊!”

比方辩“龙若若,这是咱们第二次见面了吧,第一次感觉你肯定贫血,手脚都是冷的,第二次再见就不止贫血那么简单了,感觉你像是才从冰棺里爬出来,不但全身冷,我站在你面前都觉得冷!”

但是很明显,现在不是耍嘴皮子的时候,在龙若若靠近的时候,四生四世蛊还好,鬼脸蜂飞上飞下地明显惊悸不安,夏侯雪见情况不对,赶紧将鬼脸蜂收回去了。

只剩下四生四世蛊在空中飘荡。

龙若若越靠近,我们就越危险,因此,我们为什么要傻楞楞地等着他靠近啊!我冲木棉花和夏侯雪挥手道:“咱们辙!”

正文卷 第606章:逃出

木棉花还犹豫着要不要与龙若若比拼。

被我拖到了身后。

在龙若若的主场,呆得越久越危险。

“快走!”我冲木棉花和夏侯雪叫道:“你们赶紧走,我来殿后!”这时候回来车上是不可能了,龙若若就堵在前面,只能趁着蛊王会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往山下冲。

“这怎么行!”木棉花不肯走:“我怎么能够让你独自面对危险?”

“快走!”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夏侯雪拉住木棉花道:“陈烦让我们走,一定有他的道理,咱们听他的!”

木棉花不及多想,便被夏侯雪拉着往山下跑去。

“想走么!把命留下来!”龙若若脸如冰霜,张口一吐,一道黑影向着我们激射而来。之所以说是激射,是因为速度太快了,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天天在田间地头穿梭,什么虫子没有见过,但是就没有见过飞得这么快的!

就像是一只激射而出的箭矢!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感觉肩膀上一痛

我看向肩膀,那里有一只小小的红点,就像是被蚊子咬过一样,我伸手在红点上按了按,没有感觉,像是那块肉已经不是我的一样,而且那一处明显比别处的肉要硬得多。

那黑影一击得手,回到了龙若若的嘴里。

而这时候,木棉花与夏侯雪已经跑出了数十米,我也向着她们追了去。

龙若若收回母虫,然后绕有兴致地看着我,就像是一个猎人看着被自己一箭射中心脏的野兽,等着我软倒在她的面前,然后她再去追木棉花与夏侯雪。

因为对于她来说,我们都是笼中鸟,瓮中鳖,不可能跑得出她的指爪!

但是,我没有立即倒下让她大吃一惊,我不仅没有立即倒下,反而迈步往前跑去。武侠小说里常有这样的桥段,一个武林前辈扶住中毒的主角道:“你中毒了,不能用内力,否则的话,毒会散到全身,无可救药!”

而现实中也是如此,中了毒最好别动,动的话毒液就会随着血液(不是内力)扩散到全身,而我不仅动了,而且还跑出了二三十米远。看上去仍然稳当。

龙若若惊愕之余,再一次吐出了母虫。

才跑出十多米,我就有些头昏眼花了,之所以没有倒下,是因为扶住楼梯的台阶,耳听得身后风响,我就知道,母虫又来了,母虫的第一次叮咬我扛了半分多钟,已经到了经受不了的地步了,再被叮咬的话,我立即就会倒下!而在此时,一到六道关卡的人全部往山上逼来,咱们这时候往下冲,不可能冲出去。

我拼尽力气向木棉花和夏侯雪叫道:“往紫禁山跑!”然后就感觉后背一痛,我像是被抽去了所有的所力,软倒在了地面上,在合上眼睛之前,我看到,木棉花和夏侯雪掉转头,向着我所在的方向跑了回来。

我心里一声长叹:“擦,这一次救援,算是彻底的失败了!”

等我醒来,我就将要和木棉花,夏侯雪一起面对失败者的惩罚——如果我能够醒来的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恢复了一点感知力,我感觉全身都湿透了,就像是泡在水里,我心想,我是在承受水刑吗?水刑就是将受刑者泡入水中,不是泡上半个钟一个钟,那是泡澡,不算水刑。水刑是扔在水里泡上十天半月,人毕竟不是鱼,在水里泡那么久,皮肉会腐烂,各种水虫寻味而来,要将你的肉体当做掠食场,当做家!

等到你被捞上来时,皮肉发青腐烂,有的地方已经裂开了,其中有无数的洞,你揪住一处皮肤,用力一挤,而能够挤出各种虫来……

我试图挣开眼晴,看看自己是不是被泡在水里,但是上下眼皮就像是被人用针缝了起来,无论如何也睁不开,我只好放弃。

又过了一会儿,我感觉被人抬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已经被扔水里泡了几天几夜了,皮肉已经腐烂,所以要抬上来晾晾,然后再开始水刑?

确实,这样的话,会让我死得慢慢一些,受罪的时间长一些。

然后,我感觉我的左边身体有些炙热。不会吧,受了水刑还要受火刑?这是龙若若新发明的冰火两重天吗?这女人天生狠毒,会不会切下我一块肉来烤着吃呢?

感觉完全有可能啊……

这时候,就听一个个忧郁的声音道:“这都三个小时过去了,陈烦怎么还没有醒啊?”这是木棉花的声音,她的声音缠绵温柔,十分好听,只是常带着忧郁的气息。

听到这里,我松了一口大气,心说还好,没有什么水刑火刑,我还与木棉花,夏侯雪他们在一起,我们从蛊王会往外跑时,全身就被雨淋透了,估计是湿透的衣服沾在身上,湿淋淋的,才让我感觉像是被泡在了水里。

木棉花和夏侯雪见我全身发冷,将我抬到火堆前温暖,估计是离得太近了,让我有灼热感!

我猛地挣开了眼睛。

天已经亮了,估计是因为晚上下雨的原因,雾气很重,只能够看到身前数米处,我的面前生着一堆火,木棉花与夏侯雪就坐在我的身边。

我们逃出来了?

这不可能啊,咱们与龙若若的力量悬殊这么大,我们怎么可能全身而退?

难道发生了奇迹?

我吃力的挪了挪身子,想要说话,却只是痛哼出声。

见我醒来,木棉花与夏侯雪都十分高兴:“陈烦,你醒啦,太好了!……”

夏侯雪虽然知道我对蛊毒免疫(这会儿木棉花估计也知道了)但是我几个钟不醒来,这才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她们一直担心吊胆的害怕我出事。

他们的担心也并非全无理由,被普通的蛊虫咬了,我什么事也没有,被蛊王之蛊咬了,我会昏迷半个钟,蛊物的力量增强,对我的遏制显然也变强了,被蛊皇之蛊咬了结果如何,确实不好说!

我将身体往火旁靠了靠,伸出舌头将脸上的雨水都舔食了,嘴里仍然感觉像是有一团火在烧一般干燥:“能告诉我,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吗?”

正文卷 第607章:“身无分文”

木棉花扶着我坐下,撕了一块烤好的肉,塞进我的嘴里道:“没有佐料,味道可能有些淡,陈烦哥你将就着吃吧!”

我本来也不觉得饿,但是舌头一沾到肉,顿时像胃里都长满了牙齿,吃了一整只烤兔腿,顿时感觉胃里暖暖的很是舒服。

一旁的夏侯雪用树叶接了一些水,倒进我的嘴里。

有肉吃,有水喝,在这四面都是树木的丛林之中,绝对是至尊享受了。

我打了一个饱嗝,往火堆靠近了一些,问道:“木棉花,夏侯雪,你们是怎么带着我逃离蛊王会的?”

木棉花的神色有些黯然:“我们现在在紫禁山!”

听到紫禁山三个字,我下意识地就想起了我们从紫禁山出来的时候,驮着无名尸体的枣红马惨死的情形,我中母虫之毒时之所以让木棉花他们往紫禁山里跑,那是因为已经没有活路了,无论往哪个方向跑都逃不过龙若若的手掌心,只有逃入紫禁山他不敢追。

既然已经没有活路了,还不如往紫禁山里碰碰运气呢!

我这么想的前提是我还能够再扛一次母虫的叮咬,但是我并没有扛住,在母虫第三次飞向我的时候,我就因为身中蛊毒太深,而软倒在地了,我没有扛住母虫叮咬,也就表明母虫会飞向木棉花和夏侯雪。

这也是我为什么觉得这一次救援彻底失败了的原因。

我对蛊毒免疫,我能扛住母虫的叮咬,但是木棉花和夏侯雪不行,母虫会杀死他们的本命蛊,没有本命蛊的他们就像是野兽失去了自己的爪牙,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而事情的转折点就在四生四世蛊!

见我倒下,木棉花与夏侯雪都没有再往山下冲,而是迎着我跑了回来,而这时候,母虫也已经跃过了我,向着木棉花和夏侯雪飞了去。几乎是下意识的,木棉花就放出了四生四世蛊。

从她张开的嘴里,有一片黑色的,像是老树皮一样的东西飘了出来,它不紧不慢,不徐不疾,即使是面对母虫也是如此,它就像是一片落叶,在空中飘荡着,但是正好拦住了母虫的去路。

母虫停了下来。

母虫凝立在空中,却是一只拥有着肥大躯体的深紫色虫子,母虫的翅膀很小,让人怀疑那么小的翅膀是如何承受起那么大的身体重量的,关键在于,它还飞得那么快……

相传,东南亚的人爱做蜡尸,以前的蜡尸可不是现在的蜡尸,现在的蜡尸不过是用蜡倒模而成人的样子,以前的蜡尸是在人的身体上涂上厚厚的蜡,以隔绝空气,保持尸体不腐。

如果严格说来,他们算是我们的同行啊,不同的时候我们赶尸,而他们在接到尸体之后会将尸体打蜡保存在蜡像馆,等到尸体足积累得够多的时候再用车将尸体运回原籍。

就像赶尸人怕猫猫狗狗惊了尸体以至于尸变一样,蜡像馆怕的是无主的游魂借尸还魂,因此会在每一具尸体里养上一只蛹虫,这就好像是你要离开,又不想座位让人呆了,所以将自己的包包放在座位上一样,有了蛹虫在,尸体就不能被游魂借尸还魂了。不过,蛹虫也会成长,成长之后,尸气越积越重,性格也会变得越加的凶戾,他们之间便会相互厮杀,一直厮杀到最后一只,这最后一只,便是母虫了。

为什么称之为母虫呢,因为只剩下一只蛹虫之后,它便会自动分裂,由一只母虫分裂成无数只,分裂成无数只母虫之后又开始撕杀,周而复始,无休无止。

也因为如此,母虫以分裂了多少代判断他有多强大。

不过这些都是母虫的野蛮生长方式,真正的母虫,至少是二十代的母虫为原型,置于黑佛的口中,平时用来表现神迹用的,换个说话就是“向别人展示自己多么牛逼”

方式方法就不足为外人道也了,可以是杀人灭口,也可以是惩恶扬善。至于黑佛的来历,我不说大家也知道,就是将东南亚的黑衣僧人坐化后的尸体刷上九九八十一道漆,成为肉身佛像。

光想一想,就知道有多么的邪性。

母虫是阴邪之物,却在庙中受人香火,久而久之,就变得特别诡异而强大,龙若若花大价钱找来的母虫,搞不好是在庙中传承了数百年的母虫,它的蛊毒,绝不是一般蛊毒能够比拟的!

空气中传来轻微的振翅之声,母虫与四生四世蛊厮杀到了一起,两只小小的虫子,分分合合之间竟然有石破天惊的感觉,周边冷风飕飕,空气中散发着奇怪的气味……

两只蛊虫厮杀之时,木棉花和夏侯雪趁机架着我往紫禁山跑去。

蛊王会的蛊王,守卫们将蛊王会围成了一只铁桶,得是唯独没有围紫禁山,因为大家都认为,往紫禁山跑无异于寻死吗?这便也给了我们脱身的机会。

木棉花和夏侯雪抬着我一头扎入了紫禁山,他们只顾着逃生,一路往里跑,跑了十多分钟才停下,四生四世蛊随后追了来,它尾巴的位置上受了伤,急于钻进寄主身体里休养生息,进入木棉花的嘴里便再无动静了,她们想要生火取暖,可惜雨一直下,根本就无法生火,等了一个多钟,雨才终于停了,她们又费了好大的工夫,这才将火点燃了。

两人抬着我往火堆边上靠,我也是那时醒来的!

我看向木棉花和夏侯雪“龙若若没有往里追?”

木棉花应道:嗯!

也亏得他们没敢往里追,不然的话,我们就惨了,不过,他们不往里追也正常的很,此时的我和木棉花三人,就像是已经输光了一切的赌徒,已经没有什么可输的了。

而龙若若不一样,她的家底那么厚,身居蛊皇之位,辖下二十多名蛊王,犯不上与“身无分文”的我们争一日之短长!

四个钟时间过去,我感觉情况好了许多,我让木棉花看我背后的伤口,她看了看说就像是被蚊子叮咬一样,伤口还有些红肿,不过看起来没有什么大碍……

正文卷 第608章:投机

此时雾仍然很浓,灰沉沉的雾,就像是围墙一样,将我和木棉花,夏侯雪围在了当中。

仿佛就在围墙外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在聚集。

好在“围墙”里面还有火。

过没多久,四生四世蛊出来吃了一次血食,吃完血食之后,它便安静地回到了木棉花的嘴里,因为他平时就很安静,因此,也不能从中看出什么问题来。

大概又过了一两个钟,有光线透进来,随后一缕阳光,穿透了雾气,撒在我们的身上,随着太阳的出现,雾也慢慢变薄了,化做一缕缕轻烟,此情此景,就像是诗中所说的,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旭日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可能也正是因为久无人打扰的原因,紫禁山中的景色特别的美。宁静祥和,似乎丝毫与可怕沾不上边儿。

见木棉花和夏侯雪满脸的忧愁,我问道:“你们怎么都愁眉苦脸的啊!”

“没有,没啊!”木棉花还想要掩饰,看到我的表情之后,叹了一口气说道:“陈烦哥,紫禁山的传说你肯定听说过,相传山中有极为可怕的东西,龙若若没有追来就是明证,咱们在这里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钟的危险,可是如果出去,又逃不脱蛊王会的追杀……”

我认真地想了想道:“不要想太多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尽人事,听天命吧,更何况,那么多的艰难困苦我们又过来了,谁说会在紫禁山里翻车呢,再说了——”我安慰二女道:“我与夏侯雪进过一次紫禁山,还不是全身而退了吗?所以说,传说未必就是真的,传说中螃蟹面目可憎,又横行于世,是不能吃的,你看现在餐桌上,澄阳湖大闸蟹没钱人还吃不到呢!”

“话是这么说,可是……”

我知道木棉花心中的担忧,说道:“木棉花,你别担心,咱们在紫禁山呆到晚上,天一黑咱们就走好不好?只要龙若若没有将紫禁山的每一条山道看管起来,咱们就有机会脱身……”

至于脱身之后么?去到千江苗寨再说。

如果龙若若网开一面,咱们好说好话,如果非要赶尽杀绝,那咱们也只好与她干到底了,不过想是这么想,木棉花肯定不会同意,整个黑苗寨都是因为她而变成牧场!

她是绝不会明哲保身的。

因此,还是别想那么远吧,有句话说得好,计划赶不上变化。

木棉花看着我和夏侯雪,一脸真诚地道:“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救我出来,我估计得一辈子做蛊王会的扫地人了!”

“别这么说!”夏侯雪说道:“陈烦是我的朋友,而你是陈烦的朋友,朋友之间相互帮忙是应该的,更何况,我早已经被寨里赶了出来,无主游魂一个,这时候还不随心所欲一些,何时随心所欲啊!”

火堆烧烬的时候,我们身上的衣服也干得差不多了,我们所在的地方地势低洼,不适合据守,因此,我们准备找一个地势高一点的地方,夏侯雪说要找地势高的地方还不简单啊,爬树啊!

这里算是半原始森林,一般的树都有一百多米高呢!爬上树顶,基本上能够将全山的情形都收入眼底。

于是我们便爬到了树顶。

靠在树杈上,能看到一团团的地雾从自己的面前飘过,极目望去,能将整个蛊王会都收入眼中,就见蛊王会的院子中央,龙若若坐在高台之上,脸如冰霜。

而在她的脚下,伏有三具尸体,脸上浮着青气,应该是中蛊而死的,其中包括何昆,一旁躬身的黑苗卫士与蛊王不下于五十人,龙若若沉默了一会儿,便大声喝斥。

因为他的声音很大,也被风吹到了我的耳朵里。

“不要再劝我,不要再劝我了!他们在蛊王会里逛了个来回。杀死了我们三名蛊王还能全身而退,这简单是奇耻大辱,我要进去紫禁山,将他们揪出来,扔进蛊虿之中,才消我心头之愤!有愿意跟随我去的人吗?”

龙若若一通吼叫之后见没有人回应,更加生气了,指着众人道:“一群胆小鬼,一群胆小鬼,你们怕死在紫禁山,就不怕死在我的手下么?”

人群噤若寒蝉。

龙若若气得脸都扭曲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了一些,挥手说道:“不想去的就滚吧,想去的就留下来,就这样……”

人群中仍旧没有动静。

龙若若终于火了,一掌将面前的桌子都劈碎了,她在北京给别人做小三的空隙中,跟着一名泰国武师学了一阵,这我是知道的,但是我一直觉得女人学武,无非是花拳绣腿,因为体格注定了他们的成就,但是看到龙若若小小的手掌竟然能够将案台劈成两半,真的吓了我一跳!

龙若若站起身骂道:“你们自称是黑苗中的精英,我看是黑苗中的怂包还差不多,让你们滚都没胆滚,我再说一次啊,给你们一分钟,不想去紫禁山的赶紧滚,不然的话,我就当你们同意了!”

人群终于松动了。

其中一人站出,冲龙若若鞠了一个躬,转身要走时被龙若若捡了一块木板扔在脸上,打得满面是血,不过他什么都没有说,默默地离开了。

既然开了头,就好办多了,接下来的两分钟内,有十多人冲龙若若鞠躬离去,一开始龙若若还捡块木板砖头扔他们,到后来,也懒得扔了,只是冷着一张脸。

想必在她的心里,此时有一支墨水笔正在飞速地记录着那些离去者的名字。

终于,该走的人都走了,留下的人也被龙若若赶走了一些,原因就是:他们太弱了,留着也没有用,就像对付老虎无需绵羊一样,最后剩下二十多人的样子,其中绝大部分是龙若若在黑石寨的亲信,少部分是投机份子,他们赌龙若若有母虫为凭,能够从紫禁山全身而退,而一旦龙若若全身而退,他们就从蛊王会的边沿人变成核心人员,从此吐气扬眉了!

正文卷 第609章:风曲

见夏侯雪还在东张西望,我说道:“龙若若要来了!”

这话让二女一惊,齐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要进紫禁山!”

我点头说道:“是啊,看来我们真的将她惹毛了!”

龙若若自从结束蹈光养晦,得到母虫之后,一路上可谓是高歌猛进,先是在蛊王会上夺得了蛊皇之位,然后将昔日的两名仇人:金寨蛊王,黑苗寨的木棉花双双收为奴仆!

估计在她的心里,自己早已经是所有黑苗的王了,千江苗寨在他的眼里除了有钱之外,也不够一哂。

但是,自从我出现之后,他却连遇挫折,先是蛊王李延明的儿子李治在牧场被小二杀死,她接连派人去解决问题,却如石沉大海一般,不仅如此,还让何昆将命丢了!

杀死何昆之后我们不但没有消停,反而混上了蛊王会,抢了木棉花,这期间又杀死了两名蛊王,不仅如此,我们还借助四生四世蛊的力量全身而退,虽说退入的地方是紫禁山。

我们退入紫禁山,她不敢追来,这时候的她还保持着理智的一面。

但是接下来,她越想越气,越想越气,便渐渐地失去理智了,尤其她想到如果我们趁着天黑全身而退——这也不是没可能,更是让她抓狂,于是,她决定闯入紫禁山。

这主意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但是到了这一步,她哪里还顾得上这么多?于是便出现了我看到的一幕。

木棉花看着我:“陈烦哥,你那么聪明,你说说看,现在的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想了想,如果龙若若要进紫禁山找我们,守卫势必会薄弱,只要咱们冲过他的防锁线,召来元思思,逃走的几率就提升到了百分之八十了!但是,我却突然不想逃了,从惹上龙若若以来,我就一直在思考要如何委屈求全,一直这么委屈求全,我早腻味了!

干嘛不搏一搏,反正迟早都要一搏。

之所以选择在紫禁山,是因为我们的综合实力远远不如龙若若,在别处我们必败无疑,但是这里不一样,这里是紫禁山,这里是黑苗禁区,在黑苗传说中最为可怕的地方。

在这里,就代表着充满了变数。

有变数就能够混水摸鱼。

在变数之下,我们和龙若若的机会是均等的,就像是天上撒下的阳光,会照到每一个人的身上,只要我们能够把握住这变数,说不定能够反败为胜!

宝贵险中求嘛!

我将心中的想法和木棉花,夏侯雪一说,两人都沉默了,可能是因为紫禁山黑苗禁地在她们的心中阴影太大了,一想到紫禁山,她们脑海里除了“危险”二字,再也没有其它东西了。

木棉花最先缓过来,看着我说道:“置之死地而后生!”

夏侯雪说道:“水越混,越好混水摸鱼!”

我点点头,木棉花和夏侯雪的总结,可谓是说出了我的计划的精髓。

我们从树上往下滑的时候,龙若若也领着人进进入了紫禁山,他们的准备可谓充足,除了最为要紧的本命蛊之外,还有小刀,弓,赶山杖等一应装备。

我们往下滑的时候,被龙若若发现了,她张弓搭箭,便向着我们射了来,不过并没有射中我们任何一人,而是钉在了树上,从树上滑下,我往便往深林中钻去,一直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龙若若也知道我们在将她往紫禁山深处引,不过这时候已经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了,只能一直往前追,我们就像是两个走钢丝的人,相互追逐,看谁能够坚持更久,看谁先坠下!

咻咻咻……

在我们穿山过涧的时候,不时能够听到射箭的声音。

那些射出的箭羽,要不被树木挡下了,要不因为势尽坠落于地,没有一支能够接近我身前三尺处,那帮人瞎射了一阵,也就不再射箭了。只是加紧往前追。

箭羽射不到的地方,蛊虫瞬息能至,但是这时候,谁也没有放出蛊虫,在图穷匕首现的时候,谁也不敢亮出自己的底牌,因为一旦亮出底牌,就表示无牌可打了!

龙若若不放本命蛊,其它的人更加不敢放,不说紫禁山里的可怕东西,单单木棉花和夏侯雪的本命蛊,他们就奈何不了!

如此一追一逃。转眼间就翻过了山谷,山谷下面是一片乱石堆,乱石堆之间长着茂密的花草,地面湿润的一脚踏入能够挤出一捧水来。到了乱石堆中,风便有些怪,风吹过乱石堆时,发现奇怪的声响,就像是无数乐器地会奏一首曲子一样!

一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曲子是日本的民曲,名字叫做《樱花》:

樱花啊!樱花啊!

暮春三月天空里

万里无云多明净

如同彩霞如白云

芬芳扑鼻多美丽

快来呀!快来呀!

同去看樱花……

能用风吹石响编一首曲子,也算是奇迹了!

不过,当我们靠近乱石堆时,那重复着的曲调竟然变了,变成了另一首日本民谣《四季歌》,可能是因为我们的靠近,影响了风向,才会导致曲风大变!

如果说风吹石响成民曲已经让我惊讶十分的话,那因人出现而曲风大变就让人惊掉下巴了,这特么的是怎么做到的啊,难道是老天没事在摆石头玩儿吗?

就这么一恍神,龙若若兵分两路,终于截住了我们,龙若若托着母虫,另一只手轻轻地抚着他的背,就像是爱,抚着自己的孩子一样,他走到我的面前,冷冷地说道:“陈烦,你知道你们跑不掉,想与我们同归于尽?”

我撇嘴说道:“放屁,我们的命比你们的命精贵多了,干嘛要与你们同归于尽,要尽你们去尽好了,我们同归就好了!”

龙若若气得咬牙切齿,她一早还想戏弄我们几句,到这时候,纤手往下一斩,喝道:“找死!”曲指一弹,母虫便向着我激射而来,于此同时,龙若若的手下都放出了本命蛊。

顿时,天空之中嗡嗡嗡的声响不绝于耳!

正文卷 第610章:四只紫僵

坦诚地讲,这是我们惹上龙若若以来,遇到的最大危机。

二十多只蛊虫,几乎将我们头顶的阳光都遮挡住了。

这其中还包括母虫,它们一起向我们发动了攻击,结果会怎么样?

我对蛊毒免疫,又能免疫多少蛊毒呢!

木棉花,夏侯雪的力量的本命蛊很强大,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又能咬死咬伤多少蛊虫呢,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乱拳之下,她们也势必要被蛊虫咬伤!

我将他们引入深山,拖疲拖累,然后逐个击破的计划还没有实施呢,就被他们围殴了……

这时候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我怒吼一声,冲着龙若若冲了去,母虫的目标太小,不好对付,龙若若的目标却很大,我计划着冲到近前时,先是一个扫膛腿将她踢倒,然后骑在她身上一顿老拳,只要把晕了她,母虫就像是一只厉害的机器人,缺少了指令的需入而变得毫无危胁了。

当然,这个过程当中,我可能会被母虫叮咬。

被蛊虫叮咬就叮咬吧,只要我能搞定龙若若,木棉花和夏侯雪那边就有翻盘的机会!

不过,我还是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龙若若特么的会武术啊,我才靠近她身边,扫膛腿还没有踢出呢,反而被她在肩膀上踹了一脚,滚倒在地,我从地上爬起,准备再次冲上去,就感觉背心一痛……

不用回头我也知道,特么的我被母虫咬了!

又跑几步,我四肢软软的就像是面条一样,一头栽倒在地。而这时候,鬼脸蜂和四生四世蛊虽然也咬死了几只蛊物,但是木棉花与夏侯雪也被蛊虫咬了。

她们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迅速发青发黑,然后依次倒在了草地里。

我看向前面的乱石堆,心说不是说紫禁山有极为可怕的东西,是黑苗禁地吗?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我们的动静这么大,也没见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出来呢?

莫非传说都是假的,这个假的传说将所有蛊王会成员骗了上百年……

我收回目光,木棉花和夏侯雪已经合上了双眼,她们陷入了昏迷,蛊毒的疼痛让她们的眼角流出了泪滴。这时候的我,只感觉有一团怒火在心中燃烧。

我是男人,我这时候应该站起来,护得他们周全,但这时候我却什么都做不了,连动一动手指都难……

在我的意识渐渐模糊的时候,我眼角余光见到有人倒下,一个接着一个……

我们都倒下了,再有人倒下,估计就是龙若若那边的人了!

我又怀疑是自己的错觉,我心里太想将他们每一个人都暴打一顿,所以才会出现他们已经倒下的幻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涣散的意识又恢复了一些。

我感觉陷入沉睡的我被放入了一艘小舟上在大海之中飘荡,我伸手想要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没有抓住,《樱花》曲子仍旧在响着,怪异的曲调就像是催眠一样,听了一阵,我感觉我又要睡着了…

不能睡,不能睡,不能睡,我一个劲地提醒着自己。

为了不让自己的意识再次模糊,我的手在大腿根部狠狠地捏了一把。

“啊!”我一声痛叫,猛地坐了起来。

大腿根部的软肉感知神经特别多,同样是掐一把,掐在大腿根部在痛得多,可能是我的意识仍然模糊,不知道轻重,这一捏用力过猛,感觉肉都被掐掉了一块。

我轻轻地抚摸着大腿根部,好在这疼痛来得快也去得快,已经好了许多了。

我张目四望,此时的我仍在乱石埋堆中,只是不见了木棉花夏侯雪等人,眼前的情形好像……眼前的情形好像有点怪……仿佛那些石头在移动,不对,石头没有移动,而是我在移动……

可是我明明坐在地上的啊。

我低头一看,脑袋里顿时嗡了一下,在我的身下,有无数的爬虫,蛇虫鼠蚁通通都有,他们密密麻麻地挤做一处,就像是一块用爬虫编织而成的地毯一样,这爬虫地毯在托着我往前走。

我咻地一下翻身下了“爬虫地毯”“爬虫地毯”就像是整个被扔进油锅了一样,都炸开了锅,有翻滚的,有四散而去的,有吐白沫的,也有高高昂着头像是在向谁示威……

我赶紧躲到了一边,扒着乱石的边沿往前望去,这一望,我感觉我的心脏就像是被谁重重地擂了一拳,在我身前三四米处的锥形石背面,无数的蛇虫鼠蚁铺成了一道长十多米的“爬虫地毯”

木棉花,方圆都躺在其上。

不仅是木棉花和方圆,龙若若及其爪牙也在其中……

我估计龙若若及其爪牙用蛊海攻势攻击我们的同时,紫禁山可怕的东西也出现了,龙若若他们放倒了我们,却也着了那些可怕东西的道儿,与我们一样,都晕了过去。

那些可怕的东西会是这“爬虫地毯”吗?我估计不是,因为如果是“爬虫地毯”的话,龙若若他们是完全有机会脱身的。弄晕他们的应该不是“爬虫地毯”“爬虫地毯”只是那些可怕东西的搬运工,他们弄晕了龙若若等人,而这些“搬运工”负责将猎物搬回家。

龙若若即使是蛊皇,有母虫做为本命蛊,但是在化解蛊毒方面仍然不如我,我特殊的体魄几乎对所有的蛊毒免疫,因此比他们所有人都早一步醒了来。

这时候,最前面的人已经被“爬虫地毯”抬出了乱石坡了,乱石坡外面情况不明,因此……我几步冲上前去,将木棉花和夏侯雪从“爬虫地毯”上拖了下来。

我犹豫了一会儿,将龙若若等几名还没有被拖出乱石岗的蛊王从“爬虫地毯”上拖了下来,探头往外望去,乱石岗的外面,是一个巨大的坑洞,坑洞之中,有四只僵尸,那僵尸脸色黑青,有如精铁,深陷的眼窝里,血红的眼珠子转来转去,他们的四肢都被铁链锁住,但是透露出了凶煞气息,让人心颤!

这特么的是四只紫僵!

正文卷 第611章:见风使舵

这时候,最前面的人已经靠近了坑洞,他的身体慢慢倾斜,然后滚下了坑洞。

就像是往猛虎山上投下了一只羊,四只紫僵扑了上来,其中三具紫僵抱住了那人,后一只紫僵因为铁链太短,够不到……

嘶拉一声。

那人还在昏迷之中,就被撕成了几片。

一时间僵尸的吼声,哗拉拉铁链的抖动声响成了一片。

紧跟着,又是两人滚入了坑洞之中……

不一会儿,那些被“爬虫地毯”拖出乱石岗的蛊王和黑苗护卫们,通通被推下了坑洞,而将他们推入坑洞之后,“爬虫地毯”也就散了,各自离去。

接下来,四只紫毛僵尸便开始他们的屠杀,一开始只有一具身体落下坑洞时他们除了分食尸体的内脏之外,连肉也撕着吃,当掉下坑洞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便不再吃肉,专门撕开肚子吃内脏,连本命蛊都来不及逃走,便与蛊主人的内脏一起,被嚼碎了吞下了肚子。

其中有几人没有马上就死,被巨大的痛苦疼醒了,看着紫毛僵尸吞噬自己的内脏……

我在回过神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指甲已经插入了掌心里,心里仍然在极大地被震撼着,我要是再过二十分钟醒来的话,我,木棉花,夏侯雪都被拖下了坑洞之中了。

昏昏沉沉之下,我们的结果不会比龙若若好多少!

即使是身为赶尸人的我,一年半以来也只见到两只紫僵,紫僵级别的僵尸,绝对是凤毛鳞角一样的存在,别说紫僵,就是普通僵尸,普通人也很难见到。

就像是数十里山林只有一只老虎一样,要是到处都是老虎的话,得有多少人被老虎咬死啊!

而在此时此时,一下就出现了四只僵尸……

而且,照这个情况来看,它们似乎在被供养着,是紫禁山里最为可怕的东西在供养它们吗?它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正发楞间,就感觉龙若若手指动了一下,我赶紧上前,将她腰间的竹筒解下,收进了口袋里,同时去掐木棉花与夏侯雪的人中,将她们也弄醒了。

龙若若几乎与夏侯雪木棉花同时醒来,她的目光扫视一圈,一脸的不能置信,去取腰间的竹筒,又摸了一个空,慌乱地说道:“不可能,这不可能,你们明明中蛊倒下了,怎么反而赢了……”

“你连自己怎么着的道都不知道吗?看来你这个蛊皇,也不怎么样嘛!”我指着前面坑洞道:“不是我们赢了,而是紫禁山里的可怕东西帮了我们的忙!”

龙若若抬眼看到四具紫僵,又看到紫僵脚下一堆残尸,脸色变了,别说她的本命蛊已经被我夺了,即使还在,也斗不过紫僵,更何况还是四只,她的手下一半多已经成了紫僵的食物了……

不过,她仍然一脸的迷茫,不明白自己是怎么着了道的!

她都不知道为什么着了道,她的手下自然就更加不知道了,醒来后一个个拍着昏沉沉的脑袋,搞不清状况……

“你是说,紫禁山可怕的东西出现了?是它们将我们送来给紫僵做血食的?”龙若若看着我:“为什么你什么事情也没有呢?”

我本来想说:哥们我体质特殊,什么蛊毒啊,什么可怕的东西,我根本不放在眼里,不过转念一想,这个秘密告诉熟人还行,告诉敌人,那不等于将自己的底托出去么?

我嘿嘿一笑道:“好奇是吧?”

龙若若看着我。

吊足了她的胃口之后,我促邪地一笑道:“不告诉你!”我接着说道:“不过,如果不是我拉下你和你的爪牙们,你们此时的下场与坑洞中的尸体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做为回报,我收了你们所有人的本命蛊……”

醒来的蛊王,黑苗护卫们都发现自己的本命蛊已经不在了,神情都很是紧张,本命蛊就是他们的武器,像是刀客的刀,枪手的枪,怎么能叫他们不紧张……

友若若目光收紧,迎着我们走来“是你们将我引来紫禁山的,因此,这救命之恩谈何说起,将本命蛊还给我,过去的事情即往不咎,你看这个交易怎么样?”

我心说龙若若你没有傻吧,夺了你们的本命蛊,蛊王会就是我们说了算了,还回给你让你重新做蛊皇,不是你傻,就是你你当我们是傻的。我刚要冷嘻热讽几句,发现龙若若走到了我的面前。

我突然省起,这女人会武功的,而且还不低。

她借着话语的掩饰慢慢地靠近我,想要将母虫给抢回去。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迟了,她抬腿向我踢了来,我下意识地一伸手,就捉住了她的手,我正寻思着要将她的脚往后一带让她在地上坐个“一”字,还是往右一扭,将她甩倒在地。没想到她被我捉住了脚突然用力,在我的手掌上一借力,另一只脚一个飞腿,踢在我的脸上。

被这么一踢,我感觉自己的下巴都快要掉了,忍住疼痛就势一滚,在龙若若扑上来之前,我滚开了。此前在蛊王会的时候,我向他发动攻势两招之内没有得手,我就知道要遭了,因为接下来我就面临母虫疾风暴雨的一番攻势。

到现在,情况刚好反过来,龙若若两招没有能够将我拿下,木棉花和夏侯雪同时放出了本命蛊。

在龙若若再一次向我扑过来之前,两只蛊虫都落在了她的后背,在她的背上叮咬了一口,龙若若的后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不一会儿,就将衣服顶起来了一块,像是背后长了罗锅一样。

她愤怒地骂了一句什么,便扑倒在地了。

那个蛊王们在龙若若向我们发动攻击的时候还准备再一次群起而攻,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出手,那边厢龙若若已经失败了。

楞了一会儿,当即有人向我们投诚,冲木棉花跪下道:“木蛊王,你打败了蛊皇,你就是新的蛊皇!我们都拥护你!”

嗯,这舵转得够快的!

而他们之所以拜木棉花,是因为蛊皇必须得是蛊王里面选,我是外人,夏侯雪不是蛊王,没有资格……

正文卷 第612章:终极练蛊

木棉花有些懵,这一下反转太快,她一时间有些适应不过来。

木棉花看向我。

我点点头。

木棉花这才说道:“都,都起来吧!”

我在一旁说道:“其它的事情以后再说,来两个人抬龙若若,咱们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这些人此时一直与我们为敌,生怕我们忌恨,这时候自然争着表现,当即抢出两人,抬起了龙若若。

一行人穿过乱石岗,往蛊王会而去。

回去的时候,山形地势变得异常的复杂,多亏我是赶尸人,随身带着罗盘定位,不然的话,能不能闯出去还真不好说。

从紫禁山打个回转,我们的身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换,龙若若母虫被夺,从蛊皇之位坠落,而木棉花从扫地人一步登天,变成了蛊皇。如果黑苗会的人听到这个消息,肯定会乐疯了,这也表明他们从此摆脱“畜生”的地位,恢复为黑苗的身份了!

事实上,四生四世蛊重回身体的木棉花力量很强大,试想一样,四生四世蛊与母虫撕杀都没有落败,母虫被夺,她自然是众蛊王之中力量最为强大的人!

坐上蛊王之位,也算是实至名归。

认定了木棉花的蛊皇之位,接下来就是如何发落龙若若了,木棉花和我都没有发言,下面已经是吵声一片,按照他们的意思,龙若若倒行逆施,狠毒无比,应该杀了她,以绝后患。

一个个义愤填膺,怒气冲天,仿佛龙若若刚刚冲到他们的家里,将他们的家人都杀死了,刀上的血迹还没有干一样。

木棉花看向我。

我微微摇头,我的本意是你现在是蛊皇,二十八寨蛊王之主,这种事情不应该问我,而应该你自己做主啊,木棉花却领会错了我的意思,摆手说道:“蛊皇之争,本来就是你死我活的,龙若若胜出了,虽然有些过为已甚,但是罪不至死,她已经失去了本命蛊,沦为庶人,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

说出的话就像是泼出的水,收不回来了,做为蛊皇,更应该一言九鼎,这时候,明知道她领会错了我的意思,也只能这样了,事实上,龙若若手上的人命,足够她死几个来回了……

接下来是处理母虫,众人的意思是将母虫杀掉,而且一个个语气十分坚决。他们的心态我能够理解。要不别做,要不做绝,他们背叛了龙若若,担心龙若若报复,自然一心想她死。

在龙若若的事情失败之后,他们退而求其次,既然不能杀死龙若若,一定要杀死母虫,让她永远都没有机会东山再起!

因此群情汹汹!

我知道,这个时候必须要做出选择,龙若若没有死,因此她的本命蛊一定要死,这是关乎人心聚散的事情,马虎不得。木棉花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略一思索。说道:“那就烧了吧!”

像是能听懂我们的话,木棉花的话才说出口,我手里的竹筒里响声一片,母虫在挠竹筒壁,母虫在咬竹筒臂,我甚至都能够感应到它撕咬竹筒壁时,竹筒壁轻微的震动之声!

木棉花的话说出口,立即就有人准备去架柴禾了。

看着手里的竹筒,我觉得就这么烧了怪可惜的,毕竟,这是母虫啊,这得多么老的蜡尸馆,多少次分裂聚合,又在黑佛的身体里存活多少年才能练成母虫啊!

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来,附在木棉花的耳边道:“木棉花,你想让自己更加强大吗?”

木棉花疑惑地看着我:“陈烦哥,你的意思是……”

我压低了声音说道:“或许,咱们可以将四生四世蛊再练一次!”

“将四生四世蛊与母虫同盆练蛊?”木棉花一脸的惊讶“这样……行吗?”

木棉花的表情虽然犹疑,但是看得出来,她的内心是希望尝试的,这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也让他将力量看得越来越重,一年多前,她需要保护的只是自己的弟弟妹妹,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她要保护整个黑苗寨的人,没有力量怎么能行?

相传,本命蛊强大到一定地步,就能够与人融而为一,就像是武侠小说中的人剑合一,蛊主人和本命蛊融而为一之后,如臂使指,灵活无比,不仅如此,本命蛊与蛊主人融而为一之后,别人再也无法练化!

四生四世蛊和母虫都是蛊中王者,随便提溜一只出来,都能让蛊主人登上蛊皇之位!要是将两者融合,结果可想而知,就像是站在千尺高峰之上,别人再想爬上与自己比肩千难万难……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如果将四生四世蛊和母虫同盆练蛊,谁会胜出?

做为四生四世蛊的蛊主人,木棉花自然希望是四生四生蛊胜出,我与木棉花一样,希望四生四世蛊胜出,不说别的,母虫的出身总归不大好,阴气太重,怕影响到蛊主人。

但是希望归希望,真正练蛊的时候,胜负之数就不可估量了,四生四世蛊很强大,母虫也不弱,万一母虫胜出了呢?这就像是将一个陪伴自己那么久的老朋友送上不归路,心里很是别扭……

我垂下眼皮道:“我只是建议,决定权在你!”见木棉花犹疑不决,我说道:“要不,还是算了吧!柴垛已经架好了,我去将母虫烧掉,趁他还没有咬穿蛊筒!”

木棉花紧咬着下唇道:“没什么,相比于黑苗寨的死难者,这不算什么!”冲一旁的黑苗护卫道:“取蛊盆来!”

不一会儿,一只黑色的蛊盆被搬到了大厅中间,木棉花一脸不舍地将四世四世蛊放在了蛊盆中,轻轻地抚摸着四生四世蛊的后背道:“加油,你一定要胜出!”

蛊练到这个地步,似乎已经通灵,四生四世蛊伏在蛊盆底,身体微曲,轻轻地鸣叫了两声,像是早已经准备好了一切。

我也将母虫放入了蛊盆之中,在盖上蛊盆的时候,我深深地看了一眼这两只蛊虫中的王者,等到蛊盆再揭开时,它们其中一只就会成为另一只蛊虫的食物!

正文卷 第613章:高低音

不同于普通的练蛊,我满以为盖上蛊盆的时候,蛊盆中的搏杀尤为激烈。

我甚至在想蛊盆的设计有缺陷啊!

应该所在的蛊盆盖子都用钢化玻璃,这么一人,在练蛊之时,人能看到蛊物的撕杀,就像是斗鸡,斗牛,斗蛐蛐一样,可以当做一种愉乐……

但是木棉花和夏侯雪告诉我们,这样绝不可取,在练化蛊虫的时候,蛊虫会将所有看向它的生物都杀死,你在练蛊之时看向他,它会将你当成敌人!

这就像是东北流行的一个段子:

“你瞅啥?”

“瞅你咋地?”

“你再瞅一个试试?”

“试试就试试!”

那么,接下来的剧情就是一场单挑或者是群殴了!

即使是练完蛊之后,一般也不马上打开蛊盆,因为那时候的蛊虫戾气正深,攻击蛊主人也不是没有的!往往要再等着十分钟再开蛊盆……

这么一来,从练蛊到打开蛊盆,一般是半个钟左右,二十分钟是练蛊时间,十分钟是留给胜出的蛊虫冷静的时间。

眼看半个钟过去了,我看向木棉花和夏侯雪,她们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冲我点点头。我将蛊盆揭了开来,蛊盆之中,两只蛊虫仍在,他们都保持着半蹲在姿势伏在蛊盆之中,仍然在对峙!

怎么回事啊,对峙了半个钟?

莫非他们都觉得这场战争恐怕会两败俱伤,于是以和为贵,但是因为我们希望他们斗个你死我活,所以做做样子?

木棉花夏侯雪,在场的蛊王,黑苗护卫都凑头来看。就在这时候,一阵过堂风吹来,母虫突然被吹了起来,直到母虫被吹起时,我们在看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

母虫的整个身体都被四生四世蛊吃完了,只剩下轻薄的外壳,正是它轻薄的外壳,才会被风吹起。母虫的外壳在风中翻滚着,随着风吹到了大厅的中央,又随着风势去尽而缓缓坠落于地……

胜负已定了!

最终四生四世蛊胜出,母虫失败!

我们都是满面的迷惑,蛊盆之中一切安静,仿佛根本没有经历过撕杀,四生四世蛊是怎么胜出的呢?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能从四生四世蛊的嘴里问出些什么来,看来,这注定是无解之迷了……

木棉花伸出手去,四生四世蛊如一片落叶一样,轻轻地飘落在她的手心,在四生四世蛊移动之时,我们明显感觉到一股冷风迎面而来,那冷风中带着阴寒之气,让人感觉有一队阴兵从面前走过一样!

四生四世蛊沿着木棉花的手臂爬到了她的脖子上,又由着她的脖子爬进了她的嘴里,那股子阴寒之气这才慢慢消失。

龙若若被关了起来,直到被锁入囚室,她始终处于昏迷的状态,不知道她醒来时,发觉她的天已经崩塌时会做何感想……

众人已经散去,夏侯雪坐在一旁的椅子里,而木棉花在给小二小三打电话。

听说木棉花不仅不再是扫地人,而且坐上了蛊皇之位,小二小三欣喜不已,他们,特别是小二,时刻准备着为了救出木棉花而玉碎,此时总算可以放弃这个念头了。

小二小三在欣喜之余,对我颇多责备,说我怎么这么大的谋划竟然不与他说一声,不能见证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只在事后才听到消息……

与小二小三通话之后,木棉花给黑苗寨打了电话,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黑苗寨沸腾了,喊声,欢笑声震天响,木棉花将手机开成了免提状态,与我们一起感受黑苗寨的沸腾。

木姜冲着电话大喊道:“……所有的蛊主人必须在十分钟之内将寄主身上的本命蛊取走,不然的话,将会被视为被弃之蛊,我们会自行处置……放牧人已经被赶出了黑苗寨……以后黑苗寨只属于黑苗寨,谁也没有想欺负我们……”

木姜说到这里突然沉默了,良久之后,才语调沉重地说道:“木棉花……哦不,蛊皇大人,麻烦你对陈烦方圆和小二小三说一声,咱们黑苗寨对不起他们……”

我接过电话,安抚着视频中已经是满面泪痕的木姜说道:“别说了,我们能理解的,行了,别将时间浪费在这里了,赶紧想想办法要怎么才能将附蟥清理干净吧……”

我们这边热火朝天,夏侯雪仍旧一个人坐在角落里。

我走过去,看着夏侯雪道:“不给家里打个电话吗?”

夏侯雪似乎这才想起来,哦了一声,给家里打电话,才一接起,就听电话那头的夏侯硕怒气冲冲地叫道:“你还有给脸我打电话?你不是跟着那个叫陈烦的家伙跑了吗?你已经不再是我的女儿,有多远滚多远吧……”

夏侯雪沉默了一会儿道:“爸,蛊王会已经被我们拿下了,蛊皇也已经易位,龙若若下台了,现在蛊皇是木棉花,咱们不用在交什么投名状了,一切问题都已经解决了……”

听到这里,夏侯硕楞了楞,爆发了:“夏侯雪,你这个逆女,你当我是傻子是不是?蛊皇已经易主了,你当是你上小学时选班长吗?给班里每人发块糖就能当上?蛊皇得一路撕杀到底,成为最终赢家才有的奖励,那个木棉花我知道,她连最差的蛊师都斗不过,如今做上了蛊皇,这真是天大的笑话!”

“这不是笑话,这是真的!”夏侯雪说道:“如果你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给孟叔叔确认一下,他就在蛊王会,哦不……他已经不在了,他死在了紫禁山,尸骨无存……”

夏侯硕听到紫禁山三个字,语调变得萧肃起来:“小雪,你快说说是怎么一回事……”

夏侯雪简单地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夏侯硕听完之后,懵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哦哦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看来已经是尘埃落定的样子了呢!不过,最重要的是,你看起来确实不会有事了……”

“嗯!”夏侯雪应道。

我发现,无论是与我们说话还是与她的父亲夏侯硕说话,夏侯雪的语调都十分平淡,像是没有高低音,也没有心绪喜好的变化一样……

正文卷 第614章:你笑什么?

这期间,龙若若醒了来,看着已经变天的蛊王会,她的脸比此前更加的苍白了。

蓦地,她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

干巴巴的笑声将我们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见我们都看向她,她笑得更加厉害了,都笑得躬起了身体,像是将这辈子所有的乐事都想了起来。

我走到龙若若的面前,等她笑得差不多了,这才开口问道:“你笑什么?”

“我笑我自己,哈哈哈哈……三寒九暑,舍身忘义,好容易攀上高锋,没想到一朝坠入深渊!真是可笑!……”

我看着状若痴狂的龙若若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金融专业术语‘盈亏同源’,意思就是:你怎么亏的钱,你就会怎么赚回来,对应的,你怎么赚的钱,同样也会怎么亏出去……”

“你怎么得到的东西,你就会怎么失去,你爬得越高,也会摔得越惨……”

龙若若像是没有听到我的话,伸手指着木棉花道:“你不会认为我会给你做扫地人吧?”

我冷冷地看着龙若若道:“你输了,难道这不是应该的吗?”

龙若若抬眼看向窗外,她的身体虽然被捆了起来,眼中却带着无尽的孤傲,她幽幽地说道:“陈烦,你难道不知道,一个曾经的王者,是不可能再受人轻辱的吗?”

说完,龙若若突然一头向着大厅中间的石头梁柱撞了去。

碰地一声闷响,龙若若的天灵盖陷进去了一大块,红的血液,白的脑浆溅了一地……

虽说我对龙若若半点好感也没有,但是看到她撞柱而死,我的心里还是有些不落忍的,木棉花叫来人处理龙若若的尸体,如果说此前龙若若只是被从神坛上拉下来而已,那么现在她等于被这世界除名了。

等到血水被洗净,尸体被火化,龙若若便被彻底地抹去了踪迹。

走出蛊王会的大厅,我们回到了蛊王会后勤处为我们安排的住处,木棉花现在地位最高,安排的住处自然也是最好的,而我们所住的的房间,就像是众星拱月一般,将木棉花护住了中间。

最迟再过半天,小二小三,方圆,黑苗寨的人和夏侯雪的父亲夏侯硕都会来,到时候一定热闹非凡。

就在这时候,有人来报说火化龙若若尸体的时候出事了,所有人都晕迷了过去,让我们赶紧过去看看……

“所有人都昏迷了过去?”我又想起了紫禁山里龙若若等人昏迷的情形,往蛊王会外面的广场走去,一边走,黑苗护卫一边将情况给我们说了一遍。说是在火化龙若若尸体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地,参与的人全部都晕了过去。

他们从那边路过,还以为是龙若若弄晕了他们跑掉了呢!转念一眼又觉得不可能,龙若若连脑浆都撞出来了,就这样还不死的话,那就太过违背自然规律了。

走近一看,龙若若的尸体仍然在火焰中燃烧。

因为情况不明,黑苗护卫派了一个人向我们报信,其余的人都留下来救助昏迷的伙伴。

不一会儿,我们走到了广场边上的空地上,空地上,龙若若的尸体仍然在燃烧,地上除了昏迷的人更无其它,我疑问道:“你不是说你的同伴在救护他们吗?”

“是啊!”报信的黑苗护卫大步往前走去,走了两步,扶起一人叫道:“小庆,小庆,你怎么了?……”

我问道:“怎么了?”

黑苗护卫指着小庆和其余几个躺在地上的人道:“他们是与我一起的,不知道怎么的全晕了……”

听到这里,我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了,冲后面的方圆和夏侯雪道:“赶紧将嘴巴捂起来!”

我当先用衣角捂住了嘴,往后退去。

木棉花和夏侯雪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见我这么做,她们也跟着做了。我往后退的时候,那黑苗护卫却没有跟来,他的表情有些呆滞,身形摇摇晃晃的,我退到屋檐下的时候,他一头栽倒在地。

木棉花和夏侯雪问我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道:“先别问那么多了,找毛巾捂住口鼻。!”

我们在里屋里取了毛巾,沾湿水蒙在了脸上,对视一眼往前走去,沿着昏迷的人群走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异样,我们将昏迷的人群抬到里屋,陷人中,用药薰,不一会儿,昏迷的众人渐次醒了过来。

我问他们知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昏迷的,他们一脸的愕然,反而惊问我们“我昏迷了吗?为什么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前一批人与后一批人回答出奇的相似。

直到报信的黑苗护卫现身说法,后面那一批昏迷的人才承认自己确实有可能是昏迷了……但是对于昏迷的原因毫不知情,据他们所说,他们见同伴昏迷了,赶紧上前施救,再有意识时,就是这时候了……

后面那批人还能说出点事情来,前面那批人更加的迷糊,他们将尸体点燃之后,就三五成群地一起聊天,反正也不怕尸体站起来跑了嘛,聊着聊着,就到现在了……

一看表才发现,半个多钟过去了,却总共没有说几句话……

问他们是问不出来了,我的注意力,转移到了龙若若火化的尸体上。

尸体被烧化时,浓烟滚滚,弥散全场,莫非就是这些烟雾,让靠近他们的人昏迷了?

我找了一截水管,将水龙头的水接了出来,浇灭了龙若若身上燃烧的火焰,蹲在烧焦的尸体前查看着。这一查看,我发现了异常,差不多过去三四十分钟了,龙若若的尸体大部分已经被烧得炭化了,按道理来说,人的身体都是肉长的,在被烧化的时候,各种都差不多,但是龙若若的身体似乎有些不正常……

她身体多处被烧得往下蹋,也正是因为肉身被烧得往下蹋,显露出了肚子上的一块肉,那一块肉似乎与别处的肉不一样,别处的肉被烧得炭化了,偏偏这一处的肉只是表面发黑,里面仍旧完好如初,就像是一块烘干了放得太久又发霉的腊肉,在被烧灼时,冒出的是白烟……

正文卷 第615章:影子

我让木棉花找来了刀,将龙若若腹中的隆起切了下来,才发现那一处的肉已经僵化,而且是极高级的僵化,因为即使是紫僵和僵尸王,被烧化时也会散发出奇臭无比的僵尸臭味!

但是龙若若腹中这一团僵尸肉被烧化时却是什么味道也没有。

龙若若明明是个大活人,她的肚子里怎么会有一块僵尸肉呢?莫非她这人爱尝鲜,想尝尝僵尸肉是什么味道,于是搞了一块来尝?不对,这僵尸肉明显不在她的胃里,更像是长在他身上一样……

可是人身上怎么会长僵尸呢?

是这块僵尸肉被烧时散发的气息将大家薰晕的吗?

我用小刀将僵尸肉从龙若若的身上剜了下来,放在玻璃罐中收好,再点火烧尸,这一次,没有一个人晕倒,也就是说,我的猜测是正确的,负责处理龙若若尸体和后面来的黑苗护卫之所以会晕倒,全是因为龙若若身上这一小块僵尸肉……

我原本以为,这块出现在龙若若身上的僵尸肉只是蛊王会中的一个小插曲,后来才知道,这更像是一个序章,将我们推向了更加凶险的苗蛊巫法!

龙若若的尸体被烧化之后,我在其上种了一株绿萝,希望用绿萝的生机,掩盖此地的死气,随后我们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第二天早上,周喜从千江苗寨赶了回来,因为我们的事情,何昆与周喜兵分两路,一路是何昆,负责向夏侯硕要人,不过人没要到,反而将命给丢了。

而周喜则留在了千江苗寨处理与长老会的遗留问题,问题还没有处理好呢,先是听到何昆已死的消息,随后又听说蛊皇易位了,这不啻于一记重雷,在他的头顶响起。

在略做思考之后,他决定回蛊王会向我和夏侯雪请罪,求得原谅,差不多我们起床吃早餐的时候,周喜已经到了蛊王会了,我没有让他马上来见,因为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弄明白呢,这事情就是——周喜是来见蛊皇,我以及夏侯雪的。

周喜见蛊皇木棉花是拜见,见我和夏侯雪则是为了陪罪。

不过这个罪可不好陪,夏侯雪一直认为是周喜和何昆杀死了印飞,而事实上,何昆也是因此而死的,周喜能幸免了?

不过话说回来,周喜和何昆也许很坏,但是印飞这件事情,加到他们身上有些冤了,印飞是自己撞上去的,他想用面包车截下周喜和何昆的车,却因为他的车太差了,撞上何昆的宝马车后整个面包车都散架了,他也因此而死!

我一路都在想,要如何才能平息她的怒火,让她放过周喜呢?

想来想去,还真没有很好的办法。

这时候,已经进到了大厅里,木棉花就在高处,一抬头能将我和周喜从头到尾看个明明白白,夏侯雪就坐在木棉花的旁边,眼神涣散,也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我冲木棉花说道:“周喜来了!”同时目不转睛地看着夏侯雪,想看看她听到“周喜”二字会是什么反应……

但是让我失望的是,夏侯雪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周喜,便又垂下头,想自己的心事去了。

我该失望吗?不该啊,这不就是我期望的结果吗?难道真要夏侯雪从座位上跳起,发誓不杀周喜誓不为人,而我和木棉花,满头大汗地劝架,却什么效果也没有?

虽说夏侯雪的表情让我省去了许多事,可是这并不附合夏侯雪的性子啊,她是个直肠子,属于那种路见不平一声吼,不服就干的性格,这种时刻怎么会什么反应也没有呢?

我有一种错觉,自从紫禁山出来,夏侯雪变了……

周喜先是恭喜木棉花成为新的蛊皇,木棉花照例给了他一个红包,这种情况,给的红包肯定不会少,周喜诚惶诚恐地接过红包,向我和夏侯雪道歉。

态度很是卑微。

夏侯雪点了点头便移开了目光,我挥挥手说没什么,周喜只是按龙若若的意思行事,更何况,咱们也没有结下什么深仇大恨,相逢一笑泯恩仇拉倒了!

这次蛊王会之行大大地超出了周喜的预料,新的蛊皇,只有对自己人才会发红包,疏一些的都不发,更别说周喜曾与我们为敌了,给他红包的意思就是“别多想,我拿你当自己人!”

夏侯雪和我的态度也很好,估计他心里压着的大石已经放下了。

走在蛊王会的后花园,我看着夏侯雪的背影发呆,木棉花走到我身边,微笑道:“陈烦哥,怎么地,这么快就将陈柔姐姐忘了,迷上漂亮姑娘了啊!”

木棉花自从做蛊王以来,就一直崩着一根筋,鲜少有放松的时候,更别说与人开玩笑了,她自己也曾和我说过,事实上,她除了在我面前还能轻松地开个玩笑,逗乐两句,即使是在弟弟妹妹面前,她都做不到如此放松。

我干咳一声道:“木棉花,你别胡说啊,对了,你没有发觉夏侯雪最后近奇特吗?”

“在喜欢的人眼中,她每时每刻都是与众不同的!”木棉花道。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说的不是奇特,而是怪!你有没有发觉从紫禁山出来之后,夏侯雪有点怪吗?”

“怪,怎么怪了?”她与夏侯雪接触的时间不长,没我了解得多,此时仍没有看出什么。

我皱着眉头想了一阵,斟酌着说道:“怎么说呢,我感觉她的性子变淡了许多……”一边往前走,我将我了解的夏侯雪与木棉花说了一遍,听完之后,木棉花也皱起了眉头,半晌说道:“陈烦哥,照你这么说的话,夏侯雪确实有问题!”

这时候,夏侯雪已经走过了转廊,我下意识地跟了过去。转廊里光线有点暗,还亮着灯呢,夏侯雪看样子是要回房去,一副产意态萧索的样子,莫非就这半个早上,她就累了?

我加紧了脚步。

在跟到夏侯雪房门前的时候,不经意见看到她投在走廊上的影子,我停下了脚步,我看看自己的影子,再看看夏侯雪的影子,我的影子明显比他浓得多!

正文卷 第616章:伤魂

对于蛊术我可能一窍不通,对于鬼魂怨尸,一年多的赶尸生涯,我却是熟悉的!

同一个地方散发出来的灯光,照出的两道人影一个浓,一个淡,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影子淡的那人魂魄有问题!

“小雪!”我叫道。

夏侯雪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看到我和木棉花,疑问道:“你们一直跟着我?”

我没有否认:“嗯!”

上前两步,我站在了夏侯雪的面前道:“小雪,屋里聊吧!”

即使房间一模一样,只要屋里住的是女子,给人的感觉就是精致些,就是温馨些,女人不像男人,男人有个坐的地方,有个躺的地方就好,女人总是习惯将住处布置得美观,温馨。

我拉张椅子坐了下来。

夏侯雪就坐在我的对面。

我开门见山地问道:“小雪,你今天见周喜,有什么想法?”

“什么想法啊?”夏侯雪反问我们。

“没什么想法?”

“没有!”

“不对!”我紧盯着夏侯雪道:“你一直认为何昆和周喜是害死印飞的凶手,也因为如此,你杀了何昆,此时周喜上山来,你为什么对他一点恨意都没有呢,莫非你只恨何昆,不恨周喜?”

听完我的话,夏侯雪怔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感觉我就是对他恨不起来……”

“你不是对周喜恨不起来,而是你丢了魂魄!”我将我刚才在门口与她的影子一浓一淡的事情说了一遍道:“同一盏灯下,你的影子要比我的影子淡得多,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如果是别人听到这句话,肯定已经跳起来了,丢魂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情,因为魂跟命,一直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夏侯雪的反应仍旧平淡,她应了一声道:“哦,听起来很严重的样子……”

我在脑海里将三魂七魄的知识过了一遍,道家将三魂分别命名为胎光,爽灵,幽精。胎光是太清阳和之气组成,属于天,佛家称之为天魂;爽灵,阴气之变,属于五行,佛家称之为命魂;三名幽精,阴气之杂,属于地。佛家称之为地魂,其中幽精(也就是地魂)主财禄,能使明气制阳,使人机谋万物,劳役百神,生祸若害;决定智慧、能力……

也就是说,夏侯雪这个状态,如果确定是丢魂的话,那丢的应该是地魂,地魂主智慧,感知,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情六欲,正是因为地魂不在了,夏侯雪才会看什么都一脸的淡然,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挑起他的情绪……

就像是你满怀激情地跟别人一通长聊,而等你说完之后,对方只是淡淡地回应几个字“哦,知道了!”让人有一种要跳起来打人的冲动,不过,我知道这并不是夏侯雪的问题之后,也就看开了。

我紧盯着夏侯雪的眼睛道:“小雪,你能将你在紫禁山中经历的一切都跟我说一遍吗?”

“嗯!”夏侯雪答应着,便开始述说。夏侯雪从闯入紫禁山说起,当时我因为被母虫叮咬,处于了昏迷当中,夏侯雪和木棉花抬着我跑向紫禁山。

夏侯雪抓住我的双手在前,木棉花抱起我的双脚在后。闯入紫禁山之后,也没有路,都是凭着感觉往里冲,好在也没有什么深坑利石,一路跌跌撞撞,跑出了七八里路。

此后的事情木棉花已经和我说过一遍了,木棉花与夏侯雪见龙若若没有追来,便寻地休憩,因为一直下雨,没有办法生火,直到雨停之后才生好了火。

她们将我往火堆前抬的时候我是有感觉的,后来我也醒了来,我醒来之后,木棉花与夏侯雪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视线之中,那时候的夏侯雪仍然是正常的。

我们偷听到龙若若的谈话,而后龙若若他们便追入紫禁山中对我们进行了长达一个钟的追杀……

听到追杀二字,我感觉我把握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被龙若若追杀之时,我一直关注着木棉花和夏侯雪,我是男人,我得护住她们周全,但是,在被追杀的时候,各自逃命,就没有办法顾及到那么多了!

变故一定是在被追杀的时候发生的!

夏侯雪接着往下说时,整个事情终于慢慢地浮出了水面!

我们因为一时疏忽,被龙若若他们围堵在了乱石岗,也是在那时候,我们共同经历了人生之中最为凶险的一劫,二十多只近蛊王级别的蛊虫同时对我们发动了攻击。

木棉花,夏侯雪他们谁也没有办法扛住母虫的攻击,这时候,只有我上了,不过我也只扛了两下,很快便昏死过去,我昏死过去之后,木棉花和夏侯雪便处在了风口浪尖。

龙若若收起本命蛊,就坐在了一边,看着二十多只蛊虫如同是下雨一样向着二女坠落。与此同时,鬼脸蜂和四生四世蛊逆势迎着“蛊雨”飞去。鬼脸蜂咬死了一只蛊物,四生四世蛊咬死了三只蛊物。

而那些失去本命蛊的人,也是最先被送入僵尸坑的……

虽然四生四世蛊与鬼脸蜂已经是“万军丛中如入无人之地!”但也是顾此失彼,它们撕杀得兴起,它们的主人却已经身中蛊毒,木棉花被蛊虫咬了两口,当即昏迷过去。

夏侯雪要惨一些,因为她背靠着一棵大树,虽然身中蛊毒,却没有马上倒下,仍旧被蛊虫们认为是威胁,又咬了好几口,一直到夏侯雪滚倒在地。

据夏侯雪说,他最后一次被蛊虫咬时,感觉心底突然变得空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是她又说不清楚失去了什么,这种失去重要的东西,直到现在也有,虽然她检查了数十次,也没有发现自己有落下什么东西……

夏侯雪说这些话时,表情仍旧平淡,不像是在说什么的事,倒像是叙说别的事情一样!

我和木棉花听到这里,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蛊王之蛊,是能够伤魂的,这个我们一早就知道,但是并没有遭遇过,没想到落在了夏侯雪身上。

正文卷 第617章:见不得光的事情

夏侯雪被蛊虫咬了许多口,身中蛊毒,魂魄也中了蛊毒。

估计她的地魂中了蛊毒之后迷迷糊糊地脱离了身体。

又或者她的地魂觉得她中蛊毒那么深,怕是没有救了,于是弃她而去。

不管怎么样,她的地魂丢了!

地魂如果丢在别处还好,去招魂就是,如果丢魂的地方阴气重,那就多招几次,总归能将魂魄招回来,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夏侯雪的魂魄丢在了紫禁山里。

虽然紫禁山里我已经去过两次,第二次在里面呆了半天,我发觉,我仍然对紫禁山一无所知。

不对,随着我对紫禁山了解得越多,就越害怕,紫禁山里种种事情都透着诡异,第一次进山时无端哀鸣着死去的马,第二次进山时的“爬虫地毯”,紫毛僵尸……

而且我有预感,我见识到的,只是紫禁山中很少的一部分,掩藏在冰山之下更为可怕的东西还没有露出水面呢!

如果可能的话,我绝不愿再进去第三次!

但是现在……我得进去第三次!

我得为夏侯雪叫魂!

与夏侯雪从相杀到相识,其间颇多波折,夏侯雪虽然性格孤傲,我行我素,但是她本性善良,纯粹,而且一路上帮我们很多,说实话,如果没有她,事情能不能进行得这么顺利还不好说呢!

因此,她的事情我绝不能不管!

木棉花看着我说道:“那咱们就再闯一次紫禁山?”

我摇头说道:“不是我们,是我和夏侯雪,你留在蛊王会!”

木棉花疑惑地问道:“为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语重声长地说道:“我知道,夏侯雪与你素不相识,却因为救你丢了地魂,你的心里过意不过,想要报答,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你现在是蛊皇,你的脚下,是仍然在风雨之中的蛊王会,是你的弟弟妹妹和整个黑苗寨,因此,你得留下来稳住这一切,不然的话,咱们费了那么多的时间,精力争取来的一切都会被风吹雨打去!”

木棉花一脸真诚地说道:“陈烦哥,你说的一切我都有想过,但是,我怎么能够任由你们涉险而袖手旁观呢!”

“你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守住我们的大后方!”

“如果你们没有回来,大后方再稳固又有什么意思呢?”

“你得为小二小三,还有整个黑苗寨着想……”

我们争来争去也没有个结果,一抬眼见夏侯雪表情木木地看着我们,因为她缺失了喜怒哀乐悲恐惊,我也不知道,她是否能够体会我们的感受,还是像看猴戏一样。

就在这时候,有人来报,小二小三和方圆到了,我们暂停了争执,往门外走去,木棉花一见弟弟妹妹,也顾不上蛊皇威仪了,几步上前,将他们抱了起来。

小三哗哗地泪眼泪,小二原本还想矜持一下的,但是因为他个子还小,被木棉花一抱,直接四肢离地了,这时候再挣扎,就未免太难堪了一些,于是他涨红了脸,一动不动……

中饭时分,木棉花让人准备了一桌家宴,我,方圆,木棉花,夏侯雪等人围桌而坐,就着或煮或蒸的野味,就着烧热的米酒和果汁开始吃饭,木棉花端着一杯米酒说她已经很少感受到这样的温馨时刻,不止是她,我何尝又不是如此,从做了赶尸匠以来,与家人总是离多聚少,皮宏德被僵尸追杀,白光明因为自身的原因不愿意多接触外人,陈柔的出走……

陪伴我最长时间的,也就是师妹方圆了。

不过,我们多数时间都在应对各种问题,连好好吃个饭的时间都没有,更勿论温馨了……

酒到半旬,木棉花等人依次向我敬酒,说要是没有我,此时的她还在蛊王会做扫地人呢,连小二小三,黑苗寨的乡亲们都顾不到,更别说挥手就叫来一桌酒席了!

木棉花敬我酒我能够理解,小二小三敬我酒我能够理解,方圆也凑热闹来敬我酒,我就有些不理解了!这家伙是傻还是缺啊,难道嫌我喝得不够多吗?

要说酒席宴前,最可爱的就是夏侯雪了,她吃饭就认认真真的吃,也不劝酒,也不起哄的……

席间,方圆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千江苗寨长老人的人听说是木棉花做了蛊王,有心示好,说是只要蛊王会解除对长老会的敌意,千江苗寨每年愿意拿出来一百万,做为救助资金救助蛊王会治下的贫困黑苗!不仅如此,还允许蛊王会治下的黑苗去千江苗寨打工甚至是落户……

说实话,一百万对于千江苗寨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千江古寨随随便便一套房子的价值都不止一百万,相对于一百万的扶贫资金,允许蛊王会治下的黑苗进千江苗寨打工做生意甚至是定居的诱,惑更大一些!

不过,木棉花似乎无心讨论这些,只是一个劲地劝吃劝喝,我一开始以为是因为两家的仇怨结了近百年,想要破冰没有那么容易,后来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木棉花不想说这个事儿,是因为她觉得现在不是谈这个事情的时候!

因为她要随我们一起,去紫禁山为夏侯雪叫魂,在安全归来之前,说得再多也都是空头支票。而我对此并不知情。

吃完中饭,我回房休息了两个钟,便往夏侯雪的房间摸索而去。

中间遇到了小二小三,小孩子的精力极好,我们都觉得吃完了饭,午间要休息一下才能够在下午保持充沛的精力,在小二小三这里,不存在的,他们没有休息,但是精力看起来比我们还好。

此时正在蛊王会游玩呢!

见到我,脸上顿时露出了鬼兮兮的笑容,问我是来找他们的姐姐还是找方圆,又或者是来找夏侯雪的!我与三女都是朋友,我这么去找他们,我感觉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小二小三那鬼兮兮的笑容中,性质立即就变了,仿佛我去找她们是干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一样……

正文卷 第618章:再入紫禁山

我本来想好好和小二小三解释一番,想了想,说得多了反而有问题。

于是从手一挥,将他们赶开了。

我来到夏侯雪的门前,见房门虚掩着,我推门走了进去。

客厅里没人。

我往卧室走去。

卧室的门也没有关,从窗外透过来的光线,我隐隐能够看到一个影。

“小雪?”我叫了一声,迈步走了进去。

“是陈烦吗?”夏侯雪应道。

迈入房间,我顿时傻眼了,夏侯雪就站在床边,面对着我。

她在换衣服。

她上半身的衣服已经脱,光了,削瘦的肩膀,纤细的腰肢,以及那一片白雪之中的两颗红豆,都毫无疑漏地展现在了我的面前,我顿时有种口干舌燥的感觉。

正常女子此时的正常反应应该是,双手捂住胸前两只小白兔,然后转过身去,尖叫着让我离开。但是失了地魂的夏侯雪却是反应不大,她看了我一看,便自顾自地穿衣服。

我看到了她伸展时十分健美的腰肢,也看到了她胸前玉兔因为被挤压而弹跳不已的样子,心里想着,再多看一会儿吧,反正夏侯雪没有赶我,但是另一个声音告诉我,不能这样,夏侯雪之所以没有赶我,那是因为他丢了地魂了。

我迟疑了一下,转身往外走去。

夏侯雪叫道:“陈烦,你这就要走了吗?”

我有些脸红地道:“小雪,你在换衣服,所以我,所以我不大好呆在这里……”

“没事儿,马上就好了!”夏侯雪说着,已经穿好了衣服,来到我的面前道:“陈烦,咱们是要出发了吗?”

因为刚才见过她祼露的身体,看着她胸前鼓起的两个包,我自然而然地就想起了它们在我眼中晃荡的样子,我舔一舔嘴唇,移开了目光道:“是啊,咱们白天进去紫禁山,安排好一切,晚上才好叫魂!”

“哦!夏侯雪取过架上的小包,背在肩膀上道:“咱们走吧!”

为了避过木棉花他们,我和夏侯雪是从后面的偏门出来的,有了这一次的经历,我们准备得十分充足,两只防毒口罩,两柄多功能小刀,战术手电,防风打火机一应俱全,除此之外,还有一只气死风灯,这是用来叫魂的!

我们选了一条无人行走的山道,向着紫禁山而去。

才踏入紫禁山,就听到身侧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我的心顿时收紧起来,心说不会吧,往常都是进入紫禁山一个钟半个钟才会出问题,这一次才一踏入就出问题了?

在紫禁山,要不别出事情,要出绝不是小事情,我将小刀握在手里,迎着发出声音的地方喝斥道:“什么人?赶紧出来!”

过了一会儿,木棉花走了出来,看着我说道:“陈烦哥,是我!”

“木棉花,怎么来了?赶紧回去!”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木棉花一边向着我们走来一边说道:“不,我不会回去的!我一直顾虑太多,背负太多,才走到今天,但是今天,我准备暂时将一切都放下,与你们共肩战斗!”

“可是……”

木棉花摆手说道:“陈烦哥,你别说了,我想不到那么远了,我只知道,如果这一刻我没有与你们并肩做战,我会终生抱憾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可说的的?我叹了一口气道:“那好吧!”

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因为夏侯雪的地魂是在乱石岗那里丢的,因此,咱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赶去乱石岗。这里离乱石寨有十里路的样子,因为山路难行,得走上一个多钟。

我每隔四五米远的地方扔下一块小石子,我扔下的石子不同于普通的石子,而是萤光石,白天看起来与普通的石头没有两样,但是到了晚上,它能够散发出微弱的光芒。

众所周知,在黑暗里行走容易迷路,而些萤光石,但是我们回来的路标——如果我们能够回来的话……

在山林之是绊行良久,我们终于走到了乱石岗,我们没有立即进去,而是在乱石岗前的谷地里休息了好一会儿。这时候,时针已经指到了五点半。

深秋之后,时令悄然生变,到这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

我将上次在乱石岗发现的一切都告诉了木棉花和夏侯雪,特别是风吹石响。

我觉得:风吹石响的曲风变动,与龙若若他们昏迷有莫大的关系,在大家都昏迷倒地之后,风吹石响又从《樱花》变换成了《四季歌》,因此,我觉得我们站着的时候,风从我们身上吹过时,就已经产生了变化,这变化会让《樱花》变成《四季歌》,如果我们不想风动石响曲风变换,就得爬了过去!

因为“爬虫地毯”将我们往紫僵坑引的时候,风吹石响的声音仍旧是《樱花》。

木棉花和夏侯雪当时因为控蛊应敌,没有我观察得细致,这时候听我说起,十分惊异,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听出来风吹石响的差异!

我们匍伏于地,缓慢慢地往前爬行着,我们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扒伏地上,仅以手肘和膝盖在坚硬的地面上爬行,不一会儿,就感觉疲累不堪了。

往前望去,乱石岗还看不到尽头……

这时候,前面的夏侯雪不动了,我还以为她实在是太累,伏在地上休息呢,半分钟过去,都不见她动一下,我才发觉到不对劲,爬到她的身边,摇晃着她的肩膀道:“小雪,小雪,你怎么了?”

夏侯雪被我一推,脑袋垂了下去,我这才发现,她已经昏迷过去了。

我顿时意识到我可能判断错误了,龙若若他们之所以会昏迷,并不是因为站在乱石岗中改变了风向,很可能是其它的原因,但是这种时候,我也来不及想得更多了,赶紧从背包里取出防毒面具,给夏侯雪戴上了。又将另一只防毒面具递给了木棉花,示意她戴上。

木棉花迟疑了一下,还是戴上了防毒面具。

让我们昏迷的事件触发了,接下来,“爬虫地毯”就该出现了吧!

想到这里,我抱起木棉花,往乱石岗外面跑去!

正文卷 第619章:渡气

我抱着夏侯雪往外跑了没多远,也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一跤跌倒在地。

夏侯雪也跌落在地。

幸好周边没有尖石,不然的话,夏侯雪这一下只怕是够呛。

我试图再将夏侯雪抱起,却无论如何也抱不起来,仿佛这时候夏侯雪已经不是一个九十多斤的妹子,而是一块人形铁石一样。

我恍然间意识到,不是夏侯雪变重了,而是我变弱了!

我中招了!

不知道是蛊毒,毒气还是其它,我感觉气力在一分一分地消失,一开始只是不能跑起夏侯雪,到后来,连站都站不住了,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

木棉花快步前,扶住了我,关切地问道:“陈烦哥,你没事吧?”

我指着不远处的草坪道:“快,快,阿花,你快将小雪背出乱石岗,快点!”

木棉花应了一声,将夏侯雪往肩膀上一扛,快步走出了乱石岗。木棉花从我的身边走过的时候,我的眼前顿时出现了一抹灰黑的颜色,那抹灰黑色向着我涌而来。

“爬虫地毯”来了!

在涌动的灰黑色浪潮之下,有因为失足而在“爬虫地毯”上翻滚的毒蛇,也有因为个头太小,而被毒蛇和蟾蜍无意间吞进肚的毒虫,它们爬动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声音虽然不大,却听得人头皮发麻!

不一会儿,那一抹黑色便在我的眼中扩散开来,几乎占据了我的所有视线。

我估摸着再有两分钟,它们就能够爬到我的身下,将我的身体托起来,送往僵尸坑……

特么的我满以为我这一次算是有备而来,再加上有木棉花和夏侯雪做左膀右臂,能够应对紫禁山的绝大多数情况!却万万没有想到,在第一关就溃不成军了!

擦!

难怪蛊王会要将紫禁山定为禁区,就这处乱石岗,就能叫绝大多数人有来无回啊!

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响,“爬虫地毯”眼见就要涌到我的身下,将我翻上地毯,木棉花匆匆地赶了来,架着我往乱石岗外面而去。在那一刻,我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我一直紧绷着的心弦,在离开乱石岗之后,终于放松了一些。

我预料“爬虫地毯”只在乱石岗中活动!

原因也简单,这么多的毒虫,如果不是被束缚在乱石岗中,应该爬得整个紫禁山都是在对,但是,我们在别处却没有见到……

当然,猜测终归是猜测。

我的眼睛一直盯着灌木丛与乱石岗的交界处,观察着“爬虫地毯”的反应,一直看着他们走到乱石岗的边沿,又像波浪一样往回涌,我才彻底放松下来。

我问木棉花:“小雪没事吧?”

木棉花摇头道:“她没事,我担心的是你!”

我摆手说道:“没事儿,按照经验,我即使会昏迷,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醒来!……”说话时,我就感觉意识越来越模糊了,我闭上了眼睛,心里骂道:“自从惹上黑苗以来,老子都不知道昏迷了多少次了!”

我感觉我被人抱了起来,那柔软而温暖的触感,不知道比湿泥地好了多少倍,然后,我感觉有什么湿湿软软的东西压在了我的唇上,我感觉嘴唇干燥得要命,下意识地张开了嘴。

随后,一股混合着薄荷香味的气体被吹进了我的嘴里。

一个幽幽地声音响起:“陈柔表姐,你别怪我啊,我没有要占陈烦哥便宜的意思,我只是不想他昏过去,因为……因为如此他昏迷过去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他是我们的主心骨……”

随后,木棉花湿软的双唇又压了过来。

随着新鲜空气的渡入,我感觉我的意识又清醒了一些,心说你木棉花占我便宜就应该向我道歉啊,你向陈柔道歉算是怎么一回事啊,再说了,你要是真不想让我昏迷,将防毒面具往我头上扣就是了,用不着口对口渡气的!

不过,其实渡气也不错啊!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木棉花有些气喘,估计是一身躬着腰,有些受不了吧!

咳咳咳……干咳声来自夏侯雪,我及时地为她戴上了防毒面具,因此她很快就醒过来了,不过她因为没有七情六欲,别说是看到木棉花为我渡气,就是看到木棉花和我湿吻也不会有反应。

呃……我们现的样子,好像和湿吻也差不多。

有个人看着我们,木棉花为我渡气时明显有些不自然。

慢慢地,我感觉我的意识也清醒过来了,我又不能一直躺在这里让木棉花渡气,终归还是要醒过来的嘛,于是,趁着木棉花再次渡气,我双手撑着地面坐了起来。

木棉花渡完气之后身体往回收,恰在此时我也坐了起来,她身体回收得慢,我坐起得快,结果——结果我的嘴追上了木棉花的嘴……

当我感觉到那两片湿软的嘴唇时,我脑袋里嗡了一下,心说木棉花为我渡气算得上是菩萨布施,我这可算耍流氓了啊!我的身体往后倾了倾,睁开了眼。

睁开眼看时,木棉花的脸就像是染过的红布一样,她避开了我的目光,说道:“陈烦哥,你,你醒啦!”

“抱歉,抱歉啊!”我向木棉花道歉,目光从木棉花的身上移到了乱石岗。

木棉花说道:“那些蛇虫退下了!”

蛇虫是退下了,我们也没来得及叫魂啊!

虽然全身而退,却也是无功而返!

我心底寻思着,即然不是风吹石响引来的“爬虫地毯”,那是因为什么呢?不会是因为我们三人踏入乱石岗,增加了乱石岗的重量,从而引来了“爬虫地毯”吧?

虽然这个想法很新颖,但是也未免太搞了一些。这么大的一片乱石岗,我们三人的重量就好像是大象身上的一只蚊子,怎么可能被感应到呢?

我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其它原因,决定转变思路!

也许,一开始将目光放在乱石岗,风吹石响上面,就是错的,主要原因不在他们,而在那些蛇虫!我们与那些蛇虫有什么不同,这才是导致我们一进乱石岗就引来“爬地地毯”的原因!

不同点当然很多。

第一,我们只有三个,而蛇虫有许多许多,第二,我们只占不到一半米的地方,而他们几乎将乱石岗的地面都铺满了……

正文卷 第620章:热感应器

第三……

蛇虫是冷血动物,而我们是热血动物!

所以才有十年饮冰,难凉热血的说法嘛!

我的脑海里蹦出“冷血”和“热血”两个词时,同时也出现了另一个词——热感应器……

只有热感应器才能完美地识别“冷血”和“热血”!

虽然我知道在西北有穷山老林里想起“热感应器”这么明显很高科技的词显得很搞,但是既然没有别的办法,何不一试呢!

我将自己的想法和二女说了,她们说那就不如试试吧!

我们从山林抓了一只猴子,就像是扔一只皮球一样,将它抛入了乱石岗,但是我们还是少看了猴子的本领,只见他吱吱叫着,半空中一个翻身,平移开了一米,稳稳当当地落在了一桩如竹笋一样的排石上,然后一借力,飞过七八米的距离,抓住了一根伸入乱石岗的树枝,再一荡,已经消失不见了!

不过,这几个起落间,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猴子的神情十分恐惧,仿佛脚下的不是乱石岗,而是刀山油有锅一样!

猴子的表情,木棉花和夏侯雪也都看到了。都看向我说道:“它好像很怕这乱石岗!”

乱石岗没有什么可怕的,一定是乱石岗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让猴子负责深刻,而才会使出浑身的解落,也不愿意身陷乱石岗,这件事情也许是它经历的,也许是它的家人经历的,因为猴子要比大多数的生物聪明,它们会传达简单的信息,也拥有更长的记忆,对于猴子来说,乱石岗就是他们的禁区,就像是紫禁山是黑苗的禁区一样!

我看着猴子消失的地方苦笑着摊手道:“咱们这一次不找猴子了,猴子太聪明了!”

二女点点头。

严格说来,我们三人都是在山里长大的,木棉花和夏侯雪是深山里的孩子,抓一只野物对我们来说,根本不叫事儿,更何况木棉花和夏侯雪都是蛊王级别的人物。

半个小时之后,我们抓来了一只兔子。

兔子的头脑要简单得多,别说是它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就是它自己两天前差点在乱石岗将命丢了,只要那里的草更鲜,它仍然是记吃不记打!我揪住兔子的两只长耳朵,将它抛入了乱石岗。

落在之后,红眼睛兔子一直在东张西望,似乎没有感应到危险,它便开始吃上草了。不时警惕地看我们一眼,对于此时的他来说,我们就是最大的危险!

它却不知道,有更大的危险在潜伏着。

红眼睛兔子在乱石岗里蹦来蹦去地吃草,没一会儿,突然四肢一软,跌倒在地,与此同时,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爬虫地毯”如期而来,它们将昏迷的兔子掀上了车,驮着它往僵尸坑洞而去。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乱石岗里有热感应器,对冷血动物没有反应,只对热血动物有反应——包括兔子和人——这就是我们中招的原因!

很多事情,正是你没搞明白,才觉得它多么的神秘可怕,而当你搞明白了之后,也就觉得没有什么了!现在我们已经确认了在乱石岗里有热感应器,想将它找出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如果有金属探测器的话,下一秒就能将它找出来!

不过咱们什么都没有,只好用最原始的方法,第一只兔子,已经将热感应器的大致位置确认了,又往不同方位扔了两只兔子,根据“爬地地毯”出现的时间和方位,我们终于完全了三维定位!

目标就是离我们十多米远的一块驼峰形石头。

我们绕着石头一番寻找,终于从被草掩护的石洞里找到了个黑匣子,黑匣子的尾部拉着一条电线,一头焊接在黑匣子里,一头埋进了泥地里。

我们顺藤摸瓜,又找出了五只热感应器,几乎涵盖了乱石岗的方方面面,热感应器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但是质量奇好,我感肯定,就算是连切割机,也没有那么容易将它的外壳给切开……

绝对是军工级别的!

面对铺在地上的六中热感应器,我们有些傻眼,这是什么情况啊?

苗蛊之地不是应该只有蛊的吗?

黑苗,蛊王,蛊皇……

听木棉花说好像蛊皇上面还有更高级别的蛊术存在,不过谁也没有见过就是了……苗蛊之地,出现紫僵已经够让人惊奇的了,现在还出现了热感应器?

这就好像太空舱里出现桃木剑一样让人觉得极不协调。

木棉花和夏侯雪一开始就觉得我的想法太过于天马行空了,深山之中——最近几年才通的马路,几年前得走上一天的山路,才能走到小镇上,就这么闭塞的山村,会有热感应器?

但是因为别有更好的办法,大家都抱着试一试好过什么都不做的心态,用一只猴子和三只兔子试了试,竟然真的找出来了热感应器!

这热感应器是谁放的?他有什么目的?

木棉花看着我,期望我能够为她们解答。

我想了想,神情凝重地说道:“我有一个猜测——紫禁山是人造的禁地?”

“人造的?”木棉花被我的观点惊呆了。

“没错,这六个热感应器就是明证,它们感应到有人进入乱石岗,就会将人弄晕,然后距动蛇虫将人运去僵尸坑洞中,成为僵紫们的食物,而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人害怕,再也不敢来紫禁山!”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摊开水手,根据现有的线索,我也只能猜出这么多。

看着木棉花一脸的好奇,我提醒道:“阿花,你得弄明白了,我们此来,不为别的,是为小雪叫魂的!”

木棉花这才反应过来,连连点头道:“是是是,你看我,差点将这件事情给忘记了!”

蹲身下来,我先是将夏侯雪生辰八字烧化了,将纸灰掺进灯油之中,然后取了一张引路符,迎风一晃,引路符便被点燃了,用引路符将气死风灯点燃了,我便开始念招魂咒!

正文卷 第621章:枕风宿雪多年

正宗道教有道教的招魂咒,原文是:荡荡游魂,何处留存?三魂早降,七魄来临,河边野处,庙宇村庄,宫廷牢狱,坟墓山林,虚惊怪异,失落真魂,今请山神,五道游路将军,当方土地,家宅灶君,吾进差役,着意收寻,收魂附体,帮起精神……

文化气息足些。

但是我们处于西北边陲之地,这里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招魂咒,又因为夏侯雪是苗子,咱们还是用本地的招魂咒要好一些!

我微微张口,嘴里念道:“……你要来,快快来,别在山前山后捱,你要到,快快到,别在山前山后绕,隔山喊你么隔山应隔河喊你么打转身……你要来,快快来,别在山前山后捱,山前山后黄风大,一吹把你吹过来……”

木棉花虽然不懂这些,但是平时看巫婆招魂引鬼的次数多了,自然也就会了,也跟着吟唱起来:“……山前山后黄风大,一吹将你吹过来……”

一边念咒,我一边托着引魂灯往前走,托引魂灯的人有两个禁忌,一是不能回头,因为隔着隐魂灯看魂,会将魂吓跑,而且回头容易让引魂灯熄灭。二来么,不能让引魂灯熄灭。

一旦引魂灯灭,今天就招不到魂了,只能明天再招,所以,也有些游魂野鬼自己飘来荡去的,见不得人好,见你从身边路过,就会将引魂灯给吹灯了!

因此,一般来说,要有一个撑灯人,一个关照人!

“……你要来,快快来,别在山前山后捱,你要到,快快到,别在山前山后绕,隔山喊你么隔山应隔河喊你么打转身……你要来,快快来,别在山前山后捱,山前山后黄风大,一吹把你吹过来……”

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招魂咒,绕着乱石岗走了两三圈,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了,问身后的木棉花道:“夏侯雪的地魂跟来没?”

如果招来了魂,魂魄会一直跟着引魂灯,如果是单人招魂,因为不能回头看有没有招到鬼魂,所以一般是在丢魂之处走上两圈,然后引灯回去,招来了就招来了,招不来还得重新开始。

但是我们是两人招魂,因此我可以问关照人有没有招来魂魄。

木棉花回头看了一眼道:“没有!”

“哦!”我应了一声,倒也没有特别的失落,我虽然没有招过魂,但是白光明留给我的日记说得明白,招到鬼魂之后,会有阴风吹起,绕着乱石岗走了三圈,也没有阴风吹起。

倒是那《樱花》曲调一直在响个不停。

白天听来还好,晚上听着风吹石响,总感觉像是无数的鬼魂在暗地里深咒一样。

乱石岗里已经找了三遍了,招不到魂的原因很可能是夏侯雪的地魂已经不在这里了,咱们得扩大搜索范围!我们的位置已经在乱石岗的边沿了,再扩大就到僵尸坑那边了。

我一开始以为之所以有僵尸坑出现是因为古墓的陷落形成的,但是现在看来,应该不是这样,搞不到那四只紫僵就是人养的!

热感应器都出来了,还有什么不可能呢?

我们爬上山坡,僵尸坑就在眼前,与我们第一次见到的血腥场面不一样,此时的僵尸坑十分安静,除了从坑底散发出的腐尸臭味,一切都像山间的夜原本的样子。

希望夏侯雪的地魂没有飘来这里吧?不然的话,就永远都找回来了!

如果夏侯雪的地魂被紫僵吃了,夏侯雪会成为一辈子都没有七情六欲的人,一个没有喜怒哀乐忧恐思,脾气永远不温不火,说话就像是复读机一样平淡,没有高低音的人,一天两天,十天半月还行,但是一辈子这样,我估计没有人受得了,就像有些人生气,脾气大,一天两天生气没事儿,一辈子都生气,火冒三丈,没有人能受得了……

吉人自有天相,不会这样的!

僵尸坑洞里一片黑暗,除了能够影影看清楚那里的地形,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突然很好奇到了晚上紫僵还在不在坑洞之中。

从坑洞一边走到坑洞的另一边,我最终还是没有抵制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战术手电在坑洞之中快速地扫了一圈……

我满以为我会看到四只吃饱了腐尸的紫毛僵尸直挺挺地站在那里闭目养神,然而真实情况是——我什么也没有看到……

这让我的心头一跳。

就像你面临强敌之时,哪怕敌人占据有利地形,哪怕敌人正在向你发动攻击,只要他还在你的面前,你心里就会踏实一些,如果他突然从你的眼前消失,那绝对比在你的肩膀上刺上一刀更加可怕!

他在你的面前时,就在你的面前,但如果他消失了,就有可能在任何的地方……

当我发现坑洞之中没有僵尸时,我就是这种感觉,仿佛下一个瞬间,它们就会从前面或者后面或者左边,或者右边向着我们靠近过来,嘶吼着要将我们嘶碎……

木棉花应该与我的想法差不多,因为我都听到了她的心跳声音。

我猜测此时我的心跳声应该也很响,不过我自己听不到。

夏侯雪就不必说了,她肯定是心如止水啊!

就在这时候,一阵阴风吹了过来,我顺着阴风望过去,就见侧面走来一人,此时的我已经是惊情弓之鸟,差点将打尸鞭操起来了,不过随后我就放下心来,来的不是紫僵!

紫僵虽然在僵尸中等级很好,但是毕竟是僵尸,他们的动作很僵硬,而眼前的人影,一边往前走还一边扭动着腰肢,像是在跳舞,这对于僵尸来说,绝对是高难度动作。

如果僵尸一路这样跳舞,我估计还能够听到伴奏声——骨节被扭动的卡卡卡的声响……

那人一边扭动着腰肢,一边唱道:“枕风宿雪多年,我与虎谋早餐。拎着钓叟的鱼弦,问卧龙几两钱,蜀中大雨连绵,关外横尸遍野,你的笑像一条恶犬撞乱我心弦……”

深夜的山中,有人一边跳舞一边唱歌,那情形,光想想就觉得可怕,不过与不知道去了哪里的紫僵比起来,似乎没有那么可怕了……

正文卷 第622章:魂归本位

等到离得近了我们才看清,那边走边跳的女子就是夏侯雪。

夏侯雪平时虽然孤傲,不守礼教,但是我却从来没有见过她如此狂放!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也没有什么,人有三魂七魄,每一魂每一魄都有自己的意念思想,就像人,聚合在一起时,都得顾及彼此的感受,一个人时,就难免会狂放许多。

夏侯雪的地魂看到引魂灯时,停了下来,就像是在外飘荡已久的游子,看着突然出现有一个人好像很面熟,相是认识,又像是某位认识的人长得很像,一时间不敢相认。

就在地魂楞神的时候,我悄悄地用红线绑住了她的手腕。

发现手腕被绑,夏侯雪地魂顿时惊恐起来,挣扎不已,如果这时候能够说话的话,估计已经破口大骂了!

这种时候我都懒得解释,解释她一时间也未必就能懂。一个人的灵魂拆成了三份,智力也只有此前的三分之一多点,理解能力很差的,就像是一个笑话里说的:一群动物航海遇上食物短缺,决定大家讲笑话,谁的笑话没能把所有动物逗笑就要丢入海中。牛先讲了一个笑话,大家都笑了,唯独猪没笑,牛只好被丢下海。接着羊讲了一个笑话,大家都没笑,唯独猪忽然疯狂大笑。大家很纳闷,问猪。猪答:我终于知道牛的笑话什么意思了!

因此,还是直接一点好。

我拽着红线往回走,夏侯雪的地魂也被我牵了来。她虽然不情不愿,虽然在挣扎,但是没有丝毫的作用!

走到夏侯雪的面前,我猛地将她的地魂往前一推,便推进了她的身体,而这时候,红线也绑到了夏侯雪的手腕上。我解下红线,拍了拍夏侯雪的肩膀道:“好了!”

我感觉夏侯雪的眼睛明亮了一些,她看着我,突然有些难为情地说道:“陈烦,你看着我干嘛?”

地魂归位之后,夏侯雪的表情明显丰富了许多,她无端脸红,可能是想起了来之前我将她的身体看光光了吧!

我很想安慰她不必这样,其实我这人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过目就忘!

好吧,我还记得一点点……

夏侯雪楞了一会儿神,才反应过来,欣喜地问我:“我感觉自己变得很快乐,很充实,是因为我的地魂回来了吗?”

我没有丢过地魂,因此我也不知道地魂归位时我的心境是怎么样的,但是,夏侯雪眉眼中的笑容早已经说明了一切!我点头道:“没错,你的地魂已经归位了!”

“太好了!”夏侯雪兴奋地扬起了拳头,据她自己描述,在失去地魂之后,他感觉天空都变成了灰色的了,没有情绪的波动,高兴不起来,也无所谓悲伤,活着没有什么,死了也不惋惜。

就像是一坛醋打开盖子挥发了近半年,比水的味道还淡!

但是地魂归位之后,他明显地感觉不一样了,仿佛天空中重新升起了太阳,她心潮波动,各种情绪通通都回来了,就像是调味料——酸甜苦辣咸齐集一堂一样,一下子就激发了她的活力。

“妥了!”

听完夏侯雪的话,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两个字——妥了!

我让木棉做扶住夏侯雪,将气死风只往地上一扔,玻璃盏碎裂,油撒了一地。

之所以要将引魂灯碎了,那是因为灯油里有夏侯雪的生辰八字,要是让别的邪秽之物捡了去,会对夏侯雪不利的。摔了引魂灯,我在路边上点燃了一叠纸钱。

这叠纸钱也是有讲究的,招魂即来,看上去是术士的功劳,其实不然,在你看不见,闹不明白的地方,有许多未知力量在施以援手,术士不过是看得见的引导和接收之人罢了。

因此,魂归本来,就要焚表感谢他们……

看着最后一片纸钱烧完,我站起了身,木棉花和夏侯雪也站了起来“咱们这就回去吗?”木棉花在这样问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放在石堆下的热感应器……

我有些纠结,按理讲,夏侯雪才魂归本位,需要休息,再说了,在紫禁山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钟的危险,因此,咱们应该先回支再说。不过一转脸,我又有些迟疑了。

在紫禁山里埋下热感应器,肯定有不良图谋,如果真像千江苗寨黄剑平所说的那样,鬼子兵攻不下千江苗寨,但是拿下了蛊王会,那会不会在紫禁山里埋下热感应器的是膏药国人呢?

木棉花说蛊皇之上还有人,那人是不是就藏向在紫禁山里?暗中控制着蛊王会?

不要觉得我是阴谋论,如果你看过《最后一个投降的日本兵》的报道,就不会这么说了,小野田宽郎在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仍然坚持战斗,二十九年间一个人在菲律宾杀死了一百多人,直到一九七四年才投降!

如果说我此前的猜测都是基于一个死人——黄剑平数十年前的的经历猜测的话,那乱石岗风吹石响的《樱花》和《四季歌》就是明证,这两首歌,都是日本的民谣……

随了膏药国自己人,神特么的会在中华土地上摆一个风吹石响的膏药国石阵来?

我正寻思着呢,就见远处亮起了亮光。

光亮向着这边移动而来。

我冲二女打了个招呼,示意她们找地方隐藏,我也藏到了石后。一切寂静之中,只有风呜呜的吹,以及风响中的《樱花》调。

听到这声音,灯光明显地停顿了一下,而后又慢慢地开始往前移动,再近一些,已经能够听到木屐的声响了,一个声音不悦地道:“木村君,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散步的时候不要穿木屐,这声响会影响到我的音乐时光!”

“哈哈哈哈……”一个爽朗的声音笑起来:“秋田君,我不穿木屐,难道像你一样,穿中国人的老北京布鞋啊,老北京布鞋太轻薄了,将它们穿在脚上,我有种我的脚都已经不在了的错觉,再说了,也只有这时候,我才能够穿上从名古屋一直就陪伴着我的木屐……”

正文卷 第623章:我认识这两人

似乎能够体会木村君的心情,秋田君没有再苛责,而是转移话题道:“……你听这风中的音乐,多么美妙啊,也只有那个时候忠贞而勇敢的天皇子民,才能仅凭一堆乱石,就铸造出了吹响百年的故曲!”

木村君深表认同,嘿嘿笑道:“是啊,如果将这堆石头比做是大和民族的话,那中国人就是那风,他们太八面玲珑了,没有定型,没有有定势,最终只能为我们所用!”

“哈哈哈哈!”秋田君的声音响起:“八十年前,整个蛊王会的苗民们差点被我们灭掉,现在你再看,他们已经像野草一样生长起来了,不过,无论他们长得再茂盛,仍然只是我们圈养的猪猡……”

“岗口前辈的设计真是秒啊,我们不去做蛊王蛊皇,因为只要我们做了蛊王或者是蛊皇,就有形迹了!咱们只是在背后控制这一切,正因为不在,才能无所不在!”

秋田君感慨道:“只不过可惜啊,岗口前辈三年前就过世了,如今成为了一具僵尸,再多的智慧,也派不上用场了!”

木村君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不论是人还是僵尸,都是在为咱们日本的崛起发挥余热!”

秋田君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锵声应道:“是!”

两人在说话时丝毫也没有异国腔调,如果你不听他们谈话的内容,只听说话的语调的话,还以为是退休在乡村里的两个教书匠在谈天说地呢!

果然是膏药国的人在做怪!我握紧了拳头。

不过,听着他们的说话声,我又慢慢地松开了拳头,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需要从长计议!从木村和秋田的对话来看,膏药国的人至少在这里经营了两代,几十年了!此前是一个叫岗口的家伙,他估计就是最早那一批残害苗人的膏药国人。

膏药国投降之后,他并没有跟着回去,而是留下来,做了蛊王会的幕后大boss,而这个风吹石响的乱石岗,就是他的杰做!不过三年前他死了,木村和秋田等人是他的继承者。

而他自己,变成了僵尸……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那四只紫僵之一!

岗口变成了僵尸,永世不得超生,也算是种因得果了!

两代人留在紫禁山中,暗中控制蛊王会,到底有什么目的?难道真像死鬼黄先行所说的那样,膏药国人虽然战败了,但是一直在执行田中奏折的思路,并且一开始就制定了多项计划,紫禁山就是计划之一?

木村和秋田绕着乱石岗走了大半圈,这才往回走,他们止步之处,离我们的藏身处不足四米,如果这时候我扑上去,解决他们应该没有问题!

我曾在天涯上看过一贴子,叫做《一寸河山一寸血》,膏药国人毁我中国,杀我同胞,不过几十年,国人却多已忘却,今天,就让我来做这个义士,杀了这两个狼子野心的家伙吧!

想到这里时,我感觉热血直冲胸膺!

这时候,就听秋田接着说道:“我从532那里听说,蛊皇又换人了,这个龙若若本来就不在我们的预料之中,这下倒好,来了一个更加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

木村说道:“我听说是,是之前做了扫地人的黑苗会蛊王木棉花!龙若若的游尸蛊还没有成熟呢,又得重新种了……”

秋田嘿嘿笑道:“不劳烦木村兄了,已经种下了,最迟三个月就会成熟,到那里,咱们再去找她聊聊吧!”

听到“游尸蛊”三字,我下意识地想到了龙若若的尸体被烧化之时,小腹处有一块肉比别外的肉要耐火一样,我切开看了,是僵尸肉,我做赶尸匠一年多了,僵尸肉还是认得出来的。

不过,说是僵尸肉,不论紫僵还是僵尸王,它们的肉都是臭的,也许正常情况下不容易闻出来,但是被火一烧就不一样了,就像纯棉的和塑料的衣服,表面看着相差不大,一着火,一个烧成灰烬,一个浓烟滚滚,臭气熏天……而种在龙若若身体里的僵尸肉却一点味道也没有,我当时还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听了秋田提到游尸蛊,我终于明白过来了……

说实在的,我不知道游尸蛊是什么鬼玩意儿,但是我知道游尸,《子不语》中将僵尸分为几大类“黑僵,白僵,紫僵,僵尸王(僵尸王这里还有一个飞僵的分支)

如果将这四种僵尸比做人在世间修行的四个境界的话,那么游尸、伏尸和不化骨就等于是仙界的等级了,别说是我,就是白光明和皮宏德,也只是在各类传说中听说过,终其一生,都没有见到过!

我甚至都怀疑过它们的存在,因为僵尸王的力量已经足够恐怖了……

比僵尸王还厉害,这得强大到何种地步啊!

用游尸做成的蛊,又是何等可怕啊?

良久之后,我才回过神来,我摁了摁已经被风吹得有些麻木的额头,感觉脑袋里像一团乱麻一样。爬虫地毯,紫僵,游尸蛊……这三样任何一样听来都让人毛骨悚然,而这,只是两个膏药国人随口说出来的,很显然,这不是他们的全部……

木棉花碰了碰我:“陈烦哥!”

我看着木棉花道:“阿花,你别害怕,咱们趁着游尸蛊还没有成熟,将他取出来就是了!”

“不是啊!”木棉花摇头道:“我认识这两人……”

“你认识他们?怎么认识的?”我顿时提起了兴趣。

木棉花说道:“这两人就住在蛊王会山脚下的脸盆村,一个叫张老四,一个叫李麻子,听说他们在脸盆村落户十多年了,娶妻生子,是上好的庄稼把式!上一次蛊王会的时候,他们还代表脸盆村的村民送来了一担熟鸡蛋和一担桂圆呢!”

“真的?”我不大相信,两个在紫禁山里商量着阴谋诡计的人,竟然是山脚下的两名庄稼汉!

木棉花说道:“我不会看错的,因为就是我帮忙搬进去的!”

那时候,木棉花还是扫地人,这样的脏活累活,自然少不了她。

正文卷 第624章:生化武器

两人又说了几句,就听木村道:“秋田君,今天532给我们下了一道命令……”

秋田君疑问道:“什么命令?”

木村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紫僵该出山了!”

秋田的声音里有着惊讶:“木村君,你的意思是说,要行动了?”

木村幽幽地说道:“是啊!”

“咱们的目标是谁?”

木村的语调里有一种我在跟猪说话的感觉:“拦在咱们面前的绊路石是谁?自然是千江苗寨啊,当年咱们没有拿下千江苗寨,全是因为黄剑平,这家伙活着的是个是个硬茬,死了之后还是又臭又硬,几十年来,咱们大和民族的人只要进到千江苗寨,就是有去无回,留在紫禁山的前辈们想尽了办法,却也无解!”

“慢慢地千江苗寨发展起来了,还成了西南一隅的旅游胜地,对于我们大和民族来说,他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千江苗寨,就等于是我们打开西南的中间站,因此,务必拿下来不可!”

木村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特别的用力,我都可以预想到他此时的表情!眼中散发出凌然之光,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

“可是!”秋田疑惑地道:“这么久了,咱们一直拿千江苗寨无可奈何,这一次……”

木村嘿嘿一笑道:“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这么多年过去,黄剑平身上的尸气聚积,已经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他即将成为僵尸王了!一旦他变成僵尸王,他就再也没有办法控制住身体里的杀戮之气,如果他还留在千江苗寨的话,不但千江苗寨第一英雄的名头不保,还会因为杀人如麻被贯以恶魔的名头!”

“所以,他在自己变成僵尸王之前自毁了!”

“而失去了黄剑平护佑的千江苗寨,就像去了壳的河蚌一样,不堪一击!”木村的语调变慢了:“秋田君,咱们两人,再加上四只紫僵,拿下长老会的会长,有信心吗?”

秋田的声音铿锵有力“有!”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在《樱花》曲调之中,慢慢地走远了。

一直到秋田和木村和走远之后,我们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木棉花和夏侯雪疑惑地看着我:“他们,他们是什么来头啊……”

我心说你问我啊,你们是黑苗,紫禁山是你们黑苗的禁地,这事儿你问我合适吗?

不过,木村和秋田的话他们摸不清头脑也正常,因为他们太年轻了(咳咳咳……好像我有多老似的)我虽然与他们的年纪仿佛,但是我恰逢其会啊!

千江苗寨的城楼之上,我就遭遇过黄剑平,而黄剑平的收尸人也是我,将从黄剑平那里得来的信息与木村秋田的对话联系在一起,就不难理解了!

膏药国的小分队一开始是想对千江苗寨下手的,因为千江苗寨的地理位置比蛊王会不知道好了多少,但是在千江苗寨里,他们遇到了一个硬茬,拼死拼伤很多人,甚至将对方的战斗力量全灭了也没有能够进去千江古寨,实在没有办法了,他们掉转方向,将枪头对准了蛊王会!

蛊王会可没有黄剑平这样的硬茬,于是,他们失败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自不必说。

膏药国人很聪明,他们在征服蛊王会之后,并没有直接奴役他们——这个方法他们在东北试验过,输得很惨!因此,他们只奴役蛊皇一人,以达到控制全局的目的!

甚至,他们奴役蛊皇也是暗中进行的!

他们人为地将紫禁山弄成了禁区,而事情上,紫禁山却是他们的根据地。

他们的真实身份可能是农民,教书匠或者是泥瓦匠,他们掩饰得很好,不露痕迹,也只有在紫禁山中,他们才现出来本来的面目,穿着木屐,背着武士刀,在风吹石响的故乡民谣下漫步,谋划一个又一个可怕的诡计!

在此之前,我从来不敢想,平静多年的华夏之地仍然有暗波涌动!

人在安乐是时候,没有几个人能做到思危!

我收回心神,突然想起木棉花的身体里还有游尸蛊!我看着二女道:“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咱们需要从长计议,还是先回去吧!”

在回去之前,我们将热感应器都埋回了原来的位置。当我将最后一个热感应器塞入石洞之中时,透过月光我分明看到几个已经快被锈没了的字“日本关东军驻满洲第731防疫给水部队军供热感应器”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三菱重工谨制”

“这是731部队的物资?”

关于731部队,就像南京大屠杀一样,只要是中国人,就没有不知道的,731部队又称石井部队或加茂部队。是侵华日军假借研究内容主要以研究防治疾病与饮水净化为名,实则使用活体中国人、朝鲜人、联军战俘进行生物武器与化学武器的效果实验的秘密军事部队的代称,如果你对此无感的话,建议你将《生化危机》1到5看上一遍,你一定会印像深刻的!

我一直好奇膏药国人为什么这么容易在黑苗领地杀出一片天来,要知道,膏药国人的大炮快枪厉害,黑苗的蛊虫也不是吃素的,更何况,他们的大部队被拖在主要战场,进来山区的都是小分队级别的倭寇,但是,当我看到看到“731部队”几个字的时候,我恍然明白过来。说白了,生化武器与蛊物有相近之处。

他们搞不好已经找出了克制蛊虫的办法!

而游尸蛊,就是其呈个变种之一!

“陈烦哥,还楞着干嘛啊!”木棉花在我的背后城市低了声音问。

我摇摇头表示没事儿,将最后一只热感应器也塞进了石洞里。

往回走了半个多钟,我们终于找到了萤光石,沿着萤光石指引的方向,我们回到了蛊王会,而这时候的蛊王会,早已经陷入了深睡之中,连走廊上的路灯,也似乎昏昏欲睡了!

我轻轻地推开房门,将木棉花和夏侯雪让了进来。

我打开电视做掩饰,看向木棉花道:“你感觉这两天身体有什么异常吗?”

正文卷 第625章:脸盆村

木棉花告诉我们,她除了昨天白天感觉到精神不振不之,其它一切还好!

我让夏侯雪将木棉花的身体摸了一遍。因为在烧化龙若若身体的时候,她的小腹明显多出来一块与别处皮肉不一样的肉团,被我认出来是僵尸肉,现在看来,那个肉团就是木村和秋田所说的游尸蛊!

即使木村和秋田说木棉花也中了游尸蛊,她身上也有类似的“肉团”才对!

但是夏侯雪将木棉花的身体摸了好几遍,也没有发现什么肉团。

都搞得木棉花有些不开心了,试问谁愿意人前被人摸来摸去的呢?即使摸自己的是女人。

此时的木棉花衣衫有些乱,脸红通通的。

夏侯雪看着自己的双手,有些难为情地道:“我感觉我自己都变成流氓了!”

我摆手说道:“算了算了!”即然用手摸不出来,那就想别的办法吧!反正现在科技那么发达,别说是身上的块肉,就是内脏里的溃疡,照样给你拍得明明白白!

第二天早止,我让方圆陪着木棉花去医院检查,我和夏侯雪去脸盆村。

一大早,元思思就将车停在了门口,上次龙若若事件,她与我们一样,也算是劫后余生,当时在场的的蛊王们的本命蛊要是落在越野车上,她就算是交待了。

我们逃去紫禁山之后,如果有人对越野车起疑,她也完蛋了……

她是等到夜深人静之后独自一车闯出蛊王会的山门的。

之后的一整天她很迷茫,她没有去千江苗寨,也没有回岑城,原因很简单,对于她来说,是没有家的,如果有,就是车身,一辆越野车在满是隧道的西南公路上走走停停,差不多将油都快耗光了。

然后她不知道发什么疯,又回来蛊王会了,得亏我们当时夺权了,不然的话,她可能早已经死在某名蛊王的本命蛊下了!

据她自己所说的,她想了整整一天,最后终于下了决定,要为我们报仇,结果回到蛊王会的时候,我们正在院子里就着杨梅酒吃着午饭,在那一瞬间,她感觉特别的失落。

然后对着我们鸣了一通喇叭……

说实在的,我也有些内疚,元思思虽然是附身车上的一道魂魄,但是她一直拿我们当朋友看待,这才会有“提携玉龙为君死”的勇气,而我呢,心里一直当她是一辆车……

我拍了拍车窗道:“元思思,今天得辛苦你了,将木棉花和方圆送去两百里之外的宁安市!”

车子滴滴地响了两声,算是回答。

六十里处就是千江苗寨,做为一个县,千江苗寨比大多少的市还要繁华,这里的三甲医院不会比市里少,为什么还要跑去两百里外的宁安市呢?原因很简单,木棉花现在是蛊皇,千江苗寨连蛊王都不能进,更何况蛊皇呢?

为了不惹麻烦,得多绕一些路。

我嘱咐方圆好好照顾木棉花,如果时间还早,就赶回来,如果时间晚了,就在安宁市过夜!

方圆冲我笑了笑道:“师兄你就放心吧,我做事,你放心!”

越野车开走之后,我和夏侯雪换了一身本地人的服饰,往山下而去。

脸盆村之所以叫脸盆村,是因为村的形状就像是一只脸盆,村里有一条河,穿村而过,脸盆村估计也是被河给冲出来的一块小盆地,不过天长日久,河水萎缩了许多,脸盆村却变得越来越大了。

脸盆村分为东村和西村,由一座水泥桥连着彼此,据说以前是木桥,因为村里出了个有钱人,捐款给建的,像这样山沟里的封闭小村,别说是来外人,就是来一条狗,也会被认出来。

因此,一开始我们就没有打算隐藏形迹。

我们装成买山货的,挑着担子进了村。山村里的农民,农闲的时候都会做点零活补贴家用,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彪点的上山打猎去,这里有着整个西南地区最有名的夏士犬,三只就能够咬死野猎的那种!往山里一闯,往往有收获,擒来了野兽吃了肉,兽皮可以拿来卖钱用!

不彪的老老实实上山挖药材去,一年下来,零零总总都会有个千儿八百块的收入。

我们要收的就是这些。

见有人收山货,村民们将自己收集的东西通通都拿了出来,皮货的话兔皮,狐皮,野猪皮居多,药材木灵芝,天仙米,益母草,第四重楼居多,半个村还没有走完,就已经收了半担了。

又收了一些,我们来到了李麻子(也就是木村)家门前,一个小孩正拿着弹弓瞄着树上的鸟,见我们靠近,一个劲地使眼色,示意我们站住,不再惊扰了树上的鸟。

在山村里,没有人会顾及孩子的想法,因此,我此时正确的做法就是不管不顾地走过去,但是我还是站住了脚步。小男孩见我没有再往前,也就放下心来,专心瞄准了。

感觉差不多的时候,手一松,小石子嗖地一声射了出去,击中了鸟,鸟从树上往下坠时,拼命地扇动翅膀,试图重新飞起来,但是它受了伤,无论怎么用力,还是越飞越低。

这时候,小男孩扑上去,一把抓住受伤的鸟,冲回屋向家里大人邀功去了。

不一会儿,就听屋里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项儿真厉害!回头妈给你做一只油爆地鹃啊!”

我伸长了脖子冲屋里喊道:“嫂子,嫂子,家里有山货吗?我们是收山货的!”

“是收山货的啊!进屋里来吧!”屋里人招呼道。

我和夏侯雪进了屋,可能因为房子有些老了,光线不是很好,我们的对面,站着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虽然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人长得还算是漂亮,系着围裙似乎正准备做饭呢!

李嫂给我们递了一杯白开水,便进了里屋,不一会儿,拿出来一捆动物皮毛道:“家里的皮子都在这里了,两位老板看值多少钱?”

我解开了捆皮毛的绳子,一件一件看起来,李麻子家的皮子比别处都要强,要不比别人家大张,要不比别人家毛色好,属于即使溢价百分之十也有人抢着要的那种!

正文卷 第626章:设置好的剧情

我将李麻子夸了一通,照例给了百分之十的溢价。

李家嫂子很是满意,连连称谢。

我嘿嘿笑道:“嫂子,你要是觉得我给的价格还公道的话,下回有皮货都给我留下就好!”招呼夏侯雪道:“走了!”

夏侯雪应一声,去搬皮毛。

李家嫂子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道:“你看,都到中午了,两位老板要不留在家里去个便饭吧!”

李家嫂子也许是真心,也许是客气,但是什么态度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话,我从一进门,就在等这句话了呢!我摸了摸肚子,有些难为情地道:“你看,还真有些饿了,要不这样吧,李家嫂子,我们在你家里讨个饭,多给你两张皮子的钱,怎么样?”

“这……这怎么使得啊!”李家嫂子制止我们道:“都是家里种的粮食,不值几个钱的,你们要留下来吃饭,那是给我面子,蓬荜生辉呢!”

单凭这个“蓬荜生辉”我就能够猜出来,李家嫂子起码是初中毕业,在这样的穷山沟沟里,女孩子能够读到初中,算是文化人了!

从她脸上洋溢的热情笑容能够看出来,她留我们吃饭,不是客气客气,而是觉得我们大老远地来收山货,也没个地方吃饭喝水,她有义务招待我们。

李家嫂子安排我们坐下,便进厨房做饭去了。

我向夏侯雪使了个眼色,夏侯雪扯了一块破布往身上一围,去厨房帮忙,而我则陪小屁孩李项玩耍,李项的弹弓水平虽然不错,但是和从小就玩弹弓的我比起来还是差了很多。

我快速地瞄准定位,酷酷的击发姿势,瞬间将李项折服了,说我和他爸爸一样厉害,甚至比他的爸爸还要酷。我便乘机问起了他爸爸,李项说他的爸爸是脸盆村最牛逼的猎人,不像其它人十回起码四回落空,李项的爸爸李麻子只要出猎,必有所获,只要李麻子一说去打猎,李项和妈妈就知道,要改善伙食了……

“哇!”我惊叹道:“你爸爸那么厉害,看来与我有得一比嘛,等他回来了,我要与他喝上几杯才行!”

李项摇头道:“第一,我爸爸不喝酒的,从我出生到现在,没有见他沾过酒,连烧肉都不能放料酒,第二,我爸爸今天进城买化肥啦,估计要到晚上才能回来了……”

我撇嘴道:“男人不喝酒,那还叫什么男人啊?”

李项顿时急了,愤怒地道:“不许你这么说我爸爸……”

木村做为一个间谍,不喝酒能够理解,在中国,特别是苗地,如果你喝酒必定会被灌醉,一醉难免原型毕露,因此,最好的选择就是滴酒不沾,谁劝酒都不喝,谁的面子都不给,久而久之,大家都会将你当成不喝酒的人了。

但是做菜连料酒都不放,这就有些搞了。

莫非木村对酒精过敏?

从李麻子家往前十多米的距离,我们就打下了四只鸟雀。

这时候,李家嫂子叫我们回屋吃饭,李项盛了饭坐在后面的竹椅里一边看一边看《熊出没》,我,夏侯雪和李家嫂子则围在桌前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这么会儿工夫,夏侯雪已经与李家嫂子厮混得很熟了,李家嫂子问起我和夏侯雪,我顺口编了一个谎言,说我收皮货时收到夏侯雪家里,顺便将夏侯雪给收了,然后两口子一起收山货……

夏侯雪很配合地掩嘴偷笑。

我顺嘴问李家嫂子与李麻子是怎么认识的,李家嫂子告诉我们,她与李麻子是在村里一位孤寡老人的葬礼上认识的,老人没有后人,只好村里人一起操办,就在这时候,李麻子来了,他说他是老人的远房侄孙,不但将丧事的钱认了,还给了每位帮忙的人两百块,一下子就赢得了村里人的好感。

不得不说,木村这一招很高,他自称是孤寡老人的远房侄子,已死的孤寡老人又不能活过来指责他乱认亲戚,再加上他给钱大方,赢得了脸盆村人的好感,自然而然地就在脸盆村里落户了。

送完老人之后,李麻子说他反正也父母双亡了,腿肚子贴着灶王爷,人走家搬,就在这里住下了。恰好李家嫂子是家里的独女,她的父亲想要找一个无牵无挂的人来做上门女婿,李麻子正好合适……

李家嫂子说到这里有些忧伤,就在他们结婚不到一年,李家嫂子的父母就相继离世了……

听到这里我的心头一跳,李家嫂子结婚的时候也就二十一二岁,李家嫂子的父母撑死了四五十岁,年纪也不算大,怎么突然就突然相继去世了呢?

如果李麻子是普通人,我可能不会多想,但是李麻子是木村啊,一个图谋不轨的间谍,搞不好李家嫂子的父母,就是这个混蛋害死的,李家嫂子的父母死了,他也便少了一份约束!

我们安慰了李家嫂子一会儿,眼见得饭吃得差不多了,我冲夏侯雪使了个眼色,夏侯雪会意过来,收拾碗筷去洗碗,李家嫂子说使不得,她自己来就来,去厨房拦夏侯雪,不过很快便没动静了。

夏侯雪匆匆从厨房跑出来,冲我和李项叫道:“快,快来看看啊,李家嫂子不知道怎么地,突然晕过去了!”

我们冲进厨房一看,李家嫂子果然晕过去了,手里还抱着一只洗了一半的碗。

我暗中冲夏侯雪毕了一个ok的手势,与她一起,将李家嫂子扶到卧室床上躺下,对李项道:“小项,你妈妈晕倒了,赶紧去找你爸爸送她去医院啊!”

“可是,可是我爸爸不在啊……”李项很是慌乱,一边叫着妈妈,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我爸爸跟我说过,要是他不在家,家里有事就找张叔叔,你们守着我妈妈,我这就去找张叔叔!”说着拨腿就往门外跑。

我和夏侯雪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欣慰,李项口中的张叔叔,自然就是张老三了,现在看来,一切都在照着我们设定的剧情往前发展呢!

正文卷 第627章:好刀

夏侯雪继续在里屋照顾李家嫂子,而我则藏在了堂屋的门后。

不一会儿,听到脚步声去而复返,李项回来了,一边往回跑一边叫道:“张叔叔,快点,你快点啊!”

我透过门缝看到,一名三十七八岁的微胖男子正跟在李项后面,跑了这么长的路他似乎有点吃不消了,脚下慢了许多,一边用衣袖擦着汗。

秋田!

李项进了屋,往卧室跑去,一边跑一边叫道:“妈妈,妈妈,张叔叔来了!”

而这时候,微胖男子的一只脚也迈进了堂屋,追着李项的背景望向里间。

对,就是这时候了!

此时张老三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里间,正是我下手的好时机,就在他前脚刚刚跨进堂屋,后脚即将跨进来的那一霎那,我猛地将门一关,木板重重地撞在了张老三的脸上。

就听咣地一声,张老三掉落三颗门牙,在门上糊了一嘴的血,人软软地倒了下去。

我张眼一望,四处无人,赶紧将张老三拖进了屋。

李项发现异常,想要出来看看是什么情况,但是被夏侯雪给抱住了。

“放开我,放开我!”小项挣扎着。

我们原本商定的是夏侯雪将李项打晕过去,但是对方毕竟是个小孩子,她下不去手,我怕李项的吵闹声惊动四邻,右手在他的颈侧动脉处按压少许,李项昏迷了过去。

夏侯雪将门上的血迹和地上的门牙处理掉,顺手将门关上了,而我则拖着张老三往里走,一直到杂物间里。扯了一条绳子将他往梁柱上一绑,一桶冷水泼下,张老三打了个哆嗦,醒了来。

张老三一脸惊惶地看着我们“你们是谁?想干什么?你们是要打劫吗?我可以给你们钱的!”

我绕有兴致地问道:“给钱?你能给多少啊?”

张老三想了想说道:“两万,两万,我可以给你们两万,只要你们放过和我和侄儿,嫂子!”这个张老三脑子还蛮灵光的嘛!“两万”这个数字说得巧妙,首先,他肯定知道几千块是打发不了两名劫匪的,而再说多一些,又不是一个穷乡僻壤的庄稼汉能够承受得起的量级。

两万块能让我们满意,也恰好是他扮演的角色能够拿得出的极限!

“哼!”我冷哼了一声。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两万太小啊……那就五万,我给你们五万,只要你们放了我们!”

我撇了张老三一眼道:“我要三十万,你有吗?”

“三十万!这我哪有啊!”张老三显得很绝望。

“没有三十万,就不要往下谈了!”我冷冷地看着张老三。

“有有有!”张老三赶忙说道:“有的,有的,我有三十万,只要你放了我们,我马上给你们三十万?”

我挑着眉头问道:“可是你哪来的三十万啊?”

张老三被问住了,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赶忙说道:“是,是这样,我几年前和我爸一起给人盖房子,我爸摔死了,老板给赔了三十万,这钱我一直留着没有动呢……”

我搬了一张凳子坐了下来,伸手在张老三满是肥肉的脸上拍了拍道:“张老三,你好啊,不对,张老三只是个假名字,应该叫你秋田君才对,你就别跟我装了,那三十万不是你老爸摔死的赔偿,估计是你们膏药国给你发的活动经费吧!”

听我说起他的本名,张老三的神情一变,随即又恢复如常了“什么秋田君,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我只是脸盆村的一个小农民,每天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就为一家几口讨个生活,求求你们高抬贵手……”

“别装了,看看你自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不嫌丢你们膏药国人的脸啊!”我捏了捏秋田的肥脸道:“相信我,我能够找到你,就已经有足够的证据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张老三重复这话时,明显有些慌乱。

“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是吗?”我有些恼火,挥手就给了他两耳光,指着他的鼻子道:“紫禁山的乱石阵,《樱花》《四季歌》和731部队的热感应器,四只紫僵,你,还有木村……还要我说得更多吗?若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你的老搭档木村君在你之前被我抓住了,他的嘴很硬,又臭又硬,然后被我们一刀一刀切了喂山里的野猪了,你是不是也想和他一样呢?”

说着话,我拔出了别在腰间的短刀,这刀本来是龙若若的,我特意上网查了一下,是国际顶级大师做的,雇佣兵专供,半厘米厚的铁板都能够刺穿,出鞘时,带着凛然的杀气!

相传,只有杀过人的刀,才有这样的杀气!

刀尖只是落在张老三的肩膀上,他的皮夹克便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露出了微突的肚皮。

在面对恶人时,你一定要表现得比他更加凶恶,不然的话,你就镇不住他,你镇不住他,就会被他牵着鼻子走,以至于无功而退,这是我这一年多来行走江湖中得出的经验!

也因为如此,我一开始就想好了策略,那就是,镇住眼前这家伙!

我用冰冷的刀面拍了拍张老三的肚皮道:“怎么样,想好了吗?”

张老三脸上的表情扭曲,却仍旧嘴硬,我心说说了这么久,也该练练了,刀锋往下一划拉,将张老三的肚皮划来了浅浅一层。肚皮上没有多少血管和神经,划开时不是很痛,划开肚皮之后,就能够看到肚皮下白白的油脂,恐怖的不是划开肚皮的痛,恐怖的是划开肚皮的声音,刀锋划出油脂的时候,那如撕裂帛的声音让人感觉像是整个肚子都被人剖开来了。

张老三已经是满头大汗了,却仍旧坚,挺着。

我心里知道,能被膏药国派到这里来的人,都是意志非凡之人(从昨天晚上听到的木村和秋田的谈话中,我意识到木村这个人根本无法威胁,所以我才会说他已经被我们杀了,很显然,张老三相信了我们)想要突破他们并不容易,因此,我早就做好了准备!

万一突破不了怎么办呢?好办,杀了!

正文卷 第628章:无头游尸

“听到了吗?听到了吗?”我托起张老三的下巴,不让他往下看!另一只手用刀拍着他的脸道:“听到了吗?只要我的刀再往深处一划‘碰’你的肚皮便会炸开,肠子从其中挤出,拖了一地……”

“然后么?”我慢悠悠地说道:“我会将你的肠子割掉,割掉肠子之后你不会立即就死,甚至能够撑到你的同党赶过来,将你送去医院呢!但是,不论将你送去哪家医院,都救不了你的命!”

“这个过程有点痛苦,不不不,不是有点痛苦,是非常痛苦!我再给你一分钟考虑时间,要试试吗?”

“咳咳咳咳……”张老三拼命地将身体往后倾,恨不能将身体嵌进墙壁里,躲开我的刀,但是,他毕竟不能挣脱大腿粗的梁柱,这么挣扎,除了让绳索在他的身上勒下一道道伤痕之外,什么作用都没有。

“我说,我说!”张老三终于还是屈服了,眼中流出泪来。

我松了一口气,说实话,我还真怕这个秋田又臭又硬,到死都不肯开口呢。

“我我我……”张老三突然抬起头来,看向窗棂喝道:“小明,出击!”这话才喊出口,就听碰地一声,窗棂被撞出一个大洞,一个圆乎乎的事物飞了进来。

等到飞到近前,我才看清楚,竟然是一颗人头。

那人头面目狰狞,稀稀落落的头发里长出两只黑色的翅膀,有如蝠翼,眦着牙向我们扑了过来。

夏侯雪当时就懵了,估计是被这可怕而丑陋的东西镇住了。

我也吓了一大跳,皮宏德在《赶尸日记》里说起过人头蛮,说是南方有一种巫术,能够将人制成人头蛮,又在人头蛮的头上按上翅膀,人头蛮便可以在空中滑行,飞入敌群,咬伤敌人,它们的牙齿上有剧毒,只要被人头蛮咬了,无可救药!

但是这颗人头,分明是人头蛮的改进版,人头蛮再厉害,也只是借用机括在空中滑行,这颗人头却长出了蝠翼,它不是靠机括滑行,而是扇动着蝠翼向我们飞了来。

我都能够听到人头蛮扇动翅膀的声音!

估计是膏药国的人用生化武器改进的飞头蛮吧,在飞头蛮的脑袋上植入了蝠翼,也因为如此,飞头蛮产生了排异反应,才会长一脸核桃壳一样绽开流浓的肉瘤!

呼呼的风声中,人头蛮那一张狰狞而丑陋,已经看不出五官的脸,就像是从地狱飞出来的恶魔,如果还是一年前,我说不定会吓得瘫软在地,但是现在的我经历了太多了,红僵,紫僵,飞僵,僵尸王都见过了,若论长相,它们比人头蛮也好看不了多少!

这时候再见人头蛮,虽然惊怕,却还不至于失态!

更重要的是:面对敌人,害怕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要不被放倒,要不被放倒他,不就是一颗没有身体的脑袋吗?别说就剩下一颗脑袋,让他的身体一起上,我也不怕!

我这样安慰自己,一甩手将手中刀向着飞头蛮飞了去,在刀向飞头蛮飞过去的同时,我抽出了打尸鞭,杂物间里虽然窄了些,打尸鞭堪堪施展得开,要是飞头蛮躲过了飞刀,我就用打尸鞭抽它,对,就像早晨的广场上,晨练的老头老太太们在抽陀螺一样!

不过,我还是高看了飞头蛮,它虽然来势汹汹,却没有我想像得那样灵活,被飞刀直直地刺入额头,钉在了梁柱之上。

飞头蛮扑腾了半分多钟,慢慢地消停下来了。

我将刀取下,飞头蛮也坠落于地了,从伤口之中,流出灰白色带着血丝的脑浆。

我此前一直以为飞头蛮的飞头是怨尸或者僵尸的一个分支,只是死后被人练化而成,现在看来,却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飞头蛮是活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剩下了一颗头颅还能活……

我将刀在张老三身上擦干净了,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刀刃上映着我的脸,脸色铁青,目露凶光。

“我错了,我错了,给我个机会,你想问什么,只要我知道的,一定知无不言,只要你们能够饶我一命!”张老三此前示弱,是想让我们放松警惕,以便于飞头蛮偷袭我们,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见飞头蛮失败,张老三最后的依凭也没有了,眼中的光芒也黯淡了下来,神情颓败。

这时候,夏侯雪清醒了过来,跨过飞头蛮的尸体冲张老三就是一顿踢,直踢得张老三口吐鲜血,我担心夏侯雪将张老三的肚子给踢爆了,拦住她道:“算了,算了……”

我坐在椅子里,看着张老三道:“现在我问你第一个问题——游尸蛊是怎么一回事?”

张老三迟疑了一下说道:“早年间,我们在洛阳的邙山发现一具无头游尸,游尸与普通的僵尸不一样,它生机极强,即使没有了脑袋,也一直不腐烂,反而肌肤越来越细嫩,那无头游尸死的时候在六十岁左右,本来应该肌肤松驰,毛孔粗大,但是这么多年过去,游尸的肌肤却像是二八少女一样细滑!”

“游尸被视或珍宝,分成了八份,我们西南分支也得到了一小份,532深悉苗蛊,将游尸肉,生化药水混合着苗蛊,研制出了游尸蛊,这些游尸蛊最终被用来控制蛊皇!”

“如果,如果没有我们的解药,游尸蛊很快会控制寄主的身体,慢慢地让他变成僵尸,实话告诉你们,你们看到了四只紫僵,其中三只就是蛊王所变!”

我听到这里心头一颤,我们一早就知道,四只紫僵之中有一只是木村和秋田的前辈石岗,却没有想到,其余三只都是蛊皇所化。蛊皇成为僵尸,只有两个解释,第一,他们没有服从532,因此受罚,但是,蛊皇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无端失踪不是小事,何况是一连失踪了三个?以532的种种行为来看,应该不至于手段如此拙劣才对,那么就只有第二种了——游尸蛊根本无解,532给的解药,只能渐缓中蛊者变成僵尸?

正文卷 第629章:迟了

张老三见我的脸色越来越白,惊恐地说道:“你要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问你,游尸蛊到底有没有解药?”

“这个,这个……”张老三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说了。

“说!”我怒吼道。

“解药,解药只能缓解中蛊者变成蛊尸的速度,没有办法根治的……”张老三怯怯地说道。

“你大爷的!”听到这里,我怒不遏,扬起拳头向着张老三的胸口砸去,在出拳之时,我还是忍住了,压下心头火气,脑海里已经铭刻下了一个名字:“532”

良久之后,我的怒气才平复了一些,问道:“练化游尸蛊的人除了你说的532,还有谁?”

张老三摇头道:“没有了!”

我接着问道:“你们已经将四只紫僵带下山了吗?”

“带下山了!”

“藏在哪里?”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是真的,我真的不知道!”张老三赶紧说道:“你别看我与木村的关系很好,那只是执行任务的需要,事实上,从骨子里他根本看不起我,说我胆子小,格局小,难成大事,他的事情,从不与我商量,顶多是需要我配合时告知一下!”

张老三这话应该不假,事实上,昨天晚上我就听出来了,李麻子语意高傲,看不起张老三,既然看不起他为什么还与他散步谈心呢?原因很简单,就像是一个人在讲故事的时候,总得有个听众。

就算在讲故事的人看来,这个听众就是个傻逼!

因为那一片乱石不会在听完你的故事之事击掌叫好啊!

“紫禁山上除了这四只紫僵之外,还有其它僵尸或者是巫蛊吗?”

“我不知道!”张老三摇头道:“532的聚义府,我没有资格进去,从来都是木村从里面将消息带出来的!但是我想,那里肯定有更加厉害的东西,不然的话,532也不会让我们将四只紫僵全都带下山来!”

“飞头蛮呢?”我指着地上的飞头蛮道:“紫禁山上,应该不止这一只飞头蛮吧?”

张老三的身形一抖,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的事情一样“有,有很多……这一只飞头蛮,不过是532留在我身边保护我的!除此之外,紫禁山中有很多飞头蛮,很多很多……”

“紫禁山里除了你,木村和532之后,还有些什么人?”我紧接着问。

“还有!”张老三想了想说道:“除了我们三人,还有五人,其中一人负责电报和卫星联络,一人是原731部队的一位中尉医生后人,另外三人都是从小在苗寨长大的蛊师……”

一人负责联络,一人是生化武器传家,另外三人打小在苗寨长大,他们虽然人少,但是阵容不可谓不强大啊!我还要再问些细节,就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

一看时间,这才恍然发现,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我一拍脑门暗骂自己,陈烦啊陈烦,你怎么一点时间观念也没有啊,李家嫂子留我们吃饭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十一点半了,做好了菜吃完饭,差不多已经是下午一点了。

等到李项将张老三哄来,我们制服张老三的时候我看了下时间,是一点三十五。

此后我们开始审问张老三,可能是太过投入了,竟然忘记了时间,直到听到脚步声响。

不会是李麻子回来了吗?

我让夏侯雪拿刀抵着张老三的脖子,我则摸到了堂屋门后,不是李麻子最好,要是他回来了,我正好连他一锅端了,我屏声静气,等着外面的人开门进来。

但是那人并没有进来,只是在门口稍稍顿足,又离开了。

我长吁了一口气,这时候,一个念头升了起来,我是在李家守株待兔等李麻子回来还是先劫着张老三撤走呢?按说,埋伏在李家守株待兔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这里是小数民族的地方,这里的人都是帮亲不帮理的,我们毕竟只有两个人,万一控制不了全局就是被整个脸盆村围攻的局面,这种情况我和皮宏德此前就经历过。

差点没被一帮刁民打残啊!

算了,还是先将张老三劫走吧……

咱们只有两个人,不可能办成所有事情!

我正犹豫要怎么做,突然一抬眼,看到了窗棂上的那个大洞,我的心头一跳,心说你大爷的,竟然将这件事情给忘记了,窗棂上被人头蛮撞出这么大一个洞,竟然被我忘记了。

要知道,这里是农村,不是城市,在城市里,你家里杀人放火了邻里都有可能不闻不问,在农村可不一样,别说杀人放火,就算你家多砍了半斤猪肉,多买了一块豆腐,邻里都会问一句:“是不是家里来客人了啊!”什么的。

窗棂破这么大一个洞怎么可能不闻不问呢?

有问题!

我招呼夏侯雪一声:“咱们走!”

夏侯雪割断了绳子,拖着张老三往外走,走出没两步,就听到碰地一声,大门就像是纸片一样,被撕碎了,四只紫僵冲了进来,这四只紫僵一身的霉味,中间的僵尸头顶还顶着几片萝卜叶子!

李麻子就站在门外,冷如冰霜的目光正看着我们!

“你大爷的!”我心里暗骂一声!

刚才在门外的不是路人,就是李麻子,他从镇上置办东西回来,在家门口发现了异常,因此他没有开门进来,而是装做路人走开,然后去地窖里将紫僵引了来!

本来,在李麻子离开之后的半分钟之内,我们是有机会离开的。

不过,现在说什么也迟了。

我将张老三往前一推,抓住夏侯雪的手道:“走!”

冲进里屋,我们本来还想以李家嫂子为要胁,但是想想没有什么卵用,就算李麻子对李家嫂子还有感情,但是紫僵可没有感情,我们拿李家嫂子做挡箭牌,说不定会要了她的命!

想到这里,我抓过床头木椅,砸破了窗棂,当先窜了出去。

我回身向夏侯雪伸出手“快,小雪,快点,抓住我的手!”

正文卷 第630章:扳回一局

夏侯雪已经蹬着床沿往上爬,闻言抓住了我的手。

却在此时,紫僵也已经冲进了屋里,向着夏侯雪扑了来。

我心中慌乱,捉住夏侯雪的双手往外一拖,将她拖了出来,回头看时,最前面的紫僵也已经爬向了床沿,双腿一蹬,就要钻出窗台。

我顺手在墙角抱了一块泥转,向着紫僵砸了去。

原来,农村里砌墙并非全部用红砖,穷人家盖房子,用的是泥砖。

原因就是红砖要用煤来烧,而泥砖将泥巴框成长方形就是了,红砖撑死一斤一块,泥砖可不一样,二十斤是标准重量,李麻子屋后的泥砖估计是拆老房子时剩下的。

我抱着泥砖往里扔去,正砸在紫僵的胸口,将紫僵砸回了屋里。

我拉着夏侯雪跑时,就感觉她的脚一踮一踮的,我转头问道:“小雪你怎么了?”

夏侯雪这才说道:“我被紫僵脱去了一只鞋!”

想必是刚才夏侯雪钻出窗棂时慢了一步,被紫僵脱去了鞋,也亏得只是脱鞋,要是被紫僵捉住脚,夏侯雪的玉脚怕是要废了,她脚上没有鞋,踩在老宅基地的瓦砾之中,自然是一踮一踮的!

这时候扶着他往前跑实在太慢了一些,我将夏侯雪往肩膀上一扛道:“我背着你吧!”

夏侯雪嗯了一声,没有多说。

我背着夏侯雪才跑去老宅基地,李家的院墙就倒了,普通院墙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就倒掉,李家院子是老房子,百分之七十的院墙是木板,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是青砖。

年久失修之下,再被紫僵一撞,就倒了。

不过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因为院墙一倒,会拉倒一大片,屋里的横梁竖柱,头顶的铁钉青瓦,轰地一声,齐齐往下砸来。将紫僵压倒在地。而其时我已经背着夏侯雪跑出了老宅基地。

紫僵很快就从废墟之中爬了起来。

紫僵皮糙肉厚,就像是普通人穿了一层铠甲一样,倒个梁柱瓦砾,怎么可能伤得到它们呢!

我担心的是李家嫂子,她虽然嫁给了豺狼,但是她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我们蹭了她一顿饭不说,还将她打晕了,她要是因此有个什么差池,我一辈子都难以安心。

好在只是卧房倒了,李项所躺的堂屋除了掉下几片瓦砾,没什么大事。

趁这么个工夫,我们跑出了两百多米。

山村的夜黑得特别的早,这才不到六点钟呢,天就暗了下来,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火,虽然如此,照亮的只是一小片地方,这光亮,就像是大海里飘浮的几片树叶,站在远处看得久了,都让人感觉飘缈,不真实!

远远地,有几点莹光向着我们的方向移动而来,那光特别的冷,就像是冷焰水照在冰层上反射的光一样,这样的光,不可能是老乡们的手电光,而是——僵尸的眼睛。

夏侯雪在我的背后道:“陈烦,僵尸追来了!”

“嗯!”我含糊地应了一声,感觉有些头大,我之所以来脸盆村找李麻子和张老三的麻烦,是因为我觉得他们不会将僵尸往村里引——脸盆村毕竟是他们隐身之处吗!

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李麻子将四只僵尸带下了山,就藏在自家的地窖里。

紫僵我在岑城接触过,就是一只受了伤的紫僵都逼得我们跳河自保,现在可是有四只呢,它们身坚如铁,力大无穷,僵尸牙的咬合之力,与虎狼有得一比!

要是被他们围住,必死无疑!

这时候,我想起了《赶尸日记》里的记录,日记里说,僵尸是凭着气味寻人踪迹的,人变成了僵尸之后,虽然没了脑子,但是某种动物本能却恢复了,他们的嗅觉,比人要强大得多。

每个人身上都有气味,即使你刚洗过澡,用重浓的香喷满了全身加以掩饰,更何况是已经忙碌了一整天,出了数身大汗的我们呢?

黑暗之中,随处一藏就很难让人发现,关键得想办法掩饰身上的味道。

我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低头一看,脚下一团牛粪,西南之地牛肉特别出名,农民家里几乎人人都养,去田陌间散步,很容易就能够找到牛粪。

我寻思着,不如用牛粪来掩饰气味吧!

相对于其它动物,牛粪特干净,因为它只吃草,不吃其它东西,除了气味难闻了一点……到了这时候,我也只能如此安慰自己,我将牛粪往身上一抹,又抓了一大的把给夏侯雪,让她也抹在了身上。

不一会儿,我们就抹了一身的牛粪,

果然,我发现在身上抹了牛粪之后没多久,紫僵就像是失去了目标了一样,四散了开来,各自搜寻着。

但是我忽略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紫僵虽然暂时闻不到我们身上的气味了,但是李麻子却能够闻到牛粪的味道啊,紫僵因为闻不到人气不知道我和夏侯雪在哪儿,李麻子却知道。

他将计就计,将紫僵散了开来,趁我一个疏忽,将我们包围了起来。

等到我反应过来,已经在包围圈之中了。

好在他们都离我们有点距离,我选定靠着山边的僵尸,冲了过去。

原本,我应该冲向李麻子的,相对于紫僵,从活人的面前突破要容易得多,但是,李麻子躲在了紫僵之后,我跟本奈何不了他,一生气,将怀里的一瓶牛栏山二锅头洒向了他。

从张老三那里听说李麻子从不喝酒,连做菜都不许放料酒之后,我便推断出这家伙可能酒精过敏,顺手摸了一瓶五十三度的牛栏山二锅头在手里,却一直没有派上用场,此时此境,也顾不上那么许多了。

白酒撒出,空气之中顿时弥漫着一股子酒香之味,白酒有落在僵尸身上,也有落在李麻子身上,当李麻子意识到泼在身上的是酒之后,脸色就变了,不一会儿,他像是全身被蚂蚁叮咬一样,不住地扭动身体,双手在身上抓搔着。不用看也知道,他因为酒精过敏,此时全身都长满了红疹子。

总算是扳回一局,我心里想道。

正文卷 第631章: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

最好李麻子属于酒精过敏特别严重的那一种。

如果因为酒精过敏死在这里,就最好了!

但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趁着李麻子因为酒精过敏分了神,不能控制紫僵,这时候是突围最佳的机会,我扬着打尸鞭,隔着两三米的距离,一鞭重重地抽打在了紫僵的身上。

打尸鞭除了在它的身上留下一道淡淡的烧灼痕迹,什么作用也没有。

我有些着急,又是一鞭,打横里卷住了紫僵,然后用力一扯,试图将他扯到一边去,但是紫僵的力气太大,这一扯,不但没有将紫僵扯动,反而被紫僵往回一拉,将打尸鞭夺了去。

打尸鞭猛地被抽走,在我的手掌心里拖出一道血痕,随后,打尸鞭被僵尸踩在了脚下,我的心底一凉,心说你大爷的,这下麻烦了,对付僵尸,打尸鞭是最趁手的武器,没了打尸鞭,就只能近身肉搏了!

至于照鬼镜,那是对付鬼魂的,对僵尸根本没有用。

我抽出小刀,这小刀虽然锋利,但是毕竟没有开过光,对付飞头蛮也许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对付僵尸,就难说了,我现在唯一的依凭就是——我毕竟是人,比僵尸要灵活一些,也聪明一些。

这是我唯二的优势了!

想到这里,我假意往左突围,在紫僵往左边追来的时候,突然转头往右边跑去,这一下紫僵果然中招,因为我的反应比他快,他意识到有诈的时候,我已经转过头,跑出数米了。

紫僵脚在地上一蹬,跳起三四米高,半空中就张开了僵尸爪,向着我刺了过来。

紫僵一刺落空之后,再一次向着我跳了过来。

难怪僵尸电影里都说僵尸是跳着行走的,僵尸跳比僵尸走的速度快了很多,哪怕我已经将脚力提升到了极致,紫僵仍然紧追其后,照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啊,我跑出去两三公里,就跑不动了,紫僵可不知道累。

我心里暗骂一句——擦,看样子今天我和夏侯雪怕是在交待在这里了。

也怪我,没有想到对付僵尸的办法就冒然出动,以至于食此恶果……

眼见紫僵再一次向着我们扑来,夏侯雪放出了本命蛊鬼脸蜂,鬼脸蜂飞到了僵尸的额头上,尾刺便在紫僵的额头重重一刺,注入毒液。

我原本以为蛊毒对紫僵不会起作用,因为紫僵是尸体,没有什么气血流动,蛊毒对他也就没有作用,但是我发现我想错了,蛊毒被注入紫僵的额头之后,它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良久之后才能慢慢活动。

如此一来,给我们赢得了不少的时间。

中蛊的紫僵停留在原地,后面的紫僵便追了上来,如此往复拉锯,又跑地幔了段距离,倒是李麻子,他一直呆在原地,双手在身上搔着,看那样子,恨不能将身上的每一块肉都给撕下来。

拉锯战持续了半个多钟,我和夏侯雪越来越吃不消了,蛊毒用了这么多,对紫僵的效果已经没有那么好了。

我冲夏侯雪说道:“别管了,咱们先跑吧!”

夏侯雪在我的肩膀上问:“跑哪里去?”

对啊,四面都是山林,跑去哪里啊?再者说了,咱们可是跑不过紫僵啊!

我指着脸盆村道:“回村!回村!”

我们一开始往村外跑,是不想连累脸盆村的村民们,但是现在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连自己的命都快顾不上了,还顾得上别人啊!“村里有摩托车,只要咱们上了摩托车,就有机会逃走!”

说着话,我沿着田埂路往村里跑去。

山里交通多为不便,虽然也有马路通到村里,但是基本没有车子敢开进来,这时候摩托车便成了村民们最为重要的交通工具,我收山货这一路,就见其中三四户人家的家门前停着摩托车。

跑了没一会儿,我感觉两脚有些发抖,快要站不住了。夏侯雪也不重,九十多斤的样子,但是背着九十多斤的重量跑上四五十分钟,即使是打小就干农活的我,也顶不住了。

我感觉大腿根部的肌肉酸疼不已,牵动着膝盖不停地抖动着,又跑一段距离,终于承受不住,一跤跌倒。

好在田埂路窄,紫僵又不像我们那么灵活,时常因为行差踏错陷入泥地里,不然的话,这时候估计已经追到近前了。

“陈烦,你没事吧?”夏侯雪试图扶起我,看到我吃力的表情,她的眼神痛惜,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我扶得坐下,拖下我一只鞋,套在脚上,让我扒在她的肩膀上,背着我往前跑。

我的脚要比他的脚大很多,她穿着不合脚的鞋,一踮一踮地跑步能有多快,听着她呼呼喘气的声音,我十分内疚,心说陈烦啊陈烦,你也太没用了,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

反而要夏侯雪背着你!

却在此时,听到身后一声低低地哨气,李麻子已经从酒精过敏的状态恢复过来,用哨声号令紫僵呢!虽然着李麻子的口哨声,紫僵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

而这时候,我们离着脸盆东村已经不过数十米了,只要爬上眼前的土坡,就算是进村了,距离脸盆东村越近,我的眉头就收得越紧,从我们逃出李家,张老三一直没有出现,估计就留守在脸盆村呢!

我们进村,说不得会受到他的攻击!

我咬了咬牙,不管了,呆会儿进村之后,万一碰上张老三,我就以最快的速度,最狠的招数干掉他!想到这里,我握紧了手里的定鬼镜!要说以最快的速度放倒张老三,定鬼镜是不错的选择,定鬼镜能定鬼,定魂更是不在话下,我先用定鬼镜定住张老三,然后将刀往他的心窝子里一扎,就万事ok了!

前提是他没有人头蛮可召!

我们爬上土坡时,四只紫僵已经追到了土坡下面,四窜两窜,已经到了我们身上不足十米处,我从夏侯雪的身上挣了下来,捡起的石头向着冒出头来的紫僵砸了去,拳头大的石头,只是砸得紫僵身体微微后仰。

正文卷 第632章:声声催魂

我拉着夏侯雪继续跑,可是少了一只鞋子,脚在满是碎石的地面上跑了没多远,就被划出了口子,每一脚踏下,都要留下一片血迹。

我们跑到巷口,有两人迎着我们走来。

我的第一念头就是:张老三来了,前有恶狼拦路,后有猛虎穷追,你大爷的,就不能给条出路吗?我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将定鬼镜照向了来人,你大爷,你们将我逼和绝境,就别怪我用对付恶鬼的法门来对付你了!

等到我看清楚眼前人,吓了一大跳,我们面前站着的不是张老三他们,而是木棉花和方圆,,我赶紧捂住了定鬼镜:“方圆,木梅花,你们怎么在这里?”

方圆道:“师兄,我们来找你啊!”

“快走!”我冲方圆和木棉花喊道:“紫僵就追在我们后面……”

这时候,方圆也看到了紫僵,妈呀一声大叫,都叫得跳了起来。

木棉花却十分沉着,她檀口微张,四生四世蛊就从她的嘴里飞了出来。不对,自从将四生四世蛊与母虫练化之后,它的等级又提升了,现在应该叫做五生五世蛊才对!

第五次脱壳之后,世生之蛊的身体更加的轻薄了,如果说此前像是一块枯树皮的话,现在就像一片树叶一样,它的身体慢慢地变得透明起来,如果你仔细看,甚至能够看到它身体中的脉络。

咻地一声。

如落叶一样在空中翻飞的五生五世蛊一下子不见了,等到于出现时,已经到了最前面的紫僵面前,夏侯雪的鬼脸蜂只能让僵紫停顿少许,五生五世蛊会对紫僵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呢?

我有些好奇,一时间都忘记了,这时节,逃命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似乎也不用担心了,方圆和木棉花来了,也就是说,元思思也来了,只要咱们上了车,那些僵尸们再厉害,也追不上。

五生五世蛊落在了紫僵的额头上,紫僵愤怒地伸手去揭,手在伸到半途的时候,就像是机械突然生锈了一样,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往上移动半分了。

原来五生五世蛊对紫僵们使的也是冰封技能啊!它用毒液让紫僵不能动弹,只是不知道能够“冰封”多久了。

五生五世蛊飞离最前面的紫僵,向着后面的三只紫僵飞了去,不一会儿,与第一只紫僵一样,后面三只紫僵也被“冰封”了,然后五生五世蛊飘飘摇摇地又回到了木棉花的嘴里。

似乎五生五世蛊从紫僵群里飞回来时,变得更加透明了一些。

我在稍微犹豫一下之后,冲向了越野车,同时叫道:“元思思,开后备箱!”

后备箱打开了,我将藏在其中的两桶油提了出来,这两桶油,不少于五十斤一桶,此时的我,提着他们健步如飞,不一会儿就来到紫僵面前,拨开了油盖就往紫僵身上泼!

趁它们被“冰封”,将他们点人油蜡烛是消灭他们最好的方式了。

虽然难免将就近几幢房屋一起点了,不过这时候,也顾不上那么许多了……

这时候,李麻子也到了近前,远远地闻到气油味,他的神情顿时慌乱了起来,不再撮唇吹口哨,而是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埙来。

李麻子吹起了埙。

埙的声音悲伤而悠长,虽然不如二胡听来让人绝望,但是其悠扬的音色,也不是二胡能够比拟的。

我的心中一动,在蛊王会的时候,我就听木棉花说起过,有的蛊师,除了驱蛊的音咒之外,还会另设一套音咒,怎么解释呢?就像是岳飞追击金兵时被十二道金牌追回一样,如果说第一套音咒就像是第一道金牌的话,第二套音咒就像是剩下的十一道金牌!

声声催魂!

李麻子怕我将紫僵一把火点了,这才启用第二套音咒,期望用这催魂之音将紫僵从“冰封”之中唤醒。

然后,紫僵半点反应也没有。

我嘿嘿一笑,取出了打火机。

我才打着火,又摁灭了。我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面前就是四具僵尸,但是我却丝毫也感应不到煞气!别说是僵尸,就是怨尸的身上都有阴煞之气,凶尸更浓一些,到了僵尸,普通人都能够感应到。

就像是你站在太阳底下或者是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感觉十分的明显!

黑色僵尸往上是白毛僵尸,绿毛僵尸,然后再是紫毛僵尸。试想一下,皮老头若不是能够感应到绿毛僵尸的煞气,他不可能那么多次逃过绿毛僵尸的追击。

紫毛僵尸煞气极盛,我们仍然在紫禁山的乱石岗中,就能够感应到二三十米外僵尸坑的煞气,但是现在,我就站在紫僵的面前,却什么也没有感应到。

仿佛我面前站着的不是四只僵尸,而是四个木头人一样!

难道五生五世蛊之毒不但“冰封”了紫僵,还“冰封”了它们的煞气?

那怎么可能呢?

李麻子见我迟迟不点火,还以为我被紫僵的摄魂之术控制住了,眼中又燃起了希望,鼓着腮帮子拼命地吹着埙!期望唤醒紫僵,将我截杀当场!

我仍旧没有点火,我踩着气油往前,来到了第一具紫僵的面前,伸手在他的胸口一推,紫僵就像是一桩木头一样,往后倒去,就像是多骨诺牌一样,第一具紫僵撞在第二具紫僵的胸口,第二具紫僵又撞上第三具紫僵的胸口,第三具紫僵撞上第四具紫僵的胸口,四具僵尸叠做了一处。

四具僵尸倒下之后,就变成我和李麻子面对面了。

李麻子正卖力地吹着埙呢,一晃眼见四具僵尸都倒下了,眼中满是不能置信,不但他不能置信,我也不能置信,追得我们差点将魂都丢了的四具紫僵,竟然被五生五世蛊眨眼间全部咬死了!

就像是你拼尽全力也打不过的敌人,被别人用指头一戳就死翘了一样!

这特么的也太诡异了吧!

我和李麻子都楞了好一会儿,李麻子最先反应过来,这家伙意识到紫僵已死,他所有的依凭都消失之后,便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只烟花点燃了,看着那亮着的花火,我瞬间就意识到了,李麻子这是在向紫禁山传信号呢!

正文卷 第633章:十分麻烦

我跃过僵尸,飞起一脚,将李麻子踹倒在地。

这时候引线已经燃烧到了尽头,我赶紧将烟花倒立,从向着天空到向着地面。

“咻咻咻”烟花冲击在地面上,七彩的光亮将我李李麻子吞没了。

烟花吞吐的间隙,我分明看到,他已经解下了背上的猎枪。

此前李麻子有紫僵做依凭,再则怕猎枪惊了僵尸,一直没有开枪,这时候紫僵靠不上了,就见信号弹被枪,顿时急了,扳枪上膛,就要冲我开枪。

中,国对枪支管理得极严,一旦发现枪击事件,绝对会挖地三尺,一般来说,你拿枪在手,就等于将麻烦也拿在了手里,因此,如果你觉得你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拿枪比拿枪好!

但是猎枪可以!

李麻子手里拿的是双管猎枪,这样的猎枪可以接连开两枪,用火药和钢珠做子弹,近距离开一枪,连两三百斤的野猪都能够打死,打在人身上,绝对能够打出一个碗口大的洞来。

这么近的距离,我不可能避开子弹,我心中一慌,就将烟花谢向李麻子,他正端着枪瞄准呢,被烟花冲击眼睛,疼得他痛叫一声,闭上了双眼,顾不上眼睛的伤势,他依照感觉瞄准,便扣动了扳机。

猎枪的枪声极响,这一声枪响,将半个村子的人都惊动了。

李麻子睁开眼睛,他的双眼都被烟花烧瞎了,已经看不清东西,他原本还想用第一枪震慑住我,为自己赢得喘息之机,但是此时眼睛已经看不见了,有喘息之机还有个毛用啊!

他扬着枪乱指着。

他的枪里还有一颗子弹,打完了这颗子弹,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而这时候,五生五世蛊已经悬停在了他的头顶,只要木棉花使个眼色,李麻子就会被五生五生蛊咬死!

木棉花看向我。

我有些犹豫,我倒不是关心李麻子的死活,我在想,不知道能不能从李麻子那里掏出些有用的线索呢!人就是这样的,尽管我一开始就知道,李麻子这个人又臭又硬,但是事到临头,又抱着三分希望了。

“出来,快点出来受死吧!”李麻子扬着枪四处乱指着,嘴里骂道:“你们这群蠢猪,快出来受死吧,天皇的战旗,定将插满你们的每一寸国土!”

李麻子虽然在疯狂的嘶吼,但是却在支楞着耳朵听着动静,他是要故意激怒我们,只要我们发出动静,他就会将猎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射入我们的身体。

即使是双眼已瞎,这家伙仍然如此凶悍,怎么还能指望他服软呢?

见木棉花望向我,我冲木棉花点了点头。

于是,五生五世蛊就落在了李麻子的头顶上,五生五世蛊的身体极轻,落在李麻子的头顶上时,李麻子仍无所觉,仍旧扬着枪,叫嚣着。然后,他突然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一动不动了。

李麻子长叹了一口气,软倒在地了。

事实上,李麻子瞎了双眼之后,就知道自己已经是穷途末路了,但是他仍然憋到一口气,硬挺着,到此时,因为身中蛊毒而死,气就散了,气从口中散了还好,要是从下面散,方圆五米之内,都是臭不可闻。

我走上前去,手机的光亮打在李麻子的身上,他因为酒精过敏满脸满身的红疹子此时还没有消散,瞪大的眼珠子都被烟花烧焦了,就像是用烟头在透明的塑料板上烫出了一个坑洞一般。

一搜身上,除了一块指北针之外,还有一些干粮和几根棒棒糖。

干粮李麻子应该是为自己准备的,毕竟,想取长老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棒棒糖应该是留给李项的,小孩都爱吃甜食……想到这里我有些内疚,李麻子无论怎么十恶不赦,却是李项最亲爱的爸爸,李麻子死在我们手里,这孩子肯定会记恨我们的吧!

这时候,巷子外面已经围了半个村的人,见到地上躺有尸体,顿时就有十多只枪口指着我们,喝问我们是什么人。木棉花在蛊王会呆了这么久,也算是半个本地人了,赶紧上前解释,又拉来了村长查看僵尸,告诉他们我们在对付僵尸,以免这些邪物为祸乡里。至于李麻子,早被我们藏起来了。

不管怎么说,毕竟是条人命。

反正一时也解释不了,那就后面再说。

村长又不瞎,活人僵尸还是分得出来的,一看躺在上上的人果然是僵尸,紫褐色的肌肤,用脚轻轻一踢,就像是晒干的牛皮一样坚硬,一张张烂脸就更别提了。

村长回到人群中将情况一说,众人连连称谢。说要不是我们,今晚脸盆村怕是要出大事……

我将方圆拉到一边,问她木棉花的事情。

方圆神情灰暗地摇头道:“这件事情,十分麻烦?”

我疑问道:“怎么麻烦了?”

方圆说道:“我们去到医院里,便安排急诊做了一个全身检查……”众所周知,每一座城市里,生意最好的永远都是医院,如果排队的话,她们今天就别想回来了。

于是干脆一开始就报了急诊科,急诊科要多加八百块钱,但是一路都可以插队,心电图,b超,血检尿检,核磁共振一路走完,两人在路边的排档里吃了中饭,又过了三个多钟才拿到结果。

结果是“癌症晚期”

因为跟据检测结果,木棉花的全身都有肿大的异物,类似于淋巴癌,但是又有些区别,虽然还没有查出病灶在哪里,但是她的情况与癌细胞扩散到全身的病人一般无二。

木棉花和方圆见到这个诊断结果之后,一时间都不知道要怎么说,不过,医院虽然诊断错了,却也不是毫无结果,至少让木棉花知道了,不像龙若若,游尸蛊只是聚齐在她的小腹处——游尸蛊已经扩散到了他的全身,也就是说,除非将她身上的所有肉都剔掉,不然的话,除不了根。

方圆说木棉花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沉默了许多,将下唇都咬出了血来……

正文卷 第634章:带上我

我看向木棉花,此时的她,仍然在脸盆村村民之间周旋,跟他们解释刚才发生的一切。

她的身形纤弱,单薄,就像是风大一些,都能够吹倒一样!

她忙忙碌碌,不厌其烦地回答着村民们一个一个问题,友善而不失礼貌。

那不动声色之中,藏有多大的痛苦啊!

可以想想她这一路的情况,木棉花不善与表达,因此,在方圆的面前,她什么也不会说,顶多方圆问一句,她就答一句,但是我知道,她的心里就像是压着一块千斤巨石一样!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恢复如常的,但是我知道,这很不容易!

我都想要冲上去,将木棉花拉下来,别解释了,解释个屁啊,好好休息啊,你连自己的伤口都没有舔砥好,哪里顾得上其它人啊!

但是我还是忍住了,也许忙碌起来,会让她少想一些吧!

车子开了一个多钟,远远的已经能够看到蛊王会所在的大山了,木棉花提议来脸盆村看看,说如果我和夏侯雪还在,正好将我们一道载回去,在村口停车,两人走进村来。

走到李麻子家里口的时候,他们明显地闻到了一股子血腥味道,推开虚掩着的房门,便见一个小孩倒在沙发上,脖子上有五个指甲洞……

我听到这里心头一紧,问道:“你是说,在李麻子家里看到了小孩的尸体?”

方圆点头道:“嗯!”

李麻子与李家嫂子就一个小孩,那小孩便是李项,而且击晕了他之后,是我和夏侯雪将他抬到沙发上的,他……他死了?

他不是李麻子的儿子吗?李麻子怎么会允许紫僵杀死自己的儿子?

虎毒尚不食子呢?

方圆接下来的话,让我的身体凉了半截,他们往里搜查的时候,在杂物间发现了张老三的尸体,在倒塌的卧室里发现了李家嫂子的尸体,都是被僵尸抓咬而死。

也就是说,除了李麻子之外,李家屋里没有一个人活着出来,我又看了看被我藏在砖缝里的棒棒糖,心里骂了一句“你大爷的!”李家嫂子与李项虽然是他的老婆和儿子,却不过是他表演的道具,他在表演的时候,是一个绝对好丈夫和好爸爸,但是,当他不再需要表演的时候,他就将他们当做道具一样,毫不留情地杀死了!

这时候,木棉花也说到了李麻子一家,说紫僵杀死了李麻子一家,李家嫂子,张老三和李项的尸体已经找到了,只有李麻子的身体不知道在哪里……

有和李麻子一家关系不错的,唏嘘不已。我们带着村民们往李家而去,暗中留下了夏侯雪,悄悄地将李麻子的尸体藏在了坡下的草地里!夏侯雪回来的时候告诉我,她将李麻子的尸体斩首了,这是在为李家嫂子和小李项讨一个公道。

趁着脸盆村人被李家的灭门惨案吸引了眼球,我们溜出了村,往蛊王会而去。车子往前开的时候,我才有空翻看木棉花的检查结果,看了几页,我感觉一个头两个大。

一通专业的描述之后,医生的建议是赶紧去省院,不过他想必也从我们的贯籍中了解到,我们不像是有钱人。还委婉地建议要好好休息,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身心健康还是治愈之道!

这话换个解释不就是该吃吃,该喝喝,然后等死吗?

你大爷!

我将检查结果往窗外一扔,气愤地道:“屁的医生啊,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妄下诊断,还癌症晚期,放特么的臭屁!”我一边骂一边偷眼看木棉花。

木棉花的表情平静,像是早已经认命了一样,反过来安慰我道:“陈烦哥,别恼了,医生只是做了他们该做的事情,而我的情况,完全在病理之外,怪不得他们的!”

我安抚道:“木棉花,你别担心啊,不就是游尸蛊吗?只要那帮膏药国人有解药,龙潭虎穴我照样取来送到你的手上!”

木棉花感动地看着我:“陈烦哥,谢谢你!”

车到蛊王会,小二小三正在厅堂里等我们呢,小二不满地说道:“姐,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菜热了又凉,凉了又热,这都三回了,我和三妹都快饿死了!”

“你怎么不无吃呢?”木棉花关切地道:“下回再这样,你们就先吃啊,小二小三,你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着了可不好!”

小二撇嘴说道:“我也想先吃啊,这不你是蛊皇嘛,我们先吃,不就是不给蛊皇面子了吗?”

我指着小二,瞪眼喝道:“你给我闭嘴!”你们的姐姐遇上了那么大的事情,整个人生都被巨大的阴影笼罩其中,你还在这里阴阳怪气地怪这个怪那个,你想干嘛啊!

小二被我这一喝吓了一大跳,如果要问一众人中他最怕谁,无疑就是我了,从千江苗寨到黑苗寨的路上,我可没少整治他,如果别人这么吼他,他早就与之对吼起来了,但是面对我,他还是有些怯!看着我说道:“陈烦你干嘛啊,莫明其妙就发那么大的火!”

木棉花示意我不要多说,我叹了一口气,在桌前坐了下来,取过酒杯,一口喝尽了。

木棉花扶着弟弟妹妹坐下道:“小二小三,今天是我不对,我向你们道歉,你看,菜都上齐了,咱们吃饭吧!”

木棉花就是这样,总是什么事都扛住,非到了实在扛不住的时候,才会告诉别人,这也是她的弟弟妹妹一直不理解她的原因。

这些天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我的心情十分的压抑,很想一醉方休,但是现实告诉我,不能喝醉,至少今天是不行的,因为咱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

吃完了饭,小二小三回房看电视去了,我也往房间走去,走没两步,方圆从后面追了上来,拉住我的衣角说道:“师兄,今晚的紫禁山之行,带上我好不好?”

我回头看了方圆一眼,本来想要拒绝,但是转念一想,多个人多个帮手!就答应了。

正文卷 第635章:一屋子的人头蛮

按道理来讲,这时候进山刚刚好!

晚上九点,不早不晚,进到山里十点多钟的样子,还有时间休整一下。

但是,我们白天整忙碌了一天,总得休息一下才行啊!

我将时间定在凌晨一点,等到凌晨一点,咱们夜袭紫禁山!

也没有时间洗澡,我合衣躺下了,身体虽然在休息,脑子一刻也没有闲着,将这两天的事情在脑子里回想了好几遍,最后很肯定地告诉自己,没错,是夜袭!

无论是紫禁山还是脸盆村,整件事情虽然一波三折,但是都被我们控制住了,没有出任何的差池,最后李麻子试图放信号弹,也被我摁下了,紫禁山上的膏药国人虽然每一个都不好对付,但是,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对于蛊王会的变化,他们没有发现任何的苗头,我们的夜袭紫禁山,是偷袭而不是明仗!

就凭“偷袭”这个词,我们就占在了上风!

事实上,也只有今天晚上才能称得上偷袭,要是再迟些,紫禁山肯定会听到风声,时间越长,对我们越不利,到时候别说是偷袭了,搞不好我们就是他们偷袭的对象!

不知道紫禁山膏药国的基地会有多可怕,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那里可能有数十只甚至上百只的人头蛮,还可能有紫僵或者是僵尸王,我们的偷袭,真的会得手吗?

我们这一边,木棉花最厉害,她的五生五世蛊可以秒杀紫僵,我在她身上寄托了很大的希望,其次是夏侯雪,她已经到达了是蛊王级别,我和方圆有显得有点菜了。

虽然我对蛊毒免疫,这在苗地看起来什么厉害,但是我们现在对付的可不是蛊毒,而是一群综合实力级强的膏药国间谍!打尸鞭,照鬼镜之类的东西到时候未必有用,因此——

我弄了五六把土错猎枪,分给方圆两枪,其余四把我塞进了背包里,早已经填好了火药和钢珠,直接击发就可以了!我们的目的很明确,第一,要找到游尸蛊的解药。

虽然不能根治游尸蛊,能够渐缓木棉花变成僵尸的速度也是好的!

第二么,李麻子和张老三已经死了,也就是说,我们与紫禁山为敌已经是即定的事实,既然如此,如果能够先下手为强,何乐不为呢!事实上,也只有干掉紫禁山那帮人,木棉花才能够坐稳蛊皇之位!

就这么想着想着,我便睡了过去。

不知道睡有多久,仿佛才睡下也似,更听到闹钟声响起了,我勉力爬起,洗了一把冷水脸,将背包往肩膀上一扛,出了门。方圆已经等在门口了,她将头发别在脑后,肩膀上扛着猎枪,手里握着的小刀削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一根树枝,脚一踮一踮的,颇有些抗日神剧里女胡子的派头。

这时候,夏侯雪和木棉花也依次出来了,夏侯雪的父亲夏侯硕来了,夏侯雪问他的父亲要了十多只蛊虫,都封进了蛊筒之中带在身上,远远看去,她的身上排着一排青竹筒,就像是绑着一排土制手雷要与敌人同归于尽一样。

木棉花轻轻地将门带上,对我们做了一个小声的手势,走向了蛊王会的侧院,翻过院墙,就能够借助月亮的光辉看到紫禁山的山阴了,我们爬上了山顶,踏入了禁区!

来到乱石岗前,我们依样画葫芦,将热感应器都取下了,这一回,穿过乱石岗没有遇到任何的麻烦,在僵尸坑的侧面,乱石岗的前面有一条小道,也就是李麻子与张老三归去的小道,我们沿着小道走没有多远,前面是一片树林,与别处的树林不一样,这里的树林长得都比别处的大得多,枝繁叶茂,树干粗壮。

别处树木之下,长着灌木杂草,这里的树下都是泥土山石空荡荡的一片,再往前走,隐约能够看到有石凳石桌,婉然有人居住的样子。不难猜出,我们已经走到了膏药国紫禁山基地的休闲区了!

我们甚至在石桌上发现了牛肉干和开心果的包装纸,一瓶喝了大半的白酒瓶,瓶口上还沾着露珠呢!

这群王八蛋,估计不久前刚在这里喝酒谈心,畅想了一番木村和秋田拿下长老会,然后他们将基地从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搬到繁华的千江苗寨,布控整个西南地区的美梦了吧!

他们肯定不会想到,这两个混蛋已经死了,连同四只紫僵也都挂掉了。

在离开脸盆村的时候,我琮试图从四只僵尸之中找出石岗来,膏药国人与炎黄子孙毕竟还是有区别的——但是,当我看到那四张僵尸脸,我就知道我不可能认得出了。

紫僵的脸皮枯如树皮一样,皱皱巴巴地贴在颧骨之上,眦牙裂嘴,早已经不复原来的样子了,就像漂亮的人长得都差不多,丑得僵尸也难分伯仲。

走过“休闲区”,前面有几处简陋的房间,不像是人居住的地方,倒像是基地的前哨站,来到第一间简房前,透过窗户玻璃往里望去,我吓了一大跳,房间里面是一排排的铁架子,铁架子上面放着一只只密封的玻璃水槽,水槽里排着一颗颗“人头”人头的耳朵特别大,不对,那不是耳朵,而是收起来的蝠翼。

人头蛮!

粗略一算,这里的人头蛮怕有上百只之多。

他们飘浮在水槽之中,都是睁开眼的。

其中一只人头蛮慢慢地转过头来,凶狠的目光看几窗户。

我赶紧低下了头。

方圆压低了声音问我:“房间里有什么?”

想起一屋子的“人头”我仍然感觉头皮发麻,低声回应道:“别管了,咱们走,一屋子的人头蛮!”方圆还不知道人头蛮是什么,我和夏侯雪可是见识过了,在离开简屋一段距离之后,我才将人头蛮的来历说了一遍。

不过说来说去,人头蛮不会凭空而来的,巫师用死人的头颅制成人头蛮,而简屋之中的人头蛮明显是活的,也就是说,它们多半是用活人的头颅制成的……

正文卷 第636章:满满的牙印

至于人头的来历,有可能是街头的乞者,有可能是失踪的小孩和女人……

从一个城市取一人,就像是在大海里取一滴水,根本没有人在意。

但是,汇聚到这里,就是百十条人命了!

水槽里应该是用生化武器调和的营养液,用以将人头和蝠翼融合在一起……如果将他们全都放出来,黑压压一片,能够将我们头顶的天空都遮挡了!

我有想过,趁着它们仍然飘在水槽之中,将他们全部都解决掉,但是不行,它们的数量太多了,咱们搞不定,一旦有任何的差池,咱们就不是偷袭,而是打明牌了!

为了一群飞头蛮丢掉失机会,太不值当!

因此我决定放弃对付飞头蛮。

紧跟着,我们到了和第二处简屋处,屋里传来鼾声,我探头往里望去,就见屋有上下铺两张床,床上各躺一人,衣服都挂在床边的木枝上,只需出两颗剪着短发的脑袋。

在他们头顶半尺处的床栏上,各挂着一只竹筒,不用说,竹筒里装的是他们的本命蛊,

张老三跟我说过,紫禁山除了他,李麻子和532之外,还有五人,其中三人是打小在黑苗中长大的蛊师,这两人应该是三人中的两人了,应该很厉害吧!

我冲后面道:“是两名膏药国蛊师!”

推了推门,门被反锁了。

木棉花走了上来,微微张嘴,树叶一样轻薄的五生五世蛊从她的嘴里飘了出来,五生五世蛊在空中打着旋,从玻璃缝隙钻了进去,便进到了屋里。

蛊物对于危险的感应是极强的,五生五世蛊才进到屋里,竹筒里就传来嗡嗡嗡的声响,竹筒的塞子被顶开,蛊虫从其中飞了出来,它们要护主,黑暗中也看不清那两只蛊虫的模样,只感觉是两只大小不一的黑乎乎的甲虫……

两只蛊虫才露面,便被五生五世蛊镇住了。呆呆地凝停在空中,一直到五生五世蛊的靠近,一直到五生五世蛊将它们咬死,它们的尸体从半空中坠落,这中间他们一直僵立于空中,仿佛他们从竹筒里出来,就是为了将命送给五生五世蛊一样!

而真实原因是——它们被五生五世蛊镇住了!

就像是老虎爪下的绵羊,心胆都早已经被吓破,纵使有心挣扎,手脚也不听使唤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五生五世蛊将自己咬死而不敢稍动。

五生五世蛊咬死了两人的本命蛊之后,两人似有所觉,睡梦中伸手抓着什么,像是要将已死的本命蛊抓在手里,又像是做了恶梦下意识地举动。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

五生五世蛊已经落到了他们的额头上!

等到五生五世蛊从他们的额头上飞起的时候,他们的鼾声顿时就被掐断了,握紧的拳头慢慢地松了开来,房间里十分安静,连风吹门缝的响声都像是停止了。

五生五世蛊就像是一片落叶,在空中飘飞着,不过是眨眼的工夫,又飘回了木棉花的嘴里。

穿过一小片枫叶林,我们来到了第三处房屋,第三处房屋与前面两外明显不一样,前面两外房屋都是就地取材,用泥砖砌就,上面铺了些劣质的瓦片,空隙间藏有老鼠,瓦片里藏有皮蠹。

这一处的房间墙壁与房顶都是铝结构,锲合得十分好,山风吹在墙瓦之上,一点声响都没有,为了防止树叶枯枝落在屋顶上发出声响,还特意设置了隔音层。

而且,也不像前两座房屋是单间结构,第三处房屋是套间,从格局看来是两室一卫,虽然房间显得小些,但是毕竟是套间嘛!不用看屋里的情况,只看一眼门前垃圾桶里的电路板和几个破裂的烧杯也不难猜出,这个房间里住的是谁!

第三处套房里住的是两个日本人,一个是电报专家,一个是生化专家,我冲木棉花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既然是生化专家,对游尸蛊的事情应该有所了解。

先问问再说。

我透过窗户往里望了一眼,屋里仍旧是上下床,上床空着,下床睡着一人,也不知道是生化专家还是电报专家,不管了,先问问再说,想到这里,我取出一把万能钥匙,往锁眼里捅去。

这时候方圆在我的身边悄声道:“师兄,门没有关!”

“哦!”我应了一声,将门推了开来,我和木棉花进屋去,将夏侯雪和方圆留在了门外,指了指上铺,又指了指门外,意思是说上铺空着,搞不好那人就在外面浪呢,让他们留心一点!

来到床前,我猛地往下一压,将那人的双手压在了身下,那人从睡梦中惊醒,张口欲喊,被我捂住了嘴,与此同时,我感觉那人的胸口有什么东西在拱动,心说不会吧,上铺下铺的两个膏药国人睡到一起去了?

我这一压,压住了两人?

我赶紧招呼木棉花过来帮忙,木棉花手往被窝里一掏,揪住了一团长发,往外一扯,提出来一颗脑袋,那明显是个女人的脑袋,长得还挺好看的,只是脸色白了一些。

那女人头从木棉花妩媚一笑,眨了眨眼睛。

木棉花还是第一次见到人头蛮,见人头会动会笑,吓得差点手一松,将人头掉在地上。

人头蛮?

这时候,被子已经掀开了一半,月光的映照之下,床上那人的身上,满满的牙印,将被子掀开,连下半身也都是牙印,试想一下,一具雪白的身体之上,一排排猩红的牙印错乱有致地排列地一起的样子……

多看两眼,我都感觉头皮发麻。

我的第一直觉是:一只人头蛮从营养槽里偷跑了出来,在向将自己害成这们的膏药国生化专家复杂呢!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都被咬成这样了,那人怎么还能一声不吭呢?

一直到我从紫禁山回去,查了百度才知道,这并不是人头蛮在向床上男子复仇,而是床上男子在寻找快,感呢!每个人的心理欲望值都不一样,这才有人异性恋,有人同性恋,有人男女皆宜,有人喜欢温柔的,有人喜欢暴力的,滴蜡,嘶咬,捆绑等极限爱情动作!

正文卷 第637章:可怕的女朋友

被我压在身下的生化武器专家未必是喜欢被人咬。但是在紫禁山这么多年,母的野兽可能看到过,女人却是绝没有见过的,再加上枯燥的生化实验,时间一长,心里就慢慢变,态了。

从而喜欢上了被虐的感觉。

于是,他留下了人头蛮中最漂亮的那一只,让她啮咬自己的身体,人头蛮可以啮咬他的整个身体,唯独不能咬脸和脖子,因为这两处是祼露在外的……

乍见到他身上满满的牙印,我按在他身上的手下意识地抽了回来,取了一件枕巾垫在手上,这才重新将他按住。那人的注意力却不在我的身上,而是紧张地看着人头蛊,嘴里呜呜有声。依稀说的是“别伤害他,别伤害他……”

人头蛊试图去咬木棉花,木棉花都已经召出五生五世蛊了,闻言看向我,我摇了摇头,既然他那么在意这只人头蛊,那还是暂时不动她的好。我附在那人的耳边道:“我可以不伤害她,但是,你必须乖乖地告诉我一切,知道吗?”

那人点点头。眼中流出了泪水。

咦,我不仅有些疑惑,我遇到的两个膏药国人,秋田和木村都是硬骨头啊,秋田而好,在一通威逼利诱之后,终于被我撬开了嘴,木村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撬开他的嘴!因为根本撬不开,除非撬断!

眼前这人,一遇到变故就吓得流泪了,这不会是鳄鱼的眼泪吧。

不过他的表情动作,倒不像是伪装的,话说回来,每一个地方,都有凶狠的有软弱的,也许眼前的人天生就比较软弱吧!

那人转动眼神,示意有话要说。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手往下移了移,由捂住他的嘴变成了抵在他的下巴上,这么一来,只要他有大声喊叫的迹像,我一挥拳,就能让他将喊话声给咽回去!

那人喘了一口气,看着我们说道:“你们一定是中国人吧?”

我心说那特么的不是废话么,你老子我不是中国人还是什么人啊!我点点头。

“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的!”那人像是长吁了一口气一样道:“我早知道,我早知道的,该是我们的报应,一个都少不了!我叫石井小郎,是早稻田大学的学生,我不是自愿来这里的,我是被他们绑架来的,就因为我的爷爷和父亲都是生化专家,我,我……”

石井说到这里都呜咽得说不下去了,他的身体倦缩了起来,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

我压低了声音问道:“你父母是谁?”

“我父亲是石井大宛,我的爷爷是石井雄一,是当时石井部队的生化专家!”石井小郎如实说说道。

“石井部队?”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的眉头一挑,当年的731生化部队由两个部队组成,他们分别是石井部队和加茂部队,不用说,这个石井雄一就是石井部队的长官。

据石井小郎所说,石井雄一在膏药国投降之后,随同东条英机和土肥原一道被以战争罪处死了,他的父亲继承了爷爷的生化学科的研究,不过由军用改为了民用。

他的父亲最终从商,积攒了很厚的家业,却鼓劲他继续学习生物化学知识,因为他觉得这才是破解人类秘密的唯一方式,三年前,石井小郎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在了国际著名的医学刑物《柳叶刀》上,是关于如何利用生物化学技术缓解及阻止癌症的复发。

在文章发表之后之后的半个月,他就被绑架到了这里,迎接他的532说他们将要一起为一个伟大的目标奋发努力,可是石井小郎对他激动到发抖的演讲毫无感觉,他乞求532送他回去,让他过自己的生活,但是他被拒绝了,不仅如此,他还被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说他如果不打散留在这里,只有死这一条路可走!

石井一心想着自己远在长阪的亲友和学校里谈了才两个月的女友,不想在这里多呆一天,为此他几次试图逃跑,但是都被抓了回来,每一次被抓回来,都要遭受一番非人的折磨。

石井小郎无奈,只好留下来做532的副手,后来听石井说:532因为长期做生化方面的研究,身体已经被污染了,时日无多,所以才会找他来做为继续人,继续紫禁山上未竟的事业。

石井小郎坦诚地告诉我们,这三年来,他在紫禁山被迫做了许多灭绝人性的事情,第一件是改良游尸蛊抓来了十多人做活体实验,失败了十一人,成功一人,他们都被埋在了右侧一百米处的荒地。

第二件就是人头蛊了,他们从全国各地,或拐或劫,弄了一百多人来到紫禁山,将他们的头砍下,趁着人仍未死,交他们的头颅放进了混合着蛊毒,生化营养液和基因重构药水里,将他们浸泡成了长着蝠翼的人头怪物!

而和石井睡在一起的人头蛊,也是如此……

人头蛊本来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女学生,名叫烟儿,因为帮一个迷路的膏药国人指路,被带进暗巷中弄晕之后,就送来了这里,女孩怕极了,就像是受惊的小鹿,这却激起了石井保护她的欲,望,他向532求情,让他们留下烟儿,然而无论他怎么说,532就是不答应,最后终于松了一口,说石井可以将她留在身边,前提是——必须是人头蛮的状态下。

于是,烟儿也被制成了人头蛮。

不过与其它的人头蛮不一样的是,她没有长出蝠翼,她的牙齿也没有毒。石井就将这颗人头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每天早上起来为她梳头,洗漱,晚上就抱着人头睡觉……

在紫禁山的三年,他做了许多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他痛苦不堪,却无可奈何,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让人头蛮咬自己几口,以此在减轻自己的罪恶感,久而久之,他竟然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每天都要让烟儿咬遍全身才能睡下,不然的话,总觉得心身都空空落落的,不知道要怎么做了……

正文卷 第638章:僵化现象

听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要如何说。

按理说我们应该同情他,但是不管怎么说,毕竟那么多的同胞死于他的手下,我来同情他,谁同情那些死去之人呢!

石井的目光慢慢地变得坚定起来,像是呓语一般说道:“够了,够了,三年了,该结束了!”又看向我们道:“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们,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我问:“什么要求?”

石井一字一字地说道:“我的要求很简单,杀了我!结束我的痛苦!”

我闻言怔住了,我这一辈子,被很多人提出过要求,但是都没有将那么多的条件换来自己一死的。我冷冷地问道:“石井君,你就那么想死吗?”

“没错,我很想死,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石井的眼中,开始有炙热的光芒。

“咳咳咳!”这个问题容后再说吧。我指着的上铺凌乱的被窝道:“你上铺的人呢,去哪儿了?”

石井看了看上铺,神情显得十分不屑,说道:“哦,他去外面了!”又补充道:“你们放心吧,不到凌晨三四点,他是不会回来的!”

我指着里面的房间道:“隔壁房间是用来干嘛的?”

石井如实说道:“隔壁的房间隔开了两间,是我和田中君的工作室,他的工作室除了一台电报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电路板和我不认识的设备,我的工作室里除了书之外,还有有些简单的生化设备……”

我将石井从床上拖了下来道:“带我们去看看!”一抬眼年到他满身的牙印,我仍然很不习惯,扔给他一件衣服道:“赶紧将这个穿上!”

石井穿上了衣服,引着我们往隔壁房间而去,我和木棉花跟在后面,其中木棉花提着一只人头蛮。

石井不时回头看人头蛮,似乎生怕在狭小的路道里木棉花将人头蛮磕着碰着了。

走到过道的尽头,石井推开房门,一股子异味扑鼻而来,那异味怎么说呢,就像是将全世界所有的怪味掺杂到了一起,初闻时没有觉得什么,但是深吸一口气,会让你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

房间里的空间很窄,除了一个铁架子就是一张书桌,铁架上摆满了瓶瓶罐罐和各种化学试剂,书桌上一半堆着书籍和空运来的最前沿的科学杂志,另一半放着一只巨大的营养皿,那是放置各种培养好的生化初胚的。

透过月光能够看到,其中飘浮着好几种十分怪异的生物。石井指着小小的工作间道:“我的工作间就是这个样子了,要去对面田中君的工作室看看吗?”

我点点头。

门被推开了,石井当先走了进去。田中的工作间比石井的工作间小了许多,除了一张办公桌之外,就只剩下一个人的空间了,在后面的墙上,用led灯拼成了一串日文,据石井所说,日文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菊花与刀》,《菊花与刀》是一个美国人写的膏药国人文著作,却被膏药国人奉为典藏。

菊花是膏药国的国花,而武士刀也是膏药国人的娇傲,田中设计这样的文字灯,就是在表达自己对于膏药国天皇的忠诚之心,与石井的一心求死不一样,田中看来颇为享受这里的工作和生活呢!

我看着桌上的电报机和归置在一起的数十片电路板,心里已经有了计较,我将蓄电池接出的两条电线分别插进了电报的电路板,不一会儿,就闻到了焦臭味道。

在毁了电报机之后,我本来还想将这些电路板纷纷破坏掉,以防止田中修复电报,但是破坏了几片电路板之后,我就放弃了,速度太慢了。回到石井的工作间,我看着营养箱里的十多只怪异生物发呆。

石井像是明白了我的意思,从一旁的铁架上取下了一只烧杯,将其中的东西倒入了营养箱中,刚才仍然在睡梦中的几只虫子,突然触电般地挣扎起来。掀起水浇溅到了我们脚前的地面。

这些怪异的虫子只是挣扎了一小会儿,便不再动弹了,然后,它们的身体慢慢地变得透明起来,最终消失不见了。

石井说道:“他们已经融解在了水里”又嘱咐我们道:“如果你们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一定要将这里的一切东西都毁掉,让魔鬼在此终结吧,不要带到人间去!”

随后,石井向我介绍了几管密封的试剂和药粉,他告诉我们,他工作间的生化武器,足以杀死数万人,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真正厉害的是532研究的东西……

石井说到这里顿了顿,问我道:“你看过生化危机吗?”

我点头说道:“看过!”这个经典的电影,我可能没有看过呢,第一部到第五部,一部都没有落下。

石井的声音有些颤抖:“532研究的,就是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的t病毒,不是普通的丧尸,而是暴君丧尸!”石井说到这里,突然沉默了,像是在想要怎么形容,过了一会儿才说道:“他们将这种暴君丧尸叫紫僵和僵尸王!它们中的任意一只如果走出紫禁山,都可以灭村屠寨!”

听到这里,我的脸色一变,紫僵没什么,毕竟我们已经见识过,而且他们也都被五生五世蛊杀死了,让我惊讶的是僵尸王……早虽然我一早有料到,但是听到僵尸王三个字,还是忍不住心头一跳!

命里有时终须有,终于要与僵尸王正面扛了!

“最可怕的是532!”石井颤抖地说道:“这个疯狂的老东西,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然在自身上试验改进的游尸蛊,他想将自己也变成暴君丧尸……哦,不对,是僵尸王,也不对,是游尸,他要将自己制成游尸!相传游尸虽然比暴君丧尸还要厉害,却有自己的意识,就像是和生化危机里的女主角一样!”

“但是很可惜,其间可能出了一点小差错,他无法成为游尸了!反而因此有僵化的迹像!”石井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这也是他将我找来的原因,他想我代替他!”

正文卷 第639章:我们是在帮他

实验都实验到了自己的头上,这个532,真的是够疯狂的。

不过这也正常,膏药国人不是一向如此吗?

我拍了拍石井的肩膀问道:“如果有人中了游尸蛊,还有得治吗?”

石井看向我们,惊讶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之间有人中了游尸蛊?”

我点头。

石井的目光从我和木棉花的脸上扫过,问道:“是你,还是门外的的两个女孩?”

我指着木棉花道:“是她!”

“哦!”石井的目光十十分复杂,张嘴想说些什么,犹豫了一下又闭上了。我说道:“石井,你知道什么,告诉我们就好,你得知道,如果我们的心里素质不强大,而也不走到这里!”

石井对我的话不能再认同了:“对对对!”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得告诉你们,游尸蛊是无解的!游尸蛊是532将游尸,苗蛊和生化技术揉合在一起造出来的怪物,根本就无法可解!”

石井强调道“532自己就是中的游尸蛊,他只能让游尸蛊缓解发作,无法根治!”

我紧盯着石井:“游尸蛊的解药在哪里?”

石井指了指右前方道:“在紫禁洞里,在532的实验室的保险柜里,他房间的床头柜里也有一些,他对这东西看得很严,除了木村之外,其它人休想接触到!”

我接着问道:“你能将紫禁洞里的布局情况说与我听吗?”

石井点点头,张口欲说,又闭了嘴,他从办公桌上取过纸笔道:“我觉得,我画个草图给你们更加直观一些!”嗖嗖几笔,一张平面图便展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将纸收好了。

回到卧室,石井坐在了床头,看向木棉花道:“美丽的女士,现在可以将烟儿还给我了吗!”

木棉花犹豫了一会儿,还人头蛊还给了石井。

石井如获至宝一样,将人头蛮抱在了怀里,人头蛮将他的亲近当做了侵犯,张嘴就咬住了他胸前的皮肉,从人头蛮的表情来看,她很用力,表情都有些狰狞了。

但是石井的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反而披为享受的深吸气。

石井闭上了眼睛,喃喃地道:“你们肯定很好奇,我的工作室的烧杯里都是生化武器,随便一点点,就能够将自己杀死,我为什么不自杀呢?说实话,这三年来,我无时无刻不想摆脱那些鬼东西,活着的时候摆脱不了,死了还要它们送我一程?这特么也太搞了吗?我不干!来吧,来吧,用你们的黑苗之蛊给我一个致命之吻,让我结束这一切吧!”

木棉花看向我,神情十分复杂。

虽说石井在紫禁山三年害了许多的人,但是他都是被迫的,更何况,他刚才解了我们不少的难题,单拿这一张紫禁洞平面图来说,有了它,我们不至于在紫禁洞里两眼一抹黑。

石井不该死!

我附在木棉花的耳边说道:“木棉花,你难道看不出来吗?咱们是在帮他解脱!”

木棉花顺着我的目光看向石井,从我们进门到现在,他总是下意识地倦缩起身体,眼神慌张,注意力分散,难以集中,每走一步,就算是自己住了三年的宿舍和工作室,都下意识地往角落里靠!

就像是,就像是被锁在獅子笼门前三四年的绵羊,即使将他放了,他也已经废了,在人世间根本活不下去,既然如此,还不如早点帮他超脱呢!

石井仍然在喃喃地念着:“来吧,来吧,用你们的黑苗之蛊给我一个致命之吻,让我结束这一切吧,我会感激你们的的!”

木棉花垂下了眼皮,檀唇微张,五生五世蛊从她的口中飞出,落到了石井的额头上。

石井像是感应到了死亡即来临,身形微微一抖,一把抓住我的手道:“朋友,我劝你们还是去紫禁洞了,赶紧回去吧,远远离开这里,因为,因为……太可怕了……”

石井说到这里,脑袋软软地偏向了一边,像是脖子上的椎柱被人抽掉了一样。惊恐的表情凝结在脸上

我将他的身体往里推了推,防止他的尸体从床上跌落,没错,是尸体,从他握住我的手到松开,不过半分钟的时候,他就停止了呼吸,脉搏也不再跳动了,散光的瞳孔告诉我,他已经从人变成了一具尸体!

我冲石井比了个手势,心里默默地道:“小鬼子,希望你来生会有好运气!”

这时候,方圆探头进来,问道:“师兄,怎么样了?”

我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走吧!”

前面有两条岔道,一条往下去到山谷,一条继续往上,据石井所说,往下走一百多米,有一个可升降的私人停机坪,他曾在这条道上摔断过腿,往上,就是紫禁洞了。

我们往上走去。

走了没多远,就听到隐隐有人说话的声音。我赶紧藏在了树后。

石井说他的上铺田中还没有睡,就在这片树林里游荡,我问他为何如此,石井却不愿意说,仿佛很难为情似的,莫非这说话的声音就是电报员田中?

我靠近了一些,便听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道:“天色不早了,俊山,我们该回去了!”声音不男不女也就罢了,关键还拖着长长的尾音,就像是林志玲在撒娇一样。

那被叫做俊山的男子声音里颇有醋意。“怎么啊,这么迫不及待就想去见石井君了啊!”

“你坏!”那不男不女的声音似乎有些生气了:“我虽然和石井住在一起,但是,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一个大男人,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就像是一只老鼠一样,除非天下的男人死光了,不对,就算死光了我也不会看上他,我跟你说啊,石井养了一只人头蛊,每天要让人头蛮将自己全身都咬一遍才睡得着,你说变,态不变,态……”

咳咳咳,人往往只能看到别人的变,态,却看不到自己的变态,一个大男人的,却非要将自己当成是女人,这难道还不够变,态吗?

一对同志打情骂俏一顿,又没完没了地聊起天了,我一开始还寄望于从他们的谈话之中听出些什么来,时间一久,有用的信息没有半点,倒差点将自己给听吐了……

正文卷 第640章:就近徘徊

我捂住胸口惴了几口气,回头看时,方圆和夏侯雪也捂住胸口。

我疑问道:“你们干嘛学我啊!”

夏侯雪指了指前面的树林道:“不捂住胸口,我就快吐啦!”

忍不可忍,无需再忍,我冲夏侯雪道:“别浪费时间了,去干掉他们吧!”

夏侯雪点点头,往前摸了去,我紧随其后,不一会儿,已经能够看到田中与俊山的背影了,如果单看背影,倒没有什么违合之处,搂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其中一人穿着粉色的女式睡裙,另一人一身蓝色的睡衣睡裤。

但是一想到是两个男的在相互取暖,说着绵绵的肉麻情话,我就有些受不了。

“呃……”我打了一个呃,感觉食物都已经涌到喉咙处了。

好在这嗝声被一片虫声掩盖了过去。没有被他们发觉。

这时候,我们离着这一对好同志不过七八米的距离了,夏侯雪冲我眨了睡眼睛,一边将竹筒扒开,鬼脸蜂便飞上了高空,向着他们靠近而去。鬼脸蜂在飞行的时候会发出嗡嗡的声响,好在它的速度也足够快,等到他们听到声响时,鬼脸蜂已经飞到了他们的头顶。

看着迅速下沉的鬼脸蜂,我向田中和俊山挥了挥手:“再见了,同志们!”

鬼脸蜂落到俊山的头顶上时,他才感觉到不对劲,急忙吐出本命蛊,不过这时候已经迟了,他的本命蛊刚刚震翅飞到空中,鬼脸蜂的尾刺已经扎入了俊山的头皮之中。

做为三名蛊师中的最后一名,俊山的本命蛊是一只飞蛾状的虫子,飞蛾见主人被袭击,当即就向着鬼脸蜂扑了去,不过他扑到近前的时候,俊山已经面目狰狞地倒下去了。

五生五世蛊的蛊毒特别厉害,被咬中时,你还来不及发出声间就已经毙命了,因此,被五生五世蛊咬中的人,都是安安静静地死去,顶多倒下时身体重重地撞在地面上。

鬼脸蜂与五生五世蛊不可同日而语,为什么也俊山被咬也发不出声音呢?原因很简单。蜜蜂蛰人很痛的,鬼脸蜂蛰人的痛感是蜜蜂的数倍,而被练成了蛊王的本命蛊,咬人时的痛感又是痛苦鬼脸蜂的数倍,被夏侯雪的本命蛊咬中时,俊山不是不想痛叫,而是根本痛得叫不出声来。他慢慢地软倒在地,四肢乱蹬,不一会儿,便不动弹了。

“飞蛾”也在与鬼脸蜂的第一个交蜂之中被鬼脸蜂杀死。

变故忽起,田中从平石上跳起,拖着睡裙往山上跑去。见他张开成“v”字形的嘴,我吓了一大跳,要是让他的喊声出口,我们也就等于是暴露了!

我扑上前去捂他的嘴,才发觉他的嘴里迟迟发出不出声音,我恍然大悟,这一下惊吓太大,田中失声了!

田中怎么能够跑得过鬼脸蜂呢?他才跑出十多步,就被鬼脸蜂追上了,鬼脸蜂依样画葫芦,在他的脑袋上叮咬了一口。田中刚才只是惊吓过度而失声,这一下倒好,彻底地失声了。

看着他狰狞的脸上,铜铃似的大眼睛,粗糙的大鼻头,厚得像是棉裤腰一样的嘴唇,我心说你都敢认为自己是女人,真胆大啊,又看一眼已死的俊山。

你自认为是女的还好,关键是还有人敢和你谈恋爱,也算是难得了。

我满以为鬼脸蜂已经将这一对好同志给解决了,放松了下来,谁知道田中突然从地上爬起,一把扯掉头上的假发,往前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叫道:“救我,救我,532,救我,支,那人来了……”

我擦,千算万算,竟然算漏了一节,田中本身是个秃头,他的一头秀发,那是因为戴了假发,鬼脸蛊的蛊毒施在了假头皮之上,于田中无害,反而这么一耽搁,他不再失声了……

这一声大喊,等于是将我们从暗牌的状态改为了明牌,对我们十分不利!

不过事已至此,也没有补救的办法了,夏侯雪催动鬼脸蜂将田中咬死,一脸愧疚地看着我们道:“是我太大意了,我连累了大家……”

“别这么说!”我安抚夏侯雪道:“谁特么能想到什么都缺的深山之中,这不男不女的家伙还能为自己搞来一头假发呢!大家先藏起来,看看情况再说!”

方圆藏在了树后,夏侯雪麻利地折过几根树枝,编成了一个树叶冠,递给了我。我接过树叶冠往头上一戴,干咳一声道:“咳咳咳,我说的藏起来,是到树上去。”

说着我挑了一株树,往上爬去,方圆跟在了我的后面,木棉花和夏侯雪也各挑了一株树往上爬,我们才堪堪爬上树,就感觉一股寒气吹得后脑勺有些发冷。

接着听到了沉重的呼吸声,就像是受伤的猛虎在喘息一样。

透过月光,我能够看到一名衣衫破烂的男子正往树木而来,他的动作比普通人要慢一些,但是异常的沉稳,一举一动,都能带动阴风寒气,怨气这么深重,除了僵尸王,还有谁?

我的心顿时纠紧起来。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僵尸王三个字时,脑海里下意识地就想起了白光明和皮宏德的下场,一个与僵尸王同归于尽,一个因为身中尸毒无法破解而自,焚……

他们的遭遇在的我心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黄剑平也是僵尸王,但是他因为没有伤害我,我的印象也没有那么深刻。

很快地,僵尸王来到了田中的面前。他倾身上前,在田中的脸上闻了闻,眼中现出迷惑的神情,微微凝滞之后,突然一张嘴,将田中的一张脸皮都啃了下来。

僵尸对死人毫无兴趣,之所以会田中,可能是因为他刚死,身体还没有冷透,有几分活人的气息吧!

可能活人与死人血的味道不一样,僵尸咬了田中一口,便对他再无兴趣,迈步往走走去,来到俊山面前时,只是闻了一鼻子,就收回了注意力,可能是闻到了人气,他并没有走远,而是东张西望地就近徘徊。

正文卷 第641章:还是没有防到

我生怕他会闻到我们的气息,赶紧屏住了呼吸。示意方圆也屏住呼吸。

方圆领会错的我的意为,伸手去捂鼻子。

这是在树上,不是平地啊,手一松,方圆的身体便失去了平衡,如果不是我拉了他一把,估计就掉下去了。

我扶住方圆,看向下方,还好,僵尸王没有发现头顶的异常。

就在这时候,听到卡地一声响,我抬眼望去,原来夏侯雪踩的树枝太细,承受不住夏侯雪的重量,折断了。

夏侯雪赶紧抱住了树干,可是这动静已经惊动了僵尸王。

僵尸王抬头往上望去,看到了夏侯雪。此时的夏侯雪已经抱着树干重新攀上了树,她脚踩着树杈,紧紧地抱着树枝,看她那样子,都恨不能将身体都嵌进树身之中。

只是那树也太小了一些,比夏侯雪的大腿大不了多少。

这时候,僵尸来到了树前,他看了看树干,又看了看树上的夏侯雪。

我的心里一惊,心说僵尸王不会上树吧,要是这样的话,就麻烦了!随即又安抚自己道:“怎么可能呢!僵尸之所以是僵尸,就是因为他们的身体僵硬,他们也许蹦得会比普通人高一些,但是爬树这么高难度的动作,肯定办不到!”

果然,僵尸王盯着夏侯雪看了半晌,也没有进一步的举动。

就在我以为僵尸王在望树兴叹的时候,就听僵尸王一声大吼,五指成爪,往前一掏,竟然在树干上掏出一个大洞来。

树干本来就不粗,再被掏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来,哪里来承受得住,就听卡嚓一声,树枝从中而折,夏侯雪从六七米的高空坠落。如果在城市,从六七米的高空坠落,砸在水泥地上,人多半就交待了!

但是紫禁山不一样,这里泥土松软,泥土之上还有落叶,再加主夏侯雪是压在树枝之上,倒没有什么大事,她赶紧从地上抓起,转身就跑,而这时候,僵尸王也反应了过来,转过身来,向着夏侯雪追了去。

僵尸王的奔跑速度比普通人要快,再加上他根本不怕什么棘荆树枝抽脸,只一会儿工夫,就与夏侯雪的距离拉近了一半。夏侯雪心中慌乱,祭出了本命蛊,但是鬼脸蜂毒对僵尸王似乎没有什么作用,他只是身形稍稍一滞,就又恢复如初了。

听着身后的僵吼之声,夏侯雪手忙脚乱,尤其是在鬼脸蜂对僵尸王攻击无效之后,她更加慌乱了,好几次差点被埋在地里的石头绊倒。

见情况危机,我抱着树干往下滑去,滑到半途的时候僵尸王正好经过我的身边,我扣动扳机,轰地一声,一道火花闪过,钢,射中僵尸王的胸口被击出一个血洞。

双管猎枪虽然看起来笨重,但是威力极大,近距离两枪能够要了野猪的命,在僵尸王的胸口撕开一个洞来也正常得很。

不过猎枪的反坐力,也将我从树上弹了下来。

别说普通人,就是怨尸,被这么来一下,也得尸气散尽,但是僵尸王却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就像只是胸口上落了几颗灰尘一样微不足道,他看都没有看伤口一眼,而是转过头来,走向了我。

这一枪,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从夏侯雪身上转移到了我的身上。

僵尸王一声低吼,向着我冲了过去,我一边后退,又朝僵尸王开了一枪,这一枪本来是想打僵尸王的脑袋的,但是因为猎枪的后坐力太大,打偏了。

很早的时候关丰就告诉过我,如果你的把握不大,最好不要用枪打敌人的头,因为这很容易落空,应该打目标大的地方,比方说胸口,小腹,即使打偏了,总不用落空。

双管猎枪上弹很不容易,打完两发子弹之后,至少要五分钟,才能上好子弹,所以,我一开始就没有将上子弹的时间计算进去,打完两枪之后,我将猎枪一扔,又取出来一把。

而这时候,僵尸王已经到了近前。

我赶紧扣动扳机,却没有扳动,枪卡壳了。

土制猎枪就是这样,卡壳,炸膛是常有的事情。

我赶紧将猎枪扔掉,又拿出一把来,不过这时候已经迟了,僵尸王已经倒了近前,往前一扑,将我扑到在地,也亏得我用猎枪挡了一下,不然的话,我的身体只怕已经被它插出十个血洞来了!

我的心开始收紧,僵尸王的攻击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如果我被僵尸王伤到,我就会和我的师傅皮宏德一样,最终变成僵尸。怎么能叫我不紧张呢!

这时候取枪已经来不及了,我试图将僵尸王推开,却感觉像是推一块千斤巨石一样,根本推不动,我从地上摸了一块石头,砸在了僵尸王的脸上,就感觉两块石头撞在一起,震得我的手臂发麻。

完了,完了!我心中哀叹。

挣又挣不脱,只要僵尸王回过神来,我连最后一丝机会也没有了。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一片树叶飘飘悠悠地落到了僵尸王的额头上,五生五世蛊!我又燃起了一丝希望,五生五世蛊能干掉僵尸王吗?即使不能干掉,让他停滞半分钟也好啊,至少让我脱身。

五生五世蛊落在僵尸王头上的时候,僵尸王的手掌已经向着我的胸口插了下来。

“师兄!”

“陈烦!”方圆与夏侯雪等人同时惊呼。

木棉花催蛊更急。

但是,僵尸王的手指还是插了下来。

我赶紧伸手去架,但是僵尸王的力量实在太大,我根本抵挡不住,只是将他架开了稍许。僵尸王的五指没有插入我的胸口,而是插入了我的手臂之中。

黑色的血顿时涌了出来。

我呆住了,感觉像是坠入了冰窟,千防万防,我还是让僵尸王伤了……

僵尸王的五指掐入了我手臂之中,却没有更一步的动作,就在僵尸王伤到我的手臂时,五生五世蛊的蛊毒也发作了,它的身体僵住,不能动弹了。

我略略收拾心情,将僵尸王推了开来。

方圆惊呼道:“师兄,你的手……”

正文卷 第642章:我还活着呢!

我收拾心情,努力装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顾不上这个了,先解决僵尸王吧!”

僵尸王没有死,因为我们仍然能够感应到它身体散发出的煞气。

它只是身中蛊毒,暂时僵化了!

方圆听完我的话,将背包里的绳子取了出来。

我摆手制止道:“不,用不着这个!”

我们不知道五生五世蛊的蛊毒能够对僵尸王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也许会让他僵化十分钟,也许只是一分钟!正是因为不知道,我们得把握每一秒来做最重要的事情,将僵尸王绑在树上显然不是!

我让方圆和夏侯雪退后,然后我坐在僵尸王头顶的前方,左手手肘勒住了它的脖子,右手拿着小刀,咬掉了刀鞘,心里念道:“小刀啊小刀,你既然是好刀,就得有好刀的派头,不要断了啊……”

说我沉声吸气,小刀猛地往下一扎,刺入了僵尸王的脖子。

小刀非常锋利,但是扎入僵尸王的脖子仍旧像是扎入半尺后的韧性十足的橡胶里,还好是扎入了,不然的话,那反弹之力能够将我的手腕反震得脱肘!

刀身扎入了一半,便卡在了喉管当中。

我咬紧牙关往里一送,总算将刀刃全部送入了僵尸王的喉咙。

然后我扳着刀往两边拉,在僵尸王的脖子上划开了一道豁口。

这时候,方圆夏侯雪他们都明白过来了,我是想趁着僵尸王被蛊毒僵化,想要将他的头给割下来,一次性解决问道!但是大家都知道,事情没有那么容易!

一个人在昏迷之时,被水泼,受伤时都会清醒过来,这是人体本身的应急机制,这机制在人变成了僵尸之后仍然存在!也就是说,僵尸在面临死亡威胁时,也会提前醒来!

方圆最先行动,她坐在了僵尸王的腿上,将他的双腿压住,夏侯雪和木棉花也反应过来,一人按住僵尸王的一只手。

果然,在脖子被划伤之后,僵尸五很快就有了苏醒过来的迹象,他全身颤抖不已,就像是在身下装了一个马达一样,突然睁开的双眼寒芒四射,也亏得此时的我在他的头顶上方,没有与之对视,不然的话,肯定会被这目光震慑住!

刀锋的阻力越来越大,就像是被两块断铁卡在中间一样,不过拼尽全力仍然能够艰难前进,等到刀锋贴着椎骨的时候,却是再也不能移动半分了!

脊椎骨实在太特么的硬了。

我将吃,奶的气力都使出来了,仍然是徒劳。

于是我将刀锋下移,试图移到脊椎骨间的空隙,用刀将脊椎骨撬断!

但是这时候僵尸王已经完全清醒了过来,他四肢一用力,将方圆,夏侯雪和木棉花甩飞了,方圆最惨,被僵尸王一脚蹬了三四个根头,好不容易才重新站起来。

我则因为在僵尸王的背后,反而没受什么伤。

刀终于契入了僵尸王的脊椎之中,我双手膝盖夹在僵尸王的腰上,双手握住小柄往下翘,僵尸王的颈脊椎似乎没有什么反应。我持续发力,最后差不多将整个人的重厚都压在了脊椎骨之上,僵尸王的脖子仍旧是纹丝不动。

却在这时候,听到卡地一声响,我手里的小刀折了……

我握住刀柄,再看看嵌入僵尸王脖子里的刀锋,一时间有些慌乱,我的斩首先动没有搞掉僵尸王,立即将自己陷入了危险的境地,现在刀也断了,我该怎么办?

我的心思电转,此时的僵尸王,整个脖子都被我切开了,只剩下一根脊椎骨与身体相连,虽然这脊椎骨坚硬异样,却终归是孤木一根,或许我可以试下能不能将之扳断!

想到这里,我双手抱住了僵尸王的下巴,右脚踩着他的后背猛地一发力,就听卡地一声响,僵尸王的脊椎终于有所松动了,刀尖从松动脊椎的间隙掉落。

我拼尽全力再次发力,一阵轻微的声响之后,就像是拉满了的弦,突然间崩断了,僵尸王的颈椎骨终于被我扳断了。我摊坐在地上,松了一口大气。

我感觉我的手臂因为用力过猛都快要脱臼了。

不过好在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因为僵尸王的脖子已经被我们扳断了!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想错了,被扳断了颈椎的僵尸王并没有死,它的双后慢慢地,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扭过来,抓向我的足踝,如果不是木棉花将我拉到一边,我的脚就已经被他抓住了。

见抓了一个空,僵尸王的双手撑起身体,慢慢地站了起来,它捧着自己垂在肩膀一侧的头颅,试图将它扶正,重新安回腔子里,但是无论他怎么做,只要一松手,僵尸头颅仍旧软塌塌地垂向一边。

于是,僵尸王就像是陷入了无限的循环之中,将头颅扶正,头颅倒向一边,将头颅扶正,头颅再一次倒向一边,明明是一幕可怖异常的画面,看得次数多了,倒有几分喜感。

僵尸王的头颅虽然已经被扳断了,但是想要将他彻彻底底的消灭仍然没有那么容易,除非像前水村枯井里那么,将它的身体的撕成一片片,不然的话,僵尸王一时间仍然不会死!

反正现在它的颈椎骨断,于我们也没什么危害了,暂时就这样吧,现在最要紧的是对付532顺便找到游尸蛊的解药。我招呼大家往前走,却见方圆哭了。

“方圆,你怎么了?是伤到哪里了吗?”我关切地问。

方圆无声流泪。

“怎么了啊?”

“师兄!”方圆哇地一声哭出声来,扑入了我的怀里。

我还以为她吓坏了,拍着她的肩膀道:“不怕不怕,方圆不怕,一具断折了脑袋的僵尸而已,没有那么可怕!”

“不是的,不是的!”方圆的泪水顺着下巴滴到了我的脖颈“……师兄,你被僵尸王咬了,你会像师叔和师父一样,因为阴毒无解最终成为僵尸……呜呜呜!”

方圆哭了一阵,怒视着夏侯雪道:“都是你,都是你,你害死了我师兄……”

我拍了拍方圆的肩膀道:“喂喂喂……方圆,你会不会说话啊,我还活着呢……”

正文卷 第643章:最怕人心散

我有些不满地说道:“喂喂喂……方圆,你会不会说话啊,我还活着呢……”

听到我这话,方圆哭得更加厉害了:“你现在是活着,但是,但是……”

三人之中,只有方圆知道,被僵尸王咬了之后是没有救的,因此,她的情绪才会如此激动。

我拍了拍方圆的肩膀道:“好了,好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咱们现在有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木棉花和夏侯雪也都围了上来:“陈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方圆愤怒地道:“难道你们不知道吗?被僵尸王伤了会变成僵尸!”

“啊!怎么会这样?”木棉花与夏侯雪都大惊失色。

“你以为我骗你们啊!”方圆哭着道:“我们的师父师叔都是因此而死的……”

夏侯雪看着我,眼中有了泪花“……陈烦,对,对不起啊,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即使是将我这条命赔给你也没有关系……”即使是被父亲夏侯硕逐出寨门,夏侯雪也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这时候,眼睛却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木棉花的声音也有些颤抖:“真的,真的是这样吗?”

我的心思电转着,寻思要如何回应,我猛地一巴掌拍在树干上道:“你们不要这样子了,这里是紫禁山,不是蛊王会,这里凶险异常,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答应我,先将一切包袱都放下,应对好眼前的麻烦!”

“呜呜呜”方圆仍然在哭!

“好了!”我将声音提高了几分“咱们在这里哭哭啼啼,就能够杀死532,取得游尸蛊的解药,回到蛊王会吗?不能,眼泪不会为我们赢得力量,勇气才能!”

方圆还要哭,被我喝令道:“闭嘴!”

要说难过,此时我心里最难过才是,老子今年才二十一岁啊,可谓是如花似玉的年纪,本来应该像同龄人一样,在大学里吃喝玩乐泡美眉,顺便在混个学历什么的。

但是你看我在干嘛?

自从惹上了洞王娶亲,我每日里都在与死尸,僵尸,鬼邪,蛊物打交道,这一年多吃的苦比我前半辈子加起来还要多,可谓凄惨!这也就算了,怎么活不是活啊,好歹有一条命在,就像是俗语所说的,最穷不过要饭,不死终会出头。

但是现在,我连命都搭进去了。

可以想象的将来,我会和皮宏德一样,身体慢慢僵化,意识慢慢模糊,最终变成一具僵尸……活人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却多出来一个僵尸陈烦,要是让母亲,妹妹知道了,该多伤心啊!

此时的我,都想爬上山顶冲着老天骂上一通:“贼老天,我干,你大爷的!”

但是我却只能将种种不好的情绪压下,因为我是四人中的主心骨,我可以不为自己着想,但是我得为她们着想,是我将她们带进来的,我得将他们平安地带出紫禁山!

我大声喝道“如果有难过,如果有怨气,如果有愤恨,咱们就将这不好的情绪转化为力量,杀死532,夺得游尸蛊的解药!”我顿了顿,接着说道:“至于僵尸毒的事情,咱们出了紫禁山再说,大活人怎么能够让尿憋死呢,总会有办法的!”

木棉花和夏侯雪点头,小拳捏得紧紧的:“陈烦,我们听你的!”

自从做了蛊王之后,尔虞我诈经历得多了,木棉花的性子越来越冷,一拉长脸,我就感觉一股子寒气扑面而来,夏侯雪更甚,她紧咬银牙,眼中有着决绝之意。

我心头一跳,这丫头,不会因为害得我身中蛊毒,而有了决死之意吧!不行,我得看紧一点她!

方圆慢慢地收起了眼泪,点头道:“嗯!”虽然如此,她的神情仍旧十分悲观,没办法,若有办法,皮宏德何至于死呢?

见大家人同此心,心同此意,我松了一口气,这种时候,最怕人心散了,人心一散,就等于已经失败了,回头望时,僵尸王仍旧像是一名醉汉一样,摇摇晃晃地走上两步,就伸手去扶脑袋,他离着我们四五十米的样子,照这个速度,起码得三四分钟才能到!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二胡的声音,却是一曲二泉映月,声音悠长呜咽,属于那种就算你前一秒还在听郭德刚的相声,后一秒它就能将你惹哭的那种!

听到二胡声响,僵尸王就像是听到了某种号令一样,掉转方向往右侧而去,从僵尸王的反应不难猜出,532在用二胡召唤他,可能是见僵尸王久久不回,觉得有问题,这才召回吧!

如果僵尸王没事的话,估计一两分钟,就会出现在532的面前,但是现在么,也许半个钟,僵尸王才会摇摇晃晃地出现在532的面前吧!

僵尸王要等半个钟才会出现在532的面前,但我们不然,我们很快就会出现在僵尸王的面前。

我招呼木棉花等人道:“走!”

532做为紫禁山项目的负责人,他对自己的要求很高,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甚至不惜将自己练成游尸,按石井的说法,他失败了,他没有变成游尸,身体却在持续的僵化。

532意识到自己即将变成僵尸,所以才从本国将石井叫了来,让他继承自己的衣钵,那么假设他现在是半僵状态,他的力量应该不如僵尸王,也因为如此,他才会那么在意僵尸王的安危!

也就是说,最危险的情况咱们已经应付过去了!

我们循着声音,往山坳的方向而去。

二胡声响了两三分钟,突然消失了,不过没关系,我们已经看到紫禁洞了,一道人影一闪,消失在了紫禁洞的洞口。

就在时候,我听到了空气的震动之声,抬头一看,只见左后方的天空,人头蛮扑天盖地而来,夏侯雪和木棉花也看到了,她们放出了本命蛊,顿时,最前面的人头蛮纷纷落下。

人头蛮进一步下压,已经到了我们头顶一米处,我一甩打尸鞭,卷下来一只,一脚将人头蛮的牙齿踩掉了,方圆,夏侯雪等人从地上捡起木棍,抽打着人头蛮,但是人头蛮的数量实在有点多,拨开几只,更多的往下压来。

正文卷 第644章:解药最重要!

人头蛮群再往下一压,就要与我们面对面了。

532意识到僵尸王可能出事了,于是便将人头蛮放了出来!

这个位置,我们都能够看到人头蛮牙齿和滴落的涎水上泛着蓝光,这表明,其中含有剧毒。

要是被咬上一口,恐怕无可救药!

就在这时候,身后的僵尸王姗姗来迟,我心念一动,没错,正是祸水东引的好机会!我冲木棉花等人招手道:“走,往僵尸王靠近过去!将这群人头蛮送给僵尸王做礼物!”

说着话我一手拉着方圆,一手拉着夏侯雪迎着僵尸王跑了过去。

我们往前跑,人头蛮在后面紧追不舍,我们跑到僵尸王面前的时候,突然绕过僵尸王,跑到了僵尸王的身后。而那些人头蛮,纷纷向着僵尸王撞去……

僵尸王感应到人气,下意识了双手一捞,抱了两只人头蛊在手,他试图将人头蛮塞进嘴里撕碎,塞来塞去,都堵在腔子那里,不但没有将人头普照撕碎,一时间连自己的头颅都找不到了!

于是,僵尸王将人头蛮扔了,去摸自己的头颅,好容易找到了头颅,试图扶正之时,那些人头蛮就像是一块块垒墙之泥,将僵尸王裹在了其中,僵尸王双手乱挥,扫飞几只人头蛮,但是下一秒,人头蛮将他裹得更加严实了。

而我们,绕过人头蛮与僵尸王的练狱场,往紫禁洞而去。

站在紫禁洞的面前,我冲里面喊道:“532,你爷爷奶奶们来了,还不赶紧过来迎接!”石井的紫禁洞平面图虽然看起来简陋,其间也不乏机关暗道,如果能够将他激出来,那自然更好不过。

我只是试试而已,没想到532真的被激出来了,他穿着一身和服,脚下蹬着木屐,一张脸神情肃穆得像是死了全家一样,如果他再高一点,这表情会庄重许多,只是他太矮了,不到一米五的小个子老头,越生气,越像是猩猩作态的小丑。

他露在外面的脸和手很白,白惨惨的,不对,不是白,而是半透明装,特别是脸,我甚至能够看到脸下活动的颌骨!

不等532说话,我嘿嘿冷笑道:“乖孙儿,你总算出来了,我是你爷爷”指着年纪最大的夏侯雪道:“这是你夏侯奶奶”又指着木棉花和方圆道:“这是你木奶奶,这是你方奶奶,你这个龟孙子,可将爷爷奶奶们害惨了!”

从进紫禁山到现在,我可谓是憋了一肚子的窝囊火,总算找到撒的人了!532的年纪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就像是王八,难道他的年纪比你大你就不吃他了么?

532的目光扫过我,冷笑道:“你被僵尸王咬了,你即将成为死人,我不和死人说话!”

532的目光移向木棉花:“而你,身中游尸蛊,也没有多少时日了……”532拉长了声音道:“你可能不知道吧,每一个成为蛊皇之人都会被我种下游尸蛊,统治你们黑苗多累啊,搞定蛊皇就够了,哈哈哈哈……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按压膻中穴,普通人按压膻中穴,只要不太用力,什么事情也没有,身中游尸蛊的人,是不能按膻中穴的,一按游尸蛊就会苏醒,你会有一种全身肌肉都在别人的控制下起舞的感觉……试试吗?”

木棉花冷冷地说道:“不用试了,我早就知道了!”

“喂!”我指着532道:“别装逼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石井已经告诉我了,你想将自己练成游尸,结果却练成了僵尸,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就是半人半僵的状态吧!你一个半死之人,有什么可嚣张的!”

532的眼中闪过一丝怨怒,这是针对石井的,仿佛在说“我看错人了,我千里迢迢地将他找来继续我的衣钵,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向着外人,将我的秘密告诉了中国人!真是一只养不熟的狗,早知道应该将他练成僵尸的!”

如果他知道,石井给我们的帮助远不止如此,不知道会怎么想呢?

532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装做向是没有听到我的话,他扬了扬手里的金属小箱子对木棉花道:“你的游尸蛊,我这里有解药,只要你不帮他们,我就将解药给你!不然的话,只要我的手一松,密码箱里的玻璃罐就会毁掉,最多再过一个月,你就会变成僵尸,你觉得这个交易怎么样……”

木棉花柳眉倒竖,似乎要义正辞严地拒绝532.

我赶紧向她递眼色,有解药,干嘛不要?

木棉花读懂了我的意思,收起一闪而过的怒容,疑惑地问道:“这真是游尸蛊的解药?”

532点头道:“如假包换!”

“但是我听石井说,游尸蛊的解药只能暂缓游尸蛊发作,不能根治!”

532紧咬牙关,按着的金属箱的五指都发出了咯咯咯的声响,估计心里将石井的祖宗十八代都给骂了。他紧盯着木棉花道:“有总比没有好,你说是吗?”

木棉花想了一会儿道:“好,我答应你,你将解药给我,我不再掺合这件事情!”

我怒道:“木棉花,你怎么能够这样,我们从龙若若的手里将你救出,你就是这么回报我们的吗?说好的一起齐心协力铲除紫禁山的牛鬼蛇神呢?……”

方圆和夏侯雪不明白我和木棉花在唱双簧,对木棉花怒目而视,大声说道“木棉花,我师兄他为了你,被僵尸王伤了,你回报她的,就是背叛?”

木棉花回答得也很干脆“我不想变成僵尸,这有错吗?”

方圆怒道:“不想变成僵尸咱们就齐心协力将532干掉,抢回游尸蛊解药啊!”

“抢?怎么抢?”木棉花指着532手里的金属箱道:“没错,咱们齐心协力,也许可以取得最后的胜利,杀死532,但是游尸蛊的解药怎么办?只要他的手一松,解药就毁了,你能在他松手之间将解药抢回来吗?”木棉花加重了语气:“对于我来说!杀死532并没有那么重要,拿到游尸蛊的解药才最重要,你明白吗?”

正文卷 第645章:跑不掉

木棉花说着,向532伸出了手。

532扫了我和夏侯雪,方圆一眼,迎着木棉花靠近而来。

三米,两米,一米……

两人终于到了交错而过的位置,木棉花的手仍然伸着。而532也慢慢地的台起了金属箱,往木棉花的手里送去。

就是这时候了,对,就是这时候了!

我扑上前去,一把扯掉了532的外套,另一手揪住了他的马甲,用力一扯,将他的马甲扯了下来,这才发现,那根本不是马甲,而是分成一段段充了气的塑料袋,就像是裹住快递的防损包装袋一样,而在每一袋充了气的空间里,都放置一只密封的玻璃罐,其中一段被532剪成了两只洞,刚好容手臂穿过,做成了简易马甲的模样。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532提着的所谓游尸蛊的解药是假的,原因也简单,532和木棉花一样,都中了游尸蛊,不过级别不一样而已。就像你与别人得了同一种病,你恰好得到了治病的药,你会分给别人吗?

从人性的角度分析,根本不可能。

这就可以得出结论,532手里提的,是假药。他只是想要假药骗开一条道而已。

因为如果他要固守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退守紫禁洞。而事实上,如果他固守紫禁洞,我们一时间还真难以攻入,那里毕竟是他的主场!

可能我们的突然出现让他傻了眼,不知道我们是什么来路,再加上解决僵尸王,搞定人头蛮,实力如此强大,让他误以为我们不是散兵游勇,而是有强大的力量做后盾。

比方说,国安局。

当然,这些都只是我的猜测。

如果真是这样,除了以更快的方式逃离此地有一线生机之外,其它都是死路!

这也是解释了为什么532一开始就选择骗开一条道离开的原因!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变成半人半僵之后,脑子有些不够用了,想到了阴谋论,却不够脑子去分析,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背后真有那种强大到可怕的力量,还用得着背猎枪上山吗?

来福枪,突击枪,防弹背心是起码的标配吧!

既然532想要用假药骗开一条道,就表示他要逃走,他要逃走,自然得带走他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他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当然是游尸蛊的解药了。

他的手里除了金属小箱子别无长物,如果说金属小箱子里装的是假的游尸蛊解药,真的解药一定藏在了他的身上。这也是我扯532衣服的原因。

532没有料到我会来这么一出,等到他反省过来的时候,“马甲”已经被我夺过来了,他明白过来被耍了,将金属箱子扔向木棉花,又将方圆推倒在地,往前跑去。

那金属箱子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将木棉花砸倒在地。

方圆猝不及防,也被推倒在地。

但是,当532经过夏侯雪身边的时候,突然间刀光一闪,夏侯雪往前一扑,将刀送进了532的肚子,夏侯雪将刀拨出,又连插两刀,有血从532的身上溢出。

为什么不说血是喷涌而出而说是溢出呢,因为532的血液特么的粘稠,像是鸡蛋清一样的半流质,区别是鸡蛋清是透明的,而它是血色的而已。那么稠的血液,能够溢出就不错了,还喷涌而出,哪有那么痛快啊!

估计这就是532变成了半人半僵之后的状态

被刺了两刀的532脸色很快有了点化,他的皮肤变得干燥焦枯,眼睛也混浊起来,喉咙底发出低沉的响声,看样子是要尸变,夏侯雪似乎没有看到他的变化,仍旧扬刀猛刺,因为532的皮肉变得截止来越硬,夏侯雪也捅得每一次更加吃力。

“小雪,532尸变了,赶紧后退啊!”我冲夏侯雪喊道。

夏侯雪像是没有听到,像是发泄一般仍旧提刀猛刺。

而这时候,532已经尸变了,夏侯雪这几刀,除了让他尸变得更快之外,并没有给他造成多大的伤害,他慢慢地扬起爪子,向着夏侯雪爪了过来。

僵尸力大无穷,夏侯雪要是让他抓一下,估计半张脸都会被撕了去,这时候往救已经来不及了,慌乱之中我一把抓过背后的猎枪,冲532扣动了扳机,轰地一声响,532的手臂被打出了一个大洞。

不等532回过神来,我又是一枪,刚才枪击夏侯雪的手臂,那是情急之下的举动,不过好在击中了,第二枪我没有再冒险,而是冲着532的肚子开的枪。

猎枪虽然不能将他怎么样,但是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将他震得后退了一步,借此机会,我一把将夏侯雪拖到了一边,冲他吼道:“夏侯雪,你不要命了吗?”

夏侯雪恍然回过神来,看着刀上的粘稠血迹发呆。

我再换一把猎枪,又冲532开了两枪,532怒视着我,看样子是在犹豫要不要来对付我,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理智,扔下我们,往山下跑去,我在他身后将最后一把散弹枪也打了,散弹枪顾名思义,开枪时子弹是撒出去的,这样才能称之为散嘛,散弹一泼一大片,我估计此时532身上嵌的碎石子,没两天工夫都摘不干净。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往前奔跑,木棉花从地上爬起时,532已经跑出了三十多米,如果不是今晚的月亮足够圆,足够亮,估计早看不到影子了。

木棉花站起身,要召唤五生五世蛊,被我拦住了,“那就让他跑吧!”

木棉花不解地看着我。

我一脸神密地说道:“我觉得如果老天不让他跑掉的话,他肯定跑不掉的……”

532消失在我的眼中不久,就响起了直升机转动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响,然后,我们的面前一架直升机腾空而起……木棉花一脸无奈地说道:“看来,老天不准备惩罚他了!”

“那可难讲得很!”我彼有深意地说道,同时暗暗地拨动了遥控器的开关。

正文卷 第646章:让我来吧!

在告别石井的时候,石井偷偷地给我塞了一样东西,一个小小的黑匣子,匣子上有一个按扭,这是他从田中那里弄来的一个遥控器,遥控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然后,他利用自己的化学知识做了一个简易的炸弹,炸弹就在他最后一次试图逃跑时安在了飞机上。

石井的本意是以此威胁兼职调运特次的木村,让他将自己带离这鬼地方,不然就引爆炸弹,大家同归于尽,不过那次之后,他的腿摔断了,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遥控器没有用上,石井就将它送给我了。

直升机持续上升,已经上升到和我们平行的角度了。

直升机慢慢地调整方向,往山下开去。

我心里默念一句:“532,再见了!”摁下按钮,一直到我将红色的按钮摁到底,直升机也没有反应,我心说不会吧,遥控器是假的?这也太特么搞了吧!

就这样让532跑了?

我拿来遥控器翻来覆去地看,终于知道原因在哪里了,遥控器的电源开关没有打开,在荒山之中,电源很重要,因此,节约电源是一件很重要的功课,连不怎么耗电的遥控器也被应用上了。

我打开电源按钮,有红灯开始闪烁。

我再次摁下遥控器的按钮,就听轰地一声,直升机爆炸了,燃烧的机身化作点点飞花,散落在紫禁山方圆百米处,看着这个在凌晨绽放的别样的“烟花”我对木棉花等人说道:“你们看,老天还是不打算让坏人跑掉。”

方圆欣喜地道:“师兄,原来你还留了一手啊!”

那当然,532害我被僵尸王咬了,我能放他走吗?我又不是圣母,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从来如此!

532等人被打掉了,从此紫禁山不再是禁地,而我们也拿到了解药,这一次行动圆满成功!

我正犹豫着是进紫禁洞看看还是回蛊王会,就见木棉花,夏侯雪的神情有异,而且,天空好像突然变得亮堂了起来,抬眼看时,我倒抽一口凉气,原来,直升机的残片飞散到紫禁山时,将紫禁山点燃了,以我们的位置被中心点,四面八方都燃起了火,火越烧越大,向着我们迫近而来。

我靠,我引爆直升机时可没有预料到这后果,也是在这时候,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引火自,焚的意思了。

冲出火海?这时候已经不可能做到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周围已经越来越炙热,很快地,我们就额头见汗,汗湿重衣了,慢慢地皮肤有了灼热之感,扑天盖地的火焰,在我们的眼中跳跃。再不想出个好办法,我们就要被烤熟了。

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一定有办法的,对,一定有办法的!突然,我的脑海里灵光一闪,这时候想要逃出火海是不可能了,既然如此,还不如钻入紫禁洞,只要洞足够深,我们就没事儿!

想到这儿,我招呼一声道:“进洞,进紫禁洞,只有那里能够避火!”

方圆最先反应过来,拉着木棉花紧随在我的身后往洞里冲去,夏侯雪在最后面,进洞之后,将洞门一关,又用洞中的湿泥将门洞给堵死了,我们所处的位置是一个厅堂,按照平面图上所标记的,厅堂的侧面的帘布后面是一条巷道,巷道两边有四五间房间,其中有实验室,有532的卧室,有仓库,还有一间客室,这个房间是留给从膏药国来的贵客住的,自然也是最好的,我们现在要去的,就是这间客室!

洞中虽然有除湿装置,但是踏入其中,仍然有种阴湿之感,挑开帘子,我们往里走去,洞中虽然经过改造,可能是限于人力物力,也只是简单了隔出一个房间,除了客室和仓库,其它的房间就是用水泥混合着顶上的石乳钟垒起来的粗糙墙面,有的地方还保留着石乳钟的尖刺,往上一靠,能将衣服和皮肉都扎破!

我们来到了客室前,门虚掩着,推开来,房间不大,设施却十分齐全,有床,有书架还有办公桌,书架是嵌入墙里的那种,充分地节约了空间,可能设计者也觉得,住在这种环境实在没有什么意思,因此,桌上摆的都是休闲的小说,的《挪威的森林》有《咒怨》还有一些悬疑推理小说,甚至还有几张成,人碟片。

桌上摆有笔墨,水杯,台灯,还有一只索尼的cd机,这一切的一切,看起来就像是八十年代的老干部宿舍,简洁,却并不简单!说实话,在这个环境中,能够鼓捣出这么一间房间,也算是不错了。

地面上的火势应该很大了,却还没有热量传异过来,证明这里离地面足够深,我们不用担心被烤成鸡了。过了一会儿,有热量传过来,不过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我从书架上取了一本书,翻看了几页,全特么的日文,被我塞回原处了,又取一本动漫,还是日文的,成,人碟片就算是日文也能够看懂,关键是我前后左右都是女孩子啊!

这时候,夏侯雪一脸疑惑地道:“陈烦,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响?”

我问道:“什么声响啊?”

夏侯雪指着她身侧的墙道:“你听,滴滴滴滴……”

我将耳朵附在墙上,果然听到了滴滴滴的声响,常看港产警匪片的我对这声音太熟悉了,这特么的是炸弹定时器的声音!我脸色大变,这才意识到一件严重的事情。

我们出现得太过突兀,532根本没有时间处理好一切,他不想将东西留给我们,就准备炸毁!

他之所以将时间定的那么长,是因为他算定他走后,我们一定会进洞搜寻,他这是在给我们留进洞的时间呢!

这个王八蛋。

“我擦,是炸药!”我冲出客室,来到了仓库的门前,方圆等人也追出了门,大家的心里都很明白,如果紫禁洞里的炸药,我们将成为埋在紫禁洞下之鬼!

仓库的门是锁着的,我飞起一脚,没有踢动,这才发现仓库的门是一块大钢板,看着门锁,我有些头大,这时候,方圆走了上来“师兄,让我来吧!”

正文卷 第647章:怕水

在来紫禁山之前,我给了方圆一把双管猎枪,她用了一颗子弹,枪里还有一颗子弹!

火光一闪,方圆扣动扳机,从猎枪枪管里射出的眼珠子那么大的钢珠重重地撞击在锁环之上。

如果是普通的锁环,遭受如此大的重击,早就锁环分离了,但是我们眼前的锁,只是锁环微微扭曲,丝毫没有要开的意思。

我从对面的房间打来一根钢条,锲入锁环之中,往下撬动,差不多整个人都站在了撬棍之上,锁环仍然没什么反应。

这时候就听夏侯雪道:“让一让,让一让!”

我扭头看时,就见夏侯雪拖着一只大铁锤走了过去,她手里的大铁锤,怕有四五十斤重,这么重的铁锤,夏侯雪想要举起它十分艰难,这才会拖在手里。

我招手说道:“小雪,让我来吧!”

走上前,我抓住铁锤的锤柄,一用力,将铁锤举了起来,在举起铁锤的时候我脑子里一个念头飞快地闪过《三国演义》《隋唐演义》这些书里的牛人们一个个动不动举个上百斤的武器,心说举着这么重的家伙,别说与人对敌,就让他对着空气挥舞十下,也能让他脱肘了……

要知道,挑东西与举东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我能够挑一百多斤的东西,但是让我举同样的东西,对不起,举不了,即使是举五十斤的大铁锤,我都感觉额角青筋乱跳,异常吃力。

我将铁锤举过头顶,重重砸下,就听砰地一声,门锁终于被砸掉了,推门而入,那滴滴滴的声音顿时大了起来,在仓库中心的承重柱上,绑着两层炸弹,炸弹上绑着定时器,滴滴滴的声音就是定时器发出来的。

定时器显示,再有一分半钟,炸弹就会引爆。

也就是说,我们只有一分半钟的时间拆除炸弹,我绕着炸弹走了好几圈,看着绕在一起的红蓝线呆住了,拆炸弹,怎么拆啊?是红线还是蓝线,不会像电视里说的那样,无论剪哪一根线,都会爆炸吧!

我在电视里看到主角拆弹时满头大汗,脸上肌肉总是下意识地抽搐时,我的心里是没有什么感觉的,炸弹于那时的我来说,太过遥远了,遥远到在我的心里只是一个代号,推动情节的一个小道具!

但是当我真正面对时,心跳顿时加速度。

就像是你的面前站着一名狮身人面兽,人面兽问你一个问题,你回答上来了还好,如果回答不上来,獅身人面相会一口将你吃掉!摆在我面前的红蓝两条电线,如果我剪对了还好,如果没有剪对,炸弹轰地一声爆炸,我们四人立即便会飞灰烟灭……

在扬起剪刀的时候,我感觉我的手都在发抖,红色的那么醒目,将他剪断就好了,蓝色的藏在下面,显然是底牌,我握住剪刀的手在红线面前停留少许,又移动到了蓝线上面……

这可是四条人命呢,一个失误,就是四条人命!谁敢轻易地下决断啊!

嘀嘀嘀的声音仍旧在响着,我抬眼看时,定时器只剩下半分钟了!这时候再不做决定就迟了,想到这里,我干脆将眼睛闭上了,左边的是红线,右边的是蓝线,剪到哪一条算哪一条!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吧!

剪刀已经勾住了其中一条电线,只要我的手轻轻一用力,就能够将电线剪断!就在这时候,听到一声音叫道:“陈烦,让一让!”我回头望去,夏侯雪抱着一桶水就过来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制止,夏侯雪已经将水泼了出去。

我的第一念头就是——这丫头疯了。

水泼在炸弹上,浓烟冒起,引爆器上的倒计时消失,变成了00:00,港产警匪片里到了这个时候,下一步就是爆炸了,我一把将夏侯雪扑倒在地。

我这是下意识的动作,其实有点多余,这以近的距离,炸弹爆炸,我们谁都幸免不了,区别就在于死得多难看,我将夏侯雪扑倒在地,他肯定会死得比我好看一些……

我感觉时候在此时已经凝固了,漫长而沉重。

我等待的大爆炸久久不来,我甚至都有些期待了。

这时候就听夏侯雪叫道:“陈烦,你压着我干嘛?”

我抬起头来左右望了望,方圆和木棉花就站在我的身后,炸弹还好好的摆在中心支柱上,四下里寂静如此。

又等了一会儿,我从夏侯雪的身上爬起来,疑问道:“炸弹熄灭了?”

夏侯雪也从地上爬了起来:“像这种炸药,虽然比黑火药的纯度要高很多,但是沾了水一样会废!”我这才知道,夏侯硕之所以会成为蛊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会制炸弹,他制的土制炸弹供不应求,是方圆数十里开山搭桥的必备,也因为如此,夏侯雪对于炸弹有所了解,她一眼看出来,这炸弹是自制的,要不就是用抗,日战争时期的炸弹改装的,虽然远远不如现代的军用炸药,这么大的当量,又绑在中心支柱上,爆炸时将紫禁洞炸塌应该不难,但是,正是因为老旧或者说是土制炸弹,他的最大毛病一直都在,那就是——怕水!

一桶水泼下,炸弹立即失效。

可能不能将炸弹带来中国,黑市买卖又太多麻烦,可能532觉得膏药国,军队早年间留下的炸药还可以发挥余热,于是将改装了一个炸药包,将他绑在了紫禁洞的中心支柱上。

他也知道这炸弹不怎么样,这才会将之锁在仓库里,即使我们听到了定时器的时候,也因为打不开仓库大门而徒呼奈何。但是,我们不仅打开了仓库大门,还将临近爆炸的炸弹能烧灭了!

我还不放心,将炸弹拆解开来,泡进了水里。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洞里越来越热,我感觉此时的紫禁洞就像是一只巨大的烤箱一样,蒸烤着我们身上的水分。

炸弹上的水分也很快会被烤干,留着这个不确定性还不如将它毁得更加彻底一些。这时候别说是洞里的温度高,就算将炸弹放在锅里煮,它也爆炸不了了。

看着沉入水底的炸弹,我松了一口气。

正文卷 第648章:收买人心

洞中的温度还在升高。我都有些受不了,脱下了外套,拿外套当脸帕,擦了一把脸,随后扔到了一边。

方圆犹豫了一下,也脱掉了外套。

夏侯雪和木棉花紧随其后脱掉了外套,秋衣的裹束之下,她们的玲珑身姿展现无疑。

好吧,方圆的胸最大,木棉花次之,夏侯雪的最小。

害怕她们发现我在看什么,我赶紧收回了目光,搔了搔被汗水侵湿的头发,都恨不能将头发一把一把全部扯下来。

洞里的温度还在升高!

我犹豫了一下,将秋衣也脱了下来,拿秋衣当毛巾,将身上的汗水者擦拭干净了。

木棉花等人有些羞涩地转过头去,想了想似乎也没什么可害羞的,慢慢地便恢复正常了。我能将上衣全部脱了,她们却不能,只能抖抖衣服,撩撩头发来散热。

接下来的几个钟,我感觉像是过了几十年一样,我感觉我们身上的水份都被蒸发得一点不剩下了,嘴唇干得裂开来,看着泡炸弹的水都像是看着琼浆玉液一样,恨不能抱起桶来喝个半桶。

好在后面温度没有再提高,反而慢慢地往下降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火灭了,这时候的山上,应该比洞里要凉快,我伸手去开门,才抓住洞门,就烫得缩回了手。

这特么的哪是山门啊,这特么的是铁板烧的铁板吧,要是缩手再慢一些,我估计就能够闻到铁板人手的香浓味道了。

我用外套包裹着门把手,往外一推,一股冷风迎面扑来(也不是冷风,但是相对于洞中的温度,就算是冷风了!)我感觉全身的细胞都被抚慰了一遍那么舒服!

我冲到外面,张开双手抱向空中,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方圆,夏侯雪等人也摊坐于地,陶醉一般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这时候的紫禁山,与我们来时大不一样,来时绿树如盖,大树下面长着灌木丛,灌木丛下长着野草,而现在,一切的一切都付之一炬了,放眼望去,月光下一片焦炭,有的树木还没有烧透就熄灭了,冒起浓浓的青烟,有的火还没有完全熄灭,被风一吹,火光一闪一闪,就像是某种嗜火生物在呼吸一样。在黑苗中传说了上百年的紫禁山禁地,此时什么都没有剩下。

吹过来的风,上面一层是冷风,下面一层是热风,让人真正地感觉到大自然带给我们的冰火两重天!

这时候再看方圆等人,都是头发凌乱,衣服上,脸上都漆黑点点,仍旧有不少的炭灰落到她们的脸上。

我们在原地呆了很长时间,这才在不知道谁的一句“回去吧!”一身狼狈地往回走去。

我们走没多远,就见一处冒着深深的黑烟,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僵尸王的身体,僵尸王真的强悍,这么大的一场山火,他身体表面已经成了焦炭,身体却仍然在缓缓蠕动,似乎似在用这蠕动告诉我们,爷还没有死透呢!

看着这么一团黑乎乎的人形焦炭,我感觉一股冷气从脑袋上透到了脚底板,心说得亏有五生五世蛊,得亏在僵尸王身中蛊毒之后我扳断了他的脑袋,不然的话,僵尸王这一关,我们很难过去。

在僵尸王的身周,散着几十个人头,这些都是死去的人头蛮,他们的尸体都已经被在烧成黑炭了,虽然还是人头的模样,只要轻轻踢一脚,他们就会散成一堆黑灰。

绕过僵尸王逐渐安静下来的尸体,我们回到了蛊王会,蛊王会是在紫禁山的山阳,紫禁山起火,连带着蛊王会也起火了,不过火势一个钟后才漫延到这里,给了他们足够多的退却时间!

这时候,我倒不担心有人出事,反而担心我的车子,她会不会因为无人提醒而葬身于一片火海?我在停车场走了一圈,因为车子都被烧成了废铁,我也无法判断哪一辆是我的,只好暂时收拾心情,往山下而去。

夏侯硕他们在山下扎好了帐蓬,小二小三则在人群中寻找木棉花,一共才四五十人,一眼都能够收进眼底,人群之中没有木棉花!小三哭了起来:“哥,你说咱姐和陈烦哥他们不会出事了吧?”

小二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摇头道:“不会不会,肯定不会,你想想啊,姐,陈烦哥,方圆和夏侯雪每个人都比我们厉害,我们都没事,他们怎么可能有事呢!”

“他们太累了,会不会睡得太沉了,然后就……”

听小三这么说,小二也有些不确定了,不过他的目光很快坚定起来,扶着小三的肩膀道:“小三,你放心好了,就算咱姐出事,不是还有我吗?我一定会将你照顾得好好的!”

这时候,一脸狼狈的木棉花从帐蓬后面走出来,微笑着迎着自己的弟弟妹妹而去,一直走到小二小三的面前,他们才反应过来,扑入了木棉花的怀抱。

夏侯雪去找自己的父亲去了,我和方圆则在帐蓬之间寻找着元思思的影子,还好,元思思没有被大火烧成废铁,而是停在了一个隐密的角落里。

我们走近时才发现,越野车身上多年受伤,有撞伤,有烧伤,元思思说他冲进火场打过我们,但是因为火势太大,不得已退了出来。

我拍着方向盘道:“等进了城,我们就修车。”

这时候,人群中突然爆发出欢呼之声,抬眼看时,就见前面的马路上来了四五辆货车,每辆货车之上都装满了,食物,衣物和被褥。车牌的上方挂着四个大字“千江苗寨”

大家看到食物和衣服,大喜过望,但是,当他们看到车头上“千江苗寨”四个字时,又都安静下来,千江苗寨与蛊王会结仇,那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已经有五六十年了,近段时间缓和了一些,也仍旧是蛊王会蛊王及以上不准进千江苗寨,长老会长老及以上不许进蛊王会,这份隔阂与芥蒂,早已经铭心刻骨,他们这时候送来物资是什么意思?是可怜蛊王会还是想收买人心?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木棉花,等着她来决断。

正文卷 第649章:游尸肉

方圆,小二小三他们从千江苗寨来的时候,带来一个好消息,长老会听说是熟人夺了蛊皇之位,就想与蛊王会改善关系,这是我一早就知道的,也和木棉花提过。

我们还没有来得及与千江苗寨接触呢,就进了紫禁山,之所以没接触,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活着从紫禁山出来,如果能活着出来自然好,如果不能活着出来,接触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一朝天子一朝臣,下任蛊皇是什么想法,鬼才知道。

常言说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千江苗寨在蛊王会危难之时送来物资,还是很让人感动的,木棉花呆楞了一会儿,迎着车辆而去,身后的黑苗,也都跟了上来。

货车里的人见大批黑苗向着这边而来,都有些紧张,目光紧紧地盯着众人。

这时候,木棉花已经走到了近前,询问他们的意图,车上的人见木棉花语气温和,都松了一口气,开口说自己是奉长老会的命令,为蛊王会送来物资,仿佛生怕蛊王会不接受一样,又说了一通客气话,比方说蛊王会与千江苗寨同气连枝啦,就像是负气的兄弟,一时呕气,终归血脉相通……

不等货车里的人说完,木棉花深深一躬道:“我代表蛊王会,谢过千江苗寨以及众位大哥的厚谊!”

众黑苗见蛊皇鞠躬,也都跟着鞠躬。

这一鞠躬,是和解,却也是低头,不过,千江苗寨那么强大,又送来物资,蛊王会向他们低头也没有什么。见蛊皇低头,车上的人大喜过望,赶紧下车还礼,招呼人将车上物资都搬下来,垒到了一处。

接下来的整个上午,都是在欢庆的气氛中度过的,在这场大火中,大家虽然失去了很多,但是却分到更多,我们从紫禁洞里带出来的东西加上千江苗寨送来的物资,差不多将整个场地都堆满了。

木棉花亲自给大家分东西,我和方圆等人一旁帮忙,分到最后,我感觉木棉花的脸色有些苍白,上前问道:“木棉花,你感觉怎么样?”木棉花摇头说没事儿,身子却是一晃,如果不是我拊住他,此时已经坐倒在地了。

我将她扶到一边,感觉握着她的手就像是握住一根木炭一样:“木棉花,你的身体怎么这么热?”

木棉花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我感觉,身体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木棉花皱眉说道。

人之所以会感冒发烧,是身体里的免疫系统在与入侵的病菌病毒做斗争,免疫系统胜出了,也就是病好了,斗争在持续——发烧不止,如果失败了,人也就挂了!

木棉花的身体那么烫,难道是游尸蛊在与身体里的免疫系统争斗吗?我赶紧取出一瓶解药,递给木棉花道:“喝下这个,可以保一个月!”木棉花接过解药,喝了下去。

喝下游尸蛊的解药之后,她的脸色好了一些,勉强站立道:“没事了!”

我将剩下的游尸蛊解药都给了她,一共是十二瓶,也就是说剩下的游尸蛊还能保木棉花一年,我本来想安慰木棉花,让她别害怕,只要有我在,她就不会有事。

话到嘴边,我又住口了,我被僵尸王所伤,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僵尸,我连自己都无法保证,哪里有资格保证明别人?

我拍了拍木棉花的肩膀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吧!”

我转身欲走,木棉花叫住了我,我站住了,但并没有回头,就听木棉花道:“陈烦哥,谢谢你,如果不是你的话,我走不到今天,我已经很知足了,人生之如大千世界,譬如朝露,来日无多,我能够看透的!”

我点了点头,往外走去。

第二天,蛊王会开始重建,不过这一次并没有在山上选址,就建在了脸盆村里,在河两岸打下基脚,蛊王会立在河上,建会的资金会部由千江苗寨出,不仅如此,千江苗寨从此允许蛊王进城,也允许蛊王会治下的黑苗去千江苗寨打工开店,当天就有一千多黑苗进了千江苗寨,据说将千江苗寨的平均工资拉低了十个百分点,却仍旧有黑苗持续进城,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即使工资拉低十个百分点,也已经很高了,至少是地里刨食所不能比拟的。

我和方圆在蛊王会呆了五天,五天的时间,刚刚够将基脚打好,打好基脚之后还要晾上半个月,在这期间,我和木棉花等人就住在村民家里,村民对我们非常欢迎,蛊王会搬到这里,就好像将这里从镇改为了县,脸盆村的村民地主们,身价平空增加数倍,对于我们,他们能不热情吗?就连那些建筑工,都是村里人自发组织的。

我和方圆向木棉花等人告别,在村长家里吃了别离酒,就回岑城了,木棉花的神情很是忧伤,夏侯雪一直沉着脸,她本来说要跟我们一起去岑城,她的意思我明白,她一直觉得我之所以会被僵尸抓伤,都是因为她,她一直心怀愧疚,想要留在身边照顾我。夏侯雪本性孤傲,冷淡,照顾人是为难她了,再者说了,自从那件事情之后,方圆和夏侯雪一直不对付,她们两个炸药桶在一起,不知道会搞出什么事情来。

夏侯雪父亲夏侯硕也希望她留在蛊王会,她是蛊师,留在蛊王会算是专业对口!

我苦劝了良久,总算劝下了夏侯雪。

车子驶在回程的路上,回望着木棉花,夏侯雪小二小三等人,再看向烧焦的紫禁山,我的心里涌起离情别绪,今天一别,不知道何时才能相见了,又或者永无再见之日也说不定。

越野车绕过绵绵的青山,将一切都隔在了后面。

我捧着手里的玻璃瓶,思绪万千,在回岑城的前一天,我,方圆,木棉花等人又去了一次紫禁山,将人头蛮和僵尸王的残骸掩埋了,我们还试图地去找532的尸骨,不过尸骨没有找到,却找到了一团米色的肉状东西,肉状东西表面已经烧焦了,但是里面却仍旧完好如初,我们一开始以为是太岁什么的,但是后来,我否定了这个判断,它不是太岁,它是游尸的肉!

正文卷 第650章:引起他们的好奇心

据说游尸的肉即使只是一小片,它也会活动,因为它的生机实在是太旺盛了。

但是这块游尸肉虽然没有被烧坏,却不能动了。

532试图将游尸之肉种在自己身上,让自己变成游尸,但是没有成功,反而让自身有了僵化的迹像,飞机爆炸之后,做为半人半僵的他不知道被炸成了多少片。

但是,那些游尸肉却没有被炸坏。

我手里的这一片就是明证!

它们会活过来附在人身上重生吗?或者532虽然死了,但是他的魂魄却附在了游尸之上,侍机重生?我拍了拍脑门,感觉自己的想法过于玄幻了一些。

如果有那么容易重生的话,这世界不是乱套了吗?

如果真的可以重生,我想纪念馆的那一位会第一时间活过来!

这样想时,我稍稍安心一些,说实话,虽然轻易地干掉了532,但是他在我的心中,比僵尸王要难对付得多,除了在力量上差一截,他的智力,真不是盖的,身死之后,都算计得我们脱了一层皮,差点连命都丢了!

要是他重生了,而且成为了游尸,那简直是一场大灾难!

回到岑城,我想了一天才想好要再处置这块游尸肉,我将它寄给了盘美莲,让她在北京找专家帮忙化验下,看看这游尸肉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有没有办法搞清楚他的成份并研制出解药。

过了两天,盘美莲给我打来了电话,说他找了一个专家切片化验了,说它的分子结构十分奇怪,都不像是地球上生物所有的,他没有办法做出详细的解答。

擦,不是地球上生物所有的,难道还是外星人的?

我颇为无语。

盘美莲问我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也没有隐瞒,如实跟她说了,盘美莲听到我说是游尸肉,吓得她惊叫出声,让我等一等,过了许久才回到电话前说道:“烦啦,你接着往下说吧!”

我疑问道:“美莲姐,你干嘛去了?”

盘美莲没好气地说道:“烦啦你还说呢,这么危险的东西你也不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刚才将那块游尸之肉放里了精钢打造的保险柜里,上了三道锁,应该跑不出来了!”

盘美莲生在巫术之家,对于僵尸的等级是知道一些的,黑僵白僵紫僵飞僵僵尸王,这些是地僵之中最厉害的,其中僵尸王最为凶戾!僵尸王上面的,就不要地僵了,而叫仙僵。

故名思义,仙僵就是僵尸之中的仙人,除了传说中,根本就没有人见过!

游尸就是初级的仙僵。

事实上,也有的术士根本不相信有仙僵,因为根本不符合自然的规律!

传说游尸身上的生机极盛,虽然是僵尸,但与活人一般无二,能思考,能说话,活人拥有一切,他有都拥,而他拥有的,是活人做梦都想拥有的!

第一,他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只要你不把它剁成肉酱,小伤小痛,哪怕是被人捅上几十刀,他的身体也能在短时间自愈!当然,这可能会耗费许多的能量,第二,因为他的生机太过旺盛,它的肌理可以随意地变化,也就是说,它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自己变成别人的样子!就像是《终结者2》里的女机器人,因为她的身体是用液态金属构成的,因此,她可以变成任何模样!

不过游尸不行,它只是简单地改变身体的形状,不能将女机器人一样,将自己的手变成一把刀或者一把枪,只能通过肌肉的蠕动将自己的手变得与别人一样,将自己的脸变得与别人一样!

“真是游尸吗?”盘美莲有些不相信。“你们是怎么得到的,别告诉我你们杀了一只游尸啊!这事儿打死我也不信!”

我心说别说是你了,我也不相信啊!我一个赶尸匠,对付对付怨尸凶尸还行,你叫我对付游尸,开玩笑!我告诉她游尸肉是一个坏蛋从一具无头游尸的身上切下来的。

现在我的朋友中了游尸蛊,我想要知道游尸肉的成分,好鼓捣解药。

盘美莲听说木棉花在龙弱弱事件中帮了我大忙,干咳着说道:“烦啦,既然那么熟了,我就如实说了啊!我找来化验游尸肉的这一位老先生是解放总医院的主任医师,他的水平在国内是大神级别的,他都弄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别处你就不用再去了,再说了,就算你弄明白了又怎么样,还研制解药,你知道一款药物的研制要耗费多少的人力物力吗财力吗?是以亿为单位的,我们谁也拿不出那个数目的钱财,所以……”盘美莲叹息一声道:“让你的朋友认命吧!”

听到这里,我沉默了,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痛心的一个词恐怕就是无可奈何了吧!

盘美莲见我没有回应“喂喂喂”了半天,说道:“烦啦,她是你的梦中情人吗?都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了?定数如此,非人力能够改变的,我看你还是想开点吧!”

我这才回过神来,说道:“没事,我没事儿!总之,谢谢你啊!”说完我就要挂电话。盘美莲赶紧叫道:“等一等,等一等!”

我问道:“怎么了?”

盘美莲神秘兮兮地说道:“我有一个偏方啊,不知道你要不要听!”

我问道:“什么偏方啊!”

盘美莲压低了声音说道:“我这里有一个生化物学研究院,说这个你可能不大懂哈,但是如此将它简缩一下你就懂了,生化研究院!国家队的,里面的技术,设备,绝对秒杀所有的大院所,医生,他们分析不出来的,生化院也许会给你分析出来,如果运气够好,他们或许还能研制出你想要的解药呢!只是想要取出来可能有点麻烦……”

盘美莲充满诱,惑的声音响起:“要试试吗?如果你想试试,我帮你搞定……”

我迟疑了一下问道:“美莲姐,你有关系?”

盘美莲的语气轻松:“这要什么关系啊,往生化院寄一个快递就行了,只要你搞得够玄乎,引起他们的好奇心就万事ok了!”

正文卷 第651章:失态

听完盘美莲的话,我心思活泛了起来,仔细想想,似乎对自己也没什么后果。

那坨游尸肉留在那里也是留着,还不如撒出去看看能不能捞回点什么呢!

我对盘美莲说道:“美莲姐,这件事就交给你啦,做得隐蔽一点!”

“放心好了!绝对隐蔽!”盘美莲说完就将电话给挂断了,半天之后她告诉我,这件事情已经办妥了,凡是要书写的地方都是机打的,电话是假的,寄快递的身份证也是假的。

绝对安全。

就像是撒出去的鱼饵,总希望有人上钩,没过几天,我有些耐不住了,问盘美莲她那边有动静没有,盘美莲说没有,不过自从将游尸肉送到生化所之后,生化所里进进出出的人好像多了些,不过这似乎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又让我安心等待,就算生化所那边有足够的重视,没有三个月到半年,也没有结果!

听盘美莲这么说我心里一黯,三个月五个月,也不知道我还能不能等到呢!皮宏德被僵尸王伤了之后两个月不到就成了半人半僵,我估计也大差不差的吧!

在被僵尸王抓伤之后,我做过简单的拨尸毒处理,将糯米敷在伤口上,等到糯米变黑之后再换一次,直到将随身的糯米都用光了,尸气也没有拨干净。

后来在紫禁洞里,因为太热,被蒸发出的汗水都带着青黑之色,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又是破门又是拆弹的,我将伤口的事情都忘记了,再记起的时候已经在山角下的帐蓬里了。

当时我揭开衣袖一看,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愈合之处有一道黑气从里往外透,我当时在想那道黑气一定就是僵尸王毒,还寻思着要不要将伤口切开,将之迫出体外呢!

不过在我还没有想好的时候,它就慢慢消散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别是扩散到了心肺吧!

真正让我惊奇的是伤口。

我见过被僵尸抓伤之人,不说远的,皮宏德就被僵尸抓伤过,被僵尸抓过的地方即使是将尸毒拨干净了,也会流脓腐烂,在身体上留下一道奇丑的坑洞,但是我的肩膀却愈合得很好,除了被抓伤处留下了一道红痕之后,没有异常。

每一个身患绝症的人都会期待奇迹的发生,我也不例外,这些天,我翻看了很多古籍,也在网上搜了很多的资料,我甚至将皮宏德留给我的《赶尸记要》重新看了一看,看上面有没有化解尸毒的办法。

我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心说我也是傻了,皮宏德要是知道化解僵尸王毒的办法,又何至于自杀呢?

我在陈柔的房间里一遍一遍地游荡着,轻轻地抚摸着她留给我的银牌,将最后一杯酒吞下,恍惚间陈柔就在眼前,我一把抓住她的双手,将她抱在了怀里,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陈柔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背,安慰着我。

“你知道吗?我被僵尸王咬了,我活不长了!”汹涌的情感被释放出来,我感觉此时的我就像是一个孩子:“我虽然年轻,但是我不怕死,真的不怕,我死人见得多了,第一次背尸,就是你带着我去的,但是,我很怕,很怕哪一天即使我离去了,也没有再见到你!你明白了吗?”

我感觉我的泪水浸湿了陈柔肩膀上的衣服,但是她仍然一言不发。

“你说话啊,你说话啊!”我摇晃着她。

我捧着她的脸,将她靠向我,痛吻了一口,恶狠狠的!

陈柔没有推我,也没有拒绝。

我有些奇怪,因为这不像是她的性格,我抬起她的脸,仔细看时,陈柔的脸孔,慢慢地变成了方圆的脸,我吓了一大跳,赶紧将方圆脸上的吻痕擦干道:“方圆,方圆啊,咳咳咳,对不起啊,我真不是故意的!”

见方圆眼中有泪,我都有些不知所措了“方圆,你别哭啊,我不知道是你,所以……我无意冒犯的……”

方圆抬起泪眼看向我,哭泣道:“师兄,是不是只有在陈柔姐的面前,你才会真正地放松自我,无所顾忌,而在我的面前,你永远是那个强大,稳重,有主见的师兄?”

我一时间无可应答。

方圆说的是实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在陈柔面前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展现出自己的另一面,肆意地释放自己的情感,而在别人面前,别说是方圆,木棉花,夏侯雪,即使是我的母亲妹妹面前,我也没有办法做到那样!

我想了想,有些脸红地说道:“对不起啊方圆,我刚才有些失态了,对不起!”

方圆眼中的泪水大颗大颗地往外涌:“师兄,我多想你也对我失态一次啊!”

我低下了头。

“我知道,你的心里只有陈柔姐,有些话,我也打算永远都藏在心底,永远做你的小跟班,但是现在你中了僵尸王毒,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跟师父一样,我……我想对你说,陈烦,我喜欢你!”

“这,这……”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曾天天幻想所有漂亮的女同学都喜欢我,给我写情书,追着求着我答应她们,但是,当我真正心里有人时,别处就算是繁花如锦,千娇百媚,在我心里仍然是古波不惊。

就像是一句广告词里说的:一旦拥有,别无所求!

方圆的告白虽然没有在我的心里掀起波澜,但是,我却很怕伤害她,她是一个单纯也善良的女孩子,她没有做错任何的事情……

“我,我……”

见我一脸的为方,方圆将食指压在我的唇上,摇头说道:“师兄,你不用往下说了,我都明白,我会将我心中所想都埋在心底,今天的事情,也不带去明天,明天,我只是你的小师妹,你的跟班!”

“天已经晚了,我去睡了!”方圆说完,转身往外面走去。

“方圆!”我叫住了她。

方圆站住了,她的肩膀有些抖动,不知道是冷风吹的还是在哭,这时候的我,本来应该去劝劝他的,但是我还是没有过去,我犹豫了一下说道:“方圆,对不起!……”

正文卷 第652章:我就找不到你了

我中僵尸王毒已经十天了。

这十天我什么也没有做,浑浑噩噩的。

如果将这十天做个总结的话,都写不到十个字“吃饭,游荡,睡觉!”

很多事情,没有落到自己身上时可以很洒脱,但是真到落在自己身上时,才能体会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

这期间,夏侯雪和木棉花很多次打来电话慰问,都被我哼哼哈哈地应付过去了。

到第十天的时候,我知道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对着镜子道:人死鸟朝天,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陈烦啊陈烦,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都要看不起你了!如果你这样子郁郁而死的话,变成死鬼也是一个苦瓜脸鬼!

忧心也是这结果,不忧心也是这结果,还不如开开心心地过呢,我突然想起皮宏德来,他在临死之前将过去的恩怨都了结干净了,我何不也这么做呢!

当是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交待!

想到这里,我便找了纸笔,规划接下来几天的行程,我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去北京看望盘大爷一家和小环,原因就是他们离我最远!在北京呆了这么久,盘大爷盘大娘都胖了一些,他们也早已经习惯了都大都市的生活,每天大清早地出门去打太极,然后顺道去永和豆浆喝一碗豆花,与相熟的老头老太太聊天下旗。

与岑城的盘大娘盘大爷简直是天壤之别。

盘大娘问起我师傅皮宏德的下落,被我应付了过去,说他还好,一天喝二两酒,吃一盘菜,一直追他的绿毛僵尸也已经死了,此时就在义庄里混吃等死呢!

盘大娘点头,她和皮宏德的关系很特别,如果说她心里做一个信任排名的话,她甚至信任皮宏德多过盘大爷,他们已经基本不联系了,但是那份信任与义气,早已经超脱了时间与空间。

皮宏德生性怕强凌弱,连听说他的徒弟我遇到了危难都会拍屁股逃走的人,听说盘美莲做了落花洞女,丝毫不顾自己连一只绿毛僵尸都打不过的事实,就要来与紫毛僵尸干架!

而事实上,我也是因为盘大娘一张字条留在义庄的!

正是因为皮宏德可以为她做任何事,所以她很害怕麻烦他,盘大娘对于皮宏德心中是有亏欠的,如果她知道皮宏德已经死了,我担心她会忧伤难过,伤了身体。

那就不如编个慌言吧,反正他们已经相忘于江湖很久了……

如果说现在盘大娘盘大爷有什么烦心事情的话,就是他们的宝贝女儿盘美莲,这丫头打小独立,都独立得有点过头了,二十七八的年纪了,每天风风火火的,仿佛都忘记了自己是个女人一样。

老两口催了很多次,但是盘美莲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儿,老两口也学别人去人民公园相亲角为自己的女儿相亲,盘大爷写得一手好的毛笔字,这倒是值得称道的,但是,别人一听说盘大娘盘大爷不是某某机关退下的老干部,而是十八线小城市两老农民,脸上立即就浮现出了鄙夷的目光……

盘大爷说着说着都瞄向我了,说我盘美莲和我关系不错,要不我和她处算了,虽然比我年纪大点,但是常言说得好,女大三,抱金砖啊,我这都抱两块金砖了!

对此我只能苦笑,心说大爷你就别乱点鸳鸯谱了,我跟美莲姐,根本就是两路人好不好,再说了,就算我愿意,她这种一线城市的女精英,会看得我我这十八线城市的赶尸人?

我一边应付着,问起小环的近况。

盘大爷盘大娘都竖起了大拇指,说小环可了不得啊,自从在这边上学之后,年年都是和第一名,奖学金拿到手软,除了入学的时候交了一次学费,这都快一年了,不但不交学费,她得到的各种奖学金都能比得上农民工打工的工资了!

就是一点,兴许与盘美莲呆在一起久了,小环是越来越像盘美莲了,傲气,要强,还好现在在读书啊,不然的话,给她插上翅膀,她能飞到天上去!

小环听说我来了,从学校赶了回来,她身体长高了一截,留着齐眉短发,眉眼之中有着几分英气,穿着时下最为流行的秋冬款衣物,一举一动颇有气质。

如果这时候我对旁人说她是从岑城走出来的孤女,绝对没有人相信,虽然变化大,不过也好,生存能力强总比生存能力不强要好吧!吃完晚饭之后,二女领着我在北京的天桥上散步,一路上的行人都对我投来异样的眼光,就差没有说出来了,这个乡巴佬到底有什么魅力啊,左边一个萝,莉,右边一个御女……

对于别人的目光,我不是很在意,我只是找老朋友叙一叙旧,就是这样!

期间我去生化院的门口走了一圈,除了关卡重重,人员进进出出十分之多,没有得到其它的任何线索!

告别了盘美莲和小环,我分别去了云南和江西,阮经天和狄同化分别在江西和云南,一个是师范大学,一个是理工大学,看着一身西装领带的阮经天,我都想跳过去给他一拳,就你个人模狗样的,还要做人民老师呢!丢人不?

狄同化上了大学之后安静了许多,甚至你只要看一眼他,就知道他正在为美好的前程而努力奋斗!也是在他这里,我深深了理解了一个词——风流云散,各奔前程!

胡菲的学习成绩比阮经天和狄同化都好得多,但是她却选择了留在云引市,她不想离家太远,相对于意气风发地大闹一场,她更向往宁静的生活,可能是因为经历得太多了吧!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食堂打饭,也给我打了一份,油豆腐炒肉丝,很好吃,我看着她的眼镜片道:“你的近视又加重了吗?”胡菲无奈地笑笑,她父亲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不想一直依赖父亲,就开始写网络小说,虽然也能挣一些钱,但是老是因此熬夜,然后就加重了自己的近视,她笑着说“陈烦,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啊,如果你将我的眼镜摘了,我就找不到你了!”

正文卷 第653章:他是你的父亲

我伸手去取胡菲的眼镜,又停了下来。

从她的眼中,我看到了一些异样的东西,但是此时的我,绝不想惹是生非。我停在半空中的手又收了回来,笑道:“还是算了,我就不捉弄你了!”

说句实在话,和胡菲在文化街散步是我这段日子以来最放松的时候。

其它人都变了,但是胡菲没有变,她还是以前的老样子,架一副眼镜,头发束个马尾,一身朴素的衣服,就像是常见的,却不怎么聊天的邻家女孩一样。

从云引市回来,我准备回家一趟,一想到回家,我就感觉到特别的沉重,要说我现在最不想面对的,就是自己的家人了,我不知道要怎么跟他们说,我怕我会情绪崩溃!

我犹豫了两天,才打定主意,不管怎么样,都要回去看看!

就在这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口音十分陌生,在粗声粗气的嗓音,说话时还好,不说话时,你还以为是猛虎在喘息呢!我疑问道:“你谁啊?”

那人开口说了一大通,我也没有听明白,直到重复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终于听明白了一个字“冰棺”,我恍然想起,去紫禁山找四生四世蛊的时候,我们见到了四生四世蛊的原主人,他长得与我一模一样!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将他带到附近的小镇,用冰棺冰了起来,粗嗓门给我打电话,是因为冰冻尸体的钱用光了,让我要不去取尸体,不然的话,过期三天,他们就会将尸体扔出去!

我赶忙说道:“老板,你先别急,我马上过来!”

我先用支付宝转帐将两天欠款给平了,便开着越野车往小镇而去,在路上,我给老妈打电话,老妈说她正在粮油站里卖大豆,让我先等等,过了一会儿接起道:“烦啦,什么事啊?”

我嘬着牙花子,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开口,想了一会儿道:“妈,那个,咳咳咳,我有没有失散多年的兄弟什么的啊……”

老妈听得有些蒙了,绺了好一会儿,开口问道:“烦啦,你这是怎么了啊?”

“我的意思是说,我有没有哥哥弟弟,很小被人拐卖了的?”

“没有!”我妈很肯定地说道:“我这一辈子,就生了你和你妹两个人,哪里来的哥哥妹妹啊!”

我应了一声说道:“妈,我跟你说,我找到一个人,跟我长得很像,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啊!”老妈颇为惊异,问道:“有照片吗?发来给我看看!”

我将照片发了过去,却久久没有等到老妈的回应,我叫道:“妈,妈……”

一连叫了三四声,老妈才后应过来,声音有些颤抖:“这人……你在哪里找到的?”

“在百多里外的紫禁山!”

“他,他,他还活着吗?”隔着电话,我都能够听老妈那碰碰碰的心跳声。

我摇头说道:“他死了!我在接他尸体的路上!”

老妈尖叫起来:“烦啦,等等我,我马上过来!”

“妈,这人是谁啊?”告诉了老妈我们的位置之后,我问。

但是电话已经挂断了。

两个钟之后,老妈终于追来了,老妈的小电驴骑了很多年了,电池老化得十分严重,一般也就是县城里骑一骑,再远一些,就得半骑半蹬地赶回家去。

这一次,老妈硬生生地在山路上骑了两个小时的小电驴,除了本来老化的两块电池之外,她又去电动车店里配了一块新电池,骑到的时候,电池都用得差不多了,平路能开,上坡路就开不动了,只能用手推。

老妈因为常年做农活,皮肤本来就不好,此时头发凌乱,衣服也被棘荆挂去了一角,十分狼狈,见到我,老妈将小电驴往边上一靠,就向着我们跑了过来。

老妈抓住我的手道:“走,走,快带我去看他!”

见老妈这个模样,我隐隐猜到了什么,迟疑地问道:“妈!那人到底是谁啊?”

老妈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孩子,他是你爸啊!”

“啊!”我懵在当地,感觉脑袋嗡地一下。

老妈茫然地看向前方道:“我不会认错的,你说他跟你几乎一模一样,但还是有区别的,他的鬓角有一颗黑痣,你没有!他的左脸有一道抓痕,那是我抓的!”

我问道:“妈,你不是说爸在妹妹出生前就死了吗?——这这……”

“我那是骗你的!”老妈抹着眼泪道:“我不那样说,难道说你们的爸爸不要你们,远走他乡了吗?”

车子在山道上持续加速,赶到小镇上时已经是下午了,街上的人很少,夕阳给我们都镀上了一层银辉,三道长长的影子就像是街道上的三根栅栏一样。

我在转角处停下,伸手敲门。

门开了,粗嗓门的男子将我们引了进去,这里是镇上的殡仪馆,很简陋,场地就是一户已经绝户的地主家老宅院,一进门,便有一股寒气迎面扑来,前门是追悼室,穿过走廊,左边是焚尸炉,右边是停尸房,老妈的脚有些发软,如果不是我扶着,估计在前门就要走不动路了,院子中间,摆着七八只冰棺。

其中那个长得与我一模一样的男子,就躺在最边上的冰棺之中,他的头发,衣服上都结着冰霜,皮肤因为长久的冰冻,微微泛白,他的表情还是初见时那样,十分平静。

老妈一路上都绷着一根弦,等到见到棺中人,终于崩溃了,她拍打着玻璃冰棺,大声地叫道:“陈道一,你个王八道,你当初不是说有事外出,很快回来吗!我特么的等了你将近二十年啊,一个人将两个孩子拉扯大,我当初也是瞎了眼,竟然会看上你这样的混蛋王八蛋,你醒来啊,你醒来啊,你说句话啊!”

粗嗓门见玻璃棺材都快被拍坏了,要上前制止,我将口袋里的钱全都掏了出来,塞进粗嗓门的手里,让他赶紧出去,不要找扰我们。粗嗓门看着那叠钱楞了楞,随即脸上便现出了笑容,可能觉得这时候笑起来有些不妥,赶紧转身往外走去,还轻轻地将门带上了了!

正文卷 第654章:还可以再找

“你醒来啊,你倒是说句话啊……”老妈的师专撕心裂肺,说句实在话,从我有记事以来,还从来没有见到老妈如此失态过。

我轻拍着老妈的背,给他以抚慰。

良久之后,老妈才慢慢地平息下来,她轻轻地推开玻璃棺盖,伸出手去,抚摸着“老爸”的脸。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老爸”这个词时,这个原本在别心的心里十分熟悉的词儿,在我的心里却异常的陌生。

老妈的脸异常的温柔,就像一个贤淑的妻子,在抚慰沉睡中的丈夫,但是,两人站在一起时,老妈因为历尽风霜,明显要老一些,而老爸的年龄就像是冻结了一样。

哭了一会儿,老妈也累了,我赶紧找了一张椅子让老妈坐下。

老妈问起我找到父亲尸体的经过,我如实说了一遍,听说老爸是被人埋在土里又挖了出来,老妈十分心疼!在殡仪馆里叙了一会儿旧,我们决定将老爸的尸体运回去。

这么多年来,老妈几乎从来没有跟我们提起过老爸的事情,回程的路上,就像是打开了河堤的口子,一路上在跟我们说她与老爸的相识相知到相爱。

老妈是汉族人,早年间父辈因为战乱,迁居到了岑城,有一年,一名当兵归来的年轻人因为不满自己的女朋友被选为了落花洞女,在女孩家人的帮助下,架着女孩逃走了!

也因为如此,引得紫僵下山,荼毒乡里。

每到晚上,村陌乡间,都能够听到僵吼之声,到半夜才歇,每一次紫僵下山,必然有人被咬死,因此,每到僵吼之声停歇时,大家都会心中惴惴,今天又不知道是谁丢了性命。

这样恐怖的日子过了半个多月,村里人实在受不了了,决定重新选一位落花洞女,选来选去,就选中了我老妈,原因也简单,第一,我老妈是外来户,没有根基,再加上爷爷早死,奶奶卧病在床,一看就是好欺辱的主儿。

第二么,我老妈长也确实漂亮,别说是在小村落里,即使放在岑城,也仍旧亮眼。

老妈虽然万般不愿意,但是到了那时节,哪里还由得了她啊,她被人束住手脚,绑在了花轿之中,往山上抬去,抬到了山洞,几个壮年男子合力将她推入了山洞之中,警告她如果不想奶奶被烧死,就乖乖地做落花洞女。

为了自己的母亲,老妈万般无奈,硬着头皮往洞里走去,进到洞里,见有光亮透出,她还以为是洞神的眼珠子在发光,吓得捂住胸口,扶住岩壁才不至于倒下。

很快老妈就发觉到不对劲了,那不是眼中的莹光,而是灯光,眼中的莹光是冷光,火光是温暖的,火光之下,出现了一道人影,那人影坐在地上,正挑弄着火地堆,每拨弄一次,便听到火焰哔哔剥剥地响个不停。在他的身边,放着一只精钢打造的弩,一旁还放着一筒箭!

老妈的声音颤抖得话不成句,看着那人的背影问道“你,你就是洞王?”她这话与其说是在询问,更像是给自己壮胆。

那人似乎在翻烤着什么东西,闻言停止了动作,抬起头来看几我老妈,见她一身大红喜服,脸却苍白,眼中带着促狭的笑容:“妹子,你找洞主啊!”

那人指着深处的洞壁道“在那儿呢?”

老妈顺着那人的目光望去,就见洞墙深处,隐现一道人影,半个身体都嵌入了洞墙之中,兀自瞪着一双大眼睛,怒视着老妈。

老妈当时吓得一声尖叫,转身要跑,却被那人抓住了,那人牵着她的手,迎着墙上的人影而去,一边走一边说道:“妹子,你不是落花洞女吗?这都进来了,怎么也得去看一眼洞主吧!”

老妈当时吓得三魂都没有了两魂,上下牙齿一齐在打架“你,你,你是……”

在岑城这么久,老妈也听过落花洞女和洞主的故事,但那都是传说,传说虽然说得有声有色,终归也是传说,至少传说中就没有落花洞女所嫁之洞里除了洞主还有其它男人的!

这男人是谁?洞主的仆人还是守卫?

那人冲老妈微微一笑道:“我是洞主的朋友!”

不一会儿,那男人便拉着老妈,走到了人影的面前,老妈这才看清楚,那人影不是半个身体被嵌进了洞墙之中,而是被铁箭钉在石壁之上!五支箭,分别将它的脖子,双手,双脚都钉住了。

被钉在墙上的洞主仍然在挣扎,不过力量极弱。

那男人上墙拍了拍洞主的肩膀,指着老妈道:“看到没,你的未婚妻来了,不打个招呼吗?”

“吼!”紫僵拼尽全力,发出一声吼,随后便因为精气枯竭而死。

老妈说她永远记得紫僵那一声吼,虽然声音低沉,却震人心弦,让她一种如遇猛虎的感觉,另外就是,紫僵口中臭气薰天,这一声吼,吐出的不知道是积蓄了多少年的腹中之气,首当其冲的她差点被薰晕过去。

不过她的心弦却是一松,她终于不用担心了,她身边的男子不是洞主和仆人或者守卫,也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催命克星,他是大活人!在老妈被送进山洞来之前,他就解决了洞主紫僵。

而他解决紫僵最重要的道具就是那把弩,弩是火药时代之前最厉害的武器,古时候的弩车,有一间房间那么大,弩箭有电线杆那么长,拉满机括射出去,刺入敌营之中串十多个人跟玩儿似的。

那男人的弩是弩车的缩小版本,虽然与弓差不多,却绝不是弓能比的,至少,弓就不能让铁箭刺穿紫僵的身体再钉入墙中,那男人的弩是连弩,一连五箭,将紫僵钉在了石中,又将一枚铜钉钉入了紫僵的胸口,老妈见到的紫僵时,事实上它已经在濒死的边沿了!

老妈突然十分的愤怒,她一把甩开那人的手,愤怒地道:“你,你为何要吓我?”

那人耸了耸肩膀,一脸的无辜:“你不是来做落花洞女的吗?我带你去见洞主,哪里错了啊?不过,你也别生气,虽然婚没结成死了男人,不过你还年轻,可以再找的嘛!”

正文卷 第655章:非离开不可吗?

老妈听到这十分生气,伸手去推那男子,结果恰在此时那男子一低头,老妈的手指在他的脸上刮过,留下了一道血痕,后来虽然好了,但是愈合好的疤痕与皮肤本来的颜色有些不一致,仍旧十分明显。

那男子就是我的父亲陈道一。

见把人抓伤了,老妈吓得不轻,赶紧道歉,陈道一倒也不是很在意,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往身上一擦,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他搬了一块石头坐下,招呼老妈也过来坐下,将烤好的蛇肉递给她一串道“折腾了那么久,也该饿了吧!吃点东西!”

老妈那时候还是女孩子,见到蛇都害怕得躲得远远的,更别说吃蛇肉了,不过见陈道一吃得那么香,最终也没有忍住,再加上确实饿了,就吃了一串。

从石洞中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了,远远地还有人往洞口这边观望呢,见两个大活人从洞中走出,就像是见了鬼一样,跑回村里去了。洞中黑暗,老妈只看到了陈道一的脸,只觉得眉目端正,棱角分明,等到站在太阳底下一看,陈道一身高在一米七五以上,大长腿,宽肩阔胸,眼中神光炯炯,男人味十足,再加上美女爱英雄的本性,吧,更何况陈道一救过她的命,老妈颇有些心动,主动邀请陈道一去家里小住。

恰好陈道一也没有什么事,就答应了。

也是陈道一在家里小住的这一段日子,老妈与他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不过真正让老妈决定将自己交给陈道一的原因是,陈道一当着全村人的面踩断了将老妈送做落花洞女的始作佣者,踩着他的断腿之上,冲全村人喝斥谁敢不服?那豪情壮志,让老妈深深折服,之后老妈就怀上了我,相处那么久,老妈也算是看出来了,陈道一的性子很野,这个小小的岑城怕是留不住他。

她也留不住他,于是就希望用孩子留下他,所以在生下我之后,立即又怀上了妹妹,但是,即使是这样,陈道一还是离开了,他不敢跟老妈告别,趁着老妈在田垄间做活,留下钱财和书信悄然远走了!

老妈说着打开了荷包,里面有一千块钱,还有一张叠起来的,泛黄的信纸。这一千块钱,就是陈道一留给她的,现在看起来不算什么,但是在当时,那个老师工资只有几十多块的年代,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我展开信纸,上面的大意是说自己本来就是游荡江湖的无根之人,但是在遇到老妈之后,他一度以为自己有了根,但是,后来才慢慢知道,吃哪一行饭,就注定是哪一行的命,没得改的!因此,在暴风雨来临之前,他得离开,以免将老妈妹妹和我卷入其中。

陈道一也在信里提到了我名字的来历,在我出生之时,他在为未来烦忧,老妈也说初见陈道一时他是一个很洒脱之人,甚至还有点痞里痞气的,但是在老妈家里留得久了,眉头却越锁越深。

就像是山林间的画眉被关在了笼子里了一样。

也正是他心中烦忧难断,所以才给我取下了“烦”这个名字,而在陈道一走后的三个月之后,我的妹妹出生了,那时节奶奶去世没多久,她的男人陈道一又不告而别,在她的人生中,那是最为灰暗的几个月,也因为如此,老妈将妹妹起名为陈乐,希望妹妹不要像她那么苦,永远开心,快乐!

看完信,我的心中有一股怒气,几次想将信撕碎,但是一想到老妈将这些信保留了将近二十年,我终是没下得去手,在我看来,什么身在江湖身不由已,什么暴风雨,通通都是狗屁,说那么多,不就是想要掩饰他抛妻弃子的原罪吗?

看着近在眼前的陈道一,我的神情复杂,如果他还活着,我可能会跳起来将他一通臭骂,但是现在他已经死了,人死如灯灭,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入土为安吧!

像是看到了我心中所想,老妈抓住我的手,将我的手放在她的两手之间握住道:“烦啦,你要相信你爸,他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我和他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这一点我有发言权!”

“他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情,非离开不可,如果不走,就会伤害到我们,所以才会离开的!”

二十年过去,这二十年来,老妈一个人为和妹妹挣起一片天,经历了多少痛苦和磨难啊,但是在我的面前,她还是如此维护这个男人,可见这个男人在她心里的地位!

他真的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非离开不可吗?即使离开,算上秦新雨找到四生四世蛊的时间,至少有十八年了,这十八年的时间里,他竟然一次都没有回来看过我,妹妹和妈妈,这确实有些过份了!

这时候我,我又想起初见他的时候,他的脸上还带着人皮面具呢,莫非真是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才弃我们而去,他不回来看我们,就是因为怕将麻烦带给我们?

我重新将信纸展开来,仔仔细细地翻看了好几遍,没有从那片托词之中找出任何的线索。

想想还是算了吧,人都已经死了,就不用追究那么多了,办一场风风光光的丧事,将他送上山去,让这一切就这样的完结吧!

我们回到家的时候,妹妹也回来了,对于突然冒出的“老爸”她很不感冒,都不让老妈将陈道一的尸体留在家里,老妈劝说了好一会儿,最后都发火了,老妹这才消停下来。

接下来便是办丧事,老爸的来历没有人知道,包括老妈也不知道,所以根本就找不到老爸那边的亲友,只能叫来街坊四邻来做数,又请来舞狮队,舞龙队,还有唱戏的,一向节俭的老妈拿出来了三万块,想要将丧事办得隆重些!

四邻听说死者是抛妻弃子,死了后才回归乡里,而我老妈仍然如此厚遇,一个个都竖起了大拇指,对我老妈赞扬不已,说这么贤淑的女子,别说是现在,就是古代都很难得!

也因为如此,大家尽心尽力,没有一丝马虎!

老妈亲自为陈道一洗最后一个澡,然后停尸入殓,在入殓的时候,老妈还将她从小就戴在手上的一枚玉指环投入了其中。

正文卷 第656章:不会出什么事吧?

在封棺的之时,有一道是问尸环节。

由转经念咒的道士在执行仪式。

只见一名四十多岁的老道士走上前来,将拂尘往后领一插,神情异常凝重,一手拿着一只牛角板,分做阴卦阳卦,道士将两个牛角卦合在了一起,轻轻地摇晃起来,一边摇晃一边念道:“第一卦,问先人,此行如何”

说完,老道士将牛角卦往地上一扔,看着两片卦在地上旋转,变幻。

牛角卦在地上翻转了大约有一分多钟的样子,终于停歇下来,却是一个火泽睽卦,闲来无事,我对于文王六十四卦也有所了解,如果我没有记得的话,这一卦的卦解应该是“路上行人匆匆,过河无桥薄冰。小心谨慎终是空,一步错落水中。”

这卦像也不知道是陈道一的自叹还是什么,听得人心里总有那么一点不舒服!

老道士的脸色微变,起卦就不是什么好卦,估计在他做法事的生涯中很少见到,但是他却不知道,棺中之人多半是横死的,一个横死之人,卦像差再正常不过了。

原本后面还有两卦的,一问行程,二问方位,三问家人,因为第一卦太差,老道士直接将后两卦给略过了。

古人对于卦像十分讲究,一卦而终,老道士腿不被打断出不了这个门,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人对于古代人的那一套东西早已经不讲究了,只当做了一个仪式!

总不能将人抬出去立即就下葬了吧!

一般第一卦就不利,后面两卦多半也不会好,问出不好来怎么办?这一场丧事都花三四万了,让中途终结,找到原因,化解死者郁结再葬?一般家属哪里肯答应?葬礼说改就改,花出去的钱你赔啊!

如果陈道一真是一位称职的父亲,我说什么也会将这一场葬礼给拦下来,查明原因再说,但是他在我还不满一周岁就抛弃了我,老妈和妹妹,我能来做堂前孝子,就已经很好了,再多做一分,我都不愿意!

常言说得好: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路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任何时候都是这样,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把我当屁,在我的心里,你的地位也是这样!说实话,如果不是看在老妈的面子上,这一身孝服我都不会穿!

老道士也算是称职,他虽然不接着打卦,却招呼身后的小道童去取了一只小盆,盆中放水,水中盛鱼,挂在了棺材西南角,水属阴,鱼动水逆,有散邪引秽之意!

只要棺材抬到坟头,水未洒,鱼未死,这一关便算是过去了。

那些抬棺匠,也都是见过世面的,一见老道士往棺角挂鱼,都神情凝重起来,知道这一关恐怕很难过,各自准备着。

挂好了鱼盆,老道士将龙布往棺材上一披,大喝一声道:“起棺!”八名抬棺匠嘿哟一声,一齐发力,将棺材抬了起来,口中唱道“八月中秋雁南飞,一声吼叫一声悲,大雁倒有回来日,死去亡魂不回归……”

见起棺了,老道士取下拂尘,另一手在额头上摸了一头的汗水。

“轰!”这是开路炮。震散四下鬼邪,这才好引死人上路。

我和老妹跟在后面,亦步亦趋的,我三五步下跪一次,由扶孝人扶起(我的扶孝人是方圆)而老妹根本就不跪,搞得站在她身边的扶孝人特别的尴尬,去扶吧,人家这步子比她走得还稳当呢,不扶吧,那双手感觉怎么放都不合适。

如果说送行的人群中有一个难过的人的话,这个人就是老妈了,她一边走一边哭,如果不是有人搀扶着,连走路都艰难。

一行人往前行走,走了没有多久,我就感觉老道士有些异常,他的脚步有些飘,手紧紧地握住拂尘,都有汗水从手背溢出来了,抬眼看时,老道士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挂在棺角上的一盆水。

我趁着起身的工夫探头一望,心里也是一沉,水中的小鱼,全都翻了白肚皮。

水虽然没有撒,鱼却全都死了!

老道士伸手擦汗,他自己的手心全是汗,这一擦,没将额头的汗水擦掉,反而还增加了一些。

往前走了一里多路的样子,天突然暗了下来,黑云越压越低,风吹起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雾气,将整个送棺队伍都裹在了其中,见此情形,我的心里也是一紧,暗暗摸了摸腰间的罗盘。

因为是送殡,我只拿来一块罗盘,其它的法器都留在了家里。

雾气越来越浓,能见度不过三五米的样子,方圆有些紧张,将我扶起来,附在我的耳边问道:“师兄,不会出什么事吧?”

我摇头表示不知道,按道理来说,陈道一已经被埋了一次了,上一次没出什么妖蛾子,按道理来讲,这一次也应该不会出事才对!不过也很难说,他死直到被埋,一直戴着人头面具,而这一次下葬,人皮面具已经被揭下了,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他二十年前就有本事杀紫僵,可见本事很强,不会有昔日的仇家找上门来吧!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了三声鸡叫之声,叫声高亢悦耳,就像是雄鸡报晓一样,随着叫声响起,在东南方向,出现了一点火光,火光慢慢靠近,大家都看呆了,那团火光,是一只燃烧着的雄鸡,雄鸡一步三摇地走到了棺木面前,扇动着翅膀飞到了棺木上面,先是将棺木上面的龙布烧了,然后将整个棺木都点着了。

火越烧越大,将抬棺的木杠也点着了,抬棺匠赶紧放下木杠,四散而逃。

这么会儿工夫,雄鸡已经被烧成了飞烬,等到飞灰飞到我的手里,我这才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雄鸡,那只是一只用纸折成的鸡,它的作用就是用来点燃棺木。

山脚下也没有水,想要灭火是不可能了,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棺木被烧成灰烬,我让方圆帮忙看着点我妈,我则往纸鸡所来的迷雾中冲了去。

正文卷 第657章:棺毁人焚

我冲入迷雾之中,隐隐见到两道人影。

其中一人问另一人:“烧了吗?”

另一人回答道:“烧了!”

“那就好,咱们这就走吧!”那人说着,从背包里取出一条绳子来,左手环住强子,右手拧着绳头,抡圆了往上一甩,绳子直直地往天上飞去。

等到那绳子只留下一个头在他的手里的时候,他抓住绳子,往上攀爬而去。

那人就像是爬树一样,三纵两纵地,渐渐地爬得高了,再爬高些,因为雾气很浓,慢慢地身形就变得淡了,然后不见了。

后面一人攀着绳子往上爬,一扭头看到我,加快了速度,等到我来到近前时,他已经爬入了雾气之中,我也攀着绳子往上爬,才一抓住绳子,就感觉到了异样。

这绳子刚才被甩出去的时候,看起来软棉棉的,但是被我抓在手里时,却是十分坚硬,眼见后面那道身影也要消失,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攀着绳子往上爬去。

爬到一半时,两道人影都不见了,再往上爬时,一把摸住了绳头,那绳头是悬立在空中的。我才触碰到绳头,绳子突然又恢复了软绵绵地状态,我失去支撑,从七八米的高空掉落下去,重重地摔在地上。

而随后,绳子也落下了,铺在我的身上。

我感觉心肺地都震碎了,心说特么的这是什么鬼啊,同一条绳子,他们爬上去没事,老子往上爬时就掉下来了,如果周围有房屋和树木也好解释,两王八蛋爬上去之后,将绳子解了,所以老子掉了下来。

但是这是一片旷地啊,没有房屋,除了一片绿草地之外,连灌木丛都没有,更别说树木了。

那两人去哪里了?

他们难道爬到空中,消失了?

尼玛,那还是人吗?

这一下撞击,我感觉脑袋嗡嗡作响,意识模糊,却在此时,听到脚步声响,似乎有人向着我走来,不一会儿到了近前,就听一个声音说道:“小师弟虽然身故,但是好歹留下了一道血脉!”

“是啊!”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只是看着瘦弱了一些!”

然后,我就感觉到一只手掌压到了我的胸口,那女子倒叹了一口凉气道:“他中僵尸王毒了!”

“啊!”另一人惊讶不已:“那就难怪小师弟死尸不宁了,原来如此!”

“咱们要救他吗?”

“当然要了!”

随后,我就感觉一道热流从额角透入,沿着经络散到了身体各处,在这热流之中,我感觉到阴寒的气息被热流逼迫着往前,最后汇做一处,到了左掌心处。

掌心传来胀痛之感。

我感觉掌心一痛,像是被刺穿了一个洞,有液体流出来,那胀痛之感也随之消失了。就听那男人惊呼道:“师姐,你竟然给他用洗筋涤魂符?”

那女人叹息一声道:“就当是还小师弟的同门之谊了!”

男人仍然震惊不已“这小子造化不浅啊!”

然后,四下里便寂静下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恢复了意识。

我从地上坐起,抬眼一看,雾气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去了,我就坐在田埂上,一只脚还杵在泥地里。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境一样!什么洗盘涤魂符,什么造化不浅?

迷雾中的两人,我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清楚他们的长相,他们那个爬上绳子,然后消失的本事叫做通天绳,也叫绳技,是古代传下来的秘技,至于原理,到现在也不为人知。

他们称陈道一为小师弟,想必是陈道一的师兄和师姐,看他们的样子,此行就是为了烧毁陈道一的尸体而来,也算是牛逼了,在五六十人的面前,连面都没有露,仅用一只着火的纸鸡,就将棺材烧了!

他们为什么要烧掉陈道一的尸体呢?

如果不是我紧追过来,只怕连他们的身影也看不到。

他们进入雾气之中后,就收了绳技,于是,我从高空中掉落下来,我虽然摔晕了过去,却还保留了几分意识,将他们的谈话都听在了耳中……回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额头,却摸下来一把纸灰。

我总算知道我额头发热的东西是什么了,是一张燃烧着的符纸。再看手掌,被挑了一个洞,不过已经愈合了,在我身旁的地上,有一滩黑血,而被黑血染上的草叶,已经有了焦枯的迹像。

他们真的为了破解了僵尸王毒?符灰和手上的伤口就是明证!

可是……僵尸王毒明明是无解的啊,若非如此,皮宏德何至于自,焚而死呢?皮老头赶了一辈子尸,都没有办法化解僵尸王毒,而刚才两人,谈笑间就化解了?

我始终是不大相信。

算了,不管了,还是先回去看看,事情怎么样了吧!

我回到送丧的队伍中,就见大家都呆呆地看着场中的棺木,棺木缩小了两圈也不止,漆了十八道漆的棺木此时透着红色,这是被烧透了,而随着时间的拉长,红色消失,慢慢地变成了黑色,这是要熄灭的迹象了。

方圆和老妹在拉着老妈,不让她上前查看。

这么大一口棺材,虽然火灭了,但是那余热也不是盖的,离得近些,都能感觉到热气扑面。

又过了十多分钟,余烬也灭了,这时候老妈的神智也恢复了一些,为了防止灰烬被风中吹走,老妈折了几根树枝做扫帚,将骨灰连同着棺材灰扫做一处,收起来埋了。

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陈道一安葬后的第二天,老妹就回校了,她仍然在用她的方式在表达着她的不满,不过我对此并不在意,我最关心的是老妈,这两天,老妈突然像是老了五六岁,眼皮都肿了,那是难过的。

我能理解她的心情,就像一个人对一件事情怀抱希望,这希望一直怀抱了近二十年了,然后有人来告诉你希望破灭了,最后棺毁人焚,这搁在谁身上,一时间也难以承受!

我在家里陪了老妈五六天,感觉到她的情况好了许多这才离开!说实话,我还想多陪他一段时间,但是我怕时间一长会出问题,我迷糊间听说他们已经将我身上的僵尸王毒拨除了,但是是真是假鬼知道啊,万一只是他们信口开河呢,我可不能在老妈的面前变成半人半僵,这样她会崩溃的!

正文卷 第658章:僵性大发

回到义庄。

时光匆匆,很快又是一个星期过去了。

按道理来讲,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如果我的身上还有僵尸王毒,这时候应该发作了才会!

此时的我应该是眼中的白仁慢慢减少,皮扶慢慢地变成铁青之色,而且看不到半点光环,动作也变得僵硬了,如果发怒,或者过份激动,身体上会长出黑色的绒毛。

对熟食没什么胃口,反而是对生肉特别感兴趣,如果见到血,那不得了,立即就会现出僵尸的本性来!

但是我仍然对熟食的兴趣不减。

我一直觉得这是我吃货的本性在做怪。

呼呼地又是两天过去了,我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与其在义庄里等结果,还不如自己去找结果呢,想到这里,我冲里屋里的方圆叫道:“方圆,起床没有?”

方圆应道:“起来了!”

跟着就起来掀被子起床的声音了,这丫头,自从我中了僵尸王毒之后,收起了睡懒觉的习惯了,每天早上抹桌拖地,等到我起床时,热水也打好了,早餐也做好了,让我很不习惯。

特别是她那忧伤的眼神,让我有一种临终关怀的感觉。

很快,方圆就穿好了衣服,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叫道:“师兄!”

我点点头,问道:“厨房的菜吃完了吧?”

方圆赶紧说道:“我马上去买!”

“等一等!”我招手道:“你去买菜的时候,记得买些猪血啊,我想清清肺!”猪血有清肺的作用,反正中医是这么说的。

方圆也没有多想,点头说道:“嗯,我马上就去啊!”

此时已经是秋雨连绵,天气很冷,方圆才冒出一个头,就被冷风吹了回来,加了件马甲,又取了把雨伞,这才往外走去。在离义庄两里路的地方有一个农贸市场,每天早有猪血,往往你多买上两斤猪肉,他就会送你一块。

从义庄去到农贸市场,一来一回要走二十分钟左右,我打开电视,看早间新闻,估摸着新闻快看完的时,方圆也该回来了。

果然,在播音员收拾稿子的时候,方圆回来了,她买了两斤排骨三根玉米还有一些青菜,另一只手提着一块血豆腐。

我最爱吃的就是排骨炖玉米,看到这两样东西,味蕾就分泌了不少的唾液,我心里大惊,看来僵尸王毒已经发作了,不然的话,我为何对生肉的反应那么大?

随即又反驳自己道:“不对,不对,我不是对生肉反应大,而是想到了排骨做成了排骨玉米汤的样子,这才会失态!”我的目光又移向猪血,平时我对猪血并不感冒,说不上多喜欢,也说不上多讨厌,不过今天再看猪血,不知道是不是心中有事的原因,总感觉怪怪的,仿佛那不是猪血,而是压在自己心头的一块石头一样。

“师兄,我回来了!”方圆冲我打声招呼,往厨房而去。

平常这个时候,她进去厨房,就该做早餐了,我对她说道:“方圆,你将菜放在厨房就出来哈,我有话对你说!”

不一会儿,方圆从厨房走了出来,她取了一张纸巾擦手,一边看着我道:“师兄,什么事啊?”

“咳咳咳,也没什么事!咱们出去说吧!”我道。

方圆脸现疑惑的神色,就差说出口来了“义庄里也没个人,别说活人了,连死尸都没有一具,干嘛非得去门外说啊!”不过她对我服从惯了,见我往门外走去,也跟了上来。

我见方圆也出来了,让她呆立原地“站在这里别动啊!我回去拿点东西!”我迈进门槛,反手就将门锁上了。方圆见门关上了,这才怀疑起来“师兄,不是拿点东西?用不着关门吧!”

我冲门外喊道:“方圆,你先出去玩,一个钟后再回来吧!”

方圆疑问道:“师兄,你什么意思啊?”

我也没有隐瞒她,将自己的意图说了一遍,道:“方圆,你也知道,我中了僵尸王毒,这么久过去了,也不知道僵尸王毒会不会发作,何时发作,因此,我得试验一下!”

方圆这才反应过来:“师兄你让我买猪血,就是为了试验僵尸王毒?”

我隔门回应道:“没错,这件事情非同小哥,我怕万一猪血引得我僵性大发,将你伤了,这才会让你出门,你去城里走走吧,早晨空气很好的,正是散步的时候,一个钟后再回来!”

方圆却不肯走,说越是这种时刻,她越不能离开,她要守在我的身边,陪我应对一切,我劝不走她,又不能出门去赶她走,万一没赶走,反而将她引回房间怎么办啊!

想了想,我搬了张八仙桌堵住了大门,又在门闩之上加了一把锁,这么一来,即使我僵性大发,想要破门而出,也得耗些工夫!

做好了这一切之后,我便往厨房而去。

方圆将排骨和猪血放在了灶台上,肉和血都十分新鲜,应该是从刚杀的猪身上取下来的,我提起了装排骨的口袋,深吸了一口气,一股肉腥味迎面扑来,我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

这口气,吸得太猛了。

回想一下,在闻到生肉时,我的身体也没有多大的反应,随了腥,脑海里想的就是“如果多加姜蒜,放入适当的玉米,炖熟之后应该很好吃才对!”

我怀疑是生肉的吸引里有限,我因此没什么反应,于是我又捧起了碗中猪血,猪血浮在清水之中,方方正正地就像是一块豆腐一样,因此也叫血豆腐或者猪红。

我看了一眼,那深红之色,仿佛在眼中慢慢地扩散开来,直至将我的整个瞳孔都染红了。

我的心神一紧,心说终于还是有反应了。

又等了一会儿。

反应似乎也不是很大啊,可能是刺激得还不够!

想到这里,我凑身上前,鼻子几乎杵到了血豆腐上,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浓浓的血腥味道让我的喉咙一哽,感觉冒里像是翻江倒海了一样,闹腾不休……

我卡住脖子,心里想,我终于要僵性大发了吗?

正文卷 第659章:救济太平

索性再下点猛,料吧!

我想到这里,抠下一块生猪血,塞里嘴里嚼了起来。

这一下不得了。

“呕!”

我赶紧再也忍不住了,扶住水龙头吐了出来。

好一会儿吐完了,我取了木棍挑看呕吐物,没什么异常啊!除了浓浓的胃酸味道,就是昨夜还没有消化完的食物残渣了。

并没有像好莱坞电影那样,吐出血块来或者是黑乎乎的碎肉。

再看血豆腐,又是一阵反胃。

这时候我已经能够确认了,我对于猪血没有任何的反应,除了反胃。

这么说来,我的僵尸王毒被那两个自称为陈道一师兄师姐的人化解了?

这不是他们吹牛逼,这是真的?

通天绳下那一男一女的对话,我一直不敢相信,是怕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现在看来,是真的,我对猪血和生肉没有反应,已经足已说明问题了!

我在心里默念道:“陈道一的师兄师姐,不管你们是谁,谢谢你们!”

我是没事了,只是可惜了我的挂名师傅皮宏德,如果他们当时也在现场,并且施以援手的话,皮老头或者就不至于江头自,焚了!

我正在感慨呢,就听到拍门之声,方圆喊道:“师兄,师兄,你没事吧!”门外的方圆听到了动静,还以为屋里发生了什么事,这才会拍门询问。如果这时候我已经尸变了,被声响惊动,肯定就扑上去了,一把将八仙桌撕几碎片,再一脚,将门踢飞,就出现在了方圆的面前。今天是阴天,即使站在门外,我仍然能够几步冲前,将她揪住!

我取了一张纸,将嘴角残留的猪血擦拭干净了,冲门外道:“方圆,我没事儿!”

我将八仙桌搬到一边,打开了房门,方圆就站在门口,将我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好一会儿,才开口说话道:“真的,真的没事儿?”

我摊开双手,一脸的淡定:“真的没事儿!”

等到我的心情平复了一些,我给夏侯雪和木棉花打电话,告诉他们我身上的僵尸王毒已经被高人化解了,她们一开始还以为我是为了宽慰她们才这么说,直到我再三肯定,他们这才信了,说明天就来岑城,与我们一起,吃一桌压惊酒。

怕我拒绝,还说什么生活需要仪式感,一件事情过去,就得举行一场欢送仪式,告别晦气。

夏侯雪和木棉花来岑城住了三天,方圆知道我不愿意将陈柔的房间让出去给她们住,就在附近的酒店订了两间房,我的僵尸王毒解了,也去了夏侯雪的一块心病,她的心情很好,有着不附合她性格的活跃,她跟我说,新的蛊王会已经快要建好了,她准备留在蛊王会,做木棉花的马前卒,不过现在的蛊王会已经不是以前的蛊王会了,没有人暗中控制着一切,也不会有牧场什么的,蛊王大会即使失败了,也不用做扫地人,只需往蛊王会基金里交一笔钱就好了,而这笔钱,就用来举办蛊王会。

这么一来,蛊王会与其说是一场争霸会,还不如说是一个节日了,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的,都什么年代了,和穆相处多好啊,一天天的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多累啊!

第三天,木棉花和夏侯雪准备回去了,木棉花将我拉到一边道:“陈烦哥,我想跟你说个事儿!”说着又回头看了一眼,似乎生怕别人听到。

我问道:“什么事啊?”

木棉花问道:“你觉得夏侯雪怎么样?”

我不知道木棉花突然问起这个,想了想说道:“很好呀!”

木棉花说道:“我想让她做我的继任者,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这里我一楞,再看木棉花,她今年才二十岁,蛊皇任期二十年,她上任不到一个月,这时候物色继任者是不是早了些?而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游尸蛊!

木棉花身中游尸蛊,解药只足够她一年的用量。她不想死在蛊皇的应上,安排好一切之后,她留至少半年的时间,与弟弟妹妹享受美好的亲情时光,因此,她现在就得做准备。

她有两个选择,一,继续举行一场蛊王大会,强者为蛊皇。二,她选一个人做蛊皇。木棉花更倾向于后者,因为知根知底,要是上来新的蛊王反对前任的一切,那么她所做的一切都将被否定。

木棉花不愿意这样,至少,留二十年的时间,让她的决定与计划根深蒂固,不能轻易动摇再来选新的蛊王不迟,而在她心中新蛊皇的人选,就是夏侯雪。

不错,夏侯雪身上有许多的优点,正义感强,关键时刻能够坚持自己的信仰,表面冷漠内心火热!但是,我觉得她是一个将才,但是不适合做蛊皇,因为她的性子太冷了,又不善于与人相处……

这些话我没有说出来,我往前走了两步,回过头来,看着木棉花道:“木棉花,给我半年时间好不好?半年时间,我一定能够找到化解游尸蛊的办法的!”

木棉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想要说些什么又停下了,即使她没有说出口,我仍然能够猜出她将要说的话,她觉得自己太累了,她想要休息!她不想负担那么多。

但是她还是点点道:“陈烦哥,我听你的!”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我和方圆接了两单赶尸的活儿,与平常赶尸一样乏善可陈,不过给了报酬还算是合适,赶尸之余,我将从汉奸鬼黄先行和我说的话与紫禁山的经历结合起来理了一遍,总觉得风平浪静的西南地区,暗中涌动着波涛,尤其是下午赶集的时候在街上走一圈,见到了好几个道士,他们气质不凡,一看就知道不是乡里的骗子,而是真正的道门弟子!

民间有言:“天下太平道家藏,乱世老君救沧桑!”

这话的意思是说,天下太平时,道家会藏进深山修行,不问世事,而当天下大乱时,道门子弟才会背剑下山,救济太平!这些日子,道士是真见得不少了,眼前的几个道士,是下山来救济太平的吗?

正文卷 第660章:异常情况

10月15日下午3时,我和方圆在义庄里开了个碰头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探讨义庄的未来。

会议于10月15日下午4时结果,屁的结果没有。

我的心里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觉得呆在义庄里混吃等事不是事儿,人总得干点什么,为了理想或者是听从心底的声音。

方圆问我“师兄,你想干嘛去啊?”

我说我还没有想好。

方圆问我:“赚钱吗?”

我摇头。

方圆跟我说,没有利益的追求是不长久的!方圆这话的意思我深有体会,像蛊王会这件事情,前前后后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一分钱没进帐不说,还倒贴进去近万块。

当然,为了救朋友,利益什么的都可以忽略之,但是这样的事情来个四五回的话,我们就得街头乞食去了。幸好回来义庄之后接了两单活,将之前的亏空给平了。

好吧,那就不作了。

下午五点半,快递来了,塞给我一个沉重的包裹。方圆问我是什么,我嘿嘿一笑道:“是弩!”之所以叫人打造弓弩,是受我妈给我讲她和陈道一的故事的启发。

当年的陈道一,应该与我差不多大,他即使很强大,单枪匹马干掉一只紫僵,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这其中弩的作用巨大,弩在近距离的杀伤力不亚于枪,它能将紫僵钉入石壁之中!

就像是木棉花召唤五生五世蛊让僵尸王僵化一样,我再去对付他,就要容易许多!

因此,回到义庄的第二天,我就去了云引市,找到那里最好的铁艺师,花了七千多块设计的精钢弩!

我将包裹拆了开来,弩便展现在了我的面前,它表面黝黑,不反光反而吸光,那绝不是涂料的原因,而是精钢本来的颜色,我心说这个铁艺师真牛逼啊,别人打造出来的东西都比不上效果图,他打造出来的东西与效果图一比,能将效果图比出去二里地!

整个弩看上去结构紧凑,简单有力,附赠的十二只弩箭也都造形精致,错落的倒刺简直就是为僵尸打造的,刺入它们的身体,除非将身体掏出一个洞来,不然的话,休想拨出!

我取了一支弩箭,上弦之后对着十多步之外的树扣动了扳机。就听多地一声响,箭羽将碗口粗的树射了一个对穿,我们费了好大的工夫,也没有能将弩箭拨出,最后不得已,将树砍掉,才取下弩箭。

方圆捧着弩箭惊呼道:“妈呀,这要是射在人身上,估计穿透两三人都不是问题!”

嘿嘿嘿,那太不是问题了!

弩箭虽然强大,比起枪来还是有很多不足的,它近距离杀伤力比手枪要大,但是距离一远,就不行了,弩箭那么大,受风的阻力也大,三十米以外,它的杀伤力就不如枪了。

另外它上箭十分的麻烦,也许手枪都打完两个弹匣了,它才上好一根弩箭,而且没点力气,不但上不好弩箭,大概率会将自己绷伤,这也是它为什么逐渐被人忽略的原因。

这时候,就听方圆道:“师兄,你看这箭刃之上,好像有字!”

我接过弩箭,仔细查看了一遍,箭刃之上还真刻的有字,像蝌蚪一样歪歪扭扭地盘在一起,也看不清楚写的是什么。

我一开始以为是作者刻的名字,知名的手艺人会将自己的牌子刻在产品上,比方说王麻子剪刀,张小泉菜刀什么的,可能这位铁艺人觉得自己也大小是行业内的名人,于是将自己的名号刻在了箭上?

不对啊!即使是刻名字,也没有刻在刃上的,这不是为自己找孽债吗?要知道,刃上都是割肉沾血的地方!一般是刻在不那么引人注目或者不沾血腥的地方,比方说箭羽之上!

而且,这些蝌蚪状的文字也不像是人名,而是某种符文。

这特么的神了啊,莫非那铁艺师傅知道我打造弩是来对付僵尸的,因此特意勒了符文在上面?

我打电话给铁艺人,对方一听说我有疑问,顿时就炸了,说他这半个月来就接了我这一单活,绝对不可能发错。

我发图片给他,他却拒绝接收,说弩是他殚精竭虑所制的,一开始说得明白,一旦动工,就不接受退货,不管我满意不满意,就是这样了,如果我退货,他也不会退钱的!

铁艺人说完就将电话挂断了。

“你大爷的!”我很生气,这特么的什么人性啊,老子来下单的时候你特么的就像是狗一样对老子百般热情,收货的时候立即就变成疯狗了,对老子狂吠不已!

不过我很快就想开了,我让铁艺人打了一件弩,给了他七千块钱,但是我手里的弩,绝不是七千块的弩,这工艺,这造型,与市面上几万块的豪华弩也不相上下。

这绝不是铁艺人的作品,真正的大师作品,如果你能指出他的不足,他为感激你,他们对于自己的羽毛看得比区区几千块钱重要的多,而只有那种冒牌货,才会钱拿到手之后就什么都不管了!

一个冒牌货,怎么可能打造出如此精致的弩箭呢?

那这只弩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找到了送弩的快递员,此时他已经从东区到了西区,见我们过来,颇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陈先生,对不起啊,我原准备送完这个片区就回去找你的,没想到你们自己来了!”

我将快递员拉到一边,问他在送我快递的时候是不是出了差错,快递员摇头说绝对没有,他拣货之后就送我所在的片区了,而且包装盒上名字电话一点也没错。

这个不必他说,我签快递的时候就见过了。

我接着问道:“快递小哥,你在东区送快递的时候有没有发生什么异常情况啊?”

快递小哥迷惑地重复着我的话“异常情况?”搅尽脑汁想了一会儿道:“你要说异常情况,还真有!在东区的东民巷里,我正送快递呢,突然不知道从哪里飘来一阵浓雾,呛得我差点把肺都给咳出来,眼睛也看不清楚东西了,我一开始以为是某个家庭作坊趁人不注意在排放污染的气体,你要是觉得是异常情况,那就是了!”

正文卷 第661章:这根本不合理!

快递员突然一拍大腿道:“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啊,我仿佛看见烟雾中有一道人影匆匆走过,那人影很淡,就像是无影灯下的影子一样!”

快递员说到这里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道:“师傅,我是不是惹上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快递员经常往义庄里送快递,彼此都熟了,此时见我脸色凝重,还以为自己是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我颇为无语,屁都没有问出来,还以费一番心力来安慰快递小哥。

算了,既然找不出原因,那就当是自己的好了。

我们回到义庄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六点十五分,一般这个时候,我们开始吃饭,吃完饭之后,我便开始追最新版的《行尸走肉》,按道理来讲,我一个赶尸人,平时尸体就见得多了,这时候还看《行尸走肉》这种群演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丧尸的电影,那不是找难受吗?事实上,我也对音响里此起彼伏的丧尸吼叫声十分讨厌,但是架不住别人拍得好看啊!

我都追了三四年了。

方圆与我的喜好完全不一样,她一开始还装做很喜欢的样子和我一起看,但是终于还是不能违背自己的内心,在第十个晚上睡倒在我房间的沙发上之后,被我赶了出去。

这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我接起一看,是老妈打过来的。

我扯了一张纸巾,擦了擦嘴便扔到了一边,一边往楼上走一边叫道:“妈!”

老妈的声音有些异样:“烦啦,妈和你说个事啊!盘大爷盘大娘不在,这事儿我只能和你说了!”

“妈,怎么了,一惊一乍的!”

老妈压低了声音道:“烦啦,你还记得你是怎么去的义庄的吗?”

怎么不记得,这是改变我人生的大事件,而且过去才一年,我怎么会不记得?我因为冒犯了落花洞女,为了不被洞王报复,这才躲去义庄,做了一名赶尸人!

老妈道:“那落花洞女出洞了!”

“哦!”我应了一声,随即就反应过来,追问道:“出洞了?”

老妈应道:“嗯!”

落花洞女进洞之后,一辈子都不能出洞,所谓出洞,就是被紫僵休妻了,活着嫁进洞去,死了休妻出来,老妈告诉我,就在昨天,有人在村边上的河道里发现了她的尸体,还穿着出嫁前的那一身喜服,不过因为在水里泡的时间有点久,脸都泡大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本来应该欣喜的,洞王休妻,他连落花洞女都不要了,咱们那点子边边角角的恩怨自然也烟消云散了,我不用再在义庄存身,可以回去家里,复读个高三,教个学校,过正常人的日子。

但是我丝毫也没有高兴起来,经历了太多的我,对于重回学校的生活已经没什么兴趣,反而有些忧伤——因为我曾惊艳过的那张美丽的面孔,从人间消逝了。

我在想着我要怎么说服老妈不让她送我去学校呢,就听老妈有些颤抖地说道:“就在刚刚,就在刚刚,我回来的时候,看到咱家院子里散了一大片的玉兰花……”

听到这里,我的脑袋嗡了一下,玉兰花,只有洞主娶亲的时候才会撒,洞主娶哪家的女子,就会将玉兰散撒在哪家的门前檐后,我家撒了玉兰花,也就是说,我家里有人已经被定为落花洞女?

我家除了我之外,还有老妈和妹妹,老妈今年都四十多了,不可能被选为落花洞女,那——

我感觉一股热血直总头顶,我厉声喝斥道“谁也不能伤害我的妹妹!”

方圆听得一惊,看着我问道“谁要伤害小乐!”

挂了电话,我招呼方圆道:“走,咱们去岑城一中!”

我妹妹在岑城一中读中高一,无论在哪个地方,你听到某某一中,就该知道,这是这个地区最好的学校了,我妹妹陈乐虽然性子倔,但是读书不是盖的,不然的话,也不可能过入一中,像我,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只能读三中。

在我的眼中,有两条底线,一条是我老妈,一条是我妹妹,谁触碰这两条底线,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紫僵也不例外!

车子往前开的时候,我的脑子也在高速运转着,老妹是寄宿生,周一到周五都住在学校里,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鲜少与外界接触,怎么会被选做落花洞女呢?

就像大街上走着那么多人,没一个中枪的,我妹妹藏在家中看电视,却被子弹打中了,这根本不合理。

事实上,这一年多来,我听说过许多落花洞女的事迹,却没有一个女主角是中学生。

车子在学校门口停下时已经是七点钟了,正是晚自习的时间,今天是星期四,明天是星期五,明天下午,老妹就会回家,看着教学楼亮起的灯光,我掏出了手机,发了一条信息“清清,晚上有空吗?出来玩会啊!”

清清是在翻看老妹微信的时候认识的,当时觉得小女孩长得很漂亮,所谓遇美女岂能交臂而失之呢,就偷偷地加了好友,这事儿被老妹知道之后,老妹就准备添火加油,帮我告白,说我对她一见钟情云云的。

清清很正式地回答我,叫我忘了她,她不会喜欢我的,她喜欢的是什么掏粪男孩,她说嫁给掏粪男孩还是她最大的理想。我心说这理想真是难以理解啊,你嫁给清洁工男孩或者是外卖小哥男孩我都能够理解,为什么非得嫁给掏粪男孩呢?

不过,清清又告诉我,她虽然不会喜欢我,但是我可以做她的哥哥。

我心说你喜欢就好,反正我也不吃亏。

就这么着,我们偶尔也聊上几句。

清清很快回复了我:“哥,你来一中了吗,我去叫陈乐!”

我赶紧阻止道:“不了不了,就你一人,我在校门口等你,聊会天就好!”

“这……”

“我买了你最爱吃的炒栗子哦!”我的话直击要害,清清顿时有点招架不住,说道:“那好,你先等一会儿啊,我找个机会溜出来!”

正文卷 第662章:糖炒栗子

五分钟后,校门外的休闲椅里,清清就坐在我对面。

我将买好的一袋炒栗子拍在她的面前道:“一斤,整的!”

清清剥了一颗吃,却被烫得眦牙裂嘴,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看着我说道:“哥,你找我什么事啊?”

我指着清清的嘴巴道:“你的嘴巴严不严?”

“那绝对的!”清清信心满满地道:“哥我跟你说啊,我这张嘴,就跟瓶口似的,只要我的嘴巴闭上了,就像是瓶盖盖上,谁也休息从其中探知到什么!”

我心说你就吹吧!我这一斤栗子再加上一份炸鸡翅,能够将让你将第一次初潮来的时间都给供出来。

不过事到如今,也只好将就了。

我看着清清,一脸真诚地道:“清清啊,哥有一件事情要你帮忙,你和陈乐一个班,有没有觉得最近陈乐有什么异常啊?”

“没有啊!”清清道。

同学相互掩饰,这是常有的事情,对于他们的套路我早已经了然于胸了,我有些难过地说道:“清清你不知道,我妹和我妈吵架了,就这两天的事情,吵得很凶,我妈怕我妹想不开,所以叫我来打听打听!”

同学之间,小事会相互掩饰,但是如果是大事的话,就不会那么做了,我说的,显然是一件大事,清清想了想说道:“哥,你要这么说的话,陈乐还真是有点异常呢……”

我的眼睛一亮,问道:“哪里异样了……”

“她呀,最近……”清清才说到这里,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我们都被吓了一大跳,抬眼看时,拍清清的不是别人,正是我老妹陈乐。

陈乐看看我,又看看清清,一脸暧昧地说道:“清清,你还敢说跟我哥没事儿,这谈恋爱都谈到学校门口来了,哼,还糖炒栗子,我跟你说哈,我和陈烦一起生活了十六年哈,他从来没有给我买过这么大份量的糖炒栗子呢!”

“陈烦是你叫的,叫哥!”我板起脸说道。

却被陈乐一眼给瞪了回去:“现在我捉奸成功了,你理亏,你还凶什么凶啊?”

我都想给陈乐来一下,你脑壳进水了啊,真谈恋爱,我还会带方圆来啊,做电灯泡吗?

清清一脸委屈地道:“陈乐,你不要胡说啊,我和你哥真没有什么,你哥找我是因为……”

见她要说出口,我赶紧一个劲地使眼色。清清总算将话头收住了,怒视着陈乐道:“陈乐你别胡言乱语啊,我和你哥真的没什么,就是聊聊天儿!”

陈乐嘻嘻笑道“清清,你就不要反驳了,你脸都红了啦,不对,我不该叫你清清了,叫嫂子才对嘛!”

清清本来因为难为情有些脸红,被陈乐这么一说,脸更红了,红得就像是猪肝一样,她一时间也解释不清,委屈地道:“我不跟你说了,我回去了!”

走了两步,又想起来糖炒栗子还没有拿呢,又转身回来,将糖炒栗子往腋下一夹,快步回了校园。现场就只剩下了我,方圆和陈乐。

陈乐凑到我的身边,贱贱地问道:“哥,怎么样,追到手没?”

我撇嘴说道:“你一高一学生,你现在最要紧的是好好学习,什么追到手没追到手没?你这关注点,有点危险啊!”

陈乐一脸的不屑“哥,大家都是成年人,你别给我装大尾巴狼啊!”

我看着陈乐,突然间想起一件事情来“陈乐,现在是什么时候吧?”

陈乐看了看手表道:“马上八点了,怎么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下晚自习应该是九点钟吧!都没下课,你跑出来干嘛?”

陈乐被我问住了,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指着门口的小卖部道:“咳咳咳,老师让我来买点东西。”

“买什么东西?”我追在陈乐后面。

不一会儿,陈乐选好了东西,我帮忙去结帐,我看着她提着的鼓囊囊的口袋道:“陈乐,你买水杯我能够理解,也许是老师的水杯摔坏了,让你帮忙买个新的,但是你买的面膜,面包,开心果,葡萄干是什么鬼啊,莫非也是老师让你帮忙买的?”

“嗯嗯嗯!这个嘛……”陈乐含糊地应付着,已经走到了学校门口,她突然间撒腿就往学校里面跑,我才要去追,被保安大叔给拦住了:“喂,干嘛呢,这里是学校哈,不允许社会青年进入!”

我心里清楚得很,在保安大叔的口中,所谓的社会青年,就是对于流氓地痞的一种婉约的称呼,抬眼看向校园,陈乐正冲我笑呢,一边扬着零食袋,对我示威也似的扬了扬,便往宿舍而去了。

我气得牙痒痒,心说小丫头片子算你狠,有你落在我手里的一回。

我掏出手机给清清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给她发微信,才知道我已经被删了。

这丫头怎么回事啊,我刚刚还给她买了糖炒栗子呢,转过身就翻脸不合适吧!

我让陈乐去问清清是什么情况,不一会儿,陈乐便回复我说清清觉得和我走得太近被人误会,还是疏远一些好,因此就删了电话和微信,说不再联系,就不会让人误会了!

我晕!

这叫怎么一回事啊!

今天看来要无功而返了。

当然,我还可以直截了当地问陈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怎么会被洞主看上,但是我不想吓到她,最好能将这件事情无声无息就掐掉!今天看来是没有结果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方圆去学校门口堵清清,但是一直到上课铃声响了,她也没有出来,我们这才知道,这混蛋和陈乐一样,是寄宿生。我和方圆想要混进去,但是被人识破了……

今天是星期五,即使是站在学校外面,也能够感应到学校里欢娱的气氛,紧张地学习了一周,终于有两天假期了,能不高兴吗?我和方圆在车里等到五点半,下课铃响,开始有同学往外走,我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陈乐,几步上前,一把抓住她的手道:“老妹,你亲爱的哥哥来接你来了,开心吗?感动吗?”

正文卷 第663章:姐不带你玩了哈!

陈乐被我拉着上了车,一上车就不满地说道:“陈烦,我跟你说啊,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原谅你?你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要骗清清说我和妈吵架了?”

“你是找不到话题了拿我开刷的吧?”

我勒个去,这就是那个说会守口如瓶的人?结果反手就将我卖了。

我看着仍然不仇的陈乐,问道:“告诉我,你是怎么撬开清清的嘴巴的?”

陈乐说道:“一把开心果!”

咳咳咳,我差点吐出来一口老血,摆手道:“陈乐,先别说这些扫兴的事情了,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去吧!”

回家的路上,老妈一边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问到哪里了,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啦!

我只得一遍又一遍地跟老妈说我和老妹在一起,现在在哪里哪里,还有多久到家。见我挂了电话,老妹的眉头皱了起来:“喂,陈烦,老妈怎么听起来神戳戳的啊?”

我在陈乐的额头上敲了一记道:“嗯,这一下是我代替老妈收拾你的。”

车子才到村口,我就远远地见到了老妈,她系着围裙,头发有些凌乱,满脸的担忧,看到我们,急匆匆地走了过来,盯着陈乐上上下下地打量:“乐乐,回来了!”

陈乐的表情很不自然:“咳咳咳,这不回来了嘛!”陈乐也在偷偷地打量老妈,她这是不明情况,察言观色呢!就差说出口来了“妈,是不是老师向你告我的状啦!告我的那老师是神经病,不必要理会的!”

老妈拉着陈乐的手往家里走,一边走一边关切地陈乐学习压力大不大,零花钱够不够用……

陈乐脸上疑惑的表情更甚了,偷偷向我使眼色,那表情仿佛是问:“哥,老妈的情况不大对劲啊,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装做没有看到,将目光移向了别处。

进到院子的时候我发现,玉兰花已经被打扫干净了,想必是老妈怕陈乐觉察到什么,将院子打扫了一遍。

一进门,我就看到桌上摆的十多个菜,鸡鸭鱼肉,瓜果时蔬通通都有,这待遇,绝对是过节的时候才有,老妈今天没有出去忙农活,这一天都在整吃的了。

老妈指着桌子上丰盛的饭菜道:“这么长的时间,大家也难得聚上一聚,我就整了一些吃的,来,坐下,坐下,吃饭吧!”又对方圆道:“方圆,你是烦啦的师妹,不算是外人,赶紧坐吧!”

要说,这一年多来,一家子真没好好聚聚,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我,这时候再围炉而坐,感觉特别的温馨!

老妹忐忑不安地坐了下来,捡起筷子看看我又看看老妈,缩手缩脚地不敢筷子。

老妈赶紧招呼道:“别楞着了,都别楞着了,吃菜,赶紧地……”

对于我来说,妈妈做的菜,永远是最好吃的,这一顿饭,可谓是风卷以残云,吃得十分痛快,吃完了饭,老妈留我们三个看电视,她去洗碗,陈乐赶紧拦住老妈道:“妈,你做菜多辛苦啊,你坐着休息,我去洗碗!”

不由分说地将老妈的围裙解下,自己系上,又将老妈推到沙发前坐下,陈乐这才收拾碗筷。

看着陈乐的背影,老妈脸上忧色更盛了,压低了声音对我说道“我心里想着玉兰花别是谁的恶做剧呢,但是见到你妹妹之后,我觉得这事儿有可能是真的,你妹妹今天太异常了!”

一个放学之后不是呆在房间里玩游戏聊qq就是外面浪肆无忌惮的中学生,竟然在自家拿筷子时畏畏缩缩,还抢着做家务,这件事情确实有些异常。

不过,以我对陈乐的了解,这事儿很正常,原因么,老妈突然对她这么好,她心里发虚啊,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正因为如此,小心才是上策,因此才会等着我们先动筷子,我们动了筷子之后她再动。然后吃完之后又抢着洗碗,不让我们抓住她尾巴,陈乐虽然不是淑女,但是毕竟是女孩嘛,女孩扮起淑女来,还是很有天分的。

我将我的见解与老妈一说,老妈立即又心怀希望“烦啦你说,院子里的玉兰花会不会是恶做剧啊?”

我想了想说道:“妈你先别急啊,如果是恶做剧,这一回也就是了,如果不是恶做剧,今天晚上院子还会有玉兰花的!”

“哦!”老妈心神不宁地应着,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看着我说道:“烦啦,你昨天就去一中了,有没有调查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啊?”

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非掏粪男孩不嫁的清清,心想有屁的线索啊,白搭一斤糖炒栗子。

老妈又说道:“烦啦,今天咱们娘两可得警醒点啊,说什么也不能让你妹妹有事儿!”老妈在说这话的时候看了一眼门后,那里有两把磨好的柴刀,瓦明锃亮的还在反射灯光呢!

我点头应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抬眼望去,陈乐还在洗碗,她的动作很是生疏,不小心将水溅到了衣袖上,又自己挽起来接着洗,洗上两三个碗,往我们这边看一看,观察着“敌情”

陈乐在看向我们时,我们便装着讨论剧情的样子,对着电视指指点点。

不一会儿,碗洗好了,擦干净了手,陈乐对我和老妈说道:“妈,哥,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回房去了啊!”

老妈点头道:“去吧!”

陈乐又重复了一次:“妈,没什么事我就回房去了啊!”

从小到大,老妈训人的时间都是选在吃完了晚饭,一家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话的时候,因此,我和陈乐要是犯了错,最害怕的也是这个点,陈乐心里一直忐忑着呢,这时候老妈放她回房去,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

“回房去吧!别玩得太晚了!”老妈重复道。

陈乐点点头,满面疑惑地回屋去了,不过小女孩的心绪,总是来去都快,不一会儿,房间里就响起了陈乐打游戏时组团喊话的声音:“左边的那个,你是傻子吗?赶紧向我靠近,不然姐不带你完了啊!……”

正文卷 第664章:夜已经深了

陈乐一直喊话喊了近四十分钟,这才停歇下来。

陈乐在喊话时,我们觉得安心,在她停下来时,我们反而担心起来。

老妈看看我,又看看陈乐的房门:“烦啦,你妹她没事吧?”

“我去看看!”我到了门边,将耳朵附在门上,就听陈乐嘴里喃喃地念道:“这个变,态老师,都星期天了也不让人好好休息一下,布置那么多的作业,让我玩游戏都不尽兴,哼哼哼,我诅咒你三十五岁都嫁不出去……”

我听得忍不住面露笑容,这情形,与我读书的时候何其相似啊,充满抱怨,不满,但是,当你真正踏上社会之后,你便会感谢老师对你的严厉,这是对你负责,到了社会上,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会对你负责!

老妈压低了声音问道:“烦啦,什么情况啊?”

我摆手说道:“没什么,老妹在写作业呢!”

“哦!”老妈听到这里长吁了一口气。欣慰地道:“这孩子很好,果然是我生的,今日事,今日毕,与我的性格一模一样!”

言下之意,我就不怎么样么?

我坐回沙发上,继续看电视,又过了一会儿,老妈有些顶不住了,不停地“点头”,她白天事情多,因此晚上睡得也早,平常这时候,已经睡下了。

我拍了拍老妈道:“妈,你去睡吧,这里我和方圆盯着!”

老妈摆手说没事,又坚持了半个钟,终于顶不住了,和我们打了招呼,回房睡觉去了。老妈回房没有多久,我听到院子里传来脚步声,我心中疑惑,悄悄地拉开窗帘一角,往外望去。

今晚的夜色很美,黑纱之下,透出的清冷月光,月光之中,隐隐能够听到几声清弱的秋虫鸣叫,不过很快又消失了,而这脚步声,就是踩着秋虫的鸣叫之声而来。

我看到那双脚了,穿着一双黑色的布鞋,从布鞋的大小来看,在三十七码左右,裤子是红色的,衣服也是红色的,只有那张脸,苍白的可怕!我盯着那张脸看了好一会儿,才恍然过来,我说怎么有些面熟呢,这就是害得我离家避祸的落花洞女,那时候的她也是一身大红的喜服,瓜子脸,灵动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看起来特别的美。

而此时的她,因为在水里泡过,脸大了一圈,而且没有光泽,是那种属于死人的苍白之色,再配上这大红喜服,让人看一眼就能从后脑勺凉到脚后根。

她来到我家的院门前,手一甩,便有玉兰花辩从她的衣袖里飞出,散落在我家的院子里。

我这才知道,原来洞王娶妻的玉兰花是“前妻”撒的,旧人引新人,这算是奇葩了。不过我知道问题不是出在旧人身上,而是出在“洞主”身上,紫僵虽然不会说话,却会用意识与人交流,用科学的说法就是脑电波,用玄幻的说法就是:他将落花洞女拖入了他的结界之中,而在他的结界里,他就是落花洞女独一无二的王!

像盘美莲那样强势的女王型的女子都能“洞王”百依百顺,那就可想而知了。

事实上,落花洞女一般都活不了多久的,少则一两年,多则十年八年,天天呆在暗无天日的山洞之中,与紫僵为伍,你琢磨能好得了吗?而她们与紫僵相处的时间越久,受紫僵的控制也越深,哪怕她们已经死了,紫僵仍然对他们有影响力,这也是为什么她会来我家门前撒玉兰花的原因,因为撒玉兰花的不是她,而是紫僵的一部分意识。

红衣女每甩一次手,都有玉兰花从其中飞出,到后来,玉兰花便慢慢地变少了,估计快要撒光了吧,眼见已经撒到了门口,我终于沉不下气了,将堂门打开,走了出去。

红衣女像是没有看到我,继续在撒玉兰花。

我走到了红衣女的面前,冷冷地说道:“住手!”

红衣女像是没有听到我的话,仍旧在撒玉兰花。

“我再跟你说一次,住手!”我将手搭在了红衣女的肩膀上。

红衣女继续往前,推着我往后退了一步,将最后一点玉兰花撒在了我的脚下。

这时候我已经清醒了一些,心说我跟一具被人控制的女尸置什么气啊,散了她的尸气也就是了,想到这里将钉尸铜钉往前一刺,没入了女尸的喉咙,再拨出来时,随着一股黑色的散出,红衣女尸便软倒在地,不再动弹了。

我捡了几片树叶,将钉尸铜钉擦拭干净了,往屋里走去,方圆就站在门口,见我回业,问道:“师兄,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摆手说道:“没事,没什么!”

方圆还要探头往外张望,被我拦住了:“夜已经深了,外面风大,还是屋里呆着吧!”

我和方圆回到屋,陈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了,指着玻璃几上我们吃剩下的瓜果皮,皱眉说道:“哥,不是我说你们啊,这么大的人了,一点都不爱干净,一看看好好一个几,被你们弄成什么样子了!”

陈乐说着先是将瓜果皮屑扫进了垃圾篓里,又用纸巾擦桌面,发现纸巾擦不干净,找了抹布来,将玻璃几,沙发,电视柜,碗柜,通通都擦了一遍,擦完了打水拖地,那动作,熟练得不像是第一次做家务,像是做好几十年的家务一样。

我和方圆都看楞了。

陈乐将椅子推开,看着下面满满的头发纸屑,都快要炸毛了“哥啊,你看看,你看看,这家里脏得简直不像是人住的,我在时还能帮着整理整理,我要是离开了可怎么办啊!”

我皱眉问道:“离开,去哪儿啊?”

“嫁人啊!”陈乐指着自己,一脸的老气横秋道:“你看我,也老大不少了,总不能一直在家里当老姑娘啊,我得嫁人!”

你一个还不满十七岁的小姑娘口口声声说要嫁人,你羞不羞啊!

不过,我们都知道,这是因为陈乐被选做了落花洞女,她才会如此情状,也没有放在心上,就这么看着她,观察她的每一个动作。

正文卷 第665章:可喜可贺

陈乐收拾屋子的动静惊动了老妈,她开门出来,一眼看到陈乐在拖地,声音有些尖厉地叫道:“乐乐,大晚上的你不去睡觉,拖什么地啊!”

落花洞女在离家之前会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从来不打扫卫生的陈乐今天突然变性了,大半夜的起来打扫卫生,用脚趾头也能够想到,这是什么情况!

老妈的声音都有些变调了“陈乐,将拖把放下!”

陈乐冲老妈微微一笑,道:“妈,我睡不着呢,就来打扫打扫卫生,再说了,今天晚上不打扫,明天哪有空啊!”

明天没有空,潜台词就是:明天我要嫁,很忙很忙的!

老妈脸色铁青,要去抢拖把,被我拦住了,我在老妈的耳边悄声说道:“妈,你先别急,乐乐不是不觉没有出门嘛,咱们不要先自乱了阵脚,好好想想应对之法!”

老妈一脸难过地看着陈乐,被我拉到了沙发上坐下。

老妈六神无主地问我:“烦啦,能有什么好办法啊!”

我摁着额头想了想,冲老妈道:“妈,找梯子来!”

老妈搬来了梯子。

我让老妈将梯子摆在堂屋的门框之上,我在门楣上钉了一颗钉子,将定鬼镜挂在了上面道:“妈,只要有这一面镜子在,乐乐就出不了这个门。”

“真的啊!”老妈大喜过望。

我心说妈你可别高兴得太早了,这面定鬼镜能够的阻止陈乐走出门去,但是挡不住抬喜之人啊!咱们还得另想办法才行!

所谓的抬喜之人,都是村里的村民们自发组织的!由一个年纪大有经验的老头领导,村里的壮劳力轮流抬喜的组织,他们存在的作用就是将一个个被紫僵选中的落花洞女抬上山!

这么听来有些为虎作伥的意思,不过又比为虎做伥复杂。

就像是村里有一个人必须要遭秧,而如果她不遭秧的话全村人都要遭秧,这对于村里人来说,很好选择啊:我不下地狱,谁爱下谁下!只要我不下地狱,其它一切好说,哪怕是将一个妙龄弱女子投入虎狼群中,又有什么?他们甚至还为这种行为起了一个堂而皇之的名字“抬喜”听着多喜庆啊,不知道的还以为真是的抬着姑娘出嫁呢!

我家里发生的事情,村里多半已经知道了,搞不到这时候带头之人就已经召集人员,将喜服喜轿都已经准备好了呢!我们村有一百五十人左右,壮劳力占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五十人,这五十人有三分之一是轮值抬喜之人,也就是十五人,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打不过人多,十五个壮年人,一人一拳就能够将我们打趴下,因此,我们想要阻止他们抬喜,几乎不可能!

但是,我必须要阻止他们。

二十多年前,他们差点让我妈做了落花洞女。

二十年后,他们又想抬走我妹妹,休想!

我的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如果没有听过老妈的事情,我或许会想一个温和的法子,不管怎么说,都是乡里乡亲的嘛,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是,在知道这些平时和譪可亲的乡亲们差点害死我妈,我的想法就不一样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而如果你不仁的话,就别怪我不义了!

我对方圆说道:“你留在家里照顾我妈和我妹,我出去一趟!”

方圆和老妈齐声问道:“你去哪儿啊?”

我看着窗外沉沉的夜道:“我去外面想点办法,让那些抬喜之人不能抬走乐乐!”

老妈满脸的忧色,看看正忙着打扫卫生的陈乐,又看看我,声音里有着深深的疲累:“烦啦,你小心点啊!”

我点点头,大步而去。

我在几里外的乱葬岗转了一大圈,回来的时候已经凌晨五点了,我和预料的一样,在这段时间里,什么事情也没有,老妹将屋里上上下下,连同阁杰克都打扫了一个遍,老妹正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做早餐呢!

方圆为我开门,看到我时,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师兄,你身上阴气好重啊?”

我嘿嘿一笑,刚从乱葬岗回来,身上还背了几只鬼,能不阴气好重吗?在乱葬岗里的四个多钟,凶险异常,我差点就回不来了,到现在脚还发软呢,我坐在沙发里,将杯中的冷水一口喝干净了,看着陈乐的背影咬牙道:“乐乐,你要相信我,在我在,谁也别想将你带走!”

不一会儿,老妈将早餐端了上来,是鸭汤面,方圆似乎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早餐,将一大碗面吃干净了不说,连汤都喝了。老妈洗好了碗之后,就提了一把柴刀坐在堂屋里,指着门外说道:“今天谁先进门来带乐乐走,我就与谁同归于尽!”

我拉住老妈道:“妈你别激动啊,这不是还有我嘛,真到白刃上阵也得我先上才对啊!”说着我冲方圆使眼色,示意她去看看陈乐在干嘛。不一会儿,方圆回来了,在我的耳边低低地说道:“乐乐在收拾东西呢!”

我冲方圆道:“乐乐就交给你了,你盯紧一点!”说着我夺下了老妈手里的柴刀,仍旧放在了正门后,探头往外一望,在离我们家院子不远的地方,围了不少的人,那是看热闹的村民。

人群中走出一名精干的老头来,这便是抬喜的领头上颜叔,颜叔走在前面,后面呈现一字长蛇阵,跟了十多名年轻人,其中竟然还有我的初中同学。

颜伯走到我家院门前,一抬眼见到了路旁的落花洞女尸体,吓了一大跳,估计是从来没有见过“旧人”撒完玉兰花还留在“新人”的门前的吧!不过他很快就恢复如常了,走到台阶前,双手捧着喜帖,恭身行了一个礼道:“陈家嫂子,在家吧?”

老妈坐在椅子里,冷冷地看着颜伯。

颜伯这种场面见得多了,哪里会放在心上,他干咳一声,笑着道:“陈家嫂子,我这是给你道喜来了,你家令爱被洞主选中,从此以后就是神仙眷侣,可喜可贺啊!”

正文卷 第666章:阴邪之术

老妈的声音冷如寒冰:“颜老头,二十四年前,是你将我抬山送洞,那时候你还不是领头人,这回你做了领头人了,还要将我的女儿送做落花洞女!”

老妈的声音提高了几分:“你是非我们家闭门绝户才甘心吗?”

颜伯的表情有些尴尬,迟疑了一下说道:“陈家嫂子,你家乐乐被洞主选做落花洞女,那是幸事,总好过与那些凡夫俗子共渡一生吧!”

老妈怒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你觉得被选做落花洞女是幸事,怎么不让你的孙女去呢?”

颜伯脸色一变,声音也冷了下来:“陈家嫂子,我与你客客气气说话,那是敬重你,别蹬鼻子上脸了!乐乐已经被选做落花洞女了,至于抬山进洞,由得你么?”

颜伯说着,冲身后的人喊道:“奏乐!”

颜伯的话才落音,便听喇叭声,锣鼓声一齐响了起来,声音轻松,明快,分明就是本地的娶亲曲,陈乐听到这声音,脸上露出了笑容,轻移脚步往门口走去。

这丫头,平时走路恨不能一步跨两米,这会儿细碎步子迈起来,倒是像戏剧里的小娇娘了。

见陈乐迎着自己走来,颜伯的脸上现出得意的笑意,仿佛在说,女大不由娘,你不愿意有用么?还不是乐声一响,你女儿乖乖地出门上轿,被我们抬走?

陈乐走到门口,门楣上的镜子闪过一道白光,正照在陈乐的额头上,陈乐一声惊呼,赶紧用手捂住额头,退了下来。

颜伯见陈乐即将走出大门又突然退后,还以为是乐声不够激越的原因,又一挥手“伙计们,劲头鼓起来,声音再大一些!”

乐声立时提高了一个台阶,轻快的乐声之中,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接亲上轿,群宾欢宴时的场景,陈乐再次试图往外走,被老妈拉住了,陈乐有些不高兴了:“妈,我已经找到我的真爱,你为什么要捧打鸳鸯呢?”

“孩子,你不能去……”老妈哭了起来。

陈乐挣开了老妈的手,生气地道:“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自己的终生大事,我得自己做主,你放心好了,我知道怎么做的!”

陈乐走到门口,又被定鬼镜一道白光打了回来。陈乐捂住额头痛叫连连,看着近在只咫的大门却出不去,又是焦急又是生气,一时间也不敢上前。

颜伯见锣鼓都快要敲烂了,也没有将陈乐敲出来,翻看了一眼腕上的上海手表,冲身后的壮年人喝道:“去,你们去屋里将陈乐抢出来!”

其中一名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挤出人群,一手柱着抬喜杠,看着我忧心地说道:“烦啦,落花洞女是苗侗之地传承了几百年的仪式,其中的威严与凶险,不言而喻,你妹妹被选做了洞女娘娘,我也姑且不说这件事是好是坏,但是,你如果阻止洞主娶亲,惹得洞主大怒,这后果却是你承受不起的!”

说话的这人也认识,是我的初中同学江上,江上是侗族人,初中之后就没有再读书了,一直在村里帮闲,就凭他能在抬喜的队伍里说上话,他应该混得还是不错的。

“江上!”我指着身后迷迷糊糊的陈乐道:“咱们年纪差不多大,你也有一个妹妹,假使洞主选中的不是我的妹妹,而是你的妹妹,你还能如此淡定么?”

江上一时语塞。

“可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你不要说了!”我搬了一张椅子,大马金刀的坐下,声色俱厉地说道:“各位都在,我也不藏着掖着了,二十多年前,你们强行将我的妈妈拉做了落花洞女,这件事情过去那么久了,咱们就不提了,你们今天又要我妹妹作落花洞女,话挑明在这里,我绝不会让我妹妹做落花洞女,你们谁要是想用强,尽管来试试!”

我想我当时的气场很大才时,不仅将屋外的人,连我老妈和方圆一齐镇住了。

微微一楞之后,颜伯指着我怒吼道:“时间已经不早了,江上,江苇,你们给我按住了陈烦,江安,安民,你们去陈乐带出来!”

江上看着我,说了一句对不起,迈步进了屋。

老妈尖叫道:“今天谁要带走乐乐,我就与谁拼命!”要去拿柴刀,被我拦住了,我冲老妈摇头道:“妈,相信我,今天谁也带不走乐乐!”我坚定的目光让老妈的神情平复了一些,却仍然是满面的忧色。

这时候,江上江苇已经进了屋,离着我们不过三四米的距离,只要往前迈上两步,就能走到近前,江上虽然神情稍有犹豫,动作可是丝毫不慢,手已经伸我伸了过来。

侗人十分讲究长幼传承,听从长者的话是他在自己族群之中生存的根本,相比之下,我们之间的同学情谊又算得了什么呢!

眼见江上的手就快要抓住我的手腕,我左肩往下一垂,肩膀上的黑布搭链便从手臂上滑了下来,跌落在地。随着那搭链跌落在地,一团黑气在屋里漫延开来,屋中的温度,骤然降低了好几度。

我昨天在乱坟岗中所收的恶鬼,全在这搭链之中,刚才搭链落地,大半的鬼魂都从其中飘了出来,这便是屋中气温骤降的原因,这其中有吊死鬼,烧鬼鬼,淹死鬼,醉鬼,药水鬼,小鬼……

江上才走到我的面前,便被小鬼抱住了双脚,他的双脚,顿时像是掉进了冰窟窿之中,他想要再迈步往前,冰窟窿里的冰像是冻上了,连他的腿一起冻上了,一时间挣扎不动。

江上的手,就在我手腕一公分处停下了,不能再前进分毫,他看看我,又看看像是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双脚一眼,脸上慢慢地现出了惊恐的神情:“烦啦,你对我做了什么?”

他估计是从哪里听说了我现在在义庄赶尸,会些阴邪之术,才会有这问。

我将他的手拍了回去。压低了声音道:“江上,你对我无情,我却对你有义,现在有一只小鬼抱住了你的脚,你就此退却,什么事情都不会有,而如果你继续往前,小鬼的手往你两腿中间一掏,就能让你变成新中国的最后一名太监!”

正文卷 第667章:你们不去,我去!

听了我的话,江上的两腿有些打颤,他脸上的表情复杂,但是最后还是不敢尝试,憋红了脸狠狠地对我说道:“小子,算你狠!”往后退去。

我冲小鬼眨了眨眼睛,小鬼诡异一笑,将手松开了。

江上蹬蹬蹬地往后退了好几步,拉开裤脚一看,两只腿肚上名留了一只黑手印,那手印与三四岁小孩的手印一模一样。

再看向我是,江上的脸一片苍白。如果说刚才他还将信将疑,看到那两只小小手掌印时,他已经彻底信了!

而与江上一起上前的江苇,还没有靠近我,便被一只醉鬼给缠住了,一般醉鬼不但自己喝酒,还喜欢拉人喝酒,江苇被醉鬼抓住了后脖领灌酒,就听咕咚咕咚的声音不绝于耳,江苇的肚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胀大起来。

醉鬼觉得江苇喝得差不多了,这才收回酒坛,指着软倒在地的江苇,轻蔑地道:“废物!”

这还是我制止了醉鬼,不然的话,这一顿酒,能够将江苇的命都喝掉。

江苇迷瞪着醉眼,从地上慢慢地爬了起来,看看里屋,又看看外面,一时间有些分不清方向了,撸直了被白酒泡大的舌头口齿不清地问道:“你们谁能告诉我,我是谁啊?”

江上偷看了我一眼,见我没多大反应,这才敢上前去扶江苇,却被江苇一口酒气薰得一个激棱,我指着江苇说道:“他醉了,你扶他回到家里,最好想法让他吐出来,不然的话,他以后就是一个药罐子!”阴酒浸体,说是被灌酒,其实与灌了一盆尸水差不多,如果不吐干净,内脏迟早出问题!

江上是江苇的表弟,听我这么说,他能不急吗?将江苇往肩膀上一扛,匆匆挤出门去了。

江安进屋之后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身体一晃,就被吊在了空中,他四肢乱蹬,却无论如何也挣扎不脱,很快地,脖子上便出现了紫色的勒痕!而在他头顶的横梁之上,坐着一名长舌吊死鬼,一边把,玩着绳头,一边冲江安喃喃地道:“舌头伸出来,舌头伸出来……”

就像是听到了吊死鬼的话一样,江安的嘴慢慢地张开,舌头伸了出来。——鬼知道呢!

事实上,脖子被勒之后,人会下意识地张口吐舌,要不然的话,吊死鬼的舌头也不会那么长。

眼见江安就要被勒死,我冲吊死鬼打了一个响指,吊死鬼那如冰粒一样的目光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不情不愿地收起了绳索。江安的身体就像是面口袋一样,重重地跌落在地。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剧烈起伏的胸口就像是被拉响的风箱一样。

江民走在江前的面前,江安被吊在横梁之上时,他差不多已经走到陈乐的面前了,只不过在他和陈乐之间,还站着一只药水鬼。药水鬼与醉鬼一样,手里都握着一只瓶子,不过醉鬼手里的瓶子是酒,而药水鬼瓶子里装的是敌敌畏,江民去抓陈乐的手,被药水鬼一把揪住了头发,便往嘴里灌药水。

药水鬼面目狰狞,牙齿咬得咯咯响,仿佛江民就是害得她喝农药而死的元凶一样,她将瓶嘴往前一撞,将农药瓶子连同江民的牙齿一起,敲掉了三颗,这样即使江民嘴闭得密不透风,还是有药水从空缺的牙齿间流入喉咙!

敌畏畏的威力可比白酒要厉害得多,江民才被灌了两口农药,就口吐白沫,抽搐不止了,等到他挣扎着爬到门口时,已经耗尽了最后的力气,抱着门槛一动不动,翻了白眼。

有两个大胆的年轻人上前抬着江安,匆匆地往卫生所洗肠去了。

对于眼前的变故,我表现得十分淡然,翘起二郎腿,一边剥着桔子皮,看着狼狈离去的四人道:“一个冻伤了脚,一个喝醉了酒,一个被灌了半瓶敌敌畏,另一个差点被吊死,是不是很好玩啊,你们还有谁要上来试试的?”

抬喜队伍里一时间有些慌乱,一直到颜伯拿眼一瞪,这才安静下来,他看向自己的两个堂侄道:“刚刚的事情,不过是意外罢了,小兵小虎,你们两个给我上!”

这种时候,无论如何也得帮叔叔撑住门面啊,小兵小虎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每往前一步,都像是身后有个人大用力推一样。

颜伯有些生气了,声音提高了几分“小兵小虎,你们给我上!听到没有!”

小兵小虎这才如梦初醒,咬咬牙就往屋里冲来,而另两只鬼,已经等候他们多时了,迎着小兵而去的是淹死鬼,迎着小虎而去的是跳楼鬼。小兵才靠近淹死鬼,就像是陷入了泥泽之中越是挣扎就陷得越深,他已经呼吸不到空气了,却仍然张大嘴巴呼吸,估计吸进口鼻之中的全是水,他咳得身体都躬了起来……

如果这一切是发生在水中,江兵的反应原本也没有什么,淹水了嘛,人又不是鱼,溺水了丑态百出情有可原,但是问题是:他现在在岸上啊,溺水的姿态,在岸上表现出来,就显得十分可笑了。

他最后像是被淹得闭过气去了,倒在了地上,身体还在一漾一漾的,就像是被浪头推动着在水中飘荡一样……

小虎的情况要比小兵好一些,至少没有像小兵那么丑态百出,他直接被砸晕过去了。

小虎在靠近陈乐的时候,跳楼鬼就是他头顶的横梁之上,他还没有靠近陈乐,跳楼鬼就从楼上跳了下来,整个砸在了小虎的身上,小虎一声没哼,便倒下了。

得亏是鬼跳楼啊,要是人跳楼,被这么砸一下,江虎估计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江兵江虎在地上躺了好一会儿,这才清醒过来,恨不能肋生双翅,一下就冲出了屋门,站在人群后面上下牙齿一直在打战:“有鬼,陈家有鬼,陈家有鬼……”

这种时候,颜伯再想叫人进屋拉陈乐,再也没有人理他了,壮年人胆大心横是不假,但是大家又都不傻,前面六个进门之后都脱了一层皮,洗肠的那样估计在医院里还得脱上一层皮,这时候谁还愿意进屋去找不痛快啊!

颜伯叫不动大家,十分生气,一跺脚,将帽子一摘,吼叫道:“好好好,你们都不去,我去,我去将陈乐带出来!”

正文卷 第668章:装逼太过

我不知道听谁说过,说是一个人做狗久了,会觉得自己就是一条狗,将狗的节操都捡了来,吃屎,忠诚,见人就咬,如果你告诉他不必如此,因为他不是狗,是人,他反而会无所适从。

这话用来颜伯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他做了一辈子抬喜之人,从从员到领头人,抬喜这件事儿可谓是他一生的事业,他对这事业特别的热衷和忠诚,即使明知道有危险,仍旧不顾一切地往里冲!

这是什么精神?这是狗的精神!

颜伯挺直了胸膛走进屋来,一边拍着胸脯,一边冲我吼叫道:“陈烦,老子看着你从一颗豆牙菜长到二十多岁,倒没有想到你这么狂啊,你不是本事大嘛,来,来,来弄死我啊,你不弄死我,你妹妹陈乐今天非被我带走不可!”

如果在群鬼闹抬喜之人之后,颜老头害怕了,夹着尾巴逃跑了,我虽然觉得便宜他了,多半也就此罢休了,但见这害了我老妈之人还要来害我的妹妹,语气还如此之狂,我感觉脑袋嗡地一下,热血直往上涌。

这时候,颜老头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他傲然地看着我道:“现在我就要带你妹妹走,你能怎么地?”

我看了一眼他身前不远处站着的烧死鬼,眼中闪过一道寒光:“你请啊!”

颜老头哼了一声,往前走去。

而随着他靠近烧死鬼,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吹得我的头发凌乱起来,这时候再看颜老头,他的胡子,眉毛都已经卷了起来,衣服上也有几处冒起青烟。

他不管不顾,继续往前走。

蓬地一声轻响,他的头发终于被点着了,接着衣服也着了火,很快地,整个人都被裹在了一片火海之中,他挣扎嚎叫起来,眼中终于现出了惊恐的神情。

他还没来得及向我求情,眼角膜就被烧坏了,看不清东西,他疼得身体倦曲做一团,呜呜乱叫着,在地上打滚。

这时候,有乡亲上前来替颜老头求情:“小烦啊,都是乡里乡亲的,颜伯他已经知道错了,你就网开一面好不好,你就放过他老人家好不好……”

我冷冷地看着在烧死鬼和颜老头身上跳动的火焰,摊开双手道:“抱歉,我不知道怎么帮他!”

那大娘求了一会儿情,见我不为所动,又见颜伯被烧得人都缩小了一圈,倦在那里不动了,知道已经没救了,抹着眼泪退了出去。

又过了一会儿,火焰渐渐小了,颜老头的身体已经炭化,一阵风吹来,便散成了一堆黑灰,我扫了那一堆黑灰一眼,看着门外一张张惊恐的脸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们陈家虽然没有为村里做过多大的奉献,却也没有为祸乡里,是你们抬喜之人要将我们往死路上逼,那我只能对不起各位了!”

“颜伯他老人家脾气太大,这是我一早就知道的,只是没想他老人家脾气大到竟然自燃了,真是可叹可悲啊!”我顿了顿,接着说道:“莫非真像西谚所说的那样‘我有一间小房子,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我没有让颜伯他老人家进门,他却偏要进去,以至于遭了天谴?你们之中,还有人要试验一下吗?”

我说到这里,目光已经冷如冰霜,这应该就人们说的‘杀气’吧,我的目光在人群中巡视之时,根本没有人敢与我对视!从江上江苇到小兵小虎,我一直留了一手,但是常得说得好,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到小兵小虎时,熬尽了我所有的忍耐,这时候颜伯往枪口上撞时,我已经动了杀机,因此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叫烧死鬼住手,直至将颜伯烧成灰烬。

我的目光像是在说:“还有人想进屋来试试吗?颜伯的后果,就是你们的后果!”

烧死鬼是群鬼之中唯得沾了人命的,他像是打了个大胜仗,冲群鬼张牙舞爪,洋洋得意!

烧死鬼的举动引得大家很不满,都是怒目而视。

屋里的温度,又低了几分。

就在这时候,江鑫叔抬起了头来,冲我拱了拱手道:“颜伯的事情先放在一边,陈烦小侄,你是怎么打算的,不让乐乐做落花洞女,你们是想要远走高飞吗?”

江鑫叔这话,问出了所有人的疑问,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我的脸上。

我们如果远走高飞,洞主的怒火就会撒在全村人的身上,不由得他们不紧张。

我沉着脸说道:“江鑫叔,你放心,我自己的事情自己会处理,绝不会拖累村里的!”

江鑫叔点点头:“既然这样,我就放心了!”又冲身后的抬喜之人与看热闹的村民道:“陈烦的话你们都听到了,他说他自己会处理好,那咱们就没什么可说的了,都散了吧!”

说着抬着“旧人”的尸体往村左边的岔道而去。

抬喜之人都散了,余众也都慢慢散了去。

“你们怎么走了啊,你们怎么走了啊,我还没有上轿呢……”陈乐跳脚冲门外喊道,但是却没有人理会她。

陈乐抓住我的手道:“哥,快,你帮我将门楣的镜子取下来,今天是吉日,我一定要出门的!”

“哦!”我应了一声,随手取过桌上的茶杯,砸在了陈乐的脑袋上,将她砸晕了过去。

老妈吓了一大跳,将我推到一边道:“你这死孩子,怎么连你妹妹都打啊!”说着抱起陈乐,往里间而去,嘴里一直念叨着:“乐乐啊,乐乐啊,你可不能有事,你要是出点什么事,妈就活不了了……”

看着老妈的背影,我开始疑惑起来:“陈乐是她生的,我是充话费送的吧!”

一晃眼间,烧死鬼已经与其它的恶鬼打了起来,他装逼太过,终于被恶鬼群殴了,那场面,真是要多恐怖有多恐怕,挥舞的鬼爪与长舌,砸碎的酒瓶与药水瓶,还有被扔得到处都是的残肢断骸……

老妈看不到这些,只是感觉到冷,紧了紧衣服。

方圆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吓得一声惊叫,躲在了我的身后……

正文卷 第669章:点一盏灯

我走上前去,扬着打尸鞭冲它们一通比划,总算将场面镇住了。

于是——

捡断肢的捡断肢,往嘴里收拾舌头的收拾舌头。

药水鬼和醉鬼将碎玻璃片揉巴揉巴,又恢复成了瓶子的模样。

我将他们收进搭链之后,找了一个背阴的地方埋下了。至于为什么要埋了他们,那是因为我要对付紫僵,僵尸是鬼魂的克星,要是将它们带在身上去对付紫僵,我也不用折腾了,光应付这群恶鬼就够呛了。

我又不能将它们留在家里。

本来想放归乱葬岗的,想了想兴许留着还有点用,就留下了。

可能我这里动静闹得实在有点吓人,颜老头的亲人都不敢来收他的骨灰,还是我给送过去的,在村里走了一圈,那些平时见到我都会亲切地叫一声——烦哥哥的小男孩女孩们,这时候就像是见到鬼子进村,一溜烟地跑开了!

从那天起,我的凶名在方圆五里之内无人不知。

我也不在乎,心说哥们行得正,坐得端,有什么可怕的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老妈热了一些剩菜,我们随便吃了点东西填饱肚子。

还有四个半钟,天就黑了!

到那时,我的敌人不再是抬喜之人,而是紫僵!

今天没有送去落花洞女,今晚紫僵肯定会下山来抢亲,我该如何应对?

我现在手里拿得出手的法器有四样,定鬼镜,打尸鞭,钉尸铜钉和弩,定鬼镜和打尸鞭就先放一边吧,毕竟这玩意儿对紫僵的作用不大,我看着桌上的弩箭,在心里默默念道:“全靠你了!”

整个下午,我一直在想怎么样才能对付紫僵,去山洞里找它?那无异于送羊肉入虎口,那里是他的主场,我主动去找他,怎么看都不占优势!我毕竟不是陈道一,有进洞劫杀紫僵的本事!

留在家里等他来?

也不行!

我家是我的主场不错,但是,在家里与紫僵一场大战,非将家拆了不可,再说了,这里除了我们家和盘大娘的家之外,树木疏落,不利于我用弩攻!

说白了,我得将紫僵钉住才能对付他!

将他钉在树上?他用力一挣能连树一起拨了,将他钉在院墙之上?他用力一蹭能将院墙蹭倒了!如果不能困住它,我的弩再强也没有用,因为弩杀不死他!

我想来想去,想到了六七里外的一处石场,那里山高石陡,四面都是石墙,如果能够用弩将他钉在石墙之上,就胜券在握了!最重要的是:战场是我选的,我占据了先发优势。

而且紫僵非来不可,因为我手里掌握着“落花洞女”呢!

我将想法与方圆一说,方圆连连点头,说这个方法不错,牵着紫僵的鼻子走,总比被他牵着鼻子走要好得多!

我本来想劝老妈先去临县避一避,等到我们解决了紫僵再接她老人家回来,老妈说什么也不愿意去,她说在她的心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就是我和陈乐,我们处于危险之中,她只能远远看着,那就像是将她的心放在油锅里一样煎熬,难受,别说是呆上一晚,她一刻也呆不了!非煎熬死不可!

没办法,我只好同意老妈一起去。

这一处石场处于山谷之中,三面都是石头形成的天然石壁,高有四五丈,地形原本十分复杂,不过因为石头多,被采石场看上了,将原本复杂的地形填平了,车子一直能够看到石场之中。

近四点的时候,我们到了石场,因为生意清淡,此时的石场之上一个工人也没有,碎石的机器分帆布给盖了起来,远远看上去就像是潜伏在那里的怪兽一样。

我将陈乐背到工人们临时歇息的工棚之中,让老妈和方圆照看着她,我则绕着工棚挂了十多只风铃做警报,又四面转了一圈,将这里的山形地貌都收进了眼里。

工棚的位置就在石壁的夹角处,正门对着来路,虽然不够开阔,却也是一处不错的存身之所,总不能让老妈和妹妹大晚上的吹冷风吧!

我掀开草帘,走了进去,见老妈和方圆都看着我,我嘿嘿笑着,一边咂巴着嘴道:“啧啧啧,这简直就是老天为我设置好的紫僵围猎场啊!”

说实话,我心里没有什么把握,但是我不想她们担忧。

老妈看看老妹,又看看我,神情有些恍惚,良久之后才想起来,打开了背包,取出三只保温盒道:“时间也不早了,咱们吃晚饭吧!”

说是晚饭,中午已经做好了,保温饭盒的效果很好,到现在还有余热呢!我递给方圆饭盒,自己也开始吃起来,老妈端着饭盒,却迟迟难以下咽,直到我看向她时,这才装模做样地扒拉了几口。

吃完了晚饭,天就黑下来了,初冬的夜黑得特别的早,就像是老天爷将门关上了,将星月都收进了门内,这乾坤大地,黑沉沉地一片。我站在工棚外,望向前方。

我们所在的石场虽然在山脚,相比于我们村来说仍然是高地,站在我的位置,抬眼前望,能将整个村子都收进眼底,此时的村子,家家都是灯火通明,唯有我们家,一片漆黑。

《一代宗师》里有这样一句台词“有一口气,点一盏灯,有灯,就有人!”

我家里没有人了,此时的我们,在七里外的石场,在一片黑暗的荒野之中。有人昏迷,有人担忧,而我,在紧张的氛围之中准备迎敌,我虽然看似轻松地坐在初冬的工棚外,额头却在冒汗!

我心想,此时紫僵应该已经出洞了吧?他是下山的路上还是已经到了我家门前?他站在我家门前,却没有闻到人气,应该会遁着人气往这边而来,说不定,他早就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呢!

再过三五分钟,就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出了一阵汗之后,我感觉全身由内往外发冷,这时候再被冷风一吹,就有些头晕,我接着一连打了四五个喷嚏,揉一揉鼻子,都感觉像是被冷风吹得红肿了!

正文卷 第670章:落荒而逃

这时候,就听老妈在工棚里面叫我:“烦啦,烦啦!”

我问道:“妈,怎么了?”

老妈问我:“你冷不冷啊,我给你带了外衣的,赶紧来披上!”

都什么时候了,冷与不冷有什么关系呢,我希望天再冷一些呢,这样才能够让我保持清醒。

“妈,我没事儿!”

过了一会儿。

“烦啦!”

我的眉头皱了皱“妈,又怎么了?”

老妈有些焦急地道:“乐乐好像要醒过来了!”

“那就打晕她!”我很快回过味来,老妈那么爱老妹,就算她拿砖头将自己砸晕也不能将陈乐给砸晕啊。

我顿了顿冲工棚道:“方圆,交给你了!”

“我?这个……”方圆很是慌乱:“我没有做过啊!”

我叹了一口气,挑开帘子进了工棚,工棚比外面还暗呢,我将眼睛瞪得不能再大了,依稀能看清老妈和方圆的影子,老妈就坐在干草上,将陈乐抱在怀里。

方圆蹲在一边,一手撑着地面,另一手拿一块砖头,犹豫着是不是往陈乐头上砸。

见我进来,方圆松了一口大气,将砖头递给了我,我接过来掂了掂,野外的石头比板砖要重得多,而且它的棱角很尖,还真有点不好把握。老妈看看我,又看看我手里的砖头,一脸担忧地道:“烦啦,可别将你妹妹给打傻了啊!”

我老妈一直觉得光耀门楣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打小她就是这么教我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我和妹妹打小没少挨打,但是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我们的头,估计就是担心将我们的傻了不能光耀门楣了……

但是我现在不读书了,算是废了,我没有读了,我妹妹还在读啊,于是,老妈就将光耀门楣的重担都落到了老妹的身上。

因此她很怕我将妹妹的脑袋打坏了!

这样我们陈家就没有一人能够出人头地了!

为了照顾老妈的情绪,我将砖头给扔了,好在除了简单粗暴地将人砸晕之外,我还有其它的办法将人弄晕,我从老妈的怀里接过陈乐,让她靠着我,我伸出右手,在她的颈项上摸着。

这时候,陈乐疲惫的声音响起:“哥,你摸我脖子干嘛啊?”

“没有,没有,我扶你起来呢!”我说道。

这时候我已经找到了颈动脉的位置了,手掌往下一切,便压住了颈动脉。

陈乐有些惶急地道:“哥,你掐我脖子干嘛啊!”

“哪有,我扶你起来呢!”我一边继续撒谎,手上的力道加重了几分,陈乐一阵干咳,声音嘶哑地问我:“哥,这是哪儿啊,都这么晚了,我的夫君怎么还不来接我啊……”

话还没有说完,她便昏迷了过去。

我将陈乐放倒在干草堆中,才要站起身,便听到风铃声大作。我的心里一紧,赶紧让方圆和老妈也躺在草地上。取出罗盘一看,此时的罗盘就像是被人安装了马达一样,指针飞快地转动着。

我赶紧将罗盘收了起来,罗盘转得那么快,情况已经十分明了了,紫僵来了,我半蹲在地,驾好了弩箭准备迎敌。

风铃响了一阵之后,突然间安静下来,就像是所有的风铃都被人用手握住,发不出来声音了一样,在极端压抑的气氛之中,突然间听到一声低吼,工棚的稻草帘子呼拉一声,被撕得粉碎,随后,一道腥臭气息,扑进了工棚之中。

老妈虽然紧紧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但还是没有忍住,尖叫出声了,方圆的眼中也满是惊恐之色,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法器。她的法器是一把桃木剑,用雷劈过的百年桃木所制,是我在本地一个古玩市淘来了,花了不到一千块。

这把从古董市场里淘来的桃木剑也深深地说明一个问题,同样是一样东西,放不同地方价值是不一样的,一块好看的石头,放在菜市场,一块钱也未必买得出来,但是放在珠宝店里,卖几百块也正常得很。

这柄雷劈桃木剑,放在古董市场里也许只值几百块,但是如果在法器拍卖行里,卖个一两万也正常,只会高,不会低。

桃木剑虽然不错,但是拿来对付紫僵还是有些驱狼吞虎的意思,此时握在方圆的手里,安慰大过实用价值!

紫僵身上挂着的草被追随在他身后的风吹散了,他的脚步十分沉重,黑暗中,一张老桔皮似的脸上,两只眼睛发着幽幽的蓝光,他的目光在工棚里扫了一圈,从我的身上移开,落到了陈乐的身上。

可能这家伙觉得我不足为虑,便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了落花洞女的身体,他迎着陈乐走了去。

工棚很小,跨上几步就能从一头走到另一头,此时见紫僵走向陈乐,我知道自己再不出手,就来不及了,一抬手,扣动扳机,就听铮地一声清响,铁箭便飞了出去!

铁箭刺入了紫僵的左胸,从后背透了出来,紫僵的身形一滞,口中低吼之声不绝于耳,也终于将注意力从落花洞女的身上移动到了我的身上,它一声大吼,向着我扑了来。

这时候,我第二支箭还没有上好,只好落荒而逃。

我虽然逃跑,但是没有跑多快,因为我得确认紫僵已经追了上来,如果他没有追上来,而是趁我逃走时对我方圆,老妈和乐乐他们下手,那不完蛋了嘛!

紫僵追出数十米,可能也意识到了与其啃我这根硬骨头还不如去草棚之中捡那三颗软柿子,于是他鼻子里哼哼几声,就准备往回走。

我又怎么会让他往回走呢?

此时我的箭已经上好了,快跑几步追到近前,冲紫僵的后背又是一弩。“扑!”那铁箭刺入僵尸的声音时发出沉闷的声响,与上一次一样,将紫僵射了一个对穿。

我发现一个异常情况,那就是,铁铁箭刺穿紫僵身体的时候,被射伤之处,跳动着淡蓝色的火焰,因为颜色十分浅,即使是深夜之中,不仔细看也看不清楚。

紫僵被连射两箭,十分痛苦,也十分愤怒,他嘶吼一声,一把将两支箭都扯了下来!

正文卷 第671章:致使拥抱

紫僵将两根铁箭扔在地上。

慢慢地转过身上,眼中的两点萤光,直直地看着我。

看得出来,这一次,他将全部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我的身上,估计不杀死我,都不会回头看工棚一眼了!

这正合我意。

在他瞪我的时候,我一边回瞪着他,手上可是丝毫也没有停,已经装好了一支箭。

“吼……”在紫僵的吼声之中,我感觉一股冷风吹面生寒,然后眼前人影一晃,在黑暗中拖出一条长长的残影,僵尸的等级越高,速度就越快,凶尸虽然看起来凶恶,但是因为他的速度比普通人慢得多,因此没有那么可怕,黑毛僵尸与白老僵尸的速度仍旧比普通人慢些,但是紫僵就不一样,它的速度,相当于世人中的长跑运动员!

比一般人要快!

转眼之间,紫僵就与我拉近了四五米,这时候的我,已经来不及多想了,回手就是一弩,满以为这一弩能够的挡一挡紫僵,但是因为心慌意乱,竟然特么的射偏了!

看着铁箭贴着紫僵的面颊飞过,我心说完了完了,紫僵的速度本来就比我快,我这时候还一弩失效,麻烦了!

我拨腿就跑。

也是在与僵尸的一追一跑之中,我才体会到,人的潜力真的是无限的,我感觉我当时奔跑的速度,绝对达到了国家级运动员的标准,问题的关键时,我不是在平坦的跑道上,而是在满是碎石的荒野啊!

有时候,我感觉我都跑了好几步,脑子才追上来,从而对脚下意识地举动赞叹不已,这一脚踩得秒,这一步迈得巧!跑了两分多钟,我还能始终与紫僵保持了四五米的距离!

这时候,我已经上好了第四支弩,跑着跑着,我突然纵身一跃,来了一个回马望月,如果是弓的话,这回马望月就使不出来,除非我在马上,有借力之处,但是弩就不一样了,我只需扣动扳机就行!

我跃到半空中,回过头来,扣动扳机,铁箭刺入了紫僵的小腹。

紫僵中箭之后,速度总算放慢下来,不过也只是短短一瞬而已,他只是看了铁箭一眼,又向我追来。我只得继续跑,紫僵这么快就追上来,这么短的时间里,我可没本事上好第二支箭!

一摸箭筒,我感觉弩箭明显地少了许多,造弩时打了十二支箭,刚才一口气就用了五支,不能再浪费了!想到这里,我一边跑,一边向着石壁靠近而去。

其中有两次因为紫僵靠得太近,我不得不用弩箭迫退它,等到我的后背贴着石壁是,已经只剩下三支铁箭了!

真的不能再浪费了,再浪费就不够了!

眼见得紫僵追到近前,我贴着石壁往前跑,也引得它离石壁越来越近,然后突然停下,单手抬弩,扣动扳机!

“扑!”

“咣”

第一声是铁箭刺穿紫僵手臂的声音,第二声,是铁箭箭头与石头相撞的声音,虽然距离有点远,总算是将紫僵的一只手臂钉在了石壁之上。

这么点小伤对紫僵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他甚至都没有看一眼自被刺穿的手臂,他在往前挣动受到了牵制,这才看向自己被钉在石壁上的手,他恼怒地一甩手臂,没有挣脱,于是便用左手去拨被钉住的右手。

这怎么行,好容易才将这王八蛋给钉在石壁上呢!我赶紧上弦,在它的左手还没有抓住右手手臂,又是一弩,将他的左边肩膀钉在了树上,左手肩膀被钉,紫僵一时间发不了力,恨恨有声。

我大受鼓舞,紫僵的两只手都被钉在了石壁之上,只要再将他的脖子和双脚都钉住,他就是案上鱼肉,任我宰割了!

我伸手摸向箭壶,顿时傻眼了,箭壶之中,只剩下了一支铁箭!我上好了弩,指着紫僵,心说射哪里呢?只有这一次机会,必须要命中要害,杀死紫僵,不然的话,倒老霉的就是我们!

头?头是六阳之首,无论于人于僵尸,都是最紧要的要害,但是,头骨也是人身上最硬之处,如果射死了紫僵还好,如果射不死的话,弩箭虽然威力强大,即使能够射穿颅骨,也不能将之钉在墙上!

颈项?颈项是人身上最为脆弱的地方,于是可能一击致命,但对于僵尸来说并不是这样!好处是可以将紫僵钉在石壁之上,让它动弹不得!

射哪儿呢?

弩箭在紫僵的头颈之间游动着,我一时之间也难以决断!

卡!在紫僵的剧烈挣扎之中,石壁竟然裂开了一道口子,铁箭松动,紫僵其中一只手已经恢复自由了!我心知再不下决定就要错失机会了,冲着紫僵的脖子就是一箭。

“扑”

铁刺刺穿了紫僵的脖子,将它钉在了墙上。

我快速地向着紫僵靠近过去。

紫僵此时只有带着箭伤的左手能活动,见我靠近,不停地向我挥舞着,似乎在说,不要再来,再我来我掐死你!

都这时候了,我还会怕你一只爪子么!

我冲上前去,将他的左手按在墙上,用钉尸钉钉住了,然后取出一把小刀,去割紫僵的头颅!自从紫禁山事件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割下头颅,是对付僵尸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法刀往前一刺,刺入了紫僵的脖子,然后往两边拉,很快地,紫僵地脖子便被拉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都能够看到颈椎的蠕动了。不过换个角度,紫僵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脖子被切割,那情形也蛮残忍的!

紫僵冲我大吼,张嘴想要咬我,无奈隔着一只铁箭,他无法低头,除了将一些僵尸涎水喷在我的脸上,他什么也做不到!

此时,紫僵的脖子被我切得只剩下一根颈椎与脑袋相连,这时候无论我从左往右还是从右往左,只需要轻轻一扳,就能够将他的头颅给扳下来,僵尸王的头颅被扳下之后身体还能活下去,紫僵应该混有达到那个境界吧!

想到这里,我伸出的手,已经按在了紫僵左边的脑门上,我还没有开始发力呢,就听卡卡两声,紫僵的右手挣脱了铁剑,抱住了我!

正文卷 第672章:拆家

我的脑袋里嗡地一下。

皮宏德在《赶尸纪要》里再三说过一句话:宁愿被僵尸咬,不愿意被僵尸抱!

意思就是:被僵尸咬上一口还有得救,毕竟道家有很多拨毒的方法,但是,如果被僵尸抱住了,那就麻烦了,因为他非得将你撕碎了不可!

到那时,根本无可救药!

也怪我大意了,以为将紫僵钉在了石壁之上,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殊不知紫僵的力量奇大,挣脱铁箭,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此时终于自食恶果了!

紫僵挣脱了铁箭,抱住了我!

不过紫僵这一抱,只是下意识地动作,并没有立即就将指甲刺入我的身体!

这让我的心底又燃起了一丝希望,它再起念伤我,起码得好几秒钟,如果在这几秒钟内我能够让他断头,他就伤不了我了!

想到这里,我手上发力,猛地往一旁一扳,将紫僵仅剩颈椎支撑的头颅给扳了下来。

与此同时,我能够真切地感应到紫僵搭在我后背上的爪子在收紧,不过我将紫僵的头颅扳下来之后,紫僵的爪子也松了下来!

好险啊!我抹了一把从紫僵腔子里喷出来的污浊之物,只要我刚才的动作再慢上两三秒,紫僵的爪子就会从我的后背刺入,如果力量轻的话,只是伤到肌肉,如果力量再重些,就有可能刺破内脏……

我歇息了好一会儿,这才将紫僵的尸体推到一边,往回走去。紫僵的头颅被我扳断之后,滚落到了数米外的山沟里,虽然双目圆瞪,嘴巴还在一张一合地做咬人状,但是动作却是越来越慢……

我这时候哪里有时间理会它,将弩往肩膀上一扛,往回走去,走了几步,才感觉前胸后背都是凉飕飕的,本来穿得就单薄,衣服又被汗水浸湿了,这时候被冷风一吹,能不冷吗?

我快步往工棚而去。

在靠近工棚的时候,就听一个变了音的女声颤抖地问道:“谁?”

我应道:“方圆,是我!”

方圆从工棚里走了出来,看看我,又看看我的身后,惊疑不定地问道:“紫僵呢?”

我双手裹在胸前道:“在后面——”方圆惊恐地问向我身后时,我接着解释道:“它的头已经被我扳下来了,如果追来,也不会这么快的!”

“哦哦哦……”方圆的状态终于恢复了一些,看着我说道:“那——可以点火了吗?”在黑暗里呆了将近一个钟了,别说是方圆,我都有些不适应了,人毕竟是趋向光明的生物。

方圆抱来一捆柴禾,点起了火,工棚里顿时亮堂一片,被紫僵闯过的工棚里有些混乱,稻草,枯枝,乱石到处都是,老妈抱着妹妹坐在草堆之上,神情中有着难得一见的刚毅,听说我已经杀死了紫僵,老妈大喜过望,却仍旧坐在原地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多大的变化,嘴里喃喃地道:“太好了,那太好了!”

老妈有些懵了。

我和方圆一起,将老妈和妹妹扶到了火堆前,有火暖和身子,大家的状态好了许多,尤其是我,简直感觉像是从冰天雪地的北极回到了春暖花开的海一样。

火在烤暖我的身体,也烘干了衣服,这时候将外套往身上一披,就是夜风再冷一些,也觉得没有什么了。

过了一会儿,陈乐醒了过来,因为紫僵已经死了,对她的影响力也消失了,因此,她已经恢复了正常,她看看我,看看老妈,又看看我们所处的环境,迷惑而又吃力地问道:“妈,哥,我们家被拆了吗?”

见乐乐终于恢复正常,老妈终于从懵懂之中惊醒了过来,抱住我和乐乐,放声大哭。

陈乐从老妈的怀里坐起,反过来拍着老妈的肩膀道:“妈,别哭了,房子没有了就没有了吧,咱们去城里租房去,要是没钱,我去找份兼职……”陈乐说到这里呆了一呆,惊问道:“哥,房子被拆了,我的作业你救出来了没?”

我皱眉道:“乐乐,谁告诉你房子被拆了啊?”

“没拆?没拆咱们怎么会住在草棚里啊?”

“没拆老妈怎么哭得那么伤心啊?”

这个……我一时间还真解释不清楚,递给她一块面包道:“饿了吧,饿了先吃点东西吧!”先将她的嘴堵住再说吧!

好一会儿,老妈才扯住了哭,她一把抓住我和妹妹地手道:“没事了,没事了,已经没事了……”说着眼泪又流了下来,对方圆千恩万谢的,说刚刚在草棚之中多亏了方圆安慰她,不然她就崩溃了……

我召来了越野车,将神情激动和不明所以的陈乐留在了车里,我和方圆去处理紫僵的尸体。才走出没几步,老妈又哭了起来:“乐乐啊,我差点都见不到你了……”

陈乐道:“妈,你先别忙着哭啊,我都被你急死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咱们怎么会在石场的草棚里?”

我和方圆在山沟里找到了紫僵的头颅,这时候早已经不动了,瞪着眼,张着嘴,头发与嘴角都结了霜!我揪住它的一缕头发,将它提了起来。紫僵的头颅或许还在山沟里滚了几滚,它的身体却是半点也没有移动,被我放倒时是什么样,这时候还是什么样!

刚才没有细细地打量紫僵,这时候再一看,他的身形很短,一米五四的样子,脸皮就像是干桔皮一样,但是从脸型看来,有点猥琐,与本地人有很大的区别。

这样一具尸体,说是不可一世的紫僵,还真叫人无法相信!

就他这副尊容,死了一了百了,活着的时候估计连媳妇都娶不到!

在紫僵的身上翻找时,我们找出来一只军绿色的水壶,那种只有在抗战时期才用的铜水壶,在他的口袋里,还搜出来几只弹壳,我心说这家伙不会是民国时期的人吗?

算下来不满百年,这家伙就已经修成紫僵了,也算很厉害了!

不过,这家伙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是中国人,倒是有八分像是膏药国人!

正文卷 第673章:没事就好

这时候就听方圆道:“师兄,你过来看!”

就见方圆托着紫僵的一只手,那手就像是风干的腊肉一样,呈现紫黑之色,长长的指甲就像是用墨汁染过一样。

我问道:“僵尸手怎么了?”

方圆将紫僵那脏烂得已经看不出原色的衣袖往上撸起,露出了紫僵的手臂,在紫僵的手臂之上,似乎印有什么图案。我走上前,捧起紫僵的手来看,这才发现,那图案是一朵菊花的模样。

只是因为紫僵的皮肤日渐干枯,纹在其上的菊花图案也缩到了一起,远远望去,还以为是人颗铜钱大小的黑痣呢!

见到菊花时,我就已经确定了,这个矮小而丑陋的家伙就是膏药国人,膏药国人以菊为国花,也只有他们,才会将菊花刺在身上!我将已知的信息汇总了一下:这只紫僵是膏药国人,他是抗战时期的侵略者(军用水壶和空弹壳可以做证!)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了紫僵,我猜测是731的实验品之一,因为没有游尸肉的催化,单靠生化药物的作用,花了足足七八十年才变成紫僵!

在他身上能够找到的线索目前就这么多了!我寻思着明天去僵尸洞里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到更有价值的线索,我招呼方圆道:“找些干柴来,将它烧了吧!”

这么一具又自臭又硬的尸体,被点着之后浓烟硬是升腾了两个多钟,这得污染多少空气啊!

因为在荒野之中,我们也不敢还没有熄火就离开,万一将山点燃就罪过大了!一直到紫僵被烧成了焦炭,这才回到车上。

元思思见我们靠近,自动开锁了,老妈和乐乐已经睡着了,有轻轻的鼾声响起,我脱下外套给她们盖上,冲越野车道:“元思思,走吧!”

车子摇晃了一路,将老妈和陈乐摇醒了,也省了我们去扶了,各回各屋,睡大觉!

我正睡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就听门外十分人声沓杂,我心说怎么回事啊,莫非村民们见我们一整晚没事儿,很不开心,来闹事来了?来吧,来吧,连紫僵都被干掉了,我还怕谁来啊!

想到这里我的心神又放松下来,不过,那声音实在是太响,就像是蚊子一样在耳边嗡嗡嗡地响过不停,无可回避,我有些恼火了,霍地坐起,大手一挥:“滚开!”

就听一声惊呼。

我睁眼看时,这才知道,原来是老妈为我端来了一盆洗脸水,我这么一挥手,将洗脸水打飞了,撒了一地。

我赶忙道歉道:“妈,对不起了啊,我不是故意的!”

老妈点头道:“你先擦把脸吧!”将洗脸帕递给我,便去找拖把去了。

我用湿脸帕擦了一把脸,顿时觉得清醒不少,沓杂声并没有随着我清醒而消失,反而越来越响了,我看着正拖地的老妈问道:“妈,出什么事了,外面怎么那么吵啊!”

老妈柱着拖把,叹了一口气地说道:“还能有什么事啊!这是乡亲们来看热闹了呢,看咱们陈家人有没有死绝呢!”老妈说到这里显得很是恼火,低下头继续拖地了。

这些人平时干农活都没有这么努力过,为了看热闹也是拼了,早上六点半就起来了,围在我家门口。只不过我家房门紧闭,他们又不好上前敲门来问我们是死了还是活着,就站在院门外议论纷纷呢!

老妹和方圆平时起得晚,这时候还没有醒呢,只有老妈一个人醒了来,而她又是个很不会来事的主儿,于是自己忙自己的,也不理会外面的人,她见我脸有些脏,就打了水想帮我擦擦,谁知道还没有开始擦呢,就被我连盆都掀翻了。

老妈拖也了地,对我说道:“烦啦,你先躺会儿,我去给你们做早餐啊!”

老妈走后,我便从床上爬了起来,从床上爬起时,我感觉椎背有些疼,不过我也没怎么在意,心说昨天命都差点拼去半条,这会儿身体酸疼那是正常反应!

我穿上衣服,走到堂屋,拨开了门闩,便将门拉了开来,我用手挡住屋外的强光,眯缝着眼睛望向门外,院子外面,围有二三十人,他们见房门毫无征兆地打开,都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等到看清楚是我的时候,这才站住了。

我就着杯子里的茶水嗽了嗽口,吐在台阶外面道:“各位父老乡亲,大叔大伯,婶子老姐们,你们一大清早地都不用忙啊?围在我家门口,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没什么……”南瓜叔陪着笑:“路过,路过,我去地里转了一圈,路过这儿……”

“是吗?”我看向众人:“莫非你们都是路过这里,不能这么巧啊……”

“咳咳咳……”

我的声音冷了下来:“我看你们不是路过这里,是想看看我家有没有封门绝户吧!昨天我没有将乐乐送上山,洞主应该连夜来我们家找麻烦了,洞主多厉害啊,身体强逾钢铁,又力大无穷,普通人在他的眼里就像是纸片也似的,你们一大早赶来,本来的场景应该是——在院子外面就能够闻到血腥味道了,推门进来,我们陈家人早已经尸横于舍,运气好的,还能留个全尸,运气不好的,已经被撕成十块八块了……”

“抱歉啊!”我将茶杯放在窗台上,冲众人拱手道:“抱歉,抱歉啊,让大家失望了,我们陈家,什么事情也没有,不仅我和我妈没事儿,我妹妹的憶症也好了……”

“不是,不是,小烦你误会啦,我们就是过来看看,过来看看……”村民们十分难堪。

说来说去,不还是来看我们陈家有没有封门绝户的嘛“对啊,过来看看啊!”我向众人招手道:“南瓜叔,秋婶,还有马伯,都来了,不进门看看吗?”

我的邀请,让几位老人很是为难,他们也不知道这时候应该进门看看还是就此告辞。其中马伯硬着头皮走上前来,看着我说道:“小烦,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啊……”

正文卷 第674章:非亲非故

我这人天生不喜欢与人客套,尤其是在讨厌一个人之后。

这位马伯年纪大,资历老,平时都是笑嘻嘻的,是村里的老好人。这么说吧,就算哪一天我们村出了一个杀人狂魔,发誓要把村里人杀光,他也会最后一个杀马伯,让他活得比别人长一些!

但是,就这么一个老好人,竟然也来看我们家的热闹了。

我在门口站住了,不准备将他往屋里领。

马伯见我不往前走,总不好越过我进到屋里,他站在我的身后,探头往里望去,此时老妈在做早餐,厨房里有炊烟冒出,老妹在扫地,她应该是从老妈那里听说了整个事情的经过,此时冷着一张脸,连看都没有看马伯一眼!不仅如此,还故意将桌椅板凳弄得山响,指着窜过的老鼠大骂道“贼老鼠,别往家里跑,小心我一扫帚打死你!”

这丫头,比我还要爱憎分明呢,心里不爽,立即就会让你知道。

老妹这话,明着是骂老鼠,实则是骂马伯呢,马伯下意识地摸了摸脑袋,站住了,估计他心里也明白了,陈家看来不能进了,这一进门,非得祖宗十八代都被人骂了不可。

见马伯回过味来,我反而将他往屋里让:“马伯,进屋坐坐,喝杯茶呗!”

马伯连连摇头:“不必了,不必了,我站着就好……”马伯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迟疑了一会儿开口问道:“小烦啦,昨天乐乐没有‘抬喜’按理说洞主应该上门讨人才对,但是……”

马伯的疑问,也是所有人的疑问,大家的目光都看向我,等着我的回答。

马伯不亏是人老成精啊,‘封门绝户’四个字,被他用‘讨人’轻飘飘地遮掩了过去,不过时候我也懒得计较这些,我搬了一张椅子坐下道:“……昨天洞主确实上门来了!不过我与他一通长聊之后,他就改变主意了……”

“长聊”“改变主意!”马伯就像是听天方夜谭一样,疑问道:“怎么就——改变主意了啊!”

“我根他说啊!”我紧盯着马伯,微笑道:“我跟洞主说,我妹妹虽然长得不错,但是却不如马伯您的孙女漂亮,让洞主去娶你的孙女儿!”

马伯听到这里身形一晃,颤声问道:“洞主答应了!”

“答应了啊!”

见马伯的脸都有些扭曲了,我哈哈大笑起来,这以长时间以来,就数这时候最为畅快了,我开怀大笑,马伯却越来越紧张,他试图从我的表情里看出些什么,却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他有些底气不足地道:“小烦啊,你是骗我的吧……?”

我走到马伯面前,一脸严肃地看着他,指了指自己的脸道:“马伯你看我这样子,像是在骗你吗?”

“这这这……”

见马伯的心弦都快要繃断了,我突然又笑了起来,拍了拍马伯的肩膀道:“马伯,吓着了吧,别害怕,我刚才的话,都是骗你的,洞主是紫僵,紫僵不会说话,我怎么会与他聊天呢,哈哈哈哈……”

听我这么说,马伯长吁了一口气,见我笑得前仰后合,马伯的脸上也慢慢地露出了笑容,他陪笑道:“那,那洞主到底有没有来你们家讨人啊?”

“来了!”我笑着擂了马伯一圈,他一把老骨头了,根本经受不起我的“亲昵”动作,往后退了一步,一边咳了好几声。

“来了!洞主迎娶落花洞女,这是很严肃的事情嘛,落花洞女没到,洞主怎么能不来兴师问罪呢?按照常规操作,他会杀死我,方圆和我妈,然后将我妹妹迎进山洞!”

马伯下意识地点点头,仿佛在说:“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不过啊!”我的目光扫过全场,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我身上这后,我端起一杯茶喝了,冲屋里问道:“妈,早餐煮好了吗?”

厨房传来老妈的回应:“马上就好了!”

我摸了摸肚子道:“有点饿了!”就准备往屋里走。这时候马伯再也忍不住了,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急切地问道:“不过怎么了?”

“不过啊!”我推开了马伯的手道:“不过紫僵被我杀死了!”

“啊!——”不仅是马伯,连院子外面的人都惊呼出声,很显然,我这话比我刚刚跟马伯说我与紫僵聊天还让人难以置信,马伯苦着一张老脸道:“小烦啦,你就别逗我们了,快将真实情况告诉我吧!”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不满地说道:“骗你们也不相信,跟你们说真话也不相信,你们到底想要怎么样啊”恰好这时候老妈将米线端上了桌,叫我们吃早餐,我转身将门关上了:“爱信不信,小爷我要吃早餐了,再见吧各位!”

说完,我不再理会外面的人,挑了一筷子米线,就往嘴里送。

“小烦啊,小烦啊,快将真实情况告诉我们吧,也让我们安心啊!……”对于马伯和门外村民们的叫喊声,我不加理会,埋头吃米线。这些人叫了一会儿,见我们不理会,便四散而去了。

见外面安静下来,陈乐放下了筷子,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们道:“哥,妈,方圆,对不起啊,我给大家添麻烦了!”

老妈安慰陈乐道:“乐乐,这是你命里的劫数,好在已经过去了,我和你哥倒没什么啊,你要谢,就谢谢你方圆姐,她与你非亲非故地,为你冒了那么大的风险,太难得了!”

陈乐看向方圆,嘻嘻笑道:“方圆姐,我妈说你和我非亲非故的,那咱们就做亲戚呗,好不?”

方圆楞住:“亲戚哪有说做就能做的啊?”

“能做啊!”陈乐一脸认真地道:“你做我嫂子,可不就与我做了亲戚了么……”

方圆一张脸顿时如红布一般,赶紧阻拦道:“乐乐,你可别胡说啊,你再胡说,我可要生气了!……”

陈乐指着方圆的脸道:“你哪有生气,明明只是害羞好嘛……瞧,脸都红了……”

这么一说,方圆的脸更红了。

正文卷 第675章:我信你个鬼!

方圆的脸更红了。

我心说我要是不阻止的话,方圆的脸怕是要着火了。

我将脸一板,瞪了陈乐一眼道:“乐乐,这样可不行啊,方圆好心好意地帮你,到头来你还捉弄她,这是恩将仇报知道吗?”

老妈看了我一眼,仿佛在说“恩将仇报?这话言重了吧!”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起身默默收拾碗筷。

我冲老妈的背影喊道:“妈,难得有空,我想带妹妹出去散散心!”

老妈还没有回答呢,陈乐看着我,不满地说道:“哥,我有说要跟你……”我踩了她一脚,示威似地扬起拳头道:“闭嘴!”

这时候老妈应道:“好啊,记得吃下午饭的时候回来啊!”还要给我和妹零花钱,被我严肃地拒绝了,我都工作一年多了,哪里还能够用家里的钱啊!

我和乐乐虽然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多年,但是说实话,我们不是一路人,我喜欢温婉安静的女子,但是乐乐显然不是,她大大咧咧而且脾气暴躁,我们呆不了一个钟,就得吵起来。

因此,从小到大我们都是各玩各的,谁也不招惹谁,这一次我说要带她出去散心,她下意识地就要反驳,很显然,与我呆一起,她也不痛快,难得的一个周日,她还得打游戏,约同学呢!

但是我们现在聚少离多,她不好驳了我的面子。

吃完了早餐,我们往山上走去。

陈乐有些疑惑问道:“哥,咱们没事儿往山上跑干嘛啊?”

我嘿嘿一笑,指着半山坡道:“这不嘛……你的夫君在半山腰上有一套山洞别墅,如今他死了,别墅咱们得收回来啊!”

陈乐顿时恼了,声音提搞了八分:“哥,这事儿可不能这么说,你再说我要生气了啊!”

我也觉得这话有些过火了,连陪了几个不是,让方圆在这里陪着陈乐,我自己进山洞去看,在山洞里转了一圈,除了一些人和动物的骸骨和满洞的臭味,什么都没有发现。我便捂着鼻子出来了。

陈乐见我灰头土脸的,也就不再生气了。

我站在平石上,往下望去,但见苍松翠柏,奇石山瀑,景色怡人,陈乐却是无心赏景,看着我说道:“哥,要不咱们下山去吧,一想到身后的山洞里有紫僵,我的心就碰碰碰地跳!”

我没有理会她,而是指着眼前的风景问道:“陈乐,这里风景怎么样?”

“咳咳咳,还好吧!”陈乐应付着。

我踏前两步,到了陈乐的面前:“跟哥说说,你来过这里吗?”

“没没,哪有……”陈乐连连否认。

“我是你哥,你实话跟我说,到底有没有来过这里?”我的语气加重了几分。

“没有……”陈乐的声音有些迟疑。

“你来过!”我紧盯着陈乐。

“没……”陈乐避开了我的目光。

我不再说话,只是盯着陈乐看,陈乐终于受逼不过,开口承认道:“没错,我来过,行了吧……”

我点点头:“而且是晚上来的,对不对?”

陈乐惊呼道“哥,你怎么知道?”

我心说这不是废话么?如果你不是晚上来的,又怎么会被紫僵看上呢!虽说紫僵选落花洞女,但是那都是就近选,不会隔着一个村子选中陈乐,除非陈乐过来这里,被紫僵洞主看上了!

白天来紫僵发现不了,因此它不能出洞,那就只能是晚上了!

“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我的语气变成沉重起来:“乐乐,这里离你们学校有十多里路,你跟我说说,为什么来这里?”

“呃……”

我将眼一板,眯缝起眼睛问道:“陈乐,你得将真相告诉我,这不但关系你的安危,还关系咱妈的安危,老妈辛辛苦苦地我们养这么大,一天福都没有享过,你忍心将她置于危险之中吗?”

这话终于击破了陈乐的心防,她支支吾吾地说道:“没错,我确实,确实是来过这里……”

在我的逼问之下,陈乐终于将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她跟我说他们班里有一个男孩子追他,都两学期了,她对那男孩也不反感,因此没有刻意地回避。

就在一个多月以前,男孩突然对她表白了,她这才知道害怕,她今年才十七岁,只想好好学习,然后考个好学校,没有想和谁谈男女朋友,于是,陈乐就拒绝了那男孩。

男孩很生气,纠缠了她将近一个月,闹到了陈乐班级,天天喝醉酒来陈乐的宿舍楼下撒酒疯,还扬言要自杀,陈乐十分痛苦,但是因为怕老妈知道她早恋的事情,一直没跟家里说。

闹了那么久,男孩终于消停了一些了,有一天放学他找到陈乐,说他要走了,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听到这里陈乐很开心,这一个月以来,她都快被男孩折腾疯了,同学的怀疑,老师的质问,她觉得自己每天从一起床开始,就被架在火上烤,一直到放学,这才找回一些自己,听说男孩要走了,她有一种苦难终于到头了的感觉。

男孩着说,他觉得陈乐不应该对她那么绝情,因为他用情如此之深,他在一个地方埋了一样东西,如果陈乐能在晚上十二点钟找到,他就相信陈乐对他没有哪怕一点感情,他就可以死心塌地地离开了!

这话放在成人世界里,当事人肯定冲口而出“小王八蛋坏得很,老子信你奶,奶个熊!”

但是高中生就不一样,他们不知道人心险恶……

脑回路也没有那么多的道道……

陈乐觉得,既然我证明了我不喜欢他就能摆脱他的纠缠,那我就去证明吧!于是便去寻找男孩埋下的定位器,她也是胆大,一个人横穿岑城的街道,上了山来找。

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她终于找到了定位器,本来想在第二天还给那男孩的,告诉他她自己做了,希望男孩信有承诺,不再来纠缠她,等到上裹之后,她才知道,男孩于前一天放学之前就办好了退学手续,今天已经不必来上学了……

陈乐说到这里,从口袋里取出一只瓶盖大小的黑色圆球,递到了我的手上。

正文卷 第676章:水鬼,看清楚了吗?

像这种黑色圆球状的定位器,我也买过,一般的电脑器材店里都有得买。一两百块一枚。

我初做赶尸匠的时候总担心尸体尸变然后跑了,因此在赶尸的时候都往尸体身上搁上一枚,后来发现没有什么用,关键也费钱,买定位器得一百多,还得买张电话卡,不然的话,距离一远就没有办法定位了。

我这人记性又不好,每一次将尸体赶到地头忘了取定位器,觉得这样很浪费,就没有继续了。

圆球上面有一处防水保护塑料,将之抠开,就能够看到开关,摁开了开关,有一个蓝色的小灯会闪上几闪,然后熄灭,这表明定位器已经打开了,这时候只要打开相应的手机app,等到app上的信号灯变亮,就连接上了。

app上还对接了百度地图,因此,按图索骥即可。

“我没想到,我没有想到……”陈乐的眼中有痛苦之色:“我只是不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竟然要害死我!”

现在社会发展快了,变,态也越来越年轻了,他们以自我为中心,不计后果,肆意妄为,陈乐不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就认定了既然我得不到,谁也别想得到……

于是他耍了个小伎俩,将陈乐骗来了山上,让她做落花洞女!

我将定位器扔在地上,看着陈乐道:“告诉我他的名字?”

陈乐迟疑了一下道:“他的名字叫唐建华!”

定位器摔在地上,碎了,从其中飞出一张小纸条,方圆将纸条捡起,递到了我的手里,我展开一看,眼睛都红了,那纸条上只写了六个字“陈乐,你去死吧!”

如果说此前都是猜测的话,这就是明证了!

陈乐也看到了,她的嘴唇有些颤抖“……他,他,他竟然真的要害死我……”

我将纸条揉做一团,抛向了山下的灌木丛,紫僵固然可怕,人心却更可怕,从盘美莲被好友骗做落花洞女到现在我妹妹陈乐也差点被她的同学害得做了落花洞女,这两件事中,紫僵只是工具而已,真正恶的是人心!

我拍了拍陈乐的肩膀道:“妹妹,你放心吧,欺辱你的人,我必定让他付出代价!”

阿顺庄是岑城的西邻,这里的肥牛在西南地区十分有名,因此,如果你驱车路过阿顺庄的话,一路上都会看到半百的老人手里提着一根柳枝鞭,而在他的身后,有十多头甚至是数十头岭南黄牛。

阿顺庄中学是附近有名的中学,之所以有名,几乎每年高考,学校都有学生考和清华或者是北大,以至于有外地的父母特意托关系将自家儿女送到阿顺庄中学上学。

我们的车子停在阿顺庄中学的时候已经下午五点半了,下课铃声响起,学生们从课堂上蜂涌而出,我和方圆打饭的时候食堂里还不见人,等到我们买了饭,打好汤之后,食堂就围满了人。

说话声,打闹声响成一片,我和方圆即使是面对对,都得大声说话才听得清了,我们吃到一半的时候,右前方坐了一个年轻人,他留着长发,每一次低头再抬头时,不将头发甩上去都看不到人,只能看到自己的头发,他的脸很长,眼窝有眼下陷,皮肤很黑,看人的时候总带着几分挑衅的意味!

唐建华!

在西南地区,你只要看一个人皮肤很黑,那就可以判定,这家伙十有八九是少数民族,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民族而已!唐建华一边吃着饭,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仿佛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他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情呢?

应该是想起都过辽么多天,陈乐已经被当做落花洞女送进山洞了吧!陈乐,你拒绝我,这就是你应有的下场!光是想想还不够,唐建华掏出了手机,拨通了号码。

不一会儿,电话里响起一个声音:“建华,都到了阿顺庄中学的大佬,将来是要考北大清华的,这会儿主动联系我这个学渣,真是让人感动涕零啊!……”

唐建华与电话那头的人寒暄了几句,问道:“哥们,最后陈乐怎么样啊?”

“哎呀,有心了,还对陈大美女念念不忘呢!”电话那头的人酸酸地说道:“不过你怕是要失望了,你离开的这段日子,陈大美女过得很开心,大前天的摸底考试还超常发挥,从千年老二爬到了第一名呢!”

“哦!”唐建华的表情有些小失望:“这么说她很好?”

“好,好得不得了,比你在时好一百倍!”

唐建华不甘心,又问道:“今天是星期一,陈乐来上学了吗?”

“来了啊!比我还早呢!”电话那头的人说道。

“哦!”唐建华难掩失望,连话都懒得多说了,只是说了句“我有事要忙,有空聊啊!”就将电话给挂断了。收起手机之后,唐建华将饭盒往桌上一甩,大骂一声“你大爷!”大步走出了食堂。

这时候,我也吃得差不多了,我将筷子一放,冲方圆道:“你慢慢吃,我出去走走!”我才走到门口,方圆也放下筷子,走了出来,看向我用目光询问“人呢?”

我指了指假山下面:“在那儿呢!”

唐建华结就坐在假山后面的水池边上,他的神情十分愤怒,突然间伸手一抄,从水里抄出来一条观赏锦鲤来,对着张大嘴巴的锦鲤吼叫道:“我让你不死,我让你不死!”

唐建华一边吼叫一边将手收紧,竟然将锦鲤捏碎了。

见有同学看向自己,这才松了手,任锦鲤的尸体落回水池,匆匆地去了。

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路灯却没有打开,除了教室和宿舍的灯亮着,四下里一片黑暗。

我弹了弹手中的空水瓶,问道:“水鬼,看清楚了吗?”

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里:“看清楚了!”

从石场回来之后,我便将老些恶鬼打发回了乱葬岗,只留下了这只淹死鬼,之所以留下他,就是为了对付唐建华而来,他差点害死我全家,我岂能轻饶了他?

我不能亲自动手,只好假托水鬼之手了!

正文卷 第677章:人恒杀之

我将水瓶的瓶盖打开,在水池里灌了一些水,一撒手,水瓶便沉入了水底。

“去吧!”我说道。

矿泉水瓶动了动,从其中窜出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那东西一出现,水池里的观赏金鱼就像是见了鬼一样四散逃窜,一下子将池水搅浑了。

等到池水清一些的时候,我隐约看到一道黑影从送水管钻了进去……

我和方圆没有继续留在校园,而是就近打了一家旅店住下。

中学周围的旅店虽然不像大学周围旅店那么明目张胆,但是其间的意思也是大差不差的,一条幽深的小巷,上到二楼的时候,老板娘就坐在门口磕瓜子呢。

我说住店。老板娘上上下下地将我打量了一遍,伸出一个手掌道:“50!”

“这么贵啊,30怎么样?”

“35”

“30”

“30要压身份证,35不要压身份证!”

我心说好吧,你赢了,那就35,我付了钱,老板娘递给我一串钥匙,指着楼梯道:“五楼502,有什么事情打内线电话啊!”便继续磕瓜子了。

上到三楼,方圆压低了声音道:“她不会,她不会将咱们当成来开房的学生了吧?”

“那你以为呢?”我撇了方圆一眼,人家就指着阿顺庄的学生们吃呢!

房间虽然小,总算还干净,有洗手间,有电视,还有成人动作指导片呢,我拉开窗帘,窗户正对着校园,现在时间是七点钟,正晚自习呢,灯火下一个个安静的身影,让人看了也生奋发之心!

好吧,我还是奋发看电视吧!

看着两集电视,再看时间,一晃眼已经十点半了,教室的灯火已经熄灭,宿舍大楼人影憧憧,有大声喊话的,有唱歌的,有哈哈大笑的,紧张的学习生涯,也只有九点到十一点的时间属于他们的,自然得好好释放自己了,不然的话,等到十一点一过,宿舍就要熄灯了,而熄灯之后,走廊里会有老师巡夜,再吵是要被记过的。

我叫了两份宵夜,和方圆分桌而坐,一边吃着炒粉一边喝着小酒。

我发现学校附近的小吃店总是特别好吃,因为年轻人的嘴总是特别的叼,如果你做得不好吃的话,没人会上门的,你守着空店看别人忙得飞起,即使不亏死也得气死!

吃完了宵夜,宿舍楼的灯已经熄灭了,有老师拿着手电巡夜,手电筒的灯光从男生宿舍照到女生宿舍,又从女生宿舍照到男生宿舍,最后消失在了老师宿舍楼。

这时候已经是十一点二十了。

又过了一会儿,男生宿舍楼突然响起了喊话声,很多人跑了出来,这动静惊动了保安和老师,他们一边大声喊问发生了什么事情,一边往宿舍楼跑了去。

男生宿舍楼顿时乱成了一名锅粥,隐隐听说好像有学生在洗漱的时候淹死了……

老师们大吼大叫也没有控制住局面,那些学生听说死人,都往广场上涌,惊声尖叫,楼梯上人满为患,挤得哭爹喊娘,一直到警察到了,场面才稳定下来。

方圆看着我道:“师兄,你杀了唐建华?”

我冷笑一声道:“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而已!”

“哦!”方圆应了一声,没有再多说什么,方圆与我不一样,她生性善良,不像我戾气那么重,她虽然没有开口说,但是我也清楚,我杀死颜伯时她就有些不开心,这时候也一样。

有种如梗在喉的感觉。

但是她并没有劝我,因为她心里清楚,我决定了的事情,她劝不住。

我却觉得没有什么,杀人者人恒杀之,你要我的命,我自然要反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呢?听到警察的喊话声,我将窗帘放下,拼好沙发准备睡觉。

方圆去卫生间洗手,突然惊叫一声,跑了出来。

我从沙发上坐起:“方圆,怎么了?”

方圆指着洗手间,惊呼道:“有,有鬼!”

我将洗手间的门推了开来,左右看看,并没有发现异常,面对我疑问的目光,方圆指着头上的莲蓬头道:“这,这儿……”

我抬眼望去,就见莲蓬头的出水孔里飘出无数的细丝,像是头发,又像是海藻,接着,莲蓬头晃动起来,突然从水管上掉落下来,从其中爬出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水鬼回来了。

我打了一杯水,将之泡入其中,水鬼这才告诉我,他来找我们的时候走错了道,结果钻进了莲蓬头中,怎么挤也挤不出,只要将莲蓬头给拧下来了。

方圆发现它的时候,它正在往外挤呢,它身上的发丝笔莲蓬头的孔洞之中钻出来,就像是女人的头发一样,看过《咒怨》的方圆哪里禁受得起这样的场面,没有吓瘫都算是胆大了。

我问起水鬼事情的经过,他告诉我,他沿着水管的进水口进入了唐建华的宿舍,然后一直藏在抽水马桶的水箱里,等到下晚自习之后,水鬼又从水箱钻到了水龙头里,在唐建华洗脸的时候,他从水管里钻出,顺着湿脸帕钻入了唐建华的身体,唐建华被水鬼控制,将洗手池的下水口堵住,往里放了一些水,然后将脸埋了进去……

其间还有人进卫生间小便,以为唐建华在洗脸,也没有在意,小便之后便出去了,舍友之所以会发现,是唐建华淹死之后,身体栽倒在洗手间,发出咚地一声响,舍友们以为他摔倒了,开门查看情况,这才知道,他已经淹死了,趁着舍友们大喊大叫的当口,水鬼又钻入了水管之中,沿着错综复杂的地下管道,回到了我这里。

听完水鬼的话,我点点头,说一声“明天见”便将水杯的盖子盖上了,又在其中贴了一张符录,冲方圆道:“时间也不早了,咱们睡吧!”

“哦!”方圆应一声,钻入了被窝。

当晚无话,第二天,我们在学校门口吃早餐,准备吃完早餐就回岑城去,就在这时候,有两辆客车停在了学校门口,从上面下来了近百名口音奇怪的男人!

正文卷 第678章:胁尸要价

学校保安见突然这么多人出现在学校门口,赶紧来追问是怎么一回事,结果被人一伸手拨弄到一边去了。

另一人还想争辩,就被人打了一拳,接着更多的人冲上来,对着那保安一顿拳脚,打得保安口吐鲜血这才做罢。

几个年轻上走上前去,将电动门抱起,直接扔到了一边,往校园里而去。这一路,真像是鬼子进村一样,看到什么砸什么,垃圾桶,摆在路盆景和长椅,甚至是小树苗都要被拨起来。

路遇同学女的都是推到一边,男的没多废话,直接一拳撂倒,要是还敢咋咋呼呼地,就打到发不出声音为止!

汹汹气势让阿顺庄中学的学生们心惊胆寒,躲避不及。

这一番动静,引来了许多人围观。我和方圆也跟着进了校园。

我听看热闹的人说,听这些人说话的语气,好像是一族(为了不影响民族团结,这里就以“一族”代替吧)

这时候,一个小商贩说道:“听说昨天阿顺庄中学死了一个学生,不会是一族人吧?如果是他杀的话,那凶手怕要被封门灭户了——就算是自杀的,学校都要被他们拆了!”

我仿佛听陈乐说起过,唐建华就是一族人。

我问那商贩道:“大哥,这里是苗侗之乡,哪里又出来一个一族啊,我都没有听说过!”

那商贩看了我一眼道:“你这么年轻,没有听过也正常啊,一族人口不多,他们常年都在山上,很少下山的!”商贩大哥压低了声音在我的耳边道:“他们野蛮凶狠,不讲道理,一个个又楞又不怕死……一族的女子都不读书的,男子一般读到小学三年纪都不读书了,能来阿顺庄中学读书的,在一族里的地位不会低,他在学校里出了事,整个族的人都能赶来!”

商贩大哥突然拉住我的手道:“小兄弟,你是阿顺庄中学的学生吧?”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含糊地应了一声。

商贩大哥语重声长地道:“小兄弟,你赶紧去跟你们老师说,一定要好好安抚他们,不然的话,不出几条人命,这件事情摆不平!”

“哦!”我含糊地应着。

“去啊,快去!”商贩大哥推了我一把,我和方圆只好往前靠去。

唐建华的尸体还没有运走呢,此时就躺在担架之上,用一块白布蒙着,从他的嘴角,还不停地有口流出,警察们也都在,见这么多人闯进校园,赶紧上前去拦,学校的领导也匆匆地赶了出来。

好在这群一族人没有疯狂到连警察和学校领导都打,但是说话声音相当的狂妄:“我们是唐少爷的族人,我们是来为唐少爷讨回公道的,唐少爷死在你们学校,因此,你们学校必须得有人为他陪命,不然的话,这件事情过不去!”

警察赶紧出来的圆场,平时横行惯了的他们,此时就像是伪军在面对皇军一样。

警察拖住了一族人,一边暗地里向校领导使眼色,校领导脑袋十分灵光,赶紧拉过一名老师,压低了声音道:“快,赶紧的,让唐建华同宿舍的人赶紧从后门出校园,各回各家,避一避!”

在老师要走的时候,校领导又拉住了他:“不,不仅是唐建华所在的宿舍啊,他所在的班今天不上课了,所有同学放假,如果有不愿意放假的,就安插到别的班级听课!”

老师应了一声,慌慌张张地去了。

不一会儿,就有学生分批往后门而去,一个个提心吊胆,一步三回头,如果不是警察和校领导将一族人挡住了,就这个走路姿势,恐怕也会为他们带来大祸!

一族人听完警察和校领导的话,显得很不满意,一把就将他们推开了,他们不是来听唐建华致死的前因后果的,他们对这个没有兴趣,他们只有一个诉求“我们唐少爷死在你们学校了,你们学校谁来填命!”

至于其它的,哪怕你说得再多,将社会主义价值观,xxx思想,三个,代表说得出神入化,人家一概不理!

如果是平常时刻,这就算是袭警了,就算不拨枪,也得给你摁在地上,锁上手铐,带回局里说话,但是此时此刻,警察们不敢枉动,一族人可不比其它人,你要是敢拨枪,他就敢跟你拼命,枪这玩意儿吓唬别人可以,根本吓不到他们,而如果他们之中有人战死,不仅是学校,警察局都会被他们给端了,除非你将这一百多人给灭了!

怎么?你不信?

那我给你举个例子:他们自己本族每年都有因为斗殴而死的,不会低于一个,多的时候三五个。而斗殴的原因,一般人都不能想像,无非是你瞪了我一眼,敬你酒没有喝,你给别人递了烟为什么不递给我,是不是看不起我啊?

一族人将警察与学校领导推到了一边,扶着唐建华的尸体到了学校正中央的广场上,一群人又叫又跳地举行起了祭祀仪式,他们的祭祀仪式有二点特别,第一,发出的声音非歌非吟,像是某种凶兽的吼叫之声,第二,他们的祭祀舞蹈只有两个核心动作,所有的动作都是为这两个核心动作服务的,第一个动作是喝酒,第二个动作是撒酒!颇有一杯敬天地,一杯敬自己的意思!

如果非要给一个评价的话——他们的祭祀充满了兽性!

一族人这一闹,学校根本没法上课了,老师们虽然严加管束,但还是不时有学生将头从窗户里钻出来,向下张望。

警察和校领导还想阻劝一族人,但见他们开始祭祀,便不敢枉动了,少数民族对祭祀特别的看重,他们认为这是与神在沟通,这时候你上前打扰,那基本等同于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我心说这帮家伙与乡野刁民也没有什么区别嘛,看这架势,就是胁尸要价嘛,不过他们的举动观赏性要强一些,又叫又跳的,不像乡野刁民,只会吼叫哭闹……

就在这时候,我感觉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正文卷 第679章:借尸体做文章

方圆就在我的身侧,而且,她比我要矮一些,如果是她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其实很别扭的。

可是除了方圆之外,我在阿顺庄也没有认识的人啊!

也不对,我还认识唐建华呢?

我转过头来,松了一口气,原来是刚刚与我聊天的商贩大哥,我说这手怎么这么粗糙,而且长了老茧呢!

商贩大哥将我拉到一边道:“小兄弟,你还不知道吧!他们跳的是祭祀之舞!”

我心说我怎么不知道啊,我就算听不懂一族的语言,不是还可以看图猜意的嘛,一群人围着尸体转圈圈,不是祭祀又是什么呢?

商贩大摇其头:“小兄弟,你还是不懂啊!你听听他们唱的歌!‘英武的公子死于异乡,须得用天谴之徒的血才能洗刷你的冤屈,让你纯净的心灵上达天国……’”

我疑问道“商贩大哥,他就是话是什么意思啊?”

商贩大哥肃然道:“一族的祭祀分很多种,这个叫做血祭,他们认为,必须要用天谴之徒的血洗清冤死者的灵魂,才能让他们上达天国,不然的话,他们是进不去天国的!”

“那他们会怎么做呢?”

商贩大哥一听聆听祭祀者的歌吟一边说道:“很简单,其中的祭师站在中央,蒙上眼睛,手里拿着飞刀,让他们认为有罪之人围着祭师站成圈,然后祭师将飞刀扔出,飞刀刺死谁,谁就是天谴之徒!……”

我靠,这么一听,一族的雪仇之法实在是太有效率了。

商贩大哥接着说道:“如果是普通人,只选一名天谴之徒,因为这次死者是酋长最喜欢的侄儿,所以,这一次天谴之徒会有三人!你赶紧将这件事情告诉老师,让他们想想办法……”

商贩大哥虽然热心,但是他自己不愿意出头,因此才会将这些告诉我,他说完之后,便慢慢地往后退去,出了校园。

这时候跟老师说有毛用啊,难道指望他们去感化这群未蒙开化的狂徒吗?还是跟警察说吧,至少他们的腰间别着枪,想到这里,我拉过一名警察,将商贩大哥跟我说的话跟警察复述了一遍。

警察听后紧张起来,国内的正策一向是稳定压倒一切,这也是他们一直向一族装孙子的原因,只要不出事,只要不出大事,一切都可以妥协,这时候听说要出人命,知道不能再软下去了,等到一族的祭祀仪式一结束,便向他们喊话,让他们遵守法规,不要影响学生的上课作息,更不要违规违法!维护民族和谐友善!

那警察的话还没有说完,直接被人一巴掌糊倒在地,其它警察要来帮忙,也被一顿打,其中一名年轻的警察怒了,就要拨抢,但是被警察队长压住了,让他不要乱来。

结果,那警察队长连同年轻的警察都被打了一顿!

警察都被打成这样,校领导们的老胳膊老腿更不必说,一族人只是伸手一推,就将他们推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一群一族人走出,往教学楼而去,他们挑了一间教室,将老师赶下讲台,将教室里的所有学生都赶了出来,围着祭师站成一圈。

美丽的英语老师高跟鞋都跑掉了一只,她赤脚下楼,想要维护自己的学生,但是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是这些彪形大汉的对手,就像是小鸡仔一样被提来提去,头发凌乱,衣服也被撕碎了!

一族人逼同学们绕着祭师站成一圈时,英语老师也挤了进去,她站在两名同学之间,伸手握住了他们的手。老师的举动让我心中一暖,做为老师,我没有办法保护你们,就让我与你们一起面对吧!

祭师如鹰一样的目光扫过众人,取了一块黑布,将眼睛蒙了起来,他掀开文化衫,腰间露出三枚小刀,刀身雪亮,坠着猩红的穗子,他的手轻轻一拨,那三枚飞刀彼此撞击,发出锐耳的声响。

祭师取过其中一枚,在舌尖上舔了舔,享受地似地笑了起来,他在学生围成的圈中缓缓移动脚步,拿刀的手也扬了起来。就在这时候,那年青警察终于忍不住了,冲天开了一枪,喝道:“只要我还站在这里,你们就别想杀人!”

那年轻警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有四五个一族男子冲上去,年青警察心里一慌,扣动了扳机,其中一名一族男子应声倒地,一边痛叫一边指着年轻警察喝道:“杀死他,杀死他,只有杀死他,才能让我内心的怒火平息!”

那年轻警察估计也是头一次对人开枪,扣动扳机之后有些楞神,立即就被两名一族男子按住了,被打伤的男子从地上爬起,看了一眼肩膀上的伤,抽出腰刀迎着年轻警察走了去。

年青警察手枪被夺,两只手被人反押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刀锋离自己越来越近,后面的警察倒想来帮忙,无奈他们每人都被三四个拿刀的一族男子盯着,不敢妄动。

眼看刀就要刺入年轻警察的身体,一只手按住了一族男子的肩膀,一族男子回头一看,即使前一刻还是杀气腾腾,也吓得一个趑趄,差点摔倒,按住他肩膀的不是别人,正是唐建华!

从我听商贩大哥说一族人要拿三条人命血祭唐建华开始,我就在想办法要如何阻止他们,而且不能用强,除非你准备将这一百多一族人全部杀死。

学校领导此时如泥塑木雕一样,那群被围在一隅的警察也靠不上,我只能自己想办法了,可是我能有什么办法啊,借给我三只手,六只脚,我也不能将这一百多人打退啊!

更何况这是一百多楞头青,根本不怕死的。

我一开始终想用水鬼来吓唬他们,但是左右一望,都没有水,难道往瓶子里灌一杯水啊,我想这些一族人就算是再愚昧,也不大可能怕一只住在旷泉水瓶里的“怪兽”吧!

正当我愁眉不展的时候,一抬眼看到了台上的唐建华,入秋以来都是阴湿天气,再加上校园之中古树成荫,阴气颇重,或许我可以借唐建华的尸体做文章!

正文卷 第680章:神的意思

在一族人与警员纠缠不清的时候,我趁机上前,咬破了手指,将鲜血抹在了唐建华的鼻端,念了几句起尸咒,唐建华便从担架上坐了起来。

我原本以为这么大的动静,应该瞒不了一族人,因此,见唐建华坐起,我赶紧往后退,退入了人群之中。

但是这群一族人正忙着血祭,浑然不觉被祭之尸已经起来了。我暗地里打了一个响指,唐建华便从担架上爬了下来,挤出了人群。那被选做围祭之人一个个吓得三魂丢了两魂,要不闭眼待死,要不眼睛紧紧地盯着祭师手里的飞刀,半点也没有觉察到从身边挤过一具尸体。

恰好这时候一名一族男子要杀害年轻警察,我赶紧驱尸往前,按住了那们一族男子的肩膀。

那一族男子一回头看到唐建华,短暂的惊讶之后,立即兴奋地叫喊起来:“唐少爷,唐少爷!”

一族男子的叫喊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领头人一见唐建华站在祭圈之外,也顾不上祭师了,快步挤出人群,一把握住了唐建华的手:“建华!”

一握住唐建华的手,领头的脸上男子就现出了迷惑之色,他虽然一辈子住在深山之中,没什么知识文化,但是活人死人,他还是一眼就能够认出来的。

唐建华的手,冰冷僵硬,一摸就知道,不是活人的手!

可是一个死人,又是怎么从担架上爬起,阻止族人杀人的呢?

不过好在祭师就在身边,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祭师啊,领头人向祭师招手道:“先师,快过来看一下,唐少爷突然爬了起来,是不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啊!”

祭师也吓了一大跳,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慢悠悠地走了过去,吐声说道:“怨死者有怨气在身,这股怨气,浅可以起怨尸,深可以化僵尸,唐少爷是身有怨气,这才会起身!”

祭师说着走上前去,在唐建华的手上摸了一把,唐建华便往后倒去,祭师赶紧将尸体扶住,又叫来两个人帮忙,仍旧将尸体扶到了担架上。招呼两个人守在尸体旁:“只要以天谴之徒的鲜血洗涤了唐少爷的灵魂,便可以安息!”

祭师说着,再一次用黑皮蒙上了眼睛。

我在旁边看得一惊,心说这个祭师有点本事啊,我好不容易起尸,竟然被他随意一摸,又让尸体躺下了。不过好在祭师并没有将唐建华鼻端的那一抹血迹给抹去!

眼见他又要做势飞刀,我紧盯着唐建华的尸体,用手一指:“开目!”唐建华的眼睛便睁了开来。我趁热打铁道:“起身!”唐建华再一次坐了起来。

一旁的两名一族人失声惊呼:“祭师,祭师,唐少爷又起来了!”

这一次,我不等祭师反应过来,便控制唐建华下了担架,往校门口走去,只要唐建华走出校门口,就表明这件事情与阿顺庄中学无关,一族人最信天授之意,应该就不会为难这些师生了!

祭师正在做法呢,结果尸体走了,他一把扯下黑布,眼露迷惑之色,见领头人追着唐建华的尸体而去,也顾不得选什么天谴之徒了,跟着追了去。

那些一族人都跟了过去。

一步,两步,三步……

最多还有十步,唐建华就要迈出校门了,只要他迈出校门,就表明他的死与阿顺庄中学无关,我也可以宽心回去了!

这时候,领头人和祭师已经追到了近前,他们紧追在唐建华的后面,都是神情复杂。祭师神情复杂是因为他法还没有做完,结果尸体走了,这就好比你给人颁奖,才念到对方的名字,手里托着金杯准备送到他的手里,结果对方鸟都不鸟你,迳直走了,这举动,绝对比扇他十个耳光更让他难受!不过他并没有阻止唐建华,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尸体两次离开祭场,他再搬回去做法,那不成了笑话了吗?再说了,谁又能保证不会第三次出事故呢?

而领头人看着唐建华行动自如,本来应该高兴才是,但是问题是,他不是活人,而是死人啊!死人行路那是行尸走肉,对于一个信奉神的力量主宰一切的少数民族,不由得他多想!

终于,唐建华的尸体走到了校门口。

他站在校门口,却不动了。

我心中疑惑,赶紧念咒催动,却隐隐地感应到一股抗拒之力,我心里冷笑一声:“唐建华啊唐建华,你不过是一具尸体而已,怎么敢违我意志呢?”

我手结法印,往前一推,唐建华就像是被人推了一把,踉跄着冲出了校门。

被人推出校门和自己走出校门还是有区别的,领头人和祭师也发现了,不过从他们的眼神看来,并没有怀疑是有人做怪,而是觉得阿顺庄中学大门口有神灵庇护,不允许死尸在其中徘徊,所以一把将唐建华推了出来。

这些一族人不怕死,如果你和他比赛你扎他一刀他扎你一刀,看谁先怂,我估计怂的一定是你,他们生活在深山之中,生存条件恶劣,因此也将生死看得很轻,你就不一样,你活在都市之中,三步一个饭店,五步一个小吃吧,一直在享受,就难免贪生怕死,但是,你和他换一个比试方式,比方说,有个人打你一个耳光,然后对你说,我是神派来惩罚你的,你反手就会回他一个耳光,还骂上一句“干您佬母!”但是一族人就不一样,如果你打他一个耳光,说是神派下来惩罚他的,他会信!

总结起来就是:你打我老子和你拼命,但是神打我没事!神之所以打我,那一定是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才会招来这样的后果!

因为他们坚信是校园的守护之神将他们赶出校园,他们一点不爽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还有点诚惶诚恐的意思。

将唐建华赶出了校园,我也松了一口气,心说这件事情总算过去了,我和方圆准备回岑城,车子我停在学校对面的停车场里,每天停车费二十,到今天已经两天了,我从口袋里掏出四十块钱,走向马路对面。

正文卷 第681章:就是一水货

我走向马路对面,走到一半的时候又站住了,因为我感觉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我的后脑勺看。

我回过头来,迎着那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一双幽冷的眼睛。

那是唐建华的眼睛。

唐建华正盯着我看。

唐建华就靠在校门外的树下,身后左右围的都是一族人,偶尔也有一族人挡住了唐建华的目光,说也奇怪,只要有人挡住了唐建华的目光,很快便躲开了。

因此,他的目光一直毫无障碍地落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心底一沉,唐建华尸变了!

正是因为唐建华尸变了,他的目光才会那么冷,被他目光所视之人,都会心有感应,下意识地躲开,就好像你的脖颈之中被人塞了一块冰块,你会下意识地缩起脖子一样,因此,他的视线虽然会被人拦住,但是拦住的人因为受不了那目光中的冷意,很快又躲开了!

也因为如此,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我的背后!

此时我与唐建华隔着有十多米,这么远的距离,他的目光都让我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可见他的怨气之重!

我本来想不管,一来就算唐建华尸变,他身后左右还有一百多一族男子呢,这么多人,别说是一具怨尸,就是一具凶尸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二来阿顺庄离着岑城那么远,他就算掀起风浪,那风浪也波及不到岑城去!你瞪你的眼,老子才不理你呢!但是转念一想,我又站住了,俗话说得好,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唐建华现在虽然只是怨尸,但是,只要他不灭,有就变成凶尸,变成僵尸,变成紫僵,变成僵尸王的可能!更何况它的背后,有整个一族做后盾呢!

不行,不将这星星点点的火苗掐灭了,终归是块心病!

方圆猜到了我的意思,没有继续往前走。

就在这时候,嘀嘀嘀地声音响起,我这才反应过来,此时我和方圆,站在马路中央呢,拦住了客车的去路,客车在向我鸣喇叭呢。我拉着方圆往回走,给客车让开了一条道。

我和方圆回到了学校门口的小卖部,点了两瓶饮料,坐在椅子里慢慢地喝着,一边偷眼观瞧那边的情况,为了防止唐建华的尸体再看我,我将定鬼镜挂在了脖子上。

唐建华的目光才移过来,就像是被激光刺了一下,赶紧往一旁偏开了,此时一族人正议论纷纷,难得决断,根本没有人注意唐建华眼珠的变化。

过了一会儿,他们似乎是商量妥当了,便有人去抬唐建华的尸体。可能他们觉得既然尸体已经从学校里出来了,停在校门口也没什么意思,还是抬上山吧!

这时候走过四名年轻的一族男子,他们对着尸体躬身行礼,这才弯腰去抬,抬手的两人一手抓手,另一手扶着脑后枕骨,抬脚的两人一手提脚,另一手扶腰,十分恭敬。

他们将手脚扶起之后,齐齐发力,试图将唐建华往客车上抬,然而,唐建华的屁股就像是长在了地上一样,无论他们怎么用力,都没有办法将之抬离地面。

常言说死沉死沉的,可是也没有这么沉的啊!

眼见得四名年轻的一族男子憋得脸红脖子粗也没有能够将唐建华的尸体抬上车,领头人有些急了,又叫了两个人上来帮忙,还是没有将尸体抬动,再加两人,还是不行。

领头人的眉头皱了起来,八名年轻男子,别说是抬一具尸体,就是一具尸体等大的铁,也抬起来了,但是唐建华的尸体似乎比铁还要重一些,他们虽然拼尽全力,也不能抬动分毫。

领头人的目光看向祭师,祭师是一族之中唯一能够与神沟通的人,也是一族之中唯一不靠血统和力量而地位崇高的人,当然,崇高的地位不是平空得来的,得有过人的本领!

比方说眼下,就轮到祭师来表演了!

祭师见领头人看向自己,点了点头,迎着唐建华的尸体走了去,他在唐建华的身边蹲下,伸手轻抚着唐建华的后背,突然用力一拍,喝一声“呔”便招呼持住唐建华的八名年轻人用力抬尸!

这个“呔”是道家的语气语,有镇慑,压制之意,如果你看书认真的话,在《西游记》和《封神记》里常能看到“呔!那妖怪,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也正是这个“呔”有镇慑,压制之意,一般术人不会用,道家凡事讲究“和济圆通”说得粗俗一点就是,先文后武,因此一开始都会好言相劝,而不是一开始就骂街“你这个王八蛋,再不老实点老子就干,死你!”

便何况唐建华在一族之中也算是地位崇高。

这就相当于一族的两个贵族见了面,打招呼的话就是“嗨,孙子,你给我老实点啊!”

不论眼前这名祭师如何如何,单从他出口的这个“呔”字,我就可以断定他是一个水货!

祭师的喊话声才出口,八人一齐用力,却还是不能将唐建华的尸体抬起,祭师的神情微讶,然后目光便凝重起来,他看着唐建华的尸体,面露惊恐之色道:“唐能大人,看唐少爷的样子,像是被魔鬼附身了,我恐怕应付不了,为了防止它为害咱们的兄弟姐妹,我看还是一把火烧了吧!”

他搞不定尸体,就说尸体是被魔鬼附身了,在乱力怪神这件事情上,祭师是唯一的代言人,他说尸体被魔鬼附身了,那就是被魔鬼附身了,领头人也不能不信,他一脸难色地看着祭师,没有应答。后来我才知道,一族人的习俗是天葬,一族人相信只有天葬才能让自己上达天国,而如果被火烧了,就是冤鬼,永远都不可能上去天国了,这便是领头人为难的原因!

听祭师让领头人烧尸,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这王八蛋就是一水货,不管人怨尸凶尸僵尸,一把火烧了干净,这就像是乡村医师不管你得什么病,先给你打一瓶葡萄糖,治不治病一说,先让你气色好点再说!气色好了,病看起来不就好了么!尸体抬不动,那是因为尸变了,烧成了灰难道还扫不起来,还能“灰变”不成?

正文卷 第682章:破例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祭师和领头人唐能就唐建华的尸体烧还是不意见相左而对峙起来。

祭师的意思是不管怎么样,先将尸体烧了,不然的话,一旦让魔鬼掌控了唐少爷的尸体,将会为一族带来灾难!

他说会为一族带来灾难,那就是会为一族带来灾难,因为他拥有绝对解释权嘛,也因为如此,一族的族人明显向着祭师一些,因为谁也不愿意有灾难嘛!

领头人则坚持不能烧掉尸体,因为烧掉尸体后唐建华会成为冤鬼。

后来领头人做出了让步,说他可以问问唐建华父亲的意见,以唐建华父亲的意见为准。

不一会儿,领头人唐能问来了意见,唐建华父亲的意见还是不能烧掉尸体。

祭师就为难了,因为做为一族的祭师,如果尸体不烧掉,还得他来负责啊,而他又不能将尸体从地上请起……祭师来回踱着步,头皮都快要搔破了!

我虽然看不起这祭师,但是他的建议我还是很认可的,将尸体烧掉,就一了百了了,谁知道领头人不听他的,眼看着天色渐暗,时针已经快要指到五点半了!

丁铃铃……下课铃声响了起来,下课铃响了,校门却没有开,校门口围了这么一大堆野蛮人,阿顺庄中学的学生们只能从后门回家,校园里一阵沓杂之声,随后便安静下来。

再看时间,已经是六点了。

初冬时分天本来就黑得早,六点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心说再没个结果唐建华的尸体就该尸变了,看他怨气深重的样子,我估计起步就是凶尸啊,不行,不能再等下去了!

我曲指一弹,将饮料瓶子弹进了垃圾桶里,招呼方圆道:“算了,看样子还是要麻烦我们啊!”

我和方圆往人群里挤,那些一族人都楞了,从他们来阿顺庄,一向都是横行霸道,行人避之不及,这会儿倒好,有两人自己撞上来了,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当即有一名男子怒喝道:“站住!”

我摆了摆手道:“别误会,别误会啊,我们不是来找碴的,我们是来帮忙起尸的!”

领头人唐能正愁眉不展呢,听说我们能起尸,赶紧走了过来,握住我的手道:“小兄弟,你真能帮忙起尸?”这个唐能,身姿微胖,一张油饼脸加一头长长的头发,远看时还颇有型,走到近处一看,我顿时有些倒胃口,这家伙难道不知道不爱干净就别留长发的道理?这一头长发,也不知道有几年没有洗了,站在他的面前,迎面扑来一股馊猪油的味道。

我将衣摆掀了开来,腰间排开的法器在唐能的眼前一晃,我肃然道:“天色近晚,宜早归家,我是路过的术士,眼见尸体不起,所以来帮忙!你们都让开吧!”我说着,也看了祭师一眼。

这个祭师是个小黑胖子,留着一小撇胡子,眼中精光闪闪,不像是本地人,不知道为什么,我越看他,越觉得别扭,他的气质,衣着,动作,眼神,不像是一人所有,但却偏偏拼凑到了一起一样。

当时,祭师正好拦在我和唐建华的中间,他见我叫他让开,不由得很不爽,站立原地不动,挑衅地看着我。也是在这时候,我发现了他的一个小动作,他有事没事的时候总是喜欢转动无名指上戴的一枚戒指。仿佛转动戒指时能给他信心和安慰一样。

领头人唐能走了过来,将祭师请到了一边。回头对我说道:“有劳了!”

我点点头,走上前去,让那些抬尸人都退后,那些抬尸人一退后,唐建华的眼睛就直勾勾地看着我,眼中的阴寒之意,让我的肌肤都感觉到了寒意。

不过我赶尸那么长的时间了,哪里会怕一具新死之尸,我蹲下身来,附在唐建华的耳边说道:“唐建华,我知道你恨我,不过我不在乎,杀人者人恒杀之,你害我妹妹之时,就应该想到这后果了!”

我说完,摘了两片树叶,遮住了唐建华的双眼。

从我第一天赶尸起,就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赶尸必须听尸,你将死人送归故地,入土为安?何为安?心中无怨谓之安!心中无憾谓之安,心中无愧谓之安!

如果一个人死人心中有怨有憾有愧,那他就没有办法入土为安,这时候就得想办法平他心中之怨,补他心中之憾,安他心中之愧!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当得起孟子所说的“唯死以当大事!”

一个人出生很随机,但是死亡得慎重,因为当棺盖盖下之时,就是将这个人的一生都掩埋了!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很漫长,或孤独或温暖,而盖棺论定,总是这一切的总结!

我希望是句号,而不是惊叹号或者省略号……

但是今天,我准备破一个例,这一次,我不听尸!

虽然用树叶遮住了唐建华的眼睛,我仍然能够感应到他的目光透过树叶,直直地看向我。

不过我并不在意,有条不紊地工作着,我打开小盒,从其中扣出些许朱砂,将唐建华的七窍都封了,指着尸体道:“迢迢百里山水长,吾今送汝归家乡!”说完一晃起尸铃,喝一声:“起!”

唐建华立即直挺挺地站立起来。

我摇着起尸铃,走上客车,唐建华也跟着走了上来。

人群中一片惊叹之声,他们的祭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让唐建华动一动,结果我一番动作,唐建华便像是小奶狗一样,被我引上了车,高下立判啊!

其实,在将唐建华赶上客车时,我明显地感应到了他的抗拒,但是,抗拒又怎么样呢?紫僵我前几天刚杀了一个,你一具怨气重些的尸体,有什么力量来反抗我呢?

就像一个三岁的儿童在大人的面前又哭又闹,满地打滚,大人伸出一只手来,就能将你提出二里地去,哭闹打滚有毛用啊!

将唐建华引上车之后,我将他扛起,放在了角落里,在靠近唐建华的尸体时,我特意看了看被祭师抚摸过了唐建华的手臂和后背,发现那两处地方这肌肤被刺破了,而且皮肤明显比别处要深一些!

正文卷 第683章:两个极端

看着唐建华身上两处被刺破的肌肤,我的脑子飞速运转起来,祭师所谓地用手一摸就让被我控尸的唐建华倒下,不会是用利器刺了唐建华一下吧?

而且,被刺伤的肌肤明显注入了什么东西,不然的话,唐建华的肌肤也不至于颜色不一!

我又想起了祭师手上的戒指。

当时祭师在抚摸唐建华手臂和后背的时候,身上别无长物,只有一枚戒指,他不会用那枚戒指刺破唐建华的肌肤吧!戒指里的某种药剂在被送于唐建华的身体之后,能够起到控尸的作用!

不过,那戒指里的药剂明显不怎么样,第一次起了效果,第二次想要控尸的时候却没有成功,可能是无法压制尸体快速增长的怨气了吧!

我一早听皮宏德说过,西南的少数民族巫师,各部落本领和能力都不一样,有的是靠奇门遁甲配合天地易理,而有的药剂占卜配合装神弄鬼!祭师显然属于后者!

举例说明:如果你想与神灵沟通的话,必须通过祭师做为中介,于是,祭师给你吸一点毒,品,你飘飘然仿佛见到了神灵一样,当然,这期间祭师会装神弄鬼一番,让你以为全是他的神通让你见到了神灵!

这一套用来一族的祭师身上同样也合适,假设祭师的手上有一种药物能够起尸,那药物就藏在祭师的戒指之中,他装模作样地靠近唐建华,然后将戒指的尖刺刺破唐建华的肌肤,药剂注入……

第一次成功了,第二次因为唐建华身上的怨气以几何倍数增加,药剂便不起作用了!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了唐建华身上被他触碰过的地方都被扎破了肌肤!

我一开始还担心我要去起尸就得罪了祭师,会很难收场,现在看来——得罪就得罪吧!

此时的我,本来应该留在车上,回山上的路上找机会将唐建华的尸气散了,让他成为一具普普通通的尸体,但是,既然扮高人,摆谱还是有必要的,架子不端大一点,谁服你啊!

将唐建华放到车上,我便迈步下车,领头人赶紧过来扶住我,千恩万谢的,还让我随同他们一起回山上去,让死者的父母好好谢谢我。我摆手说道:“小事一件,时间已经不早了,你们还是赶紧赶路吧!”

领头人点点头,招呼大家上车,一百多号人,将两辆客气塞得满满当当的,第一辆拐上了大路,第二辆车在发动之后,却无论如何也开不动了,踩下油门之时,轮胎与地面急速摩擦,发出滚滚浓烟,就是不动分毫。

这结果我早已经预料到了,却装做没有看到,与方圆一起,往街角而去,领头人快步追了上来,拦住我们道:“先生啊,唐少爷的遗体虽然被抬上了车,却还是移动不了半分,先生是高人,不如好人做到底,将唐少爷送回去,怎么样?我们一族虽然贫穷,也一定会竭尽所能,感谢小先生的恩德!”

我显得有些为难,在领头人的再三请求下,这才勉强点了点头:“那好吧!”

我和方圆一前一后上了车,上车之后,我绕着唐建华的尸体走了三圈,一边走一边摇动起尸铃,走到第三圈的时候,我冲司机喝道:“开车!”司机一直在等我这一句话,听我说开车,放下手刹,车子便冲了出去。

因为之前一直开不动,司机的右脚一直放在了油门上面,这一下一用力,右脚下意识地踏入油门,客车起步的速度极快,差点与前车相撞,好在司机也是老手了,赶紧打方向盘,将车子转到了一边。

见车子启动,车上之人赞不绝口,将我夸上了天,领头人找了两个最舒服的座位让我和方圆坐下,陪着我们聊天。这一天来,我发现了一个真理,一族人拿你当敌人时,会不计后果地杀之而后快,一族人在拿你当朋友时,会掏心掏肝,无所保留,这是两个极端,很庆幸,我和方圆,在极端的这一头。

这帮在阿顺庄凶猛野蛮的一族人,此时变得热情而大方,虽然车上有死人,不适宜唱歌祝酒,他们都将自己的干牛肉的美酒,甚至是随身的贵重饰品都分送给我们。

不要还不行,不要人跟你急!

想像着他们在阿顺庄中学的野蛮,感受着他们此时的热情友善,我一时之间都有些难以适应。

如果说车上还有人恨我们的话,就只剩下祭师和唐建华了,一活人,一死尸!唐建华恨我们是因为我们要了他的性命,祭师恨我们是因为我们抢夺了原因属于他的地位!

因此,他总是有意无意地靠近唐建华,看样子像是要给我们使绊子。

我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因此,一直是一半心思与领头人唐能聊天,一半心思关注着祭师。

客车十分老旧了,虽然刷过漆,但那只是给人看的,开动起来,是老车还是新车瞎子都能够感应到,车子摇摇晃晃,特别是出城之后,马路变得不平起来,车子摇晃得更加厉害了,不像是坐在车上,倒像是乘船在大海上一般!

这期间,我至少见到祭司有四次靠近唐建华,戒指从他身上划过。戒指每一次划过唐建华的尸体,唐建华的尸体就是一抖,划到经四下的时候,唐建华抖动得更加厉害了,像是马上要苏醒过来。

我晃动起尸铃,唐建华又才安静下来。

我用目光警告着祭师:老小子,别乱来,你的小伎俩我都看在眼里呢,我不揭破你那是给你面子,别给你脸你不要脸!

祭师迟疑了一下,终是萎了,往后退去……

车子往前开了两三个钟的样子,停了下来,说是前面的车停下了,因此也跟着停下了,上前一询问,这才知道原因,前面的司机太困了,开着开着车睡着了,一直到车身撞上岩壁,这才惊醒过来,得亏是撞上岩壁啊,要是往另一边开,就得坠下山崖了,这么凶险的事情,前车的乘客都平静得很,仿佛在说“哦,撞车了啊,撞车就撞车吧!”

正文卷 第684章:托梦

一族人对生命漠视的程度让人震惊!

他们对生命漠视,我可得重视我的生命啊,我叫住领头人道:“看你们的样子,都累了一天了,不如就在这里歇息吧!”

我的话,还是很有份量的,领头人当即答应下来。

车停在路边,有很多一族人将自己的披风送给我们御寒,我也没有推辞,从其中挑了两件,一件我留着,一件给了方圆。车上的灯火熄灭,大家坐在坐位上,闭目养神。

方圆附在我的耳边问道:“师兄,咱们一直跟他们去山上吗?”

我点头道:“也只好如此了!”不将唐建华的尸气散了就离开,我不放心,可是想散唐建华的尸气又谈何容易呢?我得将钉尸钉锲入唐建华的脑袋里才行!

唐建华的脑袋又不是豆腐渣,往上一按就能将钉尸钉锲入!

事实上,脑袋是一个人身上最坚硬之处,因为那里藏着对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脑浆!想要突破它可不容易,非得大费周单不可!

这一路上,数十双眼睛钉着呢,搞点小动作还行,搞大动作根本不可能。

因此,我只是往他的嘴里塞了一张符纸,防止他尸变。

我又看了唐建华一眼,他身上的尸气已经比上车之前淡了许多,如一桩木头一样杵在角落里。

我拍了拍方圆的肩膀,轻声说道:“睡吧!”

我这人虽然不是很挑床,但是晚上睡觉的床换成了又脏又硬的公交车坐骑,还是很不适应,扭来扭去差不多到十二点才睡着,可能是山野间的空气清新,也可能这两天劳神费力,这一觉,我睡得很沉。

我是被方圆的惊呼声惊醒的,我睁眼一看,吓了一大跳,我和方圆,连同一族人赠的斗蓬一起,被绑在了公交座椅上,满车的一族人,都凶神恶煞地看着我们。

我靠,这是什么情况?

我的眼睛迅速地扫了一圈,客车仍然停在原来的位置,唐建华还杵在角落里,祭师和领头人就站在我的面前,一切如常啊,为什么他们昨天对我们那么崇敬,今天一早突然就翻脸了呢?

莫非他们已经知道了唐建华的事情了?

他们之中有人会听尸?屁,如果祭师会听尸的话,还要个屁的天谴之徒啊,一听尸,死因不就全知道了么?

若非他们不知道唐建华的事情,又为什么会这么对我呢?我想不到原因,一时间心神大乱。

我告诫自己道:陈烦啊陈烦,你扮演的可是高人啊,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你怎么能慌乱呢?镇定,镇定!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看向领头人道:“唐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方圆见我镇定自若,也没有那么慌了。

领头人板起了脸孔,冷声说道:“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你不明白么?”

“我明白什么啊?”我的声音也提高了几分“我只明白我好心帮你们起尸,而你将我们绑起来了,难道这就是你们一族人的报恩还情之道吗?”

“别装了!”领头人在我的面前蹲身下来,直视着我的目光道:“你们是好心帮忙还是唐少爷根本就是你们杀的!你心中没有数吗?”

领头人的这话出口,我心底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战,他们已经知道是我杀死了唐建华了?那完蛋了,以一族人的凶狠,这会儿我和方圆还被绑在客车的坐椅之上,下一刻估计就得身首异处了!

我是无所谓,只是连累了方圆了!

但是问题绕回来了,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呢?

他们的祭师是个水货,他们不会听尸?他们是如何知道是我害死了唐建华的呢?难道是他们信奉的神灵告诉他们的吗?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不能认!

想到这里,我将心一横,叹息道:“唉,我师父一早告诉过我,说我一生最好是独善其身,多结外缘必生灾难,没想到这么快就应验了!”感慨之余,我将目光移向领头人:“你说你们的唐少爷是我害的,你有什么证据?”

领头人拍着胸脯道:“我们一族人从不冤枉好人!既然你问起,我就告诉你吧,昨天晚上,唐少爷给我托梦了,说他就是被你害死的!是你驱动水鬼,附在他身上,将他的头按在了洗水盆中,淹死了他……”

听到这里我简直想给自己一巴掌,我在阿顺庄中学里的时候,一直惦念着唐建华的尸体尸变的事情,却忽略了唐建华的魂魄,应该是他的魂魄趁着我和方圆睡着的时候给领头人唐能托梦了!

我强装镇定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总不能凭一个梦,就断定我们是杀害唐少爷的凶手吧?”

“不是我一个人的梦!”领头人指着一车一族人道:“而是所有人都梦到了!”

“哈哈哈哈!”我昂天大笑,用笑声来掩饰自己的心虚,与此同时,我的脑子在飞速地转动着,苦思着应对之策,又叹一口气,直视着领头人道:“你们唐少爷的死因先放到一边,你知道唐少爷为什么会托梦给你们,跟你们说是我害死他的吗?”

领头人问道:“为什么?”

我哈哈大笑,环视了一圈一族人,怒道:“如果不是我护着你们,你们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哼……”

“你少在这里危言耸听!”祭师怒视着我。

“不信是吧!”我瞪着领头人道“我昨天在唐少爷的嘴里塞了一张符录,如果你够种,就将那符录取下来!”

领头人被我一激,哪里还受得了“你唬我?老子有什么不敢的?”当即走上前去,扳开了唐建华的下巴,伸手就往里掏。

我警告道:“你最好小心点,不然的话,丢了小命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

听我这么说,领头人虽然连头都没有回,还是下意识地将脚往后面移动了半步。他一手卡在了唐建华的上下颚之间,另一手往嘴里一掏,果然掏出了一张符录,才将符录掏出,贴在唐建华眼睛上的两片树叶就掉落了,唐建华一双死鱼眼怒瞪着领头人,伸手向他抓了去。

正文卷 第685章:现在信了吗?

领头人赶紧往后退,唐建华跨前一步,便抓住了一名一族男子,卡嚓一声,先是将那一族男子的手扳折了,然后张咬就咬向了那一族男子。

一族男子常年在山间行走,劳作。一个个体魄健壮,力量远胜常人,但是被死尸唐建华抓在手里,仍然动弹不得。

眼见得唐建华的牙齿就要撕开那一族人的脖子,我冲领头人喊道:“赶紧将符录塞进唐少爷的嘴里!”

领头人反应了过来,上前一步,抓住了唐建华的一只手,将他往回一拉,也亏得这一拉,将唐建华拉回了少许,不然的话,那一族男子的脖子就已经漏气了。

唐建华没有咬中一族男子,上下牙齿紧紧咬合在一起,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再张开时,领头人趁机将符录塞进了他的嘴里,唐建华这才不动了,不过那一双死鱼眼,仍然死死地盯着我们!

我让领头人起去唐建华口中符录,其实是在赌,这是一场豪赌,赌注就是我和方圆的性命!但是没有办法,如果想要翻盘,不死于一族人之后,就必须要赌!

过了一晚上,唐建华应该早就尸变了,全靠我塞进他嘴里的符录镇住,领头人将符录取出,唐建华立即会恢复凶尸本性!唐建华是我害死的,因此他心里最恨我。

一旦化为凶尸,必定要先杀我们而后快!

但是,此时的他身处客车之中,一车的大活人,生人之气那么多,让它感到巨大的威胁,因此,我断定唐建华在成为凶尸之后一定会见人就伤,就像是犀牛见了火一定会去踩灭一样!

这么一来,他最先对付的就是身周的人,而不是直扑我,只要领头人唐能将符录重新塞回他的嘴里,我就没事了!

当然,我可能还面临最坏的结果,唐建华将一路的一族人全都咬死,来到了我和方圆的面前,而我和方圆都被绑在椅子上,只能任人鱼肉……

见唐建华不见动弹,领头人这才松了一口气,他走到我的面前,神情凝重:“唐少爷为什么会这样?”

我以目视意,让他为我们松绑。

领头人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人为我们松绑了。

我活动了一下手脚,又取过一杯水喝了,这才慢慢悠悠地说道:“现在信了吗?如果不是我,如果不是我塞在唐少爷嘴里的符录,昨天晚上,这辆车上,一个人都活不下来!”

我接着跟他们解释僵尸的级别:“……在我们道术界,将尸体分为十个种类,第一为怨尸,第二为凶尸!”说到这里我看了祭师一眼道:“如果只是怨尸级别,你们的祭师就能够解决,如果是凶尸,他就镇不住场子了,所以才不能将唐建华赶上车!”

祭师燥得满脸通红,还没来得及反驳,就听领头人问道:“你的意思是,唐少爷已经变成了凶尸?”

“不错!”我点头说道:“我和我家师妹路过阿顺庄中学,正是因为看到唐建华有变成凶尸的迹像,而你们的祭师又镇不住场子,生怕他尸变之后伤了人命,这才会出手相助!”

“可是!”领头人沉吟道:“这与唐少爷说你们是害他的凶手之间有什么关系?”

我摊开双手,一脸的无奈,一副与你们说话真累的表情,接着往下说道:“那我就再跟你们说一说尸体的等级吧!尸体有怨气是怨尸,尸体的怨气很重的话,就是凶尸了,不过怨尸和凶尸虽然也是尸变,却而不能称之为僵尸,需要往上升级,再往上升级的话,就是黑僵、白僵、绿僵、紫僵、飞僵、游尸、伏尸、不化骨……”

“……唐少爷已经成为凶尸了,也不是说,轮回无路了,他只有尸修一条路可走,他还得往上修行啊,得祸害人命,积聚尸气,才能踏入僵尸的境界,而我和我的师兄,是唯一能够阻止他的人,这么一来,他陷害我的理由够明确了吧!”

“这……”绕了这么一大圈,领头人脸上的迷惑终于消除了一些,我是他们之中唯一能够制服凶尸的人,也是唯一能够附上凶尸修行之人,因此,凶尸唐建华想要害我,就顺理成章了!

他被我用符录镇住,于是就想借刀杀人,这才给唐能等一族人托梦,让他们杀死我!

我抖了抖衣袖道:“你们要是杀了我,也等于是杀了你们自己,我置于唐少爷口中的符录,一日之内之效,你们将唐少爷的尸体抬回山上时,也是你们一族血流成河之时!”

领头人虽然被我的话镇慑住了,还是眼有迷惑,事实上,这也不难理解,我说得再天花乱坠,对于领头人唐能来说,都是陌生人,而另一边,可是他们的熟悉已久的唐少爷……

领头人看着我,皱眉道:“我如何才能相信你?”

我耸耸肩膀道:“那是你的事情,要不等到今天晚上,你再做一个梦,看看唐少爷给你托什么梦?”

领头人迟疑了一下,接着问道:“陈烦小先生,那你说说看,我们如何才能阻止唐少爷尸变呢?”

“方法很简单!”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铜钉道:“将这枚铜钉,锲入唐少爷的脑袋里,将尸气散了,唐少爷会恢复成一具普通的尸体!”

领头人人伸手来接,被我躲开了,我笑了笑说道:“这钉尸钉是要收费的!”

“多少钱?”

我将铜钉在手心里转了一个个,伸出两根指头道:“两千!”一枚钉尸铜钉,超然镇不了两千,不过,我和方圆半夜被绳索绑上,收两千的受惊费,也是理所当然!

这帮一族人是真穷,做为领头人,竟然连两各块钱都拿不出,还得找族人东拼西凑,差不多整车人来凑,才凑够了两千,交到了我的手里。零钱居多,落在手里一大把,我也不介意,将钱收了起来。

领头人看着我和方圆说道:“钉尸铜钉我们买了来了,但是,还是麻烦你们随我上山一趟吧!事关唐少爷的死因,这不是小事,我必须在慎重处理,因此得将你们带上山去!”

正文卷 第686章:证明清白

车子盘山而上,明明一眼就能够看到的山顶,硬是开了近两个钟,一路上凶险至极,稍不留心,就有坠落山崖的风险。

车子在穿过一片绵密的原始森林之后,终于到了山顶。

山顶上树木成荫,成荫的树木之下,隐现无数的木屋。

这些木屋有的在树上,有的在地面上,一般在树上的木屋很小,只能摆下一张床,而建在地面上的房屋,通常要大一些,分做两屋,下面一层养畜生,上面一层住人。

而那些用红砖盖的房子,一看就知道是一族之中位高权重者。

领头人领着我们往其中最为气派的一座院落而去。

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将我们往里迎,而唐建华的尸体,才被抬到了一旁的亭台之上,回头再看客车,它们也被开到了后院特意为他们搭建的雨棚之中,很显然,在一族,这两辆客气是极为重要的财物!

后来我才知道,当地正府想迁一族人下山,还给他们盖了专门的安置房,但是被一族人拒绝了,他们说要守着老祖宗留给他们的福地,绝不下山去。

正府劝了好几回也没个结果,又心疼他们上下山十分辛苦,就将两辆临近报废的公交车赠与他们做运输工具,被酋长当做重宝收在了自家后院,每个月只开下山两次,初一一次,十五一次,这次下山来,算得上是意外情况!

我们进到院子里的时候,一族的酋长正在拜神,他们的神,是一只瘦长得,有八分像猴子的生物,托着肋帮子像是在深思。我心说一只猴子的脑容量有多大啊,还能深思个什么玩意儿出来?

见酋长在拜神,领头人唐能赶紧在门槛前站住了,也拉住了我,一直等到酋长拜完了神,转过脸来。这一族酋长脸形削瘦,与那猴子神像颇有几分神似,他和唐能一样,都留着一头长发,我在想,是不是一族地位崇高者都留有一头长发呢?

亭台之上传来哭声,估计是唐建华的父母亲人到了,我心里不愿意回头去看,想了想还是扭过了头去,看到围着唐建华的那一群人,我就放心了,唐建华的父母不止这一个儿子,除了唐建华之外,还有三女二子,七个人都差点将亭台塞满了。

膝下这么多的七女,二老也不怕无人送终了。

我正寻思着呢,就见唐建华的父亲重重一拳打在了梁柱之上,恨声说道:“要是我知道是谁害了我家建华,我非将他碎尸万段,拿来喂狗不可!……”

我心说放你们唐家人的屁……

及到这时候,酋长才看到我们,他冷着脸冲唐能和祭师周守招了招手,便在椅子里坐了下来,唐能将我往里让,虽然对酋长的冷漠态度很不满,但是犹豫了一下之后,我还是跟了进去。

酋长让我们坐下,扫了唐能一眼,问他这一行的经过,唐能如实说了一遍。听唐能说完,酋长这才多看了我两眼,冷冷地道了一声谢。

我心里也没有在意,撇着嘴应付着,心想你不就是一酋长嘛,管来管去就管着你们一族人就好了,在他们眼前装大尾巴狼行,在我这里装大尾巴狼,老子鸟都不鸟你。

酋长见我颇为傲气,反而客气了许多,他干咳了两声说道:“陈先生,常言说利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建华的事情,我虽然是酋长,也做不了主,这件事情,还是要问过他父母的意见!”

说着便让人将唐建华的父母叫了来。

山里人比城市人显老,虽然唐建华的父母也是一族人的贵族,看上去仍然比同龄人老了许多,四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像是六七十岁一样,听了酋长的话,唐建华的父母先是拿目光审视了我一番,随后肃然说道:“……什么散尸气不散尸气的事情我不管,我只知道,不能伤了建华的尸骨,更别说是脑袋了……”

散尸气的提议算是被否决了。

“那既然如此的话!”我站了起来道:“已经没有我们什么事了!告辞!”

我招呼方圆要走,被酋长拉住了,酋长人很瘦,他的手更瘦,指关节就像是竹节一样,按在我的肩膀上就像是一块块尖石硌得我的肩膀生疼。我不得不站住:“怎么了?”

酋长摇头道:“你们还不能走,得过了今天晚上,证明清白才能离开!”

好嘛,看来一族人真要等到唐建华再来托梦,问明情况,才能放我们离开啊!

酋长在说话的时候,唐建华父亲的目光就像是刀子一样,在我的脸上刮来刮去,那目光仿佛在说:“要是让我知道你就是杀害建华的凶手,我会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不走就不走吧!我看着酋长道:“你既然不让我们走,总得给我们找个住的地方吧,我们昨天晚上都没有休息好,这时候正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呢!”

酋长安排人将我带去了客房。

见方圆一脸的担忧,我安慰她道:“别想那么多,先补觉再说吧!”

不就是一只鬼魂吗?有什么可担忧的?

更何况还只是残魂呢!

尸变的前题是有灵魂留在身体里,不然的话,只是一具死尸,尸变个毛啊,唐建华尸变了,就表明他至少有一半的魂魄还留在身体里,另一半残魂在世上游荡,有什么可怕的?

等到黄昏的时候,将水鬼放出去,让他将唐建华搞定就是了!

想到这里,我便安然入睡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睁开眼,方圆就坐在我的身边呢,看她那样子,一直没睡呢,我也没有安慰她,起身下床,这时候,有人过来说酋长请我们去吃饭,我拒绝了。那人便将吃食搬来了我房间,我和方圆吃完晚饭,已经六点半了,我从背包里取出矿泉水瓶子,将水鬼从其中放出,跟他说唐建华的事情还有个尾巴没掉,让他去帮忙切掉!

水鬼满口答应下来,他刚杀了人,身上的戾气正重呢,这时候让他去解决唐建华的残魂,就好比是毒瘾犯有人送来摇头,丸,水鬼喜不自胜,当即出门去了。

正文卷 第687章:奖给你了!

水鬼才走了没有多久,一人推门而入,却是唐建华的父亲,他全身都是湿淋淋的,还往下滴着水,一双死鱼眼瞪着我,怒声叫道:“陈烦,你为什么要害我性命?”

我吓了一大跳。

心说不会吧,唐建华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

他来不及等到托梦了,于是就上了他父亲的身,来找我的麻烦?

我在惊愕之余突然想到一事,随即便放松下来,唐建华可能是太着急复仇了,因此,上了他父亲的身之后就来找我们,但是他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他只有一个人,而我们有两人。

我一边转移着唐建华父亲的注意力,一边向着唐建华靠近过去,而我的眼睛,则一直盯着案台上一块石头装饰品,近了近了,只要再往前一步,我就能一把抓住那石头饰品,然后将之砸在唐建华父亲的脑袋上,将他砸晕过去!

但是,在迈出步子之前,我再一次站住了,我突然想起一事,残魂是不能附身的,鬼魂附身,一向是强者附弱者之身,就像是蛇一样,蛇不打洞的,蛇将洞中的老鼠吃掉或者是赶走,然后将洞据为已有,却没见老鼠将蛇赶走的,因为它打不过蛇!

鬼魂附体也是一样,唐建华一半魂魄在身体里,另一半在外飘零,而唐建华的父亲魂魄却是全的,因此,唐建华根本没有可能附身于唐建华的父亲!

推理可得,唐建华的父亲被鬼附身是假的!

我心里抹了一把汗,心说知识改变命运,这话诚不欺我啊!如果唐建华淋一身水来试探我,屋外一定藏了不少人,我别说将唐建华的父亲砸晕,就算是将他砸死,我们也逃不掉!

屋外的人发觉异样,就会一拥而入,将我和方圆撕碎了!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一点佐证,唐建华的父亲虽然怒气冲冲,恨不能食我肉寝我皮,但是只是浮于表面,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如果真是唐建华附身,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此时的他,恐怕早已经与我们扭打到一起了!

我回头一看方圆也在暗暗运气,赶紧向她摆手,同时面带微笑地看着唐建华的父亲道:“唐老爷子,你不是好好的嘛,我哪里害你性命了?”

“你看清楚了,我是唐建华!”唐建华的父亲将声音提高了三分。

“我看清楚了,你就是唐老爷子!”我很肯定地道:“我踏入道门那么久了,有没有鬼附身还是看得出来了,退一万步说,即使唐老爷子被令公子附身,冤有头债有主,也不该来找我啊!对不对!”

唐建华的父亲楞住,一时间不知道是要继续扮演唐建华还是恢复自身。

我扶住唐建华的父亲道:“唐老爷子,你爱子心切,想要试探我是不是害死唐公子的凶手,这我能够理解,只是你怀疑错人了,天这么冷,你年纪也大了,还是赶紧回去换身衣服吧,以免着凉了……”

我句句话都是关切,唐建华的父亲再想扮出一脸凶相出来,也扮不出来了,只是苦着一张脸,颇为尴尬,这时候,唐能走了进来,他拨弄了一下自己油腻的头发,满面笑容地打圆场道:“小陈先生,你别怪,别怪哈,唐老爷子只是爱子心切了一些,心怀怨恨,于是就难免胡思乱想……”将唐建华的父亲扶出去之后,又是一通道歉。

一直到我的脸上恢复笑容,这才离开。

方圆的脸色也是几经变化,见我迎着唐建华的父亲而去,她也繃紧了心弦,准备接应我,我中途突然放弃了,她有些措手不及,随后我的那一番话让方圆出了一身的冷汗,刚才的情形,凶险已极,只要我们一步踏错了,就会万劫不复!一直到唐能走后,方圆才长吁了一口气,瘫坐在了椅子里。

我走上前去,轻轻地拍了几下方圆的背,给她以安慰。

山上也有电视,不过只能看中央台和本地的卫视,打开电视,都是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多看几眼都会让人从心底升起罪恶之感,我的生活怎么这糟糕,又拖祖国的后腿了……

我倒了一杯刺梨茶,还没有喝呢,就感觉茶杯里多出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我还以为是从屋檐下落下的灰尘,正想挑掉,等到将那东西勾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是水鬼回来了。

我敲了敲杯子问道:“刺梨茶好喝吗?”

水鬼略一迟疑,说道:“还行!”

还行,还行,老子都泡了十多分钟了当然好喝了,我忍住将茶水倒进臭水沟的冲动,问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啊?”

水鬼嘻嘻一笑:“妥了!”说着便将事情的经过跟我说了一遍,唐建华是被水淹死的,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也是水鬼,水鬼就是在这个前提下,几乎寻遍了山上所有的水源,最后在山后面的小便池里找到了他……

听到“小便池”三个字,我心说好嘛,连杯子都不能要了。

那么多地方不藏,为什么要藏在小便池呢?

不过其实也不难理解,唐建华半分残魂在人间游荡,害怕生气,所以离人远远的地,而成为鬼魂之后的他与人的习惯也大不一样,人觉得小便池的味道臭得受不了,但是唐建华却不一样,小便池里阴气重啊,他呆着舒服,于是就呆在那里了。

水鬼张开嘴,将唐建华的鬼魂吐了出来,水杯之上,顿时升腾起一道淡淡的人影,那人影全身都是湿淋淋地,瞪着一双凶睛,怒视着我,如果不是水鬼咬住了它的下半身,此时的唐建华已经扑向我了!

说实话,看到唐建华的残魂时,我也动了恻隐之心,觉得杀人灭魂,是过了一些,但是,唐建华其人的性格我了解,他心地狭碍,有仇必报,只要他还在这世上,我就得时时刻刻担心我的家人……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狠下心来,将他给解决掉!

想到这里,我冲水鬼招了招手道:“奖给你了!”

水鬼大喜过望,嘴巴一吸溜,就将唐建华吸进了吐子里,上一次水鬼只是将唐建华含在嘴里,这一回,才是真正将唐建华的残魂吃了!

正文卷 第688章:做出选择

我带的水鬼,是老鬼,再加上伤了人命,戾气比原来增国了一倍也不止,而唐建华只是新鬼,更何况还是残魂,在水鬼的眼里真的不够看,水鬼张嘴一吸,就像是吸一团果冻一样将唐建华吸进了肚子里。

水鬼是没有骸骨的,只是一副软软得,长满了毛发的皮囊,因此,唐建华在他身体里的挣扎,也带得水鬼的身体变形,晃来晃去,将刺梨茶都拨了出来。

不过,只一会儿工夫,动静就慢慢地平息了下来,不用说,那是因为唐建华已经被水鬼消化了。

在这个过程中,方圆转过脸去看向窗外,一直到水鬼重又被我收进矿泉水瓶子里,这才将刺梨茶倒了,收拾桌子。

却在此时,听到右前方传来惊呼之声,我心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又是怎么了啊!惊呼声来自酋长家的院子,那里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酋长家出事,自然与唐建华脱不了干系!搞不好是我让水鬼吞了唐建华的残魂,它心有感应,戾气强大到连符录也镇不住了!

这时候,我本来应该第一时间跑去,以免凶尸伤人,但是我停住了脚步,我们现在在一族算是被扣留着呢,阶下之囚连饭都吃不香,哪里还有心思助人为乐啊!

我接着打开电视,将声音调到了最大,当做没有看到方圆坐立不安的样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一条新闻没有播完,就听到咚咚咚的脚步声如雨点一样往这边而来,不一会儿,到了近前,来人推开房门,冲了进来,看着我,一脸惶急地说道:“小陈先生,不好了,唐少爷出事了!”来的人是唐能,他跑得有些气喘,

“哦!你没事吧?”我关切地问。

“没事,没事!小陈先生,我来找你,是想叫你去帮忙!”

我摇头说道:“我也想去帮忙,但是出不去啊,你看,门口还有两人盯着我们呢!”

唐能大叫一声,将站在走廊里的两人赶走了,抓住我就往外跑,这时候,酋长家的喊叫声此起彼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有别族人来攻寨!搏杀正凶呢!

我一边往前走,我一边问道:“唐领头,就算符录失效了,你们不是有一枚钉尸钉吗?事急从权,将钉尸钉往唐建华的脑袋上一锲,散了他的尸气,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唐能苦着脸说道:“不是我们不用钉尸钉,如果唐少爷像之前那样躺着的还好,他苏醒过来之后,行动迅捷,力大无穷,十多个壮汉也未必能够近得了身,更别说是将钉尸钉钉进他的脑子里了!”

这时候,我们已经进了酋长家的前院,院子里一片混乱,角落里躺到了十多人,痛叫之声不绝于耳,另有十多人扯着一张大网试图将唐建华网住,祭师和酋长就在这群人中。

而唐建华的父母,则追在后面喊唐建华的名字,看他们的样子,试图将唐建华喊醒过来。让唐建华别伤害自己的族人,更不能伤害一族之长!

祭师看到我,连忙拉着酋长过来,满脸通红,恳切地道:“唐少爷他……小陈师傅,希望你们能不计前嫌,帮助我们!”

酋长本来还不想服软,试图甩开祭师的手,与一族子弟去网唐建华,但是目光移动处,身后左右都是伤员,而且被唐建华伤过的人与被凶兽,被利器划伤的人不一样。

他们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黑腐烂,伴随而来的是虚弱,发烧,其中两名伤重者,已经昏迷了过去。

祭师和酋长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人都有不同程度地被抓伤,祭师的伤多在四肢,衣袖都被撕开了,而酋长,一张老脸被唐建华抓了一爪,毁容是肯定的了,好在他也一大把年纪,不用为找不到老婆而发愁了。

酋长心急再这样下去会有更多的人受伤,生硬地冲我躬了一躬身道:“小陈师傅,希望你能帮助我们!”

我盯着酋长看了一会儿,往前走去,冲那一堆正向唐建华撒网之人喝道:“起开,起开,都给我起开!”

那群一族人一时楞住,直到酋长发话,这才往后退去,于是,场地中央就只剩下了我和唐建华。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唐建华见到我,眼中凶光大盛,眦着牙,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声,只有老虎,狮子等凶兽,在对敌的时候发会会出这样的声音震慑敌人!

我原本还想看看情况再说,见唐建华这个样子,我知道不能再等了,再迟疑下去唐建华的父母,酋长等人都得怀疑了!

唐建华虽然对人无差别的攻击,但是在面对你时为什么要比面对别人时凶得多呢?

这其中有文章!

不等酋长和唐建华的父母看出端倪,我扬着打尸鞭,甩手一鞭,重重地抽打在唐建华的身上。凶尸虽然凶狠,但是他的身体毕竟不如僵尸坚硬,我这一鞭,在他身上留下了一道深黑色的痕迹。

打尸鞭抽打在他的身上,将他带着一个趑趄,差点摔倒。

这应该是唐建华尸变大闹酋长府之后,受到的最严重的一次攻击!

他痛苦地号叫着,试图向我扑过来,被我接连两鞭迫退了,一直打得他见我扬起鞭子,身体都下意识地往后缩,凶戾之气,消失无踪,看得唐建华的父母一脸的心疼,如果不是慑于酋长威严,估计都要来阻拦我了。

酋长见大局已定,叫过了一名年轻人,安排了一通,那年轻人领着人匆匆地去了,看着年轻人的背景,酋长慢慢地捏紧了双拳,牙齿紧紧地咬在了一起,我估计这时候站在他身边之人,都能够听到他上下牙齿摩擦发出的咯咯咯的声响。

这老东西,怎么突然发那么大的火啊!

不管了,还是先对付唐建华吧!我突然一挥鞭,卷住了唐建华的双足,用力一拖,将唐建华拖倒在地,招呼四周的一族人道:“都过来,都过来,将唐少爷绑起来!”

事实上,此时我只需往唐建华的嘴里塞一张符录就是了,但是,我没有这么做,是时候逼迫酋长做出选择了!

正文卷 第689章:谁也救不了!

一族人一拥而上,将唐建华绑了起来。

绑唐建华的绳子差不多有小孩子的手臂那么粗,一圈一圈地几乎将他绑成了棕子。

唐建华的力量虽然强大,这时候也没有用,他拼命挣动,看起来却像是虫子在蠕动。

唐建华被抬到了亭台之上。

直到此时,众人才长吁一口气,唐能上前来将我一通好夸,我也不是很在意,看看唐能,又看看不远处的酋长和唐建华的父母,拉长了声音道:“凶尸可不是善茬,留着只会带来灾难,我看,还是尽早将尸气散了的好!……”

我的话刚说完,就听到角落里传来哭声,原来有人被唐建华咬了之后,重伤不治,已经死了……

这时候我也清醒过来,连忙对唐建华道:“快快快,拿糯米来,快来糯米来拔尸毒!”

唐能叫人搬来了一袋糯米,我让一族人按受伤轻重排队,与方圆一起为他们拔尸毒,一直忙到晚上九点,这才算是忙完,一边为他们拔尸毒,一边教给他们拔尸毒的方法,毕竟,尸毒不是拔一次就可以了,后续还要自己拨尸毒,操作得当的话三四天就将尸毒拔干净了,操作不得当的话还会留下后遗症,一遇阴湿天气皮肤就会腐烂贯浓……

我就着盆中清水洗了手,这才有空问起唐建华尸变的原因,唐能将我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说道:“小陈师傅,唐少爷尸变的原因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一定要保密啊,不要四处传去!”

见唐能说得神秘兮兮的,我顿时来了兴趣,点头表示一定会保密。

唐能又偷偷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酋长,这才告诉我,酋长的第三个老婆与看院的少年郎私通,被酋长发现了,酋长拿了一把厚背砍刀追着那看院的砍,那看院的眼见跑不了,就冲进亭台将唐建华嘴里的符录掏了出来,唐建华嘴里的符录没了,当即尸变,横在了酋长和看院的中间,看院的趁机跑了,而酋长因为躲避不及被唐建华给看抓伤了。

这么大的动静,早惊动了一族人,大家将酋长从唐建华的手下抢了出来,却也伤了三五人,其余人赶紧去拿家伙,有拿棍棒的,也有拿套索的(看到没,即使是这种时候,一族人仍然记得不能毁坏死者的遗体)但是这些没有对唐建华造成半点伤害,棍棒落在唐建华的身上,就如同是给他搔痒痒一样,套索的绳子太细,往往崩断了也套不住他。

而等到一族人的招式用完,唐建华反击的时候,立即有七八人受伤,其中一个将小命丢了的,就是唐建华的这一轮反击中受的伤。

酋长见棍棒和套索都搞不定唐建华,就让他的儿子找到了一张网,大家拖着渔网去网唐建华,等将唐建华困在网中,再慢慢想办法,这时候,祭师想起了我,因为他得留在酋长的身边保护酋长,就让唐能来找我。

然后,就是我进入酋长家看到的情景了。

这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酋长在摆脱唐建华的攻击之后,反而愤怒异常了,那是因为他想起了那个逃走的看院,恨得牙痒痒,他立即就安排心腹之人人去追那看院去了。

如果没有追上,那看院算是死里逃生,如果追上了,我敢肯定,那看院肯定活不了!

就在这时候,远处亮起灯火,影影影绰绰的有人向着这边而来,不一会儿,走到了近前,刚才的年轻男子将一人往酋长的面前一推道:“老爷,樊小刚我给你带回来了!”

酋长瞪着一双凶睛看着樊小刚,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捏住了樊小刚的脸蛋嘿嘿笑道:“跑啊,跑啊,你怎么不跑了?你跑啊,哦,我知道了,你之所以不跑,是不是腿坏了啊,我帮你修修!”说着一脚就将樊小刚的左脚小腿骨踢断了,看着樊小刚的小腿腿骨从肌肉里刺出来,我都感觉到有些牙齿发酸。

因为伤得太重,樊小刚一开始反而没多大反应,十多秒之后,才感觉到疼痛,啊啊啊地惨叫起来,连求饶的话语都说不全了,一般能被大哥的女人看上的,长相都不会差,毕竟人家吃过见过啊,没点姿色,入不了人家的法眼,这位樊小刚长得很好看,皮肤比绝大多数女孩子的皮肤都好,说肤如凝脂也不为过,眼色弯弯,小鼻子俏俏,朱唇一点,这么说吧,脱光了衣服你才能肯定他是一男的,如果穿上衣服,再戴个假发,别人只会将他当成女孩。

就算是此时落魄得衣衫破烂,满面是泥,仍然让人生不出半点厌恶之意!

酋长的眼中现出狞笑,冲对面的年轻人道:“去将那贱人也带出来,今天我要杀人!”

酋长说完,看向我说道:“我侄儿的遗体,交给小陈师傅处置就是,你说要散尸气,那咱们就散尸气!”唐建华的父母想要上前阻拦,被酋长一把推到一边了“往日里你们对我说的话,就算再荒唐,我也信三分,但是今天,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谁也不要违逆我的意思!不然的话,你们知道后果的!”

酋长说着,走到了滴水檐下,在从人搬来的椅子里坐下了。而樊小刚和从屋里推出的女人,双双跪在了酋长的面前。女人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吓得脸色惨白,全身如筛糠一般抖个不停。

她伏在地上,话不成句地说道:“……老爷,老爷,求求你,放过我吧……”

见一旁观看的方圆紧紧地捏住衣角,手心满了汗水,我拉了拉她道:“方圆,算了,别看了!”

方圆看着我,眼有忧伤之色“可是……可是他们会死的……”

这我早就知道了,咱们身在虎穴之中,连自己都顾不了,哪里有本事顾着别人啊,再说了,一族人最看重的就是面子,樊小刚和那女人让酋长丢了面子,因此,今天他们非死不可,谁也救不了!

方圆看着我道:“师兄,如果你答应我救他们,我就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

正文卷 第690章:打一条绳子来

我问道:“什么天大的秘密?”

方圆摇头:“我不能说,但是,我可以保证,你很想知道这个秘密!”

见方圆眼神奇特,我心想这丫头不会真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秘密吧!我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只答应救一人,就救那女的吧,怎么样?”那女的年仅十七八,还与两个女人共享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头儿,出轨还算是情有可原,但是樊小刚就不一样了,姑且不论他与三夫人私通这事的好歹,出事之后就顾着自己逃命,他在逃命的时候不可能猜不出,酋长会如何对待三夫人!

我之所以答应救人倒不是因为方圆说的什么天大的秘密,而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以来,方圆一直在跟着我做违心的事情,在阿顺庄中学,我们杀死了唐建华,不仅如此,我还灭了他的残魂。

是是非非放在一边,我们真的是在杀人灭魂!

这一直让方圆心有芥蒂,她觉得我们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了,而我答应救三夫人,就是要告诉她,我没有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我只是尽一切力量在保护我的家人而已!

当我觉得我的家人的安全已经有保障,我立即会回归正轨!

方圆见我答应救人,点了点头道:“好!”

酋长从坐椅上站了起来,他丝毫也没有理会樊小刚和三夫人求情,从桌子上提了一把斧子,就迎着樊小刚走了过去。那斧子也不知用了多少年了,斧柄十分光亮,就像是老太太用过多年的黄梨木手杖一样,斧刃又快又薄,反射的灯光落到我的脸上,我瞬间就感觉到了斧光的寒意。

酋长已经站在了樊小刚的面前,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樊小刚,就像是狮子看着脚下的绵羊一样。

我见酋长的肩膀微动,知道他要动手了,赶紧捂住了方圆的眼睛,紧跟着,就听咚地一声闷响,我感觉有液体溅到我的脸上,抹了一把,却是血迹。

睁眼看时,樊小刚仍然跪在那里,不过脑袋上多了一柄斧子,其中一半斧刃,已经锲入了樊小刚的脑袋,从斧刃和脑袋的间隙里,不停地有血和脑浆流出来。

三夫人看到樊小刚的惨样,惊叫一声吓晕过去。

不过很快又被人用水泼醒了,而这当口,酋长又回到了滴水檐下,将桌上的另一柄斧子握在了手里。樊小刚的惨样,方圆根本不敢看,这时候见酋长提着斧子向三夫人走去,方圆拉住我的衣角道:“师兄,师兄,想想办法,赶紧想想办法啊!”

我踏前一步道:“酋长大人,请等一等!”

酋长停了下来,看着我。

我一脸真诚地看着酋长道:“樊小刚被你用斧子砍死,那是罪有应得,但是三夫人不一样,不论她的对与错,好歹与酋长你夫妻一场,你应该留她一个全尸!”

在一族人看来,对在最大的惩罚就是杀了他并且毁坏他的头,按照他们的说话,傻子是不能进天国的,这也是唐建华的父母为什么一直坚持不能将铜钉锲入他的脑袋来散尸气的原因。

方圆原本要我去救三夫人,我将话说完,她才意识到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她暗暗扯了扯我的衣角道:“师兄,这么一来,三夫人还不是得死嘛!”

我冲方圆递了一个眼色,示意她不要胡思乱想,我这么说,自然有这么说的道理!此时的酋长正在气头上,他平时高高在上,整个山头的一族人都是他脚下的韭菜,想割谁就割谁,你说让他放了三夫人,他就会放吗?

他不会放过三夫人,因此,这时候求他,不过是火上浇油而已,不但救不了三夫人,只会让他杀死三夫人的决心更加坚定!但是,让他为三夫人留着全尸的要求却不会让他反感。

一来嘛,他与三夫人毕竟是夫妻嘛,再怎么样有几分情谊在,就为了这几分情谊,留三夫人一具全尸也不为过。

酋长听了我的话,犹豫了一下,还是放下了斧子,扫了三夫人一眼道:“好,我就留你一具全尸!”

我听了心中一喜,要杀人,还要留全尸,不外乎三种方法,第一种是扔进水里淹死,第二种是吊死,第三种是毒死,第一种和第三种与水有关,我可以叫水鬼护住她,至于上吊么?或者我可以请一只鬼垫在三夫人的脚下,这样一来,三夫人就死不了,而如果三夫人死不了,按照一族人的尿性,会认定是老天才维护她

最终得出结论,她不该死!

人不就救下来了么?

酋长在滴水檐下踱着步,突然站住了,冲身后的随从道:“去,找一条绳子来!”

是要上吊啊!

也对,山上缺水,上吊算是最节约成本的方式了!

不一会儿,绳子找来了,一条拇指大小的麻绳,软软的,呈现青灰之色,麻绳在滴水檐下结了一个套,当即有两人架着三夫人,往绳套而去,到了滴水檐下,一人扛起三夫人,另一人将她的头往绳套里放。

套上绳套之后,扛着三夫人的一族男子手一松,三夫人的身体重重坠下,因为脖子被套住,三夫人整个人便被吊在了半空中。三夫人四肢乱挣,口中嗬嗬有声,不一会儿,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她的裤子从大腿和裤脚,湿了一大片。

在这个世界上,真得能够坦然面对死亡的人少之又少,因此,三夫人上吊之后吓得尿湿了裤子,其实一点也不奇怪。

而这时候,我也召唤到了刚刚被唐建华咬死的一族人鬼魂,在我的指引之下,那鬼魂向着三夫人靠近过去,用半点肩膀垫住了她的一只脚。我心说只鬼魂正够矫情的,让他垫住三夫人的脚,你看他那个样子,斜着身子,歪着脑袋,只将小半个肩膀垫在了三夫人的脚下,极端的不甘不愿。此时的他,不像是一族鬼魂,倒像是挑三捡四,又懒又作的富家大小姐一样。

不过,我很快又回过味来了,鬼魂怕污秽之物,三夫人刚刚尿湿了裤子,鬼魂之所以这样,是为了不沾上污秽呢!

正文卷 第691章:菊花印

三夫人的眼睛翻了白,舌头都吐出来了,但是在鬼魂垫到她的脚下之后,她终于可以透口气了,慢慢又恢复了过来。

她一时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东张西望着。

她看向自己的脚下,明明一无所有,她却偏偏有脚踏实地的感觉。

随后,她的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一族人最信奉神,估计她将这当成了神对她的救护!也因为如此,她脸上的惊恐的表情一扫而空了,她抬头看上天空,一脸的虔诚!向是在向老天许愿“老天啊,如果这一次我得以活命,我将用我的余生去侍奉你!”

这也是我第一次看清楚三夫人的脸,她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充满青春的活力,就是肤色黑一些,她的双眼亮晶晶的,身高怕有一米七,身体呈现黄金比例,手脚显得比城里的女孩要粗壮,有力一些!

整体来说,透着一股子野性美。

三分,五分,一刻钟过去了。

如果想要将一个人吊死,三分钟就够了,一个人没有呼吸三分钟就会死,更何况还被吊在半空中呢,酋长也觉得差不多了,冲执刑的年轻人招了招手。

年轻人将绳索一松,三夫人就从半空中坠落下来。

三夫人正在看夜空,仰望她心目中的神呢,突然间脚下失衡,从半空中跌落,屁股重重地撞在地上,疼得她惊叫一声,坐了起来,也从懵然之中惊醒过来,惶然四顾。

这一下,可是将现场的一族人吓得不轻,他们看不到鬼垫脚,还以为三夫人上吊了足足一刻钟仍然什么事都没有,这简直就是神迹啊,连酋长的脸色都变了,这时候有人上前劝道:“酋长大人,三夫人虽然做错了事,但是看老天的旨意,她命不该绝啊,我看酋长大人还是网开一面,放过三夫人吧!”

紧跟着,又有十多个人上前来劝,说什么上天的意旨不能违背,不然的话,会为一族人带来灾难的,群情汹汹之下,酋长也不能不当一回事儿,他的皱头深深皱起,看向仍然坐在地上的三夫人,神情复杂。

刚才的情形他看得清楚,三夫人脖颈被套,四肢腾空吊在了半空中足足一刻钟,却什么事也没有,除了有神灵护着,就没有别的解释了……

他的眼神几经变化,最终叹了一口气道:“给我将这个女人赶出去,永生都不许踏入一族一步!”于是,三夫人被推推搡搡地赶出了山门,三夫人捡来一条命,这时候哪里还能要求这么多,她捡了一块松枝点燃了做照明工具,跌跌撞撞地下山去了。

好在这边山上没有老虎也没有狼,最大的凶兽就是野猪了,而野猪如果你不攻击它,它一般也不会攻击你,也就是说,三夫人这一路应该不会有危险。

至于下山之后饿死还是吃饱,就看她自己的了。

看着三夫人的背影消失在树林之中,方圆看向我,一脸真诚地道:“师兄,谢谢你!”

我心里得意一笑,不动声色就将人给救了,这手段不要太高明,摆了摆手说道:“小意思,小意思而已!”突然间想起唐建华的事情来,转身就往亭台走去。

唐建华此时就被绑在亭台的中心柱子上,别人都在院子里看热闹,只有唐建华的父母,一直守在唐建华的身边,两人嘴巴枯焦,像是刚才对唐建华说了很多很多话,口水都说干了!

唐建华仍然在挣扎,一边挣扎,口中发出低低的吼声,像是愤怒的咆哮,只可惜绑他的绳子实在太粗了一些,无论他怎么挣扎,也挣扎不脱。

唐建华的父母还是很听酋长的话的,见我靠近过来,都站了起来,向唐建华挥手作别,二老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偷偷地往他们口袋里塞了一些钱,我虽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一些猫哭耗子假慈悲的意思,但是一码归一马,唐建华非死不可!

等到二老走远,我在唐建华的面前坐了下来,我看向天空,月亮正缓缓西沉,夜露沾上我祼露在外的肌肤,我感受到了深深的寒意,我叹息一声,看着仍然红着眼,做着无谓挣扎的唐建华道:“我知道你恨我,但是我不在意,你伤害我都没事,但是你不能伤害我的家人,你的性格太狭碍了,如果你知道陈乐还好好的,你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吧!你还会找机会去害她,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杀你灭魂,如今还要散你尸气的原因,我告诉你这些,不是因为我心有负疚!”说到这里我看了方圆一眼,加重了语气道:“事实上,我一点负疚也没有,我告诉你这些,不过是让你死得明白些而已!”

说着话,我让方圆帮我按住唐建华的脑袋,然后一手执钉,另一手取过一块砖头,重重地砸在了铜钉之上,铜钉的钉头便钻入了唐建华的头颅,又是几下锤打,终于将钉尸铜钉完全地钉入了唐建华的头颅。

这其间他虽然有挣扎,但是他全身都被绑得死死的,只剩下一颗脑袋在晃动而已。

等到钉尸铜钉钉入他的脑袋之后,它就像机器人的电力哀竭一样,显得有气无力的,丝丝缕缕的尸气,从唐建华的头颅与铜钉的间隙间透出,而随着我将铜钉拨出,尸气便狂泄而出,唐建华更是像被拨掉了电池,脑袋歪向了一边。

直到他的尸气散尽,我才长吁了一口气,唐建华的事情,总算结束了,我没有和站在一边的唐能和祭师说话,迳直回房去了,今天晚上,不会有唐建华来托梦,也不会有凶尸来做乱了。

回到住外,我正要招呼方圆回房睡觉,突然想起一事,看着方圆道:“方圆,你不是说有重要的事情告诉我嘛,什么重要的事情,现在可以说了!”

方圆左右张望了一通,将房门关上,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着我说道:“你还记得被我们杀死的紫僵的手腕上有一块菊花的印记吗?祭师的手腕上也有!”

正文卷 第692章:有心算无心

听到这里我的心头一紧:“真的?”

方圆点头道:“没错!祭师的尸毒是我替他拔的,我清楚地看到他的手臂之上有一枚菊花印记!”

在杀死紫僵之后,我发现他的手腕之上纹有菊花,虽然因为他的皮肤干枯,纹的菊花也皱得不成样子了,但是我仍然能够分辨出来,那就是一朵菊花。而现在,我们在祭师的手臂上也发现了一朵菊花!

菊花在古时的中国一直是坚忍,独特的像征,所谓:“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后更无花”所谓“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但是在近几年,画风突然就在变了,原因是菊花长得与人身上的某种器官相似。

也许在八十年代有人会在身上纹一朵菊花,以示自己的坚忍与独特,但是,现在的国人恐怕没有人会在身上纹菊花,要是让朋友看到,难免眉头一皱——这是一朵有味道的花……

但是,膏药国却不一样,菊花是他们的国花,纹在手上不但不会被认为是一朵有味道的花,还会让人觉得纹身的主人是一个有追求的国学维护者!当然,我不仅仅是因为一朵菊花,一只抗战时期的锡水壶就联想到膏药国,而是我听黄剑平说起过,膏药国人在知道自己即将失败之后,在西南边陲之地布局颇深,几乎将触角延伸到了所有的角角落落,再加上蛊王会事情,不由得我不多想。

莫非这个祭师,就是膏药国人安插在一族中的奸细?

我的脑海中思绪万千,从黄剑平想到了蛊王会,从蛊王会想到了岑城之中的洞主和落花洞女,到现在的祭师,我突然感觉到有些后怕,那些膏药国人,就像是一颗大树,牢牢地扎在了西南边陲之地!

而我,只是拔出了一小条根须,但就这一小条根须之上,就牵出了多么强大的力量,多少人命?僵尸王黄剑平,蛊皇龙弱弱,532,木村等人,一只僵尸王,四只紫僵,如今又冒出来一名祭师……

再往下深挖,不知道会挖出些什么来。

一个声音在告诫我:陈烦,算了,你的力量终归有限,到此为止吧!一条根须之上就牵扯了这么多的人命,真将整个树都拨起,那后果是你所不能承受的!到此为止吧!

理智告诉我,不应该再往下追查了,紫僵已经死了,唐建华的尸气也散了,一切就应该到此为止。当我决定这么做的时候,感觉心里压了一块石头一样,闷闷的,怎么都不痛快,怎么都不满意……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作,明明你的理智告诉你怎么做才是最有利的,但是你的情感却能将你带偏了,我在沙发里发了很长时间的呆,我想到了千江苗寨城头的昨日重现,黄剑平领着自己的族人将膏药国人拒之门。

我想到了脸盆村木村在知道事情败露之后,连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都杀了!

我想到了532在紫禁山坠机之后,一片山火将紫禁山连同蛊王会烧了个干干净净!

我想到了被休的落花洞女从一个妙龄女子变成了一具泡得发白的尸体!

我只感觉血气上涌,直冲头顶,我是炎黄子孙,遇到这样欺我国民,图谋不轨的事情,我怎么能够不管呢?

不行!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句话,说年轻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热血,头脑一热,不顾后果,而年轻人最大的优点也是热血,当你事事都计较得失,裹足不前时,就证明你老了!

我抱了一张薄被,为睡在沙发上的方圆盖上,像是说给方圆听的,又像是说给自己听的“明天,咱们好好问问祭师,他手臂上的菊花是怎么一回事!”

因为唐建华在一族之中地位不低,虽然杀了人,还是被酋长准入天葬谷了。一族人的送葬仪式是这样的,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吃饭,你没有看错,不是早餐,是早饭,米饭,牛肉,苞谷酒,十分丰盛。

早餐得吃饱,不然的话,送葬这一路,你走不下来!

吃饱了饭之后,举行送门仪式,所谓送门,自然是送出家门了,往死者嘴里塞上一口饭,放进一块肉,灌上一口酒,然后唱送门歌“吃了这口饭,来生再相见,吃了这块肉,心里莫发愁,吃了这口酒,忘却思母忧……”

从这时候开始,仪杖队就要开始表演了,“猛虎”前面开路,“将军”居中压阵,“苍狼”盘踞于后,歌舞哀乐不绝于耳。

除此之年,每走一百米,就要烧一道祭表,用的是古一族语写的,我连半个字都听不懂,后来听祭师说,大概意思就是一封介绍信,譬如“今有某某某因为寿数已到,来到天国,请上仙收留为要!”

这一道道祭表,一道比一道言辞恳切,大约相当于:“借我点钱呗?”“不借”“我有点急事,救个急”“不借”“我求求你吧,你不借我就没有人借我了”“不借”“你不借我就要饿死了!”“不借”“你借我一元钱,明天我还你两元”“……”

当然,在烧祭表的时候还要举行盛大的仪式,以示隆重。

终于折腾到下午时分,到达天葬谷了,由祭师一人,背着死者的尸体进入天葬谷,因为后面就是祭师与天神的事情了,凡人不宜再呆在这里,一般都是尸体被放到祭尸的肩膀上时,一族人便开始退却了。

而且,绝不会有人偷看,迷信也并非绝无好处,它会规范人的行为,因为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啊!

如果咱们一早就藏入天葬谷,等到祭师背尸入谷的时候再制服他,简直就是手到擒来嘛,想到这里,我的嘴角露出了笑意,我不放心,又将细节都一一想了一遍,嗯,咱们以有心算无心,又充会地利用了它们的丧葬习俗,没问题的!

第二天天一亮,我们去向酋长告别。

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这里就出现了第一个差错,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计划特么的赶不上变化!

正文卷 第693章:天葬谷

酋长听说我们要走,没有说什么,只是说有些礼物要送给我们,让我们不要推辞。

不知道是不是像李诞所说了,他们蒙古族对人十分热情是因为大草原上少有人去,难得遇到个人自然要热情款待,西南地区也差不多,这边的少数民族特别的热情。

酋长所说的有礼物送给我们,这其中的礼物有八张野猪皮,十多斤干果,还有一些贵重的药材,给我和方圆装了满满的两背篓。

可能他们觉得背一背篓干货和空手走路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他们平时就经常背东西,但是我和方圆不一样,背着背篓下山,非将肩膀磨出血来不可,但是还不能不要,因为如果你不要,人家就会觉得你这是看不起他。

酋长让人开车送我,被我拒绝了,我说想沿路看看风景,事实上,上山虽然用了不少的时间,那是因为盘山公路的原因,而下山要容易得多,估计比开车还要早到山下,因此,酋长也没有再坚持,客客气气地将我们送了出来。

往前走了一段路,方圆扭头看了一眼背后的背篓,眼中有痛苦之色:“师兄,我的肩膀被背篓压得好疼啊!”

我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一族人跟上来,招呼方圆跟上我,往密林而去。事实上,方圆背篓里的东西,我都匀过来一小半了,如果她背篓里装有三十斤的东西,我背篓里起码装了六七十斤,加上山路难行,走得异常的艰难。

这还没有开始行动呢,两背篓的东西就将我们的精气神耗费了一大半。

我心说这样下去可不行,背着这些东西我们根本没法行动啊,我带方圆入密林,就是想将背篓藏起来。我们找了一个秘处,将背篓藏在了起来,就地小憩一会儿,便往天葬谷而去。

越靠近天葬谷,景色就越美,一路上苍松翠柏,奇树异花,应接不暇。前面有一排高高的石壁,石壁之中有一只月牙形的山洞,这就是天葬谷的入口了,这山洞与别外的山洞不一样,虽然一眼望不到头,但是山洞的另一边有光线透进来,也就是说,这是一只两头通的山洞。

山洞的入口修有石阶,石阶的尽头是两只威武的石狮,洞口还有人工修琢的痕迹,洞中就是原生态的形态了,脚下的平石,倒挂的石乳钟……往前走了多没远,方圆冲我说道:“哎呀师兄,好累啊,我想要歇息一会儿!”

方圆说着背靠着石壁,坐了下来。

我也坐了下来,可能是从来没有走过这么长的山道,我感觉力气都要耗尽了,两腿有些发抖,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现像,我心说不会吧,哥们我今年才二十岁呢,身体就走下坡路了?

我喘息了一会儿,却感觉越来越气促。

洞里异常安静,只有我和方圆的喘息之声。我心中奇怪,这是什么洞啊,怎么连只虫鸣声都没有?

要知道,山间多虫子,别的虫子我不知道,像百足虫,蜈蚣,蟋蟀,等虫子性喜阴,山间出现一个这样的石洞,简直是他们安家的天堂,百足虫和蜈蚣叫不叫我不知道,挤眉弄眼蟋蟀是叫的,而且叫得声音很响。

难道天葬谷的蟋蟀特别大胆,根本不怕人,因此我们的出来,丝毫也没有惊动他们?

我正疑惑间,无意间地一抬头,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方圆靠着石壁坐下时,我没有怎么在意,这时候一看石壁,这石壁可不比住房的墙壁,满是石刺,虽然比不得头顶的石乳钟,但是仍然十分锐利!

方圆此时背靠着石壁休息,就好像是靠着钉满了钉子的木板一样,但是她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一个念头从我的心里一闪而过,洞中有毒气!山中岩洞,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海水侵蚀而成,后来地壳运动,海底变成了高山,有的是火山喷发,形成的熔洞,这样的溶洞,一般有毒,空气与特殊的岩石晶体的作用下产生二氧化硫,很容易就能致人于死地。

我们进洞之后之所以会感觉一以特别的疲累,那是因为我们中毒了,方圆中毒颇深,也因为如此,即使是身体靠在石刺之上,也没有感觉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赶紧站起,拖着方圆就往外走。

此时的方圆身体软绵绵的,连眼睛都睁不开了,见我将她拉起,有气无力地道:“师兄,我好困啊,我想睡一会儿!”

“睡个屁啊,再睡就别想醒来了!”我想要大吼,想想还是算了,还是留着力气吧,用使的地方,我将方圆往外拖了两步又站住了。从洞口光线亮度来推散,此时往里走比后退出山洞更近一些才对!

这也是我为什么答应方圆在洞中休息的原因,因为在接近目标时,人就会变得很放松。

我拖着方圆往里走,感觉越来越吃力,仿佛全身的力量都被抽走了一样,但是我还得紧咬牙继续,因为我的心里清楚,如果今天我们走不出这洞,我们就完蛋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眼前一亮。我看到了白的天光,青的树叶,还有石隙间的苔藓,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将方圆推到了石下,我挪动着身子也往下滚去。

石下有许多突出的石头和枯枝,但是从其上滚过,我却感受不到半丝痛感,我知道我的身体已经麻木了,只能任由其往下滚,终于,我被什么东西挡住了,那东西软绵绵的,枕着十分舒服。

我心说山洞多蟒蛇,我不会是压在蟒蛇身上了吧,那完了……

我想要抬眼去看,却是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

良久之后,我的身体又恢复了几分意识,扭头一看,这才发现枕着方圆的胸口呢,而方圆又气又急地看着我,偏偏没有力气将我推开,我想要挪开来,也是气力不继,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成功。

结果脑袋从方圆的胸口移开,重重地撞在石板上,发出咚地一声响。

方圆吃力地问道:“师兄,你没事……没事吧?”

正文卷 第694章:脸如红布

我晃了晃脑袋,这么一撞,反而清醒了一些,我从地上坐起,将方圆也扶得坐了起来。

方圆看着我,疑问道:“师兄,我们这是怎么了啊?”

“我们中毒了!”我喘息了一会儿,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方圆这时候也清楚了许多,连连点头道:“我说进洞之后我感觉那么疲惫呢,原来是中毒了,多谢师兄,是你救了我!”

我心说好悬啊,要不是方圆往石壁上一靠,我根本发现不了问题,再晚一些发现,可能就回天乏术了!

从洞里出来的经历看似平平常常,实则比任何时候,甚至是面临僵尸王时还要危险,因为从面对僵尸王时你就知道这家伙异常凶险,如果应对不好,会将小命丢掉,因此,你会拼尽全力去保命。

但是在山洞里不一样,你根本不知道危险的临近,而危险已经到了你的身后,你以为自己在休息,而事实上已经被死神扼住了咽喉,即使你被死神扼住了咽喉,仍然一无所知,直至死亡!

知道自己为什么死没有那么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死!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天葬谷的入口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了,因为如果你不明就里,你根本进不来,在山洞里就会被毒气致死!山洞中的毒气是一道天然的屏障,阴险而又残忍!

在山上靠了半个多钟,我们终于能够勉了站起来了,除了脑袋和眼睛还有些痛之外,其它已经恢复了正常,抬眼望去,温暖的冬日撒下金光,映照着山谷里的一切。山谷里的树木明显比谷外的树木要大得多。

天葬谷外的树木大的一般一个人就能抱住,两人抱的大树少之又少,但看天葬谷内,最小的树木两个人都未必能够合抱得住,树木葱葱郁郁,根本看不到枯枝,虽然只有稀稀落落的十多棵,巨大的树冠将半个山谷都荫住了!

远远地看到有衣衫飘动,方圆说道:“师兄,那边好像有人!”

我心说有个鬼的人啊!这里是天葬谷,飘动的衣衫估计是死者留下来的,以我对天葬的了解,所谓的天葬,就是将尸体抬到野外,让鹰啊,鹫啊什么的将身上的肉吃了,吃完人肉鹰得飞啊,鹰能飞万米高空,因此,人们觉得鹰鹫能将人带上天国!这就是一直在葬的初衷!

鹰鹫吃肉,但是不吃衣服,因此,在被鹰鹫啄完了肉之后,衣服便留在了天葬谷,有的被灌木丛刮住了,有的飘到了树上,被风一吹,看起来像是有人活动的样子!

不过想归想,我却没有看到有鹰鹫在附近盘桓,莫非他们见天葬谷久没有人肉上供,于是飞到别外觅食去了!

我和方圆走近了一看,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不是死人的衣服在飘荡,而是人的衣服在飘荡,我猜想的是天葬者已经被鹰鹫啄去了皮肉,只剩下枯骨和衣服,而事实上,那些衣物的主人,都完好无损地躺在大树下,像是已经睡着了!

不是一具两具这样,而是所有的尸体都是如此,他们有耊耆老者,也有十二三岁的稚童,他们像是游玩至此,阳光温暖,暖风熏得人醉,于是就躺在树下休息了……

我心底升起一股寒意,说实话,如果谷中躺的都是枯骨,我都没有这么害怕,眼前的场景,太诡异了,三四十名年龄各异的死者,就随意地躺在草地之上,像是在等着被人的叫醒,又像是等着别人靠近。

“师兄,你看……”方圆指着近处的一具尸体。

那尸体下面,压着一条绿色的藤萝,藤罗从死人的身下钻出,向着前方蔓延而去,藤萝的生命力很强,枝蔓四处乱钻,钻入了死人的身下,这没有什么奇怪的,奇怪之处在于,不仅是眼前的尸体有藤漫钻入身下,几乎所有的尸体都与藤蔓相连,连着尸体的藤蔓是最细的,越往前越粗,当所有连接尸体的藤蔓汇聚到一起的时候,那藤萝已经有碗口粗细了。

藤萝的干部长了许多的树瘤,不知道是原来如此还是病了,而他的根,扎入也一口青砖井。探头往里一望,井口黑乎乎的一片,起码有二十多米深,真不知道这么深的青砖井,藤萝是怎么长出来的!

藤萝长出地面之后,还要钻入尸体的身下,这是在干嘛呢,别告诉我是巧合,没有这么多的巧合,而且,正常的植物成长是遇阻也只会往上长,不会往人身下钻!我犹豫了一下,将尸体翻了过来,翻过尸体,我和方圆又吓一大跳,原来,那些藤萝不只是钻入死者的身下,而是钻入了他们的身体里!难道这就是这些尸体不腐的原因呢?

我的目光扫过全场,有一个错觉,仿佛是藤萝开枝散叶,而这些尸体,都是藤萝的果实一样。

我知道,这里一切诡异情况都与这一株藤萝撇不开关系,它到底是什么鬼啊!

我拨出了小刀,想要切一段研究研究,想了想还是算了,我们不明情况,还是不要妄动的好,等祭师来了再说!

我盯着藤萝看了好一会儿,总算压下了心中的好奇心,招呼方圆道:“走,咱们先找个地方藏起来!”

天葬谷的树木这么大一棵,想要藏起来实在太容易了,爬上树之后往树丫上一靠,就谁也找不到了。我当先爬上树,用登山绳将方圆拉了上来,我挑了一根最好的树叉给了她,而我就站在方圆的对面。

我看向方圆,突然间老脸一红,赶紧掉过头去,方圆问我,怎么了,我连连摆手“没事没事!”刚刚我们滚下石坡之时,我的头枕在了方圆的胸口,不知道是昏迷还是睡着了,还有口水留在她的胸口上,湿了一小片地方,也许是方圆有些紧张了,也许是戴着凶罩,她还没有感应到……

不过,被我这一看,她也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胸口,意识到了什么,突然间脸如红布,赶紧抬起脸去看树叶去了……

正文卷 第695章:就是这时候了!

不得不说,天葬谷的阴气还是很重的,时间才到下午四点,就给人鬼气森森的感觉。

我还真担心那些死尸突然从地上爬起,向我们进攻!

他们的身体鲜活如初,也不知道算是僵尸还是凶尸,能不能爬上树来……

我和方圆正胡思乱想呢,就隐隐听到有人哭歌,其间还夹杂着牛角号和二胡的声音,我向方圆使了一个眼色道:“来了!”

方圆还在看着胸前的那一道湿痕呢,神情颇为尴尬,闻言和一样,望向了洞口,虽然说一族人的送葬队伍已经到了天葬谷前,但是离祭师进来天葬谷起码还得一个小时,因为进洞之前,还得举行一场仪式,这仪式,与送出家门时一样隆重,甚至尤有过之!

唯一的区别时,送出家门时有父母相送,而送入天葬谷时父母却没有来,这里的习俗是,白发人不送黑发人,所以,一般儿女早夭,父母是不送的。

且不说一族人送葬时的哀乐动不动听,离得那么远,竖着耳朵才能够听清,稍稍分神,便只听到嘤嘤嘤的拉弦声了,时间一长,这哀乐都成了催眠曲了,我听得昏昏欲睡。

就在这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暴喝:“送君子!”一时间牛角号大作,吹得我隔膜都嗡嗡做响,我心知唐建华就要被送进了,看了看时间,现在时间刚好是下午五点。洞中有影影绰绰的人影。

跟着我们就听到了脚步声。

不一会儿,就见祭师背着唐建华的尸体,走了而来。

而门外,自从祭师进了山洞之后,门外人声就稀疏了下来,估计将唐建华送到了目的地,余人就散了!

祭师背着唐建华从山洞中走出时,嘴里一直嚼着什么东西,等到出洞之后,就将那东西吐掉了,紧张的情绪一扫而空,回头看了一眼唐建华,慢慢悠悠地向着我们所在的地方走来。

祭师从我和方圆的脚下走过,来到了陈尸的草地上,将唐建华放在地上,往唐建华的尸体撒了些粉末,然后站在一边观瞧。

我不知道祭师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也紧紧地盯着唐建华的尸体,如此过了没有多久,就见那藤萝之上又分出了一根藤蔓,向着这边移动而来,方圆差点惊叫出声:“那藤萝,那藤罗是活的?”

我向方圆摆了摆手,示意她小声点,别惊动了祭师。

大自然的进化,总是千奇百怪的,有动物,还有植物,有的动植物只能生活在水里,而有的动植物只能生活在岸上……不仅如此,还有动植物一体的——冬虫夏草了解一下!至于会动的植物,那就多了去了,含羞草,食人花等等等!

这藤萝不过是会动的植物里一种而已,不过它的动作幅度确实比含羞草大了许多……

那藤萝还是往前延展,不一会儿来到了唐建华的面前,然后就钻入了唐建华的身下,一般的植物枝尖都十分的娇嫩,但是这藤萝的枝尖却十分的坚硬,怎么说呢,就像是一只手上长了指甲一样。

藤萝钻入了唐建华的身下,不会已经经由它的后背钻入了它的身体吧!

这藤萝似乎只对死去的人有兴趣,我和方圆在其中绕了几个来回,也没有它们来缠绕我们!此时的祭师也是如此,藤萝特意地绕过祭师,向着唐建华靠近过去!

祭师见藤萝钻下了唐建华的尸体,便站了起来,似乎仪式已经完成,冲唐建华拱了拱手,说了一声“再见!”又深深地看了青砖井口一眼,往回走去。

就是这时候了!

在祭师从我所在的树下经过时,我突然从树上滑下,飞起一脚将祭师喘倒在地,这一下猝不及防,祭师被我结结实实地一脚踹在胸口,后退了两步一跤跌倒,我往前一扑,将祭师压了身下,冲方圆道:“拿绳子来,拿绳子来!”

此时方圆已经滑下了树,闻言从背包里找出来了一条绳子递给我,我将祭师的双手绑了起来,然后将他拖到树下,绑在了树上。

我们的突然出现,将祭师的三魂都吓掉了两魂,等到看清楚是我们时,吓掉的两魂总算在才回到身体里,祭师看着我,皱眉说道:“小陈先生,方圆妹妹,你们这是,你们这是干什么啊,天葬谷可不是谁都能够闯进来的!”

我心说这不是废话么,老子都敢将你绑起来了,进入天葬谷又怎么了!我捉住他的左手,看着上面的金属指环道:“祭师大人,你这个指环真漂亮,能借我看看吗?其中不会有什么机关吧!”

“不能,不能借!”祭师的脸有些发白。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已经将指环取下来了,我翻来覆去了查看了一番,果然发现了指环的秘密,在指环内侧上方有一个按钮,那按钮只要感应到压力就会弹出来一枚空心针,针中会喷出一些无色无味的液体!

我将指环在祭师的面前晃了晃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控制唐建华的尸体时用的就是这个吧!针管里的药物,能够控尸……”

“你说什么啊,我怎么一点也听不懂呢!”经过初时的惊慌,祭师已经冷静下来了“这只指环是我用来防身的,里面的药物会让人短时间昏迷,但是并不至命,什么控尸术,我半点也不懂!”

祭师又补充道:“你知道的,一族人比较野蛮嘛!”

我的眉头一挑,问道:“这么说来,你不是一族人罗!”

“不是不是!”祭师摆手道:“我只是有些本事,被他们请来做祭师!我在山下只是个普通人,而留在山上会让我过得发一些,于是我就留下来了!咳咳咳,人往高处走嘛嘛!”

这个祭师是真厉害啊,装神弄鬼时一套一套的,又冷又傲,这会儿突然间身段放得这么低,我一时之间都有些受不了。

“那你是什么人?”我问。

祭师的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我呀,我就是山下不远的村落里面的!”

“你是什么族?快点回答我!”我迫问道。从关丰那里学来的经验,快速审问法,快速提问,让被提问者快速回答,只要快起来,快到脑子都根不上的时候,是谎言还是马脚,立马就露出来了!

正文卷 第696章:两代会员

比方说我是汉族人,只要有人问起我是什么民族,我下意识地就会回答“汉族!”

但是如果你说谎的话,你就得从五十六个民族里面摘一个啊!

西南之地以侗族,苗族,壮族为主,因此,往细里挑,就得在这三族里面找了,人的思维虽然快,但是转了这么大的一个弯,难免有一秒半秒的迟疑,这就是破绽!

“我……我是侗族人!”祭师说道。

“侗族人?”我的嘴角现出冷笑:“你在说谎!”

“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祭师一脸诚挚地看着我们道:“你们要相信我!”

“我信你个大头鬼啊!”我飞起一脚,踹在了祭师的胸口,提起他的衣领,喝斥道:“说实话!”

“我,我……”祭师咬牙说道:“我真的是侗族人!”

“是吗?”我抓住他的手,将袖子往上一撸,指着手臂上的纹声怒问道:“那你说说看,这是什么?”

“这……”祭师下意识地想要缩手,但是被我牢牢抓住,他根本缩不回去,支支吾吾地道:“这是,这是纹身!”

“我问你这是什么?”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这,这是菊花!”

我在菊花的花蕊上重重一戳道:“哥们我长这么大,见过纹龙纹虎纹蜡笔小新纹小猪佩奇的,但是就没有见过有人在身上纹菊花的,你算是让我开了眼界了!”

我调侃道:“你将菊花纹在手上,吃饭的时候就不会感觉到饭里还有别的味道吗?”

“什,什么味?”

“臭味啊!”

“没,没有……”

“你少给我装蒜,你说说看,为什么要在手上纹菊花?”

“我,我喜欢菊花!”祭师回答道。

“放屁!”我指着祭师的鼻子道:“你在手上纹菊花,那是因为你是膏药国人,菊花纹是你们组织的图腾!”

我在说出这话时,眼睛死死地盯着祭师,果然,在我扔出这枚炸弹之后,祭师的脸色大变,他想要掩饰,这才发现我将他的反应都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蛮不过去了,苦着一张脸道:“我……我……”

“我还有件事情没有告诉你呢!类似的菊花纹,我还在一只紫僵的手腕上见过!”我顿了顿补充道:“不过他已经被我杀死了!”

我的话彻底地将祭师镇住了,他惊愕不已:“真,真的,你杀死过紫僵?”

我本来想杀死紫僵的经过嘴祭师说说,但是想想还是算了,说到紫僵之事,势必要牵扯到我妹妹,搞不好会将唐建华的事情一并拔出萝卜带上泥,这件事情,是隐密,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嘴角微微上浮,露出浅浅笑意:“信不信由你!”

“我信,我信!”祭师此时已经知道装不下去了,就说了实话!

祭师告诉我们,他叫童望乡,他确实是在侗乡长大,但是他的父亲是膏药国人,侵华时因为身受重伤,被留在了山上,后来与他的母亲结婚,生下了他,严格说来,他确实有一半侗族人的血统!

我皱起眉头问道:“你既然一半侗人血统,又为什么背井离乡,做了一族人的祭师呢?”

祭师的脸色更苦了:“我也不想的啊,但是没有办法,十二年前,有两个装扮游客的膏药国人找到我,说是我的族人,又拿出家谱,翻到了我父亲的名字,在我父亲的名字下将我也添了上去,说我叫横木望乡,是尊贵的大和民族后裔,他们说有办法治我妈的病,但是要我帮他们做事,我妈是尿毒症,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透析,到后来,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从半个月直接缩短到了三天,看着母亲如此痛苦,我就答应了下来!”

“他们将一族原来的祭师害死,又创造机会让我加入了一族!我都是按照他们的剧本在演!他们给了我指环,给了我一种奇怪的药水,我能用这药水控制尸体,展现神迹!然后,就这样了……”

“后来,我的母亲死了,我想要退出,他们告诉我,这条路是不能退出的,除非死……”祭师同望乡说到这里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来,身体瑟瑟发抖,像是想起了极为可怕的事情“……他们很厉害,你听说过忍术吗?他们能够藏在你的影子里,而你根本发觉不了,他们能够驱动紫僵,那些让世人闻风色变的紫僵,却是他们的跟班打手,他们还有很多药剂,十分可怕,有的只是撒在空中,被吹散在空中,周围的人呼吸到肺里,就会全身麻木,就算是被人害去头颅亦无所觉!而有的药剂,注入人的身体,能够让人一时三刻皮肉腐烂,变成僵尸……”

“因此,你害怕了?”

祭师同望乡的身体倦缩了起来:“废话,我能不害怕吗?我除了服从他们,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他们是什么人?”我接着问。

“他们……”祭师皱着眉头想了想道:“他们之中有的是留在中国的膏药国人,有的和我一样,是中日混血儿,我顶多算是外围人员,知道的不多,不过,听他们说,好像都是一个叫菊花会的成员?”

“我真的只知道这么多啊!”同望乡翻开手臂道:“不信你们看我的菊花纹,菊花纹是收起来的,这是预备会员的标志,而真正的菊花会会员,手臂上的菊花是盛开的!”

“纹好的菊花,还能盛开?”我问。

“能能能!”同望乡赶紧说道:“他们有一种神奇的药水,只要往你臂上一喷,收起的菊花就能够盛开来!”

同望乡的话让我想起了死在我手里的紫僵,他手臂上的菊花虽然皱皱巴巴的,就像是揉在一起的报纸一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手腕上的菊花是盛开的!

照这么说来,菊花会至少在八九十年前就存在了!

我这一路来,就已经见过两代会员了,我问周望乡菊花会的情况,同望乡却所知不多,他说他只是被动接受菊花会的一切,根本没有资格加入核心阵营,因此知道的不多,都已经告诉我了!

正文卷 第697章:表演

我想了想又问道:“他们留你在一族的目的是什么?”

同望乡冲那口井和井上长出的藤萝道:“还不是因为青砖井,他们说那是最好的养尸井,让我维护好养尸井,要不断地将尸体往里送,让养尸地汲取到阴气!”

我扫了一眼躺在草地上的尸体,一共是42具,也就是说,这十二年来,同望乡往天葬台背了四十二具尸体,每一年三具尸体!

我想到这里又立即否定了自己,不对,如果只是42具尸体的话,那又怎么解释树上灌木丛中飘着的衣物呢!没有腐烂的尸体仍旧衣衫整齐,也就是说,那些衣服不是他们的!

他们已经死人了,应该不至于带换洗衣服吧!

我向同望乡说出了我的疑问,同望乡如实说道:“小陈先生,你们说得不错,天葬台确实不止42具尸,应该是112具尸才对,只有身体完好无损的尸体,才能保持尸身不腐,而那些身上有伤口的尸体,养尸地的阴气也养不了他们,少则一月,多则一年,他们的尸体就会腐烂,就拿唐建华的尸体来说,即使他在养尸地,他的尸体一样会腐烂,因为被毁坏了!尸体腐烂之后,衣服便被风吹飞,有的挂在了树枝上,有的挂在了灌木丛上,于是,就成了你们看到的场景了!”

听到这里我心里一动!

我总算对同望乡的职责有所了解了,如果将养尸地比做是一个鱼塘,尸气比做是水的话,同望乡就是鱼塘的维护者,鱼塘缺水了,他就往里加水(尸气),如果鱼塘脏了就清理一番(处理腐烂的尸体!)

鱼塘就是这片天葬台,那鱼是谁呢?

是那口青砖井吗?

同望乡看着我,哀求道:“小陈师傅,我知道我帮膏药国人做事不对,但是,我也是被逼针奈啊,我只是想活下去而已,我将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了,求求你高台贵手,放我一马吧!”

我深深地看了同望乡一样,虽然他的眼中透着奸诈,但是难以掩饰骨子里的胆小怯懦,他虽然被绑在树上,身体却紧紧地缩在一起,只可惜没有壳,如果有的话估计他整个人都缩进壳里了!

我犹豫了一下,对方圆说道:“放开他吧!”

方圆将绳子割断了。

我扫了一眼同望乡道:“如果你想活命,你知道怎么做的!”又招呼方圆道:“走,咱们去看看青砖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才转过身,就听到背后风响,我就地一个滚,躲过了明晃晃的刀光,反手抽出打尸鞭,甩手一鞭,卷住了同望乡的双足,将他拖倒在地,及到此时,才听到哆地一声响,同望乡甩出的飞刀钉在了我前面的古树上。

同望乡还要取刀,我就地摸了一块石头,砸在了他的脑门上,同望乡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因为脑袋被砸,他的反应有些迟疑,被我一脚踹倒在地,搜出了他藏在皮带里的三枚飞刀。

我手握飞刀,顶住了他的脖子道:“我跟你说过的,如果你想要活命,知道该怎么做的,但是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不想要命了!”

同望乡一脸惊愕地看着我:“……你,你是怎么知道我……”

我嘿嘿冷笑道:“不错,你表演得很好,你从被我们抓住开始,就一直将自己扮演成一个胆小惜命之人,我也差点就信了,但是你不知道的是——表演始终是表演,是表演就有破绽!”

“我的破绽在哪里?”同望乡看着我。

我冷冷地道:“你还记得刚才我们的对话吗?我问你养尸地应该不止42具尸吧,你说不是42具尸体,而是112具,这四十二具尸体之所以没有腐烂,是因为尸完整无缺,而其余的尸体都腐烂了,腐烂的原因是尸体遭到了毁坏!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42具尸体是自然死亡的吧,一个部落,十二年里死了42个人,不算多也不算少,剩下的70具尸体,我猜绝大多数是被你借口天谴之徒用飞刀杀死的吧!”

“是又怎么样?”此时的同望乡,与刚才比起来硬气了许多,判若两人。

我的眼中闪过一丝得色:“而你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多些尸体滋养养尸地!然后,我又想起了阿顺庄中学的情形,你蒙着面,扬着飞刀,要用飞刀刺杀无辜的阿顺庄的学生,你这样的行为,可与胆小怯懦搭不上边!一个怕死的人,又怎么有胆量地杀人,只有凶狠残忍之人,才会拿杀人不当一回事!”

“因此,我可以断定你刚刚的一切,都是表演!”

“你说你因为治母病被菊花会协迫来一族做了祭师,也许一开始是这样,但是后来,你就加入了菊花会,因为你骨子里是一个凶狠嗜杀之人,因为你认同了横木望乡的身份!你说菊花纹盛开才是菊花会的会员,而菊花纹收紧时是预备成员,我看恰恰相反吧!菊花盛开之时,也就快凋落了,就像是紫僵手臂上的菊花纹,他虽然纹有菊花纹,却因为成为了紫僵,只能任人驱使,没有了自己的思想,这才是菊花盛开的真义,而你手上的含苞菊花纹,才是真正的菊花会会员的标志,对不对?横木望乡!”

横木望乡眼中的讶色一闪而过,随后便挺起了胸膛,一改刚才猥琐的模样。

方圆在一旁听得呆了,她没有想到,这短短的时间里,我的思想经过了那么多道的回回转转!

我将横木望乡从地上提起道:“现在可以说了吧,送于天葬台,关于菊花会……”

横木望乡看了我一眼:“你觉得你能让一个尊贵的大和民族英雄屈服吗?”

我擦勒了,这么吊啊,我气得不要不要的,心说少在老子面前当大尾巴狼,当老子没有办法治你么!旋即,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那七十名被横木望乡借口天谴之徒用飞刀杀死的一族人,眼中闪过一丝狠色,扬刀往前一刺,将飞刀刺入了横木望乡的左边肩膀。

正文卷 第698章:世人机诡

只有愚蠢的撒谎者,才会信口开河,而聪明的撒谎者,每一个谎言至少会加上一半的真话,而高明的撒谎者,一段话里,一般有八到九句是真话,只有一句假话。

就像是将一颗鱼眼,塞在一堆珍珠之中,你很难找出来。

横木望乡就是一个高明的撒谎者。

他跟我说的话,百分之八十都是真的,比方说一半膏药国人血统,一半侗人血统,比方说菊花会,菊花纹。比方说他表现出来的怯懦,如果我不是知道他手上有七十多条人命,就真的给他瞒过去了!

凶残的过去,是他谎言里唯一的缺陷!

尖刀入体,横木望乡闷叫了一声,嘴唇都咬白了!

“说不说?”我慢慢扳着刀刃。

横木望乡紧咬牙关,凶狠的目光瞪视着我道:“你们这些xx猪,你们不配拥有这么美好的河山,这一切,都是我们大和民族的!”

“我大爷!”我抽出刀,又刺入横木望乡的右边肩膀,鲜血喷了我的一身。

我一连刺了横木望乡好几刀,他骂我骂得更凶了!

慢慢地我回味过来了,这王八蛋在用激将法激我杀了他呢!哪有那么容易,为了迫问出菊花会的信息,我准备做一回恶人,我揪住他身上的皮肉,割了下来,割一块问一句。

你特么硬,我看你有多硬!

事实上,在这么做的事情,我的心碰碰直跳,因为我我的举动,让我自己都害怕了,不过,为了问出菊花会的信息,为了解救木棉花的游尸蛊,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方圆在一旁不忍观看,撇过了脸去。

“说不说,说不说……”我咬牙切齿!

横木望乡是真狠啊,他身上被割出了十多处伤口,整个人都成了血人了,仍旧是紧咬牙关,一言不发。不对,他不仅一言不发,到后来反而眼中还有淡淡的笑意。

我一时间有些楞神,心说这王八蛋是魔鬼吗,都这时候了,还能笑得出来?

随后我便回过味来,横木望乡已经自我催眠了!因此,无论我怎么对待他,他都感受不到疼痛,以此观之,这王八蛋至少还有一件事情瞒着我,那就是:他受过特工训练,没有受过特工训练的人,是不可能自我催眠到如此境地的,眼前的横木望乡,不过是一具空壳而已!他的意识,被他自己锁了起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真的没有办法操作了。

我招呼方圆过来帮忙,抬着横木望乡往山洞的方向而去,我原本想要抹了他的脖子,想想算了,何必为这样的人沾上血腥呢,不值得!还是让他在山洞里静静地等死吧!

到了山洞前,我将横木望乡身上的解药搜了出来,将他往里一扔,说道:“横木望乡,祝你好运哦!”

横木望乡伤势极重,他除了满面怒火地看着我,连声音都发不出,更别说移动身体了,随着吸入了二氧化硫,他连头都抬不起了,脸贴着地面,眼睛都沾上了沙尘。

看着濒死的横木望乡,我说道:“横木望乡,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要活吗?”

横木望乡闭上了眼睛。

“好吧,再见!”我转身就走。

见方圆还呆在原地,我头也不回地说道:“方圆,别同情他,你只知道他现在的样子惨,你想过被他假天之意害死的70名一族人吗?70具尸体啊,可以垒成七八米高有的人堆,点柴禾烧一天都烧不干净!”

方圆听到这里,迟疑了一下,跟在了我的后面。

我走了没有几步,突然站住了。

方圆在我的身后问道:“师兄,怎么了?”

我指着前面道:“方圆,你,你过来看!”

方圆站到了我的身侧。

在我们的前方,那些刚才还躺在地上的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起来了,他们表情各异,脚步缓慢地移动着身体,像是在散步一样,一看时间,此时正是下午五点半,山间的夜比别处来得早一些,这时候已经是夜幕四垂了,刚才忙着对付祭师横木意乡,竟然没有意识到天已经黑了下来。

别说是养尸地,就是寻常山野,一到黄昏,都阴气沉沉,养尸地更不必说了,风声呜呜如鬼叫,树叶摇动如鬼影,森森的寒意将我们包围其间!不过就算再诡异,也不及那些站起来的尸体带给我们的震撼!

这特么的是什么情况啊,白天睡够了,晚上活动活动腿脚吗?

我还准备去查看查看青砖井是怎么一回事呢,却被他们拦住了去路。

方圆拉着我的衣角道:“师兄,要不咱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

我有些犹豫,方圆说得不错,现在是晚上,阴气那么重,都起尸了,这时候看井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还不如等到明天白天,再来看青砖井是怎么一回事儿。

大白天的,这些阴尸总不能起尸吧!

就将好奇心压一晚上!

可是,就这么离开我又有些不甘心,总有一些认输的意思……

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听到人声:“这里阴气好重!”

另有一个声音说道:“到了,就是这里!”

我赶紧拉着方圆躲到了石后,才藏好,就见古树之上飘下两名道人,他们都穿着青色的道袍,长发挽了个髻用筷子别在了头上,宽大的衣袖,透出来三尺剑锋。

他们轻飘飘地落在地上,其中一名年轻的道人指着这些肉尸,皱眉说道:“也不知道谁布的局,实太是太可恶了!”

旁边看起来年纪大些的清癯道人叹息一声道:“世人的机诡,比浩瀚的道法更为复杂,咱们也不必细究了,还是先将这养尸地破了,除却祸害吧!”

年轻的道人点头道:“师兄说得的!”

两人当即扬起剑,左手并指成诀,在剑身上一抹,剑身上便隐隐现出一道红光,这还是我头一次接触道门中人,因此,我也不知道两名道士抹出来的红光是什么。

朱砂吗?感觉不太像,再说了,往剑上抹朱砂,不是一抖就没了么?

血?就算要抹血也该是舌尖血才对,因为那才是至阳之血嘛!

正文卷 第699章:她不是活人

既然弄不明白,那就算了!

总之,两名道士伸手在剑身上一抹,剑身就隐隐泛起了红光。

两名道士迎着那些肉尸冲了过去。

两名道士的身法特别的轻盈,一起一落就像是没有重量一样,转眼间到了肉尸的面前!泛起红光的剑刃没入肉尸的身体,再拨出来的时候,那肉尸就像是机器被抽走了电池一样,一头栽倒在地。

而后,肉尸就开始发黑腐烂。

不仅是肉尸腐烂,连同着连在一起的藤蔓也开始腐烂!

两名道士就如同是砍瓜切菜,转眼间将所有肉尸都刺倒在地,除了唐建华之外,其余的尸体都发黑腐烂了。之所以会这样,那是因为唐建华的尸体是新尸,还没有开始腐烂,而其余的尸体都是老尸,早该腐烂却没有腐烂,这时候了阴气被破,数月数年的腐烂分解过程被缩短在了一时半刻,这才会发生肉尸突然变枯骨的情形。

飘过的恶臭味道,让我和方圆都下意识地捂住鼻子。

再看那两名道士,都是动作潇洒,神情自若,不知道是鼻子坏了闻不到臭味呢,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高人形象,即使闻到了臭味,也不能做出失态的动作。

两人越过尸,迎着青砖井走了过去,到了近前时,一刀就将碗口粗的藤蔓斩断了,被斩断的藤萝枝叶立即倦曲起来,裹成了一只“藤球”伤口处有红色的血液喷出,也不知道是汲取的死人鲜血还是树液本来如此!

两名道士对视一眼,其中年轻的道士纵身一跃,跳下了井口,随后就听碰碰碰的金铁交击之后,不一会儿,那年轻道士又窜了上来,追在他后面的,却是一名白衣女子。

那女子的头发很长,都快到脚后跟了,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打理过了,就像是一蓬乱草披散着,她十指指甲至少有十厘米长,就像是十指戴了十把小刀一样。

她一挥衣袖,现出了真容,她的五官很精致,精致得不像是真人,嘴角微微上浮,带着清冷的笑容,她的皮肤很白,白得就像是透明似的,婀娜的腰肢,修长的玉腿,带着一分仙气,九分鬼气。

她看着那年轻的道士怒道:“因何忧我清梦?”

不仅是我和方圆,连那两名道士也看得呆了,直到那女子说话时,这才回过神来,两名道士都扬着剑,剑指着那女子道:“你汲人阴气修行,我我们没有发现也就算了,既然被我们发现了,却不能不管!”说着,就冲那女子扑了去。

那女子不甘示弱,张手就去抓剑。

两名道士和女子的速度都极快,几个起落间,就已经翻过了天葬谷,去得远了。

三人离开了好一会儿,我才清醒过来,伸手拍了拍脸蛋,哟,痛,不是幻觉。

特么的我刚才看到什么了啊!飘舞的长剑,满空的爪影,高来高去的道士和白衣女子!他们的身法动作,刷新了我的三观,我从来没有见到有人凭空一蹦就有三四米高的距离,在空中翻来翻去的好像被风吹动的树叶一样,动作更是奇特而优雅,看着不像是在打架,倒像是在跳舞一样,赏心悦目,除了那让人心胆皆寒的杀气之外。

我还没看够,道士和女子便窜上了石锋,几个兔起狐落之间,就渐渐离得远了,到后来,连白影都看不到了,我想追上去看看是什么情况,结果两次借步起跳都从石锋上滑了下来,只好做罢了。

方圆看着道士和女子消失的方向,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讶然问道:“师兄,他们走远了?”

我点点头。

方圆幽幽地说道:“师兄,你说那个白衣姐姐,不会有事吧?”

我心说你这站队明显有问题啊!从道士出现到道士与白衣女子大战,明显是道士占着正义的一边啊,而那女子,不仅身分不明,而且这养尸地与她有着莫大的干系,是反派啊!

你怎么还担心起反派的安危来了?

不过,说句实在话,我心底同样更关注白衣女子。

难道我骨子里也是个看脸的人,颜值即是正义?

算了,别想这些了,白衣女子与道士的这一场大战,估计一时半刻也回不来,我不如去青砖井里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儿!我将想法和方圆说了,方圆反对,说等明天白天再说。

我跟方圆说别管白天晚上了,白衣女子那么厉害,趁她不在下井去是最明智,等到她回来,就算白天去仍然危险重重!

我将登山绳往树上一绑,另一头系要腰上,冲方圆比了个手式,往井下滑去,井底盘着的藤萝差不多将井底铺满了,藤萝的汁液流尽,已经枯萎了。

它的汁液应该掺杂着人血,不然的话,井底的腥气不会那么重。

井底的一侧有一个横向的洞,藤蔓就是从洞里延伸出来的,我将枯藤拨开,往里走去,手机电筒往里一打,照到了一只青铜棺木。因为井下的排水系统特别的好,横洞里其实十分干燥。

说是横洞也不合适,因为这里面其实已经十分宽阔,有一般人家的客厅那么大,客厅的正中间摆着一只青铜棺椁,棺盖早已经被掀到了一边,而那藤萝的根,就长在棺盖上!

我探头望向棺木,其下垫着三床蚕丝被,上面还铺有一床,似乎是用来盖的,要棺椁一头还摆着一只香薰枕头。如果不看棺椁单看棺内的装饰,还以为是一位女子的单人床呢!

我突然想到一事,将手伸入了被中,被中一片冰凉。

从见到那女子开始,我就一直在想,她到底是人是鬼,说是人吧!倒有九分鬼气,说是僵尸吧,可是如果我的耳朵没有出现幻觉的话,我听到了说话了!

而僵尸是不可能说话的。

我刚刚就将手探入被中,就是试探被中有没有温度,如果那女子是活人,才从被中爬起,被中留有余温才是!然而,并没有,被子和铜棺一样冰冷,这证明,棺中人也是没有温度的,她不是活人!

正文卷 第700章:人间不值得!

可是,如果那女子不是活人的话,又怎么会说话?

凶尸,僵尸,紫僵,僵尸王我都见过,没有一个会说话的,活尸会说话不假,但是那是在中阴身的状态下,一旦被喝破,立即就会倒地不起。

而且,活尸哪有那么重的阴气?

难道?

那女子是游尸?

想到“游尸”这个词时,我的脑子顿时活跃起来,据我所了解的,游尸虽然也是僵尸的一种,但实际上已经跳出了僵尸的范畴了,因为他的尸体不“僵”,相反的,反而与人有九分的相似,唯一一分不同的是,她的身体没有温度!

游尸身上的生机极盛,即使只剩下一块肉,也没有那么容易腐烂,膏药国人得到一具百多年前的无头游尸,那尸体的水色与常人无异,也正是因为如此,膏药国人视若珍宝,并藉此研究出了游尸蛊!

那女子的生机也十分旺盛,不然的话,一棵种子落在地下十多米深的铜棺之上,又是怎么生根发芽,探出井口去的?正是因为那女子的生机极盛,在汲取了尸体的阴气之后又用生机反哺了那些尸体,那些尸体才会不腐烂。

而每当月夜之时,就是那女子生机最为旺盛之时,也因为如此,受了影响的尸体在能从地上爬起,在天葬台游荡来去!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基于我的猜测。

我绕着青桐棺走了一圈,这青桐棺做得极为精致,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只神兽立于四角,做抬棺状,棺上刻的都是道家的铭文与瑞兽,比方说麒麟啦,白鹤啦,除此之外,山谷峰顶,隐隐现出飞升的仙人……

单就这棺木的装饰来看,棺主人应该是修道之人。

就在这时候,我脚下一滑,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就听到哗啦啦地一串声响,我低头一看,铜棺之下,有一道从中而断的铁链,那铁链怕有手腕粗细,应该是用来锁住铜棺的,不过被斩断之后,因为太过深重,落下之时陷入了泥土之中,我这才没有发觉。

我抓住锁链一头往回拉,终于找到了链头,锁链的锁头处,有一只黑色的大锁,那锁足足有盛菜的碟子那么大,提在手里就像是提着一只流星锤一样。

锁链应该是锁在铜棺上的,但是被我斩断了,切口齐整锃亮,还带着余温,应该就是刚刚入井的年轻道士所斩的!

想到这里我不仅心中一动,我看着手中的锁链,这锁链的大小,与道士手中的剑大小一至,锋刃薄,锁链又厚又沉,竟然被三尺青锋一刀斩断,那剑得多锋利啊!

抛开道士的剑利还是不利不谈,眼让的场景,确实让我懵逼了,从棺木的装饰来看,主人应该是一位地位尊崇的道门高人,青龙白虎四神兽抬棺麒麟白鹤护身就可瞥一斑!如果是普通人,谁特么有心思劳心费力搞一副铜棺啊,又费工又搭料,薄木一块,葬了就得了!只要不是狗碰头,就算是对得起死者了!

可是如果说那女子地位尊崇,在下葬之后为什么又用铁链将棺材锁起来呢?

我摸着手中的铁链,这铁链虽然粗大,但是做工极为精致,表面光滑,不见半点锈斑,相反的,那铜棺却沆沆洼洼的,因为棺椁巨大,看起来有八分像棺木的样子,要是缩小到砖头大少,说不得要被我当成砖头!

我拨弄着铁链,又看了看铜棺,从做工来看,这两样东西,明显不是一个时期的产物!也就是说,棺椁早就摆在这里了,而锁链是后来加上去的!

这么多年过去,铁链还没有生锈,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不锈钢在一九一二年才被发现,也就是说,这铁锁链,是一九一二年之后才锁在铜棺之上的!

我在锁上摸到了突起的文字,用手机电筒一照,却是一串日文,我不认识日文,但是这几个字我却认识,这几个字我在紫禁山见过,当时下面还配了小写的中文字——三菱重工!

这一条铁锁链和锁,是三三菱重工打造的,他们打造那么大一副铁链来锁一具棺木是什么意思?

我的目光又移动到了棺盖之上,棺盖上刻着云纹和飞来飞去的仙人,其中还有一道剑痕,应该就是那年轻的道士留下来的,除此之外,似乎还写有一行文字!

我走近了一看,却见上面写的是“人间不值得,还是先辟谷一百年再说吧!”

什么意思?

辟谷这词我知道,虽然被道家吹得神乎其神,其实与动物冬眠差不多,不过,冬眠(辟谷)一个冬天我见过,冬眠(辟谷)一百年的还真没见过……

字迹绢秀灵动,似乎是出自女子之手!

莫非是棺中女亲手写的?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一副画面,两百年前,一名失望的道姑(也许是失恋,也许是看破红尘吧)觉得人间不值得,于是就躺进棺木之中辟谷,准备过一百年再起来,重新生活。

但是,还没到一百年呢,她就被膏药国的混蛋们用三菱生产的锁链将棺木锁住了!一百年期满,棺中女苏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出不去了,她被困死在棺中,成了僵尸!

但是她活的时候修为就极高,成为僵尸之后,修行速度也是一日千里,不过几十年的时间,就修炼成了游尸!而这也是菊花会的初衷,他们就是想将棺中女炼成游尸,为他们所用。

也因为如此,菊花会才会觅来横木望乡,让他源源不断了往天葬台送尸体,为棺中女续阴气!天葬谷的阴气越来越重,终于引来的道门中人……

我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人间不值得”五个字,心中一时间百感交藉,单凭这五个字,就可以看出,棺中女活的时候是个重情义而且多愁善感的女子,这得多少次的失落和忧伤,才会得出“人间不值得”这么沉重而决绝的五个字啊!

棺中女破井而出的时候,那冲天的煞气让我心胆皆寒,恨不能避之千里,但是看到这五个字时,我突然产生了想要去了解她的念头……

正文卷 第701章:你的羊脚

我还在地下室中发呆呢,就听到外面有人喊道:“师兄,师兄……”语气颇为着急。

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赶紧爬住绳子往上爬。

方圆见我出来了,也拉着绳子往外拽,不一会儿,我就站在了井口,这才有工夫问道:“方圆,你找我?”

“你这么久没动静,我还以为……”

我晕!

我听方圆声音焦急,以为她在外面遇到了什么麻烦。

方圆见我下井之后久久不出来,以为我遇到了什么麻烦。

这回到是确认我们谁也没有麻烦了,不过我已经在井上了,井中横洞的情形我还没有来得及细看呢!不过这时候已经出井了,那就算了吧,左右不过是一个土室和一只棺木。

我又想起了棺木女与那两名道士,也不知道什么的战斗有结果了没有!

算了,有没有结果我们都管不着,管好自己就不错了!我将洞中的经历简单地与方圆说了一遍道:“井中除了空棺一具,没有其它的了,走,先出去再说!”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的时间是凌晨一点。

我本来想从棺中女和两名道士离开的地上爬出天葬台,想了想还是算了,石陡且险,这深更半夜的,要是不小心踩上滑石,非将小命扔下不可!

因此,我们还是从来路出去。

来的时候差点被二氧化硫湿水煮青蛙一般毒死,但是回的时候我们有经验了啊,只要速度够快,一口气冲过山洞,二氧化硫的毒还没有起作用呢,就已经被吸入了空气稀释了!

来到洞口前,我拉住方圆的手,喊一声冲啊,便冲入了洞中,洞的入口到出口大约十米左右,曲曲折折地就像是人的大肠一样,在岩洞的中央位置有一个向下的小洞,二氧化硫应该就是从那里溢出的!

十米的距离,就算再难走,一分钟也该冲出去了,人憋气的极限是三十秒到一分钟,咱们姑且定为三十秒吧,中途再吸一口气,就可以撑到出冲了。

深夜的黑洞伸手不见五指,不过没有关系,咱们有电筒,手机电筒晃动不已,在这晃动之中,我们已经冲出四五米,我换了一口气,正要继续往前跑,突然脚下一绊,摔倒在地,连带着方圆也摔倒了。

我还没有站起,脚像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抬望望去,吃了一大惊,因为脚被缠住,我下意识地就想到了青砖井口被道士斩断的藤蔓,心说那藤蔓不会见我要走,来吸我的精血吧!

然而,缠住我的不是断藤,而是——横木望乡!他一只手撑着地面,另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脚踝。

这家伙怎么回事?在山洞里呆了这么久什么事都没有?

他的解药不是被我们搜走了吗?再说了,二氧化硫可不比其它,即使有解药,吸入量多了,也是无救的!

方圆从地上爬了起来,惊恐地道:“横木望乡……”

这时候我已经回过味来了,横木望乡应该已经死了,但是因为这里的阴气太重,他尸变了!我向方圆叫道:“方圆,你快出去,这里交给我!”

方圆却不肯走,她抓住横木望乡的手,要将它从我的脚上扳下来!“我不走,要走一起走!”方圆冲我叫道。横木望乡抓得很紧,方圆拼尽全力,也未能让他的手松动。

而这么一耽搁,我们都吸入了不少的二氧二硫,我感觉身体有些乏力,而方圆更是伏在了我的身上。

横木望乡一声低吼,向着我们扑了过来,我就地一滚,躲了过去。本来想用打尸鞭对付他,想了想,洞中地方窄,向这样的长兵器施展不开,无意间摸到一块砖头,我心中大喜,让方圆按住横木望乡的手臂,我捧着石头砸下,接连两下,将横木望乡的手给砸断了!

横木望乡张嘴咬向我的后颈,我扭过头来,就看到了他口中的獠牙,我猜得没有错,他确实是尸变了,我没有迟疑,将刚才砸断他手的石头又捡起半块来,塞入了横木望乡的口中。

然后拼尽全力一个飞踹,将它蹬得往后退了三四拉。

“方圆,起来,咱们赶紧走!”我去拉方圆时,才发现她已经昏迷了,我将她往肩膀上一杠,匆匆跑出了山洞,横木望乡紧追不舍,在山洞的平台前,就追上了我们,一把将方圆的一只鞋子给扯了下来。

我心说在山洞中老子忌惮你,那是因为山洞之中有毒气,不能久呆,出了山洞,老子还会怕你吗?我将方圆放在一边,取下打尸鞭,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鞭,将横木望乡抽倒在地。

我没有客气,趁着他倒地不起的时间,抱起一块上百斤的山石,砸在了他的脑袋上,直接将他的脑袋砸进了泥地中。冲他的尸体啐了一口道:“老子不信你还能够醒来!”

转过身来,却见昏迷中的方圆仍旧又手放拉扯状:“你放开,你放开,你放开我师兄……”

见此情形,我很是上疼,轻轻地拍着方圆的后背道:“方圆,放松些,咱们已经安全了!”我一连说了十多遍,方圆这才平静下来,她的双手仍然紧紧地抱着我的腿,脑袋就枕在我的腿弯。

我没有叫醒她,背靠着大树等她醒来,没等到她醒来,我自己反而睡了过去。

再挣开眼时,已经是早上八点了,为免被一族人发现,我赶紧叫起方圆,往山下而去,在经过藏东西的地方,我们合计了一些,最终还是决定不要那些兽皮药材的,赶紧下山才是正事。

为了防止这些山货烂在山中,我们将之放在了大路上,大路上人来人往,应该很快就会被发现!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到了山下,正好赶上城里的班车,我们在县城的一家早餐店坐了下来,要了两盘牛肉粉,两只炖羊脚,国人不是讲究吃什么补什么嘛,一路爬山辛苦,正好来只羊脚补一下!

等了没一会儿,就听一个声音道:“来了,你们的羊脚!”

听声音有些熟悉,抬头一看,巧了,给我们送羊脚的是三夫人……

正文卷 第702章:认宰而去

我扫了店门口一眼,那里还有一张撕剩下的招工贴呢!

三夫人被赶出山门,分文无有,如果不想饿死的话,就得找工作,于是就来早餐店里应聘做服务员。

早餐店是一对老夫妻开的,生意很好,忙不过来,见有人见工,就抓住上班了!

三夫人见是我们,神情颇为尴尬,不停地向我和方圆拱手,央告我们不要拆穿她。

我们怎么忍心拆穿她呢!

看得出来,三夫人在嫁给酋长之前,应该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儿,做起活来勤快又稳当,丝毫没有城里女孩的姣气,只是,她在移动脚步的时候,显得十分痛苦。

我很快便明白过来,三夫人是晚上下的山,不说有没有摔跟头什么的,一族所在的地方离县城有七八十里地呢!大晚上的也没有车,她是步行到此的。

估计此时脚底已经满是血泡了,却仍然在坚持上班!

我将三夫人叫了过来,让方圆去替她的班,三夫人一开始还不同意,在我的一再坚持之下,这才答应下来,在我的面前坐下,回头看了看见老板和老板娘正在煮粉,这才道:“还没有好好跟你们道一声谢呢!谢谢啊,要不是你们,我怕是看不到今天的太阳了!”

我问道:“这家店老板给你多少工钱啊?”

三夫人道:“一千八!”

“包吃住吗?”

“包!”

我点了点头,这个薪资水平,其实已经算不错了,在聊天之中,我才知道,三夫人本名依布巴兰,生在一个一族的普通人家(这里要说明一下,为什么酋长有一族的贵州是汉姓而普通的一族人名字就这么奇怪呢?那是因为,贵族是被皇帝赐汉姓的,酋长家族被赐姓唐,因此,这一支一族所有的贵族都姓唐,而普通一族用得是一族的本家名姓)

我们在早餐店里坐到了十点钟,依布巴兰终于清闲了下来,店老板见朋友上门,没有叫依布巴兰,让她陪我们,我不想知道依布巴兰的过去,也不想知道她未来的找算,对于我来说,依布巴兰不过是人生这漫长路上同行过三五步的朋友,不过看得出来,依布巴兰对眼前的处境很满意,也许她骨子里就是那种宁做贫家妇,不过掌中花的女子吧!

我往前走了几步,看着不远处的竹林道:“依布巴兰,我想请问你一个问题,你能够将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吗?”

依布巴兰道:“陈先生,你问吧,只要我知道的,知无不言!”

我发现依布巴兰站在太阳底下是最美的,她的皮肤不白,甚至有点黑,但是身姿健美,全身都充满活力,颇有些像是《古墓丽影》里的劳拉。

在告诉依布巴兰的时候,我们给了她几百块钱,让她置办些生活必须品,而我和方圆,则打车去了城市中心。我原来的的打算也是进城之后休息一两天然后去找横木望乡留的线索。

我小时候看《林海雪原》的时候对里面的一句话印象深刻,不知道是杨子荣还是谁说的“人过留痕,雁过留声,一个人只要存在过,就必定会留下线索,关键就在于你能不能找到!”

我本想着会耗费些时间,没想到一进城就遇到的三夫人,倒是少了许多的工夫!

我和方圆先找了一个地方住下来,然后往城东而去,三夫人告诉我,横木望乡的人际关系什么简单,他平时都在山上,在城里唯一有联系的就是一个民俗文化店的老板。

所谓的民俗文化店,其实就是花圈,纸钱纸人纸马,各种祭祀法器什么的。

横木望乡做为一个祭师,与民俗店老板打交道没什么可奇怪的,但是,当他的身份被揭穿之时,民俗店老板的嫌疑也立即徒增,民俗店老板姓周,横木望乡叫他周扒皮,至于更多的情况,三夫人就不知道了!

民俗店一般开业晚,关门早,除了偶尔给需求量大的客户送货之后,其它时间还是很清闲的,我们坐在民俗店对面的小亭子里偷望周扒皮,周扒皮正坐在躺椅里抽旱烟呢!

他微微摇头躺椅,一派优闲。

周扒皮比横木望略高,也要瘦得多,他穿着一身天蓝色的中山装,拿旱烟的姿态和脚尖轻掂摇椅的动作像极了一位在古镇幽巷里晒太阳的老大爷,但是,他的面相却与本地人有着很明显的不一样。

那种不一样,就像是广东人与东北人站在一起,十分鲜明。

我心说这老东西,不会也是有着膏药国血统的国人吧!

这时候,有年轻进店来买东西,他拿了几纸钱,一把香,与老板讨价还价,从年轻人买东西的量来看,应该是祭祀亡者,而不是家人死人,如果家里有人亡故的话,起码得买十倍的东西。

从年轻人进门来,周扒皮就一直盯着年轻人看,看他的样子像是要盘算着要不要宰一刀,看他的样子心里已经有了决断——宰!年轻人进店匆匆忙忙,目标明确,这证明他确实要买东西,而且从他的言行举止来看,是个性子很急的人,综上所述,这绝对是一个优秀的冤大头!

年轻人选好了东西,就开始问价,果然,周披皮叫了一个年轻人意料之外的价格,年轻人有些不满,与周扒皮讨价还价,周扒皮一点也不急,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年轻人的话。

年轻人最终受不了,认宰而去。

周扒皮接过钱,一张一张数着,显得颇为得意,他却不知道,这一切都收在了我和方圆的眼皮底下。

周扒皮做完这单生意,便相邻的商家下起棋来,到下午时,隔壁的装修店老板估计是接了生意,关门干活去了,我将买来的棒棒糖往嘴里一塞,招呼方圆道:“走!”

周扒皮正在看电视呢,估计是实在没有电视可看,这家伙竟然在看抗战片,一边看一边笑,不是开心的笑,而是嘲笑,就像是一个大人看着两个五岁的泥孩子在掐架一样。

直到发现有人进了店,周披皮赶紧收起了笑容,站起身来招呼道:“慢慢看,慢慢瞧哈!”

正文卷 第703章:你会回答我的对吗?

关于横木望乡和周扒皮的过往,我后来有了解过。

两人的经历颇为类似,横木望乡因为有一半的膏药国人血统,在文化运动中常被揪出来批斗……

也正常啊,反正揪个人来批斗是任务,不揪异族还能揪同胞啊!

于是,横木望乡打小就与他们的父亲一起,是乡里批斗的对象,再加上一路来的种种不公,让他变得越来越偏激,正是因为现实生活中过得不如意,人就会幻想一个理想国!

想着理想国里都是美好的,在理想国里自己有钱,有女人,人人都尊敬自己!

这个理想国也许是膏药国,也许是美国或者是欧洲国家,也许现实中并不存在,只在他的脑海中,但是,当膏药国人接触他时,他心中的理想国便有了清淅的轮廓和名字,那就是——膏药国!

在这里,他因为身份问题被歧视,遭遇种种麻烦,但是如果去到膏药国,就不一样了,在那里,他们的父辈是英雄,而他们,是英雄之子,而他们那么卖力地为菊花会做事,就是为了拿到那一张投名状!

周扒皮也是一样,早年间父母双亡让他大受打击,后来,在知道自己膏药国人的身份之后,他的想法就变了,就像是一个农奴突然有一天知道自己是流落民间的贵族一样!

他觉得妻子配不上自己,与她离婚了,他觉得儿子是他的耻辱,玷污了他们家庭的血统,也不要了,他只想拿到投名状,回到膏药国去,开启自己的理想生活……

“老板,要买点什么啊?”周扒皮见我左右观望,跟在我的后面问道。

“哦”我微笑着说道:“我要买一座纸屋!”

周扒皮的脸上立即现出了微笑,要知道,纸屋在民俗店里可是大件货了,就好比是4s店里的法拉利一样,一款纸屋,最低价也得七八百,往上就不好说了,一两千,三四千也不是没有。

“老板,要纸屋啊,不知道要化给谁,我家的纸屋,男用的庄重豪华,女用的炫丽精致,各种款式的都有,包你满意啊!来来来,这边请!”老板说着,将我往里间让。

正是因为纸屋是大件货,往往店里只摆一两个款式,其余都放在后面仓库。

周扒皮才领着我进到仓库,就听店里传来哗啦啦的声响,他的耳朵又不聋,怎么听不出这就是关卷闸门的声音?他惊愕不已“怎么了?什么情况?”

他还没有来得及探头观望,就被我用刀顶住了脖子。

周扒皮吓得一激灵:“老板,你这是,你这是……”

这时候,方圆也过来了,我勒住了周扒皮的脖子,将他往仓库里拖,一边拖一边道:“周老板,我们不是老板,你才是老板,这里不是说话地方,咱们回仓库再说吧!别大声说话,知道吗?不然的话会惊到我,我惊到了,手一抖,你的脖子就有可能被划开,到时候怕是重新缝上都不管用啊!”

周扒皮顺同地随着我们往仓库而去,声音颤抖地说道:“两位好汉!”想了想还有一女的呢,改口道:“两位小兄弟小妹子,你们这是要打劫吗?店里小本经营,实在没有什么钱,这样啊,我这里有一百块钱,就当作是请你们吃个饭好,交给朋友好了!”

特么的不亏是周扒皮啊,都这个时候了,还想用一百块就能够解决问题……

见我和方圆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周扒皮改口道:“那就三百,三百怎么样?够多了吧,我要一星期才能够挣到三百呢,真的不少了!”

“五百!”

“一千……”周扒皮哭丧着脸道:“不能再多了,再多我也拿不出来了!”

我和方圆一言不发地将周扒皮按坐在椅子里,找了条绳子将他绑了起来,我在周扒皮的对面坐了下来,拿刀拍了拍他的脸道:“周扒皮,你放心好了,我们找你不是问你要钱的……”

听到这里,周扒皮的脸色变了变。

我们即然不是来要钱的,那也就是说,我们用钱摆不平!不是有句话说嘛,能用钱摆平的事,都不是大事,真正可怕的是用钱摆不平的事!

周扒皮的眼珠子乱转,试探着问道:“那你们,你们找我因为什么啊?”

我问道:“你认识横木望乡吗?或者干脆叫同望乡,他是山上的祭师,据说与你来往密切!”

“这……”周扒皮干笑着说道:“认识,认识,他时常在我这里买东西,算是熟客了!”

“真的只是熟客吗?”

“对,熟客,熟客!”

“哦,!”我装做恍然大悟般点头道:“原来如此啊,你可能还不知道吧,这个横木望乡,吃着咱们中国人的饭,却一直在砸中国人的锅,你说这个混蛋该死不该死啊?”

“啊,如果是那样的话,真是该死!”周扒皮陪笑。

“这么说来,我算是做对了!”我嘿嘿笑着,附在周扒皮的道:“我告诉你呀,我将横木望乡杀了,他变成了凶尸,还想来咬我呢,也被我灭了!”

“啊!”如果说刚才周扒皮一直顺着我说话,那我上一句话真的将他震到了,他楞了楞,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应。

我苦着脸向周扒皮诉苦道:“这也不能怪我啊,我这人其实很好说话的,我问他菊花会的事情,他一直不肯说,我一直问,他一直不肯说,于是我一急,就将他杀了,我原本以为线索断了,后来才知道你与他的关系最为紧密,所以我就寻思着,既然再也问不了横木望乡了,于是就只好来问你了!”

我紧盯着周扒皮道:“你会回答我的,对吗?”

经历得多了,我觉得我真凶起来,也是让人望而生畏的,至少,眼前的周扒皮就不敢与我对视,他神情闪烁,干咳着说道:“咳咳咳,菊花会我没有听说过啊,我只是个买死人东西的,你要是问纸屋线香什么的,我倒是知道不少,我最近就进了一批好货,香气浓,而且不燃烬绝对不会中途而灭!”

正文卷 第704章:忍者

我抬起周扒皮的下巴道:“周老头,你知道吗?其实我很不喜欢杀人的,因为你一旦动手杀人,就要面临许多许多的麻烦,如何避免沾上血迹啦,如何处理尸体啦,如何抹掉留在现场的痕迹啦……”

我一脸无奈地道:“但是,有时候真的没有办法!因为你必须给不听话人的以惩罚……”

刀在周扒皮的脖子上慢慢滑过,我托着周扒皮的下巴道:“你的选择和横木望乡一样吗?”

“我我我……”周扒皮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紧紧相逼道:“我再给你十秒钟,说出菊花会的事,不然的话,我就叫你永远也开不了口!一,二,三……”

在我数到七的时候,周扒皮终于崩溃了,什么理想国,什么理想的生活,都不如眼下活命来得实在,如果说周扒皮与横木望乡一开始是出生性格都一样的话,经过这么多年以来,已经天差地别了,横木望乡在一族呆了十年,死在他手上的人命不下于七十条,正是因为杀人如麻,他的心肠就越来越狠了,不仅是对别人狠,对自己也是一样的狠!

因此如此,他才能至死不屈。

周扒皮不一样,他虽然也对这世界充满了不满,但是他这些年来都在做小商小贩,没有遭遇过多少血腥残忍的事情,也因为如此,一到危急时刻,就吓得大失方寸!

“我说,我说,我说……”周扒皮被我攻破了心防,一迭声地说道。

我点点头,才要询问,就听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我原来不想理会,寻思着那敲门的人见没有开门,也该离开了吧!但是那敲门之人十分执著,一连敲了两三分钟,都没有离开的意思。我咬牙切齿,心说老子不信你能再敲三分钟。

门外的人不再敲门了,我还没有松上一口气,就听到了周扒皮手机响起的声音。

周扒皮用的是音量超大的山寨机,铃声一响半里地都能够听到,更别说是门外的人了。听到手机铃响,门外的人敲门更欢了“周老板,开门啊,我是送快递的,大白天的就关起店门,不想挣钱啦!”

我从周扒皮的口袋里搜出手机一看,果然,来电被标记成了快递,我向手机摁断,冲方圆努了努嘴道:“去看看吧!”

方圆点点头,将卷闸门一侧的小门拉了开来,对门外的人说道:“是快递啊,我叔叔在点货呢,你将快递给我就好了!”

仓库里很暗,外面很亮,从我的位置能看到外面,外面的人却看不到这里,我将小刀顶住周扒皮的脖子,探头往外望去,门外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穿的顺丰的工作服,一旁还停着专门用来送快递的三轮摩托。

快递小哥将一个纸箱递给了方圆,让她签名之后就开车离开了。不得不说,方圆还是很机警的,签名的时候留了一个心眼,是用左手签的。方圆将小门关上,抱着快递箱迎着我走来。

走到半途的时候,方圆突然停下了脚步,面露疑惑之色。

我压低了声音问道:“怎么了?”

方圆狐疑地说道:“好奇怪啊,快递箱变轻了!”

说着话已经走到了近前,方圆将纸箱放在桌上,用钥匙尖划开了,打开纸箱一看,箱中空空如也。方圆皱起眉头道:“这快递谁寄的啊,怎么就寄一只空盒子啊!”

我也觉得奇怪,不过没有在意,心想可能是周扒皮平时人缘太次,有人寄空快递捉弄他吧,招呼方圆道:“别管快递了,正事要紧!”我重新在周扒皮的对面坐下,直视着周披皮道:“咱们继续刚才的话题吧,怎么样?”

自从方圆收了快递之后,我一直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仓库里多出来了一个人一样,但是左右观望,除了我,方圆和周披皮之外,连半个人影都没有看到!

“说吧,跟我说说菊花会……”

周扒皮很沮丧,他在酝酿着要怎么开手,手足无措的样子。

他在移动双足的时候,我无意间看到他脚下的影子里有刀影,不过很快就消失在了周披皮的影子里。我看看手中的刀,心想如果说刚才的刀影是我的刀留下的,可是我的手根本没有动啊,刀影是如何又突然消失了?

如果那刀影不是我的,又会是谁的呢?

我突然想起了横木望乡威胁我的话,他说菊花会在西南地区除了控制了大量的紫僵和僵尸王之外,还有忍者,而在膏药国人的传说当中,忍者是可以藏在人的影子里的!

难怪方圆说抱回的快递突然变轻了,那是因为包裹里藏着一名忍者,包裹被抱进了屋,忍者从包裹里钻了出来,于是包裹变轻了!

可是,可是……

只有人脑袋那么大的一只纸箱,是如何藏下一名忍者的呢?话说回来,膏药国人那么变,态,他们的事情,自然也不能以常理度之!总之,忍者已经混进来了仓库,而且藏身在了周扒皮的影子里!

想到这里,我突然站起,飞起一脚将周扒皮连人带凳子一起踢飞了,果然,周扒皮在被踢飞之后,他原来的位置上,还有一道影子,那影子极小,就像是两三岁婴儿的影子一样。

那影子往前一窜,又藏进了周扒皮的影子里,紧跟着刀影一闪,一蓬鲜血便向着我们喷涌而来。

我下意识地往边上一躲,抬眼看时,周扒皮的脖子已经被割断了,颈动脉的鲜血如喷泉一样涌出,很快流到了我的脚下。周扒皮向我伸出手,试图说些什么,却只能发出嗬嗬嗬的声响。

我将周扒皮扶起,此时他的影子已经恢复了正常,我赶紧去看我自己的影子和方圆的影子,也都正常,忍者已经离开了……

你大爷,我心中愤愤地骂了一句,重重一拳砸在桌子上,将桌板都砸裂了!原本以为能够从周扒皮的嘴里抠出点什么来,这下倒好,煮熟的鸭子都飞了,还耗费那么大的心力,哪儿说理去啊!

正文卷 第705章:谁来谁死!

出了人命案,我们赶紧从后门溜出去回避,原本想等到晚上再来招魂问问,结果才走出巷口,就见不远处浓烟滚滚,听说是真珠巷63号着火了,那火越烧越大,等到消防队将火扑灭的时候,房子已经只剩下烧黑的水泥架子了。

那还招个屁的魂啊,不用说,菊花会在这里的分部已经撤了!

这帮人的反应也真是够快的,横木望乡在天葬台死了才半天,就被发现了,而且他们非常果断了掐断了周扒皮这条线,并且放火烧房,远遁而去。

到现在,想不算了也不行了!

看着仍然冒着青烟的楼房,我向方圆招了招手道:“走吧,吃饭去,我请客!”

忙了这么久,难得闲下来好好吃顿饭,我们吃了一顿牙签牛肉,然后去看电影,晚上回到酒店,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然后各自安歇。

第二天一早,我们赶班车去到阿顺庄,从阿顺庄开车回去,这期间陈乐给我打了个电话,还是问唐建华的事情,她跟我说对唐建华略施薄惩就够了,反正以后都老死不相往来了,用不着做那么绝……

我沉默了半晌什么都没有说。

我不想跟陈乐说我已经将唐建华做掉了,因为这样显得残忍了,但是,我心中对于唐建华的死毫无悔意,我可不是脑残电视剧里的主角,事事都想着留一线,到头来被反派反杀之时后悔不及!

一个善良的偶尔做一件恶事值得被原谅,而一个骨子里的恶人,绝对不能被原谅!

回到义庄的时候我才想起水鬼的事情还没有处理呢!水鬼死了之被埋在了乱葬岗,他最大的愿意就是回到水里,按道理来说,我不应该答应的,因为这是助鬼为恶,但是他帮了我那么多的忙,我也不好拒绝他。于是我和水鬼约法三章,告诉他即使要找替身,也得找该死之人,不能祸害良善,不然的话,我不会放过他。

在这么说的时候,我冲他亮出了照鬼镜,水是透明的,因此,即使在水中,我想要找它的麻烦是分分钟的事情!

水鬼唯唯喏喏地答应着。

驱车到了岑江边,我捧着盛着水鬼的茶杯往岑江而去,在出发之前,水鬼让我给他泡了一杯刺梨茶,因为它总觉得上一回喝的茶不正宗,我让方圆去超市买了一些一包刺梨,亲手给他泡了一杯茶,水鬼喝完之后,颇有些悻悻然“也不过如此嘛,根本不好喝!还说维生素多,营养丰富呢!”

营养丰富并不代表好喝啊,再说了,你一水鬼,补那么多的维生素有卵用啊!我托着水杯,高举过头顶,轻轻往前一推,茶杯连着水鬼一起,坠落江中。

茶杯遇水,往江底沉去,水鬼遇水,如鱼得水,又像是水精灵玩具一样,遇水膨大了数十倍,像是飘荡在岑江的一团水草,水草之中,隐隐再出来一张死人脸。

死人脸对我眨了眨眼睛,往深水区游了去。

而在此时,不远处的水面上,飘起一具女子的身体。那女子身体都被水盖住,只剩下一张脸露在水面上,我和方圆还以为是有人溺水了,正想招呼水鬼去救人,那女体突然睁开了眼睛,眼中寒芒四射,竟然是宁夏。

宁夏在水中一个翻身,掀起的浪花就像是往水里扔了一颗水雷一样,宁夏消失在了浪花之中,等到再出现时,已经将水鬼抓在了手里,两只手揉巴揉巴,然后将水鬼往嘴里一塞,吞了下去。

“宁夏!”我惊讶地道“这这这……你怎么在这里?”

话问出口才反应过来,宁夏与元思思他们一起死在岑江,此时出现在岑江一点也不奇怪啊!

“宁夏,放了它!”我叫道。

宁夏的脖子一梗,像是吞下了什么东西,她苍白的脸看着我微微一笑道:“对不起,已经被我吃了,我吞下肚的东西,是不可能再吐出来的!”说完,宁夏便慢慢地往水下沉去,一个声音从水下传了出来“对了陈烦,告诉你一件事情,以后别再往岑江送水鬼了,这条江是我的,谁来谁死!”

话音未落,江中心打起一个水花,宁夏消失了。

站在江岸,我很是不忿,不就是一只水鬼嘛,看把你能的,那么牛逼干嘛呢?你要是再走慢一点信不信老子冲你扔砖头啊!

我心里对水鬼道,水鬼啊水鬼,不是我要害你啊,是你自己要来岑江,还说什么雪中送炭,如鱼得水,千万求告,我才将你送来的,你自己在水中遭了难,怪不得我啊!

再见!

回到车上,元思思问我道:“陈烦哥,宁夏她,还好吗?”

好,当然好了,刚刚饱食一顿,能不好嘛,我想了想,皱起眉头道:“宁夏她……越来越霸道,越来越狂妄了,关键是……也越来越厉害了!”

说实话,刚才在江岸上被他拿目光一瞪,我感觉心都凉了半截。

元思思神情复杂地应了一声“哦!”

三天后。

咣咣咣,敲门声响起。

我招呼方圆道:“去开门啊!”

一晃眼间,回来义庄已经快一星期了,这一星期,我和方圆将义庄里里外外地打扫了一遍,又置办了不少的东西,如果皮宏德还在的话,估计得跳脚大骂了“这里是义庄,你们看到门外的门牌了吗,义庄,这里是义庄,不是家,你们置办这么多东西干嘛啊!真当这里是家了吗?咱们赶尸人就应该禀承艰苦清淡的生活,你们坠落了!……”

听到方圆去开门了,我便没有再理会,继续看《三国演义》这已经是我第三遍看了,将三国演义翻上几遍,你会深刻地体会到一句话:性格决定命运,吕布要不是耳根软,就不会被曹操斩杀在白门楼,关忌要不是性子傲,就不会败走麦城,张飞要不是脾气大,就不会被手下小卒杀死,到最后以至于刘备被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殡驾于白帝城,反而刘关张死后的三国,还要看得爽快些。

我这才想起,方圆去开门开了十多分钟了,也还没见回来,冲门口叫道:“方圆,方圆……”

正文卷 第706章:寻亲

我冲门外叫道:“方圆,方圆!”

好一会儿,才听方圆应道:“嗯,我在!”

又过了一会儿,方圆领进来一人,冲我道:“师兄,你下来一下!”

我起身下楼。

方圆的身后站着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眼睛有些红肿,她烫了一头卷发,身上穿着宽松的时装,什么牌子我也不认识,不过看款式应该不便宜。

中年妇女的手腕上挎着一只红色的真皮包包,不知道是奥迪还是迪奥,与衣服倒是蛮搭的,整体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贵妇人,如果脸上不擦那么多粉的话,在我心里的打分还会高一点。

我问方圆:“客户?”

方圆摇头道:“这是我姑妈!”

“姑妈?”我皱眉问道:“你不是说你没有亲人了吗?”

方圆不停地向我使眼色,尴尬地说道:“我姑妈在我不觉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南下打工了,然后一直没回来,所以,所以……”

方圆的姑妈方芹今天都快五十了,是方圆爸爸的姐姐,应该算得上是第一批南下打工者,那时候的通信不像现在这样发达,除了写信之外,没有更好的联系方式,而深圳人口流动性大,二三个月换份工作是常有的事情,除非方圆的姑妈联系家人,不然的话,家人是联系不上方圆的,就在这样的特定环境下,方芹失踪了!

方圆的父亲也曾几下深圳找过方芹,都是没有结果,其中一次被骗子骗得身无分文,第二次被深圳警方遣送回家,交了一千块钱才给放了,至于遣送的原因么,是因为没有办暂住证……

这两下折腾,将原来就穷的方家折腾了一个底朝天,实在没有能力再去寻亲了,只好做罢!又听打工回来的乡亲们说,深圳那个地方乱得很,抢劫,强x,凶杀情杀每天都得好生好几起,方圆的父亲更是灰心,慢慢地,便认定方芹是客死她乡了!……

没想到今天方芹找了回来。

原来,方芹不与家人联系不是因为出事了,而是出国了!在国外,她为工作废寝忘食,一心想创出一番事业来,到如今,她总算是成功了,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实。

人总是这样的,在年轻的时候可以不顾一切地往前冲,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但是你一旦老了,心就会变得异常的柔弱,希望落叶归根,希望再见亲人。

哪怕只是见上一面,打个招呼,也足慰生平了!

因此,方芹回国了!

方芹今年四十七岁,她的父母辈结婚早,往往十七八岁就结婚了,因此,她回国时父母应该在花甲之年,不年轻了却也不算老,她在心里千百遍了回想了亲人重逢的场景!

满头白老的老母亲颤颤危危地站在屋檐前,一个劲地揉眼睛却认不出她是谁?

愤怒的父亲大骂着白眼狼拿着棍棒将她打出二里地!

不不不,不会打出二里地,因为她根本一步也不会跑,她甚至对这一顿打十分期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稍减他舍家近三十年的愧疚!

弟弟也该结婚生子了吧?不知道娶的是哪家姑娘,生了几个孩子,弟弟那么憨厚,估计是继续父志,做了农民吧!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不够坏,是混不出什么名堂的!

不过没有关系,别说是弟弟是农民,就算是在要饭,她都能够将他提起来,五十万够不够?一百万够不够?两百万够不够?她会为弟弟一家在城里买房,顺便再买一个门面,就算不干活,指着门面的租金,日子也差不到哪儿去!

但是,她唯独没有想到的就是,亲人已经不在了!

门后犹存训子棍,堂前再无唤儿声!她飘洋过海回到故里,才知道自己早已经是孤儿了!

不仅是父母,连着弟弟一家,弟弟弟媳已经故去了,侄女失去了联系,看着满院的荒芜,将倾的旧院,方芹坐在堂前大哭,整整哭了一天,哭声将整村人都吸引了过来。

这才有人认出来方芹,引着她去亲人坟前拜祭,告诉她别来情由!人在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当你过得痛苦时,才能感应得到这失去其实每分每秒都在持续,当你过得幸福时,你就感觉不到!

而当你恍然回首时,一切都迟了!

痛定思痛之后,方芹决定不论付出何种代价,都要找到方圆,给她最好的生活,她听说方圆是被一名赶尸匠带走了,那那赶尸匠有岑城口音,于是她便找来了岑城,找来了义庄!

一见到方圆,方芹就没收住眼泪,稀里哗啦地哭了一通,将妆容都哭花了,直到进得门来,才收住了。听完方芹的描述,方圆也哭了,我也感觉心里有些堵,一时间都不知道如何劝慰!

方圆的姑姑方芹天生是个女强人,难过归难过,说收住就收住了,她擦干了眼泪,打量了一下义庄里的情形道:“阿圆,你就住在这么简陋的环境里啊,平时怎么生活的啊?你看你这么瘦,真让人心疼!”

突然有一个人这么关心她,方圆有些受宠若惊:“姑姑,这里还好啊,我跟着我师父做了赶尸匠,这是我师兄陈烦……”

方芹立即打断方圆道:“女孩子家家的,怎么能够做赶尸匠呢,这多吓人啊,我知道,你父母去得早,你学历也低,找不到好工作,但是现在有我在,一切都不一样了,找不到工作,咱们就去做老板!”

方芹说着话,注意到了方圆的穿着:“阿圆,你穿的这叫什么衣服啊,材质这么差,穿在身上不会不舒服吗?鞋子也是,竟然还穿假皮的,那个不透气,一点也不好,再看看你的脸,虽然说年纪少,但是也不能不保养啊,不然的话,等到年纪大些,你就后悔不及了,走走走,和姑姑逛街去,我带你去买东西!”

方圆看着自身,辩解道:“姑姑,其实我身上穿的挺好的,这外套上次赶集买的呢!还很新,用不着换!”

方圆的话才说完,就被方芹不由分说地拉出门去了!

正文卷 第707章:你喝醉了吗?

方圆有了亲人,我由衷地替她高兴。

而且,她的这个姑姑是真心实意地对她,看样子要将对家人的所有亏欠都弥补到她的身上。

门外停着一辆丰田陆地巡洋舰,雄伟而气派,与之一比,我的车子都该扔到汽车回收厂去了。

我向方芹和方圆招手道:“姑姑,方圆,你们玩得开心点啊!”

方芹似乎这时候才想起了除了方圆之外,还有外人,她问方圆道:“陈烦是你男朋友吗?”

“不是!”方圆的脸刷地一下红了。

“不是就好,我听你叫他师兄,应该也是一名赶尸匠吧!听我的,不能与赶尸匠处朋友啊!阿圆你这么漂亮,收拾收拾嫁个教授啦,老板啦妥妥的!感情这种事情,千万不能冲动啊,两个人在一起,是要过一辈子的,凭一时冲动不会长久!”方芹一本正经地道。

方圆都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了,干脆闭上嘴不说话了。

我心说赶尸匠怎么了,我的收入往桌面上一铺,也算得上岑城高收入族群了吧!怎么就配不上方圆了?

转念一想我跟她较什么劲啊,方芹现在就剩下她侄女一个亲人了,宝贝得不得了,别说是赶尸匠了,就是皇帝,估计她也认为是下嫁呢!话是这么说,我心里还是有点儿不爽,你觉得与她不合适,和被人嫌弃你配不上她,给人的感觉大不同好不好!

方圆冲我抱歉地笑了笑,上了车。

我微笑着挥挥手,回房去了。

不到半个钟,方圆发来了一张自拍照,照片中人的她站在俪丝娅relleciga专卖店门前,穿着最新款的时装,手里提着爱马仕包包,腕上戴着百达翡丽手表。

不到半个钟,赶尸匠方圆就脱变成了一名都市高级白领,除了气质稍稍差了一些之外,除了脚下的百丽高跟鞋让她神情紧张。照片之后,方圆发来一个苦笑的表情“师兄,你觉得我这身装扮还行吗?”

当然还行了,就你这身装备,差不多是我半年的收入呢,不管好不好看,首先是能镇人啊!我回道:“好看,好看!”

从方圆发给我的消息来看,她颇有些甜蜜的烦恼,这个突然出现的姑姑,对她好的不得了,给她买东西从来只买最贵的,看着大几千的衣服,一万多的包包,方圆充满了负疚感,那感觉,就像是一个平时吃个泡面都舍不得加火腿肠的穷光蛋,突然鱼翅鲍鱼龙是一顿猛吃!

没过多久,方圆果然发了一张在饭店里的照片,她的面前放着一只三四斤大么大的虾,还有一大盘澄阳湖大闸蟹,一旁的服务员都像是从模特堆里挑出来的一样,一个个身材都在一米六五以上。

我这才想起来已经是中午了。

我在门外的大排挡里叫了一份酸辣土豆丝,一边吃,一边被方圆放毒。夹着土豆丝,我将照片删除了,吃着十二块一盘的土豆丝,喝着四块一瓶的啤酒,再去看龙虾鲍鱼,都感觉自己嘴里嚼的是干柴,嘴里喝的是苦胆汁了。

我在犹豫着要不是暂时屏蔽方圆,不然的话,我这一顿饭别想吃好啊!

都直播上了。

又过了一会儿,方圆说她姑姑要带她云引市,因为“小小的岑城又穷又简陋,根本玩不开,也就云引市还凑合……”方圆说她不想去,但是实在是盛情难却……

我忍住胸中的不适之感,照旧回了一句“玩得开心点!”

方圆在云引市希乐顿酒店住了下来,给我拍了酒店里的陈设和夜景,跟着又发消息道:“……师兄,姑姑要拉我去城市之光啦,回头聊……”

“师兄,师兄!”

“怎么了?”我问。

“师兄,不好了,我姑姑在城市之光买下了一个蛋糕店,让我做老板,我怎么劝都劝不住!”从方圆的语音听来很着急。

城市之光是云引市的市中心,房价已经到了八九千,门面的话五万以上,买下一个蛋糕店,那起码得两三百万吧!方圆的姑姑,真舍得下本钱啊!

“我要怎么拒绝姑姑啊!”方圆紧接着又发来一条语音。

“干嘛拒绝啊!你姑姑那是对你好,有了产业,就有了安身立命之所,你姑姑对家人所有的爱都倾注到了你身上,你如果不领情,她会很难过的!再说了,做老板多好啊,总好近做赶尸匠,听我的,答应下来!”

“可是师兄……”

“姑姑也不容易,你有时间就该多陪陪她,有事回来再说!……”

退出微信,想象着方圆坐在店里的样子,她本就柔弱,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不比奔波无定强上百倍啊!我心说她的电脑算是学对了,不然的话,陡然接手蛋糕店,连收银都不会,多尴尬啊!

没有方圆的义庄安静了许多,四下里除了虫鸣之声,便什么都没有了,我坐在桌前,一边剥着盐煮花生一边喝着小酒,想了想确实挺无聊的,便下楼上了车,将酒瓶往水杯架上一搁,问道:“思思,睡觉了吗?要是没睡咱们聊聊天呗!”

越野车的电子屏幕亮了起来,屏幕上出现了一名穿着蓝色短裙的女子。汽车的电子屏幕容易坏,因此,我换了一个新的,拥有最新智能系统的电子屏幕,还下了一个虚拟女友软件,上面的衣服,肤色有上百款,元思思很是喜欢,每次露出的时候都穿着不同的服装,这一次穿的是女仆装,手柱着扫把,看着我道:“陈烦哥,孤枕难眠吗,这是?”

我笑了笑,向元思思挥了挥酒瓶,喝了一小口。

清冷的电子音继续响起:“陈烦哥,我知道你心中的想法,当一个人与你在一起时间久了,就像是你周围的空气,就像是随手可取的水,重若性命,却往往会被你忽略掉,只有当她离开时,你才会觉得她的珍贵!”

我看了看酒瓶,冲元思思道:“思思,你偷喝我酒了吗?要不是醉了,怎么说出的话,我连一个字都听不懂呢?”

正文卷 第708章:吝啬的人

元思思有些不满地说道:“陈烦哥,你别跟我装胡涂了,方圆喜欢你,你不会不知道吧?”

“呃!”我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应的好!

元思思接着说道:“我知道,你的心里有别人,但是我告诉你,人人转转折折,到临了你才会明白,你并不需要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是希望有个人能一直陪在你的身边,过平静的生活!方圆就是最适合你的那个人!”

我皱眉道:“小丫头,你连自己还没有活明白呢,倒给我当起人生导师来了……”

元思思嘟起小嘴道:“这些都是听我爸妈说的!”

与元思思聊天,我没有什么顾忌,因为展现在我眼中的只是一个电子影像,一个虚拟人物,我喝了一口酒,伸手在电子屏幕上轻轻地点了点,望着车窗外的远方道:“元思思,你不会明白的!”

“我怎么不明白了?”元思思有些不乐意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笑笑:“你是不是觉得这句诗很俗啊,因为十部言情剧有九部都有引用它!但是,当你真正经历过的时候才能领会它的真义!”

“呃!”元思思敷衍地应道。“那你是怎么定义与方圆的关系的呢?”

“她是我的师妹!”

“就是这样?”

“对,就是这样!”说到这里,我突然有些意兴萧索,我看着小小的扁形酒瓶,问元思思:“这也快一年了吧,咱们的约定快到头了!”

元思思愣了愣:“陈烦,你要赶我走?”

我看向元思思,绕有兴致地问道:“怎么,你不想走啊?”

元思思楞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应。

我幽幽地说道:“宁夏是无法,轮回了,但是你可以啊,刑忆秋,卢雨婷,宣紫估计早就进入轮回道了吧,你再晚些,就要管人家叫阿姨啊!”

元思思犹豫着,看她的神情,颇为不舍!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看开一些吧!”我冲元思思笑了笑,当瓶中的酒喝干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是方圆说她的姑妈给她买了门面的时候,也许是我刚喝上酒的时候,我突然有一个想法,想将身边的一切人和事都赶开,然后一个人安静地呆上一段日子,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

第二天,我赶去了云引市,方圆将我拉到一边,六神无主地问道:“师兄,我该怎么办啊?”

我看了一眼正在过户处排队的方芹,她戴着墨镜正看手机呢。

方圆的心思我懂,她已经没有亲人了,这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亲人她十分珍惜,不想让方芹不愉快,但是,她也不想要这个蛋糕店,她希望仍旧跟着我,做一名赶尸匠。

可是方芹根本不由分说就将门面买了下来,方圆知道自己的话姑姑根本不会听,所以很是为难!

我打量了打量方圆,好家伙,一天时间不见,与她一比,我就像是贫困县来的老农民一样,怎么看怎么土,我想了想问道:“方圆,你昨天玩得开心吗?”

“还好吧!”

“你很开心,这不就对了吗?”

“可是,我感觉有些别扭!”方圆摆了摆衣角,皱眉说道。

“你感觉有些别扭只是因为你还没有适应,过些时间就好了!”我说道:“姑姑只是想给你一份保障,让你不为生活担忧,要知道,你现在是方家的独苗,而赶尸的行当太危险了,瓦罐不离井上破!你要是有个差池,姑姑下辈子都难安!”

事实上,这话我妈也跟我说过,自从她知道落花洞女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就希望我不要再做赶尸匠了,回校复读,将来考个大学,找份工作,结婚生子过日子!

我拒绝了。

其中原因有二,第一,我一路走到这里,不想再回头了,往前走就好,回头看到的都是过去的风景,第二么!皮宏德江上自,焚,就留下我和方圆两个徒弟……

方圆是女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我应该继续皮宏德的衣钵,不能让义庄绝在我的手里!

方圆听我这么一说,神情变得复杂起来:“师兄,你的意思是……”

我一脸真诚地道:“方圆你想想啊,你姑姑从国外回来寻亲,结果父母兄弟都不在了,她已经很难过了,她想对你好,而你如果拒绝她,做回朝不保夕的赶尸匠,她得多伤心啊,你姑姑年纪大了,最怕的就是大喜大悲,情绪波动剧烈,她要是日日担忧你的安危,你还指望她能够多么的长寿吗?”

我的话,让方圆沉默了,她盯着方芹的背影看了好一会儿,终于点头道:“好,师兄,我答应你!”

见方芹身体有些僵硬,我让方圆去排队,将方芹替下来休息休息。本来应该我去替老人家排队的,但是我一想到她那句“不能与赶尸匠处朋友啊”让我很不爽,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办好了过户手续,方芹显得很开心,拉着方圆的手道:“走,姑姑带你吃好吃的去!”又招呼我道:“小伙子,一起去吧!”

方芹看向我时神情颇为冷淡,我本来不想去了,看在方圆的面子上,还是跟着去了,方芹去了云引市最好的酒店,一口气点了五千多的菜,吃好了饭,一个劲地拿眼看我。

我心说这是什么意思啊,难道指望我买单?可是你带我来酒店的,菜也全是你点的啊!当然,这不是关键问题,五千块虽然有点多,但是咬咬牙还是付得起,问题是整个过程方芹对我的态度都不是很好,好像我不是客人,倒像是她们家端茶递水的小厮一样,既然是小厮,哪里有结饭钱的道理啊!

我起身道:“咳咳咳,我去上个厕所啊!”

方芹可能也回过味来了,我这样子,分明就是不想买单嘛!招呼服务员道:“买单”一边将信用卡递给服务员,一边故意提高了嗓门对方圆道:“阿圆啊,姑姑跟你说哈,吝啬的男子是靠不住的,因为他们从来都只是对自己好,不会对别人好!所以啊,你以后要将眼睛擦亮一点,要远离这样的人!”

方圆的表情很是尴尬,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回应了,憋了半天道:“姑姑,我去趟洗手间啊!”

正文卷 第709章:通渠

方芹的话我都听到了,说实话,在乍听到这话是我很生气,心说你丫不是有病吧,你请客我买单?回头我请你吃顿饭,点个几十万的菜让你买单行吗?

再说了,我跟你很熟吗?

转念一想,不管怎么说,对方都是方圆的姑姑,不给方芹面子,还是得给方圆三分薄面的,先将这一天应付过去,回头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过你的独木桥,山水不相逢就是了!

我从卫生间出来,方圆就在洗手池那里等着我呢。

见我的神情有些不爽,方圆赶紧安慰道:“师兄,我代我姑姑向你道歉,对不起,你别往心里去啊!”

看着方圆担忧的表情,我扯出个笑脸道:“方圆,没什么,真没什么,你还不知道我吗?我的脸皮,比城墙还厚,子弹都能挡住,何况是几句话呢!嘻嘻嘻嘻……”

我一边洗手一边对方圆道:“真没事儿,你先回去吧!我马上就来!”

从酒店里出来,我们去蛋糕店里逛了逛,蛋糕店门前的人流量很大,几乎每隔十多分钟就有人进来买蛋糕,店员们衣着整洁,十分专业,快速地向顾客们介绍每一款蛋糕的品味和价格,熟练地将蛋糕置于包装盒里。

不用查他们的帐都知道,这店肯定是盈利的,而且利率还不少!

我感觉很欣慰,不管方芹对我怎么样,她对方圆是真的好,而方圆在拥有了蛋糕店之后,不说大富大贵,生活裕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这时候,我们点的东西上来了,我叫了一杯柠檬汁,方芹和方圆各叫了一份小蛋挞,一边吃,方芹一边对蛋糕店评头品足,她说蛋糕的员工很重要,一定要找那种五官端正,声音甜美的年轻女孩,一个个跟蛋糕一样美,让人食欲大增,千万不能招男员工,长得再漂亮都不行,蛋糕应该像女子一样细腻,而不能像男子一样粗糙!……

方芹八啦八啦地说了一大堆,我都是耐着性子听着,心说我也就在云引市呆一天,再难也得忍着,不给方圆添乱。

方圆的姑姑方芹的心思我基本还是能够猜透的,这一天来,她看出来了,方圆对我很是依赖,她是过来人,深深地知道如果一个女孩过度地依赖一个男孩,不说他们眼下是什么关系,反正有些难舍难离的意思了,而她不能让方圆对我难舍难离,于是就一个劲地贬低我,想降低我在方圆心中的好感度。

好吧!

这一天真是难熬啊,八个小时我感觉像是有十天那么久,不过好在天色暗了下来,我跟方圆说我要回去了,方圆想留我在云引市住上几天,被我拒绝了。

我带方圆到停车场,让她与元思思见个面,不管怎么说,一场相处,还是要道个别的,虽然我们都没有告诉方圆这一别的真义!

方圆下车之后,我冲她挥手做别,元思思也鸣笛告别,车窗缓缓关上,将云引市的喧嚣都关在了车窗外,看着两边的景物飞快地往后倒退,我问元思思道:“思思,你最快开过多快?”

“一百七!”

“那就一百七往前开吧!”我打开工具箱,将藏在其中的酒取出喝了一口,这时候音箱里传出黄大炜的歌声:“开!往城市边沿开,把车窗都摇下来,用速度抱来一点痛快……”

今天确实是有点压抑了,我想要释放自己。

轰轰轰……

发动机转速的声音越来越响,就像是雷声一样在耳边鸣,车子在高速路上就像是一道闪电一样,平时一个半钟的距离,今天只要了不到四十分钟就开到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感觉我的灵魂已经离体而飞,直到车速慢下来,它们才慢慢地回归本位!

回到义庄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八点钟,我让元思思在门外等我,我准备了一番,托着线香符纸出来了,我让元思思将车移动到面东背西的方位,先烧纸线祷告四方,然后往符录之上喷了一口舌尖血,打开车前盖,将沾血的引魂符一半置于车盖内,一半握在手里,念了一通引魂咒,将符纸往外一拔。

沾满油污的符纸上,隐隐出现了一道人像,那人像看起来年纪与我仿佛,身姿曼妙,上身穿一件天蓝色t恤,下身一件牛仔裤,头发在脑后束了个马尾,看起来充满青春活力。

符上的人影本来紧绷着神经,看到我之后,脸上慢慢出现了笑容。

我回以一笑,唤道:“元思思?”

符上的人张了张嘴,似在应答。

我手执符录,在空中一挥,那符录像燃烧了起来,符录燃尽,元思思也从符录之中出来了,她满面微笑地看着我:“陈烦,谢谢你,要不是你,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从车里挣出!”

我也笑了,说实话,初见她时,我也没有办法将她从车里引出来,好在这一年来,我的法术精进了许多,不然的话,这一年之约,我自己就先得爽约了。

“别这么客气!咱们是朋友!”

元思思脱离了越野车之后,越野车虽然表面没有什么异常,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老了十岁一样,就像是一个人失去了全部的精气神。

见重见天日的元思思在发呆,我赶紧说道:“时候也不早了,我还是送你走吧!”说着将写好的祭表往火里一投,火焰点着的祭表之后,在火焰的中民,慢慢地出现了一个黑洞。

祭表当然不能乱写,皮宏德曾告诉过我,我们这一门,有个祖师爷叫张三爷,活着的时候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曾经一个人赶过一个尸团,百年之后托梦给门下弟子说是在鬼府做了东门提督,因此,包括皮宏德,白光明,在写祭表求照顾的时候都是挂的张三爷的名号,具体有没有用我也不知道,姑且当做有用吧!

火焰中的黑洞越来越大,其中黑气缠绕,诡谲异常,我心知这黑洞开到一定程度之时就该往回缩了,招呼元思思道:“赶紧地,这时候不走,通渠就要往回堵了!”

正文卷 第710章:水中飘

元思思离开了,她临之时没有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让我的心为之触动。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泛泛之交在离别之时反而有很多的祝福惜别,而真正的好朋友,反而话很少,很多时刻,一个眼神,一个欲语还休的表情,就已经足够!

元思思离开之后,那“黑洞”便开始收缩,随着黑洞的消失,火焰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掐灭了,这时候伸手触碰那些被烧了一半的干柴,竟然感觉不到半点温度。

元思思离开之后带我最大的影响就是得自己开车了,而且,自从元思思离开之后,越野车就变成很难开了,就像是经历了一次大修一样,这一天,我开着去菜市场买了些水饺。

人在一个人时就会变得很懒,我也是这样,平时在大排档里解决一日三餐,吃腻了也偶尔自己做吃的,自己做吃的当然怎么简单怎么来,煮饺子算是最简单的了,开水调一点生抽就可以做汤,然后将饺子在水里煮上几分钟,抄起来往汤里一搁,就可以吃了!

这一次,我买了三十块钱的水饺,估摸着能吃个四五天吧!巷道里路窄,我将车子的速度降到了最低,就是这样,也觉得危险重重,见到有小孩迎面而来,往往都是停在路边给熊孩子让道。

就在这时候,迎面开来一辆红色的轿车,车速很快,我慌乱之中只得往一旁让,这一让不要紧,直接将车开进了人工湖里,轿车里的女司机只是扫了我一眼,便驾车离去了。

我怒不可遏,想要叫住她,才发现身体在往下沉,抬眼一看,车子正往水底沉去,水从车的缝隙往里涌,很快就漫到了我的裤管,这个小小的人工湖,怕有四五米深!

这时候,我也顾不上别的了,逃生要紧,因为气压的原因,这时候车窗是打不开的,好在听说了元思思五姐妹的情况之后,提前做好了准备,我从工具箱里取出破窗器,在车窗玻璃上用里一按,就听碰地一声闷响,车窗玻璃裂成了无数片,被水冲进了驾驶室,我右手也因此被划了好几道口子,不过这些都是小事,破窗之后,湖水很快塞满了越野车,这时候车门能够打开了。

我扳开车门,双腿在车身上借力一蹬,往水面上游去。

这时候,我感觉水下有异,抬眼一看,就见水底身着一个人,一头飘逸的长发像是水草一般,苍白的脸上,一双幽冷的眼睛正盯着我看。

我吓了一大跳,心说老子不会这么背吧,就这个小小的人工湖,都能撞上水鬼,哪儿说理去啊!不过看清那水鬼的模样之后,我松了一口气,是宁夏,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住进了人工湖,不过,不管怎么说我和她也算是老熟人了,她不能拿我做替身吧!

想到这里,我冲宁夏打了个招呼,继续往水上游去。

就在这时候,宁夏动了。

不对,也可以说她没有动,她此前沉于水底,这时候往上浮来,她的四肢没有动,只是身体在上浮,看她上浮的方向,正是冲着我而来!

这时候的我,说不紧张那是假的,宁夏天生冷漠凶狠,最难捉摸,我拿她当熟人,她却有可能将我的命魂当做增加自身力量的催化剂!不管怎么样,还是走为上策!

想到这里,我加快了蹬水的速度。

但是我又怎么能够快得过宁夏呢!就算你在陆上是长跑冠军,在水里你可能连一条小鱼都跑不过!因为这根本特么的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好不好!

我才浮出水面,深吸一口气,就感觉足踝一紧,心说不好,回头看时,果然,我被宁夏抓住了足踝。

宁夏住我的足踝往下一拖,我重新被拖入了水中,抬眼看时,宁夏正拖着我往出水口而去,而在我右边不远处,越野车已经沉到了水底,这车已经浸过一次水了,再浸一次,不报废才怪了。

这时候,我已经顾不上车了,我自己还在浮萍一样被人拖着在水里飘呢!

我张口想冲宁夏说上两句话,才一开口,嘴巴便叫湖水给灌满了。

宁夏将我拖出人工湖的出水口,在经过一条长长的水下甬道之后,进入了岑江。人工湖最深处不超过四米,但是岑江就不一样了,这江是河水千百年来冲刷而成的,最深处有数十米!

这么深的河水,不说宁夏要怎么对付我,只需将我拖下水底,我就会被水压压得七窍流血。

上一次元思思之事我就吃过这样的亏,这时候加着十分的小心呢!我将定鬼镜取下,心说宁夏这是你逼我的!一束阳光穿入水下,正好照在定鬼镜上,我将阳光反射向宁夏。

宁夏被定鬼镜一照,在水中翻了一个个儿,卷起的浪花有一米多高,我趁机脱身,往岸上游去,一边往前游一边留意着宁夏,心说你要是再敢追来,我就用定鬼镜照你!

这个念头才起,我就傻眼了,因为我看到我身后的水都立了起来,巨浪立起两丈多高,冲我拍了下来。特么的你小小岑江起的浪比大海还大,这也太特不合常理的吧!

我连定鬼镜都没有来得及再次举起,就被浪头拍到了水下七八米处,而在我的上方,宁夏如一条美人鱼一样灵活,转眼间追上了我,她将我往腋下一夹,快速地往下游游去。

每游数十米,宁夏就会将我托出水面,让我呼吸点新鲜空气,看她那样子,似乎不想要我的命,不然的话,也用不着费那事,不让我从水里出来也就是了。

宁夏托着我往前游了四五里路,将我托上水往,往前一抛,扔到了一艘小船上,这是一艘报废的小木舟,船身进水,已经平齐船沿了,船舱里满是螺蛳和虾米。

我往小舟上一站,小船又往下了几分,此时的我,半个身子在水里,半个身体露出水面。宁夏也上了船,她头枕着船沿,身体就坐在船舱中,一边磕着从身上捞起的螺蛳,挑衅地看着我。

正文卷 第711章:沉锚

螺蛳又脏又腥,我们平时吃之前都会往水里扔入生姜养几天,让它将身体里的泥巴都吐出来才能吃,但是看宁夏这样子,就像是寻常磕瓜子一样,将螺壳扣开,吃掉其中的螺肉。

这时候,我总算能够开口说道了,摔了摔不停滴水的头发,我有些不满地道:“宁夏,你干嘛呢?”

“你觉得呢?”宁夏将螺蛳壳抛入水中,看着我笑。

我深深地看着方圆一眼,她的眼神很冷,也很平静,我什么也看不出来,我尴尬地笑道“你不会新得了一艘船,想要带我吹吹风吧!”

宁夏笑了笑,脚在船板上点了点,船迅速地往水下沉去,再浮上来的时候,已经是数丈开外了,我猝不及防,一连喝了好几口水,我手卡喉咙吐了一阵,恼火地道:“宁夏,你想干嘛?”同时握住了定鬼镜,心说上次水鬼的帐我还没有跟你算呢,这次又来戏弄我,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我是病猫了!

宁夏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她看着我说道:“你也知道,我是水鬼,水中别无长物,只好请你喝几口水了!”

我擦,我还真无法反驳。

我无奈地道:“好,你赢了,说吧,你将我拖入岑江,有什么事吗?”

宁夏问道:“思思哪里去了?”

哦!听宁夏问起思思,我恍然大悟,我坠入湖中之后,水鬼宁夏发现元思思不在车上,来兴师问罪呢,宁夏天生缺少安全感,因此才会将我拖入她认为安全的地方这才开始问话。

我将与元思思一年约期已满,将他送走的事情说了一遍。

宁夏道:“这件事情我早就知道了!”

我皱眉道:“知道了你还问?”

宁夏冷声道:“我知道你将元思思放走了,但是不知道你将元思思送去哪里了!”

送去哪里?能够送去哪里啊?自然是送去鬼府了,难道还送去天堂啊,我倒也想,可没那本事啊!我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宁夏,这样的弱智问题,我都懒得回答了!

宁夏像是看透了我心中所想,她紧蹙眉头道:“我实话跟你说了吧,我问过忆秋和雨婷了,思思根本没有去鬼府!”

宁夏的话惊到我了:“你还能与鬼府联系?”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岑城自古是西南的战略要地,岑江更是如此,明末的李定国在逃入越南之前,曾在岑江与清军大战,他的宝甲战船被清军火炮击之后,沉入了岑江,这一艘宝甲战船,据说是工匠找到郑和船队仅存的图纸仿造的,有天地造化之功,被击沉之后,其中一道坠下的铁锚击穿江底,直通鬼府,我和忆秋,雨婷的联系就是靠这条铁锚!”

区区一条铁锚,就能连接鬼府人间?

不过,传说国姓爷下西洋的船夺了天地造化之功,那是不假的,这事皮宏德也跟我说过,说什么大下势,皆有定数,隋朝大运河挖断了龙脉,唐朝武则天母鸡司晨伤了国袏,宋朝烛影斧声亡了真龙,元朝亡于崖山十万冤魂,而明朝正是郑和之船出世,夺去了大明国运,以至于明朝由盛而哀,有忠臣良将看明了这一节,偷偷地将造船图纸烧毁了,惹得明宪宗大怒!兵部职方司主事刘大夏因此被贬为民!

不过,这些都是传说,谁也不知道事情真相,这时候听宁夏说仿着郑和之船图纸而造的一条战船,船锚下沉就能穿江而过,联通鬼府,不得不让人又惊又疑!

宁夏像是看透了我心中所想,手在船沿上拍了拍,船再次往水下沉去。

这一次我有了准备,屏住了呼吸。

船一直往下沉,沉到了数十米的水下,水下的光线很暗,我将眼睛睁到最大,才勉强能够看清楚周边事物,在我的脚下,有一般大船,那船与历史课本上郑和船队的船一模一样,只是规模少了许多倍,因为在江中行驶,也没有帆,两边各挂一排撸槁。人力摇橹驱动行船。

这么多年过去了,船身早已经长满了水苔,鱼吓嬉戏其中,螃蟹和螺贝成了船上的旅客……

曾经的江上虎狼之师,早已经与水下的世界融为了一体!

随着我们的到来,带起的暗流将船激得一荡一荡的,我这才发现,这船根本没有沉入水底,而是在水中飘浮着,只有一条铁链,由船底穿过,坠入水下的黑暗之中。

不用说,就是那条铁链,击穿江面,联通鬼府的!

小船继续下沉,来到了铁链前,宁夏抓住铁链道:“听听!”

水鬼能在水下说话也正常,但是当我下意识地回应“哦”时,才张开嘴,就被水能灌满了,我赶紧闭上嘴,将耳朵靠向铁链,才一挨上铁链,我感觉耳朵都不是我的了。

这铁链也太特么的冰了!

感觉就像是将耳朵裸,露在零下四十多度的天气里,任风吹了一整天!

我不敢枉动,生怕动一动,将耳朵都扯下来。

好一会儿,我才算是适应过来,隐隐听到繁杂的声音沿着铁链传入了我的耳朵中,有大有小,有强有弱,有男有女,有的像是在买卖货物,有的像是在喝斥骂架,我的像是在树下闲聊,我的像是在暗室阴谋!

那么多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成了一片噪音,反而什么都听不清楚了!

宁夏可能是发现我的目光有些迷离了,一把将我拉开,控着船往水上浮去。

我边着呼吸了地数十次,胸腔才慢慢地平息下来,宁夏接着说道:“现在信了吧!从你将元思思送入鬼府之后,我就让忆秋和雨婷在鬼门关等思思,结果等了四五天,也没有等到!陈烦,你到底将思思弄去哪里了?”

面对宁夏的质问,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心说我能将元思思弄去哪里啊?如果她是妙龄少女我还能将她拐到xx夜种会,xx会所挣钱,问题是她是一女鬼啊,我就算敢拐,人家也不敢要啊!

我想了想道:“……既然不是鬼门关……我祭表上写的是我这一门赶尸匠的祖师爷张三爷的门贴,他在家里排行第三,大名叫张仙月,是鬼府的东门提督,元思思会不会在那里?”

正文卷 第712章:车主在这里

宁夏听到这里,二话没说,就投入了水中。

不一会儿又从水下浮了上来,对我说道:“我已经让忆秋和雨婷去找了!”便控着船在江上慢慢地游荡着。

宁夏是水鬼,在水里呆再久也没事儿,我就不一样了,在水里泡了两三个钟,皮肤都泡得发白了。

宁夏饿了摸几个螺蛳,抓两条鱼生吃了充饥,我对腥的东西很敏感,别说是生鱼生螺,就连熟鱼的腥味也有些受不了,好在经过山水之间时从树上垂下来的偏枝上摘了一些山果。

宁夏大多时不与我说话,目光冷冷地看着远方,虽说她在看远方,眼角余光却始终不离我左右,那情形很明白了,我眼在是她的犯人,她得十分关注。

我也是因为担心元思思的安危,这才强忍着,不然的话,谁特么愿意一身湿淋淋地在江上吹冷风啊!

在江中转了一圈,回到了沉船处,宁夏沉入水底,过没多久又上来了,这一次她面带怒容,瞪圆了双眼看着我。

我疑问道:“怎么了?”

宁夏一把抓住在头上盘桓的螃蟹,将他远远扔开,:“忆秋他们已经找到了你说的东门提督张仙月了!”

“那太好了!”欣喜地道:“见到元思思了吗?”随即想起了宁夏的怒容,我疑问道:“难道,没有找到……”

“张仙月已经不知去向,东门提督也另有其人了!”宁夏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她似乎在努力压制自己的怒火。

啥?张仙月已经不知去向,东门提督另有其人?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不过仔细想想,似乎也没有什么,就拿人间的公司来说,数月换个工作正常得很,在一个公司坚持一辈子的百不存一啊!

或许咱们这位老前辈腻味了东门提督一职,挂印去也!

不过这也是关系啊,东门提督的官没了,张仙月这只鬼还在啊,只要找到张仙月,就能够找到元思思了!

我正要解说几句,就听宁夏怒声道:“而且,人家也不叫张仙月,人家叫张仙越,不是明月几时有的月,而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越!张仙越啊!”

听到这里我的脑袋嗡了一下,心说这是怎么回事,我祭表上写错名字了?

完了完了,一字之差,谬之千里,我没有将元思思送去祖师爷那里,而是送去了一个叫做张仙月的人那里!

鬼府存的名册不会错,那就是皮老头跟我说的名字有误,月越不分了。我晕,这是什么事啊!宁夏揪住我的衣领,声色俱厉地道:“陈烦,元思思的事情你要负责,不然的话,我不会放过你的!”

我懵懵懂懂地不知道要如何应对,及到船身一震,我差点摔倒,才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船已经靠岸了,宁夏将我往岸上一推,便沉入了水中……

我看了看眼前的小径,又回头看向水波未平的岑江,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伸手给了自己一巴掌“陈烦啊陈烦,你办的都叫是什么事儿啊!”

我一直走上大坝,上了巷道,身上还在滴着水,抬眼看时,人工湖前围了许多人,有消防人员正指挥吊车将我的车子吊起,还有警察在询问路人:“……车主一直没有上来吗?……”

“嗯呢!”其中一个老头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没错,我在湖边上站了两三个钟了,我老伴叫我去吃饭我都没有回去呢!”这吃瓜精神值得嘉奖!

老头忧心忡忡地说道“人在水里别说是两三个钟,就是两三分钟,也够呛了,我看啊,这车主怕是凶多吉少啊!”

警察的眉头皱了起来,自言自语地道:“可是湖面就这么大点地方啊,我们差不多翻了个底掉,什么也没有找到……”

“慢一点,慢一点!”消防员扶着我的车,将它推向拖车。

警察蹲身下来,看向车底,仿佛我就藏身在车底一样,这时候,也不知道谁的一声大喊,所有的目光都看向了我。有人叫道:“车主在这时,车主在这里!”

警察迎着我走了过来。

两旁的人让出道来,我才发发现我身上滴下的水浸湿的脚下的草地,将前面小妹妹的板鞋都淋湿了,她一回头看到我,吓得惊叫起来,正是因为她的叫声,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

人群退开一方面是给警察让路,另一方面,我确实是吓到他们了,我此时全身都是湿淋淋的,衣服上还挂着青苔,像是刚从水底爬出来一样。特别是我呆滞的表情,那种只有在丧尸电影里才有的表情,让人怎么能不胡思乱想?

警察在我身前两米处站住了,展开驾驶证,看了看上面我的照片,又看了看我,警察地问道:“请问是陈先生吗?”

我吐出一口河水来,应道:“没错,我就是陈烦!”

见我口吐清水,警察就像是被开水烫了一般,手忙脚乱地往后退去,见我没有进一步的动作,这才重新站住了,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翻车了?没事,没事吧?”

我又吐出一口清水道:“要是有事,我也不能站在这里啊!”

警察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遍,又问道:“你,冷吗?”

我这才想起来,已经入冬了呢!温度一天低过一天,我今天早上看过温度计,早上出门时才十八度呢!恰在这时候,一阵冷风吹来,吹得我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

当感知回归身体的时候,彻骨的寒意让我的脸瞬间变苍白,嘴唇颤抖不已,我缩起身体,话不成句地说道:“冷冷冷……实在是太冷了!”我摆手说道:“我不跟你们聊啦,我得赶紧回去加衣服了!”

就在这时候,一件深色的警衣披到了我身上,清丽的声音响起:“陈烦是吧,你好!”我抬眼看去,我的面前站着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孩,她的身高足足有一米七,宽大的警服也掩饰不了她曼妙的身姿,这一双大长腿起码有一米一,蜂腰俏肩,精致的五官活力逼人!除了肤色黑了些,几乎没有缺点。

正是她,为我披的衣服。

正文卷 第713章:麻烦你一件事!

以我的人生经验,一般漂亮的女孩子都娇气。

而眼前的女孩却并不,她在叫我名字的时候,甚至还向我伸出了手。

我看了看女孩的青葱五指,再看看自己的手,五指都被河水泡大了,指缝间还沾着水苔,本来想着坚持一会儿她就将手收回去了,但是看她的样子,根本就没有将手收回去的意思……

我只好将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握住女孩的手道:“咳咳咳,你好!你是?”

女孩抿起嘴道:“我叫关明月,关羽的关,明月几时有的明月!我是关丰的妹妹!”

听女孩的半段介绍,我的心里没有起任何的波澜,除了觉得她在介绍自己姓时有些怪异,如果是男的,借关羽之名介绍自己的姓显得忠肝义胆,豪气干云,但是女子么,说是关山月的关,更有诗情画意,要是再文青一点,可以说是“关门不锁寒溪水,一夜潺湲送客愁”的关,但是,听说她是关丰之妹,我吓了大跳,再看关明月时,才发现在关明月的眉角眼梢与关丰有几分相似。

只是不知道她的性子似不似关丰那么烈!

说实话,我不希望关明月像他的哥哥,钢刀易折,性子那么烈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她的衣服实在有些小,盖到左边肩膀就盖不到右边的肩膀了,我只得抓住衣角,让衣服不至于掉下来,关明月看着我说道:“我哥的档案里有你的名字!”

听到“档案”二字,我立即就想起了关丰惨死的场景,人已经死了,那份档案就算是盖棺论定了。我苦笑:“做点什么不好啊,干嘛还做警察啊?”

关明月笑了笑没有回答,招手道:“我的车在那边,我送你回答吧!”

上车之后,关明月才对我说道:“我爸爸是警察,我哥哥是警察,我不做警察,又能做什么呢?”车子启动之后,驶出了小巷,关明月像是补充似地说道:“不过我是网络犯罪科的,没什么危险就是了!”

我皱眉问道:“网络犯罪科也出现场吗?”

“不啊!”关明月道:“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越野车我没有送去废品回收,而是让拖车拖到了义庄门口,就摆在了屋檐下,相处一年,我对于元思思的印象并不深,因为除了离魂的那会儿,其余时间她都以虚拟人像展现在我的面前。

但是,我对于这辆车却很面熟,每当看到它时,我的脑海里都会下意识地崩出三个字“元思思”

就留在义庄,做个纪念吧!

我泡了一个热水澡,秋衣,毛衣,羽绒服往身上一阵乱套,这才算是恢复过来,在这期间,关明月就坐在大厅的八仙桌前,许是第一次进入传说中的义庄,她好奇地东张西望着,一直到我重新站在她的面前,她才将目光收回来。

“好了啊?”关明月问我。

我将已经烘干的外套还给她道:“好了!”

关明月站起来道:“我请你吃饭吧!”

一直坐在饭桌上,我才搞明白关明月找我的目的,她是想听我说说她哥哥关丰的故事,要知道,档案这东西在写的时候难免用些春秋笔法,将不和谐的地方改掉,她也问过现场的唯二生存者贺小安,但是总感觉贺小安说得不尽不实,于是就想来找我,从我这里了解真相!

我回想了一会儿,将关丰惨烈的身死前前后后都说了一遍,这时候再看关明月,她倔强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泛上的泪花,双拳紧握,直到服务员过来上菜,才清醒过来。

她喃喃地说着什么,虽然声音很小,我还是听清楚了“爸,哥,我一定会继承你们的遗志,哪怕这条路再艰难,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走下去!绝不言弃!……”

不仅是门派师徒,事实上,每个家庭都有每个家庭的传承,像关明月,她的爸爸是警察,她哥哥也是,如今她也回来续接家庭的传承了!

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劝她,干脆闭嘴了。

从饭店里出来,我突然想起一事,问关明月道:“明月,那啥,我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情啊!”

关明月看向我:“什么事啊?”她的眼圈有点红,脸上的泪痕也没有擦干净,看起来颇有几分我见犹怜的意思。

“你能帮我查一个死人的档案吗,当然哈,也不排除有重名,我希望能够将重名的档案也一并发给我!”见关明月面露疑惑之色,我赶紧补充道:“你放心,我绝不会用来做坏事!”

关明月点点头道:“我们队长说你这人不坏!告诉我,那人的名字!”

“张仙月!”

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又忍不住老脸一红,心里暗责自己:陈烦啊陈烦,看你干的好事!

在关明月发资料给我之前,我将事情重新绺了一遍,一年约满,我将元思思送去鬼府,结果祭表上写错名字了,我本来应该将元思思送去我这一门祖师爷张仙越处,结果却送去张仙月处!

在知道我将元思思送走之后,宁夏就让刑忆秋和卢雨婷等在了鬼门关,也就是说,如果这位张仙月在鬼府的话,元思思去找她就得经过鬼门关,经过鬼门关势必会被刑忆秋和卢雨婷发现!

刑忆秋和卢雨婷没有找到元思思,也就是说,元思思没有去鬼府,进而推之,这位张仙月也不在鬼府!

半个小时之后,一份电子文档发到了我的手机上,我展开一看,眉页上写的是“岑城销户人员检索”检索到的张仙月有两人,其中一个就是岑城本地人,一九三五年出生,二零零五年去世,一共活了七十岁,因病去世,就葬在岑山公墓,当天下午,我就往岑山公墓而去了,其实,对于岑城的张仙月,我是没有抱多大希望的,原因有二,第一,如果元思思没能去鬼府,她一定会回来找我,她没有回来找我很有可能是被张仙月控制住了,无法脱身,但是岑山公墓,可没有听说有什么厉鬼凶煞,不然的话,守墓人夜夜巡墓会不出事?如果出事,岑城这巴掌大块地方,早就传到我这里来了!

正文卷 第714章:上坟

就像是我预想那样,站在张仙月的面前,我感应不到半点阴气,这么多年过去,老太太应该进入轮回了,墓碑上的黑白照片,与档案上的照片一样,戴着眼镜,脸上的皮肉松松跨跨地不好看,但是那温和的笑容却给人慈祥之感!

照片下有几行字:我叫张仙月,做了三十年老师,改了三十年作业,休息了十一年,病痛三年,终于结束了,感谢你来看我,再见!

“再见!”我在墓碑上放下鲜花,转身离去。

在公墓下的马路边上,我展开了第二份档案,张仙月,十二洞镇思阳村人,一九六七年生人,二零一五年八月去世,死于车祸!看到“车祸”二字,我的心思顿时活络起来。

这算是横死了吧!

横死之人进不了鬼府,除非将自身的戾气散了,第一条张仙月就很符合的!横死之人戾气重,成为厉鬼的几率很大,张仙月变成了厉鬼,控制了元思思,这么一来,无思思没能来找我就说得通了!

十二洞在深山之中,那里到岑城的车一天只有一趟,因此,我不得不打的去,山道难行,司机一开口要一百,不讲价,好吧,一百就一百吧,车子摇了一个多钟,总算到了十二洞镇。

又走了十多里山路,下午的时候,才赶到思阳村,村子在山谷里,很穷,很穷很穷,整个村子楼房不超过十座,其余的都是老旧的木屋,他们这边木屋的特色是漆成黑色,白天看起来庄严肃穆,到了晚上,不仔细看连自家房子都找不到了!

我询问了一名村民,找到了张仙月家,他家盖了楼房,是村里的十座楼房之一,盖得三层楼,看起来还挺气派的,不用说,这楼房就是拿张仙月的命换的!

而后我也从张仙月男人那里证实了,他家的楼房,就是用张仙月的死亡赔偿金盖的!我借口是县里来慰问张仙月家人的工作人员,张仙月老公满脸沧桑地对我说,他们家很难,也就是这两年缓过了一口气,张仙月死后,得的钱盖了楼房,而有了楼房之后,他们的儿子也娶上了老婆!

见我往里屋望,张仙月的老公说儿子儿媳都南下广东打工去了,就剩下他一个糟老头在家,我问张仙月老公能带我去坟前看看吗?我去送束花。张仙月老公连连点头,递给我一根木棍,自己拿了一把镰刀,就出发了!

为什么要拿镰刀?

因为本地的耕种土地十分珍贵,舍不得埋人,人就往深山里埋了,深山里平时都没人去,荆棘灌木长满了道路,不拿镰刀开路根本就进不去!我随着唐张仙月老公来到了张仙月的墓前,将鲜花放了坟头上。

从我第一眼看到张仙月的墓时,我的眼皮就跳了跳,心说这特么的谁给选的墓地啊,别人选墓地要不依山傍水,要不在半山坡上,要不在山顶上,张仙月的墓也在山顶上,不过却在山顶的山凹处,四面都是石坡古树,唯独中间有个一亩来大的深坑,张仙月的坟就在深坑中间,深坑的周围,不知道是土地太过肥沃还是怎么的,灌木丛长得有两人来高,枝繁叶茂,将树叶间漏下的,为数不多的阳光都堵死了!

泥地之上枯叶成堆,阴气极重,这样的墓,别说是横死之人了,就是普通人,在墓中时间一长,估计也得变成恶鬼,厉鬼!

这里人平时不上坟,只要上坟,必定在修坟,因为坟在山中,别说半年一年,就是两个月不来,坟头上的茅草就得有半米深,最可怕的是长了灌木,这玩意儿根系深,拨不出来,又不能拿锄头刨坟,只能一次次地将之砍断了,关键问题是,无论你怎么砍,只要不将根拔出来,不到十天,就人新枝生发出来!

张仙月老公忙碌了近一个钟,这才将坟修好了。

老头儿修好了坟,在坟前坐了下来,提给我烟被拒绝之后,便将自制的旱烟往嘴里一塞,点燃了,一边抽烟一边道:“仙月啊,转眼间这都三年了,也不知道你在那边过得怎么样啊……没事儿,你在那边先安定下来,回头哪一天我就来了,现在孩子们都好,大得嫁在隔壁的乔家村,二的也娶了老婆了,咱们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老头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通,又点燃了线香纸钱,将斟好的三杯酒往坟前一泼,一手扶着腰,慢慢地站起道:“时间也不找了,我回头再来看你吧!……”

与唐仙月的老公告别之后,在我转角处的树林里藏了起来。

到了晚上,我一个人往山上走去,这一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庆幸幸好白天找张仙月的老公开路了,不然的话,我一路绊行,走到张仙月墓前的时候,估计得落下一身的伤。

今晚的月光很好,银辉遍地,月光下,偶尔还能够见到夜间觅食的小动物,不过到了山顶就不行了,因为枝叶太过繁密,连月光都撒不进来,空气又湿又闷!

我正准备打开手电筒时,就见不远处有火光跳动,那火光是蓝色的,一明一暗闪闪烁烁,就像是在向我招手一样,火光燃起的位置,正是张仙月坟墓的位置。

如果是普通人,见坟头忽现光亮,估计能吓得三魂丢了两魂,但是我的心中却古波不惊,甚至还有些欣喜,我此来就是来找麻烦的!张仙乐的坟头要不作妖,我反而还要失望呢!

我快走几步,到了坟前,鬼火更盛了,火光之中隐见一名中年妇女正往外爬,此时头和肩膀都爬出来了。

那中年妇女一见到我,加快了速度,转眼间就从坟中爬了出来,鬼火中的她呈现半透明状,因为她的腰被车轮辗断了,只能双手往前爬,拖着身体迎着我而来。

她眦牙裂嘴,露出吃吃的笑容,有许多的蛆虫从嘴里爬出来。

而随着她的靠近,夜风也变得凛冽起来,风中能听到似有似无的鬼叫之声!

正文卷 第715章:身有怨气!

见此情景,我反而乐了,就张仙月这个状态,是恶鬼无疑了!

张仙月靠近过来,就要去抱我的脚,被我一脚给踹开了。

张仙月吃了一惊,随即怒吼着向我扑了过来。

我自然不会给她好果子吃,先用打尸鞭将她抽扒在地,同时定鬼镜照住了她,扯了根红绳将她绑了起来。

这张仙月也算是厉害,我才缚住她的双手,她就挣脱了定鬼镜,张口吐出一把鬼火烧向我,被我避了开去,她见我会法术,就想逃回坟中,被我扯着红绳往回一收,将她又拖了回来,颇费了些工夫,这才算是将她制服了。

我一手牵着红线,钉尸钉顶在了她的喉咙上,怒喝道:“快说,元思思在哪里?”

“元思思,什么元思思啊!”张仙月苦着脸求饶。

“还给我装蒜!”我手一紧,红线勒紧将她的手从后面拉了个一百八十度,红线除了绑着唐仙月的双手之外,还绕着她的脖子,这一收紧,便嵌入了她的脖颈之中,冒出丝丝缕缕的青烟!

我要是持续收紧,能将她的头从脖子上割下来!

“不要啊,不要啊!小先生,我死得冤,死的不甘心所以为恶,但是我真的不认识,也没有见过元思思,我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废话,元思思怎么听都是女孩子的名字!

这时候,红线已经完全没入了张仙月的脖子里,看不到了!张仙月鬼叫不已,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看她的样子,似乎不像是在说谎,我手下松了几分,冷冷地道:“张仙月,你最好对我说实话,不然的话,我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我,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我心想这么问下去也没个结果,想了想道:“那你说说,你怎么死得冤了?”

张仙月闻言鬼泪哗哗地往下掉,哽咽着道:“……那一天我从地里干活回来,正往家走呢,我们村刘大头开着拖拉机过来了,一边开一边打电话,我本来已经让到一边了,但是刘大头手一滑,手机掉了,他去抓手机,左手下意识地一拐,就将方向盘扳向了我!”

“他刚从邻村回来,收了几千斤的大豆,大豆连着车从我的身上辗过,我当时疼得都失去知觉了,看着血淋淋的下半身,让刘大头赶紧送我去医院,他当时也蒙了,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不是将我送去医院,而是将车倒了回来,从我的身上再次辗过,直到将我辗死了,这才载着我的尸体回村去!……”

张仙月看着我,一脸的凄苦:“小先生,你说说,我没招谁没惹谁的,却落得这么个结局,能无怨气吗?”

听了张仙月的话,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要怎么应答,刘大头辗压张仙月是无心之失,辗压之后才发现,张仙月身上的伤太重了,治疗费加上后续的保养费,起码得三五十万,而他的拖拉机连县城都去不了,更别说上保险了!

治疗费要三五十万,但是死亡赔偿费却不要,张仙月是农村户口,年收入低得可怜,综合下来能赔个十五万就不错了!三十万与十五万的生意哪个赚哪个赔,刘大头即使没有做过生意,也能够算出一个大概来!

左右看看没人,将心一狠,就牙一咬,挂了倒档再次从张仙月的身上辗过……

唯一值得欣慰的时,张仙月的死亡赔偿金让家里盖上了楼房,让儿子娶上了媳妇,可是她心中终是有一口冤气难平,再家上葬在这样的阴湿之地,成为恶鬼也就不奇怪了!

咦,思绪在我的脑海里回转一圈,我才反省过来,我是来找元思思的,不是来为张仙月主持公道的!我将张仙月提到了一边,在坟前呼喊了一通元思思的名字,又用定鬼镜照了照,坟中确实空空如也。

张仙月缩在角落里,怯怯地问道:“小先生,你找到元思思,她是谁啊?你又是怎么找来这里的?”

我将送元思思去鬼府,结果将张仙越写成了张仙月的经过说了一遍,张仙月举手起誓道:“我可以发誓,那位叫元思思的姑娘绝对没来过这里,我的名字很普通,重名的不少,也许去了另一个张仙月那里吧!”

我点点头,事到如今,也只好做此想法了!

我解开唐仙月身上的红线,颓然欲去,张仙月在我的身后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哭泣道:“小先生,求求你,帮帮我吧!我无故惨死,死后还被困荒坟四周,在坟中三年,我日日夜夜都想着血的我冤屈,却动弹不得,我知道你不本事,求求你帮帮我吧,让我离开坟莹,去找刘大头报仇!”

虽然我有要事在身,但是盘大娘告诉过我,既然已经是术门中人,路遇不平之事就得管,因为这也是一种修行!可是我要怎么管啊,让张仙月不受死地的束缚,去报仇血恨?这么一来,刘大头必死!

虽然说刘大头是杀人凶手,可是,如果不是他的积极赔偿,张仙月家盖不起楼房,也娶不起儿媳妇,生活自然也远不如现在,当然,我也不能让人放下怨恨,这是圣母才干的活儿。

怎么办呢?

我一转念心说要不将这案子交给关明月吧,要是能从刑侦的角度翻案了,绝对是奇案一件啊!就当是我照顾她了!

我才这么想,就听到我身侧树后传来粗重的呼吸声!我心里一惊,心说这深山老林里不会有豺狼虎豹吧,要是这样的话,也是一桩麻烦事!我握住了打尸鞭,向着那树靠近过去。

等到我看清树后的身影时,松了一口气,不是什么豺狼虎豹,而是张仙月的老公!张仙月的老公?脑海里跳过这几个字时,我的神经立即又紧绷起来,心说麻烦了,这件事情绝难善了!

张仙月的老公瘫坐在树根上,镰刀早已经扔到了一边,他眼中的泪水滚滚而下,将衣服都打湿了!不用说,从我逼问张仙月时他就一直躲在树后,将事情的经过都听得个清清楚楚……

正文卷 第716章:这都叫什么事啊!

张仙月的老公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因为太过激动,气血不继,就喘了起来,那喘息之声又响又急,我还以为是凶兽环伺在侧呢!

张仙月的老公见到我,他摸索着抓住了镰刀把手,站了起来。

“大叔,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开口问道。

张仙月的老公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道:“我,我一直跟着你呢!”

我老脸一红,我自认为也算是江湖人了,竟然被一个老头跟踪了一路都没有发觉……从老头后来的描述中,我才知道,从我要求来看张仙月,他就怀疑我了。

县里来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来完成任务的,说是慰问,就上门慰问,哪里还有去慰问死人的?更何况,我一路从山脚爬到山顶,不脸红不气喘,换成是县里坐班公室的老爷们,此时不坐上地喘半个钟都起不来!

因为以上原因,老头留了一个心眼,在与我分别之后,就藏了起来,见我没有回镇上,而是往山上走,他就一路跟了上来,老头在思阳村生活了一辈子,每天上山下坡的,练得跟猴子一样了,即使现在年纪大了,那也是一只老猴子!

他身手灵活,又善于隐藏自身,跟了一路,我硬是没有发觉!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事,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心说幸亏我逼问张仙月的时候老头没有对我下手啊,要是他潜形蹑踪地来到我的身后,镰刀一挥,我就得身首异处!

后来我也就此问过老头,老头说他感觉我不像是坏人,不会对她老婆的鬼魂下死手,这是他没有偷袭我最大的原因,其次么!当时见到张仙月的鬼魂,他也有些蒙圈,没能反应过来!

这时候,张仙月也爬了过来,亲人重逢,都是眼泪汪汪的,老头去抱唐仙月,却抱了一个空,从彼此的身体里穿了过去,两人这时候才恍然,已经是阴阳两隔了!

老头提起镰刀,对张仙月道:“仙月你在这里等着我,我这就去找刘大头算帐,我要将他的头拿来祭奠你!”

我赶紧拦住老头道:“大叔,别激动,你别激动啊!这件事情咱们应该从长计议,现在是法制社会,咱们凡事得讲法啊,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带你去报警,等到警察找到了证据,将刘大头抓起来,这么一来,张阿姨的仇也报了,你也落得一身轻松!怎么样?”

“报警?等警察找到证据?”老头气愤地道:“有什么证据可找啊?根本就没有证据!”

老头的话将我问住了,是啊,有什么证据可找啊?出事的地方是在荒野,没有摄像头,没有旁观者,当年的泥巴路已经修成了水泥路,刘大头的拖拉机也不知道重新跑几万里路了,什么痕迹都没有了,难道指望张仙月怨魂的自述吗?就算警察信也不能当做是证据啊!

“根本就没有证据!”老头强调道。

老头喘了一会儿气,看着铺伏在地的张仙月,痛心地道:“仙月来我家三十多年了,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是我无能,没有给她好生活,但是,我终究是个男人,即使已经老了,也有血气在,仙月,你活着的时候我没能给你什么,现在你死了,而且是被刘大头故意辗杀,我却不能什么也不做,我拼却这条老命,也要杀了刘大头一家,为你报仇!”

说完老头起身就走。

别看老头年纪大了,这一身的劲,丝毫也不输于年轻人,我根本拦不住。

老头一把将我推到一边,下山而去“……之前是我不知道事情的真相,被刘大头能蛮哄过去了,现在我知道真相了,谁也别想阻止我!”

“大叔,大叔,你别急着走,听我说……”老头的速度很快,我根本追不上。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身后的张仙月道:“小陈先生,你帮帮我,让我自己去报仇啊,我保证不要刘大头的命,只让他吃些苦头,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解决,我不想连累孩子他爹!”

我楞在原地。

眼前的场景很明了,我不能让张仙月的老公去找刘大头,因为他说不定真会灭了刘大头一家,杀死刘大头是为自己的老婆报仇,而杀死刘大头的家人则是斩草除根,以免将麻烦留给自己的后人!

如果是这后果的话,还不如让张仙月自己去解决,这么一来,要有麻烦也只是刘大头有麻烦,不会牵扯到她的家人!

想到这里,我点了点头道:“看来只能如此了!”我让张仙月过来,将一张符录往张仙月的额头上一拍道:“在符纸烧烬以前你能跑离两里地以上,就算是脱离与葬地的联系了!”

符一落在张仙月的额头,便燃烧了起来,张仙月看了看符录,又看了看我,四肢并用地往前爬去,因为她爬行的速度极快,就像是一只扭动的四脚蛇,钻入灌木丛中不见了。

而随着张仙月的离开,坟头就升起了缕缕黑气,黑气向着坟头聚拢,形成了一个奇怪的阵图,便向着张仙月离开的方向漫延而去,在到我脚下时,我将钉尸钉往下一钉,便阻住了那黑气的去路。

这黑气极淡,普通人不可能看得到,别说是普通人,即使是半年前的我,也未必能够看得到!常言说地有地气,山有山形,人死之后,尸体和魂脉都会受地脉的影响,久而久之,地脉之气就像是一张网一样,将尸和魂缚束在一起,就像是一个天然的结界一般,若非有奇缘,魂魄是不能离开死地的!

我先用符录之术让张仙月无离此地,再将地脉之气阻止断,等到张仙月离开的距离足够远时,地脉之气便不能对她造成影响了,而没有张仙月的鬼气供养,她的尸体很快就会腐烂,等到尸体完全腐烂之后,尸气散于地脉之中,所谓的死地束缚便不存在了!

我看了一眼被地脉之气缠绕的钉尸钉,只是可惜这一枚钉了!

这都叫什么事啊,我叹息着,快步往山下而去!

正文卷 第717章:落水

在山脚下的时候,我隐隐见两道人影纠缠在一起,却是张仙月拦下了她老公。

张仙月苦口相劝,说她自己的事她自己处理,这样神不知鬼不觉,而如果他去刘大头家大开杀戒,不仅他会死,才盖好的房子得赔给人家,儿子也会因此妻离之子散,这后果,是他们承受不起的!

老头慢慢地也冷静了一些,只是抱着张仙月痛哭不已。

我没有打扰他们,绕道往镇上而去,叫了一辆出租车,连夜回到了岑城。

这一路来,没有找到元思思的线索,反而惹也一身的麻烦,但愿唐仙月不会要了刘大头的命吧,不然的话,这帐起码有一半得算在我的头上!

后来我让关明月帮忙打听消息,说是刘大头在担红薯回家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地将腰给扭了,然后就瘫痪在床了,上半身能动,下半身算是废了……

细算时间,正好是我从思阳村回来的第二天下午!

我心说还好,张仙月虽然心有怨气,但是没有做得太绝,刘大头的拖拉机从张仙月的身上来回辗了三次,赔了十五万等于是买了两次辗压,而张仙月只还给他一次辗压!

关明月还跟我说刘大头的儿子很争气,刘大头瘫痪之前就考上了复旦大学,也因为这个原因,亲戚朋友都肯借钱给他,虽然因病返贫,却也不至于过得很凄惨。

回到义庄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我在义庄前五百米处就下了车,主要怕吓到出租车司机,万一人家一看到义庄二字,把我当成了行尸,吓得以后都不敢开夜车就麻烦了!

说句实在话,我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从深山回到镇上,在这期间又与张仙月一场好斗,身上,头发上尘土,青苔,树叶兼而有之,也是夜色深沉,出租车司机没有看出来,不然的话,非将我当做从地下爬出来的僵尸不可!

一路的疲惫,在回到义庄之后都消失无踪了,我打开莲蓬头,任热水冲涮在身上,感觉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放松了下来,此情此景,冲上一个热水澡,比饱餐一顿更让人满足啊!

我正冲澡呢,就感觉水温在急骤地变冷,抬眼一看热水器,刚刚还是70度,一转眼跳到了二十五度,我心说这是怎么回事啊,感紧将热水器从“经济”调到了“高温”状态。

水温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在持续下降。

我心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难道是热水器坏了?不对啊,即使是热水器坏了,水温也不能下降的那么快啊,除非自来水公司的供水变成供冰水了!

我拧开热水器的盖子,探头往里望去,才一望,我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我在望向热水器的时候,热水器里也有一只眼睛在看向我,我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刚才确实有一只眼睛通过热水器窄小的入水口看向我。

我赶紧打开手机的电筒功能,往水箱里照去,一开始我只看到一片黑暗,随着光线的调整,我看清楚了,在只有半箱水的热水器里,飘着一具泡的发白的尸体!

在那一刻,我差点呕吐出来,这个热水器是三个月前买来过冬的,当时是我和方圆合力打墙钉,固定,放水,还为此吃大餐庆祝了呢,谁承想热水器的水箱里竟然有一具尸体。

而我们,就着尸水洗了三个月的澡!

想着我洗澡时还常常习惯性地喝上一口水,我就感觉胃里翻江倒海地有些罩不住了,心说老子要是过了这一关,非将卖水器的老板打得生活不能自理为止!

那尸体本来是面朝下铺在水面上的,似乎发觉了有人在看它,突然间翻了一个个,仰面朝天地看向我,我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等到我看清楚它的面容之后,才缓过一口气。

我拍着水箱,愤怒地叫道:“宁夏,你给我滚出来!”

哗拉一声,水箱的铁皮盖被掀开了,宁夏扶着水箱的边沿,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道:“怎么?我找我!”

宁夏看向我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赤身裸,体呢,我赶紧扯了条浴巾围在身上怒视着宁夏道:“宁夏你怎么回事,干嘛躲我家热水器里啊?”

宁夏翻着白眼说道:“不然躲哪里啊,你家里就是热水器里水多一点!”

“你可以躲马桶里啊,躲在热水器里一冷一热的成心想让我感冒是不是?”在话出口的时候我意识到了不对劲,愤愤然道:“不对,你哪里都不能躲,这里是义庄,你来义庄干嘛?”

“我来义庄,自然是盯着你了!”宁夏冷冷地道:“你要是将元思思害了,我就要为她复仇!”

复你大爷啊,我有些冒火,老子上山下乡,为了找元思思,忙到凌晨两点才到家,却连一个热水澡都洗不好,我去你大爷的!我怒气冲冲地指着宁夏道:“宁夏,我跟你说,岑江的事情我还没工夫跟你计较呢,你又来义庄捣乱,赶紧给我离开义庄,听到没有,不然的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见我发火,宁夏反而乐了,她用足尖挑起一个又一个水花,绕有兴致地看着我:“陈烦,我倒想看看,你要怎么对我不客气!”

我一把抓住宁夏的手,将她往外拉,心说宁夏你个水鬼也就是在水里厉害一些,老子将你从水里拖出来,看你还要怎么作妖!到时候岑江之辱和中断我洗澡的帐一并和你算了!

但是宁夏的反应太快了,我才抓住他的手,还没有来得及发力呢,反而被她往水箱里拖去,这家伙在水中力气不是一般的大,我估计牵头牛来与她拔河,也未必拔得过!

结果很悲剧!

我本来想将她从水里拖出来,好好教训教训,结果被她拖进了水箱,扑通一声,水花四溅,我落水了,随后,宁夏就将我压在了身下——水箱的空间太水,勉强能够躺下一个人,两个人时,一人就得叠在另一人上面才容得下,更何况,宁夏是有意将我往水底按!

正文卷 第718章:作妖

水的温度倒是不冷不热的,刚刚好!

但是我却半点也放松不了!试想一下,你的身上压着一只水鬼,你能放松得了?

前三十秒还好,再过十多秒,就有些憋气了,我奋力挣扎,但是被宁夏按得死死的,就像是身上压了一块几千斤的铁块,根本动弹不了。

口中的空气吐尽,我的气管里呛了好几口水,嗓子就像是被人划了一刀,眼睛也痛得厉害!

我溺水了!

我的挣扎越来越微弱,眼中的神光也慢慢地涣散了。

直到此时,宁夏才收起脸上的笑容,将我提出水面。

我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她一将我提出水面,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脸来,掐住她的脖子将她往水里按去,一边按一边骂道:“王八蛋,我让你呛我水,我让你呛我水!”

宁夏被我掐住脖子按到水底,依旧是脸色如常,反而笑得更开心了,一个声音从水下传到我耳朵里:“陈烦,你是不是搞错了啊,我是水鬼,别说你将我按到水箱底,就是将我按到东海的海沟里,我也是没事儿……”

宁夏的声音啧啧叹息道:“倒是你,恐怕又要溺水了!”

听到这里我才反应过来,心说陈烦你怎么回事啊,怎么将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对方是水鬼啊,你不应该将她往水里按,而是拖出水箱去!不过这时候说什么也迟了!

宁夏微微一笑,突然一个翻身,重新将我压倒了身下!

我倒是想反抗,但是在水中,我的力量与宁夏比起来,根本微不足道,在又呛了我一次水后,宁夏将我提起来,扔出了水箱,随后也从水箱里走了出来,找了只水杯钻了进去道:“陈烦,在找到元思思之前,我就呆在义庄了!”

这家伙为了来找我,也算是耗费心力了,要知道,义庄离着岑江有三里多路呢,三里远的距离,沿着地下管道爬来义庄,对于一个水鬼来说也不容易!

这家伙泡在水里的时候是一具女尸,钻入水杯之后就成了一团密密麻麻的毛发,盖上盖子,还以为是泡茶时放多了茶叶呢!我看着茶杯,心想我这时候要是将她往锅里一扣,将火开到最大,半个小时应该能够将她煮熟吧!

当然,这只是想法,宁夏虽然让我吃了不少的苦头,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我的命,我这时候自然也不能下黑手,我取过水杯,用力地晃了晃,嘴里喃喃地道:“这茶叶怎么粘在一起了啊!”

见毛发团中有一双幽冷的眼睛看着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水杯给放下了!

十分钟后,我换好了衣服,半躺在床上,将我这一天来的经历和宁夏说了一遍,宁夏听我一直忙于找元思思,语气也温和了不少:“你说你找的两个叫张仙月的鬼魂都与元思思没有关系?”

我点头道:“嗯!”

宁夏想了想道:“既然死人堆里找不到,就往活人堆里找呗,你刚不也说了嘛,活人堆里叫张仙月的一大把呢!”

我撇了撇嘴,心说宁夏你出的什么馊主意啊,我的祭表是写给死人的好不好,哪有活人能收到祭表的?除非是术法高手,岑城巴掌那么块个地方,真有这样的高人,我能不知道么?

突然间我脑中灵光一闪,感觉像是抓住了什么极为要紧的东西。

我捧着脑袋想了足足有三分钟,这才恍然,指着桌上的名册道:“我想起了来了,这些人虽然户藉上显示是活人,却未必都是活人,或许他们早已经死了,只是家里人没有为他们销户呢!”

还真有这个可能。

农村与城市不一样,城里人享受各种各样的社会福利,各种保险,土地分红,集体资源分包,再加上人口集中,连小区里都有委员会,谁家嫁聚了,谁家死人了,抠得很细。

因为多出来的钱,大家都有一份嘛!

但是乡村就不一样,什么福利都没有,天高皇帝远,谁也管不到,死人了埋了就行了,还去派出所销户?什么好处没有还自己掏车费,有那工夫都可以挖两亩地了!

因此,农村有人过世从不上报!

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很简单啊,因为我也是农村的!

“这么一来……”我将咬在嘴里的笔取了下来,在一排排名字下面划着:“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是城里人,因此可以剔除掉了!”

玻璃水杯里两只细小的眼睛也盯着a4纸上的名字看,却什么也没有说,自从宁夏来到我的卧室之后,本来就冷得要命的卧室变得更冷了,搞得我都想给她扔出去。

我一边搓着手,将纸上的名单理了一遍,最后只剩下了三人,好吧,这三人就是明天的目标了!我将水杯往纸上一压,便爬上床睡觉了!

我是被冷醒的。

西南地区冬天冷,这我是知道的,因此棉被都买的是七斤重的,这么厚的棉被,竟然还被冷醒了,难道是老天爷在提醒我该添被子了吗?

我呵了一口气,将被窝掀开了一些,窗外已经天亮了,风声呼呼的,吹得玻璃上发出嗡嗡嗡的声响。

我抬眼一看,宁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水杯里出来了,她背对着我,正对着镜子梳头发呢,好家伙,得亏外面已经天亮了,不然的话,就她的举动,非吓死个人不可。

她仍然穿的是临死前的衣服,此时仍然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水,头发也是湿漉漉的,梳子每一次梳下,水珠就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坠下来。这丫头也不知道是做鬼之后变性还是本来如此,梳头发的动作很慢,一下一下,一下一下的,动作生硬,机械,也因为如此,平添几分恐怖之感!

我说昨晚格外的冷呢,原来是宁夏在我的房间里做妖呢!

“咳咳咳”我干咳了两块。

宁夏慢慢地转过了脸来,这一次,她的脸不再是被泡大的死人脸,而是溺水之前的样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估计她自己也觉得,死人脸不好看,还是原来的自己要好看些!

正文卷 第719章:叔叔养的宠物

宁夏回头看着我,将梳子放下了,她将梳断的头发卷了起来,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她的动作一如即往地慢,慢得我都想按住她的手让她加快速度。

终于,她将断发扔进了垃圾桶,轻轻地撩了撩头发,问我道:“陈烦,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

也是被宁夏这一提醒,我才注意起她的长相来,宁夏的身高有一米六五左右,偏瘦,脸色苍白,当然,可能是因为在水里泡得太久的缘故,丹凤眼,嘴唇很薄,天生就给人很高冷的感觉。

她此时的样子还没有经过打扮,要是打扮一番,容貌气质与李冰冰也差不到哪里去。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干咳一声道:“那个……,不错,

挺好的,咳咳咳,如果你多笑一笑,自然就更美啦!”

“还有哈!”我补充道:“有话好好说,别有事没事尽找人打架!”说到这里,我立即又回想起了我几次被她摁在水下灌水的场景……这家伙不仅爱打架,关键是,打架还挺厉害……

宁夏的脸又板了起来:“要你管,起来了吗?起来了咱们就开始行动吧!”

“你也去?”我疑问。

“怎么地?我就不能去了吗?”宁夏柳眉竖了起来。

“能能能!”我颇为无语,将衣服往身上一披道:“走吧,咱们这就出发!”

我准备租辆车,因为毕竟要在各村各寨之间往来,光靠双脚可不行,还没有走到租车店,就见迎面一辆车向着我冲了过来,又在我身前半米处停下了。

车子是没有撞上我,车上的水倒是撒了我一身,宁夏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向我招手道:“陈烦,上车!”

我迟疑地道:“宁夏,你这是,你什么时候去租的车啊,你……”

一低头,见手里的水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破了一个洞,水已经流干,将我左边的裤角和鞋都打湿了,我的眉头皱了起来,心说你就算是水鬼,好歹也是一女鬼,行事能不能像个女人啊!

砸了的杯子不用再买吗?

不过不管怎么样,租来了车也是好事,至于车上的水么……也是难免,一水鬼去到哪里不能带点儿水啊!在座椅上沾了一屁股水之后,我又安慰自己,水鬼嘛,不沾点水能叫水鬼嘛!

一扭头见到后座上躺着一我肥胖男子,我愕然:“宁夏,后坐上躺的谁啊!”

宁夏回头看了一眼道:“车主啊!”

我皱眉道:“敢情这车不是租的,是抢的啊!”想想也对,一只水鬼,租个鬼的车啊,自然是抢来的了!可是抢来的车要怎么开啊,一路摄像头都有记录呢,开这车上山下乡,能不能找到元思思另说,惹来一堆麻烦那是肯定的!

“咱们不是急着下乡吗?你管它抢的租的,能用就行了!”宁夏说道。

在变成水鬼之后,我发现宁夏真是放飞自我了,可不是,反正现实世界的法律也管不上了她了嘛!

我让宁夏将车停到一边,想要将她拉下车,抬眼一看,朝辉遍撒大地呢,虽说冬日的阳光没有那么烈,可是也终究阳光啊,我看看宁夏,再看看右手提着的破杯子,没好声气地道:“你等等我啊!”

就近小店里买了一只水杯,又问老板要了一点水,我回到车前,将水杯往宁夏的面前一搁道:“你先进来吧!”宁夏很不乐意。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宁夏,请你马上进水杯里去,至于租车还是抢车,交给我好不好!我知道你是想帮忙,但是我跟你说,就你这个帮法,咱们搞不好连城都出不了!”

宁夏垂下了眼皮,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钻入了水瓶之中。

我赶紧将水瓶的盖子拧上,敲了敲水瓶道:“姐们,这一次再别将水杯弄破了,出城之后可买不到水杯了,你只好随着沿路的沟渠来追我们了!”

我的话刚说完,宁夏也敲起水杯。

哎呦,这丫头一点也不带服气的啊!

宁夏敲了几下水杯,瓮声瓮气的声音从水杯里传来:“陈烦,这杯子的塑料味太浓了,你得给我换一新的!”

我翻着白眼,心说你现在知道我的杯子好了吧!网上一百多买的呢,我倒想想给你买个好水杯让,让你少闻点塑料味,问题是路边的士多店你也买不好什么好杯啊!

我没有理会宁夏,将抢来的车开到了桥下一处空地,怕车主闷气还给开了点车窗,希望他会很快醒来吧!

我们租了一辆车往良平村而去,这一路上,宁夏显得很不满意,在经过一条小河的时候直接从杯托上跳起来了,说杯中的塑料味实在是太深了,我要是不给换水,她就要爆杯而出了。

无奈之下,我只好给她重新换水。

这时候,有一个小孩路过,看着我往水杯是舀水,指着水杯里的宁夏道:“叔叔,这毛绒绒的是什么东西啊?”

我诡异一笑道:“这是叔叔养的宠物!”

“能给我看看吗?我还是头一次见呢!”那小孩说着话,将头凑了过来,他凑过来看还不要紧,又伸出食去,试图去揪宁夏的毛发,隐藏在毛发下面的水鬼眼睛已经冷如冰霜了。

可以肯定的是,要是那小孩揪了宁夏的毛发,她非拉着那小孩来个河底一日游不可。

我赶紧捉住了小孩的手道:“小朋友,别乱动啊,我养的宠物有毒的,要是咬你一口,你就死定了,知道吗?”

小孩被我一吓,触电似地缩回了手,蹦蹦跳跳地就要走,我赶紧叫住他道:“小朋友,等一等,叔叔有个问题想问你!”

小孩停下了脚步:“叔叔你问吧!”

我将水瓶盖了起来,以免愤怒的宁夏跳出水杯伤人,询问小孩道:“小朋友,你们村有没有一个叫做张仙月的老奶奶啊?”

“有啊!”小男孩很肯定地回答道。

我疑问道:“你怎么知道有啊?”

小男孩一脸认真地说道:“我当然知道啊,因为她就是我的奶奶!”

正文卷 第720章:资料一片空白

我听了心中一乐,心说那也太巧了吧!“小朋友,能带我们去找你奶奶吗?”

小男孩将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道:“可以,但是,我不上你们的车,我妈妈说了,小孩子上不认识的叔叔阿姨的车,会被拐卖的!”

我心说这小孩的安全意识很强嘛!

其实也是无奈,如果在城里,像小男孩这么大的孩子,上学下学都有人接送的,搁农村就不一样了,家里大人要干活儿,小孩子必须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我心想也没两步脚,干脆就走路吧!

小男孩在前面带路,我跟在后面。

小男孩一边走一边说道:“叔叔,我带你去找我奶奶,但是你别告诉我奶奶是我带你去的哦?”

“为什么呢?”我好奇地问道。

“因为我妈妈不让我接近我奶奶,说我要是接近奶奶就会变坏!变坏了要被打屁股的!”小男孩一本正经地说道。

小男孩的妈妈教小男孩不要上陌生人的车,这个我很是认同,虽说这个世界上坏人只是那么一小撮,要真遇上了,一辈子都毁了,但是不让孙子靠近奶奶是什么神操作啊!

我转念一想,可能是小男孩的妈妈和奶奶闹婆媳矛盾吧,农村还是很讲究身份地位的,比方说婆婆打了儿媳一巴掌,儿媳不能回一巴掌,那就只好从别的方面找回来了,比方说不让孩子靠近奶奶!

爬上山坡,一排排少数民族风格的房屋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小男孩指着门前的小卖部道:“叔叔,那个穿花布棉衣的就是我奶奶了!你去找她吧,再见!”

小男孩说完,一溜烟跑了。

我一直走到小卖店里,终于知道为什么小男孩的妈妈不让小男孩接近她的奶奶了,因为他的奶奶是一个老赌鬼!不论你经过村镇还是县城,都能够看到老头老太围成一桌打牌,赌点小钱,这其中大部分人都是为了消谴时间,他们与赌鬼不一样,赌鬼的手,只要一摸到牌,立即就像是打了兴奋剂一样,两眼都在放光!

而一旦将手里的牌打光,赢了还好,会分下心来磕几颗瓜子,与大家闲聊几句,要是输了,眼中的失落之情溢于言表,以至于手都不知道要怎么放了,如果对面洗牌慢了一些,不能让牌迅速了回到她的手上,给她慰藉,还会严词苛责。

如果有人赢了中途离开,她能跳到你家里门骂上几个小时!

不输光绝不离场!就算有人说她全家被人灭门了,也得将手里的牌打完再说!

以上几点,这位叫做张仙月的老太太都齐活了,见有陌生人来村里,张仙月的下家只是看了我两眼,出牌慢了一些,就被张仙月老太太一顿好训“……怀孩子呢,这么慢,快出快出,要是牌不好,赶紧认输是正经!”

农村里现在是冬藏时分,说忙不忙,说闲不闲,一般老人家还帮着家里做事,实在干不动了,回家烧个水,煮个饭,为年轻人分担分担,闲在家里不做事都要被抱怨,更别说一天到晚打牌了!

再一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估计小男孩的妈妈也怕小男孩跟老太太学成小赌鬼吧!

我一个外来人,杵在这里有些扎眼,我问老板买了一包烟,坐在椅子里装模做样的抽着,一边偷眼观瞧张仙月老太太,只见老太太出牌的动作纯熟,还不时借托眼镜的动作用眼角余光偷看别人的牌,看了十多分钟,我站起了身来,我已经能够确认了,这就是一个老赌鬼,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回想这一路来以来,觉得人生真是新奇,就拿张仙月来说,同样一个名字,一个是一辈子桃李满天下的教书匠,一个是为了儿女能过上好日子辛劳一辈子的中年妇女,另一个则是一个老赌鬼!

她们名字相同,命运却绝不相同,一个一生美满,走得也安宁,一个一生劳苦,临了惨死成恶鬼,另一个虽然一辈子好赌成性,但是家中儿孙也还算争气,日子勉强能过……

我怎么看出来的?原因很简单,老太太还有钱在牌桌上赌,就证明她的家境没有坏到哪里去。

我一手提着水杯,另一手在水杯上敲了敲,那意思很明白:“宁夏,你要是也没有意见,咱们就走了啊!”

宁夏只是睁开眼看了我一眼,又闭上了。

回到车上,我将水杯放在杯架上,展开了a4纸,我们的下一个目标是在十里外的小山村,村子的名字叫做山菇村,因为村里盛产山菇,甚至有做农产品的公司在这里做定点收购。

我们要去找的这位张仙月,家里也是种山菇的,有五六个大棚,我来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张仙月正戴着口罩翻有机肥呢,她看上去三四十岁的年纪,脸蛋红里透黑,看上去十分精干。

见到我,张仙月赶紧停下了手里的活儿,在水龙头边洗了手,这才给我倒茶递水,那份热情,都让人有些不习惯,可能见我开着车,衣服也还光鲜,将我当成了来采购的大老板的吧!

果然,当我说只是买几斤送礼时,张仙月的表情顿时就冷淡了下来,一边往手上套手套,一边招呼她男人带我们去大棚采菇,仿佛我买这么点山菇根本不值当她带我们走一趟似的!

眼前这位张仙月生活气息十足,显然与阴魂鬼煞扯不上什么关系,我从大棚里提出几公斤山菇,回到车上,迎着最后一个目标而去,最后一个张仙月出生在小灌村,七五年生人,七五年到一八年,现在应该也有四十多岁了,资料上显示,这是唯一一位读过大学的张仙月,在那个年代,读了大学可不得了,工作不用考,直接分配的,连高中生都有工作分配,更别说是大学生了,可以说,只要她不做死的话,混工龄也能混成单位领导,但是奇怪的是,这位张仙月,读了大学之生就没有消息了,后面的资料是一片空白!

正文卷 第721章:已经不在人世了

因为她的履历前后差点太大,一直被我当做希望最大的那一个,也因为如此,小灌村被留到了最后。

赶到小灌村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多钟了,这里离岑城差不多有六七十里山路,又陡又险,白天开车都得小心翼翼,夜车就算了吧!

我将车停在村口的古亭下,就已经做好了在小灌村过夜的打算。

我一手提着水杯,另一手夹着公文包,在村民那里问明了路,往村长家赶去,村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此时正门口劈柴呢,见我上门,过来招呼。

我撒谎说是县里的工作人员,因为耽误了时间,想要村长家住一晚!我将此前买的山菇拿了出来,当做礼物送给村长,村长憨厚地笑着,说多个人就是多双筷子的事儿,根本不叫事儿!

村长收起了斧子,陪我在堂屋聊天。

不一会儿,饭菜都上来了,热腾腾,香喷喷,闻上一口,顿时感觉胃里长了一只手,要从喉咙里伸出来抓食物一样。也难怪,从岑城出发被宁夏催着就一直匆匆忙忙的。

一整天都要赶路,什么也没吃。

不对,也不是什么都没吃,倒是抽了两口烟,不过烟管什么用啊!

为了不失态,我尽量让自己的动作文雅一些,虽然如此,电饭煲里的饭也有一少半是我一个人吃的,我颇有些不好意思,又给村长家的孙儿塞了一百块的红包。

村长老婆见我那么大方,原本繃着的脸也露出了笑容,在饭毕还摆了一盘五香瓜子出来。

一边磕着瓜子,我开口问道:“叔啊,这里是小灌村么?”

村长点头道:“对的,这里是小灌村!”

我皱眉说道:“名字很熟悉,不过我这是第一次来,对了,我妈跟我说过,她有个同学也是小灌村的,名字好像叫张仙月,小灌村里有这个人吗?”

“张仙月,你说张仙月啊!”村长点燃了一支旱烟,抽了一口,叹息道:“有的!”

村长不似其它人那么顾及别人的感受,吸的旱烟比其它烟的味道要浓上一倍,他也没有客气一句,吐出第一口烟气,就让我咳个不停,村长看了我一眼“小陈啊,你这是感冒了吧?”

可能在他看来,他旱烟不可能呛到人,烟味那么美妙,怎么可能呛到人呢!

那么,就只剩下另一种可能了,我着凉了。

此时的我,也懒得与村长计较这些,伸手将烟气拨开,我问道:“叔,你叹什么气啊?是不是张仙月阿姨嫁得太远,你很久没有见到了?”

村长又是一声叹息:“小陈啊,我跟你说,你的张阿姨要是嫁人了我倒是欣慰了……”

“怎么地,难道她出家了?”我疑问。脑海里顿时出现了灭绝师太的形象。

村长苦笑着摇头道:“她要是出了家,我也不至于叹息,虽然青灯古佛的生活凄苦了一些,却总算是活着啊!”

我惊问道:“叔,你的意思是说,这位张阿姨,已经不在人世了?”

“是啊,已经快二十年了!”村长吐出的烟气,让整个房间都烟雾弥漫。

村长磕了磕烟灰,看了我一眼道:“如果仙月还活着啊,孩子估计也与你差不多大了!”

村长似乎颇多感慨,其实也不难理解,看村长的年龄,应该与这位张仙月是同时期的人,那个时候,大学录取率极低,一个镇子十多个村,能够录取两三个大学生就不错了!

试想一下,在这样的前提下,张仙月在小灌村是什么样的存在?

肯定是男男女女们仰慕的对像,别说是小灌村,估计周边几个村都响遍了张仙月的芳名,她就是广大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看得出来,村长也曾经喜欢过她,也因为如此,对于张仙月之死痛惜不已!

我将瓜子壳扔进垃圾桶,又拍了拍手,看向村长道:“张阿姨,她怎么死的啊……”

“淹死的!”在说出这三个字时,村长的神情黯了黯。

村长告诉我,张仙月的家境很不好,她的妈妈是家里的独女,长得很漂亮,所谓一家女百家求嘛,张仙月妈妈年轻的时候很多人追,而他最终选择了一个上山下乡来的城里人。

两人好上没多久,就赶上了知青返城潮,张仙月的爸爸要回去,让张仙月的妈妈跟他一起回去,做为独女,张仙月的妈妈怎么能够丢弃自己的父母呢?因此就没有答应。

而后是张仙月的出生,她是双胞胎,还有个姐姐,当时分给张仙月的父亲了,离开小灌村的时候还没有起名字,因此也不知道叫啥。张仙月的妈妈生了孩子之后身体一直不大好。

而张仙月的爸爸回城没多久就经人介绍与同单位的女子结婚了,可能是身体确实不好,也可能是太难过了,张仙月的妈妈没有撑过张仙月出生的那个冬天……

张仙月是他的爷爷奶奶养大的。

但是爷爷奶奶的寿数也有尽时,在张仙月考上大学的当年,老两口就相继辞世了,张仙月大学的学费,还是村长父亲的号召之下,由全村人募捐而来的。

村长的父亲很喜欢张仙月,想将他娶做儿媳妇,但是村长自己却知道,自己只是村里的牛,而张仙月是枝头的凤,她迟早会飞出去的,因此,他尽他所能帮助她,呵护她,却不管有丝毫逾礼的想法!

张仙月对乡亲们的厚爱十分感激,她也想不到别的办法,上山拾野山菇,下河捡河贝河蟹,然后每一家每一家去送,临上学的前两天,几乎将全村人都送了一个遍,就剩下村长家没送了。

村长胡文战反而很高兴,因为这表示张仙月拿自己当做最亲近的人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你欠了别人钱,总是先还比较疏远的朋友,而亲近之人反而最后再还,因为亲近之人会宽容和理解你,而普通朋友未必能够做到这一点。

这一天张仙月跟胡文战说她要到灌水的下游去,因为听说下游的蟹特别的肥,她要抓上几斤蟹送给他!

正文卷 第722章:府有余庆

下游河水深,村长本来想跟着去的,但是被张仙月拒绝了。

张仙月跟他说如果他也帮忙去抓蟹就不算是她送他们家的了,既然是她送他们肥蟹,就应该自己一只一只抓来,这样才显得虔诚。

村长见张仙月那么坚持,也只好作罢了,他嘱咐张仙月凡事小心一些,便随同父亲去镇上赶集去了,他们家种了有几亩糯包谷,而卖包谷的时间只有几天,过了那几天,包谷就老了,没有人要了。

村长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清早,他的父母就租来了一辆小货车,一家人忙活了四五十分钟,将小货车塞得满满当当,连顶棚都堆了好几袋糯包谷。

由于村长家的糯包谷个头大,上市早,卖得很好,连着包谷芯卖一毛钱一斤,卖了六七百块,为此村长的父亲难得地奢侈了一把,砍了两斤牛肉一条大草鱼,还称了一公斤酥糖。

临上车的时候村长父亲拍了拍村长的肩膀,让他呆会儿回家就去找张仙月,让她来家里吃饭,村长胡文战巴不得呢,车子一停,就像是兔子一样窜了出去。

灌河的下游地势平坦,河面也变宽了一倍也不止,河水有深有浅,浅的地方没不到膝盖,深的地方谁也不知道有多深,胡文战在河岸上欢快地奔跑着,一边跑一边呼唤着张仙月的名字。

胡文战沿河找了四五里路,也没有找到张仙月。

他估摸着张仙月已经回去了,匆匆往回赶,但是张仙月家里无人回应,她的邻居也说她没有回来,胡文战心慌意乱,连饭都没来得及回家去吃,又来到了灌河边。

他沿河一边询问两岸的居民,一边寻找张仙月可能留下来的蛛丝马迹,一直到明月挂上中天,胡文战的父亲才将几近魔怔的胡文战找到,胡文战的父亲一巴掌甩在胡文战的脸上“小混蛋,你被鬼打墙了吗?我让你叫仙月去家里吃饭,你在河边转来转去干嘛呢?”

见到父亲,胡文战憋着一口气终于散了,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抱着父亲的腿哭泣道:“爸,仙月她,仙月她不见了……”

胡文战的父亲听胡文战这么一说,脸色变了,揪住胡文战的衣领道:“快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胡文战将寻找张仙月的过程说了一遍,胡文战的父亲又是一巴掌抽在了胡文战的脑袋上:“你这脑袋里装的是豆腐脑吗?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和我说?”

父子两人沿着河岸一直找到第二天早上,到了第二天,他们又租了一艘船,沿河打捞,一直到第三天的下午,张仙月的尸体才从水底浮出来,她的手里仍然紧紧地握住一只网兜,网兜里满满一网兜的螃蟹。

螃蟹虽然饿了两三天,却仍旧是活蹦乱跳的,而人却已经死去多时,身体都泡大一倍了。胡文战的父亲气得一脚将胡文战踢到了水里,说张仙月是二十年来村里唯一出的一个大学生,在古代那就是解元,离状元就一步之遥,是文曲星,命是很精贵的,十个胡文战也抵不上,又将一网兜的螃蟹都砸成了一瘫稀泥,这才背着张仙月的尸体,回家去了。

胡文战坐在水中,在那一刻,他都想沉水而去,随张仙月而去,不过他终究是怕死,在他将头扎入水中,呛了几口凉水之后,终是放弃了……

胡文战说到这里抹了一把老泪,一抬眼见妻子对自己怒目而视,挥了挥手道:“起开,起开,你拿眼瞪我干嘛啊,难不成还吃一个死人的醋啊,再说了,我认识仙月的时候,还不认识你呢!”

胡文战的老婆将茶壶往桌上一顿,愤愤然地去了。

胡文战看着我陪笑道:“小陈先生,你别往心里去啊,孔子不是说嘛,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胡文战的话刚说完,门外传来光的一声,估计是村长夫人将锅碗瓢盆什么的扔到地上了。

胡文战没有理会,继续刚才的话提往下说道:“……我那个后悔啊,肠子都悔青了,我干嘛要去卖包谷啊,卖的那点钱,能抵回仙月的命吗?我爸也是,不是跟你说啊,在我爸心里要有个重要度排名的话,仙月绝对排在我前面,老爷子将仙月抱回来的当晚就生病了,此后反反复复,活了三年多,人就没了……”

胡文战握住我的手道:“小陈先生,以后要是有机会啊,和你妈妈来小灌村走走,我带你们去看仙月去!……”胡文战这话说得颇为感伤,我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说我妈是张仙月的同学,这根本就是我的托词。

我含含糊糊地应着,一抬眼,发现桌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撒满了水,我找抹布去拭,才发现水杯已经裂开了,水已经流干,宁夏也不见了,只是在地上留下了一道湿痕。

这个宁夏,性子也太急了吧!

同时我也暗责自己,陈烦啊陈烦,你也太大意了吧,听个故事的时间水鬼就在眼前破杯而逸,你竟然没有发觉,要是她有心害你,你这时候早已经小命不保了!

胡文战见我东张西望,还以为我困了,站在窗口往外喊道:“孩子他娘,赶紧过来给客人铺床!”

屋里的声音没好声气地回答道:“我死了!你找你的张仙月铺床去好了!”

胡文战气得跳脚:“古人果然说得没错啊,家有贤妻,府有余庆,家人愚妻,鸡飞狗跳……”

“对,我是愚妻,你们家张仙月才是贤妻呢!”

我赶紧拦住胡文战道:“胡村长,胡村长,你听我说啊,我刚刚收到一条信息,领导说县里有突发情况,让我无论如何赶回去,我就不在这里安歇了,先走一步,先走一步啊!”

我说着往外走去,胡文战赶紧来劝,无奈我意已决,只好做罢了。

我开车出村的时候,还能听到胡文战与妻子争吵的声音,胡文战说妻子蠢笨,不会做人,将客人都给气走了,而胡文战的妻子回答的永远是那一句“是,我不会做人,又蠢又笨,哪有你的张仙月聪明伶俐啊……”

正文卷 第723章:坠入泥潭

其实很多时候,夫妻吵架都是因为一点点小事,当时吵得天翻地覆,而事后回过一看,都会惊得牙掉,就因为这么屁大点事,我们竟然打起来?

胡村长与胡夫人也是如此。

不管胡村长当时与张仙月如何情深意切,张仙月这不死了吗?一个大活人,与死人计较一日之短长有什么意思,胡村长又不能将被子搬到张仙月的坟前去睡!

车子到了村口,我仍然能够听到村长两口子的吵闹之声,而且吵来吵去就是那么几句,已经形成死循环了!何时停下来完全看他们的精力,从他们的精力来看,吵到第二天早上问题不大。

车子出村之后,我沿着马路往下,慢慢地靠近了灌水,车子的远光灯往水里一打,便见水面上有一具浮尸,衣着容貌,与宁夏一般无二,她躺在水面之上,任流水将自己往下游带去。

宁夏也看到了我,只是挥了挥手,便躺在水里不动了。

我追着她往前开了两里地,没有路了,我只好下车来,这时候水也急了起来,转眼间,宁夏就飘出了十多米,我不得不跑步跟上,此时已经是仲冬时分了,河边地势低洼,没有半点遮风挡雨的地方,更何况我还是逆风而跑,那酸爽劲儿,别提了。

我将衣领竖起,双手拢在了袖子里,却仍旧是寒意难当。

这时候,宁夏从水里坐了起来,冲我说道:“陈烦,要不下水来啊,水里没风!”

老子信了你的邪,我没好声气地说道:“宁夏你还是顾好自己吧,前面就是峡谷,被激流将身体给冲散了,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啊!”

前面有一处断崖,高处与低处落差在五十米以上,离得还有一段距离,已经能够听到轰轰的水声了。宁夏撇了撇嘴,不以为意,仿佛在说,什么断崖,在我来说不过就像是玩了一回跳板而已。

前面的水道变窄了,水流变得更急,转眼间,宁夏就被卷到了断崖前,看着她被水流激得在空中一连翻了好几个滚,我还是有些担心,冲宁夏喊道:“你小心一点!”

轰响的水声中,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我的话,下一秒,她的身体便像是一枚炸弹一样,往水下坠去。我来到崖边的时候,宁夏正好沉入水中,可能是因为崖下水潭的水太深了,她在落水之时,连一朵水花都没有溅起,紧接着,数十吨重的水从半空中砸下!可以想像,如果宁夏已经沉入水底十多米,这些重天而降的水,足以将他砸到更深处。

差不多是一分钟后,宁夏才从水底浮上来,她的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被水中的尖利划破了好几处,冷冰冰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只是看了我一眼,随着水浪往潭水边上涌去。

又经由河道,往下游而去。

我的眼前,却没有路了。

我只得另找了一条道,绕到下游去,而这时候,宁夏已经飘到了数百米之外了。

前面的河面很宽阔,也很宁静,就像是一面镜子一样,风吹不动,这里就是张仙月淹死的河段了。

宁夏也终于不再躺在江面上了,而是翻了一个身,在海面上慢慢地游着。宁夏向着我游了过来。

宁夏在我身前不远处站定,神情凝重地看着我说道:“河里有古怪,你不要靠近!”

“哦!”我应了一声,不管河里有没有古怪,我都不打算靠太近,一来天气太冷,要是落水,非丢下半条命不可,二来不是有宁夏在么,在水下,她能解决的事我未必能解决,她不能解决的事情我肯定解决不了!

我找了一个地势低洼处,又捡了一些枯枝,缩在角落里点起小火堆,一边烤火,一边看向江面,心说这时候要是有个红薯土豆什么的烤来吃就完美了!

我在生火的时候,宁夏慢慢地往水下沉去,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水面,虽然知道她现在是水鬼,水冰水暖对于她来说没什么区别,我仍然有些心疼。

我拍了自己脑瓜子一下,心说陈烦你的脑子在想些什么呢!你这是担心鸟从天空掉下来,鱼在水里淹死,宁夏是水鬼,不呆在水里难道和你一样岸边烤火吗?

终于,她消失在水下不见了。

水纹漾了开来,又很快消失在黑暗里。河面恢复了宁静。

但是我知道,在这宁静的水波下,此时正暗流汹涌,不知道有多少凶险的剧目正拉开维幕!

不过我反正什么也看不到,也犯不上操这分闲心了,我掏出手机,玩了两把游戏“叫地主”“不要”“抢地主!”“我抢!”我看着牌面,嘿嘿笑道:“这一次,老子牌面那么好,一定要将输掉的欢乐豆给赢回来!”

这时候,我感觉火少了许多,顺手往里添了几根枯枝,火也没有烧起来,不仅如此,反而有了熄灭的迹像,我赶紧将斗地主大业放到一边,鼓气吹风,忙活了好一会儿,火总算重新燃了起来。

这时候,河岸边突然出现了一道人影,那人影一半身躯在岸上,一半身躯在水里,向我伸出手道:“救人,救人……”一开始还能够看清楚,到后来,连声音都听不大清了。

我心头一跳,捉了一根火把就下意识地往河边跑去,离得近一些,我终于看清楚了,叫救人是个女孩子,十七八岁的年纪,虽然头发上,脸上都沾满了污泥,但是仍旧能够看出来,这是一名美女。

女孩的下半身陷进了污泥之中,似乎还没有沉到底,但是因为她的一只手抓住了河边的水草,这才没有继续下陷。这时候,只要我走上前去,抓住那女孩的手,用力一拉,就能将她从污泥中拉出来。

我已经伸出了手

才伸到一半,我又停下了。

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奇怪的念头,女孩深陷泥潭,只要我用力一拉,就能将她拉出来,可是万一她用力一拉,我身处坡上,立即就会失去平衡,和她一样,坠落泥潭!

正文卷 第724章:我被拖下水了

再看女孩,她眼泪汪汪,十分可怜。

她哀求道:“哥哥,求求你吧,拉我一把,不然我就要沉入泥潭里了!”

我疑问道:“妹子,这么晚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啊!”

女孩扭头看了一眼江面道:“我在收网,我家里穷,除了做农活之外,我每晚都会偷偷地往河里放粘网,第二天再收网,粘些鱼卖钱!……哥哥,快拉我一把,我的身体还在往下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河面上起了雾,抬眼望去,女孩的后面雾气蒙蒙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你说你是在放网的!”我指着河对岸道:“你应该是下灌村的村民吧?你不在下灌村那边放,跑到河对岸来放网不嫌累啊!”

“我倒是想!”女孩苦着脸说道:“现在林渔抓得严,灌水早就不许捕鱼了,我都是偷偷放的网,因此要找个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哥哥,快拉我一把,我感觉手好酸啊!”

“哦!这么说来,你是一个人将网背来这里的罗?”我没有理会女孩的哀求,继续询问。

“是啊!”女孩回应道。

我接着问:“你有几副粘网?”

“三副!大哥!”女孩有些焦急了“你一伸手就能救下我了,对你来说是举手一劳,对我来说可是活得一条性命啊!”

我摸着额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粘网应该要有钢筋做支架的吧,除了用钢筋做支架,还可以用竹子做支架,用钢筋做支架的话起码得有一百来斤,你肯定是扛不动,但是如果用竹子做支架的话,就要轻得多,你应该能够扛得动,不过,三副粘网,总得用绳子捆起来才能扛来下网吧,你既然家里穷,捆粘网的绳子应该不会随手就丢是吧?不过我看遍你全身,也没有看到你身上有绳子呢!”

“陷,陷进泥潭里去了!”女孩艰难地回应着。

如果说刚才我还有些头脑发热想要救人的话,此时的我,已经完完全全地清醒过来了。我绕有兴致地看着女孩:“你觉得我会信么?”我一边摇头接着说道:“你知道你在我眼里像是什么吗?不像是等人救命的可怜人,而像是鲇鱼,你肯定听说过鲇鱼吧,每当星月当空的时候,鲇鱼就会游到岸边,将尾巴搭在岸上,等过往的老鼠来咬自己尾巴的时候再用力一挣,连自己带老鼠都拉进了水里,而拉进水里的老鼠,就变成了鲇鱼的食物……”

女孩眼神闪烁:“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我冷哼一声道“水鬼,别装了,你的伎俩,骗骗别人还行,想要骗我,想瞎了你的心……”我的话还没有说完,那女子突然从泥潭中跃起,伸手向我抓来。

我心中冷笑,这就图穷刀现了啊,太急了一些吧!

我扬起火把,往水鬼的头顶杵了去,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时候,水鬼在跃起的时候,手里抓了一把稀泥,水鬼高高跃起,突然向我一甩手,稀泥砸在了我的脸上,将我的双眼遮了个严严实实。

这时候我也来不及抹脸上的泥了,将火把一扔,快速地往后退去,才退了没两步,就感觉足踝一紧,被一只手握住了,那手一用力,就将我掀了个人翻马仰。

在我意识到这女孩是水鬼的时候,我在脑海里演练过无数遍将她打败的场景,却唯独没有想到她会有泥巴糊住我的眼睛,也怪我大意了,在知道她是水鬼之后就应该不靠近,不应答,不理会的!

现在倒好,仗着艺高人胆大,结果还是中招了。

在那手将我往河里拖的时候,我赶紧去抹眼中的稀泥,稀泥虽然被我抹掉了,我仍然感觉眼睛火辣辣的疼,根本睁不开,就在这时候,我感觉下半身一凉。

完了完了,我被拖下水了!

既然被拖下水了,我干脆扎到水下,就着河水洗眼睛。

这时候,我总算能够看清楚了,此时的我,已经下河,女水鬼正拉着我往河心而去,还在岸上的时候,我还能够反抗,下水之后,水鬼的力量变得出奇的大,我根本的以抗不了。

看着水鬼似笑非笑的脸,我的心凉到了底,不过,我很快想起来了,我还有定鬼镜呢,往腰间一摸,将定鬼镜取了出来,就着淡淡的月光照向水鬼的背影,水鬼顿时被定在原地。

我长吁了一口气,心里默念一句“老天保佑”飞起一脚将水鬼踹进河里,就往岸上绊去,还没有迈开步呢,我的双脚脚踝被淤泥之中伸出的手抓住了。

三张满是污泥的面孔从河底探出,将我围了起来,他们抓住我的手脚,用力一翻,再一次将我掀翻在地,拖着我往深水区而去。他们在水中就像是游龙一般,倏忽来去,而我,就像是一只勉强会游泳的旱鸭子,被他们推着往深水区而去。

期站我试图用定鬼镜对付他们,也总是击退了这一个那一个游了过来,击退了那一个这一个又来接力,一开始脚下还能够踩到些淤泥,到后来就完全踏空了,我已经被带到了深水区。

这时候,女水鬼也追了上来。

四名水鬼对视了一眼,抓住我的四肢,将我往水底拖去,此时的我已经绝望,在水里,打尸鞭施展不开,定鬼镜也不能同时应付四只水鬼,想要取钉尸铜钉时,才发现四肢都被水鬼抓住,动弹不得了!

我被拉入了深水,上下左右都是一片黑暗,而随着所处位置的变深,我的胸口就像是被两只大手从对向推压着,十分难受,再加上不能呼吸,我很快就呛水了!

在岑江中,宁夏虽然也将我拖入了水底,但是我能感觉得到,她只是想让我吃些苦头,并不想要我的命,但是眼前的四只水鬼不一样,他们将我拖下水,就是奔着我的性命而来的!

随着一连呛了几口水,我的意识模糊起来,完了完了,我陈烦英雄一世,没想到最后死在这藉藉无名的穷山沟里,还是淹死的,沉尸于河中喂鱼,真特么的……

正文卷 第725章:折射的月光

就在这时候,河水一阵翻腾。

不远处的水面上出现一道人影,那身影十分熟悉,她背对着我凝立于水中,一头黑发随着水波涌动!

宁夏!

我下意识地张口呼喊道:“宁夏,快,快救救我!”

才一张口,嘴里就灌满了水。“宁……”字喊了一半,就被截断了。

拖住我的四名水鬼见前面有异样,便拉着我往另一个方向游去,眼见得离宁夏越来越远了,我四肢乱挣,拨动水花。终于,这动静被宁夏觉察到了,她回过头来,正好看到我被水鬼拖走的情形!

她的眉头一拧,向着我所在的方向游窜过来。

与此同时,我能感应到在宁夏的身后,出现了一股巨大的暗流,那暗流撞击在宁夏的后背上,将她冲出了十多米,宁夏张口吐出一口黑气,她丝毫也没有停留,以更快地速度向我靠近过来。

四名水鬼见宁夏追近,都有些手忙脚乱,惊恐的表情溢于言表。

终于,宁夏追了上来,她揪住其中一名小孩水鬼,将他远远甩开了,又是一顿拳脚,将另两名水鬼打飞了,拖我下水的女水鬼见情况不妙,抱住我的双脚往水下沉去。

宁夏张口吸了一口水,然后吐出,那水便出同一支箭一样,刺穿了水鬼的身体,我借机一蹬,终于脱离了水鬼的掌握,宁夏搂住了我的腰,带着我往岸边游去。

与此同时,又是一道暗流击来,推得我和宁夏在水里翻了两个跟头,我还好,只是呛了两口水,宁夏几乎承受了全部的冲击力,她紧咬着牙关,推着我往岸边游去。

我能够看到她嘴角有丝丝缕缕的黑气溢出来。

我扭头望去,在我和宁夏的身后,暗流翻涌,那涌动的暗流就像是天空翻腾的乌云一样气势汹汹,张牙舞爪,暗流之中,隐隐能够见到一道人影,暗流翻天覆地,他在水中却十分平静,仿佛是被凝结在琥珀里的人形画像,轻飘飘的,又一动不动稳如泰山!

那人影见我们靠近了岸边,没有再追过来。随着暗流平息,也不见了。

这时候,我已经能够脚踏实地了,看着及腰的河水,再看看神情疲累的宁夏,我很是内疚:“宁夏,对,对不起啊……”宁夏虽然没有对我说过一个字,我也能够猜出大致的情况。

我看到宁夏时,她正与追逐我们的水鬼争斗,我拍水的声音惊动了她,她见我被水鬼缠住,便过来相救,结果被水鬼所伤,她吐出的黑气,应该相当于人相重吐血吧!

宁夏从四名普通水鬼的手里将我救下,那厉害的水鬼又追了上来,结果,宁夏再一次受伤了。认识这么久,我对宁夏也算是有些了解,这丫头的性子很火爆,属于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不过夜的那种,要是往常,她早就转身过去,不顾一切地与袭击者决一死战了,但是因为有我在,她忍了,直到将我送上岸。

宁夏挥了挥手道:“别再下水了!”说完便一头扎入了水中。

我赶紧叫道:“宁夏!”

宁夏从水中抬起头来,看着我。

“宁夏,你受伤了,河中凶险,要不还是先养好伤再说吧!”我劝道。

宁夏的神情一滞,随后冷冷地说了一句:“我心里有数!”便没入水中不见了。

宁夏才一离开,就有几只水鬼向着我靠近过来,我赶紧加快脚步,往岸上跑去,总算在它们靠近之前上了岸。晚上本来就冷,更何况此时的我还沾了一身的水。

站在岸上,被冷风一吹,我感觉像是有十多把小刀从身上划过一样,我赶紧跑回火堆,火已经灭了,不过尚有余烬,我往里添了一把枯柴,将之吹燃,几乎是将身体靠在了火上烤,好一会儿,才算是恢复了一些知觉。

“好冷,好冷啊!”我念咒一般重复着这几个字眼。

我脱下衣服,拧干了水分又穿在身上,我本身的温度算是内烘,火堆算是外烤,希望两下夹攻之下,天亮时能穿上干衣服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河面上的雾气慢慢地撒去了,月光重新撒向大地,月光下的河面,波光鳞鳞,如果我不是冷得毫无情趣可言,其实这样的月与水,挺美的。

不过,月与水之间似乎有什么东西!

我站起身来,望向河面,终于看清楚了,水月之间,飘浮着人!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河面上飘着三十多个人,他们仰面朝天,一动不动地躺在水中,像是在赏月。

如果它们不是人,而是鱼的话,其实也没有什么,很多鱼都有浮水望月的习性,反而为这宁静而清冷的夜平添之分诗意,但是水是躺着人就不一样了,人不是水中的生物,如此安详地躺在水上的人只有一种——死人!

当“死人”这个词浮上我的脑海时,气氛立即变得阴森恐怖起来!

他们躺的位置间疏有致,拼成了一个奇怪的形状。我心说这帮水鬼也真是有个性啊,挺尸望月就挺尸望月呗,还摆出个造形来,莫非他们的领头人有强迫症?

不对,我看了一阵,神情变得凝重起来,自从那些浮尸出现之后,我就感觉江面有些古怪,此前还能够看到风吹水皱,浪打浮叶的场景,而眼下,河面上平静如镜,不是平静如镜,而像是根本没有河水,只在其上铺了一面镜子一样!

这些水鬼,不会是在布置阵法吧?

想到这里,我摇了摇头,布置阵法是术士在能做的事情,一群水鬼,怎么可能懂这个呢?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术士会布阵法,水鬼为什么不会呢?

术人会阵法,水鬼也有鬼术啊!

我的心里一紧,宁夏还在河里呢!她本来就受了伤,还要应付那么多的水鬼,如果被困在阵法之中,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我也不觉得冷了,爬上山坡,从高处望向河面,在月光的映照下,河水,人尸,形成了一副静谧的,带着诡异美感的画面,我虽然看不到河水涌动,却能看到被水波折射的月光!

正文卷 第726章:他想一击成功!

我的心中一动!

河面虽然平静如镜,水下却是暗流汹涌,因为水是透明的,水下暗流涌动时,也会将穿透它的月光折射,这么一来,我就可以凭借被折射的月光推测水中的情形!

我真是太急智了!

我的目光在河面巡视着。

很快地,我就发现了一处波光闪烁的地方,那一处的暗流十分激烈,月光覆照其上时被折射成了数十道光,向四面八方散发涌动,如果将这些发散的光画在纸上,能画满一本册子!

那涌动的波光在尸阵中左冲右突,却始终未能冲出一条路来,而在那波光的背后,有一团更大的波光紧趋不舍,两者的距离越来越近,最终撞击在了一起。

随着两道波光撞击在一起,波光完全絮乱了,一道截断一道,一道吞噬一道,像是一道波光大战正在展开,随后,两道波光再一次分了开来,开始了新一轮的追逐游戏,只是前面的波光明显地黯淡了许多!

不难推测,经过一次撞击之后,前面的暗流缓和了许多,水波没有那么剧烈,从而导致波光也少了许多,换一个说法,如果将两道波光比做是两个人,在经过这一次交手之手,前面奔逃的人明显有些气力不继了。

前面波光里裹胁着的,是宁夏吗?

答案很明显“是!”

我在水中的时候,就间接地领会过与宁夏对决那水鬼的厉害,它两次伤了宁夏,不仅如此,它还有那么多的水鬼手下助力!宁夏没有胜算!宁夏败了,她是个性子很倔的女鬼,除非知道没有任何胜算,不然的话,她不会逃跑的,水鬼也知道宁夏败了,这才会让自己的手下布了浮尸鬼阵将宁夏困在河中出不来!

它想一击成功,将宁夏杀死在灌水之中!

想到这里时,我的心中一阵慌乱,如果是在岸上,哥们好歹也算个术士,借着定鬼镜,冲出鬼阵之中将宁夏劫出来还是有可能的,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

在水中,我根本就是个菜鸟!

这时候我冲进水中去救宁夏,不但可能救不了,还将自己搭进去!

可是,我就在岸边眼睁睁地看着吗?

就在我寻思的功夫,两道波光再一次冲撞在了一起,分开之后,前面的波光更加黯淡了,可能知道已经没有出路了,前面的波光突然停了下来,迎着追逐而来的波光冲撞了上去!

坏了!宁夏的浑性子犯了,她可能觉得逃出去的机会不大,要与追来的水鬼拼命了!

不行,不行,我得赶紧想个办法,不然就来不及了!

我一抬眼,见河边的柳树下系着一条小船,咬咬牙心说死就死了!站在这里想再多也没有什么卵用,还是得用这实际行动!我架着小船将尸阵冲散,只要阵法出现缺口,宁夏就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她救我一回,我还她一回,就当是两不相欠了!

想到这里,我匆匆地往河边跑去!

有一个成语就叫否极泰来,意思是说如果你倒霉到了极点,那么幸运也就离你不远了,此时的我也是这样,我原本以为那小船只是几片木板,一根撸把的简易小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上面竟然还有一个柴油机!

这不是小船,这特么的是一只diy的冲锋舟!

此时的我大喜过望,在淤泥之中绊行了十多步,爬上了小船,我一手扶住柴油机,另一手摇动扳手,等到速度足够快的时候,猛地拔出扳手,柴油机便被发动了!

我将控制杆一扳,小船分开水面,迎着那些浮尸冲了去!

柴油机发动的声音很大,响彻了整个河面,动力也很大,带动涡轮飞快地转动着,转眼间就到了浮尸阵前。

那些浮尸终于悠闲不起来了,有的从水面上坐了起来,愕然地看着一人一船,有的钻入了水中,从水下靠近小船,试图将船抛翻。

此时的我顾不得那么许多了,在水中横冲直撞,冲水波涌动处扯着嗓子大声喊道:“宁夏,浮尸阵已经破了,快走!”我的话刚说完,就感觉柴油机卡顿住了,随后便在水里转起圈了。

我再扳动控制杆,却已经无济于事了!

直到船尾有残肢被涡轮打飞,我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这帮水鬼,真是太凶狠了,他们见“冲锋舟”的速度快,拦不住,于是便用身体身体往上填!

涡轮被尸骨卡住了,已经失去动力,与此同时,有七八只水鬼的手搭上了船沿,用力一掀,连船带人都掀入了水中。

在驾船入水的时候,我虽然发展观预料到了这后果,但当真正面临时,我还是难免心慌意乱,心里一个劲地责怪自己道:“陈烦啊陈烦,没事逞什么英雄啊,这下好了!连命都逞没了!”

又想难道老子合该命绝灌水吗?上一次差点死了被人救起,这一次又来水中送死来了!

我落水时正好被小船扣住,舵把在我头上一撞,差点将我撞晕过去,我守着仅存的意识往一旁游去,还没有游出小船,就被一只手给握住了足踝,我拼命地蹬着脚,试图将那只手给蹬开。

谁知不但没有蹬开,反而被那手绕腿而上,抱住了我的腰。

我心说要是被他控住双手就彻底地完蛋了,挣扎得更厉害了,这时候,就听一个声音在我的耳朵道:“陈烦,别动,是我!”这是宁夏的声音,听到这声音,我的身体像是被注入了镇定剂一样,不再挣动。

我睁眼望去,身周的水鬼纷纷往水下沉去,而头顶上的小船,像是被一把大刀劈到了两半,木板浮在水面上,柴油机在我身后半米处,快速地往水下深去。

再看宁夏,她满身是伤,翻开的皮肉呈现青白之色,有些伤重的地方还露出了骨头,她拧着眉,像是忍着巨大的痛苦,拖着我快速地往岸边游去。

而在我们的身后,涌动的暗流中,一股强大的气息压得我胸口沉闷,宁夏也因此被暗流带得偏离方向,直到我的脚踩上泥地,那暗流才慢慢地消失了!

正文卷 第727章:只能以本相存在

躺在淤泥里,宁夏似乎耗尽了最后的力气,一动不能动。

我赶紧扶着她往岸上走,走了没有两步又停下了,我这才省起,宁夏是水鬼不是人,我扶她上岸,不是等于将鱼爆晒在太阳下么?

“宁夏,你怎么样,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我摇晃着她。

宁夏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又闭上了。

“宁夏,你别睡着啊,你可别睡着啊,醒一醒,醒一醒!”

宁夏再一次睁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声音微弱地说道:“陈烦,你不说话会死啊!”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能不能先告诉我要怎么安置你才睡啊!我还要开口询问,想了想放弃了,水杯已经破了,还能怎么安置啊!我在淤泥里挖了一个坑洞,将水引入坑洞之中,等到坑洞里注满了水,我将宁夏拖到坑洞之中,让他的身体浸入水只,只留一颗头枕着淤泥。

想了想宁夏又不是大活人,她是水鬼也,水之于水鬼就像是水之于鱼,离了可不行!于是又将宁夏往水里推,直至将她整个人都沉入水中,这才做罢!

可是这么做了,我又不免担心,宁夏会不会淹着呛着什么的啊!虽说她活在水万,万一只是两栖动物呢,沉在水里久了,万一溺水了呢!

问题是,此时宁夏已经虚弱得睡了过去,我也不能开口问她啊!

我想了想,在宁夏的头下枕了一块木板,木板的浮力,刚好能够托起她的脑袋,这么一来,她万一想呼吸空气,只要轻轻一抬头,就能呼吸到,万一想喝水,后枕一用力,脑袋便会没入水中。

我真是太机智了!

我将火堆搬到了离宁夏不到两米的地方,虽说离河越近越危险,但是我必须将宁夏守护好!

到了后半夜,风也消声匿迹了,于是我的耳边,只剩下了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劈劈叭叭的声响,那单调的声响似乎有催眠的功效,听了没一会儿,我就感觉眼皮有些发沉。

然后就睡了过去。

睡梦中,劈劈叭叭地烧柴声仍然在响,仍旧那么不紧不慢,仍旧那么单调,如果你用力吸一口气,还能够感应到打灌水传来的湿气。睡梦中突然有那么一个瞬间,我意识到自己睡着了。

我怎么能够睡着呢?

我还要守护宁夏呢!

我的前面三米处,就是灌水,灌水之中,有三十几只水鬼呢!

想到这里,我猛地睁开了眼睛。第一眼便是看向水坑,还好,宁夏还在!

宁夏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此时就躺在水里,头枕着木板,看着我,我身边的火堆仍然燃烧着,从堆成堆的余烬来看,宁夏应该往火里添过干柴,而且不止一次。

我尴尬地笑了笑“宁夏,不好意思啊,我刚刚睡着了!对了,你好些了吗?”

宁夏从水里坐了起来,看着手上翻开的皮肉,云淡风轻地说道:“我没事儿!”

她的心情似乎很不错,这让我颇为意外,随后,她便说出了她心情好的原因:“我找到元思思了,她在张仙月那里,就在灌水之中!”

我问道“昨天与你打架的水鬼,是张仙月?”

“没错!”宁夏说道:“她是灌水之王!”

听说张仙月就是水鬼们的头儿,我的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句话就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说实话,我陈某人经历了那么多,也算得上是个老江湖了,还从没有见到鬼魂布置阵法的,灌水之中,我是第一次见到,原来是出自张仙月之手,这个曾经考上北大的才女!

她虽然做了水鬼,智商丝毫不减啊,不仅研究出了困人的鬼阵,调度也十分有方,在与宁夏打架的时候,就安排人将我拖下水,在伤了宁夏之后,立即布出鬼阵,来瓮中捉鳖,那目标十分明显,尽灭来犯之敌!

我和宁夏虽然最终脱身,那也是九死一生!

我问道:“元思思她,她没事吧?”我的心里有些内疚,送她入鬼府,明明是好事,却被我搞成了这样,不仅没送成功,还将她给送丢了,不过好在一番折腾之后,总算是找到了元思思!

就像我一开始猜测的那样,她被我送到了水鬼张仙月处!

但是这个张仙月可不简单,她的力量不在宁夏之下,甚至比她更加厉害一些,除此之外,她还有三十多名水鬼手下,这还不算,她还有一颗聪明的头脑,在智商上完全辗压宁夏!

反观我们,我是一只旱鸭子,水里的事,我根本帮不上忙,而宁夏又身受重伤,此时顶多算是才度过危险期!

宁夏说道:“元思思没事儿!就是被困住了!”

“张仙月没有伤害她?”

“还好!”

听宁夏这么说,我放心不少!一抬眼,见宁夏正看着我,她难得地有些不好意思:“陈烦,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昨天冲破鬼阵,我恐怕就出不来了!”

“没什么,元思思的事情,本来是我的锅,我心中愧疚之情,难以言表呢!”我接着说道“再说了,昨天你也救过我,咱们这顶多算一报还一报,扯平了!”

客气了几句,我问道:“宁夏,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自然是不惜一切代价,救出思思!”宁夏条件反射一样回答道。

我当然知道要救元思思了,不过这事儿咱们不能硬来,得想办法啊,昨天死里逃生,那是沾了些运气成份的,不见得每一次都会这么幸运!

不过这时候跟宁夏说这些,她也未必听得下去,还是等她声平气和一些再说吧!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对岸的下灌村里陆陆续续有村民出来干农活,要是让他们看到宁夏就麻烦了,我寻思着,在不远的萝卜地里捡了一只农药瓶,在水里掏了掏,看向宁夏道:“水杯已经被你弄破了,只找到一只农药瓶,你将就一下,在农药瓶里藏一藏好不好?”

宁夏看了看我提在手里的农药瓶,苦笑道:“我受伤了,只能以本相存在,没办法钻进瓶子里去!”

正文卷 第728章:你受伤了?

我抱着农药瓶:“啊,那怎么办?”

宁夏看了我一眼道:“想个办法将我藏起来,在恢复之前,我只能以本像的方式存在!”

“而且,我在恢复的时候,需要吃很多的鱼虾蟹和贝壳来补充能量!”

“哦!”我将农药瓶扔到一边,寻思着要怎么办,宁夏不能被留在水沆里,不然的话,非被村民们当怪物打死不可!脑海里浮现出“村民”这两个字的时候,我乐了。

对啊,河水岸就是下灌村呢,去村里找个容器将宁夏装起来应该不难!

我得早去早回,不然的话,等到天色大亮,大家都出门干活,人多眼杂反而不好办!

想到这里,嘱咐了宁夏几句,穿过灌桥,来到了下灌村。

像这样封闭的小山村,一年也难得来几个陌生人,我的出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家都站在自家门口,隔着三四米的距离打量着我,猜测我的身份和意图。

他们发现我一直东张西望,顿时都警惕起来。

往常来村子里的只有两种人,第一种是收山货顺便卖些糖果日用品的货郎,很显然,我不是。第二是来串亲戚的。串亲戚的手里提不提礼物另说,但不至于东张西望,既然是来串亲戚,亲戚家住哪里不能不知道啊?

除此之外,那就只剩下最后一种人了——来踩点的!

我还没有走到村子中间,身后就跟了两三个壮小伙子,他们也不说话,就这样远远地,充满敌意地跟着我。我也不以为意,继续往前走,继续东张西望,在经过一户人家门口时,我一抬眼就看到了堂屋里的铁皮柜,那铁皮柜是圆形的,直径一米,高半米左右,应该是用来储存农作物什么的!盖着盖子,也看不清里面装的是什么。

我心中一喜,迈步进了屋。

屋主人正在吃早餐呢,一抬眼见到我,很不友善地问道:“你干嘛呢?”

听屋主人身色俱厉地喊了这么一句,刚才尾随在我身后的那几名年轻人就像是听到了口号一样,呈现扇形围了过来,堵住了大门。我擦勒,这是要关门打狗吗?

不对,是关门打龙!

汹汹的气势很是吓人,不过我仍然十分淡定,老子行得端,坐得正,自然不怕鬼上门!

我指着墙角的柜子问道:“大哥,这个卖吗?”

屋主人撇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说呢!”那意思很明白了,这是老子买来装粮食的,卖了老子拿什么来装粮食啊?

我将一千块钱往桌上一放,接着问道:“卖吗?”

屋主人看着那一叠钱,语气变得柔和了许多:“你要我家柜子干嘛?”

“我就问你卖不卖?”我在一千元上又压了五百。

屋主人终于顶不住了,扔下筷子,将钱往怀里一惴,招呼门口的壮小伙道:“小虎,小鱼,快来帮我搬东西!”打开柜门,将其中的玉米和大豆都搬了出来,指着柜子道:“它是你的了!”

我将柜子往肩膀上一扛,掉头就走。

一路上都有人跟随着看热闹,大声指指点点,丝毫也不在意我的想法“……看到那个傻子没有,五百块的铁柜他硬是花一千五给买了下来……”

“傻子都有一千五,我却没有……”

我装做没有听到,回到水坑前,我往铁柜里装了半柜水,将宁夏放进了铁柜,盖子一扣,便大功告成了。接着是为宁夏找食物补充能量,鱼啊,虾啊的是不可能了,灌水里有三十多只水鬼呢,我根本不管去深水区,只能在沿岸找些螺蛳,贝壳什么的,好在螺丝贝壳还不少,没费多大工夫,我就找了一大堆。

这时候,村民们都出来干活了,他们见我捧着螺蛳贝壳往铁桶里扔,能够又要一番嘲笑:“这个傻子买铁柜原来是装螺蛳贝壳的啊,他在河上捡一个月,也未必能够将本找回来!”

见村民们靠近,我赶紧将铁柜的盖子盖上了,等到他们走开,才继续往里扔螺蛳和贝壳。

我抓了一把螺蛳,在水里洗干净了,往铁柜里投去,不一会儿,便听到了咯嘣咯嘣的声音,我悄悄掀开柜子一角,就见宁夏盘腿坐在铁柜之中,在水里抄了一把螺蛳,上下牙一磕,咬破了螺壳,撕出螺肉生吃,生螺肉有一股很腥的味道,因为宁夏常年在水中,本身就带着一股很大的腥味,反而将螺肉的腥味盖住了。

可能是她太过虚弱的原因,磕螺蛳都不似此前那么轻松了,于是我找来一块石头,将螺蛳和贝壳的壳砸烂了再投入铁柜,宁夏只是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

螺壳被砸烂之后,边沿往往十分尖利,我一个不小心,将手指划破了,血水滴入了铁柜之中,宁夏闻到血腥味,眼睛顿时亮了,在将带血的螺肉吃下之后,她的神色好了许多。

她下意识地盯着我的伤口看。

如此十多秒之后,她才强迫自己将目光收回,纳纳地问道:“你受伤了?”

我嗯了一声,继续往里投螺肉,当我意识到我的鲜血有助于她伤口的恢复时,我没有处理伤口,反而悄悄地将伤口划开了一些,这么一来,确保我递给宁夏的第一捧螺肉都粘上我的血迹!

宁夏看着血淋淋的螺肉,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她最终也没有开口,只是大口大口地吞咽着,不一会儿,就糊了一脸的血,有了螺肉和鲜血的滋养,宁夏的身上的伤口恢复速度在加快。

手臂上几处露出臂骨的伤口以肉眼见的速度愈合着。

这时候,螺肉和贝壳已经没有了,我站起身,抖落身上的碎壳,对宁夏道:“我再去找些来!”

宁夏点点头,下意识地伸出舌头,将嘴角的血迹舔干净了。

看着宁夏舔舐血迹,我的心中一动,犹豫着将受伤的手往铁柜里伸了去,宁夏看着我手上的血迹,目标有些呆滞,随后抬起头问我:“陈烦,你什么意思啊?”

我将手往前一送“吸吧,鲜血才是为你疗伤最好的工药!”

宁夏犹豫着,在她犹豫之时,她眼中的光芒越来越亮,她的气息慢慢急促起来,最后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臂,捧起手掌吸吮起来!

正文卷 第729章:智能音箱

我想如果我只是路人,让受伤的宁夏尝到了血腥味,她将我拖下水吸一个血饱还是轻的,搞不要会将我身上的血吸个干净,要了我的命!

但是,一旦你跟她熟悉之后,她就会尽最大可能保持克制,在岑江是这样,在灌水更是这样!

我知道她对血液很渴望,因为这样会伤害我,于是她一直在努力地克制自己,甚至对自己有些残忍!

直到我一点点喂她血,将她心底的兽,欲勾了起来,她开始一步一步失控,即使是这样,她仍然能够克制住自己,直到我将受伤的手伸到她的唇边!

宁夏的性格就是这样,对于陌生人,她可能会很凶狠甚至残忍,但是对于熟人,尤其是她认可的人,她能将情义做到十分,也因为如此,她最恨的就是背叛。

这便是她为什么一定要杀宣紫的原因!

宁夏的小嘴吸力还蛮大的,她才吸了一小会儿,我就感觉到半边肩膀都冷了,随着血液的流失,我感觉有些头晕,扶住铁柜才发站稳。

像是感应到了我的不适,宁夏松开了嘴。

我将铁柜的盖子的掀起,问道:“宁夏,你好些了没?”

水中站起的宁夏容光焕发,她身上的伤口已经全部痊愈了,湿湿的长发披在肩头,明眸皓齿,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展现出玲珑的身姿,给人一种芙蓉出水之感。

宁夏冲我微微一笑,我竟然有一种心弦被拨动的感觉!

“我好多了!”宁夏冲我说道。

“哦哦,那就好!”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那啥,还要我去找些螺蛳贝壳来吗?”

宁夏摇头道:“不用了,”见我呆在原地,宁夏又说道:“如果你不想扛着铁柜到处跑的话,还是将药水瓶找回来吧!”

我连连点头,去找早上扔的农药瓶了,我一边心不在焉地找着农药瓶,心里感觉十分怪异,至于哪里怪异,我一时间也闹不明白,直到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时,我总算明白过来哪里怪异了!

我发觉宁夏吸了我的血之后,我不觉地与她特别的亲近,而她对我,语气也比之前温和了许多,那感觉,就像是从高冷的李莫愁变成了温顺可以的郭襄一样,差别有点大,我一时间不能适应。

莫非因为吸了我的血,宁夏开始迷恋我了?

我记得几年前,我在看《吸血鬼日记》的时候,就看到过类似的情景,主角本来在跟男主谈恋爱的,但是因为吸了男主哥哥的血,就爱上男主的哥哥了!

电视剧里的说法是吸血鬼会迷恋让她变成吸血鬼的那个人!

可是我又不是吸血鬼!

我甩了甩脑袋,心说先别胡思乱想了,正事要紧!农药瓶被我找到了,我往里灌了一些水,对宁夏道:“进来吗!”

宁夏的身体慢慢地缩小,最终缩小成了一团毛发状的东西,从瓶口挤了进去,我拧好了瓶盖,将农药瓶往怀里一揣,这么一摇晃,农药瓶里多出来一层白沫,我问宁夏“这是什么啊?”宁夏说道:“那是农药沫!”宁夏说着又看了我一眼:“不过你放心,我没事事儿,除了气味大点,这点农药还不至于让我中毒!”

安排好了宁夏,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花几块钱从一名农民伯伯那里买了两个红薯。准备点火烤红薯吃,农民伯伯说什么也不要钱,扔给我两只红薯说拿去吃就是了,要是觉得不够再来,别的不敢保证,红薯能管饱!

我谢过农民伯伯,烧了一堆柴,将红薯塞进火堆里烤。不一会儿红薯熟了,香气扑鼻,我下意识地拿了一个递给宁夏,才省起宁夏是一只水鬼,美味的红薯在她看来,与地上的泥土也差不多!

我伸出去的手又收了回来,拍了拍红薯上的灰尘,撕去红薯皮,吃了起来。想了想给农民伯伯送去了一个,农民伯伯很高兴,又送了我几只红薯,我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心想今天的夜宵算是有着落了!

宁夏的性子很倔,根本不同意我从长计议的提议,身上的伤才好,就准备继续约战张仙月,看她的架势,不将元思思抢回来,誓不罢休!我劝不住她,只好早做打算,去树林里捞了一些树叶,铺在地上,就当是简易的床铺了,又捡了一大捆干柴,用来晚上烤火!

“床”也铺好了,柴和也捡好了,还存了几只红薯,今晚的生活质量应该要比昨天好上不少!

我唯一担心的就是宁夏,她昨天就被困在水中差点出不来,今晚下水,就能将元思思抢出来吗?万一遇险了,我又该怎么帮她呢?想来想去,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背包有上次买的智能音箱,厂箱一直吹牛经摔防水,功能齐全了,当时一时好奇买下了来,后来才发现,根本没什么聊用,倒是可以聊天,我特么的要无聊到何种地步才与机器人聊天啊!

随后就一直收在背包里,没有理会了!

说不定今天能够派上用场呢!

我打开背包,将黑方块从背包里取了出来,递给宁夏道:“将这个也带上吧!”

“音箱?”宁夏有些不解。

我纠正道:“智能音箱!”

“我带上它干嘛啊!”宁夏的眉头皱了起来。迷惑不解地看着我。

我想了想说道:“你将它当做是一枚护身符好了!”

宁夏捧着音箱道:“这护身符,会不会大了一些?”

宁夏虽然不满,但还是将音箱带上了,她看了看别要腰间的音箱,又看了看我,一脸的别扭!要是在往常,我估计她早扯下音箱扔到一边去了,但是在吸了我的血之后,她为人处事,要温和许多,也不知道是吸引了我的优良传统,就此变性了还是仅仅针对我一人!

挖红薯的农民伯伯已经回去了,天迅速地暗了下来,一开始还有灯光垂入水中,到后来,灯光熄灭,灌水和下灌村都陷入了沉睡之中,宁夏冲我打了一个手势,便踏入了河水之中。

正文卷 第730章:唬

河水一开始只是淹住她的膝盖,到后来慢慢地漫到了腰际,直至没顶,一圈圈的水纹扩散开来,又迅速了消失了。在宁夏消失在水中的时候,我打开了手机。

点开一个叫做小美的app,界面上立即显示一行字“主人,好久不见,小美想你了!”

我输入指令道:“小美,能帮我看看你身周有什么吗?”

“好的,主人!”顿了顿“主人,小美已经睁开眼睛了,但是四下里光线太暗,请问要开启照明吗?”

我赶紧道:“不用!”

画面传了过来,一片黑暗,不过黑暗之中,隐隐绰绰能够看到飘忽的人影,除此之外,还有水流涌动撞击的声响,从画面看来,宁夏已经游到了深水区,而且快要与水鬼短兵相接了!

扑地一声响,宁夏似乎抓住了一只水鬼,有那么一个瞬间,水鬼的脸都凑到了智能音箱的摄像头前,这是一张已经腐烂了大半的脸孔,腐烂的地方,有螺蛳和蚂蟥寄居,还没有腐烂的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就像是被撕掉了皮的芒果,坑坑洼洼地满是洞。

宁夏掐住了那水鬼的脖子,然后重重一拳,打在那水鬼的脸上,轰地一声水响,水鬼的头被打掉了,黑黄相间的液体从腔子里涌出,头颅慢慢地往水下沉去。

“这是什么声音啊,好可怕!”

陡然响起的声音让我吓了一大跳,随后我才省起,是音箱在卖乖呢,我一生气,将闲聊模式改为了指令模式,也不看看什么时候了,谁特么的有心情听你讨巧卖乖啊!

宁夏气势汹汹,大有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气势,这一路,一边灭掉了三只水鬼,再往前进的时候,前面的水就像是煮开了一样,翻滚不已。

翻滚的水浪之中,隐隐出现一道人影,那人影吐出一口“水箭”将宁夏冲出了四五米,随后,两人就纠缠到了一起。因为水翻滚得太厉害了,摄像头里什么也看不见,只看到黑影倏忽来去,速度极快,一闪即逝。

随后我感觉智能音响在下沉,我心里一惊,难道是宁夏被ko了,沉入水底,智能音箱也跟着往下沉去?随后,通过摄像头传来的画面,我弄明白了,不是宁夏在下沉,而是因为刚才宁夏与张仙月一场激战,智能音箱从宁夏身上被荡开了!

不一会儿,智能音箱就沉入了水底,画面一片漆黑,这一回,是真的什么都看不到了,不过好在和智能音箱的摄像头有转向微调功能,我一番操作,让智能音箱翻了一个个儿,变成了面朝上了。

摄像头前的水一片混浊,混浊的水流中,两道人影慢慢地变得清晰起来,宁夏与张仙月乍分又合,再一次激战在了一起,可能是觉得自己就能够将宁夏给收拾了,高智商的水鬼张仙月没有再施鬼阵,她长长的指甲在宁夏身上留下了数道伤口,其中一道从肋下穿入,又从背后透了出来!让宁夏的鬼气消散不少!

除此之外,张仙月还充分地利用了一头长发,那一头长发,长在她头上像是活的,一根根都有自己的意识,缠,绕,绊,时而像一根绳索,时而像一片水草,配合着她的攻击!

宁夏虽然有一腔孤勇,但是在张仙月的两气夹击之下,根本讨不了好。

宁夏有个毛病,那就是——性子烈,而且急燥,在与张仙月打架,宁夏就像是面对一只大铁桶,根本找不到别人的破绽,而张仙月一出手,往往能够直击她的要害!

一下两下,三下四下,她就受不了,就要上去拼命,这一拼命好了,倒是伤到了张仙月,不过人家自己皮肉伤,自己受伤更重,左边的锁骨被人家打碎了,也亏得她是水鬼,如果是普通人的话,这时候已经失去战斗力了!

可以预见的时候,宁夏这个状态与张仙月厮杀的话,只会越伤越重,最终落败!果然,随着宁夏又落下几处伤,体能流失严重,动作慢了下来,这就像是树獭与猴子打架,动作慢的那方已经完全处于了挨打的境地了!

这个宁夏,这时候竟然还不退!

我气得跳脚!恨不能冲进水里,将她揪回来!

气愤归气愤,我却什么都做不了,宁夏再差,在水里也比我强大得多,虽说上一次是我架着“冲锋舟”破了鬼阵,可是最终还是宁夏将我拖上岸的,更何况,此时已经无舟可驾,难道让我骑着铁柜子将宁夏捞回来吗?

视频中的宁夏牙关紧咬,眼睛瞪得圆鼓鼓的,幸亏是在水里,如果在岸上,她那一腔怒火怕能将我给点燃了!

这一次与上一次的情况不一样,上一次宁夏知道事不可为之后,就开始后退,之所以没有退回来,是因为被鬼阵挡住了而已,这一次,她根本就没有后退的意思,一直往前攻,不顾一切往前攻!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分钟,她就会被张仙月杀死!

张仙月也正准备这么做,她如同一片落叶,随着水波起伏,绕着宁夏转了好几圈,眨红的目光在她身上巡棱着,寻找着最佳的出手方式!

怎么办?怎么办?

我的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心说我虽然不能乘铁柜去救宁夏,但是可以利用一下智能音箱,张仙月虽然聪明,却没有见到智能音箱,或许可以唬住她!想到这里,我按住发送按钮,对手机说道“宁夏,赶紧回去,这里交给我吧!”

我不知道智能音箱的还原度有多少,但是,水里突然响起的说话声确实将张仙月给镇住了,蓄势待发的她呆立原地,神情警觉,眼角余光寻找声音的来源!

这么好的机会,宁夏你不会变成水鬼之后也变傻了吧,赶紧跑啊!

我急得肺都快炸了,宁夏仍旧凝立在水中!

她似乎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快走啊!”我又重复了一句,恨不得手从音箱里伸出来,将他往岸上推!

宁夏这才反应过来,拨动水花往岸边游来。

正文卷 第731章:征服

到嘴的鸭子就要飞走,张仙月怎么能甘心?

她双手一张,身边无端地涌起水涌,那水浪在河中翻滚着,就如是从山上冲下来的洪流,以高屋建瓴之势向着宁夏冲了去。

张仙月就立在水头之上,一半身躯在水里,一半身躯现出水面,就如同是震怒的河神一样!

水浪去势甚快,激起智能音箱在水底翻了一个跟头。

照这个速度,张仙月很快就能赶上宁夏。

我情急之下,又冲智能音箱发了一段语音,声音低沉地说道:“张仙月,你死期已到,尚不自知,还有心思在灌水之中做威做福,实在是可笑啊!”

我的威胁之语,再一次让张仙月站住了,她看向水下,满是疑惑,声音冷冽地问道:“谁?别藏头缩尾的,有种给我出来!”

就这么会儿工夫,宁夏已经穿河而过,靠近了岸边。

我上前将她捞起,放进了水坑之中。

这一次,宁夏比上一次伤得更重,凭着一口气游到了岸边,我去捞她时,她已经失去知觉了!我将她的头枕在木板上,立即划破了手指,塞进了她的嘴里。

昨天被宁夏吸了一次血,我已经十分虚弱了,不过我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救宁夏要紧。随着鲜血流入宁夏的口中,就像是灭了的灯突然亮了起来,她精神一振。

宁夏发现我在喂她血,伸手推拒道:“不行,你昨天已经流了很多血了,再这样,你身体会受不了的!”她虽然往外推我,但是嘴巴可没闲着,还在吸吮我的手指呢。

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倒是很诚实的嘛!

最终还是我自己将手往回抽,宁夏才停止了吸血。

接连两次被宁夏吸血,我身上的血液流失了大半,如果这时候站在镜子前,我想我的脸色一定是苍白的,夜风吹来,我下意识地倦起身体,可还是冷得难受。冬天的晚上本来就冷,更何况我失血严重?眼前的火越烧越旺,我差不多一双手都伸进了火里烤,还是感觉不到暖意,头有些昏昏沉沉的,因此我根本不敢起身,怕一起身,就一头栽倒在火堆里。

唯一能够让我欣慰的就是火堆里烤着的两只红薯了,等它们熟了之后,我外面烤着火,肚子里填着热乎乎的烤红薯,情况可能会好一些。

这时候,宁夏爬上了岸,吸了我那么多的血,她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她看着我的身体有些摇晃,想要伸手过来搀扶,随即又想起自己全身湿淋淋的,来扶我就会将我身上也弄湿,就立在了原地。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我还是第一次见她这样呢,指了指一旁的铁柜,让她进去铁柜,等到她在铁柜里坐好之后,我这才开口道:“宁夏,我能求你一件事情吗?”

宁夏抹去了嘴角的血迹说道:“陈烦,你说吧,我宁夏赴汤蹈火!”

见她一脸的坚定,我撇嘴道:“那可是你说的啊,宁夏妹子,你能不能帮帮忙,以后都不下灌水了啊!”

宁夏的神情变得异常的严肃:“不行,我不去救元思思,她怎么办?”

“交给我吧!”我指着自己道。

“你!”宁夏翻了个白眼道:“陈烦,本来你刚刚为我献血疗伤,我不该说什么,但是,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说,在水里,你两个陈烦也打不过我,我都救不回来元思思,你凭什么啊?”

“我凭什么?”我指着自己的脑袋道:“我凭这个!”

宁夏盯着我的脑袋上上下下地看了看,似乎也没有发觉什么不同,她在沉默了半分钟之后,脸冷了下来:“陈烦,你的意思是说我没有脑子吗?”

“没有!我没有说你没脑子,但是我觉得我的脑子比你好使一些!”如果是还在岑江,我根本不敢跟她开这样的玩笑,不然的话,她非灌我一通水不算完。

但是现在不一样,我们共同经历了那么多,友谊的小船虽然很小很小,但是终归是有,更何况,她吸了我不少血呢,咱们现在是有“血缘关系”的!

“你!……”宁夏气得要泼我水,想了想又忍住了,我现在十分虚弱,要是被她一通冷水泼晕过去,就不大好了!

“你别不服啊!”我与宁夏扛上了“宁夏,你自己想想,刚才要不是我帮你,你能从张仙月那里逃回来吗?”

宁夏怔住了。她在回想当时的情形,当时张仙月凝立于水中,有如河神一样,身下滚滚激流,只要张仙月催动,立即就能将她送到宁夏的面前,她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如果不是我帮她拖住张仙月,她回不来!

她冷哼一声,算是默认了!

我嘿嘿一笑,接着道:“宁夏你看到了吗,我没有下水,只是一番遥控,就帮你退了张仙月,如果没有脑子,能办得到吗?”

“别以为我不知道!”宁夏恼怒地道:“你不过是巧借了智能音箱,唬住了张仙月而已!”

“你别管我用什么方法,看结果!”我意味深长地说道:“结果就是,我救了你!”

宁夏气得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问道“陈烦你想怎么样?”

我想了想说道:“宁夏你已经下过两次水了,均以失败告终,你是水鬼,比我厉害得多,你都没有救出元思思我当然更回不可能,因此,咱们得另外想办法!……”

“什么办法?”

“我暂时还没有想到,但是我想,很快就会有办法的!”我说到这里,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宁夏,如果你想救元思思,接下来就该听我的,知道吗?”

宁夏怒视了我好一会儿,最终还是低下了头。

嗯!很好,主随易位了!

事实上,见到宁夏在我面前低头,我还是很高兴的,这丫头,哦不,这水鬼的性子太烈,活着的时候如此,死了之后获得力量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就像是草原上的烈马,根本没有人套得住!

而我,就在刚刚,我套住她了!我有一种征服的快,感!

正文卷 第732章:磨盘大的螃蟹

但是我知道,这征服只是暂时的!

除非我能很快拿出对付张仙月的办法,不然的话,这一匹烈马,随时都会给我撂蹄子!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我正冥思苦想的时候,宁夏碰了碰我,指着火堆里的红薯道:“你要是再不将红薯拿出来,就烤焦了!”

嗯嗯嗯!眼下还是红薯更加重要一些!

想到这里,我赶紧取了一根枯枝,将红薯拨了出来,这时候也顾不得干净还是脏了,将红薯扳开来就大快朵颐起来,不到两分钟,两只红薯就被我吃完了。

红薯进到胃里,我感觉身体暖和了许多。

身子感觉一舒服,脑子也灵光起来,我很快就想到了重点,我在这是拍着脑袋想办法那也是闭门造车,应该先看看水里的情况再说。用什么看?当然是智能音箱了!

我打开手机app“小美小美!”

“主人,我在!”对话框下,很快传回了智能音箱的回答。

“你在哪里?能让我看看你身周的情况吗?”

嘀地一声,摄像头开启了,我这才发现,智能音箱身处水下溶洞之中,溶洞的空间很大,往里又数个分叉,每一个分叉都通得不同的方向,而在智能音箱的身侧,不时有虾蟹爬过。

水下溶洞本来应该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清楚才是,为什么我还能够看清楚东西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溶洞里有一种会发光的鱼,它们在水下慢慢悠悠地游着,将这一片空间照亮了!

他们发出的光是诡异的蓝色,又处于这幽暗的环境中,看起来就好像是水中飘飘悠悠的鬼火一样。

这时候,智能音箱的头上出现了一道人形阴影,估计是有水鬼游过吧!

不对啊,智能音箱坠落之处明明是灌水中心,怎么进到水下溶洞了?难道我将宁夏扶上岸的那段时间,河心起了很大的风浪,将智能音箱小美带到了水下溶洞?

大可能,那么大的风浪,不得将灌水翻个底朝天啊!

我想起来了,是张仙月,她被智能音响唬了两唬,从而让宁夏脱逃而去,她肯定心里很不爽,要找到个始做佣者,找来找去,就找到了沉在水底的智能音响。

她捧着智能音响喝斥威胁了半天也没弄明白是什么个鬼——当然,这些只是我的猜测了!(这也正常的,像张仙月那个年代,她又窝在深山里,有没有见过音响都不好说,就算见过,那时候的音箱都是大几十斤重,手短些的都抱不住,哪有像小美似的三指大,一指高,嗓门还老高老高的音箱?)

再聪明,见识脱节,不还得蒙圈嘛!

张仙月喝斥威胁智能音响的时候,智能音箱突然沉默了,一言不发,任凭张仙月怎么威胁都没有用。如果换宁夏,她肯定一巴掌将智能音响打碎了,但是张仙月没有那么做,她将音箱带到了自己的住处,准备慢慢研究!

这也给了我绝佳了解张仙月的机会!

我问宁夏:“宁夏,你下水两次了,有去过张仙月的老巢吗?”

宁夏摇头“没有!”宁夏初下灌水,正好看到张仙月带着元思思在灌水中游荡呢!不对,不对,应该是参观才对,就像是黑,帮老大带着自己新收的小弟在势力范围内参观。

宁夏当时就急眼了,要去抢元思思,不过还没有抓住元思思的手,就被张仙月隔开了,张仙月让一名水鬼带走了元思思,而后便与宁夏一场大战,当时河面上看起来仍然平静,河水之中暗流涌动,因为太过激烈,在水面之上都形成了一个一个的小漩涡,不过因为离得远,我看不到而已。

宁夏第二次下水,河中已经有了戒备,她才到深水区,就被水鬼发现了,她一路猎杀水鬼,正起兴时,张仙月出现了……

两次与张仙月短兵相接都是在灌水之中,宁夏根本不知道张仙月的老巢在哪儿,更别说进入其中了!

我冲宁夏招了招手,让她将头靠过来:“你两次下水都没有找到张仙月的老巢,但是我找到了!”说着我将手机移动了宁夏的面前,手机里的画面,正是水下溶洞的情形。

宁夏哦了一声,不说话了。

我将手机收起道:“你也说,张仙月应该不会伤害元思思,那咱们就不必要这么性急,我觉得,先了解了解张仙月,再做打算也不迟!”

宁夏撇嘴道:“既然你有自己的想法了,还问我干嘛啊!”

她虽然满面的不忿,但是看得出来,她还是服我的!

这就够了!

我守着手机看到了天亮,期间用充电宝充了一次电,整整半晚,我至少有五次看到水鬼从音箱前游过,其中一只水鬼依稀就是张仙月。

水下溶洞里光线那么弱,我怎么能够仅凭一道人形影子就能够认出张仙月呢?原因很简单,张仙月是灌水之主,身居高位已久,一举一动都与寻常水鬼有所不同!

你如果不信的话可以去正府部门去看那些高官,他们走路说话,行为习惯与普通人有着明显的不同!

张仙月出水下溶洞不久,又回来了,手里捧着一样东西,有磨盘大小,及到看到那磨盘拨水的两排长足,我才省悟过来,那特么的是一只大螃蟹!

磨盘大的螃蟹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常在广告上见到阳澄湖大闸蟹,五两一只的两只就得一百五以上,看这只大闸蟹,起码有二十斤以上啊!张仙月出门显然不是为了去抓这只大闸蟹,我猜测是有水鬼上供来的!

要不就是张仙月养的宠物。

不过看她捧蟹的样子显然不是捧宠物,而是在捧食物。

张仙月进洞之后就没有再出来,因此,我也无法判断她是将蟹吃是还是怎么了!

看着智能音箱传回的画面,我的心里突然升起隐忧,app显示,智能音箱的电量已经不足一半了,手机没电了可以用充电宝充,智能音箱没电了用什么充啊?

总不能叫它像水鬼那样,吃个鱼啊蟹吓什么的补充能量吧!

正文卷 第733章:你会不会突然地出现……

我在担忧之中,发现了小美的一个隐密技能,那就是——休眠!

我可以让智能音箱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休眠之中,一旦水下有声响,它就会被重新唤醒,这么一来,应该能够省不少的电。

天亮了!

阴沉了好几天,总算是出太阳了,温暖的阳光撒在身上,让我感觉就像是泡在热水里,温暖,放松,没过一会儿,我便睡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有人叫我“小伙子,小伙子,醒醒啊!”

我睡得正舒服呢,便没有理他。

那人似乎急了,声音提高了八度:“小伙子,小伙子,快醒醒!”

我心说谁特么的这么烦人啊,就不能让我睡个好觉嘛,我仍旧不理它,寻思着他见我不理会,就该没趣地退走了吧!然而事与愿违,那人丝毫也没有要退开的意思。

“啪”地一声,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

我有些蒙圈,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我被打耳光了,我刷地睁开了眼睛,手撑地面坐了起来,这才看清楚,打我的就是昨天送我红薯的农民伯伯,我心中愤愤然,心说你送了红薯给我接受了是不假,但是不代表你送我耳光我一样会接受啊!

我捂着脸,没好气地责问道:“老大爷,你这是干嘛啊?”

“你没事啊?”老大爷脸上惊喜交加。

怎么会没事呢?扰人清梦有如杀人父母你不知道吗?我压下心中不爽,耸了耸肩膀道:“我能有什么事儿啊?”

农民伯伯指着我怀里的农药瓶道:“我还以为你,我还以为……”

看着从怀里露出的半只农药瓶,我总算明白了老大爷要打我了,他以为我想不开,喝了农药呢!也对,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在河边一呆就是两天两夜,怎么看都像是寻短见的。

这事儿赖我,我应该在衣服上写上:我不是睡着觉,不是要自杀,就没事儿了!

老大爷见我没事,招呼了一声就要走,他扛着锄头和筐,一看就是来挖红薯的,我让老大爷等等,将宁夏吃剩下的螺贝都送给了他,老大爷年纪大了,这么冷的天不能下河,我赠送河鲜让他很开心,又送了很多红薯给我。

老大爷走后,我便接着睡觉,为了防止再被人叫醒,我取了一根烧到一半的木头,在衣服上写道:“睡觉中……”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直到手机的震铃声将我惊醒。

这震铃是我特意为智能音箱设计的提醒,震铃声响,也就表明智能音箱有发现了,我赶紧打开小美app,翻看智能音箱传回的信息“主人,我感应到光线变化,可能有人接近,需要开启摄像头功能吗?”

我毫不犹豫了回复了两个字“开启!”

“主人,摄像功能已开启!”

随后,我就看到了水里的画面,大白天的,溶洞里的光线也好了许多,不过还是有些暗,画面有些晃动,应该是小美智能音箱在被人翻看!果然,随后我就看到了一双手,那手纤细洁白,精致得就像是白玉雕就一样。

这手的主人是谁?张仙月?还是张仙月手下的水鬼?

又或者是元思思?

当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元思思”这三个字时,心思顿时活泛起来。或许可以试试!

我向智能音箱发去了一小段语音,什么也没有说,就是一声干咳,突然的一声干咳应该会吸引住那手的主人,它会下意识地将智能音箱捧到面前,寻找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然后我就可以借机看清楚她的样子了!

想像和现实还是有差距的,真实情况是,那手的主人听到智能音箱发出声音,惊得下意识地松开了手,智能音箱就掉落在了淤泥里,好在结果殊途同归,在智能音箱翻转着往下坠去的时候,我还是看清了那手的主人,是一只水鬼,十八九岁的年纪,她的手虽然精致如玉,脸却不知道被什么生物啃得坑坑呈洼洼地就像是月球表面一样。

十八九岁的年纪,正是好奇心重的时候,那水鬼估计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黑色小方块,觉得与水中的石啊,虾啊,蟹啊什么的大不同,就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在手里翻来翻去地让智能音箱感应到了光线的变化,向我的手机发了警报信息,接下来,才有我的那一声干咳,将水鬼吓得失手掉落了智能音箱。

这动静惊动了洞里的人,不一会儿,游出来一只水鬼,却是张仙月,她喝斥了一句什么,那水鬼赶紧将智能音箱捧回原位,神色惊慌地退下了。

看着智能音箱所摆的位置,我心里一乐,心说行啊,智能音箱小美在水鬼窝里的地位不低啊,都被摆上石台了,要再往前一步,估计就是神龛了。

张仙月仍然不放心,捧起智能音箱看了看,似乎在看有没有损伤什么的。就在张仙月将智能音箱捧起时,我透过摄像头看到,张仙月的身后还有一道人影,那人影十分熟悉!

我瞪大眼睛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终于确定了,张仙月背后的人影就是元思思!她垂着眼皮,神情显得沮丧而困顿,估计是为我和宁夏担忧的吧,我们危困不知,而她,又被困在水下溶洞,没有办法脱身……

见到元思思,我下意识地就要喊她的名字,张开了口又忍住了,心说不行,我一喊元思思的名字,张仙月也会听到,她听到之后难免心生疑惑,她一心生疑惑,我想要再见元思思就难如登天了!

怎么办呢?

要想个什么办法即能让张仙月不怀疑,又让元思思猜出来是我呢?

我苦思良久,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唱歌——“……你会不会突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喧,坐下聊聊天……”这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此前常哼的歌,元思思听到歌声,一定能听出来是我!

果然,元思思听到歌声,眼睛立即一亮,不过她很快又垂下了头,掩饰了过去。

“这是什么鬼东西啊?时不时冒出声来!”张仙月很是迷惑。

元思思垂手而立,也不说话。

正文卷 第734章:张同志

张仙月扭过头来看向元思思“你知道这是怎么东西吗?”

这一次元思思无法回避了,她神情闪烁地道:“这是音箱,可以用来放录音带,对了,录音带就是录好的歌,至于时响时不响,可能是进水之后,有点坏了吧!”

张仙月皱眉道:“录音机我见过,比手提箱还大呢,这么个小家伙,也是录音机?”张仙月将智能音箱递给元思思道:“你能让它唱歌吗?”

“我试试吧!”元思思装模作样地摆弄一番道:“好了……”说着便紧紧地盯着智能音箱的摄像头,我楞了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元思思的意思是让我唱歌呢?

我当即开口唱道:“……枉抛相思枉痴恋,恨卿心太忍,只有叹息旧欢似梦,早经消散莫再寻……”这是李克勤的《旧欢如梦》至于为什么唱粤语哥,那是因为听得多,可以张口就来。再者,张仙月溺水的时候,是中国最为封闭的时候,她可能听过英语——毕竟考试要用到!但我敢肯定,她一定没有听过粤语歌。

骗子规则一:只有听不懂,才好诓嘛!

我唱着唱着,突然想到一个办法,心说如果我唱着唱着卡带了,张仙月会不会让元思思去修呢!而她如果让元思思将“录音机”修好,我们不就有单独沟通的机会了嘛!

我真是太聪明了!

我心里默念道:“元思思啊,元思思,你一定要懂我的良苦用心啊!”说着我一边唱一边发出卡卡卡的声响,后来卡卡卡的声响越来越严重,最终嘎然而止。

我收到了智能音箱传回的消息“主人,你是不是被鱼翅卡到了啊,多喝醋就可以了!”

好吧,真是一只有爱心的智能音箱呢!

音箱里传来张仙月的声音:“‘录音机’怎么了,又坏了吗?”

冰雪聪明的元思思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她装做有些焦急地说道:“可能是吧,具体原因,我一时间也弄不明白!”说着又后了后智能音箱。遵循电子产品拍一拍响一响的原则,我又唱了两句:“……空有爱丝万千丈,可惜都已尽化恨……”唱了两句又卡住了。

元思思悄悄地冲摄像头比个了大拇指,我心里一乐,心说配合你的演出,我没问题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骗过张仙月了,虽然我身边很多人都跟我说应试教育牛逼的人多是高分低能,但是社会现实告诉我,那些能够考上北大清华的,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我与张仙月,等于是隔着智能音箱高手对决,我丝毫不敢大意。

张仙月盯着智能音箱看了好一会儿道:“虽然听不懂它唱的是什么,但是旋律还是很好听的,这样吧元思思,‘录音机’能摆弄就摆弄,不能摆弄就算了万一摆弄好了,咱们也能听听歌,休闲休闲……”

元思思答应着,对张仙月道:“张同志,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回去了!”

“同志?”听到这个词我感觉很是怪异,张仙月年纪比元思思大,叫声张姐,张小姐,张女士,张水王(灌水之王)都没有什么啊!叫同志是什么操作呢?

我寻思了一会儿,终于想明白了,他们那个年代,正是盲目崇拜的年代,全国人民都被催眠了,同志才是最为正统的称呼,你要是叫她一句张小姐,估计会被她当做资本主义余孽一通批判。

虽然这只是年代的烙印,但是我听来还是觉得怪异,十分怪异。

宁夏见我无人自笑,敲着农药瓶关切地问道:“陈烦,你怎么了,又唱又笑的,我知道最近你可能压力有点大,但是,我又没有逼你,你干嘛这个样子呢?”

我捧着农药瓶,一边摇晃一边哈哈大笑:“哈哈哈哈……”

“哎哎哎,你干嘛呢?”宁夏有些不满了。

“高手出马,一个顶两!”我先将自己一通夸,这才嘿嘿笑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哈,我联系上元思思了!”

“啊!”宁夏也颇为惊讶:“就凭你放出去的智能音箱?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笑了:“走着瞧!”

过了没一会儿,我的手机便响了起来,我将手机屏幕正对着农药瓶道:“来了!”

宁夏瞄了一眼手机屏幕,毛发里隐藏着的小眼睛闪着幽光,冲我说道:“快接起啊!”小美app上显示着一行对话“主人,有人请求与你语音通话。接受请按y,拒绝请按n。”

我心说元思思真是体贴人心啊,知道视频聊天更费电,就改成了语音的。

我点了y键。

一片水声之中,元思思的声音传了过来:“陈烦,陈烦,是你吗?”

“没错,就是我!”我说道。

宁夏也一脸惊喜地道:“思思,你怎么样?”

“我还好!”宁夏听到我们的声音,显得很兴奋“陈烦,宁夏,你们怎么样,还好吗?”

“好!”宁夏告诉我们,刚刚有别处的水鬼在拜谒张仙月,张仙月与那人在大厅里说话去了,她一个人在洞屋之中,时间很紧张,说不定随时都会被掐断话头!

既然时间紧张,就别浪费在寒暄上了,直截了当地问道:“思思,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我们又要怎样才能将你救出来?”

元思思告诉我们,那一日我将她送走的时候,她踏入了一片黑暗之中,等到再回头时,就已经看到了我了,于是她一人在黑暗中彳亍而行,也不知道怎么了多久,再看到光亮时,已经是水中了。

当时她就在张仙月的左近,张仙月就将她叫到了近前,她本来以为元思思是水鬼,后来才发觉不是,听说元思思是新死之鬼,张仙月问起她人间的事情。

元思思又懵又怕,便一五一十地说了,张仙月本来打算将她放了的,但是她千不该,万不该说自己上过大学,如果要列举张仙月人生中最大的遗憾,没有上大学肯定是其中之一。

于是,张仙月将元思思留了下来,让她教自己大学课程。

正文卷 第735章:水解百毒

张仙月将元思思留了下来,让她教自己大学课程。

元思思还以为张仙月在开玩笑呢,活人都未必有重返校园的念头,更何况水鬼啊,学来微积分,学来高数有毛用啊,难道会让自己变成一只更加受人尊敬的水鬼吗?

别开玩笑了!

张仙月很严肃地告诉她: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元思思当时就懵逼了,这时候再说自己没有上过大学也来不及了,只好说自己是个差生,全校最差的差生,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教不了她。张仙月可不管那个,她一脸冷漠地告诉元思思,她会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备课,之后元思思必须将在大学里的知识全部都教给她,如果敢骗她,她就会杀了元思思!

于是,元思思就稀里糊涂地成了张仙月的御用老师,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张仙月将她留在了水下溶洞,对她也还算客气。

不过也仅仅是客气而已,元思思在她那里,根本就没有话语权,她不止一次让张仙月放过我们,张仙月显然连标点符号都没有听,每一次都是痛下杀手,如果不是我机灵,宁夏恐怕早就被张仙月杀死了!

元思思劝我们不要去救她了,一条灌河,从源头到下游,都是她的天下,不仅如此,灌水的几条支流里的水鬼都受他驱使,据说张仙月死在灌水之中后,得了大机缘,变得十分厉害,我们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说到这里,元思思又显得十分失落,吐槽说大学一毕业,自己就将所学的知识都还给老师了,这时候让她备课教书,与杀了她也没有什么区别,这都快半个月了,她连一节课的内容都没有备出来……

将元思思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我心说这个张仙月挺有意思啊,做水鬼这么多年了,不仅如此,整条灌河都是她说了算,周边支流也是以她为尊,竟然还为上大学的耿耿于怀!

要知道,很多上过大学的,也不如她牛逼啊!

不过这勤奋上进的心态真是让人尊敬呢。

不知道她的这片江山是不是因为他的勤奋上进,锲而不舍所得的。

我安慰元思思先应付着张仙月,我们正在想办法救她,又问她有没有可能将张仙月引去水下溶洞救她。元思思说根本不可能,水下溶洞是张仙月的老巢,她在其中布置了许多鬼阵,九连环似地一环套一环,说别是闯进来,如果没有张仙月,她都别想走出去……

我摁着眉心想了一阵道:“元思思,你和张仙月相处也有十多天了,你觉得她身上有什么缺点可以利用吗?哦,我说得不够全面啊,优点也行,可以利用的优点也算……”

“可以利用的……”元思思迟疑着道:“她好学算优点吗?这个优点可以利用吗?”

好学当然算是优点了,张仙月的好学让她如虎添翼啊,正是因为她的好学,炼成的鬼阵差点将宁夏困死,又在老巢水下溶洞里布下连环鬼阵,让人无法闯入……

虽说好学也是破绽之一,可是我总不能去清华北大打两名老师送给她吧!

我问道:“还有呢?”

元思思想了想道:“我从张仙月与其它支流的水鬼聊天中得知,张仙月似乎一直在找害死自己的凶手,还委托他们也帮忙寻找……”

听到这里我一楞,张仙月不是溺水而死的吗?怎么又变成是被人害死的,这么多年都在寻找凶手?

“还有呢?”

“还有啊,对于,昨天晚上有灌水支流的水鬼给她上供了一只大螃蟹,起码有二十来斤,她也请我吃了,她跟我说,螃蟹是她最喜欢的食物了!”

螃蟹是张仙月最喜欢的食物,嗯嗯嗯,这也是一个可以利用的点!随即,我又想起了小灌村村长胡文战跟我讲述的事情,村里人集资让张仙月上大学,她上山采菌,下河抓蟹报答乡亲们的恩情,她抓蟹回赠给村民们,是因为她觉得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她要将最好吃的东西回赠给自己的乡亲!

“还有呢……”

我再问话时,发现app显示小美智能音箱的电量已经不足百分之一了,我靠,怎么会这样!一看时间,才发现元思思已经与我们聊了半个多小时了,音箱通知已经提示过三次电量低!

手机里传来滋滋滋的声响,我知道,元思思正在回答我刚才的问话,但是,因为电量太低,传回来时就听剩下滋滋滋的声响了,那滋滋滋的声音响了几十秒,嘎然而止了……

智能音箱因为没电,自动关机了!

我捧着手机,楞在当场,我还有好多话没有问呢,比方说张仙月的爱好啦,习惯啦……

我将手机收起,发现宁夏正盯着我看,见我也看她,她开口说道:“陈烦,别磨磨几几的了,你看你,问了那么多,找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了吗?现在音箱没电了,就更没戏了,我看啊,咱们还不如一鼓做气,杀进水下溶洞,将思思抢出来!”

我必入你说得轻巧,杀入杀入,你杀入两次了,有将元思思救出来吗?张仙乐要是那么容易对付,我也不至于在这里伤脑筋!

当然,这话是不能说的,宁夏的性子烈,要这么一激,她非去找张仙月拼命不可。

因此,我将这话咽下了,寻思了一会儿说道:“别急,慢慢来,我觉得我已经快要找到问题的关键了!”

一边晒着太阳,我将元思思的话从头到尾回想了一遍,想得最多的还是元思思跟我说可以利用的三点。好学这一点可以扔一边了,就像之前说的,我总不能去清华北大为她抓来老师吧!

再说了,就算抓来了老师,他们也不可能为我所用啊!

张仙月爱吃蟹,这一点倒是可以利用起来,我问宁夏道:“宁夏,有你们水鬼怕的毒吗?”

“你觉得呢?”宁夏冲我翻白眼。

“我怎么知道啊?”

“你不知道,那就没有!”宁夏没好气地说道:“水解百毒,你不知道啊?”

正文卷 第736章:我想知道全部

宁夏盯着我看了半晌道:“再说了,水鬼已经是鬼了,左右是死人,你还能够怎么毒啊?”

“哦!”我讪讪地应着。要这么说的话,给她下毒这条路肯定是走不通了。

从元思思那里听来张仙月的三个可以利用的优缺点,其中两个看来是用不上了,她爱好学习,我们又不能烧个北大清华的老师给她,她爱吃蟹,我们又不能下毒去毒死她!

看来只有第三个办法了!

宁夏问我:“什么办法?”

我说道:“张仙月不是在找害死她的凶手吗?咱们帮她找,要是找到了,这么大的人情,叫她放了元思思,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宁夏盯着我的脑门看了半晌道:“陈烦,你疯了吗?”

“你别看我,我好得很!”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宁夏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麻烦你用点脑子想想好不好,张仙月花了几十年都没有找出来的凶手,咱们就能找出来?也花过几十年吗?那时节元思思都将大学的课程给张仙月讲几个来回了!”

我摇头道:“宁夏,你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宁夏问我:“什么事情?”

我指着自己渞这:“张仙月再厉害,只能在灌水中做威做福,但是我不一样啊,我这双脚,哪里都能去,兴许她找不出的凶手,我三两天就能够找出来呢!”

宁夏的眉头深深地皱起,很显然,她不相信我。要是换做还在岑江时的她,肯定是二话不说,就按自己的思路干了,现在么,总算给了我三分薄面,没有当场发作。

“三天!”我伸出三根指头道:“给我三天时间,要是没有进展,咱们就另外想办法,你说好不好?”

宁夏点点头。

天黑之后,我以铁桶为船,扳了一根树枝为浆,往河心划去,划了没几下,侧面就出现了水鬼的影子,又划一会儿,身前身后都有黑影围了上来,将铁柜围在了当中。

幢幢的黑影在水中一晃一荡,离得近些的已经扒住了船沿。

铁柜不再随波逐流,也不再在船浆的作用下往前推动,而是定在了原地,不像是在水中,而是在岸上,稳稳当当!

那么多双水鬼的手或扶着“船沿”或托着“船底”可不稳稳当当么?

这时候只要他们手一翻,我和宁夏连同铁柜都将覆于江中,此时虽然四下里一片寂静,我却像是置身于狂涛骇浪之中,不紧张那是假的,我感觉手心里潮湿一片。

宁夏也很紧张,一团毛发中的小眼睛警惕地望着四周。

这时候,我感觉脚下一空,差点失足落水,原来铁柜已经被抬离水面。

我冲着水下的幢幢黑影喊道:“喂,你们能够听到我说话吗,我要见张仙月,有重要的事情和她说,你们赶紧将她叫过来吧!”

没有水鬼理我。

我有些急了,声音提高了几分:“喂,你们有没有听到我的话啊,我要见张仙月,有重要的事情和她说,你们要是不叫她来,后果由你们负责,明白吗?”

我的话刚说完,前面一处水域就像是煮开了一样,水花翻滚不已,不一会儿,从水中升起一人,长长的头发披在肩头,眼如秋水,脸似寒冰,被水浸透的衣服裹在身上,突显出玲珑的身姿。

水将她的半具身体托出水面,便停住了,张仙月双手抱胸,吐出口中的水道:“为了不让你们死不瞑目,我给你们五分钟的时间,说吧!”

凝立水中,气质高冷,张仙月的形像,越看越像河神,看久了都让人有一种要顶礼膜拜的冲动,我并没有被她的话吓住,屹立铁柜之上,我不卑不亢地说道:“张仙月,我是来和你谈生意的!”

“生意?”张仙月的眼中闪过一丝迷惑,冷冷地问道:“咱们之间有什么生意可谈的?”

“当然有了!”我直视着张仙月道:“而且这生意你肯定感兴趣!”

张仙月的兴趣被提了起来“你说!”

“我帮你找到害你的凶手,你放了元思思,怎么样?”

“哈哈哈哈……”张仙月仰天大笑起来,笑得长发乱飞,水珠四溅,好一会儿才止住了笑,眯着眼睛看着我,声音有些悲呛:“你帮我找到害我的凶手?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找了足足二十多年了,也没有找到,你能找到?”

“不错,我能帮你找到!”我信心十足地说道。

“凭什么?”张仙月飘到了我的面前,锐利的目光紧盯着我,她眉头紧皱,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仿佛我的回答不能令她满意,她立即就会置我于死地!

我也明显地感觉到胸口的农药瓶在轻轻地晃动着,宁夏的身形变大,已经塞满了农药瓶。

闻着扑面而来的腥味,我感觉到了极大的压力,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放慢了语整说道:“张仙月,你知道我怎么找来这里的吗?”见张仙月不说话,我伸出两根指头道:“两天,只用了两天,就找来了灌水,找到了元思思的下落,而在此之前,我没有任何的线索,凭这个可以吗?”

当然,这其中有一些吹牛逼的成分,不过为了取信张仙月,只好如此了!

张仙月围着铁柜转了两圈,将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好几遍道:“好,十天时间,我给你十天时间,如果你能够找到害我的凶手,我就将元思思放了!”

“一言为定!”我向张仙月伸出了手。

张仙月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来,握了握我的手,随后她的身体就慢慢地往水下沉着,随着她沉入水中,咣地一声,水花四溅,铁柜也被抛入了水中。水下一道道鬼影四散而去。

“等一等!”我冲张仙月喊道。

张仙月只剩下一颗脑袋在水面之上了,闻言扭过头来,看着我。

我摊开手道:“张仙月,你让我帮你找害你的凶手,你总不能什么都不告诉我吧!”

“你想知道什么?”

“我想知道全部!”我说道:“你溺水当天的所有事情!”

正文卷 第737章:有完没完?

张仙月在水中凝立了很久,最终还是开口了。

“我永远都记得那一天,8月18日,那天早上有雾,雾气很浓,一直到太阳出来,雾才消散了一些,一大早,我就去找文战哥哥!……”

我问道:“你说的文战哥哥,叫胡文战吧?”

张仙月疑惑地看着我:“你认识他?”

我点头道:“他现在是小灌村的村长,我昨天就住在他家里呢!”

张仙月一脸期待地看着我,问道:“文战哥哥,他——还好吗?”

我笑笑道:“你还是老样子,他老了很多,娶了老婆,孩子都二十多了,他读书不行,孩子们倒是不错的,大女儿华南师范大学毕业,在云引市做小学老师,儿子还在读大三,土木工程系,前程也不会太差!”

“哦!”张仙月欣慰地点头道:“那就好,那就好!”

我伸出手道:“你接着往下说啊!”

“嗯!”张仙月应了一声,语气也不似刚才那么冷漠了,她接着往下说道:“……因为前一天文战哥哥答应我,和我一起去灌水游抓螃蟹的,上游的水流太急,小灌村那一带因为水流很急,水也比较贫瘠,螃蟹很少个,壳厚肉少,但是灌水下游就不一样了,这里的水很平静,从上游冲来的腐叶,流水在这里积聚成堆,长出了丰富的水藻,水藻多了,鱼虾也就多,蟹有鱼虾为食,长得肥美异常!……我来到文战哥哥家的时候,他却说他不能陪我去抓蟹了,因为秋苞即将上市,他得帮着家人去镇上卖苞谷,苞谷水,嫩的时候最好卖,要是晚上几天,变老了,就卖不动了!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去灌水下游……”

听到这里,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张仙月的回忆,与胡文战明显不一样啊!张仙月跟我说她一大早去胡文战,约他去灌水下游抓蟹,但是胡文战因故没去。

而胡文战跟我说的是她想陪张仙月去灌水下游抓蟹,但是被胡文战拒绝了,原因就是:张仙月觉得送人螃蟹就得是自己一只一只抓来才叫送,别人帮着你抓怎么能叫送呢?

这一人一鬼,有一个在说谎!

张仙月当然不大可能说谎了,因为没有必要嘛,那就是胡文战在说谎了!

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张仙月,等着她往下说。

张仙月接着往下说道:“……下游的河蟹又壮又肥,不一会儿,我就抓了一网袋,看着天色还早,我准备再抓一些,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不远处的水里有一只银铃铛,是立果哥哥的银铃当,立果哥哥说他三天前不小心将铃当掉进了水里,没有想到飘来了这里!我心想如果我将银铃还给立果哥哥,立果哥哥应该会很高兴的吧,于是我就向着银铃当靠近过去!……”

张仙月说到这里,神情变得悲伤起来:“……我当时只想着捡回银铃,却忽略了两件很重要的事情,第一件,河水很清,一眼就能够看到底,也因为如此,你看着没有多深的水面事实上很深!第二,正是因为水深,没有人去,河底的卵石长有水苔,十分滑溜,一不小心就会滑倒,我在靠近银铃的时候就发现水太深了,银铃所在的位置已经没过了我的头顶,我寻思着不能再往前了,应该去找根木枝将银铃挑上来,就在这时候,脚下一滑,我摔倒了,倒是捡起了银铃,我也被带到了深水区,我不会游泳,然后就……”

张仙月说到这里,将眼泪弹飞,语气又变冷了:“事情就是这样!”

“哦!抱歉啊,又勾起了你的伤心事!”我道。

“用不着为我抱歉,还是想想你要怎么帮我找出凶手吧!”张仙月是个孤傲之人,我的同情之语不但没有让她心中一暖,反而让她感觉这是侮辱。

“放心吧!”我挺着胸脯,胸有成竹地说道:“肯定不让你失望!”

我的信心十足,让张仙月感到迷惑,不过她什么都没有问,将脚从铁柜上收回,往水中走去,她走入水中,就像是下台阶一样,每往前一步,身形便下沉一分,直至水没至顶。

随着张仙月消失不见,空气中紧张的气氛也是一扫而空,我这才发觉,我头上的汗,将头发都浸湿了,冷风一吹,我感觉脑袋有些沉,我在铁柜里坐了下来,捡起木枝,在水中一拨,带动铁柜往岸边靠去。

溯源而上,我们最后在灌水的支流靠岸,将铁柜往岸边的杨柳上一系,招呼宁夏道:“走吧!”

宁夏问我:“你想好怎么做的吗?”

我将心中的想法一说,宁夏的眼睛一亮,像她这种嘴紧的拿铁锹都未必撬得开的女孩,也忍不住开口赞道:“陈烦,你确实很厉害,这一团纠缠在一起,又隔了这么多年的乱麻,被你这么一整理,就找到了线头!”

我嘿嘿一笑,心里颇为得意。

我们又回到了小灌村,来到村长家,村长胡文战正在院子里劈柴呢,农村与城市不一样,城市里冬天的时候都是用电烤火,农村则是就在取材,劈木头烧炭,用木炭烤火。

村长正劈柴烧炭呢!

见到我,村长放下了斧头,有些愕然地问道:“小陈啊,你又回来了!”

我直截了当地说道:“胡村长,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胡文战问道:“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搬了一张马扎坐了下来,将法器一亮道:“胡村长,上一次我有一件事瞒了你,事实上,我是一位术士,你知道术士是什么吗?也赶尸,也捉鬼,还管不平事!”

“哦!”胡文战吓了一大跳,本来就皱纹密布的额头都能够夹死苍蝇了:“我们小灌村一向太平,没听说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啊?”

“你还不明白吗?”我的声音提了几分:“我是为张仙月的事情而来的!”

听到张仙月三个字,村长老婆先不干了,从厨房里跳出来,指着我骂道:“小陈啊,小陈,你来咱家借住我们有亏待你吗,好酒好肉地侍候着,你有完没完啊!”

正文卷 第738章:是时候割弃了!

我没有理会村长老婆,只是看着村长。

胡文战也觉得蛮难为情的,劝自己老婆少说老两句。

村野间的妇人开了口,是你一两句就能够劝住的?胡文战的老婆根本不答理他,咣咣咣地数落起我的不是来,从我的模样数落到我的衣着行为,以及吃饭喝酒的丑样……

数了足足有三十多分钟,最后的结论是,我如果还有一点羞耻心的话,就应该立即离开他们家,立即离开小灌村。

我没有理会她,只是看着村长,神情平静地说道:“张仙月让我来找你的!”

这一句话,不仅将胡文战吓一跳,连胡文战的老婆也熄火了,别看她嗓门大又不讲理,还挺胆小的。“你别吓我啊,姓张的死了那么久了,她让你来找我家老胡,你开什么玩笑啊?”

我皱眉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开玩笑吗?”

胡文战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对自己的老婆说道:“家玲,你先出去吧,我有话和小陈先生说!”

胡文战老婆神情有些紧张:“这里是我家,我哪儿也不去!”

胡文战恼火了,将马扎往地上一扔,怒道:“好,你不走我走,这样行了吧!”说着往外走去。胡文战老婆跟着他,担忧地问道:“老胡,你去哪儿啊?”

“你管我去哪儿!”胡文战愤怒地道:“你再跟着我,我就揍你!”

胡文战的老婆不敢再跟过来了。看向我,哀求道:“小陈啊,你可不能害咱家老胡啊!”说着就要掉眼泪了,她虽然又啰嗦,又受吃醋,但是她对胡文战的感情,却是极深。

我没有回答,跟着胡文战往土坡上爬,上了土坡,胡文战转过身来,看着我,神情复杂地说道:“小陈,你说是张仙月让你来找我的?这是真的吗?”

我点头说道:“是真的!”

“她——还好吗?”胡文战的问候,与张仙月一模一样。

“一只水鬼而已,有什么好不好的?”说到这里我立即想起了张仙月的难缠,感觉后脖子有些发冷。

我走到胡文战的面前,直视着他的目光道:“……胡村长,你跟我说张仙月出事那天你本来想陪着她去灌水下游抓螃蟹的,但是因为张仙月不想你陪她,所以你就没去,帮忙家人去镇上卖秋苞了,对不对?”

胡文战点点头。

我的声音变冷:“可是张仙月告诉我的,却是另一个版本,她说她一大早就来找你去下游抓螃蟹,但是被你拒绝了,你说你要帮着家人卖秋苞!……”

胡文战吓得跳起来:“你怎么知道?”

我瞪着胡文战道:“你当我哄你吗?我从张仙月那里来,她让我来找你的,她让我帮忙找害她的凶手是谁!”

胡文战吓得后退一步:“仙月被人害了?她不是溺水而亡的吗?……你是人是鬼?”

我摊开双手:“我当然是人,你有见白大白天出来的吗?说吧,你为什么要说谎骗我,明明地张仙月让你陪他去抓蟹你不去,为什么说成是你想陪张仙月去抓解她不让你去?”

“因为!”胡文战慢慢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道:“因为,我不想让别人误会?”

“我看未必吧!”我冷声质问道:“你不想让人误会是假,掩饰谋杀的行为才是真的吧?”

“没有没有!”胡文战连连摆手:“我怎么可能害仙月,怎么可能呢?”

“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要说谎?”

胡文战双手捧头,蹲了下来,我听到有呜呜的哭声,是胡文战在哭泣,良久之后,他睁开哭红了的眼睛,下定决心似地说道:“好,我说,除了这个谎言之外,我还撒了一个谎,我说我自觉配不上张仙月,根本不敢痴心妄想,而事实上,我一直在痴心妄想,我喜欢仙月妹子,喜欢得要命!为他付出一切我都愿意!”

我看着胡文战的眼睛道:“你很喜欢张仙月,但是张仙月却不喜欢你,你得到她,所以要毁了她?”

“你说对了,我确实很喜欢仙月,仙月也确实不喜欢我,她只是将我当成大哥哥!但是,我并没有谋害她!”

听到胡文战承认,我心中一喜,心说张仙月啊张仙月,你自觉得聪明得不得了,事实上也不过如此嘛,这么简单的事情,我半天就给解决了,你却想了足足二三十年都毫无头绪,真不知道你当初是怎么考上北大的呢!

胡文战随后的否认让我一愣:“你说你没有谋害她?”

胡文战深吸了一口气道:“我不陪仙月去灌水抓蟹,是有原因的!……”

胡文战告诉我,他很喜欢张仙月,想尽一切办法亲近她,甚至想过为了她南下打工,挣钱供她上学,在张仙月出事的前一天,他们确实有约定第二天去灌水下游抓蟹,其时张仙月在厨房做饭,而胡文战就坐在堂屋,因为家里就剩下张仙月一人了,她便将堂屋改成了书房,平时读书写字,都在堂屋。

胡文战坐得无聊,就想挑本书看看,他并不喜欢书,只是想找个借口不这么早走而已,他在翻书的时候,找到了一本日记本,他心里一动,就想找开来看看,想了想又住手了,他虽然是深山里的孩子,也知道不能窥人隐私!想要将日记本放回去,手却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去了,他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翻开了日记本!

胡文战眼中有黄豆那么大的眼泪流出,嘴里喃喃地说道:“如果我没有看仙月的日记就好了,我还可以装傻,还可以骗自己,但是看了她的日记之后,我再也没有办法骗自己了……”

胡文战一边拭着眼泪一边说道:“……仙月的日记里有提到我时都是一两句,今天和文战哥哥去挖红薯,很开心,今天和文战哥哥去逛街,很开心!而她日记中的百分之九十的内容,都是写的谷立果,仙月只是拿我当大哥哥,她喜欢的是谷立果,不是我……”

“她喜欢的是谷立果,我还赖在她家不走干嘛啊,她喜欢的是谷立果,我陪她去抓蟹算是怎么一回事啊,她喜欢的是谷立果,我再说如何如何喜欢她,那不是笑话吗?我的爱没有回应,虽然很痛,很痛很痛,我知道是时候割弃了!……”

正文卷 第739章:一池尸水

胡文战拭干了眼泪,看着我说道:“我都不知道那天下午,我是怎么回到家的,就像是飘在云端里,每走一步都是飘飘摇摇,随时都会从半空中坠落一样!”

“回到家的时候,我妈看到我都吓了一大跳,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怎么脸色这以腊黄,半点血色也无!”

“这便是为什么第二天仙月来找我去抓蟹,我没有去的原因,我没法去,我觉得我去了会憋闷死的,因为我根本无法承受这后果!”

我冷冷地道:“正是因为张仙月心中另有其人,你怀恨在心,所以偷来谷立果的银铃当,放在灌水下游的深水区,张仙月去找铃铛的时候,一脚踏空,溺水而死?”

“那银铃当是谷立果的?”胡文战反问我。

“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胡文战说道:“谷立果不是我们村的,我对他不是很熟,只是名字听得多,我原以为仙月见水里有一只银铃当,想要去捡,结果溺水,没有想到她是为谷立果捡银铃而溺水的!”

“这么说来,银铃当的事情,你不知情?”我问。

胡文战举起手道:“我可以对天发誓,银铃当的事情,我确实不知情,如果我说谎,就让老天将我劈了好了!”

都这个年代了,誓言早已经没人会信了!不过胡文战的话,不像是说谎。

我问他既然是这样,他没有害张仙月,为什么要骗我!因为即使说出真相也于他无碍啊!胡文战告诉我,当初为了不惹事上身,他编了一套谎言——就是跟我说的那一套话!

这套谎言在警察和乡正府工作人员的调问之下说了不下于五十遍了,说着多了,连他自己都信了,在面对我时,下意识地就说出来了。

好吧,我姑且信了。

现在想来,张仙月虽然自承对我毫无保留,但还隐瞒了我一件事情,那就是——她喜欢谷立果的事情!不过据胡文战所说,张仙月在日记里表现的只是对谷立果的暗恋,谷立果应该不知道,也就是说,这是一段还没有开始的感情!这应该也是张仙月没有告诉我的原因。

眼前的胡文战身高在一米七八以上,虽然已经老了,皮肤松松跨跨地,但是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帅小伙子,再加上家境不错,应该也是小灌村数一数二的人才了!

张仙月没有看上他,估计谷立果更加优秀吧!

想到这里,我道:“胡村长,跟我说说谷立果吧!他什么情况?”

胡文战寻思着道:“我对谷立果了解真的挺少的!……”

我皱眉道:“你这句话怕也是谎言吧,你最喜欢的张仙月暗恋的却是谷立果,你就对这谷立果没有丝毫的好奇心吗?再换个说话,你真的一点也不恨他夺你所爱吗?”

胡文战摇头道:“有什么好恨的,仙月喜欢他,理所应当,喜欢我反而奇怪了,谷立果的妈妈是云引市戏剧院的,因为父母都死了,才上山下乡到五谷村来,她长得很漂亮,谷立果像他妈妈,也长得很漂亮,和我差不多高,但是如果和我站在一起的话,他是美玉,我就是糙石,他不仅长得漂亮,还会唱戏,会唱黄,梅戏,会唱湖南梆子,你知道的,在那个年代,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连书都买不到,会唱戏的人有多么的受欢迎!谷立果不但会唱戏,读书也厉害,在我们这几个村子考上大学的三个人里,其中一人就是他,他的分数比张仙月还高出七分呢!你说,我怎么恨他,怎么恨得来呢!……”

胡文战的问话让我沉默了,是啊,谷立果那么优秀,张仙月暗恋他也没什么奇怪的,这事情怪不到谷立果头上。

我接着问道:“这都几十年过去了,你们就没有丝毫的接触吗?”

胡文战摇头道:“没有,张仙月溺水后的第三天,就是大学开学的日子,谷立果上大学去了,上了大学之后就留在了城市里工作生活,举家都去城里了,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哦!”我问道:“那谷立果知道张仙月暗恋他吗?”

胡文战摇头道“应该不知道!”随即解释道:“那时候的他,就好像是天上的月亮,暗恋他的女孩子多了去了,更何况张仙月还那么内敛,除了日记,她几乎不露丝毫痕迹!”

我摁着眉头,如果胡文战说的都是真话的话,那线索到这里就断了,胡文战知道张仙月心中没有自己之后,就一心想要远远躲开张仙月,也因为如此,他拒绝和张仙月去灌水下游抓蟹!

而谷立果与张仙月几乎没有任何的联系,张仙月暗恋谷立果是不假,但是谷立果并不知道张仙月暗恋他,甚至在张仙月溺亡之后,他因为在姑姑家玩,都没有特意赶回来告别!

我想了想说道:“我想看看张仙月的尸体!”

朵朵朵……

胡文战年纪虽然大了,但是气力可是丝毫也没有减弱,几锄头下去,坟头就被挖开了,棺材是胡文战的父亲亲自买的,黑漆涂的桐木棺材。当时棺材店里有两种棺材,一种是桐木的,一种苦树的。所谓凤凰栖于梧桐树嘛,梧桐树做的棺木很贵的,而苦树因为贱,做得棺材反而便宜,老头子连自己的棺木都舍不得买梧桐树的,却为张仙月买了梧桐棺。

老头说张仙月这一辈子太苦了,不能再让她吃苦了!

老头对张仙月那是真好!

棺材漆刷了十八层,因此,到现在还是完好如初,撬开棺盖,一股子腐臭味道迎面扑来,棺中尸体早已经腐烂了,半池尸水上,人的骸骨在其中载浮载沉。

一池二十多年的尸水有多臭?如果顺风的话,从山坡上飘下去,估计能够将整个小灌村都笼罩其中!过了好一会儿,臭味终于散了一些,我探头去看,骸骨的肋骨之上,放着一本书,不过早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仅存书的形状而已。

胡文战指着那书道:“这是我偷偷放进去的,仙月的日记!”

正文卷 第740章:动机

见到已经炭化,一触即碎的日记本,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几个字来——心事成灰烬!

我拍拍脑袋心说陈烦你可真行,都这种时候还有诗心呢!

算了,日记虽在,想要看到其中的内容是不可能了。

我将棍子从日记本上移开,靠近浮在水的银铃铛,银铃铛之所以能够浮起来,是因为它中空,受力面积大,不过因为其上附着了太多的污秽之物,已经快要浮不起来了。

这样的银铃铛我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常常见到,一般用来做马铃铛,由一只银环系着,挂在马绳之上,马一走路,铃铛便丁丁当当地响,十分悦耳。

不过,张仙月的时代大家普遍都穷,哪有余钱为马打银铛,再说了,有没有马都不好说呢,因此,谷立果的银铃铛,应该是民国或者更早的时候流传下来的!

银铃铛被我挑了上来,扔在了草丛里,又用脚踩了踩,将其中的污秽之物踩掉,再用树叶包起来,捧在手里时,仍然觉得恶臭难当,不像是捧着银铃铛,而像是捧着银铃铛形状的大便一样。

后来实在忍不住,我仍旧将银铃铛抛入了草丛之中。

那尸水的臭味,估计已经渗进银铃铛的分子结构中了,在水中泡一年也未必能将这恶臭味道给泡没了。

这时候再看胡文战,他蹲在坟前,定定地看着棺中骸骨,眼中一片悲伤,末了对着棺中枯骨道:“仙月,我给你唱首哥吧!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青,青山仍旧在,几度夕阳红……”

胡文战年纪也大了,此时唱这种苍凉浑雄的歌,听来别有一番韵味!

我没有理会胡文战,心说只要他不躺进棺材中要求与张仙月合葬,爱咋地咋地吧!我也算看出来了,胡文战虽然对张仙月的死很是悲伤。但是他骨子里是个惜命之人!

什么殉情啊,不存在的。

我仍旧研究着银铃铛,在草丛中摩擦了那么久,银铃铛沾上了草鲜味,总算是将恶臭味道中合了一下,按照胡文战的说法,五谷村在小灌村的上头,也就是说,谷立果要是丢失银铃铛的话,银铃铛要经过小灌村,然后被流水推到灌水下游去!

在小灌村与下灌村之间,有一道瀑布,银铃铛被水冲下瀑布,应该会被撞伤才对,但是看银铃铛,丝毫也没有被撞陷的痕迹!当然,也有可能一路随水而下,银铃铛没有与石头相撞!

据我所知,在五谷村与小灌村中间,有一条沉沙带,铃铛如果被河水从五谷村带下,就要经过沉沙带,水流裹胁之下,银铃铛在河中翻滚,偶尔也会被水流拍到水底,中空部分应该会沾上河沙才对。

但是银铃铛的中空部分却没有一颗河沙!

当然,这也可能归咎起尸的时候银铃铛里的河沙被涤掉了或者沉在了棺木之中!我苦笑,陈烦啊陈烦,你以为你是谁啊,二十多年前的一只银铃铛,在尸水中泡了这么久的银铃铛,你还想从其中找出证据,其可得乎?

虽然如此,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想要破案,这只铃铛才是关键!

如果说张仙月是被害死的,那么这只银铃铛一定是有人故意放在深水区诱,惑张仙月去捡的!这个人是谁呢?

目前有两个嫌疑人,一个是胡文战,另一个是谷立果,从我对胡文战的了解来看,他虽然有杀张仙月的动机,但应该不是凶手,道理很简单,如果他真是凶手的话,此时不会蹲在坟前难过,而是酝酿着要怎么杀人灭口了,事实上,我让他领着我来张仙月的坟前就是一次比较极端的试验,试想一下,深山(这是最好的掩饰),四下无人(隐密),这么好的灭口机会,如果他真是凶手,怎么可能不把握住呢!

而谷立果,他根本没有杀人的动机,张仙月暗恋谷立果,谷立果并不知情。不过即使知情,总不会认为张仙月暗恋自己罪该万死吧!谷立果与张仙月案有关联是因为张仙月之死与谷立果的银铃铛有关!而在张仙月出事三天前,银铃铛就丢了!

难道是谷立果故意提前三天说自己的银铃铛丢了,而事实上却将铃当放在了灌水下游的深水区,引诱张仙月去捡?

我摇头,问题是:谷立果根本没有害张仙月的动机啊!

想到这里我感觉脑海中灵光一闪,对啊,我觉得谷立果不会伤害张仙月是因为没有动机,万一有动机,而这动机不为我们所知呢?如果他有害张仙月的动机,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我说道:“胡村长,将坟垒好吧!”

“这就垒坟?”胡文战看着我,神情更加迷茫了,那表情像是在说,小陈你什么意思啊,开坟来玩吗?这才开坟,又垒上?

我指了指草地上的铃铛,那意思是说,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得到的东西,这里又不是古代的刑侦现场,不是每一次开棺都煮骨验尸折腾大半天的。

等到胡文战将坟垒好了我才说道:“你知道谷立果在哪里吗?”

胡文战摇头道:“不知道,不过我听五谷村的村长说,谷立果现在好像已经到了省里,在哪里做官,他已经将户口迁走了,与五谷村已经没有联系了,具体情况五谷村的村长也不大清楚!”

我想了想道:“胡村长,我给你半天时间,搞清楚谷立果的情况,我要去找他!”

胡文战楞住,过了一会儿这才说道:“你怀疑谷立果可能是杀死张仙月的凶手?这怎么可能,他根本没有动机去害张仙月啊!他们不是恋人关系,也没有竟争!”

我直视着胡文战道:“胡村长,你想过没有,你觉得谷立果不可能害张仙月,是因为没有动机,可是万一有动机呢,这就是完善的谋杀了对吗?利用张仙月对他的暗恋,故意将铃铛扔在深水区,引诱张仙月去捡!”

胡文战说道:“可是动机在哪里?”

我嘿嘿一笑:“这正是我要去寻找的!”

正文卷 第741章:老鼠药

村长家。

胡文战搬了张凳子让我坐下,便往厨房而去。

厨房的青瓦之上有烟升腾,胡文战的老婆应该在做菜。

“老胡!你回来啦!”胡文战的老婆说话声里有着抑制不住的喜悦,我估计如果不是手里拿着锅铲瓢盆什么的,说不定就扑到胡文战的怀里去了。

胡文战接下来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测:“咳咳咳咳,往哪钻呢,好家伙,你这一百多斤呢,差点将我撞倒!……还楞着干嘛啊,油都快烧了,赶紧下菜啊!”

紧接着滋滋滋的热油煎菜的声音响起,有肉香味传了出来。

胡文战的老婆问胡文战:“对了,那个阴魂不散的陈烦呢,他走了没有啊?”

胡文战似乎这时候才想起我,想起来厨房的目的:“孩子他娘,我来就是来告诉你,多炒两个菜,热一壶酒,今天下午,小陈先生就在咱们家吃饭!”

“啊,他还在咱们家吃饭呢!吃一回饭就惹出张仙月这么大件事,多吃几顿还得将咱们家给拆了啊?不行不行,不能让他在家里吃饭了!”胡文战的老婆忧心忡忡。

胡文战往外看了我一眼,见我没有什么反应,以为隔了这么远,我听不到,放下心来,冲自家老婆道:“别胡说八道啊,让你多做两个菜就多做两个菜!”胡文战说着提高了声音:“小陈那是贵客,平时请都请不来的!……”胡文战这话明着是说给自家老婆听的,也梢带着在拍我的马屁呢!

但是胡文战的老婆很显然没有领会他的意思,还以为我抓住了胡文战的小尾巴,他才会如此讨好我,忧虑地问道:“老胡你跟我说实话,你当初是不是觉得自己得不到张仙月,就将她给害了?所以陈烦才会找上门来!”

胡文战气得说得出话来,憋了半天才挤出来一句:“臭婆娘,你说什么呢?”

“你别急啊!”胡文战的老婆安抚胡文战道:“你一定得明白一件事情啊——那就是,咱们做了一辈子夫妻,我肯定站在你这边啊,无论你是杀人放火还是奸,淫。妇,女,咳咳咳——奸,淫,妇,女这事儿不行啊!除此之外,我都站在你这边,你是不是害死了张仙月,陈烦那小子手头手证据,来找你麻烦啊?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往剁椒炒腊肉里加一包老鼠药,只要我将味道调得浓一些,保证闻不出来!”

“臭婆娘,你胡说些什么呢?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是不是?赶紧给我炒菜,饭也煮多一点,我还有事情要忙呢!”胡文战说完,就往外走,走了两步又停下了,返回去,压低了声音道:“家玲,你可别犯傻啊,小陈是好人,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你可千万别往腊肉里加老鼠药啊!”

胡文战一连叮嘱了三遍,直到自家老婆再三点头说绝不会往菜里加老鼠药,这才来到了天井里。

农家用来建房子的地宽,因此,都会建一个天井,夏天用来乘凉,冬天用来晾些萝卜红辣椒榨菜之类的干菜,胡文战冲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掏出诺基亚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儿,电话被接起了,胡文战看了看我,特意开启了免提功能,就听电话老头一个干哑的嗓子问道:“老胡,打电话给我干嘛,是不是镇里要开会啊!”

“没有没有!哪有那么多的会开啊!”胡文战说道:“主要是好久不见,想请来来家里喝点酒!”

“算了吧,你家那个母老虎,我算是见识了,还敢来啊!”电话那头没有料到这边开着免提呢,张口就来,胡文战想要捂手机,哪里还来得及啊,手还没有捂住手机喇叭,声音就以每秒750米的速度传到了张文战老婆的耳朵里了!

胡文战老婆提着锅铲走了出来,怒视着胡文战手里的诺基亚,我想如果说话的人在现场,胡文战的老婆锅铲就飞过去了。

胡文战挥手让自家老婆回厨房,这才尴尬地回应道:“咳咳咳,那啥,谷村长,你不来了啊?”

“不来了!”电话那头倒也干脆:“老胡啊,别客套了,我知道,你要是没事,也不能找我,说吧,什么事,只要我帮得上忙的,一定帮你!”

胡文战客气了两句道:“还别说,我正有件事想问你呢,你们村的谷立果你还记得吧!他现在在哪里啊?”

电话那头问道:“你找他干嘛啊?”

胡文战憋了好一会儿,总算想出来一个借口,道:“是这样,我大女儿交了个男朋友,是省里的,因此她也想往省里调,你知道的,我一个玩了一辈子泥巴的老农民,能有什么办法啊,就想到了谷立果,我听说谷立果在省里当大官,寻思着也是乡里乡亲的,他兴许能帮这个忙!”

“得了吧!”电话那头彼多怨气:“这个谷立果,从走出五谷村开始,就没有当我们是他的乡亲了,你还是不要找他了,免得碰一鼻子的灰,人家现在是大官,咱们是什么,老农民!想进他家门都别想,还想让他帮忙,我跟你说,谷立果小时候玩得最好的朋友六子的儿子大学毕业了,托他找份工作都被拒之门外了,何况是你!”

电话里的谷村长,显然也在谷立果那里碰个壁,不然的话,何至于这么大的怨气!

胡文战尴尬地笑笑道:“我还是想试试!”

电话那头的谷村长没辄了,说道:“那行吧,我将他的地址给你,要是碰一鼻子灰可别怪我啊!”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对了,千万别跟谷大人说是我告诉你他的地址的啊!”

谷村长在说地址的时候,胡文战示意我用手机记下来。

挂了电话之后,胡文战问我:“小陈啊,你记下来了吗?”

我点头道:“记下来了!”

这时候,胡文战的老婆将饭菜端上了桌,走到我面前时,却故意别过脸去不看我!好嘛,这中年妇女已经恨上我了,胡文战见此情形,追到了厨房,再一次确认道:“家玲,你没有往菜里加老鼠药吧?”

正文卷 第742章:大梦初醒

吃完了晚饭,我原本准备在村长家过夜的,就在这时候,有村民跑来找村长,说家里有老人病重,要送到镇上卫生所去,让村长帮忙!

我心说村长要去镇上,我也别在小灌村呆了。

胡文战在时还能够约束自家老婆不给我下老鼠药,胡文战走了可难道说得很!

我还是走为上策吧!

当然,以上只是调侃,事实上,我巴不得早早地去到省城,见见这个谷立果,苦于没有车(小灌村去镇上,一天只有一趟车)这下好了,有车去镇上,我可以搭个顺风车,只要到了镇上,就好了!打个的去岑城,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来人领着我和村长上了车,这是一辆七座的面包车,我坐在副驾,病人的媳妇和女儿坐次驾,病人的儿子和村长在后座扶着病人,陪病人说话。事实上,从一上车,我就闻到了浓浓的死气,再看病人,早已经枯瘦如柴,我预估体重不会超过五十斤,脸色蜡黄,目光浑浊,送去卫生所也就是尽个人事而已,我估计就是这几天的事儿了。

车子在山道上一路摇啊摇啊,花了近一个半钟,才摇到镇上,原本病人还一直哼哼,都摇得没声音了,病人的儿子还以为病人故去了,就要哭,村长摸了摸鼻子发现还有鼻息,这才松了一口气。

到了镇上,我与村长等人告别,打车回岑城,在回岑城的路上我订了一张去省会的火车票,高铁票已经卖完了,也就是说,我得在火车上摇一整晚,第二天早上才能到省会!

到了岑城,我转车去火车站,才坐上火车,胡文战的电话就来了,我问道:“胡村长,你现在还在卫生所么?周奶奶的病情怎么样了?”

胡文战在电话那头说道:“医生说周大娘在住院,因此我就回来了!我回来了……”胡文战在重复第二遍“我回来了”时,声音抖得厉害,仿佛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一样。

我心里咯登一下,心说胡文战的老婆不会最终还是往食物里加了老鼠药吧,没有毒到我,将自家人毒了?

我惊疑不定地问道:“胡村长,发生什么事了吗?”

胡文战的声音更加颤抖,都快要连话都说不全了:“我回来之后,黄家嫂子来到了我家里,她说她去冬田里挖水,碰到一个女人,那女人全身都是湿淋淋的,头发也是湿淋淋的,她向黄家嫂子问我的情况……”

对于农村人来说,家里的田是分为冬田和旱田的,所谓旱田,就是收了稻谷就不管了,任它干裂长草,冬田不一样。冬田必须一年四季保持田里有水,因为来年要拿来做秧田!

可以说,冬田就是来年丰收的起源,因此,农民都很重视,晚上往田里加水,再正常不过了。

胡文战接着往下说道:“……黄家嫂子觉得很奇怪,就跑来我家,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我,我一问那女人的模样,黄家嫂子说给了我,那全身湿透的女人,就是张仙月,她要来找我了,她要来找我了……”

胡文战说到这里十分激动,声音节节拨高,听得我感觉耳朵就像是被针扎一样。

我皱起了眉头,心说不应该啊,张仙月找了这么多年也没有找到害自己的凶手,怎么我一找去胡文战家,她当晚就找了过来呢?莫非张仙月突然想明白了,胡文战真的是害死张仙月的凶手,我被胡文战骗了?

我正寻思着呢,就听宁夏说道:“麻烦了!”

我问道:“宁夏,什么麻烦了?”

宁夏说道:“陈烦,你还记得我们从灌水下游回来时的情形吗?你那时候跟我说你的断案思路的时候,我们仍然在灌水支流的河面之上!”

听到这里我一楞,一时间没有明白过来:“你的意思是?”

“这还不明白啊!”宁夏有些焦急:“灌水有水鬼,灌水的支流也同样有水鬼,而灌水之中,张仙月是尊者,说不定我们在灌水支流探讨案情的话语,都被水鬼听了去了,水鬼将从我们这里听到的话转告给了张仙月,张仙月这才来找的胡文战!”

我心中大惊,虽然不知道真实原因,但是宁夏所猜,即使与真实原因有差别,也八九不离十,当时我与宁夏商讨时,推断凶手就是胡文战,因为他的疑点实在太多了,尤其是那一段谎言,将他钉死在了犯罪嫌疑人的柱子上。

我后来改变想法,是在见到胡文战之后!

也就是说,如果有水鬼听到了我和宁夏的商讨,并将这些话学给了张仙月,张仙月就会认定胡文战就是害死她的凶手,张仙月虽然看起来比宁夏聪明一些,但是他们骨子里有很多相似之处,比方说独立,比方说冷傲,比方说仇不过夜的急性子!于是,张仙月当晚就找了来。

她还怕自己找错了人家,特意找黄家嫂子询问了胡文战的情况呢!

“小陈师傅,你说,你说我该怎么办啊?”胡文战都快要哭出来了。

胡文战的话将我从思绪里拉了回来,我想了想道:“胡村长,现在我已经在去省会的路上了,也帮不上什么忙,我教你一个办法,你要照做,张仙月今天晚上就来不到你家,到了明天,等我回来,由我来处理好了!”

“什么办法啊?”胡文战就像是抓住了仅有的救命稻草,十分激动。

我看着窗外的夜色道:“胡村长,赶紧将你家的水管锯断,不要让水往你家流,将家里的水都倒掉,一滴都不要留!”我想了想,补充道:“我说的水可不仅限于水啊,酒啊,果汁啊什么的都算是水通通倒掉,一滴也不要留,只要你们在张仙月来你家之前做到,她就进不了你的家门!”见电话那头没有动静,我提醒道:“胡村长,别楞着了,赶紧去做啊,现在是争分夺秒的时刻,不要浪费时间!”

“对对对对!”胡文战如同是大梦初醒,一迭声地应答着,来不及多说,便将电话挂断了!

正文卷 第743章:救你一命!

窗外的夜色很美,黑暗之中闪烁的霓虹灯招牌,广场上的创意灯画,给人以期待和向往。

现在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再过四个钟,就到达目的地了。

我想要休息一下,但是四下里实在太吵,在“花生,瓜子,矿泉水,啤酒,饮料,八宝粥”的吆喝声下,旅客们或聊天或打电话或三五成群的打牌,汗臭味,脚臭味,泡面味拼杂在一起,给人以五味杂陈之感。

我连上耳机准备听一会儿音乐,手机再一次响了起来,我一看,还是胡文战,我接起电话问道:“胡村长,又怎么了?”

胡文战的声音如丧考妣一股:“仙月她,仙月她来了……”除了胡文战的说话屋,还有胡文战老婆的尖叫声,也亏得他的一双儿女不在家,不然的话,非将我的耳朵吵聋了不可!

我皱眉问道:“胡村长,我不是让你将水管切断,将家里的水都倒了,一滴也不留吗?”

“对啊,对啊!”胡文战一迭声说道:“小陈师傅你怎么说,我就是怎么做的,将家水里的水倒得一滴也不剩,不仅是水,连酒啊,果汁啊都倒掉了!”

“那张仙月是怎么找上门来的?”

胡文战嘶声说道:“下雨了!”

我擦!听了胡文战的话,我忍不住骂出口,心说胡文战啊胡文战,这是天灭你家啊!

胡文战又说道:“仙月她,仙月她就在我家门外,正敲门呢,在她的身后,还跟了十多个人,都是全身湿透,衣服都被泡烂了……”

经胡文战提醒,我这才从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听到敲门声“咚咚咚!”一声一声,不紧不慢地,就像是机器人在敲门一样。接着,一个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道:“文战哥哥,开门啊,我是仙月啊,我在水里泡了那么多年,今天回来了,回想起你以前对我的好,我今晚特意上门拜访你来了!”

说话声虽然轻,但是字字如针,别说是现场的胡文战和胡文战的老婆了,即使是数百里之外的我,都感觉到了深深的寒意!

我之前说了,张仙月的性格从某种程度来说与宁夏很相似,都属于那种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她心里已经认定了胡文战就是害死她的凶手,只要进得门来,胡文战和他老婆谁也活不了!

“门在摇晃,门在摇晃!”胡文战的声音就像是破喇叭一样,估计它的肾上腺素已经飙升到了极致:“小陈师傅你快想想办法,你想想办法啊,仙月她要进门来了!……”

胡文战叫得我心烦意乱,我心说你让我想想办法就应该给老子闭嘴啊!你这样大声吵吵老子怎么想办法啊!

我努力让自己的心静下来,还没有理清头绪,就听到轰地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砸在了地面上,随着这轰然一响,风雨之声似乎更加的急了。

“她进来了!”胡文战的喉咙哑得快发不出声来了:“仙月进屋了,她进屋了,她要来杀我了!……”

“你冷静一点!”我安慰胡文战道:“你什么都不做,用不着怕张仙月!……”

胡文战像是没有听到我的话,自顾自喃喃地说道:“仙月来了,她来了,她来杀我了!”

这时候,就听一声惊叫:“张仙月,我跟你说,我不许你伤害我家老胡,有什么事,冲我来好了,欠你的命,我帮他还你!……”可以想像得到,此时胡文战的老婆就像是一只老母鸡护着小鸡仔一样将胡文战护在了身后。

其情可悯!

我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心说你们夫妻情深,这个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啊,但是你那样说不是等于间接承认张仙月是胡文战害的吗?说话先在脑子里过一遍会死啊!

水滴之声砸在地面上啪啪做响!

这声响不是风雨之声了,而是张仙月等一众水鬼头发上,衣服上沾的水砸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我估计此时胡文战家的堂屋已经湿成一片了!

“别护了,反正你们今天都得死,你拦在他前面,不过是让他晚死几分钟而已!”张仙月的声音冷得就像是屋檐下挂的冰棱子“文战哥哥,你和胡伯伯对我不错,我心里记得你的恩情呢,但是你因为我心里另有其人,就要害死我!这个仇,我也记下了,恩不能不报,仇也不能不报,我不杀你的儿女,就当报胡伯伯的恩情了,至于你们,嘿嘿嘿……”

“仙月,仙月,我没有害你,我真的没有害你啊,你的事情我很难过,但是真的不是我做的……”可能因为害怕自己没有说话的机会,胡文战的语速比平时快地三倍也不止!

我估计此时张仙月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张仙月身上带着腥臭之味的水滴,已经滴到胡文战的脸上了……

“嘘!”张仙月的声音响起:“文战哥哥,别说了,别说了,别让我对你仅有的好感都消失,你是男人,勇敢点,别害怕,很快就会过去的,我记得当初的你可是很勇敢的!……”

“我我我……”胡文战估计也想让自己坚强点,但是最终没有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

“文战哥哥,起来跟我走吧!”张仙月显然有些不高兴了,声音再次变冷。

这时候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冲电话里喊道:“胡村长,胡村长……”胡文战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根本听不到我的喊话。我将声音提高了八度:“胡村长,胡村长……”

这时候,整个车厢都回荡着我的喊声,所有人都看向我。一个个的从旁若无人的状态立即上升到了道德卫士的高度,就差大声冲我喝斥了!

此时的我哪里顾得了那么多,冲手机吼道:“胡村长,胡村长,你听我说,赶紧将手机给张仙月,你给手机给她听,我就能救你一命!”

“救你一命”几个字如一剂强心针一样扎在了胡文战的胸口,他顿时清楚过来,一迭声地答应着,冲张仙月道:“电话,电话,仙月,陈烦让你听电话……”

正文卷 第744章:大局观

“电话,仙月,你来听电话!”胡文战又重复道。

张仙月迟疑着,她死的时候估计一个县才有一部电话,而且是老大的匣子,胡文战突然拿出一只二指大的小方块告诉她这就是电话,她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当然,也有可能她是在犹豫要不要听。

过了好一会儿,张仙月还是接过了电话,才一接过电话,我就感觉到胡文战的手机里传来滋滋的电流声,我很快反应过来,张仙月是水鬼也,她全身都是水,握住手机,手机也进水了!

我心说胡文战你这个大傻b,就不知道用塑料袋什么的做个防水吗?我在想法设法救你,但是,如果手机进水,通不了话,那是你自己做死,可怪不了我啊!

我心中慌乱,加快了语速说道:“张仙月你听我说啊,据我调查,害你的凶手应该不是胡文战,而是谷立果,我现在正去找谷立果的路上,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再说啊!……”

我才说到这里,就听到嘀嘀嘀的忙音,擦,最终还是因为手机进水,断了通话了,也不知道我的话,张仙月听到没有,要是没有听到,胡文战一家,估计凶多吉少!

我回拨电话,冷冷的电子音响起:“你拨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我心中一喜,心说原来不是手机进水,而是恰好没电关机了,接着又拨了四五次,都没有打通,一看手机,十五分钟过去,别说胡文战手脚健全了,就算是双脚齐腰截肢,这时候也爬去卧室将充电器接好了!怎么还没有开机啊!

我接着安慰自己道:可能是下雨的同时也停电了,对,山村里电力基础设施不是那么完善,一般在打雷下雨的时候都会将电给关掉,不然的话,容易烧坏线路!

我这样安慰自己,反而越来越担心了,因为我心里知道,最大的可能还是张仙月身上流下的水让手机进水了,坏了!

我晃了晃脑袋,心说先别管这些了,都快到省会了,总不能再赶回去吧!再说了,如果张仙月铁了心要杀胡文战夫妻,我下火车赶回去,黄花菜都凉了,还是去省会再说吧,搞清楚谷立果那边是什么情况再说吧!

想到这里,我闭上了眼睛,将音乐开到了最大,耳机里歌神张学友那沧桑的声音让我稍稍分神。

五点的省会城市已经有了微光,广场上,一群群老头老太正在锻炼身体,我赶到江门小区,被眼前的景像震撼住了,众所周知,在省会城市里,那是寸土寸金啊,房价1万每平起,而在这每贵房价的前提下,江门小区的绿化面积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蓝的水,绿的树,葱葱郁郁,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建筑面积,楼房也不是很高,最高只有六层,更多的是别墅!

小区门禁森严,进去出来都要电子卡,快递和外卖都需要登记身份证才能进入。

我本来想混进小区去,想想还是算了,与其进去小区找门牌号,还不如在小区门口守株兔呢,反正关于谷立果的信息我都有。

小区门口有一个早餐店,卖得贼贵,一份肠粉就在十二块,是岑城的两点五倍!唉,算了,人是铁饭是钢,我总不能不吃啊,只能伸头挨宰!我叫了一份肠粉,坐在角落里慢慢地吃着。

一边吃肠粉我一边腹诽,你东西卖贵点我也能忍,但是你好歹把味道做好点啊,你这十二还不如人家卖五块的,你就不觉得羞愧吗?我都替你们羞愧!

这时候,就听电子音响起:“车号rf9900车主,请您通行,祝你一路平安!”

我抬起头来,电子横杆已经竖起,一辆奔驰越野车慢慢驶出了小区,车里坐着一名近五十岁的男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他目光锐利,肤色白净,穿一身黑色的西装,他就是谷立果,虽然与胡文战同岁,他们却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如果说眼前男子就是人的标准的话,那么胡文战就是被岁月折磨成了黑猩猩一样的丑八怪!

谷立果国字脸,眼睛大大的,在车里坐在笔直,给人一种行如风,坐如钟的感觉,他的气质很好,这气质,一看就知道是从小养成的,半路出家也只能学个似是而非。

车子汇入车流,往前开去。

我叫了一辆的士,指着谷立果的车道:“师傅,帮我跟着那辆车!”

奔驰往前开了一阵,在一处办公楼下停了下来,办公楼前挂着八个大字“勤奋,务实,团结,友爱”下面有一行小些的烫金字“xxxx土地资源规划管理局!”

谷立果下了车,有人上前打招呼:“谷局长早啊!”

谷立果微微一笑道:“早!”谷立果说着看了看手表,匆匆往办公大楼而去,机关单位一般星期一早会,平时迟到没有关系,星期一不能迟到的。

我跟着谷立果上了二楼,看着他进了会议室,我则扒在护栏前看风景,用眼角的余光看向会议室,此时会议室里已经坐满了人,谷立果将文件夹往主席台上一放道:“现在开会!”

机关的会议,与会过的都知道,如果不是早上开的话,与会的估计要睡上一半,他们遵从的不是做事,做多少事,而是开口意识形态,闭口政,治正确,每一句话听起来比天上的星星月亮都虚。

我听了没两句,就走神了,思绪又回到了我在火车上与胡文战通话的场景,心说但愿我的话张仙月听到了啊,不然的话,这个时间段,胡文战与他老婆的尸体估计已经沉在了灌水之底了!

虽然他们有自己作的成份,可是这件事情我也脱不了干系,如果我们没有在灌水支流推演害死张仙月的凶手,胡文战就不至于祸从天降!

希望他们一家吉人天相吧!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谷立果敲着桌子道:“……周王合副局长,你的报告我听完了,说实话,我对你很不满意,你说的风险,我不知道啊,但是做为党和国家干部,咱们有人大局观,大局观你知道吗?”

擦,什么叫大局观?我还真不知道!

正文卷 第745章:鸡同鸭讲

在机关里,平时都是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很少有这样急头白脸的时候。

谷立果早会时当众喝斥周王合,说明两人的矛盾已经摆到台面上来了。

一旦有了矛盾,领导还好,做为下属,其实是很吃亏的,常言说,官大一级压死人,这表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你将有穿不完的小鞋,挨不完的闷棍!周王合显然也到了承受的极限,站起身道:“谷局长,你口口声声大局观,大局观,我说的风险你看不到吗?你要是觉得可行,在责任人上签上你的名字好不好?只要你愿意和我一起承担责任,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是你的项目,你让我负责,你不觉得很搞笑吗?”

“我既然是责任认,决策权总是有的吧!我知道你看我不爽,你要是觉得我不行,就到书记那里去告我好了!”

“你这是什么话,我一向是对事不对人!……”

眼看一场早会演变成了两人吵架,而且有越吵越凶的架势,一开始还在看热闹的人民开始解劝,谷立果甩手而出,周王合也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我来到谷立果的办公室门前,听到屋里有说话的声音,一名声音好听的女子在劝解谷立果,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女子出来了,我偷眼一看,女子看上去三十多岁左右,身材极好,娇好的面容下隐现鱼尾纹,却更添成熟魅力。不过要说她最勾人之处还是那一双桃花眼,妖媚,灵动,看一眼,就能够将人的心弦勾起来。

女子看到我微微一楞,她以为我是来找谷立果谈事情的,很礼貌地做了个请的姿势,便下楼去了。

女子出去之后,门没有关,谷立果正在办公桌前整理资料呢,顺手捧起水杯喝了一口,扶了扶眼镜,接着看文件了,谷立果的履历在正府官网上就可以查到,他的起点有点高,一出校园,就成了省里某国立企业的负责人,两年之后调到了正府部门任某区的副职,随后转正,不过接下来士途就慢了下来,一步一个坑,直到两年前,才调到土地资源管理局。

谷立果搓了搓手,似乎觉得有些冷,便打开了空调。这时候,我一回头,发现身后站着一名男子,他以为我在排队呢,看了半晌发才现我在才呆,于是越过我,往局长办公室而去了。

见有人来找,谷立果也还算是客气,为来人倒了一杯水,便双手交叉,坐在椅子里安静地听着来人说话,偶尔插上一嘴,给人整体的感觉就是温文尔雅,业务能力很强的感觉,与早会上与人争吵判若两人。

我看了一会儿,便下楼去了,因为我一直觉得如果想要了解一个人,与之正面接触看到的永远是他的面具,从侧面了解才是最有效的!

我来到了周王合的办公室,周王合正在办公室前写着什么,笔下沙沙做响,似乎都带着怒气,我敲了敲门,周王合抬起头来,看向我道:“这位先生,你找我?”

我点点头,进门之后将门关上了,周王合一脸疑问地看着我,按道理来说,办公时间,办公室的门是不能关的,他微微皱眉,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我双手撑着办公桌道:“周副局,你刚刚和谷局长在早会上吵架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在周王合迷惑的眼神中我接着说道:“我就跟你直说了哈,我是纪委的,现在正在调查谷立果局长贪腐的问题,你们是同事,工作上有许多交集之处,如果你有什么谷局长贪赃妄法的线索,希望你能告如实地告诉我!”

周王合听了我的话,眼中露出狂喜的神情,一把握住我的手,激动地道:“同志,这么说来,我的举报信你们收到了吗?”

我附合着说道:“收到了,收到了!”

看来这个周王合确实是被谷立果给整惨了,那表情,就像是被地主恶霸欺负了半辈子的农奴打身翻了,又像是怒海之中遇到了救星,他的声音都有些颤抖:“同志,这位同志,哦,你姓陈啊,陈同志,麻烦你等我一分钟啊,我收拾收拾,咱们去别外聊!”

茶餐厅里。

我喝了一口热牛奶,看着周王合道:“现在可以说了吧!”

周王合便细数谷立果的问题,比方说谷立果处事不公啦,触手伸得太长,自己屁事不懂,就爱瞎管乱管啦,说他贪公家便宜,公车私用,每个月都找朋友拿来一地堆发票报销啦啊,都是些小事,而且没有明证。

不过这也正常,两人已经闹到了那个地步,如果有明证的话,周王合早就举报到纪委那里,将谷立果给拿下了!何必还受他的鸟气呢!他写到纪委的举报信,估计也是如此,才没有下文!

周王合说得最多的还是夏香雨,就是那位从谷立果办公室走出来的女子,夏香雨是谷立果的妻子,周王合说谷立果之所以天天给他小鞋穿,就是想逼走他,然后将夏香雨给提起来。

位置就那么多,有人走,才有得提,没人走,就提不起来,周王合也不是不愿意走,谁愿意天天与人置气啊,但是如果请调,就只能往下走,他肯定不愿意啊,所以才会冲谷立果吼“你有种将我弄走!”

这期间我旁敲侧击地问了许多有关于谷立果的问题,比方说他的性格偏好,家庭情况,周王合都不大乐意说,他觉得这些都是细枝末节,现阶段就是赶紧将谷立果控制起来,以防止他有所觉察,毁灭证据,再往深里一说,颇有些鸡同鸭讲的意思,眼看聊不下去,我站起身来道:“周副局,你反应的问题我已经知道了,我会如实向上头说的,你先回去,安心等待消息就好了!”

周王合有些意犹未尽,但是看我有了离开的意思,也只好站了起来,抢在我前面去付帐。

周王合走后,我坐在马路边的长椅里发呆,我还以为能从周王合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来呢,结果倒好,半点有用的线索也没有。不过也不是毫无线索啦,至少将他们办公室战争的原因扒了个底掉嘛!

正文卷 第746章:艺术学校

我见时间还早,又摸去了谷立果在江门小区的别墅。

在别墅里一番查找,除了验证了夏香雨与谷立果确系夫妻之外,我还了解到了一件事,夏香雨与谷立果没有孩子,因为房间里几乎没有除他们之外任何人的痕迹。

墙上挂着他们的结婚照,抽屉里放着一摞摞的职称和荣誉证书。

高档的厨房套件,真皮沙发和72寸的挂墙电视,屋内所有的摆设都表明,这是一个中产之家!

不仅是谷立果其中,还有他家里的摆设,丝毫也看不出来,他是从穷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孩子,也许从一走出山沟,他就在摒弃过往的一切吧!这几十年来一直如此,才收到了这样的效果!

估计也因为如此,五谷村的乡亲们来找他帮忙,他才会十分不爽,以至于不让乡亲们进自己家门!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我脚步声近,一个低低的声音道:“我守着前门,你看着后门,警察马上就到了!”我听后一惊,心说我擦,江门小区的保安可以啊,我这么小心翼翼,都被他们发现了?

一抬头看到玄关上头的黑点,我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谷立果在家里装了摄像头的,现在的摄像头都有示警功能,屋里进人了,就会提醒主人。

估计我进门的时候谷立果正在接待客人,不方便看手机,等到客人一走,翻开手机一看,见家里有陌生人闯入,就通知了小区保安来截人,同时还报了警!

看着那个闪着幽光的小黑点,我心想,谁能想到入室盗窃这个行业,最终亡于那些写代码的宅男呢?

我拍了拍脑袋,心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想感慨这个啊,还是想想怎么溜走吧!前后都有保安看着,硬闯肯定行不通,那些保安虽然不济,但是他们手里的橡胶棍,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寻思了一阵,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谷立果家的别墅开有天窗,我爬出天窗,又沿着琉璃瓦爬到了旁边楼房的走廊里,悠然下楼,与送外卖的小哥一起出了小区。

我才出小区,就有警车过来了,警车后面跟着的黑色奔驰车里坐着谷立果和夏香雨,一群人在谷立果的家里呆了少许,先是保安们出来,估计是问完话了,接着警察也出来了,无功而返,他们颇有些不爽。

谷立果与夏香雨没有出来。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时间是十六点五十,估计他们觉得反正已经快下班了,就不去局里了。我这么想的时候,谷立果出来了,开着奔驰出了小区,不过他并不是去局里,而是往郊外开去。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远远地跟在谷立果的后面。谷立果的车在一所艺术学校的大楼前停了下来,谷立果倚着车身,看着前面一排排的高楼一边拨电话,不一会儿,电话拨通了,谷立果对着电话说了几句什么,不一会儿,就有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女子从学校里走了出来,冲谷立果打了一声招呼,坐上了副驾。

谷立果也笑了,开车离去。

与谷立果一道守在豪车前的,还有几名中年男子,艺术学校一向是成功人士包养小三的胜地,见女孩被谷立果接上车,其余几位车主都心照不宣地笑了!

我心说不会吧,这个谷立果的心也太大了吧,家里刚刚失窃,缓过神来就立即外出找小三去了

看着学校门前“真鑫艺术学校”几个大字,我犹豫了一下,拨通了周王合的电话,电话一通,周王合就急切地问道:“陈老弟,怎么样,你们领导同意抓谷立果了吗?”

咳,这家伙想谷立果下台估计想疯了。

我理了理思绪问道:“周副局,谷局长在个人作风有没有什么问题啊?”

“有,肯定有,绝对有!”周王合十分肯定!

“我一直跟着谷局长,刚刚见他在真鑫艺术学校接走了一名年轻女子,这是她包养的小三吗?”我问。

电话那头却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周王合说道:“虽然谷立果生活作风有问题,但是真鑫艺术学校的女孩不是他的小三,而是她的女儿!”

“女儿?他不是……”我听到这里楞住了,从我闯入谷立果的家看来,他们家除了谷立果和夏香雨,没有外人生活的痕迹,怎么就多出来了一个女儿呢?

难道他的女儿天生独立,早早地在外租住了?不对,即使是在外面租房子住,也不可能不在家里留下任何的生活痕迹,除非她从来就没有回过家!

周王合说道:“谷立果与夏香雨没有女儿,但是与前妻张仙月有一个女儿,名叫谷美美,谷立果与张仙月离婚之后,谷美美跟她妈过,但是谷立果也常去看她,据说谷美美读书成绩一蹋糊涂,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就送去了艺术学校,我看啊,他觉得自家女儿自力更生是没有戏了,就想着让她将风骚气质给练出来,将来好傍个富翁去做花瓶!……”

听到张仙月三个字,我脑袋嗡地一下,周王合后面的话我都没有听进去,张仙月是谷立果的前妻?那死在灌水之中的张仙月又是谁?莫非只是同名同姓?那也太凑巧了吗?

周王合说了一大通见我没有回应,叫道:“小陈同志,小陈同志……”

周王合一连叫了四五声,我才回过神来,周王合问我怎么了,我应付说没事,只是发现了一点情况,被分神了,匆匆地向周王合告别,我对出租车司机道:“跟上去!”

谷立果领着谷美美来到了一家高档西餐厅吃饭,两人相谈甚欢,似乎相处的颇为融洽,不一会儿,服务员端来两盘黑椒牛排,父女两人举起红酒,碰了碰杯,便各自切牛排吃。

我在西餐厅对面的快餐店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一边关注着谷立果父女的动态,一边招呼店老板道:“一份黄焖鸡米饭,谢谢!”想了想又说道:“再来杯冰水吧!”我觉得我的心情太激动了,需要冰水镇一镇才行!

正文卷 第747章:怨债有主

我实在是太激动了!

我来省会找谷立果,只是凭着心中的直觉,到了之后才发现,事情可能不似我想像的那么简单,从江门小区到土地资源局,我感觉我对谷立果的了解就像是盲人摸象,并不那么容易。忙活了整整大半天,也只摸完整只后腿,并未窥见其全貌。

而且接下来的情况也并不顺利,我想以周王合为点,突破谷立果这个面的计划明显失败了,不知道是谷立果凡事做得太完美还是周王合太过粗心,相处三年,周王合竟然没有谷立果的半点把柄,所谓的线索,要不就是细枝末节,要不就是捕风捉影,他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说得爽了,但却卵用没有。

关键是我还不能往深里打探,因为一往深里打探就偏离主题了,会引起周王合的怀疑,因此,我就准备放弃周王合这个点,别想办法了,偷偷潜入了谷立果的家,可惜一无所获。

我正寻思着接下来要怎么做的时候,谷立果突然给我送来一条重要的线索,他离过婚,有个女儿就谷美美,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的前妻叫做张仙月!

当我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我就知道,就算我是个瞎子,我也已经摸到了象的全貌,我知道眼前的像不是柱子,也不是一堵墙,不是萝卜,也不是草绳,象就是象!

我伸手取水杯的时候,才发现杯中冰水已经喝完了,我擦勒,冰水已经喝完了?但是为什么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呢?我又叫了一杯冰水,灌了一大口,吃起黄焖鸡米饭来。

就在这时候,我面前的玻璃门上突然出现了一张被压平的人脸,那脸呈现酱紫之色,大鼻头,鼓眼睛,双唇很厚,就像是挂在脸上的两根火腿肠一样。

“小陈师傅,小陈师傅!”那张脸冲我喊道。

我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是胡文战,他头发,衣服鞋子都是湿淋淋的,就像是刚从水里涝出来的一样,我吓了一大跳,心说完了完了,张仙月没有听到我的话,她将胡文战淹死了,胡文战也变成了水鬼,找我来了!

我拉开玻璃门,指着胡文战问道:“胡村长,你这是……”

胡村长抹了一把脸上的水道:“小陈师傅,我来找你来了!”

“怨有头,债有主啊!我又没有害你,你来找我干嘛吗?”我有些不满地问道。

“小陈师傅,我怎么就不能来找你啊?”胡村长苦着一张老脸说道:“你都不知道,为了到省里来,我一路转车,都差点将自己转丢了!好容易才找到你!”

看胡文战大喘气的样子,不像是死人,我还是忍不住问道:“胡村长,你现在是活人还是死人啊?”

“我……”胡文战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看着我说道:“我,我当然是活人了!”

我接着问道:“那你怎么一身的水啊?”

胡文战有些难堪地说道:“刚才有一辆撒水车从我的面前经过,我也不认识,就被它撒了一身的水……”

哦,原来是这样啊,吓我一跳!我将胡文战拉进店里道:“你先去卫生间呆着吧,我给你买两件衣服来!”走出店门,在一家服装店里花两百块买了件衣服,往回走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西餐厅,谷立果父女还在聊天呢!看那样子,一时半会儿也不会离开,我放下心来,推开卫生间的门,见胡文战缩在角落里发抖,我将衣服递了过去道:“胡村长,赶紧穿上吧!”

洒水车只是将他的外衣喷湿了,内衣仍然是干的,胡文战说声谢谢,解下外套,将我买来的衣服穿上。我还没有来得及问胡文战怎么会找到省需,就见卫生间的水龙头啾地一声,滑出一团毛绒颈的东西,那东西落在水桶里,就像是掺了化学激素一样,快速地生长,不一会儿,就长成了成人大小,长长的头发,清冷的面容!

张仙月。

张仙月从桶中站起,就像是美人出浴一样,咳咳咳,只是这浴桶,似乎是少了一些,张仙月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声如寒冰地说道:“陈烦,你以为你躲来省城我就找不到你了吗?”

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呢,就听碰地一声,我怀里的矿泉水瓶裂开了,宁夏从其中钻了出来,一把拍掉了张仙月的手,怒视着她道:“你干嘛呢,将脏手拿开!”

张仙月看向宁夏,眼中寒光大盛:“……你找……”

我赶紧上前,将张仙月和宁夏隔了开来,一迭声地说道:“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气,千万不要动气!……”好家伙,这么窄的卫生间,哪里够得上她们折腾的,要真打起来,这家小吃店非被拆了不可!

宁夏看着我的面子,勉强收回了目光,张仙月仍然是傲然而立,冷冽的目光在我,宁夏和胡文战之间扫视着,像是随时都会对我们下手。厕所不是久呆之地,我不得不长话短说:“张仙月,我知道你来省里找我是因为什么,说来说去,都是为了找到害你的凶手嘛,凶手不是胡村长,而是另有其人,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

“那人是谁?”张仙月冷视着我,问道。

我迟疑了一下道:“现在还不能肯定,我能肯定的事,与谷立果脱不了干系!”

这时候,有人敲门道:“哥们,能不能快点啊,卫生间是方便之所,你怎么还在里面聊起天来了呢,兄弟我很急啊,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在拉门口了啊!”

我的目光从宁夏的身上移动到了张仙月的身上,端起漱口的杯子道:“这里是省城,人来人往的,恐怕得委屈你们一下了!”我向宁夏递了一个眼色,示意她做个示范。

宁夏嘟着嘴有些不乐意,但还是缩小身形钻进水杯里,张仙月冷哼一声,也要往水杯里钻,被我制止了,无论如何,我可不能让这两只水鬼呆在一块儿,她们就像是两个火药桶,呆在一块儿肯定得炸了啊!

正文卷 第748章:能带我去看看他吗?

我又找了一只水杯,将张仙月往里一搁,让胡文战捧着,一前一后地出了卫生间。

门口的年轻人双腿紧紧地夹在一起,见我和胡文战一人捧着一只水杯,水杯里还飘着些絮状物,一脸好奇地问道:“哥们,这是什么茶,非得到卫生间里喝吗?”

我重重一拍他的肩膀,他的脸顿时扭曲起来,腿都快交叉了,一脸痛苦地道:“别拍,别拍!就要出来了!”

这就对了嘛,憋屎的时候就好好憋,还学人家调侃,信不信我再拍一下,让你拉在裤子里啊!我嘿嘿一笑,关切地道:“好好拉!”

从卫生间里出来,我下意识地看向马路对面,已经不见了谷立果和谷美美,出门一看,他们的奔驰车也不见了,我原本还想看住他们,这下倒好,上了次卫生间,人就不见了。

不见就不见吧,跑得了和尚,还能跑得了庙吗?人都走了,我也不急了,为胡文战叫了一份快餐,接着吃剩下的黄焖鸡米饭。

宁夏还好,张仙月来省城,就是来兴师问罪的,她困在拳头大的水杯里,而我和胡文战欢乐地吃着饭,她很不爽,虽然极力忍住,还是身上的毛发仍然不受控制地激起水花,溅在桌面之上。

见此情形,我招呼胡文战快点吃,我还真担心张仙月一个不爽,恢复成水鬼模样,这在人满为患的省会城市将会带来多大的震撼啊!

付饭钱的时候,我顺便买了两瓶矿泉水,将宁夏和张仙月分别装入了水瓶之中。出了门,左行不远处有一个公园,公园不大,占地一亩的样子,这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地盘被广场舞大妈给占据了,凤凰传奇的歌声响彻整个公园。

我在角落处的长椅里坐下,在吃饭的时候,胡文战已经将他们来省会的经过给我说了一遍:昨天晚上,张仙月因为进到了胡文战的家,手上沾的水并不多,因此我的话才能在手机烧坏之前传到张仙月的耳朵里。

一开始张仙月并不相信,命令身后的水鬼抬起胡文战和她的老婆下灌水,已经到了灌水边上了,胡文战的老婆已经吓晕过去了,胡文战吓晕过去又醒了来,他看向张仙月,满脸乞求地道:“仙月,我真没有害过你,你要是认定我就是害你的凶手,就会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说不定他现在就躲在角落里看你的笑话呢?”

张仙月被胡文战的这句话打动了,她一向自诩聪明,怎么能够忍受别人在背地里笑话她呢?她决定暂时放过胡文战夫妻,等自己调查清楚情况再说!

张仙月让胡文战与她一起,来省城找我,于是两人连夜起身,几经周转,这才来到了省城!这一人一鬼来省城的方式各有不同,水鬼不像人,在水里她力大无穷,无往而不利,但是一旦到了岸上,就变得十分软弱,与刚出生的鸡仔也差不了多少。她自然不能像宁夏似的,钻一水瓶任胡文战提着,万一胡文战是凶手,张仙月非得再一次丧命他手不可!

因此,张仙月是从水路而来,她穿江过河,一路跟随在胡文战所剩车辆的后面来的省城。要知道,马路往往会尽量修直以节约成本,但是水路就不一样了,水路是大自然经历了几千上万年的风化自然形成的,毫无规则可言,也许一眼就能看得到的村庄,水路要绕上数十里!从山村的小灌村到省城,张仙月也算是旅途劳顿了!

看得出来,张仙月虽然已经不信任胡文战,却是信任我的,不然的话,也不可能钻入我的水杯之中,她钻入水杯之中,等于是将一条命都交到了我的手上呢!

我看着一团毛发之下,张仙月的小眼睛道:“据我调查,害你的凶手很有可能是谷立果,即使不是他,也与他脱不了干系!试想一下,如果谷立果知道你暗恋他,也知道你会去灌水下游抓蟹,于是提前告诉你,他的银铃铛掉了,却将银铃铛放在你必经之道的深水区,他知道,如果你见到银铃铛,无论如何也会捡起还给他的,而灌河水清,根本分不出深浅,只要你去捡,就会淹死水中……”

张仙月陷入了沉思之中,很显然,她一直在努力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半晌抬起头来,看着我道:“……可是,谷立果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是……暗恋他,可是这有错吗?他为什么要置我于死地?”

我说道:“他这么做的动机我还不清楚……”

张仙月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愠怒道:“陈烦你的意思是说,一切都是你的猜测罗?”我的话让她心情激动,情绪跌宕起伏,结果我后面来一句我不知道谷立果这么做的动机,也就是说,一切都是我的猜测,张仙月很不满。

我嘿嘿一笑道:“张仙月,别急啊,我话还没有说完呢,我的话虽然都是推论,但是,我找到了一条很关键的线索去支撑我的推论!”

“什么线索?”

我看着张仙月道:“谷立果的前妻也叫张仙月!我觉得,他应该不是为了纪念你,而娶了另一个叫张仙月的女子吧!”

张仙月呆住了,如果不是他冷得出奇的目光,难免让人将她当做水下的多毛呆萌小动物呢!她虽然连眼珠子都不动一下,但是我能够想像得到,此时他的心里,正掀起狂风巨浪!

良久之后,张仙月才回过神来,此时的她反而异常的冷静,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说道:“陈烦,能带我去看看他吗?”

张仙月所说的他,自然是谷立果了!

我说好,我估计着在省城还得呆上两天,老是叫出租车也不方便,便租了一辆车,载着一个大活人,两只水鬼往江门小区而去,我估摸着谷立果也该回去了,从谷立果和谷美美在西餐厅的端正坐姿来看,他们虽然相谈甚欢,但是不会玩到一起,多半是一起吃顿饭,谷立果再塞给谷美美一笔钱,就各自散去了!

而且,谷立果行如松,坐如钟,一丝不苟,这样的人,自我控制能力极好,自然也不会有喝酒,打牌,泡吧的恶习,因此我猜测,与谷美美告别之后,他一定是回家!

正文卷 第749章:嫁接

白天几乎见不到人,但是一到晚上,江门小区里到处是人,有散步的,有坐在长椅上聊天的,有逗小孩的,有遛狗的,各玩各的,礼貌,和谐,让人多看几眼就会心生羡慕:我要是住在江门小区,有这么一群高素质的邻居,该多好啊!

我和胡文战混进小区颇费了些力气,我还好,胡文战就不行了,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像是鸟窝,皮肤因为常年风吹日晒的,与酱过的猪皮没有什么差别,双手十指粗糙的像是烂树根一样,一看就是从乡下来的老农民!特征实在太明显了,说是开锁工,通厕工,人家通通不信,最后没有办法了,只能让宁夏捂住了保安的眼睛,我们才得在混进去。

直到宁夏离开之后,保安才从鬼遮眼的姿态中回过神来,一抬眼看着满地的水渍,再看看手里的水杯,满面的疑惑,十多秒后才回过神来,找来拖把拖地。

慢慢地往前走,胡文战看着两旁精致的盆景和灯饰,嘴巴都快要合不拢了:“我滴个娘啊,这也太美,太豪华了吧!与他们一比,我感觉我像是住了一辈子猪圈一样!”

别说胡文战,连张仙月也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不知道此次见过世面之后,她会不会不甘心做灌水之鬼而来到省城做水鬼!咳咳咳,省城的水,肯定不如灌水之不干净啊!

就在这时候,胡文战站住了,指着不远处的人影道:“小陈师傅你看,那是谷立果吗?”

我抬眼望去,一名一米七八左右的男子牵着一名女子的手沿着青石铺成的小道,慢慢地往前走着,只留给我们一道背影,虽然只给我们留了一道背影,但是我依然能够认出来,那男子是谷立果,女子是夏香雨,别人都说人到中年,都会身体发福,体型变样,成为油腻男女,但是看谷立果和夏香雨,一个身姿挺拔,一个婀娜多姿,简直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样!

这还只是背影,如果回过头来,你还能看到谷立果那自信的表情,像是没有经过岁月摧残的一张脸孔,你能看到夏香雨那一头棕色卷下,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

如果将他们与胡文战放在一处,说胡文战是谷立果的父亲,估计都有人信!

我偷眼看张仙月,张仙月正在发呆,目光怔怔地看着一身休闲装的谷立果和夏香雨渐渐远去,一直到他们消失,这才喃喃地道:“……一人在山水之间,两人在月下花前,这就是我曾魂牵梦萦的生活啊,这就是我魂牵梦萦的生活啊……”张仙月反复地重复着后一句话,每重复一遍,语气便重一分,到最后,几乎是咬牙切齿,目视着谷立果消失的方向,目光中有冷焰跳动!

我找关明月帮忙,很快弄到了谷立果的前妻——张仙月的资料!张仙月,北大毕业生,毕业之后在沙城大学做教授助理,三年之后转为教授,因为鲜少人选她的课,她便慢慢地转为了政务,没想到做教授的时候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而转为政务之后,却一路高歌猛进,在三十八岁那年,就做上了沙城大学的校长!

而曾经那些看不起她,觉得她学术水平太差的人,都成了她的下属,其中还有几人被迫辞职!

张仙月大学一毕业,就和谷立果结婚了,两人的婚姻持续了十年,谷美美是他们唯一的爱情结晶,十年后他们离婚,谷立果娶了夏香雨,张仙月仍旧单身……

我将关明月发给我的资料在张仙月的眼前晃了晃道:“走吧,咱们去沙城大学,看看与你同名的张仙月去!”我后面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呢,这位沙城大学校长,不但与张仙月同名,而且考上的也是同一所大学——北京大学呢,虽说无巧不成书,但是这也太巧了!

我们找到这位张仙月校长时,她正在给学生做讲话,好像是一小撮学生要组个什么协会,请张仙月校长致辞,张仙月校长显然常常参加这样的活动,她说话声音宏亮,不紧不慢,派头十足!说的话,句句听来都是大道理,但是组合在一起时,你就会发觉,她好像什么都没有讲!

当她的目光从演讲稿上移开,抬起头来时,我和胡文战都惊呆了,讲桌上讲话的张仙月校长,不仅名字与张仙月一样,连长相也一模一样,除了因为岁月渐长,她的颌下有了双下巴,身体也发福了。

我看了一眼水瓶里的张仙月,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张仙月当年没能死,活到了现在,就是这个样子!

“张仙月!”胡文战失声惊呼。随即又看向了我,那表情像是在说,小陈师傅,你说有没有可能张仙月有一个分身,她的一个分身淹死了,另一个分身还海着,于是,她上大学,嫁给谷立果,历尽沧桑之后慢慢变老?

张仙月也惊呆了,看着台上的已到中年的自己,眼珠子一动不动,仿佛再多看一分钟,讲桌上的张仙月,就会现出原形来一样!

同名,同姓,长相相同,连喜好也相同(一个暗恋谷立果,一个嫁给了谷立果),却是一死一生!这件事情怎么看怎么诡异,莫非真像志怪小说里说的,有妖怪变化成人的模样,顶了人的身份活着?

这怎么可能呢?

就在这时候,我的脑海中灵光一闪,我一拍大腿道:“我知道了!胡村长你不是跟我说过吗?张仙月还有一个同胞妹妹,张仙月跟了母亲,张仙月的妹妹跟了父亲,台上这个张仙月,会不会是张仙月的妹妹,张仙月死后,张仙月的妹妹就顶了她的名字学籍去上学,他们长得一模一样,根本没有人能认出来!”

“这……”胡文战皱眉说道:“这,这似乎也有可能啊!”

张仙月声音低沉得就像是从地下传出来的:“这就能够解释得通了,我喜欢谷立果,谷立果喜欢的却是我的妹妹,也许我的妹妹没有考上大学,谷立果就害死了我,将我的一切都嫁接到了我妹妹身上!”

正文卷 第750章:这是绑架

冬天的晚上,到了九点,天就冷得有些让人受不了了。

谷立果和夏香雨在小区里转了一圈,便回到了家,夏香雨打开了电话,一边调台一边说道:“也不知道怎么地,感觉今天好累啊!”

谷立果给夏香雨倒了一杯热水道:“那就早点睡,喝了这杯水,就去洗澡吧!”

夏香雨在谷立果的脸上亲吻了一口,笑道:“亲爱的,你又不是不了解我,我每天都是看了节目再洗澡的,去吧!你先去洗吧!”夏香雨的眼波流转:“要洗得香香的哦!”

谷立果听到这话,就感觉精神一振,啪地敬了一个礼道:“是,老婆大人!”

谷立果一边往浴池里放水,顺便将才长出来的胡子一起刮了,他刮好胡子之后,水也放好了,他跨入浴池,躺了下来。水的温度刚刚好,水浸润着肌肤,让他感觉十分舒服,都忍不住哼出声来了!

他准备躺个五分钟,让身体好好放松一下。

什么?你担心浴盆里的水会冷掉?不存在的,这是智能浴盆,浴盆感应到水温低于某个阙值,就会往里加热水!别说是躺五分钟,就是躺上一天,水也不会冷。

客厅的电视里传来人说话的声音,那是夏香雨最喜欢的主持人在讲话,那位主持风趣幽默而又充满智慧,这些优点都可以弥补他长相上的不足了。

这就是谷立果向往的生活,没有生活的压力,没有儿女的羁绊,一切是那么的温馨,一切是那么的和谐,天堂也不过如此了吧!……

就在这时候,他感觉浴盆里多出一样东西,他寻思着可能是搭在一边的毛巾掉下来了,便伸手去摸,这一摸,便摸到了一把浓密的头发,谷立果猛地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张苍白的脸孔。

“谷立果,好久不见啊!”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血色的嘴唇上下翕动着。

人总得有一个欲,望,或者是爱美,或者是希望高官得做,骏马得骑,哦不,都到了这个年代了,应该是宝马得骑才对!或者有花不完的钱,或者有吃不完的美食。

“张仙月”就很爱美食,天上飞的,地里游的,草科里蹦的,北方的东西北菜,蒙古菜,鲁菜,苏菜,上海菜,再往南四川菜湖南菜贵州菜广东菜,就没有她没有吃过的!

她甚至还为此画了一张吃货地图,成为了沙城吃货界的名人,她一直觉得,如果她也有机会拍个美食节目,水平比起陈晓卿的《舌尖上的中国》不会差。

有时候因为听说某地有美食,她不惜驱车数十公里,去一品究竟!

年轻时吃吃喝喝都没有什么,好像身体里有神灵护佑,但是过了三十岁之后,那神灵仿佛已经离去了一般,一吃就胖,“张仙月”知道,谷立果之所以离婚,与自己身材变样有很大的关系!

他看不惯自己吃肉,吃动物内脏,他说这些东西吃多了,口有浊气,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嘴里腐烂了一样,有一种怪味道一样,而他却吃得极为清淡,早上一碗稀饭,中午一份炒时蔬,晚上可能会吃点肉,二指大的鸡肉不会超过三块,谷立果过着斋戒式的生活,便要求“张仙月”也过上这种生活,这是两人矛盾的起源!

“离了也好!自由自在”“张仙月”喃喃地说着,捧起刚刚从外卖小哥手机接过的猪蹄粉,这碗猪蹄粉,在他的吃货地图之中排名第二,猪蹄酱得好,肉软味足,粉不粗不细,又有嚼劲,她夹起猪蹄,咬了一口,细细地咀嚼着。话虽这么说,猪蹄粉的味道也不错,但是心里的空虚,有时候不是碗猪蹄粉能够填满的。

她为了驱赶这空虚,大口大吃地吃起宵夜来,吃完了还用舌头将嘴角的汤水舔回嘴里,这才满足地一声叹息,她站起身时,才发现衣袖上也溅了些许汤水,她走向厨房,将水龙头打了开来,用帕子沾了水洗衣袖,洗着洗着,她感觉厨房里的灯闪了闪,随后,身旁好像多出一个人来,那人长发披肩膀,从头上到脚下,无一处不是湿淋淋的。

她抓住“张仙月”的手道:“好妹妹,你叫张仙月,那我该叫什么啊!”

靠河的一处废旧厂房之中,谷立果,“张仙月”被绑了一根废旧的水管上,水管中不时有红色的锈水滴下,我,张仙月,宁夏,胡文战就站在他们的对面。

恍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时,“张仙月”惊叫起来:“你们是谁,你们为什么要将我们绑来这里?”

谷立果也是惊疑不定,但是他比“张仙月”要镇定得多,目光从我们的身上扫过,指着我道:“你就是今天下午闯进我家去的小偷!”目光落在胡文战身上,犹疑不定地道:“你,我记得你,你是小灌村的,你好像叫胡文战,对不对?你们这是干嘛,绑架吗?”

我指着站在最边的张仙月道:“谷立果,记性不错啊,认识我,也认识小灌村的胡村长,那你也一定认识她了!”

张仙月垂着头,长发撒开,遮住了整张脸孔,见谷立果望向自己,张仙月撩开头发,惨然一笑:“立果哥哥,还记得我吗?我是仙月啊,张仙月!”

谷立果陡然间看到张仙月,一时脸色煞白,将张仙月的脸色都比了下去,他一脸不能置信地说道:“不可能,不可能,你已经死了,二十多年前就死了……”

“是啊,我死了!我在水下浸泡了二十多年呢,水下很冷,真的很冷的!”张仙月的目光停留在了谷立果的脸上:“立果哥哥,你知道的,我一直很喜欢你,你长得好看,读书也厉害,还会唱戏,在整个镇子,就找不出第二个这么优秀的男孩来,你知道吗,你唱过的戏我都学会了,我拿小本子记了下来,到家就一句一句地唱啊,要我唱给你听吗?《四郎探母》‘杨延辉坐宫院自思自叹,想起了当年事好不惨然。曾记得沙滩会一场血战,只杀得血成河尸骨堆山;只杀得杨家将东逃西散……’”

正文卷 第751章:我只是不甘心!

张仙月像是喃喃自语一样道:“立果哥哥你听啊,我还会唱《苏三起解》呢‘苏三离了洪洞县,将身来在大街前。未曾开言我心内惨,过往的君子听我言。哪一位去往南京转,与我那三郎把信传。言说苏三把命断,来生变犬马我当报还。’怎么样?肯定没有你唱得好,但是我听说你也好久不唱了呢……”空旷的废旧工厂,陡然而起的声音听来十分诡异!

“我只是在心里喜欢你,我觉得我要好好读书,将来有个好出身,才配得上你,我没有打扰过你,我也没有纠缠你,我没有什么过错是?你为什么要害我?”

张仙月一开始轻声细语有如絮语,到后来,越说越大声,越说越大声,最后的一句问话,就像是惊雷一样,从废旧工厂的上空滚过。

“我我我……”谷立果似乎想要开口否认,但是看到张仙月的目光之后,他无论如何也开不了口了,他已经接受了张仙月找上门来的事实,也知道今天不是自己随便的几句反驳就能过得了关的,沉默了好久,这才开口说道:“好吧,事到今天,我如实说吧,没错,是我害的你,我知道你要到灌水下游去抓蟹报答乡亲们的恩义,也知道你暗恋我,所以,我提前传话说我的银铃铛丢了,而事实上,我将银铃铛沉入了深水区,我还将水下的石头撬松了,这样你踩上去,就会滑倒……”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张仙月的眼中跳动着冷焰。

“没有办法啊,你不死,我就上不了大学,也不可能有现在的生活!”谷立果叹息一声道:“你知道吗?我妈很蠢的,下乡之后嫁谁不好,嫁给了我爸爸,我爸爸是地主家的儿子,是黑五类你知道吗?嫁给地主家的儿子也没什么,知青回城的时候将我带回城也就是了,但是我妈为了与我爸在一起,放弃了回城的名额,于是,我就完蛋了,再优秀,学习成绩再好也没有用,读了高中,村里不让读书了,说不能让地主阶级的后代重新冒头,我上完高中,不能再读书,也不能当兵,等待我的,就是下地干活挣工分,做一辈子农民,你说我能甘心吗?”

“就在这时候,李红找上了我!”谷立果说到这里看了“张仙月”一眼道:“我想你也知道了,她是你的妹妹,当初你妈和你爸分开的时候,让你们两姐妹选,你选了你妈,你妹妹李红选了你爸,她和你长得一模一样,衣着时尚,不像你一样满身的补丁,但是她的学习成绩很差,没有考上大学,面临着去食品厂当女工的危机,她不甘心,找到了我,说只要我有办法将你害死,将学藉证和录取书拿到手,她就有办法让我上大学,我犹豫了很久,还是答应了!”

谷立果看着张仙月,热切地道:“你知道的,我不想当农民,我的身板,我的灵魂都告诉我,我不能当农民,我必须要走出去,不论付出何总代价都要走出五谷村!”

也因为这一层关系,在上大学的时候谷立果和李红走得很近,可能觉得反正已经是栓在一条凳子上的蚂蚱,可能是谷立果对李红在经济上照顾自己很是感恩!大学一毕业,他们就结婚了,次年就有了谷美美。

而当真正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在发现彼此的世界格格不入,谷立果虽然生在农村,打小在家庭环境的熏陶之下,他养成了贵族般的行为习性,比方说对于衣着打扮,个人家庭卫生,他有着病态般的追求,反观李红,却对此不甚在意,不仅如此,李红还特别好吃,口味多重都得尝尝鲜,比方说李红有一次当着谷立果的面吃了一只炸蝗虫,谷立果差点吐了,为此再也不肯与她亲吻,就这样,时间一长,一个觉得另一个俗不可耐,一个觉得另一个吹毛求疵,最终离婚!

“我知道我对不住你,但是没有办法,我必须得为我的未来拼一把!……求你原谅我吧,我只是想为自己的未来拼一把!我只是不甘心……”

谷立果的这一把拼得十分成功,从一个农村小伙子,一路高哥猛进,坐在了土地资源局局长的位置上,二婚娶了一位少自己十三岁的美,熟,女,做为国家干部,他的社会地位很高,受人尊敬,做为国家干部,他的工资也很不菲,即使是放在繁华如斯的省会城市,也算是中产阶级!

而如果他没有狠下心来对张仙月下手,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可能他现在和胡文战一样,做一辈子农民,生一群孩子,然后守在老房子里看着自己慢慢老去,看着儿女远走高飞,看着生活将自己搓圆了又抡扁了,而自己对此无能为力……

静,死一般的静。

废旧工厂里只有从张仙月身上滴落的水滴,落在潮湿地面上发出的闷响,张仙月看了谷立果一眼,什么都没有说,便转向了“张仙月”道:“李红,我的好妹妹,你来说,我与你打小分别,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骨肉亲情放在一边不说,我与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李红此时已经从惊惧之中回过神来,她看着张仙月,无端地怒火中烧,正是因为怒火中烧,她的胆子也变大了,怒哼一声道:“张仙月,谁让你那么优秀啊?咱们是双胞胎,你却将所有优秀的基因都据为已有,你读书那么厉害,我却每学期都排在最后几名,你是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我却每次考试后都要挨爸妈的皮鞭!你知道吗?爸爸甚至说,她给我的条件是你的十倍,我还这么不争气,早知道应该将姐姐你要在身边,我学习成绩那么差,在乡下种田最好不过了!高中毕业了,我根本没有学校要,连复读都没有学校收,老爸对我失望之极,说就我这个水平,他出面为我走关系他都觉得丢脸,说要将我安排到沙城食品厂,在厂里做上两年,找个打工仔的结婚算了!”

正文卷 第752章:不要被我抓住!

“……他还说要将你接到城里来,要弥补这些年欠你的父爱,他说只有只有你是李家的希望,只要你将姓改过来,他会尽一切力量去关爱你,栽培你……”

“从那时候我就知道,只要有你在,我就会被爸爸抛弃,我就只能做厂妹了,我不会做厂妹,我会将我应得的都拿回来!咱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如果你死了,我可以替代你活着,继承你的一切!因此,我找到了谷立果,跟他说只要他能帮我弄死你,我就可以给他一条康庄大道,让他从山沟沟里跳出来,鲤鱼跃龙门!谷立果答应了!……”

“……你死了,我的世界一下子便阳光明媚起来,借用你的身份活在世界上比以李红的身份活着容易多了,读书,毕业,做教授助理,教授,校长!他们说我学习绩差,人又笨,但是事实上,工作这么多年来,我的进步比所有人都快,我现在是校长,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教授们还只能挥着粉笔在课堂上讲课!……”

“是你妨的我,只有你死了,我才从你的阴影里走出来,成为成功者,你已经死了,你不是张仙月,我才是张仙月!”

后来张仙月才告诉我,事实上,张仙月的母亲死后,她的父亲就不止一次来找过她,希望她能够随同自己回城,城里条件好,有助于她的上学生活。但是张仙月一直没有答应,因为她觉得她是与妈妈站在一边的,无论如何都要守住妈妈的遗志,妈妈在小灌村坚持了一辈子,她不能背叛妈妈!

张仙月听完妹妹李红的话,身形有些踉跄,她抬头看关废旧工厂的顶棚,哈哈大笑起来,也因为她的大笑,身上溅起的水蛛纷纷扬扬“可笑,可笑啊!我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这么简单的问题我竟然想了二十多年也没有想明白,真是可笑!”

我都想要去安慰张仙月,告诉她她之所以没有想到这一节,与智商无关,与她心中的定系思维有关,在张仙月的心中,她虽然暗恋着谷立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谷立果与她的交集极少,就像是你在路上遇到一个人,马上又交错而过的,你们没有利益关系也没有任何的牵扯,你不相信他会手起刀落,要了你的性命!

但是事实上,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你不愿意这么想,只是没有找到其中的因果而已!只要找到了因果,一切就水落石出了,就拿谷立果来说,因为他的父亲和爷爷是地主头子和地主崽子,即使他的成绩再好,公社里不能他开证明,他就上不了大学,他一心想要鲤鱼跳龙门,甚至可以为此不惜背叛自己的灵魂,而这时候,李红出现了!

张仙月也没有想到李红会害自己,他们分别时还是没有记忆的孩子,此后就从来没有见过面,虽然知道彼此的存在,但是两姐妹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一样,各走各的路!

张仙月从来没有想过要认自己的父亲,也从来没有想过与李红有交集!更没有想到,李红与她的交集竟然是蓄着阴毒心肠,来害他的性命,夺去她的人生!

正是因为这两个没有想到,张仙月苦苦寻找了二十多年,也没有找到谋害自己的凶手,还差点将胡文战当做凶手拖入灌水!

张仙月指着李红,又指向谷立果,恶狠狠地道:“好啊,你们一个个为了自己的前途,就可以视我性命如草芥,你们脚踩我的尸体爬向高峰!好在天道昭昭,让我知道了真相!……”

看到张仙月扭曲的面孔,李红这才从亢奋之中回过神来,意识到眼前的张仙月不是活人,顿时没有了刚才大声驳斥的豪情,她双手紧紧地抱着自己,畏惧地看着张仙月,试探着问道:“……我知道,我做错了,可是我们毕竟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求求姐姐你高抬贵手,放过我吧,我向你保证,余生不负“张仙月”这个名字,让沙城人人都知道“张仙月”……”

“现在想起骨肉亲情来了啊!你在害我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起呢!你害了我的性格,让我在冰冷的灌水之中躺了二十多年,你觉得你一句高抬贵手,我就会放过你吗?……”

张仙月转过脸去,不再看瑟瑟发抖的李红,看向谷立果,声音忧伤地道:“……谷立果,我一直觉得你是个聪明优雅而又顶天立地的男子,于贫寒中奋起,就像是初春的惊雷一样耀眼,所以我喜欢你,我还为你写了一本日记,上面都是我对你的憶想和情丝,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当初的我,真是瞎了眼!”张仙月说到这里,看了胡文战一眼,接着道:“……才知道为什么别人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谷立果低下了头,可能他也觉得羞愧了吧,他声音很低地忏悔道:“……仙月,我知道我错了,我只是想离开农村,我只是想让自己过得好一些,上天没有给我机会,因此,我得自己去创造机会!我只能这么做,才能够走到现在,我得来的一切很不容易,真的不容易,你不要毁掉它好吗?求求你看在过去的情份上,放过我啊!……”

“放过我啊!……”谷立果喃喃地念着,跪在了泥水之中。

看来洁癖还是可以治的嘛,比方说眼下,谷立果跪在泥水之中,可是半点也没有犹豫。

“放过你!”张仙月嘿嘿冷笑起来:“当初你们怎么没有想过要放过我啊!”张仙月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不过,我会给你们机会的!”刷刷两下,张仙月将绑着谷立果和李红的绳子割断了,伸出一根指头道:“不过只有一次机会哦,你们也知道,我是水鬼,只能存在于有水的地方,我放你们走,只要你们今后都不沾水,就等于是躲开我了,如果沾了水,就有可能被我抓住,如果被我抓住!”张仙月张开的手慢慢合拢“我就会杀死你们!”

正文卷 第753章:都挺好的

听说张仙月会给谷立果和李红一次机会,我是不大相信的!

前面说过,张仙月和宁夏的性格在某种程度来说很相似,那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若犯我,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绝对不拖泥带水!

听到最终张仙月说的条件,我才明白过来,张仙月不是要给谷立果和李红一次机会,而是觉得就这么杀死他们就太便宜他们了,她要他们在恐惧和害怕之中惶惶不可终日地死去!

没错,人是陆地上的生物,不像是鱼,没有水就活不下去,但是,人也不可能不接触水,不仅是生活中离不开水,事实上,水无处不在。上厕所要冲水,洗菜要水,洗澡洗衣服都要水,一场大雨,整个城市都是水的世界,出门有沟,过桥有河,很难想像,一个人活人世界上,不与水打交道!

张仙月告诉谷立果和李红,在接下来的人生中,他们不能沾水,因为只要一沾水,她就有可能从水里冒出来,结果了他们的性命!说是一次生的机会,其实并不是,因为人不可能不沾水!

谷立果和李红求生心切,哪里还想得了那么多,在张仙月的喝斥声下,他们就像是夺路而逃的老鼠,挤出了铁门,跑向马路。他们的运气很不错,在马路上跑了没有多久,就拦下了一辆过路的货车,回城去了。

他们回城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住进沙城最大的慈恩寺,在里面躲了半个多月,这才重回沙城,他们生活得十分小心,将家里的水管全都拆掉了,吃饭都是饭店,衣服都是干洗,甚至为了避免上厕所冲水,他们买了便盆,便盆就放在车子后备箱,走到哪里带到哪里,他们也不敢喝水,渴了也只是吃水果,每天出门前必看天气预报,只要说是阴天,都不敢出门,不仅如此,行经的地方也不能太过靠近水,因为很有可能张仙月就藏在水中,突然一越而起,就能将他们拖入水中!

这样生活了两个月,他们实在受不了了,决定主动出击,于是筹了一笔钱,请来术士对付张仙月,这就是后面的事了。

第二天下午,我和胡文战回到了小灌村,当时恨不能往我的饭菜里放老鼠药的胡文战老婆,这时候就像是看到亲人一样,对我热情得不得了:“小陈啊,你来了,那太好了,只要你在,我们一家就有救了!……”

胡文战将老婆赶去厨房做菜,自己偷偷从后院里挖出一瓶酒来,山村里有酿女儿红的习惯,所谓女儿红,就是女儿出生那天酿一缸酒,埋到女儿出嫁那一天取出来,古时候十五六年就挖出来了,民国时候十七八就挖出来了,到了现在,没有二十五年,不可能挖,有些得等上三十好几年,才能喝上女儿红呢!

对于小灌村的村民来说,只有最为尊贵的客人,才会拿女儿红来招待,胡文战拍掉泥封,起了塞子,酒香之味扑面而来,那酒就像是用红糖熬过一样,色呈淡红,往杯里倒时,就像是蜂蜜一样,十分粘稠!

在城里打着女儿红口号的酒一大把,多是用酒精勾的劣品,别说埋地下十八年,估计土都没有沾过,眼前的女儿红,才是真正的女儿红!我捧起酒杯,喝了一口,只感觉清甜甘冽,十分可口,胡文战告诉我这酒十分爽口,比果汁还好喝,但是后劲极大,如果酒量不好,一不小心就喝大了,醉上几天几夜也是有可能的!

对于本地少数民族的酒,我早就领教了,得有杯子量着喝,如果依着感觉喝的话,会喝死人的,因为口感很好,而后劲又极大。胡文战的老婆听说张仙月的事情搞定了,也很高兴,问胡文战要酒喝,胡文战给她倒了一小杯,说道:“说这么多了,再喝你就得醉了!”

胡文战老婆举着酒杯来敬我,我也赶紧站了起来回敬她,就在这时候,天边隐隐有雷声传来,不一会儿,就有冷雨敲窗,声音出越来越大了,雨声中,有脚步声响起。

胡文战的老婆往窗户上一看,一屁股跌坐在长凳上,喃喃地道:“完了,完了,张仙月,又来了!……”

听胡文战的老婆这么说,我也看向窗外,就见雨雾之中,站着一名张仙月,她本来就已经全身湿透了,这时候再被雨水一浇,全身上下都往外淌水,但是她仍然一动不动,站在门前,就像是一尊塑像一样。

也许是因为害她的凶手已经找到,她身上的戾气也没有那么重了,在看到我时候,甚至还嘴角往上勾了勾,露出了一个似有似无的笑容来。

她的双手合在一起,手里似乎还捧着什么东西,而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一个人,依稀就是元思思。砰地一声,我挂要腰间的水瓶碎裂,宁夏从中挤出,快速地跑出门去,绕过张仙月,紧紧地握住了元思思的手。

我也走出门外。

元思思看着我和宁夏,眼中都是感激:“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从她的情况来看,备课的事情将他折腾得够呛,突然得了自由,才会如此激动。

这时候,胡文战和胡文战的老婆也出来了,胡文战还好,胡文战的老婆没有弄明白张仙月再次造访是什么意思,脸上神情惊疑不定。

张仙月突然冲我们一鞠躬道:“我要谢谢你们,文战哥哥,陈烦,还有——”张仙月迟疑了一下说道:“还有宁夏,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我可能永远都弄不明白,害我的凶手是谁了!”

胡文战的老婆见张仙月是来感恩的,不是来找麻烦的,胆子顿时壮了起来,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张仙月道:“……张仙月啊,我可没少听老胡念叨你啊,说孩子们要是一个个成绩都像你那么好,他就是早死几年也值得,不过这事怎么说呢,我家大女儿两年前大学毕业,现在做了老师,老二还在读大学,理工科,出来找工作肯定没问题!”

胡文战的老婆似乎意识到话题偏了,赶紧改正道:“我的意思是说啊,都好,都挺好的!……”

正文卷 第754章:想你了!

胡文战的老婆接着说道:“……不过嘛,话说回来,这人鬼有别啊,我听说活人要是与死人呆久了,身上的阴气就会加得,阴气一重,百邪入侵,就会经常生病!仙月妹子哈,虽然你活的时候老胡一家对你不错,但是现在既然你已经——那啥了,还是少来少往的好,你说呢……”

胡文战的老婆试探着看向张仙月,见她的脸色几乎没有任何的变化,脸上就露出了怯意,估计又想起了差点被拖入灌水的事情,更加害怕了,口齿不清地说道:“咳咳咳,如果我有说的什么不对的地方,仙月妹子你也不要生气……”

张仙月说道:“嫂子,你说得很对,我是最后一次来小灌村了,以后都不会再来,这一次来小灌村,一来是遵守赌约,送来元思思,二来么!你们的恩情,我也没有什么可报答的,这里有一颗珠子,希望你们不要嫌弃,收下吧!”

张仙月的手伸开,掌心之中躺着两颗珍蛛,那珍珠与珠宝店里卖的珍珠不一样,那珠子差不多有鸡蛋那么大,表面晶莹光润,透过灯光去看,能看到青红黄绿橙蓝紫七色随着光的流动而流动!

这么大的珠子,怕是百年老蚌才能孕育得出吧!

即使是再不懂行的人,见到这两颗大珍珠,脑海里也会冒起四个字“这是宝物!”

张仙月拈起一颗珠子,放到了胡文战老婆的手里。胡文战老婆的目光就好像是粘在了珍珠之上,再也移不开了,一边翻开覆去地看着大珍珠,一边客气道:“……这怎么好意思啊,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怎么好意思收啊!不过仙月珠子你的一片心意又不能辜负,这样吧,嫂子我就忝着脸收下了啊!将来留着给你的大侄子做结婚礼物,你大侄子能够记你一世的恩义……”

张仙月又走到了我的前面,将剩下的珠子递给了我道:“陈烦,谢谢你,客气的话我就不多说了,收下这颗珠了吧,这样我的心里会好受一些!”

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接过了珍珠,张仙月送我的珠子,明显比送胡文战夫妻的珍珠要大一些,也更加的晶润通透,握在手里,感觉不到它的冷硬,反而有着轻微的柔软触感。

想必在水下岩洞的最深处,才能找到这么好的珍珠吧!

人工养殖的珍珠已经卖到了数十块一颗,野生的一般几百上千块一颗,像我捧着的珍珠,起码要卖八到十万一颗,都够我赶上十多趟尸的收入了,这一路虽然是死里逃生,但是想到张仙月送给我们的珠子,我就觉得,这一切都是值的的。

回到岑城之后,我拿着珠子到珠宝店里一问,店老板说能出十万,这种品相的珍珠十分稀小,价格也是水涨高。我没有多说话,就将珍珠出给了他。

虽然这颗珍珠看起来很美,但是我觉得它还是不像钱一样讨人喜欢。况且,我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开过张了,这次的收入正好补了此前的亏空。元思思被我再一次送往地府,这一回,不仅是宁夏,连元思思都不大信任我了,非得将我写的祭表一字一字看清楚了,确定没有错漏,这才让我开坛做法。

生怕我将她送去更为可怕的地方。

送走了元思思,宁夏也该走了,这个孤傲的水鬼,脸上难得地出现了不舍的神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吸过我血的原因,她往前走两步,回头看了我一眼,说了声后会有期,便一头扎入了岑江之中。

于是,我又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我回到义庄,见义庄的门上贴了许多纸条,走近一看,都是骂我的:“这义庄怎么回事啊,怎么天天都关门啊,喉咙喊破了也没有人应,你们是服务业,要有个服务从业人员的样子好不好?”

“我擦,我已经第五次来了,还没开门,原本还想请你赶尸,都等到尸气散了……”

“义庄的赶尸人是不是被僵尸杀了啊,如果是这样,那真是普天同庆……”

“既然大家都贴纸骂人,我也来骂一句吧!赶尸人是大傻b……”

我轻轻地将纸条揭开,闪身进屋之后,又将纸条粘上了,心说这些王八蛋贴的什么鬼啊,纸差字也差,就像是小孩逮着撕下来十多条条纸一样,做门前装饰是不可能的了,但是能够挡住那些来找我的人,而我,可以趁机好好睡上一觉。

灌水一行将我折腾得够呛,一连休息了三四天,这才算是恢复了,可能是与方圆相处的时间太久了,已经将她融入到了我的生活里,每一天早上起来,我都想开口喊方圆,结果方字还没有出口,马上省起,方圆已经不在义庄了,她在云引市开蛋糕店呢,说是开店,其实她什么都不用做,只在晚上清点帐目就可以了,她更多时间应该都在陪她的姑姑方芹吧!

会不会因为在云引县呆的时间一长,学会了打扮,将自己打扮的花明胡哨的,像是谷立果一样,褪去了农村的土气,成为一个妖娆而精致的都市丽人了吧!

我心想反正有空,我不如去看看方圆吧!想了想又放弃了这个念头,说来说去,我只是一个赶尸人,还是不要去影响方圆生活的好,方圆好容易有一个亲人,好容易拥有了自己的蛋糕店,我不能给她带去麻烦!

就在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接起道:“美莲姐,你一天风风火火的,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了啊!”

“想你了呗,我的好弟弟!”电话那头的盘美莲问我道:“烦啦,你想我吗?”

“咳咳咳咳!”对于盘美莲的话,我有些招架不住,说是暧,昧吧,事实上我们之间纯洁得很,比玉还纯洁,说是寻常打招呼吧!这话应用在男女之间,确实有点过了。

因此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只好今天天气不错啊地打着哈哈,末了问道:“美莲姐,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正文卷 第755章:借鸡下蛋

我问盘美莲:“美莲姐,你有什么事吗?”

盘美莲的声音里有着老大的不乐意:“怎么地,没有事就不能找你吗?你不是嫌我烦,听到我的声音就烦,不想与我说话了?”

对于盘式三问,我颇有些无奈,辩解道:“哪有的事情,我的意思是,你一直为了你的事业劳苦奔波,于百忙之中还瞅空给我打电话,我真是感动万分啊!”

盘美莲的嗲声嗲气地说道:“我不给你打电话,难道还指望你给我打电话啊,烦啦你好好想想,我来北京这么多年,你有主动给我打过电话吗?”

我仔细想了想,还真想不起来。虽然我想不起来,但是我觉得我肯定给她打过电话,只是一时记不起罢了,想到这里,我说道:“好了好了,美莲姐,咱们都那么熟了,就别绕弯弯道道的了,说吧,什么事?”

“明天来北京吧!”盘美莲道。

“什么事啊?来北京干嘛?”我问。

盘美莲的声音里有促狭之意:“烦啦,反正我话也告诉你了,来不来随你啊!”说着便挂断了电话,我再拨过去,盘美莲没有接,挂断再拨,却已经关机了。

我将电话扔在一边,心说盘美莲你再牛逼也只能在你员工那里牛逼,我一不求你柴,二不求你米,你让我去北京我就去啊,那我多没面子啊!不去,打死老子都不去北京吃霾。

想是这么想,我又将手机捡了起来,心说她让我去北京,不会是有什么事情吧?是生化研究院的事情有结果了,还是她自己遇到了麻烦?生化研究院的事情不好说,盘美莲肯定没啥麻烦。她知识渊博,内心强大!如果将北京比做是一座黑暗森林的话,盘美莲就是黑暗森林里的老虎豹子级别的生物,丛林王者,基本无敌!

她能有什么麻烦?

那要不就是盘大爷,盘大娘或者是小环遇到了什么麻烦!

我心说陈烦你这是怎么了啊!你怎么会觉得别人找你一定是遇到麻烦了呢?说不定是有好事与你分享呢?我拍了拍脑袋,感觉万千的思绪都搅在了一起,无法分解。

这么想着,我重新拨出电话,果然,和我预想的一样,电话已经关机了,看来她是铁了心,非得将我勾去北京不可了!

我心说盘美莲幸好你不在我的面前,不然的话,我非揍你一顿不可,说话说一半就不往下说了,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吗?留图不留种,菊花万人捅!

咳咳咳咳,好吧,这只是一个比方。

我在义庄纠结了整整一个下午,最后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心说好了好了,盘美莲,你赢了,老子这就来北京,等我来了北京,当着你员工的面,将你屁股打开花!

呃呃呃,这话好像哪里不对啊!

我又责怪盘美莲:“都怪你,成天跟我说些有的没的,搞得我的心防都放松了,男女有别,怎么能够打屁股呢,顶多打脸……打脸有点过了,还是打手好了……”

我在手机上订了高铁票,当天下午五天,就上车了,上车之后,我给盘美莲发了一条微信:“美莲姐,你赢了,我已经在路上了!”附带上了车票的照片,不一会儿,盘美莲回复我了,是一个得意的表情符号。

凌晨两点钟,我到了北京,在路房的24小时小吃店里买了一只烤鸭,一边随人流往外走,一边啃烤鸭,即使到了这时候,北京仍然灯火通明,我前面的人群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伍,他们在排队等出租车呢。

我寻思着是等车还是就近找个房间住下,等到明天再去找盘美莲算帐,就听一个女人冲我叫道:“烦啦,你怎么回事啊,我手都挥断了,你都看不见啊!”

那女孩靠在一辆奥迪车旁,穿一件衣摆都盖住了脚踝的羽绒服,拉上了帽子还不算,带拿围当口罩,围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还戴着眼镜,别说我是个脸盲症患者,就来一个过目不忘的人,也未必认得出。更何况北京这地方黑车遍地,男司机很多,女司机也不少,我一出站,向我招手的多了去了,在那一刻,我就像是他国来访的元首的一样,小吃店的老板向我招手,黑旅店的老板向我招手,无数的黑车司机也向我招手,谁能分得出这其中哪只手是盘美莲的啊!

生气归生气,对于盘美莲深夜两点还来火车站接我,我还是很感动的,我估计在盘美莲的世界里,只有她备忘录里标记为a级客户的少数几个人才能享此厚遇吧!

上了车,我忍住没有开口,直到车子驶出了拥挤的窄道,进入了大路,我这才说道:“美莲姐,五分钟,五分钟之内,我要你给我一个叫我来北京的合理理由!不然的话,我就要给你点颜色看看!”

盘美莲回头看了我一眼说道:“什么颜色啊,是你的白背心还是红内,裤啊?”

听到这里我感觉菊花一紧,咦,她是怎么知道我穿的红内,裤的,我随即想到:可能是我上车的时候一弯腰,露出红裤头来了,咳咳咳,我颇为尴尬。

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了盘美莲的微笑,她目视前方说道:“好了好了,姐刚才跟你开玩笑的,你觉得姐会那么无聊吗?没事骗你来北京跑一趟?我告诉你,我叫你来北京,是因为我觉得生化研究院那边对于游尸肉的研究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成果了,你种下的种子已经成熟了,是该采摘的时候了!”

我听到这里心中一喜:“美莲姐,这是真的吗?”

盘美莲提到游尸,我立即就想起了木棉花,木棉花父母早逝,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地将弟弟姐姐养大,好容易一飞冲天,坐上了蛊王之位,却被该死的菊花会下了游尸蛊!

陈柔不知去向,木棉花和小二小三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为亲近之人,从蛊王会下来之时,我就暗暗地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保得木棉花周全,于是才有了将游尸肉送进生化研究院,借鸡下蛋的事情,如今生化研究院有了动静,估计是蛋已经下下来了!

正文卷 第756章:跟我说实话!

车子在地下车库停下,我们乘电梯上楼。

盘美莲虽然在市中心买了房,但是房子不大,九十多个平方的样子,三室一厅一卫,还是缩小版,小环占了一间,盘大娘盘大爷占了一间,盘美莲占了一间就没有了。

盘美莲一边换拖鞋一边抖头发,站在房间门口歪着脑袋看着我说道:“烦啦,要不来我房间睡吧!”

我干咳一声道:“那……哪能啊,你凌晨两天去火车站接我,一回家我还抢你房间睡,那是人干的事嘛!”

“哦,那就睡沙发吧!”盘美莲撇嘴,进去屋里,抱出一床被子扔我,将要关上房门时又停下了,压低了声音正色说道:“烦啦,我明天早上有个会,得早点上班,小环上学也得赶早,你有时间多陪我爸妈聊聊天啊,另外,生化研究所是很危险的地方,我也没有什么门道,一切都得靠你自己啊,凡事小心一点!”

我一边点头,一边将沙发推近暖气片,然后往沙发上一靠,拉上被子道:“美莲姐,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做!”事实上,从北京站出来,我就留了心眼,我穿的鞋子比平时大了两个码,戴了帽子围了围巾,确保沿路的摄像头都无法照到我的真容。

这一夜,我睡得很沉,直到一声惊呼将我从昏睡中惊醒!

慌乱的脚步声中,就听一个老太太喊道:“老头子,老头子,快拿家伙,咱们家里进小偷了!”

老头不似老太太老么慌乱,不紧不慢地道:“孩子他娘,你老糊涂啦,天都亮了,就算咱们家昨晚进了小偷,此时也早已经溜了,拿家伙有什么用啊?”

老太太着急上火地说道:“小偷没跑呢,就在咱们家沙发上睡觉!”

老头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哎呀,还有这么大胆的小偷啊,我得看看去!”满满的岑城腔,不是盘大娘盘大爷又是谁?很快,就有脚步声向着我移动而来。

我赶紧将头从被子里探了出来。

如果他们是汉人,我可能还会与他们开个玩笑,等到他们掀被子时突然跳起,吓二老一吓,他们是少数民族,我可不敢这么做,少数民族的家庭意识特别严重,你闯进人家里,人家根本不会问你什么,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这时候将头埋在被子里,那是讨打!

果然,我探头去望时,就见盘大爷提着一根木棍就过来了,身后的盘大娘提了一只木头凳子,预计是要做盘大爷的后备力量。老两口已经到了沙发后面。

眼看盘大爷举着棍子就要砸下,我赶紧摆手道:“盘大爷,棍下留人,棍下留人啊!”

盘大爷一看是我,收起了棍子,惊讶地问道:“烦啦,你怎么来北京了!”

这说起来就话长了!我心说好玄乎啊,盘大爷不知道是老眼昏花还是什么的,他根本没往沙发晨瞧,一靠近就要抡棍子打人,如果不是我反应得快,叫住了盘大爷,这时候脑门上肯定留下几个馒头大的肿包了。

我没有对盘大爷盘大娘说生化研究所的事情,只说自己最近得闲,就想来北京走走,一来是看望盘大娘盘大爷他们,二来么!北京怎么说也是天下脚下,来四处走走,长点见识,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原以为这么一通吵闹该将盘美莲和小环吵起了才是,但是房间里仍旧一片寂静,问盘大娘才知道,盘美莲早就上班去了,将小环也接去上学了。

可能是我睡得太沉,她们起床洗漱直到出门,我半点印象也没有。

盘大娘见我远道而来,很是高兴,让盘大爷陪我聊天,说要亲手给我做早饭,我与盘大爷坐在桌前说话,不一会儿,早餐便端上来了,一人一只面饼,一只煮鸡蛋。

围着桌子吃完了早餐,盘大娘说要去买菜,盘大爷赶紧去找环保袋,被盘大娘叫住了:“老头子,你腿脚不便,别去了,我让烦啦陪我去吧,我正好带她熟悉熟悉附近的环境!”

我扶着盘大爷坐下道:“就是就是!”

盘大爷客气了两句,便在椅子里坐下了,几个月不见,他的动作迟缓了许多,仿佛身体里的几个关键零件出了问题一样有些身不由已。我给盘大爷倒了一杯茶水,便和盘大娘出门了。

盘大娘提着环保袋走在前面,我拉着拉拉车跟在后面,一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闲天,到了人烟稀少处的巷道,盘大娘突然站住了,回头看着我道:“烦啦,大娘问你一件事情,你可一定得如实回答啊!”

我见盘大娘神情凝重,知道不是小事,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事,心里咯噔了一下。

盘大娘紧盯着我的眼睛问道:“你的师傅皮宏德,是不是已经过世了?”

“咳咳咳!”我干咳几声,从惊讶之中恢复过来,嘿嘿笑道:“盘大娘,我师傅好着呢,能蹦能跳能喝酒,身体倍而棒,怎么会突然出事呢?这事儿是谣言!”

我心中一慌,心说离了十万八千里,盘大娘是怎么知道皮宏德的事情的?莫非岑城的乡里八卦已经传到北京来了?如果是这样,那些嚼舌根的也未免太厉害了一些吧?

盘大娘拉长了脸“烦啦,你跟我说实话!”

“我上面说的,就是——实话哈!”我摸了摸鼻子,陪笑道。

盘大娘眯起了眼睛,看着我道:“烦啦,你别装了,你可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有没有说谎,我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你说谎的时候总是习惯摸鼻子,从小都是这样……”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鼻子,赶紧收回手,心说好像还真是这样也,不行,我得将这毛病给改了,不然的话,在了解我的人面前不就是无秘密可言了吗?

一摸鼻子,就要说谎,那不是告诉别人吗?我刚才摸鼻子了,因此,我刚才所说的都是谎言。

“你还不说实话!”盘大娘有些恼火了,重重一脚顿在地上道:“你们想要瞒我多久啊?让我至死也不知道真相吗?”

正文卷 第757章:孤身离去

我心里犹豫着,要不要将真相告诉盘大娘,寻思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不说,再见盘大爷时,他已经老得不像话,连生活也要人照顾了,要是盘大娘也因为太过伤心卧病于床,谁来照顾二老啊!

到时候盘美莲肯定说全是我的锅,要我留下来照顾二老!那我不就玩球了吗?

嗯,不能说,皮老头的事儿打死都不能说!

想到这里,我一脸真诚地看着盘大娘道:“盘大娘,你在北京呆了这么久了,想必也知道,北京的雾霾大,我初来乍到的,有些受不了,鼻子痒所以摸摸,才不是说谎呢,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刚才的话,句句都是实话,你要是不信啊,你等着,我回去就让他老人家给你打电话!”

我的话才说完,又挨了盘大娘一脚“你还给我编!”

“疼疼疼!”我一边往边上躲一边叫疼。

盘大娘不依不绕,举着拐棍来打我,追了两步又站住,扭过头去,似乎是拿手抹了一下眼睛,再转过脸来时,眼睛已经有些泛红了,她在一旁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招呼我也过去。

我在盘大娘的身边坐了下来。

盘大娘不想要我的面前流泪,却最终还是没忍住,有泪水流了下来,混浊的老流在满是沟壑的脸上滚动着,看起来颇为滑稽,但是我的心里丝毫也没有滑稽之感,反而觉得异常的心酸,我想要劝说盘大娘几话,张开了口,却不知道要如何开口。

盘大娘的声音有些颤抖:“你师父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就是想听你详细说说,我想听听,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知道,这个时候,无论如何也敷衍不过去了,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皮宏德在江中引火自,焚的情形……迟疑了好一会儿,将事情的经过都告诉盘大娘。

说是都告诉了盘大娘,我还是留了一点私心,我没有将徐娘的事情跟她说,故人已经逝去,就让他保持在盘大娘心中原来的样子吧!留住一分美好,就留一分美好!

盘大娘一边听一边擦眼泪,等到我的话说完,她的泪水将手帕都给浸湿了——从他们那个年代来的人,还是不习惯用纸巾,平时都是用手帕,脏了洗好能再用,看盘大娘握在手里的这张绣着“百年好合”的手帕,已经从白色变成了米白色,米白色之中又透着黑灰之色,显然已经用了很多年了!

盘大娘将手帕叠好,指着上面的字道:“这块手帕,是宏德送我的,这‘百年好合’四个字,也是他一针一针锈的,很多年后他才笑着告诉我,绣‘百年好合’的红线,是用他的血染的,他之所以会用血染红线,就是想让自己痛,让自己放手,他甚至为此远走他乡,十年未归,但是他归来之后,还是忍不住偷偷来到我家窗外……”

可以想像,深爱盘大娘的皮宏德,在一针一线绣这‘百年好合’四个字时,心中有多痛!

如果这时候配音的话,最恰当摸过于那一首李琛的《窗外》“……今年我又来到你的窗外,窗帘上你的影子多么可爱,悄悄地爱过你这么多年,今天我就要……”

事情就是这么巧,皮宏德第一天来到盘大娘的窗外,就被盘大娘发现了,当时她正在给盘美莲缝衣服,盘大爷已经睡着了,眼见得灯花有些暗,她拿针去挑,灯光晃动间,她感觉楼下有一道人影,抬眼去看时,那人影慌乱地离去了,灯光昏暗,她当时只看到了一道模糊的人影,但是她能够肯定,那人影就是皮宏德!

这是盘大娘第一次因为皮宏德而感到心痛。

十年前,她还是个自我的小姑娘,她正感受着爱情的甜蜜,而一结婚,就像是掉到了蜜罐之中,连空气都是香甜的,睁开眼来,四下里祝福声声!

如此幸福的她,怎么会在意到皮宏德的黯然伤神呢!在她的眼里,皮宏德就像是娘家人一样,她让皮宏德帮她主持婚礼,推他出去挡酒,皮宏德做得很好,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的,礼物分类摆好,记名造册,对来客彬彬有礼,让客人们如沐春风,特别是婚宴上,皮宏德一个人挡下了三十五桌的酒!让盘大娘过了一个美满的洞房之夜!

三十五桌是二百七十个人,这么多人,当然不能一个一个喝,这样会喝死人的!不过就算是一桌一桌喝,也是够呛,一桌喝一小杯白酒,就得三十五杯,起码两斤以上!

岑城的酒烈,至少五十度以上,这么烈的酒,两斤白酒,酒量不好的能够喝死了,但是皮宏德丝毫不怯,来者不惧,敬到最后一桌的时候已经要人扶着了。

喝完三十五杯,皮宏德就倒在竹席上睡着了!

婚宴上客人多,谁也顾不上谁,大家吃完了喜宴各自睡去,盘大娘盘大爷也早已经入了洞房,没有人理会皮宏德,他就在盘大爷盘大娘洞房下的杂物间里,一直睡到第三天下午才被人发现!

回去义庄之后,皮宏德调养了足足半个月,身体才慢慢恢复,此后便是十年的长别,皮宏德他乡归来,从来不主动找盘大爷盘大娘,但是如果他们家有事,他总是第一个赶到的!

他们之间的情谊,已经不需要言语表达,盘大娘让我去义庄的那次,她与皮宏德已经四五年没见面了,但是盘大娘就是知道,只要是她将我送去的,皮宏德就会收,就会尽一切力量照顾好我!

皮宏德爱了盘大娘一生,为她付出了一生,临死前却没有去看望她,这是我一直很好奇的,就像你喜欢某款手机,看手机的发布会,关注它投产的消失,等到最终上市的时候,你却没有去买一样,让人迷惑不解!

及到很久之后,我才明白了,之所以没买那部手机,是因为在这漫长的关注和等待之中,你已经将爱消耗尽了,皮宏德觉得自己这一生可能欠了很多人的,但是唯独不欠盘大娘的!与其相顾泪眼,还不如孤身离去!

正文卷 第758章:不能深究

盘大娘今天的话特别的多,抹了一阵子眼泪,又和我说起她与皮宏德相识的过程来,盘大娘是苗女,与木棉花和夏侯雪的黑苗不一样,盘大娘属于青苗。

众所周知,酒是苗族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重大节日,喜庆的时刻更是不能少。

盘大娘记得是寨子里的一名姐姐外嫁,就像很多数民族在结婚时有泼水庆祝的习惯,苗族婚闹的第一关就是拦门酒,在门前的路上,每隔一段距离,摆上一杯酒,一般是摆上数十杯,狠些的能摆上一百多杯,来迎亲的有一个算一个,将沿路的酒喝完才能够接走新娘,不然的话,就别想接走新娘!

盘大娘当时就帮着沿路布酒,布好了躲在墙后观看,没过多久,接亲的队伍就来了,连老带少一共五名男子,这其中就有盘大爷,他当时刚刚二十二岁,一米八几的个子,眉清目秀的,站在人群之中特别的醒目,盘大娘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接亲队伍看着一路的酒,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都是面露难色。

咽口水那是被酒香味勾的!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迎客的酒自然也是最好的!至于面现难色,是因为地上摆的酒实在太多了一些,曲曲折折的小路上,摆了一路的酒,都看不到尽头!

不过都到了这种时候了,也只能硬头皮上了,新郎官扶着胸前的大红花给大家鼓气,说爷们儿,感情铁不铁就看今朝了,都给点力啊,谁喝得最多,给一块钱!

别看一块钱少,那时候猪肉五分钱一斤,一块钱就等于是二十斤猪肉!这一下,将所有人的斗志都激起来了,都弯腰去捡酒喝,喝完了将酒盅往怀里一揣。

酒盅贵还是贱放一边不说,这是自己战绩的证明啊,就像是两军阵前打仗,士兵会将杀死的敌人头颅别要腰间,因为最后的赏金是要命人头换的!五人气势汹汹,转眼间就喝了二十多杯。

盘大爷最先撑不住,喝到第五杯,就摇摇晃晃地倒在坡上了,一行人见他这么菜,都很是不满,只是说了一句“盘子你在这里趟着,等我们接到新娘了再抬你回去啊!”便继续捡酒喝去了!

接亲的人没管盘大爷,盘大娘在暗处看着蛮心疼的,时已秋分,地上很凉,就这么躺着,很容易生病的,盘大娘母爱泛滥,犹豫了一分多钟,便绕过新郎官等人,将盘大爷扶回了自己家。

这一次的拦门酒,有一百二十杯,平均下来每人二十四杯,盘大爷喝了五杯就倒了,余人任务就重了,喝了没几杯,又有一人倒下了,等到还剩二十多杯的时候,就只剩下新郎一人了。

他虽然还站着,却也是脚步踉跄,扶着树旁的树才能站稳,都不敢弯腰去捡酒了,怕一弯腰,就站不起来了。新娘官正无助的时候,一扭头见到了盘大娘,他叫过盘大娘,让她去帮忙去邻村找个人来助酒。盘大娘看他的样子,实在有点顶不住了,就答应了下来,新郎官让盘大娘叫的人就是皮宏德!

那时候的皮宏德十分豪爽大气,不像后来似的,变成了一根老油条。皮宏德听说朋友找他助酒,二话没说就来了,一口气将剩下的酒都喝完了!这还不算,为了让新郎官顺利接新娘,他一脚踹在新郎官的后背上,让他将酒全吐了出来。

吐出酒水后的新郎官清醒不少,总算是稳稳当地来到了新娘家里,没有失礼,按照习俗,新郎官在新娘家吃一顿中饭,就背新娘回家,新娘这边早已经准备妥当了,只等晌午一过,将盖头往头上一顶,就等新郎官来背。

盘大娘初见皮老头,对他的观感不错,觉得他满怀热情,乐于助人,在关键的有能力解决麻烦,除了长相差点,其它都还好!话说回来,哪个儿朗不爱美女呢,哪个女孩又不喜欢俊男呢,满怀热情有毛用,乐于助人有毛用,长得好看才是关键,要知道,第一印象很差的话,以后想要改观,那可是不容易的!

新娘家当时摆了五桌酒,三桌男的,将喝酒的拼到一起才喝得尽兴嘛,一桌女的,一桌小孩,盘大娘当初十九岁,坐在妇女堆里,那时候也没有果汁什么的,妇女就喝糯米酒。

皮宏德就坐在盘大娘对面的一张桌子,他天生自来熟,嗓门又大,有他在席前,气氛与别的酒桌大不相同,说话声,欢笑声,都将别桌感染了。不知道是回忆出现了偏差还是本来如此,当时的盘大娘,一直觉得皮宏德在偷眼瞅她。

饭吃到一半,盘大娘突然省起一件事,盘大爷还在家里呢,她盛了一碗饭,又夹了一只鸡腿,几块扣肉,捧着碗往家赶去,赶回家里才发现,盘大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盘大爷后来跟盘大娘说,盘大娘将他扶回家没多久他就醒来了,其时时已正午,正是午饭时间,盘大爷本来应该去新娘家里吃饭的,但是他想到自己才喝了五杯酒就倒下了,没脸去吃喜酒,就偷偷溜回家了!

不过,盘大爷并没有甩手就走,走之前,将被单理得整整齐齐,被子折得方方正正,连桌上翻了一只茶盖都扶正了,这些小细节,一下子就温暖了盘大娘的心,她心里觉得,自己救下的这人很细心,很温暖,再加上还长得很帅,盘大娘当时就有些心动。

此后的时间里,盘大娘无缘得见盘大爷,反而与皮宏德再见的时刻多,那时候村里有一具民国时期的老尸诈了尸,就是皮宏德与他的师弟一起帮忙解决的,也是在那段日子里,盘大娘与皮宏德欺混得熟了,还经常随着皮宏德来岑城玩耍,当时白光明暗地里都叫盘大娘嫂子,但是他们都不知道,盘大娘之所以与皮宏德走得近,只不过是找机会接近盘大爷而已……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不能深究,一深究就会很伤人……

正文卷 第759章:我信你个鬼!

盘大娘一边说,一边抹眼泪,说她这辈子谁也不欠,连盘大爷的也不欠,盘大爷对她很好,她也为盘大爷生了个女儿,却唯独欠皮宏德的,而且这一欠,怕是永生永世也还不上了!

盘大娘不是个软弱之人,事实上,盘美莲被选做落花洞女时,盘大娘都没怎么落过泪,我仍然记得她当时决然的目光,她要去跟紫僵拼命,救出女儿!

不管怎么说,那时节尚有命可以拼,但是此时皮宏德早已经死去多时了,想拼也没得拼了,即使你的拳头再硬,打在空气中,只能收获一片虚无,这是尤其让人难过的。

盘大娘终于说完了,她抹干了眼泪,将手帕收好,看着我苦笑道:“烦啦,大娘我就是一时有些激动,不过现在好了,话说出来了,心也就好受多了,走,咱们买菜去吧!”

“嗯!”我扶住了盘大娘:“来,盘大娘,你慢点走!”

往前走了一段路,盘大娘已经恢复了一些,她突然抓住我的衣袖道:“烦啦,今天的事情你要烂在肚子里,千万不要跟你盘大娘说啊,不然的话,我跟你没完!”

我一边往前走,连连点头道:“盘大娘你就放心吧,这件事情我懂的!”

我们来到了地下菜市场。北京的地皮寸土寸金,于是菜市场就只好往地下建了,地下不通风不说,还阴暗潮湿,那些鱼啊,肉啊,海鲜腊肉之类的干货散发出的味道可想而知。

买了一把蒜苔,两斤牛肉,一条草鱼,还有一些青菜,我们便往回走去,回到家,盘大娘做菜,盘大爷在看抗日神剧,我则趁机溜了出来,往生化研究院的方向而去。

我准备提前踩好点。

走不多远,就看到了排栅栏门,栅栏门的正中间有一个保安亭,保安亭的墙壁上挂着一个镏金的牌子“北京市生物化学研究中心”铁栅栏里面有一个足球场,有一个篮球场,停车场在足球和篮球场的后面,停车场后面,才是建筑物。

只有一幢十层大楼的生化研究院,竟然有着近五千平米的篮球场和足球场,看起来蛮怪异的,我觉得如果不是门口那个“生化研究所”五个字的话,一帮如狼似虎的地产商早就将之强占了!

篮球场上的投篮框已经生锈了,足球场上的青蓝地割了一截又一截,因为荒芜人烟,甚至还有鸟儿落在网架前,啄藏在球网里的虫吃!很显然,这两个球场并不是用来打球的,而是用来隔开生化大楼与公路的距离的。一片空旷带地,再辅以一些高科技感应器,足以让那些别有用心者无法无法穿越!

门岗里的保安虽然也穿着保安服,但是从他们的气质来看,可不像是从人才市场随手招来的工人,更像是历经血与火考验的军人,他们每个人的腰间都有些鼓,显然不是别的手机或者对讲机……

除了明处的保安岗亭,我还发现生化大楼有几外暗哨,与三个保安岗停遥相响应!

不仅如此,如果你眯起眼睛去看,还能够看到生化大楼前的奔马雕塑上隐隐泛着青气,很显然,这是经高人布局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硬闯这一片空旷的地带,进到生化大楼几乎不可能,只能智取!

我正寻思着要如何智取,就听到马达的轰鸣声响起,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快速靠近,随着越野车的靠近,感应门缓缓开启,在越野车等待感应门开启的同时,我感觉有一道寒光从我的身上扫过,我顺着寒光看过去,从一排密密麻麻的铁栅栏里看到了一双寒如冰粒的目光,那人穿着西装,腊黄的脸上几乎没有半点血色,怎么看都不像是活人。

这辆越野车被改装过,后座被铁栅栏围了起来,因为变色玻璃的原因,不大看得清,但是如果离得近的话,还是能够看清楚了。类似的改造还有派出所的警车,不过越野车的上栅栏比关押犯人警车上的栅栏明显要密许多,也要结实许多,警车的栅栏一看就知道是空心的,而越野车上的铁栅栏是实心的!

这是僵尸吗?

生化研究院利用游尸肉泡制出了僵尸?不知道什么原因拉着僵尸在外面逛了一圈,现在又回来了?

如果这是僵尸的话,它活着的时候又是谁呢?想到这里,我的目光重新在那男子身上扫过,它虽然因为生机全无而目光呆滞,仍然能够看到眼中的凶光,除此之外,他的脖子上有一道刀疤,就像是一条蚯蚓一样,盘了半个脖子!凭这两点就可以判断出来,这家伙是个亡命徒!国人都有拿死刑犯尸体做实验的习惯,这估计是一具被拿来做实验的死刑犯尸体吧!

那僵尸看到我,就像是心中的火焰被点燃了,扑过来,冲我吼叫着,大力地拍打着铁栅栏门,我吓得下意识地往后退去。前车窗探出一人,看了我一眼,又将头缩了回去,估计是对我的表现很满意吧!

这时候,电子栅栏已经完全开启了,越野车开了进去,越野车在往里开的时候,铁栅栏里的人拍打得更加厉害了,咣咣咣的声响中,车窗玻璃都在抖。

驾驶员可能觉得情况不太秒,加速往里开去,还没有穿越篮球场,就听到轰地一声,后车窗处的铁栅栏被僵尸撕开了,那僵尸再往前一撞,撞破了车窗玻璃,一跃而出。

外面的天空虽然没有太阳,可也是大白天呢,僵尸暴露在光亮之下,显得很不适应,迈步就往生化大楼跑去。驾驶员和跟车的两名男子也下了车追着僵尸而去。

这么大的动静,我如果视而不见,匆匆离去,显然不符合国人爱围观的特性,我嘴里说着“我擦,什么情况?”就扒着铁栅栏往里望。这时候,从保安室里走出来两名保安,神情肃然地将我往外赶“快走,快走,这里是生化研究所你不知道吗?很危险的,跑的那人就是因为中了传染性病毒,所以才要被控制起来……”

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正文卷 第760章:家伙事儿

我想赖着不走,那两名保安不干了,走上前来,将我往外推:“这位先生,请你立即离开这里!”

我一甩手,质问道:“为什么啊,这里是马路,人人都来得,为什么我不能在这里?”

其中一名保安肃然道:“这位先生,现在我没有办法跟你解释更多,请你立即离开,不然的话,后果自负!”

“什么后果?你们难道想要打人吗?现在是法制社会,就算你们是正府单位,那也不能胡来!”

我一边与两名警察纠缠着,偷眼往里望去,僵尸毕竟不如人灵活,跑没多远,便被追上了,这些押送的男子一看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他们动作敏捷,配合完美!

其中一名男子甩出一根铁钩,钩住了僵尸的肩膀,想要拉住僵尸,但是僵尸的力量太大,男子没有拉住,反而被僵尸拖着往前走,一旁两名男子过来帮忙,三人挣得脸红脖子粗,总算将僵尸给拉住了,剩下的两人抓住铁钱的两头,用力一绊,将僵尸绊倒在地!

僵尸被绊倒之后,其中一名男子来了一个童子拜佛,往上一跃,落下时,左脚膝盖顶住僵尸的下颌,右脚膝盖压住了僵尸的胸口。而他身手的男子则迅速地用铁钱将僵尸的双腿缠了起来!

如果普通人受此重击,不死也丢半条命,但是那僵尸却没什么反应,反而这一下撞击,激起了它心中无穷的煞气,不等后面的男子将他的双腿缠结实,他一蹬腿,将那男子蹬飞了,接着双手往前一插,被铁钩拉住的那一只手还好,只是刺入了压在他胸口那男子的脖子,而另一只自由的僵尸爪,因为力气太大,在刺入脖子之后,连着颈椎骨都给铲断了!

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死了!

从小伙子腔子里喷出来的血,洒了僵尸一脸,尝到血味,僵尸的戾气也被激发到了极致,他猛然直直地站立起来,向着被他踹倒的男子扑了去,如果不是僵尸身后的三名男子死死地拉着铁钩,被踹倒的男子估计也凶多吉少!

“我擦,我擦,我擦,这是什么情况……”我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事实上,从僵尸破窗而出,我就知道,这件事情恐怕很难善了,用游尸之内泡制出来的僵尸起步就是紫僵,身硬如铁,力大无穷,普通人在他的眼里不够看的,就算这几名押送的男子受过专业的训练,可是在绝对的力量之下,死伤也是难免!

按道理来说,比这更加血腥的场面我不知道见过多少,不应该如此激动,但是没办法,在两名保安的面前,我必须得保持正常人应有的状态,如果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估计他们就不是轰我走那么简单了,而是立即将我抓起来!

僵尸的力气太大,三名壮年男子也只堪堪将他拉住,好在这时候被踹倒在地的男子已经爬了起来。那男子看了一眼被僵尸杀死的同伴,眼睛都红了!大骂一句“我x你玛!”取下膝弯处别着的小刀,迎着僵尸冲了过去!

“虎胆,退后!”拉住僵尸的三名男子齐声喊叫。

但是虎胆已经被同伴之死激起了凶性,似乎已经忘了自己面对的是僵尸,扬着刀就冲僵尸的胸口扎了去。那一往无前的气势,让人震服。如果是凶徒,哪怕是杀人不眨眼的连环杀手,恐怕也会被虎胆的气势震摄住!但是,对面是僵尸!它可感应不到人的杀气还是和气,在虎胆扑上来之前,它用力一挣……

三名壮汉拉着的铁钩是钩在僵尸的锁骨之上的,僵尸往前一挣,锁骨便从皮肉之中被拉了出来,乌黑的,还带着一少筋肉的锁骨,直直地向着古中间的那名男子飞了过去。

男子下意识地躲了开去。

如果是普通人,锁骨被生生撵出,起码得丢半条命,但是僵尸却是什么事也没有,甚至连动作都丝毫没有变慢,它掐住了虎胆的脖子,往后一推,虎胆蹬蹬蹬地后退了十多步!

虎胆再想站起来时,却是不能了,因为他的五指已经被僵尸爪刺破了,他捂住喉咙,再一次试图站起时,终于脚下一滑,摔倒在地,胸口剧烈了起伏着。

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就死了两人,其中一名高瘦男子一脸焦急地看向中年男子道:“老大,场面已经控制不住了,用家伙事吧!”

中年微胖男子面有难色,不过他的上当在扫过被僵尸杀死的男子和虎胆之后,微微眯起了眼睛,他的同伴之中,其中一人差点被僵尸铲断了脖子,虎胆脖子也被戳出了五个洞,眼看没救了,再不采取果断措施,所有人都得交待在这里,谁也别想脱逃!

中年男子冲车里喊道:“家伙事儿!”

车中人应了一声,就抛出来一只黑色的帆布包。见车里还有人,我微微一楞,心说这帮人真是纪律严明啊,就这种时刻,车里还留有一人,要是我,早就下车助拳去了。

而事实上,如果五个人都收拾不了僵尸,再多一个人也是一样!

在这危急的时刻,车里的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试想一下,就算离得最近的高瘦男子跑步回到车上,再从车上取出武器,僵尸早就追上来了!

为了避免僵尸去对付高瘦男子,余下两名男子就要吸引僵尸的注意力,这个过程在半分钟以上。而就在刚刚,僵尸在一分钟内就杀了他们的两名同伴,半分钟未必就不能再杀一个!

而车里人将东西往外一抛,就要迅速得多,黑帆布包被扔出三四米,瘦高男子紧走几步,一下就将帆布包捡起来了,我原本以为帆布包里装的是各种各样的枪械,然而却没有想到的是,只是一个黑色的圆筒状东西。

瘦高男子提着那圆柱状东西,扣动扳机,便有一道白色的光从圆筒状的东西里射出!那光不同于普通的光,普通光只要暴露在空气中,就会散光,那光就像是直直一条线,没有丝毫的反光!

正文卷 第761章:洗白水

激光!

瘦高男子握住激光枪,很随意地往下一划,正向他们跑来的僵尸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跤跌倒在地。

等到那僵尸想要再爬起来时,才发现自己的两条腿齐膝而折,散落在一边。

僵尸没了脚,便以手代步,向着三人冲了来。

激光枪再一扫,僵尸的手也断折了。

僵尸欺吼着,断臂残肢一起用力,仍然往前爬。

此时的僵尸虽然看着凶恶,事实上早已经失去了战斗力,中年男子似乎有意让瘦高男子住手,但是那男子早已经杀红了眼,激光枪打横里一扫,直接将僵尸切成了两半。

焦臭之味,都飘到了五十米外我的鼻端。

中年男子见僵尸都被切成两半了,已经失去试验价值,也便不再阻止了,于是,瘦高男子横一下,竖一下,差点没将僵尸切成碎片!

说实话,眼前的场景还是震撼到我了,说什么僵尸体硬如铁,机枪都扫不死,炸弹炸不死,但是那又怎么样?在高科技面前,还不一样是渣渣?激光枪一扫,说将它切成方的就切不成圆的,说将它切成碎片就留不下大块的!

僵尸再狠,也不是人的对手!

闻着持续从足球场上飘来的僵尸焦糊的味道,我一时间有些楞神,中年男子和瘦高男子等人怎么收拾同伴的尸体,怎么回的生化大楼我都不怎么清楚。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保安的对讲机里传来说话的声音:“老王,将你身边那人拿下!”

老王是谁?老王身边的人又是谁?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就被人提住了衣领,我惊问道:“你干嘛呀?”就见一把黑色的手枪顶在了我的腰间,我才感觉到一丝凉意,保安就扣动了扳机。

我的脑袋嗡了一下,心说老子什么也没做,只是看着热闹,犯不着对我开枪吧?可是,他明明就开枪了!枪口对着的是我的腰间,那里全是软肉,没有骨头的保护,所以,一些下手狠的人在打人时专挑腰眼打,一拳打在肾上,人就基本失去战斗力了,保安老王在这么近的距离对我开枪,子弹估计能在洞穿我的左肾之后再穿过我的右肾,然后从右腰眼飞出!

然后我也完了!

不知道我死了之后会不会被他们当做试验品,泡制成僵尸,最好别变成僵尸,不然的话,以我那跳脱的性格,最后的结果就是被激光切成一片片……

不知道我死之后,美莲姐他们会不会为我报仇?还是算了吧,这里是什么地方啊?这里是生化研究所!是国家机器,谁与国家机器硬杠,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灰飞烟灭!

我的腰眼感觉到一阵凉意,意识便慢慢地模糊了,我在闭上眼睛之前,两名保安架着我,往保安室里拖……我擦,我悲叹一声,看这情况,是难免沦为实验品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几个小时,也许是几天,我的耳朵里传来隐隐约约的声响,又过了一会儿,那声响变得清晰起来:“老白,你们实验室研究的清除记忆的洗白水取一支来,给他打上!”

我感觉眼前有白影晃动,也不敢睁眼去看,但估计是有穿着白大褂的人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这时候应该就在某处无尘实验室里。我也不知道我此时的状态是死还是生,不过从“清除记忆”这四个字听来,我应该还清着,因为死人根本用不着清除记忆嘛!

一名充满知性的女性的声音响起:“张先生,这恐怕不行啊,咱们现在的科技水平,离科幻小说还差得远呢,科幻小说里的科学家可以随随便便清除人的某段记忆,但是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洗白水’这三个字顾名思义,就是洗去人的所有记忆,让他变成一张白纸!或者我更加直白地跟你说吧,洗白水会破坏人大脑的记忆区!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后果,一般只对窥见机密的外国间谍使用,还没有对国人使用的先例!”

那被称为张先生的男子道:“……这件事情十分机密,要是被泄露出去,会在国际上造成很大的影响的……”

女人悠悠地道:“或许你们可以等他醒来之后,让他签一份保密协议啊!有了保密协议,就不怕他泄露机密了……”

张先生苦笑:“你知道的,我最不相信的,就是人心!行了,这事你要不愿意做,那就我来吧,好不好?”

女人似乎迟疑了一下,叹息一声道:“好吧,我做!”接着听到窸窸窣窣的声响,估计是那女人在准备药水了,我想要挣起,逃跑,却发现全身都是软绵绵的,一动不能动,只能生生地等着那女人将洗白水注入我的身体。

感觉到女人在往外抽针管时,我的心也沉到了谷底,被注入了洗白水,我将忘记一切,忘记我的妈妈和妹妹,忘记陈柔,忘记方圆,木棉花,忘记所有人所有事!

我不要这样!

我警告自己的脑子道:“兄弟啊,该忘记的我已经忘记了,还记得的就是不能忘记的,你一定要坚持记住啊!你是几十万年演化的成果,不要被才研制出不的洗白水打败啊!……”

虽然如此,我还是感觉到阵阵寒意往脑袋上涌,我的记忆似乎也正在迅速减退,就像是有人拿着一块橡皮擦在擦纸上的字一样,那张纸便是我的大脑,而像皮擦,就是洗白水!

完了完了!我这么想着,再一次昏昏沉沉地睡了去。

良久之后,我突然感觉到很冷,身体紧紧地倦在了一起,我心说我即然失忆了,肯定被抛弃在了荒野,说不定衣服也被他们给拔掉了,才会感觉这么冷。

这么想时,我又感觉有些不对劲,心说不对啊,我既然被注射了洗白水,又怎么会记得自己失忆了呢?不是应该什么记忆也没有,只是白纸一张吗?

莫非是我对大脑的警告起了作用,大脑提前做好了防御准备,因此,洗白水失效了!

正文卷 第762章:这不是洗白水

我试着回忆过往:嗯嗯,我是被盘美莲吊来北京的。

来北京的第二天就听盘大娘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通前尘往事!

然后我就来生化研究院踩点……

记忆不是挺清楚的吗?我试着往前回忆,心说别是洗白水将我前面的记忆清除掉了,只留了后面一小截。

不对啊,再往前我也能够记起来,我是因为轻薄了落花洞女两句而被迫做了赶尸匠,我的师傅是皮宏德,师叔是白光明,当时义庄还寄居着一名女孩,名叫陈柔!

想到陈柔时,我的心里就是一阵温暖。我还有个小师妹叫方圆,被她姑妈拉去云引市开蛋糕店去了……

我坐了起来,一拍大腿,满心欢喜,心说什么洗白水,估计是假冒伪劣产品,根本没有用,我的记忆都好好的呢,除了身体有点冷,四周好像还有恶臭的味道……

我还没来得及看四周的情况,就听到机器的轰鸣之声,然后我感觉身体一轻,像是被什么东西托了起来,我抬眼一看,吓了一大跳,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垃圾场,而托起我的是铲车的车斗,正要将我铲上车送去垃圾焚烧场呢。

我赶紧站起,冲铲车师傅叫道“喂喂喂,哥们,哥们,停一下,这里有大活人呢!”

铲车师傅也吓了大跳,看清楚是我之后,赶紧控制斗车放下,直到我脚踏实地之后,这才满脸不好意思地说道:“对不住,对不住啊,这黑更半夜的,我也看不清楚,以为是充,气娃娃呢!”

我看了铲车司机一眼,心说就冲你这么会说话,我就不追究你了哈!铲车师傅说将我当成了充,气娃娃,那是在间接地夸赞我帅啊!能被制做成充,气娃娃的,那都是型男帅女,男的起码是彭于宴那个级别的,女的起码是赵丽颖那个级别的,总不能将充气娃娃制做成韩红或者是黄渤的样子吧,要这样的话,估计一个都卖不出去!

我要是充气娃娃,不知道是哪个见异思迁的家伙将我扔在垃圾场的!

我随即想起了生化研究所,我原本还对借鸡下蛋这件事儿心里有愧疚,这等于是间接调动一个机构为我工作啊,但是,洗白水的事情发生之后,我的愧疚之情就半点不存了!

心说走着瞧,老子一定要把你们的科研果实给摘了!

垃圾场离市区不远,我走了四五百米的样子,就进了城,打了一辆的士,往春风里而去,在春风里小区下了车,我还没有走进里弄,就见对面的星巴克里有冲我微笑招手。

我左右看看,没有人,指着自己询问那女子是不是叫我。

女子点了点头,又冲我举了举手中的咖啡,那意思很明白了:进来喝杯咖啡吧!我心中惊奇,心说首都一向是走在文明的最前沿,现在是不是流行女撩男,小姐姐一抬头看到了我这个大帅比,于是准备撩我?

我再看那女子,似乎年纪比我大些,胸也小了点,但是身高在一米七以上,身材匀称,鼻梁上架一副眼镜,给人以优雅,知性之美,这种优雅与知性,不是鼻梁上架一副眼镜,娇柔造做一番就可以的,而是家里几代传承,至少是看过上千本书的那种优雅与知性。

我迟疑地推门而入,在女子的对面坐下。

女孩向我伸出手,微笑道:“我叫李泉!”扫了一眼我衣服上的污渍,忍不住轻笑出声。我颇有些内疚,才从垃圾场里出来,就来见小姐姐,实在是有些寒碜啊!

我握了握她的手,感觉又温又软“我叫陈烦!”

我点了一杯热咖啡,抱着喝了一口,感觉胃里暖和了许多,这时候便听李泉道:“不错嘛,你还记得自己的名字,证明没有失忆!”

我听后一怔,疑惑地问道:“你?”

李泉微笑道:“你应该听过我的声音才对啊,生化研究院里,就是我为你打的洗白水啊!”

“你!”我再一次呆住,过了好一会儿才面带愠怒地问道:“李泉,你是来看疗效的吗?”这么说时,我微微欠身,警觉地看向四周,如果是这样的话,星巴克里一定不止李泉一人,还藏有其它人!

“别紧张,别紧张!”李泉摆手制止道:“陈烦,你想错了,你如果去药店买药,可能买到假药,但是生化所里的药,绝对不是假药,说有疗效,就有疗效,说没疗效,就没疗效,半点也不能胡来的,不然的话,很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我真给你打了洗白水,我都不会来看你,因为你的记忆一定会被洗白!”

我皱眉问道:“那你的意思是?”

李泉压低了声音说道:“我给你打的,不是洗白水,而是葡萄糖,不但对你的身体没有影响,还能够增加能量呢!”

呃,如果是葡萄糖的话,好像还真是哦,以前我身体不适的时候就常去药店买葡萄糖喝呢!

我的神思一转,又恢复了警觉,在这个世界上,可能有人无缘无故要害你,但是没有人无缘无故就会对你好的,我蹙眉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洗白水还不稳定!而且我觉得你只是无意间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这不是你的错误,为什么要承受失去记忆的痛苦呢!”李泉笑着看我:“陈烦啊,记住了,生化研究院的那条路以后要少去,也许下次你再闯祸的时候,我的洗白水已经稳定了,到时候,就没有理由不为你注射啦!”

我诺诺地应着,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回应,说实话,我对于李泉还是心怀感激的,注射还是不注射,只是她的一念之间,但是她在关键时刻选择了不注射,保住了我的记忆。

“谢谢你啊!”我真诚地道。

李泉笑了笑,将杯中咖啡喝完了,站起身道:“陈烦,这值得你请我喝一杯吧!”

我赶紧道:“当然,当然!”

“再见!”李泉冲我挥挥手,往门口走去。

正文卷 第763章:打架

李泉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停了下来,来到我身边,悄声道:“陈烦,你虽然没有签保密协议,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够保密哦,这件事情非同小可!选择烂在肚子里,是最好不过了!”

我点头道:“你放心吧,已经烂在肚子里了!”

李泉走后,我三两口将咖啡灌下,便去收银台付款,我在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一旁的男子一脸嫌弃地看着我,那情形,就像是优雅地剔着指甲的东方不败看着袒胸露肚的柯镇恶一样。

一结帐,还是让我震惊了,我早就听说星巴克里东西贵,特么谁能想到两杯咖啡一百八十多呢!这都够我刷两次火锅了都!用来买这满脑子的记忆值得,用来喝是大大不值的。

从咖啡馆里出来,我一抬头就看到了小环,她头发凌乱,脸呈青紫之色,像是刚刚被人打过。此时正背着书包一瘸一瘸地往前走呢!我快步追上去,一把抓住了小环的手“小环,你怎么了?”

小环一扭头看到我,眼泪哗地一下就流出来了,她赶紧伸手抹掉,一脸欣喜地道:“小陈哥哥,你怎么来北京了?”

敢情昨天我在沙发上睡了一晚上还没有被她发现呢!

这时候也来不及细说,我指着手环手上和脸上的伤,肃然问道:“小环,你快告诉我,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小环摇头道:“没事,没事,我在学泰拳,然后今天比赛,就受伤了!”

泰拳是所有武术中杀伤力最大的,虽然泰拳馆比试的时候用护具,但是受伤仍然难免,不过即使是这样,泰拳馆也应该有规定不能打脸吧!万一毁容了,可不是小事!

我突然想起了小环的眼泪,这丫头天生性子倔,如果在泰拳馆被击败了,她绝不会流眼泪的!她只会以数倍,数十倍的努力练习,然后一血前耻才对!

我的脸冷了下来,按住小环的肩膀道:“你骗我!我好容易来北京看你一次,你开口就骗我?”

“没啊,我没有!”小环辩解道。

我拉长了脸道:“小环,你要再不说实话,小陈哥哥可要生气了!”

小环呆滞了一下,突然扑入了我的怀里:“小陈哥哥,我错了!”说碰上便呜呜呜地哭了起来,一直哭了好几分钟,看得出来,她压抑得太久了,直到在我面前,才能放肆地发,泄自己的情感。

感觉她哭得差不多了,我这才问道:“小环,你遇到什么事了,快跟哥哥说,哥哥帮你解决!”

小环这才将情况告诉我,原来,小环因为一直霸占着全年级第一名,全校第一名的学霸位置上,原本的第一名不干了,在几番努力都无法反杀的情况下,那个叫周涵的女孩便找了一帮人来找小环的麻烦。

这帮小太妹之中,为首的人名叫峪青,她们学习成绩不行,因此也就破罐破摔了,私下里组了一个社团,打架斗殴,援交暖床,只要给得起钱,她们都愿意做!

峪青他们一开始问小环要钱,小环自然不给,于是遭到痛殴,没办法只好给钱……

听到这里我皱起了眉头,这是校园暴力啊!我打断小环道:“这么大的事情,你为什么不跟你美莲姐说呢?”

小环低垂着眼皮说道:“自己的事情,我想自己解决!”

我有些生气了,质问道:“你怎么解决啊?”

小环告诉我,此后她每周向峪青他们“上供”暂时保得了平安,与此同时,她暗地里报了个泰拳培训班学习泰拳,想要在学成之后一血前耻!至于为什么学泰拳?因为她听说泰拳杀伤力最重,她觉得要不不出手,出手的话就得将峪青他们打怕,打服为止!

听到这里,我很是心疼小环,想要告诉她,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无法面面俱到,注意力集中到一处,另一处就会松懈,从来都是这样!

果然,在学泰拳之后,她的学习成绩下来了,被周涵超越了。周涵重夺第一名,也就没有怎么理会小环了,但是峪青那些小太妹却仍然是不依不挠,保护费照要,该欺负还照样欺负!

小孩子的世界就是这样,一但觉得你可欺,就会一直骑在你的脖子上,如果骑在你的脖子上你也没啥反应,下一步就该骑在你的脖子上屙,屎,屙,尿了!

小环被欺负了两三个月之后,觉得自己拳术已成了,去找他们的麻烦,结果却被叛徒告密,没能给峪青他们揍了,反而被峪青他们打了一顿,于是灰溜溜地回来了。

想要让小孩子守出秘密是很难的,他们很难忍住不跟别人说,估计是在这几个月的奋发图强中,小环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最好的朋友,而她最好的朋友又说给了别人,传来传说就成了公开的秘密了,只有小环觉得这是绝对机密,于是在实施报复计划的时候,未成功,先成仁!

我问小环道:“你告诉我,峪青他们现在在哪儿?”

小环说道:“他们现在还是在家乐福里玩游戏机呢!”

我的目光一凌:“走!带我去找他们!”

小环是我送来盘美莲这里的,她就像是我的亲妹妹,我一定要保护好她,说实话,哪怕我自己被如此对待,我都不会如此生气“小环,咱们去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小环紧咬着下唇,重重地应道:“嗯!”

我们才要横过马路,盘美莲打电话过来了,我才一接起,就听到盘美莲的质问之声:“烦啦,你跑哪里去了,怎么这么晚还不回来啊?你不回来,小环也不回来,搞什么鬼啊?你现在在哪里?”

我对着电话说道:“美莲姐,我现在在春风里的弄口,小环也在!”

“赶紧回来啊!”盘美莲道。

我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道:“美莲姐,我们要去打架,你去吗?”

“打架?打什么架?”盘美莲疑惑地问我。

我嘿嘿一笑道:“我们在春风里的弄口等你十分钟,十分钟如果你还没来,我们就自己去了!”

正文卷 第764章:有些冷酷

不到五分钟,就听巷弄里响起摩托车的轰鸣之声,转眼间,一辆蓝色的摩托车就开到了我和小环的面前。

车上的女子穿一套黑色的紧身衣,头上戴着摩托头盔,脚下一双平底战靴,这装扮,像极了九十年代港片里的小混混。

摩托车主将头盔往上抬了抬,冲我和小环一歪脑袋道:“上车啊!”

我将小环抱上车,我也坐了上去。

小环惊奇地问道:“美莲姐,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摩托车啊?”

这也是我想问的,我和小环紧盯着盘美莲,等着她的回答,盘美莲干咳一声道:“咳咳咳,摩托车和装备都是我爸妈来北京之前买的了,父母不在身边的时候,总要放飞一下自我嘛!”

“后来我爸妈来了北京,只好收起心思了,这辆雅马哈连同装备都收进了地下车库里!”盘美莲这时候也看到了小环脸的伤,顿时毛了,怒声道:“是谁?是谁将你打成这样的?”

我将事情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道:“美莲姐,我将小环送来北京,是希望你好好照顾她,结果呢,她都被人欺负几个月了,你这个监护人竟然不知情,你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盘美莲一脸的自责,轻抚着小环的伤口道:“小环,是我不对,没有照顾好你!”

小环握住盘美莲的手道:“美莲姐,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是我想要自己解决,结果惹出了大麻烦,是我不对!”

盘美莲看向我道:“烦啦,你说的打架,是咱们好好地教训一下峪青那帮小太妹?”

我点头道:“没错!”

盘美莲看着置物架上的棒球杆,有些沮丧地说道:“我还以为是打架呢,原来是欺负小孩啊!”

“不是欺负小孩!”我很严肃地说道:“是主持正义!咱们今天不将这件事情解决了,小环就得被欺负到毕业去!”

盘美莲见我神情严肃,便没有再说什么,不过还是将棒球杆扔到一边,这才开口问我:“往哪边?”

家乐福广场很大,分为三层,地下室是家乐福超市,一楼是服装店还有各种品牌形象店,二层是游戏厅电影院ktv等娱乐场所。我们要去的就是二楼。

我们在二楼的走廊里慢慢往前走着,走到海洋游戏厅的时候,小环站住了,指着正在跳舞机前跳舞的女孩说道:“就是她了!”我抬眼看那女孩,十三四岁的样子,长得倒还是挺漂亮的,胸前只隆起煎饼那么大的两个包,就穿上超短裙,鱼网袜了,她显然经常来玩跳舞机,跳得很是熟练,而在她跳舞的时候,旁边围着四五名少女,都是与峪青一样,留一个爆炸式的头型,头发青一道黄一道紫一道,就像是晾发霉了的烂白菜一样。

这时候,其中一名女孩发现了站在门口的我们,她捅了捅同伴,同伴又捅了捅峪青。峪青停了下来,看到站在门口的我们,笑了笑就继续跳舞了,等到舞跳完了,这才迎着我们走来,一边走一边嘻笑道:“小环,是不是刚才那一顿打挨轻了,心里不舒服,要凑上来再挨一顿打啊!”看向我和盘美莲道:“咦,这两人是谁啊?不会是你叫来的帮手吧!我跟你们说哈,我什么人都怕,就是不怕大人,我还不满十四岁呢,你们伤了我要坐牢,我即使将你们杀了,也不用负刑事责任!看,这就是年轻的好处!”又冲我和盘美莲道:“对不,糟老头,糟老太婆!”

叔可忍,婶不可忍也,一句糟老太婆,终于击破了盘美莲的心底防线,她甩手一巴掌,打在了峪青的脸上:“这一巴掌,我是替你爸妈教训你的!”

盘美莲这一巴掌可不轻,打得峪青嘴角溢血。

峪青紧咬牙关,飞起一脚向着盘美莲踢了去,但是她的腿没有盘美莲的腿长,盘美莲后发先至,一脚踢在她的肚子上,将她踢得在地上滚了两三圈。

一旁站着的小太妹们不干了,一齐向着盘美莲扑了去,这些小女孩虽然小,但是人数一多,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过去帮忙呢,就见盘美莲一脚一个,当时就踢飞了两个。

看着架式,别说是四个小太妹,再来四个小太妹都是一样。

盘美莲属于御姐型的女子,拥有雅马哈和战靴的她,怎么可能不练武术呢!都不用我动手,剩下的两名小太妹也被她踢倒在地了,她隔开了峪青与四名小太妹,对峪青道:“小姑娘,你不是喜欢欺负人吗?我这个老太婆给你一个机会,小环就在你的面前,你现在去打她啊,只要你能将她打倒,你就可以离开这里!”

又冲小环道:“你还等什么啊?”

小环终于反应过来,迈步迎着峪青走了过去。

见盘美莲如此举动,我心中一动,要是换做我,先一顿嘴巴将峪青打服,其它的事情后面再说,但是盘美莲的行事方式与我有着明显的不一样,她希望小环从何处受辱,就从何处找回来!起先是一群人欺负她,小环双拳难敌四手,现在盘美莲给了她一对一的公平机会,如果再被打,就怨不得别人了!

我虽然觉得盘美莲的处事方式有些冷酷了,但是往细里一想,这也是强大小环的一种办法,在人类这个黑暗森林里,小环迟早会面对这样的选择,那还不如早点面对呢!

见小环迎着自己走来,峪青有些慌乱,估计是习惯了打群架,习惯了一群人欺负一个人,落单时就难免紧张吧!

不过她很快就目露凶光,迎着小环扑了去。

了解泰拳的就该知道,泰拳出拳一向很重,多数时候用肘击和脚踢,而且对力度的要求很强,我估计这三个月,小环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练基本功了。

小环银牙紧咬,娇斥一声,避过了峪青抓向她衣领的手,然后一个转身,趁着峪青往前冲,脖子后仰的机会,后肘就击向了峪青的颈骨,我和盘美莲大惊失色……

正文卷 第765章:谁也不是省油的灯!

泰拳以刚猛居称,而且不像跆拳道,柔道和中华武功那么多的花架子,泰拳往往是一招制敌,不留余地!

这个就是泰拳中的回身肘击,要是击打在别处还好,击打在脖子上,峪青不死也废了。

我和盘美莲同时抢身上前。

肘击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力,如果小环用的是直拳,我伸手一推,就能将她推开,但是肘击就没有那么容易,肘击时手肘对折,又被另一只手托住,形成了一个稳定的三角架,力量至少是直拳的一倍!

我这时候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撞上去,从后背处将小环撞开,而事实上,我也是这么做的,我撞在小环后背时,小环的手肘差不多已经挨着盘美莲的喉骨了,哪怕是再慢十分之一秒,峪青的喉骨也碎裂了!

我心说幸亏是有叛徒造密,没有让小环施展拳脚,不然的话,这五个小太妹之中,难免有人伤亡!

同时我也纠正了自己的思想,像小环这样坚强,勇敢,自制力超长,而且还十分聪明的女孩子,她花十分的心思去学一件事,怎么可能学不成呢?她的泰拳,已经颇有模样了,只是因为提前走漏了消息没有机会出手而已!

小环被我撞开,疑惑地看着我道:“小陈哥哥,你为什么撞开我啊!”

我心说这不是废话么?“小环,我知道你想要一血前耻,想要狠狠地教训她们,但是,你下手也太重了,刚才那一下,要是打实了,会要了她的性命!”

小环垂下了头,半晌又抬起头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没满十,四岁,即使杀死她,也没有任何的后果!”小环这样说时,看向峪青,冷冷地问道:“你说呢?”

峪青被小环一看,身体就是一激棱,仍然倔嘴道:“小环,你敢!”

我和盘美莲站到了一边道:“小环,这件事情,既然你们自己能够解决,我和你美莲姐就不插手了,你自行解决吧,但是有一样,不能杀伤人命,知道吗?”

小环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她学电影《拳霸》的主角那样,将一截黑乎乎的树枝状的东西咬在口中,低吼了一声,额角的青筋微微跳动,脑袋上也冒起了热气。

我和盘美莲看得都是一呆,盘美莲感慨道:“小环这几个月的拳霸没有白学啊,就这架势,估计打成年人都没有什么问题!”

小环这一下起势,立时镇住了全场,她之前出师未捷就被打可能失去了信心,这时候已经将失去的信心全都找回来了,小环在五个小太妹汇聚在一起之前冲了上去,在飞腿失效之后,抢步欺进,一拳打在峪青的胸口处,打得峪青蹬蹬蹬地后退了四五步,小环还要追击的时候,后面的四个小太妹也都围了上来。

小环暂时放过峪青,迎着四个小太妹过去了。

小环因为久积的怨气怒火中烧,而剩下的四个小太妹则因为峪青被打有些畏畏缩缩,这样的开局,早就注定了结果,小环如同是虎入羊群一样,连续用脚踢,将其中两人踢得像是虾子一样躬起背,一时间直不起身。

小环此前就吃过被围攻的亏,这一次她特别的小心,绝不让小太妹将自己围住,一番冲杀之下,将一群小太妹全部放倒了,旁边看热闹的男男女女都惊呆了,不少人还掏出手机拍短视频,一边拍,配音道:“我擦勒,看看这场面,看看这阵势,你敢相信是一群小朋友要打架?简直就是江湖高手互殴嘛!”

“唉,看来以后欺负小学生的活也不能接了!”

“看,这位女侠是嘀嘀打人的头号打手,出手一次收998,连续下单享受八折优惠哦!”

游戏店的老板一开始以为是小学生闹矛盾,现在的小东西,谁也不是省油的灯,一般不造成重大影响都是听之任之,这时候眼见情况有些控制不住了,店老板领着两名保安走了过来,大老远地吆喝道:“不能打架,不能打架哈!”

盘美莲看向店老板道:“损坏的东西我照价赔偿!”

见有人负责,店老板也就没再说什么,让保安离去,嘱咐我们道:“小哥哥,小姐姐,小本生意啊,你们悠着点,莫把事搞得太大,不可收拾!”

见我和盘美莲点头,他便转身回办公室去了。

小环将四名小太妹踢倒之后,又依次踢了几脚,非得将她们踢得惨叫连连,这才走向下家,踢完最后一人,小环咪起眼睛,看向峪青,峪青见情况不秒,转身就跑。

小环左右看看,扳下一台游戏机的控制杆,向着峪青扔了去,不偏不倚,那控制杆正好落在峪青的头顶上,将她砸倒在地,痛叫着爬不起来。小环走上前去,将她也踢了一顿,直到她连连求饶,这才拍拍手,看向我和盘美莲道:“小陈哥,美莲姐,咱们走吧!”

楼下。

盘美莲将摩托车头盔往脑袋上一扣,说道:“走,我们去医院!”小环本来不想去,但是盘美莲跟她说,她现在是脸受伤了,脸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简直是和生命等值的东西,别说受伤了,就算是擦破点皮,那也是大事,不然的话,万一留个疤,原本能够嫁给国家元首的,因为有了疤,就只能嫁给总理大臣了……

小环对于嫁人,嫁给谁这件事情还不是很懂,懵懵懂懂地就被拉上了车,盘美莲将小环拉去了武警总医院,医生看后说在住院治疗,我们便在病房里安顿下来。

盘美莲打电话给盘大娘盘大爷让他们不用等我们了,自己吃东西,又说今天我们得在医院守夜,可能回不来了,而我则打开软件订餐。

不一会儿,送餐的小哥来了,将食物摊在桌子上,一盘炖羊肉,一只烧鸭,一盘炒螃蟹,一盘脆肚牛腩,而小环,只能吃青菜,而且青菜里没有姜,没有蒜,当然也没有酱油,因为这些东西对伤口有刺激!

看着小环像是咽药一样吃着我,我和盘美莲决定——不看她了,因为这会影响我们的食欲啊!

正文卷 第766章:义气当先

吃完了饭,我和盘美莲坐在床前和小环聊天。

我问小环道:“小环,现在你将人打了,你打算怎么办啊?”

见小环眼露迷惑的神色,我意识到可能是自己的话没有讲明白,又说道:“如果峪青他们要报复你,你会怎么办?”

小环眼中闪着光亮:“小陈哥哥,你别担心,我早已经想好应对的办法了,在泰拳馆的时候就想好了!”

我问道:“什么办法啊?”

小环娓娓道来,她也知道,这些小太妹不好惹,一旦惹了,她们就会像狗皮膏药粘在身上,味道难闻,让人不好受,还扯不掉,因此,在动手之前,她就想好后路了!

第一,以后她不能单独行动了,得有同伴才行!

同伴从哪里来呢?读书厉害的人总是比较受欢迎的,此前小环有很多朋友,但是自从她惹上了峪青之后,那些朋友怕惹上麻烦,都纷纷疏远她了,没有人与她同伴同行!

不过那是从前,这一次小环将峪青他们打得屁滚尿流之后,就等于是立起了旗杆,此时登高一呼,一定有人站在她那一边!与她同伴同行!

第二,她有优势!她的学习成绩全校第一,没有老师不喜欢她,再加上她是班长,学校通讯小组的联络人,拥有的资源也不是普通的同学能比的,只要给点好处,大把的人愿意靠近她!

当然,她也想过后果了,这么做的话,她的联络人和班长位置可能不保,便是那又怎么样呢,只要达到自己的目的,班长和联络人的位置根本不重要,那些虚职升学了就没有毛用了,但是她知道,只要她的学习成绩不下降,老师们还是会一如即往地对她好!

因为这关乎到老师们的年底绩效!

那是真金白银!

小环预计用不了一个月,她就能够拉起一伙人来,当然,为了讨好这些人,她可能还得从存款中预支一些钱,毕竟,她拉一伙人的目的不是冲别人收保护费……

听完小环的话,我的脑袋有些嗡嗡做响,感觉这剧情怎么这么熟悉呢,半晌之后,才回过味来,这不就是《坏蛋是怎么练成的》开头嘛!我问峪青如果报复她,她怎么办?本意是想以此做引子,帮她解决学校里遇到的麻烦,包括峪青,包括周涵,但是现在看来,有些多余了,小环的计划条理清析,合情合理,真照这条路走,说不定还真走得通!

春风里附属中学扛把子小环!

我的脑海里冒出这个称呼时,再看躺在病床上玩手机的瘦瘦小小的小环,总感觉怪怪的!

这时候,有医生过来换药水,门被推开的时候,一辆担架被两名实习护士和一名壮年男子匆匆地推了过去,虽然只是一晃即过,我还是看清楚了,担架上躺着的是峪青。

巧了,她们也来到了武警总医院。

因为峪青的身上还披着白被单,我也不清楚她有没有看到了我们,但是担架推过去时,她从被单里垂出的手,似乎向我们所以的病房指了指。

五个小太妹之中,峪青身上的伤最轻,都是外伤,所以和小环一样,来了皮肤科,余人伤筋动骨的都有,这此时估计都在骨科或者内科治疗呢!

又过了一会儿,我去打热水,在经过走廊的时候,见刚才扶着担架的男子在打电话,他的个子有点矮,但是很壮实,见到我,他的眼睛眯了起来,目光很冷,同时声音也压低了,说的什么我一个字也没有听清楚。

我意识到可能有情况,在热水房里打了热水,就匆匆往回走。回到病房,我给盘美莲和小环各倒了一杯热水,等到她们喝得差不多了才道:“小环,你现在能行动吗?”

小环点头问道:“怎么了?”

我将针管拨了下来,让她脱下病号服道:“小环,你去门诊大厅那里的啃德鸡里随便叫点什么吃着喝着等我们,我和你美莲姐马上就下来!”

小环问我发生什么事了,我没有说。

小环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见小环进了电梯,我将盘美莲拉回病房道:“我们可能有麻烦了,峪青的爸爸来了,他发现我们了,却什么也没有说,刚才我出门的时候,他一边打电话一边看我,我虽然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是我却能够猜得到,他在叫人!”

盘美莲问我:“那你将小环叫走是几个意思啊?”

我嘻嘻一笑道:“小环刚才一个打五个是爽了,咱们两人乘兴出门,却还没有动过手呢,你不觉得憋闷吗?不想找个人揍一顿吗?这时候有人找上门来,不是更好吗?”

盘美莲听到这里,也是眼睛一亮,感慨说自己不该将棒球杆扔了的,不然的话,这时候正好派上用场呢!我们将架子床的床脚卸了,得到两根空心钢管,钢管很轻,也不是很顺手,聊胜于无吧!

我背靠着墙壁,通过猫眼往外望去,走廊里空空荡荡的,偶尔有两名护士走过,就在这时候,前面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声音很沉,一听就知道是男人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近了,同时响起了说话声。

我将耳朵贴到墙上,就听一名男子的声音响起:“都来了啊,麻烦兄弟们了!”

其中一个公鸭子叫声状的声音道:“连我们生化所的人都敢欺负,我看那家伙是找抽了!”

另一个说道:“峪青侄女这么乖,竟然被人打成这样,就算峪耒你不告诉我们,我也得来找那王八蛋算帐,那家伙在哪个病房,告诉我,我去将他满嘴牙都打掉!”

这两人的说话声有些熟悉,我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不过听到“生化所”三字时,我恍然想起来了,峪耒叫来的两人,就是生化所门口拦下我的那两名保安!

峪青的父亲峪耒竟然是生化所的,这却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我更加没有预料到的是:峪耒竟然将生化所的保安叫来助拳了!这两人,说是保安,事实上是至少有八年役龄的军人,而且很有可能是直属于某部现役军人,也只有这样,他们才根本不怕丢了工作,义气当先!

正文卷 第767章:太菜

我原本以为峪耒叫来助拳的是他的亲戚朋友或者社会闲散人员,却万万没有想到他找来的是生化研究所的保安。

这些保安的本事在今天白天我就领教过了!他们的手很粗糙,力气极大,如果扣住你的手腕,与钳子钳住也差不多,想要挣脱很难。

说实话,在生化所的时候即使不是被他们弄晕,我想要脱身也不容易。

没想到在武警总医院又撞上了。

如果早知道是他们的话,我就不追求这份刺激了,认怂拉倒,但是现在,说什么也迟了,有后悔的工夫,还不如好好想想要怎么对付他们呢!我的目光迅速地在房间里扫了一圈,落在了热水瓶上。

我心说事到如今,也顾不上许多了,谁最先进来,我给谁洗热水澡!我腋下夹着空心钢管,将热水瓶的盖子起下来,放在了门后角落里。

为什么要起热水壶的盖子?是为了呆会儿泼水的时候能够更快,哪怕快过一秒钟,半秒钟也是好的!有时候,一秒半秒的时间能够左右战局!

盘美莲见我提着水壶,又看我面色有异,压低了声音问道:“烦啦,什么情况啊?”

我指了指问道:“门外峪耒请来的帮手我认识,他们都是厉害角色,要小心些!”说着我简单几句话将在生化研究所的经历说了一遍。盘美莲的眼中光亮更盛了!仿佛敌人越强大,她便越兴奋一样!

这家伙骨子里绝对有女流氓的品质,这是我才发现的。得亏她将她的精力用到了别处,不然的话,估计要不是黑涩会大老,要不就在监狱里呆着了。

盘美莲一脚前跨,呈现抱月射雕之状,双手举起空心钢管,眼睛紧紧地盯着门缝,她已经准备好了!

我又将耳朵贴到墙上,就听老王道:“708是吧,704,705,706,707,下一个病房就是,我已经将峪青侄女的照片拍下来了,到时候就照着青青所伤的位置打,争取让他们的伤和青青一模一样!”

他们自恃本领,显然没有将我放在眼里,这时候,那公鸭嗓子也开口说道:“老王,到时候留个人给我啊,你全部打倒了,兄弟我的拳头痒起来可怎么治啊!”

“……成,等妥了之后,兄弟我请你们富贵人家爽一把!”这是峪耒的声音。

脚步声近了,有人敲门。

我问道:“谁啊?”

“我,是我!”门外人应道。

“门没关,自己进来吧,对了,咱们科室晚上有几个护士值夜班啊!”我之所以这么说,就是要让门外人觉得我将敲门人当做了医生,这么一来,在推门而入的时候,他们就会放松警惕!

“哦!”老王含糊地应了一声,推开了房门,就在他推开房门的那一瞬间,我扬着水壶冲他一泼,刚烧开的开水就奔着他的面门而去。保安老王根本没有预想到这一节,再想闪避哪里还来得及,只来得及闭上眼皮,开水就浇了个满头满脸,其中一少半泼到了公鸭嗓子和峪耒的身上。

开水泼出的那一刻,我将热水壶往病床上一扔,扬起钢管就照着保安老王的脑袋砸了去。开水壶在病床上滚了几滚,不动了,流出的开水浸湿了整个被面。

而这时候,我手里的空心钢棍已经重重地砸在了老王的脑袋上,盘美莲也一钢管抽在了公鸭嗓子的脸上。公鸭嗓子被打了个满脸血,看起来很惨,其实伤得却不深,而且这时候已经迅速地反应了过来。

又不是惩罚碴男,打什么耳光啊,我冲盘美莲喊道:“姐(打黑棍的时候,自然不能再叫出盘美莲的名字),打要害,打要害,打脸没卵用啊!”

看看我面前的保安老王,被开水一浇,又被我一棍闷在头上,当即就蒙圈了,这时候力大无穷有卵用啊,大擒拿手,小擒拿手,长拳练得再熟练有卵用啊,老子根本不给你施展的机会啊!

趁他被蒙圈的机会,我又是两棍,敲在了的双手手肘处,之所以不敲脑袋,是怕接连两棍,将他脑袋开瓢了。不过,我敲他手肘的两棍也不轻,应该将他的手敲脱臼了,这么一来,即使他清醒过来,也没什么战斗力了!

这时候再看盘美莲,因为一击失效,已经被公鸭嗓子抓住了空中钢管的一头,也亏得病房门窄,保安老王倒下,公鸭嗓子在门口一堵,峪耒就进不来了,不然的话,这时候盘美莲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

被公鸭嗓子抓住钢管,盘美莲使尽全身气力,也无法夺回,他估计是想起了我叫他打要害的话,提脚踢向公鸭嗓子裆下,公鸭嗓子见我已经将老王放倒了,注意力也从盘美莲的身上转移到了我身上,这时候盘美莲那一脚,结结实实地踢在了公鸭嗓子的裆部,战靴的靴尖虽然不那么尖,却钉着装饰钉子呢,锥形的钉冒又尖又硬,这一撞击,公鸭嗓子就像是虾子一样弓起了身形。

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会错过呢,我一钢棍,重重地击打在公鸭嗓子的背上,公鸭嗓子身形往下一矮,双膝跪地,又被我一膝盖顶着面门,便伏在了地上。

我估计老王和公鸭嗓子终其一生都没有这么憋曲过,空有一身好功夫,还没有使出来呢,就被我们算计得失去了战斗力,他们心中的难受,估计比他们所受的伤更甚。

说是迟那时快,这一切事情的发生,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半分钟,等到峪耒反应过来的时候,他请来助拳的两人已经被放倒了,这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就差脱口而出了“哥几个,你们也太菜了吧,确定是来帮忙的不是来坑我的!”

他见我们出了门,迎着他走了过来,峪耒拨腿就跑,我紧追过去,终于在旋转楼梯处揪住了他,我一脚将他踹倒在地,骑在他的身上,就是一顿老拳。

盘美莲也追了上来,照着峪耒的肚子踩了几脚。

正文卷 第768章:山谷木二

因为楼层较高,人们大多乘电梯,楼梯上根本没人,这倒给了我们方便。

我揪住峪耒的衣领,将他翻了过来道:“姓峪的,你给我听清楚了,是你的女儿峪青先欺负小环,她才还击的,你女儿特么的天天欺负别人,你不管,你女人被欺负一回你就跳起来了!你大爷的!”

我想到小环身上的伤,拳头的力量不觉加重了几分,雨点般落在了峪耒的身上。

“别打了,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峪耒举起双手哀求道。

我又在他的脸上打了两拳,喝道:“要想你的女儿不被揍,就自己管束好一些,自己管束不好,自然有人会帮你管束,我话撂在一这里,今天的事情,最好到此为止,否则的话,我管你生化研究院的还是生死研究院的,你欠我一份,须十倍偿之!”

“是是是!”峪耒一迭声地应着,一抬头看到我的拳头,赶紧伸手捂住了脸:“别打了,别打了……”

他黑色西装的衣袖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撕开了,在举起手时,袖子也往下滑,露出了手臂上的一个刺青,那刺青是一只淡青色的菊花,从菊花的颜色来看,应该清洗过,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又留下了来了,因此颜色才会那么淡。

见到菊花刺青时,我微微一楞,随即就想起了菊花会,那个我数次追查又失去联系的组织!眼前这个哀哀求饶的峪耒,是菊花会的人?不至于吧!峪耒这么怂,怎么会是菊花会的人呢?

峪耒,峪耒……

峪这个姓好奇怪啊,我在百家姓里就没有见过,哥们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说呢!峪,峪……会不会他根本不姓峪,而是姓山谷?姓是峪的拆分,那么名是耒的拆分?山谷一未?山谷二木?

应该是山谷二木。

我将峪耒推到一边,冷冷地说道:“山谷木二,起来吧,这只是给你的一个小教训罢了!”

听到我叫他山谷木二,峪耒全身一抖,眼睛瞪得太太的,像是要从眼框里跳出来了一般,直直地瞪视着我。我也回瞪着他。半晌之后,他舔了舔嘴唇,声音干哑地问道:“你,你说什么啊!”

从他的表情里,我就知道有了“你耳朵聋了吗?”我压低了声音说道:“山谷木二,你长能耐了啊,会里派你去生化研究所,是希望你能够帮上忙,你倒好,在这里打架斗殴,我看你是想死了!”

我这一诈,果然有效果,山谷木二已经信了多半,他犹疑地问我:“你是……”

这时候有护士下楼,我搂住山谷齐二的肩膀,往一旁空置的病房而去,一边附在山谷齐二的耳边道:“事关机密,这边说话!”身后的盘美莲看着我们,呆呆地立在原地。

她一时间都没有闹明白发生什么事了,我刚才还在往死里揍峪耒,这会儿又搂住他的肩膀像是十分亲密一样,关键峪耒还很配合,看起来完全自愿,不是被协迫的。

不过,在听到山谷二木四个字时,她隐约也明白了什么,随后跟了上来。

拖着山谷木二往空病房里走时,我的脑子在高速运转着,眼前的场景,绝对是意外,我是来为小环打抱不平的,没想到打出个膏药国人来,而且这膏药国人还在生化院卧底!

从看到山谷木二手臂上的菊花纹开始,我就猜测他与菊花会的渊源,一乍之下,还真诈出来了,事实上,峪耒二字至少有三种组合方式,山谷一未,山谷二木,山谷木二,我之所以选择山谷木二,是因为这样的顺序念起来比较顺口,我觉得不论国内还是国外,起名时除了注意释意内涵,也都会考虑一下念得顺不顺口。

我在说出山谷木二四个字时,语气并不那么稳定,同时紧紧地盯着山谷木二的眼睛,只要他的目光稍有异样,我就可以改口,但是事实证明,我猜对了,他就叫山谷木二!

能进生化所里做事的,不说根正苗红,必须得是国人才行,山谷木二是膏药国人,而且而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名字,不用说,他是来生化所卧底的。

他手的菊花纹比较淡,似乎之前清洗过,因此可以推断出,他的信念已经动摇了,只是在清洗之时,又改变了想法,因此菊花刺青才会比较淡!

我为什么能多菊花纹的深浅判断他的意志动摇了呢?原因也简单,比方说你一时起意,在肩膀上纹了一只小猪佩奇,事后觉得太幼稚了,就让刺青师帮自己洗掉。

洗掉就洗掉了!

但是图腾类的刺青可不一样,那是人的信仰,绝不会随意洗掉,如果尝试了清洗,就表明他的意志动摇过,再加上今晚的事情——一个卧底之人,怎么会轻易惹事呢!他们都恨不得让自己隐身起来,所有人都看不到自己才好,就算是遇到女儿被打,第一件想到的事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一切消弥于无形之间!

而不是生怕事情不够大似的大闹武警总医院……

由此得出结论,山谷木二在这里生活得太久了,他在这里工作生活,结婚生子,从他的女儿山谷青的年岁来看,他至少在北京呆了十四五年了,如果说膏药国是他的第一故乡,北京就是他的第二故乡,他的身份认同已经产生了偏差,这就是他清洗刺青的原因之一,他觉得自己已经是本人地,本地人遇到了麻烦,自然是怼回去啊!

于是他找来了老王和公鸭嗓子……

至于他洗刺青的第二个原因,我猜测是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与他联系了,导致他的思想松散了,拿我在传销的经验来解释,传销每天都会听课,台上一个个牛逼的讲师轮流给你洗脑,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不听课,不洗脑,少到半个月,多到一两个月,你很快就会清醒过来,山谷木二显然已经很久没有被洗脑了,才会意志薄弱到去洗刺青!

不过,以上经过推理可以得知,最麻烦的是接下来的事情,我要怎么跟他说话!

正文卷 第769章:我辈楷模!

五步,四步,三步……

此时我们离空病房还有三步,我放慢了脚步,我得给自己留点时间思考。能留多时间啊?三到五秒,够想什么的呀!

我感觉脑袋里有一团乱麻纠缠在一起。

叫破了山谷木二身份之的我,面临着两个问题,第一,如何介绍盘美莲和小环,如何圆今天发生的种种事情!我想好的说法是:我是来北京找他的,盘美莲是我在北京的助手,小环则是盘美莲的表姐。

小表妹被人欺负,我和盘美莲自然不能袖有旁观,只是没有想到为小表妹出头的时候,将生化院和山谷木二也牵扯出来了,如果他问我们为什么知道是他还要下死手,我就说演戏得演全套嘛,在别人的国家,稍有一慎就会连命都丢掉。

山谷木二当然不会考验我的日文,因为菊花会成员很多都是生于斯长于斯的膏药国人,搞不好山村木二也是如此,别说说膏药国的话了,连普通话都未必能说顺溜了,比方说一族的祭师,比方说卖死人用品的店老板!

反正,无论怎么说,我都不能透露我刚才看到了他的刺青,一旦让他找到这个怀疑的突破点,接下来就水到渠成了,因为菊花刺青,我猜测他有可能是膏药国人,因为我猜测他是膏药国人,就将峪耒二字拆成了山谷木二……

就像是一把造型精密的连环锁,而那朵菊花刺青,就是解开连环锁的钥匙。

这时候,我的前脚已经踏进空病房了……

在我进入空病房之前,我必须想好第二件事情,我说我是来找山谷木二的,那是谁让我来找他的呢?我不知道山谷木二的上线是谁?也不知道他混进生化所有什么目的!

冒然开口,必然出错。

关键是,这个时刻我也不能往他嘴里套话,只要一套话,就会让他心生疑惑……因为我既然是来找他的,就该知晓一切才是!

怎么办呢?

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两个字“目的”我虽然不知道山村木二混入生化所的目的,但是还是能够大概猜出来一些的。生化所是近几十年才出来的学科,意思是将生物和化学混合在一起的学科!这个学科往往跟“武器”两个字绑在一起,而生化武器,是公认的未来战争的之王,世界各国都在秘密研究,而真正让生化武器名闻天下的是一部系列电影《生化危机》

山谷木二混入生化院,肯定是为了生化院的生化技术而来,说实话,膏药国人从二战时就开始研制生化武器,技术经验肯定比我们强大,但是他们生性呆板,不如我们灵活,想必有某些地方已经被我们超越,才会这么做!

想到生化武器时,我又想到了紫禁山,想起了532,想起了木村等人以及紫禁山的紫僵和僵尸王,不知道紫僵和僵尸王算不算是生化武器,如果算的话,紫禁山的那帮人,与山谷木二算是同一学科了!

如果山村谷二与532是同一学科的话,那是不是说,山村木二就是532当初插到生化研究院的棋子?而532死了之后,山谷木二因为与上线失去了联系,因此信仰也在慢慢丢失,这才去洗菊花刺青!

如果是这样,那就说得通了。

而这时候,我们已经进到了空病房里。

我心说不管了,试试再说吧,万一猜错了,那就只能灭口了!这种时刻,不能怪我狠,因为如果我不灭他的口,他就会灭我的口,这是用脚趾都能够想到的事情。

我在病床前坐下,生怕盘美莲不明情况,冲她说道:“姐,守着门口!”

盘美莲便停下了脚步。

我看向山谷木二道:“532已经失事了,我是从他随身带的资料里发现你的存在的!”

山村谷二脸现惊讶之色“532……失事了,怎么会这样?”

看山谷木二的反应,我就知道我又猜对了,山谷木二,就是532安插到生化所的棋子,而且他们的通讯方式大概率是单线联系,正因为如此,紫禁山都被我一锅端了,山谷木二却不知情!

我叹息一声道:“这件事情说来就话长了……”简略地将紫禁山的事情说了一遍,当然,主角已经不是我了,而是换成了夏侯雪和木棉花等人,僵尸王,木村等人之死也说的基本都是实情,到了五三二这里,前半段仍旧是实情,到了后半段,五三二乘直升机逃走这一段,我做了小小的加工,说他乘直升机离开的时候,半空中飞机出了故障,他在跳伞之时,降落伞却没能打开,从数百米高空坠下,串在了石峰之上……。

我轻轻地摇头道:“532本来不应该死的,因为他改造过自己的身体,虽然强不过僵尸王,寻常伤害却要不了他的命,可惜的是,他伤得太重了……”

我此前虽然娓娓道来,在山谷木二听来,始终是一个故事,但是我后面的惋惜,却让山谷木二颇为心动,尤其是我透露的小秘密,不是与五三二很亲密的人,是不知情的。

山谷木二的神情一痛:“没想到五三二已经玉碎了,真是让人难过!”又看向我,拍着胸脯道:“陈烦君,你说吧,需要我做什么?我一定尽力去完成!”

我肃然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山谷君,是启用你的时候了,你们所里最近收到了邮寄的游尸之肉对吗?”

“没错!”山谷木二问我:“陈烦君,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嘿嘿一笑:“我实话根你说了吧,那一块游尸之肉,是我寄来的,是五三二遗物的一小部分,而我将游尸之肉寄来生化所,就是检验一下他们的生化科技到了哪个地步了,顺便借鸡下蛋!”

“借鸡下蛋?”

我点头道:“嗯,木棉花和夏侯雪他们虽然夷平了紫禁山,但是五三二至死也没有妥协,因此,他们虽然赢了,但是却并没有得到游尸蛊的解药!”

山谷木二肃然起敬:“532真是我辈楷模!”

正文卷 第770章:空针管杀人

“木棉花和夏侯雪虽然害死了532和木村等前辈,我们却不能为他们报仇,这样虽然解气,但是却不符合帝国利益!……我们在西南之地下了那么多年的苦功,不能一朝烟消云散!”

“因此,我准备用游尸蛊的解药,继续控制他们,可是我又不会制造游尸蛊的解药,就只好求助于生化所了,如今两个多月过去,我估摸着有结果了,所以就来看看,顺便启用你!”

山谷木二听完我的话,连连点头道:“陈烦君真是英明,我木二听候调谴,万死不辞!”

“好吧!”我满意地点点头道:“那你去准备一下,咱们明天就‘取蛋’”

“明天?”山谷木二道:“是不是太急了一点!”

当然得急了,因为时间拖得越久,越容易出破绽啊,如果不是有山谷青的事情,我会立即要求‘取蛋’。

“是!”山谷木二点头,往外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看向我道:“陈烦君,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我脸色一沉:“你要讨价还价?”

“不是啊!”山谷木二顿时慌乱起来,赶忙说道:“陈烦君,你听我说,你听我说啊,这件事情之后,我还想留在北京为帝国效力,不知道可不可以!”

听山谷木二这话,我心中一乐,什么叫料事如神,说的就是我了,我从他手臂上的刺青变淡就已经猜到了这一节,生活已经将他的意志已经消磨一大半了!

一个间谍,竟然都不大愿意回去自己的国家,可见离叛变也不远了!

我继续板着脸,冷冷地道:“这件事情,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你做的完全无暇,当然可以继续留下,如果露出了破绽,那就只有回国一途了!”我拍了拍山谷木二的肩膀道:“你放心好了,帝国不会亏待每一个为他付出的人,无论是留下而是回去,你都将享受无上荣光!”

山谷木二挺直了胸脯:“是!”

这时候,就听砰地一声,病房的门被撞开了,盘美莲滚了进来,她的左脸之上,留下了五个青紫色的手指印,嘴角有血丝溢出。

我才要问是怎么回事,病房的门被堵住了,老王和公鸭嗓子就像是两尊门神一样,站在病房门口,他们的脑袋上有血水流下,在额角结了很大的一块血瘸。

而被开水泼过的地方,长满了水泡,他们也不理会,一双凶睛在我和盘美莲的身上扫视着。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老王已经被我将双手打脱臼了,公鸭嗓子也伤得不轻,抽在他后背的那一钢管多大力道我心里有数,就算没有将他的椎骨打断,骨裂也是在所难免!

不过十多分钟,他们就接好了脱臼,挺着腰板来找我们的麻烦了!这两个家伙不简单!看着他们气势汹汹的样子,我有些紧张,在皮肤科之所以能够得手,与那一壶开水脱不了干系!

出奇不意一壶开水泼在他们身上,在他们痛苦难当,视线被遮挡的时候,拿着空心钢管照他们一顿抽,就像是抽死猪一样,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们已经回过神来了,而且空病房里也没有什么可以依凭的东西。

看着老王和公鸭嗓子那喷火的眼睛,我就知道,这一关恐怕很难过去了。

我扶起盘美莲,关切地问道:“姐,你没事吧?”

盘美莲摇摇头,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她左边脸已经肿起来了,不过她的注意力不在自己的脸上,而是和我一样,看着磨拳擦掌的老王和公鸭嗓子。

估计此时他的心里在想,这一关我们要是能过去还好,要是过不去,在他们身上刻下的记号,就得原封原样地复制到我们的身上,那些水泡,在老王和公鸭嗓子的糙脸上还好,要是落在盘美莲的脸上,就毁容了!

这么一来,她就从大龄剩女变成齐天大剩了……

我看着盘美莲的侧脸心中暗暗发誓,无论如何,我也要保住盘美莲!

山谷木二见老王和公鸭嗓子靠近,赶紧迎了上去,陪着笑脸道:“两位哥,闹了半天,我才搞明白刚刚是一场误会啊,这位陈先生论起来还是我的邻居呢,只是我早出晚归的不常见面,他刚刚已经向我道歉了,说对两位哥造成的伤害,十分抱歉,他会加倍赔偿你们的……”又向我递眼色道:“陈老弟,你说是不是啊?”

我连连点头道:“咳咳咳,那啥,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误会,误会啊!”

山谷二木扶住老王和公鸭嗓子道:“那既然是这样的话,两位哥给我一个面子,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好不好?你们身上的伤拖不得,咱们这就去挂急诊号!”

我和山谷二木一唱之和之时,老王和公鸭嗓子一直板着一张脸,就像是雕像一样,等到山谷二木说完了,老王一把揪住山谷木二的衣领,鼻息都喷到了他的脸上:“峪耒,我不管他们与你达成了什么样的协定,也不管你决定怎么做,从我们从皮肤科走廊的地面上爬起来的时候,这件事的性质就已经变了,我们来找他们,与你峪青已经没有关系,我们是为了我们自己……”

公鸭嗓子那难听的声音响起:“峪耒,你给我闪到一边去!”

山谷木二还要再分辨,已经被推到门外去了。

山谷木二的目光一狞,从一旁的垃圾桶里捡起了两只一次性针筒,抽了两管满满的空气,从老王和公鸭嗓子的背后向着两人靠近过去,眼中满是杀机!

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呢,老王和公鸭嗓子是山谷木二找来助拳的,要好好地教训我,他们三人本来是一条战线上的,但是只过了三个半,山谷木二就为了要帮我,要对老王和公鸭嗓子痛下杀手了!

用空针管杀人,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其实很容易做到的,如果将针管里的空气注入老王或者公鸭嗓子的肌肉里,会对身体造成一些损伤,如果注入血管,特别是动脉血管,一个钟内人就会死!当然,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太慢了,一个钟,足够老王和公鸭嗓子做完所有事情了……

正文卷 第771章:五楼

但是,如果将空针管扎进脖子,往脖子里注入空气,阻止血管向大脑供血,人很快就会死掉!

可能是老王和公鸭嗓子没有听到山谷木二的脚步声,也许二人对于山谷木二的靠近毫不在意,他们自始至终头都没有回一下,目光始终在我和盘美莲的身上巡视着。

山谷木二已经扬起了针管。

我在略一犹豫之后,还是冲山谷木二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这么做。

山谷木二眼露迷惑之色,似乎很不理解我会做这样的决定,犹豫了一下,还是将针管收了起来,我歪了歪头示意他离开这里,山谷木二确认我的意思之后,慢慢往后退去,最终消失在了楼梯口。

我不让山谷木二对老王和公鸭嗓子下杀手,一来是觉得他们命不该绝,二来是不想惹事,国人的法律有点奇葩,打架,斗殴,欺男霸女,只要不搞出人命,都问题不大,但是,一旦搞出人命来,那问题就大了,因为“命案必破”如果对方是现役军人的话,那更加不得了,不计任何代价,不惜任何资源,都要破案!

如果真是这样,还‘取生化所的蛋’取毛的蛋啊,光躲避追捕,就已经足够我们焦头烂额的了!

山谷木二走了,现场只剩下我,盘美莲,老王和公鸭嗓子。老王和公鸭嗓子步步进逼,我拉着盘美莲往后退去,盘美莲回头看了一眼道:“烦啦,要不咱们跳楼吧!”

跳楼?

我皱眉道:“姐,你搞错没有,这里是五楼呢!”

“对啊,是五楼!”盘美莲说道:“正是因为是五楼,他们不敢跟着我们跳下去,我们就获救了!”

“问题就在这里,他们不敢跟着跳下去,不代表我们跳下去没事啊,五楼啊,十五米高,要是下面是草坪还好,要是水泥地,都不用等获救,直接就安息了!”

盘美莲看了我一眼“烦啦,那你说怎么办啊?”

“要我说……”这时候,我的背已经靠着了窗户,斜眼一看,心说幸亏没听盘美莲的馊主意,窗户的下面,是厚实的水泥地,从五楼跳下去,保证安息。

可是,我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好办法,退无可退,看来只有干一场了。我的眼睛瞄上了茶几上的烟灰缸,寻思着要如何在老王向我扑过来之前将玻璃烟灰缸抢在手里。

就在这时候,一只冰冷的手拍了拍我的手背,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小伙子啊,你看我的点滴是不是打完了,能麻烦你叫医生来给我换药吗?”

我扭过头一看,刚刚还空空如也的病床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穿着条纹病号服的老太太,老太太实在是太瘦小了,盖着身体的被子几乎没有显出凸痕来。

一双黑乎乎的手,就像是在地下埋了好几年的瘦竹,一手握住我的手,另一手指着打点滴用的支架,支架上挂着药水,这时候确实已经打光了。不过你一只老鬼,药水打光没打光有什么关系,叫医生来顶多能治你的病,但是救不了你的命啊!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一声暴吼,暴吼来自老王,他冲我们吼道:“跑啊,跑啊,你们怎么不跑了,从这里跳下去啊,你跳下去啊,跳下去就能够避开我们的拳头了!”

“不跑啦?跑不动了是吧!”老王摆着自己的指关节,嘿嘿笑道:“那么,你们的表演结束了,该轮到我们表演了……”

老王这么大声吼,病床上的老太太有些不乐意了,她的目光转向老王和公鸭嗓子,有气无力地道:“小伙子啊,说话小声点,我在养病呢!医生说了,大吼大叫会影响病人的病情!”

老王和公鸭嗓子又听不到老人家的说话声,仍然吼叫着,伸向就抓向了我的衣领,直到被老王揪住衣领,我才反应过来,我特么的除了是一个赶尸匠之外,我还能控鬼捉魂的啊!

这么牛逼的技能,我此时不用,更待何时啊!

医院里控尸可能有些难度,鬼魂却是不缺的,眼前就有一只呢!想到这里,我对老太太说道:“老人家,我也想要去帮你找医生,但是我现在被人抓住了呢,动弹不得啊!”

老王见我对着空床说话,眼中闪过一丝迷惑,大声喝斥道:“小子,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觉得是你一通装神弄鬼就能够敷衍过去的吗?我告诉你,我非得将我们受的伤又倍奉还给你不可!”

老王说着,扬着拳头就要打我,而就在这时候,一双黑色的,如同是枯枝般的手扣住了老王的手腕,别看老太太瘦骨嶙峋的,力气却是极大,扣住老王的手腕,他无论如何也挣不开。

老王手腕被老太太扣住的地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青紫起来。老王却看不到扣住自己的手,只看到自己的手腕上莫明其秒地出现了五个青紫色的手指印,扬起的拳头就是落不下来,任他在队伍里练就了一身的胆量,这时候也是脸色大变,他松开了揪住我衣领的手,用力去扳力一只手,却无论如何也扳不动,最后是老太太松手,老王一个踉跄,后退了四王步,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惊慌地看向我。

我微微一笑,整了整衣领,看着老王道:“好好的干嘛坐在地上啊,有病人的啖啊,血啊,屎啊,尿啊什么的,赶紧站起来啊!过来,我帮你揉揉手腕!”

老王听到我的话,慌忙从地上爬了起来,听我和要帮他揉手腕,下意识地看着自己的手腕,被老太太握过的地方已经肿起来了,青紫色的手掌印十分醒目,也十分可怕!

老王一脸惊愕地看着我:“小子,你使了什么妖术?我的手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我笑道:“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是朋友,做为朋友,我也不瞒你,你知道的,医院里阴气很重,有很多死去的人徘徊不去,恰好这间病房里就有一个,你大声叫喊吵到了她了,要将你赶走呢!”

老王半信半疑,目光在我身上巡视着,又移动到了盘美莲的身上。

正文卷 第772章:强行拍马屁

此时的盘美莲,另外半边脸也被公鸭嗓子打肿了,她怒不可遏,一把扯下窗帘,向着公鸭嗓子扔了过去,公鸭嗓子伸手去拨窗帘时,手还没有触碰到窗帘,窗帘就凝立在了半空中。

公鸭嗓子拨了一个空,盯着凝立在半空中的窗帘有些楞神,不明白窗帘为何会凝立在半空中。

公鸭嗓子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却知道,就在盘美莲扔出窗帘的时候,老太太一声尖叫就向着窗帘扑了去,原来,这桔色的纹花窗帘不是病房原有的窗帘,而是老太太带来的。

人们都对自己的东西特别的珍爱,鬼老太太也不例外,见窗帘要落地,老太太也顾不上那么许多了,双手在床沿上一借力,便轻飘飘地向着窗帘飘了去。

老太太将窗帘把在怀里,窗帘可不就飘在半空中了么?

公鸭嗓子楞神,盘美莲可没有楞神,她深得对付男人的技巧,又是一脚撩阴腿,踢得公鸭嗓子惨叫连连,公鸭嗓子的小弟弟在皮肤科的时候,就被盘美莲踢过一次,此时伤上加伤,惨叫声直透云霄,让人担心他的小弟弟是不是被踢爆了。

公鸭嗓子一屁股跌坐在地,痛得泪水长流。

而老太太发现自己竟然能够从床上爬起,喜不自胜,反复地抛着桔色窗帘道:“啊,我的病好了,我能从床上起来了,实在是太好了,这简直是两世为人啊,我要告诉老头子去……”说着脚不沾地往病房外跑去。

老太太估计是瘫痪在床已久,突然发觉身子如此轻快,高兴得不得了,还以为自己病好了,她却不知道,自己因为沉疴难起,早已经辞世了!只因为心有执念,这才会困于病榻之上。

老王本来就已经快退到门口,这时候年到窗帘向着自己飘了来,下意识地就退出了病房,而我见老太太似乎是要走,也拉起盘美莲往病房外冲去,别看老王和公鸭嗓子已经不同程度地受伤了,但是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要是被他们再次截住,也是麻烦事一件。

公鸭嗓子双手扶住自己的宝贝小弟弟,根本没有空理会我们,而老王的注意力全都被飞翔的窗帘吸引住了。借此机会,我们冲出病房,沿着螺旋状的楼梯下了楼,往医院一旁的啃德基需去。

这个时候的啃德基里人满为患,我和盘美莲好一通寻找,才找到小环,小环坐在最里的角落里,这里靠近后门,退可以从后门出去,进可以上到二楼,关键还不引人注目。

小环吃着鸡米花,桌上还放着一瓶可乐。我一把抓起可乐,一口喝干了道:“小环,咱们走!”

小环一抬眼看到我,问道:“美莲姐呢?”

我吓了一大跳,心说她不是一直跟在我后面的吗,难道跟丢了?转过头望去,没有啊,盘美莲就站在我身后呢!随即我便想明白了,盘美莲被公鸭嗓子左右脸各打了一巴掌,那个王八蛋出手又重,将盘美莲的脸都打肿了,原本漂亮的瓜子脸此时成了西瓜脸,小环匆忙间没有认出来。

盘美莲多聪明啊,小环的话声未落,她就大概想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看向自己投在玻璃窗上的影子,都快哭出来了,因为脸肿得太厉害的原因,整个脑袋就像是一颗长了毛的西瓜一样,盘美莲咬牙切齿地骂道:“我要杀了那个王八蛋!”

见盘美莲要转身回去,我一把拉住了她:“美莲姐,这时候回去,你还嫌你伤得不够重啊!”见盘美莲仍然怒气难平,我说道:“美莲姐,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让公鸭嗓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们找了一家小诊所为盘美莲处理伤口,在此期间我突然想起一事,找了一家刺青店,买了一个菊花纹身贴,因为店里没有现货,刺青师是现做的,因此比平时贵了一倍也不止。

我心想,只要能搞定,贵点也没有关系。

贴上菊花刺青回到小诊所时,医生还在给盘美莲敷药,在这期间医生一直询问盘美莲是不是遭遇家暴了,要不要报警,这么问时还不时看向休息区的我,估计是将我当成了施暴者了。

盘美莲脸疼,不喜说话,我也懂得解释,让小环在一旁侍候着,我便给山谷木二发了一条语音,不一会儿,山谷木二的声音响起:“陈烦君,你现在在哪儿,安全了吗?”

我装做毫不在意地打了个哈哈,接着一脸严肃地问道:“山谷君,你是不是忘记什么事了?”

“什么事?”山谷木二疑惑地问。

“你再好好想想!”我的语气更加严肃了。

楞了好一会儿,山谷木二才说道:“我,我想不起来!”

我的声音变冷:“山谷君,你如此粗心,真不知道五三二当初为什么要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你!”说着我便将手上的菊花纹照片发了过去,并设计了阅后即焚功能。

之所以设计阅后即焚,是怕山谷木二看的时间一久,找出破绽来,这毕竟是凭我的记忆设计出来的,其中或许有纰漏。

很快,手机便显然图片已经被焚毁了,这表明山谷木二已经看过图片了,山谷木二在一连说了十多个抱歉之后,也发来了他的菊花刺青照片,这家伙有样学样,也用了阅后即焚。

“陈烦君,是我大意了,虽然我对您无比的信任,但是查看刺青仍然是有必要的步骤,我深刻检查,希望能够获得你的原谅!”

我听完山谷木二发来的语音,感觉十分别扭,膏药国人爱拍上级马屁的习性天下皆知,他们不像国人,喜欢做一件事时总是会做到极致,就拿拍马屁来说,精通此道的人将其精华诉之于文字能够写出数十万言的巨著来,什么似拍是未拍,不拍即是拍,什么如沐春风拍,但是膏药国人就不一样,他们虽然乐此不彼,却更加上是一个仪式,强行拍马屁,就像是将一块黑色的狗皮膏药贴在你的脸上,只要你的眼睛能睁开,就能够看到它!

正文卷 第773章:中医无用论

虽然只是短短的三秒钟,我还是看出了刺青的颜色很淡。

(当然,这是我一早就知情的!)

我的语气不善:“山谷君,你的刺青颜色怎么那么淡啊?”

“咳咳咳!”山谷木二解释道:“陈烦君,对不起啊,我因为每天都泡澡,一泡就是半个多钟,时间一久,刺青就变淡了,这件事情,我原本还想向532报告来的,只是……”

“洗澡洗的,你是用硫磺洗澡吗?……好了!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你今晚好好休息,顺便想个‘偷蛋’的可行性办法!再见!”

我与山谷木二的这段对话其实听起有来些多余,其实十分必要,在医院里,我就应该检查他身上的刺青并且将我的刺青给他看,当时他忘了这一节,我也忘了这一节,这时候补上,是最好不过的。

这会增加他对我的信任度。

同时,我也算是以正大光明的方式知道了他刺青变淡的这个信息,这等于是抓住了他的一个小把柄。

我回到医院,医生已经给盘美莲涂抹好了伤口处,怕盘美莲吹风,又给了她一顶有塑料垂帘的帽子,这么一来,风就吹不到盘美莲的脸上了。这种帽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小时候见过,是养蜂人取蜂蜜的时候防被蛰时用的,这时候被盘美莲拿来当遮丑帽了。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我先打电话给盘大爷盘大娘,确认他们已经回房睡了,我们才往回走去,至于盘大娘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回来,我找借口说是有老朋友请客吃烧烤,所以就晚了一些!

盘大娘在北京城呆了这么久,这里的年青人夜生活丰富,这是她一早就知道的,因此也没有多怀疑,让我们早点回来,便将电话挂断了。

回到家,我前面开门,为盘美莲和小环打掩护,没办法,三人之中,就我受的伤要轻一些。只要过了今晚这一关,明天一早,盘美莲可以借口上早班,在盘大爷盘大爷还没有起床之前带小环去学校,等到明天晚上,她们身上的伤应该就消失得差不多了。如果能掩饰就再次掩饰,就算不能掩饰,也不至于让盘大娘盘大爷太过担忧。

我轻轻地拧开门把手,左右望了望,没有人,估摸着盘大娘盘大爷已经睡熟了,便摁开了电灯的开灯,叭答一声,客厅里顿时亮如白天,我招呼盘美莲和小环道:“快进来,快进来!”

盘美莲和小环依次进门,我将门关上时,顿时傻眼,盘大娘就站在门后,也不知道我在开门的时候有没有撞到她的鼻子。盘大娘搬了张椅子坐了下来,盯着我们看,一言不发。

我一脸的尴尬:“盘大娘,还没,还没睡啊?”

“没呢,你们要是不回来,我能睡得着?”盘大娘的目光扫过小环和盘美莲,眼中闪过一丝心疼,随即又拉长了脸:“美莲,小环,你们是怎么一回事啊?出去打架了?”

我赶紧上前道:“大娘你消消气,消消气啊,这事儿不怪小环和美莲姐,是我没有保护好他们,都是我的错!”

都到这时候了,也没有什么可蛮的了,我便将小环的事情从头大尾说了一遍,不过隐去了山谷木二,老王和公鸭嗓子的身份,只说他们是寻常商业公司职员,老王和公鸭嗓子因为负责安保,所以有些难搞。

盘大娘听完,轻轻地摸了摸小环的脸,又掀开垂帘看了看盘美莲,生气地道:“我很生气,我很生气!”目光扫过我们,质问道:“你们知道我气些什么吗?”

我们摇头。

“小环也就罢了,陈烦,美莲你怎么回事啊,尤其是美莲,你是脑壳坏掉了吗?青苗的医术在医治皮肤上面有独特的心得,而你老娘我就是青苗的医者,你却去医院找西医为你敷药,是不是在你眼里,你老娘我就是只会吃饭拉屎的造粪机,毫无用处了吗?”

盘美莲赶紧辩解道:“哪有,哪有,我是觉得中医……”

盘美莲只说出“中医”二字,我就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了,现在都流行中医无用论,只要提出这样的观点好像就好像显得自己客观理智,高人一头似的,当然,这在不懂中医的人面前提没什么,人家也不会为了这些些小事与你翻脸,如果遇到中医从业者,那就不一样了,而盘大娘在来北京之前,就是青苗的巫医!

盘大娘在盘美莲的额头上敲了一记道:“小丫头片子,你是不是想说中医没用啊,中医没用,你老娘我就是行骗了一辈子的老骗子罗,你用老骗子赚的钱吃用读书,你也是小骗子!”

“妈,我不是那个意思!”盘美莲往后退了一步,伸手摸头,很显然,盘大娘这一记打得可不轻。

盘大娘又敲了她一记:“你不是这个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啊?”

盘美莲又往后退了一步,缩着脖子道:“我没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还不去卫生间将药膏洗掉!”盘大娘质问。

“我!”盘美莲想要辩解,但是看到盘大娘扬起的手,赶紧往卫生间走去,我的印像中,盘大娘几乎没有动手打过盘美莲,二老就一个宝贝女儿,虽然管得严厉,但是给予的却是满满的爱,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也正是因为如此,养成了盘美莲独立而张扬的性格,但是提到中医,显然已经触碰到盘大娘的底线了!

满大街的反对者不能一个个打,家里的异端那肯定得治了!

见盘美莲进了卫生间,盘大娘又看向小环,小环脖子一缩,赶紧往卫生间而去,我紧跟其后,将身上敷的药膏都洗净了,回到客厅时,盘大娘已经在调药了,厨房的锅里水也烧开了,不用说,水里煮的是鸡蛋,苗医消肿,必用鸡蛋敷伤口。果然,盘大娘捣好了药之后,便将锅里的鸡蛋捞了起来,剥了壳,递给我们一人一个,让我们趁热用鸡蛋敷伤口。

正文卷 第774章:下毒手

鸡蛋白晶润光滑,软而富有弹性,此时又经过加热,将之敷在肌肤上十分舒服。

按照盘大娘的办法,我们压着熟鸡蛋在脸上滚动着,一直到鸡蛋上的余温消失。这时候取下鸡蛋一看,原本纯白如玉的鸡蛋已经变成了米黄之色,按照盘大娘的说法,这是祛除了寒邪之气。

要按我的说法,估计是滚去了脸油,说白了等于就是用脸油给鸡蛋染色了。

不管怎么样吧,第一步算是完成了。

盘美莲随手将鸡蛋扔进了垃圾桶里,示意我和小环也将鸡蛋扔进垃圾桶里。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原因也简单,从农村走出来的人大多比较节约,像是死的鸡鸭鱼,如果没有变味,他们大概率不会扔,而是洗干净了煮来吃,这三颗鸡蛋,蛋白祛除寒邪之气不能吃了,但是保不齐盘大娘会将蛋黄剥出,用油煎了做小菜。

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一步扔了,让盘大娘没有泡制的机会。

盘大娘看了看垃圾桶里的鸡蛋,有些惋惜,不过也没有说什么,用勺子块着拌好的中药,冲小环道:“小环啊,你先来,对,坐在椅子里,面对着我,这药敷上可能有点痛,你先忍忍啊!”

小环闭上眼睛道:“大娘,我已经准备好了!”

盘大娘为小环敷上了药。我将小环扶起,关切地问道:“疼吗?”

小环摇头道:“一点也不疼!”为了防止她骗我,我一直看着小环的眼睛,她神情如常,没有一丝不自然,我心说不会是盘大娘老糊涂了吧,原本敷药会疼,但是因为她少放或者错放了药,然后就不疼了?

小环敷完药回房睡觉去了,接下来是盘美莲,盘美莲原本红肿的脸敷上一层黑色膏药,就好像是糊上了泥巴装备放进地里烧的叫化鸡,又像是一枚土制的地雷,圆滚滚的特可爱。

我不敢多看她,怕多看两眼先忍不住笑了,然后被她从家里赶出去。

敷好药之后,盘美莲也回房去了。

盘大娘将剩下的药膏全敷在了我的脸上,托着瓷盘子转身往回走去“烦啦,我去洗个手,你早点回房去吧!”白天没事,盘大爷盘大娘两口子将杂物间收拾了出来,我也因此成功地从沙发客晋升为了杂物间客。

在经过小环房间前的时候,我听到哼哼几几地声音,我心想这是怎么了啊,莫非是小环在哭泣,她虽然表现得很坚强,却毕竟是小女孩,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难免感到委屈,然后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

我正要安慰几句,就听小环喃喃地说道:“疼,疼,疼,唉哟……”

“疼?”我摸了摸脸蛋,哪里疼啊,明明一点也不疼。

紧接着,我又听到盘美莲的房间里传来声音,我侧耳细听,却听盘美莲在不停地自言自语:“唉哟,好疼,这样下去可不行,我得将药刮下来,哪怕是涂唇膏呢,也比中药好……”

盘美莲的话还没说完,就听盘大娘说道:“我话讲在前头啊,虽然这药膏贴上去会痛,但是你们可不能将它刮了,不然的话,不仅没有疗效,还会因为破伤风毁容……”

“坏了,坏了,我亲爱的妈妈要对我下毒手了……”盘美莲的声音里满是绝望。

我摸了摸额头上的药膏,进了杂物间,我摁亮了灯,往床上一躺,寻思着明天要怎么去生化所‘取蛋’就在这时候,我感觉额头有些发热,慢慢地越来越热,越来越热,就像是放了一块烙铁一样,我有些受不了,下意识地想要伸手去揭,随即想起盘大娘的话,又将手缩了回来,如此一直熬到大半夜,才昏昏然睡了去,别说是想问题了,脑子连转个弯都难。

第二天一早,是盘大娘将我们叫醒的,说是要给我们拆膏药,我,小环,盘美莲三人坐在沙发上,一个个表情木然,心情沉重,心说我们像是被人按住脸锤打了半晚上,也不指望伤肿能好,不加重也就是了!

盘大娘先为我拆膏药,膏药在额头上敷了整整一晚上,自身的体温早已经将之烤干了,只需扒住膏药一角,轻轻往下撕即可,不一会儿,一整块膏药便被盘大娘撕了下来。

我颇有些紧张地问小环和盘美莲:“怎么样,怎么样?我的伤口怎么样了?”

小环说道:“好了!”

我看向盘美莲,盘美莲也说好了,我不大相信,去梳洗台的镜子前一照,果然好了,原本的伤处只剩下一道红痕,连血痂都没有,更别说是疤痕了!

我满面的疑惑。

与木棉花等人闲聊的时候,也说起过青苗的种种神奇之处,对于她们的话,我总感觉有些言过其实,比方说无论多深的伤口,敷了他们的药就不留会留下疤痕,比方说吃了他们的药,就能生双胞胎……

今天算是领教了。

从卫生间里的出来,小环和盘美莲身上的药膏也都被盘大娘拆去了,小环的脸上除了几道愈合时留下的浅浅红痕,已经恢复如初,恢复最好的要数盘美莲了,她看起来伤得最重,其实没有裂开伤,此时消肿之后,脸上一点痕迹都没有,白皙细腻的皮肤好像比之前更加嫩了!

盘美莲看着自己的脸,激动不已,抱着盘大娘亲了一口道:“妈,我简直爱死你了!你这简直是救了女儿我一命啊!”伸手掐了掐自己的脸,又弹了弹,一脸的满足之色。

晚上八点。清水河旁的小巷子里。

山谷木二戴着帽子,围着围巾,用以掩饰脸上的伤,他看着一身休闲服的我,有些呆住了。我没有客气,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山谷木二也坐了进去,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透过后视镜看我,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开口问道:“陈烦君,我有些好奇……”

我问道:“好奇什么?”

山谷木二又偷看了我一眼:“我记得昨天晚上你也受伤了,但是却看不到任何的伤口?”

我自然不能将实情告诉他,打了个哈哈应该了过去。

正文卷 第775章:二号计划

山谷木二不死心,又接着问道:“陈烦君,您是不是……也改造过身体……”

山谷木二所说的改造身体,就是用游尸之肉的生机改造自身,这样会有两个后果,第一,变成僵尸,第二,成为游尸!变成僵尸已经有先例了,变成游尸却没有成功过。

用游尸之肉改造过的身体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因为游尸身上的生机太过旺盛,所以受伤之后,自身的愈合速度也十分之快,甚至不会留下任何伤口!

而我身上的伤,因为敷了盘大娘的药膏,早上起药膏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好了,只留下了几道浅浅的红痕,到中午的时候,红痕也消失不见了,一切恢复如初,这才会让山谷木二心生疑惑。

我板起脸道:“该你知道的,我自然会告诉你,不该你知道的,你问也没有用,开车吧!”

“是!”山谷木二挺直了腰板,驶动车子往生化所的方向开去,一边往前开,一边跟我说他的计划,因为他打算继续留在生化所,所以计划中他不打算暴露自己。

想要不暴露自己首先要乱,让人无从查起,因此,在临近下班的时候,他看似不经意地让助手捅了个漏子,实验可不比其它,出了漏子没有补救的可能,只能重来一次,这么一来,生化院所有人今晚都得留下加班。

而山谷木二,借口外出买东西,将我接下生化所,进了生化所之后,他会为我提供便利,至于‘取蛋’还是得我自己亲自出马。山谷木二说着递给我一张地图道:“标红点的位置,就是游尸肉项目成果的存放区,希望能够找到你需要的东西!……一旦成功,陈烦君你就按我设定的撤退路线退,只要退到我的办公室,你就安全了……!”

我听后感觉山谷木二的计划也算完美,点头道:“就按你说的做!”

按照山谷木二的提示,我换上了生化所的工作服,然后将座位扳到一边,躺进了座位下面的小箱子里,箱子十分狭小,勉强能够塞下我,在座位放下之后,我就一动不能动了。

车子在城区穿梭着,不一会儿,在生化所的门前停了下来,有人过来查看情况,因为山谷木二是老面孔了,安保人员只是用x光线随意地扫了扫,便放山谷木二过去了。

也亏得只是随意地扫扫,再加上铁皮箱子上面还有坐椅隔了一层,不然的话,想不暴露都不行,在安保人员工作的时候,山谷木二有一句没一句地与他们扯着家常。

山谷木二一开始有些紧张,不过随着聊多几句,也就不紧张了,又说了一通工作上的烦心事,直到安保人员催促他走,他这才启动车子,往生化大楼开去。

山谷木二在停车场里横停,挡住安保人员的视线的同时,也刚好避开了生化大楼这边的摄像头,山谷木二抱了一大捆塑材,招呼我提起一旁的袋子,压低了声音说道:“陈烦君,麻烦你将帽沿压低一些,这里面有五只烧杯,在我离开之后,你就带着烧杯往a区去,到了a区你按一下红色按钮,这样我就知道你到了!”

我点点头,看着山谷木二抱着塑材进入了左侧大门,我便往另一个方向而去,地图有标记摄像头的位置,我早已经熟记于心,因此一路上也还算是顺利。

走廊上有许多和我一样,穿着防尘服来来往往的男女,不过他们大多行色匆匆,没有一个留意到我。与他们同处一个空间,我无端地觉得生活节奏加快了许多,我也加快了脚步,也像他们一样神色匆匆,努力让自己变得与他们一样。

a区是一个大型的实验场,这里人员混杂,许多实验用的器具都摆在各自的架子上,虽然数目繁多,却是井井有条,我找到大肚烧杯的位置,将买来的烧杯往架子上放。

一开始实验场里还有一两人关注我这张陌生的面孔,不过见我往架子上放烧杯时,都收回了目光,估计是将我当成物料采购了。放到烧杯之后,我心里默念道:“五,四,三,二……”

实验场是我能够进到的生化所的最里端了,再往前走,就得使些小手段了,为此山谷木二为我弄来了一张生化内部安保人员的身份卡(所谓内部安保人员,是相对外部安保人员来说的,比方说老王和公鸭嗓子,外部安保人员还可以自由活动,内部安保人员一般是一个环目一换,在项目未完成之前,安保人员必须一直保在生化所,不许去外面!),生化所有一个规矩,一旦楼内出现事故,安保人员除了s级别区不能去之外,其它各处通行无阻!

当我数到一时,就听叭地一声,生化大楼断电了。生化大楼的电有两种,一种是外面接来的,一种是自己发的电,在外面的电断电之后,五分钟之内,内供电就会续上!

也就是说,我只有五分钟的时间行动!

电虽然断了,实验场的大部分机器仍然在运转,因为他们有供电电池,实验场有些骚乱,不过在可控范围之内,只是大家不再那么紧张地工作了,而是三五成群的闲聊,等着自供电续上。

我早已经看准了左边的通道,电一断,我就往左边的通道而去,将卡在门禁上一刷,门开了,一股冷气迎面而来,越往里,空间越大,人也越少,因此才有这么冷冽的穿堂风。

我连过三道关卡,眼见得离红点越来越近了,却见前面的电梯门突然打开,从其中走出了四五人,从门禁的反应来看,他们应该和我一样,都是内部安保人员。

内部断电,做为安保人员,自然得第一时间保护最为贵重的人和物,因此,他们没有往人多的地方挤,而是往里巡查,他们拦在前面,我无法通过,眼看着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我冲调到特殊频道的对讲机道:“山谷君,二号计划!”

正文卷 第776章:高科技盒子

对讲机里传来山谷木二的回应:“收到!”

不一会儿,就听身后传来沓杂之声,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喊道:“僵尸出笼了,大家赶紧跑啊!”

生化所里虽然不是人满为患,却也颇有些人的,这喊话声惊动众人往外跑,踩踏声,痛叫声,物品被撞落在的声音响成一片。

这些在生化所的高素质人才,在平时可能一个个地优雅而又讲纪律,到了危机时刻,与逃荒的难民也没有什么两样。

前面的安保人员听说外面出了乱子,商议了几句,留下一人,其余的都往外冲去,他们从我的身边冲过的时候,差点将我的眼睛都晃瞎,每个人的腰间都别着勃朗宁手枪。

手枪对僵尸没用,估计是对付自己人和闯入者的。

除此之外,他们每人的腰间还别着一根黑乎乎的大管子,就像是一把科技感十足的强力水枪,而事实上,它是激光枪,专门用来对付僵尸的大杀器!

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了转角,我从藏身之处出来,提着小心往前缓缓移动,而在我前面四五米处,有一名粗脖子的光头大汉,正在临近s区的地方巡逻着。

这家伙的体型足足比我大出了三分之一,一般正常人能够顺利通过的区域,她都要侧身才能通过,他的脖子几乎与他的脑袋一样大,脖子上青筋跳动,甚至能够牵动肩膀上的肌肉一抖一抖的。

我一边向这家伙靠近一边想,我能够在他反应过来将他打晕吗?我倒不是担心自己的动作不如光头男快,他的体型比我大那么多,速度应该没有我快才是,我担心的是:我这一击,能不能凑效!

就像是一拳打在人的身上,能够将人打痛,但是打在皮糙肉厚的熊身上,顶多算是给他搔痒痒!

这么想时,我给自己鼓气道:“不管了,反正这一关得过去,怎么样都得试一试!”想到这里,我顺手取过一旁的消防斧!三米,两米,一米!我来到了光头男的身后。

过道里风大,再加上我的脚步极轻,直到我站到光头男的身后,他都没有发觉。

我扬起了斧头,向着光头男的脑袋拍了去,之所以说是拍,是因为我没有用斧头,也没有用斧背,而是用的斧板,用斧头劈,光头男的脑袋估计会被我劈开来,用斧背敲的话,因为斧背太重,我担心光头男承受不住。

因此只能用斧板拍了,虽然也十分沉重,好歹受力面积大,至于是死是活,就看他的命硬不硬了!

咣地一声,我在这么想的时候,斧板已经重重地拍在了光头男的脑袋上,我还特地避开了后脑骨,因为我听说后脑骨容易骨折。巨大的反震之力让我感觉到虎口发麻,我差点握不住斧柄。

这么巨烈的反馈,让我心中一惊,我心想,是不是下手太重了啊……

我紧盯着光头佬的脑袋,生怕下一秒他就会像西瓜一样开了瓢。

然而并没有。

光头男的脑袋不但没有开瓢,他反而脚步移动,慢慢地转过脸来,看向我的目光几欲喷火,他眦着牙,裂着嘴,像是要对我破口大骂……我的心里一凉,心说坏了,我特么的还是用力太轻了,他什么事都没有!

这一下完蛋大吉,前进无路,后退无门……

我正心中慌乱呢,光头男突然一头栽下,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扶,但是这家伙的身体太重了,我不但没有扶住,反而被带着摔倒在地。我从地上爬起,踢了踢光头男,发现没有动静。

一触鼻息,还好,活的。

估计我那一斧头已经将光头男拍晕了,但是光头男实在是大强悍,他没有立即倒下,而是掉过头来,他要看看是谁暗算了他,但是在转过头时,他终因脑袋受伤,昏了过去。

我很是费了些工夫,才将光头男拖到角落里,本来想将他的衣服剥下来我自己穿,但是一看他的体型,我就放弃了这念头,那么肥的衣服,我披在身上,还不像是披着窗帘啊!

我将光头男腰间手枪取了下来,但没有拿激光枪,因为我觉得用那玩意儿来对付人的话,未免有些残忍了。计划能不能成功是一回事,做人的底线还是要守住的。

终于,我来到了s区,面前有一处厚厚的玻璃门,玻璃门上有三个指纹锁,按照山谷木二的说法,这三个指纹锁,需要游尸项目的三位负责人同时将手指置于指纹锁开锁处,才能够打开。

这是不可能办到的事。

因此,山谷木二给了我的一把玻璃刀,这把玻璃刀与别的玻璃刀不一样,一般的玻璃刀是用合成钻石做刀刃,而这把玻璃刀用的是真钻,更大,更硬,更尖锐!在刀上依次排列的五颗钻石会随着玻璃刀的移动在玻璃上划上五刀,也就是说一刀抵五刀,而且,刀身安装有震动马达,据说能够改变玻璃的分子结构。

在这样犀利的玻璃刀下,一般的防弹玻璃都会被划破!

我取出玻璃刀,固定其中一头,另一头以固家的一头为圆心,迅速了转了一圈,嘶拉一声,玻璃刀在玻璃上留下了五个同心圆,如果是普通的玻璃,只需要轻轻一推,就能将被玻璃刀划过的玻璃给取下来,但是这玻璃门,无论我怎么用力,还是推不开,最后我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用脚去踹,一连踹了十多脚,连小腿骨都要踹断了,也没有从玻璃门上豁出口子来。

踹了十多脚之后,我终于弄明白了,这玻璃是是防弹玻璃的两三倍厚,防弹玻璃能不能近距离防弹我不知道,但是这道玻璃门肯定能够防弹!除了指纹开锁,没有其它门道进去的可能!

想到这里,我很有些不甘心,特么的一路走来,都到最后一关了,最后这一关却看起来无论如何也进不去了!

我扒在玻璃门往里望去,里面的空间不大,十分简陋,只有一个玻璃柜子,玻璃柜子里放着一个银色的,像是《生化危机》里大boss提在手里的那种高科技盒子!

正文卷 第777章:三步超神

“看得到,摸不到啊!”我心中哀叹。

一看时间,现在已经过去三分钟了,还有两分钟,生化所就会恢复供电!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一个声音说道:“陈烦,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回头一看,吓了一大跳,是李泉,那个我在星巴克遇到的女子,严格说来,最先是在生化大楼里遇到的,当时她正准备给我打‘洗白水’呢!

我楞住了几秒钟,在那几秒钟里,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心说要不要将李泉放倒啊,不放?那不是给自己招麻烦吗?放倒吗?反正我也无功而返了……

我最终下了决心,李泉放过我一马,我当是还她了,我冲李泉说了声再见,转身就跑,我得趁着混乱还没有平歇闯出生化所去。

“站住!”李泉叫住了我“陈烦,你在这里干吗?你胆子也太大了吧?”

我看李泉没有大声叫喊的意思,便停下了脚步,心里寻思着她能到s区来,说不定能够帮到我呢,她虽然在冷酷的生化实验场工作,但是有一颗纯良之心!这很难得!

上一次如果不是她帮我,此时的我恐怕已经成为失忆的流浪儿了。

我苦着一张脸道:“李泉,你听我说哈,我有苦衷的!”我将木棉花和‘借鸡下蛋’的事情说了一遍,但是隐去了盘美莲在其中的作用,又在手机上翻出木棉花的照片道:“李泉你看,木棉花还很年轻,不到二十岁呢,你看着她的笑容,如初放的花朵,而她就要变成僵尸了,我不能携手不管啊,所以就,所以就……”

李泉听后十分震惊:“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游尸之肉是你送来生化所的,项目的起因就是因为你为了救你的朋友?好一个借鸡下蛋啊,陈烦我跟你说,你可将我们害惨了,因为这一块游尸之肉,我们接连加了两个多月的班!早知道啊,那一针洗白水就该给你注射了,我跟你说,保安科那边的人现在还在查找你的下落呢,你倒自己冒起来了!”

李泉的神情有此复杂,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意思。她冲我竖起大拇指道:“陈烦,还是你牛,以一人之力,将我们整个生化所玩得团团乱转,不过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你也算是自投罗网了……”

李泉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啪地一声,灯光亮起。我一看时间,五分钟已过,生化所自备电续上了,也就是说,我脱逃的机会已经失去了,远远地听到有脚步声正往这边而来。

我哀求李泉道:“李泉,我知道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子,你一定要帮帮我啊,试想一下,你忍看一名双十年华的女子变成僵尸吗?青葱五指变成枯枝状,吹弹得破的皮肤变成老桂皮状,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听着我的话,李泉似乎有所心动,她迟疑了一下说道:“这件事情非同小可,我也帮不上忙,我顶多答应保证你的安全,至于游尸之肉的解药,却是没有的,我们目前只能做到抑制游尸之肉的活性,再说了,即使有,也不能给你,这是国家花了多少财力物力的结果啊,在这些面前,一个人的性命根本微不足道!”

我满脸期望地看向李泉道:“没有人是微不足道的,每个人都很重要!”

李泉避开了我的目光:“你别逼我啊,再多说我连你也不帮了!”

这时候,脚步越来越近了,李泉有些慌乱地道:“他们就快要来了,你快找个地方藏起来!”我也没来得及问李泉说的他们是谁,抬眼望时,傻眼了,我们所处的位置,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而走廊的尽头,根本没有路,更没有地方可以藏身!这时候除非我能够将孙悟空一样将身体变成蚊子那么大小,不然的话,根本没有可藏身之处。

李泉也十分焦急,眼看转角处的高科技镜面墙上映出人影,李泉拉开裙子道:“陈烦,快,快躲进来!”我一楞,我长这么大,还没有钻过女人的裙底呢,不管了,救命要紧,我一矮身钻入了裙中。

说是钻入李泉的裙中也不合适,她里面穿着牛仔裤呢,就像医生平时也是普通人的装束,但是在上班的时候会在外面套一件白大褂,李泉里面也是正常的装束,不过外面套了一件宽大的防尘服罢了。

我想如果不是这样,李泉也不可能让我钻入她的裙底吧!

她虽然没有穿高跟鞋,但是腿很长,也因为如此,我蹲在她的身下也不觉得憋曲,我没有像内涵笑话里说的那样闻到海的味道,事实上还有一股淡淡的幽香,很是好闻。

几乎是我钻入李泉裙底的那一瞬间,转角处的两人已经出现了,从他们移动脚步的声音听来,应该不是安保人员,果然,我听到李泉与二人打招呼道:“王教授,周教授,你们怎么才来啊!”语气之中,颇有些娇嗔之意。

一个苍老的声音笑了笑道:“这事儿不赖我们啊,刚刚停电了!”

说着话王教授与周教授已经走到了近前,从他们所穿的鞋和摆动的西装裤的裤角来看,两人至少都在五十岁以上了,另一个有些干哑的声音道:“人都到齐了,开门吧!”

听到这话,我心中微微一惊,人都到齐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s区的玻璃门需要三个人同时输入指纹才能打开,后面只来了两个老头儿,那第三个人就是——李泉!

我靠,天子脚下牛人多,这话真不是盖的,盘美莲已经很牛逼了,这个李泉,看起来更加厉害,她的年纪,看起来与盘美莲相仿,就已经爬到了生化所的峰顶之上了……

要知道,在国家机关里可不比在外面闯荡,在外面只要你敢想敢干,捷径多的是,三步超神,五步超神的多了去了,但是在国家机关里可不行,必须得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想要荣誉等身,那太难了!

嘀!嘀!嘀!

随着三人录人指纹,电子锁的确认声响起,随后,玻璃门缓缓开启,玻璃门在开启的时候,李泉没有往前走,而是后退了半步,给王教授和周教授让开了位置。

正文卷 第778章:B计划C计划

李泉虽然爬上了高峰,却不娇不躁,十分谦逊,这估计也是她与另两位老人相处得那么融洽的原因。

直到王教授与周教授进入了屋内,李泉这才往里走去。

在迈步之前,李泉还是用脚尖点了点地提醒我,这才移步前行,我紧随其后,因为我藏身在李泉的裙底,也看不到周围的情形,只能从三人的谈话之中推断些有用的线索。

李泉他们之所以来到s区,是为了取一种珍惜的试剂,据说是分解游尸肉的重要辅助药水,三人一边闲聊,一边工作着,李泉装做弯腰系鞋带,这么一来,差不多整个人都压在了我的身上。

她附在我的耳边轻身说道:“陈烦,呆会儿我会挡住王教授和周教授的视线,你有十秒钟的时候将恒温箱里的五管药水取出来,能不能救你的朋友我不知道,但是我想,即使不能救,延缓几个月应该没有问题的!”

“谢谢啊!”我真诚地道。

李泉系到了鞋带,站了起来,对王教授和周教授道:“两位老先生,我有一件事情不明白,想要请你二位,你们往这边看……”

李泉说到这里小腿碰了碰我,都不用李泉提醒,我也知道怎么做,我迅速地从李泉裙底钻出,藏在了柜子后面,同时打开恒温箱,将其中的针剂一的马取下,塞进口袋之后,又迅速地钻回了李泉的裙底。

好为人师是人的天性,我重新藏好之后,王教授和周教授仍然在叭啦叭啦地向李泉解说着,一直说了两分多钟,这才意犹未尽地道:“关于这个问题,回头我再给你好好分析分析,实验组的人应该等急了,咱们这就回去吧!”

三人走出s区,沿着走廊往实验区而去,就在这时候,对面传来杂沓的脚步声,脚步虽然杂乱,但是沉稳有力,不用说,肯定是那些内部的安保人员去而复返了。

说实话,碰上王教授与周教授我还觉得没有什么,他们再厉害只是专业知识厉害,但是这四名内部安保人员可不一样,他们经验丰富,伸手敏捷,可别从李泉的脚步声里听出些异样情况来。

王教授与周教授似乎有些看不起这些四肢发达的家伙,声音里颇多责难:“唉……小林啊,这里是机密区域,你们能不能别慌慌张张地啊!”

被叫做小林的内部安保客客气气地道个了歉,目光从三人身上一一扫过,落在李泉身上时,我都感觉心口一凉,开口问道:“三位教授,你们看到大个头卢金了吗?”

李泉摇头道:“没有啊!”王教授与周教授也说没有看到。

“哦!那不打扰你们了!”他们说着,与李泉等人错身而过,往里走去。

我抹了一把冷汗,心说幸亏他们急着找被我放倒的大个头卢金,否则的话,难保不被他们发现破绽,四名内部安保人员往里走,李泉他们往外走,在岔道口分别之后,李泉将我从裙低拉出,拖着我迅速进入了一旁的办公室,关上了门。

而就在这时候,s区传来林安保的呼喊之声,不用说,他们已经发现了被我藏在角落大个头,掐人中,泼冷水,用不了几分钟,大个头就会醒过来。

我冲李泉说道:“我得赶紧离开生化所!”

李泉点头:“也是,夜长梦多,这样吧,我送你出去!”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不用了,我自己有办法!”

李泉道:“也好,不过你要小心点!”想了想又补充道:“如果出了事,千万别连累我,知道吗?”

我肃然回答道:“李泉你放心好了,我用性命担保,我绝对不会出卖你!”

李泉笑了,掸了掸我衣服上的灰尘,从另一道门将我往外一推,说道:“去吧!”

这是一个小院,除了花草亭台之外,一旁的架子上还着水果饮料,不用说,这里是生化所的休息区,我顺手取了一瓶饮料,一边喝,一边往前走。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生化所平面图,从休息区往右走,再拐一个弯,就到山谷木二的办公室了,实验区里一区喧闹声响,山谷木二的办公室也不例外,我穿过人群,一伸手便推开了山谷木二办公室的门。

办公室里空空如也。

我一时间有些楞神,按照来来的计划,我返回山谷木二的办公室,他安排我从后门出去,这一下可好,人都不见了,唉,我也对他太信任了,都没有b计划c计划什么的,因此,一有意外,就有些傻眼了。

我寻思着是在办公室里等山谷木二回来还是另想办法脱身,就被人拍了拍肩膀,我抬头一看,是李泉。她一直跟着我?见我满面疑惑,李泉解释道:“我刚才疏忽了,林队长已经拉响了a级警报,在a级警报之下,除了我,没有人能够将你带出去!峪耒也不行!”

我楞了一会儿才想起李泉所说的峪耒就是山谷木二,紧张地问道:“那现在怎么办?”

“跟我来吧!”李泉领着我往前走,穿过了五六道门,来到了一处狭窄巷道,指着生锈的圆井盖道:“下去,沿着下水道一直往前爬,五百米后从另一外的井盖爬出来,你就自由了!”

李泉见我犹豫,拍了我一记:“快点,再晚一点就走不了了!”说完便快步往回走去。

从井盖的锈蚀痕迹来看,至少已经存在几十年了,那时节还没有生化所呢,再看左右的残砖断瓦,不难推断出,这个井盖下是生化所修造之前的老地下管道,因为绕过了建筑区,所以没有被发现!

它真能通到生化所外吗?

不管了,试试再说,想到这里,我拉开井盖,钻了下去。地下管道里黑暗一片,而且恶臭难闻,我只能捏着鼻子往前走,五百米的距离,感觉像是走了一个世纪之久,等到我顶开井盖从管道的另一边爬出来的时候,我有一种获得重生的感觉,我爬出的地方是一处荒坡,荒坡上还散落着一些七八十年代才有的青砖,不用说,这一处荒坡,曾经也是人家,只可惜沧海桑田,人事变幻,就成这样了。

正文卷 第779章:姐没白疼你!

我往怀里一探,还好,五支针剂都在。

我松了一口气,深深地看了生化所一眼,往回走去。

‘取蛋’计划圆满成功。

山谷青事件之后,小环在学校里的威望立了起来,身前身后常围着一群小姐妹,这些小姐妹们,没有什么个凡人,上市公司老板的女儿,高官的女儿,北京土著的女儿。档次明显比山谷青之流要高得多,因为什么呢,小环读书也厉害啊,不像围绕在山谷青面前的都是小太妹,围在小环面前的有小太妹,也有学习成绩好的。

小环正是事业上升期,没有空理会我们,因此,送别晚宴上就只有我和盘美莲了,盘美莲一早下了班,拉着我在北京城里逛了一圈,看遍了京都的繁华胜景。

往回开的时候,盘美莲将速度放慢了许多,通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烦啦,干嘛不多住几天,这么快急着回去啊?”

我苦笑:“我是苦命人,享不来福的,像京都这种地方,多住一晚上,我都觉得自己太过腐败了,还是早点回去的好,这样我也过得安心一些!”

盘美莲将双手搭在了方向盘上,感慨(更像是期望)道:“如果你能一直留在北京就好了,我爸妈都挺喜欢你的!”

我笑了笑没说话,印象中,盘美莲很少用这样的语气说话,不过,盘美莲随即便释然了:“烦啦,今天只有咱们两个,去吃烧烤吧,我知道一家烧烤店,特别好吃,我带你去!”

我笑道:“好啊,大金链子小金表,一天两顿小烧烤,问君何所有,烧烤与啤酒,难得来回北京,正好尝尝老北京烧烤,看看与老北京布鞋有什么不一样!”

车子穿梭前行,不一会儿,来到了一处夜市,车子在停车场停下的时候,我就已经闻到了烤肉和酒香味道了,灯光闪烁处,炭烤羊肉混合着孜然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我们才坐下,就有服务员走了过来,一边递给我们菜单,一边介绍他们的酒色,盘美莲点了一件啤酒,数十样烧烤,在驻唱歌手的歌声之中,我们推杯换盏,一直吃了三个多钟。一旁的竹签攒了上百根,烤羊肉,羊腰子,牛蹄筋,鸡腿,鸡翅,鸟蛋,韭菜,鱼,生蠔,玉米,茄子等等等等,到最后实在吃不了了,这才罢手。

印象中,盘美莲很少有这样放得开的时候,一直在喝酒,不仅自己喝,还强迫我喝,我估计是她在工作生活中有许多压力,难得释放一次罢,既然如此,此时不舍命陪君子,更待何时呢!

其间上过几次卫生间,到最后走不动路了,都是扶着墙壁回来的,我乜斜着醉眼看向盘美莲,但见她那往日里熟悉的端庄娇俏的脸蛋上,就像被温水浸泡过一样飞上了两抹嫣红,看起来象出水芙蓉,十分动人。

我赶紧收回心神,生怕自己看多几眼,会因此心动“美莲姐,我想要送你一件礼物!”

盘美莲也有些醒了,眉眼之中都带着笑意,冲我挥了挥手问道:“什么啊?”

我将手伸进上衣口袋,摸了半天,摸出来一张照片,递给盘美莲道:“你看看这个……”盘美莲接过照片看了好一会儿,疑问道:“照片上的丑人是谁啊?”

“这么快就不认识了?”我敲了敲桌子道:“是那个说话像公鸭子叫唤的男人啊,嘎嘎嘎……”我双手在空中拍打着学鸭子叫。

盘美莲才才反应过来,她揉了揉眼睛,又仔细地看了看照片,嘴角慢慢地浮起了笑意:“烦啦,这是你干的?”

我嘿嘿一笑:“美莲姐,我在你面前承诺过,要那个王八蛋为伤害你付出代价!”

盘美莲将照片往桌上一扔,看向我时,眼中有了异样的光彩,她拍着我的肩膀道:“好,好,姐没有白疼你!来,走一个”照片上的公鸭嗓子,原本沆沆洼洼的脸蛋因为被打肿了,反而变得光滑起来。色呈红紫,就像是一颗才从地里挖出来的超大号的洋葱,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倒不是认命了,而是无论做出什么样的表情,都会牵动伤口,疼痛不堪忍受!

与山谷森二去生化所那一路,我就打听好了公鸭嗓子的信息,公鸭嗓子本名张达,河北省人,家住在邦子胡同里,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他和老王都请假了,各自在家休息!

这家伙虽然受了伤,却也不是善茬,因此,想要治他,还要花费些心思!——我很快就想到了办法,去火车站找人,北京站因为常年有许多上,访人员,自然而然地就催生了另一个职业“截访人”这帮截访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基本上无道德,无底线,除了杀人不能干,其它什么事情都干,除了收费便宜之外,他们还有一个特点,与京城本地圈子几乎没有任何的联系!

这种人最好用了!

我花了五千块,找到了他们的头,让他们将公鸭嗓子收拾一顿,拍照片给我!我告诉他们公鸭嗓子可不好对付,让他们准备充足再去,有了我的提前关照,他们一起去了七八个个壮小伙子,这些从农村里出来的壮小伙气力丝毫不输于练家子,八个人对一个伤员,能有什么问题,一通人海战之后,便将公鸭嗓子张达拿下了,他们将公鸭嗓子绑在床脚上,就开始扇耳光,一直扇到公鸭嗓子的脸肿得像是一个大西瓜,这才拍照发我……

我不能亲自动手将公鸭嗓子的脸肿,颇有些遗撼,不过将公鸭嗓子那洋葱状的脸蛋多看上几眼,差不多就能够将这遗憾给弥补了……

这一顿烧烤,吃得很是尽兴。到最后,我们都醉了,也撑了。

盘美莲站了起来,她的情况看起来比我好些,伸手从包里取钥匙,被我按住了,我虽然醉了,却还保持着一分清醒,知道这时候开车回家,等于自杀。

我拦住盘美莲道:“醉了醉了,醉了就别开车了,叫代驾吧!”

盘美莲这时候也反应过来,连连点头道:“没错,没错,叫代驾,叫代驾!”

正文卷 第780章:营养费

盘美莲掏出手机拨电话,拨来拨去也没有成功,气得差点将手机甩了,再拨时才发现,原来手机拿反了,将手机背面当成正面了。赶紧翻过来再拨,又不成功,我凑过去一看,原来是上下颠倒了。

我提示盘美莲将手机掉个个,盘美莲依言而为,在将手机翻过来之后,她又站住了,看着我说道:“不行啊,烦啦,咱们这个样子回去,肯定挨骂不可!”

我看了看自己,再看看盘美莲,两人走路摇摇晃晃的,相互搀扶着才能够站稳,虽然因为喝酒过量,嗅觉早已经失灵了,但是能够想象得到,我们都是全身的酒气,隔上十多米都能够闻得到!

就这个样子回去,不挨骂才怪呢!

我看向盘美莲:“那你说怎么办啊?”

盘美莲指着不远处的酒楼道:“咱们去开房吧!”

我们两人醉得迷迷糊糊的,可能是没有说清楚或者根本就没有说,前台只给我们开了一个房间,我打开房门,发现盘美莲跟在我的身后,这才发现我们只开了一个房间,我寻思着一个房间就一个房间吧,大不了美莲姐睡床,我睡沙发!

想法是不错,但是我一粘着床,就爬不起来了,眼睛就像是用胶带粘上了,合上之后,无论如何也睁不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有一具温暖的身体在挤我,我想要往一旁让一让,但是我的身体实在是太倦了,根本移不动。

那具身体挤了一通没有挤动我,就滚到了我的身上,她的身体实在是太软了,像是没有骨头一样,软玉温香,压在我的身上不但丝毫没有让我感觉到不适,反而十分舒服,让我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

我下意识地去抱那具身体,才张开手,却被她先抱住了,她压在我的身上,亲吻着我,触摸着我。我的手臂穿过她的腰部,感受到她丰韵的身体。她的肌肤细腻又有富有弹性,我感觉我的手都快要融化掉了!

我心说我这是怎么了啊,在这个时候做春梦!

如果你做过春梦就该知道,梦里的场景比现实中更加让人舒服,再加上心里认定是一场梦,也就没有顾忌那么多,脑海里感觉有一具肉体翻滚上下,于是便追逐而去。感受着她修长美腿,成,熟性,感的身躯,挺翘适中的肉臀,饱满而又圆润的玉兔,还有那此时被我盈盈一握的纤腰。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云散雨收了,我舔了舔嘴唇,心说这样的好梦应该多做几次才对的!我再睡一会吧,说不定再睡着,又会在梦中重会呢,于是,我再一次合了眼睛。

但是让人沮丧的是,春梦没有再回来,于是,我在宿酒的头痛之中,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当我睁开眼睛看向窗外的阳光时,我发现我是光着身体的,往下一摸,也是光着的。

再回想起昨晚上的梦,我感觉脑袋嗡了一下,心说坏了坏了,我不会与美莲姐酒后乱性了吧!看这样子,十有八九是真的,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我心中又慌又乱。

最后我想到一个办法——装死,像这种情况,谁先醒谁理亏,我不先醒,等美莲姐醒后再说!对,就是这样!想到这里,我赶紧将眼睛闭上了。

过没多久,我感觉身侧的被子一动,盘美莲似乎醒了,她坐了起来,她是光着上身的,完了完了完了,如果说刚才还只是我的猜测,但是看到光着上身的盘美莲,几乎可以肯定了,我和美莲姐,酒后乱性了!

昨天晚上根本就不是什么春梦,而是真实的发生了的事情!

盘美莲在穿内衣,从我的方位,看不到她的表情,只能看到她一件一件地往身上加衣服,直到将外套穿好。她要下床了,她下床穿鞋了。她穿好鞋了,她往我这边来了。

我虽然闭着眼睛,仍然能够感觉到她就站在我的右边,正看着我,盘美莲又不是傻子,她肯定也知道了昨晚发生的事情,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啊?后悔?难过?还是心如死灰?

或者准备给我一顿拳脚?

我知道我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向盘美莲道歉,可以我鼓了好几次勇气,也没敢睁开眼睛,心里一个劲地安慰自己:“看看情况再说,看看情况再说……”

盘美莲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便进了卫生间。

我心里不免又猜测,她去卫生间干嘛啊,上厕所?洗澡吗?还是要拿修眉刀将我的小弟弟割掉?以盘美莲的性格,未必不会这么做!不能再装死了,无论是什么事,既然发生了,总归要去面对的!

想到这里,我睁开眼睛,翻身坐了起来。

我三两下穿好了衣服,趿鞋下地,往卫生间靠近过去。“美莲姐!”我叫道。没有人应。这时候我已经来到了卫生间的门口,透过毛玻璃往里望,里面空空如也,看不到人影。

我略一迟疑,推开了下班门。

卫生间没人。

洗浴间也没人。

原本挂在镜子房的黑色包包和围巾也不见了。

盘美莲走了!

她怎么能够走了呢?我还没来得及向她道歉呢,我拉开房门,走廊里空空如远,不远处有两三名服务员正在换床单和拖地,我沮丧地将门关上,回到床前,这才发现几上有一张纸条,纸上还压着一些钱,我捡起来一看,见面上写的是:烦啦,你不用为昨天晚上的事情内疚,事实上,这就是我策划的,你也知道,我爸妈一直想要抱孙子,而我并没有结婚的打算,因此,思来想去,只能借个男人生一个了,你姐我的眼光高,这几年来,谁也没看上,就看上你了,因此问你借了一颗小细胞,你也不要觉得吃亏,我补你营养费了!

我原本十分内疚的,但是看到这张字条,气得差点跳到天花板上去,神特么的营养费,如果盘美莲在我的面前,我非在她的脑袋上敲个暴栗不可,我从床头翻找出手机,拨打盘美莲的电话,但是电话已经关机了,很显然,盘美莲也不知道这时候该与我说些什么,于是干脆关机了。

正文卷 第781章:咱们又见面了!

我躺在床上,感觉脑袋就像是一团浆糊一样。

我该怎么办啊?

我和美莲姐的关系本来很正常的,这下好了,我们竟然睡了,虽然有酒后乱性的借口,可是事实就是事实……

以后我要怎么面对美莲姐,又如何面对盘大爷盘大娘啊!

盘大娘盘大爷要是不知道事情的真相还好,要是知道了,要抓我回去,让我负责,我又该怎么办啊?

我不知道盘美莲的心里是怎么看我的,但是我很肯定,虽然我们的关系还不错,但是绝不可能生活到一起去,因为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万一将来绑在一起……

完了完了。

我转念一想,心说这件事情也不能赖我啊,我不过是被盘美莲算计了嘛!再说了……应该没那么容易就中招吧!我本来准备临行之前去与盘大爷盘大娘道别的,现在看来,还是算了。

我根本不知道要怎么面对。

我一边收拾东西,对服务员道:“麻烦过来收拾一下吧,我要退房!”

服务员看着桌上的钱道:“先生,你的钱……”

我礼貌性地一笑道:“你们的运气不错,这些,就是你们的小费……”

服务员讶然道:“先生,太多,太多了一些了!”

我不满地说道:“收不收啊,你要是不收,我就烧了啊!”谁不喜欢钱啊,但是一想到这些钱是我被侮辱的补偿费,而且是在醉酒之后,我就有些不爽,这钱还能要吗?我就是买不起车票,沿着京黔线爬回去,也不能要啊!

从酒店里出来,头还有些痛,我寻思着是直接去车站还是盘美莲的咨询公司,想了想觉得还是直接去火车站的好,去找盘美莲又能怎么样,除了尴尬就剩下尴尬了吧!

我质问她:我拿你当亲人,你却睡我……

她回我:这么好的事情,便宜外人还不如便宜你……

咳咳咳,我在想些什么啊,估计是盘大娘盘大爷逼得太急了,美莲姐才会出此下策吧!算了,相见不如不见,我还是回去吧!坐上出租车的时候,我顺手将车票买了。

上火车之后,我给小环打电话:“小环啊,哥要回去了!”

小环疑惑地道:“小陈哥,你的声音听起来一点也不开心,遇上什么麻烦了吗?”

我摇头,又省起我的动作她也看不到,便说道:“没事儿,我来北京也好几天了,该回去了!”

“哦!”小环与我闲聊了几句道:“对了,我告诉你一件事情啊,峪青今天没有来上学!”

我楞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小环所说的峪青,就是山谷木二的女儿山谷青,她没有来说学了,是不是小环势力已成,山谷青害怕被报复,所以不敢来上学了啊!

我夸赞道:“小环,挺厉害的啊!”正想告诫她凡事不要做得太绝,正所谓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就听小环接着道:“不是啊,小陈哥你误会了,峪青不来上学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而是因为……”

我疑问道:“因为什么啊?”

小环说道:“峪青的爸爸过世了!”

听到这里我心里一紧,山谷木二去世了?怎么会这样?难道他是卧底的事情已经被查出来了?如果是这样,他也算是对得起我了,没有将我咬出来。

这家伙虽然是卧底,对我也算是有情有义,他挂掉了,我是不是该去送他最后一程啊?算了,这时候去山谷木二家,不是往枪口上撞么?我这才想起,从生化所出来之后,我就对其一无所知了。

如果不是小环偶然间提起,我都不知道山谷木二已经死了呢,山谷木二死了,李泉不知道有没有事,想到这里,我拨通了李泉的电话,电话中,李泉的声音响起:“陈烦,难得你还记得我啊!我还以为你早就将我忘记了呢!”

“怎么会!”我真诚地说道:“如果不是你帮我,我不但拿不到解药,想从生化所出来都难,我没有与你联系,是担心为你带来麻烦!你现在好吗?”

“我好啊,好得很!”李泉侥有兴致地问道:“那你这时候怎么又给我打电话了呢?”

我黯然道:“因为我听说峪耒出事了,所以……”

李泉说道:“陈烦,你别担心,峪耒的事情与你的事情没有关系,他是被僵尸杀死的,他为生化事业付出了全部,他是我们的楷模!生化所正在组织峪耒精神昌导会呢!”李泉说到这里,我似乎听到了两声轻笑。

听到这里,我松了一口气,我这个元凶逃出生天了,帮凶山谷木二意外被僵尸杀死,生化所的事情看来是不了了之了,这是最好不过了!我听到李泉手机里传来的车轮转动声,疑问道:“李泉,你在车上?”

李泉笑了:“没错,和你同一辆车!”

我皱眉问道:“你也去岑城吗?”

“不,我来找你!”说着话,卧铺的隔断门被推开了,李泉收起手机,微笑地看着我:“陈烦,你好啊,咱们又见面了!”

我本来躺在床上的,想要挣起身体,却发现手软的就像是面条一样,使不上力了,我指着李泉,一脸的震惊:“你,你,你对我做了些什么?”

李泉将推拉门关上,反锁好,坐在了我的床前,仍旧是满面笑容:“陈烦,你刚刚买了一瓶水对不对?”李泉从我的枕头旁拿起已经喝了一半的矿泉水道:“问题就出在这瓶水上!你喝了加料的水,所以不能动了!”

“你……”我怒声问道:“你想干嘛?”

“呵呵呵!”李泉将手伸进我的上衣,在我的胸前摸了一把,又慢慢地移向我胸前的口袋,将五技药剂取了出来,又小心翼翼地将药剂上的灰尘擦拭干净了,收入手包之中道:“我是来取存放在你这里的药剂的!”

听李泉这么说,我感觉像是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了脚,我早该留心的,我早该留心的,一个能在生化所这样的地方做上三巨头的人,那得经历多少竞争与磨难,她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心地善良,而会因别人三言两语改变自己的立场的女子呢?

正文卷 第782章:似狼实狗

也是直到此时,我才发现我最大的缺陷。

我不怕一个天生的恶人,因为他无论怎么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总会想到办法来化解,但是,我却很容易在别人表现出的善里迷失!

李泉在‘洗白水’这一关对我放水。

星巴克里优雅的坐姿,浅浅的笑容。

s区里她再一次出手相助,如果不是她的话,我不但不可能‘取蛋’此时恐怕已经被关入某个谁也不知道的密室,正在经受严刑拷打了。

在上火车之前我还在想,这一趟北京之行,如果要说有什么收获的话,“取蛋”成功当然是最大的收拾,第二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李泉——这个善良,优雅,而有个性的女子!

而此时,一切都反转过来了!这个善良优雅的女子,竟然是最大的幕后黑手!

她先利用‘洗白水’取得了我的信任,而星巴克的相遇,不过是她找借口亲近我,向我编造她优雅,严谨而充满人文关怀的科学从业者的人设,事实上她很成功,因为我几乎全盘接受了她的人设!

接下来一切都是那么的水到渠成,我的“故事”感动了她,她在一番犹豫之后决定助我偷出游尸蛊的解药,说实话,就算是偷到了游尸蛊的解药,在生化所那么全盘戒严的情况下,我也不大可能全身而退,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是李泉出手相救,她告诉了我一条捷径(虽然又黑又脏),让我得以脱身!

我早该怀疑的,李泉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科学家,怎么会知道生化所里的密道,要知道,生化所比她的年纪还要大呢,就算她从出生的那天就呆在生化所里,也不可能了解那么多!

除非,她对生化所做过十分透彻的研究!

“你想得到游尸蛊的解药?你是s区的三位负责人之一,你自己就可以去取啊,为什么要绕那么大一个弯子?”我心中疑问难明。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还想留在生化所里啊!有些事情是很难办的,我如果想要继续留在生化所里,就不能出手,而一出手,就不能再留在生化所里了,我正为这件事情烦忧呢,没想到陈烦你出现了,完美地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你不是说你将游尸肉送来生化所是要借鸡下蛋吗?我和你有异曲同工之秒,我是借鸡取蛋!”

李泉迟疑了一下又说道:“还有一件事情,我虽然知道那条地下通道,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走,因为我这人怕脏,在一片污秽之中穿行,还不如杀了我来得痛快呢!”李泉托起我的下巴道:“好在,你帮我走了!”

我在心里大骂:我帮你大爷啊,王八蛋!我想不论是谁,在知道自己被彻头彻尾地耍了,都会火冒三丈吧!我忍住了骂脏话的冲动,努力让自己的气绪平静下来,接着问道:“李泉,你年纪那么轻,就爬到了那么高的位置,国家为了培养你,没少发钱吧!你背叛国家和人民,是为了什么啊?”

“我帮你,不就已经背叛了国家和人民了么?再多背叛一些,又能怎么样呢?”李泉促狭地一笑,道:“好吧,既然你问起,我就如实地告诉你吧!我的真名不叫李泉,而是叫白水木子!现在你明白为什么了吗?”

“你是膏药国人?”我惊愕地问道。

“别说的那么难听,没错,我是大xx帝国的臣民!”

“你和山谷木二一样,都是膏药国人的卧底?”

白水木子笑了笑说道:“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你,我还不知道峪耒就是山谷木二呢,我们分属不同的联络人,我在十年前就已经成了断线风筝了,巧的是,山谷木二也成了断线风筝了!”

说到这里,白水木子的神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但是我与山谷木二不一样,他与上线失去联系不过两个多月,就已经心志动摇了,甚至有了在这里长居久安的打算,十年过去,我仍然心志如铁,始终记得我的使命与任务!”

“所以!”我惊问道:“是你杀了山谷木二?”

白水木子嘴角微微上浮,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陈烦,想必你也知道,如果生化所这件事情没个结果,追查就永远不会停止,那些安保人员,特种部队的警察很讨厌的,就像是一只只的蚊子,在你的耳边一直嗡嗡嗡嗡嗡,你赶也赶不走!为了少些烦心事,我只好将山谷木二推出来,平息这件事情了!”

白水木子妩媚地一笑:“说起来,你还得感谢我呢!是我帮你擦的屁股,还擦得特别的干净!”

我的手在被下艰难的移动着,终于摸到了膝弯处别着的一柄小刀,我冷笑着用说话声转移白水木子的注意力道:“白水木子,你肯定觉得山谷木二已经是断了线的风筝,将他交出来什么事也没有对吗?但是你别忘了,山谷木二虽然是断了线的风筝,但是他知道的事情也不小,比方说菊花会,比方说你们在华,夏实实行的生化计划!而这些事情一旦浮出水面,对于你们在中国的活动,必然带来致使的影响!”

白水木子毫不在意,她翘起二郎腿,点燃一支女式香香,抽了一口,吐出好看的烟圈,那表情,那神态,就像是二三十年代的民国贵妇人一样,她昂着头望向车窗外,眼神之中颇多傲气:“菊花会本来就是一个失败的计划,在计划实施的时候还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不过,随着岁月的流逝,老一辈人的凋零,早已经沦为了一群蠢货的游戏,这些人良莠不齐,似狼实狗,它们要是灭亡了正好,省得丢我们大和明族的脸面!”

听到这里我心中一惊,心说不会吧,眼前的李泉不是菊花会的,而是膏药国在中国的另一个野心团伙?这些弹丸小国的王八蛋们,真是亡我之心不死啊!

菊花会我还没弄明白呢,又来一个李泉,她又属于哪支哪派,看起来他们自视甚高,菊花会在他们的眼中也不过是一群似狼实狗的废材!

正文卷 第783章:失忆

嗯嗯,先别想那么多了,正事要紧!

我已经拔出了小刀。

虽然我全身乏力,想要翻个身都难,但是,我将全身的力量都聚于右臂之时,手臂仍勉强能够移动,而我手中的刀,也足够锋利!

我所有的力量都聚于右手,因此,我的左手无力揭开被子,那就隔着被子捅吧,刀刃有十厘米长,被子厚三厘米,也就是说,刀刃穿过被子之后,余长尚有七厘米,七厘米长的刀刃,也足够重伤李泉!

如果刺入她的左胸,取她性命都可以。

想着这里,借着火车的晃荡,我身体微微前移。

李泉看着我,向我吐出一口烟圈道:“陈烦,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只要我知道的,就会如实回答你!”

“问完了,我是不是也该死了?”我紧盯着李泉。

李泉在桌上的烟灰缺里磕了磕烟灰,挑起眉头回望我:“你觉得呢?……”

“我觉得么……”我陡然出手,一刀刺向李泉的胸口:“既然等你杀我,还不如我先杀了你!”我和李泉的距离不足半米,我扬起手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倍,嘶拉一声,刀刃从被子里透了出来,散发着幽幽寒光,直奔李泉的左胸而去。

李泉微一讶异之后,伸手过来挡,她的手白嫩纤细,看起来柔弱可欺,但是却从半道拦下了我,因为着了李泉的道,我全身无力,即使在我看来是雷霆一击地往前一刺,力量仍然小得可怜!

我叹息一声,心说我已经尽力了。

虽然被李泉拦住,刀仍然扎透了她的手臂,预想是的惊叫声没有响起,白水木子看着手上的伤,就像是看着别人的伤口一样,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她将我的手从刀柄之上拨了开来,然后握住刀柄,将刀从手腕外拔了起来,而在这个过程之中,白水木子的伤口,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随着刀被抽出,白水木子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不过四五分钟的时候,已经恢复如初了。

我看得呆住了,半晌才回神过来,看了看放在餐巾纸上,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的小刀,再看看白水木子的手,我声音颤抖地问道:“白水木子,你,你是游尸?”

白水木子冲我微微一笑:“你猜……”

当我知道这一刀刺空之后,我心中无比的绝望,因为我已经失去了最后的机会了,当我看到白水木子的伤口自动愈合,我的心更是沉到了太平洋的最深处,别说我刚才的那一刀没有奏效,即使刺入了白水木子的胸口,也没有用,因为白水木子就是游尸!

我随即又想起一事来,摇头说道:“我猜你还不是游尸,因为如果你是游尸的话,你根本用不着游尸蛊的解药,对不对?你只是中了游尸之蛊,变成了半人半尸?”

白水木子促狭地笑:“你觉得我会告诉你真相吗?no……”白水木子摇头,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之色:“如果我告诉你,我现在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你信吗?”

在我的愕然目光之中,白水木子又收起了笑容:“好了,送君千里,终顺一别,我送了你四五十里路了,是告诉的时候了……”

我心中一凉,我心中想过千百种死法,万没想到会被人暗算,死在火车上,我以为我是主角,没想到生命却早早地划上句号了,这么说来,我也不应该恨美莲姐夺去了我的童贞,因为这至少留下了我的一条血脉……

我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就见白水木子打开随身的小包,从其中取出一支一次性针管,白水木子很专业地弹了弹针管,交药水中的气泡弹出,又将针管中的气泡挤出,看向我道:“陈烦,你别担心,我不要你的命,此前说给你打洗白水,不是没有打吗?现在补上!你会忘记所有一切,获得新生,你知道的,这是很多人林农以求的事情!”

“我不要,你放开我!”我愤怒地叫道。

白水木子像是没我的话一样,她骑坐在我的身上,伸手在我的颈侧拍了拍,将静脉拍得鼓起,冲我笑笑道:“别怕,一点也不疼的!”说着便将针头刺入了我的血管之中,不知道是我的感知迟钝了还是白水木子的手法太好,在针管刺入的时候,我真没有感觉到一点疼痛。

随着白水木子推动针管,我感觉有凉凉的液体汇入了血脉之中,随后,我便失去了知觉。

像是混沌初开一样,天空由黑变白,我也醒了过来。

我像是睡了一个世纪之久,突然地醒来,让我很不适应,好一会儿,我终于慢慢地适应过来,我试着回想前尘往事,却什么事也想不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怎么什么都记不起了啊!

我失忆了吗?

我从床上坐起,四面都是白色的墙壁,我的身上也披着白色的床单,我在医院里,再看一下病床号:神经科3号床。这时候我几乎可以肯定了,我失忆了!不知道是车祸还是坠崖,或者是被人打了,如果是车祸,不知道对方怎么了,我的体格看起来这么好,我都撞失忆了,对方恐怕小命难保。

如果是坠崖或者是被人打了,我估计十有八九是因为情吧,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足以将人逼上绝路,我桌上一部二手言情小说的扉页上就是这么写的!

我是失忆了,我的亲人应该都还记得我吧,他们会来看我,然后,我在他们的提示之下,慢慢地会想起很多事,直到恢复所有记忆!但是,我的目光在扫过隔壁床时,我顿时不那么肯定了,我隔壁床的老头儿,床头柜上放满了,看望者带来的水果,有梨,有香蕉,有葡萄,有草莓,虽然病人不能吃这些东西,但是摆在那里起码赏心悦目啊!

但是,我的床头柜除了一本前辈留下来的二手言情小说,什么都没有,我不死心,打开了床头柜的抽屉,仍旧什么都没有,没有人来看过我!

正文卷 第784章:一阵心酸

我拉上抽屉门的时候,临床的老头儿发现了我,并将我醒来的事情跟来看望他的亲友说了。

十多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我。

那眼神,就像是铁栅栏外面的游客在看栅栏里面的猴子一样,我有些不适应。

我甚至还能听到他们的议论之声:“这都三天了,终于醒了!”

“话说,咱们得小心一点啊,神经受伤的人做出什么事来都有可能!可别出什么事!”

“就是就是,有备无患,现在的神经病人,就好比手里握着一块铁券丹书,免死金牌,惹不起!惹不起!”

“还是先将医生叫过来啊,万一情况不对,咱们给老爷子换病房!”

有人按了呼叫铃。

我心里正寻思着为什么没有人来看望我呢,再听到他们的议论之声,心里难免有些不爽,什么叫神经病人,怎么叫免死金牌啊,老子清醒得很呢!我怒瞪了他们一眼,几个看起来比我还壮的小伙子下意识地缩起了脖子。

门被推开了,护士走了进来,一抬眼见我醒来,身子一僵,脚下像是装了马达一样跑了回去。护士的举动再加上我刚才那一瞪眼,将病友的家属彻底吓倒了,他们交头接耳地交流几句,踩下了病床的固定杆,推着病床往走廊而去。

他们在这么做的时候,其中靠门的小妹妹一直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像是害怕我突然发病,冲他们动手,我很醒合地痴痴傻笑,一边用手不紧不慢地敲着病床的栏杆,差点没将望风的小妹妹吓得心脏病发作。

不一会儿,那护士又跑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医生,见家属将病床都推到了走廊上,护士和医生齐声问道:“你们这是怎么了……散步也没有这么个散步法吧,你一张床将走廊堵得死死的,别人怎么过啊!”

小妹妹拉住护士的手道:“护士姐姐,你怎么又回来了,屋里那人……”

“我不回来干嘛去啊!”护士有些莫明其妙:“3号病床的病人醒了,我自然得第一时间通知医生啊!”

小妹妹拍着胸口,拍得胸一颤一颤的:“哦,这么说的话,3号床的病人没有危险是吧!”

“不然你觉得呢?”医生皱起了眉头:“这里是神经科不假,但是不是神经病院啊!不要多想,躺在床上的病人,说不定比普通人的心智更加成熟呢!”

我指了指小女孩,像是在对她说:“没错,我比你的心智就成熟多了!”

医生来到了病床前,检查了我身上的各项指标,问道:“陈烦先生,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认真地想了想,道:“没什么,感觉正常!”醒来这么久,我总算知道自己的姓名了,我叫陈烦,耳东陈,烦恼的烦,据医生所说,我在坐火车的时候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就失忆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要去哪里,被当地的铁警送来了医院,在医院里躺了三天三夜,这才醒过来。

医生问我还记得什么,我摇头说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对自己知道的还不如眼前的医生多呢!

医生又问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就往外走去,我追出去的时候,医生正在给谁打电话,电话里的人问道:“马医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马医生一边将听诊器往脖子上挂一边说道:“是这样,林警官,你们送来的患者陈烦已经醒了,不过失忆的症状并没有改善,除此之外,身体倒是并无大碍!”

电话里的林警官问道:“失忆的原因找到了吗?你觉得陈先生会不会在火车上遭到了袭击?”

马医生摇头说道:“陈烦先生的头没有外伤,经x光检测,也没有内伤,不过,我们抽取了一些颅部积液检测,倒是发现了一些很有特别的事情,它的颅部积液中,有一种分特别的成分,具体是什么,我一时间也弄不明白,但是我想,陈烦先生的失忆与此脱不了干系,我怀疑就是这种液体,格式化了陈烦先生的记忆区!……”

电话那头的林警官松了一口气道:“不是在车上受了袭击就好,马医生,有劳你了!”

闲聊了几句,马医生挂断了电话,一扭头见到我,问道:“陈烦先生,你要干嘛去!”

“咳咳咳!”我应付道:“房间里有些闷,我想四处走走!”其实我本来想问问家人的情况,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吧,我家人如果来看我,我自然就知道了,如果不来看我,我问医生又有什么用呢!

我在走廊里转了一圈,回到病房时,临床病人的亲友们也都离去了,于是,小老头便找到炖锅,将斩好的鸽肉放进炖锅之中,加姜加肉加调料,不一会儿,香味扑鼻而来。

老头炖好了鸽子肉,就开始吃鸽子肉,就着软软的大白米饭,一连吃了三大碗,就这个食量,哪里像是病人啊!比正常人吃得还多呢,可把一旁的我馋得够呛!要知道,在我昏迷的这三天里,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吃,全是葡萄糖给吊着呢!

我心说不行,我得找吃的去!我很快循着味道找到了食堂,食堂里的菜色真是丰富啊,什么都有,鸡蛋,猪蹄,牛肉,鸡鸭鱼肉,各色青菜,不过,我发现每个人都是要么付钱,要么用手机付钱,才领饭盒打饭的。我一摸口袋,空空如也,左右张望之时,就见负责我们病区的两名护士也来打饭,我挑了年轻的那位小姑娘,问她借钱吃饭。

至于为什么问年轻的姑娘借钱吃饭,是因为我潜意识里觉得年纪轻的不如年纪大的人心硬!护士也认识我,便帮我买了饭,看着摆在桌上的饭菜,我一阵一阵的心酸,一边吃一边心想,也不知道我的家人是什么情况,竟然让一个才缓过来的病人饿着肚子,他们难道不知道我还没有醒过来就等于是在危险期吗?不应该要留一个人守护着的吗?

吃完了饭,我又回到了病房,我问临床的小老头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有没有人来看过我,小老头摇头,很肯定地说道:“没有,这三天来,一个人都没有!”

正文卷 第785章:赔你!

我感觉十分失落。

我想我在失忆之前一定是个神憎鬼厌的角色,才会在最需要人关怀的时刻无人理会罢!

小老头看着我失落的眼神,嘴角不经意地露出了笑容,他倒不是嘲笑我,而是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人最怕的就是比较,在我被送来病房之前,小老头也许对自己的亲友并不满意,觉得他们对自己还不够用心,不够热情,但是,看到我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无人照看,无人可怜,他瞬间就觉得很满意了。

他将目光从我的身上移开,开始看不知所谓的玄幻电视剧了。

而我则躺在病床上,一边掖着被子一边想:我再等一晚上,看看有没有人来看我,要是没有人来看我,我就走吧,既然没有人来看我,也就表明,没有什么是值得我用心记忆的,如果是那样,从头来过正好!

我用被子蒙住头,我的脑子里乱糟糟的,我满以为自己想了很多事情,而事实上,脑袋里却空空如也,因为我的脑袋里,只有今天一天的记忆,花上三五分钟,就能够将今天的一切经历,都在脑子里过上一遍。

可悲的是:我倒想多想,却没有什么可想的!

邻床的小老头不仅吃得多,精神也特别的好,这三分钟电视剧,五分钟广告的卫视节目,小老头硬是看到了十一点,直到护士来关灯,这才悻悻然地躺下睡觉。

到了晚上,原本暄闹的医院,顿时安静下来,除了偶尔有护士走过的声音,就剩下心率监测仪的声音了,不紧不慢,始终如一“嘀——嘀——嘀——”

时针指到十二点的时候,心率监测仪都像是睡着了一样!发出的声音都有些有气无力。

这时候,我反而睡不着了,精神异常地好。

房间里一片黑暗,小老头已经睡着了,喉咙中发出的鼾声听来就像是拉锯一样。就在这时候,我感觉走廊里的灯光一闪一闪的,像是接触不良,一阵冷风透过门缝,吹到我的脸上,我的心里顿时升起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有脚步声响起:啪答,啪答之声不紧不慢,在病房前停了下来。

而这时候,灯光闪烁得更加厉害了。

支呀一声,房门被推开了,一张腊黄的脸伸了出来,往里探望了一番,最终落在了我的脸上,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也许是因为生病的缘故,她的脸上黯淡无光,表情肃然,再加上凌乱的头发,让她看起来十分显老。

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这才问道:“你是谁啊?”

我楞了楞,没有直接回答她,而是问道:“你找谁啊?”

她指着自己,撇嘴说道:“你问我找谁?你搞错没有,这是我的床位,你睡了我的床位,还问我找谁?”一抬眼看到桌上的二手言情小说,她三两步走过来,一把取过书,翻了一遍,指着其中一处折过的地方,满面怒火地问道:“这书你看过了?你不但看过,你折页了,你什么意思啊,这是我的书,你干嘛要折我的书页呢?”

我干咳了一声,颇为尴尬,我与小老头聊不到一块儿去,一个人呆呆地看着天花板也觉无聊,所以就翻了几页书,虽然被其中的情节毒得不行,但是总好过数墙上的蛛网吧!

之所以折书页,是方便明天知道看到了哪里。

我心说不就是将书页折了一下嘛,能怎么地!像这样老掉牙的言情书,旧书摊上五块钱能买整整一斤呢!

想归想,我还是很空气地说道:“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是你的书……”

“一句不好意思就过去了吗?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情,你赔我!”女孩的双手撑着床沿,冲我愤怒地吼叫道。

我的心情本来就不爽,被女孩这么一说,也有些火起了:“什么就赔啊,就这破书,用来擦屁股我都嫌它纸硬呢,再说了,我只是折了一下,又没有撕坏,凭什么赔啊,你要这么说的话,你刚刚说话的时候溅了一滴口水在我的脑袋上,将我的头弄脏了,你能赔吗?”

女孩盯着我:“我敢赔啊,就怕你不敢要!”

“我有什么不敢要的!”我看着女孩的脑袋,一头秀发下略显病态的脸,心说我倒想看看,你要怎么赔!

女孩见我看着她的头,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她一只手扶住脑袋,另一只手放在头顶上,然后,就像是取茶杯的盖子一样,将自己的头盖骨给取了下来!

原本扶住脑袋的手往里一掏,将白花花的脑浆都掏了出来,在我的面前摊了开来道:“赔你!”

我当时三魂都吓掉了两魂,大叫一声鬼啊,搂起被子就向着那女孩砸了去,与此同时,我趿好鞋往外冲去,我在冲出旁门时,又回头看了一眼。被子已经掉在了地上,其上血迹斑斑,女孩将脑浆往颅腔里一塞,将天灵盖盖上,那神情动静,平淡的就像是往茶壶里续上了茶叶,然后盖上盖子……

在这个过程中,女孩一直看着我笑,就像是地铁钻或者是街口遇到一个点头交情的熟人,礼貌性的微笑!

也唯其如此,让人感觉异常的恐怖!

我原本就腿脚发软,全凭身体里的潜能支撑着,这一眼回望,腿软得更加厉害了,然而让我感觉到奇怪的是,同在一个病房之内,我和那女孩已经闹得天翻地覆了,小老头照旧在打他的鼾,有一声没一声的,十分陶醉!

这时候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转身就往护士站跑去,一边跑一边叫道:“护士小姐姐,救命,救命!有鬼啊!”走廊里的灯光昏暗,只有护士站的灯光要亮堂一些,我寻思着么大的往院楼,应该有护士值班才对,不然的话,要是发生点什么意外情况,不就抓瞎了吗?然而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护士站没有人!

也许是本来就没人,也许值班的护士已经找地方睡觉去了,但是,特么的我怎么办啊?

正文卷 第786章:电梯惊魂

我扭头一看,那女子也从病房里走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一步一步机械地往前移动着脚步,每走一步,都要撕下一页纸,扔到半空中。

她的身后纸片飞扬,就像是出殡之时撒的纸钱一样!

幽暗的走廊,诡笑的脸孔,飞舞的纸片……

那情形,要多诡异有诡异!

我心想我可不能傻站在这里等死,我得逃走!我向楼梯口冲了去,进了电梯,我按下一楼,在关电梯门的时候,突然感觉走廊上的女鬼速度变快了许多,刚刚还隔着数十米的距离,转眼间就拉近了一半!

我的心头突突直跳,照这个速度,在电梯门上的之前,她就能够冲进电梯里!

我死死地按住关门键,心里念叨着:“快,快,快点关上啊!求求你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求告起到了作用,在女鬼冲进电梯之前,电梯门关上了,隔着电梯门,我听到砰地一声响,女鬼撞在了电梯门上,而这时候,电梯已经开始往下沉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听到咯吱咯吱的,指甲搔玻璃的声音,声音来自头顶。我抬头望向电梯顶,这是一个光滑的泛着灰白色光芒的铁板,铁板之上,嵌有一盏灯,一个通风口!

那咯吱咯吱的声音,就是从吹风口传出来的……

然后,我就看到了电灯里映着一只手的影子,那手晃啊晃啊,就像是用面条捏的一样,晃晃荡荡地越来越大。我意识到了什么,后退一步,看向电梯的通风口,就见其上伸出来一只手,已经到了我头顶的位置,刚才我如果没有后退那一步,说不定已经被那手揪住头发了!

如果被它揪住了头发,会怎么样?它会将我从通风口提上去吗?铁风口的铁片虽然不够锐利,但是在鬼手的大力拉扯之下,也会将我切割成一团血肉!

我一连后退几步,背靠着电梯墙,紧张地看着张牙舞爪的鬼手,那鬼手没有抓住我,继续延长,从通风口里伸出来的手臂就有近两米长,就像是一条毒蛇一样,再一次向着我靠近过来。

与此同时,我的身后也响起了指甲搔玻璃的声音,那咯吱咯吱的声音就像是死神挥舞镰刀的风声,让人心胆俱寒,四肢泛力。就在这时候,我感觉电梯一阵摇晃,我一个站立不稳,差点迎着那只张牙舞爪的手扑了去。

回头一看,电梯墙已经被抠出了五个小洞。隐藏在电梯壁后的鬼手也即将伸进来!

我感觉心在下沉,一直下沉,向着无尽的黑暗沉去!

老子只在火车因故失忆而已,没有那么大的罪过吧!竟然被恶鬼盯上,现在马上要被两只鬼手撕碎在电梯里……“老子不服!”我忍不住大声喊叫。却在此时,叮地一声,电梯门开了。

原来,刚才电梯那一阵轻微的晃荡,就是到底了!

已经绝望的我面对眼前突然出现的生门有些蒙圈,不过我很快就反应过来,拔腿就往外跑!我一路狂奔,总算跑出了医院。那鬼似乎只能在医院里做恶,我出了医院之后,她就没有再追过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只女鬼名叫金敏涵,生前是这家医院的病人,当时就安排在我的病床之后,不过他与我不一样,我是失忆,而她,被她老公用砖头将脑袋都给砸开了!

不过她的运气实在太好了,虽然天灵盖都被砸开了,但是除了有些脑震荡之外,竟然没事,她之所以死了,是主治医生为她挑颅内异物的时候不小心刺破了神经……

至于她的老公为什么会对她如此残忍,听传闻说她在婚内出轨了三四名男子,其中一名小学同学,其中一名上司老板,第三名是在网上认识的。如果只是出轨,也就罢了,离婚就是了,正所谓买卖不成交情在嘛!

但是,金敏涵不但出轨,而且为情人做担保贷款八十万,她心里做着某天情人开着豪车带她去周游世界的梦,而事实上,在贷款到手之后,情人就跑了……

老婆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还不算,还要分给他四十万的债务,别说是人了,就是一个泥人要也爆了!于是,男人便提着板砖进了家门……

听说金敏涵的事情之后,再加上后来我对人性的了解,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喜欢看那么肉麻而矫情的言情小说了,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群女人,一直生活在童话之中,她们觉得天生所有的男人都该对自己好,也许没有结婚之前是这样,但是结婚之后,肯定不是这样,你是别人的妻子,他是别人的老公,凭什么啊?

她们却不这么想,仍然觉得自己是人人都捧在手心里的公主,而事实上呢,这时候将你捧在手心里的,除了你的丈夫之外,其它所有的男人在你孤单的时候陪你聊天,在你难过的时候对你好,讨你开心,送你东西,都是有所图谋的!不要相信所谓的男颜知己,这个世界上,没有单纯的男女关系,走得太近时,终究会捅破那一层窗户纸,金敏涵因为男人们对她的好,而习惯性地的亲近他们,将他们当所自己的感情依赖,而当她与他们走得足够近的时候,男人便开始做出格的事情,金敏涵担心拒绝就会失去这个“男颜知己”,又因为太过依赖而不忍心伤害,一来二去,就由男颜知己变成了情人……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有了第二个,就有第三个!……

别看她有三个情人加一个老公,表面看起来她很花心,而事情上,她对所有人的感情都是真的,她对所有人都好,对所有人都是无条件信任,因为他对所有人都是有“真情”的啊……

正是因为有“真情”在,她才会为情人做担保,直至毁了自己,毁了家庭……

不过当时的我哪有空想这些啊,我就像是丧家之狗,狼狈不堪地在马路上奔跑着,跑了好一会儿,我才寻思,这么一直跑下去可不行啊,谁知道跑去哪里啊!我得往市中心跑,我得往人多的地方跑!

正文卷 第787章:继续上路

我抬眼看路标,岔道口的路标写着:“左拐离万达广场两百米!”

我左拐出了巷口,眼前是一条大马路,马路上车来车往,路灯虽然昏暗,却比在黑暗中奔跑好太多了!

总算感应到人气了!

我扶着护栏歇了一口气,往万达广场而去。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醉酒的男男女女,多是年轻人,有十八九岁的,有三十多岁的。十八九的男女一般成群结队,几几喳喳十分吵闹,属于那种听他们闹一个小时恨不得用机枪将他们突突了的。

有不少人走两步,就扶墙吐上一阵,而在他们的前面,这样的呕吐物已经有十多堆了,很显然,这条人行道,已经过去过几拨这样的醉酒者了,酒味混合着食物的酸腐味道,与大便也没有什么差别!

这个时节马上就要放寒假了,于是,这些年轻人开始临别前的放纵。我一直觉得,男同学这样没什么,女同学也这样,就不是放纵而是放浪了,不过,在他们眼中已经是大叔的我自然无权发言,我绕过他们,往前走去。

事实上,我心里对他们是存着感激的,因为,就是这群年轻的醉鬼,驱走的我内心的恐惧!

而那些醉倒在路边的三十多岁的男女,要不就是情场失意,要不就是事业惨败,他们是最值得同情的,因为他们在失败的同时,还有渐渐老去的年华,人生没有两个三十年给他们去造作!

远远地,我已经看到了万达广场,虽然将近一点钟,万达广场仍然是灯火辉煌,午夜场的电影才开始没有多久,而烧烤夜市才进行到高,潮处,驻唱的歌手,喝酒的划拳声已经渐入佳境。

看着那么多的人,我的心终于放进了肚子里,如果说医院是地狱的话,这里就是人间,我从地狱来到了人间,而中间的人行道,就像是六道轮回,我在那里,看到了人间万象!

就在这时候,斜靠在路边围墙下的男子突然抓住我的手道:“兄弟,等一等!”

我站住了,问道:“哥们,有事吗?”

男人指了指方便饭盒里的烤肉和另一只手里提着的酒道:“兄弟,陪我喝一杯吧!”

如果是平时,我可能会甩手就走,陪你喝酒,凭什么啊?别说你是个醉鬼,就是王思聪躺在这里,老子也不带正眼看一下的,但是在那样的夜,那样的劫后余生里,我突然就想喝酒,就想将自己融入到人群里去,哪怕在我面前的只是一名醉鬼。我席地坐了下来,接过他手里的白酒,灌了一大口。

喝酒与心情的关系很大,当你不想喝酒的时候,酒在你的嘴里与药没有什么两样,又苦又涩,难以下咽,当你想喝酒的时候,就不一样的,感觉酒是甜的,哪怕是五十度的烧刀子也不例外。

我灌了一口酒,取了一串烧烤吃起来,一边吃一边问道:“兄弟,有什么心事吗?一个人喝闷酒!”在我们乡下,有一句俗话叫做烟搭桥,酒引路,意思是说有了这两样爱好,很容易与人亲近,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事实上也是如此,哪怕是素未谋面的两人,几口酒喝下,立即就能够称兄道弟,当然,醒来后是怎么回事那又另说了。

“兄弟苦啊!”醉酒男一边说开始抹眼泪,一边灌了两口酒,这才接着说道:“兄弟我素怀大志,唉,我说我心怀大志你不会笑话我吧,你要笑话我也没有关系……”

“怎么会呢!”我豪气一挥手道:“那些笑话你的人,都是俗人,人要是没有理想,与咸鱼有什么区别啊,你说是不是!”

醉酒男听我这么说,眼睛一亮,连连道:“知己,知己啊!没想到在万达广场的烂墙下,还能够碰到知己!老天待我不薄啊!”说到这里,醉酒男的神情再一次黯淡下来,但是你知道吗?在微博上有人统计过,败家的几种行为中,吃喝玩乐黄赌毒,炒股炒汇炒期货都不算,排在第一位的是创业!”

醉酒男说到这里放声大哭,哭得涕泪满面:“我没有吃喝玩乐黄赌毒,相反的,我将我所有的时间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我那么拼,那么努力,却失去了所有,你觉得上天对我公平吗?”

听醉酒男这么说,我也觉得颇为感伤的,醉酒男那么努力,却失败得那么惨,原因之有一个,他走错了路了,就像是网上经常有人拿来打比方的:直到现在,柯达做的胶卷都是最好的,他没有做错什么,他的失败只是人们不需要它了!

一问之下才知道,醉酒男做的是共享充电宝,他是在共享最火的时候开始创业的,他比较幸运,还拿到了投资,但是之后,资本市场冷到了极点,他再也没有拿到过投资,将自己的家财烧尽之后,还让一个崇拜他的小迷妹做担保,从银行贷了八十万,这笔钱也很快被花光,他没脸去见那女孩,就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

“后来……”醉酒男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后来……后来我听说……”醉酒男哽咽着说不下去了,好一会儿才恢复了一些“后来我听说,她老公知道了这件事情,用板砖将她的天灵骨都敲碎了,你知道吗,将她的天灵骨都敲碎了,都能看到脑浆在颅中的跳动,也亏得她当时是站着的,不然的话,脑浆都从脑袋里流出来了……”

“她是那样的信任我,那样的爱我,我却亲手将她送下了地狱,她被送到医院之后,没两天就死了!”醉酒男指着我来的方向道:“就是那边,洛阳市第x人民医院,离得好近是不是,只要走上五分钟,就到了……但是我一次都没有去看过她……”

我叹息一声道:“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来,喝酒吧!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事已至此,痛悔难过又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共谋一醉,醒来继续上路!”

正文卷 第788章:整蛊玩具

事实上我对于醉酒男这样的人是很讨厌的,我觉得如果你真爱一个女人的话,明知道是个坑,哪怕自己粉身碎骨,也不该拉上她。

十五亿的茫茫人海,有一个人深爱着你,这是多么的难得啊!

当然,我也不至于愤青得揪住他的脖子领子一顿臭骂,说白了,我们只是路人而已!

“喝完这口酒,继续上路吧!”我将酒瓶推到了他的面前。

不知道我的话哪里刺激到了他,醉酒男一把抓住我的衣领,愤怒地道:“上路,上什么路啊?”

我摊开双手道:“一觉睡醒,忘却前尘往事,继续往前走啊,人生不就是在一条路上一直往前走的嘛,真到止步不前的那一天,生命怕也到了尽头了!”

醉酒男听我这么说,突然慌乱起来,更加恼火地说道:“你胡说些什么啊,什么止步不前,什么生命怕走到了尽头啊,我就不该给你酒喝,喝了我的酒,还来惹我生气!”

我摆手道:“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嘛!你放开我,我这就走!”二十年的人生经历告诉我,千万不要与一个酒鬼去争论什么,就像不要与傻逼争论是一样一样的!

也许眼前的醉酒男对生啊死啊的特别忌讳吧!我说的“生命走到尽头”惹毛了他了,我以前就遇到过这样的人,家里起火了不能叫起火,要叫走水,吃撑了不能叫吃撑了,要叫吃好了,估计是怕胃听到了生气,第二天赌气不肯吃东西了,生病不能叫生病,得叫身体欠佳,因为严格说起来,“病”表示病已经很严重了,按照他的排序,生病的次序依次为:“身体欠佳,身体微恙,身有小疾,生病了,沉疴难起!”可见,病是仅次于疴的重症了!

醉酒男抓住我的手道:“走,你走哪儿去啊?你哪儿也不能去,万一将他们招来了怎么办?”

听到这里我有些不爽了,心说老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让着你,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老子再不济,对付你个酒鬼还是没有问题的!随即,我又想起了醉酒男的后半句话“万一将他们招来了怎么办?”

他们是谁啊?

不过这时候我也无心去问了,老子只是过路的,管什么你们他们啊,先脱身才是头等大事,想到这里,我冲醉酒男道:“哥们,放开我,相逢是缘,适可而止啊!”

见醉酒男没反应,我火了,将酒瓶里的酒往醉酒男的脸上一泼。酒有五十度呢,这么烈的酒,泼在人的脸上,就像是与伤口撒盐的感觉差不多,我满以为被酒一泼,醉酒男会缩回手去护脸,然而他却并没有这么做,任五十度的水酒在脸上趟过,另一只手抓向了我的肩膀。我安慰自己说可能醉酒男醉得太厉害了,因此即使白酒泼到了他的眼睛里,他也无感无知!同时扬起酒瓶,砸开了他伸过来的左手,然后双手一起用力,扣住他的右手手腕,一扭一推,试图将醉酒男推开!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我在扭醉酒男的手时,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将他的手整个扭了下来!我吓了一大跳,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力大无穷的大力士,明明感觉没用多大的力,但是作用到别人身上,就让人受不了!

直到我看清被我扳下来的手掌才明白过来,我不是什么大力士,而是因为这只手早已经腐烂不堪了!手的表皮还算是完整,表皮之下,除了经络之外,大部分的肉都变成了腐烂的半流质状,这才会一扭就断。

手是腐烂的,那么人……经历过医院惊魂的我,很自然地就想到了鬼物尸僵,我将断手一扔,拨腿就要跑,却见醉酒男嘿嘿一笑,将右手伸了出来,却是完整的。

“吓坏了吧?只是一个小玩笑,看你吓得那样!”

我回头望了望地上软扒扒的断手,又看看醉酒男的右手,长吁了一口气,心说还好,我没有遇到什么死尸僵尸,只是一个醉鬼给我开的玩笑!最近流行整蛊游戏,游戏店里很多这样的塑料玩具,看着只有手指大手,泡大了,就是断手断脚,往马路上一扔,胆小的都能给吓晕,估计醉酒男的身上也藏有这样的整蛊玩具,临时给我秀了一下!

我虽然被吓倒了,但是这时候可不能承认啊,我嘴硬道:“谁说我吓坏了啊!我只是……没有准备而已!”不管醉酒男是整蛊还是其它,我都不准备与他罗嗦了,我要去万达广场,提前找个避风的所在过夜。

醉酒男见我要走,不满地说道:“客随主便好不好?酒是我的,烧烤也是我的,你吃到一半就走算是怎么回事啊,来,兄弟,坐下来,将剩下的酒喝完再说!”

醉酒男这么说,我也不好意思再走了,常言不是说嘛,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吃了一半,就这么走了确实有些不妥,想了一想,我准备坐下来。

但是,我将要坐下时,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醉酒男在伸手抓我的时候,我还泼他酒了呢,虽然只泼了小半瓶,但是那是五十度的白酒,不是8度的啤酒,浇在人身上只会让人感觉到凉快。高度酒浇在人身上,皮肤娇嫩的就像是被虫子咬的一样难受,更别说是脸上了,我记得白酒流过醉酒男的眼睛时,他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不应该啊,别说是高度酒了,就是汗水浸入眼眶,都会让人觉得不舒服!

难道他不仅手是假的,连脸也是假的?

想到这里,我突然伸手,一把将他的脸皮给撕了下来,醉酒男的脸皮在我的手里扭动着,而他脸的位置,血湖湖的一片,失去了修饰的脸眼睛比刚才大了一倍,鼻骨朝天,是两个深深的鼻洞,没有了嘴唇的嘴,眦着的牙齿就像是豺狼虎豹的牙齿一样,血水从额角流下,直到下巴处,滴滴答答地掉在了脚下的水泥地上。

我一时间蒙住了:这特么的也是整蛊玩具吗?

正文卷 第789章:我这么帅!

我的手一松,醉酒男的脸皮掉落在地。

我将沾着黑血的手在鼻端一闻,又腥又臭,我敢肯定,如果谁将整蛊玩具造成这个味道,别说是卖,送都没有人要!

我看向了醉酒男的脸,我多希望他伸手在脸上一抹,脸又恢复如初了,然后一脸诡笑地看着我道:“别怕,这是另一个整蛊游戏!”然而并没有。

醉酒男扬着那张血淋淋的脸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怒气冲冲地道:“喂,你有完没完啊,先将我的手扯了下来,我没有跟你计较,现在你又将我的脸皮都扯了下来,你想干嘛啊!”

醉酒男的声音提高了几分:“我请你喝酒吃烧烤,你就这样对我?”

醉酒男不提喝酒吃烧烤还好,一提这个,我就感觉胃里像是翻江倒海一样难受,我下意识地去看一次性打包盒里的烧烤,这哪特么的是烧烤啊,明明是一只一只串在一起的癞蛤蟆和蛆虫,此时还是扭动挣扎呢!

我胃里原本只是翻江倒海,看这一眼之后,就感觉我的胃被一只巨大的手掌给握紧了,很难受,很痛,人世间所有不好的感觉在这里齐全了,那感觉,比死还要难受!

我掐住喉咙想要吐出来,然而无论怎么用力,也吐不出来,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实情如此,我感觉胃里有什么东西在蠕动,那些在胃里蠕动的东西体温与我的胃不一样,因此,它们从我的胃里爬过的时候,我能够感受到丝丝缕缕的凉意……

醉酒男越说越愤怒,脸上血污飞溅:“……你狗咬吕动宾,不识好人心,吃了我的东西还要扭断我的手,撕下我的脸皮,真是岂有此理,我非杀了你不可!”

醉酒男说着,就向我扑了过来。

我这时候也顾不上胃里那点事了,拨腿就跑,醉酒男紧追不舍,不过因为他的一只脚瘸了,速度明显没有我快,很快便被拉下了一大截,我仔细一看,才明白过来,他是用自己的脚补上了断手,缺了脚,因此才会一瘸一瘸的。

我一边跑,一这将手伸进喉咙里抠,焦急地念叨道:“吐,吐啊,你倒是吐出来啊!”可是只是干呕,却什么也吐不出来,而且,我明显感觉到肚子很不舒服了,好像那些被我吞下去的东西正在啃咬我的胃壁!

就在这时候,斜刺里一道人影匆匆地走了过来,她一把按住醉酒男的肩膀,抬脚一踢,就将他踢进了广场前的装饰水池里,然后又按住了我的肩膀。

我生怕她将我也扔进水池里,赶紧说道:“别,别动我,我是大活人,不是死尸!”

那女子微微一楞,旋即脸上浮现出浅浅笑容:“陈烦,这么久没见,你还是这么菜啊,竟然被一具荫尸追得半条命都没有了!”又看着我的嘴唇道:“啊,你中尸蟞之毒了!”

女子说着,重重一拳击中我的腹部,我痛叫一声,一边吐出了四五只黑乎乎的虫子,我看着那些消失在花草之间的虫子,又抬头看眼前的女子,她一张仿佛有天仙一般魅力的脸,如同凝脂般的肌肤娇嫩如水,却冰冷异常,瑶鼻颇高,秀挺中带有稍曲,配上漆黑清澈的而又冷幽莫明眼眸,让人不敢逼视。

奇怪的是,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我却感觉她什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却偏偏又想不起来。

我看着那女子道“你认识我?”

女子幽冷的眸子转了转,转身就走,漠然道:“不认识!”

“别走啊!”我赶紧拦住她道:“小姐姐,你别误会啊,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所以也不记得你了,如果你的我的朋友,请你务必原谅我的失礼!”

女子微惊:“陈烦,你失忆了?怎么回事啊?”

我苦笑:“我要是知道怎么回事的话,也就找回记忆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问女孩。

“我叫陈柔!你以前叫我柔姐!”女子轻轻地将头发拨到肩膀后面,说道。

“柔姐?”我想了想说道:“这名字好熟悉啊,像是在哪里听说过!”

“哦,熟悉啊,那就好!”陈柔虽然语气平淡,我仍然能够听出其中淡淡的怨气。我心想会不会此前我和陈柔的关系很亲密,知道我忘了她之后才会心生怨气啊!

我们是什么关系啊?亲人?不像,如果是亲人的话,她的神情动作疏远了一点点。情侣?我倒希望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但是很明显也不是,因为如果她是我女朋友的话,她肯定会扑到我的怀里,大声责问我这些天去哪儿了!不是亲人,不是情侣,那会是什么呢?友达之上,恋人未满?我之所以这么想,也是有证据的。

陈柔的性子很冷,我第一眼看到她就感应出来了,如果我们关系不熟的话,她很可能在解决掉醉酒男之后打个招呼就走了,可能连招呼都不会打,不会多管闲事,也不会多问什么。

正是因为我们的关系足够熟,她才会留下来照顾我,甚至在知道我忘了她之后心生幽怨。不管我们之前是什么关系吧,至少,我总算是遇到熟人了!

这时候,我突然心生疑问:“柔姐,我看你像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想问你一件事情!”

陈柔问道:“什么事情啊?”

我苦着一张脸道:“自从我在医院醒来之后,不是见鬼就是碰上荫尸,刚才你也看到了,我胆子小,这一晚上,差点没有吓出个好歹来,柔姐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陈柔向我招了招手,示意边走边说,她的神色有些凝重“烦啦,你知道你为什么会招鬼惹尸吗?你在失去记忆之前是一名赶尸匠,开过天眼的,能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你虽然失忆了,但是天眼还在,所以能够看到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赶尸匠?我是赶尸匠……”我摸了摸自己的脸,自言自语地说道:“不能够啊,我听说赶尸匠都是那些很丑的,找不到工作又找不到老婆的人才做赶尸匠,我这么帅,怎么会是赶尸匠呢!”

正文卷 第790章:天狗吞月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陈柔忍不住笑了“看来你是真的将从前的事情都忘了!”陈柔告诉我,我是因为轻慢的落花洞女,而去义庄避难的,也因为如此,就做了赶尸匠。

听完了陈柔的话,我总算对过去的自己有所了解了,我本来是一名高三的学生,因为学习紧张,下了晚自习匆匆往家赶的时候结果碰上了洞王娶亲,冲撞了落花洞女,不得不去义庄存身,也因为如此,做了赶尸匠。

而我和陈柔,就是在义庄里认识的。

看得出来,陈柔不是个多话的人,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她都感觉有些不适应了:“烦啦,你才从医院出来,有些饿了吧,我带你去吃东西!”

我连连摆手道:“不必了,不必了!”刚才那一折腾,我还吃得下去东西吗?别说我现在已经不知道饿了,就算是饿得肠子打结,也得吃什么吐什么。

“那行,那就走走吧!”陈柔慢慢地移动脚步,她容颜清秀,身子单薄,举手投足间却有着难以言说的优雅,也是穿着休闲装,如果穿裙子,走在清冷的月辉之下,比起月中的嫦娥来也不逊色。

陈柔看着前面桔色的灯光道:“真是巧了,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没想到还能遇到你!你应该知道了吧,这里是洛阳,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有“天下之中”、“十省通衢”之誉,从古到今,有十三个王朝建都于此,所谓青山隐隐水迢迢,千年王气久未消,说的就是这里了!”

我看着陈柔的眼睛道:“柔姐,你好像很喜欢这里!”

陈柔的眼中闪过一丝忧伤,不过转瞬即逝了,她叹息一声道:“是啊,我的确很喜欢这里,这也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当陈柔说她喜欢这里的时候,我又明显地感觉到她的言不由衷,心说女人真是奇怪啊,口中与心中所想,永远都是两回事情。

我心知这时候追问她的心思,肯定是问不出的,我一转念,想到一事,问道:“柔姐,你这么晚来万达广场应该有事吧,别因为我耽误了你的事情!”

陈柔摇头说道:“没事,能有什么事啊!”又悠悠地自语道“也没有什么大事……”继续往前走,走了两步,又停住了,眼睛看向前面的广场。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月光下,青灰色的地板也被染做了银灰之色,偶尔有窜过的老鼠和行人,将影子投在这一片银白之上。广袤的广场上,有几块地板翘了起来。

其实,这样的情况很正常的,铺在地上青砖因为时间久了,有重物的挤压,有地面的下沉,总会出现一些地板松动拱起的情况,形成一个个小包,白天也许不显眼,但是被月光一铺,就能够一眼看出来。

我心说这些小地包有什么好看的啊,难道陈柔来到洛阳之后,找了一份路桥的活儿,趁着夜晚人少,来修地板来了,可是看她两手空空,分明什么工具也没带啊!

陈柔的目光移动,又看向了天空,幽幽地道:“今天晚上有天狗吞月!”

“哦!”我应了一声,也没多想。

几乎是陈柔的话刚说完,天上突然风云变幻,星星纷纷隐去,月光也变得黯淡起来,月中出现了阴影,阴影持续扩大,银盘似的月亮像是被狗咬去一块似的。

那狗咬去一块还不肯干休,又咬一块,接着咬一快,不到两分钟的工夫,就将月亮咬没了。在我小时间,遇到这种情况,村里老人会齐体出去,手里拿着锣啊,䥽啊,铁桶啊什么的,只要能够发响的东西吧,然后对着天空敲,据说,天狗就怕响声,只要响声足够大,就能够吓住天狗,让它将吞下去的月亮给吐出来。

当然,那是从前,现在人早就不信这一套了,天上月亮有了没了都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他们开心就好,他们在撸串喝啤酒,他们在看电影,他们在唱歌,他们在煲电话粥……

而就在月亮消失的时候,那些隆起的地包像是活了过来,不停地蠕动,甚至有些地砖因为失去平衡,翻了一个个儿,像是地下有什么东西正在往外拱,它们已经非常接近地面了!

我的心顿时紧张起来,看向了陈柔道:“柔姐,这,这是什么情况啊?”

陈柔幽幽地说道:“这里本来就是一座墓山,后来经济发展,就变成广场了,广场上千万人踩踏,地下的鬼与尸早已经是怨声载道,又遇上天狗吞月这样的天时,它们要出来做恶了!”

“他们?”我心里重复这两个字的时候,一股寒意从脚下一直升到了头顶,医院里的女鬼,墙脚的荫尸已经将我半条命都折腾掉了,现在又来一群鬼与尸,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他们是多少啊?一个?十个?几十个……

我感觉自己额头发冷,掌心冒汗。

这时候听陈柔道:“烦啦,你紧跟在我的后面,就不会有事!”

我赶紧点头道:“嗯嗯!”此时的我正六神无主呢,陈柔的话就好像是迷雾中的航灯,我赶紧向她靠近过去,同时我心里也在琢磨:我不是赶尸匠吗?人家说赶尸匠的胆子都很大的,为什么我的胆子这么小啊,难道失忆之后,我的胆量也丢了,同时丢了的还有我的法术?奇怪的是见鬼的本事倒还在。

地包拱起越来越高,几块地砖翻下去,一只手从泥地里伸了出来,那手掌着地面,从地下爬了出来,他的动作很慢,就像是动作中的生了锈的机器一样,时不时卡一下,但是它还是很稳当,坚定地从泥地里爬了起来,它抖落身上的土,向着右前方的烧烤摊走了过去。

在那具尸体聊着吃烧烤的人群走去的同时,更多的尸体从地下爬了出来,他们或穿着汉唐的衣服,或穿着明清两朝的衣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一个个动作迟钝,神情阴鸷,往右前方的烧烤摊而去。

正文卷 第791章:僵尸舞会

陈柔迎着从地下爬出的死尸走了过去,我赶紧跟在她后面,眼前的情形,我跟在她后面看起来离危险更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不这么想。

相反的,我觉得与她在一起,才是最安全的!

我这样想时,心里觉得十分怪异,陈柔身形清弱,看起来比我要弱小得多,我竟然藏在她的身后寻求保护,在外人看来,就像是豹子躲在猫后面寻求保护一样!

但是,如果你看过陈柔前视的眼神,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她的目光很锐利,很冷!这种眼神很奇怪,不给人任何凶狠的感觉,却能够让人从头凉到脚!

如果单以目光而论的话,她才是那只豹子,我才是猫!

这时候,不远处的一名女孩发现了眼前的“盛大景像”她没有吓得屁滚尿流,反而两眼放光地迎了上来,冲一群尸体道:“你们这是僵尸舞会吗?我也要参加!”说着找了一个衣服穿得特别多的尸体,将它的帽子一揭,又扯下它的围巾道:“借我用用吧!”

女孩将大清朝的红翎顶戴往头上一扣,将轻柔的苏绸往脖子上一围,转了一个圈,一抖衣袖,学着戏剧里那样拿着身段道:“小哥哥,你看我像不像女驸马!”说着还唱了起来“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

女孩唱了两句,发现不大对劲,抬眼望去,就见眼前男子的脸上没有肉,只是一蓬乱糟糟的头发裹着一只骷髅头,她有些虚了,脚步后移,一边往后退一边道:“这化妆术,也太逼真了,太逼真了一些些……”

随后,那骷髅头便从肩膀上掉了下来,滚到了女孩的脚下,女孩吓得一跤跌倒在地,想要爬起时,估计是感觉到了脸上有东西蠕动,伸手一抓,抓下来一只手指那么大的黑色蛆虫。

女孩一声惨叫,吓晕了过去。

女孩晕倒在地的时候,后面的死尸也围了上来,眼看就到了女孩的面前,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几步冲上前去,将女孩拖到了一边,将她的围巾,帽子都扯下来扔到了一边。

见她的头发上还扒着两只蛆虫,我忍住恶心,将蛆虫挑到了一边。

而在我这么做的时候,一旁的陈柔不时用眼角的余光看这边,似乎对我的安危十分关注,直到确认我没事之后,这才收回目光,看向眼前的数十具死尸。

从我站立的位置望过去,后面,是一堆堆的泥土和水泥地板,前面则是一群死尸,而站在一边的陈柔,就好像是这些死尸的放牧人一般,她的眉头紧锁,眼现忧色,显然没有想到要如何对付眼前情形。

这时候,那些尸体离着喝酒撸串的人群越来越近了,已经能够听到他们的欢闹之声和店老板烤肉时热油发出的声响,“喝了这杯,喝了我认你做大哥,不喝你是孙子!”“辈分变动太大,有点受不了!”“铁皮青蛙跳到谁的杯子前谁就喝酒,不许耍赖!”“我擦,跳进我的杯子算是怎么一回事啊!”他们一个个面红耳赤,混然不觉危险已经近在眼前。

陈柔一路尾随着这些尸体,一边寻思着应对之策,却直到尸体靠近夜市的人群也没有想出好办法来,她顾不上那么族多了,原本低着的头抬了起来,眼神就像是一把冷剑一样,插入了尸群之中,迈开步子迎着尸群而去。

我抄了一根坏了的扫帚柄,紧随在陈柔的身后,我虽然胆小,但是看到陈柔无惧无畏,心中也受到了感染,看着陈柔娇弱的背影,我心想,我是男人,我得保护她!

虽然此时的我看起来比陈柔弱多了,但是这就是我心中的真实想法!

也因为如此,我必须得紧跟在她的身后,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施以援手!

人是感情动物,我也不例外,我流落在洛阳,失去了记忆,脑子就像是一张白纸一般,我的身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孤苦无依,却在此时,我遇到了陈柔,也不管我们此前的关系如何,在此时此刻,她照顾我,护着我,她就是我最亲最近的人。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面对着数十具尸体,陈柔镇定自若,她迈着小碎步紧跑几步,拦在了尸体的前面,伸指一戳,面前的尸体便软软地倒下了。等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有三具尸体被陈柔戳倒了。

见此情形,我紧张的情绪也慢慢地放松下来,我本来还担心这些死尸很不好对付,却没想到都是纸老虎,表面看着凶恶可怖,结果一碰就倒!

既然这样,还等什么呢?我扬着扫帚就冲着离得最近的尸体抽了去。咣地一声脆响,扫帚杆重重地抽打在尸体的脑袋上,扫帚杆虽然是铁的,但是却是空心的,砸在人的脑袋上听起来很响,造成的伤害却是有限,如果是普通人的话,这么一下,顶多头上起个包,但是这些腐尸在地下埋得太久了,保存得最完全的,顶多落个全尸,其余的要不身体腐烂的大半,要不就干脆是一具骷髅顶着人的衣服……

我这一扫帚砸下,与我预料的一模一样,那尸体的脑袋往肩膀上一歪,便滚落在地,骨碌碌地滚出了四五米远,尸体的脑袋虽然掉了,但是它的身体却没有倒下,而是迎着我走了过来,伸手抓向扫帚。

这一下却大大地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赶紧一扫帚打向他的手,这一扫帚,将它的右手打断了,他的左手又向我抓了来,我拍掉他的左手之后,他又抬腿向我踢来……

我一把将无头尸体推倒在地,那尸体仍然挣扎不止,试图爬起,只是没了双手,单凭双脚无论如何也爬不起来。这个过程中,我的额头冒出冷汗,这么一出手,我就发现了我和陈柔不一样的地方!

她伸手点指,尸体就倒下了,仿佛尸体就是一个劣质的机器人,陈柔这么一点指,就将尸体的电源开关给按灭了,但是我的情况不一样,无论我怎么操作,都摁灭不了“电源开关”将尸体的手和头打掉了也没有用。

正文卷 第792章:尸毒

我说我扯掉了醉酒男的手和脸皮都没有事儿,陈柔将他往水池里一推,它就变成一具浮尸呢!

陈柔是高人!也许她的身上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的内力一样,普通人一掌,最多让人后退两步,但是如果有内力,就不一样了,一掌能够将人打飞。

我干掉一具尸体的时候,陈柔的面前,已经倒下了四五具尸体了。

尸体越聚越多,我们不得不往后退去。

就这工夫,有两具尸体将我围在了当中。

从医院到广场,我一路上受的惊吓实在太多了,反而麻木了,此时见被尸体围住,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惊慌惧怕,而是“干,他,娘的!”我憋足了一口气,提腿踹在了前面尸体的肚子上!

失忆的后遗症来了!

如果我没有失忆的话,肯定不能这么做,因为人的肚子是个封闭的地方,人死之后,尸气都聚于肚腹之中,就像盗墓者打出墓室之时会等上两三个钟才进去一样,甚至有谨慎者等了两三个钟还不算,还要放进去一只活鸡鸭,过段时间拉回来看看是死是活!因为封闭的墓室之中会有尸毒,尸毒没有散尽,进去就是一个死!

此时我眼前的尸体也是如此,他埋在地下多年,腹中积聚了许多的尸毒,比封闭的墓室犹有过之,我这一脚踢出,将他腹中的尸毒挤了出来,尸毒冲开尸的喉咙,喷向我的面门。

我见一股黑气向我冲了来,下意识地躲向一边,但还是吸入了不少的尸毒,我顿时感觉头昏眼花,摇摇晃晃地就要倒下,而在这时候,有四五具尸体将我围在了当中!

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完蛋了!

我在倒下的时候,已经有一具尸体抓住了我的手……

陈柔可能感应到了我这边的情况有些不对劲,在我倒下的同时,她的眼睛也看向了这边,眼前我就要被围过来的尸体撕碎,她跨前两步,就来到了我的面前,先是飞起一脚将抓我手的那只尸体踢飞了,于是,就只剩下一只残手抓住我的手腕,我又扳又抠,好容易将那残手从手腕上剥离掉了,而这时候的陈柔,已经将围住我的尸体全部都解决掉了……

此前我一直在陈柔的身后,陈柔替我解围之时,我们近在咫尺,我发现了她的不同之处,她的眼中,竟然散发着幽幽的冷光,那些尸体被她的目光一瞪,就不能动弹了,然后被她伸手点指,就倒在地上不来了!

这样的目光,我只在电影里见到过,《x战警》里雷电女王,魔幻电影里走火入魔的大反派,与陈柔此时的眼神何其相似?我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念头,眼前的柔姐,不会就是大反派吧!

此前我们也许是熟人,但是我失去了记忆,因此,洛阳的重逢算是我们第一次相见,她以前种种,她没有对我说过,我也毫不知情,可以说,从相逢到现在,我仍然对她一无所知!

她给人的感觉很冷,眼中的幽光让她看起来更冷了,寒冰一样的脸像冰雕一样精致,冷硬,却是杀意凛然,这样的人,很难让人相信她是好人,或者这么说吧,在她的面前,我几乎感受不到半点温度!

严格说来,一个与另外一个人除非脸贴着脸,不然不可能感应到对方身上的温度,但是,人是有第六感的,第六感是心灵感应,就像是一个人喜怒不形于色,但是你就是能够感应到他怒了,就像有人盯着你的后脑勺看,你的后脑勺明明没有眼睛,但是你就是有所感应,同样的道理,如果你身边一米站着一个人和立着一块冰,那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前者会让你感觉到温度,而后者,会让你感觉到寒意!

没错,此时的陈柔,就像是一块冰一样,让我感觉到了深深的寒意!

我一转念又想,陈烦啊陈烦,你想那么多做什么,你刚刚不是已经下定决心了吗?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她是你醒来遇到的第一个熟人,也是你醒来第一个对你好的人,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这么想的时候,陈柔在我的面前蹲了下来,围住我的死尸,已经被她全部放倒了,她对我说道:“烦啦,你中尸毒了,赶紧抱住我的脖子,我背你!”

我扒在陈柔的后背上,搂住了她的脖子,一脸歉意地道:“对不起啊,柔姐,我本还想帮你来着,但是,但是,忙没帮到,反而成了累赘!”

“别这么说!”陈柔在我的身上一阵摸索,将我的皮带扯下,用扯下的皮带将她连着我捆在了一起。我扒在陈柔的背上,再加上裤子的扣子也比较紧,因此不用担心裤子会掉。

但是,我很快就担心起另一件事情来,刚才在站在陈柔的面前前,我感觉陈柔就像是一块寒冰一样冷,当我扒在她身上时,我才知道,这不是感觉,这是事实,她的身体,比寒冰还要冷!

人是热血动物,怎么可能没有温度呢?

陈柔的身上没有温度,那是不是说……

我不敢再往下想。

虽然背着个大男人,陈柔的动作丝毫也不受阻,一转眼之前,又有七八具尸体倒下了!

这么大的动静,早就惊动了一旁撸串的年轻人,他们一开始估计将眼前的情况当做了舞台剧,像这样的夜市,表演助兴也是常有的事情,只是今天的舞台剧场面有些大,而且也比较新颖,从来都没有见过……

人群中甚至有叫好的声音:“……牛逼,牛逼,这群演怕有三四十个吧,一人一百就得大几千啊!”

“我擦,这舞台剧的名字是不是叫做《我的老婆是大佬》啊!比韩片拍得可牛逼多了,韩片顶多算是《我的老婆是装逼大佬》这才是真正的《我的老婆是大佬》这女人牛逼啊,背着个男人不说,还与几十个男人厮杀,最特么关键的是,竟然看不出半点假来!”

“来人啊,将我的传国玉玺拿来,给秀儿砸个核桃!”

正文卷 第793章:认栽

因为离得远,大家也看不清楚,还以为只是舞台剧,还为我和陈柔的表演叫好呢!

等到离近一些,这才看清楚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我擦,这不是舞台剧,好像就是在打架!”

“一女人背着个男的与那么多人打架?这也太搞了吧!现实版的女超人吗?”仍然有人怀疑。

“我擦,这些人还是男人吗?几十个人欺负一个女的!”最先站起来的,反而是烧烤摊上的女孩们!凌晨出没在夜宵摊的年轻女孩们,没有几个是善茬,其中有的甚至比男人更狠更好斗!

不知道是谁领的头,有十多个女孩提着啤酒瓶就迎着我们而来了,女孩们的男伴也都提着啤酒瓶跟了上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十多个烧烤摊,除了店主之外,几乎所有人都加入了!

那场景,就像是港片里的黑,社会约架一样,一人一瓶空的或者是实的啤酒瓶,有的人一手一瓶,路灯映照在酒瓶上,反射着幽幽的绿光!她们都是些人狠话汪多的女中豪杰,一个字没问,扬着酒瓶就冲对面死尸的头上砸了去,碰碰碰碰的声响不绝于耳,碎玻璃渣子在地上跳动着,就像是在地上跳动的星光!

只三五秒的时间,至少有五六十个啤酒瓶碎裂了。

这些年轻的男女平时再狠,不过是约个架,欺负一下弱小,哪里见过一个啤酒瓶将脑袋砸掉了,哪里见过一拉扯将人的手脚都拉扯下来的?哪里见过一拳将人的肋骨打飞的!

这还不算是最恐怖的,更加恐怖的是,这些人头都掉了,还不倒下,仍旧张牙舞爪地往前冲……

那些男女都被吓蒙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惊叫着掉头就跑,数十人的人群,转眼间风流云散,一个不见,只剩下满地的啤酒瓶渣和倒地的尸体。

这些人来得快,去的也快,倒也不是什么忙都没有帮上,至少,有七八具尸体是他们放倒的,经过他们这么一折腾,只剩下十一二具尸体了,其中一半要不被同伴绊倒,要不被地上的碎玻璃渣子绊倒,陈柔一番冲击之下,又放倒了三具尸体。

眼见压力减小,我在陈柔的背上松了一口气。

而那些烧烤摊的老板们就惨了,一下子跑单四五十人,烧烤摊的客单价又高,谁受得了啊,他们无人可怪,就将目光移向了我们,迎着我们走了过来,按照他们的意思,正是因为我们,才导致客人受惊,而散挑去。

他们一个个拿着火筷子,呈现扇形将我们包围其中,离得更近一些,就没有人敢上前了,因为他们都看清楚了,地上散落着的残肢断臂和骷髅头根本不是道具,而是真人……

最先的胖子手抖得厉害,手中的火筷子也跟着咣咣咣地抖起来“……兄弟们,要不,要不咱们认栽,当今天生意没做好了,你们,你们觉得怎么样啊?”

“我我我,我觉得好……”另一位店主手里的火筷子已经掉落在地,他伸手捡了四五次,也没有捡起来,他的声音都变了,如果不看他满脸的胡子,还以为是大清朝的太监穿越过来做烧烤了呢!

蓬……

这些烧烤摊的摊主而一哄而散了。

陈柔将尸体全都解决掉之后,广场上已经一个人都看不到了,她扶着我坐了下来,见我眉眼低垂,吓了一大跳,扒开我的眼皮看了看,问道:“陈烦,你感觉怎么样?”

此时的我,连抬一下眼皮都难,更别说是开口说话了,我感觉全身发冷,血液像是凝固了一样!心中暗恨:我特么的这是怎么了啊,才半晚上,一关一关的,是不是老天下了死命令,不让我看到明天的太阳了啊!

我想要抬眼好好看看陈柔,结果中途泄了气,倒在地陈柔的怀里。

陈柔将我扶起,此时她眼中的幽光已经消失,眉头微皱,眼有忧色!她是在为我担忧吗?我在心里问自己!虽然她的身体一片冰寒,我却感觉到了丝丝缕缕的暖意。

陈柔扶着我的脑袋,犹豫着。她也没有犹豫多久,一臻首,吻住了我的唇。虽然此时我的感知已经降到了最低点,仍然感觉心头一跳,不明白陈柔为什么要这么做?心说难道是临别一吻,我就要死了?我正胡思乱想着,就感觉身体里什么东西被吸起了,随后,我看到我和陈柔嘴唇相接处,有黑烟溢出。

这时候我哪还能不明白啊,陈柔在吸我身体里的尸毒!

我试图推开她,却使不上劲,急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喃喃地道:“柔姐,别这样,我一个人中了尸毒就好了,如果还牵连到你,我于心难安,你快住手!”

陈柔感受到了我的挣扎,她抬起头,将口的黑烟吐出,看向我说道:“烦啦,你别担心,这些尸毒对我没有用的!”说着又吻住了我的唇。

陈柔刚才抬起头时,我就感觉身子轻快了一大半,感知也慢慢地回归到身体里,这应该是尸毒被吸出的缘故,见尸毒似乎也没有对陈柔造成多大的影响,我放下心来。

陈柔的唇有些薄,没什么血色,呈现粉红之色,她的唇软软的,凉凉的,就像是在井水里镇了一晚上的冰粉一样,还透着淡淡的香味,给我的感觉好极了!

我甚至想要伸出舌头去尝一尝她嘴唇的味道,在舌尖将要触碰到她的唇时,我恍然清醒过来,柔姐冒着生命危险在为我吸尸毒,我竟然对她图谋不轨,陈烦啊陈烦,你真是生命不止,色心不死啊!

虽说我一直在警告自己,但还是没有忍住好奇之心,装做身体失衡,脑袋往前一凑,顺势品尝了一下陈柔的唇,她的唇湿湿的,濡濡的,就像是才从茎上飘零的兰花,味道好极了!如果不是担心她会生气,真想多品尝一下呢!

过了一会儿,陈柔的唇从我的唇上撤离了,她偏过头去,将口中的黑气吐了出来,又用衣袖擦了擦嘴,对我说道:“烦啦,没事了!”

正文卷 第794章:谈何容易!

我感动地握住陈柔的手道:“柔姐,谢谢你!”

又问道:“对了柔姐,你没事吧!”

陈柔摇头,抽回了手道:“我没事儿,这么点尸毒,还不至于影响到我!”意识到我还靠在她的怀里,伸手扶我道:“烦啦,你试着站起来……”

我应了一声,勉力站起,我身体的状况都是尸毒造成的,此时尸毒被陈柔吸出,我也恢复了许多。

抬眼望去,刚刚被天狗吃掉的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吐了出来,可能在穷乡僻壤里,仍然有纯朴的山村人家敲鼓打锣,惊跑了天狗,将月亮重新放出来了吧!

重新出现的月亮比刚才亮堂了不少,连它身边的云都被赶跑了。

“月亮出来……”我正要招呼陈柔看月亮,却见陈柔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广场大楼,神情十分凝重。

我忍不住问道:“柔姐,怎么,怎么了?”

陈柔一脸惋惜地道:“那家伙已经跑了!”

“谁跑了?”

陈柔犹豫了一下,还是跟我说了。陈柔指着广场上成堆的尸体道:“烦啦,你别看这些荫尸可怕,其实不过是一群会动的尸体而已,他们身无怨气,都是被此地的阴气驱动,虽然尸多势众,却不难对付,只是多些工夫而已,真正可怕的是一具婴凶!”

“婴凶?”

陈柔看向前面巨大的商业大楼道:“十年前,在这座商业大楼的东北角,以前供销社的位置二楼,有一个很大的网吧,网吧的厕所里,有一个一连上了半个月网的女孩,因为身体不适,肚子里的孩子早产了,那女孩才十五岁,也不知道怎么办,怕小孩哭闹就用纸巾塞住了它的嘴,将它扔在了厕所与供销大楼之间的缝隙里,就没事人一样继续上网去了!……”

“十年前这里很偏,供销社也倒闭了,只有一个网吧,到了深夜,几乎没有什么人来,于是,夹缝里的婴儿活生生地被老鼠啃去了半个身子,尸体还是第二天早上被扫地的大妈发现的,网吧老板怕惹事,也没有声张,就将婴尸埋在了夹缝里,后来供销社被推倒了,建了万达广场,婴尸所在的位置就在那里……”

陈柔指给我婴尸所在的位置道:“……下葬要看山看水,普通死者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冤死之婴?婴尸所埋的位置,正好是奇门中的死门,惊门之间,你看看同样是一座商业大楼,靠这边的生意兴隆,靠那边的就门可罗雀,多大的牌子,多火的牌子,只要往那边开,保管凉凉,而埋婴尸的地方,已经没有人敢租了,租在那里的人,就没有不家破人亡的!甚至有进店买东西的,都被牵连了!”

“那婴凶的力量越来越大,我第一次来广场的时候,大白天的就能感觉到了它的存在,不过它对我还是有所顾忌,避而不出!我知道婴凶之事不解决,迟早是个祸患,还没有准备好呢,天狗吞月来了,我知道不能再拖了,就匆匆赶来万达广场,却没有想到碰到了你!”

“婴凶的煞气除了影响到人,也影响到了埋在地下的尸体,又值天狗吞月,阴上加阴,他们便从地下爬了出来,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婴凶也藏在阴尸之中,借机而逸了!”

我不知道陈柔是怎么看出来婴凶借尸而逸了,可能是望气吧,不是说厉害的术师都能够望气吗?普通人看上去空空如也的空气,术士却能够分辨出红白青紫,祸福吉凶!

而且陈柔刚才眼睛微眯,站姿奇怪,搞不好就是在施法。

此前陈柔可能望到了红气,这是血光,主凶煞不祥,而此时气变成了普通的白色,虽然仍然阴气盖过阳气,却没有血光凶煞了,她籍此推断婴凶已经离开了……

只是,那婴凶去了哪儿呢?

我看了看陈柔,又看了看我自己,可以确定的是,凶煞不会藏在我们身上,也不在这些阴尸的身上,那么……我的眉头一挑:一定在刚刚打抱不平的那群年轻人的身上……

我将我的想法和陈柔一说,陈柔的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我的想法和你一样,不过,刚才的那些男男女女,怕有四五十人呢,而且这时候已经散入街陌小巷,想要从他们之中找到婴凶,谈何容易啊!”

陈柔说得不错,人群惊吓而逃之后,陈柔还至少花了五分钟与剩下的阴气和烧烤店老板纠缠,又花了五分钟为我吸出腹中尸毒,十分钟的时候,这些人早就跑出数百米了,开车的话都有七八里路远了,已经散入城市的各个角落,要怎么寻找啊!

话又说回来,与其在这里寻思着再想找到婴凶难上加难,还不如行动起来呢!开车的人先不管它,咱们专门去找那些走路离开的人,兴许运气好,就能够碰上呢!

陈柔听我说完,连连点头道:“烦啦你说得不错,就应该这样!咱们分开来找,我去东南方向,你负责西北方向!”

我都想抽自己一嘴巴,心说陈烦啊陈烦,你嘴怎么这么欠呢,婴凶找不到就找不到呗,又不是一吨黄金,找到了就会发财,现在好了,与柔姐分开,你麻烦大了!

我还想要说些什么,陈柔已经去得远了。

我叹息一声,心说这样也好,看得出来,陈柔很想搞定婴凶的事情,她帮了我那么多的忙,我帮她的忙也是理所应当的嘛,想到这里,我转过身,往陈柔相反的方向而去!

走了一段路,我才反应过来,我所在的方位,就是医院的位置。

我感觉有些头大,心想如果这么走下去,不知道会不会再碰上那个叫金敏涵的女鬼,如果碰上了,我又该怎么应对,说起来,上次能够脱身就是侥天之幸,我还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吗?

要不算了吧!

我停下了脚步。

可是这样也太窝囊了吧!就因为在医院里碰上了女鬼,都不敢往那条路走了,要是被柔姐知道了,她肯定会看不起我的吧!

正文卷 第795章:又回到了医院!

我咬咬牙,心说你,大爷的!这一晚上,我经历的还少么!也不差这一点!

走!往前走!

老子不是短命的人,洛阳的无名小巷,葬不下我的七尺之身!

想到这里,我感觉有一股血勇之气直冲头顶,也不觉得害怕了,迈步往前走去,拐了一个弯,远远的已经能够看到医院的住院大楼了。

这个时间,万达广场上已经都看不到人了,医院前面的小巷里更是如此,连个鬼影都没有,十盏路灯只有一盏还亮着,需要将眼睛瞪到最大,才能够看清前路!

我加快脚步,往前走了几十米的样子,就听到一旁小巷里传来人说话的声音,我走近了一听,原来是一男一女,那女孩呼吸急促地说道:“秦明,你别胡来,你是阿启的兄弟,你怎么能够这样对她的女朋友呢!”

女孩这话,听来像是在拒绝一个叫秦明的男子,但是语气却并不重,颇有些欲拒还迎的意思!

男人的呼吸也很重:“小楠,你还不明白么?我和阿启做兄弟,都是因为你啊,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亲近你,你不知道,每天晚上,我一想到你睡在阿启的身边,就嫉妒得要命,他有什么资格得到你?你本来就应该是我的……”

“可是,我已经是阿启的女朋友了……别摸那里……”

“秦明,你胆子真大啊,咱们从万达广场那边跑出来,只是与阿启暂时失散而已,他不见我,迟早会找到这里来,到时候我看你怎么交差!”

男人狠狠地说道:“我不管,今天我必须得到你,他要是找来这里,我就揍他丫的,揍得他答应将你让给我为止!”

女孩咯咯咯地笑起来:“你敢吗?”

“哼,我有什么不敢的,走着瞧……”

说到这里,话语声突然消失了,我一开始以为两人忙着苟且顾不上说话了,也不打算打扰他们。走了没两步,我又停下了脚步,我意识到他们不是渐入佳境得意忘言了,而是因为听到了我的脚步声,发现我了!

他们会不会将我当成了绿帽阿启?

如果是这样,他们会怎么做呢?

想到这里,我在巷口停下了脚步,秦明刚刚说如果阿启这时候出现的话,他就会揍他,揍得阿启答应将女朋友让给她为止,他会不会已经摸了一块砖头在手,就等着我冒头盖在我的头上?

看看情况再说,反正我不急!

想到这里,我就站在墙后,等待对面巷道中那对男女的反应。一开始还好,过了两分钟,对方终于沉不住气了,扬着板砖冲了出来。我也没有客气,不等他反应过来,飞起一脚将秦明踢倒在地,骑在他的身上,照着面门就是一顿老拳。

我揍秦明的时间里,巷子里冲出一名女子,往医院往院大楼跑了去。

这女的,应该就是小楠了,她与秦明听到脚步声时应该就商量好了,秦明拦住我,小楠趁机跑掉,只要“阿启”没有抓到现行,她就可以绞辩,为了让“阿启”不看到自己的脸,她将头发都打散了,因此,她冲出来的时候,我只看到一蓬乱发到一具衣衫不整的躯体。女孩穿的是平底鞋,跑得很快,转眼之间,就跑到了巷子对面。

而在巷道前面的十多米处,就是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住院部后门了,医院很大,光是住院楼就有四幢,还不包括门诊大楼和检测大楼和行政大楼。

里面的环境复杂,可以这么说,只要小楠跑进医院,再想要找到她就难了。

别看秦明说话狠,其实一点也不扛揍,三拳打下去,人就瘫了,我起身要走,又呆住了,因为我发现了一件特别的惊悚的事情,那个叫做小楠的女孩在往前跑,按道理来讲,她应该是背对着我的才对,然而,我却看到了她的脸,她的脸是正对着我的。

我吓得一激棱,我靠,这是什么情况啊,傻子都知道,人的脖子是不可能转到背后去的,要是强行转,倒是可以转过去,不过人肯定活不了,小楠是怎么回事啊,她不但将脸转到了背后,还在往前奔跑呢!

她用什么看路的啊?

我拍了自己脑门一下,心说你寻思她用什么看路的干嘛啊,眼前的女人,分明就是不是人,阴尸鬼魂,自然不能以常人惴度了!此时它幽幽的目光正看着我呢,我是跑还是留啊!

我犹豫着。

我在犹豫的时候,慢慢地发觉了不对劲的地方,小楠的脸,看起来似乎太小了一些,就像是一张小孩的脸蛋贴纸贴到了大人的脸上一样,虽然有长发的映衬,仍然是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小孩?

当我的脑海里冒出这个词时,我的心头一跳,心说会不会小楠根本就没有转过头来,她脑后的那张脸不是她的,而是婴凶的?

想到这里,我冲小楠追了去:“喂,等等我,等一等我!”

小楠听到喊声,跑得更快了,冲进了医院的大门。我紧随其后进了医院,顿时感觉手脚一凉,前面的大厅里有两台电梯,靠左边的电梯就是我惊魂亡命的那一座,此时再见,心神大震!

而这时候,小楠已经跑到了电梯前,摁下了按钮。

“别,别进电梯!”我招手喊道。

电梯就在一楼,小楠一按,电梯门就开了,小楠迈步进了电梯,又快速地将电梯门关上了,事实上,在小楠关上电梯门的时候,我已经到了近前,我将手往前一伸,电梯门就关不上了。

但是,此前我受到的惊吓实在有点大,明知道伸手电梯门就关不上了,但是就是没有伸手。电梯门关上了,一楼,二楼,三楼……白色的电子灯逐一亮起。

我在心里问自己,跟上去吗?跟还是不跟?我咬咬牙,还是跟上去吧,我答应陈柔帮她找婴凶的,怎么能够半途而废呢,想到这里,我一头扎进了电梯。

关上电梯门,我紧靠着电梯壁,回想小楠所乘电梯的电子灯停留的位置:神经科……

正文卷 第796章:鬼凶合体

叮地一声,电梯门开了。

我的前面,是一道长长的走廊。

走廊里穿堂风吹得呼呼作响。

小楠出现在我的眼前,此时的她,走到了走廊的正当中,她的步履明显地放缓了许多,也越来越生硬,不像是自己抬腿收脚,而像是别人抬着她的脚,又慢慢放下……

像是牵线木偶一样。

我的心中一紧,这才发现地上有一道长长的血线!

我鼓起勇气看向小楠的后脑勺,这一眼,我感觉心脏在收紧。那婴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骑到了小楠的脑袋上,他将小楠的天灵盖都掀掉了,正往外掏脑浆吃呢!

像是感应到了我在看它,婴凶抬起头来,冲我比划了一个鬼脸,嘿嘿一笑,两腿做骑马状夹住小楠的头颅,一升一沉,显得很是开心。

小楠已经死了,是婴凶在控制她在往前走!它要去哪儿?

我忍住冲回电梯,逃之夭夭的冲动,不过我也没有再跟过去,而是掏出手机,拨通了陈柔的电话。呼叫声中,电话被接起了,陈柔的声音响了起来:“烦啦,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我压低了声音问道:“柔姐,告诉我,你离洛阳市第一医院有多远?”

陈柔略一寻思道:“我在华南路这边,离第一医院,大概两公里左右!”

“赶紧过来!”我感觉我的声音在颤抖:“第一医院三住院楼,我已经找到婴凶了!”

陈柔关切地道:“烦啦,你小心一点,千万不要惊动它,我这就过来!”

“好!那你快点啊!”我心说还不惊动呢,此时我和婴凶隔着也就是二十多米的距离,它早就发现了我了,不过没有起意对付我,真要来对付我,我怕我是跑不掉!

小楠的脚步还在往前移动,此时已经到了护士站了,也不知道护士站有没有人啊,要是有人,那护士小妹妹经此一吓,怕是饿死街头也不愿意做白衣天使了吧!

小楠已经走过护士站了,护士站里应该没人,不然的话,早该响起惨叫声了!

小楠大概走到水房的位置,前面病房门支呀一声开了,一名衣着单薄的女病人走了出来——金敏涵!

我扶住墙壁,这才算是站稳了,一个吃脑子的婴凶已经够让人害怕的了,这时候又出来一个恶鬼,难道医院里今天要举行鬼凶聚会吗?

婴凶见到金敏涵,拍手笑了起来,还张嘴冲金敏涵喊话,我一楞,心说不会吧,这婴凶和金敏涵认识?它骑着小楠,不会就是来找金敏涵的吧?一个婴凶,一个恶鬼,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我将耳朵贴在墙上,侧耳细听,就听婴凶尖细的嗓子喊着:“妈妈,妈妈!”

我擦,还真是一家人啊!这个金敏涵就是当年将婴凶扔在网吧与厕所夹缝之间的少女?婴凶脱离了死地的束缚,便来找她了!婴凶死得那么惨,它来找妈妈,应该不是来寻亲的!

不是寻亲,那就是复仇了!

幸亏金敏涵已经死了,不然的话,婴凶在我的面前杀人,我帮还不帮啊?——至少现在我就不用考虑这个问题了!

不过,一个婴凶,一个恶鬼,真的打起来的话,会不会将整个住院楼都掀掉啊!想到这里,我往楼梯口靠了靠,万一情况紧急,我也好容易脱身一些!

相距两米的距离,小楠和金敏涵都停了下来,婴凶站在了小楠的头顶上,纵身一跃,跳到了金敏涵的身上。小楠就是像是无人控制的木偶,咚地一声,栽倒在地。

我满以为婴凶和金敏涵会有一场撕杀,然而并没有,婴凶骑在金敏涵的头上,又沿着它的面门爬到了胸口,再往下,扒在了金敏涵的肚皮上。自始至终,金敏涵一直是面带笑容,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婴凶,仿佛婴凶,便是她的全世界一样。

它们没有撕杀……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心中担忧更甚,婴凶与金敏涵要是一场大战,就没有时间顾及我了,而如果它们和气生财了,自然而然,就会将全部的注意力转移到我一个唯一的旁观者身上来!

我将脚收到了楼梯边上,一见情况不对,我就下楼。

在这期间,我还抽空看了一下手机,信号灯没有亮过,陈柔没有联系我,也就是说,她还离着第一医院有一段距离。

撕地一声轻响!

婴凶将金敏涵的肚子撕了开来,钻了进去。婴凶的身体,比大人的拳头大不了多少,重量不会超过一公斤,就像是一条小鱼,哧溜一下,钻入了金敏涵肚子里。

随着婴凶钻入金敏涵的肚子,我感觉过堂风变得激烈了起来,足得走廊上的吊灯摇摇晃晃,很快,电灯也开始闪烁起来,离着金敏涵与婴凶最近的吊灯啪地一声熄灭了。

紧跟着又有几盏吊灯熄灭。

原来就昏暗的走廊,此时更加的暗了。

黑暗之中,金敏涵与婴凶的眼中泛着红光,婴凶眼中红光尤盛,因为它的身形小,昏暗的光线下不大看得清楚,远远望去,就像是金敏涵的肚腹之上,长了一双凶睛!

激烈的过堂风将金敏涵的头发吹得根根竖起,她微张着嘴,嘴中发现尖啸之声,听不出是欢喜还是痛苦,那尖啸之声很弱,不仔细听还听不清,但是进了耳朵,就像是针扎一样让人难受。

走廊上的灯在持续地熄灭,不一会儿,连我头顶上的灯光也闪烁起来。

我心里大叫一声:我擦!婴凶与恶鬼,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这时候竟然合体了!等到他们合体之后,力量怕是原来的一倍吧,我还是走为上策吧,不然的话,等到它们合体成功,我怕是走都走不成了!

想到这里,我一头扎进了电梯,按下了关门键。电梯门在关闭的那一霎,原本一直低着头的金敏涵突然抬直敢头来,她瞪大了眼睛望着我,牙齿咬得咯咯做响。

电梯在这时候关上了,我蹲在电梯一角,满脑子都是金敏涵那咬牙切齿的表情,心说柔姐你快些来啊,要是再晚一点,我就危险了!

正文卷 第797章:亡命追逐

下到一楼,不等电梯门完全打开,我就冲了出来。

我穿过空荡荡的大厅,要出住院楼的时候,却一头撞在了玻璃门上。

我感觉有热热的液体流出来,一摸之下,摸了满手的血,定了定心神,这才发现,我刚才太紧张了,跑错了方向,撞在了透明的玻璃墙上。

我又跑回来,一把推开玻璃门,跑了出来,在我跑到门口的时候,我看到电梯门前的电子灯在飞速地闪烁着,往一楼而来,我心想,一定是恶鬼婴凶下来了,一定是……

我冲出医院的时候,电梯门来了。

虽然心里已经知道了结果,我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回过头去,大厅里刚才还亮着的照明灯不知道什么时候熄灭了,黑暗中,有一道人影往我的方向快速地走了来。

不是金敏涵又是谁?

金敏涵原本也受死地的束缚,不能走出住院大楼,但是与婴凶合体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医院的玻璃门常年开开合合,这时候,即使关上了,也仍然留有一道缝,金敏涵便从那缝里挤了出来。

金敏涵的步子也迈得不是很大,速度也不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即使是一路狂奔,也没能拉远我们之间的距离,相反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我跑出巷道的时候碰上的秦明,他与另外一个男子在一起,一边揉着脸上的伤一边跟那男子说话,不用说,那男子应该是找来的阿启,小楠的男朋友了。阿启估计在问小楠的事情,秦明正说给他呢,一抬眼见到狂奔而来的我,指着我大叫道:“阿吃,阿吃,就是他,就是他劫走了小楠,快去追他!”

秦明被我打歪了鼻子,这时候说话闷声闷气的,阿启被他叫做了阿七。

阿启听说我劫走了小楠,二话不说就追了上来,一边追一边叫道:“王八蛋,给我站住,老子弄死你!”秦明也紧随其后,追了上来。

这下好了,恶鬼婴凶追我还不算,又来两个王八蛋,不过这样也好,有了阿启和秦明帮我隔开了恶鬼婴凶,我就没那么害怕了。人为了直立行走付出了极大代价的,比方说,如果你四肢着地,人可以长时间的奔跑,但是直立不行,跑的时间一长,就会腰酸背痛,难以支撑!狂奔一里多地,我就有点受不了了。

我安慰自己:再努力一把,再拼一拼,等到上了大路,坐上出租车,就等于安全了!不过我心里却知道,现在凌晨一点多了,即使还有出租车,也不是你招手就能到的!

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与阿启一起的秦明不见了,心说这家伙不会是发现了身后的恶鬼婴凶,偷偷溜号了吧!但是,当我看清恶鬼婴凶与阿启的位置时,我就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恶鬼婴凶与阿启的距离,刚好是秦明与阿启的距离,也就是说,恶鬼婴凶追上了秦明!

我看向恶鬼婴凶的身后,果然,我看到了秦明倒在巷道中间的身影。

恶鬼婴凶追上了秦明,也不知道是将他杀了还仅仅是吓晕了他,我估计是前者!人性只有人才有,恶鬼婴凶哪里会知道生命可贵,勿伤无辜啊!随手熄灭一条人命,就是它们的乐趣之一!

我回头看这一眼,恶鬼婴凶距离阿启又近了一步,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四五米了,阿启舍命追我,估计认定身后的脚步声是秦明,因此也没有回头去看。

一直到恶鬼婴凶追到他的身后,他才意识到不对劲,扭头去望。然而这时候,恶鬼婴鬼的手,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上。黑暗中,我也看汪清恶鬼婴凶的详细动作,恶鬼婴鬼的手搭在了阿启的肩膀上,下一秒,阿启就像是被抽走了全部的动力,又像是从快速行驶的车上抛下,一连在地上打了十多个滚,撞到路边的泰山石敢当,不动了。

我心里骂了一句“你大爷的!”憋着一口气将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往前跑去。终于,我跑出了巷道,来到了大路上。洛阳是一省之会,即使已经是凌晨一点,马路上仍然是车来车往,不过出租车却很少见,基本是路过的载货车运输车。

好容易来了一辆出租车,我招手让师傅停车,出租车师傅本来也打算停车了,但是一抬眼,看到我的亡命之状,为了不惹上麻烦,一脚踩在油门上,狂飙而去。

我正欲上车呢,出租车这么往前一冲,差点带得我滚到马路上,等到我稳住身形的时候,出租车已经去得远了,没有办法,我只得继续往前路,我冲上天桥,跑到了马路的另一边。

就在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心说真是天不亡我啊,肯定是陈柔来了,我取过手机一看,来电显示是广告电话。你大爷的,你大爷的!我怒不可遏,在心里大骂道:“王八蛋,有没有公德心啊,你打广告电话也就算了,哪有深更半夜打广告电话的啊,是来找骂的吗?”我现在也没有气力接电话骂人,一把摁掉了。

我才摁掉,电话又响起来了“我,日,你,大,爷!”我火冒三丈,如果这时候从车上飞出一点火星,就能够将我点燃了!我压制火气,再看手机,来电显示是陈柔,我松了一口气,接起电话道:“柔姐,你来了吗?”

“我来了,但是没有看到你!”陈柔道。

我一楞,这才省起,陈柔去第一医院找我了,而我已经离开了第一医院!我也是被追懵了,应该给陈柔提个醒的!我一边往前跑一边冲手机说道:“柔姐你听我说啊,婴凶和女鬼正在追我呢,我现在的位置是,我现在的位置是万达广场的西面,我正在往前跑!”我回头看一眼,恶鬼婴凶没有过桥来。

不过它却是直接横穿马路的。

反正无论是货车还是私家车,都拿她没有办法,她就像是一张剪纸人,飘飘悠悠地就到了我这边……

正文卷 第798章:在九州街等我

眼前恶鬼婴凶就要从马路上爬出来,我捡起一块砖头就向着她扔了过去。

砖头穿过金敏涵的身体,砸来了驶来的货车车窗玻璃上,货车一扭车头,差点翻车,也亏得晚上开车,不然的话,非出车祸不可。

我心说不能再扔砖头了,还是跑吧!

我一边跑,一边对着手机说道:“柔姐,我现在在往万达广场的西北方向跑,前面有一个公园,我离公园还有三百米的样子!快来救我,那女人快要追上我了!”

“那女人?”陈柔疑惑地问道:“不是婴凶吗?怎么变成女人了?”

“事情有变化!”我三言两语将医院里看到的情形和陈柔说了,陈柔听了失声惊呼“这么说的话,那个金敏涵是婴凶的生母?这下麻烦了,恶母婴尸合体一处,力量会增加数倍,此时的婴凶,十分可怕,烦啦你一定要小心些,如果他们追得太近的话,就用你腰间的定鬼镜照他们,能够阻挡他们少时,我这就过来!”

“哦,我知道了!”我答应着,挂了电话!我倒想与陈柔一直说话,从她那里寻求安慰,但是眼前的情况不允许,我一路狂奔已经够累的了,还一直说话,憋着的一口心气容易散了!

再则,这夜风又冷又干,我跑了一口,本来就干的要命,一张口风直往嘴里灌,时间一长,我感觉我的嘴唇就像是在烟火上烘了一天的鱼皮,一动唇上就多一道裂口,疼得要命。

挂掉电话,我扭头一看,恶鬼婴凶离我已经不足五米,转眼之间,又拉近了两米,要是再不阻止他们,下一秒就该扑到我身上了,想到这里,我一把取下皮带上的小镜了,往后照去!

我从医院醒来的时候,就发现了腰间挂的镜子,当时只当是普通的化妆镜,差点没有扔掉,听陈柔一说,才知道是定鬼镜,是法器,也不知道对付这恶鬼婴凶有没有用!

我亮出定鬼镜的时候,就感觉有一道月光落在了定鬼镜之上,又迅速地从其中飞出,向着恶鬼婴凶飞了去,落在恶鬼婴凶之上,金敏涵顿时呆住,就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法一样。

这“定身法”只持续了三五秒,金敏涵又恢复了行动能力,继续向我追来。不过,这五秒钟的时间,我已经跑出了数十米远,也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没一会儿,恶鬼婴凶又追了上来,眼见距离再一次拉近到三米之内,我又亮出了定鬼镜,这一次,金敏涵只被定住了三秒钟,而我第三次使用定鬼镜的时候,只定住了恶鬼婴凶二秒钟。

第四次使用定鬼镜时,已经没有用了。

我靠,定鬼镜还有使用期限的吗?一天三次?我已经将今天的量给使用完了?我扭头望去,昏黄的路灯下恶鬼婴凶的身影也不怎么显眼,黑乎乎的一道人影!

最显眼的是恶鬼婴凶的四只眨着红光的眼睛,就像是魔幻电影里的索命血珠一样,紧紧地追在我的身后!

跑了这一路,我的气力已经消耗到了极点,全凭憋的一口气撑着,这时候我要是停下来,不在地上躺半个钟都起不来,而身后的恶鬼婴凶身体轻得就像是一片叶子一样,这一路追逐,仍然是游刃有余——不,它仍然像是没事儿一样!

金敏涵似乎追得有而不耐烦了,她伸手往腹中一掏,将婴凶从肚子里掏了出来,抡圆了就像是扔一块铁饼一样向我扔来,婴凶飞在半空中,就像是蝙蝠一样张开四肢,吱吱地尖叫着向我飞来!

我万万没有想到婴凶有这么一手,隔着二十多米的距离被金敏涵这一扔,彻底拉平了,婴凶飞到了我的头顶,往下扑来,我心说完了,这下算是完蛋了,我又想起小楠被掀掉天灵盖,血水趟了医院走廊一路,脑浆被人捧着吃的情景,心说哥们的结局不会那么惨吧!

恐惧到了极点就是愤怒,此时的我就是这样,我大骂一声,心说你大爷的,反正也无路可逃了,拼了!我也不跑了,反而转过身来,张开双手迎着婴凶抱去,心说要让老子抱住你,非将你摔成肉饼不可!

就在这时候,我的身后伸来一只手,将我拖下了台阶,我转眼一看,是陈柔。紧赶慢赶,在这紧要的关头,陈柔总算是赶了过来,她是坐出租车来的,刚刚下车就见我和婴凶拼死相搏!紧跑几步,将我到了马路上,又塞进了车里,对师傅道:“往前开,去九州街!”我挣扎着要下车,陈柔一双丹凤眼定定地看着我:“烦啦,听我的,在九州街上等我,我马上就来!”

陈柔的眼神十分坚定。

我无奈,只好答应道:“那好吧,柔姐要小心点!”

车子发动,继续往前开。上到车上,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一松气不要紧,我感觉身体像是被是被四五个壮汉围殴了半小时,四肢百骸无一处不痛,尤其是关节处,扎针一般地痛!

坐在车上,我想要挪一下身体都难。

“停车,停车!”我冲司机道。

“停车……?”司机有些不满,这才起步呢,半里路都不到,停车收费还是不收费啊,收费的话还不到起点价,可要是不收费,他就亏了!

我将十块钱递过去道:“司机,停车!”师傅犹豫了一下,还是收钱停车了,我挪着身体从车上下来,脚一着地,就感觉疼痛难忍,摔倒在地,出租车司机似乎有些不忍,问道:“哥们,没事吧?”

我向司机招手道:“师傅,我没事儿,你赶紧走吧!”

等到司机走后,我试着站起,站了好几次都没有站起来,干脆四肢并用,爬到了人行道上,我扶住路旁的树站了起来,抬眼看向后面。我刚才站立的地方,陈柔稳稳当当地站在那里,与婴凶对视着。

虽然离了两百多米远,我仍然能够感应到,从他们那个方向吹过的风格处的冷。

婴凶绕着陈柔走了两圈,突然一跃而起,扑向陈柔的面门,那两只血色眼睛,在婴凶跃起时,在半空中划下一道血红的弧线。

正文卷 第799章:两道红点

婴凶那裂开的嘴里上下两排细细密密的牙齿就像是一颗颗排在一起的空心针管一样,口中嘶嘶有声。

那婴凶在攻击人的时候,它身上的煞气似乎能够让周边的空气都凝固了,婴凶扑向上我的时候,我就是这种感觉,就像是被人按住了手脚,动弹不得。

回想起陈柔将我从婴凶的爪下拖来,她当时的表情惊讶,惶急。她是个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喜怒的女子,她的失态,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一件事情——婴凶极度危险!

当时我要真将它抱在手中,不仅不能像摔一只破碗一样摔在地上,还得将命搭上!

陈柔能应付得了吗?

我的心都提了起来。

却在这时候,陈柔抬起一脚,将婴凶踢飞了。那婴凶被踢飞,在半空中呜呜地哭了起来“呜呜呜……”声音就像是钢针一样往耳朵里扎,我赶紧捂住了耳朵,两百米外的我尚且如此,陈柔离得那么近,肯定十分难受吧!

陈柔的眉头皱起,不过除了皱了皱眉头,没有更多的表示。

婴凶在半空中一翻身。斜斜地往下飞坠,一把抱住了陈柔的手腕,张口就咬,陈柔的另一只手去抓它,婴凶在陈柔的手臂上翻了一个根头,抱住她的肩膀,张口再咬!

陈柔用力一甩,将婴凶甩掉了,但是,这么一来,她还是被婴凶咬伤了。

被咬伤之后的陈柔身体一僵,因为她背对着我,我也看不清她的表情,见她身形僵住,我预感到不妙,传闻僵尸恶鬼咬伤人时轻时能够让伤口腐烂,难以愈合,重时能够同化被咬伤之人,让他变得与自己一样!

我一咬牙,移动酸疼难忍的脚,向陈柔靠近而去。

我走没几步又停住了,陈柔被僵尸咬伤之后,气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婴凶那一咬,就像是一根被点燃的导火索,让陈柔全身上上下下都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我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只小猫,就在你的眼皮底下,用了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就变成了一只老虎,老虎站在那里一动未动,但是你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它虎啸山林,威风霸道的场景!

我的眼皮一跳,心说不会吧,难道陈柔被婴凶那一咬,被同化了?

不对,此时的陈柔,看起来比婴凶厉害得多呢,如果是同化,陈柔不可能比同化她的婴凶更加厉害吧!

我在假石旁站定了,决定看看情况再说。

这时候,婴凶几个纵越间,又来到了陈柔的面前,婴凶身形少,速度快,因此,他的攻击方式一向是快准狠,不等对手反应过来就已经汹汹而来,但是这一次,在陈柔身前两米处,它却站住了!

很显然,与我一样,它也感应到了陈柔身上的气息不同寻常!

不过他也只是微微一楞,便弹跃而起,一爪抓向陈柔的面门,陈柔眼睛微眯,出手如电,一把就将婴凶抓在了手里,就像是抓住一只小老鼠一样。

婴凶在陈柔的手里挣扎不已,却怎么也挣扎不脱,眼看就要被陈柔撕碎,金敏涵冲了过来,扬起一双鬼爪戳向陈柔的肚腹,陈柔后退两步,婴凶借机脱身!

如果说婴凶在第一轮,攻击中与陈柔是不相上下的话,那么第二轮,攻击就已经完全处在了下风,如果不是金敏涵救他的话,这时候估计已经被灭掉了。

婴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它在脱身之后,没有再进攻,而是一头扎进了金敏涵的肚中,婴凶钻入金敏涵的肚子之后,金敏涵肚子上的裂口慢慢愈合,不一会儿,就恢复如初了。只是还能隐隐见到两道红点。

而金敏涵眼中的红光更盛了,她张开嘴,嘴里的牙齿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灰黑之色,她咆哮着一跃三米高,满面凶光地向着陈柔撞过来。带起的冷风,呼呼作响!

恶鬼婴凶合体之后,煞气大盛,它们所在之地看起来都比别的地方暗许多,隐隐能够看到一道道黑气缠绕着他的恶鬼婴凶的四肢,而随着金敏涵的脚步往前移动,那黑气便张扬开来,就像是一道道似有似无的触手,在离陈柔一米远的距离张牙舞爪。

一声鸣叫,他们身侧的大树上,有一只鸟震翅而飞,不过翅膀扇了没两下,便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一头栽了下来,在空中翻了几个滚,跌落地上时,已经不动弹了。

除了猫头鹰之外,一般的鸟夜间都是不行动的,因为到了晚上,鸟类的视力就不行了,我们乡村骂人视力不好,就说人家是鸡婆眼,一般鸟禽在夜间不是遇到生命危险,是不会离开自己的窝的,因为它们就算飞到半空中,也是一路瞎撞,撞到哪算哪!

那鸟起飞时,我清楚地看到一团黑气缠绕住了它,它想要飞得更高时,那黑气从它的喙钻了进去,鸟因此从半空中坠下。

与此同时,地洞中有老鼠钻出,成群接队,后面的老鼠咬住前面老鼠的尾巴,大老鼠的背上还驮着小老鼠,它们横穿马路,却被飞驰的车子辗得妻离子散。

我靠,这是什么情况!这是要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吗?

不过这恶鬼婴凶的合体也确实是可怖,煞气外放之时,竟然惊得畜禽逃亡!

我不由地又为陈柔担心起来,刚才陈柔的气场确实是强大,但是恶鬼婴凶再次合体之后,力量也是呈倍增加,再加上天生的煞气让它们残暴异常,嗜杀为乐,不知道陈柔能不能应付得来。

恶鬼婴凶这一次没有往前扑来,他的脚步很慢,一步一步,十分凝重,走到陈柔面前时,黑气也将陈柔包裹了起来,金敏涵的嘴角微微上浮,突然张开嘴,咬向陈柔的脖子。

在看到金敏涵张开嘴之前,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的嘴可以张得那么大,别说是塞个鸡蛋,估计塞个鸵鸟蛋都没有问题,因为她的嘴张得实在太大,都将眼珠子从眼眶里挤出来一半!

一嘴的黑牙,咬向陈柔细嫩的脖子。

正文卷 第800章:你想错了!

在我差点失声惊呼的时候,陈柔后退了一步,同时抡起拳头,一拳将金敏涵的脑袋打掉了!

对,你没有看错,就是将金敏涵的脑袋打掉了。

金敏涵的脑袋,就像是一个水壶,被半截皮肉吊在了后背上。

这得多大的力量啊!莫非陈柔看起来娇弱无力,事实上却是大力士?

金敏涵的脑袋虽然掉了,却仍然稳稳当当地站在那里,她捧着自己的脑袋,想要扶正时,陈柔跨前一步,手按在了他的肩膀上,陈柔的手才按上金敏涵的肩膀,她的身形便是一震。

在被陈柔打断颈骨时,金敏涵眼中的红光就黯淡了许多,当陈柔的手按在金敏涵的肩膀上时,她眼中的红光彻底地消失了,身体就像是泄气的充气,娃娃一样,迅速地枯萎。

不一会儿,金敏涵的身体就缩小了一大半,肌肤皱皱巴巴的贴着骨头,而她肚腹之中的婴凶也变得燥动不安起来,恶鬼婴凶合体,力量增加数倍,但是在陈柔的面前,仍然不够看的!

眼见金敏涵已经不行了,婴凶破体而出,想要逃走,陈柔又怎么会放他走呢,她将金敏涵枯萎的尸体往后一推,再伸手一抄,便将婴抄在了手里。

与金敏涵一样,被陈柔抓在手里,婴尸眼中的红光便开始熄灭,身形也慢慢枯萎,它吱吱尖叫着,挣扎着,然而这些都于事无补,不一会儿,便变成了一块三指大小的人形黑炭。

陈柔的手一松,那人形黑炭坠落在地,碎成了十多块。

陈柔弹落手上的炭灰,慢慢地转过脸来,在陈柔转过脸时,我看到了她眼中的幽光,那光像是你行走在旷野之中,看到的遥不可及之处的一点鬼火,闪烁,跳跃,不可捉摸。

那幽光只是一闪,又迅速地熄灭了。

这时候再看陈柔脚边,摔碎的婴尸,金敏涵,鸟尸,差不多已经被往来的汽车辗成一张纸的死老鼠,和老鼠身前身后紫黑色的血迹,形成了一副极为诡异的话面。

按道理来说,陈柔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我应该高兴才是,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虽然离了近百米,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陈柔的手段非人所有,一个人,道术再怎么厉害,举世无双,都不可能将煞气往自己的身体里吸!

就像一个人医术再高明,竟然再坚定,也不会将毒品往身体里注射一样,因为这会让他中毒——除非他本来就是一个瘾,君子!

陈柔她不是人!

她是比恶鬼婴凶更加厉害的“东西”!

想到这里,我感觉一道寒气从涌泉穴一直冲到了头顶,思维都被凝固了。

这时候,陈柔也恢复了正常,她发现了我,迎着我走来:“烦啦,不是让你去九州街等我吗?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我我……”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应答:“恶鬼和婴凶……解决掉了吗?”

陈柔回头看了一眼,恰在此时,一阵风吹来,金敏涵和婴凶的尸体都化做飞灰,消散在了空气中“嗯!”陈柔道:“它们飞灰烟灭,彻底与这个世界无关了!”

“你……那你……”我结结巴巴,不知道要如何往下问。

陈柔看诂我:“我怎么了?”

“你刚刚吸去了他们身上的煞气……你……”

陈柔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说道:“烦啦,你都看到了!”

我点头:“我都看到了!”

陈柔叹息一声道:“哦”

我等着她的下文,她却没有接着往下说,招呼我道:“咱们走吧!”

“走?”我疑问道:“去哪儿?”

“我带你回家,去岑城!带你找回记忆!”陈柔说到这里,抬眼看了看天,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是一天之中最暗的时刻,她往前移步,一言不发。

我跟随陈柔走了一段路,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开口问道:“柔姐,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陈柔站住了,微微一顿之后,继续往前走,差不多过了一分多钟,这才叹息一声说道:“烦啦,我教给你一件事情,在你力量不够的时候,守好自己的本份就好,千万别有太多的好奇心,这会为你带来天大的麻烦的!我是人又怎么样!不是人又怎么样?你知道了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这一切,早已经注定!”

陈柔说这话时,声音虽然冷,却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苍凉之感,月亮没入云层,天空彻底地暗了下来,陈柔道:“咱们在公园里呆一阵吧,天亮就坐火车回岑城!”

“不一样!”我看着陈柔的背影道:“你是我的朋友,我想了解你!”

“了解我?”陈柔苦笑摇头:“烦啦,我不值得你花那么多心思去了解,还是雾里看花最好了,看不真,却能够在心里留下好印象,你真想去了解,就去了解方圆吧,她是一个好女孩,心地单纯,善良!值得你守护!”

听到“方圆”二字,我心头一跳,隐隐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从陈柔的话里听来,似乎有,陈柔和方圆三人之间有什么感情纠葛一样。我想了想说道:“好吧柔姐,你不愿意说这个,那咱们就不说,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从岑城来到洛阳吗?”

“洛阳是十三朝古都,这里……”陈柔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改口道:“我喜欢洛阳,所以来了洛阳!”

“你在说谎!”我有些不高兴了。

陈柔微笑道:“你就当时真的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而我,恰好秘密比所有人都多一些罢了!”陈柔说到这里扬着眉头:“烦啦,你说实话,经历了这么多事,你害怕我吗?”

我想也不想就回答道:“怎么可能呢!这一路上你一直在保护我,帮助我,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我为什么要怕你?”

“你就不怕我不是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你坠入深渊?”

我摇头道:“你不是!”

“为什么呢?”陈柔问。

“直觉!”我一边想一边说道:“你虽然看起来很冷,但是,你有一颗真诚的心,对我很好,我猜没有失忆之前,我们的关系一定很好,我甚至觉得,我们有另一层密切的关系!我觉得就算你不是人了,就算你伤害全世界,也不会伤害我!”

陈柔微微一楞,随即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你想错了!”

正文卷 第801章:要开开心心的!

我爬起来,追上陈柔,问道:“我说的对吗?”

陈柔转过脸来,神情肃然地看着我道:“别将我想得太美好,这样你会失望的!”便大步走开了。

我追了上去,冲陈柔的背影大声喊道:“我不会失望,因为这就是我心中的真实想法,虽然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们在公园里呆了一晚上,陈柔知道我跑伤了,因此走没多远,便在长椅里坐了下来,还折来一些枯枝,生起一堆火,她虽然也靠在火边,但是看得出来,她其实一点也不怕冷。

或者说是感觉不到冷吧!

“困了吗?”她问我:“困了就睡一会儿!我守着你!”

听陈柔这话,我感觉心里暖暖的,不过我一男的,怎么可能让女人守护呢,强打起精神道:“没什么,我不困!”

一时无话,呆了一会儿,我无话找话地问道:“柔姐,我很好奇,婴凶与母鬼合体之后,为什么会变得那么强大啊!”

看着我好奇宝宝般的表情,陈柔的神情也放松起来,她想了一会儿说道:“在东南亚的降头之中,有叫母子降的,道书之中也有类似的邪物,名叫母子煞!”

“孩子与母亲的关系十分复杂,它们本来就是连成一体的,即使分开来,也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牵连,哪怕是变了鬼,这牵连仍然在,婴凶被困在了死地,无法脱身,它借天狗吞月的机会脱离了死地的束缚,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它的母亲,成就母子煞,如果它的母亲还活着,它会将她杀死,练成母煞,如果他的母亲死了,那也好办了……”

“至于为什么会杀死母亲,一个原因是因为恨,儿女夭亡,母之罪。更何况金敏涵是将婴儿抛弃至其死亡,第二个原因么!婴鬼成了婴凶,也就是说它此生注定与轮回无关了,它得从游魂怨鬼的修罗场中杀出一条血路,修成自己的鬼道,而对于婴凶来说,有一道捷径,那就是修成母子煞,修成母子煞之后,它的力量凭空增加三阶,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婴凶状态,如果练成了母子煞,就差不多到鬼使阶了,除了僵尸王之外,在人间少有敌手!”

“母子煞一般是子练母,没有母练子的,因此,婴凶才是主导,也就是说,婴凶合体母煞之后,金敏涵便不存在了,只剩下婴凶了,婴凶主导两具鬼体,再加上它们天生的牵连,在合体之后力量是呈现倍数级增长的,而成为母子煞之后,它以后的修行进度也是普通鬼煞的两倍………”

至于如何修行,无非是吸收月精地华,吞噬其它鬼魂……

听到这里,我的心头一跳,严格来说,陈柔对付恶鬼婴凶之时,也吸收了它们的所有鬼气……

陈柔似乎也意识到说漏嘴了,赶紧换了一个话题,又说了一会儿话,我感觉困顿难当,于是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仿佛是睡了一个世纪之久一般,我被陈柔摇醒了。

她扶住差点滚进火堆去的我道:“烦啦,吃早餐吧,吃完咱们去坐车……”

我接过面包,问道:“柔姐,那你呢!”

“我已经吃过了!”陈柔说着,到我一边去吃早餐,等我吃了早餐回来,亭子里的炭灰也打扫干净了。我心说柔姐真勤快啊,一觉起来,人家已经买来早餐,打扫亭台,做好一切了。

陈柔看了一眼才从东方升起的朝阳,挥手道:“走吧!”

义庄。

眼前的房屋很陌生,却又有着异样的熟悉之感,比方说,我进门之后,感觉有些口渴,下意识地望过去,正是水壶所在的位置,我烧好了水,为我和陈柔各倒一杯。

上楼的时候,那么多的房间,我直接走进了我的房间。

看着我满脸的茫然,陈柔坐在桌边没有动,说让我四处看看,找找感觉,然后她再想办法唤起我的记忆,我绕到义庄的后院,就听到大厅里传来说话的声音,我觉得奇怪,义庄里只我有陈柔,是谁在和陈柔说话啊!

回到前院,才发现门口停着一辆车,一个女孩正与陈柔一起,坐在八仙桌前聊天呢,那女孩留着齐肩的长发,发尖微微上翘,给人调皮的感觉,她肤色白净连半点脂粉都没有扑,眼睛灵动有神,乍一看像是邻家的女孩。

我听陈柔叫它方圆,应该是她在洛阳时跟我提起的方圆罢了。

陈柔要帮我找回记忆,找来了方圆帮忙?

方圆与陈柔说了几句话,就开始东张西望,似乎在找我,陈柔看出了她的心意,告诉方圆我这时候还在后院。方圆才站起身,我就从前门走了进来。

“师兄!”方圆大喜过望,如果不是陈柔在场,估计要扑进我的怀里了。

“你,你是方圆吧!”我试探着问。

方圆很明显地看到了我眼中的陌生,迟疑了一下说道:“你看看我,这么快就忘记你失忆了!”方圆向我走过来,一边自我介绍道:“我叫方圆,是你的师妹,不记得也没关系,咱们有的是时间,总有一天会想起来的!”

我点点头,道:“你叫方圆,你是我的师妹,那咱们的师父呢?”

听我问起师父,方圆的眼圈一红“师父,师父他早就归天了!”

听到这里,不仅是我,陈柔也吃了一惊,问道:“皮老头怎么出的事?”

方圆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说到皮宏德在江中引火自,焚时,我蓦地感觉有些心痛,那种心痛不像是对陌生人的同情,就像是亲人,朋友的逝去,虽然我的脑海里已经回想不起皮宏德的模样。

听完方圆的话,陈柔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皮老头与白老头此生彼为坎坷,没想到了临终结局还是那样的惨烈,可见天道无常啊!”不知道是想起了别的什么还是思及自身,陈柔说到这里,又垂下了头,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

方圆见气氛有些沉默,看着我们道:“好些日子不见啦,尤其是陈柔姐,这一别,快一年了吧,别管别离后,相逢就是应该要开开心心的,你们说是吗?”

正文卷 第802章:记忆盲区

陈柔说道:“是啊,这么久不见,是应该开开心心的”又对我说道:“烦啦,你陪方圆去买菜吧,我来做饭!”

我和方圆出门,一路上,她都在跟我说云引市的事情,说蛋糕店里的生意,说她的姑妈,她还跟我说,她闲来无事的时候研究过,进蛋糕店里的胖子比正常体重的人多出来三分之一。

我是个不大会与人闲扯的人,此时听方圆说话,却一点也不觉得烦,反而感觉十分亲切。

来到菜市场,方圆熟练地与店主讨价还价,买了一大堆的东西,每一样都是我爱吃的,我好奇地问方圆,方圆笑了笑道:“师兄你是不记得了,咱们在一起生活了很久呢,你爱吃什么我自然知道了!”

我心生愧疚之感,心说我是怎么了啊,陈柔和方圆对我那么好,而我却将她们忘得干干净净了,我心里也会下意识地将两人做比较,陈柔性子冷,即使站在我的面前,我仍然感觉她十分飘缈,难以亲近,但是方圆就不一样,她爱笑,待人以善,感觉很亲切,很真实。

我问方圆道:“你能告诉我,柔姐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方圆站住了,她认真地想了想道:“我,我不知道!”

方圆顿了顿又说道:“但是,你曾经为了寻找她的下落,都快要疯掉了,你对她的感情很深……”方圆说到这里,显得有些伤感,她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眼角还是湿润了,她看着我,微笑中能掩凄苦之色:“师兄,现在好了,柔姐回来了,对你最重要的人回来了!你现在失去记忆了,等到你找回记忆,你一定会很开心的!”

陈柔,我心中最重要的人?

一路上,方圆将我和她的事情一件一件地说给我,我心中的触动也越来越深,慢慢地,我感觉原本一片空白的脑海之中,出现了灰白色的幄幕,幄幕的另一边隐隐地出现一名女子的身影。

我试图揭开那幄幕,一伸手却碰了一个空。

这时候微风吹起,似乎将幄幕吹起了一些,我看到了幄幕后面女子的一只手臂,那手臂纤纤细细的,手背上有一道红色的朱砂记,与陈柔的的右手几乎一模一样。

我想要看到更多,幄幕却垂了下来!幄幕后的人影也慢慢地变淡了。“不要,不要啊!”我伸手乱抓,试图撕碎拦在面前的幄幕,却感觉头痛如裂,剧烈的疼痛让我的脑海重归空白,女子的背影消失了,幄幕也消失了……

我隐隐听到有人喊我:“师兄,师兄,你醒醒啊!”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床上,床头柜上的小音箱里放着舒缓的音乐,头还是有些疼,不过比刚才好多了,我走出房间,闻到厨房那边有食物的香味传来,我下楼时,正碰上陈柔端菜出来,她冲我笑笑:“醒了啊,好点了么?”

我点点头:“好很多了!”

“那就洗手吃饭吧,菜已经炒好了!”

方圆也端着菜出来了:“师兄,今天的菜是柔姐炒的哦,味道可好了!”

我尝了一口,连连点头,竖起大拇指道:“嗯,还别说,真的很好吃呢!”

吃好了饭,陈柔说要带我回家看看,除了来义庄的这两年,其余十八年,我都是与母亲妹妹在一起生活,陈柔说我见到她们,说不定就能唤起心中的记忆。

我犹豫了很久没有答应,我失忆了,对过去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如果轻易能够记起的话,见到陈柔时我就该记起了,因为据方圆所说,在我失去记忆之前,陈柔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连最重要的陈柔都记不起来了,见到母亲妹妹就能够恢复记忆么?

后来我才知道,人的记忆是有盲区的,有时候你明明很在意的一个人,因为离开得久了,因为你的心已经痛得麻木了,就会将她藏在心底的最深处,而有时候这心底最深处,在意外的情况下会变成记忆的盲区。

因为你的不肯定,不相信和害怕回忆就像是三个盒子,将这段刻骨的记忆锁在了三个盒子最中间的那一个,找不出来了。

“要不这样吧!”我一边寻思着一边道:“我不回家,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妹我妈,如果真能助我找回记忆,我觉得这样也是可以的!”我这么做的原因是怕他们拿我当家人,热情对待,却从我的眼中看到陌生的神情。

陈柔和方圆傲不过我,于是答应了。

岑城的山很高很大,山与山之间的谷地却很少,此地的农民,就是靠着谷地那为数不多的薄田维持日子,这里的水稻只能种一季,但是为了多些收成,就会将一季稻改成两季,也因为如此,晚稻缺水受寒收成很少,往往只够家里鸡鸭的口粮,也有的人不种晚稻,而是在田里种慈菇,收成比晚稻要好些,还能够多卖一些钱。

但是,慈菇收割时比稻谷要难得多,慈菇是长在田泥之下的,收慈菇时就要去田里摸,差不多将稻田里的每一块泥都翻起,才能将慈菇找出,老妈就在收慈菇,她的腰几乎已经弯到了与稻田平行的位置,一双手就像是犁一样,将田里的稀泥翻过来,每一寸泥土都用手摸过,找出其中的慈菇。

老妈也不知道忙活了多久了,终于将慈菇都收完了,整整两大筐,慈菇和着泥水,起码也有一百三十多斤,老妈找来扁担,准备挑慈菇,这时候,一名老大叔走了过来,他挑着竹筐,估计也是来收慈菇的,看着我妈和筐里的慈菇,羡慕地道:“他婶,我真是服了你啊,村里种的慈菇,就数你家的个最大,你家的慈菇不卖完,别家都开不了张!几十年都是如此啊!”

老妈用衣袖拭了拭汗,与老大叔客气着。

老大叔又感慨道:“……也多亏了你啊,一个人撑起一个家,又当爹又当妈,别人家两口子都在,孩子上完初中就下广东打工去了,你硬生生地靠卖慈菇让两孩子都学业有成,要不是烦啦惹上了落花洞女,这时候应该已经上大学了……”

正文卷 第803章:伯母出事了!

闲聊几句,老大叔走了,老妈将扁担往肩膀上一搁,挑着慈菇往田埂的方向走去。

水田里地势不平,每一脚踏下去,泥水都漫到了小腿肚,提起来颇为费力,老妈摇摇晃晃地,总算上了田埂,趿上草鞋,往滨河的方向而去。

来到河边,将筐里的慈菇掏干净了,这才往回挑。

慈菇掏干净之后,不似之前那么沉重,老妈挑起来也没有那么吃力了,不过仍然是步履蹒跚,方圆告诉我,自从我做了赶尸匠以来,家里其实没有那么困难了,只是老妈做农活惯了,就是停不下来。

既然做了农活,就希望做得更多,因为这样收成才最多,老妈骨子里是一个要强的人,她不甘心输给别人。这与其说是自找苦吃,不如说是这么多年养成的生活惯性。

老妈是一个苦命的女人!

看着老背的背影慢慢消失在路口,我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我心里虽然难受,疼惜,因为此时的老妈在我的眼中只是一个陌生的中年女人,因此,我的心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

第二天凌晨,我睡得迷迷糊糊呢,方圆和陈柔就过来敲门了,我揉了揉眼睛,一看时间,好嘛,还不到五点钟呢,我没有起来的意思,冲门口喊道:“柔姐,方圆,这么早,干嘛呢?”

方圆拍了两下门道:“师兄,你还想去看伯母吗?想的话就起来,这个时候,伯母应该已经到县里了!”听完方圆的话,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水田之中那个中年妇女的身形。

她昨天忙活了整整一天,今天还这么早起床来岑城干嘛!我随即省起,今天是赶集,老妈一定是想早早地去市集上占着位置卖慈菇!我翻身坐起,将衣服往身上一裹,拉开了房门。

义庄外面的风很大,带着晨时的湿气,吹在的脸上,有如刀割,我下意识地紧了紧衣服,方圆与我的情况差不多,陈柔仍然是一无所觉,义庄离着市集不远,我们走了十多分钟就到了,此时市集上没有多少人,连卖家都很少,那些已经在占位摆摊的,都是从乡下来的,所售之物无非是瓜果菜蔬,不值几个钱。

这时候,陈柔指了指最边的一名中年妇女道:“看,伯妈在那里!”

我顺着陈柔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在街道的最前面,老妈坐在马扎之上,今天的她穿得特别的厚,整个人看起来都胖了一圈,她的身旁放着一把塑料袋和一只铁碗,别人都在生火烤手的时候,她已经在削慈菇了。

慈菇很好吃不假,但是皮很难剥,也因为如此,有的人即使喜欢吃慈菇,也会望而却步。因此,有心思灵通的卖家就会提前将慈菇皮削掉,这样一来,不仅讨人喜欢,而且能够买出高价。

老妈身边的铁碗是用来装削好的慈菇的,削满一碗,就倒进塑料袋里,论袋卖。但是,削慈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慈菇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就这么一个小玩意儿还要削掉全身的皮,费劲不说,还考验手艺,手糙些的就连慈菇一起肉一起给削没了!

老妈十分灵巧,她左手握住慈菇,右手削,左手转动慈菇,一气呵成,举重若轻一刀一刀削着,就没有停手的时候,停下来时,就表明一只慈菇削好了!

看着老妈忙碌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特别的难受,我的脑海之中,又出现了一道幕布,幕布之上,现出了几道人影,这一次比上一次要清晰得多。

一名看上去十三四岁的小男孩放学归来,正好看到一名黄毛青年在欺负卖慈菇的妇人,他一把将妇人推到在地,将她刚削好的几袋慈菇都踩得稀烂,还不停地冲妇人啐骂。

小男孩怒不可遏,,他将书包扔在一边,捡了一块砖头就冲黄毛去了,照着黄毛的后背就是一顿砸,一直打得黄毛落荒而逃为止!幕布上的情景慢慢变化,妇人因为心疼钱,舍不得去医院,买了一些药自己在家里包扎,小男孩帮妇人擦着药,意志坚定地说道:“妈,等我长大了,绝不再让你去卖慈菇!”

妇人欣慰地笑了,抚摸着小男孩的头,轻声地说了几句什么。

“妈,等我长大了,绝不让你再去卖慈菇,妈,等我长大了,绝不会再让你受欺负!……”我喃喃地说着,感觉脑袋钻心似地疼,就像是被人打进来一颗钉子也似。

我嗷叫一声,痛晕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慢慢地恢复了一些意识,我感觉我身在一片黑暗之中,动弹不得。头似乎没有那么痛了,但是,不适之感还是让我无法思考。

我隐隐听到说话的声音:“柔姐,这样……行吗?”

这是方圆的声音。

陈柔的声音有些阴郁“烦啦现在已经到了紧要关头,就差临门一脚了,不踹他这一脚,他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回记忆了!不管成不成,都要试试!”

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之后,强撑着想要醒来,却没有成功,又昏睡了过去。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方圆就坐在我的旁边,见我醒来,将保温罐里的粥都倒了出来,捧到我的前面道:“师兄,你都睡了一天了,喝碗粥吧!”

粥是我最爱的皮蛋瘦肉粥,味道正好,我一口气喝完了一大碗,这才发现陈柔不在,问方圆道:“对了,柔姐呢?”

方圆干嘛一声道:“咳咳,柔姐她有点事,出门去了!”

我也没有深问,让方圆又打了一碗粥,灌下两碗粥,感觉胃很暖,头也不疼了。我试着坐起,方圆过来扶我,折腾了三四分钟,这才下了地。

我在走廊上踱着步,脑袋却是木木的,好像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记忆,但是真要细究,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但是,老妈的身影总是挥之不去,就像是已经刻在脑后的幕布之上了。

在这时候,方圆的电话响了,她接了起来,就听电话那边陈柔惶急地道:“方圆,你和烦啦赶紧来老树林这边,伯母出事了!”

正文卷 第804章:凶多吉少!

听到这里,我赶紧抢过电话,问道:“柔姐,怎么了?”

陈柔焦急地说道:“烦啦,你醒来了?那最好了,伯母买完慈菇往家走的时候,遇上了坏人,现在下落不明,我和你妹妹都在四处寻找呢,你赶紧过来吧!就在老树林这边!”

我和方圆急匆匆地往老树林的方向赶去。

老树林之所以叫老树林,就是因为它老,当年大跃进时代,炼钢铁,这一带的树木差不多砍光了,只有老树林的树没有动,老树林里差不多每颗树都有上百年的树林,枝叶繁茂,连阳光都照不进来。

老树林也是他们村通往岑城的唯一通道,虽然林深叶密,但是穿林而过的路也很宽阔,虽然阴气很得,但是村民们常来常往,也不觉得有什么。

我们进进老树林没有多远,看到了倒在路旁的两个筐,就是老妈卖慈菇时挑的那一两只筐,筐边上还有一袋没有卖出去的慈菇。只是不见了老妈,还有她削慈菇用的刀。

我四处查看,很快发现了路边的血迹,茅草堆,灌木丛里都有,有不少已经浸进了泥土之中,恰在此时,陈柔打电话来了,让我们遁着血迹往前走,她们在前面等我们。

我和方圆遁着血迹往前,上了山坡,走了一百多米的距离,又发现了几处血迹,其中最后处血迹最吓人,足足有一米多宽,即使是在旷野,又隔了那么久,仍然血腥味扑鼻。

血迹之上,还有几块棉衣的碎片,就是老妈今天早上穿的那一件!

见此情形,我感觉呼吸沉重,心像是被人刺了一刀那般疼痛,也顾不上方圆了,拨腿往前跑去,陡峭的山破,拦路的棘荆都不能丝毫阻滞我的脚步,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她不能有事!

上了山坡,远远地看到两名女子正往前搜索着什么,我赶紧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喊道“柔姐!”

陈柔抬起头来,冲我招手:“烦啦,这里,快来!”

陈柔身边的女子也向我招手道:“哥,你快点!”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名将头发染成茶色的女孩就是我的妹妹陈乐了,她的眼睛红通通的,手上满是污泥。

她应该刚刚哭过。

我还没来得及有所表示,陈乐就扑进我的怀里,呜呜地哭道:“哥,哥,妈妈出事了,妈妈出事了啊!”陈乐的声音凄厉,听得我的心都是一揪一揪的。

我一边安抚着陈乐,看向陈柔道:“柔姐,你们现在有什么线索了吗?”

陈柔的嘴角动了动,似乎欲言而止,最终还是开口了,她神色凝重地说道:“我们找到一些东西!”说着将手里的布片展了开来,布片之中血迹斑斑,正中间躺着两根手指!

我看了看手指,又看向陈柔,有些惶乱地问道:“柔姐,这,这是什么?”

陈柔叹息一声说道:“这是两根手指,是我和陈乐在第五处血迹里找到的,我不知道是不是伯母的,我希望不是,不过……”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怒吼!虽然我脑中没有关于老妈的记忆,但是一想到她遇到了危难,我心中仍然惶急万分。

陈柔安慰我道:“烦啦,你也别多想,事情具体是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听说,七院两天前跑了一名病人,现在还没有找到!据说那名病人有极度的暴力倾向,不知道伯母是不是……”

我虽然才回岑城两天,也知道七院是神经病院,神经病院一般都建在城市的边沿,像七院,就在离老树林不远的地主。七院跑出一名病人,而且是极度暴力倾向的病人…

我的心纠了起来,如果是正常人,哪怕是杀人狂呢,也会被自身的理智所约束,但是神经病人不一样,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老妈又随身带着刀,这简直连工具都为他准备好了,如果这两根手指,正是从老妈的手上切下来的,老妈说不定已经凶多吉少了!

想到这里,我往前面的乱草坪跑了去。那里的茅草足足有人那么高,此时七扭八歪地倒了一大片,很显然,这是搏斗的痕迹!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近前,就在茅草上到处都是血迹,其中一处血迹形成了一只断手的形状,不过却没有看到断手。不用说,这血迹是手被砍下来,血沿着手臂涌出而形成的,但是因为断臂已经被人拿走,所以只见手臂状的血迹,不见断臂了。

我感觉我的心都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跳出茅草丛,沿着小路继续往前追去,似乎被斩断手臂之后,这一路的血流得隔外的多,不像此前断断续续的,此时的血迹已经连成了一条线。

一个人身上有多少血可流啊,这一路,怕是血都流尽了吧!想到这里,我更加快速地往前跑去,因为地势不平,再加上跑得太急,我被什么绊了一下,一跤跌倒在地。

我撑起身体将要爬起时,就看到了地上血淋淋的一颗人头,人头的脸被划得面目全非,但是那一头花白的头发与老妈的发头相差无几,此时大部分已经被血水染成了紫黑之色,只剩下发梢还是原色。

我捧着这颗滴血的头颅,手在不停地颤抖着,我跪倒在地,声歇力歇的叫道:“妈!”与此同时,我感觉脑海中的那一幅幕布不见了,一段段记鲜活起来,老妈给我们做饭,老妈在地里干活,老妈将压在箱底的钱拿出来给我和妹妹交学费,老妈灯下为我们纳鞋底,老深半夜起身为我们盖被子!

妈我对不起你啊,你为我和妹妹忙碌了一辈子,又突然走了,我们什么也报答不了你了!

我……

泪水像断了线一样从我的腮绑子流下,我捡起头颅旁边的小刀,站了起来,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你特么的用我家的刀杀了我妈,我非要让你的结局比我妈惨上一百倍不可!

正文卷 第805章:恢复记忆

这是一柄羊角柄的小刀,它原来的用途已经不明了了,也许是用来削果皮的,也许是用来自卫的,打我记事起,这柄刀就是用来削慈菇的,用了这么多年,刀刃磨损得十分严重,得是可以肯定的是,它十分锋利!

用它来肢解一个人,实在太容易了。

我翻过刀面,刀面反射的寒光让我面上一冷,我握刀柄的手因为太过用力,呈现青白之色,我的目光紧盯着前面的小木屋。

这座小木屋是用来守西瓜的,因此,只有夏天有人住,到了冬天,就空了,不过房门仍然紧闭着,想着凶手就藏身在屋后,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我后腿微微弯曲,正准备飞起一脚将木门踢开,就听到屋里有个声音迟疑地道:“外面的是烦啦吗?”

我楞住,依稀辩认出来,这似乎是老妈的声音。

“外面的是烦啦吗?快进来帮妈解开绳子啊!”屋里的人见没有应答,又问了一遍。

这时候,我已经确认就是老妈的声音了,不过我仍然不敢大意,飞起一脚将门踢开,又迅速地后退一步,确认安全之后,这才进门来,木屋里没有什么凶残的神经病,除了一张床,就剩下床边上绑着的老妈了,我仍然不放心,用眼角的余光看向床下面。

老妈将最后一片布条从口中吐出,深吸了一几口气道:“烦啦,别看了,木屋里除了我之外,没有旁人了!”

“妈,你没事?”我扶住老妈的肩膀。

老妈点点头,看着我手里的刀道:“烦啦,妈本来没事的,但是如果你再将刀偏一偏,妈就有事了!烦啦,你怎么了,我看你的表情怎么有些不对劲啊!”

我迅速地将绳索割开,扶着老妈在床沿坐下,又在她脖子上摸了摸,确认老妈不是鬼魂之后,这才松了一口气:“妈,你怎么到了这里,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我正说到这里,就听外面传来妹妹的嚎声大哭:“妈啊,妈啊,你死得好惨啊,谁那么狠心,忍心下此毒手!”

我刚才的惨叫就让老妈感觉有些不对劲,这时候又听到屋外妹妹的哭声,问我道:“烦啦,外面发生了什么事,看你妹妹嚎的,好像我死了似的!”

此时的我,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充盈心间,我扶住老妈道:“妈,出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柴门打开,我扶着老妈走了出来,陈乐见到我,又看到我身边的老妈,吓得好悬没有摔倒在地,陈乐迟疑地问道:“妈,你还活着?”

“怎么地?难道你还希望妈死了啊!”老妈一边拍着身上的灰尘,质问道。随即,她就看到了地上的一大滩血迹和血肉模糊的人头,吓得跳起来:“妈呀,这是怎么回事,做孽啊,做孽啊……”

我赶紧安慰老妈道:“别管这些了,最重要的是妈你没事,你没事就好了!”

陈乐看着老妈,又看了一眼地上人的人头:“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也是一头雾水,现在已经可以确认了,老妈没事,老妈告诉我,她下集之后往回走,在老树林的时候遇到一个女孩,那女孩借口向她问路,突然冲她喷了一口烟雾,她便失去知觉了,等到醒来的时候,刚好听到我在木屋外面凄厉地大叫,她当时吓了一大跳,赶紧用舌头将嘴里的破布顶了出来,炸着胆子问话……

老妈没事,那我们脚下的人头和一路的残肢断臂又是谁的呢?难道死者另有其人?

我心中正迷惑呢,就见方圆正盯着我看,她的眼中满是惊喜,这让我颇为意外,心说方圆你怎么回事啊,地上还摆着一颗人头呢,你还笑得出来,这也……

方圆抓住我的手道:“师兄,太好了,你恢复记忆了!”

“恢复记忆?”我楞了一会儿,才回想起来是怎么一回事,我刚才所有的注意力全在老妈身上,混然不觉自己已经恢复了记忆,我的目光扫过在场的三人,老妈,方圆,妹妹……

当然而的面孔落入我的眼中时,有关于她们的事迹在0.0001秒就被大脑提出来,展现在我的面前了!我也明白了我为什么会失忆,我被李泉注射了“洗白水”懵懵懂懂地流落到了洛阳,结果在洛阳遇到了陈柔!

方圆不好意思地说道:“伯母,师兄,乐乐,对不起啊,我有一件事情,瞒了你们……”

我皱眉问道:“什么事啊?”

方圆看向我老妈道:“伯母的事情,其实是我和柔姐做的,目的就是让师兄你恢复记忆,现在看来,柔姐的计划起效了!”

我质问方圆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快跟我说!”

方圆点点头,将事情的原委和我说了一遍,从回到义庄这一路,陈柔就在寻思着如何帮我找回记忆,直到看到我因为听到皮老头的死眼中一闪而过的悲伤,她终于想到了办法!那就是——雷霆一击!

她先让我与老妈接触,虽然我仍然没能记起老妈,但是心底的潜意识已经被唤起了,只是我自己还不知道而已,为了保险起见,陈柔第二天一早,还带我去了集市,让我看老妈卖慈菇,这一次对我的刺激尤大,我找到了心底的一点记忆片断:某一天我放学回家,正碰上一个流氓在欺负我老妈,那小流氓在试吃的时候吃到了一颗坏的慈菇,就让我老妈赔五十块的精神损失费,五十块钱啊,就是将一担慈菇卖了,也卖不了那么许多,老妈自然不让,那流氓便去踩老妈削好的慈菇,老妈费了两三个钟削好的慈菇眼看就要被踩坏,她伸手去护,结果被黄毛流氓一脚踹倒在地……

那是我第一次见老妈挨打,她那么辛苦,那么卑微地活着,却还要被人打,那一瞬间,我感觉比人捅三刀六洞还在痛苦,我想都没有想,捡了一块板砖就冲了上去!

这件事情我的记忆十分深刻,也因为如此,在再见到老妈削慈菇时,我便想了起来……

正文卷 第806章:你醒来,我离开

陈柔感觉时机差不多了,就准备开始她的“雷霆一击”计划。

我昏昏沉沉中听到的陈柔与方圆的对话,就是陈柔在向方圆描述她的计划,方圆一开始并不同意,但是,在陈柔陈说厉害之后,她还是答应了!

陈柔告诉她,她看过相关知识,也找过专家学者,从他们那里得到了一些很有用的知识,失忆者通过外部的持续刺激,有可能找回记忆,但是,最好能够一次成功,因为多上几次,就免疫了,就需要更大的刺激才能起到效果,如果没有更大的刺激,我就永远都找不回记忆了!

因此,陈柔准备一步到位!

她的计划是先将我老妈弄晕,藏在木屋里,然后设计成被人残忍杀害的模样,先让我看到血,再让我看到手指,断臂,血肉模糊的头颅,而事实上,这些不过是整蛊玩具而已,都是道具。

血倒是真血,不过是鸡血。

弄晕老妈的人是陈柔,沿路泼血,设置事发现场的都是陈柔,方圆负责我这边,陈柔弄好一切之后,打电话谎说我老妈出事了,将我诓来老树林,按照她设置的剧本一步步地往下走!

当然,七院暴力倾向的神经病,也是假的。

见到血时,我想到的是,老妈受到了伤害,见到残肢断臂时,我想到的是,老妈可能有生命危险,但是心里仍然存着一丝希望。断手不至于没命,也许老妈还活着。

直到看到那颗血肉模糊的头颅,我的心防被全部击碎,整个人彻底地崩溃了,也正是陈柔的“雷霆一击”让我破而后立,想起了所有的事情,恢复记忆了!

陈柔这件事情做昨有些过了,她差点吓坏我和妹妹,但是一想到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也不忍心苛责,也许就像陈柔所说的那样,如果持续的刺激找不回记忆,到后来对刺激免疫了,就永远都找不回记忆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觉哪里不对劲,看向方圆道:“对了,柔姐呢……”

方圆反问我:“师兄,她没来吗?”

我的眉头拧成了结:“柔姐不是和你们在一起的吗?”

“没有啊!”方圆道:“你往前跑的时候,柔姐就跟在你身后啊,我和乐乐跑得慢,没有追上!”

听到这里我意识到不对劲了,对方圆和陈乐道:“你们先扶我老妈回去,我去找柔姐!”

陈乐冲我撇嘴道:“哥,你也太紧张了吧,她一个大活人,能丢了不成吗?”虽然陈柔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个游戏,实在是太玩心跳了,差点没将我和陈乐吓出个好歹来,因此,陈乐对陈柔很是不满。

我没有理会陈乐的话,迈步就走。

方圆叹息一声,在我身后喊道:“师兄,小心些,天就快要黑了,记得早点回来!”说着便与陈乐一起,扶着老妈从来路回去了。老妈对我的突然离开也有些不满,说话声里颇多埋怨。

陈乐,老妈,方圆她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有我知道,当我找回记忆之后,我终于知道,陈柔为什么要离开了,她的身体发生了变化,有可能变成非人类了!

她不想熟悉的人知道她的处境,于是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洛阳!那里她谁也不认识,谁也不用应付!活成什么样也没有人在意!这正是她想要的!

但是无意之间,她又遇到了我,而且正在我危难的时刻,她将我送回岑城,又找回了记忆。当这两件事完成的时候,就是她再一次离开的时候!

我这么说当然是有理由的,理由一,陈柔的身体没有温度!一个人,只要她还活着,身体就有温度,初见时的陈柔身体虽然也很冷,但是还是能够感觉到温度的,洛阳再见时,她的身体冷的就像是一块冰,没有半点温度,她本人似乎也感知不到温度的冷热变化……

理由二,陈柔吸收了恶尸婴凶的煞气,一个人,无论他是术士还是高手下山,都不可能将恶鬼凶物的煞气据为已有,将之打散有可能,但是想要将之炼化为我所用,绝无可能!

这两点,足以证明陈柔不是人!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我恢复记忆之后,我才知道我对她的感情有多深,这是铭刻在心底的会呼吸的痛!别说她是一个会说话,会替人着想,会思会想的非人,哪怕她就是一块冰冷的石头,我也要将她抱在怀里!

我往树林深处追去,追了没多远,见路边上一块石头上押着一张纸条,我展了开来,就见纸条上写道:“烦啦,我知道你很快就会来找我,可惜我却不能见你!你醒来,我离去,这样也好!有些人注定相忘于江湖,我与你,就是这样的人,不要来找我,也不要追寻真相,这些终究会让你失望,就像我对你说的,雾里看花就好,朦胧,却也是最美的,最后,感谢这人世间,有你一直记着我,从这一刻开始,忘了吧!”

我攥着纸条,夺路狂奔,直到翻过山头,也没有看到陈柔的影子,我站在山顶上,冲这茫茫人世大喊:“陈柔,你在哪里?我不要我醒来,你离开,我要你一直在,我要知道为什么……”

青山悠悠,给我送来一片回暗音,还有已经慢慢拉起的夜幕。

我在山上呆了很久,直到山彻底地黑下来,才往回走去,我没有回家,直接回了义庄,因为我不想说话,一个字也不想说,但是如果回到家,老妈妹妹就得问这问那了!

我打包了两个菜,一瓶酒,就着菜,就着从洛阳一路回到义庄的经历,我喝得酩酊大醉,别人都说喝醉了很好睡,但是我却半点睡意也没有,我在想,为什么啊?陈柔遭遇了什么,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为什么要避开我,又为什么要去了洛阳?我总觉得这么多的问题之间,有一个线头窜着呢,我没有找到这线头,因此也没有找到解开它的办法!

正文卷 第807章:雷系宾个

我压下了连夜赶往洛阳的冲动,心里想着即使要去,也得将岑城的事情安排妥当再说。

第二天一早,我回到家里,与老妈,妹妹一起吃早餐,将她们的情绪安抚好了,吃完早餐之后,老妹回了学校,我和方圆陪着老妈去集市上卖慈菇。

见老妈那么辛苦,我偷偷地找了个小贩,给了他两千块的补贴,让他将家里堆着的慈菇一并收购了。

老妈很开心,因为今年的慈菇卖出了高价,随即又变得失落起来,因为卖了慈菇之后,她就没什么事情做了,嘴里念叨着不该将慈菇全部卖了的,应该留下一些的。

我和方圆回到了义庄,方圆这才问起我陈柔的事情,我将我的想法跟她说了,老妈的事情已经安排妥当了,将方圆送回云引市,我就去洛阳找陈柔,方圆的神情有些忧郁,犹豫了一下说道:“师兄,我想回家去看看,你能陪我去么?”

我问方圆:“怎么突然想回老家啊!”

方圆低头看着地面,咬着下唇断断续续地说道:“主要是……我现在不是去了云引市的嘛,离家里也远……以后恐怕也不能常回来,就想去看看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可能是自己家破人亡,特别见不得别人家四世同堂,朋友满席,也可能是害怕在乡邻的过问之下,怕自己忍不住流泪,方圆不愿意回去村里,她甚至特意地绕了一个大弯,往坟山而去。

我跟在方圆的后面。

虽然是冬天,百物凋敝,一路上还是可以看到枯草落叶之间,长出的一丛丛新绿,它们在暗处积蓄着生机,安静地等待生机勃发的时刻。方圆家的祖坟在山坡之上,地势还是很好的,依次排开是方圆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土包之下立着立着碑,碑文上刻着几行冰冷的文字,记录死者的一人,碑的下面,有一块方形的小石头,这是用来摆祭品的,一块半生不熟的猪肉摆在其上,一旁放三盅米酒,我在点燃纸钱的时候,方圆跪在了坟前,闭上眼睛,又手合十,似乎在跟亲人说话。

这么久不见,方圆肚子里的话太多了,一直说了半个多钟,直到纸钱都快烧烬了,我上前掺扶方圆道:“方圆,你的心思老人们都知道,差不多了,起来吧!”

方圆这才回过神来,看了我一眼,慢慢站起,她跪的时间有点久了,想要站起,一时间未能成功,扶住我的手臂才不至于二次跪倒,我冲着坟包鞠了一个躬道:“几位老人,我是头一次来,多有失礼之处,莫怪莫怪啊!”又看了方圆一眼道:“方圆正是命运多厄,才二十岁,你们便舍她而去了,希望你们在天之灵,能够保佑她平安喜乐,长命百岁!”

说完之后,我自己都感觉有些怪异,平时家里祭祖,这些话都是长辈说的,今天倒好,由我来说了,难道这就是成长的里程碑之一吗?

祭祀完了之后,我将猪肉扔到一边,酒也浇在了坟头,收拾酒盅的时候,发现其中一只酒蛊裂了开来。老人们常说生诞死祭出差池,必有因由,不过我当时也没有在意,与方圆一道,往来路走去。

绕过村子,在村子的后面有一条马路,方圆的车就停在马路上。我们正往前走呢,山里走出一个人来,他一手提着镰刀,一手提着一只小桶,桶里装了大半桶松树脂。

所谓靠山吃山,这一带山里,满满的都是松树,因此山里人就割松树脂换钱,不过,这松树要是割了松脂,就不长了,也算是有利有害吧!方圆看到来人,下意识地往我身后躲,不过已经来不及了,那人看到方圆了。

眼前的男子五十多岁的年纪,因为常年干农活,身体十分健壮,双眼炯炯有神,神情之中透着农家人的朴实与憨厚,不像是恶人,我不明白方圆为什么要躲。

中年大叔见到我们,微微一楞,随即就露出了笑容,冲方圆道:“阿圆,你回来了啊!”

方圆见躲不掉,只好缩着脖子道:“方肯叔,我回来了,来这边,看看我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

“应该的,应该的!”中年大叔嘿嘿笑道:“时候也不早了,你们还没吃中饭吧,正好去我家里吃中饭,阿圆我跟你说啊,叔我昨天割松香的时候,撞到一只撞死在树上的兔子,味道可好了!”

“谢谢,不用了,我们……”方圆拉了拉我,冲中年大叔道:“方肯叔,我们还有事,等下次有空时再去你家里吃饭吧,我们得走了……”

两下里客气了一阵,中年大叔方肯像是想起了什么,叫住我们道:“阿圆,你等等了啊,昨天有个电话找你,说的话呜里哇啦的,我也听不懂,就将电话抄下来了,你随我回家,我找给你!”

我们一开始以为是方肯大叔找借口将我们带去他家吃饭,但是看到他的表情之后,才知道这事儿有可能是真的!除了姑妈方匠之外,方圆连一个亲人都没有了,是谁找她呢?

方肯大叔是村长,村里有什么事,基本都是找他,开个证明啦,谁家牛丢了啦,邮局来了包裹啦,镇上出了新文件啦,外地有人来找啦!往往都是先找到镇上,再找到村长……

镇上的人可能对村里的事情不清楚,村长可是清楚得很,谁家母猪下仔,谁家种了几亩田,几亩地都清清楚楚。

我们随方肯大叔回到家,方肯大叔戴着老花镜找了好一会儿,这才找出来一张纸片。方圆照着纸片上的数字拨了过去,不一会儿,电话被的接起了:“雷猴(你好),雷系宾个啦(你是谁)……”

方圆取下手机看了看,轻声对我道:“是深圳打来的!”对电话里的人说了自己的姓名,对方也搞不清楚,有些不耐烦地说道:“靓女啦,雷系唔系搭错佐线啦(打错电话)如果木什么事,我就挂了哦”

正文卷 第808章:重大情况

直到方圆说出自己的村镇名字,还告诉他是他打电话过来找他的,对方这才反应过来,一迭声地说道:“吾好意稀,吾好意稀啊(不好意思)方女士嗨唔嗨啊,是这样的,我有一件事情想要找你核实一下,请问你是不是有个姑姑叫做方芹的?”

方圆点头道:“没错,我是有一个姑姑叫做方芹!”

“抱歉啊,我有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告诉你,你的姑姑方芹,在二十多年前,被歹人所害,尸骨现在就在我们这里,如果有空的话,我们想请求你过来协助调查!”

方圆听到这里眉头皱了起来,声音也提高了几分,气愤地道:“喂,你什么意思啊?”

电话那头还以为方圆没有听清楚,又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方圆更加恼火了,正要喝斥那人,我在方圆的耳边道:“方圆,你先别激动,应付着,等咱们弄明白情况再说!”

方圆犹豫了一下,问道:“警官,能具体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事情是敢佯啦”对方说到这里意识到了不对,赶紧改口道:“对唔住啊,我下意识就说管招话了,我们近日在红叶山上有个项目,如果你留意新闻的话就能够看到,动工的时候,从地下挖出一具尸体,经过dna检测,与二十年前失踪的方芹的dna完全吻合,因此,可以肯定,这具尸骨就是你姑姑的尸骨!因此我才打电话找到你……”

挂掉电话之后,方圆有些六神无主,看向我道:“师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我也有些蒙,方圆的姑姑方芹现在还在云引市呢,深圳那边又找到了方芹的尸体,两个方芹算是怎么回事啊!

其中有一个是假的!

来找方圆的姑妈是假的?

不能够啊,如果姑妈方芹是假的,她图什么啊?方圆家破人亡,可是什么都没有,她来找方圆,不但什么也图不到,还搭进去几百万为方圆买蛋糕店,买房子……

何苦来哉?

最大的可能是从深圳打来的电话是假的,我问方肯叔对方是怎么联系上他的,方肯叔说是问镇派出所要的电话,我听了眉头一皱,按道理来讲,派出所绝不会轻易地将电话给外人,除非他们是一个系统的……

我摁着眉心,对方圆道:“要不这样啊,咱们去深圳看看再说!”

方圆有些为难地道:“那我姑妈那边……”

我说道:“你就跟姑妈说,咱们玩得开心,就近旅游去了,过几天再回去!”

当天晚上,我们就踏上了南下的火车,第二天早上,我们出车站的时候,有一男一女来接我们,他们将我带到了西山派出所,询问情况有人给我们倒水,安慰我们不要紧张。

在车上的时候,我和方圆都希望那个电话是骗局,为了证明是骗局,我们白跑一趟也没事儿,但是下车后的种种情况告诉我,这不是骗局,来接我们的是警察,他们将我接去的地方是派出所,不是传销的民租房。

询问完了之后,他们带我们去看尸骨。在地下埋了二十多年的尸体,可想而知是什么样子,衣服全部腐烂了,只剩下几颗塑料扣子和一些被风一吹就会散了的碎布。尸体只是一具青灰色的骷髅,头发,指甲还在,据警方所说,尸体是被人正面用刀捅色的,刀尖将靠后背的第五根肋骨削掉了一块……

想要凭这些东西认出是方芹,那当然不可能,警官递给我们一张dna检测表,一段一段地跟我们解说上面的数据,说我们如果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做个基因检测对比一下!

为了保险起见,我还真陪着方圆去做了一个基因检测,检查的结果是:死者的基因与方圆极度相似,可以判定是直系亲属。方圆听到医生的话差点昏倒,喃喃地说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

医生还以为方圆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宽慰了两句,说什么你姑姑虽然过世了,但是终于重见天日与亲人相逢,她一定很欣慰,你也应该开心才是云云。

从医院里出来,方圆的眼神之中满是迷茫,她看着我道:“师兄,如果,如果尸袋里躺着的骷髅是我的姑姑,那云引市的姑姑又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安抚方圆道:“别急,你先别急啊,事情很快就会水落石出的,只是需要些时间,我们静下心来等待吧!”

当我们重新出现在派出所大厅的时候,之前问我们话的警官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招呼我们坐下,问道:“怎么样,结果出来了吗?”

方圆木然地将检测单递给了警官,警官看了之后安慰我们道:“小妹妹,你别太难过,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我想你姑妈的在天之灵也不愿意看到你这个样子的……”

警官也坐了下来,向我们介绍案情:方圆姑妈此前打工的厂叫做东南灯饰厂,专门给国外品牌做加工的,最近加工厂不好做,东南灯饰厂在五年前就倒闭了,老板倒是找来了,不过因为工厂倒闭,很多资料都没有了,查起来有些难度……

就这时候,一名中年大叔走了过来,兴冲冲地道:“小洪,有进展,有重大进展!赶紧过来,会议室开会!”洪警官应一声,让一个小妹妹招呼我们,便匆匆离开了。

大概过了一个多钟的样子,洪警察出来了,他的眼兴难掩兴奋之情,原来,挖机在挖出方芹的尸骨之后,又在数十米外的山顶上挖出一件血衣。方芹是因为埋在低洼处衣服早就腐烂完了,但是那血衣因为埋在山顶反而保存得还好,那件血衣就是东南灯饰厂的厂服,从衣号来看,应该是男子的厂服!

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出做案者极有可能是东南灯饰厂的人——方芹的工友!

这还不是最让人惊喜的,最让人惊喜的是:经过dna检测,衣服上不仅有方芹的血迹,还有凶手的血迹!

正文卷 第809章:两个版本的姑妈

在现代科技成果下,找到了凶手的dna,差不多就等于是找到了凶手!

以前即使有凶手的dna也无法找到凶手,像白银案的凶手,最后因为亲属犯事,这才牵出他来。现在不一样了,所有的新生儿都要取血留样,可以说,从你取得出生证的时候,你的dna已经存在档案里了!

也就是说,凶手除非不娶妻生子,只要娶妻生子,就能通过儿子或者孙子的dna逆查到凶手头上!

到下午的时候,已经出结果了,凶手是河南驻马店xx县xx镇xx村人,现年四十三岁,二十年前来深圳务过工,最后进的厂就是东南灯饰厂,在其中做了两年,然后就回家务农了!

派出所里当即组成了五人小队,去河南抓人。我央求洪警官带上我们,洪警官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当我们来到余秋生家里的时候,他家里正开着牌局呢,四个人围着烤火的桌前斗地主,余秋生的老婆和儿媳妇一起照顾不足三个月大的孙子,他的儿子则坐在他身侧给他出谋划策,如何才能克敌制胜。

余秋生家里盖着两层的红砖屋,简单的装饰,虽然没有多富裕,但是很温馨。当我们出现时,那些斗地主的村民通通都站了起来:“警官,我们没有赌钱……”

警察抓赌的原则很简单,不论你打牌,打麻将还是炸金花,只要不赌钱,就不算是赌博,敢情他们是将我们当做下村抓赌的了,不对,按照他们的说法应该是捞外快才是,因为抓赌所得的钱,很大一部分都会成为警官们的年终奖。

余秋生也站了起来,举起双手,他的手里空着,示意他只是打牌,没有赌博。洪警官走上前去,就将余秋生拷上了。余秋生一家不干了,围上来道:“警官,不就是打个牌嘛,又没有赌钱,至于将人拷起来吗?”

余秋生的老婆更是耍泼打滚“这都快要过年了,你们要是将我老公抓起来,我们一家去你们所以过年去,我老公到底犯了什么罪,至于动手铐吗?”

一旁的牌友也苦苦相劝。

洪警官等他们闹得差不多了,这才开口道:“你们没有听出来口音吗?我们是从深圳来的,余秋生要是打个牌,赌个钱,我们犯得上千里迢迢来找他吗?”又看向余秋生道:“余秋生,要不你自己说,二十年前,你在深圳做了什么?”

余秋生听到这句话,顿时脸色苍白,身子一晃差点没有站住,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们,你们找我,找我干嘛,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做,你们不要,不要冤枉好人!”

洪警官嘿嘿一笑道:“我既然敢给你戴上手铐,就表明有八成的把握将你定罪了,知道吗?”又冲余秋生的家人道:“余秋生二十年前在深圳杀了人,现在案子破了!我们要带他走!”

余秋生的家人家人楞住了,很快又反应过来,拦在警察面前,蛮横地道:“你说带走就带走啊,我告诉你,在我们村,你行不通!”说着又是撕扯又是大声叫喊让村里人来帮忙。

见此情形,方圆不干了,上前将余秋生的老婆拉开,虽然她的“姑姑”还在云引市,但是这个方芹查出来也与她是亲属关系,沉冤难雪,此时又被凶手家属阻挠“余秋生杀了我……我亲人,他必须跟我们回去调查!”

“你谁啊?”余秋生的老婆一把推开了方圆。

见此情况,我怒不可遏,飞起一脚将余秋生的老婆踹倒在地。又见余秋生的儿子异动,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追上去揪住他的脖领子,在他膝弯处一踢,余秋生的儿子便跪了下来。

警官们只是说了我几句,也没有阻止。

这一下,却给村民们惹恼了,全都围了上来,将我们困在当中吵吵嚷嚷地就是不让将人带走,类似这样的村子往往一个村就是一个家族,一家有难,全村帮忙也十分正常。

眼见事情闹得有些不可收拾了,洪警官解下手枪,朝天开了一枪道:“乡亲们,你们听好了,我们是来抓杀人犯余秋生的,你们如果阻拦,让犯人跑了,就是包庇罪,我希望你们奉公守法,明白是非!”

这一声喊,总算是震住了场面,人群之中让出一条道来。

对于余秋生的询问我和方圆旁听,在铁证面前,洪警官他们什么手段也没有使,余秋生便全盘交待了,二十年前,他在东南灯饰厂打工,认识了地方芹,他很喜欢方芹,方芹却不喜欢她,苦恋无果的情况下,余秋生决定杀了方芹,他骗方芹说只要她能陪他去红叶山看一次日出,就当是告别这一场错恋,他就不再纠缠她。

方芹答应了。

听到这里,我的脑海里冒出两个字来“傻缺”,既然不打算接受他,就应该彻底些,不答理,不接触,不相信。不过女人多是感情动物,虽然拒绝了余秋生,估计觉得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是爱没有错,满足他最后的要求,让这一场错爱有个好结局吧!

然而结局并不好

方芹凌晨两点钟从出租屋出发,来到了红叶山,而余秋生早已经等在了红叶山,见到方芹之后,余秋生又向方芹求爱,在遭到拒绝之后,便扬刀刺向了方芹的胸口……

整个做案动机,过程十分简单,如果真要查的话,其实很容易查出来,但是当时的打工潮,深圳的外来人口太多了,将整个深圳都塞满了,案子扑天盖地,一般有主的案子优先办,无主的案子压后或者干脆入进档案袋了……

方芹的案子就是因为这样,拖到了现在……

余秋生被关进了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但是,我和方圆却有些蒙圈,关于姑姑方芹的事情,摆在面前的有两个版本,版本之一,方芹南下打工,最终凭着自己坚强不屈的毅力和斗志,出国奋斗二十年,荣归故里。版本之二,方芹南下广东打工,因为感情纠葛被人杀死,埋尸在红叶山,直到二十年后才真相大白……

我问方圆道:“你除了姑姑方芹之外,会不会还有一个姑姑?”

方圆摇头道:“没有!虽然我姑姑南下打工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但是我爸妈爷爷和奶奶总不至于连家里有几口人都瞒着我吧!”方圆期待地看着我道:“师兄,跟你说实话,我心里有点乱,不知道要怎么做了,能不能跟我说你是怎么想的?”

“不好说!”我拍了拍方圆的肩膀道:“这件事情很好查证的,验验你姑姑的dna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正文卷 第810章:明天再说

我本来准备将方圆送回云引市,就去洛阳找陈柔的,现在看来,这件事情要搁浅一阵子了,我心里虽然有些不是滋味,但是方圆是我的师妹,她的事情我不能不管的。

买的第二天下午的火车票,当天半夜回到云引市。

我们带的东西不多,几件换洗的衣服一些零食,我比方圆多提了一只口袋,这其中装的是方芹的骨灰。出站之后,我们没有回方圆的家,而是就近开了一张双人房。

进到房间,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骨灰盒捧出来,放在案台之上。方圆也走了过来,我们冲骨灰盒鞠了一个躬道:“婶子,现在情况不明,姑且叫婶子吧,这一路舟车劳顿,辛苦啦,现在已经到了休息的地方,婶子好好休息吧!”

见的亡人多了,就对死特别的敬重,这是我送别白光明和皮宏德的时候养成的好习惯。

方圆站在我的左边,也跟着鞠躬,我们在火车上就商量过,现在情况不明,因此,方芹的尸骨暂不下葬,就摆在房间里,我一口气付了十天的房钱,而且指明在我们退房之前,不允许服务员进来打扫。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餐之后,方圆回家,将方圆送出酒店之后,我补了一个回笼觉,一直睡到下午,期间没有出门,连饭都是叫的外卖,四点多钟的时候,我收到了方圆发来的短信“行动!”

我起身下床,在电脑店买了几样工具,往方圆的住所赶去。在上电梯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摸了一把口袋里的钥匙。

出了电梯,我左右看看没人,就将钥匙插入锁眼,打开了房门。进屋之后,我迅速地扫视了一眼客厅里的情况,便已心中了然,我踩在餐桌之上,顶开天花板,将针孔摄像头置于天花板的后面,单留了摄像头从天花板的孔洞之中钻了出来。

天花板是白的,摄像头是黑的,好在摄像头不大,因此从石膏板里透出来,因此也并不显眼。

下来之后,我顺手将桌上的灰尘擦拭干净了,用手机app一番调试,基本上整个客厅的情形都能够看清楚。我满意地点点头,出门而去,在路过玄关的时候,顺手将电灯开关上方的一个小纸包取了。根据我和方圆一早约定好的,纸包里装的是收集好的“姑妈”的头发。

临关门之前,我最后扫了一眼房间,确定没有留下任何的破绽,这才将门拉上,在等电梯的当口,我给方圆发了一条信息“已妥!”不一会儿,方圆就回了过来:“我和姑妈在石头南路的咖啡店,她在门口接电话,记住别从石头南路走!”

我回了个收到,招了辆出租车,往华南基因医院而去。

现代人对健康越来越看重,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而是在未病之前就开始医治了,而基因检测,就是其中的个重要手段,什么种子结什么果,什么种子开什么花,虽然看起来有些宿命论,但事实就是如此,基因检测能够检测出病人患某种病的概率,不百分之百对,但是概率很高,再说了,提前预防总是没错的。

也正是这样的需求,导致云引市这样的十八线小城市都有基因医院了。

我将“方芹”的头发交给了医生,等了不到半个钟,就拿到了结果,检测结果显示,“方芹”与方圆没有任何的亲属关系,甚至都不属于同一个国家,方芹拥有百分之八十的膏药国人血统和百分之二十的台弯高山族血统,也就是说,“方芹”和爷爷或者奶奶其中一人可能是弯弯人,她的父母都是膏药国人……

虽然我从深圳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当事实摆在眼前时,我还是有些懵逼,直到医生提醒我,我才反应过来,已经到了医生下班时间了。

我在医院大厅里踱着步,脑袋里一片混乱,方圆的姑妈方芹二十多年前就已经死了,来找方圆的方芹是假的,关键是,这个假方芹对方圆很好,又给她买店面,又给她买房子,生怕她的生活有一点不如意,不仅如此,天天都与方圆在一起,教给她管理店铺员工,教给她如何打扮才漂亮,怎么样说话,举手投足才会让自己更有气质……

做饭,打扫房间更不必说。

说句实在话,假方芹对方圆的好,是亲姑妈都难以做到的!

在扮演姑妈这个角色上,假方芹可谓是天衣无缝,如果不是深圳突然打来的电话,绝没有识破的可能——谁能想到对自己这么好的亲人竟然是假的呢?

假方芹隐藏得那么深,所图也一定很大吧!

可是方圆身上有什么值得她图的?金钱?不可能,地位?也不可能,方圆和我一样,都是普通的赶尸匠,她的人生可以上溯到十八代祖宗,自然也不可能是某个王朝流落在民间的公主!

特么的这四海升平的,哪有流落一说啊!

那是因为什么呢?

我想不到!

事实上,如果能够想到的话,并不可怕,此前咱们虽然蒙在鼓里,但是好在此时已经拨云见月,而且棋先一着了,最可怕的是:你不知道她要干嘛!

从基因医院里出来的时候,我拿起手机又放下了,如此三次,最终还是将手机收了起来,我知道,现在不是时候,方圆此时与“姑妈”在一起,这么重大的消息,不啻于一颗炸雷,这时候发出去,要是让假方芹觉察到什么,不是打草惊蛇么?

还是等方圆明天来找我时再说吧!

出了医院,我打车回到了住处,顺手在楼下的饭店里打包了一个饭,我在吃饭的时候,方圆的短信来了:“师兄,你那里有结果了吗?姑妈去付帐了,快告诉我!”

我简短地回了一句:“明天再说!”

方圆没有回,估计是姑妈付帐回来了。按往常的生活规则,到了晚上,是蛋糕店最忙的时候,方圆一般去蛋糕店里帮忙,“姑妈”则有时候去,有时候不去。

正文卷 第811章:鬼送餐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抬眼一看,通知栏上有一条通知,监控画面发生变化!

现时代没有进入全面的智能时代,说是半智能时代应该没毛病的,以前的监控视频,为了找到某个画面有可能要打开硬盘翻上一天或者几天,而在半智能时代,当监控视频的光线,画面出现变化或者有异响,都会提醒并标记!

手指一点,你想要观看的画面就展现在你的面前了

我将通知栏往下一划,点开了视频,静止的画面里,传出叭地一声开门声,接着走进来一个女人,从她的轮廓看来,应该是假方芹,假方芹将单肩包挂在了衣帽架上,外套出脱了下来,换上家居服之后,倒了一杯白开水,坐在沙发里慢慢地喝着。

在喝白开水的时候,她打开了电视,调了一个挑战类的综艺节目,调好电视之后,她却并没有看电视,而是在玩手机,仿佛打开电视只为听里面夸张的尖叫声和笑声。

在综艺节目结束之后,假方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站起身来给人打电话,她在打电话的时候有一个特点,一直拨弄着阳台边上玻璃缸里的一只乌龟,不是点点它的头,不时戳戳他的背,末了再给他喂点饲料。

她打电话的声音很小声,再加上离餐桌比较远,我什么也没有听清楚。打完电话之后,假方芹继续听着电视玩手机,半个多钟之后,她进了厨房,假方芹进厨房没有多久,方圆就回来了。

而这时候,假方芹从厨房端出来一只小锡锅,锅里有大半锅的皮蛋瘦肉粥,这应该就是她们的宵夜了。我一看时间,已经到了九点半了,顺手叫了一份外卖。

假方芹与方圆坐在沙发前说了一会儿话,便各自回房去了。按照方圆所说,假方芹每天都很早起来,大概六点钟左右,她就会去广场晨练,晨练完了之后再去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时候差不多八点半九点的样子……

在这个时间段,方圆是自由的,九点半她得赶去蛋糕店,十一点半回家吃饭。

见他们都回房睡觉,我也将监控视频关了。摘掉耳机,就听旁边房间里响起为爱情鼓掌的声音,那叫一个销魂,那叫一个忘我,那叫一个大声,害得我做什么也无法专注,想要重新塞上耳机,都塞偏了,这时候,敲门声响起,我打开一看,是外卖来了,一份沙县拌面加鸽子汤,门打开的那一霎,一阵冷风扑在我的脸上。

送餐员的表情有些僵硬,他将打包盒递到我手上道:“先生,用餐愉快!”

我点点头,正准备关门,送餐员接着说道:“先生,能不能给个五星好评啊!”说到五星好评他的话似乎多了起来:“陈先生,五星好评对您来说只是伸手一点,对我们却很重要!希望你帮帮忙……”

“好,好评,好评!”我应付着,心里有些烦闷,应付着。心说隔壁已经够够的了,你还来烦我,关上房门,正准备打开塑料袋,发现塑料袋上满是鲜血,打开包装袋,包装盒上也糊着鲜血,我不死心,又打开了包装盒的盖子,拌面上灰尘与鲜血混做一片,鸽子汤汤没了,鸽子肉上也糊着鲜血。

这特么的叫人怎么吃啊!

我气得七窍生烟,心说你大爷的,你问我好评,不过是点指的事情,虽然讨要本身让人不爽,不过与人为善一直是我的人生准则之一,给个好评没有什么,但是你特么的送的什么鬼快递,还好评,好你x的好评!

我取过手机,给了个差评。

点好差评之后,我将塑料袋一删,准备扔进垃圾桶,就在这时候,听到外面传来吵嚷之声,我拉开窗帘往下一看,楼下的马路上似乎出了车祸,警报灯闪烁着,交警向围观的人群喊话。

不一会儿,人群中陆陆续续走出来十多名男子,大家一起用力,将中型货车的车头抬了起来,另有人在车轮下面掏什么东西,不一会儿,掏出来一个人加一辆电瓶车。

电瓶车漆成了明黄色,人也穿着黄色的工作服,被压在车下的,是一名送餐员。

中型货车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怕有十多吨重,被辗的人,应该没救了!我一声叹息,送餐员也不容易啊,风里来雨里去的,不过是为了糊口饭,却没想到死于非命……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从椅子里坐了起来。

给我送餐的送餐员不也是xx外卖的嘛!塑料袋上的血迹,就是他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拌面和鸽子肉上沾的灰尘和鲜血也就不难理解了,送餐员被撞之后,拌面和鸽子汤也从保温箱里飞出来,撒了一地。

送餐员再将它们捞起,可不就是这样么?

我原本觉得送餐员恶搞我,想都没想给了差评,现在想来,情况完全不是那样,送餐小哥哥被货车压死,鬼魂仍然念着送餐的事情,将撒掉的拌面和鸽子汤捞起给我送来!

虽然不能吃了,却是一片赤诚之心!

按道理来讲,来了一个鬼送餐,恢复记忆的我不可能发现不了,但是当时的情况比较复杂,对面为爱情鼓掌的声音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根本没有注意到送餐的是人是鬼……

我还给了差评!

想到送餐小哥哥特意问我要的好评,我有些愧疚,赶紧打开xx快递app,准备将差评改过来,却发现不能改了,我打客服电话,因为非工作时间,客服电话也打不通……

我心说外卖小哥,对不住啊,一时手滑给了差评,希望你不要在意!

就在这时候,门被敲响了,咚咚咚……

我问道:“谁啊?”

“陈先生,抱歉啊,我是送餐员,路上出了一点小意外,所以来得有些晚了!麻烦你开一下门!”

“哦!”我点点头,走过去开门,心说刚才的送餐员应该是送错了,现在这位才是正主儿,不过这么一折腾,我都不想吃东西了!

正文卷 第812章:骨灰拌干粉

我拨掉门闩,将门拉了开来。

门打开来,我被冷风吹得后退一步,眼前的送餐员还是之前的那位,与此前不同的时候,他的胸前塌下去了一大块,都露出了被压裂的心脏。

鲜血,几乎将他的整个身体都染红了。

他滴血的手提着一只空空的塑料袋“陈先生,你的外卖!”

我调整心绪,不动声色地将空塑料袋接了过来:“谢谢啊!”

我正准备关门,送餐员的手按在了门上,在门上留下一道红艳艳的血手印“陈先生,等一等”送餐员目光凝重地说道:“跑腿不容易,能不能给个好评啊!”

“一定一定!”我一边点头,随手将空塑料袋放在了桌子上。

“那你能不能现在就给个好评呢!”送餐员走了进来。

“咳咳咳!”我掏出手机,装模作样地点了点道:“好了,已经给好评了!”

“哦,谢谢啊!”送餐员的脸上露出了欣喜地笑容,他掏出手机看了看,脸色顿时大变,看着我道:“你没有给我好评,你给了我差评!我为了给你送餐,连命都没有了,你还给我差评……”

送餐员最终得出结论:“你这人太坏了!”

我很是内疚“不好意思哈,这个差评是我在不明情况下点的,想要改的时候,发现改不过来了,于是就……”我保证道:“不过你放心哈,用不了多久,最多明天,我就打电话给外卖平台,让他们将差评改过来!”

“改不过来了,改不过来了,我天亮前就要走了!”送餐员一脸的难过,他低着头,絮絮叨叨地说道:“我在xx外卖工作两年了,两年没有一个差评,按照xx外卖的规则,我再过一个月将会升级为a+员工,每个月会多出车补和工龄奖五百块,但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送餐员突然抬起来,怒视着我道:“都是因为你,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我不会放过你的!”送餐员迎着我走了过来,恶狠狠地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就给我差评,我要你付出代价!”

眼见送餐员已经飘近到了我身前一米处,我往后退了两步。房间很窄,我退后两步,背心已经抵住墙壁了。我现在已经恢复记忆了,说实话,真要对付眼前这只小鬼,实在太容易了,都用不着定鬼镜,手捏指诀往前一戳,就能击退他。

但是我不忍心这么做,他为我送餐,将命都搭上了,而我在不明情况的情况下给了他差评,这时候要是再仗着道术将他打出去,那也太那啥了一些。

心想反正也就是半晚上,等到天亮之后他就该离开了,我且让着他一点吧,就当是对他的补偿了!想到这里,我欠身一让,往门口跑去。

送餐员扑在窗帘上,转过身再来追我时,我已经到了门口,在送餐员追近之前,我将门关上了,顺手贴了一张符录在门上,为了防止被人揭掉符录,我用“请勿打扰”的牌子将符录盖住了。

房间里传来擂门的声音,随后门把也被拧动了,不过屋里的送餐员无论怎么动作,都无法将门打开了,他似乎有些恼了,将手从门缝里伸了出来,才将手从门缝里伸出。符录之中有一道红光沿着门框的边沿击在送餐员的手心。

他的手心就像是一个纸人的手心溅上了一点火星,迅速发黑,裂开。送餐员赶紧将手缩了回去。

我拍了拍门道:“老兄,你就在里面好生呆着吧,日出东方之前就能够离开,你放心哈,天亮之后,我一定将差评改过来!”说完也不理会屋间里的鬼叫之声,我到服务台又开了一间房。

用两百多块钱,回避一个尖锐的人鬼矛盾,还是很值得的。

可能是因为太累了,躺在床上没有多久,我便睡了过去。这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我醒来一看手机,八点多了,我赶紧穿衣起床,心说方圆也真是心大,不是说好今早见的嘛,这么晚了,也不来找我。

我在刷牙的时刻突然想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会不会方圆来找我了,不过她没有打电话,而是直接去了我所在的房间……我将牙刷往洗漱台上一扔,抹了一把嘴上的牙膏沫就往楼下跑去。

一边跑我一边安慰自己,希望方圆睡过头了,根本没有来找我……

房间里虚掩着,被风吹得微微晃动。

我将门推了开来,房间里一片混乱,被子,床单扔了一地,一次性水杯,拖鞋随意丢弃,灭火器的干粉铺满了整个房间,这些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骨灰盒打开来了,骨灰与干粉混成了一片……

我重重地一拍自己的脑门,心说陈烦啊陈烦,你怎么这么大意啊,离开之前应该将骨灰盒带上的嘛,这下倒好,被关在房间里的关餐员一撒气,搞成骨粉拌干粉了。

我试图将骨灰扫起来,才一动手就放弃了,骨灰太细太轻了,扫帚才扬起,它就已经被激扬到了半空中,根本没法扫,看来只能用吸尘器了!我问清洁员要来吸尘器,回到房间,再一次傻眼。

我进到房间之后,竟然没有发现窗户没关,刚刚没有风,等到我找吸尘器这当中,一阵风吹来,将大多的骨灰拌干粉都吹散了。“好吧,谢谢你给我留了点!”我无奈地摊手,将吸尘器的插头插上了。

我在插,插头的时候,无意间看到地上有一只手机。估计此前被干粉和骨灰掩埋了,风一吹,就露了出来。

我捡起手机一看,差点跳起来。这是方圆的手机。方圆来过了,而且遇上了送餐员,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她的手机为什么会掉落在地。也许眼前的混乱,不是送餐员在撒起,而是与方圆的一场混战!

天亮之后,送餐员估计已经离开了,那方圆呢!

我的脑袋慢慢地转过来,看向窗户。我心跳加速,一个个不好的念头涌上心间,我扒着窗沿,往下看去,我都不敢将眼睛睁得太开,生怕自己看到水泥地上一地的鲜血,和躺在鲜血中的方圆!

正文卷 第813章:飞鹰哥

清晨的空气很新鲜,东方露出了鱼肚白,车水马龙十分热闹。

没有什么鲜血,也没有什么躺在血泊中的人!

我长吁了一口气,心说方圆也学了那么久的法术了,对付一只小鬼应该一点问题也没有,估计是被送餐员倒了骨灰盒的事情恼火不已,追杀他去了。

方圆本性善良,我相信如果送餐员服软的话,她应该不会让他地魂飞魄散的!

我正准备将窗帘拉上,就听楼下惊呼声声,他们都抬眼看向酒店,伸手指指点点,人越聚越多,人声也越来越响,我觉得奇怪,将头擦出窗外,顺着他们所指的方向看去。

在窗台的右下角的空调上,扒伏着一个人,那人就像是八爪鱼一样四肢并用,紧紧地贴在空调架上,因为脸背着我,也看不清长相,但是从她的衣着看来,是方圆无疑了!

她的手腕上,肩膀上流出的血都干涸发黑了,可见,她扒在空调架上的时间也不短了,她应该也听到了楼下的惊呼声,议论声,但是她连头也没有抬。

我想她不是不想理会楼下的人,而是她必须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空调架上,因为只要分神,她很可能就会从五楼掉下去!近二十米的距离,又是厚实的水泥地,要是掉落下去,结果可想而知!

楼层高,风也大,空调架的三角铁锈损严重,这时候被风一吹,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三角铁一晃,尖锐的一面就像是锯子一样,锯着方圆的五指,鲜红的血液涌了出来。

血液有润滑的作用,因此,方圆不得不更用力地握住三角铁,以防手滑!这么一来,形成了一个死循环!方圆因为用力握紧三角铁,手被割伤了,因为手被割伤流血,不得不更紧地握住三角铁!

照这么下去,方圆撑不了多久的!

楼下有人在报警,有人在录像,有人猜测方圆没有动静,是不是死了,之所以没有掉下来,是挂在了空调架上,更多人在心里计算着方圆掉下来的位置,站在了安全距离之外!

我焦急万下,伸手扯窗帘,我将窗帘布握在手里,又停下了,就像我此前说的,方圆为了不让自己坠楼,已经耗尽了心力,我这时候垂下窗帘,她握得住吗?

很大的可能是,她握住了窗帘,但是因为双手乏力,没能抓稳,坠落下楼!

想到这里,我往楼下跑去,来到楼下房间,我飞起一脚将门踹开,也顾不上床上搂作一堆的男女了,将窗帘往身上一缠,张开双手,冲上面喊道:“方圆,往下跳,我接住你!”

方圆的身体一直紧绷着,听到我的话,终于泄气了,手一松,从空调架上滚落下来。我往窗外一跃,接住方圆,再从窗户外荡回来,将方圆放在了沙发上。

床上的男女指着我吱吱吾吾地说不出话来,我顺着他们的目光一看,这才发现,原本缠在我腰间的窗帘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松开了!幸亏在窗帘松开之前,我们已经回到了屋里,不然的话,就双双坠楼了。

不过我当时全部的注意力都在方圆的手上,也没有想那么多,枕着方圆的后脑勺问道:“方圆,你感觉怎么样?”

方圆眼睛微睁,看到我,慢慢地露出了微笑:“我以为我就要死了……”

“你不会死的!”我按住方圆的肩膀道:“你会长命百岁,这点小挫折,还不能将你摧毁!”我接过房客给我递来的急救包,为方圆上药。方圆肩膀和手腕上的伤是下坠之时在空调架上撞的,不算伤重,伤重的地方是双手,她双手关节处皮肉都被磨掉了,指骨上都留下了磨损的痕迹,要是我再晚来一会儿,结果不堪设想。

我谢过房客夫妻,扶着方圆下楼,方圆走了两步,实在走不了,我背着她去医院。在外科手术室一通上药,包扎,方圆恢复了许多,我推着她在医院广场散步的时候,方圆告诉我事情的经过。

她的“姑姑”晨练走后没有多久,方圆就往我的住处赶了来,因为时间尚早,她也没能提前通知我,就开门进来了,进门之后,没有看到我,倒是见一只鬼魂抱着方芹的骨灰盒扔在地上。

见方芹的骨灰撒了一地,方圆十分愤怒,与送餐员打到了一起,她虽然也学了那么久的法术,但是苦于没有带法器,与送餐员打了个棋鼓相当,送餐员是鬼,轻飘飘地就像是一缕烟,地面上什么环境也影响不到它,但是方圆就不一样了,干粉加上骨灰,地板又是瓷砖的,立足不稳,再被送餐员一推,就从窗户上掉了下去,也亏得慌乱中一伸手,抓住了空调架,攀上了空调架,这才死里逃生!但是,空调架上空间窄,老化严重,再加上高外风大,她扒伏在上面一动不敢动,自然也不敢大声喊话。

好在楼下的人发现了她,而楼下人们的动静让我发现了方圆。

听完方圆的叙述,我满心愧疚:“方圆,对不起啊,是我太大意了,这才给你带来那么大的麻烦,还让姑妈难以安宁……”

方圆摇头道:“不,别自责!你已经做得够好了!”

我抱着方圆来医院之前,跟清洁阿姨说了,让她将房间里的灰尘收集起来,我可以以两百块钱向她购买,这么一来,让方芹的骨灰不至于与垃圾共处。

这是唯一值的欣慰的地方了。

方圆看到前面有卖玉米的,对我道:“师兄,我想吃玉米!”

我给方圆买了一根玉米,回来时,见方圆正在看手机,方圆招呼我道:“师兄你来看,你今天早上的英勇行为都被拍成短视频放上网了呢,五十万的点赞量,妈呀,这得多少人看啊!”

我接过手机一看,这是一个国民级的短视频平台,发布者给视频起了个名字“飞鹰哥”因为我腰缠窗帘,飞出楼外接人的形象就像是一只高飞而起的鹰!

而方圆,就像是鹰眼中的食物,我高飞而起时,她正好落下来。落下来的方圆双眼闭着,身体很放松,像是抛开了一切也似。

正文卷 第814章:演戏演全套

我接住方圆的时候,窗帘被我拉到了尽头,就开始往回荡。

事实上,在回荡到一半的时候,窗帘扎的结就已经松开了,我是凭着惯性落回房间里的,稍微有点差池,就是撞在酒店墙壁上,坠楼而亡的的结局。

点开评论,清一色的都是:他们一定被上帝祝福过……

也有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的……

方圆抬眼看着我,眼中星光闪闪,唤我道:“飞鹰哥,你好啊!”

我将视频划开了,颇有些尴尬地说道:“方圆,你就别寒碜我了,你身上所有的伤都是我造成的,我要是心再硬些,或者不那么大意,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我将昨晚的事情和方圆说了一遍,方圆说我做得对,人家为了送外卖,命都没有了,而我无意之间给了差评,这等于是亏欠了他两次,让着他是应该的。

方圆还让我打电话给外卖公司将差评改过来,我自然不答应,送餐员丢了命是不假,我给了差评是不假,但是我们已经还他了,我换房间让了他一回,他将方圆推下楼差点摔死这是第二回,我们已经让了送餐员两回了,一点也不欠他的了!

我推着方圆往回走的时候,她的神色突然变得凝重起来,问我道:“我姑妈的事情,有结果了吗?”

我点头说道:“有了,经过基因检测,你的姑妈已经死了,而与你生活在一起的,是假的,她与你毫无血缘关系,甚至都不是中国人,她身上有百分之八十的膏药国血统和百分之二十的弯弯人血统,身份不明!”

方圆的脸色苍白,嘴唇有些颤抖:“可是,如果是这样,她为什么要欺骗我,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她想要做什么……”方圆打开手机,要质问假方芹,我赶紧拦住她道:“方圆,你听我说,你刚才也说了,她为什么要欺骗你?为什么要对你那么好?隐藏得深,秘谋者大,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咱们先不要揭穿她,等查出事情的真相再说!”

方圆认真地想了想,道:“师兄,我听你的!”虽然如此,她仍然难掩伤心,她本来孤苦一人,突然出现的“姑妈”给了她极大的慰藉,在这个姑妈面前,她表现得很乖很听话,服从姑妈的安排,陪她散步,陪她做她喜欢做的事情,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源自她对这份亲情的珍惜,然而,突然有一天,事实告诉她,她的姑妈早在二十多年前已经死了,眼前姑妈是假的,能不伤心难过吗?

我怕方圆意气用事,劝说了很久,我告诉她,这个姑妈来历不明,她的意图也不清楚,我们一定要小心应付,不能露出任何的马脚,如果事实证明她是真心对她好,那咱们就当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照旧过日子,如果她真是用心险恶,咱们提前一步知道,也能先一步做好应对措施。而如果她冲动的话,那暗牌就变成明牌了,棋先一着就变成什么优势也没有了,会变得很被动!

方圆沉默了很久,点头说道:“师兄,我知道了!”

说到假方芹,假方芹打电话过来了:“阿圆,你在哪家医院……”

方圆一楞,掩饰道:“我,我……”

“你别说了,xx短视频我已经看到了,告诉我,你在哪家医院!”假方芹气势迫人。

“我……”方圆无奈,只好说出了医院的所在方位。

“你现在有没有事?医生怎么说?”

方圆如实说了。

“你等我,我马上就过来!”电话里的假方芹紧接着又说道:“阿圆啊,让陈烦别躲着我,我有话和他说!”

“哦哦哦!”方圆怯怯地看我一眼,答应了。

挂掉电话之后,方圆的神情复杂,看着我迟疑地道:“师兄,我跟你说实话吧,在和她通电话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错觉,我们要是没有接到那个从深圳打来的电话,她就是我的亲姑妈,那该多好啊!”

我拍了拍方圆的肩膀,什么也没有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假姑妈方芹虽然是在骗方圆,他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两个多月,这两个多月里,假姑妈让方圆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有了家的感情。真姑妈方圆二十年来还是头一次见,见时已经是青灰色的骷髅一具,三天之后又被烧成了骨灰,冷冰冰的。

方圆的心思我无法左右,只希望她自己能够看开吧,反正该说的我已经说了。

方圆抬头望我:“师兄,姑妈,哦不,她来了肯定会为难你,要不你还是先走吧!”

我摇头说道:“我不走!”假方芹还不知道真假方芹的事情,她要见我,肯定是因为我和方圆的事情,她一直觉得我和方圆之间有些什么,而我这名赶尸匠,很明显配不上方圆,因此一直从中刁难,我此前确实很生气,我和方圆有没有关系的事情放一边,我是她的师兄也,师兄与师妹正常的联系都被人阻挠,能不让人生气嘛!

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忿,无论是谁,被人认为配不上谁,这是被轻视,先不说心中的真实想法,不爽是肯定的!

如果是此前,我躲着也就是了,现在情况不一样,我知道她这个姑妈是假的,此前的误会与轻视都通通不存在了,这就像是路人说你两句你都懒得理他,因为没有必要,而亲人说你两句你会难过,因为在乎!

我既然不在意假方芹说什么,还会害怕见她么!无非是配合演戏么!

再者说了,将一切摆在台面上还好一些,省得她暗中怀疑,搞出什么妖蛾子来。

我将方圆推回病房没多久,假方芹就赶到了,她瞪了我一眼,在床沿上坐了下来,又是给方圆剥香蕉,又是给方圆削苹果,问东问西,关怀备至。

方圆确认眼前的女人不是自己的姑妈之后,表情变得极不自然,假方芹还当是方圆是因为身体难受才这样,也没有怎么在意。我冲方圆使眼色,示意她演戏演全套,别半途而废!

方圆低下头去,再抬起头时,已经恢复如常了!

正文卷 第815章:一百万

假方芹问方圆怎么会摔出楼外。

谎言我们一早就编好了,这时候只需往外说就是了,方圆干咳一声,告诉假方芹,她一早去找我,迷迷糊糊地踩在了灭火器上,脚下一滑,再加上灭火器里的干粉喷了出来,声音特别的响,她一个没有站稳,就从窗外上掀了下来。

得亏是扒住了空调架,不然的话,小命不保!

至于我为什么没有立即救她,是因为我去服务台结帐去了,结完帐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出事了!

假方芹连连惊呼:好险,要是有半点差池,他们姑侄就再也见不上面了……听完了方圆的述说,假方芹安慰了一通,这才想起我来,语气生硬地道:“陈烦,不管这件事情因何而起,我都要感谢你,是你救了我家阿圆,这里是一百万,你收下吧,我想这一百万,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应该也足够了!”

“姑,姑妈……”方圆抗议地叫道。

假方芹回头对方圆道:“阿圆,这是我和陈烦先生的事,你就别管了!”

假方芹晃动着手里的金卡道:“这一百万不白给,我还有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你以后都不要再纠缠阿圆了,好吗?你们根本不是一路人,好吧,我说和更直白一点,我觉得,你配不上我家阿圆!”

“这一百万,在小小的岑城,买套房子,娶个老婆一点问题都没有,你要是再节省一些,还可以做做生意搞个营生什么的,肯定比你做赶尸匠要好得多!”

“姑妈!”方圆恼火地道:“你怎么能够这样,他是我的师兄,我不许你对我的师兄这么刻薄!”

迎着假方芹和方圆的目光,我走了过去,取过假方芹手里的金卡,对着灯光照了照,笑了起来,将金卡塞进怀里,冲方圆招了招手道:“走了啊,祝好!”

说着拉开病房的门就走了出去,方圆追了出来:“师兄,你别走,等等我,等等我!”

假方芹也跟了出来,冲方圆喊道:“阿圆,刚才你也看到了,这个陈烦眼中只有钱,为了钱可以放下一切,你怎么还看不透呢,回来!”

方圆拉住了我的衣袖,说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央求我别走,我转过身来,一把按住方圆的肩膀,表情恶狠狠地,却压低了声音快速地道:“方圆,一切按计划行事,另外,她可能会偷看你的手机,查看我们有没有往来,因此,手机上的敏感信息赶紧删除!”说完之后,我将方圆往后一推道。便大步而去“还有什么可说的,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就是这样了!”

方圆被我这一推差点没倒地,假方芹赶紧扶住她,一通安慰,我进到电梯的时候,假方芹已经扶着方圆回去了。我看着银行卡,心说我脾气再大,也不能和钱过不去啊,既然有人送一百万。为什么不收呢!

要知道,我得接上一百个赶尸单才能挣这么多呢,就算现在我的技术长进了,可以收费高些,也得六七十个单子呢,伸手就有,干嘛不要?

再者我这么做,也是为了稳住假方芹。不知道为什么,假方芹特别讨厌我和方圆在一起,在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时我还以为假方芹只是单纯地爱护方圆。

人都希望自己家女孩嫁个总统或者教皇什么的,都不希望女孩子嫁一个为了一日三餐东奔西走,累得像狗的,这是人之常情,但是这个方芹是假的,因此,他这么做必有原因!

如果我与她对着干,她一定会想办法阻止我,对付我,提防我,这么一来,我们再想调查他就难了,还不如一开始就顺遂她的心意,再从暗中着手,我回到酒店,问清洁阿姨取了混合着干粉的方芹骨灰,然后坐车回了岑城。

我回岑城没多久,方圆也出院回家了,当我从app上看到假方芹和方圆的身形时,我取了一只炸鸡腿(一夜暴富自然要好好地犒劳一下自己)心说“在云引市又如何,在岑城又如何?一切皆在掌握之中!”

监控视频里,假方芹扶着方圆坐下,调到她喜欢看的电视剧,便去厨房了,不一会儿,端出了一碗粥,要喂方圆喝,方圆说什么也不让,自己用包扎得像是猪蹄似的手块粥喝。

假方芹又端出来一碗粥,一边与方圆说话,一边喝粥。

我突然有一个想法:粥里有没有问题啊?为此我重回云引市的时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粥拿去化验,结果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不仅如此,其中还有灵芝的成份,大补呢!

虽然如此,我还是很不放心,因为我总感觉假方芹端粥的姿势表情很奇怪,像是另有所图一样,不过既然没找出问题,那就先晾在一边吧!

喝完了粥,他们围在几前看了会电视,方圆估计平时完手机的时间多,这会儿双手受伤,玩不了手机,颇有些坐立不安,过了一会儿,便回房睡觉了。

似乎知道方圆已经睡了,假方芹蹑手蹑脚地来到桌前,将方圆正充电的手机取了下来,方圆的手机设有秘码,不过这可难不到假方芹,它一拨弄,就解锁了。

看着假方芹翻方圆手机熟悉的动作,像是比对自己的手机还了解,我心说幸亏方圆来云引市之后我就没有与她过多联系,不然的话,不知道有多少秘密落到假方芹的眼中呢!

也是在此时,我犹疑不定的心,终于有了决断!

虽然深圳之行再加上云引市的基因检测让我们知道了方圆身边的姑妈是假的,但是在这之前,假姑妈对方圆很好,我们没有半点假方芹另有所图的证据,这一直让方圆很纠结,很难过,但是,事情证明,假方芹对她好确实另有所图,从她翻方圆手机那熟练的动作来看,她已经这么做过无数次了!

如果这个假姑妈真的对方圆好,就不该去触碰她的隐私的!

假方芹翻了一会儿手机,又放下了,她在客厅里踱了一儿步,开始打电话,就像我预料的那样,在一边聊电话一边慢慢地往前走,下意识地就走到了阳台的观赏龟前,一边抚弄着龟背一边说话。

正文卷 第816章:最为珍贵的重宝

摄像头有录音功能,但是离得太远,我听不清假方芹在说些什么。

没关系,我有别的方法。

我在医院里推方圆去散步的时候,就在外面的门市买了一个拾音器,让方圆偷偷地将拾音器塞在了观赏龟所在的盆景里,这么一来,声音就清晰了。

“……白水君,咱们遇到麻烦了!”

电话里面的女声慢慢悠悠地问道:“方芹,你在会里呆了那么久了,怎么还这么不淡定啊,说吧,什么事?”

“陈烦清醒过来了,白水君你可能已经处暴露在了危险之中!”

“哦!”电话那头的人应道,虽然语气仍然平淡,但是能够听出其中的惊讶。

“要我说,白水君你当时应该心狠一些……”

电话里的人打断方芹道:“不要再说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话是这么说,她的声音里仍然能掩懊恼之意。

电话里的声音有些熟悉,再加上他们的对话内容,我差不多已经能够猜出来了,是白水木子!当我脑海里浮现白水木子这个名字时,我感觉后脑勺涌起寒意。

我本以为白水木子是我在生化所里偶然撞上的煞星,万万没有想到,它的触手已经伸进了我的生活里。我与白水木子的接触不多,但是感觉得出来,她是个极度自信的家伙,她没有灭我的口,是因为她极度相信自己的“洗白水”坚信给我喝了洗白水之后,我就会像洗白水的名字一样,被洗得干干净净,如初生婴儿!

恢复记忆之后,排在我日程的头等大事是去洛阳打陈柔,不过还没有开始成行,方圆这边就出事了,为了真假方芹,给我折腾的够呛,差不多将白水木子的事情给忘记了,被假方芹一提醒,这才想起来。

于是,在我的日程表上,白水木子紧排在了“寻找陈柔”的后面。

白水木子的声音平淡而冷傲:“方芹,这件事情我已经知道了!还有什么事吗?”

方芹悠悠然道:“自从五三二回来,将方圆之事告诉我之后,我就来到了中国,我跟踪陈烦已经很久了,这个人虽然力量不强,但是机敏异常,而且运气还特别的好,每每都能逢凶化吉,就像是电视剧里的主角一样,不怕你笑话,只要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就觉得我们的计划突然多出来无数的变数!”

“现在他恢复了记忆,又在方圆的左右,我看我们还是及早行动吧!”

五三二还活着?飞机爆炸都没有炸死那个王八蛋,这也太搞了吧!不过,仔细想想,似乎也有可能,飞机爆炸再厉害,那也是物理伤害,而五三二早已非人。

也许在飞机爆炸前他就提前跳机了,因此伤得没有那么严重,那伤对普通人来说也许致命,但是对于游尸肉改造过的五三二,情况就不一样,只在身体没有损坏超过百分之七十,游尸肉那强大的生机就能自我治愈!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五三二终于恢复了。

拣了一条性命的五三二发现了方圆的秘密,他伤筋动骨,没有办法来对付我们,便将这个秘密告诉了假方芹和白水木子,假方芹由是接近方圆!这么一来,就解释得通了!

他发现了方圆的什么秘密呢?

我将紫禁山的事情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什么线索也没有。

不过,我终于知道假方芹为什么那么排斥我了,因为它觉得我很难对付,而且运气出奇的好,只要我还在方圆的身边,她的计划就有很多变数,因此,她第一件事是与方圆相认,第二件事就是排斥我。

电话里的白水木子沉默了好一会儿道:“方圆的事情事关重大,你一定要和她培养起足够深的情感,最好是她自愿跟随你离开,只有这样,我们的计划才能够顺利实施!”

“白水君,你就放心吧,方圆已经完全信任了我,我在她的心目中,地位不在陈烦之下,我有把握让她心甘情愿地随我去东南亚的中心基地!”假方芹的声音里颇有得色。

白水木子问道:“你有什么计划吗?”

假方芹嘿嘿笑道:“饵已经放了近两个月了,往回收很是容易,我就说她的姑父,在东南亚生意失败,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我要马上过去处理后事,方圆的命格特殊,她克死了自己的所有亲人,因此对我——他唯一的亲人特别的珍惜,我想她会跟我走的!”

白水木子有些不满地说道:“方芹,这就是你的计划么?你这是顾头不顾腚你知道吗?没错,这样子将方圆骗去东南亚没有问题,但是骗去之后呢?我跟你说过无数遍,方圆的命格特殊,是我们在中国经营这么多年来挖到的最为珍贵的重宝,丝毫马虎不得,在不确定她能为我所用之外,就不能动她,明白吗?”

“白水君,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啊!”假方芹道:“白水君,我即然敢这么做就有全套的想法,你想想,如果我说方圆她姑父死了这件事是真的吗?如果我处理后事是真的呢?”

“你的意思是?”

“没错!”假方芹道:“我的话,在我没有说出口时是假的,只要我说出来,他就成真了,方圆的姑父真的死了,我真的要去东南亚处理后事,而我回去之后,真的有很多麻烦事缠住,难以脱身。方圆总不能弃我一人回来吧,她与我在东南亚呆上一年半年,我有信心感化她!”

假方芹的话,我算是听明白了,她的意思是她虽然是骗方圆去东南亚的某个地方,但是会假戏真做,他会弄死一个人来充当方圆的“姑父”她会找一群人来充当考子贤孙,她会搞几个麻烦缠身的公司处理应付……

对于普通人来说,调动这么大的资源或许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对于以膏药国为后盾的白水木子他们来说,却是很容易的,连重中之重的生化所都能混进去并且做到三巨头的位置,还有什么事是搞不定的?

正文卷 第817章:曲解了他们的意思

听完假方芹的话,白水木子的口气松了:“好吧,方芹,虽然我觉得你过于的小心了,但如果你已经提前计划好了,就按计划进行吧!”

假方芹谢过白水木子道:“白水君,陈烦已经恢复了记忆,我劝你也及早计划吧!别阴沟里翻了船!”

电话里的白水木子自负地道:“方芹,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的事情我自己处理!我在生化所里呆了这么久,才混到今天的位置,你叫我舍弃之,怎么可能呢?”

白水木子顿了顿又说道:“陈烦的事我已经在安排了,你就不用管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便挂了电话,假方芹轻抚着龟背,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通,便回房睡觉了。

我却睡不着了。

我还是将假方芹的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假方芹付出那么大的代价接近方圆,所图肯定不少,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是这件事情与白水木子,与膏药国有关。

方圆命格特殊,又是什么样的命格值得他们如此重视?

如果是此前,我可能还有放线钓鱼的意思,这也是我回来岑城,在让假方芹安心的情况下遥控一切,眼在我却不这么想了,这些人太强大了,别把钓鱼搞成了被别人钓了。

那个白水木子,可是游尸级别的存在,假方芹是什么身份我仍然不知道,可是从她和白水木子的谈话中也知道,这家伙的地位不会低,因此,最保险的做法是将方圆拉回到自己身边!

此时的我,都恨不得立即起身去云引市,将方圆从床上拉起来,让他跟自己走。

思思离开之后,我该买辆车的!如果有车的话,我就可以连夜赶去云引市了!

我努力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来,心说明天吧,明天一早,就去云引市,一晚上的功夫,应该不会有多大变故的!

我辗转难眠,一直到凌晨,这才昏昏睡去,第二天一早,我打了一辆车往云引市而去,坐班车要两个多钟,打的一个钟就可以了,当然,价格是班车的数十倍。

快到云引市的时候,我给方圆打电话,电话里的电子音冷冰冰地告诉我“你拨的电话已不在服务区!”我心头突然升起不好的预感,打开监控视频一看,屋里没人,也就是说,假方芹和方圆都不在家。

假方芹不在家可以理解,她一般这时候晨练去了,怎么方圆也不在家?蛋糕点得九点钟才开门呢!不对!不对,摄像头已经被移动位置了,原本藏在餐桌上面的天花板里,应该是俯视的视界,但是现在,却变成了平视的视界,应该是摆在了桌面上!我退出监控界面,发现视频留言区有一条未图信息,我点了开来。

方圆就在视频前。

她低着头,似乎在寻思什么,半晌抬起头来,冲我微笑道:“师兄,你好啊,抱歉,只能以这种方式向你告别了!”

我楞住了,冲口而出“告别,告别什么啊?”这才省起只是视频留言,视频里的方圆无法回答我的问话。

“……师兄,你肯定好奇我为什么要离开吧!昨天我‘姑妈’的电话,你都听到了吧?我也听到了!你让我将拾音器放到小龟卡卡的假石后面,我照做了,也和你一样,下了app,原始的连接秘码你没有改,我很容易就连接上了,你在听‘姑妈’电话的时候,我就在隔壁用耳机听!……”

我感觉脑袋嗡了一下,心说陈烦啊陈烦,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你一心只想调查假方芹的真相,就没有想到方圆更想知道真相吗?说白了,方芹只是与我有数面之缘的熟人而已,但是对于方圆来说,那可是与她朝夕相处生活了两个月的亲人啊!

我在了解真相的时候,方圆也在了解真相,于是,昨晚的电话她也听到了!

dna只能证明假方芹与她没有血缘关系,不能证明假方芹对她的好也是假的,但是昨天晚上的那个电话,证明了一切,假方芹从接近方圆起,就包藏着巨大的阴谋!

而这阴谋已经被我们挖出来了!

方圆估计没有控制住自己的熊熊怒火,要与方芹拼命,她自己也没有的把握,于是才录下了告别的视频?这丫头!怎么这么冲动,就不能事先与我商量一下嘛!

对于方圆我太了解了,她虽然会法术,但是她太嫩了,怎么斗得过老狐狸假方芹呢!说不定此时已被她擒住,连夜下海,去了东南亚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方圆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我接着往下看。

方圆的眼睛在望着摄像头时,充满了忧伤,问我道:“师兄,你知道‘姑妈’的哪一句话伤我最深吗?”我迅速地将假方芹和白水木子的话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心中一痛,我知道哪句话伤方圆最深了,就是那句“方圆的命格特殊,她克死了自己的所有亲人!”

“我的命格特殊,我克死了自己的所有亲人!”方圆将这句话说了好几遍,眼中的忧伤更甚,我本来想要安慰她,但是一想到这是视频留言,我再多的安慰也无济于事,就有一种无力感!

像是知道了我心中所想,方圆苦笑道:“你一定想安慰我,说什么狗屁命格,都是放屁,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但是,这一次,你安慰不了我,因为我知道,这些都是真的!”

“我的爷爷死的时候,一直指着我,嘴里发出像是激烈的水流冲进窄小管道里的咕嘟咕嘟的声音,听不清在说些什么,他的眼睛瞪得很大,至死都没有合眼,做法事的道士觉得很奇怪,因为爷爷一死,魂魄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整个灵堂感觉不到半点阴气!”

“我奶奶也是这样,爸爸妈妈也是这样,那时候我就听村里的传言说,是我的命太硬,克死了家人,我一直不相信,或者说一直不愿意相信,但是,这一切都是真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死的时候伸手指着我,不是舍不得我,而是质问我为什么要他们的命,但是因为他们说不出话来,我便曲解了他们的意思!”

正文卷 第818章:幸会啊!

“不仅是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我们的师傅和师叔,他们都是被我克死的,我不告而别的原因之一就是不想你也出事,我的亲人都走了,师父也走了,你就是我最重要的人,哪怕我自己粉身碎骨,也不要连累你,也不要克你!”

“什么克不克的啊,一派胡言!”我气恼地差点将手机扔了。

“至于第二个原因么,我想了解自己!‘姑妈’知道我命格的真相,也知道这命格由何而来,恰好我也想追本溯源,因此我跟她走了!”方圆顿了顿接着道:“师兄,你不用为我担心,我将自己的生死看淡了,一个克死了四条性命的人,还有什么放不开的呢?我准备往前走,走在哪算哪,走不下去了就拉倒,如果能够将路走通,我希望找回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魂魄,不论他们的魂魄是因何消失的!勿念!”

视频到这里结束了!

这丫头,你怎么这么傻啊!别人还准备用计将你诓走,这下好了,都不用别人诓,你自己就跟着走了!方圆认为是自己克死了亲人,因此就开始自暴自弃了,就像她说的,她准备往前走,走到哪算哪,哪里走不通了,就在哪里倒下,而如果能通,她想给自己,给自己所有的亲人一个交待!

方圆是自己挑明了要跟假方芹走,假方芹此时恐怕已经带着她出海了!我一脚踢开房门,迈步进去,房间里虽然摆设齐全,但是感觉得出来,重要的东西都被带走了,连阳台上的小龟卡卡都不在了。

我查小区摄像头,查沿路的摄像头,得到的信息有限得很,方圆和假方芹是凌晨三点的时候走的,有夜视的摄像头里能看到两人模糊的影子,普通摄像头什么也看不清,但是,仍然可以大致推断她们所去的方向,他们开车着车,往东南方向去了,在五十公里处的入海口入海,去向不明!

当我弄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七点了,我突然想明白了,方圆已经出海了,因此,我一路的追查都是无用功,还不如回到北京,从白水木子的嘴里问出真相!

我知道,这种行为十分危险!白水木子看上去是个文雅而有些高傲的女子,事实上早已经非人,我不知道她有多强,但是我想,肯定比五三二或者是僵尸王要厉害得多!

我这么冒冒失失闯上去,不是羊入虎口吗?

但是此时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必须得问出方圆的下落,将她找回来!我买了车票,在靠后的车厢坐了下来,云引市是中途站,我上车的时候,车上已经有很多人了,说话声响成一片。

我找到位置坐下来,低头看手机。

从方圆家里出来到上了火车,我至少又拨了十次方圆的手机,始终没有接通,我心想还是将方圆的事情放一边吧,好好想想怎样才能从白水木子的嘴里抠出消息来!

当我想起白水木子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按道理来说,她将我玩得团团乱转,又让我失忆,我应该恨她才对,但是我却对她恨不起来,仿佛这根本不算什么,只是我们之间的一个小赌局,只不过这赌局我失败了而已!

这一种感觉让我很恼火,也让我意识到,她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危险!

我在想,到了北京,如何从白水木子的嘴里抠出方圆的下落来,举报她?说她是膏药国的间谍?不可能,没有人相信我,相比于我这个无名之辈,白水木子才是掌握着话语权的人,掌握话语权的人通常能够巅倒黑白……

胁迫她?以我的本事似乎无法胁迫她!

我晃了晃脑袋,感觉脑袋都要成一团浆糊了,心说这个状态还想个屁啊,将脑浆子从脑袋里挤出来也未必能够想出什么好办法,干脆看菜下饭,走一步想一步的事吧!

就在这时候,我对面空着的座位走来一名女子,那女子的衣着与列车上的其它人杰然不同,现在已经是深冬时节,再爱美的女孩,也顶不住寒意,穿起了羽绒服,围起了围巾,但是眼前的女子仍然穿着越短牛仔裙,上身一件白色的衬衫加牛仔马甲,将玲珑的身姿展现无疑,她从车厢走过时,引得人人侧目,在我面前坐下,半个车厢的目光都往这边看过来。

那么多的目光聚焦在一起,有如实质一样,搞得我都有些坐立不安了。

那女子毫不在意,她翘起二郎腿,喝了一口水,恨天高的亮皮鞋随着她脚尖的晃动而微微晃动着。

我一开始以为女孩穿了肉色的保暖裤袜,虽然看着穿得少,其实很保暖,但是,当我看清女孩的腿时,我才意识到错了,她不但没有穿什么保暖裤袜,甚至连袜子都没有穿,光着脚呢!

这得爱美之心多么的坚定才敢这么做啊!

我忍不住抬头看向女孩,女孩长得显高,我平视才能够看到他的脸,看到她的脸时,我呆住了。我见过她,是在一族的禁地,当时她从古井中飘飘而出,随后与两名道士追逐远处。

在月亮清冷的光辉之下,我看到了她的脸,那是怎样一张脸哦,在月光的浸润之下,她的脸散发出柔和的白光,她的五官分明,丹凤眼中散发出幽冷的光芒,鼻梁很挺,其上有一颗痣,就像是玉上的一点小暇眦,恰到好处地点缀着琼鼻,她的嘴唇小而薄,上唇微微上扬,有着天生的傲气,她也正看着我。

“人间不值得!”我下意识地说出了这五个字。

女孩微微一笑:“是你!”

我点了点头道:“幸,幸会啊!”

说实话,当我认出眼前女子的时候,还是难免紧张,我不知道她活着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但是,她死之后,可是吸收了很多一族死者的阴气,当时外放出来的煞气,像是整个空间都因此凝固了也似的!

她明明是死尸,却身轻如燕,轻飘飘地翻过石山,形象动作,与人无异,不对,比人还要灵活一些!

正文卷 第819章:洛阳避难

她是游尸吗?

我对游尸的了解也仅限于道教传说之中,因此也不是很了解,总之,在我的心里,比僵尸王还厉害的,能够融入人类的生活无视白天黑暗而非人的,就是游尸!

眼前的游尸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力量,在禁地之时,她可以让整个空间都产生巨大的压力,但是在此时,她就像是一个普通的都市白领,如果要说特别,就是比一般女子要漂亮一些。

我也终于知道她为什么穿这么薄了,因为她根本就感知不到冷。没有冷暖之意,自然是怎么穿好看怎么来了。

见我和美女搭上话,其它人都是一脸的艳羡,有几名胆大的男子都有些跃跃欲试的意思。

女孩见我有些紧张,问道:“你怕我?”

“咳咳咳……”我干咳两声,不知道怎么回答。说不怕,那是假的,想想她的出场模式,尸横遍野的空旷之处,一名女子自枯井之中飘然而出,想想都觉得瘆得慌。

女孩身子前倾,握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冷冰冰的,握住我的手时,一缕冰寒之意侵入了我的肌肤,她扶起我的手,仔细地看着,那眼神,就像是看一盘已经摆上桌的美味的食物一般。

见此情形,那边一边围观的乘客都忍不住要拍自己大腿了,那表情像是在说,我怎么这么瞻前顾后?我怎么不早一步行动起来啊,不然的话,那妖精似的美女握住的就是哥们我的手了!

我倒情愿女孩握住的是别人的手,因为在她握住我手的时候,我感觉半边肩膀都麻木不能动弹了,那冰寒之意,已经漫延到了脖颈处。我下意识地看向腰间的定鬼镜,心里盘算着如果我反击能有多大的胜算。

我在看向定鬼镜的时候,竟然在定鬼镜中看到女孩的脸,我不知道我当时是什么表情,我想,一定是即惊讶又苦涩吧,而镜中女孩回应我的则是一个调皮的微笑,随着她的笑容在脸上扩散开来,镜子竟然四分五裂了。

我以为我出现了幻觉,赶紧揉眼睛再看,这一回,我确定自己没有看错,镜子真的四分五裂了,碎镜片被铜镜框夹住,才不至于掉下来。我看向女孩,难掩眼中惊讶。

别说定鬼镜是一件法器,就算是寻常的镜片,也不是说碎就碎的,她是怎么做到得?莫非到了她这个级别的游尸,能够仅凭心意就有那么大的杀伤力,一念起时,定鬼镜就碎了?

这特么的也太玄乎了吧!

后来我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也许最高等级的僵尸,不化骨可以做到一念起,一念灭都能牵引天地间的气机,但是眼睛的女孩却不能做到,之所以定鬼镜会碎裂,是她体内的阴煞之气影响了我的心神,控制着我的手敲碎了定鬼镜却不自知。

事实上,定鬼镜当时的朝向不可能将女孩照进镜中,不过是她的影子投在了我的眼中,因为我的心神被控制,我自己感觉像是看到她的影像在镜中一样。

女孩将我的手放下了,看着我说道:“你知道吗?女孩子最重视的是自己内心的感受,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熟人了,你算是半个,我对你还有些好感,千万别让我对你的好感流失,不然的话,后果很严重的!”

我干咳一声道:“那个,是你先……我才……”

我心里有些不忿,心说你这明显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嘛,要不是你体内的煞气侵入我的身体,我能起念对付你吗?总不能你攻击我,还不兴我反抗吧!

女孩听明白了我的话,将手收了回去,压低了声音道:“不好意思啊,一路上遇到的麻烦有点多,因此就有点,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了……”

女孩的话让我微讶,说实话,她的实力已经让我非常震惊了,与普通的僵尸相比,就算与僵尸王比,也不知道高出了多少,就像传说中的仙与凡,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她竟然说一路遇到的麻烦有点多,能让她认为是麻烦的,那得是多大的麻烦啊!

反正,像我这样的面对紫僵与僵尸王都觉得吃力无比的赶尸匠无法想像!

女孩看向我道:“你似乎与他们不同!”

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让我微微一楞,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随后我便明白过来,女孩所说的他们,应该就是她才出古井时遇到的两名道士!她说的麻烦,应该也指的是他们吧!

我心说我与那些道士有什么不同?就算有不同,那也是因为我力量太弱,对付不了你这才选择的相安无事!

这当然是气话,眼前的女子虽然出场的方式有点恐怖,但是在我看来,她并没有做什么错事!一族禁地的尸骨成堆,那都是祭师和其背后的膏药国人的功劳,与她没有半点关系。

事实上,她此前根本就不是游尸,只是对尘世厌倦,进入棺中休眠而已,却被祭师和其背后的膏药国人锁死铜棺,生生将她练成了游尸,这已经够悲催的了。

但是出棺之时,立即遭到道士的围杀……

她当时的身姿虽然轻盈,但是看得出来,还是有些狼狈的,也不知道追杀她的那两名道士怎么样了?

像是猜出了我心中所想,女孩道:“他们死了!”

女孩向我伸出手道:“我叫李墨玉!”

我犹豫了一下,握住了她的手,这一次,并没有煞气侵入我的身体,我只感觉到她手的冰冷。“陈烦!”我说道。

“陈烦?”女孩的眉头皱起,虽然没有说出口,我却那句猜出来,她是在说:你父亲起名字时那得多随意啊!是一时心烦才给你起的陈烦吗?

我忍不住问道:“李墨玉,你要去哪儿?”

李墨玉看了一眼窗外道:“我的后面有一群道士在追呢,我准备去洛阳?”

听到洛阳二字我心中一动,问道:“为什么去洛阳?”

李墨玉摊开双手道:“你也知道,我现在是非人的状态,又捅了个马蜂窝,去洛阳避难啊?”

“洛阳避难?”

正文卷 第820章:邙山的传说

“去洛阳避难?为什么啊?”

李墨玉看了我一眼,那表情像是在问:“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不过她还是开口说道:“因为洛阳是十三朝古都啊,历史气息厚重,你也可以将它比喻成一座老房子,老房子里,阴气总是重一些,在这样地方,有益于我们的修行,也能在应敌的时候占据地利,好吧,我再说白一点吧,我现在是非人,哪里的死人多一点,哪里的阴气重一点,哪里就是我的福地!”

“哦!”我应了一声,脑海之中浮现出许多盗墓小说的场景,相传市北的邙山是殡葬的圣地,每个朝代的人都往山上埋,以至于墓压墓,墓叠墓的情形层出不穷。

在盗墓小说里,这里有跳动的鬼火,游走的行尸和忙碌的盗墓贼,他们在晚上活跃,在白天又归于沉寂,如果你愿意翻一下记录的话,就会发现,邙山几乎埋了半部中华史!

秦相吕不韦、南朝陈后主、南唐李后主、西晋司马氏、汉光武帝刘秀、汉献帝、唐朝诗人杜甫、大书法家颜真卿、这些都是已知的,未知的又不知道有多少。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五三二它们获得的无头游尸,也是在邙山之中得到的,而那具无头游尸,就是游尸蛊的由来,是一切祸患的源头!

我终于明白陈柔为什么来洛阳了,他的目的应该与李墨玉一样,陈柔不知何故变成了非人,因此来洛阳修行,或者遇到了和李墨玉一样的困境,或者兼而有之,于是来到了洛阳!

十三朝的兴亡更替,都在这洛阳城的巷陌楼桥之间,如果将整个洛阳城比做是一个大房子的话,它的年代确实久了些,其间的阴气,也确实积蓄得深了些!

李墨玉微笑,那自嘲的笑容中有着世事皆了的开悟,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人啊,其实是很贱的生物,就拿我来说吧,在很多年前,我觉得了无生趣,做什么都没有意思,没有意义,但是我又舍不得死,寻思着干脆先休眠几十年吧,等到再次醒来,如果还觉得活着没有什么意思,就去死!”

“但是,当我真死了之后,变成游尸之后,我却拼命地想活,觉得人世间的一切于我都意义重大,但是,我想活的时候却有很多人要阻止我,恨不得马上要我死,灰飞烟灭才好,越是这样,我越是想要活下去,想要活得更好!你说,人是不是很贱啊?”

人的情绪就像这世界一样,都有高山低谷,李墨玉这样的感觉,我也曾有过,不过没有那么强烈,自我调节一下就好了,不像李墨玉似得,要用休眠几十年来调节自己。

我说道:“你之所以觉得了无生趣,是因为你没有人生的目标了,你现在一心想要活下去,是因为你找到人生的目标了!”

李墨玉听后连连点头道:“没错,没错,陈烦,你说得很对,我之所以失去了生活的目标,是因为我曾经站在人生的巅锋,找不到对手,因此才会觉得迷茫,没有目标,但是现在的我,失去了一切,从头开始,有了目标,这才有无穷的动力!”

“站在人生的巅峰?”听到这话我有些楞神,眼前的李墨玉,她休眠的时候应该不过二十五岁吧!二十五岁就已经站到人生的巅峰了,那得多牛逼啊!

她从古井里出来的时候身着道袍,因此,她应该是一名道士,事实上,如果她没有道士的底子,也绝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成为游尸。我问本想问她,但是想想还是算了,我和李墨玉只是萍水相逢,交浅言深终归是不好。

李墨玉也没有往深里说的意思,可能就像是一首歌里唱的“往事不用再提,人生已多风雨”吧,她转移话题道:“对了,陈烦,你也算个术士,应该听说过生于苏杭,死于北邙这句话吧!那你知道邙山的传说吗?”

我摇头,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

李墨玉目光变得深邃起来“相传,相传很久以前,昆仑山上住着一位老道和他的两个小弟子,他们整天在一个仙洞里修行。一天,老道对两个弟子说:“我要去天外一个朋友那里作客,这口大锅里煮的是从东海抓来的一条蟒,锅下面要不时架上柴禾烧,锅内要不时地加水,千万记住!”说完骑鹤而去。

这样,两弟子就天天给锅下架柴,锅内加水。一晃几百年过去了,师傅还没有回来,两个小弟子坐不住了,于是,他们把火生得旺旺的,锅里添满了水就下山去了。一路上他们玩得开心,等回到山上,火早已熄灭了,水也被黄蟒喝干了,只见那一条黄蟒正向东海方向逃去,所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条黄水道。他俩慌忙沿着黄水道追去。黄蟒发现了他们,急忙改道向北面奔去。他俩赶忙抄近路去截,蟒一见乱拐一阵,又向东海奔去了。这条蟒拐弯留下的水道,就是今天的九曲黄河。

师傅回到仙洞,一看锅底火已熄灭多时,锅里黄蟒不在了。连叫小弟子也不应声,什么都明白了。立即骑鹤追去。

两个小弟子追到天黑,眼看着蟒逃进了东海,师傅骑鹤赶到。大喝一声:“畜牲!你俩使黄蟒给人间留下了灾害,那你俩就永远守住这水道吧!”说完,两个小弟子便变成了两座山,永远守在这水道的两边,人们把这条黄蟒留下的黄水道叫黄河,把两个小弟子变成的山叫追蟒山。后来,黄河南岸的人们觉得追蟒山不好听,就改叫邙山!”

传说终归是传说嘛,类似的故事我小时候听奶奶讲得多了,愚公移山,精卫填海, 夸父追日!干将莫邪……那时候的我十分神往,天天想像自己是满天神佛中的一员,不过年纪一大,情况就不一样了,从生物学我们了解到,人不过是由水和碳组成了碳基生命而已,人本质上也是动物!至此,所有的美好幻想都被拍到了泥土里。

新的转折点是在我遇到落花洞女之后,如果人只是炭水合成物,与动物没有区别,那僵尸是怎么回事,鬼魂又是怎么回事?如果僵尸和鬼魂都被证实了,那神仙之说也未必就是假的!

正文卷 第821章:浊之煞气

我看向李墨玉“李……前辈,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神仙之说吗?”

李墨玉摇头道:“我不知道!”李墨玉顿了顿又说道:“但是我知道,如果一个人的道修足够深的话,是可以活很长的!看到我了吗?如果没有发生意外的话,我应该还是活人!”

“李……前辈”我迟疑着道:“不知道该不该问哈,你是因为什么……”

李墨玉打断我道:“别叫什么前辈,听着别扭,叫我墨玉或者墨玉姐都行,我为什么沦为非人,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因为这对你没有好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的是,等我摆脱这些牛鼻子道人之后,天涯海角,我也会将欠我的帐一一要回来!”

李墨玉说这话话,我感觉她全身都散发着寒意。

我点点头,一时无话,。

就在这时候,有卖吃食的乘务员过来,我买了一桶方便面,本来想给李墨玉也买一桶的,李墨玉说她不需要。她现在是非人,食物对她来说可有可无。

我捧着方便面往洗漱台走去,将方便面放在洗漱台上,撕开包装,将调料包倒进面里,便开始接开水,偶然间望向窗外,才知道车已经到了湖北境内了,照这个速度,再过三四个钟,就到洛阳了。

接好了开水,我捧着面往回走,远远地看到李墨玉在涂指甲油,当颜色艳丽的泛着五星闪光的指甲油铺满整个指甲,李墨玉的脸上露出了欣喜的微笑,她翘起手来看了看,又握起拳头来看,似乎怎么看怎么满意!

这情况,让我想起了第一次学打扮的方圆,他们在第一次接触指甲油时表情动作竟然如此相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论什么年代,不论什么出身都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本来想要提醒她指甲油有毒,别弄到手上,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有毒就有毒吧,有什么关系呢,李墨玉本来就不是人,别说是指甲油,来两瓶敌敌畏都没有事儿。

我坐回坐位,将塑料插子插在方便面的包装之上,等着开水将它泡熟。这时候,李墨玉将指甲油收进了包里,看向我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我心说我哪里惹到她了吗?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抱歉地道:“墨玉姐,不好意思啊,泡面的味道是有点大,你要是闻不顾的话,我就去过道里吃!”

我正要站起身,李墨玉制止了我“陈烦,泡面的味道很好闻,闻两口,我都想吃呢!”我怀疑自己听错了,看看李墨玉的眼神,再回想她刚才说的话,心说你是在说反话吧!

“这份泡面给我好吗?”李墨玉向我伸出了手。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还是将泡面递了过去。

李墨玉接近泡面,说道:“我也不白吃你的!”说着站起身来,在我的影子里一抓,抓出一个人来,那人一米三四的高度,全身都包裹在黑布之中,连眼白都用墨汁染黑了。

我吓了一大跳:“这,这这……”

李墨玉微微一笑道:“从你泡面回来,他就藏在了你的影子里!”

听到这里,我更是惊讶,火车上的灯光很暗,再加上就在头顶上,因此,投下来的影子很淡很小,别说是影子里藏个人,就是藏只老鼠都很容易被人发觉。

但是这名黑衣人藏在我的影子里,跟随着我走过长长的车厢,在上百双眼睛的注视之下,都没有被发觉!

更加让人惊奇的是,当我坐下时,影子就投在了车厢壁上,车厢壁十分光滑,要说贴一片口香糖肯定能够贴上,要说贴一个人,那怎么可能呢?说是纸人还有可能让人相信。

但是,就在车厢壁上,李墨玉伸手一抓,抓出一个人来!

仿佛那里根本没有人,但是李墨玉伸手抓时,就抓出了一个人来!

那人的样子很古怪,身体倦着,一只手往前伸,一只手往后缩,能够看出来,他前伸的手试图拦住李墨玉抓向自己的手,而后缩的手则是为了去取别在腰间的短刀。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动作突然停止了!

我将那人的蒙面巾扯了下来,心说这家伙真是敬业啊,为了隐身,不仅染黑了眼珠,脸也染得一片墨色,我忍不住拨开它的嘴唇看了看,心说还好,牙是白的。

不过,我随即意识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那人没有将眼珠染黑,也没有将脸染黑,他的脸之所以变得那么黑,是被李墨玉的煞气给染的,我这才知道,李墨玉刚才对付我,算是手下留情了!

不然的话,我恐怕也和此时的黑衣人一样了。

与李墨玉熟悉之后,她才告诉我,虽然从怨尸到不化骨身体里都有煞气,这煞气却不一样,怨尸到僵尸王修炼的煞气那叫浊之煞气,就像是没有提纯过的铁矿石一样!

正是因为浊,它们才身体僵硬,无言无语,无法脱离一个僵字!

但是到了游尸,情况就不一样了,它们身上的煞气经过提纯,就像铁矿石百炼成铁,千炼成钢,是谓清之煞气,而且,当煞气被修炼到一定程度之时,就变成了生气,这就好像香水其实是从臭味之中提炼出来的一样!

其中奥妙,无法尽语。

李墨玉伸手去抓那黑衣人时,黑衣人很快反应过来,他一手去挡李墨玉,另一手去身后取刀,但是李墨玉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黑衣人虽然做出了这样的动作,但是李墨玉的手轻轻松松就穿过了他,揪住了他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

在将黑衣人提起来的同时,她体内煞气如潮涌出,霎那间将黑衣人的身体冻住了。也因此如此,黑衣人被提起来时,还保持着原状。

李墨玉将黑衣人往我身边的座位上一扔,拍了拍手,就开始吃方便面了。

黑衣人被扔在座位上,就像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食物,开始解冻。

我这时候才回过味来,眼前的人是忍者!我心说我也别等他解冻了,从背包里找了一根绳子,将黑衣人捆了起来。

正文卷 第822章:我吃好了

将黑衣人捆好了,黑衣人也苏醒了过来。

黑衣人看着绑得像是粽子似的自己,眼有惊慌之色。

我把玩着手里的刀道:“忍者是吧?说,谁让你来的!”

黑衣人昂着头,闭目不语。

“我再问你一句,是谁让你来的?”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黑衣人仍旧不语。

“扑!”我将短刀往前一送,刺入了黑衣人的腰间。黑衣人没有想到我这么狠,一时楞了,巨大的痛楚让他的脸扭曲了起来,他的牙齿咬得咯咯咯地响,才不至于痛叫出身。

我看着黑衣人的眼睛道:“第一题你弃题了,这便是你弃题的后果,不过,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是谁派你来的了吗?是白水木子派你来的对不对,对不对?”

黑衣人的眼中露出惊讶之色,我嘿嘿笑道:“告诉你吧,白水木子说要对付我,我在电话里可是听得清清楚楚呢!”

李墨玉听到这里,停下了叉子,锐利的目光从我的身上又慢慢转到了黑衣人身上,最后又收了回来,仍旧低头吃面,但是第六感告诉我,李墨玉百分之八十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我和黑衣人的身上。

我将黑衣人的脸扳过来,让他面对着我,接着道:“我再问你一遍,谁让你来的?”

“呃……”

黑衣人见到我握住刀柄要转动,赶紧说道:“是白水君,白水木子……”

我心中冷笑,这就对了嘛,嘴已经撬开了,这就好办了。我接着道:“第二个问题,白水木子让你来找我,不是叫你躲在我的影子里偷屁吃的吧,告诉我,目的是什么?”

“目的!”黑认有犹豫了一下说道:“白水君让我,让我处理掉你!”

“看来你的任务失败了!你没能处理掉我,反而成了我案板上的一块肉!”我拍了拍黑衣人的脸道:“现在问第三个问题,白水木子住在哪里,你们是什么关系,在中国的目的是什么?”

“我我我……”黑衣人看起来十分纠结。

就在这时候,李墨玉握住了我的手,她将我的手往外一连,连带着扎入黑衣人腰间的刀也拉了出来,李墨玉的另一只手取过接桌上的杯子,置于黑衣人的伤口处,不一会儿,就接了满满的一杯血。

李墨玉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继续吃面。她在喝血的时候看了黑衣人一眼,眼神冷得可怕,仿佛在说:“说吧,全部都说出来,不然我就喝光你身上的血!”

“我说我说我说!”李墨玉的举动将黑衣人吓到了。做为忍者,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实在是太寻常了,因为他们干的就是这个营生啊,但是,这么做还如此淡定的,捧着敌人的血当红酒,黑衣人估计才头一回见到。

见黑衣人服软,李墨玉手往前推,刀 又重新扎入了黑衣人的伤口,黑衣人闷哼一声,五官都移位了。

之所以重新将刀扎入伤口,是为了防止黑衣人失血而死,虽然扎伤的不是要害处,但是那么大的伤口,出血量也是十分可观的,要是任它流,等不到火车靠站,黑衣人就得死。

初见时黑衣人脸如黑炭,此时却苍白的可怕,他颤抖着说道:“白水君住在皮裤胡同十五号的四合院里,我们的关系是刀和用刀人的关系,白水君就是用刀人,而我就是那把刀!”

“我是两个月前来的中国,这是我的第一次任务,至于你的最后一个问题:我们有什么目的,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一把刀,用刀人手里的刀而已,刀怎么用,全凭用刀人的心意,用刀人也不会跟我们说他的计划!”

见我的目光变得凝重,黑衣人看向李墨玉,李墨玉像是根本没有听我们说话,仍旧一口一口地吃着泡面。

越是这样,黑衣人越是慌乱,他都快哭出来了:“真的,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忍者,我只是一把刀,刀是用来做武器的,刀从来不思考,也不问原因,那些都是上位者的事情……”

这时候,李墨玉将方便面吃完了,她捧起方便桶,又喝了两口汤,将叉子往方便桶里一放道:“我吃好了!”

“我说的都是真的,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李墨玉终于抬起了头来,不过她没有看黑衣人,而是看着我:“陈烦,方便面这东西真好吃,算是我重见天日吃到的第一样美味了!”

我心说你喜欢就好,别的不敢说,方便面我能请你吃上一年。

李墨玉将杯中的血喝干了,打了一个饱嗝,取纸巾擦嘴,在这个过程中,黑衣人的身体一直在往后缩,估计是怕李墨玉一时兴起,将刀抽出来,再接一杯血喝吧!

说实话,李墨玉当着黑衣人的面接他的血喝,我感觉有些咯应,……不过仔细一想,李墨玉已经非人了,可能在人类看来生饮人血似乎不那么人道,但是对李墨玉来说却并非如此,就好像吸血鬼,血只是他的食物之一罢了!

我看向李墨玉,那表情已经很明白了,你好像对这件事情很上心,你觉得怎么处理合适呢!

李墨玉的手松开了,对我说道:“让他走吧!”

这也正是我的想法,眼前的黑衣人所说应该不假,他只一把刀而已,做为一把刀,他的任务就是杀人,至于其它,他无需知道,也没有人会告诉他。

我站起身来,让到一边,冲黑衣人道:“滚吧!”

黑衣人捡回一条命,喜不自胜,一迭声地道:“是是是……”

李墨玉在一旁提醒道:“将伤口捂好了,别让血流出来,我们还得在这里坐上好一会儿呢,要是弄脏了地面,会很不舒服的!”

“是是是!”黑衣人紧紧地捂住伤口,不过血水很快又从指缝里流了出来,他撕掉外衣,将衣服盖在手上,这么一来,从指缝渗出的血被衣服浸干了,没有一颗掉落在地。

“借过,借过!”过道里的黑衣人手捂着腰,往前面车厢挤去。

刚才的事情只在我们之间的小圈子发生,其余的乘客都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见黑衣人脸都痛变了形,还以为他犯病了,赶紧让到了一边。

正文卷 第823章:没有意思!

黑衣人来到了 隔壁车,到了隔壁车厢似乎仍然觉得不安全,取过安全锤将车窗玻璃敲碎了,往外跳去。

可能觉得必须得离我们数十里远,才能保证安全吧!

但是,有时候逃命也是要看时机的,时机不对,会要命的!

火车在高速运转时车轮之间形成了真空,会将东西往里面吸,黑衣人原本是往外跳的,但是身在半空中,被这吸力吸向了车轮。火车的车轮何其沉重,别说是忍者了,就算是僵尸王,也是一轮两段,毫无悬念。

我看向李墨玉。

我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黑衣人是忍者,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他不是一个笨蛋。

而且,也不像李墨玉似地,已经休眠了上百年,他是现代人!

做为一个不笨的现代人,他不会不知道高速行驶的火车是绝对不能跳的,要知道,藏在人的影子里没事,藏在火车的影子里,会被辗成肉浆的!除非他自己寻死!

李墨玉也不避讳,她摊开双手道:“他必须死,不然白水木子就提前知道了!”

我一直好奇李墨玉为什么也对这事十分上心,既然说开了,我也多问几句吧“墨玉姐,你好像与白水木子有什么恩怨?”

“何止有恩怨啊!简直是仇深如海!我变成这个样子,全都拜他所赐!”李墨玉顿了顿又说道:“说句实在话,我都不希望这么早找到她!我觉得再晚上五年,十年,二十年找到她我会更加高兴,因为好菜,总是要到最后才上的!不过,既然找到了她,也只好先上这道菜了!……”

李墨玉看向我道:“陈烦,你怎么会跟白水木子扯上关系?”

我将事情说了一遍道:“我知道白水木子的小秘密,白水木子本来想要洗掉我的记忆,但是后来发现没有用,因此就找了忍者来灭我的口!”

李墨玉惊奇地看着我:“你的意思是说,白水木子要找人来杀你,你不但不躲避,反而还要去北平找她?”

我点头说道:“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她!”

“什么问题?”

我将方圆的事情说了一遍道:“我要问出方圆的下落来!”

“你的意思是说,你知道她非人,也知道她想要你的命,你因为要知道朋友的下落,还是决定去找她?”李墨玉点点头,对我说道:“勇气可嘉!哦不,或者说傻得可爱更加合适!”

我摇头说道:“你错了,我无论做什么事,都是认真计划过的,我去北京找白水木子,自然有找她的理由!”

“你说说看!”

我和李墨玉说了我的理由,虽然我和白水木子只见过三次,但是我对她十分了解,她的骨子里有着膏药国人的虚伪和表里不一,她找忍者千里迢迢来岑城杀我,这符合她的个性,但是,一旦我与她面对面时,她反而不会对我怎么样!甚至是有问必答,奉为上宾,但是,只要我一与她分别,她又会找人来杀我灭口!

因此,我去找白水木子反而是安全的,最危险的反而是去北京的路上和离开的路上,我只要在去和回的路上下功夫,未必不能全身而退,至于可能遇到的危险,你想要得到什么总会付出代价,这太正常了。

“你对自己的判断这么自信?”李墨玉问我。

我点头道:“……白水木子是个优雅的非人,她会尽一切可能避免杀人,就算非杀不可,她也绝不会自己动手……”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在生化所里的经历。

白水木子想要得到游尸肉的实验结果其实很容易,只需对其余两人下手就可,以她的手段,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应该不难,但是因为她带不进人来生化所,就一直没有行动,直到我的出现。

在火车上,她只需轻轻一挥手,就能要了我的命,但是她也没有那么做,而是用洗白水洗去了我的记忆。这一路,我也想过她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要知道,她是卧底在生化所,十分危险,有时候一点小火苗不掐灭,就可能成为燎原之势,不狠一点怎么行呢?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不愿意杀人,是因为杀的人太多了!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多面性格,杀人的凶徒可能扶老太太过马路,脾气暴燥的人也可能对哭闹的小孩礼让三分,白水木子正是因为以前做太狠,所以慢慢地重新生长出来一个分裂的人格,分裂的人格与主人格对立,并且在白水木子的帮助下慢慢地占据了主导地位!

分裂人格不喜欢杀人,不喜欢见血,总是觉得无论什么事什么事,都可以有一个优雅的解决方式……即使实在无法优雅地解决问题,也可以眼不见为净!

正是这样的主旨指导下,她才会找一个才出道的忍者来对付我。

后来,李墨玉跟我说了她的事情,她本是道术天才,二十岁时,就已经在同龄人中所向无敌,连同门的师叔师伯,也都败在了她的手下,此后她就离开了师门,到处与人比试道术,曾经在江湖上声名赫赫的道人,要不早已经凋零,要不败于她的手下,这让她感觉十分无趣,这话听来颇些装逼的意思,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恰在这时候,战争四起,她路过一个地方,整个县城的人都被杀了,那些死尸都已经化为恶鬼,好好一个县城变成了鬼城,在县城的上方,永远有一层浓浓的地雾,连太阳都照不进来!

这样的地方,她本来应该布下紫阳阵,驱散城中的阴气,让一切恢复如常!可是,这些恶鬼都死得极冤,一城兵将撤走之后,手无寸铁的他们被屠了城,心有冤气,结为鬼城!

做为道士,她有匡扶天地正气的本份,驱散鬼城的阴气理所应当,做为有血有肉的人,她同情它们的遭遇,再加上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她见到的人间疾苦实在太多了一些!

在鬼城徘徊了三天之后,剑在匣中就没有出过鞘,她突然觉得没意思,什么都没有意思,学道术没有意思,打赢天下的道士没有意思,除魔卫道没有意思,以至于衣食住行,自己的所思所想,都没有意思。

正文卷 第824章:斩邪剑

这种失落的情绪就像是癌症一样,缠住了她。

从“鬼城”出来之后,她感觉自己的精气神都被抽得一空,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来。

整个人像是老了十岁!

她知道这样下去可不行,于是求变!

对于李墨玉来说,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潜伏的敌人和无处不在的危险,而是她的内心,她心里跟明镜似的, 如果这个劫她解不开,可能这辈子就废了!

她本想借助一段苦行僧式的生活让自己从这种不好的感觉里走出来,她花了足足一个月的时间,走了上千里路,从江西龙虎山一直走到西北边境,也没有能够走出心中的桎梏。

于是,她决定好好休息一下!

她觉得自己休眠一阵子,也许再醒来时,这世界就不一样了,她安排的休眠时间是八十年,这是她用天干地支,奇门八卦推算出的结果!

她找了一口古井,在其中掏了一个房间大小的空间,又打造了一幅黄铜棺材!当最后一切就绪的时候,她却犹豫了,因为休眠八十年,就等于放弃过往的人切,亲人,朋友,地位……

再醒来时,就是新的开始了!

她坐在棺盖上沉默了足足三个钟,在铜棺之上刻下“人间不值得”五个之字后,躺进了棺中,这三个钟,她想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她已经站到了高处,再往上的风景已经不多了,余生景色一眼就能够看到头,没什么意思,但是如果休眠一段日子,情况会不一样,谁能知道八十年后是什么情形呢?

那也许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可以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正是怀着对休眠之后的向往,李墨玉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你是过了一个世纪之久,永恒的寂静之中,她隐隐听到有说话的声音:

“找到了,找到了!”

“白水木子,你来看,仪器上显示棺中人是一名女道士,她的身边放着一柄宝剑,应该是一名修道者!”

“有办法开棺吗?”

随即响起咯吱咯吱的声音,有光这透进来,还有冷风,吹在李墨玉的脸上。

李墨玉沉睡得太久了,因此,想要苏醒过来也没有那么容易,她的大脑最先复苏过来,就像是关掉的电脑重新被开启一样,接着是心脏,她的鼻翼微微扇动,她甚至能够感觉到心脏正向血管输氧,原本已经变成黑色的血液因为有了氧气的输入,而重新变得鲜红起来,被心脏推送到四肢百骸,最这个速度,再有十分钟,她就能够完全醒来了!

“咦,好奇怪,我在她的身上感应不到任何的死气!”

“她的心脏似乎还在跳!”

“这怎么可能,你看铜棺边沿的铜锈这么厚,棺中人起码陈尸五十年以上,你告诉我她还有心跳?你说她是僵尸王,游尸我都信,说她心脏还在跳,打死我都不信!”

其间还夹杂着一些听不清楚的鸟语。

就在这时候,听到锵地一声响,这是宝剑出鞘的声音,在宝剑出鞘的时候,李墨玉的眼睛已经能够睁开一些了,她控制着血液往手臂流去,只要手能活动了,一切都好说。

恰在这时候,白水木子的声音响起:“这是斩邪剑,剑主人是李墨玉,我在资料里看到过,在七十多年前,道术界出现了一名少年天才,就像是启明星一样耀眼,她突兀地出现,又悄然而逝,这么多年以来,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活着还是死了,没想到竟然在这样一个无名古井见到她!真是太好了,这简直就是老天送给我们的礼物!”

就在这时候,李墨玉睁开了眼睛。时隔这么多年,对方竟然能够让出她来,这不得不让李墨玉惊奇,她想看看眼前的人到底是谁!她的身前站了十多个人。有男有女,他们都穿着古怪的服装,四周摆满了奇形坚状的仪器。

见李墨玉突然醒来,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站在她面前的白水木子大声喊叫道:“李墨玉还没有死,赶紧盖棺,将铜棺锁死!”同时,白水木子执剑在手,剑尖抵住李墨玉的喉咙,看那样子,只要李墨玉稍有异动,斩邪剑就会刺入他的喉咙。

事实上,此时的李墨玉,也只有眼珠子能够转动而已……

于是,铜棺盖撞击石壁的声音,铁链相击的哗啦啦声响向做一片,白水木子将剑往回收时,铜棺重新合上了,手腕粗那么大的铁链将铜棺绕了一圈又一圈!

等到李墨玉的双手恢复活动的能力时,铁链被一把大锁锁上了!

剑被人拿走,身困于铜棺之中,铜棺又缠了数十圈的铁链,李墨玉纵然手眼通天,也无法脱身出来,铜棺里的空气很少,很快就被她吸得差不多了,她已经休眠过一次了,无法再次休眠,因此,等待她的只有死!

当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死亡时,李墨玉的心有了出龙虎山以来的第一次悸动,也是在那时候,她的心里升起强烈地想要活下去的欲,望,但是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恶搞,当你尝尽人间失望,不想活的时候,偏偏死不了,当你燃起希望,想要重新来过的时候,老天已经不给你机会了!

李墨玉都能够听到夺命之索勒紧的声音,卡卡卡卡……

她在休眠之前想过一万种醒来时的场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待她的是死亡!

就在她的意识渐渐模糊时,听到棺外人的说话声:“这一趟没有白来,李墨玉七十多年前就已经是成名的术士,她那一身修为,如果转而炼尸,说不定能够成就游尸!”

“上一次的游尸只是无头的躯体,这一次得到了一个完整的人,对咱们的生化项目一定大有脾益!”

“生化武器是咱们一血二战之耻的最重要的依凭!这件事情的重要程度,胜过一切!”

“恢复天皇荣光!”

最后说话的是白水木子,从容而淡定:“一切按计划行事吧!”

在他们的说话声里,李墨玉终于耗光了最后一丝氧气,在满心不甘中缺氧而死!

正文卷 第825章:无利不起早!

李墨玉死后,感觉心中有一口气,在身体里左冲右突的就是出不来。

这怨气让她尸身不腐。

这怨气让她化做僵尸。

这怨气为她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她的头发,指甲在怨气的滋养之下快速地生长着。

她睁开了眼睛,眼中幽光有如狼眼!

她咆哮着,她用手去抓铜棺,拼尽全力,虽然她知道这么做没有什么用,她被埋在十多米的地下,葬她的棺木是一只巴掌那么厚的铜棺,别说是铜棺,就是这么厚的木棺,也不算是薄葬!

那么厚的铜棺,她怎么抓得开呢!

慢慢地她认命了,也做好了被封在棺上十年,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打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外面有阴气持续不断地往铜棺里传来,李墨玉心知白水木子的练尸计划已经开始了,她不想如白水木子的愿,但是,她又必须往上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因此,就像白水木子预料的那样,李墨玉吸收着由尸藤树传过来的阴气,开始修炼。

李墨玉的修炼速度很快,她有道士的底子,起步就是紫僵,两年之后,修成了僵尸王,再过几年,她因为尸僵硬得像是老树皮一样的皮肤慢慢地软化,变得有光泽。

她恢复成了死前的样子!

她修成了游尸!

白水木子估计对李墨玉的修行速度有所低估,因此,在李墨玉修成了游尸之后也没有采取下一步的行动,反而是因为山上气脉的变化引来了两名道士。

阴差阳错之下,将李墨玉放了出来。

两名道士想要除魔卫道,但是他们打不过李墨玉,李墨玉本来寻思着不管怎么样,是他们将自己从铜棺中放了出来,各退一步,各行其道就好,两名道士还当李墨玉怕了,一路紧追不舍。

李墨玉被惹恼了,也就不再客气,将他们击杀于荒野之中。结果引来了两名道士的同门,常言说双拳架不住四手,好汉敌不过人多,李墨玉在众多道人的围杀之下,有些吃不住了,因此准备逃去洛阳避难。

知道李墨玉的身世之后,我有一上很大的疑问,那就是:我做赶尸匠以来,遇到的怨尸,凶尸,僵尸,绿毛僵尸,紫僵,僵尸王不知凡几,但是,我从来没有碰上有道士来主持正义!

你说怨尸凶尸也就罢了,为祸乡里的紫僵落花洞主呢,后水村古井里的僵尸王呢?他们存在了那么多年,为什么也不见有道人来匡扶正义呢?

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游尸以下的僵尸都是我们赶尸匠和乡野阴阳先生处理,道人不插手的原因了!第一,游尸以下的僵尸对于他们来说太小儿科了,第二,没有利益!

为什么李墨玉一练成游尸就有人找上门来?那是因为游尸的脑中有内丹,对于道家修行有补益,说白了吧,他们可不是为了匡扶正义,他们就奔着李墨玉的内丹来的!

无利不起早嘛!

这帮家伙,还说什么乱世背剑济苍生,特么的还不如我高尚呢!

李墨玉将方便面桶扔进了垃圾桶里,对我道:“我陪你去北京!”

“好啊!”我心中大喜,去北京找白水木子,就好比是走钢丝,掉不掉下来,什么时候掉下来我心里都没底,但是如果李墨玉加入,情况就不一样了。

白水木子是伪游尸,而李墨玉是真正的游尸,不说别的,力量上就先压白水木子一头,她随我去北京,等于随身多了一名超级保镖!

火车在洛阳站停了半个多钟,继续往北京出发,到了北京之后,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李墨玉没有身份证,没办法登记,只好和我一个房间。

当我洗好澡出来,看着沙发里的李墨玉时,我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与盘美莲的那个夜晚,按道理来说,我来北京,第一件事情就应该去看她,不论她心中怎么想,我至少得将我自己的态度表明。

咱不能做渣男啊!

但是我后来想了想,还是决定算了,我现在的处境很凶险,再去找她,也会为她带来危险的,还是看看情况再说吧,再说了,北京那么大,我呆是呆个几天,应该不至于巧到碰上吧!

李墨玉一边看电视,又撕开了一袋方便面,这一次是干吃,咬得咯嘣咯嘣响。

看来她与方便面较上劲了。

下午六点钟的时候,我们往皮裤胡同而去。

四合院很大,起码有二百四五个平方,两层的复式楼,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如果你看过北漂挤在棺材板一样的房子里的情形,看到在这寸土村金的地方,一人占用那么大的地方,没法不仇富!

我们进屋没有多久,白水木子也回来了,她穿着深灰色的休闲装,头上戴一顶鸭舌帽,只化了淡妆,看起来像是邻家的妹子,随意,青春焕发但不那么耀眼!

那是你还没有看过白水木子的眼睛,如果说白水木子的脸算是中上之姿的话,那双微微弯起的眼睛生生将他的品相提高了一个档次,说是恬静也罢,说是优雅也行,总之,那种气质让人过目难忘。

她从手提包里取出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来。

她将手包放下,倒了一杯水喝,喝完水之手看了几分钟手机便走向了侧室,侧室很大,摆着许多的运动器材,有跑步机,有拉腰力的机器,还有亚铃,少到三五公斤,大到数十公斤的都有。

白水木子先是跑步热身,热好身之后开始炼腿炼腰力,她的运动量有点过大,头发,衣服都被浸湿了,像是感应到了什么,正在运动着的他突然停了下来,转头望向门口。

我就站在门口。

白水木子楞了楞,扯过一旁搭着的毛巾擦了一把脸,问我道:“陈烦,你怎么来了?”

我笑了笑,搬张椅子坐下道:“也算是熟人了,我来看看你!”我顿了顿又说道:“白水木子,说实在话,你的生活过得是真不错啊,别人都说在北京拥有一套房就等于拥有一个上市公司,你拥有一个上市公司!我就不行了,我还住在义庄里头,与死人为伍呢,这还不算,最近我的小师妹又走丢了,你知道她去了哪里吗?”

正文卷 第826章:一切如意就好

白水木子将毛巾放到一边,披了一件外套在身上,皱眉道:“方圆?我不认识吧?我怎么会知道呀!”

“你怎么不知道呢?”我进了房间,直视着白水木子的眼睛道:“不是你的朋友方芹将她带走的吗?你们聊电话时我都听到了呢!”

白水木子微微一楞,随即尴尬地笑笑道:“你也知道,朋友嘛,都是萍水相逢,逢场做戏,她去了哪里,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倒很好奇你!”白水木子指着我说道:“你是怎么恢复记忆的?”

我也不隐瞒它,将陈柔为我恢复记忆的过程说了一遍道:“白水木子,事实证明,你的洗白水还只是半成品,还有改进的空间啊!”

白水木子叹了一口气,摇头道:“陈烦,其实失忆对你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而是一件好事,一个人知道的少一些,他遇到的麻烦也少一些,你为什么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我皱眉问道:“这就是你派忍者来杀我的原因吗?”

“你也可以这么认为!”白水木子顿了顿道:“陈烦,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好不好,你保守我的秘密,并且不再问方芹的下落,我让你安全离开北京……”

我很干脆地拒绝道:“不行!”

如果是我单枪匹马来的北京,我可能会凡事讲究策略方法,过程不装逼,只注重结果,但是现在不一样,我有李墨玉做后盾呢,此时不装逼,更待何时呢!

“白水木子,你看这样好不好?”我慢慢悠悠地说道:“你将方芹的下落告诉我,并且承诺离开中国,过去的事情,我也可以即往不咎,放你一马!”

“你有那个能力吗?”白水木子的语气变重

“你管我呢!”我怒视着白水木子道:“老子今天就怼上你了,怎么地吧!”

白水木子的脸色慢慢地变得铁青,我发现,她在变脸的时候表情动作十分的夸张,比一般人切换表情要慢上半拍,表情动作也要夸张一倍!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会这样,那是因为白水木子在切换表情的同时,也在切换人格!

看样子,我的话彻底地激怒了她,将她人格中兽性的那一面激发了出来。

她瞪视着我,咬牙切齿:“你说什么啊?”

此时,白水木子的怒火就像是积聚着的油罐,正等着我来引爆呢!我也不客气,冲她吼道:“你耳朵聋了吗?我的意思是,你告诉我方芹去了哪里,我就放过你!”

爆了,终于爆了!

我的话引爆了白水木子,她的怒火在燃烧到极点之后,突然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眼中跳跃着的两点蓝色的幽光。

她连声音也变了,干涩,沙哑,与此前优雅的白水木子判若两人,此时的她阴冷,凶狠,与她对视一眼心都凉半截!她直视着我说道:“陈烦,我已经好几年没有杀过人了,我本以为可以将这个记录保持到功成身退,但是现在看来,恐怕是不行了!”她迎着我走了过来,在她走过来的时候,她的指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牙齿将上唇顶了起来!

也是在这时候,李墨玉从门外冲了进来,她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从我身边穿过的时候,我只看到一道黑影,李墨玉就像是一发炮弹一样,撞上了白水木子。

白水木子被撞得倒飞而出,将跑步机的把手都撞断了,白水木子扶着墙壁站起,抹了一把嘴角的血,看清李墨玉之后,她的脸色变了:“是,是你!”

李墨玉将我往门外推道:“陈烦,你先出去吧,这里交给我了!”

我点点头,冲白水木子道:“好吧,天南地北的,我们两个也难得见个面,我就不打扰你们叙旧了!”

冲白水木子做了一个鬼脸,我走出了房间。

身后传来李墨玉的声音:“白水木子,好久不见啊,上一次相逢之时,我在铜棺之中,你在铜棺之外,没有好好亲近亲近,这一回,说什么也要好好亲近一下!”

白水木子没有说话,但是可以想像得到,她此时的脸色一定十分难看,像是吃了一碗蟑螂和毛毛虫。

我来到走廊里的时候,健身房里就像是炸了锅一样响了起来,只感觉脑后勺劲风扑面,我忍不住回头去看,此时的李墨玉与白水木子已经扭打在了一起。

两名非人打架,可不像可不像是武侠或者玄幻电视剧里表演的一样,一拳一脚,一招一式都极尽美的本能——李墨玉活着的时候是道士,可是现在她已经不是活人了啊!

他们滚做一团,相互用手撕,用牙咬,与两个泼妇打架也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造成的破坏力却不是泼妇能比的。

白水木子的手肘撞在地面上,将地砖激得四散飞扬,李墨玉的手在哑铃上抓了一把,留下了五道深深的指印,抓下来的铁屑,起码有三克之重!她们窜高忽底,似乎完全不知道重力为何物!

不过一转眼间,都将对方抓得全身是伤,整成了血人!

但是没关系,他们身上新的伤口出现时,旧的伤口也同时在愈合。

但是,在伤口愈合的过程中,已经分出高下了。白水木子抓伤李墨玉,李墨玉的伤口迅速愈合,但是李墨玉抓伤白水木子,伤口便迅速腐烂发黑,虽然也在愈合,但是速度比李墨玉要慢上一倍!

此消彼长之下,李墨玉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我的心也放回了肚子里,心说还好,一切都在计划当中。

我走到院子里的小亭中,在大理石的凳子上坐了下来,心说最多五分钟,最多五分钟,就该结束战斗了!亭桌上有茶具,此时已经烧好了水,我取过杯子,拈了一些茶叶在开水里,雀舌尖的茶叶在茶碗里舒展开来的时候,扑鼻的茶香味让我的心情愉悦。

我为李墨玉也泡了一杯茶,心说古有关羽温酒斩华雄,今有李墨玉热茶捉白水木子,咦,怎么这么不压韵呢,好吧,不压韵就不压韵吧,一切如意就好!

正文卷 第827章:白水木子死了

事实证明,想要事事如意,那是不可能的,泡好的茶我还没有来得及喝上一口呢,敲门声响了起来。

我不满地问道:“谁啊?”

门外一个悠远的声音响起:“我!”

“你谁啊,不认识!”

“无量天尊,贫僧是来结缘的!”门外的人道。

“无缘,无缘!”我心里有些不爽,心说老子理你才怪,要饭就说要饭,还非得说成结缘,有什么缘好结的,我这里还有正事呢!

“你不开门,怎么知道无缘啊!”门外的人锲而不舍。

“我不开门不就是无缘了嘛!”我不满地道。

“师哥,跟他废什么话啊!”一个粗嗓门的声音响起,随后听到叮地一声响,门锁被劈开了,十多名道士,如潮水一样涌了进来。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青一色地穿着天蓝色道袍,有的长发在头上挽了一个髻,有的干脆留着短发。

他们穿着黑布鞋,扎着绑腿,这么多人冲进来,也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我本来以为是要饭要钱的骗子道士,但是现在看来,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他们一个个神色肃穆,手执宝剑,杀气腾腾的,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升起:他们不是来追杀李墨玉的吧!

最前面的道士指着李墨玉和白水木子所在的健身房说道:“就在那里!”

我赶紧上前阻挡:“喂,喂,喂,你们这是干嘛呢,这是私闯民宅知道吗?赶紧都给我出去!不然我报警啦!”

两名女道士横剑将我拦住,其余道士四散开来,往健身房围了去,这时候我已经能够确认了,这些道士,就是来围杀李墨玉的,我冲健身房的方向喊道:“墨玉,小心,牛鼻子来啦!”

听到我的喊声,两名女道士又气又急,差点举剑刺向我,其中一名女道士将剑往后一收,捂住我的嘴,气愤地道:“谁是牛鼻子啊,我看你才是牛鼻子吧!”

我仔细一看,眼前的两名女道士虽然衣着朴素了一些,但是容貌也还算是清秀,确实与牛鼻子搭不上边,不过这不是关键啊,关键我得通知李墨玉小心些,别中了牛鼻子们(好吧,道士)们的暗算!

我扳开女道士的手,冲健身房喊道:“墨玉,小心,牛鼻子……”

“还牛鼻子呢!”另一名女道士气得跳腰,剑一翻,剑身砸在了我的脑门上!我在昏倒的前一刻想的是:你一个柔弱的女道士,用那么重的剑干嘛啊!不嫌手累吗?

女道士的剑,起码有三公斤重,又重又硬,砸在我的脑门上时,我感觉脑袋嗡地一下,随后意识便渐渐模糊起来,隐隐听一个声音说道:“我说小哥哥,你不是傻啊,我们是道士,我们是在匡扶正义,济世救民的,你不帮我们也就罢了,竟然给游尸通风报信,简直就是昏头昏脑,是非不分嘛,你这样的要是早生个几十年,肯定是汉奸没跑了!”

我很不满,心里喊叫着“谁是汉奸了,你给我说清楚点……”

然后,我就昏迷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了过来,一摸脑袋,好大一个包,心说这两女牛鼻了正够狠的啊,宝剑这么一抽,直接将老子给抽成银角大王了!

借池水一照,额头上突出来的“角”又大又亮,就像是打了一层蜡一样,手一触碰,我差点痛得跳起来。

四下里一片寂静。

李墨玉呢?

白水木子呢?

众多的道士呢?

我往健身房而去。

房间里一片凌乱,跑步机都被拆成了零件,履带就垫在门口,哑零滚了一地,墙上深深的抓痕十分显眼,有深的抓痕,将墙壁里的电线都抠出来了。

白水木子倒在墙角,她全身上下伤痕累累,最明显的是脖子上的血洞,应该是被剑刺穿的,从前颈刺入,后颈透出,还刺入墙中两分,可见出剑人的力道之重!

她一动一动,表情似乎也已经凝固了。

我走上前去,摸了摸她的脑袋,站住了,白水木子已经死了!

我不放心,伸手一推,白水木子倒在了地上,下嘴唇都被碎裂的瓷砖铲掉了一大块,她却什么反应都没有。

她确实死了。

我的心里一阵懊恼,不是说好收拾了白水木子,等我问完话再任她处置的嘛,现在倒好,人都死了!僵尸可不比活人,人死了还有魂,僵尸死了,除了尸体,什么也剩不下了。

不过,当我的目光再次移到白水木子脖子上的血洞时,我明白了,不是李墨玉杀了白水木子,而是那些道士,最关键的一点证据是——李墨玉非人,拿不了道家的法器!

对于他们来说,道人的法器就好像在炉中烧红了的钢铁,只要一触碰就会受伤,更别说取之伤人了!

而那些道士之所以会杀白水木子,原因应该是她是非人!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白水木子将自己改造成了非人,因此变得十分厉害,她自己也很享受非人的身份带来的力量和好处,而她的死因,也正是因为她是非人!

健身房的窗户外面装有一个摄像头,本来是监视院子里情况的,但是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掉头过来,正好照着键身房,我找到摄像头的硬盘,打开了播放器。

监控视频证明我的猜想是对的!

当摄像头掉头照向键身房时,李墨玉已经将白水木子制服了,她拖着白水木子往外走,走没两步又停下了,从她的形态动作来看,她应该是听到了我的警告。

李墨玉将白水木子扔到一边,探头往外看了一眼,当即撒丫子就跳,她撞破窗户一跃而出,离开了健身房,隐隐听到呼喝声,尖叫声,估计是被道士们发觉了,正追逐而去了。

也不知道她现在安全还是危险!

那些追逐的道士有的在屋后,有的在健身房门口,在外面的道士急起直追,而在健身房门口的道士穿屋去追,一转眼的工夫,就有三名道士冲入健身房,再从碎裂的玻璃窗前一个纵越,便飞出了窗外。

正文卷 第828章:小资

这时候再看白水木子,她不知道是受伤颇重,还是摄于道士之威,不敢从地上爬起,一直缩在角落里。

第四名道士走了进来。

那道士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样子,身形清癯,留着一小撇山羊须,与其它道士一样,他也背着一柄宝剑,宝剑之上紫色的穗子迎风飞扬。

在见到白水木子时,道人楞了楞。

随即出剑。

中年道士的手法很快,回手,拔剑,前刺,只见一道寒光闪过,剑往回收时,白水木子的脖子上就出现了一个血洞,白水木子被刺这一剑之后,就像是全身的精气神都被抽走了,脸迅速地灰暗下来。

跟在中年道人背后的道士提剑往前,被中年道士拉住了,说了几句什么,两人也跟此前的道士一样,穿窗而过,追李墨玉去了。

我将视频倒回,一连听了十多遍,总算听清楚了,那中年道人说的是——这是一只伪游尸,没有内丹,先别管它了……

此后,视频的画面便静止了下来,不对,不是视频静止了,而是房间里再无动静,监控录下来的视频都是静止不动的。

我的目光又回到了白水木子脖子的伤口上,说实话,法器是邪物的克星,我七八岁时看林正英的电影就知道了,后来我做了赶尸匠,对法器的了解又深了一些。

比方说,同样一件法器,对付恶鬼和僵尸效果会产生微小的差异,同样是一件桃木剑,斩向鬼时,立即就会伤到鬼,但是对付僵尸时,却有两到三秒的延迟,原因很简单,鬼是灵体,而僵尸而有坚硬的身体做保护层,就像你拿刀刺向一个赤身祼,体和人和刺一个穿着羽绒衣的人,效果当然有所不同。

我用过最厉害的法器算是定鬼镜了——只可惜不久前就被李墨玉给毁了,它可以定住鬼或者尸数秒钟,为我赢得时间,我第一次使用定鬼镜时,有一种开挂的感觉!

但是与中年道士的手中剑比起来,它就像儿童玩具一样可笑!

中年道士刚才那一剑,我看得清清楚楚,剑在出鞘之时,带着谈谈的白芒,刺入白水木子的脖子时,就像是掐灭了一盏灯一样,白水木子的眼神迅速了暗淡了出来。

宝剑在刺入白水木子脖子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就抽了出来,在这三秒钟的时间,宝剑已经将白水木子身体里的煞气破了。从中年道士抽回剑的时候,白水木子就变成了一具尸体。

中年道士收剑归鞘,连看都没有看白水木子一眼,便越窗而过。

我站在白水木子尸体前发了很久的呆,在火车上,当我意识到眼前女子是非人时,我的心里就笼罩了巨大的恐慌,这恐慌比被注射洗白水更甚,就像我在紫禁山接连碰上紫僵,僵尸王和五三二一样!

那时节我还有木棉花等人做为帮手,而现在,我是孤身一人!

就这个让我恐慌的女人,被中年道士一剑刺死,游尸肉让白水木子的身体有了自愈的功能,李墨玉的抓伤都能愈合,但是她脖子上的剑伤,却再也愈合不了了。

好一会儿,我恍然省起,还有正事要做呢!

我本来是找白水木子问方圆下落的,半路上遇到了超级打手李墨玉,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瞬间将我方的力量从战五渣提升到了强者的地步,吊打白水木子。

谁能想到,半路上杀出一群牛鼻子,害得李墨玉落荒而逃,白水木子又被刺死,没问出方圆的下落不说,连仅有的线索都断了。

我又看了一眼白水木子的尸体,煞气散后,白水木子尸体的腐烂速度是别的尸体的十倍,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她的皮下已经出现了尸斑,并且散发出了难闻的气味。

我心想这时候让白水木子开口是不可能了,趁着警察还没有来,先在白水木子的家里找找吧,说不定能够找出些什么有用的东西呢?

从二楼找到一楼,又从一楼找到地下室,却是半点收获都没有。

不得不说,白水木子还是隐藏得很深的,如果单单看家里的陈设和她的品味爱好来看,就是一个小些小资的和知识份子,家里的装潢特别有文化气息,书柜上摆的都是弗洛伊德,尼采,笛卡尔之类的装逼专用书。

连碗筷,水杯和热水壶,都满满的文化符号。

不仅如此,她还有一个设计室,里面有剪刀,针,和电车,一旁的架子上,有她设计的围巾和各式秋夏装,成品与专柜上的产品比也不差,甚至更加精致。

一路找寻,我都有些内疚了,如果单从生活习性和爱好来看,白水木子与其它的衣食无忧的知识分子没有什么区别,有血有肉,有自己的小爱好,也有自己的小调皮!

直到我打开最后一个房间。

房间阴暗潮湿,我摁亮灯,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堆灰白色的骷髅,之所以用堆,是因为骸骨都散了,也找不出哪一块骨头是谁的,于是只好堆到一堆。

在房间的中间有一个小坑,小坑左边挖了一条小沟,一直通到了房间外面。坑里还沉着黑色的污垢,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血。再结合放在一边的中间有孔的木床,不难猜出,这里原来就是杀人的修罗场!

桌上杀人,血水顺着孔槽流入小坑,又经由小坑流到屋外……

除此之外,靠墙的架上还摆着许多的容器皿,其中泡的是人的内脏,可能因为年代太久远了,福尔马林中有许多说黑不黑说灰不灰的絮状物,还没有迈步进屋,我就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阴气。

我擦!

如果将这间房比做地狱的话,其它的房间都是天使的住处!

这也许是白水木子恶之人格主导身体时留下的杰作吧!我捏住鼻子,进了屋。进屋之后,我一抬眼就看到了墙上的剑,取下来一看,这剑的剑鞘做得十分精致,云纹层层叠叠,看来颇有几分仙气,我握住剑柄,往外一拉,剑芒耀目生寒,在剑的吞口处,有三个楷书小字——斩邪剑!

正文卷 第829章:新的世界

一股强大的气息冲得我往后退了一步。

斩邪剑?

是李墨玉的斩邪剑!

刷地一声,宝剑被我抽了出来,剑出鞘的那一霎那,发出嗡嗡嗡的声响,有如龙吟一般。

良久之后,龙吟之声才慢慢消失。

斩邪剑蒙尘近百年,抽出来时,竟然还光亮如新。

斩邪剑出鞘之时,我感觉一股子森寒的力量充满了整个房间,骷髅堆里传来隐隐的哭号之声!那些骷髅的鬼魂早已经还将在此处,之所以会有隐隐哭气,那是因为剑气破邪煞的缘故!

就像过山风一样,吹树过林,自然会发出声响。

我靠,这剑真是霸道!如果我也有这样一把剑就好了!

我将斩邪剑别在腰间,心说如果再配一件汉服,就当得起翩翩公子四个字了!唯一的遗憾是重了一些,不大好带。

我捧着斩邪剑反反复复地看了十多分钟,这才归鞘收好,拉开了面前的壁柜,拉来壁柜的时候,一股子腥骚味混合着霉味直往我的鼻子钻,抬眼望去,壁柜有三格,放的都是古书。

这些泛黄的古书是用羊皮制成的,地下室里比较阴暗,放的时间一长,就散发出了难闻的味道。

羊皮书?

如果你看过寻宝小说的话,就该知道,所谓的藏宝图,法老的秘密都是用羊皮写的,为什么用羊皮写呢?第一,羊皮贵重,将文字记录其上以显示它的重要!

第二,羊皮书保存的年代久。

羊皮书都黄成这样的,这些书藉起码保存了百年以上,而如果是普通的纸张的话,估计早已经碎成粉沫了。

我取下一本羊皮书,书名是《天罡步伏魔步》

再取一本《九转请神诀》

又取一本《八十一阵困鬼图》

这名字起得霸气啊!

我一开始以为这些书就像是街头卖的两块钱一本的《如来神掌》《七伤拳》一样不靠谱,但是翻看之页之后,我就改观了,做了这么久的赶尸匠,我对于道家术法也有几分了解,就像是如果你不识字的话,摆一本《红楼梦》还是《金瓶梅》在你的面前都没有区别,但是,如果你能认识千百个字,再将这两本书摆在你的面前,情况就不同了!

你会认识到它们的伟大,它们的高不可攀!

如果将我此前修习的道术比做是一个小池塘的话,此时的我就像是推开了一扇门,看到了大海!

是的,大海!

大海无边无际,包罗万象。

在翻了十多页之后,我感觉我的手都开始发抖了!捡到宝了,捡到宝了!

有一次和皮宏德,白光明一起喝酒,他们给我说起过道术世界,他说赶尸匠的地位等同于乡野的阴阴先生,算是一只脚踏进了道门,但是和真正的道门弟子比起来,还差好几百步台阶呢!

看得出来,二老对于道门弟子,都十分羡慕!

这台阶,有些人终其一生都爬不上去,所谓时也命也运也,蜈蚣百足,行不及蛇,灵鸡有翼,飞不过鸦!天分占三成,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人不得时,利运不通。气运也占三分!至于剩下的四分,则是贵人扶助,道门讲究师道传承,而且真本事,传承不过两三人,不被选中,终生也是碌碌之辈!

皮宏德信誓旦旦地跟我说他有一个道门的朋友,白光明嘲笑他说算了吧,就是一张桌子吃过一次饭,总共聊了不到三句,如果这也算是朋友的话,那整个岑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朋友!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十多年前,一个地产商买了一片地,请道人做局,还缺两个打下手的,皮宏德和白光明就是那两个打下手的,事后分帐,那道人分了八十万,皮宏德和白光明一共分一万……

什么叫差别,这就是差别!

皮宏德已经喝醉了,将杯子一摔,指着我怒吼道:“你说,你说,同样出工,我们两被那牛鼻子像狗一样使唤来使唤去的,最后他得了八十万,我们每人五千,你说这合理吗,你说这合理吗?”

皮宏德越说越气,将桌子都掀了……

两个老东西奋斗了一辈子,连道门的边上都没有摸到,我自然也懒得去想,以免徒增烦恼。就像一个普通人,过好自己的生活也就是了,做什么一定要过首富的生活呢!

天份这件事情不知道有没有,我反正没有考量过,贵人扶助也是没有的,我都二十多了,还没有人扶助进入道门,以后大概率也不会有机会了!但是,气运我却好到爆!

我不用踏入道门,不用得遇贵人,因为我已经得到了很多道门秘术!

我将羊皮书都塞进了怀里,往外走的时候我想,这个白水木子,真有本事啊,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这么多的道门秘术!不过,她虽然有这么多的道门秘术,自己却练不了,因为她是非人!

这就像是前脚将自己阄了准备进宫挣大钱,后脚家里给娶一个比嫦娥还漂亮的姑娘,只看不能用,又像微商给人洗脑时说的警句“方向不对,努力白费!”白水木子也许是想让自己更强大而变成非人的,但是她没有想到,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有一件重宝在等着自己,因为她前面已经做了选择,于是,后面重宝对她来说就没有用了!

如果她没有成为非人,而是学习了这些道家秘法,今天就不会被刺死在健身房了!

我抱着羊皮书从地下室出来的时候,四合院的外面已经响起了警笛声,我赶紧翻墙逃走,才翻出墙外,已经有人进了院子,我看向才升起的月亮,叹息一声道:“方圆,不是我不来找你,我真的尽力了,却找不到半点线索,白水木子死了,线索断了,只能——祝你好运吧!”

回到酒店,没见李墨玉。

也希望她好运吧!

我坐在桌前,取出了《九转请神诀》这么多的道法秘书之中,只有《九转请神诀》容易速成,这便是我选择它的原因,自遇到李墨玉以来,我就踏入了一个新的世界,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提升自己才行!

正文卷 第830章:送我去医院!

所谓的《九转请神诀》前面九转两个字可以当做是提升逼,格的形容词。

反正我在书里没有看出来哪里有九转十转的。

“请神”也是假的,真实情况应该是请鬼,但是说请鬼哪有比请神好听呢!于是就写做了请神诀!

请神诀共有三步,第一步是陈情,第二步是请神,第三步是降临。所谓陈情,就是焚烧写好的祭表,类似于有事给人送请帖,请贴惊动了所请之“神”,接下来就是请神了!

如果“神”答应了,就会降临在你的身上,如你所愿。

但是,就像所有的速成法门一样,都是有后遗症的,用玄幻的说法是反噬,用武侠的说法是走火入魔,请“神”帮忙,“神”帮了你的忙,就会反过来向你提出一个要求,如果你达到了就算两清,如果达不到,麻烦就大了,严重的甚至会丢了性命。

乍一听,所谓《九转请神诀》就像是请碟仙一样,请来碟仙,碟仙回答你的问题,但与此同时,碟仙也会向你提出要求,如果达不到,碟仙就会杀死参与者……

但实质上,两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么说吧,如果说请碟仙是小孩子学武启蒙的太祖长拳的话,那九转请神诀就是乔峰的降龙十八掌,表面相似,内质有着根本的区别。

陈情表需要的纸张很特别,现代高科技工艺加化学漂染的纸没有用,得用古化制做的竹浆纸,比寻常纸要厚上一倍,纸上还能清清楚楚地看到竹纤维的那种。

书写的原料也有要求,得用狼毫朱砂,我费了一天工夫,才将这些原料找齐全了,在桌上铺开黄裱纸,我手握毛笔扬扬洒洒地写下一篇陈情表。写好之后,我将笔搁在一边,心说总得试试才知道成不成啊?

怎么试呢?

请“神”总得有因才是啊,难道请来聊天?

请“神”来聊天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请神来聊天,他心中会怎么想,会觉得你在消遣他,因此,他向你提出的要求一定十分严苛,或者根本就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我想来想去,心说既然不能没事请神,那我就去找点事情吧,大晚上的,偌大个京城,我就不信没有妖娥子!

我正准备出门,门被敲响了,我开口问道:“谁啊?”

“送外卖的!”门外回答道。

“我点外卖了?我怎么一点记忆也没有啊!”我拉开了房门。

拉开房门之后,我就楞住了,门外站着一外外卖员,全身血淋淋的,他一手拖着一次性饭盒,另一手伸进打开的头骨盖里,将红白相见的脑花掏了出来,放在了一次性饭盒了,冲我道:“嘿嘿嘿,还热乎呢,陈先生你赶紧趁热吃吧!”

一股怒火直冲胸膺,我心说你这破快递员有完没完啊,在云引市的时候我就一直让着你,为此差点害得方圆坠楼,你还不知好歹啊,别人退一步,你就追三步,都追来北京了!

外卖员见我不接饭盒,脸色顿时变了,举着一次性饭盒向着我扔了过来,我赶紧让到一边。

一次性饭盒从我的身边飞过,砸在墙上,脑花碎成了无数块,恶臭之味迎面扑来。我心说你大爷的,那虎不发威,你还当我是病猫啊!我将陈情表往空中一扔,陈情表便燃烧了起来,因为在房间里面,陈情表这一燃烧,烟雾报警器起作用了,喷出的水花将我浇了一个透,天气本来就冷,再被冷水一浇,我冷得直哆嗦。

连请神咒都念得结结巴巴的。

雨雾之中,我见到一道人影向我走来,那人就好像是一座铁塔一般,头戴金盔,身穿铁甲,手里提着一把长矛!威风凌然,不可一世!那人走到我的面前,再往前一步,踩在了我的脚后跟上上,我们的身体便交叠在了一起,不一会儿,他完全融入了我的身体!

降临了!

立即,我就听到一个懊恼的声音:“他奶奶的,这身子也太弱鸡了一些吧!”

咳咳咳,与那铁塔似的身体比起来,我确实是弱鸡了一些,不过,在同时代的人里,我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经常运动,要知道,现时代,在家躺沙发,出门坐小车的移动肉块比比皆是!

不过,此时的我早已经忘记反驳,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震惊,我忍不住问道:“哥们,你谁啊?”

“燕人张翼德是也!”那声音响如惊雷。

我擦!

张飞!

九转请神果然与请碟仙不一样,请碟仙都是请的山野恶鬼,九转请神诀首秀就请来了大名鼎鼎的张飞。

张飞黑着一张脸问我:“小子,你请我来干嘛啊?”

我指着走来屋来的外卖员道:“他,他要害我……”

“吼!”张飞控制着我的身体转过来,面对着那外卖员,外卖员不知死活,抓住了我的手腕,张口就咬“我”扬起拳头,重重砸下,直接将外卖员打得魂飞魄散,不仅如此,余力不消,在墙上打出一个洞来。

这一拳,不啻于一声惊雷,将整个酒店的人都惊醒了!

“厉害,厉害!”我的心里只剩下震惊了,这特么的也太霸道了吧!张飞力气大,一拳能够将一面墙打穿我信,但是,一拳将鬼魂打得魂飞魄散是什么操作?

不管了,管他什么操作,总之很牛逼就是了!

此时我的身体是我和张飞共用的,就像是一个身体住进了两道魂魄,彼此都能控制身体,感知身体的种种变化,当然,还能够对话交流!

张飞收回拳头时,我感觉手有些异样,低头一看,我刚刚出拳的手,肿得就像是戴了拳击套一样,初时还感觉不到疼痛,慢慢地,疼痛越来越厉害,就像是针扎一样。

我咬牙忍受,感觉牙都快被我咬碎了!

张飞雷鸣般的声音响了起来:“小子,这一道鬼魂我帮你消灭了,因此你也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酒店保安赶了过来,将摊坐在地上的我扶了起来,看着我比左手肿了三四倍也不止的右手,再看看墙洞,一脸同情地道:“我说老板,你要是对酒店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就投诉嘛,犯不上发那么大的火……”

我懒得与他废话,大声叫喊道:“送我去医院,送我去医院!”

正文卷 第831章:命运的宣判

三天之后,我的手才慢慢地好起来。

好在只是伤的筋肉,要是指骨断了,估计没几个月都好不起来。

请神是请成功了,但是我的身体素质严重跟不上!

张飞那一拳打出,不仅打散了鬼魂,而将一尺厚的墙面打出一个洞来,可惜我的身体吃不消,这一拳,威风八面,却也让我的手受了重伤!

看来,在下次请神之前,我还得好好锻炼锻炼啊,不然的话,再多几回,非废了不可!

不过,我现在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另一件事情上——张飞让我帮忙的事情!

在三国中,要问张飞最关心,最尊敬的人是谁的话,那一定是刘备了!张飞让我帮刘备的后人挡一劫。我当时问他既然知道刘备的后人有劫,为什么他自己不去帮忙,张飞说如果他去的话,就乱了天数了,就像是比赛中的作弊,作弊的比赛是不做数的!但是如果我从中帮忙,情况就不一样了,张飞说到这里很不满意地道:“奶奶个熊,老子帮了你,你也帮老子,这不是很正常么!……”

刘备死后,刘禅继承皇位,臣相诸葛亮死后,刘禅就投降地曹丕,被封为安乐公,刘禅有八个儿子,说起来,老刘家的后人还是蛮惨的,太子刘璿因为钟会作乱被杀,三子西河王刘琮病逝,五子北地王刘谌以身殉国,二子刘瑶,四子刘瓒,六子刘恂,七子刘璩都死于永嘉之乱,传了那么多年血脉还没有断,也算是奇事一件了!

而刘家最后的血脉竟然是盘美莲……

这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

美莲姐的事情,我既然知道了,有没有张飞的嘱咐,我都不能携手旁观的。

我甩了甩手,还有些疼,不过已经没有大碍了。

十字路口,一辆白色的宝马车出现在了我的视频线当中,这是盘美莲的车,她一头长发披散着,戴着墨镜,正绕着环形花环慢慢往前走,这时候,旁边一辆车别了过来。

下班高锋期,车本来就多,人人都想早点回家,一辆越野车见自己这边车比较多,就想往盘美莲这边别,盘美莲不想让他,就提了速,结果怼上了。

盘美莲不是软弱的人,自己占理时,从来不会让人,这一次也是这样,反正弯道超车,对方全责嘛,她熄火之后,双手离开了方向盘开始玩手机,等着交警来处理。

但是对面的车主不干了,他下了车,重重地拍着盘美莲的车窗玻璃,骂道:“傻x,你眼瞎了吧,老子过来了你看不见啊,还往前冲,信不信老子怼死你啊!”

盘美莲听了之后也不以为意,淡淡一笑道:“宝马i8,183万,谢谢!”

那意思很明白了,你怼吧,你用力怼吧,不过请你提前准备好183元人民币。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一旦被激怒,就会发疯,越野车的车主就是如此,他满以为自己凶凶的气势会让盘美莲害怕,但是盘美莲跟本不理他,他感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冲盘美莲冷笑一声,回到了车上,一踩油门,冲盘美莲撞了来。

越野车比宝马大上一倍,第一下撞击,就将宝马撞得变形了!

盘美莲的脸色变了变,不过也没有特别的举动。

越野车退后了四五米,再一次撞了上来,这一次,将车身撞得掐下去了一大块,车顶的支架严重变形!

第三下,车门翘了起来,油箱开始漏油!

“你特么的疯了啊!你想杀人吗!”盘美莲冲越野车司机大喊,她想要拉开车门,左边的车身抵住花坛,无法开门,右边的车门被撞得严重变形,根本打不开。

盘美莲慌了,想要启动车子时才发现启动不了了,她再次打电话报警。

越野车司机越撞越兴奋,特别是看到盘美莲惊慌的眼神之后,看他的表情,已经不是寻衅斗气那么简单了,他的上下排牙齿用力地磨来磨去,眼睛瞪得圆鼓鼓的,似乎恨不得盘美莲死了才好!

我见不好,拦下了一辆泥渣车,将司机拖下去之后,我坐上了驾驶位。

而这时候,越野车的司机再一次退后,退有十多米,油门踩得轰隆隆地响,一松离合,车子以一百二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向着宝马车撞去。经过这么多次的撞击,宝马车已经严重变形,盘美莲卡在驾驶室不能动弹,如果再次遭受重击,结果可想而知!

盘美莲闭上了眼睛,等待着命运的宣判。

十米,八米,五米……

眼见越野车就要撞上宝马车,我开着泥渣车横在了两车中间。

轰地一声,越野车重重地撞在泥渣车上,泥渣车的轮胎很高,差不多有越野车的三分之二那么高!越野车的速度很快,这一下撞击,半个车身都插进了泥渣车的车箱下。

而高出的车顶,差不多被泥渣车的车箱削平了,其中也包括越野车车主的脑袋!

鲜血沿着车门的缝隙往下滴,染红了一大片地面。

我打开车门,往越野车里瞄了一眼,车主的脑袋被顶得都快要陷进坐椅里了,他的眼睛紧闭,脸扭曲着,双手握住的方向盘将胸口撞得下陷,两腿仍然在不停地抽搐着。

不管怎么样,这家伙终于安静下来了。

“啊——”撞击志中,被挤压在窄小空间里的盘美莲嘶声尖叫之起来,她害怕了,她崩溃了!

盘美莲是生活的强者,在这个钢铁城市里她游刃有余地节节高升,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规则之上的,当回归到野蛮世界,她仍然只是弱女子,也会受伤,也会害怕!

我上前敲了敲车窗,叫道:“美莲姐!”

“别过来,别过来!”盘美莲惊叫着,抗拒着。

突然间,她意识到了什么,睁开眼睛看向我:“陈烦,你怎么在这里?我还活着吗,我还活着吗?”问完我之后,盘美莲就看向自己,她检查着自己的手脚身体。

我安抚盘美莲道:“美莲姐,别害怕,你没事儿!”

正文卷 第832章:回不去从前

三天之后,我的手才慢慢地好起来。

好在只是伤的筋肉,要是指骨断了,估计没几个月都好不起来。

请神是请成功了,但是我的身体素质严重跟不上!

张飞那一拳打出,不仅打散了鬼魂,而将一尺厚的墙面打出一个洞来,可惜我的身体吃不消,这一拳,威风八面,却也让我的手受了重伤!

看来,在下次请神之前,我还得好好锻炼锻炼啊,不然的话,再多几回,非废了不可!

不过,我现在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另一件事情上——张飞让我帮忙的事情!

在三国中,要问张飞最关心,最尊敬的人是谁的话,那一定是刘备了!张飞让我帮刘备的后人挡一劫。我当时问他既然知道刘备的后人有劫,为什么他自己不去帮忙,张飞说如果他去的话,就乱了天数了,就像是比赛中的作弊,作弊的比赛是不做数的!但是如果我从中帮忙,情况就不一样了,张飞说到这里很不满意地道:“奶奶个熊,老子帮了你,你也帮老子,这不是很正常么!……”

刘备死后,刘禅继承皇位,臣相诸葛亮死后,刘禅就投降地曹丕,被封为安乐公,刘禅有八个儿子,说起来,老刘家的后人还是蛮惨的,太子刘璿因为钟会作乱被杀,三子西河王刘琮病逝,五子北地王刘谌以身殉国,二子刘瑶,四子刘瓒,六子刘恂,七子刘璩都死于永嘉之乱,传了那么多年血脉还没有断,也算是奇事一件了!

而刘家最后的血脉竟然是盘美莲……

这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

美莲姐的事情,我既然知道了,有没有张飞的嘱咐,我都不能携手旁观的。

我甩了甩手,还有些疼,不过已经没有大碍了。

十字路口,一辆白色的宝马车出现在了我的视频线当中,这是盘美莲的车,她一头长发披散着,戴着墨镜,正绕着环形花环慢慢往前走,这时候,旁边一辆车别了过来。

下班高锋期,车本来就多,人人都想早点回家,一辆越野车见自己这边车比较多,就想往盘美莲这边别,盘美莲不想让他,就提了速,结果怼上了。

盘美莲不是软弱的人,自己占理时,从来不会让人,这一次也是这样,反正弯道超车,对方全责嘛,她熄火之后,双手离开了方向盘开始玩手机,等着交警来处理。

但是对面的车主不干了,他下了车,重重地拍着盘美莲的车窗玻璃,骂道:“傻x,你眼瞎了吧,老子过来了你看不见啊,还往前冲,信不信老子怼死你啊!”

盘美莲听了之后也不以为意,淡淡一笑道:“宝马i8,183万,谢谢!”

那意思很明白了,你怼吧,你用力怼吧,不过请你提前准备好183元人民币。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一旦被激怒,就会发疯,越野车的车主就是如此,他满以为自己凶凶的气势会让盘美莲害怕,但是盘美莲跟本不理他,他感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冲盘美莲冷笑一声,回到了车上,一踩油门,冲盘美莲撞了来。

越野车比宝马大上一倍,第一下撞击,就将宝马撞得变形了!

盘美莲的脸色变了变,不过也没有特别的举动。

越野车退后了四五米,再一次撞了上来,这一次,将车身撞得掐下去了一大块,车顶的支架严重变形!

第三下,车门翘了起来,油箱开始漏油!

“你特么的疯了啊!你想杀人吗!”盘美莲冲越野车司机大喊,她想要拉开车门,左边的车身抵住花坛,无法开门,右边的车门被撞得严重变形,根本打不开。

盘美莲慌了,想要启动车子时才发现启动不了了,她再次打电话报警。

越野车司机越撞越兴奋,特别是看到盘美莲惊慌的眼神之后,看他的表情,已经不是寻衅斗气那么简单了,他的上下排牙齿用力地磨来磨去,眼睛瞪得圆鼓鼓的,似乎恨不得盘美莲死了才好!

我见不好,拦下了一辆泥渣车,将司机拖下去之后,我坐上了驾驶位。

而这时候,越野车的司机再一次退后,退有十多米,油门踩得轰隆隆地响,一松离合,车子以一百二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向着宝马车撞去。经过这么多次的撞击,宝马车已经严重变形,盘美莲卡在驾驶室不能动弹,如果再次遭受重击,结果可想而知!

盘美莲闭上了眼睛,等待着命运的宣判。

十米,八米,五米……

眼见越野车就要撞上宝马车,我开着泥渣车横在了两车中间。

轰地一声,越野车重重地撞在泥渣车上,泥渣车的轮胎很高,差不多有越野车的三分之二那么高!越野车的速度很快,这一下撞击,半个车身都插进了泥渣车的车箱下。

而高出的车顶,差不多被泥渣车的车箱削平了,其中也包括越野车车主的脑袋!

鲜血沿着车门的缝隙往下滴,染红了一大片地面。

我打开车门,往越野车里瞄了一眼,车主的脑袋被顶得都快要陷进坐椅里了,他的眼睛紧闭,脸扭曲着,双手握住的方向盘将胸口撞得下陷,两腿仍然在不停地抽搐着。

不管怎么样,这家伙终于安静下来了。

“啊——”撞击志中,被挤压在窄小空间里的盘美莲嘶声尖叫之起来,她害怕了,她崩溃了!

盘美莲是生活的强者,在这个钢铁城市里她游刃有余地节节高升,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规则之上的,当回归到野蛮世界,她仍然只是弱女子,也会受伤,也会害怕!

我上前敲了敲车窗,叫道:“美莲姐!”

“别过来,别过来!”盘美莲惊叫着,抗拒着。

突然间,她意识到了什么,睁开眼睛看向我:“陈烦,你怎么在这里?我还活着吗,我还活着吗?”问完我之后,盘美莲就看向自己,她检查着自己的手脚身体。

我安抚盘美莲道:“美莲姐,别害怕,你没事儿!”

正文卷 第833章:跳下四楼

“左边的缺口有点大,小师弟!你去支援一下,这一次,就是这一次了,拿下这只游尸!”

“前面是走廊,小芬,你去堵住!”

“前面的空间比较窄,咱们分出一半的人来截杀游尸即可,其它人掠阵,其它人掠阵!”

“堵住各个出口!”

碰碰碰碰碰……

我听到“游尸”“师兄”“师弟”等字眼时,蹬地一下就从床上蹦了起来,心说不会是李墨玉被那群道士追杀到洛阳来了吧!我推开窗户,声响来自楼下。

我的位置是在五楼,楼下是电影院和游戏厅。

犹豫了一下,我推门而出,下到四楼,昏暗的廊灯下,人影晃动,偶尔能见雪光飞动,那是翻飞的剑刃!

道家的法剑与普通的剑不一样,普通的剑会让人感觉到寒光耀眼,但是道家的法剑,给人一种能够牵引空间气机的感觉,如果人在房间里出剑,剑就是房间的中心,在大厅里出剑,剑就是大厅的中心,剑在舞动时,空间的中心也随着剑光而移动!牵引着你的心神,给你造成极大的心里压力,就好像是一只幽冷的目光,在空中飘荡着,不停是变换角度在盯着你看一样。

有时候,战斗就是心理的战争,当你的心神被压制时,事实上你已经处于败北的位置了。

剑光翻飞之中,人群向着我所在的位置涌了过来。

这帮道人可谓是训练有素,他们就像是一群狼一样,紧紧地咬死了目标,而片片剑光,便是他们的牙齿!

“我击中他的肩膀了!”

“我刺穿他的小腿了!”

……

他们每一次击伤敌人,都会喊出来,这样有两个好处,第一,提振士气,就好像是战场上的捷报一样,第二,告诉同伴敌人伤在哪里,这等同于将敌人的弱点爆了出来。

其它同伴挑着敌人的弱点攻击,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探头去看被“群狼”战术缠住的到底是谁,但是目标被他们围得死死的,我什么也看不到,无奈之下,我攀上了走廊的扶栏,一个纵越,爬到了一家游戏厅的招牌之上。

从高处往下望去,依稀可以看清楚被这群道士围住的是个女人,她头发凌乱,脚步踉跄,身上多处受伤,她试图突围,但是被道士们咬得死死的,几次突围都失败了!

于是,她便放弃了突围,转而往更狭小的过道退去。

我心说这人怕是个傻子吧,这种情况不是应该往开阔地跑吗,空间一大,有利于脱身啊,再往狭小的过道里闯,被人两边一围,就是必死之局了!

这时候,一道剑光闪过,正好照着女人的眼睛,看到那女人的眼睛,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要往狭小的过道里面退了,因为她根本没有想再逃跑,而是要以命换命。

剑光往下移动,我终于看清楚了那女人的脸——李墨玉!

果然是她,她被一路追杀到洛阳来了,看这群道士凌厉的群狼攻势,李墨玉这一路南逃也应该极不容易。可能是恨意滔天,也可能是心已绝望,她不准备再逃了,要以命换命!

李墨玉跟我说过,她活着的时候觉得生命没有什么,变成游尸之后,反而存活的欲,望十分强烈,因为她的心里重新有了目标,这时候以命换命,可见已经是无路可走了!

她已经退到了窄巷之中。

此时的我,已经顾不了那么许多了,我取出一张陈情符,往空中一抛,同时快速地往前跑去。

“墨玉姐,我来了!”我大声喊道。

李墨玉听出了我的声音,抬眼望向我,大声喝斥道:“陈烦,你赶紧退后,这不是属于你的战场!”李墨玉在喊这话的时候,我身后有火光亮起,我都不用回头去看也知道,是陈情表燃烧时发出的火光。

我继续往前跑,火光一闪之后,又迅速地熄灭了,应该是陈情表烧成灰烬了,我双手提至胸口的位置,平伸开来,似迎未迎,似拒未拒,这是请神的手印。

随后,我感觉头顶上刮起一阵阴风,抬头看时,一道黑影快速降下,落在了我的头上。降临了!请神成功,我松了一口气,再看所请之神,吓了一大跳。

眼前的“神”一部漂亮的长髯,脸如重枣,竟是关羽关云长!

关羽降临之后,我整个人的气质也变得大不一样,跑步时带起的风,都有了萧杀之感!关羽善用大刀,但是降临在我身上后,可没有什么大刀给他用。

他一把抄起墙边上用来拉卷闸门的长钩,向着那群道士砸了去!

那气势,可以说是一往无前!

轰轰轰的声响中,最后面的几名道士被拍倒在地,死活不知,前面的道士下意识地往一旁退去,给我让出一条道来,我冲入深巷之中,拉住李墨玉的手道:“墨玉姐,你错了,这就是我的战场!”

将李墨玉往肩膀上一扛,我往外冲去。

刚才这些道士之所以让开路来,是被关羽的气势镇住了,等到反应过来,立即围了上来。

“师弟们别慌,这只是请神罢了,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请神我也见过,但是这请来的神,未免太霸道一点了!”

“喂,你这人怎么昏头昏脑,是非不分啊,我们在诛杀邪魔,匡扶正义,你怎么还帮着游尸,你什么意思啊?”

“就是就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我心说得了吧,你这两个女牛鼻子,上次将我额头拍那么大的包出来我还没有跟你计较呢!什么匡扶正义的大道理不要讲,我只知道,李墨玉是我的朋友,我得救她!

再说了,你们真的是在匡扶正义么?

“尔等小贼,意敢拦我去路!”我一声暴喝,就如同半空中响起惊雷,挥动黑铁长钩,就像是挥动青龙偃月刀一样,从合围的道人生生被砸出一条通途来!

我冲到过道上,纵身一越,跳下了四楼。

当我意识到自己要起步跳时,我就在制止关羽“别别别,这么高往下跳,会出事的!”

我的话还没有出口,关羽就控制着我的身体跳下了四楼……

正文卷 第834章:开“车”

关羽走五关斩六将,征战南北,据守荆州,练就了一身好体魄。

可能他觉得从四楼的高度跳下去什么事也没有。

但是对我来说,完全是自杀啊!

更何况,我的肩膀上还扛着李墨玉呢。

咚地一声,我双足着地,李墨玉的身体再往下一压,压得我腰下了腰。

脚上传来剧痛。

完了完了,我的这一双美足,不会就此废了吧!我低头去看,双腿裹在裤管之中,什么也看不出来,而我脚下的水泥地面,以我的脚底板为中心,裂开了一道三道细缝!

平时里只有电影特效里才能够看到的场景,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关羽控制着我的身体站起,往前狂奔而去。

我听到耳边呼呼风响,直觉自己跑得很快,当我看到被我甩到后面的车子时,我才知道自己跑得有多快。虽说车子在城区的限速是40,但是现在是晚上,车少人稀,那些马路杀手们一个个将速度提升到了六十以上。

也就是说,此时我的奔跑速度,至少有八十公里每小时!

这速度,能甩刘翔两条街!

在跑出万达广场的时候,那些道人们也纷纷从四楼下到了一楼,他们四处张望着,寻找着我们的踪影,等到其中一名道士发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跑出三公里远了。

一般人以这么快的速度往前跑,坚持五分钟就得扒下喘气如牛,但是这对于附在我身上的关羽来说,根本不叫事,一口气跑了三十多分钟,脸不红心不跳。

我们已经远远地将那些道士甩开了。

但是,我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请神降临之后,我就像是一个穷光蛋,用毕生的积蓄买来一辆好车,因为我的技术不到位,只能让“神”来开,但是这些“神”,根本不拿我的“车”当“车”啊!

他们是拿我的“车”当装甲坦克在开啊!

那可是我的身体啊!

前者张飞一拳轰碎魂魄不说,连着酒店墙壁都轰出了一个洞来,结果就是——他拍拍屁股走人,我在医院里整躺了三天。

那还只是一拳!

关羽这可是一路冲杀,跳楼,绝命乱奔……

希望等到他老人家退却的时候,我的身体还能用吧!

我们跑的方向是邙山,这时候已经到了山脚下,抬眼望去,邙山给人一种很诡异的感觉,明明有月光,月光照到别处有反光,但是照到邙山之上,却无反光,像是月光都被某种可怕的东西吞噬掉了一样。

邙山上湿气很重,地雾升腾而起,在月色的映照之下,就像是恐怖片里的鬼域,而事实上,邙山就是一片鬼域!

此时我们已经在半山腰上,地雾将我们的下半身裹得严严实实的,往下望去,隐隐能看到黄河九曲十八弯。如果说北邙山是两名道僮所化,此时我,应该是站在它们的肚脐眼处。

在一株松树下,关羽将李墨玉放了下来,又冲我交待了几句,便离开了。

关羽一离开,就像是抽走了我身体里所有的精气神,我就像是一桩木头一样软软倒下,我感觉李墨玉扶起了我,大声呼喊我的名字,一开始我还能够听到,到后来,我感觉她的喊话声飘飘渺渺的,连半个字都听不清楚了。

我感觉身体在下沉,下沉,像是永远止境似的!

唯一印像深刻的,就是那种像是灵魂深处传来的疼楚!

妈的,“车”被关羽开坏了!

也不知道此时的我是死还是活。

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之久,我终于恢复了一些意识,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老子没死,老子还活着,睁开眼睛,入眼是一片青色的砖瓦和梁木,梁木之中吊着一只灯泡,灯泡上还盖着灯罩,老式的灯泡暗,盖上灯罩可以让灯泡更加亮堂些。

这是老式的民房!

就在这时候,从梁上掉下来一只毛毛虫,落在了我的脸上,像这种老式的瓦房,瓦里头或多或少地藏有毛毛虫,有时候被柴禾的烟一熏,或者自己一失足,都有可能掉下来。

这只毛毛虫就是自己失足掉下来的。

如果你在农村里住过,就应该知道,毛毛虫的毛是有毒的,它从人的身上爬过,被毛毛虫的毛刷过的皮肤,通通都会红肿,杀伤力是蚊子的数十倍!

之所以没有蚊子出名,那是因为它飞不起来罢了!

此时就有这样一只毛毛虫,爬在我的脸上。从四五米的高处坠下,它似乎有些蒙圈,不过它很快就清醒过来,在我的脸上欢快地爬来爬去。就像是运动员在新的跑道上试跑一般。

我就不行了。

阵阵痒意真透骨髓,我试图拨开他,但是我的手就像是面条似的,根本抬不起来“嗬嗬嗬!”我愤怒地吼叫着,试图将他吓退,倒是将它吓退了……

听到怪声之后,毛毛虫可能觉得脚下这块软而充满弹性的广场不是很安全,往下爬去。

特么的下面是我的脖子啊,那里的皮肤更薄也更加细嫩,要是被毛毛虫爬过还得了!我吼叫得更加大声了“啊啊啊啊……”

总算有人听到了我的喊叫之声,推门进来了。

门被推开的同时,山风扑面而来,吹得我打了个哆嗦。李墨玉走进门来,看着我道:“陈烦,你醒啦啊,实在太好了!”我眼珠子一个劲地往右转,嘴巴也停地往右努。

李墨玉一开始以为我在抽搐,准备叫人,等到看到已经爬到劲侧的毛毛虫,这才明白过来,捉住毛毛虫,扔到了门外,而这时候,我从脸到脖颈处,无数的肿块组成了一个“l”的红肿图案。

真特么的痒!

问题了,痒还不能搔,因为你一搔,它就会又痛又痒,原本的种块也会大上一倍。

这对于卧伤在床的我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嘛!

门外走进来一个老头儿,据李墨玉说,老头是此地的赤脚医生,是她专来请来为我疗伤的,老头的笑容憨憨的,冲我打了个招呼,又出去研药去了。

我让李墨玉将我扶起,这才发现我几乎全身都裹着膏药,李墨玉告诉我,我的全身关节都有软骨挫伤,肌肉挫伤的地方更是数不胜数,好在只是挫伤,多将养两天就会好起来。

正文卷 第835章:朋友的背叛

看这样子,不躺上十天半月,休想下床了。

关羽正特么的狠啊!

拿老子身上的肉不当肉,当铁块啊!

我心说这样下去可不行,再请两个这次这样的猛货,我非招待了不可,下一次咱们就悠着点,请个差不多的,能够退敌的神就好了!

我的身体也不至于那么受伤。

李墨玉端来鸡汤给我喝,填饱肚子之后,体温也开始恢复,让我有一种终于从死亡线上走了回来的感觉。

李墨玉见我的精神好了一些,问道:“陈烦,你不是是修炼了九转请神诀?”

我点了点头,问李墨玉“你怎么知道的?”

李墨玉嘿嘿一笑道:“我当然知道了,因为《九转请神诀》此前就在我的手上!”

“在你的手上?”我更加惊讶了。

“不止《九转请神诀》,我还有很多道家秘本,都被白水木子搜了去了……”

听到这里我更加惊讶,心说莫非白水木子藏在地下室的道家秘书都是从李墨玉那里得到的?我将一大摞的道家秘书从背包里取出道:“这些都是我在白水木子的住处找到的,你看看!”

李墨玉翻了一遍,幽幽地道:“是了,是了,都在这里呢!这些都是我挑战天下道门的赌注!对方如果输了,就要将本门的镇观之宝交出来,而如果我输了,我收集的道家秘书都是他的!”

“这些道家秘书,是我一路赢回来的!”

李墨玉说到这里像是想起了什么,看着我道:“陈烦,你既然找到了这些道家秘本,有没有看到一把剑,那剑名叫斩邪剑!”

我从背包的夹层将剑取了出来,递给李墨玉道:“墨玉姐,你看看是不是这把!”

“就是了!”李墨玉脸上有了笑容,那笑容,就像久别的挚友再次相逢,难掩心中的喜悦,李墨玉一手接过剑把,一手扶住剑鞘,将剑接了过去。

李墨玉才将斩邪剑接过,斩邪剑便嗡嗡嗡地震动起来,就像是剑身上装了一只马达,李墨玉接过剑时,启动了马达一样。“斩邪,安静一点!”李墨玉唤道。

那剑像是能够听懂人言,随着李墨玉一声喝斥,剑身震动得没有那么厉害了。

不过,斩邪剑仍然在震动,慢慢地又有了由弱而强的架势。

李墨玉将剑把往外一拉,雪亮的剑刃被露了出来,吞口处的“斩邪剑”三个字特别耀眼。斩邪剑抖动得更加厉害了,似要脱鞘而出,凌然杀气,充斥了整个房间。

李墨玉的脸上,突然出现了难过的神色,她的手往回一收,剑复归鞘中。

李墨玉像是自言自语一般道:“她还能够听出我的声音,八十多年了,它还能够听出我的声音!”李墨玉顿了顿又说道:“但是她毕竟是斩邪剑,是为斩邪而生的,八十年前,她在我的手中,斩邪除恶,但是现在,我就是那邪,那恶了……”

“斩邪剑要杀我!”

我第一次见到李墨玉这么痛心的眼神,就像是刚刚经历最亲密的朋友的背叛一样……

李墨玉将剑交回我手上,叹息一声道:“斩邪剑……我已经用不上了,送给你吧!”

我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李墨玉,接过剑,收回了背包之中。这时候,那赤脚医生走了进来,双手扶着一大盆黑乎乎的东西,放在床前的凳子上道:“后生仔,来来来,该换药了!”

一盆药?

我满脸的苦涩,这么多的药,都足够将我整个裹起来了,我记得做叫化鸡时就是用泥巴将鸡整个裹起来,埋在地下烤的……

赤脚医生挥挥手示意李墨玉出去,解开我的衣衫,一脸同情地道:“后生仔,你这是得罪了谁啊,被打成这样,年青人火气大,这个我也理解,不过,还是要悠着一点啊,不然的话,容易出事!……”

不知道赤脚医生知道我身上的伤都是关羽的鬼魂造成的,要做何感想。

赤脚医生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劝告了我之后,又开始吹他的医术了:“……不是我说啊,得亏你是遇上了我,我家祖辈三代都是赤脚医生,对跌打外伤有很深的造诣,要是换个人,你估计现在还没有醒呢!……”

吹完他的医术,老头子又说起邙山来,说起他们村的陈年旧事来,说他们兴安村风景秀美,人杰地灵,曾经出过两名状元,竟然将我说得睡着了。我再醒来,已经是晚上了,老头回房睡觉去了,李墨玉坐在我的身边。

她的神情很是落寞,估计又想起了斩邪剑敌视她的情形吧!见我醒来,李墨玉给我打来肉粥,我也没有客气,一口气喝了三大碗。这时候,李墨玉才跟我说起我昏迷后的事情。

关羽的鬼魂离开之后,我就陷入了昏迷,不过好在李墨玉恢复了过来,她扛着我翻山而过,碰上了正在山上采药的赤脚医生老刘头。至于为什么凌晨还有人在山上采药呢?

原因也简单。

中药里有一味药叫阿芙蓉,也叫福寿膏,听来很好听是不是,其实就是罂粟,好吧,说得再直白点——是鸦片。鸦片治反胃,治痢疾,治咳嗽,可以止痛,止血生肌,如果以药论的话,效用绝对能够排到中药的前十名。

但是,同时它也会上瘾,国家管控极严,因此,只有三甲医院才有,私人不可能拥有,但是做为一名赤脚医生,老刘头很多时候会用到鸦片,既然弄不到,就只好自己种了。

老刘头当然不会傻到将鸦片种到自家地里,而是将种子撒到了人迹罕至的邙山,等到结了罂粟果之后,就连夜来取,这样也算是神不知鬼不觉了。

两天前老刘头正在割罂粟果取鸦片汁呢,李墨玉背着我经过。大晚上的从邙山上下来两人,将老刘头吓得够呛,差点一个站立不稳翻下山去。老刘头是个热心的人,听说我受了伤,赶紧上前检查,又引着我们去了他家。

小老头的话是多了些,但确实是好心人,要不是他的悉心治疗,我的情况难说得很。

正文卷 第836章:不是每一次都有好事

与李墨玉聊了一会儿天,又说到了道家秘书上。

李墨玉一本一本地给我讲解道家秘书的好坏,按照她的说法,这十多本道家秘书中《天罡伏魔步》是必须要学的,天罡步虽然不能克敌制胜,却能让自己避开危险。

是很重要的保命步法!

就像是《天龙八部》里段玉的凌波微步,段玉的武功好不好放一边不说,但是,有了凌波微步之后,至少不至于被高手打死,一遇麻烦就逃之夭夭,关键是对手还追不上!

当然,天罡步法与凌波微步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据李墨玉说,从老子创立道家开始,就是以气为主,世间万物的生存死亡,都与气机有关,在此之上,又演化出了两仪四像八卦,奇门遁甲。如果将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比做是道家纲要的话,那么四象八卦,奇门遁甲就是纲要的延伸框架,这世上一切,无论人,鬼,尸,都在这框架之中运行!

既然有框架,就能够找出其中的规律。

天罡伏魔步法就是前人总结的规律之一,比方说,如果你的面前有一只僵尸王,你该如何避开它呢,按照阴阳八卦的说法是,乾为阳,坤为阴,震为阳,巽为阴,坎为阳,离为阴,艮为阳,兑为阴。按照奇门遁甲,共分为八门:开门、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生门为生,死门为死,入其余各门,复见八门。

当你将这个世界用八卦与奇门一套,就会发现其中的规律!

这时候再遇见僵尸王,你就知道要怎么做了,僵尸王为至阴之身,因此,它在八卦之中走的是坤位,巽位,离位,艮位,兑位,而在奇门之中,只要避开死门,惊门,伤门就可以了……

天罡伏魔步法就是以此为原理,设计出的一套步法。

如果遇到强敌,与其无头苍蝇一样乱冲乱撞,据天罡伏魔步法进退,效果要好上万倍。

这么牛逼的步法,李墨玉当然也会,但是她已经是非人,用不上了!

人为阳,尸为阴,因此,虽然她知道天边罡伏魔步法,但是真正进退时,她还是下意识地会踏入阴位,因为她是尸!

对于奇门八卦我不是很懂,特别是其中的精密推论,越听越觉得牛逼,越觉得牛逼就越不会,我点头应付着,心想《天罡伏魔步法》嘛,还是等有空时,能够沉下心来时再看吧!

李墨玉翻出八十一阵困鬼图,说这也是必学的法门,我做为赶尸先生,虽然常年打交道的是尸,但是撞鬼才是常态,一千个人之中最终可能只有一个成为僵尸,但是一千个人里面有一千个最终会变成鬼!

如果将赶尸术比做是地屠龙技的话,困鬼图就是杀牛刀,屠龙技用的机会很少,但是牛肉,几乎人人都吃,将来如果有机会下到鬼府,地狱十八层什么的,更是少不了。

李墨书又翻出一本《八荒练气书》说这本书虽然普通,却是道家根基,一名道士想要修道,就必须先练气,为什么道士的剑有剑芒,为什么道士在奔跑的时候感觉身体很轻,轻得与牛顿定理相悖?这其中的原因都在“气”上。

练气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也是不可能速气的,而没有练气的术士,在他们道家来看,就是三脚猫,就是乡野阴阳先生,就是我这样的赶尸匠……

就像是僵尸王与游尸的差别!

听到这里,我的心中一动,看向《八荒练气书》,那书比别的书要厚一些,提字浑厚有力,如山如渊。

最后,李墨玉说到了《九转请神诀》他说她最看不上的就是《九转请神诀》,因为这法门有极大的弊病,它可以让你一下子登临到人生的巅峰,但是接下来的日子里你得一直承受他带来的后果!

李墨玉说她当初赢得了那么多的道家秘书,唯独这本书连翻都没有翻开过。

我心说你没翻开过也正常,你那么厉害,用不着请鬼请神借助外力,但是我就不一样了,我十八岁才做赶尸匠。而你十八岁时已经站在人生巅峰了,我做赶尸匠三年多,连道门往哪边开都没有摸到,而你已经在挑战天下道门了。

在找到道门秘书之后,我总算半只脚踏入道门了,不过这时候我已经二十二岁了,从这个年纪从头开始,会不会太晚了一些?当然,就像李墨玉所说的,想要有所成就的话,终究是要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的,但是,如果我现在就有麻烦呢!我不得想办法解决嘛!没有力量怎么解决呢?

就拿万达广场来说,如果我没有请神,是不可能将李墨玉从那么多的道人手中救出的!

还是双管齐下吧,修道是必须的,一步一个脚印也是很有必要,但是请神诀也不能落下。

李墨玉见劝不动我,说道:“如果你不打算放弃《九转请神诀》的话,那就赶紧修习,争取就后半部也会学,这样一来,你的麻烦会少上很多!”

前面说过,九转请神诀分做前后两部,前半部分教你如何“请神”,与请来的神做价值交换,简而言之就是他帮你的忙,然后你也必须要帮他一个忙。

后半部就有意思了,通篇都在教请神者如何耍流氓,让请来的“神”为自己做事,但是自己却不答应对方的要求,用秘术隐蔽自身,不让对方找到……

说老实话,我对于《九转请神诀》的后半部是很不屑的,所谓礼尚往来嘛,人家帮了你大忙,你回帮他的忙不是很正常的么?就像在北京的时候,请来的张飞一拳轰杀小鬼,我则帮忙救下了刘备的后人盘美莲……

与其说张飞让我帮他的忙,还不如说张飞帮了我两个忙,如果不是他的提醒,我又怎么能够及时赶去在一个疯子的手下救出盘美莲呢?

但是,我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不是每一次都有这样的好事的!

正文卷 第837章:搞不定

就拿关羽这件事情来说。

关羽临走前给我提的要求是要我帮他杀死仇家的后人。

关羽的结局我在《三国演义》里面已经看了无数遍了,孙权想娶关羽之女为儿媳妇,关羽不让,说什么虎父不能配犬子。惹得孙权大怒,拜陆逊为将,密谋荆州。

关羽天生狂傲,与下属关系不合,以至于下属相弃,最终败走麦城,被困麦城之后,关羽率少数骑兵从麦城突围逃窜,被吴国大将潘璋部下马忠擒获并斩首。

关羽的敌人是马忠!

我们要去找的就是马忠的后人。

下午五点钟,风就大了起来,街上的行人大都戴着帽子,围着围巾,在云天国际服装城的后门,有一个小门店,总共不超过十五平,狭小的空间里,还摆有四张桌子,八条长凳。

老板马力站在谋气炉的后面,一手执锅,一手执铲,正翻炒着炒粉,而在他的身边,是他的妻子,三十四五的年纪,看起来像是五十多岁一样,马力地妻子正麻利地打包着炒粉。

她旁边的凳子上,已经摆了十多粉炒粉了。

因为店里空间窄,没有什么人愿意上门来吃,反而打包的多,又因为配送费贵,他们觉得与其这个钱经别人挣,还不如自己挣,于是,马力负责炒粉炒菜,马力的妻子负责配送。

两人忙上忙下,为了生活,不得不将自己像是马达一样开起来,等到断电的时候,也是睡觉的时候,他们哪里会有空去想自己过去未来?当然也不知道自己的先祖曾是斩杀地关羽的大牛人!

他们更加不会想到,我和李墨玉,代表关羽寻仇来了!

我和李墨玉各叫了一份炒粉,我则加了一瓶啤酒,一边聊天,一边慢慢地吃着,我们在吃炒粉的时候,马力的老婆已经打好了包,将装满了炒粉炒饭的塑料筐搬上电毛炉,开走了。

马力接着炒菜,因为这工夫,他又接了一单。

看着马力挥汗如雨情状,平时最爱吃炒粉的我,竟然有些难以下咽了,我看着马力发了很长时间的呆,不,准备地说,我是看着马力的脖子发呆!

马力的皮肤呈现酱紫之色,他脖子上的皮肤也是如此,就像是用酱油卤过一样,每当他呼吸的时候,他脖子上的脉络便会移动,不一会儿又恢复如常了。

如果我将刀刺入马力的脖子,以刀刃的长度,刀尖能够从后颈透出来,我再抽出时,血就会喷涌而出,小部分流出体外,大部分顺着喉管进到了胃里。

然后,他开始抽搐,死去!

我这么想的时候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厨房的地下,潮湿而又油腻,如果倒下,怕是半个身体都得沾上油污吧!

没有关系,因为此时的马力,身上就有够脏的了。

我这样想的时候,又有人进店了,抬眼望去,却是一个小学生,他穿着宽大的校服,背着有些脏的书包,进店之后,冲厨房里的马力喊了一句“爸,我回来了!”

马力抬头看了一眼小孩道:“赶紧做作业,一个小时以后开饭……”现在已经六点半了,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估计早就饿了,他偷偷往厨房看了一眼,什么也没有说。

小学生从书包里拿出纸笔,开始做作业,其间马力的妻子回来了一次,拍着孩子的脑袋说了几句话,又去送外卖了。

这时候,我和李墨玉差不多已经吃好了。

李墨玉在我的对面,她身体前倾,她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压低了声音说道:“陈烦,你看,咱们在店里呆的时间已经够长的了,再呆下去就要惹人起疑了!”

见我不说话,李墨玉接着说道:“我给你出个主意吧,小男孩就在我们的身侧,你跨前一步,就到他面前了,一刀扎进他的胸口,干净利落,然后扶着小男子的身体惊呼‘小朋友,你怎么了,怎么出这么多血啊!’马力立即就会从厨房冲出来,查看小男孩,当他的注意力全都在小男孩身上时,你再出一刀,就能够轻而易举地结果了他……”

“这么做干净利落,我敢保证,在马力的妻子送外卖回来之后,就能将事情给办妥了!”

关羽让我杀死马忠的后人!

马忠的后人有两位,第一个是马力,第二个是马力的儿子,因此,李墨玉说的杀死马力和马力儿子的说法没有错。但是,马力的儿子只是一个小学生,别人有父母接送,而他只能独自回家,在这个满是油烟味的小店里忍着饥饿写作业,他有什么错?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马力两口子经营着一家小吃店,每天早早起来备菜,然后一直忙活到晚上十点才能关门歇业,他们那么艰难,那么勤奋地生活着,为什么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李墨玉见我眉头紧皱,拉起我道:“陈烦,算了吧,你下不去手的,呆在这里没有什么意思,还是走吧!”

李墨玉突然一笑,看着我道:“陈烦,要不我帮你动手吧,你只要点点头,我立即就将马力和他儿子一起杀了,你只要点个头就是了,不用自己动手!只需要点点头!”

“点点头很简单的!”

我赶紧摇头道:“不用不用,真的不用,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就能够解决!”我丝毫不怀疑李墨玉会因为我点点头她就将马力父子杀了,她是一名道人,生前死后又经历了那么多,这样的人将生命看得很淡,一点也不奇怪。

但是我不一样!

我有自己的行事原则!

我站起身,冲李墨玉道:“走吧!”

李墨玉跟在我的身后:“陈烦,你心软了?”

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是心软了。马忠因为将关羽斩首,是关羽恨得最深之人,但是,马力和马力的儿子却并没有做错什么,因为他们祖先惹祸,我就要将马力父子杀了,这也太那啥一点了!

李墨玉接着说道:“马力的事情搞不定,你打算怎么办?”

“我……”我一时有些语塞,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正文卷 第838章:入梦

李墨玉看了看外面的街灯,停下来望着我。

“马力的事情搞不定,你准备怎么办?”

“我!”我事语塞,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现在知道《九转请神诀》的后半部为什么要教你耍流氓了吗?因为你请来的神要求你等价交换的事情,很多是你办不到的!”李墨玉接着道:“关羽今天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我苦笑:“我先应付着吧!”

我们找了一家黑旅店住了下来,旅店的房间很小,但还是算干净,李墨玉住在我的对面房,我躺在床上寻思着关羽的事情要如何解决,想了半天也没有结果,昏昏沉沉地睡了去。

睡梦之中,我来到了一片荒野,荒野之中满是折地的茅草,成片的茅草之中,偶尔冒起两个小土包,这时候,有风吹来,茅草便发出哗啦哗拉的像是铁片相击的声响。

不一会儿,有脚步声响起,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雄浑的人影。

转瞬之间,人影接近了许多。

但见关羽金铠金甲,三缕长髯迎风飞舞,一双虎目如雷如电,倒拖着青龙偃月刀,一步数米向我走来。

关羽来到了我的近前,指着我说道:“陈烦,人无信而不立,那一日如果不是我出手相助,你和你的朋友就要死于一群道士之手,我帮了你们,按照契约,你也应该帮我一件事情,为什么却不去做?”

“咳咳咳咳……”我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关羽见我支支吾吾,怒火更甚:“陈烦,你莫非是觉得我手中长刀不够锋利么?”

关羽在这么说的时候,我只感觉一阵阴风吹来,吹得我后退了一步。我心知如果这时候不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他就要动刀了!

我现在是在梦中,关羽在我的梦里,他在我的梦里,难道还能杀我?梦里的一切不都是虚幻的吗?

我抑制住自己跃跃欲试的心,心说还是算了,万一关羽真能在梦中杀人呢,我这一尝试,不是将自己的命都给丢了!我放目四望,身前身后都是荒野,无路可逃。

我听到有人叫喊我的名字,似乎是李墨玉的声音。

接着我感觉有人在擂打我的胸口。

我疼痛难当,心想你干嘛呢?我虽然是男人,胸口也是肉做的啊,你不能拿他当钢板一样锤打啊!

李墨玉雷得更厉害了。

我疼得咝咝抽凉气,最终醒了来。

我看着扬拳砸向自己胸口的李墨玉喊道:“墨玉姐,停停停,你先停一下,你再这么砸下去,我非被你砸死不可!”

见我醒来,李墨玉神情放松了少许,问我道:“陈烦,你感觉怎么样了?”

我正想对李墨玉说“如果你下手轻一些,我的情况或许更好些!”但是看到碎裂的房门之后,我顿时醒悟,李墨玉在擂打我胸口的时候,确实已经够轻的了,要是按照平时的力量,我的肋骨应该早就碎了。

我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道:“还好,还好,已经好多了!”

李墨玉问我:“他来了吗?”

我点点头:“来了!”要不是李墨玉提前将我叫醒,关羽估计已经提刀向我劈来了。

我尴尬地笑道:“我怎么,怎么睡得那么沉啊……”

“那是梦魇,你可以将梦魇比做是独立的小世界,关羽将你拖入了梦魇之中,还好你的阳气足,才能被我叫醒,不然的话,是叫不醒的,会被他杀死在梦中,永远都醒不来!”

“杀死在梦中?”我瞪大了眼睛。

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有想过,不过当时就是天马行空地一想,就像很多人没事的时候也会想自己娶了女明星,做上了国家元首之类的,但是只要一醒来,就会将这个念头抛到九霄云外去,因为太玄幻了嘛。

“没错,杀死在梦中!”李墨玉皱眉道:“我很难跟你详细解释,打个比方啊,类似于一个人很胆小,受了严重的惊吓之后就会变成傻子或者是植物人!”

“所谓的被‘杀死在梦中’差不多也是这样,等于将你的精神与灵魂都杀死了,只剩下了一具躯壳,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肉,体被消灭,事实上也差不多!”

听了李墨玉的话,我仍然懵懵懂懂,只听明白了一句话,所谓被杀死在梦中,等于将你的精神与灵魂都杀死了,只剩下一具躯壳……如果将人的躯壳比做是土壤的话,精神与灵魂就是其上的生命体,没有精神与灵魂,人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我不满地说道:“关羽不是只能在‘梦中杀人’吗?老子今天不睡了,看他能对我怎么样!”

李墨玉摇头道:“不可能的,人怎么可能不睡呢?”

我心说我就不睡,我与这红脸汉杠上了,怎么地吧!我打开电视,又烧开水泡茶,就着午夜的保健广告喝了两壶茶,一直喝到凌晨三点钟……

事实证明,人是不可能不睡觉的,意志再坚定也不行,差不多三点半的时候,我的上下眼皮,就像是两块磁铁,无论我怎么用力,都没有办法阻止他们粘合在一起。

用透明胶粘住也不行!

用火柴棍撑住也不行。

最终,我抱着茶杯,背靠着沙发,睡着了。

我在陷入沉睡之前心里想的是,李墨玉啊李墨玉,你怎么这么不仗义啊,眼见我要睡了,也不叫醒我?

我的手软扒扒地垂在扶手外的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握住了我的手,那手很纤细,很柔软,却没有温度。

我再一次沉入梦境。

与上一次一样,梦中北风如刀,百草折地。就像与此前的梦境续上了一样。

一晃眼间,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名红脸大汉,他一手举着大刀,一手指着我道:“我关某人生平最恨的就是言而无信的小人,我以赤诚之心待你,你却敷衍于我!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说着双手举刀,就要劈下。

却在这时候,我的身侧走出来一人,她侧身而立,苍白的脸反映着白惨惨的月光,冲关羽道:“红面贼,你想伤害我的朋友,先过了我这一关再说!”

正文卷 第839章:1780滴血

是李墨玉。

李墨玉是如何来到我梦中的?

我恍然想起,在我陷入沉睡中的时候,我感觉有一只手握住了我的手。

那手柔软而冰冷,应该是李墨玉的手!

她握住我的手,籍已进入了我的梦中?

如果是这样的话……

我看过《盗梦空间》,按道理来讲,如果你进入一个人的梦中,如果他活着还好,你还能够顺利进出,如果他死人,就被永远地困于梦中了!

只是不知道这规则对于李墨玉有没有用。

“墨玉姐,你怎么来了?”我问。

李墨玉将我推到了身后道:“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陈烦,你是因为我而惹的麻烦,我怎么能够置之不理呢!”

我还要说些什么,关羽已经走到了近前,他冲李墨玉一挥手道:“我不杀女人,赶紧给我走开!”

“少废话!”李墨玉没有多说话,身形一飘,就到了关羽的面前,五指直刺他的胸口,手还没到了呢,五缕黑气已经触及关羽,关羽刀柄一荡,将李墨玉挡开了三四米。

两人一分即合,打做了一处。

他们的速度极快,带起的黑气将两人裹在其中,形成了一只黑色的圆球,圆球之中,砰砰砰砰的声响不绝于耳,随之而来的,黑气似乎越来越浓郁了。

不一会儿,就听蓬地一声响,一道人影被扔了出来,飞出了十多米远这才落地,刀光一闪,关羽劈开黑气,从其中走了出来!关羽的脸比此前更红了些。

但是李墨玉就不一样了,她全身是血,挣扎半天也没有从地上爬起。

她伤得很重!

我赶紧将李墨玉扶起来,关切地问道:“墨玉姐,你没事吧?”

李墨玉苦笑一声道:“我原来还想,进入你的梦中能够帮到你,现在看来,却是……”

“墨玉姐,你先走吧!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能够解决!”我说道。

“好,我先走!”李墨玉点点头,拍了拍我的肩膀道:“陈烦你放心,天涯海角,天上地下,我一定为你报仇!”

我心里寻思着还得与李墨玉矫情几句,才能送她离开呢,没想到她这么爽快就答应了。

李墨玉是个不大喜欢开玩笑的人,特别是关于承诺,因此她说会为我报仇,就一定会为我报仇,除非她的精神和灵魂被消灭,不然的话,此志不移!

好啦,别口口声声报仇了,哥们我还活着呢!哪里来的仇啊!

这简直是在变相的咒我嘛!

不过我也理解李墨玉,她是想在临别之时给我一个承诺,让我安心!

我看了看李墨玉,又看了看威风八面的关羽,将李墨玉往后一推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走吧!”这时候似乎说什么也不合适,还是先送李墨玉离开险地吧!

随着我这一推,李墨玉隐入了身后的屏障之中,一开始还有影子投在屏障之上,到后来越来越淡,越来越淡,终于消失不见了。随后,我感觉她握住我的手也松开了!

嗯,这可以证明,李墨玉安全了。

“吼!”关羽举刀向我劈来,青龙偃月刀又叫冷艳锯,长两米四,重八十二斤,相传,在练刀之时,风云大做,从空中滴下1780滴血,有高人说是龙血,1780滴龙血,也就是说,青龙偃月刀要杀1780个人!

不知道我在不在这1780个人之内!

希望不是吧!

我赶紧滚到了一边,虽然如此,还是被青龙偃月刀荡起的劲风吹得飞出了数米远,跌落在一片碎石之中,我才要爬起,感觉头顶一阵寒风掠过,身边的石头被挤腰而斩,压在了我的身上。

那石头少说也有数百斤,压得我动弹不得。

关羽拖着刀来到我的面前,冷冷一笑,再一次挥起了长刀。

“等一等!”我摆手道。

刀凝立在半空中“陈烦,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心思电转,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办法——我或许可以利用一下关羽的性格,关羽天生狂傲,随着他的地位节节高升,狂傲也没有止境了!

他除了大哥刘备,三弟张飞,几乎看不上任何人,刘备认赵云做四弟时,关羽就很不满,不过赵云厚道,再加上着实有几分本事,关云也就认了。

没过多久,刘备又认了马超做五弟,这一下关羽彻底炸了,认为马超不配与他称兄道弟,要抛下荆州去四川与马超比个高低,关羽的儿子关平了解关羽,说了许多逢迎的话语,这才将关羽按住。

但是我却觉得,对付关羽这样的狂傲之人,逢迎还没有激将法好用,我将压在身上的石头推倒,挣扎着站了起来道:“关老爷,世人皆称你为武圣,义气千秋,我以前只是将信将疑,现在看来,却是名不符实!”

关羽听得一双丹凤眼顿时瞪圆了,怒视着我道:“你倒说说看,我是怎么各不符实了?”

我心里有了思路,这时候再说出来,以口说我心,顺畅淡然:“马力是你的仇人之后,你杀他没有问题,马力的儿子也是仇人之后,你杀他也没有问题,但是,马力的妻子只是一名弱女子,且与你无怨无仇,你连她一起杀死,当得起义气千秋四个字吗?”

关羽皱眉道:“我只是要你杀死马力及其子,没有要你杀死其妻啊!”

我肃然道:“马力一家十分穷苦,夫妻两人拼死拼活,才足够养活自己和孩子,在洛阳城上,他们一家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可以说,除了马力和孩子,熊佳佳一无所有,你杀了她老公孩子,她也活不下去了,我敢说,你前脚要是马力和孩子的命,熊佳佳后脚就会上吊自杀,你这不是等于连她一起杀了是什么?”

我承认我的说法有些诡辩的意思,不过这种时刻,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

人得到得越多,在乎的也越多,两千多年来,关羽一直在被神话,是义气千秋的不二代表,这时候被我说成不义,他自然不干了,他冷冷地看着我道:“那你的意思是,我这仇是报不得罗?”

正文卷 第840章:再听已是棺中人

关羽逼视着我,气势凌人。

我摆手道:“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只要你安顿好了熊佳佳,就可以报仇了!”

“怎么安顿啊?”关羽对我的提议有了几分兴趣。

我想了想说道:“或许你可以找个美男子吸引熊佳佳的注意力,只要熊佳佳变心了,我就可以对马力及其儿子下手了,事后熊佳佳也许会很难过,但是因为心里有另一个人,很容易从痛苦中走出来!”

“你叫我关某人拉皮条,信不信我劈你!”

见关羽眼中有火焰跳动,我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赶紧说道:“别急,别急啊,第一个计划行不通,还有第二个计划呢,熊佳佳一家很穷,这是她痛苦的根源,丈夫和孩子的死只是压跨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如果你让她很富有,衣食无忧,她或许就不会在丈夫和孩子死后寻短见了,因为有钱人通常都比较怕死!”

关羽听完我的话,沉默了,看着他眼中收敛的神光,我就知道有戏,因此也不急,安静地等待着。

果然,过没多久,关羽开口道:“好,陈烦,我给你十斤黄金,三天时间,将熊佳佳的事情搞定,三天后我再来找你,如果你没有完成你的承诺,自己向我的青龙偃月刀去解释吧!”

我点头道:“关老爷你就放心好了,这一次一定没有问题!”

关羽嘬唇一吹,从远处的山坡后面跑来一匹烈焰似的马匹,那马的个头很高,扬起头的话估计与姚明差不多,四只脚有如四根粗壮的柱子,这不会是赤兔马吧!

如果说整部《三国演义》有一只最出名的动物,那一定就是赤兔马了,董卓为了收买吕布,将赤兔马送给了吕布,吕布杀了义父丁原,投奔董卓,后来吕布在白门楼被曹操所杀,赤兔马又归了曹操,曹操为了招降关羽,将赤兔马送给了关羽,另据一些野史所说是连同貂婵一起送给了关羽,后来关羽被马忠所杀,赤兔马又被孙权送给了马忠。

赤兔马不愿意为无名小辈马忠的坐骑,绝食而死……

转眼之间,赤兔马就到了近前,它奋蹄嘶叫,在关羽的面前停了下来,关羽翻身上马,青龙偃月刀往长空一指,赤兔马激扬四蹄,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枯草之间。

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心说好险啊。

虽然说这一关还没有过去,总算暂时安全了。

关羽只给了我三天的时间,这三天时间里,我必须将事情解决掉,说句实在话,在关羽的刀下走过一遭,我实在不想再走第二遭了!这一把刀,有温酒斩华雄,有过五关杀六将,斩过文良,诛过文丑!别说是刀刃加身,单是刀锋从头顶掠过,都叫人心胆俱寒,那感觉,就像身在荒野的你,被一把反器材狙击枪瞄准一样!

我的意识慢慢地回归身体,终于从梦中醒了来。

眼前一片黑暗。

咦,这是怎么了?

难道天还没亮?

不对啊,我睡的时候就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做了那么长的一个梦,现在天还没亮?说不过去啊!

就算天还没亮,也不至于那么黑吧,我记得窗口的路灯是一直亮着的。

我满心疑惑地掏出手机,四下里一照,吓了一大跳:我在一个木头箱子里,我伸腿蹬了两脚,听着传回的声响,脑袋嗡嗡作响,我不是在什么木头箱子里,而是在棺材里。

没有箱子会造这么厚的!

我捧着脑袋,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将昨天晚上的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想明白了大概是怎么回事,李墨玉回去之后,半天不见我醒来,还以为我死了,于是就封棺入殡了……

性子这么急的吗?就不等个一两天,确认死亡了再说?

或许我在梦魇中呆得太久,早就没有呼吸了?

又或者过去了一两天了?

棺木在摇晃,隐隐听到唢纳的声音和人的说话声“初闻不识唢纳意,再听已是棺中人”这话用在我的头上再合适不过了,老子只是做了个梦,就做进棺材里去了。

“唉,走的这位我看过,太年轻了,太年轻了啊,看样子不过二十一二岁!”

“八十老翁门前站,三岁的儿童染黄泉,不是老天不开眼,是非报应循环!……”

我擦,这话是谁说的,我记住你的声音了!

“死者已矣,那女孩二十多岁就守寡才叫可怜……”

那女孩?

他们说的不是李墨玉吧!

“春姑,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守寡呢!你信不信这小后生头天下地,第三天人家就找好下家了?”

“唉唉唉,你可别乱说啊,当心被他听到!”

那个“他”应该指的是我。

女人们喜欢嚼舌根,全国各地都不例外,这会儿,以我的事情为起点,几名妇女海阔天空地嚼起了舌根,其中有说的嗨的,不管不顾,也有对鬼神特别的敬畏的,在一旁提醒他们。

我感觉所有的人都看向了棺木,我趁机猛敲棺木,咚咚咚咚……

“哪里来的声响!”

“好像就是棺材里传来的!”这声音有些发抖。

“胡,胡,胡……说!”这人的声音颤抖得都要听不清了。

接着响起抬棺人的声音“兄弟们,今天这趟活不太平安,咱们得加点紧,争取在太阳下山以前,垒坟下山!”

抬棺人的话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是是是!”

“老张说得对!”

“小陆,你叫前面的走快点!”

我敲棺板本来想引起他们的注意,让他们知道棺中有活人,我还特意挑了众人的注意力都在棺木上时敲,好影起他们的注意——因为送葬时的唢纳声实在太响,盖住一切声音……

结果倒好,倒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让他们下定决心快快将我送到坟地封土下葬了……

我嘞个去!

我大声喊叫,希望他们能够听到我的声音,只有人才会发出声音,僵尸可不会!

但是,棺木密封得太好了,我喊了一阵,将自己的耳膜震得嗡嗡响,外面的人却是半点反应也没有。

完了,完了……

正文卷 第841章:死而复生

时间一分分地过去。

此前我感觉还算是平稳,过了十多分钟,棺木往后面倾斜。

应该是上山了!

我离坟地越来越近了。

如果我在下葬之前不能脱身出来,下葬之后就更加不可能了!

多了一米多厚的泥土呢!

怎么办?怎么办?

我快要抓狂了!

突然一伸手,我抓到一样东西,攥在手里一感应,这不是我的手机嘛!刚刚还用来照明来的……

我一巴掌拍在自己的额头上,心说陈烦啊陈烦,你怎么那么傻呢,你不是还有手机的吗?喊话没人应就打电话求救啊!

我点亮屏幕,拨通了李墨玉的电话。

我特别庆幸从邙山上下来的时候,出血给她买了一台手机!

那哪是手机啊,那是救命宝器!

嘀嘀嘀嘀……

手机响了起来,好一会儿才被接起:“陈烦,我知道你的冤屈,你尽管放心,我李墨玉一言九鼎,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你就安息吧!”

安息你大爷,你才安息吧!

我愤怒地道:“李墨玉,你为什么将我封在棺中?”

“难道你更喜欢自由?”李墨玉猜测着我的意图:“火葬,水葬,还是天葬?你告诉我,我马上改!”

我葬你大爷啊!

我压下骂人的冲动道:“墨玉姐,你搞错了,我,我没有死,还活着呢……”

“什么?你还活着,那太好了!”李墨玉声音很激动。

“没错,我现在是活着没错!”我忧伤地说道:“如果你还不赶紧过来的话,我就死了!”

“好好好,我马上过来!”

电话被挂断了,我看着手机发呆,总担心中途会出事,或者李墨玉速度慢,赶不及!短短两分钟的时间,我至少忍下了十多次打电话的冲动!

这时候,我感觉身体一沉,接着听到了咣地一声响。

听到有人喊道:“李子,李子,你往这边过来一下,撞在坟口上了!”

“好嘞!”一个欢脱的声音回应道。

我擦,已经到山上,他们正准备下葬呢……

又是咣地一声响,棺木继续下沉,过了一会儿,终于不再摇晃了,似乎是放妥了,这边有道士念咒,头顶上就人开始平坟了,泥土往棺板上一洒,发出碰碰碰碰的声响。

隐隐还听到哭泣的声音(这大概是李墨玉请来职业哭孝的……)

道士念了一会儿咒慢慢停歇下来,反而那泼土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急,土泼在棺盖之上,发出砰砰砰的碎响,泼在两边棺木缝隙里,则是发出簌簌声响。

从声响听来,泥土已经快在掩到棺盖处了。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有个声音由远及近地喊道:“住手,住手,都给我住手!”

“好悬啊!”我提着的一口气终于放回了肚子里,在我将要被埋时,李墨玉总算赶了过来。

紧接着,咣咣当当的声音响做一片,估计李墨玉嫌冲他们说话都是浪费时间,将他们都推了开来,铁锹相击,这才发出的声响。

我听到敲棺木的声音:“陈烦,你在吗?如果能够听到我的话,就敲三下棺板回应……”

此时棺木之中空气已经十分稀薄了,我举起手,有些吃力地敲打在棺板之上。“砰砰砰”一连敲了三下!

“快快快!”李墨玉大声喊道:“你们过来一下,你们谁过来一下,帮我将棺板打开,每人给五百块钱,马上就给!”

“快点啊!”从李墨玉愤怒的声音听来,似乎没有人回应李墨玉。

“老板,不是我们不帮忙啊,钱我们当然想挣,五百块说实话也不少了,不过,相比起钱来,我们觉得……自己的命更重要……你别怪我话说得难听啊!棺木里的人估计是尸变了,要是一开棺,说不定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要照我说啊!反正丧事已经办了,棺木也入土了,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味,封土垒坟吧!……”

这是老张的声音。

听着老张的话语,我火冒三丈,心说你们这些有眼无珠的傻冒,真正的人和尸都分不清楚,我才是人,李你们面前站着的李墨玉才是尸呢!

啪……

老张的声音里透着火气:“我说李老板,你干嘛打人呢?”

估计李墨玉听不惯老张的话语,赏了他一巴掌,从声音听来,搞不好将他那张老脸都给打肿了。

然后,我听到一声嘶吼,棺木一阵晃动之后,格吱格吱的声音响起,有光线透进来,卡嚓一声,最中间的棺板折断了,强光照射在我的脸上,我有些不适应,赶紧用手挡住了眼睛,好一会儿,才慢慢恢复过来。

抬眼看时,只见棺材的尾巴上站着一名娇弱的女子,她银牙紧咬,一只脚踩在棺木与棺盖的锲合处,两只手扳住棺板往外抬,硬生生地将棺板抬了起来。

要知道,这棺板的厚度在十五厘米以上,而且棺木一般用的是木质极密的木头,就算不钉钉子,一个人也扛不起来,更何况还钉了十八颗长短不一的钉棺钉!

别说是一名弱女子,就算是叫大力士来,也不可能将棺板抬起!

但是李墨玉做到了。

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特别是刚才被李墨玉打过脸的老张,他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脸,如果李墨玉刚才在扇他耳光的时候也用这么大的劲,别说他的脸了,说不定脑袋都被扇没了。

“我晕,这女人……这还是女人吗!”

“这么大力气,她都不用请抬棺人,自己就杠来了!”

“难怪她男人会死,这么牛逼,谁惹谁死啊!”

“情况不妙,先溜为敬!”

已经有人往山下退。

咳……李墨玉借力一掀,将棺板掀到了一边,将我扶起“陈烦,你真没事?那实在是太好了……”

我向李墨玉努努嘴,李墨玉往后看去,她请来送葬的人都远远地站着,一个看起来像是老板的中年男人离他最近,见李墨玉看向他,中年男人神情复杂地搓着手道“老板,那啥,陈先生死而复生,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但是我们,我们……”

正文卷 第842章:世道如此!

中年男人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他们是送葬的队伍,虽然说在最后节骨眼上人活了过来,但是他们又劳心又劳力,辛苦钱还是不能少!

按照行规来说,事情没办成……

抠些的给个三分之一,大方点的给一半。

就不错了。

李墨玉取了一叠钱,放在中年男人的手里道:“该是多少还是多少!你们的事情已经完成了,走吧!”

“谢谢!”中年男人冲李墨玉鞠躬,又对我说了一箩筐的吉祥话,什么“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啦,什么“老天爷对你如此眷顾,必有大用啊!”什么“高帝子孙尽隆准,龙种自与常人殊。”

我心里明镜似的,他这么逢迎我们,就是因为我们给足了钱,不然的话,就是另一番话语了。

“都填土了还起来,也不嫌麻烦啊”

“入土一次老费钱了,你还得费两次钱……”

等到送葬的人走远,我忍不住埋怨道:“墨玉姐,你在下葬之前,都不管人是死是活的吗?我差点被你活活给埋了!”

“对不起啊,这件事情我做得确实是欠妥!”李墨玉告诉我,她也不是从我梦中一醒来,就将我封棺下葬,事情上,从我坠入梦魇到现在,已经两天过去了……

两天的时间,我没有呼吸,也一动不动,她还以为我在梦魇中被杀死了,寻思着再等下去尸体发臭,就不好办了,于是这才找来送葬的队伍,安排后事……

听到这里我有些蒙,我明明只是与关羽多说了两句话,就过去了那么长的时间?看李墨玉的样子,也不像是说谎,怎么会这样呢?我苦思冥想,也想不明白。

心说拉倒了,我连九转请神都没有彻底搞明白了,更何况是梦魇世界里的规则了。

说完了我的事,李墨玉迫不及待地问我怎么死里逃生的。

我冲李墨玉招手道:“跟我来!”

李墨玉一脸迷惑地跟在我的身后。

我捡起送葬者留下来的铁锹,走到一株松树前,左右张望了张望,确认地点之后,就用铁锹铲土,几铲子下去,地里就出现了腐烂的棺材,不仅棺木,连棺中的骸骨都腐烂了,只剩下几个金元宝。

我将金元宝掏出来,磕掉其上的浮土,掂量了掂量,差不多十斤上下的样子。

李墨玉指着金元宝问我道:“陈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将金元宝收好,这才将我激将关羽,和关羽赠金的事情说了一遍,李墨玉听着连连夸我急智,那么危急的情况下还能够想出办法来,随即一抡手指道:“一天,两天,明天就是第三天了……”

李墨玉看着我,真诚地道:“陈烦,这件事交给我吧!”

我摆手道:“不,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好的!”

“不是我说,直觉告诉我,你下不去手!”李墨玉道:“你的心不够狠!”

“不会的!”我摇头道:“也许我平时与人为善,但是现在威胁到了我的性命,相比于别人的性命,当然是我的性命更加重要,我又干不掉关羽,只能拿马力一家下手了!”

李墨玉点头道:“你能这么想就好!”

李墨玉扶着我下山,当天晚上,我破例喝酒了,整整一瓶白酒,在喝完整瓶白酒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酒量竟然这么大,虽然走路也有些摇晃,竟然没有倒下。

我为什么要喝醉呢,因为我明天要做一件违背原则的事情!

我这一生虽然过得马马虎虎,在此之前,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没有做过违背原则,击穿底线的事情,但是现在,我却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我有性命之虞,我必须自保。

李墨玉就坐在我的对面,默默地看着我,没有劝一句,等到我喝醉之后,将我扶到床上躺下,为我脱去外衣,鞋子,坐在床前,看着醉眼乜斜的我,言语之中颇有些幽怨“陈烦,你应该得意才是,我还从来没有这样照顾过一个男人呢!”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李墨玉背对着我坐在沙发里,她似乎是坐了一整个晚上。

我从床上坐起,感觉头痛欲裂,据说,喝了酒精勾兑的酒宿醉之后才会头痛,而真正的好酒是不会有这样的后遗症的,可见这世界的污浊,就连你想要借酒消愁一番,都有人从其中下黑手!

算计之人从来不在意被算计之人的心思!

狼从来不在乎羊的想法!

世道如此!

李墨玉见我醒来,指着桌上的纸杯道:“这里有一杯酸梅汤,可以醒酒,你先喝了吧!”

我说了声谢谢,咕咚咕咚地将酸梅汤喝光了,这才感觉脑袋清醒了一些,吃完早餐之后,李墨玉要和我一起出门,但是被我拒绝了,我跟她说,这件事情我想一个人来做,不想人帮忙,也不想有旁观者。

李墨玉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半分钟,目光从冷峻慢慢变柔和,挥手说道:“去吧!”

我们的住处与马力与熊佳佳的小吃店隔着两条街,走路过去大概需要半个钟,我穿过汹涌的人潮时,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尖刀,给自己下了死命令!

这一次,刀尖上一定要沾血!

在离小店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我碰到了熊佳佳,她骑着摩托车,似乎刚从菜市场回来,摩托车后坐的筐里放着满满一筐菜,平时采购应该都是她吧,不然也不会动作如此纯熟!

一个女人抱着一只有两个自己这么大的筐……

似乎太重了一些。

可能是太过劳累,她的目光都有些呆滞了!

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没有人愿意一直如此艰难的!

如果让她在丈夫孩子和十斤黄金之间,他会如何选择呢?

她会选择黄金吗?

只要她选择黄金,就可以将菜筐扔到一边去,在水龙头下洗干净了手,买一身时尚名牌衣服穿在身上,让自己年轻五岁,再买一名牌化妆品,让自己再年轻五岁。

剩下的钱在市中心买一套电梯房还有富余……

不对,她根本就没有选择,她只能选择黄金,因为马力和他的儿子必须死!

熊佳佳的摩托车从我身边开过,可能是看着面熟,她还冲我笑了笑。

正文卷 第843章:车顶风凉

再过一个路口,就到店里了。

却在此时,斜刺里冲出来一辆小货车,将摩托车连同熊佳佳撞飞了。

小货车的速度在六十以上,熊佳佳飞在半空中,跌落下来时,正落在小货车的车箱顶上。在小货车上砸出一个坑来,小货车撞上一堵院墙,这才停下。

菜筐里的菜倾倒一地,有芹菜,菠菜,生菜,花菜,生姜,蒜苗,葱……

小货车司机下车来,看着车顶扒着的女人有些蒙,他摇晃了摇晃熊佳佳,色厉内荏地警告熊佳佳别装死,他在洛阳市里有人,没有什么事是摆不平的。

这一摇晃,没有将熊佳佳摇醒,却将熊佳佳嘴里的血摇了出来。

从熊佳佳嘴里流出来的血是紫黑色的,其中还有内脏的碎片,沿着车厢往下流,滴落在水泥地面上,染红了一大片水泥地……

不用去查看熊佳佳的安危,单凭车厢边的这一摊血,就可以判定熊佳佳的结果了,她就算此时还没有死,也救不活了!

我正准备上前查看,就见马力发疯一样向这边跑来,他右手提着菜刀,身上的围裙还没有解下来,他跪在车顶上,捧着熊佳佳的脸大声呼喊着“佳佳,你快醒来,快点醒来,告诉我你没事啊,快醒来……”

熊佳佳口中的血仍不断流,她已死去,没有办法回答了。

“啊!”马力痛叫一声,望天狂吼道:“老天爷,你是瞎了眼了吗?佳佳她这一生苦过黄连,你硬是一天享福的日子都没有给她,就将她带走了,你太狠心,太绝情了!”

常言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不绝情,还有谁绝情呢?

马力捶胸顿足,冲围观的人群哭诉熊佳佳的辛苦与艰难,有几个眼窝浅的大姐,听没几句,眼窝就已经湿了,我也感觉十分心酸,一时不知道是继续围观还是上前劝解马力。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背包里的金元宝!

我是来给熊佳佳送金子的,还没有送到他的手上呢,她就出意外了……

莫非真像古语所说的——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熊佳佳本来就是穷苦命,称骨算命不足一钱,因此我为她送来那么多的钱,克死了她?

我晃了晃脑袋,将这不切实际的想法赶跑了。

在心里安慰自己道:“想那么多做什么,这不过是一场普通的车祸罢了,小货车开得快了些,没有看到斜刺里冲出来的摩托车,等到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

这时候,警察和120都来了,120的医生只是看了一眼熊佳佳,便让后面的急救人员回去了,冲马力说道:“马先生,你先下来,咱们一起将你老婆抬下来了。”

见马力没有反应,那医生又补充了一句:“车顶风凉,下来风小一些!不会冷到你老婆!”

前面的话马力连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听到第二句时,马力一下从萎蘼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他翻身下车。将熊佳佳也抱了下来,轻轻地拍着熊佳佳的肩膀道:“不冷了,不冷了,现在不冷了!”

突然马力一屁股跌坐在地,绷了这么久,他终于崩溃了:“佳佳,佳佳,你不能有事啊,你要是出了事,我和小龙怎么办啊,我求求你了,快醒来,快醒来啊!”

熊佳佳被送去了医院,当然不是抢救,而是存在医院的太平间。马力和司机被带到了警局询问调查,到了下午,马力出来,司机没有出来,估计是被拘留了。

从医院出来的马力就像是全身的骨头都被抽走了一样,原本昂头挺胸,走路有风的他躬着背,像是背上起了一个大罗锅,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只半天,就苍老了十岁也不止。

他在马路边上游魂也似地往前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恍然想起已经到了放学时间了,转身往第二小学的方向而去。

他丝毫没有发觉,我已经跟了他一路了。

如果这时候我走上前去,提刀往前一刺,马力必杀无疑!

刺杀一名精神崩溃,神游物外的人,比杀死一只鸡还要容易!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起意了好几次,我都放弃了。

在经过路口的时候我心想:这里没有人,也许等我再靠近一些,就有很多人了,因为这里是路口啊!

在经过小路时我想:路口太窄了,很容易发生意外。

在经过巷陌时我心想:这里居住着许多的人家,在这里杀人,以后这巷子怕是没有人敢在夜间穿行了……

就这样,一直到第二小学前的小树林,树林不大,但是其间的树木很密,密到树下的空间长不出一颗草来。

这里是下手的绝佳好地方。

我又犹豫了。

两个人我还要动两次手,不如等马力接到马小龙,然后我一鼓做气,将他们都杀了!

现代社会讲究效率,没错,这样效率才是最高的。

我握刀的手又一次松了开来。

走出小树林,我在一个老大娘的流动摊上买了一根棒棒糖,含在了嘴里。

很多小说都是这样描写杀手的,他们冷酷无情,但也充满童真的,经常含着棒棒糖,如果翻他们的衣服口袋,还能翻出十多颗来。当然,也有人喜欢怀旧的,他们的口袋里装的就是大白兔了!

一根桔子味的棒棒糖吃到一半的时候,下课铃声响了起来。

紧接着,就像是炸开了锅一样,学生们蜂拥而出,他们大声地说着话,嬉笑着,打闹着,缚束了整整一天的他们,尽情地释放着自己。

马小龙也走出了校园,与别的同学不一样,他很沉默,穷人家的孩子没有几个朋友,没有朋友的人就会很沉默,他将裤子往上拢了拢,又在草丛中擦了擦鞋子。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可能是因为父亲从来都没有来接过自己,马小龙显得十分惊讶。

“爸!”马小龙怯怯地叫道。

马力什么话都没有说,走上前去,一把捉住马小龙的手,像是提一只小鸡仔一样,将他提到了路边上……

正文卷 第844章:有个交待

“爸,你弄疼我了!”马小龙去扳马力的手,却哪里扳得开。

马力将马小龙拖到一边,松开手时,马小龙的手都肿了起来。

马力心疼地揉着马小龙的手,一脸愧疚地道:“小龙,小龙,是爸爸不对,没轻没重地,弄疼你了……”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了,他努力控制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他的脸扭曲得可怕。

马小龙赶紧安慰马力道:“爸,爸,别哭了,小龙不疼,真的不疼,你能来接我,我真的很高兴呢!”

马力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哭了起来。

马小龙一脸惊慌地问道:“爸,怎么了,你怎么了?”

“咱们的家,咱们的家!”马力哭得满脸都是鼻涕和眼泪:“咱们的家,毁了!”

“毁了?”马小龙瞪大了眼睛:“是失火了吗?”马小龙随即又想起了什么“我妈呢,我妈怎么没来?”

“你妈,你妈……没了……”

“没了?”小孩子的理解力有限,一时间没有明白“没了”是什么意思,揪住马力的衣袖问道:“爸,好端端的,妈怎么就没了呢?发生什么事了?”

“你妈她死了……”

小孩子懵了,已经七八岁的他,很显然已经明白了“死”这个字的含义,死是生命的消逝,就像是熄灭的烛光,就像是干涸的河流,就像是枯萎的白草!

死是最长久的告别,长久到整个人生!

马小龙还无法承受这些,他大声喊叫着:“我不信,我不信,妈妈不会抛下我的,我要去见妈妈,快带我去见妈妈!”

“别吵!”马力甩了马小龙一耳光,怒吼道:“我很心烦你知道吗?我比你跟你妈在一起的日子更久,我比你更加难过,你知道吗?”

马小龙仍旧不依不舍“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马力一气之下,将马小龙往肩膀上一扛,转身就走,马小龙奋力挣扎,但是他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挣扎得过马力呢。

我跟了上去。

马力扛着马小龙进了小树林,放学时间,从树林里穿过的人很多,因此,在这里下手不是好的选择。

从树林里出来,穿过马路,马力进了石源巷,这是一条近道,从石源巷子穿过去,再走上不长地一段路,马力就能回到自己的小店了,爱人的逝去,他十分难受,看样子打算用工作来麻木自己。

巷子很窄,也很安静,还有人在家门口堆了许多的废品!

这简直是绝佳的杀人地!

“陈烦啊,陈烦!”我警告自己道:“现在他们父子两个都在,地点是僻静地巷道,你要的要求都齐全了,这时候不动手,什么时候动手呢?”

想到这里,我加快了脚步。

走了没几步,我又放慢了脚步,握刀的手松了开来。

“陈烦,你怎么回事?没错,你是在杀人,但是你这是为是保自己的性命!你莫非已经伟大到可以用自己的性命去换陌生人的性命了?”

不,这不可能!

我咬咬牙,继续往前。

在马力父子身后十多米处,我再一次停下了脚步,熊佳佳已经死了,如果马力和马小龙也死了,马力一家都等于绝户了,他们家虽然人丁稀薄,但是已经传下了两千多年!

要终结在我的手里吗?

杀一条人命很容易,但是灭一个传承了两千年的宗族,似乎太残忍了一些,更何况他们并无过错!

而且就在刚刚,他们失去了最重要的亲人!

不行!

最终,直到马力父子穿过小巷子,我也没有动手。

我在一户人家的磨盘上坐了下来,双手捧头,陷入了深深的沉默,我都想给自己一拳“陈烦你以为你是雷锋吗?你就是个滥好人,那么多次机会你不动手,过不了多久,等到天一黑,关羽就会将你拖入梦魇,到时候看你要怎么应对!”

关羽虽然狂傲,但也不是傻子,不然也不可能成为五虎上将之首,第一次激将法有用,第二次别说是激将法,什么法都不好用了!

怎么办,怎么办?

此时最好的选择仍然是追过去,杀死马力父子,但是我即然已经放过他们了,就不准备再追过去了,某虽不才,这点男子气概还是有的。

一定还有其它的办法!

我找出《九转请神诀》。直接略过了前半部,翻看后半部,一个方法跃入了我的眼帘,尸油浴!据说,用熬好的尸油洗澡,能够隐藏自身的阳气,避开鬼魂的耳目!

如果连续七七四十九天都用尸油洗澡,就能彻底地遮盖自身的阳气,这么一来,在鬼魂的眼里,马力父子就成了“失踪人口”他不确定马力父子是死是活。

那自然是我说了算,我说死了,马力父子就死了,我说活着,马力父子就活着。

反正他也无法考证!

只是,如何才能让马力父子甘心情愿地洗尸油浴呢?

我陷入了深思之中,丝毫也没有发觉,长街之中,有一道纤细的人影正向我走来,不一会儿走到了近前,她就立在我的身边,也不说话,安静地看着我。

直到我抬起头来,才发现他的存在“墨玉姐!”

李墨玉一看我的表情,就知道了结果,她叹息一声道:“陈烦,你还是没有动手?”

我摇头道:“我不能……一个小时前,马力的妻子被车撞死了,只剩下马力和马小龙了,我再动手,他们一家就绝了!”我有些忧伤地看着李墨玉道:“墨玉姐,你知道吗?我们家乡,就算是砍树,也要留一截树桩子,不能做得太绝,连根都挖了,留一截树桩子,来年就有可能生根发芽,连根都拔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李墨玉听到这里也沉默了,过了一会儿道“或许你可以……”

我摇头,李墨玉想说的我知道,她的意思是既然我不想做那么绝,那就从马力父子之中挑一个杀了,这么一来,对关羽那边,也算是有个交待了。

我摇头道:“没有用的!关羽一生都在疆场厮杀,心硬如铁,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一点也不能违背,因此,杀马力父子其中一人等同于没有完成承诺,结果是一样的!”

正文卷 第845章:尸油浴

李墨玉看着我:“陈烦,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扬了扬《九转请神诀》道:“我正在上面找办法呢!”

李墨玉苦笑“你终究还是翻到后半部了!”

我也苦笑,是啊,我终究还是翻到后半部了,事实证明,在这个世界上,公平交易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那些货们,会提出什么可恶的要求来。

在与李墨玉聊天的时间里,我打通了最后的关窍,我就这么去与马力父子陈述厉害他们未必会听,但是如果让熊佳佳去,结果就不一样,如果她答应用自己尸体熬尸油,那就更好了!

我们来到了医院的太平间,为熊佳佳招魂,将事情的经过与她一说,熊佳佳满口答应,与我们一道去了小店,小店里,马小龙坐在最后一排用餐桌上哭泣。

马力则一份又一份地炒着饭,事实上,根本没有人订饭,他就是用炒饭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一直将降解饭盒用光了,马力才停下来,当他停下来的时候,突然变得慌神起来,平时都是熊佳佳说开工就开工,说收工就收工,今天没有人说收工了,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一手执铲,一手握住锅把,看着一旁的油盐碟发呆。

偶然间地一抬头,马力看到了我们,我,李墨玉,还有被我们护在中间的熊佳佳。

“哇!”见到熊佳佳,崩了一整天的马力终于放纵地哭起来,他扔下锅,铲,抱向熊佳佳“佳佳,你回来了,太好了,咱们收工吧,等回到家,我给你炒你最爱的花甲吃!”

马力这一抱,从熊佳的身体穿过,到了她的后面。

“佳佳,佳佳……”

马小龙抬头看到妈妈,也哭了起来。

好容易安抚住了他们的情绪,我将熊佳佳的情况和我们来找他们的目的说了一遍。两千多年了,马家家谱早就断代了,马力不清楚自己是不是东吴马忠的后人。

不过,虽然对我们的话持怀疑的态度,马力对熊佳佳却是百依百顺,她说怎么就是怎么了,当天晚上,他将熊佳佳的尸体从医院抱了回来。

用尸体熬尸油其实是个很残忍的过程,不然也不会将油炸活人列为地狱十八道酷刑之一了,想象着尸体炸得倦曲起来,脸变得焦黄,裂开无数道裂纹,眼珠子炸成灰白色,还散发出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

不过,如果你能将尸体想做一具躯壳,就像是蛇褪皮,蝉出壳的壳,也就没有什么了,马力闭着眼熬尸油,不一会儿,尸油熬好,马力父子各取了一勺倒在洗澡水里……

一家三口依依稀别,因为等到马力父子尸油浴之后,熊佳佳就看不到他们了……

熊佳佳跟马力说她死之后,马力二婚三婚四婚她都管不了,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将马小龙——他们的儿子养好,一定要让他上大学,不要让儿子长大了还跟他们似的,靠出卖力气糊口!

马力赌咒发誓说他绝对不会再娶,此生就她一个女人!

时针已经指到了九点,一阵阴风吹来,就像是突然被灌了一口安眠药似的,我感觉困得不行,我知道,此时梦魇已经离我很近了,催促马力道:“快点,快点,关羽就要来了!”

马力父子泡入了尸油浴中。

被尸油一淋,他们再睁眼看时,已经不见了熊佳佳。

父子两人又哭了,让我嘱咐熊佳佳一定要常回来看看,如果有机会往生,就投个好人家,不再受苦……

留下黄金,李墨玉扶着我往外走,她不希望我昏睡在脏兮兮的满是油烟的小吃店里,李墨玉将我扶到马路上时,我就困得有些走不动路了,好在来了一辆出租车,李墨玉将我扶上了车,冲司机说了地址。

出租车司机着急挣钱,都没有发现我和李墨玉两个人站在路灯下,却只有一道影子……

上了车,还没有关车门,又是一道阴风吹来,这一下,我彻底承受不住了,靠在沙发垫上就睡着了。

睡梦中。

仍然是那片百草折地的荒原,关羽驰马扬刀而来,只一瞬间就到了近前。

关羽刀指着我道:“陈烦,答应我的事情,你做到了吗?”

我点头道:“做到了,我已经将马力和马小龙杀了,马力的妻子,熊佳佳也被车撞死了,他们一家,已经绝门闭户!”

听我说得那么斩钉截铁,关羽疑惑地道:“既然如此,为何我没有见到马力和马小龙的魂魄?”

我摇头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虽然是术士,但是水平很差,对于天地义理,知道的不多,我杀死了他们是不假,但是马力和马小龙的魂魄去了哪里,我也不清楚,关老爷你是盖世的雄杰,一定知道能找到他们的吧!”

关羽冷哼了一声,显然对我的甩锅行为很不满,不过却很享受我对他的赞扬,他一扬手“关平何在?”

枯草之中,蓦地出现了数十面的旌旗,旌旗招招摇摇,一开始与枯草一般大小,等离得近了,却是十分巨大,斗大一个“关”字迎风飘扬,威风凛凛!

旌旗的下面,有上百号人,都是跨马提枪,神情肃杀。

最前面的男子,身高在一米八以上,国字脸,丹凤眼,依稀与关羽有几分相似,他上前几步,勒住马匹拱手道:“父亲大人,孩儿在此!”

“带着你的人,去洛阳城里找马力和马小龙父子,一个时辰后回来回话!”

“是!”

“我靠!还有伏兵啊!”我差点惊呼出声。

“去吧!”关羽赶走了关平,冲我招手道:“陈烦,别着急回去,去营中小酌片刻吧!”

我早知道事情没有那么容易善了,因此交待李墨玉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要将我送葬了,如果我一直没有醒了,那就等到我的尸体腐烂了,一把火烧掉就是了!

李墨玉满口答应,说绝对不可能再出现上次似的乌龙事件了……

往前走了没多远,前面有一个用帖布搭起来的帐蓬,帐蓬之中,寒光闪闪的兵器摆了一排,角落里有一只麻布口袋,口袋鼓起几个圆包,还有血水渗出来,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里面装的应该是——人头。

正文卷 第846章:一场梦境

关羽指着帐蓬中间用人头骨垒起来的座椅道:“请坐!”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

术士与将军还是有很大不一样的。

将军的杀气越盛越能镇住场面。

这些骷髅都是他的战绩,每一个骷髅都刻有名姓。他拿来做成桌子,做成凳子,一来可以召示自己的功绩,二来可以镇慑治下的兵将。

但是术士不一样!

术士虽然以镇鬼诛邪为已任,却是最尊敬鬼神的,就像孟子所说的那样,唯送死以当大事!

因此,将死者骷髅捆做桌椅,我是接受不了的。

关羽见我仍然站立当地,眉头皱起,有些不悦了,又重复了一遍:“陈烦,请坐!”

一旁的卫士往前逼近了一步:“陈烦,听到没有,我家大将军让你坐下!”

我摇头道:“关老爷,请恕我无礼了,我不能坐!”

“为什么?”关羽的声音变冷。

“死者为大!”我义正辞严地说道:“不论他们活着时犯了什么样的过错,也不论他们死得多么卑微,现在的他们,已经是骸骨一具,以前的恩恩怨怨,都应该一笔勾消了,不知道关老爷的心里是怎么样的,我的观念是——尊重死者,其实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因为所有人,只要它不能羽化登仙,最终都要成为死者的!”

关羽听完我的话,没有再勉强,招呼手下道:“为他取一张木椅子来!”便取了人骨酒壶,自酌自饮起来,看他的神情很是不爽,估计他原本以为我会在骷髅桌前坐下,然后一边饮酒一边跟我历数这个骷髅的来历,但是我离得远远的,他原本预备的牛逼没法往外吹了。

我们在帐蓬里尬坐了一个多钟的样子,关平回来了,他从马上跳下,翻帐而入,跪在关羽的前面道:“父亲大人,关平回来交命!”

关羽将酒杯放下,凛然的目光在我的身上扫过,问关平道:“结果如何,可有找到马力马小龙父子?”

关平摇头道:“回父亲大人的话,没有找到马力马小龙的下落?”

“翻遍了洛阳城也没有找到?”

“翻遍了洛阳城也没有找到!”

“这却是奇了怪了!”关羽拳头紧握,审视着我,似乎想从我的眼中看出些什么来,我则眼观鼻,鼻观心,淡然自若。关羽让关平先出去,绕着帐蓬走了好几圈道:“陈烦,我关某人言出必诺,马力和马小龙虽然还没有定论,我仍然会放你回去,但是丑话说在前头,一旦我们知晓了原由,如果你信守承诺还好,如果背信弃义,无论你身在何处,我必驰马来取!”

我点点头表示听到了。

“走罢!”

听到这两个字,我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不管怎么样,这一关算是过去了。

我走出帐蓬,回头看时,帐蓬与系在帐蓬外的马匹,士兵,以及关羽,关平都不见了,仿佛刚才所见所历,都是一场梦境。

我依着记忆中来时的路前行。

无边的枯草之中,出现了块帷幕,帷幕的后面,隐见人影,我迎着帷幕而去,整个人都慢慢地融入了幢幕之中,等到从帷幕中穿出,看到躺在床上的自己时,我的记忆也截然而止。

不知道过了多久。

我醒了来。

我撑起身子,却不见李墨玉,我以为她在别的房间,喊了句“墨玉姐!”

无人应答。

我一开始也没有在意,上次进入梦魇,只是与关羽多说了几句话,两天的时间就过去了,这一次跟着关羽去了他的大营,想必耽误的时间更长,四天?五天?

几天的时间,李墨玉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也许她出门去了吧。

突然之间,我呆住了。

我正前方的桌子被削掉了一角,痕迹十分新鲜。

不仅是桌子,墙壁,房梁,甚至是床沿,都有被刀剑划伤的痕迹。

道士找上门来了?

一定是这样。

那群道士失去我们的踪迹之后前没有离去,而是一直在洛阳城中寻找我们的踪迹,他们发现了我们,然后找上门来,与李墨玉在房间里发生了激战!

因为当时的我声息全无,反而没事。

只是不知道李墨玉现在怎么样了!

李墨玉性子虽然冷,却不是一个粗心之人,我说她怎么会弃我而去呢,原来是被道士追杀!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心说不管怎么样,先找到李墨玉再说。

出了房门,沿着巷道往前追寻,走了没多远,就见两名女道士在一个首饰摊上买饰品,远远地听到年纪小的道姑道:“师姐,你来看,我选得这个头巾不错吧,不花哨,不浮艳,气质内敛,蛮适合咱们风格的!”

另一名道姑也说好,不过她似乎无心品评师妹的品味,她的注意力大部分都在饰品摊的饰品上,难得一次下山来,她得采购足够多心仪的东西才行!

两名道姑一通扫货,将摊主货架上的东西扫空了大半。

她们将搜买来的东西打包好,塞进布袋里,沿着江边小路往前走。

年轻的道姑道:“师姐,咱们这次出山怕有一个半月了吧,时间过得可真快啊!说实话,我都有点留恋红尘,还想多玩一段日子呢!”

年纪大些的道姑站住了,看向江面的水波和行船,从她的表情来看,她的想法和年轻的道姑一样,但是做为师姐,自然要有师姐的样子,她拉住年轻道姑的手道:“师妹,别贪玩,咱们这一次下山,是为了游尸而来的,秦师兄和白师弟在西南遭难,游尸出世,做为道人,我们不能不管,大师兄这才禀明师父,携我们一起下山正道,可不是为了游玩而来!”

年轻的道姑嘻嘻一笑:“师姐,你就明甩我脸子了,这一路吃喝玩乐,你可是一样都没有落下呀,就拿刚才来说,你买的饮品比我还多些呢!”

年纪大些的道姑听得俏脸一红,哼了一声道:“红师妹,你个古灵精怪,我不理你了!”

今天是星期天,河边的游人颇多,两位漂亮的道姑,吸引了很多人注意,有人遥控着无人机偷拍他们,更多的是掏出手机拍,两名道姑有些吃不消,快步往前走去。

正文卷 第847章:巴豆粉

从两名道姑的说话声听来,她们似乎是特意掉队来买东西的。

随着两名道姑往前走,除了航拍的无人机之外,偷拍的人没有追上来。

年纪大些的道姑有些恼了,看向船上控制无人机的男子道:“这家伙实在太无理了,我们已经走开了,他还是跟拍!”

“师姐,看我的!”年纪的道士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枚核桃,哈了一口气猛地往空中一扔,正砸中无人机,无人机歪歪斜斜地往江面上坠去。

无人机主人肉疼地大叫:“不要,不要啊,八千块钱呢!”

无人机听而不闻,坠入江中,激起一串水花,沉底了。

前面是九曲幽径,行人更多。

我在路边摊上买了一顶鸭舌帽,遮住了脸,紧走几步,追了上去,离两名道姑不过三四米的样子。

“这一次应该能够抓住游尸了吧!”这是年轻道姑的声音。

年纪大些的道姑把玩着一串手珠道:“游尸受伤了,又是在城中,她根本没有地方可藏身,我觉得,这一次除非它长了三头六臂,不然的话,休想脱身!”

年轻道姑认同地点头,又说道:“你说那个叫陈烦的年轻人是不是傻啊,别人见到游尸,都恨爹娘少长了两条腿,跑得不够快,他倒好,与游尸为伍,与我们为敌,这下好了,将小命丢了吧!”

年纪大些的道姑道:“天做孽,犹可恕,人做孽,不可活,就像是寓言里说的,一个人与獅子做兄弟,狮子平时都能嘱饱喝足,自然相安无事,它一旦饿上几天,在它的眼里,做为兄弟的你,就是一顿食物!”

“我估计陈烦之死,是因为游尸受伤之后要补充能量,就近拿他开刀了,这只不过是新时代的农夫与蛇的故事,他也算是求仁得仁了,没有什么可惜的!”

两个不明真相的小丫头在胡乱猜测呢!

这便是我对他们的评价。

她们曲径中走出来,到了公园广场,坐在长椅里聊天。

这一路来,我都在寻思着要怎么对付她们。

我犯难了。

虽然她们的思想比我们要幼稚得多,但是她们的本事比我大啊,论术法,我肯定比不过她们,他们出自正规道门,而我只是一名赶尸匠,单挑都不行,更何况她们有两个。

打架估计也不行,别看她们柔柔弱弱的,却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不是一身蛮力可比。

因此,我得想个万全之策!

半个之时之后,我提着两瓶饮料来到了公园广场,叫过草丛里坐着玩手机的男子,如此这般说了一遍,又塞给他五百块钱。男子爽快地答应了,提着饮料上前道:“两位美女,能有幸与你们合个影吗?”

年轻的道姑属于那种吃硬不吃软的,见有人好言好语,立即答应道:“好啊!”让开了位置。男子走到两名道姑的中间,自拍了几张照片,连连道谢,送给两人一人一瓶果粒橙。

两名道姑一路走来,有些渴了,没想那么多,接过饮料,咕咚咕咚地一通喝。

男子冲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快速地离开了。我坐在树后,嘴角忍不住地露出了笑意,那两瓶果粒橙是我在路边小店里买的,我往里加了一些巴豆粉,又拧紧了。

只要将水瓶的盖子拧得足够紧,是看不出来开过的。

至于为什么往果粒橙里加巴豆,我倒也想加别的,比方说迷,药啊,含笑半步巅啊什么的,但是一时之间也没处买去啊,中药店却到处都有,现在的人有钱了,注重养生了,养生首选什么?

当然是中医啊!

我买了几克巴豆粉,混进了果粒橙中。

巴豆粉是黄色的,就算有中药味,也被橙汁盖过去了,巴豆与橙汁,简直是完美的搭档!

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两名道姑虽然很厉害,但是涉世未深,不知道世道险恶,如果换个女孩,是不会接陌生人递过来的饮料的,她们接了,不但接了,还喝了!

两人才将橙汁喝完,眉头就皱了起来。

她们的肚子咕咚咕咚地响,远在十米之外的我都能听到。

然后,她们的眉头皱了起来,脸有些扭曲。

她们不约而同地冲向卫生间,也亏得是卫生间就在她们身后不远处,不然的话,估计得拉在裤子里了。

看着他们的狼狈样,再想想她们在白水木子院子里一剑将我拍倒的情形,我嘿嘿笑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我在树后等了没多久,两名道姑从厕所里出来了。

这时候再看她们的表情,明显比此前萎蘼了许多。

她们准备回到长椅坐下,才走到半路,夹紧了腿转身又去了厕所。

我见时间差不多了,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打给租车公司的,不到十分钟,就有一辆商务车在公园边的马路边停了下来,交接之后,我将车开进了公园,在厕所旁停了下来。

我接车的时候,两名道姑已经往返厕所五六次了,刚才还精神奕奕的她们,此时都拉得虚脱了,看得我都有些不忍,在心里道:“两位女牛鼻子,对不住啊,如果我其它的办法,我也不会这么对你们了!”

我从车上下来,闻到从她们身上传来的臭味,从臭味的程度来看,因为是频繁进出厕所的原因,而不是拉在裤子里了。

她们相互搀扶着在长椅里坐下来,咬牙切齿地说道:“王八蛋,王八蛋,要是再让我见到那个王八蛋,我非用剑串了他,唉哟,唉哟,屁股都要开花了,咦,师姐,你抱我干嘛……”

年轻的道姑正愁眉苦脸呢,她突然感觉身子一轻,似乎是被人抱了起来,她扭过头来看时,已经被我扔到了车上。

年纪大些的道姑有气无力地道:“师妹,你就别闹了,我都这样了,哪里有力气抱你啊!”突然自己也四肢腾空,她慌慌张张地扭头来看,被我依法施为,也扔到了车上。

我将她们的剑往腋下一夹,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正文卷 第848章:杀鸡焉用牛刀!

我将车开到郊区,车里已经惨叫声一片了。

“放我出去,陈烦你个王八蛋,放我出去,快放我出去!”

我拉开车门,将年纪大些的道姑放了出去。

小道姑也想出去,被我拦住了,我重新将车门关上道:“别急,等你师姐拉完了你再去!”

“你,你,你混蛋!”小道姑指着我,想要大声怒吼又不敢大声怒吼,估计是怕一用力,将屎给崩出来,她紧紧地夹住腿,冲窗外的道姑喊道:“师姐,你快一点啊!”

年纪大些的道姑钻进了树林之中。

我扒着车窗,饶有兴致地看着小道姑道:“小牛鼻子,我有问题要问你,你得如实回答我!”

“哼!”

“你不回答我,我就不让你去上厕所,让你拉在裤子里!”我恶狠狠地道。

我的威胁起了作用,小道姑闭嘴了。

“我问你,你们有多少人在追杀李墨玉?快回答我!”

小道姑皱起眉头看我:“陈烦你是不是有病啊,你说的李墨玉是游尸,而我们是道士,我们在除魔卫道,你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挠,你们难道不知道,游尸出现人间,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吗?”

小道姑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指着我道:“我探过你的鼻息,你明明已经没有呼吸了,怎么又活了过来,你是不是也变成僵尸了?而李墨玉就是你的带路人?”

我心说小道姑你是不是拉稀拉傻了,就算我是非人,也得从僵尸一级一级地往上走,怎么可能一跃成为游尸呢!

我板起脸孔道:“现在是我问你问题还是你问我问题,是非对错,我心里有一杆称,用不着你来提醒,第二个问题是:那群牛鼻子追着李墨玉往哪边去了?”

小道姑指着西南方向道:“那边!”

“别想骗我,不然的话,有你好受的!”

这时候,年纪大些的道姑回来了,我将她锁在车上,才放小道姑下去,威胁她道:“小牛鼻子,你要是敢不回来,我就将你的师姐给撕票了!你自己看着办!”

没一会儿,小道姑乖乖地回来了。

我准备将她们给放了,后来想想,还是留着的好,万一那群牛鼻子抓住了李墨玉,我就用两个女牛鼻子与他们换!一路上,我用不放她们上厕所做威胁,问出来不少的信息,也知道了他们与李墨玉恩怨的始末。

年纪大些的道姑叫做劳思天,小道姑叫做孔听雨,他们所在的黄花观是截教的一个分支,事实上,黄花观已经有二十年无人下山了,就在不久前,观中有两个师兄弟为了给师父准备寿礼,下山去了,却许久不见回来,后来消息传来,却是死在了西南山中,他们的大师兄当即向师父请令,带着十多个师兄妹下山来为同门报仇。

他们在云引市发现了李墨玉的踪迹,正准备收网时,却被李墨玉提前发觉了,钻入了深山之中,西南地区不像是中原,山岭层层叠叠,他们追击得十分吃力……

他们虽是修道之中,但也是人,一天翻上几座山,腿肚子都发颤。

李墨玉虽然占优势,但也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如果她的力量不够强大,这追逐游戏将会一直玩下去。当然,前提是黄花观不再来人,否则的话,游戏就得提前结束!

李墨玉想要变得更加强大,想要自己是追逐的一方而不是逃亡的一方,因此,她提前结束了这个追逐游戏,她乘火车往洛阳而去,那里是十三朝古都,数千年积蓄的阴气,是非人修行的圣地!

很快,黄花观的牛鼻子们也发觉了李墨玉的动向,一路从西南地区追到了北京城,又从北京追去了洛阳,大有不斩杀李墨玉,誓不罢休的架势。

至于在洛阳城再次找到李墨玉,颇有些凑巧的成份,自从我请来关羽,将李墨玉劫走之后,整整六七天的时间,他们一无所获,大家的意志都有些消散。

就在这时候,李墨玉外出买暖风机,被在街上闲逛的小道士给发现了。

小道士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名非人,不知冷不知热的,竟然上电器店买暖风机,他跟了一段路,确认前面的女子就是他们一直追杀的游尸,给师兄们发了信号。

我想起了我在床对面桌上看到的暖风机,之前还以为是出租屋标配,现在才知道是李墨玉买的,她买暖风机的用意我大概都能猜出来,如果关羽这一关我能过去,暖风机能帮我暖身体,醒来身体还热乎着呢,这就像是醒来锅里还有热饭菜一样,多慰藉人心啊!

如果关羽这一关我过不去,暖风机也能让我的身体提前腐烂,毕竟现在是冬天呢,天寒地冻的,如果干放的话,放十天尸体也不会腐烂……

咳咳咳,好吧!

我瞎想的。

以我对李墨玉的了解,应该不会是后一种情况。

听完了二道姑的话,我冷冷一笑道:“两位女牛鼻子,你们别怪我说话不客气啊,你们所说的秦师兄和白师弟下山为师父准备寿礼,就是为了取游尸的内丹吧?”

两名道姑微微一楞,显然没有想到我知道得这么多。

小道姑小嘴一噘:“取游尸内丹怎么了,即能除魔卫道,又能取得内丹,何乐而不为?”

我扭头看了两名道姑一眼道:“你说的当然没有错,但是,你把你们的行为拔得那么高就错了,这就好比我挣到钱了,我十分光荣,我吃饱饭了,我无私奉献。这两件事情,根本不搭边!”

劳思天皱眉道:“怎么就不搭边了,难道游尸不是邪魔恶煞,说是除魔卫道,匡夫正义,怎么就错了?”

“那我问你一句!”我提高了声音道:“游尸以下,白僵,绿僵,紫僵,僵尸王,你们道人可有出手斩灭,难道他们就不是邪魔恶邪了么?……”

小道姑孔听雨撇嘴道:“杀鸡焉用牛刀!”

“小牛鼻子,你说得好听,我看更重要的原因是游尸修成了内丹,而僵尸王及以下没有内丹,你们都不愿意费这力气吧!”

正文卷 第849章:宗教协会

“你胡说!”

“我有名字的,我叫孔听雨,不要叫我小牛鼻子!”小道姑气鼓鼓地道。

“我有没有胡说,你们自己心里有数!”我撇嘴道:“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和目标,这没有什么,但是有一点,千万别把自己拔高到道德的至高点!”

“不论是谁,哪怕是圣人,只要他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就很容易被掀下高台!”

孔听雨对我的话很不满,气呼呼地道:“那也比你帮一只游尸要强!”

“李墨玉是游尸不假,但是,你就能够因此假定她十恶不赦么?”我一边看着前路,一边将李墨玉的经历简略地与他们说了一遍道:“李墨玉是受人所害而变成游尸的,你们截教不分是非,就要夺她内丹,是你们的人要他的命在先,她痛下杀手在后,你们秦师兄和白师弟的死,不过是自取其咎罢了!”

“除此之外,她一路北上,克守本分,没有伤害人命!”说到这里我想到了那名跳下火车的忍者,严格来说,忍者就是李墨玉杀死的。不过,膏药国人算不算人还值得商椎呢,这件事搁置不议!

“你们黄花观的千里追杀,毫无道理!”

劳思天板起脸道:“陈烦,你说得天花乱坠,我也不会听你的,我只知道,道邪不两立,既然叫我们遇上了,就不能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除魔卫道是我辈……”

这话估计是在黄花观中一天说三遍吧,不然哪有这么顺溜,张口就来。

我赶紧摆手道:“行了,姐们,差不多就行了,一天天的这么装不累吗?”

劳思天气愤地道:“陈烦你什么意思,你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对别人的信念冷嘲热讽,你很有成就感是不是?我告诉你,你的行为实在不怎么样!”

哦豁,这都上升上信念地高度了啊!

看劳思天像是被踩了尾巴的样子,我估计很难说服她了,反倒是小道姑孔听雨,她听完我的话之后,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指着前面的工业区道:“我最后看到师兄弟的位置,就在那里!”

我追入工业区,又穿出工业区,最终在一幢古宅前发现了那群道士,这些道士被一群荷枪实弹的警察包围着。

“别动,别动,我叫你别动听到没有!”一名年轻的警察冲扬剑的道士道。

“别动,别动!”其余的警察也喝斥道:“都将凶器放下,快一些,听到没有!”

牛鼻子们相互对视,都有些傻眼,他们都是一手握鞘,一手扬剑,显然是在追杀李墨玉,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没有得手,不仅如此,还将警察给引了来。

一群警察见十多名道士手执凶器,顿时紧张起来,当即拔枪相向,勒令他们放下“凶器”

我抬头看了一眼古宅,雄伟精致,正中央有一道牌匾,上写四个大字“酒圣杜康”,两边楹联分别是:

上联:是梧桐庭院,是杨柳楼台。天开酒国长春,任教名士美人,勾留裙履;

下联:有槐火石泉,有杏花村酿。地接南园故址,好趁秋风明月,重论诗文。

我靠,原来这里是酒圣杜康的祠堂!

从上面的碑文来看,应该是建于唐代。

估计是这群牛鼻子追杀李墨玉到了杜康祠堂——国人以前不在乎文化,现在已经清醒过来,文化就是一个城市的魂魄,丢了文化,也就等于丢了城市之魂,以前丢的就足够多了,剩下的自然得好好维护!

听说有人在破坏杜康祠堂,警察们立即赶了来,用五四式警用手枪将这群高来高去的牛鼻子逼到了门外。

见道士没有没有反应,警察的声音提高了几分:“我最后警告你们一次,放下凶器,双手举起来,否则的话,面临危险,我们有权力开枪!听到没有,放下凶器……”

众道士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大师兄,大师兄是一个有着光亮亮额头的中年男人,他紧皱着眉头,显得十分苦恼,他是来追杀游尸的,却被尘世的警察们给截住了……

这事还没法解释!

跟警察们说他们在追杀一只游尸?

他们信才怪了!

他们都是修行数十年的道士,虽然警察的手里有枪,他们要硬闯,这些警察怕是拦不住他们,不过,得罪国家机器显然不是聪明的行为,他思虑再三之后,一松手,剑掉在了地上。

随着丁当一声响,其于的道士也纷纷将剑扔掉了。

不过他们并没有将手举过头顶。

他们虽然服软,但是并不想丢掉尊严。

警察们也没有强求,其中一半执枪留在原地,另外一半解下腰间的手铐,将一众道士都铐了起来。

我们下车的时候,道士们已经被依次推入警车了。

劳思天和孔听雨匆匆上前,拦住领头的警队队长道:“先生,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我们是下山云游的道士,他们都是我的师兄弟,都十分温良,与人为善,怎么都给你们抓起来了?”

警察队长扫了劳思天和孔听雨一眼,确认她们不危险,这才撇嘴说道:“我说妹子,能不挣眼说瞎话吗?温良?与人为善,那地上的剑是怎么一回事!”

警察队长又指着酒圣祠的累累伤痕道:“你们看看,你们看看,这酒圣祠是咱们区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古迹了,被他们搞成什么样了,这件事情与你们没有关系,因此,你们最好也别掺合,不然的话,就别怪我们不客气啊,说不得要将你们一起带回去!”

劳思天顺着警察队长的话说道:“警察先生,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不过我是他们是师兄妹关系,这件事情我不能不管!”

“想管也行!”警察队长的眉头拧成了一个节:“你们找当地的宗教协会来吧,由他们协助处理,这样方便许多,不然的话,只好走流程了……”

“宗教协会?”劳思天和孔听雨有些傻眼,估计他们在山里呆得久了些,根本不知道宗教协会为何物啊!

正文卷 第850章:收拾了你

“警察同志!”劳思天问道:“宗教协会是什么啊?”

“宗教协会是什么?”警察队长的眉头皱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你不知道宗教协会是什么吗?”

劳思天摇头道:“不知道!”

“这样啊!”警察队长冲身后的警员道:“将她们也带去警局!”

劳思天和孔听雨急了:“怎么了,怎么了?你们这是干嘛啊?”

“干嘛?”警察队长嘿嘿笑道:“你难道不知道,所有的宗教团体必须去宗教协会注册吗?你们连宗教协会是什么都不知道,也就是说,你们是没有取得资格证的野道士,当然要依法查办了!”

“带走!”

看着劳思天和孔听雨幽怨的眼神,我有些想笑,好的情况是,这一路上,巴豆的药效已经过去了,这表明,她们至少不会在警车上出丑了。巴豆事件,到此还算圆满。

不过我知道,劳思天和孔听雨很恨我,如果有机关,她们肯定会给我灌三倍的巴豆……

警察们将道士带走之后,酒圣祠的工作人员便关门谢客,准备维修事宜,这时候是酒圣祠防守最为严密的时候,我自然不会傻到往里冲,等到天黑之后。

我在酒圣祠对面的酒店里坐了一下午,等到天黑之后,趁着四下无人,爬上了守门的大狮子,再借力一跃,便攀上了院墙,那院墙有三米来高,不过对于从小就爬树掏鸟的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我纵身翻下,落地无声。

酒圣祠的天井很大,里面罗列着各式各样的酒缸和酒壶,江南风情,漠北壮志……大的酒缸能够装下五六人,有大人手腕子那么厚,即使是司马光,也未必能够砸得开。

小的酒壶不过二指大小,刚好能够装一盅酒的样子,装酒了醉倒一只老鼠应该问题不大。

在壶林之中,有十多只酒壶被打碎了,这些打碎的酒壶形成一条“s”形的曲线,直通酒圣祠的正堂,我站在“壶林”之中,轻轻地唤了几声李墨玉,见无人应答,便往正堂而去。

我没有沿着打碎的酒壶往前走,生怕踩着碎磁发出声响,不一会儿来到了祠堂中,但见祠堂的正中有一尊塑像,估计就是杜康了,他立在当地,一手托着葫芦,一手捧着酒盏,两边有一副对联“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两边各有一个耳室,我冲杜康鞠了一个躬,说声打扰,走进了右边的耳室。

右边耳室里摆有一截枯树,枯树之上有树洞,相传杜康就是将五谷杂粮倒入这个树洞里,最终酿出美酒的,还枯树的旁边,还有不少野猪,山羊和免子的塑像,因为据说杜康正是因为看到醉倒在枯树旁的野兽们,从而受启发……

枯树桩和动物木雕,都有剑伤。

我又来到了左边的耳室,左边的耳室靠墙的位置摆有一张床,床的对面有一堆泥土,见这两样东西,我大致能够猜出来,这是醉刘伶的典故了。

说是刘伶特别能喝酒,有一次到了杜康店里,见酒招上有一幅对联“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三盏海底眠”,刘伶不服,一口气喝了三杯,晕晕乎乎地回到家,躺在床上醉死了。

这床,便是刘伶醉死前睡的床。

刘伶醉死,被封棺埋葬,想必这堆土就是埋刘伶的土了。

三年过后,杜康来讨酒钱,将坟挖开,刘伶这才醒来,所以有饮了杜康酒三盅,醉了刘伶三年整的说法。

不过,稍稍有点常识的都知道,这些都是传说罢了,也不说有没有酒能醉三年杜康是夏商时期的人,刘伶是魏晋时期的人,他们两碰面就好像是关公战秦琼一样不靠谱。

“墨玉姐,墨玉姐!”我低低地唤了两声,抚摸着床沿上的抓痕,又钻入床下看了看,踢开那堆坟土,什么都没有发现……

祠堂的后面有一座塔,据说在塔中许愿就能够千杯不醉……

塔里也有剑伤和抓痕,不过在十一层的时候截然而止了,警察应该是在这一层堵住他们的。

从护栏上最后一道抓痕来看,李墨玉应该是跳楼了,十一层的宝塔说高不高,普通人跳下去必死无疑,但是李墨玉是非人,因此,她不但不会死,可能伤都不会有多重!

我找到了她从宝塔跳下时,留在泥地里的两只脚印,又板又硬的黄土地,硬是被她踩出两个坑来,从脚尖的朝向来看,她下一步必然是攀上左边的桂树,翻墙而过!

桂树上有留下痕迹

我借步起跳,攀上桂树,跳下围墙,身处两墙相夹的巷道之中,左边是巷道的出口,右边的巷道绵延转折,不知道通向哪里。

我站在原地,寻思着如果我是李墨玉,我会往哪边走。如果我是李墨玉的话,我肯定不会往开阔处走,因为这以一来,脱身就难了,因此,李墨玉应该是走右边。

我沿着绵延的巷道追索下去,尽头处是两条巷道,如果此前我还能够判断李墨玉走哪边的话,至此完全无法判断了,因为两条巷道都差不多。

正犹豫呢,从对面巷道里走来一人,一头长发在头上挽了一个髻,一身宽松的青色道袍——小道姑孔听雨,她东张西望地有些六神无主。

我满面疑惑,小道姑怎么会在这里?

我正准备躲开,孔听雨也发现我了,她指着我喝斥道:“陈烦,你给我站住!”

我犹豫着要不要跑。

孔听雨的道术也许很厉害,也许还练过体术,但是他毕竟是个女孩,不说别的,体力上就差我一大截,见到她,我干嘛要跑,就像是一只猫见到一只老鼠为什么要跑?

想到这里,我站住了。

孔听雨追了上来,指着我道:“陈烦,你还记得今天上午的事情吗?”

“记得,怎么不记得!”我一边应着,左右望了望了。

孔听雨冷哼道:“你放心好了,我的师兄弟都没有来,只有我一个!”又狠狠地道:“就算只有我一个,也能收拾了你!”

正文卷 第851章:三倍剂量的巴豆

孔听雨刚才还有些茫然,见到我之后,就像是找到了目标一样。

顿时两眼放光。

不不不,那眼神更像是一只小鸟发现了食物。

我摆手道:“小牛鼻子,火气别那么大,我知道上午的事情我做得有点不对,不过我也是没有办法嘛,李墨玉是我的朋友,她救过我的命,滴水之恩,尚且涌泉相报呢!”

“我又想不到办法让你们在最短的时间里开口,只好出此下策了……”

“再说了,在北京的时候你一剑拍晕了我,咱们这次算是扯平了!”

“鬼才跟你扯平啊!”孔听雨一手叉腰,指着我道:“本道姑跟你说,今天上午,你害我和劳师妹蒙受了奇耻大辱,这件事情不算完!”说着助跑几步,借力在墙上一蹬,飞腿踢了过来。

我倒没有想到小道姑这么凶,往后退了一步,同时将她踢过来的脚给格开了。

然后,我感觉肩膀上一凉。

擦,大意了,大意了,光顾着看她飞踢过来的脚,却没有注意到她半空中已经拔剑了,我格开她脚尖的时候,她剑已出鞘,她双足落地时,剑已经压在了我的肩膀上,离我的脖子不足一厘米。

孔听雨应该是手下留情了,不然的话,她剑往前一刺,就能洞穿我的脖子,她甚至为了不伤到我,不是将剑架到我的脖子上,而是压在我的肩膀上!

当然,也有可能是没把握。

没把握剑刃刚好搭在我的脖子上还是洞穿我的脖子。

我完全没有想到,我在一招之内,就被孔听雨制服了,我此前一直觉得自己还算可以,即使在僵尸王的面前,也没怎么吃过亏,没想到竟然输得这么惨……

我颇为尴尬。

随着孔听雨揪住我的衣食,我在想,要不要请神呢?

此时的我虽然受制于人,但是如果请来类似于关羽那样的鬼将,立时就能够的扭转局面!

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请算了,看孔听雨的架势没想要我的命,我也犯不着上纲上线的,先看看情况再说吧!

孔听雨十分粗鲁地将我按在墙上,正准备对我吼话呢,发现离我实在太近了一些,都快与我脸贴着脸了,赶紧后退了一步,指着我道:“陈烦,赶紧给姑奶奶我道歉,给我叩几个响头!”

我看了一眼紧贴着脖子上的冷锋,干咳着道:“小牛鼻……不不不,孔听雨,巴豆的事情,是我做的过了,我向你道歉,但是,下跪还是算了吧,男人膝下有黄金,不能跪的!”

“小牛鼻子!”孔听雨一拳擂在我胸口。

“小牛鼻子是吧?”孔听雨又一拳擂在我的胸口。

四个字,孔听雨一连擂了四拳。

虽然下手不算重,我仍然感觉心脏隐隐做痛。

四拳打完,孔听雨质问道:“还喊小牛鼻子吗?”

我捂住胸口道:“不喊了,不喊了!”

对于我的服软,孔听雨颇为满意“你不愿意叩头,那你说吧,巴豆的事情你准备怎么了结?”

我咬咬牙道:“大不了你三倍还我好了!”话说出口时我就感觉菊花一紧,今天上午我陪了劳思天和孔听雨一路,对于巴豆的效果深有体会,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三倍的量,那不得将肠子都的拉出来啊!

陈烦啊陈烦,你的嘴怎么那么欠呢?

别人只是问一句,你就给自己上最严酷的刑罚了……

“这个办法不错!”孔听雨很认同我的提议,念头一转,说道:“不过,我有事情要办,没什么时间,咱们换个办法吧,你抽自己嘴巴,抽二十个嘴巴,抽完了这件事情就算了!”

“抽自己嘴巴!”嗯,这个建议听起来不错。

不管怎么样,都比三倍剂量的巴豆好。

我扬起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重一点!你是在搔痒么?”

“啪!”

“重一点重一点!”

“啪”

“再重一点!”

“啪啪!”

“架势摆得那么大,拍到脸上力气收了九成,打了十五巴掌,连脸都没红,陈烦,你来逗我的吗?再不用力,搞不好我的手一滑,就要你的脖子上割出一个洞来!”

余下的五下,我用力稍大了一些。

虽然仍然不满意,孔听雨没有再往下追究,她一把将我推到一边,转身就走。

我摸了摸有些发凉的脖子,看着孔听雨的背影,实话实说,相比于巴豆事件,孔听雨对我已经十分厚道了,回想起初见时她眼中的迷茫,我忍不住问道:“你干嘛去啊?”

孔听雨回头看着我,犹豫了一会儿道:“还能干嘛去啊,我去找宗教协会!”

“没找到?”

“没有!”

“这样吧!”我拍了拍从墙上沾的苔藓道:“我带你去找,但我有个条件,必须在李墨玉安全之后,才能放你的师兄弟出来!”

孔听雨迟疑了一会儿,答应了。后来她才知道我,她之所以那么轻易就答应,是因为如果在今天晚上之前还没有结果,她的师兄弟们就准备越狱了。

道士越狱,无非是驱动鬼邪,为我所用,到时候难免会伤害人命,这是孔听雨不愿意看到的情形,如果放了李墨玉能够救下一条一命,她是愿意的!

我打开地图软件,一边搜索宗教协会的位置,一边问孔听雨“你不是找宗教协会嘛?怎么找来这里了?”

孔听雨这才告诉我,此前她的一名师兄去找宗教协会了,走的就是这条路,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久久不回,她这才出来寻找!孔听雨他们被抓的时候说不知道什么宗教协会,被送进看守所时就翻供了,说之前是气话,做为道教成员,怎么可能不知道宗教协会呢,只要能够放他们出去,立即就将宗教协会找来!

至于孔听雨和劳思天为什么是翻供,是因为那些警察有意无意地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找来宗教协会,可以免走流程,马上就可以离开警局,至于警察们为什么这么做,也许是有这个规矩,也许是因为今天是星期五,大家都不想周六周日加班吧!

正文卷 第852章:屠龙技与杀牛技

搜索结果出来了。

我将地图在孔听雨的面前晃了晃道:“跟我走吧!”

事实上,不管你多么牛逼,还是得多接触新鲜事物,就拿眼前的情况来说,明明手指一动,就有结果的事儿,因为你不知道,跑断腿也不知道结果。

宗教协会的办事处在市文化大楼的二楼。

门虚掩着。

我推门而入。

大楼的灯光有些暗,接待处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名三十多岁的女接待员开着电脑看连视剧。

我走上前,问了句:“大姐,请问这里是宗教协会办公处吗?”

接待员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身后的孔听雨,眼中有些不耐烦,指着左侧的梁柱道:“看那里!”便继续看电视了。

我看向梁柱,梁柱之上立着一块棕色的牌子,牌子上写着“洛阳市宗教协会办事处!”我心说这招待员真实在啊,我问她这里是不是宗教协会,她还真指给我了。

结论就是:

这里是宗教协会!

“大姐,请问宗教协会里有人吗?”

招待员白了我一眼道:“难道我不是人吗?”

哦,原来你是招待员,你不说我还以为你是老祖宗呢。我搬了一张椅子在招待员的对面坐了下来道:“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有事情要办,应该找谁呢?”

招待员又白了我一眼,表达对我缠着她的不满,向我们伸出手道:“请问,你们有会员证吗?”

“会员证?”

我和孔听雨都有些傻眼。

“对不起!”招待员收回手,淡淡地道:“我们只向会员提供服务!”

我靠,这是宗教协会还是温泉会所啊,还只为会员提供服务,我心里有一股子斜火往上冲,不过还是压下了,耐着性子问道:“请问,会员证要怎么办啊?”

“先交五千块钱,然后提交资料,等候审批!”

我擦。

我火冒三丈,登时就炸了:“你们这是宗教协会还是生意协会啊,宗教协会就该为宗教服务,如果必须得交钱才有服务,那你们别叫宗教协会,叫生意协会好了!”

招待员将电脑一合,看着我们道:“协会运营不用钱的吗?没有钱,用爱发电吗?你们不是协会成员,请立即离开这里!”

“你少糊弄我,当我不知道么?类似的协会国家一年拨款几百万……”

正争吵休呢,从电梯里走出来一名中年道人,冲接待员问道:“小李,吵吵什么呢?”

招待员恭恭敬敬地道:“会长,是这样,这两人不是我们的会员,却赖在这里不走!”

中年道人走上近前,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遍,眉头皱了起来。从他的神情来看,估计是将我当做了来捣乱的社会青年,就差说出口了“小兄弟,咱们协会虽然人少,但也算是半官方性质的,来这里找事一点也不明智!”

中年道人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去看孔听雨,只看一眼,脸色就变了,中年道人的神情严肃地绕着孔听雨走了两圈,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她手中的剑。

孔听雨被看得不耐烦了,转过身来,直视着中年道人道:“喂,老道士,你就是宗教协会的会长吧,我找你有事说,你一直盯着我看干嘛啊?”

中年道人伸出手来,客气地道:“小道姑,能将你手里的剑给我看看吗?”

孔听雨很不给面子地道:“不给!”

中年道人有些尴尬地收回手,问道:“你是从山上下来的?”

孔听雨一挺胸脯道:“没错,我就是从山上下来的!我们山里规矩很少,不像你们这般复杂,就是问个话,还要会员证……真是不知所谓!”

中年道人凌然的目光看向招待员“小李,你是接待员,接待员做什么工作的你不会不知道吧?赶紧向他们道歉!”

“我……”接待员不明所以。

中年道人拉长了脸道:“你还在犹豫,很显然,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失职,这样的接待员是不合格的,你值完今天的班,明天去财务室领工资吧!”

中年道人说完,面向我们时,立即就像是换了一副脸孔似的,满面笑容地招手相请道:“两位,请随我去办公室!”

我和孔听雨随同中年道人进到电梯时,接待员大姐仍然一脸懵逼,不明白会长为什么因为这点小事就炒了自己。

事实上,很多时候,你以为的小事,却是天大的事。

红尘中的道教早已经与真正的道教隔离得太远太远了,如今的道教,只是形式中的道教,他们也许会道教的礼仪,教义,一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但是真正的东西却已经失去传承了!

他们会念道德经,却不能领悟其深意!

他们会打坐,却不会修行!

他们会结法印,却没有伏鬼镇邪的本事!

这很悲哀,却是现实。

知道为什么屠龙技没有传下来而杀牛技传下来了吗?

原因很简单!

其一,屠龙技要比杀牛技难上百倍!

其二,屠龙技有可能终其一生都没有用武之地。

其三:综上所述,为什么还要学屠龙技呢?

慢慢的,道教中的屠龙之技就断代了,失传了……

只有山中的道士还一直保持着传承,他们渴风饮露,他们经年忘岁,他们就像是佛家的苦行僧一样磨砺自身,以得到大自在身!

为了真正地磨砺自己,为了不受凡尘的影响,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若非有大事,绝不下山,即使下山,也隐秘自身,不为世人所知!

说实话,孔听雨这个样子,就是寻常道观小道姑的模样,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世外高人。一剑可以斩杀僵尸王级别的一般山野术士避之不及的僵尸。

说到剑。

中年道人也正是从孔听雨的剑猜出他的身份的。中年道人做为宗教协会会长,对道教了解透彻,也许他自己没有听说过“山中来的道士”但是他肯定听其它人说起过!

现代人的剑恨不得越精致越好,百练精钢,合金利剑……

但是山上人用的都是铁剑,而且一代一代传承——除非失传,否则的话,做为法器的剑传便一直传下去。法器传承的年代越久,力量也就越大!

正文卷 第853章:平头哥

铁剑斩杀过的每一只僵尸,戾气都会被存储于剑上。

戾气越足,杀气也就越大!

厉害的法剑,只要一亮出来,鬼邪就得远遁,不敢近前。

孔听雨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她腰间的剑起码有三百米的历史,剑鞘上的符文虽然都锈蚀得看不见了!但是剑的杀气却着实不弱!

来到会长办公室,中年道人拐弯摸脚地套近乎,孔听雨因为有事相求,也客套了两句,然后将来意有中年道人说了。

中年道人挥了挥手道:“这都不叫事儿,我随你们走一趟吧!”当即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便领着我们去了车库,远远地解锁了一辆宝马越野车,招呼我们上去。

宗教协会的事情办妥了,我便告辞而去,我还有我的事情要办呢。

与孔听雨有了以上的经历,我们之间建立了一种奇怪的联系,这种联系在后来帮了我不少的忙。

目送越野车离去,我又回到了原来的巷道,假装自己是李墨玉,设想种种可能。搞得后来我自己都迷糊了,心说我没有找到李墨玉,不见得就是坏事,她没有落在那群道士手里,就表明没有危险。

至于我们,就好像是一条路上偶然遇到的两人(我是人,她是非人)现在路走到了尽头,到了各奔东西的时候了,他日有缘,江湖再相聚好了,想到这里,我心中释然。

心说搜索完眼前的小巷,要还是没有消息,那就这样吧!

我沿着长满青苔的砖墙往前走出三四十米远的位置,支呀一声,门开了,从其中走出一四十多岁的男子,那男人十分壮实,与一头熊差不多,再加上穿的一身黑衣服,乍一看,还真像是熊瞎子跑进城来了。

熊瞎子剪着平头。

我记得我小时候平头流行过一阵,因为老实人都剪平头。

头发留得长过平头的,那都是非主流和流氓,父母严正警告必须得敬而远之,不然要挨打的!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平头突然就不流行了。

也许大家突然发觉,监狱里的犯人也剪平头吧!

后来《越狱》大火的时候,平头又流行过一阵,人人都梦想自己是《越狱》里的主角,至不济也是越狱男团的成员之一,随着《越狱》的熄火,平头又消失了。

也许是受《越狱》影响太深了吧,一看到小平头,我自然而然地就想起了犯人……

看这家伙一脸凶像,保不齐真的是刚从牢里放出来呢!

“熊瞎子”怀里抱着一样东西,用报纸包裹着,长长的。

我心说报纸里包着的不会是刀或者铁棍吧!

因为在黑帮小说和电影里,他们都是用报纸包着凶器出门寻仇的!

恰在这时候,一阵风吹过来,将报纸吹了起来,我看得清楚,报纸里包着的是一把剑。

与孔听雨的剑差不多,是一把老剑。

“熊瞎子”见我盯着他,眼睛一瞪道:“你看什么看?”我将目光上移了一些道:“我看天呢!”“熊瞎子”顺着我的目光望过去,看到了一户人家楼顶上晾的内衣,从尺码来看,应该是d罩。

“熊瞎子”的目光闪了闪,仿佛在说“兄台好眼力”便快步离开了。

我掏出手机,拨通了孔听雨的电话,孔听雨似乎还在车上,能够听到车鸣之声。她的声音有些生硬:“陈烦,你找我?”

我问道:“你的马师兄有消息没?”

在孔听雨之前,还有一位马师兄去找宗教协会了,不过出了警局的门之后,就像是泥牛入海,半点消息也没有,这才轮到孔听雨。

“没有!”孔听雨说道。

为了表示和我疏远,孔听雨说话都是不带一丝感情的,她越是这么装,反而让我感觉越有意思,有事没事都想惹她一下“孔听雨,你求我啊,我有……”

随即,我意识到这件事情似乎不大适宜开玩笑,正色道:“我没有见到你的马师兄,但是我好像看到一柄与你的剑类似的剑了,你赶紧过来一下吧,我在xx路xx巷子!”

“熊瞎子”走出两道街,在商业街后面的荒草坪放慢了速度,警觉地东张西望着,从他的对面,走了一名大腹便便的男人,男人似乎刚刚在芳草丛中尿过尿,裤子上还沾着尿渍呢。

胖男人冲“熊瞎子”伸出手,“熊瞎子”便将铁剑递了过去。

胖男人也是识货的,接过剑,在手里掂了掂,又抽出剑一看,脸上露出了兴奋地神色,拍了拍熊瞎子的肩膀,塞给他一包钱。“熊瞎子”也有些喜出望外,估计没有想到这剑那么值钱,与胖男人谦让了几句,这才离去。

“熊瞎子”一边往回走,一边握着口袋里的钱,眼中慢慢地露出了笑意。

而胖男人则翻过护栏,走向了停在马路对面的小车。

我和孔听雨赶紧追了过去,在胖男人关车门的时候,我将路上捡的枯树枝往前一杵,卡在了车与车门之间。

胖男人怒视着我:“你们干嘛呢?”

与此同时,从车后座上跳出两名男子,冲我们围了过来。

没想到啊,胖男子的车上还藏着两名打手呢!看他们粗壮的体型,就知道不好惹,我头也不回地道:“孔听雨,他两交给你了!”

我走向副驾,将车门拉了开来,在我将车门拉开的时候,孔听雨已经将后面的两打手搞定了,正时正将他们往车里塞呢。

胖男人本来已经取了逃生锤在手,预计着等我坐上车就给我一锤,但是见到两名打手这么容易就被搞定了,赶紧将逃生锤收了起来,满面笑容地道:“兄弟,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我伸手道:“把剑拿过来!”

“咳咳咳,这剑是兄弟我买来辟邪用的……”见我拧着眉头,胖子赶紧改口道:“那啥,如果兄弟你喜欢的话,就拿去吧,当是交个朋友好了!”

“谁跟你是朋友啊!”我瞎了胖子一眼,将剑往车外一递道:“孔听雨,你看看!”

孔听雨接过剑,拨剑出鞘,我顿时感觉一股子寒意迎面而来!

正文卷 第854章:你捅我?

我将剑扔给孔听雨,却半晌不见动静,扭过头问道:“孔听雨,什么情况……”

孔听雨的声音有些颤抖,道:“没,没错,这就是马师兄的剑!”

我心说孔听雨你的反应是不是太激动了一些啊,看到她脸上的担忧之情,我才知道我有可能想差了,问道:“怎么了?”

孔听雨眼中的担忧更甚,喃喃地道:“陈烦你可能不明白,对于我们黄花观来说,第一重要的是自己的性命,第二重要的就是法剑了,现在人剑分离,也就是说,马师兄有可能遇到危险了!”

孔听雨上前两步,拉开车门,将胖子揪了出来,恶狠狠地问道:“快说,你们将我马师兄怎么了?”

“我我我……”胖子的身体本来就胖,动作幅度大些都要急喘,此时被人拧住衣领,气息顿时急促起来“小道姑,咳咳,咱们讲点道理好不好,我就是来买东西的,你马师兄我见都没有见过,我怎么知道他怎么样了?”

我碰了碰孔听雨,提醒道:“剑是刚刚那‘熊瞎子’拿来的!”

孔听雨这才反应过来,将胖子推倒在地道:“咱们走!”

很快地,我们便来到了初见熊瞎子的小巷,看了看紧锁的铁门,我的目光移动到了围墙上,围墙高有三四米,墙面光滑,也没个借力处,我正想跟孔听雨说咱们要不搭个人梯什么的。

回头一看,孔听雨已经一个借步起跳,攀上了围墙。

见我一些蒙,孔听雨向我伸出脚。

我犹豫了一下,抱住了她的脚,孔听雨脚往回收,将我拉上了围墙,院子也不知道多久没住人了,长满了杂草,此时杂草已枯萎,乱蓬蓬地散落在泥地里。

我和孔听雨纵身跃下,落地无声,我正要往大门靠近过去,孔听雨一把拉住了我,指了指左边的墙角,我顺着他指的目光望过去,就见墙角的锈铁笼里,关着一只黄狗。

那狗像是睡着了,悄无声息。

孔听雨示意我小心点,别惊动了黄狗,同时身子缩到了墙侧,示意我也藏好。

我摇了摇头。

小时候我家里也养过狗的,狗的鼻子十分灵敏,而且有着动物的警觉,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进了院子,它就会发觉,无论脚步有多轻,都没有用。

狗嗅的是气味,我们的出现,就表明有了陌生的气味。

这时候只要狗还活着,就会疯狂吼叫警示主人,但是这狗却什么反应也没有,多半是出事了。

上前一查看,果然,狗脑袋都陷进去了一大块,早已经死去多时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因为院子里来了非人,狗一直叫唤,‘熊瞎子’听得烦,一榔头将陪了自己十多年的老狗敲死了。

而这条老狗,已经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我扒在门缝上往里张望,这是一幢老房子,房间里的光线很暗,熊瞎子此时正坐在八仙桌前数钱呢,十万一撂的钱足足摆了三四撂,熊瞎的神情就像是小孩子得到糖果那般欣喜。

嘴里嗬嗬有声,数了一遍又一遍。

就在这时候,熊瞎子的身后传来声响,熊瞎子将钱拢好,拿过放在长凳睥剔骨尖刀,往后走去。

而在他身后的墙角,有一人正幽幽醒来,因为光线太暗,也看不清楚是谁,从身形而看,应该是名女子。

熊瞎子走到女子的对面,半蹲着身子,一手握刀,另一手托着女子的下巴道:“我说妹子,你的命是真硬啊,都这样了还不死?何苦呢!还非得多挨一刀啊!”

那女子的脸被熊瞎子抬起来时,我看清楚了,是李墨玉!

我擦!

我一把将门踢开,冲了进去。

我刚冲进堂屋,熊瞎子已经将剔骨尖刀捅进了李墨玉的肚子。

我,尾随我身后的孔听雨都楞住了。

李墨玉也楞住了,在熊瞎子刀往前捅的作用力下,李墨玉身形躬起,她看着自己肚子上的刀柄,又看向熊瞎子,质问道:“你捅我?”

“没错,老子捅你,怎么地吧!”熊瞎子一脸的不在乎。慢慢地,他觉察到哪里不对劲了,他着握在手里的刀柄,再看向李墨玉的肚子,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李墨玉的肚子,没有一滴血流出来。

“你捅我!你拿刀统我!”

李墨玉将这话重复了两遍,眼中的戾气越来越盛,突然间手往下一抓,再收回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一颗血肉模糊的心脏,心脏在李墨玉的手里强劲有力地跳动着,每跳动一下,都有国黑色的血水飙出来。

熊瞎子慢慢地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前的血洞,再看李墨玉握在手里的心脏,吃力地道:“这,这是我我……我的……”

看向熊瞎子的心脏时,李墨玉的眼睛就像是被摁了开关的灯光,闪闪发光,她的神情十分贪婪,下意识地将心脏往嘴边送,但是最终还是停下了。犹豫了一下,将心脏塞回熊瞎子的手里道:“还你!”

而这时候,熊瞎子已经身亡了。

李墨玉将插在肚子上的刀抽了出来,扶墙站起。

“墨玉姐!”我唤道。

李墨玉抬眼看到我,吃力地笑了笑:“陈烦,你好啊,咱们又见面了!”

我上前扶住李墨玉,问道:“你没事吧?”

从李墨玉破碎的衣衫来看,她至少受了二三十外剑伤,甚至因此春光外泄了。我解下外套为她披上,扶她到椅子里坐下。

李墨玉是游尸,身体有很强的自愈功能,三十几处剑伤,大多数都愈合了,有几处重伤,仍然在愈合当中,熊瞎子刚刚捅的那一刀看起来最严重,其实却是最轻的。

因为那只是物理伤害,而物理伤害对于游尸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马师兄,马师兄你在吗!”孔听雨叫喊着,从客厅跑到了卧室,又从卧室跑到了厨房,最后在杂间物停了下来。

见人道人,李墨玉顿时紧张起来,挣扎着要站起,被我拦住了。“墨玉姐,别担心,孔听雨与其它的道人不一样,她不会怎么样的!”

正文卷 第855章:天与不取,反受其咎

孔听雨站在杂物间的门口。

楞了好一会儿。

她走进了杂物间,从里面拖出一人来。

那人身穿藏青色的道袍,身体软塌塌的就像是一滩泥。

他死了。

在他后腰处,有一道手掌那么宽的伤口。

因为血已流尽,伤口发白,伤口的皮肉向两边翻起。

一看那伤口,就知道是用剔骨刀捅出来的,再对比剔骨刀的长度,尖端估计都从肚子透出来了。

孔听雨抓住道人的双手,哭泣着看我道:“马师兄死了,马师兄死了!”

随后她的目光便落在了李墨玉的身上,恶狠狠的地道:“一定是你,一定是你!你趁着马师兄落单,便害死了他,我与你誓不两立!”孔听雨说着,拔出法剑,向李墨玉刺了去。

李墨玉大伤初愈,心中对于道人的滔滔恨意正无处发泄呢,此时见孔听雨主动挑事,眼中顿时红光一片,站起身,迎着孔听雨走了过去:“没错,是我!”

我赶紧拦在李墨玉和孔听雨的中间道:“都消消气,都消消气,我能理解你们的心情,但是这件事情另有坏主,咱们不要冲动,从长计议!”

“走开!”李墨玉冲我道。

“走开!”孔听雨冲我道。

一个道姑,一个非人强大的气息在交锋,而我就处于她们交锋的中心位置,就像是一半身体处于烈火之中,一半身体处于严冰之中,十分难受。

我用力一挣,指着熊瞎子的尸体喊道:“够了,你们要再这样下去,真正的坏主就跑了!”

熊瞎子的尸体上,慢慢坐起一道人影,那人影有些懵逼了看了看四周,见到我们时,身子一哆嗦,便往屋外飘去。

不用说,李墨玉和孔听雨外放的强大气息让他这只新鬼闻风丧胆了!

我怎么会让熊瞎子就这么跑掉呢,紧走几步,一把抓住那影子的后背,将他脱了起来,同时飞出几道符录,将出口都堵死了,这才道:“熊瞎子,反正你也跑不了了,不如坐下来聊聊天好不好?”

熊瞎子的目光在大厅里扫了一圈,很快又回到了我身上,一迭声地说道:“好好好!聊聊!”很显然,在熊瞎子的眼里,我相比于李墨玉和孔听雨,是比老奶奶还要慈祥的存在。

“聊点什么呢?”我沉思了一会儿道:“不如聊聊你是怎么将李墨玉带来家里的,怎么杀死马道长的……”我看向桌上的那堆钱道:“还有,你是怎么挣到那么多的钱的!”

看着八仙桌上的钱,熊瞎子的脸上露出了痛苦已极的神情,这钱是他刚挣到的,连封条都没有拆呢,更别说花了,就数了一遍,闻了闻味道,便与他无缘了!

我哪有工夫看他真情流露啊,怒吼一声道:“快说,你已经死了,再不老实听话,叫你魂飞魄灭!”

“我说,我说……”熊瞎子又偷眼看了看李墨玉和孔听雨,压低了声音道:“小哥,我什么都说,我都说了你能不能放我一马啊!”

“我会考虑的!”我道。

熊瞎子将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熊瞎子叫李又多,十年前因为殴人致死坐了牢,几天前才放出来。关进去时还是个壮年小伙,出来时已经四下岁了,妻离子散,父母双亡,就剩下一条狗陪着自己。

今天是酒圣祠醉刘伶的日子,有免费的酒喝,熊瞎子怎么会错过呢,早早地去了酒圣祠,倒是讨到酒喝了,还没尽兴了,就有一群道士追着一名女子进了酒圣祠。

将祠堂里的坛坛罐罐打烂了不少。

施酒的人见此情形,便将酒收了起来,李又多喝得刚起劲呢,就没酒了,气得将施酒的老头牙都打掉了两颗。在路边超市赊了两瓶勾兑酒过瘾之后,李又多往回走去。

喝醉了最适合做的事是什么?

一百个酒徒一百个都会回答你:睡觉!

李又多准备回家睡觉。

摇摇晃晃地走到家门口,他看到了被那群道士追杀的女子,她似乎受了很重的伤,坐在巷道边上,背靠着围墙一动不动。

别看这女子衣衫不速,头发零乱,却别有一番风情,李又多色心大起,将女子往肩膀上一扛,进了屋。

这女子就是李墨玉。

李墨玉因为受伤太重,在逃到李又多家门前的巷道时,昏迷了过去。才昏迷没多久,就被李又多扛进了屋。

李又多将李墨玉扛进屋来,才发现李墨玉四肢冰冷,也无呼吸,骂了一句晦气之后,便将李墨玉往地上一扔,准备睡觉。随即,李又多看到了李墨玉手上和头上的饰品。

李墨玉身上戴的饰品光泽柔合,作工精细,最重要的是有老气,李又多觉得是好东西,都撸了下来,想起自己前老天认识的老板,准备卖了换些钱花。

至少不至于喝酒都要赊帐。

李又多原本以为也就能买个几百块,谁知道那老板一出手,就给了他二十万,还跟他说,后面如果还有这样的好东西,只管来找他,无限收!

李又多楞了好一会儿,回过神来,抱着两撂钱,酒也醒了一大半,心说老天真是待我不薄啊,才出宫,天上就掉下这么大一馅饼!他却不知道,李墨玉随身的东西,都是当时的上品,无论放在哪一国的拍卖会上,都是会上的明珠!

二十万?

恐怕得再加两个零才是它们的价值。

原本,二十万已经不少了,节约一些,过个好几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劳改犯李又多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而老天给他的东西,只是冰山一角呢……

一个逃亡的李墨玉就抠出了二十万,那群道士看来家底更加丰厚呢!

李又多知道道士们都被带去了警局,于是就在附近转悠,寻找机会接近他们,就在这时候,马道人出来了,他代表众多道人去找宗教协会,让宗教协会的人来赎自己。

李又多趁机上前套近乎,在知道马道人的目的之后,便说他知道宗教协会在哪里,将他往无人的巷道里引,在离自己家不远的地方,手起一刀,刺入了马道人的后腰!

正文卷 第856章:我是个直肠子

在有的人的眼里,人命是极为珍惜的东西,千金不换。

而在有的人的眼里,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像是随手扔掉的塑料袋,像是折来的朵花,像是踩死的一只青蛙,一只老鼠。

在李又多的眼中,就是如此。

他这一生是操,蛋的一生,年轻的时候就活得没心没肺,一切都以我舒服为主,只要我舒服了,谁死谁活,关我屁事呢?

只要我舒服,斗殴致人死亡算个屁啊!

只要我还活着,父母生死关我屁事啊!

只要我能清静,一只老狗死了也就死了!

只要我有钱花,弄死个人算什么啊!

他自己活得就像是路边上的一颗野草,于是,所有人的性命在他看来,都是路边的野草,李墨玉是,此时走在他前面的马道长也是。

一颗野草而已,斩了也就斩了!

李又多出手干脆利索,没有任何的迟疑。

马道人做为道士,凡事讲究因果,有因才有果,但是眼前的事情,没有任何的因果。

没有任何因果,对方就要他的性命!

也正是因为没有因果,马道长也没有任何的防备,常言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马道长的体术也许比孔听雨还要强大许多,但是因为没有防备,被李又多一刀捅进了后腰眼。没有任何阻滞。

刀尖穿过马道长的身体,从肚子上透了出来。

李又多没敢抽刀,一手握着刀柄,另一手勒住马道人的脖子,将他拖进了屋里。

李又多虽然没有文化,人又粗鲁,脾气也大,看起来一无是处,但是,他也有优点,他知道怎么杀人!

李又多之所以没敢抽刀,是因为只要他一抽刀,血就会飙出来。当然,不抽刀也有血飙出来,但是因为飙出的血少,大家都会以为是斩鸡杀鹅时留下来的。

因为村民们在杀生的时候都不想血沾在自家院子,都在巷陌中动刀子!

被捅了一刀的马道长在剧痛之中清醒过来,他拼命的挣扎,但因为被李又多勒住了脖子,他的挣扎看起来没有什么作用,随着被拖进院子里,李又多将刀一抽。

马道人伤口处的鲜血狂飙而出。

而随着鲜血的流逝,马道人所有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他软软地伏在地上,一动不能动。李又多又补了两刀,杀死了马道人,在他的身上一番搜索,也没有搜出什么东西来,除了那把铁剑……

李又多骂了一句晦气,将马道人的尸体往杂物间里一扔,便去找胖子交易去了。

他一出门,就撞上了我。

要说,这家伙的心理素质是真过硬……不对,这已经不能用心理素质过硬来形容了,就是神经大条,神经大条到可以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

按常理来说,他刚刚杀了人,再见陌生人肯定有些紧张才是,但是这家伙不但不紧张,反而主动挑事!也是我当时一门心思想找到李墨玉,无心与他置气。

因此避让开了。

不然的话,后果很可怕!

可怕在于,我一点也不了解他,我也许只将当做街头巷尾的流氓,打一架也就是了,但是这王八蛋可不是,他对无怨无仇的马道长一出手就要了他的命。

何况是与他打架的我?

正是因为我不了解他,有可能吃大亏!

接下来的事情,我和孔听雨都知道了,李又多提着剑去找胖子,胖子给了他一包钱,从那包的大小看来,应该有十多万,李又多回到家,将两次挣的钱都搬到八仙桌上,一张一张地数。

就像是小孩得到了一桌的糖果一样。

在他数钱的时候,李墨玉因为伤愈,醒了过来。

李又多也没二话,提着刀给李墨玉补了一刀,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李墨玉是非人,别说是补一刀,用他手里的普通短刀补十刀也没有用!

结果就是,他没能干掉李墨玉,被李墨玉一把将心掏了去。

李墨玉将李又多的心握在手里,说实话,做为非人,李又多的心脏对他有很大的吸引力,就像是饿了三四天的人面前摆着一碗梅菜扣肉饭一样!

但是,李墨玉还是将自己的欲念压了下去,将还在跳动着的心塞回到李又多的手里。李墨玉的心思我明白,她活着的时候是金字塔顶端的道人,她有她的骄傲!

就像是一个贵族,就算是饿死,也不会去垃圾堆里翻找食物来吃一样,因为只要你翻找过一次,你无论是三代,五代培养出来的贵族气息都不存在了,你就是一个捡垃圾吃的垃圾人!

李又多说完整个事情,偷眼看我:“小哥,我是个直肠子,有什么说什么,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都和你说了,现在可以走了么?”

我犹豫了。

按说,这家伙十恶不赦,魂飞魄灭也不为过,但是我此前答应了他,只要他说出事情的经过,就放他一马的……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孔听雨迈步上前,剑往前一刺,将李又刀刺了个对穿,法剑之上光华乍现,就像是撕开一片纸一样,将李又多的身形从中撕了开来。

那光芒迅速地吞噬着李又多的魂体,转眼之间,李又多的下半身都消失不见了。

孔听雨将剑往上一抬,就像是挑起一张纸片一样将李又多的魂魄挑到近前道:“陈烦答应过放你一马,我可没有答应你!魂飞魄灭之前,我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孔听雨,记好了!”

孔听雨说完剑往前一递,一股子无形的气息将李又多的魂魄冲散了。

此前我一直觉得孔听雨是个温和的小道姑,但是从他对付李又多的经过来看,我可能有些误判了,也许她表面看去了温顺可欺,她的内心却不弱。

“啪啪啪!”李墨玉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迎着我们走来,一边走一边拍好道:“好,小姑娘,咱们虽然是敌人,但是你这举动,很合我的脾胃呢!”

来自非人的赞扬,孔听雨也不知道是欣然接受还是冷目而视,孔听雨楞了楞,这才想起伏地而死的马道人,痛声叫道:“马师兄,马师兄……”

正文卷 第857章:再上邙山

孔听雨抱着马道人的尸体哭泣。

李墨玉却看着孔听雨发呆。

我知道李墨玉的心思,李墨玉刚才虽然说很欣赏孔听雨的脾性,但是他们毕竟是你死我活的敌人。

李墨玉斩杀了两名道人。

她自己也差点被一群截教道人给做掉。

仇恨已经埋到骨子里去了,岂是一句“欣赏”就能抹平了的?

见孔听雨的注意力都在死道人身上,又是孤身一人,李墨玉颇有一些趁她病,要她命的架势!张开的手,五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地生长着。

咳咳咳!

我干咳几声,将李墨玉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之后,冲他摇了摇头。那意思很明白了:孔听雨是我的朋友,你不能那么做!

李墨玉迟疑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我和李墨玉正准备悄然离开,就听到大门外响起脚步声,随后有人唤道:“孔师妹,孔师妹,你在屋里吗?”

我和李墨玉一听,顿觉有些头大,李墨玉更是五指成爪,做好了战斗的架势。

我制止了李墨玉,将孔听雨拉起,指了指门外,又冲她拱了拱手。孔听雨抹去眼角的泪,回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李墨玉,犹豫了一会儿,压低了声音道:“好,陈烦,我帮你这一次!”

孔听雨说完,将马道人的尸体跑了起来,往外走去。

孔听雨一边往外走,冲门外说道:“外面是周师兄和米师兄吗?劳师姐来了吗?”

门外响起宗地教协会会长那谄媚的声音:“孔道姑,你放心好了,大家都出来了,大家也都来了!”

孔听雨一脚将门踢开,门外的光线透了进来,正好照在我和李墨玉的身上,我们缩进了阴暗处。

门口响起孔听雨的哭声:“周师兄,米师兄,劳师姐,马师兄他,他不在了……”

“啊?”门外惊呼声一片。

孔听雨哇地一下,哭得更加大声了,同时将手缩回,冲我们摇了摇。

我和李墨玉顿时会意过来,退到了杂物间,又沿着杂物间屋瓦间的空隙爬到了隔壁院子,翻过围墙,匆匆离去。

在走出很远之后,李墨玉才问我:“那个叫孔听雨的道姑,是你的朋友?”

“朋友?”我楞了楞,回想起与孔听雨的种种,道:“我不确定!”更多的是相互帮助吧!我在全心全意地帮她,与此同时,她也在全心全意帮我。

比方说刚刚她用哭声掩护我们离开。

马道人之死,她很难过,但仍然兼顾我们的处境,她清楚,在那么多名道人的眼皮底下,藏起来是不可能的,除了趁他们精力未集中之前溜走,没有第二条路。

事实上,我和李墨玉也一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早已经做好了准备,看到孔听雨的信号,我们当即行动,从杂物间钻到隔壁人家,只要了五秒钟不到。

我们翻到隔壁人家时,才响起众道人的惊讶声:“马师兄这是怎么了?”

“马师弟怎么了”

“是谁害了马师弟?”

“孔师妹你先别哭,跟我们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李墨玉问我关羽的事情怎么样了,我说已经解决掉了,反正他们已经找不到马力父子了,至于后面会不会出现变数,谁知道呢!兵来将挡,水来土屯,再说吧!

虽然李墨玉披上了我的衣服,遮掩了裸,露的肌肤,但是她破烂的衣衫还是太引人注目了,恰好看到有一家人将衣服晾在门口,我便去偷了一套,让李墨玉换上。

我扶着仍然虚弱的李墨玉,问她咱们走哪边。

李墨玉说去邙山,邙山上阴气重,有助于她的恢复。

于是我们便去了邙山。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来邙山了,第一次来邙山没有什么感觉,因此当时的我伤得很重,整个人浑浑噩噩的,是李墨玉将我扛上来的。

第二次刚好反过来,李墨玉伤重,是我扶着她来的。

晚上上邙山是什么感觉呢?

就像是从灯光明亮的房间里走进凄风苦雨的山中,事实上并没有风,也没有雨,但是你的心境,就是如此。山间山石树木,与别处的山石一般,在月光的投影之下,展现各自的狰狞形状。

却给人一种诡异的气息。

仿佛这山石,这树木之下,还藏有另一个世界一样!

随着我们上山,原本寂静的邙山慢慢地变得热闹起来,有脚步声——不是我们的,就响在我们的左右,像是有人犹豫着要不要见我们,却因为隔了一面我们都看不到的墙而互不能见一样。

有咳嗽之声,像是一个有六十年烟龄的老头,还未开口就差点将肺从喉咙里咳出来。

有说话之声,就像是相望的邻里,各自搬了张凳子坐在葡萄架上聊天,她们聊得极是热闹,我却连一个字也听不清楚。

也有哭泣之声,像是哪家的小媳妇受了委屈,躲在角落里哭泣呢!

一开始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又过了些时间,便见树叶晃动,灌木丛中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像是有人躬着腰在其中穿行,又怕我们撞见,等到我们临近,又跑远了。

又走了一阵,前面隐隐出现人影,不过都是些长袍马挂,束发纶巾,有相坐而谈,有望月抚须,有舂米织布,一派详和的气氛。

不仅是我,李墨玉也看得痴了。

不过那些人影极淡,就像是从不知道何处落下的影子。

就在这时候,一声嘶吼,像是从地下传来,而随着这一声嘶吼,所有的影子都消失不见了,一种阴冷的气息从远处漫延而来。怎么说呢,就像是你站在瀑布下面,有雨雾扑面而来,将你裹在其中。

当然,如果是夏天的时候,这会给人清凉舒爽的感觉,但是如果是冬天,情况就不一样了,会感觉到寒冷,感觉到全身不自在。想要避开。

不一会儿,传来脚步声,那脚步声十分生硬,就像是腿差了生锈了一样,每走一步都十二分的吃力和沉重。

咚咚咚

咚咚咚

我感觉地面都有些抖动。

远远地看着三个黑乎乎的东西迎着我们而来!

正文卷 第858章:铁甲僵尸王

咚咚咚

黑影离得近了些,却是三名铁甲军士。

不过,这三名铁甲军士与我在博物馆里看到的不一样。

博物馆里的铁甲虽然也很沉重,却有开口的,也就是说,人能穿进去,也能脱出来。

但是这三人穿的铁甲不一样,根本没有开口,就像是穿进去就没准备再脱下。

再看他们脚上拖动的脚镣和脸上的刺字,不难猜出,这三人其实是某位将军的战俘,因为将军死了,他们也成了殉葬者。

也正是因为成了殉葬品,他们心有不甘,天长日久,变成了僵尸。

从他们散发出的气息来看,应该是僵尸王级别的僵尸了。

也不知道他们是在散步呢,还是在巡山,反正挺煞风景的,尤其是那一身尸臭,离得老远呢,就已经扑面而来,让人难以承受了。

我冲李墨玉道:“墨玉姐,要不咱们换条路吧!”

李墨玉摇头:“不换!”

又说道:“我是游尸,他们不过是僵尸王,要让也是它们让路!”

话是这么说,你现在不是受伤了嘛,我只是个赶尸匠,正儿八经的,连一只僵尸王都干不过,更何况是三只铁甲僵尸王呢!

反正我是什么忙都帮不上的啊!

这些铁甲僵尸一开始还好,等到离我们近了些,突然变得焦燥起来,那情形,与丧尸见到活人差不多,他们大声地嘶吼着,挥舞着双手向我们冲了过去。

因为铁甲沉重,他们的动作看起来十分笨重,可笑,但是气势可不弱,就像是冲向火车头的犀牛一样。

我一早就想好了应对的办法,他们身上的铁甲那么重,肯定爬不了树,因此,在他们接近之前,我爬上树,他们就奈何不了我,我蹬蹬两下,窜上了树。

我回头招呼李墨玉时,她却站在原地不动不动。

等到跑在最前面的僵尸王到了近前时,李墨玉身子往边上一让。僵尸王收势不住,冲了出去。李墨玉一把揪住他的辫子,又将他拖了回来,同时往上一纵,骑上了僵尸王的脖子,双掌下沉,压在了僵尸王的头顶上。

僵尸王的身形有些踉跄,但还是站住了。

随后,他更加暴躁地嘶吼起来,因为打李墨玉的头搭上他的头顶时,他身上的煞气便飞快地往李墨玉身上流去,他原本铁黑色的脸迅速地往下陷去,露出了高高的颧骨和深深的眼窝。

他意识到了危险,尖利的牙齿撕咬着李墨玉的腿,但是没有用,它才新撕开一道口子,旧伤口已经在愈合了,再咬出一道伤口,前面的伤口又开始愈合了。

但是他流失的煞气却是一去不复返!

没一会儿,僵尸王便顶不住了,咚地一声栽倒在地。

李墨玉的反应何等之快啊,在僵尸王栽倒之前,便双手一搭僵尸王的脑袋,从他头顶上跳了过去。

因为如果不趁机脱身的话,李墨玉的双腿势必会被僵尸王压住,一身铁甲加上沉重的男尸,李墨玉一时未必能够挣脱身出来,而这时候,后面的两具铁甲僵尸王已经围了上来。

李墨玉脱身之后,与剩下的两名僵尸王拉开了一段距离。

栽倒在地的僵尸王,算是已经废了。他被李墨玉抽走了绝大多数的煞气,如今想要从地上爬起来都难。

李墨玉将两只僵尸王分而化之,就像是对付此前的僵尸王一样,不到十分钟,就将三具僵尸王身上的煞气抽了一个干干净净,李墨玉的力量得到了补充,气色好了一些。

李墨玉冲我招手道:“陈烦,快下来吧!”

我从树上滑了下来,颇有些尴尬。

再看向三具铁甲僵尸王,我承认我被震惊到了!从做了赶尸匠到现在,我的能力一直在提升,但是,如果不使九转请神诀的话,僵尸王对于我来说,仍然是极为强大的存在!

更何况是三只!

还披着铁甲!

刚才他们的汹汹气势,比非洲的大犀牛只强不弱,大犀牛能够撞停火车,他们未必就不能!

但是,在李墨玉的泡制之下,他们的所有力量都被抽得一空,与死尸唯一的区别就是还能动,但是因为他们穿着厚重的铁甲,想要爬起来都难,就像是被人翻得背朝天的笨动甲虫,不停地蠕动着想要爬起,却无论如何也爬不起来。

看看倒地不起的三名黑塔一般的僵尸,再看看身形纤柔,体重不会超过五十公斤的李墨玉,让人不敢相信,就是她放倒了三只铁甲僵尸王!

游尸的级别在僵尸王之上,这我一早就知道,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们的差别如此之大,一名身受重伤的游尸,干掉三名铁甲僵尸王,跟玩似地毫不费力。

李墨玉双手插腰,四面张望了一番,看着不远处突出来的平石道:“没错了,就是那里了!”

我顺着李墨玉的目光看过去,那块平石正当月照,是尸浴月光的好位置,再加上地处山坳的夹角,阴气也够重,再加上视野开阔,却实是块好地方。

我们迎着平石往前走,却没有觉察到,在我们的身后,三名铁甲僵尸王身侧的树后,走出来一名年轻人,他头戴书生巾,身上穿着月白色的汉服,他的脸也和衣服一样白,被月光一照,就像是没有脸一样,就是一件白衣在空中飘荡。

他的脚步轻极了,踩在一堆枯叶之上,连半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他来到了三名铁甲僵尸王的身边,将他们一一扶起,冲他们吐出一口黑气,黑气被铁甲僵尸王吸入口中,铁甲僵尸王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李墨玉坐在平石的正当中,她伸展双表,仰头望向天上的明月,与此同时,月光也倾泄在了她的脸上,身上。照在她身上的月光似乎比别处的月光要亮一些。

不对,不是照在他身上的月光亮一些,而是月光照进她的肌理之后,又被反射了回来,这么一来,就等于双重月光叠加在一起,因此,看起来比别处要亮一些。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也许李墨玉在进行光合作用啊!

再看李墨玉仰脖子的动作,与电影里西方狼人在月圆之夜向月而啸时一模一样,不同的是,狼人的脖子粗而有毛,而李墨玉的脖子,细嫩光滑,就像是藕一样,让人想要咬上一口。

正文卷 第859章:帮忙

随着月亮慢慢西斜,李墨玉身上最重的两处伤口慢慢愈合。

她的气色,也比李又多家里见到时好太多。

我就在一旁等她。

我一边翻微博,偶尔抬起头来看看邙山的风景。

我脚下的火已经熄灭了,只有余烬一闪一闪的。

就在这时候,嘀地一声,有人发来信息,我点开一看,却是孔听雨,心说这丫头也是个夜猫子啊,都什么时候了,也不睡,随即想到,我们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友善。

她怎么会给我发信息呢?

不会是发错了吧!

再看内容,只有一个“。”号,

应该是发错了,我想。

不过,迟疑了一会儿,我还是回了一个“。”号,礼尚往来嘛!

嘀嘀嘀,信息又来了,这一次却是一句完整的话“陈烦,你们是不是在邙山?”

此前的符号应该是招呼,类似于“喂”“你好!”之类的话。

我才要回“嗯”又停下了。

心说她是不是在套我的位置啊!万一是的话,我的回答不是暴露了嘛,也许此时虽然是孔听雨给我回信息,她的身前身后,身左身右都是她冒着坏水的师兄弟也说不准呢!

我寻思着要怎么回答。

过了一会儿,孔听雨又发来一条信息“如果在,赶紧离开,我们已经在来路上了!”

我站起身,将脚下的余烬踩灭了,对李墨玉道:“墨玉姐,我们走吧!”

李墨玉慢慢在恢复原状,问我道:“去哪儿?”

我道:“还记得上次救过我命的赤脚医生刘老头吗?我想顺道去看看他老人家!”

李墨玉抬头看了看天,就差说出口了“大半夜的往人家里闯,就不怕被当成鬼啊!”不过既然来了,顺道去看看刘老头也是不错的,李墨玉站起,活动了几下四肢,冲我点点头“咱们走!”

都这个点了,刘老头竟然还没有睡,就着灯盏,一口菜一口酒地正喝着呢,见到我们,刘老头很高兴,招呼我们坐下,问我们喝不喝酒。

我摆手说不用,就是顺道来看看老人家。

刘老头跟我说,他半个小时前给村里一户人家的牛接生,十分顺利。牛主人为了感谢他,将牛胎衣送给了刘老头,刘老头想了想,他拿牛胎衣也没啥用处,干脆炒了下酒吧!

家里也没别人,便一个人在灯下自酌自饮起来。

说到这里刘老头眼前一亮道:“我刚才想到一个上联,却怎么也想不到下联,你们帮我想想吧,上联是这样的‘刘老头吃牛胎衣,身体牛牛’”

我摁着眉头想了半天都没有想到,李墨玉微微一笑道:“朱先生喝猪血汤,猪血朱朱”

刘老头鼓掌大笑,说这个对简直绝了,倒了三杯酒,让我们一定要陪着他喝,我和李墨玉不忍扫老人家的兴,就陪着他喝了两杯,不过牛胎衣是一块都没吃。

刘老头吃到最后,在椅子里睡着了,我和李墨玉将他扶上床,也回房睡了。

我睡得迷迷糊糊呢,就听到手机响了起来,我一看,是孔听雨,心说这丫头是怎么了啊,缠上我了还是怎么的?

不过,她年纪虽然小,性子也稚嫩了些,却不是爱瞎胡闹的人,她这时候打电话给我,一定有什么紧急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摁了接听键,压低了声音问道:“孔听雨,怎么了?”

电话那边传来嘶吼声,惨叫声,连风里都是呜咽的声响,我搞不清楚是什么情况,又问了一句:“孔听雨,怎么回事啊,赶紧说话……”

压抑不住的哭泣声响起。

孔听雨放声大哭:“陈烦,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办了……”

我心里一惊,心说不会是孔听雨向我们通风报信的事情被师兄弟发现了吧!

逐出师门?

三刀六洞?

浸猪笼?

斩首示众?

好吧,浸猪笼我记得是通,奸者独享的刑罚。

我问道“孔听雨,怎么了,你慢慢说!”

孔听雨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太难过了,连话都不大说得清楚了:“我们在邙山,遇到了一个做白衣书生打扮的非人,他强大到可怕,他一出手,就杀了我两位师兄,余下的人结成奇门拒尸阵,但还是挡不住他,他轻飘飘地从阵中倏忽来去,每一次都能从死门带走一人!已经将米师兄,袁师姐和符师兄带走了……”

“大师兄见奇门拒尸阵也拦不住他,就将我扔了出来,让我逃命,可是,如果我离开……我的师兄师姐们,他们……可是如果我不离开,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啊?”孔听雨无助地哭泣:“我不知道怎么办了,陈烦你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吗?”

孔听雨的声音里透着绝望。

这一次下龙虎山,是孔听雨第一次下山,又有一帮师兄弟同行,孔听雨可谓是意气风花,一路从西南地区追到最北的北京,虽然没有能够抓住李墨玉,却也是高歌猛进,几次差点置李墨玉于死地!

虽然也遇到过小挫折,那就像是洪流之中拦路的小石头,根本挡住不下他们的脚步。

但是,在邙山,他们遇到了强大的敌人,就像是龙卷风一样一遍一遍地肆虐着他们,每一次都会夺走师兄弟的性命!

如此大的反差,让孔听雨精神崩溃了。

我犹豫了一下,从床上爬了起来:“孔听雨,你等着我,我马上过来!”

“你过来?”孔听雨楞住。

我将电话挂了,起身穿衣,这时候,一阵穿堂风吹过,椅子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一人来,李墨玉转过脸来,看着我道:“陈烦,你不能去!”

我看向李墨玉“为什么?”

“邙山之上藏龙卧虎,谁知道那群牛鼻子惹了什么?”李墨玉的眼中带着冷笑:“作死的人迟早会死,就像此时的他们!”

我穿好鞋,将斩邪剑往腰间一别道:“管他们作还是不作,其它人的死活我管不了,但是有一个人的死活我得管!”我当下将孔听雨提前向我们透露他们会来邙山的事情说了一遍道“墨玉姐,你有问过我和孔听雨是什么关系,我说是相互帮忙的关系,我真心诚意帮她,她反过来也会真心诚意帮我,她刚才已经帮了我一个忙,因此,此时我也得去帮她!”

正文卷 第860章:快撑不住了

李墨玉拦在我的面前道:“陈烦你想过没有,这些道人已经十分强大,他们在邙山都像是虎口下的羔羊,你去又能改变什么呢?”

我绕过李墨玉道:“我只知道,我必须去!”

见李墨玉面有忧色,我解释道:“墨玉姐,你也别担心,我有九转请神诀啊,当初请来关羽将一群牛鼻子中将墨玉姐你抢出,这一次,我想也能将孔听雨抢出来!”

“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

“想法总是要去做了,才不止是想法!”我拉开了房门。

李墨玉的眉头皱了起来:“陈烦,咱们是朋友吗?”

“是!”我不知道李墨玉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即然是朋友,那好,陈烦你站在哪边的?我被这群牛鼻子追杀千里,几次都差点将命丢了!他与我们,可谓是不共戴天!”李墨玉的眼中有火焰跳动:“而你现在要去救我的死敌!”

“你没有拿我当朋友!”

“不是这样的!”我知道,李墨玉被截教道士追杀一路,心中恨意涛天, 恨不能将这群道士都给杀了,此时他们有难,不去踩上一脚就不错了,见我要去帮忙,自然有些不爽。

我 直视着李墨玉道:“墨玉姐,没有站哪边不站哪边一说,我只知道,孔听雨帮过我,因此,我也得去帮她,礼尚往来,互不亏欠。”

李墨玉沉默了一会儿,撇过脸去“那你走吧!道不同不相为谋,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再见!”

我本来还想跟李墨玉解释几句,转念一想,这件事情,本来就是无解的局,你怎么解释得通啊,等你解释清了,孔听雨那边早就全体凉凉了,还是先助人急难。

李墨玉的事情后面再说吧!

想到这里,我冲李墨玉抱歉地笑了笑,冲入了夜色之中。

刘老头的住处就在邙山一侧,翻过山椎,就能将整个邙山都收入眼底!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在灌木丛中绊行着,走没多远,就见一名女子靠在山石上哭泣,一边哭泣不时看看手机,像是在等人一样。我叫了声“孔听雨!”

孔听雨抬眼看我,脏兮兮的脸上满是泪痕,她显得那么无助,都让人不敢相信,她曾只数招就将我制服,还扬剑斩过李又多的魂魄。

“你……你真的来了?”

孔听雨有些不敢相信。

我拍着胸脯道:“男子汉一言即出,驷马难追,我说来,自然得来!”

我将孔听雨扶起,问道:“他们在哪儿?”

孔听雨指着半山腰,几株柏树中间的空地:“在那儿!”

我抬眼望去,只见幢幢的黑影中,有一道白色的人影飘逸自在,像是落叶,像是游云,在阵法中穿梭着,而那些身穿青袍的道人,一个个如同泥塑木雕一样,一动不动!

倒不是不能动,而是不敢动,因为在奇门拒尸阵中,只要他们一动,就会被白衣人找到破绽,从而将人从死门带走。

那奇门拒尸阵看来不像是拒尸的,倒像是拒自己的,没能困住白衣人,反而将自己困在当中!

就像是比谁站得久,比谁站得稳,不过裁判却变成了非人,结果很残酷,谁输了,就会被白衣人带走,谁被带走,就会没命!

事实上,这已经是最好的情况了,如果他们没有布下奇门拒尸阵的话, 恐怕此时已经全军覆没了。

眼前的情况一点也不乐观,甚至可以这么说,这是一场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的局,白衣人已经从阵法中带走四人了,奇门拒尸阵中的道人越少,力量越弱。

再被带走两三人的话,可能连阵法都撑不住了。

就算撑住,离天亮还有好几个钟呢!

等到天亮,有十分之一的道人活着,就不错了!

“听雨,你怎么回来啦?”劳思天最先发现孔听雨,急得大叫。她的汗水将头发都浸湿了,握住剑的手微微发抖。

她原本还算稳定,但是孔听雨的出现,她的心神明早动摇了。她露出了破绽!

白衣人怎么会错过这样的机会呢,他就像是一片轻羽,飘到了劳思天的面前,拉着劳思天的手,将她往死门脱去。而这个过程中,劳思天仍然一动不动,因为只要她一动,就会动摇整个阵法。

就这样,劳思天被拖入死门中,不见了!

“啊!”孔听雨怒吼着,向白衣人冲了过去,我赶紧抱住了她“孔听雨,别激动,别激动,你这时候进入阵中,就好像是箱中的一片浮石,轻易就会被拿掉!”

“思姐,思姐!”孔听雨哭叫着。

没有人回应孔听雨,她的师兄弟都站立原地,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像是已经入定。

而奇门的另一边,白衣人又出来了,还是那么的潇洒自在,不过劳思天已经不见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思姐,思姐……”

我在一旁看得有些心酸,我与劳思天的接触不多,但感觉她是一个十分严谨的女子,信仰坚定,照顾师妹,而且有些不拘言笑,像她那么古板的人,被我那样捉弄,内心肯定很痛苦吧!

不过,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因为她已经死了!

想像着劳思天陈尸于地的情景,再看白衣人悠闲得像是刚刚在家门前的小路上溜了个弯回来,我的心里腾地升起一把怒火,我将陈情表往空中一扔,陈情表的正中间冒起一缕青烟,随后,整个燃烧起来。

而随着陈情表的燃烧,青烟越来越浓,从青烟中走出来一名手拿柴刀的男子。那男子身穿粗布,披着兽皮,像是个猎户。

因为“请神”都是随机的,我也不知道请来的这位“神”是谁,开口问道:“请问你是谁啊?”

男子道:“我是刘安!”

刘安是谁啊?我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我记得历史上可没有叫刘安的猛人啊!

刘安又道:“……当年刘豫州逃来蔽庄,无物招待,我刘安杀妻以食,刘豫州不胜感伤,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曹孟德,曹孟德赠以百金,说我是千秋大义的典范!”

刘安说到这里颇为自豪,眼中神光闪闪。

正文卷 第861章:违背天地大道

听刘安这么说,我总算想起来了,刘安所说的刘豫州就是刘备,当年刘备被吕布打败,奔逃如丧家之犬,遇到了猎户刘安,刘安想给同宗刘备做些吃的,但是家中别无长物,就将结发妻子杀死在厨房,取其两臂精细之肉烹给刘备吃,还告诉刘备这是狼肉,后来被刘备发觉,刘备“十分感动,浑泪上马”

曹操听说了这件事情之后,很欣赏刘安,给了孙乾一百两金子让赏赐给刘安……

如果说三国我有最讨厌的人,那就是刘安了,为了招待他心目中的仁义之主,就杀死自己的妻子给刘备做晚餐以示诚意,你特么的要是真心想孝敬刘备,可以割自己的肉嘛!

砍掉一只手炖给刘备吃你也不会死。

拿别人的肉给你心中的仁义之主吃,慷他之慨算个球啊!

如果是在平时,请来这么一个货,我肯定马上将他请走——滚你妈的蛋,三观不合,多说一句都多余,但是现在没有办法,他是我请来对付“白衣人”的“神”

如果将他赶走,这些道人们就惨了。

算了,这人的人品先放一边,能帮我御敌就行,至于他的条件,我一概不答应就是了!

我咬住下唇,没有让自己的表情太难看,道:“有劳刘安前辈了!”

刘安点头,降临之后,控制着我的身形向白衣人冲了过去,这家伙猎户出身,体能还是很强大,奔跑时带起阴风吹面生寒,速度极快,以至于我的思维都有些跟不上。

等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刘安已经站到了白衣人的面前。伸手抓向白衣人的衣领。

有了刘安的出现,奇门阵中的道人都松了一口气。

不过也只是松口气而已,他们连脚步都不敢移动。

他们费了极大的心力,才维持奇门拒尸阵,要是乱了,恐怕就再也维护不了了。

刘安一把揪住了白衣人的衣领,将他扔了出去。

不过,被扔出来的白衣人因为身形极轻,不过飞出了二两米,便去势已尽,缓缓下沉,不一会儿双足落地。他伸手去弹被刘安抓过的地方,一脸的嫌弃“你弄脏我的衣服了你知道吗?”

刘安没有与他多废话,两三步冲到近前,一拳打向白衣人的面门,这充满力量的一拳如果打在普通人的脸上,估计能将人的脸都打碎了!

但是刘安面对的是非人。

白衣人的脑袋往后一昂,后脑勺都贴到了脊椎,直视过去,就像是一个无头人一样,再抬起头来,脸上的悠游自在的表情不见了,换了淡淡的怒容。

白衣人抖着衣袖道:“我都跟你说了,你弄脏我的衣服了,你还来!”

刚才刘安那一拳,没有击中白衣人,但是扫过了他的衣袖。

白衣人说着,猛地向刘安扑了过来,轻飘飘地一掌,打在了刘安的胸口。不,因为刘安借用的是我的身体,严格来说,白衣人这一拳,是打在我的胸口。

原本没有感觉的我,随着白衣人这一掌,所有的感觉全部回归体内。我发现我飞在了半空中。下一秒,胸口传来剧痛,我感觉像是有人拿着千斤巨石在我胸口上砸了好几下。

不仅是身体的痛苦,我的魂魄就像是被拉满后突然松开的箭弦,嗡嗡嗡地响个不停,差点被从身体里震飞出来。

刘安呢?

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

然后,我就看到了刘安,他被白衣人提在了手里,就像是一条死狗一样一动不动。

白衣人那一掌很轻,也很慢,就像是你走到大街上,路遇一人,随手拍拍他的肩膀!但是这随手的一拍,威力实在太大,首当其冲的刘安被震出了我的身体。

而我在被击飞的时候,也差点魂魄离体。

刘安被震出我的身体时,便被白衣人的抓在了手里,他的手上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在抓住刘安之后,刘安就像是抽走了所有的力量,四肢就像是面条一样,连捕猎时的短刀都握不住。

白衣人眼带冷笑盯着我看,微微张嘴,冲刘安吹出一口黑气,那黑气将刘安包裹了起来,随着刘安被包裹其中,他的身形便开始被黑气同化,先是四肢,再是身体。转眼间,半个身体都不见了。

刘安号叫着,他的眼神中满是绝望,指着我叫道:“陈烦,是你害了我,你也将付出代价!”

我心说你刘安不是能够杀妻给别人做食物的嘛,怎么,轮到自己时立即就变得如此恶毒了?

再者说了,我请神,你来应神,这就是一场交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么?你败了也只是你技不如人,怎么就咒上我了,又不是我有心害你的!

刘安只剩下了一颗脑袋,最后脑袋也被同化了。同化了刘安的那团黑气变大了不少,形成一个黑气圆球,就飘荡在白衣人的身前。

白衣人引导着黑气钻入自己的口中,那黑气便源源不断地钻回了他的身体。

而随着刘安被同化,我感觉心中一空,像是失去了什么东西一样,至于失去了什么,我却闹不明白。到后来,我的术法到达一个新的境界之后,我才知道,在刘安被灭的时候,我也折了几年寿命。

原因就是:我破坏了天道。

刘安早已经死去千年,魂归地府,这便是天道,但是我利用请神之术将他请了出来,这便叫术法,术法可以在规则内行事,比方说,你将刘安请出来,再将他送回去,这便是遵循规则。

便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刘安被灭了,回不去了。

我请来了“神”却不能送回去,已然是违背了天地大道。

因此以折寿做为惩罚。

不知道我能够活多少岁,如果能够活过一百岁,一百五什么的,几年根本不在乎,别说是几年,十年怎么样?

但是如果我的寿命本来就不长的话,那就让人痛心了……

刘安被白衣人同化吞噬了,吞噬完刘安的白衣人就像是刚刚享用了午餐,拍了拍手,迎着我和孔听雨走了过来。

正文卷 第862章:你把我头发弄乱了!

孔听雨将我护在了身后,剑指着白衣人,嘴唇有些颤抖。

她在积聚勇气。

但是已经崩溃的她,哪有那么容易积聚起勇起,随着白衣人过来,她便情不自禁地往后退了,后背已经快要贴上我的前胸了。

我将孔听雨拉到了身后,迎着白衣人的目光,问道:“你是谁?”

白衣人的目光很深邃,是你专注去看他的眼睛就会迷失其中的那种。

不过我的意志坚定,想要我迷失在谁的目光之中,那是不可能的。

白衣人笑了笑,笑容里有着书生意气“你听过邙山的传说吗?邙山也叫追蟒山,是两名追蟒的书僮所化,我说我是追蟒的书僮之一,你信吗?”

“我信你个鬼!你怎么不说你是玉皇大帝呢!”我将声音提高了八度给自己壮胆“你要说就说,要做缩头乌龟就做缩头乌龟,骗人算是怎么一回事,你要是追蟒的书僮,我就是你们云游的师父!”

白衣人也不生气,又说道:“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在场的所有人,都下不了邙山了!”

“牛皮别吹得太大,当心风大闪了舌头!”我后退两步,又取了一张陈情表在手,说实话,现在我和白衣人的距离有些近了,这家伙的力量太过恐怖,我都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次请神。

说到请神,我都想敲自己一记,上次请来的关羽过于强大,劫走李墨玉的同时差点将我的身体给毁了,因此,我确实在心里念叨过,下次请“请”就不请那么强大的了……

应愿了。

还真没有请来强大的“神”

请来一名三国时的著名猎户,被白衣人同化吞噬了……

这一次,我得请个强大的“神”,至少能够帮我们抵挡一阵的。

白衣人看着我,他的目光很漫散,却像是能够看穿一切,他应该也看出来了,我准备再次请神,他会阻止我吗?

如果他有心阻止,我恐怕没有请来“神”就已经被他灭了!

怎么办?

稳住他?

可是用什么稳住他啊!

我心里十分忐忑。

就在这时候,原本已经被我们抛在身后的奇门拒尸阵突然移动过来,将白衣人围在了阵中。

此时移动,这些道人们也是冒了极大的风险的,因为只要移阵,阵基必定不稳,也就是说,同时有一串破绽展现在了白衣人的面前,而露出破绽的人,有极大可能会被白衣人带入死门!

但是他们仍然围上来了!

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时候必须自救,放一丝希望在我身上,就等于他们自己也多一丝希望!

不这么做的话,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我心里暗赞一句,不亏是从龙虎山下来的,即使是在最最绝望的时刻,仍然能够看清大局,实在难得。

神队友!

与此同时,我将陈情表往空中一抛,手结法印,等待着所请之“神”的降临。在等神降临的时候,我心里默默念叨道:“哥们,给点面子啊,这一次一定要来个强大的,一定要来一个强大的!”

我左边的月光突然暗了暗,一道人影出现在了山石之上,他头戴金盔,身披将军氅,俊美的脸膛之上,丹凤眼炯炯有神。他的身高近两米,比奇门阵里最高的道人都高出一大截。

别看他身形高大,却丝毫都没有体型巨大者的通病——笨重!相反的,他的动作十分灵活,轻轻一跃,便跳下数米高的山石,提着方天画戟向我冲了过来。

我擦,这是吕布!

一见吕布,我的直觉是,这家伙是上天的宠儿,如冠如玉的脸,修长的腿,单这身姿相貌,别说是古代,就是现代,混个偶相派,圈几千万颜控粉绝对一点问题也没有。

人家可不只是有颜呢,同样武功超群,他有多厉害,也不用详细描述,单看《三国演义》的一章标题就知道了“发矫诏诸镇应曹公破关兵三英战吕布”

张飞不敌吕布关羽加入,张飞与关羽都难胜刘备加入,刘关张三人齐心协力,这才逼退了吕布,可见他的强大!

唯一的遗憾是,吕布的人品不怎么样,“三姓家奴”是他永世都洗不掉的骂名!

当然,这是按古代的价值观,如果按现代的价值观,虽然反复无常这条没法洗白,但是他宠妻如命,这一条就很值得称道。

吕布冲到我面前三米处,一个纵跃,跳起四米高,降临在了我的身上。吕布降临在了我的身上,但是方天画戟却没法降临,他空着一双手,显得很是焦躁。

吕布左右一望,一抬眼见到一株小树,他揪住树干,往上一拔,生生地将树干连根拔起,提着拔起的小树,冲进了奇门阵中。

而这时候的奇门阵中,白衣人左一个右一个地提着两名道人,正往死门而去。

吕布的出现,也让他震惊了。

犹豫了一下,白衣人将两名道人扔到了一边,凝气聚神地看向吕布

轰地一声响,小树的树桩重重地砸在白衣人的头顶上,从声响听来,不啻于千斤巨石砸下,激起的气浪将众道人苦苦维持的奇门拒尸阵彻底地打乱了。

众道人滚倒一片。

而离得最近的两名道人,眼睛,耳朵,鼻子,嘴巴,都流出血来。

看起来七窍流血,十分恐怖。

不过是被声浪冲击的,并没有生命危险。

奇门拒尸阵被破了,藏在死门中的尸体也显露了出来,一共四具,名自站立着一动不动,白衣人还将他们摆出了不同的姿势,有的像在捧书而阅,有的臻首抚发,有的望月吟诗状……

孔听雨冲着劳思天跑了过去:“劳师姐,劳师姐……”

随着孔听雨触碰到劳思天,劳思天的身形一软,瘫倒在地。

孔听雨将食指伸到劳思天的鼻端一触,再收回来时,手抖得厉害,她蓦地变得十分愤怒,吼叫一声,向着白衣人冲了过去。

不过中途被一道人捞住了,又过来两名道人帮忙一起按住了孔听雨。

白衣人被树桩砸得晃了晃,他拨弄着头发,冲吕布道:“你把我头发弄乱了!”

白衣人的话还没有说完,被吕布又一树桩给砸飞了。

正文卷 第863章:海阔天空

白衣人撞在树干上,轻飘飘地落地。

他抖落身上的尘灰,终于收起了悠然的心思,看向吕布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趁着白衣人和吕布对视的工夫,我冲道人们喊道:“你们现在还不走,等着吃宵夜吗?”

道人们这才如梦初醒,架住孔听雨的架孔听雨,背尸体的背尸体,匆匆往山下而去。

“我不走,我不走啊!”孔听雨冲我大叫,试图从道人的肩膀上挣脱下来,但是哪里挣得脱,就这么裹胁着下山去了。

一路上,孔听雨一直看着我,像是要将我的样子刻进心里,她的眼中除了悲伤,还有着深深的内疚,我是来帮他们的,现在却被他们甩下了。

我的心中一动。

孔听雨这丫头虽然纯洁得像是一张白纸,但是她待人真诚,以心交心,这其实是十分难得的,这也证明,我没有帮错人!

“傻丫头,快走了吧,只有你们走了,我才能够安心退却!”

“你将我的衣服弄脏了!”白衣人恶狠狠的道,他的身形一晃,五六米的距离,一步就迈了过来,一把抓住了树桩。两人一用力,卡嚓一声,树桩断了。

吕布久经战场,反应极快,几乎是在树桩断折的同时,吕布握住断折的一截,插入了白衣人的胸口,白衣人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的神情,一把将树桩扯了出来。

吕布又怎么会给他喘息之机,冲上前去,一拳轰在白衣人的胸口,

黑气迸射,白衣人再一次被击得倒飞了出去。

不过白衣人也不是吃醋的,连遭重击之下,他的身形动作丝毫不乱,他一边试探着吕布,一边趁势反,攻,一时间黑雾漫漫,飞沙走石,黑雾之中,我也不大看得清,只感觉到像是有许多极为可怕的东西从各个角度,各个方位向吕布发出冲击。

只看到一个个细小的黑影,却看不出是什么?

吕布适合大开大合的阵势,在如此紧密的冲击之下,他刚才的优势已经荡然无存,时间已久,脚下都有些浮动了。

我看不清战场,却能够看清自身。

无端地,我的手腕上裂开了一道口子。

无端地,我的额头上出来了血痕。

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飞走了。

腿骨上的皮肉蓦地挣开,在那一瞬间,我都看到了灰白色的骨头,过了大约三四秒,才有血水涌出来。

虽然我眼下感觉至不到任何的疼痛,但是我却知道,我这一次,怕是比请张飞,比请关羽伤得更重!

白衣人那边估计也不好受,我虽然不大看得清他,但是我能够看清他的白衣,在两人厮杀的激起的狂风中,不时有白色的碎布片在空中晃荡,然后飞出老远,挂在树上。

而被吕布扔在地上的紫黑色的条状物,应该就是白衣人的皮肉了。

随着轰地一声响,像是有一颗炸弹在两人之间炸了开来,吕布飞了出去,而扬中的黑气,也慢慢地散了,现出了黑衣人的身形,原本头戴书生巾,身穿长袍,一派悠闲的他,此时却是头发凌乱,好像还被揪掉了好几处头发,衣服更是被撕得鸡零狗碎,被风一吹,都露出了dou裆布来了。

他穿着衣服时还有七八分像人的,脱掉衣服之后,紫色的肌肤之下,有无数的蚯蚓纹,手和脚还好点,肚子和后背上蚯蚓纹缠了一圈又一圈,如果不仔细看的话,而以为是麻绕绕成人形呢!

我一开始看不明白这是什么,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叫做血茧,是专们用来防止僵尸修行的,制作的过程什么残忍,找一根小拇指那么大的针,将浸了朱砂的麻绳穿于被施术者的肌理与皮肤之间。

一般为了保险起见,起码穿上九九八十一圈,也因为穿得血线多,才被称之为血茧,时间一长,血茧将皮肤拱起,就像是皮肤下面藏有无数的蚯蚓,因此叫蚯蚓纹。

穿血茧的过程十分残忍!和剥皮剔骨没有什么差别,不过因为面对的是僵尸,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心理压力就是了。

也难怪他会对道人下此狠手!任谁被下了血茧,都会恨意滔天吧!至于是谁给他下的血茧已经不重要了,道人就是头一条原罪!

不过我更加好奇的是,这家伙被穿了血茧之后,是如何修炼到如此强大的,看他爆发出来的力量,起码已经是上品游尸了!

按道理说,一般游尸除了身体冰冷,没有呼吸脉搏,与活人无异了,白衣人的皮肤肌理为什么像是僵尸呢?原因同上,因为他被穿了血茧,因为血茧的原因,他永远都不可能与常人一样。

现出本像白衣人眼中有阴火跳动,他就像是一个被人看光光的女人,羞怒异常,眦着牙,扬着尖尖的指甲向着吕布纵跃过来。

也许是因为被看光了,他不再注重自己的形像了,那眦牙伸抓的样子,就像是猎食的豺狼一样,而他那优雅的脚步,也换成了像猴子那样的纵跃腾挪。

我的本意是为这群道人解围,如今已经解围了,就算是达到目的了,我招呼吕布退走。吕布却不肯退走了,他和白衣人一样,也被激发了心深处的愤怒和傲气!

他迎着白衣人冲了去。

灰暗的爪影,升腾的黑气,野兽般的粗吼,响成一片,在两人战斗的这一片区域,埋得浅些的坟都被刨出来好几座!

月亮渐渐西斜,月光也变难了许多,从吕布与白衣人遭遇,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了,我看着自己的身体,一脸的心疼,就像是自己在住一生世的家,被人拆成一片废墟一样。

不过,我的情况更严重,家被拆了还可以再建,如果我的身体被毁了,我也跟着完蛋大吉了!

我身上的伤仍然在增加。

吕布兄,吕布兄,你得明白,我的身体不是铁打的啊,就算铁打的,也禁不住你这么造啊!差不多得了,你是我请来助拳的,用不着这么拼命的啊!

咱们退一步海阔天空不好吗?

正文卷 第864章:安全,勿念

看过《三国演义》的就该知道。

吕布的失败与他的爱逞英雄有很大关系的。

你看曹操,刘备,该认怂时就认怂,该装逼的时候就装逼,这样才能成就大业嘛!

明明装逼的条件不成熟,强行装逼,不失败才怪呢。

刘备怂了一辈子,最后关羽之死让他失去了理智,想要强行装逼,结果惨改。

话题再扯回来:

吕布你爱装逼这个我能理解,不过你在你的世界有的是机会装嘛,现在是人间,是我请你来的,客随主便这话你没有听说过吗?

但是吕布跟本听不进去我的话,多说了两句他就有些烦了,我只好闭嘴。

这一次,吕布竟然将他的方天画戟取了出来!

如果吕布是鬼魂状态,他自然可以用方天画戟,因为方天画戟本来就是他的武器,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吕布降临在我的身上呢,按道理来讲,人是不可能用鬼器的!

张飞被我请来时,是用拳头轰开墙壁的。

关羽被我请来时,是拿了一把断折的扫帚当做青龙偃月刀的。

但是吕布虽然降临在我的身上,仍然能用鬼器,不知道是暴涨的怒火让他的力量增加了,还是吕布吕奉先的本事还是在关张之上。

再看被我握在手里的方天画戟,那方天画戟黑沉沉地呈现半透明状,开锋处的黑气缓慢流动,其间像是蕴含了巨大的能量。吕布倒施着方天画戟,向白衣人冲了去。

这一下的气势与初时又不同,就好似一员绝世猛将冲入杀场。

无匹的气势将白衣人压制得死死的。

局势终于被改变了。

在吕布的一通穷追猛打之下,白衣人带着满心的不甘和伤痛逃遁而去。

做为一个爱装逼之人,在得胜的时候怎么能够不装逼呢,吕布追了两步,跃上高处的山石,以手柱戟,冲着西沉的月亮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我吕奉先有万夫不当之勇,岂是尔等宵小能抵挡的……”

笑声如雷,振响了整个山岗。

吕布装完逼,飘然而去,而我因为失去了支撑,从山石之上滚了下来。一身的伤痛让我的脸都扭曲了起来:尼玛,我以为关羽降临那一次就是我伤得最重的一次了,没想到没伤得最重,只有伤得更重啊!

我能感觉得到,我身上至少的三四处骨折,外伤,肌肉拉伤更是数不胜数!好在这一切总算是消停下来了,看月亮的位置,再过两个钟,最多两个钟,天就该亮了。

就在这时候,不远的树走窜出来一道人影,她的脚步极轻,在这满地枯叶的山坡上都能做到落地无声,她身姿灵活,动作极快,不一会儿到了近前。

是李墨玉。

李墨玉将我扶起,翻了翻我的眼皮,问道:“陈烦,你感觉怎么样?”

我的嘴角勾起一丝笑容,李墨玉还是面冷心软,她说了要和我分道扬镳,我走我的,她走她的,事到临头,她还是放不下我,她应该是早早就埋伏在了左近。

见我请来了强大的吕布,这才没有出来。

一直等到吕布击退白衣人后离开,这才出来。

因为她知道,这个时候,也是我最为脆弱的时候。

如果白衣人去而复返,我绝无幸免,别说是白衣人了,就是一个三五岁的小孩,都能将我搓圆了抡扁了。

李墨玉警惕地看着四周,确定没有异样之后,将我往肩膀上一扛,往山下走去。

说实话,从我和李墨玉在火车上相遇到现在,被截教道人追杀千里,她一直保持着独有的傲气与蔑视,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警惕小心,应该是白衣人的强大,给她造成了极大的震慑吧!

李墨玉一直将我抱到山下,这才松了一口气,这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李墨玉租了一辆车,将我送去医院。

在急救室里呆了三个多钟,我才被推出来。李墨玉就等在门口,与护工一起,将我推到了病房。李墨玉拿着ct片子在我面前晃动着,声音里颇有地些怨气:“陈烦,你就是个老好人!”

如果是在八九十年代,老好人是用来褒扬人的品行的,但是现在么,早已经变成了贬义词,类似于圣母白莲花,但是比圣母白莲花的等级又低一些。

“你有想过你请来的‘神’也斗不过他吗?你有想过你会死吗?”

“你离死亡不过一步之有遥了!”

说实话,李墨玉的语气很重,我却感觉心里很暖。

我想伸手摸摸有些发痒的鼻子,因为太吃力放弃了,我笑笑说道:“墨玉姐,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说我是老好人,其实我不是,我只对对我好的人好!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你对我好,孔听雨也对我好……”孔听雨与我只见了两次,她便背着师兄弟给我发短信,让我提前回避,这对她的师兄弟来说,就是背叛!

她有仁,我就得有义。

不然的话,当得起男子汉这三个字吗?

李墨玉听到这里,叹了一口气“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陈烦,你这样子,迟早会吃大亏的!”

我吃力地摇了摇头:“墨玉姐,我不赞同你的观点,在这世界上,你不可能永远孤身打天下的,一命二运三分贵人扶持,你帮了别人,别人会记得心里,反过来帮你!”

我让李墨玉递给我水喝“墨玉姐你想过没有,如果不是我帮了你,你会在我危难的时候不离不弃吗?如果不是我帮了孔听雨,她会在师兄弟们赶往邙山之时提前向我透风吗?”

李墨玉听后沉默了。

半晌递给我我的手机道:“已经充好电了!”

我打开手机,有孔听雨发来的十多条信息和未接电话,都是问我的情况的,她说她天亮之后在师兄的陪同下去邙山找过我,但是没有找到,问我现在情况怎么样,如果安全,给她回个话。

我打吊瓶的手扶着手机,另一手花了足足五分钟,才打出四个字“安全,勿念!”

看着镜中的自己,是真的有点惨,肋骨断了三根,手也断了,都快被包扎成木乃伊了,这还是有前两次锻炼垫底的情况下,不然的话,突然来受这么重的重创。

搞不好就挂了。

正文卷 第865章:江湖气

“这一次北上,打击前所未有,我们回去了!”

过了一会儿,孔听雨又发来一条信息:“陈烦,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我们这一众师兄弟,恐怕一个都走不出邙山!看在你的面子上,李墨玉这件事情我们不再追究了!麻烦你转告她一声,好自为之,如果有什么伤天害理的举动被我们知道了,一定不会轻饶了她!”

李墨玉见我的眉头舒展开来,问道:“有好事?”

“有啊!”我说道:“孔听雨跟我说,黄花观与你的恩恩怨怨,就此做罢了!”

李墨玉撇嘴说道:“陈烦,看来我得好好谢谢你啊,是你舍弃性命,将我从仇杀的漩涡之中拉了出来!”

“好了好了!”我摆手说道:“你就别酸了,这件事情这就算过去了,好不好?”

李墨玉听到这里,脸色沉了下来,良久不语。

我问道:“墨玉姐,怎么了?”我觉得李墨玉的反应有些过了,没错,我让自己身涉险地,不拿自己性命当一回事是过了一些,但是,不管怎么说这终究是我自己的事儿啊!

李墨玉像是看出了我心中所想,摆手说道:“陈烦,你想差了,不是因为你的事情!”

不是因为我的事情?那是因为什么吗?

李墨玉在床沿坐了下来,取过床头柜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问道:“陈烦,你知道那白衣人是谁吗?”

我摇头,我有问过他的名姓,但是那家伙不肯说。

“你不知道,我知道!”李墨玉沉着脸说道:“白衣书生叫做柳雄文,是武周时期的一名书生,他人才俱佳,被武则天钦点为金榜第一名状元及第,考试及第,皇帝赏识,他原本是前途无量的,但是在跨马游街之时(古时候有这样的习俗,考试揭榜之后,状元,榜眼,探花都会胸戴红花,骑着高头大马游街,以示荣耀,所以有“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的说法)被一名妓,女刺死当街,究其原因,竟是柳雄文的父亲背弃故主,以至于妓,女一家被灭门!”

“而刺杀柳雄文的妓,女罗红绫,原是西南刺史的千金,家破人亡之后,她也沦为了官妓,一双玉臂千人枕,两片朱唇万人尝,她忍在辱偷生,就为了雪恨!”

这位罗红绫真够狠的,柳雄文的父亲害了他们一家,她不直接对付柳雄文的父亲,而是杀死了柳家最有出息的柳雄文,这对于他的打击,绝对比杀了他还要大!

罗红绫当街刺杀状元郎,结果可想而知,被千刀万剐而死,不过她早有准备,第一刀杀死柳雄文,第二刀便抹了脖子,所谓千刀万剐,不过剐的是尸体而已。

柳雄文死后,被葬在了邙山。

据说,柳雄文死后怨气冲天,第一天,他养过的家畜全部死绝,第二天,随侍的丫环书僮七窍流血而死,第三天,他洗过笔的池塘出现了水鬼,他经常散步的那条路长出了地狱花……

说实话,像柳雄文这样的情况,死后身有怨气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怨气这么深,却是十分少见!估计这位柳雄文少爷,生前就是个极度自私而小器的人,也只有这样,他身上的怨气才会被放得那么大!

第四天的时候,怨气已经开始影响亲人了,柳雄文二姨娘的足踝之上出现鬼手印,柳雄文的父亲无奈之下,请来了当时的奇道士袁天罡,这才稳住场面,停灵四十九天之后,葬入邙山。

李墨玉虽然没有提柳雄文的家世,但是,她的描述中有两点证明柳家家世不凡,而且这家世多半是出卖罗红绫一家而得来的——第一,袁天罡是当时的名道士,连武则天都接见过他,普通人哪有见他仙颜的机会?其二,此前说过,自古就有“生于苏杭,葬于北邙”的说法,邙山的地位,就好像是天朝的八宝山一样,非富非贵非名望之士,是没有机会葬在这里的!

邙山阴气极重,在这样的地方,就算是袁天罡布下的镇尸阵,也无法称彻底地镇服袁天罡,尤其是在袁天罡死后,柳雄文十年冲破一关,一百年过去,将袁天罡下的九九道极阵给破了!

李墨玉说到这里彼有些不满。

这不满是对袁天罡而发的,袁天罡是何等人物,即使将时间表拉长到老子写道德经时刻,他仍然是道教历史上数得着的几人之一,以他的本事,能看不出柳雄文是尸修的极煞么?

他当时就应该将柳难文给灭了,挫骨扬灰,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为什么没有那么做?当然是人情世故了,柳家那么大的势力,得给几分薄面嘛!

结果,就酿成了千古遗祸。

宋朝仁宗时期,有一名朝官死后葬于邙山,当时送葬人有六十余人,没有一个回去。

明末时有名偏将带领数百人翻山而过,却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找到。

这其间零零碎碎的失踪人口,更是数不胜数!一直到李墨玉所在的那个年代。

听到这里,我的神情顿时变得紧张起来,心说不会吧,李墨玉与白衣人柳雄文还有过交集?

那时候天下大乱,道士们终于不再隐居深山,红尘入世慢慢地变成主流,正年少意气的李墨玉当然也不会闲着,就像是古龙小说里写的那样“骑最快的马,杀最狠的人”

李墨玉也是如此!

与最强的道士约战,斩最凶的非人!

柳雄文便是她与人聊天听来的最为强悍的非人,当时西南到洛阳还没有通火车,李墨玉走了足足两个月的路,才来到北邙,两个月的风餐露宿,只为斩杀一只千里之外的僵尸,听来颇有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江湖气,没错,那时候的李墨玉,满满的江湖气。她只休息了半天,就上了邙山。

李墨玉说她那一仗打得十分吃力,她没有胜出,但是受了伤,不得不败退到山下,那时候山下枪战正酣,李墨玉差点死于乱军之中,她休整了整一个月,二上邙山。

就在二上邙山的前一天,她才听说隔壁村的一个村在二十多天前被僵尸屠了,满村男女老少,无不是被撕开了脖子,鲜血流尽而亡!

正文卷 第866章:我没有找到!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墨玉正在吃饭,她吃得很认真,因为她得补充好体力,迎接即将到来的大战。

她都不知道筷子是什么时候掉在地上的。

当她再换一双筷子时,却发现自己连半点食欲都没有了,她最终将第二双筷子往地上一扔,扬长而去。

她的心里很堵,就像是有人在她心脏里塞了一只木塞一样。

她知道柳雄文为什么要屠村,因为他和李墨玉一样,也消耗了太多的能量,屠村,就是他补充能量的方式,也可以这么说,石蓝村遭遇的大难,就是她间接造成的!

她回到住处,交付了店钱之后,便上山了,她觉得胸中有一口气,这口气必须要出来,否则的话,他一秒钟都呆不安稳。

这一次,她的气势很足,她的力量似乎也变得强大了,就好像被柳雄文杀死的怨魂们都来给她喊加油了一般,到了后半夜,她终于战胜了柳雄文,当她用斩邪剑将柳雄文钉在古树之上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前面说过,李墨玉来邙山之时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意气风发的时候处事方式是怎样的?

当然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了!

李墨玉与柳雄文的仇,当然不是柳雄文对李墨玉造成的伤害,有战斗就伤害,无论是道人跟道人,还是道人跟非人,这一点李墨玉还不至于看不透。

李墨玉与柳雄文的仇,是因为柳雄文屠了石蓝村!

她要为石蓝村的村民们复仇!

对于一个非人来说,最解恨的复仇不是灭了他,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死人了!

最解恨的方法是让他继续以非人的方式存活,却日日夜夜都被痛苦折磨!让一村之鬼魂,痛噬他的人生,无休无止。

这就是李墨玉在柳雄文身上种下血茧的原因!

但是让李墨玉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柳雄文也真是强悍,种下血茧之后,他的煞气不但没有退散,还在缓慢地增长着,一百年的工夫,仍然从中品游尸修练到了上品游尸!

而且,从他现在的情况来看,血茧除了束缚住了他的一部分力量之后,对他造成的痛苦即是有限得很……

最大的痛苦估计就是有碍观瞻了。

血茧是李墨玉种下的?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看了李墨玉一眼,也许李墨玉一开始展在我面前的就是她好的一面,我觉得她虽然性子冷了点,强悍了一点,其实还不错,讲义气,也会照顾人。

但是,当我知道柳雄文身上的血茧就是李墨玉种下的之后,我想,我在对李墨玉的评价上还得加上一句“是个狠角色!”

因为当时离得近,柳雄文衣衫被撕碎之时,他身上的“景色”都落入了我的眼中——

血线风乎将他全身都裹了一遍,有的地方不止裹了一遍,而是裹了好多遍,试想一下,李墨玉一手拿针,一手铺线,就这样在柳雄文的身上缝了一圈又一圈……

工作量可不少。

至少缝了三四个钟吧!

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肯定承受不来。

再回想起两次上邙山的情形,我感觉一阵阵的后怕,一百年前,李墨玉还是道术天才,那时候,强者是李墨玉,弱者是柳雄文,而眼下的情况不一样,柳雄文虽然因为血茧的问题修行速度大大的降低,但仍然是上品游尸,李墨玉只是初品游尸,我更加不必说了,我只是一名赶尸匠,连三流道士都算不上!

第一次上邙山是幸运之神眷顾,我们没有撞上柳雄文。

第二次也是幸运之神眷顾,我们没有撞上柳雄文,后来撞上了,不过是在黄花观道士消耗了他尽一个多钟的情况下,最重要的是,他仍然没有发现李墨玉。

我觉得血茧事件之后,柳雄文对李墨玉的恨,比刺杀自己的罗红绫的恨意更甚了!毕竟,罗红绫只是取了柳雄文的性命,而李墨玉用血茧折磨了他一百多年。

如果他见到了李墨玉,情况会怎么样?

不用说,他激烈的复仇之心,能够将邙山都翻过来。

我更加庆幸自己有一个低调,不喜欢出风头的好习惯,李墨玉将斩邪剑送给了我,但是除了应敌,我都是将它收进背包里的,因此,柳雄文并没有发现斩邪剑。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都盖过吕布向我提出的要求了!

才送走了黄花观的道士们,又冒出一个比黄花观道士们要强大得多的敌人,也难怪李墨玉愁眉不展了。

李墨玉满面忧虑地说道:“陈烦,你知道的情况还不是更糟的!”

还有更糟糕的情况?

李墨玉接着道:“你走之后,我就去向刘老头告别,寻思着刘老头对我的好,我将一枚碧玉指环送给了刘老头,刘老头说他在收福寿膏,我们是一起出门的,到了鸦片地,他收福寿膏,我继续往前走!”

刘老头的鸦片地在邙山边上,也不是凶险之地,因此李墨玉也没有怎么上心,在将我背下山之后,她才恍然想起这挡子事来,她说刘老头很喜欢这个一碧石指环,推辞了几句,便收下了,还将指环戴到了无名指上。

刘老头收好福寿膏,平平安安回家就好。

李墨玉只需将指环要回来,刘老头那里没有与李墨玉有关联的东西,此后仍然平安喜乐地过他的农村老头的悠闲生活!

但是,如果刘老头当天晚上也碰上了柳雄文,那就完蛋了。

我的斩邪剑是在背包之中,柳雄文看不到,便是刘老头无名指上指环,可是一眼就能够看到,更何况,碧指指环上还有一丝血浸,这血浸就是邙山之行留下的,只是不知道是柳雄文的还是李墨玉自己的!

听到这里,我也紧张起来,问道:“墨玉姐,你有找过老刘头吗?”

李墨玉道:“在你昏迷的那段时间,我去找过刘老头!”

“怎么样?”虽然从李墨玉的表情中我已经猜到了结果,还是忍不住问。

李墨玉摇头:“我没有找到!”

我紧张地问道:“刘老头……去了哪儿……”

正文卷 第867章:远处走来一人

我紧张地问道:“刘老头……去了哪儿……”

李墨玉说道:“刘老头不在家,我问了他的邻居,邻居说今天早上就没有见到他出门,不过,他说刘老头总是‘业务繁忙’说不定天没亮就出去也不一定!”

“我又问了几人,也都这么说。”

“我不能一直呆在那边,所以就回来了!”

我疑问道:“还没有结果?”

李墨玉说道:“还没有,不过我跟他们说了,如果有刘老头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我!”

到此时,我终于知道李墨玉为什么神情有异了,一个心里挂着一件事的人,总是难免惴惴不安,当然,这并不是说李墨玉心理素质不好,可以肯定的是,她的心理素质绝对比我好。

刘老头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赤脚医生,他心地善良,帮了我们很多,可以说,我这条命,就是他帮忙拣回来的,而且,也不是我们圈内人!

一个拿刀之人与另一个拿刀之人互砍,谁死了都是技不如人,如果一个拿刀之人冲老弱病残砍,这是尤其让人痛心的,如果说柳雄文就是那把刀,刘老头就是“老弱”

这也难怪李墨玉心绪纷乱了。

事实上,此时的我与她的情况差不多。

李墨玉看着我道:“要不,我打电话问问吧!”

我摇头道:“别,刘老头是个热心肠的人,如果他回来了,不用我们给他打电话,他早打过来了!”

“那!”李墨玉道:“我去邙山找他!”

我摇头道:“不行,你不能去邙山!”李墨玉还是道人的时候可能很厉害,但是现在她只是初品游尸,初品游尸与上品游尸的力量差距极大,即使柳雄文伤重,李墨玉也不是他的对手!

当然,这个事实我不能说出来,万一李墨玉受不了激,非得去邙山,我一个瘫在床上的病号,还真拦不住。

李墨玉是个聪明人,哪能听不出我话里的意思,她皱眉问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怎么办啊?”

我摁着眉心沉思起来,良久之后,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我招呼李墨玉过来,兴奋地道:“墨玉姐,我有办法了!”

李墨玉问道:“什么办法?”

我道:“咱们报警,就说我们在邙山游玩的时候,发现了一小片罂栗地,毒品可是大事情,警察必须得去查,去查罂栗毒品,自然也就带出了我们想要的消息了!”

李墨玉问道:“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的!”我道:“对于老刘头来说,相比于更加严重的危险,拘留个十天半月根本不是问题!”

李墨玉站了起来:“好,我去报警!”

又过了两个钟,我将李墨玉从医院食堂打来的饭吃掉,随手将一次性饭盒扔进了垃圾桶,本来还想让李墨玉给我削个梨,还没开口呢,李墨玉的电话响了起来。

李墨玉听了几句,脸沉了下来。

我忐忑地问道:“墨玉姐,发生什么事了?”

李墨玉看着手机道:“电话是刘老头的邻居打来的,说刘老头家来了请多的警察,刘老头也回来了,不过是被抬回来的,用白色的布蒙着身体,谁也不让进去看!”

李墨玉接着说道:“邻居说他偷偷地看了,刘老头的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脖子上被撕开了一道口子,估计是血都流干净了!……”

“好人不长命!”听李墨玉说完,我下意识地说出了这五个字。

“不!”李墨玉摇头道:“是我害了他,我问了邻居,我送给刘老头的碧玉指环不见了,柳雄文从刘老头那里发现了有关于我的信息,因此才会对刘老头痛下杀手!”

我摇头道:“不是的,如果柳雄文见到了刘老头,不论刘老头有没有碧玉指环,他都会杀了他,因为杀人就是非人修行的一种方式!……”刘老头死了,柳雄文必然会全城搜寻昔日的仇人,李墨玉呆在洛阳城里很危险!

不过这话我并没有说出来,还是那句话,我怕激起李墨玉的性子,去与柳雄文拼命。

就在这时候,我护士敲门。

我们都无心应答,护士敲了四五回,见仍无应答,将门推了开来,皱眉道:“屋里不是有人嘛,怎么不应门啊!”

仍然无人理会。

护士又道:“陈烦,有人找!”说完就出去了。

我抬眼望去,门外站着一个老头,一头花白的头发,满脸都是皱纹。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佑大个人,站在门口,没有半道影子——刘老头!

见到刘老头,我感觉脑袋嗡了一下,非人杀人,通常是连同人血,心脏和魂魄一起吃掉,柳雄文没有吃掉刘老头的魂魄,自然是让他领路来找我们。

刘老头就站在门口,柳雄文应该也要出现了吧!

李墨玉的神色与我差不多,她跨前一步,拦在了我的面前,长发无风自动,十指指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

刘老头的表情比我们还要害怕,倦成一团,惊恐地道:“李墨玉你,你……”

李墨玉看刘老头的表情,不像是在为虎做伥,便走上前去,提着刘老头的衣领,将他拖进了病房中,又往走廊里扫了风眼,将门关了。

“老刘头,你——还好么?”我吃力地问道。

刘老头绕到我的身后,指着李墨玉道:“李墨玉她,李墨玉……”

我安抚刘老头道:“墨玉姐是非人,但是她不是坏人,你不用担心,对了,老刘头,你怎么了……?”

刘老头一边警惕地看着李墨玉,一边道:“……别提了,陈烦,我的身子骨你也看到了,虽然老了,好在也没有什么病痛,我原本还以为能够活个十年二十年什么的,没想到,没想到……”

“没想到怎么?”我问。

刘老头告诉我,夜露浓重之时,正是刮福寿膏的时候,因此,他才会和李墨玉一道出门,李墨玉来找我,他便在山坳处刮福寿膏,在一十多株罂栗果,他刮了足足四十分钟。

正准备收工的时候,远处摇摇晃晃走来一人……

正文卷 第868章:虎落平阳

刘老头刚开始以为是我或者李墨玉。

多看了几眼之后,发觉不对劲。

月光下,那人走路的姿势奇怪,摇摇晃晃地像是喝醉了酒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的。

等到离近一些,刘老头看清来人似乎没有穿衣服。

再离近一些,借着清冷的月光,刘老头看到了那人的容貌,他左边脸的肉被撕去了一大块,能看到黑沉沉的口腔,身体——如果那也能叫身体的话——肌肤呈现紫酱之色,皮肤下鼓起无数的纹路,就像在皮肤之下,藏有数十条蛇一样。

深山,冷月。

无数的或隆起或下陷的坟包之中走来一个如此可怕的“东西”,怎么能叫刘老头不害怕呢!

这时候,柳雄文也看到了刘老头,吼叫一声就如恶虎扑食一样向着刘老头扑了来。

刘老头本来就心惊胆战的,再被柳雄文这一喝,直接吓死了,魂魄离体而出,刘老头留恋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飘飘荡荡地逃命而去。

他是医生,对鬼神之事本来是不大相信的,因此,我昨天晚上多喝了点酒,跟他说我会些阴阳之术,他是不相信的,只当是听人吹牛逼,听过就做罢了。

但是晚上的事实却让他不得不信。

他离魂了!

此时的他就飘在半空中,看着自己跌倒尘埃的身体……

刘老头说到这里又补充了一句,说他见到那个可怕的“东西”与李墨玉的气息很相似。

听到这里,我和李墨玉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神中的欣慰,虽然说好人不长命,但是,好人还是有老天眷顾的,至少,刘老头并没有身死魂灭!

刘老头如果吓得亡命奔逃的话,他不可能逃脱柳雄文之手,最终的结果就是被杀身灭魂,但是刘老头的情况有些不一样,他因为惊吓过甚,魂魄离体了。

这就好比是金蝉脱壳。

不,说是金蝉脱壳也不对,刘老头不是蝉,柳雄文也不是捕捉金蝉的没有头脑的螳螂。

刘老头脱去那沉重的躯体之后,身体变得极为轻盈,更何况他此前就与柳雄文拉开了一段距离,这时候,柳雄文想要追上他的魂魄是不可能的,因此,刘老头才有机会来找我们。

也可以说,他的魂魄离体,让他免于被杀身灭魂!

按照常理,刘老头再见李墨玉(因为是魂体状态,能够感知到李墨玉非人身份),乍见之下,非被吓得露出本相不可(鬼魂的所谓本相,是指死时的样子,就拿刘老头来说,他死的时候脖子被撕开了,他现出本相的时候,也是脖子被撕开的鬼魂!)

因为刘老头提前离魂了,他的魂魄没有受伤,也就是说,此时的他,就是他的本体魂魄。

李墨玉冷声问道:“刘老头,那你来找我们干嘛?”

虽然说刘老头对我们有恩,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我们得先搞明白是什么情况。

刘老头怯怯地说道:“昨天晚上喝酒,陈烦不是告诉过我嘛,他会些阴阳之术,所以我来找你们,看看有没有机会还魂!”

我叹息一声道:“老刘头,不是我不帮你啊,还魂的事情你还是不要想了,你的身体已经被毁了,不可能再还魂了!”当即将我们了解到的情况说了一遍道:“于今之计,你还是赶紧往生吧,你一生行善,下辈子一定能够投个好人家的!”

我顿了顿又说道:“如果在往时,你医过我,我说什么也亲手送你走,但是现在我伤得很重,送不了你了,抱歉!”

我指着窗外道:“出去以后,找个十字路口,医院门前的十字路口迎来送往的鬼魂很多,你不用等很久的,赶紧去吧!”

“我我我!”刘老头有些楞神:“这意思就是——我死了,还是被吓死的?我这辈子就这样了?”

我心说你老就知足吧,死是死了,不是还保得三魂七魄的嘛,这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不然的话,要是被柳雄文连人带魂魄一起抓住,就等于是从这个世界上抹去了。

老头活得有滋有味的,估计一时间没有缓过劲来吧!

我宽慰了刘老头几句,他慢慢地接受了现实,与我们告别,离开了医院。

情况虽然不怎么好,但也没有太坏,最让我们欣慰的是,刘老头虽然被柳雄文杀死了,却逃得了魂魄,他的尸体上没有碧玉指环,是刘老头离魂之后才被柳雄文抠下来的。

刘老头的魂魄逃走了,柳雄文自然无处去问李墨玉的下落,因此,我们渐时还是安全的。

但是,柳雄文对李墨玉恨得那么深,碧玉指环对他来说,就像是点燃了一把火,这把火能烧多大谁也不知道!

我看向李墨玉道:“要不,咱们,咱们回避吧!”

李墨玉问我:“怎么回避?”

“去另一个地方!”

李墨玉摇头道:“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在洛阳!”

我皱眉问道:“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我的修行地,我必须留在这里”

“我知道,洛阳的阴气重,有利于修行,但是我觉得!”我看着李墨玉道:“保存实在才是第一位的!如果命都没有了,其它都是空谈!”

李墨玉摇头道:“陈烦,你不懂!”

我疑问道:“我怎么不懂了?”

李墨玉迟疑了一下说道:“陈烦,你知道我一辈子,得罪过多少非人吗?”

“至少有三十个,而且全部都是游尸级别的非人,是不是觉得很多?比很多道人一辈子见过的非人都多?那是因为我只做两件事,一,与同行斗法,二,斩杀非人!”

“如果我还是道人的话是没有问题,但是,我现在是游尸,力量比他们还弱,你觉得如果它们都找上门来的话,我会怎么样?我必须让自己变得强大,不然的话,即使避开了柳雄文,还有王雄文,周雄文!”

听到这里,我沉默了,回想起李墨玉对柳雄文种下血茧的情形,她对非人很狠,非常狠,估计每一个非人都会对她印象深刻吧,如果知道她现在虎落平阳,会怎么样?

正文卷 第869章:他来了!

此前我还不大理解李墨玉为什么非得来洛阳修行。

现在我总算知道了。

如果她不让自己变得更加厉害,便是死路一条。

就像一个四面竖敌的武林高手,有朝一日突然走火入魔,失去了大部分的力量,如果她不趁着昔日仇人反应过来之前让自己重新变得强大的话,等到仇人都找上门来,十条命也不够赔的!

可是,理解归理解,我仍然十分担忧。

我十天后要去一趟北京,去找盘美莲。时间很紧急,几乎是我能下地就要出发——当然,我也可以叫盘美莲来洛阳,但是我不能那么做,因为有了柳雄文这只上品游尸,我们的处境已经十分危险。

这时候将盘美莲叫来,万一撞在枪口上,我要怎么向盘大娘盘大爷交待啊!

至于为什么要去找盘美莲呢?是因为吕布。

前面有提到过,盘美莲是刘备的后人,而吕布让我去杀的,就是刘备的后人。

吕布为什么要杀刘备的后人呢?按道理来说,吕布是被曹操杀死的,他要寻仇也该打曹操的后人才对啊!

事实上,如果不是刘备的话,吕布有可能不会死,话说吕布在白门楼投降曹操,曹操让左右人将吕布绑了,吕布问为什么绑他,曹操说你是大老虎,很危险,不绑紧点不行啊!

吕布又说:奉先愿在丞相麾下效犬马之劳,到时候丞相统领步兵,奉先统领骑兵,天下可定矣!吕布是三国时第一猛将,有他辅佐的话,就好比是养了一头白虎,曹操十分心动。

曹操正要说话呢,一旁的刘备道:丞相难道忘了丁原和董卓是怎么死的吗?

这一句话,终于让曹操改变了主意,将吕布缢死在了白门楼。

吕布初出道的时候,拜的丁原为义父,但是在丁原与董卓的对峙中,吕布收了董卓的钱财和赤兔马,杀死了丁原,认董卓为义父,不久之后,又联合司徒王允,将董卓给杀了……

刘备这话意思十分明了,丁原对吕布有知遇之恩,最后被吕布杀了做为投名状,董卓对吕布十分器重,也被吕布杀了,只为一个歌伎貂婵,如今你曹操还要重用吕布,难道不怕成为董卓第二么?

听了这话,曹操才下定决心要处死吕布,他虽然惜才,但是很明显,还是自己的安危更加重要嘛!

所以,严格地说,吕布并不是被曹操杀死的,而是被刘备的这句话杀死的,吕布能不恨刘备吗?

我当然不能遂了吕布的愿,我准备依法施为,将用在马力身上的一那一套用在盘美莲身上,我让李墨玉去太平间帮我偷了一具尸体,熬了一杯尸油,就放在我床头柜的抽屉里呢。

九点钟之后。

医院一扫白天的喧嚣,平静下来。来探视病人的亲友都离开了,主治医生也下班了,除了病人之外,就只剩下值班的护士了,护士们也缩进了值班室,围在火炉前烤火聊天。

长长的走廊里,除了不时响起的痛哼之后,一片寂静。

我和李墨玉说了一会儿话,一时间有些冷场了,李墨玉与方圆不同,方圆唯我命是从。也与陈柔不同,陈柔不同意我的意见时,就会沉默不语,那意思像是在说“你说你的,你开心就好!”

李墨玉不一样,当你的话让她不爽时,第一遍他可能会忍下了,第二遍脸就沉下来了,这还是在我卧病在床的情况下,不然的话,估计就要大声驳斥了。

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劝了两次,便不再劝了。

我取过床头柜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电视里正在播放晚间新闻,卫视的新闻台就是这样,每到快结束的时候,都会放一些奇闻趣事,只听主持人那好听的声音响起:

春寒料峭,洛阳的春天还是很冷的,零下四,五度是常态,但是今天上午,有网友拍到一位衣着单薄的朋友在丽水大道上走,大家来看看这个视频,视频的主角只穿了一件月白色的汉服,十分单薄,与往来行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主持人告诫大家,风度固然重要,保暖更加重要……

主持人在说话的时候,画面又重播了一遍,视频中的男子,身材高佻,衣衫单薄,在一个个裹得像是粽子一样的人潮中特别的显然眼,就像是一张冬天的街头照片中强行ps进去一张夏天才拍的人像。

十分别扭。

而且,那汉服男子特别的削瘦,下巴很尖,眼有幽光。

是柳雄文。

我冲李墨玉道:“墨玉姐,快看!”

李墨玉也看到了柳难文,她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挑开窗帘往外看。

我们所处的位置是四十二楼,虽然不是医院的顶楼,但是从这个方向看过去,几乎能够将整个城市都收入眼底。虽然如此,城市那么大,李墨玉想要看清楚某人,那是不可能的,不一会儿,李墨玉又关上了窗道:“丽水大道在邙山的北面,也就是说,柳雄文已经进城了,而且是往我们的方向而来的!”

李墨玉将我往轮椅上向抬:“陈烦,我们得走了!”

我看着满面打的石膏道:“墨玉姐你小心一点,我的断骨可都是才接上了,要是再错位就废了!”

李墨玉也不敢大意,小心翼翼地将我抱到轮椅上。轮椅是电动的,我轻轻一握扶手,轮椅往前驶去,出了病房。

李墨玉跟在我的后面,一手提着行李箱,里面装的是我的日常用品,一手提着水果,有梨,有苹果,有香蕉……那情形,简直就像是为了逃避医药费而偷偷出院一样。

所幸,医院的设计时对身有残疾者考虑得十分周道,轮椅一直开下去,几乎没有遇到阻滞,除了到电梯口的时候李墨玉扶了我一把。

下到一楼,我们才出电梯口,就见对面电梯前一名汉服男子在发呆,他似乎搞不懂如何乘坐电梯,按了好几回,都是关了又松开,松开又关上。这时候,一名女护士上楼,摁开了电梯,招呼汉服男子进去。

汉服男子犹豫着,突然转过脸来,看向我们这边,好在我和李墨玉已经提前一步从另一边的出口来到了广场上。

正文卷 第870章:移动作战

我不确定从汉服男子的角度能不能看到我,但是他确实转过脸来了。

护士似乎又问了汉服男子一遍。

汉服男子没有理她。

护士关上电梯,上楼去了。

那个小巧玲珑的护士应该感谢我和李墨玉,因为如果不是我和李墨玉吸引了汉服男子目光的话,汉服男子进到电梯,小护士必死无疑——因为汉服男子就是柳雄文。

柳雄文隔着一道玻璃盯着我们看。

他似乎不是很确定,但是迟疑了一下之后,还是迎着我们走了过来。

咣地一声,柳雄文撞在了玻璃上,他退后一步,盯着玻璃门上“小心玻璃”四个字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推开玻璃门,走了出来。

而这时候,李墨玉已经将我抱上了车,我躺在后坐上,侧身盯着方向盘和档位,教李墨玉如何点火,启动。

看着她手忙脚乱的样子,我恨不能以身相替,但是没有办法,我受伤太重,就算能够坐起,但是半点力都用不上,根本开不了车。

在我的指示之下,车子终于发动了。

而这时候,柳雄文离我们已经不足十米,而且,他已经看到了李墨玉。

柳雄文的脸扭曲了起来,他太激动了,就像是心心念念了一百年的人,今天终于到了眼前,他的脚步变快,开始小跑起来。

眼见柳雄文就在跑到近前,别说是李墨玉,我也紧张万分,一个初品游尸,一个伤残,要是让柳雄文截住,我们就完蛋了!

我看着李墨玉的背影道:“墨玉姐,别激动,千万不要激动,离合慢点松,松快了会熄火,一旦熄了火,就没有二次点火的机会了!对了,对了,车子已经在移动了,踩油门,踩油门,将那个姓柳的王八蛋给撞飞!”

李墨玉将油门踩到了底,车轮在地上摩擦出一片黑色的焦糊痕迹之后,迎着柳雄文撞了过去!咣地一声,柳雄文被撞得翻了几个跟头,跌落在地。

柳雄文的来势与车子的速度叠加到一处,撞击力非同小可,如果是普通人的话,这一下撞击,十条命也一次收割了,但是柳雄文看上去没有什么事儿。

在地上躺了三秒钟不到,小慢慢爬起了。

而我们的车,也撞到了对面墙上,我从座椅上滚下来,跌落在脚垫之上,伤处传来的痛楚,让我张大了嘴,连声音都发不出来。缓过一口气之后,我赶紧招呼李墨玉道:“后退,后退,后退是r档,左转,对,咱们现在这个方位,想要从大门出去是不可能的了,撞墙,将墙撞倒,然后冲过去,快!”

在我的口令之下,李墨玉手忙脚乱地操作着,再一次加速,撞向医院围墙。

砰地一声,围墙倒了,车头也撞得变了形,好在这是医院的救护车,做工结实,撞成这样,还能开动,车子辗过碎砖石,驶上了大道,虽然左扭右拐的,危机重重,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已经与柳雄文拉开一段距离了。

我忍着剧痛,对李墨玉道:“墨玉姐,柳雄文没有追过来,咱们可以将速度放慢一些些了!”

“我也想,我不知道怎么停下来啊!”

“刹车,刹车……”

我捂住胸口,痛不欲生地道:“是脚刹,脚刹,不是手刹!轻轻踩啊,轻轻踩!”

咣!

我捂住额头道:“不是让你轻轻踩吗?”

李墨玉手忙脚乱的样子,与她的高冷气质严重地不搭调,不过在一顿操作猛如虎之后,李墨玉慢慢地适应过来,车子也平稳了不少,驶入大道。

车子的速度与人可不一样,一不留心,就出城去了,李墨玉赶紧掉头,又开了回来,一副死也不离开洛阳城的样子。

我颇为无语,不过这时候还能说什么呢,心说回来也行,我们总不能开着急救车到处乱逛,得换一辆车才行。

在回路上,我们又撞上了柳雄文,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家伙终于不再傻到与我们硬碰硬了,他一个借步起跑,跃过四五米的马路,扑向急救车的车顶。

出城一趟,回来一趟,李墨玉已经将车摸熟了,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当然是加速了!李墨玉将油门踩到底,急救车蹬地一下,跑了出去。就像是突然跑起来的大象一样,虽然笨重,但是速度可不慢,一下子窜出了上百米。

柳雄文扑了一个空,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

就在这时候,一辆黑色的越野车闪电般地冲过来,从他的身上辗了过去。

唉,如果不是越野车,而是装载上百吨的半挂车该多好啊,八个轮子从它身上辗过,别说是游尸,就是一块钢铁,也能被压入裂做八瓣。

柳雄文再一次从地上爬起的时候,我们已经开出三四里地了,我猜此时他的心里,一定恨极了马路上川流不息的大铁疙瘩吧!因为如果不是这些东西,我和李墨玉早就在他的爪牙之下了。

我用手机定位,找到了一处租车行。

将急救车往路边一扔,我们租了一辆房车——房车是大家伙,运动能力不行,但是没有办法,就我的现状,如果没个舒适的环境,再多颠波几下,就交待在这里了。

更重要的是:在一通飙车逃亡之后,我意识到了一个真理,要应对柳雄文,必须得移动作战!

平时将房车往平坦的地方一摆,就是一个家,等到柳雄文找来,咱们将钥匙一扭,发动车子,溜之大吉。柳雄文虽然是非人,不知道累不知道饿,但是与钢铁机器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的。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我们都呆在车上,吃饭叫外卖,拿了就走,打针消炎时去小诊所取药,插入留置针头里就ok。闲来无事,李墨玉将斩邪剑的习性《天罡伏魔步》和《八荒练气书》都详细地和我讲解了一遍。

我当时因为伤痛,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听得迷迷糊糊的不求甚解,直到我修习天罡伏魔步和八荒练成书之后才知道,李墨玉的那些话对我有多重要,就像是开门的钥匙,只有它才能让我进入门内!

就像是往上攀登的台阶,只有它,我才能够攀越高峰。

正文卷 第871章:好办法!

做赶尸匠之后,我感觉半只脚踏入玄门了。

对术士的理解也十分的简单。

就像传奇小说里那样,跌落悬崖,得到绝世武功,练成之后,一剑飞天。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凡事得一步一步来。

就拿修习术法来说,如果你不将根基打牢,就算你的术法再惊艳,也只是空中楼阁!就像是眼前的山,你别看山有多高,哪怕已经耸入云霄,最重要的是它的根稳。

一幢二十层的楼,它的地基要深入地下七八米,而没有地基的,最多盖一层,再高些,风大了都有可能被吹倒!

有很多人只看到高峰,却看不到根基,因为山峰太过耀眼,而根基太不显眼了。

李墨玉告诉我,只有将根基打牢了才能走得远,否则的话,不过是花架子,别看草长得快,它长不到一两米。别看树长得慢,它能长十丈!这就是区别。

路走对了很重要,至于能够走多远,那就看天份了。

在这期间,柳雄文有五六次找来,不过都被我们轻松避开了。

要说有蔽病的话,就是租车费太贵了,一般小车的租车费在两三百一天的样子,房车的租车费近千,还得自己出油费,好在我此前有些积蓄,不然的话,还真吃不消。

好消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伤已经好些了,勉强能够坐起了。

对了,在我们租车的第三天,也就是我能够坐起的当晚,吕布给我托梦了,质问我为什么还没有去做答应他的事,虽然是在梦中,我的思维仍然十分清晰,我告诉他说我现在身体没有完全好,这样子去做事很容易出差池。

等养好的伤再行动,才能万无一失。

我拍着胸脯向吕布保证,男子汉一言即出,四马难追,答应他的事,我一定做到!

吕布这才倒拖着方天画戟退出了我的梦境。

这一天,我与李墨玉商议着接下来怎么办,李墨玉些愁眉不展,想不到什么好办法,我也感觉脑汁有些不够用,柳雄文太强大了,除了在力量上胜出他之外,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

如果不是身体不允许,我都想“请神”来帮忙了。

如果请来诸葛亮或者是刘伯温,说不定还真有办法助我渡过难关呢,毕竟,他们都是谋国之臣,国都能谋,何况是人?

我感觉有些气闷,打开了车窗玻璃。

冷风吹进来,我感觉脑子清醒了一些。

就在这时候,我的前方出现了一辆车,明明是弯道,却在持续加速,我撇嘴说道:“照这个性子开车,迟早要将命丢掉!”

谁知道拐过弯之后,车子便扭头向着我们撞了过来。我来不及向李墨玉喊话了,几步上前,一屁股坐在驾驶位,挂档起步,往前冲去,总算在车子撞过来之前,冲了出去。

饶是如此,车尾还是被撞了一下,得亏是大车,不然的话,说不定就翻车了。我扳正方向盘,压过草坪,上了马路。

而在我的身后,黑色的商务撞在了护栏上,得亏护栏有水泥墩子,不然的话,说不定就冲下河去了。

车门打开,柳雄文下了车,他的动作很慢,这是为了让自己的动作看起来尽可能的优雅些。

毕竟是官宦高门之后嘛,实在没办法做到优雅再说,能优雅时就尽量让自己优雅一些。

这么多次的经验教训,柳雄文深刻地认识到了一件事情——如果一开始没有截下我们,就应该放弃,因为再追过来,也是无用功。

他左脚着地,然后右脚也伸了出来,看着我们的背影,一边弹着衣服上的灰尘。神情有些懊恼。

车子在驶出一段距离之后,我慢慢地放缓了车速,李墨玉坐在我的旁边,脸有惊愕之色:“柳雄文学会开车了!”

说实话,当我知道撞向我们的是柳雄文时,我也十分震惊,这家伙不是一直追着我们跑的嘛,什么时候学会开车了?

不过转念一想,是我们错了,李墨玉和柳雄文一样是非人,不是也学会开车了嘛!柳雄文在进步,而我们一直以过去的眼光看待他。

他一千多年前能够考中状元,成为众人口中的少年天才,学会开车有什么稀奇的呢!

不过,柳雄文学会开车,对我们来说,可不是好事,这说明,他有可能追上我们了,这次幸亏开的是商务车,要是半挂车之类的重型车,就不是刮伤那么简单了!

我看向李墨玉道:“咱们得重新想办法对付柳雄文了!”

李墨玉疑惑地看着我“陈烦,咱们想出办法来了吗?”

我楞住,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心说是啊,我们连一个办法都没有想出来呢,又谈何重新想办法呢?我往前挪车,喃喃地念叨道:“办法总是有的……”

我冥思苦想着,一分神,车子差点开门沟里去,我赶紧扳正方向盘。

就在这时候,我的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想起盘美莲让我往生化所里寄游尸肉的事情,脑海里瞬间迸出四个字来“借鸡生蛋!”

“何不借鸡生蛋呢?”

“借鸡生蛋?”李墨玉皱眉道:“借什么鸡,生什么蛋?”

我自顾自拍手大笑起来:“哈哈哈,不错,我简直是个天才,借鸡生蛋,这么好的办法,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我终于可以安心去一趟北京了……”

“陈烦,你在说什么啊?”

我压下心中的兴奋之情,将自己的计划向李墨玉解释了一遍。没错,以我们的水平,现在确实没有办法对付柳雄文,但是正府有啊,咱们可以将正府拉过来,借他们的鸡,下咱们的蛋!

李墨玉听完我的计划,迷惑地道:“这样,这样能行吗?”

“能行!”我回答的很肯定,取过一包干脆面,一边吃着一边道:“咱们好好休息休息,等着柳雄文找上门来吧!”

我们没有等多久,大概三个钟之后,一辆蓝色的小货车出现在我们的身后,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柳雄文长了见识,这一次找的车,差不多与我们的车一样大了。

小货车尾随了我们三条街也没有发动攻击,他在寻找机会,寻找一击得手的机会。

他找到了!

正文卷 第872章:他们为什么要删视频?

前面的车辆很多,我们被迫选择了最右边的车道。

不到一米处就是护栏,护栏下面是石场。

石场与马路的坡度不高也不矮,掉下去摔不死人,但是也够呛!

见到我们往边上靠的时候,后面的小货车的车头往马路中间探,而且迅速提速,向着我们靠近。

我让李墨玉别动,等小货车再靠近一些。

果然,靠近到七八米的时候,小货车车头一拐,撞向我的侧面,我冲李墨玉摆了一个行动的手势,李墨玉迅速往后倒车,在小货车撞过来之前,房车退到了它的后面。

然后加速往前一顶。

小货车被顶翻在地。

所幸货车是空车,不然的话,货物撒一地,往来行人车主去捡,我们的计划就没有可能实施了。

这么近的距离,冲击力不是很大,连小货车都没有受多大的伤,就别说车上的人了,几乎是小货车侧翻的同时,柳雄文就翻窗而出,向着我们扑了过来。

我搂起房车上的木箱子,向着柳雄文砸了去。木箱子是空的,被柳雄文用手一挡,碎成了无数块木头渣子。

与此同时,房车再往前一顶。

柳雄文的注意力全在木箱子的碎片上,没有意识到房车在靠近,等到发现的时候,房车已经将他顶在了小货车上。

就这样,房车顶住柳雄文,柳雄文抵住小货车的轴承杆往前开了十多米,小货车的车皮在地上划出了一溜火花。

后来有专家预测过,说柳雄文处于房车与小货车之间,受力程度与大马力的碎石机没有多大差别,如果是普通人,不说别的,抵住小货车轴承杆的后腰肯定是粉碎性骨折,搞不好身体都会被挤压成两段。

但是,柳雄文仍然没事。

柳雄文被顶着往前走的时候,我拿出手机拍他,整个过程都被录了下来,然后我让房车退后,趁着柳雄文从地上爬起的时候再一次撞了上去。这一次,将柳雄文撞得翻了几个跟头,挂在了护栏上。

然后,房车开始后退,掉头,缓慢驶去。

在房车离开的时候,柳雄文攀上护栏,又回到了马路上,阴沉沉的目光望着我们离去的方向。

视频拍得有点长,得好好剪辑一下才行,在车子开到中心花坛的时候,剪辑,音效,都被我同步做完了,我轻轻地点下发布键,视频便被我发了出去。

这么惊爆的一条视频,想不火都不行,我收起手机才不过五分钟,再打开时,已经有三十多条评论了,不过大家都当做玩笑来看。

有的认为是特效“我靠,兄弟,给中国电影留点面子啊!特效不准超过五毛钱的!”

有的认为是假人“你们没有发现呢?被车顶上之后,汉服男子就一动不动了,我认为在二十九秒的时候,就换成了人偶!”后面的回复有“哥们,换你被这样顶住还能动?”

“假的,无论是谁,就算是铁人,被这么一顶也得从中折断!”

“握日,终结者现场版啊!”

“照这么顶,我能承受九十九下,除了开始哼一声,其余九十八下都不带哼的!”

李墨玉将评论都翻看了一遍,皱起眉头道:“陈烦,你说,这样能行吗?”

我嘿嘿一笑,心说当然能行了,对于舆论治邦舆论立法的天朝来说,舆论起来了,还有什么事是做不成的呢,这时候,我想起了《让子弹飞》里的一句台词“别急,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又过了几分钟,评论里的风向慢慢地变了。

“我了个去,我刚刚去洛阳新闻看到了类似的消息,不会是真的吧?”

“我也看到了,官方新闻总不可能说谎,不会是终结穿越时空来了吧!”

“你们是傻x吗?这么明显的恶做剧也信?”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留意看拍摄者的拍摄角度,好像就是后面那辆车中的人拍的,从角度来看,应该是副驾!”

“如果是这样的话,车里的人涉嫌谋杀了吧!”

“谋个屁的杀啊,你们有看到被撞的人死了吗?他站起来了,从他当时的行为来看,应该已经离开现场了!”

评论突破三百条。

评论突破一千条……

七千条……

因为太过火爆,平台甚至专门为这事开了一个话题栏目,这一下直接爆炸,从七千条到一万条只用了二十分钟不到。

李墨玉惊愕道:“怎么这么多人啊?”

李墨玉还是对短视频平台不了解,一般来说,有一万条评论的话,观看量已经在一千万以上了。就算有百分之九十的水分,也有一百万人看过了。我得意地嘿嘿一笑“柳雄文已经成了靶子了,咱们等着看好戏就是了!”

我以为短视频的点击量会突破三千万五千万什么,谁知道十多分钟后,再点开时,软件显示视频已经删除了。我以为看错了,点开主页一看,主页空空如也。

真的被删除了。

我擦。

我骂了一句,赶紧再次上传,却发现传不上去了。在天朝生活了这么久,对于这样的状况我再了解不过了,这表明,视频不仅被删除了,而且被屏蔽了。

我赶紧换个平台上传,仍旧传不上去。

再换一个,还是传不上去。

视频被全网封杀了!

我点开官方新闻频道,才存在不到半个钟的新闻稿和视频通通都消失了。

李墨玉疑惑地看着我“陈烦,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新闻管制了!”见李墨玉一头雾水,我试着向她解释道:“新闻管制你可能不大懂,但是文字,狱总听说过吧。“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因诗获罪的那种!”

李墨玉点点头表示明白了,问我道:“那咱们的计划,算是失败了吗?”

我摇头道:“nonono,咱们的计划不但没有失败,反而十分成功,比任何时候都要成功!”

“什么意思?”

毕竟在地下埋了那么多年,李墨玉的思维有些跟不上也是正常的,我循循善诱道:“墨玉姐,我问你,他们为什么要删除这个视频?”

正文卷 第873章:手捧着鲜花

我循循善诱道:“墨玉姐,我问你,他们为什么要删除这个视频?”

李墨玉看着我道:“你刚刚不了说了吗?文字,狱!”

“我只是打个比方,你还当真了啊!”我撇嘴道:“算了,也别让你猜了,反正你也猜不到,我告诉你吧,他们之所以会删除这个视频,是因为他们开始重视起来了!”

“就好比狮子在猎食的时候,不让狼和豹子靠近一样!”

“你的意思是说,你的借鸡下蛋的计划已经成功了!”

我点头说道:“没错!”

说着话,我点开了一个手机定位软件。在计划借鸡生蛋的时候,我们去电脑城买了一个微型定位仪,李墨玉将柳雄文顶在小货车上时,我将定位仪混在一把沙石中扔在了柳雄文的身上。

定位义的底坐有磁铁,扔过去的时候,就沾在了柳雄环腰带的铁环上。

定位软件上出现了一个红点,我将红点的位置放大,招呼李墨玉道:“墨玉姐,往西南方向开,前面有个租车公司,咱们换辆车再说!”我们将车开到了桥下,步行去租车公司租了辆车。

好在出租车公司客户数据不共享,否则的话,我和李墨玉只好抢车了。

成功地租到车之后,我们掉头向红点成在的的位置开了去。

在路边的第一个小区门栅前,我让李墨玉停车,我租的车玻璃是镀膜的,里面看不到外面,外面却能够看到里面。因此,也用不着刻意去隐蔽。才停好,就有工作人员来收费。

临时停车两元,停一天的话五元。

擦,这个世界,就差呼吸空气不收费了。

交了二元,收费员拍拍屁股走了远了。

从红点的位置来看,柳雄文在小区的中央位置,如果小区有中心绿化区的话,此时的柳雄文应该在绿化区的某条长椅里。

他在这里干嘛?

当我看到小区门口,贴的一副对联时,我终于明白过来,右边是“并蒂花开四季”右边是“比翼鸟伴百年”横批“鸾凤和鸣”小区里在举行婚礼,从一字排开的豪车来看,排场还不少!

与宴的人肯定不少!

马路上的一撞,没能要了柳雄文的命,但是也让他受了重伤,他要想办法尽快恢复力量,他要杀人吞魂!这便是他来到小区的原因。

这一对结婚的新人,恐怕是最倒霉的新人了,因为在婚宴当场,他们就要接受生与死的考验!

不止是他们,还有他们的亲人!

会死很多人。

我将我想到的情况与李墨玉一说,李墨玉沉默了,半晌说道:“咱们去阻止柳雄文吧!”

我愕然地看着李墨玉,李墨玉的心明明比我狠得多,我都觉得这件事咱们不插手的好,因为一旦插手,我们都未必能全身而退,只能指望“他们”快点赶到,让喜宴上的客人不至于死绝,李墨玉竟然觉得我们应该去阻止柳雄文?

这姑娘变性了?

看着我疑惑地问光,李墨玉道:“今天是人家结婚!”

听到这话,我终于明白了李墨玉,无论再凶,再狠的女子,对于结婚都十二分的憧憬,这也是她们心中难得感性的一面,她们可能过节日不算什么,甚至生死都不算什么,但是结婚很重要。

结婚是每个女孩子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一天。

所以结婚的人不应该有事!

我当时还不能理解李墨玉的所思所想,但是,李墨玉的眼神打动了我,与她相处了这么久,我几乎从来没有见到她的眼神像现在这样,充满期望,希冀。

见我没有反应,李墨玉又重复了一次“陈烦,今天是人家结婚,结婚的人应该是幸运的,不应该有灾难!”

听到这话时,我心里莫明地有些伤感,人生多苦多难,这是我早就知道的,李墨玉比我理解的更加深刻,人的生死如鸿毛一样毫不足道,没有谁是主角!

但是,人生虽然多苦多难,心中却不能没有希望。

李墨玉心中的希望就是——结婚的人都应该是幸运的,不应该有灾难!

我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李墨玉点头道:“墨玉姐,你说的没错,结婚的人都应该是幸运的,不应该有灾难!小区里空间窄,还是我来开吧!”

我和李墨玉换了位置,我发动车子,缓缓往小区里驶去。

小区的a楼一层二层是一家酒店,酒店门口立着一块牌子“刘xx,卫xx新婚致喜,欢迎您的到来!”两边站有迎宾的小姐,每一位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再要穿上高跟鞋,与模特也没什么差点。

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酒店内高朋满坐,大声地谈笑着,好不热闹!

在右边临时搭了个高台,还铺有红地毯,主持人先放了一遍新郎新娘的结婚视频,招呼新人上台,新娘手捧着婚纱,新郎托着新娘的手臂,走过长长的红地毯,来到了台上。

新娘的身材很好,大长腿,细细的腰,脸上不知道是粉铺得太多还是原本就那么白,配上红艳艳的口红,十分漂亮,男的就差点,与新娘一样高,戴一幅眼镜,有些胖。

新娘从主持人的手里接过话筒道:“各位亲朋好友,各位同事乡亲,感谢你们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在这个重要的时刻,能够得到你们的祝福,我感到十分的荣光和幸福,这一路来……”

新娘刚开始还有些羞涩,到后来就慢慢地放开了,说了一些结婚时候的感受和对未来生活的期望,说自己会好好的经营和珍惜,也希望结婚的对象能够珍惜自己。

还拉着新郎唱了一首《我们结婚吧!》

“……哦mylove,咱们结婚吧

好想和你拥有一个家,这一生最美的梦啊

有你陪伴我同闯天涯,哦

mylove

咱们结婚吧,我会用一生去爱你的

我愿把一切都放下,给你幸福的家

洁白的婚纱,手捧着鲜花……”

当两人表白完毕后,将玫瑰花抛向天空时,伴娘们恶狼扑食一样去抢,因为传说只要抢到了花,他们的婚姻就会美满幸福!

正文卷 第874章:从地狱望向人间

这边热闹的时候,酒店那边也已经开始上菜了。

鸡,鸭,鱼,肉。

过道里摆满了饮料和酒。

我的目光在人群中巡梭着,很快便发现了站在最里间过道里的柳雄文,他像是在看墙上的装饰画,又像是在发呆。

这时候,服务员抱着酸菜鱼过来了,见柳雄文拦在路上,赶紧叫道:“先生,这位先生,请让一让!”

柳雄文让到了一边。

柳雄文身后的年轻男子有些轻佻地道:“我说哥们儿,打扮得挺酷的嘛,婚礼上穿汉服,你这一身装扮,比新娘新娘还吸睛呢!”

柳雄文看了那年轻男子一眼,没有说话。

年轻男子又道:“哥们儿,你有看到新娘和新娘在台上说话吗?”

柳雄文的眉头皱起,仍旧没有说话。

年轻男子对柳雄文的表现很不满,声音提高了几分:“你不会不知道今天宴席上的主角是谁吧?主角是新郎新娘,新郎新娘在讲话,你杵在那里,知道的当你是来吃喜酒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来闹事的呢!……”

年轻人猜对了,柳雄文还真是来闹事的。

“小哥,找个地方坐下吧!今天新郎新娘是主角,咱们即然来吃喜酒,就得给足他们面子,你说是不是?”也有人劝道。

柳雄文左右看了看,不过不是找座位,而是盯着在场所有人的脑袋,据说,到了游尸这个级别的非人,能够感应到人生机的旺盛还是衰弱,甚至能够听到人身体里血液流动的声音。

不知道柳雄文是不是在感应在场中人生机的程度和血液的新鲜度。

柳雄文的眼中露出了笑意,那笑像是有些得意,又像是有些恶作剧,搞得刚才说话的那青年有些莫明其妙,他想要质问柳雄文这笑是什么意思,但是被身旁的拉住了。

那人在年轻人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年轻人这才忍住没有发作。

离得这么远,我自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从口型上不难猜出来——你没看出来嘛,这人无故发笑,明显神经有些不正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留着精力,多吃两口菜,多喝两口酒是正经!

柳雄文当然不是神经病,他笑是因为满座都是羔羊,而他,就是那只即将露出獠牙的狼,他想到了宾主尽欢的喜宴马上要变成血肉横飞的修罗场。

他想到了即将开始的酣畅淋漓的杀戮,这便是他脸上笑意的由来。

他眯起眼睛,就像是看刀下弱鸡一样看了年轻人一眼,走向了酒店门口!

既然要大开杀戒,自然得将出口封死。

眼见柳雄文迎着我们来,我拉了拉李墨玉,李墨玉的大部分注意力还是新娘身上呢,被我拉得后退一步,这才回过神来。

说实话,男人与女人还是有很大不一样的,女人看别人结婚也会觉得好幸福好感动,会为那个幸运的女孩由衷的祝福,但是男人就不一样,人结婚结他的呗,又不是跟我结婚,我不去抢亲已经算是很对得起新娘了,还祝福,那就祝福你们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吧!

我之所以来,完全是看在李墨玉的面子上。

李墨玉也看到了柳雄文,她的瞳孔收紧。

此时,柳雄文离酒店门口已经不足十米了。

所幸他并没有发现我们。

我和李墨玉对视一眼,冲进酒店,抱起门边的酒箱,用力地往地上砸去。酒箱里的酒瓶碎成一片,烈酒从其中流出,四下里扩散。与此同时,我将点着的打火机往酒水里一扔,大叫一声:“起火啦,快跑啊!”拉着李墨玉往门外跑去。

我们往外跑的时候,迎宾小姐已经跑出很远了,别看他们穿着高跟鞋,速度可是丝毫也不比我们慢。

车子就停在路口,我拉开车门,跳了上去,还没有坐稳,已经先将车子发动了,。

李墨玉紧随其后。

酒宴上突然起火,人群顿时大乱,蜂拥着向酒店外面涌去,新娘新郎也在其中,连柳雄文都被人潮裹胁着推向外面。

柳雄文没有料到有此意外,一时楞在当场,随后,他反应过来,两手一分,就将前面拦路的男子的头给扯了下来,杀出一条血路,向着我和李墨玉冲了过来。

不过这时候我们已经启动了车子,他追得紧点,我无非踩油门用力一些而已。

轰!

车子就像是窜出去的猛虎,撞破了拦车的横杆,扬长而去。该做的我们已经做了,至于新郎新娘的命运,就看他们自己了,至少,一对新人和满席宾客没有全都被锁在酒店里。

就算柳雄文大开杀戒,那么多的人,至少有一半能够保住性命。

至于新娘新郎在不在这幸运的一半之中,就看他们的命运了。

车子驶入大道的时候,对向来了十多辆黑色的车,这些黑色的车没有任何的标识,从做工来看,比市面上的车质量高出一倍都不止,它们虽然和我们的车一样在马路上跑,我们的车就像是一个中年人用了八分力在马路上跑的话,他们的车就像是世界的运动员,只用了一分力在马路上跑,关键时——我们的速度几乎一样。

和我们的车一样,对面车也贴着镀膜,看不清车里的情形,但是依稀能够看到,车内人影憧憧,粗略估计,每一辆车里不下于五人!

“来了!”我冲李墨玉道。

李墨玉的注意力也在那些黑车之上,看了一会儿迟疑地问道:“他们……能行吗?”

我嘿嘿一笑道:“墨玉姐,看来你还不是充分了解这世界,这么跟你说吧,如果他们真的动了肝火,别说是游尸,伏尸,不化骨又如何?”

别说是伏尸和不化骨,真的不计后果的话,连地球都能够炸成碎片呢亲。

黑车在往前开的时候,小区里车就像是泄洪一样往外涌,惊叫声,哭泣声响起一片,冲到大路上的人就好像是再世重生一样,而被截在半道上的人就像是丢了魂一样。

而那些还没有跑出小区的人,看向我们的目光就像是从地狱望向人间!

正文卷 第875章:最后一道防线

那些黑车也被拦在了路上。

他们很快意识到出事了。

车门打开,车里的人出来了,都是清一色的黑色套装,如果是军迷的话,一眼就能够看出,这些人身上的战术服装,一件起码五千起。

他们除了端着微冲之外,还戴着很多我都没见过的道具。

车上的人全部下来了,一共三十多人,都是二十四五岁的青壮年。

在领头人的一声令下,呈现伞状迎着溃退的人群而去。

我觉得有一个词形容得特别好——逆行者。此时这些与我年纪差不多的黑衣人,就是溃散人群中的逆行者。

向他们跑过来的人中,有血流满面的,有断肢,还有连肠子都流了出来的。

黑衣人们的心理素质超高,他们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受伤的人,脚步丝毫不停。

黑衣人将柳雄文包围了起来,一个冷冽的声音响起:“你已经被包围了,请马上松开这位女士,双手抱头蹲下!再重复一遍,你已经被包围了,请马上松开这位女士,双手抱头蹲下……”

我将车停在了路边,扭头望向小区的方向。

被柳雄文抱在怀里的是新娘。

事实上,我们此时距离柳雄文已经有些远了,不大看得清那边的情形,为什么能够一眼认出新娘呢,是因为洁白的婚纱太显眼了,至于新郎在哪儿,已经看不见了,也许已经逃走了,也许已经死于柳雄文的手下了。

李墨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柳雄文,神情凝重。

我想,刚刚在观礼的时候,李墨玉一定在心里祝福过这位新娘,就像是祝福自己一样,但是她的祝福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此时新娘就被柳雄文勒住脖子,离死仅一步之遥。

不不不。

从柳雄文一惯的尿性来推论,这位新娘绝对有死无生!

李墨玉的双手握成拳手,指甲都插进了肉里,很显然,她也想到了这一节。

“请马上松开这位女士,听到没有?”喊话的人声音提高了几分。

柳雄文的脸上原本带着微笑,但在黑衣人的喊话声中,他脸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挑衅的目光,随后手肘一紧,卡嚓一声,新娘的脖子被拧断了。

新娘的脖子被拧断的时候,我明显地看到李墨玉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

这附合李墨玉的性格,当痛苦的时候,当感觉到被侮辱与欺凌的时候,李墨玉绝不会难过,她只会愤怒,所有的逆境,都只会激起她无尽的怒火,想必在她心里,柳雄文已经被刻在了必死的名单之上了。

几乎是新娘的脖子被拧断的同时,三十多把黑色的微冲同时开火,因为子弹击发得太快,火舌喷出半米多长,只不到二十分钟,新娘倒在地上的时,柳雄文便被打成了筛子。

看柳雄文的样子,似乎在杀死新郎之后,还装备好好地装个逼,这群黑衣人如此强大的战斗力,大大地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子弹虽然不至于要了他的命,但是那巨大的冲击力,却不是他能够承受的!

做为上品游尸的他,硬生生地被泼来的子弹打退了三四步。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他一声怒吼,冲黑衣人冲了过去。

咚咚咚咚……

又是一片子弹泼过来,再一次将柳雄文逼退了三四步,回到原点。

这时候,绝大多数人的第一个弹夹都打完了,于是,还没有打完弹夹的人做掩护,其它人各自解换装备,很快,新的装备纷纷上手。

柳雄文见阻力渐小,立即又扑了上来。最前面的黑衣人一扣扳机,从枪口里喷出冲天的火焰,向着柳雄文裹了去。

火焰枪喷出的火焰落在身上,就好比是往人身上泼了一桶万能胶,不将人烧成灰,根本不会掉,也不会灭!

这些黑衣人明显是有备而来,攻击都是渐进式的,先是用枪,发现枪的作用不大时,立即改变战术,喷火枪喷火的同时,战术防火网已经扔了出去,而在后一排的黑衣人,已经摸向了腰间的手雷。

尚不知道手雷是不是他们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估计不是,因为他们的背包仍然鼓鼓囊囊的,很显然还有东西没有用!

不过,就这三样,已经足够柳雄文受得了。

被枪打成筛子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呢,火焰枪来了,火焰枪喷出的火舌足足有两三米长,柳雄文根本冲不上去,这时候,防火网铺了来,柳雄文被网在了其中。

军用防火网可不比其它,只有小指头十分之一粗细的网线,吊个一千斤的东西半点问题都没有,柳雄文猛一下用力,竟然没有将战术网撕开来,一连两次用力,这才在黑衣人收网之前撕开了防火网。

而此时,他已经全身烧着,就像是披了一件火衣。

如果是普通人,此时恐怕早就倒下了。

柳雄文撕开了战术网之后,狂奔而去,这是他第二次逃亡了,第一次是面对吕布,吕布是三国战神,败在他的手上没有话说,但是第二次,他败在了几十名名不见经传的黑衣人身上。

而且,他们也不见得本事多么高强,而是靠着器具打败了他。

他一定感觉十分窝囊吧!

窝囊归窝囊,该逃还是得逃,因为如果不逃的话,可能就逃不了了!

柳雄文的速度极快,冲过马路,翻过护栏,跃入了河中,转眼间消失不见,见柳雄文溜走,黑衣人没有去追,也没有打扫战场,而是纷纷上车,掉头离去。

他们的分工极为明确,他们是战斗小组,战斗小组只管战斗的事情,其它的事情一概不管,收拾战场,那是警察们的事,而在小区门口的横道上,已经有警车停下。

而追踪柳雄文,也有专门的小组,在柳雄文跳下河中不到一分钟,有三架无人机从公园的长椅上起飞,盘桓在河面的上空,另有两辆车,沿着河道缓缓往下开去。

而在那些黑车发动之前,我和李墨玉已经开车远去了……

正文卷 第876章:再次北上

火车站。

我望向车外,车外行人如织,有上车的,也有下车的,李墨玉就站在人群之中。

我向她招了招手,示意她注意安全。

李墨玉点点头,她迟疑着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但是此时火车已经启动,她的身影和月台一起,消失在我的眼中。

说实话,我还挺担心李墨玉的。

虽然我们已经为柳雄文找来了一个强大的敌人,但是柳雄文毕竟是上品游尸,他的潜力无限,他的恨意冲天,只要他有机会歇口气,李墨玉仍旧危险。

我甩了甩脑袋,试图将这想法从脑袋里甩出来。陈烦啊陈烦,你以为你是谁啊,没有你李墨玉就玩不转了?

人家活的时候是天才少年!

死的时候游尸是起步级别!

有句话怎么说的:生为人杰,死为鬼雄,说的就是李墨玉了,相信她自己能够将问题处理好的。

到了北京之后,难得的是晴天,天仍然干冷干冷的,我不敢去盘美莲家,因为我还没有想好要怎么面对盘大娘盘大爷,于是便直接去了盘美莲的公司。

推门而入,一楼大厅里坐满了人,盘美莲站在讲台上,正用ppt控制笔指着投影画面道:“非常感谢各位参加我们的咨询公司的春节统筹大会,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我将跟大家分享这一年来我关于未来几种机会的思考与展望,谢谢大家!”

盘美莲是个极度自信的女子,如果是别人,可能后面还会加上一句“……如果有不足或者谬误之处,希望大家能够极时指正!”但是她是不会加的,她开口产话时,就已经认定自己所有的话都是正确的了。

“……开门见山地说,我觉得未来有三个机会,一,ai最终会统治人类,二,内容行业将迎来新的机会。三,区块链将架构新的经济模型!接下来我会逐一细说,有些观点你们可能在别的专家那边听到过,而我又不能因此标新立异,显得与众不同,那么,我就尽量说得有趣一些吧!……”

盘美莲说得累了,拧开矿泉水瓶盖喝了一口,目光在人群中扫过时,最终落在了我身上,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她冲我笑了笑,便继续开始了她的演讲。

听着盘美莲的讲演,我的心里有四个字反反复复的出现“卧槽,牛逼,卧槽,牛逼!”以前只是觉得盘美莲厉害,读书的时候就是学霸,一路打怪通关,上了全中国最牛逼的学校。

学成之后工作不到两年就开了自己的公司,而且越做越大!

“厉害”二词似乎成了盘美莲的标签,就像是出生的时候就被上帝在额头上写下“这个人很厉害”的字条,而且为众人所知一样,反而让人忽略“厉害”一词的本身。

在听完盘美莲的讲演之后,我想我终于能够给盘美莲的“厉害”定义了,也不说她思想的前瞻性和独到性,单单这份口才,混个播音主持人半点也没有问题。

有个七八年的积淀,混成个柴静或者是鲁豫应该是没舍问题的。

演讲结束之后,盘美莲明显有些疲惫,她冲大家打了一个招呼,便在助手的搀扶之下回后台去了。不一会儿,助手又从后台出来了,冲我招手道:“陈先生,我们老板有请!”

我随着助手来到后台。

这里不是演出现场的后台,各种化妆染料,看起来很乱,这里就像是一个休息室,有沙发,有茶几电视和床,唯一和演出后台有关联的,估计就是那面化妆镜了。

盘美莲靠在沙发上,取过一旁的简易吸氧器,呼吸了两口,指着身边的位置道:“烦啦,坐吧!”又招呼助手道:“小情啊,给泡一杯茶过来!”

我棒着茶,喝了一口,暖暖的,对于一路风霜的我来说,是难得的慰藉。

我还没来得及夸盘美莲两句呢,盘美莲先开口了:“烦啦,你最近跑北京有点勤快啊,一个月都两回了,不会是特意来找我吧!”盘美莲神的手按在肚子上:“我可跟你说啊,这孩子是我的,与你没有关系啊!”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避免我们之间的气氛太过尴尬,盘美莲总是习惯性地撇清与我的关系,仿佛我的身份,已经从故友变成了与她抢糖果的坏人一样。

这让我有些不满。

其它的事情先放一边,盘美莲一直提防我就不对!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因为盘美莲太过独立了,一个太独立的人,总是习惯性地在自己身前身后立起一堵墙,越是脆弱之时,这墙立得越高。

我问道:“美莲姐,你的身体……”

“我好得很呢!”见我看向桌上的氧气瓶,又说道:“以前是一个人嘛,现在两个人了,呼吸的氧气不够用了,有时候就得吸下氧,这就像是素菜吃多了偶尔要来一盘红烧牛肉补一补,没什么好奇怪的!”

认识了这么久,盘美莲是在掩饰还是说实话我还是看得出的,不过,我倒不为她的生活担忧,有盘大娘盘大爷照顾着呢,即使盘大娘盘大爷照顾不来,以盘美莲的经济条件,只要一个电话,家政公司大把的员工往这边送。

我左右望了望,神情严肃地道:“美莲姐,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什么事?”

“这里不大方便”

盘美莲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取过氧气瓶,又吸了几口,一把抓起茶几的车钥匙道:“走吧!”

车子在马路上一阵疾驰,在无人的荒野停了下来。盘美莲拉上手刹,看着我道:“现在可以说了吗?”

我将整件事情在脑子过了一遍道:“美莲姐,你知道上次你出车祸的时候我为什么能够及时出现吗?”

盘美莲摊开双手道:“你不是说了吗?你刚好经过!”

“怎么可能!你想想,中国有多大,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缩小到北京这块小地方,就算缩小到一幢楼,你与一幢楼的邻居碰头的机会都不是很大呢,怎么可能那么巧,我刚好出现,你刚好发生车祸?”

正文卷 第877章:不可逆的影响

“你的意思是:这根本就不是巧合,你特意来找我的,你知道我会遇到麻烦?”盘美莲问我。

我点头道“没错!”

“你怎么知道的?”

“有人告诉我的!”说着我将请神的事情说了一遍道:“我请来了张飞,他帮了我的忙,因此做为回报,我也要帮他一件事,他说你有麻烦,让我来救你!”

“张飞?”盘美莲的眉头都拧成了结,她挖了挖耳朵问我道:“烦啦,我没有听错吧,你是说的张飞是三国时的张飞吗?张飞让你来救我?”

“没错”我一脸认真地道:“就是三国时期的张飞。”

“张飞让你来救我?为什么?”盘美莲尴尬地笑道:“我怎么感觉像是听传说一样呢?”

“因为你是刘备的后人。”我直视着盘美莲道:“《三国演义》之中,关羽被杀之后,张飞曾数次逼着刘备出兵,他自己也因为天天悲伤难过,醉酒之后鞭打士兵,而被手下杀死!”

“关羽,张飞死后,刘备终于狠下心来打东吴,事实上,刘备一早就知道,外有曹魏虎视眈眈,他去打东吴有败无胜,但是没有办法,他得给他的两位兄弟一个交待!”

“他去打东吴了,带着几十万人被人火烧连城,最终气病之下,死于白帝城。对得起兄弟情谊,却也将整个蜀国拖入万劫不复之地,张飞要说在这世上有亏欠之人的话,那一定是刘备!刘备死后,刘禅投降了曹魏,刘禅的八个儿子在此后的战乱之中死得死伤得伤,人丁单薄,到了现在,就剩下美莲姐你一个人了,张飞让我保得你的周全!”

“与其说是张飞让我帮忙,还不如说是张飞帮了我的大忙,听说这件事情之后,我就马不停蹄地赶来找你,总算在你遇到危难时候,将你救了出来!”

“你说的,是真的吗?”盘美莲仍然不大相信。

“我没事骗你干嘛呢?”我甚至将《九转请神诀》递给他看,就差在她面前试验请神了。

“可是!”盘美莲仍然满心疑惑:“如果我是刘备的后人,我为什么不信刘,而姓了盘呢?”

“姐们,三国是公元前呢,到现在两千多年都过去了,这么漫长的岁月,姓氏改变算什么啊,曹操本来姓夏侯,因为过继给了一个姓曹的太监,所以改姓曹了,明朝方孝孺因为不满明成祖朱棣叔夺侄位,大骂朝堂被诛十族,其后人有逃得姓命的,改方姓为施,所谓施者,方人也。再说近一点,清朝灭亡之后,曾经的皇族爱新觉罗,改为了金姓……”

“两千多年的历史,由刘改为盘有什么奇怪的呢……”

至于她为什么从汉族血脉变成了苗族,这就更好解释了,两千年来,随便一代吧,父亲早亡了,母亲带着刘姓后人改嫁,恰好又嫁给了苗人。而且一般孩子会改继父姓氏,因为这样,继父才会视他们好已出嘛,如果他的继父姓盘,家里却有外姓,怎么听怎么别扭嘛!再上户口的话,自然就是苗人了。

盘美莲听到这里沉默了,从她的表情来看,应该是慢慢接受了,过了一会儿,她抬头看我道:“烦啦,那你这次来,是因为什么事呢?难道又有麻烦找上门来了!”

我心说你还真猜对了。

这一次的麻烦,比上一次可严重得多。

我点了点头说道:“美莲姐你说得不错,还真有麻烦上门了!”

“什么麻烦?”

“有人让我来杀你!”我颓然道。

“啊!”盘美莲吓了一大跳:“烦啦,这样的玩笑可看不得!”

我看向盘美莲道:“我没有开玩笑,是真的!”

“谁,谁让你来的?”盘美莲紧张地看着我。

“是吕布!”我将吕布在白门楼因为刘备一句话而被曹操杀死的事情说了一遍道:“吕布这一人最恨之人就是刘备,而你是刘备的后人,所以,所以就……”

“那……你会杀我吗?”盘美莲看着我的手,仿佛下秒我的手里就会变成一把刀来一样。

“你想哪里去了?”我按住盘美莲的肩膀道:“不说盘大娘对我有救命之恩,就是咱们两的交情,我能杀你么?别用你的脑瓜子,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可是!”盘美莲神情复杂地道:“吕布那边你怎么交待呢?他那么厉害!”

“放心吧,我来之前,就想好了计划,不过得让你配合一下!”我将马力父子的事情说了一遍道:“咱们只要照葫芦画瓢,保证能够过关!”

盘美莲看着我手里的玻璃瓶,一想到瓶子里装的是尸油,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苦着脸说道:“要我用尸油泡澡?那多恶心啊,这件事情,就没有其它办法了吗?”

我摇头道:“这就是最好的办法了!如果有其它的办法,我也不会让你泡尸油,因为这会让你的体质转阴,甚至有损寿数!”

盘美莲挣扎了很久,这才应道:“那……好吧!”

我和盘美莲商量停当,正准备实施尸油浴的时候,电话响了起来。我一看,是李墨玉打来的,接起道:“墨玉姐,你那边情况怎么样了?”

李墨玉有些兴奋地道:“陈烦,你的借鸡生蛋的计划实在了棒极了,柳雄文已经被拖入了深渊之中,现在连自保都难,更别说是回过头来对付她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也放松不少,收拾心神道:“墨玉姐,越是这个时候,你越不能放松警惕,要时刻防止柳雄文发起绝地反击!”

说了两句,李墨玉道:“别说我的事了,说说你吧,陈烦,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忘记告诉你了!”

我神情一紧,问道:“什么事?”李墨玉说道:“你不能将在马力父子身上施行的尸油浴用到盘美莲的身上,我记得你告诉过我,她怀孕了!”

我确实和李墨玉说过盘美莲怀孕的事情,不过没有提盘美莲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李墨玉接着道:“胎儿是这个世界上最为脆弱的东西,如果你让盘美莲洗尸油浴,将会给她肚子里的胎儿带来可怕的,不可逆的影响!”

正文卷 第878章:器不过手

李墨玉跟我说了几种可能。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胎儿打小浸了尸油,很可能生下来就是僵尸。

第二种情况是:因为胎儿打小浸了尸油,体质变阴,成为天生的阴阳眼,就像很多灵异小说里写的那样,打小就能够见鬼,而且这“特异功能”还会伴随他一生。

如果他最终走上了术士一途还好说,如果没有,那简直就是灾难。

第三种情况是:因为胎儿打小浸了尸油,体质和命格都遭受了改变,最终早夭……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会影响胎儿的!

收起电话时,我感觉有些懵,因为盘美莲怀有胎儿,尸油浴这一招行不通了,咱们得另想办法!

盘美莲问我道:“烦啦,怎么了?”

我摆手道:“没什么!尸油浴咱们就不说了,另外想办法吧!”

盘美莲看着我阴郁的表情,问道:“烦啦,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很难办?没关系的,为了保命,洗个尸油浴我还是能够接受的……”

我摇头道:“美莲姐,现在不是这个情况,而是洗尸油浴的话,可能会对——孩子有影响……”

我一遍一遍地翻着《九转请神诀》,试图从其中找出办法来。

《九转请神诀》前半部是教人请神,后半部是教人如何哄“神”,这其中方法多多,尸油浴只是其中一种,却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其它的办法,要么是太过狠毒,要么是有法术的底子,而我还没有练气成功呢!根本施展不了。

怎么办呢?

一个办法跳入我的眼帘——寄魂!

所谓寄魂,就是将事主的一魂一魄取下,镇在道观或者是寺庙的莲花台下,寄魂可以骗过吕布,让他以为盘美莲已死,但是寄魂之法可比不上洗尸油浴。

寄魂之法寄魂多久就能够隐瞒吕布多久,一旦魂归本位,吕布就会知道事情的真相。可以想像,对于阴毒好战而又那么强大的吕布来说,知道是我骗了他会怎么做!

也就是说,寄魂之法是权宜之计,如果在归魂之时我没有想好对付吕布的办法将迎来十分严重的后果!

而且,寄魂有一个严重的后果,那就是——盘美莲会变笨,会变得迟钝!

别说是丢了一魂一魄,就是脑袋被人打伤的物理伤害,人都会变笨,变得迟钝……

盘美莲即聪且慧,又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她能够接受这后果吗?

我将寄魂之法与盘美莲一说,没想到盘美莲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在她的心中,如果有最重要的事件排名的话,第一是胎儿,第二是她自己,第三才是事业。

寄魂事关她和胎儿,如何做出选择,一目了然!

商量停当之后,我们便开始行动,她去联系寺庙,我去准备寄魂之法。我在地铁站台前下车,回头看向盘美莲时,盘美莲冲我笑笑道:“烦啦,放心吧,我也算在风里雨里走过的,这点小情况,而不至于让我怎么样!”

盘美莲说完,便汇入了车流之中。

我坐地铁来到了潘家园,潘家园这个地名几乎在所有的盗墓小说里都出现过,因为这里是古玩的集散之地,无论你盗来多好的宝贝,都得出手换钱,潘家园就是能让你换钱的地方。

我来潘家园也是来的掏古董的。

不过,我与那些淘宝客的目的不一样,我来潘家园,是为盘美莲的一魂一魄选一个容器——它可以是一个罐子,可以是一只木盒,可以是任何东西,但是得有老气,阴气足够重,最好是在地下埋过的,时间越长越好!

潘家园当得起它偌大的名气,场地上没有一个空位,满满当当的全是人,摊位与摊位之间的距离很窄,仅容一人通过,于是,你可以看到长达百米的人群在场地上移动。

之所以堵塞,路窄是一个方面,大家都小心翼翼的怕撞坏了文物。

当然,你怕撞坏文物,就有专门做撞坏文物的生意的,比方说,绝大多少的古董商贩都会将厚重的古书摆在一排一排的磁器后面,如果你伸手去取书的话,那么恭喜你,你要破财了!

因为书里通常夹有东西。

你取过书,夹在书里的东西坠下,砸破瓷器,你就得赔。

当然,这是比较温和的碰瓷,有那暴力碰瓷的,瞅准了你是外地来的客人,尾随在你的身后,等到你经过目标摊位时,对方将你往前一推,你的身体失去平衡,压在了摊位之上。

等到你爬起来的时候,推你的人早就走远了,这时候摊主自然得揪住你赔偿,怎么,你说你身子轻,压不坏东西?摊位上早早地摆好了伪造的旧书画,漆器,薄磁,别说你身子轻,就是三五岁的小孩,都免不了压坏几件。

所以,凡事一定不能急,一急就给了别人可趁之机。

我跟在人潮后面,慢慢地往前走。古董已经热炒了几十年了,也许以前潘家园里摆摊的都是真货,现在却不一样,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假货,这么多的假货之中,也会掺杂些真货,这也是还有那么多人来逛园子的原因,一堆假货里淘到真东西,这是多么自豪的事情,相反的,如果全是假货,还淘什么淘啊……

我一路走过去,穿过了数十个摊位,竟然没有看到一样有老气的东西,倒是发现一本书,年代有些久远,只是书不能用来容纳魂魄,我多看了几眼,也便放弃了。

又往前走了一阵,听到有吵闹声响起,我探头一看,原来是摔了一件瓷器,听围观的人说是顾客看中了一件瓷器,让摊主拿给他看看,推主将瓷器递到顾客手里,就在这一递一接之间,瓷器摔碎了……

我看了那顾客一眼,挺漂亮的一女子,三十左右的年纪,装扮时尚,一身的名牌,一看就知道经济条件不差,但她应该是第一次来古董市场,不然的话,绝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古董行业里有一句话,叫做器不过手,摊主递古董给你,是不能伸手去接的,得让的摊主递到离你近的地方放下,你再捡起来看,这样的话,如果摔了,责任明确,我放下了,就没有责任了,你捡起来,责任就全是你的了,不然的话,这一送一接,东西摔了,责任很难界分,万一就是摊主先一步松手,想讹你的钱呢?

正文卷 第879章:寄魂容器

客人和的摊主在激烈地争吵着,客人认为还没有递到自己手上摊主就松手了,这才是装饰品摔坏的原因,摊主说是客人没有接稳,以至于瓷器摔坏……

不管什么原因啊,这位女子破财是难免的了。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这一片通道彻底堵死了。有聪明的摊主将摊子上的大部分宝器都收了起来,只摆了几件不值钱的物什在外面。别看看热闹的人多,这其中也有不是来看热闹的,而是专门挤进来混水摸鱼的。

你不小心些,你就是被摸鱼的那一家。

见这条路走不通,我往另一条路上挤去,一直走出三四十米,人才渐渐少起来,这时候一阵风吹来,我感觉裤管一凉,低头一看,裤子口袋被人划了一条口子。

得亏裤袋里装的是纸巾不是钱,不然的话,我就身无分文了。

我将衣摆往下扯了扯,遮住了被划破的裤子,继续在古董摊上寻找着。

就在这时候,一件物什出现在了我的眼中,这是一个黄铜手炉,宽高各十五厘米的样子,做工十分精美,只是年代久远了,起了铜锈,站在它的面前,都不用将它托起,就能够闻到一股浓郁的腥臭味道。

在我看到它之前,同行的已经有五六人看过手炉了,翻来覆去了看一遍,又放下了。卖古董的年轻人穿一身洗得发白的休闲衣,见大家都是看一眼就摇头离开,不由得有些紧张。

看年轻人的装扮,像是从乡下来的,再看摆摊的塑料纸,与他的衣着挺搭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农民从地里刨出来了宝贝,来潘家园卖。这样的人设,在七八十年代还是挺吃香的,但是近十年就不行了,因为用烂了嘛!

常逛古董市场的人精们已经很不容易被这些外在条件所迷惑,他们更在意实在的东西,比方说摆在眼前的货品。

我蹲身下来,捧起了手炉,一看底款,终于知道那些淘宝客们为什么看一眼又放下了,底款有六个大字“大明宣德年制”这是大名鼎鼎的宣德炉,宣德炉因为做工极为精细考究,再加上存世量少,价格十分昂贵,属于有钱也未必有地方去买的那种,只要一出现就被人高价抢走,怎么会出现在地摊上呢?

因此,那些淘宝客们才会看一眼就离去,因为他们已经认定了,这是假东西。

但是我不一样,我不去看这手炉的真还是假,因为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很容易让人认错,我看重的是内在的东西,比方说这炉的气质和属性。这壶有老气,入手冰凉,阴气极重,再加上其由内而外散发出的腥臭味道,我可以断定,它是在地下埋了很多年的老东西了。

这样的物什,做为魂魄的容器,是再好不过了。

我将炉托在手里掂了掂,问道:“老板,这件东西什么价位啊?”

终于见到有人询价,年轻人显得很激动,酝酿了一会儿才伸出一根指头道:“一万,一万,你给你一万就好!”

“一万?一个假炉也要一万啊,两千吧,两千我拿了!”我说道。我曾听一位行内人说过,买东西,特别是买古董,一定要还价,你不还价的话,他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可能反悔。

因为如果你应价那么干脆,对方立即就会意识到,我是不是卖亏了?

“这不是假炉,是真的,我从地里挖来的!”年轻人估计是头一回出来摆摊人,多说两句,就有些脸红脖子粗:“兄弟,你还价也太狠了,这样好不好,三千,三千我就卖你了!一人让一步,怎么样?”

我装做犹豫了很久的样子道:“好吧,三千就三千,成交!”

我当场将炉子买了下来。

我这边买下了宣德炉,盘美莲那边也搞定了寄魂之所——潭柘寺。如果将北京的古寺庙做一个排名的话,潭柘寺排第二位,没有寺庙排第一位!除了寺庙本身之外,它还是国家级景区。

如果放在古代,是不可能获得寄魂的资格的,好在时光流转,到了现在,在现在没有什么是钱不能够解决的,如果不行,那一定是因为钱还不够多。

盘美莲捐了一百万,获得了寄魂的资格。

我和盘美莲约定了见面地点,便开始寄魂仪式。

我将一条红线一头系住盘美莲的中指,另一头置于宣德炉中,用针在盘美莲指肚之上一连刺了七针,见盘美莲眉头皱起,我安慰道:“美莲姐,别担心,很快就好了!”

指肚被扎破,有血珠流出,血水沿着红线向手炉中流去,与此同时,我伸手在盘美莲的额角一拍,同时往外一引,就有一道魂魄被我引了出来,我将魂魄往前一推,那魂魄化做一道烟雾,沿着红线,钻入了宣德炉中!

我依法施为,又往宣德炉中引去一道魄,然后将手炉的盖子一盖,剪断红线道:“成了!”

在引魂之时,盘美莲一直处于呆滞的状态,直到我剪掉红线,她才慢慢地清醒过来,看了看自身,疑惑地问我道:“烦啦,这就,这就好了吗?”

我点点头。

眼前的盘美莲虽然还是盘美莲,但是被引魂之后,明显与之前不一样,此前的她,因为经常说话,嘴皮子玩得非常溜,这么说吧,如果我们一起聊天的话,假设我说话的速度是正常速度,她说话的速度就像是快进了一点二倍一样,但是此时的她,说话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眼神也不似此前那么犀利了。

她捧起宣德炉,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道:“烦啦,我只要将手炉送去潭柘寺就算是寄魂成功了,对吗?”

我点点头道:“没错,不过,潭柘寺那么大,也分为灵地和平常地的,放在佛祖或者菩萨身边是不可能了,但是,我听说潭柘寺出了一个很有名的女尼,是忽必烈的女儿妙严公主,她每日里在观音殿内跪拜诵经,“礼忏观音”,年深日久,竟把殿内的一块铺地方砖磨出了两个深深的脚窝,如果能将宣德炉埋在这两个脚窝之下,也是不错的!”

正文卷 第880章:下雨

潭柘寺每逢大事都是在早上九点钟,因此,今天肯定是没戏了,我找地方住下,盘美莲则回家去。

第二天一早,我给盘美莲打电话,这丫头竟然还没有起来,接到我的电话之后,声音懒懒的:“烦啦,大清早的,找我有事吗?”

“什么事?你说什么事?”我有些急了。

盘美莲楞了好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一边往身上套衣服一边对电话说话:“差点将大事给忘记了,烦啦你等一下啊,我马上开车来接你!”

过了半个钟,我打电话给盘美莲:“美莲姐,你怎么还没有到?”

盘美莲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对不起啊,路上车多,我一时没有留意,开过了,马上掉头回来!”

挂了电话之后,我不仅为盘美莲将来的生活担忧起来……

心说希望她的不着调只是失了一魂一魄的不适应吧,时间一长,就会慢慢恢复。

盘美莲终于将车开到了酒店楼下,我们一起赶去潭柘寺,做为北京市第一大寺庙,来这里烧头香的人很多,这个时候,想要挤进去大雄宝殿都难,不过好在我们是贵客,是有专门的通道的。

我们被小和尚引去了知客房,不一会儿,有大和尚来与我们交接,领着我们从侧门进入了大雄宝殿,上香许愿之时,大和尚亲自在一旁击qin祷祝。

之后就没有我们什么事了,宣德炉寄魂的事情自有大和尚去处理。

从潭柘寺出来,盘美莲突然想起她今天还有一个会,得早点赶回去,我自己打车去了火车站,盘美莲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我得回去洛阳。坐在候车室,我给李墨玉打电话。

电话接起,李墨玉的声音响了起来:“陈烦,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应该妥当了!”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盘美莲失去一魂一魄后的样子,可能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在失去一魂一魄之后,盘美莲确实变笨了一些,变迟钝了一些,希望这不会对她的工作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吧!

没有影响?

怎么可能没有影响呢!一个人的智力跟的反应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她在这个社会的竞争力,智力退化,反应变慢,在这个北上广不相信眼泪的残酷世界,会带来什么后果可想而知!

再见盘美莲时,她被自己的手下大大地摆了一道,公司破产,负债数百万,差点将住房都卖了……

一年!我在心里暗暗发誓:美莲姐,给我一年时间,我一定将你的魂魄从潭柘寺接回来,将所有的事情搞掂!

我将寄魂之法跟李墨玉说了一遍,李墨玉听了之后连连点头,说我很有道缘,寄魂之法确实是最适合的办法,尤其是寄在潭柘寺这样的大寺庙,这就好像隔着玻璃放置一样东西。

李墨玉玻璃的比喻实在是太妙了,魂魄寄在潭柘寺,吕布看得到,但是,潭柘寺积聚近千年的佛法成功德,就好像是一面防弹玻璃一样,即使以吕布的英勇,也不能冲破。

我问李墨玉她那边的情况。

李墨玉告诉我,此时的柳雄文,就好比是丧家之犬一样,被他们追着绕了洛阳城一个圈,随着长时间的不得手,他们用上了更加先进的武器,比方说火箭弹!

分明抱着既然不能得手,那就先干掉再说,反正游尸肉也是不错的研究原材料。

李墨玉还告诉我,事实上,不仅是他们,在“他们”之外,又来了一拨人,如果说“他们”是明面上的话,那一拨人的行为更加隐密,手法也更加纯熟,好几次差点将柳雄文截走。

我告诫李墨玉要小心一点,不管是柳雄文还是“他们”,还是另一拨人,都是敌非友,一旦惹上,脱身极难。

在上车的时候,我给盘美莲打了一个电话,盘美莲没有接,估计是在忙吧。

回到洛阳,已是半夜,李墨玉接的车,还为我打了一份炒粉,一瓶二两的白酒,李墨玉开着车绕城而走,我则坐在后座上,就一口酒,吃一口炒粉。

虽然炒粉有些凉了,但是烈酒入胃,就好像是烧了一把火似的,很是暖和

也在在上车之后,我才知道,有些事情李墨玉没有告诉我,比方说,她有一次与柳雄文遭遇上了,柳雄文扒在车顶上,两手一分,将车顶都撕开了,好在李墨玉及时地一个急拐弯,将柳雄文甩飞了出去。

再比方说有一次她因为离“他们”的战场太近了,被微冲扫了一棱子,子弹穿过薄薄的车体,又刺穿了她的身体……当然,做为游尸,这样的伤口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是,其中一颗子弹击中了她的手,也带得方向盘往一旁一偏,如果不是李墨玉及时刹车的话,车子已经冲进了阴沟之中了。

这两次受伤,让原本还有八成新的车转眼间达到了报废级别。

这时候,天空飘起雨来,细细的雨丝在月光之下就像是银针一样,从车顶的裂缝处落下,洒在我的身上。

李墨玉回头看了我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陈烦,往边上挪一挪,在下雨呢!”

我伸手迎接着雨丝道:“没事,细细的雨丝,能中和一下烈酒的火辣呢!”吃完了炒粉和酒,我有一种酒足饭饱的感觉,期间盘美莲给了回了个电话,说她一切都好,让我不用担心。

李墨玉问我:“陈烦,要找个地方休息吗?”

我摇头道:“不用,这样子就挺好的!”

自从与柳雄文铆上之后,我就知道一个真理,无论在任何时候,咱们都要保持机动性,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反应,找个地方住下,搞不好住处就会成为自己的囚笼。

柳雄文此时虽然陷入了泥潭,但是他如此强大,在没有被彻底毁灭之前,都不能排除他反败为胜的机会。

我打开地图软件看了看,定位仪竟然还在柳雄文身上挂着呢,也算是难得,这都凌晨两点多钟了,地图上的红点还在飞快地移动着,可以想见的是,我离开的这几天,他的日子一点也不好过!

及到现在仍然如此。

正文卷 第881章:把握机会

我指着地图上的红点对李墨玉道:“墨玉姐,咱们去看看这家伙怎么样了?”

李墨玉一边看着前路,一边问道:“这么晚了——陈烦,你对柳雄文是不是太过关心了一些!”

“没错,我是挺关心他的!”我笑了笑道:“柳雄文那么强大,以咱们的力量根本对付不了他,好容易为他找来两拨敌人,咱们不把握好机会,还等什么呢?”

李墨玉疑问道:“把握什么机会啊?”

我嘿嘿一笑道:“当然是——趁他病,要他命啊!”

李墨玉恍然明白过来,你的意思是,趁着有人帮我们消耗柳雄文,咱们就环伺在侧,静等机会,等到他足够脆弱之时,再一把解决了他?

“孺子可教也!”我笑起来,说道:“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觉得我们既然与柳雄文结仇了,就得将这件事情彻底地解决掉,等于去了一颗定时炸弹,也省得一直将他记挂在心头!”

“哦!”李墨玉说道:“这不是毛病,这是快意恩仇,我挺喜欢的!”

李墨玉轻轻将油门往下压,车子持续提速。

而随着车子继续往前开,一股倦意袭来,我都感觉有些睁不开眼了,我一个劲地揉眼睛,将眼睛都揉得泛红了,却什么用也没有,估计是酒喝得高了,我看了一眼垃圾桶里的酒瓶。

别看酒瓶不大,里面装的可是五十七度的白酒,就这二两酒,当得上六七瓶啤酒。

我意识到自己即将睡去,招呼李墨玉到目的地叫醒我,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睡梦中凉风习习,就好像是来到了六月的田野,田野间,农作物被风吹得摇晃不歇,其中还夹杂着几声好听的鸟叫声,却在此时,好似虎啸山林地一声响,吕布提着方天画戟从帷幕中走了出来。

惊鸟一片片飞起,投入了深林之中。

吕布迎着我走了过来。

在他那强大的气场之下,我感觉心里一阵一阵地紧张,做贼毕竟有些心虚嘛,我努力地让自己镇定下来,微笑着招呼了一声:“吕布将军,你好啊!邙山的事情,还没有好好谢过你呢……”

吕布一摆手道:“别说谢,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我帮你赶走了柳雄文,你答应我的事情完成了吗?”

“吕布将军的吩咐,我怎么能不放在心上呢!”说到这里我的眉头微皱:“只是出了一点小意外!”

吕布的脸冷了下来,问我道:“什么意外?”

我将早就编好的故事说了出来,我告诉吕布,我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找到了盘美莲,但是在对付她的时候出了一点小意外,统的第一刀没有能够要了她的命,她跑进了潭柘寺中。

后来因为伤重,人没有救过来,魂魄寄在了潭柘寺,身体也被潭柘寺的大和尚渡化了。

吕布听到这里,眉头皱了起来,这对于他来说,确实不是一件好事,这表明,“盘美莲”活着的时候他没法复仇,死后他照样无动对付他了。尸体渡化,这是去了尸浊,等于躯体与尘世告别,而且是最干净的最决绝的佛门渡化。

魂魄又寄在了寺庙之中,他也没有办法对付。

而且,寄魂于寺庙之中,听经三年,是有直入沦回的机会的,就好比很多神话小说里的精怪听多了佛经就会变化成人一样。

这让吕布很不爽,但是他又没有办法,因为我确实是按照他的要求行事,人已经杀死,契约已经完成!

吕布重重地哼了一声,虽然没说什么,但是那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小子不厚道!”又说道:“陈烦,你在这里等我,我要去潭柘寺一躺!验证事情的真伪!”随后揭开维幕,人就不见了。

吕布离开的时候,我的状况就变得有些奇怪,我像是变成了上帝视角,看着这一切!

梦境在吕布离开之后,慢慢地恢复了平静,我就躺在田埂之上,闭着双眼,眉头微蹙。我像是做了一个梦,一个梦境不是很好的梦。我甚至还能够看到梦境之外。

梦境外的小轿车的驾驶室里,李墨玉正快速地换着档,她的身后向起枪声,还传来狗叫的声音,有人大声喊道:“这边,这边……”轰,一颗炸弹爆炸了,火光亮起,火光之中,一道淡淡的人影在马路一侧的小径上上狂奔,汉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已经接近柳雄文了。

那人影跑没多远,树林里追出来一群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此前遇到的黑衣人,也有一些的陌生脸孔,估计是一路的追杀,消耗的人命补充。

有人大声喊道:“兄弟们,今天必须要将05号游尸搞定!否则的话,上头就要换人来了,我们虎队不能接受这样的耻辱,老鹰,不论你用什么办法,也要将05号游尸截住!”

“大家都将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这时候不用,以后就没有用武之地了……”

被他们叫做05号游尸的,应该就是柳雄文。他们不知道柳雄文的名字,就只好用编号了。而之所以会换人,是因为类似这样的组织往往有好几个,你行就上,不行就下来,换人上!

凝聚军魂最重要的就是荣耀与使命,这是可以拿命来换的,而一旦失去,也就等于失魂了,黑衣人的队长才会说他们不能接受这样的耻辱。

被叫做老鹰的黑衣人往前跑了几步,将狙击枪架好,伏了下来,迅速地调整焦距,扣动扳机。轰地一声响,子弹击中柳雄文的小腿骨,那子弹是被处理过的,威力巨大,击中柳雄文的小腿时,柳雄文的小腿就像是被折断的枯树枝一样。

游尸的骨格十分强悍,但是对于五百米内能够一枪串三人的狙击枪来说,也不是不可伤害的。

狙击枪不但将柳雄文的腿骨打断了,而且以子弹为中心,在柳雄文的小腿上撕开了一道三指宽的洞来。

失去一足的支撑,柳雄文滚倒在地,立即有人大声叫道:“击中了,击中了,快去追!”

正文卷 第882章:黑衣人大战

上品游尸的自愈力确实惊人。

柳雄文与黑衣人的距离不过数十米。

几乎是狙击枪手开枪的同时,所有黑衣人同时冲柳雄文追了去。

但是,当他们赶到的时候,柳雄文还是自愈了。

他从地上爬起,快速地往远方跑去。

不过黑衣人也并不是全部都追上来,见柳雄文逃跑,后面的人发动车子,将追逐的黑衣人接上车之后,开车去追。

枪,黑色的商务车,柳雄文,组成了一幕长路追杀的戏码,咻咻咻,子弹刺入游尸的身体,又迅速地被游尸挤出身体,不过,与此同时,柳雄文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眼见黑车已经开到近前。

柳雄文双手下垂,手臂上的肌肉像是充了气一样,迅速地鼓了起来。

脚步也变得沉重起来,变得更稳。

从他的身体变化,我很快便猜到了他的意图,既然跑不掉,他要反击了。

不过,那些久经训练的黑衣人显然更加专业,彼此配合得也更好,在距离柳雄文一段距离之后,他们便放慢了速度。

从距离来看,应该在二十米左右,由此判断,二十米就是黑衣人们的安全距离。

柳雄文突然掉转头,迎着车队冲了过来,他的速度极快,目标是车上伏着的攻击者。

咻咻咻咻……

子弹泼过去的速度比任何时候都急,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柳雄文。

柳雄文双足在地上的蹬,腾空而起。

柳雄文距离商务车本来有七八米的距离,这一下腾空而起,跳起有四五米高,气势汹汹地向车顶上扑去,只要他扑到车顶上,车上的黑衣人一个都别想活命,商务车的玻璃应该是防弹玻璃,不过这并不能阻止柳雄文,也就是说,只要他跳上车,车内的黑衣人恐怕也都要小命不保。

但是,黑衣人肯定不会这么菜。

如果这么菜的话,别说这些天追得柳雄文如果丧家之犬了,不全军覆没就不错了。

比方说李墨玉跟我说过,有一次深夜,柳雄文趁黑衣人都睡着之后,突然向他们发动攻击,结果,被攻击的商务车驾驶员将车开离了车群。那辆商务车虽然一个人都没有活下来,但是成功与其它车辆拉开了距离。

而距离一拉开,伤亡就止于这辆商务车内,柳雄文无法再攻击其它车上的人了。

由此可见,黑衣人个体力量虽然远远弱于柳雄文,但是他们团结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却是无敌。

见柳雄文扑来,前面车顶上的黑衣人纷纷扒下,而后一排的火焰枪已经击发,一条条火龙冲在柳雄文的身上,将他点燃。而另一些火焰碎片,落在了前车的黑衣人身上,但是他们都穿着耐高温的衣服,此时只需要将衣服一脱,往地上一甩即可。

柳雄文被三四道火龙冲得止住去势,在商务车前停了下来,坠落于地。柳雄文有过很多次这样的经历,不过平时都是看情况不对,转身就跑,这一次不一样。

估计是无数次的挫败让他动了肝火,他不再管身上燃烧的火焰,从地上爬起,再次向黑衣人发动攻击。

不过,他还没有来得及实施攻击,就被面前的商务车给撞飞了。商务车的撞击时间,方位打握得特别好,趁他站起来之后才撞击,而且车身微斜,确保有一边车轮正对着柳雄文的身体。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商务车没有将柳雄文撞飞,也没有将他辗于车轮之下,让柳雄文找住机会上了车,他们谁也活不了。

柳雄文被撞飞了四五米,再一次从地上爬起。

这次撞击,他身上的火焰倒是灭了大半,他扑灭身上剩余的火焰,继续上前。一副要与黑衣人不死不休的架势。

车上的黑衣人也都十分紧张,知道到了最危险的关头了,今天不是柳雄文死,就是他们全军覆没,一个个地神情凝重,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最中商的商务车。

“火箭筒!”中间的商务车上,有人喝道。

黑衣人剑拨弩张,数百米外的我和李墨玉则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因为我们知道,与柳雄文的种种恩怨是非,今晚怕是要画上句号了。

“火箭筒!”

商务车的车顶打开,一颗脑袋钻了出来,紧跟着,一只手臂粗的钢管伸出出来,黑衣人将钢管杠在肩膀上,黑洞洞的炮口正对着柳雄文,在柳雄文迎着他们跑来的同时,黑衣人扣动了扳机。

咚地一声巨响,火箭弹在飞出去的同时,黑衣人被巨大的后座力撞击得连人带炮筒都铁回了车里。

柳雄文早就领教过这群黑衣人的厉害,见到有炮弹向自己飞来,赶紧避向一边,火箭弹毕竟不如子弹快,柳雄文还是有时间避开的。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火箭弹还会转弯,就在他以为自己已经避开了,火箭弹突然一个转弯,迎着射来。

“吼!”也是时间不够,柳雄文只来得及吼叫一声,不然的话,大概率要喊出“我擦你大爷,什么情况?”他虽然存活千年,但是对于现在科技一无所知,火箭弹上带有追踪装置,一旦锁定,就会追着猎物跑,几乎甩不掉!

轰地一声,火箭弹撞击在他身上,爆炸开来。

一股浓烟升起,又迅速地消沉下来。

这时候再看构雄文,半边身子都被炸掉了,就像是一只烤熟了的鸭子一样,被人撕下了一大块来,其中还有零零碎碎掉在地上的肉。

但是,他仍然能动!

别人都说打不死的小强,柳雄文绝对是打不死的大强强。

在黑衣人围过来之前,柳雄文抱着自己的残躯,纵身一越,跳入了江中小船。

黑衣人以为这枚火箭弹已经将柳雄文解决了,准备情况明朗之后再收拾残局呢,却没想到柳雄文仍然没死,一个翻身跳江了。

于是,在部分人开车去追,余下几人打开冷冻箱,将地上的碎肉一块一块地捡起,收好。冷冻箱上隐隐能够看到一行字“生化研究所洛阳分所”

正文卷 第883章:灯船

江面不宽,六七米的样子。

平时很少看到满面上有一船,即使有,也是捞垃圾和环卫船和水中捞铁的民工船,很少有像今天这样的游轮。

事实上,在这样一条小小的内河看到游轮,就像是广袤的大海里看到一叶偏舟一样不可思义。

但是它偏偏就出现了。

游尸虽然与僵尸王属于两个世界的非人,但他毕竟是非人,它们不怕水,却也不喜水,因此,他们是不会往水里跳的,也因为如此,黑衣人放松了这方面的警惕。

游尸跳江了。

他虽然身体都被火箭弹弹成两半了,落在游轮上的姿势却极轻,如果不是江面而是地面上的话,几乎不会惊动船上的人。

但是这里毕竟是江面,柳雄文跳上船头,船头微微往下一沉,惊动了船舱里的人,有一男一女走了出来,看向柳雄文,警惕地问道:“你是谁,你是怎么来到船上的?”

此时的柳雄文已经将被火箭弹撕下来的半边肩膀重新贴到了身上,就像是用万能胶粘合了一样,粘上了还能不往下掉了,伤口的肉不停地蠕动着,最后竟然衔结在了一起愈合了。

柳雄文试着活动了一下断手,与常人无异。

然后,她抬眼看向了这一男一女。

我心说这一男一女真是倒了血霉了,人在船上坐,祸从天上来,跳上船头的柳雄文,怕是他们的生死克星了。

这一男一女,年纪相仿,看起来像是夫妻,这么年轻的一对夫妻就拥有一艘游轮,可见家境也不错,夫妻合美,家境颇丰,可是这一切眼见得就要毁于一旦了!

柳雄文狞笑着迎着他们走了去。

船在江中,就好比是孤岛,我,李墨玉和那些黑衣人都在岸上,这时候,根本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他们。

见柳雄文面色不善,这一对小夫妻也意识到了危险,取过搭在船舱壁上的弩,正对着柳雄文道:“别过来,别过来,你不要过来啊,不然的话,我就要放箭了!”

柳雄文的眼角露出笑意,连冲锋枪,火焰枪,甚至是火箭弹都没有弄死他,何况是一只小小的箭,对于柳雄文来说,这甚至连开胃菜都算不上呢。

柳雄文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示意男子往这里打,脚步不停,已经到了男子两米处。

男子几次警告无效,忍无可忍之下,扣动了扳机。朵地一声,一支黑羽箭从弩中飞出,正钉在柳雄文的胸口,因为弩箭的力量太过强大,箭头刺入柳雄文的胸口之后,箭羽仍然兀自不停晃动。

这一箭,不但起不到什么效果,还会将柳雄文击怒。

等于是加速了自己的死亡。

不过,不管有没有射那一箭,他们都活不了了。

我不忍心再看,收回了目光,招呼李墨玉道:“把车开到桥那边去,他们在这边,柳雄文肯定会选择在对面上岸,或许咱们可以试试能不能将他给收拾了!”

柳雄文虽然将残肢接上了,但是在他们的攻击之下,伤得很重,修复身体几乎已经将它的能量消耗得差不多了,因此,此时的它二分虚弱,咱们借机出击,或许能得手。

即使不能得手,我想全身而退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车子从停车带转出,穿桥而过,往河对岸开去。

车子开到桥上时,我还是没忍住,看向了游轮,让我惊奇的是,那一男一女仍然好生生地站在那里。难道是柳雄文的出手速度太快,以至于这一对小夫妻死了之后仍然如活人般站着?

我看向柳雄文。

当我看向聊雄文时,我瞪大了眼睛。

柳雄文倒在船舷上,一只手悬空搭着,另一只手握住箭柄,试图将箭从身体里拨出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有能够将箭从身体里拔出,就不能动弹了。

什么鬼,什么鬼?

原本,柳雄文没有能够杀了船上的一男一女我应该高兴才是,但是,眼前的情况明显地充满了诡异。

火箭弹都没能灭了柳雄文,他们的箭羽,是如何放倒柳雄文的?

不过,这时候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

在放倒柳雄文之后,船上的一男一女将头巾一扯,气质顿时大变,原本小夫妻的温馨场景,瞬间转冷,两人眼神犀利,动作迅速,发动油轮,往下游开去。

油轮在前面开,江对岸有黑衣人跟着,江这边有我们跟着。

我看着江面上被激扬起的水花,问李墨玉道:“墨玉姐,这就是你说的第二拨人吧!”

李墨玉点了点头道:“此前没看出来,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应该是!”第二拨人不似黑衣人们那么张扬,他们的行动极为隐秘,而且善会隐藏自己的气息,人也不多,每行动一次都换人。

也因为如此,除非他们行动,否则地话,很难看出来。

游轮往前开了两里水路,前面突然开阔了,原来江水在这里汇成了一个湖,湖面原本黑沉沉的,不过在满是灯光的船舶风格酒店的点绷之下,就变得不一样了。

彩灯垂在江面上,鲜艳的色彩相映成趣。都分不清是江上船还是船中江了,这么有特色的酒店,自然不缺客人,船顶,船舱,甚至甲板上都摆有桌子,桌上摆满了各种海鲜河鲜,桌前的男男女女,桌下的啤酒饮料……

好一派热闹的景像。

而在此时,游轮迅速地向船上酒家靠近。

见到湖中的灯船,我就知道麻烦了。

第二拨人果然厉害,江中接人,灯船上脱身是经过周密计划的,而事情,也一步一步地按他们的计划在发展!

灯船上的人也发现了游轮的靠近,不过都没往心里去,还当是哪个土豪开着游轮吃夜宵来了,艳羡一阵,便收回了目光,比起羡慕别人,吃好眼前的小龙虾当然更加重要了!

油轮继续靠近,却没有减速。

以每小时四十公里的速度向着其中一艘灯船撞了去!

等到灯船上的人发现不对劲时,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游轮撞向灯船!

正文卷 第884章:撞太岁

轰地一声响,游轮撞在了灯船之上。

游轮是实实在在的游轮,灯船却不是实实在在的船。

灯船只是飘在湖面之上的主题餐厅而已,湖里又没有什么风浪,只要能够承载那么多的客人而不至于沉船就好了。

这一下撞击,结果可想而知。

游轮就好像是一只利箭一般,刺入了灯船之中。

客人倒做一片,船板被巨大的冲击力击碎,弹飞,被游轮撞击的这一面彩灯熄灭了一大片。

灯船之上乱成了一片,有连滚带爬四处逃生的,有跳入湖中掀着水花往岸边游的,也有坐上救生船往岸边划的。

这时候,那些黑衣人也赶到了,看着眼前的混乱场景,都有些懵。有黑衣人试图下去救人,但是被同伴拉住了,他们最大的优势就是与柳雄文保持距离,而一旦靠得太近,这优势就不存在了。

他们的体能,反应虽然算是普通人中的佼佼者,但是在柳雄文的眼里,与泥胎木偶而差不了多少。

这时候,黑衣人中的领头者发话了“咱们的目标是游尸,其它的事情不归我们管,自然有其它人去处理,说得好听点,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说得不好听点,我们的培养成本在一个人在一百万以上,我们的命比他们精贵,金钢刀就要去揽瓷器活,而不是切豆腐,大家听到了没有……”

“是……”黑衣人齐声应道。

“密切关注湖面动向,定位游尸和那一对年轻男女!”

无人机开始起飞,盘桓在湖面。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无人机只在一接近湖面,就会坠落,不过五分钟,就有两架无人机坠湖了,剩下的两架无人机不得不往高处飞。但是湖面上的水蒸气很浓,稍微离得高些,就什么也看不清了。

两架无人机飞到了五十米以上的高空,事实上,能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我查看手机,定位仪也不起作用了,估计是刚才的撞击,将定位仪从柳雄文身上撞飞沉入水底了。

这时候,警察也赶到了,他们忙着救落水者,根本顾不上其它。

我和李墨玉将车停在路边,没有下车,因为我知道,无论那一男一女搞什么妖娥子,最终结果都是将柳雄文弄上岸,咱们只要将全部的注意力留在湖堤之上就可以了。

看着湖面之上仓皇逃命的男男女女,我在心里盘算着,划船比游泳要快得多,再加上那一对男女带着一个人,因此,他们肯定会抢一艘救生船。我招呼李墨玉道:“咱们重点关注那些救生船!”

李墨玉点头。

可是救生船也不少,足有二十多条呢,它们从四面八方往岸上游去。其中有一半因为上船的人太多,船上的人挤来挤去而至于翻船,在水中载浮载沉,刚刚还没有吃完的宵夜都飘到了嘴边,有筒骨肉,有血豆腐,只是此时谁也无心下口了,其余的救生船要不是早早划出,要不是亲友团,他们成了一个小团体,禁止其余的人上船。

他们已经很接近岸边了。

因为在水中,又因为他们的衣服大多被湖水浸湿了,很难认出谁是谁。

我和李墨玉将眼睛瞪成了铜铃,仍然什么有用的线索都没有找到。

黑衣人与我们一样,在无人机不起作用之后,他们用高倍望远搜索湖面,却什么也没有发现,高地上的黑衣人一个个虎视眈眈,却有一些老虎吃天,无法下爪的感觉。

再看那些警察,虽然已经手忙脚乱,奈何落水的太多,哪里救得过来,会水的还好,自己就游上岸了,不会水的就惨了,浮浮沉沉地就像是下在锅里的饺子,是死是生完全看天意。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反正,如果是我的话,不会水绝不会去水上餐厅吃饭的。

这时候,李墨玉指着上岸的三人道“陈烦你看,是不是他们?”

我顺着李墨玉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湖堤上,有两人从船上下来,一左一右地架住一人往湖堤上爬,爬上湖堤之后,另中一人拉开车门,进了驾驶室,另一人架住那人,上了车。

被架住那人从背影看来应该是个男人,而架住他的两人,都是身材键美,曲线玲珑。不过,其中一人明显骨架大些,另一人骨架小些,也要紧凑一些,应该是一男一女。

再多的信息,却也看不出来了。

车子发动了,沿着湖堤下到了马路上。

此时湖岸上一片混乱,黑衣人们没有发现离去的小轿车,他们找来了一盏强光灯,架在高处,扫视着湖面,一边大声喊话指挥,而这三人,一开始就处于了强光灯的阴影之中。

我招呼李墨玉道:“跟上去!”

小轿车汇入车道之后,试图出城,我当机立断:“撞上去!”

车子持续加速,从后面往前一顶,将小轿车顶到了路边,我和李墨玉上前,拉开了车门,车门被卡住了,只能拉开一半,车里的人冲我们吼道:“喂,你们怎么回事啊,会不会开车啊!”

看到车上的两男一女,我和李墨玉有些傻眼。

这不是柳雄文和那一男一女!

因为离得远,那一男一女我未必认得真切,但是柳雄文可是化成灰我也认识,被他们架住的男子,根本不是柳雄文。柳雄文的身形很高,很瘦,但是眼前男子脸圆圆的,肚子圆圆的,坐在那里就好像是男版的贾玲一样,与柳雄文半点搭不上边。

我仍然不死心,指着胖男人问道:“他,他,他怎么回事,怎么人事不省啊?”

“还说呢!”开车的女子怨气冲天:“我们刚刚在湖上灯船吃宵夜,不知道哪来冲来一艘船,将灯船撞沉了,那么大的动静,你不会不知道吧!”

“船都快沉了,我们自然得逃命啊!我和我老公还好,但是我哥哥就不成了,他不会游泳的,没几下就被灌晕了过去,没有办法,我们就抢了一艘救生船,将他带了出来……”

“谁能想到才脱身,就被你们撞成这样……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说好……莫非上我们今天出门时撞上了太岁了,不然哪有这么倒霉的!”

正文卷 第885章:他醒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我满脸的尴尬。

回头看向李墨玉,她的眉头皱起,正盯着那溺水的胖子看。

半晌之后,似乎也没有看出什么来,收回了目光。

如果胖子是非人的话,这么近的距离,李墨玉不可能看不出来的。

车上的女子掏出手机对我道:“来,这位先生,加个微信吧,现在我要送我哥哥去医院,车损的事情咱们后面再谈!”

我应了声,亮出了好友码让她扫。

扫码之后,女子收回了手机,扭转方向盘慢慢地将车扳正,开走了。我则看着微信上多出来的好友发呆,她的名字叫“寄月静思”头像很卡通,脸过于清秀了,胸也有些夸张。

这是日系漫画的特征之一。

我下意识地点开了朋友圈,朋友圈里有一张自拍照,脸尖尖的,眼睛很大,身穿皮衣皮裤,再配上丰田摩托车,显得英姿飒爽。依稀在哪里见过一样。

这应该是自拍照吧,如果是朋友照片的话,应该会备注说明的吧,就像你抱着孩子拍照发朋友圈,总有人会问孩子是不是你的,因此还不如一开始就写明是朋友或者亲人的孩子呢!

可是,如果这是“寄月静思”的自拍照的话,那未免太不像了,与我刚刚见到的几乎是两个人。

我将照片放大,发现照片上女子的胸口有一朵玫瑰花的纹身,似乎“寄月静思”的胸口也有一朵红玫瑰,我正待细看,照片突然消失了,再打开“寄月静思”的朋友圈,几个灰色的字显示在背景的下方“你的朋友没有动态!”经常玩微信的人都知道,这话其实还有另一层意思“你的朋友屏蔽了你!”

“寄月静思”在开车呢,在开车的她没有必要特意开手机屏蔽我的朋友圈吧,不就是一张照片,又不是祼,照,至于吗?

这里面会不会有问题?

我又想起了照片上的玫瑰纹身和女司机的玫瑰纹身,它们在同一位置,而且一模一样,她们不会是一个人吧?可是如果是一个人,他们的长相相差也太远了!

我将疑问和李墨玉一说,李墨玉也是一头雾水,说车上的三人都是大活人,至少,她感应不到有非人的气息。而且,那个胖子与柳雄文的气质相差也未免太大了。

我将刚才的情形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迟疑着道:“我想起来了,溺水男子的衣服与那一男一女的衣服明显不一样,会不会是那衣服屏蔽了胖子男的非人气息?”

事实上这也不是不可能,毕竟,那一男一女用一只箭羽就做到了火箭弹都做不到的事情,用一件特殊材质的衣物屏蔽胖子男的非人气息,也未必就不能做到。

现在科技,不比玄门奇术差的。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证据,如果溺水男一开始就溺水了的话,他们是不可能抢到救生船的,试想一下,他们一边要托着溺水男,防止溺水男沉入水底,一方面还要与人争夺救生船,争得过吗?

而如果他们一开始就抢得了救生船,溺水男,根本就不会溺水!

他们抢到了船,溺水男也溺水了,这一点解释不通。

而且,他们夺得救生船,坐船登岸,开车离开。这一切似乎太顺利了一些。

如果溺水男就是柳雄文,而那一男一女就是游轮的主人,这就解释得通了。这一对男女力量强大,即使要照顾失去意识的柳雄文,仍然能够轻易地抢得救生船。

至于我与他们的撞车,这完全是个意外。

做为车主,车被撞坏,总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吧,正常人都会气势汹汹地下车来,扣肇事者身份证驾驶证什么的,加个微信商量车损,这绝对是最为温和的做法了。

也就是说,她加我微信只是临时起意,做做样子,目的是稳住我。

在加完微信之后,她意识到朋友圈里有自拍照,于是赶紧屏蔽了我!

至于他们为什么与原来的样子不一样,这更好解释——易容呗。在古时候,易容术就能够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更何况是科技高度发达的现在!

游轮上的男女易容了,也为失去意识的柳雄文易容了。

一个人从胖子易容成瘦子不大可能,想要从瘦子易容成一个胖子,却是十分容易的事情,而一个人从瘦变胖,气质自然也会变,瘦子总是显得很阴郁,胖子总是带着喜感,这太正常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我招呼李墨玉上车,指着前方道:“追,车上的人就是游轮上的男女!”

李墨玉本来也十分疑惑,见我如此肯定,当即发动车子,往前追去。恰在此时,红灯亮起,前面排了数十辆车拦住去路。

我重重一击椅子后背,我想明白整件事情之后,已经过去了五六分钟,现在被拦在十字路口,又得耽搁两分钟,七八分钟时间,已经足够跑出十多公里路程了!

就在这时候,“寄月静思”发来一条语音,我点开来,女子得意的声音响起:“我想这时候你已经明白过来了吧!不过已经太迟了,再见,我的可爱的朋友……!”

在语音的结尾,女子原本得意洋洋的声音突然变得不淡定了,其间还夹杂着几句骂人的话。我将声音放大,仔细听了好几遍,这才听出来“我擦,他醒了,他醒了!……”

这时候,绿灯亮起,我们往前追了十多分钟,终于追上了他们的车。

车翻了,翻到了桥下,被一片乱石撞击得变了形了,车里有血,但已经没有人了,还有三副面具。

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那女子在给我们发语音的时候,柳雄文醒了来,男子惊惧不已,这才会开口大骂。车子估计也是那时候失控,掉到桥下的。

洒落在车里车外的血应该是那对男子的,血不多,也就是说,那对男女应该没有性命之忧,柳雄文估计也被他们那一箭整蒙了,没有要了他们的性命更溜之大吉了。

而那一男一女,不知道是去追逐柳雄文了还是逃走了。

我觉得后者的可能大一些。

从眼前的情况来看,他们受了伤,而且已经黔驴技穷,再硬着头皮追上去,就是纯属找死了。

正文卷 第886章:我找到她了!

估计那一男一女还是低估地柳雄文的力量。

柳雄文醒来的时间与他们预计柳雄文苏醒的时间相差太大,以至于来不及应对而功亏一篑。他们失败了

既然任务失败了,最佳选择自然是远遁而去。

要知道,这片土地上并不是他们的主场,那群黑衣人很快就会找来。

我和李墨玉快速地在车上搜了一遍,除了几张用日文写的便签,什么都没有发现。

不过也不能说什么都没有发现,这几张日文便签,足以证明这一男一女是膏药国人,易容术这么高明,估计是忍者吧!

忍者有三强,第一,易容术强,第二,蹑踪潜行的本事强,第三,剑术强。第三强是最不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因为剑术不强,根本连门都进不了。

知道了他们忍者的身份,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我们一开始没有看出他们易容了,为什么他们在黑衣人的眼皮子底下动作频频也没有被揪出来……

我们回到车上,掉头回去。

至于为什么要回去,原因也简单,那一男一女和柳雄文都失踪了,他们一个是非人,另两个是忍者,我们想要再次找到他们,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与其去追寻他们的踪迹,还不如跟着那群黑衣人,他们的能量强大,想要从洛阳城里将柳雄文和那一男一女揪出,比我们要容易得多。

我坐在后座,用拍译软件翻译便签上的文字,不过都是些日常问候语,没有什么营养。也或许是某种暗语,只是我们不知道吧。

我将便签扔到了垃圾篓里。

又是日文,又是暗语,就好比是熬是十遍八遍的骨头汤,淡得不能再淡了,想要尝出其中真味,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我就不费那个劲了。

我给“寄月静思”发了一条微信“……你们好像翻车了呢,我猜洒在车里的血肯定有一些是你的吧,你们跑得太快了,我都没来得及当面慰问,真是遗憾!”

无人应答。

我又发了一条语音“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咱们对于游尸柳雄文的态度是一致的,有机会应该多多亲近的!”

如果说前一条微信是冷嘲热讽的话,后一条就已经有所收敛了,仍旧没有回答。

我们回到湖堤上时,这里的情况仍然一片混乱。

为了不引人注目,我们将车停在了湖堤上三百米处的停车场,然后混入人群中看热闹。

这时候,还活着的人其本上被警察打捞上来了,现在捞的是死尸,捞出的尸体在湖堤边上一字排开,有七八具的样子,男女老少都有。吃个宵夜把命给丢了,也算冤了。

强光灯一直在水面上晃,这么久了都没有发现游尸柳雄文的踪迹,这让黑衣人们十分沮丧,他们不再远远观望,而是从高处下来,来到了湖堤之上。

他们来到湖堤上,表明了一件事:在他们看来,此时湖堤之上,已经没有风险了。

不过他们依然没有下水捞人。

这时候,一个背着氧气瓶的潜水员从地下浮了上来,他托着一巨尸体缓缓向岸边靠近。

有离得近的警察赶紧过去搭手,将尸体从水里拖了上来。

那尸体是名女子,一头长发在水里就像是水草一样散了开来,面容清冷。就像是用千年寒冰雕琢也似的。

当我看到那尸体的面容时,我感觉脑袋地嗡地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脑海之中炸了开来一样。

那具尸体是——陈柔!

顿时,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一片空白,虚无飘缈,这一片空白之中,只有陈柔的尸体是如此真实,层层叠叠地占满了我的整个脑海,我的意识都变得模糊起来。

直到感觉有人撵住我的手,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脚步在往前移动。

李墨玉在我的耳边低吼道:“陈烦你怎么回事啊,这时候往前走,不是往枪口上撞吗?”

我抬头望去。

我的前面有二三十名警员,其中协警有十七八名,他们拿的是橡胶棍,剩下的都是警员,他们的腰间都别着五四式警用手枪。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为可怕的是站在河堤上的黑衣人,他们几乎人手一把微冲,其中两人背着火焰枪。当然,更为厉害的家伙事还在车里没有拿出来呢!一个个狞着眉瞪着眼,就像是猎食的老虎一般。

在这么多双虎视眈眈的目光之下,我只要挤出人群,立即就会变成一枚行走的枪靶子一样,暴露在无数的枪口之下。

但是这时候我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我一边往前挤,一边指着躺在花坛边的女尸道:“墨玉姐,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留在洛阳吗?我是为了找一个人,她叫陈柔,我跟你说过的,现在她就在我的面前,我找到她了!……”

李墨玉面现惊讶之色,多看了那女尸几眼,更加用力地将我拉回来道:“越是在这种时候,咱们越应该谨慎小心,你知道的,那些虎视鹰凌的黑衣人都不是善类,他们轻易就能将上品游尸逼得像是丧家之犬,更别说你我,你一旦暴露在他们的面前,再想脱身就千难万难了”

我愤然道:“我不在乎,我不在乎,陈柔死了,你看到了吗?她死了,我已经失去所有,我什么都不要乎了!”

“不!”李墨玉握住我手腕的手更加用力:“陈烦,你也跟我说了,陈柔可能已经是非人,既然是非人,就无所谓死还是生,也许陈柔只是在装死呢!”

“也许陈柔恰好在灯船之上,然后发生了撞船事件,湖岸上的警察,高处的黑衣人都如鹰如隼地监视着湖面上的一切,为了少些麻烦,她干脆装尸体了,这也不是不可能!”

“而如果这时候你暴露了自己,被黑衣人带走,你们不就是近在咫尺却相隔千里吗?听我的,先冷静冷静,办法总比困难多,咱们先静观其变,然后择机而动,我相信,他们不会一直将全部的注意力都留在这几具尸体之上的。”

正文卷 第887章:放开我!

听了李墨玉的话,我感觉我狂燥的心缓和了不少。

但仍然无法冷静下来。

无法思考。

满脑子都是陈柔。

我感觉十分心痛,此时的陈柔,全身湿淋淋地躺在冷硬的水泥地面上,她冷吗?她难受吗?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放弃了打捞尸体,有人驱赶看热闹的人群,有人编造谎言安抚惊魂未定人们,终于让出一条路来,有急救车开到了近前。

急救车不是来救人的。

近一个半钟过去,该救活的人早已经救活了,救不活的人已经是尸体了。

因此,急救车来拉尸体的。

我在岑城的时候与警察没少打交道,知道他们做事的流程,突然死了这么多的人——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算得上是大事件了。一般这样的大事件,上头的人首先考虑的就是怎么稳住现状。

事实上,想要稳住现状是不可能的,等到死者家属赶来,挟尸要价,挟尸闹事的事情少不了,因此,事情就会越闹越大,大到无法处理。最终扯下几顶乌纱帽来。

因此,经历了几次这样的事件之后,他们也想到了应对之法,不管怎么样,先将尸体拉回让法医解剖存证,然后在家人来闹事之前,将尸体烧掉,再与家属谈后事。

尸体一烧掉,就好办了。你不能挟尸要价,挟尸闹事了,再来谈后事,因为没有了尸体这张王牌,家属也显得底气不足,于是很多事情一谈就行,能真正地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从车上下来三四个身穿蓝色护工服的男子,他们在警员的掩护之下,转眼间就将尸体全都扛上了车,车门一关,警报灯响着,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开离了现场。

见灯船事件大事已定,那些黑衣人依次离去,走在最后面的黑衣人凌然的目光扫过全场,他的眼神虽然有些沮丧,但更多的是凶狠与霸道,他掏出手机一边打电话,扶着车门上了车。

而此时的我和李墨玉,早已经从围观的人群中挤了出来,远远地跟在了急救车的后面。

等到急救车开到偏僻路段时,我们加速撞了过去。

咣地一声响,因为我们的车子矮,再加上路面不平,我们这一下撞击,直接将急救车铲翻在地。

我下了车,拔开急救车的门闩,在尸堆中翻找着。

见到乱发披肩的陈柔时,我原本已经渐趋平静的心再一次激动起来,我也顾不得脚下尸体陈地了,就从他们身上踩了过去,将陈柔抱在怀里,哽咽道:“柔姐,我找你找得好苦啊!”

“柔姐,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我是烦啦啊,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将陈柔抱在怀里时,下意识便去摸她的脉搏,等到触碰到陈柔的肌肤之时,我才反应过来,陈柔早已经是非人了,脉搏,体温都不能恒量她是生还是死。

我楞住了,于是更紧地抱住她,更大声地呼喊她。

仿佛有了我的体温,她便能够苏醒过来,大声呼喊,就能够将她叫醒似的。

良久之后,一声叹息从陈柔的唇间吐出,陈柔轻轻地推开我,坐了起来道:“烦啦,你这就是何苦呢!”

“柔姐,你没事?太好了,太好了!”我把将陈柔抱在怀里,唇吻向她的脸,我开心得不得了,就像是多年夙愿一朝如意。

陈柔有些慌乱地用手拦住了我的唇,但我不依不挠,用脸挤开了她的手,依旧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我有些恶狠狠地道:“这个吻,早在一年前就该印在你的脸上了,却拖到了现在!”

“烦啦!你放开我!”陈柔的脸有些红。

“不放!”我抱得更紧了。

“我让你放开我!”陈柔的声音高了几分,脸也冷了下来。

“就不放!”我倔强地道。

“放不放?”陈柔恼火地看着我。

“不放!”

“哼!”陈柔气得哼了一声,身体突然就变得柔绵绵的,从我的两手之间滑了出来,为了防止我再无礼,她往后一扭,将我的手反剪了起来。

“放开我,柔姐,你放开我!”我痛叫道。

别看陈柔柔柔弱弱的,但是下手绝对不轻,她反剪我的双手时,那痛楚,让我感觉到双手马上就会被她拧下来了一般。

“不放!”

陈柔将我顶在了车门上,一只手擦去脸上的吻痕,冷冷地问道:“陈烦,你还敢对我这么无礼吗?”

“敢!”

“哎呦,哎呦,痛……”

“还敢吗?”

“你就是将我的手拧断,我的回答也不会变!我敢,有什么不敢的!”

陈柔楞住了,我的倔强让她一时无法,过了一会儿,她松开了我,神情复杂地道:“烦啦,你不能对我这么无礼!”

我揉了揉生疼的关节,本想报复性地再次拥她入怀,看到她忧伤的眼神时,我却有些不忍了,关切地问道:“柔姐,这么久不见,你,还好吗?”

陈柔点头道:“还好!”

车门外人影憧憧,李墨玉几次要过来,又止步了,可能觉得不宜打扰我和陈柔吧,到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将虚掩着的车门拨了开来,看着我和陈柔道:“谈情说爱换个地方再说,这里是大路上呢,黑衣人很快会来!”

陈柔颇为尴尬。

我拉住陈柔的手道:“先离开这里再说!”

陈柔又是一楞,看看被我握在手里的小手,又看看我,似乎要挣扎,但感觉我很用力地握住,又放弃了。

我跳下车,扶着陈柔也下了车,正准备往我们的车走去,从急救车的驾驶室钻出来一名护工,他被撞得头破血流,似乎是刚刚清醒过来,他一手撑地,另一手已经抬起了手枪。

枪口正对着我的后心。

而我却对此一无所知。

护工的食指已经在收紧了。

这么近的距离,护工只要扣动扳机,我必死无疑。

就在这时候,陈柔跨前一步,护住了我的后背。

咚咚咚地三声响,三颗子弹直直地射入了陈柔的额头。

看着陈柔额头的血洞,我目眦欲裂,吼叫一声向那护工扑了去。但却被陈柔抱住了,她紧紧地抱住我道:“别逞能,他枪里的子弹还没有打完呢!”

正文卷 第888章:两名游尸

在连开三枪之后,那护工只是松了松食指,又立即扣动了扳机。

咚咚咚

一连十二枪,除了偏离的两枪之外,其它几颗子弹全部击中陈柔。

一个弹夹有十二颗子弹,十二颗子弹打完之后就得换弹夹,护工垂下了仍然冒着青烟的枪口,试图换新弹夹。

看着陈柔身上的血洞,我感觉比子弹打在我身上更痛,我顺手抄起一块砖头,冲护工吼道:“王八蛋,老子弄死你!”

陈柔仍旧紧紧地抱着我,在我的耳边道:“我没事儿,扶我去车上!”见我迟疑,陈柔又道:“快一点!”

我将陈柔抱起,上了车。

在将她放在座位上时我心里庆幸不已,得亏她是非人,不然的话,这一次见面,就是永决了!

我看向还在换弹夹的“护工”目露凶光,心说算你小子走运,如果柔姐出了什么事,天涯海角,天上地下,我必杀你灭魂!

车子迅速地掉头,岔入了别的公路,我一脸心疼地看着陈柔道:“柔姐,你,你没事吧!”

陈柔迎着我的目光,有些愧疚地说道:“现在你该知道了,我是非人,我是游尸……你不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离开岑城嘛,这就是原因……”

“没关系,没关系!”我握住陈柔的手道:“最重要的是,你还好,最重要的是,咱们又重逢了!”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你身上的伤……”

“没关系!”陈柔说着,抿着下唇,似乎在用力,然后,被子弹击中的血洞开始蠕动,慢慢地鼓了起来,接着,子弹便被挤了出来,叮咚一声,坠落于地。

而子弹被挤出身体之后,伤处便开始复原,不一会儿,就恢复如初了。

除了击中额头的三颗子弹嵌入了头骨,恢复得慢一些,其余的伤口,十分钟之内就痊愈了,只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红痕,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陈柔看着我将所有的子弹都捡了起来,幽幽地问道:“烦啦,是不是很失望?我是非人,已经不是人,也不是你心目中的了陈柔!”陈柔沉默了一会儿道:“就像是第一次接活我让你背的尸体一样,我是尸体,只不过比他们要灵活一些!”

“不”我捉住陈柔的手道:“不是,不是那样,你是陈柔,你无论变成什么样,在我的心中仍然如初!”

“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

“不是!”

“你放开我!”陈柔试图抽回手。

“不放!”

“再这样我生气了!”陈柔发现即使冷下脸来也对我不起作用,颇有些无奈。

“你知道吗?柔姐,这一年多,我去过你住过的黑苗寨,也找过你小时候的伙伴,看过你日记里记的那条小黄狗和卖冰糖葫芦的,我找过很多地方,费了很大的精力,上一次相逢,我失忆了,不记得你,但是这一次,我没有再失忆,我记得清清楚楚,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

“你……”

陈柔为之气结。

她突然间一抬眼,看到我眼中的泪水,就像是看到了一团烈火一般不敢与我对视。

“你看着我!”我大声道。

陈柔将头偏向了窗外。

“你看着我!”我将她的脸扳了过来。

陈柔看向我,她的眼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盛满了泪水,她轻拭着我眼角的泪水,像是说给我听,又像是自言自语一般喃喃道:“我知道,你的心意我知道,只是……咱们终归不是一路人……”

我伸出食指按在了她的唇上“嘘!”

陈柔没再往下说,过了一会儿问道:“小黄狗怎么样了?”

狗的寿命只有十二三年,陈柔见到时是小黄狗,我再见时,已经是老黄狗了,老得连走路都打闪闪,饭也吃不了两粒,又过去了一年,恐怕早已经死了吧。

“挺好的!”我说道:“小黄狗的主人对他很不错!”

“那卖糖葫芦的老爷爷呢?”陈柔的眼中有光,这是希冀之光,这是童真之光。

我找到卖糖葫芦的地点时,卖糖葫芦的老爷爷就已经过世了,是他的女儿接了他的班,不过糖葫芦的味道还是一样,物价上涨,估计卖得比此前也贵了一些吧!

我在说话的时候,一颗黄豆大的泪珠,从陈柔的眼睑坠落,滴在我的手背上,我试图为她拭泪,但是被她阻止了,她拥我入怀,喃喃地道:“就这一次,就这一次,就拥抱这一次……”

“不行!”我反驳。

她却不说话了。

我也安静下来,就这样静静地,静静地,在马达声和车轮的转动声里感应着彼此的存在。

这种静一直持续了四五分钟,李墨玉忍不住回头来看,似乎很好奇一直喋喋不休的我们怎么突然间就安静下来了,直到看到相拥在一起的我和陈柔。

李墨玉干咳一声,收回了目光。

车子继续往前开,都不知道开了有多久,李墨玉见我们仍旧寂然无声,回头道:“我都开了两个钟的车了,油都快用光了,你们倒是说句话啊!”

陈柔紧了紧我披在她肩膀上的衣服。有些不好意思。

我说道:“既然没有油,那就去加油啊!”

加满了油,车子继续往前开,李墨玉道:“车里的护工真实身份应该是警察,他朝陈柔开了十二枪,陈柔却没有死,她是游尸的身份,此时黑衣人们恐怕已经知道了!”

李墨玉顿了顿说道:“我担心的是,要是黑衣人找不到柳雄文,会不会找到我们头上!”

李墨玉的话让我一惊,我的借鸡生蛋的计划很成功,成功地借来的黑衣人对付柳雄文,并且数次置柳雄文于死地,但是,还是让柳雄文逃走了。

黑衣人追逐柳雄文的目的是因为柳雄文是游尸,也可以这么说,黑衣人的最终目的不是对付柳雄文,而是对付游尸,不管是灭杀游尸还是抓住游尸拿游尸的身体来做试验吧,他们对付的是游尸,柳雄文是游尸,陈柔李墨玉也是。

黑衣人失去了柳雄文的踪迹,但是却发现了陈柔的真实身份,因此,黑衣人极有可能掉过头来对付我们,因为我们之中有两名游尸!

正文卷 第889章:比僵尸王更丑

陈柔这时候才看清李墨玉,问我道:“这位姐姐好像……”

“没错!我也是游尸!咱们是同类”李墨玉道。

我将与李墨玉相识的过程简单地说了一遍,告诉她李墨玉是友非敌,不用担心。听说了李墨玉的来历,也许是同病相怜吧,陈柔与李墨玉多说了几句话。

我问陈柔怎么会出现在灯船之上。

陈柔告诉我,她不是在灯船之上,而是在湖底。

四十多年前,天朝一场文化浩劫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简而言之吧,就是无,产阶级翻身,将所有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干倒,那时候生化所洛阳分所的名字叫洛阳生化促进所。

当时所里有一位女研究员,按照当时的阶级划分,简直反,动极了。她的爷爷是满清的大员,父亲是国民党的高官,而她本人,留洋美国,据说有在哈佛任职的机会,但是被她放弃了。

回国之后,她做为特殊人才受到了重用,本以为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来,但是那场席卷全国的浩劫来临时,她坠入了深渊。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学者到一个被戴上高帽天天游街示众的囚徒,她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

于是,她自杀了。

陈柔说到这里看向我道:“烦啦,你看过《三体》吗?”

我不知道陈柔为什么会提起这个,《三体》这么知名的科幻小说,当时在学校里都传疯了,我怎么会没有看过呢,我点头道:“看过!这位学者还与《三体》有关?”

“她的经历与《三体》中的叶文洁十分相似,他们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屈辱和绝望,而他们也掌握着毁灭世界的力量!”

说实话,陈柔的话让我震惊到了,在好莱坞的超级英雄电影里,“毁灭世界”这个词是经常出现的,但是那终究是电影,大家看完之后,图个乐呵也就罢了。

在现实世界中动不动说毁灭世界,就显得傻b了。

对于世界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渺小的,渺小得就像是沧海一栗一样,一滴水能够毁灭大海吗?这显然不可能。

陈柔的语气深沉,表情严肃,丝毫也不像是开玩笑。

“叶文洁发现了黑暗森林法则,并且将地球的坐标发送了出去!既然世人负我,那就大起一起毁灭吧!这位名叫林晓秋的女研究员也是一样,膏药国人投降之后,713生化部队的所有研究成果都留在了中国,核心研究员也终生囚禁在国内,因为如此,膏药国人的生化科技止步于此,后来的生化研究,与膏药国投降前是断开的。”

“当时,因为洛阳有林晓秋这个生化专家在,713生化所部队的所有成果都送到了洛阳,当时天朝的生化技术是站在713部队的肩膀之上的,甚至可以这么说,当时洛阳生化促进所的生化技术,与美苏是同一个级别的!”

陈柔神情凝重地说道:“膏药国人一早就在研究如何将人改造成游尸,形成自己独有的生化战力,不过可惜的是,这个计划一直到他们的天皇宣布投降,也没有成功!”

如果他们成功了,想必也不会投降了吧,像李墨玉柳雄文这样的游尸来上一千只的话,灭一个国家跟玩似的!

“膏药国人没有研究出来,林晓秋研究出来了!”陈柔道。

“林晓秋在深深的绝望中,准备将自己改造成游尸,准备将所有伤害与侮辱她的人改造成游尸,她趁着那些红小将外出,偷偷地来到了厨房,打开了锅盖,也打开了药水的瓶子……”

“她在厨房里呆立了十多分钟,也纠结了十多分钟,不过她最后还是不忍心,带着自己的研究成果投江了!世人虽然负了她,她却没有负世人!”陈柔说着,取出了一只玻璃瓶,瓶中还有小半瓶半流质的透明液体!

我看着小瓶道:“这就是林晓秋的研究成果?”

“不错!”陈柔又说道:“林晓秋是在夜里投江的,没有人发现她,于是,她的尸体顺江而下,沉入了灯湖中,到现在,怕有五十多年了吧!”一个天才研究员悄然而逝,五十年沉冤不雪!

直到现在,仍在湖底。

陈柔取了药剂之后,本来想将林晓秋的尸体带上来安葬的,但是中途发生了灯船事件,她不得不放弃,水上的情况有点乱,火光冲天,尸体横陈的,陈柔心想多一事不如小一事,便也扮做了尸体。

直到被人捞上岸来。

不得不说,林晓秋很伟大,在世人抛弃她的同时,她没有选择报复世界,而是选择沉寂而去,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做不到她那么伟大,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古代尚且如此,何况是现在。

我会像《三体》里的叶文洁一样,将地球的坐标发送出去,迎接来自黑暗森林法则的惩罚!

事实上,后来的天朝,发生了许多类似的事情,知道当官为什么要审三代吗?三代之内毫无污点才能晋升吗?就是由此而来的,在那个消息封闭的年代,有很多高官大员都因为复仇而死!

不过都没有记载就是了。

“柔姐,你去灯湖,就是为了取林晓秋的研究成果?”

陈柔点头道:“不错!”她晃了晃玻璃瓶道:“事实上,瓶里的药液本来是满的,不过被我喝了小半了!”

“你喝了药液……”我看着玻璃瓶道:“为什么啊?”

陈柔笑了笑道:“因此我此前还不完全是游尸啊,算是伪游尸吧!我花了很大的精力,才找到林晓秋的线索,又从她日记里的蛛丝马迹,找来了灯湖,找到了林晓秋和她的药液,喝了药液之后,我就是游尸了!”

我问陈柔:“柔姐,你为什么变成游尸,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吗?”

“这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陈柔沉默了一会儿道:“事到如今,告诉你也无妨,你知道吗?伪游尸是活不长的,他们最多能活十五年到二十年,他们的骨骼与肌肉都会慢慢地变硬,皮肤慢慢地会变得像是鳄鱼皮一样,烦啦你见过僵尸王吗?伪游尸在二十年后,就会变得跟僵尸王一样丑,不,比僵尸王更丑!”

正文卷 第890章:凶丧

陈柔的神情复杂:“我也不怕死,但是,我不想以这样丑陋的方式去死,我不可能再变成人了,因此得换一条路往下走,走不走是一回事,走不走得通又是一回事!”

“还有就是,我得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上天为何要如此对我!”

得承认,陈柔的最后一个问题问得有些大了,上天上如何对待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苍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从来如此。

我听了十分心痛,陈柔表面清冷孤立,其实有她脆弱的一面,她的人生,确实承受得太多了一些了。

“柔姐!”我迟疑着问道:“抱歉又勾起你的伤心事,但我还是想问,到底什么原因,你变成了非人?”

陈柔陷入了沉思,良久才开口道:“那一年我还不到岁,正是七月流火的时候,我记得是七月十四的晚上,我正在门口洗衣服,从村口走来一个身穿奇怪服饰的男子,他说他要去杜三婶家,却不知道走哪条路,让我给他带路!”

“杜三婶的儿子周豪因为与别人抢女朋友,被人当街砍死了,正在办丧事呢!”

“那么年轻人就死了,算是凶丧,凶丧是请不到年轻人帮忙治丧的,得请五十岁以上的人,而且得给双倍的钱,我爸爸妈妈都没有去,也早早地告诫我不要往那边走!”

“但是既然有人问起了,我总不能不理会,我向屋里喊爸爸妈妈,让他们将男子带去杜三婶家,但是奇怪的是,我明明站在门口,门也开着,我扯着嗓子喊爸爸妈妈,屋里却无人应答!”

“我以为爸妈收网去了(我家背后有一条河,老爸忙完农活回来,总是习惯往河里撒网,那时候每个人家里都很穷,一个月都吃不上一顿肉,老爸的那张网,时不时能捞出些鱼来,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一家人打打牙祭)”

“直到我到了义庄才知道,我老家的风水是有问题的,前面有路,后门有河,这在风水门里叫做凉水洗背,想必,这也是我出事的原因之一吧!”

“我喊了一阵,也没有人应,又担心让人久等,便举着火把将男子往杜三婶家引,我当时还不满十岁,太善良,也太单纯了,根本没有多想,一心为别人着想,却没有想过因此带来的后果!”

“杜三婶在黑苗寨的后寨,那里地势险陡,要经过好几道石门,其间我觉得那男子的举止有些古怪,比方说,他往往走上几十米远,就会往身上喷一遍香水,仿佛不喷香水,身体就会变臭一样,再比方说,他在往前走的时候,总是迈着细碎的步伐,看不出来他是脚踏实地而是踩着枯叶往前行进。”

“大概七,八分钟的样子,我终于将男子引到了杜三婶的家门前。我还是第一次这么接近凶丧,院子里放着鞭炮,门前摆着酒席,酒席上坐满了人,这些人有亲友,也有请来的乐队。”

“亲友在喝酒聊天,乐队也在喝酒聊天,不时还吹上几声喇叭,当做是见棺行礼之人的回礼。”

“按理说,这场景明明很是热闹,但是在我看来,却分外的冷清,而且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看着堂屋里的棺木,看着喝酒吃饭的亲友,明明离得只有十多米远,却像是隔着两个世界一样!”

陈柔回想着,似乎在琢磨着要怎么形容:“怎么说呢,就像是你站在电视前,看着电视里正在上演的丧事一样!”

“男子见到了目的地,感谢了我几句,又递给我一颗彩色的糖,说是给我的酬谢,小时候家里穷,连白砂糖都很少见到,更别说这样的方块糖了,我十分心动。心说是我将这位叔叔领到杜三婶家的,得到一颗糖的酬劳。也是理所应当,于是我就剥去糖衣,将糖塞进嘴里,含着糖,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

“在半路上,我听到有人叫喊我的名字,我巡声找去,才发现是我的父母亲,他们大声地质问我去了哪里,我如实说了。我爸妈却说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去收网,我妈妈在做饭,我爸在烧火,就在一墙之隔的厨房,别说喊话了,就是说话大声点,他们都能够听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和男子的对话和喊话,他们都没有听到。”

“爸妈做好了饭菜不见我,这才出门来找我的!”

“老爸又安抚大家说不管怎么样,没事就好,先回去再说。回到家之后,老爸让我站在滴水檐下,他回家取了纸钱在路上烧,一边祷告,看着纸灰四散,这才引着我回家!”

小孩子夜里出门,容易被鬼魂盯上,如果没事的话,家里大人只是冲来路骂上几句也就罢了,用意是喝退邪物,而如果受了惊吓的话,处理方式也不同。

这时候就不能喝斥了。

而是得好说好话。

在路口点燃一扎纸钱,如果纸钱燃烧得好,就表明邪物接受了馈赠,这时候就能够从容地将小孩引走,而如果纸线才点燃就被风吹灭了,就得另想它法。

“我回到家中,却感觉毫无食欲,草草地的拔了两口饭便回房睡觉去了,我做了一个梦,在梦中,我在荒原上行走,突然从地下钻出藤蔓将我缠住,它们将我缠了一圈以又一圈,就像是蚕茧一样将我困在其中,然后升出无数的尖刺,往我身体里钻,到后来我的血管都被藤蔓所取代,其中流得不是血,而是藤蔓的汁液……”

“我被恶梦惊醒的时候,外面正风雨交加,我发现没有脱衣服就睡觉了,还盖着厚厚的被子,我却感觉不到热,我起床去关窗,当我的手伸出窗外,风雨拍打在我的手掌之中,我也感觉不到冷……”

“就是从那一天,我失去了对冷和冷的感知,一块冰握在手里也没有感觉,一壶开水倒在手上也没有感觉,我感觉很害怕,也不敢和爸爸妈妈说,直到很久之后,我知道了游尸,才知道从那一晚开始,我就已经尸变了!”

正文卷 第891章:被锁定了

不过,七月十五那天早上对于陈柔来说最大的消息不是自己感知不到冷和热了。

而是。

杜三婶一家全都死了。

不仅是他们一家,还有他们家的亲朋故友以及请去治丧的人全部死光光了。

周豪的尸体不见了,陈柔带去的男子也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那个晚上发生了什么。

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

尸体陈列一地,无言无语。

也是在此时,陈柔才知道害怕,她以为那男子只是周家一个晚些赶来的亲友,没想到却是魔鬼,自从他出现,杜三婶一家死绝了,自己也不再能感知到冷热……

这一切都与他脱离不了干系。

想起那男子给她彩糖的样子,陈柔就感觉到手脚发冷,连站都站不稳,一个人满面笑容眼有感激之色的人递过来的彩糖,竟然是蚀骨的毒药!

不止陈柔这样认为,乡亲们也这样认为,也因为如此,陈柔的父亲虽然蛊术很强,却没有资格参加蛊王赛,不仅如此,他们一家都被逼得搬离了黑苗寨。

因为寨民们都觉得,寨中遭逢的大难,都是陈柔引进来的!

如果不是她那天晚上为男子引路,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此后,他们一家就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那段日子很苦,苦到一家人都要吃树皮,野菜。后来终于安定下来,也就是陈柔被她最好的朋友李代桃僵,成为落花洞女的那一节。

陈柔苦笑道:“其实,成为非人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普通人成为落花洞女之后九死一生,而我是非人,紫僵反而不敢拿我怎么样!就这样,我从从容容地从山洞里走了出来!”

也因为落花洞女事件,让陈柔的父母意识到在外漂泊终归不是办法,于是又回到了黑苗寨,后来的情况都知道了,陈柔的父母相继去世,她离开了黑苗寨,四处漂泊。

我去到义庄的时候,陈柔寄居义庄已经有三四年了,这是她呆得最久的一个地方,她为什么能够在岑城义庄呆那么久呢?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皮宏德皮老头被绿毛僵尸追杀,义庄空无一人。

也许在外面飘泊得久了吧,陈柔喜欢上了孤独,只要有能让她孤身一人呆在某处,她就感觉到很舒服。

直到我的出现。

那时候我还是个对赶尸一无所知的菜鸟,陈柔放心身段来教我,那时候的我虽然没本事,倒是挺有主见的,心中的是非观泾渭分明,这让阅尽人间阴暗面的陈柔有所触动,也正是这别样的接触,才能让她放松心防,我得以慢慢走进她心之围城吧!

而当我走近的时候,陈柔突然觉得很害怕,她意识到我走得太近了,已经越过了她的安全距离了,在那时候,她已经动了离开的意思了,之所以没有离开,一是觉得我还不足以独当一面,二是没有计划好自己的行程和目标。

我在义庄里看到的毒虫是她买来的蛊,而她来蛊的原因是就是让蛊咬自己,刺激自己的肌肤保持活力,不会慢慢地就长得像是老茧,慢慢地角质化,慢慢地像鳄皮的皮肤一样粗糙,丑陋。

就好像是皮肤不好买来化妆品扶肤一样。

化妆品护扶品只要有多多的钱就足够了,但是用蛊去刺激皮肤的活力就不一样,除了买蛊的钱之外,还要有巨大的毅力,蛊噬咬在身上的感觉,痛苦万分,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后来,陈柔终于想到了自己的目标,她不能死,也不能变成僵尸王,她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变成真正的游尸,找到昔日害他的男子,让他百倍偿还这些年来她所受的苦!

说起洛阳一行,苦难丝毫不比在岑城的时候少,如果不是运气好的话,早就死在道士的剑下了!

听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白水木子,她的级别应该与陈柔差不多吧!也许在山野的阴阳先生眼里看起来很厉害,但是在真正的道士眼里看来,就像是泥娃娃一样,一推就倒!

白水木子被黄花观道士一剑刺死,就像是杀死一只捣蛋的猫咪一样毫不费力。

陈柔在那些术士的剑下,估计比白水木子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好在,她并没有像白水木子的运气那么差,虽然艰难,总算是活了下来。

在不知道林晓秋之前,陈柔准备在这十三朝古都,凭借自己的修行,达到真游尸的境界——她也算是走捷径了,并没有将精力全部都用在修行上,而是捕杀鬼邪之物,炼化他们的煞气在强大自己!

万达广场的婴凶,就是她的猎物之一!

但是即使是这样,速度仍然很慢,按照她的进度,至少有二十年,她才能够修成真正的游尸。

后来,陈柔知道了林晓秋,知道了他的研究成果,甚至还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吃的彩糖,大概率是713部队的研究成果之一!……

将她改造成非人,却不能成为真正的游尸。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的生命终于迎来了变数,她如愿到了林晓秋留下来的药剂,如愿成为了游尸。

她终于不会变丑,终于不会变成僵尸王了!

因为游尸生机十足,她的皮肤会随着煞气的加深反而比任何时刻都好!

陈柔看着我道:“烦啦,你一定要明白,从相逢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不是一路人,我只是你一条山路上的朋友,山路终有尽头时,我也终会离开,看开一点,别让彼此都那么痛苦!”

我摇头道:“柔姐,你不必要再说了,以后的所有事,我与你一起分担!”

陈柔有些无奈,有些生气,干脆不说话了。

这时候就听李墨玉道:“他们来了!”

我抬眼望去,我们的头顶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四五架无人机,他们飞得很高,呈现蛇形跟踪在我们的身后。

我问李墨玉:“有办法甩开它们吗?”

李墨玉摇头道:“没有用,无人机只是前哨阵,甩开他们没有意义,因为我们已经被锁定了!”

正文卷 第892章:追杀……

科学家称现时代人类科技大爆炸时代,何谓爆炸?就是快嘛。

人类在地球上生活了几十万年,进化却极为缓慢,但是自从发明了蒸气机以来,就像是进入了快车道,计算机到电脑用了多少年?功能机到智能手机又用了多少年?

如今,ai已经闪亮登场。

就拿在我们头顶上的无人机来说,已经算是半智能化的产品了,一旦锁定目标,就会自动分析,追踪。就好比是一块狗皮膏药一样,贴在你的身上,想要甩脱,没有那么容易。

说实话,如果没有灯湖事件,柳雄文此时恐怕还在黑衣人的监视之下呢!

柳雄文着了两名膏药国人的道,现在看来,倒也不像是坏事,至少,他得以完美脱身了。

他一脱身,黑衣人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了我,陈柔和李墨玉身上。

仔细想来,归根结底还是我们不够狠,当时如果将急救车上的人都解决了,也就没人知道陈柔身中十枪仍然不死的事情了。

可能想像,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黑衣人的头领正在进行新一轮的部属,而他们的目标,已经从柳雄文变成了我们,也许商务车已经开出了车库,正从后面追上来。

车子正往前开着,突然发出咚地一声响。

我左右张望,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这时候,李墨玉转过头来,指着自己的额头道:“别找了,在这里!”

我抬眼望去,在李墨玉的眉心正当中,出现了一个血洞,有淡淡的血水往外涌。

李墨玉指给我看的时候,血洞已经被填平了,慢慢又鼓了起来,“叮”地一声,一颗子弹被挤了出来,跌落在车内地毯上。

李墨玉又看向陈柔道:“妹子,陈烦就交给你了!”

陈柔将我护在了身后。

直到此时,我才知道子弹是从哪边来的,子弹穿透了副驾驶位的挡风玻璃,斜斜地刺入了李墨玉的眉心。也许是因为速度太快了,子弹将挡风玻璃打出一个洞来,却没有一丝裂纹!

我顺着子弹飞过来的方向望去,前面数百米的地方有一排上百层的高楼,狙击手应该就在楼顶的某处。

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我们无法看清狙击手,狙击手却能够看清楚我们的每一个动作以至表情。好的狙击枪两千米以内都能夺人性命,别说是五百米的距离了。

伏在楼顶之上,大半个城市都能收入眼顶,这时候再将风速和我们的运动轨迹算进去,枪口往前移个半厘米,击中车里的人也不难,难得是隔了那么远的距离还能够准确地击中目标的眉心。

仔细想想,现在战争比鬼鬼神神更加可怕,鬼神要害你,就得接近你,然后用他的力量杀死你!但是狙击枪不用,他远在千米之外,远到你瞪大了眼睛都找不到他,更别说知道他的身份信息了。

而他只需轻轻一扣扳机,你就完蛋了。

甚至至死都不知道因为什么!

我心说得亏是李墨玉开车,在换我开车的话,这时候怕已经交待了!

咚。

又是一声枪响,子弹穿过左侧的玻璃,击中陈柔的小腹。

陈柔捂住小腹,血水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柔姐!”我心疼地唤道。

陈柔皱起的眉头慢慢地舒展开来,看着我道:“烦啦,别担心,我没事儿!”松开手时,手里出了一颗子弹,除了血浸湿了衣服,身体已经恢复如初了。

李墨玉不满地道:“陈烦,你也太偏心了吧,你的柔姐中枪了,我的脑袋都被打出洞来了呢,也没见你关心一下!”

我尴尬地笑笑,心说都这时候了,争论偏心,更关心谁有什么意义啊,还是先想想怎么逃命吧!

不过,两枪之后,狙击手并没有持续开枪。

突然间,我意识到了什么,冲李墨玉道:“墨玉姐,不要开直线,拐弯,不停的拐弯,枪手已经将目标从我们换成了车轮,防止被他击中车轮!”

我虽然对狙击一无所知,但是好在我看过很多类似的电影电视剧啊,其中也会提到很多粗浅的狙击知识。枪手为什么对李墨玉开枪之后又能迅速对陈柔开枪呢?

那是因为从他的角度看来,李墨玉的额头与陈柔的小腹处于同一条平行线上。

击发第一颗子弹之后,只需将枪口往后微移,就能够对陈柔开枪了。

在击中陈柔之后枪手迟迟没有开第三枪,那是因为他换目标了,校准新的目标需要一些时间。

我猜他的目标是油箱或者是车轮,轿车的油箱藏在车身下,想要击中没有那么容易。

那就只剩下四只飞奔着的车轮了。

李墨玉在拐第一个弯的时候。“咣”地一声响,一颗子弹击中了车轴,又被弹飞了。紧接着一连四五枪。李墨玉躲开了其中四枪,第五枪击中轿车前轮,爆胎了。

车子顿时失控,差点撞上一边的围墙,不过最后关头还是被李墨玉扳了回来。

前轮爆胎,方向极难把握,为了不翻车,李墨玉只好将速度放慢下来,却在此时,身后出现了一溜黑色的商务车,商务车的车顶打开了,从其中钻出一人,将微冲往车顶一架,要冲我们扫射。

但是那人很快被拉了下去,一个黑衣壮汉探出了脑袋,这家伙半点也不客气,出手就是火箭筒。他扛着火箭筒,黑洞洞的炮口正对着我们。

“我擦!”

真是现世报啊,当初看柳雄文被这群黑衣人用重武器虐,感觉特别爽,现在倒好,不过一天的工夫,山不转水转,轮到我们头上来了!

“火箭筒,火箭筒!”我冲李墨玉叫道,又迅速地将自己对于火箭炮的了解对李墨玉说了一遍。火箭筒虽然能够锁定目标,但也并不是不能避开。

但是需要很高的技巧!

黑衣壮汉冲我们狞笑着,扣动了扳机。

巨大的后座力差点将他掀飞出去,他死死地抱着火箭筒,额角青筋乱跳。嘴叫都咬出血来了,这才堪堪稳住。火箭弹喷着绿焰,向我们射来。

正文卷 第893章:你们是新来的吧!

火箭弹迎面飞来,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但是越是这种时刻,越要稳住。

陈柔试图护住我,被我推开了,我是男人,男人怎么能够一直避在女子的翼下呢?

火箭弹不像是子弹,子弹差不多是间音速的两倍,也就是说,你中枪之后,才能够听到枪响,基本无可躲避。

但是火箭弹不样,它的体质大,受到的阻力也大,因此被击发之时,速度也要慢很多,当然,所谓的慢得多,是相对子弹来说的。

事实上,在我的眼中,它的速度极快!

火箭弹在我的眼中越放越大,越放越大,直至占据了我的整个视线,我扯起嗓子喊道:“躲!”

李墨玉就等我的号令呢,我才喊出“躲”字,李墨玉就将车往一边拐去。

火箭弹贴着车身擦过,往前飞了十多米之后,试图掉头,但是哪里还来得及,一头撞在墙上,爆炸了。

火箭弹炸飞的碎石砸在车顶上,发出咣咣咣的声响,这声响相对于火箭弹的爆炸声,就像是冰雹与雪花的区别,虽然车顶都被砸得变了形,我们的心仍然没有一丝波动。

见火箭弹无功,那黑衣壮汉恼了,再次扛着火箭筒往外钻,但是被人拉住了“我说兄弟,火箭弹的后座力太大,一炮之后要休息半个钟,你不知道啊!”

“我知道个屁!”黑衣壮汉拨开了劝阻之人,将火箭筒摆到了车顶上,吼道:“我只知道,咱们接下任务已经一星期了,却什么成果都没有,这个脸,我们丢不起!”

黑衣人最终还是被阻止了,后车的人冲他吼道:“熊二你给我听着,这里已经接近工业区了,动静闹得太大,上向追查起来不好交待,你们往一边让一让,让我来!”

黑衣壮汉虽然横,对于队长的话却不敢不听,悻悻然地将火箭筒收了回去。

车子往边上一拐,换做了第二辆车正对着我们。

车上站起一名中年男子,他的脸型较瘦,因此,年纪大了之后,皮肤就显得松松跨跨的,稍大些的风从他的脸上吹过,都能够吹动他下垂的皮肤。

他从口袋里取出墨镜戴好,又往上托了托。

那墨镜很大,几乎遮住了他半张脸,他从车里拿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打开了开关,一道红色的光线从中射出,穿透了车窗玻璃,正照在小车方向盘一角。

这东西我在生化所的时候见过,这是激光枪!

先射出来的红线,是辅助瞄准光,事实上,很多先进的微冲都已经配有这样瞄准光了。已经瞄准了,下一步估计就是射激光了!

我一手拉住陈柔,一手拉住李墨玉,同时将他们往右边一扯。李墨玉被我拉到了副驾驶坐上,而陈柔则压在了我的身上。

与此同时,冲天的火花闪起,随着火花升起的,还有一股浓浓的焦糊味道,紧跟着车体往下一沉,我们重心不稳,滚做了一团。等到清醒过来之后,才发现小车已经被切割成两半了。

也亏得油箱在另一头,不然的话,就该爆炸了。

我的心里不停地骂“我擦,我擦,我擦,用得着下此狠手吗?”

不仅是我,李墨玉和陈柔都瞪大了眼睛,她们都是第一次见到激光武器,激光武器的强大,大大地出乎了她们的意料之外,看着还在冒烟的,已经被切割成两半的车体,两人都楞在当场。

“跑啊!”我拉起二女,以车为掩体,迅速地翻过围墙,往前跑去。翻过围墙,我们才发现进了厂区,简易的铁皮房里,是一条又一条的流水线,每条流水线,都有数十名穿着蓝色工作服的工人在忙碌着。

工作服上写着:富土康。

富土康?

我勒个去,我们翻进了富士康的厂房?

“我擦,这样都能让他们跑了!”中年男子气得大骂。他们追了我们一路,从晚上追到白天,从城区追到了城市边沿的工业区,为了对付我们,所使用的武器都是无所顾忌的,无人机,狙击枪和微冲就不说了,火箭弹,激光枪都用上了,满以为能够一举拿下,没想到还是让我们跑了。

黑衣人虽然是官方的行动队,在没人的地方可以大开杀戒,在人多的地方还是要注意影响的,毕竟他们不能像真正的《黑衣人》一样,闪一闪就能够让人忘记记忆。

在翻进厂房之后,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没有枪声,没有炮声,也没有激光的切割声了,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外面这么大的动静,惊动了厂房里的人,有工人扒着墙头往外看,我也从墙洞往外看。

外面的荒地上,停着五辆商务车,车顶关着,车门也关着,他们停了一会儿,随着其中一辆车掉头,都各自掉头而去,整个过程十分平静,仿佛刚才惊天动地的巨大破坏力与他们没有半点关系一样。

而在他们身边不远处,被切割成两半的车体,被炸得粉碎的墙壁赫赫在目。

见到他们离开,我松了一口气,就像是被压在千公斤大石下,终于得以爬出一样。

但是我也知道,他们不可能就此罢休,一定还有其它的办法对付我们,不过在另一场暴风骤雨之前,我们有了喘息之机罢了。

这时候,我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心说既然黑衣人不敢在人多的地方乱来,我们何不利用他们的这个缺点呢?

两名膏药国忍者在黑衣人的眼皮子底下将柳雄文劫走,也是利用灯湖人多,黑衣人不敢乱来的弱点,已经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何不效仿呢?

富土康在洛阳的工厂里有数千人,我们与这数千人捆绑在一起,让黑衣人投鼠忌器,不敢胡来,缓过一口气之后,再别想他法!

呸呸呸,什么叫投鼠忌器啊,应该叫投器忌鼠,好吧,这样也不对,不管怎么样,这么干就对了!

我将想法与李墨玉和陈柔一说,两人都很是赞同,说听我安排。

我心说有个屁的安排啊,所谓的安排,就是往人多的地方挤,赖在富土康厂区不走呗。

我正在查看周边情况,就见一名中年女子迎着我们走了过来,我们将目光移向别处,避免与她对视,中年女子却无视我们的避让,在我的面前站住道:“你们是新来的吧?”

正文卷 第894章:这一关算是过去了

“咳咳咳……”我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别咳咳咳咳了,打工怎么了?凭自己双手赚钱,有那么难以启齿的吗?跟我来!”中年女子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跟她走。

我和陈柔,李墨玉对视一眼,跟了上去。

中年大姐登记了我们的名字之后,就带着我们去仓库领衣服。

我穿着土黄色的休闲装和深蓝色的牛仔裤,李墨玉和陈柔的衣着虽然朴素还带有流行风,在放眼一片蓝的人群中特别的显眼,像是鹤立鸡群,但是,穿上厂服,戴上帽子之后,我们就变得与他们完全一样了,就像是一滴水汇入大海。

这让我有一种错觉,仿佛自己像是一颗钉子一样,被钉在了工厂里的某个位置。

不过仔细想想,换上厂服对我们有利无害,等于是上了一层保护色嘛!

“这边,这边……”

工厂里很吵,中年大姐不得不大声地跟我说话。

领了厂服往回走,中年大姐放慢了半步,问我们道:“小伙子,小姑娘,你们有什么特别的技能吗?”

要说特别的技能,我倒是会赶尸,但是在这里也用不上啊,我只好摇头道:“没什么特别的技能!”

“哦!”中年大姐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领着我们继续往前走。直到上了半天班,我才知道,富土康里招工,分做技工和普工,技工有专门的岗位,普工就是随意分配,分到哪里就算哪里。

我,李墨玉和陈柔被分到了充电头组,女孩子心灵手巧,被分配插件(所谓插件,就是将二极管,电阻之类的电子元件插入电路板孔里,动作得快,心得细),男孩子笨手笨脚的,于是我被分配去打包。

我们寻思着既然进了厂,就好好干,怎么也得将今天混过去,等到下班之后,混在人潮中离开再做打算。

但是我们却没有料到,就是今天一天,也不好混,工厂为了效益,会持续地加快流水线的速度,比方说吧,流水线的转速是一分钟十转,这样大家刚好能够忙过来。

当你能够忙过来的时候,他们便会将流水线开到十一转,十二转。你一顿操作猛如虎之后,终于又能忙过来了,于是,他们再加快一到两转。总而言之吧,这就是一个不断挑战你工作极限的过程循环!

会让你忙得精疲力尽,无法思考。

只上了两个钟的班,我就感觉脑袋木木的,我伸手拍了拍脑袋,都没有什么感觉。

再看李墨玉和陈柔,让我相信了一句话:厉害的人在哪里都厉害,她们即使扮演工厂小妹,她们也绝不逊色那些在工厂里做了好几年的熟练工,手过处,数十枚电子元件就已经插好了。

甚至还有时间停下来说话聊天。

线长见李墨玉和陈柔插件的速度这么快,就像是捡到了宝一样,坐在他们面前陪他聊天,嘘寒问暖,还说像他们这样出色的员工,工资肯定不会少,让她们好好干。

李墨玉和陈柔答应着,也不多说。

钉铃铃……

我期待已久的下班铃声终于响了,我将打包的工具往一边一放,感觉全身都痛,我揉了揉腰,对陈柔和李墨玉道:“我感觉我即使与那些黑衣人拼杀一场,也不带这么累的!”

陈柔冲我笑了笑:“烦啦,走吧!”

再见陈柔,她的话明显比以前要多许多,以前总是冷着一张脸,两个字能表达完的意思绝不多说一个字,现在正常了一些,就拿昨天晚上来说,她一整晚说的话,比之前几个月说得都多。

其实我是很开心的,因为这表明,她的心防已经慢慢地对我开放了。

我们混在人潮中往厂房外走去。

及到走出厂房,我才意识到工厂有多大,从我翻进厂区,看到的“大厂房”只是庐山一角,而全景厂房,比一个镇还要大,相当于一个迷里型的小镇城了。

一排排的厂房,看不到尽头。

光下班从厂区走到厂门口,就用了七八分钟,往前看一片蓝色之中看不到尽头的黑色的后脑勺,往后看一片蓝色之中看不到尽头的层层叠叠的人脸。

我觉得我在这样的地方多呆些日子,整个人都会抑郁。

终于,我们被人潮推出了厂房。

人潮在厂房外又分做数十支分流,流向各个角落,有人在门前小店吃饭,有人在路口大排档喝酒,更多的人回到了各自的出租房。

李墨玉问我道:“陈烦,咱们去哪儿?”

我抬眼望了望无边无际的蓝色,黑衣人虽然没有进来工厂找我们,但是在厂门外布了十多架无人机,拥有ai功能的无人机不止会拍照传递数据,还会通过大数据分析谁的嫌疑大,并给出标注。除了无人机之外,我想他们正以我们不知道的方式在搜寻我们的下落,不过,无论他们怎么找,也是从上万的人群中筛选,而不是一个一个追查,不然的话,哪怕一个人只看一秒钟,一万个人也得看上两个半钟!

既然是筛选,就是为了找出我与富土康工友的不同之处,只要我们代入工友的身份,让他们发觉不了异常,多半就能够混过关去。

想到这里,我的目光移向左前方:“哪里人多,咱们往哪边走!”

走着走着,我们碰到了给我们分配工作的中年女子,她刚刚从门口小店里买菜回来,见到我们,礼貌性地打招呼道“小伙子,小姑娘,找地方吃饭吗?不如去我家里吧!我买了菜,多添副碗筷也就是了!”

她估计只是跟我们客气一下,我可没有跟她客气,说道:“好啊,谢谢姐姐!”

于是,我们就随着中年大姐来到了她家,中年大姐租的房子,房子很小,就她和她的老公住,她老公在另一个工业区打工,中午不回来,都是她一个人做饭吃。

中年大姐在做饭,我和陈柔,李墨玉就在客厅里看电视。说是在看电视,我们的注意力都没有在电视上,而是留了一只耳朵听屋外的动静。

直到中年大姐将饭菜做好了,屋外也没什么动静,我们估算着这一关算是过去了。

正文卷 第895章:不会原谅你

“吃饭,吃饭!”中年大姐招呼我们道:“菜做得不好吃,别介意啊!”

“哪里,哪里!挺好吃的!”我冲大姐微笑着,一边向李墨玉递眼色。

李墨玉会意过来,装做倒水喝,回来的时候,经过中年大姐身后的时候,反手一下,击在中年大姐的头上,将她打晕了过去。

随后,我们搜出中年大姐和她老公的衣服,往身上一套,将头发弄乱一些,衣袖和裤管挽高一点,对着镜子一照,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你还别说,真像那么一回事儿呢。

如果说此前我们的装扮就像是才踏入社会的小年轻,换上衣服之后,立即就成了打工好几年的老油条了,来到楼下,将中年大姐锁在楼梯间的小摩托推了出来。

在出门之前,我们在中年大姐的餐桌上放了一笔钱,将中饭,服装,摩托车以及她的医疗费,误工费都算了进去的。

我坐前面把舵,陈柔和李墨玉坐在我的身后,墨镜一戴,鸭舌帽往头上一扣,轰地一声加足了油门,牛逼哄哄地穿街过巷,扬长而去。别说是黑衣人了,就是在工业区混了十多年的老油条,也看不出异样来。

就这样,我们成功地混出了工业区。

出了工业区,我们拦了一辆车,回到了市里。

我们也没有住店,而是随意地找了间空房子住了下来。你看着城市高楼大厦林立,其实有很多的空间房,有数据统计,二三线城市的空房率达到了百分之三十以上。

找几间装修好了却没有晾晒衣服的房子,将口香糖往锁眼里一塞,如果午夜十二点口香糖还没有被清理掉,房间里就可能没有人住,这时候只需撬开门锁,就能成功入住了。

因为我们同时间有几个目标,甚至还有选择的权利。我们选定了其中一家位置好,光线足的房子,进屋之后烧热水洗澡,从柜子里将枕头和被子取出来,往桌上一铺,就能够休息了,条件比酒店只好不差。

这一天都在亡命奔逃,末了还被抓去流水线上做了半天苦力,此时的我感觉困倦得不行,冲陈柔和李墨玉打了个招呼便回房睡了。

陈柔和李墨玉的精力倒是好得很,也许同为游尸吧,她们还挺聊得来的,以至于我睡梦之中还能听到她们轻声的谈话声。至于说的什么,我却是一个字也没有听清楚。

接下来的几天,是我长这么大,感觉到最幸福的时刻,我,陈柔,李墨玉就蜗居在这不到一百三十平方的套房内。每天花半个小时出门采购,然后一整天都呆在房间里做菜,聊天,看电视……

在这几天的相处中,我也对陈柔和李墨玉了解得更为深刻了,比方说,陈柔和李墨玉的性子都很冷,陈柔属于那种关门小楼成一统的冷,而李墨玉就不一样,她是那种霸气的冷。

陈柔凡事总是求诸已身,而李墨玉则是借诸环境。

陈柔有些多愁善感,而李墨玉则是骨子里的孤僻不群。

陈柔生性内敛,从不主动,李墨玉则有些大大咧咧。

在车上她对我的拥抱是一时情动,但是真正冷静下来之后,她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抗拒,疏远。连拥抱都不可以,更别说是亲吻了。不过,我仍然很快乐,因为我知道她心中有我,而之所以刻意地疏远。那是因为她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了,陷得越深对各自都不好。

但是她哪里知道,我早已经陷入到无法自拔了。

我甚至为此想将剩下的半瓶药剂喝掉,让自己也成为游尸。她不是说我们分属不同的世界,远远看着就好了,无须走近,因为走得太近,只要彼此受伤!

她不能变得与我一样了,那么我就变得与她一样。

我们都成了游尸,就是同一世界了!

陈柔听说了我的想法之后脸色大变,她揪住我的衣领对我大声喝斥,说我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想到哪里就要去做,却浑然不顾后果的严重。

陈柔性子冷,平时表达不满的方式就是一言不发,如果更加不满,就是一言不发地走开,这样神情激动地喝斥,还是头一回。她努力地将自己心绪平静下来,然后一字一字地说道:“陈烦,你要是让自己变成非人,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陈柔的眼神很冷,也很坚决。

虽说从黑衣人的眼皮子底下脱身了,我们仍能感受到来自他们的压力,窗外飞过的无人,和大路上明显多起来的军警告诉我们,整个洛阳城,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肃穆!

再这样下去,说不定某一天就会找来我们居住的空房子。

陈柔和李墨玉的意见是换房子,我不同意,除了义庄之外,这是我和陈柔同处的第二处房子,而且这里明显比义庄要温馨得多,一旦住下,就不想换了。

不然,回忆里就没有朝夕共处的快乐,只有不停地,不停地换房子了。

不过我们也不能束手就擒,我们得想个办法才行。

我看着电视里不断挑动的画面,陷入了沉思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祸水东引!我和李墨玉用一个火爆的短视频,借来黑衣人对付柳雄文,柳雄文逃走之后,我们却暴露在了黑衣人的枪口下。

和柳雄文一样,遭遇了惨烈的追杀。

不过,我们一早知道的信息是:黑衣人无论是追杀柳雄文还是我们,目的只有一个——得到游尸实验体。不管是为人类活上一万年的计划还是研制生化武器吧,游尸实验体还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但是……

无论他们成功抓住柳雄文还是陈柔和李墨玉,都只是游尸实验体,如果我们告诉他,事实上,四十年前就有一个叫做林晓秋的女子已经研究透了游尸的本质,会怎么样呢?

这就好像你将要吃一只山鸡,都省了抓山鸡,拔毛,爆炒的过程,直接将炒好的山鸡肉端上了八仙桌……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做?

正文卷 第896章:我的心也是冷的

我将计划与李墨玉和陈柔一说,她们都欣然同意。

不过有一点,她们都认为那药剂不能落到黑衣人的手。

我也是这样想的,这样的世界就很好,不需要再多做改变了,有时候,科技前进一步是一个新的世界,生化前进一步就是生化危机了。

当天晚上,我就找了一家黑网吧,将有关林晓秋的信息传了出去,其中有基于陈柔的调查,也有我们的猜测,从林晓秋的出生与结局一直到她的研究成果。

在文章的末尾,我透露了一个至今为止,除了陈柔,李墨玉和我之外还无人知道的秘密——林晓秋葬身灯湖。

这一篇文章,我整整构思了四个钟,除了我们想要表达的事情之外,为了增加可读性,还增加了大量的阴谋论和虚假陈述,很多地方言过其实,语不惊人死不休,也有一些地方用了春秋笔法,将重要的事情一夂带过。

一经发布,立即火爆了天涯论坛。

在点下发布按钮之后,我就离开了网吧,和陈柔李墨玉在路边的小吃摊上要了一份烤羊肉串,还没有吃完呢,就看到有黑衣人向这边靠近过来。

此后一星期,黑网吧都处于歇业状态。

洛阳城里,从此没有无人机到处乱飞,路口总有男子游荡的情形了,黑衣人的注意力,成功地被我们吸引到了林晓秋身上。

一天之后,林晓秋被从灯湖下捞了起来,于是,电视台访问,报纸报道铺天盖地,林晓秋是一个醉心于研究的生化专家,没有什么朋友,倒是经曾祸害过她的红小将们都活着。

电视台就像是苍蝇碰到了粪坑一样,去采访与她有过接触的红小将。那些红小将们此时已经成为红老将了,昔日将林晓秋当做臭老九,恨不得她死而后快。

这时候为了钱,为了播出效果,纷纷将林晓秋说成是知性才女,严师益友,就像是人间四月天里的林微因,不过命运却比林微因要苦得多。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需要你的时候,能在几天之内将你棒上天去,为你塑像,让你成为城市的符号,不需要你时,就将你推到湖底,让你里水澡,水虫为伍,浸泡百年。

因为媒体的大肆宣扬,林晓秋从一个浩劫中死去的女子成为了灯湖的女神,在湖岸之上,就有比着她照片塑造的脚踏莲花,手捧书卷的铜像。

当然,黑衣人大肆宣扬林晓秋也是有目地的,提高林晓秋的知名度,借林晓秋的知名度挖出更多的东西来,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所有有用的信息,都在陈柔这里!

唯一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我们竟然以这种特别的方式,为一代才女林晓秋正名了。

黑衣人的注意力转移之后,我们的日子也好过起来,至少,不用担心下一秒就被围堵追杀了。

这一天,李墨玉在楼顶吸收月光,我在坐在客厅看电影《无名之辈》,当剧中响起《瞎子》这首歌时,我才突然省起,我们已经在空房子里住了七八天了。

这七八天,用了三吨水,三十好几度电,这么久,房主也没有找上门来。

但是我知道,如果这样住下去,迟早会找上门来的。

陈柔从卧室里出来了,她穿着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米白色的休闲服,头发似乎也剪过,收拾的整整齐齐的。

有些人就是这样,她们天生丽质,根本不需要去打扮,只需要将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就十分好看,就艳压群芳。

这是天生的,学不来的。

看着陈柔,我有些痴。

“看什么呢?”陈柔问我。

“看你!”我说道,我发现我最后嘴笨的厉害,如果换个人,李墨玉或者是方圆,我能赞美她们一百句话都不带重复的,但是面对陈柔,我常常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

难道这就是古书上所说的得意而忘言……

算了,我才不要得意而忘言呢,因为这常常会让我和陈柔处在一种尴尬的氛围之中。

“我有什么好看的!”陈柔低下了头。

“好看!”我道。

我拍了拍沙发道:“柔姐,过来坐吧!”

陈柔迟疑了一下道:“烦啦,能陪我去逛街吗?”

我喜出望外:“好啊!”

这还是陈柔第一次主动亲近我呢,不比铁树开花容易,我能不高兴吗?

我还记得我小时候特别的内向,有一次一个邻居从我家门前过,我打了个招呼,那邻居就对我母亲说“我今年估计得行好运了,因为你儿子叫我了!他一向金口难开,今天叫了我,我肯定一年都好过!”

此时我的心境,与那位从我家门前路过的邻居差不多。

我将几上的茶水一口喝尽,伸手去抓陈柔的手,往常时候,她都是下意识地缩开,这一次却没有,任我握住了。我晃了晃她的手道:“走吧!”

陈柔点点头。

进到电梯里,有一个老大妈在电梯里。陈柔十分传统,没人的地方让牵手已经十分勉强了,电梯里有其它人,下意识地往回缩,但是被我紧紧握住了。

陈柔气急得踩了我一脚。

出了小区,陈柔有些不满地说道:“都让你牵了一路了,现在可以放开了吧!”

“别怕!”我道:“洛阳城里你我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别说是大晚上,白天也不用担心什么啊!”

陈柔不过话了。

小区外面有一条长长的林荫道,此时灯光亮起,映着树叶与花,别有一番意味。我们就在林荫道上慢慢地走着,一时谁也没有说话,只听到彼此的脚步声。

往前走了一阵,陈柔站住了,看着我道:“烦啦,我的手,无论你握上多久,也暖不了的!”

暖不了就暖不了呗,有什么关系。就算暖不了我也要一直握着。

我随即省起,陈柔的话里还有别的意思,安抚道:“柔姐,你别想那么多,就算手暖不了,但是我知道,彼此的心也是暖的!”

“不!”陈柔摇头道:“我的心也是冷的,我甚至可以将它剜出来,让你感受一下……”

正文卷 第897章:正常人,非正常人

“柔姐!”我将陈柔的手握在手心道:“别说这些好吗?”

陈柔不说话了。

“生气了?”

“没有!”

“那就好!”我从路边折了一朵花,为陈柔戴上道:“关于未来,谁都不知道,最重要的就是把握好现在,现在,此时此刻,你在,我也在,这就足够了!”

“你在,我也在!”陈柔重复了一遍我的话,往前走去。

我追了上去。

穿过林荫小道,前面是夜市,十分热闹。

陈柔毕竟是女孩,见到漂亮的饰品和衣服也有些走不动路,于是我们便一路买买买,逛完整条夜市街,我的手里都提满了东西,现在的商家,对包装很看重,不客气地说,很多东西的包装比物品本身都贵,重量就更不用说的,此时我两手提着的东西怕不有二十斤,包装的重量起码占到了三分之二。

不过没关系,只要陈柔高兴,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除了她自己购物之外,她还给李墨玉买了两套衣服。

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两人早已经亲如姐妹。

方圆与陈柔成不了姐妹,因为两人的阅历与性格都不一样,盘美莲也与陈柔成不了姐妹,是因为盘美莲太强势,太自立,别说是陈柔,不是认识五到十年的老朋友,想要走进她的心里去都很难。

但是李墨玉不一样,她与陈柔有着相似的经历,如今身份也一样,再回上都聪敏,有默契,自然就能够聊天一块去。

经过一场疯狂的买买买,陈柔的心情似乎也好了许多,她在霓虹灯下转了两圈,回头看着我道:“烦啦,谢谢你啊,给我买那么多的东西……”

“别这么客气,我是男孩嘛,送女朋友东西是应该的!”

陈柔脸一红,不过也没有反驳,如水的目光看着我道:“你送了我那么多的礼物,我很开心,我也要送你一样礼物!”

“什么礼物啊?”我问。

“将眼睛闭上!”

我依言闭上了眼睛,闭上了眼睛之后,眼前一片漆黑,但我仿佛仍然能够看清楚,我的头顶是一排半月型的霓虹灯,此时正在闪烁着,我的身侧有一个水池,正喷着水花,霓虹灯映在水池之中,又被水花打散,水波荡漾,摇碎一池明艳。四面都是夜游的人群,说话声,欢笑声响成一片,和谐,美好。

我听到有脚步声响起,这脚步声是陈柔的,别说近在咫尺,就是在茫茫人海,我也能一下就听出她的脚步声,因为它不止一次在我的梦中出现过啊。

在这美好的夜景之中,陈柔迎着我走了过来。

她会送我什么礼物呢?一朵洛阳的牡丹?一件充满古都人文气息的雕塑?又或者是一只打火机,一把精致小刀?

直到我的唇被濡湿,我才意识到,这是一个吻,陈柔的唇柔而薄,味道很好,像是薄荷,凉凉的而又十分香糯,我就像是一条即将渴死的死一样追索陈柔唇间的湿意。

但是陈柔的唇已经缩回去了。

她的动作极快,从亲吻我到躲开,整个过程不到一秒钟,即使是这样,她还是不放心,做贼一样东张西望着,仿佛生怕别人看到了她大胆的动作。

我微笑看向她,指着自己的唇道:“柔姐,这就是你给我的礼物啊!”

陈柔点了点头。

“不够!”我挺着胸脯,一脸的义正辞严。

“那也就这么多了!”陈柔应道。

陈柔见我跃跃欲试,知道没有好事,一边往后退一边道:“烦啦,咱们出来这么久了,也该回去了!”

陈柔退到柳树旁,刚要转身,斜刺里突然窜出来一名道士,举起手里的剑向陈柔刺了去:“孽障,朗朗乾坤,你就要出来害人么?”

陈柔的注意力全在我身上,根本没有料到有些变故,而我离陈柔有五六米远,两手满满地提着东西,哪里来得及救护,耳听扑哧一声,青铜剑从陈柔的后背刺入,又从小腹透了出来。

“杀人啦!”一片和谐的气氛之中就像是炸开了锅,行人一边喊叫着一边四散逃去。

我将东西往地上一扔,赶紧扶住了陈柔,陈柔被剑刺伤之处吱吱地吐着青烟,肌肤都烧焦了。仅凭这一点可以判断,青衫道人的青铜剑也不是凡品。

我抓住剑柄往外拨时,一只手按住了我,那人也是满脸的焦急:“兄弟你听我说,我是医生,女朋友受伤了,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但是这个暑假万万不能拔剑,不拔剑还有得救,要是拔了,根本止不住血,听哥一句,先不拔剑,等救护车来了再说!”

“你懂个屁,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我一把将医生推到了一边,捉住剑柄往外一拔,将青铜剑拔了出来。

医生的技能针对的是病人,但是陈柔可不是病人,她是非人,对于她来说,刺入她身体里的法剑就像是涂了剧毒利器,不将之拨掉,伤口无法愈合。

至于大出血还是小出血,非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的事情。

剑被我拨出来了,却没有带出一滴鲜血。而陈柔身上的伤口,也随着我将剑拔出,不再冒青烟,随后慢慢愈合。那医生看呆了,一边后退一边道:“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这太违背自然规律了……”

青衫道士见青铜剑到了我的手里,向我喊道:“小后生,将剑还我,快将剑还我!”

我抬起头来,怒视着青衫道人,迎着他走了过去:“我女朋友没有惹你,你无端地刺她一剑……”

“不是啊!”青衫道人试图解释道:“小伙子,你可能不知道,你的女朋友她是非人,非人你知道吗?我怎么跟你解释呢!我是在帮你,你赶紧离开她,不然的话,连命都难保!”

青衫道人见我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有些急了:“小伙子,你要相信我,不信你再看看她,刚才她明明被我刺了一剑,却没有一滴血流出来,不仅如此,她的伤口还在自愈,正常人跟本不可能这样的!”

正文卷 第898章:吻安

“我信你大爷啊!”我怒不可遏,飞起一脚将青衫道人踢得跌坐在地。

这一下用的力气是大了一些,青衫道人吐出一口血来。

“小伙子,你听我说,你听我说!”青衫道人从地道爬起道:“贫道我修行三十年,说不上术高于人,但是一双眼睛看人视物就没有错过,跟你一起的女子确实,确实是非人……”

“非人你大爷啊!”我扬剑向青衫道人拍去。

如果不是这家伙本性不恶,我就不是用剑身拍他,而是拿剑砍他了。

青衫道人被我那窝心一脚伤得不轻,我拍向他的剑也没能避开,扑地又吐出一口鲜血,一边后退一边摆手道:“小伙子,住手,住手,你听我把话说完啊!”

“说你大爷啊!”我持剑去追。

青衫道人赶紧往回跑,一边跑一边说道:“小伙子,我是左近桃林观的道士,法名观喜,在这一带还算是小有名气,我不会骗你,与你同行的女子真的是非人!”

“你还说!”我指着青衫道人道:“信不信我剁了你啊!”

这时候,我的手被人抓住了,我扭头一看,是陈柔,陈柔冲我摇头道:“烦啦,这里不是久呆之地,咱们得赶紧离开!”

我一想也是,事情闹得越大,对我们越不利,要是将黑衣人引来,我们此前做的种种努力就都前功尽弃了。我将青铜剑往地一扔,冲青衫道人观喜斥道:“爷我今天心情好,就饶了你的狗命!”

我们跑进巷道,我才想起陈柔的伤,问道:“柔姐,你没事吧?”

陈柔点头道:“我没事!”

她小腹处的伤口已经愈合,只是被刺破的衣服不能像身体一样复原如初,此时还留有一拇指大小的裂口……

陈柔对我道:“将东西都扔了吧,咱们能跑得快一些!”

我摇头道:“不,这些东西都是你选的,都是你最喜欢的,怎么能够扔掉呢,绝对不行!”

又走一段路,陈柔在我的身后道:“烦啦,刚才的事,你也看到了,人就是人,非人就是非人,这就是两个世界的事情,人的世界容不下非人……”

我停下脚步,转过头来,一脸真诚地看着陈柔道:“只要我的心里容得下你,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别想那么多了!”我用肩膀轻轻地碰了碰陈柔的肩膀道:“我们不可能在意每一个人的想法,我这么帅的人走在街上,有时候还会有人说我长得丑,污染环境呢!”

“路人的看法不重要,最亲最近之人的看法才重要!”

陈柔迟疑了一下,还试图说什么,但是最终没有说出来。

我们回到空房间的时候,李墨玉正好从楼顶上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吸收了足够多月光的缘故,她的脸晶莹得有些反光,动作优雅从容,就像是从月宫中走出的仙子一样。

不过,看着摆在几上新买的东西,她立即就现出了原形,双眼放光,激动地道:“你们去疯狂扫货了,坐着别动,都坐着别动,让我来拆吧!”

我们也是最近才知道李墨玉这个癖好的,她特别喜欢拆包装,仿佛打开包装,将盒子里未知的东西拿出来,有无穷的快乐一样。

当然,这种癖好只有在熟悉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看到,平时的李墨玉,也是一脸严肃,道貌岸然的。

我和陈柔从在沙发里,看着李墨玉将每一样东西都拆出来,一边拆一边追问陈柔买它的理由,陈柔都一一说了。在听到其中有几件是买给自己的时,李墨玉楞了楞,好一会儿才生硬地说了句:“谢谢啊!”

看她的样子,像是很久都没有收到过礼物,以至于不知道要如何反应了。

陈柔和李墨玉一边试衣服一边相互品评,兴致很高,我不忍心打扰,便回房去了,我躺在床上,顺便在洛阳本地的一个论坛里搜索了一下“观喜”这个名字。

结果出来了,足有好几十条,都是夸赞的贴子,说他道行高,在开解心结,预测吉凶方面很厉害,很多本地的老板和明星都是他的坐上客,又说他平易近人,无论是富可敌国还是平头百姓,找上门来都是客客气气的。

这么说,我打他打错了呗!我气哼哼地想。

这时候,最新一条贴子跳了出来“无图无真相,我今天在夜市那里看到有个年轻人在殴打观喜老道人,观喜老道都被打得吐血了……”毕竟是晚上,光线很暗,但是依稀还是能够看出我和观喜道人的模样,我正扬着剑,拍在观喜道人的背上,观喜被我拍得弯得腰去,嘴角不害往外滴血。

所幸的是,照片里只有我和观喜,没有将陈柔拍进去。

很快有人回贴:“这年轻是谁啊,真特么的丧心病狂,人家五六十的人了,还真下得去手,建议人肉他!”

“观喜老先生这么好的人还要挨打,有没有天理了!”

也有来抬杠的“不是都吹嘘观喜牛鼻子预测吉凶很厉害的嘛,怎么就没有预测到自己会挨打而及早地回避呢!”

我翻了一会儿,感觉无聊,将手机扔到一边准备睡觉,这时候,陈柔推门进来了,她的手里托着一只小铁盒,铁盒子里燃着香,丝丝缕缕的青烟从其中飘出,香气中带着清新的味道,很是好闻。

陈柔将香放在门后道:“烦啦,这是我买的助眠香,效果很好的,点给你试试!”

“谢谢哈!”我的睡眠质量特别好,从来不用外物辅助睡眠,不过既然是陈柔送来的,我不能辜负她的一片好心,一连深吸了好几口道:“好香,好好闻,就像你身上的味道!”

陈柔没理我,往外走去。

我又说道:“不吻安一下吗?”

“吻你个头!”陈柔不满地说着,将门带上了。

要说起来,这助眠香还真是挺好闻的,淡淡的香味,沁入鼻胃,就像是一只温柔的手,在抚慰着心灵,四肢都放松下来,我忍不住又吸了几口,然后昏昏沉沉地睡了去。

正文卷 第899章:房东来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有敲门的声音。

我摁了摁眉心让自己清醒过来,扶着床沿坐起道:“起来了,起来了!”

门外的人仍然在大力敲击着。

门不堪承受,像是随时都要倒下。

我脑袋被这声响震得嗡嗡作响,将外套往身上一套,拉开门道:“我说……我就晚起了那么一会会,用不着这么大声擂门吧!”

我一抬眼看到对面墙上街的闹钟,时针指着上午十点。

好吧,不是晚起那么一点点,而是晚起了两点点了……

不过,敲门的却不是陈柔和李墨玉,而是一名陌生的女子。柳眉倒竖,怒气冲冲的。

我心说你怎么回事啊,吵了我睡觉,反而还理直气壮的样子,有没有天理啊!

“你谁啊?”我不满地问道。

“我是谁?你问我是谁?”女子指着自己的鼻子,看那样子,鼻子都快要被气歪了。

“对啊,我问你是谁?怎么了?”

“你住在我的房子里面,你问我是谁?真是好笑得很!”女子往房间里看了一眼道:“好啊,睡衣,洗漱用品都置办上了,你是打算在这里长住了吗?”

“太过份了,太过份了,我要报警抓你!”

女子说着就要拨电话。

我靠,原来是房主来了。

我赶紧拦住她道:“美女,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我知道,我们不问就住在你家里是不对,但是我们没有恶意的,大不了付房租嘛,我们住了一星期,三百块钱一天来算,一共是两千一,我给你两千五,剩下的四百当是买你的谅解,怎么样?”

“两千五?”女子气愤地道:“你打发叫化子呢?你睡得被子床单的价格就不止两千五!”又自顾自嘀咕道:“好嘛,我辛辛苦苦累死累活好容易买了套房子,自己还没住,倒让别人占先了……”

“那你说赔多少啊?”我问女子。

“赔多少!”女子气势凶凶地道:“我不要你赔钱,我要将你送去坐牢!快将手机还给我!”

我又不是傻子,给手机给你,让你去报警啊!

闹到这个地步,已经无法善了了,我干脆也蛮起来了:“我说了两千五赔你,爱要不要啊,不要拉倒!”冲隔壁卧房喊道:“柔姐,墨玉姐,起床啦,这么大的动静都吵不醒你们啊!”

“好啊!”女子更加生气了:“你还不是独居,住进来了好几个啊!”

我懒得理它,拧开了陈柔与李墨玉的卧房,准备根他们说情况不妙,咱们赶紧开溜。

房间里空空如也。

床单铺得齐齐整整,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拖鞋排在了床前的地上,连床前的台灯都摆得周周正正的。

陈柔和李墨玉不见了,她们的随身物品也不见了。

“柔姐,墨玉姐!”我惶然叫道。

无人应答。

我安慰自己她们可能见我没睡醒,便外出散步去了,早上空气清新,散步对身体大有脾益,她们亲如姐妹,共同话题也多,说着说忘了时间,所以这么晚也没有回来。

“柔姐,柔姐!”我又叫了两声。

这时候,一阵风吹来,将床头柜上的一张纸吹起,在我的面前一晃,往走廊里飘去。我一把抓在手里,展了开来

“烦啦,我想了,还是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你是人,我是非人,你的手很暖和,我的手如寒冰一般,这就是明证,这是人的世界,没有非人的容身之地,这也是我这些年来一直行踪不定的原因,不过,我很庆幸这一段漂泊的岁月,让我遇上了你,我知道你的心意,知道你的心里有我,这就足够了!”

“你说只要两心知,不必在意世人的想法,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人活尘世之中,怎么能够不顾及别人的想法呢,再说了,我们在一起,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今天你赶走了一个观喜道人,明天还有十个观喜道人找上门来,我不愿意你为了我,与整个世界为敌!这对你来说,太不公平了,也太累了!”

“所以我走了,与墨玉姐一起!”

“不过,我们离开,不是为了避开你,而是有我们的计划,我们变成非人的原因各异,但是对命运的不屈却是相同的,我们去的地方,可能会让我们的人生有一丝转机,同时也可能万劫不复,算是风险与机会并存吧!”

“烦啦,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之后,如果成了,我来找你,如果我没有来找你,就请忘记吧我吧!”

“陈柔”

“临行涂鸦,不知所云!”

“柔姐!”我低低地唤了一声,看着越来越潦草的字,我心里知道,陈柔临行前的心境,与我差不了多少,但她是个倔强的女子,认定的目标很难回头。

一年前的离开是这样,今天也是这样。

手掌传来痛感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指甲已经抓破了纸张,刺进了肉里。

我赶紧松开手,将纸张叠平,折好,收进了怀里。

“为什么啊!”我看向窗外的地云层,一遍一遍地问着:“柔姐,为什么啊,你知道我历尽地多少艰辛才找到你的,你却如此轻易地离去,你怎么能够忍心啊!”

“喂!”房东冲我喊道:“男子汉大丈夫,我是说要你去坐牢,也不至于流眼泪吧!”

我没有理会她,将手机拍在她手里,转身往外走去。

“你的东西……不要了吗?快拿走……”女子在我的身后追问。

我感觉昏昏沉沉的,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下的电梯,走出电梯,又到了昨天晚上的阴荫道。

“走了,走了,都走了……”我感觉心里空空落落的,仿佛做什么也提不起兴趣。

认识这么久了,我应该早就知道,以陈柔的性子,迟早会离开的,只不过,我没有预料到她这么快就会走。

陈柔面冷心热,但是骨子里却有一股子倔强劲,这倔强,让她忍受不了自己会拖累别人,如果说这是她一惯的想法的话,那么观喜道人那一剑,更是加固了她的意志!

助眠香不是为了助眠,而是让我睡得更沉些,她们好趁机离开。

正文卷 第900章:木棉花失踪了

陈柔就像是一个得了重病的病人。

她在没有病时,开朗,阳光,很容易相处,很好满足。

但是得了重病之后,她就像那高傲的凤凰一样,不愿意拖累任何人,哪怕一个人在山岗绝顶上孤独而死,也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在病中挣扎的样子。

“柔姐,你难道不知道吗?为了你,我愿意得罪整个世界!”

“可是你为什么不给我这个机会呢!”

我机械地往前移动脚步,没有目的地往前走着。

有人抓住我的手叫道:“你疯啦,还是红灯,车来车往的,你这时候穿过,不怕被撞死吗?”

我回头一看,是女房东。

我怒气冲冲地道:“你为什么跟着我!”

女房东支吾着道:“什么叫我跟着你,你从房间里出来时就有些不正常,神经兮兮的,我怕你出事,所以才跟着你!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刚才要不是我拉着你,你就被撞飞了!”

我将口袋里的钱全都掏了出来,往女房东的口袋里一塞道:“就这么多了,能抵你的房钱就抵,抵不了也就这样了,你赶紧走吧,别再来烦我了好不好!”

“你什么意思啊!合着我怕你出事,在你眼里就是为了房钱啊!”女房东在看到我颓丧的表情之后,将火气压了下去:“好啦,好啦,男子汉大丈夫,不就是失个恋嘛,别要死要活的,往后想想,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这世道,离开了谁不能活啊!看开一些!”

这时候,前面绿灯亮起,我一溜烟跑过马路,将女房东晾在了马路这边。

女房主气得跳脚。

我只想静一静。

我想一个人游荡,不需要任何人打扰。

道理谁不懂啊,还用你来跟我说,问题不是这些道理,而是怎么做!

现在的我,不知道要怎么做。

天空的云原本就很厚,这时候被风一吹,卷做一堆,有闪电响起,很久之后,才听到轰隆隆的雷声,,然后,黄豆大小的雨点倾泻而下,雨点打在我的身上,生疼生疼的。

我就这样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雨停,太阳从云层中探出来。

我浑浑噩噩在地洛阳呆了三四天,将陈柔写给我的字条看有三四十遍,每天看到“三年之后我来找你!”这句话时,我的心底又燃起希望。不就是三年嘛。

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三年有什么等不了的呢!

我不应该急躁,竭斯底里,不顾一切,而是应该声平气和,坦然,平静,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子,让三年后的陈柔,遇到更好的自己。

如果她三年后又偷偷溜走怎么办呢?那就打断她的腿!

没错,三年后她要是还敢跑,就打断她的腿,让她再也跑不了!

想到这里,我感觉心情好了许多。

我摸了摸口袋,心想我得去取点钱,然后收拾一下自己(再不收拾就与乞丐没两样了),然后回去岑城,用三年的时间,将天罡步法和八荒练气术都学会,至少再见柳雄文时不用东躲西藏!

我又回到了岑城。

我搬来凳子,将八卦镜擦拭了一遍,重新挂在了门楣之上。

义庄有这样的习俗,收起八卦镜,则表明师傅不在家,不收活,八卦镜挂在门楣上,则表示接活。

挂好了八卦镜之后,我搬回凳子,坐在八仙桌前发呆,现在义庄里就我一个人了……不过话说回来,记忆里义庄就没有热闹过——如果不将尸体算进去的话。

就在这时候,电话响了起来,我一看来电显示,是夏侯雪,接起道:“小雪,怎么想起我来了啊!”

夏侯雪的声音有些焦急:“烦啦,你现在在哪儿?”

“在义庄啊,怎么了?”我疑问。

“快来脸盆村,蛊皇出事了!”

“蛊皇?”我楞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龙若若死后,黑苗的蛊皇就是木棉花了。至于为什么要叫蛊皇而不叫蛊王,是为了与蛊王区别开来,蛊王差不多每个寨都有一个,蛊皇才是黑苗的共主!

可以这么说,如果有什么政令,法理,想要进黑苗,就要先通过木棉花。

紫禁山被平了之后,蛊王会就搬到了脸盆村,蛊王会与千江苗寨已经合好了,尤其是蛊王会,在和平之后发展得很快,不说别的,就拿脸盆村来说,自从蛊王会进驻脸盆村之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脸盆村就升级到了县镇的级别,从以前赶个集都要翻山越岭,到现在走到门外就能将要的东西给买了。

“木棉花出什么事了?”我问。

“棉花姐失踪了!”夏侯雪道。

这时候,夏侯雪的电话似乎被别人夺过去了,电话里的小二带着口腔道:“陈烦哥,我是小二啊,我姐姐失踪了,我们遍寻不着,你能过来帮帮我们吗?”

小三在一旁哭泣道:“陈烦哥,我们都知道,你最有办法了,你一定要帮我们啊!”

“嗯嗯!”我马上就来。

我现在一个人,像一句歇后语所说的,腿肚子贴着灶王爷——人走家搬,说走就走。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我便往脸盆村赶去。

脸盆村的位置很偏,我一路转了好几次车,又走了二十多里的山路,总算到了蛊王会,夏侯雪和小二小三将我迎进去,他们三人都有黑眼圈,再见夏侯雪,她的身上已经没有了门阀千金的傲气与冷淡,成熟了不少,小二小三都长高了不少,小三为我倒了一杯热茶,说喝了解渴又解乏。

我一口气将茶喝了,看向夏侯雪道:“快,快跟我说说是怎么一回事儿!”

夏侯雪便将木棉花失踪前后的事都跟我说了。

龙若若的事情结束之后,夏侯雪便成了木棉花的左右手,因为游尸蛊的事情,木棉花一直将夏侯雪当做接班人来培养的,两人除了睡觉不在一起,其余的时间都在一起。

一起处理黑苗寨的各项事物,开会,散步,甚至去苗寨视察。

因此,夏侯雪对木棉花十分了解。

木棉花是个勤奋的人,她总是希望将所有的事情都做到最好,生怕自己做得不够好,处理纠纷的时候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帮助别人的时候总是尽善尽美。

正文卷 第901章:性格大变的木梅花

但是在二月的最后一天,他们从梁寨回来的第二天,木棉花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也似的。

早上的时候来蛊王会打了个招呼,便回去睡觉了。

夏侯雪有事找她,也闭门不见,让夏侯雪看着处理。

晚上的时候,木棉花出来吃饭,就和她说接下来的日子她会很忙,大事小情都不用去她,看着处理就是了,还说要在一个月之内将蛊皇之位让出去,如果夏侯雪不要的话,那就蛊王会公投。

初来脸盆村的时候,木棉花也说过要将蛊皇之位传给她,被夏侯雪拒绝了,但是这一次木棉花的神情与此前明显不一样,不像是与人商量的意思,而是心志已定了。

夏侯雪劝也没有用,只好答应下来。

其实,她心里知道,木棉花特别不愿意公投选出新的蛊皇。蛊王会现在的格局可以说是用血汗和人命换来的,再公投出一个新蛊王,在不知根知底的情况下,鬼知道对方是什么意图啊,万一复辟,仍旧搞末位淘汰,放牧场那一套旧制度,此前的种种努力,就算是白费了。

这也是夏侯雪违心答应的原因,心想我先应承着就是。

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但是让夏侯雪没有想到的是,说了那一番话之后,木棉花就真的不管事了,她将自己的住处搬到了离蛊王会最远的地方,还买了一条狗,但是那小狗总是冲她叫唤,怎么养也不熟,木棉花就将她送人了。

说也奇怪,那狗叫到别人家里,从不冲主人叫唤。

木棉花养的小狗叫夏士狗,是西南地区的特产,身如白雪,速度极快,据说全力奔跑时与猎豹不相上下,在将狗子送人之后,木棉花颓废了好几天。

有一天说要去县里逛一逛,也不让夏侯雪跟着,回来的时候骑回来一辆摩托车(脸盆村山路陡险,开车十分危险,所以,大多数人都是以摩托车代步)

此后,木棉花经常大清早就骑摩托车外出,到晚上才回来,问她去哪儿了也不说,问急了就发火,甩门而去了。三天前的早上,木棉花没有如往常一样外出,摩托车就停在院子里,卧房紧闭。

夏侯雪叫木棉花起床,无人应答,这才发现门虚掩着,屋里没人,叫来小二小三问话,他们也不知道姐姐去了哪儿,夏侯雪有些着急了。这段日子,木棉花虽然有意疏远夏侯雪,但是对于自己的弟弟妹妹,还是很亲近的。

至于,外出时会打个招呼。

三人在村子里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叫来蛊王会的人让帮忙找,仍旧没有找到,于是扩大寻找的范围……一直到日落西山,连木棉花的影子都没有找着。

夏侯雪和小二小三有些慌了,他们一整都没有睡,在周边的村镇找了一圈,甚至还去了紫禁山,早上回来补了两个小时的觉,然后接着寻找,一直找到今天,都毫无线索。

就这么无头苍蝇一样撞了两三天,她们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不知道下一步要怎么办。

这时候,夏侯雪想起了我,她觉得我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如果我能来帮忙,应该能够抽丝剥茧想到好办法,这才给我打电话。

听完夏侯雪的描述,我陷入了沉思,半晌抬起头来问夏侯雪:“小雪,你确认你说的木棉花与我认识的木棉花是同一个人?”

夏侯雪瞪大了眼睛,一时之间没有弄明白我的意思。

我摆手说道:“没什么,我的意思是,你嘴里的木棉花与我认识的木棉花的性格差别好大!”我认识的木棉花是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女子,处处与人为善,除非是触碰到她的底线了,不然的话,是不会轻易发火的,怎么到了夏侯雪这里,好像变成了一个性格古怪的小女人,那么难以亲近呢?

这时候,小三站了出来道:“陈烦哥,小雪姐没有说错,好像经历了蛊王会的事情,我姐的性格变了,对我们都动不动就假以辞色,我二哥的性格也暴,两人三天两头吵架……”

“啊!”听了小三的话,我楞住了,心说难道真的是木棉花性格大变?

据我了解的,一个人除非遭逢极大的变故,否则的话,是不大可能性格大变的,就拿陈柔来说,小时候的她其实是很阳光,很纯真的女孩,正是因为变成了非人,才会变得那么冷。

我看向夏侯雪道:“你不是说她从梁寨回来才性格大变的嘛,咱们去梁寨了解了解情况!”

夏侯雪应道:“嗯!”

夏侯雪在附近村民家里借了一辆摩托车,多穿了一件外套,戴上帽子又围上围巾,她围围巾的方式很是古怪,像北方人那样,将半个下巴都围到了围巾里。

又找来一件毛领皮衣,让我也穿上。

我看了看天,虽然没出太阳,但也没有要转冷的意思“小雪,这都初春了,也没有那么冷了,咱们还穿那么厚干嘛啊?”

夏侯雪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别看气候渐暖了,但是骑在摩托车上可是一路受风,再说了,你也知道,西南地区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共天,特别是寒江那一带,又冷又湿,不穿厚一点,保管着凉。”

听夏侯雪这么说,我将毛领皮衣给套上了。

别人穿的春装,我们将冬天的装备都套上了,夏侯雪骑上摩托车,点好了火,招呼我上来。农家的摩托车有些脏旧,因此显出别样的粗犷来,我坐上车,双手撑着后座,摩托车往前一串,差点将我掀下来。

“扶住我,扶住我!”夏侯雪看着我说道。

我将手搭在了夏侯雪的肩膀上,夏侯雪的肩膀特别的单薄,特别姣弱,我将手搭在其上时,就有一种怜惜的冲动,将她因风吹到我脸上的头发拨开道:“小雪,咱们走吧!”

山路崎岖,也没有铺水泥,一路坑坑洼洼地,颠箥得不行,因此只能慢慢开,速度开到五十以上,分分钟将人颠飞出去,也因为如此,我不得不将身体紧紧地贴着夏侯雪的背,护住她的同时,也以勉自己被抛飞出去。

正文卷 第902章:主持正义

摩托车往前开时,我不由地想起了木棉花。

她往镇上去时应该也是这副装扮吧,穿着厚厚的衣服,用围巾将半张脸都蒙起来。

她和夏侯雪比起来少了几分杀气,装扮成这样应该不如夏侯雪英姿飒爽吧。

在经过寒江的时候,江面上的风确实很冷,吹在头上都有些生疼,刚开始还好,时间一久,都有些头重脚轻的感觉,一直到穿江而过,这种感觉才好一些。

赶到梁寨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了。

梁寨的蛊王梁兵接待的我们,小老头五十多岁的年纪,双目炯炯有光,一边往前走,一边猜测着我们的来意。

梁兵一家有十多口子人,除了老两口之外,还有四个儿子十多个孙子孙女,别看人口多,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老太太将茶端上来,我们便开始说话。

听说蛊皇失踪了,梁兵脸色一变,问我们这件事情泄露出去没有?

我和夏侯雪都是一楞,再件事情我们还真没考虑过,不过,就算考虑过又怎么样,不说蛊王会那么多人,蛊王会建在脸盆村里,来来往往的乡民,悠悠众口,哪里蛮得住?

梁兵神情肃然地跟我们说,如果木棉花失踪了的话,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不是去找木棉花,而是将靖水寨的蛊王解荣骗来蛊王会杀掉,不然的话,必生祸乱。

我心说木棉花的事还一点线索都没有呢,我哪有心思管靖水寨的解荣还是解不容啊,我摆了摆手说道:“梁老先生,这件事情咱们先放在一边,当务之急就是找到木棉花,只要找到她,一切的祸乱也就迎刃而解了!小雪告诉我,上一次她和蛊王来梁寨是你老人家接待她们的,你能将详细的情况跟我说说吗?”

梁兵见我和夏侯雪对他的提议一点兴趣都没有,叹了一口气,便不再提了。

木棉花和夏侯雪之所以来梁寨,是因为梁寨发生了一件大事,梁寨不同于其它黑苗寨,它是一个青苗与黑苗混居的寨子,虽说是混居,因为黑苗养蛊,规矩众多,而且心狠手黑,一般青苗都不愿意与之往来。

有一年,村头梁正出山的时候,摔断了腿,叫青苗白南石帮忙医治,白南石不在家,白南石的女儿白华背着药箱替你行医,别看白华年纪轻轻,医术还挺好的,为梁正正骨,敷药,十分里手,不到半个月,梁正就能下地走路了。

白华在为梁正治脚的时候,梁正的儿子梁浩就在一旁看着,白华的美丽和勤劳,让梁浩怦然心动,此后总是找机会接近白华。白华还好,白华的父亲白南石不干了。

倒也不是觉得梁浩这小子不好,而是压根就不愿意将女儿嫁给黑苗。

事实上,也不独白南石一个人这么想,整个梁寨的青苗都不愿意与黑苗结亲,原因还是之前说的,黑苗养蛊,而且规矩多,你抬起脚来,指不定往哪里一迈,就犯了黑苗的禁忌了。

黑苗犯禁的惩罚很严,要受蛊噬之苦,平白无故地干嘛要让自家女儿去受这个苦啊,因此,一般的青苗,宁愿将女儿嫁到又穷又丑的人家,也不愿意嫁给黑苗。

白南石心知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的道理,既然梁浩看上了白华,那就将白华给嫁了吧,于是请媒论嫁,要将白华嫁掉,梁浩自然不干,在哀求无果的情况下,就用蛊术将白南石给杀死了。

他以为自己做得隐密,但是黑苗与青苗混居那么久,哪里瞒得住?白华在白南石的身上按了几按,取针一刺,从白南石的身体里挑出一只虫来……

梁浩再来求婚,面对杀父仇人,白华怎么可能答应呢,她当着梁浩的面说自己要遵从父亲的遗志,嫁给父亲为他选的男子,哪怕那人是疯子,呆子,丑八怪,八十老翁也不移其志。

梁浩听完后火上来了,心说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就这么待我?于是他给白华下了情蛊,威胁白华说如果她敢嫁给外人,就会在婚宴的当天吐血而亡。

白华冷冷地对梁浩说她宁愿吐血而亡,也不愿意与他有任何的关系。

三天后白华嫁去了外地,就像梁浩所说的,在婚宴的当天,白华就吐血而亡了,白华的母亲来找梁兵,让他主持公道。这有公道好主持的,这对于黑苗来说,就是常规操作。

梁兵虽然也觉得梁浩做得有些过了,但是黑苗的传统一向是帮亲不帮理,他也不好说些什么,宽慰了白华的母亲几句,将皮球踢到了蛊王会,他告诉白华的母亲,如果这件事情由他来处理的话,结果可能不如她的意,最好还是去蛊王会找蛊皇来处理。

白华母亲背着干粮从早上一直走到下午五点,才到脸盆村,将事情的经过和木棉花一说,木棉花勃然大怒,她虽然一向与人为善,但那是在同等的情况之下。

梁浩连害两命,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没什么可说的!

于是,在白华母亲的带领之下,夏侯雪,木棉花来到了梁寨,和梁兵打了招呼之后,就去了梁浩的家,梁浩正在筹备婚礼呢,白华死也不愿意跟他,他只好别娶他人了。

他将要娶的人是同寨的黑苗肖椿。

别看死了两个人,梁浩,梁浩的家人,肖椿,肖椿的家人都毫不在意,因为他们觉得这对于黑苗来说,只是常规操作,正是因为别人难为了他,才引得他痛下杀手的。

是白南石,白华有错在先。

梁正出门来迎木棉花,说蛊皇来得正好,正好为我家小儿主持婚礼,有了蛊皇的祝福,这一对新人一定能够长长久久,美满幸福。他们一家虽然都看到了一旁站着的白华的母亲,却一个个地当做没有看到,仿佛她是空气,根本不存在。

可见梁正一家的有恃无恐。

夏侯雪说她从来没有看到木棉花的脸色如此难看,她的身体都在微微发抖。

木棉花没有多废话,红唇一张,四生四世蛊便如同是一片枯叶一样,迎着梁浩飘了去。

正文卷 第903章:放过我的儿子!

四生四世蛊一出现,在场的所有人都心惊胆战。

最先是他们的本命蛊心惊胆战,最后传染给了他们。

所有人都不敢妄动,眼巴巴地望着在空中飘飞的本命蛊,就像是贱民在等着天神的审判。

“不要啊,不要啊!蛊皇!”梁浩的父亲向木棉花哀求道

“不要啊,放过我的儿子!”梁浩的母亲向木棉花哀求道。

木棉花一向心软,但此时此刻,她的心肠突然变硬了,撇过头去,不看梁浩一家。

四生四世蛊飘落在梁浩的头顶上,梁浩就像是被定身法定住了一样一动不动,连表情都凝固了。

等到四生四世蛊从梁浩头上起飞时,梁浩就像是一桩朽木一样,一头栽下。

木棉花收回四生四世蛊,扫视全场道:“今天我木棉花便在这里立一个差不多已经被人遗忘的规矩,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不管是黑苗还是青苗,都是一般!”

这是木棉花第一次杀人,她的心里很不好受,但是做为蛊皇,她又不得不这么做,慈不掌兵,义不掌财,站到了蛊皇的位置上,她要尽到蛊皇的责任!

夏侯雪一直觉得木棉花正是因为亲手杀死了梁浩,才导致的性格大变。

一个本性善良,温和的人被逼得出手杀人,心理上难免受到影响。

夏侯雪所说的我也有想过,但是我觉得不大可能。如果木棉花是个千金小姐,从小到大没有怎么受过挫折,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在责任与压力之下造下杀孽,以至于性格大变,这个可以理解。

但是木棉花不一样,木棉花打小父母双亡,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供养着弟弟姐姐,紧跟着做了蛊王,又由蛊王变成了扫地人,人生可谓是大起大落。

这么多的经历,早已经将她的心志磨砺得要比旁人强大,要说杀个人就能让他性格大变,我是不信的。

事实上,她们来梁寨的事情,夏侯雪在来路已经和我说过一遍了,处决掉梁浩之后,木棉花将全寨人召集到一起,开了个会,将自己的意思强调了一遍,便回蛊王会去了。

木棉花当时的语气十分强硬,颇有些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意思,但是因为她有四生四世蛊在手,根本没有人敢说半个不字。

梁兵与其它黑苗不一样,其它人都觉得木棉花不近人情,胳膊肘往外拐,梁兵却对木棉花刮目相看。有力量(这是基本条件),有自己的想法(这个很重要!)

说不定黑苗的中兴,就落在木棉花的手上。

因此,梁兵有心要与木棉花亲近,在大会之后,梁兵准备留木棉花在家中小叙,但是因为木棉花的心情不好,就没有留下,说了几句话便离开了。

梁兵的描叙与夏侯雪几乎一模一样。

我让他们说得详细些,两人相映证,相互补充,将木棉花从蛊王会赶来,杀死梁浩,再回去蛊王会的经历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说到最后最,梁兵楞了楞道:“我突然记起一件事情来!”

我和夏侯雪同时问道:“什么事情?”

梁兵说道:“蛊皇要走的时候,白家嫂子也来送别了,给蛊皇带来了许多礼物,蛊皇没要,不过又怕驳了白家嫂子的面子,收下了其中一件!”

我看向夏侯雪,问道“小雪,你还记得吗?”

夏侯雪这时候也想了起来,道:“你看我,竟然将这件事情给忽略了!”夏侯雪告诉我,在解决掉梁浩的事情之后,木棉花就准备回去,这时候白华的妈妈走了过来,手捧着一包东西,说是白华的东西,现在白华去了,她寻思着木棉花的年纪与白华差不多,就想将白华的东西送给木棉花,以表感谢。

木棉花当然不能要,要是收了白华妈妈的东西,处决梁浩这件事情就有些变味了,但是木棉花也不想驳了白华妈妈的面子,就从其中挑了一只小玻璃瓶。

我问道:“玻璃瓶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夏侯雪想了想道:“我觉得,应该是某种化妆品吧”又说道:“事实上,白华的妈妈送木棉花的都是一些粉底,植物精油之类的东西,不过不是市面上的大牌子,而是青苗自制的,包装简单,粗糙。青苗善医,别看化妆品的包装不怎么样,效果比那些国际大名牌只好不差!”

“……送木棉花的都是化妆品……”我咬着下唇问道:“木棉花的皮肤很差吗?”

夏侯雪想了想道:“棉花姐的脸有些灰暗,我也问过她,她说最近失眠,没有睡好,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听到这里,我嗯了一声,我就说嘛,白华的妈妈平白无故地送木棉花那么多的化妆品干嘛呢!如果说是白华剩下来的,那她剩下来的应该不止化妆品吧!

我一问,果然得出结果了。

是因为白华妈妈见木棉花的皮肤灰暗,认为她用得着,这才将白华的化妆品找了来。

难道是木棉花失踪,与那瓶化妆品有关?

不应该吧,白华妈妈请木棉花来主持公道,木棉花可是一点都没有含糊啊,直接干掉了梁浩,为白南石和白华讨回了公道。白华妈妈感谢她都来不及,没有理由摆她一道啊!

想到这里,我冲梁兵说道:“走,咱们找白华妈妈去!”

梁兵将老手摊开,耸了耸肩膀道:“没处去找了!”

我疑问道:“白华妈妈离开梁寨了!”

“那倒没有?”

“既然这样,为什么就无处去找了呢?”

梁兵叹息一声道:“白华妈妈去世了!”

“怎么死的?”我和夏侯雪同时惊问。

梁兵又是一声叹息:“……我这么跟你们说吧,如果蛊皇没有为白家嫂子复仇,白家嫂子有可能还活着,正是蛊皇为白家嫂子复了仇,白家嫂子才死了!”

我皱眉问道:“是梁浩的家人杀死了她?”梁浩之死是罪有应得,木棉花做得很对,如果因为木棉花杀死了梁浩,而让梁浩的家人报复白华妈妈,我自然不会携手旁观!

正文卷 第904章:福瑞美容院

梁兵摇头道:“陈先生,你会错意了,不是梁浩的家人复仇!”

“梁浩的父母除了梁浩之外,还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呢!梁浩死了,不过是断了四处希望的其中一点,梁正虽然难过,还不至于为了梁浩将全家人都搭进去!”

我有些着焦地道:“梁伯,你就别和我们卖关子了,到底是什么个情况啊!”

梁兵叹息一声道:“我想说的是,如果蛊皇没有杀死梁浩,白家嫂子还有活下来的理由——为自己的丈夫和女儿复仇;蛊皇杀死了梁浩,白家嫂子就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了……”

听梁兵这么一说,我恍然明白过来,心说是啊,人活着总得有个念想,有个盼头。白华是白家独女,是白华爸爸妈妈的希望。白南石死了,白华也死了……

如果说此时白华妈妈念想和盼头,就是为家人报仇。仇没有报,她会一直活着,但是现在大仇得报,他的念想和盼头也就不复存在了,如果非要说有,那估计就是与家人团聚了。

于是,白华妈妈自杀了。

从梁寨回来之时,梁兵又劝了我和夏侯雪一次,说蛊皇有四生四世蛊傍身,就算失去联系也不至于有性命之忧,现在最重要的是将靖水寨的解荣解决掉,这家伙生有反骨,一定要解决掉。

我含糊地答应着,就差没有说出口来了:梁老先生,我的想法正好和你相反,在找到木棉花之前,蛊王会的事情我都无心过问。

回到脸盆村,我和夏侯雪去了木棉花的住处,夏侯雪取过化妆镜上的瓶子对我道:“陈烦哥,这就是白华妈妈送给棉花姐的东西!”

我从夏侯雪的手里接过瓶子一看,瓶子二指大小,口很长,颇有些像是六神花露水的瓶子,但是比六神花露水瓶子的做工做工粗糙得多,瓶身很厚,因为工艺的原因,也不是绝对的圆形。

瓶身下方刻有几个字符。

瓶身上贴有一张商标。

但是因为商标的质量太差,在手里多摩挲几次,都有些掉色的。

瓶子里装的应该是某种精油,放在唇间一闻,还有植物的气息。

除了化妆台上的瓶子外,化妆台的纳物箱里还有几只类似的瓶子。

我疑问道:“不是说白华妈妈只送了木棉花一小瓶化妆品嘛,怎么有这么多的小瓶呢?”

夏侯雪道:“是这样,棉花姐用了之后,觉得不错,就循着瓶身上面的地址找生产厂家买了几瓶——说是厂家,其实就是一个青苗开的美容院,他们的化妆品都是自己生产的,自产自销,前院接待客人,后院生产……”

纳物箱里的小瓶还没有打开过,瓶子里装着的满满的淡青色精油,我拧开盖子一闻,与空瓶子的味道一样,没有香味,没有任何味道,散发着淡淡的植物气息。

我将两只瓶子对比了一番,一只空瓶,一只满满当当地装着东西,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异常。

包装纸片上写的是——福瑞化妆品厂(山里的人想不出什么妖艳媚惑的名字,对于他们来说,占个好彩头才是最要紧的事情,因此,无论什么店铺,都往福啊,鑫啊,多啊,上面想名字。)

不过,当我的目光往下移时,我发现了异常情况,比方说空瓶子下方刻的几个字符是“hajlq”而另一只瓶子的符号是“hbjlq”,另外,我听夏侯雪说,从梁寨回来之后,木棉花似乎经常去镇上的福瑞美容院。

白华妈妈发送木棉花的是福瑞化妆品的精油,木棉花在失踪前又经常去福瑞美容院,说不定她的失踪,与福瑞美容院有什么关联呢!

想到这里,我将一空一满两只瓶子往怀里一塞,冲夏侯雪道:“走,咱们去镇上看看去!”

已是下午。

镇上空空荡荡地没有什么人,大多数的店铺都是上午开门,到了下午,便关门了。只有三家店还开着门,第一家是镇上最大的超市,柴米油盐人人都需要。

第二家是医院,无论在哪里,富裕的地方就不用说了,就算是最穷的地方,医院门前永远也不缺客人。

第三家就是福瑞美容院了。它不像前两家,不是生活必须,之所以这么火爆,是因为名气太大了,据说在明朝的时候就开张了,一直延续到今天。

医院和超市都做本地人的生意,但是福瑞美容院不止做本镇人的生意,隔壁好几个镇每天都有大量的人慕名而来,别看东西不贵,但是在苗人的眼中,份量极重。

这也是白华妈妈为什么送木棉花福瑞化妆品的原因之一。

进门之后,一名穿着简化版苗族服饰的女孩接待了我们(因为苗族服饰上银饰太多,要是穿上走路都叮叮当当地响个不停,别提做事了),女孩为我们递上茶水道:“两位看着有些面生,是第一次来吧!”

我和夏侯雪点点头。

女孩就要给我们介绍产品,被我拒绝道:“妹子,我们不是来美容的,我们是来找人的!”

女孩一楞,随即问道:“你们找谁啊?”

“木棉花!”我说道。

“木姐姐!”女孩想了想说道:“木姐姐是二十五天前在我们这里办的会员,当时充了……”女孩向收银台喊道:“卫姐,木姐姐充了多少钱?”

啪啪啪地一通打电脑的声音,卫姐回应道:“三千块钱,已经消费了一千三百块,还剩下2000块!”

“对对对!”女孩扭过头对我们说道:“木姐姐首充三千块,我们给了她三百块的优惠,消费了一千三百块,还剩下2000块,不过这几天木姐姐没有来过,因此……”

我盯着女孩道:“木棉花失踪了!”又补充道:“我们是来了解情况的!”

“啊!”女孩先是一惊,随后站起来道:“两位,我想你们误会了,我们只是一家美容院,仅为客户提供服务,除了客人的肌肤体质,其它东西我们一概不知……”

正文卷 第905章:青苗还是黑苗

我指着藤椅对女孩道:“美女,请坐!”

女孩站着道:“我站着就好!”

“别激动,我们只是找你了解一下情况!”我接着道:“你知道木棉花是谁吗?”

女孩摇头。

“她是蛊皇,蛊王会的蛊皇,如果我没有判断错的话,你们红谷镇里的黑苗都属于她管辖!美女,你是黑苗还是青苗?”

女孩显然被震惊到了,没想到主顾“木姐姐”竟然是蛊皇,不过她在福瑞迎宾,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很快就反应过来,说道:“我是请苗!”

“坐吧!”我再一次招手相请。

女孩没再拒绝,坐了下来。

我问道:“为木棉花做护理的是谁?可以将她叫来么?”

“可以,可以,马上,马上!”女孩答应着,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就有一名略显丰腴的女子下楼来,客客气气地冲我们打招呼,女孩将情况跟丰腴女子说了一遍道:“刘姐,你是木姐姐的护理师,这位先生有话和你说!”

丰腴女子关切地问我道:“棉花妹子,哦,木女士……蛊皇她,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什么解不开的心结了啊?不会出事吧?”

我心说是我问你还是你问我啊!

不过,丰腴女子对木棉花的态度让我心生好感,便也客气地跟她说了几句,丰腴女子告诉我们,那一天她正在沙发上休息。说到这里丰腴女子指了指我们所坐的地方,示意当时自己就坐在这里。

然后木棉花就推门进来了,她的手里握着一只空瓶子,说朋友送她的精油用完了,需要重新买。出于生意人的本意,丰腴女子一边应付着木棉花,一边向她介绍皮肤护理项目。

说着还拉着她到护理间,让木棉花亲身体会。

这是她们做生意的秘诀,十分热情,免费体验。那些摇摆不定的客人常常会因为护理师的辛苦付出不忍心就此离去而办卡消费,木棉花就是这样。

丰腴女子为她做了半个钟的护理,就拿下了三千块的生意。

这还不包括木棉花买产品的钱。

我问丰腴女子:“小姐姐,你为木棉花做了一个月的护理,你觉得她的皮肤怎么样?好还是不好?能详细跟我们说说吧?”

听我这么问,丰腴女子的眉头皱了起来,似乎想不到要怎么回答,迟疑着道:“怎么说呢,木女士的皮肤有点怪……按道理来说,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女子,正是青春无敌的时候,即使不施脂粉,也是很漂亮的,但是木女士总是敷着厚厚的粉,来做护理的时候,都要先将粉洗掉,而且,而且她……”

“怎么了?”我追问道。

丰腴女子皱眉道:“我再往下说,就要泄露顾客隐私了!”

“说!”我加重了语气道:“有什么后果,我来负责!”

“那我说了哈”丰腴女子看向身旁坐着的女子,见她也不怎么反对,便开口说道:“……说实话,我从二十岁就开始在福瑞美容院做,到现在都快十五年了,但是从来没有见过木女士这样肤质的女子!”

“她几乎每一次来,肌肤都不一样,哪怕只隔一天或者半天,有时候,她的肌肤细腻光滑,与婴儿的脸蛋差不多,有时候,她的皮肤却会变成很粗糙,毛孔粗大,像是三十多岁而且很少化妆的女子的肌肤,有时候稍稍好,仍比同龄人显老些……”

丰腴女子说到这里,赶紧补充道:“不过,虽然我们是专业做肌肤护理的,也不敢说了解肌肤,这个世界上几十亿人呢,第一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讲不清楚的,我只是将我看到的如实说了出来!”

我点头说道:“你的意思我懂,谢谢你将将真实的情况说给了我们,这很重要!”

我接着问道:“小姐姐,你平时帮木棉花做护理,有与她聊天吗?具体都聊些什么,能跟我说说吗?”

丰腴女子摇头道:“很少聊天,她似乎不愿意多说话,我也不敢深问,你知道的,每个客人都不一样,我们做这行的,自然得知趣,一般试探一两句,知道客人是什么性子,便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了,这么说吧,这一个月来,木女士每一次来到离开,我们的对话不会超过十句,都是问她的感受,要不要加钟之类的,其它的没多说!”

不过虽然没多说话,丰腴女子在她所有的顾客之中对木棉花的好感却最多。

原因也好理解,像她这样在江湖上闯荡已久的女人最喜欢的是那种没有攻击性的人,而木棉花就是如此,再者,木棉花那段时间阴忧郁,多愁善感的,丰腴女子自然而然地升起了大姐姐关爱小妹妹的热情。

又聊了一会儿天,也没有问出什么来,我将一空一实两只瓶子摆在桌上,指着瓶底的那行符号道:“hajlq,能告诉我这一串符号的意思吗?”

丰腴女子取过瓶子一看道:“这个其实很好理解的,这是我们福瑞厂的生产秘号,后来流传出去,几乎整个红谷镇的生产厂家都在用,这个‘h’是红谷镇的意思‘a’是保质期为两个月的意思,‘j’是精品的意思,相对的‘c’非精品来说的,‘l’是密封勿透气,相对的‘o’则无需在意这些,最后一个字母‘q’是易碎品,轻拿轻放的意思,无果无需注意,仍然是用符号‘o’代替!”

“哦!”五个字母符号,竟然有这么多的意思,却是我没有想到的,不过,也不得不佩服福瑞厂设计者的聪明,玻璃瓶在没有分门别类之前是很容易搞混淆的,但是如果有这几个符号在,就不会搞错了。

我取过另一个瓶子,指着‘hbjlq’的第二个字母‘b’道:“前一个瓶子是hajlq,这个瓶子的a变成了b,是什么意思呢,莫非保持期延长了?”

丰腴女子笑了:“陈先生,你猜对了,还真是这个意思,此前我们的制造工艺简陋,做出来的精油只能保存两个月,但是后来我们改进了工艺,能放四个月了,所以a改成了b!”

“要是只能放三个月呢?”

“那就是小a!”

正文卷 第906章:为什么失踪?

我和夏侯雪没有急着回去。

我在士多店里买了两颗棒棒糖,剥了一颗,含里嘴里,将另一颗递给夏侯雪,夏侯雪没有要,我便将剩下的棒棒糖塞进了口袋里。

我也不知道何时养成的习惯,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总是习惯嘴里含着食物。

夏侯雪跟在我的后面,她试图开口说话,但是被我制止了。

此时的我,需要一个极度安静的环境。

红谷镇旁边有一条小河,河水静静地流着,河里长满了水草,绿油油的。

有一个人在网鱼,吸引了许多小孩围观。

我就坐在桥墩上,看着流水发呆。

我将已知的信息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却没有任何的线索,因为梁寨出了人命案,木棉花去主持公道,因为主持公道,苦主送了木棉花一瓶精油,因为这瓶精油,木棉花成了福瑞美容的会员,近一个月之后,木棉花失踪。

严格说来,似乎福瑞美容与木棉花的关联度比梁寨与木棉花的关联度还要大些。

也因为如此,事无具细,我都问了一遍。

确定的信息是:木棉花的皮肤可能有点问题,也因为如此,她会敷上厚厚的脂粉来掩盖。

回想记忆中的木棉花,她才二十一岁呢,二十一岁,是女子最为青春靓丽的时刻,印像中的木棉花虽然说不上肤如凝脂,但是皮肤还是挺好的,细嫩光滑,充满活力。

再怎么样,都不至于要用指粉来掩饰。

但是,她的护理师说她的皮肤确实不好,说有时候她的皮肤看上去像是三四十岁了一般,灰暗,粗糙,毫无光泽。护理师应该不会说谎,也不是说,这可能是真的。

我无法具体想像木棉花的肌肤是什么样子,但是,二十岁的女子与三十多岁妇人肌肤的差距我还是知道的,为什么木棉花的皮肤突然变得那么差?

是因为蛊王会的事情太多,她经常熬夜,压力太大所致的吗?

会不会她的失踪也与皮肤变差有关系?

女孩子嘛,总是对自己的容颜很看重的,不希望自己的亲友看到自己不好的一面。我就看到过这样的新闻,说是女孩因为被人说她丑,就一个人请假去异国他乡做美容的。

我将各种可能都想了一遍,却感觉越来越迷糊了,就像是所有的情况组成了一个迷魂阵,而我越往深处想,就在迷魂阵中越陷越深一样。

突然间,我呆住了。

叭答一声,棒棒掉落到河水之中,我毫无知觉。

夏侯雪看着我道:“陈哥,你怎么了?”

我站了起往,往回走去:“小雪,咱们回去吧!”因为没有看清楚路上的情况,差点被石头绊了一跤,我冲出去好几步,才稳住了身形,再一次对夏侯雪道:“小雪,咱们回去吧!”

夏侯雪扶住我道:“陈哥,你怎么了,感觉有些不对劲!”

“我知道木棉花为什么失踪了!”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为什么?”夏侯雪紧张地问。

“因为,因为!因为游尸蛊的解药失效了!”我费了好大的劲,这将这句话说出来:“游尸蛊的解药失效了,木棉花即将会变成僵尸,所以皮肤才会越来越差!”

这个消息就好像是一个炸弹一样在夏侯雪的心间炸了开来,她看着我,一脸不能置信地说道:“游尸蛊的解药怎么会失效?怎么会呢?”

我从怀里将精油瓶子取了出来,指着上面的字符道:“小雪,你还记得那护理师所说的吗?hajlq,‘h’是红谷镇的意思‘a’是保质期为两个月的意思,‘j’是精品的意思,‘l’是密封勿透气,最后一个字母‘q’是易碎品,轻拿轻放的意思!我才想起来,这五个字符,我还在游尸蛊的解药瓶上见到过!”

“你的意思是?”夏侯雪的声音颤抖得厉害。

“没错!”我神情凝重地道:“游尸蛊的解药已经过期了!我们认为从532那里得到的游尸蛊的解药足够木棉花用很久了,但是事实上,游尸蛊的解药过期了!”

“木棉花一开始对自己的皮肤变得灰暗粗糙,不明所以,这才会用化妆品去掩饰,但是他后来知道了瓶身上那串字符的真义,游尸蛊的解药已经过期了,他注定会变成僵尸,她不忍心我们看到她那个样子,所以才会,所以才会离开……”

“过期了!”夏侯雪楞在当场,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不可能啊,怎么可能呢,福瑞是青苗开的美容院,有数百年的传承了,而紫禁山的人都是膏药国人,他们怎么可能用一样规格的玻璃瓶呢?”

“怎么不可能?”我肃然道:“你没有听说吗?福瑞的标准已经成为附近所有生产厂家的标准,532他们入乡随俗,用同样的规格的玻璃瓶也很正常,再者说了,他们总不能从膏药国带回玻璃容器吧,自然是逮住什么用什么,游尸蛊解药的保质期只有两个月,是用心精制的,需要密封保存,需要轻拿轻放,脸盆村和紫禁山都属于红谷村,所以,游尸蛊解药的容器与福瑞美容精油的容器标符是一样的,都是hajlq”

夏侯雪无可反驳,楞在当场,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说道:“那这么说来,棉花姐她,棉花姐她就真的……”

“除非找到游尸蛊的解药,不然的话,木棉花会变成僵尸!”

“可是,哪里去找新的解药啊!”

我摇头说道:“不可能了,即使我们找到游尸蛊的解药,只怕也来不及了!”

“那,那怎么办?”夏侯雪茫然地看着我。

我看着天空中夕阳的余晖,神情复杂地道:“当务之急,是先找到木棉花!”

我心生内疚,我曾对木棉花承诺,只要有我在,不就会允许她变成僵尸,虽然说这是意外,但我终究没有兑现我的承诺,我什么办法也没有想到,木棉花的身体已经起了变化了,她就要变成僵尸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夏侯雪道:“这件事情,先别跟小二小三说!”

正文卷 第907章:一个好办法

木棉花失踪的原因已经找到了。

现在的问题是,要如何才能够找到她呢!

我喝着杨梅酒,夹了一颗炸蜂蛹放进了嘴里。

西南的菜以酸辣为主,桌子上摆的牙签牛肉和蜂蛹就是此地的名菜。味道还错。

不过时候含在我的嘴里,却是什么味也品不出来了。

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才能找到木棉花。但是却越想越乱,就像是一团乱麻,我越是试图去解开它,它就越乱。这也是我在楼顶吹冷风吃宵夜的原因。

我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人一放松下来,脑子就会灵活些,说不定能想出什么好办法也不一定。

本来夏侯雪陪着我吃宵夜,但是蛊王会有事,她赶着处理去了。

从二楼往下望去,河水黑如点墨,倒映着农家的灯火,也倒映着黑沉沉的苗家险峰,再一次举起酒杯时,我突然想起一句《消愁》里的一句歌词“……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我对着天上的月牙晃了晃酒杯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时初照人,你一直在,而我不过百年,不过,至少此时我们共有这一刻,干杯,干杯……”

我才将酒倒进嘴里,就听到碰地一声,酒杯被打落在地,紧跟着连桌子都被掀翻了。我抬眼望去,看到了满面怒容的小二,我皱眉道:“小二,你干嘛呢?”

小二身后的小三一脸歉疚地道:“陈烦哥,对不起啊,我哥他……”

“不用向他道歉……”小二一把将小三推开,指着我道:“陈哥,亏我姐那么信任你,将你当做最好的朋友,她真是瞎了眼,如今她出了事,她最好的朋友却在把酒对月,吟诗抒情……”

听到这里,我总算明白过来了,小二是嫌我对她姐姐的事情不够上心呢,我盯着小二,迈步上前道:“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样啊?伏首痛哭,将自己关在屋子里几天几夜才算是对得起你姐姐?”

不等小二开口,我接着道:“你见我在对月饮酒,就觉得我没将你姐姐的事情放在心上?你的眼睛能够透过我的身体,看到我的心么?我告诉你,感同身受的未必是担心,淡然处之的也未必是不担心,重要的是心,而不是表现出来的样子,明白么?”

我将桌子扶起,指着小二小三道:“将地上的碎磁残羹都收拾干净了!”

小三下意识地去找扫帚,被小二拉住了,小二梗直了脖子看着我道:“这么说来,你对我姐的事很上心了?那你倒说说看,追查了整整一天半,有什么收获吗?”

我看着小二道:“这才是你的真实目的吧!”

小二双手抱胸,歪着脑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福瑞美容的事情,我本来不打算这么快就告诉小二小三,尤其是小二,他的脾气太火爆了,将木棉花可能已经变成僵尸的消失告诉他,无疑就像是点燃了一颗炸弹。

平白多出许多事来。

但是这时候小二已经闹上门来了,也就无需瞒他了。

我才要开口,就听到楼下传来狗叫的声音,我扶着护栏往下望,原来,小二将桌子掀了之后,有一些蜂蛹和牙签牛肉掉下去了,肉香味吸引了村里的夏士狗,正在争抢着吃食呢。

我突然想起一事,赶紧往楼下跑去。

小二紧追在我的身后:“别跑!……”

我下到一楼,将抢食的狗赶开了,捡起地上的牙签牛肉,将牙签都取了下来。狗的牙齿很厉害,骨头都能拿来当食物,但是吃下纤维状的竹签,仍然是十分危险。

它的胃能够消化骨头,却消化不了竹纤。

山村里的养狗可没有城里人那么讲究,狗的胃要是被竹签扎破病病恹恹的,他们面临的结果就是被杀死吃肉了。我追上其中两条狗,将他们口的牙签都取了下来。

这么一来倒好,地上的肉是没有安全隐患了,循味而来的狗子也都跑得没有影了,我拨弄着手里的竹签,突然想起一事,木棉花自从皮肤变差之后,就开始离群索居。

她居住的地方,离最近的人家也有四五十米,这么远的距离,牛肉倒下楼不过两三分钟,就有四五只狗子从村里的各个角落赶了来,可见狗鼻子有多灵敏。

既然狗鼻子那么灵敏,我何不借用狗去寻找木棉花的下落呢?要知道,她在失踪前一直在用福瑞美容的化妆品,虽然福瑞美容的化妆品香味很淡,但还是有香味的!

至少,比人的体味要浓郁得多。

“对!”我一拍大腿,跳了起来:“就这么干!”

小二小三迷惑地看着我,问道:“怎么干?”

这时候,夏侯雪也过来了,她手里拿着手电筒,正好照着我们。

“小雪,你来得正好!”我欣喜地道:“麻烦你一件事情,将村里的夏士狗都带到这里来!”

一个小时之后,二十多条如雪的夏士狗都被牵到了大堂里,将整个大堂塞得满满当当的,狗叫声此起彼伏,十分热闹。

我将玻璃瓶中的精油倒在毛巾上,提着毛巾给夏士狗闻嗅,如此几次之后,我冲夏侯雪道:“放狗!”

见到我的动作,小二小三也明白了过来,拍着脑瓜子一个劲地骂自己笨,这么简单的办法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呢……

夏侯雪面有忧色,看着我说道:“这都好几天过去了,味道会不会散了?”

我摇头说道:“不会的,你见过狗圈地盘吗?狗在一个地方洒了尿,哪怕是十天半个月之后,它仍然能够凭气味找到当初撒尿的地方,它们的鼻子,远比我们想象的要灵。”

夏士狗除了样子丑点,聪明灵敏不输于其它任何狗子,在闻过沾了精油的布条之后,便都窜出了门去,四下里闻嗅着,沿路往前而去。我和夏侯雪,小二小三紧随其后。

二十多只狗穿房过屋,进入山林,惊起野兽一片。别小看狗子的杀伤力,三只夏士狗,能够咬死一只野猪,野兔更别说了,要是让这二十多只夏士狗撒开了腿脚,能将这片山林的野兔一扫光!群狗进林,就像是鬼子进村一样,鸡飞狗叫,乱成一片

正文卷 第908章:设计死亡

山林都被惊醒了,在汪汪汪的吼叫声中,野兔,野鸡四处乱窜。

还好有村里的老猎人约束着,不然的话,这一次群狗夜寻就变成群狗夜猎了。

也是因为有老猎人在,我们在知道,每过一座山,都要重新将沾了精油的毛巾让狗子们一一闻过,这个过程叫做“续味”,如果不这样的话,很容易就被带偏了。

翻过三座大山,远远地已经能够看到寒水了,感受着从寒水上吹来的风,我才知道,我们白天沿河经过时感受到的冷都不叫冷,此时的风才叫冷,吹在人脸上,好似一刀刀在剜着脸上的肉一般。

我下意识地将头往衣领里缩。

这时候,听到有人叫喊起来,狗叫声也越来越急促了,我问夏侯雪:“什么情况?”

夏侯雪用苗语喊问了几句,回头对我说道:“赶山的大叔说是狗咬了黄皮子,他正在阻止别的狗靠近过去……”

夏侯雪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有一股子烟雾传了过来,烟雾之中满是恶臭味道,那种味道——就像是将你扔在粪坑之中,四面八方都是大便一样。

我下意识地捂住了嘴。

烟雾之中,老猎人走了出来,因为味道太臭了,老猎人都不敢多说话,挥着树枝驱赶着想要靠近的夏士狗。

好一会儿,臭味才散了。

老猎人指着那些还在分抢黄鼠狼尸体的夏士狗道:“这些狗子不能要了!”

狗的鼻子很灵,但是想要它闻不出来味道也很简单,搞点刺激性的味道,让它一闻,它的鼻子就会短暂的失灵,生姜,大蒜,辣椒,以至于动物的粪便,对狗的嗅觉都有克制作用。

黄鼠狼的的屁就更别说了!

这一个屁,团灭了十一只狗子。

事实上,就算狗子争抢的不是黄鼠狼,而是其它的生物,因为他们沾了血腥味,大概率也是要被淘汰的。

留下两人应付这十一只被淘汰的狗子,其它的人和狗,继续往前走。

穿过山坳,往另一坐山的山椎上爬的时候,其中一只狗狂吠着往前跑去,攀向土坡之后,扭过头来冲我们大叫不止。我本来已经十分疲累了,但是见到狗子的举动,顿时精神一振,往坡上跑去。

我的身后,夏侯雪,小二小三紧紧跟上。

老猎人年纪有些大了,落在后面,不过那些狗子,却是无一例外地抢在我们前面,上了山坡。

山坡之上是一块平地,上面用茅草搭了一个遮风挡雨的棚子,棚中放着几块石头,就当是桌子和凳子了,从茅草和石头移动的痕迹来看,应该就是这两天的事情。

这时候,老猎人也爬了上来,他盯着狗子们的反应看了一会儿,对我们说道:“我可以肯定地说,蛊皇在这里呆过!”

茅草屋,石桌,石凳,确实像是有人在这里住过,是木棉花吗?她的身体在慢慢僵化,她不想亲友看到她这个样子,所以躲来深山?但现在又去了哪里呢?

这时候,就听小二小三叫道:“陈哥,过来这边看!”

我循声而去,来到了屋后,茅草棚的后面,挖了一个一米来的坑洞,大小刚好能够容下一人的样子,坑中密密麻麻地满是钢刺。

这些钢刺,锋利无比,还有倒刺,就像是鱼钩的倒刺一样,一旦穿上,很难挣脱,除非撕下一块肉来。这么多的钢刺,如果都扎在身上,想要挣脱的话,只能将身体撕碎了。

在坑洞的上方有一根塑料管,塑料管连接着一只油桶,而坑洞的另一边有一捆干柴,干柴的中心位置,撒有许多的磷粉。

看看满是钢刺的坑洞,再看看塑料管和干柴,我明白了,这是一个简易的机关,如果有人跳下坑洞,钢刺上的压力就会增加,带得油桶的盖子打开,油浇入坑洞之中,同时也会带得干柴散开来,铺在坑洞之上。

而干柴如果散开来,干柴之中的磷被太阳一照,就会燃烧起来!

在看明白这些之后,我突然一阵心疼,在心里道:木棉花,你这是要闹哪样啊!

木棉花对生活有着深深的热爱,这一点,从她的生活习惯就能够看出来,她对弟弟妹妹关怀备至,也在用心地料理自己的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女子,此时却在精致地设计着自己的死亡!

怎么能不叫人心痛。

看着眼前的坑洞,油箱和干柴,不难推断出木棉花的所思所想。她准备在自己将变成僵尸,难以控制自己意识之前,往坑洞里一扑,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当然,这一扑是结果了她的性命,却是僵尸的新生,为了防止僵尸爬起来,她在钢刺之上设计了倒刺,让僵尸没有那么容易挣脱,与此同时,油箱里的油流出来,浸湿了“僵尸”也是她自己的身体和坑洞的地面。

然后干柴铺过来,太阳光晒燃了燃点极底的磷,熊熊的火光吞噬一切……

小二小三指着坑洞道:“这是什么意思啊,后面的陷井比茅草房设计得精致多了!”

又看向我道:“这里,真的是我姐失踪后呆的地方吗?可是,为什么啊?”

我和夏侯雪对视一眼,小二小三问的为什么,只有我们知道原因,但是这时候仍然不能说,我躬身钻入茅草棚,在“石凳”的后面发现了两只小瓶,就是我从532手里夺回的游尸蛊解药。

瓶身和福瑞精油的瓶子差不多,在瓶底的位置上,果然刻有“hajlq”字符,我悄悄地将瓶子收进怀里,退出草棚时,发现夏侯雪正盯着我看,眼有疑惑之色。

我能读懂她眼神的意思:“这里就是木棉花准备独自过完余生的地方吗?”

我点了点头。

夏侯雪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小二小三,压低了声音问道:“可是……棉花姐去哪儿了呢?”

这也是我此时所想的问题,我们这一路过来,人声狗叫的,动静很大,木棉花应该早早地就知道了,她想要避开我们,于是跑了?

很有可能。

正文卷 第909章:寒水村

我招呼老猎人过来道:“老叔,蛊皇已经离开这里了,咱们得继续找!”

走了整整半晚上,老猎人有些顶不住了,他喘息了几口气说道:“好,咱们继续找!”

没有找到木棉花,老猎人和我不但没有泄气,反而信心大增,信心大增的原因是——我们的方向是正确的,我们已经找到了木棉花居住住的茅草棚。

也许是我们到来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其它的事情,木棉花不在这里,但是,我们能够感应到,我们已经离她很近了。

在出发之前,我们一起合力将茅草棚后面的机关给毁了,这么做的原因是防止木棉花为了不让我们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而提前自杀!

“陈烦哥!”夏侯雪将一根钢刺递到了我的面前。

这根钢刺是在坑洞的边沿处拔的,与别的钢刺也没有什么不同,刺下一寸处,各有两根倒刺,不过……倒刺上似乎沾有什么东西,我仔细一看,竟然是晒干的肉丝。

凑到鼻端一闻,钢刺上满是血腥味道,不过因为血迹与黑钢一色,第一眼倒没有看出来。

这是谁的肉丝?又是谁的血?

也许是某种动物吧,细看这坑洞,与猎人挖的陷井出没有什么区别,想必是什么动物一脚踏空,踩在了钢刺之上,奋力挣扎之下,倒是挣脱了,却也留下了身上的一点东西……

我将夏侯雪推到一边,跳入坑洞中,在泥土中翻找着。不论是禽是兽,这么剧烈的挣扎,总得留下一些毛发才是!

我没有在地里找到毛发,反而找到了一小块布片,我年拈起布片,仔细地看了看,递给了一旁的夏侯雪,夏侯雪看了一眼,很肯定地说:“这就是棉花姐走的那天穿的衣服!”

小二小三抢过来看,看完之后说道:“没错,这就是从我姐衣服上撕下来的!”

这么说来,难道是木棉花建好坑洞之后,不小心滑了一跤,身体的某个部位被钢刺扎透了,又被钢刺的倒钩钩掉的血肉?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应该伤得不重,因为如果伤得重的话,她就不能避开我们了。

我从坑洞中爬起,四下里寻找着。

此地土地肥沃,呈现深灰色,与血水,干涸的痕迹几近一色,乍一看还真看不出异常来,但是如果细心寻找,还是能够找到的,很快,我便发现了两三处血迹。

在第三处血迹处,我找到了一张差不多已经燃尽的黄,色纸片。

符灰撒落在枯叶间,只留了一点边边角角。

虽然只是一点边边角角,我还是能够认出来,这是符录。

我将残纸捡起,塞进了口袋里。见到符录,我就知道,事情变得复杂了。

我说木棉花怎么可能被自己安置的钢刺扎伤呢,那是因为,她遇上术士了,木棉花还没有完全变成僵尸,却在这时候遇到了术士,这就好像一句俗话所说的“屋漏偏遭连阴雨,船小又遇顶头风!”

木棉花想必是被那术士逼得节节后退,然后一脚踏空,被坑里的钢刺扎伤了。

这么说来,她多半不是因为躲避我们而离开,而是被术士带走了。

她去了哪里?会不会有危险?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一阵焦急,招呼老猎人驱狗寻人。

夏士狗在山坡之上绕了一个弯,便往山下而去。

越往山下走,空气就越冷,不用看都知道,一定是接近寒水了。

果然,下到大路上,寒水就横在眼前。

横亘在寒水上有一座石头桥,石头桥的对面是个破旧的村落,夏士狗来到石桥旁,狂吠不止,身体却是往后缩的,它们的眼神十分惶恐,像是随时准备逃跑。

我看向老猎人。

老猎人摇头道:“陈先生,不能过桥的!”

我皱眉问道:“为什么?”

老猎人指着这座石桥道:“陈先生,你看这座石桥,始建于乾隆年间,建成之后到现在,往来行人不绝,已经将桥面上的大青石磨得十分光华,就像是玉饰的包浆一样!”

“但是近十年来,已经没有人走过了!”

我问道:“为什么呢,前面不是有个村子吗?难道他们不过桥来吗?”

“你说对了!”老猎人神情凝重地说道:“寒水村的村民从不过桥来,一桥横绝生死路,两岸老死不复闻!”

听完老猎人的话,我下意识地望向石桥。石桥的年岁太久了,表面都被泥块和青苔所覆盖,有几处宽些的裂缝都长出了青草和灌木,桥面的青石因为太过平滑,反映着月光,透出异样的神秘来。

“一桥横绝生死路?两岸老死不相闻!这有什么说法吗?”我看向老猎人:“老叔,说给我听听呗!”

这时候,夏侯雪站了出来道:“关于寒水村的事情,我听说过,寒水村背山依水,原本风景奇好。但因为山太大,在风水里叫做雄山欺弱水,而寒水村就处于山水之间,是大凶之兆”

“十年前的半个月阴雨,寒山塌了,泥石流从高处倾泄而下,将整个寒山村都往前推进了三四十米,离寒水远些的还好,离寒水近的,连人带屋,都被推进了寒水之中!”

“泥石流就像是一只只洪荒巨兽,在寒水村穿房过屋,最终注入寒水,将寒水都堵住了,形成了一个深潭。”

“按道理来讲,这么大的灾难,肯定是死伤无算,但问题就出在这里,寒水村里的人,一个都没有死!因为这件事情,省里都来记者采访了呢!”

“寒水村的村长因为这件事情受到嘉奖,说是要破格提拔为镇里的办事员,与那些考来的公务员一样,正式吃皇粮,但是村长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寒水村!”

“不仅村长不愿意离开寒水村,事实上,从那之后,就没有寒水村的村民跨过这座石桥,后来有好奇心重的人去寒水村里看过,回来时说寒水村的时间像是停止了,八年前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那人回来没多久就因为一场大病死了,临死之时,一直在喊叫有人来抓他,让抓他的人滚开!”

“不过因为那人早已经死了,也不清楚这件事情是杜撰还是真的……”

正文卷 第910章:下了禁咒

“寒水之所以叫寒水,是因为源头处是西峰山,西南地区的地势本来就高,西峰山更是耸入云霄,即使是再晴朗的天,也休想看清楚西峰山的山顶,都被层层云雾包裹着呢!”

“西峰山因为地势高,气温也底,下一场雪,那里的雪要比平地晚上一个月融化,因为,从山下流下来的水也是冰沁心肺,水流成江,得了个寒水江的名字!”

“但是,自从寒水村的事情之后,寒水的温度比以前更低了,以前常能看到一小鱼小虾和螃蟹,现在连影子也看不到了!”老猎人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又喘息起来。

其实,我想说的是,江里的鱼蟹没有多了,多半是农药用量过度的原因,不独是这样,我老家的小溪里也看不到鱼虾蟹了。

刚才夏士狗一直在冲石桥吼叫,木棉花应该进在寒山村去了,我才不管什么一桥横绝生死路,两岸老死不复闻,我才不管江水是不是比此前更冷了,也不管江中有没有鱼虾,我只知道,我要找到木棉花,越快越好。

老猎人拉住我道:“夏侯姑娘说的是传说,我说的,确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有一个本家侄儿,读书很厉害,是村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毕业之后,就在红谷镇正府上班,我记得那是八年前了,我的本家侄儿还没有被调走,每年都会回来给我拜年,那一年,我侄儿多喝了几杯杨梅酒,跟我说了他在寒水村的遭遇……”

老猎人说到这里,激棱棱地打了个寒战,很显然,光是想一想,已经让它心惊胆战了,他紧了紧大衣,接着往下说道:“我侄儿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做镇长秘书,大事小情多的要命,比方说,哪个村子有人打架,哪家的畜生丢了,哪家的庄稼没有收成,甚至是强行让子女辍学,都得他去调解,劝说!”

寒水村原本不属于红谷镇的,后来为了方例管理,就划给了红谷镇。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说法,事实上却是:负责寒水村的三个镇办事员都死了,寒水镇急于甩锅,就将寒水村甩给了红谷镇。

这一天晚上,村里艳婶的牛下崽,都两个多钟了,始终下不出来,母牛累得不行,跪在地上直喘气,村里也没有人懂要怎么给牛接生,于是,电话就打到了老猎人的侄儿那里。

自从精,准扶贫的正策施行以来,老乡们可算是开心了,事无具细都找办事员,反正免费帮办,不找白不找,至于办事员累死还是累活,他们才不在意呢!

半夜一点,老猎人的侄儿被叫起来了,揉了揉糊在眼皮上的眼屎,开着他的二手长安往村里去了。

按说,牛生崽不是应该打兽医的嘛!不,人就找办事员,兽医找不找得来两说,找来了还要收钱,找办事员总是没错的,不管怎么样,他也得想办法帮我解决。

老猎人的侄儿问艳婶为什么不找兽医。

艳婶的回答是她家的畜生从来不看病,村里的畜生也从来不看病,病了就宰了下油锅呗,还治什么治了!

但是牛崽可不一样,牛崽可精贵了,这一只牛崽,从母牛身上掉下来,就得值千多块,得想办法接生。

老猎人的侄儿说我也不会啊。

艳婶迟疑着告诉他,在隔壁寒水村,有一名老兽医,要不将他请过来?

寒水村的事情,老猎人的侄儿才参加工作几个月的时间,寒水村的事情他都听说过,艳婶难道没有听说过?她难道不知道寒水村的诡异情况?一不不不,她当然知道!

又不是她去寒水村,寒水村凶险不凶险,诡异不诡异有什么关系呢?

她在意的是她的牛母子平安。

至于老猎人的侄儿么?他是办事员,这是他应该做的,更何况,他还有车呢……

老猎人的侄儿无可推托,于是就开车去了。

越靠近寒水村,空气就越冷,不知道情况的还道是突然变天了呢!

车子在石桥边上停了下来,老猎人的侄儿还将车掉好了头,这样一来,如果有什么情况,他跑回石桥上,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开车离开。

月光清冷,照在他的身上,淡淡的影子垂在地上,这个世界,只有他和他的影子还醒着,从那时候,他就发誓,三年时间,最多三年,他要离开基层,去城里工作。

不过眼下一切都得捱着。

终于到了村口。

放眼望去,村里的房屋乱糟糟的,就像是一个巨婴在拼积木,东边丢一块,西边丢一块,就形成了寒水村现在这个样子。

当然,这些房屋不是乱丢的积木,在城建局保存的寒水村平面图,寒水村的房屋齐齐整整的,一条青石板路穿村而过,两房都是泥砖屋或者木屋。

是泥石泥将寒水村冲乱了。

似乎泥石流过村之后,村子就被下了禁咒一样。这十年是农村发展最快的十年,就算是再穷的村子,也有一半以上的村民修起了新房,不说别的,修新房给一万块的补助呢!

这还能没有积极性么?

但是寒水村仍然是老样子,一座新房都没有立起来,放眼望去,旧屋上还有泥水的痕迹,大路上的黄泥更是堆积成坡,有些地方都盖过屋门了。

“果然是富贵有根,贫穷有源啊!”老猎人的儿子感慨着,往村里走去,心说我也不是扶贫来的,管这么多做什么啊,找到兽医,为母牛接生才是正事呢!

来到院门前,老猎人的侄儿伸手敲门,敲了好一会儿也无人应答,伸手一推,才知道门是虚掩着的。堂屋的竹椅上躺着一个老太太,穿一身青色的衣衫,头上盖着扇子。

这老太太,真是心大啊,这么大年纪了,还在竹椅里睡觉,也不怕睡出病来!老猎人的侄儿想着,轻轻地摇晃老太太“老太太,醒醒,醒醒,夜冷风大,在竹椅里躺着容易着凉。”

一边说着,老猎人的侄儿四处找电灯的开关,也了光亮也不至于吓到老太太,但是他找了半天,不仅没有找到电灯的开关,连蜡烛,油灯,一样都没有找到。

正文卷 第911章:老干部

老猎人的侄儿心想这是什么情况啊,难道寒水村的村民晚上都不点灯的吗?

不过这时候也无心寻思这个问题了。还是快点找到兽医,离开寒水村是正经。

“老奶奶,老奶奶……”老猎人的侄儿又叫了几声,仍然不见回应,便将老太太遮住脸的扇子揭开了一些。

老猎人的侄儿告诉老猎人,这是他人生中做过最错误的几件事之一,原本,叫不醒老太太离开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揭开扇子呢?

扇子揭开的时候,他才发现,整面扇子之上满满地爬着蛆虫,这一下动作,掉落了几十只蛆虫,而老太太的脸早已经不存在了,眼睛,鼻孔,嘴巴都是空空的黑洞。

“啊……”

老猎人的侄儿惊呼一声,一跤跌倒在地。

而随着他的松手,扇子又重新盖回了老太太的脸上。

有那么一瞬间,老猎人的侄儿感觉到呼吸困难,他连滚带爬地爬出屋去,又忍不住地回头看了好几眼,仿佛自己刚刚的动作已经惊动了老太太,她正起身来,向自己追来。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当你害怕时,你就会胡思乱想,当你更害怕时,你的胡思乱想就会在你的脑海中形成具体的图象,以至于投影到现实世界之中。

老猎人的侄子想像着老太太已经走到了门后,正准备拉开门来追他,结果支呀一声,门还真的开了,不过不是被人拉开的,而是被风吹开的,老猎人的侄儿楞了好一会儿也没见老太太出来,却已经汗湿重衣了。

他安慰自己: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鬼啊神啊什么的,想必老太太一个人独居,结果离世了都无人发觉,然后身体就腐烂了,最先腐烂的是脸……

这样的事情在空巢老人之中可不少发生,别说是普通的老人,小资文学的鼻祖张爱玲,不就是死了六七天之后才被发现的吗!

这是可悲的事情,但也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老猎人的侄儿一边往前走一边滴滴咕咕地说着话给自己壮胆,他准备倒了下一家,就将老太太的事情告诉他,不管怎么都好,先将老太太入土为安。

他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地就来到了江水,江水一片漆黑,月光撒在其上,似乎也被吸了进去。站在江堤边上的桃林望向江中,老猎人的侄儿脑袋嗡了一下。

他感觉四肢软得厉害,要扶住桃树才能够站稳,心里不住地道:“我擦,我擦,这是什么情况?是我的幻觉吗?”眼睛都要揉出血来了,江中的情形仍然一点也没变。

这绝不是幻觉!

黑沉沉的江面之上,飘着许多人,怕有上百人吧,他们一动不动,就像是水上的浮萍一样,偶尔有风吹动,他们便被吹得互换了位置,仍然是一动不动。

“这些,这些人是人还是尸?”

这样想时,一阵冷风吹来,吹得老猎人侄儿的心都凉了。

就在这时候,从前面走来一位身穿蓝色中山装的男子,他梳着三七分的头发,似乎还打过摩丝,一丝不苟的,鼻梁着架着一副眼镜,从他收起的左手来看,那里平时都夹着公文包,不过公文包不知道哪里去了。

这副装扮,像极了八九十年代的老干部。

老干部走到近前,神情肃然地问道:“小伙子,你是谁,你从哪里来啊?”

老猎人的侄子将事情的经过如实说了一遍,说是老乡家的牛生产,他帮忙来寒水村找兽医。

“不错,不错,小伙子,你对工作的态度,对老乡的态度,当得起人民公仆四个字!”老干部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会儿道:“不过,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该来寒水村的,赶紧回去吧!”

“我,我是来到兽医的!”老猎人的侄子硬着头皮道:“老先生,你能告诉我兽医的家在哪里吗?”

“还找兽医?你不要命了!”老干部的声音提高了几分,指着江面上道:“水里泡着的人你都看到了吧!那些都不是活人,你要找的兽医,也在其中,还不赶紧离开,再走慢些,想走都走不掉了!”

“不是人?”老猎人侄子的声音有些颤抖:“不是人的话那是什么啊?”

“不是人,那自然就是非人了!赶紧走,赶紧走,以后都不要再来了!”老干部往外推老猎人的侄子。

老猎人的儿子也觉得江面上的浮尸很是诡异,还是早点离开保平安的好,迈步往回走的时候,老猎人的侄子又想起了屋中老太太的尸体,便将老太太的情况跟老干部说了一遍。

老干部含糊地应着,说他知道了,生老病死原也正常,腐烂了就腐烂了吧,生蛆就生蛆了吧,就当是肉身布施了。这么说着,老干部又回头往江中浮尸的方向看了好几眼,催促老猎人的儿子速度快些。

要说,老干部还是挺热情的,穿屋过巷,一直将他送到村口。

老猎人的侄儿这才想起自己对老干部一无所知呢,于是问道:“老先生,我看你也不像是农村人,怎么在寒山村啊!”

老干部有些神经质地道:“我是从寒山镇来的,被派驻寒山村临时驻村,寒山村就是我的驻地!”

“你不是说寒山村很危险吗?”老猎人的侄子劝道:“要不跟我一起走吧,去我的单身宿舍,热点酒,切半斤牛肉,你是前辈,我正好有工作上不明白的请教你呢!”

老干部摇头道:“不必了,我就留守在寒山村了,你赶紧走吧!”老干部说着,又回头看了两神,神情已经有些着急了。

老猎人的侄子还要说几句客气话,被老干部一把推到了石桥上:“赶紧走,赶紧走,再晚些就走不了了,咱们虽然年纪差距很大,但也算得上是同仁,我不会害你,赶紧走,快点!”

看着老干部焦急地面孔,像是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他心想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于是便发动车子,开过了石桥。

老干部见他离开,这才松了一口气,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包来,包里有烟丝,有纸片,有打火机。老干部用纸片卷了个喇叭筒,往里塞烟丝,塞满之后,叭答一声,点燃了烟。

正文卷 第912章:跳皮筋

老猎人的侄子发动车子,开过石桥的时候,隐隐地看到村口的大路上出现了不少的人影,正待细看时,被一棵老杨树挡住了视线,他赶紧收回目光,这才发现车子撞向了护栏。

老猎人的侄子赶紧扭转方向盘,还好他单身久了,手速比较快,在车头与护栏亲密接触之前,将方向盘转了回去。

此时的他倦意全无,比刚从被窝里爬出来时还要清醒。

他扳正方向盘,将车开回了艳婶家的院子。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无人在意你的心里经历了多少壮阔的波澜,无人在意你是不是舍死还生,他们只注重结果,结果就是——老猎人的侄儿没有兽医请过来。

因为没有请来兽医,他们必须在保大还是保小之上做出选择。

上万元价值的母牛和一两千块的小牛,用脚趾头思考也知道怎么选。

小牛被剪掉了一条腿,从母牛的身体里拖了出来,按农村的礼节来说,虽然小牛死了,也等于得了几十公斤的肉,要请亲友们吃上一顿的。艳婶不仅没有留老猎人的侄子吃饭,还在年终民调上给了差评……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老猎人的侄儿去寒水镇出差,顺便去了县正府一趟,不过并没有照片墙上找到老干部的照片,找来工作人员一问,才知道老干部名叫丁喜春,都过世七八年了。

老猎人的侄子吓了一大跳,心说不会吧,敢情我见到的是一个死人,不过看他身形挺拨,一脸正气,半点也不像是阴魂啊!

“丁喜春,丁喜春……”老猎人的侄子喃喃地念着,感觉这个名字十分熟悉,在手机上一查,吓得连手机都差点掉落在地,原来,这个丁喜春,就是牺牲在寒水村的干部之一……

一定是老前辈心善,不忍心我遭受无妄之灾,所以一直催我离开……老猎人的侄子每当向人述说这件事情的经过时,都要将这句话重复好几十遍……

老猎人拦住我道:“陈先生,我跟你说的,都是我侄儿的亲身经历,千真万确,这个寒水村,实在是太邪门了,咱们不能进去!”

我嘿嘿一笑道:“老叔,不瞒你说,我这人有个毛病,你说的越邪门,我越想进去看看,更何况,木棉花有可能就在寒水村,她和我是过命的交情,我就更去不可了!”我回头看着夏侯雪和小二小三道:“你们在外面等我!”

夏侯雪看向我道:“多个人多个照应,我陪你去吧!”

小二小三也闹着要去,但是被我喝住了。“你们都留在这里,等我的消息!”

脚踩在平滑的青石板上,看着江上的月和不远处老旧的像是照片里的古村也似的寒水村,我想起了不知道在哪里看来的半首词,无端地感觉到一丝凄凉:春悄悄,夜迢迢。碧云天共楚宫遥。梦魂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

走过石桥,面前便是崎岖不平的碎石道,道路说宽不宽,说窄也不窄,仅容一车通过而已,沿着碎石路往前走,到老树成荫处,寒水村已经近在眼前了。

想起老猎人侄儿的经历,我的心也提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有小孩嘻笑的声音,一恍眼间,前面的屋檐下,出现了三个小孩,有男有女。通常女生比男生的发育在快一些。因此,眼前的小孩,都是女孩比男孩要高一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早抽条的原因,他们的身形比例,看起来有些怪异。

他们在跳皮筋。

两个男孩绊着皮筋,一个女孩在跳。“小皮球,架脚踢,马兰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八三五六,三八三五七,三八三九四十一……”

清越的童音在深夜里响起,听来让人头皮发炸。

小孩们玩得很投入,像是没有发现我的到来,我也乐得如此,正准备从他们身边走过,就听刷地一声,皮筋断了。缩得只有原来一半那么长,像是一条死蛇一样躺在地上。

三名小孩都有些手足无措,其中的女孩看向我道:“大哥哥,能帮我们接一下皮筋吗?”

“大哥哥,帮帮我们嘛!”另两个小男孩也求告道。

我本来不想理会的,鬼使神差一般,就捡起了皮筋,我将皮筋的断开处叠在一起,然后扎了一个结,用力拉紧,递给小女孩道:“好了!”

女孩看着我笑,却并不接过皮筋,我再看手里的皮筋,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截人的肠子,在我手松开的时候,肠子倒卷而回,紧紧地缠住了我。

女孩笑得更加开心了,她从口袋里扯出另一条皮筋,一头套在木桩上,另一头套在我的身上,重新开始跳皮筋:小皮球,架脚踢,马兰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八三五六,三八三五七,三八三九四十一……

小孩每跳一下,我都感觉到自己的一小部分精气神被牵引的离开了身体,沿着皮筋注入他们的身体里,我心说不会吧,他们利用跳皮筋在吸取我的元阳之气?

小孩继续跳,欢声笑语再次响起,我却感觉有些头昏眼花。

我心说小屁孩,这就是你们不对了,怎么能够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呢!看来得好好教育教育,恰好我的八荒练气小已经入门了,正好试验一下!

想到这里,我深吸一口气,凝神静气。才一会儿,就感觉有一股暖流在身体里乱窜,借着这股暖流,我用力一挣,将缚住我的肠子挣得寸寸而断。

断肠之中能有什么好东西?这我早就料到了,不过想要躲开哪有那么容易,我干脆不加理会,一把抓住第二条皮筋,往回一拉,皮筋带着一女两男三个小孩,到了我的面前。

闻着身周的恶臭味,我很是不满:“小鬼,你们真是半点眼力劲都没有,谁能欺负,谁不能欺负,你们就一点看不出来么?太岁头上动土,我看你是欠收拾!”

我说着话,一把将女孩从皮筋里拖了出来,甩手就是一个耳光,打得那女鬼的脑袋原地转了好几个圈。

正文卷 第913章:丁喜春

这还是我第一次没有使用法器,而是仅凭身体里的八荒之气捉鬼,那感觉,简直爽爆了!

此前无论是对付鬼魂还是僵尸,我都得用法器,无论是定鬼镜还是打尸鞭。

没了法器,就拿鬼和尸没有办法。

就拿一只普通的鬼魂来说,当你伸手抓向它的时候,你的手会从他的身体里穿过去,碰都碰不到它,更别说是抓住它了,用科学的方法来解释就是:人死之后,灵魂就去了另一个平行世界。

虽然有时候因为各种机缘巧合你能够看到它们,但是因为在不同的世界里,你无法接触到它,所以你的手会从他的身体里穿过,却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人伤不到鬼,鬼却可以伤人。

而是因为人是用力量伤人,而鬼魂是用念力伤人。念力是一种精神力量,精神力量可以穿越时空!

但是,人终究是聪明的,大活人怎么能够让尿给憋死呢?即然凭力量伤不到鬼魂,那可以借外力嘛!于是,就发明了法器。打尸鞭是法器,定鬼镜是法器,斩邪剑也是法器。

它们的区别,只在于等级的不一样而已。

但是,当我练气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此前我只能借用法器对付鬼魂,但是现在,我本身就是法器,我能伸手抓住鬼魂,将她拖到我的面前,将我的精气外放之时,这些在别人看来十分可怖的东西,在我眼里就像是小鸡仔一样软弱!

我有一种来到新世界的感觉。

我也终于明白李墨玉为什么一直苦口婆心地让我别过度依赖《九转衣神诀》要修习《八荒练气书》,将基础打好。这就好像是帮人打工与自己创业。

给人打工的变数太大了,人家说炒你鱿鱼就抄你鱿鱼,说找你麻烦就找你麻烦,关键还学不到什么东西,但是自己创业就不一样,虽然开头很艰难——也许几年月甚至几年都摸不着练气的门槛在哪里,但是,只要你入了门,就好了,你赚的每一分钱都是你的,你做的每一分努力,现在看起来回报甚微,但是,它都是你飞向天空的不可或缺的燃料!

小女孩也没有料到我能一把抓住她,挣扎之时,被我一个耳光打蒙圈了,随即嘶吼着,一双鬼手向我的胸口插了去:“去死吧,可恶的小哥哥!”

鬼吼之时阴风起。

说实话,这么近的距离,小女孩那一声吼还真给我镇住了,眼看小女孩子的指甲已经穿透了衣服,我一甩手,将她掼在了一旁的桔子树上。卡卡卡……

撞在桔子树的树干上,小女孩的身体几乎对折了过来,她单脚勾住树枝,轻飘飘地站起,阴毒的目光看着我,在与另两名小孩对视一眼之后,都将自己的头颅拧了下来,捧在手里,像是扔皮球一样向着我扔了过来。

就像是你追逐某人,或者是拿砖头扔他,速度是不一样的,砖头扔出去的速度比你奔跑的速度快了两倍也不止,十多米的距离,我的眼睛都来不及眨一下,三只鬼头就飞到了近前。

其中一只鬼头咬向我的手臂,另两只鬼头分别咬向我的颈子和腰眼。

这时候拨斩邪剑肯定是来不及了,事实上,我几乎来不及做任何反应,才运起八荒之气,就已经感应到了鬼牙切肉之痛。三只口,六排鬼牙同时咬在我的身上。

我像是摘果子一样,将三只小鬼头从身上一一摘下,提在了手里,这时候再看自身,颈侧有两个血洞,有八荒之气护着,伤得不是很深,但仍然能够感觉到热热的液体源源不断地流下。

手臂上的两排牙印深可见骨。

小腹处皮都被撕开了,能够看到米黄色的脂肪了。

要不是有八荒之气护体的话,情况可能会完全反转,我的脖子会被撕开来,手臂也得被它撕下一块肉来,小腹的位置最软,估计此时鬼头已经穿下腹中了。

不是我提着三颗小鬼头,而是他们伏在我的尸体上嘻笑不已了!

我不由地勃然大怒,心说不管你是鬼还神,老子也是路过而已,也没怎么得罪你,你们特么的一出手就要老子的命?也太特么的狠了吧!

好,既然你们就仁,就别怪我不义了,我也不想多费唇舌,一手提着三只小鬼头,另一手已经将斩邪剑拨了出来,扬剑就向着其中一只小鬼头刺了去。

斩邪剑那强大的气息,如山如岳,三只小鬼头怎么会感应不到呢,剑才出鞘,它们都鬼叫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身后传来一个肃然的声音:“住手!”

我回头一看,我身后不远处,站着一名中年人,他的头发似乎是刚修的,梳一个三七分,脸上神情严肃,穿着一身蓝色的中山装,腋下夹着一只黑色的小皮包。

中年人皱眉看着我道:“年轻人,凡事不可做得太绝,秦有暴政,二世而斩,诸葛一生多杀孽,五丈原点灯续命天不允,你得知道,你这一剑下去,他们就将魂飞魄散!”

我心说魂飞魄散又怎么了,这几只小鬼,不过是求仁得仁,求义得义罢了,是他们自己找的死路,怪得谁来?

不过,当我上上下下地打梁了中年人几眼之后,我收起了剑,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老人家的名字叫做丁喜春吧?”

中年人神情愕然:“小伙子,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代阮飞扬你问好!”阮飞扬正是老猎人的侄儿。

“阮飞扬?”中年人愣了好一会儿,这才想起来“我记起来了,是八年前来寒水村的小伙子,小伙子可真不错啊,急乡亲之所急!”丁喜春的神情稍微地放松了一些,一脸期待地看着我道:“阮飞扬他,发展得怎么样了?”

我心说你就得了吧,还急乡亲之所急,这个世界没有多少圣人,谁特别么的愿意半夜起来往诡异的寒水村里钻啊,这不是没办法嘛,为了“乡亲们”在年终的时候给个好评嘛!

正文卷 第914章:圣母白莲花

我告诉丁喜春,阮飞扬已经调去市里的,也已经成功地由科员转为正科。

丁喜春连连点头:“不错不错,这个结果,我早就预见了,努力做事的人的待遇总是不会太差的!”

丁喜春说到这里看向我道:“你又是谁?为什么对这三只小鬼痛下杀手?”

我看了一眼被我提在手里的三只小鬼头,指着自己道:“我叫陈烦,耳东陈的陈,烦恼的烦,你问我为什么对他们痛下杀手?这个你还是问他们了!”

我将三只小鬼头递到了丁喜春的面前。

三只小鬼满面怒容,一派我死也不说的架势。

“不说是吧?”我目光收紧,就要催动八荒之气。

丁喜春摆手道:“别动手,别动手,就是他们不说,我也知道,他们在跳皮筋,你打这里经过,他们假意让你帮忙接皮筋,然后将你绑起,想要吸尽你身上的元精之气,对吗?”

我撇嘴说道:“老先生,你知道得这么清楚,不会是他们的同伙吧?”

“这话说的!”丁喜春嘿嘿地笑起来:“别看我们都是鬼,又都在寒江村,我和他们还真的不是同伙,我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就是这么被他们害死的!”

“啊!”我吓了一大跳,皱起眉头道:“如果真是他们害的你,你不复仇我能够理解,别看你年纪这么大,论凶戾程度,与这三只小鬼还有些差别,但是,你阻止我杀死他们,我就有些难以理解了!”

丁喜春笑着说道:“你说得没错,我虽然也是鬼,却不是三只小鬼的对手,这个仇是没法报,我也不打算报了,事实上,这几只小鬼之所以如此凶戾,也是有原因的!”

听到这里,我都感觉有些好笑,为丁喜春感到好笑,别人要了他的命,他竟然还为别人找这么做的理由,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圣母白莲花?不,应该是圣父白莲花。

“谁杀人没有原因啊?神经不正常了,吸毒了,了无生趣了,欠债数百万了!”你真要为杀人者找原因,谁特么的找不出几十条杀人的理由来啊!

丁喜春见我有些激动,摆手说道:“小陈先生啊,你先别急着下结论啊,听我把话说完,这个村子的人全死了,连鬼魂都被镇在了寒水江底,只有这三只小鬼逃了出来,他们之所以害人,是为了强大自身,去解救乡民!其罪虽然不容,其情却也可悯!”

我心说得了吧,不论是谁,想要取我性命我都不原谅他,还反过来怜悯他们?即使不是圣母白莲花,也差不多。不过,人家认为做圣母很开心,很快乐,那他就做圣母去吧,反正哥们是不奉陪了。

我像是甩三团破毛线一样将三只小鬼头甩了出去“老先生,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不毁了他们的灵魂了吧!”我看向丁喜春道:“老先生,我问你一个问题,除了我之外,这几天寒水村里还来过陌生人吗?”

丁喜春问我:“你是来找人的?”

我点头说道:“没错!”

“陌生人倒是没怎么见到!”丁喜春上上下下地将我打量了一遍道:“不过,小陈先生,我看你本领高强,常言说得好,救人一命,胜造化级浮屠,小先生能不能救救寒水村的村民啊!”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老先生,我知道你是好人,你有高尚的人格,你高尚你的就是了,不必要求每个人都跟你一样高尚的!哦,这三只小鬼差点要了我的命,我还以德报怨,将寒水村的乡民都救出来,送你四个字“恕难从命”了”

丁喜春向我伸出手“小陈先生,你要去哪里啊?”

我撇嘴说道:“即然你没有见到有人进来寒水村,我只好自己去找了!”

“不能再往里走了,村东头十分凶险!”丁喜春神情严肃地道。

我头也不回地说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既然敢进来寒水村,有就把握出去!你就不用操心了!”再往前走上两百米远,就到了村中心的广场了,丁喜春所说的村东头,应该是村中心广场的另一边。

我走出没两步,阴风大作,将我脚下的树叶都吹得打旋旋,飞到了我膝盖的高度才又慢慢落下。

一女两男三只小手将我围在中央。

我在与丁喜春说话的时候,留了一半的注意力在小鬼身上,三只小鬼头被我扔回去之后,各复其位,与身体紧紧地衔结在了一起,他们并没有着急逃走,而是立在原地,垂着脑袋听我和丁喜春的谈话。

因为他们低着头,我也看不出他们的表情,不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

不过让我意外的是,在我准备放他们一马,就此离去的时候,他们反而不干了,从三个方位拦住我的去路,我心说你三只小鬼是老寿星上吊,嫌命太长了吗?

即然如此的话,我就成全你们!

这一次别说是丁喜春,就是丁丧春来说情,也没有用!

我握剑在手,冷冷地看着三只小鬼。

在这剑拨弩张的气氛中,三只小鬼突然跪了下来,哀求我道:“陈烦先生,求求你,帮帮我们吧!”

这样的转折这突然了,突然得我差点翻个跟头,我还正准备声音肃杀地冲他们说犯我者死呢,他们却齐刷刷地跪下来求我帮忙……

“起来吧!”我将斩邪剑收了起来:“都起来吧,咱们之间没有任何的瓜葛,你们不用求我帮你什么忙,我们也不会帮你什么忙,大道朝天,各走一边就是!”

三只小鬼伏在地上,凄声哀求道:“陈烦先生,我知道,我们不该那样对你,我们有错,错该万死,但是寒水村的叔叔伯伯,婶子姨娘们没有错,他们被镇压在寒水之中已经有十多年了,求求你高台贵手,放他们出来吧!”

不是说寒山山体滑坡才十年嘛,怎么三只小鬼说寒水村的人都已经死了十多年了?不过我并没有往下问,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想管寒水村的事情,我的声音提高了几分:“你们的事情我管不着,赶紧让开,我跟你们说,我还有别的要紧的事情去做,你们赶紧给我让来,不然的话,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正文卷 第915章:活尸村

丁喜春过来拉这三只小鬼,但是被他们推开了,小女鬼昂起头来,直视着我,大有如果你不答应我,那就只能灭了我的魂魄,才能从这里通过。

我心说在我面前耍光棍么?我才没工夫跟你磨洋工。

我正准备冲过去,就听左侧的小鬼道:“陈烦先生,你是不是在找两名道士?”

我没有理会那小子,心说你这是见拦不住我,就准备胡说了么?找两名道士?找道士干嘛来?避之唯恐不及呢!

小鬼见我不回答,又说道:“如果你不是找那两名道士的话,就是在找一个女人,对吗?”

我转过脸,盯着那小鬼问道:“你说说看,那女人长什么样子?”

“长头发,鼻梁很挺,眼睛弯弯的,身高和你差不多,穿着一件紫蓝相间的格子衣……”

那小鬼所描述的女子,就是木棉花!

我心说我也是傻了,小鬼一开始问我找的是不是两名道士,我就应该明白过来了,在木棉花的栖身之处找到了符灰,谁会用符?自然是道士了,道士抓走了木棉花!

小鬼孩说看到了道士,也就是等于找到了木棉花!

我肃然问道:“你真的看到了那个女人?”

小鬼孩点头道:“没错,就在一天前,大姐嫌我调皮,骂了我几句,我一气之下,一个要在寒山上游荡!”小鬼孩说到这里看了那女孩一眼,颇为委屈的样子“我正在半山腰上的一颗老树上看蛇掏鸟蛋,就见两名道士夹着一名女子,由山间小道往……”

“小昌……”小女鬼大声喝斥。

小鬼孩吓了一跳,赶紧闭上了嘴。

小女鬼看着我说道:“陈烦先生,听到了吗?我们有你要找之人的消息,你们我们救出乡邻,我们便将你要找的人的消息告诉你!”

小鬼孩这才明白小女鬼的良苦用心,用手捂住了嘴巴,转动的眼珠子仿佛在说:得亏我的嘴巴刹车快,不然的话,就将所有消息一股脑地吐出去了,还拿什么要挟人啊!

我盯着小女鬼酝酿了好一会儿,开口说道:“那你看这样好不好,你们告诉我木棉花在哪儿,只要我将她带回来,就帮们救出乡邻,怎么样?”

“不行!”小女鬼坚决地说道:“你必须将我们的乡民救出来,我们才会告诉你要的消息!”

两下僵持之际,丁喜春走上前来,看了看小女鬼脸上的表情,又看看我脸上的表情道:“小陈先生,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朋友被那两位道士带走,十分危险吧!”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丁喜春看向小女鬼道:“小芬啊,你也听到了,小陈先生的朋友也面临危险,将心比心,他要先救自己朋友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话再说回来,寒水村的乡亲们都在水下泡了十多年了,也不差这一天半天的!”

“话是这么说,可是……”

我打断小女鬼的话道:“我不会跑!”

小女鬼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这才对小鬼小昌道:“小昌,你跟他说!”

小昌这才接着往下说道:“那两名道士夹着女子往山顶的平阳陵去了,我猜,平阳陵就是他们的落脚点,这都一天过去了,至于他们还在不在平阳陵,我就不知道了!”

丁喜春在一旁解释道:“平阳陵是平阳王的陵墓,至于这个平阳王是何人,历史上也没有记载,可能是某个失落王朝的九五之尊吧,不过话说回来,平阳陵也算是多灾多难,前者被人……”

我无心听丁喜春叭拉叭拉地说平阳陵的历史,他在说到多灾多难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百米之外。

虽然那么多年过去,寒水村被流石流洗劫的痕迹仍然存在,屋舍上,树木上,都留有浩劫的痕迹。村东头与村南头不一样,村南头除了三只小鬼就是丁喜春这只老鬼了,李东头还时不时能够看到寒水村的村民。

他们有的担着东西在路上走,有的在树下的长椅里乘凉,有的在屋檐下忙里忙外的,但是你都看不出他在忙些什么……

听了夏侯雪的描述我就知道这个寒水村不正常,半座寒山都滑坡了,将整个村子都往前移了数十米,却一个人都没有受伤,鬼才信呢!如此大的灾难,寒水村能有一半人活下来就谢天谢地了。

搞不好全村人都死了!

如果全村人都在那一场泥石流中死去了,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寒水村的人在泥石流之后就变得十分诡异的情况了,他们大概在因缘际会之下,都变成活尸了!

他们变成了活尸,大半夜的不睡觉,在村里闲逛也就能够理解了。

做赶尸人那么久以来,法术我可能知道的没多少,对尸体还是很多了解的,就拿活尸来说,在他们没有惊尸之前,还认为自己是活人,以前怎么活,现在还是怎么活!

与活人不同的是,他们所谓的活——并不创造新的东西,让生活日新月异,而是日复一日地重复此前的生活,就像复读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一句话一个单词一样。

在不惊尸的情况下,活尸其实是无害的。

而面对活尸最重要的禁忌就是——不能看活尸的眼睛,传说你看他时,他也会透过你的眼睛看到真正的自己,由于不能接受自己已死的事实,他们就会尸变!

而且,一人尸变,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

我低头看着脚尖,迈步往前走去。

我能感觉到,有活尸在看我,越来越多的人看我,与陌生人进入别的小山村的情况一样,在他们的眼里,我就是寒水村里的头一件新鲜事。

我仍然低着头,疾步前行。有人向我喊话也不加理会,就这样穿村而过,来到了寒山脚下。

抬眼望去,寒山十分巍峨,在向着寒水村的这一边,就像是某位神人手执巨刃劈了一刀,将山体削去了一块,被削的山体陡峭如壁,黄色的泥山壁除了几根细弱的野草,几乎什么都不长。

站在寒山脚下,我的心一阵一阵悸动,仿佛当年山体滑坡的浩劫,就在眼前一般!

正文卷 第916章:平阳陵

不过,有一件事情我不大弄得明白,明明活尸都在寒水村里,为什么他们又说村里人埋在水下呢!

不管了,寒水村的事情放到一边,找木棉花要紧。

我绕着寒山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终于找到了一处缓坡,沿着缓坡往山上爬去。

寒山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人烟了,原本的道路都被灌木丛给堵死了,我一路小心翼翼地往前绊行,为了防止突然丛草丛中窜出的毒蛇,我折了一根树枝探路。

迈步之前,先用树枝往前扫一扫,这动作的大致意思是:蛇大爷们,你们在前面的草科里吗?如果在的话,赶紧挪挪位置吧,因为我要打这里经过。

走到半山腰时,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找到了一块平石坐下来休息。

抬眼看向天空,此时东方已有微光透出,眼看天快亮了,我寻思着与夏侯雪分别这么久了,是该向他们报个平安了,掏出手机拨号时,才发现没有信号。

我收起手机,往山顶上攀去。

山顶上古木参天,直耸云霄,感觉就像是来到了《侏罗纪》的原始森林一般。放眼一片绿色的土地之上,却独有一块三千平大小的土地什么也不长,就像是好好的头顶,秃了一块似的。

不对,也不是什么也不长,还是长了一些生命力极强的“千人拔”草。千人拔也叫牛筋草,或者是踩不死,三个名字中哪一个不是透着一股子顽强的生命力?

它们就像是秃头头顶上细细的绒毛一样,倔强地生存着。

在这些“绒毛”的不远处,立着两只守墓兽,从造形来看也算是威风凛凛,但是这么长时间的风化,身上的菱角都被磨掉了,倒是透出几分诡异的喜感来。

做赶尸匠这么久,对墓葬的知识还是了解一些的,就拿这个平阳陵来说,之所以地上不长草木,是因为地上撒过硝磺之物,硝磺之物能够驱虫蛇,这么多年来虽然硝磺之物的气味散尽了,仍然是蛇虫不近,草木不长。

有的墓葬会撒硝磺之物,有的不撒,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各地风俗不一样,也许是墓主人不喜欢虫和蛇吧,不过这样也好,不然的话,又要寻路而行,浪费时间。

守墓兽就在眼前,陵墓的入口应该也不远了。

说到陵墓,也有秘葬和明葬的区别,秘葬像是曹操和成吉思汗,一生南征北战,仇敌无数,为了死后不让人掘坟鞭尸,便广设疑冢,屠杀修墓人,以至于到现在都找不到他们的葬身之处。

至于明葬,眼前的位就是!铺了硝磺草木不长,雄伟的护墓兽,这一切无疑就是在说:老子就葬在这里!

秘葬是为了防止别人找到自己,而明葬则不一样,一半考虑的是墓葬,别一半考虑的是后人的祭祀,在墓葬的入口,会修有专门的祭台,甚至还会修些亭台楼阁,为的是万一遇上风雨,还祭祀自己的人还有地方住。

不过,要我来说的话,我还是支持秘葬的。

因为你不能保证子孙后代永世昌盛,曹操怎么样,挟天子以令诸侯,死后没有多久,就被司马氏夺权灭国!

成吉思汉怎么样?蒙古铁骑横扫亚欧非,也不过死后几十年元朝就土崩瓦解了!当你的后世子孙消亡之后,而你又不能从墓中爬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时候,在别人的眼里,你就是一个物件。

万人朝拜也罢,踏于泥下也罢,都是极没有尊严的事情。

和我预料得差不多,护墓兽前面十多米块,有一大推碎裂的青石青瓦,还能看到风化的地基,在这里,应该建有三间供后代祭祀时住的石头房子,不过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倒塌了。

而在青石堆的前面,有一堵长满青苔的石墙,石墙的正中间砌有一个拱廊,雕梁画栋的十分精致。拱廊往前四五米处,才是墓室的入口,不过不是用古代的黄铜皮包铁门,而是精致的现在工艺不锈钢门,门上用的还是新式的弹子锁。

锁虽然挂在门上,门却并没有锁,只是虚掩着,透过门缝往里望去,我满以为是阴湿的,青砖铺就长满青苔的甬道。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甬道不是青砖铺就的,而是水泥。

两边甬道壁,半圆形的顶以及地面上都铺着水泥,在甬道的一边似乎还掏了一个洞,做成了保安岗亭。

这是什么情况?陵墓已经被改造了?

我没敢冒然进去,而是在门口静等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危险之后,快速地闪了进去。

古墓中通风良好,空气质量与外面的差别不大,我将身体紧贴墙面,慢慢地往里靠近。

我已经能够确认了,这个平阳陵,确实被改造过,而且时间在很早之前,墙体,支撑柱都裹上了水泥,大的空间,比方说冥堂,被改成了若干着小房间,每个房间门楣上都有编号。

有的门大开着,有的虚掩着,里面有办公桌,有发报机,有的桌上还铺着草纸和笔,而走廊宽阔之处,搁置着废弃的医药瓶,针头针管之类的东西。

在编号为五的房间里,我发现了一具尸体,那尸体穿着膏药国的军装,瘫坐在椅子里,他早已经化做一具骷髅,双手握住膏药国的武士刀,刀尖刺入小腹,从椅背的那一头穿透了出来。

“膏药国人?”我喃喃地念了几句。

这此弹丸小国的王八蛋真是无处不在啊,每到一处,似乎都能够看到他们的影子。

这个膏药国的军官看样子是自杀的。

在他前面的桌上,铺着一张纸,纸上写了几行日文,对于日文,我除了“一酷”和“牙蠛蝶”之外,其它的都不认识。但是好在我手机里下有拍译软件。

至于什么时候下的拍译软件,得说到白水木子亡命的时候了,我在她的秘室里发现不少用膏药国文字写的便条,为了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下了个拍译软件。

你不得不佩服科技的强大,只要将纸上的文字拍成图片,拍译软件就会自动识别!

正文卷 第917章:西南防疫中心

拍下照片之后,等待图标便一直在转圈圈,过了一会儿,终于识别成功了,纸上写的是“美利坚向广岛和长崎投了两枚代号分别为“小男孩”和“胖子”的原子弹,二十五万人死亡,天皇投降,我们败了!”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一条抄下来的电文。

在电文的下面,是另一种笔记写的一行字“我们败了,但是武士道精神不死!”

从这话的意思看来,就是这位自杀的死鬼写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武士道精神,他切腹自杀了。

我转到正面,发现他的胸前似乎还挂着工牌,取出来一看,上面写的是“西南防疫中心第三组组长靖石太郎”

我擦!我忍不住骂了一声。

膏药国在中国的机关或者人员,只要标注“防疫”二字的,都是生化部队,敢情这群王八羔子除了在东三省建立的731部队之外,还在西南地区建有生化部队?

而原来的平阳陵,被他们改造成了驻点之一?

想到这里,我心说明葬没好结果,我说的没错吧,曹操和成吉思汗的墓现在还只存在于神秘的传说之中,而平阳陵不仅被盗了墓,还被改造成了生化所。

成为灭绝人性的试验场,这得缺了多大的德才有这样的待遇啊!

只是不知道平阳王的尸体有没有被拉去做生化实验!

我几乎都能够猜到当时的情形:在被改造过的陵墓之中,一群膏药国的生化人员正穿棱来去,他们有人在无菌房里配制药水,有人隔着铁笼在观察实验者身体的变化。

他们来去如风,连说话都从平时快了三分,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努力,那就是——研制杀伤力最大的生化武器!

就在这时候,电报室里传来嘀嘀嘀的声音,有长有短,持续不断,不久之后,一名抄报员拿着一张纸匆匆地往靖石太郎的房间里跑来,推门而入,兴奋地道:“靖石君,我军太平洋部队偷袭珍珠港,大获全胜,在这个地球上,就没有我们膏药国人战胜不了的敌人!”

靖石太朗兴奋地接过电报,盯着纸上的三行字看了足足四五分钟,这才看向抄报人:“……xx君,能去弄点酒来嘛,我晚上想喝点酒!”

过了一些日子,抄报员又抄了一条电报,他的脸色苍白,手都在发抖,这一次不是键步如飞,而是两条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每走一步都人耗尽全身的气力。

终于,他来到了靖石太郎的办公室,推开门时,整个人也因为气力耗尽而摔倒在地。

靖石太郎赶紧将他扶了起来,关切地问“xx君,你这是怎么了?”

抄报员一言不发,将一张纸递到了靖石太郎的面前,靖石太郎接过来一看,一脸的不能置信:“……xx君,这样的玩笑可开不得,据我所知,没有一种炸弹有灭一城的力量!”

“这是真的!”抄报员捂面大哭起来:“这是真的,我们的国家完了!”

一时间的流泪眼对流泪眼,断肠人遇断肠人,膏药国战败,天皇无条件投降,西南防疫中心也得撤离回国,不可能有翻盘的机会了,靖石太郎看向了挂在墙上的武士刀,这刀也许是他祖传的,也许是在陆军士官学校毕业之后校长亲手送他的……

用这把刀结束这一切,也算是有始有终了!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心说陈烦啊陈烦,你可真够闲的,对着一具死尸想那么多干嘛,找到木棉花才是正事!

从房间里出来,我继续往前摸索,走了没多远,隐隐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的神经顿时繃紧了,闪身藏在阴影之中,一动不动。

这时候,就听一个沙哑的声音声音道:“建义兄,昨晚睡得可还好?”

“还好还好!”一个尖利的声音打着哈哈哈说道:“吕业兄,你平时都是不到十二点不起床,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啊?”

“彼此彼此!”笑声响起“昨天的蛇肉在棺椁之上放了整整一晚,蛇肉最容易招来蜈蚣,此时恐怕蛇腹之中,都爬满了蜈蚣,这时候用白酒一浇,架到火上去烤,称得上是人间美味,咱们一路辛苦,能够吃到如此美味,也不虚此行了!”

另一个声音说道:“话是这么说,不过咱们今天晚上有大事要做,还是吃素的好!”

“那你吃素好了!”

“哈哈哈哈哈”两人都笑了起来。

这两人,应该小是小鬼小昌说的两名道士了吧!只是不知道木棉花怎么样了!

两人一路走,一路说着话,这时候,那沙哑声音的道士道:“……你还别说啊,这个女人的命真够硬的啊,撑了两天还没有断气,等吃完了蛇裹蜈蚣回来,说什么也要结果了他!”

吕业道士这么说的时候,建义道士就一直在笑:“呵呵呵呵……”

吕业道士问道:“建义兄,你笑什么啊?”

建义道士笑得更大声了,好一会儿才止住了笑,解释说道:“吕业兄,你搞错了,不是那女的命硬,而是我没有下死手!”

“为什么?”

“吕业兄你也不想想,咱们这是在哪里啊?在深山老林,这个寒山村除了你我之外,就没有活人了。在城市里有麻将有女人,吃喝嫖财抽,坑蒙拐骗偷,玩得不亦乐乎,特么的在寒山上有什么好玩的啊,除了石头就是树,好容易找来个半人半僵,我怎么舍得就让她死呢,她死了就变成僵尸了,再也感觉不到痛,再也不会难过得嘶声吼叫了,那多没有意思啊!”

“原来是这样!”吕业道长也哈哈大笑起来,笑了一会儿道:“话是这么说,可别耽误了正事,等吃完了早餐,咱们就去结果她,晚上的事情,还得她帮忙呢!”

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小,随后传来肉的香味。

蛇味细嫩,光滑,架在火上一烤,那香味……啧啧啧!这么跟你说吧,说是煮蛇肉时一定要将锅盖盖好,不然的话,散发出的香味会引得蜈蚣蝎子之类的毒物来闻,一闻就馋得流口水,如果让蜈蚣蝎子的口水落进蛇肉之中,吃了之后会被毒死!

可见蛇肉的香味有多浓!

正文卷 第918章:好好活着

我没顾得上那两名道士,继续往里摸索而去。

咣咣咣!

前面传来铁器相击的声音,偶尔还有嚎叫的声音,叫的是什么听不清楚,但是听声音,应该是个女人。

这声音与木棉花的声音有些出入,可能是变成半人半僵之后,她的声音也发生了变化了吧!变得干涩,沙哑!

听着那痛苦的嚎叫声,我的心收紧,方寸大乱,没有发现甬道里的药水瓶,一脚踏下,正好踩在药水瓶上,就听砰地一声,瓶子碎成了无数片碎玻璃。

“谁?”

“喂,你怎么能够趁我不注意偷吃蛇肉?”

“蛇肉冷了就不香了!”

“可是咱们也不能什么都不顾吧?”

“一座古墓,闹出点声响来不是很正常的吗?院子大了还有老鼠呢,这座平阳墓,可是有七八个四合院那么大呢!”

“话是这么说,我总感觉有些不正常!”

“你要是觉得不正常,咱们放下眼线就是!建义兄,别发呆了,你要是再发呆,那就是暴殄天物了,还不如将双龙会都给我!”吕业道人说的“双龙会”就是蛇肉裹蜈蚣,蛇就不用说了,本身就是不角之龙,而蜈蚣的外号又叫飞龙,蛇肉里裹着蜈蚣,可不是“双龙会”嘛!

只是不知道吕业道人的放下“眼线”是什么眼线……

不管了,先找到木棉花再说。

前面有一个深坑,深坑里放有数十只铁笼,它们就像是码头的集装箱一样,整整齐齐地码着。几乎每一只铁笼子里,都有一具骸骨,有的有四五具,呈现出怪异的姿势扒在笼门前。

嚎叫之声,就是从铁笼子里传出来的。

如果说入口处的那一排排房间是生化办公室的话,这只深坑应该就是实验区,铁笼子里的人都是实验品,膏药国战败之后,平阳陵的生化小组急着逃命,哪里还顾得上这些试验品呢?他们有的人可能早就死了,有的人在生化小组撤离之后还活着,但是都无一例外地变成了一堆枯骨。

即使变成了堆枯骨,他们也与其它的死者不一样,他们的骸骨呈现出深褐色,有的还长出了绿的霉菌。这是生化毒素掺进了骨头里的表现,只是不知道这里的空气中有没有生化毒菌!

我在铁笼之间穿行时,突然听到右边第三只铁笼传来异响。我走近一看,见最下面的铁笼子里缩着一人。她披散着长发,脸埋进了膝盖里。

我在铁笼前蹲身下来,轻声唤道:“棉花妹子,是你吗?我是陈烦,我救你来了!”

“我不是木棉花,我不是木棉花,你赶紧走,赶紧走啊!”那人影没有抬头,声音里有着深深的痛苦。

“木棉花,你怎么了?”我愕然道:“我是来救你的啊,你怎么能让我走呢!”

“我不用你救,你就让我自生自灭好了!”木棉花说道:“我现在很好!”

“很好吗?”我皱眉道:“像一只老鼠缩在铁笼子里!”我说着话,不由分说的一剑斩断铁锁,走了进去。

听么我的脚步声在靠近,木棉花的身体瑟瑟发抖,头埋得更深了:“陈烦哥,不要靠近我,不要靠近我啊,求你了,让我保持一点尊严好不好?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

我的手搭在了木棉花的肩膀上,安抚他道:“木棉花,咱们是朋友对不对!朋友应该互相帮助,我是来帮你的!”

“不不不!”木棉花不住地摇头:“陈烦哥,你帮不了我!你帮不了我,真的,我就要变成僵尸了,我今天才二十一岁,我马上就要变成僵尸的,皮肤就像是老树皮,嘴唇就像是干核桃,手就像是枯树枝……”

我按住她肩膀的手用了几分力道:“别说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还好得起来吗?”木棉花抬头看我,她的眼中满是绝望。说实话,再见木棉花的容貌时,我也吓了一大跳,她的头发干的就像是一把枯草,脸也干巴巴的,就像是,就像是菜市场里卖的豆皮一们。

粗糙,干涩。

嘴唇都裂了开来,死皮卷起来,就像是用油炸过的鱼鳞一样,牙齿也长长了一截,将下唇都顶了起来,起是嘴里含着一大块东西一样。

最可怖的是她的身上,她的手臂,肩膀,后背以及大腿被划了无数道的口子,那些口子很深,最浅的一道估计也有两厘米,血水早已经流尽,因此,伤口也不流血,而是往外翻起,泛出死白的肉色。

我粗略数了一下,起码有四五十刀,而且看伤处的痕迹,应该不是一天划的。这么多道伤口,古时的千刀万剐,也不过如此了!

如果木棉花是普通人,恐怕早已经死了,正是因为她是半人半僵,这才活着。也正是因为他是半人半僵,伤口也都没有自愈。

“好不起来了!”木棉花呆呆地说道:“陈烦哥,你看到我的样子了吧,好不起来了,我即将变成僵尸,本来想要你们面前留个好的印象,现在好了,都被你看到了……”

我按住木棉花的肩膀,直视着她,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一字一字地问道:“木棉花,你跟我说,你身上的伤是不是那两个道士所为?”

“重要吗?”木棉花摇晃着脑袋道:“不,不重要,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我已经变成这个样子了,一切都不重要了,我只求速死!”木棉花握住我的手道:“陈烦哥,答应我,我死了之后,马上将我的尸体烧掉,你已经看到了,我不想再有人看到……对不起,陈烦哥,让你看到我最丑的样子!”

木棉花又接着说道“陈烦哥,你来了我本来应该很开心才是,因为只有在你面前,我才可以放心去死,而不用担心死后会变成僵尸!”

木棉花说着,突然站起,向着笼子撞了去。

我赶紧抱住了她,大声喝斥道:“木棉花你给我听她了,我不允许你死!你听到没有,我要你好好活着!”

“好好活着?”木棉花将我的话重复了一遍,指着自己的脸,痛苦地道:“你看看我这样子,还能够吗?”

正文卷 第919章:炼成僵尸

“怎么不能够……”在这样说时,我感觉有些底气不足。

从小到大,从学校到踏入社会,我接触的女孩不算少,她们也许性格各异,喜好各异,甚至有些女孩子有着男生一样的豪爽性格,但是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

对容颜十分看重!

或许可以这么说,容颜占据了女生的一半生命,如果木棉花的余生都是这个样子,她活不下去!而我们,也拦不住。

更何况,她现在已经是半人半僵,少则几天,多则十天半月,她就会变成僵尸!

我们没有办法阻止!

木棉花见我说到一半又停下了,苦笑着慢慢推开了我说道:“陈烦哥,咱们都现实一点,现实就是,该结束了!”木棉花低头抹了一把眼泪道:“陈烦哥,别担心我,我早已经接受了这一切!”

我紧握木棉花的手道:“不,还有其它办法!”我眼神闪烁,犹豫良久之后才艰难地道:“木棉花,我有一个办法,能够让你恢复如初!但是,你知道的,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就必须要失去一些东西,你——愿意接受吗?”

“真的吗?”木棉花不能置信地看着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愿意接受!”

“那好,你张开嘴!”

我拧开瓶子,将其中的液体都倒入了木棉花的口中,这瓶中的液体,是陈柔从灯湖中取得的,生化所洛阳分所的林晓秋沉尸灯湖底,带着她的研究成果一起。

我手里的这半瓶液体,就是她的研究成果。

原来是满满的一瓶,陈柔喝了半瓶,剩下半瓶。这药水叫什么名字因为林晓秋没有标注,谁也不知道(也许有标注的,但是因为在水里泡得太久了,早就泡掉了。)

这药水最大的功能就是将人变成游尸!

无论是人,半人半僵又或者是僵尸,只要服用了就能够变成游尸。

游尸所拥有的强大的生机,能够在极短的时间里让木棉花的伤口愈合,皮肤恢复如初,甚至比此前更加的水,嫩。

这个世界是没有如果的,我想,如果当年没有那一场浩劫,林晓秋的研究应到到军方,以生化之道还治膏药国对我们造成的伤害,膏药国早就灭国几十次了!

液体流入了木棉花的喉咙,她下意识做着吞咽的动作。

直到最后一滴液体滴落,木棉花看着我手里的空瓶子道:“这……真的有用吗?”

迎着木棉花的目光,我一脸真诚地说道:“相信我!”

事实上,在我说这话的时候,木棉花的身体已经有了变化。她伤口处的肉慢慢地蠕动着彼此接近,很快衔结在了一起,一开始还有白色的疤痕,慢慢地疤痕也消失了,像是根本没有受过伤一样。

不一会儿,木棉花身上的伤口就全部愈合了。

木棉花抚,摸着原来的伤处,张大的嘴都合不拢了,一遍一遍地问我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神奇的药水?”

我从木棉花的口袋里取过镜子,递给她道:“木棉花,你自己看!”

木棉花接过镜子,照向自己的脸,一开始她都不敢看自己的脸,慢慢地眯起眼睛观望,等到看清楚自己的面容时,手一抖,镜子落在地上,碎成了无数片。

“我恢复如初了!”木棉花捧着自己的脸,一遍又一遍地说着,笑了起来:“我恢复如初了!我的脸重新变得光滑了,不再像是晒干的树皮一样,又涩又粗糙,在木头上划过,都能划出数十道痕迹来!它恢复如初了!”

木棉花摩挲着自己的脸,一遍又一遍。

这动作,就像是一个街头恶少在调戏弱女子一样。

“确实,你恢复如初了!”我看着木棉花,迟疑了一会儿说道:“不过,凡事必有代价……”

木棉花看向我,一脸欣喜地问我道:“陈烦哥,我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看她的表情,似乎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相对于恢复如初,都是值得的。她甚至是笑着问出这句话的。

等木棉花的情绪平复了一些,我才说道:“木棉花,你有没有感觉到身体在变冷?”

木棉花握住自己的手,感应了一会儿,迟疑道:“好像,好像还真有点冷呢……”

“你已经变成游尸了!”我叹息着说道:“你虽然恢复如初,但是已经,已经不是人了!”

“哦!”木棉花微微一楞,她的表情比我想象得要平静得多“谢谢你,陈烦哥,这结果,已经比我预想的好太多了!”

这时候,我感觉铁笼外光线有些变化,抬眼望去,就见不远去的平时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只纸人,纸人往下一跃,跳入了深坑,沿着通道向我们走来。

我一楞,心说这是什么鬼啊!

随即想了起来,建义和吕业两位道人说是放出了眼线,这只纸人,应该就是他们的眼线吧!

你还别说,纸人的眼睛被画得又大又圆,应该看得多又看得远。

木棉花也发现了那纸人,对我说道:“陈烦哥,咱们走吧!”

拉开铁笼的门,我们走了出去,拦在了纸人的面前。

纸人的头微昂,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们,就像是一个好奇的孩子看着让他感兴趣的玩具一样。

我也没有客气,抬起脚,重重踏下,将纸人踏在泥地里,又用脚后跟辗了几下,抬起脚时,被我踩碎的纸人已经燃烧了起来。

像这种做法用的纸,都掺有白磷或者是黑磷,磷的燃点级低,太阳大一些都能够将之晒燃了,更别说用脚摩擦了!

着了火的纸人试图站起,费了好大的劲这才重新站起来,不过等到重新站起的时候,它整个人也差不多被烧成灰了。

几乎是与此同时,不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建义兄,眼线出了问题了,搞不好是那半人半僵从铁笼子里爬出来了,咱们过去看看!”

建义嘿嘿笑道:“也好,也好,咱们正好结果了她,炼成僵尸”

正文卷 第920章:似雪的光芒

眼线虽然被毁,他们的说话仍然十分轻松。可见根本没有将这个小事故放在眼里。

两人一路品评着“双成会”的美味。迎着我们走了过来。

看着站在沉坑边上的我们,两个道士愣了愣,建义道士问吕业道士道:“怎么多出了一个人?”

吕业道士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木绵花,一脸的不能置信,惊愕地说道:“这是什么情况,从来只有人变成僵尸,哪有半人半僵恢复成人形的?”吕业道长的惊讶不是没有原因的,人变成僵尸,是不可逆的过程。

就像是一碗米煮成了饭,却不能够将饭恢复成米的样子一样。

但是木棉花却从半人半僵的状态恢复成了人形。

好一会儿,吕业道长才恢复过来,看着我说道:“小子,你对这女人做了些什么?”

我没有回答吕业道长的话,反问他道:“扫帚眉,木棉花身上的伤都是你弄的?”

吕业道长长长的眉毛就像是在眼皮上放了两把扫帚,眨一下眼睛就像那扫帚已经将周边的地扫了一圈一样,粗看时没觉得什么,但是仔细一看,却给人十分别扭的感觉。

吕业道长冷笑道:“没错,她身上的伤就是我弄的,怎么了?你是嫌不够多还是想要照样给你也来一套啊?”

我接着问道:“我刚才听到你们的谈话了,说是吃完蛇肉就来要木棉花的性命,也是真的吗?”

“没错!”建义道长向我走来:“怎么地,你有意见!”

“嘿嘿嘿嘿!”我锵地一声,拔出斩邪剑道:“既然你们承认了,那就妥了,我也没有什么可顾忌的了!”

“小子挺狂啊,想要我们的性命吗?只希望你的实力当得起你如此狂傲!”吕业和建义道士各自拨出了剑,右手横剑,左手捏诀,直直地指着我。

老子狂不狂先放一边,对付你们两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心里这么想,我丝毫不敢大意,也没有透露半分道气。这两个牛鼻子是老油条了,而且道术看起来也不弱,虽然与截教的孔听雨他们有差距,却也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因此,我准备扮猪吃虎。

先不透露道气,等到他们麻痹大意的时候,再将道气当做杀着使出,只要解决了两名道人其中一个,另一个就好办了!

我正计划停当,却被木棉花拦在了面前,她迎视着两名道人,对我说道:“陈烦哥,让我来吧!”

我看向木棉花,我发现,变成游尸之后,她整个人发生巨大的改变,仿佛随着她身体的变冷,整个人的性子也冷了下来,目如寒冰,犀利而又杀气十足。

不知道两个牛鼻子此前是怎么看木棉花的,当他们再次看向木棉花的眼睛时,明显地楞了楞,木棉花的异常,也大大地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让我来!”木棉花又回头看我:“我的仇,让我自己来处理!”

我想了想,让了开来:“那好吧!”对于木棉花我还是放心的,她现在是游尸,她身体里强大的生机让她几乎不惧任何伤害,更何况还有我在一旁掠阵呢。

木棉花迎着两名道人而去。

建义,吕业两名道人心里还想着要怎么泡制我们呢,但是看我们的样子,半点弱者的自觉都没有,争先恐后地抢上前去,这彻底地激怒了他们,两人各取一张符录,在剑身上一抹,那剑顿时就像是在磨刀石上磨了三天三夜一样,发出似雪的光芒。

两人手捏剑诀,扬剑向木棉花刺了去。

两人的铁剑也算是上好的法器,斩了不少的僵尸邪祟,此时两三米的距离,眨眼就到。见木棉花似乎无力避开,两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后脚往前移动半尺,剑便刺入了木棉花的身体。

剑在刺入木棉花的身体时,伤口处冒出青烟,木棉花的脸在那一刻像是苍老了十岁,不过很快便恢复如初了。

说实话,虽然知道木棉花已经是非人了,但是看到铁剑刺入她的身体时,我仍然心中一紧,就像是看到陈柔中弹一样。

铁剑锋利,从身前刺入,从身后透了出来,奇怪的是,在身体上开出了两剑四洞的重伤,却没有一滴血水流出来。吕业和建义道长正纳闷时,木棉花握住了建义的铁剑,她没有将铁剑往外推,而是抓住剑刃,送上自己。

铁剑刺入更深,只留了吞口之外的部分在外面。

与此同时,建义也被带到了木棉花的面前。

木棉花五指成爪,一把抓住了建义道人的喉咙,手一收紧,就听到卡卡卡的声响,建义道人的喉管被捏碎了,同时被捏碎的,还有他的颈椎骨。他的脑袋失去了支撑,软软地倒在左边肩膀上。

木棉花一松手,他便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木棉花转过脸来,握住了吕业道人的剑。

按道理来讲,人的要害处被刺出三指大的贯穿伤,血水就会狂涌而出,像狂涌而出的血水一样,气力也会迅速地消失,木棉花被刺出两剑四洞,体力却丝毫没有损耗,反而像是比平时还大了数倍!

至少,此前木棉花就不能一把将人的喉骨连同颈椎骨一并捏碎了。

“游尸?”看着木棉花迅速愈合的伤口,吕业道人就像是见了鬼一样,也顾不上握在手里的铁剑了,撒手就跑。

木棉花将第二把铁剑从身上取了出来,看着吕业道人逃跑的方向,眯起了眼睛,她猛地一挥手,铁剑如流矢一样,追着吕业道人的背影刺了去。“朵”地一声,铁剑连着吕业道人钉在了石壁之上。

我没有预料到战斗结束得这么快,只不过一个回合,建义道长和吕业道长全被解决了。这时候再看建义道人,他的脑袋歪向一边,被捏碎的骨头将脖子顶了起来,因为淤血淤积,皮肤呈现紫黑之状。

紫黑色的喉咙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不休,不一会儿,爬出来一条筷子那么长的蜈蚣来,紧接着又爬出两个半只蜈蚣来,他们用触须感应着周边的情况,快速地爬远了。

蜈蚣的生命力极强,即使将它的身体切做两半,这两半身体也可以各自活下去。

正文卷 第921章:平阳金书

看着消失在暗处的蜈蚣,我心想,这个品相的蜈蚣,要是抓了来,晒干了拿到中药铺去,一百元一条都不用还价的。

我本来还想搜建义道人的身,看看有没有好东西,风声响处,木棉花已经窜了出去。

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跑出了平阳陵。

我心说这是怎么回事啊,此前木棉花是半人半僵,见到我躲避,怕我看到她的样子还情有可原,但是现在——似乎没有什么可躲避的吧!

等我追到被钉入石壁的铁剑前,这才明白过来……

不得不说,这两名道人还是有点本事的,之所以在木棉花面前一轮都没有走下来就丢了一条性命,那是因为他们对木棉花估计不足,根本没有料到她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成为了游尸。

就像是一个废材,突然之间成为了绝世高手,这谁料得到啊!

正是因为猝不及防,建义道人被木棉花一击而杀!

但是缓过劲来的吕业道人,就没有那么好对付了,他自然知道自己往前跑时,后背的空档全部留给了我们,这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于是,他用一张纸人幻化成了自己的样子,将我和木棉花的注意力吸引到了别处。

他则藏在阴影之中,趁机离开。

木棉花甩出的铁剑,钉在了纸人身上,木棉花发现吕业道人逃走,顾不得与我打招呼,便追了上去。我怕木棉花吃亏,也赶紧追了去。

从平阳陵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一丈多高,将整坐寒山都晒暖和了,才从阴暗的陵墓中走出的我,再被温暖的阳光一抚,舒服得打了个寒战。

已经看不到吕业道长和木棉花了,但是能从枝叶摇晃中大致判断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

我一路紧追不舍,终于在一片松林里追上了木棉花,她背对着我,似乎在啃咬着什么,而在她的身前,吕业道人背靠着松树干,失神的双眼望向天空,惊恐的表情凝聚在了脸上。

像是听到了我的脚步声,木棉花转过脸来。

直到看到我时,她才下意识地用衣袖去擦脸。

她半张脸都是血迹。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衣袖上的血迹更多,也更浓,这么一擦,没有将脸上的血迹擦干净,反而糊得满面都是了。

而当她的脸转过来时,我也看清楚了吕业道人,心说你还何必跑呢,被那一剑钉死比现在的死亡方式还要痛快得多呢!

从灌木从里的痕迹来看,在十米远的位置,木棉花就追上了吕业道人,此后两人一路撕打,到了松树下。而这一路,就是吕业道长的生死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总之,吕业的胸前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心脏已经不在了,估计是被木棉花给吃了,木棉花衣袖上沾的,就是吕业道人的心血。传说中心血是血水精华,也因为如此,心脏处的血比别处的血要粘稠,颜色也要深得多。

初见木棉花时,她温柔而贤淑,不过是十九岁的小姑娘,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三十多岁的贵妇人一样,懂礼节,知进退。这么一个人畜无害的女子,我当时想破了脑袋恐怕也想不到,有一天她会吃人心!

木棉花看到自己满手的鲜血,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试图向我解释道:“陈烦哥,我,我……”

我摆手说道:“棉花妹子,别说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木棉花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陈烦哥,我感觉,我感觉我的身体里住着一只恶鬼,平时一切都好,但是,见到血时,我就压制不住它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上次有意识时是吕业被木桩将手臂划伤了,再恢复意识时是你来到我的身后,中间是什么情况,我完全地断片了!”

“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满手满脸都是血!”

听木棉花这么说,我微微一楞,旋即明白过来,人与其它动物一样,都是动物,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他能够压制自己的兽性,而动物不能。木棉花成为非人之后,她身体里兽性的那一部分被完全放大,有些喧宾夺主的意思了,见血之后,兽性的那一部完全压制了人性,又因为人性的缺失,木棉花的潜意识不能接受,所以就选择性失忆了!

这便是她不知道自己刚刚做了什么的原因。

“没什么,你刚刚与这个牛鼻子大战了一场,将他杀死了!”我一边说着,试图拦在吕业和木棉花中间。

但是来不及了,木棉花已经看到了,她盯着吕业空洞洞的胸口,又看看自己滴血的双手,骇然说道:“我,我,我吃了他的心脏!……”

“咳咳咳……”我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劝她。

“哇——”木棉花蹲下身下,卡住喉咙不住地干呕,却是什么都没有呕出来。游尸的消化能力何等之强,吕业的心脏落入她的胃里,就被消化一空了,自然什么都吐不出来了。

等到木棉花的心绪平静了一些,我才开口劝道:“棉花妹子,这没有什么,吕业死有余辜,你只是用了一只比较另类的方式取了他的性命而已,只是……”

木棉花抬头看我:“只是什么啊?”

我说道:“咱们应该先问问他们的来历,搞明白他们来寒水村做什么的……”

木棉花说道:“陈烦哥,你不用问,他们的目的我知道,他们是受膏药国组织所托,来寒水村取一样东西的!”

“取东西?取什么东西啊?”

“平阳金书!”

“平阳金书是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不过听他们说好像是早年间的苗经,用古苗文写的,现在已经没有人认识了!还听说……”木棉花顿了顿说道:“寒水村的山体滑坡,就与平阳金书有关!”

我感觉木棉花说得有些悬乎了,寒山那么大的一座山,山体滑坡需要许多的外在因素,连绵的阴雨泡湿了山体,树木山石的倒塌带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怎么可能与平阳金书一本金属书有关呢?

正文卷 第922章:没有信义

平阳金书虽然叫金书,其实是铜质的,也因为如此,当时膏药国人从平阳陵退走之时,因为与寒水村的村民发生摩擦,为了尽快退走,便将平阳金书留下了。

因为铜金属不值钱嘛!

事实上,这一点也不奇怪,你翻开历史书看看,上面满满这样的记载“xx将军战xx地,大获全胜,归朝之后,皇帝赏金五百斤。这里所说的金,指的都是黄铜。

平阳金书想必是膏药国人将平阳陵改为生化据点之后,从陵墓中搜出的一件文物。因为上面的字都不认得,也就束之高阁了,等到生化组退走的时候才想起来,带着平阳金书匆匆下山。

苗人天生有血性,因此,在抗战时期,常有整个寨子的苗人与膏药国人同归于尽,即使是现在,在西南地区,“苗子”二字也是蛮横的代名词,膏药国人下山的时候,与寒水村的苗子发生冲突,为了避免缠斗,留下了平阳金书匆匆而去。

几十年后,膏药国人可能意识到了平阳金书的重要性,这才委托建义道人和吕业道人来寒水村取,但是,平阳金书连同寒水村的村民一并沉入寒江之后,建义道人和吕业道人不大敢下水去取,所以找来了木棉花。

听到这里,我的眉头一皱,心说这是我第二次听说寒水村的村民都埋入江底了,可是村里的活尸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建义道人和吕业道人找到木棉花时,木棉花已经是半人半僵了,两个道人几乎毫不费力就将木棉花带到了平阳陵,准备在木棉花死后,炼成僵尸,让她去寒水取平阳金书。

听到这里,我的眉头皱得更深了,木棉花是半人半僵不假,但是,她可是有四生四世蛊做本命蛊呢!

四生四世蛊是黑苗之中最为强大的蛊物,有四生四世蛊做本命蛊,蛊皇之位手到擒来,就是灭掉千江苗寨那群老东西也不用费多大的气力。

四生四世蛊不同于别的本命蛊,它不但可以伤人肉身,还能够伤人灵魂,可以这么说,木棉花虽然是半人半僵,有四生四世本命蛊在,建义道人和吕业道人想要对付木棉花,是不可能的事!

搞不好没能抓住木棉花,将自己的小命都给丢了!

怎么会那么轻易被建义道人和吕业道人抓去呢?

木棉花苦笑道:“陈烦哥,有件事情你可能不知道,我在变成半人半僵之后,四生四世蛊就一直不安份,在三天前,他可能感应到我的生机已经消失,即将成为僵尸吧,它离开我了!”

“啊!”我惊讶不已。

本命蛊是与主人同生共死的啊,怎么四生四世蛊见主人即将成为僵尸,就溜号了?这特么的也太没有信义了吧!

随即我就明白过来,所谓强者都是与众不同的,四生四世蛊就是如此,它不会与主人同生共灭,熬死一个主人之后,它的力量反而会提升一级,它现在是四生四世蛊,也就是说,它已经熬死了四个主人了。

也熬成了蛊皇的本命蛊!

所谓大道无情,四生四世蛊为了自己心中的大道,抛弃了主人,虽然让人唏嘘,但也只能接受。

我不知道的是:其实四生四世蛊在感应到主人即将成为僵尸时,会杀死主人。四生四世蛊没有这么做,已经是一种仁慈了。

失去了四生四世蛊的木棉花与普通人差不了多少,建义道人和吕业道人没费多少工夫,就捉住了她!

事实上,两名道人也不是特意来找木棉花的,他们就为找一具尸体,去寒江之中帮他们试一下江中的情况。寒水村的活尸驱动不了,不能用,只好在村子外面找,找来找来,就找到了木棉花所在的山坡。

其实这一处山坡除了木棉花之外,还有一位打柴的大叔,他们找不到新鲜的尸体,就拿活人下手了,两名道人一人吸引打柴大叔的注意力,另一人绕到后面,一砖头砸在打柴大叔的后脑勺上。

将打柴大叔砸死之后,建义道人和吕业道人施法布阵,准备起尸。

这时候吕业道人发现了坡上有动静,担心他们的亏心事被发现,就找上了山上,正碰上因为听到动静准备来查看情况的木棉花……

吕业道人见到木棉花,喜出望外,他们找个死人是为自己探路,但是找到半人半僵,情况就不一样了,一旦练成僵尸,就不止是探路那么简单,简直是好帮手,搞不好他们都不用下水,驱赶木棉花就能够将这件事情给办了!

吕业道人当即招呼建义道人上坡来,两人也没有费多大的工夫,就将木棉花给制服了,在与二道人搏斗的时候,木棉花差点掉进自己挖的陷井里,我在钢刺上找到的血迹,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在钢刺刺入自己身体的时候,她立即就想到了死。失去四生四世蛊之后,她力量全失,死亡之后,让自己变成僵尸,力量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归到身体里。但是她并没有那么做,因为她想到,成为僵尸之后,自己可能会打败这两个牛鼻子,却也会伤到其它人,无论如何,她都不愿意自己以一个僵尸的身份存于世间!

想到这里,她从坑洞中爬了出来,也被吕业道人和建义道人制服了。

木棉花被带到平阳陵之后,被折磨的生不如死,皮肉被一块块划开,原因是吕业想听到她的惨叫声,吕业觉得这是无聊山村生活的一点少有的乐趣。即使是这样,木棉花也没有救死。原因与上面一样,她不想以僵尸的身份存于世间!

但是我的出现,让她彻底崩溃了……

特别是她此时的狼狈,都毫无遮掩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时……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一个人时环境再怎么艰难,心里再怎么痛苦,都能绷着一口气坚持下去,但是,当你最在意的人,当熟人,当亲友出现在你的面前时,你立即就会崩溃,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

正文卷 第923章:惊尸!

木棉花问我是怎么找来这里的。

我将我们找出梁寨,又顺着梁寨这条藤摸到了福瑞美容院,后来又想到用狗在追索木棉花的下落说了一遍。

木棉花听得眼睛都直了,喃喃地说道:“这,这也太神了吧!陈烦哥,你的推断,环环相扣,没有半点错误!而且几乎是追着我的脚后根找来的,太让人惊讶了!”

我心说可不是没有半点错误嘛,要是错了,就找不来这里了。

好在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我将木棉花沾血的袖子从身上撕了下来道:“走吧!”

原本还打算将吕业道人的尸体埋葬了,但是在知道他的所做所为之后,我顿时没了兴趣。

有这个力气,还不如好好地享受一下呢。

再者说了,让他的尸体喂了野兽,也算是他一生的为祸中做的唯一一件好事了。

到了寒山脚下,我给夏侯雪打电话,倒是接通了,打了两三次都无人应答。

我心说这真是太不巧了,昨天晚上我想打电话告诉夏侯雪这边的情况,没有信号了。今天早上倒是有信号了,打通了却没有人接。

这是怎么一回事?

难道是他们在石桥上等了一晚上,然后累得睡着了?

在接近寒水村的时候,我们隐隐听到沓杂的声响。心说莫不是天亮了,活尸开始复制此前的生活?去年的这一开在开全村大会,所以今天他们也吵吵个不休?

再近一些,听到匆匆的叫步声和嘶吼之声,一片混乱。

感觉不像是在活尸村,而是在热闹的街头,正撞上城管赶沿街摆卖的小贩一样。

我心说这是什么情况啊,莫非是这些活尸一早醒来,发现自己恢复成人了,欣喜难禁,载歌载舞了!

走出小巷,我很快就明白不是那么一回事。寒水村里一片混乱,活尸们跑来跑去。与我昨天见到的活尸不一样,今天的他们十分暴躁,眦着牙,裂着嘴,挥舞着双手像是要找谁去拼命一样。

再看他们血红的双眼,我意识到了一件事——惊尸了!

而且这不是惊一只两只活尸,而是全村活尸都惊尸了!

这特么的是什么情况啊?

村里来了外人,不清楚寒水村的情况,犯了禁忌,所以惊尸了,而且一惊尸就是一大片?

今天的太阳太烈?晒得活尸们受不了,所以惊尸了?

我胡思乱想着,探出头去看,就见一大群活尸围在一户人家门前,用力地拍打着房门。

得亏这家人的房屋与别人家的房屋不一样,是用青砖垒就的,大门处也是上了锁的铁门,不然的话,只怕早已经被这群活尸破门而入了。

回头一看,不见了木棉花,我吓了一大跳,四处寻找时,发见木棉花从巷子里走了出来。

我赶紧捉住他的手,将她拖了回来,问道:“棉花妹子,你干嘛呢?”

木棉花摊开手道:“不就是一群活尸嘛,有什么好紧张的!在我的面前,它们就像是蚁蝼一样的存在!”

我看着木棉花,到此时,我发现她整个人的气质完全变了,在吕业的死亡现场,我看到的是她的残忍,而在此时,我看到的是她的傲气,她就像是一只站在高岗上的凶兽,看着谷地里吃草的绵羊一样。

事实上也真的如此,木棉花是游尸,即使是放在整个非人链上,她也是强大的所在,更何况面对连僵尸都不算的活尸……

老虎在绵羊面前表现得傲气和掌控一切的淡然,这很正常。地位与高度会从骨子里改变一个人,用时尚的话来说,就是屁股决定脑袋。

我将木棉花拉了回来道:“咱们不怕事,但也别惹事,先看看情况再说吧!”说实话,让木棉花去对付那些活尸我一点心里压力都没有。活尸本就是死人,无所谓是死是活,将它们解决了,等于是扫平这一带的隐患!

而且,我也不必担心木棉花。

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是游尸。

老虎即使无法将谷地的绵羊全都杀死,来去自由还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木棉花才成为游尸,就好比是一个已经被洗白的人,很容易被重新塑形,吕业事件已经够糟心的了,要是再来一场血洗寒水村,木棉花的心性被塑造成什么样,可想而知!

因此我得阻止她。

木棉花还是很听我的话了,我说看看情况再说,她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我寻思了一会儿,拉着她来到了青砖瓦房的后面。

山村的房子一般在后面建有猪圈或者是牛圈,爬上猪圈或者牛圈,就能够到达青砖房的二楼。我和木棉花都是身后矫键,爬上猪圈的圈顶,往前一跃,便攀上了二楼的护栏。

拧开房门,进到了二楼的大厅。

从楼梯口往下望去,下面一片昏暗。

有人在争吵。

“我跟你们说了多少遍了,寒水村十分诡异,咱们凡事小心,我们是来找陈烦哥,不是来找麻烦的,你们为什么不听呢?非得去招惹寒水村的村民干嘛,现在好了!”这是夏侯雪的声音。

“谁知道会这样啊!”小二嘀咕道:“再说了,我不就是想问个话嘛……”

“有你那么问话的吗?”夏侯雪就差喝斥了:“人家从你面前过,你拉住别人的萝筐问话,别说是在寒水村,就算是普通的村落,普通的大叔,也会不爽,起码的礼貌还是有的,不是吗?”

小三地一旁劝说道:“小雪姐你就别生气了,我二哥错了这是肯定的,不过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咱们应该想想接下来怎么办,门外面那么多的村民,看他们的样子,都恨不得将我们吃了,咱们如果不想办法离开,叫他们破门而入的话,就麻烦了!”

夏侯雪和小二都认可了小三的话,总算不再争吵了。

是木棉花和小二小三!

我的心里一阵激动,迈步往一楼而去。

想必木棉花他们在石桥另一边等了良久,也不见我回来,电话也打不通,于是就找来寒水村了……

正文卷 第924章:这才是最要命的!

听到脚步声,楼下的夏侯雪和小二小三顿时炸锅了。

“他们从楼上下来了!”

“他们怎么爬上来的?”

“估计是从后面的猪栏爬上来的!”

“别乱,别乱!”夏侯雪安慰小二小三道:“听脚步声好像只有两人,咱们应该能够对付的!”

夏侯雪说话时,屋里就响起了嗡嗡嗡的声响,估计是他们放出了本命蛊。

耳听得嗡嗡嗡的声响越来越近,我探出头叫道:“小雪,小二小三,是我们!”

听到我的声音,夏侯雪和小二小三赶紧各自收回了本命蛊,向着楼梯靠近过来。

小二小三见到姐姐,双双上前,拥住了木棉花:“姐,我们找你找得好苦啊!”

木棉花拍着二人的背道:“对不起啊,我答应你们,以后都不离开你们了!”

夏侯雪惊奇地问道:“陈烦哥,你们怎么会找来这里?”

我指了指被撞得晃动不止的铁门道:“那么大的动静,能听不到嘛!”我拉着夏侯雪往楼梯上走:“这里情况危急,咱们先离开再说!”

小二小三与木棉花说了几句话之后,都面露疑惑之色,很显然,他们也感应到了,面前的姐姐与他们印象中的姐姐有很大的不同。不过两人并没有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

我们上到二楼的时候,就听碰地一声响,活尸们撞不开铁门,将窗户撞破了,那一声响,就是窗户被撞落在地发出的声响,随后,便有人挤进了青砖房内。

眼看那些游尸就要沿着楼梯爬上来,我们赶紧攀上护栏,纵身一跃,跳在了猪圈之上,再一个借步起跳,翻出院子,进了后山。

在山中绊行了半个多钟,我当先在松树根上坐了下来道:“差不多,已经足够远了,差不多了!”

木棉花看着气喘吁吁的我道:“陈烦哥,为什么不让我去对付他们啊,我有把握能够将他们全都灭掉,这么急惶惶地逃亡,有必要嘛!就像是你有一把杀猪刀,见到猪向你冲过来却远远地躲着一样多此一举,这时候不是应该大刀一挥,就解决问题了嘛!”

“将他们全都灭掉?”小二小三惊疑不定地看着自己的姐姐:“老姐,才几天不见,你怎么养成了吹牛皮的毛病啦,你以前不这样的啊,你没有看到吗?冲进屋来的少说也有三四十人,还有很多没有进屋的呢……”

木棉花没有理会小二小三,而是看着我,她在等我的回答。

我叹息一声说道:“棉花妹子,你说得不错,以你现在的实力,灭一村的活尸也不在话下,但是问题是,我不能让你这么做!你现在是非人,在人性与兽性之间摇摆不定,杀戮多了,兽性的那一面就会占据上风,到那时,你就不是你了!”

我顿了顿接着说道:“木棉花,你还记得吕业道人的尸体吗?”

听我问起这样,木棉花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衣袖,她左手的衣袖因为沾的心血太多,粘糊糊的,被我撕去了一大块,虽然如此,仍然能够看到残存的血迹。

夏侯雪看着我们,不解地问道:“陈烦哥,棉花姐,你们都在说些什么啊,我怎么一个字也听不明白呢!”

小二小三也直摇头。

是时候告诉他们实情了,想到这里,我将木棉花自制陷井,准备自杀,结果被两名恶道人劫走的事情说了一遍。其时木棉花已经是半人半僵,容貌发生巨变,她根本无法接受自己,为了让她恢复容貌,同时也为了让她不变成僵尸,我只好用生化药水将木棉花改造成了非人。

听着我的话,小二小三的眼睛里泪水珠子在打转转,倒不是因为我的话有多煽情,而是他们从我的话听中听到了一个事实: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他们就再也看不到姐姐了!

人生最痛苦的两件事情就是生离和死别,不需要经历,光是想一想都能够让人热泪盈眶!

不过好在有惊无险。

我问夏侯雪他们是如何进到寒水村的,夏侯雪告诉我,她们在桥上等了我足足两个多钟,也不见我回来,打电话没人接,发信息也不回,心里着急,就准备来寒水村找我们。

老猎人和乡亲人是来帮忙的,夏侯雪让他们领着夏士狗回去脸盆村了。她和小二小三一道过了石桥。

来到寒水村的时候,天差不多已经亮了,寒水村的村民们都醒了来,有人在院子里刷牙,有人已经收拾停当,三三两两地出门干活了,夏侯雪他们走在大路上,没有人看他们,也没有人过问。

夏侯雪寻思着找个人来问问我们的下落,小二倒是先行动了,他抓住过路人挑的竹筐,摇晃着问道:“……喂,你见到过陈烦哥哥嘛……”

小二的操性我早就知道了,熟人可能会加个敬称,比方说他姐姐,比方说我,但是面对陌生人,想要他叫个哥哥姐姐叔叔阿姨想都不用想,一概的称谓都是“你”“我”。

夏侯雪说他没礼貌,这一点是没错的。

小二不但没有礼貌,还摇晃了活尸的竹筐,这才是最要命的。

活尸站住了,怒视着小二,质问他为什么要摇自己的竹筐。

如果只是摇竹筐,也没有什么,活尸也没有那么容易惊尸!但是那活尸接下来的话语,让夏侯雪他们彻底傻眼了,活尸说他前边的竹筐里挑的是两个儿子,后面的竹筐里挑的是他的老婆。

结果小二这一摇,将他的儿子与老婆都摇没了,只剩下了几片碎布片,让小二将他的老婆孩子都给找回来。

竹筐里有碎布片。不知道在竹筐里放了有多久了,都有些发白了。

但是人是怎么回事啊!别说竹筐里没有人,就是有,也不可能被小二一摇,就摇没有了啊?

活尸还没有聪明到使诈,他说有,应该就有,至少曾经有过。也许这名活尸活着的时候出去干活,都是一肩挑着妻子,一肩挑着儿女的,变成活尸之后,虽然情况已经大变,妻儿去向不明,他仍然认为他们在前后竹筐里。

正文卷 第925章:树叶帽子

麻烦大了!

活尸嚷嚷着说小二将他的妻儿都摇没了。

小二自然不认。

小二的脾气与木棉花和小三不一样,很容易暴怒,受不了气。

做过的事情还好,没有做过还被冤枉,小二顿时火冒三丈,指着活尸喝斥道:“老东西,你想干嘛,想讹小爷吗,我告诉你,没门儿!”

说话时,本命蛊已经从口中飞了出来,悬停在他的头顶之上。

小二这一强硬,活尸不干了,好嘛,明明我才是苦主,怎么你的脾气比我还大啊!还有有天理吗?他一把揪住小二的衣领,要问他讨个说法。

小二平时不惹别人已经算是很好了,这一下被人揪住衣领,眼中杀机显现。本命蛊收到主人的号令,落到活尸的头顶上,在他的命门之上咬了一口。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夏侯雪和小三根本就来不及阻止。

前面说过,蛊物虽然是拿来对付活人的,但是厉害的蛊物是可以伤及灵魂的。小二的本命蛊比起蛊王还说还差一些,与普通的黑苗比起来却是胜出太多,属于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类型吧!

小二的本命蛊,能够伤到活尸,但并没有给它造成多大的伤害!

但是,这已经足够活尸尸变了。

“吼!”活尸号叫一声,原本灰暗无神的目光慢慢地泛红,它僵在原地,身体机械地扭动着,指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与此同时,周围的空气也在迅速地变冷。

这种情况,太反常了,不但夏侯雪和小三,小二也吓了一大跳,乍着胆子喝问道:“喂,诈尸了么?小爷跟你说,即使你诈尸了我也不怕你!”

夏侯雪随同我见过紫禁山,见到过紫僵和僵尸王,这时候再看活尸的神情动作,与僵尸的动作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一把拉住小二小三,往回跑去。

活尸将扁担一扔,大声吼叫着向着他们追了来。

如果你了解过富士康的连环跳楼事件就该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行为和情绪都是会传染的,惊尸之后的活尸那狂野的身形,野兽般的号叫,很快就将离得近的两只活尸传染了。

他们也惊尸了。

被传染的活尸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大吼大叫地追随在活尸的身后。

紧跟着,又有活尸被惊尸。

被惊尸的活尸越来越多,越多的活尸被惊尸,它们的影响力就越大,就如同是一种狂暴的病毒一样,迅速地席卷了整个寒水村。

这时候再看寒水村的村民,此前他们一个个机械而木纳地生活着,就像是一只被写入程序的木偶一般,但是现在不一样,它们一个个都变成了野兽,流着涎水,张牙舞爪地向夏侯雪和小二小三扑了来。

一开始夏侯雪他们还能往回跑,到后来,前面的活尸也被惊了,向他们围堵而来,眼见得无路可走,他们只得冲进一旁的民房,将门反锁起来。

这一场惊尸之变,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却无端地搞出这么大的事情来……

夏侯雪心中不满,与小二相互埋怨时,恰好我和木棉花从二楼下来。

虽然历尽劫波,好在一切都过去了。夏侯雪对木棉花道:“棉花姐,这次多亏了陈烦哥,在我们看来一团乱麻毫无头绪的事情,他就是能够理出头来,然后顺藤摸瓜,追本溯源……”

小二小三也说道:“姐,要不是陈烦哥哥,我们根本不可能找到你的下落!”

木棉花就要对我下跪,我赶紧伸手扶住道:“棉花妹子,别这么多礼,大家都是朋友,今天我帮你,明天你帮我,这不是很正常的么……”

夏侯雪道:“陈烦哥,找到了棉花姐,咱们这次行动算是圆满收场了,是不是……”

夏侯雪的意思是,即然找到了木棉花,咱们就该赶紧回蛊王会在是,没必要再留在寒水村的后山喂蚊子了。

我摇头道:“还不行,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做!我之所以能那么快就找到木棉花,是有人帮了忙,来而不往非礼也,因此,我得回他们的礼,小雪,棉花妹子,小二小三,你们先回去吧,最多一两天,等这里的事情解决了,我就回去!”

夏侯雪,木棉花他们没一个肯走,说既然如此,那就和我们一道,将事情解决了再回去。

从山坡上往下望去,寒水村里人影憧憧,他们四下里搜寻着我们的踪迹,机动灵活,如果将他们没有惊尸的行为动作比喻成汽车挂一档的话,那惊尸之后的行为动作起码是三档以上。

还不时有低低的,沉闷的吼声传来。。

一直到上午十一点,烈日光头,这些尸体才不那么活跃,各自回屋去了。

我将大家聚集到一处,安排道:“小雪,你和小二小三负责在高处瞭望,纵观全局,如果有什么不好的情况,及时告诉我们!”又对木棉花道:“棉花妹子,咱们去找小昌和小芬!”

小二要跟着去,但是被我制止了。

我和木棉花下山去,回头看时,夏侯雪和小二小三已经爬上了山坡上最高的那棵树,一人占了一根树枝。三个人的视线,差不多能够将寒江这边的情况全都收进眼底。

“等一等!”我对木棉花道。

木棉花停下脚步,看着我。

“等一等啊!”我往岔道上走了几步,伸手摘了几片阔树叶,又折了一根竹枝,以竹枝为连接,将四五片阔叶编成了一顶帽子——当然,这帽子是绿的,我将绿帽子递给木棉花道:“戴上吧,能遮挡太阳!”

木棉花是游尸,游尸的生机比人还旺盛,因此,按道理来讲,游尸比人更加不怕太阳晒,但是,我还是不放心,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帮她遮挡一下会更好。

说起来,这编树叶帽子的手艺还是我妈教我的,小时候老妈去地里干活,我和老妹非得跟着去玩,老妈怕我们晒着了,就用阔树叶给我们编个帽子挡太阳,不过,在我十二岁之后,就坚决不戴树叶帽子了……

正文卷 第926章:好人不长命

木棉花看着我笑,在这一刻,她又恢复了此前的明媚。

她笑着问我:“陈烦哥,你要给我戴绿帽子啊……”

“别贫!”我说道:“为什么非得认为它是绿帽子呢,当做遮阳帽不是挺好的嘛!”

“哦!”木棉花有些迟疑。

我跨前一步,将树叶帽子戴在她的头上,感觉不正,又周了周,还别说,这么久没编树叶帽子,手艺还在,我编的树叶帽子不大不小,木棉花戴着正合适,别在树叶上的竹枝就像是条形金属扣,与树叶帽子相映成趣。

木棉花要往后退,被我按住了肩膀:“棉花妹子,这帽子的材质是树叶的,脆弱得很,你再乱动,就烂了!”

木棉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陈烦哥,小雪,小二小三都看着我们呢!”

我心说看着就看着呗,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不过仔细一想,还是多有不妥,因为视线问题,夏侯雪和小二小三只能看到我和木棉花的背景,两道背影叠在了一起,想象空间是很大的。

想到这一点,我赶紧让到了一边。扭过头去,古树之上树叶层层叠叠,什么也看不到,但是我知道,在层层叠叠的树叶之中,有三双眼睛正盯着我看。

来到山脚下,我和木棉花没敢冒然进村,找了一处隐蔽地方观察了半晌,确认没什么问题了借着屋宇和树木的掩饰进了村。

村里的活尸全都惊了尸,也注定了寒水村之行十分危险,我和木棉花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很是小心。

就在这时候,从泥地里伸出一只小手,捉住了我的脚。

千防万防,却没有防住来自地下的攻击,我的心中一凌,斩邪剑迎着那小手刺去了。

就在这时候,地里又伸出来一颗小脑袋,迎着我道:“陈烦哥哥,是我们!”

我一看,是小鬼小昌。

我不由地很是纳闷,心说寒水村也不算少,哪里不能藏身啊,干嘛要藏身泥下?仔细看时,才发现我想错了,小昌不是藏身在泥下,在离我两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土坡,土坡上帮石头压着一块小小的木板。

我也是从农村长大的,这样的场景再熟悉不过了,这是地窖。

南方的地窖与北方不一样,北方的地窖一般建很大,存储的东西也多,因此,一般都建在自家家里。南方不一样,南方的地窖一般不存储多少东西,于是就不兴在家里挖个坑洞,而是寻着一个离家近的土坡,挖个洞,铺上门板做地窖。

为什么在土坡上挖地窖?

因为这样不容易进水啊!

小昌应该是从地窖里爬出来的。

“小昌!”

“陈烦哥哥,先进地窖再说吧!”小昌说着话,注意力转到了木棉花身上,眼有迷惑之色。

我迟疑了一下,来到了地窖前,左右看了看,确认没有活尸,快速地进了地窖,木棉花紧随其后也钻了进来,顺手将木板盖上了。

木棉花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她自己是非人,无需呼吸,但是我是活人,得呼吸,因此,她没有将木板完全盖上,而是留了一个拳头那么大的口子,以保持空气的流通。

地窖里的空间很窄,我,木棉花,小昌小芬再加上一只小鬼,将空间塞得满满当当的。我四下里望了望,问道:“丁喜春老先生呢?”

小昌的脸有些扭曲,难过地道:“丁爷爷,丁爷爷他为了救我,被活尸——撕碎了!”小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最后三个字说了出来,一时间鬼泪涟涟,就连一向硬气的小芬,眼角也湿润了。

我有注意到,丁喜春在他们的口中也由“老不死的”变成了“丁爷爷”。

听小昌说丁喜春被活尸撕碎了,我的心一紧,抓住他的肩膀道:“快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

小昌和他身边的小鬼再也忍不住地,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小昌告诉我们,他们与村里的活尸虽然虽然一边是鬼,一边是活尸,一直是相安无事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早上,所有的活尸都惊尸了,惊尸后的活尸等同于僵尸,而僵尸是鬼魂的天敌!

近百只准僵尸在寒水村里游荡,给他们造成的压力可想而知。

他们虽然已经藏得很好,但还是架不住群尸无孔不入的搜索,活尸将他们从藏身之地逼迫了出来!

然后,恶梦就开始了!

上百只活尸的注意力全都转移到他们身上,围追堵截,就像是一堵尸墙上一样,严严实实地将他们困在了寒水村里。包围圈在一步步地缩小,小芬小昌他们在白天时只能在树木和房屋的阴影这下活动,随着“尸墙”的收窄,他们的活动范围进一步受限,就像是瓮中之鳖,根本没有突围的可能了。

就在这时候,活尸的外围有了异动。

原来是丁喜春见他们被困,就主动去攻击活尸,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于是,活尸纷纷去追丁喜春,小昌他们得以脱身。

丁喜春与游尸们一追一逃,往村尾的方向而去,但是,前面没路了。

也不能说是没路了,有路,有一条宽阔的大路,但是大路两侧,没有树林,也没有房屋,空荡荡的。

太阳光照下来,毫无阻挡。如果你才从阴影里出来,去看这块地面是炽白色的,刺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来。

白炽色的太阳光,断了丁喜春的去路。

丁喜春转身向小昌小芬他们挥手,示意他们借机藏好,叹息一声,踏入了阳光之中。

滋滋滋的声响之中,黑烟蒸腾而起,丁喜春的半个身体都被太阳光晒化了,另外半只身体被追来的活尸们拖了回来,撕成了数十片,抢夺一空。丁喜春生而为人,死而为鬼,到现在鬼身都被撕碎了,也就是说,从此之后,丁喜春就消失不在了。

没有轮回,不会再会,就像是泥土一样,委于尘埃,永远的。

小芬的神情十分痛苦,喃喃地说道:“丁爷爷他,他是一个好人,他不应该承受这样的结果,好人就算不长命,也不该身死魂灭的吧?”

正文卷 第927章:寒不洗尸

丁喜春是个好人。

一个滥好人!

一个圣母白莲花!

说实话,我即使站在他的位置上,也不敢那么做,人死为鬼,鬼死为聻。成为鬼之后,就等于是将人生的两次机会用掉了一次了,如果再死。由鬼而聻,要熬上不知道多少年才有轮回转世的机会!

而鬼魂如果是被僵尸杀死的话,就没有鬼而为聻的机会了,直接魂飞魄灭!

我会为了救两只小鬼而让自己魂飞魄灭吗?很显然,我的觉悟没有那么高。

但是丁喜春这样做了!

他不会不知道在面对近百只准僵尸,他就像是在钢丝上跳舞,随时有丢掉性命的危险!

这个看起来有些憨厚,有些懦弱的老鬼,在这一刻竟然是这么的勇敢!

即使他是圣母白莲花,也是一个始终如一,值得尊敬的圣母白莲花。

丁喜春舍身相救,三只小鬼怎么能够不珍惜这机会呢,他们一路狂奔,远远地躲开了这群活尸,又因为禁制不能离开寒水村,他们藏到了地窖里。

听完小昌的描述,我感觉眼睛酸涩得厉害,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小芬倔强的眼神看着我说道:“放心好了,我谷小芬立于天地间,不会欠任何人的,只要救出了我的爸爸妈妈,我就为丁爷爷偿命!”

这话听来挺豪气的,不过出自一个女孩之口,听来总感觉怪怪的!

我皱眉道:“别动不动偿命偿命的,丁老先生救你们,是希望你们好好活下去,而不是把命丢了,你要是真有骨气,无需说这样的话,如何让自己更好的活着才是真的!”

见谷小芬还要争辩,我挥手打断了她道:“这个话题不要再说了,咱们还是商量商量要怎么救出埋在水下的乡民吧!”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事,问道:“谷小芬,小昌,你们跟我说说,你说你们的乡亲都被埋在了水下,那寒水村的活尸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谷小芬的眼中涌动着悲伤,默然良久,这才说道:“陈烦哥哥你去过平阳陵,应该知道那里发生的事情了吧?”

我点点头,平阳陵原来是王陵,膏药国人来了之后,将那里改造成了西南的一处生化基地。

“我们本来不是这里的人,祖藉在哪里已经不知道了,而我们的真实身份,是平阳陵的守陵人!”

听到这里,我面露惊讶之色,我在盗墓小说里常常看到守陵人最终在陵墓的附近繁衍生息,形成村寨的场景,没想到还能在现实中见到!

能做王陵的守陵人的,也不会是普通人,至少也是校尉,精兵,他们的后代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就拿谷小芬来说,她身上有着男孩身上都少见的傲气与硬气,出口就是“立于天地之间”要不就是“我为他偿命!”

谷小芬补充道:“不过,那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了,传到我们这辈,我爷爷奶奶那辈,我爸爸妈妈那辈,都早已经不知道自己守陵人的身份了!我们就和普通的百姓一样劳作,生活,我们心里也不认为与他们有差距……”

不过,也亏得他们将自己守陵人的身份给忘了,不然的话,膏药国人改建平阳陵的时候,寒水村的村民就被灭了,自然也就没有谷小芬,谷小昌这三只小鬼了。

接下来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膏药国人将平阳陵改造成了生化所,但是没过多久,张狂到天际的膏药国人偷袭珍珠港,美利坚终于无法保持中立,对膏药国宣战,美利坚人国力强大,装备先进,打得膏药国人哭爹喊娘。

但是,膏药国人有一个优秀的品质,那就是——不怕死,就拿空中战斗力来说,膏药国人的零式飞机遇上美式飞机,都不够看的,但是,架不住人拼命啊,也不与你战斗,开着飞机撞向你,与你同归于尽!

开着飞机撞航母的事情就更不用说了。

老美一想这样不行啊,要胜膏药国人也不难,但是照这个打法,到膏药国本土非死上一百万军队不可,得,刚研究出的原子弹给他来一颗尝尝鲜吧!什么,一颗不够,那就再来一颗……

在两颗原子弹的威慑之下,膏药国人投降了,在华的膏药国人全部滚回老家去。平阳防疫站的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此后膏药国人全力发展经济,区区弹丸之地硬是将国力搞到了全球第二。

再反观我们,先是r战,再来肃清异己,仿佛生怕国人死得不够多似的……

膏药国人国强大之后,潜伏在心底的野心再一次蠢蠢欲动了,田中奏折的计划再一次摆上了日程,说白了,就像田中奏折所说的,膏药国人再强大,也终归是弹丸之地,原材料的不足直接限制了他进一步的发展。

因此,一个生化计划开始实施……

关东军731防疫部队的名气太大,在膏药国人投降之后被扫了个干干净净,但是他们藏在西南地区的生化站却仍然无人知晓!某一年,膏药国人假装国际友好人士,又是送温暖,又是照相留恋。

但是事实上,底片都被他们带回了膏药国,然后利用现在的整形美容之术,将一百多人整得与寒水村村民相差无已,再分批入境,集结完毕之后,在一个月圆之夜,分做两辆中巴车冲入寒水村,将寒水村的村民全都杀死。

这其中也包括谷小芬,谷小昌三只小鬼。

杀死了寒水村的村民之后,他们将尸体装进了从生化站中搬出的铁笼子,沉入到了寒水江底,,而他们自己,则代替了寒水村的村民。他们也说当地的方言,风土人情,种麻种豆的也都会。

没有人怀疑他们。

事实上,即使有人知道真相,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因为这件事情太荒诞了!简直荒诞不经!

别说是真实存在,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啊!

于是,他们便成为成了寒水村的村民,而真正的寒水村村民,全都被沉入数米深的寒江之中,被寒江冷水,一遍一遍地洗着尸体。

正文卷 第928章:气脉

及到此时,我心中的疑问才解了,原来小鬼小昌和谷小芬说的沉在江底的乡民与寒水村的活尸是两回事啊!

冥冥中还是有定数的,那些膏药国的入侵者将寒水村的村民全都杀死,沉入江底,他们自己也没能讨得了好,寒山山体滑坡,直接将他们一锅端了。

谷小芬看着我道:“陈烦哥哥,你是不是觉得这些入侵者之死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我挑眉问道:“怎么,你有别的看法!”

谷小芬点头道:“嗯!这一切都与平阳金书有关!”

平阳金书?

这是我第二次听人提起“平阳金书”四个字了,最先出自木棉花之口,木棉花告诉我,建义道人和吕业道人之所以来寒水村,是受了膏药国人所托,来到平阳金书的。

甚至木棉花被带去平阳陵,吃了那么多的苦头,也与平阳金书脱不了干系。

谷小芬接着往下说道:“传说平阳金书是天书,‘天书’之意倒不是说它是天上的神仙所写,而是这书里记有窥破天机的秘密与机巧,平阳王就是藉着书中所记的秘密与机巧,将平阳陵的气脉与寒水村绑在了一起。”

“因为如此,寒水村的村民不能离开寒水村太远,不然必生灾祸。就拿九十年代来说,那时候正值改革开放,很多人去沿海城市谋生,寒水村也有四名年轻人相约去广东打工,结果,不到一年,就因为各种因由,四人都亡命他乡!”

“眼看别的村落都是一座座的高楼拔地而起,我们寒水村却因为没有人出去打工,仍然十分贫穷!”

“但是,与平阳陵的气脉绑定也并非全无好处,就拿这些入侵的膏药国人来说,他们将我和我的乡民们都杀死了,却也影响到了平阳陵的气脉,这才引来山体滑坡,将这群混蛋全部泡制成了活尸!”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的话,我硬是没有听懂。

不是我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而是因为这鬼丫头说得太玄乎了,什么“气脉”,什么“绑定气脉”,这都是什么鬼啊!气脉是什么鬼东西,又怎么绑定啊?

谷小芬看到了我眼中的迷惑,摆手说道:“你别问我,关于什么是气脉,我也不知道!”

我皱眉道:“平阳金书不是在你们手上吗?难道你们没有翻看?”

谷小芬盯着我看,声音很是冷冽:“陈烦哥哥,我记得我没有跟你说平阳金书的下落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干咳了一声,将木棉花对我说的话又对谷小芬三只小鬼说了一遍道:“建议道人和吕业道人就是受膏药国人所托,来寒水村取平阳金书的,我和他们见过面,自然也知道了,不过他们的运气不是很好,临行动的前一天就将小命给丢了!”

谷小芬说道:“陈烦哥哥,你说得不错,平阳金书就是我们手里,但是,金书上的文字,我也却连一个也不认识了!”

木棉花和我说过,平阳金书是用古苗文写的,而古苗文早已经消失了,因此,平阳金书上的文字已经没有人认得了,不认得文字,自然也就不知道其中的意思,谷小芬说不知道“气脉”的真义,也是正常。

听完谷小芬的话,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句话“时间,可以遗忘一切!”

将时间拉到百年,人会将自己做过的事情通通都忘掉。

将时间拉到千年,就更加恐怖了,人有可能会忘了自己的血脉,宗族,国家,文字!

寒水村的村民们就是这样,因为他们从前的宗族消逝了,因为他们的文字除了村里人相互交流就没有什么用了,慢慢地就荒废了,几代下来,几十代下来,等到老辈全部做古之后,原本属于他们的文字就没有人认识了。

谷小芬看向我道:“陈烦哥哥,你尽管放心,我们寒水村虽然遭此厄难,也是知道好歹的,你救出我的乡民,平阳金书就送给你了,怎么样?”

虽然谷小芬他们不送平阳金书我一样会帮她,如果说此前我心仍然在摇摆的话,丁喜春之死已经让我下定了决心,也别说得那么高尚,就当是被丁喜春的圣母精神感染了吧!

虽然如此,如果有礼物可以收,我也不会拒绝的。

也别说“平阳金书”有多牛逼,是天书什么的。事实上,传说中牛逼的东西走近了一看,也不过如此的,就拿传说中的河洛图来说,不过是九宫算术,现在小学三年纪就会的算术——九个格子数字不同,无论横加竖加左加右加结果都是一样。

我也不指望“平阳金书”里有什么神奇的天地奥义,至少也算是古董一件,不是么?

我又问了谷小芬村民们埋尸寒江的情形,谷小芬告诉我,膏药国人在将他们都杀死之后,塞进了防疫站关实验品的铁笼子里。类似的铁笼我在平阳陵里也见到过,大概了平米的样子,人被锁在其中,是站不起来了,只能弯着腰或者坐在笼中。

不过,就是这么小的铁笼,一只塞了五个人,卷做一堆,就像是码货一样,就是这样,也装了二十来只铁笼子子,他们将铁笼沉入了瀑布下的水潭里,但是过了没两天,寒山就山体滑坡了。

泥石流呼啸而下,从村中穿过,其中一部分填入了水潭之中,将水潭填平了,虽然后来在流水的冲击之下洗走了一些淤泥,但是整个寒水村的村民仍然这被埋在水潭之下。

而且,那些从寒水上冲下来的泥和石,似乎有一种禁锢的力量,在被泥石埋了之后,乡民们的鬼魂就不能动弹了!

谷小芬她们的运气要好一些,小孩子闲不住嘛,在山体滑坡的当天,他们的魂魄没有在水潭之中,而是回村里游玩,因此没有与乡民们一道,被困于水潭之下。

我一开始以为是这些活尸在将寒水村村民沉尸水潭之后,还使了手段将他们困在寒江之中,没想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而是寒山的泥石流将他们困住了。按道理来寒,泥石流困得住活,却困不住死鬼的,莫非真向谷小芬所说的,又牵动了本地的气脉?

正文卷 第929章:B计划

我晃了晃脑袋,心说气脉,气机什么的鬼东西我一个才入门的道士也不懂,可能只是瞎说,可能也真实存在,咱们就当它真实存在好了。

不过,眼下最要紧的不是这件事情,而是如何救出被困在水下的乡民们。

要是活尸还没有惊尸就好了。

还没有尸变的活尸更像是活人里的神经病犯者,虽然看起来不正常,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主动攻击人。

但是惊尸之后的活尸就不一样了,他们极具攻击性,只要面前有活物,他们就会将之杀死,仿佛在他们的思维定式中,除了他们之处,其它的生物都不应该是活的才对。

哦,他们没有思维的。

而这些惊了尸的活尸,就是横在我们与寒江村原著民之间的一堵厚实的墙。

想要翻过去并不容易。

按道理来讲,现在是最好的行动时间,烈日炎炎,即使是惊尸的活尸,也无法在户外行动。

活尸无法在户外活动不假,问题是鬼魂也无法在户外活动啊。

因此只能等到晚上。

晚上寒江潭中的寒水村原著民的鬼魂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是问题是,等到晚上,活尸也活跃起来了啊!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等到傍晚时分,活尸还没有出现,鬼魂又能活动的时候将乡民们从河中接回,带出寒水村。

我将自己的想法跟木棉花,谷小芬他们一说,他们都同意。小昌说出了心中的疑问:“陈烦哥哥,那要是还没到傍晚时分,活尸又活动开来了呢?”

小昌将我问住了,是啊,谁能肯定活尸只在傍晚时分活动呢,正午的太阳太大,他们不适应,应该缩进了各自的屋里,但是活尸不是僵尸,活尸有一口气在胸膛呢,不然的话,也不会贯以活字。

僵尸怕太阳,他们可不怕。

等到阳光再温和些,他们就能够出来动了。

嗯,看来还得想个b计划,c计划才行。

b计划,b计划,b计划……

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出b计划来,更别说是c计划了。

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下午两点钟,离傍晚还有四个钟。我将地窖的木盖往边上移了移,太阳光从缝隙刺入,谷小芬,谷小昌就像是被开水烫着了一样,赶紧闪躲到了一边。

阳光也照到了我的脸上,就像是通过光大镜,聚焦到我的脸上,不一会儿,我就感觉脸生疼生疼的。我正要将地窖盖子盖上,夏侯雪打电话过来了。

我接起问道:“小雪,你那边是什么情况?”

夏侯雪说道:“没什么情况,我们用藤条将自己绑在树上,除了有些无聊之外,都还好,陈烦哥你们呢,从进了寒水村,你就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里,你和棉花姐,还好吧!”

我嗯了一声说道:“还好,我们已经找到了谷小芬他们,但是丁喜春——就是祈大叔跟我们说的将他侄儿送出寒水村的老干部——他死了,为了救谷小芬他们,被惊尸的活尸杀死了,魂飞魄散!”

“哦!”夏侯雪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让我节哀顺变?事实上我和丁喜春这鬼老头还是头一次见面,顶多算个点头的交情,要说我有多悲伤。那也谈不上。

祝福丁喜春好人有好报,前程如锦?丁喜春已经死了……好吧,即使丁喜春死了,还可以说好鬼有好报,鬼程如锦!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丁喜春魂飞魄散,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所有的祝福都没有意义。

夏侯雪一时间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还是我打破了尴尬:“算了,不说他了,人死如灯灭,万事皆休,咱们还是商讨一下接下来要怎么做吧!”我摸了一块石头,将地窖盖给顶了起来(这么做的目的是让手机信号更好一些)。

与夏侯雪说了几句话,我的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说道:“小雪,你和小二小三注意外面的天气,如果天突然阴下来的话,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

“哦!”夏侯雪答应着,随即又道:“陈烦哥,天空气里无云,艳阳高照,有可能阴下来吗?”

“谁说得定呢,就这样哈!”说着话,我将垫地窖盖板的石头拿掉,挂断了电话。

不是说还需要个b计划嘛,等天阴就是b计划了,虽然这个计划怎么看,怎么觉得不靠谱。

地窖里又暗又阴湿,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也亏得我年轻,怎么折腾都没有事儿,与谷小芬他们闲聊了几句,彼此的距离也拉近不少,我拍着小昌的肩膀,将他和谷小芬逗弄得忍俊不禁。

再想想昨天晚上乍见他们的阴森恐怖,我意识到一件事情——所有的恐怖都是源自于不了解。

就好比初见李墨玉时,她身上散发出那诡异而强大的气息让人望而生畏,但是熟悉了也没什么。再恐怖的僵尸怨鬼,多见几次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就好像人怕老虎,但是老虎饲养员就不怕,人家天天见,熟悉了嘛!

因为太过熟悉,有时候都不觉得老虎可怕了,甚至觉得很萌有没有……

不过,无论关系有多近,这三只小鬼都下意识地回避木棉花。在木棉花刻意收敛气息之时,三只小鬼是感应不到她非人的本质的,但是他们就是怕她,连与她对视都不敢。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一种奇异的磁场吧,磁场相近的人一见面就相互吸引,磁相斥的人天生就不对付,鬼魂与游尸是天生的敌人,他们的磁场不止是相斥了,而是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自然要下意识地回避了。

就在这时候,我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我接起问道:“小雪,什么情况?”

夏侯雪说道:“陈烦哥,外面好大的风啊,你啊……”夏侯雪说着似乎将手机正对着风,于是,风吹动树叶哗拉拉的声音都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我心说风大就风大呗,都已经是春天了嘛,一阵春风一阵暖,有什么奇怪的,再说了,你们所在的树可是千年古树,也不会被风吹倒——千年古树如果被风吹倒的话,寒水村的房屋一间都剩不下来!

正文卷 第930章:水下重逢

我有些不满地说道:“小雪,你打电话给我,不是就为了与我聊闲天吧!”

夏侯雪说道:“陈烦哥,你先别急啊,听我把话说完!你刚才也听到了风很大,吹来了一朵乌云,那乌云很大,看上去比寒水村大不少呢……”

天那么大,比寒水村大点的云朵算个屁啊。

将寒水村放在中国地图里,估计连一颗微尘都不算。

我随后省起,夏侯雪说乌云有寒水村那么大应该说的是她的视觉感受,不是乌云只有那么大。

我一手握住手机,另一手去搬地窖的盖子,木棉花赶紧过来帮忙。

电话里夏侯雪接着往下说道:“风是将乌云吹了来了,但是离着太阳还有好一段距离呢,也不知道会走别的线路还是遮住太阳啊!”

地窖盖已经被我搬开了,抬眼望去,一个多钟以前还一蓝汪汪的天空,出现了几朵不规则的乌云,乌云中间是黑色的,边沿处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此时正被风吹得向着太阳的方向缓慢移动。

因为离得远,我们看上去缓慢移动的乌云,可以是以每秒数十米的速度往前狂奔。

就像夏侯雪所说的,天空那么大,乌云是了终会走哪一条线路谁也不知道。有可能走别的路线,也有可能遮住太阳。

我在心里祈祷道:“乌云兄弟啊,乌云兄弟,给点面子啊,往这边移一移,对,再移一点,照这个方向持续往前!”随后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求告错了对象了,乌云自己又没有脚,走不了路,都是风推着他往前走的,严格说来,我应该求告风才对。

乌云在天空中飘行,有好几次偏离方向,不过随后又拐回来了,看得我们提心吊胆的。不知道是不是乌云听到了我们的祈祷,最终还是迎着太阳去了。乌云的影子将我们所在的地方罩在了其中。

我招呼木棉花和谷小芬他们“走!”

此后的一段路,我们追着云的影子往前跑,不一会儿,终于来到了寒水边上,回头望去,寒水村仍然一片死寂,那些活尸都还窝在各自的住处。谷小芬前面的幽深水域道:“就在这里!”

我望向水面。

寒江宽有四五十米的样子,有的地方深,有的地方浅,基本上看水色就能够看出来,浅绿色的水色水深不超过一米八,深绿色水色水深在三四米之间,而谷小芬所指的水面,水是黑色的……

再加上我瀑流迎头落下,带起水一直在打转转,像是水怪在吸水一样。

虽然已经是春天,水里面也不暖和,我咬咬牙,将外套脱了下来,冲谷小芬和小昌道:“前面带路吧!”

咻咻三声,三只小鬼纵身投入了寒水之中,我扭过头去又看了看寒水村,寒水村依旧是一片死寂。木棉花也回头去看寒水村。

我扯了扯被木棉花握住的绳头,将他的注意力吸引了回来,这才说道:“在水下面你喊话我也听不到,因此,如果寒水村有什么状况,你就扯绳子,你一扯绳子,我就知道了!”

绳子的另一头绑在我的左脚上,脚上绑着绳子在水里多有不便,但是没办法,这是我与木棉花唯一的联系了。

招待了木棉花几句,我纵身一跃,投入了寒水之中。

寒水的名字真不是白叫的,冷如寒冰一样,在投入水中的那一瞬间,我感觉像是投入了冰之中,连血都冷了。

水中光线很暗,瞪大了眼睛才能够看清楚东西,我四下里张望,却没有找到谷小芬和小昌他们的踪迹,我心说这三只小鬼是怎么回事啊,不是说给我带路的嘛,结果倒好,我还没有下水呢,他们就自己跑了……

不见谷小芬他们,我只好四处搜索。

我没有戴护目镜,在水下没一会儿,眼睛就疼得受不了,期间浮上水面透了几次气。

木棉花见我每次浮出水面的位置都不同,像是在找什么东西,疑惑地问道:“陈烦哥,你在干嘛呢?”

“咳咳咳!”我无奈地说道:“我在找谷小芬他们!”

“他们……”木棉花更加迷惑了:“你没有与他们在一起?”

我心说这不是废话么,我要是与他们在一起,还费心费力地找他们,那不是神经病么……

我摇头说道:“他们不见了!”见木棉花有些蠢蠢欲动,我赶紧又说道:“木棉花,水里的事情交给我,你守在岸上就好!”说着话,我第四次扎进了水里。

这时候,乌云已经将太阳遮住了,水中的光线更暗了,江水涌得得也越来截止厉害了,我心说这三只小鬼不会出什么事了吧!不然的话,这么久了,见我没有跟上来,不应该回来寻找么?

我感应到前面的黑暗之中有水波涌动,赶紧往那边靠近了过去,离得近了,这才看清楚,水下的平石之上,坐着一名女子,女子的长发和衣服在水流中飘舞着,就像是莫高窟里跳着天魔舞的女妖一般。

而谷小芬,小昌等三只小鬼就被她提在手里。

那女子看着三只小鬼,就像是看着自己的晚餐一样,长长的指甲划过他们的脸,感应着他们身体的战颤。

那女子看起来有些面熟,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那女子感应到了我这边的异动,神情一凌,身形微动,向着我飘了来。随着她和风靠近的还有一股寒流,比还水还要冷上许多的寒流!

等到那女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楞住了,原来是宁夏。

宁夏见到我,也是一楞,我们都没有料到在寒水中相遇。她比我先反应过来,见我的脸因为憋气有些发紫,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将我提出了水面。

我痛快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叫道:“宁夏,是你啊!”

宁夏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寒水的,不过以她的力量,谷小芬几只小鬼在他的面前与小鸡仔也差不多,估计是甫一跳水就被宁夏发现了,准备抓来做晚餐,补充能量呢,结果被我找上门来了。

正文卷 第931章:人是最幸福的

谷小芬见我与他们差不多,才一见面就被提着衣领,以为这一下要全军覆没了。

随后,他们发现,在看到我时,宁夏那幽冷的眼神变柔和了不少。

尤其是宁夏将我托出水面呼吸,这让他们彻底瘦眼了,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听到我的话语声,谷小芬和小昌这才明白过来,我和宁夏一早就认识,他们就像是将要溺死的人找到了救命的稻草,眼巴巴地望着我。

宁夏也看到了谷小芬和小昌的眼神,迟疑了下问道:“你们认识?”

我点了点头。

宁夏伸手一推,将谷小芬他们推到一边道:“我就知道,遇到你不会有好事。”

我干咳着,一时间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应。想了想说道:“那谢谢吧!”

这时候,宁夏的神情一凌,望向我来的方向,我回头一看,木棉花也正望着我们,她眼中泛着幽光,身形微微躬起,似欲投入水中。

木棉花和宁夏都是我的朋友,但是他们彼此没有见过面,木棉花感应到了宁夏散发出的煞气,以为她要对我不利,因此准备来驰援。

木棉花现在是游尸,当她透露出敌意时,那强大的气息就像是突然涌来的风和狂流,宁夏感应到了,神经顿时绷紧。

我看看木棉花,再看看宁夏,感觉就像是两个武林高手在对决一样。如果用古龙式的描述应该为:

静。

死一样的寂静。

没有风。

没有人说话的声音。

没有虫鸣声。

连水流似乎也无声了。

在这死一样的寂静中,两人一言不发。

高手不需要发言,力量就是他们的言……

两人之间的气氛如同是紧绷的弦,随时都会折断。

我向木棉花招手道:“棉花妹子,别担心,宁夏是我的朋友,她不会对我怎么样的!”

听到我的话,木棉花放松下来。

而随着木棉花的放松,两人之间的紧张气氛也消失不见了。宁夏收回了目光,看着我说道:“陈烦,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厉害的朋友!”

宁夏应该不知道木棉花是游尸,只是感觉她很厉害。

如果她知道木棉花是游尸的话,估计早就跑路了。

别看宁夏平时又凶又冷,一副老天第一,老娘第二的臭面孔,事实上,她是个识时务,知进退的人,如果元思思在木棉花的手里,她有可能拼死相救,但是如果好狠斗勇的话,她肯定不会。

她是个生存意志很强的人。

生存意志很强的人第一念头自然是活下去!

不知道宁夏知道我这个“厉害的朋友”就是我一手泡制的,她会做何想法!

更何况,像木棉花这么厉害的朋友,我还有两个呢。

我冲宁夏笑了笑道:“一回生,二回熟,见着了,不就认识了么!对了,宁夏你为什么来这里啊?”

宁夏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是不满,撇嘴说道:“我来寒水,自然是找食物了,前面的破水潭里藏了上百只鬼魂,我还没来得及享用呢,又来三只小鬼,我寻思着干大事前得吃点零食,没想到还被你搅和了!”

水路都是相通的,从岑城到脸盆村,也不过百来里路,宁夏想必是听到什么风声,来寒水吞魂修行呢,不过也是巧了,正好碰上准备下水的我,要是晚来些,寒水潭里的寒水村民鬼魂说不定就会被宁夏给吞噬了。

随后我就想起,可能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宁夏是个行事果决之人,如果真能进到寒水潭将困在其中的一百多只鬼魂给解决掉的话,她早就进去了,哪里有工夫对付谷小芬她们啊……

很明显的,一边是西瓜,一边是芝麻嘛。

不过我也无心点破。

宁夏问我道:“陈烦,你来寒江做什么?”

我指着岸上错落有致的房屋道:“这是寒水村,我来寒水村……”我将为了找到木棉花,与谷小芬的约定说了一遍。我的意思很明白了,哥们我就是下水去解救寒水潭的鬼魂的,给面子还是不给啊!

“我就知道,遇到你没有好事!”宁夏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道:“陈烦,看在你帮我救了元思思的份上,那一百多只鬼魂就留给你了,从此以后,咱们就两不相欠了!”宁夏冲我拱了拱手道:“再见!”

眼见宁夏要扎入水中消失不见,我赶紧叫住她道:“宁夏,你打算去哪里啊?”

“去哪儿!”宁夏愣了愣,似乎没有想到我有此一问,想了想指着不远处的浮萍道:“看到那些浮萍了么?浮萍生来本无根,随流水四处飘零,再者说了,我是水鬼,没有往生的机会的,除了鬼修之外没有第二条路,你害我放弃了一批修行的原料,我自然只好找下一批了!”

我想劝宁夏换一条修行之路,虽然说做水鬼就像是在满是凶兽的丛林中前行,很多时候强者都是弱者的食物,但是也不能以吞噬人魂修行啊,谁人没有妻儿老少,谁人不是性命一条?

但是一转念,我又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劝他,三界之中,人是最幸福的,因为人有最基本的道德的规则,虽然也有许许多多的不公平,但都是在规则内发生。但是宁夏所在的世界不一样!

她所在的世界里,强者为王,弱者连生存的方法都没有。

就像是在丛林里,你能喝斥豹子以其它的生物为食不对吗?那它饿着肚子,然后等到体力耗尽之时被一群豺狼或者是凶猛的狮子杀死?

我叹息了一声,什么都没有说。

宁夏慢慢地沉入到了水中,一开始还能够看到她的影子, 水花涌动,很快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直到宁夏离开,谷小芬他们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刚才的经历,比与活尸的较量更加残酷,可怕!

因为与活尸的较量他们还有可能有逃生的机会,被宁夏控在手中,他们就像是老虎爪下的羔羊,根本没有可能逃脱。

而他们看向木棉花的眼神,也多了许多敬畏,一开始他们只是觉得木要棉花身上的气息很怪异,让他们不舒服,但是,在与宁夏对峙之时,木棉花那强大的气场让他们震惊了。

这位姐姐的比起水鬼宁夏来说,只强不弱!

正文卷 第932章:六甲镇鬼

我抬头看向天空,乌云集结得越来越多,看样子很快便有一场大雨。

抹了一把湿淋淋的头发,我冲谷小芬他们道:“走吧!”

谷小芬点点头,没入了水中,三只小鬼就像是三条游鱼,往前游去,我紧随其后。

相比于他们,我则笨重得多,还要不是浮出水面呼吸。

越往前游,水就越冷,前面,谷小芬已经停了下来,扭过头来冲我比了个手势“到了!”

我游到近前一看,我们所处的位置是水潭边上,这个水潭是山洪冲击而成的,现在没有山洪,因此还算宁静。

初看时,水潭底下是一层形状各异的淤泥,仔细一看,那些淤泥竟然呈现出人形来,就像是沉在水中的人形泥塑一样。

很快我便明白过来,这些人形淤泥,不是沉入水底的泥塑,而是堆在一起的尸体,山洪冲刷寒水潭的时候,他们和困住他们的铁笼一样被冲刷得干干净净,那时节能看到铁笼以及铁笼中人死时凝固在脸上的表情。

而当洪水退去之后,泥尘沉下,裹住了他们的面容,因此看起来就像是沉在水底的泥塑一样。

谷小芬和小昌他们看到水底的人影,眼神一痛,纵身跳入了水潭之中,我的耳边传来他们的呼喊声:“爸,妈,我们来看你们了!”

谷小芬他们跳入水中,却沉不到底,隔着半米的样子,飘在水潭之上。

从他们的表情来看,不是他们不愿意脚踏实地,而是根本沉不下去,仿佛他们与那些尸体之间,隔着一道无形的屏障一样。

谷小芬他们的喊话声刚歇,潭底便响起幽幽地回应:“小芬他爸,小芬他妈,你们的孩子来看你们了……”

“小昌他爸,小昌他妈,还有……”

这话似乎有十多个人,数十个人一齐在说,声音弱得像是在千里之外,又像是响起在耳边,然后,尸堆的淤泥往一边散落,从缝隙之中挤出来两只鬼魂,他们张开双手,试图抱住自己的孩子,却被无形的屏障拦住了。

“小芬,你还好吗?你好像受伤了!”隔着无形的屏障,一名披着头发的女鬼轻抚着谷小芬的脸。

“没事。”在这一刻,谷小芬困兽一样的神情终于不复存在,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女孩靠在妈妈的肩膀上,忧伤而又安宁。“我没事儿”又指着我道:“妈妈你看,我找来人救你们了!”

顺着谷小芬所指,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我的身上,一个个神情复杂,有怀疑,有期盼,更多的是不相信。

因为他们被困在水下已经在久了,久到不再相信奇迹的出现。

谷小芬也看向我,神情复杂,紧张。

我是她解救亲人唯一的希望,她怎么能不患得患失呢。

我也跳入了水潭之中。

我也与谷小芬他们一样,浮在了水潭一尺处。

我闭上眼睛,感应着周边的情况,自从修习了八荒练气术之后,我感觉与这个世界的契合度加深了许多,能够感应到很多此前感应不到的东西,我沉入心来,心念合一的时候,能够感觉到水潭之中森森的鬼气和掺杂其中的极深的怨念。

我甚至能够感应到尸气,进而推断出有多少尸在腐烂中,又有多少尸如初沉江底一样新鲜。

但是我却感应不到法阵的存在。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

按道理来说,这些鬼魂被困于江底,无非是因为法阵或者法器的镇伏,比方说六甲镇鬼:埋尸之时在坟土之中掺入白石灰,再杀一只公鸡,将公鸡血撒在坟头上,就可以镇压鬼魂,不让其外出做恶。

解法也简单,挖坟就可以了。

或者是在坟头上掏一个洞。

所以被蛇啊,黄皮子钻过的坟就比较邪性,因为六甲镇鬼阵已经被破了。

术士路过坟头,都不用罗盘八卦,只是远远地看一眼,就知道六甲镇鬼还在不在。

但是在寒水潭中,我却连一点法阵的气息都感应不到。

如果寒水潭中没有法阵的存在,又是什么东西困住了这些鬼魂呢?

最重要的是,我连是不是法阵都弄不明白,又如何去救他们呢?

莫非像谷小芬所说的,寒水村的村民埋尸寒江水潭之中,也与平阳天书有关,是什么天地气机惹的锅?

这么说来,天地气机先是将屠村的膏药国人全部变成活尸,随后又将寒水村原住民的鬼魂困于寒水潭底,天地气机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他到底帮哪边的?

也有可能它根本没有帮哪边,只是按照平阳王预设的程序在运行着,寒水村的村民帮他护陵,所以他要保证他们的安全,而他又不允许护陵人离开寒水村,所以将他们的鬼魂困于寒江潭底。

这么说来,那个叫平阳王的人简直牛逼到爆啊!

连自己死后这么多年的事情都控于指掌之间?

平阳金书我更得好好看一看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说一切都在平阳王的掌控之中的话,他为什么没有预料到自己的陵墓有一天会被改造成秘密生化所呢?难道就像算命先生所说的:算人莫算己,算己死无疑?

这时候,我感觉一阵窒息,空气快要耗尽了,我的思维也跟着变慢了,心说不管怎么样,先干他良的,想到这里,我拨出斩邪剑,拼尽全力往下一刺。

碰地一声轻响,斩邪剑刺入我们与潭中鬼魂的屏障之间,就像是刺入了冰层之中,虽然目无所视,但是我能感觉到,数道裂痕从我的脚下延展开来,我握紧了拳头,在剑柄上一击,斩邪剑又刺入几分。

我将八荒道气注入剑体,剑尖再往下探出几分。然后,我就感应到了上涌的鬼气。“破了!”我心中大喜。

此时的我身在水中,无法说法,只能向谷小芬点指示意。谷小芬明白了我的意思,向水潭下面的鬼魂喊道:“爸妈,各位叔叔伯伯婶子发姨娘,道路已经通了,你们赶从剑上的缝隙出来!”

谷小芬喊话的声音很大,却没有人上前。

正文卷 第933章:恍如隔世

对于我们来说,每延长一秒时间,都潜伏着数个可能存在的危机。

而这些寒水潭的鬼魂们,还这样磨磨蹭蹭,我不由地十分生气,但还是咬牙挺着。

“你们这是怎么了?”谷小芬冲众鬼道:“爸妈,各位叔叔伯伯,婶婶姨娘,你们被困在寒水潭里多久了?快十年了,十年间一百多道鬼魂就像是虫子一样在这么小的空间里蠕动着,你们就不想出来看看这世界吗?”

“当然想了!”最前面的老鬼一脸的为难,指着斩邪剑道:“但是这把剑,这把剑太可怕了,我们根本不敢,根本不敢靠近……”

“又不是叫你往剑上撞,是让你从剑破出的缝隙之中出来!就算因为离得近会被剑气所伤,也要不了命!”

我的脸胀得通红,向谷小芬比了个“30”的手式,那意思是说,我最多撑上三十秒,三十秒之后,我就得回到水面上换气了。

“三十秒,三十秒之后陈烦哥哥就要回去了,你们还不抓紧吗?”

众鬼的神情和谷小芬一样急,甚至看起来比他还要着急,但却没有人上前,斩邪剑的杀气,实在是太强大了!

谷小芬没法,伸手掐住脖子,看向自己的父母,肃然道:“爸,妈,你们现在马上出来,否则的话,我就杀死我自己!”

父母是最了解自家孩子的,谷小芬说得出做得到的性子,他的父母怎么会不了解,见谷小芬以死相迫,谷小芬的父母赶紧说道:“小芬,别,别,我们这就出来!这就出来!”

说着话,谷小芬父母的鬼魂便手牵着手往斩邪剑刺出的缝隙里挤了去。

青烟冒起,就像是猪皮上放了一块烧红的烙铁一样,不用说,这是斩邪剑对谷小芬父母造成的伤害。不过这伤害持续半秒钟不到,因为谷小芬的父母已经穿出了屏障……

这时候再看谷小芬的父母,她的母亲毫发无伤,她父亲腰的位置上有一个深约半尺的伤口。很明显,谷小芬的父亲为她的母亲挡下了所有的伤害。不过即使是这样,对于鬼魂来说,谷小芬父亲所受的伤也不深,修养几年月,养足了鬼气,也就好了!

他们的脸色虽然很差,脸上却有了笑容,在水上转了几圈,欣喜地道:“自由了,自由了,十年过去,我们终于自由了,我能够看到天空金色的云朵,我能够看到垂在水边上的桃花,李花还有梨花……”

谷小芬父亲说他刚刚看到了金色的云朵……

一般来说,如果遮住太阳的乌云很厚的话,云朵应该是黑色的才对,如果乌云慢慢地变成了金色云朵,则表明乌云已经被太阳晒得很薄了,阳光已经能够穿透云朵,这时候云才会泛金色。

金色是太阳的颜色!

太阳快要出来了。

很多时候,事情不是做不了,而是少一个领头人,谷小芬的父母从剑隙之间挤了出来并没有丢掉小命,这给其它的鬼魂打了一剂强心针,于是,鬼魂纷纷涌向剑隙,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就有数十只鬼魂重获自由。

余下的鬼魂争先恐后地往外挤,与刚才的无人敢向上前形成鲜明的对比。

谷小芬,小昌他们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说到底,他们还是不足十岁的鬼孩子,但是他们不但救出了自己的家人,还将全村人都从困境之中救了出来,他们是寒水村的英雄!

谷小芬他们和冲破禁锢的鬼魂们忙着叙旧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在寒水潭的死尸之上,似乎斩邪剑突破屏障之后,另一边的人尸就有了腐烂的迹象,等到有一半的鬼魂破水水潭的时候,尸体的口而眼鼻之中有黑色的液体流出,那黑色的液体很快将屏障下的水域都染黑了,追着最后一只鬼魂的脚后跟而去。

黑色的液体裹住了那鬼魂的脚。

那鬼魂的脚便溶化在了液体之中。

黑色的液体裹住了那鬼支的小腿。

他的小腿也溶化在了液体之中。

“啊啊啊啊……”那鬼魂惨叫着向我伸出手,期待我能拉它一把,因为他已经被那黑色的液化给拖住了。我倒也想救他出来,但是爱莫能助啊,就是将剑刺入屏障之中,已经耗尽了我全部的力气了。

那鬼魂很快被黑色的液体吞没。

黑色的液体吞噬了最后一只鬼魂之后,向着斩邪剑涌了来。我赶紧抽回了剑。

斩邪剑抽回,剑隙也就不复存在了,黑色的尸游撞上屏障,就像生出千百个触手,沿着屏障往前漫延而去。

这一幕,将那些险死还生的鬼魂们惊呆了,一个个张大了嘴巴,仿佛等着人往嘴巴里塞鸡蛋一样。

这时候我也顾不上他们了,收起斩邪剑,同时脚在屏障上一蹬,便跃过三四米的距离,双手攀住了水潭的边沿。爬上了水潭,再往上一跃,终于浮出了水面。水面之上,阳光加上水面的反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冲谷小芬喊道:“别上来,别上来,太阳出来了!”

谷小芬听到了我的话,赶紧拉住父母和乡邻,凝停在水下两三米的位置。

水下两三米的地方,太阳已经不大能够照到了。

木棉花见我从水里出来,赶紧拉动绳子,将我往岸上拉。我的气力也耗得差不多了,干净就由着她将我拉上岸。

重回岸上,我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木棉花过来扶我,我撑身站起道:“棉花妹子,太阳都出来了,你怎么也不提醒一下啊!”

木棉花委屈地道:“陈烦哥,太阳刚出来呢,我这不刚想提醒你的嘛,你先冒出来了!”

“哦!”我应了一声,抖着身上的水,寻思着要如何将这些鬼魂们接上岸来。

就听木棉花说道:“陈烦哥,那里有一只船!”

木要棉花所指的地方是一块桔子园,在桔子园的边上,放置着一艘木船。能放在岸上的船肯定是坏船。因为即使是好木船,只要在太阳下一晒,木质收缩,就会漏水。所以木船一般只会泡在水中。

正文卷 第934章:六点钟方向

木船很破旧了,船板之间的缝隙就像是张开的嘴巴一样宽。

还有几处破洞,也分不清是被老鼠咬的还是被石头砸的了。

坐在这样的木船之上,估计也不会比游泳好上多少吧!

我招呼木棉花过来帮忙。

木棉花挥着纤弱的小手道:“让我来吧!”

“让你来?”我一时之间没有明白木棉花的意思。

木棉花迈前一步,抱出船舷,双手一用力,将船给举了起来。

我楞在沿地,这船虽然是木制的,在太阳底下晒了不知道多久了,却也不轻,目测两百斤是少不了的,我都没有把握举起来,木棉花竟然轻轻松松就将之举起来了。

虽然我心知木棉花是游尸,力大无穷,可是,看到身形纤弱的她像是举着一席草席一样将船都举了起来,我还是有些难以适应。

木棉花将破船往水面上一扔,啪地一声,溅起水花一人来高。

我冲木棉花打了个招呼,跳入水中,追上小船,爬了上去。

我还没往船上爬的时候,船底就已经蓄了半尺多深的水了,我翻身上船,小船被完全地压在了水里,我攀住船沿站起身,水都没到了我的腰,虽说是坐船,与在水中游泳也没有什么差别。

我用折来的树枝划水,颇费了上些力气,才将这只“水下游船”划到深水区。

谷小芬招呼群鬼,来到了船底,数十只鬼魂托举着船身,船终于缓缓升出了水面。我用船荫住了它们,它们托举着船往前划,可谓是一举两得,接下来,我在船上划船,群鬼在水下托举,人鬼齐心协力,往岸上靠过去。

看着水下的憧憧鬼影,我恍惚间产生了错觉,仿佛自己来到了加勒比海,而我所在的船只就是“飞翔的荷兰人”现在我在江上,所以我是人,群鬼在江下,所以他们是鬼。

可是万一船突然翻了个个儿,变成了船底朝上,船身朝下。那我会变成鬼吗?相反的,他们会因此变成人吗?

轻轻地一声响,将我从幻想中惊醒,我这才发现,船沿已经磕上了岸边的石头了,我从船上跳下,接过木棉花用树叶编成的“绿色环保伞”将水下的鬼魂一个一个接上岸来。

只要上了岸,就好办了,山野乡村里到处都是树,借着树和屋檐,躲避太阳光的照射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寒水村的活尸别出来捣乱。

第二趟由谷小芬托着船回去,将剩下的鬼魂都接上了岸。

梧桐树下,柳树下,桃李树下满是湿淋淋的鬼影,他们一个个眼神奇异,就像是来到了新世界一样,曾经熟视无睹的一颗树,一片瓦,都要相互品评良久,感慨良久。

也不知道谁起的头,众鬼冲我和木棉花齐齐鞠躬,以示谢意。

我一边拧着身上的衣服一边应付着众鬼,见有人试图回自己的家园,我赶紧阻止道:“你们现在身死为鬼,家不家的已经没那么重要了,还是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吧!”

说着话,我给夏侯雪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们这边已经准备撤退了,让他们保持同步。

夏侯雪嗯了一声表示机会了,跟着就听到招呼小二小三的声音,我正准备将电话挂了,就听夏侯雪在电话的另一头叫道:“陈烦哥,等一等,等一等!”

我问道:“小雪,怎么了?”

夏侯雪迟疑着说道:“我好像看到有人正向你们走来!”

我惊问道:“在哪里?”

夏侯雪想了想说道:“在你的六点钟方向!”

所为的“几点钟方向”是我教给夏侯雪的,其时我们在紫禁山,危险重重,这时候反应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教给夏侯雪和木棉花一些专业的术语,以备不时之需。比方说几点钟方向。其本上你脑海里出现表盘的形状,就能够判断出方位在哪里了。

我转过头,就见一名二十五六左右的女子牵着小孩向我们所在的方向走来。

他们一边往前走,一边说话,笑闹,就像所有的母亲与孩子相处时一样,母亲的眼中满是关爱,孩子的眼中满是依赖。

孩子的手里拿着一只小竹网,想必时孩子一时兴起,想要去河里捞鱼,母亲关爱孩子,便陪着他来了。

回想起来,我小时候也这么干过,某一天午觉起来,突然就觉得地无聊,就想去河里捞鱼去,老妈一开始不让,她又无法说服我,便放下手中的活,还提了一只小桶与我一道去捞鱼。

也未必能捞到鱼,关键时捞鱼时的快乐。

看着这母子二人,我就像是看到十多年前的自己……

直至看到谷小芬紧张的眼神,我才反应过来,这可不是母子二人,而是母子二尸……

我的眉头紧锁。

如果这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名壮汉,哪怕他是姚,明,哪怕他是施瓦辛格,我也冲上去干掉他了,但是却是一弱一小一对母子,也不独是他们弱小,而是我感受到了他们之间弥足珍贵的亲情。

避开他们?

如果是一只两只鬼还好说,这里可是上百只鬼呢,怎么可能避得开?

我握紧的手里满是汗湿,即使是初入寒水村,即使是进到寒水潭里解救百鬼,我都没有这般紧张过。

木棉花握住了我的手道:“陈烦哥,让我去吧!”

我看了看木棉花,摇头道:“不行,你不能去!”

我咬了咬牙,心说别管什么样的表象,他们不过是两具活尸而已,而且,还是由膏药国人扮成的。也许他们的表象看起来很是美好,但是骨子里,他们都是恶人,不独是母亲,小孩也是!

我硬起心肠,迎着母子二人走了去,一边走,我抽出了斩邪剑。

母子两人还在笑闹,没有发现我的靠近。

及到我来到他们的面前,他们才反应过来,他们感应到了我身上的人气,脸色大变,张口要喊时,我已经行动了,斩邪剑劈下,将女人的头颅斩断。

女人的头颅滚落在地,沿着斜破滚进了寒水江。如果这时候女人腔子里有鲜血喷出的话,第二刀我无论如何也下不去手了,因为鲜血会让我将眼前活尸当成活生生的人!

但是女人的脖子没有流血,而是流出绿色的,浓稠的液体。

这些滩在地上的绿色液体就像是在提醒我,眼前的母子是活尸!

我再无迟疑。

第二剑迅速刺出。

正文卷 第935章:血路

小孩张大了嘴,刚要叫喊,斩邪剑就已经洞穿了他的脖子。

于是,他尖厉的喊声,变成了嘎嘎嘎的怪音,除了我和树下的鬼魂,再没人听见了。

我长长了吁了一口气,将剑收回,正准备招呼群鬼赶紧走。

这时候,房门打开,一年壮年男子出来了,冲着活尸母子扑尸的方向喊道:“青虬,兰兰……”

才喊出口,壮年男子就楞住了,他一眼看到扑在地上的两具尸体,他当即大声喊叫起来,一边喊叫一边向着我们冲过来。

我擦!我骂了一句。

有一句话说得好,人算不如天算。

我以为解决了这对母子,咱们就可以悄然离开寒水村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父亲还跟在后面呢!

你说不就是捞个鱼嘛,三个人还分做两队走,还有先锋部队和主力部队,干嘛呢这是……

不过现在说什么也是多余,壮年活尸离着我们有两百多米,别说我只有两只脚,就算有四只脚,也别想在他张口喊话那一瞬间冲到他的面前,将他解决掉啊!

壮年活尸的吼叫声就像是一个信号,一时间一呼百诺,所有的活尸都跟着吼叫起来。

这时候还有什么可说的啊,我冲谷小芬叫道:“走!”

谷小芬赶紧招呼乡邻,沿着树影往村口的方向而去。

这时候太阳已经慢慢西斜,树林投下的影子也比平时要大一些,这是一个好消息。

群鬼往村口迁移的时候,那壮年活尸已经冲到了我的面前,他目眦欲裂,张开双手掐向我的脖子:“恶人,你杀死我的妻儿,我要你的命!”

有了刚才的经历,我的心波澜不惊,心说你一只活尸,就算心中恨意滔天又怎么样,也当不起我手中剑!

刷地风响,斩邪剑闪过一道灰色的光芒,在壮年活尸的脖颈之间掠过。

壮年活尸的十指将要靠近我的脖子时,又软软垂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而他的头颅从脖子上流下来,追着女活尸去了。

我捉住壮年活尸的手腕,伸手一推,壮年活尸扑倒在地,而这时候,群鬼已经跑出四五十米了。我赶紧追了上去。

我担心夏侯雪他们,拨通了电话问道:“小雪,你们在哪儿?”

夏侯雪道:“我们刚刚下树!”

“别管我们,你们沿着村后的土坡直接去石桥,在石桥那边等我们!”

“可是……”

我不容拒绝地道:“不用管我们,这边我搞得定!”

说完,我挂了电话,向着群鬼追了去。

这时候,差不多所有的活尸都从房间里冲出来了,一开始群鬼遇上拦路的活尸,还能够像群蚁抬毛毛虫一样将活尸啃了,当活尸越来越多时,就不行了。

从我的方向望过去,群鬼就像是被大坝挡住的洪流,前进缓慢。

所谓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在活尸的阻拦之下,谁英雄,谁怂包一目了然!

一群伟伟丈夫之中,竟然是谷小芬,谷小昌他们最为英勇。谷小芬的父母为了护住自己的女儿,也都是奋勇向前,而其余的鬼魂,行为都是向同伴看齐的,同伴进一步,他们则进一步,同伴原地踏步,他们也原地踏步……

木棉花在一旁看得火大,往后看了好几眼没有看到我,就要撸起袖子上前干了。

我几步上前,一把抓住木棉花的手道:“别!”

木棉花目光黯淡下来,垂下了手,不过看样子有些不满。

我又补充道:“棉花妹子,我没有开口,你就不能动手,知道吗?”

“哦!”木棉花丧气地应道。

斩邪剑往前一挑,杀死了咬伤谷小芬的活尸,我剑指着石桥的方向道:“大家都听到了,在活尸合围之前如果能够赶到石桥,都能活命,如果在活尸合围之前赶不到石桥,眼前的自由也只是昙花一现,明白吗?”

说完我当先往前杀去。

我加上斩邪剑,就好像是射出去了利箭,当者立死,很快就杀出一条路来。

谷小芬,谷小昌他们紧紧地跟随在我的身后。

事实上,谷小芬和谷小昌也试行过我的利箭策略,但是行不通,主要是他们的力量不够,不能像箭一样杀出一条血路来,于是被半路阻住。

而我来了之后,就像是拦洪的水坝被一拳打碎,洪流向着石桥的方向泄去。

回望来路,活尸们已经集结起来,向着我们追了过来。我这一路,杀了不到十只活尸,对于一百多只活尸来说,这顶多算是断了他们的一根指头。

我们跑得快,活尸们追得也不慢,不一会儿,便有几只跑在后面的鬼魂被活尸们撕碎了。

群鬼的潜力由是激发,跑得更快了。

不一会儿,终于出村了。

村外到石桥那段路没有树荫。

但是这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回看着身后的房屋,我长吁了一口气,出村之后,前面是宽阔的大路,沿着大走往前不过两百米,就是石桥。

过了石桥,就安全了!

夏侯雪和小二小三就站在石桥另一边等着我们。

看着被追得鬼哭狼号的鬼魂们,我心有不忍,迎着活尸冲过去,斩杀数只活尸,为鬼魂们的逃跑赢得了时间。

谷小芬,谷小昌等几只跑在最前面的鬼魂,已经到了石桥边上。但是到了石桥边上,他们却不再往前跑了。

这时候,石桥边上鬼魂越聚越多,鬼满为患,其中有好几只被挤下了石桥。

我冲谷小芬喊道:“谷小芬,谷小昌,你们怎么回事啊,还不过桥去,在桥头上傻站干什么啊?故土难离吗?”

谷小昌苦着一张脸道:“陈烦哥,我们想过过桥去,但是过不去!”

“过不去?”我眉头一皱,心说不对啊,我去寒水村的时候从石桥上经过,根本没有感应阵法,为什么过不去?又斩杀了几只活尸,我冲上前去,四处查看了一遍,又担心自己检查得不够彻底,手搭在石桥的护栏之上,用道气去感应,仍然什么都没有感应到。

再看谷小芬,谷小昌他们,确实像是被什么东西拦住了。

难道这又是什么天地气机?

不过这天地气机只能寒水村的人有力,对外人没有用?

正文卷 第936章:虎入羊群

这一次与寒水潭那一次不一样。

寒水潭那一次虽然有无形屏障,但是在我一剑三击之下,还是破开了一道裂缝,让群鬼死里逃生。

这一次,我挥剑劈刺,却像是疯子在砍空气一样,什么也感应不到。

我什么也触碰不到,但是谷小芬他们就是寸步难行!

你大爷的,到底什么鬼嘛!

这时候,已经容不得我多想了,活尸一拥而上,将最后面一排鬼魂撕碎吞噬了,惨叫声飞出很远,引来回音阵阵。

这在群鬼之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慌,他们拼命往前挤,又有几只鬼魂被挤下桥去。

有鬼魂在骂前面的鬼魂为什么不给他们让路,有鬼魂痛苦地哭泣,也有鬼魂做出了绝地反抗,但是都没有用,僵尸是鬼的克星,一比一毫无胜算,更何况在那么多活尸的围攻之下。

再这么下去,这群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寒水下救出的鬼魂就要被活尸给灭了!

眼前景况容不得我多想,迎上前去,挥剑斩杀活尸。

但是,眼前的活尸那么多,我再也不能像此前那样,如一根利箭一样,将他们刺穿。很快,我便被活尸层层围住,肩膀上,小腹上被抓伤了数处。我不得不突破一个缺口,退了回来。

木棉花扶住我道:“陈烦哥,让我来帮你吧!”

我撕下一片布条,绑在了肩膀上道:“不行,你现在性子还不稳定,不能多造杀孽!”

“陈烦哥……”木棉花有些生气了。

我还是不理她,手口并用扎好了节,提着斩邪剑再一次冲了上去。

一阵冲杀,我又退了下来,我的手上,背上新添了几道伤口,连番折腾,气力消耗得差不多了。

夏侯雪小二小三他们见我受伤,从桥对岸挤了过来,扶住了我。

“让我来帮你啊!”木棉花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不用!”我以剑为柱站起身,紧锁起眉头,眼前的活尸就好像一堵尸墙,想要冲破他们几乎不可能,也不能退却,我要是退却,这里近百只鬼魂包括谷小芬谷小昌会被团灭。

可是长久这么耗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我已经快顶不住了!

看来只能请神才能解决眼前的危机了,我心想。

却在此时,我感觉眼前人影一闪,抬眼看时,木棉花已经扑入了活尸群中。

“木棉花,回来!”我向木棉花喊话时,已经有两只活尸死于木棉花的手下了。

木棉花的速度比平时提升了一倍也不止,跑起来时留下残影片片,等到我再看清她的身影时,又有两只活尸死于她的爪下,一股子冷冽之气,在石桥边的大路上,漫延开来。

夏侯雪,小二小三得得呆了。

小二喃喃地重复道:“这是我大姐吗?这是我大姐吗?……”

说话间,又有四五只活尸倒下。

木棉花此时的动作,说是虎入羊群,骄龙腾海也不为过,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就在鬼群与活尸之间杀出一片数十平的空间来。

活尸被这雷霆闪电一样的攻击杀得往后退去。

木棉花杀得活尸都有了畏惧之意!这看来有些不可思议,要知道,被惊了的活尸已经是尸体了,感知力极弱,如果非要比较的话,估计与刚刚脑死亡的尸体一样吧!

活尸往寒水村退去。

木棉花身形如电,追了上去。

“木棉花,回来,回来,听到没有!”我冲木棉花大声叫喊。

木棉花的身形一滞,回头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我心头一跳。即使再心黑手辣之人,在杀人之时要不是咬牙切齿,面目扭曲,要不是脸色发白双眼血红,但是木棉花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就像是在山村小路散去,要去摘果园里的一朵花一样。

她并没有回来,而是以更快的速度向着活尸追去。

看着木棉花的身影消失在屋树之间,我心有不好的预感,追去了寒水村。

木棉花,小二小三随着我追去寒水村,沿路满是倒地的活尸,它们要不是脖子被折断,要不是胸口被掏了一个洞。或铺或仰,各位怪异的姿势都有。仿佛他们不是活尸,而是用橡皮泥捏的泥人,被木棉花伸手一推,便倒下了!

我忍着伤口迸裂的疼痛,追到村子中心的槐树下。

木棉花就站在槐花树下,背对着我们一动不动。

“棉花妹子!”我唤道。

木棉花转过身来。

而随着木棉花转过身的同时,一具活尸扑倒在地。

木棉花拍拍手,看着我说道:“陈烦哥,都解决了!”

我看着槐树下的活尸,这只活尸有些瘦,看起来很精壮,他是所有活尸之中跑得最快的那一只,但也只跑到了寒水村村中心的槐树下,便被木棉花追上了。

要知道,木棉花这一路,都在杀活尸啊!

木棉花向我摊开手道:“陈烦哥,你看,这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啊,为什么不让我去做呢!谁来做都不重要,最重要是解决问题,不是吗?”

我看着木棉花,虽然眼前的她与此前看起来并无什么不同,但是我就是感觉到她跟以前不一样了,她从里到外都散发着一股子寒气。

事情已经这样了,多说无益。我叹了一口气道:“走吧!”

回到石桥前,我又仔细地查看了好几遍,还是没有找出石桥的诡异之处,但事实再真实存在,我,木棉花,夏侯雪,小二小三能在石桥上穿梭来去,谷小芬他们却寸步难行。

谷小芬拦住我道:“陈烦哥,不要再找了,你已经为我们做得足够多了,而且,我们生是寒水村的人,死是寒水村的鬼,反正活尸都被杀死了,我们就留在寒水村了!”

谷小芬和父母和绝大多数乡民也是这个意思。

这时候,谷小芬走向村长道:“谷申伯伯,陈烦哥哥答应救你们,我也许给了他一样好处!”

“什么好处啊!”谷申一张脸张舒展开来“只要能够做得到的,哪怕尽全村之力,也要将陈先生满意!”

谷小芬向谷申伸出手道:“平阳金书!”

正文卷 第937章:赠书

“平阳金书?”谷申下意识地捂住了胸口,瞪着一双金鱼死死地看着谷小芬,那神情仿佛在说:“慷他人之慨你真是舍得啊,这么贵重的东西是说送人就送人的么?”

“咳咳咳咳!”谷申冲我干笑着说道:“陈先生啊,那啥,别的东西都可以送给你,但是唯独这本平阳金书不行啊,你看,我们也是活得糊涂,活着的时候懵懵懂懂的,死后倒是明白了,原来我们是平阳陵的守墓人……”

“平阳陵被膏药国的小鬼子给毁了,独独留下来一本平阳金书,可以说,这是老祖宗留给我们唯一的联系了,因此不能外送,希望陈先生见谅啊!”

我心说平阳金书我还真有兴趣,要是能够从中找到所谓的“天地气机”也算是解了我心中一个迷团,但是村长谷申既然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才要开口,被谷小芬拦住了。

谷小芬看向谷申,颇有些气势逼人:“谷伯伯,我问你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果不是陈烦哥哥将你救出来,你会像三德哥哥一样,被黑色的尸液吞没,命都没有,你要平阳金书何用?”

“这个!……”谷申皱着一张老脸,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谷小芬接着说道:“好,就算你现在你重获自由了,但是你已经变成了一只鬼,说句不客气的话,你我本已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你要平阳金书何用?”

“平阳金书于你于我,于寒水村老老少少上百口子都没有用,你死捏在手里不放,怕是有别的图谋吧!”

“图谋,我有什么图谋啊……”如果谷申村长还是大活人的话,估计此时脸早已经涨得通红了,他急得发火了:“谷小芬,不说我是村长,论年纪我也算是你的长辈,有用这种语气和长辈说话的嘛,没错,咱们都身故了,但是就算咱们身故了,变成了鬼,也还是守墓鬼,守住平阳金书就是守住祖先的遗志,有什么不对吗?”

谷小芬走到谷申村长的面前,跳起来给了谷申一个耳光,冷冷地说道:“我不但对你不客气,我还打你,怎么了?”

谷申一时间傻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捂住脸道:“你竟然打我,你个黄毛丫头竟然打我,我我我……”谷申我了半天,“我”不下去了,如果大家都是活人,谷小芬打他的老脸一巴掌很好解决,十巴掌扇回去就是,当算是当着谷小芬爸妈的面扇耳光,他们也不能放一个屁。

但是,大家都变成鬼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鬼魂的力量与个体的大年,年纪的长幼都没有关系,唯一的标准就是煞气的强弱。煞气从何而来?杀人,噬魂!

谷申村长和谷小芬同时亡命的,谷申被困在寒水潭中十年,这十年之中,他什么也没有做,但是谷小芬就不一样了,十年来,死在她手里的人命还是有几条的,积聚的煞气可不少。

是寒水村群鬼之中的最强者。

对于谷小芬来说,想要杀死谷申实在是太容易了。

谷申一开始还想摆摆村长的架子,但是,想明白了这一点,老家伙顿时泄了气,看向谷小芬的父母,气得整个身子都在微微发抖,咬着牙根恨声说道:“看看你们的好女儿,看看你们教出来的好女儿……”

谷小芬的妈妈脸有羞惭之色,一边安抚着谷申村长,一边去拦自己的女儿,却被谷小芬推到了一边,既然立了威,谷小芬也不准备藏着掖着了,一把从谷申的怀里夺过平阳金书道:“我和小昌,小月为了救一村村民,近十年来,一直在想办法,毫无懈怠,这才将你们救出,我说我们居功至伟,你们有意见?”

“没人有意见是吧!”谷小芬跳上石桥边上的护栏道:“既然我们居功至伟,平阳金书归我们也是理所应当的吧!平阳金书是我的,现在我要将它送给救我们出力最多的陈烦哥哥,想必你们也没有什么意见吧!”

谷小昌和谷小月齐声说道:“我们没意见!”

前面说过,谷小芬他们在寒水村寒了不少人命,如果说谷小芬是主凶的话,谷小昌和谷小月就是次凶和另一名次凶,他们的煞气,在群鬼之上。也就是说,如果要在群鬼之中做个排名的话,谷小芬第一,谷小昌第二,谷小月第三。

第一强者,第二强者,第三强者都同意了,余者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不过,看着三个小屁孩子在一群大人面前称王称霸,那感觉还真有些怪异。

谷小芬捧着平阳金书,来到了我的面前,双手将平阳金书高举过顶道:“陈烦哥哥,请你收下!”

谷小芬是个极有原则的人,她在初见我时,狠到了极致,但是,见证了我解救她的乡邻,又拼死将他们护到了石桥上,她又对我敬佩到了极点,从谷申的手里夺来平阳金书,就是为了表达对我的敬意。

平阳金书是谷小芬从别人手里强抢来的,按道理来讲,我本来不应该接,但是,谷小芬费了那么大的力气为我夺来平阳金收,我如果不接,不是在的打她的脸么?

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接过了平阳金书,说道:“那就谢谢了!”

谷小芬将平阳金书往我手里一放,我就感觉双手被带得往下一坠,这平阳金书一尺来长,一寸来厚,虽然不是金的,怕也有十多二十斤,翻开来,都是些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繁复文字,根本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我将书合上,递给了木棉花。

回过头来对谷小芬,也是对群鬼说道:“咱们虽然一死一生,能相见总是缘分,我答应谷小芬将你们从寒水潭中救出,我已经做到了,眼看天也快黑了,我们该回去了,再见!”

谷小芬神情复杂,不过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回了一句“再见!”

谷小昌就相对于谷小芬来说感情丰富眼,握住我的手,眼圈都红了“陈烦哥哥,谢谢你为我们,为寒水村做的一切!”

正文卷 第938章:围猎

我们过了石桥,寒水村的群鬼也开始回村。

月光下,憧憧的鬼影让人乍一见头皮发麻。

看着走在最后面的谷小芬,谷小昌和谷小月,想象着以后寒水村就是这三只小鬼当家,感觉有些怪异。

不过我也无法多说什么,鬼的世界与人不一样,人会讲规矩,尊老护幼,鬼的世界只有一条规则,强者为王,弱者为奴。

我收回目光,对木棉花和夏侯雪道:“咱们回去吧!”

深山小径,踏月而行。

虽然忙碌了大半晚,但是,有清冷的月光轻抚,有夜露滋润着皮肤,我一点也不觉得疲累。

这一路上,谁也没有说话,用心地压感受着这山,这夜,这月,听虫鸣声此起彼伏,听被惊起的野兽左冲右突。

我突然想起来时的数十只夏士狗来,如果这时候我们的手上牵着夏士狗,哪怕只牵一只,今晚的宵夜就有着落了!

现在时间是晚上十二点,走回脸盆村去估计都三四点钟了,因此,也不必那么赶,走一段路,围着火堆烧烤,然后聊聊天,说说话,明天早上能到脸盆村就行。

就在这时候,我们身侧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我心说真是要睡觉就有人送枕头啊,正说着要吃烧烤呢,就有野味送上门来了。

我向众人嘘声让他们安静下来,招呼夏侯雪一道,分做左右两边向着声音发出的地方靠近了过去。

我估计这声响来自野鸡之类的禽类,如果是野兽的话,远远地看到我们,早就溜之大吉了,禽类到了晚上视线不好,看不清楚,因此才会傻呆在原地不动。

不过这正好便宜了我们。

前面是一处灌木丛,灌木丛的枝叶很密,地上的积叶也很厚,正是野鸡,锦鸡之类的鸟禽搭窝到的好地方。

窸窸窣窣的声响停了一会儿,又开始响起来了,这一回我听得真切,就在我前侧的灌木丛里!

我向夏侯雪比了个手式,示意她我进攻,她垫后,灵机些。

夏侯雪点点头,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灌木丛。我往前一扑,张开双手一捞,感觉捞住了什么东西,不过,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绝对不是野鸡之类的鸟禽,而是一个大家伙。

他身上的皮毛也不厚,不过质感十分怪异。

见我得手,夏侯雪也赶紧冲了过来,与我一起按住那家伙。

野猪?豹子?

我寻思着,如果真是野猪或者豹子的话,我和夏侯雪也未必摁得住,那时候说不得只能用剑了。

不过,我们等了好一会儿,也没有等到像样的反抗,我心中奇怪,拨开草丛一看,吃了一惊,被我们按住的是一个人,而且是个伤重之人,它全身浮肿,脸都是紫色的,气息十分微弱,看样子已经在鬼门关徘徊好久了。随时就会迈步进门。

我说他怎么不反抗呢?原来是受了重伤。

在苗地,这样的伤者很常见,身形肿大那是因为中蛊毒了,脸呈紫黑之色那是因为毒早已经经由血液流遍全身了。

“小雪,搭把手!”

夏侯雪摇头道:“伤得那么重,怕是很难救回来了!”

我这才发现中蛊之人竟然也是一位黑苗,腰间挎着好几只竹筒,不过其中的本命蛊已经死了。

他伤得那么重,又是黑苗,我们就算不管也说得过去的(在苗地,黑苗中蛊只能说明技不如人,既然是技不如人,或生或死都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既然叫我碰上了,又怎么能不管呢?

我看向木棉花他们道:“棉花妹子,小二,小三,赶紧去捡些干柴烧火,这里有位伤者!”

木棉花姐弟拾柴去了。

我蹲下身来,拍着那黑苗的脸叫道:“嘿,嘿嘿,大叔,醒醒,醒醒啊!”

黑苗吃力地抬起头,睁开眼睛看我。

此前他的眼睛也许不少,但是此时上下眼皮都肿得不像话,只给眼睛留了一道缝。黑苗失眼的双眼透过那道缝看我,好一会儿,这才开口说道:“……我是不是产生错觉了啊,陈先生,是你吗?……”

黑苗的说话声音很小,但是我却听得真真切切。

他认识我?

我盯着那黑苗的脸上上下下地看了好几遍,也没有想起来在哪里见过,问道:“大叔,你认识我啊?”

“我,我是梁兵啊!”黑苗憋了好一会儿气,才将这句话说出来。

“梁寨主?”我愕然,重新打量了一遍眼前黑苗,还别说,这么一看,与梁兵梁寨主还真有几分相似。只不过他因为中毒身形肿大了一倍,脸早已经变形,因此这才认不出来。

“梁寨主,真的是你吗?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这时候,听到说话声的木棉花走了过来,盯着梁兵看了好一会儿,对我道:“梁寨主中的是四生四世蛊!”

“四生四世蛊?”四生四世蛊离木棉花而去之后,辗转伤了梁兵?梁兵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要知道,他们寨子离着这边好几十里地呢!

我看向木棉花:“有救吗?”

木棉花神情凝重,没有说话。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估计够呛!”

木棉花蹲身下来,捉住梁兵的左手,伸出一根指头,在梁兵的手腕处一划,便有腥臭的黑血涌出。

成为活尸之后,她十指指甲能长能短,灵活自如,就好像是x战警里的金钢狼一样,她的指甲本来很短的,但是,当刺向梁兵的手腕时,指甲便生长了四五倍,就像是利刃一样,划破了梁兵的肌肤。

见到血,木棉花的眼睛里有火焰开始跳动,火焰越燃越烈,木棉花的身体开始颤抖,下意识地握紧了梁兵的手腕。

沾过蛊毒的血就让木棉花的反应这么大,要是新鲜血液的话,只怕梁兵手腕上的伤口会被他撕开两三倍。

我握住梁兵的手,推了推木棉花,道:“你先让开!”

木棉花的神情十分复杂,他似乎费了极大的努力,才将目光从梁兵手腕上的伤口收回来,她有些不甘不愿地舔了舔嘴唇,起身站到了一边。

“远一点”我冲木棉花挥手。

正文卷 第937章:扳回一局

木棉花又退了十多步,站在树下对我道:“陈烦哥,血不能一直流,等到梁老先生脸色变淡一些,就可以止血了!”

我问道:“然后呢?”

“然后!”木棉花迟疑地道:“怕是只能问四生四世蛊了,是它的蛊,也只有它能解!”

我面前的地上,已经流了一大瘫的黑血,再看梁兵,他因为失血过多,脸色腊黄腊黄的,不过情状已经比刚才好了一些。

梁兵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看着我说道:“陈先生,我总算找到你们了!”又看向不远处的木棉花道:“蛊皇她,她还好吧?”

“还好!”我看向木棉花的背影,叹了一口气。

“解荣的本命蛊是四生四世蛊!”梁兵的眼中满是苦涩“他很快就会来对付你们,听我的,赶紧躲吧,躲得越远越好,至少能够保住一条性命!”

“解荣?解荣是谁?”我下意识地问道。

及到问出口时,我才想起来,梁兵似乎跟我提起过这个名字,我们去寨子里找梁兵,跟他说木棉花不知所踪,梁兵的提议不是第一时间去找木棉花,而是将靖水寨的解荣诱杀掉。

我当时满脑子都是木棉花的安危,对梁兵的提议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莫非我们去了寨水村之后,那个叫解荣的蛊王真的造反了?

我为梁兵挣扎好伤口,将他扶到火堆旁,问道:“梁寨主,你赶紧跟我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失血之人会极度怕冷,梁兵就是这样,他几乎将自己的手伸进了火堆中,烤了一会儿,这才暖了过来,接过我递过去的食物,想要咬上两口,结果怎么也咽不下去。便将食物放在一边,叹息着说道:“这件事情说起来,还要扯到前任蛊皇龙若若母亲……”

梁兵告诉我,龙若若是母亲是解荣的姑妈,因此,论起来龙若若与解荣是表兄妹关系,龙若若死了,解荣表面掩饰得很好,甚至让人看不出他们有一层亲戚关系。

常言说得好,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不叫。解荣就是如此,龙若若死后,解荣如果来蛊王会大吵大闹,喊打喊杀,反而不用担心,他选择了隐忍,则表明这件事情已经刻在了他的心里,没那么容易过去。

当然,木棉花有四生四世蛊傍身,如果不出岔子的话,就是借解荣几个胆,他也不敢乱来,但是,木棉花出岔子了,她身上的游尸蛊发作,有尸变的迹象。木棉花不想亲友看到自己的样子,就离家出走了。

偏偏祸不单行,因为她即将尸变,四生四世蛊离她而去了

我们到梁寨的时候,木棉花失踪的消息还没有多少人知道,如果我们听了梁兵的建议,先将解荣诱杀的话,以绝后患的话,就没有后来的事情了。

但是我根本没有将梁兵的话听进去……

我们从梁寨回来,木棉花失踪的消息也传遍了蛊王会大大小小数十个寨子。梁兵预料到我解荣知道真相之后,必定要借此机会夺了蛊王会,白华的事件之后,梁兵对木棉花这个年轻的蛊王彻底刮目相看,有心护佐,于是便带了一帮手下,赶来了蛊王会。

梁兵赶来蛊王会的时候,我和夏侯雪,小二小三都外出找木棉花去了,不在家,蛊王会的人也不多,梁兵便留了下来。

就像他预料的那样,梁后他们在蛊王会住下的当晚,解荣便气势凶凶地来了。

梁兵倒也不怕他,解荣是蛊王,梁兵也是蛊王,梁兵做蛊王的时间还比解荣要多好几年,真动起手来,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梁兵寻思着,我如果受伤了这就当是为咱们黑苗的大业做奉献吧!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解荣竟然有四生四世蛊。

结果可想而知。

解荣一出手,就杀死了他的几名手下,余者摄于四生四世蛊之威,倒戈了。

梁兵见此情形,心中一黯,心说解荣一定是将木棉花杀死了,夺了她的四生四世蛊。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解荣现在如此强大,胳膊能够拧过大腿么?

梁兵也投降了。

但是解荣显然不领他的情,还是催动四生四世蛊,咬伤了他。

四生四世蛊何等厉害啊,被它咬了一口,梁兵倒没有感觉有多痛,就像是被蚂蚁叮咬了一口一样,不过随后他感觉自己像是失去了极为重要的东西一样,心里空空落落的,仿佛做什么都没有意思,没有意义一样。

然后,他的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发黑,关节就像是被钉了钉子一样,想要抬起来十分吃力。他寻思着事已至此,死也不能死在脸盆村啊,他得回去梁寨,死在自家,埋进祖坟。

梁兵孤独地往梁寨的方向走去。

解荣也没有阻止他,立了威的他正接受蛊王会成员的吹捧和恭贺呢。

一边热闹非凡,百人朝贺,而另一边是梁兵的孤独离去。

他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有一名老人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拦下梁兵,告诉他如果想要活命的话,就去寒水村找我。那老人就是助我们赶山的老猎人,他觉得梁兵并没有做错,却遭此横祸,想要帮他……

他自己当然没法帮梁兵……

木棉花的下落不明,但是,从夏侯雪小二小三对我百依百顺的态度,兼且我走向寒水村的那份从容,老猎人觉得我是个很有本事的人,觉得没准儿我能救他,就指点梁兵来找我!

有机会生谁愿意死啊!老猎人的话给了梁兵一线生机,于是他强撑着来找我们,但是,他实在是太虚弱了,走到半路的时候就走不动路了,最后倒在了灌木丛中,我们听到的窸窸窣窣的声响,是他试图爬起的弄出的声音。

梁兵说完自己的经历,看向不远处的木棉花道:“蛊皇她,蛊皇她没事,那太好了……”

梁兵可能认为解荣的四生四世蛊是别处得的,而木棉花也有四生四世蛊,虽然同为四生四世蛊,谁胜谁败还难说得很呢!他也有机会扳回一局。

正文卷 第940章:放血

我看着梁兵道:“有一件事情我得告诉你哈,木棉花的四生四世蛊已经离她而去了,而解荣的四生四世蛊,大概率就是木棉花原来的本命蛊!”

梁兵楞在当时,嘴巴开开翕翕却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神情黯淡地说道:“那现在怎么办啊?”

梁兵想得估计是:既然木棉花的四生四世蛊已经被解荣抢走了,那自己的蛊王之位多半是没有着落了。

我心说梁老头你也别想太多,眼前情况,还是先保住小命再说吧!

不过,我心知不能再刺激他了,梁兵已经伤成这样,再刺激一下,说不准就给刺激得咯屁了。

我安抚梁兵道:“梁老先生,你别担心哈,虽然解荣有四生四世蛊做本命蛊,但是我们能够能够应付,到时候不但解了你的蛊毒,还能让你重回蛊王之位!”

梁兵听到这里精神一振,看他的样子,对蛊王之位看得很重,他来蛊王会帮忙,比较认可木棉花是一方面,主要是认为自己的力量与解荣差不多,就算胜不了,也不至于败,何况蛊王会还有那么多的帮手呢!

他的行为也说不上投机吧!

就是准备做点儿事,但是不准备付出大代价的。

这从白华事件就能够看出来。

梁兵老头是个好人,平时让他顺手做点好事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要他付出多大的代价来做好事,他就未必肯了,不然的话,白华的事情根本就闹不到木棉花那里。

梁兵只想帮帮忙,结果倒好,将蛊王之位帮没了,还差点将命给丢了。

这在他看来,代价实在太大了。

这就像是你见一条鱼窜上了岸,想要将他送回水中,结果捧起它放入水中的时候,将一枚一百多克的金戒指掉到了水里一样……

梁兵怎么能够甘心呢。

我的这一番话,就好像是一剂良药一样,梁兵的眼睛都亮了,看着我说道:“陈先生,你说的都是真的,你真的能够治好我的伤还让我重新做为蛊王之位?”

我点头说道:“比真的还真!”

我丝毫也没有吹牛逼,在黑苗寨我与四生四世蛊有过一次遭遇,它那时候还不是四生四世蛊,而是三生三世蛊,正是因为我,他才由三生三世蛊变成四生四世蛊的,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四生四世蛊伤不了我!

不管在别人眼里四生四世蛊是多么多么的可怕,索命堪比阎罗王,便是在我的眼里,它就是一只普通的虫子而已!

听到我的承诺,梁兵的气色又好了几分,看向夏侯雪道:“夏侯护法,能不能给我点食物?”

嗯,都主动要食物了,肯定是死不了了。

夏侯雪不放心,将饼干压碎了,又掺水拌成糊糊,这才递给他。

这时候,木棉花说道:“梁老先生伤得很重,咱们得尽快回去,陈烦哥,你们护着他在后面走,我先下山去找辆车子,哪怕是辆马车,也快过人力!”

木棉花说得不错,梁老先生虽然五十多岁了,但个头不小,再加上身中蛊毒之后又胖了一圈,整个人怕有一百六七十斤,就这么扛着走几十里山路回家,人非废了不可!

我点头说道:“嗯,棉花妹子你去吧,如果找到车了,就在山下大路等我们!”

木棉花离开没有多久,小二小三回来了,这两人打小在山里长大的,身手灵活得不得了,叫他们捡个柴,不仅捡了一大捆,还捡回来一只野鸡,已经被掐死了,不过身子还是温的。夏侯雪接过野鸡,准备放血,被小二拦住了:“小雪姐,干嘛放血啊?”

“当然得放血啊!”夏侯雪说道:“杀猪杀牛不都得放血嘛,我都见过一户人家,猪都死了还要放血呢,说了放了血肉就没那么腥气了!”

小二连连摇头道:“小雪姐你说错啦,死猪之所以再放血,是为了将坏肉扮好肉骗人呢!不放血的肉太红了,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死猪肉,但是你肯定不知道,不放血的肉烤起来会特别的鲜,野鸡更是如此!”

两人正为野鸡放血还是不放血的事吵得不可开交,我听来听去,脑海里自然而然地出现流血的场景,然后我就想到了木棉花,木棉花是游尸,对血十分敏感,要是她的话,最好还是不放血,木棉花现在不在这里,放不放血都行。

我冲争吵中的二人说道:“即然没有定论就划拳啊,这样一来,谁输谁赢都服气!”

夏侯雪和小二想了想,似乎还是我的提议最好,便开始划拳,结果夏侯雪胜了。

夏侯雪取了一枚小刀,在野鸡的脖子上一刺。野鸡是才死的,血还没有凝固,此时被夏侯雪在身上刺出一道口子,血水便滴滴答答地往下流,不一会儿,将身前的草地都染红了。

看着被染红的草地,我突然想起一事,忍不住敲了自己脑瓜子下,心说陈烦你怎么这么胡涂啊,木棉花成为了游尸,兽性盖过了人性,得重新塑形才行,但是她变成游尸之后,残杀吕业,灭了寒水村的活尸,心性已经往兽性这边倾斜了许多,我这时候放她去山村找车,就不怕出事吗?

这就像是将一只老虎放在绵羊群里一样,老虎有可能咬绵羊,有可能不咬,但是终归咬绵羊的机会大一些,因为他有着有力的上下腭和尖利的牙齿,这装备天生就是撕咬猎物的!

不行,我得跟上去!

我冲夏侯雪小二小三说了句“我有事下山,你们照顾好梁老先生!”

不等他们问话,我已经快速地下山去了。

下山的路很陡,一路上我翻了好几个跟头,这才来到山脚下,我揉了揉撞出包来的脑袋,向前面的村子赶去。

现在时间是凌晨四点钟,村子还处于沉睡之中,只有一两户一家亮着灯。

远远地听到沓杂的声响。

我隐隐有不好的预感,加快了脚步。

离得越近,沓杂的声音越来越响,又有几家亮起了灯火,不一会儿,整个村子都是灯火通明,有人大声喊叫“拦住她,拦住她!”

正文卷 第941章:我没想过要杀人

我跑了起来。

我感觉我的心跳声都盖过了喘息的声音。

预料中不好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吗?

光亮之中,出现了十多道人影,他们有的拿着猎枪,有的拿着锄头,有的拿着镰刀,将其中一幢木头房子团团围住。

这房子是侗族风格,他们喜欢用木头盖房子,盖好了之后还漆成黑色,黑色的墙和梁,黑色的瓦,如果不亮灯的话,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超大号的棺材一样。

我撑着腿喘息了几口气,挤进人群道:“各位老乡,各位老乡,发生什么事了吗?”

山民们发现我是陌生人,疑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干咳一声道:“老乡们,我是来找人的,我找的人……”我将木棉花的模样描述了一遍问道:“你们有见过她吗?”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其中一个身穿睡衣的女子指着我吼叫道:“快,快将他抓起来,他就是那女人的同伙!”

我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呢,就被一脚踢倒在地,跟着,猎枪,镰刀都招呼过来,抵住我的后背道:“别动,别动,再动一动,就要了你的命?”

“唉,你们这是怎么一回事啊!轻一点,轻一点,你的镰刀尖正对着我呢!”我的背上被数十样家伙顶着,不敢乱动,大声地抗议。

“怎么回事?女人走到我面前道:“你是来找同伴的吧,她刚刚杀人了,现在还是曾德高的房子里面呢!你们是谁?为什么来曾家村行凶?快叫你的同伙出来!”

“好好好,我叫她出来,你们不得先将我扶起来嘛!”我吐掉嘴里的土道:“我的半个身子都快被你们摁进地里去了!”

“好!将他扶起来!”也不知道谁说的话,我被扶了起来,虽然镰刀锄头什么的都收回去了,但是我仍然被三只猎枪顶着。

这种猎枪是乡下土制的,子弹是火药加石砂,开枪时很响,威力也不少,一扫一大片。如果这三指猎枪同时开火的话,我估计我会被打成火龙果。

我吐掉嘴里的土,看着眼前黑沉沉的房子,苦着脸道:“你们,你们谁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吗?”

女人呸了一口道:“少在这里装蒜了,那女人是你的同伴,你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真不知道!”

女人看我的样子不像是说谎,这才说道:“我是曾德高的邻居,半个小时前,我听到有争吵的声音,心想曾德高一个老光棍,这是跟谁吵起来了呢?打开门一看,吓得我三魂丢了两魂,就见一名女子一把就将曾德高的头卢颅拧了下来,扔到一边,抱着他的身上回屋去了!……”

女人说着下意识地看了看屋檐下的麻袋,麻袋之上鼓着一个球状物,此前我也没有在意,估计是个木桩什么的,经女人一说,我才知道,麻袋下裹着的竟然是一个人头,曾德高的人头。

不会是木棉花做的吧!

我紧赶慢赶,还是来迟了?

女人这一下吓得不轻,赶紧叫人。

她的丈夫第一个冲出来,跟着是村里的壮年人,各拿家伙事儿,围了过来。

她也是胆大,在这个过程中,她守住现场没有离开。

“那女人现在还在房间里!”她很肯定地说道。

这时候,一个精干的老头走了出来,他将镰刀别在腰间,指挥人将我绑起来,抽了一口旱烟喝道:“快说,你们是谁?来曾家村做什么?又为什么要害死曾德高,他哪里惹到你们了,你要是不说个明白,就得给曾德高陪葬!”

我心说我特么的还想知道原因呢!

不过这时候也说不清楚“老伯,你先别急啊,我先将人叫出来问问,凡事必有因果,你说是不是!”

精干老头见我态度尚可,哼了一声道:“也不怕跑了你!”便站到了一边。

我冲房间里喊道:“棉花妹子,你在屋里吗?是你吗?”

我喊话过后,屋里的灯便亮了起来,窗子上映出一道倩丽的身影,那身影将无头人推到一边,转身走了出来。在灯光的映照之下,我看清楚了她的脸——是木棉花,此时的她头发有些零乱,嘴唇上,脸上都是血。

她用衣袖试拭了拭唇上的血迹,问我道:“陈烦哥,你怎么来了啊!”

我指着麻袋下的头颅道:“人,人头是你弄下来的!”

木棉花扭头看了一眼,认得也干脆:“嗯!”

木棉花的语气平淡,平淡得就像是吃完了晚饭站在家门口乘凉,有人路过彼此打招呼一样。

“听到了吗?她承认了,她承认了!”

“小女娃娃,你是谁,怎么这么大胆,来我们曾家村杀人?”

“还能为什么,曾德高在城里打了十多年工,挣了不少钱,上一次聊闲天,他虽然没说具体数目,但是有十好几万,这两人,估计是来谋财害命了!”

“太残忍了,太残忍了,造孽啊!”

“那女的嘴角的血水是怎么回事?嘴里也有,她不会喝了曾德高的血吧?”

“我实在好奇,她还不及曾德高一半粗壮,是怎么将他的头从脖子上……搞下来的?”

“为什么啊?”我满脸苦涩地看着木棉花:“我不是让你来找车的吗?怎么还找出人命来了?”

听我这么说,木棉花垂下了眼皮,眼中的光亮也黯淡了一些,道:“没错,我是下山来找车的,我没有想过要杀人,可是,可是……”

“可是怎么了啊?”

从屋里出来之后,木棉花眼中的红光退散了一些,她看着我说道:“我下山找车嘛,就这个村子离得最近,所以我找来了这里,他家院子里停着一摩托车,我心说摩托车虽然小一些,但是他快啊,就敲门问主人家借!……”

说到这里的时候木棉花脸色微变:“开门的是个男人,对,就是被我杀死的那个人,我说要借摩托车,他上上下下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对我说别说摩托车,借他人他都借,但是前提是他要借我半晚上,就扣住我的手腕拉拉扯扯……”

正文卷 第942章:我信你的鬼话!

听木棉花说到这里,我感觉脑瓜子嗡嗡作响。

这个叫做曾德高的家伙生活的年代正是武侠小说大行其道的时候,他难道没有看过武侠小说么?

武侠小说里面说,在江湖上行走遇到女人,老人,小孩子和残疾者一定要敬而远之。

因为江湖本来是个极度凶险的地方,女人,老人,小孩和残疾者在凡人的世界里生存都很难,来到江湖上,更是难上加难。

而他们能在江湖上生存,而且来到了你的面前,就证明他们有过人之处,而且大概率比你还厉害,你去惹他们,不是找死又是什么呢?

同理可得,一个半夜出现在你家门前的女子能是善类吗?

曾德高只看到半夜有女子找上门来的好事,没有预料到背后的凶险,他也不管木棉花说些什么,就试图将她拉进屋里去。

木棉花活着的时候是蛊王,成为非人之后就更加厉害了,曾德高试图将他拉进房间里去,哪里拉得进去,反而木棉花一用力,将她拉回了院子里。

木棉花还要跟曾德高说摩托车的事情,就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她吸了吸鼻子,看向曾德高的手腕,原来木棉花将曾德高拉出房间的时候,用力过猛,伤到了他的的手腕。

血水涌了出来。

看到曾德高手腕上涌出的血水,木棉花就像是饿了四五天的母老虎看到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走来走去的羊,眼睛都直了,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才不至于有更加过激的举动。

但是精虫上脑的曾德高没有感觉到气氛的变化,他从木棉花的侧面扑上来,一把勒住了木棉花的脖子,他可能觉得这勒住了木棉花的脖子,木棉花不能呼吸,自然也就无法反抗他了。

等到木棉花被自己勒晕过去,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但是,木棉花被他勒住脖子,却一点反应也无——木棉花是非人,根本不用呼吸。曾德高见勒脖子也不起作用,心想一不作二不休,从地上摸了一块砖头去砸木棉花的脑袋。

咣了一声响。

木棉花的脑袋被铁还硬,这一下砸,石头反弹而回,差点将曾德高的虎口震裂。

这时候,曾德高终于觉察到了不正常了。一个人怎么可能不用呼吸,被石块砸头半点反应也没有?

他试图抽回手。

但是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曾德高在勒木棉花脖子时用的是右手,也正是被木棉花弄伤的那只手,曾德高勒住木棉花的脖子,就好像是将他那只带血的手送到木棉花的鼻端。

结果可想而知。

木棉花此前没有任何的举动,是被他手腕上的血吸引住了全部的注意力,等到她的兽性被完全地激发出来时,一把扣住了曾德高的手腕,张口一咬,将伤口撕开,吸起血来。

曾德高的手被咬,疼痛难忍,便开始反抗,差不多是这时候,曾德高的邻居被响声惊动,开门查看情况。

木棉花吸血吸得正爽呢,曾德高去动来动去的,让她很不满意。野兽在面对挣扎的猎物会怎么做?当然是将他弄死啊,木棉花二话没说,转过身业,一拳击在曾德高的喉咙上。

木棉花的这一拳力量极大,直接将曾德高的脑袋打掉了,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滚到了屋檐下。

那女人说曾德高的头颅是被木棉花拧下来的,她当时离得远,天色又暗,可能没有看清楚,事实上是被木棉花一拳轰下的,后者比前者更让人心惊胆战!

至于后来脑袋被麻袋盖上,那是曾家村的村民们干的。毕竟,一颗断头瞪着眼睛看着自己,谁也受不了。

事实上,木棉花在杀死曾德高的时候,就看到了身后的女子,这也是她为什么将曾德高的尸体往屋里杠的原因,谁也不想自己吃东西的时候被别人盯着看啊。

接下来的事情女人已经跟我说了,她的喊叫声惊动了村民,大家纷纷拿着家伙事儿循声而来。将曾德高家围了个水泄不通,不过因为情况不明,谁也不敢进去。

木棉花虽然被数十人围住,但是她一点也不着急,对于她来说,任何事情都大不过她吸人血这件事情。曾德高的脑袋掉了之后,血直往腔子上涌,她只需扶着尸体,就能够吸血。

等到腔子不再往上冒血了,她便扶着曾德高的无头尸在桌子上坐下,长长的指甲在曾德高的手腕动脉处一划,开始吸三下路的血液。差不多是这时候,我赶到了,我叫木棉花名字的时候,木棉花差不多已经将曾德高的血吸干了。

她推倒尸体,走了出来。

听完木棉花的话,我算是弄明白了,木棉花来曾家村借车,无意中闯入了一个光棍家,那光棍空虚寂寂冷,就想对木棉花行不轨之事,木棉花在反抗的时候抓伤了光棍的手,流出血来。

木棉花被血吸引心神难以自我控制的时候,曾德高却将受伤的手腕送到了木棉花的唇边,这导致木棉花兽性的那一面第三次盖过人性的那一面,这也是曾德高之死的缘由。

我知道这事儿不赖木棉花,是曾德高的数次挑衅和手腕上的血彻底地激发了木棉花黑暗的那一面,只是,我要如何跟曾家村的村民们解释啊……

我寻思了一会儿,干咳了几声说道:“那啥,这个事情是这样的……”我尽可能通俗易懂地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但是,看着曾家村村民一张张懵懂的脸我就知道,他们没一个人听明白了。

此前让人将我绑起的精干老头走了出来,站在我的面前道:“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小女子是僵尸,是德高一而再,再而三地激怒了他,僵尸妹子才会动了杀机,一拳将德高的头给轰掉了?”

我点头道:“嗯!”

精干老头喷了我一口烟,冷笑着我说道:“你觉得我是相信你的鬼话呢还是不相信你的鬼话呢?”

“不论你信不信,事实就是如此……”我道。

精干老头用烟锅在我的额头上敲了一记道:“就你这一派胡言,还是事实?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谎言了!”

正文卷 第943章:玩真的

精干老头的烟锅是铜制的,份量可不轻啊,再加上烟锅上还燃烧着烟丝,这一下敲下,我感觉额头一痛,便肿了起来。

我还没有所表示呢,木棉花先发火了,指着精干老头道:“老头儿,你干嘛呢,为何伤我陈烦哥?”

“怎么了,小贱人,你还心疼啦!”精干老头咪缝着眼睛看向木棉花。

“喂!”我有些生气了:“老先生,你也活了一大把年纪了,嘴上积点德好不好,她是我的朋友,什么小贱人小贱人的,你对你妈也是这么叫的吗?”

少数民族最重辈份了,估计在在曾家村老头还从来没有这么被人骂过呢,气得发抖“小子你的嘴真毒啊!”又指着围住我的年轻人道:“你们一个个是木头呢,将他的嘴给我堵起来,快堵起来!”

听说要堵我的嘴,我才急了,赶紧叫道:“各位,各位,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啊!”

倒不是这曾家村的村民们堵我的嘴我才急,而是如果我的嘴被堵住了,就没法说话了,眼前的木棉花的兽性已经被激发出来,只有我才能勉强喝止她,要是我的嘴被堵住了,没法开口。

情况就难说了!

傻x,我心里骂道:“你们不是堵住我的嘴,而是堵住了你们的生路!”

但是,现下我无论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一名中年男子走了过来,将不知道哪里找来的破毛巾团成一个球,往我的嘴里塞过来。这中年男子下手极重,几乎将整条毛巾都塞进了我的嘴里。

我感觉上下腭都被毛巾撑得裂开来,更别说开口说话了。

曾家村的村民见我挣扎不止,找来一条更粗的麻绳将我绑了一圈。

精干老头气愤地说道:“什么游尸,什么兽性,什么意外?将别人的脑袋都拧下来了,你说是意外,那你跟我说,什么才叫做不是意外呢,你的这些话,骗三岁小孩还行,想要骗我们,那是门都没有!”

精干老头背起手道:“我看呀,还是曾二嫂子说的对,曾德高在外打工二三十年,虽然没娶到老婆,但是着实攒了一笔养老钱,你们杀人害命,多半是为了他的钱来的吧!”

“年纪轻轻不学好,倒干起谋财害命的勾当来了,我跟你们说,你们两个,好说歹说,都免不了要为曾德高填命!……”

“放开陈烦哥!”木棉花没有理会精干老头的话,迎着他就走了过来。

精干老头皱起眉头:“小女娃娃,你真是胆大啊,你一个人面对我们整个村的人,还敢上前要人?也对,如果没有胆量,又怎么敢赶杀人呢?小旬小刚,将这恶女子给我绑了!”

精干老头的话刚说完,走出来两个精干的壮年人,他们的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体胳健壮,虎背熊腰,相比之下,木棉花就显得太过娇小了一些,简直是老虎与猫的区别。

两名壮年人气势凶凶地伸手去抓木棉花,估计在他们看来,就像是从栏里提一只绵羊一样,手到擒来,因此,他们在这么做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丝毫也没有放在心中。

木棉花见有人攻击自己,一双秀目眯了起来,其间有寒光闪动。

我紧盯着木棉花,口中呜呜有声。这声响吸引了木棉花的注意力,他抬起头来看我。

我冲木棉花微微摇头,示意她不在伤人性命。

木棉花的眼中有迷茫之色。

就在这时候,那名两名壮年人拉住了木棉花的手,他们一手握住木棉花的手腕,另一手搭在木棉花的肩膀上,试图将木棉花的双手反剪到背后。

木棉花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的进展十分顺利,一扳一扭,就将木棉花的手剪到了背后,一用力,木棉花就像是虾子一样躬起背来。他们的动作十分粗鲁,估计弄病木棉花了。

也因为如此,木棉花清醒了过来。

她眉头一皱,双手往回一收,便将手收了回来,不仅如此,还带着那两名壮汉一个趑趄,差点摔倒。而他们之所以没有摔倒,是木棉花拉住了他们。

木棉花反住两名壮汉的手腕,往回一拉,两名壮汉身不由已地被木棉花拉了回来,木棉花飞起两脚,将被她拉回来的小旬小刚踢飞了。

小旬和小刚被踢得飞出了四五米远,伏在地上,半天都爬不起来,这情形,就像是一只猫将老虎抡圆了扔了出来,反差太过巨大,以至于众人都不相信自己眼前所见,一个劲地揉着眼睛,眼睛都快揉出血丝来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还是木棉花手下留情了呢,不然的话,那两名壮汉只怕早已经咯屁发凉了。

我欣慰地冲木棉花点头,不管她现在是什么状态,至少,她将我的话听了进去,没再伤人性命,这很重要……

精干老头扶住自己的下巴,用力地往上抬,才将嘴巴合上了,又张嘴了几次,总算是恢复了,再张口说话,却是连声音都变了:“咳咳咳……小女娃娃,你是哪吒吗,力气这么大的?”

精干老头往后退了几步,从一名年轻人的手里夺过猎枪,指着正在靠近了木棉花:“别过来,别过来啊,就算你力气大又能怎么样呢?我手里有枪,你再强能强过枪啊,我一扣扳机,你就活不了!”

精干老头的话,丝毫也未能威胁到木棉花,她未做任何停顿,就接着往前走,这时候已经到了精干老头的面前了。

精干老头被逼得后退了几步,也不由地有些恼火了,他在曾家村一向受人尊敬,何曾如此窝囊过?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如果他继续往后退,以后还怎么在曾家村立足?

精干老头瞳孔收缩,将枪把往肩膀上靠了靠,没办法,他毕竟老了,而土制的猎枪后座力有点大,将枪柄置于肩膀上有助于消化强大的后座力,不至于伤到他即将入土的老胳膊老腿。

“站住!”精干老头声色俱厉

见精干老头如此情状,我知道他大概率要玩真的,不停地冲木棉花使眼色,让她小心些,但是木棉花却装做没有看到,继续向精干老头迫近过去。

正文卷 第944章:你要杀了我吗?

“砰!”

精干老头扣动了扳机。

一团青烟升起,几乎将精干老头整个包裹在了青烟之中。巨大的后座力让他身不由已地后退了两步,直到被身后的两名年轻人扶住。

这时候再看木棉花,子弹呈现伞形泼了出去,几乎她身上的每一处地方都受伤了。

人的身体有的地方能够承受伤害,有的地方则十分脆弱,不能承受,子弹打在脆弱处,就能够将人的性命给要了。

这种老式的火药枪虽然比现代的步枪差得多,不能在人的身上留下贯穿伤,但是,架不住它子弹多啊,击发一枪,填充的沙粒有数百颗,说是将人打成筛子,丝毫也不为过。

距离远些可能要不了人命,但是精干老头与木棉花相距不过两米,在这个距离里,猎枪的至死率不会比步枪少。

步枪击发一次只有一颗子弹,有可能射不中要害。

但是这种老式的猎枪不一样,子弹就像是一张网一样撒了出去,击不中眼睛有可能击中太阳穴,击不中太阳穴有可能击中喉咙,击不中喉咙有可能击中胸口,击不中胸口有可能击中腰眼……

总之,数百颗石砂或者是铁砂,总有一颗铁砂会要了你的性命。

猎枪击发之后,木棉花的脸上,身上,双手双脚被打出了无数的洞,子弹威力大的已经被肉裹住,力道不足的只是嵌在肉里,石砂的颜色仍然清晰可见,她的眉心,脖子被石砂伤了数十处地方。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此时恐怕早已经倒地而亡了。

精干老头也认为木棉花必死无疑了,他收起枪,用衣袖将枪口的污物擦掉,还给了枪的主人,看向木棉花的眼神仿佛是在说:“是你自己来找死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理所应当的,你自己不愿意还,我只好帮你一把了!”

精干老头又转过脸来看我,估计是想看看同伴身死之后我会是什么表情,但是,让他意外的是,我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没有为木棉花被击中而悲伤,也没有为了自己能活下来而向他求饶。

精干老头又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发现我根本没有看她,而是看着呆在当场的木棉花,还以为我吓傻了,走上前来,将我嘴里的破毛巾扯了下来道:“喂,还能说话吗?不会是吓傻了吧!”

我收回目光,看着精干老头道:“快放开我,不然的话,你们即将迎来浩劫!”

“果然吓傻了,满口湖话”精干老头干巴巴地一笑,捏住我上下腭之间的空隙,我不得不张大的嘴巴,然后,他将破毛巾塞回了我的嘴里。

精干老头回过头来时,木棉花还是没有倒下,仍然直直地杵在那里。而且,她的身体似乎不对劲。精干老头皱着眉头想了很久,终于想起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了——按道理来讲,木棉花的身体都被石砂打成筛子了,数不清的伤口,伤口之中血水涌出,早就染成了血人才是。

但是木棉花的身上,却是连一滴血都没有流。

不仅如此,她衣服下的肌肤似乎在不停地蠕动着,将石砂往外挤,又过一会儿,有石砂已经被挤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簌簌的声响,很快地,她原本坑坑洼洼的脸蛋就恢复如初了。

木棉花抖了抖衣衫,更多的砂石掉落。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刚才还是遍身弹孔的木棉花,此时已经恢复如实了。

如果不是衣服上那细细密密的洞,都让人不敢相信,她中过枪。

“天啊,她身上的伤恢复了!”

“这怎么可能?这还是人吗?”

“游尸?”这时候,有人想起了我之前说的话。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僵尸,也有游尸?”

“快跑啊!”也不知道谁喊的一声,曾家村的村民们像潮水一样,向四面涌去。

精干老头也想跑,但是木棉花哪里肯放他走,几步追上,一把捉住了他的手腕。

没错,少数民族都很团结,一人有事,全村帮忙,只帮亲,不讲理,一个个十分强硬,骂得了祖宗,打得了群架。不过,那也得看什么时候,如果有外乡人欺负同乡人,如果有隔壁村的人欺负本村人是这样。

但是此时他们面对的是活尸!连枪都灭不掉,他们那几斤气力,锄头镰刀顶着屁用啊,此时不跑,等着送命吗?

不过眨眼的工夫,院子里的人都跑得没影了,只剩下我,精干老头和木棉花。

精干老头试图挣脱木棉花,但是哪里挣脱得了,木棉花的手就像是铁钳一样,老头越是挣扎,钳得就越紧,精干老头慢慢地不敢挣扎了——因为太特么的疼了。

精干老头看着木棉花,眼中慢慢地有了畏惧之色:“小女娃娃,你想干嘛?”

木棉花不说话。

木棉花虽然没说话,但是她身体里透露出的气势却压得精干老头喘息困难,精干老头艰难地说道:“我今年,我今年都七十五了,能够做你爷爷了,你要杀了我吗?”

我早就跟老头说过,让他将我放了,不然的话,会惹来大祸,他还当我吓傻了,将我绑得进加结实,将我的堵嘴得更严,如果我的嘴没有被堵住,还能为他求情,而且我的话,木棉花多半会听。

但是现在么!我的嘴被堵住了,即使想要为他求情而开不了口。

而如果木棉花将老头杀了,再一次染血的话,兽性回归,对于曾家村的村民来说,不是灾难又是什么呢?

我不停地冲木棉花呜呜地叫唤,向她递眼色,都被她给避开了,我试图挣脱束缚,曾家村的这帮王八蛋也绑得太结实了,而且用的是麻绳。麻绳不比尼龙绳,麻强浇点水,就算绑得不紧,绳子都能够嵌到肉里去。

想要挣脱?

除非你想撕下一层皮来。

木棉花将精干老头拉到面前,终于开口说话了:“老头,我不管你多少岁了,我只知道,你开了我一枪,我也得好好地回报你,所谓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嘛!”

“你,你,你想怎么样?”精干老头的声音都变调了。

正文卷 第945章:回蛊王会

听木棉花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我心里一阵紧张。

精干老头冲木棉花开了一枪,如果这一枪是打在普通人身上,那人此时恐怕已经收尸入殓了,因为木棉花是游尸,这才没事。

不过,不管怎么样,精干老头是冲着要她的命来的!

木棉花也要他的命!

精干老头今年已经七十多了,不过即使是壮小伙子,在游尸的手里,也如小鸡仔一般。木棉花将精干老头提到自己的面前,这才抬头看我,不过只是看了一眼,又将目光收回去了。

见到木棉花的目光,我的心稍稍放松了一些,她眼中的杀气,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重。

不过我还是不放心,木棉花现时杀气不重是不假,但是,谁能保证她见血之后还是这样呢?

不过看木棉花那样子,不将精干老头的事情处理好之后是不会理会我的,我心说曾老头啊曾老头,你这不是拿绳子绑我,而是绑你自己,你不是堵我的嘴,而是堵你自己的生路啊!

木棉花将精干老头的手反扭了过来,压低了声音说道:“老头儿,不管你信不信,我再向你解释一遍,曾德高对我动手在先,我要他的性命在后,你也是一样,你向我开枪在先,我本来应该杀了你的,但是看来陈烦哥的面子上,我只要你一只手!”

木棉花说着话又看了我一眼,仿佛是对我的某种回应。

精干老头脸如死灰,怔怔地看着自己被木棉花扭到背后的手,这只右手灵活健壮,陪了他差不多一辈子了,没想到今天要告别。

木棉花的眼神让我的心又放松了一些,不过仍然是忧心忡忡,木棉花说是只要老头一只手,但是废了老头的手之后,难免要流血,而木棉花一旦见了血,就会完全地失去理性……

到时候事情发展成什么样,还未可知呢。

木棉花没有再废话,以掌为刀,轻轻斩下,就听卡啘一声,精干老头的臂骨折断了,木棉花手一松,精干老头的手便软软地垂在了大腿一侧。

精干老头疼得冷汗直冒,紧咬牙关一时间连都都说不出来了。

木棉花说废精干老头一只手,只是折断了他的臂骨,并没有见血。我长吁了一口气,心说好险,事情总算止步于此,不再恶化了。

木棉花将断臂老头推到一边,迎着我走来,从她的眼神看来,这应该是她一早就计划好的,她意识到自己见到鲜血之后就会失控,但是这个可恶的老头又不能不惩罚,于是,她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折断老头的臂骨,这么一来,即惩罚了曾老头,又没有见血……

木棉花来到我的面前,也懒得去解那绑了无数个节的绳结,揪住麻绳的两头,用力一扯,便将麻绳扯断了,又拔出我口中的毛巾,问道:“陈烦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点了点头,将口中的脏东西吐出,揉着嘴巴,任谁的嘴被塞了这么久,也会疼痛难忍的。良久之后,才恢复了一些。

这时候,精干老头摇摇晃晃地走到了路口,在路口被两个年轻人扶下去了。

我招呼木棉花道:“咱们也走吧!”

发动了摩托车,我又看到屋檐下晾着一辆板车,想想咱们一共有六人,一辆摩托车可坐不下,便将板车往摩托车后面一绑,往回开去。

夏侯雪等人已经被梁兵扶到了山脚下,我将这辆diy车掉了个头,夏侯雪和小二小三将梁兵扶了上来。见大家都坐好了,我便发动车子,往脸盆村开去。平路上还好,将摩托车的油门加到最大,拖着我们没有问题,到了上坡路就不成了,还是得将板车与摩托分开来,我载着梁兵爬坡,夏侯雪,木棉花等人推车上坡,上坡之后,再将车拴在一起,重新上路。

虽然麻烦,好在赶回脸盆村的路上坡少,下坡多,因此,速度也没有被落下多少。

快到脸盆村的时候,一路都是下坡,我一路空档一直将车开到蛊王会大厦的后面。

蛊王会没有进驻脸盆村的时候,脸盆村的标志性建筑是一个名叫刘虹的人家里建的大楼,据脸盆村的村民说,刘虹是九十年代就外出打工的第一批南漂,别人南漂都是进厂打工,刘虹则不然,他摆了一个小吃摊。

事实证明,在那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年代,摆小摊的都比打工的捡的钱要多,刘虹赚到钱之后就在家里建了一幢楼,高有五层,每一层有六个房间,就像脸盆村流传的说法一样,他们家一天换一个房间睡,一个月都能不重样。

近十年过去了,脸盆村新建房屋的楼层与豪华度,都没有打破刘虹的家宅。

直到蛊王会进驻脸盆村。

由于蛊王会很穷,蛊王会大楼其实是千江苗寨援建的,一共十层,占地三千多坪,工匠都是从千江苗寨直接拉过来的,这些工匠多是从事古建筑设计和修复的,手艺无可挑剔,建成的蛊王会大楼自然也可圈可点。

青色的漆墙,飞檐画栋,满满的复古风,木格子装饰的窗户和护栏漆成了浅黄色,素静而优雅,就像是再等一会儿,就有一位苗家少女出现在凭栏处,巧笑倩兮。

蛊王会的后面有一个后花园,是按县城里的标准来的,铺有草皮,种有铁树,银杏和樱桃,小径通幽,亭台水榭,一派闲静意态。

不过,此时从前面传来的喧闹声音可是一点也不闲静。还有肉和酒的香味传来,估计是解荣夺位之后此时正大宴宾客呢。

这家伙也太沉不住气了,要是我的话,起码也得等到搞定了木棉花和他的信徒们再摆酒席不迟啊!不过,也难怪他如此膨胀,如今的解荣,有四生四世蛊傍身,就好像是习武之人得到了倚天赌龙剑,心里想着老子天下第一了,还怕得谁来呢?

车子在路边停下之后,我将板车解下,推着梁兵往蛊王会的前门而去。

就在这时候,一个脸红脖子粗的家伙从后门走了出来,来到了园子里的罗汉竹下。

正文卷 第946章:眼线

一个脸红脖子粗的家伙从后门走了出来,站在了园子里的罗汉竹下。

夏侯雪还试图冲那家伙打招呼,被我拦住了。

我让木棉花和夏侯雪转过脸去,小二也将小三的脑袋扳向了一边。

女生可能不会清楚红脖子想要干什么,男生却没有不知道的,红脖子这是要撒尿呢。

果然,下一秒红脖子就开始拉裤子的拉链,不一会儿,稀稀拉拉的声音响起了,那是尿打在枯竹叶上的声音。

红脖子打了个尿颤,收拾停当,往回走去,走了没两步,他又停住了,怔怔地看向我们所在的方位。

刚才才隔着罗汉竹,红脖子往后走了一阵之后,我们之间就没有屏障了,正好脸对着脸,不过我们也没打算回避他,带着三分的挑衅目光看着他。

“蛊皇,你回来了!”红脖子激动不已,一连打了好几个酒嗝,他赶紧捂住了嘴,蹑手蹑脚地翻过栅栏,向我们靠近过来。

“蛊皇,你回来了,实在太好了!”

木棉花点了点头,看着红脖子道:“龙元忠,你喝酒了?”

红脖子看了看板车上的梁兵,我们既然与梁兵在一起,蛊王会的变故自然也了然了,他的脸拉得像是苦瓜一样,怏怏地说道:“苦酒入喉,我也是没有办法啊,如果不喝解荣那王八蛋的入主酒,只怕是连命都难保啊,好在蛊皇你回来了……”

红脖子这话无疑是在摆明立场了,他站木棉花。

木棉花摊开双手,颇有些无奈地道:“你恐怕不知道吧!我的四生四世本命蛊已经不在了!”

红脖子听了木棉花的话微微一楞,目光在我们身上一一扫过,坚定地道:“即使是这样,我也只认蛊皇您一人!”

不得不说地,红脖子还是善会察言观色的,木棉花说她的本命蛊已经不在了,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也许解荣也跟他们说过,他的四生四世蛊就是木棉花的本命蛊,龙元忠未能相信。

毕竟,四生四世蛊可不是锁在保险柜里的钱或者是随身的金饰宝玉,说没有就没有的,那是本命蛊啊。除非你将原主人杀了,不然的话,休想得到四生四世蛊——这还仅限四生四世蛊这种变,态强蛊。

要是普通的本命蛊,你杀了他的主人,它会守在主人身旁,绝食而亡。

四生四世蛊的主人,是说杀就能够杀的?解荣如果那么厉害的话,蛊皇也位也不会轮到木棉花来做!

但是这话从木棉花口中说出,却不由得他不信,不过,随后他就发现木棉花在说这话的时候,我和夏侯雪等人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很显然,我们是有备而来的,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我们既然赶来,必然是有把握扭转局面。

不过虽然如此,我还是有些不明白,这个龙元忠,给我的感觉不像他名字那么忠,他闪烁的眼神告诉我,他是个八面玲珑之人,此时此刻怎么迫不及待地表明自己的表态呢!

我看向夏侯雪。

夏侯雪将我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道:“陈烦哥,这个龙元忠的来历很复杂,他是千江苗寨安插在蛊王会的眼线,这事儿只有我和棉花姐知道,不过因为千江苗寨助力我们太多,我们一直都没有揭穿他,也让他参与蛊王会的一些事物,只在特别重要的事上避开他!”

这个龙元忠是千江苗寨的眼线?

紫禁山事件之后,千江苗寨帮了蛊王会那么多忙,当然不可能出于单纯的一衣带水,一脉相承,其中也有其它的图谋,千江苗寨的旅游业发展得太好,可谓是财源滚滚,就像是村子里的富人。

而蛊王会却穷得要命,不论是因病至贫还是选择失误至贫的吧,总之蛊王会穷得要命,人穷到一定地步就会无所顾忌,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嘛。穷得都快饿死了,怨天怨地怨人,双眼都是血红的。

但是千江苗寨不一样,它家里很富,富得流油,富人希望合平,因为只有和平才能守住财富嘛,就算为些舍点财,也是理所应当的,与其等蛊王会打上门来,还不如自己送他们,还落个好名声!

不过,在送钱送物的时候,他们也偷偷地在蛊王会安插了一些眼线,倒也没有恶意,因为蛊王会穷得要命,没什么可图的。他们安插眼线的目的只是为了及时了解蛊王会的动态。

一个从千江苗寨来的奸细,竟然表现得对木棉花如此忠诚,这件事情,不得不让人感到怀疑。

不过,在龙元忠的话里,我找到了真实原因。解荣蛊毒梁兵立威之后,将各寨的蛊王都叫到了蛊王会,发表了一通激扬慷慨的演说,演说的主题有两个,第一个主题是全面否定木棉花。

还列出了十条罪名来,其中之几条大致是“火烧蛊王会之后,木棉花对死伤者态度极差,仿佛他们死得理所应当,给出的抚恤金也少得可怜,因为他们都中饱私囊了”

“千江苗寨为什么会资助木棉花,那是木棉花已经暗中答应做千江苗寨的奴才了,等到时机一成熟,就会将蛊王会的二十多个寨子,拱手送给千江苗寨,而寨中的苗民,都会成为千江苗寨的仆从,没有尊严,没有自由……”

“木棉花本来就是千江苗寨的人,二十年多年前千江苗寨实施木马计划,木棉花是其中重要一环,目的就是灭我蛊王会……”

木棉花听得气愤不已,如果不是我安抚,说不定当场就炸了。

如果不是亲耳所闻,你永远不知道你的敌人是如何编排是非,信口胡说,而他们的编是非,信口胡说,很多时候你用尽所有的想像力,也想不到的。经过解荣上下嘴唇一说,木棉花一下子便由一个兢兢业业的蛊皇变成了千江苗寨的奴才,奸细。

不过,通过贬底木棉花展现自己夺位的合法性,这原本也没有什么,第二件事就有些搞了……

正文卷 第947章:一个篱笆三个桩

解荣说的第二件事是:

千江苗寨与蛊王会虽然如楚河汉界一样,互不相犯,但是却是黑苗一枝,这是不争的事实。

同是黑苗,为什么他们那么富有,而我们却穷得一分钱都扳成两半来花呢?

原因很简单,他们将原本属于我们的福气都占去了,因此,我们必需要夺回我们应得的。

要不千江苗寨分给我们一半,要不就将那帮老家伙给平了,我们做千江苗寨的主人。

如果说解荣说前一件事时大家还是表面笑嘻嘻,心里mmp的话,第二件事便搔到了所有人的痒处,没有穷人希望自己穷的,谁不想锦衣玉食?谁不想一呼百诺,行止由心?

邻居家富可敌国,而自己每日三餐都要发愁的时候,谁不生红眼病。

在他们心底的阴暗处,想必也做过将富人都杀死,自己取而代之的梦!还为之贯上一个杀富济贫的堂堂之名。但是大多数人也只是心里想想而已,不会去实施。而解荣的演说,将蛊王会所有人的阴暗面都挑了起来。

特别是那句“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喊声,点爆发全场。

有人站起身,大声喊叫,表示解蛊皇如果要向千江苗寨讨回公道,他们愿意做马前卒效力。

更多人跟着解荣呼喊:“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不得不说解荣是个演说的好手,在将所有人的情绪都挑起来之后,就嘎然而止,不再往下说了,然后摆下酒席,招呼众人饮酒吃菜。有了之前的铺垫,许多人上前敬酒致意,一遍遍重复的恭维话语。

一下子就将解荣从一个夺位者说成了救世主。

人心是善于忘记的,恐怕此时此刻,没有几人还记得木棉花的好。

龙元忠是千江苗寨派来的眼线,解荣说要平了千江苗寨,龙元忠心里当然不爽,他估计吃完这一场入主宴,就会偷偷地回去千江苗寨,将蛊王会的最新情况告诉千江苗寨的那一帮老头们。

没想到酒到中途,来后园尿尿时,碰上了我们。

龙元忠一脸真诚地看着木棉花道:“蛊皇,常言说得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只是你人生中的一个小磨难,很快就会过去的,不过,那些苗民多数被咱们这时候反解荣吆买了,咱们这时候杀回去,是有些力单势孤了!”

“……蛊皇你看这样好不好?我觉得千江苗寨的那群老头子对你的印象颇佳,你们找个地方先藏起来,我去千江苗寨游说他们,如果真的让能他们过来,咱们兵合一处,将打一家,解荣又怎么样,解不荣都拿下了。

夏侯雪听龙元忠主动请缨去千江苗寨找帮手,眼睛都亮了,咱们这时候势单力孤,帮手自然是多多益善,刚要答应,被我以眼神制止了,且不说我们有把握拿下解荣,即使没有把握,也不能找千江苗寨的人来帮忙,有句俗语说得好,请神容易送神难啊!

往远了说,刘璋写信请刘备帮忙拒曹,刘备是来了,结果也将蜀地给占了,往近了说,意大利立国初期,百废待新,让黑手,党帮忙维护治安,结果倒好,黑手,党的势力大到意大利穷一国之力也消灭不掉。

请千江苗寨来帮忙打架是好事,但是问题是,打完了架,他们就会转身回去吗?

顺手将蛊王会拿下,多好的生意啊!

我摇头说道:“不用了,我们自己能够搞得定!”

“多个帮手总比少一个的好,你说呢!”龙元忠接着劝道:“不是有俗话说嘛,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你们说呢!”

木棉花也开口道:“龙哥,不用多说了,这是我们蛊王会的内事,烦请外人来帮忙,不是让人看笑话么,再者说了,这件事情,我们自己能够搞定!”

“哦哦哦!”龙元忠的目光在我们的身上扫了一圈,心知这时候劝说也没有用,便有了退缩之意:“这样啊……我看蛊王信心这么足,肯定能够手到擒来的,这样吧,你们仍旧走前门,我回去给你们做内应,两下夹攻之下,把握也大些!”

龙元忠见到我们的第一眼,就想好了叫千江苗寨的人来蛊王会帮我们打架的计划,他慷慨激昂的底气,似乎也是来自于此,但是,在我和木棉花明确地拒绝他之后,他的英雄气顿时消散了大半。

龙元忠说他回去做内应,这事千万做不了真的,他所谓的做内应,心里有一杆称称着呢,如果我和夏侯雪他们有胜出的迹象,他就是内应,如果我和夏侯雪他们落败了,他们大概率不会帮我们。

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木棉花冰雪聪明,怎么能够读不出龙元忠的心思呢,却是故做欣喜地道:“这个计划太好了,龙哥,你先回去吧,到时候择时而动!”

龙元忠点点头,转身进了后花园。

我和木棉花扶着三轮,往蛊王会的正门而去。

蛊王会的大门敞开着,屋里满满的都是人,说笑声,敬酒声响成一片,都酒到后旬了,仍然有人不停地向解荣敬酒。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解荣,他大概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身姿很瘦,眼窝深陷,即使是平常时候,都给人一种阴狠的感觉,瞪起眼睛时,那就是阴,狠乘了二了。他的鼻梁很高,嘴唇很薄,嘴角微微上浮,如果不是生来如此,还让人以为这家伙谁都看不上,任何时候都带着三分的傲气呢。

装梁兵的板车被我们放到了院子里。

我和木棉花一起下车,向着蛊王会的大厅而去。

一开始没有人发觉我们,在各自的小圈子里吃吃喝喝,其中一名正喝汤的年轻人看到我们时,惊呆了,差点喊出木蛊皇三个字来。我赶紧打手势让他不要出声。

更多的人发现了我们,他们拉扯着身边的同伴,示意他们看我。

终于,我们挤过十多张桌子,来到了解荣的身后。

看着满桌子人的惊异的面孔,解荣转过脸来,刚好看到我:“你是谁?”

正文卷 第948章:换血契约

迎着解荣的目光,我嘿嘿一笑道:“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谁!”

我让到一边,我身后的木棉花正好与解荣面对面。

我的目光扫过全场,喝斥道:“蛊皇在此,尔等还不跪迎!”

满席宾客,都惊呆了,木棉花是蛊皇,虽然现在不流行跪拜礼了,但是按道理来讲,见到蛊皇,是要行跪拜之礼的。而木棉花就在眼前。

跪还是不跪?

有的人下意识地将凳子搬到一边,准备曲膝下跪。

啪地一声,解荣将酒盅往桌上了顿,冷冷地喝道:“我没有让你们跪下,谁也不许跪!”

那些才将膝盖弯曲之人立即又站直了。

这时候,夏侯雪走上前,指着解荣道:“解蛊王,这里是蛊王会,蛊皇说了算,你是个什么东西!”

“蛊皇?”解荣东张西望:“蛊皇,蛊皇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呢?”解荣说着看向身边的男子:“蛊皇在哪里,你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啊!”解荣身边的男子指着解荣道:“就是你啊!”

解荣摁了摁眉心,苦恼地对我说道:“你看啊,你说木棉花是蛊皇,而他又说我是蛊皇,到底谁在是蛊皇呢?”

解荣身边的男子眼珠一转,嘻嘻一笑道:“这也好分辨,古语说强者为王,比一比谁更强,谁就是蛊皇,弱者肯定不是蛊皇,你们说对不对?”

选蛊皇的方式和养蛊差不多,这在苗人之中是深入人心的不二法门,当即有人说道:“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办法!”

“好啊!”木棉花目光收紧“虽然我对什么蛊皇不蛊皇的并不在意,但是如果有人挑衅的话,我也不介意给他一些教训!”

解荣看着木棉花,眼有迷惑之色,养蛊人的力量全部来自蛊,养蛊人透露出的杀气,是本命蛊感应到主人情绪的变化而稀放出的气息,但是木棉花的四生四世蛊已经不在了,为什么他身上的杀气丝毫不减呢?

见木棉花眼中戾气深重,我赶紧拦下她道:“棉花妹子,你的本命蛊不是已经不在了嘛,蛊皇之争,自然是以蛊争皇,你的本命蛊都不在了,就算是赢了,也不能做数的!”

木棉花幽怨地看了我一眼,那表情像是在说,管那么多做什么啊,呆会儿动起手来,刀枪无眼,我将解荣解决掉了,即使我不能做蛊皇,将夏侯雪推上去也好啊!

听我这么说,解荣原本有些紧张的眼神彻底放松了,笑呵呵地看向席上众人道:“你们大家都听到了吧,木棉花的本命蛊已经不在了,一个连本命蛊都没有的人,如何来争蛊皇之位啊!哈哈哈哈”

解荣的笑声里,有不少人跟着笑起来,随即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木棉花的本命蛊已经不在了,而解荣有四生四世蛊,孰强孰弱一目了解,没有想错过这最后站队的机会。

只有龙元忠没有笑。

而这恰好被解荣看到,解荣随即板起脸孔,看向龙元忠,质问道:“龙元忠,你为什么不笑,难道我刚才的话,不好笑嘛!”

龙元忠偷偷地看了我们一眼,挤出一个笑脸来:“好笑,好笑,哈哈哈……”

“好笑吗?”解荣的眉头皱了起来:“为什么我看你笑得比哭还难看啊!”

“我,我刚刚吃了个辣椒!那个辣啊,差点没把我眼泪辣出来!”龙元忠苦笑。

“是嘛!”解荣将信将疑,随即指着龙元忠道:“龙元忠,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将除木棉花之外,将其它的人都赶出去!”解荣想了想,又补充道:“木棉花得留给我,我的表妹龙弱弱就死在她的手里,我隐忍了那么久,是时候为她做些什么了!”

龙元忠看了看我们,又看看解荣。一脸的为难。

“怎么?你要违逆主席的意思吗?”解荣身旁的男子怒视着龙元忠。

龙元忠额头见汗,看看我们,再看看解荣,看看解荣,又回来看我们,更加为难了。

“龙元忠,这还要想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身后关系比较好的同仁劝道。

龙元忠纠结良久,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神情坚定地说道:“没错,这还要想啊!”抬眼看向解荣道:“今天与席的黑苗都站你,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是一个好蛊王,你只会将蛊王会带入深渊,因此,我选择木蛊皇他们!”

龙元忠说着,站到了我的后面。

“糊涂,糊涂啊!”劝龙元忠的那人顿首捶足,退回到了自己的坐位。

“找死!”解荣身边的男子喝骂一声,拔掉了腰间的竹筒,顿时,从竹筒之中飞出一道黑影,冲龙元忠奔了去。

与此同时,夏侯雪的身上也飞起一道灰影,半路上截住了那道黑影,一灰一黑两道影子纠缠在一起,两只蛊虫,四对小小的翅膀,竟然扇得方圆数米有风流动之声。又过了一会儿,黑影坠落在地,而灰影则没入了夏侯雪的长发之中。

夏侯雪的目光扫过众人,肃然道:“我们绝不会让自己的伙伴受伤的!”

那男子的蛊物被夏侯雪所杀,眼中闪过一抹痛色,正要发作,被解荣拦住了,解荣看着夏侯雪道:“夏侯雪,不得不说,你这话说得挺漂亮的,你说你们会保护好伙伴的安全,但是蛊王会的人全都听我的,你凭什么呢?”

解荣的话问出了在场所有人的疑问。

解荣皱着眉头沉思一会儿又道:“我知道了,你们肯定认为四生四世蛊原来是木棉花的本命蛊,只要木棉花一出现,四生四世蛊还会认她为主吧?我就断了你们的幻想吧,四生四世蛊已经与我订了换血契约,因此,它是不可能再离开我认木棉花为主的,哈哈哈哈!”

所谓的换血契约,是蛊主绑定本命蛊的一种方法。按道理来讲,本命蛊与练蛊者的关系已经十分之近了,但是还有人觉得不够近,人很多时候就是如此,越是依赖的人和物,越想死死地捏在手里,蛊主的力量都是来自本命蛊,这么做其实一点也不奇怪……

正文卷 第949章:对蛊物免疫!

换血契约,顾名思义,交换彼此的血液。

取一滴血,注入蛊物的身体,又从蛊物身体里取一滴血,注入自身。

可能有人会说蛊物有的是冷血动物,比方说蛇。冷血动物还算是好的,还有些蛊物没有血,比方方蜈蚣,蝎子,鬼王蜂,蜘蛛之类的昆虫。

事实上,它们也是有血的,不过血不是红色的而已,有的是无色的,有的是绿色的,有的是黄色的。

它们的血液与人血不相融,因此,将他们的血注入人体,会产生排异反应,有些甚至有毒,不过因为量不大,不会危及生命,但是过程十分痛苦,而有稍有不慎的话,都有可能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比方说偏头痛,心绞痛,各种慢性病。

也因为如此,一般人不会与蛊物订立换血契约,因为由此带来的后果,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解荣不知道四生四世蛊是如何与木棉花失散的,估计是怕四生四世蛊把他这里当做是临时歇脚的地方,等到找到了木棉花,四生四世蛊就会离他而去,因此才会与四生四世蛊订立换血契约。

订立换血契约之后,解荣就像是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因为这也是即是说四生四世蛊不会再离开他了,估计这也是他下定决心攻入蛊王会的原因之一吧!

解荣的眼中满是笑意,看向木棉花道:“木棉花,听明白了吗?我和四生四世蛊订了换血契约,因此,它不会离我而去,更不会成为你的本命蛊,你最后的底牌都被我翻了,还有什么话可说的!”

我迈前一步,几乎与解荣脸贴着脸了:“谁说木棉花就没有底牌了,我来告诉你吧,我才是棉花妹子最后一张纸牌,要不要翻开来看看,砰地一声,炸死你啊!”

解荣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道:“你没有本命蛊!”

“很快就有了啊,给你的本命蛊给我,我不就有了吗!”我盯着解荣说道。

“哈哈哈哈哈!”解荣笑得都快直不起腰了,半晌指着我说道:“哥们,你真可爱!我觉得我的心情不怎么好的,但是被你这么一逗,就好了许多,哈哈哈哈……”解荣笑了一阵突然停住,板起脸孔冲身后的男子道:“景平,交给你了!”便回到桌前,继续喝酒。

“是!”名叫景平的年轻人应了一声,招呼了几个年纪与他一般大少的黑苗,拦在了我们的面前,随着景平一招手,七八只蛊虫或从这群年轻人的口中,或多袖中,或从挂在腰间的竹筒里飞出,向着我扑了过来。

木棉花与夏侯雪同时冲上前,试图护住我,但是被我挡开了,我嘻嘻一笑道:“你们就放心吧,他们的蛊物奈何不了我的!”我去过两次黑苗寨,每一次都有被蛊物咬伤。

第一次是四生四世蛊,那时候四生四世蛊还是三生三世蛊呢。

四生四世蛊这样的超级毒蛊,对我没起任何作用,回想我当时的情况,再看看躺在蛊王会大楼前的梁兵,简直就是一个小感冒,一个绝症嘛。

第二次去黑苗寨是因为木棉花在蛊王会做扫地人,而黑苗寨成为了牧场,黑苗寨的所有人都成为了牲口。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夏侯雪,她混迹于一群黑苗的纨绔子弟之间,而是追杀我追得最紧的一个。

那一次方圆,我,小二小三都中了蛊毒,只有我没事儿。

连四生四世蛊都伤不了我,何况是小鱼小虾呢!

在我眼前也是如此,别看这七八人的蛊物来势凶凶,但是凶得过四生四世蛊吗?既然比不过四生四世蛊,我有什么好怕的呢!

等到那些蛊物飞到近前时,我双手往空中一操,操,了三只蛊物在手,往地上一扔,一脚踏下,便将这三只蛊虫都踏做了泥浆。

不过这么一来,剩下的几只蛊虫都落到了我的身上,我感觉头顶,肩膀和脖颈之上专来噬痛之感,我被蛊物咬了,而且不止一处,是五处地方!

要是换做普通人,别说是五只蛊物同时种毒了,就是一只,恐怕也是够呛,但是对于我来说,感觉就像是被蚊子臭虫咬了一样,有些疼痛,除此之外,没有大的感觉,手脚仍然能够活动自如。

景平等人见我同时被五只蛊物咬伤,眼中露出了笑意,如果他此时开口说话的话,说的肯定是——搞定一个,还有五个半(剩下五人依次为木棉花,夏侯雪,小二小三有龙元忠,半个则是指门外躺着的梁兵。)

但是下一秒,所有的人惊呆了,我没有一如他们预料的那样倒地不起,仍然稳稳当当地站立着,就像是摘虱子一样,将咬我的五只虱子从身上摘了下来,往鞋底塞去。

“不要啊!”其中一名年轻人没有忍住,惊呼道:“求求你,不要踩死我的本命蛊!”也许是他的本命蛊练得太辛苦了,也许是他与本命蛊之间有了极深的感情了,这才会失声惊呼。

不过对于我来说,却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我抽回手,脚重重踏入,就像是踩爆了气泡纸上的几个气泡一样,啪啪啪的声响中,五只蛊物步了前几只蛊物的后尘,被我一脚踩扁了。

我向景平招手道:“还有吗?我踩得正爽呢,有的话我想再踩风只玩玩!”

眼前景象,让整个蛊王会的聚会场都鸦雀无声,回到座位上,悠闲地喝着酒的解荣将酒倒进了衣领里都混然无知,每个人的眼中都写满了疑惑和惊惧!

竟然有人对蛊毒免疫?

蛊物就是黑苗的牙齿,是他们应敌行之有效的不二法门,几千年来一直如此,但是在眼前,却出现了一位对蛊毒免疫之人,或者换个说法,此人对黑苗免疫!这多可怕啊。

他抓身上的蛊物就像是抓虱子一样,别人辛辛苦苦养了半生才养成的本命蛊,就被是从树叶上随便摘下的毛毛虫,轻轻一脚,化做淤泥……

正文卷 第950章:你败了

我迎着景平走去,一伸手将他推到一边。

景平蹬蹬蹬地后退了几步,眼中有火焰在跳动,火焰越烧越旺,他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喝道:“还我本命蛊!”

景平的那一句“还有本命蛊”正是失蛊年轻人的心声,他们一拥而向,十多只手同时向我抓了来。

好啊,斗蛊不成,改群殴了。

别看我们人少,群殴也不带怕谁的,因为我们有超级战力——木棉花啊!

一阵冷风吹过,木棉花冲上前,提住前面一人,就像是提着一只小鸡仔一样,手一扬,便将他甩飞了出去。那人飞出四五米远,砸在酒席之上,像是被淋上汤汁的一道硬菜——烤全羊。

木棉花双手齐出,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候,就将扑向我的人全都摘干净了,包括景平,也被扔了出去。

这时候回看一眼,身后的酒席都没法看了,被砸得杯盘狼藉,菜汤和酒水铺了一地。

那些被扔出去的黑苗大多被砸得满身是血的,但是因为有酒菜味道的掩饰,血腥味就没有那么浓了,再加上木棉花提前预料到了这情况,将他们第一个人都扔得特别远,因此,倒没有对木棉花造成多大的影响。

与席之人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这是什么情况?

木棉花失去了四生四世蛊,怎么好像变得更加厉害了!

看起来有些娇弱的她,体重不会超过一百斤,人一般能够挑起与体重一样重的东西,已经算是力气大的了,但是一百斤的木棉花单手提一百五十斤一样的大汉像是拧小鸡一样,这看来十分诡异。

莫非木棉花失踪的这几天,由娇弱女子变成女金刚了!

龙元忠在惊骇之余,脸上也有了笑容,他看似寻死一样的站队,如今却出现了惊天大逆转,最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一方胜出,千江苗寨的麻烦也就由此消弥了。

拦在我和解荣面前的人被木棉花接二连三地扔了出去,我和解荣隔了两米的距离,彼此对视着。

解荣的神情复杂,有担忧,有惊愕,更多的是恼意,故做轻松地道:“看来你们是有备而来啊!不过就算你不怕他们的本命蛊,四生四世蛊也不怕吗?”解荣的嘴唇微张,从他的口中飞出一片枯叶状的东西来,飘飘遥遥地落到了他的手心。

四生四世蛊一出现,酒席宴前的气氛又变。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解荣和他手心的四生四世蛊身上。

对于一个黑苗来说,能够练出x生x世蛊是他们心中最大的愿望,因为x生x世蛊就代表着蛊中最强,普通的本命蛊未能伤到我,但是四生四世蛊出手却不一样,因为它就是练蛊人心中的神。

它的可怕,让许多蛊物宁愿伏首待死,也不愿意与它战斗。

解荣轻轻地说了一声:“去吧!”

四生四世蛊便再次腾空而起,在我们的头顶上盘旋着,就像是一只猛禽,在肥美的草原中挑选着自己的猎物一样。

我也伸出来了手,冲天空中的四生四世蛊一声喝斥:“下来!”

四生四世蛊微微一楞,随后飞得纸了些,到后来持续下降,落在了我的手心里。我轻抚着四生四世蛊的背,嗔怪道“你这小调皮,离开棉花妹子的事情咱们就放一边不说了,选主人也不能选解荣那么的啊,心术不正之徒,对你的修行是有害的,你知道么?”

四生四世蛊温顺地低着头,就像是面临大人喝斥的小孩子一样,我回头看了夏侯雪一眼:“小雪,有竹筒嘛,借我一个!”

夏侯雪解竹筒的手都在抖,不知道是太过兴奋还是太过震惊。她不知道我和四生四世蛊的渊源,还以为四生四世蛊是摄于我的威势而甘愿臣服的,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太可怕了。

夏侯雪看向我的眼神有几分陌生,仿佛就像是看着深不见底的海一样。

我从夏侯雪的手里接过竹筒,将四生四世蛊塞进了竹筒里,在这个过程中,四生四世蛊没有任何的反抗。

将四生四世蛊塞入竹筒之中,我盖上盖子,又检查了一遍气孔没有被堵住,这才小心翼翼地将竹筒挂在腰间。

解荣指着我,脸都扭曲了“你,你你你……”他另一手握住拳头紧紧地压在胸口,他的心一定很痛吧,得到四生四世蛊的过程肯定不易,此后换血契约,剑指蛊王会,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四生四世蛊突然被别人夺了去。

四生四世蛊是他力量的来源,没有了四生四世蛊,他所有的野心都将成为梦幻泡影,这怎么能够叫他不心痛呢!

迎着解荣那像是吃完了整个化粪池的脸,我深表同情地说道:“解先生,我不是跟你说过嘛,我虽然没有蛊,但是你将四生四世蛊给我,我不就有了嘛,不过,现在我有了四生四世蛊,你倒没有了,这帐怎么算啊……”

夏侯雪踏前一步道:“解荣,你败了,你还有什么话说?”

夏侯雪这一声“你败了”如同一声惊雷,将与席的宾客都惊醒过来,他们一个个默然不语,一脸艳羡地看着龙元忠,锦上添花人人会,雪中送炭万中无,可以预见的是,龙元忠在此事之后,必将受到重用。

也为各自的前程担心起来。

“我败了……”解荣喃喃地念着这句话,似乎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夏侯雪紧锁着眉头道:“如果是未变革之前的蛊王会,你的举动会带来什么后果你比我清楚,你以及你的家人都会被扔进蛊池之中,而你所在的靖水寨,将会成为牧场!”

听到夏侯雪这话,解荣身前身后的黑苗齐齐跪下道:“蛊皇饶命啊,我们都是你本份的子民,只是因为受了解荣的蛊惑,这才一时失足,求求蛊皇高抬贵手,放过我们,不要让靖水寨变成牧场啊!”

木棉花搬了张凳子坐了下来,明明是大局已定,她却额头见汗,身体十分僵硬,如果仔细去看,能够发现,她左手的食指已经抠进了桌板下面的木头里。

正文卷 第951章:巨大的阴影

我往身后看了一眼,终于知道木棉花为什么会这样了,那是因为,刚刚被她扔出去的几人也挤过来看热闹了。

他们身上可都带着血呢。

离得这么近,木棉花闻到血腥味道,有些受不了,她努力地压抑着自己,食指这才嵌进了木板。

我拍了拍木棉花的肩膀给她以安慰,同时冲那几个血糊糊的人喝道:“你们还站在这里干嘛啊,赶紧给我滚蛋!”

那几人被我一声喝,才恍色明白过来彼此是敌对关系,慌慌张张地往外挤去。

那几人离开之后,木棉花的情况也好了许多,桌下的手收回来时,手里捏着一块拇指大小的木头,这应该就是从桌子底下扣出来的。

“我败了,我败了!……”解荣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游魂一样走出了蛊王会大厅。

按道理来讲,这家伙叛会之罪当死,不过我们并没有怎么他,但是我却知道,他是走不出脸盆村了,他一路杀进脸盆村,没少伤人命,有四生四世蛊傍身没有人敢怎么他,如今的他,与普通人差不多,自然是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果然,当天下午就有人在出村的深涧旁发现了他的尸体,不过半天的工夫,他的尸体便已经腐烂发黑。不用说,这是身中蛊毒的原因,而且多半不止一种蛊毒。

这时候,外面传来惊呼声:“快,快,梁老爷子快不行了!”

听到喊声,我才恍然想起,蛊王会大楼外面还躺着梁兵呢。

我几步走出屋来,就见板车上躺着的梁兵身体不停地抽搐着,每抽搐一下,都会吐出一口白沫来,双眼失神,瞳孔已经有些放大了。

我赶紧拨开人群,扶起梁兵,让老头的脑袋枕着我的脖子,在他的耳边道:“梁老先生,你要坚持住啊,四生四世蛊已经被我抢回来了,你要是能憋住之口气,就能活下来,要是气散了,恐怕解了你身上的毒也没有用了!”

听到这话,梁兵的眼睛亮了亮,他虚弱地问道:“这,这是真的吗?”

我取出竹筒,在梁兵的眼前晃了晃道:“瞧,在这儿呢!”说着拔开竹筒的塞子,一片枯叶状的东西从其中飘了出来!

见到四生四世蛊,梁兵的眼睛更亮了,气力也恢复了一些,撑着身体勉强坐了起来。这老头的求生欲还是很强的,之前之所以看着马上就要死,那是因为没看到希望——我们进屋那么久,也没有消息,解荣有四生四世蛊,而我们没什么可以依凭的,又听断断续续传来惨叫之声,梁兵老头估计我们是交待了,心灰意冷之下,就差点进了鬼门关。

听到我说找来了四生四世蛊,能救他的命,他心生希望,身体的情况也大大地好转了。

所以说好的心态有助于疗伤,就拿梁兵来说,此前我还担心四生四世蛊就算是拔了他身上的蛊毒也未必能够救活他,现在我放下心来了,只要拔了他身上的蛊毒,铁定能够救活他。

我扳开梁兵的嘴,将四生四世蛊塞进了他的口中,四生四世蛊沿着梁兵的喉咙钻了下去,不见了。不知道四生四世蛊是留在了梁兵的胃里还是进到了五脏六腑,总之,过了四五分钟的样子,梁兵脸上的黑气便开始消退了,不一会儿,黑气消失无踪,脸色虽然呈现病态的惨白色,但这是身体虚弱的表现。

又过一会儿,四生四世蛊从梁兵的口中钻了出来,回到了我的手心。

我找人给梁兵熬了两大碗姜汤,喝了暖身体。一个小时之后,他已经能够扶着拐杖站着来了,被两名黑苗阿姨扶上楼休息去了。

而我转手就将四生四世蛊给了夏侯雪。

将四生四世蛊给夏侯雪,也等于是将蛊王之位给了她。

木棉花已是非人。因此,她不可能再做四生四世蛊的主人,眼下有三个人选,夏侯雪,龙元忠,梁兵。

龙元忠就不用想了,就像一句古话说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龙元忠是千江苗寨来的卧底,让他来做蛊皇之位,差不多等于是将蛊王会送给了千江苗寨。

梁兵也不行,他虽然是个老好人,但是一点也不硬气,比方说白华的事情,他明明可以主持公道的,却并没有那么做,再比如蛊王会之行,他倒是硬气了一把,但那是投机,发现投机失败之后,他很快就变成了软骨头。

他身中蛊毒不是他的硬气,而是他哀求解荣放过他,解荣没有答应而已。

以梁兵的性格,放在古时候做个谋士,做个师爷是不差的,稳重又思虑周道,但是,做蛊皇肯定不行,真正的王者,需要有强大的,始终不改的信念,还要有敏锐的判断力和果断的执行力。

这些,我在夏侯雪的身上看到了一些影子。

只不过,她还太年轻,还有些浮躁,很难控制自己的用脾气。不过,这些随着阅历的增加入可以慢慢磨合的,但是骨子里的品性,人格,却是改不掉的。

我将四生四世蛊给夏侯雪时,她不大想要,她觉得蛊皇的担子太重了,她担不来,不过,在听了我的劝说之后,她又改变了主意。我跟夏侯雪说现在不是她愿意不愿意做蛊皇,而是她必须得做。

如今的蛊王会,就好像是一艘航向不定的船,这时候,必须要有一个人掌着船舵,让别人来掌船舵,谁特么的知道他会将船开到哪里去啊,就拿解荣来说,他都喊出了“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来了。

千江苗寨真的是那么好夺的么?你看着拦在你们之间的围墙并不起眼,但是当你撞上去时,你才会发现,那就是堡垒,哪怕你撞得粉身碎骨,也未必能够成功。话说回来,即使蛊王会有那些实力,国家让么?

好好的一个古城让你搞得千疮百孔?好不容易立起来的旅游城市让你将游客都赶跑?国家就像千江苗寨身后巨大的阴影,这阴影大到无论谁走进去,都会被阴影所淹没!

正文卷 第952章:眼看他起高楼

正是因为不可控,掌舵人必须是自己人才行。

哪怕这个掌舵人什么都不会也行。

因为不会可以学嘛,而道不同就改不了……

木棉花做蛊皇这么久,就规划了这么久,她知道船应该往哪个方向开,让木棉花配合她,虽然没有那么容易就将船靠岸,赶紧是行驶在正确的方向上。

而这,关乎蛊王会的将来!

听到这里,夏侯雪知道自己无可推托了,只好答应下来。

那边,龙元忠在平息解荣对盅王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告诉他们为什么不能去千江苗寨杀富济贫,意思与我说给夏侯雪的差不多,不过,龙元忠将后果夸得更严重了一些,仿佛如果千江苗寨有什么闪失的话,蛊王会二十多个寨子,都会因此陪葬。

龙元忠的做法我能理解,他本来就是从千江苗寨来的嘛,有意无意护着家乡这很正常。

我指着口沫横飞的龙元忠对夏侯雪道:“小雪看到了吗,就这家伙的倒霉样,每年问他要个三十万,五十万的才不叫亏呢!”

夏侯雪笑了:“这主意不错哦!”

趁着蛊王会和各寨蛊王都在,木棉花将夏侯雪将是新任蛊王的事情说了一遍,大家都举双手赞成。

直接宣布夏侯雪将是新任蛊王似乎有些太霸道了,其实一点也不霸道。黑苗以蛊为尊,蛊术强者成为蛊皇理所应当,木棉花有四生四世蛊在手,都不用斗蛊了,她就是蛊王会的最强者。

何必还多事呢。

当天晚上,蛊王会的大厅里又举行了一场欢宴,不过却是夏侯雪的入主宴,一天两场入主宴,解荣已死,他的手下也都被赶回了靖水寨,换下来一场属于我们的繁华。

看着斛觞交错的情形,我恍然间想起《桃花扇》里的一段话来“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我忍不住给了自己一巴掌,心说我这都是什么狗屁的感慨啊。

现在可不是解荣在起高楼,宴宾客,现在是夏侯雪在宴宾客呢!

怎么能够楼塌了呢,自然是“江山一统万万年”了。

我初来蛊王会时没有人在意,他们都当我是木棉花的朋友,看在木棉花和夏侯雪的面子上对我还算是客气,不过也仅限于上点点头,微微一笑而已,根本不会深聊。

但是,午时的酒席宴前,我的举动着实将他们震惊到了,与座的都有练蛊,有的都练蛊四五十年了,从没见到有人对蛊毒免疫的,他们一个个满脸敬佩地上前敬酒,吉祥话儿听得我的耳朵都快要起茧子了。

事实上,我是极不喜欢这样的场合的,我觉得上百人在酒席宴前相互敬祝,喝酒吃菜,还不如二三知己,甚至是独自一人于窗前小酌,也不要菜,只是一盘毛豆,就好过山中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鲜。

不过这酒席我却必须得参加,今天是夏侯雪入主蛊王会的日子,我得过来撑场面。

一开始还有些拘谨,后来就慢慢地放松下来了。

很多时候就是如此,一群陌生人聚在一起喝酒,自来熟的人毕竟很少,彼此不熟悉,自然就没有什么话讲,多喝两杯酒,放开了,话也多起来,尤其是木棉花,夏侯雪,小二小三龙元忠等人依次向我敬酒时,气氛一时十分热烈。

一直来到三楼住房,洗了一把冷水脸,我坐在床沿上准备脱衣上床时,才意识到一件很严重的事情——我今天喝的是杨梅酒!

杨梅酒酸酸甜甜的很是好喝,人不知不觉就喝大了,当时你还毫无所觉,过一阵子,后劲上来,你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不过我喝得实在太多了,都没有时间回想事情有多严重,就一头栽倒在了床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有些冷,睁开眼一看,才发现自己伏在被子上,对面的窗户也没关,这时候风正呼呼地往里灌呢,我感觉头痛欲裂,不过人却清醒了不少,不像睡前的昏昏沉沉,像是脑神经都休眠了一样。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时间是凌晨四点钟了,也就是说,我已经昏睡了四个多钟了,我扶着床沿坐起,起身去关窗,来到窗前时,就听到下面隐隐有磨刀的声音。

我吓得一激灵,心说大半夜磨什么刀啊?探头往外一看,见后院的水沟前,蹲着两名大妈,其中一名正在磨刀,另一人从网袋里往外掏活鸡。

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我恍然明白过来,两位苗族大妈,是为我们准备早餐呢。一百多人的宴席,你吃着没有什么,厨师要付出多少心血是你预想不到的,就像现在,为了给我们准备早餐,他们四点钟就磨刀杀鸡,到拔毛清洗,下锅熬炖,送到我们面前时,起码也七八点钟了。

想到这里,我默默地对着两位大妈的背影说道:“辛苦你们了!”

这时候,掏鸡的大妈已经将鸡掏了出来,递给了拿刀的大妈,拿刀的大妈一手捉住鸡的两只翅膀,顺便将头也扭了过来,拔了鸡脖子上的毛,另一手拿着刀,在鸡脖子上一划,鲜血就喷到了早就摆好的碗里。

那鸡还昏昏欲睡呢,就丢了性命。

我将窗户关上,揉了揉有些生疼的额头,准备躺回床上继续睡,但是,我重新回到床上时,却怎么也睡不着了,总感觉哪里不对劲,直到我吸了吸鼻子,隐隐闻到一丝血腥味,才恍然大悟,

我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是血,楼下在杀生,有血!

我再次推开窗户的时候,大妈已经杀了四五只鸡了,有公有母。鸡虽然被杀了,却并不立即死去,而是在地上弹来弹去,于是,脖子上的血水被甩飞到了空中,再落下来,而一旁的大碗之中,盛的鸡血差不多已经快要满了。

这时候听那杀鸡的大妈哎呦一声,捉鸡的大妈问道:“刘姐,你怎么了呀!”

杀鸡的大妈交食指放在嘴里吮了吮说道:“没啥,刚刚不小心瞎到手指头了……”

正文卷 第953章:失去理智

捉鸡的大妈对杀鸡的大妈道:“不行我找块布条给你包扎一下!”

杀鸡的大妈摆手道:“小伤小伤,没那么娇气的,抓紧干活吧,再过一会儿,天就要亮了!”

于是,她们又开始干活了。

就在这时候,她们身后的门开了一道缝,可能是因为屋里留着廊灯,一道人影被投到了门外,正好落在杀鸡大妈的后背上。

隐约可见,这是一个女人的影子。

我心说不好,也来不及穿衣服了,趿了鞋就往楼下跑,跑到二楼的时候,已经听到了惊呼之声,我心急如焚,也来不及走楼梯了,一个翻身,跳到了一楼,将门拉开来,浓浓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

我心说完了完了,来迟了。

仔细一看,这血腥味不是来自两名大妈,而是凳子上那一大碗鸡血给撒了。

不过两名大妈的情况也不怎么好,捉鸡的大妈吓得钻进了鸡笼里,笼子里剩下的几只鸡都被她压得不叫唤了,杀鸡的大妈手里的菜刀被打掉了,木棉花勒住她的脖子,将她往后拖去。

木棉花嘴角有血,但是杀鸡的大妈身上并无咬伤。

看了一眼被打破的血碗,我明白过来,估计木棉花来到后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喝碗中鸡血。鸡血虽然新鲜,但也不能跟人血相提并论,太粗糙?口感太差,味道不一样?这个问题估计只有木棉花才能回答了。

总之,她对鸡血很不满,喝了一口之后就将碗掷在了地上,转上瞄向了杀鸡的大妈。

杀鸡的大妈身上因为杀鸡沾了不少的鲜血,手上的伤口还没有止住呢,正滴滴答答地往下滴血,那是人血!

下一秒,木棉花就冲杀鸡大妈扑了去,杀鸡大妈情急之中,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扬起菜刀就砍!

木棉花避过菜刀,游尸状态的木棉花比普通人的速度快得多,身子一折一转,就到了杀鸡大妈的身后,勒住她的脖子将她往后院拖去,而菜刀也是因为杀鸡大妈被勒住了脖子,提不上气而掉落在地的。

之所以认定杀鸡大妈有反抗过,原因十分简单,如果她没有反抗的话,我想我还没有滑到一楼,她的脖子就被撕开了。

“棉花妹子,放开这位大妈!”我冲木棉花喊道。

木棉花看了我一眼,神情微微一楞,立即又变得凶戾起来,将杀鸡大妈拖到了花丛中。

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在曾家村的时候我还能够约束木棉花,怎么现在就不起作用了?

莫非是木棉花喝了酒的原因,放飞自我了。

随即我便明白过来,眼前的情形与曾家村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曾家村的情况是:木棉花已经将曾德高的血都喝光了,就好像是饱餐一顿的老虎,这时候就算眼前有一只肥羊它也未必就会扑上去咬死。

而眼前的木棉花,已经足足一天一夜没有喝过人血了,闻到人血味,就彻底地失去理智了。

此情此景,说不得要有一场硬仗了。

我摸向腰间,却摸了一个空,这才省起自己匆匆忙忙下楼,根本没有来得及拿法器,这时候再回去拿法器,黄花菜都凉了,不管了,硬着头皮上吧!想到这里,我也跳入了花丛之中。

我来到花丛之中时,木棉花已经将杀鸡大妈勒晕过去了,张口咬向了她的脖子,我这时候想要施救已经来不及了,见脚边有一根木枝,我捡起木枝,捅向了木棉花的嘴,相比于救下杀鸡大妈的一条命,捅伤木棉花的嘴都不算什么,更何况地,木棉花现在是游尸,别说是捅伤了嘴,就是木枝从后脑穿出来,她也会很快就复原。

虽然如此,当木枝抵住木棉花的牙齿时,我还是下意识地撤了五分力道。

卡嚓一声,木棉花上下牙齿一合,便将二指粗的树枝咬做了两截。

不过这么一耽搁,我已经跑到了近前,勒住了木棉花的脖子。我附在木棉花的耳边说道:“棉花妹子,是我啊,陈烦,你赶紧醒一醒,不要伤了大妈,她们起三更爬半夜的是为我们做早餐啊……”

随即,我感觉我不像是勒住木棉花的脖子,而像是勒住了一根铁柱一样,那“铁柱”带着我勒住他的手腕上前,慢慢地靠近了杀鸡大妈的脖子。

“棉花妹子,你快醒醒,快醒醒!你一定要战胜自我,如果让兽性战胜了人性,你这辈子就完了……”我在木棉花的耳边吼道。

但是这时候,木棉花的眼中只有杀鸡大妈颈侧那不停跳动着的颈动脉,也许,她还听到了动脉中血流动的声音,这时候的他,已经完全进入了痴迷的状态,我吼得再大声,她也未必听得到了。

我心念一动,心说现在的木棉花力大如牛,我奈何不了她,但是我或者可以让杀鸡大妈远离她。想到这里,我飞起一脚,踢在杀鸡大妈的后背上,杀鸡大妈往前倾倒,离我们远了一些。

但是,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木棉花身体前躬,我明明勒住她脖子的,却变成了她背着我了,她不用呼吸,我勒住她的脖子未能给她造成什么影响,我倒想将她扳倒在地,无奈我的力气与他差距实在是太大,我没能扳倒她,倒是被她背起来了。

木棉花背起我,两步走到杀鸡大妈的面前。捉住杀鸡大妈的手,将她拖了起来。

我心知我无法阻止木棉花了,斩邪剑没有带,而我练就那一点点八荒之气根本就伤不了她,也不是没有办法阻止木棉花,我还有九转请神诀呢,但是,我并不想用九转请神诀。

在面对别的强敌时,我会选择用九转请神诀,但是在面对木棉花时,我却无法使用九转请神诀,总感觉像是请一个外人来打自己的朋友一样,而且,我请来的“神”也不是受我控制的,比木棉花弱还好说,要是被木棉花强,将木棉花打出好歹来,我要如何去面对夏侯雪和小二小三啊!

我纠结的时候,木棉花再一次将杀鸡的大妈提到了面前。

正文卷 第954章:嗜血狂魔

岁月这把刀是很残忍的。

二十岁的脖子洁白如玉。皮肤富有张力。

到了三十岁,皮肤就有些发暗。

四十岁,五十岁时,皮肤松松跨跨的,也不再有光泽了。

而这,也记录着一个青葱少女恋爱,结婚,生子,儿孙满堂的过程。

此时,皮肤松松胯胯的脖子边上,有一副尖利的牙齿正缓缓靠近,牙尖几乎已经触碰到颈动脉了,只要上下牙齿一翕,血就会如喷泉一样涌出,最多三分钟,杀鸡的大妈就会变成一具尸体!

不行,我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将手往前一伸,横在了木棉花和杀鸡大妈之间,在木棉花的耳边说道:“棉花妹子,如果你要吸血的话,就吸我的吧!”

我将手翻过来,手腕处的动脉正对着木棉花,我的脉膊比杀鸡大妈跳动得强劲有力,血流得更快,也更新鲜!

木棉花突然楞住了,怔怔地看着我的手。

她捧起我的手,放到鼻端闻了闻,眯起了眼睛,神情有些陶醉。传闻,游尸的听觉与嗅觉十分灵敏,想必,她闻到了我血液鲜美的味道吧!

她慢慢地张开了嘴,上边的牙齿已经触及到我的皮肤了,她的神情变得十分复杂,脸慢慢地扭曲起来,突然间眼露凶光,就要咬下去,我感觉手腕处一痛,满以为血管就要被切断了,痛感却又突然消失了。

木棉花又松开了嘴。

木棉花扭过头来,看着我。

我心底一凉,心说坏了,难道她觉得我手腕处的血液离心脏太远了,不好喝,因此要撕开我的脖子?

我只是想让木棉花吸一些我的血解馋,却并没有将命都奉献的打算,我的心扑通扑通地都快要跳到嗓子眼了,心说木棉花如果你想要我的命,我说得不得只好“请神”了。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时,木棉花一把将我推倒在地,翻过围墙,没入了黑暗之中。

“棉花妹子……”我想要去追,无奈腿脚发软,只好做罢,说实话,我心里挺感动的,不知道在哪里听来的一句话:就算一个人被全世界认为坏人,只要他对你好,你就应该记他的好!

木棉花被兽性所影响,早已经失去理智,一心只想杀人饮血,差点将杀鸡的大妈杀死,但是,当我将手伸到她的面前时,她生生抵制住了自己的兽性,为了防止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她远远地跑开了……

我将杀鸡的大妈扶起来,捧着脸蛋拍了好一会儿,大妈这才幽幽醒转过来,一边摸着自己的脖子,话不成句地问我道:“我我我,我还活着吗?”

“大妈,你没事儿!”我安抚着,试图将她扶住,但是大妈的腿软得像是面条一件,扶了两个次都站不直,将缩在鸡笼里的大妈叫起来,我们一人架着一只手,杀鸡的大妈这才站直了。

“两世为人,两世为人啊!”杀鸡的大妈重复着这句话,哭了起来。

捉鸡的大妈安慰杀鸡的大妈,事实上,她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说话的声音在抖,移动的双脚也在抖。

大妈看向我,满脸的疑问:“小先生啊,木蛊皇她,她是怎么了啊……”

我干咳一声,寻思着要怎么回答,想来想去,也想不出要怎么回答,干脆说道:“棉花妹子她就是,她就是跟你们开个玩笑呢!……”

两位大妈为之气结,那神情仿佛在说:“我信你个鬼,就算是撒谎,麻烦你也撒一个像一点的谎言好不好!”

我怕他们还纠缠,赶紧说道:“天都快亮了,大妈你们早点回房休息吧,早餐的事情不用你们费心了,我找别的人来到,即使找不到,我相信一个早上不吃饭,也饿不死人的!”

这么大的动静,将夏侯雪,小二小三都惊醒了,他们下到一楼,看到我和两位大妈,疑问道:“陈烦哥,菊大妈,秦大妈,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两位大妈还待开口细说,被我打发走了。

及到她们都上楼去,我才压低了声音将木棉花的事情说了一遍,小二小三夏侯雪齐声说道:“我们得去找(姐姐)棉花姐!”谁说不是呢,虽说木棉花不大可能再次玩失踪,可是她的兽性还在呢,要是在脸盆村里犯出什么事,如何收场啊!

这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我,夏侯雪,小二小三踏着清晨的露水寻找木棉花的踪迹,一直找到日出东方,才在村头的亭子里将木棉花找到。

她骑坐在亭子的飞檐之上,看着升起的太阳发呆,从我的位置看过去,她的眼中满是忧郁,这种忧郁让人心疼,让人下意识地想要拥住他,给他以安慰。

不过,她的忧郁也说明了一件事情,她从兽性中回归了。

如果还在嗜血状态的话,她肯定不会有忧郁这么无聊的情绪,四处寻找食物(人血)才是第一要务。

“姐!”

“棉花姐!”

“棉花妹子”

听到我们的声音,木棉花只是看了我一眼,又继续看太阳了。

“姐,下来吧!”小三说道:“太阳很毒呢,别把你晒黑了,来亭子里坐吧!”

木棉花没有理会她。

她的情绪不是很好,看她的样子,想要一个人静一静,很明显,我们的出现打破了她的安宁。

我攀着亭柱,也爬上了亭盖,在木棉花的身边坐了下来,和她一样,看向初升的旭日。

此时的阳光还算是温和,即使是盯着它看,也不觉得有多刺眼,我见木棉花没有要开口说话的意思,便也闭上了嘴巴,陪她坐着。

小二小三盯着我们的脚尖看了好一会儿,实在等不到动静,只好去亭子里坐下了。

又过了一会儿,木棉花终于开口说道:“从蛊王会跑出来,被冷风一吹,我清醒了许多,我沿着田埂路一直走,绕着脸盆村走了一圈,才来到这里,这期间还碰到过几个早起去赶集的村民,他们恭恭敬敬地给我打招呼,他们又怎么会想得到,他们尊敬的人,就是一个嗜血狂魔呢!”

正文卷 第955章:第三关

我想要安慰木棉花几句,但是被她制止了。

她垂下眼皮,神情灰暗地道:“如果说曾家村的事情还可以理解,毕竟是曾德高侵犯我在先,我伤他在后,他身上的血液最终引得我……”

“……我杀了他!”木棉花很艰难地说出这几个字。

“可是,菊大妈和秦大妈没有惹到我,她们起三更爬半夜地杀鸡为我们做早餐,而我却,我却差点将他们杀死!”木棉花抬眼看着:“陈烦哥,你说,我是不是没有良心了?”

“不是!”我摇头道:“你只是被心中的欲念左右了而已!”

“我该怎么办啊?”木棉花有些无助。

“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只是……”我说道:“只是这可能会让你吃些苦头……”

“真的吗?”木棉花眼中散发出希望的光芒:“如果真的可以的话,吃苦我不怕!”

我看到了木棉花眼中的坚定,想了想道:“那咱们就试试吧!”

蛊王会的空屋子里,我让木棉花背靠着水泥柱子站着,找来最粗的麻绳,将她和水泥柱子紧紧地绑在一起,做好这一切之后,我取过一只碗,放在桌子上,又拿起桌上的小刀,在指肚上一划,血水滴落在碗里。

我嫌血水滴得慢,将口子划大了一些,感觉差不多时,我将刀子递给夏侯雪道:“小雪,你也放点血吧!”

我,木棉花,小二小三一一放血,大概放了大半碗的样子。

在这个过程中,我注意看木棉花的表情。

房间不大,三十平的样子,血流出时,血腥味就充满了整个房间,闻到血腥味之后,木棉花原本还算是温和的表情很快就绷紧了,她紧握着拳头,努力让自己不去看碗中血水。

她忍得异常辛苦,额头青筋都鼓了起来。

终于,夏侯雪,小二小三也一一放完血了。

我将刀收起,捧起碗来,晃动着其中的鲜血慢悠悠地道:&“这可是最新鲜的血液呢,鲜艳欲滴,一看就知道十分美味!&“我抬眼看向木棉花:“棉花妹子,你要喝一口吗?”

木棉花转过头去,但是像是有一条无形的绳子,绑住了她的脖子,将她往回拉一样,她的身体僵硬的就像是一只做废了的石头雕像,艰难地说道:“我不喝,我不要喝!”

这么说时,却下意识地吞咽了几口口水。

不管怎么说,她成功地将心中的欲念压了下来。

当然,这只是初步的考验,初步考验木棉花过关了,接下来,就该是进阶版了。我让夏侯雪小三小二来帮忙,将桌子抬到了木棉花身前一米处,敲着桌子道:“人血就在眼前,棉花妹子,要喝吗?”

“不,不要……”

木棉花这么说时,额头汗水滚滚而下。

这还只是表面,如果你往下看,还会发现她的双手在用力地揪着自己大腿内侧的软肉。

从所周知,大腿内侧是人体痛感神经相对集中之地,用力揪一下绝对会让人嘶声哀号,看木棉花的用力程度,像是快要将肉都揪下来了。

“忍的很辛苦吧?”我温声劝慰道:“如果忍得很辛苦的话,就不用再忍了,只要你开口说话,我就会将碗捧到你的面前,让你喝过痛快!”

“不!不!”木棉花紧咬银牙:“我是不会喝的!”

小二小三见姐姐受苦,都十分痛苦,小二还好,小三都快哭出来了:“陈烦哥,不要再折磨我姐姐了,让她喝吧,喝人血又能怎么样,医院里血库里多的是人血,姐姐一辈子都喝不完!”

木棉花怒视着小三道:“你闭嘴!”

“姐!我要说,小时候你带着我们吃过多少苦啊,但是你都没有叫过一声苦,你是个性子坚忍的人,你这个样子,一定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了!”小三哭着道。

“我能承受得了!”这话是从木棉花的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地绷出来的。

女孩子天生心软一些,这可以理解。没错,吸人血也不算什么,随便一家医院的血库,都够她吸上好几年的,但是问题的关键不是吸人血,而是吸人血之后造成的后果!

一旦木棉花吸人血的话,她身体里兽性的那一部分就会盖过人性的那一部分,长期吸人血的话,兽性的那部分就会长期盖过人性的那一部分,再到后来,人性也就不存在了。

那时候的木棉花,会视活人为食物,就像老虎饿了在森林里觅食一样,脸盆村行走的男男女女,隔壁村的男女,以至于镇上的男女,县里的男女,在木棉花的眼里看就,都是食物。

一旦这成为木棉花的定式思维,再想扭转过来,就难了。

也许这样过几十年,我们在她的眼中,也与食物无异!

因此,我们要防范于未然,哪怕再艰难,也在坚持到底。

我将碗捧到了木棉花的面前,伸手在血中蘸了蘸,将手上的血水省涂在了木棉花的衣服上,悠悠地道:“还是温的,血没有冷,还保持着我们四个的体温呢,你感觉到了吗?”

如果说我和夏侯雪他们放血是第一关,将血搬到木棉花的面前是第二关的话,我捧着碗递到木棉花的唇边就是第三关了,如果这三关她都能够挨过去的话,咱们再进行新一轮的考验。

但是遗憾的是,第三关她没有过去,在我将碗端到她的面前,蘸了血水在她衣服上写字时,她还是没有忍住,脑袋猛地往前探,试图去喝碗中的鲜血。

我赶紧将碗抽回来,后退了几步,再看木棉花的表情,只见她像是变了一个人,双眼血红,一脸愤恨地看着我:“陈烦,将血给我,将血给我,你听到没有……”见我听而不闻,她撕吼起,用力地挣扎着。

我叹息一声,心说看来还得路漫漫修其远啊。

夏侯雪和小二小三试图抚慰木棉花,但是都被我喝止了,我将他们拉回来,手一扬,将碗中鲜血泼在了木棉花脚边的地面上。

屋里的血腥味更浓了。

我拉着夏侯雪,小二小三出门去,又将门锁了起来,冲屋里道:“棉花妹子,你好好冷静冷静,我们下午再来!”

正文卷 第956章:过不去的关卡

我们下午去找木棉花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

她因为恢复能力极为强悍,麻绳在她身上留下的勒痕早已经复原了。

只是形容极为憔悴,就像是三天三夜没有睡觉,这时候总算是睡着了。

解开麻绳,我抱起木棉花,往她的卧房而去。

夏侯雪留下来收拾屋里的血污,小二小三跟在我的后面。

上楼梯的时候,木棉花醒了来,她的双眼有些失神,看着我道:“陈烦哥,我我我……我真没用,还是未能控制自己!”

再醒来的时候,木棉花眼中的戾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自责。

我将她的头枕在我的膝盖上,另一只手伸手去开门:“棉花妹子,别难过了,这件事情,本来就不容易,咱们一步步来,只要不放弃,总会改变的!”

如果容易的话,陈柔也不会在变成游尸的那几年,由一个活泼天真的女孩子变成今天这样冷艳了,非是脱胎换骨的巨变,是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的。

我将木棉花放在床上,与小二小三一起,安抚了她一阵,木棉花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我们下楼时,夏侯雪已经不在了,估计是忙去了吧,毕竟,现在的她是蛊皇,有许多的公干,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光可照人,但是血腥味还在,仿佛他们已经浸入了地板,墙中。

第二天,我们比着昨天的三道关卡又重复了一次,不过用的不是我们的血了,而是从蛊王会其它成员身上取下的。

这一次的情况比上一次要好得多,一直到我将盛着血的碗递到木棉花的面前,木棉花虽然也很紧张,但是眼神也没有显著的变化,她已经能够克制自己的欲念了,我很是欣慰,照这个速度,再有个两三次,她就能完全地控制自我了。

我冲身后夏侯雪招了招道:“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考验了!”

第三步考验是我端着血递到木要棉花的面前,第四步则是解开木棉花身上的绳子。说白了,就是一步一步地测试木棉花的极限在哪里。

夏侯雪提着剪花枝的大剪刀走上前来,卡啘一声,将二指粗的麻绳给剪断了,几乎在绳子被剪断的同时,木棉花一手夺过我手里的碗,另一手将我推倒在地,从二楼一跃而下,沿着小路跑进了山里。

夏侯雪将我从地上扶起,我们匆匆去追,在路边上找到了被打碎的破碗,碗中血早就被喝光了。我们在乱葬岗里找到了木棉花,她背对着我们呆立着,呼吸声重得像是风箱一样。

她目视着半座山大大小小的坟包,就像是一个将军在视察自己的兵卒一样。我们离得近一些,木棉花猛地转过头来,目光如刀,冷而锐利。

她虽然没有说话,那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不要靠近我!”

木棉花深吸了一口气,张口大喊“啊!”她的喊声极大,却并不刺耳,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感觉木棉花这一声大喊,惊醒了所在埋在地下的尸体。

我甚至隐隐听到他们由里而外刨坟的声音。

不过等了良久,毫无异动。

我想这应该是我的幻觉吧。

木棉花那血红的眼睛告诉我,此时支配他的,是她身体里兽性的那一面。

我远远地站住了。

木棉花见我没有靠近的意思,便转过头去继续看这满山的坟包,她保持这个姿态足足有七八分钟,一直到气力耗尽,她的身子一恍,就像是抽走了电池的机器人,软软地倒在坟头上。

我和夏侯雪赶紧上前将她扶起,才发觉她已经昏迷过去了。

木棉花现在的状态是游尸,又喝了人血,当然不至于昏过去,而导致她昏过去的是她兽性得到足够释放之后,人性的回归。两种人格相互责怪,相互掐架而导致精疲力尽!

躺在床的木棉花脸上的血迹早已经被夏侯雪用毛巾拭去,她神情安详,与此前的嗜血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让人不能相信他们是一个人。

两次试验,两次都失败了,让木棉花好好地休息休息,调整好了再说吧。

夏侯雪下楼忙去了,我和小二小三守着木棉花,差不多到了下午,木棉花才醒来,与此前一样,木棉花照例会自责一通,我和小二小三在一旁劝慰,等到她的心情平复了一些再下楼吃饭。

晩饭时分夏侯雪回了,我们四人在河边和散了一会儿步,各自回房睡觉。

接下来的两天我过得十分平静,我三分之一的时间在陪木棉花,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修习八荒练气术,另外三分之一的时间自然是睡觉了。

这两天,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们对木棉花下药太猛了,以至于出现了反弹,或许我们可以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为此我甚至去网上查了戒毒的过程,因为我觉得,木棉花的嗜血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与戒毒差不了多少。

看着网上一个个的案例,我感觉我的心都变成阴暗了,网上一个又一个控诉的贴子里写的明明白白,毒是戒不掉了,就算戒掉了也会复吸,这其中充满了怨恨,背信弃义和人性的泯灭。

我安慰自己说不会的,如果说游尸的嗜血是戒不掉的,那陈柔和李墨玉又是怎么回事呢?她们就成功地屏蔽到了自身兽性的那一面,李墨玉的事放在一边,她是术士,有应对各种问题的方法,陈柔呢?

陈柔也是由普通人变成游尸的。

可能陈柔在抑制住自己兽性的那一面之前没有饮过人血吧,而李墨玉就不一样,才成为游尸,就杀人掏心,并且将寒水村的活尸全灭了,就像是一个人吸冰毒,k,粉可能比较好戒,但是木棉花一开始吸的就是海,洛,因……

解荣的事情之后,千江苗寨来了一个慰问团队,可能是他们也意识到了我们的重要性,因此,带的礼物极为丰厚,人民币五十万,两头牛,二十多只羊。还有一批植项目,比方说在脸盆村以及各寨投资建厂什么的。

正文卷 第957章:捂不住了

千江苗寨是旅游城市,能够建的厂差不多都是以礼品,食物加工为主。

食物加工这一块不能给蛊王会,因为千江苗寨与蛊王会对立近百年,结了不少的仇家,要是有人在食物里下毒,可不好办。礼物是卖给游客的,那又另当别论。

对这些,夏侯雪只提了一个条件,那就是,千江苗寨在蛊王会投资建厂无任欢迎,但是,每个寨子千江苗寨常驻人员最多不能超过五人,如果与蛊王级别的成员接触每次都要报备。

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不让千江苗寨的人渗透得太深,用糖衣炮弹瓦解人心。

蛊王会虽然对千江苗寨的关系持开放的态度,却也不想失去主动枚。

千江苗寨的人走之后,夏侯雪当即让人杀了一头牛,五只羊,请脸盆村全村村民吃了一场牛羊全宴(说是会村,其实是每户人家派个代表,即使这样,也有一百多人呢)至于那五十万块钱,则存在了蛊王会的帐户里,另做其它用途。

木棉花因为自身的原因不想参加这个宴会,我却不能不参加,解荣的事情之后,我在蛊王会的地位骤升,虽然没有在蛊王会担任任何的实职,但是,在他们的眼中,我与现任蛊皇夏侯雪是同级别的存在。我不出现,怕有人想入非非。因此,我和夏侯雪出席宴会,小二小三陪着木棉花。

桌上摆满了牛羊肉,香气扑鼻,酒还是杨梅酒,开席之时,脸盆村最为德高望重的老太公颤颤危危地要为我们敬酒,说脸盆村从有人开始就一直穷,都穷了好几百年了,自从蛊王会搬来这里,情况就不一样了,村子里人人都翻了身,过上了好日子,就是媒婆去说亲,‘脸盆村’三个字也变成了优势的代名词,而这一切,都得益于蛊王会,常言说得好,吃水不忘挖井人,因此,脸盆村的所有人都应该感念蛊王会的恩德,维护木棉花和夏侯雪的地位……

老太公的话,就等于是官方发言了。

脸盆村所有的村民都站了起来,举杯敬酒,气氛十分热烈。

饮尽了杯中酒,立即就有穿梭在各酒席之间的苗族小姑娘为你满上,一个盘子空了,新的菜马上就端了上来,山村里也没什么别的东西,除了牛羊肉之外,还有干笋,干菇,风干的野猪肉,兔子肉,蕨菜,山药……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我可不敢再多喝了,感觉差不多了硬将酒杯藏了起来。

送走了乡亲们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我和夏侯雪上楼去看木棉花,在开席的时候,我让厨房的阿姨每一样菜都挑了一些送上楼去,包括酒。因此,我们在楼下吃酒席的同时,楼上的木棉花等人也在吃下午饭。

我伸手敲门,却无人应答。

我轻轻地将门推开,屋中一片寂静,饭菜都动过筷子,但是吃得不多,屋里却不见人。想必是这三姐弟没什么胃口,拔拉了几口饭菜,便出门散步去了吧!

往常这个时候,我们都会一起出去散步,今天因为宴席的事情耽误了,可能他们先出去了吧!

夏侯雪在收拾碗筷,我过去帮忙,收拾好了便一起下楼,夏侯雪将碗筷放去厨房的时候,我掏出手机准备给木棉花打电话,还没有拨出呢,就有电话打来了,我接起问道:“棉花妹子,你们在哪儿啊?”

电话里传来小三的哭声:“陈烦哥哥,你快来,我们在村口!”

小三的声音惶急,听得我心头一跳,赶忙问道:“小三,你先别哭,快说说怎么了?”

这时候,夏侯雪从厨房里出来了,一脸担忧地看着我。

“姐姐她,姐姐她……”

小三说到这里,电话被小二抢了去:“我姐姐她撕开了陆哥的胸膛,就伏在他身上喝血,我们阻止不了,这边好多人,好乱……”

我仔细一听,果然,除了小三的哭声小二的吼叫声之外,还有脚步声和此起彼伏的说话声和尖叫声,因为离得远,不细听听不那么真切。

“小二,你和小三原地等我,不要走开,我们马上过来!”我摁掉电话,拔腿就往外跑。

夏侯雪拉住了我,指了指门外的摩托车。

我一想也是,这里离村口有两里路呢,走路可不如开车快,于是,我们骑着曾德高的摩托车,全速开向村口。

快到村口的时候,就看到不少往回走的行人,而村口已经人满为患,我心说完了完了,木棉花杀了人,如果没多少人看到我们还能帮忙掩饰一下,就像木棉花因鸡血而兽性大发的那一次。

两名大妈一个吓得魂飞天外,一个差点连命都丢了,但是我说木棉花是跟她们开个玩笑,她们就不敢去外面乱说,一来,别人相信不相信是一回事,二来,她们得惦量惦量得罪们的后果!

但是现在不一样的,那么多双眼睛看到,要怎么捂啊!

夏侯雪专注地开着摩托车,而我心思电转,不行,虽然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我不能让木棉花偿命,一来她是我们的朋友,二来么,她也不是故意为之,而是被心中的兽欲左右了行为而已。

如果这些苗人要闹,我就带着木棉花远走高飞,恰好座下就有一辆摩托车!

嘀嘀嘀……喇叭声响起。

人群中有人看到了我们,叫道:“夏侯蛊皇,陈先生来了!”余人扭头来看,让出了一条路。

我抬眼望去,在前面的坡上,停着一辆三轮摩托车,摩托车里装着满满一车日用品,而在摩托车的不远处,躺着一名血肉模糊的年轻男子,木棉花就跪在年轻男子的身旁。

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男子出了车祸,木棉花正伏在男子的胸口痛哭流涕呢,而真实情况是,木棉花将男子的心脏给掏了出来,伏在他身上饮血。

小二小三试图将木棉花扶起,但是他们那点点力量,怎么扶得起游尸木棉花啊,费尽地吃奶的气力,也没能让木棉花站起。

正文卷 第958章:杀姐之仇,不共戴天

“棉花姐!”夏侯雪叫道。

在那一刻,夏侯雪都忘记了车上还有一个我呢,将摩托车推倒在地,就向着木棉花跑了过去。

摩托车倒在路边,将我也压倒在地。

我将脚从摩托车下挪了出来,一瘸一瘸地来到了现场。

夏侯雪喊着木棉花的名字,从后面抱住了木棉花,试图将木棉花抱起来“棉花姐,你醒醒,你清醒一点啊,我是小雪……”但是木棉花的身体仿佛重逾千斤,夏侯雪无论如何也抱不起来。

“不能这样,棉花姐,你清醒一点!”夏侯雪一屁股坐在地上,眼中有泪。

我赶紧上前去将夏侯雪扶了起来,此情此景,夏侯雪痛心流泪这没什么,但是他终归是蛊皇,在苗民面前不能表现得太过脆弱。

夏侯雪也很快反应过来,拭了拭眼角,走到一边。

我让小二小三也站到一边,走上前去,拍了拍木棉花的肩膀,柔声道:“木棉花,我是陈烦啊,你还记得我们在黑苗寨的初相逢吗?你还记得在火车上你对我的千里营救吗?你还记得你做扫地人时的清弱,多愁吗?你是一个温和而敏感的女孩,坚韧,与人为善,你是一个好姐姐,好朋友,好蛊皇,而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你起来照照镜子,此时的你满面是血,双眼通红,这不是你,让真正你的你归来吧!”

听着我的话,木棉花微微一楞,神光之中有着短暂的迷茫,随后一把将我推开,伏尸饮血。

游尸时期的木棉花与平时可不一样,这一下用力一推,我蹬蹬蹬地后退了四五步,也没有止住去势,夏侯雪试图扶住我,也被去势带得后退了三四步。

等我站住时,已经与木棉花隔了十多米远了。

我捂住差点被木棉花摁断的锁骨,深深地皱起了眉头,我感觉有一股子火气蹬蹬蹬地往上窜,这些天来积攒的不满一齐爆发出来,我走上前去,一脚将木棉花从死尸身上踹了下来,指着她喝道:“木棉花,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你就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吗?吃人心喝人血,你是准备有一天将我,夏侯雪还有你的弟弟妹妹一起剜心喝血吗?”

“喝……”被踹倒在地的木棉花呼吸沉重,就像是凶兽警告的低吠一样,她斜着眼睛看着我,目有凶光。

“你要对我下手了吗?”我撸起衣袖,向她扬起手臂道:“来啊,来啊,来咬我啊!”

木棉花的上下牙齿磨得格吱格吱作响,她在极力地压抑着自己。

“不敢吗?”我冲木棉花吼道:“你杀人摘心都敢,这时候你的勇气都到哪里去了啊,来啊,来啊!”说着话我拨出斩邪剑,在食指上一划,血水便流了出来。我将血水甩向木棉花“你不是要吸血吗?我身上的血更新鲜,来啊,来吸我的血啊!”

当血水洒在木棉花的脸上时,她终于失去控制了,咆哮一声,手在地上一刨,后腿一蹬,就如猛虎扑食一样,向着我扑了来。

这么近的距离,我根本无可躲避。

而事实上,我也不准备躲避。

砰地一声响,木棉花就如同是一颗炮弹一样,撞在我的身上,将我压倒在地,她一只手压在我的胸口,一只手将我的脑袋扳向了一边,眦着牙咬向我的脖子,而与此同时,斩邪剑的剑尖也从她的后背上透了出来。

木棉花的动作一滞,眼中的红光迅速消失,她伏在我的身上,不动了。

“姐姐,姐姐!”小二小三冲了过来,扶起木棉花,哭叫起来。

斩邪剑的剑柄握在我的手里,而剑身已经穿透了木棉花的身体。

小三纠住我的衣领,一边哭一边冲我吼叫道:“还我姐姐,还我姐姐……”

而此时的我早已经筋疲力尽,就任她揪住衣领,摇晃着。

夏侯雪冲围观的人群道:“散了吧,都散了吧,这件事情到此为止,都散了吧!”

蛊皇发话,赶来的蛊王会成同行动起来,一边安抚着死者的家属,一边劝说老乡们回去,人满为患的山坡,不一会儿,就走得只剩下我们几个人了。

三轮摩托被从沟里抬了出来,死者也被家属抬走了,不过我比较好奇的是,死者家属的眼中倒没有多少仇恨,更多的是痛心,我一开始还以为他们是摄于蛊王会的威势,后来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乡亲们走了之后,夏侯雪将蛊王会的人也都打发了回去。

小三将我推倒在地,捂着脸呜呜哭泣,小二将木棉花抱起,平放在地上,看向我的目光满是仇恨:“陈烦,你杀了我姐!”好嘛,这都直呼我名了。

夏侯雪安抚小二道:“小二,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小二一把甩开了她的手道:“什么叫不是我想的那样啊,那是怎样?你没看到吗?剑就插在我姐的身上,从前胸到后背都刺穿了,还能是怎样?”小二指着我道:“陈烦,杀姐之仇,不共戴天!”

我从地上爬起,抽回斩邪剑,看向小二小三道:“这也不共戴天,那也不共戴天,你们准备戴什么啊,你们的姐姐没死……呃呃呃……”我发现我的表述有误,木棉花本来就非人,何来死与不死一说呢!

想想还是懒得解释了,反正对于我们来说,衡量一个人最直观的状态仍然是“活”或者“死”!

也怪我没有向他们解释清楚吧,他们虽然知道寒水村的事件之后,木棉花已经变得与此前不一样,身体冰冷,嗜血,他们甚至知道自己的姐姐已经变成游尸,却并不知道游尸不那么容易被杀死。

眼见我这一剑穿透了木棉花的身体,还以为我将木棉花杀了,以小二火爆而偏激的性格,说出杀姐之仇,不共戴天的话来,一点也不奇怪。

“姐姐没事?”小二小三都是一楞,看着我将木棉花抱了起来,一时间都忘记了阻拦。

“不然呢!”我撇嘴说道:“我跟你们的姐姐也算是朋友,又费了那么多工夫将她找回,我为什么要杀她呢?”

正文卷 第959章:立即就走

小二瞪着我:“我为什么要信你!”

夏侯雪挽着小二小三的肩膀道:“陈烦哥说的是真的。”

小二小三看看我,又看看夏侯雪,满面的怀疑。

我将夏侯雪放在平石之上,看向小二小三道“让你们的姐姐睡一会儿吧,过不了多久,她就会醒来!”

夏侯雪走上前问道“小二小三,快跟我们说说,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二小三迟疑了一下,将事情的经过跟我们说了,一边说,不时看向木棉花,仿佛多看一眼,她就会醒得快一些一样。

酒席宴前,祝酒声,说话声太大,楼上的木棉花有些受不了,再加上房间里闷气,她想出去透透气。

木棉花现在是病人,对于她的要求,小二小三满口答应,于是,三个人下楼之后,悄然从侧门出去了,姐弟三人在傍晚的脸盆村一边散步一边说话,场面一度十分温馨。

但是,当他们走上坡上的时候,出事了。

脸盆村唯一的超市,陆哥超市的老板陆哥从县里拉货回来,在下坡的时候没有控制好车速,一头撞上了路边的百年老松树,陆哥和他的老婆同时飞了出去,但是同人不同命,他的老婆在空中翻了两个跟着,稳稳当当地落在地上,连擦破皮的轻伤都没有,陆哥的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他与一块石头撞在一起,石头的石刺将他的脑后枕骨撞碎,刺入了颅内……

陆哥抽搐了一阵,当场就死了。

听到这里,我愕然问道:“这么说来,陆哥不是木棉花杀的?”

小二愤怒地说道:“我姐是那样的人吗?好好的她干嘛要杀人?”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死者家属在收尸的时候为什么恨意不浓了,那是因为陆哥是意外身死的,而木棉花的行为,顶多算是辱尸吧!

从县里到脸盆村足有两三百里路,陆哥夫妻开着他们的三轮摩托大清早出发,到县里选货上车,再开回来,时间差不多已经是六点半了,又累又饿之下,出了差错,将命给扔在了坡上。

陆哥身死之时,木棉花他们刚好打这里经过,满地的鲜血对木棉花的刺激实在太大了,她失去了控制,扑向了陆哥的尸体……

听到这里,我心稍安,就像木棉花自己所说,在曾家村的时候,是曾德高侵犯木棉花在先,木棉花的做法虽然有点残忍,但是初衷是自卫,但是恣意杀人饮血,我从心里还是不能接受。

每个人都是爹妈生的,每个人的命都十分珍贵。

正说着话呢,木棉花突然坐了起来,一脸迷茫地看着我们道:“你们,你们这是在干嘛呢?”

木棉花醒来了。

“姐姐!”小二小三楞住了,随即扑入了木棉花的怀里,哭泣道:“姐姐,你没事,这实在是太好了!”

木棉花一边安抚小二小三,一边看向我们道:“陈烦哥,这大晚上的,咱们在坡上干嘛啊!”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神情有些灰暗:“我,我又失控了……陈烦哥,对不起,我差点,我差点……”

“没事儿!”我安慰木棉花道:“这不是你的错,这就像是一次猝不及防的攻击,而你中招了而已!”木棉花说要去给陆哥家人道歉,但是被我制止了“棉花妹子,不要这么做,他们都以为你死了!”

小二小三在,木棉花也醒了,我觉得是时候跟他们说说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我刺木棉花那一剑是基于以下几个点考虑(当然,前提是我知道这那一剑要不了木要棉花的命,即使是斩邪剑。)

第一,木棉花当时的状态有些颠狂,循循善诱,好说好话已经不起作用了,就得下一味猛药,这味猛药就是刺伤她,让她从颠狂之中清醒过来。

第二,既然死了人,总是要有个交待的(我此前不知道陆哥不是木棉花杀死的)当然,以蛊王会的地位和名气,不给交待他们也不敢怎么样,但是这么一来,就坏了风气了。

这对新的蛊皇夏侯雪极为不利。

说不定以后有人反对她,就以今天发生的事情为借口,说她只知天下有亲情,而不知天下有公道。

当然,这一剑里,还有我的三分怒气,恨铁不成钢。

不过好在,一切都过去了,木棉花虽然辱尸了,但是我那一剑,算是为死者家属平愤了,至于木棉花,她已经“死了”等于是从蛊王会,从脸盆村消失了,虽然他饮血的场景造成了负面影响,但那些影响,被我一剑抹去了。

夏侯雪问我道:“陈烦哥,接下来咱们要怎么办啊?”

我想了想说道:“小雪,你还是做你的蛊皇,小二小三跟着你,木棉花却不能在蛊王会了,我要带她走,连夜就走!”

脸盆村的村民都当木棉花死了,再加上她之前饮血的举动,确实不适宜再呆在脸盆村,夏侯雪有些内疚地道:“这是个办法,不过,不过是我总觉得我占有了棉花姐的一切,还将她赶出了脸盆村一样……”

木棉花拉住夏侯雪的手道:“小雪妹子,你千万别那么想,我倒觉得有些对不起你,这么短的时间你,将这么重的担子交到你的手上,你受苦了!”

小二小三要跟着我们走,被我拒绝了,一来他们年纪太小,二来嘛,小二实在太调皮,相处这几天我都感觉头大,天天呆一起我还要不要活了?我让他们留下来,好好辅助夏侯雪,因为如果他们也走了,夏侯雪在蛊王会就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此时一轮明月在夜空中升起,银辉披地,清冷而忧伤。

我,木棉花与夏侯雪,小二小三依依惜别。

说实话,这别离来得十分突然,按照我的计划,训练木棉花对人血免疫,起码要一个多月,我甚至计划好了这一个月的行动,什么时候去烤肉,什么时候去钓鱼,什么时候登高,什么时候去镇上游玩。

但是,木棉花的意外将一切都打乱了,我们必须连夜离开,立即就走!

正文卷 第960章:全人类存亡关键

摩托车一路疾驰,开了大概一个多钟的时候,没有油了。

我们抛锚在半路上。

这事儿怪我,这辆摩托车从曾家村开到脸盆村,又经过长途爬涉,可不没油了嘛。

期间穿镇而过,我竟然没有想起要加油。

我将车停在路边,寻思着要怎么办。

就在这时候,远远地有灯光打过来,不一会儿,就见一辆车向我们缓缓驶近。我心说也是神了啊,像这样的山村马路,有时一天都难得见到一辆车,这都大半夜了,咱们竟然还能在路上见到车子。

这概率就好像是逛街捡到百元大钞一样。

我寻思着问车借点油,就拦在了路中央。等到离得近了我才发现,竟然是一辆警车,车窗摇开,一名女警探出头来,问道:“大半夜的拦警车,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如果你是司机,老司机会告诉你,在车开到穷乡僻壤的时候,如果路上有石头,树木或许是人躺在马路上,能绕开就绕开,不能绕开就退回去,另外找条路走。

退不回就加足马力冲过去,哪怕拦在前面的是人。

如果你停车查看情况,立即就会从山里冲出来几名壮汉,运气好的话你有可能捡一条命,运气不好的话,连命都得搭上,他们劫财劫货之后,将车往山崖下一开,再点上一把火,神仙都查不出来。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的情况好太多了,大家就算穷,也不至于饿肚子,自然也不会铤而走险,更别说是拦警车了。

“警察同志!”我陪着笑道:“你看,我们的摩托车半路上抛锚了,想要借点油,买也行啊,我们比市场价贵一倍买你们一些油……”

等到看清女警的面容,我楞住了:“关明月!”

关明月是关丰的妹妹,因为关丰,我认识了她,不过那是关丰死之后的事情了。

关明月也认出了我:“陈烦!”

下了车,关明月一边张罗着给我抽油,一边问道:“陈烦,你怎么会在这里啊?”

我胡谄了两句,说木棉花的姑妈生病住院了,我载她去城里看望老人。

我问关明月这么晚了赶哪去。关明月叹了一口气道:“你知道了,我们这么晚出动,肯定没好事,小灌村出事了!”

我本来就随口这么一问,但是听关明月说的是小灌村,我忍不住多问了几句:“小灌村?谁啊?”

关明月问我道:“怎么地,你还知道小灌村?”

我心说这不废话么,我在那里还有一个朋友呢,我点头道:“我那边有个熟人,是小灌村的村长,叫胡文战!”

“啊!”关明月张大了嘴。

我心说这姑娘是怎么了啊,一惊一诈的,我就不兴有个村长朋友还是怎么地?

一边的男警员见油抽得差不多了,将管子拔掉,不冷不热地道:“出事的就是胡文战!”

“他怎么了?”我赶紧问。

“死了!”关明月迟疑了一会儿道:“陈烦我跟你说哈,这个事情闹得有点大,咱们公安的人差不多全部出马了,还是不够用,最后我们网络科的人也得去补上!”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胡文战的模样来,老头子五十多的年纪,一脸的沧桑,有着农村人的朴实和不拘小节,平时爱喝点小酒,对庄稼有着非同一般的执著与热爱,骨子里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在张仙月的事情上,做的可谓尽善尽美。

这是许多文化人做不到的。

他才五十多,怎么就死了呢?

眼见关明月他们重新上车,我扒着窗户道:“我随你们一起去吧!”

关明月挑着眉头看着我和木棉花道:“你们不是……要去看望姑妈吗?”

我干咳了两声道:“姑妈有医生看着呢,我们晚去一两天也没有事儿,还是先去看看胡村长吧!”

我和木棉花坐在后排,车子启动,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颠来颠去,一直到凌晨四点钟,才到达目的地。

好家伙,小灌村里灯火通明,亮如白昼,村委会挤满了警察,还有一些调来的特警,初步估计有近一百人,从他们的神情看来,此前经历过一场艰苦桌绝的斗争,此时有些疲累。

他们席地而坐,玻璃盾牌放在脚边,橡胶棍也收在了腰间。

我们一到,便被工作人员安排休息,据说明天早上还得艰苦奋斗。

我们被安排在了一间烤烟房里,十分闷气,地上铺着稻草,就当是床了,扒着烤烟房唯一的窗户往外望,外面静悄悄的,连空气之中都透露着诡异的气息,我跟关明月说我想去看看胡村长。

关明月说不行,现在的小灌村情况复杂,单独行动很危险。

我往烤烟的地热上一靠,问道:“关明月,我到现在还没有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呢,能跟我说说吗?”

关明月看着我道:“陈烦,你知道网络自媒体吗?”

我心说胡文战之死与网络自媒体有毛的关系啊,不过还是耐着性子道:“知道啊,各种公众号,微博,x信什么的……”

“事情扯得有点远了,但是还真是从这里开始的!”关明月跟我说,小灌村里有个聪明人,这个聪明人名叫胡天灵,上了个高中便出去打工了,前面也说了,他是聪明人嘛,聪明人当然不可能甘心一辈子打工。

那时候x信和微博才出来,是网络红利时期,聪明人胡天灵有几个帐号运营火了,一个月光广告费就收入大几万,后来网络红利慢慢消失了,自媒体的流量开始下滑,顶级自媒体都寻求卖身,他这种不温不火的自媒体,日子十分难过。有时候一个月都难得接到一个广告,为了吸引眼球,他大量地发布耸人听闻的假新闻,博人眼球的假科普,说到这里,你的脑海里肯定已经涌现出一大批套路的标题了“可怕,你每天都在吃毒药,而你竟然不知道……”“全人类存亡关键,还不赶紧来了解一下……”“震惊!父亲居然当着女儿的面做这种动作!……”

正文卷 第961章:将事情搞大

胡天灵搞得有点过火,自媒体整顿的时候被一刀切了。

他不像别的自媒体从业者,他们有学历,不干自媒体了,另外找份工作就好了,虽然钱不多,维持此前的生活没有问题。

胡天灵没有学历,不干自媒体就只能进厂去打工了,打工的日子多苦啊,一个享受过的人,哪里还回得去呢。

于是,胡天灵回来了小灌村。

做为聪明人的胡天灵,在一线城市的长江大河里都能搞出点事儿来,更何况小灌村这样的小池塘,他很快就找到了一条发财之道——借高利贷!

很多人会说借高利贷是妥妥的作死之道,怎么会发财呢,那是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时因地,后果也不一样。

胡天灵拉上了小灌村绝大多数的村民向高利贷借钱,别人骗贷都是用假资料,假身份证明,他们不一样,全部用真的身份证明,高利息?滚雪球?没问题,多高都没有问题,只要你敢借,我就敢签字。

拉贷款的像是见到宝似的,赶紧签字借款。

但是,借了钱再想往回收就难了,去小灌村催款,十几条恶狗守在村口让你进不了村,什么?将狗打散了,进村了?好吧,那就只好打开天窗说亮话了,利息是没有的,不可能有的。

高利贷的心说利息没了就没了吧,我自认倒霉还不行嘛,我拿回本金就成!

本金?

抱歉,本金也是不存在的。

怎么,你不服气,要打人了,要将欠款人带走?抱歉,这事儿你先问问村民答应不答应先。

村民自然不答应。

结果就是,人你带不走,最天好黑前自己赶回去,不然的话,还得饿上大半天呢。

这次要不回款,下次带多点人吧!

人再多你能多过小灌村整村?

广而告之?随便!贴大字报?随便!要搬东西走,随便!报警?高利贷原本就是违法的好吧!这帮在县城里横行霸道的汉子,竟然不能怎么小灌村的村夫,于是,求到了村长胡文战的头上。

胡文战见这些做高利贷的实在太可怜,也挨村挨户地说过好话,利息就算了,甚至本金也不全都要回,乡亲们留下百分之十喝茶,但是乡亲们仍然不答应,他们一个个硬气得很:我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你呢?

胡文战也没法,就没再插手了。

高利贷这几个月往小灌村跑了不下于三四十次,见实在要不回来,就将公司其它资产来了个卷包会,逃走了。一天之内,岑城有六家高利贷跑路。

小灌村的村民大赚一笔,高利贷被逼跑路,小赚一笔,惨的是投资人,都是血本无归。

此一战,胡天灵在小灌村一举成名,简直就是带领小灌村村民发家致富领头人,胡天灵以二十多岁的年纪,在小灌村的威望超过胡文战不知道多少,如果说胡天灵觉得胡文战的脸不够圆,估计当天晚上就会有人翻进院子将胡文战的脸打肿,让他的脸看起来圆一些。

做为聪明人的胡天灵,怎么可能一战就收手呢,大概是高利贷跑路的十多天之后,胡文灵跟村民们说,他认识农村信用合做社的社长,如果大家把钱存在信用合作社的话,一年有百分之十的利息!

百分之十的利息是多少?就拿他们在高利贷借的钱来算,户均五万元,百分之十就是五千块,一家人累死累活一整年,都未必能够挣到五年块,只要把钱存入信用社,一年就能得到五千块,多划算啊!

也亏得他们没有文化,不然的话,怕是要说出“金钱永不眠”的话来了。

于是,大家都将从高利贷那里“借”来的钱,交到了胡天灵的手里,让他去为乡民们谋福祉,但是,这一次胡天灵并没有那么做,他带着乡亲们的钱——近五百万元,跑路了。

众所周知,如果你想割菜的话,先得种韭菜,高利贷的那一番骚操作,已经将韭菜养得肥肥嫩,嫩的,绿油油的一片,此时还不挥刀割韭菜,更待何时呢?

胡天灵带着这些钱,人间蒸发了。

村民们先是愤怒,然后是满脸的不相信,胡天灵怎么可能带那么多的钱跑路呢?不会的,他肯定是将钱存到了信用社,然后才跑的路!对,就是这样,肯定是这样的!于是,他们找去了岑城农村信用社,问社长要说法。

对于村民们所说的,社长一头雾水,二脸懵逼,最后见村民们闹的实在不像样,就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将村民们驱散了。不过这种事情,在岑城的影响还是有点大的,于是,县里的领导责成村干部要安抚好村民。

村干部是谁啊?胡文战。

再过几天就是州庆,有领导来视察,县里的领导给胡文战下了死命令,如果在州庆期间,小灌村的村民们还去岑城闹事的话,就解除胡文战儿子的公职!

国人的诛连之罪古来就有,现在也还在,想必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吧,拆迁的时候,家里有公职的,或者亲戚地公职的,如果做了钉子户,公职人员是有劝说任务的,如果劝说不了,就有可能被免职,就算不免职,以后评职称啊,晋升啊,你就只能在一边看着了。

胡文战只是个小村长,撸了他他一点也不在意,他在意的是他的儿子,胡文战的儿子去年大学毕业,今天春季招聘时考上了公务员,算是踏入公门了,胡文战对此极为重视,觉得是他们家命运的转折点。

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的儿子有事!

于是,他挨家挨户去劝说,跟他们说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再说了,那钱也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只是从他们的手上走了遭而已,真要找事,也得去找胡天灵,不该找信用社,不该找正府……

村民们哪里会听他的啊,胡天灵找不到了,但是信用社找得到,正府找得到,而且,他们已经商量到了进城的日子,就是州庆当天,只有这样,才能将事情闹大!

正文卷 第962章:一缕青烟

小灌村就那么大,一百多个村民要集体搞事情,胡文战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他过去劝他们,给他们说好话,跪下来求他们,但是没有用。

村民们心意已决。

胡文战被逼得急了,找来一条扁担横在村民当中,跟他们说今天谁敢进城去,就打断谁的腿!

如果在平时,胡文战的话可能还有些威慑力,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对乡民们来说,一旦沾上钱,那都是天大的事情,别说是一个村长,娘老子来了都没有用。

对峙的过程中,村民们一拥而上……

也许他们只是想将胡文战赶开,也许他们只是想教训一下胡文战,让他这个老东西知道进退,不然的话,来自广大人民的铁拳会教他怎么做人!

但是,人太多了。

等到他们乱哄哄地一通拳脚,再散开时,胡文战已经倒在地上,不动了。有大胆的上前一探鼻息,早已经死去多时了。

出了人命,乡亲们都慌了神,这时候有大胆的大手一挥说怕毛啊,死个人又怎么地呢,法不责众,只要大家都不认,还能给咱们都枪毙了啊!人虽然死了,但是事情仍然得搞!

他们将胡文战的尸体藏了起来,凌晨四点就开始往岑城赶,不早不晚,八点钟的时候赶到了岑城,在早餐店吃了几屉包子之后,村民们便开始闹事。方法电视里都有,依葫芦画瓢就行!

堵在正府门口。

爬高架桥。

拦马路。

这几种方法,还是要数拦马路最为有效,将马路一拦,不出三分钟,马路上的车就能排出两里地,车主骂,村民闹,整个县城都沸腾了。警察,特警出动了一百多人,这才将小灌村的村民赶回去了。

据说当时县领导的脸都绿了,当着众人的面说一定要严惩造事者,不仅如此,该责任人承受的后果一分一毫也不能少,甚至当天秘书就已经起草好了计划,要将胡文战的儿子胡天仇调去最穷最为偏远的山村里做驻村干部。

后来大家意识到不对劲,胡文战的电话一直没有打通,辗转联系上胡文战的老婆,胡文战的老婆都快急疯了,说是凌晨三四点钟的时间,村里闹沸沸的,胡文战去查看情况,然后一直到下午都没有回来……

县领导担心出事,派了几名警员去调查情况,这才知道,胡文战已经死了。

警员们想将胡文战的尸体带回尸检,村民们不让,将他们赶出了村。警员如实将情况上报,领导们预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当即派了六十多名警员和特警下乡,与小灌村的一帮悍民周旋了一整天,也没有将胡文战的尸体抢回。

于是,领导们又四处调集人马,以壮声势,关明月和其余几名网络犯罪科的成员也被派下乡,结果在半路上碰到了我……

这么说来,这六十多个武装到牙齿的暴力机器忙活了一整天竟然没有将胡文战抢回?是该说他们太软弱还是小灌村的村民太强悍呢?

屋外吵吵嚷嚷的,领导们在商量对策,但是商量来商量去也没个结果,我将耳朵贴在墙壁上听,隐约听说村民们要谈判,说以后他们也不去城里闹了,钱的事也就此算了。

条件是:胡文战的死不能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有人说应该先答应着,等到控制住了场面,再做理会。

有人说不能随便答应,因为出尔反尔正府的信用就会破产。

这时候,有哭嚎声响起,我循声望去,就见一名年轻人扶着一名中年女人走了过来,年轻人黑着脸,眼中跳跃着仇恨的光芒,嚎哭的是中年女人“……我家老胡是为国家而死的,你们不能昧着良心做事,我家老胡的在天之灵正看着你们呢,你们谁要是昧着良心做事,不顾公道,我家老胡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

几名领导听得都是背后发冷。

不过随后,他们的脸都板了起来,冷淡地说道:“胡家嫂子,你这是什么话来,难道我们一个个的就那么像是坏人吗?胡天仇,快将你母亲扶下去吧!”

胡天仇装做没有听到,搬来一张椅子给母亲坐下道:“妈,咱们就守在这里等结果!”

领导也许是习惯了温顺时候的胡天仇了,见胡天仇对自己不搭不理,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寒光,随即便隐没了。

我推开烤烟房的门,迎着胡天仇母子走了过去“胡婶!”

胡文战的老婆一眼看到我,就像是看到了救星一样,抓住我的手道:“小陈先生,小陈先生,你来得你好,你胡叔被人害啦,你那么有本事,赶紧替你胡叔叔叫魂吧,让他说说,到底是谁那么狠心,害死了他!”

胡文战的老婆一边跟我说话,一边向胡天仇介绍我。

知道我的来历之后,胡天仇的眼中也有了我希冀的光芒。

我点点头,我与胡文战的交情虽然不厚,但是胡文战给我的感觉却不错,他沉冤不雪,我哪能不帮忙呢!我从背包里限出一张符录,往半空中一扔,那符录便燃烧了起来,那符录燃烧的方式很奇特,飘在空中,左边一飘,右边一飘,东边一飘,西边一飘,是谓引四方,这时候不论胡文战的鬼魂在哪一方,都会看到这里的符光,从而被吸引来。

但是,一直到符录燃烬,也没有见到异动。

现在的我可不比以前,以前术法弱些,第一次没有召来鬼魂有可能是没有召魂成功,再召第二遍第三遍就可以了,现在的我,如果召一遍没有成功的话,也不用召第二遍了,死者或魂归地府,或身死魂灭,已经不复存在了。

迎着胡婶和胡天仇的目光,我摇头道:“胡叔怕是已经走了……”

那边厢,追着我后面出来的关明月等人被领导狠狠地瞪了一眼,那表情仿佛在说:“看看你们,看看你们招来的都是什么人啊,神棍……”

就在这时候,村子另一头有青烟冒起。

警员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老乡们又在搞什么鬼。

正文卷 第963章:我忍你XX

我吸了吸鼻子心说不好,乡民们见谈不拢,烧尸了。

和尸体打了一两年的交道,我对于尸体的气味特别敏感,是不是尸味鼻子一嗅就能闻出来。

可能在乡民们看来,将尸体烧了,毁尸灭迹,就查不出胡文战的死因了。

我没敢大声说出来,怕胡婶和胡天仇听了之后太过激动,叫过关明月,将实情告诉了她,关明月又将我的话告诉了领导。

按道理来讲,知道乡民们在烧尸,应该第一时间将胡文战的尸体抢回来才是,领导眉头紧皱,似乎难下决断。

我明白他的想法,这时候冲上去抢尸,恐怕得与乡民们有一场大战,伤亡难免,不论是乡民那一边有人死亡,还是警察这边有人死亡,都将是他任上的污点之一,因此,他准备缓一缓再说。

一具尸体嘛,烧与不烧都是死人了。

当然,也许其中还有回报胡天仇不给他面子的意思。

青烟越来越盛,烧尸味也越来越浓,这时候,胡婶,胡天仇也闻到了烟味中的不同寻常,胡天仇大吼一声“我x你大,爷,害死我爸爸不说还在烧坏我爸爸的遗体,老子今天跟你们拼了!”

胡天仇在门边上提了一把锄头要往前冲,但是被警员们架住了,大家都劝胡天仇在冷静,不要涉险,相信正府会还他一个公道。

差不多二十分钟之后,领导才号令警员往前推进,来到青烟升腾之处时,胡文战早已经被烧成一堆骨灰了,隐约还能看出人的影像来,不过随后一阵风,就刮散了,胡天仇,胡婶伏地痛哭。

我怕会出现什么不好的场面,一直紧紧地拉住木棉花的手,准备情况不对,就先将她拉开,以免多生事端。

这一次村民倒不像关明月说的那么对抗了,虽然手里还都握着锄头,镰刀和老式的猎枪,却是一个个低着头一言不发。

胡天仇哭得眼睛都红了,他蓦地转身,捡起地上的石头向乡民们扔了去,又要夺警员的枪。

领导赶紧让人制止了他,场面好容易稳定了下来,领导可不想再发生不可控的事情,现在,不可控的已经不是乡民,而是胡天仇和胡婶了。领导叫来了几个人,让他们盯紧了二人,还将胡天仇训斥了一顿。

领导说胡文战的事情固然让人痛心,但是他是为了x,为了xx奉献了自己,x和xx会记住他的功绩的,做为英雄的后代,又是公职人员,觉悟一定要高,要能忍,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职业之路才能走得更远!

胡天仇本来就火冒三丈,再被领导一说,哪里还按捺得住,他从口袋里掏出工作证,甩在了领导的脸上,冲他喝道:“我忍你xx,老子不干了,这样总行了吧!”又指着乡民们道:“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你们一个个给我记好了,今天你们杀了我父亲,还烧毁了尸体,我来日必将厚报!”

工作证是硬牛皮夹的卡片,甩在脸上生疼生疼的,领导正恼火呢,见胡天仇对乡民们口出威胁的话语,当时就让警员将胡天仇铐了起来。带回局里以寻衅滋事罪关了起来。

事情的结局是这样的,胡天仇被关了二个月,这还是我帮忙上下活动的结果,不然的话,那就不是二个月了,寻衅滋事,威胁恐吓,六个月起步,最高一到三年!

又拿胡天仇做要胁,让胡婶不要再闹了,获赔的六十万元人民币倒是到位迅速。

而小灌村的村民倒没什么事,被带到村里的大礼堂里上了半个月的思想教育课,这事儿就被摁下了。总不能将一个村的人都关起来吧!要是关一两个人,那不是给他们借口闹事吗?

总之一句话,法不责众。

后面的事情有点惨。

胡天仇出狱之后,为他的母亲换了一个身份,去到了北方,具体哪里谁也不知道,又过了两个多月,小灌村里突然燃起一场大火,这场大火烧死了三十多人,一开始警员还在调查起火的原因,等想到胡天仇时,已经来不及了,胡天仇做为村里的三个大学生之一,智商比胡天灵只好不差,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就已经计划好了退路,小灌村火起之时,他已经在西南边境了,警员们想到他时,他已经入缅。

据说,胡天灵骗了乡民们的钱之后,也是去了缅甸……

只是不知道这件事情对领导的晋升有没有造成影响。

我们与尘世间的警察,分属两个不同的世界,从我做赶尸人的第一天起,陈柔就告诫过我,如非必要,不要去挑战尘世间的规则,而这与道佛两家出世的观点不谋而合,再加上胡文战的魂魄已经离去,尸体已被毁掉,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还真不好说。

有警察在管,我们也不好插手。

见这边情况稳定了下来,我与胡文战的尸体告别,准备回去,站在山坡上,看着奔流不息的灌水,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流水哪管人间悲苦,奔流到海不复回。

这时候,胡婶走了过来,丈夫被害,儿子被杀,仿佛是一夜之间,胡婶老了十岁,步履蹒跚,像是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一样。胡婶将一个本子交到了我的手上道:“这是老胡的东西,他自以为藏得很好,其实我早就发现了,人还在的时候争这个争那个,人突然没了,突然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我本来想要随同老胡一起,将这本子烧了的,但是后来想想,老胡肯定是希望张仙月知道他的心意的,一辈子呆在一起,也一辈子做对,老胡死了,我就顺着他一次吧,小陈先生,麻烦你将它交给张仙月吧,告诉她,我家老胡,其实一直记着她的……”

胡婶说着,抹了抹眼角混浊的泪水,独自下坡去了。

我的心里有些难受,想要叫住胡婶,却又感觉无话可说,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心说希望胡婶你能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吧!

胡婶给我是一本很旧的记事本,记事本的皮是红的,上面印着五角星,下面有一行小字:xxx万岁……

正文卷 第964章:三寸气在千般用

我翻开笔记本,就见扉页上写着:“谨赔文战哥哥惠存,仙月。”

再往下翻,却是胡文战的日记。

我是真没想到,胡文战这么糙的人竟然还会记日记呢。

不过,他的日记十分直白,简单,往往一句话说完的话绝对不用第二句,对于张仙月送他的日记本,他只记了一句话“仙月妹子送了我一本记事本,这是头一回有女孩子送我东西呢,我一定好好保存!”

然后有数十天记事本上也不着一字。

胡文战的记事本几乎不记其它的事情,只记他和张仙月的感情。

“仙月妹子的歌唱得好好啊,就像是戏台上的演员一样,她说她是学得谷立果的,关键也得学得会啊,像我的嗓子,就像是拿开水烫过一样,唱什么都像是鬼叫一样,听得我自己都起一身鸡皮疙瘩……”

“仙月妹子的文章写得好好啊,引经据典的,在我看来,不比报纸上那写名人写得差,如果她努努力,或许能够成为作家呢!”

“仙月妹子就是我的天仙!”

“没错,她就是我的天仙!”

又过了两个月……

“好难过,今天我才知道,仙月妹子的心里没有我,她喜欢的人是谷立果,我想要一直追随在她的身边,现在看来,我根本没有资格,对,我没有资格……我笨,反应迟钝,不会读书,不会算术,只会种田种地……”

“我活该!”……

看着胡文战的日记,我仿佛就像是看到了还在学校里的自己一样,那时候的我也和胡文战差不多,为爱倾尽所有,经常怀疑以及自我怀疑,纯洁,悲观。不过那时候记得日记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而胡文战的日记,却保留了一辈子。

如果我看到自己那时的日记,肯定会发笑,如果胡文战还活着的话,我看到他的日记肯定会哈哈大笑,原来不论是谁,无论生活在哪年年代,年轻时候的傻逼程度,都是一样一样的。

但是胡文战死了。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胡文战和张仙月虽然最终没在一起,但是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是很深的,也许是亲情吧,管他呢。胡文战死了,张仙月竟然没有来看他——虽然我心里知道,如果张仙月来了,绝对没好事……

张仙月的性子与宁夏有几分相似——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如果她知道胡文战被灌村村的村民害死了,她会将小灌村的人一个一个拖下灌水去!

也许她还不知道吧!

想到这里,我改变了主意,招呼木棉花往坡下而去。

木棉花棉疑惑地问道:“陈烦哥,咱们去哪儿啊?”

我看着碧蓝色的灌水道:“我想去看个朋友!”

来到灌水下游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看着对岸的灯火和月光被流水摇碎,我又想起了与宁夏救援元思思的过程,那时节,河里都是水鬼,在水中或躺或立,阴森可怖。

我也想起了送给我红薯吃的老头儿,虽然红薯不值钱,一块钱就能买好几个,但是那时候,一个红薯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我用符录折了一只船,将船放入水中之后,点燃了船身,纸船上窜起的火焰就像是它的动力一样,推着它往灌水中心百去。我紧盯着纸船,期待着水下突然伸出来一只手,将纸船托了起来,然后水波涌动,一道倩丽的身影游向我们。

但是,及到符录燃尽,沉入水中,也没有人影出现。

我心说这是怎么回事啊,难道张仙月没有回来?

不对啊,她似乎跟我说过的,等报了仇,仍旧回来灌水,山村里的水质比城里的好太多了,在城里的江河之中让她全身都不舒服。

莫非她还没能报仇?

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不快,本来嘛,消灭敌人第一要务就是消灭他的肉,体,张仙月说要折磨人他们,不让他们那么痛快就死,但是,只要对方没死,就有很多的变数。

所以才会有这么一句俗语“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旦无常万事休!”

我心说我也别瞎想了,去找她也就是了,做为朋友,我有义务将胡文战的日记交给她,有义务将胡文战的死讯告诉她……

我回头看了木棉花一眼,心里有些愧疚。好嘛,我原本只是将木棉花带离脸盆村,助她戒掉嗜雪的性子,现在可好,还没有回到岑城里,这东奔西走的一番忙碌……

我将我们将去省会的事情与木棉花说了一遍,木棉花还挺开心的,她人生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呆在黑苗寨,做了蛊皇之后又一直呆在脸盆村,几乎没怎么出去走动过,现在正好当旅游了。

说到这里木棉花神情有些黯淡:“陈烦哥,说实在的,我怕这一路上会给你带来麻烦,你知道的,我,我我……”

我摆手说道:“棉花妹子,你不用再说了,是朋友就不要多说,显得见外了。”

木棉花便不再往下说了。

我们走了足足一个多钟,才走到放摩托车的地方,不过除了地上落的一小滩汽油,摩托车已经不在了。

我的心里也不是很在意,摩托车反正也是从别处骑来的,就当是还回去了,只是特么的岑城那么边,要怎么回去啊!

我给关明月打电话,问她们走了没有,关明月告诉我,他们正准备回去,明天早上是星期一,还有例会要早起呢。我告诉关明月我在半路上等他们。

不一会儿,车前灯照到了我们,关明月拉开车门让我上车,坐稳了之后,关明月颇有些不好意思是说道:“陈烦,说实话,你有没有对我们这行很失望啊……”

我没有回答,说实话,不失望是假的,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我没有看到“公平”二字,只看到了好在遭秧,坏人没事儿。

关明月叹息一声道:“……事实上,不论哪一行,做什么事,都会将行为与后果联系在一起,咱们面对的不是一个人,快意恩仇没事儿,咱们面对的是整个社会,这时候就要求稳,稳定压倒一切,虽然有些不讲理,虽然有些可悲,但是,它将事情压在最可承受的范围内……”

正文卷 第965章:你少骗我!

也不能说关明月说的没有道理。

不过那是他们的道理,不是我的道理。

我摆手说道:“关明月,不必再说了!你讲的我都懂,但是我连标点符号都不赞同!有句话怎么说来的,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悍卫你说话的权力,只是,如果你想试图说服我,那是无用功!”

“陈烦,不是这样的……”关明月还要说,被一旁的男子按住了:“小师妹,道不同不相为谋,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话么?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指着那人对关明月说道:“对了,听听这位兄弟说的,多有道理啊!”

关明月见我心里不爽,便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木棉花的身上,一路上问这问那,听说木棉花是苗人,兴致又高了不少,到岑城之后,还要邀我们吃饭,不过被我们拒绝了。

临别之时,关明月将我拉到一边,神密兮兮地道:“陈烦,我刚才不小心碰到了棉花妹子的手,她的手一片冰冷,没有温度,是不是不是活人啊?”

这种事情,要我怎么回答啊……

我干咳一声道:“别胡说啊,不是活人,你看她哪一点不是活人啊,女孩子气血不足的时候,手脚发冷不是很正常的嘛,你就没有这种时候?比方说,来大姨妈的时候……”

“你少骗我!”关明月戳了我一下。

“我骗你干嘛?”我撇嘴道:“又没有好处!”

关明月又偷偷地看了木棉花一眼道:“我虽然是网络科的,可是平时也没少跟尸体打交道,人身上有人气,尸体身上有尸气,骗不了人的,我虽然没有在木棉花身上闻到尸气,可也没有闻到人气……”

我嘿嘿一笑道:“这有什么难理解的,木棉花昨天晚上洗澡了!”

不等关明月再质问,我招呼木棉花道:“棉花妹子,咱们得赶去火车站了!”不过关明月的话话是提醒了我,在路过一家化妆品店的时候,我花一百多块钱为木棉花买了一瓶香水。

管她人气尸气呢,一瓶香水,全都掩盖。

到了省会,我们在江门小区的附近找了一个旅店住了下来,我给周王合打了个电话(周王合是谷立果的副手,但是两人势同水火,谷立果想将周王合赶走,让自己的老婆夏香雨上位,周王合又怎么会甘心呢,向纪委写信举报谷立果,被我利用问出不少关于谷立果的信息来!)。

周王合接到我的电话之后,颇有些怨气:“我说同志,这都多久了啊,我还以为你把我忘记了呢,不是说谷立果是腐败份子,要严办嘛,都这么久了,也没个动静的呀……”

我干巴巴地应付了几句道:“那啥,同志,我们正在努力,你也知道,谷立果这个人特别聪明,做事几乎不留把柄,就算有,也只是些无关痛痒我的事情,真曝出来,不但于事无补,反而打草惊蛇,我们在等一个机会……”

我绕了一个弯,又回到了谷立果的身上:“周哥,你最后有没有关于谷立果新的线索啊!”

“没有!”电话那头周王合沮丧地道:“你也知道,我已经和谷立果撕破脸皮了,他对我比防贼更甚,我又怎么会有他的线索呢!”

“他每天都来上班吗?”

“嗯啊!”周王合似乎很好奇我这么问“你还别说,这家伙上下班倒是挺准时的,最近还特别的积极,几乎每件事都要亲力亲为呢!”

这么说来,谷立果没事了?

难道张仙月最终想通了,放过了他和李红?

也对,一个是暗恋的情人,一个是亲妹妹,张仙月被恨意冲昏了头脑,要杀死他们而后快,但是冷静下来之后,她就改变了主意?

不会的,我摇头。

此前我说过,张仙月的性格与宁夏极为相似,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念旧情放对方一马?不存在的。宁夏杀死宣紫就是明证,如果谷立果和李红没有死,那一定是张仙月出了意外,没有办法复仇了。

当天晚上,我们在小区门口的咖啡馆一直坐到晚上十点钟,我正寻思着要不要主动出击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缓缓地从小区里开了出来。

我一眼认出,这是谷立果的车牌号。

我和木棉花打了一辆车,远远地跟在后面。

木棉花好奇宝宝一样问这问那,恍惚间我们已经成了游走在都市里查案的福尔摩斯一般。

前面的车拐了一个弯,在河边停了下来。

谷立果从车上下来时,脸正好对着我们,不过因为是晚上,又隔着玻璃,他无法看清楚车上的我们,而我们却将他看了个清楚明白。

几个月不见,谷立果瘦了许多,他许是没有买新衣服的原因,此前的衣服穿在身上,已经有些显大了,他眼窝深陷,眼中布满了血丝,他好像有些紧张,双手紧紧地捏在一起,此时扳开他的手去看,一定能够看到满手的汗水。

谷立果来到了河边,手扶着护栏,似乎在看江面,但是很显然,他的心思在别处。

没一会儿,从侧面的花坛边上走来一个人,他提着一只黑色的塑料袋,也不说话,将塑料袋往谷立果身旁的长椅上一放,便匆匆走远了。

谷立果双腿将塑料袋挡住,左右看了看,觉得无人关注自己,手从后面摸到塑料袋,快速地收进了口袋里,向越野车而去。

谷立果在干嘛?

收受贿赂?不对,那黑色的塑料袋虽然不小,但却是卷成二指大小,别说是钱,就是装黄金,也没有多少。不值当谷立果这么做!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价,亏本的生意没人会做,尤其是聪明人,二指大小的黄金,买通一个村官我信,写通一个镇上的办事员我信,县里的办事员都不会收,因为性价比太差嘛!

何况是谷立果。

我估计想要贿赂谷立果,价码得百万起步。

一只卷在一起的塑料袋,无论装什么,都不值一百万!

那么,很有可能是其它的东西。

正文卷 第966章:约会

谷立果上车之后并没有立即开车,不知道在鼓捣什么,估计在查看塑料袋里的东西吧。

我和木棉花下了车,上前查看。

隔着车窗玻璃我看到,谷立果将塑料袋展了开来,又从其中取出一只锡纸包,将锡纸展了开来,里面是一小堆白色的粉末。

谷立果对着白色的粉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脸的陶醉。

木棉花压低了声音问我:“陈烦哥,他在干嘛啊?”

谷立果从汽车的纳物箱里找出来一只打火机,点着了火在锡纸下面烤,然后就像是狗一样,将头伸到锡纸前使劲地嗅,就是这样还不过瘾,干脆将白色的粉末都吸进了鼻子里,这才舒服地躺倒在驾驶椅里,伸展开了四肢。

看他的样子,似乎准备好好休息一下。

我压低了声音回木棉花道:“他在吸毒!”

我终于知道谷立果为什么变瘦了,那是因为——他在吸毒!

谷立果虽然与李红合谋害死了张仙月,但是,在初见时,他给我的感觉是个极度自律的人,无论是衣着,言行,行为都有规有矩,甚至看上去有些呆板和无趣。

这样的人怎么会吸毒呢!

不知道是吸毒之人的耳朵比常人灵敏还是怎么的,我明明说得十分小声,谷立果却听到了,“吸毒”二字让他格外的惊慌,甚至都来不及看车窗外,一脚油门,越野车就飙了出去。

等到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谷立果已经跑得没影了。

我和木棉花都楞了一会儿,木棉花愧疚地道:“陈烦哥,对不起啊……”

我看了木棉花一眼道:“傻丫头,有什么对不起的啊,谷立果跑来跑去,不都在这座城市里么?跑得了和尚,还能跑得了庙?走吧!”我拉着木棉花走到了站台前,有了刚才的事,谷立果一整晚都会像惊弓之鸟,再想找到难了。

好在我们还有另一个目标。

我们打车回城的时候,车上还有一名女子,上车之后,木棉花就显得很不安宁,一定要我坐在中间,与那女子隔开来,我一开始还以为那女人有狐臭,木棉花受不了那味道,后来才知道,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车上的女子估计来大姨妈了,木棉花闻到了她身上的血腥味。

这一路,木棉花越来越焦燥不安,眼中甚至泛起了红光。

我紧紧地握住她在手,不停地跟她说话,吸引她的注意力,这才好了一些,中途女人下车,我和木棉花都长吁了一口气。

我们来到李红所住的小区时,李红正与相熟的人在过道上说话,见到李红时,我还是会下意识地将他认做张仙月,因为她们除了年岁不同,实在是太像了!

与谷立果瘦而无神的吸毒后遗症不一样,李红相比此前,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此前的她虽然也打扮,可能意识到自己已经是昨日黄花,也没有太过妖娆,衣服尽选朴素的穿,架上眼镜时,你还别说,颇有老知识份子的范儿。

而现在的李红则不一样,大花的衣服,脸上铺着各种化装品,穿高根鞋,手里挎时尚的包包,看起来比此前妖怪了许多,也年轻了许多。年轻的倒不是她的面容,面是她的精神……

就像是终于放下了某事,随心所欲,精神也得到了释放一样……

李红与熟人告别,打车离去。

我让出租车司机赶紧跟上。

李红来到了一家酒店,这酒店很大,招牌下来明明白白地标着“五星级酒楼”。

李红点了两份牛排,抬腕看了看时间。

一个人不可能点两份牛排,第二份是给另一人点的,大晚上的,也不可能谈公事,大概率是约会。好嘛,李红精心打扮来约会,过美好的夜生活,张仙月这仇复的,仇没报了,还将自己报失踪了……

木棉花看到牛排,表情再变。

人家经常吃西餐的人总结的经验,说是吃牛排三分熟的,才是会吃西餐的,经常吃西餐的,最好一刀切下来,滋滋往外冒血,这表示牛排很新鲜。吃五分熟的,就次些,七分熟的肯定是土老冒,牛肉太熟,就老了,不好吃了。

李红虽然还没下刀,牛排里还是有血水渗出,血水混合着黑椒等佐料的味道传入木棉花的鼻子里,她有些受不了。

我只好将她安排到角落里。

李红喝了半杯香槟,又看了看手表,眉头微皱,看样子,她约会的对象迟到了,她小有些不满意了。

就在这时候,西餐厅的门口出现了一名背着背包的男子,那男子二十二三岁的样子,身高大概有一米八,小脸儿又白又俊的,穿一身运动服饰,这么大个小伙子,却有些腼腆,迟疑了一会儿,直到服务员招呼,这才往西餐厅里走。

男子来到了李红的面前,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张老师好!”(李红顶着张仙月的名字过的下半辈子,严格说来,现在的她应该叫张仙月,所以男子才会叫她张老师。)

“坐吧!”李红微笑相请。

不是约会啊,是师生晚宴?

不过随后,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劲,李红看男子的眼神可不像是老师看学生的表情,她的眼睛弯弯的,带着亮光,而且,有点色,色的。“成艺同学,是刚洗完澡吗?你身上有一股子蔷薇花的香味呢!”李红顿了顿又说道:“我很喜欢这种味道!”

见成艺坐下了,李红起身为别餐巾,一边说道:“先吃东西吧,咱们边吃边说话!”

“嗯!”成艺机械地拿起了刀叉。

西餐什么的,我是吃不来,就叫了杯橙汁,隔着一根柱子听这对师生聊天。

李红先是问了一些成艺生活上的事情,估计是想缓合气氛,但是这么一问,成艺反而更加紧张了,又不得不强打精神,扯出一副笑脸来回答李红的每一个问题。

说了一会儿话,李红就将话题引到了学业上,指出了成艺学业上的不足之处,并告诉他,就他的成绩,想要拿到她的签字很难。

李红说到学业上时,我就不大懂了,因为专业性很强,专用名词,术语太多,连在一起我都不知道什么意思,只看到成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和黑椒牛排一样难看。

正文卷 第967章:我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听了这么久,我总算是闹明白了,这个成艺,是个学生,李红就是他的导师。成艺的学习成绩不行。

就我的经验,一般运动型的人学习成绩都不会拔尖。

而学习成绩拔尖的多是书呆子型的学生。

就像是一句俗话说的,老天给你一样东西,就会拿走另一样东西。

不过,一般运动型的男生更招女人喜欢这是真的,因为他们更加的强劲有力,充满阳刚之气。

但是李红请成艺来高档餐厅吃饭是几个意思啊?就为了专门告诉他自己不能在他的论文上签字?而这份牛排,是为了安慰他受伤的心灵的?

怎么看怎么不像啊。

“李老师……”成艺小心翼翼地问道:“那……离毕业只有两个月了,谁问我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呢!”

李红笑了,指着黑椒牛排道:“吃,吃牛排,冷了就不好吃了!”说着拿起刀叉,用心地切割起牛排来。李红挑起一块牛排,对成艺道:“这上面有脆骨,老师牙齿不好,成艺你吃了吧!”

“老师我……”成艺的表情有些为难。

一般只有情侣之间才会对对方刀叉挑起的食物不嫌弃,就算是一家人,都不大会这么做,更别说是师生了。

“扔了怪可惜的,你比我年轻,牙齿也比我好,就吃了吧,别浪费!”李红将脆骨递到了成艺的唇边。

“哦哦……”成艺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张口将沾了李红口水的脆骨接了过来,嚼碎了咽了下去。

李红吃到一半的时候站了起来道:“成艺啊,说实话,能不能毕业,操作性很强的,老师我做了那么多年的导师,有经验,有人脉,不过具体应该怎么做,还是要从长计议,你先吃着,我去楼上吹吹风哈!”

李红说着,将一张房卡放在了桌子上,起身向着电梯走了去。

走到一半的时候,李红又站住了,冲成艺嫣然一笑道:“对了,饭钱我已经付了!”

我装做去打水,眯了一眼放在桌上的房卡,704房。等到我打水回来的时候,房卡已经被成艺收起来了,不仅如此,成艺还叫了一瓶威士忌,看来他已经妥协了,要喝酒壮胆呢。

与成艺一柱之隔,我喝着冷水,回想着来省会一天的所见所闻,我感觉再见谷立果和李红,他们都是性情大变。

虽然说他们合谋杀了张仙月,但是除了这一件恶事之外,他们的本性都不坏,谷立果除了将自己老婆夏香雨弄上位这件事有点过之后,其它时候都是懂规矩,讲道理。至少不是一个坏领导。

而李红也是一样,她天生好为人师,学术水平什么的先放一边,但是面对学生时,她都是尽量做到最好,将自己的人生经验一点都不保留地传授给他们。

怎么再见时,规规矩矩,一丝不苟的谷立果吸上毒了,而李红也从一个好老师变成了一个要胁学生与自己发生关系的教兽了?

往细里一想,我觉得张仙月虽然没有要了他们的命,但是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阴影,以至于他们不再顾及自己的形象了,要随心所欲,及时行乐!

我上次见到的谷立果和李红时,他们尚还约束着自己,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而这一次见到之所以感觉性情大变,那是因为他们已经彻底的放飞自我了。

张仙月虽然没有杀死他们,事实上,她已经将他们的人生给毁掉了。

我和木棉花原本打算随成艺一起上楼去的,但是出了一点小意外。成艺想用喝酒来给自己壮胆,但是他对自己的酒量估计有误,结果,胆子是壮起来了,人也醉如稀泥了。

不过这样也好,不用多费一番手脚去解决成艺了。

我与木棉花手挽着手,装做情侣闹闹笑笑地从成艺身边经过,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木棉花推了我一把,我借势撞向成艺,将他放在口袋里的房卡取了出来。乘电梯上楼。

到了704房间门口,我伸手敲门。

“你不是有房卡嘛,刷一下就好了!”房间里李红应道,随着人声,还有淋浴的声音,不过水声很快就停了。

刷开房门,我迈步进门,就见李红围了一条浴巾站在落地玻璃前,用牛角梳梳头呢,她的眼中带着满意的笑容,在拢起头发的时候,还下意识地挺了一下胸。

四五十岁的人了,胸保养得再好也就那么一回事儿了,我和木棉花站在墙后面,等着李红从洗浴间里出来。

李红在镜前站了好一会儿,估计还是认为围着浴巾出来有些那啥了,还是换上了睡衣,推开玻璃门走了出来。

见到我和木棉花时,李红吓了一大跳,指着我们:“你,你,你们……”

很快,李红便认出了我,眼中惊讶更甚,刚才的从容与得意半分都不见了,:“你,你,你是陈烦……”

我冲李红一笑道:“好久不见啊!”

李红往后缩去“陈烦,你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啊……”

我几步走到李红的面前,将她按坐到椅子里道:“你的学生成艺刚才在楼下多喝了点,所以没能上来,于是我们就来了!”我绕到李红后面,轻轻地捏着她的肩膀道:“不过,我们来并不是为你和你的学生成艺而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什么可说的,我来找你,是想问张仙月的事情!李红,你能告诉我,张仙月现在在哪里吗?”

李红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不!”我打断李红道:“你肯定知道……”

李红被我逼急了,哭了起来:“放过我吧,陈烦,求求你了,放过我吧,你要什么都行,我有一套房子,还有一些存款,我可以全给你,放过我好吗?”

我摇头说道:“李红,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我是来找张仙月,你告诉我她的下落,我不但不会对你怎么样,或许还会在她面前替你求情呢!”

“可是我……”李红眼中泪水滚滚而下“我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正文卷 第968章:奇人异士

李红眼中的泪水滚滚而下:“我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我撇嘴说道:“李红,你这么放飞自我,分明是过把瘾就死的意思啊!”

李红老脸一红,看着我们道:“你们……都知道了?”

我如实说道:“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李红低下了头去,一大把年纪做这种事情,还被人撞破了,除非她的脸皮是铜皮做的,不然很难顶得住。她咬着下唇好一会儿才说道:“陈烦,你说得没有错,我确实有过把瘾就死的意思,因为我不知道死亡何时来临,也许就是接下来的一个钟,也许就在明天,不把握当下,及时行乐,不是太亏了吗?”

“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与张仙月的事情仍然没有解决,她随时有可能出现?”我捕捉到了重点。

李红摇头道:“谁知道呢?也许吧!”

“跟我说说!”我直视着李红道:“你们是怎么避开她的追杀的?”

李红抬起头来,盯着我看了很久,她捏着衣角的手,汗都将心角浸湿了:“我都告诉你,你能让人张仙月放过我吗?”

“我不敢保证,但是我会尽力!”我向李红许诺道。

“你这么说我相信你,你要是能保证,我反而不敢相信了!”李红告诉我,自从张仙月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的生活就彻彻底底地毁了,首先,她被逼与谷立果再次生活在一起了。

她的心里对于谷立果也许是有感情的,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还有了女儿谷美美,不过,这一切因为谷立果离婚再娶已经不存在了,要说他们之间还有什么的话,恐怕只剩下恨了。

如果开车撞他不违法的话,李红肯定会将谷立撞得生活不能自理。

但是,因为张仙月,他们不得不再次生活在一起,相互扶助。

因为张仙月是水鬼,有水的地方她就有可能出现,李红与谷立果不得不特别小心,但是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离得开水呢,于是,危机一个接一个不断地出现……

他们遇见有河的地方就要离得远远的,有好几次过桥的时见到张仙月扒着桥墩之上往上纵跃,也亏得在车里,加速冲了过去。

他们租住的房子不能有卫生间,因为有卫生间就有水。

上厕所的时候都是拉在塑料袋里提出去提垃圾桶里。有一次因为实在租不到房子,两人挑了一间有卫生间的客房,睡到半夜的时候,就听到淅淅沥沥的滴水声,李红感到奇怪,叫醒了谷立果。

两人来到卫生间时,见水龙头似乎松了,在滴水呢。

谷立果乍着胆子去拧水龙头,结果还没有碰到水龙头的开关,就见水龙头里钻出许多的毛发来,毛发越来越多,似乎有人正从水龙头里挤出来一样,两人吓得魂飞天外,拨腿就往外跑,一直跑出数里路,这才软倒在地。

喝水自然也只能喝矿泉水,甚至连饮水桶都不敢靠近,饮水桶那么大,已经足够塞入一个人了。

两人亡命近一个月,谷立果没有洗过一次澡,对于有洁癖的他来说,差点崩溃得自杀掉。

这还只是正常情况,还有天气突变的时候呢!

万一下雨,整栋楼,整个小区,整个城市都是水的世界,届时他们将逃无可逃!好在现代有了天气预报,天气预报说多云时,两人就开始准备跑路了,在下雨之前,跑去另一个城市……

另一个城市将要下雨时接着跑。

春天是雨季,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差不多将南方的省市跑了一个遍,好几次差点被张仙月拖入水中。

时间一长,不仅是谷立果,李红也有些受不了了,她心想如果一直这样下去,还不如跳入水中,让张仙月杀了自己来得痛快呢!当然,话是这么说,求生的意志不许李红这么做。

但是,总得想个办法,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李红想来想去,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反守为攻!

谷立果听到这四个字时丧气地道:“反守为攻,你说得轻巧,怎么反守为攻啊,咱们拿什么反,拿什么攻啊?”

最后谷立果越来越毛躁,脾气也变大了,相反的,李红却越来越冷静,她甚至怀疑自己当初怎么会看上这么个禁不起事的废物蛋了。李红冷声道:“没错,咱们是没法啊,但是天下这么大,奇人异士多得很,咱们没办法,可以找人帮忙啊!”

李红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两人当即托关系打听,他们一个是副处级的领导干部,一个是研究生导师,圈子都不一般,这一打听,打听到了好几个高人,有僧人,有道士,也有隐居小巷的高人。

最先找的僧人夸口说自己是什么白门禅宗,佛杖一出,百邪退却,结果才到江边施法,就被一个浪头卷进了水底,等到再浮上来时,已经是一具尸体了,尸体上还刻有谷立果和李红的名字。

仿佛是说,下一个就是你们!

李红他们第二个找的是一个隐居的高人,传闻他能看面相,算八卦,驱鬼邪,赶僵尸,甚至还会气功养生。高人明显比和尚要聪明得多,知道江边是水鬼的主场,不能造次,让李红他们将张仙月引进屋里来。

当张仙月从水龙头里钻出来的时候,高人脸色大变,跑得比李红他们快上两倍,等到李红谷里果跑出门时,高人已经到了马路对面,并且上了公交车,公交车已经启动了。

敢情这高人就是个骗子,他听张仙月他们述说时,根本没有当真事,既然不是真事,他觉得稍稍糊弄一下就过去了,没想到真撞鬼了!

那还不跑更待何时啊!

二次失败的经历让谷立果十分灰心,反而还得李红去安慰他。

他们第三回找的人是一名道士,那道士说是藏龙观的,师从藏龙道长,因为道长让他下山历练,这才来踏入风法,风树道长要价不低,二十万!李红这一路来骗子见多了,对风树道长不是很感冒,反是谷立果,突然兴致高涨,与风树道长套近乎。

正文卷 第969章:防不胜防的变数

谷立果有他的理由。

像此前的白门禅宗,全能高人,要价不低,却也不高,因为骗子在定价的时候总会考虑到顾客能不能接受,因此,他们出的价往往看上去很高,但又不会高得太离谱,刚才是绝大多数人能够承受的。

但是有真本事的人不一样,他才不会管你能不能接受他的价格,他只知道,自己值得这个价!

因此,风树道人一开始就出这么高的价格,而且谢绝讲价,十分傲气,谷立果反而认为他有真本事。

谷立果猜对了,这个风树道人,还真有些本事,收了钱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李红他们,说张仙月已经被他搞定了,别说去卫生间上厕所了,就是去河里洗澡,雨中散步,一点问题也没有。

李红和谷立果一开始并不相信,因为这一个多月以来,张仙月对他们造成的阴影实在太大了,而且,前面一僧一俗两名高人一个死了,一个逃了,很显然,张仙月并没有那么好对付。

于是,他们打算一步步尝试,先是在卫生间里等张仙月出来,张仙月从水龙头里钻出来要些时间,而这时间,足够他们逃走的了。

结果他们在厕所里呆了一个多钟,也没有等到张仙月的出现。

两人不放心,开着车沿河而走,将速度开到三十码,跑了一个上午,也没见张仙月来找麻烦,两人心中大定,去市里最好的酒店开了一间带泳池的房间,在透明泳池里泡了近两个钟,当然,其间也不免激,情的释放。

而从酒店出来之后,两人又形同陌路了,谷立果回家去了,估计一路上还得酝酿如何向夏香雨解释这一个月他的去向,而李红就不一样,离婚之后,她一直单身,无须向谁解释什么。

这次死里逃生之后,像是约好了似的,两人性情都是大变,我们撞见了谷立果吸毒,李红以学业为要胁让学生陪睡,这只是我们撞见的,我们不知道的情况可能更多。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我想是他们仍然不相信风树道人将张仙月搞定了,他只是拖住了张仙月,而张仙月除时会回来,所以他们才会自暴自弃,过一天算一天……

听完李红的陈述,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来“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张仙月生在那个年代,还没有电视,估计也没有看过国产恩怨情仇的片子,每一部这样的片子都有类似的血淋淋的教训:主角对付反派时总是网开一面,而反派对付主角时总是往死里干,主角的最终胜出百分之九十靠运气,事实上,现实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运气啊!

当然,张仙月还是与狗血的电视剧有所不同的,她不是不杀谷立果和李红,而是要折磨他们,让他们临死前的痛苦远超自己,复杂也罢,装逼也罢吧,总之,他们都忽略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不将敌人杀死,总会有防不胜防的变数。

就拿谷立果和李红来说,两人的圈子很强大,经济上也算是中产,要找到对付张仙月的办法很多,只要想通了,几个电话,就有一大票高人从芸芸众生之中浮现出来,其中也许多是骗子,但只要有一个真本事的人就够了。

而且,他们也出得起这钱,二三十万,也不过是走趟银行划个帐的事情。

张仙月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结果栽了,被李红请来的风树道人搞掂了,也不知道她现在是死是活,不过据我所知,一般的术人捉住张仙月这样的恶鬼,仁慈些的会封印起来,而狠些的,就地灭了。

希望张仙月遇到的是前者吧!

我皱眉问道:“李红,这个风树道人,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李红摇头道:“不知道!他是下山历练的,可能……行踪不定吧……”

行踪不定啊!我心说莫非我还要去藏龙观找他的师父么?几百里路呢,我看着李红道:“要不你再仔细想想,你们与他打过几次交道,或许他不经意地提起过什么呢?”

李红低头想了一阵,突然道:“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风树道人和我们提起过,他和我们这里一个叫平天路的地产商人交情不错,他还是他们的风水顾问呢,一个月拿好几万的顾问费,这还是不出活的情况下,出活另算!”

“这样啊!”我招呼木棉花道:“咱们走!”

“唉!”李红赶紧叫住我,迟疑了一下说道:“陈先生,我可是将什么都告诉你了,你见到张仙月之后,一定要替我求情,保住我的命啊!”

李红眼中蓄泪,神容凄苦,看起来十分可怜。

我点了点头,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李红道:“如果有幸活命,我希望你还是过回从前的自己,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既然还披着这身皮,就得有个老师的样子……”

我和木棉花下到一楼的时候,成艺已经被服务员抬到休息区去了。

出门之后,我们往天路地产而去。

天路地产中一个中型地产公司,在市里有数个小型楼盘,其中有两处在建,我打车到离得近些的楼盘时,天已经暗了下来,按道理来说,老板这时候有有在施工现场的,但是这幢楼不一样,正在连夜赶工,准备交房,因此,平天路也当起了临工的监工。

我们沿着栏杆往前走的时候,一名外卖员椅着电动车过来了,喇叭声响起的时候,外卖小哥也超过了我们,我偷偷看了一眼外卖员后座的保温箱,里面都是猪脚,鸡腿,鸭胸,米蒸肉什么的。

估计这些快餐是平天路给自己的员工叫的,建筑工人十分辛苦,因此,营养也得跟上,通常,他们的饭盒里除了肉还是肉,几乎看不到青菜的。

外卖员骑车到转弯处的时候,突然一跤跌倒,抽搐不止,外卖也撒了一地。我和木棉花赶紧去扶外卖员,我原本以为外卖员可能是突发羊巅疯还是什么的,很快便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正文卷 第970章:君子之泽,三世而斩!

那外卖员脸呈黑色,眉眼之间还有黑气在流动,口中白沫源源不断地吐出,就像是吃了一袋子洗衣粉一样。

发羊颠疯不是这样的。

至少脸色就不对,发羊颠疯时脸色惨白,而不会像这样脸如黑炭。

再摸他的手,手冰冷冰冷的,像是死人一样。

别说是现在的我,就是初做赶尸人那会儿,我也能看出来,这家伙中邪了。

想到这里,我摸出一张符录,就准备往外卖员的脑门上拍去。

“等等等等!”外卖员张口吐出一口白沫,吃力地向我摆手。奇怪的是,二十一二岁年纪的外卖员,声音听来比将要入土的老头子还要苍老。刚才还没觉得,离得近了,才闻到外卖小哥身上臭得出奇,就像是穿一年的袜子没有洗一样。

我的手停在半空中,冷冷地说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小师父!”那苍老的声音颤颤危危地道:“这还是,这还是我们第一次为恶,没想到……就撞在了你老人家手里……”

“你也知道这是为恶啊!”我愤然道:“老先生,你既然做了鬼,就该好好修行,多积善德,以求来世有个好出身,你难道不知道万恶莫为,诸善奉行的道理吗?”

“知道知道,哪能不知道啊!”老鬼的声音悲苦:“常言道,虎毒尚且不食子,我是易英的五世祖,我上他的身,实在有不得已的情由啊!”

我指着外卖员道:“我是说,这位外卖小哥名叫易英,而你是他的五世祖?”

老鬼叹息一声道:“是啊,我叫易人福,是易英的五世祖,鬼上人身对人身体有影响,要是有其它的办法,我也不能上我后辈的身啊!”

我问老鬼:“那你倒说说看,你有什么不得已的情由啊?”

老鬼咬文嚼字地说道:“小师傅啊,你听说过一句话吗?‘君子之泽,三世而斩’这是孟子的话,圣人言,就是后辈的行事准则,所以,我们这里上坟只上三代,父亲一代,爷爷一代,太爷爷一代,再往上的先人就不管了,而我,易英的五世祖,早就没有人管了,死酬知己道终全,波暖孤冰且自坚。鵩上承尘才一日,鹤归华表已千年。风吹药蔓迷樵径,雨暗芦花失钓船。四尺孤坟何处是?阖闾城外草连天……”

“在我生前死后,这里还是一片荒山,谁承想,几十年后,突然将省会搬来了这里,机器哄隆隆地乱想,高楼一座座地立起,眼看死了上百年的故友被一个一个起尸出来,我还有点小庆幸,心说还是我有远见,挑了最偏的一处荒坡,当时看着寒碜,却不用像他们似的,被人用火筷子一根一根,就像是捡垃圾一样捡出来,有后人的还好,买新棺再下葬,没有后人的就惨了,弃骨山坡!”

“那在尸水中泡了上百年的骨头,连狗都不啃……”

易人福的声音哽咽起来:“但是我没有想到,我没有想到啊,就我所在的荒坡,也没有太平几年,就在一年前,开来了几辆挖机,将这里夷为了平地,他们烧了我们的尸骨还不算,还请来一个叫风树的道人,将我们都捉了起来!”

听到风树道人四个字,我的心头一跳。预感到我离他已经非常的近了。

“那风树道人对我们不屑一顾,说我们这点道行,他连练化我们的兴趣都没有,简直就像是从石头里炼油,费劲,还没有多少油水,要不是看在平老板的面子上,他都懒得跑这趟路!”

“风树道人让平天路打来一块泰山石敢挡,将我们压在下面,不禁不如,泰山石敢挡的下面,是化粪池,我们在化粪池的更下面……”

我说被鬼邪上身之后的外卖员身上有一投臭袜子味呢,感情是老鬼易人福被压在化粪池下面,时间一久,化粪池的臭味都渗透了他的鬼体……

泰山石敢当是民间驱邪镇鬼的法门,讲究的去泰山取一声泰山石,不讲究的呢随便捡一块石头,在石头上刻下“泰山石敢当”五个大字,或立在十字路口,路立在屋檐下,像南方特别的迷信的地区还会为这块石头立一个神龛。

据说,立了泰山石敢当,鬼邪不敢靠近。

又据民间传说,鬼邪怕污浊之物,譬如狗血,譬如人的大小便,所以有的人如果恨某人,活着的时候又没办法对付他,死了之后就会偷偷在他的坟上泼大便。

这个易人福只是因为埋的地方不对,就被人压在泰山石敢当下面,这还算了,又在上面安了个化粪池,可谓是双重压制。

据他所说,事实上,化粪池下不只他一只鬼魂,有七八只呢,原本他们是无法出来的(有泰山石敢当和化粪池挡着呢!)但是,因为易英经过这里,易人福才得以脱身出来。

亲人之间有着无形的纽带,连彼此,这纽带即使死了,也还是连着的。

此时的易人福,就好像是被水冲到了河这边,而经过的易英,则是河对岸的同伴,而他们之间的亲情,就是那一根救援的绳索,他必须得把握这难得的机会脱身,否则的话,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对自己的五世孙下手的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其它鬼魂都没能出来的原因。

易英从他头顶上经过的时候,易人福拼尽全力,往上一挣,捉住了易英的一只脚,易英的脚在电动车的踏板上,电动车是两个轮子的,被易人福一带。连人带车一并滚倒在地。

易人福则趁机上了易英的身。

因为当时我和木棉花的注意力在别处,所以没有看到事情的经过,只当易容是因为羊颠疯发了,这才摔倒,赶紧过来救助!

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下易英,此时催单的电话响起,我们谁也没有接。

我问易人福:“易老鬼,你上你五世孙的身为了什么啊?”

易人福说道:“原本,我借易英脱身了,可是,我就这么走了,总感觉像是不讲义气似的,同被压在化粪池下面,他们也帮了我不少忙,因此我想,我想借我五世孙的身体,从泰山石敢当下面将大家都救出来!”

正文卷 第971章: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点了点头,对易人福道:“那你从易英身上下来吧!”

易人福惊愕地道:“小师傅,你是,你是要阻止我吗?”

我摇头说道:“我不是要阻止你,而是要帮你,你在易英身体里不能呆太久,不然他难免会大病一场!”

一缕黑烟从易英的口人飘出,落到地上时,慢慢汇聚成了人形,却是一个七八岁的老头儿,老头儿柱一根龙头拐杖,满脸的愧疚“咳咳咳,按道理来讲,我一个老朽,实在不该……”

“好了好了!”我打断易人福道:“你不用说了,不论老还是年轻,总不希望自己一辈子被困在化粪池下面,我能够理解的!”说到这里我下意识地捂住了鼻子,从易英的身体里钻出时,易人福身上的臭味似乎更浓了。

我看了昏迷不醒的易英一眼,心说他的嘴,估计已经跟马桶一个味了,十天半月也休想去掉。

我让易人福站远一些。

这时候,有人从我们身边经过,虽然看不到易人福,却闻到了易人福身上的味道,捂住了嘴巴。他不知道臭味来自哪里,目光从我,木棉花身上扫过,落到了那一叠餐盒上。

他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眼中的意思已经十分明白了,像是在说:这些饭盒里装的不是饭,怕装的是粪吧!再看看倒地不起的易英,这小子难怪被人打晕过去,人家叫的外卖,你给人家装粪来,能不挨打嘛……

不过那人并不准备多和管闲事,匆匆地离开了。

等到那人走远之后,我蹲下身来,抱出了泰山石敢挡。这里的泰山石敢当是泰山石,泰山石从泰山运到西南之地,钱不钱别说,真的很麻烦,因此,它的个头不会太大,我估计埋在地下不足一尺!

咳……我抱住泰山石敢当,吐气开声往上一拔,将泰山石敢当拔了起来。

泰山石敢当被拔出,泥坑里的泥土都是黑色的,估计是被化粪池里的浊气给侵染的,再将泥洞扩大一些,估计就到化粪池了,不过,总不能用手给黑泥挖开吧,我想了想,得,还是费些法力吧!

我取出一张符录,将符录剪成了人形,又淬了一些舌尖血在上面,喝一声去吧!那纸人便在我的手里稳稳当当地站住了。

纸人往前走了两步,到了我的食指边沿处,曲膝一越,跳到了泥坑之中,往下一拱,身子便不见了。易人福在一旁看得呆住了,好一会儿才对应过来,称赞我道:“小师傅,看你年纪也不大,本事却真的强啊,我估算不在那个风树道人之下!”

这时候,嘀答一声,舌尖余血沿着下唇,滴落到了我的手上,我这才恍然省起,我身边站着的木棉花,可是见不得血的。抬眼看向木棉花,她眼中有亮光,但是并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双眼一片血红,正准备攻击我。

我将掌心的血拭掉,木棉花也就恢复如常了。

我后来问木棉花为什么看到我的血不再像此前那么冲动了,木棉花也是一脸的迷惑,寻思良久,给出了一个极为奇葩的答案,她觉得我们一直在一起,她熟悉了我身上的气味,在心里将我标记成了自己人,因此就没什么狂躁了……

这难道是虎毒不食子的表现?

呸呸呸,我都在说些什么啊!

不论是多么凶残和狼和狮子,还是得需要同伴,他们也许会对野牛或者是豺狗眦着尖牙,随时预备杀死他们,但是对于标记的同伴,却不会那么做,因为他们是同伴!

大概过了三四分钟的样子,坑洞之中泥土松动,其中一块泥土被顶了起来,泥土倒向一边,纸人冒出头来。

纸人一只手攀住泥土,另一只手似乎是牵着什么。

它牵着一只手。

纸人从坑洞中爬出的时候,那手的主人也冒出了头来,却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那女子一出现,我赶紧往后退了几步,她身上的臭味,比易人福身上的臭味更浓。

那女子一边往外爬时,也牵出一人来。

纸人见任务完成了,便松开了女子的手,抱住我的裤管试图爬回我手上。

我赶紧后退了一步,冲纸人吹出一口气道:“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去吧!”平常用了的纸人,我都会收起来,一直到符上法力退散,不能用了为止,但是眼下情况不一样,这纸人可是从化粪池里爬出来的。

虽说是我让他去的。

符上铺有黑磷,黑磷的燃点很低,温度稍高些,它就会自燃,我吹出的那口气,接近于我的体温了,再加上口气与纸人的摩擦,纸人很快便被点燃了,烧成了灰烬。

那边厢,女子就像是串冰粮葫芦一样,将地坑里的鬼魂一只一只拉了出来,一共是八只,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这些人在山坡上埋了近百年,与易人福日夕相处,感情不浅。

见到他们都出来了,易人福也顾不上自己的五世孙了,赶紧上前打招呼,又向众鬼介绍我的来历,众鬼对我感恩戴德,跪下给我行礼。我倒是想去扶起他们,但是他们身上的气味有点大,八只鬼魂围在一起,威力与一只小型的化粪池也差不多,我只好远远地摆手,让他们不要客气,起来说话。

八只鬼魂起身之后,看着身侧立起的高楼满是恨意,也对,谁特别的见到自家房子被扒了另建,却成了别人的了,能不愤怒吗?

“这个姓平的王八蛋,实在是太可恶了,我们与他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他无缘无故就拔了我们的坟,将我们封印在了化粪池下,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其中一只长脸老鬼怒道。

有那些平和的鬼魂,听到长脸老鬼的话,也是气愤难当,当即应和道:“这件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

“咱们要给姓平的一点颜色看看……”

我心说哥几个,要不咱们就算了吧,得了自由还是想想怎么往生的好,别仇没报了,又被人二次塞到化粪池下面去!

正文卷 第972章:我也有帮手的

我突然想到,将这些鬼魂带在身边也不错。

这个叫做平天路的地产老板未必会买我的帐,到时候我就用这些老鬼来对付他们。

不过,这些家伙的身上实在是太臭,一直跟在我们身上,有些受不了啊!

我寻思了一会儿,见外卖车的保温箱里还有一瓶橙汁,顿时有了主意,我将橙汁喝完,让鬼魂往里钻。

这些鬼魂都是些没有实质的阴风鬼气,九只鬼魂,一只果汁瓶塞下一点问题也没有。

我让易人福等鬼魂全都钻进了水瓶之中,拧好了盖子一看,好家伙,瓶子里满是鬼脸,握着瓶子,就像是握住一只在冰箱里迅速被冰冻的水瓶一般。

我和木棉花将外卖小哥扶到了护拦边,又在他身下垫了我的外套。这以做的原因是现在是晚上,这一带又正处于施工过程中,也没有路灯,易英躺在路中央被人踩了就不好了。

在他身下垫外套是怕他着凉。

人的身体是很奇怪的,比方说外面冷,你吹了风,顶多感冒一场就好了,但是如果你躺在地上着了凉,那就不是感冒一场那么简单了,随之而来的可能是一辈子的风湿关节痛。

故老传说地上是活人的,地下是鬼祟的,你躺在地上,那不叫着凉,叫沾了鬼气,所以,我们睡的床总是要离地三尺。

易人福显然也懂这些,见我将外套垫在他五世孙的屁股下面,眼睛都红了,说我是难得一见的菩萨心肠,往后必定福德无量。我心说好吧,你说我往后福德无量,那我就免为其难地福德无量好了!

楼上无数的窗和门就像是怪兽身上无数的口器一样,只有两层楼亮着灯,而且是那种很亮的白炽灯,我们乘坐运送物料的电梯上去,还没有出电梯门呢,就听到了怒吼之声:“这特么的都快一个钟了,外卖的还没有来,等着瞧,老子非给他差评不可!”

在这种场合,大吼大叫的肯定是老板,平天路应该就在这一层楼。

我们才从电梯里出来,所有施工人员的眼睛都看了过来,一双双眼睛就好像是黑暗里的狼眼一般。工地上体力消耗大,工人饭量也大,一天两顿会饿,三顿全饿,四顿也会饿,总之就是——吃完就饿。

他们都以为是外卖来了。

这时候,一个四十多岁的壮年男子大步流星地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喝道:“你特么的舍得来啦,我特么的以为你半路被车闯死了呢,一边三个电话都不同,饭菜放话,也不用多说话,差评是肯定的了!”

那壮年男子走出来见到是我们,楞了楞,气势丝毫不减:“你们这是来干嘛的啊?”

我一边往楼里张望(六七个工人正在刷墙呢)一边撇嘴说道:“我是来找一个叫做平天路的王八蛋的,你认识他吗?”

“我就是!”壮年男子指着自己的鼻子道。

随即他就意识到了不对,粗大的眉头一竖,瞪大眼睛喝道:“特么的你骂老子是王八蛋?你特么的是谁啊?我看你们是看我这栋楼没死过人,来给我祭楼的吧!”冲屋里喝道:“老孙!”

立即,还在刷墙的工人们都跑了出来。

有的拿着拌灰的铲子,有的拿着抹灰的平子,有的拿无可拿,捡了一根废旧的钢筋在手里。

平天路回头看了一眼,很是满意,一步一摇地向着我们走来,一边走一边说道:“哥几个加班这么晚还没有吃饭,恰如饿虎一般呢,这时候往枪口上撞,真特么的不长眼,快跟我解释解释,那句‘王八蛋’是什么意思?说不清楚,今天别想离开君悦楼了。”

别看这家伙看着像是土匪从良一般,名字起得倒不差,君悦楼,不错啊!

看平天路的表情,让我解释清楚‘王八蛋’三个字可不是给我台阶下,而是让我服软。如果我十分硬气地让他揍了,这样感觉不到揍人的快乐,就像是拿斧子砍石头,虽然将石头砍碎了,却也反震得手疼,等到对方服软之后再将他狂揍一顿,就不一样了,这样等于是用皮鞭抽打对方,打得对方哇哇惨叫,自己却像是在自由健身一样轻松自在……

快感要多上一倍呢!

当然,这只是平天路一厢情愿的想法。

“你要我解释王八蛋三个字啊!”我干咳了两声说道:“王八蛋就是王八下的蛋,所谓千年王八万年龟嘛,引申的意思是指靠妓女为生的男人,比方说以前妓院门前拉皮条的,就叫龟,公,有句话不是说嘛,乌龟吃木炭,黑心王八蛋!……”

平天路满以为我见到他身后这么多的助拳的,就会服软,拐个弯地将‘王八蛋’三个字往自己身上圆,却没有想到我这样硬气,气得发抖,指着我道:“将这两个人给我带到房间里来,我要好好给他们一点教训,让他们认识认识我平天路!”

那些工人就要一拥而上。

木棉花的目光也收紧了。自从做了游尸以来,木棉花与我在一起时,自觉地承担起了打手的工作了。

我握住了她的手,让她不要出手,同时冲平天路那那些建筑工人道:“等一等,等一等!”

平天路冷笑道:“怕了吗?我给过你机会的,现在装孙子,没有用了!”

“谁怕来着!”我往后退了一步,从包里取出果汁瓶来道:“平天路,别以为你也有帮手,我也有的!”

平天路左右看了看,撇嘴道:“你的帮手——在哪里啊?都叫出来啊!”

我指着果汁瓶子道:“在这里面!”同时将瓶盖拧开来,缕缕黑烟飘出,化做了一道一道的人影。

冲在最前面的老孙扬着手里的钢筋哈哈笑道:“这就是你的帮手啊,一帮老弱病残……”很快,老孙就捂住了鼻子:“不对,是一群臭老弱病残,都不用别人出手,我一个人就搞定了!”

这时候,老孙身后的中年男子拉住了他,指着我手里的瓶子颤声道:“孙哥,孙哥,你刚才没看到么?这些人,是他从瓶子里放出来的!”

正文卷 第973章:王八蛋

老孙楞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看着我手里的果汁瓶子,又看看暗影里走出的这群老弱病残,哇地一声尖叫,将钢筋一扔就跑下楼去了。

余者紧随着老孙,一阵风跑了。

只剩下平天路楞在当场。

好一会儿,平天路才合拢了张大的嘴巴,一边后退一边指着易人福等人惊问道:“你们,你们是怎么出来的?”

敢情平天路是见过他们的。

那就好办了。

我走上前去,嘻嘻笑道:“自然是我放出来的了!我说你是王八蛋,你还不承认呢,你将几位老前辈的鬼魂压在化粪池下面,这样断子绝孙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你不是王八蛋,谁是王八蛋啊!”我又冲易人福等人道:“都别楞着啊,赶紧过来,让平老板这只闻惯了人间美味的鼻子闻闻你们身上的味道!”

我的话还没说完呢,群鬼就围了来上,有捉住平天路手的,有抱住他脚的,有搂住他腰的,还有抱着他的脖子冲他吹气的。

这群鬼魂在化粪池下泡了近一年了,身上的臭味极浓,一只都受不了,更何况是九只鬼魂同时靠近,更更何况还有鬼魂冲平天路吹气,平天路顿时被熏得口吐白沫,摇摇欲坠。

他也来不及捂鼻子了,摸向右手的手碗。

如果说此前他还有三分镇定的话,当他摸到自己空空的手腕时,眼中写满了惊恐。

我向平天路晃了晃手上的铁链状物体道:“你是不是在找你的黑玉手链啊,别找了,在我这里呢!”

我好歹也踏入玄门这么久了,法器还是看得出来的,第一眼见到平天路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的黑玉手链。玉性脆,一般和来做手镯,指环什么的,要将一块玉做成手链,手工费起码增加十倍。

而且,黑玉手链上的每一个链都刻有数字符文,连起来应该是道家的驱鬼符,抛开易用性不说,符录最好的载体其实是玉,玉质温润,中有灵气,就像是最好的储存器,能够储存施法者的一部分法力。

我借着靠近平天路的机会,将黑玉手链从他的腕子上撸了下来,其时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易人福这群鬼魂身上,根本没有感知到手上的变化,及到他想起自己有黑玉手链护身,这才摸向右手手腕……

黑玉手腕不见了,平天路失去了全部的依凭,顿时萎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边扇自己的耳光一边道:“我是王八蛋,我才是王八蛋,小先生多亏你及时点醒了我啊,我以后要做个好人,求求小先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我捏着鼻子看着平天路,也不说话。

平天路不住哀求,眼看就要被臭气熏晕过去了,我摆手让易人福等鬼住手,远远地看着平天路,一脸认真地问道:“平老板,你跟我解释解释,什么叫做王八蛋啊?”

“王八蛋,我这样的就是王八蛋,我为了建楼,为了钱,将几位老前辈子镇在了化粪池下面,我不是人,我是王八蛋……”

我点点头:“好啦,你都承认自己是王八蛋了,可见我叫你王八蛋并没有错,王八蛋!”

“哎!”平天路赶紧应道。如沐春风。

一般成功的人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能屈能伸,像平天路这个样子,我就算一开始想要严惩他,这会儿都下不去手,不是有话说嘛,伸手难打笑脸人,就是这个道理。

而往往能这样毫无底线的,一旦得势,心往往也是最狠的,如果你有这样的敌人,如果你有能力干掉他,千万不要犹豫,因为如果你不干掉他,等他缓过气来,他就会干掉你!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不过我对平天路并不上心,没错,他是地产老板,有钱有势,但是说句实在话,我还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我指着仍然愤愤不平的群鬼道:“王八蛋,赶紧向这些前辈们道歉吧,看看他们原谅不原谅你!”

平天路迎着群鬼所在的方向,扑通一声跪下,五体投地:&“各位爷爷,各位奶奶,姑奶奶,我错了,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求求你们网开一面,放我一命,回头我再风风光光地给你们办一场葬礼,我给你们做孝子贤孙,三步一跪,五步一拜将你们送出去!&“

易人福所生的年代虽然礼乐崩坏,但是一般人骨子里还有仁义礼智信五德,不像现在这个年代,为了金钱,为了自己的目的,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可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平天路这么说,他们就当真了,以为他知错难改,语气也缓和了许多:“……算了,你也不是我们的后辈,充做孝子贤孙算是怎么一回事啊,算了吧,家都被平了,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地,我们还是自己走吧!”

易人福指着平天路道:“平老板,送你一句话,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虽然你家大业大,视我们如蚁蝼,花点钱就搞定了,但是俗话说,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我们虽然是一群碌碌之辈,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九朵云彩也许其中一块有雨呢!”

“是是是……”平天路连连点头:“老前辈的告诫,我知道了!”

“既然如此!”易人福等人向我拱了拱手道:“小先生,就此别过了!”

我点了点头,眼见九只鬼魂纵身一跃,从高楼上跳了下去,如一片枯叶一般,飘在地上,相携着有说有笑地隐灭于黑暗之中。

那些建筑工人虽然临阵逃跑了,却也没有跑远,在楼角处远远地观望着,见群鬼离去,又露出头来。

平天路见到工人们又回来了,顿时有了底气,站起身,拍了拍膝盖处的泥土,向我伸手道:“小师傅,快将黑玉手链还我!”

这个平天路变脸真是快啊,刚才还是一副孙子模样,等到群鬼离去之后,立即就撇儿大嘴,一脸的傲气,仿佛他还和我说话就已经是给了我很大的面子了!

正文卷 第974章:有诚意的耳光

我将手收回道:“王八蛋,我帮你改邪归正,总得要辛苦费的吧,黑玉手链我收下了,不用谢!”

平天路的眉头拧了起来,怒视着我道:“你叫我什么?王八蛋?刚才那群老鬼在这里我不与你计较,现在他们都走了,你还跟我横,我最后跟你说一次,将黑玉手链还给我,然后滚蛋!”

“我要是不还呢?”我挑衅地看着平天路。

“哼!”平天路冷哼一声,冲包工头老孙道:“老孙,每人五百块,将这一男一女绑来房间里见我!”

平天路说完。转身进了房间。

老孙与那些建筑工都是眼中一亮,五百块钱,那可是他们三天的工资呢,人总是对未知的神秘事物畏惧,对于已知的事情却不会害怕,如果有那些老鬼在,老孙他们不敢乱来,但是现在只有我和木棉花,一个白脸小生,一个弱女子,谁不干谁是王八蛋!

老孙头回望了一眼,见大家都是牙关紧咬,目露凶光,已经知道要怎么做了。

共识已经达成。

老孙发一声响,向着我和木棉花扑了过来,身后的建筑工人,也都扑了出来,他们的工作服沾满了水泥和白灰,扑过来时,风里都带着水泥和化学染料的气味。

他们在扑过来的时候,木棉花也迎着他们冲了过去。

老孙和那些建筑工的眼中都露出了笑容,仿佛在说,这男人是不是太废物一点了,这样的场面,自己不上前,竟然让一个弱女子来挡住我们,简单就是废物炒鸡蛋嘛!

确实,相对那些五大三粗的建筑工来说,木棉花看起来太娇弱了,她虽然不矮,但是因为有些偏瘦,显得十分单薄,细胳膊细腿的,这么说吧,木棉花的手臂都没有人家手腕粗。

看上去白嫩,嫩,软绵绵的,与那些建筑工酱色的皮肤,虬结的肌肉形成鲜明的对比。

一个娇弱,一个强大。

不对,是一个娇弱,十多个强大。

他们都甚至有些不忍心下重手了,挥出去的手臂收回了起码三成的力道。

男人都有惜香惜玉的心理嘛!

碰碰碰碰碰碰碰碰碰……响声不绝于耳。

早已经知道结果的我都懒得看身后的动静。这幢楼建在高处,因此,虽然我们站在三楼,基本上也能将大半个城市收入眼底!繁华的城市夜景是什么样的?灯光,各种各样的灯光,白炽灯,霓虹灯,招牌灯……

在黑沉沉的夜里就像是将星空搬到了平视的高度。

不一会儿,声响终于停歇下来,我回头望去,老孙头与他手下的工人狼藉地倒成一片,老孙头捂着胸口直吸气,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其中一人滚下了楼,又有一力被卡在了天花板上,电梯门也被打坏了。

这么大的运动量,木棉花脸不红,心不跳,就像是下楼去买了一瓶调酱一样轻松自在,她看了看自己的拳头,将上面的水泥屑弹飞了,回到了我的面前。

而老孙头和那些建筑工人,一个个张大的嘴巴,每张嘴都能塞下两只鸡蛋,他们的表情就像是看到蚂蚁伸出腿去,然后将大象绊倒了,而且不止绊倒一只,一连绊倒了好几只。

他们不知道的是,木棉花还是手下留情呢,不然的话,他们就不止受伤那么简单了……

搞定了建筑工人之后,我和木棉花往房间走去。

新装修的房间里散发着刺鼻的味道,杂物四处摆放着,难以下脚。

平天路坐在木料之上,点燃了一支烟,正慢慢地抽呢,听到脚步声,他头也不回地问道:“搞定了?”

我回答道:“搞定了!”

平天路伸出手道:“老孙头,皮带借我用一下!我要抽人!”

在问出这句话时,平天路可能意识到了不对劲,回头来看,一眼看到就在他身前两米处的木棉花和我。

平天路吃惊不少,再加上被烟头烫到手,跳了起来:“你,你们,你们怎么回事啊……”又冲外面喊道:“老孙,老孙,老孙你这王八蛋,平时老子待你们也不错,他们特么的也太怂了吧?两个乳臭未干的男女,也不敢去杠,你特么还想我结你们工钱吗?9102年去吧!”

老孙扶着门框,使劲睁眼睛,才将肿得已经睁不开的眼皮拉开了一道缝,苦着一张脸道:“平老板,不是我们怂,我们不是人家的对手啊!”

这时候,建筑工人也都围到了门口,一个个的鼻青脸肿,痛得直哼哼。

“这,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平天路往后退去,指着我们道:“你们,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烦不烦啊,这问题你们已经问过好几遍了!”我迎着平天路而去,笑嘻嘻地说道:“易老鬼临走的时候都跟你说了,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知道哪块云彩上有雨呢?就拿我们两来说,我们都是有雨的云彩呢!”

平天路往后退了几步,已经扶到了扶栏边上了,再往后退,就该下去一楼了。

平天路眼珠子乱转,到后来双腿一软,再次跪了下来,抽着自己的脸道:“我不是人,我不是人,我狗眼看人低,但是不管怎么样也是一条人命,我爹妈生我养我不容易,求求你们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吧!”

我撇嘴说道:“平老板,难道你不知道,同样的套路用两遍就不灵了吗?”

平天路咬咬牙,更用力地抽自己的嘴巴子。他此前算是假抽,在巴掌抽到脸上时,迅速地将脸偏向一边,巴掌虽然响亮,打得却不重。

这一次是真用上苦肉计了,啪啪两巴掌,将自己的脸打肿了,他的脸本来就圆,这时候再一肿,就像是一个横放的橄榄球一样,他一边抽自己的耳光,一边盯着我的眼睛看。

看着他高高肿起的脸,我的神情有些复杂,这时候再惩罚他,似乎有些太那啥了些,平天路也发现了我神情的松动,哀求不已,我挥了挥手道:“平老板,别装模作样了,赶紧起来吧!”

“系系系(是是是)”平天路赶紧站了起来,这苦肉计比较有诚意,他抽自己的脸肿得太厉害,连说话都变音了。

正文卷 第975章:人人都有价

我拍了拍身旁的木料,让平天路坐了下来。

“平老板!”我欠身上前问道:“你认识不认识一个叫做风树的道人啊!”

“认识,认识!”平天路连连点头道:“我们的关系可好了,是兄弟,比兄弟还亲呢,说起来,风树道人的术法十分强大啊,估计能够追平陈先生你!……”平天路绕了一个大圈子,这才忝着脸问道:“怎么,你们也认识!”

平天路估摸着我是术士,风树道人也是术士,我们应该关系不错,搞不好还是同门,这才好一通中吹嘘他与风树道人的关系。由此来拉近与我的关系,所谓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嘛!

很显然,他会错意了。

我撇嘴道:“将那群老鬼压在化粪池下,又在上向加了泰山石敢当,是他的主意吧?”

“是啊是啊!”平天路说道:“风树道长说这群老鬼虽然都是废物,但是人数有点多,还是小心些好,单独的泰山石敢当或者是化粪池都压不住,双重保险才可靠!”

平天路一边夸耀风树道人一边盯着我的眼睛看,见我眼中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一时之间不知道要如何往下说了。

这个风树道长,法术,人品放一边不说,职业道德倒还是蛮强的,收了李红和谷立果的钱,张仙月就没有再出现过,收了平天路的钱,镇鬼时压了泰山石敢当不算,还要上双重保险…

“哼!”我冷哼一声道:“你当我来找你因为什么啊,我是来找这个王八蛋的!”

“啊……”平天路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和风树道人不是同伴,而是对手:“哦哦哦……没错,这个风树道人确实是王八蛋,将那些老前辈封印在化粪池下就是他的主意,我也是一时糊涂,竟然听信了他的话语。”

平天路这样反应,我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指着平天路道:“告诉我,风树道人在哪儿!”

“我我,风树道人行踪不定,我也不知道啊!”平天路惊慌地说道。看他的表情,不像是在说谎。

我紧皱着眉头道:“既然不知道,那就去打听啊!”又警告道:“别搞什么花招啊,不然的话,后果十分严重,你想清楚了!”

“哪敢,哪敢啊!”平天路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道:“风树道人在,风树道人在十里街的枫丹酒楼,他会在那里住上一星期!”

我在手机上查了查,枫丹酒楼是市里最大的酒楼,共有四百多个房间,本来还想让平天路问问房号,想想还是算了,问那么详细难免惹人起疑。知道大致位置就行了。

不过,却不能就这么放过平天路,我让平天路自己将自己绑起来,牵着往外走去,看着他惊恐的眼神,我安抚道:“平老板,你也别担心,我们带上你,是为了保险起见,你会睡上一觉,第二天就能醒来!”

平天路哀求道:“你们放了我吧,我保证不说,绝对不说!”

我白了平天路一眼道:“你的保证,你自己信么?”

平天路可怜兮兮地还在说,被我拿眼一瞪道:“好了,这件事情到这里为止吧!不要再说了”平天路不甘不愿地闭上了嘴巴。

平天路的工人老孙等人远远地跟在后面,我让木棉花拦住他们,木棉花才往回走了两步,这群建筑工人就做鸟兽散了,可见木棉花给他们造成的阴影有多大!

我和木棉花将平天路带到了郊区的一处瓜棚(瓜棚是建来守瓜的,现在是初春呢,瓜苗才下到地里,无瓜可守,荒废着呢!)我让平天路坐在瓜棚老旧的竹床之上道:“现在我要打晕你,可能会有点痛,但是很快的,我有经验!”

平天路苦着脸哀求道:“能不能不要打啊,我听别人说,一下就能将人精确打晕的那是电视剧里的桥断,而事实上,打晕一个人没那么简单,变数太多,很多时候你以为只是打晕别人,事实上就是将人打死了!”

说那么多还是怕死啊!

我的神情松动了一些,说道:“那你看这样好不好,咱们换个做法,我直接将你打死好不好?”

平天路听我松口,脸上泛出了笑容,等听到我后半句时,他惊愕地抬眼看我的表情,看着我似笑非笑的表情,他的身体抖了一下,赶紧说道:“打晕就打晕。你刚才也说了,你有经验,我信任你!……”

平天路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一个手刀,砍在了平天路的颈侧动脉外。

十里街处于老城与新城的中心,即使时针已经指到了十点,这里的热闹丝毫也没有要退散的意思,大排档喝酒吃烤肉的男男女女,十字路口和天桥上散步的人群以及练摊的小贩……

枫丹酒店在十字街的左边,楼层在五十层以上,占了十几层大楼的“枫丹大酒店”五个大字特别的显眼,不说别的,我估计就这五个灯箱字的耗电每天都得二十度以上。

酒店门口人来一往,与小酒店的客人不一样,枫丹酒楼的客人明显档次要高很多,穿的衣服鞋帽都是名牌,最底价都是五百一晚上呢,经济条件差些的,还真是住不起呢。

走进大厅,七八个姐合灯饰给人富丽堂皇的感觉,等候区满满地坐着人,我想要去前台查问,路过休息区的时候,就听有人说道:“都这么晚了,你说风树大师还会随咱们去吗?”

我抬眼望去,说话的是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人,身穿阿玛尼服饰,脚下蹬一双鹿皮鞋,如果年轻人身上散发出的只是‘富’的气息的话,他身旁坐着的中年人则“富”与“贵”的气息皆有。

他的衣着十分朴素,但是十分合体,穿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这已经不是某某国际大牌了,而是私人订制,他的脸上永远带着恬淡之色,像是什么都不在意,又像是一切皆在掌握之中。

他微微一笑,看着年轻人道:“小季啊,你只知道有本事的人都比较随性,想干嘛就干嘛,却不知道,无论再有本事的人,也有一个价码,只要你出得起这个价码,驱使也没有什么难的……”

正文卷 第976章:小鬼

就在这个时候,叮地一声,电梯门开了。

电梯里全是人,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就像是开了闸一样,人群蜂涌而出。

绝大多数是身姿妖娆的女子,其中夹杂着三四个西装革履的男子。

一身道袍的风树道人格外的显眼。

我赶紧将木棉花拉到了柱子后面。

木棉花问我道:“陈烦哥,咱们干嘛要藏起来?”

我指了指木棉花道:“你现在是非人,而风树道人是个有修为的道人,他能够看出来!”木棉花现在的样子虽然与普通人无异,但那是相对普通人而言的,对于术士来说,尤其是一出手就能够将张仙月那个级别的鬼魂搞定的术士,看破木棉花并不难。

风树道人从电梯里出来,中年人上前迎结,年轻人一脸好奇地看着风树道人,被他的仙风道骨深深地迷住了。

中年人与风树道人说了几句话,便与他一起往酒店外面而去。

我对木棉花道:“棉花妹子,你在这里等我,我去跟他们!”

木棉花本来想随我一起去,但是想起我刚才的话,才张的嘴又闭了,她神情复杂地收回目光道:“好吧!”

说实话,留木棉花一个人在枫丹酒店我一点也不放心,但是没有办法,如果我带上她,别说跟踪了,只怕还没有走出酒店,就被他发觉了。

我再三嘱咐,木棉花连连点头,说自己一家小心谨慎,哪儿也不去,就在休息区的沙发上等我回来。

我出门的时候,中年人与风树道人已经上车了。年轻人开车。我叫了一辆出租车远远地跟着,他们的车子性能及好,如果不是路上车多的话,我根本跟不上。

在主路上行驶了四五分钟的样子,车子沿着岔道开进了雅都别墅小区,我趁保安不注意,也混入了小区里。再看风树道人等人,车子已经停入了别墅一旁的私人车库里,中年人拉开栅栏门,招呼风树道人往里走。

别墅共有三层,占地面积近两百平米的样子,车库加上别墅前面的花园,面积差不多与住宅面积相当,在这个寸土寸金的省会城市,绝对算是奢华型的豪宅了。

别墅虽然灯火通明,却仍然难免掩饰其中的森森鬼气。

尤其是中年男子打开电子栅栏的门时,就像是开启了开关一样,一个若有若无的婴儿哭泣声响了起来。

我抬眼望去,就见檐灯的映照之下,凤仙花丛里似有动静。有一只小手,从其中探了出来,小手在空中摸索了一会,终于探到了实地。跟着,另一只满是淤泥的手也伸了出来。

却是一名不到两岁的婴儿。

那婴儿脸呈青紫之色,眼中显露着凶光,他还不会走路,迎着中年人爬了过来。

中年人看不到,风树道人却看得清楚明白,停下了脚步道:“刘先生,我猜猜看,你请我对付的,应该是一只小鬼吧!”

一向波澜不惊的中年人神情变了:“风树道长,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了!”风树道人嘿嘿一笑道:“因为它就在我们的前面!”

“啊!”中年道人拉着小季后退了一步,瞪大了眼睛往前看:“在哪儿,哪儿?”

那名叫小季的男孩更加紧张,躲到了中年人的身后。双手下意识地去护脖子。我这才看清楚,在他的两侧脖颈上,有好几个鬼手印,有的还是红色的,有的已经变成黑色的了。

“不用看了,你们看不到的!”

风树道人看着爬近的小鬼,沉吟着道:“刘先生,平时处置这种有怨气的小鬼,我的收费是五万,刘先生出手大方,给了五十万,刘先生认为我值这么多钱,我的服务自然也要好一些,说吧,这小鬼你准备怎么处理?”

见风树道人如此自信,中年人的眼睛亮了亮,他心疼地看着小季的脖子,再收回目光时,眼中闪过一丝阴狠“我要让他魂飞魄灭!”

“好办!”风树道人背起手,迎着小鬼走了去。

中年人和小季没敢再上前。

那小鬼见风树道人迎着自己而来,尖叫一声,小脚在地上一蹬,向着风树道人扑了去。

风树道人冷笑一笑,一个纵跃,落下时,正好踩住小鬼的后背。风树道人脚下一用力,就将小鬼踩得四肢趴地。就像是一只牛一脚将一只小鸡仔踩在地上一样。

如果是我才做赶尸匠那会儿,我根本理解不了眼前的场景,那时候我心中的镇鬼伏尸还处于符录,法器的阶段,自从知道八荒练气术之后,我才知道,那些用法器符录的,都是最初级的术士,真正的术士——像风树道人这般,他有道气傍身,面对鬼魂之时不再可见不摸触了,也不用借助符咒法器。如果说普通人与鬼魂就像是隔着结界一样的话,那真正的术士伸手就能穿过结界,将结界里的鬼魂拖到自己的面前。

因为身有道气,每一拳,每一脚也不会对鬼魂没用,而像是实打实地打在他们身上。

别看小鬼还不到两岁,却是厉鬼,如果缠上某人,那简直是一场恶梦,看看小季脖子上的鬼手印就知道了,我敢肯定,在没有被小鬼缠上时,小季应该没有这么瘦,这看他的骨架大致就能看出来。

但是,此时见他被风树道人踩在脚下,我竟然有些可怜它。

它与风树道人差距实在太大了,根本没有办法反抗,就像老虎嘴里叼着的兔子一样。

小鬼吱吱乱叫,四肢在地上又抓又刨,将地面都抓出了坑洞,也无法脱出风树道人的掌握。

风树道人手一张,握住了小鬼的身子。风树道人的手又粗又大,而小鬼的身子又小,被风树道人整个握住了,小鬼张口要去咬风树道人的手,风树道人的手一紧,道气向小鬼的身上狂涌而去!

风树道人十分强大,道气涌入小鬼的身体,小鬼哪里受得起,它的鬼体慢慢地出现了裂缝,裂缝里透出红光,就像是有炭火在其中烧一样,不一会儿,小鬼的身体便慢慢发黑,萎缩……

正文卷 第977章:老鬼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小鬼的身体就缩小了一大半,就像是一块木头烧成了木炭一样。

风树道人张口一吹,小鬼便化做飞灰,飞落在花丛之中。

风树道人拍了拍手道:“搞定了!”

中年人虽然觉得风树道人这钱挣得太快了一些,但仍是十分高兴,拍手道:“风树道人果然高明,缠了我儿子小季足有半个月的小鬼被你一出手就解决了,我真是不知道要怎么感激你,如果赏脸的话,进屋坐坐怎么样?”

风树道人看起来心情不错,随中年人进屋去了。

却在这时候,从我们来的路上走来一个六十多岁的阿婆,她衣衫破烂,手里柱着一根茶木拐杖,一边走一边叫喊道:“小俊,小俊啊,小俊你在哪里啊,别捉弄奶奶了,赶紧出来吧!”

我心说像这种小区里的保安一向是狗眼看人低的,这个看起来像是拾荒阿婆的老太太是怎么混进来的啊?

随后我便明白过来,这不是活人,而是一只老鬼。

“小俊,小俊啊……”阿婆颤颤危危地走到了别墅前,扶着栅栏往里望:“小俊,小俊啊!”阿婆的声音有着担心,有着忧伤伤。

“小俊啊,你别捉弄奶奶了,出来吧!”阿婆摇晃着栅栏门,那栅栏门是电子锁的,但是被阿婆摇了风摇,就开了。这叫鬼开门,做赶尸匠以来,我没少见鬼敲门。

“小俊,小俊啊……”阿婆叫着,进了院子。

这时候,就听别墅里传出风树道人的声音:“刘先生,屋外还有一只老鬼,你准备怎么处理啊?”

“啊!”小季惊呼道:“那老鬼也来了,风树道长,我再多加十万,快去帮我灭了她!”

“好嘞!”风树道人应得爽快,推开房门,将手里喝了一半的茶递给保姆,走了出来,中年人跟了出来,小季没敢出门。

“小俊,小俊啊!”阿婆仍在寻找,像是没有看到风树道人的靠近。

看到风树道人靠近阿婆,我心说完了,阿婆的戾气比小鬼弱很多,顶多算是怨气重些的鬼魂,小鬼在风树道人手下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阿婆的情况只会更糟。

我抬眼看向那阿婆,阿婆那一身黑色的棉袄起码有三十年的历史了,脸上满是褶皱,眼睛有些混浊,眼皮下垂,仔细看时,神情动作竟然感觉有些熟悉,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我想起来了,这阿婆像是我村里一个老奶奶,那老奶奶心地善良,我们一家被村里人看不起时,只有她对我们好,她家就在水井与我家的中间位置,每一次我挑水回家,她都塞给我糖,说这么小的孩子,就要帮着家大人干重活累活,不吃点糖怕是长不高长不大。还给我讲故事,可以说,如果说老妈第我的温暖第一多,良花奶奶给我温暖就是第二多。

老奶奶在我十五岁那年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我们一家正帮我外婆家打稻谷,也没有电话联系,等到回家的时候,良花奶奶早已经入土为安好几天了,我在坟前坐了半天,给了讲了一个我编的故事……

也不知道她听后有没有笑。

从那之后,她便在我的心里慢慢地淡去了,尤其是我接触更为广阔的世界之后,信息蜂涌而来,以前种种,便慢慢淡忘了,直到看到眼前的阿婆,记忆才重新翻涌出来。

眼前的阿婆与良花婆婆一样,有着扁平的鼻孔,下巴也有些圆,因为牙齿掉光了的原因,上下颚合在一起时,脸显得更圆了,脸上的表情,以及眼皮下垂的情状,都有七八分相似。

风树道人走到了阿婆的面前,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将她提了起来。

这个像极了良花婆婆的阿婆就要被风树道人杀死了……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一路好走吧!”风树道人的目光收紧,手也慢慢握紧,而随着道气的注下,阿婆无力地挣扎着,原本已经枯萎的身体变得更加干枯了,就像是轻轻一用力就能够扳断的干柴一般。

我的心里十分纠结,我知道眼前阿婆与我素不相识,但是,因为他与良花婆婆实在太像了,看着她受难,仿佛是良花婆婆在我的眼前受难一样,许是因为我始终对没有见良花婆婆最后一面怀有愧疚吧,我最终还是没有忍住。

“住手!”我喝斥一声,斩邪剑出鞘,向风树道人刺去。

“咦!”风树道人没有预料到有人突袭,松开了阿婆,向后退了好几步。

“阿婆!快点走!”我将阿婆往后推。

阿婆摇摇晃晃地后退几步,卡住喉咙干咳道:“可是,可是小俊……”

“别管小俊了,这道人很厉害,我也未必挡得住,你要是再不走,怕就没有机会了!”我警告道。

阿婆抬眼看向风树道人,眼中出现了害怕的神情,终于掉转头,一边用拐杖探索,走出院子,消失在了路灯下面,直到重逢阿婆,我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刘家别墅找自己的孙儿小俊……

阿婆今年六十五岁,儿子早夭,老伴十年前去世之后,就只剩下她孤零零地一个人了,也没有经济来源,便拾荒为生,一年前,她的生活由原来的灰暗色又变得有光亮了,她捡垃圾的时候,捡到了一个小孩。

她将小孩抱回家,起名小俊,捡垃圾为他买奶粉,养了半年多也不见小孩站起来,她这才知道,孩子的身体有问题,根本不能走路,正是因为这样才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不过即使是这样,阿婆仍旧对他照顾依旧,等到自己死了,什么都管不了拉倒,但是只要活着,就要将小俊照顾好。

阿婆隔壁邻居在雅都小区做保安,他见阿婆可怜,常常在业主上班的时候放阿婆进小区拾荒——毕竟,在雅都小区拾荒总好过去大街上与人争抢水瓶和纸箱。阿婆对邻居的照顾特别感恩,也特别珍惜。

这一天,阿婆在路过刘家别墅的时候,发现栅栏里扔有一只小飞机,寻思着既然人家扔了不要的,我捡回去给小孙孙玩多好啊,就用拾荒的火筷子将飞机夹了出来。她将飞机在身上擦了擦,准备收进口袋里。

这时候,从别墅里跑出来一名少年人——也就是我见过的小季……

正文卷 第978章:多管闲事

小季打一出生就过着最好的生活,住最好的房子,家里的衣服一天一洗,家里的卫生一天要搞三遍。

这么好的环境里长大的他,对脏的,差的有着天然的排斥!

别说阿婆捡了他的飞机模型,既然是从他家门口走过,被他看到都会咒骂一通然后让保姆将这条路都扫一遍。

“你为什么偷我的飞机模型!”小季冲阿婆怒吼。

不管怎么说,这飞机模型都是从栅栏里面捡来的,说好听点是捡,说不好听的,夹走别人院子里的东西,与偷也没有什么两样,阿婆理亏,便将飞机模型还回去道:“小老弟,是婆婆我的不对,婆婆穷,买不起玩具,见草丛里落着一个,就想捡来……”

“婆婆……”小季一脸厌恶地道:“你这么穷,这么脏,也敢自称婆婆?”

见阿婆将飞机模型还回来,他像是躲大便一样躲了开来:“飞机模型被你的脏手拿过了,我是不会要的,飞机模型给你了,但是你得赔我钱!”

阿婆犹豫了好一会儿,将自己刚才卖垃圾的钱都搜了出来,一张一张地数着:“婆——哦,我身上有三十块钱,你看够不够……”阿婆觉得三十块差不多了,地摊上的飞机才十块钱一个呢,手里的这只飞机虽然做工精致些,她给了双倍的价钱,应该说得过去了。

“三十块钱,你说三十块钱!”小季喷了阿婆一脸的唾沫星子,怒声说道:“三十块钱,你打发叫化子呢,看清楚了,我这是国外顶级大师的手办模型,全世界就这一件,一万二千块钱,邮费加上保险费一万二千两百元,邮费就不要你的了,一万二,拿来吧!”

“什么?”阿婆差点昏过去,一万二千块,她五年都存不下这么多钱,她认为小季敲诈她,便与他争吵起来。

阿婆没有错,天生穷苦的她,不敢相信一只飞机玩具,仅仅是模型,不能动也不能飞竟然值一万二千块,小季也没有错,因为这只飞机模型真的值一万二千块,也是他的心爱之物。

如果不是被阿婆的脏手碰过,他是绝对不会不要的。

一开始谁都没有错,但是后来,小季就错了,从小娇生惯养,谁都得顺着自己,这时候一个脏老太与自己争吵,他觉得很丢脸,取过一旁的棒球棍,打在了阿婆的头上。

小季也用棒球棍打过往栅栏门上塞广告的小年轻,他们顶多痛叫一声就跑远了,后来,棒球棍就被他挂在了栅栏后面,再有类似的情况,也不用回屋去拿家伙事儿,往栅栏门后面一掏就行了。

这一次却却不一样,小季打的是一个近七十岁的老太婆,老太婆身体又老又跪,就好像是用鸡蛋液修复的瓷器一样,一棒球棍下去可想而知,阿婆倒在地上,抽搐一阵,死了。

小季见死了人,有些害怕,叫回了中年人,父子两个将阿婆装上车,绑了石头沉入了数十公里的河里。中年人能量强大,回来之后就将半个月内雅都小区的监控视频删了个干干净净,自然也包括今天的事情。

按说,一个孤苦伶仃的拾荒老太太之死,死了也就死了,是翻不起什么风浪来的,情况出现了转折。阿婆被打死抛尸,阿婆养的小孙孙因为没有吃的,饿死在了棚屋之中。

小俊的尸体是发臭了才被邻居发现的。

两岁小孩饿死棚屋——这是多么有卖点的新闻啊!

新闻一报道,事情就闻大了,再往下追查,查到了阿婆出事的地点,查到了刘家别墅。

前面说过,刘先生是个能量极为强大的人,如果将他比做是一棵大树的话,那么他的根系早已经扎进了城市的名个角落,不论是黑白两道,政商两界。没有事情摆不平的时候,他硬生生地将十八岁的小季改成了十四岁未成年……

怎么?你怀疑?因为没到十六岁,没有身份证,出生证明给你看,你要是不信,可以去公安网络上去查的!

为什么十四岁就长那么高?还能有什么原因?伙食好呗!

你别想蒙我,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不是你慌报年龄就能够谎报的,还可以查骨龄呢,查一下骨龄,就知道刘小季的真实年龄了。

笑话,这么多的部门都被搞定了,查骨龄这一关会过不了?

于是,不管怎么查,刘小季都是未成年。

未成年怎么处罚啊?批评教育就可以了嘛!于是,刘小季一点后果都没有,就回家了,仍旧过他的少爷生活。

但是,这个世界上做恶怎么可能没有后果呢,阳间的事情你都能够搞定,阴间的事情你也能够搞定么?小俊死后,鬼魂四处寻找自己的奶奶,找来找去,就找到了刘家别墅。

知道是刘小季打死了自己的奶奶,害得自己饿死于棚屋之中,小俊怎么能够甘心,白天,他藏身于凤仙花下的鼠洞之中,到了晚上,就爬到刘小季的卧室,掐他的脖子,在他的胸口,肚子上留下一排一排的鬼牙印……

原本这样再过七天,刘小季就会阳气耗尽而死,没想到,他们请来了风树道人。

阿婆沉尸江中,魂魄也被困身体里,不能脱身,一直到头七——怨念最深的时候,才挣脱身体的束缚,去棚屋找小俊时,才发现小俊已经不在了,她来刘家别墅找小俊,恰好小俊被风树道人用道气毁灭。

祖孙两人失之交臂。

这一别,便是永远。

不过,好在阿婆已经逃得了性命。

风树道人见阿婆逃走,就要去追,我将斩邪剑一横道:“等一等,风树道人,如果你想要去追阿婆,先过了我这一关再说吧!”

风树道人眼中现出阴狠之色,指着我说道:“我这人一向公平交易,货款两讫,陈烦,你要坏我规矩么?”

我一楞:“风树道人,你知道我的名字?”

“没错!”风树道人咬牙切齿地道:“我原本想着做了这一单生意再来会你,没想到你这么爱多管闲事,既然如此的话,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正文卷 第979章:心乱如麻!

风树道人十分强横。

哥们我却也不是吃醋的。

我直视着风树道人道:“让我看看,你要怎么个不客气!”

“哼!”风树道人眼中现出冷笑,他从腰间取出一只葫芦,手刀往下一劈,便将葫芦劈做了两半,从其中揪出两只鬼魂来。

见到那两只鬼魂时,我眼睛都直了:“张仙月,胡文战!”

我终于知道在小灌村我为什么招不来胡文战的鬼魂了,那是因为他去找张仙月了,因为张仙月被风树道人抓了出来,胡文战去找张仙月,等于是自投罗网,风树道人便将他们一起,封在了一只小葫芦里。

我还说要将大老粗胡文战的日记交给张仙月呢,不成想人家早就在一起了。

这时候再看张仙月,我的神情又是一变,初见张仙月时,虽然是敌人,但是她的冷艳还是让我心头一跳,脚踏河水,眼露寒光,有如河神。

“冷艳”二字着重的是“艳”只有“艳”时,性子冷才叫冷艳,如果不“艳”只有冷,那怕就叫“丑人多做怪”了。美如河神的女子张仙月,此时被风树道人将手脚都练化了,只剩下一具躯壳和头颅。

不知道是不是四肢被练化的原因,她的脸也有些变形,呈现倒三角形,极度枯瘦。已经称不上冷艳了。

胡文战见到我,喜出望外,冲我喊道:“小陈师傅,快,快救救我们!”

我怒视着风树道人道:“快放了他们!”

“嘿嘿嘿嘿!”风树道人冷笑着道:“你坏了我的规矩,还想让我放了他们,简直是痴人说梦!打抱不平,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又看向胡文战与张仙月,狠狠地说道:“你们别怪我,要怪只能怪陈烦,是他害死了你们!”

“哼!要杀就杀,不要那么许多废话!”张仙月苍白的脸孔上有着蔑视。

与张仙月的硬气不一同,胡文战哭着哀求道:“小陈师傅,求求你,救救我们吧,如果你只能救一个,就救张仙月,她太苦了,我希望她有从头来过的机会!求求你了……”

我紧握斩邪剑,眼中怒火喷涌,警告风树道人道:“不要胡来,你不要胡来啊!”

风树道人猫戏老鼠一样看着我道:“怎么,急了,想救他们的命,跪下来求我啊!”

“跪下,你再不跪下,我就将他们撕成碎片!”风树道人眼中射出凶光。

我楞在原地,心里认为这时候不能输了气势,但是没有办法,此时我和风树道人隔着近十米的距离呢,我无论怎么快,也不能在风树道人对胡文战张仙月动手之前将他们抢回来……

跪吧,为了救胡文战和张仙月,我就给风树道人下跪一次吧,就当是老子跪儿子好了!

虽说如此,我的膝盖还是很难变软。

直到风树道人又喝斥了几句,这才不情不愿地跪倒在地。

“嘿嘿嘿嘿……你是不是以为你跪下了,就能够救他们的命了?然而并不能……”风树道人冷笑着,突然双手一合,道气向着张仙月与胡文战的身上狂涌而去。张仙月差不多已经被风树道人将全部戾气练化,连胡文战都不如,而胡文战一只新鬼又能好得到哪里去?

在道气的冲击之下,两人的身体出现了无数道裂缝,裂缝中有火光跳着,跟着轰地一声,炸了开来,化做满天的飞灰。

“不要啊!”我目眦欲裂,向着风树道人扑了过去。

风树道人往后退了四五步,我则到了他刚才站立的位置。飞灰纷纷落下,有不少沾到了我的头发上,衣服上。

我拔剑欲刺,却听风树道人不紧不慢地道:“陈烦,你就不好奇我是怎么知道你的吗?”

我心思电转,很快便明白了过来:“是李红!”

平天路被我们打晕了塞在瓜棚里,一时半会醒不过来,即使被人找到,掐人中,灌姜汤地弄醒,并且向风树道人通风报信了,他也不知道张仙月和胡文战的事情,我只说要找风树道人,并没有告诉他我去找风树道人是为了张仙月!

唯一知道这件事始末的只有李红。

她估计是怕我救出张仙月,张仙月还是要她性命,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我们一道,出卖给了风树道人,毕竟,相信别人会对自己仁慈,不如永远地让别人闭上嘴巴来得安全!

我们去找平天路的时候,风树道人就知道了事情的始末,他并没有躲避我们,而是等着我们的到来,就像是风树道人所说的,他原来准备将刘家别墅的生意做了再回过头来对付我们。

却没想到我半路拦了他一手。

风树道人也许十恶不赦,但是他的职业道德,确实比我强许多,如果说他心里有什么行为准则的话,那就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张仙月事件是这样,刘家别墅事件也是这样。

而坏了他规矩的人,对他来说,比杀父辱母还要严重!他因此灭了张仙月和胡文战来对付我!

风树道人的笑容等于是默认了。

“这些都不重要!”我怒瞪着风树道人道:“我只知道,你杀了我两位朋友,我要你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中年人和刘小季万没想到半路上又杀出一个我,见我气势凶凶地,赶紧躲回层里,将门关了起来。

风树道人的笑容易加灿烂了:“陈烦,我既然知道你来找我,难道不知道你的同伴木棉花么?”

我蓦地一惊:“你想说什么?”

风树道人嘿嘿一笑:“我猜平天路肯定没有告诉你,我这次还带了师弟风云出山呢,哦对了,他应该不知道才对!”

“啊!”与风树道人一起的还有一个风云道人,这却是我没有想到的,现在看来,我将木棉花留在枫丹大酒店去跟踪风树道人,实在是大大的失误,风树道人解决了刘家别墅的事情,回过头来就会对付我。

而枫丹酒店的风云道人,只怕早已经动手了,不说风云道人与木棉花的差距,单单以有心算无心,木棉花就要吃大亏!

此时我的心思已经从为胡文战与张仙月报仇转移到了木棉花的身上,心如乱麻!

正文卷 第980章:马路惊魂

就在这时候,听到风声尖锐,我回头一看,一张如刀的纸片向着我飞了过来。

纸片之上画有恶鬼。

等到纸片飞到近前的时候,纸中恶鬼半个身子从纸中探了出来,向我抓来,我挥剑一斩,将纸片斩做了两截,被斩做两截的纸片在半空中燃烧起来,很快化做灰烬。

而在此时,风树道人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伸指戳向我的喉咙。

风树道人刚才的所有说道都是为了让我心绪大乱,他才好借机偷袭,这一番连环攻击,如果不是我提前有所警觉的话,只怕就中招了。

他的指尖隐现红光,很显然,这一指聚有极为强大的道气。

因为距离太近,斩邪剑起不了作用,我只好快速后退,退到栅栏诈门前时,我一把拉开栅栏门,跑了出去。

倒不是因为风树道人太过各大,我因为打不过他而逃跑,而是因为,我得去救木棉花。虽然这时候赶回枫丹大酒店有些迟了但是哪怕有一丝机会,我也不能放弃。

我往小区外面跑的时候,正好另一条道上开来一辆红色的小车,我紧赶几步追上车子,手从车窗里探了进去,将门打开了。

车里是个女司机,见我如此动作,一时间吓得蒙了,手扶在方向盘上都不知道要怎么动作了,也亏得她吓蒙了,不然的话,她将方向盘往围墙的方向一别,我就得被别上墙了。

我一把揪住女司机的衣领,将她从车里拖了出来,然后赶紧上车,校准方向,好悬没有将保安亭整个给端了,保安直接给吓晕了过去。

冲出雅都小区之后,我持续加速,往枫丹大酒店的方向开去。

我抢到车的时候,风树道人也已经从刘家别墅冲了出来,他见追不上我了,将一个随身的陶罐摔破在了水泥路上,陶罐打破之后,从其中钻出了两道黑影,快速地向着我窜了过来。

一开始我还能够在后视镜里看到他们,不一会儿便看不见了。

我心知我之所以看不到它们了,那是因为它们离我太近了,被车体挡住了视线,所以才看不清楚。

却在此时,我感觉车轮开始打滑,我用力踩下油门,却仍然没有用,车后轮像是被人抬了起来,又像是后面的水轮路变成了冰面,很快,我倒闻到了轮胎焦糊的味道。

回头望去,刘家别墅的车库门已经开始了,一辆黑色的超时车真从其中驶出。

小车的性能与越野车根本不能比,要是等到风树道人将车开出车库,经过一百多米的加速之后怼上小车的话,小车和车上的我恐怕都得被撞得散架。

情急之中,我咬破了舌尖,一口鲜血向着车后轮喷了去。

舌尖血为至阳之物,左边裹住车轮的邪物被舌尖血一喷,嚎叫一声,松开了车轮。

一只后轮着地,另一只后轮着不着地没有关系,车身微的倾斜,便仍然以极快的速度窜上了大路。右后轮下的邪物被车轮压了一路,终于也顶不住了,松了开来,像皮球一样往后滚去。

邪物松开车轮,车身顿时轻了不少,在汇入大路之后,我一个漂亮的漂移,将车子开到了对向的马路,而这时候,风树道人已经到了路口。

车水马龙的,他一时间想要追上来难了,他锤打着方向盘,满脸的恨意,不过随即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从包里掏出一只盒子,将盒子打开,取出一叠东西来,将之展开,却是一件肉的衣物。

那肉色的衣服有手有脚,似乎还画有眉眼。

等等,它的眼珠还在动!

风树打开越野车的天窗,将那肉色“衣物”从天窗扔了出去。

原来还十分干瘪的衣服被抛飞到半空中,却并不落下,而是借着风势向我飞过来,风小时,“衣物”便鼓一些,风大时,“衣物”又恢复了扁平,就好像是一块人形的飞行魔毯一样。

多看了几眼,我恍然明白过来,这特么的哪里是飞行的肉色“衣物”啊,这特么的是飞僵!

我收回心神的时候,飞僵已经越过了十多辆小车,离我不足十多米的距离了。

我绕过环形路,下了高架桥,回头一看,飞僵离得更加近了,原来,我需要七拐八弯才能下高架桥,飞僵只需往下俯冲就是了,这么近的距离,我已经能够看到飞僵的模样。

他的脸就像是一个没有装水的热水袋一样,扁平,皱皱巴巴的,脸上最显眼的就是那双眼睛和嘴,别看它的身体干巴巴的就像是布袋一样,眼睛与嘴唇却与常人无异。

它的眼睛比常人大,水灵灵的,由此观之,这具飞僵活着的时候应该是名女子,它的嘴唇不本不大,但是似乎被人撕开了一些,已经合不拢了,细密的牙齿在红唇间若隐若现。

它张开双臂,一个俯冲,落到了我的车顶上。

我原本以为它会将车顶撕开,扑进车里,一手握住方向盘,另一手紧握着斩邪剑,心想你特么的要是敢进来,老子第一时间串了你。

但是我没有想到的,它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撕开车顶,而是沿着没有关好的车窗哧溜一下钻了进来,坐在了副驾的位置上,冲我诡异一笑,伸手就去扳手刹。

此时小车的速度超过八十,车后尾随着好几辆半挂车,这时候扳手刹,下一秒就会被半挂车连人带车辗成二维的,我一把握住了飞僵的手,道气聚于指尖。我的道气不如风树道人强大,但那终归也是道气。

我的手对于飞僵来说,不啻于一块已经烧红的烙铁,飞僵的手心滋滋地冒起青烟,飞僵想要抽回手,我紧握着不放,飞僵眼中闪过一抹凶狠的光,身子像是纸片一样翻了一个转,由下而上咬向我的脖子。

我猛地一踩刹车,因为重力作用下,飞僵的头颅重重地撞在了方向盘上,见到它的脖子因为这一下撞击扭成了麻绳,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正文卷 第981章:马路惊魂2

与飞僵在车里搏斗,我其实十分吃亏,因为车里空间太窄,斩邪剑施展不开,我只能用道气对付飞僵,但是问题时,我八荒道气才入门呢,就好像穷人家,钱不多,刚刚够买两斤肉,不能大手大脚地挥霍……

但是对方毕竟是飞僵,力量与僵尸王不相上下,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我又不能用意念杀死它。

拼到最后,到底还是要看谁更强大!

不过,我情急生智,想到一个好办法,趁着飞僵被方向盘撞得晕晕乎乎的,一时没有回过神来,我揪住飞僵的头发,将它卷了起来。

风树道长是将飞僵展开来,让它飞来对付我,我则不一样,将飞僵卷了起来,就像是风树道人仍给我一件人皮衣服,我觉得这人皮衣服咬手,随后卷起,准备套进包里一样。

不过,飞僵哪有那么好相与的,我才将它的头卷起,它的身体就向着我盘了过来,也亏得我手脚快,在它向我盘过来的时候,半个身子已经被我卷了起来,即使是这样,我身上也留下了好几道飞僵的抓痕。

不过下一秒,飞僵就被我整个卷了起来,塞进了垃圾袋里,飞僵挣扎着想要脱身,无奈被自己身体缠住,一时间挣脱不出。我赶紧摇下车窗,像扔皮球一下,将飞僵抛飞了。

与此同时,就听一声巨响,我的身体重重地撞在椅背上。

脑袋因为这剧烈的撞击嗡嗡作响,心说,完蛋了,撞车了。

我抢来的车是奥迪轿车。车身很矮,底盘几乎都贴着地面了,而我身后跟的是半挂车,它们的车轮几乎与我的车身一样高,而且因为是大车,很难刹住车,刹不住车怎么办?直接从小车车身上辗过去呗!

半挂车是何等沉重,别说是肉身凡胎,就是铁人,铜人,也得展成几截!

我试图加速冲出去,才开始加速呢,车前轮就翘了起来,再往后看,半挂车的前轮已经爬上了小罡的后备箱,我连人带车,被翘到了半空中。

这时候,我心知事无可为了,一脚蹬开车门,冲了出去。

几乎是我滚出小车的同时,那差不多和我一样高的半挂车车轮就展了上来,就像是一只拳头砸在馒头上,等到拳头收回时,馒头就变成了一只薄薄的面饼!小车被半挂车压过之后,变成了贴在地面上的一块铁片。

其中有火花闪动,那是短路的电流。

其中有液体流出,那是因为气油缸被压爆了。

所幸的是,两者没有相遇起火,不然的话,这一排十多辆车都得被烧光光。

我在马路上打了四五个滚,头,腰,腿,没有一处不疼的,我努力站起身,飞僵也正好挣出垃圾袋,从阴沟里爬出来。

“王八蛋,差点害得老子没命!”在险死还生之后,我的心中跳动着怒火,车里老子拿你没办法,现在在大路上,老子还没有办法治你么?

不等飞僵从阴沟里爬出,我几步上前,斩邪剑一下捅入了飞僵的小腹,再往上一拉,将飞僵整个剖成了两半,我仍然不放心,再打横一斩,将飞僵斩做了四片。

飞僵的眼珠子转了几转,终于不再动了,煞气消散之后,身体便快速腐烂,等到我收回剑准备离开之时,飞僵已经化做了阴沟里的一滩黑水,离着十多米,都能闻到腐臭味道。

出了这么严重的车祸,大把人上前围观。

我因为跳车的速度极快,又差点滚进阴沟里去,很多人都没有看到有人从车里逃出来,见小车都被压平了,却不见司机,有失望的,有啧啧称奇的,还有的已经在编故事了,说这车怕是一辆幽灵车,就像是海上的幽灵船传说一样。

有人反驳说这可能是一辆无人驾驶车,立即就被人否定了,虽然无人驾驶车概念最后很火,但是国家现在还不允许无人驾驶车上路呢,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啊!

我一心记挂着木棉花的安危,哪里有空听他们胡说,见身边摩托车主也在停车观望,我一把将摩托车车主推到了阴沟里,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我倒也不是故意将摩托车主推到阴沟里去的,没有办法啊,摩托车起步慢,如果我不将他推到阴沟里去,他反手就能抓住后座的把手,再一通叫喊,我想要脱身,就难了。

还不若一开始就干脆一些呢!

摩托车主痛叫着从阴沟里爬出时,我已经将车开到十字路口了,拐了一个弯,远远地已经能够看到“枫丹大酒店”五个大字了。

我的心里突然一阵紧张,风树道人我见识过,很厉害,他的师弟风云道人估计也差不到哪里去,又是有心算无心,木棉花只怕是凶多吉少,如果她出事的话,我要怎么向小二小三交待啊!

车子在酒店门口停下,保安过来阻拦“先生,这里不能停车!”

我哪里有时间与他纠缠,踩住了他的左脚,再伸手一推,保安站立不稳,倒在地上。

在洛阳的时候,李墨玉也教过我一些体术,与专业人士可能有差距,但是对付普通人,平常三五个还是不放在眼里的。

放倒一名保安,让过一名保安,我进到了酒店大厅,一把揪住收银员的衣领道:“我说什么,你做什么,赶紧给我查查,风云道人和风树道人住哪个房间!”

入手软绵绵的,才发现抓到了不该抓的地方,我将手往上移了移,冲微胖的收银妹子一瞪眼:“听到没有!”

微胖妹子迟疑着,估计是等着追来的保安制服我,但是她失望了,追来的三名保安虽然高大,但是他们也看到我在门口放倒他们同伴时的干净利索,一时间不敢靠得太近。

微胖妹子这才害怕起来,赶紧查询。

在得到想要的结果之后,我又在迎宾席上抓了一把糖塞进口袋里。我原本以为只是跟踪风树道人。回来的时候还能赶上和木棉花一起宵夜,万没想到这一路危机重重,体能消耗这么大,才吃了晚饭不到三个钟,竟然就饿了!

正文卷 第982章:反转之刃

进到电梯,我剥了一颗糖塞进嘴里补充能量,一边嚼着,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情况应该没有我我想象的那么坏。

对的,肯定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坏。

木棉花是一个被上天眷顾的人,不然的话,她怎么可能从一个黑苗寨的孤儿,一跃成为黑苗寨的蛊王呢,此后历经了扫地,中了游尸蛊,以及在寒水村遭遇那么大的磨难,仍然能够化险为夷呢?

但是奇怪的是,我越这么想,就越担心。

叮地一声,电梯门开了,我从其中走了出来。

23层楼静悄悄的,像是坟墓一样。

23043。23068.23098……

已经到了风树道人和风云道人的房间。

房门虚掩着,有光这透出。

我将门推开了一些,看到了一道人影,那人影剪着寸头,一身灰色的中山装,手里拿着一柄黑色的小刀,那小刀做工极为精致,看上去非金非玉,灯光打在上面,都被吸入其中了。

直到我从中山装男子的手里夺过小刀,才知道,这刀的材质竟然是犀角,犀牛头上长有独角,犀牛望月之时,犀角得以吸收月光精华,极具灵性,年岁越大的犀角灵性也就越足。

传闻中,如果用老死的犀牛角制成法器是最好的,因为犀牛老死之后,它的灵魂就住在犀角之上。这时候的犀角,即使不练化,有也镇鬼驱邪之功效。

在中山装男子的身边躺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

那女人的手脚都被齐关节斩了下来,胸口有一个血洞,脖子也被划了一刀,都能看到被割断的,仍然在不停蠕动的喉管。

但是让人惊奇的是,几乎被分成了几段的女人,却不见一滴鲜血流出。

当我看到那女人的面容时,我感觉我的呼吸都快要停止了,我的身体在颤抖,控制不住地颤抖,我反复地念着一个名字“木棉花,木棉花,木棉花……”

听到动静的中山装男子转过脸来,绕有兴致地看着我道:“陈烦,不错嘛,你能从我师兄的手中逃出,也算是幸运了,但是,一个人运气好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把握这运气,因为你的运气不会一直都好!”

中山装男子取出一方纸巾,擦拭着小刀道:“你显然,你没有把握好自己的运气!”

“是你杀了木棉花?”我的声音冷如冰箱。

“干嘛说得那么血腥啊!”风云仍然不紧不慢地擦拭小刀:“不是杀,我们道门中人,慈悲为坏,杀是犯戒的,我们是渡化,渡化你知道吗?”

“我去,你妈的渡化!”果然越是残忍之人,越是要装出文明之态,你特么的都将人斩成数截了,还渡化呢!我怒不可遏,扬着斩邪剑向风云刺了去:“去你,妈的渡化!在去死吧!”

风云的身手十分灵活,他转身让过我,一掌拍在我执剑的手上,我虎口巨震,不得不松开了手,叮地一声,斩邪剑坠落于地。

而风云的另一手,紧握着黑色短刃,扎向我的胸口,这么近的距离,我根本避无可避,只好一矮身,让过了心口的要害位置,矮刃刺入了我的肩头。

“嘿嘿嘿嘿!”风云盯着我的眼睛,眼中满是冷笑,虽然一刀没有取得我的性命,但是也让我受了重伤,左肩膀受伤,左手就等于是废了,左手废了,人也等于废了一半!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狠色,扭动小刀,绞我的伤口。

然后,他的眼中现出了迷惑之色,因为他发现自己握刀的手有些乏力。

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胸前衣襟上满是鲜血。

他蹬蹬蹬地后退两步,看着插在胸口上的小刀一脸的不能置信,又看向我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

我撕下一片衣襟,手口并用,一边包扎着伤口一边说道:“风云道人,记住了,下一次在进攻的时候,一定要留下几分心思防守,知道吗?哦,我忘了,你怕是没有下一次了!”

“你你你……”风云道人靠墙而立,口中有血水溢出。

我来到风云道人的面前,将他手里的犀角刀摘了下来,又捉住了插在他胸口的刀,正欲往外拨时,见风云道人一脸的不甘心,我心知我要是将刀拨出,风云道人就完了,迟疑了一下道:“我知道你不甘心,你是正宗的道门弟子,道气比我这个才入门的野路子要强大的多,但是,我要告诉你,你死得不冤,你知道吗?如果你对你的敌人不了解的话,就一定要小心些,别人亲友身死可能暴怒欲狂,什么都不管不顾,但是我不一样,我面临越大的事情,就越冷静,你狂妄到只攻不守的时候,在我的眼里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说完,我拔出了刀。

滋——血水飙出有一米多远。

风云道人咚地一声倒地,口中发出像呻吟,像叹息似的声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从我见到风云道人,见到躺在地上的木棉花,我就想好应对之法了,术法是拿来对付邪祟的,对付活人的作用不大,我猜风云道人与我的想法一样,因此,在我们拼斗的时候,不会各逞法阵,而是比拼体术。

我一路从雅都小区跑回枫丹酒楼,气力消耗很大,风云道人也知道这一点,因此,硬碰硬与缠斗都对我极为不利,于是,我就装做暴怒的样子向风云道人冲了去!

木棉花身死,我乍见之下,暴怒也是很正常的。

在风云道人的眼中,一个气力消耗这么大,又失去了理智的人,失败是早就注定的,而事实上,一开始也是这样的,他一记手刀打掉了我的斩邪剑,犀角刀扎向了我胸口。

虽然没有扎中胸口,只扎中了肩膀,他仍然很满意,既然第一刀就能重创我,第二刀就能要了我的命。

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以上都是我的虚招,暴怒是假的,斩邪剑只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真正的杀刀是在我的左手,我的左手衣袖里一开始就藏着一把刀,这是一把苗刀,苗刀的功能很多,可以做飞刀用,可以切肉吃,也可以刮桑麻,没有吹刀断发那般的锋利,但也是刀!

正文卷 第983章:逼入绝境

风云的犀角刀扎中我肩头的时候,我手里的苗刀也刺入了他的心口。

人的感知神经是很怪异的。

有时候你被刀划一个小口子,会痛得哇哇大叫,但是如果你被人一刀将腿砍掉,反而一开始是感觉不到疼痛的,风云没有感觉到自己中刀了,只是在扭刀的时候发现手使不上劲,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如果他没有看到自己的伤口的话,可能还会活上十多分钟甚至半个多钟,他一低头就看到了自己的伤口,于是就站立不稳了,扶住墙壁才不至于倒下。

致使是这样,他也还能活过三五分钟。但是我不愿意,我要拔掉他胸口的苗刀,让他立即去死!

风云倒地而亡,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叮零零,叮零零……”

我取过一看,是风树道人打来的。

我摁下接听键,就听电话那头的风树道人有些焦急地道:“风云师弟,陈烦往枫丹酒店那边来了,你搞定了木棉花没有?我跟你说啊,这个陈烦虽然是野路子,但是十分狡诈,你千万不能大意啊……”

风树道人说了半天,也听不见回应,焦急地道:“风云师弟,风云师弟,你有在听吗?”

“他没有在听!”我声如寒冰地说道。

“陈烦……”电话里的风树道人难掩惊愕。

我将电话挂了,随手扔在风云的尸体上,慢慢转过头,看向木棉花。

说实话,对于被碎尸的木棉花,我很想逃避,不愿意面对,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去两对,我往前走,感觉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心脏之上。碰碰碰……碰碰碰……我来到了木棉花的身体前。

我捡起她的两只手,试图与胳膊接上。

明明严丝合缝,但是我的手一松,就断开了。

我又捡起她的两只脚,与身体拼在一起。

木棉花虽然是游尸,生机极强,但是此时的她,被切成了这么多截,心脏被挖,脖子几乎被切断了,而且这一切都是法器犀角刀所为,还有可能活过来吗?

不可能了!

我黯然叹息,将卫生间的浴巾扯下一条来,准备将木棉花的尸体裹上,找个地方下葬。当将印有“浴巾收费,三元一次”的包装袋塞进垃圾桶,回到房间的时候,就见木棉花伏在风云道人的身上。

我的第一念头是:来人了!赶紧将地上的斩邪剑捡了起来。

四下里一望,鬼影都没有发现一个,我的心头一跳,心说不会是木棉花重新活过来了吧?要不就是风云没有死,为了怕我发现他还活着,就用木棉花盖住他仍然起伏的胸口?

瞎想些什么啊!

我忍不住给自己一下,就眼前的情况,风云不死的情况比木棉花复活的情况更为渺茫!

我的心头一跳,轻轻地唤道:“棉花妹子?”

木棉花的身体呆滞了好一会儿,慢慢地转过头来,她的腮绑子鼓鼓的,似乎在嚼着什么东西,嘴角不时有血流出,那血呈现黑紫之色,十分浓稠。

我死人流血的场景看向多了,基本上看到血,就能猜测它来自哪里,动脉的血供氧足,因此,血液是鲜红色的,静脉的血供氧不足,因此,多是暗红色的,只有心脏处的鲜血,才会浓稠成半流质的状态。

因为那几乎就是整个人体的精华所在。

木棉花嘴里嚼着东西,嘴角流出的是心血,不用说,她在吃风云的心脏。

不过,这并不是重点,木棉花现在是游尸,游尸吃人心一点也不奇怪,更何况是死人心呢,重点是——木棉花活过来了!

“棉花妹子,棉花妹子……”见她也转动眼睛回望我,我激动了眼泪都快流下来了,我捧着她的脸,顾不得她嘴角浓浓的血腥味,狠狠地亲了她一口,欣喜地叫道:“你没死,太好了,太好了……”

木棉花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意识到自己还在吃人,心时,咕咚一声咽了下去。我下意识地看向她的脖子,因为此前木棉花的脖子已经被割断了,我担心她吞下去的东西会从脖子的裂口处流出来。

看向木棉花的脖子时,我才发现,她的脖子已经愈合了,虽然还留有一道深黑色的十分明显的疤痕,但确实已经愈合了。

而留下疤痕的原因可能是,她的能量消耗过大,没有能量再为伤口美容了吧!

不仅如此,她脖子上的伤口虽然愈合了,但是双手双脚仍然摆在原地,

我将木棉花的手脚捡了来,试图为她接上,木棉花吃力地摇头道:“不行,仅仅是修复我脖子的伤口,就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能量了……”我注意到,她说话之时,眼中的红光也已经消褪了,这表明,她在兽性与人性之间能够自由控制了!

这时候,门外传来沓杂的声响,不用去看我也知道,一定是那群保安见我气势凶凶,不好应对,就报警了,一般城市出警都在十分钟左右,从我进枫丹酒店到现在,也就是七八分钟的样子。

我心说我们绝不能落在警察手里,风云死了,我们与风树的仇算是结下了,刘家别墅的刘氏父子手眼通天,要是被带到警局,刘氏父子从中操作一下,风树道人以暗算明,我和木棉花都得完蛋。

可是,要怎么办呢?

走廊被他们堵住了,四面都在墙壁,想要脱身,只能跳楼了。

跳楼?

这里是二十三层呢!近七十米的高度。

这么高的距离,下面又是水泥地,跳下去还不得摔成肉饼啊!

“23098房间里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请用手抱住头,从房间里出来,请用手抱住头,从房间里出来!这是第一次警告……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这是第二次警告!”

警员的声音被扩音之后,特别的响亮,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

“现在是第三次警告,接下来,我们将破门而入,如遇抵抗,警员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有权将抵抗者击毙……”

脚步声从两边靠近,至少有八人,虽然没有人说话,但是我能猜到,此时的他们,一定在用手语安排着接下来的爆破和冲锋计划!

正文卷 第984章:目不视物

要是警员冲进来,会发生什么后果?

举手投降?

不举手投降行吗?反抗?我虽然会些术法,但也终归是肉身凡胎,被子弹打成筛子也会死的。

别说打成筛子了,照眉心或者胸口来上一颗子弹,只需一颗子弹,就交待了。

木棉花就不会说了,连心都不在了还活着,不被送去生化所切成一块块研究才怪呢!

突然间,我灵机一动,一把将床单扯了下来,让木棉花咬住床单的中间位置,我抓住床单的两只角,而木棉花的手和脚,则被我裹在浴巾里绑在了身后。

我将木棉花抱到了窗台上道:“棉花妹子,呆会儿我叫跳的时候,咱们一起跳,听到了吗?”

木棉花虚弱地点点头。

我也爬上了窗台,看着木棉花的眼睛数道:“三,二,一……”

就在我数到一的时候,咣地一声响,门被撞开了,一左一右两名警察冲了进来,手中的枪四处瞄准,一边大声喝斥道:“不要动,不要动,再动就开枪了!”

与此同时,我和木棉花同时跳出了窗外。

风呼呼地响,就像是一只手在不停地扇着我的耳光一样,不过被单展开之后,这种情况好了许多。但是下坠的速度仍然很快,我的眼前闪过一扇又一扇的窗户,窗户里有人在看风景,有人在床上玩手机,有人已经入睡……

就像是翻小儿画册一样,转眼间就翻到了头。

咣地一声,我重重地坠落在地上。

不过奇怪的是,并不疼,反而有种软绵绵的感觉,我低头一看,吓了一大跳,我整个人砸在了木棉花的身上“棉花妹子,棉花妹子,你还好吧!是我不好,我……唉,我真是该死……”

木棉花勉力挣开眼睛,看向我道:“陈烦哥,这不关你的事,是我甘愿为你垫背的,现在情况危急,如果你也受了重伤,咱们逃出生天的机会更加的渺茫!”

“可是……”一个娇弱女子,做了我的人肉坐垫,我心疼的不得了。

“别动,别动!”二十三楼的窗户处,探出两颗脑袋来,拿枪指着我们。

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来说,此时的我和木棉花没有对任何或者将会对任何人造成威胁,他们是不能开枪的,因此我也没有那么紧张了,我抱起木棉花,正准备往屋檐下面躲。却在此时,其中一名警员被拉开了,一名中年警长探出头来,朝着我们,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我擦!”我心里大骂一声。

木棉花扑在我的身上道:“陈烦哥,快走!”

我抱住木棉花往前一窜,窜到了屋檐下,活动一下手脚,心说还好,那家伙的枪法很臭,没有击中我,直到逃出枫丹酒店之后,我才知道,没错,子弹是没有击中我,是因为木棉花为我挡住了。

我扛着木棉花,往地下车库而去,我心里知道,这时候上街,那是找死,先弄辆车还是正事。我沿着幽暗的消防通道来到了地下车库,正好不远处的一名男子锁好了车准备与伴侣一起上楼住店。

我一把夺过他的车钥匙,冲它眦牙裂嘴,口中发出兽吼之声。

我身上血迹斑斑,一派狼藉,看上去与闯进都市的野兽也差不了多少,木棉花就更为恐怖了,她满面是血,四肢皆无,在幽暗的地下车库,这样的景象,远比一个拳击冠军站在面前更让男子畏惧。

他也顾不上那女子了,拔腿就跑。

别看那女孩穿的高跟鞋,竟然跑得比男子更快,几步追上去,拉着男子往电梯的方向跑去。

我将木棉花抱上车,发动汽车,往回开去。

见前面横着拦车杆,我本来已经准备加速撞杆了,栏车杆却自动开了,我这才省起,一般停车场半个钟内是不收费的。出了停车场,远远地见一辆越野车向这边使来,开车的是风树道人,姓刘的中年人坐在副驾,刘小季坐在后面。

我估计刘氏父子原本是不想来的,但是没有办法,还有一只老鬼没有解决掉呢,要是风树道人离开之后,老鬼回来找麻烦,就麻烦了,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跟在风树道人身后要安全一些。

此时,我和越野车是对向行驶,也就是说,风树道人现在没有发现我,距离一近肯定会发现我,到时候来别我的车,我的小轿车哪里别得过越野车啊,那还不如先下手为强呢!

想到这里,我将油门踩到了底,轰隆隆的声响中,轿车的速度提升到了极致,一百米的距离转眼就到。

这么大的动静,风树道人很快便发觉了,但是,发现也没有用了,因为我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见到车中的我和木棉花,风树道人的眼中现出惊讶的神情,随后,他迅速地扳正方向盘,踩油门。

但是这时候,已经撞车了。

碰地一声巨响,我和木棉花的身体都是很后一扔,重重地陷入了坐椅之中,好在我们都有准备,因此,撞击对我们造成的伤害也有限得很,风树道人就不一样了,他的脚往前探,还没有踩上油门,就已经两车上撞。

我们的车处于极速的运动的一方,风树道人他们就比较吃亏,风树道人的头重重地撞在方向盘上,再抬起来时,就像是被谁抽了一棍一样,留下了一道血色的痕迹。姓刘的中年人直接飞了出去,撞碎了前挡风玻璃,一只脚探出了车窗外,另一只脚踩在坐椅上,大腿被车窗玻璃画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直流。

而后面的刘小季,直接被撞晕了过去。

风树道人怒不可遏,他揉了揉额头,从口袋里取出一只黑色的布袋,将布袋一抖,就有十多只鬼祟滚了一地,风树道人冲我一指,鬼祟齐齐向我扑了来,一时间阴风惨,扑上窗户上鬼祟将车窗玻璃堵得严严实实。

其时我正倒好车,准备往前开呢,挡风玻璃被鬼祟蒙住,目不视物,我一时间也不知道是要拉手刹还是继续往前开。

正文卷 第985章:吞鬼

情急智生,我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挡风玻璃被挡住了,目不视物,但是还有行车记录仪啊,我可以借助行车记录仪的影像继续往前开,只要远离了枫丹酒楼,我自有办法收拾这些鬼祟。

这些鬼祟虽然知道堵住车窗玻璃,让我目不视物,却不知道有行车记录仪的存在。

正好被我利用。

虽然行车记录仪上不是有鬼脚晃过,所见的视角也有限,至少保证了一点,不会让我将车开到沟里去。

车子继续往前开的时候,风树道人已经下车了,他见这么多鬼祟还是挡不住我,十分气愤,抓起已经断折的方向盘向我扔了过来。

碰……

后车窗碎裂,方向盘钻进了车里,重重地砸在我的椅背上。

不过,无论他的力气有多大,经过车窗玻璃和椅背的双重抵消,作用在我后背睥力量已经很小了。我只是身形往前一颠,稳稳当当地把住了方向盘。

不过。车窗玻璃被砸开之后,倒是给了那些鬼祟一个入口了,纷纷从车后窗玻璃往里挤,不一会儿,后座就被鬼祟占满了,这些鬼祟奇形坚状的,有的只是才满月的孩子,有的仅有上半身,有的獠牙外露,有的满面沧桑,但是,它们都一个共同的特别,那就是,阴森,可怖!

其中一只鬼祟的手已经搭上了我的肩膀,我顿时感觉整只手一片冰凉,我左边肩膀受了伤,本来就使不上力气,这一下右手也有些不听使唤了,车子差点撞上护栏。

我正准备靠边停车,木棉花冲我摇了摇头,她身体一侧,靠向那鬼祟的手,一口便衔住了鬼祟的手臂,然后像是嘬面条一样,将整只鬼祟合都吸入了口中,在将鬼祟吸入口中之后,木棉花就像是吃了十全大补药一样,脸色红润了不少。

她一个翻身,从坐椅之间的空隙滚到了后坐,张口便咬。

常言说龙种自与常人殊,常言又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不论木棉花伤有多重,她终归是游尸。眼前的鬼祟,别看对付人还行,在面对僵尸时,它们不过是废物点心一套,更何况是面对游尸呢!

即使手脚被砍,心也被摘了,木棉花在鬼祟之中,仍然是王者!

因此,对于木棉花,我倒是不担心。

因为车后镜已经被换成了行车记录仪的显示屏,我也看不清后面发生了什么,不过,在途经一段平缓路段,我回头看时,车后的鬼祟都不见了,只剩下了木棉花一人。

我问道:“棉花妹子,你还好吗?”

木棉花打了一个嗝道:“还好!”

可能是消化鬼祟的原因,木棉花这嗝的味道是真大啊,吸入一些些,我就有头昏脑胀的感觉。

我扭头去看,发现木棉花的肚子比平时大了三倍也不止,差点将衣服都要撑破了,木棉花见我看向她的肚子,十分不好意思,她用断手抱住自己的肚子往下按,每按一下便缩小一分,一连按了十多少,便恢复如初了。

不过她也因此打了好几个嗝,如果不是车后窗开着的话,我估计我已经被熏晕过去了。

又棉花又费了些时间,爬回到了副驾,她从浴巾里取出断手断脚,自己给自己接上了,可能因为能量不足的原因,在接口处留有红色的像是蚯蚓一样的疤痕,但是不管怎么样,木棉花又重新站起来了。

风树道人本来想用鬼祟拦下我们,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些鬼祟倒为木棉花提供了不少的养分。

我放慢了车速,也借机让自己放松下来。

一路上,木棉花断断续续地跟我说了她遇难的经过。

我尾随风树道人走后没有多久,风云道人就下来了,他虽然也是道人,但是衣着与来枫丹酒店住缩的精英商务人士无异,也没有带法器,木棉花也没做他想。

风云道人走出了酒店,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手里提着两袋打包盒,看来是刚刚外出点餐了。

在经过木棉花身边的时候,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撞到了木棉花,而打包盒里的汤汁也倒到了木棉花的身上。

一般来说,打包盒里的饭菜汽汁有泄漏的情况,但也不会太多,因为外面有塑料袋呢,估计风云道人提前将外包装撕开了一道口子,汤汁将木棉花的半件衣服都弄脏了,虽说没伤到皮肤,可是油汁沾在身上,很不舒服。

风云连连道歉,一脸的真诚,他跟木棉花说他很想赔木棉花一套新衣服,但是现在是半夜,服装店没有开门,他和女朋友出来旅游,女朋友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女朋友的身材与木棉花差不多,如果不木棉花不嫌弃的话,就穿他女朋友的衣服将就一下!

这时候酒店的服务员也过来说酒店里有洗衣机,如果有换洗衣服的话,可以将身上的衣服洗了,天亮之后就能穿干衣服了。

一来是衣服脏的地方有点多,二来是服务员的说法让木棉花有些心动,三来风云打的是两人份量的宵夜,因此木棉花也没有作它想,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随风云上楼去。

等进了房间,木棉花才反应过来,这一切都是套路,风云的一连串表演,就是为了引自己入套。

房间里没有其它女人,更别说换洗衣服了,而对面的风云道人,已经取了犀角刀在手,刀尖直直地指着她的心口……

现在时间是凌晨四点钟,我们在城市边沿的省道上缓缓往前行驶。我感觉脑子有些混乱,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其实,我现在最稳妥的做法就是离开这个城市,避开风树道人。

这一局我虽然险胜,却有许多侥幸和取巧的成分。

比方说,在酒店里风云将木棉花分尸之时,是因为中途接了个电话,才住了手,不然的话,木棉花的脑袋估计也从身上被切下来了,如果脑袋也被切下,她还能活吗?我觉得不大可能。

再比方说,我胜出风云道人,有取巧的成分,事实上,风云道人虽然和我年纪相当,却是从藏龙观出来的,自小修习道法,抛开各自的法器放不说,他的经验,技巧,道气,都比我强大得多!

正文卷 第986章:我只是想帮忙!

就像风云道人所说的,如果你的运气好,就该好好把握这运气,因为运气不会一直眷顾你的!

如今的情况是:

我受伤了,木棉花更是伤上加伤。

这时候最为明智的做法就是回避风树道人。

但是我不甘心。

很不甘心!

木棉花被分尸,这根本不是死一个风云道人就能够抵偿的了的。

更何况,风树道人在我已经向他下跪的情况下,还灭了张仙月与胡文战的魂魄!

更更何况,还有李红和谷立果两个犯有原罪之人没有除掉呢!

就在这时候,木棉花叫我道:“陈烦哥,停车,陈烦哥,停车!”

我将车停下,见木棉花的目光直直地看向前方,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们的前面是一个隧道,在隧道靠山体的那一边,停着一辆大客车。是长途客车,客车的车头几乎整个被撞得缩进了车体之中。

司机,乘客一个都没有下车——他们都死了!

我没少在新闻看到类似的车祸,某某男子一边开车一边扭过头与后座的妻子说话聊天,结果整辆小车被护栏串了起来,夫妻二人被串了起来。某某长途客车司机疲劳驾驶,在开车的过程中睡着了,而车上的其它乘客也在沉睡,然后,车子撞上了桥墩死亡数十人……

眼前的情况估计也是如此,司机疲劳驾驶,乘客都睡着了,然后,客车撞上了隧道一边的水泥墩子。当时司机的速度肯定在八十以上,不然的话,也不会整个车头都缩进了车身之中。

当先的客车司机肯定是死得最惨的,他死不足惜,最可怜的要数这一车的乘客,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入梦,也许正梦见与妻儿父母团聚话家常,但是这一撞,断了他们的回家路了。

撞车应该发生不久,再加上在深夜,还无人发觉。

事实上,按照我的意思,咱们这时候不应该在这里停车,而是应该尽快离开,现在的我们一身的麻烦,留在这里不是等着更多的麻烦缠身么,最多离开之前打个报警电话。

但是,看到木棉花的眼神时,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让我停车了。

她因为能量不足,虽然将手脚都接上下了,但是能量却更加不足了,此时的木棉花,就好比是一只空壳,一个已经干涸了的池塘。

虽然这不足以让她死掉,但是,她也十分的脆弱。

她想用这些才死之人为自己补充能量。

“不行!”我捉住木棉花的手道:“不行,你不能那么做!”

木棉花看着我道:“陈烦哥,他们已经死了,肉身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无用了,但是对于我,对于我们却有很大的作用……”

“不行!”我仍然固执已见道:“不行的,棉花妹子,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将你带在身边吗?那是因为……我希望你改掉嗜血的爱好,这会毁了你的……”

木棉花挣脱我的手渞这:“陈烦哥,你还不明白吗?现在,嗜血不嗜血已经不是最紧要的事情了,最紧要的事情是,我们如何才能获胜,如何才能活下去!风云很厉害,他的师兄风树道人更加厉害,没错,陈烦哥,你杀死了风云道人,但是这未必就说你也能够杀死风树道人,好吧,就算你的力量在风树道人之上,你能保证他不会找帮手吗?如果他还有帮手,我们要怎么做?”

木棉花看着我的眼睛,有些心疼:“陈烦哥,你相信我,我不是为了一已私欲,我只是想帮忙,只有有了力量,才能帮到你!”

“让我去吧!好吗?”木棉花哀求道。

我沉默了。

在我的沉默里,木棉花推开了车门,走了出去。

“棉花妹子……”我伸手叫道。

当木棉花回头看我时,我又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了,我想帮木棉花戒掉嗜血的毛病,想让她变得与正常人一般,这没有错。

但是,木棉花被分尸的事件发生之后,我就开始怀疑自己做得是对还是错了,木棉花是游尸,为世人所不容,天下道人都是她的敌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不强大自身,随时可能丢命。

就像在枫丹酒店里被分尸,如果不是那个电话,木棉花的脑袋就被切下来了,而我赶到的时候,风云道人已经接好了电话,正准备向木棉花走去,如果我再晚来一分钟,再晚来一分钟,木棉花也没救了!

我既然没有办法保证木棉花的安全,凭什么阻止她变得更强大?

如果我没有阻止她嗜血的话,她的力量就一直在成长,在面对风云道人之时就不会败得那么惨……

“陈烦哥……”木棉花叫我。

我挥了挥手,示意没事了。

木棉花摁了一块,继续向客车走去。

虽然接好了手脚,木棉花的身体仍然不是很灵活,她巴住车窗往上爬,费了好大的工夫才进到车里。

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情况,用脚趾头也想得到,我收回目光,有些烦燥地敲击着方向盘,我打开纳物箱,从其中找到了一包香烟。点燃了一根,狠狠地抽了起来,仍觉得不过瘾,又开起了音乐。

大概十多分钟的样子,木棉花回来了。

回来时的她与去时的她截然不一样,去时的木棉花神情黯淡伤疤虬结,回来时的她头发与衣服仍然凌乱,但是脸上容光焕发,眼睛似乎比此前更亮了,皮肤也似乎比此前更加细滑了。

而她身上伤口处的疤痕也早已经消失不见了,此前被分尸的惨状像是一场梦,而现在,梦已经消失了。

我看得有些呆了。

前后的变化也太大了。

我甚至有些怀疑自己阻止她去的行为是不是有些自私了……

“陈烦哥!”木棉花唤我的名字,她的嘴唇很红,晶润而有光浑,就像是涂了口红了样。“陈烦哥,我们走吧!”木棉花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发动了车子。

绕城一圈,我们从另一道入口,又回到了城市,木棉花既然已经恢复了,那就不必再回避了,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吧!

正文卷 第987章:要命的抉择

我们在路边摊上吃着早餐,有电话打了过来。

我一边啃着油条一边问道:“谁啊?”

“关明月。”

“怎么还用上公用电话了?”我疑问

关明月的声音有些激动:“陈烦,你真是大胆啊,都这时候了,你还敢将手机开机?”

我迷惑地问道:“怎么了?”

“xx短视频你没有看吧?赶紧去看一看,现在的你,已经变成恶魔了,虽然我知道那肯定不是你做的!但是别人可不这么看,看完之后,就将手机扔掉,如果必须要用手机的话,就去买个老式的诺基亚!”

“只要是智能手机,即使你关机,也能够定位!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希望你渡过难关!”

关明月说完,将电话挂了。

我将剩下的油条全都塞进嘴里,打开了xx短视频,头条推荐的就是“人间恶魔出现了,在槐树岭隧道,停着一辆公交车,车牌号为xxxxx,从云省开往辽省的长途班车,连司机带乘客一共二十五人,被恶魔摘心咽血,现场画面极度血腥,连办案十余年的老刑警都将隔夜饭吐了出来……”

抖动的画面中,出现了客车上的场景,连司机带乘客,几乎每人的脖子上都有牙印,几乎每人的胸口都有一个血洞,车身地面就更不用说了,鲜血流遍了整个角落,有的人躺在椅子里,有的人脑袋顶住前面椅子的椅背,有的人则斜斜地歪着脑袋,因为尸僵,即使你用手去推,也不能丝毫改变他们的姿势!

“惨绝人寰,惨绝人寰,惨绝人寰……”面对镜头,一名中年刑警流着眼泪一连说了三句“惨绝人寰!”

女声旁白道:据警方调查,这件惨案的凶手极有可能是一男一女,男的名叫陈烦,女的名叫木棉花,以下便是他们的照片,请市民们多加留意,如有线索,务请报警……

我还看了看随机跳出来的评论,有人表示不信,说这大概论是恶搞,作品是化妆的,血是番茄酱,都什么年代了,科学告诉我们,牛鬼蛇神都是不存在的。

这条评论立即就被怼了回去“傻p,你这么认为没有人拦着你,但是你说出来就不得不骂你了,不错,当下有很多这样的恶搞视频,但是你看看发布者的帐号是什么,是官方帐号啊!”

我收起手机,看向正在做早餐的一对老夫妻,心说幸亏他们年纪大了,不玩手机,不然的话,我们已经被认出来了。

我招呼木棉花道:“棉花妹子,咱们得赶紧离开这里!”

这才发现,木棉花就在我的身后,也就是说,刚刚的视频,她都看到了,她低着头,沮丧地说道:“对不起啊,陈烦哥,我惹了这么大的麻烦,也拖累了你!”

我原本还有些郁闷,看到木棉花的表情之后,突然看开了,我拍了拍木棉花的肩膀道:“棉花妹子,别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们自己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足够了,你上车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全是死人,他们的死与你无关!”

“棉花妹子,你忘了你此前说的话了吗?你说过的,要帮我的忙,你可不能反悔哦!”

我的话终于让木棉花振作起来,举起拳头道:“陈烦哥你说得没错,心有乾坤,何惧流言呢!咱们并肩战斗!”

“嗯!”我握住了木棉花的拳头。

我和木棉花将手机扔进河里,发动车子离开,原本我还打算立即去找李红的麻烦,但是出了这档子事以后,只能缓一缓了。

我们中途换了辆车,又买了一身衣物改扮。

在这个过程中,我明显感觉到这个城市充满了紧张的气氛,街道上的警察明显多了许多,名个路口还设有关卡,一个个荷枪实弹,面如寒冰。

一直到晚上,情况才好了一些。

校园里,李红才从卫生间出来,她在洗水池边一遍又一遍地浇着脸,试图让自己冷静一些,但是很明显,她失败了,她连头发和衣服的领口都浇湿了,还是没有办法平息心中的焦燥和惶然。

她心里也知道,这时候,别说是多洗两把冷水脸了,就是跳里冰水里泡上一两个钟,也无济于事!

她挽着提包,往校园外走去。

白天的时候,她还可以用上课来掩饰心中的不安,但是现在是晚上,她得回家了。

她的脚有点抖,每走一步都要抖一下,越走越抖。

每个人在自己人生最为关键处,都要面临选择,选择对了,金钱,名誉,地位都会拥有,而选择错了,就有可能失去了切。李红此前的风次选择都是正确的,即使偶有差池,她都及时更正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拥有了这么美好的生活。

在再见我时,李红又面临了选择的十字路口,这次的选择是:要么服从我,要么背叛我,我不知道她在孤灯清影之下思想了多久,但是,他做出的选择是:背叛我!

原因是她不相信张仙月会放自己一马,她觉得杀身之仇,是无可化解的,因此,无论她做得再多,也难逃一死,再说了,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还不如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因为只有自己才能决定自己怎么做!

即然我和木棉花都站在张仙月一边,那就不如……

他将我和木棉花的事情告诉了风树道人,当然,也不白告诉,条件就是:杀死张仙月,杀死我和木棉花……风树道人答应了……我们去找风树道人的时候,网已经布下了,我们离风树道人越近,就等于在网中陷得越深。

风树道人的本事是经过验证的,李红满以为我和木棉花必死无疑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们不仅没有死,反面反手就干掉了风树道人的师弟风云道人。

当然,就这事还不至于让李红害怕到连走路脚都在发抖,能让她变成这个样子的是另一条新闻“狂暴恶魔深夜之中将一车人杀死,摘心咽血……”文中明明白白地写着我和木棉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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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988章:狠狠地怼上去

如果说此前李红对我还怀抱一丝希望的话,客车事件之后,这希望已经被深埋千丈寒冰之下。

杀死一车之人,咽血摘心,谁能做得出来!

就像报道里所说的那样,怕是只有恶魔才能够做得出来。

我和木棉花对素不相识的人都能做到如此残忍,又会如何对待仇深如海的她呢?

只要一想到这里,李红就感到全身冰冷。

她走了没几步,又停了下来,嘴里喃喃地说道:“不能回去,不能回去,说不定他们就在我家里等着我呢,不能回去……”

她原地转了几圈,取出手机打电话:“是艳娇吗?我是仙月啊,对不起这么晚打扰你,我就是想问问,我能不能在你家借宿一晚上啊!可以……谢谢啊,我知道,我知道,我这就过来啊!”

挂了电话之后,李红的脚步明显地轻快了许多,她一手提着包,另一手在包里翻找着车钥匙。

就在这时候,树影里走出一人来。

李红见有人迎着自己而来,三魂都吓掉了两魂,握住车钥匙的手抖过不停,这颤抖很快便传染了全身,她连站都站不住了,一跤跌倒在手,手脚并用地往后退去:“不……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啊……”

一个阴冷的声音响起:“张仙月,你不用害怕,是我,风树道人!”

“啊!是你!”李红就像是即将溺水而死的人等到了救命的稻草,手忙脚乱地爬起身,眼角有泪流出:“风树道长,你来了,实在是太好了,你来了我就放心了……”

风树道人上前将李红扶起道:“陈烦是个有仇必报的人,知道是你通风报的信,迟来早来,他迟早都会来找你的麻烦,而你是我的客户,我有条件,也有义务保证你的安全!”

就像我此前说的,这个风树道人即使十恶不赦,他的职业道德却真的无可挑剔,他知道我会来找李红的麻烦,连夜赶来保护李红的周全。

“走吧!”风树道人那如鹰一般的目光在四周巡视了一圈,引着李红,往校园外而去。

我和木棉花从教学楼的后面走出来的时候,风树道人拉开了车门,安排李红上车,我和木棉花来到校园门口的时候,风树道人已经绕着前面的公园转了一圈,上了高架桥。

木棉花问我:“陈烦哥,咱们追吗?”

“追,当然追!”我紧盯着黑色的越野车,一字一字地道。

“追就得赶紧了,再晚一些,就来不及了!”木棉花也有一些跃跃欲试。

自从变成了游尸之后,木棉花明显变得好斗了许多。

我紧盯着越野车,没有说话,一直到他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木棉花对我的怠慢性子都有些不满了,小嘴微微嘟起。

我收回目光,看向木棉花道:“我知道他们要去哪里!”

木棉花好奇地问道:“陈烦哥,你知道他们要去哪里?”

我点头说道:“不错,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风树道人肯定是要去找谷立果,按道理来讲,李红与谷立果都是他的顾客,他既然这么有职业道德,护了李红,怎么可能不护谷立果呢!”

木棉花听了我的话,也觉得十分有理,眼睛一亮道:“那咱们只要操近道,就能够截住他们了!”

我嘿嘿一笑,心说没错,我就是那么想的。

今天下午的时候,我和木棉花也搞来一辆长城越野车,虽说得来的过程不怎么光彩,但是为了保命,谁特么的还顾得了那么许多啊,车主这时候估计还是黑旅店里的昏睡呢,但是不会有性命之忧。

我发动了车子,示意木棉花上来。

我们穿街过巷,一路上行进的十分艰难,因为我们走的路,根本就不是为车子设计的,拐弯是直角的,进进退退十多次才能拐过来,下坡是台阶,一路上就像是在搓衣板上奔行一样,有的小巷那小一个窄,都不能叫穿行,只能叫挤,挤出来时,两边后视镜上都街满了老乡晾晒的衣服和干菜,也亏的是晚上,大家都睡了,要是白天的话,非被一路追着扔砖头不可。

我将后视镜上的内衣取下,扔到了一边,又取过一把红薯干,咬了一口,味道还不错,就留下了。

终于,车子开到了路口。

我看了看手机,这一路绕过来,花了五分钟,而风树道人他们要绕过高架桥,时间是我们的两倍左右。

我让木棉花下车,盯住来路,而我则把住了方向盘,时刻准备出击。夜间车少,普通都是高速行驶,平均速度得有七十以上,因此,我得把握好机会,不然的话,别人没撞到,自己撞到水泥墩子上就完蛋了!

我心里默默地念叨着,不时看一眼木棉花,等她给我信号。

木棉花探头望了一阵,扭过头对我说道:“陈烦哥,来了!”

我问道:“有多远?”

木棉花估算着道:“五十米,不对,现在已经四十米了……更近了,我估计只有三十米了……”

木棉花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加速冲了出去。车头才探出巷道,我就感觉有一道黑色的影子快速靠近,我也来不及细看,狠狠地怼了上去。

黑色的越野车在高速的行驶当中,根本没有预料到突然出现的意外情况,更何况,长城车又重又沉,这一下撞击,直接将黑色越野车撞飞了,一直飞到马路对面,又翻了几个滚,撞在石头上,这才算是停下了。

如此剧烈的撞击,我感觉脑袋嗡嗡地响,在车里静坐了几秒钟这才恢复过来。

而木棉花,早已经翻过了护栏,向对面的车子靠近了过去。

我担心木棉花有事,一脚踹开车门,紧随其后。

隔着车窗玻璃,我看到了风树道人和李红,两人都被撞得有些蒙圈,虽然满身是血,但是看得出来,他们都没有受重伤,风树道人的揉了揉眼睛,看到车外的我们,眉头一紧,握住了法器。

李红一直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见到我们,差点没吓晕过去,如果座椅有洞的话,她早就从座椅的洞里钻进去了。

正文卷 第989章:应付的代价

木棉花抓住门把手,用力一扯,将车门都扯了下来。

因为被后视镜挡住了,我看不清木棉花的有脸,但是我想,她此时的脸应该是狰狞的,虽然是风云将木棉花害得那么惨,风树道人有间接参与的。

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嘛。

木棉花一把揪住风树道人的衣领,试图将他从车拖下来。

风树道人却一点也不惊慌,他伸指在木棉花的手弯处一点,木棉花的手上出现了一个黑点。

那黑点就像是埋在泥里的炭一样,漆黑,无光。紧跟着,“炭”上出现了一点红色的光,红色的光芒迅速地扩大,就像是炭被点燃了一样。

红光扩大到三指大小的时候,突然炸了开来。

那红光差不多将木棉花的整只手都炸掉了,一阵青烟过后,我再看木棉花的手时,只剩下两根骨架了,虽然手骨上的肉在快速生长,但是看上去仍然十分恐怖。

风树道人冷笑一声,提着法剑向木棉花刺了去。

眼见法剑就要刺入木棉花的身体,我几步上前,一把格开了风树道人。后退几步拉开了距离,我对木棉花说道:“你去搞定李红,风树道人就交给我了!”

风树道人听到这里,就要往回冲,被我飞起一脚,踹倒在地,他从地上爬起时,我一连几剑,将他迫退了四五步。之所以会出现一边倒的情形,那是因为风树道人刚刚撞车了。

他估计是脑震荡了,反应也就没有那么灵敏了。

他下意识地去摸包,手很快又退了出来,难掩眼中失望之色。

从刘家别墅到枫丹酒店门口的追逐,风树道人已经将符术用得干干净净了,这么一迟疑,被我一剑拍中后背,风树道人痛叫一声,吐出一口血来,回过头来时,满嘴是血的他眦着牙,还真有几分可怖。

常言说受了伤的野猪比老虎还狠,这真是一是盖的,风树道人狂吼一声,冲我一通猛劈猛砍,瞅住空档,向我怀里撞来。

风树道人来势极猛,见躲不过,我便将身子一侧,让他撞在我的肩膀上。

我被撞得后退了几步。

见撞退了我,风树道人试图去救李红,但是,当他转身看到李红时,又改变了主意,快跑几步,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李红已经没救了。

李红的身体倦在一起,缩在副架一直没有下来,她的身体一直在发抖,尤其是见到木棉花迎着自己走来的时候,失禁的小便将坐椅都浸湿了。

在这个世界上,很不事情不是你表现出懦弱些,就不必面对后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李红选择了背叛我们,她就必须要承受背叛我们的后果。

如果说木棉花一开始还对李红有些怜悯之心的话,但是,当她看到李红满身满脸的鲜血之后,她的目光慢慢地变冷了,她一把抓住李红的手,将他从车上拖了下来。

李红害怕到了极点,反而习生愤怒,她用力地推拒着木棉花,一边大声吼道:“滚开,滚开,你给我滚开,不要碰我……”

木棉花的脸上浮现冷笑的神情,可能是觉得李红的喊声听来十分烦燥,她右手往前一抓,再收回来的时候,李红的脖子就被撕开了一道口子,鲜血飙了出来。李红试图捂住喉咙的伤口,但是被木棉花捉住了手。

李红挣扎了一通挣扎不脱,狂喷的鲜血抽干了她所有的力气,她的身体慢慢地软了下来,无力地望向星月满天的夜空。木棉花接下来的动作十分得心应手,饮血,摘心……

风树道人看到的场景,正是木棉花伏在李红的身上吸血,用脚趾头都想得到,李红活不了了,于是风树道人便放弃了她,无遁而去了。

我就在站在木棉花的身后,看着这一切,一开始李红的身体还有轻微的悸动,到后来就一动不动了。我觉得我这人虽然算不上好人,但是也算不上坏人,在善与恶之间,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会尽可能地选择善。

但是李红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实在太深了,张仙月与胡文战被灭魂的事情先放在一边,我和木棉花都差点被分而杀之,也是我命大,逃得了一劫,木棉花也逃过一劫,但是付出了被分尸的悲惨经历。

凡事必有代价,这只是李红应面对的代价罢了。

看着李红的尸体,我的眼中只有冷意。

不一会儿,木棉花从李红的身上站了起来,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我我……”

我摆了摆手,示意她不必多说,走到越野车前,我握刀的手在油箱上用力一捅,汽油如驻涌出。不一会儿,例将这一片区域都浸透了,包括李红的尸体。

我向木棉花招手道:“走吧!”

翻过马路之后,我摁燃了打火机,像港台警匪片里的镜头一样,头也不回地将打火机向后面扔了去。

蓬地一声轻响,背后突然燃起熊熊烈火,将越野车和李红都裹入其中,火光将我的影子投到了车轮下,但是只有我一人的(木棉花是游尸,是没有影子的。)

背后传来炙热之感,像是烈火正向着我们扑来。

上车之后,木棉花问我:“陈烦哥,咱们去追风树道人吗?”

我犹豫了一下道:“不了,咱们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以风树道人的性子,我甚至能够猜到他远逸之后会去哪儿!李红是他的顾客,谷立果也是他的顾客,李红没了,他会想方设法保证谷立果的周全,因此,此时他定然在赶去谷立果家的路上。

我这么容易就能够猜到,风树道人肯定知道我猜得到,因此,再想从风树道人的眼皮子底下将谷立果劫杀,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必白跑一趟,还不如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之后再干他一场。

也许我的力量还不如风树道人,但是若论智力,风树道人不如我,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我有把握对付他。

至于为什么要杀死谷立果,因为这是张仙月的遗愿!

正文卷 第990章: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接下来的两天,我和木棉花像是幽灵一样,在不属于我们的城市里转悠着。

白天我们基本不出门,就呆在车上,有热水,有泡面,没事儿聊聊天,困在躺在后座上睡上一觉。

到了晚上,我们才开始行动。

我和木棉花扮做情侣,在街上游荡着,刺探尽可能多的情报,我们也不急,浅尝辄止,从不涉险。

这一天,我坐在车顶上,看着夕阳西沉,木棉花就坐在我的身边,正应了那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光芒十分的温和,落在人身上,暖暖的。

像朝阳东出时的朝霞一样,夕阳落山的时候也是晚霞满天,晚霞比朝霞好看,朝阳就像是学成出山的少年,朗眉星目,光芒摄人,朝霞也被感染了,虽然一样美丽,却比晚霞多了几分哆哆之势。

晚霞就不一样,就像是一只世事历尽的老人之手,轻柔,温暖,没有功利。

“晚霞好美啊!”木棉花看着西天,感慨道。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

“如果能将它们扯下来当被子盖就好了,又漂亮,又暖和!”

我看向木棉花,她的眼中浮现出已经很难见到的纯真之色,尤其是她变成游尸之后。我笑了笑,顺着木棉花的话说道:“我估计晚霞和蚕丝被差不多,只不过是染过色的,要不,我送你一床染色的蚕丝被好了!”

“这能比吗?”木棉花收起了脚。

因为条件简陋,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木棉花光着脚丫子,她的脚雪白精致,被提前到来的夜露打湿了,就好像是白玉生珠,更是好看,不自觉地,我伸出了手,直到手指将要触碰到木棉花的脚时,这才恍然省起。

“应该,应该有些冷吧!”我取过抱枕,压在了木棉花的脚上。

木棉花还要将脚往回缩,已经是退无可退了,嗔怪地看了我一眼道:“陈烦哥,这是抱枕呀,怎么能够用来暖脚呢,脚多脏啊!”

我笑道:“别说是抱枕啊,就是枕头,我相信大把的人也愿意借你暖脚的!”

“哎!”木棉花有些害羞地道:“早知道我应该穿上袜子的!”

夕阳落山了,夜幕迅速地拉开来,这时候再看东边,隐隐出现了月亮的轮廓。

休息了几天,今天晚上终于可以行动了,不过在行动前,我还是尽可能地气氛轻松一些。我拍了拍木棉花的肩膀道:“棉花妹子,有想过将来吗?”

“将来?”木棉花微微一楞,“将来么,将来我希望小二能够安份一点,成家立业,娶个好姑娘,小三能够嫁个好人家,不受人欺负……”

我问木棉花道:“那你呢!”

木棉花的神情迷茫,指着自己问我:“我?”

“可不是你嘛!”我摊开双手道:“木棉花你得弄明白了,你只是他们的姐姐,又不是他们的妈,你才二十岁也,难道就没有想过自己的将来么?”

木棉花摇头:“没有想过!”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真要想的话,也得在小二小三她们成家立业之后了!”

我差点被气笑了,循循善诱道:“木棉花你今年二十了,你的弟弟妹妹小二才十二岁,小三才十岁,真要等到他们都成家立业,你就要一人凭栏唱‘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了”

木棉花看向我的神情突然变得有些忧伤:“……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嘛,怎么过不是一生呢!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我问。

“更何况……”木棉花慢慢地低下了头:“我的时间那么长……”

我也沉默了,这才省起木棉花是游尸,可以活很长的时间,也许我已经几个轮回了,她仍然活得好好的。

月如银盘,挂上了高空,我站了起来,折了一根树枝衔在嘴里,心说我还想要气氛变得轻松一些呢,结果倒好,越聊气氛越沉闷,好吧,那就不聊了。“咱们出发吧!”我对木棉花道。

进城的时间不能太早,警察们正四处找我们呢。等到天黑之后,警察们下班了,街道上天眼摄像捕捉的人影也十分模糊,就不容易被认出。也不能太晚,太晚大家都回家睡觉了,空荡荡的街道上就我和木棉花,那不等于是活靶子么!

我们的车顺着车流缓缓前行,最后停在了一家室内停车场。

下车之后,我和木棉花手挽着手往前走去。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磨合,我和木棉花早已经配合无间了,她负责观察左边的情况,我负责观察右边的情况,如果有异动,轻轻一捏手就能知道。

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大约是李红身死之后半个钟左右,谷立果就被风树道人带离了家,风树道人为谷立果找了一个郊区的四合院,与他同吃同睡,郊区人烟稀少,有陌生人进来很容易就被发现了。

再者老式的四合院里空间大,阴气也重,很适合布置阵法,陷井,绝对是不错的藏身之地。

但是谷立果住不惯。

一则老房子比较脏,这种脏是岁月积淀下来的,无论怎么清理,都清理不掉的,再则,谷立果在城市里住惯了,一个住惯了城市的人,在乡村简直无法存活,城市多方便啊,下楼就有咖啡馆,饭店,商场。在这里就不一样了,换衣洗澡极不方便,蚊子有黄豆那么大一个,连叫个外卖都没有人给你送,哪怕你出双倍的价格,也没有人给你送……

谷立果在四合院里呆了两天,就呆不下去了,他冲风树道人大吼的声音隔了上百米的我和木棉花都听得清清楚楚:“……风树道长,你不用说了,说再多也没有用,如果一直呆在这种鬼地方,我宁愿现就被他们弄死……”

风树道人无法,在将谷立果揍了一顿之后带回了城市,找了一家旅店住了下来,而我和木棉花,此时就在酒店的大堂里。我们一早就商量好了,我扮做风树道人的师父藏龙道人,藏龙道人来找风树道长,风树道长肯定会下楼来迎接,这时候木棉花悄悄地摸到房间,将谷立果干掉,然后咱们再兵合一处,将打一家……

正文卷 第991章:嗜血效应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我正准备上前与前台搭话呢,就听到咣地一声,有什么东西重重地砸了大堂的玻璃顶上。

因为大堂的楼顶也是二楼的地面,摩擦得久了,原本明晰的玻璃也变成毛玻璃了,看不清砸在顶棚的是什么东西,隐隐感觉像是个人。

紧跟着,就听到惊呼阵阵:“跳楼了,有人跳楼了!”

我心说不会这么巧吧,那跳楼的人不会与我们有仇吧,盯着我们来了才跳,将我们引蛇出洞的计划全盘打乱……

木棉花看向我。

我见其它人都往二楼涌去,招呼木棉花道:“走,咱们也去看看!”国人爱看热闹,不单是国人,全世界都是如此,这时候表现的从众些,反而有利于隐蔽。

木棉花楞神间,被我紧紧地握住了手。

从撞击的声音听来,跳楼者起码是从十楼以上的高度跳下来的,十层楼,三十米的高度,砸在地面上会是什么场景,用脚趾头也想得到,也许身体没有四分五裂,但是,脑袋开发,五脏碎裂是免不了的。

我估计此时死者的血已经在二楼大堂里漫延了很大一块地方了。

木棉花是游尸,见到鲜血难以自控,我不握紧她的手,估计呆会儿又要出现噬心咽血的恐怖场景了。不过,在饮了几次血之后,木棉花的自控能力似乎要强些了,至少不会见到人血颠狂得拉都拉不住,甚至有可能攻击拦他的人。

想来经过槐树岭的公交车事件,木棉花也算是“吃过见过”的主了吧!

我们上楼的时候,楼上已经人满为患,有从一楼大堂跑上去看热闹的,有从酒店房间里坐电梯下来看热闹的……

我和木棉花挤出人群,见到扒在地上仍在抽搐的死者时,我们都楞住了,跳楼的人竟然是谷立果!

下一秒,我警觉的四面查看起来,确认风树道人不在现场,这才松了一口气。这时候再看木棉花,她的额角冒泪,牙齿咬得格格做响,握住我的手不睡在觉地加大了力度。

我知道她在努力地与心中欲念做斗争,回握她的手,同时给她以鼓励的表情。

人群人有人叹息,有人感慨。

“唉,这位先生正值壮年,从衣着看来家境也还算殷实,怎么就寻了短见呢……”

有人猜测“这个年纪的人已经过了为情所困的年纪了,我估计是生意失败吧!”

这话立即得到许多的人的认同,像谷立果这个年纪,如果生意失败了,确实已无勇气再从重来过了,这比死亡更加艰难,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褚时健的。

这时候,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挤出人群,信誓旦旦地道:“错了,错了,你们都大错特错了,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因为我就住了他隔壁!”

众人一听有知情人,赶紧打听,我也将耳朵竖了起来。

就听那中年女子道:“死者和一名道士打扮的男子同居一室,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啊,但是那道士总是打骂他,骂得十分难听,打得也很重,我都常常听到他的痛叫声音,想必是他受不了那道士的打骂,跳楼了……”

听到这里,众人的表情都十分怪异,现在这个年代十分敏感,一般男男共居一室人们脑海里下意识地就会冒出三个字“同,性恋”,道装男子对谷立果非打即骂,而现实中很多夫妻也是三天一大架,两天一小架,吵得不亦乐乎……

更为重要的是,谷立果是跳楼而亡的,国内最出名的“男同”张国荣也是坠楼而亡的,相同的死亡方式就是最大的证据!

横死!畸情!所有的爆点谷立果身上都有,人群中议论声更大了。

只有我和木棉花知道事情的真相。

谷立果虽然是风树道人的顾客,风树道人一开始对谷立果也还算是客气,但是自从谷立果坚持在搬回城市时,风树道人对他的态度就完全改变了。别看谷立果是个职业道德很强的人,同样,他也是个唯我独尊的人。

他与你站在一起时,你必须得听从他的,否则的话,他会很不爽,也许一开始他会将这不爽理在心底,但是,他迟早会将这不爽作用在你的身上。

谷立果要求回到城市,这是个很愚蠢的念头,风树道人虽然答应了他,但是他因此很不爽,虽然职业道德要求他得对谷立果不离不弃,但是,心中的怒火让他情不自禁地折磨谷立果。

在酒店的这几天,谷立果过得异常痛苦。

但是,即使再痛苦,他应该都没有想过要跳楼,谷立果的求生欲还是很强大的,不然的话,张仙月追杀他们的那一次,谷立果就自,杀了,怎么会活到现在呢,因此,我猜测他跳楼如果不是风树道人推下来的话,就与他吸,毒有关!

传说吸,毒之后,心中的情绪会被放到无限大,这也是为什么有人吸毒之后总觉得有人要害他,将亲友砍死在家中,有人吸毒之后十分兴奋,唱歌能够唱上一整晚的原因了。

谷立果吸,毒之后,被风树道人欺凌的场景一遍一遍在脑海中浮现,打又又不过,悲观的情绪被无限放大之后,他跳楼了。

他跳楼的时候风树道人应该不在房间里,不然的话,以风树道人的性子,肯定得拦下谷立果,自己都没有放弃他,他怎么可以去死呢!

风树道人不在房间里,那是去了哪里?

这时候,酒店门口响起了警笛声。

“警察来了,警察来了!”有人叫道。

我拉了拉木棉花,从后门溜出了酒店。差不多是我们溜出酒店的同时,警察已经上楼了,站在酒店的门后,我一时间有些犹豫是继续等待风树道人还是就此离开。想了想心说一鼓做气,再而衰,三而竭,既然来了,就得将事情解决了。

至于只有一墙之隔的警察,我还真不怎么担心。

我问木棉花:“好些了么?”

木棉花点点头,嗜血效应让她的身体绷紧得就像是拉满的弦,但是从酒店里出来之后,木棉花已经恢复如初了。

正文卷 第992章:灵魂飘移

上了车,我从背包里取出一枚纸人,咬破了手指在纸人的额头一画,纸人的身形慢慢地扭动了起来。

我刚才的举动叫做开光。

严格说来,我们的开光与佛家的开光有所不同,如果说活家开光是名门正派的话,那么我引血开光就是歪门邪道了,不过不管是歪门邪道也罢,这确实是道家最常用的术法之一。

这也是李墨玉一再叮嘱我一定要精实的法门。

我拉开车门,将纸人放在地上,在它的头上轻轻一点道:“去吧!”

纸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它歪着脑袋四面观察一阵,穿过车底,从酒店的后门溜了进去。

而我撕下一片胶带,将我的左眼封了起来。因为血脉相连,纸人所视即是我所视,但有一点,如果我的双眼都睁着的话,还处于阳视的状态之中,是无法与纸人相连的,必须得一眼观阳,一眼观阴。

正规的做法是朱砂糊眼,不过,此时在车上,哪能准备那么足啊,只好用胶带代替了。

左眼被胶带封住之后,眼前一片漆黑,但是慢慢地,我就感应到了一丝光,眼前变得明亮起,我眼前全是背影,层层叠叠的,想要挤进人群不是易事,万一哪位大哥脚抽风,一脚踏下,将纸人踩住,就麻烦了。

我寻思了一会儿,心说纸人的身体那么轻,爬在人的头发上应该也不会被发觉。我的意念动时,纸人便抱住了一名女子的衣角往上爬,不一会儿,便爬上了衣摆,再沿着衣摆往上,骑在了女人的马尾辫上。

那女人的身体有一米七几,还穿着高根鞋,骑在她的头上,基本可以将全场的情况都收进眼底。有四名警察和两名法医挤入了人群,法医在检查尸体,而警察一边维护秩序一边询问围观的人群事发经过。

过了一会儿,法医站起来,摆了摆手表示他这边已经搞定了,警察赶紧过去帮忙,将尸体抬上担架,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候,酒店大堂里出现了一道人影,见到那人影,我心里莫明一紧——风树道人!他没穿道服了,身着一套灰色的休闲服,衣服上的标签还没有剪,手里提着装衣服的袋子,从露出的衣角来看,袋子里装的就是道袍。

原来风树道人出门买衣服去了。

这就更明显了,风树道人揍谷立果的时候。因为谷立果的反抗,将道袍弄脏了,风树道人出门买衣服,而谷立果吸,毒之后跳了楼……

这个风树道人果然厉害,纸人不过才看了他半分钟不到,就被他发觉了,他匆匆跑上楼,不过被下楼的担架给拦住了,见到担架上谷立果的尸体时,风树道人的眼中显过恼意。飞起一脚将拦路的法医踢到了一边,向着纸人追了来。

啊啊啊啊……

惨叫声连连,原来,风树道人冲入人群之中时,速度也丝毫不减,顿时有几人被他撞倒在地,他便从人身上踏过,在人满为患的二楼大堂,硬生生地冲出了一条路来。

在我意念的控制下,纸人快速往回跑。

不过纸人的身体毕竟还是太小,两只小短腿五厘米不到呢,哪里跑得过风树道人,转眼间就被追到了近前,在纸人攀上窗户,准备一跃而下时,被风树道人一剑挑了。

纸人被剑挑了之后,抹在纸人额头的血水汇聚成血珠,滴落在地,而我的眼前也变得一片黑暗。我捉住胶带一角,慢慢地将它从眼皮上撕下,一起撕下的还有几根眼睫毛和血珠。

我为纸人开光,纸人是与我联系在一起的,纸人被毁,我也会受伤,这原本是情理中事,也亏得我撤法的速度快,不然的话,就不是眼角流几滴血的事情了,搞不好眼睛都会瞎掉。

我能够听到脚步声了。

风树道人向酒店后门跑来。

风树道人踢开了后门,从台阶上跳了下来。

而此时的我,已经发动了车子,从风树道人身边掠过,我将一个纸团扔在他的身上道:“风树道人,咱们的恩怨是该有个了结了,对么?”

风树道人眼中喷火,冲我吼道:“陈烦,我要你死!”

我从车里探出头来,冲风树道人道:“巧了,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

风树道人冲到一辆车旁,将车主拉了出来,坐了上去,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一直停车等着他,直到他发动车子之后,我这才加快速度,冲出了酒店的大门,而在我们的身后,风树道人开着红色的轿车,就像是驾着一团火焰,向着我们冲了过来。

我将油门踩到了底。

没办法,长城车比较笨重,而风树道人的车要轻便得多,这一追一逃,对方的优势很快就显现了出来。

照这样下去被追上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我本来就有心与风树道人决一死战,不过,要是被他追上不就输了第一个回合了么!

我猛打方向盘,飘移过一个几十九十度的弯道,又迅速地扳正方向盘,让过对向而来的大人货车,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此时马路已经从双车道缩减到单车道,马路变窄了许多,如果我有心摆风树道人一道的话,他百分之九十的机会中招。

想到这里,我冲后面的木棉花喊道:“棉花妹子,等一下听我号令啊,我说下车,你要第一时间拉开车门冲出去,只准比我快,不能比我慢,听明白了么?”

“哦!”木棉花虽然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她心里知道,这时候不是寻根究底的时候,跟着做就对了,我的脑袋经常超常发挥,说不定想好了什么了不得的妙着。

车子往前开了没多久,对向又驶来了一辆大货车。

而这时候,风树道人已经离我很近了。

“棉花妹子,准备好!”

“三,二,一……”在数到一时,我猛地一个急刹车,然后猛打方向盘,让车子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飘移,在车子即将停下来的时候,我大喊一声道:“棉花妹子,撤!”

我一把拉开车门,冲了出来,拉着木棉花的手,就地一滚,翻到了马路边上。

正文卷 第993章:绝对王者

车子突然打横,让对向过来的货车司机吓了一跳。

不过也就吓一跳而已。

大货车又高又大,货重上百吨,长城车别说是漂移了,就是直直地撞过去,也休想撼动他分毫。

因此,他仍然不动如山,该怎么开还是怎么开,甚至还将方向盘向我这边拐了拐,用以抵消我们的车子撞上他的作用力。

但是货车司机不知道,我们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他,而是后面追上来的风树道人。

风树道人追得很紧,我原地飘移的时候,他离我差不多四十多米的样子,等到我拉着木棉花的手滚到一边时,风树道人离我们已经不足十米了,这时候刹车根本来不及,打方向盘估计就冲到货车的车轮下面去了。

那还不如直直地怼上长城车了。

轰地一声,红色的轿车差不多整个车头都被撞没了,弹出的安全气囊紧紧地抵住风树道人,将他隔在了座椅与方向盘之间。

如此大的冲击力,将风树道人撞得有些懵,此前的脑震荡还没完全好,我买一送一又让他撞了一回,他清醒过来试图下车时,我和木棉花从路旁冲出,一左一右地将他围在了车里。

“看来我赢了,你输了!”我没有多废话,提剑就刺向了风树道人的胸口。

风树道人一扭身,斩邪剑没有能够刺中他,反而将安全气囊给扎破了,不过,穿过安全气囊的斩邪剑也在风树道人的肚子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风树道人的反应是真够快的,乍得自由之后,不等我回剑再刺,他已经一个翻身,跳到了副驾上,踹开了车门。

木棉花就藏身在副驾的门后呢,风树道人一跳出来,木棉花便扑了上去,五指如耙,从风树道人的手臂上耙下一块肉来,风树道人忍住疼痛,食指与中指并指如刀,一下戳在木棉花的的锁骨上。

木棉花的锁骨迅速变红,炭化,木棉花赶紧往后退。

风树道人也没有多过纠缠,转身就跑,等到我从车左边转过来的时候,风树道人已经跑进了道路下面的村落。

我扶住木棉花,她被风树道人所伤的地方在复原,不过速度很慢。

木棉花冲我道:“陈烦哥,别管我,快去追风树道人!……”话没说完就咳了起来,不用说,风树道人那一戳,不但炭化了他的锁骨,还伤到了她的肺。不过,木棉花的肺很快就被修复了。

我没有动作,经历过木棉花被分尸的事件之后,这时候的我,哪里敢留下木棉花啊,万一再出什么妖娥子,我却不能保证自己一定能够赶回往救。

我说道:“棉花妹子,别担心,风树道人跑不了!”

风树道人虽然跑了,但是受了伤,而且不轻,脑袋受伤与别处受伤不一样,别处受伤或青或肿或骨折,很快便会表现出来,脑袋受伤就不一样,本人很多时候感应是不那么明显的。

外人却能一眼看出来。

比方说我此时看风树道人的背影,他的动作明显地僵硬了许多,如果这缺点放在战场上,什么后果用脚趾头也想得多。

木棉花的情况好了一些,我们一前一后,向着风树道人逃离的方向追去。

追到村口的时候,我们又站住了。风树道人就站在离我们十多米远的广场之上,而他的身后,站有二三十个人,一个个身穿黑衣,面无表情。

我赶紧拉住了木棉花,心说这是什么情况啊,那些人不会都是风树道人的帮手吧,如果是这样,我和木棉花就麻烦了。

不过仔细一看,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风树道人身后站着的,都是死人,它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是因为尸僵,眼中像是蒙着一层迷雾那是因为他们的眼睛已经是半腐烂的状态了。

几乎每个人的脖子都被撕了开来,左胸处有一只血洞,因为伤口已经腐烂,看上去像是埋满了树叶的老鼠洞一样。

这些死人,竟然是在槐树岭的时候被木棉花饮血摘心的遇难者!

风树道人是怎么将他们招来的?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村子里有一个废弃的电影院,就被征用来停入尸体了,因为天气还不算热,就没有租冰棺,估计是等着死者家属认尸之后立即就火化的。

却被风树道人撞上了。

于是,风树道人让群尸尸变,引着二十五具尸体又回来了。

风树道人伸手指着我,引着群尸向我们迫近。

这些僵尸虽然是新尸,但是胜在人数众多,试想一下,在寒水村的时候,一群活尸就差点让焦头烂额……同样像是在寒水村一样,我的身边有木棉花呢!木棉花与风树道人争杀虽然一直处于下风,但是面对群尸,她却是绝对的王者!

因此我也不担心木棉花。

等到僵尸靠得足够近的时候,我快速地绕过它们,向着风树道人扑了去。我提剑刺向风树道人的时候,风树道人也挥剑刺向了我,两剑在中途相击,我用力往下一压,将风树道人的剑压得剑指地面,同时飞起一脚,踹向风树道人的胸口。

这时候就能够看出问题来了。

如果是平常,我能不能将风树道人的剑压下另说,那一脚飞踹,肯定踢不中风树道人,因为他只需往后移了一步就好了,如果移出两步,我还得算好落地之后如何提防风树道人的反,攻。

但是,因为刚刚脑袋受过伤,他的动作比此前要慢一些,更关键的是他自己意识不到,也因为如此,错过了最好的躲避时间。

我乘胜追击,一通穷追猛打。这其间风树道人有时也会占到上风,不过很快就被我压下去了。再看木棉花那边,木棉花就像是砍瓜切菜一样,我和风树道人争斗没有三个回合,那群僵尸已经倒下了一大片。

这时候,木棉花的戾气完全地稀放了出来,如一头母老虎,不一会儿,二十五具僵尸被她灭了个干干净净,

她没有回看那些尸体,快速围上来为我助拳。

正文卷 第994章:血咒

若论单打独斗,木棉花不是风树道人的对手。

毕竟,道气就是木棉花的克星。

这一路来,风树道人戳了木棉花两指,第一指木棉花手臂炸开,只剩下臂骨。

第二指,森棉花的锁骨直接炭化了。

好在木棉花的生机强大,很快便恢复了。

不过,单打独斗于木棉花虽然很不利,但是掠阵,她却是最好的掠阵官。因为她体内生机极盛,风树道人无论怎么凶狠,想要一击而取他性命,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为风树道人所伤,因为道气的原因,恢复得慢,但是会一直持续恢复,除非生机用尽,但是风树道人不一样,如果他受伤了,却不是那么容易能够恢复的,比方说我在他肚子上划的那一刀,虽然不深,但是一直在流血——也许此前不再流血了,但是与我争斗之时,窜高忽低,伤口又挣了开来了。

再比方说,风树道人逃命的时候,从副驾驶座下来,被木棉花的五指从身上耙下一块肉来,虽然也是皮外伤,但是架不住一直流血啊,再加上因撞车而产生的脑震荡,在木棉花加入战阵之后,风树道人就一直处于下风。

兴许是木棉花对风树道人的恨意本来就深,兴许是风树道人身上流出的鲜血激发了木棉花的兽性,木棉花的攻势越来越凌烈,有时候她甚至会拼着受伤换风树道人受伤,反正她的伤会很快恢复,而风树道人不行。

风树道人正与我打得难解难分的时候,木棉花突然冲上来,将风树道人肋下的皮肉都撕开了,风树道人回剑刺入了木棉花的心口,木棉花迅速后退,风树道人还想去追,被我截了下来。

木棉花捂住胸口,站在不远处,冷冷地看着风树道人,开始酝酿下一次攻击。

风树道人牙都快咬碎了,继续追击将木棉花斩于剑下,只怕没将木棉花斩于剑下,他本人就被我一剑从后背穿前胸来了个透心凉了,招架我吧,用不了多久,最多五到十分钟,木棉花心口的伤就该恢复了……

到时再偷袭……

这么一轮轮下去,谁受得了啊……

风树道人可能也想明白了,这时候如果不逃的话,可能就交待在这里了,他架开了我的剑,转身往村中巷道跑了去,但是,才跑出两步,一个趑趄,差点摔倒,他捂住被木棉花抓伤的肋骨,疼的直吸气。

人的肋骨那么多根,别说被抓伤,就是断上一两根,也没事儿,很明显,木棉花这一爪,不只是伤了他肋骨那么简单,多半是伤到内脏了。

再看木棉花的手,成为游尸也没多长时间,她手上的指甲长了十多倍也不止,最长的小指指甲,差不多有十厘米长了。这哪里是指甲啊,这分明是一把小刀嘛。

也不知道是伤到风树道人的肾还是肝了,总之,风树道人跑不掉了,他见地上有一具尸体,咬破了手指,在那尸体的额头上一点,那尸蹭地一下爬起来,风树道人一翻身,骑上尸体。

他要驾尸而走。

那尸体虽然是被木棉花杀死的僵尸,按道理来说不可能再尸变,但是架不住风树道人术法高强,以符法血咒,重新驱动尸身。与我在酒店后门为纸人开光大同小异,但是对道气的要求更大一些。

风树道人骑在尸体脖子上,还真不好对付,我剑往前刺,顶多是伤他挂在死尸胸前的双足,而他从上下往刺,差不多每一处都是我身上的要害。

就在这时候,木棉花走了上来,冲尸体大喝一身“你给我躺下!”

那尸体真听话,听了木棉花的吼声,先是双膝一跪,然后身体往前一扑,伏在地上不动了,将风树道人也翻了一个根头。

木棉花是游尸,级别相当于僵尸之祖,僵尸中的等级制度更加森严,木棉花与风树道人所骑僵尸的差别,就好像是吸血鬼之祖该隐的直系后裔与百代之后血统已经被污染的低级吸血鬼的差别。

木棉花一声喝斥,死尸仆地再正常也不过了。

风树道人估计是脑袋因为撞车糊涂了,他根本就不该起这二十五具尸体来对付我们,只需一路逃亡就好,兴许我们不一定能够追上。

起了一群初级僵尸来对付游尸,也只有他想得出。

结果就是,木棉花一路砍瓜切菜,用了不到十分钟,二十五只僵尸就被解决了。

内脏受伤,代步工具又被解决了,风树道人愤怒已极,他将手中剑向木棉花扔了去,将她迫退了十多步,这才将目光转向我。

我心说看向风树道人是真的撞傻了,此时身受重伤,法器是他唯一的护身之器了,他竟然还扔了,这就好比毒蛇将自己的牙拔了,老鹰将自己的爪子剪了一样。

风树道人又将自己的衣服脱了,袒,露出一身的肌肉。他直视着我,嘴角都在微微抽动。

我心说这家伙在干嘛呢,难道脱了衣服我就会同情他吗?不会的,别说脱了衣服,就算他像刘家别墅里的我一样,向我跪下,我下不会放过他,除非他能让张仙月和胡文战复活!

做恶就必须要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要做什么?你很快就知道了!”风树道人诡异一笑,口中开始念念有词,迎着我走来。每念一句咒语,他的肚子便鼓胀一分,在离我两三米远的地方,他的肚子已经鼓如皮球了。

与此同时,他的口耳眼鼻都有血流出来,那血呈现乌黑之色。

“哈哈哈哈!”风树道人举起双手,哈哈大笑起来。

在他的笑声中,他的肚子似乎鼓得更大了。

跟着四肢与头都鼓了起来。

他一字一字地说道:“陈烦,永远记住这一刻,这叫血咒……”

风树道人的话刚说完,鼓气如球的身体突然炸了开来,皮肉,血水四处飞散。

我吓了大跳,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血咒”搞不明白它有多厉害,不过这满天血肉的样子确实挺唬人的。

正文卷 第995章:我不想浪费

就在风树道人身体炸开来那一刻,木棉花往前一扑,拦在了我的面前。

于是,飞溅的血水纷纷落在了木棉花的身上。

仿佛落在木棉花身上的不是血水,而是烧红的铁汁一般,在滋滋滋的声响中,木棉花的身体被腐蚀出一个又一个的洞来。

至此,我终于明白何为血咒了。

血咒是风树道人以自己的命为祭体,将体内之血转化为类似于磂酸一样的腐蚀药水,然后泼向我们……不对,血咒要比磂酸强大多了,木棉花身上有几处,已经被腐蚀出贯穿性的伤口。

要不是木棉花为我挡住了血咒,腐蚀的就是我了。

木棉花受伤虽重,但是不会致命,要是换做我的话,此时恐怕早已经横尸于此了。

“呼……”我们的身后传来粗重的呼吸声。

我扭头望去,全身的皮与血都炸飞的风树道人仍然直挺挺地站立着,粗重的呼吸之声正来自于他,他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血红的肌肉随着呼吸律动着,还不时有血水渗出。

别说是现在,即使是远古时候,剥皮人扔是极其残忍的刑罚!

此时,剥皮人就在我们的面前。

而且,说出去可能有人不信,他的皮不是别人剥的,而是他自己剥的。

风树道人见血咒都没能要了我的命,满面怒火地向着我冲了过来。四五米的距离,转眼就到,风树道人眦牙怒吼,张开双臂抱向我。我心说这又是闹哪出呢,你自剥其皮,全身血液差不多都流尽了,能有多大气力,还能快走几步就不错了,难道还想给我来个抱摔,就算我站立原地不动,你也未必抱得动啊。

还是想扑在我的身上恶心恶心我?

握剑在手,我虽然想取风树道人的命,但也不愿他的下场如此之惨,在心里叹息一声道:“既然如此,我送你一程吧!”递剑迎着风树道人刺了去。

却在此时,木棉花一把将我撞了开来。

紧接着,风树道人撞入了木棉花的怀里,他的魂魄以血为桥,撞入了木棉花的身体。

这时候我才省起来,我还是将问题想得简单了,我以为风树道人是垂死挣扎,其实并不是,这只是他在血咒之后的连环攻击的其中一环,刚才就算我举剑前刺,风树道人不旦不会躲避,反而会扑入我的怀里,将我抱得更紧。

因为只有与我的身体紧密接触,他才能以血为桥,让魂魄撞入我的身体。他的魂魄撞入我的身体,我的魂魄自然就被撞出体外了,虽然夺舍之后的他无法借我的身体重生,但是,我却与他一样,小命没了。

这算是同归于尽的法门吧。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木棉花对危机的感应更加敏感还是因为什么,风树道人的两次攻击,我都被她推开了。

风树道人没能将我撞得离魂,倒是撞入了木棉花的身体里。

木棉花后退了四五步,扶住路边的香樟树,这才站住了。

刚才的血咒,木棉花受了重伤,不过夺舍么……咳咳咳……

木棉花成为游尸之后,魂魄与身体早已经揉为了一体,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没有机会再入轮回了,不过,也并非全是坏事,至少,风树道人想要将木棉花的魂魄撞离身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将木棉花的身体撞成碎片。

相反的,魂魄撞入木棉花的身体,风树道人要吃大亏。

僵尸以鬼魂为食,虽然变成游尸之后胃口也有所改变,但是吃道人魂,还是跟玩似的,就像爱喝酒的人除了剥毛豆之外,偶尔也会磕磕盐煮花生。风树道人是术人,不同于普通人的魂魄!

好吧,那就当做酒鬼花生好了。

风树道人的鬼魂撞入木棉花的身体,就好比是自投罗网,反而成了木棉花修复伤口的补药。

木棉花吞噬了风树道人的魂魄之后,它的尸体仰面扑倒。

说句实在话,虽然鬼魂僵尸看过不少,但是见到剥皮人时,我还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试想一下,一个人被剥了皮,全身都是血水和体液,红的有条纹的是肌肉,白的,呈现颗粒状的是脂肪,青色的血管就像是爬在身上的虫子……

我撇过头去不看风树道人,扶住木棉花道“棉花妹子,你感觉怎么样?”

血咒之后,木棉花受了极重的伤,她几乎将全身的能量都拿来修补伤口了,因此,此时的她看起来脸色很是苍白。

木棉花看着我,又收回了目光,抚摸着自己的脸蛋,有些自卑地说道:“陈烦哥,我有没有,有没有变丑啊!”

我摇头道:“哪有,好好的,比原来还好看了呢!”

木棉花忧伤地说道:“陈烦哥,你别骗我,我自己知道自己事,我的能量不够,不能将身体修复如初,也许伤口都恢复了,但是,伤口新长的皮肤与原来的皮肤不一样,就像是,就像是……”

木棉花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我一把将木棉花抱进怀里道:“至少,你救了我的命……”

木棉花不说话了,我感觉到她的泪水湿透了我的衣袖。

过了一会儿,木棉花轻轻地对我说道:“陈烦哥,我不想浪费……”

我一楞,很快便反应过来,木棉花说的不想浪费指的是风树道人,风树道人自剥其皮,血已流尽,只剩下一颗心脏了,因此,木棉花说的不想浪费,指的自然是风树道人的心脏了。

我往前走了几步道:“棉花妹子,我在前面等你!”

没一会儿,木棉花回来了,她抹了抹嘴角的血迹,对我说道:“陈烦哥,咱们走吧!”只一会儿工夫,木棉花的脸色好了许多,新长出来的肌肤与原来的皮肤也相差无几了。

风树道人的事情解决了之后,我准备好好地休息一下,原因是这些天来太累了,省城挖地三尺在找我们呢,自然不敢呆,就回到了岑城,也不敢回义庄了,随便找了一处旧宅,住了下来。

我原本想给胡文战的老婆打电话,告诉她胡文战的事情,想了想,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难道告诉她,胡文战终于得偿所愿,与张仙月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却是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就在风树道人身体炸开来那一刻,木棉花往前一扑,拦在了我的面前。

于是,飞溅的血水纷纷落在了木棉花的身上。

仿佛落在木棉花身上的不是血水,而是烧红的铁汁一般,在滋滋滋的声响中,木棉花的身体被腐蚀出一个又一个的洞来。

至此,我终于明白何为血咒了。

血咒是风树道人以自己的命为祭体,将体内之血转化为类似于磂酸一样的腐蚀药水,然后泼向我们……不对,血咒要比磂酸强大多了,木棉花身上有几处,已经被腐蚀出贯穿性的伤口。

要不是木棉花为我挡住了血咒,腐蚀的就是我了。

木棉花受伤虽重,但是不会致命,要是换做我的话,此时恐怕早已经横尸于此了。

“呼……”我们的身后传来粗重的呼吸声。

我扭头望去,全身的皮与血都炸飞的风树道人仍然直挺挺地站立着,粗重的呼吸之声正来自于他,他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血红的肌肉随着呼吸律动着,还不时有血水渗出。

别说是现在,即使是远古时候,剥皮人扔是极其残忍的刑罚!

此时,剥皮人就在我们的面前。

而且,说出去可能有人不信,他的皮不是别人剥的,而是他自己剥的。

风树道人见血咒都没能要了我的命,满面怒火地向着我冲了过来。四五米的距离,转眼就到,风树道人眦牙怒吼,张开双臂抱向我。我心说这又是闹哪出呢,你自剥其皮,全身血液差不多都流尽了,能有多大气力,还能快走几步就不错了,难道还想给我来个抱摔,就算我站立原地不动,你也未必抱得动啊。

还是想扑在我的身上恶心恶心我?

握剑在手,我虽然想取风树道人的命,但也不愿他的下场如此之惨,在心里叹息一声道:“既然如此,我送你一程吧!”递剑迎着风树道人刺了去。

却在此时,木棉花一把将我撞了开来。

紧接着,风树道人撞入了木棉花的怀里,他的魂魄以血为桥,撞入了木棉花的身体。

这时候我才省起来,我还是将问题想得简单了,我以为风树道人是垂死挣扎,其实并不是,这只是他在血咒之后的连环攻击的其中一环,刚才就算我举剑前刺,风树道人不旦不会躲避,反而会扑入我的怀里,将我抱得更紧。

因为只有与我的身体紧密接触,他才能以血为桥,让魂魄撞入我的身体。他的魂魄撞入我的身体,我的魂魄自然就被撞出体外了,虽然夺舍之后的他无法借我的身体重生,但是,我却与他一样,小命没了。

这算是同归于尽的法门吧。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木棉花对危机的感应更加敏感还是因为什么,风树道人的两次攻击,我都被她推开了。

风树道人没能将我撞得离魂,倒是撞入了木棉花的身体里。

木棉花后退了四五步,扶住路边的香樟树,这才站住了。

刚才的血咒,木棉花受了重伤,不过夺舍么……咳咳咳……

木棉花成为游尸之后,魂魄与身体早已经揉为了一体,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没有机会再入轮回了,不过,也并非全是坏事,至少,风树道人想要将木棉花的魂魄撞离身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将木棉花的身体撞成碎片。

相反的,魂魄撞入木棉花的身体,风树道人要吃大亏。

僵尸以鬼魂为食,虽然变成游尸之后胃口也有所改变,但是吃道人魂,还是跟玩似的,就像爱喝酒的人除了剥毛豆之外,偶尔也会磕磕盐煮花生。风树道人是术人,不同于普通人的魂魄!

好吧,那就当做酒鬼花生好了。

风树道人的鬼魂撞入木棉花的身体,就好比是自投罗网,反而成了木棉花修复伤口的补药。

木棉花吞噬了风树道人的魂魄之后,它的尸体仰面扑倒。

说句实在话,虽然鬼魂僵尸看过不少,但是见到剥皮人时,我还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试想一下,一个人被剥了皮,全身都是血水和体液,红的有条纹的是肌肉,白的,呈现颗粒状的是脂肪,青色的血管就像是爬在身上的虫子……

我撇过头去不看风树道人,扶住木棉花道“棉花妹子,你感觉怎么样?”

血咒之后,木棉花受了极重的伤,她几乎将全身的能量都拿来修补伤口了,因此,此时的她看起来脸色很是苍白。

木棉花看着我,又收回了目光,抚摸着自己的脸蛋,有些自卑地说道:“陈烦哥,我有没有,有没有变丑啊!”

我摇头道:“哪有,好好的,比原来还好看了呢!”

木棉花忧伤地说道:“陈烦哥,你别骗我,我自己知道自己事,我的能量不够,不能将身体修复如初,也许伤口都恢复了,但是,伤口新长的皮肤与原来的皮肤不一样,就像是,就像是……”

木棉花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我一把将木棉花抱进怀里道:“至少,你救了我的命……”

木棉花不说话了,我感觉到她的泪水湿透了我的衣袖。

过了一会儿,木棉花轻轻地对我说道:“陈烦哥,我不想浪费……”

我一楞,很快便反应过来,木棉花说的不想浪费指的是风树道人,风树道人自剥其皮,血已流尽,只剩下一颗心脏了,因此,木棉花说的不想浪费,指的自然是风树道人的心脏了。

我往前走了几步道:“棉花妹子,我在前面等你!”

没一会儿,木棉花回来了,她抹了抹嘴角的血迹,对我说道:“陈烦哥,咱们走吧!”只一会儿工夫,木棉花的脸色好了许多,新长出来的肌肤与原来的皮肤也相差无几了。

风树道人的事情解决了之后,我准备好好地休息一下,原因是这些天来太累了,省城挖地三尺在找我们呢,自然不敢呆,就回到了岑城,也不敢回义庄了,随便找了一处旧宅,住了下来。

我原本想给胡文战的老婆打电话,告诉她胡文战的事情,想了想,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难道告诉她,胡文战终于得偿所愿,与张仙月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却是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正文卷 第996章:孔听雨来了

这些天,我一直在寻思着如何为木棉花补身体。

我找来兔子,山羊等生动物,取血摘心给木棉花吃,但是效果不大了,看着她吞药似地将羊血往下咽,我的心里也不是滋味。

我总不能谋害人命来为木棉花补身体吧。

左思右想,去医院血库里偷了几十斤血,饮完血之后,木棉花也恢复得差不多了。

我让关明月帮我们打听槐树岭的事情,心说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也该有个结果了吧,现在科学不很发达吗?难道他们查不出公交车的的死者是死亡之后才被咽血摘心的吗?

关明月跟我说还真查不出来。

因为是被活尸所伤,尸体都产生了变异,这种变异从来没有见过,以前的种种标准再往上套就不合适了。

国人的法律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的,国外的法律是先假定你是无罪的,因此疑罪从无,而国内的法律是假定你有罪的,所以,即使存疑,也是先认定你有罪,因此。关明月的话十分悲观:“陈烦,我只能保证我不分举报你!至于清白,恐怕没有那么容易获得,不过,时间可能洗白一切,保重吧!”

关明月的意思我明白,就是让我慢慢等,最近行事最好隐密一些,不要太招摇,以免惹祸上身。

那还能怎么办,胳膊拧不过大腿去,隐密就隐密呗。

城市里到处都是摄像头,为免惹麻烦,我和木棉花就往山野里钻,围个猎啦,搞个烧烤啦,就像现在,竹笋出来了,菌子也出来了,去竹林挖笋,去山中采菌,日子过得倒也舒坦。

我心说等到若干年后,与陈柔团圆,咱也不做什么赶尸匠了,就做个平头百姓,春看百花秋看月,秋吹凉风冬看雪,一刻也不耽误四时美景,多好啊!

这一天,我正就着半斤酱牛肉喝酒呢,就感觉有人向着我们走来,那人穿着板鞋,脚不大,最多三十六码的样子,穿的一件碎花的牛仔裤。应该是名女子,而且身高起码在一米六五以上。

在靠近我的时候,那女子前脚微一迟疑,接着往前走。

此时我已经喝得微醺,夹了一块牛肉放进嘴里,抬头望去,就见一名披散着长发的女子向我走来,因为有些醉了,又离得远,我也不大看得清那女子的长相,这时候,木棉花过来了,看到走来的女子,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我问木棉花:“棉花妹子,怎么了?”

木棉花沉声说道:“她是术人!”

“术人?”我微微一楞,心说这时候有术人找上门来,恐怕是善者不来,来者不善啊,我揉了揉眼睛,再次望去,就见那女子上身是一件束腰的衬衫,下身一件七分牛仔裤,与踏青的小白领一般无二,木棉花是从哪里看出来对方是术人的?

等到离得近了些,我才发现那女子的腰间挂着一块玉牌,在洛阳的时候孔听雨告诉过我,这玉牌叫做天师牌,只有正规的道门传人才配有,算是他们行走江湖的重要标识吧!

这时候,那女子已经走到了近前,我抬头一看,这一回算是看清楚了,眼前的女子五官端正,眼大而有神,竟然是孔听雨。

我楞了好一会儿,嘿嘿笑道:“小雨哈,真是好巧,没想到我缩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还能与你相逢!”

“不巧!”孔听雨在我身边的竹椅里坐了下来,打量了木棉花两分多钟,才将目光收回来,一把夺过我手里的酒杯,将杯中酒都喝光了,这才道:“陈烦,我是特意来找你的!”

“找我?”我楞住了,心说洛阳的事情之后,咱们不是差不多两清了么,来找我干嘛?难道被我帅气的外表和豪迈的英雄气概所吸引,两个多月的食不知味之后,终于认清了自己,必须与我在一起生活才有色彩?

我随后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心说怎么看孔听雨也不像是花痴,我的猜想有可能不成立。

干嘛有可能啊!

孔听雨将一封信拍在了桌子上道:“陈烦,你自己看吧!”

“信?”不会有人冒充我给孔听雨写情书吧,可能还出言不逊,孔听雨见了之后异常生气,就从龙虎山找来了这里?

我从信封之中将信取出,展了开来,就见第一行写道:“高轩兄长台鉴……”

“高轩?”我疑惑地看向孔听雨,问道:“高轩是谁啊?”

“龙虎山掌门大师兄,我们的师父!”孔听雨板着脸说道。

你们的师父就你们的师父呗,我又没得罪你们的师傅,我心里念叨着,继续往下看“……前者蔽观不幸,风云风树二位劣徒为陈烦小子和游尸木棉花所害,咽血摘心,我知道高轩兄也常常接触凡尘之后,想必也知道槐树岭公车事情,一车往归游子二十五人黑夜之间被人咽血摘心,正道不昌,邪门为祸,这是我们道家最为痛心的事情了,高轩兄接到信时,我已经出山,为扫平妖氛,万死不辞,如果高轩兄能念在昔日情份上,就请来西南助我,我还邀请了……”

“藏龙观藏龙道人敬上!”

将信看完,我感觉额头满是冷汗,心说你大爷的,那些法医验尸黑白不分,你们是道士,总得分清黑白吧,风云风树的事情我们认,但是槐树岭的事情我们不能认啊,什么惨绝人寰啊,我们顶多定个辱尸罪而已。

就是风云与风树,也不是我们特意在咽血摘心的啊,这不是木棉花受了伤,要补充能量嘛,而且也是人死之后才进行的……

我将信又看了一遍,看到后面时,我咽了咽口水,乖乖,藏龙道人是风云风树的师父,不说别的,单看名字就知道挺厉害的,藏龙卧虎嘛!就这样,他一人还不够,请了龙虎山的高轩,也就是孔听雨的师父,还请了其余道观的高人,看那架势,一张超级强大的网正在展开,不将我网住,是誓不罢休啊!

我看向孔听雨。

孔听雨一把抢过信,塞进了信封里道:“陈烦,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吧!”

正文卷 第997章:有个好消息

看着孔听雨灰暗的表情,我下意识地说道:“小雨,那啥,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正准备将事情的经过和孔听雨说一遍,孔听雨拦住了我道:“陈烦,你不用再说了,如果我相信你会这么做的话,我就不会来找你了!”

“哦!”听孔听雨这么说,我还是很欣慰的,问道:“小雨,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做?”

孔听雨看了我一眼,又将目光移到了木棉花的身上,沉声说道:“藏龙道人是与我师父一个级别的道人,他们的强大远远地的超出你的想法,我给你打个比方吧,如果说藏龙道人是鹰的话,那藏龙道人的两个徒弟就是只是刚刚学会飞翔的雏鹰罢了,两者的差别以十倍法,你们没有与他一战之力,更别说他还请来了帮手!”

“要我说!”孔听雨想了想,指着木棉花说道:“你将她交出去,或许会保得性命!”

孔听雨见我神情复杂,叹息了一口气道:“我知道,这事你做不出来,那就赶紧跑吧,有多远跑多远,希望老天会眷顾你,不被藏龙道人找到!”

孔听雨又倒了一杯酒,一口喝干,向我伸出手。

我楞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孔听雨是要与我握手,伸出手去,与孔听雨握到了一起。

孔听雨的手紧了紧,声音里的感情复杂:“陈烦,保重!”

我看着孔听雨的眼睛道:“谢谢!”

孔听雨走后,房间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沉闷起来,木棉花在孔听雨刚刚坐过了位置坐下,几乎从来不喝酒的她也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只是轻轻抿了一口,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她犹豫了一下,学着孔听雨的样,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看向我道:“陈烦哥!”

“嗯!”我陷入了沉思,听木棉花叫我,便应了一声,等待下文。

良久之后,木棉花说道:“陈烦哥,我是游尸,与行尸走肉差不多,无所谓生与死,因此,我想……你将我交出去吧……”

我摆手道:“棉花妹子,不用再说了!”

“不是啊!”木棉花坚定的目光中掺杂着少许的忧伤:“陈烦哥,我说的是真的,如果,如果注定要有不好的结果,咱们应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不能将所有人都搭进去,你要是心中不忍,就帮我照顾好我的弟弟妹妹就好了,他们就是我生命的延续!”

“不不不!”我摆手道:“棉花妹子我想你还没有弄明白,你没听孔听雨说吗?这个藏龙道人与龙虎山掌门高轩是同级别的人,这样的世外高人,不出山则已,一旦出山,不搅个天昏地暗是不会罢休的,更何况他还广邀道门朋友助拳……”

“就像一个人想要揍你,他在健身馆练了半年,跟着跆拳道,柔术,泰拳都学了一遍,你觉得,这时候你一句道歉就能够让他休手吗?怎么可能呢!”我直视着木棉花的眼睛道:“知道吗?其实,当我看到那封信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我拍了拍木棉花的肩膀道:“所以,你千万别傻傻地想着牺牲你一个,我就没事了,你要是牺牲了,我连帮手都没有了,知道吗?”

木棉花沉默良久,点了点头。

“来,吃完这盘牛肉,喝完这瓶酒,咱们一起,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

从蛊王会回来这一路,我和木棉花就一直处于漂泊的状态中,一人一个背包,别无长物,这时候大逃亡也简单,将晾在外面的衣服收起来,塞进背包里即可,木棉花将堂屋里的几块香辣干牛肉和两瓶二锅头也收了起来。

我打开了车门,将背包往后坐一扔,招呼木棉花上车。

回到岑城之后,我们换了一辆吉普车,车子看起来很土,但是爬坡能力很强大,除了双腿之外,这就是我们大逃亡的唯二工具了。

我正准备发动车子,电话响了起来,自从关明月给我打电话之后,我就将手机换成了老式的诺基亚,只有2g网络的那种,平时除了打个电话,发个短信啥也做不了,电话号码我连老妈妹妹都没告诉,只告诉了少数几个相熟的人。

从换电话到现在,还是头一回来电呢。

我接起电话问道:“小雪,你找我?”

电话里夏侯雪的声音有些兴奋:“陈烦哥,有个好消息!”

“嗯!”这种时刻,任何的好消息都不能提起我的兴趣,我含糊地应道:&“小雪,什么好消息吧,说来我听听呗!&“

“你好像心情不大好!”夏侯雪敏感地发现了这一点。

“哪有哪有!”我干笑两声道:“还好吧,你听出来的心情不好,估计是我的嘴唇被太阳晒得太干,因此说话声都变了!”我随口撒谎。

“这样啊!”夏侯雪相信了我的话,接着往下说道:“陈烦哥,我要告诉你的好消息是,福瑞厂里有个老人认识古苗文,只不过眼睛不大好,我给他配了副老花镜之后,老人家已经在帮我们翻译《平阳金书》了!”

“真的啊!”夏侯雪的话仍然没让我提起兴趣,寒水村的《平阳金书》,当初听他们说起时,就觉得玄之又玄,就像老子所说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听来好像很牛逼的样子,仔细一想,假大空。

这不嘛,都几千年过去了,关于《道德经》也是一人一个解释。

《平阳金书》也是如此。什么感应天地气机,融入其中,从而借力,虽然古苗文我一个字也看不懂,但是,光听谷小芬这么说,就有一种四六不着的意思,更何况,此时我们即将大逃亡,《平阳金书》也不能解我们于危难。

我敷衍道:“那敢情好啊,翻译好了我好看看!《平阳金书》上到底写的啥!”

电话里的夏侯雪道:“那你就和棉花姐过来啊,《平阳金书》已经翻译得差不多了,我带着小二小三逛街呢,正好让他们姐弟重聚!”

正文卷 第998章:竹苑情歌

今天的的天气不错,虽然出了太阳,但是不烈。

时值初夏,草木葱葱。

夏侯雪带着小二小三就在福瑞美容店门口等我,做了蛊皇之后,夏侯雪的气场与此前明显不一样了,站在那里,就有一种无形的威压之势,只有当她笑起来时,那威压之势才会消失。

“陈烦哥,棉花姐!”夏侯雪唤道。

小二小三一拥而上,抱住了木棉花。

这么久不见,小二小三要求木棉花带他们逛街,木棉花推托不掉,用目光征询我的意见。

我寻思着孔听雨才给我们通风报信,藏龙道人不会立即就找上门来了吧,正好让他们姐弟聚聚,说实话,看到孔听雨带来的信之后,我和木棉花就成了没有明天的人了,这时候多和亲人聚聚是好事!

想到这里我就想起了母亲和妹妹,我成了通缉犯了,母亲和妹妹应该早就知道了,他们应该会很难过吧,好在道界有祸不及亲友的说法,我至少不用担心藏龙道人将对我的怨恨报复到我家人头上。

我和夏侯雪在街上散步,偶尔还能看到木棉花他们,他们一路嬉笑着,打闹着,见有油炸粑粑的摊子就买油炸粑粑,见有卖牛皮糖的就买牛皮糖,小二看上了一只烟斗,想要木棉花帮他买。

木棉花拍了小二的脑门一记,说着什么,虽然离得远了听不清楚,但是大致能够猜出来:“……你才多大啊,就要烟斗学抽烟,等到年纪一大就像xxx一样,走一步咳三声,吃饭上桌都遭人嫌弃……”

走出没多远,木棉花寻思了一会儿,又折回来,将烟斗买下来送给了小二。

跟着三人继续往前逛,消失在了人群当中。

我能够猜到木棉花的心思,一开始拒绝小二,那是希望小二学好,小二快十三岁了,正是自主意识增强,又极容易受外力影响的年岁。至于后来为什么又改变了主意,那是因为她知道小二天生性子犟,几乎从不向她提要求,他要木棉花帮她买烟斗,那是真的喜欢那烟斗,爱不释手的那种。

再加上这一别,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木棉花还是决给给弟弟妹妹留个好印象,这么一来,即使永决,回忆起最后的时刻,也是温馨的。

“陈烦哥,你们真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啊?”夏侯雪看着我。

对于这次大逃亡,我给夏侯雪的名目就是要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点了点头:“是啊!”

夏侯雪感慨道:“还是自由好啊,如果不是被蛊皇之位束缚住了,真想与你们一道去旅行,一路什么也不想,行看炊烟起,坐看云起时!”

我给了夏侯雪一个促狭的表情道:“各人责任不同嘛,哈哈哈哈!”

又聊了几句,夏侯雪取出一个小册子道:“陈烦哥,这就是《平阳金书》的翻译版本,满篇都是气啊,术啊什么的,我也看不懂,你有术法傍身,看了这书说不定会有所感应呢……”

我翻开一看,就觉头大,这平阳金书一开始说的就是奇门八卦,阴阳五行,天上的星位与地下的罡位,可以说吧,古时的糟粕基本能够在平阳金书里找到。就算这样也还好,等到有空的时候信手翻翻,就当是猎奇了,但是,《平阳金书》里都是大而化之的描述,比方说“道气化清,清气化虚,虚实相济,是谓术也!……”“清”“虚”是什么东西,鬼才知道啊……

我往后面翻,头就更大了,后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工式换算,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听说过阴阳五行,天罡地煞之间还有换算方法的,而且,前面不摸透,后面根本看不进去,多看两眼,那密密麻麻的字就像是无数的小蝌蚪,在你眼中游来游去。

我感觉脑袋昏昏沉沉地,心说我也别逞能了,将《平阳金书》收了起来道:“小雪,谢谢你啊,没有你的良苦用心,只怕我们永无也不知道《平阳金书》里面写的是什么了!”

“写的是什么啊?”夏侯雪好奇地问。

“咳咳咳!”我一通干咳,还真被夏侯雪问住了“这个么,写的是,咳咳咳!”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编,干脆如实说了:“小雪,那啥,我老实跟你说哈,我也不知道这上面写的什么!”

“啊!”夏侯雪一楞,随即扑哧笑了,安慰我道:“没关系啊,陈烦哥你留着多看几遍,就看明白了!”

我看向夏侯雪,夏侯雪连连摇头道:“别指望我啊,我更加不行了!”

这时候,一位卖乐器的大叔走了过来,他的手里拿着一支萧,背上背着各种乐器,不过多是笛和萧,不过长短不一,这也难怪,这里是萧笛之乡嘛。大叔快来到我们面前时,便开始吹奏,却是一曲《梁祝》,估计是将我和夏侯雪当做是情侣了,吹了半曲,开口说道:“小哥,买只萧吧,要不笛子也行,我背的乐器都是我自己亲手做的,音色靓丽,不吹牛地说,与电视台专用的演出萧笛也相差不大,买乐器还送乐谱,学会了给你女朋友吹《梁祝》吹《天仙配》,你女朋友肯定喜欢!”

“大叔,你……”我本来还想解释一通,不过一转念,我解释个屁啊,人家只为卖乐器,说些好话,人家只是随口一说,我也无需多事,微微一笑道“大叔,这萧怎么卖啊!”

大叔眼珠子转了几转,给我说了一个价。

大叔的价报得有点高,不过我并不打算还价,夏侯雪倒是急了,她是土生土长的此地人,自然知道真实价格,一口气砍下来一半,大叔一脸的无奈:“好吧,好吧,卖你了!”又看向我道:“小哥,你可真有眼光啊,你女朋友不仅漂亮,还是个过日子的,现在这样的女孩可难找罗!”说着摇晃着脑袋走了。

我买了一支笛,一只萧和一个葫芦丝,让夏侯雪挑,夏侯雪挑了笛子,试音的时候虽然只吹了几个音节,我却听出来了,她吹的是《雪花神剑》里的《竹苑情歌》,而且十分娴熟,我估计她学曲时的笛,比我送她的好上十倍也不止吧!

正文卷 第999章:不能惹的人

我和夏侯雪去找木棉花。

他们正在凉粉摊前吃凉粉呢,木棉花,小二小三围坐在桌前,正往凉粉里加红糖和葡萄干。

木棉花为我们也叫了两碗。

与陈柔一起时,我没少吃凉粉,甜甜的,凉凉的,十分可口,据说,正宗的凉粉是不用冰箱的,做好了当天晚上用绑在绳子上,吊进井里,置于贴水半尺处,等到第天拿出来卖时,冰沁清凉,却又不寒。

而现在,已经很难找到用古法泡制的凉粉了,多是超市里买的化学制剂,加水一搅合,往冰箱里一搁,第二天就搬来卖了。除了冰糖和葡萄干的甜味,吃不出其它的味道来。

就更别提凉还是寒了,寒是肯定的。

这家凉粉摊的凉粉,就是用古法制的,凉粉细腻,入口即化,再佐以红糖水,十分好吃,也难怪比别处贵上一块仍然人满为患了。

不过,我的注意力不在凉粉上,而是在对面的水果摊上,那里有一名道士,一边选水果,却不往袋子里放,总是有意无意地瞄向这边,我一边向木棉花递眼色一边说道:“棉花妹子,时间不早了,咱们得走了!”

小二疑问道:“陈烦哥,你们不是自驾游嘛,怎么还赶时间啊?”

我干笑道:“谁说自驾游就不赶时间了,又不止我们一辆车,还约了其它人呢!”

小三喝完了碗里的红糖,可怜兮兮地看着我和木棉花道:“真的,真的不能带我们一起吗?”

小二瞪了小三一眼,恶狠狠地,那神情仿佛在说,陈烦哥哥和姐姐去旅游,你去算怎么回事啊,当电灯泡嘛?

小三低下了头。

我抚摸着小三的头道:“下次,下次一定带上你,所有人一起!”

“好了”我站起身道:“我们得走了。”

木棉花握住夏侯雪的手道:“小雪,我弟弟妹妹托你照顾……”

“别说这些!”夏侯雪说道:“都是应该的!”

与夏侯雪他们分明之后,木棉花问我道:“陈烦哥,怎么这么急着离开啊?”

我沉声道:“我们被盯上了!”

“啊!”木棉花吃惊道:“不会这么快吧!”

我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道:“我想我们还是低估了藏龙道人,他的影响力,比我们想像的要大得多,他本来没有来,盯梢我们的人与他应该也没什么关系,估计是想借机向藏龙道人示好吧!”

接触道门那么久,我对于其中的道道还是有些了解的,盯梢我们的道人一身青色道袍,那布料明显就是市面上买的,而真正的道人,一般都是自己种桑种麻,纺织结衣,再则,那道人也没有戴天师牌。

仅凭这两点,就可以认定,那道人不是正宗道门,顶多算是个末流山人。

出镇之后,前面的路不好走,沆沆洼洼地。也没有铺水泥,车轮一过,扬起的灰尘能有十多米高。

往前开了没多远,就被横在路中间的断树拦住了。

此前就说过,如果在荒野之处车子被拦住,千万不要下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过,当时的情况是晚上,现在是白天,朗朗乾坤,应该不至于有什么事才对!

我还是决定不下车,这是大马路,不会无缘无故就出现断后。

我挂了倒档,往后退去。

退了没几米,咣地一声,后面也有一棵树木倒下,拦住了去路。

前后路都断了,我也将手从方向盘上拿了下来,安静地等待着。

木棉花有些紧张,身体微微倦起,就像是遇到了敌人的凶兽一般。

铜铃声响处,走出来十多名道人,他们一个个手执法间,腰间挂着飞虎爪,将车子围在了当中。

其中一名道人走上前来,敲了敲车窗。

我将车窗开了一道人缝道:“各位,这是什么情况啊?这年头道士一开始拦路打劫啦?”

那道人拿剑指着我,另一只手拍着车门道:“出来,出来!”

“真要打劫啊?”我皱眉道:“你们拦路打劫,我肯定不下车啊!”

“不下车是吧!”那满面络腮胡的道人递剑就从车窗的缝隙往里刺,我让过剑尖,等到剑的吞口伸到车里时,我迅速了关上了车窗,于是,法剑就被卡在了车里。

胡子道人想要抽回却没能成功,却被我轻轻松松就摘了下来,我摘下剑之后继续关窗,胡子道人的手下意识地往后缩,于是,车窗关上了。

我举起夺来的剑看了看,剑是铁剑,看上去蛮古朴的,但是,这剑要杀气没有杀气,要道气没有道气,甚至连道家印记都没有,怎么说呢,如果将法剑比做是古董的话,这铁剑就像是二级做旧师做出来的仿古产品。

胡子道人想要逼我下车,没有逼成反而将剑给地丢了,气得哇哇大叫,要去捡石头砸车窗玻璃,被一名长脸道人拦住了,长剑道人安抚了他几句,看向我们道:“陈烦,你是聪明人,想必也清楚现在的处境,谁强谁弱,谁主动,谁被动,出来吧,你想要体面些,我们便给你体面些,如果你不想要体面,那就对不住了!”

我将铁剑扔到一边,看着长脸道人,装做好奇地问道:“你知道我的名字?这么说来的话,你们应该不是拦路的强盗,而是特意来找我们的了,但是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

“嘿嘿嘿!”长脸道人嘿嘿笑道:“陈烦,你也别装了,你的事迹轰轰烈烈,藏龙道爷许下厚报,让天下道人来找你,我们也是恰逢其会,这天下,已经没有你的容身之处,因此,与其挣扎,还不如束手待擒,我们师兄弟念着你们的好,也会待你们好些!”

长脸道人说的应该不假,这么偏僻地方的道人都知道了藏龙道人的悬赏令,只怕整个西北地区的术人都知道了,当初面对风云道人与风树道人没怎么觉得,自从孔听雨给我送信以来,吃过凉粉都有人窥视,才出镇就被十余人拦下,我意识到,我们可能惹了不能惹的人了!

正文卷 第1000章:他们都该死!

这个藏龙道人到底是谁啊?能量如此巨大吗?

只因为他出山,西北之地就没有我们的立身之所了?

不过常言说得好,怕事不惹事,惹事不怕事,更何况,我自认为在风树与风树事件中没有任何的过错。

术人也要生存,平时接个单,驱鬼斩邪的很正常,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收费也不低,有收几百的,有收几万,几十万的,像风树道人,就属于站在金字塔顶上的少数人。

但是,既然是道人,就该知道,凡事要紧守心中底线,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何谓道?《庄子》上说,道者,理也!道无不理。

连我一个从没踏入道门半步的人都懂这个道理,你一个学成出山的道人不明白?

好吧,即使不明白也没事儿,毕竟人各有志嘛,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来救我的朋友张仙月,什么都没还没做呢,你就因为李红所请,要灭掉我和木掉棉花。

差点害我车毁人亡的事放一边不说,风云道人将木棉花分尸,这件事情是无论如何也过不去的,因此,我杀了风云,到于风树道人之死,不过是胜者生,败者死,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可解释了,藏龙道人如果想要听我们的解释,就不会如此大张旗鼓,他如此大张旗鼓,我们无论怎么解释,都没有办法改变他心中杀念的!

既然如此,那就来吧!

我撇了长脸道人一眼道“你只要我们好说话,为什么你们不好说话呢,赶紧将拦路的木头移开,咱们再好好说话!”

长脸道人气愤地指着我们道:“你要搞清楚了,现在谁把握主动……”

长脸道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胡子道人推开了,胡子道人指着长脸道人,粗气粗地气说道:“石三师兄,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你这么温温吞吞的,根本没有用,对付他们,就得横,石三师兄你站到一边去,看我的!”

胡子道人吐了一泡口水在手里,搓了搓手,招呼其余的道人道:“都过来,都过来,将车子给我掀翻了,看他们还能一直呆在这王八壳子里!”

长脸道人一脸忧色,不过也并没反对。

于是,一群道人围上来,挽胳膊撸袖子,将吉普车抬起,沿着山坡滚了下去。车子打了几个滚,在平缓处停了下来。我和木棉花滚做一处,木棉花看向我,我摇摇头,示意木棉花看看情况再说。

道人们又围了上来,见历经这几下翻滚,车子却丝毫无损,都有些惊奇。

在胡子道人的命令下,有人开始用飞虎爪抓车门,抓车窗玻璃,他们应该经常用飞虎爪爬山越涧,手法十分纯熟,不过仍然没能撬开车门。

“喂!”我冲车外喊道:“哥几个,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们做到这份上已经差不多了,你们说对不对啊?”

“放屁!”胡子道人冲我吼道:“什么叫差不多了,我跟你说,别说你在车里,就是在王八壳子里,我一样要将你撬出来!”说着冲车窗玻璃一通猛踢,不过他的脚哪有车窗玻璃硬啊,踢了几脚,不敢再踢了。

从碰上这些道人,我就一直在忍,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此时也不免愠怒,心说牛鼻子们,要是触碰到我的底线,可没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就在这时候,一名道人附在胡子道人的耳边道:“师兄,这件事情咱们得速战速决!”

胡子道人问道:“怎么了?”

我本来就想多探知些消息,也竖起耳朵去听。

那道人道:“吴宿山那边的道人也有刺探到了消息的,此时只怕正往这边赶,咱们人单势孤,又在别人家的地盘上,万一会上,他们肯定会抢人!”

“谁敢!”胡子道人牛逼哄哄地吼道。

不过,话是这么说,胡子道人还是很紧张,他左右望了望,眼中闪过一丝狠色,瞪了我们一眼道:“擦,就特么的这么干!”便离开了我的视线。

我心说这大胡子还挺能吊人胃口的嘛,话说一半就不往下说了,要怎么干啊?我心里寻思着种种可能,想来想去似乎不外乎是拿石头砸,拿剑撬,车子算是废在这里了,不过咱们得赶紧离开……

想在这里时,我突然闻到一股子汽油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火光一闪,轰然爆炸声中,我们连人带车,都被掀飞到了半空中,在那一刻,我感觉身体像是被巨大的铁锤锤了一下,耳杂都听不清声音了。

木棉花一把抱住我,紧紧地将我抱在怀里,然后,我们都跌落在车子的坐椅之中,再然后,我们连人带车狠狠地砸在了黄泥地里,激起的黄尘很快便被火焰吞没,我们也被火焰吞没了。

我心里一万草泥马狂奔而过,心想这个大胡子,真特么的狠啊!他见一时半人会也拿不下我们,就直接点燃了我们的油箱,将我和木棉花都炸上了天,看他们的意思,那是只要将我们留下,生死不计了。

油箱的爆炸力何其大,在飞上天空之后,我就像是一个骰子一样,在赌徒的手里摇动着四面撞击,如果不是木棉花抱住了我,我早就被撞得散架了。

虽然如此,当汽车落地的时候,我还是被震晕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意识一分一分地回归身体,睁开眼来,发现我枕在木棉花的腿上,木棉花用树叶编了一把伞,为我遮挡太阳,见我醒来,木棉花十分高兴:“陈烦哥,你醒啦?”

我点了点头,当我看到她衣服上的血迹时,我微微一楞,随即意识到了什么,抬眼望去,在吉普车的周围,躺了十多具道士的尸体,他们的脖子,心口各处有一个血洞……

我楞了好一会儿,喃声问道:“棉花妹子,你将他们,将他们全都杀了?”

木棉花本来面带微笑,神情温婉,听我说起那些道士时,她的神情顿时变冷,目光扫过铺地的死尸,冷然道:“他们都该死!”

正文卷 第1001章:心猿意马

我看向木棉花,她的目光冷的就像是一块千年寒冰。

如果说此前她嗜血的毛病有所改变的话,这一场血腥杀戮,又让她恢复如初了。

不能说木棉花这么做不对。

对方要我们的命,我们之所以没有死,只是因为命大而已,反杀他们,不过是一报还一报罢了。

只是木棉花的手段有些残忍了。

不过,这是游尸被血腥刺激的常规处事方式,没有什么值得诟病的,就像鲨鱼闻到血腥味之后会撕碎猎物一样。

但……

两个小时之后,当我在深林中穿行,偶尔一翻手机,一条新闻跳入了我的眼中“嗜血恶魔再犯案,荒野之中,杀死下山的道人一共十六人,咽血摘心,现场极其的残忍……”

如果说槐树岭事件我还想解释几句的话,到现在,我已经完全没能解释的欲,望了。哪怕这件事是假的,被媒体接二连三的宣传,都变成真的了,更何况有真实的成分在!

也幸亏我们早已经躲到了山林之中,否则的话,此时只怕出城都难了。

见木棉花回来,我赶紧将手机收了起来,木棉花一手提着一只兔子,对我说道:“陈烦哥,走了那么远的路,你一定饿了吧,来,咱们烤兔肉吃!”

木棉花怕血腥味会引得自己性情大变,因此,兔子是被它活捉来的,兔子的速度很快,全速奔跑是别说是人了,一般以奔跑见长的动物都追不上,但是他们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不持久。

因此,只要跟它耗,捉住它也只是时间问题。

我从木棉花的手里接过兔子,它们身形健壮,皮毛顺滑,远不是圈养的兔子能比的,不过,我们两个人哪能吃得了两只兔子啊,我对木棉花道:“棉花妹子,咱们留一只就好,你觉得呢?”

木棉花点头道:“嗯!”

我一松手,将其中一只兔子放了。

想想世事机诡,莫过于此了,同时抓来的两只兔子,我的手一松,其中一只活了下来,另一只却会成为我们的盘中餐。

得了自由的兔子如离弦之箭一样,奔向深林,不过在跑出数十米远,又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看着我手里的兔子,满脸的不舍。

“去吧,去吧!”我向那兔子挥手,狠狠地道:“我跟你说哈,你要是再不走,我就将你捉住,一起烤了啊!”

兔子一动不动。

我扬起斩邪剑,做势欲掷。

那兔子仍是不去,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兔子大姐,总不能让我饿肚子吧!”我的声音软了一些。“我们还有强大的敌人要应对呢,不吃东西可不行!”

那兔子又走了回来,蹲在了我的脚边,因为担心窝中有子,我留下的是公兔,放走的是母兔,我心说刚才真应该留下公兔的,说不定他就能一去不回头,留我们一顿美食了。

“好啦好啦,怕了你了!”我将公兔往地上一放道:“去吧去吧,赶紧走,我很快就会改变主意哦!”

两只兔子交颈摩擦,正准备双双离开时,木棉花突然冲上前来,一手捉住一只兔子,手一拧,两只兔子都被捏断了颈骨而亡。

我楞住“棉花妹子,你这是……”

木棉花看着我道:“陈烦哥,你受了伤,又走了那么长的路,必须补充能量,不然的话,身体吃不消!”

我心说好嘛,木棉花这一下来,两只兔子都完蛋了,不过你还别说,兔肉烤好了还是蛮香的,我一口气吃了大半只,歇了口气再战,也没多大工夫,便将两只兔子吃下了肚。

没尝到兔肉也就算了,尝到兔肉之后,我的心境也发生了改变,心说我这是怎么了,兔肉烤了吃不香嘛,干嘛得放了啊?放了我们就得饿肚子了。

晚上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偏僻的村落里住了下来,在选择住宿地点的时候,我们特意地查了地图,最近的道观离这里都有四五十里路,至少不用担心牛鼻子半夜来找麻烦了。

我们本来不打算住进村落里的,因为只要接触人烟,就等于是为藏龙道人留下了线索,但是,我们从高处往下望时,就决定住进村子里去,村子的房屋不少,住的人却不多。

事实上,现在社会,这样的山村很多很多,在山里路子太少了,辛辛苦苦一年,刚好够吃够喝,而去外面打工,一个月的工资就够山村忙活一年的,久而久之,人都出去打工了,挣了钱也不愿意回村了,在县里或者市里买一套房子落根……

于是,山村的房子像空出来了。

从山上望过去,洋村亮起的灯不过十来盏。

与其在山野间露宿,还不如摸黑去村里,找间空房子住下。

我们的运气比较好,挑的人家还没有搬家,柜子里床单被褥都齐全,我抱了一套被子准备去隔壁房间睡,木棉花叫住了我:“陈烦哥,今天就睡这里吧!”

我看了看木棉花,又看了看房间里唯一的木床,山村里的木床可不比城里的席梦思床,一般都是一米二左右,一米五的床都极为少见,两个人睡一张床上,想不肌肤相亲都很难。

木棉花看到我的表情,知道我想差了,赶紧解释道:“陈烦哥,我的意思是,咱们可以打个地铺!”又觉得还没有解释清楚,接着说道:“咱们身处险境,在一个房间里也好有个照应!”

“不错不错!”我连连点头,将被子往地上一铺,躺了上去。

我躺下没有多久,便听到窸窸窣窣的声响,木棉花也爬上了床,从声响听来,她应该解下了外套,想到这里,我下意识便去想木棉花穿着内衣是什么样子,此时有月光从窗外打进来,月光中的木棉花,肌肤被镀上了一层银辉,肯定十二分的清丽动人吧!

咳咳咳,我都在想些什么呢?

可是,房间就是这么大,木棉花躺在床上,我睡在地板上,两者距离两米不到,静谧的夜里连呼吸都听得到,难免叫人有些心猿意马。

正文卷 第1002章:兵行险着

过了一会儿,就听木棉花轻声问道:“陈烦哥,睡了吗?”

我应道:“还没”又问道:“有什么事吗?”

木棉花说道:“没事!”木棉花迟疑了一会儿说道:“陈烦哥,我在想人生的意义!”

“人生的意义?”

“是啊!”木棉花有些忧伤地说道:“陈烦哥,你说既然人生这么难,我们为什么还要一直活着呢!”

“又不能去死,所以只好活着了!”我道。随即,我就觉得这话有抖机灵的嫌疑,想了想说道:“人生的意义这道题太大了,我想我怎么说都只是管中窥豹,只得其一班,但是,我愿意和你说说我的想法!”

“或许你可以将人生看成一条路,而死亡就是终点,而路上,有许多的风景,有好的风景,也有坏的风景,就拿棉花妹子你来说,你的生活虽然不易,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最爱你的人,这便是好的风景,而成为蛊王会的扫地人,则是坏的风景,你试想一下,如果将小二小三和蛊王会扫地人放在一起,你觉得它们谁能你的影响更大呢?”

“那当然是小二小三了!”木棉花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你看,那还是好的风景要胜过坏的风景的!你所谓的苦和难,只是你心里的想法罢了!”我接着说道:“好吧,即使眼前都是苦,你也不能保证未来的风景都是坏的,万一有一道极好的风景在前面等你,而你中途下车了,那多遗憾啊!”

“其实,严格来说,人只是从生到死的过程,没有什么意义可言,但是,既然我们都在路上,何不走下去呢,冷眼旁观老天在这条路上为你安排了多少惊喜,多少苦痛,不是一种很快乐的事情吗?”

“也许,每条路都有标记呢,后来者路过时都会看到,xxx在这里没往前走了,xxx在那里躺下了,而走到终点的人,总是更让人崇敬!也会让人更有意愿去翻译他的人生,试想一下,谁愿意去看一本没有结局的小说呢……”

说了这么一长通,我感觉我口水都干了,却不见木棉花回应,我等了好一会儿,终于没忍住,抬头去看,却见木棉花已经睡着了,她静静地躺在床上,神情放松,呼吸平缓。

好嘛,我搅尽脑汁想了一通话来回答,结果成了催眠曲了。

我也闭上了双眼,心想是得睡了,一觉醒来,还有应付不完的破事在前面等着我们呢。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了脚踏枯叶的声音。

我们所住寄住的房子前面是大路,后面种了一排梧桐树。

大路上因为人来人往,即使有树叶,也早已经被踩平了,因此,脚步声不是从大路传来的。

后面是山,没有路,而梧桐树一年一落叶,落叶坠于草丛之中,没能被风带走,被太阳晒干之后,脚踩上去,声音特别的脆。很明显,脚步来自屋后。

我悄悄地摸到窗前,往外望去,就见被梧桐树枝摇散的月光下,隐隐出现两道人影,等我细看时,却又消失不见了。

因为窗户已经很久没有擦过,十分模糊,我将窗户推开了一些,探头再望时,梧桐树下,确实什么也没有。我心说莫非脚步声的主人发现了我,躲起来了?还是自己神经过敏?

正迷惑时,窗台下面突然伸出一只手来,揪住了我的衣领,将我拖出了窗外,我大惊失色,还没来得及向木棉花示警,就被四肢腾空了。

被拖出窗外之后我才发现,就在窗台的下方一米处,立着一根木头做的电线杆,电线杆上有两人,我是被其中的长发男子拖出房间的。长发男子的对面是一名扫帚眉的女人。

虽然他们都穿着现代服饰,但是那形像气质,却像是古代人一般,尤其是那男子,只是伸手缩手,却有几分京剧里的身段,他们都是目如寒冰。

长发男子双脚夹住了电线杆,一手揪住我的衣领,另一只手将我连同双手一起,拦腰抱住。

而男子对面的扫帚眉女人,一只手插进了电线杆之中,另一只手并指如铲,直直地铲向我的胸口。

都这时候了,我哪里还不明白了,这特么的是一对游尸男女!我心说我特么被道士打麻烦也就罢了,毕竟藏龙道人在道众之中的地位极早,登高一呼,大把摇尾乞怜的,但是游尸是怎么一回事啊?

游尸与道人,不是天生的对头嘛!

怎么游尸都为藏龙道人助拳来了?

还是说这两名游尸与藏龙道人没有什么关系,只是我们恰好撞到枪口上面了?

不过这时候已经容不得我多想了,还是先想怎么逃命吧,眼见扫帚眉女人的手插向我的胸口,我一脚踢向了她的胸口,脚比手长,我踢中了她的胸口,她还没有够到我的胸口。

再加上我将道气都传到了脚上,这一脚不轻不重,也让扫帚眉很不好受,如果不是她另一手插进了木头里的话,这一下,只怕已经从电线杆上掉下去了。

我才将扫帚眉踢开,就感觉脖子后面吹起凉风。

我顿时紧张起来,要知道,我的后颈处还有一张游尸嘴呢,那游尸估摸着扫帚眉就能够将我解决了,因此没有进一步的动作,此时见扫帚眉失利,便眦着牙咬向了我的脖子。

民间传说,背尸体时如果遇到尸变,千万不要回头,只要回头,就会被变尸的尸体撕开脖子,因为脖子太过脆弱,致命。这样的话,用在动物身上还合适,比方说牛,猪,你骑在它脖子上咬上几口它屁事没有。

但是人就不一样了,不管你回不回头都一样,僵尸牙能够撕开你的脖子,同样也能撕开你的后颈,唯一的区别是,撕开你的脖子只需要一次,而撕开后颈,咬断颈椎可能需要两口!

我一开始就防着长发游尸这一手,此时感应到冷风,哪能不明白?

这时候想要挣开长发男子的掌握没有那么容易,因此,我准备兵行险着!

正文卷 第1003章:圆乎乎的东西

眼见那游尸就要咬到我的后颈,我的身体往一旁一扭,同时右边肩膀狠狠地上顶。

长发男子咬了一个空,下巴刚好架在我右肩上,我的右肩再往上一顶,他原本张开的嘴被我顶得合上了,能听到尖锐的牙齿相撞的声音。

也亏得他没有将舌头伸出来,不然的话,只怕舌头都要被截下一节来。

我把握住机会,拔出斩邪剑,贴着我的腰眼往后一刺,没入了长发男子的身体。

如果说我肩膀那一顶只是让他受些小伤小痛,但是斩邪剑这一刺,绝对是让他伤筋动骨了,他再也坚持不住,将我一扔,去护住滋滋滋地冒青烟的伤口。

而这时候,扫帚眉荡出去的身子才荡回来,与长发男子撞在了一起。

我就在他们之间的空隙中往地下坠落而去。

木头制成的电线杆虽然不高,也有五六米,得亏山村都是泥地,还长了草,这极大地缓冲了撞击,如果是水泥地的话,我恐怕得受内伤。

不过即使如此,也不好受,我的后背重重地撞在地上,差点将晚饭都给撞出来,楞了两三秒,被撞散的意识才重回身体,我支撑着身体爬起,再往上看时已经不见了长发男子和扫帚眉。

我心道不好,这两名游尸没有追杀我,肯定是对付木棉花去了。

我冲楼上窗户喊道:“棉花妹子,小心……”同时手足并用,往电线杆上爬去。我的身手也还算灵活,几个纵越,爬到了顶,抱着电线杆望向房间,我长吁了一口气,心说还好,我最害怕的场面没有出现。

我去窗口查看情况的时候木棉花已经睡了,我被拖出窗外的这个过程太过突然了,而被拖出窗外之后,我便一直处于应敌与自救的过程中,自救倒是成功了,人也从半空中掉了下去……

等到我从地上爬起的时候,长发男子和扫帚眉已经翻进屋了,我最害怕的是他们向木棉花发起袭击时,木棉花还没有醒来,那就麻烦了!

木棉花是游尸,长发男子和扫帚眉也是游尸,同为游尸,他们更加清楚游尸的弱点在哪里,一出手肯定至命!想到这里时,我向着二楼窗户嘶声大喊,同时爬电线杆往救。

幸运的是,木棉花提前醒了来,此时正与两名游尸撕杀呢!

不论哪一方占着上风,至少,木棉花短时间不用有性命之忧。

我心里呐喊着“棉花妹子,等着我,我马上就来救你!”双脚盘住电线杆,伸手去够窗台,好容易够住了,正准备借力往里爬,就听卡嚓一声,电线杆断了,才从窗台上冒出头来的我哗啦一声,又掉了下去。

接连两次从高处摔下,我的五脏六腑都在痛。电线杆就躺在我的身边,挂电线的钉帽离我的太阳穴不过一厘米左右。电线杆是平齐地面断折的,因为是木质的,埋入地下的那一段常被雨水侵蚀,早已经腐烂了。

我被两名游尸拖出窗外那惊魂自救时,电线杆估计就承受不住了,不过很快,我从二楼坠下,长发游尸和扫帚眉游尸都进来了屋里,电线杆没了负担,这才勉强支撑着,我再往上爬时,电线杆很不给面子地断折了。

应该是这家人久不归家,电给断了,来然的话,电线被扯断,短路,少不得要引发火灾。

不过时候我哪有心思想这些啊,我从地上爬起,跑到前门,翻墙而入,沿着楼梯往二楼跑,跑到二楼的楼梯口,见地上躺了一个圆乎乎的东西,我一开始以为是小孩子玩剩下的球,等到离近些,这才发现,是长发男子的人头。

我揪起长发一看,那长发男子还冲我挤眉弄眼呢,然后突然间目光一狠,嘴里的舌头就像是一条抛物线一样射向我。我本来就十分紧张,特别是在见到长发男子的人头之后。

长发男子的舌头向我射过来时我下意识地往边上一躲,手中剑便刺了出去。

人的舌头像抛物线一样射出去的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壁虎,青蛙的舌头却没有少见,就拿青蛙来说,你别看他小,舌头能够射出一尺来远,它的舌头头部大,根部小,舌尖上有粘液,射中昆虫时,舌头上的粘液就像是万能胶一样,将昆虫粘在了舌头上,再往回一收,就收进了嘴里。

长发男子怎么会有青蛙似的舌头呢?莫非他利用自身强大的生机将器官改变了?还是它同化了青蛙的舌头?

我的剑不偏不倚,刺中了长发男子的太阳穴。如果说要将人身上的致死部位做个排名的话,太阳穴肯定排在第一位,太阳穴后面就是大脑,而那里的骨头只有几毫米厚,一个肘击就能够将性命给要了。

更何况是我情急之下刺下的斩邪剑。

锋利的斩邪剑就像是刺破纸片一样,从长发男子左边的太阳空刺入,又从右边的太阳穴穿了出来。

长发男子虽然是游尸,却也不是永生不死的,当斩邪剑穿过他的头时,他的目光明显地暗了下来。

而这时候,长发男子射出去的舌头才倒卷而回,盘住我的脖子,不过因为生机已失,舌头软软地垂在了我的胸前,像是一个奇形怪状的饰品。

舌头上的粘液糊在脖颈之上,感觉凉凉的。

当我看到垂在胸口的舌头,我才知道,我刚才与死神擦肩而过了,如果我没有刺出那一剑会是什么后果呢?长发男子射出去的舌头虽然没有击中我但是很快就会倒卷而回,卷住我的脖子。

长发男子再将我向他一拖,锋利的游尸牙就能够撕开我的脖子了!

我将男子的舌头从颈项上取下,一脚将人头踢出了窗外,来到走廊里。

走廊之中,一只无头的人从地上爬起,摸索着往这边而来,正是长发男子的身躯。见到这行走的无头人尸时,我想起了上古传说中的刑天,据说刑天被犯了天条,被人砍下了脑袋,他仍然不死,不仅如此,还在肚子上画了眼睛和嘴巴……

看着眼前的无头尸体,我真想将他的衣服撕开来看看……

正文卷 第1004章:凶险一战

我绕过无头尸体,往里走去。

此时的我也无心对付它,一具无头尸体而已,即使还活着又如何。

它连走路都要一步步往前摸索,还能翻起什么风浪来呢!

不过这时候,我的心情放松了不少,我原本还担心木棉花能不能对付长发男子和扫帚眉,但是现在,我已经完全放下心来,木棉花能在二比一的撕杀中灭掉长发男子,扫帚眉更不必说了。

当我站在被撕得只剩下框架的门上往里望时,就见木棉花像是一只灵活的母獅,骑在扫帚眉的身上,一手将她的脑袋扳向一边,另一手压住她的肩膀,张嘴去嘶咬扫帚眉的脖子。

我赶紧叫道“等一等!”

木棉花抬起头来,当看到我时,她眼中的红光退散了一些,声音仍然有些冷“陈烦哥,你没事吧?”

我点了点头道“棉花妹子,你先别杀她,我还要有事情要问她!”

“哦!”木棉花应了一声,从扫帚眉的身上站了起来。再看扫帚眉,她是真够惨的,一只腿齐大腿根部被拧了下来,一双手起码有六七处骨折,好好的一双手,硬生生地成了“z”形。

木棉花仍然不放心,用被单将她绑了起来,向我示意道“陈烦哥,可以问了!”

此时的木棉花已经完全恢复了,语气明显比刚才要温和许多。

后来木棉花告诉我,我被拖出窗外的时候,那动静就让她的意识恢复了几分,再到长发男子和扫帚眉翻进屋里,那阴森诡异的气氛让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长发男子和扫帚眉见惊动了他,齐齐扑了上来,三人便扭打在了一起,按道理来说,木棉花是新晋的游尸,是打不过长发男子的扫帚眉组合的,但是,木棉花的境遇不一般啊,她吞食了两名顶级道人的心呢!

如果将普通人的心血比做是甘草啦,枸杞啦,那风云与风树两名道人的心血就像是千年人参,木棉花吞食了他们的心之后,生机增加的更为迅猛,比初成游尸时高了一倍也不止。

长发男子和扫帚眉一开始还想速战速决,再转过身来对付我,便是一番激战之下,他们不但没有速决,反而一步步将自己拖入了深潭之中,木棉花一脚将扫帚眉踢到了一边,然后并指如刀,铲进了长发男子的脖子里。

长发男子的肉不是豆腐做的,木棉花这一铲,在撞上颈椎骨的时候,自己的中指和小指也断了,不过这对于游尸的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她的动作甚至丝毫未止,再一用力,生生地将长发男子的头颅从脖子上铲了下来。

长发男子的无头尸体伸手来抢头颅,木棉花抬脚一踢,将长发男子的头颅踢到了走廊,头颅沿着走廊骨碌碌地往下滚,最终滚到了楼梯口。

长发男子的头颅跑了,身体急着去找头颅,出来到了走廊。

长发男子的头颅滚到楼梯口的时候,我恰好上楼,于是有了我与人头的凶险一战……

长发男子被解决了,扫帚眉知道这次行动失败了,就想逃,但是木棉花哪里会给她机会,一个飞扑将她压在地上,扭打了一通之后,扫帚眉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

我搬了一张凳子,在扫帚眉的面前坐了下来,一番威逼利诱之后,扫帚眉终于说出了她与长发男子的来历,他们本是夫妻,因为家里有权有势,建造的墓也豪华气派。

又因为地埋位置特殊,尸身不腐,在天菁地华的滋养之下,尸变了,一千年的时间,从普普通通的白毛僵尸一直修练到游尸,当然,这其间少不了有人命做祭品……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死了那么多的人,就有人来追查原因,明的有警察,暗的有术士,警察查不出来,最后定性个被野兽袭击就不了了之了,但是五里坡的道人就不一样,他们都身怀法术,很快就找到了长发男子的扫帚眉。

长发男子与扫帚眉交过很多次手,但是每一次都以长发男子和扫帚眉大败逃亡而告终,好在他们的阴宅十分结实,道人们攻了很多次,也没有攻进来。

长发男子与扫帚眉不愿意离开自己的阴宅,又不堪道人们没完没了的追杀,十分痛苦,不过,在一次猎食之时,两人偶然间听到了藏龙道人的事情,听说藏龙道人广撒英雄贴,不论是人是鬼是僵,只要能够将陈烦和木棉花的尸体带到他的面前,他就可以答应他们三个要求!

藏龙道人所谓的“三个要求”没有加“不违正义”的前缀,也就是说,只要我做得到,就满足你的要求!

其实转念一想也能明白了,都不论“鬼”和“僵”了,还要正义干嘛呢?长发男子和扫帚眉寻思着将我和木棉花献给藏龙道人,三个要求不需要,一个要求就行,要求藏龙道人西北地区所有道人都不许再找他们的麻烦……

我估计如果他们真将我和木棉花带到了藏龙道人的面前,藏龙道人有可能会答应他们的要求。从“英雄贴”的内容来看,藏龙道人就不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为了目标可以不择手段。

这在他们道教有一个专门的名词,叫做“大道无情!”

恐怕也正是他这品性,才能教出来风云风树两个好徒弟吧!

但是,长发男子和扫帚眉难道没有想过,让藏龙道人广撒英雄贴的厉害角色,能是他们搞得定的?他们急功近利,肯定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们在山野之中找到了我们的足迹,并一路跟来了洋村……

扫帚眉将事情都叙述了一遍,看着我道“我什么都告诉你了,你答应过我的,只要我说实话,你就放我一命……”

为了让扫帚眉说实话,我确实说过类似的话,但是我却不想放扫帚眉走,他们与木棉花一样,都咽人血摘人心做食物,但是本质上却有不同,到目前为止,除了曾家村事件之外,其它时候木棉花咽血摘心都是才死之人身上进行,包括风云风树……



正文卷 第1005章:好好休息

扫帚眉与长发男子不一样。

他们在需要的时刻就会下山猎人。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他们手上的人命不知凡数,也许洋村之所以这么少人,就是因为很多人都被长发男子的扫帚眉猎食了。

不放扫帚眉吧,那自己刚刚说过的话不成了放屁了吗?

放过扫帚眉吧,这么做不是纵虎归山么?只要我们一离开,她立即又会下山“猎食”。

我摁了摁眉头心说陈烦你想那么多干嘛啊?现在你正被无数的或是道人或是游尸追杀呢,泥菩萨过河,自身都难保,还保得谁来?世人以怨报我,我又何必报之以德呢?管好自己就行,哪里管得了身后洪水滔天?

可是,想归这么想,将要开口时,就感觉上下唇都僵化了一样,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木棉花见我神情复杂,便替我做出了选择,他踏步上前,看着身体已经恢复大半的扫帚眉,突然间抱住她的头颅,用力一扳,竟然将扫帚眉的头颅给扳了下来。

扫帚眉一脸的错愕,在地上滚了几滚,到了我的脚边,怒视着我道“陈烦,你不是答应过我,只要我说了……你就会……放过……”

木棉花将她的头颅踢到了走廊里,以防止扫帚眉的双手抱住尸体“没错,陈烦哥答应放过你,但是我没有答应啊!”木棉花看向我道“陈烦哥,你说是不是……”

我几不可察地点点头,刚才,我面临着艰难的选择,而因为一路来的麻烦,让我心生戾气,就想将扫帚眉放了,我管好自己,身后洪水滔天都于我无干!木棉花像是看透了一切,在关键时刻替我做出了选择。

说句实在话,木棉花这么做时,我的心情是轻松的,至少,我不用做出选择了。

扫帚眉的头颅爬到了走廊里,扫帚眉的身子摸索着去找,也到了走廊里。木棉花跟了出去,而我没有动,因为我很清楚,木棉花追在扫帚眉后面会做什么!

如果说风云与风树的心血是千年人参的话,那么长发男子和扫帚眉两具游尸的能量,算得上是十全大补药,现在是什么时候?我们因为得罪了藏龙道人,算是与整个西北地区的道人为敌了。

在这种时刻,任何能够强大自身的机会都不能错过。

十多分钟的时间里,我将房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也就是聊胜于无的样子吧,当我走出房间回头望时,屋里还是一片狼藉无可落足,扫帚眉的尸体和头颅都被扔到了院子里,木棉花也在院子里。

她将长发男子的尸体按在围墙下,一口衔住了他的脖子,而除着木棉花埋首在长发男子的颈项处,他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与扫帚一样。变成了一具干尸。

架好了干柴,将干尸置于其上,点燃了干柴。

在夺取两具游尸的生机之后,木棉花看起来听更加的强大了,她容光焕发,眼中有奇光。而且,怎么说呢,就是感觉她更吸引人了,我曾经看过一部吸血鬼的电视剧,上面说越强大的吸血鬼就越能赢得人的好感,因为他的气场,能像黑洞一样,将你的目光吸引过去,不知道木棉花是不是这样。

我们满以为这一路逃亡,躲着道人术士也就好了,现在倒好,连游尸也得躲着。

火越烧越大,很快便惊动了村民,他们呼朋唤友,拿着灭火的工具往这边跑来,而我和木棉花,也借机没入了黑暗之中。

本想找户人家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结果倒好,平白惹出一场事故来说不说,转回来还得露宿山间,我让木棉花先睡,我为她守夜,再过三个钟就天亮了,一眨眼的时间,我能够坚持得住!

话是这么说,这三个钟真过起来可真不容易,我数天上的星,听地上的虫鸣,看风吹树叶晃动,熬得两眼血丝,东方总算露出了鱼肚白。

木棉花终于醒了来,要要换我睡,我倒也想,但是不行,这样太耗时间了,要知道,我们可不是来穷游的,而是逃命,我指着地图对木棉花道“走,去到镇上再说吧!”

为了去到镇上,我们走了足足一天半的路,昨天走了一天,今天又走了三钟,这才来到集林镇,一夜没睡,还一口气走上二十多里的山路,我实在有些顶不住了,在一家二手车店门前停了下来,花了四万块,买了一辆八成新的越野车。

木棉花开车,我则往副座上一躺,心说“总算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才闭上眼睛,上下眼皮就像是被胶带粘住了一样,扯都扯不开,我感觉身体在下沉,下沉,下沉,一直沉……

最后飘在了空中,像是一切都不存在了一般,连我自己都不存在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了来,一看身边,木棉花还在开车,我们换了一次,再换过来时,地势明显有所变化,我估计此时已经进入四川地界了,再轮换时,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整整半天,我们跑出了三百多公里。

在服务区,我们坐在桌前等泡面的时候,木棉花才告诉我,事实上,出镇没多远,就遇到了一帮道士,这些道士估计就是一直缠着长发男子和扫帚眉的五斗坡道士,他们拦在车前布阵时,被木棉花加速冲了过去。

可见,有时候道法法阵也有不如一根拦路烂木头的时候。

这群道士是骑着三蹦子来拦路的,被木棉花闯过之后,他们开着三蹦子来追,但是三蹦子的动力就那么大,带那么多的道士根本就跑不快,于是领头的道长叫了几个人下去。

还是不行,又叫了几个人。

长坡爬不上去,又下来两个。

三蹦子追了我们一段路之后,车上的人惊异地发现,除了车夫之外,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了,由是让司机停车,没敢再追。整个过程虽然凶险刺激,但是当时我睡得太沉了,不是将我抛出车外的动静,根本吵不醒我!



正文卷 第1006章:怒火

这一次,我算是休息好了。

换过木棉花,我来开车。

进入四川之后,虽然此地的山更高,路更险,我的心却比在西南之地放松不少。

究其原因,我想是离开了西南之地,藏龙道人给我造成的压力也减轻了不少吧!

因为有了车子,我们的现状大大地改善,也不必要亡命似地赶路了,路上有好看了风景人情,便多看几眼,有美味的菜馆,便去尝一尝,其余时间,都是轮流开车和休息。

还颇有些穷游的意思。

一天之后,我们上了川藏线,据说再开上八个小时的车,就到西藏了。

路上的车也慢慢地多了起来,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进藏的。

我们本来也没有目的地,与木棉花一商量,心说得了,既然大家都进藏,我们也进藏得了,在服务站吃了一碗川味极浓的面条,我和木棉花坐在车顶上,看着天上的云卷云舒。

也不知道是地势高了,还是天变矮了,总之,在这里看向天空,总感觉天离我们近了许多。

进藏者又开始赶路了,我们不愿意与他们挤,便故意落后了一些,一直到他们开出十多里路,这才启程。车到拐弯处,前面出现一个老头,老头穿一身青布衣服,花白的头发在头顶上挽了一个髻,手里柱着一根茶木拐棍。

我心说这老头不要命了吗?这里可是高速公路啊,能随意在马路上走吗?一边鸣喇叭提醒一边减速。

但那老头就像是没有听到似的,自顾自,不慌不忙地用拐杖在车子前方画了一个圈,这才靠着护栏停下。

其时我的车速已经降到了三十,总算是没有撞上老头,我将方向盘扳正,从老头的身边穿过。但是,当车子开到老头画的圆圈处,地面像是被泼了一桶汽油,滑不留秋地车子一直原地打转。

这是什么情况?

好在车子在应急车道里,因此,我熄火下车,准备查看情况,这才看清楚,地上有一个用符灰画成的圆,而我们的车子,便在符灰画成的圆圈中。

我的脚才一落地,便被数中鬼手拖住了。

我将道气下移,那些握住我脚的鬼手被道火点燃,飞速地缩回不见了。

而这时候,木棉花也下了车,她伸手去扶老头道“老先生,这里是高速公路,不能在马路上随便走的,你家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去!”

“棉花妹子,小心!”我叫道。

原本在抽烟的老头一口将烟蒂吐掉,满口的青烟喷在木棉花的脸上,那青烟就好似硫酸一样,喷在木棉花的脸上,木棉花的脸便腐烂开裂了,与此同时,老头双后分握茶木拐杖的两端,往外一拉,竟然将茶木拐杖拉开来了,其中隐藏着一把法剑。

老头手握茶木把柄,往前一刺,法剑刺入了木棉花的心口,剑尖穿过木棉花的背,直直地指着我。

这老头装的太像了,走路颤颤危危,一手柱着茶木杖,另一手还拿着一只烟斗,像极了在地里刨一辈子食的老农民,他们什么规则也不懂,就按自己的想法行事,横过高速公路是常有的事情。

也因为如此,我一开始就没有太在意,进到我的脚踏在实地是被鬼爪握住,我才发觉不对劲。

因为我是从左边下的车,而木棉花是从右边下的车,我下车之后要绕到右边才到老头的面前,而木棉花一下车,就在老头的面前,也许是老头太强大,也许木棉花和我一样,疏忽大意了,她也没有发觉老头的异常,还担心老头被车惊着没有,伸手搀扶……

老头的出手实在是太快了,先用诡烟腐蚀木棉花的脸,跟着法剑刺入木棉花的身体,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没有给木棉花反应的时间,而等到木棉花反应过来时,已经迟了。

身受重伤,已经失去了反抗之力。

老头揪住木棉花的肩膀,另一只手便从裤子口袋里摸出来一枚青色的钉子来,往木棉花的脑门拍去,嘴中说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木棉花,你的末日到了,记好了,我叫娄其水,是我送你上的路!”

眼见铜钉就要拍入木棉花的明台,我心大急,往前一扑,越过车头,斩邪剑的剑尖刚好抵住青钉的尖儿。同时一记撩阴腿踢向老头的裆部。

我这么作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这一剑,已经使老,如果老头变换攻势,我根本应付不来,那还不如先下手为强,即使不能将他踢成老太监,迫退他也是好的。

老头不想自己的命根子被踢爆,后退了两步,我翻身从车头上滚下来,将木棉花抱在了怀里,抛开木棉花被毁容的脸心心口的洞穿伤不说,她的明台之上,现也一个小指大小灰痕。

如果我出剑再晚一点点,那灰痕便会变成一个小指大小的血洞,直通颅内。

所幸我将她护了下来!

我抱起木棉花,将她放到了车后座,在做这些的时候,我感觉胸口有一股怒火,越聚越多,等到我重新关上车门的时候,我感觉整张脸发烫,像是燃起了火一般。

我指着老头喝问道“你叫娄其水是吧?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害木棉花?”

娄其水看着我冷笑“她是游尸,我道门中人,人人都灭得,还要什么理由吗?”娄其水衣衫一抖,从裤带上垂下来一块玉,却是天师玉,玉质晶润如水,显然是传过几代的。其上还有血丝,也就是说,天师玉在传承之时,还有人丧过命!

不看娄其水其人,单看这块天师玉都能猜出来,这老头不是等闲之辈,搞不好与藏龙道人是一个级别的。

娄其水接着说道“更何况,木棉花杀了那么多的人,槐树岭二十五条人命,丁香坡十六名道士!”娄其水说到这里极为痛心,怒指着我道“还有你!陈烦,你是木棉花的帮凶,我一样不会放过你!”

经历了那么多,我已经懒得解释槐树岭和丁香坡惨案的始末,因为即使说了,别人也不会信……



正文卷 第1007章:犀牛寻角

我斜眼打量着娄老头道“这么说来,你是要替天行道吗?”

“没错!”娄其水往烟锅里上了一些烟丝,吸了一口气,透过烟雾望向我道“你们的所做所为,人人得而诛之!”

娄其水又补充道“你也一样!”

我冷冷地道“娄老头,其它的事情咱们放在一边不说,好,就算我和木棉花罪恶滔天,杀人无算,但是,木棉花有没有害你?你横穿高速公路,她怕你受惊,过来安抚你,还要回你回家,而你就是这么回报她的?”

“你有没有听过这句话,一个人,就算是杀人放火,无恶不做,枪毙十次也不足以抵其罪,但是他对你好,你就得念她的好!你这是恩将仇报知道吗?”

“恩将仇报?”娄其水磕掉烟灰,将烟锅插进腰带里,眯缝着眼睛看着我道“我只知道,做恶的人都该死,昙花一现的善意根本算不得善意,因为她终归会变成恶!会害更多人!”

我心中的火越烧越烈,反而冷静下来,我冷眼看着娄其水道“好吧,恶就恶,既然无法洗白,我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恶!”

我深吸了一口气,迎着娄其水一剑劈去。娄其水的法剑很好,我的剑也不差,相击在一起,发出清越的声响,火光四射。

娄其水年纪毕竟大了,在我的雷霆一击之下,后退了三四步,他抖了一抖剑,咬牙切齿地说道“执迷不悟!”尔后从怀里摸出几张纸人,往地上一扔,那些纸人一个个站了起来,迎着我走来。

以法术驱动符人,往往地符人越小越好驱动,似这般与真人一般大小的纸人不易驱动,更何况是一次驱动几只纸人了,可见这老头道法不俗。

再看娄其水,已经消失不见。眼前是一片空旷地,根本没有可藏人的地方,不用说,他藏在了纸人身后。这些纸人描眉画目,形态表情都是一般,看不出半点异常,眼前它们就要将我围在当中。

我一剑刺出,将其中一只纸人刺了个对穿,法剑刺在纸人之上,被刺伤之处燃起了火焰,纸人没有倒下,反而向我扑了来,我只得后退。被刺伤的纸人虽然烧成了灰烬,我也被困在了纸人形成的包围圈中。

我不由得有些慌乱,让我慌乱的倒不是这些纸人,而是娄其水,这老头自从祭出纸人之后就凭空消失了,不知道躲在哪里暗搓搓地憋坏招呢,不得不防!

还是先破开这些纸人再说吧!

我横剑一斩,砍下三只纸人脑袋来,燃烧的纸人倒向我时,我也有了经验,飞起一脚将它们踹开了,却在此时,其中一只纸人身侧突然窜出一道剑光,直刺我的小腹,我躲避不及,小腹上被划出一条长长的伤口。

我一把将那纸人的头颅斩掉,娄其水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一连几剑,将剩余的纸人头颅全都斩下,娄其水终于冒出头来,他抓了一把黑色的粉末往地上一扔,浓浓的烟雾升起,将方圆十余米的地空间都裹在其中,我凭着记忆,一剑刺向娄其水刚刚站立之地。

毫无意外地,我刺了一个空。

我张目四望,除了黑烟,什么也看不清楚。

这时候,四面八方都传来脚步声,脚步声缓慢,但是十分沉重,像是犀牛,又像是大象,第一步踩下,大地都在抖动。

这里是川地马路,熊猫就是此地最大的动物,何来犀牛大象,不用说,这一定是娄其水的障眼法,这老头与我硬拼了一剑之后,知道自己年纪大了,以力相拼毕竟不是我的对手,就开始使巧了。

纸人之阵伤了我一剑,好在小腹上血管不多,虽然被划了一道不浅的口子,但是流血不多,纸人之阵被破之后,娄其水立即又布下了烟阵,试图用障眼法突破我的心防,我偏屹立不动,你奈我何?

想到这里,我干脆闭上了眼睛(反正在黑烟之中也目不能视)将全部的注意力都聚于双耳,试图从那沉重的脚步声里听出些什么来。

突然,我的心头一跳,心道不好,万一娄其水用障眼法困住我,然后对木棉花下手呢?

以这老头的奸诈,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这里,我横剑于手,向着记忆中车子所在的位置冲了去。却在此时,黑烟之中冲也一只庞然大物,带起风声呼呼,不一会儿冲到面前,我心中大惊,我擦,我擦,真是犀牛,这里哪来的犀牛啊?

不等我反应过来,犀牛就已经狠狠地怼上了我,咣地一声,我身不由已地飞了出去,撞在护栏之上。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问号,犀牛?哪来的犀牛?成人大小的符人也罢了,还有犀牛是什么鬼?

我扶着护栏站起的档口,犀牛再一次向我撞了过来。

我连滚带爬地滚到一边,回头看时,护栏已经被犀牛撞断了。

这时候,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这只犀牛没有犀角。

我心思电转,很快便想起来了,在斩杀风云道人的时候,我将风云道人的犀角刀给拿了,娄其水是不是利用我身上带有犀角刀,于是用犀牛来对付我?他制犀牛符,却故意不画角,犀牛无角,我身上有犀角,结果不言而喻。

犀牛寻角,自然要找我的麻烦。

想到这里,我一把取过犀角刀,向犀牛扔了去。

犀角刀砸在犀牛的头上,犀牛的执念顿时消失,恢复成了一纸符录,符录燃烧起来,符火之中,我隐隐看到车上扒着一道人影,忍住伤痛几步冲上前,一剑刺入了那人的背心。

扒出剑时,鲜血喷了我一身,然后,一道人形慢慢地沿着车身滑倒。

与此同时,黑雾也迅速地消散了。

这个狡诈的娄老头,还是被我刺中了。

娄老头倒在地上,瞪着眼晴,伸手指着我,嘴巴开开合合地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半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然后脑袋一歪,死了。

我虽然不知道他临死前想要说什么,但是看他狞眉瞪眼,估计也没什么好话。



正文卷 第1008章:深深的绝望

这时候就能够看出一个好习惯的重要性来了。

在用黑雾困住我之后,娄其水就要去杀昏迷中的木棉花,如果车门没有锁的话,等我搞定了无角的犀牛符回来,木棉花只怕早就被分成几断了。

但是,我在将木棉花扶上车之后,顺手锁上了车门。

娄其水困住我之后来杀木棉花,因为车门锁住了,他一时间没有办法打开,而这时候,我已经解决了无角犀牛符,来到了他的背后。

我将娄其水的尸体拨弄到一边,打开车门。

木棉花已经醒了来,虚弱地看着我道“陈烦哥,我我我……”

她下意识摸向自己的脸。

木棉花此时虽然极度的虚弱,但是脸上的伤已经恢复了,可能因为她潜意识觉得,恢复容貌是头等大事吧!当看到娄其水伏在草丛中的尸体时,木棉花的眼睛一亮,期待地看向我。

我叹了一口气,我一直不愿意木棉花的戾气变得越重,但是一直事与愿违,就拿眼下的情况来说,木棉花伤成这样,不补充能量,能行么?我几不可察地点点头,回到了驾驶位。

而我的身后,木棉花下了车。

我将车子往后移了一些,这是为了防止木棉花的行为被过往的车辆发现,虽然我心里觉得自己这么做没有错,但是脑海里,会不自觉地升起两个大字“帮凶!”

不一会儿,木棉花回到了车上,回到车上的木棉花精气神都恢复如初了,她用化妆镜照了照自己的嘴唇,又抹了唇膏,见我看着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陈烦哥,怎么了?”

我摇了摇头。

望上窗外时,已经不见了娄其水的尸体,也不知道是被木棉花推到沟里去了还是掩埋起来了,我没好意思问,顿了顿道“棉花妹子,好了么?”

木棉花点点头。

“嗯……不然咱们继续赶路吧!”我重新放下了手刹。

“好!”木棉花点头。

就在这时候,电话响起,我接起问道“谁啊?”

“我,孔听雨!”

“听雨妹子,你找我有事?”一听是孔听雨的声音,我立即紧张起来,现在情况特殊,如果不是有极为重大的事情,孔听雨是不会冒险给我打电话的。

“别往前走了!”孔听雨的声音很冷“槐树岭事件,丁香坡事件已经犯了众怒了,现在不独藏龙道人和我们,整个天下都将你和木棉花列为了头号大敌,他们正在集结,往你所在的地方赶,所以,你无论前进,后退,都没有意义!……”

说实话,当我初听孔听雨的话时,我心里没什么感觉的,天下人视我和木棉花为头号大敌,这特么的也太夸张了,夸张得像是美国超级英雄里才有的情节,但是,当我回过神来之后,我的想法就改变了。

普通人很难有机会见到真道人,但是这并不是说真正的道人很少,不过他们都隐居于这九十六十万公方公里的大地上罢了,真要将他们聚集到一处,起码有一万人。

同样的,普通人见到游尸的机会很少,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么大的中华之,地没有游尸,相反的,可能比道人还要多,不仅有游尸,还有伏尸,不化骨,他们绝大多数人做的恶比我和木棉花多得多,但是他们都没有遭到灭顶之灾,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他们足够低调。

而我和木棉花这一路的“战绩”太过骇人听闻了,尤其是在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发到网上扩散开来之后,我们做的恶也许不如任何一只游尸,但是,我们被架到了高台之上,成为恶的典型了!

这样的恶的典型,引得天下人共诛之!

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副副的画面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

夜王横扫北境?

满天神佛捉拿孙悟空?

不不不,我比他们都不如,光明顶有那么多的明教高手,北境守卫有龙,有红衣女巫,有刺客,有骑士,有无数慷慨赴死之人,孙悟空虽然是孤身一人,但是他有通天的本事,而我和木棉花,我们什么都没有……

将孔听雨的话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之后,有一种深深的绝望,扼住了我的心神。

木棉花见我神情有异,关切地问道“陈烦哥,你怎么了?”

我问孔听雨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只能等死吗?”

孔听雨的声音停滞了一会儿,问我道“陈烦,我让你等死,你便会等死么?”

“不!”我坚定地说道“怎么可能呢!”

“那就好!”孔听雨叹了一口气道“往东走吧,出海,如果能够去到别的国家的话,或许可以避过一劫!我得挂了!……”

收起电话,我有短时间的失神,说实话,如果天下道人与我们为敌,而我们还在西北腹地,从东边出海,漫漫长途,可能么?

我摁了摁眉心心说陈烦你怎么回事啊,刚才还在孔听雨面前信誓旦旦地说不会等死,这一下怎么就焉了呢,男子汉大丈夫,即使要死,那也是战死的。

木棉花不明就心,疑惑地问我“陈烦哥,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摇头道“没事,没什么,只是我们不能再往西走了,得往东边走!”

“为什么啊?”木棉花问。

我回头看着木棉花,嘴角扯出一丝笑容道“棉花妹子你忘了吗?我有内线的,那个叫孔听雨的道姑,就是我的内线,她告诉我,现在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往东边走,因为没有人会想到我们会这么做!”

一番言语,总算是将木棉花说服了,在前面的路口掉转车头,我们往回过去,一边开车,我心思电转,想着接下来要怎么办,车子恐怕不能要了,目标太大,咱们就混在人群当中,坐公车出川……

而且还不能去大地方坐车,容易被发现,最好是一个小山城,那里人少,眼线也少,说不定能够混出四川呢?虽然我心里知道,即使出了川,前面仍然危机重重,但是至少跨出了成功的第一步了,不是吗?



正文卷 第1009章:好人娄其水

五月十九日,我们来到了一个叫做望山的小县城。

这是一个贫困县,贫困到哪个地步呢?即使你跟那里的村民说上学免费,他们也不会将孩子往学校里面送。

虽然上学免费,但是孩子得吃,得喝,得穿啊。

那还不如上山放牛去,至少,卖了牛可以养活人。

因此,当你开车穿村而过的时候,你几乎可以看到整个村的小孩——他们都在马路边,田埂上放牛。

进了望山县城之后,我将车停在了老街的巷道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藏龙道人那帮人晚点发现车子,给我们足够多的出川时间。

事实上,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很饿了,不过,饭可以晚点吃,车票一定要早早的买,因为像这样的小县城,长途车一般一天只有一趟,错过了今天的车,就只能明天请早了。

买好车票之后,我们在路边小吃店里吃汤粉,开店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头发花白,一只手又短又粗,一看就知道是常年做农活给磨的,另一听衣袖却是空空荡荡,也因为老板身体不方便,粉煮好了都是客人自己端。

我端粉的时候发现店面一角放有一个神龕,神龛里供有一尊木像,依稀看上去有些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我摇了摇脑袋心说我这是怎么人,人家供的是神,哪有神是我能见到的啊!

但是,我终于还是没有忍住,问道“老板,你供的这是什么神啊?”

老板看了我一眼道“小伙子,你是从外地来的吧!”

我点头。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神,比方说福建,广东地区供的妈祖,内地人却多不认识,你问妈祖是谁?别人自然知道你是外地人了,东北人就更奇葩了,他们有“出马”“请神”之说,每个人家里供的神像都不一样,那也正常得很。

老板原本神光灰暗,但是看向神龛之后,眼中渐渐地有了光彩“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入世的高人,姓娄讳其水,他老人家是活菩萨下凡呀,在望山县,每十个人,就有一个人受过他老人家的恩惠,我跟你这么说吧,如果不是娄老爷子,我哪有机会在这里开粉店,吃饱穿暖还有遮风挡地的地方啊,二十年前就尸骨寒透了,他老人如闲云野鹤,来去无踪,我即使想要报答他的恩情也无处去寻,所以就在店里供了他的神像,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炉香,当是报答他的恩德了!”

听到这里,我的神情变得复杂起来。

再看神龛中的人像,你还别说,从某种程度来说,与娄其水真有几分相似,不过因为雕刻师的水平问题,我没有一眼认出。

此时的我,都感觉不到汤碗烫手了,看着老板道“我倒想听听,这老头到底作过什么好事!”

“哎!”老板似乎对我直呼娄其水为“这老头”很不满,便细细诉说他所知道的娄其水,娄其水的来历没有人知道,不过。因为他常常帮扶乡民,慢慢为大家所熟知,一开始的时候他住在县城北面山坡上的一个破观里,因为常常有人来找,娄其水很烦,便一把火将破观给点了,破观被烧了之后,娄其水居无定所,自然也就无人烦忧了。

据粉店老板说,娄其水在望山周围县城的这几十年来,做过的好事太多太多了,就拿他自己来说,早年间没饭吃,去车站扒窃,被人捉住砍了一只手,那个年代连吃一碗饱饭都难,更别说去医治了。

真有治手的钱,他也不至于扒窃。

当时他身上的血差不多流干了,他倒在地上,看着眼前四五条狗舔食着他的血,想像着自己死后被它们分尸的场景,他很不甘心,向路人求救,但是没有一个人理他,在他意识模糊之时,一双黑色布鞋停在了他的身边。

店老板知道这是有人对自己动了恻隐之心,连忙苦苦哀求。

黑布鞋的主人就是娄其水,娄其水将他扶起,又采来山药为他止血,不仅如此,临行前还给了他十块钱。那时候的十块钱可不比这时候的十块钱,这时候的十块钱,一碗粉加个鸡蛋就没了,那时候的十块钱,足够一个人一个月的挑费。

就是凭着十块钱,店老板活了下来,又慢慢从摆地摊到现在开店做坐商……

除了自己的事情之外,店老板还说了一些娄其水帮助其它人的事情,据说,一户人家儿媳妇对婆婆不孝,婆婆喝农药死了,棺材摆在家里谁也抬不出去,别说八人,十六人,就是开吊车来都吊不动。

不能为了一副棺木将整个家都舍了吧。

有人提议将棺材烧了,化成了灰不信捧不出去。

但是,老人家还有其它儿女啊,其它儿女不同意,还请来神婆通灵说要儿媳妇陪葬,不然的话,即使将人埋到土里,这事儿也完不了,这时候,娄其水来了,坐在棺材边上与棺中人谈了一晚上的天,第二天才顺利起棺。

据说,有人不信鬼神,将别人祭祀烧的冥钱踢飞了,从此之后,他的身上不能装一分钱,只要有钱,就会被鬼魂抢走,出了一趟远门,都是乞食回来的,就是如此,他惹了的鬼神仍然不肯放过他,用一碗骨灰面,将他骗入了阴宅之中,如果不是娄其水及时出现,那人早已经腐烂在棺木之中了。

除此之外,娄其水还资助了几个孩子上大学,望山县只有一个村子的马路是水泥路,那就是学成出大的大学生们合资建的,马路的名字就叫娄爷路……

店老板还要继续往下说,我挥手打断道“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再说下去,粉都要冷了!”

店老板疑惑地看着我,不明白他说娄其水的事迹我的反应会这么大,这时候有人点了碗肥肠粉,他便埋头做粉去了。

木棉花看着我道“陈烦哥,你跟店老板说些什么啊?”

我摇了摇头,闷声闷气地取筷子吃粉。



正文卷 第1010章:滚下山坡

见木棉花吃得津津有味,我却连一根粉条都吃不下去,我扭过头去看神龛中的人像,离得那么远,看不清淅,但是我总感觉神龛中的娄其水像是在嘲笑我一样,我将筷子往桌子上一扔,心说娄其水你干嘛呢?做点好事就了不起了,被人供在神龛中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一剑刺死了么?

这样想时,我的心里更加难受了。

看向用目光询问我的木棉花,我拍拍脑门道“棉花妹子,你慢慢吃,我在外面等你!”

走到外面,呼吸到新鲜空气,我烦燥的心情这才好了一些。

我心说等离开了望山县城,离开了四川就好了,娄其水是好人,娄其水是神都不关我的事情,因为只要离开这里,就没有人记得他了,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了……

虽然不承认,但是我心里觉得,我想要逃离望山县城。逃离娄其水之死给我带来的压力。

我甚至在想我当时剑应该往边上偏一偏的,只要偏一点,娄其水也不至于死,过往的车子会将他救起,送去医院……

不。

我安抚自己道,陈烦,你没有做错,现在天下术人都是你们的敌人,你的仁慈,只会给你带来一个又一个的致使灾难!

我来到车站广场没多久,木棉花也出来了,她觉得我的情况有异,问我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我摇头说没有,只是突然心情有些不好。我随意说了个理由,也懒得顾及木棉花信是不信了。

我们在树荫下等了一个多钟,工作人员叫上车,而开车时间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我和木棉花坐在最后一排,也只有这时候,我的心情才会放松一些,身体往后靠的时候,感觉被什么硌了一下,打开背包,却是平阳金书,原本我对这本看不懂的书丝毫无感,但是,现在再翻出来,感觉又不一样了。

这一路来经历了多少的风风雨雨啊,平阳金书一直跟随我们的左右,也算是患难与共了。

反正也没有事,我顺手将平阳金书又翻了一遍,翻书是带着深情厚谊去翻的,但是翻到一半的时候,我感觉什么深情厚谊的,就不存在了,反而困意集卷而来,我靠在椅背之上,感觉有无数的黑蚂蚁在眼前爬啊爬,爬啊爬……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有人在拍我的肩膀,我勉力睁开眼,问道“棉花妹子,怎么了?”

木棉花指着前面道“前面好像有事!”

我抬眼望去,车上的乘客大多陷入了沉睡,司机在专心开车,在司机与车门的中间,站着一人,却是我没有见过的。

这也正常,像这种长途车,都没有固定的上客下客点,只要有人上车,那就上车,只要有人下车,那就下车,那人应该是中途上车的,但是因为没有座位了,就站在车门旁。

不过,那人的脸色有些不正常,刚刚太阳从他那个方位照射过来,我没有看清楚,等到背着阳光时,我终于看清楚了,他的脸是青色的,就像是将腐烂还没有腐烂的死猪肉一样。

眼中有一抹灰色,眼珠子一点也不亮,反而看起来很暗,当他看向你时,你会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因为离得远,能看出来的异常有限,我站起身,准备靠近查看,这时候,客车可能开上了搓板路,一阵颠波,那人的头发扬起,隐隐能够看到后脑勺的铜钉,我心里大骂一句我擦!向着车头跑去。

那是钉尸钉。

钉尸钉还有一个功能,控尸。

我是赶尸人出身,对这个再熟悉不过了。

赶尸无端不会坐车,因为车上人多,人气足,会惊尸,那就只剩下后一种了,控尸!

那人的注意力本来全在司机身上,见我向他靠近,阴森森的灰暗目光看了我一眼,便去抢夺方向盘。

司机正专心开车了,根本没有预料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奶容易地被那人抢过了方向盘,那我猛往右打方向盘,司机想要往回夺,哪里夺得回,再踩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

我刚好揪住那人的后领时,车前轮已经悬空了……

“棉花妹子,快跳车!”我冲木棉花喊道。

我在车头,已经没了逃出客车的机会,但是木棉花还有,如果她能把握机会,撞破车窗,就能逃出生天。

但是,木棉花却没有按我说的做,反而快速向我跑来,将我抱在了怀里。

这时候,车身已经完全倾斜,在半空中翻了一个跟头之后,滚下了山坡。

川地的山陡且险,而马路通常建在半山腰上,滚下山坡有多惨烈可想而知。我感觉就像是身处滚筒洗衣机中,马达下在飞速地转动着。与滚筒洗衣机不同的是。车里处处都是要命的机关,保险带的插梢,钢柄的扶手……

不过,这一路的下滚,木棉花一直护着我,她双手双脚齐用,就像是一只八爪鱼一样盘在我的身上,护佑着我身上的要害部位,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滚到了底。

昏昏沉沉的,我听到有人叫喊我的名字,我睁开眼,发觉自己就躺在木棉花的怀里,她的手上,脖子上划出了数道伤口,不过在快速恢复中,我虽然全身酸痛,却并无大碍。

再看车子,已经由一个长方形大铁盒子变成一堆废铁了,不独是因为从山坡上滚下,还因为滚下山坡之时,带落了许多落石,落石砸在车身之后,又或者贯穿车身砸在人身上。

司机惨死在我的身旁,抢方向盘的那人就被我压在身下,他的尸体被一块落石砸中,此时正往外冒黑色的尸水呢。

有被甩出车外的,有挂在车上的,可以肯定的是,除了我和木棉花之外,车上没有活人了。

木棉花递给我司机的水杯,我喝了一口水,看着满地的尸体有些发楞,心说我就坐个车,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啊?那些人那么快就找上门来了?就算如此,也应该找我们啊,与车上人何干呢?



正文卷 第1011章: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

我从小爱看英雄类的电影和小说。

在这样的电影和小说里,好人,坏人是很容易区分的。

好人好的像是圣人,身上几乎没有任何的污点,坏人坏得出奇,全身上下没有半处闪光点。

世界仿佛非黑即白。

但是长大之后,我的想法改变了,这世界是复杂的,刨除一些心理疾病患者之外,没有真正单纯的好或者坏,好人做好事,是为求内心安宁,坏人做坏事,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念。

好人的尸体与坏人的尸体一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因此,虽然我做了很多事情,但是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顶多是求诸心安,但是这个世界才不管你那一套,这个世界习惯给人贴上标签,而一旦被贴上,一辈子也别想撕下来。

比方说此时的我和木棉花,我们便被贴上了“坏”的标签,人人得而诛之!

最可怕的并不是被贴上坏的标签,最可怕的是,被贴上标签之后,你百口莫辩,因为你找不到地方去辩白!

好吧,就算我和木棉花十恶不赦,与车中人何干?为什么要他们为我们陪葬?

没有人回答我。

我晃了晃脑袋,心想我的要求太高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理由呢?胜利者不需要解释,失败者没人向你解释,关键点不在于理由,而在于胜还是败。

看着一车惨死的人,我能做的有限,心说我先休息一会儿,再为他们做一场超渡吧!或者,我还可以为他们——报仇!

木棉花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道“陈烦哥,别难过了,这不关你的事!”

我点点头,再看木棉花,这满车的血腥并没有让她兽性大发,她眼中不见红光,反而有难得一见的温柔,脸色虽然一如即往的苍白,却是温和的。我的眉头舒展开了一些“棉花妹子,你能控制自己的心性了!”

木棉花这才反应过来,看着满车的残尸,欣喜地道“不错,不错,我能够控制自己的心性了!……”

就在这时候,上方有落石坠下。

我透过并不存在的挡风玻璃往披上望去,川地的山,往往上表层铺一层泥土,泥土之下全是半风化的岩层,因为土地贫瘠,这里的树木长不高,而且抓地不紧,客车这一路滚下,沿途的树木都被连根拔起,滚下了山坡。

我们的上方,绿色植被被拔掉之后,就只剩下半风化的碎石了。

不会要山体滑坡吧!

木棉花过来扶起我时,隐隐听到山上有人说话的声音。

我这才反应过来,不是要山体滑坡,而是有人下山来,引得山石落下。

我和木棉花缩在客车一角,将耳朵附在了车身之上。

“慢点,慢点!”一名男子说道“我都快跟不上了!”

“你就不想快些看到我们的战果啊!”听声音是一名年轻男子,他的声音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也亏得你想出这么断子绝孙的方法来!”沙哑的男声说道“咱们是去鱼缸里摸条鱼,你倒好,二字不说,将鱼缸一起砸了,让鱼死光光!”

年轻男子嘿嘿笑道“上等战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中等战术,放火烧粮,挟胜追击,上等战术不伤分毫,胜利在握,让死的人都捉摸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而死!哈哈哈哈……”

听着年轻男子自负的笑声,那沙哑的男声似有不满,打击道“小致,我还不知道你啊,你是见娄其水那老头都惨死在陈烦与木棉花手里,害怕了,这才出些下策的吧!”

“哼!”年轻男子听沙哑男子这么说,似乎有些不满,声音变冷“说那么多做什么,不管怎么样,我们才是最终的胜利者,不是吗?再说了,在今天之前我们兴许不如娄其水,今天之后就不一样,藏龙道人将《蟠龙道》都拿了出来,咱们只要将陈烦与木棉花带到藏龙道人的面前,《蟠龙道》就是我们的了,咱们学成之后,和藏龙道人一样,做个一方宗师,有什么不好?”

沙哑男子忧虑地道“……小致,你说陈烦与木棉花真的摔死了吗?我也听过一些他们的传说,这一路来,过关斩将,就像是不死小强似的,硬是于万千险难之中来到了四川……”

年轻男子道“木棉花是游尸,估计死不了,但是重伤是免不了的,至于陈烦,他可是大活人呢,从山坡上滚下来,你猜这山坡有多高?上百米呢,除非他是铜身铁骨,不然的话,必死无疑!……”

“你再看看那客车,我不说是客车,你还认得出来吗?哈哈哈……”

说着话,两人已经走到了近前。

透过铁皮的缝隙,我看清了这两人的容貌,两人都是一头长发,还烫成了大,波浪,如果不是粗糙的五官和鼓起的喉节,难以分辨是男是女。声音沙哑的男子穿着牛仔t恤和牛仔裤,年轻男子侧穿着花衬衫,大蛤蟆镜都遮住了半张脸。

此时年轻男子正蹲下身,一脸促狭地往车里张望。

木棉花双拳紧握,眼中慢慢地有了红光,她看向我,用目光征询。

我点了点头。

得到我的认可之后,木棉花一弯腰,从车窗钻了出去。

此前木棉花所有的行动,我都是不表态,不表态虽然算是默认,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同意木棉花的做法,只是眼下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这一次不一样,我点头了,用目光示意木棉花——去做吧!

车外的沙哑男子和小致见到木棉花,都大吃了一惊。

“你,你们还活着?怎么一点伤都没有?”

木棉花向着两名男子靠近过去,沉声说道“你们不知道吗?我是游尸,游尸的身体生机极度旺盛,所以,这么小小的伤口,很快就会自愈!对了!”木棉花抬眼看向两名男子“你们的身上如果有了伤口,也会自愈吗?”

两人心中的紧张很快被压制下来,小致将盘在一腰间的虎筋鞭取下,手一抖,那虎筋像是能够听懂他的话也似,盘在了他的手腕之上,小致摆了个战斗的姿态道“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因为我不会受伤!”



正文卷 第1012章:一块心病

虎筋是至阳之物,即使不炼化,也算得上法器,更何况经过练化。

而小致一旁的沙哑男子,也取了法剑在手,警觉地在一旁窥侍。

见木棉花靠近,小致将蛤蟆镜摘下,放进口袋里,手腕一翻。虎筋就像活过来了也似,脱离了小致的手腕,在半空中一卷,向木棉花抽了去。

木棉花根本就不避让,任虎筋鞭抽打在身上。

虎筋鞭抽打在木棉花的左肩,木棉花的左边肩膀快速干枯,皮肉都变成了焦黑之色。

而这时候,木棉花已经靠近了小致。

小致大惊失色,将虎盘鞭往回收时,木棉花的右手已经插进了他的左胸,等到虎筋鞭完全收回时,木棉花已经将小致的心摘下,小致本想再度攻击中,却在心被摘下的那一瞬间,失去了所有力气,一头栽倒在地。

在一旁窥侍的沙哑男子见木棉花盯紧了小致,他便绕到了木棉花的后面,挥剑欲扎时,一抬眼见木棉花的手里捧着小致的心,张口欲噬,吓得懵了,这一剑无论如何出刺不下去了。

他将剑一扔,拔腿就跑。

然而,他忽略了他的身后还站着一人。

沙哑男子才转过身来,我双手紧握犀角刀往前一捅,刺入了沙哑男子的小腹。

其时我和沙哑男子面对着面,我刺他的心脏更加容易一些,但是我却没有那么做,原因有点邪恶,我想为木棉花保留一颗完整的心脏……

好吧,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我确实变得邪恶了。

我抽出刀时,沙哑男子的肠子从伤口处挤了出来,他捧起自己的肠子,拼命地往肚子里塞,将肠子塞进肚子里之后,他爬起来就跑,不过跑没几步,肠子又从肚子里挤出来,挂在树枝上,将他绊倒在地。

心被摘下之后,小致没有立即就死,他的身子一直在悸动不已,瞪着惊恐的大眼睛看着木棉花将他的心吞下了肚,木棉花吞下了他的心之后,伤口恢复了一些,她蹲身下来,从小致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拭去了嘴角的血迹,道“你看,每个人都会受伤的,你也会受伤,但是你不会自愈!”

木棉花说完,去追沙哑男子。

而在他的身后,小致在一阵失神之后,终于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刚刚捅出那一刀之后,我的伤口又裂开来了,我坐在平石之上休息。

不一会儿,木棉花就追上了沙哑男子,沙哑男子都吓傻了,不知道要如何应对,轻易就被木棉花摘了心。

此前,我对于木棉花咽血摘心很排斥,通常会避开不看,但是,这一次我全程都没有回避,甚至会看得心中暗爽,两条命换一车人的性命,便宜你们了!

渡化了一车乘客,我和木棉花都有些沮丧,我们在出小小的望山县就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阻拦,翻车山崖,连累了数十条人命,出川入海,还有数千公里呢!看来没有什么指望了。

那还不如就留在这里吧,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走一步算一步拉倒。

我招呼木棉花道“咱们先离开这里,找点吃的再说吧!”

我们沿着一条羊肠小径往山下走去,到了山下,再往回望,除了客车滚下山坡时留下来的痕迹,什么也看不到了,我估计,最多再过一两个钟,客车翻下山崖的事情便会传遍整个望山县。

那时节我们也会以罪魁祸首的身份,出现在报纸新闻上吧!

山下有几亩薄田,几户人家。

我们来到其中一户人家家门前,门前坐着个老太婆,正晒着太阳纳鞋底呢,抬眼见到我们,吓了一跳“小伙子,闺女,你们这是怎么了,在山野遭遇野兽了吗?”

周边山林虽然没有老虎,但是野狗和豹子一样会伤人。

亏得因为吃了两颗心,木棉花焦枯的肌肤又恢复如实初了,不然的话,非将老太婆吓晕不可。

听老太婆这么说,我和木棉花赶紧就坡下驴,说我们在山上游玩的时候碰上了豹子,一路狂奔又滚下了山坡,所以才会如此狼狈。老太太一脸的心疼,招呼我们进屋里坐。

叫过孙儿来,又是递茶,又是端水,乡野贫瘠,也没有水果,摆了两根才从地里摘下的黄瓜,就当是水果了。

说实话,老婆婆的热情与慈爱让我们很感动。

老婆婆让孙儿去做饭,她去外面搬柴。

我赶紧过来帮忙,木棉花也跟了出来,在我后面压低了声音说道“陈烦哥,你不觉得很奇怪吗?重活不都是年轻人干嘛,怎么让老奶奶来搬柴,而老奶奶的孙儿也不来帮忙……”

我看了一眼正在淘米的年轻人,在木棉花的耳边道“他见不得太阳!”

木棉花问我“为什么啊?”

我笑了笑没有继续往下说,一来情况复杂,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得清楚的,二来么,在人家家里对别人评头品足终归不好。至于我为什么看出那年轻人见不得太阳,原因有两点。

第一点是他的容貌,常年不见太阳光的人,脸色苍白,是那种没有光泽的白,当然,脸色苍白的人很多,你不能由此判定他见不得太阳光,木棉花也脸色苍白,她就能见太阳光。

那年轻人不仅脸色苍白,脸上,手上的绒毛都是淡黄色的,只有没有见阳光的人,肌肤上的绒毛才会是明黄之色,由此判断,年轻人至少五年以上没有见过阳光。五年没有见过阳光的人,再接触阳光时身体会受不了。

第二,他的明台很暗,两边太阳穴由里到外散发着黑气,由此判断,他的体质极寒,这大概率就是他见不得太阳光的原因。

听老婆婆说,年轻人万卓南,今年二十四岁,还有一个哥哥叫万卓北,他哥哥带着嫂子出去打工去了,只有万卓南,因为体质弱,一直呆在家里!老婆婆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满面愁容。

人老了,通常想的不是自己,而是家人平安,子孙昌荣,而万卓南,是老人家心里的一块病……



正文卷 第1013章:烈火烹油

一盘竹笋炒腊肉,一盘酸菜,一盘炒时蔬。

不得不说,万卓南的手艺还是很好的,在没有酱油和鸡精的情况下,将菜炒得十分好吃。

老婆婆招呼我们道“小伙子,闺女,别客气啊,也没什么好东西,但是填饱肚子应该没问题的!”

万卓南的爸妈在县里帮闲,平时只有万卓南和老婆婆,冷冷清清,今天多加了两副碗筷,老婆婆的话特别的多,拉着我们说这说那。

山野的乡民与城市里的人有着本质的不同,城市里人来人往,抬头低头都能见到人,因此待人冷淡一些,而在山村里,一年也难得有外人进来,因此特别的热情。

我见万卓南夹了菜却不坐,招呼道“万哥,坐啊!”

没人与他说话还好,一有人与他说话,万卓南顿时显得十分羞涩,估计是太长时间没有与生人打交道的缘故了吧,连话都说不大利索了“咳咳咳……这个,我站着就好,站着就好!”

老婆婆对我们说道“你们吃你们的,别管他,他闷惯了,坐上有生人就全身不自在,吃不痛快!”

我不依,将碗筷放下说道“万哥为我们做菜做饭,却不上席,我们怎么吃得下去!”

木棉花也跟着放下了碗筷。

万卓南被逼不过,总算上了桌,却不抬头看我们,低头夹菜吃饭,闷不做响。

一桌之隔,我将万卓南看得清楚,剔除这一身的病态,小伙子看上去还是很帅的,脸蛋帅气,身姿修长,绝对是少女眼中的长腿欧巴,只是,他也太羞涩了一些,一发现我在看他之后,头垂得更低了。

我的目光在万卓南的身上巡视一圈,发现他身上阴气沉重,似被鬼邪附身,具体是什么情形,我一时也看不出来,寻思着要不要捉住他的手,往他身上渡入一些道气看看有什么反应……

不过,万卓南表现的如此羞涩,我有些不敢这么做。

但是,当我的目光落在万卓南的胸口时,我的眼睛亮了,万卓南的胸口坠着一块水滴形的黑玉,那黑玉透着一股子冷冽而阴邪的气息,那阴邪的气息,已经有一部分侵入了万卓南的胸口。

进屋之时,我一直好奇万卓南好好的一个小伙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是,当我看到万卓南胸前黑玉时,我终于知道,是有人对他下了阴手,那黑玉是邪物,挂在万卓南的身上。

日子一长,就改变了他的心性。

当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时,我对万卓南十分好奇,想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当我弄明白了之后,我却犹豫了,心里一个声音道“陈烦,这祖孙两人对你们不错,回报他们是理所当然的。”

另一个声音说“陈烦,你是觉得你的麻烦还不够多么?眼下看着没事,但是事实上,这个世界就好似烈火烹油,只是热油还没有倒在你的身上罢了……你要是觉得亏欠他们祖孙,留下两百块钱就够了。一百块是饭菜钱,另一百买断他们对你的善意!”

我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老婆婆问我“小伙子,怎么不吃啦,是不是菜不合胃口啊!”

万卓南也偷偷地看我,他敏感而脆弱,将全部的心血都倾注到了饭食之上,自然十分在意别人对此的看法。

“不是不是!”我赶紧摆手道“饭菜都十分美味,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

我最终还是没有忍住,看向万卓南道“万哥,你脖子上的水滴玉坠有什么来历吗?”

万卓南伸手摸了摸水滴玉坠道“哦,你说这是黑水滴啊,它不是玉的,我们家哪里买得起玉啊,是玻璃的,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哥哥送给我的礼物!”

自打做了赶尸人,我接触的法器不在少数,许多法器以玉为饰或者干脆就是玉的,据传说,玉质湿润而偏寒,十分利于储存,玉于术人来说就好比是程序员的u盘一般,也因为如此,是玉是玻璃我还能够分得清的。

我沉声说道“是玉还是玻璃,我能分清,我很认真地告诉你,你脖子上挂的就是玉,是黑玉!”

“哦!万卓南应了一声,不答话了,他的性子就是如此,虽然心里认为你说得不对,但是面上却不和你争,只是不与你答话了。

万卓南不说话,老婆婆却是一脸的欣喜“小伙子,你说阿南脖子上挂的是黑玉?值不值钱啊,值多少钱,阿南这个样子,也没有姑娘愿意跟他,如果能有一些钱,还能去外地给他买个媳妇……”

我摇头说道“说是玉,但是这种被污染过的黑玉,一文不值!”

“啊!不值钱啊……”老婆婆难掩眼中失望之色。

我接着说道“关键不是这玉值不值钱,而是……就是因为这块黑玉,以到于万哥不能见阳光”说着话,我来到了万卓南的身边,一把将他胸前的黑玉扯下,扔出了门外。

外面是正午时分,太阳光正烈,黑玉飞出去之后,就像是燃点极底的黑磷暴露在太阳下,冒出浓浓的黑烟,黑烟慢慢变淡,最终消失了。

“你……”万卓南指着我怒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我们待你如贵客,做吃食给你们吃,你放下碗筷就毁我兄弟送我的礼物,你想做什么啊!”

万卓南以为黑水滴被晒坏了,说着往外冲去,冲到太阳底下时,他一脸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脸,几年没有见到太阳,乍见烈阳,被晒成这样也不奇怪。

看得出来,万卓南对哥哥万卓北送自己的礼物十分在意,即使面如火烧一般,也不愿意后退,踏前几步从草丛中捡起黑玉,转身回来。

才走了两步,老婆婆叫住了他“阿南,你给我站住!”

万卓南看着瞪圆了双眼的老婆婆,一脸的不能置信,那意思我仿佛在说“奶奶,你怎么回事啊,我哪里有错啊,明明是他们做错了好不好,你怎么反倒责怪起我来了,你是老糊涂了吗?”

“站住,不许动!”老婆婆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正文卷 第1014章:失去的七年

“站住,不许动!”老婆婆冲万卓南撕声吼道。

万卓南似乎从来没有听过老婆婆这么大声地冲他喊话,站住了。

“奶奶,你这是……怎么了!”

老婆婆取过一旁的茶木拐杖,扶着拐杖往外走,我和木棉花赶紧上前,一左一右地扶住了她,老婆婆跨过门槛,又冲万卓南喊道“给我站好了!”

万卓南站住不敢动。

老婆婆绕万卓南走了两圈,压制着内心的激动看着自己的孙儿“阿南啊,你有没有发现,现在的你与此前有什么不同吗?”

万卓南看了看自己,目光又停留在黑水滴上道“刚刚黑水滴都被太阳晒得冒烟了,我估计是坏了吧……”

老婆婆没忍住,扬起茶木拐杖给万卓南来了一下“阿南,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

“我!”万卓南这才反应过来,又上上下下看了一遍自身,苦着脸说道“奶奶,哪有不同啊,我还是原来的我,废物一个……”

老婆婆激动的全身都在颤抖“阿南,你没发觉吗?你现在站在太阳底下,你不怕阳光了……”

“是吗?”万卓南抬头望向天空,炙热的太阳让他睁不开眼来,虽说双眼被晒得泪流不止,万卓南却在笑,他又蹦又跳,拥抱那并不存在的阳光,最后跪在了老婆婆的面前,痛哭流涕道“奶奶,奶奶,我的病好了,我不怕阳光了!”

老婆婆也是两眼浊泪,她拭去眼角泪水,一脚将万卓南踢倒在地道“你这病,多亏了陈烦小先生的点拨才好的,你在我眼前流什么马尿啊,还不赶紧谢谢人家去!”

万卓南来到我的面前,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哭道“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让我重见天日!……”

站在太阳底下的万卓南与屋里的万卓南判若两人,屋里的万卓南阴郁,羞涩,而此时的万卓南眼中有着奇异的光彩,就像是一个困于孤岛上的人看到了来救援他的船队一样,眼中满是希望。

我也准备见好就收,对万卓南和老奶奶道“老奶奶,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走了。”

老婆婆拦住我们道“等一等!”招呼我回屋坐下,将万卓南也叫了回来,看着我道“陈烦小先生,也坚我老眼昏花了,没看出来你是位懂行的先生,失礼的地方,你可千万别见怪啊!”

我赶紧摆手道“老婆婆,你可别这么说,懂行算不上,连门槛都没有踏进去过呢!”

“你就别和我客气了!”老婆婆将黑水滴往桌上一摊道“小先生,能和我说说,这块黑色的小水滴到底有什么古怪嘛……”

我顺手拉万卓南一把,就当是报答他的一饭之恩了,至于他家里的事情,我不好多说,不过老婆婆问起,我却不能推说不知,想找个借口一时半会也找不到,打了个哈哈说道“那啥,玉这东西容易沾上阴邪之物,特别是老器,我看这玉就有些年月了,可能是沾染了些阴邪之气,而万哥又将黑玉带在身上,久而久之,就难免受到影响了!”

“陈烦小先生!”老婆婆神情肃然地说道“你还是跟我实话实说吧,是不是有人害我家阿南!”

在我和老婆婆说话的当口,万卓南一直垂着头,似乎是在想心事,听老婆婆说有人要害他,万卓南终于鼓足勇气,抬起头来,看着老婆婆道“小陈先生救了我,也解开了至关重要的扣子,让我看到了真相,奶奶,我知道是谁要害我了!”

“谁啊?”老婆婆赶紧问。

“我哥哥!”万卓南目光坚定地道。

“你说阿北!”老婆婆摇头道“阿南啊,你别瞎想啊,阿北是你哥哥,他怎么会害你呢?”

“奶奶,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啊!”万卓南的脸上现出痛苦的神“我不是信口服说,我这么说,是有理由的,这块黑水滴,是哥哥送给我的,他说是街上买的玻璃坠子,但是小陈师傅的话奶奶你也听到了,这不是什么玻璃水滴,而是一块黑玉,哥哥骗了我,而且,时间也对得上,我就是戴上黑玉之后,才身体不适,因为无法再上班,不得不辞工回家!”

老婆婆听到这里,身子晃了晃,又说道“可是,可是,阿北他为什么要害你啊!”

“原因很简单!”万卓南看着自己的奶奶道“奶奶你还记得我和哥哥出去打工的第一年吗?与我一起的还有一个女孩,名叫袁爱琴,也就是我现在的嫂子,其实她一开始喜欢的人是我,因为哥哥也喜欢她,我怕我们两的关系公开之后,哥哥会难过,就和爱琴妹子,不,现在应该叫嫂子了,我和嫂子商量,再做两个月,等我们拿到工资之后,就换一个厂,这么一来,因为很少见面,哥哥也不至于那么难过……”

“但是,在我和嫂子商定换厂后的一星期,也是我的生日,哥哥在我的生日宴会上送了我这个,我很喜欢,当时就戴上了,因为庆祝的时候是晚上,从饭店回到宿舍,什么事情也没有,但是,第二天我就不能见阳光了,后面的事情你也知道,我去医院检查,担心自己吃错了东西还洗了胃,但是怎么都没有用,再后来实在没办法在广东工作和生活,我就回来了,一直到现了!”

“哥哥为什么要害我?是为了抢我的女朋友!”

万卓南说到这里,眼中闪过恨意,年轻人的世界,比其它年纪的人节奏快得多,耽误一年要耽误多少事情啊,更何况是六七年的时间?在这六七年的时间里,他曾经的女朋友袁爱琴成了哥哥的女朋友,再然后结了婚。

结婚之后两口子努力奋斗,在县城买了房,而且袁爱琴也已经怀孕了。

而万卓南在这失去的七年里,一无所有,也多亏他能重见天日了,让他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听完万卓南的描述,老婆婆皱巴巴的嘴都合不拢了“这这这……”她也许是想要谴责万卓北,也许是要安慰万卓南,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正文卷 第1015章:一个念想

万卓南安慰自己的奶奶道奶奶,你就放心吧,没错,我心里恨哥哥和袁爱琴,但是,看在奶奶你和爸爸妈妈的份上,我不会去报复他们的!

这这这老婆婆支支吾吾了半晌道只是孩子,委曲你了!

不委曲!万卓南强忍着眼泪道。

老婆婆轻轻地抚摸着孙儿的头,给他以安慰,口中喃喃地道阿北那孩子一直挺稳靠的,怎么搞起歪门邪道来了再说了,他从哪里学来的这些东西啊

老婆婆念叨了几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茶木拐杖在地上一顿道我知道了!

招呼万卓南和我们道你们跟我来!

老婆婆将我们带到了猎栏后面的废弃地窖前,指挥万卓南道阿南,你把这个地窖挖开!

我和木棉花找来锄头帮忙。

地窖口塌了,但是塌方处的泥土松动,因此,挖开地窖也不十分困难,我们一边挖地窖,一边听老婆婆道时间过去太久了,我都差点给忘记了,我小时候父母双亡,为了不饿死,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做了万家的童养媳,他们家的情况也不好,我公公三天两头被捉去批斗,说他是封建余孽,腐朽而罪恶的牛鬼蛇神跟骗子,我寻思着,那时候的牛鬼蛇神,大概就是这时候的道人和术士吧!

有一回我半夜起来解小手,就见老头背了一袋东西往地窖里钻,当时他半个身子都钻进了地窖里,因此没有发现我,但二天我起床,就听说地窖塌方了,许是我公公往地窖里藏了什么东西,怕我们发现,干脆将地窖弄塌了,让藏的东西封在里面!

那时候,我们一家人天天为挣点工分活得都不像人(那时候是集体制,每个人每年都是按工分分粮食,如果这家人是地主,牛鬼蛇神什么的,原本该他的十个工分也只给记七分到八分,可以想象,老婆婆一家当初是过得十分艰难的!)哪里还有工夫多想啊,一来二去,我就将这事给忙了,直到想起阿北的事,我才记起来,阿北那小子,是不是偷偷地将他太爷爷的东西偷出来了!

如果地窖是万卓南太爷爷那时候就塌方的话,塌方的泥土应该很紧实了才是,但是我们在往外掏的时候,发现泥土很松,显然,这里被动过。

将地窖口的泥土掏出来,里面是完好的,用手电光一打,地窖的空间不大,能够容下半张床的样子,靠里的角落放着一张凳子,凳子上有一只麻袋。看得出来,老太爷还是很在意这些东西的,即使要将它们封起来,还怕他们受潮,将他们放在了凳子上。

在凳脚边,落有几只发霉的海绵烟蒂,这是万卓越北进来过的又一证据,像万卓南太爷爷那个年代,连饭都吃不饱,有没有烟抽还两说呢,即使有烟抽,抽得也是自种的烟,切了用纸一卷,抽一支烟嘴里能吸进十多根烟丝来,海绵烟蒂?不存在的,那个时节,怕只有高官才吸得起带海绵烟蒂的烟。

如果不是太爷爷留下来的,估计就是万卓越北了。

万卓南捡起烟蒂看了看道是白沙烟,我哥哥现在还抽这个牌子呢!

我伸手去提麻袋,捉住麻袋颈往上一提,麻袋存放的年代实在太久了,虽然没有受潮,也十分老化了,我这么一提,直接提下来半截麻袋,里面的书啊,笔记本和法器散落一地。

木棉花不能碰法器,就帮忙捡书,我和万卓南搬了两个来回,才将地窖里的东西都搬出来。

看着堆在滴水檐下的书和法器,老婆婆神情复杂,过了一会儿,看向我道陈烦小先生,你是懂行的人,这些东西或许对你们有用,你挑几样好的留下吧!

不不不!我赶紧摆手道老婆婆,这是你家先祖留给你的宝物,我们怎么敢夺人所爱呢,你们还是自己留下吧!

老婆婆摇头道什么宝物,一块小小的黑玉就差点害死了我家阿南,我不能留它,如果你们也不要,我就一把火给烧了!

听到这里,我赶紧道那既然这样的话,我就挑几样吧!老头藏在地窖里的,多是一些法书,这些法术之书对于那些山野间的先生,才入门的道士或者有用,但是于我,却缺少了吸引力。

要知道,我的身上可是揣着《九转请神诀》《天罡伏魔步》《八荒练气书》,这些道法之书虽然也不错,但是与我手里的东西比起来,就好像是萤光之于夜明珠。

除了书之外,还有长了毛的雷击桃木剑,一个罗盘,和几样精致的小法器,如果方圆在的话肯定会喜欢,想到这里,我随手捡了几样,雷击桃木剑我没要,因为我已经有斩邪剑了。

看得出来,万卓南的太爷爷虽然是道门中人,但是属于资质比较平庸的那一种,这从他收藏和道书和生前用的法器就可以看出来,国人常说教会乖,饿死师父,却也是最重传承之人,如果天资过人,享受的资源也会让人艳羡不已,绝不是眼面的桃木剑和普通的道书。

我正准备起身时,发现书堆之中有一个红皮笔记本,我翻了几页,立刻被里面的内容震惊了,随手收了起来,对老太太说道谢谢婆婆的厚爱,这几样东西我们就不客气了

我又劝道婆婆,这些东西不坏,也是太爷爷传下来的,要不,还是留下吧,也算是给后人一个念想!

老婆婆摇头道不要了,我希望我们万家都做普普通通的,不需要有什么作为,有什么奇遇,也不要有仇恨的阴谋,只需要平平安安过完这一生就好!招呼万卓南道阿南,还在等什么啊,将家里的煤油勺一勺来,将这里的东西,一把火给烧了

万卓南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听从了老婆婆的话,取过煤油,淋在了书上,点燃烧了引火之物,往书堆上一扔,顿时,书,桃木剑,符录等一应道器都被烈火所吞没。



正文卷 第1016章:失传

向老婆婆告别的时候,老婆婆苦苦相留,让我们明天早上再走,晚上万卓南的父母就要回来,让他们也好好地感谢我。

我一再推说有事,这才脱身出来。

老婆婆让万卓南拿来许多东西送我,干果,腊肉,红薯饼之类的。我和木棉花便挑了一些收进了包里。

从屋里出来,我举着手机找信号,顺便翻了翻新闻,果然,本地新闻有关于我和木棉花的报道,配图除了那辆摔得不成人形的客车,其余地方几乎全是马赛克。都不用看内容,我都大致能够猜出来丧心病狂的陈烦与木棉花再犯命案——又是一车血债!……死者还包括两名路人与一具腐尸……

我将手机关机了,在关机的时候顺便看了看电池,电量已经消耗一半了,在待机的状态下,估计还能用上四五天吧。

看着绵绵青山,木棉花问我道“陈烦哥,咱们要去哪儿啊?”

我嘿嘿一笑道“本来也没有地方可去,但是,看了万家先祖的日记之后,我突然有一个想法!”

木棉花问我“什么想法!”

我将日记递给木棉花道“你也看看吧!”

有了日记,我对于万家先祖的了解又多了几分,就像我预料的那样,万家先祖虽然是道人,但是在一众师兄弟中并不出众,属于点头答应的那种吧,可能后来老人家也意识到这么下去没什么意思,就还俗归田了。

万家先祖的日记记录他捉鬼镇尸的一些事迹,虽然在日记里他已经极力地突出自己了,但是,你要你认真去读,不难发现,差不多百分之八十的时间他都是打下手的配角。

万家先祖的日记里记载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在1945年初,膏药国人意识到失败的不可避免,加快了生化武器的研发,三月初,在成都防疫站成功泡制出了第一批游尸,此后又在洛阳和东北原始森林炮制出了第二批和第三批,并且将经三批游尸就近投入了战场,结果可想而知,不到三十人的游尸团,几乎对本地的武装造成了灭绝式的打击!

幸好那时候有苏联的支持,我们也有了重型武器,耗了差不多一个团的火力,才将游尸团压制下去。注意。只是压制,不是消灭。后来膏药国人改变了战略,让游尸执行刺杀的任务,被游尸刺杀的连长以上军官就有近三十人,团长五人。为抗日之战蒙上了巨大的阴影……

日记记载的这段情况,却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膏药国的七三一部队的恶行人尽皆知,不过都是施放些毒气弹,鼠疫病毒什么的,没想到他们竟然泡制出了游尸,而且有三批……

那为什么紫禁山的膏药国团队还在试验泡制游尸的办法呢?莫非他们虽然泡制出了游尸,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方法却失传了?

天下道门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决定联合起来,解决这些游尸,万家先祖在日记里说了当时空前的盛况,当时成都人民南路满是道人,操各地口音的都有,广东话,湖南话,陕甘宁,东三省……

大家在人民南路吃了三天的火锅,都吃得脸上长痘舌头生疮,这才商量出了应对之策,大家分做三组,其中一组去东北,解决东北的游尸,第二组去洛阳,解决洛阳的游尸,第三组留在蜀地,解决蜀地的游尸。

万家先祖就是留在蜀的那一批道人。

他们经过了一个月艰苦的撕杀,在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之后,将游尸困在了乐山大佛的足下,紧跟着,洛阳,东北也是捷报频传,所有的游尸都被封印起来了。

此一役,万家先祖的五名师兄弟只剩下了两人,万家先祖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一直躲在师兄弟们的屁股后面,此一役,师兄弟的命运也都被改变了,师兄回去后不久就做了一观之主。

而万家先祖认清了自己不是干这一行的料,就回到了家里,在父母的安排下娶妻生子,老老实实地做了农民,不过后来年景不好,万家祖先不得不干回老本行,帮乡邻们看事情挣点外快讨生活,于是,后来那啥一为就被打成了牛鬼蛇神……

木棉花看向我道“陈烦哥,你的意思是?”

“没错!”我点头道“出川是不可能了,咱们现在势单力孤,想要应付藏龙道人那帮人几乎不可能,因此,咱们得找帮手,以我们现的情况,普天之下都别想找到帮手,但是我们可以去找非人!”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嗯,也可以这么理解!”我看向远方道“也许他们比我强大,但是,想要我屈服,却没有那么容易!”

木棉花也被我坚韧的气势感染了,说道“不错,我们没有错,也绝不屈服!”

乐山在秦朝的时候就有了建制,叫南安县,后来改名嘉定府,后来才改为乐山市,乐山最有名的怕要数乐山大佛了,乐山大佛开凿于唐代开元元年(713年),完成于贞元十九年(803年),历时约九十年。

古时人的坚韧与虔诚,是我们不能想法的,用九十年将近四代人去雕琢一尊大佛,这需要大毅力。

乐山大佛原名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高七十一米,肩宽24米,雄伟异常,远远望去,就好像是神佛在展现神迹一般,大佛是琢山而成,其中还有许多的机关秘密,有脑穴,耳洞,藏脏洞,小的可容一人,大的有房间那么大,还有许多有石膏密封之处,不为外人所知。

我们一路赶来,花了差不多半天的时间。

赶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景区的工作人员正往外赶人,在路口,有的士司机和酒店的工作人员在招揽客人,不过,他们随同游客离去之后,此地终于安静下来,大佛天天听着凡尘俗音,暴露在照相机的闪光下做旁人照相的背景,想必也是难以静下心来的吧!



正文卷 第1017章:莲花血印

我们与游客们一道,在附近的农庄里吃了晚饭,又打包了两个菜一瓶酒当宵夜。

我本来想叫凉拌猪耳和孜然牛肉的,木棉花拦住了我,说在大佛身边,最好还是别吃荤腥,这是对佛的不尊重,还是叫两个素菜。

我心说得了吧,如若有佛,这世界还怎么会如此多的苦难?

不过想了想,我还是改口了,将凉拦猪耳和孜然牛肉换成了炒香干虎皮青椒,没一会儿菜上来了,香干里夹着肉,虎皮青椒里也夹着肉,我冲木棉花嘿嘿一笑,心说这可怪不得我,我叫的是素菜,是厨师往里加的肉。

这时候,天色暗了下来。

昏暗的夜色中再看大佛,与白天时又有不同,白天看大佛,虽然雄伟,但是雕琢的痕迹仍然十分明显,晚上再看,夜色将一些暇眦都掩盖掉了,大佛也显得越加逼真,像是神佛真身打坐于两山之间,感应天地造化。

靠近一些,竟然感应到沉重的压力。

这时候工作人员也下班了,只留了两个值守的保安,他们都缩在保安室里,估计不是在看电视就是在下象棋,只留一灯如豆,照亮的窗户,就像是一只从山中探出的,窥侍大佛的巨大眼睛。

我和木棉花翻过护栏,来到了大佛脚下。大佛的脚背宽八点五米,一只脚差不多有一户在家的大厅那么大,据万家先祖的笔记里记载,当然他们将游尸迫到大佛右脚的天宁阁内,用石灰和朱砂将天宁阁封了起来,集在场所有道人之血,在其上刻了一朵莲花。

只要莲花不毁,游尸就永远也出不来。

在集血的时候,万家先祖的师兄拦住了他,因此没有集他的血。说是集血,事实上哪有那么简单,集的是大家的精血,没有一点道行的,在集血之时都有可能将命给丧了。

他们一行四个师兄弟,两人在对付游尸的过程中死了,万家先祖的师兄不让他集血,是想为道观留个火种,而事实上也是如此,集血的人中,绝大多数人都不得善终。

我和木棉花摸到了大佛右脚的脚后腿处,伸手一摸,全是青苔,我让木棉花开启手电照明,我双手并用,抠上面的青苔。不一会儿将青苔都抠掉了,露出了暗红色的莲花图案。

那暗红色的血液虽然早已经干枯,但是,你抬眼看时,却有一种错觉,仿佛那血仍然在流一般——在莲花之中循环流动。

与此同时,我也听到了有如絮语一般的说话声音“谁,谁在外面,是谁,我被困在了里面,快放我出来……”那声音说着说着,转而低回起来,试图迷惑我,不过,声音经过血染法莲的过滤,已经没有丝毫的蛊惑之力了。

那声音见不能蛊惑我,慢慢地变得焦燥起来,不停地锤打着大佛,不过大佛何等厚实,他捶打大佛脚心,连声音都传不出来,我是附耳在大佛的脚侧,才隐隐听清的。

我复将青苔盖在莲花印上,拍了拍大石的脚面道“里面的人听好了,不要吵了,你们能不能出来,就看你们的运气了,运气好时,很快就能出来,运气不好,恐怕要等到大佛塌了才能出来……”

我在心里默念道“真心希望你们一直出不来呢!”

“你能听到我的说话,太好了,太好了……”佛脚中传出的声音透着喜悦,还要与我们交谈,我却没有半点与他们说话的兴趣,将最后一块青苔盖在了莲花血印上,一时间,四下皆寂。

我坐在大佛的大脚趾上,又回头看了一眼大佛,神情复杂地道“大佛啊大佛!莫怪我,我也是迫不得已,世界以我刍狗,我自然得奋力挣扎了,难道等死么?你们佛家有舍身伺鹰的大慈悲,但是很抱歉,我没有!”

木棉花坐在我的身边,指着天上的月道“陈烦哥,你看啊,今天的月亮好漂亮。”

我顺着木棉花所指的方向望去,黑沉沉的夜空之中,那轮银月特别的显眼,光辉撒遍大地,也撒在我们的身上。没错,月亮确实很漂亮,不过却并不圆,而且,我有预感,这么美好的夜景,很快就会被打破……

“真想夜永远这样美好,宁静!”木棉花看向我。

我感觉木棉花的眼神与往日不一样,往日她的目光内敛而略有些羞涩,今天却特别的大胆,波光流动的妩媚眼神注视着我。

“是,是啊!”我应付着。

木棉花问我“陈烦哥,你觉得今天晚上他们会来嘛?”

我摇头说道“我不知道,不过就算今天晚上不来,明天也会来的!”

“嗯,今天晚上不来,明白也会来的!”木棉花重复着我的话,突然身子一软,靠在我的肩膀上,絮絮地道“陈烦哥,你知道吗?与你流亡的这段日子是我感觉最幸福的时光了!”

木棉花抬眼看我“我心里希望跟你一直流亡下去!我是不是很自私啊!”

木棉花靠在我的肩膀上时,我的背一僵,一时有些懵,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她一直是被动型的女孩子,如此主动,还是头一次,太过突然了,我一时间都没想好要怎么应对。

木棉花抬眼看向我时,她的脸都红透了,很显然,如此举动她也很难为情,但是她努力地克服着,迎着我的目光毫不退缩。

好一会儿,我终于反应过来,慢慢地伸出手去,挽住木棉花的肩膀,在她的耳边柔声说道“棉花妹子,别想太多,没有什么样的坎是过不去的,这一次也不例外!”

木棉花顺势滑进了我的怀里,枕着我的胸口问,忧伤地道“我知道,我不该说的,但是我还是要说,因为我怕现在不说,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陈烦哥,我喜欢你!”

木棉花说到最后有些哽咽了,泪水滴湿了我胸衣的衣襟。

长这么大以来,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说喜欢我,说实话,不心动那是假的,尤其是眼前的木棉花小鸟依人一样靠在我的胸口,抬起泪眼看向我……



正文卷 第1018章:今天这里借给我们了

在木棉花的注视下,我一时间有些失神。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搂住了木棉花,双唇往她的唇上印去。

就在我的唇触碰到她软糯的红唇时,我猛地清醒过来,尴尬地道“咳咳咳……棉花妹子,有的事,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木棉花在我的脸上亲了一口道“以后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但是此时此刻,却属于你和我!”

“现在就够了,此时此刻就够了!”木棉花说着,泪水又流了下来。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这话真是不假啊,木棉花眼泪哗哗的,止都止不住,不一会儿,就将我胸口映湿一大片,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一边擦拭着我的胸口,愧疚地道“陈烦哥,对不起啊,我将你胸口弄湿了……”

“没,没事!”我轻轻地拍打着木棉花的肩膀,随后又觉得这个动作有些暧昧了,收回了手,心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都不知道要怎么收场了,转移话题道“我估计藏龙道人他们一时半会也不会来,咱们还是吃宵夜吧,话说,本地的五粮液还真是不错啊!”

我取过纸杯,倒了小半杯,递给木棉花道“来,尝尝!”

我本来想倒满一杯的,但是仔细想了想,又住手了,木棉花还没有喝醉呢,就已经这样了,万一喝醉了那还得了啊。

木棉花接过纸杯。

我又递给她筷子。

将方便饭盒摊开在大佛的中趾上,我们一边吃宵夜一边聊天,吃完了宵夜之后,我拍了拍自己的大腿道“棉花妹子,要休息一下吗,我的腿借你做枕头!”

“嗯!”木棉花答应着,枕着我的腿,见我不说话,问道“陈烦哥,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看了看闭目养神的木棉花道“现在话筒已经给到你的手上了啊,你来说!”

木棉花睁开眼,看向我道“好了,现在话筒又还给你了!”

“话筒砸你脑袋上了!”

“话筒又被我砸还你脑袋上了,所以还是你来说!”木棉花道。

木棉花一向内敛而谨慎,我估计小二小三与她从小到大,都没有见到她促狭的表情,她只有在极度的放松和信任某人时才会如此表现。也尤其让人收动和心疼。

不得不说,女人多是感性的生物,很多时候,她们更关注自己内心的感受,甚至为此忘却一切,至少,在危机正从四面八方向这边涌来的此时此刻,我没有办法像木棉花那样放松。

“好吧,我来说!”我伸手在空气中虚抓一把,装做已经将话筒抓在了手里,唱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唱着这首《明月几时有》,往事一幕幕地涌上心头,心里叹了一口气道“我还说与陈柔有再见的机会呢,搞不好,这一次就是永别了!”同在一片月光下,希望远方的她好吧!

木棉花在低声地跟唱,我停下来时,木棉花还在唱“……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时古难全……”

夜又深了一层,月光也开始变淡了。

从我的位置看向大佛,隐约中感觉他也像是在看我们一样,我心里想,这个世界真是奇妙啊,如果我的脚上有一只蚂蚁的话,它看我的心情肯定与我看向大佛的心情没多少差别吧!

而大佛看向我,估计与我看向蚂蚁也差不多。

就在这时候,对面的马路上闪过几道灯光,我抬眼去看,五辆车一字排开,下了大路,往这边开来过。

乐山大佛的保安还算是负责,留有一人守夜,见汽车远光灯往这边打了好几次,推门出来查看情况。这时候那五辆小车已经靠得很队了。保安冲小车喊道“喂,你们这是干嘛呢,大晚上的,来乐山大佛做什么?要看也得等到白天!”

车子在路尽头依次停下,副座下来的人恭恭敬敬地将后车门拉了开来,从其中走出一名身穿灰色道袍的中年男子,其余车上的人都依次下车,多是身穿道服的男女,间或也有一两名身穿休闲服,牛仔裤的男子。

无人例外的,几乎没有人理会那保安。

常言说泥人都有三分土性呢,更何况那保安一看就知道是当过兵的,他的脸色沉了下来,冲屋里另一名保安喊道“山子,有情况,赶紧出来!”又掏出手机,看样子是要打电话报警。

这时候,终于有人抬眼看那保安——是那为中年道人开车门的男子,他一脸轻蔑地瞪了保安一眼,冷冷地道“别打电话了,打也没有用,今天晚上这块地方,这尊大佛,都借给我们了!”

“你们是什么人?口气这么大啊?”保安一脸不岔,指挥从屋里冲出来的另一名保安拦住从台阶上来的众人,他已经开始拨号了,保安用的是山寨机,声音特别的大,即使我们在大佛脚下,也能听到他手机里传出来的电子音“对不起,你拨的电话已关机!”

又拨了几个号码,无一不是关机。

而这时候,为中年道人开车门的男子已经走上台阶了。

拦在台阶前的保安扬着橡胶棍道“不要上来,我警告你们啊,不要上来,这里是国家a级量区,乐山大佛是文物,如果你们是来搞破坏的话,会被从重刑罚!……”

开路的男子眉头皱了皱,很显然是嫌那保安话多了,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只小纸团,展了开来,却是一只人形符录,男子将人形符扔在地上,那人形符中,隐隐现出一名曼妙女子。

那女子呈现半透明状,只有飘在她腹部的符人是实体。

那女子款款上楼来,握住了保安的手,带着他往台阶边沿而去。

保安就像是泥塑木雕一样倾任女子将他带到了台阶边沿,而此时,女子的身形是飘在半空中的。“跳啊,跳啊!”女子那充满蛊惑的声音唤道“跳下来,咱们一起走!”

“山子,不能跳!”另一名保安撕声喊道,但是山子听而不闻……



正文卷 第1019章:卧虎

“跳啊,跳下来,咱们一起走……”

被蛊惑的山子仿佛看到了极为美好的东西,眼中慢慢地露出笑意,往前一跃,跳下了台阶。

山子跳下台阶时,眼前的美女已经消失不见了。

只有一张人形符录,在空中飘荡着,燃烧起来,转眼烧成了灰烬。

美女消失,山子也恢复了神智,不过已经迟了,此时的他身在半空中,如一个铁球一般,往台阶下砸去。

台阶说高不高,六七米的样子,下面是坚硬的黄泥地面,这么砸下去,要不了山子的命,却也是够呛。

果然,很快传来了山子的惨叫声,他倒在泥地里,抱着自己的腿哇哇哇地叫个不休。山子的哭叫声虽然很响,却被这两山夹一佛的奇怪地形吸收,根本传不远,因此,也只有我们能够听到。

希望他不会失血太多吧,不然的话,怕撑不到明天早上。

硬汉保安虽然大胆,但是如此诡异的场景,还是将他镇住了,楞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做了。

踏上台阶的男子冲他道“回去保安亭,将门关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听明白了吗?”

“听听听,听明白了!”保安应一声,快步跑回去,将门关皮耶罗。

那男子上了台阶,就站在台阶一旁,伸手做恭请之状。

中年道人背着双手,踏上台阶。

中年道人目无表情,他抬步往前走时,上身纹丝不动,只是脚步移动,远远看,就像是一尊移动的雕像一样。

余者都跟在藏龙道人的身后。

来到大佛前,中年道人的神情总算有变化了,他单手合十,对大佛说道“大和尚,打扰了!”然后抬眼看向立在佛背上的我和木棉花“你是陈烦?你是木棉花?”

中年道人在看向我的时候,像是有两道金光从我脸上划过,刺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我下意识地伸手挡在了眼前。说实话,这两年来,我遇到的道人也不少,但是,像眼前道人一般目如射出的金火一样的道士,还是头一回见。

我心知乍逢大敌,应该冷静,但是,此时此刻,我的心神被影响,根本不受控制。

好一会儿,我才定下心神,冲中年道人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藏龙道人了吧!”

“你杀了我的两位爱徒,还对他们咽血摘心……”藏龙道人眼角的肌肉在跳动“你们有想过后果吗?”

我才要说话,木棉花站了出来“我们问心无愧!”

“好一个问心无愧!”藏龙道人转过脸来看向木棉花,木棉花如遭雷击,细嫩了脸上出现了无数细密的伤口。

这个藏龙道人好厉害,仅仅是用目光,就伤了木棉花。

我赶紧拦在木棉花的面前,护着木棉花往大佛的脚后跟移动而去。

藏龙道人冷笑“我们追踪上千里来到这里,满以为我伤我两名徒儿的人是多么厉害的角色,也不过如此嘛!你们千里迢迢地赶来乐大山佛,是明知道无路可走,为自己选的安息之地吗?”

我回头看了木棉花一眼,她脸上的伤已经恢复了,但是,藏龙道人这一眼,已经将她的心防彻底地击碎了。

木棉花压低了声音道“陈烦哥,呆会儿放出游尸之后,我为你断后,破开一条生路,赶紧走,咱们不能都交待在这里,我反正已经民行尸一具,无所谓生与死,但是你不一样,你还有将来!”

“想什么呢?”我将木棉花往后推了一把道“有这工夫,还是好好想想要彼迎敌吧!”

“可是……”

“别可是了!”我头也不回地道“咱们现在,就是背水战,如果能逃,咱们两人都能逃,如果逃不了,咱们都逃不了!”有一句话我没有说出来,我来乐山大佛,可不止是为了逃而已。

如果只是逃亡的话,咱们根本不必来乐山大佛,一路逃亡下去就是了,我想改变局势!

我的目的是借助大佛脚下的游尸们,与藏龙道人一决高下,如果能够伤了他就更好了,藏龙道人被我伤了消息传出去,那些想要得到《蟠龙道》的人,那些想要讨好藏龙道人的人就该掂量掂量自己的本死了。

只要伤了藏龙道人这一块拦路石,哪怕只是抠下些灰尘,溅起两三点火星,其它的拦路石都会自觉地缩进泥里,不再出来找麻烦。这样我们出川,或者出海,少了绊脚石就容易得多。

这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没错!”我拔出斩邪剑道“藏龙道人,这就是我们精心为你选的安息之地!”

“……你这个老牛鼻子,自己教徒无方,两个恶徒像恶狗一样到处咬人,碰上我们算是咬到了铁板,将命给丢了,你也不好好谢谢我们劳心劳力,反而揪集了一批狐狗来找我们的麻烦,真是老而不死,十二分混蛋!”

藏龙道人天生脾气火爆,被我这一激,眼睛都红了,从牙逢里绷出两个字来“找死!”

这时候,藏龙道人身旁的一名道人拦住了他道“师兄,一个不入流的术士,一个游尸,不值当你出手,交给我吧!”

藏龙道人看了那道人一眼道“卧虎,留下他们的性命,我要将他们带到我徒儿的坟前祭祀!”

“好的!”卧虎道人应了一声,笑嘻嘻地迎着我们而来。

卧虎道人虽然在笑,眼中却闪着寒光,如果他真是虎的话,那也是一只笑面虎,卧虎道人迎着我们走近,余者没有一人向我们靠近,甚至都没有往我们这边看一眼,他们呈现扇形分散在大佛脚下的这片区域。

“你叫卧虎?”我打量着眼前道人。

他一头长发盘在头上,用一根银钗插了,颚下无须,道袍下的身形虽然手短脚短,但是看起来十分干练,他一边向我靠近,一边将鹿皮鞘里的短剑拔了出来,那剑实在是太过老旧了,老得连剑尖都磨掉了,剑身也磨薄了一层,不过在出鞘之时,却透着无尽的杀气。



正文卷 第1020章:是你逼我的

“说实话”卧虎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也瞒讨厌我那两个师侄的,不过讨厌归讨厌,外人将他们都害死了,我还是很难过的!”

卧虎说自己很难过时,眉角眼梢还挂着淡淡的笑意,也分不清他是真难过还是假难过。

“凡事必有代价,你们杀死风云风树也许有你们的理由,也许这理由还站得住脚,但是!你挑战了藏龙观的尊严!”卧虎叹息一声道“因此,你们是对是错已经不重要了!”

卧虎的目光移向斩邪剑道“陈烦,说实话,你的剑不错。”顿了顿又说道“但是你的力量太弱了,束手就擒吧,别做无谓的挣扎了!”

“啊!”木棉花突然从我的背后冲出,她跃起三米多高,在大佛的足径上一借力,扑向了卧虎。

卧虎的反应极快,剑往上一挥,就让到了一边。

木棉花从半空中掉落下来,她的手臂齐肩膀被斩掉了,连鼻子都被削掉了半个,卧虎的剑可不比普通的法剑,造成的伤口,一时间无法复原。

木棉花不得已,只得将手臂夹在腋下,又将鼻子按上,好一会儿,直到自身的生机将伤口的焦黑部分同化掉,这才算是接续成功。

木棉花突然袭击,我根本来不及反应,等到我往救之时,已经成了即定的事实,看着跪伏在地一时间爬不起的木棉花,我的怒火蹬地往上涌,拖着斩邪剑冲卧虎冲了去,冲到卧虎面前时,我剑往上挑,斩向卧虎的手腕。

卧虎手往后缩,手中剑迎上我的剑,碰地一块,两剑相击,随后,我握剑的手便向是抓住一块烧红的铁一样,差点撒手,为了不撒手,我只有撤剑后退,我撤剑后,那灼热之感也就消息了。

我很快便反应过来,卧虎道人在攻击我的同时,还用上了道气,道气至阳,通过他的脸传递到我的剑上时,剑身就像是在炉火之中烧了一个钟,灼热难当。

我修成道气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知道有这种使用道气的方式,相比卧虎道人身体里的道气,我练就拉道气就像是涓流之于,大海,根本没有可比性。

我原本想要拼着自己年轻气盛,与卧虎硬碰硬,凭一腔血勇,将之迫退,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失败了。

卧虎出手之后,便紧追不舍,如同是龙卷风一样向我追来,我根本无法应付,下意识地用《天罡伏魔步》法往后退,卧虎口中啧啧有声,似乎是对我能够避开他一连串攻击的赞赏。

却出击得更加迅猛了。

空中剑光片片,即使我便天罡伏魔步,仍然感觉前心后背一片冰凉,那剑几乎都是贴着肌肤划过。

我退到佛脚的后跟时,衣服出现了十多个破洞,身上也留下了几处浅浅的伤口,好在我是活人,伤处没有像木棉花一样,焦黑成炭,难以恢复。

我的伤口虽然没有焦黑如炭,仍然难以恢复,后背贴在石壁上,我感觉石壁上的寒意让我的整个身体都冷了下来。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强大的敌人,他的体术强绝,道气如渊如海,在他的面前我没有反击之力,如果我不会天罡伏魔步的话,此时恐怕早已经被切成碎片了,要知道,藏龙道人还没有出手呢!

我的心中,蒙上了一层深深的阴影。

但是,当我看到挣扎的木棉花时,所有的力量又重新回归了身体。

我站起身,冲卧虎大喝一声道“是你逼我的!”将斩邪剑插入了大佛脚后根的莲花血印之中。

大佛的右脚一阵颤抖,青苔与石膏纷纷而落。

卧虎道人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从佛脚之上脱落的石门便向他砸了去,不得不说,卧虎道人的反应还是极快的,几乎是石门飞起的同时,他就让到一边。

石门砸在了大佛的左脚左径处,砸下来一块锅盖那么大的青石,与此同时,佛脚根的石洞里,涌出许多的黑气,将我,木棉花和卧虎都裹在了其中。黑气之中,裹胁着一股子极为难闻的恶臭味道。

黑雾之中隐隐见到两道人影,那人影带起的风吹面生寒。

“游尸出来了!”我心道。

但是,那两人给我的感觉与游尸大不一样,他们要比游尸强大得多,不像是游尸,更像是伏尸,伏尸在僵尸中的等级在游尸之上,它比游尸更加强大,也更难杀死。

咦,不是说天宁阁里封印有数十只游尸嘛,怎么就剩下两只了?

当我闻到那恶臭味道时,我终于明白过来了,道人们将游尸封印在大佛脚下的天宁阁,本意是不让他们再来人间为恶,但是实际情况却像是养蛊,那么多的游尸封印在小小的空间,就像是将十多数毒虫养在一只小瓦罐之中,他们会相互撕杀,而最终胜利者就是蛊。

游尸也是一样,他们在天宁阁中相互撕杀,最后的胜利者就成了伏尸。

伏尸的身上地带有青色的蒸气,看上去很不真切,在黑烟中看时,就只剩下一道飘乎的影子了。

我探头望向天宁阁时,就像我预料的那样,天宁阁上摆有许多的骨架,一眼望不到头。想像这这么多的骨架都在大佛的脚心,诡异的感觉油然而生。

而在我的前面,黑烟之中卧虎道人已经与两具伏尸打做了一起。别看木棉花在卧虎道人的眼前不够看的,但是两具伏尸不一样,他们身上蒸腾的青色雾气有抵御道气的作用,而且他们的攻势明显比卧虎更猛。

外面的人本来都没有关注我们这边,可能卧虎对付我们就是杀鸡用牛刀了吧,十拿十稳了,但是后来听着声音不对,都扭过脸来看,连藏龙道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

只见旋转的黑雾之中,三道人扭打成了麻花。

离得近的两名道人看出了不同寻常,提着剑过来帮手。

我心说可不能让他们过来帮忙,不然就前功尽弃了。

我估计着卧虎道人所在的位置,狠狠一剑,刺了出去!



正文卷 第1021章:藏龙道人

扑。

这是利剑入肉的声音。

我随后往外拔剑。

眼前两名伏尸,一名道士,都不好惹,一击即退是最聪明的做法。

我才拔出剑,就感觉有热血喷到我的脸上。

我心中大喜,僵尸是没有血的,因此,被我刺中的是卧虎道人。

卧虎道人在两具伏尸的围攻之下本来就处在了下风,这时候被我刺伤,就像是湍流之前的堤坝,本来就根基不稳了,这时候再被滚石一撞,顿时崩溃了,随着洪水冲下坡道。

两具伏尸是洪水,卧虎道人是堤坝。

等到洪水越过堤坝时,堤坝便委顿于泥地之中。

黑气消散之时,卧虎道人的形容显现出来,他的脖子与胸口各被掏出一个血洞,小腹上还有我刺出的伤口,他倚靠在佛腿前,瞪着一双死鱼眼,满面怒意地看着我。

被非人杀死的人,就没有不惨的,脖子被撕开,胸前被掏出血洞几乎是标配。

卧虎道人不过比其它人多了一处剑伤而已。

卧虎道人有理由恨我,虽然在与两具伏尸的决战之中卧虎道人处在了下风,但是,他且战且退,只要退出这狭小的甬道,就有同门师兄弟在帮忙,顶多受点轻伤,不至于将命给丢了。

但是我那一剑,让他功亏一篑,以雪崩之势迅速溃败,亡命。

他能不恨我吗?

我的目光只是从他身上扫过,又收了回来,一具尸体而已,恨我又能怎么样,还能跳起来打我吗?

我扶起木棉花问道棉花妹子,你没事吧?

都过去五六分钟了,木棉花身上的伤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她看向我,用目光询问现在怎么办?

我抬眼望向外面,外面已经围了许多道人,两具伏尸是何等地强大,卧虎道人都挡不住,更何况是拦路的道人,它们就好像是两只数吨重的大晃锤,这么一晃,便有四五名道人被砸倒。

道人形成的包围圈被撕开,两名伏尸冲杀了出去。

虽然相比游尸来说,伏尸的力量强以倍计,还有散布在体外,足以抵御道气的淡淡雾气,就好像是多了一块盾牌,向前的道人很快又倒下了几人。

对于一个被关在方寸之地七八十年的人来说。积蓄的戾气如山如海,即使是将眼前道人都杀光,也无法化解!

及到此时,众道人才反应过来,大声喊道不止陈烦和木棉花,还有两具伏尸,卧虎道长多半已经受伤了

卧虎道人是仅次于藏龙道人的存在,他异常强大,以至于道人们不相信他已经挂了,即使他已经保持躺姿几分钟的。

有人想冲进来查看情况,被我击退了。

火已经点好了,这时候如果能够全身而退的话,就算是完美了。

我和木棉花紧随其后冲了出来,有伏尸在前面开道,几乎没有遇到阻拦。

两具伏尸冲散了道人之后,往堡坎的边沿靠近过去。

藏龙道人一直如泥塑木雕一样站立着,无论是听说卧虎道人受了伤还是眼见两具伏尸在道人之中冲杀,他都在一旁冷眼观望。等到两具伏尸已经来到堡坎前,准备一跃而下时,藏龙道人这才动作。

他拔出随身的青剑,那青剑被他握在手里,凭空长了一尺,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是剑芒,只有道气练到炉火纯青的时候才能祭出剑芒。藏龙道人将青剑向其中一名伏尸一掷。

一道流光闷过,青剑将伏尸钉在了青石板上。

伏尸嚎叫着,一时间挣扎不起。

藏龙道人从身旁弟子的身上取过一柄剑,快速追近另一名伏尸,吐着剑芒的剑由上而下一斩,将伏尸的一只手给斩了下来。

我擦,我的眼里除了震惊还是震惊,要知道,伏尸与游尸虽然只差着一级,力量却相差巨大,这么说吧,随藏龙道人而来的道士们,两人联手就能将木棉花搞定,再乘以五也不是伏尸的对手。

我原来的寄望是——他们冲入道人之中,将这群普通道人杀得死的死伤的伤,连藏龙一起伤了,这样以来,他就没有精力再来对付我们了,也为我们出川甚至是出国赢的时间。

甚至为了达成这结果,我们可以为两具伏尸做掠阵官,就像对付卧虎道人一样。

但是,藏龙道人一出手,我就知道我错了,大错特错,藏龙道人实在是太厉害了,一柄飞剑将其中一具伏尸钉在地上,那伏尸竟然半天都挣扎不起来,又一剑,断了另一具伏尸的手臂。

那伏尸受了伤,戾气更重,就像是一头犀牛一样,气势凶凶地向藏龙道人撞了去。

藏龙道人闪身避过,剑往前一追,从伏尸的后背刺入,前胸穿出,伏尸要扭转身来时,藏龙道人迅速地收剑回来,再猛地一斩。伏尸虽然有抵御道气的雾状之气,但是对于藏龙道人来说,根本不管用,剑锋过处,就像是砍瓜切菜一样,将伏尸拦腰斩为两截。

被斩做两截的伏尸彼此靠近,试图合为一体,但是被藏龙道人一脚踢开了,余者本来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见藏龙道人将尸体踢开,也反应了过来,七手八脚地将伏尸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分了开来。

也有人咬着牙,瞪着眼,扬剑冲伏尸的残尸猛劈猛砍,伏尸即使时被斩做两断,仍然双眼灵动,动作丝毫也不慢,但是被道人们一顿劈砍之后,渐渐支撑不住了,试想一下,恢复一样东西总比破坏一样东西要费力得多,伏尸的恢复能力再强,也抵挡不住道人们的乱剑齐下啊,很快地,伏尸的残身又断做了数截。

而另一具伏尸,终于挣脱了青剑,重新站了起来。

藏龙道人没有给它喘息之机,不知道怎么的,手一抖,手里就多了一根红线,红线往前一扔,套住了伏尸的脖子,用力一拉,伏尸的头从脖子上掉了下来。

藏龙道人似乎出没有用多大的力气,就像衣角起了毛,将线头扯掉一样,就这么轻易地,将伏尸的头从脖子上扯了下来。



正文卷 第1022章:意料之外

伏尸的头从脖子上滚了下来。

无头尸体目无所视,一脚踏空,从堡坎上滚落下去。

藏龙道人将红线往回一收,向一旁发楞的道人道“还等什么啊,赶紧将尸体抬上来!”

那几名道人立即下去堡坎,抬手的抬手,抬脚的抬脚,将无头伏尸抬了上来。

即使是一具无头尸体,在纠缠之中,也杀死了一名道人。直到被分尸成四五块,这才失去战斗力。

两具伏尸,被堆成了一堆。

说实话,即使是伏尸被断头分尸,也没有眼前的情形可怖——堆在一起的头颅,四肢和切开的躯干蠕动着,扭打着,就像是虫子一样,一旦找到相近的器官,就拼接在一起……

我敢断言,如果无人阻止的话,不出三分钟,已经被碎尸的两具伏尸又会恢复如初。

道人们都看呆了,每个人的脸上都现出了惊恐的神情,估计他们有生之年,还是第一次见到眼前场景。

“都看着呢!”藏龙道人皱眉道“你们是在等他们恢复好了与你们说话谈心吧!”

藏龙道人的话惊醒了众人,伏尸实在是太可怕了,坪地上还躺有十多具道尸呢,谁也不想成为下一具,于是,他们挥舞着法剑冲那堆残尸劈砍。

七八名道人同时挥俨,看那样子是像要剁肉馅一样。

有还算冷静的道人在后面喊道“没有用,没有用,得用火烧!”

这句话提醒了众道士,抱来干柴往残尸堆上一扔,点燃了柴和。

火焰妖异地跳跃着,越烧越大,但是仍然对尸块的作用有限,表面烧焦的皮肉下面,尸块正在迅速地重组,直到有道人打开随身的檀木盒,抓了一把朱砂撒进火焰中,那些残尸的生机这才被破坏,痛苦地蠕动着,被烧成焦尸。

见伏尸被烧毁,藏龙道人这才转过脸来,看向我们。

我和木棉花倚石而立,刚开始的紧张已经消失了,冷静下来。

从见到万家先祖的日记开始,一个计划就在我脑海里成形了,借用大佛脚下禁锢的游尸来对付藏龙道人,我们一路马不停蹄地赶路,总算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大佛前,我知道,在我们的身后,藏龙道人也在紧追不舍。

要是在来大佛的路上就被藏龙道人他们堵上,我的计划就功亏一篑了。

天黑之后,我们来到了大佛脚下,还特意去试探了被封印的游尸还在不在——然后我和木棉花就坐在大佛的脚趾上,吃宵夜,赏月,等待藏龙道人的到来。

游尸从天宁阁出来的时候,与我们预料的有些差距,我原本以为是群尸皆出,甚至一早和木棉花商量好了要如何避开游尸凶潮,但是,天宁阁的游尸只剩下两具了,其余的游尸,都被他们拿来强大自身而吞噬了。

他们也因此由游尸进化到了伏尸。

说实话,当我知道这个结果时,我心里是很兴奋的,因为伏尸的力量要比游尸强大得多,就算是二三十具游尸,也不是一只伏尸的对手,更何况还有两只呢!

我觉得我的计划又牢靠了几分。

伏尸往外冲杀,我和木棉花在左近掠阵,不说重创藏龙道人,伤伤他们的元气还是可以的。

只要此一战我们占得上风,出川就有希望。

但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时,两具伏尸才一出马,就被藏龙道人杀死了,仿佛在藏龙道人的眼里,那根本就不是两具伏尸,而是两个调皮些的孩子,外强中干,挥手间就收拾了。

这太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我此前觉得我的计划是多么多少的精妙,成功的概率有多少多少,现在看来,就像是一场笑话。

两具伏尸被藏龙道人撕纸片一样撕碎了,于是,我和木棉花就像是去了壳的软体动作一般展现在藏龙道人的面前。

藏龙道人双目如刀,与之对视了不到五秒钟,我就感觉眼睛生疼生疼的。

藏龙道人像是看俎上鱼肉一样看着我和木棉花,好一会儿,才将目光移开,看向我们的后面,叫道“师弟,师弟,你怎么样了?”

“别叫了!”我冷冷地道“卧虎道人已经死了!”我抖了抖斩邪剑上的血水道“看到了吗?这就是卧虎道人的血,一刀刺出,从后背透到了前胸,干净利索!”

“好,好!好!”藏龙道人气的手都在抖,一连说得三个好字“陈烦,你杀我两名爱徒,又杀了我的师弟,新帐老帐,咱们都来算一算吧!”

“你想怎么算?”我本来还有些忐忑,被藏龙道人的话一激,心中豪气顿生,心说眼前的场景已经无解了,与其畏畏缩缩,还不如放后一搏,即使是死,也得站着死,而不是跪着死。

藏龙道人咬牙切齿地道“我要将他们带到藏龙观,在我师弟和两名爱徒的葬礼上用你们的人头祭祀!”藏龙道人说着,迎着我和木棉花而来。

藏龙道人那强大的气息,震慑得木棉花站立不稳(倒不是说木棉花害怕了,而是因为道气与非人本来就相克,就像羊撞上的老虎时会腿软得跑不动一样,这是深植在骨子里的自然反应。)

“陈烦哥!”木棉花唤我。

“嗯!”我一边警惕着藏龙道人,问“什么事!”

“……”好一会儿,木棉花才说道“没什么了!”

又不甘心地说道“陈烦哥,我希望你永远记住我!”

“嗯!”我安慰木棉花道“相信我,无论什么样的关卡,我们都能熬过去的!”

这时候,藏龙道人已经走到了近前,他道袍一展,从长袖里飞出一卷青色的东西,像是布匹,又像是黑色的薄膜,那物什像是游龙一样,在空中打了一个转,便迎着我们裹了来。

等那物什飞到近前的时候我才才清,其中附有无数的怨鬼,怨鬼之手伸出青卷,飘飞的青卷辅以无数的鬼手,就像是飞在空中一只奇形怪状的蜈蚣一般。

其中一只鬼手搭上了我的肩膀,青卷便迅速了卷了过来,试图将我和木棉花卷在其中。



正文卷 第1023章:雷击而亡

就在这时候,我的头顶亮起一道淡淡的光华。

黑暗中看得清楚,一道人影从天而降,缓缓沉入我的身体。

游尸计划落空了,我祭出《九转请神诀》准备最后一搏。

但是,当我看到请来之神时,我的心都凉了,降落在我头顶的人影面如病鬼,骨瘦如柴,看起来病得极重,过得了初一过不去十五的那种。

他凭什么为我抵挡藏龙道人?

我心灰意冷地问他“你是谁啊?”

那病鬼嘿嘿一笑,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两只金锤“吾乃李元霸是也!”

听到这里,我的心神一震,不敢相信地将病鬼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道“你,你真是李元霸?”

“难不成我还骗你吗?”病鬼瞪了我一眼。

我目光移向他双手的金锤。传说中他这一对金锤重八百斤,两只金锤比他的身体还大,如果是铜的的话,搞不好真有八百斤。这个病鬼真是李元霸?

不过,似乎传说中的他也是面如病鬼,骨瘦如柴……

如果我请来的真是李元霸的话,于绝境中可能迎来转机。

李元霸,隋唐第一勇将,民间传说为金翅大鹏鸟转世(这个肯定是假的,如果他真是西天金翅大鹏鸟转世的话,又怎么会被雷劈死呢),被隋炀帝封为“西府赵王”“勇猛大将军”四明山一战,击败十八路反王,紫金山一战,将宇文成都185万军队杀得只剩下65万,可以说,李渊如果没有李元霸这个儿子的话,就没有李唐的数百年基业。

李元霸这么厉害,为什么却很少人听说过他呢,原因就是,他早早死掉了,《说唐传》里记载,李元霸在回潼关的路上,下起了雨,天上雷气轰响,李元霸听了十分愤怒,手执金锤指着老天道“贼老天,你怎么这么可恶啊,有种将雷往我头上打!”

然后,雷就下来了。

雷声轰响,火光乱滚。来接他的驸马柴绍与兵将避入屋檐下。不一会儿风住雨止,柴绍出来一看,只见李元霸的金盔金甲散落在地,人却已经叫雷击成了灰烬……

如果说雷击人是有原因的话,李元霸死因很明显,第一,他太狂了,狂得没边了,人间已经没有对手,都要向老天叫嚣了,第二,他生性十分残忍,奢杀成性,一不高兴,手起锤落,将人击成肉泥。

雷击而亡,便是他的报应。

不过,李元霸是怎么死的我一点也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他十分厉害,有四象之力(一象之力为一万二千五百斤)四象之力为五万斤力,是关羽,张飞,吕布之合。

李元霸降神之后,提着金锤迎着藏龙道人而去。

藏龙道人见此情形,微微一楞,冷笑道“不错嘛,还会请神!我倒想看看你请来的神有多厉害!”

我们一开始只是走近彼此,慢慢便跑了起来,彼此带起的风里都有飞石走石,裹胁到一处时,轰响声中,碎石向四面激射而去。

李元霸举起金锤,往藏龙道人的头顶砸去。

藏龙道人剑往上架,竟然挡住了。

我一楞,不是说一只金锤有四百斤,两只金锤有八百斤,李元霸双臂有四象之力吗?四象之力是五万斤的力气啊,不是应该将藏龙道人砸成肉泥的吗?怎么还被挡住了?

后来我才知道,李元霸活着的时候也许很厉害,死了之后也许很厉害,对付其它非人时也许会很厉害,但是他面前站的是道人,道人是“神”的天敌,因此,李元霸面对藏龙道人时,他拥有的力量要先打个五折。

也难怪藏龙道人能够挡住李元霸的狂暴一击了。

出师不利让我的心底蒙上了一层阴影。

虽然李元霸仍然霸道如初,甚至比战宇文成都时更加霸道,但是藏龙道人就好似一块极厚的橡胶板,弹力十足而又防范得密不透风,李元霸一连数十锤,都没有砸开缺口来。

如此猛烈的攻击都没有伤到藏龙道人,我就知道没戏了,也别等到藏龙道人反,攻了,咱们还是赶紧辙吧!李元霸是隋唐第一猛将,腿脚肯定比普通人快,说不定能够冲出重围。

只要冲出去,抢得一辆车,咱们还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我将我的想法说给了李元霸。

但是李元霸哪里肯听,他的动作甚至没有丝毫的停滞,继续对藏龙道人猛攻猛打。

我叹了一口气,心说我也是想多了,李元霸是什么人?隋唐第一猛将,在那个人人都敬鬼神的年代就敢指天就骂,狂到没边的人,怎么会做逃兵呢?在他的心里,只有两种结果,要不自己死,要不敌人死……

唉,我闭上了眼睛,心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怎样就怎样吧!

等到我再睁开眼时,果然,李元霸攻势已尽,藏龙道人开始反击了,藏龙道人有大把的法器做辅助,最关键的是,因为他的道气精纯,可以催动剑芒,而剑芒可以直接忽视身体,刺伤灵魂,不一会儿,李元霸就负伤了好几处。

又过了一会儿,李元霸负伤更多,他心知大势已去,悲叹一声道“我李元霸一生大大小小战斗数百场,未尝一败,没有想到今天折在了这里!”

李元霸还是讲义气的,知道事无可为之后,便不再占用我的身体,而是从我的身体里飞出,架住了藏龙道人的剑,回头对我说道“陈烦,我赢不了这只牛鼻子,所以,你们还是赶紧逃命去吧!”

可能李元霸活着的时候肉身极强,历经如此强度的冲杀屁事没有,于是也觉得我的本质跟他一样。

如果是李元霸附身状态下,我们或者可以冲出重围。

李元霸离体而去,透支身体的反遗症便显现出来,我的脚像是面条一样,站都站住不住,晃荡了两下一跤摔倒,趴伏于地一动不能动,直到木棉花跑过来,扶着我坐起。

李元霸鄙视地看了我一眼,挥动金锤迎着藏龙道人一顿乱砸,直到被藏龙道人一剑穿胸。

藏龙道人道气狂吐,就好像是点燃了一把火,火以藏龙道人的法剑为中心,就像是烧纸一样,瞬间在李元霸的胸口处烧出一个洞来,直至将他整个人吞没。



正文卷 第1024章:香与焦臭

李元霸被杀死之后,道人们将我和木棉花围在当中。

见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其中一名道人踢了我一脚道“都这时候了,还装死呢?”

那道人估计连什么叫做“请神”都不知道,自然就不理解我为什么突然软绵绵地不能动弹了。

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我心说老子也是透支了身体,不然的话,非打得满地找牙不可,

木棉花本来还在抚慰我,见我被踢,顿时大怒,向着那道人飞扑而去。

木棉花扑在半空中,被同时出击的五指法剑刺入了身体。法剑收回时,木棉花跌落在地。

那道人踩着木棉花的一只手,狠狠地道“做为一个失败者,拜托有点失败者的自觉好不好?们都这样了,踢姘头一脚怎么了,难道还要将们像皇帝一样供起来吗?”

道人的目光移向我道“看,的小情郎就自觉得多,我踩住的手,他什么表现都没有!”

说着话,道人脚上加力,在木棉花的手腕上辗动着。

我目眦欲裂,但却无法可想,我的身体被李元霸造得太厉害了,想要动一根指头都十分艰难,更别说是阻止那道人了。

“好了,风林,正事要紧!”从后面走来一名黑脸道人,指挥其中四人抬起木棉花,向岔路口停着的车队走去,那道人则迎着我走了来。

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名叫风林的道人,“风林,风林是吧,我记住的名字了!”

黑脸道人走到我的面前,神情复杂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指挥众道人道“将他给我抬下去!”

我被抬下堡坎的时候,卧虎的尸体也被抬了出来,他临死之时倚靠着石壁,此时身体早已经僵硬,被人抬出来时,仍然保持着倚靠的姿势。

藏龙道人走上前去,轻轻地抹上了卧虎道人的眼睛,对身后的手下道“不管想什么办法,卧虎道长的尸体一定要带回藏龙观,甚至于它人!”藏龙道人说着话,目光扫过全场,冷冷地道“都烧了吧!”

我被塞进商务车的时候,大佛脚下燃起一堆火焰,那火烧不多时,我就闻到了烤肉的香味,过没一会儿,烤肉的香味就变成了焦臭之味,这是死尸从烤熟到烧成焦炭的过程。

藏龙道人领着一众道人在火堆前念了一能咒语,估计是往生经什么的吧,念完了经,还去天宁阁查看了一番,藏龙道人走向天宁阁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生怕他会发现些什么。

不过好在藏龙道人没有东张西望,他的目光一直被大佛脚后根处的天宁阁吸引着,进去查看一番,又折转出来,估计这一番查看,让他明白了为什么从大佛的脚后根突然窜出来两具伏尸吧!

藏龙道人往回走,其余的道人随在藏龙道人的身后,向着车队而来。

而这时候,卧虎道人已经被抬上了一车,放在了我的后排。由两名道人护着。老实说,藏龙道人死得很冤,如果当时没有那一团黑气,我伤不了他,即使伤了他,也不可能伤那么重。

只要不影响行动,他还有逃命的机会。

但是,黑烟之中,卧虎道人看不清周边的情形,自然也无从抵挡,于是,我那浑水摸鱼一剑,刺中了卧虎道人的要害,伏尸再一夹击,就将他咽血摘心了……变成了我们后座上的一具尸体……

我和木棉花的对面,也坐着两名道人,都是手握剑柄,警惕地看着我们。像是随时会一剑将我们刺死在车上。

我心中苦笑,心说们也用不着剑拔弩张的,我们这个样子,就算想跑,也是有心无力啊,我的身体被李元霸极度透支之后,连身体都支撑不起来,更别说逃了,木棉花身中五剑,法剑刺出的伤口,哪有那么容易痊愈,此时仅维持住伤口不再恶化,想要愈合,估计得耗尽身体里的所有能量……

藏龙道人姗姗来迟,经过我所在的车时,用手敲了敲车窗玻璃,给了我和木棉花一个阴森森的笑容,上了前面的奔驰车。

藏龙道人上车之后,这才听到发动机的响声,前面的车终于慢慢移动,上了大路,我回头望去,大佛脚下的火堆已经熄灭了,但是仍然能够闻到深深的焦臭味道,刚才火光冲天,这时候突然暗下来,反而让人觉得那一处地方格外的暗。

车子拐了一个弯,便看不见乐山大佛了。

我收回目光,神情有些复杂,刚才在大佛脚下,我预感到两具伏尸不中用时,就将随身的《九转请神诀》和《八荒练气书》等道家书籍埋入了身下的泥土里并将位置发给了孔听雨。

藏龙道人去查看天宁阁时我还真怕他发现我藏的秘笈,不过还好,当时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天宁阁上,没有发觉脚下的异常。

希望孔听雨收到了我的短信并领会了上面的意思吧!

这几本道家秘笈应该能够让她从一众师兄弟中脱颖而出,就当然是她给我们通风报信的报酬好了。

车队往前驶了数里路,迎面开来十多辆车,车上竟也全是道士,等到他们掉过头来,与我们的车队汇然一处时,我才知道,这些人都是来为藏龙道人助拳的,因为总总原因来晚了……

什么叫天罗地特么就是。

就算我和木棉花从大佛脚下逃出,半路上大概率还是会被拦下。

其中一辆车与我们错身而过的时候,我微微一楞,车上坐的,竟然是孔听雨,孔听雨也看到了我,她的神情有些酸楚,我苦笑,我虽然看不到我自己的样子,但是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肯定惨极了。

“说也真是的,既然知道了结果,何必还跑这一趟呢……”

一晃神间,我仿佛看到孔听雨的眼中泛着泪花,不过很快车子就别了过去,我也不能确认是真是假,孔听雨这丫头天生纯真,干净,从我接触她开始就看出来了,但是北邙山的历史让她成长了太多,再见时,我明显感觉她的性子变冷了,也许是我的错觉吧,她只是外冷心热,因此才会为我的处境掉泪。



正文卷 第1025章:孔听雨的道

“停车,停车!”孔听雨叫道。

车子开出去没有多远,停了下来。

孔听雨下了车,迎着我走过来。

她并没有在我的车前停下来,而是来到了藏龙道人的车旁。

按道理来讲,孔听雨的地位实在太低,没有与藏龙道人平起平坐的资格,但是孔听雨是高轩的徒弟,因此,藏龙道人也得给几分面子,藏龙道人摇下车窗,看着孔听雨淡淡地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应该是高轩道友的高足吧,怎么,你找我?”

孔听雨点头道“藏龙师伯,我叫孔听雨,我来是想求你一件事情!”

藏龙道人问道“什么事?”

孔听雨看了我们一眼,又收回了目光,神情复杂地说道“藏龙师伯,我想求你放了陈烦和木棉花!”

听到这里,我微微一楞,心说孔听雨你怎么回事啊,我刚才还说你成熟了来着,现在看来,你除了表情上看起来冷了些,心思还和从前一样嘛,不,比以前还要笨!我们和藏龙道人结下那么大的仇怨,别说是你,就是你的师父高轩,也求不下来啊!

果然。

藏龙道人一开始还算和颜悦色,听到这句话之后,脸便沉了下来,冷冷地问道“孔听雨是吧?你来求我是你师父高轩的意思还是你自己的意思,如果是你师父的意思你让他来找我,如果是你自己的意思,你还是不要开口的好,你的身份不够!”

藏龙道人说着就要摇上车窗。

“等一等,藏龙师伯,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孔听雨赶紧道“我可以用东西跟你换,是你从没见过的道家秘笈……”

听到我这里,我心一沉,猜出孔听雨想要做什么了,冲车窗外喊道“孔听雨,你救不了我的,无论你想做什么,都不要那么做,那是无用功,没有用的!”

“哦!我没见过的道家秘笈?”藏龙道人眉头一挑道“那你师父高轩有见过吗?”

一辆黑色的陆地巡洋舰开了过来,一名中年人从车窗探出头,语调怪异地道“藏龙兄,你都没有见过的道家秘笈,我哪里有缘得见啊!”又看向孔听雨,眼中闪过怒意“孔听雨,你要做什么?”

到了这个时候,孔听雨豁出去了,她迎着高轩的目光道“师父,陈烦救过我们的命,因此,我必须要帮他!”又对藏龙道人道“我师父也没有见过!”

藏龙道人被挑起了兴趣“哦,这样啊,我倒想看看呢!”

“那师伯你就叫两个人与我一起,去将道家秘笈取来!”孔听雨道。

藏龙道人的指甲轻轻地弹着车门旁的烟灰盖,点头道“好啊!风启风兴,你们跟着她去……不过,孔听雨,丑话说在前头,要是东西的分量不够,可是换不了人命的哦!”

“孔听雨,你这个笨蛋,你在做无用功什么吗?什么道家秘笈,屁都没有,你是在给你自己找麻烦……”

孔听雨没理我,她所在的车子掉转头,往乐大大佛的方向回去了。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让人异常痛苦的事情是明明你说的是对的,别人却不听你的。

我知道孔听雨是一片好心,她想救下我。我知道她内心一定为此纠结了很久,也鼓足了极大的勇气,愿意为之付出十倍的努力去换一分的希望!但是我心里知道,这是没有希望的,半点希望都没有。

从藏龙道人的眼神里我就看出来了,除非他半路上突然被一口凉水给呛死,只要他还活着,不可能会放过我,因此,孔听雨无论做什么,都是无用功……

而她却坚持已见。

半个小时之后,孔听雨回来了,她将三本道家秘笈捧到了藏龙道人的面前道“藏龙师伯,东西我带来了,你看看,它们能换陈烦与木棉花的性命吗?”

藏龙道人一看书的封面,眼前一亮,翻了几页又合上了,嘴里喃喃地念道“九转请神诀”《天罡伏魔步》《八荒练气书》,小的时候我隐约听我师父提起过,还以为只是传说呢,没想到是真的!”

“相传在民国的时候,天下出了一名天才道姑,四处找人决斗,赌注是一本,道家秘笈,结果未尝一败,秘笈从未被人染指,反而赢来了数十本道家秘笈,其中就有这三本!”

“不过,五年后的某一天,那天才道姑突然失踪了,带着所有的道家秘笈一起消失,这一直是道术界的一桩公案,听说那天才道姑的名字好像叫李墨玉,是一位曼妙的女子!”

藏龙道人瞪着孔听雨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在大佛脚下的?”

见孔听雨答不上来,藏龙道人哼了一声道“你不说我替你说了吧,这三本道家秘笈都是陈烦的对不对?他见大势已去,就将道书藏在了大佛脚下,并且告诉了你,因为你们之间的特殊关系,你不愿意他死,所以想用这三本道家秘笈来换他的命!”

什么特殊关系啊?我和孔听雨纯洁得很好不好,比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关系还纯洁!

不过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重点是藏龙道人的语气,他的语气里带着傲慢,不屑,他双手抱胸,看着孔听雨道“那也就是说,这三本道家秘笈是陈烦的对不对?陈烦落在我的手里,他的东西本来也应该都是我的。”

藏龙道人人老成精,几句话就将孔听雨带到了沟里去,如果那三本道家秘笈真是我的话,我现在是藏龙道人的俘虏,我身上的东西理应是藏龙道人的!

不等孔听雨说话,藏龙道人便接着往下说道“不过,常言说得好,打虎亲兄弟,高轩道友助我的拳拳之心,大家有目共睹,因此,我准备送一份一厚礼给他!”藏龙道人留下了《天罡伏魔步》,将往下的两本《八荒练气书》和《九转请神诀》扔向了高轩所在的车辆。

高轩手伸出车窗外,一把接住了,粗粗一翻,感慨不已……

三本道家秘笈,很快被藏龙道人与高轩瓜分了……



正文卷 第1026章:拦路的人

孔听雨你就是个笨蛋。

你是个大笨蛋。

难道你就不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更何况是三本道家秘笈?

这三本秘笈在民国时期就已经失传了,因为它和李墨玉一道,埋入了棺中。

在被李墨玉取得之前,它们都是各观中的镇观之宝,时隔这么多年,自然更加珍贵和难得。

说是稀世珍宝也不为过。

未露白时,它还是你孔听雨的,一旦露白,就不是了。

你难道不明白么?

藏龙道人将《天罡伏魔步》随手收好,看向孔听雨道孔听雨,你只是将陈烦的东西送回我手里,换命一说,本不存在!

孔听雨悲愤地道藏龙师伯,你是前辈,凡事应以信义为重,秘笈你也看到了,都是无价之宝,换陈烦和木棉花的性命错错有余,希望你能够信守承诺,放过他们!

藏龙道人的脸色沉了下来,一旁的道人会意,赶紧摇上车窗。

孔听雨仍然不死心,看着车里的藏龙道人道藏龙师伯,言而无信,怕有损你的形象啊!

高轩脸上青筋乱跳,重重地一锤车门,冲孔听雨道听雨,你还嫌不够丢脸吗?赶紧回来!

藏龙师伯,人无信而不立

车窗已经关上了。

高轩冲身旁的道人吼道还不将孔听雨给揪回来。

孔听雨追着藏龙道人的车跑了没几步,便被雷师兄拦腰抱了起来,孔听雨不甘心地挣扎着,雷师兄附在她的耳边道听雨,你听我说,陈烦确实于我们有恩,但是此情此景,我们什么都做不了,你要是强行去救他,不但救不出来,反而会将你自己搭进去!

孔听雨被雷师兄抱着,回到了车上。

我心里叹息了一声,孔听雨这举动简直太失败了,将《九转请神诀》等三本道家秘笈拱手送人不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可以预想的是,这件事情之后,孔听雨在教中肯定会被边沿化。

越来越被边沿化。

徒弟那么多,为什么用重用一个不听话的人呢?

虽然如此,我的心里还是很受感动,在你人生的低谷,能这样为你的朋友,并不多。

如果我在心里默念道如果我陈烦能侥幸不死,今生必不负你。

车队在高速路上飞驰着,一直开到天亮,中途的时候,高轩与藏龙道人告别,他们下了高速,沿着县道回去了,我探头去看,却没有看到孔听雨,也不知道此时的她怎么样了。

短暂的告别之后(主要是藏龙道人与高轩),车队继续往前开了两个钟,终于到了西南之地,下了高速,沿着永郊的道路往前走,开没多久,前面出现了临时卡哨,卡哨前站有七八名武警,每个人的手里都端着微冲。

见我们的车靠近,立即有人大声喊道停车检查,停车检查!

事实上,在各省市的路口要道,临时卡哨很常见,主要是为了搜查通缉犯,贩毒等穷凶极恶之徒,因此,持枪检查正常得很。

车队放慢了速度,在放慢速度的过程中,车上的人简短地商议了几句,有人提议加速冲卡,因为车上有死人。有人提议不要将事情闹大,因为人多眼杂,真闹大了不好收场。

藏龙道人略为沉吟了一会儿,摆手道停车,接受检查!

藏龙道人的指令一下,卧虎道人的尸体便由后座移到了后备箱,坐椅上的血水被擦得干干净净,为免留下血腥味道,还有人在车里愤了香水。

车队停了下来。

都下车,都下车!武警扬起微冲,冲车里的人喊道。

车里本来没有动静,直到藏龙道人下车,余者才纷纷下车。

武警们绕着车子走了一圈,发现了仍在车里的我和木棉花,指着我们喝斥道你们为什么不下车?

我勉力摆了摆手道我动不了!

我在挥手之时,动作看起来软绵绵的,像是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意识,从侧面印证了我所说的话。

黑洞洞的枪口又指向木棉花你呢?

木棉花苦笑着说道我也动不了?

那武警将我们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道你们的身体看起来来好好的,说动不了就动不了啊,别装死啊,赶紧下车!

真下不了!我苦笑。

还装呢!那武警一吧拉开车门,探入半个身子,揪住了我的衣领。

那武警揪住我衣领的时候,藏龙道人在打电话,藏龙道人的名气极大,这么多年的术士生涯,肯定认识不小位高权重者,此时应该是在给帮得上忙的朋友打招呼,他的表情恬淡,就像是在路边偶尔想起一个朋友,就顺便打具电话问候一下。

可见,他根本没有将这个小插曲当做一回事儿。

那武警一边做势将我往外拖,一边在我耳边压低了声音迅速地说道陈烦,你不用管我们是谁,我们能够救你出去,条件只有一个,将剩余两处封印游尸的地方告诉我们

说句实在话,在被那武警揪住衣领的时候,我压根儿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很显然,这几名武警是假冒的,他们也不是为了查什么通缉犯,毒贩什么的,他们因我而来。

他们的目的是想知道另两处封印游尸的地点。

能问出这话的,对当年天下道人齐心协力封印游尸的事情一定十分清楚。

搞不好也去过乐山大佛,与我们不过是前后脚的事情。

也正是因为我找到乐山大佛下的游尸,他们认为我也知道另两处封印游尸的地点!

他们可能不知道,除了乐山大佛封印游尸的地点之外,只有洛阳一处封印游尸的地点了,东北有游尸,本来就所剩无几,在当年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了。

他们寻找封印游尸的地点做什么?

我忍不住抬头打量眼前男子,那男子的脸比较窄,有着蛋形的轮廓。他们的下巴较为细,眼角朝上,鼻则高而尖,口较宽一点。典型的前咬合,下牙超出上牙。再加上他们身上淡淡的海腥味道,我已经大致猜测出来了你是膏药国人



正文卷 第1027章:人会死两次

那男子微微一楞,很显然,他没有料到被我一眼看出。

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应。

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嘴角勾起一个笑容道“陈烦先生,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够救你的性命!”

那男子晃了晃我的身体道“时间紧迫,你必须马上给我答复!”

那边的藏龙道人,脸上慢慢地现出了狐疑之色,不时偷眼观望这些武警,想必是从他打招呼的的人那里得到了不同的消息。

能为藏龙道人找点麻烦,我总是欢迎的,不过为了取信眼前男子,我还是装做很为难的样子,“为了活命,不寒碜!”咬咬牙,终于做出了决断“好,我答应你了!”

那男子点点头,将我往车里一塞,嘱咐道“缩起头,将头缩得越低越好!”同时在我身上重重一拍道“真的起不来啊?好吧,那你们就先留在车上吧,呆会儿再来登记记录!”

藏龙道人打完了电话,问一旁站岗的两名武警道“抱歉,我问一下,你们属于哪个部队的?你们的领导叫什么?”

藏龙道人在问话的时候,窄脸男子已经抬起枪口,扣动了扳机。余人没有发觉,但是藏龙道人对危机的感应十分的敏捷,几乎是窄脸男子抬起枪口的同时,他就反应过来了,就在一滚,躲到了车后。

而在这时候,窄脸男子的枪口已经喷出了火舌。

子弹的速度比声音要快,因此,当道人们听到枪声响起之时,已经提前中弹了,这些道人虽然捉鬼除僵,道法了得,却也是肉身凡胎,被击中要害也会死。转眼之间,就有两名道人因此丧命。

剩下的道人这才反应过来,借由车做掩护,各自藏好。

窄脸男子这边枪声一起,余人都抬起了枪,冲着逃走的道人们就是一通乱射,当时又有四人死于非命。

这些“武警”虽然占据了上风,却丝毫没有恋战的意思,他们裹胁着我和木棉花,往山下跑去,山下还有一条马路,马路上停有两辆越野车,只等我们上车,车子就会以每小时一百二十的速度在山野中疾行。

这些人训练有素,在逃跑的时候,前面有两人探路,后面有两人断后,我和木棉花在中间,被三人架着。

到口的肥肉都溜走了,藏龙道人十分愤怒,几次想追上来,都被激射的子弹迫退了回来。

藏龙道人的目光,慢慢地移到了下方的越野车上,一抬眼见路边上有几块大石,喝令道人将大石推到了公路的边沿,藏龙道人大手一挥道“滚!”

五六块大石同时滚下。

还别说,虽然滚下的石头不多,声势可不少,迅速地下滚着,并且在斜坡之上不停地加速度,它们有的比较安静,一直在灌木丛中穿行,有的欢脱得像个小孩子,忽高忽低地窜来窜去。

“武警”士兵们赶紧将我和木棉花架到了一边,以防我们被滚石击伤。

我们闪躲及时,一个也没有被乱石砸上,乱石从我们眼前冲过去,直奔前面的越野车。

“我擦!”我听到有人骂骂咧咧的,脸色十分难看。

我们躲过的滚石,不偏不倚地向停在马路边上的两辆越野车奔了去,轰轰两声,将越野车捶得翻了两个跟头,滚下了山坡。

因为是艳阳高照的日子,藏龙道人没有办法便用法术,于是使上了推石砸车这样傻大黑粗的办法,你还别说,还真顶用,将两辆越野车都砸下了山沟。

车子被毁,膏药国人也失去了逃走了机会,骂骂咧咧几句之后,折转方向,带着我和木棉花往深山里钻去。

没办法离开,钻入深山藏起来确实是不错的办法,但是,当面对的是藏龙道人时,这绝不是什么好主意,因为深山林密,阴气沉重,藏龙道人可以使用法术还对付他们!

我将我的看法一说,他们却并不在意,甚至还面露笑容,其中一名男子冲我说道“陈烦,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忍术吗?我们有所人都是忍者,丛林之中,是忍者的主场,那些道人们想要来追赶我们,除了将命丢掉,什么好处也不会有!”

见他们一张张自信满满的脸孔,我知道这时候说什么也没用,他们根本不会听,只好闭嘴!

他们挑了一处地方,将我和木棉花抬到了古树之上,然后四下里寻找埋伏之地,不得不说,这些膏药国人的忍术还是很强大的,他们藏好之后,就像是从这边树林里消失了,连鸟和鸣虫都没有发觉,在短暂的噤声之后,又恢复了吟唱。

这么长的时间,我的身体恢复了一些,但是仍然一动就全身酸痛。木棉花的情况比我要好很多,她身上的伤口基本已经恢复了,但是因为耗费的能量过大,她的脸色看起来十分苍白,没有光泽。

木棉花扶住我问道“陈烦哥,你现在怎么样?”

我点了点头“还好,就是身子有点软!”

木棉花担心我掉下去,找来藤条编了一只简易的藤椅,让我坐在藤椅之中。

我压低了声音道“棉花妹子,听哥一句,我想了又想,觉得咱们两人不能都交待在这里,我是没戏了,你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趁着藏龙道人还没有来,赶紧跑,说不定能够逃出生天!”

木棉花摇头道“陈烦哥,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我不会离你而去的!”

“你这丫头!”我气得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深吸了一口气,耐着性子又劝道“棉花妹子,你别这么想啊,你逃出去不止是你一个人逃出去,你逃出去是为我们两人而活,只不过我活在你的心里而已!”

“一个人一生会死两次,第一次死是肉身的消亡,第二次死,是在别人的心里死去,第二次死亡,才是真正的死亡,你逃出去了,我就等于活在你的心里了,你虽然看不到我,但是我仍然在!如果你留下来的话,我死了,你心里的我也会一起消亡!”



正文卷 第1028章:再见忍术

(抱歉啊,各位读者,这几天的剧情有些纠结,有种无从下笔的感觉,所以……有点废……接下来咱们继续正文。)

我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木棉花仍然不肯走。

我颇为无语,哥们我也是身体透支得太严重了,使不上力,不然的话,非将你推下树去。

不过要说起来,我现在虽然半死不活的样子,却比刚开始请神时好太多了,初请张飞,只是挥出一拳,我就住院了,后面请的吕布,那就更惨了,卧床足足半个月,差点将小命都丢了……

我瞪了木棉花一眼道“你气死我了!”

木棉花也不退缩,迎着我的目光道“陈烦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我决定不走了,小二小三有夏侯雪照顾着,我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我了无牵挂,因此,何种结果都能接受,最重要的是,我想陪在你身边!”

木棉花沉吟了一会儿道“我不想留下遗憾!”

“咳咳咳!”我心知这时候气出病来也于事无补,运了一会儿气,语气缓合了一些“棉花妹子,咱们做个约定好不好?咱们都要努力地活下去,有生机就把握生机,没有生机就坚忍着,谁也不准提前投降!好吗?”

木棉花握住了我的手“好,我答应你!”

就在这时候,寂静的树林里响起了脚步声,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可以看到,有人正往这边靠近过来,又过一会儿,终于看清了,是藏龙道人他们追上来了!

十多名道人手执清剑,互成犄角之势往前推进,藏龙道人身处众道人的中心位置,相比其它道人的警惕,藏龙道人则要放松得多,他背着手,一边观看沿路的风景,随同众道人往前而行。

终于,其中一名道人发现了我们,指着我们所在的大树叫喊道“在这里,在这里……”

那道人说着就向着我们冲了过来。

林深叶密,连太阳光都只能留下些光影,光影之中就有那道人的影子,在接近我们的时候,那道人的影子越来越浓,与后面人的影子相比,那道人的影子就像是用墨汁重新描过一样。

那道人再往前走,他的影子不再随着他晃动双手而晃动双手,而是表现出了与他的动作完全不相符的动作!那影子的手慢慢地往回缩,然后拔出一把刀来,狠狠地刺入了那道人的腰眼。

那道人已经十分警惕了,在靠近我和木棉花时,留了五分的注意力在我们的四身,另外五分注意力警觉地感应着周边情况,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袭击来自他的影子,等到他感觉到寒意时,刀已经刺入了身体。

那道人脚步一滞,软倒在地。

那道人软倒在地时,他的影子又变淡了。

只是感觉灌木丛的枝叶动了动,忍者已经离去了。

在那道人的身后,也有一名道人中招,不过后面的道人要比他的运气好得多,因为反应及时,只是身中一刀,并没有丢命。

这一次,我隐隐见到一道黑影从道人的影子里扑出,投入了灌木丛中。

这一次偷袭,膏药国人利用忍术占据了上风,一出手就杀了一名道人,伤了一名道人。膏药国人似乎对此很满意,名自摇晃着灌木叶子庆祝(树叶在被摇动时,彼此相撞,发出声响,就像是有人鼓掌一样!)

他们真是狂得可以啊,在战斗刚开始的时候就开始“庆祝”了。

当然,在庆祝之后他们很快就会变换藏身地点,但这也算是标记了自己所在的大致位置了。

从一开始,这帮膏药国人的意图十分清晰,他们本来打算劫了我和木棉花之后,就坐上一早停在下面马路的越野车离开,但是出了意外,两辆越野车,被藏龙道人滚下的落石砸下了山坡。

而从这里开始,膏药国人也改变了战略,他们不准备逃了,而是找一处主场,将藏龙道人他们诱进来,分而杀之!

他们对自己的忍术都十分自信。

尤其是在第一次偷袭成功之后。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与藏龙道人相比,就像是拿老虎与野狗做比较,膏药国人,就是野狗,野狗偷袭老虎,可一次可能回成功,但是等到老虎回过神来时,他们连一点机会也没有。

这帮膏药国人应该是从膏药国临时空降到这里的,不然的话,不至于这么做。

其它的膏药国组织呢?比方说菊花会什么的!

不过仔细一想,似乎是白水木子死后,膏药国人在中国的活似乎就消声匿迹了,寒水村那么大的事情,他们都没有亲自出马——难道是暴露了吗?

莫非菊花会和菊花会二代都被国安给端了,膏药国人无人可用,才搬了这群虽然有本事,但是绝对无知的家伙?

有可能!

事实证明,这帮膏药国人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废物。

见前进受阻,藏龙道人摆手,让大家停下,而这时候,死者和伤者都被抬了回来。

藏龙道人安排人照顾伤者,却将死者留下了,他蹲下身来,将一枚铜钉拍入了死者的额头,同时大喝一起“起!”

道尸便站了起来。

藏龙道人挥了挥手,被控的尸体便迎着我们走来。

藏龙道人的道术十分高明,经由他调,教的尸体,厉害程度不亚于紫僵。

不过,那尸体在靠近我们的时候,被一只手弩射中了,那手弩也不知道涂了什么药,射中尸体之后,道人的尸体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烂,不一会儿就只剩下一副烂肉和一副骨架了。

他们在箭羽上涂的药,能够轻易杀死一只紫僵。

也难怪这些膏药国人如此猖獗,他们有轻易杀死紫僵的本事,只是不知道紫僵之上的僵尸王,游尸之类的厉害非人他们能够应对不。

见自己放出去的非人化做枯骨,藏龙道人阴森森的眼睛里跳动着火焰,他一抖道袍,一手握着剑柄,一手托着剑身,朗声念道“太上老君与神方,上呼玄女镇不祥,足蹑魁罡有黄神,不避豪强斩夜光!……”



正文卷 第1029章:有你苦头吃

也许道法精通之后,声音也会变得洪亮,有气势。

藏龙道人给我的感觉是阴鸷,沉默少语,即使说话时,声音也不大,却有一种于闹市中也能吸引你全部注意力的魅力。

但是此时的藏龙道人,却是声如洪钟,浑厚而响亮,像是电视里的正派人物在宣誓一般。

与此前大不相同。

藏龙道人念完了咒语,剑往前方一指,喝道“呔,去吧!”

随着藏龙道人的咒语出口,山林之中渐渐地起了风,风越来越大,风中隐约有呜咽之声。

风很冷,像是冷冻箱时放了一只风扇,风扇将冷气往这们这边吹一样。

冷风来自四面八方。

没一会儿,山林之中出现了数道人影,有老有少,飘飘渺渺。

我揉了揉眼睛这才看清楚,那些飘来的人影,都是鬼魂。

也难怪山上起了阴风,也难怪阴风之中鬼哭狼毫,藏龙道人竟然将满山之鬼都请了来!

不得不说,藏龙道人确实厉害,像我这样的山野术人,一次请一两只鬼魂就不得了了,普通的道人同时请一家鬼魂也能做到,但是像藏龙道人这样,口诵符令,请来一山之鬼,非得有极强大的道魄不可!

这帮膏药国人对付活人有忍术,对付死人有特制的药剂,借由手弩发射,能够让非人尸身尽腐——这估计也是他们如此之狂的原因,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藏龙道人还会请鬼,请满山之鬼!

因此,群鬼一现,膏药国人顿时慌了神。

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若以二十五年一代人计算的话,足足两百代人,其间数百场天灾,兵荒马乱,死伤不知凡几,可以说是但有青山处,必埋有尸骨,有的甚至是埋了一层又一层。

因此,藏龙道人请来的鬼魂可真不少,已经现身的就有四五十只,仍然有鬼魂源源不断地往这边靠近过来。

藏龙道人看着膏药国人所在的方位一声冷笑,那神情仿佛在说“你们对力量一无所知,也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按道理来讲,白天鬼魂是无法出现的,但是此地林深叶密,少人有来,时日一久,积聚的阴气也极为深重(在南方也叫瘴气)在这样的环境里,鬼魂大白天出来一点也不奇怪。

上百只鬼魂围拢而来,就像是一张撒出去之后慢慢往回收的网。

而我们和膏药国人,就是那网中之鱼。

那些膏药国人的隐藏技术极好,据说最牛逼的忍者,能够藏在一个人的影子里半个月都不被发觉,但是在“鬼魂之网”中,他们还是被迫现形了,他们用刀去砍鬼魂,用对付非人的手弩去射鬼魂……

然而没有用。

鬼魂没有影子,自然,他们也没有办法藏身于鬼魂的影子里。

膏药国人一阵骚乱,试图突围。

就在这时候,藏龙道人大手一挥,喝道“杀!”

刚才在慢慢吞吞的鬼魂们,立即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向膏药国人扑了去。它们或二三只,或七八只,围住膏药国人之后,便手抓牙咬,或者干脆抱住膏药国人,往他们口中渡鬼气。

一时间惨叫声四起。

膏药国人被鬼魂抓得血糊糊的,这就更加无所逸形了。有道人在其中穿梭着,瞅冷子便将法剑往人身上刺,不一会儿,就有四五名膏药国人死于当场。

余者更加疯狂地突然围,但是无论如何,也突围不了。

包围圈进一步缩小,膏药国人只剩下两人了,其中一人还身负重伤。

“中二君,祝你好运!”重伤的人一声苦笑,为了不拖累同伴,回刀刺入了自己的小腹。

“野原君……”幸存的膏药国人一声痛叫,不过这个时候,也没工夫矫情了,只是回头看了一眼,继续往前跑,野原跑到我的跟前,扑通一声跪了下来“陈君,我毁不该没有听你的话……”

我心说你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啊,更别跪我,你跪我我也帮不了你。

“不过现在为时已晚,我的同伴都死了,我也活不下去了!”野原看着我的眼睛道“我想托你一件事情……”

我没有回话,心说你托吧,反正我也不去做就是了!

野原像是看清了我心中所想,跪行一步,握住我的双手道“我知道,我们此来中国的目的不纯,你不帮我也正常的很,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是哪个国家的事已经不重要了,我希望将我们在中国的发现公布于世,而不是让它埋没!”

“这其中包括泡制游尸的秘密,也包括731部队的起源,也是我们来找你的指引……”

野原说完,将一本书塞到了我的手里,后退两步,回刀刺入了自己的小腹,又狠狠地一绞,撒手死去。

见野原自杀,我微微一楞,还是将书收进了怀里。

我和木棉花从树上下来之后,一直藏身树后,背靠着藏龙道人他们,因此,野原刚才的举动,藏龙道人他们并不知情,只是被几只追来的鬼魂看在了眼里,它们还要来抢野原的尸体,被木棉花一喝斥,吓得连连后退。

见膏药国人被搞定了,藏龙道人这才慢慢悠悠地向着我和木棉花走来,两边有道人开路,一边往前走,冲我所在的方向道“陈烦,你的帮手都已经死了,别做缩头乌龟了,出来吧!”

我扶着树干站起,木棉花赶紧过来搀扶,我从树后转过身来,指着那两名道士骂道“放你妈的狗屁,你祖宗十八代做缩头乌龟老子也不会做缩头乌龟!”

两名道士没想到都这时候了,我仍然那么横,一时气得脸红脖子粗,不过没有藏龙道人的话,他们也不敢造次,满面怒容地看着我。

藏龙道人刚刚召来一山的鬼魂,装了一个大大的逼,此时心情不错呢,便顺着那两名道人的心意道“去,将陈烦和木棉花给我带来!”

两名道人大喜过望,高声应道“是!”便龙形虎步地迎着我们走来,那神情像是在说“小子,落在我们手上,有你的苦头吃。”



正文卷 第1030章:不化骨

哇呜……林中鸟惊起,九群结队地飞向高空。

而被藏龙道人请来的一山之鬼,就像是被一股子神秘的力量推动着,四散而去。

突然出现的异动不仅是靠近我们的两名道人,连藏龙道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脚步声响起。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脚步声响起的方向。

在群鬼退开的场地中,出现了两名女子,他们身姿婀娜,脚步轻盈,在这了无尘烟的山里出现,有如仙子一般。

等看到两名女子的脸时,我大惊失色,来的人竟然是陈柔与李墨玉,没想到与柔姐再见,竟是如此场景,不用说,她们是来救我的。但是,藏龙道人太厉害了,陈柔和李墨玉不但救不了我,反而会将自己搭进去!

想到这里,我冲陈柔和李墨玉喊道“柔姐,墨玉姐,你们别过来,赶紧走,快离开这里!”

“走?”李墨玉淡淡一笑,冲我和木棉花道“你们就是这么招待客人的么?”

“不是啊!”我焦急地道“藏龙道人太……了,你们……”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往下说了,陈柔虽然表面看业恬淡,但是骨子里与李墨玉性格很相似,那就是——不认输!我要是说她们不是藏龙道人的对手,她们肯定不会走。

但是不怎么说我怎么说啊?

说今天的会面时机不对,先散了,等下次再会?

我突然发现我念了那么多的年书连语言都组织不好,简直太失败了。

李墨玉笑道“陈烦,你是不是想说,藏龙道人很厉害,我们不是他的对手?是吗?”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

陈柔温柔地目光看着我道“那也未必!”

“柔姐,墨玉姐,我知道你们是想帮我,但是现在情况特殊,咱们不能将所有人都搭进去,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苦着脸说道“就当我求你们了!”

“哈哈哈哈!”李墨玉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她的笑声突然变得飘渺,忽远忽近的,她和陈柔的身影也有些飘缈,像是半透明似的,等到我揉了揉眼睛再看时,陈柔与李墨玉已经到了近前!

我楞住了,我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她们是如何来到我面前的。

我身前的两名道士也傻了,抓我肩膀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像是突然被人施了定身符一般!

李墨玉与陈柔一人抓起一名道士,向藏龙道人扔了去。她们看似轻飘飘地一抓,一扔,力道却极大,将两名道人扔出去了数十米,落在了藏龙道人的脚下。

两名道人摔得七萦八素的,但是在藏龙道人面前,他们也不敢哼哼几几,忍住痛从地上爬起,一脸的委屈。

藏龙道人将他们拨弄到了一边,迎着我们走了来。

他的目光像是盯在了李墨玉与陈柔身上,半分也没有离开。

相比藏龙道人,李墨玉和陈柔却是要放松得多,李墨玉迎着藏龙道人,而陈柔则背对着藏龙道人,扶着我关切地问道“烦啦,你感觉怎么样?”又看向木棉花,楞了楞这才说道“棉花,你,你也变成了游尸……”

木棉花点了点头,嘴唇微微翕动,说道“姐,好久不见啊!”

“我还好!”我应付着,看着陈柔道“你……”

我的心中有千言万语,却无法说出口,全都包含在了这全“你”字之中。

这时候藏龙道人已经到了近前,我不得已收起情绪,警觉地看向藏龙道人道“他,他来了……”

“别担心,墨玉姐能够对付的!”陈柔扶着我后退了几步,招呼木棉花也往后几步。

“墨玉姐能对付?”什么叫墨玉姐能对付?我一下子没有想明白,柔姐是说李墨玉能够对付藏龙道人吗?

这怎么可能?

才两个月的时间不见,李墨玉已经如此厉害了吗?她修成了伏尸?不对,就算是伏尸,也不是藏龙道人的对手,因为已经有两只伏尸死于藏龙道人之手了!

李墨玉已经修成不化骨?

李墨玉被孔听雨所在的截教追杀了几个月,差点连命都丢了,因此,她对于力量十分看重,如果说她心中有一件最为紧要的事情的话,那一定是——努力强化自身!

但是,即使她努力奋进。用尽了全部力量强大自身,两三个月的时间完成从游尸到不化骨的跳跃也不可能吧!要知道,我们在邙山遇到了柳雄文,修了一百年,才从僵尸修成上品游尸呢!

又或者是陈柔与李墨玉根本没有预料到藏龙道人有多厉害?

像是看透了我心中想法,陈柔握住我的手道“没错,我和墨玉姐,现在就是不化骨!”

“啊!”我张大了嘴。

陈柔又说道“这件事情,三言两语也讲不清楚,等后面有空再和你说吧!”说着便看向两株大树之间对峙的藏龙道人与李墨玉。

李墨玉是半点也不客气,轻蔑地看着藏龙道人“牛鼻子,你号藏龙?我看叫藏蛇或者是藏蚯蚓还差不多,叫藏龙,你当得起吗?”

藏龙道人脸色铁青,没有答话。犀利的目光在李墨玉身上扫视着,似在猜测她的来历。

李墨玉接着道“……牛鼻子,我告诉你,你姑奶奶平生最恨最恨别人欺负我了,我的朋友也是一样,赶紧离开这里,念在都是同门,前面的事情我就不与你计较了!”

“同门?”藏龙道人的眼睛眯了起来“你一个非人,也有脸称是我的同门!”

藏龙道人说着,手往外一甩,一道白色的真丝网将李墨玉罩在了其中,藏龙道人握住网红的绳子,掌劲一吐,道气源源不绝地涌出。随着道气涌入渔网,那渔网就像是电灯里的钨丝一样,慢慢地亮了起来。

那渔网是什么制成的不知道,但是能让道气在其中流转的,一定是上好的法器,搞不好这网,就是用虎筋,犀牛筋所编,这么好的网加上这如此浩大的道气能量,如果是普通非人被裹在其中,只怕早已经飞灰烟灭了,即使是面对两具伏尸,藏龙道人也没有拿出来呢!



正文卷 第1031章:无名小辈

那“渔网”罩在李墨玉的身上,就像是烧红了的铁丝,烧灼着李墨玉的身体。

有青烟冒起。

李墨玉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痛苦之色,她伸出双手,捉住渔网,用力一撕,就听哗啦一声响,“渔网”便被撕做了两截。

像是断了电,渔网恢复了原色。

藏龙道人也楞在了当场,直到“渔网”被李墨玉夺了过去,也没有反应过来。

“天啊,天啊,观主的虎筋网竟然被毁了……”

“我听人说起过,虎网是观主的师傅送他的出师之礼,观主一共用过两次,第一次是观主二十二岁的时候,观主遭遇了一只游尸,那时候的他还打不过游尸,所以就祭出了虎网”

“等二次就在五年前的斗法,会上,观主展示了虎网的法力,因此夺得了斗法,会的第一名!”

“这样的神级法器,竟然也不能困住她?她……得有多厉害啊!”

“观主不会,不会败吧?”

惊惧的情绪,在众道人之间漫延开来。

李墨玉随手将破“渔网”扔到了一边,迎着藏龙道人而去。

藏龙道人这才反应过来,连连后退,拔出随身的短剑时,才将脸上的惊讶表情收回来。“你,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李墨玉移步间,她身上的伤已经恢复如初了。

她看了看自己的双手道“我怎么做到的?”李墨玉笑起来“当然是用手做到的啊!”

“不要过来!”藏龙道人剑指李墨玉。

“我就过来,你要怎么样?”李墨玉继续靠近,目光中有促狭之意。

在这一刻,我感觉我的世界观都被打乱了,这是什么情况啊,藏龙道人有多厉害我再清楚不过了,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接连搞定两具伏尸,我请来李元霸,也亡在他的手上,可谓是雷霆猛虎,势不可当。

就是这么一个我和木棉花与之一战的资格都没有的强者,被李墨玉撕破虎网,唬得惊惊战战的……

两相比较之下,让人感觉不像是真的,而是他们相互配合的演出。

但是,我心里知道,这就是真实!李墨玉以更强大的姿势,一手出就将藏龙道人迫退了十多步。

藏龙道人虽然被李墨玉的强悍所震摄,但是他毕竟是一观之主,被李墨玉接连迫退,再不反击的话,颜面何存?他一咬牙,迎上前来,短剑砍向李墨玉的手臂,李墨玉对是不躲不避,任剑砍在自己的手臂上。

我惊呼“墨玉姐小心”,藏龙道人是和高轩齐名的,在西南之地数得着的几名得道高人,他们随身的法剑,也都是万中无一的上品法器,也许不能削铁如泥,普通人握在手里,都足以刺杀僵尸王,更别说是藏龙道人了。

道气催动之下,短剑上出现了若有若无的青色剑芒,剑芒吞吞吐吐的看起来不稳定,但是,其中蕴含的道气浩然无匹!

法剑才触及李墨玉的肌肤,李墨玉的皮肉就裂了开来,我满以为藏龙道人这一剑会斩下李墨玉的手,但是,剑芒切开肌理时,却被卡住了,不能再移动分毫。李墨玉左手架住藏龙道人的剑,右手便将他的剑夺了过来。

李墨玉倒握着剑,将剑柄凑到眼前一看道“截教的小崽子!”随手一掷,法剑刺入了藏龙道人脚边的泥地里,李墨玉像是老前辈教训顽劣的后生“你的师父难道没有教过你吗?使用凶器的时候一定要把艺学精了,因为当你手握凶器,别人会默认你在跟他拼命,拼不过时,你会死的!”

藏龙道人楞在当场,无言以对,一时间不知道是呆立不动,还是将地上的剑捡起。

看着李墨玉迅速愈合的伤口,藏龙道人楞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道“你,你是不化骨?”

不化骨是非人中的最高等级,不化骨最明显的特征是——它们的骨骼硬逾金刚,而且已经脱离了非人的范畴,因此,无论是多么锋利的刀或者法器,对不化骨的骨头都没有做用。

也就是说,你没有可能将它们分尸!

再加上它们的生机比游尸还强上十倍,只要骨骼还在,就能够迅速地长出肉来,可以说已经近乎无敌了!

李墨玉撇嘴说道“算你识相”

藏龙道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李墨玉一遍,又问道“你——生前也是道人?”

这个藏龙道人,自己狂傲,平时也不愿意与人多说半句话,这时候落了下风,倒想起来套近乎了。

“李墨玉!你听过这个名字吗?”在问出这话时,李墨玉的眼中还是有几分期待的,一百年前的天才道姑,却因为种种变故成为了非人,她心里也想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没有人记得自己。

后来李墨玉告诉我,她在问这话的时候其实是在做一个选择提,如果藏龙道人说听过这个名字,她心情一好,就会放李墨玉一马,如果藏龙道人说没听起过,她心情一差,大概率要了藏龙道人的性命。

“李墨玉?你就是我师父常跟我说的天少道姑李墨玉?”藏龙道人惊呼“你,你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李墨玉问藏龙道人他师傅的名字,藏龙道人说了,李墨玉冷哼一声道“无名小辈,我没有听说过!”不过她的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她的人生虽然只是昙花一再,但是直到百年之后,还有人记得她的名字,她的事迹,这是让人足慰生平的事情。

随即李墨玉又想起了藏龙道人的后一句问话,冷声说道“你管我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这样子不好吗?伸手抬足间,就能揍得你满地找牙!”

“呃呃呃……”弱者低人一等,藏龙道人低着头,也不敢多说什么。

“看在同出道门的份上,我放你一马,赶紧滚吧!”

藏龙道人眼中闪过惊喜的神情,似乎没有想到在不化骨的面前,还可以活命,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谢谢,又赶紧闭上了,这样也太丢份了,一旁还有门人看着呢!



正文卷 第1032章:一只手

我估计此时的藏龙道人恨不能肋生双翅,飞天而去,但是为了观主气度,他仍然是一步一步,慢慢吞吞地往回走。

走了没两步,被李墨玉叫住了“站住!”

藏龙道人站住了。

李墨玉双手抱胸,看着藏龙道人道“你刚才似乎对我动过刀!”

藏龙道人迟疑了一下道“是剑!”

李墨玉一挥手“别管是刀还是剑,反正,你对我动凶器了,记起我刚才说的话了吗?你刚才对我动了凶器,还差点将我的手砍下来,你不留下些什么,就准备这样离开吗?”

“我……”藏龙道人硬着头皮问道“你想要什么?”

李墨玉指着藏龙道人的右手道“一只手!”

藏龙道人狠了狠心,握剑的左手往下一斩,将右手斩了下来,捂住伤处往回走。

这一次,他无论如何都无法保持淡定了,伤口的剧痛和喷涌不止的血水让他心神俱乱,终于无法顾及自己的形象了,往边跑去,一边往回跑一边叫道“你们眼瞎了吗?还不快来给我包扎!”

藏龙道人的手跌落地上,因为条件反射,五指仍然在动。按道理来讲,李墨玉,陈柔都是非人,闻到血腥味她们会变得暴戾,但是她们二人都十分平静,该干嘛还是干嘛,除了木棉花。

木棉花虽然渐渐能够控制住自己兽性的那一面,但是仍然受血腥味的影响,比方说此时,她的眼睛就有一些泛红。

李墨玉见木棉花神情有异,将藏龙道人的断手捡起,远远地扔了开去,口中喃喃说道“让你稳如泰山,让你稳如泰山,手没了不再稳如泰山了吧!”

敢情李墨玉本来念着同道之宜,是想将藏龙道人完整地放出去的,更何况藏龙道人还记得她,也算有一分的人情,但是藏龙道人往回走的稳如泰山激怒了李墨玉,既然是亡命,就得有个亡命的样子嘛!

藏龙道人不愿意表情出来,李墨玉便帮他一把!

李墨玉要了藏龙道人一只手,藏龙道人剧痛难忍,终于无法淡定了,再加上断手那么大的伤口,如果不及时包扎,很可能会失血而死,他再稳如泰山往回走,估计走到自己门人前面,就已经不治了!

藏龙道人拔腿就跑,狼狈不堪。

李墨玉看着藏龙道人的背影,哈哈大笑。

门人为藏龙道人包扎好了伤口,抬着他匆匆地去了。

我,陈柔,李墨玉,木棉花这才有时间叙旧,我对陈柔的不告而别表示了极大的愤慨,跟她说以后绝对不要再这样了,再这样的话,我都感觉我这里是个旅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多伤人啊!

陈柔在笑。

等我说完之后,陈柔微笑着应道“好,以后都不走了!”

“真的?”我一把握住了陈柔的手。

陈柔抽回手去,有些尴尬地说道“至少,再有事肯定跟你打招呼就是了!”

再次相逢,我感觉李墨玉和陈柔都变了很多,此前的李墨玉阴鸷,不讲道理,而且风风火火,为了强大自身随时可以付出一切,但是这时候的她,没那么偏执了,最明显的一点是

如果换在以前,藏龙道人肯定活不了,所谓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嘛,但是这一次,李墨玉只是要了藏龙道人的一只手而已。

陈柔相比此前,也没有那么冷了,脸上的笑容明显地多了起来!

以前看《杜月笙传》的时候,记住了他的名言上等人有本事,没脾气,中等人,有本事,有脾气,下等人,没本事,脾气大。莫非陈柔与李墨玉实力大涨之后,脾气也变好了?

我问道“柔姐,墨玉姐,你们怎么会找来这里啊?”

李墨玉看了我一眼道“那还用说啊,自然是为了救你们了,你们难道不知道吗?关于你们的事迹,新闻稿,视频零零总总有上百个,警察在找你们,道士们也在四处搜罗你们的踪迹,想不知道都不行啊,我们重新入世的第一件知道的事就是关于你的,于是马不停蹄地从洛阳赶了来!”李墨玉很认真地道“陈烦,人你得记住我们的好,特别是陈柔妹子,她这一路,急得不可开交,你是不知道她那时的情状啊……近千公里的路途,硬是拉着我一口气没歇就赶了来,……”

我看向陈柔,陈柔避开了我的目光道“这不没事了嘛,正正好!”

“谢谢,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及时赶到!我和木棉花只怕早已经没命了!”

木棉花也向二女致谢。

李墨玉大大方方地受着,陈柔跟我们客气着。

这时候,我心里突然冒出来一个疑问“墨玉姐,你刚刚说的重新入世,是什么意思啊?”

李墨玉见我问得慎而重之,说道“我们三宝(僧,释,道)之中的入世是相对于出世来说的,说的更通俗一点就是——上山,下山,出世是上山,入世是下山……”

我皱眉道“我现在还不知道,上次你们不告而别之后,去了哪里呢?”

李墨玉与陈柔对视一眼,反问我道“陈烦,你知道我和陈柔为什么一定要去洛阳吗?”

我想了想回答道“不是洛阳是六朝古都,古气阴沉,适合修行吗?”

李墨玉点头道“陈烦,你说的也没有错,但是,如果借用古都的阴之气修行,速度还是太慢了,修行一百年,估计也修不成不化骨!”

“那……”我问道“这么说来,你们有别的目的?”

“不错!”李墨玉道“我所在的那个年代,山河破碎,强盗横行,膏药国人以田中奏折为蓝本,试图灭亡中国,但是他们人口太少了,即使以一敌十,也不可能灭我中华,于是,他们组织精英队伍在华开始研制生化武器,当时的大和堂和后来的731部队都是生化攻击的延续!”

陈柔说道“烦啦,我可能没和你说起过,我就是中了膏药国人的生化之毒,才会变成半人半尸!”

李墨玉点头说道“不错,不过那是731部队的事情了,我现在要说的是大和堂!”



正文卷 第1033章:大和会

大和堂是清末民初的时候,膏药国人在洛阳建立的一个商行。

说是商行,其实就是膏药国人的间谍组织。

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

是膏药国人侵华的前哨站,他们也知道中国地大物博,没有那么好对付,因此一开始就实施的两手计划,明面上是用武力侵略,暗地里却在研究生化武器。

不久之后,他们的研究有了很大的进展,成功泡制出了第一具游尸。具体怎么泡制成功的已经没有人知道了,造成失传的原因后面会说到。

大和会当时是在中国的腹地,他们担心会发生意外,于是在四川与东北都建立了分会,同时将研究成果分做三批,往东北和四川转移,为什么转移到东北很好理解,因为东北就是田中奏折所说的必争之地。

又转移了一部分到四川,那是因为四川是中华腹地,地形险要,形式复杂,万一情况不妙,四川是退守的绝好场所。

后来,洛阳的大和会出了意外,有游尸跑了出来,夙夜之间,杀死周边村民二十二人。虽然说战乱之时死几十个人实在是太正常了,但是,游尸造成咽血摘心的惨景还是对周边村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因此有道人下山查看情况。

道人的名字已经没有人记得了,只知道那道人下山后不久,就消失了。

不久之后又有道人下山,追寻先行者的脚步,查找村民的死因,但是,第二名道人也失踪了。

泱泱中华之地,从来不缺为民请命的人,也从来不缺慷慨赴死之士,两名道人的失踪,不但没有将这件事情平息下去,反而越闹越大,半个月后,有二十多名道人下山,大闹大和堂。

二十多名道士,死了一半,另一半无不带伤。

毕竟,肉身凡胎再厉害,也快不过钢枪和火炮。

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收获却也不少,至少搞明白了,游尸来自大和堂,至此,大和堂便暴露在了公众的视野之下,道门中人组织了一个四十多人的小组,对大和堂进行了探查。

道家一般讲究出世,因此,即使是世间大乱,他们也多在深山修行,不问世事,因为他们骨子里觉得,那是凡世之事,不应该由出世之人来管,但是,游尸的事情可不是凡世与出世的事情。

游尸的事情,就是天下道门的事情。

道人与大和堂大战之后,整个事情又平息了下来,当然,这些只是表现上的,而暗地里,道门之中激流涌动。远在千里之外的李墨玉也知道了这件事情,并且参与了这件事情。

不止李墨玉,事实上,还有很多当时的地下势力加入,比方说斧头帮的暗杀大王王亚樵,比方说青帮数个堂口的堂主。

探查的结果让众道人目瞪口呆,大和堂的人,竟然在泡制游尸!

无论什么时候,游尸对于道人来说,都是巨大的威胁,一个修行十年的道人,能杀死一只僵尸王就表明是中上之资,想要斩杀游尸,起码也得修行二十年的道行,而且是极为刻苦的那种。

所幸这个世界上游尸并不多!

但是,这个大和会,竟然能够量产游尸,要是让他们继续这样下去,再过个三年五年的,他们就能够制造出一支由游尸组成的军队来!那太可怕了,因此,必须将他们斩草除根!

于是,大家密商了一个计划,一百多人,散布到了洛阳,四川,和东北,约定好时间同时动手。

当然,想要行动圆满成功,少不了当地帮会的支持。

在约定的时间里,三处一齐开花。

众道人意志坚决,再加上前期准备充足,半个小时的冲杀,各自都将本地的大和会给灭了。这时候,游尸也从铁笼子里钻了出来,见人就噬,于是,道人们又与游尸进行了一场殊死决斗。

道人们与游尸殊死决斗之时,各帮会的会却冲进大和会里,又是抢又是烧的,等到众道人将游尸封印好了之后回来,大合会上百间的房子,已经被烧成一片瓦砾了,那些帮会成员,也已经四散而去。

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但是后来,李墨玉听到传说,说是大和会里存有一样宝物,正是那宝物泡制了众多的游尸,但是具体是什么宝物,谁也不知道。

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李墨玉有些心灰意冷,对于什么宝物不宝物的也没有放在心上,于是,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一直到李墨玉也变成了游尸。

从天才道姑到人人喊打的游尸,李墨玉心态很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最终都转化成了力量,转化成了让自己变得更强的力量,这也是李墨玉一路北上的原动力。

为了不被道人杀死,李墨玉只有快速变强才行,修行么?那太慢了,想要快速变强,不如去夺人力量。李墨玉虽然是游尸,但是心态却是活人的心态,因此,她不会滥杀无辜。

但是游尸么……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不过李墨玉一路都被截教的人追杀,根本没有机会进去封印之地,直到柳雄文的事情发生,孔听雨他们离去。后来遇到了陈柔,李墨玉便邀陈柔一起,陈柔做半人半尸那么长的时间,甚至为了躲避道人的追杀,而不得不藏身义庄之中,她变强的欲念不比李墨玉弱。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不告而别。

李墨玉和陈柔来到封印之地,当然祭练封印的时候,李墨玉也是出过一份力的,因此,她自然知道封印的破绽在哪里,于是,两人略施小技,便进入了封印之地。

封印之地封印有三十多具游尸,二女也不敢冒然行动,先混入其中,了解了他们的情况之后,然后像是黄鼠狼偷鸡一样,悄悄地,干掉一只游尸,悄悄地,再干掉一只游尸……

在这个过程中,二女也发现了游尸们的一些小秘密,比方说,它们每隔半个月就会去一个土坡前祭拜一番,那山坡前,往往还会长出一些蘑菇,不过总是第一时间被游尸们一抢而空。



正文卷 第1034章:杀“猪”

有一次,李墨玉和陈柔也抢到了一些蘑菇,一吃,还别说,味道不错。

不仅味道不错,在吃了那黑色的蘑菇之色,感觉力量也增强了不少。

不过李墨玉与陈柔也没有怎么在意,毕竟,黑色蘑菇给他们带来能量有限,还是猎杀游尸来得快一些。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有十多只游尸被他们联手灭杀,她们也因此从游尸提升到了伏尸级别。

力量凌驾于群尸之上,猎杀游尸就更加容易了,但是李墨玉与陈柔始终保持着谨慎,从不分开,因为他们知道,一旦暴露,她们就会成为游尸的共敌。

好在游尸们多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漠不关心,因此,游尸虽然少了一小半,却没有人究其原因,反倒是因为在山坡上采蘑菇时,每个人都能多一分而开心不已。

山坡上的蘑菇便由黑转紫了。

没过多久,蘑菇又由紫转红了。

而且,山坡的下面似乎蕴含着一种级为强大的能量,正是那能量,每过一段时间便会催生蘑菇,给游尸们采撷。此前的几十年,蘑菇一直是黑色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开始变色。由黑色变成紫色,由紫色变成红色。

其它的游尸只知道蘑菇好吃,吃了可以提升力量,他们不会多想也没空多想,被困在封印之地这么多年,它们已经完全丧失了斗志,成为了混吃等色的非人。

但是李墨玉与陈柔不一样,他们才从外界进来,他们目标明确,斗志昂扬,虽然国暂时和这里的游尸一样,进来了再想出去难上加难,但是他们认定自己有一天能够冲破禁锢,重回人间。

李墨玉和陈柔的思想要比其它人灵活。

危机意识也比其它人强。

她们觉得这片蘑菇地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阴谋,一番调查下来,终于弄明白了,这些游尸被封入封印之地没有之久,其中一名女性游尸就死了,按道理来说,游尸本内生机极盛,是不会死的,除非被切成碎片。

他们的生命力,与蚯蚓,蚂蟥之类的生物有得一比,你将它们切成两段,它能活下来,切成四段,也能活下来,除非切成十七八段,这才算是死了。

生机如此旺盛的个体,自己想弄死自己都难,它怎么会死呢?

但是据其它的游尸说,那游尸确实是死了,死了之后,它的身体也不腐烂,每过一天,尸体就下沉一分,一个月之后,尸体就沉到了泥土之下,一年之后,它的尸体到了泥土下面一米多的地方,风吹雨淋的,慢慢地,尸体身上覆盖上了泥土,慢慢地,山坡又平了,覆上了植草。

因为尸体下沉到一米左右,便被泥土掩盖了,因此谁也不知道尸体有没有继续下沉,下沉到了多深的地方,那时候,大家都因为被因在封印之地而惶惶不安。为了逃出生天也努力奋斗着,谁会注意一具尸体啊,即使那尸体是游尸。

但是,集数十名道人之力练就的封印之地,哪是那么好破的?慢慢的,大家都灰心丧气,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呃,不对,他们本来就是行尸走肉……

过了十年还是几十年……没人记得清,反正,某一天它们突然发现山坡上每个月都会长出蘑菇,到半个月的头上,当晚又会谢掉,有好事之人就摘了一朵来尝(反正已经是游尸,也不怕被毒死)

一尝之下,味道很不错,于是众人哄抢,此后每到初一十五,抢吃山坡上的蘑菇便成了它们必备的节目,至于蘑菇由黑变紫,由紫变红这件事,根本没人在意,李墨玉说出时,大家这才反应过来。

有游尸说这可能是进化的原因。

有游尸说蘑菇变红之后味道更好了!

李墨玉和陈柔自然不会信这么胡话,多年的逃亡生涯让他们练就了超乎常人对危机感应的能力,她们此后没再抢过蘑菇,而是躲在游尸的后面,观察着这一切,很快,李墨玉和陈柔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

他们听到了自地底传出的声音。

事实上,“死亡”的游尸一直在下沉,一直下沉了五十年,游尸为什么会“死亡”为什么会“下沉”?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因,那是因为,那具游尸将大和堂泡制游尸的原料会都吃了。

兴许是吃了原料之后,游尸的体质发生了改变,这才导致游尸“死亡”,那“原料”不仅导致游尸死亡,还改变了它的体质,以至于它的尸体一直下沉,在下沉过程中,“原料”一直在与它的身体融合。

五十年手,游尸与“原料”终于融为了一体,融为一体的游尸不再下沉了,反而缓慢地往上升,具体的原因谁也不知道,但是事实如此,游尸上升的过程中,山坡上便开始长出黑色的蘑菇。

蘑菇喜阴,因此,极阴之尸的棺木上会长出阴芝,毒蛇的洞口往往也会长有毒菇,想必是受了游尸的影响,山坡上才会长出黑色的蘑菇。

事实上,那尸经过“原料”的改变,已经不能称之为游尸了,从李墨玉感应到的气息来看,它比陈柔和李墨玉加起来还要强大……这仅仅是它外放的气息,还不包括它隐藏在地下的气息。

为什么李墨玉能够感应到而别人感应不到?

原因很简单,因为她生前是道人啊!

李墨玉猜测,山坡上的蘑菇突然改变了颜色与尸体越来越靠近地面有关!

兴许是那尸体即将醒来,即将出世,又怕游尸有所发觉,于是在蘑菇里加了料,以至于蘑菇变了色,兴许这些游尸之所以会变得这样碌碌无为,行尸走肉一般,也与这蘑菇有关。

蘑菇改变了一众游尸的心性!

李墨玉想到这里,冷汗直往外冒,她突然想到了件极为可怕的事情,尸体滋生出的蘑菇,成为游尸们的美味食物,就像是农民在圈养猪一样,猪养大了,就该杀了,而尸体出世的时候,就是杀“猪”的时候……



正文卷 第1035章:大和计划

李墨玉看着一群游尸抢食蘑菇,仿佛看到了一栏的猪在抢吃猪食。

而主人在另一间屋里,磨刀霍霍……

李墨玉将陈柔拉到一边,将自己心中所想和陈柔说了。

陈柔听完之后,也是目瞪口呆。

她们突然发现,她们的情况很糟糕。

此时的李墨玉,陈柔和这些游尸一样,都被困在了封印之地出不去——很多时候,能进来并不代表就能够闯出去的。

如果在“农夫”磨好刀之后她们还是没有办法冲出封印之地,大概率会跟其余的游尸一样,成为“农夫”的食物。

两人在一处山坳进行了四个小时的头脑风暴,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将封印之地的游尸全部杀掉,进一步强大自己,如果能够达到不化骨的境地,或许有机会冲破封印之地。

万一冲破不了封印之地之怎么办?

这个问题李墨玉和陈柔没有想过,因为根本没有必要去想。

从第二天开始,她们就以每天两名的速度灭杀游尸,到第五天的时候,已经只剩下七只游尸了,这时候,傻子也知道有问题了,七只游尸堵住了李墨玉与陈柔,要她们说明其它游尸的去向。

李墨玉跟他们说出了实情。

众游尸悖然大怒,一齐向李墨玉和陈柔进攻,此时的李墨玉与陈柔已经达到了准不化骨的级别,杀几只游尸,实在是太容易了,两人当即反杀,将封印之地的游尸灭杀得干干净净!

而李墨玉与了陈柔吸引了它们的力量之后,终于达到了不化骨级别。

按道理来说,此时的李墨玉与陈柔已经站在了非人食物链的顶端,但是地下的尸体,仍然给他们造成了极为强大的震慑之力,莫非不化骨之外,还有其它级别的非人?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

李墨玉与陈柔回头望时,山坡上又长满了蘑菇,红艳艳的一片,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开放的花地。往常这个时候,早有一批游尸将坡上的蘑菇抢食一空了,但是这一次,却无人去抢,任蘑菇鲜艳着,绽放着。

看着那片蘑菇地,李墨玉与陈柔心里都有一个想法——“农夫”养的“猪”都被我们杀了……

“农夫”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隔着上百米的距离,二女都感应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而且,蘑菇下面的地似乎微微拱起,好像“农夫”就在从地下爬出来。

李墨玉与陈柔没有多耽搁,来到了封印之地的边沿处,用尽全身的能量,将封印暴力冲破了,两人不敢久呆,当即下了山,进了洛阳城,封印之地与世隔绝,什么也没有,比古时隐居山中的人日子过得还要素净,踏入凡尘之后,又太萦了点,无数的信息扑面而来,不接受都不行。

李墨玉与陈柔进洛阳城才半个钟,就已经知道了我和木棉花的事情,马不停蹄地赶来了四川,正好碰上我和木棉花陷入绝境……

不化骨级别的李墨玉,对付一个藏龙道人实在太容易了,如果她的心再狠一点,藏龙道人一行都得交待在这片山中,虽然被道门追杀得差点连命都丢了,但是李墨玉终归是道门出身,对于道门的事情有着难得的宽容……

李墨玉撇了撇嘴道“经过都说给你了!”又看向陈柔道“陈柔妹子,有要补充的吗?”

陈柔摇头。

我听得呆住了,陈柔在告别信里嘴我说过她这番离去是为了强大自身,那时节李墨玉与陈柔都是游尸,随随便便来几名道人就能找她们的麻烦,要是碰上厉害些的道人,可能就飞灰烟灭了!

为了活下去,她们就得让自己变得强大!

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让自己强大的方式就是吸收别的游尸的力量,更没有想到封印之地还埋着比不化骨还要强大得多的“农夫”。

陈柔她们赶来四川最少也得一天时间,这一天时间里,也不知道“农夫”是不是从地下出来了……

听了我的疑惑,陈柔神情复杂地道“我有一种预感,它已经从地下出来了,而且,正在寻找我们……”

我看向李墨玉,我们四人之中,就数李墨玉的阅历最广,而且极有主见。

李墨玉想了想道“还能怎么样,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爱咋咋地吧,我们为什么要强大自身,不就是为了在这世界活得自由自在,不再受谁的威胁嘛,难道要将自己藏在坛子里腌起来躲避‘农夫’吗?”

话是为么说,李墨玉的眼中闪着复杂的光芒,不管怎么说,又从游尸修成不化骨,她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表面慷之以慨没有问题,骨子里还是有些担忧……

我看向陈柔,陈柔皱着眉,似乎也没想好要怎么办……

木棉花在一旁道“柔姐,墨玉姐,陈烦哥,我们不如先下山再说吧!”

对啊,想那么多做什么,先将眼前的事情做好吧!“对对对,咱们先下山再说,无论有什么计划,总不是在深山之中就能够实施的!”

几名膏药国人将我们带到深山,但是他们都被藏龙道人解决掉了,李墨玉她们出现之后,那强大的震摄力让百鬼退散,不仅如此,挥手间打败了藏龙道人,还取下了他的一只手。

藏龙道人和他的手下们也都离开了。

如今我们也离开,就只剩下这几具膏药国人的尸骨了。

脑海里出现“膏药国人”四个字的时候,我立即想到了最后一个膏药国人名叫野原的膏药国人塞到我手里的日记本。我将日记展了开来,就见扉页上写道“野原日记,记录大和计划的一切信息……”

翻开第一页,日期显示是两年前,记录着大和计划的源起原来,野原这帮人就是来调查“大和会”的事情的,而且近百年时间,膏药国人一共派了八个批次的大和会调查组,这是最后一个了,按照日记上的记录,如果这一次仍旧无功而返的话,“大和计划”将搁浅!



正文卷 第1036章:被海锈裹住的人腿

膏药国人为什么要来找大和会?

那是因为大合会成立的时候,膏药国人还没有全面入侵中华。

与大和会的联系没有那么紧密。

来自天下道门的袭击太过突然了,大和会的一切都在那一场袭击中飞灰烟灭。

包括他们的研究成果。

膏药国可能不知道大和会进展到哪个地步了,但是,他们肯定听说了,大和会泡制出了游尸,这才会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派人来中国寻找大和合留下的线索。

野原就是最后一批搜寻小队的队长。

他将自己的搜寻记录写在了日记里,但是很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将记录的事情传回膏药国,就被藏龙道人困在了深林,他知道自己命不久已,就将日记托付给我。

他自然也知道,膏药国与中国仇深如海,我怎么会将他的日记送回膏药国呢?他之所以将日记托付给我,是不想他的研究成果埋没

日记里记录着他们从洛阳到东北,又从东北来到蜀地的全过程,野原几经辗转之后,找到了当年参打打劫大和会的一名青帮分会的头目的后人,重金将大和会的旧物都收买了过来。

在其中发现了一本航海日记。

也亏得航海日记是日文记录的,青帮头目的后人家道中落,做了小商人,不认识日文,不然的话,日记不可能保存到现在。

从野原的字里行间看来,他是个爱记日记的人,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爱记日记,航海日记的作者就不爱记日记,因此,他的日记里最常见的就是今日无事!

一个不爱记日记的人为什么还要记日记呢?因为那时候的航海船长,必须记日记,试想一下,出海一次起码得几个月,时间长可能得大半年到一年,茫茫大海中是极易出现意外的。

真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也只有封在河流瓶里的船长日记能向世人召示自己最后的结局。

事实上,这是一项硬性的规定。

野原将日记翻了数十遍,其中一条记录引起了他的注意力,航海日记上写道他们在海上行船的第二个月的十三号,那一天风平浪静,一船人都站在甲板上看海景,就在这时候,有人发现海面上飘着什么东西。

那东西呈现黑紫之色,像是在海上飘零,风化了许多年。

放眼全是水,无边无迹,好容易看到别的东西,大家都有些好奇,便将那东西构了起来,一开始大家以为是一根木头,从沉船上落下的或者干脆就是沉船的一部分,但是,仔细检查了一番之后,发现并不是,因为在海里泡得太久,表面有了一层厚厚的海锈,单看表面想要看出它的材质并不容易,于是,他们准备切片观察!

大和堂十年前就在满清立足了,专做走私大烟的生意,与上海摊上帮派差不多,而这一船人,都是后来才加入的,他们多是医生,生物,化学类的专家,也随身带了许多的专业器材,毕竟,他们的目的就是研制可靠,可控的生化武器!

将那东西一切片,所有人都震惊了,那不是木头,也不是被海锈裹住的其它东西,而是——一只人腿,而且经过检测,那人腿存在至少有一两千年的厉史了,更加可怕的是——其中的细胞仍然是活的。

这么说吧,海锈下的肌肉,与普通人的肌肉差别不大。

一只存在了两千年的人腿,又在大海中飘零了不知道多少年,海水侵蚀,风吹日晒,海锈下面的肌肤仍然与活人的肌肤相差不大,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当然,以上的信息都是船长偷听来的,他也只是当一件奇事记了下来,并不相信,他甚至在日记里写道这些人在说话时十分热切,双眼放光,就像是精神病院的疯子在向说人展示自己的发明一样。

船长日记关于那只人腿的记录就到这里,后面风浪突然变大,他便回驾驶舱去了,第二天无事,第三天无事,又过了半个月,总算发现了一件小事,其中一人生病了,不过两天后病又好了

这么说吧,船长除了在第二个月的十三号记了一笔被海锈裹住的人腿直到上岸的一个多月,船长日记没有再记一笔。

就这一笔,让野原认定被海锈裹住的人腿是大和堂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泡制出游尸的关键,就像是做酒的酒曲样,中药的药引一样,十分重要。

但是此后,被海锈裹住的人腿就再也没有出现去,野原找来了所有的旧物,也没有从中找出被海锈裹住的人腿的影子,但是野原仍然认定,菊花会只能泡制出伪僵尸,而大和会却能泡制出僵尸,区别就在于被海锈裹住的人腿这味药引!

532他们的药引是游尸蛊,而大和会的药引是被海锈裹住的人腿。

推而广之,这只被海锈裹住的人腿,搞不好就是非人的缘起,因为第一只僵尸,就出现在两千年左右。

被海锈裹住的人腿没有办法再深查下去,于是,野原准备从其它的角度往下查,机缘巧合之下,他找了大和会曾在东北与四川建立分会的消息,于是马不停蹄地赶往东北。

但是,东北当年的战乱实在是太严重了,地皮都被梳理了好几遍,哪里还有大和会的半点信息?于是,野原等人又转到了四川。

还别说,四川因为凶险的山形地势,战乱没有那么严重,野原还真找到了大和会的旧址,一番打听之下,这才知道,大和会四中分部,与洛阳总部一样,在同一天,被一群道人夷平了。

而其中的一些人被迫去了大佛的方向

后面的事情就明了了,野原找去大佛脚下,正好将我们与藏龙道人的事情收在眼里,于是,一个计划在野原的心中成形,他准备半路劫下我,因为我知道大佛脚下天宁宫的事情,就有可能知道更多,他不知道的是除了大佛脚下的游尸,其它的事情我都是看他的日记才知道的



正文卷 第1037章:幽默的大暖男

大和会在条件比现在简陋得多的情况用泡制出了游尸。

而现在这么好的条件却泡制不出来。

虽然真实原因已经不可考,但是野原猜测,大和会之所以会如此成功,一定与他们从海里捞到的那只“满是海锈的人腿”有关。

也许他们将“满是海锈的人腿”细胞分离出来之后,移植到了实验体身上,也许干脆让实验吃拥有两千年历史的“满是海锈的人腿”

将日记合上之后,我心想,那只“满是海锈的人腿”会不会在一片动乱之中被其中一只游尸吞食了,而那只游尸就是死在封印之地的游尸?

事实上,那游尸并没有死,而是因为“满是海锈的人腿”的影响陷入了休眠的状态,这么多年来,它一直在融合“满是海锈的人腿”,或者是被“满是海锈的人腿”融合……

我胡思乱想着,一脚踏空,差点撞在陈柔身上,陈柔扶着我问道“烦啦,你怎么了?”

我将野原日记递给陈柔道“你看看吧!”

李墨玉也凑过来看,木棉花站在原地没有动,我发现,自从李墨玉和陈柔出现之后,木棉花沉默了很多。

按道理来讲,陈柔与木棉花也算是亲人,见了面应该有很多的话说才是,但是,两人的性格似乎有些不合,简单了问候两句,彼此都陷入了沉默。

二女将日记翻了一遍,看向我道“烦啦,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我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李墨玉和陈柔连连点头,她们心中所想和我差不多,都认为“死去”的游尸是因为吃了“满是海锈的人腿”,因为“满是海锈的人腿”蕴含的能量过大,游尸一时间消化不了,才会“身亡”

也许几十年过去,游尸终于消化了“满是海锈的人腿”,当然,更有可能是游尸吞噬“满是海锈的人腿”之后不久就死了,而现在,就是被它吞下肚的“满是海锈的人腿”在控制它的身体……

而且他即将出世,或者说,它早已经出世了……

木棉花拦了一辆车,招呼我们三人上车。

在这么偏僻的山道上,想要拦到车几乎是不可能的,之所以车主会停,是因为我们一行有三名美女,而出山要走上好几十公里的路程,有足够的时间搭讪美女。

“谢谢啊!”我拍了拍驾驶坐的后背,冲司机说道。

司机的注意力完全没在我的身上,以至于我跟他说话,他都没有听到,他跟木棉花聊天,跟陈柔聊天,跟李墨玉聊天,声音轻柔地嘘寒问暖,乍听之下,还以为是个风趣幽默的大暖男呢!

不过才开出几里路,李墨玉就受不了他那张没完没了的嘴了,让司机将车停下,然后像是纠小鸡仔一样将他从车上拖了下来,告诉他车我们开走了,让他自己打车去城里找自己的车。

李墨玉虽然看起来不是那种温柔可人的人,但是,她毕竟是个娇弱女子嘛!此时的反差实在太大了,一名体重不过九十多斤的女子单手将一个一百五十多斤的汉子提出车,掷在地上。

司机坐在地上,吓得都快要哭出来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因为他确实太讨厌了。

如果我们刚刚在城里逛了一圈,喝了奶茶,又在公园的长椅里休息了半个钟,心情都不错,这时候来一个唠叨的司机,不算不爽,自己运运气也就罢了。

我们的心情糟透了,哪里还有心情听这个轻浮的家伙得巴得,得巴得地没完没了“美女,你的头发做的真漂亮,与你的脸型啊,衣服什么的都很搭”“今天多大了,做什么工作啊,有男朋友了没有?”“西南的人啊,来蜀地游玩?那敢情好,留在这里别走了,尝尝我们四川口味,我做东啊,不去就是看不起我!”“西南的姑娘好啊,人家都说,娶妻要取xx女,天生丽质晓诗书,我就想娶个西南的妹子呢……”不过我的心情不错,因为司机没有烦我,更重要的事,我想了一个消遣的好办法,那就是——猜木棉花,陈柔,李墨玉谁最先爆发……

和我预料的一样,李墨玉最先爆发……

虽然抢车是不对的,但是车里的我们都是一言不发,没有丝毫要反对李墨玉的意思。

车子往前开了没有多久,我们遇到了藏龙道人的车队,如果说藏龙道人赶来大佛脚下对付我们时是趾高气扬,十分霸道的话,此时的车队明显地焉了。就像是霜打茄子一样。

车子是铁家伙,而且速度也不慢,但是我就是能够从其中看出蔫搭搭的气息来……

我们尾随在藏龙道人的后面走了十多公里,追上了正在路上小憩的高轩,藏龙道人的事情结束之后,他们就该回山了,也不急,走走停停呗,看看风景,吃吃美食。不过,自从孔听雨选择帮我之后,她在高轩的手下地位明显低了很多,平常这个时候,作为小师妹的她受一以师兄师姐们的呵护,等着吃烤好的羊肉即可,但是现在,她与随侍的道人一起扇火烤肉,将考到的肉端高轩及一众师兄弟吃。

人群中有人发现了藏龙道人,高轩的目光也被吸引了过来,不等藏龙道人将车停稳,高轩就快步走了,问藏龙道人事情进展得可还顺利!一抬眼见藏龙道人手少了一只,大惊失色“藏龙道友,这是怎么回事啊?”

藏龙道人叹息一声道“我失败了!我被陈烦打败了!”

“陈烦,打败?”高轩连连摇头道“这怎么可能?”

“是失败了!”藏龙道人搭拉着脑袋,有些不甘心地道“是真的!”说着将事情的经过简单地说了一遍,话语声中,满是颓丧。

听藏龙道人说起我,孔听雨的注意力转向了这边,随着藏龙道人往下说,她的表情变得极为丰富,先是一脸的不相信,因为我们与藏龙道人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但是藏龙道人的断手与颓丧到极点的表情让她不得不信……



正文卷 第1038章:托您照顾

高轩听完藏龙道人的话,也是震惊不已,他表面安慰着藏龙道人,神思却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不化骨……我以前一直以为这个世界还没有不化骨这样级别的非人……”高轩感慨道。

藏龙道人低了下头,像是在说,谁说不是呢……

这时候的见面是最别扭的,也是最丧气的,说完了情由,彼此无话。

藏龙道人起身告别道“高轩道兄,我算是废了,来日方长,希望高轩道兄能够百尺杆头,更进一步!”

高轩客气了几句,搀着藏龙道人走向车子。

藏龙道人上了车,似乎还想和高轩说上几句话,想想似乎没什么意思,便摇上了车窗,冲司机道“开车!”

高轩道人原来的好脾气,因为藏龙道人的到来,全都消失无踪了,在折叠椅上,闷闷地坐了下来,门人递来烤肉,也不去接,半晌说道“大家都准备一下,半个小时后出发!”

又狠狠地瞪了孔听雨一眼道“听雨,你一直看着我干嘛,瞧瞧你手里的羊肉,烤焦了都,专心一些!”

孔听雨这才回过神来,一迭声地应着,继续烤肉。

这时候,我们靠近了过来,我摇下了车窗,向孔听雨招手道“听雨,听雨……”

孔听雨抬起头来见是我,笑容在脸上漾了开来“陈烦……你们……”孔听雨正想往下说,突然省起师父就在自己的面前,顿了顿改口道“嗯,你们来了啊!”

“可不嘛”我下了车,李墨玉,陈柔也跟着下了车,站在的的左右,就像是两位美貌与力量并重的超级保镖一般。高轩也是识货的,眼角余光从二女身上扫过,就猜出了她们的身份。

虽然他努力地让自己保持镇定,但是,他握成拳头的双手还是暴露了他心里的紧张。

我假装没有看到,走向孔听雨,一边走一边说道“孔听雨,你还不知道我吗?我就是打不死的小强,遇强更强,更何况,我还有两个帮手呢!对了!”我将嗓门提高了几分道“你有没有见到藏龙道人啊?这家伙牛逼哄哄的,结果被我们逼迫砍下一只手来,那模样,要多惨有多惨啊……”

孔听雨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应答,说见过嘛,又怕我借题发挥,说一大通,让高轩听了别扭,说没见过吧,可确实是见过,想了想转移话题道“陈烦,你没事吧?”

“没事!”我挥动手脚道“你看,我没事,什么事也没有!”

那些曾经在北邙山被我救过性命的道人们,纷纷投来关注的目光。不过因为有高轩道人在,也只是看了一眼,便将目光收回去了。

我取过孔听雨烤好的肉串,递给陈柔,李墨玉和木棉花各一串,我自己也拿了一串,旁若无人地吃起来,将孔听雨拉到了一边,孔听雨回头看向高轩道“师父,我和陈烦说几句话!”

高轩鼻子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高轩不满正常得很,他是在场所有道人的师父或者观主,就像是一家之主,而我们从一出现却没有与他打招呼,就像是你去小女朋友家玩,进门的时候却视他的父母为空气一样。

“一家之主”生气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我根本不在乎这些,不容分说地将孔听雨拉到一边。

孔听雨偷看了高轩一眼道“陈烦,如果你拿我当朋友的话,就应该对我师父客气些!”

“我当然拿你当朋友,不止是朋友,而且是过命的朋友!但是一马归一马,咱们是过命的朋友,你那个老牛鼻子可不是……”

“谁是牛鼻子呢?”孔听雨生气地小声喝斥。

“我不是说你,你是我的朋友,所以你不是牛鼻子!”我将孔听雨又拉开几步,确认我们的说话高轩听不到了,这才说道“孔听雨,你为了

救我,将藏龙道人与你师父都得罪了,这件事情我一直很感激的!”

孔听雨插嘴道“就当是还你的!”

“还我的你早就还清了!”我接着往下说道“孔听雨,想必你也知道,有些事情,一旦发生,就再也回不去了,你得罪了你的师父,往后在观中都不会有好日子过,因此,我劝你还是及早离开吧!”

“离开?”孔听雨反问我。

“对!离开!”我说道“跟我们走吧,另寻一处安身之地,或者干脆还俗,这个世界如此精彩,换一种活法也很不错,你说呢!”

孔听雨摇头道“不,陈烦,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从小跟着我师父,我哪里也不会去!”

“可是……”

“没有可是……我能应付得来”

“那好吧!”我沉默了一会儿道“保重!”

我转身要走,孔听雨叫住了我“陈烦!”

“嗯!”

孔听雨问我“你们要去哪儿?”

我抬头看了看远方说道“我也不知道要去哪儿!”

在经过高轩身边的时候,我站住了,说道“高轩道长,孔听雨是我的妹子,托您照顾了!”

高轩没有说话。

孔听雨最终还是决定留在高轩身边,因此,这时候我不能出言不逊,因为有李墨玉和陈柔在,高轩可能不会对我怎么样,但是他心中的怒火,迟得要的撒在孔听雨的身上。

因此,我只是淡淡地向他点明了我与孔听雨的关系,从这一刻起,孔听雨就是我的妹子,如果她遭遇不公,我不会携手旁观。

自从搞定了藏龙道人,此前每走一段路就会被追杀的待遇也消失了,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到春城的时候,后面有警车追了上来,不用说,肯定是车主报警了,我们弃了车,从小路进城。总算是将警察甩开了,

此时华灯初上,万家灯火,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晚饭没有赶上,只好吃宵夜了,我们四人围坐在桌前,点了一大堆东西烤茄子,烤韭菜,烤鸡腿,还来了一盆麻辣小龙虾,桌下还藏了一箱啤酒……

这就是我们久别重逢之后的盛宴。



正文卷 第1039章:迟早得知道!

陈柔爱吃烤辣椒,将辣椒烤到起虎皮时,再涂上佐料,一口就咬掉半根辣椒。

见我看着她,她就不大口大口地嚼了。

李墨玉喝不惯啤酒,便换成了白酒。

现代的白酒比古时候的白酒要烈得多,李墨玉又不会看度数,手一伸,选了一瓶六十多度的,喝上一口,辣得脸都扭曲了。

木棉花站起身向李墨玉和陈柔敬酒,说要不是他们及时出现,我们这时候只怕已经完蛋了,大恩大德,铭记于心!

我也站了起来,李墨玉和陈柔救过我们的命,我们还没有好好谢谢他们呢,当即借酒致意,以表感激之情。

陈柔赶紧站起回礼。

李墨玉则挥手道“好了好了,吃宵夜就好好吃行不,别整那些虚的,你们这样都挡住我看电视了!”

不是说古时候的人是最重礼节的嘛,怎么到了李墨玉这里——她好像看起来比我们更加的随意啊!

我身后的墙壁着挂着电视,正在放抗日神剧呢——拿枪打飞机的那种,有对话情节时,李墨玉的注意力便没那么集中了,不时与我们搭几句话,一旦有子弹扫射,炮弹爆炸的场面,她的注意力是十二分的集中。

由此可见,李墨玉的骨子里是一个暴力爱好者。

李墨玉爱吃小龙虾,她吃小龙虾的本事也是一绝,筷子夹住小龙虾的头,咬住小龙虾的尾巴轻轻一扯,便将小龙虾的头给扯掉了,李墨玉用牙齿和舌头剥龙虾壳,而筷子已经夹起了另一只小龙虾。

这边吐出壳,那边又续上了一只小龙虾。

李墨玉可不像陈柔似地,当你看着她,她的行为就会收敛些,李墨玉无视一切目光,发现你一直盯着她时,她会回瞪你一眼——看你姑奶奶干嘛呢!

木棉花点了一只烤茄子外加几串羊肉,一个人默默地吃着,每人有人提议大家喝一杯时,才抬起头来,与众人共饮。

分别了这么久,各自的经历就够说好几个钟的,大家七嘴八舌的聊着天,气氛热烈,木棉花和陈柔的话相对少些,但是天聊热了之后,也慢慢地放开了,这场宵夜一直吃到夜宵摊收场。

结帐之后,我们相携着往回走,喝了那么多的酒,我有些晕晕乎乎的,虽然不至于走不了道,但是脚下飘乎,重心不稳却是真的。慢慢地我发现了,除了我之外,李墨玉,陈柔,木棉花什么事也没有。

要知道,李墨玉一个人喝了一斤的白酒呢。

陈柔与木棉花也被我用话挤兑着喝了不少了……

敢情非人根本不会醉的?这亏吃大了。

我们找了一家黑旅店,将剩下的四个空房包圆了,与大家互道晚安之后,我一头扎进了房间里。

扒在床上的我无比的放松,每一个细胞都放松了,我想要爬起来去洗澡,却指挥不动它们了,抗战了好久,我的意志总算占据了上风,摸索着到了卫生间,泡了个澡,这才清醒了一些。

我熄了灯,正准备睡觉,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我张目四望,见窗台上扒着一只手,我大吃一惊,拔出斩邪剑,慢慢地向窗台靠近。

这时候,又有一颗头从窗台下探了出来,我才走出两步,那人已经飘然进屋了,是名女子,黑暗中看不清相貌,但是,单看那曼妙的身形,就知道长得一定差不了。

我感觉那人身形十分熟悉,正要开口问话,那人将食指竖到了唇边——嘘!

我终于认出来了,翻窗而入的,竟然是陈柔。

我惊喜莫明,低低地唤道“柔姐,是你么?”

陈柔点点头,上前问道“烦啦,好些了么?”

我嗯了一声。

陈柔接着道“刚刚墨玉姐她们都在,因此,我也不好……”

陈柔的骨子里有些害羞,她的意思是说刚才我的样子有些醉了,她应该扶我到床上,照顾好我的,但是因为李墨玉和木棉花都在,她不好表现得太过亲密,因此便和她们一道回房了。

但是,我表面上装做不知道“柔姐,什么也不好啊……”

“没什么!”陈柔问我“你怎么还不睡啊!”

“怎么睡啊!”我撇嘴道“我正想睡呢,结果窗棂上突然出现了只手,吓得我差点跳起来……”

陈柔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有些愧疚地道“吓到你了吗?”

“嗯!”我可怜兮兮地道。一边往陈柔的身上靠。

我原本以为陈柔会推开我,但是她却并没有,任我靠在她的肩头,我留心看她,别是没推开我,准备拿家伙事儿砸我呢。

陈柔轻抚着我的额头道“烦啦,让你久等了!这一次,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说实话,在听到这句话时,我不争气地鼻子一酸,感觉眼中有泪水在滚动,我一把抱住了陈柔道“这可是你说的,不能反悔!”

陈柔也抱住了我,摇头道“不反悔,反悔是小狗……”

我将陈柔抱到了床上,专注地看着他的脸,此时的我,感觉心跳加速,难以自制。

窗外的月光很淡,却很温馨,在这静谧的夜里,有异常的情愫在发酵,在悸动。

(……此处省略一万字……)

(两百万字,一场肉戏,我本来应该写得更加详细一些,具体一些的,一来因为不擅长,怕画虎不成反类狗,二来么,最近严打,超级严打,我就不往枪口上撞了,留给大家更多的想象空间吧!)

第二天早上。

(咦,怎么就到了第二天早上了呢……)

我和陈柔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呢,敲门声响了。

我问“谁啊?”

门外说话的人是木棉花“陈烦哥,醒来了吗?咱们是一起出去吃早餐还是我给你带,墨玉姐在房间里等我们,不过柔姐的房间敲门却没反应……”

“呃呃呃呃,这个啊!她可能……”我说道“柔姐她就在……”

才说到这里,陈柔赶紧捂住了我的嘴,在我的耳边说道“就说我可能还没有醒……”

我压低了声音道“柔姐,反正这事迟早也得让大家知道,就不如……”



正文卷 第1040章:高明的骗子

陈柔的食指压住我的唇道“不行!”

“为什么啊?”我有些不解。

陈柔压低了声音说道“一见到棉花我就知道了,她心里喜欢你,我们这时候出现在她的面前,给她的刺激太大了!”

“啊……这这这……”我颇为尴尬。

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是十分强大的,从陈柔出现到现在,我和木棉花都是循规蹈矩,谁也没有过激的举动,木棉花甚至还有些故意疏远我的意思。

但即使是这样,还是被陈柔看出了一些端倪。

兴许她见到我们的第一眼就看出来了,而木棉花也知道陈柔看出了点什么,因此,原本是表亲的两人才会如此的尴尬。

这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升起一个念头,心说陈柔昨晚夜袭我不是是担心我被木棉花抢了去吧?

由此看来,她心里是极在乎我的!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一暖。

陈柔从我的眼中看出了我心中的想法,却故做不知地将我往床上一推,以极快的速度披好了衣服,冲我一笑,沿着窗棂上爬了出去……

我和陈柔的房间隔有四五米呢,也就是说,陈柔翻出墙之后,还在壁虎游壁一样越过四五米的距离,才能回到自己的房间,咳咳咳咳……想到这里,我有一种很古怪的感觉。

“陈烦哥,陈烦哥!”木棉花继续拍门“你还在休息吗?那我给你带早餐吧!”

“咳咳咳!”眼见陈柔离开之后,我这才开口应道“没呢,我已经起来了,等我一会儿啊!”

我起身穿门,拉开了房门。

木棉花早已经梳洗好了,就站在门口,我招呼木棉花进门,然后洗脸刷牙,与木棉花一道去叫李墨玉和陈柔,李墨玉看电视正入迷呢,让我们给她带早餐,陈柔干脆连门都没有开,隔着门说自己正在换衣服,准备洗个澡,不出去了。

估计是怕见了我们尴尬吧!

于是,我和木棉花去买早餐。

基本上所有的城市都差不多,每天早上这个时候,退休的人从菜市场买好了菜,慢慢悠悠地往回走,学生和上班的人则是急匆匆的,争分夺秒,开过的公交车永远都是满的,没点本事别想挤上去。

虽然吵闹,拥挤,但是生活气息十足。

大路上这么多人,我们也就不去添堵了,沿着里面的巷道往前走。

前面有一个包子铺,一看店铺的招牌就知道店龄不少了,门前站满了顾客,我和木棉花挤了进去,扬着钱叫喊了一分多钟,才总算买到包子,又费了一些工夫挤出来,我抹着头上的汗水心说就算这里的包子再好吃,我也不来了,这特么的哪是买早餐啊,明明是打架嘛……

路上又买了油条,分了一根给木棉花,一边说话一边往回走。

路口站着一名女子,她衣衫单薄,眼神显得很是无助,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终于鼓起勇气向一名男子求助。那男子急匆匆地赶去上班,见女子拉在前面,一把就将人她推了开去“别烦我,死骗子!”

女子又缩到了路边,看她的样子,眼圈都有些红了。

如今这世界太复杂了,善良很多时候被人当垃圾一样踩在脚下摩擦,于是,大多数人都开始不善良了,上班的男子骂她是骗子,是有理由的,因为那些在大街上找人救助的,大多数都是骗子。

她们所谓的无助与彷徨,不过是用眼角筛选自己的目标客户。

不过,这样的骗子很好识别,一般你给她东西她吃,就不是骗子,给她东西她不吃,而是要钱,那百分之百就是骗子了。我也是作,下意识就靠近过去,拍了拍女孩的肩膀道“妹子,饿了吗?”

女子楞楞地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将买来的早餐递了过去“吃!”

“可以吗?”女子迟疑地问我。

“当然可以!”女子迟疑的表情收在我的眼里,我立即判断对方是一个骗子,一个走投无路,要上街求助的人,面对食物还迟疑,这话说出去,鬼信啊!

“那……谢谢啊!”女子接过包子吃了起来。

不一会儿,我就意识到我犯一个巨大的错误,我判断失误了,这女子绝对不是骗子,或者可以说,我根本就不该一时心动,给她包子吃,我和木棉花坐在石桥的护栏上,看着那女孩一个一个地将十个包子全部吃完了。

“咳咳咳!”我接过塑料袋,塞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尴尬地问道“那啥,你还饿吗?”

“好多了!谢谢你们”女孩自我介绍道“我叫朱梅梅,是从北方那边来的,本来想找事做,结果钱包被偷了,昨天晚上在人家屋檐下坐了一晚上,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所以就上街求助……”

朱梅梅这套说辞估计说了好多骗了,张口就来,神情并茂,正因为说了许多遍,再复述出来就显得没有那么可信了……

我心说你都不该叫朱梅梅,应该叫朱有有才对,你吃得饱饱的,我们肚子还空着呢,急于打发她,我便从口袋里取了两百块钱给她道“这些钱,应该足够你打车回家了,赶紧回去吧!”

朱梅梅接过钱,连连道谢“谢谢谢谢,我一定还你!”

我和木棉花正准备回去重新买包子,朱梅梅拦住了我们。

我皱眉问道“怎么了?”

“你们是好心人,我不能欠你们的!”朱梅梅接着说道“我已经给我爸妈打电话了,他们今天就会来接我,等他们一到,我就将钱还你!”

“不用了,不用了”我挥手道。

“用的,谁的钱也不是大水冲来的,等我爸妈来了,我还你们钱,还请你们吃大餐!”朱梅梅跟在了我们的后面。

朱梅梅的行为,让我又开始疑问她会不会是个骗子,现在高明的骗子都不会一张嘴就骗你,这样太容易被识别出来了,高明的骗子会想法设法留在你的身边,设下连环套,一连一环引你上钩,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怎么行骗,而是怎么找个正当的理由留在你的身边,因为只有留在你的身边,才有机会行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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