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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


第1章 楔子 未央

渴!

这是未央重新恢复意识之后的第一感觉,他昏昏沉沉的舔了舔嘴唇,痛苦的叫了一声:“水!”

一阵鸡飞狗跳的声音,夹杂着乒乒乓乓一阵乱响,未央便感觉到一个黑影来到了自己身边,二话不说,捏着自己的鼻子就灌。

未央大口的喝着,也不管是不是水,喝了几口,却被呛着了,咳嗽两声,便又沉沉睡去。

补充了水分,未央的身体好了许多,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艰难的睁开双眼,一点昏昧的灯光照耀了未央所在的地方。

未央艰难的转了转脑袋,不由心中一沉。

低矮逼仄的土坯房,昏暗的油灯,破破烂烂古装,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几张凳子,粗重的木床还有破烂的屋顶,让未央有种不好的感觉。

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桌子上伏着小憩的一位妇人突然回头,看了看已经醒来的未央,顿时惊喜交加,大喊大叫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愕然,什么情况,拍古装剧吗?

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高大的男子冲了进来,一阵阵热浪随着这男子冲进了屋子,未央几乎差点喘不过气来。

高大男子身后,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扎着两个揪揪,连蹦带跳的冲了过来。

“二哥二哥!呜呜呜!”这是小姑娘的声音。

“乖囡醒了?”男子一双大脸上,一双眼睛极为明亮,定定的看着未央。

未央脑子一空,再次昏睡了过去,顿时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这次昏睡,未央的脑海中,多出了很多东西,尤其是一位也叫未央的倒霉鬼,从树上掉下来,好巧不巧的磕在了一块石头上,直接就嗝屁了。

与此同时,太阳之中一道阳光极为刺眼,在谁也没察觉的情况下,直接落在了这位未央的身上。

。。。。。。。

这是22世纪,2118年,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魔都上空,一个十岁的少年兴奋无比的踩着一支羽箭,御空而行。

这少年脚下的羽箭很是奇异,一根细细的长箭,只有拇指粗细,原本是乘不了人的,但是那羽箭竟然放出淡淡的白色光晕,如同一支放大版羽箭一般,恰好容一人踩踏。

羽箭尾部,一道道光晕飞腾,形成奇异的景象,一只硕大的朱雀腾空而起,落在少年头顶,垂下道道光芒,牢牢的护住少年,不被高空中的飓风吹落下去。

少年兴奋的哇哇大叫。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羽箭质量不错啊,比那劳什子的磁悬浮飞剑强多了。”

少年的身边,呼啸而过一位位驾驭磁悬浮飞剑的行人,听到少年的叫声,一个衣装革履的上班族笑道:“未央,飞剑才是最安全的,你的那羽箭,想来也是最新的科研成果,也不知道有没有通过质量检测,还是小心点的好,万一掉下去,那可就糟了。”

少年未央桀桀怪叫道:“钱斌大叔,您还是去上班吧,到时候迟到了,扣工资就不好了。”

钱斌面色微变,眼前浮现一串数字,正是时间表,眼看着还差十分钟就到九点了,钱斌连忙挥挥手道:“未央,你小子小心点,大叔还要上班,回头让你爸教训你。”

说完,面前现出一张透明的光幕,手指在面前的透明光幕之中连连点动,飞剑刷的一下飞了出去,速度极快。

未央啧啧赞道:“科技发达还是好处多多啊,据说百年前大街上到处都是汽车那种老古董,速度慢不说,还拥挤,哪有现在一柄磁悬浮飞剑就能解决问题?

不过咱这磁悬浮羽箭也不差,这可是咱央求爷爷好久,爷爷才让家里研发出来的,哪能只有那飞行的功能?

百年前那部电影上的那个勇度,用的那支羽箭咱老早就想造出来了,如今看来果然比飞剑好看的多啊。”

现在是科技昌盛的时代,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摩天大楼漂浮在空中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全息影像等技术那更是烂大街。

少年未央是是魔都人,家里面是做科技研发的,在魔都或者说在整个中国甚至是整个世界,那都是首屈一指。

未央央求了他爷爷好久,就想要一支勇度那般靠着吹口哨就能驱动的高科技羽箭,那叫一个潇洒,那叫一个帅气。

未央终于如愿以偿,羽箭做出来了,但是论及功能,未央觉得比勇度的那支还要强一点,因为不需要吹口哨,羽箭连接未央的神经元,只需要心念微动,便能催动,御空而行不在话下。

要知道,口哨吹长了,也很累的。

尤其是他的羽箭融合了最新的纳米技术,可以随心变化,而且一旦损坏,还能自动修复,是未央央求爷爷按照那位钢铁侠的战衣特性制造出来的,但是用的材料,却是近些年刚刚开发的土卫六行星,泰坦星上的特产金属x101,混合了天外陨石打造而成,轻盈无比,坚不可摧,不说世间第一,也是前无古人。

尤其是那x101金属,很是罕有,一年也产不了几斤,那块天外陨石,更是万年难得一见,是未央的爷爷花大价钱买来的。

与羽箭相比,飞剑算什么?

未央御箭来到专门测速的高空道路,看着空中那头的地标建筑东方明珠塔,心中暗道:千万别让我失望,地球上最厉害的科研所加上地球上最厉害的科学家,还有当今独一无二的金属,未央觉得自己简直要成仙了。

轰!

未央全力催动羽箭,如同一道白光惊天而起,速度超过了音速,荡起一道道音爆,向四面散去。

美滋滋的御箭而行,眼看着速度不断飙升,未央心满意足。

与此同时,东方明珠旁边的一座悬空摩天大楼中,嗡嗡嗡报警的声音不断响起。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已达临界点!”

“警告!警告!请所有工作人员撤出大楼。”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故障,开始启动自毁程序!倒计时!十!”

“九!”

“八!”

“七!”

。。。。。。

未央心情大爽,纵情御箭的同时加上速度过快还有羽箭本身的防护罩,根本就听不到半点声音,自然也听不到漫天的警报声。

轰!

一束炽白的光芒如同闪电一般,直接撞在了未央的身上。

未央没有被撞飞出去,也没有当时就死亡,他一点点的看着自己分解成最细微的粒子形态,丧失了意识。

。。。。。。

整合了脑子里混乱的意识,未央终于确定了,自己来到了大宋朝,而且还是北宋,今年是庆历二年,大宋刚刚结束了宋夏战争,又被辽国逼着签订了重熙增币,实在是雪上加霜。

那位以仁厚之名闻名千古的仁宗皇帝赵祯,正艰难的支撑着大宋摇摇欲坠的国体,庆历诸君子正奋发图强,想要一举革除大宋弊端。

当然,这些跟未央没有关系,他最终确定的是,自己确实是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堪称盛事的时代,虽然国家窝囊了点,但是百姓活的不错,那位仁宗皇帝,也是个不错的皇帝。

想明白了,确定了,未央便真正的睡去了。

睡觉是补充人体精力的不二法门,甭管多劳累的人,精神损耗只要不伤及根本,只要睡一觉,那就能生龙活虎。

未央倒霉了点,不是因为身体不行,而是因为穿越地点的问题,人家穿越都是直接到繁华大都,帝国首都之类的,最不济也是这些繁华之地周边,能短短时间内就能崛起。

但是未央呢?他穿越的地方,叫做登州,祖孙数代生活在登州蓬莱。

这时候的蓬莱,已经很有名气了,赵祯在皇佑二年,建了一座蓬莱阁,让无数文人雅士趋之若鹜,如今正在兴建蓬莱水城,还未结束,

这两个大工程,都是名闻后世的景致。

但是也仅止于此了,蓬莱虽好,除了这两个景致所在之地,其他地方依旧困顿不堪。

想想皇帝老儿震怒的时候,那谁谁发配沧州,那谁谁,终生在琼州养老,那谁谁,贬官蓬莱知县。

说是一县,但是这个鬼地方,现在连个知县都没有,上一任知县老死在任上之后,朝廷迟迟没有派新的知县过来,好像忘了这个地方了一般,就连上任知县老死之后,连个恩荣圣旨都没有,这可不符合赵祯一贯的形象。

而且整个登州加起来,连二十万人都没有,蓬莱市登州最富庶的地方,也不过五万人左右,除了本地土著,便是慕名而来的文士。

这地方不能种田,但是却靠海,老百姓靠着海获,勉强果腹罢了。

未央一家,往上数三代,也是犯官后人,就是未央的太爷爷,当年惹恼了赵大,被赵大一纸诏书贬到了登州,放在蓬莱,临死赵大都没有想起来这个人。

不过未央的太爷爷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御史言官罢了,赵大在位之时,那时候的人才多不胜数,谁有空闲理一个御史,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现在未央家里,拢共就四口人,大哥未洵,今年十九岁;老二未央,今年十二岁;三妹未烟,今年四岁半;还有大嫂杜氏,年方十七。

家里面更是穷困不堪,靠着大哥未洵给人写写算算,做些账房的事儿,养活一家四口,比起寻常百姓好了一些,但是却只是一些罢了,只能保持饿不死,十天半月一顿肉,但是要说整日里大鱼大肉,还没有那个条件。

任重而道远啊!这是未央最贴切的想法。

未央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着破烂的屋顶,再看了看守在自己身边的大嫂,心中微暖的同时,却扛不住饥饿,他费劲力气喊了一声:“大嫂,大嫂。”

第2章 平凡的一天

杜氏一夜未合眼,此刻正昏昏沉沉的假寐,猛然听到未央的声音,顿时跳了起来,又自喊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无语,您老人家就不会说点别的吗?

不过就算他在无奈,也没有力气说话,短短的一句话几个字,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点力气,此刻只能躺在床上。

不大会,未洵端着一个陶瓷大碗走了进来,交给了杜氏,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弟弟,郎中说了,弟弟飞来横祸,虽然未伤及根本,但是本就虚弱的弟弟,必须得静养才成,未家诗书传家,传到我这里,已经没落了,弟弟是未家的希望,还需要博取功名,光大门楣。

小不点未烟来到床前,双目放光的看着,看的不是未央,也不是大嫂,是大嫂手里的那个粗瓷大碗,嘴里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未央实在是虚弱,也不理小妹渴望的目光,在杜氏的照料下,一会的功夫就把一碗稀的几乎镜鉴可见的稀粥吞了下去。

未洵上前,摸了摸未央的脉门,舒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总算是活了下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家乖囡是个有福的,以后肯定能进士及第。”

杜氏也点头应和道:“是呢,乖囡聪明的紧,咱们就算天天喝粥,也要让乖囡有出息。”

寥寥两句话,说的未央几乎流下泪来,一半是因为那个女性化的名字,一半是因为感动。

可怜的人啊,殊不知这床上的人,早就换了一个灵魂,你们的弟弟,那个乖囡,早就死去了。

未央心中思绪连连,这一家人为了给自己治病,估计也算是倾家荡产了,不然以未洵的月俸,不至于连一碗稀粥,未烟都馋成这样。

这才是纯粹的人啊!

未央前世十九岁,大学尚未毕业,但是家族背景深厚,从小见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蝇营狗苟,就算是家族内部,也是一地鸡毛。

看着眼前的一副景象,未央觉得自己有责任,也必须担起责任,让这个家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最起码想吃肉就吃肉,想喝酒就喝酒,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

“二弟先在家养病,今日发俸,我从集市上买只鸡回来,给你好好补补。”大哥未洵安慰了一下未央,便匆匆而去,看样子很急迫。

也是,若是没有这点月俸,只怕这一家四口都要饿死街头了。

杜氏背过未央,悄悄的抹了抹眼泪,生怕未央与未烟看见。

未烟也知道自家二哥需要静养,便悄悄的离去,找她的小伙伴玩耍去了,只留下杜氏照顾这未央。

破家值万贯!

家虽然破,但是杜氏依旧打扫的仔仔细细,干干净净,一丝尘埃都没有。

未央只能静静的看着,虽然喝了一碗粥,但是腹中依旧饥饿,却一言不发,因为他知道,这个家估计再也找不出一碗粥来了。

临近中午,未央终于恢复了一点力气,他本来就只是身体虚弱,没有什么病,原来只是昏迷罢了,如今醒来,自然会慢慢恢复,已经可以坐在床上了。

未洵回来了,后面跟着在外玩耍的未烟,手中果然拎着一只肥鸡,还有一袋粮食。

粮食不是小麦,也不是大米,而是北方特有菽麦,这是一种高产的粮食,味道略逊于小麦大米,但是这个时代,已经是主粮了,穷苦人家能有糠窝窝吃就不错了,菽麦也是中等人家才能吃的起的,至于上等人家,那都是吃大米的。

小麦产量高,但是在登州这地方,却不如菽麦,所以大部分百姓,还是种植菽麦,最起码能有几顿饱饭吃。

一锅菽麦粥,里面放了几根青菜,几条鸡肉,这就是未家中午的吃食。

那只肥鸡,却被杜氏收拾了,正在炖汤。

鸡汤是给未央的,虽然小妹未烟看着冒着香气的陶罐已经馋涎欲滴,却被大哥严厉警告,不需偷喝。

未央嘴里喝着粥,心里流着泪,想他未家大少爷,何时吃过这等粗粝的食物,别说菽麦粥,他未大少爷喝粥,一向都是喝最好的紫米粥,那东西最是养人。

不过他此刻却是感动的,这一家人虽然穷,但是几乎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小妹却是没有那机会了,身上的衣服还是未央穿剩下来,杜氏改出来给了未烟的。

老子一定要吃肉!天天都吃肉!未央在心中呐喊。

一罐鸡汤,是要分三次喝的。

眼见杜氏提着木桶出去了,看着未烟渴望的眼神,未央快速的把碗中的鸡腿捞了出来,塞给了未烟。

未烟拿着鸡腿,虽然馋的直流口水,但是却小大人似的道:“二哥,这鸡腿你吃了能补身体,我不能吃。”

未央眼睛一红,连忙掩饰好,好声好气的道:“烟儿乖,二哥不喜欢吃鸡腿,二哥喜欢喝汤。”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在未央循循善诱下,未烟开心的啃起了鸡腿,三下五除二,不过两三分钟的功夫,一根鸡腿连鸡骨头都没剩下,被吃干抹净。

吃完鸡腿,未烟陪着未央说了会话,便有顽童来找她玩,欢天喜地的去了。

未央喝完鸡汤,小睡了一会,只觉得身体大好了,便起身下床。

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啊!未央大为感慨。

踏出大门,好悬每一个趔趄倒地,倒不是身体的原因,而是外面实在是太热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几乎把未央直接撂倒。

未央这才想起来,现在是五月份,在没有任何制冷措施,只能靠着藏冰与凉水纳凉的古代,不热才怪,不过到了晚上,却清清爽爽,很是舒服,就是蚊虫太多。

强撑着走了一会,未央大为感慨,这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到了晚上,一家四口吃了顿饭,趁着夜色纳凉,聊了会天,便休息了。

一晚上,未央都红着眼睛噼里啪啦的与蚊虫做着你死我活的斗争,屋子里艾草强忍的烟味弥漫,让未央欲仙欲死。

驱蚊的东西!必须有了。

未央从未有过如此急迫的时候,对于驱蚊之类的蚊香、花露水,他势在必得,将是他踏足大宋的第一桶金。

第3章 风雅阁与蚊香

大宋是一个充满了奇迹的时代,这个时代,中华的创造力展现出了最巅峰的力量,这个时代,诞生了无数的风流人物。

这个时代虽好,却是士大夫的时代,赵大一句不杀士大夫,造就了无数的士人,就算是谋反,只要不过分,也不会杀头,顶天了流放,更遑论其他。

曾经有人做过统计,大宋对官员实在是太好了,好到了几乎令人发指的程度,就以最为著名的清官包拯做例子,按宋仁宗嘉佑年间颁布的公务员薪水法规《嘉佑禄令》,包拯作为龙图阁直学士,每年有1656贯的货币收入,还有10匹绫、34匹绢、2匹罗和100两绵的实物收入。按《宋史·职官志》,包拯在开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粮,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麦。此外每月还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干草、1500贯“公使钱”。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划拨给包拯20顷职田,也就是2000亩耕地,允许他每年收租,并且无需纳粮。这2000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进项。再查《嘉佑禄令》,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100贯的添支,每年冬天又发给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根据史料包拯每年的各项实物收入都换成钱,加起来大致是1022贯,加上20856贯货币收入(工资),总共是21878贯。这就是包拯任职开封府时的年薪。按当时400文铜钱的购买力和现在25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是相仿的,21878贯铜钱合计1367万元。

一个官员,而且还是以清廉著称的官员,一年的俸禄达到了1000多万元,别说是现代,就算是纵观全球,也是绝无仅有,安心工作个十年,妥妥的亿万富豪,绝对没跑,试问谁不向往?。

赵大的初心自然是好的,他有感于大唐官员贪腐的问题,决定高薪养廉,但是最后却养出了一群白眼狼,这是他没想到的。

但是大宋的百姓却苦了,不提土地兼并成风,就说普通百姓,为了供养士大夫,一年到头能吃一顿白面馍馍就不错了,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喝稀粥,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未央家里有个顶梁柱,就是大哥未洵,好歹也是诗书传家,未央的大哥自小聪慧,对于算学一途略有建树,成年后屡试不第,加上父母亡故,一家老小没了生计,便熄了心思,在蓬莱找了一家酒楼,做了账房先生,一家人总算是吃喝不愁,但是若说富贵,还差的远。

这家酒楼叫做风雅阁,名字倒是文雅,掌柜的姓李,叫李尚慕,家有一老妻,一儿子一闺女,掌柜的今年四十余岁,老妻年纪相仿,儿子今年十岁,整日里苦读四书五经,不理世事,闺女今年十岁,却聪明的紧,随着老父亲东奔西走,忙活酒楼。

但是自从赵祯一时兴起建了一座蓬莱阁,那里几乎成了文人雅士必去之地,就连寻常富家百姓,也想沾点文气,所以风雅阁的生意一落千丈,李掌柜这些天也是愁眉不展。

长此以往,风雅阁势必没落,这是必然,一旦风雅阁支撑不下去,未洵的活计也就没了,未家一家四口,也就可能连粥都喝不起,毕竟谁家都有账房,未洵未必能在短期能找到好的活计。

这就是未洵晚上回来对家里人啰哩啰嗦说了一大堆的事情。

不过转眼间,未洵的眼睛落在了桌子底下那一段青色的物件上,那东西正在燃烧,散发出一股幽幽香气,惹得未洵频频侧目。

杜氏看到未洵狐疑的样子,指了指未央道:“当家的,这是乖囡想出来的法子,用青蒿与薄荷还有锅底灰加上一些别的东西做出来的,乖囡说这叫蚊香,可以驱蚊。”

未洵恍然,怪不得今天屋里一只蚊子都没有,合着是自家兄弟做了这个叫做蚊香的东西。

旋即,未洵面色一变,轻声对未央道:“乖囡,这东西你是从何处得到的秘方?”

未央翻了个白眼,这也叫秘方?土的不能再土了好吧?好歹咱上辈子也是世界第一科研家族的继承人之一,脑子里不知道塞了多少奇方妙法,区区蚊香,算得了什么?

不过大哥说是秘方就是秘方吧,未央寻思了一下,为了解释蚊香的来历,未央只得笑道:“大哥,小弟好歹也读过几年书,这是一本杂书上记载的方子,如今一试,果然有效。”

未洵面色一喜,连忙问道:“哪本书?”

未央双手一摊,无辜道:“忘了!”

“忘了?”未洵傻眼。

“忘了!”未央毫不迟疑的道。

未洵作为账房先生,整日里接触的就是生意买卖,自然能看出这蚊香之中蕴藏的巨大利润,夏日里,谁家不受蚊虫滋扰,当然,那些富豪之家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有更高级的熏香,但是只要价格不贵,寻常百姓谁家不需要,蓬莱县一县之地,足以让未家靠着卖蚊香不愁吃喝。。

未洵双眸闪烁,低声道:“有了这东西,就算是风雅阁倒了,咱们家也会有了生计,只要咱们多制一些蚊香卖出去,自然就能吃喝不愁。”

杜氏双眼一亮,看向蚊香,两眼直冒金光,仿佛看到了一座金山。

未央耸耸肩道:“大哥,所谓知恩图报,人家风雅阁在咱们最落魄的时候给了咱们一碗饭吃,大哥怎么能如此呢?”

未洵一愣,他毕竟聪慧,明白了未央的意思,他们自家去卖蚊香,不知需要花费多久才能让大家认可,而且蚊香名声起来之后,还要提防觊觎蚊香的那些势力,这是必然的,所以未央的意思,是找人合作。

找谁?找熟不找生,自然是找风雅阁。

风雅阁在蓬莱数十年,祖辈三代经营,在登州都是鼎鼎大名,虽然现在没落了一些,但是风雅阁依旧有实力,有背景,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崛起也是必然。

这就要看李掌柜能不能抓住机会了!当然,这机会是未央给的。

第4章 驱蚊

未洵想了想,迟疑道:“乖囡,你的意思是与李掌柜合作?”

未央翻了个白眼,耐心的解释道:“大哥,弟弟我好歹也是读书人,早晚要走上士人之路,家里面若是行商贾之事,岂不是授人以柄?

所以小弟以为,不妨找一位诚实的代言人,我看这位李掌柜就不错,在蓬莱人脉很广,而且为人和善,不至于吞掉我们的利益。

所以我以为,可以与李掌柜合作,让他们为我家贩卖蚊香,利益均分就是。

还有大哥,以后能不能别叫我乖囡?听着像个娘们。”

未洵摸了摸未央的小脑袋,笑道:“乖囡长大了,以后不叫就是。不过掌柜的未必就会为我们贩卖吧?”

未央无语,刚刚还说不叫了,不过他依旧信心十足道:“大哥,现在是什么时节?”

未洵气道:“这不废话吗?这大热的天,白天能热死人,也就晚上还好一点。”

“大哥以为,现在的人,最想要的是什么?”未央循循善诱。

未洵迟疑了一下,说道:“钱?”

未央翻了个白眼道:“再猜。”

“当官?”

“普通百姓好吧!咱能不能正经点,别跑题?”

“普通百姓啊,自然是凉快了,但是这时候正是惹的时候,得持续两三个月,二弟说这作甚?”

未央悠悠道:“你告诉李掌柜,风雅阁之所以没落,是因为蓬莱阁除了是皇帝所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那里凉快,那里还有京城才有的炒菜。

但是我有妙法,让风雅阁起死回生。”

未洵一点都不信,自家弟弟什么德行自己能不知道?虽然弄出了蚊香,让自己大吃一惊,但是若想让一个硕大的酒楼起死回生,除非来一场天灾,直接把蓬莱阁搞掉,不然哪有可能与蓬莱阁竞争?

但是架不住自家弟弟的百般央求,还有婆娘的殷切眼神,未洵决定明天试一试。

一夜无话,未家有了蚊香这个宝贝,一家人都睡的很香甜,未央的身体也大好了,只是还有点精神不济,不过日常行动却是没有问题。

一家人早上敞开了喝了昨日剩下的鸡汤做的菽麦粥,吃了个饱,未洵便带着未央前去风雅阁了。

此刻的蓬莱,不是后世的蓬莱,大街上破破烂烂,地上坑坑洼洼,两边尽是低矮逼仄的平方,偶尔有几家豪宅,也只是后世农村青砖瓦房的高度,就这就让不知多少百姓羡慕不已。

风雅阁是三层木质阁楼,在整个蓬莱,甚至于整个登州,都是首屈一指的酒楼,毕竟整个登州,最富裕的便是蓬莱,州府治所便在蓬莱。

但是随着蓬莱阁的崛起,风雅阁便门可罗雀,偶有几个行脚商人,也只是贪图风雅阁比蓬莱阁便宜的吃食罢了。

风雅阁不愧为风雅阁之名,走进风雅阁,便能感受到习习凉风,还有一股清香味,尤其是风雅阁占地三四亩,就算是再后世,也是一座很大的酒楼了。

一楼的柜台上,李掌柜蔫不拉粘几的站在柜台后,远远的看见未洵,打了个招呼道:“未先生,今日来的倒早。”

至于未洵身边的未央,李掌柜权当没看见。

未洵寒暄了两句,未央终于不耐烦了,小爷的时间是何等珍贵,你们就这样耽误?

啪!数十根蚊香被未央拍在了柜台上,未央不耐烦的道:“你俩相亲呢?墨迹来墨迹去的。李掌柜,这是我做的东西,驱蚊用的,你家应该不止一家酒楼吧,这个东西你拿去卖如何?”

未央大少爷行事,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但是老李头不领情啊,他不悦的道:“未先生,这是令弟吧?怎地如此没有家教?”

未洵连忙道:“舍弟年纪小,不懂礼数,掌柜的勿怪。

不过舍弟做的这蚊香,确实是驱蚊利器,掌柜的不妨试试。”

李掌柜可以不理未央,但是不能不理未洵,毕竟是一起数年的老搭档,而且未洵做事老实,从未有贪墨之事,把酒楼和李家的一些生意账目打理的请清楚,李掌柜很是器重。

“既然未先生说了,我也不能不给你面子,那就试试吧。”

李掌柜只是看在未洵的面子上,打算试一试,所以直接来到了蚊虫的聚集地,五谷轮回之地,也就是茅房。

他看了看未央,笑眯眯的道:“这里如何?”

未洵面色不虞,这是摆明了不相信自己啊,不过未央却是大方的道:“掌柜的随意就是,若是蚊香无效,小子情愿另献一门技术,让风雅阁不至于败落。”

李掌柜闻言都气乐了,说道:“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既然你这么有信心,咱们就试一试吧。”

三人点燃了蚊香,便离的茅房远远的,实在是太臭了,而且里面蚊虫滋生,苍蝇乱飞,简直能要人命。

李掌柜智珠在握,未洵心情忐忑,未央一脸的满不在乎。

蚊香点燃不过半刻钟,茅房里的蚊虫便被熏得受不住,嗡嗡嗡飞了出来。

李掌柜大奇,看向未家两兄弟的面色顿时就变了。

他疾走几步,来到了茅房,打开门看去,只见满地的蚊虫尸体,剩下的蚊虫依旧无头无脑的乱飞,看样子也活不成了。

“真乃奇物也!”李掌柜握着剩下的蚊香,身体都哆嗦。

这就是商机啊,有了这蚊香,还开什么酒楼,蓬莱有五万居民,整个登州有近二十万人,每人一根,一根就算半文钱,也足足十万文,也就是一百贯,这玩意是消耗品,一天不止一根,至少需要两三根,天呐!

李掌柜好悬没有晕倒,巨大的利益面前,他眼珠子都红了。

“你提供秘方,我负责生产,利润我七你三!”

“大哥,咱走吧!”

李掌柜大急,这可是翻身之战,成败在此一举。

“我六你四?”

未央拽着未洵好不停步。

“五五,五五开总行了吧!小祖宗,留步啊!”

未央回头,似笑非笑的看着李掌柜,李掌柜连忙道:“五五,小郎君要知道,这作坊与材料,还有人工,都是要钱的。”

第5章 穿越装X必备技能

未央看着李掌柜,突然开口道:“你六我四,我只负责配方,其他的不管。”

李掌柜一愣,不明所以的看着未央,刚刚不答应,为何现在主动提出?

未央看着一脸懵逼的李掌柜,笑吟吟的伸出三根手指道:“第一,这些年我未家多蒙掌柜的照顾,这一成,就当是这些年对您的回报。

第二,我要以技术入股你的生意,以我大哥的名义,占三成分子。

第三,我不管事,你管生意,我大哥管账目。”

李掌柜愣在当场,区区一个穷困潦倒的少年,竟然张口就要自家三成分子,他知道三成是多少嘛?李家经营百年的声音,虽然现在没落了,但是也有万贯家财,这是一点都不夸张的,张口就要三成,你以为你是谁?

“少年人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李掌柜冷笑连连。

“蚊香确实是好东西,你占六成,我也能挣钱,而且还不少挣,但是你知道我李家的生意有多少吗?三成?以为我是傻子不成?”

未央悠然道:“李家的生意包括酒楼、商铺,还有就是贩运海产这三种。

其中酒楼是李家最挣钱的,但是如今有蓬莱阁在侧,已经开始显露颓势。

商铺倒是有不少,李家在开封据说也有一家铺子和一家酒楼,但是却都是销售海产的铺子,酒楼也被打压的快倒了吧?

说句不客气的话,李家的铺子虽然多,估摸着有十来家吧,但是主业受到冲击,加上海产在大宋境内并不吃香,所以严格来说,李家现在入不敷出,而且庞大的家业在维持不下去之后,面临的便是同行的吞并。

想来掌柜的已经有所察觉了吧?不出两年,李家酒楼歇业,店铺关门,偌大的李家,就如同水中浮萍一般,烟消云散。

不会有人在意一介商贾为何会倒台,也不会有人因为跟你关系好,就放弃那偌大的利益。

掌柜的以为如何?”

李掌柜额头冷汗直冒,这些事他一直藏在心里,连老妻二女都没有说,更别说未洵这个账房了,但是未央却从何得知他李家现在的状况的呢?

确实,开封的铺子,已经维持不下去了,上个月开封的掌柜就来信说,今夏炎热,海产运到开封早就烂了,建议李掌柜把铺子盘出去。

李掌柜沉声道:“小郎君,这事你如何知道,就算你说的是实情,我把铺子全部盘出去,把酒楼歇业,带着万贯家财,照样能过逍遥的日子。”

未央摇摇头道:“您身在商海,岂不知进退取舍?如果您如日中天之时激流勇退,还能博取个好名声,但是如今虎落平阳,还想全身而退?岂不知暗中不知多少人觊觎您的家财,那些人只要动动嘴,随便暗示一下下面的小吏,别说您万贯家财,就算是富可敌国,也照样被吃的连渣都不剩,您信不信?”

信!怎么不信?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风光时,别人自然就会给你面子,但是你一旦落魄,那些狼虫虎豹,立刻就会把你撕得粉碎。

未央悠然道:“给我三成分子,除了蚊香,我可以让风雅阁再度崛起,可以让你的海产生意,做遍大江南北。”

李掌柜虽然被忽悠的五迷三道,但是却不傻,一个少年竟然口出妄言,若非未洵是他多年好友,早就乱棍打出去了。

他冷声道:“少年郎不要说大话,你若是有主意,给你三成又如何?”

一旁的未洵终于看不下去了,拉过未央道:“二弟,不可信口雌黄,你从未接触这商贾之事,如何能有这般手段,咱们安安心心贩卖蚊香就是,足够两家富贵一生了。”

未央心中叹息,自己大哥还是太老实了,只想着小富即安,却不知这其中蕴含的巨大机遇与危险。

危机危机,从来都是机遇与危险并存的。

毫不客气的说,风雅阁已经穷途末路,只要蓬莱阁在一日,风雅阁的生意就不会好,智慧越来越差,李家只能不断割舍各种商铺,到最后只能被逼的倾家荡产。

毫不客气的说,这其中有蓬莱阁的因素,但是却绝对不止蓬莱阁这么简单,风雅阁毕竟经营百年,有偌大的名声,数月之间没落至厮,若是说没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未央觉得自己的智商可以拿去喂狗了。

他挣脱未洵,郑重其事的对李掌柜道:“掌柜的既然不信,那我就证明一下。

还请掌柜的取些硝石来,然后准备好厨房,如果小子的本事还能入您的眼,咱就继续合作,如果掌柜的觉得小子不成,咱就分道扬镳,蚊香的秘方双手奉上。

您以为如何?”

李掌柜狐疑的叫来一个伙计,吩咐了一番,而后对未央道:“小郎君放心,若是你的法子真能救我李家,老汉必不食言。”

李家虽然没落了一些,但是想要弄点硝石还是容易的,这东西便宜,却产量很大,寻常百姓用来刷墙的也不少,能防腐。

不大会,一袋子约十余斤硝石便被伙计拎了进来。

院子里就有大缸,也有木盆,未央随手把硝石全部倒进大缸,接了一盆水,直接放在了大缸水面上。

他招呼未洵与李掌柜道阴凉处歇息,说道:“稍等片刻,你们就会见证奇迹。”

两人不明所以,摸不着头脑,但是却按捺住好奇心,慢慢的等待。

日头偏上,天气越发的炎热了,虽然在屋里,三人依旧汗津津的,浑身不自在。

“差不多了!”未央带头走进院子,向缸中看去,满意的笑了。

未洵与李掌柜狐疑的来到缸前,顿时满脸的不可思议,看向未央的目光,如同看向神仙一般。

噗通!

李掌柜当时就跪下了,古代人迷信鬼神,眼看着大热的天里竟然造出了一盆坚冰,饶是李掌柜也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依旧控制不住自己,纳头便拜。

未洵却没有,虽然他两股战战,但是面对自己的兄弟,却跪不下去。

“如何?”未央上前扶起李掌柜,笑眯眯的道:“此法可保存海产否?”

第6章 葱爆海参

“可以可以!”李掌柜没口子的说着,恨不得立刻就大量采购硝石,做出无穷无尽的冰块,不止能用来保存海产,还能进行贩卖,大捞一笔。

要知道现在的天下,老百姓是用不起冰的,这玩意太金贵,只有冬天从河里切割好了,放在冰窖里存起来,夏天才能拿出来用。

但是这冰窖,也是大有讲究,古人藏冰,典出“雪窖冰天”,是冰窖的雅称,为地下建筑,地面上只露出1米来高的四壁,无窗,窖顶是人字形的起脊双坡,覆盖琉璃筒瓦,内部为拱形,很像一个地下城门洞子,冰窖的墙体和拱券全部用砖砌筑而成,白灰勾缝,非常坚固。内部空间长25米,宽10米,高10米,窖门有1米多厚,密封隔热性能非常好;大约能盛2500立方米冰,6座冰窖大约能盛15000立方米冰。

别看这么多冰,说起来吓人,但是真正用起来,很难够一个夏天的用量,毕竟能藏冰的家族,都是世家豪门,不说这冰窖的费用,就说这冰窖的一些用料,都不是寻常百姓能买的起的,实实在在是奢侈品。

所以李掌柜当即就看到了这其中巨大的商机。

庆历二年的夏天来的有点早,有特别的炎热,几乎是数十年最热的一年,且不说如今能藏冰的家族那一点冰能用多久,就说很多藏冰不足的富户,那也是多大的财源,结结实实的能大赚一笔。

就连未洵这个对商贾之事只是稍稍了解一点的读书人,都看出了这其中巨大的利益,两个人都惊呆了。

未央老神在在的样子,仿佛智珠在握一般,大宋虽然百业兴旺,不说别的,就说科技绝对是领先世界不知道多少档次,但是跟一个后世人比较知识储备,还真是不够资格,未央觉得自己随随便便拿出来一点东西,都能过的很舒服,之所以他需要李掌柜做代言人,实在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既然来了,那就不能白来,最起码也要向穿越前辈看齐不是?不搞点高科技,简直对不起自己。

硝石制冰不算什么高科技,只能算物理反应,但是架不住现在的科研人员还没有发现这一点,所以未央可以毫无顾忌的剽窃,据为己有。

未央笑吟吟的道:“区区硝石制冰就让你们把我当神仙了,若是我在弄出来别的东西,岂不是成了三清道祖那个级别的?”

未洵一把捂住未央的嘴巴,慌乱道:“小祖宗,三清道祖怎能毁谤?也不怕道祖显灵,降罪于你。”

未央被未洵捂的差点背过气去,好不容易扒开未洵的大手,他对李掌柜无语道:“掌柜的,没有什么神仙佛祖,不过是一些化学反应罢了,如果你想要,我还可以给你表演一下覆水重收的把戏,怎样?要不要看看。”

李掌柜赶忙爬了起来,没口子的道:“不用不用,如此神仙手段,怎是我等小民能觊觎的?小郎君还是好好藏好,不要让外人学了去。”

未央翻了个白眼,这意思就是除了咱们,可不能给别人知道,否则就是自断财路。

不过看在李掌柜战战兢兢的样子,未央觉得可以原谅他。

“好了好了!”未央摆摆手,潇洒的道:“接下来我要传授于你大内珍馐,你可要找心腹之人前来学习,若是能学得两三成,足够让风雅阁重新崛起了。”

李掌柜狐疑的看了看未洵,未洵也是一脸的无辜,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家兄弟摔了一跤后,变得如此妖孽,不提蚊香,就说这硝石制冰之法,一旦传出去,也不知道会造福多少百姓,免于多少百姓夏日里热死的危险,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未洵是个纯粹的人,好悬没说出“献给国家吧“这种话,鉴于自家还需要这法子改善生活,所以未洵决定还是先自私一下,等自家丰衣足食之后,再献出去不迟。

其实硝石制冰的法子,唐末的时候就被人研究出来了,只是经过五代十国战乱,到大宋的时候,老祖宗的很多遗产,都被战乱所毁,如今未央能让这门技术重现世间,也是一件好事,不然又要耗费不知多少科研人员的脑细胞了。

未央在前雄赳赳的向着厨房走去,李掌柜跟在身后,如同一个随从,这会他是真正的相信,这个小小的少年,真的能为自己带来改变,而且是惊天般的变化,至于未央为何会宫廷秘制的炒菜绝迹,要知道这种炒菜的法子,也就皇宫大内有御厨会,其他只有开封的樊楼有一些,就着,就让客人趋之若鹜,一菜难求。

来到厨房,未央放眼一看,嚯!好家伙,食材还挺齐全,什么鸡鸭鱼肉、各色蔬菜,多不胜数。

李家虽然经营海产生意,又靠着登州这个天然的海港,但是海产实际上在大宋并不吃香,冰没有多少人喜欢吃海中的东西。

究其原因,是因为海产太腥,寻常人家贪图海产中的盐分,或许会买一些,但凡有些家财,都不会把海产作为菜品端上餐桌。

所以风雅阁的厨房,还是以寻常食物为主,但是海产也不少。

既然要做,就做别人没有的,就做别人不擅长的。

所以未央决定从海产下手。

来到墙角一看,嚯!好大的一缸海参,个头十足,卖相极佳,这玩意可是好东西,补肾,益精髓,摄小便,壮阳疗痿,其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而且海参具有提高记忆力、延缓性腺衰老,防止动脉硬化以及抗肿瘤等作用。

这可是不可多得的佳品,不做出来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未央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做法,他切了一块肥油,还是猪油,这玩意不知道被谁扔在案角,看样子是当作下水要扔掉的,也难怪,猪肉乃是贱肉,到了大宋虽然没有那么贱了,但是大户人家还是不屑的。

熬出猪油的同时,未央把海参切成宽片,煮透后控去水分,又抓起一把大葱,妥妥的大葱,足有婴儿小臂粗细,大葱在猪油里一炸,捞了出来,随即弄了一个陶罐,找来清汤,清汤加葱,姜,精盐,料酒,酱油,海参,烧开后微火煨大约两分钟后,未央捞起,在锅里大火猛炒,随即找了一个盘子,一盘子正宗的葱爆海参出炉了。

第7章 实诚人

做完葱爆海参,未央随手捞起一条三尺鲷鱼,而且还是最名贵的银鲷,身体细长,两侧为灿烂的银白色,略带粉红,胸鳍、臀鳍、尾鳍均为粉红色。

大补之物啊,未央看的直流口水,寻常银鲷能长个两三斤,长有半尺最多了,但是这条银鲷竟然长三尺,这绝对是因为大宋人不懂这银鲷的珍贵的缘故。

未央也不客气,指挥一个厨子,也是唯一的厨子,其他的都让李掌柜赶走了。

厨子把银鲷去鳞,去内脏,按照未央的指挥,把鱼肉片成一片片,不得不说,厨子的刀工很是出色,每一片大小相当,尤其是薄如蝉翼,看着就很有食欲。

随手拿起一根大萝卜,指挥厨子雕刻成一只孔雀首的模样,有指挥厨子切了一些香菜之类的配菜,未央便亲自出手,厨房是有冰的,直接切了一个大致的模样,找了个巨大的盘子,把孔雀首放在最中间,鲷鱼肉一片片的摆好,初时还不好看,但是待未央完成整个鲷鱼刺身,旁边的三个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菜?这特么简直就是艺术品。

孔雀为首,坚冰为腹,一片片鱼肉组成孔雀羽翼,美轮美奂,让人不忍下手。

两盘菜完成,未央还未过瘾,直接切了一块五花肉,翻出一大堆香料,什么胡椒八角之类的,把五花肉洗净,切成麻将块大小,锅烧热放火麻油,爆香姜片大蒜花椒八角,倒入五花肉翻炒至两面微焦,加入料酒或者白酒、酱油,最让未央惊喜的是厨房竟然还有一些白糖,虽然不纯,但是做红烧肉足够了,哪还有什么好说的?加糖,待变成糖色时放入肉块,加水适量,用酱油、精盐、白糖、葱片、姜片、八角、香叶调味,改小火焖,不大会,一盘红烧肉新鲜出炉。

未央得意洋洋的看着惊呆了的围观群众,心中暗道,好在小爷也是老餮一枚,这些东西,对咱也是小手段。

大大方方的指着三样在被人眼中堪称绝品的菜肴,未央笑吟吟的道:“试试吧?别说咱骗人,若说吃,你们这辈子都比不上我”

厨子首先夹起一块红烧肉,作为一个厨子,他是最有发言权的,而且同行相轻,他身为风雅阁大厨,本就对东家找一个小孩子来厨房有点不满,不过看人家的做菜方式,真是惊呆了他,所以他决定试一试,无论好吃不好吃,都说不好吃。

红烧肉入口即化,香甜松软,厨子差点把舌头都咬了下来,一口红烧肉入口,他满脸泪痕,原来做菜可以这样做,贱肉也能做出美味佳肴。

说实话,未央对这盘红烧肉不是很满意的,很简单,因为这猪没有阉割过,无论怎么做,总会有点膻味,只是未央用香料掩盖了猪肉的膻味,虽然还有一些,已经无伤大雅。

噗通!

厨子直接跪在了地上,抱住未央的大腿,嚎叫道:“师傅啊师傅,徒儿可找到您老人家了。”

未央身躯一晃,差点被厨子把腿掰折了,他毕竟身体不好,虽然恢复了一些,离健康还差的远,一顿饭做下来,已经消耗了大部分精力。

未洵与李掌柜顾不得未央,急吼吼的夹了一筷子红烧肉,顿时满口的肉香入口,表现比厨子好了一些,只是没跪地拜师,但是看那样子,也是恨不得把未央吞下去一般。

两人试了试鲷鱼刺身与葱爆海参,顿时味蕾被一种幸福的滋味填满了,有这三种菜品,风雅阁若是不能重新崛起,李掌柜觉得自己的智商可以拿去喂狗了。

“起来!”未央不停的抖着腿,身躯摇晃,他怪叫连连道:“你再这样,我可就报官了,大哥、李掌柜,你们也不管管,不知道我身体不好吗?”

未洵顿时大急,自家弟弟大病初愈,可经不起折腾,当即上前就去扯厨子。

李掌柜也上前拉起厨子的一条胳膊,怒声道:“老孙,小郎君身体不好,今天又劳累了,坏了小郎君的身体,你赔的起吗?”

老孙也不是善茬,他当即道:“李尚慕,咱俩可是好友,你胳膊肘可不能往外拐,今天你帮我拜这小郎君为师,我孙天成一辈子给你家做菜都行。”

未央此刻额头虚汗滚滚,恼怒道:“孙天成,你放开我,小爷身体虚,要是有个三张两短,你死了也赔不起。”

师傅说话,孙天成立刻就放开了手,哈巴狗一般道:“师傅,后院有个房间,是弟子休息的卧房,清净雅致,最适合休息,弟子带您过去。”

未央无语,不过人家也是拜师心切,虽然手段拙劣了一点,也不能苛责不是。

他当即无奈的道:“让我先吃点东西吧。”

未央抱起还剩下半盘子的葱爆海参,猛猛的吃了一顿,感觉有个七八分饱,才对孙天成道:“前面带路,我要修养一下。”

孙天成连忙狗腿的扶着未央,往后院走去。

留下未洵与李尚慕面面相觑。

过了许久,未洵才开口道:“掌柜的,我这二弟上次摔了一下,脑子不大清楚,您不要介意。”

李尚慕连忙摆手道:“未先生,咱们相交多年,你我都知根知底,制冰之法前朝就有,但是已经失传了,如今小郎君不吝传授,是我李家的福分,更何况还有这炒菜之法与蚊香,都是日进斗金的生意。

我已经决定把李家四成的分子交给小郎君,也算是投桃报李。”

未洵连忙道:“说好的三成,怎么能占您便宜?”

李尚慕摇头道:“未先生,说句大实话,小郎君有如此之能,早晚有飞黄腾达的一天,我李家也算是攀了高枝。

说实话,老汉有意交出六成分子,但是现在李家艰难,就算有了妙法,也需要徐徐图之,所以老汉厚颜,只给四成,等生意稳定之后,咱们再做商议。”

未洵闻言,郑重的道:“在商言商,二弟虽然胡闹了一些,但是却从不妄言,他说三成就三成,您不用多说,我未家岂是言而无信之徒。”

李尚慕感动的老泪纵横,实诚人啊!

第8章 定计

未央睡的很沉,睡梦中,他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东西,对自己很重要的东西,那种感觉十分真切,让他在睡梦中依旧辗转反侧。

一根羽箭在未央的头顶飞舞,未央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飞剑满天飞的时代,自己的爷爷与父亲母亲欢聚一堂,庆祝未央归来,那场面如此的真实,让未央泪流满面。

“爸妈!”未央腾地起身,看着四周陌生却又熟悉的墙壁,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回不去了啊,那个世界,终究是回不去了。

在屋外候着的孙天成听到动静,推开门走了进来,看到未央伤心的样子,心中叹息一声,毕竟还是个孩子,虽然这个孩子有种种不凡之处,但是终究是个孩子啊,看这小模样,做梦都梦到爹娘,这感情是有多深啊。

“师傅,可是想师祖与师祖母了?”孙天成温言安慰道:“逝者已矣,师傅大可不必难过,想来两位老人家在天上,也不想看到师傅难过。”

未央叹息一声,天上?想来爸妈还有爷爷也以为自己真的死了吧!也是,自己确实是死了,被质子碰撞机给弄死了,连身体都化成了最细微的粒子,只有灵魂未死,附身在这个倒霉的孩子身上。

既来之则安之,还是为自己舒适的生活奋斗吧。

想通了也就没杀了,顺带着看孙天成也顺眼了许多。

未央轻笑道:“老孙,你拜我为师,就不怕人家说你?毕竟我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孙天成闻言,顿时正色道:“师傅此言差矣,所谓学无先后达者为尊!弟子虽然不是读书人,但是也知道这句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既然拜了您为师,弟子一定好好侍奉师傅。”

未央看着如同一个小老头的孙天成,觉得收下这个弟子也不错,最起码人家心诚,而且与李尚慕关系不错,想来不会泄露一些机密。

“你今年多大了?”未央随口问道。

“弟子今年三十有二!”

噗!

未央好悬没有一口老血喷了出来,狐疑的看着孙天成,这是三十多岁的样子,说是五十都有人信。

孙天成仿佛知道未央的心思一般,无奈道:“弟子长的老成了一些,而且以前常年在田里劳作,比同龄人看着大了不少,不过师傅放心,弟子绝对是三十二岁无疑。”

未央稳了一下心神,说道:“收下你也不是不行,不过你要清楚,我是不可能一直教你厨艺的,教你大概的东西,剩下的还需要你自己摸索。”

孙天成恭声道:“弟子明白,未家诗书传家,自然不能行这庖厨之事,所谓君子远庖厨的道理,弟子还是知道的。”

未央摇头道:“你想差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所谓衣食住行,食排在第二,说实话,在我看来,怎么尊重厨子这个行业都不为过。

君子远庖厨,只是腐儒之论,不足为道。这句话是孟子用来劝谏的,却不是让君子不进厨房,本意是唤醒人内心的仁慈之心,明白了吗?”

孙天成心中感动,第一次有人对厨子这么尊重,他能不感动吗,他虽然不敢妄言圣人之言,但是依旧俯首帖耳道:“师傅说的是,弟子明白了。”

未央笑了笑,这个世界的人,对于圣人之言奉若圭臬,自然不敢有丝毫不敬,自己的话在别人看来就有离经叛道的意思了,不过他不在乎,在乎来在乎去,过的不自在,又有什么意思呢?

“去吧我大哥还有掌柜的叫进来吧。”

孙天成连忙出去,去叫未洵与李尚慕。

未央下了床,觉得精神好了许多,想来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完全恢复。

海参果然是不逊于人参的妙品,功效强大,非同小可。

不大会,未洵就有李尚慕联袂而来。

未洵一脸春风得意,李尚慕也丝毫不敢小瞧未央,执礼甚恭。

“掌柜的不用这么紧张,都是自己人,若是没有掌柜的,说不得小子可能也不是现在这般模样,还得谢谢掌柜的这数年的援助之恩。”

李尚慕连道不敢,但是未央却不认为,什么还有比雪中送炭更让人感动的呢?更何况当年的未家,已经败落的连房子都卖了,只能租用,现在的房子,还是李尚慕提供的呢,回报一下,也是应有之义。

“这些话我只说一遍,你们要牢牢记住,然后咱们就开始重整风雅阁,如何?”

李尚慕连忙应下,说到:“小郎君胸有锦绣,一切自有小郎君做主。”

嬴穆呵呵一笑道:“明日起,风雅阁歇业吧,待下月初六,风雅阁开张,到时候,咱们给这蓬莱,给这登州,给这天下一个大大的惊喜。”

几人一愣,未洵皱眉道:“歇业不妥吧?毕竟还有这么些人要养活。”

李尚慕与孙天成连连点头,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未央翻了个白眼,慢悠悠的道:“毛毛虫长成蝴蝶之前,需要破茧,破茧的过程再痛苦,也是值得的。

风雅阁歇业,正是破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能避免掉很多事情,比如外人的觊觎,比如有心算无心。

再说了,如今手头上有蚊香和制冰,这两件事情,需要同时进行,你们都需要忙碌起来,全力以赴,这其中的利润,比风雅阁半死不活的好了太多。

之所以歇业,其一,是因为我需要对风雅阁重新装修,这是重中之重,必定要震动别人才成。

其二,是因为孙天成还不熟悉炒菜,这种技术只有开封才有,而且不成熟,我的炒菜技术,需要传授给孙天成,让他做主厨。

其三,则是菜品,在所有的酒楼饭肆都在做的东西,风雅阁不能做,咱们就主打海鲜,而且要以海鲜养生为主,这一点很重要,是风雅阁重新蜕变的主要方向。

这三项缺一不可,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我们的食材,这点回头我写个单子,先做出足够的冰,然后储藏食材,最起码要够十日之用。”

第9章 海米

三人听得激动不已,未央的谋划面面俱到,几乎考虑了每一个方面,甚至连最细微的一些香料的使用,都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让人佩服不已。

“食材方面,一定要与渔民达成协议,价格方面尽量比市价高一点,要形成良好的循环,形成稳定的渠道,不然一旦我们的货源缺失,将是风雅阁的灾难。”

李尚慕点头道:“小郎君说的是,只是为何要比市价高一些?那些升斗小民,就算是压压价也不是什么难事。”

未央笑道:“压价不是难事,但是要形成良好的信誉,形成品牌效应,就是难事了,我们做事,就要往大了做,货源方面要做好了,千万不能出篓子,长此以往,我们只要保持比市价高一些,我们就是最受渔民欢迎的。

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掌柜的不会不明白吧?”

三人会心一笑,这还不明白就白混这些年了,只是什么是品牌呢?

未央一愣,这个时代,却是没有品牌这一说,他娓娓道来:“品牌效应,首先是要养成良好的信誉,想必这一点掌柜的深有体会。

其次,便是建立良好的模型,品牌的价值源泉是一个资产性资源的增值过程,它需要我们不断地投入,以对资产进行保值,需要合理的利用以充分获取品牌资产的增值效益,品牌带来的附加值,是不可估量的。

而且我们的目标客户群一定要清晰,创建期良好的市场定位、不断的投入和品质锻造。

当我们的知名度,广泛形成,市场占有率迅速扩大,销量稳定上升,应当集聚品牌已经产生的效益所产生的资金加大投入的力度,并把投入的重点应放在技术改造、渠道扩展、产品升级、细节管理,以及进一步扩大产品影响力的市场宣传上。

所以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要每一个食客如沐春风,还要让食客们记住我们风雅阁,我们才是这大宋最顶尖的酒楼,什么樊楼,什么蓬莱阁,一想到酒楼,就想到我们风雅阁。

这时候,就算是官吏想要动我们,也要考虑一下,那些经常来消费的大人物们吃不到风雅阁的食物时,会不会动怒,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未央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他们都迷迷茫茫的,体会最深的便是李尚慕,他兴奋的道:“一旦我们搭上大人物的车,风雅阁的名声便更响亮,只是这大人物,还需要斟酌一二。”

未央笑着摇头道:“你想差了,所谓大人物,我们现在是攀不上的,却可以培养。

风雅阁在开封有分部,可以两边同时开动,装修上可以动点脑筋,比如墙壁留白,方便读书人留下诗书,比如大考之年,降价给赶考士子居住,并提供一日三餐等等,这都是小事。

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过一句话,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先要抓住一个人的胃!

所以我们的菜式一定要够硬,而且让人心甘情愿的为我们扬名,这才是最根本的。”

三人听得五迷三道的,但是却都被未央说服了,急吼吼的就要前去布置。

未央却突然想起一事,连忙叫住几人,问道:“不知咱们登州有没有大米种植?就是那种在废弃盐场或沿海滩涂等盐碱地上生长出来的大米。”

未洵不解其意,李尚慕身为富豪,对这事也不太了解,反而是孙天成笑道:“师傅有所不知,咱们登州靠海,大部分都是盐碱地,根本就种不了大米。”

未央惋惜道:“可惜了,可惜了!”

孙天成突然话音一转道:“不过我倒是见过几乎人家种过大米,虽然产量不高,但是也能维生,不知师傅为何问起此事?”

未央顿时兴奋起来,连声问道:“现在还在种吗?产量不高没关系,只要有就行,你还能不能找到?找到就高价收购,顺便再去走访,只要有这种大米,全都高价收购回来,我有大用,记住了,必须是潮汐更替,海水倒灌回稻田,这种地里种出的大米。”

孙天成连忙道:“师傅要这大米作甚,弟子曾经吃过一些,味道咸不说,还有一股子腥味,不好吃。”

未央笑道:“你知道个什么,这种米唤作海米,以海水和河水混合自然灌溉,吸收盐碱滩涂和海水潮汐中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其微量元素、矿物质、氨基酸等营养成分的含量高于淡水大米。

知道你听不懂,总而言之,就是十分适合养生,常吃海米,不仅延年益寿,还能有除病的效果,不可小视。”

三人眼前一亮,古人重视什么?钱财官位?都不是,是命啊!只有活的比别人长,才有机会把别人踩下去,比如未央就知道那位文彦博文宽夫,老家伙硬生生活了九十二岁,才寿终正寝,妥妥的四朝元老。

不是没有人比他有才华,比他有心机,与他同时代的欧阳修、范仲淹、韩琦,还有后来的司马光,哪一个都不比他差,但是此老能活啊,人家硬生生靠着一副健壮如牛的身体,熬死了不知道多少名臣,达到了文官的巅峰,堪称登峰造极。

所以一提能海米竟然还有这作用,三人的眼睛都红了,竟然毫不怀疑这事的真实性,只是想到:这种好东西若是不能握在自己手里,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尤其是孙天成,一想到自己与这种好东西失之交臂,而那些苦哈哈竟然天天还愁眉苦脸的吃着,简直就是腻歪的不行。

三人对视一眼,李尚慕与孙天成急吼吼的就出去了,安排大事。

未洵却凝重的看着自己的弟弟,面色严肃的让未央心里直突突。

“大哥,为何这样看着小弟?”

“二弟,你跟大哥说实话,这些东西,你到底是从何而知!”

“书上!”

“哪本书?”

“忘了!”

噗!未洵好悬没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又是这么一句话,有种想要暴揍未央的冲动,双拳握得咯吱作响。

未央吓了一跳,连忙道:“大哥,你要谋杀亲弟不成!”

第10章 计划

“我打死你这个不尊先贤的东西!”未洵红着眼睛,作势要打。

未央连忙道:“大哥饶命,这书上的东西我记下了大半,都是好东西,绝不会让先贤蒙羞。”

未洵眼圈一红,颓然垂泪道:“二弟,你出息了,比大哥有出息,以后这边的事情有我,你还是要好好读书,将来出将入相,咱们未家也能青史留名。”

未央也是眼圈一红,道:“大哥放心,待这边稳定了,我一定好好读书,为咱未家争光。”

未洵点点头,温言道:“你身体虚弱,还是要多多养着,切不可累坏了,不然大哥无言面对九泉之下的父母大人。”

“大哥放心,小弟必定不负大哥所望。”

未洵垂泪离去,他不想深究自己的弟弟为何突然成为如此博学的人,竟然连庖厨之道都如此精深,而且似乎对商贾之事很上心,所以他留下来敲打一下,不至于让自己的弟弟沉迷于这些小道,误了前程。

都走了,未央也就安心了,他此刻的精神,已经恢复了大半,虽然还是常常想睡,但是与常人无异。

所以他的脑子中,无数种想法同时冒了出来,全是关于如何经营风雅阁的事情。

科研世家出来的孩子,本就对这些不精通,但是架不住信息爆炸时代,什么东西都能接触到,只需要随便拿出来一点,都足以甩其他酒楼十条街八条街不成问题。

所以慢慢的,他脑海中有了全面的构思,有些东西需要亲力亲为,有些只需要从旁指点就行了。

现在还只是五月初八,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进行筹备,酒楼需要装修,海产海鲜需要储备,渠道需要沟通稳定。

酒楼是干什么的?说是吃饭,实际上服务同样重要,好在这个时代社会风气还是比较开放的,女子抛头露面还不是什么大事,未央的计划,便是招聘女服务员,进行全面培训。

至于菜品,这不重要,未央的脑子里这东西多的数不胜数,他计划从早餐开始,啥汤、豆腐脑、豆浆、油条、小笼包、生煎包、狗不理等等,这些东西,已经在未央的计划之中。

至于中餐以及午餐,自然是重头,以海鲜为主打,蓬莱占着地利,实在是不利用都对不起自己。

红烧肉、海蟹海虾、鲍鱼海参、鲷鱼刺身等等。

暂时未央拟定了三十多道大菜,有家常小菜,如红烧肉等,也有如同鲷鱼刺身这等珍品的大菜,老少咸宜,价格很是美丽,寻常百姓,只要下得了狠心,也能进来搓一顿,当然,这仅限于家常小菜,鲷鱼刺身这种东西,不是寻常百姓能消费的起的。

不过早餐不在此列,买的便宜,两三文钱,足以吃一顿美味的早餐。

其他的,未央不操心,比如蚊香,这种东西寻常百姓也能用的,配方简单,懂行的人很容易仿制,前期利润很大,但是后期出了盗版之后,销路必定受阻,所以做的只是前期的生意,至于制冰,这法子很简单,估摸着世家大族知道的应该不少,只能薄利多销。

总体来说,还是要靠酒楼,既然是酒楼,就不能没有美酒。

大宋人饮酒,以果酒为主,很少饮烈酒,未央自然也没心思做出什么蒸馏酒这种烈酒,没有时市场啊,所以他决定做果酒,当然不是自己酿造,时间也不够啊,所以最佳的便是鸡尾酒。

要尾酒,还是需要一些烈酒做基酒,所以未央还是要先做出蒸馏酒,不需要大量的蒸馏酒,只需要数量不多,供自家所用做基酒就足够了。

至于其他的酒,自然是购买了,省时省力。

未央花了三天做好了整个计划,便叫来未洵、李尚慕与孙天成,把计划书给他们看。

不得不说,未央超时代的计划书,把三人直接整懵逼了,不止事无巨细的数据,就连人员安排,客流计算等细节,都考虑的一清二楚。

最关键的是未央参考风雅阁整体做出的装修风格,那是一副立体图,看的三人惊叹连连。

“巧夺天工!巧夺天工啊!”李尚慕抓着那张装修图,激动的身体连连颤抖。

“此等技艺,天下少有!”孙天成也是激动的不能自已。

反而是未洵,很是淡定的道:“画风新奇,与当世任何画风都大有不同,但是却又有一种一目了然,真实的感觉。

二弟,以后可以勤加练习,说不得以后能成为一代书画大家。”

未央尴尬道:“都是小道尔,你们看完计划书,就各自去准备就是,只是这侍者的培训,还是需要我亲自来,还有酒保,挑选两个放心的,我教他们调酒。

至于那烈酒,我已经把法子画了下来,还有文字注释,老李,这可是机密之物,必须是信得过的人才能经手,是咱们风雅阁崛起的关键。”

孙天成笑道:“师傅,这木工活弟子倒是会一些,这用具不难打制,只是还需要一些铁制品,必须去定做才成,就怕泄露了图纸。”

未央摆手道:“那些部件虽然关键,但是如果没有图纸与木器联合,根本就看不出来是做什么的,这倒是无妨。”

李尚慕抓着图纸,兀自激动道:“酒保也好找,我早年救过一家人,投身我家做下人,有两个儿子,都是忠厚老实的人,可信!”

未央思索了一下,便道:“既然你们能安排好,我就不插手了,但是这些关键之物,必须要信得过的人,不然泄露了机密,虽然不至于让酒楼陷入窘境,也会造成一点妨碍。

剩下的就是这三十位侍者和一位大堂经理了,这三十位侍者,必须是本地知根知底的良善人家,十男二十女,年龄在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

至于这经理,还是那句话,必须信得过,经理统筹大堂一切事物,就算是老李还有我哥哥你们,都不要轻易干预。”

李尚慕连忙问道:“何谓经理?”

未央一愣,醒悟过来,这个时代还没有经理一次,他解释道:“顾名思义,经营管理,管理一切人员与日常经营,但是却不插手账目与别的,直接向老李负责,差不多就这些吧,等我培训出来,你们就会知道这经理与侍者的作用了。”

第11章 羽箭凭空来

蓬莱发生了一件大事,风雅阁关门了,对外说是停业整顿,但是明眼人都知道,风雅阁的东家李尚慕终于撑不住了,暗中不知道多少人弹冠相庆,这些人都想狠狠的在这块肥肉上咬一口。

至于李尚慕其他的商铺开始慢吞吞的销售蚊香的事,倒是没人在意了,那都是小事,酒楼才是他们的目标。

未央在干什么呢?蓬莱城外的一处李家的农庄里,三四十位少男少女排排站好,所有人全都是笔直站立,头上顶一只碗,面带微笑,露出六颗牙齿,甜甜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

为了找齐这四十二位牙齿洁白的少男少女,李尚慕可没少下力气,满世界的寻摸,开出了高价,每人每月一贯钱的月俸,比其他酒楼每月三五百文的月俸高出了一倍有余,当真是孤注一掷。

“站直了!”

一个少年受不住,虽然院子里放了很多冰,一点都感觉不到暑气,但是按照未央的要求,每天站一个小时,别说这些少孩子,就算是大宋的禁军,也不见得能熬得住,这可是后世军训的项目。

头上的碗不能掉,必须面带微笑,嘴里叼着一根小木棒,露出六颗洁白的牙齿,这种训练,还得持续十五日,这其间,吃住都在农庄里,月俸照发,对于这些穷苦农家出身的孩子们来说,一个月一贯钱的收入,足够让一家老小吃饱穿暖,就算是死在这里,他们也会咬着牙死撑。

负责监督的是李尚慕的儿子李思文,这小子整天埋首四书五经,被他老子抓了壮丁,负责监督培训。

至于未央,躺在树荫下的一张躺椅上,额头上贴着一张凉毛巾,左边坐着一个小美女,右边坐着一个小美女,左边的是未央的妹妹未烟,右边的是李思文妹妹李思甜。

四岁的未烟抱着一把大蒲扇,使尽的扇着,李思甜殷勤的端着一杯凉茶,等待着未央的召唤。

那边的李思文气的嘴都歪了,眼看着时辰到了,便宣布休息,少男少女们哗啦啦全都躲进了阴凉,欢快的聊着天。

“未烟妹妹,思甜,你们怎么对这小子这么好,亲哥来了,也不知道给我倒杯茶。”李思文气呼呼的坐下,恼怒的看着献殷勤的妹妹。

李思甜甜甜一笑,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当真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再过几年张开了,一定是个大美女。

“哥哥,你要是会做冰淇淋,我也给你倒。”

李思文那个气呀,果然是女生外向,这小子搞不好就是觊觎自己的妹妹,整天搞一点乱七八糟的东西讨妹妹开心。

不过那冰淇淋却是好吃,大热天吃一口,满嘴的冰凉香甜,真是享受。

一想到这里,李思文就呸呸两声,身为读书人,竟然贪图口腹之欲,实在是有辱斯文。

未央睁开眼睛,舒服的哼了一声,说道:“过会教你们怎么做,以后自己做就是,这玩意也可以在酒店开业后做甜品卖,到时候都算你俩的,想来过不了多久,你俩就成小富婆了。”

两个小美女欢呼一声,未烟没啥心思,李思甜鬼精鬼精的,天天跟着李尚慕身边,耳濡目染,生意天赋高的很,她哥哥跟她一比就是渣,所以他自然能看出这其中蕴含的巨大利润,只怕随着酒楼开业,冰淇淋这种甜品,必定大受欢迎,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小姑娘偷偷的看了看未央,甜甜的笑了。

事情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随着蚊香与冰的慢慢大卖,李家的生意,终于扭亏为盈,而且大赚了一笔名声,让暗中窥视的人,有点措手不及。

蚊香一文钱一根,买十根送一根,顺带送一块一尺大小的冰。

这可就吓着了不少人,蚊香经过这段时间的慢慢售出,几乎成为驱蚊界的霸主,无论什么家的人,都要买不少,这玩意一根只有尺长,一晚上要两道三根,至于那冰,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东西,竟然白送,实在是让人意外的不行。

不消说,短短不到十日的功夫,加上李家一向的声誉,所以很是畅销,都是没什么没有成本的东西,所需要的,只是一点人工费,别看卖的便宜,但是几乎是买多少赚多少,当真是日进斗金,把李尚慕高兴的嘴都合不拢了。

蓬莱今年夏日,有了冰的功劳,甚少有中暑而死的人,也算是一向功德,让人交口称赞,所以李尚慕的名声,那是蹭蹭的往上涨。

未央没想到,这样做还能带来一波明星效应,对以后酒楼的开张,大有好处。

六月初六!天贶节!

天贶节是真宗赵桓自己臆想出来的节日,他声称上天赐给他天书,遂定是天为天贶节,还在泰山脚下的岱庙建造一座宏大的天贶殿。

赵桓闹了个大笑话,但是当儿子的得给老子遮掩,所以赵祯也极力催动这所谓的天贶节,所以这一日,对于整个大宋来说,是个大节日。

这一日,风雅阁重新开张,舞龙舞狮是必须的,张灯结彩也是必须的。

当两排十位女侍者穿着未央设计的笔挺服装,站在门楼两旁,面带职业微笑,让围观群众都暗暗点头,舒心不已。

李尚慕穿着大褂,身边跟着未央选定的大堂经理周淑梅,招呼着八方来客。

未央独自坐在三楼的房间里,看着楼下人流涌动,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刚开业,自然有人不信服,但是只要进来,就会成为风雅阁的活广告,风雅阁的名声,将会随着这些进来的人,传遍整个登州,对于这一点,未央一点都不怀疑。

此刻的未央,精气神十足,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养,他终于完全康复,再也不复以前病怏怏的样子。

所以他感觉到了,感觉到了与自己神经元连接的羽箭,似乎就在附近。

那羽箭坚不可摧,就算是质子对撞机,也没有摧毁他,也随着自己,来到了大宋。

未央能感觉到,羽箭就在附近,只是似乎被什么东西压制住了,不能召唤过来。

第12章 开幕

六月六这一日,注定是载入蓬莱县志的一日,这一日,强烈的阳光下,整个蓬莱都被风雅阁的大手笔震动了,李尚慕广发帖子,大有武林盟主呼朋唤友之势。

这一日,巳时三刻,风雅阁外围围着的木板终于撤销了,一个全新的风雅阁在人们的眼中出现。

精致的窗花,全新的设计,冲击着人们的眼球。

门楼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摊子,上面摆满了一个个蛋卷,里面是冰凉香甜的冰淇淋,今日来的人,无论进不进酒楼,都可以免费领取一只冰淇淋。

酒楼内,侍者们早就各就各位,迎宾的,看台的,传菜的,包房服务的,客房服务的,全部由领班带领,各司其职,就等着客人上门。

很快,就有一辆马车缓缓而来,车里的,是李尚慕的铁杆好友,此次蚊香大行其道,此人出力不少。

这人生的英俊,一身白色燕居服,虎背熊腰,颇有军中好汉的架势,这人叫王凯,是蓬莱县尉,今年只有二十一岁。

别看人家年纪小,官职也不大,县尉执掌一县兵马,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是个很小的官,几乎不入流。

但是要是这样就小看王凯,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家伙有个好爷爷,他爷爷的名字说出来,能吓死一群人,那就是大将王德用。

王德用有谋略,治军有方,善以恩抚下,颇得军心。他率军临边,未曾亲临战阵,却名闻四夷。因其体貌雄毅,面黑,故有“黑王相公”之称。

但是最出名的,还是此老因为一件事被御史中丞弹劾,说他相貌奇伟,非人臣之像。

就问你不!溜不溜!牛不牛!

人家长得帅,你就说人家有谋反的样子,这简直不要太简直了。

可能是家族遗传的原因,王凯也是样貌堂堂,很是英俊帅气,尤其是那身高,足有一米,站在人群里简直不要太拉风。

李尚慕与王凯是忘年交,这俩人也不知道是咋勾搭上的,反正王凯对李尚慕很好,若非如此,这蓬莱城中想要咬李尚慕一口的人,早就下手了,那些人都是被王凯生生压住了,这才给了风雅阁喘息之机。

所以李尚慕见到王凯来了,很狗腿的就一溜小跑,上前抓住王凯的手道:“贤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王凯为人爽朗,说话也朗朗有声,声若洪钟,很是好听,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

“老哥哥的酒楼开张,小弟怎敢不来?”

两人寒暄一番,看的楼上的未央直腻歪,两个大男人手拉手,不嫌恶心吗?

王凯官职不高,身份却是这蓬莱最高的,所以他一露面,别人也不绷着了,富商大贾,衙门官吏,如同雨后的小草一般刷刷冒了出来。

其中混杂着三个与众不同的家伙,这三个家伙一副玉树临风的样子,一看就非凡人。

未央高坐阁楼,自然把下面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蓬莱的知县还没上任,县丞压不住王凯,所以王凯如今可以说是蓬莱的实际掌权人,那些人不管明里暗里,都不会得罪王德用的孙子,老将军如今大军在手,抵御外敌,谁敢动他的家人,别人不说,赵祯都会撕碎了他。

所以风雅阁才能有机会重新崛起。

未央之所以着重看这三人,是因为他知道,这三人只怕就是想吞并风雅阁的家伙。

若非未央这个后世而来的人,只怕风雅阁早就被人吞的连渣都不剩了,就算是王凯能压住一时,也不可能一直盯着不是。

且说王凯,一进风雅阁,嚯!好家伙,一股清凉气息从头凉到脚,那叫一个舒服,他四周看了看,也没见房里放冰啊。

李尚慕知趣,得意洋洋的道:“贤弟,你猜猜,这冰放在何处?”

王凯一笑,却仔细的打量了起来,发现风雅阁与以前大不同了,大堂入口便是一面照壁,照壁面前摆着一张长条案几,案几上笔墨纸砚,还有几件古玩,很是典雅,案几后面,两个十四五岁的美女面带微笑,双手放在胸前,很是有礼貌的点了点头,便直起身子。

转过照壁,便是宽阔的大厅,大厅里放着二三十章八角桌,每个角边上,便有一张带靠背的凳子,当真是财大气粗,这一套桌椅,全都是上好的木料打造而成,至少也得十两银子。

王凯注意的,却是大厅之中的五根巨柱,足有一个成年人合抱粗细,这五根巨柱竟然全部都是以铜铸造,就算是都是以铜皮包裹,那也得万贯钱财以上,当真是奢侈啊。

铜柱上,一道道寒意袭来,王凯却笑道:“皇宫之中以铜为柱,是避暑的不二利器,没想到老哥哥这里也有。”

王凯虽然笑意殷殷,但是李尚慕却听出了不满,这年头大宋缺什么?可以说什么都缺,但是最缺的便是铜。

钱荒这个问题,折磨了数个朝代,到了大宋,更是缺的严重,若是有人知道风雅阁以铜为柱,说不得就会给你戴上一顶奢侈无度的帽子,直接就把你打下地狱。

李尚慕赶紧笑道:“贤弟可是冤枉死老哥哥了,这不是铜,也不是铁,这是竹子,工匠把竹子剥好,做成柱子,再以桐油刷了一层,看似是铜,实则是竹,费不了几个钱。

而且这柱子中空,其中填了冰,用以消暑,实则是妙物啊。”

王凯恍然大悟,笑吟吟的道:“老哥哥能想出这等妙法,实在是匠心独具。”

李尚慕毫不惭愧的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嘿嘿一笑道:“过奖过奖。”

这一会的功夫,已经进来好大一群人,侍者们早就排练过数百次,知道怎么安排,按照身份高低,把人分配在不同的楼层,不同的包间,至于平头百姓,对不住了,今日就在大厅用餐吧。

没有人有什么异议,毕竟人家侍者笑眯眯的样子,一直都没变,让人很舒服,那落落大方的样子,寻常官家小姐都比不上。

第13章 十种美酒

六月初六,天气很热,蓬莱更是如此,富商大贾的热情却已经超越了炎热的天气,满城热烈,谈论的都是风雅阁的美食。

就算是寻常百姓,在一尝风雅阁免费的冰淇淋之后,也不得不伸出一根大拇指,连连夸赞。

十文钱一份的红烧肉,富裕一点的家庭也能买一份全家打打牙祭,那个香甜软糯,最是适合牙口不好的老人家。

风雅阁独创的菜单,上面明码标价了每一种菜品的价格,甚至还有一行小字写出了口味与作用。

此刻的王凯与县丞周邵,正看着菜单,饶有兴趣的点着菜。

一旁的侍者是一位甜美的少女,她主动介绍道:“王公子,风雅阁的主打菜品,是鲷鱼刺身,非大厨不能做,还有红烧鲍鱼、红烧肉,都是不错的菜品,尤其是这海米清粥,实乃还是养生佳品,常吃有延年益寿,强身健体之效。”

王凯意外的看了看那少女,玩心大起道:“本公子看你很有家教,不若来我家做个侍女如何?宗好过抛头露面。”

一旁的周邵尴尬无比,陪坐的李尚慕也是一脸的无奈。

那女子落落大方道:“王公子厚爱,小女子不敢推却,但是小女子与酒楼签订了契约,契约未到期之前,是不能擅自离职的,还请王公子见谅。”

“契约?”王凯佯怒道:“老哥哥,你这酒楼怎地还强人卖身不成?”

那女子顿时急了,唯恐给东家惹来麻烦,她也知道,这位王公子与周县丞,是现在蓬莱最大的人物,心中虽然害怕,但是依旧彬彬有礼道:“公子这就错怪东家了,我们签订的是合同,在酒楼期间,酒楼负责我们的衣食住行,每月还有一贯钱的月俸,我们只需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酒楼绝不会违背合同,还请公子不要错怪东家。”

“一贯!”王凯与周邵互视一眼,眼中充满了震撼,登州很穷,穷的只剩下人了,一贯的工钱,别说登州,就算是开封洛阳这等通都大邑,区区酒楼能开出这等待遇的,一只手都可以数的过来。

周邵有点嫉妒了,他为人还算清廉,任劳任怨,月俸也不少,但是有一大家子要养,还有一些老朋友的亲朋需要周济,实在是不宽裕。

王凯只是错愕震惊了一下,便放下了。

李尚慕连连作揖道:“贤弟就饶了老哥哥吧,我们商贾,哪敢欺凌百姓,衙门里的水火棍可不是好玩的。”

王凯笑眯眯的道:“老哥哥说甚话,开个玩笑罢了。”

说到这里,王凯的手正好翻到了酒品一栏,顿时一愣,粉红佳人、血腥战剑、烈焰美人、深水炸弹、夜不归、天使之吻、竹林三贤、建安七子、金榜题名、风流才子。

总共十种酒品,看的王凯愣愣的,这是什么酒名字?没听过啊。

那女子笑吟吟的解释道:“王公子,周县丞,这是我们风雅阁独创的酒品,唤作孔雀尾酒,酒如孔雀尾羽,五光十色,独具一格。”

王凯笑道:“既如此,那就没一样来一坛。”

将门弟子,要的就是这个豪爽劲,豪饮美酒,才是将门风范。

却不妨那女子道:“王公子,这酒只能一次要一杯,因为需要调酒师现调,今天客人太多,每位客人,每种酒品限点一份。”

王凯天生豪爽,也不好做恶客,当即道:“那就每样来一杯吧,让我与周县丞看看你们风雅阁的酒,到底有多么独到。”

随着一桌桌客人点餐下去,早已扩大了三四倍的后厨,顿时忙碌了起来,菜都是原来准备好的,只需要下锅就行,只是有些菜品需要花费心思,比如鲷鱼刺身、红烧鲍鱼等三四种独门菜肴,只有孙天成能做,其他的,孙天成带的两个徒弟,也能应付。

不大会,男性侍者便推着特制的小车,鱼贯而入,一道道佳肴放到一张张八角桌上,看得人目瞪口呆。

今日来的客人很多,但是绝大多数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是冲着李尚慕的面子来的,也没想有多大的惊喜,酒楼嘛,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不成?又不是青楼。

不曾想还真有,让人如沐春风的女侍者,酒楼内清凉如秋的空气,还有桌上一盘盘炒菜与海鲜。

偶有几个点了鲷鱼刺身的豪客,更是如同看到了绝世画作一般,竟然不舍得动筷子。

终于有人开始了第一口。

“好,真好!此生能有幸得尝如此美食,死而无憾矣!”

众人终于被惊动了,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饕餮盛宴。

再没有人说话了,因为没有人愿意错过这美食的品尝。

“好!”

一声大喝,吓得有人筷子都落了下来。

众人连忙向着大厅中一条长长的案几看去,只见两位调酒师正在调酒,桌子上摆满了特制的琉璃酒具,他们神态宁静,专注于手中的酒杯,纤细的手指以技巧性的手势握着银勺快速的搅拌着杯中的冰块,却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冰块撞击的声音说明了冰块被割伤的痕迹。他们轻轻拿起准备好的基酒,缓慢而均匀的注入酒杯,配以特殊的酒液,就成了粉红色,琉璃杯里面盛着粉红色的酒液,闻之芳香,饮之润滑。有柠檬汁的酸,有基酒的辣,也有红石榴糖浆的甜,一位粉红色佳人的粉红色心情没有溢满杯子,上面隔了一层细腻的气泡对视觉进行了一次奇妙的洗礼。

众人热切的看着两位调酒师,眼中冒出了闪电带火花。

两人同时调酒,速度快的不可思议,转眼间十几杯粉红佳人被调好,便有女侍者用托盘端走,送到点了粉红佳人的八角桌上。

血腥战剑、烈焰美人、深水炸弹、夜不归、天使之吻、竹林三贤、建安七子、金榜题名、风流才子

十种美酒轮番被调了出来,实际上只有九种,那夜不归,就是基酒,确切的说是稀释了的基酒,是烈酒中的烈酒,这是未央弄出来的蒸馏器做出来的,基酒有七十度左右,夜不归也有六十度,绝对是喜爱烈酒之人的最爱。

第14章 焦躁

未央独自一人坐在三楼的办公室中,心神却极为集中,一切都进行的很是顺利,他如今已经恢复完全,自然要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

羽箭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制一般,任由未央调动精神召唤,都过不来。

当年打造羽箭的时候,爷爷为了未央便于操纵,便使用了刚刚开发出来的神经元联合系统,把羽箭与神经元连接,只要心念微动,便能驾驭羽箭,这已经与仙侠世界的飞剑极为接近了,只是没有那仙侠世界的人那般惊天动地的力量,但是也不可小觑。

羽箭本身就是最顶尖的材料铸造,可以说是天上天下绝无仅有,锐利无匹,什么东西能压制住羽箭呢?未央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能感觉到,羽箭似乎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近在眼前而不可得,搞的未央心痒痒的,却又十分烦躁。

大宋是个绝好的地方,但是却不是个安全的地方,庆历二年,也是多事之秋,更何况登州的位置很微妙,临近大海,无论是倭国与高丽,还是临近的大辽,都能想杀过来就杀过来,危机重重啊。

倭国倒还罢了,大宋虽然也有倭寇,但是真正敢入侵大宋的,也是凤毛麟角,更遑论高丽,但是大辽不一样,人家有一项祖传的活动,叫做打谷草,也就是抢劫。

现在是夏天,水草丰茂,但是一旦到了深秋,到了冬天,打谷草一旦开始,对大宋子民来说,那就是一场灾难。

最恐怖的还不是这,就算是打谷草,也不一定要命,要命的是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一旦有点头疼脑热的,那就是要命的事情,一不留神就是个死,你没有任何办法。

但是要拿到羽箭就不同了,这玩意是纳米技术,可以随意变化组合,化作最细微的粒子,进入体内,吞噬病毒,比药物可好用多了,这也是羽箭的用途之一。

而且未央心中隐隐也有提三尺剑,立不世功勋的心思,所以对于羽箭,很是渴望。

未央细细的感受羽箭的位置,打算待过一段时间,亲自去寻,若是落入别人手中,那就买,不卖的话,那就强抢,总之一定要拿到自己手中,而且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压制住自己的羽箭,要知道,这几乎是集科技之大成的神器,在古代大宋竟然有东西能克制,实在是丢人啊。

。。。。。。。

毫无疑问,风雅阁的重开,是成功的,是值得庆贺的。

当夜幕降临,宾客散去之后,风雅阁必将名声大噪。

李尚慕与未洵在查账,至于风雅阁的其他人,则是聚在大厅一起庆祝,庆祝风雅阁的新生与他们自己的新生。

未央走进账房,忍不住调侃道:“不会亏本吧?”

“怎么可能?”

虽然风雅阁有冰块消暑,丝毫感觉不到暑气,但是李尚慕依旧大汗淋漓,激动的直打摆子。

“抛出成本,今天净赚了三千贯!”李尚慕激动的不能自已道:“三千贯啊!真正的日进斗金。”

未洵也在那掰着手指头算,还喃喃自语:“一日三千贯,一个月就是九万贯,一年就是一百零八万贯,未家占三成,三成就是三十二万九千贯!

二弟,快来扶我一下。”

未洵眉头蹙在一起,身躯晃了几下,幸福的想要晕倒。

未央没理他,拿起账本扫了两眼,笑眯眯的道:“今天第一次开业,来的都是老李的朋友,给面子,所以才有这么多收入,因为他们为了面子,点的都是鲷鱼刺身这等贵重的菜品。

但是往后嘛,必定会有所回落。”

李尚慕连连点头,神情崇拜的看着未央道:“小郎君说的是极,谁也不可能天天花费几十贯钱去吃饭,这也太败家了。”

“所以啊!”未央一根手指抖动不已,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

“明日起,风雅阁开始售卖早餐,早餐便宜,但是胜在量大,天长日久,未必会比这些大菜赚的少了。

而且风雅阁开封分部要重新调整,按照风雅阁的模式,派遣心腹前去,把风雅阁的人员,带去一些熟练的,在开封还能火一把。

这就是财源,两地开花,赚的不止一倍这么多,要知道开封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下中心,豪客云集,为了美食美酒,一掷千金不在话下。”

未央如同一个传销头目一般,忽悠的未洵与李尚慕激动的面色通红,恨不得立即大干一场。

“不过!”

不过什么?什么不过?未洵与李尚慕狼一般的看着未央。

未央笑道:“不过我们要拉个人进来,最好是多拉几个人进来。”

未洵顿时皱眉道:“这是为何?”

未央翻了个白眼。

反而是李尚慕浸淫商贾之道数十年,当然知道人多力量大,不能吃独食的规矩,他当即欣喜道:“后台,我们一定要有后台,不然我们根本就保不住风雅阁,别说开封,就算是蓬莱的风雅阁,也很难保住,那些垂涎风雅阁美食美酒的人,肯定会想方设法得到秘方,无所不用其极。”

未央赞许的看了李尚慕一眼,继续道:“当今天下,论及影响力,便是当今圣人。”

两人顿时一愣,同时失声尖叫道:“你想拉圣人入股?”

未央撇撇嘴道:“这不是没说完嘛,别打岔。”

两人不好意思的示意未央继续。

“圣人虽然最大,但是却不可能经商。

剩下的,便是士人,也就是当朝大员,送上门去的东西,人家不一定要,这是个问题。

其次,便是将门,如今大宋将门衰落,早就不是大宋初立之时的勇武,虽然王德用老将军还有杨文广、狄青将军都是一顶一的好汉,但是却不受重视,反而受到排挤。

所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咱们的目标,便是将门!他们虽然没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开封的势力不可小觑,士人一般也不愿得罪。”

李尚慕顿时就明白了,双目一瞪道:“你想拉王凯入伙?”

未央得意的道:“然也!”

第15章 瑜亮相争

蓬莱一处豪宅内,三个少年坐在一起,愁眉布展。

“国舅爷,这风雅阁不好拿下啊,人家新推出的炒菜、海鲜,还有那美酒,都不是我那樊楼能比的上的,虽然人家小,但是却推陈出新,与王凯那小子攀上了关系,同是将门,王老将军如今征战沙场,也不好得罪。”

这三个少年,赫然便是当今天下最大的纨绔,将门弟子,为首的一位,便是国舅爷曹佾曹景休,说话的那位是大名鼎鼎的潘美的四世孙潘肃,他是樊楼的主人,他叔父是潘夙,在大宋那也是能征善战的人物,最后一位却是叫柳羽的年轻人,这人不得了,他有个爷爷叫柳涉,老头就今年六十多岁了,耳不聋眼不花,身体强健的能一拳打死牛,也是将门最老的人物之一。

柳羽与柳涉在历史上没留下什么名号,但是柳羽有一个妹妹,那可是大名鼎鼎,号称“河东狮”,纵横开封,无人敢惹。

这三位曹佾年纪最大,其次是潘肃,最后是柳羽,今年才十二岁。

他们就是背后谋划风雅阁的家伙,本来只是想看着风雅阁自然没落,好全盘接收,但是不曾想竟然被风雅阁起死回生,而且大有超越蓬莱阁的趋势,这当然是纯粹以吃喝来论。

他们三个在将门纨绔之中都是纨绔中的纨绔,极品中的极品,没有啥本事,纯粹就喜欢经商,短短数年,做出了偌大的产业,把开封最出名的樊楼都收入囊中,这其中虽然不乏巧取豪夺,但是总得来说,还算是守规矩。

因为守规矩,所以错过了吞并风雅阁的最好机会。

曹佾今年二十出头,面白无须,英气勃勃,身穿极品的丝质长袍,手中摇着一柄折扇,他笑吟吟的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区区风雅阁,也不算什么,我们是什么人,不至于连一个酒楼都跟人家过不去,好好经营我们的蓬莱阁与樊楼,自然大有作为。”

不错,蓬莱阁是曹佾串掇赵祯修的,被他接了过来,成了自己的产业,潘肃与柳羽都有分子,那樊楼,更是三人均分的产业,当真是日进斗金,财源滚滚。

潘肃没有曹佾那般英俊,但是也相貌堂堂,英武不凡,颇有武夫的底子,他愁眉苦脸道:“可惜了,本想用作客栈的,没想到风雅阁竟然能翻身,看来那李尚慕,也颇有三分手段。”

柳羽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柳家乃是千年世家,历经数朝而不倒,家中的老爷子更是赫赫威名,他爹娘死的早,柳家分支就向着谋夺家主之位,老爷子护了他十几年,也教了他十几年,所以论及见识,一点都不必别人差,而且家学渊源,更胜一筹,尤其这小子天生一张娃娃脸,极具欺骗性,又漂亮的不像话,更是让人容易忽略他的才华。

但是曹佾与潘肃却不这样看,因为这样看的人,都栽在了他们手中,柳羽可以说是他们的智囊也不为过,所以他们看向了柳羽。

十二岁的柳羽笑吟吟的道:“国舅爷,潘兄,你们说的没错,风雅阁能做出前所未有的炒菜,还有那不同一般的鱼脍,甚至连酒楼中的茅厕,都毫无臭味,在雅间里都闻不到一丝一毫,更有那极品美酒,让人流连忘返,若是一旦流传出去,别说樊楼,就算是蓬莱阁,也只能作古了。

不过,你们真以为那李尚慕有这本事?”

曹佾与潘肃面色一变,柳羽继续道:“若是那李尚慕有此能力,早就在酒楼行业形成一家独大了,哪还有樊楼与蓬莱阁的事?

王凯也不可能,那小子满脑子都是在沙场上取功名,十足的武夫一个,这种商贾之道,他没有那种见识。

所以我断定,这风雅阁后面必定有高人,此人学识渊博,精通奇巧之术,擅长格物之道,乃是不可多得的奇才。

有此人在,又有王凯在侧,风雅阁断然无忧,但是这只是在风雅阁不扩张的前提下,一旦风雅阁想要扩张,便会引来各家觊觎,早晚还是要倒霉。”

曹佾与潘肃相视一眼,有种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的感觉,你看人家,分析精准,条理分明,要是他们,断然没有这种能力,若非大宋不许将门弟子科举,这小子绝对能蟾宫折桂,金榜题名。

柳羽满意的笑了,笑吟吟的继续说道:“但是他们不扩张不可能,我观此人做事章法严谨,步步为营,早晚会继续扩张。

只要他们想扩张,必然少不了走上层路线,否则必然会吞的连渣都不剩。

上层路线有哪些呢?士人不屑于庖厨之事,有道是:君子远庖厨!所以士人不可能。

能护住他们的只有将门,而且因为王凯的关系,士人不会帮助他们。

如此以来,便是我们的机会了。”

曹佾与潘肃激动的不能自已,异口同声道:“只要他们想扩张,便会找到我们头上,到时候我们便可趁势而入,拿下一部分分子,成为东主,到时候那些秘方,自然落入囊中。”

“然也!”

柳羽眼中放出无限光华,仿佛遇到了对手一般,颇有一种瑜亮相争之意,只是谁是周瑜,谁是诸葛亮,还得拭目以待。

未央自然不知道,有一个妖孽般的少年惦记上了自己,此时,他正眉飞色舞,唾沫四溅的给李尚慕传授谈判技巧。

“不可多说,也不能少说,要点到为止。

王凯乃是王德用的孙子,将门弟子,有志于沙场上取功名,对于商贾之事,自然没有什么想法,但是王家毕竟是大家族,所以要说服他,还得从这上面入手。

而且要以利益诱惑,对军中有益的东西是什么?

酒啊!咱们的基酒啊!

屁!不是给他们喝,这基酒度数极高,用来擦拭伤口,有消炎之效,军中士兵大战必伤,伤则听天由命,咱们送给他个大礼包,能活人无数,这可是积攒功德的大好事。

再说了,人家不会贪图我们的东西,还会给钱,两厢得利啊!”

第16章 闻名

李尚慕被未央一顿忽悠,热血上脑,满脑子都是对美好未来的畅想,一想到自己可能获得大宋第一豪商的殊荣,李尚慕一刻都不耽搁的,睡了一晚,天刚大亮,直接就来到了县尉衙门。

衙门的差役见是李尚慕,一点都不耽搁的就进去通禀去了,这是源于李尚慕与王凯的一段缘分,一段很是狗血的缘分。

当年李尚慕行商到了河间府,那时候河间府正是战火纷飞的时候,大辽与大宋打的不可开交,商贾趋利,战争财谁都想发,所以李尚慕带了一些物资前去兜售。

很是顺利,他的物资贩卖完的时候,正回登州的路上,遇到了一群大辽的士兵,足有百余人,那些士兵追杀十余位大宋士兵。

遇到了这种事情,李尚慕自然是吓得躲了起来,眼睁睁的看着十余位大宋士兵不惧生死,奋力抵抗,最后全部被杀。

李尚慕那时候也是脸色发白,根本就不敢看场中,待大辽士兵走了之后,李尚慕才颤颤巍巍的出来,看着倒下的大宋士兵,心中悲凉,他一位位的试探士兵们,想看看还有没有活口。

实际上他也清楚,哪会有什么活口啊,辽狗的屠刀之下,怎么可能会有活口。

好巧不巧,一个尸体竟然动了一下,就这一下,让李尚慕看在了眼里,他慌忙的来到这人身边,试探了一下,不由满面泪痕,这人受创十余处,最惨的是被一刀割喉,万无幸免之理,他正想离开,尸体下探出一只手,一把抓住了他。

李尚慕当时就吓尿了,就想拔腿就走,但是依旧忍下心头的惊惧,把尸体扒拉开,露出了尸体下面的一个少年,那一年,王凯十七岁,就这样被李尚慕碰运气一般的救下了,两人至此成为至交好友。

这也是李尚慕一介商贾,竟然能与将门弟子称兄道弟,而无人问津的原因,若是旁人,早就被弹劾了,与低贱的商贾称兄道弟,有辱朝廷,这也是不大不小的罪过。

王凯很快就出来来,离了老远就爽朗的喊道:“老哥哥今日怎有闲暇?风雅的早餐不错,很是精致,也很实惠,老哥哥莫非是送早餐的?可惜愚弟已经用过了,吃不下了。”

李尚慕上前,欢快的笑道:“贤弟想差了,我此来,是送贤弟一件大好事?”

王凯疑惑的道:“什么事?还劳老哥哥亲自跑一趟?”

李尚慕当即把未央忽悠他的话掐头去尾的说了一遍,最后着重点出了酒精的重要作用。

“酒精乃是酒中精华,殊为难得,十坛好酒,只能得一坛酒精,虽然产出不易,但是于军中绝对有大用。”

王凯闻言,面目严峻,他郑重道:“老哥哥当知,大军开拔征战,真正战死沙场的士兵,并不多,大部分都是因为刀疮剑伤,受了风邪,感染而死。

若是酒精真有如此大用,愚弟定当向爷爷禀告,请爷爷向朝廷请旨褒奖。”

李尚慕激动的直打摆子,这可是大好事,他们原来只是想拉王凯入伙罢了,如果真能让朝廷甚至圣人重视,酒精成为军中必备之物,活人无数,那可真是大功德,从此以后,谁还敢动风雅阁?那是跟朝廷,跟圣人,跟百万禁军作对!不想死的人绝对不会这么做。

“贤弟,若是心存疑虑,不若找人实验一番就是,”李尚慕打着摆子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

王凯忽然说道:“老哥哥,你背后的那位奇才,为何不现身一见?”

“小郎君啊!他病体初愈,不好走动!”李尚慕快言快语,话音刚落就后悔不迭,苦笑道:“贤弟何苦套为兄的话?”

王凯笑道:“老哥哥,你们的事情做的不够精细,连周县丞都看出来了,其他人想必也心知肚明,风雅阁重新崛起,绝非老哥哥之功。

老哥哥若是真有这本事,又是炒菜又是养生又是美酒又是酒精的,早就天下皆知了。

所以我断定,老哥哥背后有一位奇人,此人才华经天纬地,胸有韬略,乃不世奇才,老哥哥能有此奇人相助,才能反掌间,重整旗鼓,一举重开风雅阁。”

李尚慕苦笑道:“你们真是太聪明了,不过小郎君没发话,我也不敢说出他的姓名,这小郎君脾性有点古怪,贤弟勿怪。”

王凯笑道:“老哥哥,你回去与那位小郎君说,王凯愿鼎力支持,还会拉上一些有分量的人,从此风雅阁不虞再有倾覆之危。

而且愚弟观那小郎君,非小小的蓬莱所能困住,如今龙游浅滩,早晚会一飞冲天,现在只不过是为了以后的一飞冲天造势罢了,但是有了我们的帮助,能让他更快的蜕变,成为他想做的那种人。”

。。。。。。

“他真是这样说的?”未央似笑非笑的看着李尚慕。

李尚慕踟蹰道:“王贤弟与我相交甚深,绝不会诳我,不过他说找的人,我却不知是谁,这蓬莱现今,也没有什么有分量的人物。”

“老李!”未央思索了一下道:“你去告诉他,此事我应允了,只要他们能与我们和衷共济,我不介意送他们一个大礼包,告诉他们,这个大礼包比酒精更大,三日后,城外农庄相聚。”

李尚慕老脸一红,他被套了话,如今把未央置于阳光之下,实在是他的过失。

未央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着安慰道:“这都不是事,他们都是聪明人,自然是知道这事不是你能做出来的,如今投石问路,知道了我的存在,这也是好事。

因为我从来没打算只做幕后英雄,早晚会走出前台,不过是提前了一些,没什么打紧的。”

一旁的未洵却忧心忡忡道:“只怕他们夺了我们的秘方,把我们甩在一边,一旦如此,我们便再难东山再起。”

“断无可能!”李尚慕急切道:“我与王贤弟相交莫逆,他的为人我最清楚,绝不会图谋风雅阁。”

未央笑道:“我相信老李的为人,既然都摆在明处了,那咱们就光明正大的,也没什么不好。”

第17章 见面

三日后,清晨,晨露最重的时候,四匹快马从蓬莱疾驰如飞,转眼间便出了城,向着城东十里处的一座农庄奔去。

这四人,正是王凯、曹佾、潘肃以及柳羽,四人之所以如此紧迫,是因为三日前的事。

那一日,李尚慕去而复返,带了三坛子酒精,还有两本小册子,这是未央写得一些卫生条例以及急救手册,并说明了未央三日后将在城外农庄相邀三人。

六月的天,是最热的时候,受伤的人也并不难找,王凯找了一个腿部受伤的农夫,是上山采药不小心跌落,导致重伤,小腿上的伤口深可见骨,腿骨断折。

跟随的还有一位医师,这医师对于王凯抢了自己的病人一点都不敢作声,反而讨好般的跟来,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王凯并未拒绝,毕竟这是好事,多一个人知道也好,以后治疗病人的时候,也能惠及百姓。

所以王凯直接把全城的医师都搜罗了过来,让他们按照急救手册和卫生条例医治。

起初没有人瞧得上那两本小册子,嗤之以鼻,但是最初跟来的那位郑勐医师,却毫不迟疑的表示可以按照册子上的指示做了起来,于是他就成了主治医师,严格按照册子上的条例医治,并且辅佐良药,每日里悉心照顾。

本来这种程度的重伤,在六月的天气里,就算是妥善治疗,一不小心也是感染风邪,死的不能再死了,纯粹属于听天由命。

但是两日后,那农夫的腿上竟然毫无感染的迹象,甚至已经开始愈合,郑勐激动的大喊大叫,连那些医师也惊诧莫名。

王凯知道酒精奏效了,直接叫来了同为将门的曹佾三人。

三人仔细查看,面面相觑,决定一早便赶去农庄,亲眼见一见这位奇人。

此刻天尚未大亮,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未央也是辗转难眠,毕竟一会要见的人物,是古代的几位名人,其中还有一位是曹国舅,这位可是将来要成仙的人物,你让他怎能不激动?

不过既然要拿捏高人风范,就要将装逼进行到底,所以未央起身来到了院里,慢吞吞的打起了太极拳。

农庄早被李尚慕送给未央了,未央一家都住在农庄里,日子过的惬意,未央又把农庄打理的如同乡间别墅一般,雅致非常,还招了两个仆人,看门护院。

睡不着的不止未央,未洵推开房门,看到自家弟弟,便调侃道:“你今日起这么早,平时可都是日上三竿,你嫂子喊你你都起不来。”

未央翻了个白眼,边打拳边道:“笑看人生几多愁,闲云野鹤心自由。烦恼赋予落花去,松傲青山水自流。人生百年何其短,超然物外为圣贤。拂袖南山采雏菊。放歌扁舟钓浮鱼!”

“好诗!”未洵赞叹道:“没想到二弟竟然还有如此诗才,当真是愧煞为兄。”

未央笑眯眯的道:“大哥,小弟又不是圣贤,做什么清高,这滚滚红尘,若是不经历一番,岂不是浪费大好年华?

今日之事若成,你我兄弟他日将不会再受这形劳之苦,人生短短百载,何必在意其他?”

未洵一愣,旋即感慨道:“二弟之心胸,为兄不能及也!”

说完,未洵掩面而走。

未央好笑的看着未洵的背影,犹自慢吞吞的打着太极拳。

“喔喔喔!”

鸡叫三声,也是农家开始起来做事的时候,杜氏打着哈欠走出房门,看到未央,笑呵呵的道:“二弟早啊。”

跟大哥可以无礼一些,对嫂子却不能,嫂子辛辛苦苦养育未央与未烟,可以说是未家的大功臣,也是未家实际上说了算的人,当然,未央打定主意的时候,没有人会反对。

“大嫂,我们也是良善人家,手有余粮,何不歇息歇息,这农庄的事情,自有人去打理。”

杜氏打了一盆水,净面洗手后,笑吟吟的道:“劳碌惯了,受不得这清福,再说了,咱们自家吃的东西,还是要嫂子打理的,嫂子跟着你学了不少本事,今天早上给你们做海米粥还有薄饼,再弄点小笼包。”

未央点头道:“有劳嫂子了。”

杜氏笑吟吟的去了,过了一会,未洵也走了出来,青衣大褂,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就像要去相亲似的。

“大哥,人家怎么着也要中午饭点过来,你现在打扮成这样,是不是早了点。”

未洵哈哈大笑道:“你懂什么,我这叫未雨绸缪,万一人家大早上来了呢?你看你放浪形骸的样子,这样岂不是唐突贵客?”

未央笑道:“贵客未必,万一是恶客呢?”

“恶客就打走!”

未央给自家大哥竖了个大拇指,怪不得人家都说男人最好的养分是权力,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自从家里好过了,大哥的自信也就回来了。

咚咚咚!

宛如鼓点一般的声音响起,气的心平气和的未央大怒道:“大早上的,哪个混蛋扰人清梦!”

“未洵老弟,未央老弟,你们在家吗?”李尚慕的声音响起,言语间很是急切,没办法,大早上的被人抓起来拉了壮丁,精神不大好。

自有仆人前去开门,看到李尚慕与四位贵气的公子,连忙道:“李掌柜,四位公子,我家郎君正在晨练,容我去通禀一声。”

说完撒腿就跑,边跑边嚎道:“郎君,两位郎君,李掌柜来了,还带了四位好俊俏的公子。”

王凯四人顿时满脸黑线,心道:若是自家有这种仆人,早早打死了事,真是丢人啊。

一个少年稚气的声音传出道:“小贺,大惊小怪什么,谁来了?来了就让进来就是?不知道我正在锻炼身体吗?我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万一被吓得不长了,成了三寸丁,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李尚慕满脸通红,今天真是把老脸都丢尽了。

王凯四人也是面面相觑,这仆人不靠谱,主人也不咋地啊。

过了许久,王凯才清咳一声,朗声道:“未先生,王家王凯携曹家曹佾、潘家潘肃、柳家柳羽,前来拜会未先生。”

第18章 聪明的杜氏

未央在院内一愣,向着门外看去,只见李尚慕和王凯带着三个英俊的家伙在门外很是恭谨的候着。

大早上的拜访个哪门子客人?有没有一点规矩了?

不爽归不爽,人家既然来了,也不能晾着不是,不然就是咱没有规矩了。

所以未央一脸不爽的来到了门前,拱手施礼道:“几位公子屈尊前来,未央失礼了。”

李尚慕敏锐的察觉到曹佾三人似乎很是不屑,他连忙道:“小郎君,这三位贵客都是开封来的,还是院里说话吧。”

未央含笑道:“理当如此。”

别看是大清早的,暑气早就升腾起来了,院子里太热,未央便把他们带到了大厅。

未洵早早等在那里,见到来人一身贵气,心中叹息一声,依旧彬彬有礼道:“寒舍简陋,让贵客见笑了。”

几人倒也不在意,心不在焉一般坐了下来,说着一些没营养的客套话。

为了今天的会面,未洵早早就做了准备,所以客厅一点都不热,一丝丝凉气袭来,让人精神抖擞。

过了一会,杜氏走了进来,提了一个精致的砂瓶,后面跟着小贺,拿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几个精致的茶杯。

小贺在每人面前摆了一个茶杯,杜氏便每个茶杯中倒入茶水,又取出茶筅,在茶杯中不断搅动,过了一会,便浮现一层乳白色的泡沫,看的众人不断赞叹。

未央看着自己面前茶杯中的东西,眉头都纠结在一起了,这是茶不错,而且还是好茶,但是却未经过炒制,只是取茶叶碾碎成茶末,冲入滚水,一边冲一边搅动,让茶末与滚水充分混合,美名其曰:点茶!

大宋的点茶确实比大唐那种把茶叶与油盐酱醋混在一起搞出来的茶汤上了一个档次,但是依旧属于粗糙的范围,尤其是对未央这个骨子里还是现代人的家伙来讲,实在是粗糙的不能再粗糙了。

反观其他人,则是一脸惊喜,连连谢过杜氏,杜氏也温婉的一笑,提着砂瓶就走了。

未央试着喝了一口,面不改色,但是心中却充满了怨念,哀叹道:茶啊!茶!

曹佾接着喝了下去,赞叹道:“大家风范,香醇无比。”

几人连忙饮下,也赞叹连连,果然是好茶。

未洵得意洋洋的道:“内子别的不说,这烹茶一道,确实是手艺不凡。”

李尚慕吭吭哧哧的道:“正是要紧,咱们先说正事吧。”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都闭口不言。

未央心中哀叹,一个个都是人精,真以为我年纪小就好欺负是吧?

既然你们都不开口,那就让我说,可不要后悔。

“我与老李各占三成,剩余四成,你们一人一成!”

说完,未央捧起茶杯,这是习惯使然,茶水入口,顿时各种怪异的滋味汹涌而来,未央恨不得立刻扔掉,但是众目睽睽之下,还是得保持风度不是。

几人面面相觑,未央一开口就直指核心,实在是让他们有点不知所措。

不过这样也好,省的暗地里出幺蛾子,最起码都摆在明面上不是。

柳羽是他们的智囊,当仁不让的要先开口。

“李家与未家各占两成,我们四家,一家一成半!”

说完,柳羽也端起茶杯,慢条斯理的喝着坑爹的茶水,还甘之如饴。

好嘛,一句话就把分子倒了过来,未央放下茶杯,冷笑道:“我有秘方,有技术,你们只是提供销路,四成已经不少了。”

“是不少了,未小郎君也赞同?”

未央愕然,这小子不好对付啊,跟自己玩起了文字游戏,看来古人的智慧,丝毫不差啊,他们欠缺的只是眼界与见识,还有光怪陆离的各种知识罢了。

“柳公子,我们小本买卖,把大头放出去,如何生存?”

“未小郎君,我们四家愿意注资,一家十万贯如何?我们调查过,李家全部资产加起来,算上酒楼店铺这种不动产,也不过三十万贯,我们四家出四十万贯,占据六成,已经够意思了。”

“你们只是坐享其成,要知道这技术还有秘方,都在我们手里,这也得折算成分子,若是没有我的秘方,你们就算把风雅阁买去也没用,大不了我们重开一家风雅居、风雅楼之类的。”

“没得谈?”

未央沉默了一下,凭良心讲,这几个家伙还算厚道,最起码没有强抢不说,还主动给钱财,就想着占据一部分股份,但是未央知道,这几个家伙所图甚大,绝不仅仅如此。

李尚慕见陷入僵局,连忙道:“大家不要着急,时间还早,咱们慢慢谈就是。”

于是乎,从一开始的针锋相对,陷入短暂的沉默,未央与柳羽如同两只好战的公牛打了鸡血一般,使出各种手段,言语中暗藏埋伏,包含了无数种可能,让人一不小心就入套。

总之一句话,未央不愿意让四个家伙占大头,柳羽也是据理力争。

一直到了晌午,两人说的口干舌燥,才停了下来,那边,未洵与曹佾两人不知什么时候找了个棋盘,一人手里捧着一杯茶,正在下棋,还是围棋这种高雅的玩意,李尚慕与潘肃在旁边指指点点,似乎根本不在意未央与柳羽二人的争执。

两个人气的鼻子都歪了,老子辛辛苦苦,为谁辛苦为谁忙?你们倒还,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里下棋喝茶?

“吵完了?”曹佾笑眯眯的看着他们道:“吵了半天,也没啥结果,还是嫂夫人说的对,既然谈不拢,咱们就把各自的东西摆出来,一项项的算就是!喏!”

曹佾拿出十来张纸,上面写写画画的,都是几家的资本。

两人联袂看去,顿时面色漆黑,有种智商被人按在地上摩擦的感觉。

看着两人的脸色,曹佾四人哈哈大笑道:“柳老弟是天才,未老弟也不差,但是咱们中最聪明的,还是嫂夫人,按照这种分配方案,李掌柜的占两成,未老弟占两成半,我与柳老弟、潘老弟各占一成半,王老弟占一成,岂不是皆大欢喜?”

两人心悦诚服,这方案极为妥帖,李尚慕只是一介商贾,有两成已经不少了,未央负责技术与秘方,有两成半,多半也是他们商量的结果,认为未央手里肯定还有不少存货,这都是以后发财的资本,他们三家一人一成半,谁也不说什么,至于王凯,这家伙家里没钱给他挥霍,只有一点渠道,拿一成也算是应当应份。

第19章 事了

谈妥了事情,签订了契约,也就没有什么了,就等着曹佾、潘肃、柳羽三人各自出资十万贯,契约便算是成立了,至于王凯,这家伙是个穷鬼,虽然是嫡孙,却不是嫡长孙,所以没钱,白拿一成份子。

皆大欢喜之后,也到了午饭的时候了,孙天成现在是蓬莱最炙手可热的人物,身为风雅阁的大厨,随着风雅阁的崛起,身价也是水涨船高,现在无论谁想吃他亲自做的菜,都得提前三天预约,至于能不能吃上,不禁要排队,还需要看孙大厨的心情,孙大厨心情不好,您就歇着吧,咱没空!

但是今天,孙天成却如同狗腿子一般,早早的赶到了农庄,还带来了一大车的食材,打算一展身手。

这农庄里面,毫不客气的说,聚集了现今蓬莱最顶尖的几位人物,孙天成觉得怎么巴结都不过分,尤其是未来可能这几位都是风雅阁的东主,必须得伺候好了。

所以刚刚到饭点,一盘盘美味佳肴便被充当侍者的小贺,还有另一位仆人小郑不断的端了上来。

未洵作为此间主人,自然要表示一番,他招呼众人落座,便举起风雅阁最畅销的美酒,也就是那红粉佳人,说道:“今日之事,是几位公子给我们面子,让我未家占了大头,余心中不安,借此薄酒,敬各位公子,日后,我们便是一家人,为我们的发财大计贺!”

众人举起酒杯,轰然响应道:“为未来贺!”

未央端起酒杯开心不已,嫂子杜氏不让他喝酒,虽然未洵说过,男子汉大丈夫怎可无酒,但是杜氏就是不让,所以未央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早就馋了,正想趁着客人在,又是用餐之时,按照规矩,嫂子是不能出来的,便要趁机饮几杯。

酒杯刚刚端起来,一个胖乎乎的小手一把抢去酒杯,义正言辞数落未央道:“二哥,嫂子就知道你要喝酒,早就让我准备好了,你敢喝一杯试试!”

众人哑然,未央无奈的道:“好了好了,不喝就是了,我今年都十二岁了,不用管这么严吧。”

小手的主人未烟气哼哼的道:“你若是让我以后多吃一个冰淇淋,我倒是可以放你一马,今天让你喝一杯。”

曹佾好奇的道:“这是?”

未洵笑道:“这是我家三妹,未烟,诸位不要见怪,小孩子毛毛躁躁的。”

曹佾笑道:“令妹聪慧,小小年纪就会讨价还价,以后定当是一个贤惠的女子,不知要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

几人哈哈大笑,丝毫不以为意。

未央面色赤红,不理众人的取笑,据理力争道:“冰淇淋乃是大寒之物,小孩子一天最多吃一个,多吃对身体不好,绝对不行。”

未烟抱起酒杯就走,边走边道:“不行就不行,有我在,你别想喝酒。”

未央瞠目结舌,悻悻的对众人道:“小妹顽劣,你们不要介意。”

柳羽摇头晃脑道:“令妹年纪尚幼,却如此聪慧风姿不凡,将来绝对的美人胚子,可能成为一方才女,令士人仰慕。”

未央翻了个白眼,无奈道:“就她?不捣乱就不错了。”

曹佾笑道:“未兄与二郎都是人杰,可见未家家学渊源,将来未小妹不见得就比你们逊色了。”

潘肃最是沉默的人,此刻也笑道:“说的极是,咱们几家若是有合适的男丁,倒是可以定个娃娃亲,这般好的孩子,可不能落入外人之手。”

未洵满面春风,笑的牙不见牙,眼不见眼,人家称赞自己的妹妹,与称赞自己没啥差别,未央却是大怒:“一帮子禽兽,什么好东西都想往家里扒拉,我妹妹今年才四岁,你们也忍心下得去手?”

柳羽不知何时弄出了一柄折扇,摇头晃脑的道:“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未小妹有两位未兄教导,将来必定是名震一方的才女,如此好的女子,就是娶回家镇宅也是好的。”

未央翻了个白眼,论嘴炮功夫,单对单他倒是无惧,但是人家抱团,自家大哥还作壁上观,就让他落入下风了,他无奈道:“我家小妹的婚事,自当由她自己做主,将来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子,就嫁给什么样的男子就是,想要现在就给我家小妹顶终生,对不起诸位!没得谈!”

几人只是调笑罢了,顺便说几句好话,抬抬未家的身价,至于给自家儿郎订婚这事,他们还真是随便说说。

酒至酣处,柳羽这个骚包当即满面通红的叫嚷了起来。

“有美酒佳肴,却无诗词助兴,实在是扫兴的很,诸位,不若我们行酒令如何?”

众人顿时来了兴趣,当即欢喜不已。

柳羽继续道:“咱们就以这蓬莱为题,作诗一句,做不出来的,就喝一杯,做出来的不是最好,也要再喝一杯,一句一杯,必须连贯,这诗倒也不必合辙押韵如何?”

李尚慕闻言,当即缴械投降道:“我就不参合了,我喝四杯就是,这作诗我实在不行。”

众人也不强求,只有未央不爽,做事就作诗,为何你小子一直看着小爷?莫非你还有断袖之癖不成,小爷可不是兔子?

柳羽虽然喝了不少,但是眼睛亮晶晶的,他提出作诗,就是想看看,未央有没有诗才,他已经把未央看作与自己同级别的智者乐,若是未央才情不错,柳羽觉得,倒是可以深交一二,毕竟生意场上,分分合合的事情太多了,都是利益勾连,哪有真正的交情来的稳固?

曹佾当先开口道:“我先来!清风明月满蓬莱。”

潘肃也不敢落后道:“蓬莱之上有蓬莱。”

未洵摇头晃脑的道:“我欲蓬莱风露顶。”

柳羽当即开口道:“少年孤悬四方志,未敢久恋蓬莱乡。其时彼士兀然坐,澄心摄虑游窅茫。”

未央听得几人作诗,除了潘肃属于滥竽充数外,其他人的诗句都是不凡,柳羽更是出口成章,念完诗便目光炯炯的盯着未央看,那目光如同看着一个宝藏一般。

第20章 别人家的孩子

未央心中暗笑,跟我玩诗词?小爷脑子里有唐诗八百首,宋词千万篇,唐诗是不能拿出来,但是拿出一代词圣大苏的作品来,随便一篇都能碾压你,不就是试探小爷的才情吗?就让你见识见,什么叫文抄公!反正大苏那小子这会还才四岁,不会找小爷要版权费。

“古来云海茫茫,道山绛阙知何处。人间自有,赤城居士,龙蟠凤举。清净无为,坐忘遗照,八篇奇语。向玉霄东望,蓬莱晻霭,有云驾、骖凤驭。

行尽九州四海,笑粉粉、落花飞絮。临江一见,谪仙风采,无言心许。八表神游,浩然相对,酒酣箕踞。待垂天赋就,骑鲸路稳,约相将去。”

嚯!好家伙!几个人惊诧莫名的看着未央,就连未洵都目瞪口呆,自家二弟何时有如此才华了?这一篇词,绝对可以流传千古了,堪称绝世之作。

大苏的词一向豪迈不羁,更是文采飞扬,就算是诗仙诗圣李杜与大苏同一个时代,也只能分庭抗礼,那才华真是横溢,溢的都满出来了,压都压不住!

“喝吧!几位!”未央亲自抱起酒壶,笑眯眯的等着几人喝酒。

李尚慕掰着手指头算着该喝几杯,瞬间脸就白了,二十四句,二十四杯,这是要喝死的节奏啊!

他眼巴巴的看着未洵,很想让未洵说几句好话,当真要喝二十四杯酒,在座的全都的趴下。

未央兴奋劲还没过去,看着几人全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一巴掌就拍在了未央的后脑勺上,抑不住笑意的训斥道:“说是作诗,你作词算什么?这局不算,重新来。”

几人顿时醒悟过来,是啊!说好的作诗的,你作词算个怎么回事?而且这词还这么长,不是要命吗?

几人心知肚明,虽然赖皮了一点,但是一想到二十四杯酒要喝下去,谁也不想尝试一番,粉红佳人虽然是经过勾兑的,也比现在大宋世面上流通的酒度数高了不少,二三十度还是有的,这不是要命吗。

未央也无语了,好啊!你们耍赖皮,就不要怪小爷心狠手辣了!

“东方云海空复空,群仙出没空明中。欲构孤亭撑绝顶,烟霞深处可能攀。荡摇浮世生万象,岂有贝阈藏珠宫。心知所见皆幻影,敢以耳目烦神工。岁寒水冷天地闭,为我起蛰鞭鱼龙。重楼翠阜出霜晓,异事惊倒百岁翁。人间所得容力取,世外无物谁为雄。率然有请不我拒,信我人厄非天穷。潮阳太守南迁归,喜见石廪堆祝融。自言正直动山鬼,岂知造物哀龙钟。信眉一笑岂易得,神之报汝亦已丰。斜阳万里孤鸟没,但见碧海磨青铜。新诗绔语亦安用,相与变灭随东风。”

众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看向未央的眼神变得如同看神仙一般。

未央也挑衅的看着几人,慢悠悠的笑道:“这首海上书怀如何?绝对是诗吧?不多不少二十六句!诸位饮胜!”

几人无语相凝噎,欲哭无泪,怎么偏偏遇上了这么个奇才奇葩,千古名篇随口而出,就像割韭菜似的,好像根本都不用想,一想到已经耍赖一次,这次人家可是标准的诗,虽然长了点,但是无疑是绝佳的诗篇,就算是乡间老农听到这诗,也不能违心说不好,总不能再耍赖一次吧?颜面何存啊!

没有人动杯子,现场寂静的可怕,过了许久,柳羽率先起身,整理了一下仪容,恭恭敬敬的躬身拜倒道:“二郎大才吾不及也!今日是羽孟浪了,先为二郎赔罪!”

说完,柳羽豪迈的端起酒杯,抱起酒壶,刷刷刷连饮十杯,待要再饮,身躯晃了晃,咣叽一下倒在了地上。

潘肃连忙上前,把柳羽扶了起来,歉意的道:“柳羽不胜酒力,我这就送他回去,谢过大郎二郎的款待。”

说完,毫不迟疑的抱起柳羽,直接就冲了出去。

曹佾见状,连忙叫道:“大郎二郎,潘老弟骑术不行,我去照顾一二,告辞!”

这三个家伙一个比一个跑的快,确实是被未央吓到了,几十杯酒啊,谁也扛不住,所谓千杯不醉,你得看是什么酒不是?风雅阁出品的酒,还真没有二十度一下的,对于大宋人来说,已经是高度酒了。

未洵兄弟连忙前去相送,未央还假惺惺的对着三人的背影喊道:“三位哥哥慢走,待来日我必定前去拜访,咱们再行酒令,不醉不归!”

三人一个踉跄,好悬没有倒下去,曹佾连声道:“好说好说!”

回到屋内,未洵被王凯与李尚慕炽热的眼神几乎烧化了,他连忙讨饶道:“两位,不让你们喝酒就是,何必这样看着我?”

未洵满面笑意的看着自己兄弟,他觉得未家可能要出一位状元了,前年宋夏大战,陕西经略安抚副使韩琦当众喊了一句:东华门唱名方为好男儿。

这句话不知激励了多少读书人,打破了头也要在独木桥上争一争。

未洵也是读书人,自然对这句话奉为圭臬,而且他通过了解试,已经是解士,虽然屡次参加省试不通过,但是却不妨碍他对自家兄弟充满了信心,他相信,只要随着这场宴席上的两首诗词传颂出去,未家二郎未央的大名,将天下皆知,未必就不能蟾宫折桂,东华门唱名,成为进士,光宗耀祖。

这是多么令人振奋的事情啊!想一想未大郎都浑身战栗。

王凯与李尚慕看妖怪一般的看着未央,过了许久,王凯才幽幽道:“若是我家爷爷见到你,只怕我有免不了一顿打。”

“这是何故?”未央愕然。

王凯郁闷的道:“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你说何故?”

未央恍然,感情自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了,也是,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在大宋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几乎是必然,谁让咱这么优秀呢?

沾沾自喜的未央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家大哥狼一般的目光,自顾着开心去了,能给几个天底下最大的纨绔一个下马威,能不开心吗?

第21章 倒霉孩子(三更庆签约)

翌日,农庄内无缘无故多了一大车的书,全都是经史子集,还有一些杂书,这都是未洵与李尚慕一起在蓬莱搜罗的,蓬莱唯二的两家书斋,里面的书几乎全被买了下来,送到了农庄。

未洵豪迈的指着满屋子的书,一根手指如同指点江山一般到:“二弟,从今而后,你就安心读书,其他的事情,自有我们去做,无须担忧。”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觉得自己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

科举科举!历代最重视的事情,真正的独木桥,一旦跨过去,就是鱼跃龙门,飞腾直上,在大宋这个不杀士大夫的年代,几乎就是有了免死金牌,你就算强抢民女,都不会有啥问题,当然,前提是你要给予足够的赔偿。

未央本来有志于科举入仕,这算是一条捷径,直通龙门的捷径。

所谓:山高我为峰,海深身化龙!

不过看到这一大车的书,堆满了一间房子,未央觉得自己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要真的科举入仕了。

大宋的科举说实话还是比较开明的,没有什么八股文,但是也讲究个骈四俪六,没有下过苦功的人,没有基本功,连话语都不通顺,那是不可能中第的,而且省试的时候,以太学体为官方字体,若是没有使用太学体也没啥,不过会落个不好的印象。

未央的毛笔字嘛!呵呵!2118年还有几个人会这玩意?会的都在博物馆供着让人参观呢。

未央忽然想到著名的千古第一榜,嘉佑二年的那一场科举,堪称古往今来最牛逼的科举,没有之一,他就是第一,那一榜有名传千古的大才子,有青史留名的数位宰执,几乎可以说是中华千年来的精华所在,无以伦比。

今年是庆历二年,未央掰着手指算了算,那一榜还有十年才来,自己是赶不上了,所以不用对阵那些变态。

所以未央觉得,自己倒是可以试试,看看科举之路,到底是个什么样。

说干就干,以后的日子里,未央几乎除了如厕睡觉,连一日三餐都呆在书房里,如饥似渴的吸收着经史子集中的精华,每日上午练字,下午读书。

作为科研世家最顶尖的纨绔,未央智力超群,这是遗传的缘故,而且经过一场穿越,他的记忆力达到了变态的地步,一目十行不足以说明他记忆力之强悍,短短十日的功夫,几乎一屋子的书,便全部装在了他的脑子里,最恐怖的是,他发现自己读书的时候,他的精神竟然越来越旺盛,如同得到了催化剂一般,不断的攀升,就算是数日不眠不休,也依旧精力充沛,当真是一件大好事,感情读书还能给自己加油?

不过读书读的好,不代表写字写得好,未洵考较他的时候,他总是对答如流,还能举一反三,加入自己的见解,但是一旦写字的时候,那就是不堪入目了,如同狗爬一般的字,气的未洵手直抖,这种字要是能中第,除非考官瞎了。

于是乎,未央接下来的日子,开始了惨绝人寰的书法练习,早晨练书法,上午练书法,下午还是练书法。

六月尾的时候,未央的书法依旧是那般不堪入目,未洵已经绝望了,他觉得自家兄弟虽然是旷世奇才,但是想要科举入仕,就这一笔字,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不过也未必,勤学苦练罢了。

未洵拿出了王羲之教子的劲头,联合了未家上下,全力督促未央练字,除此之外,未央连出门的机会都不给,一旦想出门,大嫂就泫然欲涕,小妹就抱着大腿嚎啕大哭。

这日子没法过了!未央悲愤的不能自已,想自己两世为人,两世都是天才中的天才,但是前世的习惯哪能那么容易改过来?还毛笔字?还繁体字?小爷连钢笔都没摸过几回的人,跟小儿习字有啥区别?不要过分好不好?

未央练字的当口,登州终于迎来的一位知州,蓬莱终于迎来了一位知县。

知州叫滕子京,知县叫贾章。

滕子京可能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没有人会不知道千古名篇《登岳阳楼》,此老今年五十三岁,与范仲淹乃是同科,更是至交好友,此时范仲淹还在西边跟西夏捉迷藏,此老身为范仲淹好友,与范仲淹一起在西夏御敌,但是被圣人一纸诏书便弄到了登州这个穷困潦倒的地方,至于原因,没有人知道。

至于贾章,这家伙今年才二十四岁,妥妥的青年才俊,他老子贾昌朝这会迁尚书礼部郎中,进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迁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羊国子监,妥妥的未来储相。

贾昌朝锐意进取,也是人杰中的人杰,也不知怎的,他看到赵祯竟然把前线的滕子京调回来,送到了登州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心中便起了思量,直接把自己的儿子也弄了过去。

贾章起初是不乐意的,那鬼地方什么都没有,连个好点的青楼都少见,作为年轻一代的佼佼者,这与贬斥没有什么区别了。

“你懂什么?圣人是什么人,圣意难测,滕子京那种大才,竟然没有一丝风声的就扔到了登州,别人以为是贬斥,但是为父却以为,一定是登州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国舅爷还有几个将门弟子都在登州,这是为什么?现在又把滕子京送去,肯定不简单。

你此去的目的,便是搞清楚登州到底有什么情况,顺便与那几位搞好关系,不要摆你士人的架子,不然回来为父打死你。”

贾章被老父一顿威逼利诱,心不甘情不愿的来到了蓬莱,直接就住进了简陋的县衙,好几日都没有出门。

没出门不代表没有行动,没过几日,蓬莱的街面上边出现了两伙人,逢人便打听蓬莱最近的新鲜事。

作为热情好客的蓬莱人,没说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三言两语,就把风雅阁卖的一干二净。

至于其中种种内幕,蓬莱人就不知道了,只能绘声绘色的添加自己的臆想猜测,说的那叫一个五花八门,唾沫四溅。

第22章 奢侈

“就这些?”贾章拿着手中的几页纸,诧异的问着跟随自己前来的仆役,这仆役三代服侍贾家,今年已经四十多岁,最是忠心不过,而且能力过人,贾家的大事小事,都能处理的稳稳妥妥,深得贾昌朝的信任,若非贾章远到蓬莱,只怕贾昌朝也不会让自己的心腹跟随。

“少爷,风雅阁崛起,老奴以为,绝非那李尚慕所能为,此事大有蹊跷,而且那美酒佳肴,老奴也去风雅阁尝过,非寻常所能比,更非寻常人所能做。”

贾章心中哀叹,果然,这其中大有文章,滕子京来登州,一定与这风雅阁有莫大的关系,只是若是真是为了美酒佳肴,也不可能,圣人一向节俭,从不铺张浪费,不至于为了一点美酒佳肴就动用朝中大臣,这其中一定有自己所不知道的文章,至于是什么,贾章倒是没有头脑,不过只要自己在蓬莱一天,早晚风雅阁会露出马脚。

“洪叔!准备名帖,再准备一些礼物,明日前去拜会国舅爷吧!”贾章摸着脑袋,无奈的吩咐道。

洪叔躬身退去,也不多说。

翌日,贾章驾车前往曹佾的府邸,心中不断思量,如何才能从这位国舅爷的口中,探出一些风头,能惊动圣人的事,绝不是小事,很可能是能影响国本的大事,国舅爷在蓬莱日久,这事国舅爷肯定知道,甚至参与了也说不定。

车马粼粼,不一会,便来到了曹佾府邸,贾章下了车,愕然的看着府外一位老者,这老者身躯高大,相貌高古,隐隐然透出一股子杀气,显然正是刚刚从沙场上下来的滕子京。

贾章暗暗叫苦,这老头怎么也来了,知县碰见知州,不用说,贾章也该知道怎么办。

自己区区一个知县,人家可是钦命判知登州事的知州,遇见了必须有下属的觉悟。

所以贾章老老实实的来到了滕子京跟前,拱手施礼道:“下官蓬莱知县贾章,见过知州大人。”

滕子京久在军伍,养成了一股子杀气,更有一种勇猛精进的劲头,虽是文人,却不喜文人的软弱,所以只是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贾章无奈,此老资格太老,人家比他父亲还要大几岁,懒得理你,就是懒得理你,连表面文章都懒得做,怪不得数次遭到贬谪,真是活该。

送上了拜帖,门子恭恭敬敬的接过去,快步跑进府邸,不大会,曹佾英姿飒爽的走了出来,边走边道:“滕大人,贾大人!数月不见,风采依旧啊。”

曹佾是国舅,又是将门弟子,文人不好与他交往过甚,所以严格来说,无论是滕子京还是贾章,都与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只是客套话罢了。

滕子京拱手道:“本官奉圣命知登州事,国舅爷比本官早来了些,所以本官前来取经了。”

贾章也道:“来时家父交代,到了蓬莱,一定要拜访国舅爷,下官仰慕国舅爷风采已久,今日一见,更是如仙临凡一般。”

曹佾连忙谦逊道:“中丞大人关爱,景休生受了!两位大人,咱们入府一谈吧。”

三人联袂而入,曹佾为首,滕子京落后半步,贾章在滕子京的身后,不敢逾礼,免得人家说他不知礼数。

入了大厅,三人安坐,曹佾笑呵呵举起茶杯的道:“登州穷苦,这茶是两浙路的顾渚紫笋,是差人从开封送来的,两位大人且试试?”

嚯!好家伙,顾渚紫笋可是贡茶之一,不但却味道不俗,清雅怡人,而且深得士人喜爱,看来这国舅爷,也不似外界传闻的那般草包嘛!也是,要是草包,也不可能支撑起一个偌大的将门曹家。

滕子京端起茶杯,只见白毫显露,芽叶完整,外形细嫩紧结,色泽绿翠,香气浓强,滋味鲜醇,汤色淡绿明亮,叶底细嫩,很有特色。芽头茁壮,紧实而挺直,白毫显露,茶芽大小长短均匀,形如银针,内呈金黄色。顾渚紫笋汤色色泽鲜亮;香气高爽,汤色橙黄。

喝了一口茶,只觉,滋味甘醇,不由开口大赞道:“好茶!”

贾章也赞道:“果然好茶,这个时节,顾渚紫笋可是不多了,没想到国舅爷这里竟然能有收藏,真是兴致高雅。”

三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没有营养的话,谁也不愿意先开口触及核心。

滕子京是皇帝派来的,目的清晰,本来就是与曹佾商议事情的,所以不可能走,至于贾章,本来就是打探消息来到,厚着脸皮就是不走,总不能赶出去吧?

曹佾也很无奈,眼看日近午时,便叫人去风雅阁叫了一桌酒席,几壶美酒,便百无聊赖的应付着贾章这只癞皮狗。

宴席上,贾章看着满满一桌子菜,嘴里直咽唾沫,闻着那诱人的酒香,更是勾动了腹中馋虫,但是主人还未动,哪有客人先动的道理,只能忍着。

滕子京看着满满一桌好酒好菜,鲍鱼海参,龙虾鲷鱼,各色水产琳琅满目,老头登时双目一瞪,老脸严肃起来,疾言厉色道:“边关将士百战余生,每日吃着最粗粝的粮食,吃不饱穿不暖,国舅爷竟然整日里奢侈无度,岂是人臣所为!”

曹佾顿时愣了,一顿饭罢了,至于上纲上线吗?不过人家是知州,他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也是为了国家着想,为了边关将士着想。

“滕大人教训的是,每每想到边关将士受苦,景休都暗自伤心。”曹佾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说道:“但是这登州穷困已久,百姓生活更甚边关将士,景休不才,愿意为大宋鞠躬尽瘁,之所以如此奢侈,也是为了登州百姓罢了。”

这话说的,奢侈还有理了?滕子京瞪着曹佾道:“国舅爷是何道理?自古奢侈之风不可长,这是圣贤之理,莫非国舅爷以为圣贤是错的?”

不要戴帽子好嘛?曹佾心里边都气疯了,这些文人都是一个德行,动不动就搬出圣贤,动不动就说出一番大道理来,让你反驳不得,说是错不说也是错,总之就是你错了。

第23章 纯粹的人

“老大人有所不知,登州的百姓穷啊!”曹佾抹了抹眼角,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滕子京狂撇嘴,奢侈还有理了?若如此,大宋臣民全部沉迷于享乐之中,岂不是就能打退辽国与西夏?

“登州穷,是因为土地不适合耕种,再加上沿海风暴时有,海盗倭寇猖獗,有时候契丹狗打草谷,也能来到登州,这都是原因。

但是登州有海产啊?如今解决了海产储藏运输的问题,所以登州百姓有了指望。

百姓捕捞不易,一家老小全指望这些海产生活,所以价格贵一些,也是常理,更何况长途贩运,靡费不知几何。

但是百姓有了银钱,才能吃饱饭,才能捕捞更多的海产,才能更加的富足。

我之所以叫了这么一大桌子菜,也是为了登州的百姓。

老大人想想,这一桌子菜,花费百贯之多,酒楼固然盈利,但是百姓也能捞到实惠不是?而且酒楼依法纳税,衙门也能收到更多的税,国库也能多谢银钱,有了钱,朝廷才能更好的为百姓服务,这是三厢有利的事。

既然对大家都有好处,景休恨自己不能多吃美食,多饮美酒,为百姓,为国家,景休恨不能死在美酒美食之上。”

曹佾说着说着,由原来的狐疑,说到最后连自己都信了,未二郎真是人才,当时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自己还训斥他来着,原来这还真是很有道理啊,损失的只是我们这些有钱人,却让天下人都得到了好处。

当然,有钱人开酒楼,收海产,赚到的只会更多,原来钱是要花的啊!越花越有钱啊!

曹佾越琢磨越有道理,最后忍不住一拍大腿,我特么真是太有才了,他兴致高昂的道:“老大人,景休不才,但是也是大宋国舅,身为国舅,岂能不以身作则?”

滕子京目瞪口呆,这不对啊!天下财富是有数的,世家大户和朝廷收的钱越多,百姓的钱便会越少,与民争利这种事情,如何能做得?但是为何国舅爷这番话,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呢?

一旁的贾章下巴都掉了下来,这是哪门子道理?简直离经叛道啊,不过我喜欢,若是这样,岂不是自己逛青楼也是为了国家为了百姓了?

曹佾嘿嘿的小声笑了,更加坚定了与未二郎交好的决心,这小子就是个妖孽啊,相处的时间越久,便会发现这小子越多的秘密。

听说未二郎在家闭门苦读?想要蟾宫折桂?嗯!明日自己亲去送些笔墨纸砚,文人不就好个文雅嘛!

这边曹佾想的美得冒泡,那边滕子京终于回过神来,诡异的看着传说中不学无术的国舅爷,心中暗暗把这位天下能排的上号的纨绔提升了几个档次,此乃大才,假以时日,定能成为国之栋梁,为国家理财,让大宋国库充裕,万民安居。

贾章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连滕子京这般顽固的老家伙都能说的哑口无声,这绝对是人才啊,以后是不是要多亲近呢?这样自己挥霍一下,是不是就名正言顺了?

这时候的社会风气还是很开明的,理学那种灭人欲存天理的学说还只是萌芽。

所以滕子京想通了,也就不再纠结,抄起筷子,夹了一筷子鲷鱼刺身,透光阳光折射的鱼肉,泛出晶莹的光泽度,沾了沾酱料,一口咬下,紧实的鱼肉在口中弹起,甘爽鲜甜。蘸取现磨的山葵后,在唇齿中留下清淡与冰凉,将鲷鱼的美味放大到了极致。

“美味,当真是美味,开封虽有鱼脍,但是此鱼脍却更胜一筹。”

老头赞了一句,端起一杯美酒,这是基酒,鸡尾酒需要现调,所以不能送来,只能送来冠以夜不归之名的基酒。

老头一杯酒下肚,面色微红,惋惜道:“可惜永叔不在此地,若是永叔在,有此美酒,当有传世之作现世。”

永叔是谁?那可是大名鼎鼎的醉翁欧阳修,此老无酒不欢,有美酒,必定千方百计的尝尝,据说曾经为了品尝一下赵祯珍藏的极品美酒,硬是软磨硬泡了小半年,赵祯才万分不舍的赐给了他半坛,可见其好酒之名。

不过此老在景祐三年,与欧阳修交往颇深的范仲淹着手呼吁改革,他把社会问题归咎为,而欧阳修看得更深刻,认为冗官冗员才是根本问题。最终,范仲淹的改革冒犯了既得利益者,受到了打击,被贬饶州。欧阳修作为范仲淹一派也受牵连,被贬为夷陵县令。

到现在此老还在夷陵垂钓饮酒,玩的不亦乐呼。

曹佾连忙知趣的道:“此酒虽好,却是太烈,饮之过多,于身体不宜,浅酌即可。

不过更烈的酒我这里也有,老大人好酒,择日你我共饮如何?”

滕子京抚须笑道:“国舅爷有心了,老夫从边关而来,未免沾染了沙场血气,用烈酒洗一洗却是极好的。”

两人相视一眼,心照不宣。

一旁的贾章气的不停的吃不停的喝,恨不得把国舅爷吃喝穷了。

人家的意思很明显啊?我们要密谈要事,你小子太碍事了,既然是属癞皮狗的,那就避开你就是?择日是何日?可以是明日,可以是后日,总之是你不在的日子。

曹佾与滕子京连吃带喝,放浪形骸,酒至酣处,曹佾摇头晃脑吟诗一首,正是未央的那首海上书怀。

滕子京也是大名鼎鼎的才子,之所以名望不高,不过是被欧阳修、范仲淹这种妖孽压住了罢了,他的才华,也只是稍逊于他们,也差不了多少。

听到这一首海上书怀,顿时对曹佾惊为天人,没想到这位国舅爷竟然有如此才华,还有理财之能,若非生于将门,只怕又是文坛一位大家啊。

老头暗暗惋惜,如此人才,竟然不能为国尽其才,实在是可惜啊。

不过旋即老头就精神抖擞,等回京之时,必定向圣人举荐,国朝得一贤才,乃是大宋之福啊!

看着老头细细的揣摩这首海上书怀,如饮琼浆,摇头晃脑的样子,在曹佾的眼中,也变得可爱了三分。

这才是纯粹的人啊!人品高洁!自己与老大人一比,真是云泥之别,一在青天一再地。

第24章 安坐农庄,心忧庙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要想科举,不仅学问要精深,有一笔好字,也是必须的。

埋头练字的未央,自然是辛苦的,尤其是六月尾,酷暑最严重的时候,虽然有冰块祛暑,但是未央依旧热的不行。

所以短衣短裤应运而生,顺便出来的,还有袜子。

裹脚布那种东西,未央实在是受够了,这个时节的人,实在是太不讲究了,大热天的穿着长袍,叫上裹的一圈一圈的,在家里还好,有木屐可穿,但是出去的时候,还必须穿着厚实的千层底,这特么夏天要是不热死几个就没天理了。

好在大宋还算开明,在嬴穆找大嫂杜氏做出来这一身行头之后,短衣短裤还有袜子迅速的在农庄流行了起来,不仅未洵照猫画虎的做了两身,就连杜氏这个女子,也做了几件适合女人的短衣短裤,顺带用边角料给未烟也做了两三套。

不过杜氏显然重女轻男,未烟的衣衫明显精雕细琢,还贴心的绣了几朵花在上面,打扮的未烟像个小公主似的。

在曹佾与王凯、柳羽、潘肃这四大纨绔来到农庄的时候,未洵与未央正躺在躺椅上在树荫下纳凉,身边放了四五块巨大的冰块,很是惬意,惬意的四大纨绔都嫉妒了。

“哟!国舅爷、几位兄台都来啦?”未央随口打着招呼,热情的道:“刚做好的冰淇淋,还有冰镇西瓜汁,试试?”

试试就试试,四大纨绔毫不客气的一人搞了把躺椅,抱着冰镇西瓜汁和冰淇淋,惬意的享受了一下,毕竟刚刚赶了很长时间路,实在是热的不行。

“我说二郎,未家现在好歹也是家财万贯,就不能在城里买一处宅子?非要窝在这乡下,搞的我们几兄弟来一次都很难,这天实在是太热了。”曹佾喝着冰镇西瓜汁,抱怨的说道。

一向沉默的潘肃也幽怨道:“热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有我们热!二郎不厚道啊,自己享受着习习凉风,反倒是我们成了跑腿的了。”

王凯懒得说话,至于柳羽,他年纪最小,身子也最是瘦弱,此刻已经上气不接下气,正贪凉的时候,如同死狗一般。

不过柳羽智商最高,他一眼便看到了未央兄弟俩的装扮,腾地一下最跳了起来,直冲未央的卧室,片刻后,穿着未央的短衣短裤,走了出来,面带笑容。

未央大怒:“柳贤弟,不告而取是为贼也!你就不能斯文一些,给些银两也好。”

他们这一个月混的很熟了,在未家跟在自己没啥区别,所以柳羽懒得理未央,躺下后抱着冰镇西瓜汁猛猛的灌了几口,打了个嗝,舒爽无比的道:“我承认你比我聪明了一点,但也就一点点,比如这衣衫,我就想不出来,不过身为兄弟,你还藏私,显然不够兄弟。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做兄弟有今生没来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可是你说的。”

曹佾与王凯眼前一亮,柳羽与未央同岁,身材也差不多,但是他俩与未洵身材也差不多啊,这还有什么客气的?

于是未家如同进了强盗一般,被洗劫了一番。

只有潘肃无语凝噎问苍天,看了看自己高大壮硕的身材,不由得安慰自己,老子这才是将门弟子的模样,拉出去也是响当当的一条好汉,哪像你们一个个豆芽菜似的。

未洵笑呵呵的道:“几位公子若是喜欢,回头自己多做几套就是,这衣衫不错,夏日里还能凉爽一些,更能节省一些布料,穷苦人家也能省些钱不是。”

众人眼前一亮,顿时变得贼兮兮的。

未央忍不住道:“大哥啊,好端端的就送给人家一条财路,真是的。”

未洵老成持重,以前穷苦的时候倒还罢了,最近最不喜欢未央一副死要钱的嘴脸,不由训斥道:“天下亿兆黎民,能过上好日子的能有几个?能省一点是一点,待年月不好的时候,还能活下去,你有大才,当为这天下多做一下好事,让亿兆黎民多些活路,怎能把眼睛放在一点钱财上?岂不是因小失大!”

未央最近被训得多了,早就免疫了,立刻闭上眼睛装死狗。

未洵无语至极,也懒得再说他。

曹佾笑呵呵道:“我们此次前来,是有大事要找你们兄弟商议。”

未央眼睛都没睁开,就悠然说道:“知州大人要见我?”

四大纨绔愕然,柳羽好奇的道:“你怎么知道?难道就不能是我们四个找你有别的事?比如那马上就要建成的水城?”

未央睁开眼睛笑道:“你都说我比你聪明一点了,这有什么难猜的?新来的滕子京大人是敦厚长者,本来是在宋夏边境打仗的,而且颇得圣人倚重,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蓬莱,你以为我傻?

如果我所料不错,你们带着的应该有圣旨吧?这圣旨,应该是圣人允许我们酿酒的圣旨。

民间不需酿酒,但是若是官方同意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为了酒精,为了将士们能得到妥善的救治,酿制酒精势在必行,而滕大人,就是为此而来。

既然如此,是必要见识一下我这位提供酿酒秘方的人物,估计你们几个口无遮拦,为我吹嘘来着,风雅阁的事情也瞒不住。

嗯!大概就猜到这些。”

嘶!四大纨绔同时倒吸一口凉气,不可思议的看着未央,这小子是妖孽吗?只凭只言片语便知道自己四人此行的目的,而且把滕子京的目的都猜测的很准。

未央继续碾压他们的智商,絮絮叨叨道:“宋夏边疆与宋辽边疆,都不太平,尤其是最近,大宋又给了百万边费,还有百万紬绢,我大宋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几乎把好处都给契丹狗了。

而且李元昊那小子所谋甚大,若我猜测无误,战事于我大宋不利,伤员暴增,急需酒精救命,这才是滕大人亲来的目的。

滕大人能忍了数日才说明来意,已经是很难得了,我若是推辞一二,实在是不当人子。

为了大宋将士不再平白送了性命,咱们这就走吧!”

第25章 高谈阔论,无人能懂

曹佾等人互视一眼,眼中火花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旋即曹佾起身,躬身拜倒道:“二郎忧国忧民,吾所不能及也。”

未央笑眯眯的道:“行了,酸不拉几的,把圣旨拿出来吧,咱们这就走。”

未洵一巴掌就拍了过去,愤怒道:“说什么呢,那可是圣旨,怎么也要摆香案,洒扫庭院才行,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这样拿过来!这是大不敬!”

未央张大了嘴巴,一脸委屈,实在是太委屈了,近乎一个月的禁足,未央觉得自己都快憋死了,他实在是太想念蓬莱了,虽然只是个土城,但是总比呆在千篇一律的乡间农庄好啊。

曹佾连忙道:“不用如此不用如此,圣人仁厚,不喜欢这些繁琐之事,再说了,圣旨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一年都能接到十回八回的,习惯就好!”

习惯就好?未洵都无语了,但是毕竟大事要紧,只得草草接了圣旨,四大纨绔骑着高头大马,未央兄弟坐着马车,向着蓬莱而去。

未央很羡慕骑马的四大纨绔,威风啊!拉风啊!虽然热了些,但是不妨碍他羡慕就是。

十里路不算长也不断短,半个是辰左右,终于来到了蓬莱,直接进入了风雅阁最好的包厢。

包厢内,高冠博带的滕子京坐在主位上,带着凛然杀气,很是摄人。

摄人是摄人,却吓不住未央,也吓不住四大纨绔,吓住的只有未洵,毕竟他见过的最高的官,也不过是县令,还是县令出行远远的看了一眼,知州级别的大官,而且还是中央直接派下来的,他做梦都不敢想。

未洵是解士,也属于士人之列,当即行了士人大礼,口称:“见过滕大人。”

至于未央,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虽然生的唇红齿白,一副谦逊的样子,骨子里却最是骄傲,不过见了滕子京,也老老实实的跟着大哥行了礼,心里面总是有点不舒服。

滕子京虽然五十多岁了,但是精神矍铄,耳不聋眼不花,把未央的反应看在心里,寒暄一番后,便直截了当道:“未央未二郎,你献上的急救手册以及卫生条例,对我边关将士很有用处,如今所欠缺的只有酒精罢了。

圣人仁慈,自然不会让你献上酿酒之法,所以允你酿酒,本官且问你,你能酿制多少酒精,供我边关百万禁军之用!”

不得不说,虽是文人,经历了战争之后,那股子干脆劲,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上的。

未央笑眯眯的道:“酒精这东西,最好以高粱酿制,其次才是小麦之类,所以就要看朝廷能提供多少高粱了。

若是高粱足够,一日万斤也不是难事。”

“好!”滕子京眼前一亮,一日万斤,这已经是高产了,而且高粱粗粝,只有寻常百姓食用,只需平价购买或者以精粮去换就是,反正朝廷有的是办法。

“你要你敢干,朝廷自然能满足你的需求,不知二郎何时开始酿造?”

滕子京满意之下,对未央也亲切了不少。

未央笑道:“边关今年战事颇多,当然是越快越好,我们现在的酒坊之中,还存有酒精五万斤,尽可送往急需急救的地方,虽然不多,但是却能救急。”

未央闭口不谈什么时候开始酿造,娘的,想让小爷白干活?那不是扯淡吗?自古军需都是最赚钱的,你们想要酒精,拿酒来换啊?

不能怪未央死要钱,实在是大宋关于酒实在是规定有点严格。

宋代准许商民参加买扑,获得权力之后,可以酿酒卖酒,但是,以为拿到了买扑的权力,就可以满世界售酒,大财源,那可就错了。因为宋代的卖酒的区域是有规定的,一般人口密集,消费能力强,赚头儿大的地方,都是官方垄断,就跟后世的食盐差不多,外面的酒根本买不进去。

买扑的区域仅限于偏远地方,利润微薄,才会让给民间。

而且宋代酒税非常高,开国之初,一斤酒就要15文,其后粮价回落,按理说酿酒的成本也降低了,可是酒税却一路升高,从来没降下来。

一斤寻常的酒水,成本加上税就要3o文,而市面上最便宜的酒,一斗不过百钱,也就是一斤1o文,甚至比税还低!

所以未央有理由相信,大宋的酒,大多数都是掺了水的。

而且酒精高度堪称天下第一,难道就仅仅能治疗伤势吗?

无论是辽国还是西夏,那都是苦寒之地,所以对于烈酒,需求是最大的,常常为了烈酒,甚至不惜打得头破血流,往往拿着真金白银欲求一坛而不得,但是大宋偏偏禁制向自家邻居出售烈酒,不仅仅造成了走私的盛行,更是造成了无数真金白银的流失。

每每想到此处,未央都痛不欲生!钱啊!都是我的钱啊!啊不,是大宋的钱!

不过不管是谁的钱,都不能平白让走私商贾赚去不是?为何咱自己不干呢?

未央把道理一说,没想到没收到意料中的欢呼,反而大家都一脸看傻子的看着他。

滕子京抚须笑道:“我大宋中华之地,文华鼎盛,岂能与夷狄贸易?夷狄虽有金银,却不能染指我大宋文华,不然我大宋的脸面何在?”

未央的心都凉了,典型的自大啊!放着银子不赚,偏偏做出一副老子瞧不上的样子,而且还极度鄙视身为夷狄的邻居,真是让未央大开眼界。

有种你拿钱砸我啊?你拿钱砸我我也不给你东西!

高尚!高洁!高德!

但是就是缺钱!这是谁都不能否认的。

我就不信了!未央也下了狠心,不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叫贸易制裁,你们还以为小爷是吃素的。

于是未央拿出三寸不烂之舌,详细的说了一遍,什么以贸易获取对方资源,慢慢汉化对方,让对方依赖大宋资源,什么用贸易作为武器,一旦双方不和,立刻进行贸易制裁,让他们全国陷入危机等等。

这番话说的未央口干舌燥,但是几个人还是不明所以,实在是未央口不择言,说的名词太过超前,人家愣是没听懂。

这下子未央真是傻眼了,他决定写一本书,写一本让他们看到这其中巨大利益的书,书名暂且就叫《经济学》吧!

剽窃这种事,干多了也就习惯了!

第26章 格物

这场聚会进行的很顺利,用未央的话说,就是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和的精神和共促事业发展的双赢原则,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互为对方提供学习考察、业务交流的平台。

至于未央提出的经济制裁啥的,没有人有兴趣,就连最容易接纳新知识的柳羽,都在一旁默默不言。

未央更加坚定了要写书的信心,你们不做,早晚我让你们心甘情愿的做,一旦看到这其中巨大的利益与对大宋的好处,我就不信你们不动心。

在确定了酒精作坊的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之后,众人觥筹交错,很是喝了一些酒,一个个脸色红润,仿佛都捡了大便宜似的。

未央喝着杯中的果汁,心思万转,他有很多办法,把大宋的整体力量提升一个档次,但是都没有条件。

比如炼钢,大宋没有专业的炼钢之法,所以现在的将士,用的大多数剑,不像大唐,以陌刀为兵器,那可是大杀器,一刀下去,非死即残,纵横大唐无人能敌。

大宋建立后,失去了大唐的炼钢之法,没有了钢,只能用精铁来造剑,这也是剑成为大宋的主流武器的原因。

再比如农业发展,基本上还处于大唐的水平,有水车,会施肥,但是也是看天吃饭,冬天的时候,北方连根青菜都没有,百姓受不拉几的,怎能阻挡如狼似虎的契丹狗与西夏狼?

所以玻璃这种东西,还是需要的,用来冬日种菜是最好不过的,物廉价美,而且可以大规模制造,但是没有技术啊,也没有人懂啊?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啊!”未央痛苦的"shen yin"了一声。

“二郎,你说啥?什么科学技术?”曹佾大着舌头好奇的问道。

未央白了他一眼,无奈的道:“此乃格物之道,你不懂!”

柳羽摇着折扇摇头晃脑的道:“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乃圣人之言,二郎却是见识浅薄了。”

滕子京也来了兴趣,他笑道:“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

格物者,格心也,格己也!”

未央很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们,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怎么连格物都能牵扯到儒家上面,这叫科学懂吗?科学!

算了!未央决定不跟他们一般见识,毕竟他们还真不懂科学不是。

于是未央大发善心的道:“天上为何会有云?为何会下雨?为何会有四季变化?为何会有风霜雪雨?为何江河流向大海?为何树叶枯黄之后会向下落?为何日月东升西落?为何树苗能长成参天大树?”

未央啰啰嗦嗦的问了半天,在座的几位都一副看鬼的样子看着未央,这都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情,莫非还有什么原因不成?儒家也没教过啊?

最后,未央总结道:“所谓格物,便是道尽时间一切真理,无论是日生日落,还是风霜雪雨,这都是有道理的,这些道理便是格物。

比如农夫春种秋收,便是道理,但是这道理之中,无论是从选种、翻地、播种、除草、除虫等等其中的过程,都是格物的过程。

如何能选出更高产的好种子,用更快的速度翻地、播种、除草、除虫,如何能避免蝗灾的来临,如何能实现一年两熟甚至一年三叔,这也是格物的道理。”

“歪理邪说!”未洵拍案而起,五指戟指未央,气的发抖。

与未洵一般的,还有曹佾与潘肃。

反而滕子京与柳羽,一个最老的,一个最小的,很是惊奇的看着未央,仿佛不是很难接受一般。

“小子,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格物一道,在先秦之时,本就是研究世间道理的学说。”滕子京悠然道:“只是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时,儒家吸纳了百家精华,把儒学发扬光大,才有了这万世不移的世间正道,你若是有心,便重现格物之道,这并非是歪理邪说,除了正统的儒家弟子,会有很多人接受,尤其朝堂上是衮衮诸公以及圣人,你若是能真正的让地里的麦子、稻子一年两熟甚至三熟,老朽立刻转拜门庭,称你一声老师。”

一旁的柳羽也道:“这些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一些,但是却不得而知,二郎若是能说出其中道理,小弟一定附于尾冀,为二郎摇旗呐喊。”

未央没想到最能接受这理论的不是未洵这样心智成熟的青年,反而是滕子京与柳羽这一老一少,也是,老头子五十多了,见识广博,又不是后世理学那些腐儒,只怕早就对这格物一道有了些许怀疑,甚至读过不少关于格物的书籍,而柳羽年纪小,最是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相对这两位最容易对格物包容。

而且朝中衮衮诸公以及圣人,那是一个铜钱恨不得都能掰成两半花的主,若是有人能让国库充盈,百姓丰衣足食,别说是格物,就算是你是先秦诸子百家的人,人家也懒得管你,只要他们能让百姓安居,就是莫大的功业,妥妥的青史留名。

想到这里,未央幽幽的道:“滕大人,朝中衮衮诸公不是无能,而是无知!”

滕子京面色不虞,还未开口,未央便道:“此去往南,有一国家,唤作交趾,交趾气候温和,最适合种植稻子,其国内稻子一年三熟甚至四熟,毫不客气的说,随便撒下去一把种子,来年就有吃不完的粮食,他们的粮食烂在地里,都没有人去收割,当真是可惜啊。

而且交趾稻种优良,就算是移植过来,放在江南诸路种植,也能做到至少一年两熟,比我大宋的稻种优势多太多了,一年多收一季,你们想想,能救多少百姓?能为国库带来多少收入?”

大宋的稻子,几乎都是一年一熟,三熟甚至是四熟?那时不可能的!

听到未央这样说,几个人全都抱以怀疑的态度,不敢相信,区区交趾,何德何能,占据此等风水宝地,天材地宝?

第27章 羽箭何在

曹佾等人一脸不信的模样,让未央火大。

“你们家里谁家有船队?”

曹佾与潘肃同时点头道:“我们两家都有,都是千料大船。”

未央笑道:“你们不信我说的,那就自己去验证,我告诉你们,交趾不禁有稻种,有无数的稻米,还有铜矿、铁矿,尤其是铜矿,若是能开采出来,解决大宋的钱荒问题,一点难度都没有。”

滕子京忽然开口道:“二郎,你说的可信?”

未央拍拍胸脯道:“滕大人,若是你们派船出海,发现我说的不对,我未二郎今日把话撂在这,大好头颅,随时可取。

而且出海之后,那边有一片群岛,若是你们能发现,那就是你们的造化,那些群岛称为香料岛也不为过,上面长满了香料,什么豆蔻、肉桂,抓一把都是钱。”

曹佾与潘肃顿时眼前一亮,未央说的话虽然他们不敢全信,毕竟太过无稽了,但是只要有一半可信,足以让两家发大财。

“好!”曹佾当即拍案叫道:“我立刻让家里派船出海,若是二郎所言为实,我必定上奏官家,为二郎请功!”

圣人是寻常官员叫的,他们叫陛下也成,但是官家,却是与皇帝亲近的人才能叫,曹佾自然有这个资格。

滕子京也点头道:“若是二郎所言不虚,便是功在千秋,此等事情怎能只让国舅爷与潘家去做?我立刻上奏,让圣人拨出船只,一起出海。”

未央笑了,只要能出海,就会发现,海外遍地是宝,所谓财富来与海上,便是这个道理,随便出去走一趟,只要不死在海上,那绝对能暴富。

几人兴奋无比,连未洵都破例让为让多饮了一杯酒,可见他此刻内心是何等的激动,自家兄弟,只怕是要飞黄腾达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几人各自回去,去筹谋出海之事了。

只有柳羽留了下来,似笑非笑的看着未央。

未央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无奈的道:“你就不能像他们一样,搞一搞出海的事情?”

柳羽悠悠然道:“未二郎什么时候做过赔本的买卖?就算他们出海,得到了稻种、铜矿甚至香料,那些东西只怕都是二郎看不上的吧?

再说了,我家有没有船队,凑什么热闹?与其这样,不如与二郎一起,抱抱二郎的大腿,你吃肉我喝汤,总不至于亏待我吧?”

“聪明!”未央竖起一个大拇指,对柳羽赞道:“出海劳心劳力,这事我可不干,我要做的事情,却是比这些来钱快。”

“什么事情?”柳羽好奇的问道。

“亩产三千斤的粮食,冬日种菜的秘诀,日行千里的妙法,以一敌万的本领!”未央开始大吹法螺。

柳羽无语,咱还能不嫩好好聊天了,这事要真能成,你都成神仙了。

“哈哈哈哈!”未央猖狂的笑道:“小羽子,等着称我一声师父吧!”

“格物?”柳羽眼前一亮,说道:“若是你的格物之道真有如此神奇,就算是叫你一声师父又如何?”

未央笑道:“在此之前,你先陪我去一趟海边吧!”

柳羽笑道:“自无不可!”

两人出了风雅阁,未央乘车,柳羽骑马,未央嫉妒的看着柳羽,很是无可奈何,实在是因为他!不会骑马!

所谓的海边,正是蓬莱水城正在建造的那地方,如今蓬莱水城即将竣工,但是依旧热火朝天,无数的民夫在劳碌着,根本就没人理会两个前来参观的少年。

“二郎,我们来这里做什么?”柳羽好奇的问道。

未央没有理会他,他这些日子精神恢复的不错,已经达到了前世的巅峰状态,这得归功于纯天然的食材与无污染的空气,才让他恢复的这么快。

精神身体恢复了,他心心念念的自己的羽箭,终于感应到了大体位置,就在这蓬莱水城附近。

羽箭与他的神经元连接,若是寻常,自然是心念微动,便能回到身边,但是未央此刻的精神已经恢复,却依旧不能召唤回来,依旧有种力量,在影响着羽箭,让羽箭不能动弹,所以他必须前来,看一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而且需要拉一位身份地位都足够的伙伴才行,柳羽显然就是临时的挡箭牌。

水城又叫刀鱼寨,与蓬莱阁相邻而居,水城由水中城墙环绕而成,周长约3公里,面积25万平方米。它是古代的海防堡垒,依山傍海。出入海上的地方,建有一座水门,设闸蓄水。平时,闸门高悬,船只随意进出;一旦发现敌情,闸门放下,海上交通便被切断。水门两侧又各设炮台一座,驻兵守卫,形成了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防御体系。是一处独具特色的海防要塞,是用来防御海岛与倭寇之所。

两人来到水城,身后还跟着六位昂藏大汉,这是柳羽的部曲,都是百战老卒,能从战场上活下来的,都是不简单的家伙,所以就算是有人有心阻拦,也没有胆子真的阻拦。

顺着水城走了一圈,未央终于停下来了,入海的水门附近,未央细细的观察着,如果细看,还能看出未央明亮的双眼,似乎正在放出光华一般,极为贪婪的盯着水面。

“你们有会水的吗?”未央红着眼睛喊道。

柳羽的六个部曲面面相觑,他们都是北方人,妥妥的旱鸭子,未央急了,连忙高声喊道:“来几个水性好的,帮本少爷捞一件东西,捞上来每人赏钱十贯,捞不上来,每人赏钱一贯。”

劳碌的农夫顿时停了下来,惊讶的看着嬴穆,一贯钱就是一千文,大宋铜贵,其实只能兑换九百文,但是一贯钱,也能够全家一个月吃饱喝足了,更何况是十贯?一年的生活都有着落了。

不过他们不敢动,因为还有工头在旁边看着。

这工头是个有眼色的,而且为人还算不错,他看未央与柳羽衣着不凡,气宇轩昂,而且跟着六个部曲,显然都是自己得罪不起的人,当即喊道:“公子爷发话了,你们还愣着干什么?选十个水性好的过去,帮着公子爷打捞。”

众人大喜,连忙选了十个水性好,但是家里困难的汉子,都是乡里乡亲的,照顾一下是应当的,就连那个工头都没说什么,民风淳朴,都是很厚道的人家。

第28章 诡异的石头

工头与十个汉子来到水门处,未央指着水门外面三十米左右道:“在那附近寻摸一下,应该有一根羽箭,还有一些别的东西,都给我弄上来,不要担心钱的问题,风雅阁知道吧?那是我家的产业,这位柳公子,是开封来的贵人,断然不会欺骗你们。”

十一个人顿时兴奋了起来,风雅阁蓬莱人有几个不知道的?人家办事厚道,弄出了蚊香,还赠冰让百姓解暑,虽然风雅阁的大菜很贵,但是红烧肉穷苦人家也能吃的起,分量足,那味道真是绝了,而且风雅阁的早餐更是物美价廉,很多人都吃过,一文钱一个大肉馅的包子,足足有成年人的拳头大小,真是便宜,还有啥汤、豆腐脑,都是极美味的吃食,而且便宜。

所以没有人有疑问,十个汉子衣衫一脱,露出了黝黑发亮的皮肤,一块块肌肉颤动着,显然都是个顶个的汉子。

连柳羽的那六个部曲也多看了几眼,这等人,可是顶好的苗子,拉入军中用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悍卒。

十个汉子直接跳入水中,轻松的游到了水门外,一个猛子扎了进去,足足过了半柱香的功夫,才有一个汉子露出头,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再次一猛子扎了进去。

时间过的很快,半个时辰很快过去了,十个汉子依旧在寻找,但是换气的时间越来越短,眼看就要坚持不住。

终于,一个汉子露出头,冲未央喊了一声:“公子,找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公子的东西,但是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了,我一个人搬不动!”

未央大喜,连忙道:“你且歇息会,等他们都出来,你们一起,把那石头搬上来,别忘了那根羽箭。”

那汉子憨厚的笑道:“好!”

众所周知,因为水有浮力的关系,就算是寻常人,在水里也能托起两倍于体重的物体,这汉子极为壮硕,竟然搬不动,显然这石头极重,不知道十个人能不能搬出来。

过了一会,十个汉子终于全部露头出来了,他们游出水面,坐在岸边大吃大喝,酒足饭饱之后,几人商议了一下,有找来一根粗大的绳子,足有小儿手臂粗细,想来是打算用绳子困住大石头,就算是再水里十人拉不上来,用绳子在岸边多找些人,一定能成功。

未央在岸边激动的直搓手,一旁的柳羽实在是忍不住了,好奇的道:“二郎,你来这里,就是为了一支羽箭?还有一块石头?”

未央瞥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昨日太上老君显灵,入梦告诉我,这羽箭能助我直上青云,建功立业,那石头是太上老君送给我的护身法宝,你信吗?”

“我信!”柳羽言之凿凿道:“能让二郎看上的东西,你说是玉皇大帝送给你的我都信。”

明明是不信好嘛?要不要摆出一副很相信的样子?未央也懒得理他,只是直勾勾的盯着那处地方。

十个大汉拽着绳子,一头扎了进去,过了一会,一个大汉露出水面,把绳子抛上地面,高声喊道:“太重了,头儿,多找几个人,一起使尽拉!”

说完,再次扎了进去,工头直接叫来了二十个人,柳羽的六个部曲也去帮忙。

嘿呦嘿呦的号子喊了起来,水下岸上一起使尽,终于把石头撼动了,未央甚至能感到,自己能操纵羽箭了,但是他不敢,怕人家把他当成神仙,更怕人家把他当成妖怪。

羽箭的秘密,绝对不能告诉别人,自己最亲近的人也不成。

怪力乱神这种东西,是万万要不得的,不然就算是你不死,也会有人想法设法干掉你,不会让一个活生生的神仙存于世上,这是巨大的威胁,尤其是对皇帝来说,太没有安全感了。

所以未央分得清现实与虚幻,这里毕竟二十二世纪那个飞剑满天飞的时代,不是为了自己的小命,还是藏拙的好。

随着号子的响起,人群一步步的后退,一块黝黑深邃,上面坑坑洼洼的大石头被生生拉了出来。

这石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长有三尺,宽有一尺半左右,却异常的沉重,岸上二十六个大汉,水底十个大汉,费劲了力气,才从水中拉了出来,最起码也有三五千斤,实在是匪夷所思。

众人诡异的看着那块石头,那个发现石头与羽箭的汉子小跑了过来,恭恭敬敬的把羽箭递给未央。

未央伸手握住羽箭,差点忍不住控制羽箭飞行,熟悉的纹路,熟悉的感觉,精美的雕纹在未央的抚摸下是那么的亲切,锐利的箭尖,闪烁着点点寒光。

“公子?公子?”那大汉希冀的喊着未央。

未央终于回过神来,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大声高喊道:“十贯,你们十人,每人十贯钱,在岸上的二十人,每人五贯钱,直接去风雅阁支取,提未央的名字,我会去打招呼的。”

说完,未央随手摸出身上仅剩的几块银子,也有二十两左右,给了大汉十两,剩下的十两给了工头。

那大汉激动的直接跪下,哽咽道:“多谢公子厚赐。”

工头也激动的直打摆子,平白无故得了银钱,怎能不开心?

未央低下身,把大汉扶起来,温言道:“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

大汉恭声道:“某家曹三水,在海边打鱼为生。”

未央笑道:“这十两银子,是我赏你的,明日你自去风雅阁再支十贯钱,就当是我的谢仪。”

在未央看来,找到自己的宝贝羽箭,怎么感谢都不过分,区区一些钱财,实在是不放在心上。

但是曹三水却犹豫了一下,旋即摇头道:“公子,有这银子就够了,那十贯钱,我就不要了,小人受不起。”

未央一愣,你们这也太淳朴了吧,送上门的钱都不要,但是他看向别人,发现都是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未央当时就感动的有点眼红,他抹了抹湿润的眼角,高声喊道:“如此我也不强求,他日你们有一个算一个,遭了灾,落了难,尽管来找我未央,必定全力相助。”

众人轰然应好!一片和谐的气氛,让未央第一次对大宋生出了许多的好感,有这种淳朴的子民,活该赵祯名留青史!

第29章 两个道士

未央来到那块黑色的长方形大石头前,面色凝重,能压制住自己的羽箭,这东西绝非地球上的东西,据他所知,地球上几乎没有一种物质,能压制住自己的羽箭,让羽箭连动都动不了,更遑论化作其他形态。

所以对于这块石头,未央很是慎重,他轻轻的敲了数下,黑色石头发出好听的铿铿之音,如同金石之音一般,很是清脆,又有一种空灵的感觉,如同纶音一般,让人沉迷其中。

好东西啊!未央口水都快流了下来,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一种陨石,而且是一种纯度极高的陨石,其中蕴含着一种奇异的磁场,影响了羽箭内部构造,天生就有压制羽箭的能力,这种东西,必须落在自己手中。

“曹三水!你找几个人,把这玩意拉回我家。”未央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曹三水为难的看了工头一眼,工头是个老实敦厚的人,他点头道:“这水城的工期已经差不多了,也用不到许多人,既然公子看重你,你就找几个人,一起把这石头送去公子家。”

曹三水连忙找了一些人,又弄来了一辆大车,三四头牛,几十个人围着石头,各自用绳索撬棍之类的使尽用力,想要把石头弄上大车。

“且慢!”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

未央皱眉,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穿道袍的俊俏少年疾步走来,少年身后,一个仙风道骨的老道紧紧的跟着,双目放出道道光华,看着那黑色大石。

柳羽看到两个道士,面色大变,连忙一溜小跑,迎了上去,躬身施礼道:“大师,小子柳羽参拜。”

那老道士随意的点了点头,漫不经心的道:“小羽儿啊,好久不见了,你爷爷前些时日还与我提过你。”

柳羽面色激动,仿佛喝了酒一般,嘿嘿傻笑,崇道大师竟然还记得自己,真是荣幸啊,足够自己吹嘘一辈子了。

“不知大师此来为何?”柳羽紧紧的跟着老道士,如同狗腿子一般,就差抱大腿了。

没有人阻止这两位道士,因为在普通人眼里,道士都是神仙一般的人物,能呼风唤雨,能降灾降劫,所有人都惧怕的看着两位道士,尤其是那么开封来的贵公子也巴结讨好的样子,更让他们对这两位道士敬重。

未央很不爽,这两个家伙到底是什么情况,竟然光明正大的冲着自己的自己的黑石跑去,看情形是看上自己的东西了,这特么还能忍?

未央上前,挡在了那个小道士身前,冷声道:“尔等化外之人,如此没有礼数,贪图别人的东西,也算是得道高人?”

小道士一愣,面色一红,不知所措的回头看着老道士。

柳羽脸都白了,小祖宗啊,这位可不是寻常人,崇道大师韩知止,可是当今陛下都推崇备至的人物,你一个小小的白丁,就不能客气一点,可万万不要惹恼了这位大神啊。

韩知止停下脚步,好奇的盯着未央,看了一会才喃喃自语道:“非生非死,非富非贫,混混沌沌,天数莫测啊!”

韩知止心中惊诧莫名,这种面相,实在是少见的很,按理来说,早就该死了不知多少次了,但是却又有险死还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之相,实在是匪夷所思。

“这位小友,不知可否让贫道看一看手相?”韩知止极为期待的问道。

“不可!”未央十分干脆的回绝,老道士坑蒙拐骗到小爷的头上了,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柳羽大急,来到未央身边,低声道:“这位是天庆观崇道大师韩知止,在大宋是首屈一指的神仙,不要这么任性,得罪了神仙,对你没好处。”

未央翻了个白眼,小小年纪竟然这么相信鬼神之说,你小子也是没救了。

未央抱了抱拳,施礼道:“原来是崇道大师,大师不在高邮炼汞抟丹,来到这登州穷困之地,所谓何事?”

一旁的柳羽都快急疯了,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把人得罪了,你就不能委婉一点,好歹人家也是名扬天下的道门宗师啊。

韩知止倒是不以为意,既然人家不喜欢自己,也犯不着热脸贴在冷屁股上不是?

“贫道此来,乃是因为今日天降异星,应在登州,所以带着小徒碧虚子,前来查看一番,不想真见到了异星,此乃道门之福啊!”

碧虚子?你特么怎么不说逍遥子?未央心头不快,这很明显是来抢东西的啊!一句话就把自己想把黑色陨石据为己有的心思掐死了,那意思就是这是我道门的东西,你就不要想了。

“道长此言差矣,这异星乃是小子先发现的,而且小子昨夜梦到太上老君,老君赐我机缘,让我得此异星,此事有柳家柳羽作证。”

说着说着,未央自己都信是太上老君赐给自己的机缘了,没想到随口编个慌,还有这个效果,我特么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柳羽连忙道:“仙长,小子作证,今日早上,二郎却是与我说过此事,然后我们来到了这水城,果然打捞上来这异星,不信你可以问问水城的人,他们都可以作证。”

未央暗赞一声,好兄弟讲义气,不枉你我交好一场。

水城的人也连忙给未央作证,毕竟这位公子出手大方,还指明了黑色陨石所在之地,他们才能找到,若非是太上老君赐福指点,这位公子怎么会知道这水城有一块石头呢?

韩知止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终日里骗人,今日终于遭到报应了,他们这些修道之人,反而最是不信神仙之说,那不过是用来骗人的,虽然有的人道术精湛,能预测人的祸福,但是也要有理有据才行。

说起来韩知止也是倒霉,他本来打算带着徒儿碧虚子前往天台山,观阅《三洞经》,以此让徒儿道行大进,没想到半道发现天降异星,师徒两个眼巴巴赶来,好容易来到蓬莱,刚刚在蓬莱阁休息了两日,算准了日子又来到水城,没想到还有半路打劫的,实在是倒霉。

第30章 大牛一枚

老道士吃瘪,自然有小道士顶上,小道士悠然道:“小居士此言差矣,所谓天下道门是一家,小居士既能得道祖赐福,怎知道祖不是借小居士之手,把此异星送入道门之中,让道门再添神迹?”

无耻!真是无耻!老道士还有点节操,知道出家人不打诳语,没有说谎话,这小道士满口胡柴,腆着脸直接把东西就据为己有了。

未央差点就想一巴掌把小道士拍进大海去了。

韩知止闻言心中一喜,恶人自有恶人磨,我脸皮薄说不过你,我徒弟那可是圣人都称赞的天才,对付你还不是小菜一碟?

未央伸出大拇指赞道:“小道长果然聪慧,既然你说这异星是你家的,你叫它一声,它答应吗?”

碧虚子小脸一黑,石头又不是活物,怎么答应,这人怎么这么难对付,寻常人见了我们那都是纳头就拜,当作神仙,这小子倒是什么构造,竟然对道门中人如此不敬。

“小道无才无德,这异星自然不会应小道之音,却不知小居士有何德何能?却能让异星应声吗?”

我不能让石头说话,你行你上啊!

未央嘿嘿一笑:“并不能!”

碧虚子都气乐了。

“你不能我也不能,这异星你怎地就说这是你的?”

未央看了看碧虚子,认真的道:“凭我是花了钱的!我为了捞这块石头,花了数百贯!”

碧虚子深吸一口气,今日算是遇到对手了,这人不简单啊。

“如此,小居士花了多少钱,我们出双倍,只要把这异星转给我们如何?”

“不如何!”未央笑吟吟的道:“我都说了,这是太上老君赐予我的福缘,你怎地非要抢夺,莫非道门都是强盗不成?”

一旁的汉子们也呱噪起来。

“仙长,既然公子不愿相让,你们何必强求?”

“就是就是,明明是公子的福缘,你们这样与明抢有什么区别?”

“两位仙长都是仙人,仙人都是有大造化的,公子好不容易有一点福缘,你们何不撒手呢?这样也算光大道门了不是吗?”

。。。。。。

众所纷纭之下,老道士与小道士终于扛不住了,对付一个无赖公子他们还行,但是对付涛涛民意,那就是逆天而行了。

老道士叹息一声,暗道看来此行是无功而返了,他当即不再眷恋,说道:“徒儿,既然公子不愿相让,便罢了吧!我道门无此福缘,真是遗憾。”

小道士面色闪过一道红光,显然有点气愤,毕竟年纪小,一辈子又顺风顺水,今日遇到挫折,实在是放不下脸面。

小道士拱手施礼道:“还未请教小居士姓名,山水有相逢,你我他日必有再见之日,倒是再请教!”

未央好笑的道:“在下未央,蓬莱人士,改日小道长若是有暇,可以来风雅居,我做东,请小道长好好吃一顿。”

小道士笑道:“在下陈景元,字太初,建昌南城人,原来小居士就是风雅阁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未央未二郎,既然未公子有请,怎能不从,也不用改日,我师徒二人还未用午饭,不如就现在如何?未公子家财万贯,不至于拒人于千里之外吧!”

未央心头大震,陈景元这个名字可不简单,这小子绝对是大宋道门的风云人物,史料记载:陈景元,北宋江西南城人,字太初,又字太虚,号碧虚子。仁宗庆历二年师事高邮(今属江苏)天庆观崇道大师韩知止,次年试经,度为道士。既而别其师,游天台山,阅《三洞经》,遇鸿蒙先生张无梦,得授秘术,深得老庄之微旨,居琼台观精心修持。宋神宗时,陈景元由礼部侍郎王琪推荐,入京城讲《道德经》和《南华经》。敕召进京,应对称旨,赐号“真清大师”,主太乙宫。熙宁五年,进所注《道德经》,敕当旨为右街都监同签书教门公事,后累迁至左右街副道录。他的诗、书、画皆闻名于世。四方学者云集从游,他与当时名公王安石、王琏等为方外之友。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这小子再过几年,就是道门执牛耳者,是闻名天下的道学宗师,时人即称他兼有司马承祯之坐忘、吴筠之文章和杜光庭之扶教。

陈景元的道论主重玄宗说,特别强调人的名言的局限性,认为“常道”“不可以言传,不可以智索,但体冥造化,含光藏晖,无为而无不为,默通其极耳”。他又在《南华真经章句音义·序》中指出,读《老》《庄》经书,“斯乃道家之业务,在长生久视、毁誉两忘,而自信于道”。其修道论主于清静说,以“顺从自然之道”,“忘缘无累”,“归于虚静”为旨要。

面对这等道门大牛,未央觉得自己是不是要尊重一些,得罪了这小子,搞不好未来就会有一大群大牛打上门来,把自家搞的鸡飞狗跳。

不过转念一想,这小子离成名还早,就算是他日后成名了又如何?等他成名之后,自己不相信凭借自己的本事,就不能压下他一头,搞不好这小子见了自己还要行礼呢。

不过既然人家已经要求了,自己也不好拒绝,未央当即笑吟吟的道:“那感情好,家兄最是尊崇道门,若是家兄知晓两位道长光临风雅阁,必定欣喜无比。”

家兄欣喜不欣喜未央不知道,反正柳羽倒是很欣喜,这小子很是狗腿的道:“两位仙长,如今国舅爷也在蓬莱,还有新进调来的滕子京滕大人,都是久仰两位仙长,我这就去请他们,前来一睹仙颜。”

这小子说完,兴冲冲的就骑马跑了。

未央张了张嘴,话都没出口,柳羽就跑出了很远,平白吃了一嘴灰。

未央只得道:“两位道长稍等,我把这异星搬风雅阁,咱们一起谈经论道。”

陈景元撇撇嘴,人家都是叫仙长,你却叫道长,当真是一点尊敬都没有,莫非你心中就没有一点对神仙的敬畏之心吗?

第31章 红薯何在

未央丢下两个道士,自己跑到陨石旁边,指挥着众人开始把石头搬上大车,那大车平常是用来拉石料的,装个三五千斤不在话下。

怪不得都说大宋科技是古代科技的巅峰,宋前宋后,能把三五千斤的陨石挪动的方法不是没有,但是都是很土的方法,但是大宋不同,人家用的是科技的力量。

只见众人不断调整吊臂,甚至同时用了四架吊臂,才堪堪把陨石移动,一层层的沙土铺垫,慢慢的把陨石垫高,早有人把大车架好,把陨石一点点移了上去。

过程很简单,但是其中的道理却很复杂。

几头牛在曹三水的驾驭下,向着蓬莱而去,未央依旧坐着马车,只是车上多了两个道士,好在马车还算宽敞,两个道士占地也不多。

一路上毫无阻碍的,一直进入风雅阁,牛车直接从后门赶了进去,未央找人取了钱过来,给了曹三水还有一起运送的三个人每人十贯,又出钱把大车买下,总算是把心搁到了肚子里。

风雅阁最好的雅间中,曹佾、未洵、潘肃、柳羽、王凯、滕子京,还有一位未央未曾见过的年轻人,与韩知止和陈景元聊的热火朝天。

尤其是曹佾,这家伙如同磕了药一般,道门经典如同流水一般从口中涌出,每每说到妙处,还有自己的见解,惹得众人侧目不已。

未央进来的时候,恰逢国舅爷吹的面红耳赤,一副即将得道成仙的样子。

一旁百无聊赖的王凯一眼便看到了未央,连忙笑道:“诸位,正主来了!”

那个不认识的年轻人顿时转过头,双目紧紧盯着未央,露出种种狐疑之色。

未央心中暗道:这位只怕便是贾昌朝的儿子贾章了,这小子可不是省油的灯,他爹那可是能与文及甫相提并论的老狐狸,只是现在还没显露出来。

走进雅间,未央抱拳施礼道:“劳烦诸位久等,那异星刚刚安置妥当,诸位若是有兴趣,可以前去欣赏一下。”

众人目光诡异的看着未央,这小子竟然能从当世首屈一指的老神仙虎口拔牙,简直就是胆大包天,至于那所谓的异星,他们没有兴趣,道门当作宝,但是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是个怎么回事,所以并没有未央想象中的热烈反应。

未央讨了个老大的没趣,一屁股坐了下来,抓起杯子喝了一口冰镇果汁,顿时浑身舒爽。

贾章彬彬有礼的站了起来,笑吟吟的道:“想来这位就是未央未二郎了,在下贾章,忝为蓬莱县令,以后同在一地,还请二郎多多关照。”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对贾昌朝父子没啥兴趣,但是未央也不好说你别跟我套近乎,小爷不喜欢你,所以未央起身,老老实实的回了一礼。

“县尊大人过奖了,我等小民,焉敢与大人相提并论,大人乃是天上的星宿,小民只不过是地上的泥巴罢了。”

说的好听,捧了人家,贬低了自己,但是在座的除了未洵,都是人精中的人精,大宋最聪明的人,在这间小屋子占了一半,怎能不明白未央的意思?就是不想跟人家有牵扯呗。

贾章不以为意,他继承了他老子的优良血统,别的没啥,就是脸皮够厚。

“来日方长,二郎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贾章笑道:“不说别的,就说二郎才名,在下也是佩服的紧,若是不能与二郎坐而论道,岂非在下的损失?”

众人闻言,不由佩服这脸皮的厚度,简直如同铁打的一般,他们若是被人拒绝,就绝不会如此低声下气,偏偏说的正大光明。

话说到这儿,人家都这样了,未央也不好说啥,反而心生佩服,贾昌朝虽然是老狐狸,却是一只为国为民的老狐狸,他的儿子也算作出了不少的贡献,自己虽然不打算跟人家有交情,但是人家都这般低眉顺眼低声下气的折节下交了,还有什么好拿捏的?得!先交着吧!

其后的气氛热烈无比,有曹佾这个传说中的八仙,有滕子京这个满腹经纶的大儒,还有贾章这个机灵圆滑的小狐狸,异常宴席气氛空前。

只是老道士有意无意的询问未央,是否有意剃度入道门,从此成为神仙一流,羡煞了不知多少人。

人家都是跪着求着,老道士都不一定收,你小子倒好,人家上杆子要收你为徒啊。

未央委婉的表示了,自己想要为大宋尽一份力,让大宋更加强大,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总之就是眷恋红尘,您就别打主意了。

得!老道士可不敢跟皇帝抢人,更何况这人交游广阔,高朋满座。

柳羽一直冷眼旁观,待宴席散去,柳羽幽幽的道:“道门势力强大,你若是能借道门之势,以你的本事,早晚能掀起一番风云,何必拒绝?”

未央愕然的看着柳羽,长大了嘴巴,这小子怎么回事?吃错药了?

旋即,未央笑了笑,只怕柳羽是留下来,为其他几人问的,他们绝不希望,大宋错失一位足以辅国的人才,虽然这人才年纪小了点,但是已经进入了圣人的眼中,怎能坐视道门抢人?

“想什么呢?”未央笑道:“老道士不怀好意,我若是拜入他的门下,那异星不就成了拜师礼了?真是不知所谓,赔本的买卖我可不做。

你还想不想见识一下亩产三千斤的粮食了?你以为我闲的没事,回去出家当道士?小爷还没享受够这花花世界,道士能给我什么?”

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那韩知止是何等人物,陈景元更是连圣人都称赞的道门奇才,韩知止不可能只是临时起意,绝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不过柳羽没有点破,他还想看看未央所说的亩产三千斤的粮食。

“二郎,当真有如此神物?”

“废话,你想看看?”

“当然想!”

“明日后日便让你见识见识,只是我只有种子,这玩意成熟得三四个月,你能等得吗?”

“绝对能,不过这东西叫什么?”

“红薯!亦粮亦菜,灾年用来果腹一点问题都没有。”

“红薯?没听过啊?在哪儿?”

“在天上!”

“”

第32章 朱雀经天

农庄中,未央独自一人坐在书房里,夜色将至,整个天地后陷入昏昏沉沉的样子,天上的星星开始一颗颗亮了起来。

羽箭在未央的手中不断穿梭,如同有生命一般,随着未央的心思流转,偶尔化作液体般,覆盖了未央的一只拳头,进而覆盖全身,形成铠甲模样。

过了许久,嬴穆吹熄了油灯,侧耳倾听,家里的人都已经睡下了,正是好大时光啊!

轻轻的推开门,未央蹑手蹑脚的走出了院子,离开农庄一里左右,他摊开双手,羽箭出现,化作三尺长短,一道道莹莹光芒浮现,照亮了一片天地。

未央激动的身体颤抖,几乎不能自持,双目眼泪直流,整个世界,只有这羽箭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只有这羽箭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从何而来。

轻轻的踏上羽箭,羽箭颤动,突然飞入高空,飞入云层之中,便停了下来,未央低头看去,只见脚下的一切都成了迷你状态,所有的东西,在他的眼中都成了迷你版。

“既然来了,就不要想着回去了,或许我们能建造一座质子对撞机才行,不过那不可能,以大宋的科技水准,就算我全力以赴,也不可能达到前世的水准,太难了!”

未央喃喃自语,双目流泪,最后叹息一声,喃喃道:“那么,就让中华从此时开始崛起吧,让中华成为这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避免以后的悲剧,也不枉我来到大宋一场。”

未央精神一振,在空中狂吼道:“这一切都是我中华的,整个世界,将在我中华的怒吼之中震颤,整个世界,都将仰我中华之鼻息!”

“冲!”

羽箭化作一道经天长虹,一道朱雀影子笼罩住未央,让他不被高空中的飓风所伤。

此刻蓬莱阁中,韩知止夜观天象,突然看到一只光焰朱雀,顿时心头一颤,双膝一软便跪了下去。

“神兽现世,神兽现世啊!这是我道门兴旺之征兆,道门有福啊!”

韩知止激动的不能自已乃是道门神兽,传说中的四灵之一。

左青龙,名孟章。卯文。右白虎,名监兵。酉文。前朱雀,名陵光。午文。后玄武,名执明。

朱雀又称朱雀陵光神君,如今朱雀现世,妥妥的道门大兴之兆,韩知止怎能不激动。

此刻大宋国内,喜爱观星象的人早就沸腾了,谁也没想到,竟然能看到朱雀,这是何等的福缘啊。

开封司天监,监正宋行古激动的浑身战栗,朱雀现世,主盛世大昌,这等大事,怎能不急报宫中,他当即着急司天监的官员,李用晦、周琮、陈襄、王立、杨惟德、元轸等几位监正少监正齐聚一堂,仰头看着西去的朱雀,一个个兴奋的大喊大叫,这就是功绩啊,他们主张司天监的时候,竟然有朱雀现世,这就是天大的功绩,谁也不能抹杀。

“速速推算,写好奏折,一起随本官叩阙,向圣人禀告朱雀现世之事!”宋行古颤抖着说道。

众人连忙各自准备,不过半柱香的功夫,便有一篇精美的骈四俪六的华美文章出世,几人一路急行,行至宫门,却遇到了阻隔,今日值守的乃是侍卫亲军龙卫都指挥使杨文广,他此刻也痴呆的看着天上,不止是他,此刻宫中早就乱作一团,值守的侍卫亲军早就兴致勃勃的禀告了赵祯,赵祯站在文德殿上,靠着台阶,身躯摇动。

朱雀啊!孔夫子猎麟,为万古传颂,今日朱雀现世,经天而过,莫不是天佑大宋,让我大宋万世昌隆?

“禀报圣人,宫门外司天监监正宋行古携司天监属臣前来叩阙!”

赵祯面色红润,闻言笑道:“想来是给朕报喜的,既然来了,那就放进来吧!”

不大会,宋行古等人满面春风志得意满的走进了文德殿。

未央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原因,引起了大宋的狂潮,这其中有多少人骤然而贵,有多少人喜极而泣,此刻的他,速度极快的来到了美洲大陆。

美洲大陆正是白天,这里几乎还处于蛮荒状态,是一块未曾开发的处女地,到处都是珍宝。

他此来的目的,就是那几样高产作物。

红薯、玉米!顺带着还有辣椒!

一旦这几种作物传入大宋,将为大宋带来数不尽的好处。

有人曾经做过统计,历来王朝兴衰,原因都是老百姓过不下去,过不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吃不饱饭,但凡有一口饭吃,以中华民族的勤劳,是不会造反的。

吃不饱饭的原因很简单,土地兼并成风,大多数土地都在豪强的手中,老百姓手中只有少量的土地,一旦遇到灾年,难以果腹,那就出现流民,一个处置不当,流民造反,反反复复下去,早晚会推翻王朝。

国朝之初,人口锐减,君王开明,自然人人都有土地耕种,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与土地兼并,人均土地越来越少,再加上历朝历代钱荒的问题,王朝更替已经是必然。

尤其是自唐以后,中华的母亲河黄河,几乎每年都在泛滥,年年修,年年洪水,大宋继承了大唐的烂摊子,却没有大唐的魄力,被邻居欺负的死去活来,就更加的困窘。

未央想改变这种畸形的王朝,想改变未来不被野猪皮把整个中华糟蹋的不成样子,必然要从民生入手。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当先还是搞定当前的事。

所以他来到了美洲,第一件事,便是寻找红薯与玉米。

不得不说,美洲大陆确实物产丰富,各种植物如同野草一般生长,各种动物遍地都是,未央自忖在这种地方,没有羽箭的保护,他连一个小时都活不下去。

他驾驭羽箭飞行,双目连眨都不眨的从地面掠过,短短时间内,就遇到了狼虫虎豹若干,还有几条长达十几丈的大蛇,张口想要吞下他,都被他一一解决。

终于,他看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眼前一片片红薯秧子,都已经枯黄了,想来地下,应该生长了不知多少红薯。

第33章 红薯玉米滚滚来

未央没有急着挖红薯,他举目四望,果然发现不远处就是一片连绵数里的玉米地,玉米也已经叶子枯黄,可以收获了,六月份本就是这两种作物成熟的日子。

只是这两片土地,显然是经过精心耕作的,是别人种植的,美洲大陆如今还是蛮荒时代,处于刀耕火种的年代,竟然有人精耕细作,这太不合常理。

他细细的观察,没有发现附近有人烟的痕迹,当即也不客气,羽箭猛然放大,化作十丈长短,轰然钻入地底。

呼啦啦,不一会,便有足足十余亩的红薯被他挖起,羽箭抖动,泥土随之而落,堆在羽箭上之上。

这些红薯个头极大,最大的竟然有一尺长,半尺宽,足足有十余斤,一亩地的产量,甚至高于五千斤,这十亩地,羽箭上足足承载了五、六万斤的红薯。

未央毫不客气的指挥羽箭横空穿过,玉米同样被他拦腰斩断,玉米穗全都落在了羽箭之上,同样收割了四五万斤,未央这才满意的收手。

玉米产量不高,但是一亩也有百斤,这两种作物虽然不可用作寻常主粮,但是胜在亩产高,对于大宋来说,绝对是祥瑞,不知能救活多少大宋百姓,至于美洲土著,管他去死!

未央的羽箭虽然厉害,但是最多承重十万斤,所以满载之后,便停手了,反正自己有羽箭之便,想要多少,过来取就是,还有人能把自己怎地?

驮着收获,未央有转了一圈,终于发现了旁边如同野草一般的辣椒,不由心中欢喜无限,娘蛋,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没有辣椒的日子,那叫日子吗?那叫寡淡无味!

找到了辣椒,未央更加确信这片地是人刻意耕种的,不然不会如此齐全。

不过又有什么问题呢?你还能跑到大宋找小爷的麻烦不成?

未央暗暗记下此地,方便下次前来取种,毕竟方便,省了自己寻找。

要知道天下高产作物,能超过玉米红薯的,而且能当作粮食的,那可真是凤毛麟角,所以未央也不在意别的东西,有了这两种作物,自己的大计,也有了运作的资本。

羽箭腾空而起,速度比来时慢了一些,但是想来回到大宋,也未天亮,对于时间上的把握,未央一向很准。

此行往来一起用了近八个小时,离天亮也差不了多久了。

不过回去的时候,未央收敛了羽箭的锋芒,没有骚包的亮起光焰朱雀,不然又有不知道多少人彻夜难眠了。

回到农庄,农庄里的人依旧在香甜的睡觉,如何把这些东西放起来,让未央挠头了,他跟柳羽说在天上,总不能跟人家说是从天上落下来的吧?

好在这农庄足够大,占地十余亩,院子也打,未央把红薯与玉米堆在院子里,便坐在如同一座山一般的粮食堆上,想了许久,才蹑手蹑脚的敲了敲未洵的门。

屋子里传来大嫂杜氏警惕的声音:“谁!是谁在外面!”

旋即,一声铿锵之声传出,片刻后,杜氏手持宝剑,威风凛凛的开门而出。

杜氏出门,看见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双眉一竖,手中宝剑挽了个剑花,一剑就向那毛贼刺去。

“大嫂,是我!”未央惊呼一声,宝剑虽然伤不了他,但是却不能暴露自己的秘密,至于红薯与玉米的来历,未央早就想好了说辞。

杜氏剑光一扫,偏移开来,细细看去,果然是未央,不由怒道:“臭小子,半夜三更的,你是做什么,刀剑无眼,万一伤了你该如何是好!”

未央尴尬的不行,只得一个劲地陪着笑脸。

终于,大哥未洵的脑袋从杜氏背后探了出来,看见未央,差点没暴走。

“大半夜的你不在房里睡觉,跑这里干什么?小小年纪竟然学会听墙角了,跟随学的坏毛病?看来是国舅爷他们带坏的,从今往后,不许与他们交往。”

这话当然是气话,未洵也是气急了,自家兄弟短短时间就学坏了,这可如何是好。

未央挠挠头,装作一副天真的样子道:“大哥大嫂,我来是有事的,你看!”

未央伸手一指,指向了院子中小山一般的东西,小山底层是黑黝黝的,上层是黄橙橙的,很是漂亮。

未洵与杜氏同时倒吸一口凉气,真是自家门前坐,祸从天上来!这玩意无声无息间出现在自家院子里,绝非什么好东西。

杜氏一把拽过未央,拉入自己背后,仗剑在前,双目放出一道道光华,直勾勾的看着那座诡异的小山。

未央尴尬的道:“大哥大嫂不用紧张,这是别人送我的礼物,我特意让他们轻声,不至于惊动了家里。”

杜氏依旧护犊子一般护住哥俩,这让未央很是无奈,没想到自家里自己的大嫂才是最厉害的那个,怪不得自家这么些年,连个上门闹事的地痞都没有,而且大嫂那么怕老婆,这都是有原因的啊。

杜氏让未洵前去取油灯,此刻天已经蒙蒙亮,启明星高高悬起,借着灯光,依稀等看清园中的东西。

小山底下,是一块块紫色的椭圆形物事,一股股泥腥味还很新鲜,小山上层,则是一根根黄橙橙的物事,包裹着里面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一喜能问道一丝甘甜。

杜氏收起宝剑,疑惑的看向未央道:“这是什么东西?”

未央这才走上前去,张开双臂,极其张狂的大喊道:“此乃天降祥瑞,亩产三千斤的粮食,有此粮食,我大宋再无饥饿之虞,从此以后,大宋江山永固,万世永传。”

变声期的少年,如同公鸭嗓子一般的喊叫,顿时惊动了整个农庄,小贺、小郑,还有未家老三未烟,都睡意朦胧的打开门,借着星光,看着那个张狂的少年。

未洵一脸呆滞,杜氏一脸呆滞。

旋即,未洵一巴掌就拍了下来。

“我打死你个未家不孝儿孙,撒谎撒到家里来了!夫人,去取鸡毛掸子来,今日就打死这个小子,也省的给我未家丢人。”

第34章 感情丰富滕子京

杜氏没有去取鸡毛掸子,冷眼旁观看着自家夫君满世界追着二弟暴打。

未央抱头鼠窜,边跑边大喊大叫道:“你们怎么不相信我,这可是真的。”

未洵不搭理他,旁边的小贺善意的提醒道:“二少爷,亩产三千斤,从古自今就没听说过,你莫不是被人骗了吧。”

小贺与小郑都是农家子弟,是那一批侍者里面淘汰出来的,被未央收留作为家里的仆役,自然熟知农事,一点都不相信自家二少爷的鬼话。

未央悲愤的道:“你们没见过,不代表没有,真是每见识,既然不信,为何不试一试,反倒是打我,算什么本事。”

未洵停了下来,原地思考了一下,旋即道:“好像也是这个道理。”

不过随即未洵冷笑一声道:“不说亩产三千斤,就算是一千斤,大哥就给你赔罪。”

说完,他豪气的道:“咱们明日就种下,看看这小子这顿打冤不冤枉。”

未央觉得自己都快气炸了,他幽怨无比的道:“大哥,你有地吗?”

未洵顿时表情一滞,他们未家数代清贫,哪来的土地?这农庄还是李尚慕赠送的。

不过随即未洵精神一振,笑眯眯的道:“二弟既然弄来这等作物,大哥也不追究你是怎么无声无息弄到家里的,但是想来二弟已经有了计较吧?”

未央抬头看天,经过一番打闹,天已经蒙蒙亮,红日初升,万彩千条,朝霞随风而动,正是一天最好的时候。

“小贺,去城里知会曹佾几个,还有滕子京滕大人,让他们来一趟农庄,对了,顺便把知县贾章也叫过来,这事还得有知县的支持才行。”

小贺点头应下,未央看了看他,发现这小子竟然还没动,抬脚就是一脚,怒骂道:“这等大事,还磨蹭个什么劲!套上马车,你与小郑一起去。”

小贺委屈的揉了揉屁股,这才天刚亮,人家都在睡觉呢,都是富贵人家和官老爷,贸贸然上门,不被人打一顿才怪。

不过二少爷发火了,他们也不敢怠慢,带着满腹的悲愤和挨打的准备,套好了马车。

“先去柳羽那里,告诉他,我答应他的事情,已经做到了,这样才不会被人打。”未央的声音悠悠传来,小贺与小郑大喜过望,还是二少爷知道疼人。

半个时辰后,六匹快马从蓬莱鱼贯而出,马上的人一个个兴奋的不能自已。

“子临,真的有亩产三千斤的粮食?”滕子京双目一片血红,恨不得亲眼见到那,亩产三千斤的粮食,虽然是未央亲自所说,但是他依旧不信,这等事情,信才有鬼,不信才是正常,那可是三千斤啊!三千斤是什么概念?如今的大宋,亩产粮食两石到三石之间,至于个别良田,亩产四、五石,那只是特例,这时候一石不到两百斤,一亩地不过四五百斤的产量,缴纳了赋税,百姓家能剩下的粮食,也只够饿不死,若说富裕,那真是差远了。

亩产三千斤,那是什么概念,那就是十五石啊!尼玛全家种一两亩地,足够获得滋润无比了,这是什么概念啊,想一想滕子京都激动不已。

柳羽郁闷的骑着马,闷声道:“前些日子二郎与我打过赌,我是不信的,二郎言之凿凿,说确实有,不过二郎说是在天上,也不知是不是真的,你们自己琢磨去吧,我还糊涂着呢!”

几人使尽的抽打着座下的马匹,恨不得插翅飞过去。

说实话,他们信的还真不多,都不是腐儒,滕子京虽然期待,但是也不敢信,这事太大了,若是真能亩产三千斤,那可是功在千秋的大事,封侯封王都不为过,自己这些人身为第一批的见证人,那当真是飞黄腾达了。

几人闷头赶路,寻常十里之地,需要一炷香的功夫,他们不惜马力,半炷香便赶到了农庄。

此刻天已大亮,几人毫不客气的对开大门,迎面而来的便是满目金黄,如同一座金山一般耀眼,未家几口子在一边一人抱着一根玉米或者红薯,正在啃得香甜。

“几位来了!”未央难得吃一回红薯,头也不抬的一指旁边的大锅道:“煮的多了一些,几位试试。”

其他人没有啥概念,都是富贵惯了的,毫不客气的就动手了,只有滕子京气的青筋暴突,左手一根熟玉米,右手一块熟红薯,真想抓住这些败家子痛打一顿,这可是种粮啊!

宁饿死爹娘也不食种粮!

这可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

不过生气也没用,反正已经熟了,不能当种子了,滕子京狠狠的咬了一口红薯,顿时满嘴香甜,如同吃了蜜一般,老泪顿时就流了下来。

未央惊讶的放下手中的红薯道:“老大人何故如此?莫非这红薯不好吃?”

滕子京狠狠的大嚼了几口,咽了下去,哽咽道:“二郎啊!这可是种粮啊!就算亩产没有三千斤,只要亩产有千斤,我们吃的这一块红薯,就能繁衍出不知多少,我心中难受啊!”

哦!感情忧国忧民的心思作怪!无知的人啊!只要有羽箭在手,这玩意我想有多少就有多少。

不过未央也没准备真的这样做,人不能懒惰,一懒惰就会百病丛生,还是自己亲手种出来的东西吃着香甜不是吗?

“老大人,此次请你们来,就是这个问题,眼看夏收已经过去了,这里有近六万斤红薯,还有近四万斤玉米,都是亦粮亦菜的好东西,所以我觉得咱们还是先在登州找个地方试种一下,万一没有那些产量,岂不是我撒谎吗?”

说完,还郁闷的看了自己的大哥一眼,这位大哥吃红薯玉米的时候,可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滕子京三下五除二吃完了玉米红薯,打了个饱嗝,说道:“这玩意怎么种,二郎可有章程?”

未央闻言,把早就准备好的种植手册拿了出来,给他们传阅一遍。

滕子京是熟知农事的,他狐疑的道:“就这么简单。”

未央干脆利落的道:“就这么简单!”

第35章 杀气凛然

未央不吝以最好的想法去揣测大宋的子民,但是依旧低估了大宋人的淳朴程度,除了少数为富不仁者,大多数大宋官员,还是秉承着鞠躬尽瘁的心思的,能匡扶社稷,便是一个大宋官员最高的追求,无论是滕子京、贾章这种正牌官员,还是四大纨绔这种将门弟子。

几人围着小山一般的红薯玉米不停的转圈,足足过了一个时辰,曹佾才道:“选出一些,秘密送去开封,把种植手册也抄录一份,给官家送去!”

国舅爷说话了,别人也不会说什么,再说了,这是为未二郎扬名的好机会,不能错过!未二郎扬名了,他们这些人会沾着光就上去了。

贾章更是双眼放光道:“红薯无论是沙地、山坡还是寻常土地都能种植,蓬莱虽然盐碱地较多,但是西边广无人烟,却有一块万亩左右的土地,想来种植红薯与玉米足够了。”

未央笑道:“这红薯属于密集种植,需要育苗,一个红薯多则七八根苗,少则也有四五根,还可以把红薯藤剪开种植,总得来说,需要大约两千亩左右,但是玉米却不同,这玩意是真正的粮食,我这四万斤都是毛重,脱粒之后,至少有两万八千斤,一亩地需要四斤左右的种子,能种七千亩地,一万亩却是足够了。

但是我还有别的东西需要弄,西边的一万亩你们拿去种粮食,但是沿海需要批给我一千亩地,我要做别的事情。

这种子免费提供给你们,怎么弄是你们的事情,但是我那一千亩地,你们也不要问我做什么,如何?”

贾章毫不犹豫的伸出右手,未央举起右手,两人三击掌之后,贾章朗声道:“成交!”

未央笑道:“成!咱们就说定了,这买地的钱,我是不会出的。”

贾章爽朗笑道:“如果这些种子能有二郎说的那些产量,别说区区千亩地,就算是整个蓬莱都送给二郎,我也敢奏请圣人。”

够意思!未央笑嘻嘻的给众人解释着种植的细节,事无巨细,一点都不保留。

没有人问他这些种子从何而来,也没有人怀疑这些种子的来历,这是天大的好事,怀疑做什么?只要种出来,就是天大的功绩,名传千古,封侯拜相,就靠这一哆嗦了。

一时间皆大欢喜,至于未央要拿一千亩地干什么,也没有人问。

“未二郎在家吗?”

众人扭头看去,只见韩知止与陈景元师徒二人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的看着院子里的小山。

这两师徒昨夜看到朱雀奇景,眼睁睁的看着朱雀从蓬莱而起,便生出了一个念头,想要在蓬莱建一座道观,朱雀观!

所以师徒二人一大早就赶到县衙,想要买一块福地,不曾想县尊大人竟然早早的就出门去了,还是去了未二郎的农庄,所以师徒二人紧随而来,毫不意外的看到了红薯与玉米。

众人顿时默契的闭口不言,这可是自家的功绩,这些道士乃是方外之人,还是不要知道的为好。

韩知止走进院里,团团施了一礼,众人回礼,老道虽然狐疑这院子里的东西,但是依旧笑呵呵的道:“昨夜我们夜观天象,发现朱雀现世,于蓬莱之中飞起,飞入九天冥冥之中,所以我师徒二人前来寻县尊,想要一块地,建一座道观,不曾想县尊来到二郎家里,却是失礼了。”

未央一头白毛细汗,昨天晚上的事,是他一时得意,忘了遮掩,这个世界上对神神鬼鬼的东西还是很相信的,眼看着朱雀腾空,自然延伸出不知道多少想法,老道士认为蓬莱乃是朱雀降临之地,朱雀又是道门神兽,自然想要建一座道观,这是人家最朴素的想法。

贾章笑道:“昨夜奇景,我也有幸一观,只怕此刻已经大宋皆知了,仙长既然有此想法,乃是蓬莱百姓之福,仙长自去选一块福地就是,本县应允了。”

韩知止笑着谢过,好奇的看着一座山一样的红薯玉米道:“此是何物?老道也曾行脚天下,却是从未见过此奇物。”

糟了!众人心中同时警觉起来,曹佾连忙道:“都是些山野之物,入不得大雅之堂。仙长,景休昨日做了一梦,梦见跌入大海之中,仙长不若为景休解梦如何?”

韩知止不疑有他,待曹佾细细的瞎编过后,便掐指算了起来。

众人舒了一口气,还是国舅爷机智过人,生生的把老道士骗了过去。

老道士被骗,还有小道士。

陈景元鼻子一皱,闻到了一股子香甜的味道,那边,未家老幺未烟正啃着一块红薯,舍不得放下!

要完!十六道杀人的目光同时看向陈景元,此时此刻,院里的八个成年人,除了一旁的曹佾,全都心现杀机,杜氏甚至偷偷的把手放在了剑柄上,只待陈景元不识时务,便暴起杀人。

陈景元顿时冷汗滚滚,有种被野兽盯上的感觉,他也不是凡人,心知这些人只怕不愿意让这院中的东西为外人所知,连忙强行把目光移到自己师父的身上,但是依旧身躯战栗,毕竟是个少年,面对死亡的威胁,不怕那是不可能的。

不是未央等人不愿让他们知道,韩知止与陈景元固然高风亮节,但是他们背后的道门,未必都是好人,未必就乐见这种作物传世,毕竟一旦人们富足,愚夫愚妇就少了,道门就会面临信徒越来越少的危险境地。

如此以来,一旦红薯与玉米出现差池,几人只能以死谢罪,当然,未家一家人除外。

韩知止似乎丝毫不知自己师徒在鬼门关转了一圈,老神在在的给曹佾解着并不存在的梦,说的井井有理,丝毫不乱。

过了一会,两人传出爽朗的笑声,曹佾谢过老道士,老道士客气一番便道:“诸位,我们师徒这就告辞了,蓬莱福地,我们师徒要去寻找一处,建造道观,到时还希望诸位不吝布施一些。”

说完,老道士带着小道士转身就走。

“他们知道了!”滕子京不愧为沙场上下来的人,杀气凛然。

“自然!”未央幽幽的道:“不过他们都是聪明人,不会说出去,最起码在红薯玉米种植成功之前,他们不会说出去,虽然他们也不知道,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

第36章 一个老汉

“师父,有古怪!”离开了农庄足足两三里,陈景元才低声说道,唯恐别人听到一般。

老道士双目深邃,幽然道:“自然有古怪,你我师徒差点就见了道祖。”

“他们真敢杀人?”陈景元不敢置信。

“敢!怎么不敢!”老道士幽幽的道:“我们虽然有仙长的名号,清心寡欲,但是那是人家用的到我们的时候,一旦发现我们有威胁,三清道祖来了,也免不了临头一刀。”

陈景元打了个冷颤,第一次觉得这世道如此的危险,还不如安安心心的在道观修行。

“碧虚,把这事烂在肚子里吧,一旦这事传出去,最先死的,就是你我。”老道士唏嘘不已道:“人只有一条命,你我虽称仙长,毕竟不是仙人的不死之躯。”

曹佾等人担忧的,是种粮被毁,但是一旦种植之后,上万亩的田地,也没办法全部瞒过别人,经此一事,滕子京果断决定,分出一半,交给宫里,让圣人在皇庄里种植,就算蓬莱的这一半遭人毒手,也不至于全部毁坏。

他们以为这种粮只有这些,毕竟大宋境内,甚至西夏与大辽,都没有这种作物,所以无论再如何小心谨慎都不为过。

未央乐见其成,一点都没有反对,他觉得自己也需要进入大宋高层的眼界之中了,毕竟很多事情还没有做,若是没有宫里的那位支持,随便来几个搅屎棍,对未央所做的事情来说,都是灭顶之灾。

把红薯与玉米的事情了解后,未央关上房门,开始写自己的计划书。

未来的事情,未央分为四块:

第一、让登州富裕起来。

第二、搜罗人才,发展科技。

第三、以登州为模板,向天下兜售自己的理念。

第四、把大宋的邻居彻底打服。

这四件事情,每一件都不是容易的事情,但是却可以同时进行,只是还欠缺了一个关键的因素。

“人才啊!”未央百无聊赖的停下了自己写计划书的笔,郁闷的喊道:“老天爷给我来个万八千的人才吧!”

“鬼叫什么!”大嫂杜氏推开门,端了一个托盘,上面摆满了营养品。

未央可不敢小瞧自己的这位大嫂,那日的事情历历在目,平时看起来温良贤淑,发起飙来那可是敢杀人能杀人的。

“大嫂!”未央讨好的道:“这些事让小贺小郑去做就行了,您老人家怎么还亲自做。”

自从家里生活好了,杜氏仿佛找回了自信,以前作为闺女的气势又回来了,再也不用忍气吞声的过日子了,所以杜氏霸气的道:“你的书房是家里的重地,你在书房的时候,除了我,你大哥与烟儿都不能进入,小贺小郑毕竟是外人,怎能进入书房。”

这就是明显的不讲理了,不过也显示了一家人对未央的重视,未央笑道:“不用如此,对了大嫂,咱家现在有多少钱财。”

杜氏狐疑的看着未央,二弟一向不管这些事情,今天怎么问起来了,不过他还是说道:“今天是七月初三,风雅阁把上个月的分红做好了,已经入账,加上你那几个朋友的投资,如今家里差不多有三千贯左右吧。”

三千贯啊!未央咂摸了一下嘴巴,他想干的事情,哪一项启动资金都不会低于百万贯,三千贯还不够塞牙缝的,看来需要开辟财源了。

“大嫂,咱家有没有相熟的烧窑的人?”

杜氏迟疑了一下,便说道:“说起来,我有个远房亲戚,倒是烧窑的一把好手,只是二弟你问这干什么,莫非你想烧窑,烧窑虽然挣钱,但是那比得上风雅阁的生意,二弟还是不要分心,你如今只需苦读就是,咱家现在不缺钱,烧窑的那点钱,咱家看不上。”

未央苦笑,一个月能挣三千贯,放眼整个大宋,都绝无仅有,比抢钱来的还快,当然,这其中有四大纨绔的贡献。

但是三千贯不够啊!三百万贯还差不多。

“大嫂,我最近研究古籍,找了一个方子,需要做一下实验,你尽可把你那远房亲戚找来就是,咱家也不亏待人家,每月一百贯的月俸,想来足够了吧。”

杜氏不再坚持,既然自己兄弟有用的着的地方,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那好,我这亲戚算起来你得叫大伯,是我爹在世时的堂兄,烧的一手好砖瓦,不过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钱,既然二弟看得起大伯,我便让他来便是,反正也不远。”

未央笑道:“那感情好,毕竟是自家人,用起来放心。”

三日后,一个面目黝黑,骨骼粗大的老汉拉着一辆破车,推车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憨厚男子,面目相仿,一看就是父子俩。

老汉来到农庄前,踌躇了一下,那男子忍不住道:“爹,小妹既然叫我们来,就不会因为富贵了就瞧不起我们,您老人家犹豫个什么劲。”

老汉大怒,一巴掌拍在男子脑门上,把男子打得一骨碌打了个好几个滚。

“老子做事还需要你提醒,别忘了我们杜家祖上也是风光过的,家教还是要有的,别给老子丢脸。”

老汉脾气不好,男子只能生受,谁让这是自己的亲爹呢,不过对自己祖上是不是风光过,男子还是持保留意见的,自家除了一些拳脚功夫,好像也没剩下啥了,拳脚功夫有啥用,爹又不让从军。

咯吱!

大门打开,小贺看见两人,温言劝道:“两位大哥可是赶路口渴了,我家两位少爷早有吩咐,都是乡里相亲的,进来喝点冰水解解暑吧。”

老汉想了一下,也罢,就看看自家这侄女是不是真心诚意吧。

两人走进大门,院子里很干净,两个很大的柳树枝叶繁茂,形成了巨大的树荫,树荫下一把躺椅上,一个少年郎正在酣睡。

他们不好打搅,便在在阴凉下盘膝坐好,不大会,小贺便提了一个大壶,还有两只硕大的海碗,海碗中有一块块碎冰,冲了凉茶,喝一口,真是美滋滋,爽快的很呐!

第37章 你要造反吗

农家人无论喝水吃饭,好像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喜欢吸溜嘴,老汉的声音尤其的大,这就引起了小贺的不满,自家二少爷是何等人物,二少爷休息的时候,就连大少爷都不敢吱声,不然会被大少奶奶打。

“老哥,能不能小声点,我家二少爷觉浅,这些日子忙坏了,今日好不容易睡个好觉,可不能打扰了。”

老汉双眼一眯,一道精光闪过,这院内与院外如同两个世界,院内暑气尽消,冰凉如秋,肯定四周放了不少冰,自家侄女说过,就是这所谓的二少爷请自己过来的。

想了想,老汉心里有了计较,笑呵呵的道:“乡下人不知礼数,我注意就是了。”

小贺双眼一花,耳朵轰隆隆如同雷鸣一般炸响,这老汉看似寻常,声音竟然大的离谱,放上的瓦片都嗡嗡作响。

未央迷迷糊糊间,猛然听到响雷,一翻身坐了起来,大喊大叫道:“打雷啦!下雨啦!收衣服啊!”

小贺捂住了脸,觉得自家二少爷好丢人,不忍直视。

老汉一口冰水喷了出来,哈哈大笑,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指着未央,如同看到自家顽皮的孩子一样,难憨厚男子老神在在的喝着冰水,显然已经习惯了。

好大一会未央才缓过神来,看到老汉与男子,心知自己被人耍了,不过他也不生气,跟两个农家老汉生什么气。

“哪儿下雨了?大晴天的,嚷嚷什么!”杜氏八面威风的走了出来,身后跟着狗腿子未央与李思甜,两个人狐疑的看着烈日高照。

“大伯!大哥!”杜氏一眼就看到了老汉与男子,当即扑了上来,直接扑在了老汉的怀里,泣不成声道:“数年未见,大伯的声音依旧洪亮,这身子骨还是这般健硕。”

老汉尴尬的抱着杜氏,觉得不雅观,不由道:“孩子面前成何体统,都是多大的人了,要知道礼数!”

杜氏这才慌忙站了起来,抹着眼泪道:“大伯大哥何时到的?怎地没人知会我?”

小贺这个把月见识的全是天底下最顶尖的人物,早就练就了八面玲珑的本事,连忙道:“老太爷与表少爷来了有一会了,只是没有表露身份,小的看他们口渴,便让他们进来喝些冰水解暑,没想到竟然是老太爷与表少爷,请夫人责罚。”

老汉连忙道:“纤云,这可不是人家的过错,是我们没有说,不要错怪了好人。”

杜氏歉意的道:“大伯前来,本来侄女应该为您接风,今日仓促了些,待晌午侄女亲自下厨,给大伯做一些好吃的。”

未央觉得自己被红果果的忽视了,我才是主角啊,能不能有个人看我一眼?

于是老汉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未央觉得自己找这个老汉是不是找错人了,这那是找员工,这特么是找祖宗啊,谁不知道未家是杜氏杜纤云当家作主,杜氏都当祖宗供着的人物,自己要是敢吆五喝六,还有好果子吃?

未央觉得自己的前途一片灰暗。

老汉叫杜宇溟,男子叫杜鹏程,多好的名字,怎么看都不像是寻常人家,尤其是杜氏杜纤云,未央觉得杜家绝非一般人家,只是人家低调罢了。

饭桌上,一家人谈笑风生,连未烟都讨得了这位大伯的欢心,心思灵巧的李思甜都大伯前大伯后的打成一片,未央彻底成了边缘人物,只好埋头猛吃。

好在杜氏没有忘记未央,她笑呵呵的道:“大伯,这位就是我信中说的二弟未央,就是他想要请大伯出山。”

杜宇溟这才放下碗中的红烧肉,这玩意香醇软糯,最适合老人家,他直直的看着未央道:“未家未二郎,在蓬莱如今是家喻户晓了,大伯要是不知道,岂不是瞎了这双招子。”

未央心道:好嘛!黑话都出来了,莫不是自家嫂子一家是汪洋大盗?

“未央见过大伯,大伯福寿绵长。”未央只好施礼拜见,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唯恐惹来大嫂的不满。

杜宇溟笑意盎然道:“月俸百贯,我杜家一家一年的开销都有了,二郎出了这么多钱,不是想让老汉给你烧窑吧?”

“大伯,我要做的,自然不是烧窑,砖石能挣多少钱,侄子如今缺钱,自然做的是天下独门的暴利生意,日进万金都不为过,不然也不会大老远让大嫂请大伯出山了。”

“好大的口气!”杜宇溟面色微变,拍案而起道:“古往今来,日进万金的生意,莫过于掠劫造反,莫非你想造反不成。”

未央傻乎乎的看着气势陡变,宛如沙场战将的杜宇溟,这脑袋是什么构造,谁能告诉我?平白无故的,我造哪门子反?

“大伯!”杜氏顿时就火了,怒道:“未家也是诗书传家,怎么会造反?我二弟天纵之才,就算是滕子京滕大人名满天下,也是佩服的紧,你不好胡说好不好。”

杜家一家子都是火爆脾气,杜氏嫁人多年,从来都不是好脾气,只有对待自家人才会显露出温良贤淑的一面,如今见自己大伯口无遮拦,顿时就恼了。

杜宇溟翻了个白眼,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自家弟弟就这一个闺女,自小爹娘去世,被自己惯坏了啊。

气氛有点尴尬啊,未央连忙道:“大伯错怪小侄了,小侄自然做的是正当生意,您老人家满蓬莱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急公好义未二郎的名头。”

杜宇溟细细的看了未央几眼,看的未央满面通红,这才满意的道:“为富不仁者,天厌之!二郎能以低价出售蚊香,又赠送冰块,让农家有消暑之法,更是把硝石制冰之法传播开来,造福天下,也算是好事。

富贵不枉初心,此乃仁心也!二郎既然让我前来,想来也不会有什么违逆之处,大伯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有一把子好力气,也能帮上一点。”

未央这个尴尬哟!这老头不好糊弄啊,面对这老头,未央比面对滕子京这等大官名儒还心惊肉跳,要说这老头是寻常百姓,打死他都不信!

那股子气势与那双锐利如鹰的眼睛,绝非凡人。

第38章 玻璃

未家农庄腾出了最大的一件屋子,未央与杜宇溟、杜鹏程三人,直接就住了进去,门窗全部封死,只留下一个送饭的小窗口,这是未央要求的。

杜家父子无所谓,第一次尝到未家的美食后,他们觉得就算是整日里呆在暗无天日的屋子里,只要有美食就成。

只有油灯的屋子里,未央拿出了自己这两日编辑的手稿,手稿上密密麻麻全都是文字。

杜家父子识字,这是杜氏早就知会过的。

杜宇溟首先看了看手稿,旋即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杜鹏程看的是他爹看完扔在一旁的,同样的被吸引了过去。

“玻璃?”看完手稿,杜宇溟依旧震撼无比,双眼迷离。

“对!透明的琉璃,叫做玻璃,其莹如水,其坚如玉,故名水玉,形如水精,光莹精妙於水精,有黄、碧、紫、白四色差别。”未央毫不迟疑的说出了一段话。

“水晶?”杜鹏程呆呆的问道:“二郎说日进万金,若是能造出水晶来,日进万金都少了。”

未央笑道:“水晶就是天然的玻璃,玻璃却是人造的水晶,我要造出来的,是透明无色,纯净无瑕之物,这玻璃造了出来之后,无论是用来制作镜子,还是用来制作窗户,都是极好的。”

杜宇溟迅速的从震撼中清醒过来,目光炯炯道:“此物若现世,你可知道会引来多大的争端。”

未央幽幽的道:“争端我不知道,我知道若是变废为宝,用玻璃换作一部分大宋的岁币,想来能造福大宋吧。

我们高价出售玻璃,这天下富豪岂能不争相购买,钱财到了我的手里,便不是钱财了,便是撬动天下的杠杆,用以我们更快的发展科技。

而且用玻璃制作镜子,透明无瑕,人的影像毛发可辨,会为天下省下多少铜,能铸造多少铜币,还能解决一部分钱荒的问题。

这等利国利民之事,为何不做?”

杜宇溟哑口无言,不过他确实被未央说服了,多好的生意啊,天下独一份,不禁能给自家挣钱,还能利国利民,一举多得,确实做的。

不过旋即,杜宇溟却皱起了眉头。

“二郎,你这制造之法之中,需要用到一些炼丹术,比如这硼酸、纯碱,都是道门炼丹之物,我却是不懂这些东西,其他的倒是无碍,我们父子都是烧窑的好手,虽然不会烧纸玻璃液,但是尝试几次后,应该没有问题。”

杜鹏程也道:“而且这吹制、压制、拉制三种玻璃成型之法,需要老道的匠人,只要需要浸淫数年,不然不能制作,这些匠人,倒是不难找,只是大多数都掌握在官府手中。”

“还有!”杜宇溟接口道:“退火是最关键的,不能由一丝一毫的马虎,温度还需多多实验,这也需要大量的人手。”

杜宇溟深吸一口气,继续道:“二郎若是想要制成玻璃,非但需要人手,还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钱财,在前期都是有去无回,二郎要做好心理准备。”

未央笑道:“大伯,钱财的问题不是问题,只要玻璃能研制出来,获利何止千倍万倍,匠人也不需要担心,我去找几个朋友,他们都是有本事的,想来能给我提供一些匠人。

只是这道士”

未央愁眉苦脸的,他刚刚得罪了道门最负盛名的仙长韩知止,人家可是道门领袖之一,随便说一句话,只怕就算是自己悬赏万金,也无人问津。

“罢了,炼丹道人的事,我去找,到时候大伯与表哥细细观察就是,这技术可不能旁落。”

三人躲在黑屋子里,足足过了五天,才出来,刚开始只是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和人工上的问题,这些都好解决,但是慢慢的,三人讨论的话题便涉及到实际应用,你一言我一语,不分昼夜的争论,面红耳赤之时时常有之。

三人出来的时候,未央两腿打颤,杜宇溟年纪虽大,但是身体很好,比未央好一些,但是却面色惨白,如同刚从大牢里出来一般。

反倒是杜鹏程,他心思最少,全部心思都放在了研究上,反而没察觉时间过去。

三人出了房子的时候正是清晨,杜氏每日都备好饭菜与冰水等物,还贴心的每日都烧好洗澡水,就等着三人万一哪天出来,好尽快的吃上饭、洗上澡。

在杜氏的吩咐下,整个农庄五日里连一句话都没人敢说,就算是吃饭,也是轻手蹑脚的,不敢发出声音。

三人出来,也没有人说话,全都着急忙慌的伺候着,唯恐三人出了问题。

整整五日不见阳光,不见外人,这比蹲监狱也差不了哪儿去了。

收拾停当,大吃了一顿回魂饭,三人直接就倒在了早就备好的床榻上,沉沉睡去,呼声震天响。

足足睡了一天一夜,第二日清晨,鸡叫三声之后,未央才打了个哈欠,迎着朝阳,走出了房门。

朝霞无限好,未央竟然有种恍若隔世之感,科研人员不眠不休数日都是常事,看来自己的毅力还是差了些,怪不得爷爷曾经说过,自己不是搞科研的料。

爷爷身为世界顶尖的科学家,果然慧眼识人,自己确实不是干着一行的料,但是那些复杂的方程式与一些重要的科学资料,自己还真是没白背,这不就有大用了吗。

一会会的功夫,未家人全都起来了,走出房门,开始一天的生活。

早餐依旧是丰盛的,几日食不甘味的未央三人大快朵颐,吃的满嘴流油。

杜氏在一旁看得差点流泪,到底是什么事情,让大伯大哥与二弟折腾的死去活来。

杜宇溟嘴里塞着一根油条,一手端着豆腐脑,一手抓着包子,没好气的道:“不要问,不要说,这五天就当我们出去游玩了,无论谁问起,都不要说。”

杜氏默默的点点头,未洵在一旁,看着自家弟弟吃的猛烈,差点噎着,连忙端了一杯豆浆,可不能出事。

第39章 化学专家

风雅阁中,未央对面坐着老道士韩知止,老道士面色红润,长须飘飘,如同神仙中人一般,只是一双眼睛盯着未央,让未央很是不舒服。

“仙长,为何如此看着小子?”未央打开手上的折扇,一副浊世佳公子的模样,这折扇是柳羽的,极品紫檀为扇骨,上等的竹纸为扇面,一摇一晃之间,便有香风阵阵,很是风骚。

老道士抽了抽鼻子,双目微眯,老神在在的道:“未二郎,今日你请老道来,不是跟老道闲话的吧?

老道观你眉宇之间有谄媚之色,只怕有求于老道。

未二郎我告诉你,不可能,无论是什么条件,老道都不会答应。”

说完,韩知止一副就算是你拿来金山银山我都不答应的样子,端着一杯茶,喝的滋滋溜溜的。

未央折扇一收,温言说道:“仙长不愧为天下闻名的仙人,竟然能算出小子有事相求,只是不知仙长可能算出来小子有何事相求?”

韩知止品着茶水,懒得理会这个差点要了他们师徒性命的家伙。

“春云欲泮旋濛濛,百顷南沏一棹通。

回望还迷堤柳绿,到来才辨榭梅红。

不殊图画倪黄境,真是楼台烟雨中。

欲倩李牟携铁笛,月明度曲水晶宫。”

未央骚包的吟诗一首,笑吟吟的看着韩知止道:“仙长,您老人家乃是仙人,不知可见过水晶宫?”

韩知止哂笑道:“水晶宫乃是传说中龙王所居之地,我等凡人,未修得仙躯,怎会得见水晶宫?”

“我送你一座如何?”

我送你一座如何?我送你一座如何?我送你一座如何?

未央的话如同苍蝇一般在韩知止耳边不断萦绕,他是道士,自然对神话传说痴迷,但是不过短短时间内,他便清醒过来,恼怒道:“老道修道数十载,竟然差点心神失守。未二郎,这世间何来水晶宫,你又如何送我,不要胡言乱语,乱我道心。”

未央伸手,一块明晃晃的物件亮瞎了韩知止的狗眼,老道士双眼微眯,不屑的道:“不过一块水晶罢了,当老道没见过世面还是怎地?区区一块水晶,就能造出水晶宫?未二郎,你未免太把了老道当三岁顽童了。”

水晶在未央的指尖如有灵性一般转动着,在五指之间不断翻飞,晃的老道眼睛发晕。

未央笑吟吟的道:“仙长,此物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是说大话,建造一座水晶宫,也是足够了。

仙长有志在朱雀栖息之地建一座道观,既然要建,为何不建这天下第一的道观,让这道观成为天下人趋之若鹜之地,名传千古?道长的大名,也将随着道观永垂不朽。”

韩知止动心了,虽然从未央嘴里套不出来什么话,但是他与滕子京是好友,四大纨绔对他更是恭恭敬敬,这几位虽然没有把红薯玉米的事情抖出来,但是却说了很多关于未央的事情,所以老道士对未央说能建一座水晶宫的事,虽然不敢全信,但是内心里还是希望确有其事。

韩知止冷笑道:“二郎,水晶宫何其珍贵,若是二郎真能送我一座,老道自然安然受之。”

未央无语,老家伙这是摆明了不想谈判啊,没有炼丹道士的加入,自己也能弄出纯碱与硼酸来,只是时间上会耽搁一些罢了,大不了不用就是。

时间就是金钱啊!时间可耽误不起,所以未央觉得还是再忽悠一下的好。

“仙长,如同仙长所说,水晶宫何其珍贵,要建水晶宫,还需要仙长相助一二,只要仙长愿意,小子保证三年内,为仙长在蓬莱建造一座水晶宫如何?”

“不行!”韩知止断然道:“三年太长,变数太多,以二郎的才华,不出一年,必定名大于天,老道能不能活三年都不知道,到时候二郎耍赖又如何?最多两年,两年之内,我要见到水晶宫。”

“成交!”未央拍案而起,说道:“给我一百名会炼丹的道士,有一种东西,需要你们道士帮我弄出来出来。”

韩知止差点暴走,怒吼道:“一百道士,还是炼丹道士,你怎么不去抢?满天下也没有这些,最多五名。”

“仙长这就没意思了,五个道士还不够塞牙缝的,五十还差不多。”

“你要道士又不是吃,要那么多,你牙口好吗?十名,不能再多了。”

“四十!”

“十五!”

“三十!”

“十五!”

“二十!少于二十本少爷不干了。”

经过一阵激烈的讨价还价,最终把道士人数定在了十七名,不过这十七名必须按照未央的要求,会炼丹还不行,还得会炼制硼酸。

待未央把硼酸的特性一说,韩知止便心中有数了。

从来不要小觑古人的智慧,尤其是古代的炼丹道士,这些人都是化学专家,每一个在未央的眼中都是宝贝。

硼酸这种东西不算难造,但是其中涉及的化学反应极多,不是杜宇溟父子所能理解的,所以未央才找到老道士,让他们贡献一些化学专家。

至于会不会炼制硼酸倒在其次,反正未央会,也知道原材料,只要丢给道士就行,关键在于这些道士做这些得心应手,能节省不少时间,待这些道士就位,杜家父子可以直接就上手制作玻璃。

至于两年给韩知止建造一座水晶宫,未央觉得这都是小事,几乎是无本的买卖,能弄来一堆化学专家,对以后可是有大用的,比如火药,比如炼钢,再比如造枪造炮,甚至是蒸汽机,都需要一大堆专业人士,所以未央要求的道士,年龄不能高于三十岁。

这个年纪的炼丹道士人数不多,还有可塑性,只要进了我未央的夹袋里,还想着要回去?做梦呢吧!

未央所需要的,只是化学方面的人才而已。

一老一少签订了诸多条约,林林种种数十项之多,你限制我我限制你,玩的不亦乐乎,都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

数年之后,韩知止看着满世界卖的都是玻璃,捶胸顿足,后悔不迭。

第40章 声闻于天

不得不说,韩知止的速度很快,两人签订了条约之后,短短七日的功夫,风雅阁便出现了十七位道士,这些道士一个个风姿不凡,一副眼睛长在脑门的上神态,在风雅阁毫无顾忌的大吃大喝,顺道还参观了道门神物异星。

未央来的时候,这些道士正围着异星研究,七嘴八舌的,搞的风雅阁的后院乌烟瘴气。

“韩仙长,这就是你们道门的炼丹师?怎么一个个都跟傻子似的?”未央毫不在意的说道。

韩知止面色尴尬,这些家伙整日里在观里炼丹,一个个都炼傻了,根本不通人情世故,他深吸一口气,沉声喝道:“远来是客,在主人家如此不知礼数,成何体统,还不速速站好。”

那十七个道士连忙收敛了起来,一个个上前施礼,一时间师祖、师叔、师伯、师父的,喊得不亦乐呼。

“韩仙长,这小子怎么也在,他会炼丹?”未央一把抓住那个叫师父的,指着这家伙的鼻子质问道。

这家伙正是陈景元,他年纪比今年十七,虚岁十八了,比未央还大了好几岁,当即奋力挣开未央的手,愤怒的道:“谁说我不会炼丹?天庆观比我炼丹炼的好的没有几个,我也是炼丹师。”

未央狐疑的看向韩知止,韩知止微微点头,一副得意的样子,抚须笑道:“二郎,我这徒儿天生不凡,任何道门经典,一点即通,炼丹术只是旁门,但是也难不住我这徒儿。”

这不废话吗?这小子有多妖孽你以为小爷不知道?我就是不想要他,你看不出来?

“韩仙长,说真的,不是我不给面子,太初道兄的资质我是佩服的,假以时日,必是一代道家宗师,你把他放在这里,就不怕耽误了他的前程?”

听到这话,陈景元不由高高挺起了胸脯。

韩知止面带微笑,意气风发道:“二郎经世之才,碧虚子虽然道学精深,却缺少磨练,能跟在二郎身边习得一二治国之术,也是他的福分。”

未央都气乐了,这典型的明知前面有坑,还往里面跳啊,把一个千古留名的家伙强塞在我这里,真的好吗?

“随你,不过你可不要后悔,我这边没有个三年五载的是出不来的,到时候太初道兄若是耽误了,可不能怪我。”

听到未央的话,韩知止迟疑了一下,自家徒儿的资质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他本来是打算带着她前去天台山寻找鸿蒙先生张无梦的,只是察觉了登州异相,才来到登州,机缘巧合遇到了未央,又见证了朱雀腾空,这是多大的机缘,比见鸿蒙先生还要重要一些,这些道门弟子,说起来能这么快的来到登州,还拜朱雀所赐,天下所有的道门佛门之人,前来登州的不再少数,韩知止又是道门最著名的仙长之一,自然一呼百应,千挑万选了这十七个人。

“师父,你可不能反悔,昨夜咱们商量好的,我们的水晶宫,还要靠着弟子监督呢。”眼看韩知止犹豫了,陈景元毫不迟疑的补了一刀。

韩知止咬了咬牙,开弓没有回头箭,自家弟子就算耽误个三年五载,也不是什么大事,到时候大不了邀请天下道家宗师为他补课就是。

“二郎美意贫道心领了,碧虚子的事情,就拜托二郎了。”韩知止咬着牙说道。

未央想了想,反正人家都不在乎,自己有操什么心,想想这种大牛在自己手下干活,还有点小激动呢。

转天,杜宇溟就来风雅阁领人了,直接带到了属于未央的那一千亩地里,那里经过这段时间的赶工,已经建好了作坊,正等着人开工呢。

未央早就说过了,作坊里的所有人不许随意外出,外面有四大纨绔各自贡献的十名部曲轮流看守,以防有人泄露机密。

至于他们怎么干,未央没有理会,反正具体的东西已经交给杜家父子了,他们研究出来了就行,小爷只负责验收。

转眼间,七月份到了月尾,所谓七月流火,天气愈发的炎热了,北方的天气虽然不如南方炎热,但是今年却热的邪乎,未央已经好些日子没出去了,只要一走动,便是浑身大汗,让人浑身不舒服。

七月二十九,日值月破,大事勿用。

蓬莱县衙中,知县贾章捧着一卷圣旨,说是圣旨也不对,这算是密旨,是圣人直接下发,未曾经过三司的中旨。

传旨太监满身大汗,抱着一块巨大的冰块,捧着一杯冰水,喝的不亦乐呼。

“中官大人,这是不是有点过了?”贾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满脸大汗。

这位太监有气无力的道:“贾大人,这是圣人的旨意,过不过的小人不知道,圣人旨意就是天意,天意岂是你我所能揣度?”

贾章无奈,赶紧叫来了忠仆,让他把四大公子与知州滕子京请来。

那太监笑道:“小人在此要恭喜贾大人了,听说贾大人与滕大人进献的东西圣人很是重视,如今已经秘密种植,小人虽然不知朝政,也知道贾大人前途无量,飞黄腾达了。”

贾章难得的红了一下脸,旋即面色如常,笑道:“中官大人能来传旨,想来也是圣人身边的人,自然知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何苦取笑下官?”

这太监叫陈贤,是圣人身边那位名闻天下以忠厚仁义之名著称的陈琳的干儿子,是个八面玲珑的家伙,深得陈琳器重,所以才能知晓这等秘事,被赵祯委以重任,前来传旨。

陈贤自然知道眼前的这位是谁,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但是谨守着干爹的教诲,他也算是一个忠厚的人,不敢结交大臣,不然要是让人知道后宫宦官结交天子大臣,十个脑袋都不够砍得。

“贾大人,小人此来,就是代圣人看一看这位传说有神仙之能的未二郎,还请贾大人尽快安排,我看明日就不错,圣人在开封还等着小人复命呢,万万不敢耽搁了。”

第41章 武翼大夫

滕子京与四大纨绔听闻圣人派人前来传旨,很快便来到了县衙,各自见礼后,迫不及待的看起了圣旨。

“过了过了!”滕子京连连说道:“二郎虽然有辅国之才,但是如此封赏,却是过了。”

反而是曹佾看过后,笑道:“我觉得没什么,不过是区区一个七品武翼大夫,以二郎的功绩,就算是封侯拜相也不为过。”

柳羽闻言,语气幽幽道:“木秀于林,虽说是密旨,不为外人知晓,但是二郎毕竟只有十二岁,就封为武翼大夫,早晚被人知晓,就会出大事。”

王凯却是有点不满,他性子直,张嘴就道:“七品官而已,想来不会引人注意,只是这武翼大夫是什么意思?

二郎诗书传家,有志科举,他日蟾宫折桂,也不是难事,为何会封为武官?这不是断了二郎的前程吗?”

谁不知道如今大宋文贵武贱,简直贱到是个文官就敢跟正一品的武官叫板的地步,更何况未央家学渊源,如今被皇帝封为武翼大夫,别说王凯,就连滕子京都看不过去了。

几人目视陈贤,目光如刀,看的陈贤头皮发麻。

“国舅爷,几位大人,小人哪知道圣人的心思?武翼大夫虽然是武官,但却是散官,又不是出去打仗,也能参加科举,未二郎被圣人看中,这就是好事了,谁敢进谗言阻他前程?

不过小人倒是听圣人提过一嘴,说是什么亲戚之类的,随即便下了旨,小人也没听清楚,想来与此事有关。

国舅爷手眼通天,莫非连未二郎的底细都没摸清吗?”

曹佾老脸一红,随即怒斥道:“好你个陈贤,这话能说嘛?什么手眼通天?我又不是神仙,通个什么天?”

陈贤自知失言,连忙道:“诸位大人不如去查查,小人总觉得圣人既然说了那么一句,必然这未二郎的身份不简单,想来也不是寻常人物,只是家里落魄了罢了。”

滕子京直接就摇头道:“未家家世清白,当年未家祖上犯颜谏上,被太祖皇帝发配到登州,后来一直在登州定居,此事绝无疑问。”

陈贤犹豫了一下,决定点出来,他极其神秘的说道:“听说未二郎有一个嫂子,叫做杜氏杜纤云的,想来不是未家的问题,是杜家的问题也说不定。”

众人眉头微皱,他们还真没调查过杜氏,只知道这女子是难得的好女子,从未怀疑过这位杜氏会有问题,如今这中官陈贤竟然提了出来,明显就是知道些什么。

曹佾打了个唿哨,一个面目冷峻的中年人走了进来,曹佾耳语了几句,那中年人随即离去,目的不言自明。

“诸位,此事不可耽搁,明日小人去传旨,诸位大人身为地主,须得一起去,这是圣人吩咐的。”陈贤明显舒了一口气,他心中暗道,也不知道捅出去这事,会不会惹麻烦,不过这屋子里的,都不是好惹的,一个个那真是能通天的人物,一不留神自己的小命就没了,还没处说理去。

翌日,七人骑马出城,一个随从都没有带,向农庄而去。

此刻的农庄内,杜宇溟躺在躺椅上,随手丢给未央一块半透明的玻璃,美滋滋的喝了两口茶水,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说道:“二郎,现在做出来的,差不多就是这种程度了,虽然不够透明,没有达到你说的那种程度,但是用来制作杯子窗户之类,却是已经足够了,我已经让匠人着手研制了,喏,这就是我带来的第一批成品。”

未央看着桌子上那七八个歪七扭八的玻璃杯,点了点头,短短时间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错了,这才几天的时间啊。

“大伯,那些道士不安分吧?”

杜宇溟一听就乐了,他笑呵呵的道:“开始的时候,那十七个家伙都是刺头,不满意这不满意那的,好在那个陈景元还有点魄力,压过去了,专心给我们炼制硼酸还有纯碱。

几天后有几个家伙挑刺,被我抓起来暴打一顿,现在倒是没有人挑事了。”

“咱们的技术没被他们知道吧?”

“放心,他们的屋子和住处都是独立的,离作坊有好远,不可能知道他们炼制的东西有什么用,而且我在工匠之中挑选了十几个机灵的,一直跟着学,如今已经有了眉目了,左右都是那些事,不是很难,只要咱们的工匠学会了,就可以把他们赶出去了,看着就不爽利。”

未央摇摇头,笑吟吟的道:“大伯,这些道士留着我有大用,只要不出格,就不用理会他们,且由着他们就是。”

“二郎既然留着有用,也就无所谓了,不过最近海上风高浪急,鹏程在海边甚至看到了几艘大船,应该是海盗或者倭寇,若是这些家伙上岸,冲击我们的作坊,那可不是好事。”

海盗?倭寇?

未央不由想起那句著名的话:危险来自大海,财富亦来自大海!

大海上又无数的宝藏,有无数的机缘,只要掌握好了,那就是真正的宝库,无论是香料还是矿物,还是粮食,在海上都能轻而易举的获得,就算是建立一个比大宋更大的国家,对于未央来说,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要打通航道,那才是真正的金山银山滚滚来啊。

只是!没有实力啊!就算是最强大的曹佾家,他家的船也不适合海上航行,莫非还要小爷把航海大船研究出来不成?

未央浮想联翩之际,杜宇溟悠然道:“现在是七月份,过了九月,天气寒冷,辽国的那些军队,又要出动打谷草了,还有海盗倭寇在海上,说不得高丽也会趁火打劫。

登州虽然远离边境,但是被打谷草的数次也不少,咱们也要早做准备才是。”

未央皱眉,这些事都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要是一个不慎,只怕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他虽然自忖能靠着羽箭对于千军万马,但是人家若是四面开花,他也没辙。

这亏不能吃,必须把登州打造成铁桶一般才行。

第42章 杜氏一族

“武翼大夫?什么鬼!”未央一抖手,差点把圣旨扔了,未洵猛地跨了一步,一把抱住圣旨,气的须发皆张,恨不得一巴掌打死自己的弟弟。

抱着圣旨就恭恭敬敬的放在了正堂的条案上,未洵这才舒了一口气。

陈贤心里面也是一种日了狗的感觉,那可是圣旨啊,圣旨啊!满天下的臣民,能让圣人亲自下旨的人,能有几个?你未二郎能得圣人垂青,连续下旨两次,还都是恩旨,说你未家祖坟上冒青烟都不为过,怎么还敢扔?

陈贤刚要发作,见机早的曹佾连忙拉过陈贤道:“老陈,二郎年少,不谙世事,就不要苛责了,再说了,圣人宽厚,也不会在意这些小事,咱们还是聊聊这红薯玉米的事吧。”

陈贤拗不过国舅爷,被国舅爷强行拉去,去看育苗的红薯玉米了,现在育苗成功,再过几日,就能载种了,这可是大事,算了,就放这未二郎一马。

“二郎,圣旨是何等重要,岂能随意弃之?以后莫要由着性子来,还好来的是陈贤,此人与圣人亲近,颇有仁厚之风,要是别人,你这会早就被押进大牢了。”

滕子京本着一张老脸,教训未央。

其他几个也是七嘴八舌的说落未央,搞的未央就像是被批斗一般。

我了个大槽!惹了众怒了这是?

面对群情汹涌,未央决定从善如流,赌咒发誓以后一定恪守本分,绝不逾矩,众人这才放过了他。

“武翼大夫是个什么官?”未央咂摸了一下嘴巴,不明所以的问道:“谁能给我解释解释?”

众人不理他,真是没见识的乡巴佬,丢人啊!他们的目光,已经被旁边那个壮硕的老汉杜宇溟吸引过去了。

未央得不到回答,只能看向自家大哥,未洵咳嗽了一声,低声道:“圣旨上说的明白,这就是一个七品散官,但是圣人特意恩旨,让你有招收一千部曲的特权,所以严格来说,你现在已经是朝廷命官了。”

未洵是有点羡慕的,他蹉跎光阴二十多年,没想到还比不上自己十二岁的弟弟,实在是有点丢人,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弟弟本就与自己一体,弟弟出息了,自己也不能落后不是,他更加坚定重新读书的信心,要通过省试,得中进士,这样才显得未家一家都是俊才不是吗?

那边,潘肃恭恭敬敬的对着杜宇溟施了一礼,小心翼翼的问道:“敢问老丈,祖上可是定州安喜人人士?”

杜宇溟是个大气的人,但是似乎不愿提及自家的来历,随口敷衍道:“这位大人,小民是登州人士,这蓬莱西边杜家庄,都是我杜氏族人,大人一问便知。”

潘肃不善言辞,自然说不过杜宇溟,但是柳羽却不同,他是何等心思玲珑之人,他施礼后笑道:“老丈说笑了,昭宪太后族人,定州杜氏,大宋开国之时,也是赫赫威名的将门,这事瞒不过有心人,老丈何必推脱?”

杜宇溟浑身一紧,双目放出噬人的光芒,低声道:“我不知道你们说些什么,如今这天下,只有登州杜氏,诸位大人还是不要开玩笑的好。”

那边,杜氏杜纤云已经宝剑在手,眉头紧蹙。

未央不知道这其中发生了什么,但是看情形不对,他当即插科打诨道:“几位,我家作坊里研究出来一些好东西,都在我书房里,不若去看看如何?顺便给这些东西定个价。”

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刚刚虽然大家都没有表态,但是都知道,若是真的撕破脸皮,很难善了,既然人家不愿意承认,也没有必要死抓着不放,自然会有人去处理杜氏的事情,不在他们的职权范围内。

只有贾章目光闪烁了几下,别人不知道,他自幼在皇宫里也厮混过,看到过一些宫廷密卷,恰好便有关于定州杜氏的内容。

昭宪太后宣祖赵弘殷的妻子,太祖和太宗的生母。杜氏初因儿子赵匡胤为官缘故,受封南阳郡太夫人。赵匡胤登基称帝后,尊为皇太后。建隆二年,杜氏去世,终年六十岁,谥号明宪太后,葬于安陵,后改谥号为昭宪太后。

昭宪太后死后没有几年,发生了“斧声烛影”之事,坊间多有传闻,大部分都是说赵光义弑兄,篡位成为皇帝,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没有人知道。

只知道杜氏一族身外皇亲国戚,更是大宋顶尖的将门之一,不知为何,就被赵光义找了个由头,直接打落凡尘,抄家灭族,只有一个嫡系的顽童,因为年纪小,逃过一劫,从此不知所踪。

结合到曹佾打听的消息,还有蓬莱城内的县志记载,蓬莱杜氏的来历蹊跷,与定州杜氏灭门惨案一前一后,而且曹佾的密谈,亲自去杜家探查,查出了杜家竟然有密室,密室之中供着杜家先祖,其中就有太师杜爽,这位是昭宪太后的父亲,其他的先祖,名字也能对的上来,所以他们才笃定蓬莱杜氏,就是定州杜氏。

贾章不敢深想,太宗皇帝连自家亲娘的族人都差点杀光,可见这其中绝对有惊天般的隐秘,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知晓太多的隐秘之事,尤其是关于皇家,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要说圣人不知道杜氏的事情,打死贾章他都不信,未二郎的武翼大夫与种种恩宠就是明证。

他们之所以说了那么一句,不过是提醒杜宇溟,您老人家被圣人注意到了,未二郎的武翼大夫,就是因为杜氏的原因,谁让您家是将门呢?将门子弟,就该有将门子弟的样子。

至于人家怎么应对,他们倒是不担心,事情点到即止,有未二郎在,当今圣人又不是桀纣之君,未必没有转圜的余地。

“麻烦了!”杜宇溟没有去书房,与杜氏依旧在正堂。

“大伯,都是陈年往事,如今天子仁厚,料来应该无碍吧,再说我们隐世多年,天子不会追究我们的。”杜氏言不由衷的说道。

第43章 没见识的一群人

杜宇溟叹息一声,他早就知道,杜氏一族虽然隐世,是瞒不过皇帝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杜氏就算再厉害,只要不走出大宋,就不会瞒过皇帝,杜氏当然不会走出大宋,因为大宋是杜氏的根啊!

赵祯时难得的圣明天子,但是妄想靠着天子一念之仁,这是不理智的,所以杜宇溟绝对不会弄险,大家虽然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这日子不如就稀里糊涂的过着就是,杜氏不想着东山再起,只希望有些人也不要想着拿杜氏做文章。

当年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回头就把家里的东西烧了,那玩意留下来不是杜氏的福分,反而是灾难。

杜宇溟想到这里,竟是一刻能不想停留,直接牵了一匹快马,朝杜家庄而去。

未央的书房里,滕子京等人已经激动的浑身战栗,再也没有人去关心杜氏的事情了。

尺长的琉璃神鹰,半尺左右的琉璃孔雀,三尺高的琉璃巨狼,还有一尊马踏龙雀,一套晶莹剔透的水晶杯,一面巨大玻璃镜,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迷人的神光。

滕子京是文人,自然而然的抱住了那套水晶杯,虎视眈眈的看着众人,谁敢跟他抢,他就跟谁急,丝毫都不注意自己日常大儒的形象,以前他不贪不腐,但是未二郎的东西,他却能受之无愧,这是心态使然。

没人敢跟老头抢东西,这老头执拗的很,脾气也大,更何况年纪大了,要尊老爱幼不是?

王凯一上来就把那神鹰据为己有,潘肃相中了那巨狼,贾章抱住了马踏龙雀,柳羽抱着孔雀,只有那面人高的玻璃镜无人问津。

“都放下!”未央急了,怒吼道:“你们羞也不羞,身为朝廷官员,竟然公然进入大臣府邸抢东西,还有没有朝廷官员的脸面了,丢不丢人!”

滕子京冷笑道:“不丢人,葡萄美酒夜光杯!这东西在你二郎手里蒙尘,在老夫手里,才是最好的归宿。”

贾章恋恋不舍的抱着马踏龙雀,双目迷离道:“如此精美之物,价值万贯,二郎何必吝啬,不若分润一二也是好的。”

几个纨绔干脆不说话,抱着东西就往外走,比起文人还要说两句分辩一二,将门子弟,一向是拿了就走,管你答应不答应。

特么的一群强盗,小爷特么白把你们叫来了,事儿还没说,一个个跑的到快!

“跑!我看谁敢跑!”未央咆哮道:“这是送给圣人的礼物,谁敢贪墨了,本官必定上奏圣人,弹劾诸位!”

贾章冷冷一笑道:“区区七品官,针鼻大的官也敢弹劾,那是御史言官的事,二郎还打算越俎代庖不成?”

好嘛!连圣人都不顾了,也是,圣人被这些家伙坑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自然不在乎,不是还有一面玻璃镜嘛!那玩意大,正好给圣人涨脸面。

“我说诸位,这是试验品,后面还有更好的东西,别怪我没告诉你们,这东西关乎国策,谁要是再不听话,那就别怪我未二郎不客气了。”

试验品这三个字没人理会,但是国策二字,谁能不能忽视。

他们放下了手中的东西,一个个面色严肃的看着未央,若是这家伙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只怕后果难料。

“咳咳!”未央清咳了两声,作为开场白,旋即滔滔不绝的把以玻璃制品取代当今大行其道的铜制品,比如用量最大的铜镜,以缓解铜荒的问题等等逐一解释了一遍,甚至以玻璃这等不值一文的东西,来换取岁币,为大宋保留元气等等一一事无巨细的给几人说了一遍。

滕子京听得震惊无比,手中捏着的一个玻璃杯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摔成了粉碎。

其他几人顿时怒视滕子京,老头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忙手忙脚的去捡起来。

未央叹了口气,无语的道:“一个杯子,毁了就毁了,回头等作坊里出来更好的东西,我送大人一套便是,绝对比这半成品好。”

老头满面通红,心疼不已,大宋有琉璃,但是都是杂色的,最多的便是琉璃瓦,能做成如此精美的器具的,绝对没有,听说域外番邦偶尔会进献一些透明的琉璃,但是纯度还不如未央这书房里的,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听完未央的话,众人顿时有种日了狗的感觉,原来被大家视若珍宝,价比黄金的五色琉璃,竟然是用沙子烧出来的,沙子满世界都是,不值一文。

“我先说明,这事就咱们这些人知道,不能外传,我还要靠着这些玻璃坑西夏和辽国一下,要是有谁提前透漏了出去,别管我翻脸不认人。”

未央郑重其事,他们终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滕子京首先表态道:“二郎放心,今日的事,止于此处,就算是圣人,也不能告知详情,若是有一星半点泄露出去,老夫绝对不会答应。”

老头气势汹汹,双目放出凶光,看着其他几位。

贾章连忙举手投降,赌咒发誓,连老父都不会透漏,其他人也依样画葫芦。

未央松了口气,摇头道:“红薯玉米,能为我大宋提供源源不断的粮食,玻璃器皿,只能为我大宋争取一点时间,待时机到了的时候,我会把这东西卖的满世界都是。

这个时机,便是我大宋有能力征辽的时机,诸位一定要切记,这话不能外传。”

滕子京皱眉,未二郎是不是好高骛远了,圣人许诺你一个散官,一千部曲,你就有胆子把辽国打下来,你以为人家是饭桶不成?

看着他们不信的眼神,未央叹了口气,这些人啊,没有一个知道小爷的手段,小爷要是想打败一个还处于畜牧游牧民族的政权,并不是难事,难得是这满朝衮衮诸公,没准不仅不会支持,还会拖后腿。

所以攘外必先安内这句话,未央此时信了,这绝对是真理。

你在外面打仗,家里面有人给你拖后腿,还打个屁啊!回家奶孩子吧!

第44章 施舍的太平

都认为未央好高骛远,你一个小小的平头百姓,不!现在是武翼大夫了,但是朝廷大事,跟你八竿子打不着,咱能不能好好的吃喝玩乐,安心挣钱,不要想那些没影的事情?

未央无奈,苦笑道:“大宋积弱已久,被人欺负到头上,年年岁币,大宋的脊梁,早就被打断啦!

诸位,既然咱们道不同,我也不勉强,从今而后,你们做你们的事情,我做我的事情,这天下大势,虽然未央只是区区顽童,也不会坐视祖宗基业落在别人手中,只希望诸位不要掣肘便是。”

众人同时大怒,感情只有你未二郎为国为民,我们这些年都是吃白饭的?

王凯冷笑道:“未二郎,你未免太小瞧天下英雄了,我王家死在宋辽战争中的男丁,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些年我爷爷更是为国戍边,不失一寸大宋国土。

二郎既然有此大志,我王凯就舍命相陪就是,只是不知二郎有何妙策,让我心服口服才是。”

滕子京也叹息道:“大宋虽说盛世,但是兵力孱弱,百万禁军毫无战心,国内更是一片太平盛世,没有人愿意打破这来之不易的太平。”

“太平?”未央嗤笑道:“别人给的,不是太平,自己打出来的才是太平!诸位若是都抱着这个态度,只怕大宋离亡国也不远了!

西夏李元昊才立国几年,就能骑在大宋脖子上拉屎!辽国更是虎视眈眈,年年送岁币,年年打谷草,可有一丝怜悯之心?海上更是不太平,倭寇海盗多不胜数,就连小小的高丽,都敢颐指气使。

你们这些人粉饰太平,说什么盛世?谈什么国家社稷?都是扯淡!”

未央越说越激动,最后几乎是吼了出来,若非你们文人看不起武人,武人多做多错,动辄得咎,把天下弄得一团糟。

后来又出了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初心当然是好的,但是后来大宋亡国,与这两次变法有莫大的关系,尤其是王安石,只知道横冲直撞,根本不知道国计民生是何其艰难,以为靠着所谓的青苗法,就能让天下百姓安居,国家富强,简直就是扯淡!

王安石变法,直接掏空了大宋最后一丝元气,导致了成吉思汗的子孙夺了中原,致使华夏子孙遭受了灭顶之灾。

几人被未央一统训斥,一个个面红耳赤,他们也不是一味的纨绔,自然知道如今的盛世之下,到底是什么东西,丧权辱国,葬送的都是民脂民膏。

一群蠢材,以为说两句晓风残月就能治国,以为打了两场仗就能安民?都是蠢货!民如水,谁就下,沛然不能当不可否认他们都是饱学之士,就算将门弟子,你们几个也不是蠢材,从登州就应该能看出来,如今的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民脂民膏,全部都被那些士大夫拿去委曲求全,全部都被士大夫拿去装饰太平!

天下百姓落下了什么?一身的弊病无人问津。

不错,我未央是弄来了红薯玉米,这两种东西,却是能缓解大宋弊端,但是扪心自问,衮衮诸公,都没有私心?能坐视百姓富足?能看着滚滚财富流入泥腿子手里?

未央不信!只怕是乌鸦落在猪身上!只见到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吧!

天下大害莫过于兼并,如今大宋百姓可耕之田还有几何?你们心里就没点b数?朝廷动辄赏赐大臣两天千顷、万顷,都是大风刮来的?

未央心中狂怒无比,一腔怒气无处发泄,这些人都是记吃不记打的主,就算是滕子京这个颇有建树的老头,后面庆历新政失败后,也是庸庸碌碌,甘于林泉,丝毫不记得当初的豪情壮志。

滕子京他与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都是好友,这些年在一起,时常讨论天下之事,一个个雄心壮志,想要富国强兵,但是从未有人想过百姓,或者说忽略了百姓。

能读书的人,在这个时代还是珍稀物种,被一些世家大族把持着,普通百姓连书都买不起,还读个什么劲?

世家子弟出来的人才,不知民间疾苦的所在多有,更何况王凯、潘肃、柳羽、贾章这种大宋最顶尖的人物,自然不会与那些泥腿子混在以亲。

就算来到蓬莱,他们最多就是来到未央的农庄,其他时间,不是在府邸,就是在蓬莱阁或者风雅阁,跟本就懒得看一眼路边的百姓。

“受教了!”老而弥坚的滕子京率先醒悟过来,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

未央连忙扶起老头,他虽然气愤,但是也知道这些都是中华几千年的积弊,任谁也难以改变,未央有幸来到大宋,自然不想炎黄子孙再受欺凌,所以有感而发。

未央尴尬的扶起老头,觉得自己说的有点过分,语气缓和了许多道:“滕大人,小子胡说八道,大人不要往心里去。”

滕子京摇头道:“二郎之言振聋发聩,老夫若是听不出好歹,岂不是白目?天下弊病积累已久,朝中衮衮诸公,就算是有心除弊,也无力改变。

二郎一言惊醒了老夫,若是想要除弊,就不能心慈手软,须得狠下心肠才行。

老夫是不成了,但是想来希文兄、彦国兄他们,若是知晓二郎之才,明了二郎之志,必然欣喜。”

未央有点感动,滕子京虽然才华不济范仲淹,但是持身之重,比范仲淹更胜一筹,老成持重、君子之风,不是锐意进取之人,只是守成之才。

未央笑道:“此事非一时之功,非十年二十年不可为!万事开头难,咱们就从登州开始,实验一下,我的策略到底行不行的通!”

身为蓬莱县令的贾章当仁不让的道:“匡扶社稷乃是吾等生平之志,二郎若有韬略,只管说出来就是,这个县令,就算是让二郎做主,也未尝不可。”

未央很满意,总算还没到不可救药的程度,有幸生在最好的时代,若是不能做出一番事业,岂不是罔顾自己一场穿越?

第45章 五色令人目盲

未央沉声道:“诸位与我说实话,边关战事,是不是失利了!”

几人悚然一惊,今夏与西夏和辽国的战事失利,乃是军事机密,前些日子也不过刚刚传来邸报,如今战事艰难,西夏那边范仲淹与韩琦饶是已经竭尽全力,但是大宋兵力不济,军中多有怠战之事,禁军已经没有了战意,就算是强行开战,也是必输无疑,反而西夏那边兵精粮足,骁勇无比,难以抵挡,只怕再过数月,就会传来战败的消息。

滕子京动容道:“二郎如何得知此事,老夫也是刚刚得知,虽然大战失利,但是大宋战力犹在,应该无碍。”

这就是书生之见了,滕子京虽然在军中呆了很长时间,但是以他目光,还看不透战局,只以为大宋百万禁军,西夏才多少人马?就算是硬拼也能拼的过了!

但是他却不知道,一旦军无战心,将无战意,就算是百万大军,也不见得是数万精兵的对手。

要知道打仗看的不是谁人多,而是谁更有破釜沉舟的气势,兵败不可怕,可怕的是溃败,一旦溃败,引起连锁反应,人家就算是站在那里不动,你的百万大军就能自己人把自己人坑死,这是谁也不能阻止的事情。

反而与辽国这边,一直都是那副样子,被人欺负惯了,也就习惯了。

中华正统,华夏之邦!竟然连一只善战敢战的队伍都没有,实在是让人悲哀!

未央冷笑一声道:“禁军百年弊病,就算是杨令公再生,只怕也难能取胜,如今的问题,不过是割地赔款罢了,至于赔多少,只怕朝中早有计较了吧。”

几人面色黯然,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如今的朝中,议论的就是岁币的事情,西夏一旦得势不饶人,大宋就会奉上岁币,祈求和平。

未二郎说的没错,和平不是人家给的,是自己打下来的!

只是如今的大宋百病丛生,就算尚有圣明天子,下有众正盈朝,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救过来的。

未央幽幽的叹道:“这匹狼,这只孔雀,还有这只鹰,便是送给圣人的,至于怎么说道,想来满朝诸公,不会不知道吧,毕竟他们这事干的多了。”

几人脸红,这事大宋满朝大臣确实干的多了,人家打上来了,就送点岁币,就是天下太平了,人家明年再打,增加岁币就是,后年再打再增,习惯成自然嘛!

不过几人看着狼、鹰、孔雀,顿时眼神就不同了。

辽国乃是契丹立国,自诩狼的子孙,崇拜狼神,以狼为图腾,这琉璃巨狼浑然天成,若是运作的好了,就算是顶上百万岁币,也不是没有可能。

西夏的李元昊更是崇信佛教,国内佛教大昌,李元昊曾经颁布秃发令,命令全国男人三天内必须秃发,违者格杀勿论。,从此可见一斑,佛教有孔雀大明王菩萨,有金翅大鹏护法,这可都是佛门的护法尊神,想来用于讨好西夏,也是没有问题。

如此以来,大宋便有了喘息之机,只要给大宋几年时间,到时候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执掌了朝堂,除弊兴国,自然能一扫颓唐,大宋也就无惧西夏与辽国了。

“说什么事情呢?这么严肃?也让小人听听,高兴高兴!”

陈贤兴高采烈的与曹佾联袂而至,看完了已经育种完毕的红薯与玉米,陈贤更是眉开眼笑,仿佛捡了狗头金似的。

两人还没进门,就被华丽的光彩淹没了眼睛,死死的盯着几件玻璃制品,如同见到了绝世美人一般。

曹佾是个从来都不客气的家伙,他嗷了一嗓子就冲了过去,抱起巨狼就跑,被潘肃与王凯两人左右挟住,滕子京上前,小心翼翼的夺了下来。

“干啥干啥!”曹佾顿时就火了,他曹国舅皇宫大内都能来去自如的人,如今被人夺走了宝物,顿时就急了。

“没见识!真丢人!”未央毫不客气的训斥道:“一点点东西就迷了你的眼,失了心智,以后怎么给你更重要的事情做!身为国舅,更是丢了圣人的脸!”

一旁的陈贤没敢动,但是也比国舅爷好不到哪儿去,嘴里流着涎水,恨不得把满屋子的宝贝都扒拉到家里去。

未央毫不客气的道:“有种你们就试试,这是送给圣人的东西,毁坏了一件,你赔都赔不起!”

一听是送给圣人的,陈贤顿时就没了想法,眼中的火焰慢慢消散,他再贪婪,也不敢从圣人手中抢东西。

反而曹佾乐不可支道:“早说嘛!既然是官家的东西,我就不抢了。”

言下之意就是,等你们送入宫,赵祯欣赏完了,咱就搬回家,慢慢把玩。

王凯细细的给国舅爷解释了一番,国舅爷顿时脑门就凉了,不再贪恋宝物,只是把眼光看向未央,可怜巴巴的道:“二郎,哥哥对你如何?”

“不如何!”未央毫不迟疑的说道。

“别啊!”曹佾顿时急了。

“咱可是好友,你能弄出这东西,想来还能弄出更好的东西,随便送哥哥两件就是,哥哥库中的宝物,你随意去拿。”

众人眼前一亮,是啊!这是未二郎弄出来啊,刚刚二郎也说了,这玩意不值钱,但是这可是天下独一份的,不值钱拿出来显摆显摆也好啊!

未央看着群狼环伺,就连滕子京都双眼冒光,不由无语,你们又不是传说中的龙,喜欢亮晶晶的东西,都解释的很清楚了,怎么还贪恋这些垃圾呢?

“你们就死心吧!这种东西,今明两年不会有了,这是用来羁縻西夏与辽国的手段,一旦咱卖的满天下都是,信不信大宋立刻就会被他们攻打过来?”

众人悚然一惊,没错,这东西绝对不能弄得满天下都是。

“不过嘛!”未央吊足了众人的胃口,才悠然道:“茶具酒杯,玻璃镜子,配饰挂件这种小东西,倒是会出产一些,少不了你们的。”

曹佾大赞道:“二郎大才,这门独门生意,日进万金都是少了,以后咱们又多了一门财路。”

第46章 俭朴的赵祯

未央无语至极,这些家伙话不说两句,就暴露出了本性,自己是不是高看他们了,靠着这群纨绔子弟,真的能驱逐契丹、西夏?

靠人不如靠己啊!皇帝不是允许自己有三千部曲吗?三千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若是都装备上长枪大炮,对上十倍的敌人,也能轻而易举战而胜之。

只是造枪炮这种东西,实在是花费极大,而且大宋虽然已经出现了一些火器,但是现在还不成熟,离成熟还早的很。

尤其是以现在的科技水准,造枪造炮须得大量的铜,这玩意用来造钱都不够,大宋钱荒的问题,严重的很,在别人眼里,与其弄一些奇淫技巧的东西,还不如用来造钱。

用铁?未央不啥,没有特种钢合金钢这些东西,用铁造出来的枪炮,炸膛是常事,打不死敌人,自己先就死了。

还得提升科技水平啊!未央心中哀叹,看了一眼屋子里的极为,不由腻歪无比,靠着一群家伙,估计连铜钱咋造的都不知道,看来是不能指望,还不如自己开点金手指呢。

“咳咳!”未央清咳了两声,严肃的说道:“玻璃作坊那边,技术已经日益纯熟,想来过一些时日,就能开始正事生产,你们四家都要做好准备,一旦玻璃制品上市,必定会冲击现有的市场,那些做铜器的作坊必定会有抵抗,这事就是你们该做的事情了。”

曹佾身为四大纨绔之首,当仁不让的表态道:“二郎放心,这玻璃制品,我们一定要运作好,只是不知这定价如何?”

未央诡异的笑了笑,旋即说道:“不贵不贵,巴掌大的玻璃镜,十文钱一个,玻璃茶具,一套大约百文钱,至于别的,想来也不会太贵。”

众人惊呆了,有种日了狗的感觉,他们的目光再次放在了那几件刚刚还看作宝物的物件上,就没了那种惊艳了。

“当然!”未央慢悠悠的道:“前期是不能卖这么便宜的,而且数量不易过多,不然容易冲击时常,搅乱大宋,所以前期,你们要有章法,我们前期赚的是有钱人的钱,等赚的差不多了,大宋相对平稳了,不再惧怕辽国与西夏的时候,玻璃制品才会大量倾销,虽然不至于人手一件,但是也要寻常百姓能买得起。”

曹佾嘿嘿一笑道:“正是此理,穷人的钱赚着没有意思,有钱人的钱,赚着才有意思。

咱们前期不需要出售太多,一件件的往外掏,把他们的魂勾起来,还不能卖便宜了,人家买的就是个面子,最起码一件巴掌大的镜子,要十贯起,才对得起稀世之物这个名头。

而且最好与官家沾上关系,成为贡品,御用之物价值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给官家一点利润就是,毕竟要借着官家的名头嘛。”

这就是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啊!未央不由高看了曹佾一眼,这位国舅爷在经商上的确天赋异禀,最起码比自己强多了。

“不妥吧!”滕子京不满的道:“身为天子,九五之尊,岂能与民争利?岂不是贻笑大方?”

老头是方正刚直之人,自然不满意曹佾的法子。

曹佾连忙道:“滕大人误会我了,咱们的目的,还是从有钱人手里扣钱出来,那些人都是家财万贯的主,放在家里发霉还不如拿出来给我们用,我们虽然是纨绔子弟,但是不会误国误民,这一点滕大人不否认吧?”

滕子京不由点了点头,心里面舒服了一点,不得不承认,经过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这几个人,每一个都是才华不俗,只是碍于是将门子弟出身,天生就被文官排斥,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是他们一心为百姓的做法,滕子京还是很赞同的。

曹佾见到老头点头,面色缓和了不少,不由眉飞色舞道:“二郎说过,钱这个东西,只是一个等价交易的恒量,铜钱可以是钱,银子、金子都可以是,但是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留在家里有什么用?

所以我们不如想办法从那些人家里掏出来,然后用来有所作为,做出更多的事情,虽然不至于解决钱荒,但是缓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而且我们借着官家的名头,官家固然是九五之尊,但是一向俭朴,一年到头都舍不得置办一件衣服,身上穿的那几件龙袍,也是两三年前祭祖的时候做的了。”

说到这里,曹大国舅是真的为官家不值了,不由双目微红,其他然也是心有戚戚焉,当今圣人生活之俭朴,简直是闻着伤心,观者落泪!这是不容置疑的事情。

“官家不忍心看着天下百姓受苦,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那些世家大族囤积铜钱,更是能忍受西夏与辽国的无理要求。

我们身为臣子,自然要为君分忧,君辱臣死!此乃圣人大道!

如今官家如此窘迫,我们借了官家的名头,给官家一点钱财,也不算的什么。

最起码官家来年可以置办一些新衣,后宫可以置办一些纱裙。

可怜我那老姐姐,这些年荆钗布衣,纱裙连脚面都盖不住,这该是母仪天下的皇后该有的威仪吗?”

曹佾说到伤心处,涕泗横流,恨不得立刻跑到开封,把那些大家族手里的铜钱全都挖出来。

其余几人也是眼眶红红的,未央也跟着掬了一把辛酸泪,他没想到赵祯竟然如此俭朴,这特么哪是皇帝,寻常百姓过年还要置办一两件新衣服呢。

滕子京老泪纵横道:“吾等臣子无能,让吾皇受辱,以致如期窘迫!国舅爷说的对,咱们既然做了,那就要算上圣人一份,我看就给三成吧!想来足够了。”

未央翻了个白眼,估摸着老头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有多大的利润,他本意是给赵祯一成,估摸着一个月也有个几万贯,但是人家老头都开口了,未央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点头同意。

曹佾在心中算了一下,点头道:“三成也够了,官家寻常用来赏赐群臣、后宫,也不至于过于拮据。”

第47章 子嗣的问题

玻璃销路的事情,几人讨论了一番之后,确定了大致的路子,便签署了一份约书,这是滕子京要求的,毕竟空口白牙的,老头有点不相信这几个家伙。

陈贤走了大运,代表了赵祯签署了约书,激动的直打摆子,这是不是就代表了咱也是官家真正的亲信了呢?陈贤看向未央,觉得这清秀少年更是顺眼的不要不要的。

翌日,曹佾来访。

“二郎,我们要回开封了,这边的事情,以后你就自己拿主意,有事情找王凯。”

未央惊讶的看着曹佾道:“为何这么突然?”

曹佾犹豫了一下,咬了咬牙道:“官家今年三十二岁,景祐二年,把濮安懿王之子赵忠实入宫,交给了我姐姐抚养,这事二郎知道吧。”

未央点点头,所谓赵忠实,就是赵曙,历史上有名的宋英宗,赵宗实天性极为孝顺,喜好读书,不做嬉游玩乐的事情,这家伙在赵祯在位之时,表现的无可挑剔,就算是孔老夫子在世,也挑不出半点毛病,但是即位之后,这家伙便不老实了,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濮议,就是为了给自己的亲生老子一个名分,几乎葬送了大宋最后一点元气。

未央对这家伙没有啥好感,但是也谈不上什么恶感。

曹佾继续道:“宝元二年,官家诞下了赵昕,去岁赵曦也出世了,但是这两个孩子身体不行,瘦弱的很,天天吃药,就像是药罐子似的,御医也没有半点办法。

朝中诸公都说是天家福厚,几个孩子都没有那个享福的命,享受不了赵家的天下。

反而那赵忠实,一向恪守本分,又才华横溢,很得诸公赞赏。

我之所以与他们来蓬莱,就是不想参与进去这点事情,但是如今不参与也不行了,我姐姐怀孕了,一旦诞下龙子,便是大宋嫡子,我必须回去。”

未央心中一惊,说起来赵祯绝不是一个长情的人,后宫佳丽不少,但是受孕者却极少,无论是赵昕还是赵曦,还有他们前面那位已经夭折的赵昉,都是短命鬼。

说什么天家福厚,王子没有哪个享受的命!未央对这种说法简直就是可发一笑,这其中要没有隐情,鬼都不信。

恍惚间,未央突然想到后世考古的一个说法。

当时考古专家在开封发现了地宫,便深度发掘,这一发掘不当紧,便发掘出了无数的铅管铅块。

铅这种东西,偶尔接触一下没有问题,但是若是长久接触,别说是活生生的人,就算是弄一头壮牛,那也活不了多久。

成年人还好,但是小孩子,对重金属中毒更是没有丝毫的免疫力,在娘胎里就被铅荼毒着,要能长寿才怪。

没记错的话,赵昕与赵曦,都是在庆历三年夭折,可怜可叹。

未央斟酌了许久,才委婉的道:“国舅爷,怎们交情不错,我就跟你直说吧,皇后娘娘既然受孕,这是大喜事,皇后娘娘出身将门,身体康健,但是腹中孩儿,却未必百毒不侵。

圣人的后宫虽然安泰,但是未必就没有一些看不见的危险,国舅爷若是信得过我,最好是把皇后娘娘接出皇宫,临盆之后,再图其他。”

曹佾一惊,他早就怀疑后宫不稳,有人暗中下毒残害天家血脉,但是一直没有证据,而且皇帝对自己的子嗣看重的很,安排的绝对是信得过的人,直接就杜绝了下毒的可能,有谁能在这种情况下毒呢?

“二郎!你可是知道些什么?”曹佾急切的道,关系到身家性命,还有自家姐姐的地位,曹佾不能不着急。

未央眨了眨眼睛,苦笑道:“我一个登州小民,哪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开封之事?只是圣人后宫之中,这些年受孕的妃子不在少数,为何只有三位龙子诞生?更何况这三位都是体弱多病?而且几位公主也是早夭。

这事不寻常,所以我认为,既然皇宫之中有问题,却又不知道是什么问题,不如索性赌一把,让皇后娘娘归省,回娘家悉心照料,诞下龙子之后,自然会水落石出。”

曹佾哆嗦着,他越想越觉得未央的话有道理,莫非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着后宫,要绝了官家的血脉?

赵忠实!

曹佾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位,这是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一旦官家没有子嗣,这位就是铁板钉钉的太子,官家百年之后,他就是皇帝。

曹佾咬牙切齿道:“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些人竟然丧心病狂,对官家血脉下手,当真是欺人太甚。”

未央咂摸了一下嘴巴,后世考古未必准确,因为开封是经过上千年的破坏重修,才有了地底下那些铅,赵祯这时候,未必就有那么多,那么为何赵祯子嗣艰难,那就大有问题了。

不过这种事情,未央却无能为力,他只能提个醒罢了。

至于那两位注定早夭的龙子,只有数月的时间,就算是未央有办法,也来不及了,除非他有现代化的透析设备,直接把体内的铅毒过滤出来。

当然,他的羽箭也有这本事,不过未央不打算动用,一旦别人发现,那就是不得了的事情。

子不语怪力乱神!你要是成了神仙,第一个干掉你的不是别人,就是皇帝!

身为皇帝,绝对不会允许一个长生不死的怪物存在世上,虽然他们也想长生不死。

因为人一旦长生,就有无数的光阴去做事情,恰好皇权,是世界上最令人觊觎的。

所以未央不打算出手,只打算提个醒,至于曹佾怎么做,未央觉得与自己没关系,毕竟历史上,曹皇后也没有子嗣,想来是她的儿女一出生,便夭折了。

曹佾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飞回开封,把自己的姐姐接出来,远离那个是是非非的皇宫,只要平安诞下龙子龙女,曹佾就能确定,到底是不是皇宫中出了问题,或者是某些人想让皇宫出问题。

曹佾二话不说,起身就走,骑着一匹快马,快马加鞭,飞一般去了开封。

第48章 部曲的问题

曹佾带着潘肃、柳羽走了,蓬莱就留下了王凯,当然还有滕子京与贾章。

滕子京是敦厚长者,未央是信得过的,但是就是因为滕子京太过敦厚,一心为国,所以很多事情,不能让他知道,至于贾章,这就是个人精,还是少接触的为好。

所以未央有事,只能找王凯。

第一件事,便是部曲的事情。

未央有一千部曲的名额,至于这一千部曲怎么招,那就不是皇帝的事情了,你得自己想办法。

俗话说的好: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

穷困如登州,除非活不下去,不然没有人去当兵。

韩琦那句:非东华门唱名不是好男儿!直接就打断了大宋武人的脊梁,良家百姓没有人愿意从军,就算是地里刨食,也比去做武夫强,会被人看不起的。

“部曲啊!”王凯百无聊赖的喝着美酒,心不在焉的道:“这事你得自己想办法,我们将门部曲,都是跟随自家征战沙场退下来的百战老卒,不能说以一当百,但是十人结阵,抵挡个百十人跟玩似的。”

未央没好气的道:“我要是有办法我会来找你?我就算是贴了告示,也没有人来从军,这事你比我清楚。”

王凯把玩着手中的玻璃杯,看着其中令人心醉的粉红佳人,笑眯眯的道:“你要是有本事,可以去沧州,沧州牢营里人不少,都是能打能战的好汉,你有圣人旨意,沧州那边不会为难你,反而会很欢迎你。”

未央冷笑道:“就算是我有办法,但是我也不会去,太远了。”

“哦!”王凯嘿嘿笑道:“还有一个地方,就看你敢不敢了,离咱们很近。”

“哪里?”

“沙门岛!”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沙门岛啊!这个地方未央知道,后世叫做长岛,旅游圣地。

但是在大宋,叫做沙门岛,大宋子民谈之色变。

一上沙门岛,万难返故乡。

《宋史》云:罪人贷死者,旧多配沙门岛,至者多死。如此可怕,民间流传口头禅———投沙门岛走一遭。那里是个很糟糕很可怕的地方,相当于鬼门关、人间地狱。

据称,宋嘉佑三年,京东路转运使王举元向仁宗皇帝报告说,发配到沙门岛的犯人,“如计每年配到三百人,十年约有一千人,内除一分死亡,合有二千人见管,今只及一百八十,足见其弊。”

犯人死亡率达三分之一,沙门岛上的监押更是形同虚设,或者说根本就是犯人干掉了监押,自己充作监押,因为除了每月一次的补给,根本就没有人会上沙门岛。

这里是真正的地狱,上面全部都是死刑犯,犯了滔天大罪,还是遇赦不赦的那种。

沙门岛上到底有多少犯人,没有人知道,但是能活下来的,绝对是犯人中的佼佼者,十恶不赦的人物。

这些人武力强大,奸猾如鬼,从大宋开国以来,从未听说过有人从上面或者回来过,包括大宋派去的官员。

所以如今的沙门岛上,根本没有真正的官员,完全就是犯人的天堂。

王凯见到未央变颜变色,笑眯眯的道:“你还当真了,那里可不是你能去的地方,你要是去了,非死在那里不可。

所以你这一千部曲嘛!我觉得你可以找一找你那位大伯帮忙。”

未央狐疑的看了看王凯,杜宇溟不是一般人他知道,但是杜宇溟何德何能,能给自己招来一千部曲?

王凯说完这话,就不再言语,满心思的喝着美酒,配着玻璃杯,那叫一个享受。

未央带着满肚子的疑问回到了家里,疑问有二:第一,自己怎么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一个武官的职位,而且还可以有一千部曲;第二,好像王凯他们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未央想着想着,便在院内的躺椅上睡着了。

过了许久,杜氏与杜宇溟从大堂内向外看,正是未央的方向。

“大伯,考虑了这些日子,你还没下决心吗?”杜氏埋怨的看着杜宇溟。

杜宇溟面色如常,只有一双眸子放出精光,看着未央,如同看着一块绝世美玉。

“我们杜家是将门,将门后人自然有将门的归宿!”杜氏语气幽怨无比的道:“二郎也算是您的侄子,他的本事,大伯是知道的,如今圣人下旨,硬生生把二郎送入武人之列,这其中蕴含的意思,大伯真的不知道吗?

若是大伯不愿相助,二郎此生又如何一展抱负?”

杜宇溟神色一黯,他心思通透,自然知道自家的事情,圣人知道杜家的存在,所以强行给未央安了一个武职,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让杜家走出明面上来,不要再隐居,一个隐世的家族,是一个可怕的家族,杜家世代将门,根深蒂固,这让圣人很不放心。

所以就算是杜宇溟再不满意,也只有一条路,便是出山,跟随这位未二郎,让杜家子弟,有一个出路,这出路未必有多好,但是总好过庸碌一生,老死林泉。

“也罢!”杜宇溟黯然道:“杜家五百二十七成年男丁,从此以后,便跟随二郎吧!”

杜宇溟语气萧索,杜氏能感觉到杜宇溟心中感受,她劝慰道:“大伯放心,有二郎在,杜家庄的老弱妇孺,不会有任何一人饿肚子,从此以后,杜家庄与未家同舟共济,侄女可以为二郎做主。”

杜宇溟叹息一声道:“你去与二郎分说吧,既然是投诚,便要有诚意,把咱家的事情,与二郎说透了,不能由一丝的隐瞒。”

杜氏点点头,目光中既有欣喜,也有不安。

欣喜的是杜家终于不再躲躲藏藏的了,不安的是二郎有惊世才华,却不能东华门唱名,蟾宫折桂,成为了文人所不齿的武夫。

杜氏觉得这都是她造成的,若是没有杜家,二郎的前程绝不至于此,出将入相亦是常事,因为有了杜家,才绝了二郎科举的路子,这让杜氏内心充满了愧疚,所以才不遗余力的劝说自己的大伯,为未央拉来一只人马。

第49章 历史遗留的问题

一觉睡了足足两个多小时,未央才心满意足的睁开眼。

“妖怪啊!”

尖利的公鸭嗓直冲云霄,惊得整个农庄都震动了,正在苦读的未洵冲出了书房,杜氏也从房内冲了出来,未烟、李思甜、小贺、小郑,一个个好奇的看着院内。

杜宇溟老脸通红,非常无奈的看着未央,这小子太脆弱了,老汉虽然丑了点,也没丑到天怒人怨的地步吧。

未央双手一摊,颇为尴尬的看着杜宇溟,您老人家一张老脸黑黝黝的,都是褶子,趁人睡觉的时候凑了过来,吓得俺差点尿了裤子。

“咳咳!”杜氏咳嗽了两声,无奈的道:“散了散了。”

众人顿时做鸟兽散。

“二郎啊!”杜宇溟声情并茂的喊了一句。

“在呢!大伯!”未央表现的很乖巧,甚至略带谄媚。

杜宇溟老脸尴尬,把杜家庄交给这小子真的好嘛?老汉怎么觉得这小子有做佞臣的潜质呢?

“二郎啊!这些日子,你对我杜家,应该有了一些猜测吧?”

未央谄媚的道:“略有一些,略有一些!那日柳羽老弟说的明白,杜家乃是昭宪太后一族,乃是后族。”

杜宇溟看着未央,愈发觉得把杜家庄交给他不放心,这不是个坑吧,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杜宇溟也就放开了。

“二郎,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杜家乃是昭宪太后一族,在大周之时,也是世代将门,昭宪太后有五子,分别是曹王赵匡济、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匡义、魏王赵廷美、岐王赵光赞。

其他人不必说,太祖太宗,那是咱大宋的开国皇帝,想来二郎也有耳闻。

本来杜氏一族凭借着赫赫战功与太祖的庇护,多年为国征战,声威赫赫。

只是当年发生了一件事,一件杜氏老祖亲眼目睹的事,这事为杜家带来了灭顶之灾。

那时太祖春秋鼎盛,当时刚刚五十岁,已经统一中原,北征契丹。

但是有一天,太祖与太宗宫中饮酒,相谈甚欢,抵足而眠,不曾想,第二日,太祖暴毙。

当时宫中值守的,便是带御器械,杜家老祖杜恭。

后来太宗即位,说出了金匮之盟,说是太祖曾经答应昭宪太后,让太宗即位。

后来便发生了杜氏灭族惨案。

二郎可知为何?”

杜宇溟说的简单,但是未央却咂摸出了味道,杜家被灭,一定是知道太祖与太宗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说,知道所谓的金匮之盟到底是什么玩意。

斧声烛影!金匮之盟!

这都是流传了千百年的,所谓空虚来风未必无因,赵光义得国不正,自然要为自己洗白,但是要洗白自己,就不能留着知"qing ren",很明显,杜家就是知"qing ren"。

身为昭宪太后一族,杜家肯定知道这其中的缘由,而且杜恭是带御器械,就是传说中的大内高手,皇宫之中,总共就六位,个个都是顶尖的高手。

杜恭当值,贴身护卫太祖,就算睡觉的时候,也得看着,自然知道了什么,或者说他也参与了。

这特么是谋反啊!

未央冷汗冒了出来,太劲爆了!杜宇溟给自己说这干什么,不知道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的道理吗?

杜宇溟压低了声音,幽幽的道:“斧声烛影,确有其事!金匮之盟,乃是杜撰!带御器械,参与其中!

二郎,你可知道,这都是抄家灭族之事,就算是太宗不下手,总会有人下手,我杜家能苟延残喘,说起来还是太宗手下留情,留了一丝血脉,总算是有三份情谊。

但是我们杜家,从此以后,就一直在皇帝的监视下,不敢动弹,当今天子是难得的仁厚之君,亲自封你为武翼大夫,你与杜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还猜不出来吗?”

“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未央慌乱的摆了摆手,惊慌失措道:“大伯,这事太大,何必跟我说?这不是害我吗?”

“你怕了?”杜宇溟轻蔑的说道,眼睛紧紧的盯着未央,老头子活了几十岁,早就是人精,如何看不出来未央的慌乱都是装出来的。

“怕!我是真怕!”未央看了看杜宇溟,知道瞒不过他,便幽然道:“天子一脉,一向是分为两支,太祖一脉和太宗一脉。

虽是亲族,但是如今太宗一脉把持社稷,只怕太祖一脉未必就没有想法。

所以大伯啊!这事就咱俩知道就行,烂在肚子里吧,最好把有记载的东西都烧了,一点痕迹都不要留,不然两脉相争,受苦的还是这天下百姓。”

杜宇溟嘿嘿一笑道:“二郎果然非寻常人,那卷宗,早就老汉我付之一炬,这事只有历代杜家家主才知道,如今多了个你,总算是分担了老汉一点担子。”

未央郁闷的道:“我宁愿不分担。”

杜宇溟哈哈大笑道:“晚了!上了贼船,还想跑?不过你也不吃亏,我杜家乃是将门,子弟俱都习武,你不是缺少部曲吗?杜家庄人口一千四百余人,成年男丁五百二十七,这些成年男丁,从此以后便是你的部曲了,我杜家庄的生计,就是你的事儿了。”

“您让杜家庄重现于世,就不怕圣人发雷霆之怒?”

杜宇溟嘿嘿一笑道:“圣人仁厚,乃是旷古未有之仁君,这一点我比你有信心,而且前面几位都没有为难我杜家,自然是不想让我杜家狗急跳墙,圣人封你为武翼大夫,意思很明显,圣人已经不追究了,我杜家可以重现于世了,但是必须得证明,杜家有能力担起将门的担子!而你未二郎,就是个挑担子的。”

都是万年老狐狸啊!未央觉得自己也算是任重而道远,人家都这样说了,咱总不能腆着脸说不成吧!那样很丢人啊!

“成!多大点事!”未央悠然道:“择日咱们回去一趟,看看杜家庄的男丁素质,然后就开始练兵,五百多男丁,也算是不小的队伍了,不能马虎。”

杜宇溟舒了一口气,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杜氏一族,终于有重新恢复先祖荣耀的机会了。

第50章 杜家庄

未央的农庄在城东,杜家庄在城西,紧挨着蓬莱不远,也就一二里路的距离。

若是在开封、洛阳这等繁华之地,这地方也是寸土寸金,但是在登州这个穷的只剩下人的地方,就是无人问津了。

不过杜家庄,算是蓬莱最富庶的几个庄子之一了,盖因为杜家庄人丁兴旺,几乎人人都有手艺,农忙时在家种地,农闲时帮人做工挣钱,而且杜家庄还有自己的炭窑、砖窑等活计,所以这里很是富庶,人人都以把闺女嫁到杜家庄为荣。

杜家庄并非只有杜氏一族,还有褚家以及陆家,这两家本是杜氏先祖的部曲,忠心耿耿,当年就是他们,护住了杜家的独苗,来到了蓬莱,所以杜家庄杜氏族人反而不多,最多的是褚家以及陆家的人,他们尊杜家之人为主,百年来一直尽忠职守,从未有过贰心。

杜氏女子很少嫁出杜家庄,一直都是嫁与这两家的后代,互相联姻,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至于杜氏杜纤云,是一个例外,当年杜纤云之父,杜宇溟的弟弟杜宇焕外出去海边游玩,不小心跌落大海,恰好被未央三兄妹的父亲未期发现,舍命相救,当时两人就结拜为兄弟,并定下了娃娃亲。

后来两家的父母先后过世,婚事还是杜宇溟操办的。

杜纤云是杜宇焕的独女,杜家嫡系二房,只有这么一个女娃,本来杜宇溟是不愿意杜纤云嫁到已经没落的未家的,不过拗不过杜纤云性子贞烈,以死相逼,就从了杜纤云。

杜宇溟也没想到,这才不过两年的功夫,未家已经今非昔比了,杜家都沦落到仰人鼻息的地步了,实在是物是人非啊。

天不到中午,未家一家四口与杜宇溟父子骑马驾车,便来到了杜家庄。

杜家庄外,早就得到消息的褚家畜朗与陆家陆鸣的当家人,还有杜鹏程的二弟杜鹏飞,各自带着各家的青壮,足有三十多人,早早的在庄外迎接。

“庄主!”三十多人齐齐呼喊,眼中尽是崇敬,可见这个如同田间老农的杜宇溟,在杜家庄威望是何等的高。

杜宇溟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笑吟吟的跳了下来,招呼道:“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来来来,我与你们介绍,这位就是宇焕的女婿,未洵,还有未洵的弟弟妹妹未央、未央,都是我杜家庄的贵客,不要怠慢了。”

众人欢笑着把未央等人迎入庄子,如同过年一般。

未洵低声对未央道:“当年我与你嫂子成婚时,倒是没见过这许多人。”

未央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他不由看向为首的杜宇溟,杜家庄隐藏的很深嘛,连嫁人这种事,都不敢倾巢而出,看来真是怕了,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进入庄子,未央不由暗自点头,看似杂乱的庄子,实际上井井有条,深合兵家之道,而且房屋之间的距离恰到好处,可以让人迅速的支援,道路整洁干净,全都是以石子铺路,尤其是村子最中央,竟然建了一出很大的广场,看似是农家打谷场,但是其上深深的足迹,显示了这广场是时常有人操练的,这广场足够上百人同时操练,若是不深入村子,很难发现。

而且庄子外很明显有明哨暗哨,这种严谨的不惧与防卫,充分说明了身为将门一脉的杜家庄,绝非浪得虚名。

杜家庄欢声笑语一片,早就杀好了猪,杀好了羊,厨子还是风雅阁的孙天成,还是未央亲自去请的。

未二郎亲自出马,孙天成二话不说,带了三个徒弟,早早的就来到了杜家庄,开始准备酒宴。

待到酒宴之时,杜家庄的祠堂里,摆满了一桌桌酒席,足够两百多人上桌,隔壁的几家也早早的收拾出来了,一桌桌的流水席不断的上。

大块的红烧肉,大条的红烧鱼,大碗的海米饭,整根整根的肉骨头。

无论是大人孩子,都馋的直流口水,杜家庄虽富有,但是是在登州,登州是出了名的穷地方,再富有也只是矮个子里拔高个,无奈之选罢了。

所以杜家庄内,除了逢年过节,很少有这般丰盛的宴席。

好在未央准备的充足,足足几大车的食材,十几头大肥猪,足够全村都能饱餐一顿了。

祠堂正堂内,未央、未洵、杜宇溟、杜鹏程、杜鹏飞、褚朗、陆鸣,还有三个杜家庄的上一辈老人,分别是褚朗的父亲褚温,陆鸣的父亲陆天方,还有一位,则是杜宇溟的父亲,杜家小辈的爷爷,如今杜家庄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位,杜风云。

众人济济一堂,喝酒吃肉的不亦乐乎。

吃饱喝足,已七十二岁的杜风云不雅的弄了一根草,剔着仅存的几颗门牙,如同山大王一般,一只脚踩在了凳子上。

“娃娃!听说你想收杜家庄的男丁为部曲,不知可有此事?”

未央不敢怠慢,躬身施礼道:“回禀杜爷爷,前些日子侄孙侥幸做了一些事情,圣人不吝封为武翼大夫,容许侄孙有一千部曲。

杜家庄乃是累世将门之后,村里的哥哥叔叔们都是一顶一的好汉,侄孙向着何必舍近求远,所以才央求大伯,想要收杜家庄男丁为部曲。

杜爷爷放心,侄孙不才,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是侄孙有信心,让杜家庄无后顾之忧,虽说不能顿顿大鱼大肉,但是隔三差五一顿肉食,侄孙自信还是能做的到的。”

这年头寻常百姓家哪有什么荤腥,未央的承诺,已经算是很厚道了。

不曾想杜风云大手一摆,不耐烦的道:“说这些作甚?既然是部曲,自然是要上战场的,家里的事情,自然有人操心,你就不用管了。

我且问你,你能带着杜家庄的汉子们,敢北上杀契丹狗吗?”

未央肃然道:“杜爷爷放心,侄孙别的本事没有,论起上阵杀敌,别看侄孙年幼,也不惧契丹狗,爷爷若是不信,咱可以找人试试,若是侄孙输了,扭头就走,部曲之事就此作罢?”

第51章 初战

“好!”杜风云拍案而起,朗声道:“我大宋男儿铮铮铁骨,怎能畏惧契丹狗,娃儿既然有此志向,那咱就试试。

鹏飞,你去试试这娃儿的本事。”

杜宇溟大惊,连忙道:“爹,未家诗书传家,二郎也是饱读诗书,从未与人动手,万一伤了就不好了。”

未洵也连忙求情道:“爷爷,我这兄弟手无缚鸡之力,还请爷爷手下留情。”

一旁的杜鹏飞也是左右为难,他今年都十九了,双臂也有两三百斤力气,这位未家的兄弟,才不过十来岁,跟豆芽菜似的,与他动手,输了丢人,人家瞧不起你,赢了更丢人,说你欺负一个小孩子。

反而未央率先起身,走入祠堂的院子内,潇洒的摆了一个黄飞鸿经典poss,轻轻的勾了勾手指道:“鹏飞兄尽管出招就是,小弟若是输了,立刻扭头就走。”

杜鹏飞一脸郁闷,杜鹏程连忙扯住他,低声道:“二弟,手下留情,未二郎从未习武,不要伤了他。”

杜鹏飞一脸忧郁的走到了场***手道:“未家兄弟,我常年习武,习得是沙场征战之术,最是伤人,很难留手,过会兄弟若是觉得力有不逮,千万不要硬撑,尽早认输便是。”

未央也很郁闷,怎么一个个都不相信自己呢?小爷可是穿越一族,有金手指的,别说一个人,就算是千军万马,小爷也能来去自如,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尔。

“杜家二哥放心,小弟等会尽量手下留情,绝不会伤了你。”

说完,未央心念微动,羽箭化作一层层看不见的流水一般,眨眼间覆盖了全身。

杜鹏飞皱眉,心有不悦,你小子也太托大了,真是不知进退,今日就让你见识见识,沙场人的功夫。

他当即不再言语,下定决心要给未央一点颜色看看。

院子不大,但是杜鹏飞气势凶猛,宛如奔雷一般,短短数步之间,便加速到极致,狠狠的撞了过去,他的目的,就是撞飞未央,这样就算是伤了,也不过是一点小伤,他只用了三成的力道,想来不会太过分。

砰砰!

两人沉闷的响声,宛如旱地闷雷一般,未央站在元气,两只小臂竖起,如同一面盾牌一般,狠狠的抵住了杜鹏飞。

杜鹏飞则是双臂一麻,心中大惊,他双臂之力虽然只用了三成,但是也有百斤力量,未央才多大,估计也就七八十斤,竟然能挡住他,而且纹丝不动,宛如扎根在了地上一般。

杜鹏飞眼见未央竟然功夫不错,当即不再留手,他前脚脚心轻轻点在了地上,前脚虚悬,猛然间踢在了未央的小腿处。

未央抬脚一档,顺势掌心用力,顿时化解了杜鹏飞的攻势,与此同时,未央腾空而起,双脚连环踢向杜鹏飞,连地都不沾,数息之间,便踢出了十余脚,一脚比一脚的力量大。

杜鹏飞双手护住头部,只觉得未央的双脚如同千斤巨锤一般,锤锤轰在了他的双臂之上。

终于,未央踢出最后一脚,杜鹏飞整个身子倒飞出去,滑出去两三丈,被院墙挡了下来,那边院墙却遭了殃,轰然倒塌。

未央站好,摆了个经典的poss,笑眯眯的道:“杜家二哥,承让了。”

众人一脸见了鬼的样子看着未央,谁也没想到,这个瘦弱的少年体内,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道,隔着一个人还能把院墙撞倒,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尤其是那一手漂亮的连环腿,此间都是行家,自然知道力从地起的道理,这般花哨的功夫,要是对阵那就是找死,但是未央竟然毫无窒碍的把杜鹏飞踢飞了出去,简直就是颠覆了他们的世界观。

未央心中得意,说了开金手指,那就开金手指,咱绝不含糊!羽箭在手,天下我有!我这可比勇度的那根羽箭强了不知多少,还有钢铁侠绝境战衣的特性,能扛住轨道炮的轰击,几百斤力量算个什么。

未央是彻头彻尾的耍赖,当然能轻松把杜鹏飞打到在地,但是别人不知道啊,一时间惊为天人,惊叹连连,就连未洵,看向未央的眼光都变得闪闪发光。

未央洋洋得意道:“杜爷爷,几位叔叔伯伯兄弟,觉得我的功夫如何?能不能上的战场?”

杜鹏飞此刻从地上已经爬了起来,他双臂垂在了两侧,显然一时半会不能动了,嘴里却说道:“未家兄弟,我服了,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你让我向东,我绝不向西!你让我撵狗,我绝不撵鸡!”

收了一个小迷弟,未央很是得意,他谦逊的道:“杜家二哥,你的功夫也不错,小弟只不过是用了奇巧之术,真要硬碰硬,还是二哥更胜一筹。”

没得说,既然未央已经通过杜风云的考验,轻而易举的打败了杜鹏飞,看到未央的身手,没有人想再下场试试,也没有人会有意见了。

午后,庄中的广场内,五百余名杜家庄的子弟站的满满当当,队伍前面,为首的便是杜风云等老一辈,未央站在杜风云身边,心情激荡,这以后都是自己的班底了啊,有了这些人,那就是有了根基,只要把他们打造成强军,扬名立万实乃小事尔。

“今日起,杜家庄三十岁以下,十六岁以上的男丁,便归武翼大夫未央,成为未央的部曲,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三声喊过,未央走到前头,朗声道:“诸位兄弟,我便是未央未二郎,刚刚爷爷说的不对,我不需要兄弟们百战不退,死不旋踵!我只需要兄弟们时刻想着自己的家人,万事以保命为第一要事,只有保住了命,才能杀更多的辽狗与西夏狗,才能扬名立万,封妻荫子!记住了吗?”

“记住了!”

说是这么说,但是一帮人却极为怪异的看着未央,这规矩,也是没谁了。

“二郎,给你的部曲,起个名字吧!”杜风云语气不虞的道,不过既然交给了人家,他也不会多说什么。

第52章 锦衣卫

“锦衣当国,为国为民!从此以后,我们便叫做:锦衣卫!”

未央恶趣味的吼出了自己部曲的名字,想一想都激动啊!飞鱼服、绣春刀,英姿飒爽,来无影去无踪!未央觉得打造出一个锦衣卫来,也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只是部曲而已。

杨家的部曲叫杨家将,种家的部曲叫种家军,折家的部曲叫折家军,咱家的部曲叫锦衣卫,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吧?

于是乎,锦衣卫在大宋新鲜出炉,数年之后,锦衣卫屡立战功,打得辽国与西夏惨不忍睹,抱头鼠窜,被人尊为天下第一强军。

锦衣卫成立后,由杜家兄弟去管理,至于未央,留下了一份小册子,乃是他自己总结的特战手册,直接扔下了自己的部曲,回到了家里,兴致勃勃的社稷锦衣卫的装备去了。

飞鱼服是必须有的,不然还叫什么锦衣卫。

绣春刀不适合站场,但是唐刀却可以啊,这可是站场利器,不过现在的冶铁水平不咋地,造不出自己需要的唐刀,不过没关系,大不了咱自己弄就是,高炉炼钢、平炉炼钢,都能炼出合格的钢材来。

现在没有火枪,不过手弩还是需要的,这玩意用来阴人最是合适,锦衣卫现在人数少,炼出一只特战队伍,怎能没有手弩这种装备,尤其是手弩无声无息,最适合暗杀,不过火枪还是要有的,只要炼出合适的钢材,火枪也可以提上日程了,但是却不能过早的出现,这可是杀手锏。

军刀不能没有,三棱军刺也是个好东西。

林林总总,未央最后为锦衣卫设计了整整五件兵器,唐刀一长一短、手弩、火枪、瑞士军刀、三棱军刺。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你有设计,你没有材料也没用。

未央紧急召集了一次股东扩大会议,杜宇溟、未洵、王凯、滕子京、贾章、李尚慕,几个人坐在一起,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讨论的主题,便是部队的问题。

滕子京首先开口道:“冶铁需要朝廷允许,不然一切冶铁行为,都视作谋逆之罪,不可行。”

李尚慕也一脸为难道:“二郎,五百部曲,咱们不难养,但是你若真想成军,还需要招效用士,二郎有没有算过其中的耗费,实在是太大了。”

未央自然算过,宋代军队官兵所领取的薪俸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但有铜钱、铁钱、绢帛,还包括成衣、粟米,绵等。以禁军为例,据《宋史兵志》记载中的“禄格”来看,每个禁军士兵除了三百至一千文不等的月俸钱,还包括一石七斗至二石不等的月粮,春衣、冬衣给的绢、棉、布,数目也不尽相同。如熙宁四年:河北、河东等六路军每人春衣包括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冬衣为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棉十二两。每名士兵每年的费用,大约禁军需要五十贯,厢军三十多贯。薪俸中以实物支付的部分一般采取驻地或就近供应。比如在对西夏作战时,陕西作为边防重地,驻军众多,军队“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仁宗朝程琳上疏说,陕西岁赋收入,仅相当于本地屯军所费的十分之五,不足的部分都需要京师从其他地方调运。“自西边用兵,军需绢多出益、利、梓三路,岁增扎输之数,兵罢,其费乃减”。

这是什么概念?未央若是养五百部曲,每年需要花费最少两万五千贯。

但是行军作战,五百部曲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效用士了,效用士的来源,包括富豪、官宦子弟、门客、文人等等,自从仁宗开始,就准许有志报国之人投军,这些人没有固定的编制,也不用在军营之中听用,只是定期去军营报道,每逢战事,随军出征就可以了。要想应征效用,必须有足够的本事,光是射箭一项,就要求做到步射一石一斗弓,骑射九斗弓。这还不算,从军要准备盔甲,兵器,要养战马,朝廷虽然会发一些粮饷,但是比起开销来,实在是九牛一毛。

简单来说,你要是想要出兵作战,最少需要三千人的部队,才算是合格的不对,五百部曲自然是值得信任的,效用士却不见得值得信任,你若是发的钱粮不够,人家都懒得理会你。

所以如果要养一直三千人的部队,每年至少需要十五万贯,这还是基本花费,不算打完仗之后的赏赐,还有后勤保障。

三千人的部队,至少也要有一千人提供后勤保障,不然孤军深入,简直比找死死的还快,除非你就地而食,虽然节省了后勤,但是却更加危险,因为你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吃,什么水能喝,会不会有人下毒,会不会水土不服,这都是问题。

而且未央所想的兵器,那更是大头,非百万贯不能成型。

你若是步兵,对付辽国西夏的骑兵没有胜算,你若是骑兵,光是马匹的问题,都能活活折腾死你,因为养一匹战马,比养三个士兵费钱,而且骑兵至少也做到一人双马,甚至一人三马,才能称作为骑兵。

未央顿时就头疼了起来,这尼玛不容易啊,每年没有个百万贯的收入,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啊。

一旁的贾章看未央愁眉苦脸的样子,便安慰道:“也不是这么说,咱们登州贫困,军费倒是用不了那么多,冶铁的事,我与滕大人可以奏请圣人同意,二郎若是能冶炼出精铁,也算是一项财源,这就节省了一些。

还有就是马匹的问题了,咱们大宋自从失了河套,便没了马场,这倒是问题,大宋无良马,否则区区西夏,如何敢捋大宋虎威?

所以这其中的事情,还需要慢慢来,弄个三五年,总会弄出一支合格的军队的。”

王凯也叹息道:“非是我大宋无良将猛士,实在是步兵对骑兵,劣势太过明显,骑兵来去如风,机动性太强,非是步兵所能比拟,二郎若是真的想建立一支骑兵,这马匹的问题,却是是最大的问题。”

第53章 马与人

世界上最好的战马在哪里?未央苦苦思索,终于想到了几个优良品种的战马。

阿拉伯马、纯血马、腓特烈斯堡马、奥尔洛夫马、汗血宝马、弗里斯兰马等等。

不过未央最后把战马的目标定在了阿拉伯马与弗里斯兰马上面,因为这两种马,最是适合站场。

弗里斯兰马是欧洲原始森林马的后裔,后被人类驯化,弗里斯兰马曾经作为德国和弗里斯兰的全能战神,载着骑士们奋勇杀敌。在历史上也是扮演了重要角色。弗里斯马具有独特的外表,弗里斯马颈部长且呈弓形、宽胸、尻略重,头、耳相对小,有着繁茂的鬣毛和超长的尾毛。马匹身体结实、富于肌肉,后躯强大倾斜,低尾础,四肢相对短而强壮。弗里斯兰马还有优秀运动天赋和自我驾驭力。并忠实、聪明、勤奋、通人性、易调教、动作敏捷、平衡、准确、纯熟令人目不暇给。

弗里斯马的平均体高为160米,其体高的变动范围是147米至173米,甚至有18米以上的,简直就是洪荒巨兽。而且弗里斯马乐于工作、活泼且精力充沛,整体外貌强大有力,骨骼结构发育良好,可以说是战马的不二之选。

阿拉伯马不如弗里斯兰马高大,但是也有15米左右,而且头小清秀,眼大光明,颈直、额宽、鬐甲高,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四肢细、腱部发达,呈干燥体质,被毛柔软如丝,繁殖力强,寿命长。阿拉伯马耐力极强,它们性情和蔼、聪颖及乐意讨好,它们同时也俱有高度精神力与警觉性,适合用于袭击和战争,由于这种复合了自发与敏感的特性。

战马对别人来说或许很难,但是对于未央来说,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不过是多出去几趟的事情,对他来说,最难得还是兵器与兵员,这两件事若是做不好,他就算是有再多的马又有什么用呢?

“诸位,马匹的问题我能解决,冶铁的问题,还请滕大人与贾大人费心,至于兵员的问题,这是最重要的问题。

我不缺钱,不缺马,最缺的就是人,还请诸位给我支个招。”

未央把自己的困难娓娓道来,想让众人帮他解决。

众人闻言陷入了思索之中,他们没有关心钱的问题,玻璃一旦开始销售,区区钱财,那还不是滚滚而来,至于马的问题,他们也没有问,毕竟这是人家的,未央展现的神奇之处多了一些,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至于人!几人都表示爱莫能助。

登州虽然人口不少,但是常年贫困,绝不是出强兵的地方,若说强兵,还是大名府那边还有蜀中,登州的兵员素质,实在是不高,不像河北大名府那边,强兵云集,乃是大宋强兵的产地。

未央的眼光,再次投入了沙门岛上,沙门岛上虽然都是重犯,但是重犯有重犯的好处,最起码武力值不会低,这年头大宋还算承平,能被送上沙门岛,都是可以杀头的罪过,不然就会送入沧州了,那里也是大宋出了名的重犯聚集地。

登州属于京东东路,也就是后世山东烟台,山东大汉的名头虽然响亮,但是与登州却没有啥关系,沿海的城市,很难出强兵。

所以未央决定去沙门岛,他有信心,也有手腕,把一众桀骜不驯的囚徒收服,至于那些顽固不化的家伙,未央觉得海里的鲨鱼应该很喜欢。

而且未央有深一步的打算,沙门岛是军事重地,临着辽国、倭国、高丽三国,进可攻退可守,要是掌握在手中,比放任自流,好了不要太多,尤其是在未央的手中,绝对能给这三个不安分的国家一个教训。

就算是沙门岛上没有那些重犯,未央也不打算放着不管,这地方太重要了,未央有很多的秘密,都不能为外人所知,这沙门岛就是一处最好的地方,比如各种超越时代的技术,可以再这里研发,也不用担心走漏了消息,经营好了,绝对是个绝佳的堡垒。

想到这里,未央下定了决心,便说道:“诸位,既然我下定决心练出一支强军,就不会半途而废,战马、兵员的问题我去解决,至于冶铁的事情,还请两位大人速速上奏,越快越好。”

几人见未央说的笃定,各自点头,只有滕子京说了一句:“二郎既然有信心,这是好事情,但是绝不要做出有伤大宋之事。”

未央笑道:“老大人放心,我未二郎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老大人看在眼里,可有逾矩之处?我做的事情,对大宋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滕子京点点头,转身便走,实际上他的心中疑问多多,未央此人展现出种种神奇之处,如同生而知之一般,那红薯玉米经过检验,已经确定是好东西,而且产量职高,冠绝天下,只是这些东西突兀的出现,就像是上天降下来的一样,所以滕子京心中充满了质疑,但是却从未说出口,左右对大宋都是好事,这个少年只要不祸国殃民,滕子京认为,自己有必要为未央遮风挡雨,让他做出更多对大宋有益的事情来。

未央没有想那么多,他交代了未洵与杜氏一番,便径自出门,来到了一个无人的地方,祭出羽箭,脚踏羽箭,向着沙门岛而去。

沙门岛,就是后世的长岛,岛屿和六十六个明礁呈直线南北纵列于渤海海峡之中,南北岛距长度564公里,东西岛宽度308公里,陆地面积5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46公里。四面环海,盛产海产品,有贝类、藻类、鱼类海产品217种,是刺参、皱纹盘鲍、栉孔扇贝、光棘球海胆等海珍品原产地。

得到沙门岛,是未央的战略计划之一,这座岛绝对是战略要地,以后无论是攻略辽国还是高丽、倭国,都是绝佳的前站。

高丽的人参、药材、香料等可都是好东西,倭国的白银,更是未央觊觎已久的东西。

第54章 沙门岛

如何收服沙门岛山上的人?未央早有计较,这个世界上的人,最敬畏或者说最惧怕的,不是皇权官府,也不是严苛的律法,否则也不会有人作奸犯科了。

这个世界上,人们最惧怕的,也就是他们最敬畏的,就是神仙!

虚无缥缈的神仙,没有人见过,所以人们敬畏,但是一旦有人见到了,剩下的就只有惧怕了,因为他们做过太多的恶,做过多少恶,就会有多怕。

所以未央丝毫没有隐匿自己的行踪,羽箭转眼间来到了沙门岛上空,一只光焰朱雀腾空,阵阵朱雀厉啸不绝,惊动了整个岛上的人。

沙门岛原先的兵营所在,一个大汉左拥右抱,桌上摆满了肉食,正酣畅淋漓的吃着。

吃着东西,大汉还不忘看了看下面一个穿着讲究的家伙,这家伙一看就不是大宋人,身高四尺多一点,穿着倭国特有的服饰,一双贼兮兮的眼睛,不断的在大汉身上扫。

“鲁常君,我东瀛的美女滋味如何?”

那大汉叫鲁常,是这沙门岛最凶最狠的一位重犯,刚刚到岛上,就杀了原先的老大,坐上了沙门岛老大的位置。

这些年无论是倭国、高丽还是辽国,因为国内物资匮乏,需要来大宋走私,少不得需要沙门岛作为中转,很是下了功夫讨好这位鲁常。

鲁常身边的美女,就是这位倭人送来的。

“尔等蕞尔小国,没想到女子倒是不错,体态风影,真是床上的妙物。”

那倭人讨好道:“鲁常君喜欢就好,我们倭国别的没有,就是女子多多,下次来,定当为鲁常君多带点过来。”

鲁常哈哈大笑,很是满意这倭人的态度,心中不由暗道,高丽与辽国就没有这么听话,下次他们再不识趣,一定把他们的货物扣下。

“大头领!不好了,外面来神仙了,神仙来惩罚我们了。”

一个大汉冲进屋内,口不择言,胡言乱语。

鲁常眉头一皱,不悦道:“雷五,也是手上有十几条人命的人,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仙,就算是神仙,来到老子面前,老子也一刀砍了!”

雷五面色沮丧,几乎哭了出来,连声道:“大头领,是真的,那神仙骑着一只神鸟,正在空中,你听,那神鸟又叫唤了。”

鲁常面色微变,那鸟鸣之声他自然知道了,但是沙门岛时常有群鸟筑巢,是兄弟们的口粮之一,他还以为是那些鸟呢。

他推开那两个倭女,快步走了出去,那倭人见状,也跟着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鲁常几乎被天空中的光线刺瞎了眼睛,泪水直流,他眯着眼睛看去,只见一只巨大的朱雀在空中飞舞,朱雀背上,隐隐间有一位丰神如玉的神仙站在那里,朱雀厉啸,惊得整个沙门岛上的鸟兽,都惊慌失措,没头没脑的乱窜。

鲁常是个见过世面的,也曾读过一些书,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的道理,更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但是活生生的神仙出现在面前,由不得他不信,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报应来了,自己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神仙终于来惩罚自己了。

他不由得双膝一软,就跪了吸取,痛哭流涕,胡言乱语,请求神仙的原谅,把自己这些年所做的恶事,一件件抖落了出来。

还有比他更不堪的,那个倭人直接就吓得尿了裤子,瘫软在地上,这些年他在大宋走私,说的好听是走私,实际上他干的就是倭寇的买卖,杀的大宋人,很是不少,此刻见到了大宋的神仙,当即就吓得大小便失禁,直接昏死了过去。

未央在空中嘿嘿一笑,散去朱雀,脑后一道光轮,就像是真正的神仙一般,缓步走了下来。

踏空而行,脑后有光轮,这不是神仙这是什么?

整个沙门岛的人都匍匐在地,嘴里念念有词,唯恐神仙先拿自己祭旗。

未央停留在地面三尺高,便悠然说道:“谁是领头的?”

声音虽小,但是传遍了沙门岛,这就是千里传音啊!更坐实了未央神仙的名头。

鲁常心惊胆战的跪了过来,头都不敢抬,捣头如蒜道:“回禀仙人,小人就是这里的头目,小人贱名鲁常。”

未央点点头,说道:“抬起头来!”

鲁常战战兢兢的抬起头,看到神仙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连忙低下头,哭声道:“神仙饶命啊!小人当年虽然杀了王财主一家三十六口,但是那是他们罪有应得啊!王财主横行乡里,强娶我们村佃户的小闺女做妾侍,那小闺女不甘受辱,投河自尽了!小人是为民除害啊!”

哟!还是一位大侠啊!可惜这里不是水浒,没有你这大侠的市场。

“有没有罪,不是你说了算!”未央身形一飘,来到了那倭人身边,冷笑道:“勾结倭寇,残杀我大宋子民,此乃天谴之罪!鲁常,你有何话说?”

鲁常吓得身如筛糠,连忙道:“仙人,沙门岛上四千三百二十九个重犯,这些年朝廷也没有物资运送过来,我们只能打鸟吃肉,连盐都吃不上一粒,更何况粮食,不少人都死了,剩下的四千多人,就是靠着与这些走私商人,才能吃上粮食,不至于天天吃肉,还请仙人明鉴。”

未央抬手,那倭人顿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化作齑粉,随风消散,无影无踪。

“尔等身为大宋子民,就算是重犯,也应当恪守大宋子民的本分,如今竟然与倭寇勾结,本仙不会轻饶了尔等。”

这话一出,顿时四千多人心如死灰。

鲁常也吓得不轻,但是终归他是有担当的,不能眼睁睁看着昔日的小弟就这样死去,他当即恭恭敬敬的拜倒在地,语气也没有那般惶恐了,反而极为平静的道:“仙人,沙门岛四千三百二十九个重犯,其中杀人放火罪该万死者,死有余辜,但是却不乏有因为被欺凌而奋起反抗者,他们不该死!”

第55章 运马

未央心中冷笑,若不是小爷要用你们,就凭你们的罪责,说破大天,都是死路一条,见义勇为固然可敬,但是视法度如无物,动辄灭人满门,这种人死有余辜。

“鲁常!本仙令你把名册交出来,待本仙核验过后,该死的,本仙不会放过,不该死的,本仙也不会杀人。”

鲁常连忙叩头谢道:“多谢仙人!多谢仙人!雷五,还不赶紧把名册拿过来。”

那雷五也是吓得两股战战,连滚带爬的回了那间屋子,拿出了一堆厚厚的名册。

未央伸手一招,那名册落入他的手中,他迅速的看了一遍,不错,还挺详细,无论是姓名、年龄、籍贯、罪责,甚至连家里现在有什么人,都记录的一清二楚。

未央需要三千精锐,不需要四千多人,这其中该死的人,自然会死。

“去!把这些人都找出来!”未央撕下了数页,那些是现在还活着的,真正的该死的人,他们荼毒乡里,杀人无算,而且不思悔改,死有余辜。

这些人人数总共有两千多,足足是沙门岛的一半还多。

神仙在上,那些被点了名的人,迅速的被推到了一起,一个个鬼哭狼嚎,如丧考妣。

“你们自己跳下海吧!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不要等本仙亲自动手,否则尸骨不存,十八层地狱,都不会收你们!”

死到临头,就有人不愿意死了,眼看着有些人自己跳入了大海,他们不由得心生恐惧,死命的往后退。

可惜,鲁常、雷五率领那剩下的人,组成了人墙,把他们往海里驱赶,甚至动用了武器,敢有反抗者,杀无赦。

第一次杀人,还是杀这么多人,虽然是假借别人之手,未央依旧心头不舒服,不过他也不后悔,这些人都是穷凶极恶之徒,所以他需要立威,需要树立自己在这些人心目中不可战胜的威望,让他们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

最后一个人被乱刃分尸,抛入了大海,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他们大快朵颐,那些自动跳海的人,被鲨鱼分食,绝无幸免。

“仙人,小人已经办妥了,还请仙人吩咐后面做什么事情。”

未央散去神光,羽箭化作贴身铠甲穿在身上,缓步走了下来,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那个不知死活的来一刀,未央可承受不住,绝对死的妥妥的,他可不是真的仙人。

众人这才看清仙人的面目,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眉清目秀,有一种书生之气。

但是没有人敢小视这少年,挥手间灭杀两千多人,已经让他们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

未央点点头,剩下的这些人虽然自有取死之道,但是大部分原本都是良善之人,如同鲁常、雷五之人还有得救。

“本仙临凡,乃是匡扶大宋社稷,尔等罪孽深重,本应打下九幽地狱,永世不得翻身,但是本仙念尔等尚有一丝良心未泯,所以饶尔等一命,以后追随本仙,建功立业,若有胆敢违逆者,本仙必然施雷霆手段,让尔等灰飞烟灭,连地狱都去不得。”

众人唯唯诺诺,一个个赌咒发誓,一生忠于仙人。

“嗯!”未央满意的点点头道:“鲁常、雷五!”

两人连忙跪地恭声道:“小人在!”

“本仙择日会把你们送入登州,编练成军,在本仙再临之前,这沙门岛上,由你二人做主。”

“是!”

“记住!见辽国,杀之!见倭寇,杀之!至于高丽人,留其货物,人就放回去吧!”

“谨遵仙谕!”

未央笑道:“好了,从今而后你们便是本仙的部下,就称呼本仙为未公即可!”

众人齐刷刷跪倒在地,齐声喊道:“属下见过未公!”

未央满意的点点头,身躯一晃,朱雀再现,腾空而起,飞入冥冥,消失不见。

过了足足两炷香的功夫,鲁常才偷偷的抬起头,见到未公已经离去,不由舒了一口气。

他起身,手持鬼头大刀,匪气十足,眼中凶光乍现,呼喊道:“仙人仁慈,不杀我等,但是如今我们已经是仙人麾下,大宋子民,从此以后,胆敢有背叛仙人,背叛大宋者!有如此刀!”

鲁常双手持刀,狠狠的砍在了一块大石之上,鬼头大刀应声而断,声音清脆。

其实不用鲁常说,他们这些人,当年杀人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今有神仙作保,能重归大宋,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至于神仙让自己干什么?管他呢!只要活着,还是大宋子民,他们就知足了,神仙让干啥就干啥!

沙门岛的事,对于未央来说都不算什么事,他现在正飞往阿拉伯半岛,去搜寻自己的马,阿拉伯马!

阿拉伯半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而且上面有人,不像是美洲那边如同蛮荒一般。

所以未央也不客气,阿拉伯半岛不远,他花了半个小时,来到了阿拉伯半岛,在空中不断盘旋飞舞,寻找马的踪迹。

不大会,未央几乎把阿拉伯半岛跑了一遍,终于确定了几个马场,马场中都是纯种的阿拉伯马,加起来足有一万多匹。

一匹阿拉伯马体重在八百到一千斤左右,一万匹至少也有七八百万斤,这还是算上了小马驹,不然都是成年马匹,更重!未央的羽箭承载量是十万斤左右,七百万斤,最少也要跑百十趟。

来回一次,花费大约两个小时,一天最多跑十来趟,还得算上白天,毕竟还要安置马匹,若是全部弄回去,至少也得半个月,这可是力气活。

未央不由埋怨爷爷当初没把羽箭的承重设计的高一些,一趟拉完多好。

这个美梦自然是无法实现的,于是未央开始了一个勤劳小蜜蜂的工作。

第一趟,他精心挑选,几个马场中最好的马匹,五十匹公马,五十匹母马,被他强行带走。

第一次带走的马不多,想来是那些马场的主人不会察觉,只是时间久了之后,难免人家会严防死守,不过这难不倒未央,大不了咱直接抢就是,带上沙门岛的那些人,直接把阿拉伯半岛的几个马场占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第56章 养马

未央带着一百匹阿拉伯骏马,急速的返回了蓬莱杜家庄外面,把骏马放在了地上,以羽箭圈住之后,便操控着骏马,向着杜家庄走去。

马蹄踏踏,白匹骏马奔行,如同地震一般,整个杜家庄都被惊动了,杜家所有人全都手持各种农具还有一些人拿着兵器,就冲了出来,他们还以为有敌袭呢!

“杜家哥哥!”未央眼尖,一眼看到了为首的杜鹏程与杜鹏飞,两人各执手持一杆马槊,身穿明光铠,威风凛凛的守在村口。

听到未央的声音,两兄弟面色一松,随机骇然。

天呐!马!好多的马!

随着马群的到来,两兄弟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作为一个武人,没有不喜欢马的,尤其是好马!

这一群马肩膀强壮,头形轻俊,前额宽广,额前鼻端逐渐变窄,面部正直或稍凹,耳短小、竖直,眼大有神,两眼距离宽,鼻孔大,下额深而广。颈长而形美,背腰短,肋拱圆,尾础高,臀部深,四肢细长,肢势端正,肌腱发达,蹄质坚韧,体质结实。

这特么一看就是好马,而且每一匹都够的上传说中的千里马的资格了,足足有一人高了,比大宋的那些劣马强了不知多少,就算是西夏与辽国,也很难寻到这等好马。

尤其是这些骏马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四周,其中一匹还调皮的跳了跳,直接来到了杜鹏飞的跟前,用舌头不停的舔着杜鹏飞的面颊。

杜鹏飞一把搂住这匹黑色骏马,激动的直打摆子,一行老泪流了出来。

马啊!这可是武人的生命,比亲爹还亲,比老婆还贴心!

有了如此神骏的马!还怕什么辽狗?还怕什么西夏?

“怎么样?”未央得意洋洋的道:“这马还成不?可是我好不容易弄来的。”

杜风云在杜宇溟等人的陪同下,早就听到了动静,他们几个虽然年纪大,但是一个个都是堪比百战老卒的存在,一看这些阿拉伯马,一个个都惊呼连连。

杜风云更是来到近前,一把把未央推开,翻身上了一匹马,嘴里打了个唿哨,骏马嘶鸣一声,竟然人立而起,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

未央吓了一跳,赶忙道:“赶快去追老爷子,万一伤了可就糟了。”

杜宇溟却笑道:“无妨,老爷子虽然年纪大了,但是骑术精湛,无碍的。”

未央依旧不放心,过了一炷香的功夫,杜风云得意的笑声传了过来,那匹骏马的身影隐约可见。

老爷子耍了个帅,停住了马,翻身下马,恋恋不舍的道:“好马!好马!无论是青唐马还是契丹马,都不及这骏马,无论从速度上还是耐力上,还是个头上,都能碾压西夏与辽国的马!如果有三万匹这种马,组成一万铁骑,老头子就能把西夏与辽国打得叫爹!”

未央怕杜风云再去试马,现在可是天刚黑,万一一个不慎,老爷子千古了,那可就是大罪过,他连忙道:“爷爷老当益壮,侄孙不能及也!”

杜风云哈哈大笑,极为豪迈道:“老了,身子骨不行了,以后啊,还是要靠你们年轻人!没得说,这些马都是好马,用来留种,三五年后,便能组成一支铁骑,冲锋陷阵,到时候什么辽狗西夏,全都不在话下!”

杜风云说的一点都没错,盛唐之盛,全靠着大唐铁骑,大唐铁骑纵横天下,从无敌手,就算是大唐灭亡的那一刻,也依旧威慑四方,无人敢动。

只是自从失去了河套,失去了养马之地,大宋虽然继承大唐遗泽,没了铁骑,便只能靠着人命硬填。

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

打不过硬打,这就是大宋最初的精神,只是文人治国,治的是自己,顾及自己的名声,顾及自己的前程,不断的压制武人,直接把武人的脊梁骨打断了,导致了现在的大宋,处于绝对的劣势之中,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未央叹了口气,三五年啊!这时间不算长,但是却也不算短!三五年的时间,足够自己谋划一切了。

“爷爷,这批马还有一些,先在杜家庄养着,我去把剩下的马弄来,咱们弄个马场,好马不能养废了。”

“二郎且慢!”杜宇溟满脸不甘,看着一批批神骏的骏马,露出一丝不舍,老脸抽搐道:“二郎,不瞒你说,有马是好事,但是”

别但是啊!未央最怕的就是听到这俩字,一般来说,后面就不会有什么好事,心都凉了一半。

“但是我们不会养马啊!养马需要草料,最好的是苜蓿,咱们这里不产苜蓿,而且杜家庄虽然有的是勇士,但是养马都是外行!”

未央的心真的有点凉,他想了一会,果断的道:“大伯,你去找王公子、滕大人,让他们出面,想来军中有养马的好手,不管是偷是抢,还是高价聘请,一定要把这些马养出来,不管多少钱,我们都出了!”

杜宇溟惋惜无比,如此以来,只怕就瞒不住,本来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生生被人分走一杯羹,这种心情,当真是难受。

杜宇溟咬牙切齿道:“二郎,不知有多少这种马,若是都有这种水准,就算是他们分走一些,咱们也认了!”

未央心情也不大好,他沉声道:“有五千匹!都是一等一的好马!”

未央本来打算把那一万匹马全部弄过来,但是一想万一水土不服,那可就糟了,还是先弄来一半,剩下的一半,让阿拉伯人帮自己养着吧,需要的时候再弄过来就是。

众人商议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商议出来一个章程。

第一,寻找养马高手,不能把马养废了。

第二,上奏朝廷,让圣人知道,登州有一批良马,给予支持,断了一些人的念想。

第三,饲养马需要的草料,尽快从外地收购,不惜血本,最好是苜蓿。

第四,与军中合作,提供一些战马,先期先给一千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第五,尽快组建自己的铁骑,纯粹的铁骑,以阿拉伯马的素质,足以碾压西夏与辽国,左右战局乃是易事。

第57章 未家之殇

养马未央抓瞎,但是弄马未央却很在行,他又急匆匆的跑了四趟,总共弄了四百匹阿拉伯马。

未央咬着牙,喝了些水,吃了一些包子油条,急匆匆的又去了。

十趟之后,一千匹马到手,已经花了未央一天一夜的时间,他双目一片通红,如同噬人的野兽一般,滕子京、王凯过来的时候,看到未央这般模样,吓了一跳,未央懒得理会他们,如今阿拉伯半岛那边早就发现马匹丢失的事情,虽然未央是每个马场弄一些,但是架不住量多,不发现才有鬼,人家又不是傻子。

所以守卫严密了很多,但是这难不住未央,杀人夺马这种事情,干多了也就习惯了,但是未央依旧精神不好,有种错乱的感觉。

那毕竟是一条条人命,不是一根根木头。

“二郎!你这是怎么了?”滕子京吓得连忙抓起未央的一只手,号起了脉,过了一会,才舒了一口气道:“没事没事,只是操劳过度,加上神思耗损过多,吃两副药就好了!”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这个时代的人虽然讲究士不可以不弘毅,但是却大多通晓岐黄之道,高端的文人,医术并不比宫里的御医差多少。

滕子京自然通晓歧黄之术,只是不明白为何前几日还好好的未二郎,突然变得如此模样。

未央大喊道:“杜家二哥!杜家二哥!把滕大人与王公子带去!我还要再跑几趟!”

杜鹏飞连忙走了进来,连拉带扯的把两位大人弄走了,至于未央,杜鹏飞不敢管,因为上一个敢管的,被未央一脚踹飞了四五丈,断了一根肋骨,那位就是杜宇溟,从那以后,从来没有人敢管未央了,这会已经有杜家庄的人去未家农庄,去找未洵与杜纤云了,希望这两位能把魔障的未央拉出来。

疯魔一般的未央,根本就没让未洵与杜纤云见到,他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只用了四天的功夫,便弄足了五千匹阿拉伯战马。

随后,未央看着成群结队的战马,喃喃说了一句什么,没有人听清,然后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嘴角挂起一丝微笑,十分满足。

恰好未洵与杜纤云得到消息,匆匆赶来。

杜纤云眼看着未央倒了下去,厉声尖叫,吓得马群混乱了起来。

“二郎二郎!”杜纤云抱着未央,泪流满面,哭天喊地的,惹人心酸!

“为了一些狗屁的马,把二郎累成这个样子!”面对着一群赶过来的人,杜纤云破口大骂,就算是滕子京,都如同灰孙子一般,不敢吱声。

“我家二郎要是出了事,老娘就把这些马全杀了!”

杜氏杜纤云自从嫁到未家,未央与未烟,就像是她的孩子一般,疼爱到骨子里,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也要让两个孩子吃饱穿暖,如今日子好了,未央竟然生生的累倒了,杜纤云登时就怒气攻心,伤心欲绝,一口气没提上来,昏厥了过去。

未洵连忙毛手毛脚的,一边抱着未央,一遍抱着杜纤云,双眼通红。

未烟与李思甜也在一旁不停的抽泣,看的一圈几百人都眼眶通红,伤心不已。

滕子京连忙上前,双手各自搭住了一人的脉门,过了一会,才惨笑道:“心力交瘁,二郎最少需要静养数月,还不一定能恢复啊!”

众人眼都红了!一个个上前,却被滕子京呵斥道:“都回去,干自己的事情,二郎做这些事情,不就是为了你们吗?不就是为了大宋吗?不要让二郎的心血白白浪费!”

未洵闻言,惨叫一声,口喷鲜血,仰天倒地。

众人大哭起来,未家现在就剩下一个未烟,小孩子已经哭得嗓子都哑了,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家人,就是不松手。

未家一家全部倒了,滕子京作为知州,也不再犹豫,直接招呼了一些人,把一家三口抬到了杜家庄最好的宅子里,又开了一些药,让人速速去蓬莱抓药,又让人四处寻找名医,老头对自己的医术,实在是不放心。

这边忙乎的昏天暗地,殊不知人群之中,一个其貌不扬的马夫,双目含泪,眼圈通红,强忍着悲痛,偷偷的写了一封信,直接投到了一个秘密的地方。

未洵与杜纤云还好说,一碗汤药下去,半个时辰就苏醒了过来。

杜纤云苏醒过来之后,直接就把所有人都驱走了,独自留下来照顾未央,就连未洵都不让沾手,谁敢多说一句,杜纤云的宝剑就要出鞘。

第二日中午,李尚慕带着一个中年人,后面跟着孙天成,背着药箱,匆匆赶来。

“杜家嫂子,求求你了!钱颖钱大夫可是蓬莱最好的大夫了,您就让他看一眼吧!”李尚慕苦苦哀求。

杜纤云看着留着三撇胡子的前颖,面露怀疑之色,不容置疑的道:“乡下大夫,若是把二郎看坏了怎么办!不成!”

钱颖气的胡子翘了起来,冷笑道:“经我手的病人,还没有死过人!既然这位夫人不让我看病,那就算了!”

说完转身作势欲走,一个十来岁的小娃娃走上前来,对杜纤云恭敬的道:“夫人,人命关天,我爹虽然名声不显,但是医术精湛,就算是宫中御医,也比不得我爹。

我观这位小郎君面若金纸,病入膏肓,若是不及时医治,只怕就算是华佗再世,也不能活命了。”

杜纤云立马就慌了,一把扯住钱颖,乞求道:“大夫,一定要救救我家二郎,一定要救救我家二郎啊!”

钱颖叹息了一声,快步走入屋内,来到床前,一眼看到床上的未央,顿时面色大变,伸手一搭脉,更是面色如土。

“唉!精力耗尽啊,一个少年人,脉象沉暮如同老朽,只怕活不了多久了。”

杜纤云闻言,身躯摇摇晃晃,口中溢出鲜血,又倒了下去。

李尚慕慌忙把杜纤云扶住,安放在旁边的床上之后,他黑着脸来到这边,悲声道:“真的没救了吗?”

钱颖瞥了他一眼,冷笑道:“放心,我手底下还没死过人,不过于寿元有碍,是铁定的了。”

第58章 御医

一旁刚刚苏醒的杜纤云听到“于寿元有碍”几个字,一口气没上来,又倒了下去。

钱颖慢吞吞的摸出一副金针,密密麻麻有长有短,至少也有几百根。

他也不客气,直接扒光了未央,双手如电,一根根金针就扎进了未央的肌肤之上,密密麻麻的,看的李尚慕心惊肉跳。

过了一炷香左右,钱颖出手如风,把金针全部拔了出来,又施展手段,给未央按摩了许久,已经额头都是汗珠,一身衣衫如同水捞出来的一般,开了药之后,便吩咐道:“我要在这里住几天,这未家二郎的伤势很棘手,需要随时查看,你们为我安排一下。”

早就在外的未洵等人闻言,丝毫不敢耽搁,直接在旁边收拾了一间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又弄了家具过来,把钱颖父子,当作上宾对待。

钱颖父子去休息了,众人不敢去打扰未央与杜纤云,全都围着李尚慕询问情况。

李尚慕嘴巴张了张,最后才叹息道:“钱大夫说了,命算是保住了,待明日钱大夫再次确诊之后,你们问他就是,我又不是大夫,问我也没用啊!”

看着众人失望的表情,李尚慕也是暗暗垂泪,未二郎天纵之才,如今竟然落得个心神俱伤,寿元有碍,当真是天妒英才啊!

开封皇宫,赵祯抓着一张纸片,哀叹一声,心中有种悲凉的感觉,刚刚册封的武翼大夫,又把杜家拉下了水,竟然为了几千匹战马拼了命,几乎生生累死!朝中衮衮诸公,就没有一个能为朕分忧的吗?

想到此处,赵祯更是愤怒,宋辽边境年年失利,如今范仲淹与韩琦如今在西边边境苦战,宰相吕夷简风眩病倒,晏殊又是个纯臣,大宋的朝堂上,如今正是明争暗斗,都盯着那把椅子,又有几人真正的为朕分忧,为这天下万民做点事情?

大宋积弊重重,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方了,是不是该考虑把范仲淹他们调回来了呢?

正思索间,陈琳走了进来,悄声道:“官家,国舅爷求见。”

赵祯愣了一下,便道:“是来要人的吧!宣!”

“宣曹佾觐见!”

曹佾风风火火走了进来,躬身施礼后,开口就道:“陛下,把王惟一借给我用用!”

赵祯叹息一声道:“未家二郎的病,很严重吗?”

曹佾咬牙切齿的道:“心神俱伤!昏迷不醒!只怕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传令!让王惟一随曹佾前去登州,即刻启程!”

片刻后,数十甲士骑马从开封东门出门,向着登州而去。

数个时辰后,王惟一骑在马上,只觉得屁股都成了八瓣,一身筋骨都快散架了,看着依旧咬牙坚持的国舅爷,不由喊道:“国舅爷,咱能不能歇会,再这样下去,没等到看到病人,老朽这八十几斤就交代在这了。”

曹佾咬了咬牙,看了看天色,只得无奈道:“到前面小镇休息一个时辰,吃饱喝足之后,立刻赶路。”

王惟一闻言,几乎瘫软了下来,欲哭无泪道:“我的国舅爷啊!到底是什么人,值得国舅爷如此重视?陛下也病过几次,也没见您这么上心。”

曹佾冷声道:“陛下病了,自然有你们去管,这次生病的人非同小可,若是治不好,老子就把你这把骨头直接扔进大海喂鱼。”

王惟一虽然是尚药御,是御药院的头头,但是也得罪不起曹国舅啊,只得随着这位大爷的性子来,反正登州离开封不近不远,日夜赶路,一两天的时间也就到了,就当是行神农之行吧!

果然,第二天的夜晚,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蓬莱,虽然风尘仆仆,一路上累死了十几匹马,但是曹佾依旧不管不顾,直接就杀到了杜家庄。

听到国舅爷来了,未洵等人连忙前来迎迓,只是曹佾此刻心急如焚,懒得搞这些俗礼,直接拖着半死不活的王惟一,来到了未央的房间。

未央此刻还未苏醒,但是在钱颖调理下,情况已经稳定了许多。

虽是晚上,但是钱颖正在给未央施针,眼瞅着院中人声鼎沸,不悦的给了自己的儿子一个眼神,小娃娃心领神会,来到门口呵斥道:“嚷嚷什么?吵了病人,你们担待的起吗?”

瞬间一片安静,曹佾拖着王惟一来到门口,直接推开了小娃娃,小娃娃气的脸通红,扑上去抱住曹佾怒道:“懂不懂规矩,大夫诊治,闲人退避!出去,赶紧出去!”

“乙儿!不得无礼!”钱颖回头看了看,皱了皱眉,呵斥了一声。

钱乙委屈的退到一旁,一脸的不服。

曹佾连忙上前,拱手施礼道:“这位应该就是钱颖大夫了吧,我是曹佾,从开封而来,这位是宫中御医王惟一王御医,还请钱大夫让王御医看一看二郎的伤势。”

老王此刻泪流满面,只剩下半条命了,有气无力的道:“兄台,让我看一眼吧,不看一眼,国舅爷能要了我的老命。”

钱颖皱眉,大夫最忌讳的就是一个病人经手过几个人,虽然对方是御医,钱颖依旧不放心,因为药方辩证的问题,若是看出了不同的结果,对病人大为不利,不过看着王惟一几乎快死的了模样,加上人家一位国舅爷,一位御医,他也不好说什么,直接就让出了位置。

老王颤颤巍巍的上前,钱颖于心不忍,终究扶了一把,让老王不至于摔倒。

王惟一一只手搭在了未央的脉门之上,过了一会,才睁开眼睛,赞赏的看着钱颖道:“用方独到,针法不俗,你已经稳住了此人的病情,只需再稍加调理,大病必愈!我倒是来的多余了。”

能到的御医的夸赞,尤其是此人还是名满天下的尚药御,钱颖还是蛮得意的,毕竟他虽然医术高明,但是只在乡间做个摇铃大夫,上不得台面。

“前辈过奖了,未二郎心神虽损,但是身体强健,并无病痛在身,只需稍加调养,就能痊愈,晚辈不敢贪天之功。”

第59章 八月的大事

未央很无奈,虽然昏迷了,但是意识一直很清醒,他知道外面发生的一切事情,无论是自家人的关切,还是杜纤云的护犊子,还有李尚慕带来的钱颖为自己疗伤,曹佾千里迢迢拖着宫中御医来到这里,他都知道,但是就是睁不开眼睛,跟他们说,我没事,死不了!

百无聊赖的未央,开始思索问题,毫无疑问,这次是自己作的,自己精神本就不好,虽然这些日子恢复如初,但是一连五日不眠不休,又万里迢迢,运送了五千匹阿拉伯马,已经是心力交瘁,羽箭护住,自然而然的让自己陷入沉睡之中,为自己疗伤。

至于所谓的于寿元有碍,那是寻常人,未央有遇见护身,只要脑袋不掉,就死不了,就算是脑袋掉了,以羽箭的能力,大不了成为一个机器人就是?只是少了许多乐趣,还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未央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也不是万能的,那些穿越前辈,一个个活的如此滋润,骗骗自己差点把自己玩死了,以后绝对不能这么干了,欲速则不达,还是悠着点好。

毕竟自己没有万能的商城,要啥有啥;没有超级计算机,要什么技术就有什么技术;也没有空间门,能在两个世界来去自如;更没有所谓的逆天系统,可以实现一切;自己有的只是一支羽箭,保命绰绰有余,就算是面对千军万马,也能安然无恙,但是毕竟不是万能的不是。

所以未央决定以后一定好好的活着,再也不这么干了。

不过一想到还有弗里斯兰马在荷兰等着自己,未央的心又热了起来。

最后一次!我保证最后一次,把弗里斯兰马弄来之后,以后坚决不犯险!

八月份过的很快,曹佾在蓬莱呆了很久,终于被一张圣旨,招了回去,因为未央的病情稳定,只是没有苏醒,只需好好看护就是,所以王惟一也走了。

老王在这十几天里,与钱颖探讨医术,两人各有所长,但是都对针灸之术情有独钟,各自都受益匪浅,但是最令老王惊讶的,还是钱颖的那个儿子:钱乙!

钱乙这小子举一反三,年纪轻轻,往往有出人意料之言,在医术一道,造诣非浅,若非经验不足,只怕就是开封的御医,也比不过他,老王甚至都有了收徒的念想。

不过一旦进入御药院,就会耽误这个小子,老王是万般不舍的,才按下了心中的念头,只是关照钱颖父子,若有机会,一定到开封,两人再研究医术。

未央醒来的时候,正是八月末,未央醒来时一件大事,惊动了蓬莱几乎所有的大人物,一个个备下了丰厚的礼物,都是些好东西,每日里人流不绝,在杜家庄与蓬莱之间流动。

借着这些人来探望的机会,未央了解了自己昏迷近乎一个月的时间,大宋发生的很多事情,最重要的事情有三件。

第一件,便是河北置场括市战马,沿边七州军免括,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都是战马闹的,所以大宋君臣下定决心,要开始改革马政了。

第二件便是贾章的老子干出来的,却是一件影响天下的大事。

宋史记载:初,权知开封府贾昌朝言:“自唐以来,礼部采名誉,观素业,故预投公卷。今有弥封、誊录,一切考诸试篇,则公卷为可罢。”诏从之。

就是说,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举荐一下就能当官的便宜事了,大唐的这项善举,已经不合时宜了,必须飞出,此举收罗了天下寒门士子之心,让寒门士子感激涕零。

第三件,李元昊攻下了丰州。这个西夏开国之君,终于展现出自己的獠牙,强硬无比的用强大的骑兵,让范仲淹、韩琦、狄青等名臣勇将吃了个大亏,一举拿下了丰州,举国哗然。

滕子京磨磨蹭蹭,一连三天,从没落下,第四天的时候,未央拉下了脸,无奈的道:“老滕,咱们都这么熟了,能不能爽快点?”

滕子京嘿嘿笑着,一双大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了,过了许久,才不好意思的道:“这马!”

“没马!”未央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的回旋余地。

滕子京顿时大怒:“忠君报国,乃是大道,既然二郎有这个能力,为何不思为大宋贡献良马,让大宋有良马为仪仗,组建一支铁骑,无论是西夏还是辽国,还有谁敢小觑我大宋!”

未央看着滕子京大发雷霆,知道老头也是一腔报国热血,但是自己拿命换来的马,凭什么给别人?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再者说了,为了这五千战马,自己几乎把阿拉伯半岛祸害了一遍,送出去了,短时间内去哪找这么多战马。

“老滕,我问你,就算是这五千战马都送出去,送给谁?送给宫里几十匹,是不是要挨一刀!送给朝廷,别跟我说朝堂上现在干净,西边战败,李元昊携泼天之势,只怕又是一番扯皮,把马给他们,转眼间为了讨好李元昊,送给人家也说不定!

至于送给将门?那些纨绔子弟,除了章台跑马,眠花宿柳,还有什么本事?

给边关的将士?大宋还有多少善战敢战之兵?再说了,留给咱们自己,未必不能练出一支铁骑,何必舍近求远?

老滕!我知道你的心思,但是现在不是时候,再给我三五年时间,咱们有了这五千匹马,一年一胎,一年就能翻一倍,三五年后,咱们就有了足够的战马,到时候我便随了你的意思如何?”

滕子京叹息一声,他知道未央已经做出了最大的让步,人家辛辛苦苦弄来的战马,你们拿去送人情,而且可能还是送给自己的敌人,这事太扯淡了,连滕子京都觉得,开封的几位相公,如今已经开始自欺欺人了,无论是盛世文华,还是天下太平,为了这些,心甘情愿的低下头颅,把大宋的东西出卖给外人,那当真是毫不犹豫,一点都不拖泥带水!若是他们在战场上有这般决断,大宋也未必会败!

第60章 养马的代价

未央不忍心看着滕子京这般模样,老头子五十多了,在大宋平均年龄不过三十的年代,虽说有些妖孽活到十也正常,比如文彦博那个妖孽,但是老头子却是年纪大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老头子在庆历新政失败后,先是谪守岳阳,再是贬谪苏州,到苏州没多久,就一命呜呼了,那时候是庆历七年,老头子才五十六岁。

不可否认,滕子京一腔热血,忠君报国,为了大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但是如今大宋百病丛生,老头子虽然有才华,但是在政治上的嗅觉,实在是太差了,还不如未央这么一个毛头小子。

为了让老头子不伤心,未央只得道:“老滕,你也别难过,这样吧!我给你一千匹战马,这些战马,你拨出一百匹,送给宫里,剩余的九百匹,想办法送到西夏那边吧,至于是给范仲淹,还是给狄大帅,我都没意见。

但是一定要记住,绝对不能落在韩琦、庞籍手里。”

滕子京闻言精神一振,一千匹不少了,送给宫里一百,九百战马,也能组成一支利箭,在战场上,也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运用好了,以阿拉伯战马的神骏,足以左右一场战局。

“二郎,韩琦、庞籍也是有韬略的大臣,为何不能给他们?老夫相信,他们二位不会以权谋私,不顾大局!”

未央冷笑一声,他虽然历史不好,但是也知道,这两位在庆历新政的时候,那也是庆历诸君子之一,只是后来庆历新政失败后,这两位的作为可不光彩。

无论是范仲淹还是滕子京,那都是战场上的士人,身体好的不要不要的,但是朝堂之上,有人暗中使坏,三天两头给他们换地方,直接就把两个老头生生的累死在了任上,其后文彦博,又直接把狄青给废了,直接导致了大宋的有识之士,敢战之士,全都消失的一干二净。

范仲淹与滕子京还有韩琦、富弼、庞籍等人同为庆历诸君子,别人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他们却郁郁而终,一句话都不敢讲,这其中的蝇营狗苟,根本就不能细说。

还有狄青,这位是范仲淹最看好的大宋人样子,赵祯也很欣赏,但是却被人陷害至死,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不得不说,大宋的朝堂,已经烂透了,那些文官除了卑躬屈膝,祈求太平,几乎没干过其他好事。

这话未央自然不会给滕子京说,他现在也是防范于未然,毕竟这两位的历史不清白。

“老滕,咱们是忘年交,我是相信你的,范老为人正气凛然,刚正不阿,我也是十分仰慕,但是那两位,还是省省吧!

重要的东西,还是抓在自己手里的好,不然被人家一勺烩了,连再起的资本都没有,拿什么跟人家斗?所以还是慎重点吧。”

滕子京不知道未央委会对那两位如此提防,不过无所谓,反正有战马就成,一千匹战马,也算不少了。

未央直接把负责养马的杜鹏飞叫了过来,把事情一说,杜鹏飞虽然百般不愿,但是也不敢违逆,毕竟未央现在是他们的主帅,这是军令,必须服从。

不过未央耍了个心眼,给滕子京的都是公马!少一些公马没有关系,毕竟配种这种事情,一匹公马可以配好几匹母马,但是少一匹母马都不行,在未央的眼里,那都是一匹匹小马驹,宝贵着呢。

两人来到马场,滕子京先是参观了一下,前几日一直忙于就职未央,他还没机会看呢。

这一看不了的,马场足有千顷左右,不大,不够五千匹马同时出来,但是轮流出来却是可以的,只见马夫们喂养、洗刷、散步、奔跑,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条理分明。

滕子京一见草料,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上好的苜蓿,这玩意虽然不算金贵,但是也比粮食还贵一些,尤其是每匹马一顿还要吃两颗鸡蛋,穷人家一年到头都见不到,马夫还在草料里撒一些粉末,滕子京分明闻到了一丝鱼腥味。

“这是什么?”滕子京拦下一位苍老的马夫问道。

那马夫五十余岁,但是却极为精神,但是他却不敢说话,眼巴巴的看着杜鹏飞不敢言语。

杜鹏飞说道:“老大人问什么你就说什么,老大人不会泄密的。”

那马夫连忙道:“大人,这是鱼粉。”

“鱼粉!”滕子京的眉毛都立了起来,马不是吃草的吗?怎么又是鸡蛋又是鱼的,这玩意都是荤腥啊!

那马夫丝毫不觉,继续说道:“这马神骏非常,小人养了半辈子马,从未见过如此骏马,就算是汗血宝马,估计也就如此了。”

马夫抚摸着马匹缎子般的皮毛,深情的如同抚摸自家夫人一般,继续说道:“这样的神马,光吃草料可不行,吃鸡蛋是必须的,以前养马,好马都是要吃荤腥的,有时候还要加一些肉末。

但是未小郎君说了,北地马和青唐马之所以如此厉害,是因为有诀窍,而这诀窍,便是鱼粉,都是上好的鱼啊,老汉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顿,这些家伙倒是天天吃的爽快,但是也精神,小郎君真是懂马!”

滕子京心头大震,他粗略算了一下,寻常养活一匹马,相当于养活六个人,但是战马更是消耗甚大,一匹马足以养活十个人,但是未央的马场中,竟然不惜血本,苜蓿、鸡蛋、鱼粉,这都是高价的东西,甚至可以说,寻常百姓也吃不起这些东西,但是未央竟然毫不迟疑的拿了出来。

这养活一匹战马的代价,不逊于十位百战悍卒,要知道,百战悍卒都是军中的宝贝,有百战悍卒在,大军才敢打敢杀,可以说是镇军之宝也不为过,吃的是最好的,穿的是最好的,就连一军统帅,伙食也不见得比那些悍卒好,但是未央的一匹马,便是十位百战悍卒,这让滕子京心疼的难受,这都是钱啊!

第61章 扑买大会

滕子京不由怀疑,若是真把这些战马给了朝廷,朝廷能养得起吗?一匹战马算起来一年至少需要一千贯的费用,五千匹战马,一年五十万贯的消耗,若是有一万匹、两万匹呢?加上人工一击各项消耗,那就是数百万贯啊!这特么是养马?这是养祖宗!

怪不得未央不愿意把战马给朝廷,只愿意给军中一些,也只有军中,才能养得起这些战马,朝廷之上,衮衮诸公,未必愿意养,也不会养,只会把好好的战马,养成废物。

滕子京大受刺激,没想到养马竟然消耗如此之大,他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着,看的杜鹏飞担惊受怕,这一不小心摔倒了算谁的。

一千匹战马很快就挑了出来,一水的溜光水滑,精神奕奕,都是上好的战马。

滕子京把战马带走,马不停蹄的安排人,一百送往开封,九百送往西陲。

开封最近出了一件大事,据说国舅爷曹佾要在樊楼举行一场扑买大会,并且放出风声来,此次扑买的东西,都是世间珍奇,大内至宝。

是不是时间世间珍奇、大内至宝没有人关心,大家关心的是国舅爷这个人,谁都知道这位国舅爷是大宋最顶尖的纨绔,更是一位商业奇才,又有圣眷在身,给国舅爷个面子,就是给圣人一个面子。

所以想要求的一张帖子的豪商巨富,如同过江之鲫一般,络绎不绝。

由于人太多,曹佾直接规定,家产低于十万贯的,不允许参加,直接打消了一部分想要攀龙附凤之人的心思。

庆历二年九月初一,曹佾率领潘肃、柳羽早早的等在宫门口,三位眉开眼笑,见一个人,便发一张请柬,烫金的请柬,煌煌大气,很是豪华。

“哟!景休啊!”一个老头缓步而出,正是贾昌朝,他笑眯眯的看着曹佾等人道:“听说你们搞了一个什么扑买大会,怎么?来发请柬了?”

曹佾赶忙送上一封请柬,笑道:“贾大人,明日卯时二刻,还请贾大人赏脸光顾。”

贾昌朝毫不客气的结果请柬,啧啧有声道:“国舅爷的扑买大会,某一定要参加的。”

“混账小子!”一个洪亮的声音笑骂道:“你们三个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也就圣人宽容,竟然让你们堵住了宫门,否则早就乱棍打死了。”

一个气度不凡的老者走出来,这老者三缕长髯,面目古朴,举止洒脱,很有魏晋之风。

“爷爷!”柳羽连忙扶住老者,撒娇般的道:“孙儿如今也年纪大了,总不能一直靠家里不是,自己弄点钱花花,爷爷明日也要光顾哦!”

说完,柳羽直接塞给柳涉一封请柬,竟然连自家人都不放过。

柳涉今年也快六十了,年纪不小,但是精神矍铄,龙行虎步,很有气势。

柳家与其他将门不同,柳家乃是千年世家,从盛唐之时就崛起,根基深厚,家中多有在朝为官者,无论军中还是朝中,文武齐头并进,不是曹佾这般大宋将门所能比拟的。

加上柳涉为人不错,很是有些威望,将门弟子,还是很怕他的。

有柳涉在旁,别人也不好意思不接请柬,一会的功夫,数百张请柬散发的一干二净。

深夜,大内之中垂拱殿。

陈琳心疼的看着赵祯伏案提笔不缀,正值春秋鼎盛的赵祯,精力旺盛无比,日日处理政务道子时才休息,如今已经生了华发。

“官家,歇息一会吧,长公主殿下送来了一些甜品,说是请官家尝尝。”

赵祯闻言,露出慈爱的笑容,停下了手中的笔,陈琳赶忙上去,接下了御笔放好,然后又变魔术般的取出一个食盒,食盒之中,隐隐传来冰凉的气息,显然食盒中是冰镇的甜品。

打开食盒,两个精致的蛋卷出现在赵祯面前,赵祯取出一只,咬了一口,顿时满口香甜,一丝丝凉意在唇齿间萦绕,很是舒服。

“这甜品倒是不错,很是精巧,这可不是小安儿能做出来的,宫中也没见过,是谁送来的?”

陈琳开心的笑了起来,面上如同盛开的一朵老菊花,官家喜欢就好。

“是国舅爷送来的,说是蓬莱那边传来的小玩意,送给长公主尝尝。”

蓬莱啊!赵祯神情恍惚,蓬莱那个未二郎也不知道身体大好了没有,此人颇有才情,磨练一番,当是柱国之才啊!

一想到未二郎为了一些战马,赵祯就觉得不值,密奏之中说,未二郎竟然累的吐血,是什么战马能及得上一位奇才?当真是不知所谓,就算是汗血宝马又如何?治国当用贤臣才是大道,不然战马再多又有何用呢?

不得不说,在满朝儒家士人的熏陶下,赵祯或者自愿或者不愿的,对于武人的好感,绝对不多,大宋不杀士大夫,但是武人的命不值钱。

赵祯吃完了冰淇淋,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笑呵呵的道:“听说景休今日在宫门堵住了百官,很是发了一些请柬,怎么就没有朕的?”

陈琳连忙摸出请柬,笑道:“国舅爷早就给官家备下了,还留了最好的包间,不过国舅爷说了,不许官家出手扑买。”

赵祯莞尔一笑道:“朕这个天子富有四海,但是实际上手里连十万贯都没有,景休是嫌朕穷啊!”

陈琳搭腔道:“国舅爷据说有点石成金的法术,明日的扑买大会,邀请了开封九成的富商,还有百官中顶尖的世家,想来是要宰肥羊了,官家不如去给国舅爷撑撑场面也好,省的贱卖了宝物。”

赵祯瞥了陈琳一眼,打趣道:“你这老家伙,景休给了你多少贿赂,竟然给他说起情来了!不过你说的对,朕还是要去的,景休说了,不让扑买,他这次是要坑人,还是要往死里坑!朕可不富裕,却不能被他坑了!”

主仆二人相视一笑,都像是偷了老母鸡的贼。

庆历二年九月初二,神光跃青龙,财气喜重重,求谋百事全,横财也兴隆。

这一日,樊楼不营业,全力筹备起晚上的扑买大会,一时间,开封人兴致勃勃,都在猜测,这扑买大会上,到底会出现什么宝物。

第62章 坑人的开始

樊楼内,曹佾、柳羽、潘肃三人团团而坐,看着依旧在忙碌的酒楼众人,兴致勃勃。

曹佾嘿嘿笑道:“玻璃制品起拍价三百贯,今日要是不把那些人坑的底裤都不剩下,我曹景休算是白活了。”

“美轮美奂,晶莹剔透,一看就是好宝贝儿!”柳羽捏着一只巴掌大的玻璃环佩,啧啧有声道:“三百贯的起拍价,我觉得有点少了,应该一千贯起拍才是。”

潘肃闷声道:“这玩意就是沙子烧的,赚的狠了,怕是过三五年会有人找我们算后账啊。”

曹佾不屑的道:“谁敢?咱们几个手拉手,就算是文官也不用怕,赚钱嘛!你情我愿的事情,至于三五年后,那是你自己有眼无珠,又关我们什么事?”

柳羽兴奋的整个身子都在发抖,今天特么要是做成了,一年之内都不用干别的了,数钱玩就够了,想到这里,柳羽不由身体发虚,说道:“景休兄,西夏与辽国的使臣也请了,咱们可劲的坑他们都没事,毕竟大家是敌对的关系,只是如果咱们自家人胡乱砸价怎么办?”

曹佾犹豫了一下,才冷声道:“一个个把铜板都埋在地窖里发霉都不愿意拿出来,今日不坑他们都对不起自己,他们砸价就让他们砸,不过给西夏和辽国准备的物件,必须让他们拿到手,二郎说了,这可是能直接把岁币赚回来的,有了这笔钱,官家今年也能好过一点,最起码军中的俸禄不会拖。”

今天的开封,注定是要载入史册的,中午刚过,就有与曹佾等人相熟的将门弟子前来捧场。

最先来的是杨家的杨怀玉,杨家如今没落了,顶门的只有一个杨文广,已经年近五十,还迟迟得不到重用,做了带御器械,杨怀玉就是杨文广的儿子,今年只有十七岁,也是纨绔子弟,天天不干正事,就知道章台走马。

“哟!怀玉兄!”柳羽笑吟吟的道:“听说你被老太君禁足了,怎么?被放出来了?”

杨怀玉冷笑一声道:“原来是你小子,上次说好的一起去翠云楼,你倒好,自己跑了,害我被老祖宗惩罚,今日哥哥就给你个教训!”

杨怀玉作势要打,柳羽这小身子骨可不是对手,他连忙道:“怀玉兄稍慢,今日可是大事,小弟可不能破了相,小弟补偿你一下就是。”

说完,柳羽恋恋不舍的把手中把玩的玻璃环佩抖手抛给杨怀玉,说道:“便宜你小子了,这东西可是今天的扑买品之一,价值连城啊!”

杨怀玉接过环佩,顿时双眼一亮,身为纨绔弟子,最不缺的就是眼力价,更何况杨家也曾风光过,虽然风光不再,但是眼界不差,他一眼就看出来,这环佩虽然没有柳羽说的价值连城那般跨夸张,但是价值千金一点都不过分。

“怎么样?怀玉兄,这环佩足以赔罪了吧?”柳羽笑吟吟的看着杨怀玉道。

杨怀玉收起玻璃环佩,满意的道:“还不错,算你小子有良心。”

“怀玉兄今日带了多少钱过来?要知道,今日扑买的,可都是稀世罕有的宝物,钱带少了,可就要空手而归了。”

杨怀玉面色不虞,他们家不像曹佾他们,家里面一门心思的都是报国之心,经商这种事情,都是小打小闹,钱财虽然有些,但是却不会让他拿去挥霍,所以他这次来,只是充充场面,并没有带多少钱。

柳羽嘿嘿笑道:“没关系,怀玉兄既然来了,就是给我们兄弟面子,只是这次扑买不同寻常,过会还需要怀玉兄帮帮忙。”

两人低声交流,一旁的曹佾与潘肃相视一笑,妥了!杨怀玉成了托了!

华灯初上,开封终于热闹了起来,酷暑已经过去,习习凉风,让行人心情很好,大宋没有宵禁这回事,是对商贾最大的宽容,所以大宋的财富之高,冠绝历代。

樊楼外更是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虽然很多人进不去,但是不妨碍他们看热闹不是。

站在大庆殿前的赵祯遥望开封,发现热闹的开封,似乎注入了一股异常的活力,路上行人如织,在开封形成了别样的风景。

好大的阵仗啊!也不知道景休他们能不能把岁币送出去的钱给赚回来。

帝王多寂寞!赵祯也不例外,他也是有请柬的,只是去不去,却成了一个大难题,他已经很久没有微服出巡了,整日里在宫中处理政务,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精力,只是如此热闹的场面,让他如何按捺的住?尤其是今天还有好戏上演,赵祯更是心痒难耐。

陈琳鬼魅一般的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笑呵呵的道:“官家既然有兴趣,为何不亲自去一趟,有老奴与带御器械在,想来是没有人能对官家不利的。”

赵祯闻言,笑骂道:“你个老东西,天子一举一动都关乎国家,怎能轻易出宫?当年朕少不经事,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还能行顽童行径不成?”

陈琳赔笑道:“深宫禁苑,毕竟看多了也无趣,今日开封如此热闹,官家怎能错过,寻常臣子还有休沐之日,官家身为天子,怎能日夜操劳,若是把身体熬坏了,那可不是万民之福,不若也出去逛逛。”

赵祯点点头道:“你去安排吧,通知景休即可,万万不可惊动他人。”

陈琳欢天喜地的去了,看那兴高采烈的样子,也是在皇宫大内憋得久了。

曹佾从后门鬼鬼祟祟的去迎接赵祯,一路带着赵祯从秘密通道进入了樊楼的天字第一号包间,便陪着赵祯不再出去。

“景休,今日是你举办的扑买,你自去便可,朕就在这包间里,不会出去的,你放心就是。”

曹佾笑道:“官家,扑买大会自有专人去做,臣虽然是主家,但是却不需出场。

这个房间是位置最好的,能把樊楼一览无余,而且外人还看不到房间里的情形,官家今日就看看,臣能不能把您的岁币给您赚回来。”

第63章 香水与镜子

樊楼之上灯火通明,最中央的一处临时修建的高台上,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走了上去,中年人叫曹洪,曹家的子弟,一身的本事,都在经商上面,颇有建树,所以曹佾便让他主持扑买。

“咳咳!”曹洪清咳一声,笑道:“诸位静一静,且听某一言。

我曹家今日得了一批珍宝,不敢说天下无双,那也是绝世之物,曹家不敢独享,本应送去宫中,但是大家都知道,圣人一向俭朴节约,不喜奢华,所以令曹家把这一批珍宝拿出来,进行扑买,大家一会若是看上了,就请出价。”

刚说完,低下一个老头便叫道:“景玉兄,什么好东西咱们没见过,你就开始吧,也让我们见识见识,这些天京城议论纷纷的珍宝,到底是什么物件,老汉今日带了一万贯,要是看的上眼,就买下一件,也算是给景玉兄一个面子。”

众人一阵哄笑,说话的这老头叫高处恭,老头子今年九十多岁了,头发胡子都白了,但是没人敢小瞧他,他爹是当年帮助赵大立国的名将高怀德,高家虽然也被文官打压,但是老头子一日不死,就没有人敢下黑手。

曹洪笑了笑,对老头拱手施礼道:“高叔既然有意,那一会千万不要客气,即是扑买,自然是价高者得,小侄可不会手下留情。

天色已晚,我们这就开始吧。

第一件!域外香水,无名!拢共十瓶,底价三百贯!请诸位出价。”

曹洪身后,一个衣着得体的侍女端了一个盘子上来,盘子上盖着大红绸,曹洪上前,一把揭开红绸,露出了里面的真容。

在灯光的照耀下,一个三寸高的瓶子,瓶子通体透明,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线,让人迷醉,众人不知香水是什么,但是觉得光是那流光溢彩的瓶子,就绝对价值不凡,瓶子中有整整一瓶青绿色的液体,更衬托出这液体的珍贵之处。

曹洪拔开瓶盖,捻出一根羽毛,轻轻的沾了一些那液体,随手挥洒出去,顿时空气之中,有一丝淡淡的香气。

曹洪把瓶子交给侍女,让侍女绕着樊楼洒了一圈,一脸痴迷的道:“此香水只需一滴,便能经久不散,更有养颜之效,至于是不是真的,景玉不敢大言!诸位出价吧!”

“一千贯!”高处恭当即就喊了出来,他是第一个出价的,又是年高德劭的名将,更出名的是从来不跟人讲道理,老头子别看九十多了,房里娇妻美妾还是不少,见到这香水,登时就想到了自己刚纳的一房妾侍,迫不及待的就喊了出来,还虎视眈眈的环视一周,谁敢跟他抢,后果难料。

“一千贯一次!”

“一千贯两次!”

“一千贯三次!成交!第一瓶香水,归高叔叔所有。第二瓶,同款香水,三百贯底价,请出价!”

赵祯心惊胆战,一千贯,足够一家五口舒舒服服的生活一辈子了,没想到这瓶子里的东西竟然如此值钱,这要是弄个一万瓶,一年的税赋都有了,买香水就够支撑大宋了。

一旁的曹佾看着赵祯的模样,怎么会不知道他怎么想,曹佾当即道:“官家,这东西多了就不值钱了,十瓶香水,一瓶一千贯,但是一万瓶香水,一瓶酒只值十贯了。”

赵祯点点头,不过心中依旧感慨,大宋的官们,是真的有钱啊,一千贯眼睛眨都不眨就扔了出来,只为那一瓶子香水。

下面的拍卖还在继续,十瓶香水,最低的也有一千贯,最贵的卖出了一万贯的高价,是辽国使者,此人叫耶律仁先,是辽国帝族,深的辽帝耶律宗真信任,见到香水,如同猫儿见了鱼一般,辽国是契丹族建国的,说是野蛮也不为过,只是建国之后,开始仰慕中原繁华,时常从中原弄一些书籍、诗画之类的装点门面,但是他们常年不洗澡,身上臭烘烘的,香水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打造一般。

还有一瓶被西夏的使者张元买了去,花了九千贯,这张元是汉人,但是负气倜傥、有纵横才,在大宋累试不第,自视才能难以施展,遂决心叛宋投夏,妥妥的二五仔,但是被李元昊尊为军师,封为国相,此次出使大宋,是为了岁币而来。

十瓶香水,总共拍出了近七万贯,让曹佾都不淡定了,早知道应该让二郎多弄一些的,这样也好拿去送人情。

曹洪满面红光的站在台上,大声呼喝到:“第二件宝物,玻璃镜!此镜乃是稀世之物,照人纤毫毕现,站在镜前,就能把自己看的一清二楚,总共有三十件,五百贯低价,价高者得!”

一尺大小的玻璃镜被侍女挨个摆了出来,两个侍女各自抱着一面玻璃镜,如同抱着绝世神器一般,绕着樊楼走了一圈。

众人看去,只见镜中人当真是纤毫毕现,连面上的寒毛,都能看的一清二楚,若是弄回去一面,每日里梳妆一番,岂不美哉!

“诸位,请出价!”

“一千贯!”

“一千五百贯!”

“三千贯!”

“四千贯!”

“五千贯!”

。。。。。。

随着喊价声不断提高,曹洪觉得自己的腿都打飘了,直到有人喊出七千贯的价格,第一面玻璃镜,总算是拍了出去。

随后价格不断增高,三十面玻璃镜,除了第一面的七千贯,最低也卖到了一万三千贯,暴利无比。

包间里的赵祯目瞪口呆,曹佾满面通红,他不由又想到了未央,看来玻璃镜果然不能放出来,这可是大杀器。

三十面玻璃镜,足足买了两百五十万贯之多,平均下来,每面八万贯,这个数字惊呆了赵祯和曹佾,他们不由同时感慨,大宋的人,是真有钱啊!只是这钱,为何平时看不出来呢?

其实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辽国与西夏不停的抬价的原因,这两个国家仿佛约好了一般,你争我夺的不亦乐乎,都想弄几面回去,献给自家皇帝。

第64章 疯狂

镜子的热度慢慢消散,曹洪几乎嘶吼道:“下一件,乃是与镜子一通寻到的一件奇物,这些物品,乃是在东海深海处打捞出来的,乃是上古奇物,绝无仅有。”

四个侍女共同抬着一个方台走了上来,曹洪上前揭开方台,顿时宝光四射,一件玲珑剔透的马踏龙雀显露了出来。

“上古神物马踏龙雀,如今天下仅此一件,底价一千贯!请诸位出价!”

众人目眩神迷,尤其是张元与耶律仁先同时激动了起来,无论是辽国还是西夏,都是骑在马背上的民族,辽国的北地马,西夏的青唐马,是如今天下最顶尖的神驹,立下了不世之功,对于马的痴迷于热爱,远远超出了大宋的想象。

马昂首嘶鸣,躯干壮实而四肢修长,腿蹄轻捷,三足腾空、飞驰向前,一足踏飞燕。一匹躯体庞大的马踏在一只正疾驰的龙雀背上,小龙雀吃惊地回过头来观望,表现了骏马凌空飞腾、奔跑疾速的雄姿,马微微地偏向一侧的头高昂着,前面头顶的鬃毛和后面的马尾一致向后方飘飞,浑圆的躯体呈流线型,四肢动感强烈,三蹄腾空,右后蹄踏一展翅奋飞、回首惊视的“风神鸟”龙雀。

“五万贯!”张元毫不迟疑的喊道。

“十万贯!”耶律仁先毫不退让。

“十一万贯!”

“十二万贯!”

。。。。。。

眨眼间的功夫,这尊马踏龙雀,已经喊价道三十万贯,就算是以富庶著称的大宋商贾,也禁不住打了起来寒颤,眼睁睁的看着两位异国使臣不断抬价。

“四十万贯!”耶律仁先财大气粗,底气十足道:“张元,你要掂量掂量,你们西夏刚建国,若是真的与我大辽为敌,是什么后果。”

四十万贯,已经到了张元的底线,因为大宋虽然要付给西夏岁币,但是这些岁币,转眼间就会送给辽国,西夏只是过路财神罢了,而且西夏并不富裕,李元昊穷兵黩武,并不一定会支持张元为了一尊马踏龙雀,就花了一年的岁币。

于是张元退缩了,耶律仁先心满意足的去缴纳了钱财,抱着马踏龙雀,张狂无比。

台上的曹洪笑道:“张使臣勿恼,接下来还有好东西。”

高台轰隆隆响起,一个方台从高台之中升了起来,足足有一丈有余,才缓缓停下,可见绸布之下的物件,到底是多么的庞大。

曹洪揭开绸布没,顿时一尊一丈高下的佛像出现在众人面前,流光溢彩,美轮美奂,灯光照耀下,佛像脑后显出一轮光圈,如同智慧之轮一般,让人痴迷。

众所周知,李元昊崇尚佛教,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这尊佛像,无论如何,也要弄回去,不惜代价的弄回去,只要弄回去,就是大功一件。

想到这里,张元豁然起身,尖叫道:“二十万贯,再加今年的岁币,外加两万头犍牛,我西夏不要了,这尊佛像,本使一定要拿到手,谁敢跟我抢!”

说实话,大宋给西夏的岁币折合起来,不过是三十万贯,张元加上二十万贯,也不过五十万贯,但是那两万头犍牛,若是来到大宋,可就不得了了,牛这种东西,在大宋从来都是稀缺品,多少都不嫌多,至于能不能拿到,却没有人关心了。

曹洪呼吸一窒,顿时满室哗然,这张元当真是下了血本,连岁币都不要了,这佛像虽然尊贵,但是也太下血本了吧,也不怕回去被李元昊砍了脑袋。

耶律仁先犹豫了一下,他可没有张元的胆子,再说了耶律宗真也不是昏君,孰轻孰重还是能分得清的,大辽虽然也崇信佛教,但是若是把岁币不要了,弄回去这么一尊佛像,耶律仁先觉得太亏本。

“好!马踏龙雀归张使臣所有!还请张使臣去后面交割一下。”

张元兴奋的冲进了后台,去做交割去了,他听到曹洪喊道:“神狼!”

一尊不比佛像小哪儿去的玻璃狼露出了高台,碧绿色的一尊神狼,仰天咆哮,双目之中镶嵌着两颗绿莹莹的宝石,闪烁着凶狠的光芒,两颗锋利的尖牙呲了出来,两只耳朵直直树立,似乎永远不会俯首帖耳表示臣服,一身狼毫清晰可辨,结实的肌肉高高隆起。

耶律仁先的呼吸顿时粗重了起来,他不管不顾的冲了上去,轻轻的抚摸着神狼,如同抚摸着恋人一般,不舍得放下手。

“景休,我怎么觉得,你就是故意坑使臣呢?”赵祯满面春风,眼睛放光的看着那尊神狼,若有所思的问道。

曹佾不敢隐瞒,连忙说道:“官家,这东西是未央弄出来的,本来比这些小,但是未央觉得,既然要坑,也要让人心甘情愿的坑,西夏李元昊极度崇尚佛教,所以未央弄出了一尊佛像,辽国本是契丹,他们自诩为狼的子孙,所以未央做出了一匹巨狼。

看似美丽不可方物,但是官家若是知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只怕就不会如此了。”

赵祯来了兴趣,问道:“莫非这种奇珍异宝,还能遍地不成?”

曹佾压低了声音道:“这东西的成本,连一贯钱都没有,这就是遍地都是的沙子,未央以神仙手段,作出了这种玻璃,又浇筑成各种形态,才有了这些东西,看似价值连城,实则一文不值。

未央之意,就是用这种东西,把今年的岁币好歹减少一些,这样官家也会轻松一些。”

赵祯一愣,细细的向着神狼看去,顿时觉得索然无味,原来都是沙子啊,看来辽国和西夏的使臣简直就是傻子啊!

不过转念一想,赵祯脸就红了,若是曹佾不说,他这天下至尊,满朝文武,可不都是傻子吗!

曹佾继续道:“未央说了,只要咱们能缓几年,国内整军备武,大治天下,足以抵挡邻居的侵扰,到时候就算是收服幽云与河套,都不是难事。

这事我们研究过,很有可行性,官家一定要保密,就算是我姐姐,也不能透漏。”

赵祯认真的道:“放心,你们既然有此雄心,朕就看看,你们能做到哪一步!”

第65章 铁矿

这个时代很富有,非常富有,富有的程度达到了就算是西夏这个刚刚立国没多久的国家,也很有钱,富有到辽国的钱多到了没地方花。

既然有钱,那就要花在该花的地方,所以张元与耶律仁先很舍得花钱,他们认为花的很值。

几十万贯,几百万贯的往外扔,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所以当滕子京说辽国使臣耶律仁先花了两百万贯,把那只玻璃巨狼收入囊中的时候,未央的脸色极为精彩,精彩的如同开了颜料铺子一般,紫的、粉的、红的、黑的、黄的、绿的,最后恢复成正常颜色,才长长出了一口气,叹息道:“有钱啊!真有钱!区区大辽,竟然直接拿出了两年的岁币,当真是有钱!不过咱们大宋的人也不差,几十万几十万的往外扔,也不怕圣人一怒之下来个抄家灭族!”

滕子京也叹了一口气,大宋有钱,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但是世家大族,竟然达到了富可敌国的程度,平常还装的一副清廉的样子,一日三餐白菜豆腐,简直就是可杀不可留。

大宋钱荒,就是你们造成的!大宋缺少军饷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见拿出来一下?大宋治河的时候,一个个都装孙子!但是见到好处的时候,一个个都不让步,都成了狼!

朝廷衮衮诸公,就是这副嘴脸吗?这大宋再不变法,只怕就要亡国了!

滕子京此刻极度的思念范仲淹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恨不得直接上奏,让皇帝把这些清正廉洁,又有本事的大臣召回京中,把那些尸位素餐的家伙,全都滚去岭南。

未央看着滕子京不断变幻的面色,怎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他没有闲工夫想这些国家大事,在想国家大事之前,未央觉得自己还是把自己活好才是正办,若是自己不够硬,只怕都不用皇帝,随便来一个相公,就能把自己吃的死死的。

转日,未央去了沙门岛,直接把沙门岛一众悍匪接了过来,送入了杜家庄,只留下三百余人,都是老弱病残,不能上战场的,留守沙门岛,至于鲁常与雷五等,未央让杜鹏程兄弟严加训练,不听话就打,打死算逑。

未央的一千部曲,终于全部凑齐了,顺带着还弄了两千效用,整整三千部下,只要加以训练,全都是可用之士,而且无论是杜家庄众人还是沙门岛悍匪,全都是身手不俗的人物,一旦训练出来,绝对是一股强大的军力。

飞鱼服已经分发了下去,不过飞鱼有角,乃是类龙,为了不落人口实,未央直接把飞鱼换成了大鹏,虽然未央执拗的称呼为飞鱼服,但是大家却觉得不伦不类,一致口径,称为飞鹏服!

飞鹏服紧身舒适,让众人很是喜欢,整日里穿着,根本就不舍得换下来,有的人连睡觉都穿着,威风的紧!

有余没有好的兵器,虽然冶铁作坊皇帝已经批准了,但是铁矿石还没有开采,从外地运太过劳心劳力。

未央记得蓬莱是有铁矿的,不止有铁矿,而且有金、铅、锌、大理石、石灰石、氟石、花岗石等矿物,虽然储量不是很多,但是用来支撑锦衣卫所用,却是绰绰有余。

于是未央又找到了贾章头上,借来县志,细细研究,终于找到了铁矿所在之地,便让独家兄弟,带着三千锦衣卫,又招募了一些工人,前去采矿。

未央自己,则带着杜宇溟还有一些工匠,直接来到了铁矿边上,铁矿在一个叫做大柳村的村子边上,大柳村村民只有一百余人,常年务农,却只能三餐得饱,如今竟然有人来动他们的地,虽然补偿不少,但是农家以地为生,没了地,他们还能干什么?

村长柳老大今年年近六十,但是却身子骨硬朗,寻常年轻人也比不上他,他气势汹汹的不断阻挠开矿,甚至于与锦衣卫发生了冲突,未央早有交代,不得扰民,所以锦衣卫只是讲道理,但是村民却有人动了手,这事就捅到了未央这里。

未央亲自请柳老大还有村里的带头人来到了临时搭建的房子里,开门见山道:“诸位乡亲,我们在这开矿,也是为了大家伙,虽然占了一些农田,但是我向大家保证,一定有足够的补偿,这补偿不是一年,以后年年都有,乡亲们觉得还行吗?”

众人一愣,这个方案已经很不错了,他们一年到头种地,也不过恰好果腹,但是补偿款不少,足够一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活了。

柳老大叹息一声道:“小郎君,我们都是干农活的,如今你们用了地,我们没得地方干活,就算是有补偿,但是好逸恶劳,岂非长久之计,长此下去,只怕大柳村,就要出不肖子孙了。”

未央想了一下,也是,你直接给人家钱,把人家养起来,早晚会形成毛病,吃喝嫖赌,沾染一样,都不是农家人乐意看到的。

想了一下,未央便道:“是我想差了,既如此,老丈看这样可好?矿上缺人,你们村的人,有愿意的,便上矿上帮工,月俸按照一月三贯钱如何?”

柳老大闻言,吓了一跳,三贯钱,老头子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他连忙摆手道:“不成不成,钱太多了。”

古人真是淳朴啊,三贯钱,在未家的作坊里,只是工匠最低的薪酬,风雅阁跑堂的小小厮如今薪水都一个月十贯了,有人出二十贯三十贯都不愿意跳槽。

“老丈,三贯钱不多,但是足够一家几口生活的舒舒服服,而且靠着自己的双手吃饭,又有什么不行的?就这么定了,谁想去矿上,就去找工头报名。”

工头就是曹三水,这家伙自从与未烟认识了之后,便跟着未央建作坊,造玻璃香水,做的很是不赖,如今已经成了未家的工头,而且曹三水还识字,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了,因为办事老实厚道,井井有条,很是得未央的欢心。

这还有什么说的,大柳村一百余人口,成年的男丁不少,全部报名,曹三水一一记录了下来,就算是妇孺,也招了一些家庭困难的,为矿上的人洗衣做饭。

第66章 天马

大柳村的事,只是一件小插曲,只是令未央没想到的事,这个小插曲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曹三水办事仔细,谁有的员工,都记录在案,性别、年龄、擅长之类的一点都不少。

没想到的是,区区大柳村百十人的小村子,竟然有十几位铁匠,那柳老大,竟然是一位大匠,未央亲自查看了柳老大打造的一把菜刀,纹理清晰,铁质甚至超出了大宋如今的水平,虽然不能吹毛短发,但是却绝对是一等一的上品,就算是拿到战场上,都算的上利器。

虽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但是柳老大的技艺,绝对是大匠的水准。

高手在民间啊!

未央的心顿时就热络了起来,直接把柳老大请了过来,又是端茶倒水,又是奉上美食,搞的柳老大坐立不安,直接带着哭腔道:“小郎君有什么事就直说吧,老汉可不当不起小郎君如此礼遇。”

“当得起当得起!”未央搓着手道:“老丈的技艺,已经到了大匠的水准,无论如何礼遇,都不算过分。”

大匠啊!这可是宝贝,历史上出名的大匠不多,但是绝对都是登峰造极的人物,无论是哪一行的大匠,那都是抢手无比。

柳老大唯唯诺诺道:“小郎君,老汉只会打些农家用具,算不得什么大匠。”

未央大手一挥,豪气勃发道:“一事通百事通!老丈不用担心,只要老丈愿意,我愿意以月俸百贯聘请老丈,作为冶铁作坊的技术总监!”

柳老大顿时就痴呆了,一百贯!一百贯啊!

未央还以为老汉不愿意,连忙道:“钱是不多,但是以后还能涨,只要合格的钢铁炼出来,小子一定不吝钱财。”

柳老大连忙摆手道:“莫要折煞老汉,小郎君既然用得上老汉,老汉就做那什么技术技术总监就是。”

未央大喜,紧紧的握住柳老大粗糙的双手,激动无比,柳老大连连抽动,想要把手抽出来,奈何未央力气竟然十分大,只得由未央去了。

于是柳老大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一张张稿子,都是未央早就画好的图纸,全都是冶铁之法,还有建造高炉之法,让柳老大大开眼界,曹三水整日里给柳老大端茶倒水,拿出了伺候祖宗的劲头,这让别的工人羡慕无比,一个个如同牛犊子似的,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技术,期待未来有一日,自己也有一个自己的办公室。

一切就绪,未央便御箭来到了荷兰,这地方这时候属于罗马帝国,人们被中华成为红毛鬼。

未央此来的目的,自然是弗里斯兰马,这种世界一流的骏马,绝对要弄到手才行,光凭那身高,就能碾压北地马与青唐马,只要有一千弗里斯兰马骑兵,就能纵横天下。

不过未央并不抱希望,他来到荷兰之后,虽然找到了弗里斯兰马,但是数量并不多,数十个马场,也只有不到两千匹,虽然组建骑兵足够了,但是未央却希望更多,越多越好,他寻找了许久,终于放弃了,一次运七十匹马,把两千多匹弗里斯兰马全部偷了去。

负责马场的杜风云看到弗里斯兰马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天呐!世上竟然有如此神骏的马,光是肩部,就比普通人的个子还高,简直就是洪荒巨兽,两千匹马密密麻麻,肩高一米八,头颅扬起,足有两米有余,长长的鬃毛,长长的尾巴,粗大的马蹄,两千匹马一动,便是地动山摇。

最前头那匹马王肩高两米多,扬起头颅,足有三米有余,寻常人连碰都不敢碰,浑身黑色油亮,透着一层淡红色光辉,仿佛从九天而来,裹在阳光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无论是什么人,只要看一眼,无不为之倾倒、迷醉。

三米高的神马,那是什么概念?寻常人连马的身子都摸不到,只能摸摸马腿,成为马王的狗腿子。

杜风云喉咙咯咯直响,他很想狂呼两声,两千匹神马,就是一千铁骑,有了这铁骑,还怕什么辽国,还怕什么西夏?老子都敢上阵,直接把那两个蕞尔小国干趴下。

不止是他,整个马场都疯狂了起来,这特么哪是马啊!小郎君莫不是把天帝的坐骑偷了下来?这就是天马啊!

弗里斯兰马虽然看似凶猛,打起来更凶猛,但是极为通人性,只要善待,就能打成一片。

只是那匹马王,很是骄傲,除了未央,谁能不能近身,这让杜风云很是头疼,因为不能近身,就不能喂养,总不能看着马王饿死吧。

最后未央出了个主意,把自己的穿过的衣服,交给了杜风云,让杜风云改了一下,做成马甲穿在身上,亲自未央马王。

马王不排斥了,就像骑上去试一试,不过杜风云七十多岁的人了,谁敢让他冒险,好说歹说,才打消了老头子跃跃欲试的梦想。

未央三令五申,这批马必须保密,无论是谁,都不能透露,否则严惩不贷。

养马的这批马夫,都是曹佾几人搜罗来的,本来就是他们的部曲,如今跟了未央,自然也是忠心耿耿,赌咒发誓一定不让天马的消息泄露出去。

被称为天马的马场,设置在了极为隐秘的一处山谷,本来是籍籍无名,现在唤作天马坑,方圆十里左右,加上山路,足够天马奔跑的了。

所有喂养天马的马夫,全都住在天马坑,没有绝对的理由,不得外出。

至于未央,如今在农庄里抱着一只白色的幼兽,正在殷勤的喂养。

这只白色的幼兽,未央也不知道是啥,是他在偷天马的时候,咬住了他的裤腿,他觉得可爱,就顺手弄了回来。

小家伙一进了未家,就获得了全家的喜爱,尤其是未烟,还拿出来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给小家伙吃,偏偏小家伙不理不睬,未烟拿出了锲而不舍的精神,整日里跟着小家伙,拽着尾巴非要跟小家伙做朋友。

第67章 闲人逛街

小家伙虎头虎脑,甚是可爱,而且很是粘人,经过几日的喂养,未央走到哪里,这家伙就跟到哪里,俨然一个小跟班。

未央有了个小跟班,小跟班还有两个小跟班,李思甜也喜欢上了这只白色幼兽,整日里与未烟一起,缠着小家伙,片刻都不得消停。

不过未央越来越觉得奇怪,小家伙像只小猫,雪白的皮毛,萌萌的大眼睛,更为奇特的是,小家伙背后长着两只翅膀一样的东西,就像是后世的天使猫一般。

是不是天使猫,未央也不确定,因为小家伙脑门上,若隐若现的,有一道“王”字纹,十分奇特。

小家伙最喜欢的食物,是小鱼干,最好是炸的酥酥的小鱼干,别看小家伙小,但是食量可不小,一顿能吃指头长的小鱼干,至少也得十条。

这完全就不是猫的食量,幼年的老虎也不过如此了,别不是弄了个猛兽回家吧?

未央想到这里,不由吓了一跳,没听说过天使虎、天使狮、天使豹之类的啊?变异了?

算了!不去管它,反正自家人喜欢就好。

未央恬不知耻的为小家伙取名小白,一想到蜡笔小新的那只小白,未央就很是舒爽,至于未烟强烈要求的白姝以及杜氏认为的百灵,都被未央义正言辞的否定了,他觉得小白,才能体现出自己的底蕴来,被大家好一顿鄙视。

马场在养马,冶铁作坊也在有条不紊的按照未央的方向走,至于玻璃作坊以及香水作坊,早就不需要未央去问了。

未洵在苦读,打算参加省试,也就是会试,想要一试身手,看看自己能不能科举入仕,对此,未央很是期待,毕竟他的科举之路,已经被生生的阻断了。

所以不可否认的,未央成了个大闲人。

闲人有闲人的活法,未央带着未央与李思甜,肩膀上蹲着一只可爱的小猫咪,让小贺驾着马车,向着蓬莱而去。

说实话,未央虽然来到了这个世上,来到了蓬莱,但是从未真正的观察过蓬莱,他一直都很忙,从来到这里的第二天,一直忙到了现在,忙了几个月,终于闲下来了。

进了蓬莱,让小贺赶着马车前往风雅阁候着,他们三人外加一只猫,百无禁忌的在蓬莱村闲逛。

不得不说,贾章确实有真本事,不是那些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蓬莱被他治理的百业兴旺,商贸大兴,街道上很是热闹,讨价还价的声音,让未央如聆纶音一般,实在是太亲切了。

各种小吃来一遍,各种好玩的玩具来一个,哟!还有玩杂耍的?

一块空地上,一个汉子带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正在表现顶碗绝技。

那姑娘头上顶着高高的一摞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

小姑娘迈着舒缓的舞步,用手上的顶针和小碟敲着节奏。继而,逐渐加快了步伐,时而独自芭蕾般疾速旋转,时而组合为千手观音,如几十只翩翩的蝴蝶,飞舞在你面前。

微风一般是轻盈的舞步;花开一般是飞旋的长裙;风铃一般是首饰的撞击;葡萄一般是黑亮的瞳仁;杨柳一般是纤细的腰肢。耸立的白瓷碗稳稳地随着姑娘的身姿飘来移去,组成一幅幅流动的画面:似天空的行云,如地面的流水。

每一个舞姿都透出浓郁的少女风情;每一个舞姿都充满青春的活力;每一个舞姿都令人叹为观止,使人陶醉于浓烈的艺术享受中。

“好!”围观群众使尽的拍着巴掌,未央的巴掌都拍红了,未烟与李思甜更是兴奋的坐立不安。

大汉抱拳一圈,朗声道:“我们父女行走江湖卖艺,就是混一口饭吃,各位父老乡亲,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说完,捧着一个粗瓷大碗,挨个到群众面前。

有的人看见就偷偷溜了,有的人给个三五文,有的不差钱,给个几十文的也有。

轮到未央时,他伸手去摸钱袋子,不曾想摸了个空,只见未烟从钱袋子里摸出一个银元宝,讨好的放在大碗里,憨乎乎的道:“姐姐长得真美,舞跳得也好看,姐姐给我做嫂子吧!”

那小姑娘神情一滞,面现绯红。

丢人啊!未央面色通红,连忙对大汉与那小姑娘道:“我家妹妹疏于管教,不周之处,还请见谅。”

那大汉似乎不以为意,哈哈大笑道:“没事没事,这孩子心思单纯,不碍事的。”

李思甜也甜甜的道:“我家郎君也是有身份的,姐姐嫁过来做妾,此生也算掉进了福窝里了。”

未央的脸色顿时就黑了,李思甜小小年纪,怎么就会编排人了?回头得好好跟老李寥寥,丢人啊!

大汉面色不虞,小姑娘面色也不大好,四岁的孩子说什么,没有人在意,但是十岁的孩子就不一样了,大宋女子一般早熟,十五六岁就嫁人了,这明显就是话里有话啊。

未央觉得今天丢脸都丢到姥姥家了,一把拽起两个小姑娘,飞也似的逃了。

大汉看着觉得有趣,不由笑了,那姑娘也莞尔一笑,似乎极为好玩。

拐过街头,未央顿时就怒了。

“好好的杂耍,你俩净出幺蛾子,下次再这样,以后就不带你们出来玩了。”

未烟撇撇嘴,不以为意,李思甜面色一黯,旋即恢复如常,两人手拉手,直接丢下了未央,向风雅阁走去。

今日逛的够了,未央也乏了些,他一跺脚,跟了上去,喋喋不休的教训起两个小姑娘。

小白蹲在未央的肩头,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眯着眼睛睡了起来。

来到风雅阁,未央直接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过了一会,李尚慕便匆匆赶来了。

“茶呢!我的茶呢!”

受够了所谓“点茶”的未央,终于要开始向着炒菜进军了。

炒茶源于明代,未央要想喝上炒茶,自己不去做,那得再等几百年才行,几百年谁愿意等?所以未央毫不犹豫的,直接开始收购茶叶,打算自己弄炒茶。

第68章 大红袍的野望

除了茶叶,未央让李尚慕找人去武夷山,寻找大红袍,大红袍是明朝洪武年间才被人发现的,号称“茶中状元”,是千年茶树,虽然武夷岩茶,现在已经闻名天下,但是大红袍生长的地方太过偏僻,肯定没有人知道,不然早就被人传的满世界都是了。

后世真正的大红袍母树茶叶,根本就是有价无市,就算是你花一百万,别说买,能让你看看就不错了,那都是特供之物,只有少数世界上最顶尖的人物才能喝到。

未央的爷爷曾经得到过一两,如获至宝,寻常人都不让看,就连他自己,也只是偶尔拿出来闻一闻,不舍得喝,据说是中华总理赠送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既然这个时代大红袍还没被发现,未央怎么可能放过?

可惜的是,李尚慕派去的人并未发现大红袍,也是,大红袍母树,总共只有四株,生长的地方又刁钻无比,根本就不是轻易能找到的,未央寻摸着,有空自己去找,找到了就藏好,实在不行花钱把山头买下来,以后就属于自己了,一想到绝世无双的大红袍以后就特供自己一人,未央不由一阵心热。

炒茶怎么做?未央自然是知道的,他把用具与炒茶的过程仔细的写了下来,交给了李尚慕,千叮万嘱一定要严谨从事,不允许方法泄露,他还打算靠着炒茶大赚一笔呢。

未央实在是太缺钱了,缺的很,尤其是那两千匹弗里斯兰马,养马的费用昂贵无比,弗里斯兰马不同于阿拉伯马,阿拉伯马还算是好养的,弗里斯兰马不同,这种马毛发浓密,必须得经常沐浴,还需要打理马蹄、马腿、马尾等各个部位,甚至还需要经常消毒,他们的食量更是惊人,是阿拉伯马的三倍有余,而且属于那种必须得吃营养丰富的饲料,不然根本就供应不上它们庞大的消耗,而且弗里斯兰马散步骑行的时候动静特别大,两千匹马动起来地动山摇,时间长了根本就瞒不住人,只能把周围十里之地全部买下来,把周围的居民迁走。

这都需要钱,数额巨大的钱,未央虽然有几条来钱的路子,但是都不能长久,毕竟那是用来羁縻邻国的手段之一,所以茶叶的利润,就至关重要,最起码在其他产业能现于光天化日之下之前,茶叶的秘密,必须保住。

于是未央带着小贺与小杜两个仆役亲自去做炒茶。

炒茶主要有:萎凋、摊晾、摇青、做青、杀青、揉捻、烘干、毛茶等工序。

萎凋是鲜叶丧失水分的过程。其标准为新梢顶端弯曲,第二叶明显下垂且叶面大部分失去光泽,失水率约为10%~15%,萎凋时,将鲜叶置于谷席、布垫等萎凋器上,摊叶厚度1~2kg/m2。阳光强烈时要二晒二凉,晒青程度以叶面光泽消失,青气不显,清香外溢,叶质柔软,手持茶梢基部,顶叶能自然下垂为度。

做青是形成茶叶品质的重要阶段,是一个继续萎凋和发酵相结合的过程,其技术性极强,一方面促使多酚类化合物发生酶性氧化,另一方面又要限制其进行速度。做青时要以特有的手势摇青。将水筛中的凉青叶不断滚动回旋和上下翻动,通过叶缘碰撞、摩擦、挤压而引起叶缘组织损伤,促进叶内含物质氧化与转化。摇后静置,使梗叶中水分重新均匀分布,然后再摇,摇后再静置,如此重复7~8次,逐步形成其特有的品质特征。摇青次数和时间,视青叶的变化(香型与叶色)而定,俗称“看青做青”。在后半阶段,必要时辅以“做手”,弥补摇青不足。“做手”乃甩双手左右将叶互碰,反复数次,但不可使劲用力,动作力求自然。一般摇青规律先轻后重,静置时间先短后长,多摇少做。优质原料,则只摇不做。以叶面呈亮黄色,叶缘呈焦枯色,近叶缘之叶内呈淡黄色,靠近主脉及叶柄处呈淡黄绿色,俗称“三节叶”为做青叶的理想状态。

杀青是结束做青工序的标志,是固定毛茶品质和做青质量的主要因素。主要采取高温破坏茶青中的酶活性,防止做青叶的继续氧化,同时使做青叶失去部分水分呈热软态,为后道揉捻工序提供基础条件。其杀青标准:叶态干软,叶张边缘起白泡状,手揉紧后无水溢出且呈粘手感,青气去尽呈清香味即可。

揉捻是形成茶外形和影响茶叶制率的主要因素。揉捻时应做到:杀青叶需快速乘热揉捻,以便达到最佳效果;揉捻过程掌握先轻压1~2次,即采用轻-重-轻。初揉后即可投入锅中复炒,使茶条回软利于复揉,又补充杀青之不足。

岩茶“走水焙”在一个密闭的焙间中用培笼进行。在各个不同温度(90~120c)的焙窟上以“流水法”操作。使复揉叶经历高、低、高不同温度的烘焙,达六七成干下焙。整个过程10多分钟。速度快、工作紧张,故又称“抡水焙”。

走水焙下焙后,簸扇去片末,然后摊凉5-6h,以增进后熟作用,使滋味醇和、色泽沙黄而浦润。再经拣剔去除梗与茶朴,即可复培。

拣剔后的茶条先以90~100c的培温复焙1-2h,再改用70~90c低温“文火慢炖”。这是炒茶特有的过程、对增进汤色、耐泡、滋味醇和、香气熟化等有很好效果。最后趁热装箱,也是一种热处理过程,对品质也有一定良好影响。

毛茶拼配和付制:拼配应根据拟生产的成品茶的要求,制订不同产地、不同季别、不同等级的毛茶配料比例的正常方案。拼配应遵循执行标准、稳定质量、兼顾全局、统筹安排、充分利用、提高效率的原则。

嬴穆并没有炒茶的经验,但是他收的茶叶足够多,就算是失败了也没关系,反正咱现在有钱,可劲的造就是,只要能把茶叶炒出来,那就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以大宋的文化氛围,不挣钱是不可能的。

第69章 祥瑞

“成了!”

未央惊喜的捧着一罐茶叶,欢喜无限。

未央十个理论派,从来都不是行动派,他一向喜欢把原理与方法制定出来,然后找人去做就是,只是没想到,小贺这家伙,竟然还是个偏才,当年他从风雅阁侍者选拔中落选,未央只是看他家中实在是困难,穷的让人不忍心辞退他,才收他做了仆役,没想到这家伙给了自己一个惊喜,不过是一天的功夫,就把炒茶做了出来,实在是失之桑榆,收之东隅!

“好!以后你就是茶叶作坊的经理,小杜是副经理,你们通力合作,再招聘一些员工,尽快把炒茶做出来!”

小贺与小杜相视一眼,眼中满满的都是惊喜,风雅阁的经理周淑梅月俸一百五十贯,让所有的侍者羡慕无比,他们早就垂涎三尺了,如今成为与周淑梅同级别的经理,月俸必然上涨,就算是不如周淑梅,也足以称为小富翁了。

“多谢大人!”

两人惊喜无限的跪倒在地,一个劲地磕头。

未央连忙扶起他们,笑呵呵的道:“这都是你们应得的,再说了,不用叫我大人,你们还是叫我小郎君,听着舒坦。”

两人感动的直落泪,跟着小郎君果然有前途。

打开门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未央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茶叶卖不出去,只是担心茶叶不够。

所以未央让李尚慕全力收购茶叶,那边也加紧建了一座茶叶作坊。

时间过的很快,眨眼间八月份就过去了,北方终于进入了秋天,天气早已没了炎热,反而有种萧索之感。

红薯玉米经过数月的生长,终于成熟了。

九月初一这一天,曹佾、潘肃、柳羽竟然亲自从京城赶来,陪同的还有陈贤,他们歇了一日,第二日,便与滕子京、贾章等人一起,直接去了地里。

万亩良田连成一片,近乎无穷无尽,一片金黄,尤其是玉米地里,秋风一吹,便有沙沙的声音响起,形成一片波浪,壮阔无比。

一万亩良田周围,隔着一里地,便有一个窝棚,是专门来看守这万亩良田的老农,都是曹佾等人从京城自家带出来的,不止忠心耿耿,手上也是好功夫。

这一次众人浩浩荡荡,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目的,沿途还有无数随从人员四下宣传,所以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想看一看被吹嘘成祥瑞的作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当然,也有人不屑,这是一群青衫儒巾的文人,一个个摇头晃脑的说什么宽刑爱民、节俭清廉、修德敬天、与民休息等等,这才是正办?孔夫子猎麟,才是祥瑞,才是天下盛世,你们一群纨绔子弟,谈什么祥瑞,羞也不羞?

当然,说归说,他们还是要去看看的,顺便打算这些人出丑的时候,好写几篇文章,好好的批判一下这些沽名钓誉的纨绔子弟。

所以人来到这万亩良田的时候,都惊讶的不能自已。

天呐,那是什么粮食?这么高?跟小树一般高大,这是粮食吗?一棵上面竟然有两三个尺长的椭圆东西,莫非就是果实吗?

还有一些地上,黄黄的一片贴着地面,如同枯草一般,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滕子京身为官职与地位最高的大儒,当仁不让,满面红光的宣布道:“开始收割!”

好在人多,一亩玉米收割完毕,早有人称量了一下,那个称量的小吏,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骇然大呼:“天呐!四石五,天降祥瑞,佑我大宋!”

所有人都惊骇欲绝,犹自不信,现在大宋产量最高的稻米,也不过亩产两三石,亩产四石,别是胡说八道吧?

那边称量红薯的小吏,直接吱一声,直接就晕倒了。

滕子京粗暴的推开围观群众,大喝道:“多少!”

另一个负责掌秤的小吏两股战战,双目充血,仰天大吼道:“二十五石!二十五石!”

小吏受不住刺激,宛如疯狂一般,直接冲入了红薯地,双手使尽的挖着,口中念念有词,疯癫无比。

“来人!把他拉下去!”

没有人理他,滕子京颤颤巍巍的来到秤边,看着那个数字,眼前一黑,仰面就倒,未央早就见怪不怪,不过别人都吓傻了,他只能出手,扶住滕子京,低声道:“大人,还需要你主持局面,万万不可喜极攻心,乱了方寸。”

滕子京毕竟是大儒,心境不同一般,但是也过了足足一刻钟才恢复过来,他状若疯狂,怒吼道:“给本官全部收了,收了!”

二十五石啊!天下何曾出过这等高产的粮食,这不是祥瑞这是什么?谁特么敢说不是,滕子京都敢搬起一块红薯,直接砸在那人的脸上,质问他:实践才是检验一切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跟未央学的。

有一个士子怒吼道:“滕大人,你枉为大儒,竟然敢行此欺天之事!二十五石的粮食,就算是三代之治,也未曾听闻,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要联合天下士子,具本弹劾你奉迎媚上,让你身败名裂!”

滕子京不屑的看了那人一眼,此人籍籍无名,滕子京自然不认得,但是他一把拽住那士子的衣领,连拉带拽的把士子扔在了红薯地里,冷笑道:“今日就让你自己看着,这万亩田地里,若是本官有一丝作假,不用你们弹劾,本官自己摘掉头上乌纱!”

一亩亩的土地被挖了出来,耗费了足足三天时间,招募了数千农夫,才堪堪收割完毕,无论是玉米还是红薯,产量虽然有点偏差,但是平均下来,还不止这个数。

那士子全程观看了收割的场景,过秤的场景,亩产二十多石的粮食,怎么可能有?就算是孔夫子再世,也不可能有这种粮食。

但是现实击碎了他脆弱的心灵,三日过后,士子衣衫褴褛,双目无神,几乎被自己所见所闻吓死。

不知是他,无数的农夫跪地痛哭,若是早早有这些粮食现世,不知自己有多少家人免于饿死。

祥瑞啊!祥瑞!

第70章 曾巩

三天的时间,除了未央,没有人睡觉,也没有人敢睡觉,就连未洵两口子,都眼珠通红的盯着地里,一丝一毫都不敢松懈。

最后一天,所有人都精神亢奋,未央不由担心,这些可都是自己身边重要的人,损失了哪一个都承担不起,所以他直接吩咐李尚慕,弄了一桶桶茶水送了过来。

“诸位,大势已定!再无波澜,喝口水解解乏吧!”

众人舔了舔干涸的嘴唇,又闻到了茶香,再也抑制不住,一个个捧起茶碗喝了起来。

“好茶!”柳羽大赞一声,旋即天旋地转,栽倒在地。

曹佾哈哈大笑道:“你小子也太弱了,这是茶又不是酒?还能醉了?”

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曹佾也觉得眼花了起来,他不由愤怒的向着未央看去,发现未央面上一片担忧,不由松了一口气,罢了,且睡去吧!

李尚慕还未来得及喝茶,不由吓得大惊失色,哀嚎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是谁!是谁下了毒!”

未央悠然道:“是我!他们这些日子惊喜交加,气血澎湃,若是再不休息,只怕一旦倒下,就永远起不来了,所以我下了蒙汗药。”

李尚慕连忙闭嘴,都倒下了,就剩他一个人,自然是要收拾局面的,一连数辆马车逶迤向着蓬莱而去,马车中呼噜震天,所有人都睡的香甜。

未央守在田里,老神在在的喝着茶水,田园风光,丰收之景,多美的景色啊!

当然,若不是眼前一个如同小鬼的家伙,未央觉得自己还能爽一会。

“未大人,这世上真的有亩产二十五石的粮食?”那士子双目通红,抱着未央的腿喊道:“若非亲眼所见,我绝对不会相信!人家都说这粮食是未大人的功劳,未大人,您告诉我,这是不是真的?”

未央猝不及防,被人抱了大腿,尤其是一个邋遢鬼,他本来就有不小的洁癖,自然受不了,腰肢一用力,腿一蹬,直接把那士子蹬出老远,怒吼道:“来人,来人,有人竟然接近本官,你们都是死人吗?”

如此盛世,锦衣卫怎么会错过,一直负责未央安全的鲁常双目炸裂,大步上前,一把把那士子提了起来,扔在一边,早有两个部曲把那士子按在地上。

“属下护卫不力,还请未公责罚!”

对于未央,鲁常是既敬且怕,不敢有丝毫违逆之处,简直就是当作祖宗一般供着。

未央恼怒的指着鲁常骂道:“平常白训练了,这要是在战场上,我都死好几次了,回去跑一万米,跑不完不准吃饭。”

鲁常羞愧欲死,他也没想到,竟然有人能大明大亮的就过了防线,按照锦衣卫训练条例,护卫主帅不力,当斩!未央只让他跑一万米,这就是轻轻放过了。

鲁常不敢对未央发火,但是对那士子,却火冒三丈,扬起蒲扇般的大手,上去就是一巴掌。

那士子被打得晕头转向,迷迷糊糊道:“学生曾巩,还请未大人不吝赐教啊!”

鲁常顿时火气就上来了,还要再打,那边未央听到曾巩自报家门,吓了一跳,连忙道:“别打了,带过来!”

鲁常只得压下火气,把曾巩带了过来,但是依旧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一旦曾巩有所异动,就会承受雷霆一击。

未央试探的道:“曾巩曾子固?”

曾巩晃了晃脑袋,欲哭无泪道:“未大人,正是学生,学生游学至此,本来是打算于蓬莱阁以文会友,不曾想听闻有新的粮食现世,便来一观,不曾想这玉米与红薯竟然产量如斯之高,学生一时鬼迷了心窍,还请大人勿怪。”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特么的差点把唐宋八大家之一干掉了啊,当真是天怒人怨啊!老天爷不会一个雷劈死自己吧。

近距离接触偶像,未央心里还是蛮热切的,连忙让人端来了茶水,这次当然是没下药的。

曾巩咕噜噜喝了好几碗,擦了擦嘴巴,又整理了一下仪容,这才躬身,恭谨有礼的道:“未大人,学生心有疑惑,还请告知学生。”

未央连忙扶起曾巩,史有载,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而且人家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

这家伙虽然比不得苏轼妖孽,但是却也差不了太多,而且一声一帆风顺,不像大苏,活的坎坷的可以与老杜相比了。

“曾先生客气了,你叫我二郎就是,我这官是散官,做不得数的。”

曾巩家教极好,但是为人也很是执拗,他摇头道:“夫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未先生大才,还请称我为子固就好,当不得先生二字。

未先生能得到如此祥瑞,不知能免于多少大宋子民免于饥饿之虞,此乃天大的功劳,就算是三代之治,也不过如此。

学生虽然学问不深,但是也只民生疾苦,先生取红薯玉米造福于民,天下万民承先生福泽,必将万世传颂。”

未央不由感慨,你看看人家,说话井井有条,纹丝不乱,这就是大家风范啊!

“那好,我就厚颜称呼一声子固!子固啊!这红薯玉米,却是亩产惊人,你也看出来了,这登州土地贫瘠,这些地在登州已经算是肥沃,但是比之江南与山东等地,还是差了不知多少,若是能在土地肥沃之中种植,这红薯产量,达到三四十石,也是易事,玉米也是如此。”

曾巩心头大震,这才反应过来,登州土地之贫瘠,几乎为天下之首,而且盐碱地居多,这都能种出这般产量,更遑论天下富庶之地?

第71章 讲道理

曾巩也说不上自己是倒霉还是幸运,倒霉的是,无缘无故被人暴打了一顿,幸运的是,见到了几乎是开天辟地以来,最大的祥瑞,足以让亿万黎民无饥饿之虞的粮食,这不是天大的幸运是什么?

本来曾巩只是来登州蓬莱阁,会一会几位好友罢了,没想到竟然见到红薯与玉米,从刚开始的质疑与不屑,到现在的心悦诚服,曾巩整个人都升华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这位传说中把玉米与红薯引进来的未央未二郎,长得很清秀,甚至有点英俊,身形修长,有一米六左右,微微显得有些削瘦,穿着一套短衣短裤,正是蓬莱最近最流行的款式。

寻常十二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在干什么呢?曾巩神情恍惚,他被称为神通,十二岁的年纪,也不过是做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词,念了一肚子之乎者也,但是眼前的少年,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一个让天下百姓都要感念千古的奇迹。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曾巩是个务实的人,这与家学渊源有关系,曾家不想别的世家,他们很看重弟子的务实能力,曾巩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还没有发生,此时的曾巩自负满腹经纶,进士什么的,还不是唾手可得?

务实的人,对于世事看的就清晰一些,比如未央,曾巩来到蓬莱之后,听说的最多的,便是这位未二郎,什么巧施妙计让风雅阁起死回生,什么良善爱民之类的,林林种种,多不胜数。

最多的便是未二郎家的工匠,这些工匠薪水之丰厚,让曾巩很是侧目,当然,这也是爱民之举,人家好歹也是武翼大夫。

未央看着神色不属的曾巩,笑呵呵的道:“子固兄,还有什么疑问吗?”

曾巩郑重的躬身施礼,施的竟然是弟子礼,他觉得面对如此大才,就算是怎么礼遇都不过分。

“未先生,学生今日所见所闻,当真是振聋发聩,不敢当先生称呼为兄,先生叫我子固便可。”

未央翻了个白眼,但凡有才能的人,都是倔驴,比如范仲淹、比如王安石,在历史上都是大名鼎鼎的倔驴,王安石还有个“拗相公”的外号,为人刚直,如同神剑一般,可以劈开重重迷雾,可惜的是,神剑可以伤人,也可以伤己!很不幸,王安石这柄神剑,伤了大宋的根基。

不过面对曾巩这种纯粹的文人,未央还是很喜欢的,毕竟这是偶像啊!唐宋八大家啊!特么还是活生生的,弄回家供着也好啊!

未央眼珠转了转,一肚子坏水开始不断的冒了出来。

“子固啊!凡是知难行易,比如我们有了良种,但是却并非有无忧了,老百姓的认知,还需要一段时间,你刚开始不是也不认为这红薯的产量如此之高吗?可见这天下之事,不能夸夸其谈,不然就如子固一般,说起来容易,但是不亲自去做,不亲眼去看,怎么会服众呢?”

未央的意思很明白,凡新物种,让人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不是说你出来了,大家就会急吼吼的都去种植,要是真那样,未央觉得就不是好事,反而是灾难,你想想,满天下都种植红薯玉米,这玩意能当饭吃是不错的,特么天天吃谁受得了?还得大米小麦养着,那才是正道,这玉米红薯,灾年才是真正的利器。

未央的话,让曾巩陷入了沉思,显然曾巩被打动了,他动容道:“先生真乃真知灼见!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学生受教了。

不过听闻圣人有革新之心,如今朝堂之上,变法之声日盛,待圣人下定决心变法,我大宋必定鼎盛可期,这玉米红薯也能遍布天下。”

未央苦笑不得,文人就是文人,看到的都是那一套,他叹息道:“子固啊!就算是众正盈朝,这变法也没那么容易的。”

曾巩面色微变,当今天下,范仲淹范大人得天下之望,许许多多的士人认为,范大人从西北归来之日,便是执宰天下之时,到时候推动变法,当无往而不利。

“未先生的话,学生不敢苟同!”曾巩毕竟不想恶了未央,斟酌到:“范相公得天下之望,又有变法良策,有圣人鼎力支持,天下士人摇旗呐喊,如何不能成功?”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曾巩道:“你可知市面上,米面价值几何?青菜价值几何?学生上学堂,需束脩几何?寻常百姓家,一年收入几何”

曾巩出身世家,不说挥霍无度,但是对于这些事情,也是多半不知道的,他面色僵硬,不服气的道:“琐事而已,无关大局!”

“琐事?哈哈哈”未央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变法变得是什么法?是士大夫之法?还是百姓之法?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这是你们这些腐儒之间吧?

变法图的是国富民强,但是我大宋之富庶,远迈汉唐,为何却无汉唐之威?

无他!硕鼠尔!有些人贪得无厌,攫取百姓财富,敛财无度,导致国虽富,富的却是他们,百姓穷困,国库空虚,这都是问题所在。

你们变法,就是动他们的钱袋子,你以为人家是吃素的?或者说,你以为你这世家子弟,不用吃不用喝?

到时候一旦真的变法,最先反对的不是别人,而是你们这些摇旗呐喊的士人,而是朝堂上衮衮诸公!”

未央的话越来越严厉,曾巩呆立当场,满面大汗,他不愿意相信未央的话,但是他多年在民间行走,怎能不知民间疾苦?有的百姓揭不开锅,卖儿卖女亦是常事,最多的还是把家中的土地买了。

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就是天下大势!他们曾家身为既得利益者,会愿意放弃手中的良田与财富吗?

第72章 又升官了

无数的事实证明,既得利益者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利益,无论他们嘴上说的多好,那前提是要保证他们的利益,一旦他们的利益蛋糕被动了,那么本来一副纤纤君子样子的他们,立刻就会翻脸,直接把你打下神坛。

范仲淹如此、王安石如此,往前往后的历史,莫不如斯。

历史上变法成功的,只有一人,那边是商鞅,可惜商鞅作法自缚,一手打造出来一个强大的帝国,这个帝国却把这个最大的功臣干掉了,可以说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爽不爽!牛不牛!

曾巩从来都不怀疑自己的操守,或者说所有的士人都认为自己的操守贞洁无比,宛如纯洁的少女一般,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真正的接触帝国的心脏。

不信抬头看!贾昌朝、文彦博、富弼、韩琦这些位列宰执的相公,哪一个是干净的?

“我不信!君王修德敬天,士人奋勇为民,重整吏治,厚农桑,轻徭役等等善政,这些难道是错的,不能利国利民?哪一项”

曾巩如同好斗的公鸡,寸土不让。

未央笑眯眯的道:“劝客农桑,自然是好的,但是前提是百姓有地可种,自古身为世家子弟,不会不知道,土地兼并成风,百姓无地可种,只能租赁田地,成为豪强附庸。

我大宋固然民风淳朴,但是自太祖以来,未尝没有尝试变法,但是大宋还是那个样子,依旧没有丝毫变化,莫不是子固以为,范大人成为相公,宰执天下,就能真的推行下去变法事宜?”

“这”曾巩自然对范仲淹心存仰慕,但是经过未央一番话,他也不敢打包票,说范仲淹能救黎民于水火,他是实干家,自然知道低下的小吏与豪强,是何等的钻营,只怕就是善法到了他们手中,也会成为鱼肉乡间的恶法,因为在寻常百姓看来,他们就是朝廷,他们就是天!

未央悠然道:“不是好人太少坏人太多,推行变法,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回馈百姓,但是在士大夫与豪强看来,百姓只是他们的附庸,是用来敛财的工具,或者说是他们的财产,没弄清楚这一切,就妄谈变法,不死也会脱成皮。”

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范仲淹养望数十年,在西北立下赫赫战功,被召回开封参知政事,但是变法不过区区一年,就一败涂地,而后满世界的奔波,劳碌而死,这就是铁证。

当然,这只有未央知道,但是未央却不允许自己走这条危险的道路。

给你干活可以,帮你干啥都行,但是让自己身犯险地,对不住!就算是天皇老子咱也不去。

“你是个文人,而且是纯粹的文人,就该在象牙塔里精研学问,这些事情,也是你能掺和的?再说了,若是变法,整饬吏治乃是必然,把刀砍在了既得利益者身上,他们怎会善罢甘休?变法还没开始,没有惠及百姓,你们就已经败了。

因为在百姓看来,无非是神仙打架罢了,看的高兴,还能拍拍巴掌,波及到他们,自然是哭爹喊娘。

无根浮萍,毫无远见,害人害己,国破家亡!若是放任你们变法,早晚会葬送大宋江山!”

未央的补刀实在是太过犀利,犀利到曾巩几乎承受不住。

曾巩痛苦的抱住了脑袋,嗷嗷两嗓子,冲了出去。

“派个人跟着,别掉阴沟里淹死了。”未央吩咐鲁常。

鲁常领命,派了个锦衣卫随身跟着曾巩。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一点点打击都承受不住。”

未央很想知道,自己一番话,能把一个斗志昂扬的天才打击成什么样子,尤其是曾巩这种千古传颂的人物,未央存的心思,便是勾起他心中的好奇心或者说好胜心,让他欲罢不能,转过头来还得找自己,假以时日,必定把他绑在自己的战车上,这才是未央的目的。

眼看着此间事情已了,未央打了个哈欠,径直走上马车,向着农庄扬长而去。

至于后续的事情,自然有滕子京他们去做,该有的功劳不会少,该有的赏赐也不会有人敢拦下。

有了茶叶,未央的日子过的更是惬意,尤其是现在初秋风凉,泡一壶茶,未央能在大柳树下躺一天都不嫌烦。

“敕曰:门下,登州武翼大夫未央,忠君爱国,功勋卓著,着即擢升为昭武校尉。于登州设置锦衣卫,以昭武校尉未央知锦衣卫事。凡法令茶制,悉意奉行。以率所属。有赦育则以时富读。辅兹不逮。布告迩遐。咸使闻知。。”

这就是未央的新官职,依旧是武散官,昭武校尉,但是却知锦衣卫事,从此锦衣卫可以放在阳光下正大光明的走出来了,至于其中的沙门岛囚徒,不会再有人去追责。

这封圣旨,是陈贤随身携带的,陈贤被交代过,一旦玉米红薯收获的时候,只要有七八石的产量,就让他拿出来,当众宣布。

没有人会想到,红薯竟然有二三十石的产量,陈贤都被吓得三天没出门,疯疯癫癫的在房里大喊大叫,什么祖宗有德,上天护佑,圣人乃真命天子之类的。

曹佾等人被未央一碗茶,睡了整整一天一夜,有调节好了自己的状态,才找了陈贤,众人在蓬莱中搭起了一个台子,蓬莱知县贾章,下了通告,让县里所有的富商乡绅都来迎接圣旨。

这次未央的脸露大了,几乎整个登州在短短数日之内,就传遍了未二郎的大名,堪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知晓内情的人,自然是欢欣鼓舞,不知道的人,一个个义愤填膺,声讨未央逢迎媚君,欺君罔上,满朝诸公都是瞎子,竟然连这种圣旨都能明发,简直就是白目,典型的吃不找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未央自然是不在意这些的,他在意的是一道密旨,这道密旨上,让未央可以便宜行事,尽快练出一支强军,至于需要什么,只需呈报陈贤,由陈贤皇帝联系之后,再做批示。

第73章 天下宋

天大的礼包直接砸在了脑门上,砸的未央晕乎乎的,这特么就是简在帝心啊!这就是与皇帝直接对话啊!这就是话语权啊!

少年人掌权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未央两辈子加一块,从心理上来说,依旧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但是他上辈子见的权威赫赫的人多了,他爷爷就是其中最牛逼的以为,所以未央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这才是咄咄真理!

有了这种权力,未央首先就把自家的茶叶、美酒玻璃与香水,这三项产业的路子想好了,当然还有酒楼,至于冶铁,在锦衣卫未成全部装备之前,未央不做考虑。

“按照原先的约书,这几项产业,其中以茶叶为最,炒茶之妙,乃是茶之妙品,茶叶必须保持产量充足,实在不行,就去收购茶园!

而且茶叶要分品级,最顶级的茶叶,要作为御用,其余的,细分品级,好的茶叶,千金不换,至于最低品级的花茶,价钱无须太贵,寻常人也能喝的起就行,薄利多销。

至于美酒,价格也不能低了,我们以基酒做酒,度数分为四个档次,六十、五十、四十、三十,这些酒必须严格控制。

玻璃产业,我们只做巴掌大的玻璃镜与玻璃环佩、玻璃簪子这等小配饰,产量不能太多,不然与辽国还有西夏不好交代,这是奢侈品,价格必须昂贵,不昂贵不足以显示其尊贵。

至于香水,与玻璃等同,除了专供宫里,其他的全部标价百贯,爱买不买,不买拉倒!

还有,便是我们的商标、包装、销售方式等等,这些我都详细的写了计划书,回头你们自己去看,只是商标的事情,还请大家动动脑筋。”

未央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口干舌燥,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水,喘着粗气道:“有什么问题?赶紧说!”

曹佾赶忙见缝插针道:“商标是什么?”

未央刚刚喝下去的一口茶全部喷了出来,直接喷了国舅爷一脸。

曹佾无辜的看着未央,觉得自己这口水真是被喷的无缘无故。

未央看了一圈,发现大家都是一脸懵逼,顿时恍然大悟,这个时代还是口口相传口碑的时代,商标品牌这种东西,实在是太超前了。

“我们作坊生产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信誉,商标就是我们的信誉标志,就是我们的脸面!无论是谁购买我们的东西,看到我们的商标,代表的就是认可我们的商品。商品的质量好,我们的商标就会坚挺,让人家一想到这件东西,就想到我们的商标,就想到我们才是大宋乃是天下最好的,才会再次光顾我们,懂吗!”

未央简单的解释了一遍,恶狠狠的看了一遍众人,唾沫四溅道:“这些我在计划书里早就提过,你们到底有没有仔细看过!”

众人连忙去翻看计划书,找到了关于商标的那一项,顿时都满面通红,连滕子京都汗颜无比。

潘肃讷讷道:“这些日子忙着收割红薯玉米,还有接下来乱七八糟的事情,计划书没来得及看。”

此言一出,未央顿时大怒,声音都尖利了起来。

“忙?谁有我忙?你们一个个坐享其成,连计划书都不看,以后还有什么敢给你们做的!”

众人羞愧无比,未洵毕竟见识不多,眼看着自家弟弟如同训灰孙子一般训斥着众人,这其中有顶尖的纨绔,有知名的大儒,还有宫中的宦官,哪一个发起火来,都够自家喝一壶的,只是为何这些人一句大话都不敢说呢?未洵觉得自己很迷茫。

未央也不好过于苛责,只得说:“那就说说商标吧,你们有什么好的提议?”

曹佾开口道:“既是蓬莱出产,不如就用蓬莱做商标如何?”

柳羽摇头道:“不妥不妥,格局太小,配不上我们的东西。我看不如叫宋,所有的产品上,都刻好宋的标志,也能展现大宋风华。”

这次轮到滕子京不干了,他沉声道:“不成,就怕那些御史言官抓了把柄,弹劾我们逾制,不如简单一点,就叫未家产品算了。”

陈贤摇头晃脑的道:“滕大人此言不妥,这样也不好,只怕会把未家架在火上烤,不如就叫八大贤人,咱们刚刚好是八个人嘛!”

未央翻了个白眼,这都什么人啊,取个名字都不靠谱,还八大闲人,你咋不叫八大仙人呢?不过算起来,还是曹佾的主意不错,不过确实不够大气。

未央想了想,后世的品牌多不胜数,有没有合适的呢?

“你们觉得天下二字如何?”王凯犹豫了一下,说道。

未央皱了皱眉头,这与宋字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用来作为商标确实不错。

最后未央拍板道:“咱们就以天下为名,以宋为标志,虽然稍有逾制,但是却有寓意,寓意我大宋一统天下,如何?”

几人点了点头,未央直接看向陈贤道:“此事需要圣人御批,还要劳烦中官大人。”

陈贤笑道:“都是份内事,想来圣人一向仁厚,不会在意这小小的逾制。”

数日后,赵祯的旨意到了,同意未央的主意,还特意写了天下二字,作为自己那一成收益的股本,一起送了过来。

大礼包真是不断啊!皇帝御笔,这特么绝对能行销天下啊!尤其是赵祯的一手飞白体势遒劲,有如夙习,颇有“取其发丝的笔迹谓之白,其势若飞举者谓之飞”的意境。

赵祯赐下御笔,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至于宋字商标,滕子京也是大家,直接就让滕子京写下小篆,未央亲自操刀,以滕子京的宋字为商标,添了一些云纹,天下二字在前,宋字商标在后,天下系列的商标算是有了。

未央找了自己作坊的匠人,连夜找人按照规格赶制了拓印,以后所有的作坊,全都以天下二字为名,硕大的招牌,必须悬挂起来,所有的产品上,必须拓印上自家的商标。

第74章 开炉炼铁,炼铁成钢

冶铁作坊终于开动了,大柳村的地界上,十几米米的一座高炉霸体而起,粗达三米,密密麻麻的工人全都热切的看着这座高炉。

未央满意的看着自己亲自设计的高炉,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这座高炉一次大约炼铁两千方上下,比起后世动不动数万的高炉那是没有可比性,但是在大宋的地界,这就是当之无愧的巨无霸。

钢铁这个东西,无论是在什么时代,都是绝对的战略物资,无论是制作各种各样的工具,还是用来打造铠甲兵器,都缺少不了钢铁。

未央的锦衣卫虽然成立了不少时间,但是除了练兵,就是练兵,因为伙食好的问题,又不缺肉食,一个个如同牛犊子似的,但是就是缺少兵器铠甲,杜家的子弟是有兵器的,但是也没有达到人手一把的程度,最好的便是杜鹏程兄弟的马槊。

马槊是个好东西,上等马槊,往往使用柘木,柘木——又名桑柘木,是桑木之中名贵的一种,被视为槊的首选,其硬度与柔韧度均极其出色,柘木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柘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

葛布上生漆,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

杜家马槊那是祖上传下来的,是最顶尖的宝贝,保养得当,所以威力不凡,但是这玩意早起来耗时费力,而且一旦损伤,那就是永久性的。

锦衣卫以后是要上战场的,未央已经把锦衣卫细分为重骑、轻骑两种。

锦衣卫没有步兵,全部都是骑兵,重骑兵以弗里斯兰马为坐骑,能撑的住一身装备,轻骑兵以阿拉伯马为坐骑,来去如风,攻城掠地如同无物。

想锦衣卫也是堂堂大宋正规军,如今竟然连人手一柄大刀都配不齐,未央觉得老脸没有地方搁了。

高炉是未央最看重的事情,无论是风箱,还是出风口、进风口,每一个细节,都考虑的面面俱到,有些东西这个大宋的匠人们还没有发明出来,比如风箱,用的还是老式的往复式风箱,费时费力不说,效率还不高,未央直接就发明了水力风箱,好在大柳村附近的一条入海河虽然小了点,但是动力十足,用来炼铁,一点难度都没有。

还有就是燃料的问题,古代的燃料,要么是木材,要么是木材烧成的炭。

炼铁一般都是用炭,但是这玩意太贵,未央虽然小有余财,但是也耗费不起。

所以他促生了另一项产业,煤炭!

大宋管煤炭叫石炭,石炭炼铁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柳柳老大却直接摇头道:“未公,石炭虽然可以炼铁,但是炼出来的铁,用来造锄头菜刀还行,用来打造兵器铠甲,却是太脆了,铁质不好,岂不是害了大家伙,这事不成。”

未央嘿嘿一笑,小爷脑子里装了几千年的尖端科技,要是这点问题都解决不了,枉为穿越者。

“石炭有毒,乃是众所周知,用来炼铁,铁质清脆,但是若是把石炭之中的毒素清除,却是绝佳的燃料。”

未央拉拉杂杂把炼制焦炭的方法说了一遍,顺便还讲了讲煤球的原理,这也是一条来钱的路子不是?钱多了不烧手!

柳老大将信将疑,试验过后,对未央惊为天人,直呼公子大才,天下少有!

未央出资直接买下了蓬莱的一处石炭矿,虽然产量不高,但是现在只能如此了,登州境内的石炭矿已经在他的目标之内了,未来无论是煤球还是焦炭,都不会短缺,毕竟登州境内,还是有几个大矿的。

高炉之前,所有人都期待的看着未央,能不能一举功成,就看这一把火了。

未央高高举起火把,奋力把火把扔入点火口,早就各就各位的工人,便开始忙活了起来。

“出铁了!出铁了!”

红红的铁水从出铁口流了出来,柳老大愤怒的吼道:“愣着干什么?赶紧做事,浪费了一点铁水,老子扣你们工钱。”

工钱的力量是强大的,所有人再也没有心思多管其他的事情,尽皆忙碌了起来。

就算炼出了铁,也只是铁,还需要炼铁成钢。

未央没心思搞什么灌钢法,包钢法之类的,他直接弄出了坩埚炼钢,在柳老大这个大匠的智慧下,竟然还真的做成了。

有了坩埚,那就要一步到位,未央的目的,是炼出合金工具钢,这种钢用来打造铠甲兵器,这种钢需要加入一些别的元素,比如:铬、钼、钨、钒等,但是在那几位炼丹师的帮助下,问题不大。

合金工具钢淬硬性、淬透性、耐磨性和韧性,都是最为顶尖的,就算是再后世,也是制作刀剑的不二选择,在这个时代,绝对是最坚挺的钢,没有之一。

合金工具钢的重量也是首屈一指,用来冲锋陷阵,是不二之选。

未央的目光中放出熊熊火焰,在这个缺乏高端科技的时代,他把能做的,已经做到了最好,他心中默念:一定要成!一定要成!

第75章 唐刀

不得不说,大宋的工匠,确实是创造力极其丰富的,这个时代的炼钢技术,实际上已经很成熟了。

通红的铁水流了出来,经过加料、造渣、出渣等一系列过场,直接进入了坩埚,进入了最关键的环节,这个环节由柳老大和陈景元同时操作。

一个是冶铁专家,一个是化学专家,两人碰撞在一起,激起了无穷的火花。

第一炉钢终于出炉了,柳老大直接把通红的钢水灌入一个个模范之中,过了许久,模范冷却,柳老大迫不及待的打开模范,一柄比寻常唐刀还要长一尺,宽一寸的巨大长刀出现在他的手中,柳老大带着几个工匠,细细的敲打着这柄唐刀,慢慢的,终于把粗坯打磨了出来。

唐刀分为仪刀、障刀、横刀、陌刀,这柄刀,却是横刀,黝黑锃亮的刀身上弥漫着一阵森寒的气息,刀刃处锋锐无比,一眼看去,竟然让人有种头皮发毛之感,这柄刀稍微有一点弧度,不是长直刀身,但是因为有一点弧度,更增添了一种力的美感,刀身上锤炼出来的雪花般的纹路,更是呈现出一种霸道的气势。

柳老大把刀直接插入了提前做好的紫檀木的刀柄之中,又仔仔细细的用银丝裹缠好了,长刀再次用水洗了一遍,以鲨鱼皮为鞘,顿时整柄长刀,更爆发出一种一样的神采来。

柳老大本来是打算第一把刀,要先给未央做个纪念的,但是一旁的王凯上前一步,伸手一握,呛啷一声抽出横刀。

他看也不看的,直接向着旁边的一块巴掌厚的铁锭狠狠的砍了过去。

“哧”,一道锋锐的寒光掠过,那块铁锭瞬间分作两半,却并没有崩开,依旧静静的躺在桌子上。

“哗啦”。

足足过了数个呼吸的时间,那张桌子终于散落一地,却是被一刀震碎。

“好刀!”王凯抱着横刀,欢喜不已,有这种神刀,在战场上绝对是大杀器,我就不信,还有谁能抵挡住一刀之威,就算是鱼鳞甲、布人甲、明光甲,在此刀的面前,那都是浮云。

众人的眼光看向王凯抱着的横刀,同时放出狼一般的眼光,曹佾、潘肃看到的是宝刀一柄,但是滕子京、柳羽、贾章,看到的却是未来的武备,若是大宋百万禁军,全都装备上这种宝刀,还怕什么辽国西夏,打不死他们!

第二柄出世的是一柄长七尺,刃长三尺,柄长四尺的陌刀,横刀是未来锦衣卫轻骑的装备,但是重骑的兵器却是陌刀。

大唐铁骑纵横天下,其中有大半的功劳都在陌刀之上,到了大宋,不止养马的河套与幽云丢失了,就连陌刀战法都丢了,最关键的是,大宋没有大唐的魄力,没有能力给士兵装备上陌刀,才是真正的原因。

白刃霜飞,红血流星。

大唐陌刀出战,那就是定局之战,很少有失手的时候,长三米多的陌刀,加上骑兵的冲击力,只要骑士能牢牢的握住陌刀,横在马上,就能杀敌无数,更何况骑兵一向凶悍,挥舞着陌刀的骑兵,更是其中最凶悍的,所过之处,那是真正的寸草不生。

就算是骑士落马,三米长的陌刀,带来的也是长度上的优势,你还没近身呢,就已经死了,这仗还有的打吗?

横刀与陌刀,就是以后锦衣卫的制式装备,每位锦衣卫配三柄刀,轻骑两柄五尺横刀,一柄稍短的三尺横刀,重骑却是一柄陌刀、一柄五尺横刀、一柄三尺横刀,除此之外,所有的骑兵,都配备精钢手弩,还有正在水力冲压制作出来的板甲,这都是制式装备。

滕子京的眼睛都红了,他来到未央身边,低声吼道:“二郎!把炼钢之法献出来!我保你官封一品!”

未央笑了,这次是却是凉笑,他笑意盈盈,但是双目之中,却一片冰凉,看的滕子京心惊肉跳。

“老滕,咱们是老交情了,我可以告诉你,把炼钢之法交出来,那是不可能的!”

滕子京面色一沉,喝道:“为什么不成?红薯玉米这种天下良种,你都能献出来,炼钢之法关乎大宋国运,比红薯玉米在现阶段更为重要,为何不能现出来?”

曹佾等人也围着未央,面色阴晴不定,皇帝虽然允许未央冶铁,但是他们谁都没想到未央竟然炼出了天下绝无仅有的钢,造出来的武器更是削铁如泥,反而毫发无损,这种神兵利器,若是国家不能掌控,就是臣子要谋反的铁证!

未央要谋反吗?显然他没有兴趣,他要是想做皇帝,也不是很难的事情。

“我问你们,现在大宋的钢铁作坊,谁家最多?”

曹佾毫不犹豫的道:“盐铁自古专卖,自然是朝廷最多。”

“那么问题来了,大宋的冶铁技术与大唐比,孰优孰劣?”

“当然是大宋!”曹佾毫不犹豫的道。

“那么问题又来了,陌刀乃是马步水路咸可用之利器,为何大宋没有装备?”

几人顿时歇菜了,是啊,咱们大宋冶铁技术比大唐厉害多了,为何军中不装备陌刀呢?

一旁的滕子京沉声道:“我朝讲究将从中御,因为骑兵较少,为了抵御辽国,我们以战阵御敌,而且陌刀打造就为繁杂、耗费太多,一柄陌刀打造出来,足够打造出十件兵器,而且陌刀的锻造之法,咱们大宋根本就没有继承过来,所以没有装备。”

未央似笑非笑的看着众人,众人都心头一沉,未央才笑道:“老滕说的有四分是真的,就是咱们大宋,锻造陌刀却是花费太大,但是不是因为失传了锻造之法。

陌刀赫赫威名,若是说皇宫大内没有收藏,鬼都不信,最大的可能是,无论是圣人还是衮衮诸公,根本就不愿意看到陌刀现世,或者说对于军队,有种极度的不信任感!”

众人面色漆黑,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赵大黄袍加身,得国不正!赵二有弑兄篡位,更是饱受非议。

第76章 硝化棉

最关键的是,唐末五代,是军人的天下,混乱的年代,视士人如刍狗,动辄杀之,杀寒了天下士人的心。

赵大做了皇帝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杯酒释兵权,所有的士人,从那一天起,就开始不断的压制武人,导致大宋竟然没有敢战之兵。

大宋的大将知道赵大的忧虑,既然在老本行上不能有所建树,那就另辟蹊径,所以大宋将门,几乎成了蛀虫,疯狂的敛财,疯狂的攫取财富,皇帝知道大宋亏欠于将门,也不言不语。

满朝诸公,初时还是能控制住自己的贪欲的,毕竟大宋的俸禄之高,冠绝诸代,但是凭什么人家可以锦衣玉食,可以风风光光的明目张胆的敛财,自己却要装的斯斯文文,青菜豆腐的过活?

所以大宋的士人们,也开始了将门的一套,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宋很富庶,看似很富庶的背后,是隐藏的危机。

武备不全,没关系!长枪大刀不是兵器吗?

打不过别人,没关系!咱可以给点岁币啊!岁币的花费可比战争来的小多了。

谁有那心思去搞什么陌刀,去搞什么好马,安心享乐就是。

未央几乎可以断定,自己的炼钢之法别说朝廷学不会,就算是他们学会了,也是个束之高阁的结果,还不如自己闷声发大财,把自己武装起来,然后再拉一二盟友,比如折家军,比如种家军,再比如狄青之流,总比送给朝廷要好的多。

所以当初未央分出一千阿拉伯马,却送给了狄青九百,有九百精骑,在狄青这等战神的手中,能发挥出九千骑兵的威力,甚至还要多。

若是送到开封,皇帝一高兴,众臣一眼馋,估计能落到军中的战马,连一百匹都没有。

“唉!”

滕子京叹息一声,心中的怨气几乎冲了出来,但是凭着多年养的一口浩然气,硬生生的压制住自己的怒火,沉声道:“三千陌刀,五千横刀!送给狄大帅!”

“没问题!我再奉上三千板甲。”未央干脆利落的道:“不过这事暂时还不能对外公开,国舅爷,你们家路子广,这些装备,就靠你运送到西北了,万万不能有闪失。”

曹佾神情萧索,身为将门弟子,怎么没有沙场建功的愿望?不过是情势所逼罢了,不过做些力所能及的问题,却是能弥补一下心中的遗憾。

“没问题,这事交给我,曹家与军中有合作,以运送粮草的名义,绝不会有人生疑。”

一旁的王凯不干了,他愤怒的道:“二郎,你怎地对狄青这般好?又是马又是装备的,我家老爷子在边关苦苦支撑,你就不能也支援点?可怜我爷爷年过古稀,依旧要为大宋打拼,为谁辛苦为谁忙啊!”

未央连忙陪着笑脸道:“多大点事,过些日子,同样的装备给老爷子送一份就是?总不会亏待了自家人不是?

不过嘛!这东西也是要成本的,我可以不赚钱,但是我手下这么多人,都是要吃喝拉撒的,却不能亏待了,你们几家看着办,实在不行,只能让我家的工人,轮流到你们各家蹭饭了,你们要做好准备。”

未央一番调笑,气氛松快了不少,曹佾笑道:“多大点事,回头就让人送十万贯过来,算是我这个国舅爷,为了大宋武备做一点贡献了。”

一日的功夫,整个冶铁作坊,总共锻造出三十柄陌刀、四十柄横刀,还有二十套板甲。

板甲这东西,是由经过塑形的大块板状金属制造而成的一种盔甲,这是相对于由大量细小金属环制成的锁甲和小金属片制成的鳞甲、札甲而言的,整套盔甲如同一体,穿上之后简直就是钢铁怪兽,弓箭这种东西,几乎是没有了任何用处,当然,如果哪个倒霉蛋正好被射中了头部,那算你倒霉。

众人被唐刀与板甲痴迷的时候,唯一却兴奋无比的摩挲着一些金属部件,陈景元陪在他身边,两个人鬼鬼祟祟的,如同奸夫**。

“我让你弄的硝化棉咋样了?有没有做出来?”

“快了,你给的那些材料配备,很是齐全,我觉得再给我几天时间,就应该能做出来了,不过这东西很不稳定,一不小心就要爆炸,你要这东西做什么?火药那东西你给的配方威力很强,倒是可以装备军队,但是这个硝化棉,薄薄的一片,你不是用来点火的吧?”

未央撇撇嘴道:“知道你为何一直盘桓在道门之外,而没有入道吗?”

陈景元挠挠头,苦恼的道:“师父说我心思太杂,什么事情都有涉猎,而什么事情都没有精深,所以我不能入道。”

未央苦口婆心的道:“这就是原因所在啊,韩老道还是看的很准的。你们道门炼丹,说起来就是炼制矿物质,无论是火药还是造纸,算起来都是道门立了大功的,为何大家说起造纸,大家都知道蔡伦,他不过是改进了造纸术,说起火药,大家都知道范子计然的一句:硝石出陇道,以硫磺、雄黄合硝石,并蜜烧之,焰起,烧手面及火尽屋舍。

你们道家的功劳,但是外面盛传的传闻,有你道家什么事?

韩老道把你送过来,就是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在炼丹一途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自然入道,入道之后,你便是道门真人。

你想一想,你造出的新式火药,是不是能开山裂石?你造出的硝化棉,自然也会成为这世间最有用的东西。

千百年后,大家提起火药与硝化棉,你陈景元的大名,将牢牢的钉死在书页上。”

陈景元小脸一黑,这些日子,未央所做的研究,全都是为了战争服务的,火药如此,冶铁如此,硝化棉虽然他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但是想来也是如此,只怕千百年后,他陈景元的大名不是光耀千古,而是被牢牢的钉在耻辱柱上。

不知道多少人会因为自己的研究,而被杀死,陈景元想一想都浑身颤抖,是激动或者害怕,陈景元已经分不清了,或者二者都有吧。

第77章 军威

“什么东西?”曹佾在那边得了一柄横刀,心中很是欢喜,正要找未央显摆,见到未央与小道士在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干什么,就凑了过来。

未央伸手一握,把部件握在手中,笑眯眯的道:“一件大礼,送给圣人的大礼,国舅爷稍等几日再走,这大礼就成了,到时候国舅爷送给圣人,说不定圣人一高兴,还能封你个镇国大将军啥的。”

曹佾撇撇嘴,抱着横刀,作威武状,豪气万分的道:“有红薯玉米在前,有军国重器在后,本国舅已经立下大功,足够本国舅躺在功劳簿上吃他个几百年了,镇国大将军什么的,本国舅不在乎。”

未央嘿嘿一笑,转身对陈景元道:“好好研究,只要你能把硝化棉在一个月内做出来,你道门的水晶宫,我能在年底之前,给你们造出来,明白吗?”

陈景元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双目通红,低声道:“一言为定!”

未央大笑道:“我未央说出来的话,一个唾沫一个钉,从不妄言!”

“这话倒是真的,数月前二郎与我说有什么亩产三千石的粮食,我还以为他瞎掰呢。”

柳羽摇着折扇,笑吟吟的走了过来,冶铁作坊里实在是太热了,热的让人受不了,工匠们都是"chi luo"着上身在工作,他们都是有身份的人,自然是不能这样干,不然要是让御史知道了,少不得又是一顿弹劾,虽然他们不在乎,可是很麻烦就是了。

陈景元兴奋的直接回了被未央命名为化学实验室的房子里,开始了硝化棉制作的大业。

实际上未央早就把硝化棉制作的方法流程,以及配料等等全部都写的一清二楚,陈景元要做的,只是一点点的实验,把最稳定的硝化棉做出来罢了。

冶铁作坊每日里加班加点,终于把锦衣卫装备了起来。

未央骑在三米高的马王身上,肩头蹲着小白,一手按着一柄两尺横刀,一手牵着缰绳,马王缓缓走着,脚步沉稳,声音如同闷雷一般。

一千部曲,两千效用士,每一位士兵都是全套的板甲,外面罩着飞鹏服,头上戴着钢盔。

一千重骑兵,腰悬两柄横刀,一柄精钢手弩,手中握着长达三米的陌刀,威风赫赫;两千百轻骑兵,腰间三柄横刀,腰悬手弩,他们的身上,还缠着一条钢铁锁链,只有指头粗细,但是却长达十米。

未央停住马王,来到高台之上,所有的锦衣卫一起单膝点地,高声大呼:“参见未公!”

声若洪钟,震慑心灵,雄壮威严的士兵,让人耳目一新,尤其是滕子京等人,更是激动的满面通红。

滕子京也是见惯了沙场的人物,但是看到这三千甲士,依旧激动的眼圈通红,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双手攥的紧紧的。

未央昂首挺胸,颇有一种壮志豪情之感,这都是自己的兵啊,将来自己会带着这些士兵,征战沙场,从沙场上获得功名。

“诸位请起!”未央中气十足的喊道:“你们之中,有良民、有死囚,有盗匪、有猛士,但是从你们跟着本官起,你们以前的身份,已经全部消失了,你们现在是兵,是大宋的兵!

大宋的兵,要让四方蛮夷看看,我大宋不缺热血男儿,就算是骑兵,也能勇冠天下!”

“为大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为大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为大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三呼之后,未央高喊道:“再过些日子,辽国就会打谷草,我们大宋边关的百姓,又会遭殃,被那些辽狗欺凌,百姓流离失所,财富被掠夺,女子被欺辱,男子被枭首。

这是你们想看到的吗?”

“不是!”

“不是!”

“不是!”

“我大宋风华之地,岂能容蛮夷撒野?尔等暂且休整,托人把家人安置妥当,或是接来蓬莱,或是安置家乡,每人五百贯钱,用于安置家人。

若有人战死,汝父母妻子儿女,吾养之!若有人立功,本官不吝赏赐!但是若有人敢临阵逃脱,出卖兄弟!那就试试本官手中的刀利否!”

未央抽出横刀,狠狠的斩向旁边一个用来打熬力气的石锁,石锁应声而断,化作两半,顿时一阵抽气之声响起,所有人都惊骇的看向未央。

那石锁他们时常使用,自然知道那可是真家伙,足有两三百斤,是上好的青石打造而成,一刀两断别说他们,就算是军中悍将,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也不多。

“未公威武!”

“未公威武!”

“未公威武!”

未央满意的收起横刀,这可是羽箭所化,当然锋锐无比,别说是石锁,就算是精钢柱子,也能一挥而断,就是这么滴厉害。

曹佾几人不停的抽出横刀比划,最后确认,他们没有这种本事,更是对未央惊为天人。

未央是不需要立威的,因为他的威风,沙门岛上的众人早就知道,砍断石锁也算是应有之义,杜家庄的五百多部曲,虽然惊骇,但是却能把持住。

未央今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自己的军队立威,让曹佾等人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军队,让他们知道,只有军队强大了,大宋才能直起腰杆,而不是靠文人的笔杆子。

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

这种时代,在有我未央在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中华民族,从今而后,只有欺负人的份,我要把那些潜在的威胁,全部清理的干干净净,实在不行,大不了灭族就是。

此刻的未央信心十足,别看大宋积弱已久,但是依旧有强大的战力,对外战争也有小胜,缺少的只是信心罢了,文官们自然是给不了这信心的,那就让我未央来给大宋军队,注入军魂吧!

有了军魂的军队,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有了军魂的军队,才是真正的军队!

未央走下高台,吩咐下去,让部曲们妥善安置自己的家人,因为他的心中,已经有了计划,在辽国打谷草之前,把打谷草这种事,直接打成往事烟云。

第78章 怒火滔天

未家部曲开始了新一轮的休整,该回家的回家,该休息的休息。

这一日,滕子京在州府之中大发雷霆,连声骂道:“富彦国该死,丧权辱国,枉为我大宋臣子,吾羞与为伍。”

这一日,宋增岁币与契丹议和。

初,富弼以结婚及增岁币二事往报契丹,听所择。契丹馆伴刘六符言北朝皇帝坚欲割地,弼日:,此必志在败盟,假此为名,南朝有横戈相待耳。”及见契丹兴宗,弼日:“两朝继好,垂四十年,一旦忽求割地,何也”契丹主日:“南朝违约。”弼日:“北朝与我朝通好,则人主专其利而臣下无所获。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故劝用兵者,皆为其身谋,非国计也。”反复诘问,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既退,六符谓弼日:“吾主耻受金帛,坚欲十县,如何”弼日:“南朝皇帝尝言,岂敢妄以祖宗故地与人!昔澶渊白刃相向,真宗尚不与关南,岂今日有肯割地乎”终以增岁币绢一十万匹,银一十万两与契丹和。

滕老夫子刚刚见识了未家军威,仍旧沉浸在军威大盛的美梦之中,但是如今竟然传来邸报,富弼出使辽国议和,竟然再次增加岁币,简直把老夫子气死了。

隔日,未家农庄,未央看着气咻咻的老夫子,不由笑道:“老滕,富弼固然丧权辱国,但是如今又有什么办法呢?不过是委曲求全罢了。”

滕子京满面涨红,怒气勃发:“富彦国此举,让我大宋君民负担更重,二郎前些日子赚回来的钱,一次便被送走了大半,当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未央也叹了一口气,辽国得了玻璃神狼,举国欢庆,但是也律宗真觉得反正大宋如此富庶,今年的岁币就算了,但是增加一点岁币也是好的,毕竟他身为辽国皇帝,也需要养兵不是?人家的皮室军如此厉害,还不是靠着大宋每年的岁币养起来的?

所以未央一点都不意外,双方邦交,你来我往,你坑我我坑你,太正常不过了。

富弼被辽国的强盛蒙蔽了双眼,看不到其中的关键,自然愿意为了这十万匹绢与十万两白银,求的一时太平。

“老滕,富弼之为,咱们先不去论他,听说大名府黄河泛滥,如今情形如何?”

滕子京闻言,不由连连叹息,天不佑大宋啊,自从大宋立国,黄河年年泛滥,花在治河上的银子如同流水,每年都是上千万贯扔下去,连个水花都看不到,黄河依旧泛滥,跟本就毫无办法。

“黄河泛滥,大名府一代受灾严重,齐州、兖州也受了水灾,好在今年庄稼丰收,倒是无虞,只是仍有许多百姓被大水冲毁了家园,流离失所,有十万之众。”

未央面色一变,十万百姓流离失所,在滕子京这个堪称良善的官员眼中,竟然都不算严重,那历史上数次黄河改道,上百万百姓无家可归,那得是何等模样。

未央变颜变色,面色阴晴不定,过了许久,才开口道:“老滕,有没有办法,把那一批灾民弄来蓬莱?”

滕子京一愣,皱眉道:“灾民虽然可怜无依,但是却是个麻烦,一不小心灾民变成流民,引发民乱也是麻烦。

你要这么多灾民干什么?”

未央笑道:“我们的生意越来越大,摊子都快铺到江南了,听说郑戬郑大人在江南颇有建树,杭州有钱塘湖,溉民田数十顷,钱氏置撩清军以疏导淤滞;既纳国后,不治,葑土堙塞,为豪族僧坊所占冒,湖水益狭。知杭州郑戬发属县丁夫数万辟之,民赖其利。

此乃利民之举,据说曹佾他们引进了占城稻,就在江南试种,如今已经功成,用不了几年,江南就会成为大宋粮仓。

如今的江南一片欣欣向荣之象,早晚会成为大宋最为富庶之地,而且不需要多久,所以我们的作坊需要扩大,无论是冶铁还是玻璃与香水,这些实际上是不需要多少人的。

但是我们的下一步,是计划在蓬莱开海,建立市舶司,到时候商业繁荣,只怕蓬莱区区几万人,根本都不够用。

所以我想从外地招募一些工人,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如今大名府水灾泛滥,官府视灾民如同包袱,还不如给我,我去安置灾民,岂不是两全其美。”

滕子京起身,拱手作揖道:“天下官员莫不以天灾为罪,以流民为大害,防之甚深,唯二郎视流民为财富,我代十万流民谢过二郎。”

未央连忙侧身躲过,无奈道:“老滕,交情归交情,你不要害我,这事还得你去做,不然万一哪个御史言官参我一本,我这小身板可承受不住。”

滕子京苦笑道:“二郎可知,黄河年年泛滥,有多少百姓死于天灾?每年都有数万百姓,这还是平安时期,人皆言之为大治,若是黄河大水一起,不幸改道,百万百姓流离失所,更是雪上加霜。

你可知道我朝是如何赈灾的吗?不过施粥而已,但是为了保存元气,有的官员故意减少粥棚,故意让灾民哄抢,这样一来,青壮就能抢到粥,而老弱妇孺就被饿死了。青壮的人能造反,老弱妇孺掀不起风浪,死也就死了……他们不是在救灾,是在杀人!

历代以来,救灾莫不如是。百万灾民,最后能活下三十万,已经算是正常了,活下来五十万,就是天大的功劳。赈灾能救活了一半人,就被士林称颂,万民赞叹了。”

未央面色铁青,愤怒无比,他没想到,所谓的救灾,就是这么个救法,如此官员,还谈什么救世济民?就算是把也律宗真杀了,把李元昊也杀了,内部如此混乱,又能做成什么事情?

攘外必先安内!

未央再次想到了这句话,儒家经过千年的发展,早就成了腐儒,成了犬儒,外敌打过来,最先投降的不是军队,不是百姓,是儒家的那些士人。

既然如此,那就从根子上把儒家给掀翻了,让儒家成为纯粹教人识字之地,这才是正办。

第79章 狙击枪

未央发现,自己做的事情,无论是哪一件,都需要钱,而且还是很多钱,也需要人,大量的人手,五万不多,十万不少,二十万三十万人,也能接受。

所以未央才恳求滕子京,给自己弄来十万灾民,一来是为国家做点贡献,二来就是为自己所用。

蓬莱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光是一个军工企业,若是一旦建立起来,就能容纳十几万人都不算多,挖煤的、炼煤的、挖矿的、炼铁的、炼钢的、打造装备的等等不一而足。

而且未央不止这一份产业,还有玻璃作坊,香水作坊,虽然需要的人手不多,但是几千人还是需要的。

蓬莱区区五万余人,就算是全都给未家打工,也远远不够,最关键的是,这些工人农忙时还要回家种地收粮食,实在是坑爹了,冶铁作坊总不能因为这酒停工吧?

而且还有未来的市舶司,这可是大头,市舶司一旦建立起来,未央有把握把整个登州建成通都大邑,到时候别说几十万人,就算是上百万人的就业,都能安排起来。

未央紧急召开了董事会,曹佾、王凯、潘肃、柳羽、滕子京、李尚慕、未洵,甚至连贾章都被他拉了过来,毕竟贾家也是大宋世家,他们的家底也是很丰厚的。

董事会上,未央直接甩出了一叠纸。

“市舶司筹建计划?”

“红薯榨糖法?”

“高粱制糖法?”

“香水制造法?”

“水泥锻造法?”

“玻璃制造法?”

“银行商业运作模式?”

“火药制造法?”

“登州未来十年计划以及蓬莱未来三年计划?”

一阵阵惊呼传来。

曹佾尖叫道:“二郎,你这是何意?莫非要把这些秘方传授给我们,让我们单干不成?”

众人目光灼灼的看着未央,与他人不同,滕子京在意的是市舶司筹建计划、登州未来十年计划以及蓬莱未来三年计划这两个计划,一旦真的按照未央的计划成功,滕子京几乎都不敢相信,堪称天下最贫穷的登州,到底会富庶到什么程度。

谁也没想到,未央今天会发疯,把这一种种几乎能引起天下动荡的秘法与计划,就这样拿了出来,而且似乎不打算收回去。

“诸位!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这些东西,虽然是打算用来羁縻辽国与西夏的,但是对于我大宋来说,更为重要。

所以我需要诸位寻找有财力,有实力,又有信誉的人,来加入我的计划之中。”

曹佾断然道:“二郎,这些东西,我们几家就能做成,何必让别人来分一杯羹?这样我们的利润不久少了吗?”

众人点头不已,未央摇头道:“不成,我现在的首要目的,就是挣钱,挣很多钱,我们只需要掌握高端的产业就行,比如军工,比如银行,至于其他的东西,一旦我们研究出来,早晚会有人仿制,只是早晚的差别罢了,如此以来,还不如提早把他们纳入我们的利益圈子之中,让他们与我们唇齿相依,到时候我们才能抽出空来,去做别的事情。”

柳羽开口道:“二郎,你到底是什么想法,细细说出来,大家参详一下。”

未央点头道:“先说银行,大家都知道钱庄,知道飞钱与交子,但是银行不同,我们借贷,利率以一成为最高,而且存钱,我们也给予利息,简单来说,就是存钱也能赚钱”

未央拉拉杂杂的把银行的运作模式说了一遍,口干舌燥,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咂摸了一下嘴巴,不由心中感慨,还是要搞到大红袍啊,那才是茶中极品。

“再说市舶司,这就是个会下金蛋的母鸡,咱们大宋虽然也有市舶司,但是他们的运营方式太过落伍。

蛮夷去市舶司交易,能得到我们的茶叶、丝绸、瓷器等等,一旦漂洋过海,那就是十倍甚至百倍的利润,而且他们携带的真金白银,来回来的多麻烦?可以存我们的银行啊。



说完了市舶司,未央再次说起了军工,他兴奋的道:“未来的登州,将成为军工重镇,你们也看到我们的冶铁作坊所产出的兵器铠甲,但是产量上依旧不足,而且军工产业并非只有这些,诸位请看。”

未央兴奋的拿出一样东西,众人看去,只见一个长长的,足有两尺的铁管子,铁管子后面一个把,上面有一块玻璃镜,镶嵌在铁圈内,下面有一个圆圈,圆圈内有一个月牙形的机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未央放肆的大笑道:“未来的天下,就是这火枪的天下,什么千军万马,什么不败名将,都是成为过眼云烟。

一个合格的士兵,需要至少一年的训练,一个悍卒,需要生死搏杀,但是一个枪手,只需要一个月的训练,就能打死百战悍卒。

诸位,请随我来。”

众人尾随未央来到农庄外面,之间百米之外的一颗大树上,早就挂好了一个木靶子,靶子上画了一个有一个的圈圈,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未央得意洋洋的扛着世界上第一把狙击步枪,笑吟吟的道:“诸位,不要眨眼间。”

未央笨拙的拉好套筒,子弹上膛,端起步枪,调整了一下瞄准镜,扣动扳机,只听一声清脆的爆鸣之声传来,震得未央耳朵轰隆隆直响。

特么的,噪音太大了,小爷就他么啥么,就不知道消除一下噪音?

几人也被这震耳欲聋的惊雷声音惊呆了,未央率先向着靶子走去,众人迷迷糊糊的跟着他,来到了大树前,未央指着靶子上的一个小洞,沉声喝道:“此枪射击距离一千二百米,有效距离八百米,八百米内,只要是训练有素的狙击手,能一枪爆头,就算是精钢,也能打出一个洞来。”

这话就是吹牛逼,未央的狙击枪能打死人不假,八百米的距离,绝对打不穿精钢铠甲。

未央抖手揭开木靶子,只见靶子后面,一层寸许的铁板上,一个小洞同样出现在铁板上。

第80章 布局

未央心里滴血的看着历史上第一把狙击枪,被陈贤这个老太监紧紧的抱住,特么的人家打着献给圣人的旗帜,自己不能不给面子不是?

为了造这一把狙击枪,未央不禁消耗一空了陈景元千辛万苦研究出来的一点硝化棉,这整个枪身,几乎都是未央一丁一点的用羽箭雕琢出来的,大宋的科技水准,还打造不出那些精密的部件。

未央忍不住再三交代道:“一定不要上膛,没事不要再枪里放子弹,那玩意金贵的很,这十几颗,已经是我的所有存货了,现在还不能量产,还有,一定要按照我交代的使用,万万不可对着人,对!不要对着我!特么你想老子上天吗?”

陈贤丝毫不介意未央的恶劣态度,毕竟抢了人家的东西,被骂两句也是正常,咱大人大量,就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了。

不过曹佾等人一脸惋惜的看着狙击枪,那眼神之中,颇有杀人夺宝的。

一想到此等利器,能在千米之外取人性命,这要是在战场上,斩将夺旗,岂不是轻而易举,所需要的,只是一把枪,一位狙击手罢了。

“人!我们需要人,无论是什么人,财主也好,普通百姓也好,越多越好!

三年之内,蓬莱要成为大宋第一县,五年之内,登州要成为大宋第一州,十年之内,以登州为起点,所有产业要辐射到大宋各个角落,就算是偏僻的山村,也要能用的上我们天下宋的产品,也要用的起我们天下宋的产品。

但是现在,我需要你们放出风声,一点点的把风声放出去,我们的产业,需要代理商,需要有人给我们提供原料,就先从玻璃与榨糖开始,无论是甜杆高粱还是红薯,灾年都是可以果腹的,红薯需要种的满世界都是,就要从利益开始!

所以一个月内,我要看到人,有能力,有财力的人,来到蓬莱,参与到我们的金融产业之中。”

未央的话音刚落,陈贤首先说道:“无论哪种产业,官家必须要有股本在其中。”

未央毫不犹豫与的道:“不成!这些关乎民生的东西,不能让圣人入股,但是银行圣人可以拥有三成的股份,市舶司,本身就是大宋的产业,至于军工产业,圣人有五成的股份,其余的我们几家平分。

我们要放出去的,是那一些无关紧要的产业,这些产业不仅能让大宋更富庶,还会早就一个新兴的阶层,那就是金融集团与工商阶层。

金融必须掌握在我们手中,谁也不能动,至于其他人参与进来,说白了都是给我们打工的。

你们不要这样看我,知道你们不懂,但是等你们能懂的时候,你们就会知道,什么叫富可敌国了。”

滕子京清咳两声,未央老脸一黑,失言了啊!当着皇亲国戚与宫中内官的面前说富可敌国,有点坑啊!

“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们需要人,而且现阶段,就需要对蓬莱进行整改。”

贾章身为蓬莱知县,当仁不让提出了问题。

“只要你不把蓬莱拆了,你干啥都行。”

未央毫不客气的道:“你去看看蓬莱城,房子低矮逼仄,毫无规划可言。市舶司成立后,豪商云集,你打算让人家住在你那破烂的房子里,还是走上大街去欣赏你的脏兮兮的大街?

蓬莱城必须重建,每一个蓬莱城的居民,都会得到足够的补偿,这一点不需要再有疑问。”

贾章顿时急了:“别啊,你把城拆了,到时候建不好,都是我的责任啊,御史言官还不折腾死我?不行!”

未央嗤之以鼻,驳斥道:“我还你一座万古雄城如何?你没看那水泥锻造法吗?没看就去看看,有足够的人手,我三个月内就能还你一座蓬莱城。”

众人赶紧去看水泥锻造法,刚开始没细看,也没有人在乎什么水泥不水泥的,这一看不当紧,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水泥的锻造一点都不难,蓬莱甚至登州,俯拾皆是石灰石,其他材料也不缺,最关键的是水泥的作用,手册上说的明白,以砂石搅拌水泥,灌注成柱,半天后,水泥一干,就是一根坚硬的水泥柱子,而且用来排水、引水,甚至建造城墙,都是绝佳之选,还能防火防水,天下还有比水泥更犀利的造城材料吗?

有了水泥,再造一道长城,都不是什么难事!

几人被未央的水泥锻造法忽悠的晕晕乎乎的,贾章更是答应了重建蓬莱城,一开心,更是把丹崖山送给了未央,曹佾也把蓬莱阁贡献了出来。

未央开心不已,他的本意,就是以丹崖山为起点,建造一座雄城,至于山顶,当然是建造一座空前的书院了。

建造书院,是未央早就有的计划,他计划推翻儒家千百年的思想统治,自然要另起炉灶,而这座书院,就是推翻儒家的萌芽,早晚有一天,会把儒家的根基斩断,让真正能治国治军的人才,得到重用。

至于他的目的,自然是不能说出来的,毕竟在座的都是深受儒家思想统治的正统人士,对于儒家的危害,还没有清醒的认知。

“诸位,一个月内,无论是我们需要的人手,还是我们需要的豪商,一定要齐聚蓬莱,我将在蓬莱举行扑买大会,酒、糖、玻璃、香水的销路,需要别人来帮我们铺开,至于银行、市舶司,也要在一个月内筹建完毕。至于其他的,在人手未聚集之前,都是奢谈。”

滕子京道:“十万灾民,我去帮你弄来,但是这粮食与住宅,你一定要解决。”

嬴穆点头笑道:“此乃小事尔!”

曹佾笑道:“我们几家生意做的这么大,倒是认识一些人,我会放出消息,这几种东西都是紧俏品,他们都巴不得从我们手里夺食呢。”

陈贤也笑道:“二郎勿忧,我们皇家也有一些铺面,我也认识一些皇商,想来他们也会给小人一个面子。”

第81章 招工

招工!大量的招工!

未央手下的所有管事,能用的上的,全部散了开来,去蓬莱各村去招工。

小工月俸一贯,包吃不包住,每日上工四个时辰,做的好的还能提为工头,有奖金;有技术的,直接开五贯的月俸,包吃包住等等条件不一而足。

九月份正是农闲的时候,天气渐凉,所有人都无所事事,如今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到了头上,还有什么好说的?只要被招上了,不止能给家里省一顿饭,还能赚些钱,给家里添置一些衣物,添置一些家具。

一时间整个蓬莱都动了起来,除了那些偷奸耍滑的闲汉,还有一些商贾,就连乞丐都去报名,要是选上了,没准以后都不用做乞丐了,能做个清白人家,谁也不愿意去做偷鸡摸狗的乞丐。

蓬莱五万人,光是蓬莱城,就有三万人,此时的未家招工,除了一些清白良善之家,直接送去玻璃作坊与香水作坊,未央又建造了香皂作坊,这个洗澡还用澡豆,甚至是草木灰的年代,香皂绝对是一大利器。

这三个作坊,总共招了三千人,不算多,也不算少,香水作坊三百,香水是绝对的奢侈品,不能出货太多,但是玻璃与香皂,却是需要大量人手。

水泥作坊招了一万人左右,总共分为五个作坊,分布在蓬莱五个地方,各自运作。

至于冶铁作坊,在又起了三个高炉之后,这次只招了四千多人,都是精挑细选的技术人才,就连最低级的添炭工人,也都是精挑细选的良家子弟。

还有煤炭作坊,这个作坊需要的人是最多的,足足招了一万五千人。

此次招工,一共招了近三万人,其中有一万多人,是从蓬莱周边闻讯而来的人,未央也是来者不拒。

蓬莱这边,几乎健壮的妇人都招了好几千,毕竟香皂、香水、玻璃这种细致活,还有一些洗衣做饭的活计,还是需要妇人来做的,总不能让大老爷们自己去做吧?

整个蓬莱成了一个巨大的工地,无数的产品一日一日的几乎堆积成山。

九月末,滕子京率领八万多灾民逶迤而来,这些灾民面有菜色,目光呆滞,仿佛送死一般,来到了登州,谁不知道登州是有名的穷苦之地,这可是发配贼人的地方,他们被送到这个地方,还有的好吗?

蓬莱城外三里之处的一片荒地上,一座座四层的小楼,就是这八万灾民的居住地,每一座小楼分为四个单元,每一个单元住八户人家,每一户都是标准的三居室,足有百平米左右,放在后世在蓬莱,那也得数百万价值,不过现在的蓬莱太穷了,未央花了几十天,才建起了这一片巨大的小区,就是为了安排自己未来的工人的,当然不能薄待了,顺便也让别人看看,水泥的作用,从这一片小区,就能看出来,未来的蓬莱到底是什么样子。

八百幢楼,实际上也没花多少钱,主要还是人工与钢材,从各地请来的泥瓦匠们,没日没夜的干,才在二十天内,建造了这些美轮美奂的小楼,而且按照未央的图纸,每幢楼还配了一个小院子,每十栋楼,还有一片小小的草地,有老年活动中心,有幼儿园等等设施,实在是全面的不行。

小楼内外,全部以白灰刷了数层,看着不仅美观,而且实用。

小楼一建成,蓬莱的商贾们就捧着大把的银钱过来想要购买一套。

这事是贾章负责的,除了供小楼的物业人员与灾民所用,其他的全部作价卖掉,又是一大笔收入,几乎赚回了这些小楼的成本价。

贾章更是乐的眼不见眼牙不见牙,双眼冒光,似乎看到了一条康庄大道。

灾民们来到的时候,听领头的大人说这就是他们未来的住房的时候,一个个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八万灾民,按照大宋一家六口算,也只需要一万四千套房子左右,但是未央一口气建了两万多套房子,剩下的近一万套,几乎全都卖了出去,大赚一笔之外,更是有了安置这八万灾民之所与所需钱财与粮食,简直是爽歪歪有没有。

就连疲惫无比的滕子京,都想拥有一套了,不过未央的话是,不用,他以后会给滕子京留一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超级无敌海景房,对此,滕子京表示很是期待。

所有的灾民,都感动的暗自抽泣,有的人跑到滕子京的前面,给他跪地磕头。

早有物业人员领着一批批灾民去吃饭去了,吃完饭还要登记造册,接受培训,比如不能随地扔垃圾,不能随地大小便,不得践踏草坪等等。

虽然规矩多了点,连吃喝拉撒都管上了,但是灾民们很是顺从,感恩戴德的同时,表示愿意接受一切安排。

“老滕,你不仗义,为毛八万灾民有五万多都是老弱妇孺?你这不是坑我吗?”

面对未央的质问,滕子京尴尬不已,青壮都被招入军中了,这也是大宋赈灾的一贯办法,充入军中,最起码有一口饱饭吃,谁闲的没空要老头子充军的?

“这不是还有三万青壮吗?二郎你也不要怪我,实在是那边要治河,需要青壮,能有这些人已经不错了。”

未央只是抱怨一下,但是他也不嫌弃,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么多老头老太太,其中必然隐藏着大神级别的人物,发掘了柳老大这个大匠的未央,觉得几万个人里面,若是不能淘换出一些有用的人才,那就是自己倒霉了。

还别说,经过物业人员的登记造册,还真发现了一些宝贝,养马的高手,锻铁的匠人,造房子的泥瓦匠,这帮子人里面,竟然还有几个大匠,被未央请了去,专门负责一些高端的研究工作,以及指点一下工程进度。

随着八万人的到来,原本只有五万人的蓬莱,顿时就热闹了起来,八万人的吃喝拉撒,可不是小数目,好在有几大纨绔的支援,粮食不是问题,后续的事情,就是建造一座城了,一座足以光耀当世的巨城!而且这坐城,完全以未央的意志为主导,无论是道路还是房屋建设,全部都有图纸,其中林林种种的规划,足以让最出色的大匠汗颜。

第82章 盛世

未央从来都不是一个实干家,他把整个规划与图纸扔给了新来的铸城大匠梁无稽和蓬莱知县贾章后,自己整日里蹲在丹崖山上,这里有一千工匠中的精英,全都是精挑细选的精于建造的工匠。

为了最终震慑人心的效果,未央甚至直接把整个山门都围了用一堵墙围了起来,不让人窥视。

这些工匠按照未央的指示,一丝不苟的造着未央理想中的书院。

首先门楼要足够大,门楼正在丹崖山的山脚处,如同关门一般,仿照后世天津大学的门楼所建,两边又建了两根高达十米的华表柱,纯以钢筋混凝土浇筑而成,有雕刻工匠在上面雕刻了繁复华美的花纹,两根华表上,各自刻了一行字: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过了门楼,就是一个个台阶,台阶以水泥浇筑,宽阔足以让十匹马一起奔跑而不觉拥挤。

台阶两旁,留着两条通道,专门用来跑马拉车之用。

拾阶而上,便是一座座凉亭,一栋栋红白教学楼,错落有致的坐落在山间树林。

山顶之上,蓬莱阁保留了原貌,但是蓬莱阁四周,一座座巨大的会议室,教学楼还有教师楼,错落有致,分布在山顶。

不远处,一栋栋独门独院的别墅美轮美奂,在白墙树荫间,精美异常。

当然,这都是未央的规划,丹崖山不大,但是也有四五千亩大小,未央又把周围的地全圈了进来,好在周围都是荒地,用来营建校舍与餐厅等等建筑足够了,足足一万亩的地盘,足以足够建造一座全科系学校而不觉拥挤。

蓬莱不大,但是未来将是通都大邑,未央的雄心壮志,都要靠着蓬莱实现。

市舶司是建造的最快的,十二层的建筑,占地百亩的大小,未央不吝钢筋水泥打造出来的雄伟建筑,不说蓬莱,就算是整个地球上,也是最高的楼,没有之一。

市舶司未央直接盗用了水立方的设计,通体以钢筋混凝土搭建,又用大面积的玻璃进行装饰,简直是不吝成本,光是市舶司建立起来,就花了几家近乎一半的流动资金,好在看着市舶司一天天建成,所有人都欣喜若狂,特么的有这么一栋旷古烁今的巨型建筑,就算是破家破财,也值了。

新的蓬莱城,沿着丹崖山而建,采取的全都是商业化设计,普通的商铺民居,全都是三层小楼,大一点的上场,全都是四层大楼。

还有各种利民设施,完备无缺。

庆历二年,是闰九月,蓬莱城包括登州境内的闲散人员,几乎被蓬莱吸收一空,蓬莱城彻底化作一个巨大的工地,各种建筑材料不断的在运送的路上,各种人员有条不紊的指挥着施工。

曹佾等人也没闲着,除了呼朋唤友,定下了扑买的日子,就在十一月份,其他的时间,全都被拉了壮丁,指挥工程进度。

未央就连大嫂小妹都没放过,未洵被他拉去监督书院的建造去了,但是如今蓬莱城聚集了近三十万人,这些人的吃喝拉撒,洗洗漱漱都要靠着杜纤云带着近三万健妇做饭洗衣。

曹佾他们几家的船队,从交趾与江南运来了足够的粮食与各种生活用品,不会因为粮食的问题,就耽误了工期。

这其中干活最卖力的,就是滕子京收罗来的八万灾民,他们几乎没日没夜的干,就算是被强制休息,也有很多人睡不着觉,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看着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所有人都在见证一个奇迹,参与到奇迹之中,更是让所有人激动万分。

按照未央的,无论是排水还是路面,都很便利,路面全部都是以水泥浇筑而成,光滑如镜,主干道是能同时让十匹马狂奔而不拥挤。

滕子京这老头更是激动的几乎不能自已,眼看着整个蓬莱城的大致建筑都已经完成,无论是县衙还是各种商业街,还有市舶司、银行、酒楼、客店等等,都让他夙夜难眠。

最惹眼的,就是蓬莱新城最中心的广场上,直直树立的一座高达百米的钟楼,钟楼上,已经安放好未央亲自设计的一口大钟,不是现在的那种用来敲的种,而是一座自鸣钟,钟楼高百米,底座就有十米长宽,越往上越小,楼顶也有四米长宽,巨大的座钟,足足耗费了十几位顶尖的工匠,半个月的时间,才安装完毕。

庆历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是个好日子,蓬莱城中心广场上,包括街道上,到处都站满了人,钟楼之上,登州知州滕子京为首,蓬莱知县贾章、县尉王凯、国舅曹佾,还有潘肃、柳羽等几位重要人物,在今日将宣布蓬莱新城建造完毕。

眼看就要到中午十二点,滕子京哆嗦着双手,亲自推上了座钟的最后一个部件,这个部件是专门留下的,一旦推上去,整个钟楼,就能开始运作了。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十二声清越的钟声响起,就算是蓬莱的偏远地区,都能听到钟声。

所有人都侧耳倾听,激动莫名,他们不知道,钟声的响起,意味着蓬莱或者说整个登州,甚至整个大宋,整个世界,开启了新的纪元。

百姓们撕心裂肺的嘶吼声绵延不绝,舞龙舞狮、各种杂耍、数十台戏班子,同时开始热闹起来,街面上没有了以前的杂货铺之类的,也没有了走街串巷的货郎,新的蓬莱城,展现出它宽容的心胸,足够容纳五十万人居住而不觉拥挤。

所有人都展现出极大的热情,庆祝蓬莱城的新生,就连滕子京,都在酒宴上舞了一套剑,醉醺醺的叫嚷道:“盛世!盛世!”而后倒地不起。

盛世吗?或许是吧?未央的目光看向了极远处,那里有敌人,也有朋友,也有无穷的财富,更有无限的资源。

在所有人都癫狂的时候,未央却格外的清醒。

第83章 没有墙的城

“少爷!登州那穷地方,随便拍个管事去就是了,您又何必亲自前去呢?”驾车的小厮埋怨的说道。

精美的马车中,那少爷笑道:“徐三,国舅爷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毕竟咱们家与他还有生意来往,不能慢待了。”

小厮徐三笑嘻嘻的道:“国舅爷算什么?不过是一个纨绔子弟罢了,咱们范家是从龙功臣,老爷更是在朝为官,范家四代,都是世家豪门,岂是武夫所能比拟的?”

这位少爷,便是大宋开国功臣范质的孙子范坦,范家四代显赫,但是人丁单薄,传到他这一代,家里只剩下他父亲范子奇与他两个男丁,可以说是一脉单传,但是太原范家却人丁兴旺,他爹范子奇虽然是家主,但是家主一脉,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地位不稳。

范坦今年十七岁,正是少年风华正茂的时候,他是恩荫入仕,不需通过科举,虽然没有在朝为官,但是早晚会成为朝中重臣,当然,这是他自己认为的。

“少爷,这是哪?咱们是不是迷路了?”徐三一脸迷糊的看着眼前若隐若现的雄城,惊骇无比的问道。

范坦掀开马车的帘子,顿时面色微变。

三个月重新打造了一座新城,这座城雄伟壮阔,美轮美奂,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城中的建筑,都是最新的材料打造而成,其中所用的以千万吨计,那钢筋更是几乎把蓬莱本来并不丰富的铁矿讨的干干净净,如今蓬莱所用的铁矿,尽皆是从黄县、牟平、文登三县购买而来,也以另一种方式,造成了整个登州的繁华。

登州的繁华,带来的是赋税的充足,官府手里有钱了,就能做更多的事,大宋的贪官固然有,但是亲民官也不少,尤其是登州,这地方太穷,没有油水,贪官才懒得过来,所以登州的官员,几乎都是亲民官。

亲民官最大的优点,便是做实事,不能说他们不贪,就算是贪,也比较有分寸,大部分人还是能做事的。

整个登州都响应滕子京的号召:要想富,先修路!

所以登州的路,虽然没有奢侈道尽皆以水泥铺设,但是主干道还是修的笔直干净,每日里还有专人洒扫,很是惹眼。

从登州进入蓬莱,最让人惊骇的不是登州的变化,而是整个蓬莱的变化,隔着老远,就能听到一声声清越的钟鸣,目光所及之处,到处都是青砖瓦房,蓬莱城最高的建筑,那座钟楼,更是震撼着所有人的心。

神迹!奇迹!

以大宋人贫乏的语言表达能力,根本不足以形容整座蓬莱城的雄阔。

蓬莱没有城墙,这是在未央的强力要求之下没有建造的,所谓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这是建城绕不过去的坎。

自从人类从茹毛饮血的蒙昧之中走出来,就知道围墙能保护自己,所以开始给自家建造木栅子,后来发展为院墙,再后来,一个国家,意图保护自己的子民,便建造了更大的院墙,比如长城,比如美墨边墙。

因为城墙能给人安全感,能让人有幸福感。

但是未央认为,一个开放性的城市,应该不吝于展现自己的繁华,蓬莱亦是如此,蓬莱不能有城墙,因为有了城墙,便会阻碍蓬莱的发展,阻碍未央未来的计划。

至于害怕敌人打过来?在参观过未家三千部曲的众人心中,丝毫没有这个担心,三千铁骑,而且还是如此精良的铁骑,在这个时代,足以纵横天下。

除了贾章因为收不到入城税有一点点怨念外,其他人全都支持未央放弃城墙的决议。

庆历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大吉,象曰:天赐贫人一封金,不争不抢两平分,彼此分得金到手,一切谋望皆遂心。

宜出行,宜经商,宜事业。

这一日,四方豪商云集,天下最富有的一群人或者说这一群人的代表,尽皆来到了蓬莱,观看这座旷古雄城。

无人不为蓬莱所倾倒,无人不为蓬莱所折服。

如今的蓬莱建立了市舶司,最得利的,便是这群商人。

商人不过是买卖货物罢了,但是货物无论是走运河,还是走陆路,都有折损,这折损还十分大,足有一两成之多,但是若是走海运,便要方便了不知多少,一船运来,损耗也小。

尤其是沿途的各种关卡、过路费、好处费,甚至有时候还有强盗剪径,这都是风险,都是损失。

但是蓬莱没有这种风险,海运直接来到蓬莱,话费小,损耗小,而且蓬莱没有城墙,记住是没有城墙,没有城墙就不需要入城税,不需要被小吏勒索。

蓬莱只有一种税,那就是商税,十税一的税率,折合起来,比其他地方便宜了最少一成还多。

登州知州滕子京说过一句话:在登州,有两种事情逃不过,一是死亡,一是纳税!任何人依法纳税,在登州都能得到保护。

商人们发现,蓬莱乃是整个登州,就是纯商业模式,这里是商人的天堂,没有各种税务的烦恼,也没有各种运输的烦恼,你只需要把货物运来,经过市舶司的专业人员检查之后,没有违禁品,会有专人开出证明,按照货物的等级,在市舶司估价,然后进行分门别类,找到市舶司相应的部门开具证明,盖上市舶司大印。

商人以开具的证明文书交税,直接杜绝了官吏的索贿行为,这对于第一次来蓬莱的商人来说,不啻于一种强力的保护。

交税通过银行,银行给商人设立账户,大宗交易,纳税转账,都要通过银行办理。

这家银行,就叫做民生银行,是大宋第一家银行。

所有的商品都有一个指导价,供需双方谈妥了价格之后,不能过高或过低于指导价,不然以哄抬物价论处。

不过最大的特点,还在于市舶司的方便之处,所有人都可以再市舶司挂牌,然后把自己的货物放出去,标上价格,有人需要,自然去取排,至于之后的事情,价格几何,没有人管你,如果价格高了,通过银行需要交足税金,如果价格低了,银行也会退回一些税金。

当真是尽善尽美,考虑的全全面面。

第84章 豪商云集

市舶司足够大,也足够奢华,所有的人第一眼看到市舶司,都有一种来到了水晶宫的错觉,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的市舶司,彻底闪瞎了一群人的眼睛。

不过走近市舶司,更让所有人感受到这座庞然大物的真正魅力所在。

在市舶司正门之前,便是一座巨大的广场,广场上一条红毯从门内延伸出来,一直延伸到广场尽头,那里是宾客下马之处。

广场中央,树立这一块巨大的红色石头,那是变异的大理石,足有丈许高,一丈长,是曹佾花了大价钱从南方运过来的,石头上刻着“登州市舶司”五个大字,笔法奇崛,骨气洞达,精彩飞动,气凌百代。

这五个字,正是当代大书法家欧阳修的真迹,是滕子京去信求来的。

市舶司门口,以滕子京为首,领着曹佾等人,等待着众人的到来。

未央不在其中,因为在他看来,市舶司再重要,也比不过自己未来的书院,区区一座市舶司,他想弄随时就可以弄,不值当的去看,尤其是他不想过早的显于人前,这样对他以后做事,多多少少会有阻力,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认同他的这一套做法。

大宋是商人最美好的一个时代,不禁商人,反而十分尊重,这时候人的思想还很混乱,学派很多,士农工商还没有被诠释出别样的意思。

最先到达的,却是将门一脉的王家王松,王家近些年败落的很快,几乎都被挤出将门了,当年他们的老祖宗王景虽出身行伍,但为政宽大,且能坚持己见,以爱民为主,乃是大宋前代功臣,位本崇重,一旦倾心兴朝,宣力藩镇,可以说是大宋的擎天一柱。

但是王家败落的太快,到了王松这一代,只剩下一些败家子,其中的王松,却是一个另类,他虽然败家,但是却不傻,整日里与曹佾套近乎,所以才得到了来蓬莱的机会,本来以他们家的底蕴,已经没有资格来蓬莱角逐了。

王松今年二十多岁,挂了个虚衔,他下了马车,来不及惊讶,快步走过红毯,急吼吼的来到几人面前,躬身施礼,一点都不敢怠慢。

曹佾感慨非常,往常的交情,都是表面交情,真到正经的时候,别人不见得买你的面子,王松能早早的到来,他也很意外,因为据报,大部分人早就达成了一致,打算晾一晾蓬莱市舶司。

还有少部分人,则是持观望态度,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他们不想掺和进去。

曹佾和悦的说道:“贤弟,来我身后站着吧。”

这一句话说出来,王松感动无比,能站在这里迎宾的,都是曹佾圈子里的几位,他王松何德何能,如今竟然被曹佾看在了眼里,这岂不是说,这次来的目的,十拿九稳了?

不得不说,王松是一个很执拗,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有了收获。

第二个来的人,是杨怀玉,杨家自从杨延昭死后,杨文广成了顶门杠子,但是这个顶门杠子,做了带御器械,虽然职位重要,毕竟不是带兵大将,杨家的败落速度,也不逊于其他的将门。

杨怀玉是个十五岁的英武少年,跟着一位少女,少女年纪不大,与杨怀玉相差仿佛,一眼看去,如同金童玉女一般,郎才女貌。

曹佾笑眯眯的道:“咱们家的河东狮来咯!某人要倒霉了。”

众人同时微微一笑,依旧保持着那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毕竟是公共场合。

柳羽闷声道:“作为一个女子,整日里抛头露面的,成何体统!”

那女子速度极快,耳朵极尖,来到近前,恰好听到柳羽的牢骚,她与众人见礼过后,笑呵呵的道:“弟弟,咱们姐弟数月不见,今日还要好好聊聊,听说你过的很滋润啊!”

柳羽顿时如丧考妣,他这辈子算是折在这个姐姐手里了,没办法,人家功夫好,得爷爷的欢心,他的童年,就是在姐姐的棍棒下成长的,自然有心理阴影。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一辆辆马车稀稀拉拉的来到了广场边上,马车渐渐变得稠密,终于,当钟楼的座钟声音响起十二次的时候,最后一辆豪华无比的马车才驾了进来。

这架豪华无比的马车,由五匹马同时驾驭,显然是逾制了,但是所有人似乎都不以为意,因为坐在马车里的人物,有这个资格。

马车中下来一位面向富态的中年人,中年人只有四十余岁,一副倨傲的神态,俯视众人。

他就是钱暧,吴越忠懿王钱俶的孙子,已故西京留守钱惟演的长子,是真正的天皇贵胄,虽然已经投降大宋,但是依旧富贵无比,钱塘周边,甚至整个江南,都要仰仗钱家的鼻息。

钱暧下了车,眼前一花,几乎被市舶司的光芒闪瞎了眼睛,他来到蓬莱,是看中其中的商机,打算在蓬莱重新开辟一片天地,占据北方的市场,所以一直在客栈忙活,几乎没出客栈一步,甚至还斥巨资购买了一些商铺,但是他却没见过蓬莱到底是什么样。

眼前的市舶司,让他精神恍惚,他在那一瞬间,不知道自己来到了天上,还是依旧在人间,人间岂会有如此奢华的宫殿?

恍惚了那么一瞬间,数十年的经验战胜了眼前的奢华,钱暧倨傲的看向四周,嘴角挂起一丝微笑,市舶司又怎么样?我钱家想要的东西,就算是皇帝也会拱手送上。

这一刻,钱暧贪婪的眼光放在了市舶司上,恨不得马上据为己有。

若是未央在这里,肯定会一顿乱喷,赏两个巴掌给钱暧,但是无论是滕子京,还是曹佾等人,都深知这位的能量,若是得罪了他,江南一地,将寸步难行。

滕子京快步上前,老远就爽朗的大笑道:“钱公亲来这登州不毛之地,下官与有荣焉。”

钱暧倨傲的微微一笑道:“滕大人,这登州可不是不毛之地,蓬莱更是天下难得的福地,若非我有要事在身,说不得需要在蓬莱呆上一呆,沾一沾仙气了。”

两人寒暄一阵,气氛顿时就起来了,市舶司的开幕仪式,终于要开始了!

第85章 市舶司开张

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完美体现了什么叫做和气生财,至于私下里怎么想,没有人在乎。

市舶司的光闪瞎了所有人的眼,但是没有闪瞎他们的心,他们知道自己来的目的是什么。

开辟市舶司,代表的是海外巨大的财富,是一个新兴的财富之地的崛起,没有人不知道市舶司巨大的利益,所以有些人亲自前来,有些人派了得力的助手前来。

所有人都在惊叹蓬莱城的辉煌大气的时候,市舶司开业了。

滕子京代表了登州官员,发表了开业演讲,总之就是感谢陛下之类的。

进入市舶司的大门,映入眼帘的,就是硕大的一个玻璃吊灯虽然是白天,依旧有巨大的白色蜡烛在其中燃烧,照的灯火通明。

其后便是一张巨大的迎宾台,迎宾台内,穿着市舶司制服的十几位侍女彬彬有礼的躬身示意,然后有专人上来,为来宾接下脱下的衣服,因为市舶司内很热。

整个蓬莱城经过未央的策划后,全都通了暖气,暖气片都是陶瓷的,陶瓷暖气片比金属导热性更好,而且也更安全,虽然是十一月份的天气,外面早就积雪尺余,但是在蓬莱,不存在寒冷的问题,只要不出门,在家就能小手热烘烘的暖气,舒服的很。

市舶司内,遍布的暖气片,更是把市舶司内烘的热气腾腾,穿着大氅皮袄的富豪们,自然会感觉到浑身燥热。

市舶司是按照后世内部的装饰与构造自不必说,出自未央之手的市舶司,让所有人都惊叹连连,觉得就算是这次来生意谈不成,也是不虚此行,最起码这等富丽堂皇,宛如天宫的建筑,就不似人间所有。

未央双手拢在袖内,宛如老农一般,迎着塑风蹲坐在蓬莱阁门口,双目幽幽的看着蓬莱新城内的热闹景象,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大匠梁无稽从后面钻了出来,已经年近七旬,堪称人瑞的梁无稽手里捧着一个紫砂茶壶,滋溜吸了一口,笑呵呵的道:“二郎既然关心,为何不亲自去坐镇?”

未央幽怨的道:“我的本事,用来造成发明创造,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要是论及商业,我实在不是那块料,现在蓬莱城富商云集,我还是不去出丑了,再说了,国舅爷他们哪一个不是顶尖的商业人才,想来不会出岔子的。”

梁无稽嘿嘿笑道:“你这这里蹲了一个时辰了,脚麻了吧?脸僵了吧?别操心了,既然你交给他们,他们就有本事去做好,再说了,你自己也说了,你不是经商的材料,咱们还是把你的书院建出来才是正办。”

未央面目抽搐了一下,早知道就不装深沉了,这会手都冻僵了,还说什么脸,未央满脸不爽的道:“老爷子真不讲究,既然知道,为毛不把小子搬进屋子里,脚都抬不起来了。”

梁无稽把茶壶放下,伸出双手,直接把未央抱了起来,走进了蓬莱阁,过了一会,才走出来,把茶壶收了回去。

“二郎,要是你这书院,已经建的差不多了,就剩下最后的边边角角的事情了,这些事情好办的很,过不了半个月,就能齐活了。

不过这般大的书院,就算是先秦稷下学宫,也比不得了。

二郎是打算收多少学生,老汉估摸了一下,就算是三五万学生,也能住下了。”

蓬莱阁内的暖气,让未央回魂了,他没好气的道:“我收学生,当然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梁无稽一点升起,依旧笑眯眯的道:“蓬莱原住民不过五万出头,加上我们这些灾民,也不过十几万,十几万人口,已经是一个上等县的规格了,市舶司开放后,蓬莱的居民会大大增加,老汉估计,最起码会达到三五十万,以二郎的规划,也足够能收容,只是寻常一个州,也不过三五十万人,一个路,差一点的也就百万人口,二郎挥手间数十万人蜂拥而至,所图者不小啊!”

“那当然!”未央把头一扬,昂然道:“我说过的: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没有人口,我们以后的计划怎么办,不过是一座城,一个市舶司而已,我可是志在天下,要让亿兆黎民都过上蓬莱一般的生活,没有人,谁给我打工,又怎么发展!”

“嚯!”梁无稽站了起来,来回转了几圈,狐疑的看着未央道:“你不是要造反吧?按理说你救了我们的命,给你卖命也没啥,只是当今圣人也是难得的明君,你要是造反,让老汉很为难啊。”

未央差点背过气去,气咻咻的道:“造什么反啊!我是那种人吗?我又不想做皇帝,劳心劳力的,一年到头连个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咱们圣人才三十几岁,听说跟个小老头似的,我可不想以后这样。”

“那就成,只要你不造反,干啥老汉都没有意见。”

未央觉得这些老头都有问题,一个个把皇帝看成了天,你还没做点事情呢,他们就以为你要造反了,忠君的思想,实在是太可怕了。

不过人家古代本就是把皇帝当作天子,这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天子秉承天意治理天下,代天巡狩,牧守天下,本就是该做的事情,忠于天子,本来就是应该的不是?

君权神授这个东西,实在是太坑人了,坑了中华民族几千年,不过未央觉得无所谓,反正大宋很开明,皇帝坐在那里,比个神像也好不到哪儿去,寻常的大臣都敢拽着皇帝的袖子喷皇帝一脸,人家还能唾面自干,这还有啥好说的。

所以未央觉得,皇帝是个好皇帝,臣子未必都是好臣子,至于这天下万民,自然也不一定都是顺民,所以自己尽可能的为皇帝巩固江山,然后看着顺眼,再来个开疆拓土,自己应该算是大忠臣吧?不知道以后史书上如何写自己呢?

想到这里,未央又兴奋了起来,颇有一点激动,一想到史书上把自己比作孔子、老子这等圣人,他就觉得任重而道远而又兴奋无比。

第86章 书院

未央再次见到滕子京的时候,已经是腊月二十三,今天是小年,作为晚辈,是要给长辈拜年的,尤其是滕子京,几乎是无条件的信任未央,任由未央在登州折腾,要什么给什么,弄不到的就去挖空心思去弄,于情于理,未央都不能不来。

只是见到滕子京的时候,未央的眼泪刷刷就流了下来。

本来滕子京身体就不好,但是还算康健,但是这近乎半年的时光下来,整日奔波劳累,案牍劳形,除了三缕长须,面容消瘦的不成样子,就像是一副骨头架子,外面套着宽大的官府,瘦骨嶙峋的,让未央心酸不已。

滕子京似乎精神头很好,他正在看今年的财税报表,见到未央来了,笑呵呵的道:“二郎来了?你来看看,今年咱们登州终于有钱了,光是各种税收,已经达到了四百万贯,就算是一个上等州府,也比不上,今年可要在圣人跟前露脸咯!”

未央怒发冲冠,一把拽过报表,大声喝道:“来人!”

门外的一个老仆走了进来,面色似乎也不是很好,但是依旧强打精神,拱手道:“未大人有何吩咐?”

未央咬牙切齿的道:“把本官的马车赶来,把滕大人送去书院修养,三个月之内,我要是见到滕大人出了书院的门,我就拿你是问。”

老仆双目通红,留下两行清泪,自家大人这数月以来近乎不眠不休的劳累,几乎油尽灯枯了,但是谁劝他也没用,依旧整日里忙碌,若不是贾章贾大人心疼自家大人,分担了大部分的公务,只怕自家大人早就累死在案牍之上了,如今总算有人能劝住自家大人了,虽然方式有点暴力。

滕子京满意的笑了,他笑呵呵的扔下一切,让老仆伺候自己更衣,说道:“如今大事已成,正好休息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就要看二郎的易牙之能了,非美食老夫不吃,非美酒老夫不喝!”

未央恼怒道:“一大把年纪了,就不怕累死在桌子上,逞什么能?大宋的官员都死绝了?就显得你勤政爱民?一点都不知道爱惜自己,你要是死了,我就一把火把蓬莱烧了,给你陪葬!”

滕子京吓了一跳,不过心里暖呼呼的,他笑道:“莫要孩子气,你不是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吗?我如今还能为你遮风挡雨,办点事情,待日后不成了,就要靠你自己了。”

未央气恼无比,与老仆一起陪着滕子京上了马车,让驾车的车夫慢慢的赶路,向着丹崖山上的书院赶去。

滕子京坐在马车里,看着路边的建筑与景致,感慨无比的道:“此生能做成此事,死而无憾矣!”

未央怒道:“动不动就死啊死的!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有我在,保你长命百岁!”

“老而不死是为贼,这人间事老夫还没有看够,百姓还没有过上富足的生活,我怎么舍得死呢?”滕子京双眼眨都不眨的看着外面的景色,不舍得道:“这种景色,怎么看也看不够啊。”

未央把手搭在老夫子的脉搏上,羽箭化作最细微的粒子,进入了老夫子的体内,不断的清除淤积的血液与经脉。

“老滕,你想死没有那么容易,不给小爷再服务个四五十年,阎王爷也不敢从小爷手上抢人!”

滕子京回头看向未央,笑呵呵的道:“老夫今年四十三岁,士大夫七十才致仕,老夫这个年纪虽然不小了,但是还能活几年,你放心,在大宋扫除积弊之前,我一定活的好好的。”

未央收回了手,心中感慨老夫子身体之差的同时,也为老夫子的昂扬斗志所感动。

“说这些干什么?这次去山上,就是修养的,不管有什么事,就算是天塌下来,也有别人顶着,您老人家就在山上好好的修养。

我跟你说,山上我建了暖房,以玻璃为顶,里面种植了不少蔬菜,而且蓬莱阁风景宜人,最是适合修养”

未央兴致勃勃的给滕子京介绍自己的壮举,滕子京虽然不知何为暖房,但是此刻没由来的觉得心情大好,似乎连日的疲倦一扫而空,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丹崖山有一座书院,这几乎是登州人人都知道的事情,也有人偷偷去看过书院,虽然书院封锁了起来,但是总能看清其中的一些边边角角,这些人都被震撼的无以复加,如果说蓬莱城是从天上掉落到凡间的奇迹,那么书院就是真正属于天上的宫殿。

滕子京来到书院,也是被震撼的无以复加,他觉得蓬莱城已经足够好了,但是比起未央亲自督工建造的书院,差了不止一星半点,蓬莱城之中,除了钟楼与市舶司,其他所有的建筑,都不能与这座书院想必,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大宋书院不少,官方更是鼓励民间办私塾、办书院,很多成名宿老,都办过书院,比如以后的王安石、范仲淹等人,全都干过这事,但是就算是大宋四大书院应天书院、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也及不上未央这座书院的十之一二。

人家都是弄个几百亩地,建个房子就好了,好嘛!未央是直接圈了一万多亩地,直接建造了一座书城!

滕子京倒吸了一口凉气,如今的蓬莱城,也不过四万亩左右,原来的蓬莱城,也就是一个小能容一万多人的小县城,只有几千亩罢了,谁也不会在意。

未央直接建造了一座书城,这是什么概念?这特么是凭空建造了两座城啊,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借助了各方势力,竟然能在小半年的功夫内,建造了两座城,就算是上古大贤,也只能望之兴叹了。

不过书城毕竟是书城,考虑到文化气氛,书城并没有蓬莱城那么密集的建筑,大部分都是很独立的建筑,从里到外,透露出极为现代的气息。

未央得意的指着书城,张狂的笑道:“君以为吾之书院如何?”

第87章 未央的野望

滕子京由衷的赞道:“气势恢宏,景致清雅,与人一种安静舒适之感,其中更有书卷之气内蕴。”

未央一指书院之中最高最大的一座堪比市舶司的建筑,得意的笑道:“那是必然的,这里就是书院的藏书楼,我要把天下藏书,尽数收罗进来,书院的藏书楼,将成为天下第一藏书楼,而这座书院,将成为天下第一书院!”

滕子京一点都不怀疑未央的野望,但是他却笑眯眯的道:“天下藏书何其多也,就算是皇家书院,也不见得能收藏齐全。

再说了,藏书乃是一个家族的底蕴所在,岂能轻易示人?钱财名利,在藏书面前,俱都尽失光芒。

你的书院不可否认是大宋第一书院,古往今来,没有一间能与之相比,但是如此大的书院,你打算收多少学生?又有多少合格的讲师?这些都没有,你拿什么支撑起你的书院,就算是你有亿万家财又如何?”

未央面色不变,笑眯眯的看着滕子京道:“滕大人名满天下,乃是有数的大儒,敢不敢做书院的山长?至于学生与讲师,我倒是不担心,登州附近,良家子弟不再少数,收之又有何不可?”

滕子京一愣,所谓闻炫音而知雅意,他登时怪叫道:“你的书院不打算培养科举仕途之人,打算培养百家弟子?而你的讲师,不需要多么精深的学问,只需要精通一门便可,你手下大匠无数,精通各门的精英也有不少,只要国舅爷他们支持你,你的书院也就办起来了。”

嬴穆朗声道:“科举仕途,乃是独木桥,天下读书人何止十万,但是朝廷取士,三年一次,都是有数的,最多不过数百人,我这一座书院,能容纳十万学子,岂能都去科举?否则我办什么书院?

科举出来的都是人间的聪慧之辈,但是一旦这些人的聪明才智不放在正途上,那就是国家的灾难,就是百姓的灾难。

不错,我要建立一座百家书院,这里培养所有学科的人才,无论是正统儒学,还是算学、格物、建筑、冶铁、化学、物理等等,甚至是接人待物,我这里都教!

我的书院,必然是为了真正的务实而建,不是为了儒学而建!”

面对未央的掷地有声,滕子京都惊呆了,离经叛道有木有?胆大包天有木有?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儒家一家独大,从未有人敢挑战千年儒家的尊崇地位,因为儒家的中心思想,就是出将入相,是为了皇帝服务,是为了巩固民心,是为了愚民。

未央对儒家是不屑一顾的,儒学固然有精华所在,但是一味的粉饰太平,士大夫与君王共天下,历史证明,这是错误的。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不要怀疑,咱们的孔圣人,就是那个意思,让老百姓按照我们指引的道路走,没必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为什么呢?既然不易知,知起来很麻烦,所以就不用知了。

孔子认为“民”是“下愚的人”,“他们不可使知,所以只可以让他们听从驱使。”所以孔子鼓吹愚民政策。

这就是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无论后世怎么为孔夫子他老家人涂脂抹粉,他就是这个意思,在蒙昧的古代,人就不能由太多的思想,不然不好控制。

不过那是以前的事情了,大宋物阜民丰,拥有旷古烁今的丰富资源,更有一群群聪慧绝顶的人才,百姓的思想,已经极大化的开拓了,再也不是那个靠着愚民就能统治的世界。

所以未央的目的,便是打破儒家一家独大的局面,创造出百花齐放的局面,扭转乾坤,改变世界。

这就是未央的目的,他有足够的理由,也有足够的把握,若是有人胆敢阻拦他,他不介意杀一个血流成河,让儒家真正的从历史上消失。

不要怀疑,未央绝对有这个本事,不过是多花一些时间罢了。

匈奴来了,儒家最先投降,西夏来了,儒家最先投降,契丹来了,儒家最先投降,后来的大金来了,儒家还是最先投降,蒙古来了,儒家还是最先投降,西夷来了,儒家还是最先投降,日本来了,儒家又投降了。

历史上的儒家,除了少数的出类拔萃者,其他的人都已经习惯了,反正不管天下是谁的,总要有人治理,儒家士人,就是治理天下的不二之选,因为在中华,早就没了其他学说的发展土壤。

未央不知道,儒家除了投降,还能干什么,与其让他们祸国殃民,不如一次清理掉,省的千百年后,中华泱泱大国,生灵涂炭,亿万子民沦为亡国奴。

滕子京被未央描绘的蓝图彻底吓傻了,他是正统的儒者,但是却不是腐儒犬儒,早在他们这些志同道合的圈子里,就知道儒家不能强国,要想强国,还是要万民尽心,士兵用命。

所以他们想找到别的路子,进行富强,滕子京好不容易在未央的身上看到了希望,事实证明,未央所做的事情,也是正确的,短短半年之内,登州之富,已经冠绝天下诸州,堪称第一。

但是他没想到,未央打造一座书院,竟然有如此大的目标,一旦这座书院真正的运行起来,不说其他的,就说能培养起来的儒家士人,他们代表的就是最先进的观念思想,能对天下造成翻天覆地的变化,直接把天下固有的格局摧残的一干二净。

平心而论,滕子京不认为未央是错的,但是他却也不认为未央是对的,就算是他们之中最大胆的范仲淹,也不过说出了再议兵屯、修京师外城、密定讨伐之谋等七事罢了,却不敢动天下士人的饭碗,否则就是群起而攻之的局面。

滕子京不知道的是,最终他们没有动士人的饭碗,却动了士人的钱袋子,导致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变法,不过执行了不到一年,就彻底废除,庆历诸君子的下场,也一个比一个凄凉。

第88章 非常之书院

滕子京哀叹一声道:“儒家微言大义,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二郎不可太过激进。”

未央不以为然,哂笑道:“周朝没有儒家,得享江山六百年;大秦没有儒家,却能一统天下;大汉外儒内法,却能令四夷臣服;大唐儒家式微,唐太宗却能被四夷尊为天可汗;我大宋儒家大昌,堪称历代文人最鼎盛的时代,但是却一地鸡毛,国土不禁不足大唐一半,连尊严都要靠岁币撑着!滕大人以为儒家真的能治国平天下吗?不过是士人的臆想罢了,既然是臆想,那就要把这美梦打碎,重塑中华神器,让天下臣服,才是我等该办的事情。其余者,不足为论!”

重塑中华神器!其余者,不足为论!

滕子京的心彻底乱了,未央的话振聋发聩,让他陷入了沉思之中。

不大会,马车上了山顶,山风塑塑,清冷凌厉,北方的冬天一向很冷,登州靠海,更是湿冷,百姓家若是没有暖气火炕,冬天难熬,很多都被冻死。

滕子京被冷风一吹,回头看向了蓬莱城,顿时打了个冷战,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

国富民强,国富民强!实则是民富国强才是,登州百姓富裕,才能缴纳更多的赋税,才能支撑起更多的责任,才能守边戍民。

儒家能干什么呢?说起来天花乱坠,做起来有心无力,一群人整日里饮宴作诗,置民生于不顾,美名其曰:无为而治!

这种人很多,多到数不胜数,连滕子京都敢面对,也不想面对。

“非常之书院,必需非常之山长,老夫做不了这个山长。”滕子京神情萧索,喃喃自语道。

未央笑道:“天下论及学问,大人不是最顶尖的,论起做官的本事,大人更是连尾巴都排不上,但是要论及对百姓,对天下的忧虑之心,大人却是能名列前茅。

我这书院,虽然不是传统培养士人的书院,但是山长却需要一颗无畏的决心,需要一颗公心,才能真正的承担起来。

我不成,我心思太杂,而且私心太重,教书育人这种事情,实在是不适合我做。

但是别人我又不放心,我哥哥也不成,他资历不够,算来算去,只有滕大人能担此重任了。”

滕子京叹息道:“你这是把我架在火上烤啊!”

未央笑吟吟的道:“这把火能烧出一个泱泱大国,能烧出一个繁华盛世,大人愿意于火中作舞否?”

“固所愿,不敢请耳!”滕子京答应的爽快,不再拒绝!

“二郎,我做山长,你须得答应我一件事情!”

“山长请说!”

滕子京翻了个白眼,打蛇随棍上,谁也比不上未二郎。

“第一,书院所有的事情,我不负责,我只负责教书育人,那些杂事,需要你自己去做。

第二,书院的资金一定要充足。

第三,书院的所有学生束脩,不能太多,须得贫家子弟也能负担的起。

第四,书院别的科目,我们缺少教学书籍,这点你要自己想办法!”

未央毫不犹豫,满口子答应,但是却说道:“山长,这讲师先生的问题?”

蓬莱阁中温暖如春,一道道青翠欲滴的菜肴端了上来,老夫子夹了一筷子小青菜,慢慢的咀嚼,赞不绝口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二郎一向深谙此道,我书院学子,以后的饭食,却是有口福了。”

未央毫不犹豫道:“风雅阁的菜谱,书院会有一份。”

老夫子笑呵呵的道:“老夫不敢说朋友至交满天下,但是还是有几个的,你不用着急,反正书院一时半刻也开不了,待我修书数封,虽说不能遍请天下大贤,三五十个讲师先生,还是有把握的。”

未央大喜,能与滕子京坐而论道者,再差能差到哪里去?他眉开眼笑道:“三五十个先生虽然不多,但是足够用了,用来读书识字,却是够了。”

滕子京笑骂道:“天下读书人何其多也,出类拔萃者甚少,但是落地的却不少,这些人有些胸有锦绣,却因为种种原因郁郁不得志,都是大才,你可不能怠慢了。”

未央哈哈大笑道:“天下有才之士多多益善才好,朝廷看不到他们,是因为他们的才华,不在科举之上,若是来到登州,来到蓬莱,顷刻之间,便能为登州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珍惜还来不及,怎会怠慢?”

滕子京满意的笑了,他觉得如果能得英才而育之,这官当不当都无所谓,正好现在身体也不大好了,不若趁此机会,直接退下来,也省的挡了别人的路,愿意教书的先生不多,但是愿意当官的读书人,满天下多的是,自己还是不要尸位素餐的好。

腊月二十四,这一日,曹佾等四大纨绔回京,他们懈怠了上百辆的车队,车上满满的都是物资,除了一些珍奇古玩,最多的,则是蓬莱新出的一种家具,硬木家具!

这种明代才能量产的家具,被未央直接打造了出来,因为他需要辽国那边出产的各种松木、红木等等,作为羁縻辽国的经济手段,所以硬木家具横空出世。

曹佾的怀中,揣着一张凭证,那是民生银行开具的存单,足足五百万贯,是蓬莱从十一月正式运营以来,整整一个月的税收。

十分之一的税收,在大宋已经是很微薄了,但是区区蓬莱却能有五百万贯,这是何等惊人,足足五千万贯的交易量,无论是辽国、高丽、倭国,还是一些远渡重洋而来的蛮夷,都给蓬莱带来了巨大的收益,百业兴旺。

但是大宋市舶司并非只有蓬莱一处,杭州、明州、泉州、密州,四大市舶司,为大宋也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但是相比蓬莱,只怕只有十分之一,这还是这四大市舶司收税很高的缘故。

那么问题来了,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去了哪儿呢?

要说这上上下下的没有上下其手,鬼都不信!

登州市舶司凡是公开透明,没有了贪腐的空间,才有了巨大的利润,其他市舶司,就不得而知了。

第89章 火树银花

国舅爷带走了市舶司的税收,带走了红木家具,带走了几大车的青菜,顺带着,带着的是开拓市场的重任。

无论是红木家具,还是冬日里的青菜,都是蓬莱乃至登州的主打产业,整个登州如今近三十万人,全都靠着未央打造的商业圈活着,而且活的很好,很富庶,最起码今年冬日里,不需要上山砍材了,有了煤球,木炭已经渐渐退出了登州的市场。

转眼年就来到了大年夜,今年的蓬莱热闹的很,大年夜里,所有人都不愿意猫在温暖的房子里,因为县太爷早就下了通告,今年大年夜,县里组织放烟火,地方就在钟楼广场,还有城外的另一个大广场,足以容纳数万人。

钟楼广场自然是蓬莱新城的居民占据了,城外的广场就不得了了,登州闻讯而来的百姓蜂拥而至,整个广场,足足有十万人还多,至于广场外站着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夜幕将至,早有一辆辆马车逶迤而来,工人们兴奋的卸下来一个个四方形的或者长方形的筒子,上面描满了精美的图案。

百姓们不知道烟火是什么,但是听说是未央未二郎研制出来的东西,所有人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管他是什么呢?只要是未二郎弄出来的东西,还能差了?

早有差役在现场维持秩序,组成了一面人墙,把百姓隔开,免得误伤。

今年的大年夜老天爷很给面子,是个大晴天,待满天繁星的时候,随着贾章一声令下,第一个点烟火的人走了出来,他是火药作坊的经理,是一位大匠,今年已经六十九了,叫做赵炎章,但是人家人老心不老,精力充沛的很,有这么一个露脸的机会,作为研制烟火的负责人之一,怎能不亲自动手。

赵炎章点燃引信,顿时火星四溅,众人一阵失望,感情就是一点点火星?

沉默了一会,砰的一声巨响,一道火光从地上窜起,窜入了空中。

众人愣了一愣,赵炎章兴奋的开怀大笑,朝着空中笑的极为快意。

众人抬头看去,正好看到空中一声炸响,无数的火光如同千朵万朵桃花开一般,照亮了整个天空。

赵炎章的烟火就是一个信号,城外广场上,众人看到城中起了烟火,顿时兴奋起来,早有人上前,按照早就制定好的计划,把烟火一个个点燃。

五彩缤纷的烟火一起绽放在蓬莱的夜空中,绚烂多彩,美轮美奂,噼里啪啦,漫天五颜六色的火光,把整个登州的百姓都耀的兴奋无比。

烟火花团锦簇,格外漂亮,宛如雷光乍现,琼花朵朵,层层叠叠,连绵不断。

这场烟火足足持续了两个时辰的功夫,到了午夜时分,待钟楼的座钟敲响了十二下之后,烟火停了下来,所有的人都欢呼雀跃,庆贺新的一年。

接着又是一轮烟火齐放,百姓们载歌载舞,仿佛在庆祝新生,既是自己的新生,也是大宋的新生。

蓬莱阁中,未央一家在陪着滕子京守夜,看到城中城外陷入烟火的海洋,一片火树银花,一片欢声雷动,除了未央,所有人都兴奋的直蹦跶。

未烟拍的小手通红,回头看向未央道:“二哥,你咋没弄点烟火咱们自己放呢?”

未央笑道:“别想了,山上都是草木,而且都是新房子,要是一个不小心走了水,到时候你二哥我哭都没地方哭,不过我带了一些小玩意,你可以玩玩。”

说完,未央从屋内搬出一个大箱子,打开箱子,拿出一个地老鼠,点燃后,地老鼠满地转圈,很是好玩。

未央一一演示了一番,未烟早就迫不及待,就连杜纤云都放了几个窜天猴,很是开心,滕子京与未洵,也是亲手玩了一把,整个蓬莱阁,其乐融融。

去年有一个好的结束,今年必将有一个好的开始。

而这一场烟火表演,就是为了庆祝这个开始,无论是当官的还是当兵的,抑或是当差的和普通百姓,都对登州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人群之中,一个醉醺醺的邋遢书生看着漫天的烟火,不由吟道:“露花倒影,烟芜蘸碧,灵沼波暖。金柳摇风树树,系彩舫龙舟遥岸。千步虹桥,参差雁齿,直趋水殿。绕金堤、曼衍鱼龙戏,簇娇春罗绮,喧天丝管。霁色荣光,望中似睹,蓬莱清浅。

时见。凤辇宸游,鸾觞禊饮,临翠水、开镐宴。两两轻舠飞画楫,竞夺锦标霞烂。罄欢娱,歌鱼藻,徘徊宛转。别有盈盈游女,各委明珠,争收翠羽,相将归远。渐觉云海沈沈,洞天日晚。”

他声音极低,没有人能听到,但是却不妨碍他喜悦的心情,没想到刚来蓬莱,就能见到如此奇景,早在京城就听说原本穷乡僻壤的蓬莱,如今已经宛如人间仙境,更是成为大宋最富庶的地方。

这人叫做柳永,又叫柳三变,从大中祥符元年开始科举,柳永进京参加科举,屡试不中,遂一心填词。景祐元年,柳永暮年及第,历任睦州团练推官、余杭县令、晓峰盐碱、泗州判官等职,以屯田员外郎致仕,故世称柳屯田。

如今柳永已经五十九岁了,已为地方官三任九年,且皆有政绩,按宋制理应磨勘改官,竟未成行,柳永“久困选调”,遂有“游宦成羁旅”之叹。

接到滕子京的书信,立刻就上表请辞,被批准后,就迫不及待的赶来了,独自一人,骑着毛驴,一路上倒也快活。

柳永名满天下,更是天下知名的班头章台班头,与欧阳修两人一时瑜亮,纵横花丛,流连忘返。

他们之后,接他们班的人更是千古风流的苏轼苏子瞻,这家伙比他的老师欧阳修更胆大,也更不要脸。

未央不知道蓬莱来了一尊大神,而且是千古偶像之一,不然这会早就从山上飞下来了,还守什么夜,还吃什么饭,还看什么烟火!

蓬莱一片欢腾,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开封一片死寂,很多官员都惶惶不可终日,就因为国舅爷从蓬莱带回的税收与账目。

第90章 大庆殿上

开封皇宫之中,正在举行大朝会,也是今年最后一次大朝会,朝会过后,大宋的君臣辛苦了一年,终于可以放几天假了。

今年大雪,尤其是边疆一线,积雪数尺,就算是辽国与西夏再傻,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进攻大宋,一旦被积雪围困,占据了人数优势的大宋将士,绝对会教他们做人。

大庆殿大宋皇宫的正殿,也是举行大典的地方,每遇大礼,车驾斋宿及正朔朝会于此殿。

小年的大朝会,正是总结一年得失,展望来年布局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官员,一个都不能缺席。

大庆殿很大,但是有十几根铜柱,铜柱中有炭火,烧的暖烘烘的,让人昏昏欲睡,比如老陈琳,就眯着双眼,仿佛在打盹一般。

别人却不敢,因为国舅爷曹佾正在以极其昂扬的语气,宣读着一张张装饰精美的奏表,足足半个时辰的功夫,有些原本兴致勃勃的官员,已经汗流浃背了,不是热的,是吓的。

终于,国舅爷收起了奏表,恭敬的递给了走下来的陈琳,说了最后一句话。

“登州市舶司自十一月开市以来,仅仅月余,交易物资达四千三百余万贯,总计税收四百五十万贯,加上登州一年赋税,总计五百万贯,其中详情,尽在微臣的奏表之中。”

原本的首相吕夷简已经病休了,获得了司空、平章军国重事的恩荣,回家养老。

现在的首相是晏殊晏相公,以枢密使加平章事,可谓执掌军国大事,现在的朝堂上,本来应该有首相、次相、三相、计相三司、枢相,五位相公各施其职,但是今年很不寻常,连连战败,相公们接二连三倒台,加上吕夷简病休,能胜任宰相的,只有晏殊一人了。

晏殊以词著于文坛,尤擅小令,风格含蓄婉丽,与其子晏几道,被称为“大晏”和“小晏”,又与欧阳修并称“晏欧”;亦工诗善文。

但是说起做官的学问,还有处理政事的能力,他都不是最强的,后辈们已经紧紧的追了上来,文及甫、贾昌朝等人,哪一个不是人精中的人精,官员中的官员。

所以晏殊虽然是朝廷上唯一的相公,但是处理政事方面,还是多多依靠后辈的,否则凭他自己,根本执掌不了庞大而又复杂的朝局。

他是个老好人,虽然欣喜于登州的骤然繁华,但是心中却不以为意,他是不相信的,不过他也不会去反对这些,毕竟盛世繁华还需要维护,皇帝的面子还是需要给的。

现在的御史中丞是王拱辰,此人乃是状元及第,是有名的大炮筒子,但是有一点,却十分让人钦佩,御史台在他的领导下,还算是清廉守正,没有干出过无论什么事都轰一炮的事情。

王拱辰手下有个名人,这家伙比王拱辰的名声要大的多,他刚正不阿,眼里容不得沙子,直声动天下,被人称为“真御史必曰唐子方。”

而且唐介有个很出名的亲戚,叫陆游,这家伙就是唐介亲孙女的儿子,是他重孙子。

一州之地,一年赋税竟然达到了惊人的五百万?这种事别说唐介,满朝大臣,能信这句话的不超过一直指数,这其中就有赵祯、曹佾、柳涉,还有就是刚刚从边境归来的王德用。

说起来王老头也是倒霉,几十岁的年纪了,安安心心的守个边关都不行,竟然有人弹劾他与辽国皇太弟耶律重元暗通款曲,意图出卖大宋。

老头子直接就被召回了京城,至于那事是真的假的,也就没人在乎了,老头子也是好脾气,没有找那位御史的麻烦,但是却感慨世事艰难。

真御史唐介率先开炮,他张口就道:“圣人,微臣请斩国舅!”

嚯!真御史就是真御史,上来就要干掉国舅爷,这火力也是没谁了。

曹佾大怒:“唐大人,我自问没有得罪你,为何上来就要斩我!”

赵祯眯着眼睛不说话,仿佛就像在说,闹吧,你们不闹,我怎么调控朝局呢?

“请问国舅爷,我大宋一年税收多少。”

赚钱这种事,一向是曹佾的的爱好,对于大宋税收,自然明明白白。

“今年总共税收一亿三千万贯。”

“国舅爷可知道,真正能拿到朝廷的有多少?”

曹佾顿时面色就黑了,大宋的赋税,大致上以土地产品的间接分配为主。即通过土地产权所有者交纳的二税来进行再分配赋税,主要是继承唐代两税法而来的二税以及其他一些承继五代弊政而来的苛捐杂税。二税是对土地产权所有者收地税,其征税对象既包括地主,也包括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其他的苛捐杂税,有只针对产权所有者的,如支移、沿纳、折变等;也有针对所有国家居民、按人头摊派的,既有地主、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也包括佃农在内,如丁盐钱、丁绢等。

大宋二税以国家通过“田主”间接取得收益为典型形式。即国家政权在产权私有的情况下,通过征收二税来参与分割土地的收益份额,从而完成土地收益权的再分配。

但是因为工商的发达,大宋的赋税,达到了历史之最,比如今年税赋一亿三千万贯,放在大唐,能达到这个水准的年份,当真是屈指可数,这还是今年年景不佳的原因。

不过经过层层留用以及官员俸禄,将士的俸禄等等发放下去,朝廷真正能动用的钱财,不过四千万贯左右,这些钱还要用来治河,还要用来改善民生,诸多繁复的项目,让人眼花缭乱。

真正属于朝廷能动用的闲余钱财,不会多于五百万贯。

但是五百万贯的巨资,以商业繁茂、天下之富的杭州为例,今年的税收也不过三百万贯,比之穷乡僻壤的登州,还少了两百万贯,而且杭州也有市舶司。

莫非说聚集了天下最富有的一群人,还拥有市舶司的杭州,竟然连一个区区建立不过月余的登州都比不过吗?

第91章 御前耀武

真御史的话音刚落,一些悄悄退后的官员,直接又走上前来,昂首挺胸,不可一世。

有真御史打头阵,他们怎么会害怕区区的一个纨绔子弟?

曹佾想了想,先是躬身对唐介拜了一拜,而后笑道:“唐大人可去过登州?”

耿直的唐介老老实实的道:“从未去过。”

“大人可知如今的登州事何情形?”

“未曾去过,自然不知道。”

“那么大人觉得,如今的登州为何就不能由五百万贯的税收?”

唐介大怒,你当老子是十万个为什么?他当即一甩袖子,怒道:“不要顾左右而言他!登州赋税不明不白,本官身为御史,认为登州知州压榨百姓,有负圣望,乃是大罪!当流放三千里。”

大宋不杀士大夫,而且唐介与滕子京交情不浅,这已经是唐介想到的最好的下场了。

曹佾笑眯眯的点了点头,转身对赵祯恭声道:“还请圣人让禁军把微臣带来的马车放进来。”

赵祯微微睁开了眼睛,含笑点头道:“准!”

不大会,足足十辆巨大的马车出现在大庆殿外,王凯、柳羽、潘肃三人临时充当了一把车夫。

在一众禁军的帮助下,一箱箱的东西搬了进来,最后一辆马车,干脆就是成捆成捆的青菜,一根根青翠欲滴,诱人无比,让人垂涎欲滴。

官员之中有的人禁不住咕咚咽了一口口水,双目放光的看着那些青菜。

自打进了深秋之后,北方严重缺少这种稀缺资源,一捆青菜的价格已经抬高到了二百文钱,要知道春夏的时候,这才一文不值的东西,生生的涨了两百倍左右。

“打开!”

曹佾朗声道:“让诸位大人也见识见识!”

一个个木箱被打开,在大殿灯光与殿外阳光的照耀之下,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

最大的是一个足有人高的穿衣镜,曹佾揭开穿衣镜上面蒙着的数层麻布,顿时闪瞎了说有人的眼睛。

“敢问唐大人,此镜乃玻璃所制,价值几何?”

唐介耳边嗡嗡作响,他想到了数月前的一场拍卖,那一天,曹佾疯狂敛财数百万贯,其中的重彩,便是玻璃镜子与玻璃雕像。

这面镜子与那些比,显然做工更加精良,也更加的巨大,玻璃镜子四周全都是上好的梨花木,雕刻成极其精美的龙凤雕塑,美轮美奂,流光溢彩,就算是唐介再傻,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话。

“旷古罕有!稀世珍品!价值连城!”

好嘛!直接就把玻璃镜子夸上了天。

曹佾暗地里撇嘴,真是没见识,这东西老子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曹佾又打开一个箱子,箱子里满满一捆横刀,刀光幽暗,刀刃散发着摄人的寒芒,众人悚然而惊,莫非国舅爷要弑君不成?

曹佾看向赵祯,赵祯微微点头示意,曹佾操起其中一柄横刀,指了指一个殿前侍卫道:“过来!抽刀与我对砍!”

那侍卫身材高大,相貌堂堂,手中的刀也是大宋最顶尖的,他毫不迟疑的抽出了刀。

两人双刀相击,只听叮铃一声脆响,那侍卫骇然的看着曹佾手中的刀,手足无措。

大庆殿顿时一片哗然,所有人都看着那些横刀,有的人欢喜不已,有的人却是暗自担忧。

曹佾笑呵呵的道:“唐大人,此刀价值几何?”

“宝刀利刃,非猛士不可配,价值百贯!”

曹佾随手把横刀丢给了侍卫,那侍卫眼前一亮,伸手一握,横刀落在手中,给了曹佾一个感激的眼神,如获至宝的抱着横刀就跑,要是平常,这是足以杖责一百的大罪,但是今天赵祯心情好,没工夫找她的麻烦。

“牵进来!”

大庆殿外,王凯牵着那匹临时充当拉车马的战马走了出来,此马一身雪白,唯独四蹄长有一圈红毛,身材壮硕无比,高近两米,满朝文武如同看着一匹洪荒巨兽走了进来一般,有些胆小的,竟然身躯发抖。

王凯耀武扬威的牵着这匹精挑细选的弗里斯兰马走了一圈,得意洋洋。

曹佾笑着指着马道:“唐大人,此马价值几何!”

唐介老脸通红,一方面是羞愧的,一方面是激动的。

天马啊!天马啊!

大宋无良马,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如此雄壮高大的天马,若是大宋能有万匹,还怕什么西夏!还怕什么辽国!不听话直接碾碎了就是。

唐介身躯颤抖,一步三颤的走到了马的身前,深情的抚摸着马的背部,宛如抚摸自己的发妻一般。

不是不想摸马头,实在是马太高,够不着不方便。

“国舅爷!此马何名?”

“无名!此来就是把此马进献给圣人,请圣人赐名。”

唐介毫不犹豫的转身,来到马前,对赵祯躬身拜下,朗声道:“请圣人为天马赐名!”

真御史都这样了,咱们还说啥?满朝文武同时喊道:“请圣人为天马赐名!”

赵祯心情大好,他没想到这次曹佾竟然能带来如此雄壮的一匹马,既然有一匹,那么就必然不止这一匹,他当即呵呵笑道:“唐爱卿既然都说天马了,那就叫天马吧!陈琳,送到御马监,着人好生照料,不必阉割。”

陈琳眉开眼笑的答道:“遵旨。”

“潘肃!”曹佾往殿外喊道。

潘肃一身铠甲,手握一柄巨大的陌刀,威风凛凛的走了进来。

曹佾对赵祯恭声道:“还请圣人准许臣等实验甲胄。”

赵祯神清气爽的道:“准!”

曹佾搭眼瞅了瞅,看到了刚刚那个侍卫,笑道:“王侍卫,还是你来吧!不要留手,朝着老潘招呼就是!当然,不要往脸上打,不然老潘就完蛋了。”

满朝文武哗然,这是要真刀真枪的实验啊。

王侍卫犹豫了一下道:“国舅爷,不好吧,小人力大,万一伤了潘大人就不好了。”

一旁的潘肃不耐烦的道:“别废话,直接用横刀招呼,砍废了我再送你两柄。”

王侍卫两眼放光,一柄换两柄,划算啊!

第92章 唐介的愤怒

不过他可不傻,万一真把潘肃砍死了,自己不死也要脱层皮,所以他先用了五分力气,吐气开声,爆喝一声,一刀砍在了潘肃的胸口。

呛啷!

一溜火花顺着刀锋飞溅,所有的朝臣的惊呼出声,不可置信的看着潘肃,他身上的铠甲上,只留下了一道纤纤的白色痕迹。

王侍卫惊骇的看着那套铠甲,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曹佾笑呵呵的道:“诸位,此铠甲乃是登州出品,与横刀一般,都是出自天下工坊,诸位以为如何?可能保家卫国?”

没有人出声,这时候说好话也不好,说坏话也不好。

说好话?那就是抬高将门,大宋几代文人好不容易把那些武夫踩下去,怎能又让他们回到以前五代,文人如同草芥一般,到时候大伙都是历史的罪人。

说坏话?人家明明白白的东西在那里摆着,你总不能说这东西于国无益,不能生产,必须销毁吧?你敢说这话,信不信龙椅上的皇帝能走下来直接拿刀砍了你。

所以他们都不说话,低眉顺眼的样子,让以王德用为首的将门弟子得意非凡,恨不得抱起国舅爷亲一口,真是给将门长脸啊!

曹佾没那么无聊,没人说话,他却不能闲着不是?

他撕开一个口袋,里面白花花的都是晶莹红色的颗粒。

“诸位,这是红糖,想必大家都知道红薯吧?这就是以红薯提炼而成。红薯亦粮亦菜,还能制糖,是上天赐予我大宋的祥瑞。”

“这是水泥,具体功能我也不详说,诸位谁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登州一观,登州能在区区数月内有如此成就,物阜民丰,繁荣富庶,甚至重建了一座城,都是依赖此物。”

“这是香水,产量不高,这东西大家都知道,是登州的主打商品之一。”

一一展示完所有的东西,曹佾笑吟吟的对唐介道:“唐大人还对登州的赋税有问题吗?”

唐介一点问题都没有了,反而脸色铁青,怒火滔天,一个穷困无比的登州,不过兴起区区一年,就能有五百万贯的收入,来年必能突破以前万贯,甚至更多,这可是大宋近十分之一的税收,虽然他们依赖了玻璃、香水、红糖这种暴利商品,但是其他的市舶司,不是也有吗?而且他们还有盐!人可以几天不吃饭,但是却不能几天不吃盐,不吃盐就意味着没有力气,没有力气就只能死去。

盐的暴利,乃是天下之最,因为人人都需要,人人都离不开。

那么其他地方的税赋为何如此之低?真御史彻底的出离了愤怒,他目光如剑,环视一周,有人丝毫不惧,有人心虚无比,也有人躲躲闪闪。

硕鼠硕鼠!这满朝衮衮诸公,就是天下最大的硕鼠!

唐介身躯一晃,就要跌倒。

曹佾离他最近,他连忙扶住唐介,低声道:“我知道唐大人在想些什么,但是此事不宜提出,还请唐大人暂且忍耐,早晚有收拾他们的一天。”

唐介忽然觉得,将门未必就是会造反的,文人未必就是能治国的,大宋连年征战,将士们拼死,文人们却没有建树,就算是最擅长兵事的范仲淹,也只是勉力支撑罢了。

罢了!随他去吧!

唐介眼前一黑,昏厥了过去。

在大宋,在朝堂上,昏厥过的朝臣唐介不是第一个,所以每次朝会,都会有御医在侧,就是为了这一刻,早有御医冲了过来,把唐介抬走医治去了。

身为真龙天子,天下至尊的赵祯,终于开口了。

“今日之事,乃是你我君臣一场玩笑罢了,登州市舶司有如此成就,乃是因为他们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众卿不必心怀犹疑。”

“陛下圣明!”

赵祯自嘲一笑,自己若是下令彻查官场,只怕就不是圣明了,就是昏庸昏聩,听信谗言的昏君了。

“晏相公,如今朝廷上大臣空虚,朕有意召回范爱卿等人回朝任事,晏相公以为如何?”

晏殊躬身道:“范仲淹久在西北,战功赫赫,又历任数州,乃是能臣,臣以为,可任枢密使之职,韩琦、庞籍当任枢密副使。”

好嘛!枢密使就是宰相了,这一下子弄出来三位,整个大宋朝堂,瞬间来了个天翻地覆,很多人都不服气,好不容易把三个刺头赶走,这才多大功夫,人家平白又升官了,而且一上来就是宰相,当真是出将入相。

不服也没办法,这三个都是主张变法的,所以才被群臣合力送去了西北,如今没有借口阻拦了,皇帝自然是要死心塌地来一场变法了。

所有人都忧心忡忡,还有人摩拳擦掌,来吧!看看到底是谁的拳头硬。

赵祯满意的笑了,满朝诸公,都不想改变祖宗成法,却不知如今天下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

你们趴在百姓身上吸血,百姓只会把这事归结到朕的身上,朕不是傻瓜,为你们擦屁股成瘾了。

不过是动了你们的钱袋子罢了,惹急了朕,连你们吃饭的家伙都动一动,看看杀几个士大夫,这天下是不是真的要大乱,朕是不是真会成为亡国之君。

一旁的陈琳看的很真切,宦官不得干政,但是陈琳不同,他伴随着赵祯数十载,干预的政事不少,但是今天真是让他大开眼界。

没有唾沫四溅,没有气氛热烈,有的只是国舅爷拿出了一件件的东西,就把这些自认为辅国治世之能臣忽悠的五迷三道,战战兢兢。

这是什么原因呢?

散朝之后,赵祯笑吟吟的问道:“大伴以为今日之事如何?”

“老奴想不通,”陈琳迷迷糊糊的道:“要是搁以前,谁敢拿出来这些东西说事,那些口不言利的朝臣,还不群起而攻之?不过今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赵祯拿手指点了点案上的奏表,笑道:“以前是因为大家玩的都是虚的,便是所谓务虚,反正也没有证据,谁也看不透谁,今日景休直接以奏表开道,先把心怀不轨者震慑住,再以实物展示,让人无话可说。”

第93章 纯臣唐介

老陈琳恍然大悟,连连点头道:“还是官家圣明,老奴是一点都没猜透。”

赵祯笑骂道:“你个老东西,哄朕玩呢?咱们主仆数十年,需要这一套吗?”

陈琳是多聪明的人,不然在皇宫大内,早就被自己的那些后辈干掉了,还能得享圣眷,靠的就是长袖善舞,所谓伴君如伴虎,再深厚的感情,皇帝一言不合斩了你,你一个太监,谁也不会给你说话,反而人家会拍手叫好,说皇帝深明大义,铲除阉竖,还能落个好名声。

“走吧!看看咱们的真御史去。”赵祯起身,陈琳紧随其后,两人来到了御药院。

御药院中,王惟一正在与唐介说着话。

“唐大人,不是老朽说你,你年富力强,如今突然昏厥,虽然无碍,但是以后一定要小心,不然留下了病根,只怕不好。”

“唉!王御医不理朝事,安心呆在御药院研究医术,真是令本官羡慕。”

王惟一连忙道:“可别,所谓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但是反过来就不成了,大人本身医术不俗,一身本事,可不要羡慕我,我只是个老朽罢了,如今拖着残躯赖在御药院,不过是为了留下一点医术,免得后人骂我尸位素餐。”

唐介感慨道:“以前总想着报效朝廷,匡扶社稷,但是今天,我算是看清楚了,所谓君子不言利,那是说给别人听的,我大宋物华天宝,乃是中华上邦,不曾想却被一帮硕鼠占据了朝堂,如今的朝堂上,乌烟瘴气,也不知这一朝妖氛,能不能一扫而空。”

“当然能!”

一声大喝传来,赵祯龙行虎步走了进来。

王惟一与唐介连忙站起来,给赵祯行礼。

赵祯毫不客气的坐下,招呼两人坐下后,说道:“唐爱卿今日出此言,可见唐爱卿是一心谋国的。”

唐介摇头道:“圣人,微臣虽然敢说话,但是却看不清这天下,到底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

于国,无所建树;于民,无所政绩。

微臣请辞,回归故里,终此一生不再入仕。”

赵祯摇头笑道:“爱卿正值壮年,士大夫七十致仕,爱卿至少还能为我大宋操劳三十年,我可不愿意放爱卿归去。”

唐介感动不已,同时又惭愧不已,不顺心就撂挑子不干,那就真成尸位素餐之辈了。

“把东西拿来!”赵祯对陈琳说道。

两人这才注意,陈琳手里抱着一个长盒,盒子精美无比,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两位爱卿,今日让你们见识见识好东西,想必唐爱卿见识了这件东西,就不会有辞归故里的心思了。”

说完,赵祯领着几人走了出去,径直来到了宫中的一片校场上,这片校场比较小,是专门为赵祯练习骑射功夫所建。

赵祯指了指前面,两个侍卫抬着一个靶子,放在了校场的另一头。

陈琳打开了盒子,唐介与王惟一才看清了,原来其中装着的是一根怪模怪样的铁管,这玩意是干什么用的?

赵祯得意的拿起狙击枪,第一次见到狙击枪,他也不明所以,好在陈贤被未二郎训练的不错,只是示范了一次,赵祯就一把夺过了狙击枪,每日里勤练不辍,有了这玩意,后宫佳丽都被他冷落了,不过男人谁不爱枪?至于后宫佳丽,那就对不住了,自个玩儿吧!

赵祯熟练的举起狙击枪,拉套筒、子弹上膛、瞄准、击发,一套动作熟稔无比。

砰!

一声巨响,好在赵祯早有准备,耳朵内塞了棉花,他早就熟悉了这枪声。

但是唐介与王惟一,却耳鸣眼花,天旋地转。

“六环!”

一个侍卫报了靶,扛着已经破碎的靶子走了过来。

唐介与王惟一这才反应过来,不明所以的看着赵祯,这是闹哪样?放炮玩?不过这炮仗倒是蛮清奇的。

赵祯指着靶子,上面有一个大洞,后面还趁着两块铁板,前面的一块被打得洞穿。

“两位爱卿看看。”

王惟一倒还罢了,他身为御医,一身本事都在医术上,对军事没有研究。

但是唐介不同,这时候的文人还是继承了盛唐之风的,打起仗来放马血战的也不少,而且大多数都熟读兵书战策。

赵祯特意让他们看的东西,肯定有目的。

唐介接过靶子,仔细的打量,直接在第二层铁板上,费劲力气把子弹抠了出来。

他细细的打量着子弹,忽然激动的满面通红,眼光灼灼的看向赵祯手中的狙击枪,声音颤抖着道:“圣人,能给臣看看吗?”

“拿去就是!”赵祯大方的把自己心爱的狙击枪给了唐介。

唐介抚摸着狙击枪,手指都颤抖的不行,一边摸一边喃喃自语道:“有了这神兵,我大宋还怕谁?这可比弓弩强多了。”

说完,唐介手指按在了扳机上,赵祯连忙叫道:“不要动!”

唐介一个激灵,手指颤动了一下。

砰的一声巨响,校场中的一条猎狗惨叫一声,气绝身亡。

赵祯连忙抢回狙击枪,埋怨道:“叫你不要动你偏动,这下好了,把朕最喜欢的三青儿杀了。”

唐介回过神来,爽朗的大笑道:“不过一条畜生罢了,待臣回去,为圣人寻一只便是。”

赵祯瞥了他一眼,“这是天底下唯一的一杆枪,当然只是暂时的,子弹也不多,天底下就这些,是无价之物,你平白浪费了一颗,怎么赔?”

唐介这下尴尬了,今时不同往日,他以前也没少拉着皇帝的袖子喷皇帝一脸,不过今天皇帝没有丝毫过错,反而展现出一种雄才大略的气度来,让他欣喜的同时,又很担忧,穷兵黩武这种事,一向是臣子所不喜的。

“圣人见谅,微臣不过是不小心,不过圣人也说了,不过是暂时的罢了!对了圣人,今日微臣所见所闻,都是闻所未闻的物件,圣人从何得来的?”

赵祯小心翼翼的收起了狙击枪,闻言笑道:“这事你就别打听了,这是军事机密,我要是说了,明天满天下的人都知道在哪儿了,所以咱们还是不说为妙。

爱卿现在还想辞归故里吗?”

唐介满面红光,拍着胸脯道:“臣还能再为大宋服务三十年!”

第94章 一切的开端

开封的事情,在皇帝的默许下,如同春风化雨一般,渐渐的消散,只是有些人不知道,春风化雨之后,便是万物生发。

春风春雨孕育万物,等待的只是那一声春雷,春雷之后,便是天地大变之时。

如今远在西北的范仲淹、韩琦、庞籍已经快马加鞭的赶了回来,与他们同时赶回来的,还有猛人富弼,这位是敢直面辽皇耶律宗真的猛将兄,也被召了回来。

这些与未央都没有关系,今天是真正的年三十,所以他在书院老老实实的陪着滕子京修养,与他一起的,还有一位容颜矍铄的老者,老者须发花白,容颜颐丽,年少时,一定是个翩翩美少女,不过现在嘛!战战巍巍的模样,好像随时都要倒下去。

“我说景庄兄,你就不能好好打理一下自己?总是一副邋遢的模样,连狗都嫌。”

滕子京坐在未央特制的轮椅上,垫上了厚厚的毯子,腿上盖着一张皮毛斑斓的虎皮,虎皮上窝着一直雪白的小猫,小猫打着呼噜,很是惬意。

老者正是柳永,原名三变,字景庄,后改名柳永,字耆卿。

跟他关系好的,一般都是叫他柳景庄。

未央闻言瞥了一眼这位千古词人,小有洁癖的他忍不住又扭过头去,实在是不堪入目。

柳永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身上一股子馊味也就罢了,身上的一袭儒衫也满是污垢,不过这老头有两只出奇大的耳朵,像是两把小蒲扇似的,而且一口细碎的小白牙,如同碎玉般整齐,面目更是不用说了,堪称容颜绝代,花白的三缕长须在胸前飘动,颇有几分仙姿,头发梳的也是一丝不苟,加上身材高大挺拔,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好感。

这就是人样子啊!

不过再是人样子,未央都兴趣缺缺,实在是他邋遢了。

“子京啊,我可不像你,坐拥登州富庶之地,什么都不缺,还有一座书院,令人艳羡。”

柳永是真的羡慕,他出来登州,已经惊诧莫名,但是来到蓬莱之后,更是惊骇,这地方他来过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当年失意的时候,他周游天下,也来过几次了,人丁稀少不说,还没有几块能耕种的田地,简直就是神憎鬼厌之地。

就是这块神憎鬼厌之地,如今竟然繁华如斯,堪比苏杭,让他不由感慨万千,自然是羡慕一手缔造者一切的滕子京。

滕子京呵呵笑道:“羡慕了?羡慕了就留下来,前几日汴京邸报上说,圣人已经召回了范仲淹他们,委以重任,西北交给了狄青,你看不出来吗?天下已经要大变了。”

未央闻言,撇了撇嘴,极为不屑,滕子京没看到,但是柳永眼尖,他一眼就看到了。

“二郎好像很不屑啊?”

“没有,绝对没有!”未央矢口否认道:“范大人即将成为范相公,韩琦与庞籍都是天下大才,一时之选,由他们主导朝堂,比落在尸位素餐之辈手里好的多。”

柳永眼睛一眯,笑道:“不要顾左右而言他,我说的是,你好像对变法很不屑?”

滕子京顿时就来了精神,登州的变化他看在眼里,深切的感受到了变法的好处,若是天下处处都如登州一般,何愁万民不富?何愁国家不强?

“景庄兄说的对,二郎你有什么想法,就说说吧?咱们登州打理的如此好,其他各州各府也可以效仿嘛!我就不信,变法不会成功。”

呵呵!

未央笑道:“登州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其他地方不成的!”

“扯犊子,这鬼地方以前连个人影都少见,哪里得天独厚了?”柳永顿时就不乐意了。

“首先,天高皇帝远,咱们怎么折腾,皇帝也不会有意见。

其次,地广人稀,反正都没有人了,你再折腾能差哪儿去?满朝诸公不会在意。

再次,登州军政一把手是咱们阵营里的,所以我才能放手施为。

第四,圣人站在咱们这一边,圣眷加身则天下无敌,就算是有些许微词,圣人自然会替我们挡下。

第五,因为登州有我啊!”

滕子京与柳永面面相觑,虽然未央有吹牛的嫌疑,不过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这样的条件,天下虽然有,但是绝对不对,尤其是最后一个条件,登州的崛起,绝对是因为未央的原因,没有未央,没有未央的技术,一切都是奢望。

“那二郎认为,”滕子京斟酌了一下,才说道:“希文兄他们能变法成功吗?”

“两位大人,请恕小子之言,新政是办不成的。”

“为何?”滕子京是范仲淹阵营里的人,自然知道为了新政,自己这帮子人下了多大的力气,他当然不服气。

“圣人在上,我们有执掌朝堂,虽说首相是晏相公,但是他一向不喜欢政事,可以说百无禁忌,为何办不成?”

未央笑道:“敢问大人,何为新政?”

滕子京沉声道:“新政共有十条: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这是我们精心推演的结果,无论是哪一项,都是经得起推敲的。”

从古自今,大部分变法的初衷都是好的,都是为了国富民安,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强大的官僚士人集团。

疑为穿越前辈的王莽,为了执行新政,可谓是给了百姓最大的宽容,但是就因为触及了官僚与世家的利益,直接被人干翻了,一切都推倒重来。

范仲淹他们携着泼天威望重返朝堂,自然是要大刀阔斧的,只是文人的精致主义与浪漫主义以及利己主义限制了他们的思想,他们以为好的东西,施行下去是个什么样,从来就没考虑过,或者说不愿意考虑,因为在他们的心里面,存的还是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的心思,对于百姓民生,并不怎么关注。

“每一项都是利国利民。”未央断然道:“新政十条,其中大半都是砍在了整饬吏治上,拿自己的刀,砍自己的人,你们要是能推行新政而不败,那当真是天意昭昭。”

第95章 想要吗

“天下积弊重重,五代混乱,大宋接了一个烂摊子,虽然励精图治,但是却力有未逮,如今变法,清吏治,扫积弊,天下万民翘首以望,怎么会不成功!”

滕子京发飙,还是很威风的,颇有一种霸气凌然之气,惊得小白都炸毛了,小白抬头看了看滕子京,两只翅膀抖动了一下,打了个哈欠,继续入眠,冬日里,就是困倦。

“错!大错特错!”未央毫不留情的指责道:“老百姓所求,不过三餐温饱,衣食无忧,手里有点闲钱,不被地主欺压罢了。但是你们的新政,所谓的整饬吏治,在老百姓眼里,不过是神仙打架,打赢了,他们可能会得点好处,拍掌称快,打输了,会被你们弄的官不聊生,到时候倒霉的还是百姓。当官的有气没处撒,您自己想想,他们治下的百姓,会是什么样子?”

滕子京满头大汗,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他们打算从吏治入手,进行变法,本身就是个错误,历史上不知多少仁人志士,都是想着变法图强,首先要动的就是已经的官僚集团,紧接着就是天下沸腾,民意昭昭,变法再也维持不下去,新政与历史上那些变法又有什么不同?

滕子京心惊肉跳,忽然看见未央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一把拽过未央,央求道:“二郎既然有本事把登州变得如此富庶,想来深谙变法之道,还请二郎教我。”

未央受宠若惊,连忙道:“老滕,你找错人了,我虽然有点本事,但是一州之地我玩的转,整个天下,我就没有那个能耐了。”

“不!”滕子京执拗的摇头道:“你一语道破新政弊端,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要说你没有研究过新政,打死老夫都不信。

二郎既然有救国良方,为何不拿出来?利国利民,功在千秋啊!”

一旁的柳永奇怪的看着未央道:“二郎,你在登州干的有声有色,天下不过数十州罢了,你既然半年的时间能把登州变成繁华之地,一年弄两个州,岂不是轻而易举,你才十三岁,就算是从明年开始,也不过三十岁就完成了天下变革,为何不肯呢?”

未央苦笑着摇头道:“我说过了,登州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其他只有寥寥几个地方能比,比如琼州、雷州这种沿海地区,至于其他的地方,没有那么容易的。”

“为何?”滕子京追问道。

未央叹息一声,直接道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

“我大宋不禁兼并,这是因为经过五代战乱,整个天下的人口已经锐减到了可怕的程度。

这与所有国家建国初期都一样,人人都有田种,但是如今大宋之富庶,远迈汉唐,人口更是暴增数十倍,如此庞大的人口,却没有多少可分之田。

百姓对于田地有诉求,士绅对于田地大肆兼并,导致的后果,就是不可调和的。

就算是整饬吏治,吏治清明,没有足够的行业去消化闲散百姓,导致的后果,比如今更可怕。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道理,两位应该很明白。

所以我大宋的问题,并非是吏治的问题,论起吏治,我大宋在历代以来,都算是清明的了,但是大宋就是土地少,人口多,这是个死结,若是不解决这个问题,新政不可能成功。

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最后新法很可能成为祸国殃民之法,所以你们的新法,我不赞成!”

未央一口气说了大宋面临的最关键的问题,滕子京与柳永都是才思敏捷之辈,而且在政事上建树不俗,稍一思量,便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二郎,你说我们的新法,那么你的新法是什么呢?”柳永敏锐的抓住了未央言语中的漏洞,紧逼着问道。

滕子京身躯一震,也反应过来,目光灼灼的看着未央。

未央笑道:“对于你们来说,百姓太多了,所以根本不在乎,所以变法究其原因,并非是为了百姓。

但是对于我来说,百姓却是太少了,若是我做开封府尹,如今开封不过一百五十万人口,还不够我自己用的。

如何妥善的安排人进行有序的生产,而后给予足够的利益,这才是变法的基础。

以蓬莱为例,如今人口不过十五万,但是每一个人几乎都被用在了生产上面,所以显得蓬莱人忙碌而又富庶,人人不缺衣食。

这是因为我把他们从传统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农耕之中解放了出来,给了他们更好的生活,所以他们才能有如此成就。

要变法,吏治当然是首当其冲,但是真正的惠及百姓,却是其基本,若是做不到这两点,是不可能成功的。

要想成功,不止需要这两点,还需要我们的皇帝陛下全力支持,就算是百官鼓摇唇舌,也不可有一丝犹豫,否则陛下一纸诏书,一切尽数化作流水。

毫无疑问,咱们的陛下自然是仁厚宽容,古今罕有的圣君,仁厚宽容,耳根子软,心志未必坚定,要想让陛下一心一意的支持变法,而百官又不敢反对陛下,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两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未央慢悠悠的说道:“把陛下推上古往今来第一圣君的位置上,无论是秦皇汉武,还是唐宗宋祖,都不能与陛下的功绩相比。

如此的陛下,携泼天威望,支持变法,再加上我的一些法门,变法可期。”

滕子京面色难看,柳永也好不到哪儿去,要想超过那四位,最简单,也是最快捷的办法,就是征伐四方,但是如今的大宋文人当道,怎么可能让武人重新登临到政治舞台上?

未央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幽幽的道:“攘外必先安内!陛下若是不能安内,何提攘外?所以这是一个死结。

安内就动了官僚集团与士人集团的利益,攘外更是让所有的文人都反对,这其中的关窍,不过是利益勾连罢了。

大宋要想变法,只能在其中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个点至关重要,你们看不到,我这里却有救世良方!

你们想要吗?”

第96章 我若执政

你们想要吗?

滕子京与柳永面面相觑,未央一语道破大宋困局,而且有了救治之法,比人不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再厉害能厉害哪里去?大宋盛产神通,许多神通几岁的年纪就能吟诗作词,名震一方。

未央没做过几首诗词,但是每一首,都能流传千古,更为恐怖的是,这个少年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把蓬莱乃至登州经营的繁华富庶。

更遑论他手中握着三千铁骑,万余良马,这是一股足以横扫天下的力量。

要知道西夏最精锐的铁骑铁鹞子,也不过区区三千,百里而走,千里而期,最能倏往忽来,若电击云飞,但是铁鹞子所骑大多是青唐马,比起阿拉伯马与弗里斯兰马,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无论身高还是速度,都远不及未央的战马。

所以滕子京与柳永都相信,未央有本事解决当前的困局,只是区别就是,未央的法子有点过于暴力。

自古以来,皇帝高高在上,所谓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不过是虚君实相。

皇帝嘛!老老实实的坐在帝位上当个牌位好了,至于其他的事情,交给我们去做,您就是个人形图章,不需要知道太多的事情。

一个强势的皇帝,是谁都不愿意看到了,尤其是官僚集团。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这四位堪称古往今来最强帝皇的四位,他们在位之时,固然政治清明,但是无论他们再如何善于纳谏,他们的旨意如果下达,下面反对是没有用的。

所以滕子京与柳永不觉得如果真的出了一个这样的皇帝,是对大宋好,反而说不定是一件坏事。

未央何尝不知道这其中的关键,但是现在的大宋已经病入膏肓,大宋之衰落,从此而始。

若是不能扭转乾坤,只能慢慢等待死亡。

扭转乾坤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有一位千古明君,赵祯时无可挑剔的仁君,也是一位明君,知道自己的国家出现了什么弊端,倾尽全力的去解决,所以未央选择这么一条捷径,也算是无可厚非。

至于之后赵祯万一变得如同所有明君晚年一般昏聩,未央自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谁让咱是穿越者呢?谁让咱有神器在手呢?这都不是问题。

当然,最简单的方法是他跑去辽国西夏,直接把人家的皇帝宰了,然后以一己之力,把两个国家泯灭,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是费点时间罢了,但是这种杀戮,实非未央所能做到,毕竟一个国家若想长久的屹立在世界之巅,需要的不仅仅是强大的威慑力,还要有一颗包容的心,海纳百川,才能长治久安。

把蛮夷同化为汉人,同其服,同其书,同其人,又有何不可呢?

再说了,你把辽国西夏干掉了,后面还会有金国蒙元,你又不是长生不死的仙人,还能一直庇护大宋不成?

未央所说的,不过是胸中之万一罢了,若是他做宰相,凭借这他的本事,翻云覆雨乃易事尔。

“二郎,你有把握?”滕子京沉声问道。

论起政治上的才能,滕子京与柳永都不是什么敏锐的人,但是滕子京还是比刘永看的透彻清晰,他有此一问,一是问未央能不能保证皇帝一直圣明,而是问未央有没有把握变法成功。

未央昂首挺胸,伸出右手,向着书院之外一扫,意气风发的道:“我若执政,天下归一,万民安泰!

我若执政,四夷臣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我若执政,人人有书读,人人有事做!

我若执政,大宋当君临天下,四海之物,予取予求。”

滕子京骇然的看着未央,他丝毫不怀疑,若是未央入仕,必定是古往今来第一权臣,就连皇帝也不得不听之从之,未央的意思很明显,他能限制君权,也能改革天下。

一旁的柳永嘬嚅道:“二郎,你不是要造反吧!”

未央差一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这年头忠君爱国的思想实在是太过深入民心,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就不能提出自己的诉求,不然就是叛逆,不然就是不忠于皇帝,不忠于国家。

大家都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暗地里偷偷摸摸的干事情,偏偏你大喊大叫的嚷出来,你就是异类,就是要造反。

这可不是未央第一次听到造反的词了。

“柳大人,我要是想当皇帝,凭借三千铁骑,和登州数十万百姓之心,足以横扫天下,你信不信?”

柳永自然是不信,未央不过是吹牛罢了,不过未央要是真的想当皇帝,也不过是浪费点时间罢了。

但是未央不想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的担心自己被人干掉,也不想整日里跟太监宫女混迹在一起,更不想因为劳碌英年早逝,所以当皇帝这种事情,还是让别人来干吧。

滕子京叹息一声道:“算了,这些事情,实在是劳心劳力,我既然答应你做书院山长,就不会食言,我的乞骸骨书已经交上去了,想来圣人不会为难我。”

未央笑道:“这你就错了,圣人还是需要内心挣扎一下的,然后经过深思熟虑,觉得您教书育人比平白浪费才华好的多,才会降下旨意。”

“对了,咱们书院叫什么名字?”柳永冷不丁的问了一句。

未央挠了挠头,这事他还没想过,他试探道:“不如叫清华?”

“清秀华美,不妥不妥,书院乃教书育人之地,赐名太过浮夸。”滕子京立刻就摇头了。

柳永笑道:“不如就要蓬莱书院,正好书院在蓬莱,最是恰当。”

这次轮到未央摇头了:“不行,书院是要走向大宋的,蓬莱书院这名字太过小家子气了,不如叫天下书院好了。”

滕子京瞥了他一眼,笑嘻嘻的道:“如果你不想被天下士人唾骂,最好不要这么嚣张,作坊叫做天下,是因为陛下首肯,别人不会说什么,书院说到底是私人地方,这名字不妥。”

“取个名字咋这么难?”未央仰天长叹。

第97章 暨行书院

“稷下书院如何?”

滕子京与柳永同时怒视未央,这小子太无耻了,以为自己能比肩先秦诸圣不成?

未央跺了跺脚,气急败坏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们说怎么办。”

“有了!”滕子京苦苦思索,一怕大腿道:“尚书·禹贡有云:“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蓬莱此地,正合此景,而且你常说格物致知,知行合一,不如就叫暨行书院如何?”

未央与柳永咂摸了一下,还别说,暨行二字,既包含了教化天下的目的,又包含了未央的理念,却是是最好不过了。

未央兴奋的直搓手,嘿嘿笑道:“还请滕老此字,也好雕刻,成为书院之名,永世立在书院之外。”

滕子京摇头道:“论起书法,当朝之中,当属晏相公,我虽然在诗文上略有造诣,但是书法确实不咋地,咱们的书院是要流芳千古的,自然不能草率,我修书一封给晏相公,让他赐名就是。”

柳永自然是赞同的,对于晏殊的书法,他也很是欣赏,但是未央却摇头道:“晏相公固然书法冠绝当代,但是身在朝堂,多有不便,若是为我们题字,日后变法开始,我们这边肯定会成为风云汇聚之地,说不得还会连累晏相公,所以我们还是自己题字的好。”

滕子京与柳永想了想,也是,新的书院,可以说充满了叛逆,对于一个持身之重的大儒来说,很难认同暨行书院,滕子京之所以全力帮助未央,也不过是因为在未央的身上看到了变法的未来,被未央耳濡目染的,染的一团黑,早就不把儒家那一套治国理念当作圭臬了。

“好!如此那老夫就当仁不让了!”滕子京毫不犹豫的点头,三人回到屋里,未央抱来一卷纸,这纸是上好的竹纸,价格可不便宜,这一卷纸,就要一贯钱,不是一般人能用的起的。

滕子京净手点香,静坐片刻后,双目豁然睁开,来到书案之前,持笔挥毫,一蹴而就,暨行书院四个大字跃然纸上。

滕子京满意的看着这四个大字,这四个字可谓是他此生书法的最高境界,他全部的精气神,全都凝聚在这四个字上,让这四个字如有灵性一般。

“子京兄的行书又有长进,堪称大家了,假以时日,必定成为如同钟繇一般的行书大家。”柳永赞叹道。

未央的书法不行,自然也看不出好坏来,不过看这四个大字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有种说不出的美感,自然知道是一幅好字。

待墨迹慢慢干涸,未央小心翼翼的卷起这幅字,随机叫来了滕子京的老仆,让他把梁无稽找来。

梁无稽来到后,看到这四个大字,也是双眼放光,赞叹道:“如云行流水,秾纤间出,非真非草,离方遁圆,映带安雅,筋力老健,风骨洒落,徐行缓步,令有规矩;左顾右盼,毋乖节目。

此书有大家之风,已得行书之真髓,足以流传千古了,是哪位大儒书写的?”

未央不乐意的看着梁无稽卷起书卷,抱起来不松手,顿时就不乐意了,他还想留着当传家宝呢。

“老梁,干什么呢?虎口里夺食,你是不想干了吧!”

梁无稽一脸无所谓,皮厚的要死,一副滚刀肉的样子道:“二郎,这是咱们书院的名字吧?我拿去欣赏两日,顺便把书院名字雕刻出来,你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假手于人,毕竟是顶重要的事情。”

未央抓狂道:“放屁,好东西到了你手里,还能出来?你身为大匠,是临摹的行家,还不能临摹一副?非要真迹干什么!”

“没有真迹,临摹的终究不如真迹,这可是书院的招牌,可不能有闪失,这真迹必须在我手里,等我做好了招牌,再给你也不迟。”

未央无语凝噎,恋恋不舍的道:“一定要拿回来啊。”

“一定一定!咱老梁说话算话,一个唾沫一个钉!”说完,梁无稽抱着书卷夺门而走,丝毫看不出是一个年近七十的老头,那腿脚比小伙子都利索。

未央悲愤无比,这四个字不仅仅是书院招牌,而且还是滕子京领悟了行书真谛的第一张真迹,堪称绝品,以后就算是滕子京书法大成,也没有这一张有价值,这是必然的。

滕子京笑呵呵的道:“不过是一张书贴,看你慎重的,又不是什么珍奇之物,你要是想要,回头老夫多写几幅送给你就是。”

未央大喜,有总比没有好,咱以数量取胜,一样是王道,当即谢过了老夫子,笑呵呵的陪着老夫子与柳永品着香茗,谈着书院的未来。

“文学院、武学院、理工院,咦,还有医学院?”

“那是自然,医者仁心,救治天下病人,我们书院自然要多多培养,以后还要建一座综合医院,让百姓有所医才是。”

“那这个化学院是干什么的?”

“哦!那个啊,研究火药啊,改进冶铁之法啊,这些事情,都属于化学的范畴。”

“商学院?这个不妥吧,君子不言利,这样明目张胆的教授商业之法,是不是把书院的格局拉低了?”

“别扯淡了,没有商人,你吃什么喝什么?商学院是必须的。”

“会计学院是干什么的?”

“哦,是培养账房的,教授理财知识,以后这些人是银行与市舶司不可或缺的,现在的账目太过杂乱,还需要改善。”

“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什么鬼?”

“这些啊,是教授学生如何进行妥善的管理一个机构或者作坊,比如如何妥善的运用最少的人力,做出最高的成绩来。”

“那么生物科学学院呢?”

“自然是研究天地万物生灵的,毕竟有的动物太过稀缺了,比如我家小白,天底下也没有几只,需要保护起来进行研究才是。”

“旅游学院?外语学院?公共关系学院?二郎,这都是什么玩意,听都没有听过。”

。。。。。。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未央一一解释了一遍这些学院的作用,两个老头觉得自己的智商被碾压了,书院不教书,专门教人这些乱七八糟的,真的好嘛?

第98章 庆历三年始

开封皇宫之中,曹佾忙里忙外的把足足十大车的纸箱子搬进了皇宫,赵祯与曹皇后看着如同蚂蚁搬家一般的曹佾,面现笑容。

延福宫足够大,庭院足够站上七八百人而不觉拥挤。

曹佾忙活完了,走上台阶,笑嘻嘻的道:“官家,皇后娘娘,这是臣从蓬莱带来的小玩意,正好是大年夜,咱们也尝尝新鲜。”

曹皇后抚摸着大肚子,好奇的问道:“好玩吗?”

曹佾拍着胸脯道:“好玩倒是好玩,不过这东西不止好玩,而且美不胜收。”

说完,曹佾走下台阶,来到了一个纸箱子边上,用蜡烛点燃了引线。

不大会,“嘭”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天际,顿时在天空中炸开了花,虽之,一个个红苹果状的烟花在天际绽放开来,红的清晰,红的闪亮,像是画家给天空涂上了一层颜料,渐渐地划落下来,消失在黑夜之中了。

美轮美奂的景象,惊呆了赵祯与曹皇后,整个皇宫顿时就乱套了,所有人都不知所措的看着空中那朵盛开的烟火,不知如何是好。

曹佾招呼着王侍卫,两人一起点燃烟火,光彩夺目的烟花腾空而起,宛如在黑色的幕布上释放出华丽的翡翠流苏,天空万紫千红,千姿百态的繁花穿过无边的黑暗让人眼花缭乱,惊心动魄!

大宋这时候哪来的烟火,火药还在萌芽里呢?

未曾如此近的看见过烟花盛放,有时只是溅起的暗金色大雨,也会有一刹那的辉煌,天空亮如白昼,接着是迎面而来的星辰无数,再而迅速的消逝,华丽谢幕。

一条长长的“大瀑布”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带着满身光焰洒向大地,把大地映得光彩夺目。烟花顿时变得太神奇了,一下变成一朵朵小花,在空中闪耀;一下变成一道道流星雨,洒向大地;一下变成蝴蝶向四处飞翔;一下又变成无数颗金光闪闪的星星,像一颗颗闪闪发亮的钻石镶嵌在漆黑的夜空。

赵祯与曹皇后满面红光的看着绚烂的夜空,笑的如同顽童一般。

曹佾回头看去,看的真切,他知道,这不仅仅是烟火,这还是希望之火,这场烟火盛宴,点燃了赵祯心中的,点燃了整个开封的希望。

烟花在空中荡漾,在人们脑海里漂浮,在大地上飞舞,舞动的是希望,绽放的是美好,传播的是喜庆,洒下的是欢声笑语。

曹佾笑的如同偷了鸡的黄鼠狼,心中暗道:“总算是没有辜负二郎一番心思,想来今夜过后,会有无数人把烟火当成祥瑞上奏吧?有了这一场表演,大事可成矣!”

整个开封都轰动了,初时,皇宫内传出阵阵巨响,所有人都以为皇宫有变,有些大臣都做好了冲击皇宫的准备了,不大会,皇宫上空绽放出五颜六色的火焰,如同天雨降落到凡间一般。

其形之美,无可描述;其态之妙,难以言表。

所有人都沉浸在这场祥瑞之中,呆呆的抬头看着皇宫上方。

祥瑞啊!这才是真正的祥瑞,祥瑞降临到皇宫之中,岂不是说圣人就是万古明君?

就算是如唐太宗一般的人物,皇宫之中何曾现过祥瑞?

有文人如饮琼浆一般,吟诗作赋,歌颂祥瑞,有高官连夜些奏表,大肆赞美。

但是知道内情的一些人,还有那些手眼通天的人物,都静静的看着皇宫中盛开的烟火,心中突然升起一个念头。

大宋的天!要变了!

庆历三年大年夜!有天降祥瑞于汴京,百余万人同时目睹,自此,大宋开始了变革的时代,一个伟大的过度,从庆历三年开始扬帆远航,称霸全球。

这是后世的记载。

不过却没有人去推敲其中到底是不是真的,因为庆历三年始,天下变革,造就了一批批风云人物,也造就了一个煌煌大宋。

只是变革的过程实在是太过曲折,这里不做赘述。

蓬莱,暨行书院。

当午夜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未央抬起头看向了帝国的心脏,极目远眺,似乎能看到同样热闹的开封一般。

“也不知道曹景休办事靠不靠谱,万一办不成,又要费一些手脚了。”

正在忙活着布菜的杜纤云大怒道:“想那么多干什么?赶紧来吃饭了,今年的包的猪肉白菜馅的饺子,是你最喜欢吃的。”

书院很热闹,滕子京坐在主位上,柳永、未洵相伴,未央、未烟与杜纤云陪坐,满满当当一大桌子菜,鸡鸭鱼肉,鲍参翅肚,各色青菜一样不缺,整个天下,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奢侈的,也没有几人了,未央首屈一指,若是京中官员敢这么干,肯定会被御史台的御史参奏一本。

最让未央眼馋的却是猪肉白菜馅的饺子,这东西他吃起来没够,一顿能吃三四十都不嫌腻。

滕子京与柳永虽然年纪大了,但是牙口利索的很,对着肘子就是一顿摇头晃脑,酥烂的肘子,最是得两人欢心。

未烟与未央口味差不多,偏爱饺子,两个人正在比赛似的一个接一个的消灭着盘中的饺子。

至于杜纤云,她最喜欢荤素搭配,吃起来也是优雅的很,慢条斯理,但是速度却很快。

最倒霉的是未洵,未家老大的地位早就不保,无论是妻子还是弟弟,都稳稳的压了他一头,吃饭的时候同样如此,捧起一碗海米饭,就着满桌子的菜肴,随意的夹着。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蓬莱出现了一座书院,一座书城,书院的实际掌控者,躲在书院里大快朵颐。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汴京风起云涌,有识之士,都预感到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席卷大宋。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天下至尊赵祯欣赏了一场烟火表演,神情肃穆的看着天空,他是老天爷的儿子,自然希望这天下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范仲淹、韩琦、庞籍、富弼等一帮清正朝臣从四面八方向着开封进发,连年夜饭都没有与家人一起吃。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这一日!注定要载入史册!

第99章 锦衣当国

锦衣卫训练的很苦,这都是未央的特种兵训练手册闹的,按照上面的训练方法,不仅仅要精通作战,还要识字读书,更好精通谍报、刺杀、行刑等一些列的技能。

有些人擅长谍报,就作为斥候,有些人擅长刺杀,就负责潜行踪迹,打探敌情,有些人擅长行刑,就负责拷问俘虏。

但是所有人都必须能征善战,这是最基本的。

杜鹏飞与鲁常负责重骑兵,杜鹏程与褚朗、陆鸣负责轻骑兵。

至于斥候,交给了鲁常以前的小跟班雷五,这小子最善长这些事情。

重骑兵五百,一人双马,骑的是天马;轻骑兵两千,一人双马,骑得的是阿拉伯马,至于斥候,也是阿拉伯马,只是斥候的铠甲薄了一些,最大程度上保持了机动性。

斥候没有配陌刀,配的是横刀与精钢手弩。

至于轻骑与重骑兵,如今全都是陌刀在手,本来以未央的意思,轻骑用横刀就蛮好,但是杜鹏程三人坚持要使用陌刀,骑兵冲阵,若是没有长兵器,很是吃亏。

未央被说服了,所以如今的轻骑兵与重骑兵,除了铠甲上略有不同,其他几乎全都一模一样。

如今的锦衣卫又多了一项任务,那就是整日里端着一根木头削出来的棍棒模样的东西训练。

整日里将三点一线,风阻日光等等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他们的讲师是未洵。

鲁常曾经自嘲道:“爷爷也是杀过人的,如今读书识字不说,还要做学问,我觉得再过几年,就可以去考科举了,说不定还能博一个功名出来。”

这话在锦衣卫很有市场,所有人都觉得,这根木头棍子与那些东西有什么用。

但是未洵严令要求,每一个人必须熟练起来,到时候选拔出来的人,官升一级,俸禄翻倍,还能享受每日里开的小灶。

未洵是见识过狙击枪的,自然知道那玩意的威力,虽然不能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但是隔着千百米就能杀人的神兵利器,绝对是战场上的大杀器。

隔了几日,选了几个眼神好的,机灵的,又开始抱着一个木头桩子练习辨别方向,然后按照步奏一丝不苟的操纵一个木头桩子。

没有人有什么意见,杜家庄的人自不必说,他们巴不得现在就上战场,自然刻苦训练。

沙门岛出来的人,把未央敬若神明,自然没有丝毫违逆,反正未公让干啥就干啥,就算是让他们立刻自戕,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因为他们拿着大笔的钱财与朝廷的赦免证明返乡之后,有些人的家人愿意跟着来,被妥善的安置在蓬莱,有的进入作坊,有的进入市舶司,还有的开起了小店,都算有了生计。

还有的家人不愿意来,但是有了一大笔财富,几年内都吃喝不愁,也算是放下了心事。

未央是一个很执拗的人,在这个时代的科技能开发出来的武器之中,步枪与迫击炮是最简单,也是最方便的,骑兵行军,实在是不适合携带大炮,不过大炮也已经在计划之内了,只是如今无论是精钢还是铜的产量,都没有那么多,不足以造出大炮与炮弹,不过未央依旧把大炮的设计图纸交给了柳老大,让他一有机会,就做出来。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这句话虽然略有夸张,不过纯铜做出来的大炮,几十万贯还是要的。

精钢也能做,但是导热性能还有冷却性能,都不如纯铜大炮,而且精钢如今要供应的不止是锦衣卫,还有狄青的大军和王德用的大军,虽然供应的不多,但是好钢也要用在刀刃上。

未央来到锦衣卫大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训练,就连最懒惰的锦衣卫都不敢懈怠,因为他们感受到一种急迫感,这种感觉,从蓬莱城开始兴建开始,就紧紧随着他们,挥之不去。

未央来到帅台之上,锦衣卫迅速几何,整齐划一,颇有一种现代军队的感觉,未央觉得自己这些日子的苦心总算是没白费。

一个军队,最重要的就是纪律,打仗嘛!如果双方实力相当,看的就是谁的纪律更严明,谁的士兵意志更简单。

未央一点都不怀疑自己的锦衣卫,这是一群敢战能战的士兵。

“战士们好!”

“首长好!”

未央满意的点点头,手持横刀,来到帅台之前,朗声道:“凛冬已过,冰河尚未解冻,北方辽狗苦寒了一个冬天,牛羊马匹冻饿而死不知多少,想来打谷草的时间也临近了。

辽狗过来打谷草,你们怕吗?”

“不怕!”

“不怕!”

“不怕!”

整齐划一的声音穿云裂石,激情澎湃。

“你们敢不敢与辽狗一战!”

“战!”

“战!”

“战!”

“锦衣当国!十日之后,正是天气转暖之时,到时候本官将亲率锦衣卫,北上辽国,会一会辽狗!你们敢不敢与本官一起,与辽狗一战!”

一片寂静,未央有点尴尬,恼怒的吼道:“莫非你们都是没卵子的怂包吗!”

一旁的未洵吭吭哧哧的道:“二郎,打打杀杀这种事情,你何必亲自前去,鹏飞、鹏程还有鲁常他们足够了。”

杜鹏飞最先与未央结识,他也劝道:“若是北上与辽狗大战,二郎还是不要去的好。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万一有个闪失,那该如何是好?这登州还指望这二郎呢。”

“是啊,二郎,还是不要轻易涉险的好!”杜鹏程与鲁常也劝道。

未央气急,怒道:“本官的功夫,你们又不是没见过,谁敢说能打的过我,我就不去,不然,本官非去不可。”

说完,未央怒气盈胸,冲着三千锦衣卫怒吼道:“本官身为锦衣卫主官,怎能不亲临战场?不然别人还以为本官是个摆设,本官把话撂在这儿,十日之后,锦衣卫将选拔一千人,若有不从者,军法从事!”

锦衣卫所有人面色微变,锦衣卫军法的军法,只有三种,打板子,关禁闭还有就是砍头。

至今没有人试过砍头,打板子的最多,至于关禁闭的?人群中几十个壮汉打了个寒颤,觉得还是遵命为好。

第100章 两首满江红,一腔心头血

“胡闹!”滕子京须发皆张,气咻咻的指着未央的鼻子怒吼道:“天下变革刚刚有点苗头,你就要去跟辽狗拼命,他们的命值钱吗?辽狗全死光了,也比不上你未央一个人的命,拿自己的命去跟辽狗拼命,值吗?不准去!”

未央无奈的看了一眼未洵,未洵装作没看见,扭过头去,他只得对着老夫子道:“您老人家不要生气,大气伤身。

我此去没有危险,多则三月,少则一月就回来了。”

说完,未央心虚的看了看滕子京背后站着的三十多位士人,这三十多位,有大家鸿儒,有叛逆文士,也有功成名就的俊杰,其中最出名的,也是未央最看重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这人生的俊秀,却又一股子豪放之气,正是苏洵,大苏、小苏、大才女苏八娘的亲爹。

唐宋八大家,人家一家子就占了三位,若不是古时候女人地位低下,传说中才华超过其父亲与弟弟的苏八娘,绝对有一席之地。

这位就是古代的大教育家啊,一家全都是才华横溢的才子才女,溢的都满出来来了,挡都挡不住,天下少有。

滕子京冷笑道:“蓬莱的事情你不管了?登州的事情就不问了?这天下的事情就不重要了?哪一件都比区区辽国重要的多。

我大宋乃是华夏正统,如今正是紧要的时候,怎么能缺少了你?你这一去,若是胜了,说不得就是一个擅起边衅之罪,被满朝御史围攻;若是战败身死,大宋缺一未来中庭砥柱,损失莫大。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的道理,你会不懂?莫要跟老夫说什么为了天下,这都是屁话。

要是心怀天下,就老老实实的呆着,我们这些老头,还能为你遮风挡雨,待你羽翼丰满之时,你爱干啥干啥,老夫懒得管你。”

未央这次自然不是为了天下,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要在大宋立足,还是要进入官场的,很不幸,他的短板就是官场,他现在虽然有官身,但是却是散官,被排挤在朝堂之外。

他要想真正融入大宋朝堂,施展自己的计划,必须要拿得出真本事才成。

诚然红薯玉米能给他带来名望,巨大的财富能给他带来后勤保障,但是仅靠这些,都不可能真正走入大宋朝堂。

要想走入朝堂,最稳妥的方式自然是科举,可是被赵祯一纸诏书,他现在已经断了科举之路,只能从军功入手,只要功劳足够大,名声足够大,自己足够强大,就算是满朝士人想要动自己,也要想想有没有那个能耐,会不会遭到毁灭性的报复。

“滕老,我知道您爱护我,不愿意让我涉险,但是如今天下混沌一片,小子若是不做一柄神剑,斩开着重重混沌得见青天,如何才能真正的进行变革?”

“小子固然有无数的办法去改变天下,潜移默化是最好的,但是还是那句话: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您想让小子参与变法之中,小子身无寸功,谁人能服?”

“此去幽云,小子必定给滕老一个大礼,让天下人再也不敢小觑我大宋。”

滕子京颓然道:“不能不去吗?”

“必须去!”未央摇头道:“今年不去,明年不去,哪年去?总要去的,不如早去!”

众人默然,滕子京本以为自己带着书院的一干老师,想着能说服未央,最起码要让未央不去涉险,但是见到未央之后,滕子京就知道自己说服不了未央,因为未央的眼神中,充满了坚毅与狂野,这种眼神,他只在狄青狄汉臣身上见到过。

狄青是谁?那是大宋仅有的敢战善战的大将,堪称战神的人物,大宋的人样子。

滕子京从未央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另一个狄青。

不!比狄青更具有侵略性,而且拥有通达的智慧,更有满腹的才华,这种人,正是匡扶社稷的不二人选,允文允武,旷世之才!

“去吧!去吧!”滕子京语气感慨道:“不要你给老夫带什么礼物,你安安全全的回来就成,必须全须全尾的回来,这书院与蓬莱,可离不开你。”

未央重重的点了点头,他与滕子京相处并不久,只有半年,但是老夫子待他如师如父,关爱有加,更是为他暗地里挡住了不少来自朝堂的暗箭,未央对滕子京除了敬重之外,更有一种孺慕之情。

“滕老放心,小子一定不辱使命,此次前去幽云,轻装前行,到时候的大礼,一定不会让滕老失望。

只是滕老要养好身体,做好准备,别到时候被小子的大礼吓着了。”

滕子京笑骂道:“什么大礼能吓住老夫?老夫也是见过千军万马的,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未央笑而不语,买了个关子。

未央抬头道:“锦衣当国!必不让滕老失望。”

一旁的柳永摇头晃脑,顷刻间一首好词脱口而出:“暮雨初收,长川静、征帆夜落。临岛屿、蓼烟疏淡,苇风萧索。几许渔人飞短艇,尽载灯火归村落。遣行客、当此念回程,伤漂泊。

桐江好,烟漠漠。波似染,山如削。绕严陵滩畔,鹭飞鱼跃。游宦区区成底事,平生况有云泉约。归去来、一曲仲宣吟,从军乐。”

一首满江红,煌煌大气,众人高声叫好,柳永也得意洋洋,论起诗词,他可是真正的当世之首,无出其右者。

未央转身下山,仰天长啸,啸声连绵不绝,他高高抬起手,向后挥了挥,而后作歌曰: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幽云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同样是满江红,柳永的固然能流传千古,遣词造句比未央的好了不知多少,但是论起豪情,论起气势,却是落了下乘。

人群之中的苏老泉高声喝道:“好!好一首满江红!当浮一大白!”

第101章 一路向北

庆历三年正月二十,天气由寒转暖,北方的天气,也开始渐渐暖和了起来。

辽军蠢蠢欲动,大宋边关顿时紧张了起来。

由于范仲淹等人回朝,朝堂之上开始了新一轮的洗牌,王尧臣被派了出来,加谏议大夫,拜枢密副使,权陕西、河东、河北三路兵事,位高权重。

王尧臣是状元出身,当年好水川兵败,曾经力主任用范仲淹、韩琦,上书曰:二人皆当世英才,忠义智勇,不应如此安置。又力荐种世衡、狄青有将帅之才。就边防建设两次上疏,皆被朝廷采纳。

如今朝堂之上磨刀霍霍,自然需要一位通晓兵事的大臣前往边关坐镇,于是王尧臣当仁不让的被派了出来,监视辽国的动向。

至于西夏,如今有种家、折家两个强悍的军事集团在侧,还有狄青这等名将坐镇,文官们除了几位老臣重臣,都不能镇住狄青,所以也就没有文官前去,对于西北,赵祯给了狄青前所未有的信任,这可能也是他心理转变的开始。

蓬莱城,晚间,未央精心挑选了一千锦衣卫,率领杜鹏飞、鲁常、褚朗,三人各自统帅三百锦衣卫,剩余的一百,作为未央的亲军,保护未央。

不是未央不想倾巢而出,而是战马还需要培育,他们能带出来的战马不多,剩下的不是忙着交配,就是已经怀孕了,过几个月就会有小马驹降生,这事比打仗可重要多了。

所以思前想后,未央觉得以前人吗已经足够了,他们又不是打硬仗,坚决奉行十六字方针: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打谷草的辽军,不会是正规军,还有很多本就是辽国的平民百姓,吃不上饭了,前来打谷草罢了。

未央一行人于深夜出发,一人双马,带足了干粮,都是肉松、奶粉一类,直接冲水,就能管饱。

这种食物当然是未央弄出来的,行军打仗,没有充足的营养可不行。

他们没有从陆地行军,一是因为陆地行军需要通过一个个州府,还需要经过王尧臣同意才能穿越边境,这对于没有未央来说,实在是太过麻烦了。

他们是直接乘坐大船,从登州出发,直接从来州登岸。

因为未央从未打算与辽军硬拼,他的目的,本就是直捣黄龙,直接找到皇帝的行营。

辽建国后,皇帝四季外出游猎,朝官随行,设行帐称“捺钵”。

按常规,正月上旬,契丹君主的“牙帐”从冬捺钵营地启行,到达春捺钵地约住60日。四月中旬“春尽”,牙帐再向夏捺钵地转移,在五月下旬或六月上旬到达目的地后,居50天,约在七月上旬或中旬,又转向秋捺钵地。当天气转寒时,则转徙到气温较暖的冬捺钵地“坐冬”。契丹君主“每岁四时,周而复始”,巡守于捺钵。显而易见,捺钵实为契丹朝廷临时所在地。

四时捺钵地,为圣宗朝已成定制的情况。在此之前的太祖至景宗五朝,每朝都不尽相同。定制后的春捺钵地主要在长春州的鱼儿泺(今洮儿河下游之月亮泡)、混同江(指今送花江名鸭子河一段),有时在鸳鸯泺(今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东南黄旗海);夏捺钵地在永安山(在今内蒙古乌珠穆沁旗东境)或炭山(今河北省沽源县黑龙山之支脉西端);秋捺钵在庆州付虎林(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北察哈木伦河源白塔子西北);冬捺钵在广平淀(今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合流处)。

如今的辽帝耶律宗真,是一位极其圣明的君主,而且非常的守规矩,如今已经是正月二十,他的行营,一定在鱼儿泺与混同江一带,根据曹佾的消息,耶律宗真如今正在鱼儿泺,好像正在大鱼儿泺春捕,以补充肉食。

锦衣卫一日功夫来到了来州,正值傍晚,锦衣卫悄无声息的从一处荒僻的地方登岸,稍做休息,吃了一些东西补充精力后,快速行军,一夜过后,来到了大定府边境。

就这样,锦衣卫昼伏夜出,偶尔行踪泄露,立刻杀人灭口。

整个辽国,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国内,有一支大军悄悄的闯了进来。

锦衣卫进入辽国境内大定府之后,未央便看出了不同,大定府不同于来州,来州是如同大宋登州一般的地方,鸟不拉屎的地方,是辽国放逐罪人所用,但是大定府不同,这里城镇不少,村庄也不少,这里已经是辽国腹地,人烟自然多了起来。

人一多,锦衣卫的行踪便不可避免的被发现。

虽然锦衣卫昼伏夜出,竭尽全力的斩杀发现自己的人,总有那么一两个漏网之鱼。

所以未央吩咐全军备战,把自家携带的物资,尤其是粮食储备全部放好,做好了放马血战的心理准备。

可是诡异的是,锦衣卫又前行了数百里,依旧没有人前来围剿,未央毫不慌乱,辽国崇尚大宋文华,自然事事向大宋学习,无论是科举还是官制,几乎与大宋都一般无二。

所以不可避免的,辽国迅速的堕落了,这是所有古人,尤其是游牧民族的通病,他们崇尚儒家文化,自然会学习,一旦儒家文化统治了思想,那后果就是极其可怕的,所以偌大的辽国,虽然军力强大,但是行动力反而下降了,加上大定府本就是一个不受重视的州,守军并不多,知州更是耽于享乐,以为只是一伙辽国的盗匪,南下打谷草的,这本就是辽国长干的事情,没有吃喝了,去大宋抢就是了?至于为何人家装备精良,就不是他能考虑的了。

自古以来官官相护,官官相隐!没出事之前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自己在自己任内在自己的地方不出事,管他呢?不过是杀几个人,辽国这些年自相残杀的还少了?

所以在未央满腹疑惑的时候,他们穿过了大定府的地界,穿过了仪坤州,来到了辽国的临潢府上京城!

第102章 攻击上京

临潢府非同一般,这里是真正的辽国腹地,上京更是辽国名义上的皇都,虽然辽帝不常在此地,但是上京城的地位却是无可撼动的辽国第一城,就像是大宋的汴京一样重要。

刚刚接近临潢府,所有的锦衣卫就感觉到一种压力,那压力来自四周不停逡巡的一队队士兵,每一队至少有十人,最多的竟然有千人之多。

夜晚,未央、杜鹏飞、鲁常、褚朗四人聚集在未央的帐篷里,商讨对策。

未央沉声道:“进入临潢府,我们便没了退路,以我们的战力,可以对抗万人而不败,但是若是被围而歼之,只怕很难逃出升天。

辽国号称带甲之士百万,骑兵至少也有十万人,北地马来去如风,我们不能陷入苦战,不算就算是绝粮,我们也会被生生饿死。”

四人之中,褚朗年纪最大,但是论及战场策略,还不如未央,所以他不说话,鲁常虽然勇猛,但是却是个满脑子肌肉疙瘩的家伙,未央的话,只是来问杜鹏飞的。

这位未洵的大舅哥,未央深知他是何等的深不可测,家学渊源的关系,通晓战阵,一点都不含糊。

杜鹏飞沉吟了一下,突然笑道:“二郎让我们偷偷进入辽国腹地,无论是大宋还是辽国,只怕都不会想到,敌人就在身侧,你总不会让我们来送死吧?肯定是胸有成竹了。”

未央笑了,这个外表憨厚的大舅哥,实际上才是最奸猾的,胸中有锦绣韬略,又有一个聪明的脑袋,假以时日,一定会成为军中名将。

“我意攻打上京!”

此言一出,满室哗然。

就算是对他极有信心,盲目盲从的鲁常,都大惊失色,以一千骑兵,攻打一个大国的京城,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杜鹏飞失声叫道:“不可,一旦攻打上京,我们便露了行藏,没了优势,到时候必死无疑。”

未央悠然道:“鹏飞兄刚刚还对我颇有信心,为何此时信心全无?”

杜鹏飞摇头道:“信心是信心,实事是实事,不可混为一谈。”

“既如此,我就告诉你们,咱们的迫击炮不是带了十门吗?咱们以迫击炮轰击城门,城中守军必会被迫击炮所摄,然后我们快速穿过城门,烧杀抢掠一番,不要迟疑,半个时辰内,冲出来,远遁草原,我就不信,上京城的守军,有如此快的反应。

不过这还要靠我们的狙击手,谁敢靠近城门,就地射杀,让守军人心惶惶,到时候自然能安然无恙。”

众人想了想,也对,迫击炮的威力,他们见识过,说是开山裂石的神器也不为过,再加上训练有素的狙击手,在千米之外策应,城门又是如此狭小,短时间内反应不过来,待他们反应过来,必会被狙击手射杀,到时候冲出城门,一点难度都没有。

几人一拍大腿,成了!

翌日凌晨,天气大晴,已经进了二月的北方,清晨的泥土依旧是冻的坚硬,上京城有辽国常驻军队近十七万,分布在上京城周边,至于辽国最精锐的皮室军,则被皇帝耶律宗真带走了,留下的是京州兵,京州兵是辽国人数最多的军队,拱卫上京的只是一部分,通常打仗的时候,京州兵负责冲阵,皮室军负责决胜,但是他们装备不如皮室军,就算是比起大宋普通军卒,都差了许多,毕竟辽国的冶铁水平,还做不到人手一件铁甲,他们大多是皮甲而已。

天还未大亮,一千锦衣卫悄无声息的靠近了上京城的南门,留下二百人,其中有十位狙击手,三十位炮手。

待未央、杜鹏飞与鲁常领着八百人靠近了城门一百米左右的时候,后方的褚朗一挥手,三十位炮手迅速的校准迫击炮,片刻后,褚朗狠狠的挥下了手中的令旗。

霎时间,十门迫击炮吐出十道火蛇,十发炮弹裹挟这轰隆隆的雷鸣,急速的冲向了上京城的大门。

轰隆隆!

十发炮弹只有三发轰击在了城门之上,其余的都砸在了城墙上,轰击的城墙破碎,还有一颗,竟然是哑弹,狠狠的穿进了城墙里,没有炸开。

未央抽出腰间横刀,长啸一声,八百骑兵翻身上马,一百米的距离,在城上守卫还在被迫击炮的惊天神威震得烟花耳聋的时候,冲入了上京城。

一个京州兵恢复了神志,立刻冲上了城楼的一口大钟那里,就要撞击大钟。

无声无息间,那个士兵眼睛一突,面带不可置信的神色,倒了下去。

随着一个个士兵倒下,足足五六十人之后,所有的城门上的士兵都惶恐的连连后退,远离城门。

天上的神佛不让靠近大钟,这就是天意啊!他们跪在地上,嘴里念念有词的向天祈祷,至于报信的事情,谁还记得呢?还是神佛比较重要一些。

不得不说,儒家的愚民思想,被辽国学了一个通透,若非如此,以游牧民族的彪悍,契丹崇拜的是太阳神,而不是什么劳什子的神佛。

未央骑的是马王,一马当先,冲进了城里,冲出千米左右,终于见到一队上百人的士兵,急速的向着南门而来。

他还不迟疑的长啸一声,羽箭飞动,手持横刀,向着百人士兵冲了过去。

后面的锦衣卫马不及未央,落后了足有百米,眼见未央冲向敌人,一个个拼命拍马上前。

待他们来到前面,骇然的发现,足足一百多人的小队,被未央全部斩杀,所有人全部都被枭首,无一例外。

顿时,锦衣卫气势高涨如虹,未央身为主官,都能如此拼命,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一个个嗷嗷叫着冲向了上京城里的皇都。

不要怀疑,人家辽国的皇宫,就叫做皇都,就是这么的自信。

未央在前哈哈大笑,羽箭微不可查的在四周逡巡,但凡有威胁、能阻碍他们的大队士兵,全都被羽箭一一点杀。

片刻后,八百骑冲入了皇都之前,沿途已经斩杀不下两千人,至于未央,更是暗地里杀了足有上万人之多,堪称屠夫。

羽箭!才是未央敢孤军深入的倚仗,不然他又不是傻子,头脑发热,就跑来辽国都城送死。

第103章 火烧皇都

八百骑势如破竹,摧枯拉朽一般的冲锋,让整个上京城都慌乱了起来。

天下承平已久,谁也没想到,在辽国的腹地,竟然出现了一队骑兵,而且这队骑兵竟然胆大包天,直接对上京城发起了冲锋,更诡异的是,他们竟然真的冲破了城门,来到了皇都前面。

未央一马当先,双手各自握着一柄横刀,这一路,他已经斩杀了不下三十人,至于羽箭,更是杀了近八千人之多。

皇都就在眼前,未央嚣张的大笑了起来,笑声穿云裂石,有一种无可抵挡的豪情蕴含在其中。

八百骑兵同时大笑,畅快肆意,如神似魔。

“诸君!杀入皇都,把皇都的牌匾给本帅摘下来,本帅要送给滕夫子作礼物。”

“喏!”

未央马不停蹄,马王速度极快,如同一阵旋风,直接撞开了挡在前面的士兵,走运一点的,只是擦破了点皮,那些倒霉的,被撞得筋骨尽折,有几个最倒霉的,竟然直接被马王撞得四分五裂。

高达三米的马王仰天嘶鸣,双目放着红光,战意汹汹,速度快捷绝伦,一跃而上,冲上了高台。

马王刚刚立足,未央横刀一扫,直接斩掉了一颗大好头颅,双腿猛地一夹,马王会意,兴奋的冲了起来,猛然一跃,高高跃起,足有七八米高。

趁此机会,未央横刀一卷,皇都巨大的牌匾被他一刀斩落,紧随其后的杜鹏飞连忙伸手接住,一个胳膊夹着,兴奋的吼道:“冲入皇都,把皇都烧了!”

八百骑兵呼啸而入,各自手中出现了一个黑黝黝的铁管子,用蓬莱特产的火柴点燃,奋力扔入一座座华美的宫殿中。

他们直接从正门冲入,把整座皇都穿了一个通透,从后门冲了出来。

未央微眯着双眼,擦了擦脸上的血水,此刻太阳已经露出了红彤彤的身体,未央觉得世间差不多了,挥了挥手,八百骑兵再次冲向上京城南门。

此刻,皇都周围已经聚拢了不知多少士兵,一队队士兵高踞长枪长刀,恶狠狠的向着八百骑重来。

未央毫不迟疑的当先冲出,马王似乎也对自己面前有这么多虫蠹很不爽快,它四蹄踢踏,便是几条人命。

未央与马王所过之处,一地尸体,八百骑紧紧跟着未央,一时间气势如虹,势不可挡。

有未央作为先驱,手下几无一合之敌,再加上羽箭在周围穿梭,八百骑竟然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南门。

南门下已经尸积如山,近上百人的尸体,把南门几乎都堵住了。

未央心头一沉,心念微动,羽箭卷起一道狂飙,如同犁地一般,把南门中的尸体一清而空。

八百骑顺利的冲出了上京城。

留守的二百骑兵迅速的过来策应,绞杀着追击的士兵。

辽国骑兵精良,但是比起锦衣卫还是天差地别,未央为了不陷入围困,所以严令不许接触,只需以手弩射杀敌人,至于狙击枪,太过贵重,好钢还是要用在刀刃上的。

一千锦衣卫迅速的撤离上京城,一炷香后,穷追不舍的辽军发现,自己只能跟在后面吃灰,敌军的马实在是太快了,快的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上京城不远处,就是一片原始森林,这里是大兴安岭的支脉之一,丛林繁茂,锦衣卫顺着林间小道,迅速的冲入了山林之中,就算是辽军也是徒呼奈何,只能望而兴叹。

上京城中,耶律仁先一脸的愤怒,他今年刚刚满三十岁,因为去岁出使大宋,带回了狼神有功,耶律宗真大喜之下,任命他为北院副枢密使,上京留守,全权负责上京城的防务,留下了十几万京州兵。

耶律仁先大喜过望,幻想着有朝一日跃马中原,官封于越,享受荣华富贵。

只是他的美梦还没醒,就被一伙贼人彻底破碎了。

上京城南城被打得支离破碎,守城的士兵一个个念念叨叨的神仙佛祖的,已经废了。

贼人冲入上京城杀人放火,更是跃马皇都,把整个皇都付之一炬。

“报!”三个士兵急匆匆的骑马冲来,来到近前,翻身下马,单膝跪地,为首的士兵大声道:“禀报将军,此次贼人冲入上京城,我军共计损失一万两千余人,伤者五千余人,损坏民舍数百,皇都宫殿损失惨重。”

耶律仁先眼前一黑,几乎昏厥了过去,左右亲卫赶紧上前扶住,连声道:“将军,将军要撑住啊!上京城的乱局,还要靠将军平息。”

耶律仁先咬牙切齿,怒吼道:“查清来人是谁了吗?”

那士兵犹豫了一下,耶律仁先抽出腰刀,一刀砍下,那士兵顿时惨叫一声,一条帮子被生生砍了去,登时痛的昏了过去。

“说!”

另一个士兵连忙道:“贼人全身而退,无论是人还是马,都没有留下。”

耶律仁先双眉一竖,双目瞪圆,正要发作。

那士兵连忙道:“有士兵亲耳听到,那贼人之首说:把皇都的牌匾给本帅摘下来,本帅要送给滕夫子作礼物。

将军,小人以为,应该是大宋的贼兵,混入了大辽境内,伺机偷袭上京城。”

“贼人是宋兵?可有证据?”

士兵呈上来一块从锦衣卫身上割下来的一副碎片,恭敬的道:“这是绵布,只有大宋那边才有出产,我大辽虽然幅员辽阔,却是缺少这种物资。”

耶律仁先接过绵布,面色阴晴不定,他紧紧的握着绵布,心中的愤恨无处发泄。

“传令!令京州兵各营尽出,一定要把这伙宋兵给本将军斩尽杀绝!”

“喏!”

传令兵迅速的下去传令,但是耶律仁先却颓然的坐在了冰凉的地上。

完了!一切都完了!被人破了上京城,这简直就是泼天大罪啊!就算是太祖显灵也救不了自己了。

他看着破败不堪的皇都,里面的大火依旧熊熊不息,一片火海,燃烧着他的内心。

他的眼中,两团火焰慢慢升起,那是复仇之火!那是之火!

第104章 再次攻打

未央率领锦衣卫躲进原始森林,好在他们人马不多,原始森林虽然茂盛,但是经过辽国数十年的砍伐,行走一点都没问题,但是要是大队人马,上万人的人马,就只能分散开来。

但是人马一旦分散,凭借锦衣卫的战力,各个击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除非放火烧山,但是无论是耶律仁先,还是领兵追击的将领,都不敢这么做。

这片林子是皇家的,他们要是敢烧了,只怕谁放的火,就会被放到火上烤,这就是所谓的玩火。

未央一行人马急速的穿越森林,过了许久,来到了一片不大的琥珀。

未央立刻下令,原地休整片刻,斥候负责警戒四周,其他的人,便抓紧吃起了饭。

他们毫不顾忌的生活做饭,升起的浓烟如同黑夜中的明星一般,就算是辽军再傻,也知道那队宋军就在此地。

领兵的将领叫做萧乾,是后族萧氏的支脉,不受家里重视,只是混了个团练使,在京州兵中,是个不上不下的职位,很是尴尬。

这次萧乾被派来追击,他是很不情愿的,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一队宋军战力之强大,远超皮室军与宫分军,他们京州兵连皮室军都比不上,更何况这队宋军?

君命不可违!再加上宋军竟然明目张胆的在森林中生火造饭,彻底激怒了萧乾。

他亲自率领三千人马,冲入了森林之中。

论起战斗,他们契丹人不惧任何人,在森林之中,战马的优势没有了,他就不相信这队士兵是真的天兵天将不成?

锦衣卫吃饭的速度很快,水烧开了,米粉、肉松、奶粉混在一起一搅,不禁味道不错,还能管饱。

所以当斥候发出警示的时候,锦衣卫已经吃饱喝足了。

未央一抹嘴巴,喝道:“拿我弓来!”

自由他的亲卫拿来一张长弓,这张弓是极为现代的复合弓,若是按照古人的计算,也有四五石左右,古代这种弓,是只有猛士才能拉起的弓。

但是复合弓不同,一个成年人足以轻松拉起来。

未央连瞄也不瞄,看也不看,弓拉如满月,羽箭如同一道流星一般,飞入了森林之中。

寂静的森林突然传出一声惨叫,未央哈哈一笑道:“诸君!随本帅杀敌!”

锦衣卫迅速的抽出横刀,腰间别着手弩,形成一片扇形,猫着腰急速前进。

萧乾本来只是想一触就走,毕竟不是人家的对手,只要交过手了,就对大将军有交代了,不成想他们离宋军还有数百米之遥,一声尖利的破空声传来,萧乾下意识的举起手中的盾牌。

噗嗤!

萧乾瞪大了眼睛,看着盾牌上那个圆润的洞口,再看了看胸口的一个血洞,惨叫一声,气绝身亡。

主将死了,还打什么仗?尤其是对游牧民族来说,没有了领头的,其他的就是待宰的羊群,所有人都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乱冲乱撞,竟然有不少人自相残杀,死在了自己人的手中。

锦衣卫掩杀而来,如同死神挥动镰刀收割生命一般,动作干脆利落,面无表情,直接就吓傻了这三千辽军。

未央来到已经成了尸体的萧乾跟前,拿脚踢了踢,冷笑道:“敢追踪本帅,你们胆子倒是不小,幸亏这是白天,要是晚上!哼哼!”

一炷香的功夫,锦衣卫满载而归,无一伤亡。

未央满意的点了点头,笑道:“杀人放火金腰带!古人诚不欺我!”

鲁常手里攥着一块上好的貂皮,笑的如同一个二百斤的傻子。

“大帅,这些辽够是真他奶奶有钱,你看这皮子,在咱大宋,最起码价值十贯。”

“值钱就收好!”未央乐呵呵的道:“但是这种东西不能多带,你们要量力而行,不能拖累了兄弟们,钱财再重要,也比不上小命重要。”

众人会意,鲁常拍着胸脯道:“大帅放心,我们心里都有数,每人携带的东西不超过二十斤,其他的全都烧掉,省的便宜了辽狗。”

未央点头,吩咐道:“传令,继续深入,找到扎营之地,休息两日,两日之后,我们再攻伐上京!”

众人顿时热血沸腾,尝到了一次甜头,就想来第二次,辽军如此不堪一击,哪有传闻中的那么厉害?还不是被锦衣卫杀得一败涂地?

杜鹏飞来到未央身边,说实话,对于未央冒然出兵辽国,他是心中忐忑的,心中认为来到辽国的地界,那时找死,不过随着他们攻打了上京城,火烧了皇都,他的信心此刻空前的高涨,不过打一次不够,还打一次,是不是冒险了点?万一人家布好军阵,等着自己等人送死,岂不是大事不妙?

听着杜鹏飞的话,未央赞许的看着杜鹏飞,这才是大将才有的见识,一般人这么干,一次都不可能成功,比找死还要找死,而且会死的透透的。

但是未央显然不是一般人,他有一种预感,此次过后,他会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有机会亲自领兵作战,所以这一次,必须彻底摧毁辽国的自信,按在地上使尽的摩擦。

至于杜鹏飞的担忧,在未央看来,实在是没有必要,若非不想表现的太过神奇,一人灭一国的事情,他也想试试。

不过那毕竟是几百上千万的人,不是畜生,再说了,人家也不都是坏人不是?

所以未央决定还是直接打军队来的爽快。

看着未央自信满满的样子,杜鹏飞知道自己再说也没用,索性全力准备去了。

既然未央想发疯,自己在乎什么?烂命一条,陪着发疯一次也不错!

两日后的午夜,锦衣卫悄无声息的在森林之中行军,未央高踞在马王之上,来到森林边上,能清晰的看到森林外一层又一层的火把,一队又一队的大军。

未央冷笑,示意所有人跟着自己,他毫无顾忌的冲了出去,羽箭在黑暗之中穿梭,一霎那间,便有不知多少人死在这个无声无息的神器之下。

第105章 上京火海

“冲!”

以未央为首,锦衣卫再次冲锋了起来,这次面对的不是未加防守的上京城,而是装备齐全,战力不俗的京州兵团。

随着厮杀之声渐起,无数辽军涌了过来,组成军阵,意图拦住这队不知天高地厚的宋军。

诡异的是,所有拦在前面的辽军,竟然刚刚递出自己的长枪长刀,就身体一歪,倒在了地上。

待宋军冲出重围,所有的辽军都面面相觑,胆战心惊。

诡异,实在是太诡异了,无声无息间,他们竟然死了不下三千人,全都是阻拦宋军的战士。

这些胆敢充作拦截队伍的,全都是军中精锐,百战老卒,悍不畏死,他们都拦不住,而且几乎死伤殆尽,其他人自然也不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宋军扬长而起,连追击都忘了。

“快去禀报大将军!”一个将领终于反应过来,大声呼喝。

低沉的牛角号吹响了,在深夜之中,是如此的明显悲凉。

上京城中,正坐镇皇都的耶律仁先豁然听到号角声,惊得陡然站了起来,过了一会,有亲卫前来禀告,他很想听到好消息,但是久在军中的他知道那号角到底是什么意思。。

“禀大将军,宋军突破重围,朝着上京城掩杀而来。”

“传令:四门戒备,本将军亲自领兵,与宋军决一死战!”

耶律仁先几乎抓狂,没见过这样的,一而再的挑衅大辽的尊严,莫非真以为大辽无人吗?

不是耶律仁先想以身犯险,实在是他没想到会出这种变故,本以为那伙宋军一击即走,没想到人家杀了个回马枪,坑爹的是,他手握十几万重兵,却派出去了近十万京州兵,去围剿宋军,诡异的是人家竟然杀回来了,而且依旧是毫发无损。

偌大的上京城只有几万人马,需要防守四门,兵力分散之下,由不得他不拼命,不拼命万一再被杀了进来,他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锦衣卫很快就杀了进来,出乎意料的是,这次未央选择的不是已经破破烂烂的南门,而是绕了个圈子,冲着东门而去。

耶律仁先气急败坏,怒吼道:“不当人子!不当人子!哪来的这伙人,竟然如此奸猾?”

他把近六成的兵力都放在了南门,就是以为宋军会攻打南门,因为南门城墙坍塌了一块,而且城门他未成去修补。

当然,这是他以为,如今未央转战东门,他只能望而兴叹了,四门形同虚设,绝对扛不住宋军的那种神兵利器,就算是此刻驰援,以宋军的速度,只怕也晚了。

锦衣卫越过来到东门,炮手们熟练的把迫击炮安装好,然后轰隆隆的炮声便响了起来。

城门上的守军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为什么不从南门进攻啊?我们东门造了什么孽啊。

木质的城门被轰的化作木屑,未央一骑当先,冲了进去。

这一次算是二进宫,轻车熟路。

锦衣卫冲入上京,一路烧杀,转眼间上京城化作一片火海,不知多少人葬身火海。

上一次未央的目标是皇都,把皇都付之一炬,但是这一次,他就是要把整座城化作一片火海。

他的计策很成功,因为此刻的城中,根本就没有什么像样的力量能抵挡住他们。

待锦衣卫冲出上京城,看着化作火海的上京城,一个个立马大笑,畅快的笑意,似乎要把夜色掀开一般。

耶律仁先一屁股坐在了城头上,过了片刻,他抽出了腰刀,横在脖子上,大哭大喊道:“陛下,臣有负圣恩啊!”

左右亲卫赶忙夺下腰刀,哭泣道:“将军,上京城乱作一团,还需要将军做主,将军万万不可自寻短见。”

耶律仁先大哭:“区区一千人马,就能进入我大辽如入无人之境,破我大辽京城,我有何面目去见陛下,又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啊。”

说完,耶律仁先狠心,抽出一柄小刀,一刀割下自己的耳朵,怒吼道:“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

“二郎,咱们接下来去哪里?”杜鹏飞把玩着手中的一块精致的蜜蜡,头也不抬的问道。

策马而行的未央抬头看行了鱼儿泺的方向,似笑非笑的道:“既然来了,打斗打了,那就索性打个痛快!去长春州,咱们也去见见耶律宗真。”

锦衣卫嗷嗷叫着,兴奋无比的向着长春州冲去。

。。。。。。

南京城,皇太弟耶律重元紧紧握着手中的军报,心中怒气勃发,大宋竟然妄动刀兵,进入了大辽境内攻击大辽都城,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来人!尽起大军,我要让大宋付出代价!”

“王爷且慢!”

一个端庄秀丽的妇人连忙阻拦道:“王爷,万万不可起兵。”

“阿鲁曼!莫非你要阻拦我不成!”耶律重元沉声喝道。

阿鲁曼是耶律重元极为器重的谋士,虽然是女人,但是满腹韬略不逊男人。

“王爷,上京城遭到攻击,皇都被付之一炬,这皆是天子之故,天子耽于享乐,沉迷狩猎,更重新自己那个十几岁的儿子,如今已经有陛下要传为耶律洪基的传闻了。”

耶律重元顿时沉默了,提起自己的大哥与侄子,他就心中不悦。

说起来他也是倒霉,辽圣宗死後,母亲萧耨斤摄政,密谋立重元为皇帝,他却告知兄长耶律宗真,使兴宗大怒,废萧耨斤至庆陵守陵,兴宗并封重元为皇太弟。後来,兴宗在酒醉时答应死後传位给他,使他和其子耶律涅鲁古有谋夺帝位之心。不久,耶律洪基即位,加封为皇太叔、天下兵马大元帅,可免拜皇帝,并赐金券、四顶帽及二色袍,为宗室中最高优待。

这位辽国大将,皇室贵胄,从皇太弟一直干到了皇太叔,老实人也有逼的咬人的时候,更何况是一位大将军?他能熬死大哥,却熬不过年富力强的侄子,他与其子耶律涅鲁古、陈国王陈六、知北院枢密事萧胡睹等四百人谋反,举兵时其党羽却归顺辽道宗,或各自奔溃。他谋反自知失败,出走大漠,说:“涅鲁古使我至此!”并自杀。

此乃后话,在此不表。

第106章 重元之心

耶律重元陷入了沉思之中,他才二十二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但是他哥哥自从当上皇帝之后,身体急速的衰败,现在已经苍老无比了,与他站在一起,像父子多过兄弟,而且他的侄子耶律洪基才十一岁,已经崭露头角,很是不凡。

谁又不想做从龙之臣呢?他耶律重元不就是因为帮助了自己的哥哥,才有了现在的地位?

不过转而耶律重元又愤怒起来,要知道,那把椅子,若不是他头脑发热,本就是属于他的,如今自己的哥哥竟然背信弃义,明里暗里想要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这简直让耶律重元发狂。

所以耶律重元冷静了下来,他看着阿鲁曼,双目如同苍鹰,锐利无比。

但是阿鲁曼丝毫不惧。

“王爷,您如今正是春秋鼎盛之时,固然可以等待。”阿鲁曼缓缓开口道:“但是我大辽与大宋邦交日好,满朝上下,崇尚儒家学问。

儒家讲究父死子继,如今满朝皆是为耶律洪基摇旗呐喊之辈,反而王爷被派出来执掌南京,与大宋交战。

虽然王爷军功赫赫,名满天下,但是在朝中根基不深。

满朝悠悠众口,如同江水就下,大势滔滔,到时候悔之晚矣。”

耶律重元动摇了,他看向长春州的方向,目光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耶律重元能得到军报,耶律宗真自然也能得到,身为一国帝皇,天子至尊,辽国建国比大宋还早,更是当世最强大的帝国,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这种错觉让他认为,他本就该是天下的帝皇,无论是大宋还是西夏,亦或是回鹘诸部,都必须俯首称臣,事实上也是如此。

但是自从李元昊起兵建国以来,以强势的铁鹞子与擒生军开疆拓土,已经不把辽国放在眼里。

所以耶律宗真如今正在思量,是不是要部署攻打西夏,让李元昊那个小儿知道,大辽兵锋不可轻撄。

当然,若是没有未央搞了这么一出的话,耶律宗真真的毁攻打大辽,然后败的一塌糊涂。

不过未央来了,耶律宗真就暂时放下了这个心思。

因为上京城竟然被攻破了,皇都被付之一炬。

这让耶律宗真大为光火,他召集了满朝重臣,直接把军报扔在了地上,狠戾的吼道:“大辽腹地被人长驱直入,如若无人之地,大辽京城被人付之一炬,化为焦土。

你们看看,都看看!朕乃是天子,竟然被区区大宋欺辱。”

主辱臣死,诸位大臣连忙跪地请罪。

耶律宗真发泄了一通,也知道怪不得这些人,但是他依旧心中不爽,愤怒道:“传令左皮室军将军耶律察割,统帅三千皮室军,为朕生擒敌军大将。”

耶律察割是辽国有名的大将,今年才不到已经四十多岁,勇武非常,能开五石弓,是辽国有名的射雕手,而且位高权重,忠心耿耿,如今已经是南府宰相,随着皇帝来到长春州,负责统帅皮室军。

他还有个汉名,叫做耶律宗政,他有个老子更有名,叫做耶律隆庆,耶律隆庆生而歧嶷,幼与群儿戏,为战阵法,指挥无敢违者。景宗奇之,曰:“此吾家生马驹也。”

耶律隆庆曾经数次率领大军攻打大宋,皆战而胜之,可谓是功柄千秋。

老子英雄儿好汉这句话放在这一对父子身上,那真是恰如其分。

于是未央终于遇到了最强大的对手。

当三千皮室军出现在锦衣卫的行军路线上的时候,未央心头升起一个念头,何不让锦衣卫真正的战一场?试试锦衣卫到底有多少战力?

靠着自己庇护,终究是不妥的,因为自己不可能一直率领大军东征西讨,学会放手,才是一个真正的统帅才有的心胸。

当日箭如飞蝗,遮天蔽日;骑兵穿刺冲杀,如飞梭往复,又如大潮拍岸,磅礴万钧;骑兵手持陌刀推进,挡者皆破碎。

锦衣卫一千骑兵对抗三千皮室军,用尽了手段,陌刀、横刀、手弩,甚至有狙击手以狙击枪射杀敌人。

几乎是两军相遇的一瞬间,便有上百人倒下,血流满地,血肉成泥,就像是来到了地狱似的。

锦衣卫装备精良,所以悍勇无匹,损失不大,但是在未央的冷眼旁观下,第一次遭受到了巨大的损失,被三千人阻挡住了。

锦衣卫依仗着厚实的板甲,锋利而又巨大的陌刀,强悍的战马,在付出了三四十人的代价下,终于扭转了局面。

皮室军被锦衣卫杀得死伤数百,但是依旧酣战不休。

突然间,未央感受到了一道如同毒蛇一般的目光,他抬头看去,只见一位老将死死的盯着自己,手中握着一柄巨大的长弓,制作精良,至少也是五石弓。

下一刻,一根箭矢裹挟着杀气向着未央冲来。

怪只怪未央的坐骑实在是太显眼了,人家没办法不看到他,高达三米的骏马,世间难寻,别说辽国了,就算是搜遍大宋、西夏与回鹘等地方,也找不到一匹。

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

未央无可避免的被当作了这支军队的统帅。

未央微微一笑,张弓引箭,这次他射出的,乃是他的羽箭。

羽箭飞了出去,在空中直接粉碎了那根射向未央的箭矢,而后似乎认准了人一般,向着耶律察割射去。

身为射雕手,耶律察割有着别人无法企及的洞察力,他几乎在一霎那,就感受到了危险,当即拍马便走。

他几乎在短短的时间内跑出了上百米,胯下的骏马也是难得的千里马,但是那种感觉依旧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

嗤!

耶律察割瞳孔放大,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眉心之中,飞出了一根箭矢,那跟箭矢似乎有灵性一般,竟然掉了个头,冲了回去。

而后,耶律察割便再也没了意识,中箭身亡。

皮室军不比其他军队,就算是主帅身亡,也有大将接替指挥,依旧与锦衣卫酣战不休。

未央长啸一声,马王前蹄腾空,仰天长嘶。

轰隆!

一道闷雷一般的声音响起,未央骑着马王,冲了进来,与此同时,羽箭在战场中穿行,收割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既然已经证明了,那就没有必要再留手了。

第107章 一千敌十万

没有任何意外,在未央的强势介入之下,三千皮室军,被杀了个精光,顺带损失了一员大将。

皮室军死战不退,让未央很是意外,这等意志坚定,纪律严明的军队,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少见。

锦衣卫没有打扫战场的习惯,虽然皮室军是辽国最精锐的军队,但是论起装备精良,差了锦衣卫不是一个档次。

不过那些北地马,确实让众人很是惋惜,虽然比不得他们的战马,但是大宋还是很难获得如此神骏的战马的。

不过未央并不允许锦衣卫去驱策北地马,因为他们的处境不好,已经被辽主耶律宗真盯上了,要是再带着一批战马,那就是累赘。

未央心中默算了一下,他们出来也快一个月了,干粮也吃的差不多了。

虽然他们以战养战,大部分时候,吃的都是掠夺来的食物,但是当自己的食物吃完了,辽国再坚壁清野,那就是灾难的来临。

未央当机立断,指着辽主捺钵之地鱼儿泺的方向,大声吼道:“诸君,敢不敢随本帅去见识一下辽主耶律宗真!”

“战!”

“战!”

“战!”

未央横刀一挥,锦衣卫就地休息,吃饱喝足之后,剥下了战死的战马马皮,把自己的袍泽放在马皮里捆好,小心翼翼的放到了马上,精神抖擞的再次出发。

这一次,未央却没有再留手,他的羽箭在三里之外游弋,但有敌军,一概射杀。

一路畅行无阻,短短一天内,便来到了鱼儿泺。

辽主耶律宗真的牙帐高大辉煌,矗立在鱼儿泺上,三万皮室军与八万宫分军围绕着牙帐扎营。

此刻,鱼儿泺上军阵密布,十几万辽国大军严阵以待。

锦衣卫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自有斥候前去回禀消息。

以一千敌十万!

这是找死,这是纯粹的自杀行为。

但是锦衣卫没有一人退缩,他们斗志昂扬,看着密密麻麻的辽队,心中升起一种难以抑制的自豪感。

老子打进了辽国,少了上京城,打到了辽主的跟前!

这个牛逼,足够吹一辈子了,死而无憾矣。

至于能不能逃出生天?笑话!这时候谁想这些,锦衣卫只想大干一场。

此次前来的锦衣卫中,有一百五十人,是杜家庄的,其余的都是沙门岛上的亡命之徒。

杜家庄的人都抱着必死之心,根本就没有想着活着出去。

但是沙门岛上的人,却极为期许,这一路上杀了数万人,不都是靠着未公吗?人家是神仙中人,我们可是亲眼见到过的,带领千把人逃出去,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未央遥望敌阵,笑道:“你们说我们从这里开炮,会是一个什么情形?”

众人哈哈大笑,可怜辽军还以为我们会冲锋,我们可不是傻子。

炮手们迅速的装好了迫击炮,过了一会,震耳欲聋的声音宛如雷鸣一般响起。

十发炮弹如同流星一般,向着辽军轰去。

轰隆隆!

一阵爆炸声传来,辽军之中顿时一片混乱,战马嘶鸣,士兵哗然。

迫击炮再次立下大功。

好巧不巧的是,一枚炮弹恰好落在了牙帐外,此刻牙帐外耶律宗真的侍卫司皆在一起,等待皇帝的命令。

所谓无巧不成书,那炮弹直接落在了侍卫司中间,太师、太保司徒、司空四位大臣,顿时血肉横飞死于非命。

耶律宗真被炮弹爆炸的声音都吓傻了,等他出去查看的时候,面上一片惶然恐惧,他耳中再次传来轰鸣之声,十发炮弹再次袭来。

“护驾!”耶律宗真的声音如同野鸭子一般,惊慌失措。

负责护卫皇帝的宫分军降临们也傻了,但是却反应极快,霎时间一道道人墙组成,护卫在耶律宗真的前面。

耶律宗真躲在厚实的盾牌下面,这才觉得稍稍安心。

他正要表达一下自己愤懑的心情,外面突然传来喊杀之声,刀枪撞击的声音、刀砍入肉的声音混杂在一起,耶律宗真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十几万大军也不是那么保险。

他推开盾牌,呼喝道:“把朕的马牵来!”

一个侍卫牵来了一匹神骏的战马,耶律宗真翻身上马,战马四蹄翻飞。

堂堂辽国皇帝,天下最有权势的人之一,竟然逃走了!

辽军一个个神情错愕,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家的皇帝。

未央率领锦衣卫,以羽箭开道,手下无一合之敌,冲入敌阵之后,锦衣卫化身地狱修罗,肆无忌惮的挥洒着自己的心中的豪情与战意。

短短时间内,锦衣卫竟然直接冲破了十万大军的军阵,眼看就要杀了个通透。

辽军肝胆欲裂,几位领军大将更是怒吼连连。

大将之中,魏国公萧惠大叫道:“给我冲,就算是用人命堆,也要把这以一千人马给我留下。”

不过远远的,萧惠看到了皇帝的御驾,竟然仓皇而逃,他身躯晃了晃,眼前一黑,几乎气死,我契丹立国以来,只有战死的天子,没有逃命的皇帝,耶律宗真误国啊!

萧惠怒道:“左右,给我拦下天子御驾,让天子亲自坐镇指挥!”

“是!”

耶律宗真很倒霉,真的很倒霉,贪生怕死不算什么大事,尤其是在神灵一般的神威之前,没有几个人不害怕。

倒霉的是,他逃跑的样子,被辽军全部都看到了,更被大臣们看到了。

那么,未央自然也看到了。

“哈哈哈哈!诸君,骑白马的那位就是辽主,诸君与我一起擒下辽主,当立不世功勋!”

锦衣卫嗷嗷叫着冲着耶律宗真而去,未央开道,羽箭在前,犁出了一道血色鸿沟,无人可挡。

耶律宗真魂飞魄散,大呼道:“救驾!救驾!救下朕者,赏千金,封侯!”

一时间无数辽军亡命般的冲了过来。

未央哈哈大笑,一身鲜血,他已经手刃了不下百人。

羽箭虽然神奇,但是他不是自己一人,想要照顾身后的锦衣卫,自然要亲自出手,血战敌军。

好在羽箭给力,未央的坐骑又是万中无一的神驹,耶律宗真已经触手可及了。

第108章 生擒辽主

虽然沙门岛众人视未央如同神仙,但是未央毕竟不是真正的神仙。

锦衣卫仗着良马宝甲,还有精良的兵器,自从入辽以来无往而不利,但是毕竟面对的是十万大军。

十几万大军围攻之下,未央不可能面面俱到的护住锦衣卫,锦衣卫无可避免的出现了伤亡。

从第一个被围攻而死的锦衣卫开始,到未央发现耶律宗真打算擒拿的时候,一千锦衣卫,已经只剩下了九百。

就连杜鹏飞与鲁常、褚朗三人,都已经受伤。

但是他们依旧精力充沛,紧紧跟随的未央,不敢落下一步,因为落下的人,已经被万军踏成了肉泥。

九百锦衣卫虎啸而过,未央死死盯着仓皇而逃的耶律宗真,一路披荆斩棘,如入无人之境。

以前大将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也不过如此。

未央的手中横刀已经看的卷了刃,他没有配陌刀,那玩意死沉沉死沉的,他毕竟年小力弱,没有力气拿起那陌刀。

所以他抽出马背上备用的两柄横刀,双手持刀,浑身鲜血,如同地狱中出来的魔神一般,冲了过去。

如果未央不是顾及锦衣卫,只怕这时候,早就砍下了耶律宗真的首级,但是十万大军毕竟不是十万只蚂蚁,密密麻麻的攻来,羽箭的神威,大多都用在了守护锦衣卫上面,还有就是开拓道路,不然一千锦衣卫,早就被杀的连渣都不剩了。

终于,锦衣卫穿透了十万大军,耶律宗真肝胆欲裂,多路狂奔,所谓人一着急,脑子就不好使,他不向着军阵奔跑,反而向着每人的地方跑。

后面的萧惠以及文武百官急的直跳脚,萧惠哀叹一声,怒吼道:“追击!追击!保护陛下!”

耶律宗真的坐骑也是万中难寻的良马,但是比起弗里斯兰马王,差了不是一点半点,而且锦衣卫的马,每一匹都不逊色于这匹神驹。

虽然穿透敌阵让锦衣卫耗费了大半精力,但是眼看着辽主就在眼前,谁也不愿放弃,俱都嗷嗷叫着冲了过去。

眼看着就要追上耶律宗真,此刻的耶律宗真内心是绝望的,他还没享受够美酒佳肴,后宫还有几个绝色佳丽没来得及宠幸,自己的儿子还没有当上皇帝。

总而言之,他不想死,若是有机会,可怜他一代帝皇,眼看着锦衣卫来临,抽出了腰刀,横在了脖子上。

狠了狠心,耶律宗真还是没有下手。

或许没有那么糟?或许可以谈谈?大不了不要岁币就是?

辽军之中,萧惠气急败坏的道:“放箭!放箭!”

“将军,陛下还在那里。”

“用不着你提醒!”萧惠怒吼道:“陛下若是我契丹二郎,自然会以身殉国,大辽只有战死的陛下,没有被俘虏的陛下!

来人!把耶律洪基找来,吾等共同辅佐耶律洪基登基。”

众人心中骇然,按理说就算是陛下身死,也该是皇太弟耶律重元登基才是,耶律洪基如今才十二岁,名不正言不顺的,拥立为皇帝,只怕会招来非议。

“将军,我大辽自有皇太弟,为何立一个竖子为帝?这不合规矩!”

萧惠抽出腰刀,一刀砍去,那人惨叫一声,身死魂灭。

“我大辽乃是契丹族,拳头大的就是规矩!我看你们读书都读傻了,竟然想着按照南朝的规矩来立我大辽的国君!”

耶律洪基被迅速的找了过来,毕竟是十几岁的孩子,已经吓得魂不思属了,战战兢兢的来到了阵前,眼看着宋兵就要擒下自己的父亲,十万大军张弓引箭,打算让父亲与宋兵玉石俱焚,不由惊骇欲绝道:“救人啊!快救救陛下啊!”

“殿下冷静!”萧惠双手按在耶律洪基孱弱的肩膀上,一双鹰目恶狠狠的盯着他到:“陛下大势已去,就算是不死,也没有脸面再做国君,为今之计,只有殿下登基称帝,才能稳定大局。”

耶律洪基虽然惊诧莫名,但是却迅速的稳住心神,毕竟是一代雄主,他的心智之坚定,虽然只是一个孩子,但是也远超旁人。

“一切听将军的!”

十万大军齐齐引弓射箭,一刹那间,天空中乌云密布,如同末日来临一般。

就在此时,未央一把提起了耶律宗真的后颈,嚣张的笑声刚刚想起,就戛然而止,不可思议的看着空中的箭矢乌云。

“布阵布阵!”未央嘶吼道:“聚在一起,把板甲脱掉,挡住箭矢。”

哗啦啦!

一阵卸甲的声音,锦衣卫快速的脱掉铠甲,聚在一起,护住了人,至于战马,只能躲在密集的人群之中,生死由命。

耶律宗真眼睛一翻,竟然昏死了过去,没想到杀死自己的不是这队宋兵,竟然是自己人。

未央咬了咬牙,气恼道:“想死!没有那么容易!”

他顾不得许多,羽箭腾空而起,一只硕大的朱雀燃气熊熊烈焰,护住了下面的锦衣卫。

只听一阵阵爆鸣之声,那是箭杆爆碎的声音。

未央昂首而立,宛如神明,至于锦衣卫,尽皆在盾牌低下,只觉得眼前一花,刺目的白光射来,几乎闪瞎了眼睛,一个个只得闭目,没有看到那副朱雀凌空的景象。

辽军这边顿时人仰马翻,不知多少人竟然跪地拜倒,口称得罪了天神云云。

就连萧惠这个百战老将都惊骇欲绝,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操作?萧惠眼前一黑,终于坚持不住,昏死了过去。

未央高踞在马王身上,远远的眺望着跪了一地的辽军,心中冷笑。

想与自己对抗,当真是找死,若是二十二世纪,还能惧你三分,但是在这个时代,未央就是真正的神,无敌于天下,就算是千军万马,也不可能伤他分毫。

光芒散去,箭矢消散一空,锦衣卫毫发无损。

“锦衣卫听令!”

“喏!”

“带着辽主!返程!”

“遵令!”

九百锦衣卫紧紧跟随着未央,快速的离开了大军的视线。

此刻的辽军,已经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除了耶律洪基。

第109章 何谓弱宋

耶律洪基悲伤的同时,还有一丝窃喜,如今自己也算是众望所归?

不管如何,自己的父亲是不可能再做皇帝了,就算是他平安归来,有了被擒这个污点,勇猛的契丹人是不会认同这个皇帝的。

至于自己的叔叔皇太弟耶律重元,耶律洪基就呵呵了,大不了再封一个皇太叔呗,反正天下精兵尽在我手,南京虽然有数十万大军,但是如何能与皮室军还有宫分军相比?就算是京州兵,都比南京的那些杂兵强。

此刻的耶律洪基豪气万丈,竟然对未央感激了起来,若是没有这个宋人将军搅局,只怕他还需要等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登上帝位。

不过宋人有如此强兵,区区千人就敢攻略辽国,生擒辽主。

这一点让耶律洪基很是忌惮,他觉得自己是不是要交好宋人?最起码岁币是不能要了,不然此人再来一次,被掳走的就是自己了。

精明强干的耶律洪基,还未真正登基,已经开始幻想着自己以后的执政方针了。

数日后,耶律洪基于鱼儿泺登基称帝,改元清宁,册封耶律重元为皇太叔、天下兵马大元帅,可免拜皇帝,并赐金券、四顶帽及二色袍,为宗室中最高优待。

与此同时,耶律洪基派遣耶律仁先与张俭为使,出使大宋,谴责大宋妄动刀兵,并商谈岁币之事。

耶律仁先再接大任,惊喜莫名,没想到自己丢了上京,非但无罪,反而加官进爵,再次出使大宋。

南京的耶律重元被册封为皇太叔,悲愤莫名,一度想要挥军北上,与自己的侄子一决雌雄,却被谋士阿鲁曼拦了下来。

至于未央,辽国此时已经大乱,却是顾不上他了。

所以锦衣卫一路烧杀抢掠,过了一把打谷草的瘾,于三月初,来到了河间府,打算借道返回蓬莱。

河间府的知府叫韩绎,后世大名鼎鼎的河北八韩之一,字仲连,科举高中后,便来到了河间府,判河间府事。

他的老子韩亿去岁刚刚致仕,一生顺风顺水,进士及第后,一路加官进爵,官至宰执,以太子少傅致仕。

韩绎也不是一般人,此人颇有才情,但是却不耐事务,所以河间府虽然是军国重镇,在韩绎的领导下,建树不多,民风慵懒,颇有一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意思。

未央来到河间府,行军而过,必然是要知会知府的。

韩绎听说锦衣卫来到了河间府,兴奋无比,他们韩家拿到了蓬莱在河北的玻璃、红糖、水泥的销售权,短短数月内,已经赚的盆满钵满,颇有一种富可敌国的感觉,家中甚至有人建议舍弃兼并田地,全力经营商业。

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好建议,但是固有的思想还是占据了上风,但是那位提议的韩家子弟,却被排挤出了韩家核心,索性一心一意去经商了,这位就是刚刚韩绎的五弟韩维。

韩维言语之间对未央的推崇,让韩绎对未央十分好奇,很想见一见这位传说中点石成金的财神爷。

所以一听到未央携锦衣卫而来,韩绎想也不想的就冲了出来。

不过看到浑身暗红色的锦衣卫,隐隐间还能闻到刺鼻的血腥味,韩绎眉头微皱,有不小洁癖的他,对整日里打打杀杀的武夫,没有什么好感。

不过看在未央的份上,他忍耐了下来。

“韩大人!”

韩绎眼前忽然闯入了一只洪荒巨兽,巨兽口鼻喷烟,一股股腥臊之气直逼韩绎,让他几乎昏倒。

未央翻身下了马王,已经十三岁的他,身高已经达到了167米,虽然依旧是少年,但是却有一种不可逼视的凛然杀气,身上的衣袍,更是沾满了鲜血污渍,好像是刚从地狱里爬出来似的。

“未央未大人?”韩绎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少年,精神有点恍惚。

这帮人到底是干什么去了?怎么如此狼狈?

“韩大人,本官路过河间府,希望借道回登州,还请韩大人行个方便。”

韩绎连忙道:“好说好说!来人,速速备下热水热菜,再准备好饭食,为诸位壮士接风。”

“且慢!”未央摇头道:“多谢韩大人美意,我们此来匆忙,就不要兴师动众了,劳烦大人在官文上用印。”

不得不说,大宋的行政力极其的低下,军队不能随意走动,每过一州一府,必须州府大员用印才行,不然以叛逆论处。

未央本来可以更直接的去找王尧臣,但是不知为何,他对这位王相公,就是没有什么好感,鬼使神差的来到了河间府,找到了韩绎,毕竟他与韩家有生意往来,方便了不少。

韩绎恍恍惚惚的所在公文上用了印,眼睛不经意间看到了后面一个衣着华丽,气度不凡的中年人。

这人好生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韩绎有点迷惑,还未等他反应过来,未央已经抱拳施礼,翻身上马,锦衣卫扬长而去。

韩绎也觉得不妥,毕竟文武不同路,点水之交即可。

不过那人到底是谁呢?恍惚间,韩绎看见了一块木板的一角,露出了半个大字,硕大的“白”字下面的一横,让韩绎更加迷惑了。

管他呢?韩绎自嘲一笑,转而进去府衙,呼朋唤友,吟诗作词去了。

不得不说,人心大了是真有好处,要是王尧臣看到未央,必定会追根究底,最后肯定会把耶律宗真揪出来,这是无可避免的。

未央前脚刚走,耶律仁先与张俭就来到了王尧臣的大帐。

王尧臣奇怪的是,一向颐指气使的辽国使臣,这次似乎很好说话,言行之间小心翼翼,唯恐破坏了什么一般,竟然有一种谦卑的感觉。

王尧臣并没有深究,只是寒暄了一番,就派兵送他们去开封了,都是熟人,没有必要装模作样的。

耶律仁先看着远去的边境,心里面很是有种诡异的意思,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对一个宋臣卑躬屈膝,不过没有办法啊,这种情形,此次出使就不能少,万一出使失败,就是妥妥的小辫子,被人手拿把掐的,一点脾气都没有。

第110章 打击辽主

穿过河间府,锦衣卫直接来到了沿海,顺着大海行走,悄无声息,便来到了黄河边上。

这里是黄河入海口,黄色和蓝色的两种海水交界处清晰可见,呈现“黄蓝交界”的壮观景象。

此刻正是傍晚,黄河入海口的壮丽与长河落日的静美珠联璧合,堪称天下奇观,波澜壮阔、美轮美奂,夕阳依傍着西山缓缓地沉没,滔滔黄河之水汹涌澎湃地奔流入海。气势恢宏,水花迸溅的画面萦绕于心,令人心潮起伏,无限神往。

黄河,一路奔流,浩浩荡荡,势不可挡,但是最终奔腾入海,一去不返。

但是虽有的锦衣卫竟然出奇的静默,此刻的黄河,带给他们的是休闲、宁静、安适,黄河与大海的广袤无垠,天高云阔,让他们杀戮了近一个月的心灵得到洗涤净化,在这里,任凭你惬意自在的品味,漫无目的的遐思,鲜有人打扰,能够惊扰到你的或许只是空中不时略过的飞鸟了,还有周边瑟瑟起舞、窃窃私语的芦苇荡。

“雪原雷动下天龙,一路狂涛几纵横。裂壁吞沙惊大地,兴云致雨啸苍穹。”

未央站在黄河边上,心思澄明,不由自主的念着一首绝句。

“好诗!”

锦衣卫轰然较好,虽然他们不知道这首诗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觉得豪迈不凡,就算是粗俗的农夫,也能听出好来。

未央呵呵一笑道:“咱们来到这里,怎么回去是个难题啊。”

鲁常嘿嘿笑道:“未公多虑了,黄河岸边,自然有常年摆渡为生的人,咱们只有不到九百人,加上两千匹战马,多找些船家,一日的功夫就能渡河。”

“那还不去找?等着本帅亲自去找不成?”

此番大胜而回,损失几乎微乎其微,眼看登州在望,所有人都欢喜无限,尤其是观看过黄河入海的胜景,那一身杀气几乎被消融在身体里,非但没有了原先的焦躁之气,反而内敛深沉,很有一些百战雄兵的气势。

未央打量着耶律宗真,发现这位天子至尊精气神还算可以,只是神情萎顿,频频向后看去,不由笑道:“陛下可是还在希望有人前来救援?”

耶律宗真面色一黯,他也清楚,自己丢尽了大辽的颜面,就算是回去,也不可能登临帝位,但是他总是有那么一丝幻想,万一呢?万一自己的儿子和兄弟派人前来接自己呢?

“陛下,我们再辽国如入无人之境,冲阵十万大军,却依旧能安然无恙。而后又裹挟陛下南下,陛下可曾见过有像样的追兵追来?”未央毫不留情的道:“身在帝位,自然万民敬仰,百官拥护。

但是你却被我俘虏,你的大辽臣子,正向着捧新君臭脚,哪有时间来追你?再说了,你老迈不堪,穷奢极欲,不说民怨沸腾,辽国希望你下台的人必定不少,你的儿子搞不好就是其中之一。

只是你猜猜,现在辽国的新君,到底是你的弟弟?还是你的儿子呢?”

耶律宗真心头大震,面对未央毫不犹豫的打击,他是真的震撼了,既然没有人前来追击营救自己,说明辽国内部已经乱了起来,此刻的辽国,新君必然是自己的儿子耶律洪基无疑,因为这些年他为耶律洪基铺下了一条稳固的道路,萧惠、耶律仁先等重臣,也会拥立他为新君,只是为何自己的儿子不来营救自己呢?

一阵阵绝望涌上心头,耶律宗真已经想象到了叔侄不和,辽国内乱,大宋趁机出兵的未来。

“陛下不要多想,我大宋乃是礼仪之邦,自然不会起无名之师,幽云之地虽然早晚会归还我大宋,但是却不是现在。

你们内斗,我们正好欣赏,最好是斗个两败俱伤,等到那时候,本帅再起兵攻辽,陛下一位本帅有几成胜算?”

耶律宗真突然说道:“未央,你没有一丝胜算,因为大辽不会乱,我儿耶律洪基乃是不世英主,我弟弟也是绝世将才,他们不来营救我是对的,因为我不能回去,我回去,才是辽国大乱之始。”

未央莞尔一笑,这老货还挺聪明,一语道破了自己的谎言,不过他不着急。

“呵呵,陛下莫非以为,以本帅的能力,不能攻破辽国,夺回幽云十六州?甚至把契丹灭族?”

耶律宗真沉默了,以一千士兵就敢深入辽国,面对十万大军依旧敢冲阵而且生还,这等猛将,就算是霸王再世,霍去病再生,也不过如此了,若是未央率军攻打大辽,只怕就是大辽的灭顶之灾,没有一人能抵挡住这等绝世猛将。

未央不疾不徐的道:“放心,本帅此行的目的,一是为了练兵,二是为了见一见辽国的风物,至于抓你,只是一时兴起罢了。

本帅会把你送去开封,囚禁起来,好吃好喝的伺候着,甚至请求陛下依旧尊你为皇帝,只是要委屈陛下,做一个儿皇帝了。

一想到辽国有两个皇帝,一南一北,甚至以后还会有三个皇帝,本帅就很舒心啊!”

未央毫不留情的打击着耶律宗真,畅快的笑声传遍黄河两岸,被滚滚黄河裹挟着,冲入了大海。

“以本帅的能力,不出十年,就算是本帅不出手,我麾下二郎,就能踏入幽云,踏平上京,让我大宋天威,扬名天下!”

耶律宗真肝胆欲裂,怒气盈胸,一口鲜血喷出,昏厥了过去。

“二郎,你何必刺激他?人家已经够惨了,万一在我们手里出事不好交代啊。”杜鹏飞凑上来,低声说道。

“交代?跟谁交代?”未央冷笑道:“是跟辽国,还是跟我大宋满朝诸公?这是我给滕老的礼物,他老人家爱交给谁是他的事情。

想让我给个交代,看看到底是他们的脑袋硬,还是我的刀硬。”

杜鹏飞被未央这一瞬间散发出来的杀气与戾气吓了一跳,心道回去一定要督促妹子让他好生给二郎焚香祈福,洗去一身戾气才行,不然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如此凶戾,可不是好事。

第111章 回家

很幸运的是,入海口附近,船只很多,锦衣卫这一趟收获颇丰,在重金利诱之下,竟然让鲁常找到了一家专门出海捕鲸的人,这家人有一艘中型海船,乘个千把人不是问题。

锦衣卫分批乘船,也就三四趟的功夫,就能送到对岸。

船老大很欢喜有这么一桩生意,不过是过个黄河,人家就直接拿出了几块黄金,足有十斤重,还是纯天然的,未曾经过熔炼过的,黄金虽然不是硬通货,但是价值不菲,所以船老大带着一家老小,不辞劳苦的直接越过黄河,把锦衣卫送到了登州的地界上,省的还需要穿过青州,虽然不麻烦,但是毕竟耽搁时间。

不过一天的功夫,锦衣卫全员便来到了登州的地界,他们脚下的土地,是黄县的地界。

黄县临海,离蓬莱不过一个时辰的路程,便能达到蓬莱城。

未央传令原地休整,一炷香后,众人吃饱喝足,全力赶路。

一路上,未央不由心神摇曳,看来自己这大半年的功夫没有白费,就算是黄县,也已经大为不同了,最起码路面干净整洁了许多,沿途炊烟袅袅,田里的庄稼虽然稀疏,依旧在茁壮成长,尤其是一位位百姓面上,现出一种叫做希望的光芒。

这才是未央喜欢看到的,这种景色怎么看也看不够,最起码比原先饥肠辘辘,面有菜色的百姓,看着舒心不少。

未央最初的目的很简单,不过是让家人一日三餐不愁而已,后来他不想看到一个贫困的州府,便各种奇思妙想扔了出来,把蓬莱打造的富庶无比,连带着登州其余三县,也沾了光。

再后来,他成为武翼大夫,便琢磨着该干些有益于后代子孙的事情,最起码不能让泱泱华夏,被野猪皮欺负不是?更不能沦为西方列强枪炮下的奴隶。

于是他有了锦衣卫,一千部曲,两千效用士,再加上他不辞劳苦的远去阿拉伯半岛与荷兰弄回来的战马,成就了如今战力远超皮室军的锦衣卫。

无论是钢铁、玻璃、制糖等等行业,都不过是未央心中的梦的一部分罢了。

他真正想要的,是如同后世一般,满眼都是欣欣向荣的景色。

人之为人,不过衣食住行,这些满足了,便会有更高的追求。

靠近蓬莱的时候,已经深夜了,锦衣卫悄无声息的向着驻地挺近。

“谁!”

锦衣卫驻地的那座小山,山谷里传来一声警惕的喝声,与此同时,四周马蹄奔走,显然有骑兵调动。

鲁常大声喝道:“锦衣卫大帅未公北上归来!还不速速打开营门。”

黑暗之中,不知道隐藏着多少明哨暗哨,早就得到消息的杜鹏程、雷五、陆鸣策马而来,熊熊搞的火光照亮的整片山谷。

当那匹高大的马王映入他们眼帘的时候,锦衣卫顿时欢呼起来,所有人全都走了出来,把未央一行接入了山谷之中。

回家的感觉!就是好啊!

未央来到山谷,进了属于自己的营房,倒头就睡,片刻后,鼾声大起。

不止是他,所有北上的锦衣卫,俱都如此,一时间,锦衣卫大营如同打雷一般。

杜鹏程三人双目含泪,没有多说一句话,也没有问过一个问题,他们实在是太累了,既然回到家,就让他们好好休息吧。

不过杜鹏飞还是很仔细的交代了让他们派人看守好耶律宗真,也没说耶律宗真的身份,便睡去了。

耶律宗真虽然困倦,但是却一点睡意都没有,他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军营,满脸的不可思议。

原以为以大宋的军力,能有一千这种骑兵,已经是让人震惊了,没想到这个小小的山谷里,竟然有上万战马,每一匹都不逊于那一千骑兵所骑,更让他害怕的是,这些战马,竟然有很多都怀了小马驹,只要诞生下来,至少要多出五千战马,如此繁衍下去,不出几年,这个小山谷,就能装备上万精骑,若是再加上他们那种近乎刀枪不入的铠甲,还有那锋锐无匹的陌刀横刀,那当真是令人绝望的一股力量,足以颠覆天下大势,横扫四合。

绝望的耶律宗真彻夜难眠,第二日,盯着两个熊猫眼,双目通红的如同饿狼一般,再次打量起来了这个山谷,夜里没看清,他想再看看,这个山谷到底是什么模样。

锦衣卫的人奇怪的看着这个不似宋人的人,杜鹏飞虽然交代了让他们看好耶律宗真,他们却只以为这人是未央的朋友,因为未央一直没有把耶律宗真囚禁,所以让他们会错了意。

耶律宗真走了一圈,甚至抓起一把马料尝了尝,真正的绝望了。

契丹之所以有无数精良的战马,靠的就是马料中的秘密,那就是鱼粉,鱼粉能让战马骨骼粗大紧密,更能让战马保持体力,维持在巅峰状态。

没想到大宋竟然学会了这个秘方,耶律宗真觉得,此时的大宋,似乎真正有了君临天下的本钱。

不行!耶律宗真心头烦躁,一定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儿子才行,不然就算是未央不领军,这满山满谷的战马,还有那些精良的装备,足以让大辽万劫不复。

只是自己现在是俘虏,有什么办法传递消息呢?

作为一个在位十几年的老皇帝,心思深处,权谋之术那更是熟稔,在这一刻,耶律宗真的智商,终于上线了。

他心思万转,无数的想法在他脑海中形cd被一一否决。

此时他突然觉得,就算是把自己送往汴京也是一件好事,赵祯一向是个仁慈的天子,不会不让自己见一见辽国的使臣吧?只要见了自己的人,还愁没有办法把消息传递过去?

耶律宗真终于舒了一口气,欢快的跑回了营房,呼呼大睡起来。

耶律宗真刚回去睡觉,锦衣卫大营外哗啦啦来了一群人。

未洵、杜纤云、未烟,还有杜家庄的杜风云老爷子一行,滕子京一行,还有就是以李尚慕为代表的商人,俱都风风火火的赶来了。

第112章 大礼

未央醒来的时候,他的营房里,坐着滕子京、杜纤云,还有耶律宗真。

这是滕子京的意思,耶律宗真别人不认识,他还能不认识,他刚刚认出耶律宗真的时候,差点没被吓得背过气去,还以为锦衣卫投靠了辽国,好在率先醒来的鲁常得意洋洋的讲述了一路上的厮杀,当真是惊呆了所有人。

剩下的锦衣卫都快气死了,他们捶胸顿足,这等立功的机会,怎么自己就错过了呢?还是训练不够刻苦啊,你看几十个炮手,还有那几个狙击手,如今已经是锦衣卫的香饽饽了,当初训练的时候自己就不该偷懒。

于是锦衣卫的日常训练中,一些人当真是拼了命,就盼着哪一天未公再次出击的时候带上自己。

滕子京认出耶律宗真不足为奇,因为大宋有耶律宗真的画像,还是国手范宽亲自画的,滕子京自然见过。

认出了耶律宗真之后,滕子京便不允许这位辽主走出自己的视线范围,就连如厕,都双目灼灼的看着这位辽主,让耶律宗真满心的腻歪。

等待未央醒来,自然也要带着,为了安全起见,便让杜纤云跟着,未家也要有人在场不是?除了杜纤云,还有谁能看住辽主呢?可不要忘了,人家虽然老了,年轻的时候也是纵横一方的战将,不逊乃弟。

至于强烈要求进来的李尚慕,被滕子京以商贾不宜冲撞将军为由赶了出去,如今正在外面画圈圈诅咒呢。

“书院如何了?”

未央睡醒,迷迷糊糊看到了滕子京,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便是询问书院,可见在他的心里,什么都是次要的,只有书院才是最重要的。

滕子京眼睛一红,身躯微微一颤,不由叹息一声,这孩子才十几岁啊,竟然就跑到了辽国境内,生擒辽主,虽然跟着去的没有说过什么,只说自己的丰功伟绩,但是滕子京知道,一定很艰难,吃喝拉撒,行军路线,只怕都不是容易的事情。

“杜氏,让人取些水来,再弄一碗清粥。”

杜氏连忙让人备下,不一会,就有人端着托盘进来了,却是未烟,一个多月不见,小小的未烟,似乎身上发生了一点变化,安静了许多。

未央洗了脸,喝了粥,感慨道:“这时候要是泡一个热水澡就好了。”

滕子京大笑,指了指耶律宗真道:“这就是你的大礼?”

“那是自然!”未央昂头挺胸,如同做了好事拿出来显摆的小孩子一般:“小子此去,摘了皇都牌匾,一把火烧了上京城,在十万大军中来去自如,生擒辽主!

滕老,您以为小子如何?”

“不世之勇,虽霸王再世亦不能比;经世之才,虽吕望张良亦逊色三分。”滕子京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未央的功绩,再好的溢美之词也不能述说一二,这是他的心里话。

“书院如何?”未央再次开口道。

滕子京笑道:“书院还未正式授课,但是报名的学生已经不少了,教书讲师先生却是已经够了,只是还缺少教材,你走的时候,只有算学一途的教材留了下来,至于农学、商学、管理学等学科,我们这些老东西也不懂,只能等待你回来编纂教材。

如今书院学生五千一百三十二人,俱都一起蒙学识字,只等你回来主持大局,开始分科了。”

未央终于舒了一口气,在他看来,其他的都无所谓,只要书院在,他就能把自己传承自泱泱华夏的知识传授出去,在大宋掀起一股浪潮,再加上他有不世之能,外敌不侵,那时候,他就不信,还能被外人欺负了?小爷脑子里领先一千年的知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滕老办事周到,小子佩服至极。”

滕子京笑道:“你先好好休息一日,待明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你一定很欢喜。”

未央点了点头,杜纤云赶忙插嘴道:“今日嫂子就留在这里照顾你,你想吃什么,嫂子给你做。咱们明日就搬回家去。”

未央笑道:“我想吃包子了。”

“好好好!”杜纤云一脸宠溺的看着未央道:“嫂子这就去蒸包子,猪肉大葱的、猪肉白菜的、牛肉萝卜的,应有尽有。”

滕子京与杜纤云走出去了,带着耶律宗真。

一直很安静的未烟,顿时恢复了那个活泼可爱的样子,她喜滋滋的道:“二哥你不知道,大嫂怀孕了,都两个月了。”

未央大喜,笑道:“咱们家终于要添丁了,大哥肯定很高兴吧。”

“那是当然,整天合不拢嘴。”未烟很开心,但是转脸就苦着脸道:“不过大哥让我去书院读书,滕夫子管的严,读不好还要打手板,二哥你能不能去求求情,我不想读书。”

未央翻了个白眼,劝慰道:“咱们未家也是诗书传家,二哥虽然成了武夫,但是咱们未家的大小姐,那是一定要知书达理的!

乖,这是好事,书院是咱家的,你要是不好好读书,别人还不说咱家不学无术,一门都是武夫?

再说了,知书达理的小娘子,最是受那些才子佳人的喜欢,你不想嫁个好夫君吗?”

未烟狂撇嘴,义正言辞的道:“那些软绵绵的家伙有什么好的?再好能好过二哥吗?一个个瘦的跟麻杆似的,风一吹就倒了,在书院有几个这样的,要不是滕夫子护着,我早就打他们一顿了。”

未央眉头一皱,书院的招生问题他虽然提倡兼容并蓄,但是却不想让那些腐儒占据了书院,到时候真教出一群书呆子,只知道考科举的废物,那可就彻底玩完了。

不过滕子京、柳永他们,都是传统士人,未必不会存了这个想法,一想到这里,未央就有些不寒而栗。

传统士人固然有可取之处,但是他打算培养出来的不是那些只懂得科举的家伙,而是各种人才,这才是他建了一座书院的目的,一旦出来的都是只晓得舞文弄墨之辈,那可就回天乏术了,就算他想改革,也要考虑到其中的困难。

第113章 君子仗剑否?

未央是一个很奇怪的人,要说他为国为民,但是他做的一切,都明显有很强的功利之心,要说他一心谋私,但是他做的一切,明显都利国利民。

一个刚刚十三岁的少年,甚至到五月份才满十三的少年,两辈子加起来的心理年龄,也不过十七岁。

一个少年,就算是心思再多,也不会多到哪儿去。

所以当初未央毫不犹豫的以利益诱惑李尚慕,后来李尚慕更是成了他利益圈子中的一员。

其后合纵连横,一步步如同坐直升机一般,窜到了这般高位。

人都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未央没有想过这些,作为一个脑子里有无数超越现代知识的现代人,又有羽箭这等集科技大成之物,他从未有过敬畏之心。

如果木足够,粗足够壮,长成参天巨树,就算是台风来了,也未必能摧毁。

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动摇他的根基,他的根基就是他自己。

只要他不死,一切都是浮云,都可以重来。

但是他绝对不允许别人插手自己策划好的事情,或者说不允许别人谋夺他的既得利益。

因为如果方向一旦偏离,你需要花费成百上千倍的时间,去调控方向,去把这个方向重新调整好。

无用功未央不想做,所以听到未烟说书院有不少传统士子前来求学,未央心中冷笑连连。

有些人的爪子伸得得太长了,这些人滕子京还压不住,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知州,这辈子已经达到了他的巅峰生涯,便洒然而退。

第二日,未央骑着马王,向着书院而去,随他而去的,还有一百锦衣卫,这一百锦衣卫都是随他前往辽国,立下大功的,但是在辽国受了伤,一些不致命的伤,却导致他们在军旅生涯上,不可能再有大作为,所以未央决定用他们去做书院的护卫,也算是给他们一个交代。

来到书院门口,高大的门楼上,一块整块纯净的白玉雕刻的牌匾挂在了门楼上,上书四个大字:暨行书院。

梁无稽终究是贪墨了那张书贴,没有送还,不过未央已经不在意了。

“来人!”

“属下在!”

鲁常御马而出。

未央冷笑道:“把皇都牌匾找人镶嵌在门楼之下,以玻璃覆盖,我要让皇都的牌匾,永远踩在暨行书院所有师生脚下。”

鲁常大笑道:“未公放心,此乃小事尔。”

未央留下了十位锦衣卫退役人员,以后他们的职责,就是看守暨行书院的大门。

一路上,有学子好奇的看着未央一行,他们很多人都不知道未央的大名,不过一群武夫招摇过市的闯进书院,这是侮辱文化宝地啊。

“岂有此理!来人下马止步!”一个十岁的学子拦在了未央面前,戟指未央,怒声道:“暨行书院何等地方,岂能允许武夫进来,尔等目无圣人,侮辱书院,损毁了书院的斯文元气,其罪当诛!”

呦呵!未央不由笑了,后面跟着的锦衣卫尽皆哈哈大笑。

那学子脸色涨红,怒声道:“岂有此理,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其他学子也一个个怒目而视,仿佛未央一行人罪大恶极,就算是凌迟处死也不为过似的。

未央斜睨着他们,高大的马王打了个响鼻,吓得一群学子倒退了几步。

“东汉儒家郑玄注曰: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尔等学子既然来到暨行书院,岂不知暨行书院的规矩?轻视武人,岂是先贤所教导?”

那学子怒道:“武夫粗鄙,误国误民,先贤说君子六艺,不过是抬举武人罢了。暨行书院正道直行,自然不需要那些粗鄙之术。”

未央探下身子,努力做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笑吟吟的道:“好一个粗鄙之术!你叫什么名字。”

那学子仓皇的退后一步,旋即站稳脚跟,怒声道:“吾乃大名府学子秦文若是也!你待如何?”

“不如何。”未央淡淡的道:“知道你的名字,我才好让你回去,还有你身边的这些迂腐之辈,小小年纪,就目无余子,留着你们有什么用。”

“胡说!”秦文若朗声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当以文人为主,明君在世,当正道直行,岂能乱了纲常法纪?”

未央笑吟吟的道:“既如此,我来问你,夫子佩剑否?”

“夫子生逢乱世,自当仗剑而行。”

“汉武帝独尊儒术,大汉疆域幅员辽阔,汉儒佩剑否?”

“大丈夫仗剑平天下,自当佩剑。”

“大唐盛世,万邦来朝,有君子怒而仗剑杀敌,儒生佩剑否?”

“当当然!”秦文若声音似乎很是疑惑。

“当朝衮衮诸公,治国平天下,诸公佩剑否?”

秦文若面色大变,未央所说的,全都是过往最强盛的几个朝代,那几个朝代,儒家的势力也达到了巅峰,直到五代十国,武人视儒生为刍狗,动辄杀之。

大宋之后,太祖太宗两朝重用文人,压制武夫,才造成了如今的局面。

所有人都崇尚出将入相,但是又有几人真正做到了这一切呢?

秦文若动摇了,因为大宋的儒生不仅仅没有几个能做到,就算是做到的那几位,也都是高来高去,让他们仗剑而行,冲阵杀敌,那简直就是扯淡。

未央冷冷的道:“夫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

仁者必有勇!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见义不为,无勇也。

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

孟子也说:虽千万人吾亦往!

孔孟二圣乃是至圣至贤,他们尚且秉承文武兼备,你区区一儒生,竟然妄谈文武,质疑先贤,你算个什么东西。

还不滚开!”

最后一句,未央舌绽春雷,宛如凭空响起一般,征战沙场的杀气与戾气直冲秦文若与一帮学子。

区区学子,如何抵挡刚刚从战场上下来的未央?又被未央先声夺人,一个个面色惨白,倒退而去。

第114章 谋夺书院

未央纵马越过人群,扬长而去。

秦文若一帮学子惊得面色惨白,没有一点血色,但是依旧有因循守旧学子惊颤道:“离经叛道!离经叛道啊!”

反而秦文若心内惊起了波澜。

大宋儒生多吗?多!多不胜数,比起历代以来,堪称之最。

大宋儒生强吗?强!强的离谱,强势的压制了一直以来堪称改朝换代先锋的武夫,真正的实现了士大夫与君王共天下。

但是大宋的儒生文人,却失去了一些东西,或者说大部分儒生文人失去了那些东西,那就是风骨。

大宋待文人实在是太好了,简直是好的令人发指。

所谓饱暖思**,条件好了,造就的不一定是一心谋国,敢直面外敌的儒生文人,可能培养出来的,是一群趴在大宋这个帝国身躯上不断吸血的寄生虫。

。。。。。。

后面的那群学子想什么,未央懒得理会,此刻的他,已经来到了蓬莱阁,这里是计划好的书院核心人物的办公室,滕子京自然在这里。

未央进入蓬莱阁的时候,滕子京正挥毫做墨,写着什么,身边不远处,耶律宗真老老实实的立在那里,不老实不行,他身边有个老头,老头浑身肌肉虬结,孔武有力,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这老头正是杜风云,杜宇溟的爹,杜鹏飞、杜鹏程、杜纤云的爷爷。

儿子孙子都是能征善战的,杜风云自然也不是俗夫,一身武力值,在蓬莱找不出一掌之数能与他比肩者。

“滕老好兴致啊。”未央看了一眼,发现滕子京的书法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虽然他不学有术,看不懂其中门道,但是但看那曼妙的字体,就知道滕子京书法大进了。

“你不在家休息,怎么过来了?”滕子京收起书贴,埋怨道:“本来我是要去探望你的,只是有事,你怎么就来了呢?”

未央笑道:“多大点事,我身体好着呢,能打死一头牛。”

一旁的杜风云点头道:“面色红润,张弛有力,确实身体大好了。”

滕子京摇头道:“从战场上下来,哪有那么快就好?不过是错觉罢了。不过你来的正好,正好借助你没散尽的战场杀戮之气,震慑一下场面。”

未央好奇道:“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

滕子京哀叹一声道:“京中有圣旨传来,希文兄说让我小心防范,我看不是什么好事。”

未央一愣,旋即皱起了眉头,按照现在的通讯速度,自己生擒耶律宗真的事情,应该没有传到大宋来。

一是辽国不会自动干这么没面子的事情,毕竟泱泱大国,颜面还是要的;二是未央的星君速度极快,就算是辽国派出使臣,这一时半会,估计还在半道上,不至于这么快就知道了吧。

未央却是想差了,辽国与大宋近百年的交手与互相通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一些密探之类的各自在敌国,简直不要太正常。

能在辽国立足的密探,那绝对是八面玲珑的角色,未央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是傻子都知道一个大宋少年英雄,带着一千士兵,在辽国内搅得天翻地覆的事情了,至于生擒辽主的事情,估计被封锁了。

这事是早晚都会被掀开的,只是比未央想的早了一点。

未央以为钦差是为了这事来的,可惜他又想差了,人家根本不是为了这劳什子的事,这事的密奏,这会还在赵祯的书案上呢。

敕门下:登州知州滕宗谅,治理有功蓬莱知县贾章昭武校尉未央故兹诏示,相宜知悉。

未央虽然古文不好,但是耳濡目染之下,也能听得懂大致意思,不像是要问罪的啊?

钦差传旨完毕,另一位站了出来,此人叫做王素,已故相公王旦之子,历史记载,王素应试学士院,赐进士出身。又试,得通判颍州、怀州、许州,迁太常博士。又试,得五品服,以尚书屯田中外郎,知濮州。

别人都是拿科举做敲门砖,这位可好,靠着考试屡屡升官,深得圣眷,也是一位考场霸王级别的存在。

王素晃晃悠悠的走了出来,摸出一张圣旨,清咳了一下,做足了派头,才抑扬顿挫的道:“门下:令滕子京交出暨行书院,由同判国子监,王素执掌暨行书院。”

未央的火腾地就冒了出来,终日打燕被燕啄瞎了眼,书院还未开张,竟然就有人谋夺,而且王素的圣旨乃是从政事堂发出,并未经过赵祯这个皇帝的准许,可见谋夺暨行书院的,并非皇家,应该是政事堂的某人。

“王大人!”滕子京面色难看道:“圣旨当由圣人签发,此圣旨并无圣人大宝,仆不能遵旨。”

王素显然早有准备,既然人家谋夺你的书院,必然是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悠然道:“滕大人,此乃政事堂签发圣旨,有政事堂大印,岂能不遵?

不止如此,市舶司也要收归大权,由本官一肩扛起,以后你我同地为官,还要多多照顾啊。”

未央恍然大悟,人家根本看中的不仅仅是一座书院,而是整个登州,以登州如今的富庶程度,掌握了登州,不啻于掌握了一座金山,那当真是金山银山滚滚来。

贪得无厌到这种地步,竟然无视皇帝的存在,未央觉得这些家伙当真是该死。

“王大人!”未央上前一步,挡在了滕子京面前,皮笑肉不笑的道:“政事堂的旨意,我们自然是要遵从的,只是下官有疑虑,还请王大人分说一二。”

“你就是未央?”王素的眼睛眯了起来,区区一个武夫,他还不看在眼里。

“本官今日心情好,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吧。”

未央的声音突然间怨毒了起来:“王大人,你们要市舶司,要书院,你来执掌!但是你要是不幸身亡,那么谁来执掌呢?”

王素面色大变,被未央摄人的杀气逼退了数步,他身后一个孔武有力的甲士走了出来,扶住王素,戟指未央道:“大胆,胆敢威胁当朝大员,罪不可赦!”

第115章 乌鸦嘴

王素面色难看,觉得自己退让似乎极为丢脸,他当即上前一步,怒斥道:“未央,你区区武夫,竟然敢威胁本官,政事堂旨意,乃是圣人授权,你敢不交出大权,是要抗旨吗?”

王素一路行来,彻底被蓬莱的繁华迷醉了双眼,一心一意要谋夺蓬莱,掌握在他们的手中,他没想到,当真有人胆敢违抗圣旨。

“呵呵”未央怪笑道:“圣旨乃是天意,下官自然是不敢违逆,只是提出了一个疑问,王大人收拾一下,我们这就交出书院与市舶司,还请王大人查验一番。”

王素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二郎!”滕子京面色不虞。

“滕老且勿动怒,且看下去就是?”未央笑吟吟的说道。

王素坐上轿子,轿夫抬起,晃晃悠悠的就走了下去。

山路崎岖,难免摇摇晃晃,忽然间,一个轿夫脚下一打滑,哎呦一声摔在了地上,顿时轿子哗啦啦倒了一地,倒下了还不停,沿着台阶向山下滚去。

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众目睽睽之下,王素身边的护卫等人快步如飞,追上了轿子,想要停住,但是轿子多沉?更何况里面还有一个人?几个人被轿子拉扯着滚了下去。

不大会,台阶下的一个平台上,轿子终于停住了。

那个呵斥未央的护卫摔断了一条膀子,大声呼喊道:“快救大人。”

待众人把王素拉出来,此老已经骨断筋折,嘴歪眼斜,形容尽毁,一塌糊涂。

书院是有医生的,就是为未央看病的钱家父子,这两父子被未央重金聘请到书院主持医学院的教学工作,如今正在身边,他上前手忙脚乱的施针诊脉,过了一会,摇头惋惜道:“王大人跌断了脊椎,只怕此生都只能病卧榻上了。”

刚刚醒来的王素闻言,双眼发黑,嘴里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昏厥了过去。

此生卧病在床,还谈什么前程?还说什么未来?一旦自己不再有用,只怕那些人就会抛弃自己,王素想到这里,一连串的心思就冒了出来,再也承受不住。

护卫们手忙脚乱的把王素抬下了山,仓皇而去。

滕子京等人诡异的看着未央,莫非这世界上真有乌鸦嘴?未央刚刚说完,王素就跌了个大跟头,众目睽睽之下,谁都看到了,没有任何人做手脚,而且王素的护卫一直保护着,实在是太诡异了。

“不要这么看我,”未央悠然道:“只能说天意昭昭,王素合该倒霉。”

自然是未央暗中动了手脚,不然还真能拱手送出自己的一切不成?你们想要,也要有本事拿,既然没本事,那就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另一位钦差似乎根本就不在意王素怎么了,还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他笑吟吟的道:“未大人一言成谶,还真有点是寺庙里菩萨的意思。”

未央谦虚道:“哪里哪里,敢问大人是?”

“本官宋痒。”

“原来是宋公,失敬失敬!”未央一脸惊诧,这可是一位真正的大臣,著名的文学家,而且与他兄弟宋祁同举甲子科进士。礼部奏宋祁第一,宋庠第三,章献太后不欲以弟先兄,乃擢宋庠第一,而置宋祁第十,故有兄弟“双状元”之称。

中国历史上连中三元者不多,仅仅17位,每一位可以说都是大才子,而这位宋痒,便是其中之一,宋庠初名宋郊,御史言其姓符国号,名应郊天,郊和交同音,交含有交替的意思,宋仁宗命其改名,宋郊因而改名宋庠,更字公序。

这位乃是学霸中的学霸,考场中的霸主。

王素与人家一比,连提鞋都不配,怪不得宋痒颇为看不起王素,所谓应试学士院,跟走后门也差不多,有才能的人,谁不想通过正常科举,偏偏人家王素不,人家就靠着一场场非常规考试,获得了别人一辈子都获得不了的官位,也是一位奇葩。

宋痒呵呵笑道:“听闻我大宋出了一位少年奇才,把偌大的登州,经营的繁华富庶,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未央点头道:“宋公所言不差,下官也觉得奇才二字放在下官身上,当真是极为妥帖。”

宋痒摸胡须的手指一颤,几根胡须被他拔了下来,他神情愕然,这位到底是傻?还是装傻?

滕子京等人也一脸便秘的样子,对于未央恬不知耻的认下奇才二字,都觉得丢脸的很。

过了许久,宋痒才舒了口气,毕竟是大才子,朝堂上的不倒翁,这位的政治觉悟比苏家一家子高出了不知多少。

“本官一路行来,登州蓬莱如同人间仙境,只是未曾细细看过,不知未大人愿不愿意陪本官同游?”

“长者请,敢不从尔!”未央难得的拽了一下文,颇为不要脸的道:“要说这蓬莱城,最熟悉的还是我,不论是滕老,还是柳老,甚至是亲自营造蓬莱的铸城大匠,都比不上我。”

“哦?”宋痒奇道:“这是为何?”

未央笑吟吟的道:“万千经书一腔装!这蓬莱城池构造布局,一切所有图纸,都是下官亲自绘制,所有的一砖一瓦,都是下官制定的规格,就连房屋的大小面积,钟楼的高矮尺寸,都分毫不差,谁还能比下官更熟悉呢?”

“哈哈哈”宋痒大笑道:“未二郎真是一位妙人,既如此,还请未二郎做一会东主如何?”

言语之间,宋痒拉近了与未央的关系,大人物们的智慧,尤其是能立足朝堂的大人物,没有一个简单的,区区几句话的事,自然会说,毕竟宋痒此来,奉的赵祯的旨意,嘉许登州一干大臣的,他与王素,不是一条道上跑的马。

两人拾级而下,庞大的书院,美轮美奂的建筑,彻底震撼了送烟,他双目之中,更是不断闪现奇光,心中暗道:滕子京真是好福气,我要是有这么一座书院教书育人,早晚桃李满天下,青史留名,还做什么官?给个宰相都不换。气,我要是有这么一座书院教书育人,早晚桃李满天下,青史留名,还做什么官?给个宰相都不换。

第116章 状元公游蓬莱

“这里是教务处,主管各先生的教课任务、目标、进度及计划,学生的学习要求、目标、计划及考试等教与学各方面的事务,是书院的主要机构之一。该机构的负责人为教务处长,暂时由柳老担任。”

“这里是学生会,主要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学子的根本利益;坚持内部的人性化管理,加强人文关怀,尊重个性,发挥个性,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

“这里是后勤,根据书院实际需要,管理书院为生、采买等事物。”

“这里是图书馆,是为靴子在馆内使用书籍而提供的专门场所。图书馆的阅览室分为普通阅览室、专门阅览室和参考研究室。”

“这里是教学楼,顾名思义,就是教书的地方。”

“这里是食堂,是书院学子与先生们吃饭的地方,分为两部分,学子部分与先生部分,大厨是风雅阁的掌勺师傅。”

“这里是厕所,五谷轮回之地。”

“这里是实验楼,是学子验证所学之地。”

“这里是传达室,守护书院之地。”

来到了传达室,就是到了书院的大门,四个身穿飞鹏服,腰胯横刀的锦衣卫昂首而立,守卫着书院,旁边一栋小楼,便是保卫科,是一百锦衣卫以后值班的地方。

“文化宝地,为何有武夫在侧?岂不是玷污了教书育人之所?”宋痒颇为不满的说道。

未央笑道:“登州不比汴京,这里乃是辽国打谷草常来的地方,海盗也经常出没,书院乃是重地,若无士兵守卫,岂不是如同开门揖盗?”

宋痒恍然,点头道:“是有这个道理。”

出了书院的门,一行人骑马坐车,宋痒看到未央的坐骑,几乎惊坐在地,失声道:“如此天马,莫非天授焉!”

未央也觉得骑着马王不太合适逛街,直接换了一匹小一号的阿拉伯马,回身对宋痒笑道:“此马乃是下官于野外所获,野性难驯,今日就不骑它了,免得冲撞了宋公。”

宋痒神情恍惚,依旧沉浸在被马王震撼的境地,他忍不住道:“二郎,为何不把宝马送与圣人?若如此,自当高官得做。”

未央心中微怒,这些文人都是一个德行,就看不得别人有好东西,恨不得把什么东西都送到皇帝面前邀功请赏。

“宋公说笑了,下官说过,此马野性难驯,若是冲撞了圣人,岂不是大罪?”

宋痒连道可惜,至于可惜什么,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了。

自古以来,各种祥瑞不断出现,为当权者涂脂抹粉,宋痒的心思,未央自然清楚,不过是想借马邀功罢了。

“宋公,这就是蓬莱县衙。”

宋痒看着眼前高大的建筑,这是未央依照后世白宫建造的,缩小了几号,但是依旧震撼人心,宋痒觉得,这天底下,若论衙门的奢侈程度,开封府衙首当其冲,但是与蓬莱县衙相比,那真是大巫见小巫,不在一个级别上。

“原来这是县衙啊,本官还以为是市舶司。”

未央撇了撇嘴,真是乡下来的土包子,每见识。

“宋公说笑了,市舶司是何等重地?岂能如此简陋?”未央皮笑肉不笑的道:“宋公请看,前面是商业大厦,里面经营的,都是蓬莱特产,宋公要不要去看看?”

宋痒跃跃欲试,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

“不去了,抽空再去就是,咱们先看重要的地方。”

未央心中一凉,这老东西,莫非还打算在蓬莱常住不成?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

“蓬莱道路如此宽阔,竟然比开封还要宽阔不知多少,更加整洁美观,不知是如何造出来的?”

宋痒索性下了马车,与未央并肩行走在水泥路上。

干净的水泥板,坚若青石,让宋痒充满了探求欲。

未央心中一动,便笑道:“此乃水泥之功,若无此建筑神器,就算是再给下官三年时间,也造不出一座城池来。”

宋痒感慨道:“真乃神器也。”

“宋公,听说您的老家是在安州安陆?”未央小心翼翼的问道。

“是的,二郎为何有此一问?”

未央笑道:“去岁市舶司招商,偏偏安陆没有代理商前来,宋公若是有合适的人选,不如让他来蓬莱洽谈,不论是红糖、水泥、玻璃还是其他商品,下官让人给予优惠就是。”

宋痒听得眉头一挑,心头砰砰直跳,水泥的利润且不说,他也不是很清楚,但是铸城利器,想来也是一本万利,只红糖一项,都足以让人一夜暴富了,在大宋,糖可比盐贵多了,足足十倍有余,妥妥的暴利,更何况还有玻璃这等商品。

天上掉下来一个大馅饼,宋痒直觉上觉得不应该生受,但是嘴里却道:“这怎么好意思?说起来我有一位侄子,这小子不学无术,无心科举,反而对经商一道颇有兴趣,既然二郎如此说了,那我就让宋零择日前来,到时候二郎可要多多照料一二。”

未央心中大喜,只要上了小爷的贼船,就算是皇帝都跑不掉,你区区一个传统文人,在小爷面前,还装什么大尾巴狼?

“宋公说的哪里话?”未央怒气冲冲道:“在商言商,我与宋零做买卖,与宋公有何关系?岂能过多照料,否则别人岂不是说我蓬莱处事不公,贿赂当朝大员?”

宋痒心中暗赞,果然心思通透,三言两语就把本官从中摘了出来,孺子可教也!

“这就是钟楼啊?”宋痒仰头看向钟楼上巨大的座钟,一阵头晕目眩,他听说蓬莱有钟楼,也耳闻过钟楼的钟声,但是亲眼看到钟楼,还是让他心神摇曳。

如此神迹,堪称大宋第一高楼,那楼上的座钟,是何等的深沉厚重,比那些编钟大钟可强了不知多少倍。

“听说钟楼六个时辰轮回一次,固定的时辰,还有福鼎的响声,不知其精确如何?”

未央闻言傲然道:“座钟差距,不足一弹指,也只有日晷能与之相比一二。”

第117章 拉拢与长者

“二郎,你觉得在开封修建一座钟楼如何?”宋痒两眼放光,若有所思。

未央心中暗笑,看来这位的权欲之心之旺盛,在当世绝对能排进前三,话里话外的都是要弄出大动静来,让圣人觉得他才干不俗,大胆任用。

“宋公所言极是,开封乃是我大宋都城,自当有一座旷古烁今之钟楼。”未央义正言辞道:“我蓬莱钟楼高达一百零八米米,开封若要营建钟楼,最少也要一百三十米,才符合我大宋都城的身份,才能震慑宵小。”

宋痒开怀大笑,欢欣不已道:“此言有理,回去后,本官自当奏禀圣人,营建钟楼,作为开封的标志之一。”

未央笑道:“理当如此,宋公到开封后,可与国舅爷曹佾联系,我与他乃是至交,他手里有我的图纸,还有建筑高手,他承建钟楼,自是最好不过。”

宋痒大喜,这小子是真上道,连路子都给自己铺好了,谁不知道国舅爷是大宋有名的财神,自家的生意要是与国舅爷联络一二,受用不尽啊!

二人说说笑笑,一路来到了市舶司。

水立方形状的市舶司,墙面窗户全部以巨大的玻璃贴好,在阳光的照射下,美轮美奂,宛如人间仙境一般。

从远处看,水立方就像无数个小水珠凝聚成的一个长方体,甚是漂亮,它色彩淡蓝,衬着瓦蓝的天空,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美的无与伦比。

梦幻般的颜色来自外面建筑外的玻璃,因为弯曲的表面反射阳光,使整个建筑的表面看起来像是阳光下晶莹的水滴。而如果置身于市舶司内部,感觉则会更奇妙,进到市舶司里面,你会看到,像海洋环境里面的一个个水泡一样。

“气魄雄伟、清静闲雅、五彩斑斓、令人心醉、优雅、美丽”宋痒双眼显出迷醉之色,嘴里美好的词语不断的吐了出来。

未央不由暗笑,果然是大才子,这么多词语,也亏他能说的出来,让未央来说,估计他只能说出十分之一。

“宋公以为如何?”未央笑吟吟的指着市舶司道:“这是我蓬莱最精锐的工匠建造,里面运用了我蓬莱最先进的技术,若非如此,不足以显示市舶司之瑰丽。”

“老夫算是服了。”宋痒激动之下,不再自称本官,语无伦次道:“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莫非这是天上的城阙,落入了人间不成?”

未央笑道:“宋公若是觉得还行,不如一起奏禀圣人,在开封也建造一所交易中心,比照蓬莱市舶司建造如何?”

宋痒差点就点头称好了,但是他不傻,建钟楼可以说是为民造福,但是建立一座交易中心,谁当家作主?莫非让他来吗?到时候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各方扯皮之下,他宋痒的小身板,搞不好被当了炮灰也说不定。

“还是算了吧,蓬莱得天独厚,有财力有实力,但是开封不同,此事不用再提。”

。。。。。。

一天下来,宋痒也是接近四十岁的人了,虽然正值一个官员的巅峰时期,但是身体毕竟不比年轻人,尤其是在未央的忽悠下,更被蓬莱的繁华富庶震撼了一把,已经心力交瘁,他回到了驿馆,洗漱一番,倒头就睡。

未央对于此次巡游很是满意,不禁收获了一枚三元及第,让这位宋状元成为他的盟友,更得到了一些他想都想不到的好处。

比如营建开封钟楼,这事一旦成了,宋痒且不必说,身为钟楼的发明者,未央必然要去坐镇。

以他的本事,在开封搅风搅雨,还不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未央回到书院,已经成为门卫的锦衣卫上前,小声的道:“未公,滕公吩咐,若是您来了,直接去蓬莱阁见他。”

未央点点头道:“知道了,以后你们一定要守好书院,这任务不必征战沙场轻松,以后你们的儿女,也能在书院读书,万万不可怠慢了。”

那人连连点头,感激非常,要说蓬莱最重要的地方,当然是书院,他们能被派来守护书院,这就是荣耀,读书人呆的地方,哪能是一般的地方吗?更何况书院里全都是饱读诗书的鸿儒大家,还有那些学子们,看着就令人舒心,想想以后自家孩子也能在书院读书,锦衣卫们一个个心热了起来。

未央径直来到了蓬莱阁,滕子京端坐在校长办公桌后,气度俨然。

“滕老!”未央躬身施礼,以前他喊滕子京老滕、滕大人,但是自从北归以后,就一直喊滕老,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一段时间做的事情有多大,滕子京为他承担了多大的压力,把他当作大宋中兴的希望,更把他视作子侄一般对待。

滕子京双目炯炯,自从未央为他梳理身体之后,他的身体之健壮,比年轻人还要好了不少。

“说说吧!”

“说什么?”未央莫名其妙。

滕子京幽幽的道:“你有秘密,我知道,但是我从未追寻过你的秘密是什么。

今日你一言成谶,让王素成为废人,我就知道,肯定是你搞的鬼,至于你用的什么手段,我不知道,但是我只想知道,你是否会为所欲为。”

未央闻言,沉默了片刻,心中思绪万千,他目光复杂的抬起头,直面滕子京。

“滕老,要说小子做这些事情没有私心,想必滕老不信,连小子自己都不信。

今日王素想要抢夺书院,抢夺市舶司,甚至整个蓬莱,抢夺我们的心血,这事我不能忍。

确实是小子用了手段废了他,以后如果还有人想要抢夺这一切,我还会用手段让他生不如死,这是底线,小子不允许别人踩踏我的底线。

至于用的手段是什么,我不想说,也希望您别逼我,但是我要说的是,请滕老放心,小子对天立誓,绝对不会把这种手段,随随便便的去用,不会为祸天下,也不会谋逆造反,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第118章 要当先生了

蓬莱阁沉寂了足足半炷香的功夫,滕子京终于喟叹了一声。

“未央,你今年才十三岁,还年轻,正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时候,如今书院开了,蓬莱也井井有条,明日起,你就呆在书院吧,磨练心性,学习圣人教诲,不得踏出书院一步。”

滕子京是怕了,这小子太会惹麻烦了,一个耶律宗真还不知道怎么处置呢,要是贸然送到开封,虽然解气提起,但是事后肯定要清算,人头滚滚的日子就不远了。

现在又把王素弄残了,幸好神不知鬼不觉,又有人证在场,就算是官司打到御前去,总不能空口白话的胡说八道,大宋还没有因言获罪的例子。

未央一脸便秘的样子,上学这种事情,他上辈子已经玩的够够的了,十几年时间,从学前班开始,就没消停过,所以对于上学,那是兴趣乏沉。

“滕老,我觉着吧,上学这种事情,是不是再商量商量?”未央苦着一张小脸,一脸的无可奈何。

“谁让你上学了?”滕子京气恼道:“以你的本事,还有谁能教的了你,谁又能教你?我是让你当先生,教学生。

书院是你策划建造的,好些学问别说书院,整个天下都找不到先生,你不干谁干?”

未央的心拔凉拔凉的,颇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

金融?数学?冶铁?

未央顿时觉得前途无亮。

“好了,别愁眉苦脸的了,抓紧时间准备吧,过一段时间你主持考试分班,一定要把事情做好了。”

滕子京扔下了一句话,直接回山长寝室睡觉了。

未央唉声叹气的走回了属于自己的小别墅,他们一家早就全部搬过来了,如今的未洵,在滕子京、柳永等人的熏陶下,学问大有长进,金榜题名不是难事。

“怎么了?”杜纤云正在布菜,看着愁眉苦脸的未央,不明所以的问道。

“滕老让我教书,”未央痛苦的道:“可是我只是一个人,那么多科目,我一个人也是分身乏术啊?再说了,那些教材什么的,可都需要编纂印刷啊。”

未洵放下手中的那卷书,笑吟吟的道:“教化大兴,这是好事,虽然辛苦了一些,不过能借助书院,传播自己的思想,也是一件好事,再说了,书院出去的学生,以后都是你的门生,到哪里,都会给你扬名。

要是走出两个名满天下的名臣才子之类的,你这个当先生的,岂不是也能千古留名?”

未央不屑的道:“大哥,你以为我现在的成就,还不能名传千古吗?”

未洵老脸一红,与自己的弟弟相比,自己只知道一味读书,简直弱爆了有木有。

“二弟啊,你劳累了大半年了,也该休息了,书院乃是修身养性之所,有文华之气,正是你的好去处,能洗去你一身戾气,岂不是正好?”

未央难得的没有分辨,因为他知道,无论是滕子京还是未洵,都不希望自己再做出什么惊世骇俗之事,去一趟辽国,已经让人心惊胆战了,要是再来一次,这两位都不敢保证自己的小心脏能不能承受的住。

未央吃了一顿美味的饭菜,这才恢复了一点精神,豪气干云的道:“不过是教学生罢了,多大点事?以我的本事,还不是小菜一碟?”

小小的未烟一脸崇拜的模样,在她的眼里,还没有二哥做不到的事情。

“二哥,你当先生,会不会像别的先生一样打手心?”

未央老气横秋的道:“棍棒之下出孝子,同样的道理,棍棒之下出才子,不打不听话,不打不成材,必须打!打得越狠,以后就越有出息。”

未央缩了缩小脑瓜,背后发凉,心中哀嚎,看来以后没好日子过了。

五月初一是个好日子,以未央为核心的蓬莱集团发力宣传,暨行书院的大名,早就人尽皆知。

未央书院收学生很有讲究,富人家的就不必说了,只要有才能,就能入学,但是穷人家的,只要能入学,不禁能读书识字,成为人上人,还能免去束脩,如果成绩优秀,还能获得价值不菲的奖学金。

入学的规则很简单,以前收的学生不能算正式学生,所有人都必须重新考试才行,此次的主考,就是外面传的风风雨雨的未央。

在登州,如果你不知道知州是谁,没有人怪你,但是要说你不知道未央是谁,那就真的与白目无疑了。

经过未央的不懈努力,如今的他,在登州,甚至临近的青州、密州、大名府、河间府,甚至是海州,都知道了蓬莱有一个未央,短短半年内,让登州所有的百姓过上了好日子,如今开了一家书院,广招学子,第一批书院的学子,名额为6000人,只要通过考核,任何人都能来书院就读。

一时间天下大哗,6000人的书院,除了传说中先秦的稷下学宫,还没听说过哪个朝代有过,就算是大宋的官学,加起来也没有6000人。

五月初五十个好日子,吉利而且天气凉爽,万里无云。

蓬莱城内,挤满了大大小小的人,无论是富豪之家,还是官宦之家,亦或是贫困农家,尽皆有一间房子供他们休息。

富豪之家看重的是书院收学生不拘一格,甚至还收女学生,他们的子女因为商贾之后的身份,请个教书先生都难,当然是求之不得。

至于官宦之家,看重的则是滕子京与柳永这两位名满天下的大儒才子,而且这两位与朝中的极为相公关系亲厚,稍微提点两句,那就是受用不尽,前途无量啊。

贫困之家就更不用说了,能识字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他们或许不懂什么大道理,也不懂的攀高枝,但是为了自家孩子能读书识字,不至于做个白目的老百姓,不远千里,带着孩子也来了。

蓬莱知县贾章一下子就感受到了庞大的压力,前来应试的学子,足足有两万余人,加上家里陪同的,至少一家也有一人陪着,有的家里有钱有势的,更是随从数十人,这些人的吃喝拉撒住,都压在了他的头上。

第119章 入我门来

“哈哈哈!天下英才进入彀中也!”

一大早,未央迎着朝霞,站在书院门口,放肆的大笑着。

冷不防,脑后一个巴掌拍了过来,滕子京气恼的声音传来:“这话也是你能说的?嫌脑袋在头上呆烦了是不是。”

未央脑门上挨了一下,丝毫不生气,反而兴致勃勃的道:“滕老、柳老、章老、吕老、韩老,诗词经义,黄老文章,我不如你们,但是论及金融会计、聚财天下,大宋当以我为首。”

滕子京苦笑着摇摇头,对身边的四位老者道:“你们看到了吧?这小子就是这么一个轻佻的性子,你们以后一定要管好他,省的生乱子。”

章老叫章得象,此老今年六十五岁了,老当益壮,蒲城章家,那也是名门望族,只是偏安一隅罢了,章得象官至宰相,京兆郡开国公,北宋年间,赠太尉兼侍中,近些年身体不好,早早的退了下来,他与滕子京也是至交,他年岁大了,听闻滕子京开了一家书院,连福建老家都不回了,兴致勃勃的来到了蓬莱,他有个侄子,叫章俞,如今也是大官一枚,此来蓬莱,带了两个侄孙,一个叫章衡一个叫章楶,这两位可不得了,多年后,都是变法的急先锋。

至于吕老,叫做吕璹,此老名声不显,但是一肚子的学问,堪称当世大儒,他也带了一个儿子过来,叫吕惠卿。

韩老就是韩知止这个老道士,如今未央答应的水晶宫已经建成,在蓬莱这个遍地繁华之地,也是首屈一指的华丽之地,堪称富丽堂皇,通体以玻璃打造,饰以金玉,美轮美奂,每日里善男善女不断进香,香火之鼎盛,堪称天下道观之首。

未央本着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目的,把韩知止从道观里拉了出来,要知道这些道士不仅仅会骗人,那一手紫微斗数,全都是算学的精华所在,不拉来当算学先生,实在是浪费了。

至于五位老头的后面,足足有三百位先生,都是这几位呼朋唤友而来,都是有才华的家伙。

午时将近,书院的门楼之前,所有的学子都按要求一个个井然有序的排起了长队,三千锦衣卫尽数出动,横刀立马,护卫着书院,指挥着学子们排队,不得喧哗。

书院的钟声响起,滕子京上前一步,龙行虎步,满面红光,朗声道:“入我门来,荣华富贵未必可期!”

有些人面色微变。

“入我门来,出将入相未必有门!”

有些人面色大变。

“入我门来,此生此世也许默默无名!”

有些人面色狂变。

“入我门来,金榜未必有名!”

说道这里,滕子京闭上眼睛,沉默了片刻,一些人面色复杂,犹豫了一下,从人群中拉出了自己的孩子,悄悄的退了出去。

过了许久,滕子京睁开双目,声音高亢,穿云裂石。

“入我门来,可观九天之变!”

“入我门来,可窥九地之势!”

“入我门来,可通晓古今!”

“入我门来,可万千知识遍览!”

“入我门来,可得吾之真传!”

“入我门来,可有万般治国富民之道!”

刚刚退去的那些人面色大变,就要回来,不曾想却被锦衣卫拒之门外,不由如丧考妣,有人当场嚎啕大哭,却没有人理睬,自己要走,还想回来?莫非是想要占自家孩子的名额不成?

“开龙门!”

五位老者同时呼喝,书院保卫科的护卫象征性的把门楼的栅栏打开,三百余先生分列两旁,任由学子通过,所有的学子经过先生身边,都恭敬的行礼。

未央虽然排在最后,但是依旧是先生之列,也受了大礼,说实话,未央心中还是很雀跃的,颇为受用。

考场分布在十个教学楼,每个教学楼,足以容纳两千人同时考试,所以并不拥挤,每座教学楼有二十个考场,总共有两百个考场,一个考场五十人,外加一名先生,还有四名巡考人员,巡考人员,都是市舶司与登州蓬莱的官员小吏之类的。

至于剩下的未央、滕子京、柳永等人,不断穿梭在一个个考场之中,巡视着这批考生。

考试时间为两个时辰,足足四个小时,考试期间,遇到尿急之类的事情,自然有巡考人员陪同,免得出现纰漏。

考试完毕收卷,有的人愁眉苦脸,有的人面现喜色,还有的人直接昏厥了过去,总体来说,还算是不错。

考卷还是需要批改的,三百多先生加班加点,对照着标准答案,也耗费了足足三天的功夫,才批改完毕,最后有滕子京、柳永、未央、章得象、吕璹、韩知止六人拍板,录取了三千五百人,原定的六千人的计划,并没有完成。

“天下读书人何其多也,但是能面面俱到着实在是不多,诸位,咱们是不是过于严苛了?”章得象身为诸老之中资历最深,德行最高的人,开口说道。

未央却笑道:“章老,您没注意吗?这次考生之中,登州的考生普遍成绩较好,就算是此次不中,明年开考,也能一举考中,这其中的原因固然是因为登州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这近一年来,大家都是舍得让家里的孩子读书识字,商业繁茂,也造成了学子不拘一格。

但是其他地方的学子,依旧是思想陈腐,有一些固然才华出众,诗词文章都是一时之选,比如这位冯京,已经二十几岁年纪,诗词皆是一流,才华也算不菲,但是路子已经固定了,我们书院不会录取。

还有这两位,程颢程颐,都是少年神童,才华不凡,只要能在书院潜心学习个几年,当为当世大才。”

章得象苦笑道:“就是有点可惜,这冯京乃是状元之才,若是能入书院,他日高中,也能给咱们书院扬名。”

滕子京身为山长,这时候却断然道:“章相公,咱们书院教的乃是经世济世之才,而非腐儒,就算是状元之才,胸无一策强国富民之法,又有何用!”

第120章 苏轼战冯京

五月九日,暨行书院发榜,招生三千五百名。

蓬莱城顿时热闹无比,书院门楼下的榜单,更是万众瞩目。

“榜首苏轼?苏轼是谁?”

“吕惠卿,章敦,程颢、程颐”

一个个名字被人念了出来,引起一阵阵欢呼之声,三千五百名学子,一个个兴奋无比,他们的家人甚至比他们更为兴奋。

“我不服!”

人群一种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榜上之人籍籍无名,我认为书院录取不公!这章敦、章楶,乃是书院副山长章得象之孙,那吕惠卿,乃是书院另一位副山长吕璹之子,

绝对有黑幕在其中,我不服!”

众人一惊,尤其是那些落榜的人,一个个叫嚷道:“就是就是,苏轼是谁?何德何能能占据榜首之位?莫不是走关系走后门的吗?”

书院之前一片吵嚷,保卫科的人见势不妙,赶紧去蓬莱阁报告去了。

几位书院实际掌权者一个个愁眉苦脸,只有柳永这老头笑道:“有事弟子服其劳,二郎,我们这老胳膊老腿的是干不了这活了,还得你去。”

几人闻言,一个个笑道:“正是此理,年轻人就该多走动走动,锻炼一下筋骨。”

未央二话不说,站起身来,谁让咱小呢?不过转头,他一把抱起了才六七岁的苏轼,这小子胖墩墩的,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样子,让未央不爽很久了,词仙词圣又如何?小爷去顶雷,你也要跟着去,不是谁有事弟子服其劳吗?好歹咱也算是师傅一枚不是?

苏轼一脸的无所谓,傲然道:“先生,弟子去帮您解决这些闹事的,您有什么奖赏吗?”

未央眼珠转了一圈,笑道:“我亲自给你做一桌子菜怎样?先生的手艺,可不是吹的,风雅阁的大厨孙天cd是我的徒弟。”

苏轼闻言,哈喇子流了老长,点头道:“这还差不多。”

未央带着苏轼,十几个锦衣卫紧随其后,一路风风火火,杀气腾腾的来到了门楼下。

苏轼迈着小方步,缓缓来到前面,颐指气使道:“我就是苏轼,哪个不服?咱们比划比划?”

六七岁的孩子,很多还在玩泥巴呢,苏轼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样子,彻底惹恼了众人。

“冯兄,你是我们的主心骨,更是数位大儒都欣赏的天才,当仁不让。”

有人起哄,那个最先叫着不服的,正是冯京,想他出身书香门第,拜了大儒为师,这些年游学,更是得了许多当朝大员,知名大儒还有在野名士的指点与夸赞,所以他不信,自己连一个六岁的孩童都比不过。

大宋盛产神童不假,但是他冯京,不也是神童吗?

冯京傲然上前,朗声道:“苏轼,你不过也是走了后门,靠着你爹是书院教授,才能占得榜首,今日我也不为难你,谅你区区少年,能有多大本事?咱们就来对对子,最简单的,省的别人说我以大欺小。”

苏轼满不在乎的道:“随意,诗词歌赋,经史子集都不算什么,区区对联又有何难?我让你献出。”

冯京成竹在胸,微笑道:“既如此,我也不拿乔了。松叶竹叶叶叶翠。”

苏轼当即想也不想的道:“秋声雁声声声寒。”

冯京面色微变,没看出来,这小子小小年纪,竟然如此老道,对的竟然如此工整,看来一般的对联是难不住他了。

他抬头一看,面上一喜,计上心头。

“风声水声虫声鸟声梵呗声,总合三百六十天击钟声,无声不寂。”

这是书院门楼上的那副对联给他的灵感,加以变化,难了不知多少倍。

苏轼双眼一眯,这小子有点本事啊,不过想难道我苏轼,你还差的远。

“月色山色草色树色云霞色,更兼四万八千六峰峦色,有色皆空。”

冯京心中一惊,知道碰到对手了,这为苏轼别看年纪小,才思敏捷,智慧通达,不可小觑。

“花花叶叶,翠翠红红,惟司香尉着意扶持,不教雨雨风风,清清冷冷。”

“蝶蝶鹣鹣,生生世世,愿有"qing ren"都成眷属,长此朝朝暮暮,喜喜欢欢。”

“佳山佳水佳风佳月,千秋佳境。”

“痴声痴色痴梦痴情,几辈痴情。”

冯京大怒:“闲人免进贤人进。”

苏轼哈哈大笑:“罪客勿来醉客来。”

“暑鼠凉梁,提笔描猫惊暑鼠。”

“饥鸡盗稻,呼童拾石打饥鸡。”

两人你来我往,各种绝对不断从嘴里冒出来,连未央都目瞪口呆,这两位的才华,那当真不是盖的,一个是将来的三元及第,一个是将来的词仙词圣,这番交锋,看似平分秋色,实则是冯京已经落了下乘,因为是他出题,苏轼对答,本就占了先机,而且苏轼的年纪小,比不得冯京阅历丰富,能与这位三元及第平分秋色,实属难得。

“该我了!”苏轼阻止了冯京继续开口,笑道:“你已经出了数十联,我只出一联,只要你能对的出,我立刻自动滚出书院,如何?”

冯京涨红了一张俊脸,怒吼道:“怕你不成!”

苏轼不紧不慢的缓缓开口道:“望江楼,望江流,望江楼上望江流,江楼千古,江流千古。”

此对一处,全场哑然,所有人都沉默了起来,苦苦思索。

未央饶有兴趣的看着苏轼,双目有光芒闪烁,这小子不愧为大才子,古往今来,论起豪迈气势,也就李白能与他平分秋色,其余人都不足为论。

过了许久,苏轼不耐烦了。

“你成不成?不成就认输!我书院今日张榜,乃是为了挑选学子,本榜首岂能与你这落榜之人在这里耽搁时间?”

冯京面色难看,其他人也不言语了。

未央突然悠悠开口道:

“赛诗台,赛诗才,赛诗台上赛诗才,诗台绝世,诗才绝世。

印月井,印月影,印月井中印月影,月井万年,月影万年。

雨尘心,雨尘染,雨尘心上雨尘染,尘心一时,尘染一时。

会诗楼,会诗友,会诗楼上会诗友,诗楼永久,诗友永久。

读书亭,读书声,读书亭中读书声,书亭万年,书声万年。”

第121章 小迷弟苏轼

未央开口,场中一片哗然,所有人都看向未央,一脸不可思议,就连苏轼的小脸都抽搐了起来。

平心而论,他是看不起这个小先生的,所以一直不假辞色,没想到自己的绝对,人家一口气对出五幅下联来,每一幅都工工整整,无可挑剔,让人心服口服。

沉默了许久,未央打破了沉默。

“我这里也有一联,只要有人对的上,书院大开方便之门,无论出身如何,无论考试成绩如何,都可进入书院之门,尔等听好了。”

众人连忙侧耳倾听。

“烟锁池塘柳。”

说完,未央抱起苏轼,转身就走,留下一地鸡毛,还有失魂落魄的冯京冯大才子。

烟锁池塘柳,这五字,字字嵌五行为偏旁,且意境很妙。看似简单好对,其实很难,五行相对,平仄相谐,意境一致。

千古绝对!绝对是千古绝对!

未央心中暗笑,当然是千古绝对,别说是你们,就算是后世集合了数十亿人的智慧,也没有一个最好的答案,古往今来,数贤人才子试对,均无佳句,无论在格律、意境,都是绝无仅有,你冯京就算是把全天下的大儒都招来,也不可能对的上来。

未央装了一手好逼,全身而退,只留下一道身影,供后人瞻仰。

自此,书院也立下了规矩,能对上此对者,免试进入书院,享受最高的待遇。

其后数十年,无数才子冥思苦想,就是为了对上这千古绝对,以前所未有的姿态进入书院,可惜无一人成功。

苏轼被未央抱在怀里,一脸崇拜的问道:“先生才华盖世,,学生先前还看不起先生,对不起。”

未央嘿嘿一笑,被千古词圣道歉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极大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多大点事?诗词小道尔,对联更是小道中的小道,你天资聪颖,切不可沉迷其中。”

苏轼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道:“那是当然,父亲说了,让我与先生学治国之术,学生虽然不才,好歹还算聪慧,一定跟先生好好学习。”

未央抱着苏轼哈哈大笑道:“放心,先生一定把我所有的本事都传给你,至于你能学到多少,可就不是先生能管的了的了。”

苏轼笑脸一扬,极其骄傲。

“先生小瞧学生了,我爹都说,学生是天才,既然如此,先生的学问,学生就算是全部学会,又有何不可?”

未央眼珠一转,这小子现在得瑟,以后可得瑟不起来,历史上,他与他的老师欧阳修都是妥妥的骑墙派,看到变法对大宋有利,立刻支持,一旦变法对大宋没有好处,立刻就反对,欧阳修是文坛领袖,别人不敢拿他怎么样,但是大苏就倒霉了,一生颠簸流离,不然也写不出那些好词来。

不过既然遇到了自己,想来不会那么差吧?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那成,从今后,你就跟着我,我先教你为人处事之道。”

苏轼撇撇嘴道:“先生又小瞧人,这玩意还用学?不是天生都会的吗?”

未央一巴掌拍在这小子脑门上,没好气的道:“咱们书院就有公共管理学院,其中有一门社会学就是讲这些的,每个人必须学习,你又何能例外?”

大苏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想他苏轼天赋异禀,竟然也要学这些小道不成?

“不止这些,”未央如数家珍道:“金融学院、法学院、数学院、医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军事学院、文学院、建筑学院、心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咱们书院总共就这几个学院,以后还要添加,不过暂时嘛!这几大学院的所有课程,你都要涉猎一二,你不是聪慧吗?就当是考验你就是了。”

苏轼闻言,小脸都皱在了一起,不过转瞬间斗志昂扬,一只小胖手指指点点,豪气干云的道:“天下学问何其多页也!学生虽然不敢说精通全部,但是以后是要蟾宫折桂的,所以学生认为,文学院才是学生的归宿,至于其他嘛,就当业余兴趣好了。”

两人说说笑笑,一片融洽,不一会,来到了蓬莱阁,滕子京他们几个好整以暇的等着呢。

“幸不辱命!”未央放下苏轼,谦逊的拱拱手,十分得意。

吕璹笑道:“你们看看,我就知道这小子有办法。”

柳永好奇的看了看一脸得瑟的苏轼,又看了看未央,恍然大悟道:“那些落榜的,很有几个才学不俗,你能折服他们,只怕是仗了苏轼的本事吧。”

未央双手一摊,眨了眨眼睛,笑道:“有现成的,为啥不用?再说了,我的本事也不差好吧。”

苏轼闻言大是赞赏道:“先生的本事,苏轼是服了的,光是那副对联,我就拍马不及。”

苏洵是知道自家儿子的本事的,能让他折服,看来未央确有才华,不过他依旧好奇的道:“这倒是奇怪了,你一向恃才傲物,连为父都不放在眼里,怎地?是什么对联,说出来听听。”

苏轼傲然道:“我与冯京比试对联,我出一联:望江楼,望江流,望江楼上望江流,江楼千古,江流千古。

诸位叔叔伯伯,你们哪个能对上?”

众人一阵愕然,这上联绝对是千古绝对,不过也不算太难,在座的都是久经官场,阅历丰富,而且又油滑的很的家伙,基本上都能对的上来,不过他们依旧好奇,未央的下联。

苏轼洋洋得意的道:“先生不仅对上来了,而且连对五个下联,尽皆是绝对,你们挺好了。”

苏轼摇头晃脑道:“赛诗台,赛诗才,赛诗台上赛诗才,诗台绝世,诗才绝世。

印月井,印月影,印月井中印月影,月井万年,月影万年。

雨尘心,雨尘染,雨尘心上雨尘染,尘心一时,尘染一时。

会诗楼,会诗友,会诗楼上会诗友,诗楼永久,诗友永久。

读书亭,读书声,读书亭中读书声,书亭万年,书声万年。”

“好!”就算是矜持如章得象,都忍不住拍手叫好,看向未央的眼光,顿时炽烈起来。

第122章 启蒙三宝

未央连忙谦虚的拱了拱手,但是脸上的那抹得意之色,怎么抹也抹不去。

那边苏轼猖狂的道:“先生还出了一联,让冯京不战自退,还说天下无论谁对上此联,暨行书院都免试入学。”

众人皱眉,诗词况且是小道,对联又如何?以对联取人,是不是太儿戏了。

“你们听好了!烟锁池塘柳。”

轰隆!

如同五雷轰顶一般,几位名家大儒,当世最顶尖的文人,一个个哑然无声,面面相觑。

过了许久,才华最出众的苏洵才不确定的道:“焰镕海坝枫,如何?”

“不如何!”苏轼毫不客气的指责自己的父亲道:“雾如烟,笼罩池塘与柳树。海坝与繁茂、通红的枫叶,反映或透射如焰的阳光,像是被火焰镕炼出来的一样。上下联五行相对,平仄相反。上联写出春光的含蓄,下联则表达出秋景的热情。

但是以意境上来说,还是差了一筹。”

众人不禁抓耳挠腮,苦思冥想,不客气的说,苏老泉的这下联已经不错了,但是在意境上来说,却是逊色了不止一筹。

未央苦笑,这千古绝对,古往今来无人能对的上,这几个老头子可不要在这上面耗费精神,万一玩死一两个,这书院还开不开了。

“几位老大人,还是不要想了,咱们还是想一想书院的事吧。”

章得象年纪大了,但是脾气一点都不小,他勃然大怒,“如此绝对,若是不能解出来,让老夫如何吃得下饭,睡的了觉!”

滕子京也唏嘘道:“你们这些年轻后生啊,尽整这些幺蛾子,这下好了,对联不解,书院别想正常教学了。”

未央不由郁闷无比,他轻声道:“桃燃锦江堤,如何?”

苏洵若有所思道:“倒也不无不可,比我那焰镕海坝枫好多了,但是还是差了一些。”

未央苦笑道:“既如此,我们便立下规矩,谁若能对上下联,书院提供最好的条件,各种科目任选。

毕竟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与其我们在这里苦思冥想,不如多找些人一起想。”

滕子京拊掌大笑道:“此言有理,就这么办了。”

未央说道:“如今咱们该谈谈书院的事情了吧?”

滕子京笑道:“正是,如今学生已经确定,只待入学之后,便要分科,到时候咱们就要忙碌起来了,各位都要挑起担子才行。”

章得象点头道:“现在的问题是,文学院以及人文学院,我们倒是不难,只是其他学院,倒是有点麻烦。”

柳永一指未央,笑道:“暨行书院既然与其他书院不同,那么这些事情,自然有书院的建造者考虑,未央,不要告诉我你没有办法。”

未央嘿嘿一笑,昂然道:“简单的很。

法学院,想来大家都知道是干嘛的,研究律法;至于艺术学院,更好理解了,君子六艺,琴棋书画,这些想来也难不倒诸位长者;军事学院,这个不用操心,小子一肩承担;建筑学院,那就更不用担心了,蓬莱城内的大匠还少了?都是顶好;机械学院也是如此,只有数学院、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心理学院四个学院有点麻烦。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数学院由韩老负责,想来以道家的术数学问,应该很简单。

其他三个学院,只能挑选一些有兴趣的学生进行教授了,这几个学院的书籍,回头我进行编纂之后,诸位阅览之后,小子可以每隔几日,上一堂大客,想来学生不多,已经足够了。”

滕子京赞道:“诸事繁杂,你小子脑筋又好使,估计这些问题你都考虑过了,既如此,我们这些老家伙,就坐享其成就是。”

众老哈哈大笑道:“理当如此。”

未央当仁不让道:“既如此,那么学生启蒙的事情,就交于诸位了,至于那些已经启蒙过的,咱们便分班教授。”

听到这里,吕璹不由埋怨道:“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招收学生,最起码也要识字吧?考题也是一些图画,要不是你解释一番,我们都搞不懂,别说那些学生了。”

未央不由得意洋洋,他的考题,考虑到生源的问题,没有一体式诉诸文字的,全都是一些图案,就是后世的那些类似幼儿园学生发蒙的图案,这种题目,年纪越小,悟性越高的学生,才能做的越好,冯京就是吃了年纪大的亏。

“不用担心,我有启蒙方法。”未央从随身的背包中,摸出了三本书,一本叫做《字母声韵》,一本叫做《数学初解》,一本叫做《三字经》。

本来未央打算把百家姓也弄出来的,一打听,原来早在太祖的时候,就有一位南越人为了拍太祖的马屁,把百家姓给编出来了,“赵钱孙李”成为《百家姓》前四姓是因为百家姓形成于宋朝的吴越地区,故而宋朝皇帝的赵氏、吴越国国王钱俶、正妃孙氏以及南唐国主李氏成为百家姓前四位。

未央不想拾人牙慧,就编纂了《三字经》,好在这玩意出世还早,作为一个出色的文抄公,不用白不用。

至于《数学初解》,全部以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纂,这时候大宋已经流入了阿拉伯数字,只是数千年的习惯,很多人都接受不了这种简单易懂的数字罢了。

《字母声韵》,自然就是后世幼儿园学习的a、o、e、i、u、v等二十六个字母,以汉字注释之后,学起中文来,那还不是如同坐上了火箭?比先生在讲台上写一个,下面照着念一个那要来的快的多。

藤子与吕璹、章得象作为书院山长、副山长,自然是要先看的,三人一人一本,除了看《三字经》的章得象如饮琼浆,抑扬顿挫的摇头晃脑外,其他两位都是摸不着头脑。

不过章得象的声音,把所有人都吸引过去了,他们迫不及待的围在了一起,去看那本《三字经》。

未央不由悻悻,好在韩知止不知怎地,看到了一行公式,正是四则运算最基本的公司,顿时如获至宝,捡起了掉在地上的《数学初解》。

第123章 未央破障

未央凑到韩知止跟前,低声道:“韩老,如何?”

韩知止哪有空理他,他全身心都投入了算学之中,阿拉伯数字别人不知道,对于精通术数的道门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所以韩知止知晓阿拉伯数字,未央一点都不怀疑。

那边几个老头围着一本《三字经》转,苏洵看到三字经每个字上都标注着字母,眼前一亮,捡起了被扔下的《字母声韵》,一个字一个字的对照,顿时浑身舒泰,仿佛找到了什么路子一般。

这边韩知止捧着一本《数学初解》如饥似渴,以前不明所以的地方,仿佛豁然开朗一般,激动的老道浑身战栗,他认为,道门的未来,终于找到了路子。

未央觉得没自己啥事了,便晃晃悠悠的走出了蓬莱阁,五月的天气,正是舒爽的时候,蓬莱阁上微凉,但是丝毫不影响未央的好心情。

“走在时代的前面!这感觉真好啊!”

未央得瑟的冲着刚升上正中的太阳喃喃自语。

“先生,你刚刚弄出来的是什么?怎么极为叔叔伯伯都着迷了?”

小胖墩苏轼钻了出来,不明所以的问道。

未央笑道:“刚刚那是真正的传世之作,惊世学问!此后千百年,书院都将引领在时代的前沿,成为弄潮儿的不二法宝。”

苏轼一脸的不信,不过几本破书罢了,有这么大本事?

未央嘿嘿一笑,中华数千年的历史证明,这三本书,绝对是启蒙的不二法门,有了这三本书,识字的成本大大降低,就算是乡间小童,也能照着字母念拼音,一点难度都没有。

一个文明,最基本的是要有传承,所有中华民族传承五千年,只是因为有了文字而已,有了文字,就要有人阅读,有人懂得文字的意思,所以千百年来,涌现出无数人杰,对文字进行释义,于是便有了《左传》,有了《春秋》,有了四书五经,经史子集。这还不够,文明的发展,不是一个小团体,比如盛唐的关陇世家,比如大宋的士大夫,在未央看来,文明发展到后世人人皆读书,皆能读书的层次,才算是文明大昌,不是你建一座书院,收几个几十个几百个,甚至几千个学生,就可以自诩为文明了。

未央的目的,很简单,既然做了,那就做彻底一点,他早早的布置手下的人去制作活字印刷机,以纯铜打造,如今已经初具规模,再过些时日,就能开战印刷了。

未央有羽箭,但是这羽箭只能用来杀伐护身,用来武装自己罢了,他可以冶铁作坊产出的钢铁全部用来武装大宋军队,但是谁来武装他们的头脑呢?

只有尽力去做罢了。

不求人人都读书识字,只要大宋有三分之一的人,能读懂朝廷法令,就足以颠覆世界,到时候,就不是一小撮人说了算。

有了知识,有了见识,那就会有想法,有想法,就会有诉求,千人千面,不求所有人统一思想,但是最起码,有一个大致的方向,大家都能接受,已经是最好的了。

尽善尽美这种事情,未央从不奢求。

“看来做文抄公的路上,任重而道远啊!”未央喃喃自语。

“二郎,你坐在这里半日功夫了,想啥呢?”钱颖作为医学院的院长,正在搭着未央的脉,双目炯炯,突然开口,打断了未央的沉思。

未央豁然惊醒,看着已经渐渐沉默的红日,忽然笑了,笑的极为快意。

“老钱,你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吗?”

钱颖回头对几位老头道:“没事了,刚刚只是陷入破障罢了,读书人读书读到一定程度,都会遇到这种情况,破茧化蝶,就在此刻,从此以后,二郎已经大为不同了。”

几个老头原本正在屋里研究三本启蒙书籍,到最后已经差不多了,就来找未央解惑,不曾想任由几个老头如何叫他,未央都不理不睬,坐在蓬莱阁的台阶上,似乎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

几人赶忙找人叫来钱颖,让他看看,候了大半日,钱颖才开口,把未央惊醒。

未央连忙回头,刚要站起来施礼,却忘了自己坐得太久,双腿血脉不畅,早就发麻了,一个趔趄,又坐了下去。

“对不住了,好像腿麻了。”

钱颖摸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排排银针,他随手取出一根,精准无比的扎在了未央双腿的穴位之上,一会会的功夫,未央双腿上边扎满了银针。

“老钱,不用这么慎重吧。”

滕子京几人走了过来,看了看未央,滕子京便笑道:“儒家大儒破障之后,才称之为大儒,不知这惫懒小子破障,悟到了些什么。”

柳永打趣道:“总之不是儒家经义,这小子离经叛道,最是看不上儒家。”

几个老头打趣未央,搞的未央面色通红,他恼羞成怒道:“我胸中有万般知识,正向着怎么大行天下,你们就给我吓走了,你们须得赔我。”

吕璹笑道:“如果你愿意拜入老夫门下,老夫倒是不介意,你想学什么,只要我会的,都交给你。”

“呸!好你个不要脸的吕季玉,论资排辈,也轮不到你,老夫还在这呢。”章得象不愧为是干过宰相的人,六十多岁的老头了,气势就是不一样。

两个老头顿时吵作一团,未央顿时头都大了,老小孩老小孩,人年纪越大,心里年龄越小,一点都没错。

“苏轼,苏轼!”未央喊道:“快把我扶回去,哎呦喂!走不动道了。”

小胖墩不知从哪儿又冒了出来,笑嘻嘻的道:“先生,您刚刚说什么活字印刷术,那是啥东西?”

此言一出,顿时几个老头也不吵架了,全都竖起耳朵听起来,未央破障说出来的话,那绝对是大事,而且好像要成真了。

未央嘿嘿笑道:“还没成呢,再过个半个月左右吧,你就能看到了,这可是世界上第一套铜活字!价值连城!”

几个老头顿时失望了,幽怨的看着未央。

未央懒得理他们,在苏轼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走向自己的别墅。

第124章 开学典礼

五月十五,暨行书院开学典礼。

这可是蓬莱乃至登州最大的事情,新任登州知州王珪老早就赶了过来,他今年才二十四岁,生的面白俊朗,去年科举高中,正是一展宏图之时。

王珪本来被皇帝任命为登州知州,还很郁闷,虽然很多人都说登州繁华富庶,乃是大宋之首,但是毕竟只是传言,大多数人还是不信的。

不过来到登州之后,王珪就被惊呆了,这特么还是以前的登州吗?他使劲的擦了擦眼睛,确认自己不是来到了天宫之中。

无论是整洁的地面,还是窗明几净的房舍,还有蓬莱的标志性建筑,都深深的震撼住了他。

原来圣人不是坑自己,而是给自己晋升做铺垫啊!

这么好的地方,就算是啥也不干,过个两年,那也是妥妥的政绩,跑都跑不掉。

他来的时候,正是书院考试结束的没两天,很是为没看到上万人一起考试的盛景而遗憾,不过这开学典礼,身为登州知州,是怎么也不能错过的。

所以他表现的比谁都积极。

贾章陪着滕子京一行来到会场的时候,王知州早早的就候着了,一见到一群老头,一点架子都不敢摆,老老实实的上前行礼。

在大宋,论资排辈这种事情,那是理所当然,这几个老头之中,有天下大儒,有宰执高官,还有名震天下的大才子,最不济的苏洵,都是不可小觑,不然也不会被任命为教务处副处长,谁都知道,柳永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整个书院的具体事务,基本上都是苏洵在做,他才是实际上的教务处处长。

原来滕子京他们对苏洵的能力还是有所怀疑的,不过未央力排众议,苏洵干的也是有声有色,整个书院有条不紊的运行着,让几个老头彻底服了。

“禹玉啊,你怎地来的这么早?”

章得象与王珪的祖父乃是故交,王珪还曾经求教过他,有半师之恩,称呼他的表字,一点问题都没有。

“师相,邓州安居乐业,下面的人也很得力,我这个知州,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做了,所谓尸位素餐,也不过如此,只能看看书院的开学典礼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王珪说的好笑,众人不由莞尔,如此承认自己无能的人,那才是真正的才学不显,是为官之道。

未央看了一会王珪,也就没啥兴趣了,这位著名的“三旨相公”,能在朝堂屹立不倒,自然有其过人之处。据说他上殿进呈时,称为“取圣旨”;神宗决定后,称为“领圣旨”;退朝后告诉禀事的人,称为“已得圣旨”。

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未央觉得这事十有是真的,从这位的表现来看,实在是乏善可陈,实在是太过懦弱了一些。

清晨的钟声响了九下的时候,书院修建的巨大的操场内,已经人影憧憧,摩肩接踵了。

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来经商恰好路过的人,都可以前来观看开学典礼。

三千五百名学子,在巨大的操场中,分为十个方阵,一人搬着一个小马扎,整整齐齐的站着。

三千五百学子之中,有两千八百五十名男学子,女学子只有六百五十名。

本来按未央的想法,最好是多收一些女学子,毕竟女孩子无论是做事还是研究,都比男孩子来的细心不少。

不过这时候的人虽然开放,但是依旧有很多人思想陈旧,这六百五十名女学子,大多数还是蓬莱人,再加上诸位先生带来的家眷,才凑了这些。

作为典礼负责人的苏洵,当仁不让的当起了司仪。

“暨行书院开学典礼!现在开始!”

哗啦啦,四周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不过一会后,雷鸣般的掌声响起,经久不息。

主席台上的未央擦了擦脑门的冷汗,暗道还是自己有先见之明,安排了不少托,不然估计大宋人都不知道啥叫鼓掌,没有掌声的开学典礼,那可就逊色了不少。

主席台上的苏洵拿着大喇叭,激动无比,他哆哆嗦嗦的拿着一张纸,双手虚虚一按,掌声许久才停下。

“第一项:升龙旗,升校旗。”

这事自然是未央搞出来的,龙旗算是大宋国旗,数千年来,一直沿用,自己用一下也无妨,至于校旗,直接以蓬莱阁作为核心,两个圆圈内镌刻了暨行书院四个大字,便算是完成了。

所有人都觉得很新鲜,升旗是干什么用的,所有人都不知道。

不过当慷慨激昂的音乐响起的响起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向着两面大旗行注目礼。

这一刻,他们为自己身为宋人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负责升龙旗的,乃是苏轼、吕惠卿与章敦,负责升校旗的,乃是未央、苏八娘还有李思甜。

这六人,便是书院学子中的佼佼者,自然有他们负责。

未央心中得意洋洋,不枉自己剽窃了后世的国歌,效果很是不错啊!

“礼毕!坐下!”

所有人齐刷刷的坐下,那情形甚至比军队还要整齐,主席台上的诸位也是激动不已,当时未央提议升旗仪式的时候,他们还不以为然,如今看来,这升旗仪式能给人无以伦比的凝聚力与自豪感,简直不要太好。

“请暨行书院山长为学子训话。”

苏洵说完这一句,已经累得嗓子嘶哑了,毕竟劳累了几天,这大喇叭又不带扩音功能,只能靠着嗓门喊。

不过还好,知道滕子京要讲话,所有人都安安静静的坐着,连一丝声响都没有,只有微微的山风吹过。

滕子京上前接过大喇叭,开口道:“华光燡燡,遍坐鸿儒,此时盛况,出于昔日兰亭雅集之右华光燡燡,遍坐鸿儒,此时盛况,出于昔日兰亭雅集之右先人良风,传续至今,吾辈不敢背弃,当固身以修心,以成贤德男儿不展风云志,空负天生八尺躯。当下之坐,天下精英,国之栋梁。然,不言,谁知其志?不行,安显其志?一介书生,绵帛之力。胸怀天下,出仕入商。敛取赀财,扶拔天下。君不见留得青史传芳,至今犹忆贤先辈。吾辈当循其履迹。远立志,长躬行,以成大事”

第125章 水池故智

一个开学典礼,震撼了整个登州,如今登州所有人议论的都是暨行书院的开学典礼,如果你不知道,那当真是孤陋寡闻了,连平时交好的邻居都鄙视你。

开学典礼过后,偌大的书院,终于开始了运行,而未央,终于开始了他的老师生涯。

经过这些日子的备课,未央觉得自己应该可以从容应对,不过是一帮小屁孩罢了。

不过事到临头,未央才明白,大宋善出神童,那不是吹的,这些小屁孩,没有一个好相与的。

为了防止自己出丑,未央毫不犹豫的选择自己认为最难的科目:数学。

作为一个前世学霸,称霸于校园的存在,未央觉得自己有必要教一下,自己的学生,什么才是深奥的学问。

当然,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不被打脸。

未央踌躇满志,他认为就算是妖孽如苏轼,也不可能难住自己,所以脚步很是轻快,便来到了教室。

如今的暨行书院还处于发蒙状态,离分班还早,除非有过于妖孽的,才会被先生们带在身边,比如苏轼。

“起立!”

“先生好!”

未央满意的点点头道:“同学们好,坐下吧。”

向下一看,未央终于明白,为啥后世所有学生的一举一动老师都能看到,但是却装不知道了,太清楚了,一个班级六十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讲台确实是个好东西啊。

不过未央看到末位坐着的一个成年人时,还是吓了一跳。

坐在后排的未洵满面通红,他去年应试,已经考中了解士,只待三年一度的大考,便有机会金榜题名了。

不过他不甘心啊!自家兄弟随随便便就干出了偌大的事情,无论是朝野名士,还是皇亲国戚,将门子弟,都要卖几分面子。

从这可以看出来,所谓的进士及第,未洵似乎并不在意了,他现在的职位是民生银行借贷部经理,但是具体的事物从不插手,也没法插手,他不懂啊。

现在的借贷部,基本上都是未央一手打理。

所以未洵发了狠,要重新求学,这么多名士大儒,若是浪费了机会,岂不是有眼无珠?

未央就当没看见,他翻开书门,同时说道:“麻烦同学们把《数学初解》翻到第一页,第一章,咱们先学习简易的数学字符,此字符被山长成为宋数字。”

不要怀疑,就是宋数字,阿拉伯数字来到了大宋,被滕子京等几位老头毫不犹豫的据为己有,冠以“宋”名,反正没有商标注册法,有种咱们打一架,看看谁厉害就是。

黑板粉笔这种东西,自然是书院常备教具,甫一出世,便深得书院诸位老先生的喜欢,太方便了,省的还需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挂上去,让学生一个个临摹,耗时费力不说,还累的腰酸背痛。

“来!大家跟我念:1。”

“1。”

“2。”

“2。”

“3。”

“3。”

“很好,今天的课,大家就熟练的掌握这十个宋数字,明日我要抽查。”

苏轼不在这个班里,但是很不幸,这个班里有一位不逊于苏轼的存在,他叫曾布,曾巩的弟弟,这小子也是神童一枚。

上次曾巩与未央一席话,倍受打击,这会还没恢复过来,但是他想看看,未央到底有什么本事,所以在书院创建之初,就跟着滕子京跑东跑西,可以说曾巩见证了整个蓬莱是如何从一文不名,变得处处商机的。

曾巩亲眼目睹了蓬莱的变化,更是满心的悲怆,原来圣人也不一定是对的。

仓廪足而知礼仪!仓廪如何足?不一定是老百姓辛辛苦苦在地里刨食,蓬莱这个鬼地方,种下一斤种子,连收获两斤都做不到,还谈什么仓廪足?

蓬莱迅速的成为一个繁华的商业化都市,让曾巩的信仰都颠覆了,他仔细的观察着一切,认真的研读未央留下来的一切文字,更是大有体会。

如今曾巩,褪去了一身浮华,深沉内敛,彬彬有礼而且胸有韬略,早就与原先的曾巩不是同一个人了。

因为自己的变化,他便恳请父亲把弟弟送来蓬莱,入学考试后,进入书院就读,曾布也是不负众望,考入了前十。

这也是一个妖孽般的人物,若是没有未央,这家伙可是一路高歌猛进,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安石变法期间曾同时担任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三司使等职。

所以说,这是一个实打实的实干家,而且文采非凡,天资纵横,不可小视。

“先生。”曾家也是世家大族,自然家教极好,曾布虽小,但是礼仪一点都不缺。

“这位同学有什么疑问?”未央尽量显得自己和蔼可亲。

娘蛋!小爷不过是要弄家书院罢了,你们这些妖孽用不着都跑过来吧?压力很大的知道不。

曾布丝毫不理会未央的心情,极为礼貌的道:“学生早已发蒙,《数学初解》这本书,学生也研读了数日,已经成竹在胸,学生认为,学生已经不易在一年级进行启蒙了,否则是对其他学生的不公。”

未央抬头看了看曾布,突然起了恶趣味。

“既然你这样认为,那么先生贸贸然让你跳级,岂不是也是对其他学生的不公?你少年聪颖,若是能以数学揭开先生的一道题,先生便让你跳级如何?”

曾布信心满满,神童一词可不是胡说的,人家确实有这个本事,曾布别看只有六七岁,与苏轼一般大,或许他没有苏轼那般逆天的才情,但是也是读了一肚子经史子集的。

“先生尽管出题。”

未央心中暗笑,放水出水的故智,你们都不知道吧?于是他在黑板上写道:

“今有水池一,有甲乙双水管,甲水管是注水管,一个时辰可以将水池装满,乙水管是出水管,一个半时辰可讲水池谁放完,现将甲乙双管同时打开,请问,若要将水池注满,需要几个时辰。”

第126章 不靠谱的先生

曾布很有信心,抱着一根根算筹,在哪里摆弄来摆弄去。

不止是他,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在掰着手指头计算,就连未洵都吭哧吭哧的算着,看的未央牙疼。

凭良心讲,二则运算这种东西,在大宋虽然也有不少人能解算出来,但是绝对不包括在座的这些顽童,能解算出来的都是当世名家,岂是小小顽童可比?

当当当!

下课铃响了,曾布一扔算筹,大怒道:“要注水就注水,要放水就放水,一边注水一边放水,是闲着没事干了吗?”

未央伸了个懒腰,瞥了曾布一眼,曾布悚然一惊,当众诽谤先生,那可是士人所不齿,是要遭万人唾弃的,他连忙躬身道:“学生无状,还请先生责罚。”

说完,曾布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戒尺的降临。

但是意料中的戒尺并没有出现,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未央早就不见了。

一个小插曲罢了,未央还不会在意。

曾布神情恍惚,觉得自己在书院不会有好日子过了,等中午授课完毕,他来到了自己二哥的办公室,如今的曾巩,是山长助理,帮助三位进行授课事宜,有资格拥有独立的办公室,就在蓬莱阁第一层。

“四弟,你怎么来了?”

曾布魂不思属,喃喃道:“二哥,今日我在课堂上,对先生不敬了。”

曾布哦了一声,似乎根本不放在心上。

“二哥,先生万一开除我怎么办?咱南丰曾家的面子,可就丢光了。”

曾巩放下手中的笔,笑呵呵的道:“四弟,你没看过书院的规章制度吧?”

“没有,怎么了?”曾布有点摸不着头脑。

曾巩笑道:“书院不禁止学生研习它门之法,也鼓励学生提出疑问,不过是对先生不敬,咱们书院的先生,人品还是很有保障的,再说了,你哥哥我好歹还有一些面子,没有问题。

对了,你得罪了哪位先生?”

“未央未先生。”

曾巩身躯一抖,未央给他带来的心理压力不小,他有种莫名的畏惧感。

不过曾巩依旧安慰弟弟道:“不用担心,未央未先生是一位顶好的先生,虽然严厉了一些,却不会在意这些俗礼,你去给未先生道歉,想来未先生不会怪罪你。”

曾布委屈的点了点头,转身走向未央的办公室,未央的办公室在蓬莱阁第二层,与三位山长的办公室毗邻。

曾布来的时候,正听到滕山长训斥道:“不过是几岁的孩童,怎能用如此难得算学题为难,让你做先生,不是让你来打击学子的,这下可好了,有几个学子做不出来你的题目,急的到处找人解题,连上课都不认真,你这个先生是怎么当的。”

“这不怨我啊,”未央的争辩之声传来:“不是说大宋神童多吗?我就想试试,咱大宋的算学根基怎么样。”

章得象浑厚的声音传出:“仅此一例,以后万万不许了,进学之路,须得循序渐进,岂能如此让学子陷入困惑?岂是为师之道?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既不能解惑,又何必传道。”

吕璹的声音夹杂在其中,颇有幸灾乐祸的味道:“未央毕竟还小,他是绝世天才,就认为天下就该有很多如同他一般的天才,就不要太过苛责了。”

曾布在外面听得心头不是滋味,感情自己在山长眼里,也就是普通学子,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所以自己被列在了一年级,也算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看着苏轼吕惠卿几个还有一些年纪大的在二年级整日里开小灶,曾布心中还是不服气的。

苏轼他见过,与他年纪差不多,吕惠卿比他还大一点,至于章敦,那家伙憨傻憨傻的,能有多厉害?更何况那苏八娘一个女子,都升入了二年级,自己难道比一个女子还不如吗?

曾布心中愤懑,觉得自己被小视了,他毫不犹豫的走到门口,躬身拜道:“先生,学生曾布求见。”

未央大喜,总算是来了一个救命的,三个老头拉着他训了半天了,一个个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让未央一点都不敢多说话,生怕引来更长时间的训斥。

眼见曾布到来,未央连忙道:“山长们,我还有事要处理,这就走了。”

说完,不待滕子京三人发怒,拉起曾布就走,那速度,简直飞快。

曾布一脸懵逼,觉得自己似乎被先生利用了。

未央拉着曾布一口气跑到了图书馆,这才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小心翼翼的回头看了看。

曾布终于忍不住了:“先生,三位山长都是德高望重的大儒名士,怎会敢听墙角的事情?”

未央笑道:“你还小,不懂的这人一上了年纪,反而很八卦,对任何事情,都很好奇。”

“八卦?”曾布一脸懵逼:“八卦者,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这次轮到未央一脸懵逼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博闻强识吧?反正他不知道这是啥意思。

“好了好了,不要拽文了,有什么事情吗?”

“我要进二年级。”

“行!找你哥去办手续去。”

曾布呆萌呆萌的,他觉得未先生就算是不为难自己,好歹也要考较考较吧?怎地如此轻易就答应了?这岂是先生所为?先生不应该是成熟稳重,一派高人的形象吗?就算是允许了,也要装作再三思量的样子,才像是先生嘛!

未央说完,拍拍屁股就走。

“为何!”曾布愤怒的声音传来:“怎能视文华大事为儿戏,因为学生一句话,就打破规矩,岂是先生所为。”

未央头也不回的道:“哪有哪些为什么?你天资够了,底蕴够了,自然就升上去了,你不来找我,我也会让曾巩把你提到二年级去,一年级哪里,哪有你的地方?你应该跟书院最顶尖的学生争锋。”

曾布呆立当场,心神一下子就乱了,这么不靠谱的先生,真的能教出好学生吗?

第127章 马夫阿真

“大风天,大风天,大风刮的直冒烟。

刮风我去打老虎,扒下虎皮做衣衫。

又挡风,又遮寒,还长一身老虎斑。

大雪天,大雪天,大雪下了三尺三。

野鸡钻进大雪翁,跳猫子见雪懵了圈。

黑貂躲进屋旯旮,犴子跑进大门前。

抓住黑貂剥了皮,色克正好做耳扇。

犴子多,犴子大,又长圆蹄又长甲,骑它上山去打围,又象牛来又象马。”

锦衣卫所在的小山,如今被称作为破军山,大才子柳永亲自取得名字,意为先锋队,冲锋陷阵,以争锋破坏为目的,且孤军深入,有接济不及之虑。破军化禄,则是后队补充接济,源源不绝,名之为“有根”。故破军有先破后立的意思。

未央很喜欢破军二字,没有别的原因,就因为这两个字很霸气,杀气盎然,最是适合大军。

破军山山谷中,辽主耶律宗真欢喜的唱着民歌,嘴里叼着一只好大的猪蹄,怀里抱着一捆苜蓿,悠哉悠哉的来到了马厩。

“哟,陛下好兴致啊。”未央隔了大老远,就打着招呼,颇有幸灾乐祸之意。

耶律宗真懒洋洋的看了未央一眼,令未央奇怪的是,这眼神之中没有丝毫的怨恨,甚至有点感激的意味在其中。

自从书院开始运行之后,所有人都忙碌的要死,滕子京作为山长,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事物,自然就没有精力去管一个辽国皇帝,只能送到破军山。

不曾想,这位辽主来到破军山,闲来无事之下,竟然干起了养马的活,而且干的有声有色,所以一直负责后勤的雷五,就让辽主负责养马,而且每日的伙食都增加了份额,不仅伙食好了,花样也多了。

很快的,辽主就全身心的投入了养马的工作,天马和阿拉伯马被养得膘肥体壮,精壮无比,也算是他的功劳。

未央百忙之中来到了破军山,就是听说了这事,来此一看,果然如此。

“原来是未大人。”耶律宗真把草料放在了马槽里,用手搅匀了,又撒上特制的马料,这才回头看着未央道:“此处没有皇帝,也没有耶律宗真,只有马夫阿真。大人前来,莫非是看我出丑的?”

未央一点都不否认自己来的目的,他点头道:“听说你养马养得很好,所以我把我的坐骑带来,以后你就负责养我的坐骑,一切起居饮食,与知县等同,如何?”

话音未落,马王高大的身影映入耶律宗真的眼帘,他似乎又想起了被擒的情形,不由唏嘘道:“如此神驹,只怕汗血宝马也要逊色一二。”

“嘁!”未央不屑道:“汗血宝马显赫一时而已,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我这天马之王,就算是最顶尖的汗血宝马,也不及十之一二。”

耶律宗真也不说话,他围着马王绕了几圈,不由赞道:“先相头耳:耳如撇竹,眼如鸟目,脊、麟腹、虎胸,尾如垂帚。次相头骨:棱角成就,前看、后看、侧看,但见骨侧狭,见皮薄露,鼻衡柱侧,高低额欲伏,台骨分明,分段俱起,视盼欲远,精神体气高爽。立蹄攒聚,行止循良,走骤轻躁,毛鬣轻润,喘息均细,擎头如鹰,龙头高举而远望,淫视而远听,前看如鸡鸣,后看如蹲虎,立如狮子,辟兵万里,颔鼻中欲得受人拳。

好马,真是好马!”

“你还懂相马?”未央不由好奇道。

耶律宗真翻了个白眼,冷笑道:“百万契丹,骑兵五十!岂是虚言?我契丹一族乃是生在马上的一族,对于马,比你们宋人要了解的多,相马经在我契丹,可比在你们大宋有用的多了。”

未央也知道自己问了一个白痴的问题,人家契丹本就是逐水草而居的草原狼,对于马,那是比妻子儿女还要亲密,简直就是自己的另一条生命,岂有不熟悉之理?而且人家耶律宗真身为辽主,自幼学习的就是最上等的学问,都是契丹千百年积攒下来的家底,岂有不懂之理?

“本官妄言了,恕罪!”

耶律宗真很是舒爽,未央竟然跟他道歉,这事说出去谁信啊。

要知道这年头,当官的面子比天还大,就算是明知道自己错了,也会死撑到底,有本事的把错的弄成对的,没本事的自能死扛。

耶律宗真做了那么久的皇帝,什么没见过,辽国这些年又崇尚大宋风华,什么都跟大宋学,就连当官的那个德性,都跟大宋一般无二。

眼看着一个大宋官员跟自己道歉,耶律宗真除了爽,就只剩下满心的腻歪了。

这一句道歉,就看出来,这小子绝对不是一般官员,早晚会掀起惊天风雨,到时候大辽可就危险了。

未央不知道短短的时间内,耶律宗真竟然生出这么多念头,不然肯定会给耶律宗真点个赞。

“来,阿真,咱们说点正事。”未央随便找了个草垛坐下,招呼耶律宗真过来。

耶律宗真毫不犹豫的坐下,问道:“咱们有什么好聊的?”

未央悠然道:“事情都过去了一个多月了,现在满天下一点动静都没有,你就不觉得奇怪?”

耶律宗真心中一沉,是啊,大辽发生了这等大事,辽主被生擒活捉,按理说早就该满天下风风雨雨了,只是竟然似乎没有人提过这事,莫非不是自己的儿子封锁了消息?

而且大辽早该遣使来到大宋了,为何大宋也没有半点消息?自己就仿佛被人遗忘了似的。

“未大人,风风雨雨的,我经历的够多了,这辈子只想安安静静的养马,若是未大人垂怜,不妨就让我在锦衣卫当个马夫,安安稳稳的过完余生就是。”

未央摇头道:“你好歹也是一代雄主,能与当今圣人相媲美的人物,这理想也太小了一些。”

耶律宗真苦笑道:“未大人说笑了,我如今只是阶下囚罢了,宋皇没有处置我,未大人等人也对我照顾有加,养马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第128章 有人要毁了新法

“未央现在在干嘛?”

汴京城皇宫之中,赵祯放下手中的御笔,享受着陈琳的按摩,突然间问道。

“禀官家,未央弄了一座书城,最近正忙着教书呢。”

“哦?”赵祯饶有兴趣的道:“那小子去了一趟辽国,俘虏了人家的皇帝,现在人家辽国秣兵历马,正要讨伐大宋呢,他还有心情教书?”

陈琳笑道:“那小子跟个猴子一样,整天上串下跳,据报,如今那小子正调教辽主,辽主竟然给他养马,而且还心甘情愿,自得其乐,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赵祯笑骂道:“一国之主,就算是养马也是给朕养马,给他养马算怎么回事?算了,不用管他,朕让王珪去做登州知州,就是因为此人不多事,遇事沉稳,这样他也有了发挥的空间。

对了,这马上六月了,今年赋税如何?”

陈琳赔笑道:“官家这就问错人了,要想问赋税,何不问问范相公?”

范仲淹回朝,比历史上提前了许久,早早的就任命为枢密使,参知政事,一跃成为朝堂新贵。

三月,范仲淹上书,言十事,仁宗既擢任范仲淹、韩琦、富弼等,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数令条奏当世务。仲淹言十事:明黜陟,抑侥倖,精贡举,择长官,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思信,重命令。仁宗悉用其说,当著为令者,皆以诸事划一次第颁下。

轰轰烈烈的庆历变法,终于开始了。

过了不大会,范仲淹便到了。

“参见圣人。”

“爱卿,变法也有些时日了,成效如何?”赵祯满心思的兴利除弊,把大宋改革成一个繁华盛世,现在终于有了机会,自然是关切的很。

范仲淹面色憔悴,如同大病初愈,这数月以来,他可是累坏了,吕夷简罢相,晏殊又是个不管事的,新法初初开展,便得到了天下拥护,但是没过多久,便出了大篓子。

范仲淹想不明白,原来摇旗呐喊的那些人,为何转眼间就成了反对新法的先锋,而且越发的过分起来。

“禀圣人,新法刚刚开展两月,虽有成效,但是收效颇微,下面颇为抵触。”

赵祯皱眉,历代变革,就没有一个顺利的,本以为大宋承平之下,天子勤政,臣子用命,应该问题不大,但是现在看来,自己的想当然了。

君臣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新法,范仲淹是个纯臣,不会撒谎,自然把难处说的一清二楚。

他虽然是宰相之尊,但是宰相也不是想干啥就干啥,真正做事的还是小面的官员,和更下面的小吏。

这些人一旦不配合,你范仲淹就算是神仙,也是徒呼奈何。

可惜的是,人家是真的不配合,所以新政种种,根本就实施不下去。

所谓令不出京城,一出京城,就变了味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此时,皇宫大内,竟然传来马蹄之上。

君臣同时皱眉,皇宫驰马,非大事不可为。

“报,沂州八百里加急。”

“赶快呈上来。”赵祯顿时皱眉了,心中隐隐有不好的预感,范仲淹同样如是。

大红的奏表呈了上来,赵祯翻开一看,顿时大怒。

“好大的狗胆,叛贼连克数城,奏表如今才到,沂州的官员是吃干饭的吗?朕养他们有何用。”

君辱臣死,范仲淹与陈琳连忙下跪请罪。

“范爱卿,你也看看吧!”

范仲淹恭敬的接过奏表,顿时吸了一口凉气。

叛贼王伦,率百余人杀沂州巡检使朱进。遂占沂州据以起义。继攻密、青,继之南下攻占泗州,如今大军正在向着楚州而去。

星星之火,竟然成了燎原之势。

“沂州官员该死!”范仲淹怒发冲冠,躬身拜倒:“请圣人允许臣提一支大军,前去平叛。”

赵祯此刻已经冷静了下来,他突然想到,前些日子江、淮岁漕不给,京师乏军储。

重新任许元为江、淮、两浙、荆湖制置发运判官。元命濒江州县留三月粮,余悉调发,远近以次相补,引千余艘转漕而西。未几,京师足食。

后来又有了忻州两次地震,百官上书,言道:朝有奸佞。

如今看来,未必不是有人借机想要破坏变法,否则区区漕运,如何敢断了京师漕粮?区区王伦,如何能突破山东的各路大军?要知道,山东可是出强兵之地,怎能允许叛军肆虐?

“爱卿稍安勿躁。”赵祯冷静的道:“讨伐王伦,只需一偏师即可,命江南诸路大军围剿就是。

新法才是大事,你我君臣,不能让人得逞。”

范仲淹悚然一惊,猛然想到了些什么,面色惨白,冷汗滚滚而下。

“他们为了破坏新法,竟然敢煽动叛乱不成!”

陈琳也是打了一个哆嗦,好像想起了什么。

赵祯冷笑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宋不杀士大夫,既然他们不愿做真的臣子,那就发配就是了。

新法必须成功,不能失败,一旦失败,你我君臣,将成为千古笑柄,背地里的那些人,也不会轻易放过你。

爱卿,你可知道!”

范仲淹终于明白了,这些人当真敢乱了天下,莫非你们就如此害怕新法吗?莫非为百姓造福,还是错的吗?

他摇了摇头,郑重的道:“圣人放心,臣必定全力以赴。”

赵祯忽然笑了,他说道:“既然小猴子闲的慌,那就南下剿匪吧!陈琳你,拟旨!”

“小猴子?”范仲淹茫然的看着这主仆二人。

陈琳笑道:“范相公有所不知,官家说的小猴子,是蓬莱的那位,想来范相公听说过?”

范仲淹恍然大悟,关于未央的传说,他也不是听说一次两次了,都说未央少年英才,如何如何,还送了自己一千匹战马,如今西北的狄青靠着这些战马,打了好几次胜仗。

“原来是未央啊,不过让他剿匪合适吗?”范仲淹很是疑惑,区区一个散官,能有多大本事,就算是能养出良马来,未必就能带兵打仗。

赵祯与陈琳微微一笑,你要是知道辽主耶律宗真如今在那小猴子手里面,你就不这样想了。

第129章 愤怒的未央

当未央手中又多了一份圣旨的时候,他不由狐疑的看着宣旨的陈贤。

陈贤两手一摊,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咋回事,不过他还是够义气的,毕竟在蓬莱,未央特意给他在最繁华的地段留了几间铺面,又给了他一成香皂作坊的股份,利益捆绑之下,除非关系到皇帝的事情,否则陈贤一般都是知无不言。

“官家说了,你在蓬莱教书可惜了,正好王伦叛变,东南大乱,让你去平叛。”

未央脑门青筋暴跳,人家席卷数个州县,人数数以十万计,自己这几千人填进去,还不够塞牙缝的,就算是锦衣卫能征善战,未央神勇无敌,但是毕竟这此面对的是大宋子民,而且是官逼民反的那种,一个不小心,就是万劫不复,要知道,现在的大宋,对武夫的态度可不怎么好。

“老陈,说实话,是不是谁在圣人面前进谗言了?要害我?”

陈贤最喜欢未央称呼他为老陈,因为未央把他当作一个平等的人看待,而不是因为他身体残缺就看不起他,他喜欢这种被尊重的感觉。

“二郎,这事吧!还真怨不得别人。”陈贤摸着光洁的下巴,咂摸了一下道:“说起来东南平叛,这绝对是一件大功,区区流民,还不成气候,关键是这关系到新政,因为新政,东南才起了叛乱,若是不能给天下一个交代,这新政,只怕就会出问题。”

未央心中一凉,范仲淹开始变法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他愤怒的回头看着滕子京几个老头还有自己的大哥。

几个老头目光躲闪,装作没看见,柳永这个滑头一个劲地给未洵使眼色。

未央无奈,只得吭哧吭哧的说道:“这事吧”

“说实话!”未央愤怒的吼道:“变法这么大的事情,我早就跟你们推演过数次,岂能说来就来?滕公,你与范仲淹也是多年老友,章公,你于范仲淹有提携之恩,还有你们几个,一个个都别跑!

这么大的事情,我不信范仲淹那货没给你们通过气,合着全天下都知道了,就瞒着我一个人?”

几个老头被未央当众训斥,一个个老脸通红,不是他们不想说,是因为范仲淹那个人,就是一头倔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那种,而且当今皇帝变法心切,岂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置喙?虽然这个孩子表现的出色了一些,但毕竟是孩子。

“怎么说话呢?”杜纤云大怒:“几位长者瞒着你,还不是想让你过几天舒心日子?非要掺和进去干啥?去一趟辽国,就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不成?”

未家说了算的,还是这位武力强大,偏偏长相秀美,颇为贤惠的杜氏杜纤云。

未央哀叹一声,双目通红,这一次,他没有顺着嫂子的意思。

“大嫂!我过了几天舒心日子,你可知道,天下有多少百姓被逼的无路可走,有人已经揭竿而起了,范仲淹误国啊!”

几人默默无言,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他们也知道新法弊端重重,但是却不能阻拦,也不想阻拦。

他们的心思很简单,新法是成也好,败也好,只要守住蓬莱不失,就能守住大宋的一点元气,待书院成长起来,未央成长起来,携不世之功,天下之望,再行变革,到时候以蓬莱为基础,未必不能打造出一个煌煌盛世来。

未央怎能不清楚这几个老头的心思?他只是有点可怜那些百姓,平白无故的遭了大难,这一切都是因为变法,变法一刀刀都看在了吏治之上,闹的官不聊生。

在百姓看来,一个个县衙一个个小吏,代表的就是朝廷,朝廷逼的官员不能生存,那么官员就会逼迫治下的百姓,这一点不容怀疑。

当一切关系到利益的时候,人就会从人变成猴子,没有任何情谊可言。

更何况大宋的官员,一个个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人精,加上大宋不杀士大夫的狗屎规定,就算是造反都不会有事,煽动一些人造反,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一点问题都没有。

“鲁常何在!”未央怒吼一声。

“属下参见大帅!”鲁常激动不已,因为他知道,未公已经愤怒了,既然愤怒,那么势必出战,战场之上,锦衣卫只有大帅,没有未公。

“点齐兵马,即可出兵东南!”

“遵令!”

“贾章、未洵!”未央此刻不是书院的教书先生未二郎,而是一个无双统帅,虽然武夫在大宋能指使文人的不多,但是未央绝对是最奇葩的一个,几乎整个蓬莱的人,对他都唯命是从。

贾章与未洵出列,肃然的看着未央。

“贾章,去信曹佾等人,让他们从交趾运粮,越多越好,一切耗损花费,算在我的头上。

未洵,召集市舶司与民生银行一干人等,待我平叛之后,我天下集团,将在东南扎根立足!”

未央顿了顿,眼光扫视众人,沉声道:“不破不立,大破大立!既然已经烂了,那么久把它打的粉碎,然后重建秩序!”

众人心中一凛,未央此举可谓是绝杀,东南的叛乱,他们也隐隐知道是怎么回事。

自盛唐以来,东南承平已久,乃是文华宝地,士绅众多,朝中大员,更是近乎大半出自东南,利益勾连之下,抵触新法,是再正常不过的。

未央此举,是打算一举荡平东南妖氛,重整东南秩序,把蓬莱的模式复制过去,简直不要太绝。

只怕只是一个民生银行,就能把整个东南的金融集团摧毁近半,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毕竟这个世道上,借贷利润都是以五成起,存钱哪有什么利息,反而要交一部分火耗,民生银行在这方面,绝对拥有碾压的威力。

更何况蓬莱的市舶司,聚敛财富数以千万计,虽然只是账面上的数字,但是这个数字,足以让人胆战心惊,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更何况市舶司的诸多好处,岂是东南那些人所能看的懂的?

第130章 曲阜孔家

滕子京等人隐隐觉得,东南势必要掀起惊涛骇浪了。

“老陈!”未央看向陈贤,沉声道:“圣人给我多大的权力。”

陈贤不敢怠慢,面对一个把辽主当马夫用的小祖宗,他还没有那个胆子。

陈贤恭请的请出一柄宝剑,恭声道:“此乃天子剑,官家说了,未大人可便宜行事。”

便宜行事四个字,可大可小,如果未央觉得东南没必要存在了,也可以便宜行事,当然,理论上如此。

未央接过天子剑,交给鲁常捧着,环视一周,说道:“诸君,我本是一落魄之人,全仰仗诸君信赖,以朋友、子侄、兄弟待我,大宋虽然积弊重重,但是却不是将死之国,既然我们确定了方向,那就不要改变。

因为可能因为我们的一个小小的念头,就会让无数人流离失所,死于非命。

这不是我想看到的,想来诸君也不愿意看到。

今日的事情,下不为例!”

说完,未央带着鲁常等一干锦衣卫扬长而去。

贾章与未洵拱了拱手,也急匆匆去了,东南那么大一块肥肉,既然去了,就要狠狠的咬一口才是,不然都对不起如今已经名声在外的贾知县的名头。

滕子京苦笑道:“我就知道会这样,当初咱们就不该瞒着他。”

柳永摇头道:“瞒还是要瞒的,若是他现在出现在世人的眼中,不说别人能不能容许一个妖孽,就说范相公,也不好处理,总不能让他屈居在二郎之下吧?再说了,二郎还是太小了,若是他今年二十岁,我们就算是拼尽一身热血又如何?”

章得象也叹息道:“怪只怪希文太过急躁了,也没有跟我们商量一番就开始胡来,也不知道现在补救还来不来得及。”

吕璹沉声道:“来不及了,别看希文现在如日中天,深得圣眷,但是变法弊端已经初现,只怕再过一段时间,各方就要联合发难了。”

最为耿直的,还是苏老泉,他皱眉道:“不至于吧,范相公上有圣人垂青,下有万民拥护,怎么会失败?”

“因为沂州的知州,叫庞光啊!”

吕璹叹息一声,看向了远去的未央。

众人顿时心中发凉,庞光,那是庞籍的亲兄弟,庞籍是范仲淹的盟友,变法的左膀右臂,位列枢密副使,被人尊称为庞相公。

有意思的是,偏偏这位庞相公的弟弟的治下,出了揭竿而起的事情,这其中是不是意味着什么呢?

沂州属于山东,庞籍乃是单州成武人,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鬼都不信。

至于其中有什么猫腻,那就不得而知了。

。。。。。。

锦衣卫来到山东的地界上,一路走来,所有人的面色都不太好看。

山东是什么地方?那是孔圣人诞生之地,曲阜之名人人皆知,文宣公所在之地,文宣公又是谁呢?孔子嫡系的后裔。

圣人后裔,贵不可言!天下无论怎么改朝换代,无论怎么打生打死,敢动圣人后裔的不多,所以人家当之无愧的是最尊贵的人物。

本以为圣人后裔所在之地,应该很是繁华,最不济也应该人人有衣穿,人人有饭吃,人人有书读。

但是一路行来,锦衣卫发现的,只是在田间劳作的百姓,一个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边上时常有肥头大耳,面生横肉的家伙监督着,稍有不慎,便是一顿毒打。

这就是圣人之地?这就是孔家德性?

锦衣卫一个个面色难看,见识了蓬莱的繁华,他们对于山东这种情况极为愤怒。

“大帅!”杜鹏飞面色难看的走了过了,“京东东路乃是大宋繁华之地,曲阜更是孔圣人诞生之地,世代文宣公,显贵至极,为何竟然如此贫困。”

未央没有说话,但是他后面的鲁常给了答案,鲁常本就是青州人士,对于这里的事情,是最熟悉不过了。

“因为整个山东,如今几乎都是孔家的田产了,山东已无自由之民。所有的百姓,都是孔家的佃户,都是孔家的奴仆。”

杜鹏飞几人同时面色大变,随着一起来的王凯喃喃自语道:“圣人之后,不应该爱惜民力吗?为何如今竟然成了蠹虫,不应该是这样啊。”

未央骑在马王背上,面色冷漠,闻言一字一句的道:“天下大害,莫过于兼并,兼并之害,莫过于世家,孔家就是最大的世家。

当年孔老夫子游历列国,是何等的清高,何等的圣贤,但是他的子孙,却借着孔老夫子的名头招摇撞骗,成为山东最大的地主,也成为了骑在百姓头顶上的土皇帝。

没有人敢说一句不是,因为现在的士人,独得是孔孟之道,学的是儒家学问,诽谤祖师爷的恶名,谁也不敢担。”

王凯是个武夫不假,但是并非不学无术,恰恰相反,大宋将门对于家族子弟的教育,一向都是不落人后,受的都是最顶尖的教育,算起来也是孔孟门徒。

“为何如此?为何如此?”王凯宛如魔障一般。

未央阴冷的声音响起。

“你们知道孔末乱孔吗?”

不少人直摇头,但是王凯、杜鹏飞、杜鹏程、褚朗等人家学渊源,自然是知道的。

“当时,宦官乱政,藩镇复起,战乱不休,社会动荡。唐朝皇室自顾不暇,对孔氏家族的优待、重视也远不如以往,没有了主持家族内部管理的体制。这时,孔氏家门发生了一件大逆不道、不可思议的灭主惨案。被杀害的是孔子四十二世嫡长孙孔光嗣,他未能承袭文宣公的爵位,后来被任命为曲阜东邻的泗水县主簿。后梁乾化三年,孔景的后裔孔末(本姓刘,按照当时孔家的规矩,凡到孔家为奴仆者,一律改姓孔,故刘末也叫孔末,孔末见天下大乱,时局动荡,孔氏宗族涣散无主,便起了谋逆夺位的野心,遂组织力量将生活在曲阜的阙里孔氏族人进行杀害。最后,孔末又到泗水县衙谋杀了孔光嗣,夺取了阙里家业,并取代其位,主孔子祭祀,俨然以孔子嫡裔自居。而且要对孔光嗣的儿子、当时只有九个月大的孔仁玉也斩草除根。

孔仁玉正巧被其母张氏抱回在曲阜张羊村的外祖母家,躲过了当时的杀戮。孔末得知后,为斩草除根率人包围了张家,逼迫交出孔仁玉。此时,张家主妇张姥姥为了救圣人之后,竭尽其能,将自家与孔仁玉一样大的儿子交了出去,混淆蒙蔽了孔末,这才救下了孔仁玉。为此,孔家视外婆张家为世代恩亲。

从此,孔仁玉在艰难中隐姓埋名,刻苦学习,奋发图强,逐渐长大。他九岁时便精《春秋》、通六艺。

到了后唐明宗长兴元年,有人上书皇帝:“曲阜令孔末非圣人之后,光嗣有子名仁玉,现育于外婆张氏家中。”揭露孔末窃取官爵,假冒嫡裔的真相,奏明孔子嫡系后裔孙孔仁玉才是合法的文宣公人选。此时,在外祖母家长大的孔仁玉已经十七岁了,博通六经,为人严整,处事果断。朝廷知道了事情真相后,于是下令诛杀了孔末,授仁玉曲阜县主簿,主管孔子祀事。长兴三年迁袭丘令,封文宣公。从此,断了十多年宗脉的孔子世家得以中兴,而绵延不断,故而后世族人把孔仁玉尊为“中兴祖”。”

顿了一顿,未央杀气腾腾的道:“既然已经斩草除根,以孔末的狼子野心,怎么可能会放过一个孩童?

所以,这所谓的孔仁玉,未必就是真的!”

第131章 无耻文人

众人悚然一惊,王凯连忙道:“大帅慎言。”

未央冷冷的说道:“孔末当时已经围住了张家,以他的能力,灭了张家满门也是轻易之事,为何轻轻放过?这其中的缘由,谁又知道?

当时张家交出了一个与孔仁玉一般大的婴儿,谁又能证明,这个婴儿不是真的孔仁玉?

再说那孔仁玉,他九岁时便精《春秋》、通六艺,你我九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别告诉我你也通《春秋》。

《春秋》一书博大精深,就算是当世大儒也不敢说精通,区区九岁顽童,能识全字已经不错了,更何谈精通?

若是能通读,岂不是说这这个顽童,不止是顽童,或者说是一个已经长成的少年?

再者说,都说孔仁玉少年伟岸,身高不逊于成人,十七岁便能博通六经,这一点也没有什么。

只是他少年时,身材竟然比常人高了许多,而且成年后一直没有再长高,这合理吗?

所以本帅认为,所谓的孔仁玉,早就死在了孔末的手中,张家假托自己的儿子为孔仁玉,平白得了文宣公的尊位,这也是孔仁玉为何一直偏袒张家,区区张家算的了什么?如今的张家,几乎与孔家一般无二,这等恩宠,其中没有猫腻?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从孔末到现在,一百多年的时间,张家依旧嚣张跋扈,为祸一方,谁给他们的胆子?”

未央一连串的问题,问的众人哑口无言,心中发冷,若真如此,只怕就是欺天了!不!比欺天还要严重,简直就是刨了孔家的祖坟,在上面又撒了一泡尿,然后再鞭尸三天。

未央冷笑道:“太多的痕迹表明,只怕孔家根本就不干净,所谓的孔仁玉,也未必就是孔仁玉。”

鲁常是个粗人,胆子也大,他仗着胆子问道:“大帅可是要动孔家?”

未央幽幽的道:“现在还不是时候,时机未到,若是动了孔家,本帅自然是安然无虞,但是咱们做的这一切,只怕就会被人毁掉了。

本帅不会干这种没有把握的事情,如果孔家安分一些,就由他再享受一段时间,如果他们不安分,那就不要怪我辣手无情了。

咱们先去平叛,回去之后,再慢慢商议。”

众人轰然应诺,一个个斗志昂扬。

孔家!你们嚣张不了多久了!

。。。。。。

沂州知州衙门,庞光正在纵情豪饮。

“诸位,今朝有酒今朝醉!满饮此杯!”

“庞大人高风亮节,威风凛凛,贼人望风而逃,合该庆祝。”一个中年人生的颇有古风,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恬不知耻。

“那是,王伦南下逃窜,庞大人又立一功,他日政事堂拜相,也未可知啊。”

庞光十分得意,他也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出城躲了躲风头,王伦竟然就率众出城,如今已经杀到了扬州,当真是势不可挡。

不过管他呢?反正沂州现在天下太平,只要过了这阵子,找几个人上表圣人,就是妥妥的大功啊,比不得开疆裂土,但是也足以比得上那些武夫了吧?

咱也是可以出将入相的人啊!

庞光越想越得意,得意忘形之下,高声笑道:“有酒无诗,岂非不美?诸位,咱们一起赋诗。就在这沂州城中,效仿王右军兰亭集会如何?”

众人轰然应好,一个个喜形于色,开始挥毫做墨。

庞光仔细的欣赏着自己的诗作,“文人剑锋斩敌寇!”多美的句子啊,此事过后,谁还敢说自己是靠着哥哥才能进士及第?谁敢说自己胸无点墨?

不信你们就看看,沂州在本大人无为而治之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简直就是人间桃花源呐!

不得不说,文人无耻起来,简直就是让人叹为观止。

。。。。。。

“大帅!前方就是沂州城了。”

未央放眼看去,依稀能看到城墙上刀劈火烧的痕迹,城墙之下,还有尚未掩埋的尸体,散发着阵阵恶臭。

“昨日军报,沂州城贼寇已经出城多日,为何没有打扫?”

众人面面相觑,按理来说,贼人走了,应该有大宋官员迅速接手才是,这已经过去数日的功夫了,城墙之下,竟然还有死尸,多么奇葩的人,才能干出来这种事情。

王凯突然开口道:“大帅,沂州知州,乃是庞籍庞相公的弟弟,此人一向崇尚无为而治,与民休养,只怕毛病出在他的身上。”

未央顿时勃然大怒,大战之后,若是不能处理好死尸,到时候疫病一发,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无为而治个屁,到时候死了人算谁的?

“进城!鲁常,把旗号打出来,天子剑拿出来!”

众人面色一变,把天子剑拿出来,未央这是要杀人的节奏啊!庞光再不是,那也是钦点的进士,大宋不杀士大夫,未央要是杀了庞光,只怕就麻烦了。

未央看着他们的脸色,嘿嘿一笑道:“放心,本帅不杀他!不过本帅会让他享受一下,什么叫做生不如死,什么叫做十八重地狱。

我锦衣卫的拷打手段,你们应该都知道吧?”

众人顿时打了个寒颤,别的不说,光是一个鸡毛挠脚心,足足数个时辰都不让人休息,一直大笑。

笑一笑十年少!笑数个时辰甚至一天,那就要命了,这是锦衣卫仅次于关禁闭的惩罚,最是凶残不过。

锦衣卫开道,进入沂州城,此刻庞光正与狐朋狗友们吃喝玩乐,吟诗作词,不亦乐呼。

“大人,大人!不好了!”

庞光顿时大怒,喝骂道:“胡说什么,你家大人我好着呢。”

来的是庞光的家奴,他带着哭腔道:“大人啊!来了一支军队,直接冲着州府衙门来了,看样子来者不善啊!”

庞光眉头微皱,旋即心中一喜,莫不是自己收复沂州城的事情这么快就传到京城了?圣人的封赏旨意下来了?这狗奴才,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你家大人不止好着呢,还要升官发财!

“快!还不给本官更衣,迎接钦差大人!”庞光意气风发,颇有一番气度。

第132章 抓人

未央正想闯入知州衙门,只听衙门内突然人声躁动,不大会,一队差役鱼贯而出,随之而出的则是一个锣鼓队,顿时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最后一个富态的中年人迈着四方步走了出来,官威赫赫,身后跟着一众乡绅小吏,一个个喜笑颜开,交头接耳。

未央顿时面色一沉,心中冷笑一声,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未央此刻是真的动了怒火。

“钦差大人远道而来,下官有失远迎,还望海涵。”

庞光隔着老远就喊了起来,一张胖脸上,尽是欢喜。

不过近前之后,庞光皱了皱眉头,为何只是一群武夫?钦差大人何在?一群武夫见了本官竟然不下马行礼,简直就是不知礼数,怪不得士人压制武夫,这等狂妄之人,若是掌了权,还不上天?

“你是何人!钦差大人何在!”

庞光极有气势的喝骂道:“尔等武夫,见了本官,竟然端坐不动,岂不知本朝士人之尊贵。”

众人心中动怒,不过他们看未央微动,也不敢妄动。

未央伸手,鲁常极为默契的把天子剑送到他的手中。

“本官乃是锦衣卫未央,奉皇命南下杀贼!”

此言一出,庞光顿时傻眼了,原来不是钦差,只是一个前来剿灭贼寇的武官,只是这柄宝剑,很是眼熟啊。

不怪他老眼昏花,他一个进士,见过几次皇帝?

“天子剑!”庞光两腿发软,双膝跪地拜倒:“微臣参见吾皇!”

不怪他不争气,实在是天子剑一出,绝对没有好事。

剑分三等:庶人剑,诸侯剑,天子剑。行凶斗狠,招摇过市,为庶人之剑。以勇武为锋,以清廉为锷,以贤良为脊,以忠圣为铗,为诸侯之剑。以七国为锋,以山海为锷,制以五行,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举世无双,天下归服,为天子之剑。

在春秋、战国时期,一个叫虞公的铸剑师,铸出一把天子剑,为镇慑四方归心,百姓可以安乐。周天子无能力受用此剑,被第一个称霸的齐桓公得到,后被楚庄王打败,用此剑自杀楚庄王称霸后得到此剑,也成为剑下之鬼秦穆公拿到天子剑,因王室政权纠纷,无奈自刎于剑下吴王也有幸得到这把剑,结果被越王勾践战败灭国,夫差无奈死于剑下到秦末农民起义,项羽从虞公的后人虞姬手得到天子剑,因此天子剑成为他们的“媒人”,同时也是他们的送终“人”。项羽的谋臣范增曾劝他,凡得到过此剑都成为剑之魂,可见此剑不正,不如不要。项羽自认为春秋时的霸主只是短暂的,无福接受也不配拥有天子剑,后来项羽果然身死国灭。

此剑是皇权象征,与传国玉玺一般拥有无限权力,传国玉玺可以号令天下,天子剑则可以征伐天下。

只是天子剑很少现世,大宋一朝,有幸得天子剑的人不多,未央很幸运成了其中一个。

至于传国玉玺,那要到宋哲宗时,有农夫名段义者于耕田时发现传国玺,送至朝廷。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认定乃始皇帝所制传国玺。而朝野有识之士多疑其伪。至北宋末年,徽宗好风雅,增刻印玺十方,时人有画蛇添足之讥,其实徽宗似有淡化传国玺地位之深意在其中也。

传国玉玺未必是真的,但是天子剑绝对是真的!

这玩意在唐朝的时候就赫赫威名,到了大宋,虽然没了大唐那般厉害,但是因为不世出,所以寻常人见到,更加惧怕。

未央手持天子剑,就是代表天子亲临,拥有一切天子的权力,就算是大宋不杀士大夫的规矩在,一旦未央想杀人,尽可推到天子身上,有种你去找天子算账啊?

庞光之所以害怕,是吓得,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自己干的事情,实在是上不得台面,若是过段时间,就是大功,但是现在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还功个屁啊!

“来人!将沂州一干人等,全部绑了!”未央的声音冷酷无比,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

锦衣卫忠诚的遵着未央的命令,上百锦衣卫下马,手持锁链,就要绑人。

“住手!”庞光虽然害怕,但是为了小命着想,还是要反抗一下的,不然就算以后出来了,这官也没有脸再做了。

“本官乃是朝廷命官,进士出身!谁敢绑我!”

他满心以为自己的官威能镇住这一群杀才,不过锦衣卫是什么人啊?除了打家劫舍,烧杀掳掠的强盗,如鲁常,如雷五,剩下的就是杜家庄的子弟兵。

区区一个文官,他们还不放在眼里,就算这个文官是当朝相公的弟弟也不行。

他们尊敬的是未央,尊敬的是皇帝,不是皇帝手下的一个官员。

毫无疑问的,知州衙门前,所有的人都被未央一网打尽,全部关在了锦衣卫大营,至于沂州,则暂时由锦衣卫接管。

组织人手,清理城池,安抚百姓,赈灾派粮,一件件事情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过了几天,贾章和未洵率领一帮人赶到了,面对空无一官,如同白纸的沂州城,两人欢喜不已。

登州虽好,却是未央一手创立的,已经没有他们的施展余地,几乎所有的政策,全都出自未央之手,如今有地方练手,正是求之不得。

未央直接把庞光交给了贾章,并把这些日子从庞光和乡绅小吏百姓等等人的口中得知的供状,一起交给了贾章。

贾章有个好爹,贾昌朝自然知道该怎么办。

贾章看着手里的供状,再看了看远去的锦衣卫大军,不由感慨道:“庞光的官是做不成了,流放六千里都算是轻了,只怕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中原了。”

未洵笑道:“县尊大人还有空感慨,不如来帮我筹划一下民生银行事宜?事务繁杂,我还忙不过来哩。”

贾章莞尔一笑,知道未洵是在点醒自己,为了一个尸位素餐之辈惋惜,还不如好好干自己的事情,只要跟着未央屁股后面,一个州一个州的接手过去,那就是天大的功劳,伴随着的,则是天大的好处。

天下集团这个庞大的机器运转起来,天下舍我其谁?

第133章 王天王

锦衣卫快速行军,转眼间便来到密州,密州与沂州一般,王伦叛军早早就撤离了这里,未央也不废话,直接把沂州知州抓了起来,然后一番拷打,挖出了不少黑料,交给了赶来的贾章。

青州、泗州、楚州、真州,一直到扬州,锦衣卫终于舒了一口气,王伦叛军,没有继续攻城略地,据守扬州、泰州,不知道打得什么主意。

但是一路所见所闻,众人却意外的发现,王伦没有祸害百姓,只是把各州的物资抢夺一空,便径直离去。

未央看着高大的扬州城墙,不由想起了后世的扬州瘦马。

所谓瘦马,因为从事“养瘦马”的牙公和牙婆低价买来贫家幼女,养成后再高价卖出去,这和商人低价买来瘦马,养肥后再高价卖出的经营方式一样,所以人们就称这类女性为“瘦马”。

到了明清时期,“养瘦马”成了一项暴利的投资,有一大批人专门从事此项职业。

先出资把贫苦家庭中面貌姣好的女孩买回后调习,教她们歌舞、琴棋书画,长成后卖与富人作妾或入秦楼楚馆,以此从中牟利。因贫女多瘦弱,“瘦马”之名由此而来。初买童女时不过十几贯钱,待其出嫁时,可赚达千五百两。一般百姓见有利可图,竞相效法,蔚为风气,明代扬州盐商垄断全国的盐运业,腰缠万贯、富甲天下,故在当时全国,扬州“养瘦马”之风最盛。

挑选瘦马有着一套极为严格的鉴定程序,而其中最为客商看重的就是对于瘦马的小脚的评判。鉴定这“三寸金莲”也有着一套极详细的办法,并且人们还为此制定出了“瘦、小、尖、弯、香、软、正”等七条标准。

在“瘦马”的买卖中,她们像商品一样被挑三拣四。“至瘦马家,坐定,进茶,牙婆扶瘦马出,曰:‘姑娘拜客。’下拜。曰:‘姑娘往上走。’走。曰:‘姑娘转身。’转身向明立,面出。曰:‘姑娘借手。’尽褫其袂,手出、臂出、肤亦出。曰:‘姑娘相公。’转眼偷觑,眼出。曰:‘姑娘几岁?’曰几岁,声出。曰:‘姑娘再走走。’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曰:‘姑娘请回。’一人进,一人又出。看一家必五六人,咸如之。”

并不是所有的“瘦马”都能成功地嫁入富豪之家。最后,有些被挑剩下的“瘦马”不得不被送入烟花柳巷。在秦淮河畔,“扬邦”歌妓大多是“瘦马”出身。

未央一直以没有见到这种变态而又美妙的场景而遗憾,不过他只是好奇罢了,作为一个两辈子都是处男的未央来说,实在是残忍了一些。

但是真让他去青楼楚馆一尝芳泽,他心里面还是很抵触的。

“听说朝廷各路大军剿匪,为何只有我们一路前来?”未央皱着眉头,看着扬州城。

这事王凯更为熟悉,他上前道:“各路大军剿匪,需要抽调人马,筹备粮草,需要的时间久了点。”

未央冷笑道:“只怕是不敢来吧?或者说得了某些人的授意,不愿意前来。既然如此,扬州从此以后,当归我天下集团所有,其他的势力,就让他们滚蛋吧。”

反正已经拿下了五个州,再多一个也没什么,只要民生银行遍地开花,掌握了经济命脉,就是掌握了一地的大权。

金权与皇权比起来,也未必就差了,甚至更加可怕。

不过东南还需要一个根据地,不然就是无本之源,未央觉得,扬州就很不错,当然,最好的地方,乃是杭州,那里自古以来都是交通要道,繁华之地。

可惜的是,杭州聚集了太多的达官贵人,豪商大贾,就算是未央,也不想现在就招惹他们,他虽然厉害,但是却不想弄的满天下都是敌人。

“传来贾章,让他迅速赶来!”

“鲁常!叫战!”

。。。。。。

王伦是个文雅的人,曾饱读诗书,一肚子的学问,但是却屡试不第,满腔的报复,化为一腔怨怒。

在朝廷终于改变了的时候,沂州大旱,一年的收成就毁在了田里,不曾想知州庞光竟然借机强抢民田,吞了赈灾钱粮,指使小吏殴打农夫,生生的把他已经怀孕的妻子打死。

王伦终于忍不住了,他在沂州也是颇有名望的人,既然朝廷不给活路,那自然就要反抗。

刚开始他是没有要造反的,但是有人告诉他,沂州百姓对抗朝廷新法,一干人等,尽皆收监,秋后问斩。

王伦当场大怒,纠集了一帮乡农,开启了逆袭之路。

没想到一路造反的人越来越多,足足三十几万人,成了一股足以颠覆天下的力量。

于是王伦的野心急速膨胀,既然朝廷不给活路,那就彻底造反吧,大不了划江而治,当一个江南王,也算是不错,以他王伦的本事,还不能造福百姓吗?

可惜的是,人的有时候不是自己能控制的,随着人数越来越多,加上别有用心的人在闪动,王伦终于得意忘形,忘了自己造反的初衷,只是为了为妻儿报仇罢了。

他广纳后宫,大封群臣,一时间声威赫赫。

此刻他正趴在一个娇嫩如花的妃子身上辛苦劳作,冷不防,他的左膀右臂,亲自封的首相孙通急匆匆的赶来,也不理王伦在做什么,直接把王伦揪了起来。

妃子尖叫一声,"jiao chuan"吁吁的,让王伦一阵心热。

“孙爱卿,你这是何故!私闯后宫,乃是死罪,念你与本王起兵至今,功勋卓著,就免了你首相之责吧。”

王伦自以为自己也算是恩威并施了,孙通还不俯首谢恩?

孙通气的一巴掌抡了过去,这还没怎么着呢,就开始耍起威风来了,以后还指不定成什么样呢。

天亡我也!

“天王!”孙通气急败坏道:“城外大军压境,生死就在一念之间,怎可贪恋美色!”

第134章 狙杀

王伦闻言,满不在乎的道:“孙爱卿勿忧,本王有百万大军,还怕区区朝廷军队不成?对了,来了多少人?”

孙通此刻已经不想再说些什么了,你有个屁的百万大军,一百万农夫罢了,真跟朝廷大军打起来,朝廷只要十万人,就能顷刻间覆灭你的王朝美梦。

“三千人。”孙通一边回答,一边思索,跟着这么一个蠢货,早晚会死,大宋这些年发生的叛乱还少了?

天下太平之下,你再厉害也是炮灰而已。

自己才三十七岁,还不算老,是不是该换一个主子了?

“取我披挂来!本王亲自去摧毁这三千宋军。”

王伦志得意满,三千人而已,就算是三万人,三十万人,本王又有何惧?

一时间王霸之气尽显,威风凛凛。

那个不知道从哪个青楼里掳来的妃子一脸崇拜的看着王伦,大呼道:“天王威武,乃当时项籍也!”

一时间妃子忘了自己没穿衣服,顿时春光乍泄。

王伦哈哈大笑,摸了一把美人儿娇嫩的肌肤,豪情勃发。

“待本王得胜归来,再跟爱妃大战三百回合。”

孙通彻底服了,他偷偷的看了一眼那个桃花眼美人,再看了看王伦,已经有了思量。

。。。。。。

“大帅,是否下令攻城?”鲁常喊了几遍,发现城头上虽然人头簇拥,但是却没有人回话,不由恼怒,想要直接攻城。

未央悠然道:“继续喊:愿意放下兵器投降者,不杀!只要愿意继续做大宋子民,投降后登记在册,分给田亩!若有不从!杀无赦!”

鲁常的大嗓门,远比未央来的响亮,他找了十几个壮汉,一看就是肺活量绝对充足的,冲着城头大喊大叫。

扬州城内,顿时人心惶惶。

“不要相信他们!”王伦大步走上城头,冷冷的道:“朝廷这些年欺负我们百姓欺负的还少了?你们就不长记性吗?哪一回说分田的时候真的分了?还不是被那些贪官污吏贪了,被那些地主老爷夺了去!”

“可是天王,俺不想死了还做孤魂野鬼,俺想回家。”

王伦勃然大怒,抽出腰间宝刀,一刀看了那个多嘴的家伙,冷声道:“再敢说投降者,杀无赦!”

这年头,想做从龙功臣的不少,所以王伦身边,很是聚集了一棒子捧臭脚的家伙,这些人气势汹汹,手持长刀,恶狠狠的看着手无寸铁的百姓,谁要敢多说一句话,立刻就是身首异处的下场。

王伦镇住了众人,但是人家心里怎么想,他就管不着了。

自古以来,起兵造反,上来就杀自家人的,还真不多,善待还来不及呢,你上来就是一刀。

这一刀,彻底砍碎了一些人的信心,也燃起了这些原本就是农夫的士兵心中的怒火。

朝廷不怎么样,但是逢灾年好歹也有赈灾,就算是贪官污吏贪了,也能有一口饭吃,不至于饿死。

但是自从跟了你王伦,你倒是成了天王,天天美酒美食美女,我们都饿了半个月的肚子了,你管过我们吗?还不是拿我们的缴获,收买那些士绅?

一些人握紧了手中的镰刀锄头,有意无意的向着王伦的脖子看去。

王伦登上城头,看向下方,果不其然,只有三千人左右,为首骑着高头大马的,竟然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娃。

那马是真神骏啊!这种神驹,莫非是老天爷知道我王伦有帝皇之命,送来的坐骑?

王伦在那yy起来,满心欢喜,看向马王的目光,炽热无比。

“城下何人,可敢报上名来。”

未央抬起头,眯着眼睛,看着那穿着一身亮银甲的家伙,突然笑道:“这是谁?傻乎乎的,是找死呢?”

众人哈哈大笑,在锦衣卫面前这般嚣张,不知道锦衣卫连战连捷的法宝是什么吗?

鲁常大喝道:“狙击手,把贼将点杀。”

未央他们并不知道是王伦亲自上场了,不然说不定还要生擒。

一个狙击手迅速的找好聚集点,他叫王庆,与王伦还是本家。

王庆调试了一下狙击枪,眯起了眼睛,手指一动。

砰!

城墙上王伦顿时满面开花,应声倒地。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不可一世的王天王,就这样死了?

“天王死了!”

过了许久,才有人惊呼,只是这声音之中,似乎掺杂着无限喜悦。

又过了一会,一个老农上前踢了踢王伦已经快凉透的尸体,终于确认了,王天王真的死了。

“让开!”

一个一脸横肉的家伙挤开了老农,握着长刀,恶狠狠的看着众人,霸道无比的道:“天王死了,我就是天王!从今以后,我就是郭天王!”

砰!

新鲜出炉的郭天王上任还没到一息之间,就瞪大了眼睛,眉心之中开了一个血洞,死不瞑目。

哗啦啦!

再也没有人敢站出来,所有人都跪倒在地,向老天爷祷告。

这是天罚啊!无缘无故的就死了,这不就是老天爷示警,咱们造反是错的吗?

城墙下,鲁常再次喊了起来,足足十几遍过后。

那个踢了王伦的老农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军爷,不要攻城,我们投降了!”

嘎吱的一阵响动,扬州城的城门洞开,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兵器农具,跪迎锦衣卫。

“传令!让贾章速来,把叛军登记造册之后,良民分配田亩,有罪者定罪。”

负责后勤的雷五连忙道:“大帅,怎么才算是有罪?毕竟都是大宋子民,不好杀戮过甚,不然别人会说大帅不仁。”

未央想了想,说道:“叛乱其间,杀戮大宋百姓者,"jian yin"掳掠者,还有王伦身边的人,全都定罪就是。”

雷五连忙去办,作为后勤总负责人,打起仗来,他却是最累的,粮草补给,消息传递,全都是他干的活,好在他手下如今专门的后勤人员足有数千,比之锦衣卫多了足足一倍,都是登州弟子,外面的人还不要呢,不可靠啊!

过了一日功夫,满面憔悴,却又精神抖擞的贾章终于来了。

第135章 江南世家

轰轰烈烈的王伦起义,就这么被两颗子弹彻底消弭于无形之中。

其实不仅仅是两颗子弹的功劳,王伦此人尚未成事,就贪图享乐,到处搜刮民脂民膏,又抢夺了不少美女,充实后宫,再加上起义之初,王伦所有的诺言,都没有兑现。

于是叛乱的百姓们,又记起了朝廷的好处,尤其是青州、扬州、泰州几地的百姓,除了沂州旧部还有一些死忠份子,几乎他所有的部下,都背叛了他,尤其是被他倚为左膀右臂孙通,打开扬州城门的,就是这位孙相公。

此刻的孙通,如同灰孙子一般跪在未央的脚下,恨不得上去舔未央的脚趾头,以表忠心。

“说说吧!”未央喝着明前的龙井,看着如同一条狗一般的孙通,似乎不是很在意。

孙通不由打了个哆嗦,于是他从起义之初开始,一直到锦衣卫打进来为止,说了个通透,就连王伦的床笫之事,都描述的绘声绘色。

未央皱眉,不悦的道:“说重点!”

孙通一个激灵,连忙道:“大帅容禀,小人并非是王伦逆贼的党羽,只是迫不得已投靠与他,逆贼裹挟百姓,一路不行天道”

“嗯?”未央冷冷的哼了一声。

“不过听说,逆贼的一应军需粮草,都是有人提供的。”孙通这次彻底老实了。

“王伦起初还算是恪守本分,没有逾矩,但是奇怪的是,他的粮草还有军需,全都不缺,让人很是奇怪,小人曾经无意间听逆贼说过,好像是一个江南的大家族帮助他的。”

未央神情微怔,过了许久才道:“褚朗,把此人关押起来,严加审问。”

锦衣卫自从从辽国归来之后,人事上变动不小,如今褚朗负责刑狱之事,雷五则负责军需供应,他八面玲珑,做起军需工作来,也是十分让人放心。

褚朗欣然领命,提起孙通,大步走出。

“大帅饶命啊!大帅饶命啊!”孙通痛哭流涕,屁滚尿流,但是却没有人理会他。

过了不过半炷香的功夫,褚朗走了进来,恭敬的递给未央一叠供状。

未央看了一会,不由叹了口气,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你们就这么想死?

不出未央的意料,江南的许多大族,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叛乱,但是却暗地里给王伦提供军需,并许诺为王伦牵制朝廷大军,导致锦衣卫孤军深入。

只是他们大概没想到,王伦初掌大权,倒行逆施,把手下的人生生逼的没了活路,最终被一枪毙命。

钱家、王家、沈家这几家领衔,还有数十小世家参与,更有朝廷官员暗中相助。

怪不得王伦一路势如破竹,以他的兵力战力,就算是一万大军,也足以阻挡了,一些知州知府县令之类的官员,竟然闻风丧胆,逃遁而去。

这其中江南世家,肯定是出了大力的。

“二郎!”贾章晃晃悠悠走了进来,同样晃晃悠悠的未洵并肩而行,两人面色发白,但是双目精光闪烁,显然收获极大。

要说这一次出兵平乱,未央一路畅通无阻,两颗子弹平息了叛乱,根本就没费啥事,真正办事的,还是贾章和未洵,当然,蓬莱的班底也出了不少力,还有以国舅爷曹佾领衔的将门,真正的派出了一些精干人员,帮助了安排几个州的事物。

就这,主持大局的贾章与未洵,也累的几乎脱了相。

谁让未央不讲理的直接把所有的官员全部抓了起来呢?

当然,大局倒是勉强维持了下来。

经此一事,无论是贾章这个已经是官员的大宋官员,还是未洵这个解士,此后都将名声大噪。

至于未央一次性抓了那么多官员,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但是未央并不害怕,因为他手持天子剑,有大权在手,别人就算是不忿,哪有如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县尊大人,做几州知州的感觉如何?”未央看到两人的惨状,不由调笑一下贾章。

贾章很累,但是也很满足,就算是他老子贾昌朝,如今不过是区区权知开封府罢了,历史上的贾相公,还没有出炉呢。

贾章认为自己的成就,已经堪比贾昌朝了,自然是得意非常。

“二郎,有我们天下集团介入,加上国舅爷他们运来的粮食,如今情形已经稳定了下来。

不过说真的,这些官吏怎么办?总不能一直关着吧。”

未央也很发愁,杀又杀不得,也不能一直关着,这可是个大问题。

要是送到开封吧!估计暗箱运作之下,过不了多久,这其中至少有一半,会出来再次兴风作浪。

未央不想放过这些人,但是也毫无办法,他现在要是真的敢杀了这些人,只怕整个天下就会沸反盈天,到时候就算他是皇帝,也没有立足之地。

皇帝也不敢杀士大夫啊!

他倒是可以跑出海外,只是故土难离,自家的家人,只怕会不开心,更何况他建立了偌大的金融王朝,实在是不想就此半途而废。

“依我看,不如都送到开封省事。”未洵满不在乎的道:“尚有圣明天子,下有当朝贤臣,还怕个什么?”

贾章歪了歪嘴,还是年轻啊!缺少经验!不说别的,就说自家老爹,就跟江南世家扯不断理还乱,真要送去开封,估计也就是流放个几个人的事。

更加年轻的未央开心的笑道:“就如大哥所言,咱们就送到开封去吧。”

说完,写下一道手书,交给了身边的亲卫,亲卫自去找褚朗提人去了。

贾章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道:“就这么放过他们?”

未央笑吟吟的道:“县尊大人勿忧,且看就是。”

贾章不明所以,说实话,他不算是传统士人,跟着一个老狐狸一般的老爹学了一身的本事,又走了捷径,没有参加正经的科举,对于这些人还是深恶痛绝的。

只是他实在是想不通,未央有什么办法,惩罚这些人呢?半路杀了?这不可能,未央不是傻子,不会干满天下之大不韪之事。

第136章 团灭

数日后,贾章正忙碌的处理着公文,终于传来了消息,锦衣卫护送一干罪臣到了应天府,交给了前来交接的应天府知府李及。

李及此人乃是两朝元老,没有什么本事,唯一的本事就是把大宋的龙兴之地打理的还算是安泰。

应天府有个很有名的地方,应天书院,应天府书院前身为睢阳书院,是五代后晋时的商丘人杨悫所创办。大中祥符二年,宋真宗改升应天书院为府学,称为“应天府书院”,并正式赐额“应天府书院”。大中祥符七年,应天府升格为南京,成为宋朝的陪都,应天书院又称为“南京书院”。今年,应天府书院改升为“南京国子监”,成为北宋最高学府。

前有晏殊主持应天书院,后有范仲淹加盟,天圣五年,应天府书院学生王尧臣、赵鰖分别中得状元和探花。范仲淹继承戚同文“天下同文”之志,“以天下为己任”,以“九河我吞,百谷我尊”“浮云我决,良玉我切”的博大胸怀,为北宋培养大批人才,如王尧臣、赵鰖、张方平、富弼、孙复、石介等。史载有“宋人以文学有声于场屋者,多其所教也”。于是,“天下庠序,视此而兴”。

可以说,应天府是大宋真正的文华宝地,鼎盛时期,学子达到了量千余人。

直到暨行书院的建立,一次性收录学子三千余,一举成为天下最大的书院,但是论起名头,比起应天书院,那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李及此人,本就是宿老名儒,在应天府做了二十多年的知府,愣是没挪过窝,就连赵祯都似乎忘了有这么一个人。

李及接收了一应犯官,非但没有严加看管,竟然尽数请入了府中,高谈阔论,吟诗作词,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似乎所有人都选择性的失忆了,忘记了自己是犯了罪的官员,一个个矜持的交谈着,一派名士风范。

是夜,李及与一众士人喝的酩酊大醉。

第二日,当李及醒来的时候,看了看自己身边依旧酣睡的庞光,推了推他到:“世文兄,醒来!”

庞光面色红润,双目紧闭,只是仔细看去,能见到嘴唇那一抹淡紫色。

李及还当是庞光醉酒难醒,也不在意,他打了个哈欠,看着大堂躺倒的文士,颇有一种魏晋之风,很是自得。

怎么样?到了老夫这里,不就救下你们了?只要稍稍运作一下,就能重新返回朝堂,他日呼风唤雨不在话下。

这次你们都得承老夫的人情,就算是圣人,都不敢轻易动老夫,更何况区区几个小崽子?范仲淹还跟老夫学过几天学问呢。

老李及得意洋洋的的自去洗漱,吃了一些海米粥、小笼包,不由满面红光,不得不说,从蓬莱流出来的这些小玩意,就是养人,老李及觉得自己还能再活二三十年不在话下,为子孙后人谋一个百年太平。

吃完饭,李及毕竟年纪大了,精神不济,两个哈欠,又去睡觉去了。

待李及中午醒来,来到了自家大堂,不由惊讶的发现,庞光以及那些士人,依旧昏睡不醒,他直觉上觉得不妙,当即颤颤巍巍的伸出一根手指,放在了庞光的鼻翼下。

咯噔!

老李及心中一凉,眼前一黑,当即昏死了过去。

“老爷!”

跟着他的两个仆人连忙上去扶住李及,探了探气息,还好,还活着。

一个仆人小心翼翼的来到了一个士人身边,探手一摸,顿时面色大变,惊慌失措。

另一个仆人仿佛也想到了什么,两人同时夺路狂奔,直接就把老李及扔在了地上。

为何?因为昨日饮宴的众人,除了老李及以外,全都死了。

负责酒宴的,正是这两个仆人,正所谓黄泥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两人还不想死,所以趁着事情未发,就想逃走。

这就是贾章看到的一切,至于那两个仆人如何了,贾章没有理会。

他现在内心一片慌乱,大宋官场自有约定俗成的规矩,就算是政见不同,也不能刺杀或者下毒害人,否则你害我,我害你,害来害去的,大宋还有几人愿意为官?

他不确定未央是不是下毒了或者说进行了别的暗杀,但是一次性死了这么多人,还都是饱读诗书的官员,就算是皇帝再傻,也会震怒,更何况赵祯英明睿智,乃是少有的明君。

过不大会,未央走了进来,他看着贾章的脸色,当即道:“放心,我没有下毒,也没有刺杀,这事纯属意外。”

贾章一点都不信,依旧面色难看。

未央不由叹了口气,拿出一壶酒,又拿出了一些东西。

他指了指拿壶酒道:“这是李知府给他们喝的酒。”

又指了指那些东西道:“这些事加了糖的牛奶。”

贾章皱眉道:“什么意思。”

未央叹息道:“县尊大人,一次性谋杀那么多官员,就算是我想,也不敢啊!得罪了整个士林,这风险太大了。”

“咱们大宋的人爱吃甜食,那些人逮捕之后,一直到应天府,这段期间,我可是好吃好喝的供应者。”

“谁知道到了应天府,李知府会请他们喝酒呢?喝酒也没什么,可惜喝的是甜酒,和甜酒只要量不多也没什么,可惜他们喝的太多了。”

“甜牛奶加甜酒,乃是毒药啊!”

贾章神情恍惚,看着未央那张无动于衷的脸,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丫的好意思说,你还不是早料到了他们出了你的手,便会成为人上人,所以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最后人家举杯痛饮的时候,一不留神把自己喝死了。

多美妙的计策啊!贾章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能深思熟虑到这种地步,这小子的内心到底藏了多少深的心思,当真是可怕至极。

未央无所谓的耸耸肩,这事也怨不得他,他原本的主意,是放他们回去之后,再想办法弄死他们,不过谁让他们作死,非要饮宴,这下子好了,自己把自己作死了。

第137章 毒物

天见可怜,不管贾章信不信,未央却是是打算放了他们的,之所以给他们牛奶与红糖吃,不过是因为这两样东西都是高热量,高能量的东西,是锦衣卫行军携带的最多的。

好死不死的,这些人在锦衣卫这里吃饱喝足,连续十几天的功夫,到了应天府之后,竟然开怀畅饮。

而且一个个大醉倒地,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要知道,锦衣卫行军是不允许喝酒的,就是因为未央知道这个原因。

第二日,贾章红着一双眼睛,来到了未央的大帐。

“大帅,此事兹事体大,只怕就算是圣人也压不住,你需要与我一同奏禀圣人,把事情说清楚。”

未央点点头,他很理解贾章的心情,虽然这事查起来很麻烦,肯定会落到他头上,但是他不怕,因为现在不会有人动他。

但是贾章不一样,这小子有一个老狐狸一般的老爹,自然知道这事情的后果,一次性死了数十位进士高官,要是挨着他贾章一点点关系,他这辈子就毁了。

贾章起草了一份奏章,在未央的指导下,把事情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事无巨细,甚至连几种东西掺杂在一起食用的后果都说的一清二楚。

至于别人信不信,呵呵!不信你可以去实验啊!

未央觉得肯定是实验一个死一个。

。。。。。。

开封皇宫中,早朝正在进行,死一般的大殿上,没有人愿意说话。

“启奏必陛下!”一个御史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

“王伦叛乱,蓬莱锦衣卫出征,锦衣卫指挥使未央荼毒天下,竟然毒杀数十朝廷大员,恳请陛下下旨,把未央处于极刑。”

首相晏殊眼观鼻鼻观心,似乎睡着了,枢密使范仲淹垂立在侧,一脸的满不在乎。

至于庞籍、韩琦等人,更是一个个冷眼旁观。

他们早早就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自然不屑那个御史之言。

至于庞光是庞籍的亲弟弟这事,庞籍更是在赵祯面前赌咒发誓,说自己不知道庞光的一切所为。

至于别人信不信,庞籍也只能这样说了。

身为变法的急先锋,要是自己家里出了反对变法的声音,而且还与叛匪暗通款曲,要说庞籍不知道,那真是扯淡。

反正范仲淹等人对庞籍的话,那是一个字都不信,谁不知道你的老家在山东,与孔家交往匪浅,现在撇清关系,是不是晚了点。

一个面色微黑的大臣走了出来,此人乃是监察御史包拯,他黑着一张脸问道:“吴大人,无凭无据,如何说是未央毒杀一干犯官?”

那吴御史冷笑道:“包大人,庞光等人从锦衣卫手中移交到李老大人手里,当晚就出了事情,一干人等全部死亡,不是锦衣卫干的,还能是谁干的好事?”

包拯怒道:“我大宋自有刑法,岂能因为你空口白牙,就给当朝大臣定罪!”

吴御史争辩道:“事实俱在,又有李老大人作证,又需要什么证据?”

此言一出,顿时满朝朝臣都不悦的看着这个御史。

说话动动脑子好吧?大宋虽然不因言获罪,但是你这句话,岂不是强加罪名?

偏听偏信这种事情,在大宋虽然不少,但是拿到朝堂上来说,就太过分了。

“宣李及!”赵祯终于开口了。

陈琳立刻尖细着嗓音喊道:“宣李及觐见。”

李及颤颤巍巍的走上了大殿,俯身跪倒,哭声大作。

“圣人啊!庞光等八十七名官员,于臣的府邸之中饮宴之时,竟然被人毒杀。

长此以往,还有谁敢为我大宋效力?岂不是寒了天下士人之心。”

一些官员顿时心有戚戚焉。

今天你能毒杀那些人,明天搞不好就轮到自己了,这种事情万万不能惯着,一定要掐灭这个势头。

李及已经七十多岁了,士大夫七十致仕,这老头已经近八十了,还长青于朝堂之上,也算是异类。

“李卿家,”赵祯微笑道:“听说你设宴款待罪臣,邀请了不少乡绅作陪?”

李及老老实实的道:“禀圣人,这些人都是我大宋精华所在,岂能随便逮捕?老臣看他们一个个受了不少苦,就款待了一二。”

“哦!”赵祯意味深长的道:“听说李卿家也是酩酊大醉,日上三竿才醒酒?”

李及尴尬的回道:“老臣不胜酒力,又贪杯了些。”

赵祯又问道:“你们同饮同食,你为何没事?应天府的乡绅,为何也安然无恙,只有那些罪臣死了呢?”

众人哗然,李及更是愣在当场,面色恓惶。

是啊!你们一起吃东西喝酒,没道理只有那些人死了啊?除非是你李及吓得毒,才有可能精准的毒死一干犯官。

李及登时痛哭流涕,连呼冤枉。

“圣人容禀,想来是那锦衣卫在路上下毒,第二日才发作,实在是与老臣无关呐!”

赵祯一挥手,陈琳会意,他招了招手,有三个小太监各自端了一个托盘,托盘上分别放着热气腾腾的牛奶,还有一袋子红糖,还有一壶美酒。

“范爱卿,你说说吧!”

从称呼上,就能看出来,赵祯对范仲淹是何等偏爱,不知多少人此刻嫉妒的看着范仲淹,恨不得取而代之。

范仲淹端起那杯牛奶,拿起那袋白糖,笑道:“这是锦衣卫的日常饮用之物,给犯官吃,想来大家不会有疑问吧?”

众臣点头,确实,人家抓了你,能给你人家的食物吃已经不错了。

“这是皇宫御酒,乃是极品,蓬莱贡品!诸位识得吧?”

众臣再次点头。

范仲淹胸有成竹的道:“这三种东西,随便哪两种一起吃喝,都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三种一起,却是致命的毒物。”

“荒唐!”李及气急败坏的站了起来,一把夺过御酒,狠狠的喝了一口,在端起牛奶,抓起红糖,大吃大喝。

“就让本官看看,什么时候才会死。”

众人愕然,不少大臣暗地里竖起了大拇指。

置诸死地而后生!老李及这一手,足以保住全家老小了。

别说这些东西是不是真的在一起是剧毒,就算是真正的鹤顶红在前,李及也会毫不犹豫的喝下去。

第138章 君臣合璧

李及一口气喝光了牛奶,吃光了红糖,又饮了一大壶酒,面色红润,打了个饱嗝,耀武扬威的走了一圈。

“诸位,我死了吗?”

“老大人说笑了。”

“老大人生龙活虎,还能再活三十年。”

“李大人真乃我辈之楷模也。”

。。。。。。

李及极其嚣张的站在那里,仿佛干了多大一件事似的。

赵祯眉头微皱,愈发的厌恶此人,他看了范仲淹一眼,范仲淹会意,笑眯眯的上前道:“老大人,您敢以身实毒,可敢以身试法否?”

李及斜着眼睛看向范仲淹,傲然道:“本官一声清正廉洁,自认上对得起祖宗陛下,下对的起黎民百姓!何谈以身试法?”

“倚仗身份,咆哮朝堂,算不算犯法?”

“未经诏命,擅自来京,算不算犯法?”

“私自放纵犯官,导致犯官尽数死亡,算不算犯法?”

范仲淹越说声音越大,宛如洪钟大吕一般,震得李及连连后退。

“为臣不忠!为友不义!为官不仁!”

“你这种不忠不仁不义之徒,还有何面目站在朝堂之上!”

老李及心神大震,被范仲淹逼的面色涨红,突然双目一突,吐出一口鲜血,昏厥了过去。

“陈琳,让御医救治吧。”

赵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便定了李及的生死未来。

谁都能看出来,赵祯对李及很不满意,这种不满意几乎是写在脸上的,透露出了天下至尊对现在的朝臣的不满之心。

李及只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撞在了枪口上。

谁都知道,赵祯是一个仁慈的君主,耳根子又软,对于臣子,极为宽容,像唐介、包拯这等猛人,抓着赵祯的袖子喷他一脸唾沫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每一次都全身而退,毫发无损,反而名声大噪。

但是天子就是天子,乃是天下至尊,天下之主!不是任由臣子摆布的木偶,赵祯的帝皇心术一点都不缺,左右朝臣,更是得心应手,不然也不会有偌大的名望。

今天赵祯所表现出来的不同,让几个老臣触目惊心。

皇帝确实变了,变得不一样了。

“诸位爱卿,犯官庞光一干人等,虽然身死,却依旧是我大宋肱骨,晏爱卿,你拟个章程吧。”

众人不由心惊胆战,赵祯轻描淡写之间,便打了一巴掌,给了一个甜枣,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虽然他们不满士人被毒杀,但是苦无证据,总不能真的以莫须有的罪名杀人吧?再说了,万一范相公说的是对的呢?

他们这些人只是误食了食物而已?

一直闭着眼睛装木塑的晏殊睁开了眼睛,他开口道:“启禀圣人,庞光一干犯官,罪证确凿,无可抵赖,但是念其于国有功,就暂且以功抵过。

但是他们的后人,三代之内不准科举,有功名在身者,则革除功名。”

“准!”

“退朝!”陈琳尖细的声音响起。

浩浩荡荡的朝会,众位大臣打算一展身手的朝会,被赵祯几句话,范仲淹咄咄逼人之下,草草结束,颇有虎头蛇尾之意。

。。。。。。

“陈琳,今日之事,你怎么看?”

老陈琳笑呵呵的道:“老奴一介奴婢,能有什么看法,官家要是想要找人询问,老奴觉得陈贤那小子不错。

他一直跟未央接触,了解颇深,乃是不二人选。”

赵祯笑骂道:“也不知道那小猴子给了你多少好处,净听你给他说好话了。”

陈琳低眉顺眼道:“官家这可就冤枉死老奴了,蓬莱距开封千里迢迢,就算是未二郎有心,老奴也没那胆子啊!”

赵祯摇头笑道:“也罢!就让陈贤过来吧。”

不大会,陈贤弯着腰走了进来,施了大礼之后,恭恭敬敬的垂立一旁。

“未央是个什么样的人?”赵祯开口。

陈贤自然知道这是问自己,他恭声道:“滕老夫子曾言:惊世辅国之才,大宋千里良驹!”

“哦?”赵祯来了兴趣,笑眯眯的道:“滕爱卿可是个厚道人,对这小子评价如此之高?”

陈贤这时候破有点找回了男子气概的样子,他朗声道:“一介白丁,一年内打造出一个繁华之地,天下莫有比拟者。

建造巨城书院,创造无双神迹。

孤军深入,打入大辽国境内,连接破上京城两次,火烧皇都,把皇都的牌匾摘了做书院踏脚石。

以一军之力,三千兵马,撼动数十万叛军,乃是我大宋霍去病也!

老奴以为,未央乃是朝廷之栋梁,辅国之良才。

闲暇之时,老奴曾听滕夫子、苏夫子、章相公等人议论过,说是大宋要想变革,非未二郎,莫属。”

陈贤慷慨激昂,但是赵祯的眉头,却越来越紧。

大宋养士百年,朝中大臣,尽是肱骨良才,区区一个小子,就算是有些本事,哪又如何?不过为国储才,是必须的。

更何况新法乃是范爱卿等人的心血,岂是一个娃娃所能置喙的?

“言过其实了吧?”赵祯不悦道:“未央就算是再厉害,岂可言变法之事?”

陈贤犹豫了一下,说道:“老奴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一旁的陈琳翻了个白眼,不当讲就不要讲,还说个屁。

“讲!”赵祯毕竟是天子,还是愿意纳谏的。

“老奴不才,久在蓬莱,也参与了书院的数次推演,推演的结果说明,新法不成的!”

“大胆!”赵祯豁然起身,戟指陈贤。

“官家恕罪!”陈贤连忙跪地道:“这推演之事,乃是书院合力而作,国舅爷与柳家、潘家的公子,也是参与过的,老奴不敢撒谎。”

“传曹佾、潘肃、柳羽进宫!”赵祯冷笑道:“你们四个今天要是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朕就把你们全部关进大牢!”

陈贤打了个哆嗦,求救似的看向陈琳,陈琳摊了摊手,表示爱莫能助。

陈贤不由心中嚎叫道:二郎啊!不要怪兄弟不讲义气,关键时刻,还是小命要紧,要是这一关过不去,说不得兄弟得出卖你一下了!为兄弟两肋插刀嘛!你就受累挨两刀吧!

第139章 令不出京城

不多时,曹佾、潘肃与柳羽急匆匆的赶来了。

“参见陛下。”

“平身吧!”

赵祯看着眼前的四个人,突然笑了,杞人忧天而已,这四个家伙,三个纨绔,一个阉人,就算是有些见识,有些本事,又如何能与朕这满朝诸公相比?

“景休啊!”赵祯缓缓开口道:“听说你们在暨行书院,曾经推演过新法,放言新法必败?”

曹佾额头顿时就冒出了豆大的汗珠,他不由撇了撇跪在身边的陈贤。

特么的你个老兔子,肯定是你多嘴了!不多嘴会死啊!

不过赵祯问话,他却不敢不答。

“禀圣人,年初的时候,未央率军北上,微臣等人,确实与滕老夫子等诸位贤达推演过新法。”

“哦!”赵祯不置可否。

曹佾突然把心一横,娘的!拼了,左右不过一顿板子罢了,圣人还能杀人不成?

“陛下,恕微臣斗胆直言!”

曹佾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开口道:“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等,中心思想就是要裁汰不称职的官员,而裁减冗官,精简机构是改革的核心内容。

但是我大宋官僚,已经是暮气深沉,真要实行上述改革,大概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得丢官。这个些新法当然做不得。

可是,范相公、富相公等人要做的还不止这些,即使是称职官员,也要削减其薪俸,大宋官员的俸禄迄今为止,冠绝诸代。

而且,还决定要减少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以解决官多为患的问题。也就是说,全天下的读书人的利益,都让改革触及了。

因此,改革的反对者决不是少数保守派,而是整个士大夫阶层——大宋统治的阶级基础。要改革就要牺牲士大夫阶层的利益,牺牲了士大夫就动摇了自己的统治基础,咱们大宋的政策是抑制武将,其办法一是重用文人,二是实行更戍法,为了文人利益牺牲了国防。

除了少数锐意进取的有识之士,官僚、地主、富商等既得利益阶层大都满足于现状,只顾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和长远利益,一旦新政触犯了自身利益,他们就坚决反对,群起而攻之。

随着新政的推进,反对的声浪不断"gao chao",陛下应该知道前些日子数十官员同时毙命之事,这其中,便有庞相公的弟弟,陛下应该知道其中意味着什么。

而且,已经有人攻击范相公等人为“朋党”。

君子与小人的观念,这是简单对立、非此即彼的思想观念,并不能客观准确地反应人性或人格;在现实生活中,结党的未必是小人,言利或谋利的也未必不是君子。一旦被提升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就会被一些政客用作打击政敌的武器,而且极具杀伤力。

改革措施太猛,更张无渐,规模阔大。改革的思想动员不够,配套措施不到位,对罢黜官员的安置没有着落,百姓没有在新政中得到立竿见影的好处。

事实上,范相公所任用的推行新政者,往往议论多,而实际行事少,有的甚至好标奇立异,发空论,言行不检。例如石介,连拥护新政的醉翁也觉得他“自许太高,低时太过,好异以取高”。反对新政的更指责范仲淹等“凡所推荐,多挟朋党,心所爱者尽意主张,不附己者力加排斥,倾朝共畏”。

一言以蔽之,新政十条,看似条条有理,实则每一条,都砍在了既得利益者身上,无论是这些人还是保守派,都不会让新法顺利进行。

如此以来,新法必败!”

赵祯双目圆睁,就连陈琳都目瞪口呆。

过了许久,赵祯才摇头道:“不过是言过其实罢了,你们只是推演,并无实际操作。”

智囊柳羽终于派上了用场,他开口道:“陛下此言差矣!登州如今的景象,变与不变又有何区别,而且以微臣看来,登州变不如不变。

登州乃是未央与臣等的心血,其中蕴藏了不知多少名臣大儒的经验,论起来,不必满朝诸公就差了。

而且登州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是区区一年间,如今已经为朝廷贡献赋税布下千万贯。

但是新法实施了已经不短时间了,却收效甚微,微臣甚至听坊间议论,说新法是害人之法。”

“大胆!”一旁的陈琳心惊胆战,沉声喝道:“柳羽,你区区孺子,何敢妄议朝廷国策!”

柳羽连忙伏地,一声不吭。

“你们是如何推演的?”赵祯面色难看无比,沉声问道。

曹佾大着胆子站了起来,从怀里摸出几个玉牌,一人分发了一个,就连赵祯都拿到了一块,上面刻着朝廷二字。

“陛下,您是九五之尊,代表朝廷。

陈公公,您代表官员。

陈贤,你代表小吏。

微臣代表商贾、柳羽代表地主、潘肃代表收税官员。”

解说完毕,曹佾说道:“陛下,您是天子,代天巡狩,您来颁布新法。”

“善!”赵祯说道:“朕口含天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当颁布新法,改善民生。”

“陈公公,您是官员,你去实施新法。”

“老奴僭越了。”陈琳缓缓开口道:“官家颁布新法,自然是无论用什么办法,都要顺利实施的。”

陈琳一开口,赵祯的面色数变,却没有说话。

“微臣是商贾,变法革新,乃是为国为民,微臣也积攒了一些家底,想要投资。

朝廷新政一出,微臣就要想了,朝廷法令一向一日三变,明日还不知道是什么法令呢,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个行商吧。”

“老奴是小吏,既然上面吩咐了,那么自然要执行的,只是从谁头上砍下去呢?老奴惹不起世家豪族,那么升斗小民,自然是首选。”

“微臣是地主,趁着百姓走投无路,大肆兼并土地,这些百姓,将沦为微臣的佃农。”

“微臣是收税官员,百姓沦为佃农,商贾的税又增加不得,微臣犯难,自然会明里暗里加税。”

赵祯的面色随着几人的对话一点点沉了下去,面沉如水。

只是最简单的推演,就看出了新法的重重弊端,令人触目惊心。

令不出京城!一出京城就变味了啊!

第140章 硕鼠

未央不知道汴京皇宫进行了一次小小的推演,这个小小的推演,可能决定了大宋未来的走向。

他的面前,放着厚厚一摞子诉状。

这其中,平民百姓的不过三成,最多的则是那些地主豪商,甚至有很多世家豪门。

其中属孔家的最多。

这些诉状,全都是请求贾章做主,归还田亩的。

未央的头都大了,平民百姓倒还罢了,一家不过区区几亩,最多不过几十亩地。

但是那些有钱有权有势力的家伙,却一个个肠肥脑满,兼并的土地多不胜数,尤以孔家最甚。

他们家竟然把触角头伸出了山东,来到了泗州,泗州境内,竟然有孔家土地三百多万亩。

未央看的触目惊心,浑身发凉。

土地兼并,一向是中华大害,大宋并不抑制土地兼并,但是原本他以为,就算是孔家再厉害,也不过山东一地罢了,几百万亩土地,就算是在他们手里,只要老百姓还能勉强活下去,可以徐徐图之。

只是他没想到,孔家的胃口,竟然大到了这种地步,把手都伸到别的州府了。

“县尊大人,你如何看?”未央扔下诉状,看向贾章。

贾章悠然道:“王伦叛乱,不知多少人流离失所,背井离乡,有的人死于非命,自然家里的田产,就成了无主之物。

这些所谓诉状,不过是想要分一杯羹罢了。

你的意思我明白,别家都好说,只是曲阜孔家,不太好办呐!

他们明目张胆的要拿下泗州之地,只怕换一个官员,早就欣然同意了,搞不好还会成为一大德政,借此晋升。”

“不要说了!”未央粗暴的打断了贾章,冷声道:“孔家好大的胆子,真以为自己是皇帝不成?就算是皇帝,也没有孔家的田产多吧?山东数州,近七百万亩田产,尽皆归于孔家,泗州一地,满打满算,也不过四百万亩,他们想要直接占了泗州不成?”

贾章叹了口气,无奈道:“也不是这么说,毕竟是圣人血裔,还是要优待一二的。”

“优待?”未央声音愈发的冷冽了起来。

“优待一家,让千千万万的百姓无所食,无所衣!优待一家,让大宋赋税流失巨万!优待一家,不知道后世会有多少人骂我们!”

“他们也算是圣人苗裔?蛮夷来了,最先投降,卑躬屈膝的是他们!蛮夷走了,最先耀武扬威,以孔孟之家自居,作威作福的还是他们!”

“贾大人!如此毒瘤,留之何用!”

未央的声音愈发的高亢,贾章心中发冷,未央这一番离经叛道之言,让他这个孔孟门徒无言以对。

那可是圣人血裔啊!就算是怎么优待都不过分,历代以来,无论哪家坐了天下,无一不是捧着供着讨好着,怎么到了位于这里,圣人血裔,反而成了祸国殃民之辈?

“二郎!”贾章舌绽春雷,声音乍起:“慎言!”

未央一愣,瞬间醒悟过来,稽首作揖道:“多谢县尊大人。”

贾章叹了口气,说道:“二郎之言,字字珠玑。孔家所作所为,虽然不堪,但是我们读的毕竟是孔孟之道,学的是夫子之言。

忠孝仁义!若是欺师灭祖,只怕天下群起而攻之!

我知道你有大志,但是现在不是时候,就算是你想灭了孔家,也要等一段时间,再过三五年,暨行书院的学生出师了,到时候新的学说兴起,天下再非一家之言的时候,便是灭了孔家的时候。”

未央沉吟,大宋学说遍地开花,极为混乱,但是算起来,左右不离儒家就是,就算是继承了老子无为而治的理念,那些人依旧读的是圣贤书。

要想打破窠臼,只能另辟蹊径。

暨行书院固然能打破这个局面,但是三五年绝对不可能,根深蒂固的思想,就算是后世信息爆炸的时代,也不是那么容易打破的,更何况现在?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啊!

未央摇了摇头,他知道贾章心中所想。

一是贾章却是害怕了,未央所表现出来的癫狂,让他心惊胆战,一旦未央真的出手对付孔家,只怕孔家根本不可能幸免,以雷霆之势碾压下去,就算是辽国一国都没有挡住未央,更何况区区孔家,到时候千年斯文元气,只怕会毁于一旦。

二是贾章确实关心未央,毕竟未央根基浅薄,与孔家这等天下第一世家,比皇族更加尊贵的存在为敌,那就是与全天下的读书人为敌,与满朝诸公,与天下大势为敌,岂是那么容易的?

“县尊放心!我心中有数!”

放心个屁!贾章心里发凉,他知道自己的劝说没有用处,未央这个人,一旦决定了的事情,绝无更改,更何况这一次,锦衣卫横扫九大州府,沿途布下了重重后手,天下集团的触角已经遍布了这九个州府。

贾章从来都没小瞧过天下集团,就算是他身为集团的一份子,也不知道集团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到底有多少人。

这其中有当朝将门,有靠着登州市舶司发财的各方商贾。

最关键的,还有暨行书院里面的那些名臣大儒,这些人虽然看似没有权力,但是门生故吏遍布天下,满朝诸公都有关系,一旦动起来,那时真正的庞然大物。

而且在未央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暨行书院,对于圣贤之道,已经没有多少敬畏之心了。

严格说起来,暨行书院才是天下集团的未来,才是天下集团的核心。

他们这些人,不过是过度阶段的桥梁罢了,一旦暨行书院彻底成长起来,那将是一股颠覆性的力量。

“二郎,你还是要谨慎一点的好!宜缓不宜急,凡是要多多思量才是。”

未央郑重的道:“县尊大人,你虽然依旧是区区知县,但是如今你的权柄,早就非知县、知州、知府可比,就算是大唐的节度使,也没有你的权柄大!

只要你不贪权,舍得放手,早晚会入阁拜相!至于孔家的事情,你就不要插手了,我自有打算。”

第141章 怨怒与强夺

“还不说?”未央来到了锦衣卫大营,皱着眉头问陆鸣。

陆鸣老脸挂不住,瓮声瓮气道:“大帅,此人嘴硬的很,属下无能。”

未央叹息道:“不是你无能,锦衣卫的刑罚,都是我亲手设计,自然知道厉害,既然人家不说,自然是因为我们没拿出来足够的利益,所以人家宁愿死!”

未央迈步走在前面,陆鸣紧紧的跟着他,细细的听未央说教。

“此人乃是叛军军师,必然是有才华的,有才华的人多不胜数,但是有骨头的却不多,此人不愿说出来,只是因为待价而沽。

我们锦衣卫缺人啊!既然此人有几分能耐,就收了吧!”

说话间,来到了大牢之中。

一个囚笼之中,一个形销骨立的男子一脸疲惫,但是依旧倔强无比,面色倨傲。

两个锦衣卫死死的盯着他,眼神若有若无的在他的脖子上扫视。

“孙通?”未央大马金刀的坐在了一把太师椅上,斜睨着孙通。

“锦衣卫指挥使未央未大人!”孙通整理了一下衣衫,彬彬有礼的道:“未大人少年有志,孙通佩服。”

未央挥挥手道:“不用客气,你也是读书人,自然知道我朝刑律,叛逆作乱者,杀无赦!不用我再废话了吧?”

孙通微笑道:“小人自然知道的!从小人读书那天起,小人最喜欢的就是刑律,大宋刑律更是烂熟于心。”

“既如此,本帅也不多言!两个选择!”未央伸出两根手指道:“第一,直接砍头,反正你也没有功名在身,杀了你也没有人会说什么;第二,说出你知道的事情,你可以保住你的烂命。”

孙通忽然哈哈大笑,笑的弯了腰,过了许久,看着不动声色的未央道:“你既然这么问,自然知道我是孔家的家仆,孔圣人的家仆,岂能折腰?”

未央笑道:“我可以给你万两黄金,给你美女如云,让你下半辈子吃喝不愁,富贵一生,还能保你子孙后代百年富贵。”

孙通收起笑容,正色道:“未大人,既然知道小人所求,何必再说这些?”

未央沉默了片刻,突然开口道:“我给你个机会,跟随在本帅身边,隐姓埋名,重新开始!”

孙通长揖到底,恭声道:“仆俞庆,见过家主。”

未央叹息道:“不得不说,你们文人都是生的七窍玲珑心肝,是不是本帅不收你,你会把这些秘密烂在肚子里?”

孙通,哦不!现在是俞庆了。

俞庆微笑道:“家主过奖了,仆本就是无根无源之人,十年前孔家把我收入家中,做孔家走狗,实际上,仆不过是伺机报复孔家罢了。”

说到这里,俞庆的面孔突然扭曲起来,怨毒无比的吼道:“他们为了我家的一百亩水浇地,竟然让人烧了我家,我父母弟妹,全部死于大火之中,只有我在外求学,侥幸逃脱,化名孙通!

我的名字本来就是俞庆,本来就是俞庆啊!

孔家作孽百年,不知逼死了多少良善百姓。

这一次叛乱,就是孔家在背后怂恿的,因为他们看中了泗州的百万良田,想要收了,但是却没有由头,所以趁着灾荒,煽动王伦叛乱。

因为我机灵,有识字,所以被派来做王伦的狗头军师!

我知道他们之间一切的勾当,各种信件往来,全都是我处理的,我都留有证据。

孔家自作孽!我等的就是这一天,让孔家人全部去死!”

众人看着俞庆在哪里大喊大叫,肆意的发泄着心中的怨怒。

过了许久,俞庆双目通红的停了下来。

“我给你个机会,亲手覆灭孔家!”

“谢家主!”

未央转身就走,一点迟疑的意思都没有。

陆鸣随着他走了许久,才说道:“大帅,就这样就相信他了?”

未央冷声道:“陆叔,你也是锦衣卫老人了,此人满腹鬼域心思,但是刚刚说的话,却是有八分是真的。

不过他的手里,还有更重要的东西,一时半会是不会说的,等到他确信我们能覆灭孔家的时候,才会把这些秘密全部说出来。

至于现在!陆叔,你盯死他,就算是如厕,也要找人看着。”

陆鸣点点头,拍着胸脯道:“大帅放心!这事保证没有差错。”

。。。。。。

“二弟!”未洵急匆匆的来到了锦衣卫大营,怒气冲冲的道:“你到底管不管,我们好不容易打下的家底,竟然有人要收走,明目张胆的强取豪夺啊!”

未央淡笑着放下手中的毛笔,他的一手不入眼的字,还是那么难看。

“怎么了大哥,什么事让你这么生气?”

未洵气咻咻的坐了下来,胡乱灌了一杯茶水,气急败坏的道:“还不是孔家!仗着自己圣人后裔的关系,竟然要强行接手我们在九州创建的民生银行,还有天下集团分号,简直是岂有此理。

要知道如今民生银行可是有不少富商世家入股的,岂是孔家想拿走就拿走的?他们要是拿走了,我们对股东们怎么交代?

竟然只愿意给一万贯,打发叫花子呢!”

未央笑呵呵的安慰道:“多大点事,他们既然要,就给他们就是。”

未洵一口茶水喷出老远,不可置信的看着未央。

“二弟,你说啥!”

未央漫不经心的道:“大哥,给他们就是。另外散出消息,就说天下集团扛不住孔家的压力,愿意全面退出青州等九州之地,从此以后,由孔家接手。

至于股东们的股本嘛!呵呵,就让他们去找孔家就是。”

未央目瞪口呆,这是个什么意思啊!以他不高的智商,实在是想不明白。

“二郎的意思,是制造舆论,让商贾们对孔家不满,这不满的清虚越是高昂,对我们越有利,一旦时机成熟,便能重创孔家。”

贾章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不愧是天生搞政治的,这觉悟就是高。

不过未央却悠然道:“不是重创,那样怎么显得出我们天下集团的强大?这一次,我要把孔家连根拔起,让孔老夫子,老老实实的做他的牌位,供人瞻仰!”

第142章 老贾

贾章悚然一惊,凭本心讲,他是不愿意得罪孔家的,不止是他,只怕全天下没有人愿意得罪孔家,就算是蛮夷外族,也是恭敬有加,不敢造次。

“二郎,是不是再斟酌一二。”贾章低声道:“一个不慎,只怕就是万劫不复,不止是你,咱们天下集团的心血,都会毁于一旦。”

未央摇头笑道:“早晚会面对的,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你死我活,宜早不宜迟!再说了,我们虽然在这些地方立足,毕竟根基不稳,如今当家作主,若是不能阻挡住这些豺狼虎豹,信誉尽失,还有谁会相信我们天下集团?还有谁会去民生银行办理业务?

他们死守着一些田产不放手,是何等的愚蠢!

这些田产既然在我们手里,自然是我们做主,区区万贯,算得了什么?我天下集团随便拿出一点产业,都不下十万贯,当我们是叫花子吗?”

贾章知道多说无益,既然要战,那就做好一切准备,不打没把握的仗。

他顿时精神一振,沉声道:“二郎,怎么办,你说吧!”

未洵也点头道:“兹事体大,不是我们三个所能考虑周全的,我认为还是去信蓬莱,找几个老夫子讨主意。”

未央沉吟片刻,开口道:“蓬莱那边不用去信,滕老他们虽然思想上改变了许多,毕竟年纪大了,孔孟之道读了一辈子,不会允许我们离经叛道。

县尊大人,你去信令尊,让令尊大人给我们想办法,顺便把孔末乱孔那段历史研究透彻,找到其中的关键。

大哥,你去信曹佾他们,让他们散布消息,最好弄的天下皆知,要多大有多大!”

未央站起身来,豪气勃发,大义凛然道:“我们要一举功成,否则被人翻盘,便是万劫不复。”

。。。。。。

开封城中,贾昌朝皱眉看着手中的信件,他进士及第,前途远大,但是对于孔孟之道,说实话,并没有多少敬畏之心,只是当作敲门砖罢了。

不止是他,绝大多数朝臣,都是这种想法。

孔夫子在世的时候,游历诸国,到处兜售自己的治国理念,先去齐国,高的齐国国力衰败,再去鲁国,搞的鲁国大乱,其后周游列国,一声颠沛流离,他的治世理念当真可行吗?

不过是后人穿凿附会,春秋笔法罢了。

不过儿子竟然让自己找出现在文宣公一脉并非真正的孔夫子后人,乃是张家的后裔,这事让贾昌朝心中一沉,如坠深渊。

这当真是大逆不道了,千百年来,谁敢质疑孔夫子孔圣人?孔末乱孔,也不过是一场闹剧,当时大唐的掌权者,未必没有明白人,肯定清查过,只是依旧承认了孔仁玉的地位,这是因为他们需要孔夫子这面大旗,来为他们招揽人才。

现在几个小兔崽子竟然想要翻案,直接把山东孔圣一脉打入深渊,这简直就是逆天了有木有,就算是范仲淹变法,也没有你们几个的手笔大!

这是千古未有之变革啊!

你们不是想死,就是找死啊!老夫可不想跟着一起死!

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儿子,贾昌朝面色发苦,他还算年轻,如今有三儿两女,但是长子贾章,是儿女中最顶尖的,虽然诗词歌赋差了点,但是权谋之术,却是最好的,没想到进了蓬莱之后,竟然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了,莫非那未央真的有改变人心的能力?

贾昌朝如今是参知政事,只差一步便能入阁拜相,虽然现在被称为相公,毕竟名不正言不顺,他还想再进一步呢。

“兔崽子!老夫早晚被你害死!”

贾昌朝随手烧了信件,面沉如水,此刻的他冷静无比,既然儿子要干,那老子就陪你大干一场又如何?左右不过是罢官回家罢了,等风平浪静,老子照样能重返朝堂,再掌大权!

隔日,贾昌朝一头扎进了书山文海,无论是皇家藏书,还是国子监书库,甚至是街边的书屋,都进去翻看。

数日过后,贾相公红着一双眼睛,整个人形销骨立,瘦骨嶙峋,竟然几天的功夫,瘦了十来斤,整个人都如同疯魔一般。

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查到了蛛丝马迹。

。。。。。。

“泗州三百万田产,都是你家的?”贾章面前,一个中年文士傲然坐着,端着一杯清茶,十分得意。

“那是自然,王伦逆贼叛乱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我孔家千年文华之地,岂是粗鄙之人?退避锋芒之后,那王伦竟然烧毁了官府田册,抢夺了我孔家的地契焚毁。

但是这个三百万田产,确实是我孔家的无疑。”

此人叫做孔宗翰,算起来是孔子四十六代孙,他有个哥哥叫孔宗愿,还有个三个族亲孔舜亮,孔宗寿,孔宗縠,被尊称为五孔。

曲阜孔家盘根错节,后裔繁多,但是真正执掌孔家大权的,还是孔家嫡系,而他们五兄弟,就是孔家嫡系。

泗州三百万田产的事情,这可是大事情,若是让旁系支脉前来,说不定就黄了,所以孔宗翰亲自出马,以他孔子嫡系血脉的名头,区区一个知县,还不拱手奉上?

贾章满面春风,笑呵呵的道:“多大点事情,您老人家随便找个下人来不就成了?何必亲自跑一趟?让吾等孔孟子弟汗颜不已啊。”

孔宗翰心中冷笑,还知道自己是孔孟子弟?读着我家祖宗的书,就该好生供奉我们孔家,上次你们就推三阻四,这次看我亲自来了,这不就变脸了?

“好说好说,贾知县随锦衣卫平叛,诸事稠稠,还是亲自跑一趟来的安心。不知何时才能用印?家主还等着我回去复命呢。”

贾章打起了哈哈,说道:“老大人急什么?这扬州风物,堪称天下第一,尤其是扬州瘦马,姿色天然。占尽风流。一貌倾城。般般入画。柔心弱骨神清骨秀,香肌玉体玉骨冰肌。婀娜小蛮。潘鬓沈腰。肩若削成,腰若约素。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妍姿妖艳。环肥燕瘦。粉藻其姿。

老大人既然来了,怎能不品鉴一番?不然别人还以为我待客不周呢。”

孔宗翰顿时食指大动,恨不得立刻一亲芳泽。

第143章 倒孔之滚滚

在贾章带着孔宗翰流连花丛,乐不思蜀的时候,未央正在锦衣卫大营,抱着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乐的牙不见牙,眼不见眼。

小东西刚刚睁开眼睛,浑身的毛还是短短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惹人怜爱。

偶尔看未央一眼,未央的心都融化了。

十亿人民九亿麻!十亿人民十亿猫奴。

这玩意就是传说中的食铁兽,迷倒万千民众的滚滚。

“大帅,您小心点,这可是传说中蚩尤的坐骑,万一这猛兽伤了您就不好了。”

一个锦衣卫唯恐滚滚伤了未央,还好心的提醒。

未央顿时怒目而视,滚滚多可爱,怎么会伤人呢?

那个锦衣卫委屈的低下了脑袋,反正大帅是神仙,区区食铁兽,还伤不了大帅,不过这玩意可是蚩尤的坐骑,还是小心点的好。

未央嗤之以鼻,莫非黄帝打蚩尤的时候,骑着滚滚吗?滚滚是内应?你去负责拖住蚩尤,我保你后世荣华富贵?

未央不由浮想联翩:话说在5000年以前,涿鹿的郊野之上,正发生着一场恶战。双方实力都十分雄厚,一方是有人文始祖之称的黄帝,他十分聪明,发明了许多对人们有贡献的东西。当然他手下也都是能征善战的勇士,战斗力惊人。

而另一方呢?他们的首领叫做蚩尤。这支队伍可了不得,各个能以一敌十,他们都是铜头铁臂,武器也要比黄帝他们先进。更可怕的是蚩尤的坐骑,号称食铁兽,像一些普通的铁器他见了都要流口水的。这头怪兽有熊一样的身躯,咬合力惊人,更是传说一掌就能拍死人,在蚩尤的训练下,它的实力愈加可怕起来。终于开战了,黄帝骑着龙,说道:“我们之间终于有一战了,蚩尤,我知道你很厉害,不管怎么样,上吧!”蚩尤也不甘示弱,他从坐骑上下来,笑着说:“黄帝,你且吃我一刀!”说完就要跳过去砍向黄帝。黄帝大惊失色,蚩尤觉得稳券在握了,就在这时,突然觉得有东西抱住了自己的腿!蚩尤大惊,往后一看,竟是自己的坐骑,瞪着一双眼看着自己。此时黄帝看准时机,手起刀落,蚩尤,卒!

于是乎滚滚立下大功,在后世成为人族之主,所有的人族都以看一眼滚滚为荣,摸一把更是心满意足,飘飘欲仙。

当然,这是未央的臆想。

要知道人家滚滚虽然是吃肉的,但是竹子才是人家的主食,萌的不要不要的好嘛!

这只滚滚是锦衣卫一个小队长在王伦的御花园找到的,刚找到时,锦衣卫一众吓了一跳,说起来他们也是打过辽国的悍卒,就算是老虎豹子,也不见得害怕,但是见到滚滚时,确实是吓了一跳。

食铁兽啊!蚩尤的坐骑!这玩意到底有多凶猛,谁都不知道。

好在一个锦衣卫事出身成都府的,当年在沙门岛被未央收服。

滚滚产自哪里?自然是成都府,这玩意在成都府都快泛滥成灾了,据说经常跑到百姓家吃铁锅,很是凶猛。

不过传说是这么说的,倒霉听过滚滚伤过人。

所以这个名叫钟洪的锦衣卫,按照成都府那边捉了滚滚后处理的方法,直接饿了滚滚三天,这才敢弄了个囚笼,送到了锦衣卫大营。

这种猛兽,自然是要给大帅赏玩的。

只不过猛兽在大帅的眼中,变成了萌兽,各种糕点、鲜嫩的竹子,不要本钱一般的给滚滚投食,别人连碰都不让碰。

不过找到滚滚的几个锦衣卫,全员赏了一百贯钱。

拿了钱就行了,至于大帅的事,管他呢!反正大帅是神仙,食铁兽还能打得过大帅不成?

。。。。。。

“二郎在做什么?”

好容易把孔宗翰弄的精疲力尽,又安排了美女相伴,没有精力再找麻烦,抽出身来的贾章找未央竟然没找到,直接来找未洵了。

未洵无奈的翻了个白眼,整理了书桌上如山的文件,无奈道:“二弟最近弄了一只食铁兽,正喂养呢。”

贾章一愣,旋即大怒:“我等忙的昏天暗地,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他还有时间去摆弄什么食铁兽?”

未洵笑道:“云卿兄,二郎难得放松一下,我们也不要太过苛责了,再说了,这一年来,他几乎不眠不休,凡是亲力亲为,打下了偌大的局面,我们总不能一直让他干完所有的事情,咱们自己去潇洒快活吧?”

贾章沉默了一下,叹了口气,说实在的,这一年来,他们都习惯了听从未央的安排。

论资历,未央今年才十二岁,论官位,贾章、滕子京等人,哪一个都能碾压他。

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未央做出了无以伦比的壮举,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不把他们震慑的心神失守。

无论是登州的变化,还是杀入辽国,甚至极其细微的一些民生问题,在未央的手上,都举重若轻,处理的得体。

若是让他贾章来,他没有信心能处理好这些事情。

不说别的,单说一个城市的居民卫生问题,就让九成以上的官员挠头了。

管天管地,还能管人拉屎撒尿吗?没道理啊!

可是未央就处理的很好,蓬莱乃至整个登州,干干净净,街面上的行人,有的虽然衣衫褴褛,但是却整整齐齐,一丝不苟。

这是一种精神面貌,未央的出现,几乎改变了登州人的生活方式,这是别的官员所不能比拟的。

“既然如此,就让二郎休息一段时间吧!”贾章顿时豪情大发道:“就算是没有二郎,咱们也能担得起这个担子。

不过是区区孔家,莫说他们的身份有疑,就算是真的孔圣人的子孙又怎样?

孔圣人安贫乐道,不会想到他的子孙后代靠着他的威名作威作福吧?

若是孔圣人有灵,早该降下天雷,打死这些不肖子孙了。”

未洵抚掌大笑道:“云卿兄说的是!不过区区孔家苗裔罢了,就让你我联手,把孔家从神位上拉下来吧!”

两人相视一笑,惺惺相惜,豪气干云。

第144章 倒孔之民生

孔宗翰左拥右抱,似乎早就忘了此行的目的,只是怀中揣着的一张约书告诉他,孔家发了,真正的发了。

在他看来,无论是所谓的锦衣卫还是贾章这些人,不过都是一些年轻人,都要尊崇孔孟之道。

祖师爷的子孙代表的就是祖师爷,莫非你还敢反了祖师爷不成?

这不,自己一来,就好酒好菜美人,把所谓的天下集团的民生银行拱手相让。

美滋滋!乐悠悠啊!

孔二爷翘着二郎腿,享受着美人的按摩,看到没人若隐若现的那抹雪白,心中一阵荡漾,当即淫心大起,抱起美人,钻进了幔帐。

过了足足半个月,孔宗翰才从贾章赠送的一座宅院中走了出来,来到街头上,欣赏着未来孔家的产业。

不得不说,贾章这小子还真是个人才,这才多久?就把偌大的扬州经营的丝毫不逊以往。

只是少了青楼楚馆,未免美中不足。

不过无所谓了,再过些时日,等孔家接受了扬州,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

他晃晃悠悠的来到了民生银行扬州分行,惊奇的发现,竟然有很多穷鬼捧着一堆堆铜钱,进入银行之后,换了一张纸片,就欢天喜地的过去了。

孔宗翰长大了嘴巴,从来都是豪商大贾,世家豪门去钱庄存钱,那些穷鬼就算是有钱,也不会存入钱庄,毕竟那保管的费用可不低。

莫非这民生银行真的有什么魔力吗?

孔宗翰踱步进入民生银行,一个穿着一身黑色长袍,身板笔直的侍者走了上来,彬彬有礼的道:“这位先生,欢迎您来民生银行,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呢?”

孔宗翰乐呵呵的道:“不错不错,这铺面打理的很是清新雅致,你这小厮也是斯文有礼,以后跟着我吧,正好身边缺人。”

侍者不失礼貌的说道:“这位先生说笑了,我们与银行是有约书的,再说了,小人还不想换工作。先生要是想参观银行,请您随意,若是想办理业务,可以去柜台咨询。”

孔宗翰哂笑道:“什么约书?整个银行都是我家的,你又算的了什么?真是给脸不要脸!既然如此,你不用干了,回家去吧。”

侍者心中大怒,哪里来的莽汉,竟然敢大言不惭,谁不知道民生银行乃是天下集团麾下产业,天下集团的几个掌权人,他早就见过,你又算哪根葱。

“先生,请您不要无理取闹,否则本银行有权力驱逐您,并把您录入银行不受欢迎名单之中。”

孔宗翰闻言,一双眼睛眯了起来,看着侍者冷笑道:“好大的胆子,就算是贾章、滕子京都不敢与我这般说话,你区区一小厮,竟然敢忤逆我!把贾章给我叫出来,我倒要问问,他是怎么调教下人的。”

“谁找贾章啊?”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

孔宗翰看去,只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抱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兽,正好奇的看着他们。

“先生,您怎么来了?”侍者看到未央,连忙上前道:“不知先生莅临,有失远迎。”

“你是扬州分行的经理?我记得你叫贾林,好像是县尊大人的远房侄子吧?身为经理,怎地还亲自处理这种琐事?民生银行的事物繁杂,你去忙吧。”

贾林看了一眼孔宗翰,微笑道:“先生既然说了,那属下就去忙了,先生稍待,过会自有人前来驱逐此人。”

未央满意的点了点头,贾章的这个侄子是个人才,原本在蓬莱的时候,在第一批民生银行员工中,就是顶尖的存在,在算学一途,更是出类拔萃,加上为人心思灵巧,精于变通,才委派他作为扬州分行的经理,看来做的还不错。

未央抱着滚滚,乐呵呵的转了一圈,很是满意,看来这些员工,已经早早的进入了状态,民生银行扬州分行无忧矣。

过了一会,贾章急匆匆的赶来了。

孔宗翰被凉了半天,看到贾章,又得意了起来,区区一个小厮,就敢跟你家孔爷叫板,看看,贾章还不是屁颠颠的过来赔礼道歉?

孔宗翰乐呵呵的迎了上去,正要说话,发现贾章竟然看都不看他,径直走入银行,来到了那少年身边,气冲冲的道:“二郎,你倒是好生逍遥。”

未央笑道:“县尊大人,能者多劳嘛!此间正是你大展身手的地方,我怎好争功?”

贾章不悦道:“诸事稠稠,正需要你坐镇,怎能沉迷于架鹰走狗之时,真是荒唐。”

未央也不生气,抱着滚滚,轻轻的抚摸着,随手摸出一块鲜嫩竹笋,送到滚滚嘴边,滚滚抱起竹笋,啃得香甜。

贾章老脸漆黑,愤怒的看着滚滚,一时无言。

孔宗翰在一旁气的须发皆乍,不当人子!不当人子啊!

老夫孔家嫡系后人,在你贾章眼里,竟然比不上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吗!

“贾章!”孔宗翰怒吼道:“你是什么意思,莫非是要与我孔家作对不成?”

整个民生银行的办事大厅顿时喧闹了起来,所有人都看着孔宗翰,看的他老脸发红。

贾章不明所以的回头,似乎才发现孔宗翰一般,连忙稽首施礼道:“原来是老大人当前,不知老大人莅临,还请莫怪。”

“县尊大人,这位是?”未央抱着滚滚,开口问道。

“哦,”贾章这才回过神来,连忙介绍道:“二郎,这位就是曲阜孔家孔宗翰孔老大人。”

未央点头道:“原来是孔老大人当面,晚辈失礼了。”

孔宗翰傲然道:“你就是坊间传闻的那位未央未二郎?不错,看在你还算知礼的份上,就不怪罪你了,这民生银行乃是我孔家的产业,岂容这些刁民前来玷污?赶紧把他们轰出去,孔家的钱庄,接待的自然都是达官贵人,世家望族。”

民生银行自从在扬州开业以来,经过近半月的宣传,还有原先登州民生总行早就传遍天下的名头,这才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存款。

此刻办事大厅内,足足有四五百人,听到孔宗翰这般说话,几乎所有人都怒目而视。

第145章 倒孔之陷阱

未央好奇的看着这个孔宗翰,这家伙是脑残吗?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口出狂言,这是何等的弱智啊!

孔家要是都是这样的人,那倒是好办了,他们自己就会把自己坑死,还用的着自己动手?

贾章面色数变,说实话,他的内心之中,还是不愿意动孔夫子的后人的,就算是这后人不是正牌的,但是百年过去了,不是正牌也是正牌了,再翻旧账,也不一定能找到什么证据。

但是今日孔宗翰的话,让他警觉起来。

孔夫子固然光耀千古,圣贤之尊,但是孔夫子是孔夫子,他的后人是他的后人,不能混为一谈。

无论怎么尊崇孔夫子都不为过,但是他的后人,真的有资格享受这种恩荣待遇吗?

贾章此刻仿佛吃了人参果一般,浑身十万八千个毛孔无一不舒爽。

原本要干掉孔家,他还有点犹豫,但是现在嘛!呵呵!对不住,挡了我的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区区孔家,又算的了什么?不过是自己晋身的踏脚石罢了。

一想到自己干掉了孔家,能得到的无数好处,贾章浑身舒泰,看向孔宗翰的眼光,就像是看着一套一品朝服一般,双眼放光。

“孔老大人,不知这是你的意思,还是文宣公的意思?”未央眨巴着眼睛,看着这个作死的家伙,好奇的问道。

孔宗翰傲然道:“我孔家乃是万世师表,自然是一体的!我的意思,就是文宣公的意思。”

未央心中狂笑,孔夫子要是知道自己的后裔是如此草包,估计能从坟堆里爬出来打死你们这些不肖子孙。

不过他却不露声色道:“原来是文宣公的意思,这就好办了。”

未央点了点头,转身道:“贾林。”

“属下在!”贾林从后面转了出来,他本就没走远,一直躲在门后面看戏呢。

未央笑道:“今日银行停业一日,明日百姓可以来取走存款,一应利息,全数兑换,七日内兑换完毕,而后交于孔家即可。”

贾林面色微变,连忙道:“先生,银行半月吸纳存款数百万贯,利息足有数万贯之多,如此以来,岂不是血本无归。”

未央不动声色道:“多大点事,几万贯罢了,咱们还亏得起,只是不要亏了百姓就好。”

贾林无奈,只得下去部署。

一旁的孔宗翰听得眼珠子都瞪了出来,天呐!半个月就赚了数百万贯,这哪是什么银行,简直就是下金蛋的母鸡啊!

想一想,一亩地一年到头也不过几贯钱的收入,还要刨除各种赋税,要有庞大的人手打理,几百万亩地,一年到头也不过数百万贯。

孔家虽然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但是一想到半个月就能顶一年的收入,孔宗翰再也坐不住了,这一年下来,得有多少钱呐!

胡闹!这些钱可都是我孔家的,怎能给哪些穷鬼!

“不行!”孔宗翰双目赤红,面色通红,大声喊道:“银行乃是孔家产业,银行的一切都是我孔家的,怎能把钱给那些穷酸?”

未央笑吟吟的看着孔宗翰道:“孔老大人以为,该如何处理?”

孔宗翰顿时指点江山,颐指气使道:“孔家的产业,自然由孔家处理,就不劳两位大人了。

两位大人把银行与地契田亩交接一下,就退出九州吧。”

未央与贾章对视一眼,从双方的眼中都看出了浓浓的喜意。

未央当然不是凑巧来到银行的,贾章也不是凑巧就赶来的,至于贾林,一个银行经理,更不是凑巧就被孔宗翰遇到的。

这一切不过都是他们的计策罢了!

众目睽睽之下,只要孔宗翰说话,言必有失,到时候顺水推舟之下,孔家的名声,只怕就臭大街了。

更为绝妙的是,未央一向秉承着有财一起发的理念,天下集团吸收了不少大宋各地的资本家,其中有豪商,也有世家大族,更有皇帝一起背锅。

果不其然,孔宗翰这个蠢货不仅仅蠢,而且蠢的可爱,三言两语就被忽悠的跳进了坑里。

孔宗翰明目张胆的强夺天下集团的产业,这就不是找死了,这是想直接把自己干进地狱啊!

果不其然,孔宗翰话音刚落,整个办事大厅就喧闹了起来。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农拄着拐棍,骂骂咧咧道:“你算个什么东西,凭什么抢我家的钱?老汉省吃俭用了一辈子,这才有了这十贯钱,就这样平白让你拿去?”

“就是就是,我们一辈子的积蓄,怎能拱手送人?再说了,人家都说了返还给我们,还有利息,你算个什么东西,这在里大言不惭。”

“依我看哪,此人应该是仗势欺人之辈,这些年,咱们大宋出的贪官还少吗?”

“他要是敢贪墨了我们的钱财,我就是告御状,让圣人给我们做主。”

。。。。。。

孔宗翰一脸的云淡风轻,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平头百姓怎么说,官字两个口,孔家就是骑在百官头上的祖师爷,他们还敢因为一些穷鬼就得罪孔家?就不怕士林清议骂死他们?遗臭万年?

“诸位乡亲!”贾林团团作揖道:“我们民生银行,意味造福民生,可惜如今却是出了问题。

不过诸位放心,就算是民生银行易手,我在这里保证,诸位的钱财,不会受半点损失,我们民生银行总行,会全额发放诸位的存款。”

此言一出,顿时引来一片夸赞之声,与之相比,孔宗翰就像是一个跳梁小丑一般可笑。

但是孔宗翰根本不在乎,几百万贯啊!这都是钱呐!拿出去放贷,一年就能翻好几番!

这人莫不是傻子不成?平白的散出去几百万贯钱财?

不过好像九州都有一家民生银行分行?虽然其余八州比不得扬州富庶,但是一州一百万贯,应该不是问题吧?

孔宗翰有点头晕,一想到一次性能敛财钱万贯,饶是他一向沉稳如山,也矜持不住了,恨不得立刻就接受民生银行其他八州的分行。

当然,一个民生银行就有如此大的油水,那么整个天下集团呢?

第146章 倒孔之贪婪

孔宗翰的胃口顿时大了起来,他心里盘算着,既然他们能拱手让出几家分行,说明人家不在乎啊!说明人家钱多人傻啊!

那么整个天下集团,整个天下集团的根基蓬莱,哪是多大的油水啊!

孔宗翰觉得自己的心都燃烧了起来,要是夺下整个天下集团,岂不是亿万巨富?到时候,孔家就算是躺在金山银山上,一百年也吃不完啊!

人从猴子进化成人,花费了百万年的时间,但是一沾到利益,就会立刻从人变回猴子,所谓利令智昏,便是如此。

此刻的孔宗翰,就是一只猴子,一只被未央耍的团团转的猴子,而不自知。

“贾大人!”孔宗翰沉声道:“扬州民生银行与其他八州的民生银行,必须尽快交接给我孔家此事宜早不宜迟,免得出现岔子。”

贾章一脸懵逼的道:“孔老大人,原先不是说好的,只有泗州与扬州吗?”

孔宗翰不屑道:“贾大人,你也是读书人,祖师爷的教诲莫要忘了,君子不言利!我孔家情愿代天下集团打理扬州等九州民生银行分行事物,此乃为了天下集团着想,你怎能质疑?”

贾章心中狂喜,你们胃口越大越好,我们天下集团可不是那么好惹的,这其中勾连结盟了无数利益,别说你孔家,就算是皇帝也不敢动,你这么干,只怕天下群起而攻之的时候也不远了。

贾章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欣然道:“多谢老大人关心,既如此,天下集团在东南的业务,就交给孔家了。未大人以为如何?”

未央点头道:“有人代为打理,这是好事情,我天下集团也未免有考虑不周之处,如此倒是要劳烦孔家,只怕惹人非议,人家会说我们有损圣人清誉的。”

孔宗翰连忙摆手道:“老祖宗为国为民,游历列国,不辞劳苦,如今后辈子孙为大宋做一点事情,老祖宗不会怪罪的。”

未央好奇道:“真的吗?孔圣人真的不会怪罪吗?”

孔宗翰斩钉截铁道:“自然不会,老祖宗光风霁月,是何等人物?岂会因为区区小事,就怪罪我们呢?”

未央这才点头道:“既如此,那就尽快交接吧,老大人您看是不是三日后?毕竟银行兹事体大,还是要告知股东们一声的,不然我们也得罪不起股东们,到时候他们闹起来,也有损孔夫子威名不是?”

孔宗翰心中舒泰无比,潇洒的笑道:“那是自然,三日后,我来交接就是。”

贾章上前,陪着笑脸道:“孔老大人,下官为您安排的那些女子可还合您心意?若是有何不妥,您尽管说,下官一定尽量满足。”

孔宗翰一想到那些如花似玉,娇嫩无比的女子,顿时心里一阵火热,恨不得立刻回去敦伦一番,不过他毕竟是熟读四书五经的,还有有些风度的。

“贾大人客气了,一切都很好,我很满意,只是那些女子,似乎年纪大了一些,若是有贾大人你懂的。”

未央倒吸一口凉气,特么的,你还玩啊!你这么龌蹉,孔夫子他老人知道吗?要是知道怕不是要从坟堆里爬出来打死你个龟孙。

贾章满脸堆笑,欢快的低声道:“老大人说笑了,我那里还有小倌,个个仙姿玉色。金枝玉叶。白璧无暇。桃羞李让。那真是澄妆影于歌扇,散衣香于舞风,拭珠沥于罗袂,传金翠杯于素手啊!”

孔宗翰顿时惊喜道:“竟有如此妙物,何不早早拿出来?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老大人您且回去静候,我这就为您准备。”

两人互视一笑,极为猥琐,孔宗翰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未央在一旁听得直腻歪,所谓小倌,就是**,南北朝开始,娈字与童搭配,意指被达官贵人当作女性玩弄的美少年。

历史上好这一口的不少,不少皇帝都喜欢这一口,最出名的就是汉武帝,当时与那韩嫣之事,可谓是天下皆知,还有梁简文帝。

后者还曾经写过一首诗曰:

**娇丽质,践董复超瑕。

羽帐晨香满,珠帘夕漏赊;

翠被含鸳色,雕床镂象牙。

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

袖裁连壁锦,床织细种花。

揽裤轻红出,回头双鬓斜;

懒眼时含笑,玉手乍攀花。

怀情非后钓,密爱似前车,

定使燕姬妒,弥令郑女嗟。

一派女性意味,写少年年貌美,细描**的衣着和姿态,最后四句刻画情怀,表示其与女子并无异样。

未央看了看满面含笑送走孔宗翰的贾章,心中诡异无比,这位不会也好这一口吧?

“二郎,为何如此看着我?”贾章摸了摸自己脸,没有灰尘啊?他可是很注意个人卫生的,一向都打理的干干净净。

未央撇过头去,含混道:“没啥没啥,就随便看看。”

两人来到银行后面的办公区,来到了一间密室,贾林早早在此等候了。

“叔父,先生。”

未央摆摆手道:“毋须多礼,这次的事情,还要靠你配合,如今看来,完成的不错,后面的事情,一定要做好,成败在此一举。”

贾林连忙道:“都是先生策划有方,那孔宗翰自不量力,胸无点墨还自以为得计,实在是自寻死路罢了。”

未央笑道:“不要给我脸上贴金了,这次的事情,也是铤而走险,我们要是败了,这九州百姓,至少有十年没有好日子过,我们蓬莱的基业也保不住;我们若是胜了,从此以后,把孔圣人放上神位,供人瞻仰,借助九州之力,加上蓬莱,还有各种利益勾连,最起码能让大宋延续百年福泽。

所以此次,许胜不许败!无论是谁,要是胆敢阻挠我们的策略,全部杀无赦!”

未央杀气腾腾,贾章与贾林俱都神情肃然,不敢有丝毫怠慢。

“我把锦衣卫狙击手派给你两名,杜鹏程也派给你,你放心行事,此事一成,你便是天下集团南方总经理,从此以后,南方的一切事物,尽出你手,除非重大决策,否则你有临机决断之权。”

贾林肃然道:“敢不从命!”

第147章 倒孔之急先锋

曲阜外,张羊村。

俞庆带着三十锦衣卫,面无表情的看着偌大的张氏林园,心中只有滔天恨意。

“俞先生,大帅说了,这次的事情,一定要成,您既然有把握,就要有本事才行,否则找不到证据,回去之后,你自然是有死无活,也会连累某家,禁闭的滋味,某家可不想尝试。”

随着俞庆来的,就是掌管锦衣卫刑罚的陆鸣,他声音低沉,极有韵味,但是听在俞庆耳中吗,却如同催命小鬼一般。

不过现在无所谓了,他俞庆已经是锦衣卫的人了,筹谋了十年的计划,终于有了成功的希望,怎能不尽心竭力?

“陆同知放心,我筹划了十年,就是为了今日,张家藏有曲阜孔家的秘密,绝无疏漏,这一点,还是孔若蒙在祭祖之时亲自说的。”

未央仿照后世锦衣卫官职,分封属下,自己为指挥使,下有同知、佥事,镇抚、总旗、小旗,而陆鸣,就是六名同知之一。

俞庆沉吟了一下,继续道:“只要进入张家,或偷或抢,总能把张家的秘密挖出来。”

“俞先生的意思是,让我们直接攻打张氏园林?”陆鸣面色不变,虽然他们只有三十人,但是这三十人都是从辽国下来的悍卒,而且带了一门迫击炮,还有两杆狙击枪,就算是张家有不少家丁打手,也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

只是他不想把宝贵的资源浪费在区区张家身上,所以皱着眉头,有此一问。

俞庆笑道:“陆同知,咱们也不说废话,张家的秘密,必然是藏在他们的祖祠堂宅之中,只要去祠堂搜索,一定能找到,就算是找不到也没关系,再往西三十里,那里有一个卢家村,村子里面有一家人,当年是陆家的家奴,数代家奴,早就对陆家心存怨愤。

这这家人中,有一个老头,卢老太爷,老爷子世代为张家效命,老了老了,却没赶回了家中,缺衣少食,只有两个儿子几个孙子奉养。

卢老太爷今年已经九十多岁了,当年的事情,不过才一百多年,他是亲身经历过的,百年来张家与孔家的龌蹉腌臜之事,参与了不少,知晓其中内幕,这就是人证。

人证物证齐全,再加上天下集团发力,就算是孔家再有实力,也会被连根拔起。”

陆鸣点了点头,他们之所以来一趟,并不是缺少足够的证据,对于某些事情来说,就算是没有任何证据,依旧可以做成铁案。

他们来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毕竟当年的事情,留下了不少手尾,查起来一点都不麻烦,只是没有人敢查,也没有人愿意查,既然开始查了,那就绝对有铁证。

铁证还不保险,毕竟万世师表孔圣人的后人,还是需要慎重的,所以他们直接来到张羊村,把张家拿下,在锦衣卫的刑罚之下,就不信有不开口的人。

“传令!入夜后,进入张氏园林,捉拿张家一干核心族人,搜寻证据。”

陆鸣直接下令,锦衣卫原地休整。

陆鸣与俞庆一起,闭目养神,大帅早说过,一定要看好俞庆,不能有任何意外,对俞庆要有防备,不能全盘信任。

陆鸣执行的很好,一点都没有疏漏。

俞庆倒是无所谓,他是真心投靠,自然没有别的龌蹉心思,所以一直以来,光明正大的展现自己的一切才能。

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是一个人才,在孔家呆了十年,无论是诗词学问,还是权谋之术,都是顶尖的,虽然陆鸣对他戒备重重,但是却极为佩服,这家伙若不是陷入仇恨之中,绝对是当世大才。

“俞先生,您饱读诗书,如今跟随大帅,早晚有一展才华的时候,以后有什么打算吗?”百无聊赖之际,陆鸣好奇的问道。

俞庆神思恍惚,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父母弟妹苦苦哀求孔家人放他们一条生路,却被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如果可能的话,估计我会找一个幽静的地方,终老一生吧。”俞庆落寞无比的说道。

陆鸣看着俞庆的身影,突然觉得这个男人是如此的孤独,父母弟妹被屠戮一空,独自生活在世上,苟且偷生。为了报仇,不得不委身仇敌之家,若非遇到大帅,只怕这辈子都没有机会脱出孔家的掌控吧?

毕竟一个人,就算是智慧再深,心思再缜密,也不可能对抗一个万世师表,当世第一大家族。

“俞先生,”陆鸣宽慰道:“您的才华,那是不必说的,此事过后,大帅必然重用,我锦衣卫之中,却是正好缺少俞先生这般有才华的谋士军师。

只是大帅不会把您放在锦衣卫,登州事务繁杂,书院更是忙碌不休,估计大帅会把先生扔进书院,或者别的重要衙门。

只要先生干的好,胸中抱负,那是必然有施展的一天。”

俞庆苦笑道:“我一个苟延残喘之人,能亲手报得大仇,已经谢天谢地了,哪还有什么脸面出人头地?”

陆鸣正色道:“先生错了,逝者已矣!我们这些人活在世上,不止有深仇大恨,还有家国百姓,大帅常说,若有一天能看到大宋君临天下,万邦来朝,才不服生平所学。

先生大才,纯孝之人,岂不知为家报国之事?

为家,先生未留下一儿半女,继承香火。

为国,先生满腔热血,满腹经纶,这都是当今圣人在位,才能有的,为何不思报效国家?

先生既抱大仇,当为家为国,重活一场,怎能消沉遁世?

我家大帅,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避世清修的和尚道士,国家生我养我,遇事就遁世山林,无有后人,无有忠义,岂不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

陆鸣一口气说了很多,俞庆越听眼睛瞪得越大,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多有贪财好色,贪生怕死之辈,他俞庆不就是厌恶了这些蝇营狗苟之事,才想要遁居山林,终老一生吗?但是为何陆鸣的一番话,让他觉得热血沸腾呢?

第148章 倒孔之张家

没有人愿意为奴为婢,更没有人天生贱骨头,愿意低人一等。

俞庆满腹经纶,自诩才学,自然是不愿意屈居人下的,如今有了机会,怎能不动心?

他心中暗暗决定,只要此事一过,自己侥幸存活,就娶一房婆娘,不求多好看,只要能生养,贤惠就成,待诞下子嗣,就全力相助家主,附于尾冀,一展抱负。

“多谢同知开解之恩!他日若有成就,必当厚报。”

陆鸣哈哈大笑道:“先生能释怀,这是大好事,我蓬莱万事并举,缺的就是人才,先生大才,怎可浪费在乡野之间?至于厚报,那就不必了,我们都在大帅麾下,大帅能成事,我们就有酒喝,有肉吃,大帅若是失败,我们这些人,估计就算是不万劫不复,这辈子也没有了指望。先生只需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了。”

俞庆连连拱手,表示受教。

入夜,三更时分。

张氏林园已经敲了梆子,陆鸣倾听片刻,便沉声道:“成败在此一举,杜朦杜胧,你二人保护俞先生,其余之人,随我冲进张氏林园,按照原计划行事。”

“遵令!”

一行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沉稳的前进着,过了不久,来到了豪华奢侈的张氏大门。

陆鸣摸出腰间的手弩,瞄准了看门人,只听一声极其细微的破空之声,那人应声倒地,连吭一声的机会都没有,喉咙上便多了一个血洞。

另一个看门人也被同时射杀。

悉悉索索的声音在夜间响起,三十锦衣卫披着黑色的披风,握紧了横刀手弩,鱼贯而入。

一路不停的以手弩杀人,不过片刻,便来到了内宅。

不得不说,承平已久的张家,早就没有了忧患意识,这张氏园林之中,竟然连一点像样的抵抗都没有,被锦衣卫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

内宅之中,陆鸣断然下令,不一会,一个个被捆的牢牢实实的人被提溜了出来,嘴里塞着一块特制的棉包,免得他们大喊大叫,惊起了别的人。

不一会,一个个张氏核心族人被压了出来,整个园林竟然一直寂静无声,宛如死境一般,诡异非常。

“禀同知,张氏族人全数在此,其余家丁打手,也被去除武装,控制了起来。”

陆鸣驱马上前,冷声道:“谁是张家族长,出来搭话。”

一个战战兢兢的老者,足以六十多岁,面色惨白,头发已经秃了,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

一个锦衣卫上前取下老者口中的棉包,老者直接喊叫道:“好汉爷饶命啊!好汉爷饶命啊!我张家一向与人为善,修桥补路,造福乡里,从未干过恶事啊!”

陆鸣厌恶的看了那老者一眼,沉声道:“报上名来。”

“老汉张怀瑾,还请好汉爷饶我一命,必然双手奉上钱财万贯。”

陆鸣斜睨了老汉一眼,这个没骨头的,只想着给自己保命,连自己的家人都不顾了。

“你张家还有那些事核心人员,指出来。”张怀瑾连续指了十余人,那十余人顿时如丧考妣,瘫软在地。

“把他们带走,其余人全数杀了!”

陆鸣展现出铁血的一面,竟然要把张家之人全数杀了,要知道张家除了常年居住在此地的家族子弟,家丁打手仆役加起来也有三五百人,一次性杀三五百人,简直就是天怒人怨啊。

当然,这是张怀瑾的想法,不过他依旧暗自庆幸,好在死的是别人,不是自己,只要自己不死,张家仍存。

你们就当为张家的富贵做贡献了,逢年过节,我会给你们多烧纸钱的。

不提张怀瑾龌蹉的心思,锦衣卫毫不留情的举起了屠刀。

后面的俞庆终于走入了张家,面对满地的尸体,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

要说孔家是天下大害,那么张家就是大害的帮凶,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孔家不方便出手的事情,一向是张家去做,暗地里不知道杀了多少人,贪了多少钱,又贿赂了多少官员。

只是山东百姓敢怒不敢言,朝廷百官视而不见罢了。

“东西找到了吗?”

俞庆上来就问,对张家的惨状,视而不见。

此刻陆鸣怀里,紧紧的抱着一本书,书页已经发黄,甚至有些残破,但是上面的文字完好无损,随着书而来的,是一个牌位,还有两个襁褓。

那牌位写着:孔仁玉之灵位。

两个襁褓,一个绣着孔仁玉,一个绣着张谦。

已经不言而喻了,如今的孔家,确实是鸠占鹊巢。

当年张家的张姥姥,直接把真的孔仁玉送给了孔末,然后又让张谦冒名顶替,成了孔仁玉。

张谦比孔仁玉大了三岁,自然在外人看来,那是少年不凡,熟读四书五经,相貌奇伟。

不过如今已经真相大白,就看这孔家到底是如何结局吧。

张怀瑾已经彻底瘫成了一堆烂泥,这些东西,是藏在祠堂最隐秘的暗室之中的,他没想到,这些人竟然是为了这些东西而来。

这些东西暴露出去,他张家还有活路吗?不仅仅是张家,只怕孔家更惨。

人家的目的,本来就是孔家,他张家不过是搂草打兔子,遭了鱼池之殃罢了。

俞庆作势欲夺,他想看看,那本书里,到底写的什么东西。

陆鸣虽然佩服他,尊敬他,不过未央的交代,他时时刻刻放在心里。

唰!

横刀抽了出来,挡住了俞庆的双手。

“俞先生,此物只能保存在我这里,谁也不能染指,若是俞先生想看,看完之后,俞先生只能去与老父母团聚了。”

俞庆僵立当场,讪讪的收回手掌,刚刚升起的,怎么能让自己掐灭呢?反正左右不过一些时间罢了,到时候真相天下皆知,自己不也是一样有机会看一看吗?

“陆同知说笑了,我只是好奇罢了,这东西还是陆同知保存吧。”

陆鸣点点头,面无表情道:“带着他们走,去卢家村,把那位卢老太爷一同带走。”

“喏!”

锦衣卫悄然离去,留下一地的血腥。

第149章 倒孔之密议

贾昌朝怀里揣着薄薄的几页纸,忧心忡忡的欧阳修的家中。

文坛领袖欧阳修,是大宋的士人标杆,但是确实一位豪迈老者,贾昌朝与欧阳修只是泛泛之交,为何来找他呢?

这还要说到未央,未央交代,让贾章去信,让贾昌朝去找欧阳修。

此老与范仲淹相交莫逆,与滕子京也是铁杆好友,此时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成为革新派干将,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

欧阳修无疑是大宋的士人良心,为人乐观豁达、豪迈、赏识人才,是伯乐,为官清廉、爱民,却又是一位敢作敢为的文人,不似传统文人一般,是一位纯粹的文人,一门心思的钻研学问,于仕途并不上心,之所以有如此官位,除了他本身的才华外,更多的是名声与地位带给他的附加价值罢了。

老贾一脸凝重,递了名帖。

过了一会,一老仆出来,请老贾进去了。

“贾相公。”

欧阳修样貌不俗,如今正值壮年,更是望之令人心折。

贾昌朝连忙拱手道:“醉翁。”

欧阳修十分豁达,似乎根本不在意贾昌朝的官位比他高,拉着贾昌朝的手,一脸荣幸的道:“贾相公光临寒舍,是要谈经论道,还是要探究学问啊?”

贾昌朝老脸发黑,不不着痕迹的抽出自己的手,笑道:“此来自然是有要事拜见醉翁。不知醉翁可知蓬莱未央否?”

欧阳修抚须笑道:“自然是知道的,子京兄听说做了暨行书院的山长,那暨行书院,就是未央创办,很是不俗啊。”

贾昌朝点了点头,瞥了瞥旁边的老仆,欧阳修会意,随口道:“老郑,你下去吧。”

老仆老郑躬身退去,贾昌朝起身,挨个检查了门窗,这才出了一口气。

“贾相公,不用这么小心吧?无事不可对人言,我欧阳修行得正,坐得直!又有何惧?”

贾昌朝讷讷无言,你倒是敢说,要是知道我来的目的,估计你老小子直接就能吓趴下,当时我可是几天没缓过劲来。

“醉翁恕罪,兹事体大,还是小心点的好。”

“什么事情?让当朝相公都如此小心谨慎?”欧阳修好奇的问道,一双醉眼放出两道光芒,很是明亮。

贾昌朝压低了声音,沉声道:“此事乃是未央托我所办,其中牵连甚大,我也一时半会拿不定主意,未央让我儿贾章送信过来,说是有事前来找醉翁商议,醉翁,可敢听否!”

欧阳修惊疑不定,对于未央的本事,他多少也有耳闻,登州今年尚未过半,已经陆续解押了近千万贯赋税,朝堂之上,哪个不知?

此人理财只能,堪称财神再世,又有教化之功,乃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奇才,他能这么慎重的对待的一件事,只怕要捅破天了。

不过欧阳修是谁?妥妥的老斗士一枚,就算是皇帝也不怕,还怕未央的几句话?

“贾相公尽管说来听听,吾虽不才,也不是怕事之人。”

贾昌朝再次起身,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看的欧阳修都不耐烦了,连连催促,这才回身,小心翼翼,郑重无比的从怀里摸出了那几张薄薄的纸张,递给了欧阳修。

欧阳修乐呵呵的接过纸片,满不在乎,过了数息,面色凝重,再过数息,面色涨红,再过数息,面色发黑。

欧阳修的一张俊脸,如同开了颜料铺一般,五颜六色,姹紫嫣红,煞是精彩。

“好大的狗胆!真是欺天了!”

欧阳修暴怒,一双手抖得如同筛糠一般,双眼直勾勾的盯着纸上的字迹。

“此事属实?可有证据?”

贾昌朝低声道:“我查阅了历年的记载,还有宫中典籍,断然不会有错,为了确认,还还查阅了当年冯道的笔记,最终确认了下来。”

欧阳修面色难看无比,圣人道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的清楚的,当年的事情,未必没有人看出端倪,但是却没有敢出来说一句话,这其中的事情,又有多少暗室勾连?

欧阳修不敢想象,怪不得未央那小子让贾昌朝来找自己,以贾昌朝在士林的威望,远远不够,只有自己这个文坛领袖,士林标杆,而且与蓬莱天下集团一系有不少关系的人,才有资格驾驭这般风浪。

不过欧阳修依旧心存幻想,万一有人胡说八道呢?比如冯道。

“子明兄,冯道早年曾效力于燕王刘守光,历仕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朝,先后效力于后唐庄宗、后唐明宗、后唐闵帝、后唐末帝、后晋高祖、后晋出帝、后汉高祖、后汉隐帝、后周太祖、后周世宗十位皇帝,期间还向辽太宗称臣,始终担任将相、三公、三师之位,此人不知廉耻,奸臣之尤,他的笔记可信吗?”

欧阳修对冯道此人很有意见,这也是没有办法的,这老头一声经历四朝,伺候过十位皇帝,他的人品实在是不能相信。

贾昌朝却摇头道:“醉翁此言偏颇了,乱世之中,冯道能保有性命就不错了,更何况他还保留了中华的斯文元气,若非他,中华文人,早就被屠戮一空,岂能一概而论?

冯道性纯俭,顷在德胜寨居一茅庵,与从人同器食,卧则刍藁一束,其心晏如也。及以父忧退归乡里,自耕樵采,与农夫杂处,略不以素贵介怀,真士大夫也。

所以我认为,冯道的笔记,可信度极大,而且此老当年亲历此事,看出端倪却并没有揭发,也是为了保存孔孟道统。

如今天下承平,万不能容许奸人继续玷污圣人血脉,儒家道统。

而且据报,未央那边已经出手,寻找证据,想来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消息传来。”

欧阳修神情恍惚,身为文坛领袖,自然是不愿意圣人血脉遭到玷污,但是同样的,也不愿意因为此事,导致士林动荡,天下文人不安,到时候可就是罪孽滔天了。

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第150章 倒孔之醉翁

“醉翁,此事不能耽搁,曲阜孔家占据山东之地数百万亩,如今又谋夺扬州等地,朝廷每年流失多少赋税?他们造的孽,到头来还不是算在了朝廷的头上?

只不过以前没有人敢过问罢了,圣人苗裔,尊贵无比。

但是如今不同了,他惹到了不该惹的人,竟然妄想动摇朝廷国策,吞并登州市舶司与天下集团。”

贾昌朝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最后才低声道:“醉翁,我跟你说句实话,天下集团我家确实有股份,但是天下集团所作所为,皆是利国利民,不仅仅如此,他们还有宝马良驹。

圣人有一匹天马你知道吧,那就是蓬莱所出,狄青仗之纵横西北的精骑良驹,也是未央所赠。

而且这天下集团,以宋字为商标,实乃圣人所准,圣人在其中也有股份。

不止如此,登州如此富庶,又有强军在侧,你们寻求的变法,岂不就是如此?

醉翁还不知道吧?辽国使臣如今依旧在大宋盘桓,为的是什么?因为未央率领锦衣卫,把辽国杀了个通透,生擒辽主耶律宗真,如今那辽主,在蓬莱为未央养马。”

欧阳修悚然一惊,骇然无比的看着贾昌朝,这些都是极其隐秘的秘辛,别说他不知道,就算是满朝文武,也没有几个知道的。

怪不得辽国使臣一反常态的乖顺,怪不得他们盘桓了数月,也不提返回的事情,反而对于很多条件,都表现出了极大的让步。

不是辽国人转性了,而是他们吃了败仗,国内动荡,只怕如今辽国内,辽主之位属谁还不知道呢,又是一场龙争虎斗。

欧阳修仿佛一瞬间明白了所有的事情,双目炽热起来,既然登州如此重要,哪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反正现在的孔家,也并非圣人苗裔,不过是一些鸠占鹊巢之辈罢了。

“好!”欧阳修双目闪动道:“子明兄直说,需要我做什么?”

贾昌朝又摸出一张薄薄的纸张,递给了欧阳修,低声道:“不知醉翁有没有决心!”

决心二字,贾昌朝咬的极重,双目炯炯的看着欧阳修,心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欧阳修接过那张纸片,上面只有四个大字:竹书纪年!

欧阳修身躯一晃,险些晕倒,未央所谋不小啊!《竹书纪年》他是看过的,就藏在皇宫之中,内里记载的事情,无一不是离经叛道,若是一旦泄露,足以推翻现有的一切,连儒家道统,都不复存在。

所谓为尊者讳,春秋笔法。

讲的就是孔圣人创造的这一切,把好的一面展现给世人,至于龌蹉不堪的那一面,直接以春秋笔法掩盖,让后人看不到真实的历史。

儒家自汉以来,一直掌握者读书识字的权力,无论是修史还是记载,都是他们再干,自然会有不实之处。

没有监督,何来的公正?

不过对于文人来说,这是好事,孔圣人光正伟的形象不容亵渎,儒家不能犯错,错的只能是别人,无论是皇帝也好,太监也好,佞臣也好,反正跟儒家没有啥关系就是。

欧阳修依稀记得,《竹书纪年》上清清楚楚的记载着: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舜放尧于平阳,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

这是其中的一段五帝纪,而且《竹书纪年》是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作的一部编年体通史。

这部书写成的时日,比孔圣人成名还早,自然不会受儒家影响,所以其中的记载,必然有很大的可能是真实的。

孔夫子他老人家为了宣传儒家,宣扬三代之治,直接篡改历史,这要是让儒家学子知道了,谁会相信呢?

千年儒家道统,岂是那么容易就改移的?

而且孔夫子似乎也不是那么光正伟,当年为了道统之争,少正卯和孔丘都开办私学,招收学生。卯多次把孔丘的学生都吸引过去听讲。鲁定公14年,孔丘任鲁国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后7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诛”杀死在两观的东观之下,曝尸3日。孔丘回答子贡等弟子的疑问时说:少正卯是“小人之桀雄”,一身兼有“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五种恶劣品性,有着惑众造反的能力,和历史上被杀的华士等人是“异世同心”,不可不杀。

孔子慨然叹曰:“呜呼!上失之,下杀之,其可乎!不教其民而听其狱,杀不辜也。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诗》曰:是以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此之谓也。”

这特么就是因言获罪啊!您老人家上位了,直接就把跟自己争道统的对头干掉了,从此一家独大,妥妥的污点。

不过被后世儒家弟子不断粉饰,以春秋笔法一笔带过,竟然成为了孔夫子的一项功绩,不可谓不悲哀。

这就是孔夫子,这就是儒家!

夫子为了道统,可以杀人;儒家为了道统更加符合历代帝皇,可以以春秋笔法粉饰太平。

欧阳修神思恍惚,过了许久,才定了定心神,摇头道:“子明兄,此事太过匪夷所思,可否容我三思?再给你答复?”

贾昌朝丝毫不犹豫道:“醉翁,我只能给你三日时间,时不待我,我估摸着未央那小子发动攻势,就在这半月之内,我还要布置声援,若是届时醉翁不愿出头,仆不才,只能一肩扛起了。”

欧阳修点点头,一双朗星般的眸子,似乎更加清明了。

贾昌朝打道回府,整日里忙碌不休,联系各方人士,寻找志同道合之人。

还别说,还真让他找到了几个,其中一个就是文彦博,还有几位,都是离经叛道之辈,但是在士林之中,声望不小,再加上暨行书院的诸老,已经有了一股不小的势力。

贾府,一个仆人正跟贾昌朝报告。

“老爷,欧阳修这两日不断进入皇宫,待宫门关闭之时才出来。其间去了几次国子监,还去过范相公,晏相公的府邸、”

贾昌朝睁开了双眼,目光如炬,闪动不休。

第151章 倒孔之圣怒

第三日,欧阳修主动来到了贾府,与贾昌朝密谈一夜,不眠不休。

至于谈了些什么,没有人知道,或者说,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两个朝廷重臣这件事情,实在是太过平常了。

但是这一夜,成为了改变整个中华文化的转折点,从此以后,不再是儒家一家独大,呈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各种奇思妙想不断出现,直接改变了整个大宋,甚至是整个世界。

第二日,大朝会,百官跪拜,天子高坐。

老生常谈的,就是范仲淹一派变法派与保守派的龙争虎斗,所不同的是,变法派的一员干将庞籍,一直冷眼旁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变法派所为,依旧是新法十项,但是保守派,却直接举起了实例,无论是今年的天灾,导致各个路、州府欠收,百姓无一日余粮,还是黄河的泛滥,全都按在了变法派的身上。

说他们不守祖宗成法、不敬上天,立新标异,天降灾难于大宋,如此以往,必将民不聊生,国将不国。

而且他们还把王伦叛乱的例子拿了出来,攻讦变法派。

眼看着变法派处于弱势,贾昌朝与欧阳修对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

说实话,他们一个是中间派,既不赞成,也不反对,一个是坚定的变法派,当然,那是以前,如今嘛!欧阳修看到了天下大势,绝非新政十条所能改变,又改了主意,对于变法不报幻想。

这也是,欧阳修本就不是一个迂腐的人,历史上他与他的好学生苏轼,就是这么的两面三刀,看到变法派对天下有益,自然是举手赞成,但是一旦变法出离了规矩,立刻就反对。

贾昌朝率先站了出来,他是参知政事,妥妥的相公一枚,冲锋陷阵,比欧阳修合适的多,而且贾相公一张利嘴,也不是欧阳修能比的了的。

“启禀陛下,臣有表奏。”

赵祯正皱着眉头看着下面的人争吵,冷不防贾昌朝站了出来,他还是很意外的,这个滑头,一向是在朝堂之上不言不语,谁也不得罪,谁也不交好,今天这是怎么了?

“贾卿家有何奏表?”赵祯乐的看贾昌朝破局,耳根子清净一些也好。

“陛下,前日兖州知州李忠信奏表,兖州大旱,灾民遍地,有世家豪强趁机大肆兼并土地,收百姓为佃户,导致朝廷土地流失,丁口大减。

如今兖州已经恢复民生,但是在册之民却少了近一成之多,在册田亩更是少了近百万亩。

李忠信不敢隐瞒,但是他的奏表又送不出来,好在臣与他相交莫逆,于是李忠信托人把奏表送到臣出,请陛下圣裁。”

说完,贾昌朝呈上奏表,陈琳走下来,接过来递给了赵祯。

满朝寂静无声,所有人都诡异的看着贾昌朝,这家伙今日这是怎么了?敢在两派大战的当口站出来找事情,莫不是傻了不成?

帝座上的赵祯原本笑吟吟的拿着奏表,不大会,面色数遍,极为精彩,过了许久,才舒了一口气,放心奏表,对陈琳道:“把奏表给诸位卿家看看吧。”

众臣不明所以,不过看皇帝的表情,估计不是什么好事。

首相晏殊最先看了奏表,老头子一脸的腻歪,看了看贾昌朝,不动声色把奏表给了身边的夏竦,夏竦看完,勃然大怒,随手甩给了范仲淹。

就这样,奏表一个接一个的传了下去。

满朝诸公的面色精彩纷呈,朝堂如同唱堂会一般,都不用化妆了,直接就可以去开场了。

“诸位卿家,以为如何?”赵祯不动声色,实则心中怒气勃发,几乎已经压制不住。

夏竦一向是个狠辣的性子,刚刚从大名府回来,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是相公一枚,按地位,仅次于晏殊。

他上前一步,怒道:“圣人埋骨之地,岂会有如此龌蹉之事?臣以为李忠信有推脱责任,侮辱圣人之嫌,应当罢官戮职,以安百官之心。”

有一位大臣走了出来,怒不可遏,戟指贾昌朝道:“贾相公,孔圣人乃是天下士人的祖师爷,圣人苗裔,尊贵无比,乃是道德标杆,行如此污蔑之事,你的心中,还有圣贤的存在吗?你的圣贤书,读到哪里去了?”

一个个大臣冲了出来,怒骂连连。

贾昌朝丝毫不以为意,宛如春风拂面一般,任由这些人骂骂咧咧,颇有唾面自干的风范。

朝堂角落里,一个中年人眼珠子乱转,一会看看皇帝,一会看看贾昌朝,一会看看满朝的大臣,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一片谩骂之声中,总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唐介、包拯、曾公亮、梅尧臣等几位据理力争,言道要查清楚,若是有人污蔑,自然要还孔家清白,若是事实如此,必然不能放之任之。

反而范仲淹等人面面相觑,没有开口。

他们几位都是变法的中坚力量,受到的难处多不胜数,如今多了一桩事情,直接转移了一些变法的矛盾,他们自然是求之不得,也不愿意多管。

过了一会,文坛领袖欧阳修站了出来。

文坛领袖的名声不是盖的,毕竟是关乎圣人道统之事,欧阳修是最有话语权的,所以所有人都收了声,静静的看着欧阳修。

欧阳修躬身施礼,不急不缓道:“启禀陛下,兹事体大,臣以为,应该派遣得力大臣,前往问询,还圣人以清名。”

赵祯双目微眯,微笑道:“爱卿以为,派谁合适呢?”

欧阳修淡然道:“臣举荐包拯,包拯素有清明,不偏不倚,刚正不阿,最是合适,再有就是唐介,唐介乃是御史中丞,他去最好不过。”

满朝大哗,这两人都是主张一查到底的,这要是让他们去了,还有好?千年孔家,就算不毁于一旦,也会元气大伤。

夏竦勃然大怒:“欧阳修,你狼子野心,包藏祸心。”

欧阳修淡淡的道:“陛下乃是万民之主,口含天宪,自然一切有陛下做主,夏相公,你莫非想要主动请缨?”

夏竦语气一滞,他此次回来,是夺首相之位的,这个当口,要是走开了,下次不知道啥时候还有机会,欧阳修不怀好意,是万万不能去的。

第152章 倒孔之毒酒

夏竦舍不得去曲阜,其他人没有那分量,要么便是现在跟范仲淹一伙打得热火朝天,要么就是压不住包拯与唐介,随便走了哪一个,朝堂之上,都会少一分话语权,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而且在他们看来,孔家也不过是与皇帝一般,老老实实的做你的牌位就好了,为毛非要搞东搞西呢?搞的大家都不好过,有意思吗?

不如让包拯与唐介过去,也能让孔家收敛一二,免得给自己添堵。

于是事情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定了下来,要是孔宗愿知道了,非得气死不可,这些人连祖师爷都不要了,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包拯与唐介克日出京,两人并非轻车简行,反而大张旗鼓,赵祯不放心,又给了他们五千禁军,一切事情,让他们有节制之权。

两人浩浩荡荡,从开封出发,一路来到了兖州。

所过之处,一片哀鸿,饥民遍地,衣衫褴褛的百姓在田间劳作,大中午的,就喝一碗清粥,终日劳作的人,一碗清粥又能顶什么用?

农家有句话,闲时喝稀,忙时吃干。

吃饱了饭,才有力气干活,一碗清粥,连力气都恢复不了,还干什么活啊!

包拯原本就黑的脸色,更加黑了,他下了轿,来到了田间地头,找了一个老农,和蔼的询问道:“老人家,兖州是遭了灾吗?怎地下地干活也不吃点干饭?”

老农看包拯一身官服,连忙摆手道:“这位官人,不要为难小老儿,您还是回去府衙好好的做官就是了,小老儿还要忙活,失陪了。”

“唉!”包拯身后,一声叹息,正是唐介。

“希仁兄,这老农不敢说话,其中的苦楚,只怕是有苦没地方诉啊。”

包拯攥紧了拳头,沉声道:“我等为官,为的不是这一身官服,而是这黎民百姓,如今百姓都不敢说真话了,当真是防民之言!

他日江河具下,顶让罪魁祸首伏诛。”

唐介默默无言,从袖子里摸出一打纸,递给包拯道:“希仁兄好好看看吧。”

包拯不明所以,细细的看去,这一看不当紧,越看越愤怒,几乎气晕过去。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包拯怒火冲天,嘶吼道:“这天下大害,莫过于兼并,兼并之首,竟然是孔夫子的后人!

而这所谓的孔圣人苗裔,竟然是假的,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唐介默默的看着包拯,他如今是天子近臣,包拯不知道的秘辛,他知道不少,这手里的一份资料,正是贾昌朝整理出来的,各种证据翔实。

他本是士林清流,对于孔圣人,更是奉为圭臬,本不愿为难孔家,但是面对着一纸证据,他觉得,就算是孔圣人,也不会坐视自己的血脉被人混淆。

玷污圣人血脉,这是大罪,乃是士林耻辱,此行若是不能把孔家连根拔起,简直就是对不起祖师爷。

两人一路默默无言,沿途调查民情,越查越心惊,越差越愤怒。

眼看着曲阜孔庙遥遥在望,一个中年文士笑吟吟的前来迎接。

包拯与唐介相视一眼,恢复了波澜不惊的心境。

前来迎接的,正是孔宗愿,他一身布衣麻鞋,身上还打着补丁,带着两个老仆,挑着一担浊酒,满面春风的走了过来。

天圣年间,孔宗愿以其从父孔道辅之功,补太庙斋郎,仁宗宝元二年授国子监主簿,袭封文宣公,知仙源县事。

曲阜曾经改为桃源县,如今已经改回,以示尊崇圣人埋骨之地。

而孔宗愿,就是曲阜知县,执掌一县之事。

如果未央没有横插一杠子,这家伙过几年,就会被封为衍圣公,衍乃繁衍,从此孔家的尊位,便确立了,衍圣公一脉,传承数千年,万世师表,尊崇无比。

“钦差大人远道而来,孔某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文宣公客气了。”包拯与唐介各自见礼,在事情没彻底完结之前,该有的礼节,却是不能少的。

“敢问两位钦差,是住驿馆还是客栈?”孔宗愿一脸为难的样子,踟蹰道:“实不相瞒,寒舍简陋,只怕是怠慢了钦差。”

包拯与唐介心中冷笑,但是不动声色,唐介笑道:“文宣公清廉治家,实乃吾辈之表率也。”

孔宗愿谦虚了几句,便盛情邀请,两位钦差饮一杯浊酒。

包拯正要饮酒,唐介却拦住他,笑道:“文宣公恕罪,吾等身负皇命,却是不能饮酒,一面耽误事情。”

孔宗愿眼中精光一闪,暗道:好精明的唐介,竟然滴水不漏,不给一丝一毫的机会。

他在朝堂之上,也是有耳目的,自然是知道两人的来意,本来打算直接毒杀两人,以文宣公的地位,孔圣人的护佑,做成无头公案,就算是皇帝也没有任何办法。

可惜的是,人家不给他任何机会。

包拯回过神来,看向手中酒杯,心中盛怒,但是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是颤抖的身躯,还是出卖了他。

唐介并不知道酒中有没有毒,只是单纯的不想耽误事情,没想到孔宗愿的反应竟然如此异常,瞒不过他的双眼。

此人竟然真的敢毒杀朝廷钦差,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当真是胆大包天。

“文宣公,此间无事,吾等便寻找休憩之地,文宣公请自便吧。”

事到如今,也不用遮遮掩掩了,反正脸皮都快撕破了,你死我活的事情,还有什么好扯皮的。

唐介直接拉着包拯,随意找了块地方,在五千禁军的包围之中,在一起思量了起来。

第二日,贾章率领三百锦衣卫来到了兖州,直接去见了包拯唐介,两位老大人的保卫工作,直接由锦衣卫接手了。

不是贾章信不过禁军,实在是孔家经营百年,谁知道禁军之中有没有孔家的眼线?随便来个刺杀投毒之类的,包拯与唐介那是手无缚鸡之力,绝无幸免。

为了以防万一,未央才让贾章率兵而来,护卫两位大人,毕竟这惊天大案,还需要包拯与唐介的名声来做才行。

第153章 倒孔之暨行

蓬莱,暨行书院。

欧阳修几乎与包拯、唐介同时出发,在包拯到达兖州的时候,欧阳修来到了蓬莱。

老友相见,没有诗词歌赋,没有酒宴招待,只有凝重的气氛,沉重的心情。

看完欧阳修带来的资料,滕子京面沉如水,章得象、吕璹、柳永几个,也是面色难看。

孔圣人血脉被玷污了,这是何等重要的事情,简直就是捅破了天,身为孔孟门徒,说什么也要尽一份力。

“子京兄,章相公,此事千难万难,最难的已经被未央他们做了,如今我们所需要做的,便是造势,声势越大越好,为未央摇旗呐喊。”

欧阳修声音沉重,充满了怨愤。

章得象率先开口道:“我虽然在野,但是还有些门生故吏,可以请他们帮忙。”

滕子京等人点头,章得象毕竟是做过宰相的人,朝中受过他恩惠的人不在少数,老相公开口,会有很多人卖个面子的。

柳永忽然开口,他声音轻快,充满了笑意。

“我觉得诸位多虑了,根本不用担心未央搬不倒孔家,无论是孔家是真也好,是假也好,对于未央来说,都不是问题,你们想想,这小子什么时候干过没把握的事?所以依我看来,还是按照醉翁的想法,造势就是,尽快的让南北两方,都充分了解这件事的始末,这样,我们才能掌握大义名分,用二郎的话说,就是占据制高点,统御一切。”

这就是当局者迷了,柳永别的本事没有,吟诗作词那是一把好手,勾心斗角权谋之术,却是不通,所以他的想法,更贴近于权谋之外,相当于局外人,一语道破了其中关键。

滕子京点头道:“耆卿说的对,未央做事,从来都是看准时机再出手,此次对付孔家,不过是因缘际会,孔家贪得无厌,竟然妄图窃取大宋根基,更是想要打乱未央的布局,实在是自寻死路,既然证据充足,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造势。

醉翁乃是文坛领袖,一呼百应,此事还需要借助你的声望才行。”

欧阳修肃然道:“敢不从命尔。”

滕子京道:“登州周边倒是无所谓,天下文化聚集之地,不过是开封附近与江南。

开封那边势力纷杂,我去信希文兄与晏相公,让他们帮忙。

江南那边,就要靠醉翁了。”

众人想了想,也是个办法,只是欧阳修为难道:“江南论起复杂程度,丝毫不逊于开封,只怕不好办,我虽然是文坛领袖,但是只是个名号,并无实际的号召力。”

一旁的苏洵笑道:“醉翁不必担忧,我天下集团发展迅速,实力雄厚,我们与江南的许多士绅富豪都有生意来往,还有不少人入股天下集团,他们可以帮助我们行事。

至于其他,请国舅爷曹佾还有将门弟子出面,倒是可以压制住那些反对的声音。”

醉翁恍然,区区一年时间,未央竟然有偌大的势力了吗?在朝的高官,在野的贤达,天下的士绅富豪,将门弟子,这么一股力量,若是有点别的念头,岂不是能颠覆天下?

论治学之道,众人以滕子京、欧阳修为最,论权谋之术,老相公章得象当仁不让,论诗词歌赋,柳永当之无愧的第一,论教书育人,苏洵是众人之首。

但是论起布局,他们都不成,总是差了那么一丝火候,就算是老相公章得象,都差了一筹。

一直不言不语的吕璹开口道:“以天下集团为核心,动员那些依附天下集团的势力,若是有人不愿,那就从中革除,从此以后天下集团的所有业务,不得与其有任何纠葛。

再通知将门弟子,让他们辅助范相公在开封周边造势,一点一滴的把孔家血脉造假之事宣扬出去。

江南那边,咱们势力不够,就算是醉翁乃是文坛领袖,也不可能号令天下士人。

好在我吕家与章家在东南还有些声望,未央又掌握了东南九州,就算是苏杭那边出了问题,也不怕,都是一些文人。

我们动的乃是假冒圣人血裔的逆贼,并非动孔孟道统,这一点一定要着重宣传。

凡此种种,应该足以压下反对的声音。”

众人不由赞道:“不错,正是如此,季玉兄深谋远虑,佩服佩服。”

欧阳修依旧皱眉道:“要是依旧有人不依不饶呢?”

吕璹顿时变了一副面孔,须发皆张,冷笑道:“未央掌控三千锦衣卫,辽主正在我蓬莱养马,谁敢不服,杀之!”

欧阳修悚然一惊,连忙道:“怎能行杀戮之事?我大宋万万不可回到五代之时,武人视文人如猪狗,否则我等怎么对得起历代先贤。”

吕璹别看年纪大了,但是杀伐果断,一点都不拖泥带水,也就是没有机会,这位年轻时要能入朝为官,绝对是一个不能惹的人物。

从此也能看出来,他的孙子吕惠卿掌权之后,那种狠辣劲,根本就是随根。

章得象面无表情,看向欧阳修道:“永叔,你看蓬莱如何?”

欧阳修神情恍惚,连声赞道:“繁花似锦,天下第一,百姓富庶,万民安居,实乃是不可多得之处。”

欧阳修沉浸在蓬莱的美景之中,很有吟诗作词的冲动。

“你可知一年前蓬莱是什么样子?”

“听说困顿不堪,乃是大宋少有的贫瘠之地。”

章得象又道:“暨行书院如何?”

“煌煌大气,纵然四大书院国子监,亦不能比!”

“可知为何如此?”

欧阳修微微一怔,不知如何作答。

章得象冷声道:“蓬莱有最勤劳的百姓,有最庞大的书院,有最繁华的城市,还有最强大的军队!

文人掌权,外敌入寇如何应对?治下百姓生活困顿如何处理?如何治河?如何理财?

什么都不懂,做什么官!

暨行书院兼容并蓄,其中无论是士农工商,皆有学院成立,还有军事学院,以养强军。

这才是蓬莱繁荣的关键之处,而不是仅仅靠着陛下敬天修德,百官用命,乃是靠着实实在在的汗水,一点一滴垒成的蓬莱。”

欧阳修满头大汗,讷讷无言。

第154章 倒孔之真相

未央冷冷的看着抖若筛糠的孔宗翰,这家伙在女人堆里被拉出来的时候,还迷迷糊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呢。

“贾林,你们竟然敢绑我,你算个什么东西,你伯父贾昌朝在我面前也是恭恭敬敬俯首帖耳,如同一条狗!”孔宗翰看到了贾林,顿时来了底气。

他看不透未央,是因为未央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一般,无根可查,但是贾林不同,贾昌朝与孔家有些关系,而且一向不错,贾林也曾经去过孔家,自然对于这个区区小辈,没有好脸色。

贾林刚刚走进门,就被喷了满脸口水,但是依旧笑呵呵的道:“先生,大事成矣!”

话音未落,陆鸣带着俞庆走了进来,单膝跪地道:“属下见过大帅!”

“卑下见过家主。”

孔宗翰目瞪口呆的看着俞庆,这家伙不是死在了乱军之中吗?怎么还活的好好的?家主?孔家才是你的主子!

“好你个孙通,三姓家奴!竟然投靠了未央,我孔家这些年白白给你饭吃了。”

孔宗翰破口大骂,丝毫没有一丝风范,仿佛不如此,不足以发泄心中的怒气。

可惜的是,没有人理会一个将死之人,尤其是当这个人成了一条疯狗的时候。

“大帅!这是我们从张家搜来的证据。”

陆鸣呈上两块襁褓,一个灵位,还有一本古旧的书。

“张家人全部杀了?”

“回禀大帅,张家人留下了一十三人,包括家主张怀瑾,都是张家最核心的人物,应当知晓不少秘辛。属下还带回了当年张家的家仆,卢老太爷,他是见证人,知晓当年的事情。”

未央满意的点点头,随手翻开那本古书,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饶是他胸有成竹,依旧被张家的狠辣吓坏了,呆立当场。

贾林等不急了,一把夺过古书,他表现的比未央更不堪,一张俊脸几乎扭曲,一口老血就喷了出来,身躯摇晃,几乎倒地。

未央吓了一跳,连忙扶住贾林,为他抚顺了胸中的一口气。

“衣冠禽兽、恬不知耻、、斯文扫地、死有余辜、倒行逆施、寡廉鲜耻、鬼蜮伎俩、厚颜无耻、人面兽心、擢发难数、恶贯满盈、大逆不道、离经叛道、狼心狗肺、欺世盗名”

未央无语,这家伙真是个人才,不愧是贾家出来的,骂起人来,都是四字成语,而且绝不重样,简直了。

过了许久,贾林才擦了擦嘴角的鲜血,一把糊的满脸都是,他恶狠狠的看着孔宗翰,怒吼道:“你们张家行事如此卑劣,就不怕天打雷劈!”

孔宗翰面色大变,心中慌乱无比,他姓孔不假,但是孔家秘密不少,尤其是最核心的秘密,掌握在最核心的人手里,而他们五孔,就掌握着孔家最核心的秘密。

原来书上所说,当年孔末,本就是张家打入孔家内部的一枚棋子,张家收买了孔末,把他培养成张家的铁杆心腹。

唐末,孔末眼见天下大乱,时局动荡,起了谋逆夺位的野心,遂伙同暴徒将生活在曲阜的阙里孔氏一一杀害,最后,孔末又到泗水杀了孔光嗣,夺其家产,取代其位,主孔子祀,俨然以孔子嫡裔自居。经此事件,曲阜的孔子后裔几乎被杀尽。

张家对外宣称孔仁玉就在张家,暗地里让孔末上门要人,张姥姥又假惺惺的演了一出戏赵氏孤儿,但是却直接就把孔仁玉给干掉了,把张家自家的子孙顶上,成了孔仁玉。

假作真时真亦假,孔仁玉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别人读不到的书,他应有尽有,别人没有名师教导,他自有人上杆子去教,如此以来自然出类拔萃,加上张家的宣扬,孔仁玉之名上达天听。

于是乎,孔仁玉成年之后,演了一出好戏,后唐明宗长兴元年,鲁人将孔末假冒嫡裔,窃取官爵之事告之于官府,“曲阜令孔末非圣人之后,光嗣有子名仁玉,现育于外婆张氏家中”。后唐明宗得知此事后,派人前往曲阜详加调查,确认属实,于是下令处死孔末,命孔仁玉任曲阜县主薄,主孔子祀。

如果孔末死了,也算是天意。

可悲的是,人家早就策划好了,孔末以替身假死,暗地里却活了下来,他的后人,与孔仁玉一起执掌孔家,而且竟然就是五孔之中的孔舜亮。

都是一辈的人,为毛人家都是以“宗”为中名,而他却叫以“舜”为中名,其中的含义,自然是不言自明。

可怜孔圣人一辈子辛辛苦苦,无甚作为,千年之后,后人终于崛起了,竟然又被人屠戮一空,鸠占鹊巢。

如今的孔家,是张家与孔末的后裔掌管,而且孔末本不姓孔,本姓刘,按照当时孔家的规矩,凡到孔家为奴仆者,一律改姓孔,故刘末也叫孔末。

可怜可悲可叹!

未央与贾林相视一眼,看向孔宗翰的眼神,如同看着待宰的猪羊一般。

此等罪恶滔天,窃据圣人尊位之人,简直可杀不可留。

不!杀了他们都是便宜他们了,应该凌迟处死,让他们享受一下千刀万剐的滋味。

“二郎!”贾林红了眼睛,低吼道:“开始吧!”

未央点头道:“褚朗听令!”

“属下在!”

“把咱们手中的证据与贾相公搜集的证据刊印出来,令人传遍四方,让我们的盟友,尽数出动,全力鼓动。”

“遵令!”

“杜鹏程、杜鹏飞!”

“属下在!”

“率领五百锦衣卫,前往蓬莱,务必保护好暨行书院,防止有人狗急跳墙。”

“遵令!”

“陆鸣、雷五!”

“属下在!”

“张家与孔宗翰的拷问交给你们,两日内,我要看到结果。”

“遵令!”

“俞庆!”

俞庆心神摇曳,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要开始了吗?他还不犹豫的跪地道:“卑下在!”

“你是兖州地头蛇,即日启程,前往包拯与唐介处,辅佐他们清算曲阜。”

“遵令!”

未央布置完毕,满意的点点头,对贾林道:“贾林!”

“属下在!”

“给我守住民生银行,但有不法者,杀之!”

“是!”

第155章 倒孔之风起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月台花榭,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雨,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好词!”

未央回头,一个十岁的少年赞赏的看着他,一脸崇拜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关系呢。

“这位兄台请了。”

未央一身儒衫,十三岁的年纪,却身量极高,再加上容貌刚毅,像极了十五六岁的少年,不认识的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年纪。

他身边跟着苏八娘与未烟,还有李思甜。

这三个小姑娘年纪虽小,但是却容貌迤逦,妥妥的美人胚子,尤其是苏八娘,十二三岁的年纪,正是女孩子最天真烂漫的时候。

未央含笑道:“兄台请了,在下未央,携三位妹妹前来游玩,不曾想惊了兄台雅兴。”

那少年很是俊美,一张国字脸,很有看头。

“在下王安国,临川人士,游学至此,刚刚听未兄作词,立意新奇,极为华美,甚是欢喜,没有打扰为兄吧?”

未央神情微异,王安国啊!临川人士啊!这家伙不是王安石的弟弟吧。

“王兄,敢问认不认识一个叫王安石的?”

王安国一愣,旋即笑道:“王安石是我二哥,去岁刚高中进士,如今在朝为官。”

说到自己的大哥,王安国明显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一脸的崇拜,王安石今年才二十几岁,治学严谨,颇有大儒风范,已经有通儒的名号传出,乃是不可多得的奇才。

至于王安国,虽然不及二哥,但是这也是一位名人,世称王安礼、王安国、王雱为“临川三王”。王安国器识磊落,文思敏捷,曾巩谓其“于书无所不通,其明于是非得失之理为尤详,其文闳富典重,其诗博而深。

可见王安国虽然被王安石的锋芒盖住,但是依旧不俗。

“原来是平甫兄。”未央笑道:“令兄一代大才,早晚会出人头地,平甫兄也是贤才,将来出将入相,也是一段佳话。”

王安国好奇的看着未央,这人似乎对王家很熟悉啊?一般人也就知道王安石罢了,对于自己,很少有人知道,随便结识一个人,竟然就知道自己,真是太奇怪了。

未央看出王安国的疑虑,解释道:“平甫兄,小弟家中有个长辈,与介甫兄相熟,所以才知道平甫兄的一些家事,并非小弟刻意为之。”

王安国哦了一声,似乎不以为意,欣然笑道:“还未请教未兄字为?”

未央赧然,这个时代的人,都是有名有姓有字,还有号的,他年纪太小,还未及冠,自然没有字,虽然不一定非要及冠才有字,但是似乎被人都忘了这事,一直叫他未央,或者二郎。

年纪小的时候这样叫可以,年纪大了就不行了,未央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该取个字了。

“平甫兄,小弟年纪尚幼,还未取字,见笑了。”

王安国笑道:“取字乃是大事,自然要慎重。你我今日偶遇,也算是机缘,不若一同游园如何?”

说起来苏州园林名噪天下,那是后世明清时代,这时候的苏州,园林虽然也是冠绝天下,但是比起后世来,还是差的远,所谓的游园,不过是几个在未央眼中破破烂烂的园子罢了。

要说风景,还要说蓬莱,被未央建造的精美精致,比后世苏州一点都不差。

不过未央来苏州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游园,能与王安国结识,也是一件好事。

四人结伴游玩,其乐融融,尤其是没见过世面的未央与李思甜,一路上唧唧咋咋,跟小麻雀似的,反而苏八娘自幼跟随苏老泉云游天下,见识不俗,加上这一家子都是顶尖的天才,苏八娘甚至能做出几首小诗,惹人侧目。

未央更是欢喜,说实话,这次三个小姑娘能跟着他来,还是大嫂杜纤云与几个老头的意思。

苏八娘与未央年龄相当,又天生丽质,心思灵巧,极为讨几个老头的欢心,更是把苏八娘当成了亲生闺女看待,让苏八娘过来的意思,不言而喻。

。。。。。

庆历三年,七月中旬。

江南的天气惹得令人不堪,青楼茶楼便成了消遣的最佳去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茶楼酒馆还有青楼等娱乐场所的话本,突然开始说起了儒林轶事,什么严监生死不瞑目、严贡生狡诈无赖、王惠升官当和尚、蘧公孙入赘、娄公子纳贤、马二先生遇“神仙”、匡超人得志、真假牛布衣、三名士不随俗、沈琼枝斗盐商、书画琴棋四奇人等等。

这些事半真半假,很是受到大众喜爱。

过了不久,忽然有人说起了孔末乱孔的故事,因为有前面儒林轶事的完美铺垫,大家都是当作一个笑话来看,根本就不在意。

起初故事只是寻常,但是说到孔末追杀孔仁玉,来到张家,张姥姥交出孔仁玉这块之后,一件件极其隐秘的事情从说书人嘴里说了出来。

慢慢的,说书人把整个故事完完整整的讲了一遍,只说是自己寻到了一本古籍,根据古籍改编的。

一时间士林大哗,士人们义愤填膺,竟然以话本污蔑孔圣人一脉,就是侮辱孔圣人,简直就是令人发指,此人必须杀了。

当所有人都在找说书人的时候,却发现,那人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但是数日来的故事,却已经传了开来,老百姓才不管你们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如何争斗,他们只当作茶余饭后的闲话聊着,总不能让所有人闭嘴吧。

不得不说,就算是口口相传,这般引人入胜的故事,传播的速度也是极快的,几乎是半个月的时间不到,整个大宋,就连孩童都知道了这个故事。

故事固然是故事,但是稍有心思的人,就能联想到故事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一时间,民间形成了两种声音,保孔派与灭孔派。

两个派别你争我斗,都是打着为了孔夫子血脉的名头,公然搅动风云。

第156章 倒孔之云涌

“岂有此理!荒唐!荒唐透顶!”

开封,一个老者拍着桌子怒不可遏,他对面,站着低眉顺眼的文彦博。

文彦博此时才三十七岁,风华正茂,精力充沛,满腔抱负,正要一展身手,之所以对老者这般顺从,是因为老者叫龙昌期,是他的老师。

此老乃是经年大儒,在士林极有威望,但是却有些离经叛道,不为正统儒家所接受,所以官早就当到头了,没有人会让他更进一步。

龙昌期该洽过人,著撰虽多,然所学杂驳,又好排斥先儒,故为通人所罪,而其书亦不行,其说诡诞穿凿,至诋斥周公。

说白了就是老头子是个妥妥的叛逆老头,对啥都看不顺眼,甚至对当世儒家,也多有不忿。

不过毕竟是儒家门徒,在孔末乱孔的真相慢慢流传出来之后,老头气的差点背过气去。

他老人家已经够离经叛道的了,没想到还有比自己更乖戾的人,这是直接照祖坟上刨啊!

“宽夫!”龙昌期大怒道:“圣人乃是儒家根基,岂能容忍亵渎,此事一定要压下去,至于孔家,却是不能再查了,一定要阻止包拯和唐介,这两个都是犟种,万一”

龙昌期不敢说下去了,面色惶恐无比。

文彦博翻了个白眼,压下去?怎么压?这股子邪风也不知道咋吹起来的,短短时间内传遍大江南北,别说是他,就算是皇帝也压不住。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

“老师,此事不能操之过急,天下沸沸扬扬,已经涉及了党争,学生这小身板,还不是对手,万一被人视作眼中钉,只怕就只能回家抱孩子了。”

龙昌期也不是傻子,发泄了一通之后,也想明白了,这种事情,按理来说,刚刚有苗头的时候,就应该有人去掐灭,不说别人,就说孔家自己,弟子遍布天下,通风报信很是寻常,诡异的是孔家竟然没有任何反应,士林也是后知后觉,待风气刮成了龙卷风,才想起来,这是有人要对圣人道统下手。

一步错步步错,这背后之人无论是实力还是势力,只怕都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这般席卷天下,只怕宫中那位,也参与其中,没有皇帝的点头,这事万万是行不通的。

与文彦博和龙昌期一般的情形,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一时间大宋风云际会,一些老的快要进棺材的老家伙,都纷纷跑了出来,东奔西走,为孔家喊冤。

别小看这些老家伙,在儒家,越老说明学问越是精深,辈分越高,门生故吏越多,随便呼喊几句,都有一帮子人摇旗呐喊。

当无数士人向着开封和兖州涌去的时候,竟然形成了一种极其诡异的气氛。

诡异的是,这些人大部分非但没有兔死狐悲之感,反而有一种极其兴奋的感觉。

其实这不难理解,自古以来,并非只有科举才能入仕,若是能以白身晋升朝堂,那更是可以睥睨天下。

白衣傲王侯啊!

想想多美!一旦一朝成名天下知,若是皇帝不把自己弄进官僚体系,那就是野有遗贤,帝皇之过。

为了自己的前途,无论是保孔派,还是灭孔派,都积极运作,合纵连横,一时间士林动荡,连欧阳修这个文坛领袖,都目瞪口呆,汗流浃背,唯恐一个不慎,就身败名裂。

包拯与唐介很快就感受到了压力。

他们的行营竟然被冲击了,冲击行营的,还是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学子。

这些人打着大义的名号,又是大宋新一代的新鲜血液,打不得骂不得,万一出点事情,那就是大事情。

所以两人内心很是担忧。

反而负责护卫两人的贾章,却是不闻不问,在他看来,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他算是看明白了,天下之事,不过是利益纠葛罢了,这些人也是为了利益,他们一旦成功,不仅仅能获得孔家的青睐,身价暴增,还能落个好名声,一朝闻名。

这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若非如此,就算是孔家,也不可能号召这么多的学子士人前来闹事。

终于,第一桩流血事件出现了。

一个癫狂的学子,竟然跑到了孔夫子的坟茔前,念了一篇大气惶惶的祭文,而后拔刀自尽。

有第一桩,就有第二桩,开封那边,竟然有人在皇宫门口自尽,而且还不止一人,乃是百人同时,声势之浩大,让人闻之心境,触目惊心。

皇宫中的赵祯暴怒不已。

“这天下,到底是朕的天下,还是孔家的天下!”

赵祯额头青筋暴跳,看着大殿内的朝臣,暴怒道:“不过是一些没影的事情,竟然就有数百学子绝食抵抗,还有上百人自杀陈情!

晏相公、夏相公!你们来告诉朕!到底这天下,是姓赵,还是姓孔。”

“臣惶恐!”

所有的大臣都弯下了腰,君辱臣死,请罪是必须的。

“启奏陛下!”贾昌朝却是没有弯腰,他大义凛然道:“此事蹊跷,必然是有人妖言惑众,混淆视听,臣以为,应当把闹事者,全部抓起来,仔细查问,还世间清明。”

贾昌朝此言一出,顿时满朝大哗。

一个御史指着贾昌朝怒道:“这些学子,都是饱读诗书,大宋未来的中流砥柱,贾大人莫非要断了我大宋传承不成。”

这话就严重了,赵祯面色一沉,贾昌朝却是不急不缓道:“陛下,孔末乱孔,确有其事,当年的事情,也确有文字记载,甚至当事人还有在世者。

据臣所知,张家已经招认了,他们当年把真的孔仁玉交了出去,与孔末一起把偌大的孔家赶尽杀绝。

现在那所谓的孔舜亮,就是孔末后人。

试想那孔末毁了圣人道统,又篡夺圣人根基,与张家一起,行那天怒人怨之事,若是不断然处置,天下孔孟门徒如何交代?

这位御史大人,你是张家人,还是刘家人,竟然为断了圣人血裔的逆贼说话,就不怕孔圣人显灵,夺了你这一身儒家学问。”

贾昌朝之言振聋发聩,那御史连连后退,口不能言。

第157章 倒孔之风波将平

随着事态的发展越来越严峻,赵祯终于下令,责令包拯与唐介即刻审理此案,把案情公布天下。

“事情发展到现在,孔家必灭,从此以后,天下只有孔夫子,而无孔家。”

未央品着苏州名茶碧螺春,一边品茶,一边对王安国说道。

王安国满头大汗,浑身汗如出浆,神情十分惶恐。

未央在苏州主张江南大局,合纵连横之下,偌大的江南,竟然没有什么反对的声音。

更为让他惊恐的是,未央的所作所为,竟然一点都不瞒着他。

他们相处时间并不长,但是未央似乎就看准了他了,每做一件事,总是在不经意间,就流露一点给他,到最后干脆也不隐瞒了,直接就和盘托出。

“平甫兄,令兄是什么意思?”

未央的笑容在王安国眼里如同恶魔一般。

“家兄言道:读书读的是道理,敬的先贤,不是先贤的后人。所以家兄认为孔家是真是假无所谓,既然他们成为天下大害,除去便是了。”

未央赞道:“介甫兄果然至诚之人,小弟佩服。”

王安国没好气的道:“你才十三岁,能不能像个正经孩子一样,不要天天怪言怪语的,像个老头子一般。”

未央不由莞尔,王家人也不知道都是啥基因,他们家的人,都生的俊美,而且都是为政的高手,王安国也不例外,这家伙在历史上可是理财小能手,这种人才,未央自然不会放过,而且与王安石有了一些关系,搞不好能阻止一些事情的发生。

王安石就是头倔驴,不给驴拴上缰绳,很容易出问题,比如现在的范仲淹,就是四面树敌,离败退不远了。

王安石比范仲淹更甚,面对的问题更大,甚至可以说,王安石直接导致了北宋的灭亡也不为过。

范仲淹已经没有办法阻止,所以未央只能倾尽全力的补救,只要干掉孔家,东南和江南,都会受到极其微弱的影响,就算是开封周边权力中心损失惨重,也能补救回来。

而且未央有一种坐看范仲淹倒霉的窃喜感,范仲淹是忠厚君子,对付满朝的老狐狸,早晚会栽跟头,就算是皇帝再护着他也没有用,这是必然的事情。

搜罗名人,似乎已经成了未央的一种爱好,看到历史名人,就忍不住想要结交一番,很是热心。

对于某些虽然有瑕疵,但是依旧对大宋有贡献的人,未央都不愿放过,更何况范仲淹、王安石这种人。

不过对于某些罪大恶极的,未央还是持冷漠态度的,比如孔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你说你不好好做你的文宗,非要跑出来搅风搅雨,还惹到了未央的头上,这不是作死吗?

了解未央的人谁不知道,这小子对自己人那是掏心掏肺,但是对外人,尤其是对有敌意的人,对不起,平安无事还好,要是双方有了龌蹉,那对方肯定要倒霉。

“平甫兄,过些日子,想来孔家之事就要结束了,你不想亲眼看看?”

王安国拱拱手道:“谢了,与你认识这几日,一日三惊,还是敬谢不敏了。”

未央不满道:“好歹我也是锦衣卫指挥使,大宋有品阶的官员,你就不能稍微尊重一下?”

王安国咬牙切齿道:“好你个未央,我这时候觉得,当时游园,搞不好就是你故意寻到我,故意念一首歪诗,让我上当的。”

未央笑道:“平甫兄说笑了,我对天发誓,那次是真的偶遇,不过听闻平甫兄是王家人,所以才起了结交的心思。

平甫兄扪心自问,这几日我可有对你有任何隐瞒?事无巨细,可都是和盘托出,咱做人要讲良心啊。”

“哼!”王安国哼哼唧唧道:“说吧,这几日你刻意交好我,我自然知道,你对我的好,我铭记在心,你到底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去做?”

未央摇头道:“平甫兄说笑了,君子之交淡如水!你我相交,乃是君子之交,自然无所求。”

王安国将信将疑,这小子就是个妖孽,挥手间风起云涌,竟然能指使江南诸多世家还有那些大富商为他所用,太彪悍了有木有,要说他对自己无所求,王安国一点都不信。

还别说,未央真的对王安国没有什么想法,这几日两人相处下来,甚是投缘,未央只是想交个朋友罢了。

“唉,算了!就当我交友不慎吧。”

王安国也是个洒脱的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小事情。

“不曾想天下文华汇聚之地,竟然落得个如此下场。”

未央笑道:“先秦诸子百家,儒家不过是其中不甚起眼的一家,及至汉武帝独尊儒术,董仲舒排除异己,吸纳各家思想,这才有了汉儒。

但是若是论强国富民,儒家却不是合适的,无论是墨家、公输家,兵家、法家、纵横家,在治国一道,都比儒家来的合适。

当然,这是先秦时代的理念,时代在进步,那些思想未必就适合大宋。

儒家也是如此,不能与时俱进,说什么万世不移之道理,简直就是历史的倒退。

我们的祖先赐予了我们文字,赐予了我们五谷,赐予了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不是让我们遵从什么万世不移的,而是让我们开拓进取,延续华夏文明,延续华夏血脉。

所以儒家,必须重新改革,让儒家适合时代,适合我们现在的国情国策。

没有什么万世不移之道理,有的是华夏亿万百姓共同努力,打造出一个煌煌大世。”

未央慷慨激昂,王安国胆战心惊。

离经叛道,这才是真正的离经叛道!

未央竟然直接否定了儒家,认为儒家应该转变。

历代文人都坚信,四书五经之中,经史子集之中,有治国大道,能治理国家,万世不衰。

但是自从儒家秉国以来,何来万世不衰之王朝?无论是哪个朝代,都逃不过兴衰,似乎已经成了定律一般。

由此看来,儒家所崇尚的万世不移之道理,实在是子虚乌有,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第158章 倒孔之过堂

未央洋洋洒洒,宛如演说一般,说了一大堆之后,喝了一口茶,继续道:“平甫兄,令兄乃是治世之才,平甫兄也是难得的人才。

令兄风华盖世,才干无双,难道平甫兄就愿意沉沦于世,庸庸碌碌吗?

男人大丈夫,就算是不能出将入相,也要为国尽忠,尽心竭力,为了大宋之崛起而努力。

如今大宋内忧外患,内部党争激烈,变法派与保守派死战不退,外部,有西夏与辽国虎视眈眈,河西走廊与幽云十六州尽在敌手。

当此时,正是我堂堂男儿扬名立万之时,平甫兄,何不与我一起,荡平海波,靖难天下!”

王安国目瞪口呆,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大家都在宣扬太平盛世,宣扬君王仁慈,百官有为,但是偏偏眼前这个少年,一言点出了其中关键。

是大宋的官员看不到,还是这个少年太偏激?

不是!大宋的官员,都是从上千万人中杀出来的人尖子,无论是手段见识,还是权谋之术,都是最顶尖的,只是大家不愿意,也不想揭开遮盖大宋头顶的那片乌云。

揭开了,一切都露在了外面,什么盛世,什么太平,统统都没有了,有的只是一地狼藉。

华夏之地被蛮夷窃取而不敢声张,每年摇尾乞怜,只是为了所谓的太平。

这一刻,王安国的血是沸腾的,他想到了自己的哥哥王安石,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只是哥哥依旧执着于内部,对于外部的威胁,似乎也不愿意提。

但是未央敢,不仅敢,而且付诸了行动。

一想到未央与自己所说的,纵横辽地三千里,无人能挡,擒拿辽主,辽国束手,王安国就面红耳赤,热血沸腾,恨不得亲自去砍杀一番。

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什么时候,热血的总是少年。

少年正处在一种迷茫阶段,对未来充满了幻想,而这幻想一旦被人引燃,立刻就会化作熊熊烈火。

未央画了一个大饼,王安国甘之如饴。

“还请未兄教我!”王安国恭恭敬敬,以师之礼待之。

未央心中暗笑,论起忽悠人,你们都不成,咱来自信息爆炸的时代,什么手段没看过?君不见滕子京就被自己忽悠的甘愿给自己打工?老狐狸贾昌朝的儿子,甘愿做自己的马仔?将门四大纨绔,甘愿为前驱?连皇帝都被咱忽悠的五迷三道。你一个热血少年,还不是手拿把掐?

“平甫兄说笑了,小弟年纪尚幼,若是平甫兄想要找人指点,蓬莱暨行书院,最是不拘一格,很是适合平甫兄。”

未央的谦虚,在王安国眼里成了自卖自夸,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暨行书院都是你开的,还说什么让我去暨行书院求学。

。。。。。。

包拯与唐介并肩高坐大堂之上,下面跪着的,是孔家当代家主,远曲阜知县孔宗愿。

“孔宗愿,还不速速招来!”包拯一拍惊堂木,声若惊雷。

但是孔宗愿似乎根本不在意,虽然囚服在身,依旧保持着大儒风范,令人心折。

“包拯,吾乃圣人苗裔,孔家在曲阜,一向是与人为善,救济乡邻,你们说我孔家欺凌百姓,又从何来?

当年孔末乱孔,张家乃是孔家恩人,孔家报恩,,又有何不可?

包拯、唐介,汝二人巧立名目,屈打成招,污蔑圣人苗裔,乃是罪人!

我儒家圣地,岂容尔等放肆!”

不得不说,孔宗愿没白读圣贤书,说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

“传张怀瑾!”

包拯也不废话,直接把张怀瑾传唤上来。

张怀瑾身后,跟着的就是陆鸣,他斜睨着张怀瑾,让他战战兢兢。

“张怀瑾,本官问你,可成屈打成招?”

张怀瑾浑身打了个冷战,打倒是没打,骂也没骂,但是陷入锦衣卫的大牢中,他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因为锦衣卫的两个大刑,分别是挠脚心和关禁闭。

他的手脚捆得牢牢的,在脚底上涂满蜂蜜、白糖汁和食盐,然后牵来一只山羊,让它尽兴地大**底上的美味涂料。一旦被舔干净就有人立即将蜂蜜或盐水再度涂满他的脚心,使山羊不停地舔,直至他大笑不停,这样,就使得他奇痒难忍,无法克制,终至因狂笑差点死亡。

听说过哭死的,笑死的不多见,要是真的笑死了,张怀瑾觉得倒还罢了,偏偏不让死。

至于禁闭,整整四天四夜啊!就连送饭的都一句话不说,连一丝一毫的声音都没有,起初张怀瑾还没觉得什么,但是过了两天终于忍不住大喊大叫,第三天就哭天喊地的把自己知道的一切说了出来,至于第四天,已经没有了声息,出来的时候,如同一个傻子一样。

做这些的罪魁祸首,就在旁边,张怀瑾恭恭敬敬的给包拯施了礼,恭声道:“回禀大人,草民没有受到任何殴打,如果不信,可以找人验身。”

“验身!”

两个仵作走了上去,褪下了张怀瑾的衣衫,洁白细腻,宛如处子一般,养尊处优才有的身体,还是很有看头的,果然没有被虐待过的痕迹。

“张怀瑾,本官问你,这孔宗愿与你是何关系?”包拯不疾不徐的道。

其实包拯心中清楚,今天的过堂,只是个过场,真正的结果,早早就出来了,今天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为了给天下人一个交代罢了。

“回禀大人,草民张怀瑾,乃是身边此人的堂兄。”张怀瑾的声音毫无波澜,宛如死水。

“放屁!”一副高洁君子模样的孔宗愿破口大骂:“张怀瑾,我孔家不过是看在当年你张家的恩情上,照顾你张家,百年过后,与你张家早无半点干系,怎敢污蔑圣人苗裔。”

张怀瑾伏地高声道:“启禀大人,草民张怀瑾,为祸乡里,助纣为虐,情愿一死!只是草民不甘心,罪魁祸首逍遥法外,如何对得起被迫害的百姓。”

说完话,张怀瑾心中默默流泪。

老弟啊!别怪哥哥对不起你,哥哥是真不想活了,但是人家不让我死啊!

第159章 倒孔之末章

“有何话说,速速说来!”

包拯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直接喊道。

“大人,当年孔末乱孔,我家先人张姥姥,实际上才是罪魁祸首。”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尤其是大堂外为官的学子士人,他们为孔家助威而来,他们认为就算是过堂,堂堂正正的审问之下,又能奈何得了天下文宗呢?

不曾想孔家的死忠分子,一开口就说出了天大的秘密。

“当年先人羡慕孔家被万世尊崇,便与孔末定下毒计,趁天下大乱,诛杀孔氏一族。”

“孔末杀了孔氏全族,只剩下一个孩子孔仁玉,被带到了张家,张家对外宣称,交出去的是自家的孩子,实际上,交出去的就是真的孔仁玉。”

“先人与孔末合谋杀了孔仁玉,把张家的孩子当作孔仁玉,去告了御状,后来大唐皇帝为了赢取天下士人之心,恢复了孔仁玉孔家家主的地位,又斩了孔末。”

“实际上孔末根本未死,死的只是一个替身罢了,真正的孔末隐居了起来,他的后人依旧在孔家当家做主,与张家人平起平坐,现在的所谓五孔,其中的孔舜亮,便是孔末的后裔,其他四孔,都以宗为名,只有他不是,因为他是孔末的子孙,自有宗族辈分。”

“而我张家为了一直掌控孔家,每一代的孔家家主,都是从我张家走出去的,冒名顶替,成为孔家家主,而孔宗愿,便是我的堂弟,是我张家上一代我叔叔张子英的儿子。”

张怀瑾竹筒倒豆子一般,说出了一件件惊天秘闻,所有人都惊呆了,不敢置信的看着堂中的张怀瑾与孔仁玉,还别说,这哥俩平常看不出来,张怀瑾深居简出,两人极少同时露面,但是今日看来,竟然惊人的相似,至少有七八分相似。

七八分就够了,要是十分,那就是双胞胎了。

满堂大哗,就连锦衣卫众人都交头接耳起来。

包拯不得不把惊堂木拍的啪啪响,喊道:“公堂重地,岂容喧哗,再有喧哗者,以咆哮公堂论罪。”

“张怀瑾,可有证据!”

“有!”张怀瑾还不迟疑的从怀里摸出了一件件证据,除了那本书,还有张家百年来的详细记载,这也是为了以防万一,毕竟走出张家,不一定就向着张家,这就是一本拴住孔家家主的锁链,让孔家为张家为奴为婢的凭证。

这是一本连锦衣卫都没搜出来的证据,还是张怀瑾自己说出来的,只因为未央的一句话,事情完结后,张家十余人,除张怀瑾外,放逐海岛,不以死罪论。

再加上孔宗愿这些年为了摆脱张家的控制,不遗余力的打压张家,让张家失去了以往的利益,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就把孔宗愿卖了。

“大人,这是我张家为了以备万一,百年来的详细记录,其中还有与孔家的一些隐秘纠葛,还请大人查验。”

“欲加之罪!狼子野心!”孔宗愿披头散发,宛如厉鬼,冲上去就要掐死张怀瑾,被两边的差役牢牢按住,但是依旧怒骂不休。

“张怀瑾,你个小人,竟然污蔑我孔家苗裔,你不得好死!”

包拯快速的浏览一番,递给了旁边的唐介,唐介看完,面色不变,只是点了点头。

审案这种事情,自然是深谙刑律的包拯来的好,唐介做个人偶看着就行了。

“孔宗愿,或者说张宗愿,你还有何话说。”包拯的声音极富韵味,堂皇大气,威严无比。

“包拯,枉你读的是圣贤书,拜的是孔孟二圣,竟然妄图颠覆圣人道统,我不服!”

包拯沉声道:“孔宗愿,吾等读书人,读的是圣贤书,尊的是圣贤,却不是圣贤后人。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圣贤后人,又如何拥有特权。

而且,你张宗愿,乃是冒名顶替,鱼目混珠之辈,怎算的圣贤后人?

既然你不服,那就让你心服口服

来人,带证人!”

一个耄耋老者被带了上来,神情木讷,苍老无比。

“堂下何人!”

“小老儿卢顺,曲阜卢家村人。”

“可认得堂上之人。”

“回大人,小老儿自幼便是张家家奴,自然识得。”

“卢老汉,你今年多大了?”

“小老儿今年九十八岁了。”

众人大惊,在大宋,能活到九十八岁,那已经是百年人瑞了,这是要供起来的存在。

有认识卢老太爷的就开始吹嘘起来,说起卢老太爷的种种轶事。

“你可见过孔仁玉。”

卢老太爷笑了,点头道:“自然见过,他去世之时,我还为他送行嘞。不过他不叫孔仁玉,真名叫做张谦,是张家人,这事小老儿也是无意间听到的。”

“卢老汉,你此言可真?”

“回禀大人,老汉这辈子没撒过谎,这堂上的两人,一个是张家族长张怀瑾,这些年做尽了恶事,欺凌乡里,霸占良田,逼良为娼,都做绝了。

至于这个孔宗愿,原名张怀亮,入了孔家后,改名孔宗愿,以前帮着张家做坏事,后来长大了,心野了,就想自己干,撇开张家,这些年张家人被逼的没办法了,只好老老实实的经营自己家的产业,这才消停下来。”

早有书吏记下证言证词,包拯与唐介看过后,用了印,这才道:“带卢老汉下去,好生招待。”

说完,他双目看向孔宗愿,如同两柄神剑一般,吓得孔宗愿抖若筛糠,坐立不安。

“张怀亮,你还有何话说!”

孔宗愿,哦不!现在叫张怀亮了,他一梗脖子,回头看向大堂之外,愤然道:“你们都看看啊!堂堂公堂,竟然构陷圣人之后,你们读的都是圣贤书,孔夫子是你们的祖师爷,你们就眼睁睁的看着祖师爷的坟茔被刨了吗!”

张怀亮大声咆哮,但是所有人看向他的眼神,似乎都变得冷漠了起来,你是孔氏族人,孔氏家主的时候,我们自然捧着你,敬着你!

你一个冒牌货,享受了这些年的尊崇,如今被揭穿了,我们何必冒着前途尽毁的危险,去帮你这一个冒牌货呢?我们都是读书人,是高洁士人不想掺和你们这些蝇营狗苟之事。

第160章 未央要修路

在外人看来,曲阜孔家一案,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草草结案,虽然证据确凿,张怀亮、张怀瑾这对难兄难弟,也将即日押赴汴京,凌迟示众,但是总是有些人不服气,想要再争一争。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却说未央,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别人不知道,他怎么会不知道,为了搬到孔家,天下集团尽数动员。

在朝的、在野的、将门、富商、世家等等,一发而动,天下集团为了让这些人动起来,更是舍弃了不少利益。

在未央看来无关紧要的利益,但是在别人看来,却是一块十足十的大肥肉。

无论是红糖,还是玻璃,更重要的是水泥,对于这些人来说,都是一本万利的东西,简直是要赚翻了有木有。

至于黯然落幕的孔家。

呵呵!不好意思,利益面前,别说是孔家,就算是亲爹亲妈,也会毫不犹豫的放弃。

马先生说得对: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家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颠倒乾坤,资本家一旦有无限的利润,就可以连爹娘、亲戚朋友也不要了,你如果做不到,你就不是真正的资本家。

毫无疑问,大宋的资本家们,都是人精似的人物,面对利益,没有一个做的住,更何况是一本万利呢?

不过知道未央为人的都清楚,能放弃手中的蛋糕,自然有更大的蛋糕即将诞生,而且未央喜欢的,一直都是大家一起分蛋糕,毕竟一个人吃蛋糕的危险太大。

富可敌国只是个比喻,一旦这个比喻变成真的,那就会让人惶恐不安了,因为你不知道,皇帝的屠刀,什么时候会落下。

因为历代的皇帝,就没有一个不是穷人,赵祯也不例外。

所以未央从来都不囤积钱财,一旦有了钱,就会疯狂的搞基础建设,改善民生。

孔家倒了,东南九州的地盘,需要重新划分了,天下集团除了占据扬州,其他各州,也只有一家民生银行分行,其他的行业,尽数交给了有实力的商人去经营。

扬州在握,就牢牢的扼住了江南的咽喉,进可攻,退可守,江南的那些心怀不轨者,谁敢妄动?简直不要太美妙。

未央回到扬州第一件事,就是召开了天下集团股东大会扩大会议。

大宋所有的天下集团股东,顿时闻风而动,就连远在开封的曹佾、潘肃、柳羽三人,也一路骑马而来。

曹佾刚刚见到未央,就埋怨道:“二郎,你好不仗义。”

未央笑道:“国舅爷可是怨我把东南的利益,分给了别人,却没有给将门留一些?”

曹佾老脸微红,他正是这个意思,九个州府啊!多大的利益,随便给他们一个地盘,以他们的能力,不出几年,就能经营的繁华富庶。

柳羽笑道:“国舅爷倒是着急了,二郎什么时候让咱们兄弟吃过亏?区区九州,还不放在二郎眼里,是不是二郎。”

未央大赞道:“知我者柳羽也!所以我说,你们都是棒槌,这几块地方,盘根错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本就是分不清的,就算是孔家与张家灭了,众目睽睽之下,兖州我们都不能动,所以我定下了以扬州为基地,与登州、开封,形成一个三角区域,守望相助。”

柳羽眼前一亮,笑道:“二郎果然厉害,这么以来,天下集团,几乎等于控制了这个三角区周边的物流贸易,比掌握几个州府,可划算多了。”

未央得意的哈哈大笑,一挥手,豪迈的道:“所以我们现在要干的事情,是修路!”

“修路?”几人不明所以,尤其是潘肃,以他本就脑容量不足的脑子,想不通修路有什么好处,这事情干好了是为国为民,自家破财,干不好就是天怒人怨,万劫不复。

“修路!而且是修直道!与运河并行,从扬州一直修到开封!”

未央的声音豪迈无比,仿佛修一条直道,就像是修一条乡间小道一般那么容易。

就算是当初他修建蓬莱城的时候,也没有修过一条长达百里的路,道路建设,也是后来慢慢修成的。

从开封道扬州有多远呢?还要与运河并行,那就是三四千里啊!

沿途的土地要不要征收?居民要不要赔偿?驿站要不要设立?

这些事情,比修一座城可复杂的太多了,再说了,当年隋炀帝修个运河,就搞的天怒人怨,死伤无数。

未央要修路,这可丝毫不亚于修运河啊!到时候可别折进去。

“那个,二郎。”曹佾踟蹰了一下道:“是不是要再考虑考虑?毕竟修一条贯通南北的直道,可不是小事,朝廷那一关,就不好过。”

未央笑道:“修直道,好处多多。

第一,南北贸易贯通,大大减少了运河的拥堵,河路并行,必定让商贸更加繁荣。

第二,沿途驿站、餐馆等等,必然兴起,更能带动一些人致富。

第三,若是南方有事,我大宋北方大军,可以直接从直道长驱直入,如此以来,南方再无叛乱之忧。

第四,修路,自然是不需要朝廷出资的,这也是我召开会议的目的所在,我想白白送给朝廷一条直道,朝廷不会不答应吧?

第五,交通便利了,有利于地方与外界的物质与人员输入与输出,扩大交流,聚集地方人气,增加城市名气,人口增长,进而加快地方城市化进程,各个产业部门才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城市化,更有利于大宋未来的发展。

第六,承包修路,也是一桩大生意,最起码得数年时间,上亿资金流,这其中会给百姓带来多大的好处,不比我一一细说吧?

诸位,眼界不要太窄,咱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未央十分动情,他早就想修路了,本来想要修开封道蓬莱的直道,如今扬州既然落在手中,索性一块干了,反正大宋有钱人多的是,只要资金足够,还愁没有人前来修路?修路的好处,那是肉眼都能看到的,就没有人投资。

第161章 天下集团股东扩大会议

“此次修建直道,从扬州始,途经泗州、濠州、宿州、亳州、应天府,到达开封。

所过之处,取直之后,仅需不到两千里,沿途与运河并行,稍有偏离。

但是直道更短,对于天气与风力来说,影响远远小于运河,而且直道上,打算铺设枕木,登州那边已经研究处四轮马车,在枕木之上,最是节省马力,一日可行数百里。

沿途的客店、邸店、驿站、会馆、酒楼等等设施,这都是日进斗金的生意。

运河虽好,但是毕竟走运河的实在是太多,而且运费昂贵。

但是直道不同,我们出资修建直道,自然有权力管理直道,这其中的车马、过路等等,都是一笔不菲的钱财,更何况其中少了不知多少关卡,这都要折合到本金之中的。

直道不是一条路,是一条金路!一条能快速积累资本,让大家的身家,至少翻倍的路。

大家想想,我们的货物,能更快的达到扬州至开封的沿途各地,这其中有多大的利润?

时间就是金钱啊!

再说了,别的商人,要用直道,要不要跟我们打好关系?人脉也是一种资源,这点不用我说吧?”

未央在扬州最大的酒楼醉月楼上滔滔不绝,尽心竭力的忽悠着天下集团的股东们,让他们出钱出力。

“董事长!”一个商人举起手,表示有话要说。

未央心中大乐,就不怕你们没有问题,有问题最好,总不能让我一个人唱独角戏吧。

“魏兄请说。”

那魏姓商人不敢托大,连忙道:“董事长抬举了,我就想问问,这一条直道,大约花费多少,工期时间还有朝廷会不会支持。”

未央点点头,笑道:“老魏啊!你这个问题问的好,大家估计都有疑问,既然如此,就有请天下集团董事国舅爷曹佾为大家解惑。”

众人一阵心热,国舅爷啊!大宋的财神爷之一,当今圣人的小舅子,这可是妥妥的大牛一枚,原来竟然是跟咱们一伙的?

曹佾缓缓的站了起来,走上了主席台,他压了压双手,低下顿时安静了下来。

“想必大家不知道,我,曹佾!曹景休!当今国舅,也是天下集团的董事之一!

不过今天之后,大家应该没有疑问了,都在一个锅里搅马勺的,我不会坑大家不是?”

众位董事一个个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曹佾顿了顿,继续道:“我的身份,在这里与大家一样,我还要给大家说一件事,哪一位,与大家的身份,在天下集团也是一样的。”

曹佾伸出一只手,指了指天上。

众人一愣,旋即又聪明的狂喜了起来,天呐!皇帝竟然也是天下集团的股东!

这是要通天了啊!怪不得天下集团短短一年内,一跃成为大宋最庞大的金融集团,有那位做靠山,还怕个鬼啊!

有人低声问道:“国舅爷说的是啥意思?”

“闭嘴!”明白人没好气的道:“不懂就不要问,懂了也不要说。”

“诸位,直道的修建,势在必行,利国利民,更是利商!

吾等商贾,不过是搬运财货的搬运工罢了,其中赚取差价,但是我们也是大宋子民,为了大宋做一些贡献,让后世子孙提到我们的时候,最起码,有拿得出手的功绩。

这直道,就是我们的机会,你们想一想,直道建成后,是要立碑刻字的,这是堪比大运河的工程,后人瞻仰直道的时候,我们的大名,也会被记起。

当然,这只是于名。

于利!不用我多说,大家也该知道,运河一年,能挣多少钱,直道比之运河丝毫不逊,甚至犹有过之,又能挣多少钱?大家算一算,是不是这个道理?”

算个屁啊!能跟上面那位沾上一点点关系,那都是祖坟冒青烟的事情,别说修一条直道,就是上头那位要再修一条运河,咱都毫不犹豫。

会经商的,能经商的,在这个时代,是丝毫不逊于当朝的那些官员的,他们也就是没有机会,祖上操持了贱业,他们也只能继续操持,但是他们能成为一方大佬,无论是聪明才智,还是权谋手段,绝对都是最顶尖的。

商场如战场,真正争锋起来,甚至比战场还要惨烈,动辄倾家荡产,转眼间就是从亿万富豪,成为街上的乞丐。

论起来,商场丝毫不逊于官场,争斗更加激烈,也更加的暴利。

“国舅爷,董事长,你们说,咱该怎么干!”那魏姓商人道:“我老魏在庐州世代经商,自从获得了玻璃与香水的销售权,如今也算是富甲一方,不说别的,为了这条直道,老魏愿意倾家荡产!”

“是!我苗青也拼一把,你们说怎么办吧!”

群情汹涌,未央与曹佾对视一眼,大事可成矣!

不过有人却不以为然,甚至还很是鄙夷,修直道?这事自从秦始皇干过,还没有人干过,不说人力物力,就说这沿途的重重阻碍,还有那运河漕帮,能眼睁睁的看着直道修成?看来我钱家还是退出这所谓的天下集团吧。

这人正是钱暧,他当初获得了苏州的几种紧俏品的销售权,一直想要研究出来哪几种紧俏品的配方,可惜无论用什么手段,请了多少大师,做出来的都是不堪入目的东西。

他甚至重金去挖蓬莱的工匠,但是却被工匠们拒绝,不说别的,如今天下,还有地方比蓬莱更好吗?再说了,做人要知恩图报,我们穷途末路的时候,是未二郎给了我们一条活路,给了我们遮风挡雨的地方,又给了我们优渥的生活,你就算是给千金万金,我都不去。

更何况还有书院在侧,蓬莱人是有资格就读书院的,你们那里有大儒教书吗?

后来,钱暧更是因为擅自给玻璃、香水等涨价,与蓬莱闹的很不愉快,未央曾经一度削减他的销售分量,转交给别人,甚至剥夺了他销售玻璃制品的权力,毕竟这是用来打压铜价的策略,你擅自涨价,那就别玩了。

第162章 被抓了

这次会议足足开了半月有余,其间发生了各种事情,最惹眼的,便是江南钱家的退出。

钱家毕竟是江南大家,前朝皇族,他们根深蒂固,势力庞大,钱家的退出,让很多世家豪族望而生畏,跟着一起走了。

对于此事,曹佾等人很是恼火,也很着急。

但是未央一点都不着急,这些人,他早晚都会收拾,王伦叛乱,背后就是他们搞的鬼,他们与孔家沆瀣一气,提供了偌大的资金支持,导致九州百姓生灵涂炭,遭受大难,他们不死,简直就是没天理了。

剩下的江南势力,要么离钱家的势力中心比较远,不鸟他们,要么足以与钱家分庭抗礼,更懒的理会他们。

未央稳坐钓鱼台,在江南的大部分世家豪族退出之后,会议依旧进行。

直道的规划,利益的划分,在最短的时间内,详细的制定了出来,剩下的就是招收民夫工匠,开始营造的事情了。

这事交给了曹佾作为总工程师,江南世家孙家作为总监,加上蓬莱的班底,还有各家的班底,沿途各州,都有各州的董事负责。

剩下的事情,就是烧造水泥,购买材料的事情。

这种事情大家都是熟稔了的,自然不需要未央出手。

说起来未央虽然做规划、搞发明是一把好手,无论是各种建筑材料,还是规划城市道路之类的,但是实际操作,远不是那么回事,他还不如未洵这个门外汉,实在是令人汗颜。

既然不让自己做事,未央还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要薄待了沿途百姓,要给他们生计,还有民夫工匠,一定要保证饮食饮水,还要派大夫,时时刻刻帮他们检查身体,总之一切要按照天下集团的标准来,不能直道建成了,却一地鸡毛,死伤无数,那就得不偿失了。

事无巨细,未央全部策划好之后,便乐得清闲,做了甩手掌柜,骑着马王,带着鲁常还有三个小美女,晃晃悠悠的向着蓬莱赶去。

此时已经七月份,未央忙乎了几个月,正想旅游一番,看看大宋的景色,到底与后世有何不同。

他也不着急,每到一地,便大肆采购一番,欢心畅游,很是开心。

苏八娘、未烟与李思甜,也是开心不已,她们除了苏八娘,都是久在蓬莱,哪有机会出来游玩啊?

锦衣卫三千人,如今撒的满天下都是,都是为了保护重要人物,这些人都是宝贝,哪怕有一个有一丁点闪失,未央都玩不起,所以此次,他身边只有鲁常,还有二十名锦衣卫随行。

过楚州、经海州、达徐州、至兖州、一直到了登州,未央依旧意犹未尽。

在海州的时候,他甚至有心思到海边,赤着双脚兴奋的跑来跑去,对着大海高声吟诗一首:

安石在东海,从事鬓惊秋。少年亲友难别,丝竹缓离愁。一旦功成名遂,准拟东还海道,扶病入西州。雅志困轩冕,遗恨寄沧洲。

岁云暮,须早计,要褐裘。故乡归去千里,佳处辄迟留。我醉歌时君和,醉倒须君扶我,惟酒可忘忧。一任刘玄德,相对卧高楼

看到海州百姓打渔辛苦,收获太少,兴致勃勃的指点人家编渔网,编笼子。

还别说,新式渔网与鱼笼子,让海州沿海的百姓,一时间收获颇丰,竟然还有人给未央立了神位,供奉起来,日日叩拜。

当然,对未央来说这都是小事,但是在别人看来,都是了不得的事情。

比如苏八娘,就觉得未央不仅仅聚财有道,点石成金,还能带兵打仗,美中不足的就是没亲眼目睹未央作诗词,如今终于满足了这个小愿望,很是兴奋。

至于鲁常,则是对未央更加五体投地,随意一点想法,就能让一地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比圣人也差不了多少了。

“可惜了,还有很多地方没看过。”

苏八娘三个翻了个白眼,这一路上虽然开心,见闻大增,但是也是累的不轻,一个个腰酸背痛的。

毕竟是小孩子,旅途劳累,很是正常。

眼看蓬莱在望,思乡心切,众人一路快行,刚刚入城,远远的便看到了杜宇溟带着两个老汉,蹲在城门口,四处张望。

蓬莱没有城墙,城门也只是象征性的,修建的却是极为奢华。

杜宇溟一眼看到了未央,不由大喜,带着两个老快步走来。

未央还以为人家是来迎接他的,喜滋滋的就迎了上去。

“拿下!”

杜宇溟一脸喜意,十分开心,两个老汉上前扭住了未央,任由他如何叫嚷,也不理他。

这两个老头,都是与杜宇溟一辈的老头,出自杜家庄,一身的力气,未央不用羽箭,根本就不是对手。

“干嘛!干嘛!”未央大怒:“杜老头,你干嘛抓我,小心我嫂子找你麻烦。”

杜宇溟喜滋滋的道:“二郎,你就认命吧,这回就是闲云那小妮子让我来抓你的,还有滕夫子,所以你就死心吧!”

未央怒道:“为啥啊!”

杜宇溟笑道:“纤云说了,你出去一次,就惹祸一次,必须关起来才行,滕夫子也说了,你这次出去带着一身的戾气,需要在书院修心养性,暂定三年。”

“三年?”未央惨叫道:“还不如杀了我来的爽快。”

“这就没办法了,二郎,老汉也是奉命而行,你就不要为难老汉了。”

未央哇哇大叫,伸胳膊蹬腿的,奈何两个老头力气太大,任由他如何反抗,都是徒劳。

苏八娘带着未央与李思甜,陪着未央一起往书院而去,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些笑话。

“好啊!反了你们了,以后别想让我带你们出去。”

未烟笑嘻嘻的道:“爱带不带,反正你几年内也出不去蓬莱。”

未央不由翻了个白眼。

苏八娘唯恐未央遭罪,还好心的提醒未央,莫要多说话,平白浪费力气不说,还没啥用。

未央索性闭起了眼睛,装起了死狗。

反正回都回来了,待几年也不错,正好沉淀一下,在多弄些东西出来。

第163章 真的可以横着走了

“藤老头,小爷跟你没完!”

未央被控制在蓬莱阁,咬牙切齿的看着眼前坐成一排的老头,气的不轻。

滕子京品着茶水,对身边的一个风骨不凡的老者笑道:“晏相公怎样?我就说这小子不会老实吧?”

未央目瞪口呆,这个颇有魏晋之风的老头是晏殊晏相公?

未央立刻从一个咆哮的叛逆少年,化身小迷弟,到处找东西。

“找什么呢?”一颗大脑袋露了出来,好奇的看着未央。

“找纸笔,晏相公他老人家好不容易来一趟,当然要留下墨宝才行。”

大脑袋立刻老脸一红,灰溜溜的回到了座位上。

“好了二郎。”滕子京无奈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未央老老实实的停下,等着滕子京介绍。

“想来不用我多说,你们两位都知道,这位就是未央了。

未央,这为是晏殊宴相公,这位是欧阳修。

过来见礼吧。”

未央一听到欧阳修的大名,不由亢奋起来,恭恭敬敬的见过礼之后,仔细的打量了一下欧阳修。

欧阳修今年才三十多岁,风流儒雅,尤其是那个大脑门,很是宽阔,这叫天庭饱满,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愧是文坛领袖,章台班头。

其实这两位之所以来到蓬莱,与未央脱不开干系。

首先是晏殊,老头子首相做的好好的,但是大事一件接着一件,都是关系到大宋江山稳固的事,再加上朝中夏竦这个狠人还朝,范仲淹一伙变法派更是激进无比。

两派如今斗的你死我活,晏殊彻底成了一个摆设,老头子想了想,还不如辞官云游算了,这样下去,别人没把自己怎么着呢,自己就先被这几个坑货坑死了。

不过也是,谁让你占了个好位置,却没有作为呢?就连赵祯对他都有些不满。

于是君臣上演了三辞戏码之后,晏殊光荣致仕。

晏殊为人刚简威猛,待人以诚,虽处富贵,但生活相当简朴,并且乐于奖掖人才,当世名士,如范仲淹、孔道辅、欧阳修等,皆出其门,又能识富弼于寒素之中,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晏殊执政时,范仲淹、韩琦、富弼皆受重用,台阁也多一时之贤,做了许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事,为史学家艳称的“庆历新政”,实际上是由晏殊是出了大力的,没有他遮风挡雨,范仲淹这些人早就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了。而且任地方官时,他曾大办学校,培养人才,欧阳修说“自五代以来,天下学废,兴自公始”,并非虚誉。

至于欧阳修,这位文坛领袖被贾昌朝忽悠的五迷三道,再加上曲阜孔家被一夜间搬倒,就有了著书立说的打算。

说起来,大宋虽然文治鼎盛,却学说混乱,你说你的,我玩我的,没有一统,知道程朱理学之后,才算是一统文坛。

现在的大儒们,一个个都精明者呢,谁不想立地成圣?

欧阳修就盯上了《竹书纪年》,打算重修三代之治,再立新说。

但是这种事情,却不能明说,只能悄悄的进行,不然孔家虽然倒了,但是孔夫子依旧是万世师表,你反对孔夫子,你说出来试试?保证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

在贾昌朝不遗余力的推荐下,欧阳修来到了蓬莱,反正他那个官职也是个闲差,有他没他都没差别。

未央现在觉得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一个当朝宰相,当然是刚刚下来的宰相,一个文坛领袖,自己这下子,好像真的可以横着走了。

当真是一院在手,天下我有啊!

看来自己建造书院的决定,真真是明智之举,再也没有比这个决定更高明的了。

未央现在走路都不知道迈哪条腿了,晃晃悠悠的,就被滕子京等人待到了风雅阁。

老友相聚,自然要好酒好菜招待,如今的天下,还有比风雅阁的菜式更美味的吗?还有比风雅阁的酒更好的吗?

当然没有,就算是皇宫大内的御厨,也比不上风雅阁的大师傅孙天成。

身为大厨,孙天成听到滕子京携众老前来宴客,自然是要亲自操刀上阵的。

于是乎,一顿大餐吃的众人大呼痛快。

欧阳修不愧为醉翁,美酒如同不要本钱一般往嘴里灌,不过酒虽美,度数也高,醉翁喝了足足三斤,呼喝连连,作词数首,仰天倒地,沉沉睡去。

至于其他人,都是慢慢品酒,文雅的堪称文人表率,至于欧阳修这个文坛领袖,已经被划为酒品差的一类。

未央被大嫂批准可以喝三杯酒,仅仅三杯,让未央已经惊喜莫名了。

敬了晏殊与欧阳修各一杯,最后一杯,未央细细的品味,一脸的满足。

酒足饭饱,未央也是微醺,众人又回到了蓬莱阁,接着品茶。

自从炒茶被未央弄出来之后,这些年又把大红袍这个茶中极品收入囊中,每年只有那么几斤的产量,除了滕子京、章得象等几个书院的高层,一年分了那么几两,就算是未洵都喝不了几次。

但是这一次,未央毫不犹豫的拿出了足足一罐,用来待客。

滕子京等人老脸一抖,柳永更是上前抱住,在几个老头的鄙视下恋恋不舍的放下,嘴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在吐槽啥。

这时候欧阳修已经醒了,不得不说,他的酒量确实不错。

“什么东西,你们怎地这么慎重?”

晏殊笑道:“我也不知道,不过看子京兄与希言兄,还有耆卿的反应,应该是好东西吧。”

柳永痛不欲生,掩面道:“凤辇寻春半醉回,仙娥进水御帘开。牡丹花笑金钿动,传奏吴兴紫笋来。

紫笋与此茶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欧阳修讶然道:“这天下之茶,最极品的不过几种,无论是龙团,还是新兴的西湖龙井,洞庭云雾,都是极好的,这茶还能比这些好茶更好?”

章得象抚须笑道:“永叔有所不知,此茶名唤大红袍,世间稀有,仅有三株茶树,生长在悬崖绝壁上,人莫能登。香气馥郁有兰花香,香高而持久,乃是茶种绝品啊!”

第164章 茶道妙趣

泡茶这种事情,还需要一位茶艺高手,整个蓬莱,最好的茶艺高手,原本是杜纤云,她本就喜欢茶道,后来未央又与他讲述了所谓的凤凰三点头、韩信点兵、关公巡城等数种泡茶技法,如今更是成为茶道大家。

不过杜纤云如今有孕在身,即将临盆,不能出手,不过她的徒弟苏八娘,已经学成了她的本事,一手凤凰三点头更是青出于蓝,美轮美奂,如同身在仙境一般。

只见苏八娘高提水壶,让水直泻而下,接着利用手腕的力量,上下提拉注水,反复三次,让茶叶在水中翻动。

轻提手腕,手肘与手腕平,便能使手腕柔软有余地。所谓水声三响三轻、水线三粗三细、水流三高三低、壶流三起三落都是靠柔软手腕来完成。至于手腕柔软之中还需有控制力,才能达到同响同轻、同粗同细、同高同低、同起同落而显示手法精到。最终结果才会看到每碗茶汤完全一致。

苏八娘本身就是一位绝美女子,虽然还小,但是已经能看出长开后的的模样。

苏八娘泡茶,让几个老头一个个摇头晃脑,还未喝茶,已经沉醉其中。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铫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欧阳修大赞道:“老泉兄生了个好闺女啊,不知道会便宜哪家臭小子。”

“坐酌泠泠水,看煎瑟瑟尘。无由持一碗,寄与爱茶人。”晏殊笑道:“茶道之妙,妙在于此。”

苏老泉一脸的骄傲,不住的拿眼睛瞟未央,暗道:“老子如花似玉的闺女,硬推给你,我就不信你不动心。”

未央自然是动心的,情窦初开的少年,遇见的又是天下少有的才女,更是美女一枚,不动心是假的。

可惜的是有心无力啊!要是再过几年,未央绝对不会有任何迟疑,不过现在还是太早了,订婚倒是可以,成亲万万是不行的,早婚带来的后果,没有谁比他更清楚了。

未央端起一杯大红袍,轻嗅一下,赞叹道:“密云双凤,初破缕金团。窗外炉烟自动,开瓶试、一品香泉。轻涛起,香生**,雪溅紫瓯圆。”

这是一首绝妙好词,引得晏殊与欧阳修诧异无比。

欧阳修好奇的道:“二郎才华不俗,可还有大作?”

未央笑道:“诗词小道尔,醉翁且听:凤舞团团饼。恨分破、教孤令。金渠体净,只轮慢碾,玉尘光莹。汤响松风,早减了、二分酒病。”

欧阳修摇头晃脑,连吟数遍,不由赞道:“蓬莱当真是人间仙境,除了二郎这个大才子。”

未央谦虚的摆摆手道:“咱们还是喝茶吧,此茶乃是大红袍,天下绝无仅有,只有蓬莱这里才有,每年也就几斤的产量,不可错过。

而且八娘的茶道过人,堪称天下第一,这凤凰三点头寓意三鞠躬,表达主人对客人有敬意善心,因此手法宜柔和,不宜刚烈。然而,水注三次冲击茶汤,更多激发茶性,也是为了泡好茶。不能以表演或做作心态去对待,才会心神合一,做到更佳。。

这种茶道,在整个天下,只有我家大嫂和八娘会,且不可错过。”

一旁的苏八娘娇嗔的看了未央一眼,看的未央心中一荡没,赶忙撇过头去。

几人端起茶杯,只见外形条索紧结,色泽绿褐鲜润,冲泡后汤色橙黄明亮,叶片红绿相间,典型的叶片有绿叶红镶边之美感,茶香扑鼻,香气清爽,吸入后,深呼一口气从鼻中出,能闻到幽幽香气,香气馥郁有兰花香,香高而持久,入口甘爽滑顺,泛着兰花香气,甚是绝美。

“妙啊!”欧阳修双眼放光,紧紧的盯着那罐子茶叶,放出了幽幽绿光,连晏殊尝后,都赞不绝口。

章得象笑道:“永叔,你要是把这罐子茶叶弄走了,我们几个今年可就没指望了,全靠着这大红袍提神养气呢。”

欧阳修讪讪的收回目光,遗憾道:“如此绝品茶叶,比之宫中龙团,也要好了不知多少,就是产量太少,实在是遗憾。”

未央不由得意的笑了,龙团固然不错,但是制作复杂,而且产量不高,但是自从炒茶大热之后,早就跟不上潮流了,大红袍,才是茶中至尊,天下独一无二。

一想到此,未央就不由为自己的明智之举而开心,文人都是爱茶的,大红袍在手,还怕个鸟啊!不爱茶的文人,还是文人吗?既然爱茶,那么想喝最好的茶吗?来蓬莱吧,只有蓬莱,才有天底下最好的茶。

这就是有了梧桐木,还愁引不来金凤凰。

为了留住两位大佬,未央当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除了美酒美食好茶,甚至直接搬出蓬莱的研究成果。

狙击枪、横刀、迫击炮、活字印刷术等等。

对几位大佬来说,对他们震撼最大的,就是活字印刷术,对于其他的,他们兴趣不大,毕竟都是征战沙场的利器,对于文人来说,还是敬谢不敏。

“此术一日可印书多少?”

未央笑道:“如果只印两三本,还不如手抄的划算,但是若是印一千本,一日即可,印的越多,成本越少。”

未央这话不是吹牛,实际上就算是他不鼓捣出活字印刷术,过几年一个叫毕昇的也会弄出来,所不同的是,在毕昇的手里,活字印刷术不受重视,反而到后来西方入侵,活字印刷术竟然在西方发扬光大。

毕竟西方文明比较落后,二十几个字母,也不需要多少活字,不像中国,林林种种五六万,哪个家伙一时高兴,还能自己创一两个字,很是麻烦。

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没有推广开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把书印的满世界都是,当大家都读书识字了,读书人也就不值钱了,真理还是要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好。

不过在未央手里不同,活字印刷术能迸发出耀眼的光芒,因为他有实力,有势力,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别人拿他没辙。

第165章 多了个媳妇

欧阳修很快就发现了不同,苏八娘身前,一个精巧的淡紫色茶壶放在那里,壶里有一缕清香溢出,而且看那色泽光晕,显然不同。

欧阳修好奇的一把抢了过来,嘴对嘴嘬了一口,顿时感觉茶香四溢,与众不同,美滋滋的舒服的很呐。

苏八娘目瞪口呆,一时不慎,在加上不敢跟欧阳修抢,生生的被欧阳修抢走了茶壶,不由求助似的看向未央。

未央的眼珠子都红了,气急败坏道:“就你这还文坛盟主,你这是强盗盟主吧!小爷的极品紫砂啊!烧了几十窑才出了这么一个,天下独一无二的宝贝!欧阳修,你赔我!”

几个老头不明所以,欧阳修却恬不知耻,抚摸着紫砂壶,旋即递给未央道:“给你就是,不过上面沾了一点口水,也没关系,我欧阳修的口水,那也是千金难得,还是你占便宜了。”

未央差点气晕过去,心里都在滴血。

这把紫砂壶,是去年他突发奇想,让曹佾从宜兴弄了好些紫砂泥,找了范无稽,两人在一起研究了很久,开窑数十次,才出了这么一件绝品,虽然以后还有,但是范无稽是什么人?那是蓬莱鼎鼎大名的大匠,如今身价不菲,出了寥寥几个人,谁也请不动他,再加上这是世上第一件紫砂壶,价值不可估量,绝对的传家宝,而起未央温养了小半年时间,现在就算是倒清水进去,都有一股子茶香。

你个欧阳修,身无分文,来蓬莱打秋风的货色,拿什么赔?

交友不慎哪!交友不慎哪!

未央幽怨的看着乐滋滋的欧阳修,没有伸手去接,不管口水不口水的,一个紫砂壶能换来一个文坛领袖,怎么看都是值得的。

大不了回头让欧阳修多写几幅字,就当是赔偿了。

眼看苏八娘几乎急的哭了,未央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时时温养,如今几近大功告成,被人抢去了,能不生气吗?

未央只得安慰道:“多大点事,区区一个紫砂壶,回头我找范老头,再烧制几个便是,这一个就当送给醉翁了。

大不了回头咱们多弄点醉翁的墨宝,累死这个老不修,给咱家打工。”

苏八娘破涕为笑,旋即小脸绯红,扭身跑了出去。

未央莫名其妙,回头看到几个老头似笑非笑的样子,不由道:“我说错话了?”

苏洵冷冷的道:“我家的闺女,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我闺女的清清白白的名节,就这样被你玷污了,以后还有脸出去见人吗?未二郎,此事咱们没完。”

滕子京连忙打圆场道:“都是孩子,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明允,回头找个好日子,与纤云合计一下,两个孩子就定个亲,也算是天作之合。”

几个老头子在一旁帮腔,尤其是欧阳修,觉得今日吃了美食,喝了美酒,品了绝世好茶,又得了一件天下第一的宝贝儿,不出把子力,有点对不住人家,更是好话不要命一般的往外吐,竭力撮合两个小辈。

未央目瞪口呆的看着几个老头,凌乱无比,大家刚刚不是还其乐融融的,咋一转眼就说起了我的亲事?问过我吗?本人还站在这里呢。

过了许久,苏洵才面色缓和,冷哼道:“便宜你小子了,我家八娘那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又做的一手好饭菜,又懂茶道,你小子可不要欺负她。”

未央只觉得整个人晕乎乎的,他对苏八娘自然是有好感的,只是这是不是早了点,就不再商议商议?

“老苏。”未央一开口,苏洵顿时怒目而视。

“岳丈大人!”未央顿时内牛满面,“定亲可以,但是成亲这种事情,小婿觉得不宜过早,再过几年您看成吗?”

苏老泉虽然面色严肃,但是心里乐开了花,小样,还治不了你了,要不是看在你要本事有本事,也算是书香门第,我会把闺女嫁给你?

“此事须得从长计议,今日咱们就吃茶,吃茶!”章得象与晏殊在一旁打哈哈,两位相公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

未央这边群贤毕至,欢宴开怀的时候,孔家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了,一封厚厚的奏表,放在了赵祯的案子上。

赵祯案前,范仲淹与夏竦两位相公并肩而立,一脸便秘的表情,表示这两位相公并不好过。

赵祯一根手指敲着案子,冷冷的道:“耕地六百七十九万亩,金三十六万两,银三百六十三万两,铜钱,两千三百多万贯。

古玩字画,珍奇文物,更是多不胜数。

两位相公就没有什么要说的?”

范仲淹低眉垂目,夏竦尴尬无比。

“你们都是大宋栋梁,肱骨之臣,孔家之事,算不到你们的头上。

可是看看,你们看看,触目惊心啊!

孔末乱孔才过去多久,孔家何来的这些田产,还不是巧取豪夺?六百多万亩啊!兖州才多大地方?青州,海州,甚至扬州都有他们的田产,这还不包括店铺。

这些金银铜钱,更是让人心惊胆战,我国朝一年赋税才多少?区区孔家,竟然富可敌国?这就是安贫乐道的圣人世家?这就是孔夫子的血脉?哦对了,他们不是孔夫子的血脉,只是张家的后人罢了。

一百多年了,就没有人怀疑过?

你们知道朕看到了什么吗?兰亭集序,这可是唐太宗的陪葬品,朕不知道唐太宗那本是赝品还是真品,只怕孔家的这本兰亭集序,来历也经不起推敲吧?

两位爱卿,如何处置,你们说话吧。”

夏竦心中一沉,这话明着是问两人,但是实则只是问他自己罢了,他把晏殊赶下了相位,眼看着离首相之位只有一步之遥,自然不想放弃。

“启奏陛下,张家玷污圣人血脉,该杀,灭族,灭九族!但是臣以为,孔圣人乃是万世师表,历代圣贤,还需时时祭祀,孔圣人虽然嫡系血脉不再了,还有一些支脉,不若从这些支脉之中选一忠厚纯良之人,封为文宣公,负责祭祀孔圣人。”

第166章 大局已定

夏竦的意思,几乎代表了如今士林大部分文人的意思,既然孔夫子的嫡系血脉断了,那就找一个旁系就是了,反正万万不能让孔夫子断了香火就是,不然他们还如何以孔孟门徒自居?

但是赵祯却不买账,他冷冷的道:“曲阜的孔家是假的,你能保证孔家旁系是真的吗?两千多年过去了,就算是真的,还跟孔圣人有多大关系?”

夏竦顿时冷汗就流了下来,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位皇帝陛下了,以前的皇帝陛下,多顺从啊,臣子让干什么就干什么,随便说两句,都奉为圭臬,如今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老臣,老臣以为”夏竦满头大汗,以为了半天,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

赵祯不耐烦了,沉声道:“身为老臣,胸无一策,夏相公,你对得起供奉你的百姓吗?”

夏竦双膝一软就跪了下去,抖若筛糠,讷讷不言。

范仲淹毕竟是忠厚君子,眼看夏竦受了责难,不由躬身道:“启禀陛下,臣以为,祭祀孔圣人之事,可以由礼部承担,礼部多年来祭祀炎黄,并无差错。

再则,孔家之事,并非偶然,既然有一,必然有二,不能再优待孔家,臣以为,富贵不过三代,不如就让他们做好他们的普通百姓吧。”

赵祯的面色终于缓和了一些,沉声道:“拟旨,张家欺天,混淆圣人血脉,诛九族,曲阜孔庙,由礼部负责,四时祭祀。

包拯与唐介拨乱反正有功,包拯授龙图阁直学士,入朝,权知开封府。

唐介授任龙图阁学士,任为三司使,掌管盐铁、户部、度支,统筹国家财政。”

范仲淹与夏竦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虽说大宋官员起起落落,很是随意,但是包拯与唐介如同坐火箭一般就窜了上来,让他们还是很惊讶的。

尤其是唐介,三司使,这可是位列相公了,执掌一国赋税,权柄大的惊人。

陈琳在一旁听得真切,别人不知道,他知道,唐介那可是妥妥的天子近臣,官家可是托付了他很多事情,这家伙又臭又硬,又忠诚自守,别说是三司使,再过个几年,搞不好位列三相,也是正常的事情。

既然已经定了下来,也就没什么事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要是未央在这里,一定很惊讶,因为历史上,这两位都是晚年的时候,才位列宰执,执掌朝政的,因为未央的到来,这两位早早上位,也不知是好是坏。

且说夏竦回到了家中,一顶轿子就来到了门前,庞籍下了轿,递了帖子,过一会便进了相府。

“夏相公。”庞籍作揖施礼。

夏竦却没有什么心情,随意挥了挥手道:“醇之啊,坐吧。”

庞籍久经官场,如今更是相公之列,之所以如此礼遇夏竦,不过是因为利益纠葛罢了。

“夏相公似乎是有心事?”庞籍皱眉,宫中的事情,至今没有传出来,他心中不安,只是他与范仲淹等人已经貌合神离,所以来到了夏竦这里,寻找答案。

“醇之啊!算了吧。”夏竦萧瑟的道:“陛下圣意已定,不是吾等臣下可以更改的。”

庞籍面色大变:“陛下已经决定了?就连旁系都不成吗?”

夏竦斜睨了庞籍一眼,突然觉得,这家伙是如此的面目可憎,若不是你们牵头,推老夫上来,老夫身为次相,稳坐钓鱼台,晏殊那老小子被赶走了,我就是首相之尊,那时候才有转圜的余地,你们这么心急,还不是因为与孔家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想到这里,夏竦老脸一沉,阴声道:“醇之,你给我说实话,到底都有谁找了你。”

庞籍老脸微红,他之所以上蹿下跳,为了孔家张目,不过是因为收了一些好处罢了,孔家支脉,势力最庞大的一支,便是江南孔家,这一支一直安分守己,经商为民。

本来以为孔家已经与他们没关系了,谁知道突然曲阜孔家就烟消云散,还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这可不就是机会吗?所以江南孔家的心就热切了起来。

他们联系了江南士子,言之凿凿,许诺种种,又有不少世家豪族愿意帮助他们,恢复文宣公一系的地位。

江南一向是文华宝地,士子众多,为官的更是占据了大半朝堂,庞籍虽然是单州成武人,但是他夫人的娘家,却是江南大族,所以就求到了他头上。

各种好处自然是不会少的,再加上人家投其所好,送了不少古玩字画,庞籍本身又同情孔家,自然要东奔西走,联络朝臣。

作为次相的,自然就是不二人选,于是众臣就联合起来,软磨硬泡的,让夏竦冲在了前面。

不曾想,圣意昭昭,天子不意恢复文宣公尊号,直接就让礼部接了祭祀孔圣人的事情,让他们后续的计划,无法开展,简直太过憋屈了。

“醇之啊,这副白马图,你还是收回去吧。”

。。。。。。

庞籍面色阴沉的抱着白马图,回望了一眼相府,心中沉甸甸的。

如今江南被天下集团吞并了半壁江山,在扬州等九州之地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还要修直道。

江南的那些势力不满,联合起来抵制天下集团,更有甚者,直接把天下集团在江南各地的代销商孤立起来,让他们血本无归。

改革本就不对,直道更是害人害己,君不见秦始皇、隋炀帝的下场吗?

庞籍固执的认为,大宋的天下,已经走了岔路,需要纠正过来,而他庞籍,就是众望所归之人。

“师相。”庞籍走后,屏风后走出一位中年人,儒衫洁净,风度翩翩。

“士龙啊,你看庞籍之人如何?”

出来的是郑骧,夏竦最得意的学生,也是历史上有名的人物。

“庞醇之老而弥辣,不可小视,而且与江南关系太深。

江南世家如今与天下集团对抗,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不过江南世家在朝中根基深厚,反而天下集团却根基浅薄,学生认为,天下集团必败。”

郑骧侃侃而谈,似乎看透了局势一般。

夏竦点点头,他与郑骧的看法一致,都不看好天下集团。

第167章 萧规曹随

隔日早朝,赵祯一反常态的强势,宣了圣旨,竟然无一人敢反驳。

赵祯高踞帝座之上,沉声道:“国朝养士,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孔圣人乃是万世师表,历代圣贤,自然是要尊崇的,但是孔家作恶多端,朝中大臣,多有怙恶不悛者。

此事已经事了,朕不想再听到有人上奏孔家之事,诸位爱卿可有异议?”

众臣默默无言。

夏竦身为次相,首当其冲,只得上前躬身道:“陛下英明睿智,如此处置,并无不妥。”

赵祯点点头,一颗大雷就扔了下来。

“东南九州,如今官员奇缺,秩序混乱,还需有一贤臣总揽东南朝局,诸位爱卿,以为谁能堪当大任?”

这就要分果子了?众臣心中大喜,九州上百官员,一起暴毙,空出来多少位置,能安插多少人?谁不眼热?谁不眼红?

夏竦当仁不让道:“启奏陛下,臣以为枢密副使庞籍,老成持重,才干卓绝,治理地方政绩不俗,又有统兵经验,实在是不二人选。”

赵祯眉头微皱,看向范仲淹,范仲淹会意,出列道:“陛下,朝中诸事稠稠,还需要庞相公支应,庞相公身负重任,却是不能外放。

臣举荐贾昌朝贾相公,他为人练达,治理地方多年,贾相公的儿子贾章,如今在东南九州主事,表现不俗,交接起来,也会顺利一些。”

贾昌朝心中大喜,一人执掌九州权柄,这特么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自大宋立国以来,从未有人有过如此殊荣,就算是大唐的节度使,也没有这般威风过,这可是大宋的半壁江山啊!原本以为自己一个边缘人,是没有机会的,如今看来,机会大大滴!果然有个好儿子才是真的好,自己这个当老子的都沾光了。

赵祯经过孔家一事,对贾昌朝的印象十分深刻,觉得贾昌朝不落窠臼,为人精明干练,又深谋远虑,确实是良选之一。

“启奏陛下!”一个大臣走了出来,沉声道:“贾昌朝入朝不过数年,已经单人参知政事,位高权重,如今再外放统御西南九州,只怕不妥。”

贾昌朝差点背过气去,一看是张方平,顿时没辙了,这家伙资历虽然不如他,但是人家后台硬,而且这家伙是科班出身,妥妥的进士及第,不像是他,当年,真宗曾祈谷南郊,贾昌朝于道左献颂辞,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任晋陵主簿。赐对便殿,任国子监说书。孙称其讲说有师法。后又改颖川郡王院伴读,再适殿中丞,历知宜兴东明县。孙侍读禁中,以老辞,举荐贾昌朝代之,诏试中书,不久复国子监说书。

说白了,贾昌朝就是靠着奉迎媚上上位的,好说不好听啊!就算是你本事再大,人家一句话,你不是科甲正途,那就玩完了。

这也是贾昌朝不遗余力的要推翻孔家的原因之一,人家本就不是正牌孔孟门徒,不鸟你孔家,也是正常的。

一时间朝堂之上议论纷纷,有人支持庞籍,有人支持贾昌朝,总得来说,支持庞籍的声音大了一些。

不过一切还要看赵祯的意思,毕竟人家才是皇帝,口含天宪,说一不二。

说实话,以前赵祯对贾昌朝的印象也不好,觉得这家伙靠拍马屁上位,真本事未必行,只是近些年来,贾昌朝越发的显得才干惊人,才渐渐的委以重任。

这次孔家之事,人家又出了大力,联络有识之士,硬生生扼杀了京城这边的风声,只这一件,堪称干臣了。

而且贾昌朝的儿子,这一年多,在蓬莱那是干的风生水起,如今又实际上执掌东南九州事务,别人就算是去了,也未必能压得住贾章,只有贾昌朝去,才能顺利的接收九州。

对于未央和天下集团,赵祯从来都是宽容的,但是他还没有宽容到以天下托付的地步,那就不是皇帝了,那是个傻子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肃静!”陈琳尖利的声音响起,整个大殿,顿时鸦雀无声。

赵祯缓缓开口道:“贾昌朝晋升集贤院大学士,兼参知政事,知扬州等九州事宜。

另曾公亮为东南督抚,统帅东南诸军。

两位爱卿,可不要辜负圣恩啊。”

贾昌朝与曾公亮走了出来,躬身谢恩。

贾昌朝心中腻歪,曾公亮不明所以。

不过众臣心中,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集贤院大学士啊!这是妥妥的三相啊,如今首相空悬,次相为夏竦,三相无人。

这意思就是,你贾昌朝在东南干的好,回朝就是宰相之尊,干的不好,呵呵!那就对不起了。

至于曾公亮,他出身书香世家,为刑部郎中曾会次子,他自少时起就颇有抱负,且器度不凡,为人“方厚庄重,沈深周密”,这些年着实干过不少事情,如今是集贤校理、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仁宗当面赐给曾公亮金紫衣,说:“朕于讲席赏赐你,是由于尊重宠爱儒臣。”曾公亮于是以知制诰官兼任史馆修撰,再改为翰林学士、判三班院。三班院的属吏多而杂,如果不加以贿赂就辞谢不可,贵族子弟大多依靠势力请求拜见。曾公亮选取前后章程,依据情况办事,属吏不能插手。

这家伙就是典型的实干型人才,只要上面的人肯放权,他就能把天都捅个窟窿出来,而且他编纂《武经总要》,也是一个能出将入相的大臣。

曾公亮虽然端庄忠厚深沉,办事细致周密,平时谨守礼仪,遵守规矩,但性情吝啬,积累财富达巨万。

这一点颇为令人诟病,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毕竟大节无愧,再说了,人家自己凭本事节俭的钱财,谁敢说些什么?

朝廷决议已定,陈琳宣布散朝。

新鲜出炉的大学士与东南督抚两人面面相觑,留在了最后。

待众臣走后,两人要求见赵祯,却被陈琳拦下了,老陈琳一脸笑意的道:“陛下说了,两位大人此去东南,萧规曹随即可。”

贾昌朝面色顿时难看,萧规曹随?谁的规矩?自然是未央的规矩!让自己不要乱动,让人家去做就行了,自己去东南,感情就是个吉祥物啊。

反而曾公亮一脸的无所谓,谢过陈琳后,大步流星而去,一脸的轻松写意,仿佛去郊游一般。

第168章 添丁

未家添丁了!

杜纤云怀孕十月,终于生了,生了个大胖小子。

为此,未洵百忙之中,从扬州抽身回来,抱着自己的儿子,傻乎乎的笑着。

未央也很开心,不停的往前凑,想看看自己的大侄子。

可惜他个子矮,总是被挤出来。

未央气的哇哇大叫,一把抱起小白,这家伙一直跟着杜纤云,如今已经胖成球的,可喜可贺的是,似乎长大了很多,足有两尺来长,未央竟然一时抱不起来。

他曾经很怀疑,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天使猫,没见过有这么大的天使猫,而且那两张肉翅,似乎大的有点过分了,比它的身体还长了一些,未央甚至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真的能飞起来。

不过无所谓了,现在还是看小家伙要紧,未央奋起直冲,冷不防被一个手掌抵了回来,他不由大怒,抬头看见了杜风云,旋即换了一副脸色,谄媚的抓着杜风云的大手,想要借力。

杜风云呵呵一笑,伸手一提,把未央提了起来,拎在臂膀上,让未央终于一睹小家伙的真容。

这家伙胖乎乎的,皮肤红红的,皱巴巴的,跟个小老鼠似的。

未央撇撇嘴,张嘴就道:“怎么一点都不像大哥。”

杜风云抖手就把他掼在了地上,气咻咻的道:“你懂个屁,小孩子都是这样,等长开了就好了。”

未央大怒:“胡说八道,我看这眉眼,跟我大嫂很像,也就嘴巴像我大哥。”

杜风云懒得理会他,伸手从未洵手里接过小家伙,笑呵呵的道:“不错不错,再过个十年,就是一个棒棒的小伙子,咱们家这么大的基业,也算是后继有人。”

未央连忙上去,伸手就道:“爷爷,给我抱抱,给我抱抱。”

杜风云递给了未央,未央小心翼翼的抱着小家伙,傻笑着,比未洵还不如。

“取名了吗?”杜风云笑道。

未洵摇头道:“倒是合了几个,都不合适,正向着去找滕夫子他们,都是当世大儒,找他们取个名字最好不过了。”

未央撇嘴道:“找他们干嘛?依我看,就叫未珩。楚语楚之白珩注。珩佩上之横者。玉藻曰。一命,再命幽衡。三命葱衡。所谓三命葱珩。士瑌玟,则以石。月令。春仓玉。夏赤玉。中央黄玉。秋白玉。冬玄玉。

这才是好名字。”

未洵琢磨了一下,顿时拊掌笑道:“二郎取的一手好名字,就叫未珩了。”

床上躺着的杜纤云看他们闹腾,也不理睬,别人生产之后虚弱无比,还要坐月子什么的。

但是杜纤云没有那些,她身体一向健壮,自从怀孕之后,各种上好的补品不要本钱一般的进补,再加上有钱颖这个医学院的院长在,母子康健,一点问题都没有,生了孩子直接就下地了。

“未珩这个名字好,就这么定了。”

未央嘿嘿笑着,小心翼翼的把小未央送给了他的母亲,在一旁定定的看着小小的孩子,心思连转。

“大嫂,小白不能留在这里了,万一小孩子过敏就不好了。”

说罢,也不待杜纤云说话,揪起小白的脑瓜皮,就走了出去,小白的惨叫一连串的传了过来,仿佛要杜纤云救命似的。

杜纤云不以为意,把几人驱赶走了,就给孩子喂奶了。

未央抓着小白,径直来到了一个亭子里,眯着眼睛看着小白,他头上的那根簪子倏忽之间,化作一道道液态流水一般,向着小白涌去。

小白惊恐的大叫起来,它是通灵的异兽,自然能感觉到危险,这流水一看就不是善类。

“不要怕,让我给你检查检查身体,看看你到底是啥品种。”

未央轻柔的安慰着小白,忽然间,他目光一闪,小白的眉心间,隐隐约约有一丛白金色的毛发,毫不起眼,隐藏在小白白色的皮毛中,一般人都不会注意到,但是未央隐隐间,觉得这丛白金毛发,组成了一个字。

一个“王”字。

羽箭分解成最细微的粒子,进入了小白的体内,未央闭上眼睛,细细感受,过了许久,才收起羽箭,抓着小白的脑瓜皮,目光绽放出异样的神彩。

这特么的是个屁的猫啊!这是一只虎啊!是一只长着翅膀的幼虎。

俗话说的好,九犬一獒,三虎一彪。

獒常见,那玩意西藏高原上到处都是,但是彪这个物种,一直都是存在于传说之中,从未有人见过。

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彪最犷恶,能食虎子也。余闻猎人云:凡虎将三子渡水,虑先往则子为彪所食,则必先负彪以往彼岸,既而挈一子次至,则复挈彪以还,还则又挈一子往焉,最后始挈彪以去。盖极意关防,惟恐食其子故也。

“剑圣”裴旻射虎的故事:裴旻为龙华军使,守北平。北平多虎,旻善射,尝一日毙虎三十有一。因憩山下,四顾自若。有一老父至曰:“此皆彪也,似虎而非。将军若遇真虎,无能为也。”旻曰:“真虎安在乎?”老父曰:“自此而北三十里,往往有之。”旻跃马而往,次丛薄中,果有真虎腾出,状小而势猛,据地一吼,山石震裂。旻马辟易,弓矢皆坠,殆不得免。自此惭愧,不复射虎。

种种事迹表明,彪这种物种,凶悍无比,一言不合就要吃人的。

未央心中不由后怕,这玩意要真是彪,那可就吓人了,也不知道这玩意什么时候凶性大发,无论是伤了谁都不好,毕竟这漫山遍野的,都是重要人物。

未央决定,以后这家伙必须跟在身边,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意的就放家里,出了事情可承受不起。

不过小白来家里也有一年了,虽然吃肉,偶尔也啃啃萝卜之类的,也没见他祸害过野兽之类的。

“以后啊,你必须跟着我,寸步不离。”未央抓起小白,抱在怀里,叹息道:“你是个异类,我也是个异类,正好咱哥俩做个伴,要是有一天你真能飞天遁地,正好咱哥俩可以来一个环游世界,岂不美哉!”

不管小白是什么怪物,未央觉得,应该没有大问题才是。

第169章 偷的浮生

“最稳固的,便是三角形,三个点的支撑,比四个点更加牢靠。而三角形中,无论是等边三角形,还是等腰三角形,都是最为美观的。

三角形三边不可变,三边之和,便是周长,至于面积,则是”

未央在课堂上侃侃而谈,一根粉笔指指点点,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一只黑白相间的滚滚在教室外的假山上躺着晒太阳,而一只白色的猫咪,则俯在假山上,眯起了眼睛,慵懒的伸着懒腰。

事实证明,滚滚这种生物,天生就是用来卖萌的,初来乍到,就得到了所有学子的欢迎,相比之下,小白虽然外形俊美,但是却差了一筹,导致小白很是幽怨,时不时的看着滚滚胖大的屁股,指间利爪伸缩不定,很有想抓一把的。

以为都很美好,要不是窗外时时闪过一道人影,未央觉得就很满足了。

晏殊与欧阳修对于书院,抱有很大的期望,从来到书院之后,几乎看遍了整个书院,连厕所都没有放过。

抽水马桶这么高端的东西,他们是研究不明白的,但是不妨碍他们发出啧啧赞叹之声。

尤其是欧阳修,双眼冒光,觉得其中一定蕴含了某种天地至理,非得缠着未央,让他说个明白。

未央直接扔给了他一本格物之道,其中有初阶物理知识,这家伙如获至宝,潜心研究了数日,终于一副很满足的样子,开始了新的发现之旅。

看到欧阳修如同后世班主任一般探头探脑,未央都无语了,但是其他学子,却表现的激动不已。

文坛盟主欧阳修啊!那是多少人的偶像?大宋读书人的标杆,天下少有的大才子。

如今他老人家来到书院了,这是多大的荣耀?随便沾一点斯文文气,那都是能高中进士的。

铛铛铛!

下课的钟声响起,未央喊了一声下课,便夹起课本,走出了教室。

欧阳修觉得很新鲜,别家书院,唯恐学生学的不够,学的不精,哪有什么下课?就算是上厕所,也得报告一声,得到先生允许才行。

暨行书院,处处透着新鲜,让欧阳修好奇不已。

无论是黑板粉笔,还是授课的方式与授课时间,都与传统的教书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本来这种方式,在欧阳修看来是不可取的,求学嘛,没有头悬梁锥刺股,怎么会珍惜呢?

恰恰相反,暨行书院的授课方式,很受学子们喜欢,而且学子的功课情况欧阳修也检查过了,一年的时间,能有这种水平,已经超出了绝大多数书院,这还是谦虚。

要知道,暨行书院的学子,大多是刚刚识字没有多久的,当然,苏轼、吕惠卿、章敦、曾布这几个妖孽除外,就是这么一群学子,反而超出了他们求学年纪该有的本事。

不仅仅如此,暨行书院的女学子,表现的更让人惊诧不已,普遍都很优秀。

这是又原因的,数千年来,华夏这片土地,对于女子的要求,愈发的严苛,能受到良好的教育的女子,要么是大家闺秀,要么是青楼姑娘。

大家闺秀是家世使然,人家有条件,但是青楼姑娘,却是为了挣钱,人家干的就是这买卖,为了迎合读书人的胃口,自然要卖力学习。

至于小门小户的女子,不好意思,没有这条件,寻常人家,家里连一本书,甚至一张纸都找不到,还谈什么读书,只是妄想罢了。

蓬莱有这个条件,因为蓬莱有天下第一大的书院,首批招生数千人,男女都有,至于下一步,就是在蓬莱建立小学、中学,以后的暨行书院,只招收高端学子。

第一批学子,毕竟是例外,人少,为了充门面,也是没有办法。

欧阳修自觉眼界大开,去找晏相公显摆去了,找了半天没找到,最后在图书馆才找到晏相公。

来到图书馆的欧阳修傻眼了。

什么是汗牛充栋?

打个比方说,一卷竹简,大约能记载个几百字了不起了,以史记为例,谁家要是以竹简书写,放一屋子不算什么。

这就是古时候人家说的汗牛充栋,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几本书。

但是大宋不同,造纸术的发展,加上未央又改进了造纸术,成本的降低,导致的就是纸张的泛滥,如今的暨行书院已经发展到使用厕纸的奢侈地步了。

要知道就算是赵祯,这会还用绸布擦屁股呢。

再加上活字印刷术的诞生,暨行书院的图书馆,一行行巨大的书柜,分门别类,全都是书,什么天文地理,医学星象,儒家经典,百家杂学,应有尽有。

这些书来的可不容易,除了滕子京、章得象几个老头舍出一张老脸借了很多,还有他们自己编纂的新书,其中就有未央的三本启蒙三宝,还有就是从韩知止那里弄来的书。

不得不说,道家传承两千多年,底蕴就是雄厚,各种书籍玲琅满目,多不胜数。

印刷作坊加班加点,足足印了数月,这才有了这一图书室的书,就着还没印完呢,这会还在三班倒的印刷。

欧阳修闻着满室书香,阳光柔和地洒落在飘窗的书桌上,听着窗外鸟儿欢快的鸣叫,看着它们的羽翼漂亮地划过天空。

此刻的欧阳修,只想老死在这满室书香之中,不问世事。

“哟,永叔啊!”晏相公胁下夹着一本书,跟欧阳修打招呼道:“快来看看,这里竟然还有许多失传的孤本,已经印刷成册了,还有许多残本,也已经补全了。”

欧阳修来到先秦典籍那一柜前,随手抽出一本,好巧不巧,正是《竹书纪年》。

欧阳修迫不及待的阅读起来,一遍读,一遍抽气。

暨行书院莫非对上古先秦之事颇有研究?为何这《竹书纪年》竟然补全了大半?要知道就算是皇宫中,也只是收藏了残本,三言两语的,语焉不详。

这可是重大发现啊!欧阳修两眼放光,全身心的投入了研究学术的海洋之中。

一旁悄悄跟着的未央如同偷了鸡的黄鼠狼一般,笑的贼兮兮的。

第170章 半日闲

“未小子,你这样坑他,不太好吧?”晏殊夹着书本,来到了未央身边,一脸的微笑,但是在未央看来,这就是一只老狐狸。

能屹立朝堂数十年,能庇护范仲淹等人安心变法,挡下明枪暗箭,能把夏竦这种狠人死死压住,不让他捣乱。

要说晏殊只是个太平宰相,未央绝对不相信,此老的政治手腕,权谋之术,绝对是最顶尖的。

所以未央对于晏殊,也是很恭敬的,甚至称得上小心翼翼。

“晏相公,怎么能这么说话呢?那本《竹书纪年》绝对是真本,虽然不全,但是却也极为珍贵,可是滕夫子、章相公、柳老他们一起在书山文海里整理出来的。

货真价实的东西,怎么是坑人呢?”

未央一脸的天真,纯洁的如同白莲花。

晏殊老眼尽是笑意,要是不认识这小子的,绝对能被骗过去,要知道这小子翻手间风起云涌,投足间天下震动,做的事情,无一不是捅破天的大事。

从最初的红薯玉米,到后来的战马市舶司,还有辽国的事,孔家的事。

哪一件事小了?哪一件不是天大的事?

“二郎啊,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你小子让贾昌朝鼓动永叔搞什么三代之治,又送上《竹书纪年》,摆明了是要把他送入牛角尖,一时半会是出不来了。

不过这也好,对永叔来说,研究学问,可比在朝堂上勾心斗角来的好,他一身的学识,浪费在朝堂上确实是浪费了。”

未央不由大是佩服,看看人家,这才是看穿了一切的态度啊,与晏殊比起来,无论是章得象这个前前相公,还是滕子京这个大儒,都差了老远。

老人家纵横朝堂数十年,稳如泰山,不是没有道理的。

“晏相公说的是,学生之所以有如此之计,不过是因为不想绝了孔孟道统罢了。”

“哦?”晏殊饶有兴趣的道:“你亲手葬送了孔家,还敢说这样的话?这会知道内情的人,只怕恨不得挖了你未家的祖坟。”

未央一脸的无所谓。

“老未家的祖坟就在那里,我看哪个不开眼的敢来?”

“不过晏相公,学生说的可是实话,儒家道理,固然可以治国,但是经过两千年的演变,却未必适合现在的国情。”

“我大宋承大唐遗风,当开拓进取,无论是契丹还是西夏,甚至是回鹘,都应该臣服大宋。”

“儒家已经不适合了,所谓外儒内法,辅以兵家,才是正理。”

“扫四方不臣,荡天下妖氛!大丈夫岂能靠着丧权辱国活着?”

“学生不才,范相公在开封变法,但是却令不出京城。学生在蓬莱变法,却一举成功。”

“扬州九州之地,将仿效登州蓬莱,尽皆改革。”

“范相公是自上而下的改革,先动官吏,但是学生不同,学生是自下而上的改革,先富民生。”

“民富则国强,国强则天下定!”

“学生把此法叫做:以农村包围城市。”

“要不了两三年,从登州至扬州,十州之地,将成为天下标杆,富庶无比,无论是大宋征伐各国,还是整军备武,修治河道,都不会再捉襟见肘。”

“晏相公,天下富庶,才是治国之本,才能跳出历代以来的兴衰怪圈,我大宋才能绵延千年。”

晏殊惊讶的看着未央,近些年他闲来无事,也思考过这些问题,但是远远没有未央说的来的纯熟,毕竟他也是士大夫的一员,是既得利益者,一时半会,是不可能放下孔孟之道的。

按照未央的说法,大宋应该百家齐放,摒除儒家一家独大的局面。

晏殊虽然内心有点接受不了,但是却不得不承认,未央说的是对的。

儒家教导出来的官员,不会治河,不会治军,更不会算账,有的官员除了之乎者也,甚至连最简单的账册都不会看。

一县之地,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有多少丁口,什么地方需要修桥补路,需要朝廷拨款,他们一概不知。

遇到事情,只会推脱,只想安安分分的在任内渡过,然后就是平步青云。

大宋并不缺能干的官吏,比如范仲淹,比如梅尧臣,再比如唐介、包拯。

但是这些人都有短板,对于治下民生不一定有多么了解。

范仲淹的变法,从官吏着手,认为大宋的毛病,出现在了上层。

这是对的,却是是出现在了上层,但是上层利益勾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动一个试试?这还没几个月的功夫,庞籍都叛变了,这可是范仲淹的铁杆盟友啊。

但是未央不同,登州原本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甚至缺了县令都没人管,所以他可以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

王伦起义,他出兵一扫九州,把整个九州的上层官吏几乎一网打尽,剩下的都是一些敢干事情,能敢事情的循吏。

循吏虽然能力不见得有多大,但是执行命令来说,却是最为忠诚,而且他们熟悉本地情况,加上未央锦衣卫的威名震慑九州,他们做事情更是尽心竭力。

再加上江南势力退出九州之地,这就给了未央的天下集团大展拳脚的机会。

堪称一片白纸的九州之地,还不是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只要这些地方成功了,那可是相当于小半个大宋的版图,就算是范仲淹变法失败,也能靠着这些东西补救不是?

未央打的一手好算盘,很是自得。

晏殊心神不定,眼神闪烁,盯着未央看了许久,这小子要么就是个妖孽,要么就是个奇才。

儒家统治思想近两千年,其他各家都销声匿迹,这小子竟然能另辟蹊径,妄图跳出历代兴衰怪圈,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从来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朝廷。

“你可知道,君权神授,当今陛下固然是仁君,历代罕见,但是谁能保证,以后的皇帝就不会出现一个商纣,出现一个夏桀,出现一个隋炀帝?”

晏殊说完,直勾勾的看着未央,等着未央的答案。

第171章 给纣王平反

未央深吸了一口,沉声道:“既然晏相公说起,咱们就说说商纣与隋炀帝。

晏相公可知,武王伐纣,纣王的罪名是什么?”

晏殊毫不犹豫的道:“一是酗酒;二是不用贵戚旧臣;三是登用小人;四是听信妇言;五是信有命在天;六是不留心祭祀。”

未央笑道:“这些罪状不管放在哪个朝代都不算严重,也完全没有后人形容纣王时的荒淫残暴。用现代价值观判断,甚至富于进步意义。如“不用贵戚旧臣、登用小人“。这里的“小人“是出身贫贱的下层人。纣王不录用王族中的亲贵和从前商王的旧臣之子,而是提拔录用出身卑微之人,这是打破用人唯亲的血统论,用现代眼光来看属于进步的用人观,是“唯才是举“,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任用出身低微的人而停掉亲戚不用,会遭到亲贵集团的蜂拥攻击,甚至纣王的敌人——周武王都不原谅他。

同样,纣王为了挽救帝国的颓势,进行的这些必要的人事调整——录用人才取代腐朽的权贵,必然导致亲贵和旧臣集团的极力反对。部分贵族甚至采取不合作的政策,带着自己的人怒而出走,从而分裂了商王朝的统治核心,破坏了商王朝的国运

纣王的叔叔比干被处死,另一个叔叔箕子被下狱,也可能是新的用人制度调整触及了这些叔叔的亲贵家族利益,加上其他的“政见不合“,最终与纣王发生严重冲突,以致有人为此而死。这也是商王朝之积弊已久,问题之复杂,现实之难办,一点改革都阻力重重。

其实,也正是纣王任用的诸如飞廉、恶来这些出身低微的小人,帮助他三征东夷,并且与商王朝共生死,战斗到生命最后一息,倒在战场血泊中。

至于第四条罪状说纣王“听信妇言“,其实是少见多怪。商朝女性在政坛上颇有作为,如商王武丁时期的妇好就是一位巾帼杰出人物,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尊重女性的客观状况。纣王听信妲己,即便这是事实,我们也不要奇怪。当“贵戚旧臣“都不支持,甚至分裂而去,当社稷危荡,如蜩如螗,如沸如羹,人心惶恐,各怀叵测,那纣王也只有跟自己的女人妲己合计军国大事了,毕竟自己女人还是跟自己坐在一条船上,值得信赖,并且一直坚持到最后,共同于鹿台。

而所谓第五、第六条“信有命在天、不留心祭祀“的罪状,这是与国计民生无关的小节,而且并不属实。从出土的甲骨卜辞上看,到了纣王的父亲和纣王时期,祭祀祖先的典礼系统比起前代商王,倒是显得更加成熟完备。

总之,周武王给纣王定出的这六条大罪,只有第一条“酗酒“还算是有点儿分量。但是商朝人好酒,喜欢以酒佐餐、聚众豪饮,这是他们一贯的风气。从出土器物来看,商朝后期的饮酒器具明显激增,这表示社会饮酒之风蔚然,甚至有些商代遗址中还曾挖出来好几坛子当时的酒呢。

一个帝国积累年头久了,财富丰厚,人们闲逸,走上饮酒的路子,是必然的事情。商朝人崇尚音乐,边喝边唱,是很流行的。”

晏殊大惊,惊声道:“如此说来,纣王还是明君不成?”

未央笑道:“成王败寇,于是,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唐太宗这些古代成功人士,都被锦上添花似的包装成了极好极好的完人,圣人而推出,这是儒家春秋笔法的好处,并非是史实。”

未央继续抛出炸弹:“据正史所载,商纣王博闻广见、思维敏捷、身材高大、膂力过人。他曾经攻克东夷,把疆土开拓到我国东南一带,开发了长江流域。

由于周方国在西部行征伐之权,国势迅速强大,自周侯季历至西伯姬昌仅仅两代,周方国开辟的领土已“三分天下有其二“,只不过文王曾与纣王在山西黎城恶一场,被打得大败,如果不是来自东夷的军师姜子牙在商王国东部策反东夷作乱,恐怕文王的统一大业将就此完结,而文王被俘、囚于羑里很可能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中,最终姬昌很可能被纣王处死,而不是像史书上所说的那样被释放回家?

在对付东夷的战争中,纣王一方占尽优势。为了永绝后患,纣王甚至建起了一条通往东夷的大道,以便迅速调兵镇压夷人的反抗。

夷人尽管善弓,但商军的箭镞以青铜打造,精巧而锋利,其射程远、杀伤力大,而且商军作战部队中甚至出现了“象队“,古书上说:“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大象象牙轻易地戳穿了东夷人的胸膛然后把尸体抛向空中,东夷的军队一批批倒了下去。被纣王指挥的商军一阵冲杀,层层包围,东夷人的部队大部分做了俘虏。

据说,商军如秋风扫落叶一样,一直打到长江下游,降服了大多数东夷部落,俘虏了成千上万的东夷人,取得大胜。从此以后,中原和东南一带的交通得到开发,中部和东南部的关系密切了。中原地区的文化逐渐传播到了东南地区,使当地人民利用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发展了生产。”

未央停顿了一下,看着晏殊道:“所谓的纣王昏庸残暴,稍微用心一点,都能看出,不过是儒家为前人遮掩的春秋笔法,美名曰:为尊者讳。

实在是不值一提。

想那纣王,英明神武,不下于历代明君,孔圣人的弟子子贡也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后世言恶则必稽焉。“纣王虽有不是之处,但是人无完人,但不至于如此之坏,歪曲事实,只是儒家为了传播儒家文化的道路罢了。”

晏殊觉得,仿佛眼前一座高楼轰然崩塌,诚如未央所言,这些事情,他又如何不清楚呢?身为当朝宰执,名家大儒,这些事情,都是熟稔于心的。

第172章 岂不美哉

要说未央有多高尚,是为了给纣王平反,那是纯熟扯淡,一个死了三千多年的过气帝王,未央还没有那个闲情逸致。

他的目的不过是把欧阳修送进去的同时,给老晏殊找点事做。

因为他发现,这些老头一个个闲着没事,就是问题多,东问西问的,把未央的家底都快掏干了,再加上这些老头都是宝贝,一个都不能放过,未央只能让他们穷经皓首了,同时给自家书院拉点人气,简直不要太完美。

“晏相公,还要学生给您分析一下隋炀帝吗?有人认为杨广雄才大略,眼光不俗,功在千秋;贬他的人,说他古今第一败家子,骄奢淫逸,志大才疏。”

晏殊失魂落魄,喃喃自语道:“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

修建运河、南北统一、畅通丝路、开创科举、三征高句丽、巡游天下。

莫非儒家历代先贤,真的是错的吗?”

未央抚掌大笑道:“晏相公悟了。”

晏殊眼中精光一闪,双目放出异样的神彩,他看向未央,赞道:“好你个未二郎,差点着了你的道,你是不是想把老夫与永叔一般,穷经皓首?”

未央赧然,他确实是这个心思,不曾想老相公智慧练达,一双老眼看穿时间一切,一眼洞穿了他的意图。

“你说的这些,已经是过去式,就算是我们重新修史,也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古籍既然早有记载,吾等后辈,就不用赘述了。”

晏殊一脸的惋惜,说他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他固然名动朝野,青史之上,必然留名,但是著书立说的诱惑,是谁都拒绝不了的。

未央嘿嘿一笑道:“《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大儒孔颖达疏曰:“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

相公执宰天下,自然是立功,于天下有大作为,可谓立德。

三不朽已经完成了大半,所谓行百里而半九十,晏相公何不再接再厉,立地成圣,名传千古,岂不美哉?”

晏殊一脸笑意的道:“听子京说,你想要忽悠人给你做事的时候,最擅长的四个字,便是这‘岂不美哉’,你以为老夫是黄口孺子?你的花言巧语没用。”

未央小脸微红,不知道啥时候起,自己这四个字就经常说了,看来以后还是要慎言的好,这小辫子一抓一个准啊,人家一听到你说这四个字就起了警惕的心思,还玩个毛啊!

“晏相公,您人家真是误会小子了,小子虽然不敢说光风霁月,那也是心比明月,怎么会干这种事情?”

未央一脸的大义凛然,让别人看到了,保不齐也就信了,但是晏殊是谁啊,朝堂之上风起云涌,都稳如泰山的人物,会被他忽悠。

“且不说别的,就说醉翁,他老人家在书院研究学问,我书院资源丰富,藏书万卷,又有大儒在侧,可以时时相询,共同进益,岂不美哉?”

说完话,未央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嘴巴子,这破嘴,还说顺嘴了。

晏殊似笑非笑的道:“是不是闲时育一二子,传承衣钵,岂非更美?”

未央嘿嘿一笑,比了个大拇指。

晏殊笑道:“好了,知晓你的心思了。这样吧,你去把我的儿子接过来,至于我,自然会满足你的冤枉,修史教书,这样总行了吧。”

未央顿时大喜过望,连连点头道:“晏相公,不知让学生去接哪位世兄?”

“还有谁,当然是几道了,那小子现在淘气的很,他母亲管不了他,书院环境不错,正好带过来打磨打磨。”

未央顿时来了兴趣,急匆匆的去安排了。

这位晏几道也不是凡人,是婉约派的代表人物,与其父一时瑜亮,合称“二晏”。

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一样,晏几道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的父亲晏殊官居相位,比起政治上的建树,其更令人称道的,是他的文采和词作。晏几道出生时,晏殊已四十七岁,算是老来得子。作为家中最小的儿子,晏几道得到了父亲格外的宠爱。晏殊自幼聪颖过人,继承了父亲优良的文学细胞,七岁就能写文章,十四岁就参加科举考试。拿了个进士的身份回来。晏几道生来就在绮罗脂粉堆中长大,珠围翠绕,锦衣玉食,“金鞍美少年,去跃青骢马。牵系玉楼人,绣被春寒夜”,每天的生活就是跌宕歌词,纵横诗酒,斗鸡走马,乐享奢华,他的六位兄长先后步入仕途,而晏几道过的是逍遥自在的风流公子生活。

对于这种人物,未央是再多也不嫌多,恨不得把天下的才子,趁他们未成名,全都搜罗过来,助涨书院声势。

刚刚出了门,迎头撞上了鲁常。

“哎呦!”未央脑袋撞的生疼,看见是鲁常,连忙拉住他到:“你去抚州临川文港沙河,把晏相公的小儿子晏几道,还有相公的夫人接来,用我的马车,万万不可怠慢了。”

鲁常连忙道:“未公,这事好办,属下亲自去就是,不过属下来找未公,是另一件事,王安国王公子来了。”

“平甫兄来了?”未央大喜,乐不可支,王安国终于来了,两人在苏州的时候,就约定了,王安国来蓬莱游学,未央可是期盼了好久了。

“在哪里?快带我去。”

未央急不可待,拉着鲁常就走。

鲁常无奈道:“未公,王公子在山长室呢,与滕夫子相谈甚欢,滕夫子让我来请的您。”

未央一把撇开鲁常,转身进入蓬莱阁,风风火火的样子,让鲁常很是无语。

自家这个未公什么都好,神仙中人,做事往往出人意料,只是这个急躁的性子,实在是让人担忧,不过也没事,未公还小,再过些年,性子沉稳了,也就好了。

第173章 王安国到来

“平甫兄!”未央开心的看着王安国,上去就想来一个拥抱。

“咳咳。”滕子京咳嗽了两声,阻止了未央的咸猪手。

未央悻悻的收回手,作揖行礼道:“多日不见,想煞小弟也。”

王安国也很开心,拉着未央的手,唏嘘不已。

“苏州你我一见如故,愚兄听贤弟说,蓬莱乃是游学的好去处,千里迢迢赶来,还望贤弟勿怪。”

“不怪不怪,平甫兄能来,小弟欢喜还来不及,滕夫子你见过了,夫子如今的暨行书院的山长,书院还有诗词大家柳永先生,章相公、晏相公,对了还有一位文坛盟主欧阳修,还有苏老泉,这家伙别看现在不怎么滴,但是早晚飞黄腾达,不逊于当世风流人物。”

滕子京诡异的看了看未央,未央的识人之能他算是服气了,苏洵名声不显,就算是刚来的时候,滕子京也不是很在意他,但是未央却委以重任,十分信任,时间长了,苏洵的能力展现出来,让人惊叹不已,就算是他们几个老头子,也十分佩服,而且苏洵的夫人程氏,也是蜀中豪门,眉山富豪程文应之女,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不俗,在暨行书院,打理后勤,也是井井有条。

尤其是苏洵的三个儿女,小小年纪,展现出了妖孽一般的才华,苏辙倒还罢了,毕竟还小,但是那苏轼,诗词歌赋张口就来,就像是天生就在脑子里一般,其才丝毫不逊于诗仙李白。

还有那苏八娘,比之其弟,亦不遑多让,若是生为男儿身,那也是惊世辅国之才。

这一家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投的胎,仿佛天下文气,一股脑都进了他苏家的门一样,让人不得不佩服。

那边未央与王安国聊的火热,两个都是少年才俊,甚是投缘。

王安国一肚子的学问,诗词歌赋亦是精通,南北趣事信口拈来。

未央更是天文地理不所不知,古今往来无所不通。

两人在一起,让滕子京感慨不已,自己等人已经垂垂老矣,新一代的人杰,终于崭露头角。

“平甫兄,来到蓬莱,自然是要品尝一下风雅阁的美食美酒,然后再游览蓬莱美景,最后再请益学问,这才是正办。”

滕子京脑袋都大了,气咻咻的一巴掌拍在了未央脑门,“臭小子,感情在你心里,学问还不如美食来的重要,岂不闻颜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未央长大了嘴巴,许久才道:“夫子您是道德大儒,自然安贫乐道,但是学生是俗人,所谓打开门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在学生看来,有锦衣玉食,何必粗茶淡饭?那不是自虐吗?”

“竟然敢质疑先贤,我打死你个臭小子。”

滕子京抽出戒尺,追打未央。

未央抱头鼠窜,连连求饶。

王安国在一旁无语至极,不过看这两位在书院里跑了半晌,别的先生学子似乎都懒得看,心道这肯定不是第一次,搞不好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了。

老夫子气喘吁吁,追不上未央,扔了戒尺,怒道:“想累死老夫啊!还不快来扶扶。”

未央嬉皮笑脸的走了过来,笑嘻嘻的道:“您老人家最好长命百岁,这样学生才能在您的羽翼下躲避风雨。”

正好章得象下了课,手里捧着一个紫砂壶正自得其乐,晃晃悠悠的走着,见到这一幕,笑呵呵的道:“子京,这小子又惹你生气了?又不是什么大事,没事少生气,人家不是说了吗,遇事莫生气,气大伤身体。

你要是实在是想教训这小子,就收为弟子算了,反正这小子如此妖孽,也不会辱没了你的名头,你要是再不动手,我可就不客气了,正好一身所学,缺了个衣钵传人。”

滕子京瞥了一眼低眉顺眼的未央,不由叹息道:“臭小子心高气傲,看不上我的学问啊,收徒之事,不提也罢。”

未央笑道:“两位夫子,收徒之事不提也罢,不过这位王安国王平甫,乃是少见的少年俊杰,两位夫子可以考虑一下。”

章得象与滕子京眼前一亮,未央能看中的人才,绝对不俗,不知这位王安国有何过人之处?

王安国在一旁满面通红,不知所措。

章得象笑道:“既是你的朋友,就带着朋友好好玩耍几日,玩耍后,记得回书院就成。”

未央拉着王安国,就冲向了书院门口。

刚到书院大门,未央脸就黑了,苏轼、吕惠卿、曾布、章敦早早就等在书院门口。

见到未央来了,苏轼老远就打招呼。

“姐夫,山长说了,你还在禁足,让我们几个跟着你,免得你乐不思蜀。”

未央黑着脸训斥道:“胡闹,你们都在进学,正是学问增长的好时候,怎能随意离开书院。”

苏轼不屑一顾道:“说的好听,还不是嫌我们碍事?明着告诉你,就是我姐让我们看着你,不让你喝酒,还有就是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

未央气急败坏,这媳妇还没娶回家呢,就开始管自己的私生活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王安国看的很开,能多交几个朋友也不错,所以他乐呵呵的道:“没什么大不了的,咱们一起去就是了。”

年纪最大的曾布笑道:“未先生,正好下午明日休假,咱们一起去游览一番也不错,学生来到蓬莱,还没仔细看过蓬莱胜境,整天听的耳朵都出茧子了,正好一起。”

未央无奈,只得道:“去就去,不过我警告你们,不能在外面胡来。”

吕惠卿笑道:“先生说笑了,我们都是书院的好孩子,从来不惹事生非。”

这话未央一点都不信,这几个家伙,都是妖孽一般的人物,聚在一起不整出点事来都不正常,尤其是苏轼,这小家伙蔫坏蔫坏的,年纪不大,一肚子坏水,谁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事来。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了书院,向着蓬莱而去。

路过皇都牌匾的时候,几人还使劲踩了几脚,嚣张的大笑几声,满足了一下践踏辽国的快感。

第174章 重重阴谋

未央觉得,自己投胎到大宋,就是个劳碌命,刚刚带着一帮小伙伴吃喝玩乐,正要游览一番,就被曹佾这个倒霉催的堵在了风雅阁。

未央不能不留下来,因为国舅爷的第一句话就是:“二郎,救命啊!”

于是未央打发走了自己的小伙伴,面色奇差无比的带着国舅爷来到了自己在风雅阁的办公室。

这家伙是国舅,又是大宋鼎鼎有名的富豪,谁敢对他怎么样?能收拾他的,除了当朝几位相公,只有皇帝赵祯了。

当朝相公不会吃饱了没事干,肯定是赵祯没跑。

“说吧,大国舅,什么事情?让你大老远的跑来,着急忙慌的不会是天塌了吧?”

曹佾面色苍白,神情仓皇,看样子与天塌了也没啥区别了。

“我姐姐生了龙凤胎。”曹佾低声说道。

未央皱眉道:“这是好事啊。”

曹佾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宛如疯魔一般,沉声怒吼,“官家子嗣艰难,姐姐诞下龙凤胎,官家欣喜若狂,这对龙凤胎也身体康健,并无任何疾病。

可是姐姐急于回宫,官家也想陪在孩子身边,孩子刚满月,就搬回了宫里。

我按照你的吩咐,对姐姐千叮万嘱,让她一定注意,不成想还是出了意外。

龙子大病,御医束手无策,我姐姐受不了打击,已经昏厥了数次。”

未央心中一惊,早知道皇室与后宫争斗厉害,没想到这么厉害。

曹皇后诞下龙子,不出意外,必然是将来的太子,继承大宋江山。

要说有意谋害龙子的人,那就太多了,无论是后宫的妃子,还是想要争夺皇位的宗室,都有嫌疑。

而且赵祯并不是什么长情之人,由于子嗣问题,一直是广撒种,妃子之多,没有三千也有一千了。

这些妃子肯定都会去恭贺曹皇后,毕竟是六宫之主,该有的尊敬还是要有的。

这么一来,根本就没法查,而且赵忠实这些家伙,未必就不会暗下黑手,要想查出真相,只怕比登天还难,就算是查到了什么蛛丝马迹,只怕也只是找出一些替罪羊砍了了事。

“你不在京城好好看着皇后,来蓬莱做什么?”未央不明所以。

曹佾慌张的道:“二郎啊,皇后生产是在曹家,如今回到皇宫竟然出现这档子事,很多人都说是曹家下的黑手,我怕啊!”

未央气急,怒道:“你个蠢货,你怕个屁啊!圣人怀疑你了吗?”

“没有。”曹佾老老实实的道。

“圣人既然不怀疑你,那就没有事情,为何还跑来蓬莱?你这一跑不当紧,黄泥掉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曹佾顿时更加惶恐,苦着一张老脸,噗通一声就软在了地上,一把抱住未央的大腿,哭天喊地,“二郎啊,你是有本事的,救命啊!”

未央抖了抖腿,不成想曹佾抱的太紧,不由无奈道:“我又不是大夫,你求我有什么用。”

曹佾语气凝噎,抽泣道:“我曹家累世将门,偌大的家门,岂能因我一人而累死全家?皇子命在旦夕,公主也眼看活不成了,你要是不救我,我就从钟楼上跳下去,省的连累家人。”

说罢,曹佾作势就要冲出去。

“好了!”未央无奈道:“你既然来找我,咱俩的交情在这里,我不会不帮你,只是我怎么进京呢?”

曹佾连忙爬起来,低声道:“二郎尽可去就是,只要救了皇子公主,那就是大恩,官家会感激你的,不会追究你。”

未央闻言,气的火冒三丈,怒道:“要是救不了,我这颗脑袋,是不是就跟着你一块掉了?好你个曹景休,你是故意害我!”

曹佾连忙摇头,赌咒发誓道:“我要是害你,天打五雷轰!”

未央冷笑道:“大臣擅离职守,这就是大罪,要是治不好你的两个外甥,那就是罪上加罪,老子刚刚灭了孔家,不知多少人要找我晦气,你这时候让我进京治病,不是害我是什么?”

未央越说,心头越亮,突然间想到,或许这不仅仅是针对皇室的阴谋,也是针对自己的阴谋,有些人贼心不死,想要靠着重新扶持孔家,效仿历代王朝,收拾天下士人之心。

未央恍然大悟,心中冷笑,跟小爷斗,你们还嫩了点,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不是癌症之类的,就算是天王老子要他的命,小爷也能把天王老子干翻了。

“鲁常!”未央突然大吼一声。

哗啦啦一阵响动,鲁常推开了门,单膝跪地。

“属下在!”

“把我坐骑牵来,顺便挑选两匹好马,我要即刻进京。”

鲁常虽然不明白未央为何要突然进京,但是还是忠诚的执行了命令。

曹佾在一旁发懵,这是个什么节奏?你这脸变得也太快了吧。

不大会,风雅阁外传来一声如龙般的马嘶,未央豁然起身,一把抓起曹佾,硬生生的把曹佾提了起来,拖下了楼梯。

出了风雅阁,未央随手把曹佾丢在了一匹弗里斯兰马身上,回头对鲁常道:“召回一千锦衣卫,全力守卫蓬莱,无论是谁,但有敢惹是生非者,先拿下再说,若有不从,就地斩杀!”

“喏!”鲁常本想跟着未央进京,一听未央的吩咐,顿时知道事情大条了,他不敢大意,急速回到锦衣卫营地,一纸命令就传了出去。

未央骑着马王,马王屁股后面蹲着小白,在后面,就是曹佾拼命的打马跟着。

同为弗里斯兰马,曹佾一人双马,但是比起马王来,还是差了不知多少,一路上也只能堪堪缀着,连并肩的机会都没有。

未央一声不吭,只是放开了马王,速度快的不可思议。

饿了在马背上啃干粮,喝了就地取水,不过是两日的功夫,开封遥遥在望。

“吁!”未央停住了马王,过了片刻,曹佾气喘吁吁的赶了上来,屁股都快烂了,两匹神骏的天马更是累的口吐白沫,要不是未央刻意放缓了速度,这家伙根本就不可能跟上。

第175章 暗流涌动

“二郎,你的马太快了。”

曹佾身为大宋最顶尖的纨绔,一向是锦衣玉食,何曾受过这样的罪,就算是长途往来,那也是最顶尖的马车,温香软玉,美酒美食,样样不缺。

这一路骑马狂飙,两千里路,两日达到,两日两夜不眠不休,曹大国舅可算是遭了大罪了。

未央没有理会曹佾,他想了想,伸手在脸上一抹,顿时面孔大变,如同川剧变脸似的,换了一副模样。

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他现在虽然说不算是满朝皆敌,但是对他有好感的,绝对不多,还是小心谨慎一点为好,万一出了岔子,撂挑子就跑,谁也拿他没办法不是。

曹佾看未央转眼间换了一副面孔,不由大为惊讶,连声道:“这是什么面具?莫非是传说中的换脸之术?”

未央没好气的道:“狗屁的换脸之术,这叫易容术,行走江湖必备技能,咱们此来京城,危机重重,暗地里不知多少人打你我的主意,还是小心点为好。”

狗屁的易容术,不过是把羽箭化作液体状态,修改了一下面部细节,就如同还了一张脸一般。

“二郎,不若给我也换一张脸吧,你说的对,太危险了。”

未央气急,大骂道:“曹景休啊曹景休,你脑子被驴踢了吧?你要是易了容,谁带我们进皇宫?我怎么有你这么一个猪队友!”

曹佾老脸通红,一时只想着保命,倒是没想那么多,只得连连作揖道歉。

身为开封纨绔之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曹佾刚刚进城,开封城内,四面八方的有心者,边纷纷受到了消息。

夏竦府邸,咱们的夏相公冷冷的道:“曹佾固然有点本事,但是将门没落,已经再也没有机会崛起,任由他折腾去吧。”

下首的郑骧笑道:“师相,还是要谨慎一些,那曹佾身边跟着一个人,一起回城,此人来历不明,只怕会有变故。”

“变故?”夏竦不屑道:“牵机之毒,自古以来无人能解,乃是皇室秘辛,就算是曹佾请来华佗扁鹊孙思邈又如何?也只是束手无策罢了。”

“师相慎言。”郑骧低声道:“此事虽然不是我们所做,但是那汝南王府,若是真的做成了,他们一系登了皇位,恢复孔孟道统,我们还需要交好才是。”

夏竦哈哈大笑道:“士龙,你还是太小心了,我们与汝南王府并无交情,再说了,老夫是什么人?慢说他还不是皇帝,就算是皇帝,也须得小心尊着老夫。

此事过后,无需再与汝南王府有任何瓜葛。”

郑骧躬身称是,只是眼中闪过一缕光芒,心道,您老人家今年都快七十了,士大夫七十致仕,就算您老人家再干十年,又能怎样?左右不过是作古罢了!但是我还年轻啊,不赶紧抱一条大腿,以后新君登基,岂能有一席之地?

所谓的师徒离心便是如此,就算是夏竦此人,一向以狠辣著称,但是看着自己乖巧的弟子,也不会知道,自己这位弟子内心里的想法。

自古皇权之争,都是最惨烈的,远的不说,李世民囚父杀兄,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李世民固然雄才大略,被万族尊称“天可汗”,但是就这一个污点,就被后人反复的拿出来,不停的往他身上泼脏水,不可谓不悲哀。

曹佾带着未央,也没有掩饰行踪,实在是没法掩饰,马王高大雄壮的身躯,那就是黑夜之中的一颗明星,看不到的都是瞎子。

高调回京的曹佾,回到府邸之后,迅速的换了一身朝服,带着未央,就向着皇宫而去。

不得不说,未央此刻的心情是忐忑的,赵祯位几十年,对下属宽厚以待,让百姓休养生息,使宋朝达到一个发展的顶峰。赵祯知人善用,因而在位时期名臣辈出,国家安定太平,经济繁荣,科学技术和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而且善于纳谏,包拯在担任监察御史和谏官期间,包拯屡屡犯颜直谏,唾沫星子都飞溅到赵祯脸上,但赵祯一面用衣袖擦脸,一面还接受他的建议,竟然没有怪罪这个铁面无私的人。

这位帝王确实具有相当大的度量和推己及人之心。这在封建时代,也算是很难得的了。因此,以往历史学家们称誉他为“守成贤主”,是一位难得的明君。

一朝不仅出现了包拯,还出现了“求之千百年间,盖示一二见”,在《岳阳楼记》中唱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以及倡导文章应明道、致用,领导北宋古文运动的欧阳修。而赵祯庆历初年实施的“庆历新政”———由范仲淹主持的那场社会改革,更为王安石变法起到了投石问路的先导作用。

“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柳永,好不容易才通过了考试。但在赵祯看来,他不适合做官,还是填词的好,就给划掉了。赵祯说:“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柳永于是反唇相讥,说自己是“奉旨填词”。讥讽赵祯的柳永不但没被杀头,填词也没受影响,且填得更加放肆,这就非同寻常了。也因此,柳永非但不生仁宗的气,还“愿岁岁,天仗里常瞻凤辇”。

赵祯去世时,“京师罢市巷哭,数日不绝,虽乞丐与小儿,皆焚纸钱哭于大内之前”;赵祯驾崩的讣告送到辽国后,“燕境之人无远近皆哭”,时为辽国君主的辽道宗耶律洪基也大吃一惊,冲上来抓住宋国使者的手号啕痛哭,说:“四十二年不识兵革矣。”又说:“我要给他建一个衣冠冢,寄托哀思。”

做皇帝做到敌我双方都佩服不已,死的时候,连帝国都号啕痛哭,也算是千古少见了,要知道,当年李世民驾崩,不知道多少人暗中拍手称快呢。

未央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见到这位赫赫有名的仁君,心中的复杂程度,堪比一团乱麻,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想还是不想,或者说有点畏惧。

第176章 面君救子

来到宫门,曹佾递了牌子,过了许久,才有一个宦官走了过来,带着他们进入皇宫之中。

大宋的皇帝俭朴的令人发指,尤其是赵祯,堪称历代之最,皇宫也是承袭前代而来,略加修缮后,便是如今的大宋皇宫。

虽然十步一景,雄壮秀美皆有,但是两人都没有心思欣赏,闷着头赶路。

那小太监急的一直追着两人,没办法,曹佾是常来宫中的,自然识路,而且曹佾与未央身体倍棒,所以速度极快,他一个肢体不全的小太监,又懒惰惯了,实在是跟不上两人的脚步,再说了,在宫中谁敢走这么快啊?不怕冲撞了皇帝后妃?

要知道,这皇宫之中,哪怕随便拉出来一个人,可能都有深厚的背景,背后的关系重重叠叠,让人畏惧。

但是小太监也不敢拦着,毕竟人家是国国舅爷,他只是个太监,只能紧紧跟着,唯恐出了岔子。

过了一会,三人急匆匆的便来到了正阳宫,这是皇宫所居之地。

曹佾与未央二人脚步不停,小太监大急,连忙拦住。

“两位祖宗啊!能不能让小人先去通禀一声?皇宫大内,还是有规矩的。”

曹佾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在皇宫,赶忙拱手到:“有劳了,还请通禀官家,就说曹佾携神医前来为皇子公主诊治。”

小太监这才放下了一颗心,急匆匆的去了。

未央在一旁无语至极,还神医,要不是小爷还有点手段,今天肯定会栽在曹佾这张破嘴上了。

不大会,老陈琳小跑着来了。

“哎呦,国舅爷,您可来了,官家等您多时了,国舅爷快随老奴走吧。”

老陈琳看了看未央,眼中掠过一丝好奇,但是也没问,也不说,搞的未央有点小郁闷。

三人又是一阵小跑,来到了正阳宫内,皇后的寝宫之外。

未央一眼就看到了一个面色颓废的中年大叔,长得面白无须,两张耳朵极大,生了一双丹凤眼,但是一双眸子暗淡无光,鼻若悬胆,嘴唇微厚,身穿一袭素素的袍服。

想来这位就是大宋天子至尊赵祯了吧?未央心中暗道。

果不其然,那陈琳走到中年大叔身边耳语了几句,中年大叔勉强提起精神,一双眼睛看向了曹佾与未央,只是毫无神采可言。

“景休啊,”赵祯开口,声音充满了无奈:“去看看你的外甥外甥女吧,想来以后没有机会了。”

曹佾闻言,顿时如遭雷击,双膝一软,伏地痛哭,“官家,臣带来了神医,一定能治好的,一定能治好的。”

未央皱了皱眉头,跟着跪了下去,实际上大宋并不兴跪拜之礼,那是到了大明朝之后的事,朱元璋是个农夫出身,为了显示天子尊贵,这才干出了这种事情,一直到了清朝,那跪起来是毫无心理负担,顺溜无比,让人不齿。

“别跪着了,丢人。”赵祯无精打采的道:“既然有神医,那就试试吧。”

说完,赵祯闭目养神,神情悲切。

曹佾拉着未央走进了寝宫,偌大的寝宫,各种陈设极为华美,尽是精雕细琢,就算是一个放脸盆的木架,都是上好的木料。

从此可以看出,赵祯虽然节俭,但是对于自己的儿女,还是很看重的。

“是景休吗?”

床榻上隔着帷幔,一个美艳绝伦的中年妇人直愣愣的看着曹佾,她的怀里,一左一右,抱着两个小娃娃,双目紧闭,面色发红,小脸上有痛苦之色,浑身青紫,青筋暴露,眼看就不活了。

“二郎!”曹佾求救似的看向未央。

未央也不客气,他大步上前,也不避讳,一把夺过了一个孩子,伸手按在孩子脉门之上。

曹皇后大急,尖利的叫了起来。

“姐姐,这位是神医,让神医看看,让神医看看啊!”曹佾抱住了自己的姐姐,痛哭流涕。

外面的赵祯与陈琳听到皇后的叫声,赶忙走了进来,看到未央正在诊治,皇后被曹佾抱住,这才叹息一声,也没有追究曹佾的失礼之处,要是寻常时候,就算你们是亲姐弟,抱着皇帝的媳妇,那是作死啊!

未央的眉头慢慢的舒展开来,一道道细微到了粒子级别的洪流,在孩子的体内游走不休,过了足足半刻钟,未央才睁开眼睛,笑道:“国舅爷,小人没有带银针,这皇宫大内,银针想必是有的,给我弄十根银针来,以酒精消毒即可。”

曹佾愣了愣,一脸懵逼。

“想什么呢?现在是活人,过会就要死人了!”

寝宫之中顿时一片大乱,所有人都兴奋不已,这意思很明显了,就是皇子与公主有救了。

过了不过十息的功夫,老陈琳哆哆嗦嗦的捧着一副银针,递给了未央,未央打开了宫中准备好的一瓶酒精,消了毒之后,直接就扎在了孩子的十指之上。

嗤嗤!

小孩子的十指之上,顿时十道细微的血流了出来,只是那鲜血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粉红色,显然这其中有猫腻。

十指连心,但是小孩子没有哭,也没有喊,只是双目紧闭,眉头蹙在了一起。

未央如法炮制,不过半个时辰,两个孩子都处理完毕。

两个孩子慢慢的舒展了面部,沉沉睡去。

他笑呵呵的扔下银针,满意的看了看两个孩子,躬身对赵祯与皇后道:“陛下,娘娘,两位龙子吉人天相,已无大碍,过一会就该醒来了,只是醒来之后,必然饥渴难耐,不可过食,少食多餐即可。”

赵祯与曹皇后忽视一眼,一脸懵逼,这就完事了?要知道皇宫大内,多少御医,是天下医者的佼佼者,他们摆弄了近一个月,都没有任何用处,你扎了几针,就好了?

曹佾却没有想这么多,未央可不是一个说大话的人,他既然说好了,那就会好,也必须好,不好都不行,未央可是奇迹的创造者,曹佾是一点都不怀疑。

“二郎!你可帮了哥哥大忙了。”

未央恨不得撕了曹佾的嘴,你是不是就怕别人不知道小爷是谁是不是?

第177章 御宴

未央这回想低调都不成了,曹佾这个混蛋进来之后,喊了两次二郎,直接把两人原先商议好的,借用钱颖的名头,忘了个一干二净。

所以在赵祯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的时候,未央淡定的抹了一把脸,装作去除了易容术的样子,而后单膝跪地,朗声道:“臣,锦衣卫指挥使未央,参见圣人。”

赵祯双目突然爆发出异样的神采,直直的看着未央,不止是他,就连曹皇后、陈琳还有一些宫女太监,都看着未央,神情诡异。

关于未央的传闻,宫女太监们,顶多知道这位新晋锦衣卫指挥使,弄到了红薯玉米,造福天下万民,荡平了东南九州之地,又明里暗里,把孔家给干掉了。

但是在赵祯、曹皇后与陈琳眼里,却远远不止于此。

曹皇后是听曹佾整日里挂在嘴边上,自然是好奇无比,而且自己的两个孩儿顺利诞生,没有惊动任何人,未央更是出谋划策,出力不小,如今更是救了自己的两个孩儿,此等大恩,简直就是恩比天高了,怎能不牢牢记住?

至于赵祯与陈琳,这一对主仆知道的就更多了,一桩桩一件件,这位未央展现出来的与众不同之处,都让他们新潮澎湃,恨不得亲自前往,尤其是赵祯手里,还有未央打造的一杆狙击枪,那可是神兵利器,国之重器。

“你就是未央?”赵祯心情大好,一听到未央自报家门,竟然屈尊降贵,亲自扶起了未央。

未央起身,落落大方,一脸的孺慕之意,少年人青春四溢,更是让赵祯大声好感。

“启禀圣人,臣正是未央。”

哇哇!

两个孩子突然睁开了眼睛,大哭了起来,哭声虽然微弱,但是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曹皇后更是轻声安抚起来,白了几个大男人一眼。

赵祯尴尬的道:“爱卿远来,咱们君臣早就交心,如今爱卿又救治了朕的孩子,自然是要重谢的,来呀,摆宴!朕要好好谢过未爱卿。”

曹皇后眼看几个碍事的男人走了,这才召唤乳母,与自己一起奶孩子。

许是一个月没好好吃东西,两个孩子大病初愈,竟然展现出惊人的力量,吸的几个乳母惊呼连连。

曹皇后这才放下一颗提心吊胆的心,旋即心中又发狠,刚刚未央给孩儿治病,她看的真切,那颜色,分明是中了毒,无论是谁,敢动哀家的孩儿,哀家比让你后悔终生。

就在正阳宫,赵祯摆起了宴席。

未央满脸期待,皇宫大宴,至少也是珍馐美味吧,看来自己有口福了。

直到上菜了,未央才知道,满不是那么回事,皇帝宴客,竟然只有四菜一汤,看那样子,还不如蓬莱寻常人家的饭食。

未央顿时就没了胃口,想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一向自诩大宋第一美食家,就算是北征辽国,吃的也是最好的肉松奶粉,何时吃过这么简单的吃食?

“未爱卿?未爱卿?”

未央这才反应过来,躬身道:“圣人唤臣有何事?”

“可是饭食不合胃口?”

这就难为人了,皇帝请客,你敢说个不字?

“圣人容秉,小臣进宫之前,在国舅府吃了不少珍馐美味,这会确实胃口不佳。”

赵祯也放下了碗筷,呵呵笑道:“景休是个好嘴的,家里又有钱,不像是朕,国事稠稠,亿万黎民都扛在朕的肩头,手头却是不宽裕啊。”

未央无语,您好歹也是一国至尊,用不用过的这么凄惨?好歹也学学邻居,人家那可是锦衣华服,美酒美食。

美酒?未央抱起酒壶,笑呵呵的道:“饭虽然臣吃不了多少,但是美酒却是不可或缺。”

未央沾沾自喜,大嫂管的严,他可是很少有喝酒的机会,男人不喝酒还是男人吗。

一口酒下肚,未央好悬没有一口喷出来,要不是怕君前失仪,未央都想骂人了。

这特么不就是蓬莱酿的酒,兑了点水吗?哪个缺德冒烟的,拿来给皇帝喝了?

赵祯犹不自知,咂摸了一口酒,舒服的打了个嗝。

未央内牛满面,皇帝啊皇帝!您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连喝口酒都是假冒伪劣产品。

坑爹啊!

未央发誓,以后要是没事,绝对不来皇宫吃饭,这不是吃饭,简直就是受罪。

就算是粗茶淡饭,你这茶也太粗了,说好的小龙团呢?拿茶沫子凑数算什么?

但是人家曹佾似乎毫不在意,边吃边喝,呼喝连连,似乎极为享受一般。

看看人家,这才是一个臣子在皇帝家吃饭该有的态度。

于是未央慢条斯理的吃着饭,小心翼翼的喝着酒,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看的老陈琳连连点头,这才是高人风范。

殊不知未央根本就是不想吃,也不想喝。

一顿饭吃的没滋没味,未央心中也不是滋味。

吃完饭,赵祯领着未央与曹佾来到了平常休息的地方,坐了下来,示意两个人坐下。

待未央与曹佾坐下,赵祯才缓缓开口道:“未爱卿,朕的儿女,是中毒了吧?”

未央点头道:“是中毒了,此毒非比寻常,极难化解,若非臣有特殊的手段,只怕皇子与公主,性命难保。”

赵祯苦笑道:“皇宫大内,朕的眼皮子底下,竟然有人公然谋害天家血脉,当真事视朕为无物啊。”

未央皱眉,“陛下,臣以为,下毒的人,只怕也不认为天下有人能解此毒,此毒萦绕于五脏六腑之间,极难拔出,臣的手段,乃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法门。

既然别人不知道,借此机会,看看到底是谁想谋害皇子与公主。”

曹佾摇头道:“只怕不能,这些人既然有胆子下毒,只怕早就想好了一切手段。”

未央哂笑道:“国舅爷此言差矣,此毒凶猛无比,但是皇子公主却反复发作一月有余,足见下毒的人,不是一次性下毒,而是耗费了很长的时间,只要细细排查皇后娘娘身边的人,自然会有蛛丝马迹。

至于其他,顺藤摸瓜罢了,再加上皇子公主安然无恙的消息传出去,看看谁蹦跶的最厉害就是了。”

第178章 你来做帝师

曹佾恍然大悟,能被誉为财神的家伙,智商绝对在线,只是因为种种原因,除了害怕以外,更是惊慌失措,所以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赵祯淡然道:“不用查了,左右不过那几个人。”

对于赵祯的反应,未央一点都不意外,作为一个皇帝,就如同高踞在九天的神龙一般,他若是想知道些什么,绝对会有途径,大宋绝对有类似后世特工一般的部门。

“圣人圣明,此事若是追根究底,只怕又是一团乱麻,甚至比覆灭孔家,来的还要凶猛,如今的大宋,经不起这么一场震动。”

赵祯意外的看了一眼未央,没想到未央竟然看得如此透彻。

曹佾却低声怒吼道:“谋害天家子嗣,岂能如此轻轻放过。”

不怪国舅爷心情不好,实在是这次曹皇后出事,他的嫌疑很大,而且他曹家与皇后一荣俱荣,要是一旦皇后出事,他曹家必然也会跟着倒霉,这下毒的人,心思之阴毒,实在是令人后怕。

赵祯眉头跳了跳,却没有理他,对未央和颜悦色道:“未爱卿屡立战功,如今又救了朕的孩子,卿家想要什么赏赐,说出来!只要朕能给的,必定不吝。”

未央觉得皇帝坑起人来,也算是不偿命,哪有问人家要什么赏赐的,您觉得什么合适,就赏赐给我就是了,你这样问,我倒是不好意思了。

老陈琳不愧为八面玲珑的角色,看出了未央的尴尬,笑呵呵的道:“未大人少年豪杰,官家倒是不能揠苗助长,以老奴看,未大人在蓬莱兴工商,兴教化,本身又是个大才子,那《三字经》、《数学初解》等书,就算是老奴这个学问不深的人,看起来也是如醍醐灌顶,老奴觉得,不如就让未大人负责教导皇子公主读书,岂不更好?”

好个屁!未央差点指着陈琳的鼻子骂起来,你个老东西,是看小爷死的不够快吧?怎地跟曹佾这个蠢货一起坑我。

皇子公主弄到蓬莱去,我蓬莱还有的好?各方势力到时候明里暗里的,还不折腾死我?

陈琳丝毫没有这个觉悟,反而一副你赚了的表情看着未央。

帝师啊!多少人奋斗一辈子都没有这个机缘,平白的送给你,你还能不要?

世上能真正看透赵祯心思的人不多,陈琳绝对是其中最懂赵祯的。

赵祯此刻心中思量,未央本身就是大才子,蓬莱更是大儒云集,听闻晏殊也跑过去了,这可都是足以担当帝师大任的鸿儒,而且蓬莱有未央的锦衣卫,那可是能在辽国腹地杀个七进七出的强兵,自己的孩子到了蓬莱,还担心安全问题,再说了,未央本身就精通医术,不就是他治好了自己的孩子吗?

想到这里,赵祯的面色愈发的和蔼可亲,笑眯眯的道:“未爱卿啊,你看,皇子与公主,那可都是朕的心头肉,京城风雨多,未爱卿正是可以躲避风雨的参天大树,朕的孩儿交给你,也放心啊。”

说完,赵祯目光炯炯的看着未央,虽然从密报之中,无数次的得到过关于未央的信息,无论是为人处事,还是才华,都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但是要说见第一面,就把自己的亲儿女托付给未央,这么干的人,绝对不多,赵祯的心中也很挣扎。

为了儿女计,托付给未央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未央的身边,有很多忠君爱国之士,会监督着他,不会让他胡来。

留在皇宫里,那些明枪暗箭,数不胜数,自己总不可能一直防备着,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呢。

不过自己的儿女才不足半岁,就这么让未央抱走,赵祯也舍不得。

未央沉思了起来,他在权衡利弊。

皇子公主让自己弄到蓬莱,固然会有许多有心人打主意,但是同样的,也会有人想要捧赵祯的臭脚。

那时候,皇子公主就是活着的天子剑,自己的权杆,无形之中又扩大了不少。

只是皇帝会信任自己吗?

未央皱眉,自古帝皇皆无情,指望着皇帝长情,不如指望老母猪上树来的划算。

再说了,留着这两个小东西在身边,万一有点闪失,那可就是彻底的坑爹啊,没准整个登州都会出现大乱子。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未央自己的问题,他骨子里可是个现代人啊,整天带俩拖油瓶算什么事?他还只是个孩纸啊!

“圣人容秉,”未央硬着脑袋道:“不是臣不愿意,实在是皇子与公主太小,臣最近又太忙,估计两三年内,都没有时间,两三年后,皇子与公主也长大了,圣人若是还属意臣,臣不敢推辞。”

曹佾在一旁急的直想说话,但是却不好说,身为孩子的舅舅,一家荣辱,都在孩子和孩子的娘身上,交给别人,哪有交给自己人稳妥?再说了,未央的本事,他是知道的,教导俩孩子,实在是绰绰有余。

不过赵祯闻言,呵呵笑道:“爱卿少年老成,思虑周全,也罢!孩子就先放在宫中养着,待孩子到了进学的年纪,再议不迟。”

未央舒了一口气,躬身道:“圣人圣明。”

赵祯摆手道:“圣明不圣明的先放在一边。爱卿啊,朕问你一事,一定要如实道来。”

未央愈发的谦卑,“圣人请问,臣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前番爱卿送给一杆狙击枪,朕很是喜欢,时时把玩,不知爱卿此神器我大宋可否量产?”

未央闻言一愣,旋即摇头苦笑道:“不瞒圣人,以我蓬莱的科技水准,打造狙击枪的材料倒是成熟了,但是却没有精细的打造工具。

无论是狙击枪的哪个部件,都是极为精细的,现有的水准,实在是达不到。

臣北伐之前,总共打造了五杆,都是亲自打磨,一点点雕刻出来的,足足花费了臣小半年的时间,如今整个天下的狙击枪,加上陛下手中的这一杆,也不过区区十杆罢了。

非是臣不愿,实在是臣事物繁杂,有没有人有本事去做,只能臣闲暇之时,细细打磨,也是为之奈何。”

第179章 与赵祯打赌

赵祯闻言,喟叹一声,“如此神器,若是装备禁军,这天下,还有谁是大宋敌手?可惜啊!可惜!”

未央暗道,一点都不可惜,无敌于世的国家,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国家,很容易消亡,比如罗马,比如亚历山大帝国,比如拿破仑的帝国,都是如此。大宋就像是一个刚刚成长的孩子,还处在被邻居欺负的境遇中,要是给了这个孩子一杆枪,直接干翻了自己的邻居,只怕这孩子就回野心滋长,不断的杀伐,到时候民生凋敝,外忧内患,实在不是大宋之福。

这也是未央担心的,要想一个国家强盛,必须得徐徐图之,他刚刚解决了孔家这个天下第一毒瘤,正是趁机发展国内工商业的时候,天下集团正在布局,岂能随意就破坏掉?这不符合利益最大化。

“圣人勿忧,给臣十年的时间,培养百工,十年之后,别说是狙击枪,就算是大炮,臣都能给陛下铸造出来。”

“大炮?”几人一愣,赵祯还以为是与狙击枪一般的神器,笑呵呵的道:“可能千里取人首级否?”

“不能!”

赵祯面色一滞,继续问道:“可能杀人于无形否?”

“亦不能!”

赵祯面色难看,“可能冲锋陷阵否?”

“不能。”

“这啥都不能干,要这劳什子大炮干啥?”曹佾不愧是猪队友,上来就补刀。

未央脸都黑了,你到底是哪边的?

旋即,未央振声道:“圣人可以把大炮看作狙击枪的放大版,如今我蓬莱锦衣卫处,就有二十门迫击炮,臣能攻破辽国皇都,靠的就是此物。但是大炮更大,威力更强。”

“有了大炮,所有的军阵都莫能御之!”

“有了大炮,所有的城门将在无用处!”

“有了大炮,骑兵将不再是我大宋的威胁!”

“有了大炮,我大宋收取幽云十六州,反掌之间!”

“有了大炮,我大宋大军所过之处,将万族臣服!”

未央这边慷慨激昂,其他人却是面面相觑,他们的心头同时升起一个念头,真的有如此神器吗?

未央演讲的热血沸腾,满以为别人会与他一般,不曾想没有一点反应,顿时就挂不住了。

“圣人莫非以为臣在吹牛?”

曹佾撇撇嘴,陈琳看向了房顶。

赵祯笑呵呵的道:“爱卿少年英杰,更是天马行空。”

未央不乐意了,换句话说,你就是白日做梦。

“圣人,咱们打个赌如何?”

“哦?”赵祯来了兴趣,“赌什么?”

“就赌臣能不能造出威慑四夷的神器来,若是造了出来,圣人把首相的位置送给我,若是造不出来,臣送给陛下十亿钱财,如何?”

几人一惊,曹佾更是大惊失色,十亿啊!大宋一年到头,也不过几千万贯的收入,远远没有达到亿这个标准,就算是把天下集团卖了,也不过两三亿。你未二郎怎敢夸下如此海口?

赵祯顿时一拍桌子,“赌了!”

“口说无凭,须得签字画押。”

赵祯都乐了,反正也无所谓,就当君臣的一个玩笑罢了。

“陈琳,去笔墨来。”

陈琳哆哆嗦嗦的取来了笔墨,赵祯亲自动手,一手漂亮的飞白,一蹴而就,转眼间的功夫,就写出了赌约的内容。

赵祯自己签了字,就推到了未央的面前。

未央扭扭捏捏半晌,才提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几人看去,顿时笑的前仰后合。

赵祯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吁道:“爱卿啊!你也是有才华的,暨行书院大儒那么多,滕子京更是书法大家,你这一手字,这个,这个,朕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了。”

未央老脸漆黑,说实在的,他现在的字已经进步了许多,但是在这个时代,随便一个读书人都能写出一笔好字的时代,实在是不堪入目,宛如狗爬一般。

“赌约嘛,自然要有见证人,国舅爷,陈公公,你们来如何?”

曹佾与陈琳也不推辞,上前签了自己的名字。

未央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乐不可支道:“就算是臣输了,有这一张赌约,也能换个万贯家财,衣食无忧。”

赵祯翻了个白眼,你敢卖,也得有人敢卖,皇帝的笔迹,不是谁想有就有的。

曹佾也笑道:“二郎若是输了,就把赌约抵给我,哥哥给你万贯家财,助你东山再起。”

君臣笑闹一番,外面传来了声音。

“官家,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曹皇后在侍女的搀扶下,走了进来,虽然依旧神体虚弱,但是却神采奕奕,显然从打击中恢复了过来。

曹佾连忙道:“官家与二郎打赌,赌了十亿钱财。”

曹皇后大惊失色,他虽然生于将门豪族,这辈子见过最多的钱,也不过数万贯,十亿贯那是什么概念?只怕能铺满开封城了吧?

未央满不在乎的道:“你们怎知我一定会输?万一赢了呢?”

赵祯笑呵呵的道:“爱卿若是赢了,区区首相自然是不在话下,就算是封王,朕也许你。”

赵祯这话可不是乱说的,太宗皇帝就说过:收复幽云十六州者,封王!

未央要是能造出他口中的神器,只怕收复幽云十六州根本不在话下,封王自然是顺理成章。

未央朗声道:“那咱们就拭目以待!”

赵祯好笑的看着未央,只觉得少年意气,觉得自己啥事都能干成,自己年少时,可不就是这副模样?

又聊了一会天,曹佾便带着未央走了。

赵祯看着他们的身影出神,过了许久,才叹息道:“朕很久没有笑的如此快意了。”

曹皇后温柔的拉住他的手,说道:“官家身负江山社稷,亿万黎民百姓翘首以望,自然是没有机会如同今日一般开怀。”

赵祯笑道:“总而言之,这个未央,当真是个贤才,朕觉得十年后,就算是他输了,也能坐上首相之位,执掌天下。”

曹皇后一愣,旋即道:“官家这么看重他?”

赵祯幽幽道:“自然是的,他做了很多朕想做而又不能做,或者说不敢做的事情,朕自然是看重他的。”

第180章 樊楼之上话

“二郎,樊楼的酒怎么样?不比风雅阁差吧?”

潘肃得意的翘着二郎腿,一个明媚的侍女给他捏着肩,很是惬意。

未央抿了一口果酒,不得不说,作为大宋最知名的酒楼,樊楼的就酒,确实有独到之处,入口软绵,爽口的很。

不过面对得瑟的潘肃,未央还是笑道:“一般般吧,比风雅阁的鸡尾酒还是差了一筹。”

潘肃满不在乎的道:“这不废话吗?风雅阁是你亲手做出来的生意,那玩的是精品,要不是在开封根基浅薄,我这樊楼都不一定是风雅阁的对手。

话说回来,你这才来开封,就先不要回去了,哥几个带你好好逛逛,开封的景致,那叫一个美啊,尤其是矾楼,更是美景无尽,让人流连忘返啊!”

未央差点一口老酒喷了出来,矾楼,这两个字听着就知道是干啥的,要是让家里人知道自己去逛青楼,别说大嫂大哥饶不了自己,就算苏八娘还有苏老泉,都能把自己按在地上摩擦。

潘肃这小子就没按好心。

柳羽摇着折扇,笑嘻嘻的道:“二郎年纪尚有,力有未逮,还是算了吧。不过二郎,我爷爷听说你来到开封,很想见你一面,抽个空呗?”

未央头都大了,柳家乃是千年世家,虽然一直不显山不露水,但是水深得很,历经数朝而不倒,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柳家的当家人柳涉,那更是不得了的人物,虽然平时不声不响,但是允文允武,以文来说,足以担当宰相大任,以武来说,满朝武将,也只有狄青与王德用能与他匹敌一二。

只是老人家似乎对于权势没有啥兴趣,这些年一直在家抚养自己的一双孙子孙女,朝堂上还记得他老人家威名的人,也剩不下多少了,只有一些老臣。

未央之所以知道,还是靠着他强悍的记忆力,毕竟上辈子记忆力不俗,有喜欢看点野史,自然知道此老的威名。

“不好吧?”未央琢磨了一下说道:“老爷子怎么想起来见我了?”

柳羽慢慢吞吞的道:“其实这事吧,也怪我,这一年咱们的生意做的满世界都是,我手头宽裕了很多,就没有问家里要钱。

你也知道的,家里的人,都是有固定的份例的,我没要钱,我爷爷就很好奇,要知道我也是个大手大脚的,一个月零花钱也有一两千贯。

我爷爷就注意到了,然后明察暗访,知道了我在民生银行存了不少钱,这才露馅了。”

未央不由翻了个白眼,你这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在钱这个事上这么蠢?银行存款都能被老爷子看到,这不是蠢是什么?

“说起来吧,这事早晚瞒不住,我爷爷起初以为我们只是小打小闹,也不太关注,谁知道咱们的生意跟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大,今年这半年的分红,就两百万贯,我都不知道怎么花了。”

柳羽唏嘘不已,他的分子也就一成,本来那一成半的股份,大家都拿出了一些,用来吸引世家豪商入股,所以他们的手上,如今一人只剩下一成股份,未央多一些,也不过一成半。

但是他们的钱,真正能动用的不多,大部分都被未央用来复投和建设了。

不过他们也心甘情愿,都已经想开了,钱握在手里不是钱,只有花出去才是钱,眼看着一条条道路,一座座楼房建起来,那心里的舒爽,比握着几百万贯钱财,可舒心多了。

未央想了想,还是摇头道:“柳兄,你跟老爷子说一声,这次我就不去了,去了柳家,潘家曹家不能不去,将门一体,杨家,呼家也得去,还有王家,都不能不去。

这样下去,我啥都不干,就在这里拜访几家人了。

下次吧,下次来我一定带上礼品,摆足了礼数,去拜访各家。”

柳羽笑道:“早知道你会这么说,厚此薄彼,不是为人处事之道,我与爷爷说过了,我说二郎此次过来乃是有急事,呆不了几天,爷爷也点头了。”

未央舒了一口气,笑道:“正好咱们今日聚在了一起,你们说说,直道修建的怎么样了?”

负责修建直道的曹佾笑道:“也算是顺利,这次修直道,是策划好之后,各地同时开工,沿途召集百姓,钱粮不缺,给的都足,隔三差五还有一顿肉食,修路的人都很开心。

而且沿途修剑的驿站、客栈、还有银行等等,也已经开始了规划。

至于征收了地的百姓,愿意拿钱的,我们补足了钱财,愿意做工的,符合我们的要求的,也招收了不少工人。

基本上来说,算是很顺利。”

“基本上?”未央皱眉道:“莫非这么优渥的条件,还有人敢阻拦不成?”

柳羽悠然道:“还不是那些御使,说修路之举,乃是效仿隋炀帝,陛下乃是耗损民力,鱼肉百姓,有亡国之兆。”

看未央愁眉不展,潘肃笑道:“算不得什么事,不过是讪君卖直之辈,咱们大宋,哪个当官的没被弹劾过?”

未央突然明白了,感情这大宋早就习以为常了,自己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

这年头,一个大臣,没被御史言官弹劾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当官的。

那些御史言官本就是干这个的,是人家的本职工作,而且国朝有规定,一段时间内没有弹劾不法之事,是要罚俸的,所以御使咬人,乃是惯例,大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没人当回事。

当然,有些例外,要是被包拯、唐介这等猛将兄弹劾一把,不好意思,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还能安安稳稳的当官,作为大宋的两位核武器级别的猛人,威力还是很大的。

未央笑道:“修路的事情,基本上有了大致的框架,咱们按部就班就成,其他的事情,就是细节问题了。

对了,我离开东南后,那边的情况怎么样?我原来打算分田的,现在事情进行的顺利吗?”

一说到分田,几个人的脸色顿时不自然了起来,未央心中咯噔一下,不是吧!这几个货敢私自更改自己的决定?

第181章 坑爹与坑儿子

“二郎,必须分田吗?”曹佾小心翼翼的问道。

未央的面色终于变了,这几个货真的没有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就是不知道是谁的主意,敢打九州田地的主意,敢打乱自己的部署,简直就是愚蠢至极。

“谁干的!”未央拍案而起,怒气勃发,“这是早就计划好的,无恒产者无恒心,东南现在正好缺了阻力,正是我们发展的好机会,但是我们毕竟是外来者,百姓抵触,也是常事。

分田一是安民心,二是国策!谁敢阻挠!

你们是不是都吞了田产,拿了好处?孔家老子都斗倒了,就是因为他们太过贪婪,你们想步孔家后尘吗?”

看到未央发怒,三人连忙摆手,柳羽急忙道:“我们绝对是赞成的,没有拿任何好处,只是”

未央脸色缓和一些,但是依旧紧绷着,“只是什么?”

柳羽无奈道:“实话跟你说了吧,毛病出在贾章的老子身上。”

“贾昌朝!”未央咬牙切齿道:“早知道就不应该让这老东西去东南。”

未央狠老贾是有道理的。

贾昌朝志得意满,一举拔得头筹,得到了东南九州的经略大权,自然不甘心做一个傀儡,想要做出一番事情来。

由于王伦起义的事情,东南九州一地鸡毛,经过未央等人的努力,堪堪恢复正常,只要按部就班的走下去,不出两年,就能恢复,甚至更好。

但是贾昌朝不愿意啊!这样怎么能显现出人家老贾的能力来?

天下集团的地盘他不敢动,毕竟是皇帝明令禁止的。

东南最多的是什么?是土地啊!

东南土地肥沃,不逊于江南,虽然有些临海的盐碱地,但是不要紧,再贫瘠的地,那也是地。

中华数千年的历史,土地一向都是最核心的东西,掌握了土地,就掌握了一切,无论风雨飘摇,我自岿然不动。

贾章自然不乐意,与自己的老子起了冲突,负责军务的曾公亮确实乐的看人家两父子闹别扭,在一旁看热闹。

不得不说,在封建社会,儿子跟老子斗,一般都没有啥好下场,而且贾章还算是个孝子。

几番交锋下来,九州土地有七成落在了贾昌朝的手里,还有三成,要么都是有主的,要么就是贫瘠不堪的土地。

贾昌朝手握数千万亩土地,顿时腰杆挺直了,颇有一种财大气粗的感觉。

贾章已经去信未央,只是未央被禁足了,所以没收到信件,所幸被曹佾弄到了开封,听到了这个消息,不然一切大局已定的时候,悔之晚矣。

“贾昌朝要这么多土地干什么?”未央不明所以。

曹佾叹了口气道:“还能干什么?待价而沽呗?九州之地,光兖州就有近两百万亩田产,九州加一块,近两千万亩土地。

王伦叛乱,导致很多地主被杀,就算是不被杀,那些田契地契也都焚烧一空,这些地,现在都是无主之物。

二郎助长分田,但是却有人不同意,贾昌朝手握两千万亩土地,就能掌握东南人心。

只要价格合适,适当的卖出去,就能为国库带来数千万贯的收入。

这可是一笔巨款,贾昌朝若是成功,一举跃升三相之位,也是理所当然。”

“放屁!”未央大怒,东南数百万百姓,岂不是什么都没落到,被士绅世家占了便宜不说,更是伤上加伤,兼职是岂有此理。

“曹景休!还有你俩,天下集团的大计,能不能经略江南,就要看东南这一次行动,贾昌朝此举,无疑是买椟还珠,实在是愚蠢至极,为何没有人跟我说过!”

曹佾连忙道:“二郎莫怒,这事我琢磨着,以咱们的财力与实力,至少能拿下一州之地,这可是大好事,划算的买卖,足以弥补修路的损失了。”

未央哀叹一声,几千年的习惯,终究不是说改就改的,对于土地的痴迷,是中华民族融化在血脉里的,这是固病,不可能痊愈。

“如此说来,你们都是赞同的了?”

曹佾与潘肃尴尬无比,反而出身千年世家的柳羽笑道:“我是不赞同的,以咱们修直道的效果,还有登州的情况来看,掌握土地并不划算,一年产出就那些,是死的!

而且这些百姓都成了你我的佃农,就没有了积极性,没有积极性的人,是没有创造力的,不能给我们创造财富。

从这种情况来看,不如分地,把土地分了之后,再徐徐图之,只要方法得当,我们能得到数倍甚至是数十倍的利益。

而且还能收拾人心,实在是大好事。”

未央赞道:“还是柳兄看的透彻,掌握土地,虽然是资源的一种,但是不如掌握资本来的利益丰厚。

我华夏子民受的苦已经够多了,还是不要祸害他们了。

不管你们怎么想,这事不能由着贾昌朝去做。

立刻去信,让贾章率领锦衣卫,把他老子囚禁起来,他要是不敢做,让杜家兄弟去做。

待我们做完了事情,把功劳让给贾昌朝就是。”

曹佾与潘肃也不好说啥,毕竟未央才是董事长,有拍板的权力,而且未央所做的决定,从现在来看,还没有错过。

罢了!就再任性一回吧!

扬州,民生银行扬州总部。

贾章与贾林两个唉声叹气的对坐喝茶。

“我说叔父,这事就这么算了?”贾林愤愤不平,眼看天下集团就要收拾东南残局,局面一片大好,不曾想自己这个本家爷爷一来,直接抢班夺权,把最重要的东西收走了,实在是让人不爽。

贾章也面色难看道:“还能怎么办?老头子也不知吃了什么药,把着土地不放手,我总不能跟他真打起来吧?这是不孝啊。”

贾林郁闷道:“董事长走的时候,可是写了详细的方略,而且种种好处,标注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咱们失了先机,这可怎么交代啊!”

贾章赌气的抽干了杯中的茶水,气急败坏道:“人家都是坑爹,老头子是坑儿子!早晚我会被老头子坑死。”

第182章 父子之间

贾章贾林叔侄俩在这愁眉苦脸唉声叹气,但是贾昌朝却是意气风发。

此刻他的府邸中,迎来了一位贵客,江南钱家的当家人钱暧。

钱暧曾经去过蓬莱,见识过蓬莱的繁华,一直想着把蓬莱弄到手,于是入股了蓬莱的天下集团。

可是因为王伦谋逆,与蓬莱天下集团起了冲突,被踢了出去。

到头来,钱家耗费了不少时间与钱财,但是什么都没有得到,自然是恼羞成怒。

钱暧得知未央与孔家杠上了,更是上下活动,找了不少人在朝堂上说话。

江南盛产才子,各种人才从来不缺。

大宋的朝堂之上,有近半官员都是江南出身,有很多官员或多或少都与钱家有关系,毕竟钱家乃是江南第一世家,又是前朝皇族,尊贵无比,就算是皇帝都得小心捧着,他们自然也要捧臭脚。

但是朝堂上的中坚力量,近乎全部沉默,甚至有的干脆直接支持干掉孔家,加上皇帝本身对孔家也是厌恶至极,自然是墙倒众人推。

钱暧的算盘落空了,更是愤怒异常。

不过当听到皇帝把贾昌朝任命为九州知州后,在家里仰天大笑,极为快意。

别人不了解贾昌朝,他钱暧还不了解吗?

贾昌朝虽然是河北人,但是当年游学的时候,也曾到过江南,那时候钱暧也是少年俊杰,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颇有惺惺相惜之意。

贾昌朝与钱暧相处了数月之久,两人结为莫逆之交,后来贾昌朝出仕,两人还经常有书信来往。

所以对于贾昌朝,钱暧很是了解,此人出身世家,对于钱财并无贪恋,但是权欲之心极重,只要投其所好,不怕贾昌朝不帮忙。

于是钱暧修书一封,直接送到了贾昌朝手中,心中权衡利弊,剖析利害,言之凿凿。

于是贾昌朝初来乍到,仗着自己是贾章的老子,直接就拿下了近两千万亩良田,打算靠着这些良田,大发一笔横财,到时候国库充盈,他贾昌朝的大名,也将传遍天下,还愁升不了官?

“钱兄,来,满饮此杯!”贾昌朝举起精致的玻璃杯,向着钱暧不断劝酒。

钱暧笑吟吟的举起酒杯,两人一饮而尽。

“贾相公踌躇满志,正是志得意满之时,他日统领百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日可待啊!”

贾昌朝练练摆手,却神情极为得意道:“钱兄过誉了,此次也是圣人器重,百官拥戴,让我得了这个差事,一旦功成,钱兄也是有大功的,我不会忘记钱兄的提醒。”

钱暧轻轻的捻起酒杯,深深的嗅了嗅杯中的美酒,赞叹道:“蓬莱出产的美酒,就是香醇,别的地方,就酿不出这等美酒。”

贾昌朝大手一挥,笑道:“既然钱兄喜欢,回头我让人把方子取来,钱兄自酿就是?那蓬莱的酿酒作坊,小儿也是有股份的,想来也是举手之劳。”

钱暧笑了笑,一口喝干杯中美酒,咂摸了一下,惋惜道:“美酒虽好,却无佳人相伴,总是差了一分意思。”

贾昌朝笑道:“美酒佳人,确实是极好的美景,但是扬州瘦马被取缔,须得时间恢复,暂时就委屈钱兄了。”

“哈哈哈。”钱暧大笑,一脸的得意,“贾相公说笑了,我是江南人氏,最是崇尚才子佳人的故事,可惜已经深入商贾,只能望而兴叹了,倒是贾相公,乃是当朝肱骨,要是有一二佳人相伴,岂非美事。”

贾昌朝也是大笑练练,两人尽兴之余,还点评一下哪种女人滋味最是美妙。

。。。。。。

民生银行中的贾章,手中握着未央的信函,直抽凉气。

贾林急不可耐的问道:“叔父,董事长到底在信中说些什么?您倒是说话啊!”

贾章随手把信函丢给贾林,叹了一口气。

贾林看完信,整个人都不好了。

“叔父,董事长要对叔爷爷动手?”

贾章叹了一口气,说实在的,他虽然不赞同,但是把枪头对准自己的亲爹,贾章还是心中惴惴。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犯罪可以,总是有情可原,个别例外的不算,但是要是不孝,那就是天大的罪过,朝廷的小本本上,都会记录下你的一切记录,搞不好你过个桥,进个城,都会被严加审查,堪称寸步难行。

贾昌朝再不是,那也是贾章的亲爹,位列宰执,政事堂上有一把椅子的大佬,怎么可能说干掉就干掉,而且让自己的儿子亲自下手。

“叔父。”贾林也蔫了,握着信函的手抖了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等吧!”贾章也是聪明人,自己万万是不能出手的,只能等着未央出来收拾残局了,不然自己这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等什么?”贾林愕然。

贾章没好气的道:“当然是等二郎亲自过来了,这等大事,他肯定会坐不住过来的,他不来,是你对付我爹,还是我对付我爹?”

贾林吓得缩了缩脖子,连连摇头道:“那还是等董事长过来吧,兹事体大,咱们也做不了主。”

未央确实来了,正在路上,他没有急匆匆的赶到扬州,相反,反而慢慢悠悠的骑着马王,身后跟着坐着马车的潘肃,还有一个少年人。

潘肃一向是能低调就低调的人,很不喜欢出风头,但是柳羽要坐镇开封,执掌天下集团事物,曹佾又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身心俱疲,还需要时时入宫探望曹皇后,他只能亲自出马了。

那个少年人,也是将门弟子,而且是老将军王德用亲自推荐给未央的。

他叫杨怀玉,今年十四岁,是带御器械杨文广的儿子。

说起来杨家也是倒霉,杨延昭那一代,也算是家族兴旺,可惜都随着杨无敌战死沙场,只能有一群寡妇顶门立户。

杨文广长大成人,武夫彻底失去了地位,还是赵祯念及杨家忠贞不二,这才让他做了带御器械。

至于这杨怀玉,从小就受到严格的教育,一身武艺很是不俗,要不然老将军也不会推荐给未央。

当然,这其中未必没有提携杨家的意思。

第180章 樊楼之上话

“二郎,樊楼的酒怎么样?不比风雅阁差吧?”

潘肃得意的翘着二郎腿,一个明媚的侍女给他捏着肩,很是惬意。

未央抿了一口果酒,不得不说,作为大宋最知名的酒楼,樊楼的就酒,确实有独到之处,入口软绵,爽口的很。

不过面对得瑟的潘肃,未央还是笑道:“一般般吧,比风雅阁的鸡尾酒还是差了一筹。”

潘肃满不在乎的道:“这不废话吗?风雅阁是你亲手做出来的生意,那玩的是精品,要不是在开封根基浅薄,我这樊楼都不一定是风雅阁的对手。

话说回来,你这才来开封,就先不要回去了,哥几个带你好好逛逛,开封的景致,那叫一个美啊,尤其是矾楼,更是美景无尽,让人流连忘返啊!”

未央差点一口老酒喷了出来,矾楼,这两个字听着就知道是干啥的,要是让家里人知道自己去逛青楼,别说大嫂大哥饶不了自己,就算苏八娘还有苏老泉,都能把自己按在地上摩擦。

潘肃这小子就没按好心。

柳羽摇着折扇,笑嘻嘻的道:“二郎年纪尚有,力有未逮,还是算了吧。不过二郎,我爷爷听说你来到开封,很想见你一面,抽个空呗?”

未央头都大了,柳家乃是千年世家,虽然一直不显山不露水,但是水深得很,历经数朝而不倒,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柳家的当家人柳涉,那更是不得了的人物,虽然平时不声不响,但是允文允武,以文来说,足以担当宰相大任,以武来说,满朝武将,也只有狄青与王德用能与他匹敌一二。

只是老人家似乎对于权势没有啥兴趣,这些年一直在家抚养自己的一双孙子孙女,朝堂上还记得他老人家威名的人,也剩不下多少了,只有一些老臣。

未央之所以知道,还是靠着他强悍的记忆力,毕竟上辈子记忆力不俗,有喜欢看点野史,自然知道此老的威名。

“不好吧?”未央琢磨了一下说道:“老爷子怎么想起来见我了?”

柳羽慢慢吞吞的道:“其实这事吧,也怪我,这一年咱们的生意做的满世界都是,我手头宽裕了很多,就没有问家里要钱。

你也知道的,家里的人,都是有固定的份例的,我没要钱,我爷爷就很好奇,要知道我也是个大手大脚的,一个月零花钱也有一两千贯。

我爷爷就注意到了,然后明察暗访,知道了我在民生银行存了不少钱,这才露馅了。”

未央不由翻了个白眼,你这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在钱这个事上这么蠢?银行存款都能被老爷子看到,这不是蠢是什么?

“说起来吧,这事早晚瞒不住,我爷爷起初以为我们只是小打小闹,也不太关注,谁知道咱们的生意跟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大,今年这半年的分红,就两百万贯,我都不知道怎么花了。”

柳羽唏嘘不已,他的分子也就一成,本来那一成半的股份,大家都拿出了一些,用来吸引世家豪商入股,所以他们的手上,如今一人只剩下一成股份,未央多一些,也不过一成半。

但是他们的钱,真正能动用的不多,大部分都被未央用来复投和建设了。

不过他们也心甘情愿,都已经想开了,钱握在手里不是钱,只有花出去才是钱,眼看着一条条道路,一座座楼房建起来,那心里的舒爽,比握着几百万贯钱财,可舒心多了。

未央想了想,还是摇头道:“柳兄,你跟老爷子说一声,这次我就不去了,去了柳家,潘家曹家不能不去,将门一体,杨家,呼家也得去,还有王家,都不能不去。

这样下去,我啥都不干,就在这里拜访几家人了。

下次吧,下次来我一定带上礼品,摆足了礼数,去拜访各家。”

柳羽笑道:“早知道你会这么说,厚此薄彼,不是为人处事之道,我与爷爷说过了,我说二郎此次过来乃是有急事,呆不了几天,爷爷也点头了。”

未央舒了一口气,笑道:“正好咱们今日聚在了一起,你们说说,直道修建的怎么样了?”

负责修建直道的曹佾笑道:“也算是顺利,这次修直道,是策划好之后,各地同时开工,沿途召集百姓,钱粮不缺,给的都足,隔三差五还有一顿肉食,修路的人都很开心。

而且沿途修剑的驿站、客栈、还有银行等等,也已经开始了规划。

至于征收了地的百姓,愿意拿钱的,我们补足了钱财,愿意做工的,符合我们的要求的,也招收了不少工人。

基本上来说,算是很顺利。”

“基本上?”未央皱眉道:“莫非这么优渥的条件,还有人敢阻拦不成?”

柳羽悠然道:“还不是那些御使,说修路之举,乃是效仿隋炀帝,陛下乃是耗损民力,鱼肉百姓,有亡国之兆。”

看未央愁眉不展,潘肃笑道:“算不得什么事,不过是讪君卖直之辈,咱们大宋,哪个当官的没被弹劾过?”

未央突然明白了,感情这大宋早就习以为常了,自己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

这年头,一个大臣,没被御史言官弹劾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当官的。

那些御史言官本就是干这个的,是人家的本职工作,而且国朝有规定,一段时间内没有弹劾不法之事,是要罚俸的,所以御使咬人,乃是惯例,大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没人当回事。

当然,有些例外,要是被包拯、唐介这等猛将兄弹劾一把,不好意思,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还能安安稳稳的当官,作为大宋的两位核武器级别的猛人,威力还是很大的。

未央笑道:“修路的事情,基本上有了大致的框架,咱们按部就班就成,其他的事情,就是细节问题了。

对了,我离开东南后,那边的情况怎么样?我原来打算分田的,现在事情进行的顺利吗?”

一说到分田,几个人的脸色顿时不自然了起来,未央心中咯噔一下,不是吧!这几个货敢私自更改自己的决定?

第183章 一只虎

杨家的人,都很挺拔俊朗,杨怀玉小小年纪,已经有了乃父之风,身材高大,青春洋溢,正是少年最好的时光。

尤其是他背上背着的一柄长刀,足有丈许,与陌刀有异曲同工之妙。

杨无敌仗之横扫辽国的本事,一是枪法,一是刀法,还有就是战阵之法。

杨家枪法固然闻名天下,但是后人不肖,却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

战场之上,刀枪都是最常用的兵器,杨怀玉带着长刀,很显然是精通刀法。

而杨怀玉本身就如同一柄陌刀一般,锋芒毕露,毫不收敛。

潘肃就不成了,虽然堪堪年近三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但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只怕上了战场,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路。

所以他坐着马车,而未央与杨怀玉骑马。

他们这一行只有五人,未央与杨怀玉都是孤身上路,潘肃还带了一个马夫,一个丫鬟,这让未央狠不满。

但是潘肃却振振有词道:“好歹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怎能没有点排场?”

排场个屁,要是论排场,应该弄个千把人才算是排场,你搞了一个马夫一个丫鬟,算什么排场?

未央气的很想揍他一顿,不过看着旁边杨怀玉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反倒没了兴致。

杨家与潘家同为将门,但是却不对付,当年杨无敌战死,潘家的祖宗潘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最大的责任还是赵光义这个家伙,登上皇位之后,就要北伐。

可惜的是,他没有自己哥哥的勇武,也没有自己哥哥的睿智,只能用人命去填。

搞到最后,遗憾收场,导致数十位名将战死沙场,这其中,就包括杨无敌。

潘美固然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但是也只是奉命行事,成了背锅侠,罪魁祸首还是赵光义。

杨家不敢怪罪皇帝,加上皇帝推出了潘美这个替罪羊,于是只好把满腔的怒火,撒在了潘家后人身上。

未央琢磨着,老将军只怕是得知潘肃与自己同行,这才把杨怀玉塞过来的,用意不言自明。

“杨怀玉。”未央喊了一声。

“属下在!”杨怀玉策马而来,毕恭毕敬,他得到自己老子的吩咐,一定要听未央的话,身为将门弟子的佼佼者,自然是唯命是从。

“这里是什么地界?”

“这里是寿州,再往前便是寿州府了。”

未央极目四望,前面一座小山里,隐隐有人影闪现,他不由皱眉,早就知道此行不会顺利,看来早就落在有心人的眼里了。

“你保护好潘肃,我去前面看看。”

“遵令。”

未央策马前行,不一会来到了前面的一处山谷,山谷不大,只有一里左右,两边却尽是悬崖峭壁,仅仅可容三四人通过,若是有人在此埋伏,只需一些落石,就能屠戮一空。

未央冷笑一声,慢慢悠悠的策马进了山谷。

悬崖之上,人影嗦嗦,一个身影灵活无比,如同猿猴一般,攀山越岭来到了一处地方,恭声道:“大头领,未央已经入谷。”

树影晃动,一个光头大汉走了出来,脸上有一道刀疤,足有尺长,从头顶一直延伸到脖颈处,如同蜈蚣一般,煞是凶恶。

他就是这寿州山林之中最大的盗匪,一只虎。

传闻一只虎杀人无算,抢掠无数,凡是被他盯上的,从来没有好下场,就算是寻常妇孺,也是下手无情,堪称寿州最恶的盗匪,因为背后纹了一只下山黑虎,被称为一只虎,凶名远扬。

“弟兄们都准备好了?”一只虎双目放出凶光,似乎发现了猎物一般。

那人低声道:“咱们一百二十多位弟兄,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定让那未央有来无回。”

一只虎冷笑道:“区区一个十几岁的娃娃,能有多大本事?还要爷爷们在这里埋伏。不过看在五万贯钱财的份上,就按他们说的办,务必一击必杀。”

那人点头,从怀里摸出了一个竹管,放在嘴边吹了起来。

竹管声音清越嘹亮,宛如山间黄莺一般,甚是好听。

不大会,一处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响应竹管的声音。

未央侧耳倾听,嘿嘿一笑,马王早就警惕了起来,耳朵直直的竖着,机灵的很。

“看来是有人想要我的命啊!”未央暗道:“只是不知道是孔家余孽,还是辽国人?或者说是朝堂上的一些人?也有可能是江南的哪几家,也许是东南的士绅不想失去既得利益。”

未央想了半晌,才摇摇头,抬头看向悬崖,朗声道:“峭寒催换木棉裘,倚杖郊原作近游。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

后方的潘肃听到未央的声音,边吩咐道:“停下马车,等会再走。”

杨怀玉闻言,不悦道:“潘大人好生自在,这一路走走停停,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当真事身娇肉贵。”

潘肃面色尴尬,不过两家的恩怨在哪里搁着,又是潘家理亏,他自然不会在意一个小小少年的话,旋即笑道:“怀玉且听我一言就是,等二郎发来信息再走。”

杨怀玉面色大变,看向山谷,他此来就是保护这二人的,如今听潘肃的意思,前面有危险,未央孤身犯险,这不是让他难堪吗?

但是他却不敢上前帮忙,未央虽然重要,但是潘肃同样重要,区区一个马夫,一个丫鬟,还保护不了潘肃。

他杨怀玉,不想让人家戳脊梁骨说自己公报私仇。

长刀在手,杨怀玉目光炯炯的扫视着四周,浑身散发的杀意,丝毫不逊于沙场悍卒。

未央摇头晃脑的吟诗,却是是给潘肃传讯,这小小的山谷,还真没有什么看头。

他抬手从头顶拔下簪子,唏嘘不已道:“用来斩寇杀敌的神器,竟然用来杀一些小毛贼,实在是委屈你了,不过没关系,反正都是恶人,杀几个也没啥,就当行善积德了。”

悬崖之上,一只虎双目闪烁寒光,右手狠狠的一挥,发出了信号。

不过转瞬间,他愣了一愣,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右臂,伴随自己近四十年的右手,竟然消失了,一道血泉喷出了三尺来高,撒了他一脸一地。

第184章 新技能

血光崩现,化作血雨,甚是绚烂。

但是一只虎没有时间去欣赏了,断臂之痛让他几乎昏厥过去,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个声音边传了过来。

“想要我命的人不少,你是哪个派来的?”

“去你娘的!”一只虎咆哮一声,手中握着一柄长刀,直直的就劈了过去。

未央抬手一握,稍一用力,长刀节节寸断,他伸手一指,指尖迸射出一道极细的光线,光线直接掠过一只虎的脖颈处,一只虎脸惨叫都未来得及,脑袋就从脖子上斜斜的掉落下来,一双眼睛瞪得老大,满脸的不可置信。

未央吹了吹手指上并不存在的硝烟,笑眯眯的看向一只虎的部下。

这是激光,羽箭休养了小半年,终于积蓄够了能量,可以施展一些非常规手段了,比如激光,虽然不能大规模使用,平常用来自保,确实绰绰有余。

“谁派你们来的?”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那人,手指尖若有若无的一道光线闪烁。

那人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一只虎是谁?寿州最凶悍的盗匪,甚至连来人面目都没看清,就被枭首,他又算什么。

“大爷饶命啊,大爷饶命啊!小的只知道是江南那边的人,给了大头领五万贯钱,让我们劫杀一个叫未央的。”

未央面色不变,他也有所猜测,这伙人不是江南的人,就是朝廷上不知道哪个大佬收买的,不过江南的人,对他恨意更深一些罢了。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江南,钱家?”未央摸了摸光洁的下巴,当真事贼心不死,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哦!”未央哦了一声,心念转动间,一道幽幽光芒在山谷中先中穿梭不定,不大会,山谷依旧寂静无声,只是这寂静之中,埋了上百尸体。

“自作孽不可活!”

未央笑呵呵的骑着马王,悠哉悠哉的走了回去。

“二郎,处理好了?”潘肃走下马车,正在活动身体,看那样子,好像要帮忙似的。

未央笑道:“些许毛贼,还不是手拿把掐,走吧!”

几人再次启程,一路上如同游玩一般。

杨怀玉忧心忡忡,不时看向未央,似乎有一肚子话要说。

未央是个多聪明的人,一眼就看出来了,他笑道:“怀玉兄莫非有话要说?”

杨怀玉犹豫了一下,潘肃讥笑道:“杨无敌的子孙,连话都不敢说了,当真是可发一笑。”

杨怀玉登时大怒,“潘肃,别以为老祖宗让我护着你,我就不会动你,你再胡说八道,我手中的刀,就不客气了。”

眼看两个人要玩出火气,未央赶忙劝解道:“多大的事,两位稍安勿躁,怀玉兄有话便说就是,何必遮遮掩掩。”

杨怀玉冷哼一声道:“千里跋涉,没有后援,你未央的大名,就算是我这个纨绔都知道,如今天下想要你命的人如过江之鲫,多不胜数,咱们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前往扬州,还不乘船,只怕一路上多有危险。”

未央心中暗笑,危险是有危险,迄今为止,他就解决了不下十波意图不轨者,只是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也没有给杨怀玉这个直肠子的家伙说,要不然杨怀玉估计估计会伤心欲绝,毕竟他自认为自己才是这一群人中武力值最高的,突然间一个家伙说,你不行,你只是个小喽罗,那打击也太大了。

“怀玉兄勿忧,山贼草寇,不过是癣疥之疾,又算的了什么,想必咱们吉人自有天相,不会遇到的。”

杨怀玉无语,你哪来的自信啊?这一行人,一看就是待宰的肥羊,人家会放过你?到时候自己一人,怎么能护住这么些人?

杨怀玉只觉得自己脑仁疼,心中暗道,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去见到老太君。

未央磨磨唧唧,终于在半个月后,来到了扬州的地界。

来到了扬州,就发现了很大的不同。

首先,扬州城内,原先取缔的青楼楚馆,又开始了营业。

其次,便是城中尽是富豪商贾,甚至比原本的扬州城,还要兴旺几分。

再次,城中多了很多流民乞丐,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懒洋洋的在太阳底下打盹,当然,也有职业乞丐,只是人家不是因为饥饿,而是从事这个行业。

未央看到这副景象,心中又沉了三分。

从京城到扬州,他几乎不断的收到信件,都是关于东南九州的事情。

贾昌朝来到扬州之后,力主不分田,直接抢班夺权,导致失去了土地的百姓,迅速的沦为佃农,或者流民,或者盗匪。

各地民生不能恢复,十室九空。

这就是后遗症,没有处理好,比天灾还要可怕。

若是再过半个月,甚至就在近几日,若是朝廷没有赈济粮草过来,只怕百姓没有了指望,又是一场起义即将开启。

“二郎,扬州繁华,不逊开封啊!”潘肃看向旁边一座青楼中,倾听丝竹之声,很是向往。

未央面沉如水,冷哼一声,潘肃缩了缩脖子,嘿嘿一笑,顿时化身正义使者,一副义正言辞的道:“东南民生凋敝,实乃朝廷派遣官员不当,此次来扬州,要遵循既定方针,不能任由他们胡来。”

未央脸色铁青的看着从青楼中走出的一行人,他认出了其中一人,出身江南大族,也曾经入股天下集团,后来随着钱暧一起退出。

如今此人出现在这里,还有兴致逛青楼,很显然,九州的利益已经瓜分完毕,只等着钱款到位,就能坐地分赃了。

未央的马王放在了城外的锦衣卫行营,不然以马王的张扬,早就有人认出他了。

不过好在未央没有策马入城,如今看来,实乃明智之举,不然如何一入城,就撞见这等事情?

未央本来的策划,便是登州为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扬州为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再过些年,好好经营开封,到时候直道修通,再以海路为依仗,足以稳住天下大势。

只是他失算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永远的盟友,只要利益合适,就连祖宗都有人卖,更何况区区一些土地?

第181章 坑爹与坑儿子

“二郎,必须分田吗?”曹佾小心翼翼的问道。

未央的面色终于变了,这几个货真的没有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就是不知道是谁的主意,敢打九州田地的主意,敢打乱自己的部署,简直就是愚蠢至极。

“谁干的!”未央拍案而起,怒气勃发,“这是早就计划好的,无恒产者无恒心,东南现在正好缺了阻力,正是我们发展的好机会,但是我们毕竟是外来者,百姓抵触,也是常事。

分田一是安民心,二是国策!谁敢阻挠!

你们是不是都吞了田产,拿了好处?孔家老子都斗倒了,就是因为他们太过贪婪,你们想步孔家后尘吗?”

看到未央发怒,三人连忙摆手,柳羽急忙道:“我们绝对是赞成的,没有拿任何好处,只是”

未央脸色缓和一些,但是依旧紧绷着,“只是什么?”

柳羽无奈道:“实话跟你说了吧,毛病出在贾章的老子身上。”

“贾昌朝!”未央咬牙切齿道:“早知道就不应该让这老东西去东南。”

未央狠老贾是有道理的。

贾昌朝志得意满,一举拔得头筹,得到了东南九州的经略大权,自然不甘心做一个傀儡,想要做出一番事情来。

由于王伦起义的事情,东南九州一地鸡毛,经过未央等人的努力,堪堪恢复正常,只要按部就班的走下去,不出两年,就能恢复,甚至更好。

但是贾昌朝不愿意啊!这样怎么能显现出人家老贾的能力来?

天下集团的地盘他不敢动,毕竟是皇帝明令禁止的。

东南最多的是什么?是土地啊!

东南土地肥沃,不逊于江南,虽然有些临海的盐碱地,但是不要紧,再贫瘠的地,那也是地。

中华数千年的历史,土地一向都是最核心的东西,掌握了土地,就掌握了一切,无论风雨飘摇,我自岿然不动。

贾章自然不乐意,与自己的老子起了冲突,负责军务的曾公亮确实乐的看人家两父子闹别扭,在一旁看热闹。

不得不说,在封建社会,儿子跟老子斗,一般都没有啥好下场,而且贾章还算是个孝子。

几番交锋下来,九州土地有七成落在了贾昌朝的手里,还有三成,要么都是有主的,要么就是贫瘠不堪的土地。

贾昌朝手握数千万亩土地,顿时腰杆挺直了,颇有一种财大气粗的感觉。

贾章已经去信未央,只是未央被禁足了,所以没收到信件,所幸被曹佾弄到了开封,听到了这个消息,不然一切大局已定的时候,悔之晚矣。

“贾昌朝要这么多土地干什么?”未央不明所以。

曹佾叹了口气道:“还能干什么?待价而沽呗?九州之地,光兖州就有近两百万亩田产,九州加一块,近两千万亩土地。

王伦叛乱,导致很多地主被杀,就算是不被杀,那些田契地契也都焚烧一空,这些地,现在都是无主之物。

二郎助长分田,但是却有人不同意,贾昌朝手握两千万亩土地,就能掌握东南人心。

只要价格合适,适当的卖出去,就能为国库带来数千万贯的收入。

这可是一笔巨款,贾昌朝若是成功,一举跃升三相之位,也是理所当然。”

“放屁!”未央大怒,东南数百万百姓,岂不是什么都没落到,被士绅世家占了便宜不说,更是伤上加伤,兼职是岂有此理。

“曹景休!还有你俩,天下集团的大计,能不能经略江南,就要看东南这一次行动,贾昌朝此举,无疑是买椟还珠,实在是愚蠢至极,为何没有人跟我说过!”

曹佾连忙道:“二郎莫怒,这事我琢磨着,以咱们的财力与实力,至少能拿下一州之地,这可是大好事,划算的买卖,足以弥补修路的损失了。”

未央哀叹一声,几千年的习惯,终究不是说改就改的,对于土地的痴迷,是中华民族融化在血脉里的,这是固病,不可能痊愈。

“如此说来,你们都是赞同的了?”

曹佾与潘肃尴尬无比,反而出身千年世家的柳羽笑道:“我是不赞同的,以咱们修直道的效果,还有登州的情况来看,掌握土地并不划算,一年产出就那些,是死的!

而且这些百姓都成了你我的佃农,就没有了积极性,没有积极性的人,是没有创造力的,不能给我们创造财富。

从这种情况来看,不如分地,把土地分了之后,再徐徐图之,只要方法得当,我们能得到数倍甚至是数十倍的利益。

而且还能收拾人心,实在是大好事。”

未央赞道:“还是柳兄看的透彻,掌握土地,虽然是资源的一种,但是不如掌握资本来的利益丰厚。

我华夏子民受的苦已经够多了,还是不要祸害他们了。

不管你们怎么想,这事不能由着贾昌朝去做。

立刻去信,让贾章率领锦衣卫,把他老子囚禁起来,他要是不敢做,让杜家兄弟去做。

待我们做完了事情,把功劳让给贾昌朝就是。”

曹佾与潘肃也不好说啥,毕竟未央才是董事长,有拍板的权力,而且未央所做的决定,从现在来看,还没有错过。

罢了!就再任性一回吧!

扬州,民生银行扬州总部。

贾章与贾林两个唉声叹气的对坐喝茶。

“我说叔父,这事就这么算了?”贾林愤愤不平,眼看天下集团就要收拾东南残局,局面一片大好,不曾想自己这个本家爷爷一来,直接抢班夺权,把最重要的东西收走了,实在是让人不爽。

贾章也面色难看道:“还能怎么办?老头子也不知吃了什么药,把着土地不放手,我总不能跟他真打起来吧?这是不孝啊。”

贾林郁闷道:“董事长走的时候,可是写了详细的方略,而且种种好处,标注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咱们失了先机,这可怎么交代啊!”

贾章赌气的抽干了杯中的茶水,气急败坏道:“人家都是坑爹,老头子是坑儿子!早晚我会被老头子坑死。”

第182章 父子之间

贾章贾林叔侄俩在这愁眉苦脸唉声叹气,但是贾昌朝却是意气风发。

此刻他的府邸中,迎来了一位贵客,江南钱家的当家人钱暧。

钱暧曾经去过蓬莱,见识过蓬莱的繁华,一直想着把蓬莱弄到手,于是入股了蓬莱的天下集团。

可是因为王伦谋逆,与蓬莱天下集团起了冲突,被踢了出去。

到头来,钱家耗费了不少时间与钱财,但是什么都没有得到,自然是恼羞成怒。

钱暧得知未央与孔家杠上了,更是上下活动,找了不少人在朝堂上说话。

江南盛产才子,各种人才从来不缺。

大宋的朝堂之上,有近半官员都是江南出身,有很多官员或多或少都与钱家有关系,毕竟钱家乃是江南第一世家,又是前朝皇族,尊贵无比,就算是皇帝都得小心捧着,他们自然也要捧臭脚。

但是朝堂上的中坚力量,近乎全部沉默,甚至有的干脆直接支持干掉孔家,加上皇帝本身对孔家也是厌恶至极,自然是墙倒众人推。

钱暧的算盘落空了,更是愤怒异常。

不过当听到皇帝把贾昌朝任命为九州知州后,在家里仰天大笑,极为快意。

别人不了解贾昌朝,他钱暧还不了解吗?

贾昌朝虽然是河北人,但是当年游学的时候,也曾到过江南,那时候钱暧也是少年俊杰,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颇有惺惺相惜之意。

贾昌朝与钱暧相处了数月之久,两人结为莫逆之交,后来贾昌朝出仕,两人还经常有书信来往。

所以对于贾昌朝,钱暧很是了解,此人出身世家,对于钱财并无贪恋,但是权欲之心极重,只要投其所好,不怕贾昌朝不帮忙。

于是钱暧修书一封,直接送到了贾昌朝手中,心中权衡利弊,剖析利害,言之凿凿。

于是贾昌朝初来乍到,仗着自己是贾章的老子,直接就拿下了近两千万亩良田,打算靠着这些良田,大发一笔横财,到时候国库充盈,他贾昌朝的大名,也将传遍天下,还愁升不了官?

“钱兄,来,满饮此杯!”贾昌朝举起精致的玻璃杯,向着钱暧不断劝酒。

钱暧笑吟吟的举起酒杯,两人一饮而尽。

“贾相公踌躇满志,正是志得意满之时,他日统领百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日可待啊!”

贾昌朝练练摆手,却神情极为得意道:“钱兄过誉了,此次也是圣人器重,百官拥戴,让我得了这个差事,一旦功成,钱兄也是有大功的,我不会忘记钱兄的提醒。”

钱暧轻轻的捻起酒杯,深深的嗅了嗅杯中的美酒,赞叹道:“蓬莱出产的美酒,就是香醇,别的地方,就酿不出这等美酒。”

贾昌朝大手一挥,笑道:“既然钱兄喜欢,回头我让人把方子取来,钱兄自酿就是?那蓬莱的酿酒作坊,小儿也是有股份的,想来也是举手之劳。”

钱暧笑了笑,一口喝干杯中美酒,咂摸了一下,惋惜道:“美酒虽好,却无佳人相伴,总是差了一分意思。”

贾昌朝笑道:“美酒佳人,确实是极好的美景,但是扬州瘦马被取缔,须得时间恢复,暂时就委屈钱兄了。”

“哈哈哈。”钱暧大笑,一脸的得意,“贾相公说笑了,我是江南人氏,最是崇尚才子佳人的故事,可惜已经深入商贾,只能望而兴叹了,倒是贾相公,乃是当朝肱骨,要是有一二佳人相伴,岂非美事。”

贾昌朝也是大笑练练,两人尽兴之余,还点评一下哪种女人滋味最是美妙。

。。。。。。

民生银行中的贾章,手中握着未央的信函,直抽凉气。

贾林急不可耐的问道:“叔父,董事长到底在信中说些什么?您倒是说话啊!”

贾章随手把信函丢给贾林,叹了一口气。

贾林看完信,整个人都不好了。

“叔父,董事长要对叔爷爷动手?”

贾章叹了一口气,说实在的,他虽然不赞同,但是把枪头对准自己的亲爹,贾章还是心中惴惴。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犯罪可以,总是有情可原,个别例外的不算,但是要是不孝,那就是天大的罪过,朝廷的小本本上,都会记录下你的一切记录,搞不好你过个桥,进个城,都会被严加审查,堪称寸步难行。

贾昌朝再不是,那也是贾章的亲爹,位列宰执,政事堂上有一把椅子的大佬,怎么可能说干掉就干掉,而且让自己的儿子亲自下手。

“叔父。”贾林也蔫了,握着信函的手抖了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等吧!”贾章也是聪明人,自己万万是不能出手的,只能等着未央出来收拾残局了,不然自己这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等什么?”贾林愕然。

贾章没好气的道:“当然是等二郎亲自过来了,这等大事,他肯定会坐不住过来的,他不来,是你对付我爹,还是我对付我爹?”

贾林吓得缩了缩脖子,连连摇头道:“那还是等董事长过来吧,兹事体大,咱们也做不了主。”

未央确实来了,正在路上,他没有急匆匆的赶到扬州,相反,反而慢慢悠悠的骑着马王,身后跟着坐着马车的潘肃,还有一个少年人。

潘肃一向是能低调就低调的人,很不喜欢出风头,但是柳羽要坐镇开封,执掌天下集团事物,曹佾又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身心俱疲,还需要时时入宫探望曹皇后,他只能亲自出马了。

那个少年人,也是将门弟子,而且是老将军王德用亲自推荐给未央的。

他叫杨怀玉,今年十四岁,是带御器械杨文广的儿子。

说起来杨家也是倒霉,杨延昭那一代,也算是家族兴旺,可惜都随着杨无敌战死沙场,只能有一群寡妇顶门立户。

杨文广长大成人,武夫彻底失去了地位,还是赵祯念及杨家忠贞不二,这才让他做了带御器械。

至于这杨怀玉,从小就受到严格的教育,一身武艺很是不俗,要不然老将军也不会推荐给未央。

当然,这其中未必没有提携杨家的意思。

第183章 一只虎

杨家的人,都很挺拔俊朗,杨怀玉小小年纪,已经有了乃父之风,身材高大,青春洋溢,正是少年最好的时光。

尤其是他背上背着的一柄长刀,足有丈许,与陌刀有异曲同工之妙。

杨无敌仗之横扫辽国的本事,一是枪法,一是刀法,还有就是战阵之法。

杨家枪法固然闻名天下,但是后人不肖,却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

战场之上,刀枪都是最常用的兵器,杨怀玉带着长刀,很显然是精通刀法。

而杨怀玉本身就如同一柄陌刀一般,锋芒毕露,毫不收敛。

潘肃就不成了,虽然堪堪年近三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但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只怕上了战场,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路。

所以他坐着马车,而未央与杨怀玉骑马。

他们这一行只有五人,未央与杨怀玉都是孤身上路,潘肃还带了一个马夫,一个丫鬟,这让未央狠不满。

但是潘肃却振振有词道:“好歹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怎能没有点排场?”

排场个屁,要是论排场,应该弄个千把人才算是排场,你搞了一个马夫一个丫鬟,算什么排场?

未央气的很想揍他一顿,不过看着旁边杨怀玉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反倒没了兴致。

杨家与潘家同为将门,但是却不对付,当年杨无敌战死,潘家的祖宗潘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最大的责任还是赵光义这个家伙,登上皇位之后,就要北伐。

可惜的是,他没有自己哥哥的勇武,也没有自己哥哥的睿智,只能用人命去填。

搞到最后,遗憾收场,导致数十位名将战死沙场,这其中,就包括杨无敌。

潘美固然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但是也只是奉命行事,成了背锅侠,罪魁祸首还是赵光义。

杨家不敢怪罪皇帝,加上皇帝推出了潘美这个替罪羊,于是只好把满腔的怒火,撒在了潘家后人身上。

未央琢磨着,老将军只怕是得知潘肃与自己同行,这才把杨怀玉塞过来的,用意不言自明。

“杨怀玉。”未央喊了一声。

“属下在!”杨怀玉策马而来,毕恭毕敬,他得到自己老子的吩咐,一定要听未央的话,身为将门弟子的佼佼者,自然是唯命是从。

“这里是什么地界?”

“这里是寿州,再往前便是寿州府了。”

未央极目四望,前面一座小山里,隐隐有人影闪现,他不由皱眉,早就知道此行不会顺利,看来早就落在有心人的眼里了。

“你保护好潘肃,我去前面看看。”

“遵令。”

未央策马前行,不一会来到了前面的一处山谷,山谷不大,只有一里左右,两边却尽是悬崖峭壁,仅仅可容三四人通过,若是有人在此埋伏,只需一些落石,就能屠戮一空。

未央冷笑一声,慢慢悠悠的策马进了山谷。

悬崖之上,人影嗦嗦,一个身影灵活无比,如同猿猴一般,攀山越岭来到了一处地方,恭声道:“大头领,未央已经入谷。”

树影晃动,一个光头大汉走了出来,脸上有一道刀疤,足有尺长,从头顶一直延伸到脖颈处,如同蜈蚣一般,煞是凶恶。

他就是这寿州山林之中最大的盗匪,一只虎。

传闻一只虎杀人无算,抢掠无数,凡是被他盯上的,从来没有好下场,就算是寻常妇孺,也是下手无情,堪称寿州最恶的盗匪,因为背后纹了一只下山黑虎,被称为一只虎,凶名远扬。

“弟兄们都准备好了?”一只虎双目放出凶光,似乎发现了猎物一般。

那人低声道:“咱们一百二十多位弟兄,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定让那未央有来无回。”

一只虎冷笑道:“区区一个十几岁的娃娃,能有多大本事?还要爷爷们在这里埋伏。不过看在五万贯钱财的份上,就按他们说的办,务必一击必杀。”

那人点头,从怀里摸出了一个竹管,放在嘴边吹了起来。

竹管声音清越嘹亮,宛如山间黄莺一般,甚是好听。

不大会,一处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响应竹管的声音。

未央侧耳倾听,嘿嘿一笑,马王早就警惕了起来,耳朵直直的竖着,机灵的很。

“看来是有人想要我的命啊!”未央暗道:“只是不知道是孔家余孽,还是辽国人?或者说是朝堂上的一些人?也有可能是江南的哪几家,也许是东南的士绅不想失去既得利益。”

未央想了半晌,才摇摇头,抬头看向悬崖,朗声道:“峭寒催换木棉裘,倚杖郊原作近游。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

后方的潘肃听到未央的声音,边吩咐道:“停下马车,等会再走。”

杨怀玉闻言,不悦道:“潘大人好生自在,这一路走走停停,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当真事身娇肉贵。”

潘肃面色尴尬,不过两家的恩怨在哪里搁着,又是潘家理亏,他自然不会在意一个小小少年的话,旋即笑道:“怀玉且听我一言就是,等二郎发来信息再走。”

杨怀玉面色大变,看向山谷,他此来就是保护这二人的,如今听潘肃的意思,前面有危险,未央孤身犯险,这不是让他难堪吗?

但是他却不敢上前帮忙,未央虽然重要,但是潘肃同样重要,区区一个马夫,一个丫鬟,还保护不了潘肃。

他杨怀玉,不想让人家戳脊梁骨说自己公报私仇。

长刀在手,杨怀玉目光炯炯的扫视着四周,浑身散发的杀意,丝毫不逊于沙场悍卒。

未央摇头晃脑的吟诗,却是是给潘肃传讯,这小小的山谷,还真没有什么看头。

他抬手从头顶拔下簪子,唏嘘不已道:“用来斩寇杀敌的神器,竟然用来杀一些小毛贼,实在是委屈你了,不过没关系,反正都是恶人,杀几个也没啥,就当行善积德了。”

悬崖之上,一只虎双目闪烁寒光,右手狠狠的一挥,发出了信号。

不过转瞬间,他愣了一愣,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右臂,伴随自己近四十年的右手,竟然消失了,一道血泉喷出了三尺来高,撒了他一脸一地。

第184章 新技能

血光崩现,化作血雨,甚是绚烂。

但是一只虎没有时间去欣赏了,断臂之痛让他几乎昏厥过去,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个声音边传了过来。

“想要我命的人不少,你是哪个派来的?”

“去你娘的!”一只虎咆哮一声,手中握着一柄长刀,直直的就劈了过去。

未央抬手一握,稍一用力,长刀节节寸断,他伸手一指,指尖迸射出一道极细的光线,光线直接掠过一只虎的脖颈处,一只虎脸惨叫都未来得及,脑袋就从脖子上斜斜的掉落下来,一双眼睛瞪得老大,满脸的不可置信。

未央吹了吹手指上并不存在的硝烟,笑眯眯的看向一只虎的部下。

这是激光,羽箭休养了小半年,终于积蓄够了能量,可以施展一些非常规手段了,比如激光,虽然不能大规模使用,平常用来自保,确实绰绰有余。

“谁派你们来的?”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那人,手指尖若有若无的一道光线闪烁。

那人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一只虎是谁?寿州最凶悍的盗匪,甚至连来人面目都没看清,就被枭首,他又算什么。

“大爷饶命啊,大爷饶命啊!小的只知道是江南那边的人,给了大头领五万贯钱,让我们劫杀一个叫未央的。”

未央面色不变,他也有所猜测,这伙人不是江南的人,就是朝廷上不知道哪个大佬收买的,不过江南的人,对他恨意更深一些罢了。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江南,钱家?”未央摸了摸光洁的下巴,当真事贼心不死,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哦!”未央哦了一声,心念转动间,一道幽幽光芒在山谷中先中穿梭不定,不大会,山谷依旧寂静无声,只是这寂静之中,埋了上百尸体。

“自作孽不可活!”

未央笑呵呵的骑着马王,悠哉悠哉的走了回去。

“二郎,处理好了?”潘肃走下马车,正在活动身体,看那样子,好像要帮忙似的。

未央笑道:“些许毛贼,还不是手拿把掐,走吧!”

几人再次启程,一路上如同游玩一般。

杨怀玉忧心忡忡,不时看向未央,似乎有一肚子话要说。

未央是个多聪明的人,一眼就看出来了,他笑道:“怀玉兄莫非有话要说?”

杨怀玉犹豫了一下,潘肃讥笑道:“杨无敌的子孙,连话都不敢说了,当真是可发一笑。”

杨怀玉登时大怒,“潘肃,别以为老祖宗让我护着你,我就不会动你,你再胡说八道,我手中的刀,就不客气了。”

眼看两个人要玩出火气,未央赶忙劝解道:“多大的事,两位稍安勿躁,怀玉兄有话便说就是,何必遮遮掩掩。”

杨怀玉冷哼一声道:“千里跋涉,没有后援,你未央的大名,就算是我这个纨绔都知道,如今天下想要你命的人如过江之鲫,多不胜数,咱们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前往扬州,还不乘船,只怕一路上多有危险。”

未央心中暗笑,危险是有危险,迄今为止,他就解决了不下十波意图不轨者,只是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也没有给杨怀玉这个直肠子的家伙说,要不然杨怀玉估计估计会伤心欲绝,毕竟他自认为自己才是这一群人中武力值最高的,突然间一个家伙说,你不行,你只是个小喽罗,那打击也太大了。

“怀玉兄勿忧,山贼草寇,不过是癣疥之疾,又算的了什么,想必咱们吉人自有天相,不会遇到的。”

杨怀玉无语,你哪来的自信啊?这一行人,一看就是待宰的肥羊,人家会放过你?到时候自己一人,怎么能护住这么些人?

杨怀玉只觉得自己脑仁疼,心中暗道,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去见到老太君。

未央磨磨唧唧,终于在半个月后,来到了扬州的地界。

来到了扬州,就发现了很大的不同。

首先,扬州城内,原先取缔的青楼楚馆,又开始了营业。

其次,便是城中尽是富豪商贾,甚至比原本的扬州城,还要兴旺几分。

再次,城中多了很多流民乞丐,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懒洋洋的在太阳底下打盹,当然,也有职业乞丐,只是人家不是因为饥饿,而是从事这个行业。

未央看到这副景象,心中又沉了三分。

从京城到扬州,他几乎不断的收到信件,都是关于东南九州的事情。

贾昌朝来到扬州之后,力主不分田,直接抢班夺权,导致失去了土地的百姓,迅速的沦为佃农,或者流民,或者盗匪。

各地民生不能恢复,十室九空。

这就是后遗症,没有处理好,比天灾还要可怕。

若是再过半个月,甚至就在近几日,若是朝廷没有赈济粮草过来,只怕百姓没有了指望,又是一场起义即将开启。

“二郎,扬州繁华,不逊开封啊!”潘肃看向旁边一座青楼中,倾听丝竹之声,很是向往。

未央面沉如水,冷哼一声,潘肃缩了缩脖子,嘿嘿一笑,顿时化身正义使者,一副义正言辞的道:“东南民生凋敝,实乃朝廷派遣官员不当,此次来扬州,要遵循既定方针,不能任由他们胡来。”

未央脸色铁青的看着从青楼中走出的一行人,他认出了其中一人,出身江南大族,也曾经入股天下集团,后来随着钱暧一起退出。

如今此人出现在这里,还有兴致逛青楼,很显然,九州的利益已经瓜分完毕,只等着钱款到位,就能坐地分赃了。

未央的马王放在了城外的锦衣卫行营,不然以马王的张扬,早就有人认出他了。

不过好在未央没有策马入城,如今看来,实乃明智之举,不然如何一入城,就撞见这等事情?

未央本来的策划,便是登州为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扬州为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再过些年,好好经营开封,到时候直道修通,再以海路为依仗,足以稳住天下大势。

只是他失算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永远的盟友,只要利益合适,就连祖宗都有人卖,更何况区区一些土地?

第185章 凶险之局

未央固然小觑了故人的功利之心,加上他本身就是个感性化的人,思想不成熟,太过容易轻信别人,导致了如今的局面。

贾昌朝是谁?屹立数代皇帝而不倒的人物,大宋最顶尖的老狐狸,无论是权谋之术,还是智慧,都是最出类拔萃的那一群人。

或许有些人认为他是幸进小人,但是能位列宰执,谁都想当一把小人。

“扬州富庶,乃是天下数得着的。”未央幽幽的说道:“王伦叛乱,导致扬州等九州之地无主,这么大一块肥肉,自然有无数人垂涎。

只是我没想到,贾昌朝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售卖土地,也不怕九州之民戳他脊梁骨。

说到底还是我失算了,本以为贾章与我们关系匪浅,他的老子就算是看不惯商贾之事,也不至于反对我们。

没想到的是,他一上来就把我们的既定策略粉碎的一干二净,九州数百万百姓,从此居无定所,故土流离。

贾昌朝,你如何狠的下心啊!”

一旁的杨怀玉与潘肃看着满面怨恨的未央,觉得唯一有点小题大作了。

潘肃劝慰道:“二郎啊,不是哥哥为贾相公说话,只是我华夏故土,数千年来皆是如此。

就算是你分了田,那些泥腿子,也不见得会辛勤劳作。

要知道,好逸恶劳,乃是人的天性,你我尚且不能免俗,别人又如何?

再说了,就算是给他们田,他们能守得住吗?还不是争相投献?或是世家,或是新贵。这是避免不了的。”

未央幽幽叹息,不得不承认,潘肃说的很对,就算是分了田,人的本性使然,老百姓们还是守不住,长此以往,终归是要落在少数人手中。

这是定律,避免不了的,就算是后世的时代,还不是百年过后,依旧造就了一批率先富有的人?只是这群人并没有用自己的富有去回报国家,反而以次为资本,不断掠夺。

只是未央想做一点事情,断然不允许这种事情的出现,最起码暂时不能出现这种情况。

没有好的百姓,他从哪里弄来工匠?又从哪里招收学子?又如何发展?

“贾昌朝一定要弄走,弄不走也不能让他掌握大权,谁吃进去的,就让谁吐出来!我就不信,这天下,就不能改变!”

未央语气铿锵有力,极为坚定。

潘肃与杨怀玉忽视一眼,两个死对头同时摇了摇头,眼中流露出一丝不忍。

别说扬州,就算是开封,天下脚下,还不是同样的情形,普通百姓已经近乎绝迹了,在开封,有的是有钱有势的人,那些田产,自然是归他们所有,百姓沦为佃农,有一口吃的就很满足了,不敢奢望过多,也就未央敢做出分田这种事情,换个人来,估计还不如贾昌朝。

三人前行,不一会,来到了民生银行。

贾章与贾林早就得到了消息,自然早早的在此等候。

几人来到了密室,贾章率先请罪,他满面羞愧的道:“二郎,都是哥哥无能,要打要罚,哥哥认了。”

贾林在一旁神色阴郁,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未央笑道:“云卿兄,子不与父斗!贾相公是云卿兄的老父,自然没办法下手,接下来的事情,就让我做吧。”

贾章顿时惭愧无比,这次失利,是他太小瞧自己的父亲了,本以为父子同心,横扫东南,谁知道满不是那么回事,自己父亲的胃口太大了,大到了让贾章都恐惧的地步。

未央在一旁冷笑道:“此事绝非偶然,我在蓬莱被家兄禁足,被滕夫子他们勒令潜心修身。

而后开封出了事情,我又跑去开封。

这期间,所有的事情,都混在了一块,原本以为,只是皇权争斗,谁知道贾相公又来了这么一出,现在看来,无论是我被禁足,还是天家血脉被暗算,只怕都是冲着我们来的。

这其中牵扯了多少人,有多少利益勾连,只怕我们也弄不清楚。

不过有一件事可以确定!”

未央满面杀气,昂然道:“他们做这些事情,不过是为了分散我的精力,让我陷入泥沼之中,无暇他顾。

只是他们没想到,我竟然轻而易举化解了天家之厄,又在开封逗留期间,获知了信息。

要是再晚一些时间,只怕事情已成定局。

到时候他们自然有借口去阻拦修我们在东南的发展,也有了理由去阻挠直道的修建,还会垂涎我们登州的产业,垂涎市舶司。

只怕到时候,各方发难,我们的根基,会被摧毁的一干二净。”

未央越说心中越清明,这些人的目的,只怕就是为了摧毁天下集团。

天下集团自从组建以来,上至天子,下至庶民,皇亲国戚,当世大儒,还有不少有为官员,都参与了进来。

这股势力之强大,足以颠覆现有的格局,重塑天下。

他们怕了,慌了!

于是找各种理由,用处各种手段,甚至动用下三滥的手段,荼毒天家血脉,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只是他们没想到,流传千年的无解之毒牵机毒,竟然被未央一天内解开,原本不能破的局,被未央举手投足间就破了。

未央之所以在来的路上磨磨蹭蹭,就是想看看,自己破局之后,哪些人跳的最欢,哪些人最是勤快。

这些人,就是谋害天家血脉,意图谋取天下集团的罪魁祸首。

“经理,经理。”一个侍者慌慌张张的到处叫唤,寻找贾林。

密室中的几人同时皱眉,贾林走了出去,训斥道:“慌慌张张,成何体统,这些日子的培训,都忘记了吗?”

那侍者是柜台上的,负责存款取款的负责人,他见到贾林,如同有了主心骨一般,连忙道:“经理,大事不好了,有两个家伙来咱们银行,说是要收取银行,出示了官府的凭证。”

贾林心中咯噔一下,这岂止是不好,简直就是糟透了,不过他毕竟是从民生银行数千员工中杀出来的佼佼者,淡然道:“知道了,你且回去,好生应对,我马上过去。”

第186章 凶险之人

贾林的神情更加阴郁,转身回到了密室,一言不发。

密室隔音效果极好,那是对屋里的声音,屋外的声音,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未央冷笑道:“当真是迫不及待啊!这就要接手我天下集团的成果了?”

贾章面色尴尬,不由暗暗埋怨自己的亲爹,没有您这样坑儿子的。

“走,咱们去看看,是谁敢明目张胆的侵占我天下集团的资产。”

未央率先起身,几人紧紧跟随。

来到大堂,一个穿着富贵的中年人正笑吟吟的指指点点,不时点头,似乎极为满意一般。

未央的脸,当时就黑了,这中年人不是别人,正是钱暧,钱暧身边,一个样貌不俗的中年人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跟他说着话,那神情,似乎不大瞧得上钱暧。

未央老远就冷笑道:“原来是钱大官人,不曾想今日你我又见面了?”

钱暧循声看去,见到未央,不由一愣,申请微愕,旋即恢复如初,淡然道:“原来是天下集团的所谓董事长未央,不知未董事长所来何事?”

未央冷冷的道:“见到我是不是很惊讶?是不是很意外?不要怕,我这次不会杀你,我只会把你钱家打入万劫不复之地,让你看着自己的家族沉沦于地狱之中,永世不得超生。”

“大胆!”钱暧没想到未央上来就如此恶毒,诅咒他们家族,这不合符这个时代的交友之道。

“未央,我钱家乃是前朝皇族,就算是现在,赵宋皇帝也是礼遇有加,你区区一介武夫,安敢辱骂于我!”

钱暧气急败坏,但是未央却依旧面色冷然。

“钱暧,当初你入股天下集团,后来又退出,已经与我天下集团再无瓜葛,我天下集团下辖产业,不再与你合作,你此行的目的,不过是想吞并我天下集团在扬州的产业,谁给你的胆子!”

钱暧被气坏了,一时失了分寸,被未央提醒了一下,这才想起来,自己来的目的,他深吸一口气,平息了胸中怒气,恢复了那个风姿潇洒的钱家家主形象。

“未董事长,扬州乃是江南之地,自然由江南人做主,你是登州人,不去经营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反而跑来江南搅风搅雨,当真是不知所谓。”

“这么说来,你是吃定我了?”

钱暧傲然道:“商场如战场,拼的不止是财力、人脉,还要拼运气,好在我的运气好,江南士族,尽皆支持我,就连官场上,你也拼不过我,那么我赢你输,那就是必然的事情,又有何好说?”

未央突然笑了,看着得意洋洋的钱暧,语气一转,和煦如春风般,“钱大官人的意思,只要我人多势众,你就会俯首认输?”

钱暧面色微变,想到了这家伙不仅仅是天下集团的董事长,还是锦衣卫的指挥使,现在城外,还有一千锦衣卫驻扎,万一惹恼了这家伙,人家不讲道理直接上来把自己砍了,那可就是有理没地方讲了。

就算是事后未央收到处罚,自己命都没了,岂不是亏大了?

为了小命着想,钱暧也变了脸色,笑吟吟的道:“未董事长说笑了,做生意嘛!南来北往的,你有手段,尽管施展就是了?只要不超出商场规则,咱们各凭本事又如何?”

未央心中冷笑,跟一个两千年后的人玩商战,你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算自己不是学经济的,但是耳濡目染,懂一些皮毛,也能把你轰的渣都不剩。

“既然如此,那就拭目以待吧!贾林,送客!”

未央毫不犹豫的下了逐客令,大有深意的看了看钱暧与他身边那人。

那人自始自终,都没有说话,但是一双眸子里,闪烁着莫名的光彩,让未央没由来的心中紧张起来。

钱暧与那人走出银行,那人还回头看了一眼未央,眼中满是笑意。

未央皱眉,这个人给他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如同被一只饿狼盯着,如芒在背一般。

“跟钱暧一起的人,你们谁认识?”

几人面面相觑,纷纷摇头。

“贾林,速速传讯集团各地,让他们查出此人的来历,尤其是江南的地方,把此人的模样做成画像,务必查出此人的底细。”

贾林点头,迅速的走去,开始作画像,而后传讯各方。

潘肃好奇的道:“二郎,那人看似一般,为何如此重视?”

未央摇头道:“此人气度不凡,有鹰视狼顾之象,望之不似善类,只怕来者不善。”

潘肃笑道:“二郎小题大作了,区区一个随从,就算是再厉害,也过是随从,还能比钱暧更难对付?”

“嘁!”一声不屑,潘肃回头,见是杨怀玉,大怒道:“怎地,难道我说的不对?”

杨怀玉不屑道:“你看那人,虽然是随从打扮,但是钱暧对他恭谨有礼,而且一身贵气,气度非凡,岂是一般人?莫非潘美的子孙,享乐惯了,脸辨人之能都没有吗?真是羞煞旁人。”

潘肃想了想,还真是那么回事,顿时老脸挂不住了,就要反驳。

未央摇头道:“好了好了,你们俩整天吵吵个没完,有啥意思,还不如去探查一下那人的底细来的好。”

杨怀玉闻言笑道:“二郎稍待,我去探查一番。”

潘肃不服气的道:“我也去。”

杨怀玉笑道:“好啊!不知道潘兄是能翻墙,还是能杀人?正好小弟缺个帮手,潘兄来帮小弟,求之不得。”

潘肃老脸微红,多年的富贵生活,一身武艺草就撂下了,别说翻墙了,走两步都气喘吁吁,“那你自己小心,我看那人不是凡人,钱暧身边也多有高手。”

杨怀玉翻了个白眼,“用你说?”

说完,杨怀玉收好长刀,大步走了出去。

未央不由叹息,这两个人真是前世的冤家,这辈子算是杠上了,也不知道两家到底有多大仇,都几十年过去了,也该化解了,看来这化解的法子,还在这两个家伙身上。

不过让杨怀玉去探查一下也好,这小子身手不错,应该不会出问题,总不能啥事都让自己亲力亲为吧?

第187章 凶险之思

未央从未像现在一般有这种急迫感,仿佛有一种压力,无孔不入一般,让他喘不过气来。

从王伦起义开始,一直到现在,期间有孔家的覆灭。

这其中的事情,仿佛连了起来,一个针对蓬莱的巨大阴谋,如同乌云一般,仿佛下一刻,就是倾盆大雨。

这一桩桩,一重重。

未央都不敢相信,这要是真是针对自己的阴谋,用不用搞的这么大,甚至不惜以造反来逼迫自己出头。

如果不是,为何王伦造反,各方吃吃不发包,只有自己千里迢迢赶来?

尤其是自己的东南九州的布局,如果成了,不知会损毁多少人的利益,诡异的是,整个江南加上东南,几乎没有什么风浪。

再加上自己干掉了孔家,按理说就算是有几个大佬给自己撑腰,但是天下士林何其大业,就不信没有几个拼死维护孔家的,但是偏偏几乎没有发生什么流血事件,很顺利的就把孔家这一颗毒瘤拔出了。

毒杀天家血脉,应该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注意力,这应该是这场布局之中最大的败笔,他们甚至计算到了曹佾会去找未央拿主意,却他们没有想到,未央会以如此快的速度颇具。

未央坐在那里,浑身冷汗津津,他抬起头,看向窗外,双目空洞,宛如无物,眼瞳不断收缩,几乎收缩成极限了。

“太可怕了!”未央打了个寒战,只觉得后辈发凉。

落入别人的陷阱而不自知,依旧洋洋自得,这让未央不由得生出一种极大的恐惧。

他是穿越者,身负羽箭神器,又有超越两千年的科技知识,毫不客气的说,他就是这世界上最顶尖的人物,生杀予夺,无人可敌。

就算是全天下的人一起追杀他,未央也有本事逍遥自在。

怕就怕暗地里的龌蹉,引而不发,是令人最恐惧的。

尤其是这背后的人,到底打的什么主意,这也是未央恐惧的来源。

他们在皇宫中有内线,在朝中有人,在商场更有钱暧这种前朝皇族支持。

那么还有什么是他们没有的呢?

未央是个变数,从两千年后穿越而来,一年来所做的种种事情,可以说一举打破了世界格局。

这背后操纵这些事情的人,莫非就因为这些注意到自己,而想要抹杀自己吗?

未央思绪越转越快,几近疯狂。

要是这样,那就真的太可怕了,在他们眼里,孔家就是个弃子,钱家就是仆人,甚至连皇家,都是可以随意把玩的玩物。

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做的?

未央看了看即将落山的太阳,内心泛起一丝涟漪。

泱泱华夏数千年历史,总有一些自命不凡的人,这些人掌控资源,掌控势力,甚至有改朝换代的力量,但是他们太过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就是天上的神仙一般,合该看这世间花开花落,朝代更迭,虽然有卓绝的知识,却无一丝贡献,虽然有逆天的技术,却独自玩赏,不给世间一点好处。

未央双目突然发亮了起来,越来越亮,如同星光一般。

他喃喃自语,“去你大爷的!小爷来自两千年后,一身所学,既然来到了大宋,就要做出一番功业来!

你们算什么东西?南山老翁?还是东海钓者?

一群无胆匪类,脸露面都不敢的人,竟然敢惹小爷,那就做好被小爷连锅端的准备吧。”

未央面现一丝丝冷笑,阴谋诡计,他不擅长,但是论及知识储备量,这个世界上的人拍马难及,更何况他最擅长的就是武力,既然你们要玩,那就玩,一旦你们露出蛛丝马迹,那就不要怪小爷下狠手了。

想操纵小爷的人生!你们也配!

未央霍然起身,眼前一黑,头脑发晕,过了许久才缓过来,确实久坐在此,气血不畅。

咕咕!

未央无奈的看了看肚皮,再厉害的人,也是要吃饭的啊!

“来人啊!”未央大喊起来。

不一会,一个侍女走了进来,缓缓一福,极为有礼。

“请董事长吩咐。”

“弄点清粥小菜去,我饿了。”

那侍女再次行礼,便转身而去了。

过了一会,侍女端了一托盘的清淡食物,未央要求的清粥小菜自然是有的,还有一些清淡的点心。

未央狼吞虎咽,片刻消灭一空。

“你们经理还有贾章他们呢?”

那侍女盈盈一笑道:“董事长在此已经枯坐了两日,他们在外面东奔西走,属下也不知道他们做什么去了。”

未央悚然一惊,自己不过觉得片刻的功夫,就两日过去了?

不过看那侍女面色,不似撒谎,索性也就不管了,毕竟听说人家闭关,都有好几年的,虽然假了点,但自己这两日功夫,总算是没白费,好些事情已经想通了,也连贯了起来,剩下的事情,就是诱敌出阵,一举成擒。

“你去把那位杨怀玉杨公子找来。”

侍女出去不一会,杨怀玉便走了进来,狐疑的看着未央,只听过和尚道士闭关修炼的,还没听过哪个将军玩这么高端的玩意,让杨怀玉很是好奇,一直打量未央的面孔,好像要看出一朵花来。

未央不耐烦的道:“看什么看,让你探查那人的底细,如何了?”

杨怀玉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正色道:“我这两日,晚上潜入钱家在扬州的别院,发现钱暧对那男子毕恭毕敬,那样子就跟灰孙子似的。

钱暧曾经说过“尹爷”两个字,此人应该姓尹。”

未央沉吟了一下,姓尹的有名人物,他并未听过,就算是在后世,地球近乎开发到了极限,除了海底以外,几乎所有的地方都被探索过了,也没有发现过什么姓尹的家族或者遗迹什么的。

“姓尹,钱暧对他毕恭毕敬,不排除是假姓。”未央说道:“还有什么发现吗?”

杨怀玉摇头道:“钱家别院守卫甚严,其中有个老者,甚至差点发现了我,要不是我机灵,都不一定能回来,那老者实力高深莫测,我就没敢深入。”

未央点点头,这样做是对的,天大地大,自己的小命最大,没有必要为了一些有的没的,把自己的小命弄没了。

第188章 有女蔓菁

杨怀玉是一个做事严谨之人,有大将之风,杨家累世将门,按道理他早该进入军中效力,只是可惜的是,杨无敌死后,杨家男丁近乎死绝。

人的关系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可以记你一辈子,但是你不能要求人家的子孙也记你的好。

一代江山一代人!大宋的国情,自然要考虑多多。

这样的情况下,直接导致的就是,军中竟然没有可以托付之人,所以杨文广做了带御器械,而他的儿子,却无门无路,只能做个纨绔。

未央对于杨家的遭遇唏嘘不已,不过却没有时间感慨,扬州之事,甚至比一场大战来的丝毫不逊,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

“有劳杨兄了。”未央点点头,继续说道:“还要劳烦杨兄,执我令牌,前去城外锦衣卫大营,为我做一件事。”

杨怀玉闻言,双目放光,这一路上,他不止一次听潘肃夸赞锦衣卫,更得知了锦衣卫的壮举,早就想看看这支被潘肃誉为天下第一强军的军队,如今有了机会,怎能错过?

杨怀玉揣着未央的令牌,骑着高头大马,欢快的向着城外赶去。

他却不知,他的行为,被人看在了眼里。

一座临街的青楼内,钱暧与那尹姓男子坐在窗口,看着杨怀玉策马而过,不由会意一笑。

“尹兄,看来未央也不过如此,这就要动用家底了。”钱暧举杯,笑吟吟的说道。

那尹兄也自大笑道:“黔驴技穷,未央即止于此尔!区区小儿,实在是不止一体。”

“那接下来?”

“接下来就要劳烦钱兄了,江南稻米成熟,正是好时机啊。”

钱暧恍然大悟,去岁郑戬辟湖水杭州有钱塘湖,溉民田数十顷,钱氏置撩清军以疏导淤滞;既纳国后,不治,葑土堙塞,为豪族僧坊所占冒,湖水益狭。知杭州郑戬发属县丁夫数万辟之,民赖其利。

自从去年起,江南大丰,年产稻米数百万石,成了鱼米之乡。

如今东南九州经过王伦糟蹋了一通,自然缺衣少食,只要稍微动点手脚,到时候东南大乱,未央自然吃不了兜着走。

两人相视一笑,似乎看到了未央狼狈退避,蓬莱归入囊中。

只是他们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青楼楚馆,固然是风月之地,但是总有那么两位,是贞洁烈女。

比如伺候他们的这一位清倌人,才貌双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两人自忖没有说过什么露骨的话,自然以为人家不明白。

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位清倌人,曾经为未央斟酒弹琴,两人虽然只是泛泛之交,但是却对未央极为仰慕。

风流才子,少年得志,又有谁不喜欢呢?

转过头,清倌人来到了未央的临时居所。

未央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美丽的女子,不由暗自得意,看来咱还是很有魅力的,这不,美女都自动送上门来了?

“你教什么名字?”未央摸着光洁的下巴,淡淡的问道。

那清倌人福了一礼,声音宛如黄莺唱歌一般。

“奴家蔓菁,见过未大人。”

未央顿时觉得骨头都酥了一般,这小妮子的声音,竟然有噬魂销骨的效果,几乎让他把持不住,也不知道有多少才子沦为她裙下之臣。

其实也怪不得他,上辈子就是个处男,难得接触异性,这辈子刚刚订婚,再加上自身条件不允许,自然没有碰过女人,再加上那个蔓菁故意为之,青楼女子的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一举一动之间,都有无限魅惑,未央不着道才怪。

看到未央嘴长得如同河马,蔓菁扑哧一笑,未央赶忙收起丑态,不由懊恼无比,当真事唐突了佳人。

“蔓菁啊!你所来何事?”

于是蔓菁就把钱暧与那尹姓之人的谈话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惟妙惟肖,甚至连声音语气都差不离。

未央这时候没有心思想那些旖旎之事了,他眉头微皱,眉心之中竖起一道深深的纹路,让蔓菁惴惴不安。

过了一会,未央似乎才想起来这里还有个女子,他看了看蔓菁,笑道:“那风月之所,你是回不去了,估摸着回去之后,那两个家伙肯定会对付你,你就呆在我这里吧,我自会差人为你赎身。”

蔓菁大喜过望,双膝跪在了地上,泣声道:“多谢公子大恩,来日蔓菁粉身碎骨,无以为报。”

未央笑道:“举手之劳罢了,何必如此。”

蔓菁倔强的摇摇头道:“对于公子来说是举手之劳,对于我们这等人,确实天大的恩德。”

未央不再阻拦,点头道:“我这里房子还多,你随便找一间先安顿下来,一应日常用品,尽管说来就是。”

蔓菁点点头,乖巧的站在了未央的身后,一副丫鬟的模样。

未央无语,这年头的人,奴性就是强,随便给点好处,说不得就能对你千恩万谢。

其实他之所以把蔓菁留下来,除了因为怕她走漏消息之外,不排除心底有种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期盼,更多的则是,万一这小娘皮是人家派来玩无间道的,那可就更好玩了。

无论是哪种缘由,此人必须掌控住,待事情完结后,再做安排不迟。

此刻杨怀玉已经到了锦衣卫大营,兴冲冲的策马就要入营。

咻!

一支羽箭从杨怀玉耳鬓擦过,吓得他赶紧停马。

他胯下的战马也是难得的良驹,在杨怀玉操纵之下,陡然人立而起,几乎转了一个圈,这才堪堪停住。

杨怀玉还未来的及擦拭额头的冷汗,一排排弓弩就对准了他,引而不发。

“大胆小贼,竟然冲击大营,再敢往前一步,杀无赦!”

喊话的是杜鹏飞,杜鹏程率领另外一千锦衣卫洒遍了九州,只有他死死的钉在了扬州。

杨怀玉连忙摸出令牌,大声喊道:“指挥使有令,令我前来与锦衣卫同知杜大人会面。”

杜鹏飞令人前去拿回令牌,左右翻看了一下,确认是未央的令牌,这才舒了一口气,让人收起弓弩,拱手到:“这位兄弟请了。”

杨怀玉连道不敢,随着杜鹏飞进入了大营。

第189章 杨怀玉见闻

进入大营,杨怀玉大感失望。

因为他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大汉,被众多士兵簇拥着,正在大口喝酒,手里还抓着一根肘子,啃得满嘴流油。

这就是潘肃嘴里的天下第一强军?

杨怀玉怀疑自己若是率领杨家三百部曲,就能一举摧毁锦衣卫。

这等无法无天,没有军纪的军队,也配称军队?

杜鹏飞根本不知道杨怀玉心中所想,看到那大汉,笑骂道:“刘航,是不是皮痒了?这才什么时辰,就喝酒吃肉。”

那刘航满不在乎的道:“杜头,这天天闲着没diǎo事干,俺老刘的枪都快生锈了,不喝酒吃肉,难道去扬州城找姘头不成?我怕您的板子打我屁股。”

杜鹏飞翻了个白眼,也不理会他,继续领着杨怀玉朝大营里面走去。

杨怀玉不明所以,也不好多问,细细的打量着大营,终于发现了不同之处。

锦衣卫的所有士兵,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英姿飒爽,那身战袍,还有腰间的长刀,无不彰显出了一个大字:壕!

杨怀玉看到一个锦衣卫正在磨刀,刀锋闪着寒光,声音毫无杂质,绝对是一柄宝刀,丝毫不逊于他手中的长刀。

尤其是那长刀似乎是制式兵器,锦衣卫几乎人手一柄,当真是财大气粗。

杨怀玉眼热无比,他手中的长刀,乃是仿制唐朝横刀所造,工序繁复,历经半月才成,看到锦衣卫竟然人手一柄横刀,比自己的还要好上一些,自然眼热。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没有比手中的兵器更加可靠的了。

不过杨怀玉也没说啥,继续前行,路过一处营帐,只见几个士兵证抱着一捆捆横刀、陌刀来往穿梭。

杨怀玉差点没背过气去,特么的自己视为宝物的东西,感"qing ren"家这里烂大街了,顿时有种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杨怀玉眼前一花,一批批高大的战马映入眼帘,那些战马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有马夫搬运草料,又有马夫给战马刷着皮毛,挠着痒痒,简直过的是大老爷的生活。

杨怀玉甚至闻到了一股子肉香鱼香,不由眼睛都直了。

战马吃肉,这可是奇闻,还从未听说过呢。

不过面对这么一群战马,杨怀玉的腿如同钉在了地上一般,迈不动道了。

“杨公子?杨公子?”

杨怀玉神思恍惚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不由赧然道:“对不住,这些战马太过神骏,一时着迷了。”

杜鹏飞理解杨怀玉的心情,作为一个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战马与兵器,锦衣卫在这上面,绝对是天下独一份,不会再有第二家。

每天光花费在三千锦衣卫身上的钱粮,就跟流水似的,李尚慕那老头都抱怨好多次了。

养兵,就是花钱啊!

“杨公子既然喜欢,可以去找大帅求取一匹,我锦衣卫良马尚有余下,想来赠送杨公子一匹,也不算什么。”

杨怀玉顿时大喜,未央的马王,让他羡慕了很久了,那匹马简直就不是马,简直就是洪荒猛兽,三米高的身躯,光是看着就有种窒息的感觉,冲锋起来,肯定勇猛无匹,简直就是世间难寻。

有这么一匹坐骑,怪不得未央能战无不胜呢。

这些马虽然不及未央的马王,但是却是同源而出,也是时间少有的良驹,能得一匹,杨怀玉觉得很幸福了,他下定决心,一定找未央讨一匹过来。

过了不大会,两人来到了杜鹏飞的营帐,各自坐下。

杜鹏飞笑道:“大帅能把令牌交于杨公子,想来是极为信任的,不知大帅有何军令,杨公子但说就是。”

杨怀玉低声道:“东南波云诡谲,未央让我给同知传话,率领五百锦衣卫,前去楚州,接应曹国舅的人马,至于具体干什么,未央说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至于剩下的锦衣卫,则交给我统帅。”

杜鹏飞毫不犹豫道:“既然是大帅吩咐,属下自当遵从,我这就召集士兵,吩咐下去。”

杨怀玉点点头,却拦住杜鹏飞道:“未央说了,还有一件秘事,需要你做,如此这般”

杜鹏飞越听面色越严峻,待杨怀玉说完,他沉声道:“此事事关重大,我需要带走一名狙击手,把刘航留给你,若有难以解决的人,就让刘航出手。”

杨怀玉不由挠头,想到了刘航那个懒散的大汉,公然在军营内喝酒吃肉,实在是有些不喜欢。

杜鹏飞看出了杨怀玉的犹疑,不由笑道:“你放心,狙击手的威力,你是不知道的,我锦衣卫狙击手也不多,个个都是宝贝,这刘航,虽然看似粗豪,却最是心细如发。

而且锦衣卫狙击手多有优待,吃肉喝酒算不得什么,只要能保持状态,就算是出去寻个婆娘,也不会有人管。

只是有一点,一旦战时,绝对不允许狙击手出现这种情况,时时刻刻都要保持警惕。

你不用特别关注刘航,只需有棘手的人物对付不了,再让他出手就是。”

人家都这样说了,杨怀玉也不好说啥,只得点头。

杜鹏飞带着杨怀玉来到了校场,当即吩咐亲卫击鼓聚将。

杨怀玉目瞪口呆的看着一队队士兵寂静无声的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几乎不到半炷香的功夫,一千锦衣卫尽皆站在校场之中,四四方方,如同一个个豆腐块似的,无论是从哪个方向看去,都一般无二,而且这些人姿势一样,连脸上的表情都差不离。

杨怀玉终于相信了,锦衣卫的战力,绝对是强大无匹。

令行禁止,军威鼎盛,此乃国之重器也!

“第一二三四五旗,随我走,六七**十旗,原地待命,听杨公子的命令行事。”

杨怀玉原本以为临阵换将,锦衣卫怎么也会有反对的声音,只是意外的是,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对声音,所有人都面无表情的注视着点将台,似乎习以为常一般。

杨怀玉不由怀疑,就算是主将战死,只怕这支军队也会依旧酣战,不会有半点乱象。

这与当今天下任何一支军队都大为不同啊!当真是可怕!

第190章 不服就干

“他们会从粮食上下手,我早有预料,不止是粮食,还有布匹,食盐,这都是日常紧俏品,他们既然要大战一场,肯定会从这几种东西上下手。”

未央懒洋洋的抿了一口茶水,斜睨着潘肃,很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老潘啊!眼光不要盯在土地上,当你的财富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土地唾手可得,再说了,你不会以为本朝就会一直放任兼并之风吧?”

潘肃很是无语,他们原来的打算,确实是收过来一部分土地,本来他们以为未央知道这个事情,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了。

谁知道未央压根就不知道,自家弄了个乌龙,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不过对于土地的执着,又不止他们几个,满天下有一个算一个,谁不想拥有良田万亩?当个大地主,就算是改朝换代,也有自保的资本不是?

“土地虽好,也要有命拿才是。”未央声音陡然变冷,“我再说一遍,我们的生意,绝对不沾血,为的是天下民生,这也是我们成立集团的初衷,无论是谁,要是认为天下集团容不下了,可以退股,我绝不阻拦。”

潘肃闻言,知道未央动了真怒,连忙道:“二郎放心,咱们的交情,还不至于为了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翻脸,这次我之所以过来,就是要告诉天下人,我们不打土地的主意,也不允许别人打土地的主意,谁跟我们作对,我们就死磕到底。”

未央这才消了一些气,淡淡的道:“赚钱的方法有很多,土地虽然保值,但是却不安稳,没有强大的实力,别人很容易从你手里夺取。

咱们有这个实力,但是更有实力的,却是我们头顶上的圣人,圣人不喜欢我们干这种事情,想要给老百姓实惠。

这也是变法的初衷所在。

范相公在京城意图变法天下,搞的满朝皆敌,令不出京城,只怕过不了多久,就会退位了。

这就是从上至下的难处,很难改变。

我们从下至上去改变天下,要是成了,自然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子孙后代,也会受益颇多,而且没有后遗症。

流芳千古的事情,不要搞成遗臭万年才是。”

潘肃深以为然,与未央接触的愈多,他便愈发的感觉到,以前的追求是何等的狭隘,有时候做大事,就要有大胸怀,能看到高出,也要能看到下层,这才是掌权者该有的态度。

“这次以钱暧为首的江南世家豪商,自然是要奋力一搏,妄图打垮我们,一旦我们丢掉了这块肥肉,无论是直道,还是以后的生意,都会处处受制。

要知道江南势力庞大,在朝在野,都有很多摇旗呐喊的人物,其中不乏比贾昌朝位置更高的相公。”

潘肃面色微变,比贾昌朝位置更高的,又反对变法的,不用说,是夏竦无疑。

“二郎,真要拼个你死我活吗?”

未央点点头,“不拼不行啊!他们不会放过我,我也不会放过他们。

这些人处心积虑,为的就是把我引出来。

从开始的王伦叛乱,到后来的孔家被灭,再到皇子公主中毒。

一环扣一环,想要把我引入迷局之中。

这布局者,无论是智慧还是大局观,都远在我之上。

我所依仗着,不过是占据了大义的名分,手中有精兵强将,又有圣人支持。

若非如此,我也不愿意与此人撕破脸皮。

与这种人为敌,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潘肃的脸色终于变了,一会白,一会红,一会黑,一会青,煞是精彩。

“不至于吧,你在蓬莱的时候,我们为了保护你,一直没有把你的存在宣扬出去,就算是市舶司建立,也是滕夫子牵头,圣人背书,他们怎么会盯上你?”

未央笑道:“老潘,你忘了一件事,我去过辽国。”

潘肃面色大变,未央去了辽国,斩杀无数辽国士兵,掳掠了人家的皇帝,逼的辽国遣使前来求和,这事知道的人并不多,就算是大宋朝廷上,知道的也就寥寥几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辽国使者,为何如此卑躬屈膝,还以为大宋乃天朝上国,用泱泱大国的气度,折服了人家。

潘肃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如果真是有人忌惮未央一人几乎灭一国的实力,布下这种旷世大局,要干掉未央,也无可厚非。

只怕任何掌权者,也不希望看到有这么一个猛人的存在,威胁实在是太大了。

只不过潘肃想不明白,到底有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布下这种局,就算是当今圣人,也不能为所欲为,此人为了诱出未央,掀起zào fǎn,扔出孔家,毒害天家血脉,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

潘肃脊背发凉,身躯发抖,他不敢想象,要是此人的目标是他,只怕他早就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了。

未央看着发抖的潘肃,不由好笑,“老潘,人家对付我,又不是对付你,你怕个什么劲?”

潘肃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面色发青,说话都不利索了。

“二郎,说实话,这人要是对付我,只怕我早就玩完了,好在目标是你。”

未央气急,“怎么说话呢?好歹兄弟一场,你不会把我卖了吧?”

潘肃摇头道:“二郎,不管怎么说,我们都跟你绑在一块了,无论这人想干什么,我们都会陪着你拼到底。

就算是粉身碎骨我也不怕,只是二郎,你就没点后手吗?万一失败了,可真就是粉身碎骨了。”

未央慢悠悠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浅尝辄止。

“放心吧,我既然能从千军万马之中活着出来,还把也律宗真这家伙带回大宋给我养马,除非这世间真的有神仙,不然就不可能有人能胜过我!”

未央的语气虽轻,但是透露出一种极大的自信,颇有一种天大地大,唯我独尊之感。

潘肃神情恍惚,他是了解未央的,却不知道未央到底有什么底牌,能抗衡这种神鬼莫测的人物。

不过联想到过去种种,潘肃的神情逐渐坚定了起来。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谁怕谁!

第191章 谁主沉浮

未央低声细语,“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就看看是时代造就我,还是我造就时代!不管你是谁,或者说你们是谁,既然对上了,那就看看,谁主沉浮!”

“二郎,你说什么?”潘肃听未央低语,却是没听真切。

未央豪爽的笑道:“老潘,此事过后,我送你一场大富贵如何?保证你这辈子都躺在金山银山上不愁吃喝。”

潘肃笑道:“这感情好,这才是我最喜欢干的事情。”

未央笑了笑,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些盘算,只是不方便与人说罢了。

。。。。。。。

扬州终于开始缺粮了,百姓们眼看着家中的米缸见了底,去买粮的时候才发现,粮价不知不觉飙升了近一倍,而且还在不断的上涨。

粮价的飙升,带来的是几乎所有的物品,都开始飙升起来,等到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飙升了十倍还多。

根据北宋文献记载,“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每斗{米}折钱三十文”,1石米大约600钱左右,1斗米大约30钱,到了北宋真宗开始后,1两银子当做2000钱用,在北宋1两银子的粮食购买力大约是3-4石米。按照现在粮食购买力,大宋1石米大约等于70公斤,1石米大约现在250元,1两银子相当于1000元人民币左右,1贯1000钱的,差不多也就是500元左右的购买力!但是古代粮食又不像现在粮食一样,如果仅仅取古代粮食做对比,那会显得宋朝粮食价格会偏高,实际是除了粮食价格,其它商品价格普遍会比现在低一些。

再来看看普通老百姓,根据宋朝很多诗词的描述,宋朝普通一个老百姓,如果出去做工,每天收入最多不足百钱,一般是几十钱,一个月也就是1500钱-3000钱,也就是每个月收入2000元左右,而每家每户的收入来源肯定不止一个,所以普通百姓家的收入应该有3-6贯钱。3-6贯钱在北宋能买5-10石米,也就是350公斤到700公斤大米。而宋朝人只吃早晚餐,每天的粮食用量也就3斤左右,一个月就有100斤,一家人每个月的粮食用度如果算上老人小孩,最多也就200公斤折合400斤左右!除了口粮,其它多余出来的钱粮就可以用作其它花销了。

也就是说,条件好一点的普通人家,每个月粮食占到总收入的30%左右,条件差一点的人家则为60%左右,按照ēn gé si系数来看,前者为小康,后者为温饱,但是因为宋朝粮食比现在粮食价值高,而其它商品价格相对会低一些,那么普通人家的生活则会相对富裕一些。

也就是说,现在的物价,大约斗米60钱,也就是60文,如今生生的提升了十倍,也就是斗米600文。

普通人家,一年到头靠着地里的一点庄稼活着,有的人一辈子都没见过一贯钱是什么样子,完全没有任何概念。

如今王伦zào fǎn,造成扬州等地一片狼藉,粮食短缺。

本来物价的稳定,是靠着曹佾从交趾那边几乎干无本买卖,搜刮了不少粮食,来支撑起来的。

但是随着钱暧等人的出手,如同从天堂掉到了地狱一般,粮价一日三变,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如今的东南九州,简直就是掉进了火山里,一不小心,就会烧成飞灰。

民生银行的密室里,未央、潘肃、贾章、贾林,甚至连杨怀玉都来了,还有刚刚从蓬莱赶来的未洵,一个个愁眉苦脸的坐着,相视无言。

贾章突然作声,“扬州粮价暴涨,其他各州,甚至比扬州更甚,连带着周边各州的粮价都开始飙升,我们原先派去的购粮团,被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愿意卖粮食给我们。

王伦zào fǎn,多少人倾家荡产,一无所有,就靠着朝廷的一点救济,如今我们拿不出粮食来,只怕明日瘦西湖里不知有多少人跳河了。”

所谓瘦西湖,只是个小池塘,未央喜欢后世的瘦西湖,便圈了起来,打算开发成园林的。

未洵身为民生银行的高层之一,阴沉着脸说道:“云卿兄说的没错,可是我们总不能拿身家性命去堵窟窿,九州之地,何其庞大,就算是我们拼了命,又能筹措多少粮食?救下多少百姓?没有朝廷支援,只怕过不去这个槛。”

未央叹息道:“不要指望朝廷了,这是人家给我出的题,只能我来破题,就算是朝廷出手,经过层层拖延,只怕至少要一个月半个月的,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当务之急,只能我们自己想办法。”

“我去找我爹!”贾章黑着一张脸,愤怒到:“我就不信他不讲一点情面,连亲儿子都不管不顾了。”

未央语气幽幽,如同从九幽地狱之中传出一般,带着丝丝寒意。

“不破不立,大破大立!他们不懂什么叫做建设!

实际上,我正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众人同时愕然,不解其意。

潘肃最先反应过来,欢喜道:“以工代赈?”

未央点头含笑道:“去岁玉米红薯引入大宋,已经生长了几茬,即刻命人前去收割,运来之后,能吃的就吃,不能吃的直接种下去。”

“命所有人收购粮食,多多益善,谁收购的粮食多,以后给的好处就越多。”

“命蓬莱工匠在九州之地探究山川地理!一条直道是万万不够的,那就一步到位,尽数按照蓬莱城的规格,压低一个层级,开始规划。”

“我要让九州连成一片!处处桃源!”

“尽快组织船队,前往交趾、ān nán等地,甚至倭国、高丽,只要能卖给我们粮食,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弄到手。”

“暨行书院既然以知行合一为目的,就不能坐而论道,所有学子尽数由先生带队,前往各地观摩学习。”

。。。。。。。

未央的嘴里吐出一道道命令,众人被震撼的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这不是建一城那么简单了,这简直就是改造天下啊!

“我要让他们知道!想让我服软,想让我低头!没门!”

第192章 百姓诉求

雄鸡啼鸣,晓阳初现。

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一队队百姓早早排成了队伍,昨夜各个县衙就下发了通知,里长通知到各家各户,说是要征收民夫,工地管饭,只要能吃,管饱,而且每天一斤粮食,十文铜钱。

十文铜钱算不了什么,但是一斤粮食,让所有的百姓都轰动了起来。

一个chéng rén,每日能活下去,最少要三两粮食,一斤粮食,足够一个三口之家果腹了。

更不提工地上还管饭,这就让很多人恨不得立刻开工,好有粮食银钱,让家里妻儿老小不至于饿死。

大家翘首以盼,可是迟迟不见队伍前面的公房开门,不由心中惴惴不安。

大家心里都毛毛的,朝廷别又食言而肥,那一家老小只能出去乞讨为生了,就算是不死,也不会好过。

大约早上九点,公房终于开门了,一个身穿公服的衙役站了出来,张口叫道:“天下集团招募民夫工匠,寻常民夫,在左手边报名,有手艺在身的,右手边报名,务必把自己的技艺说清楚,听从安排。

人家说了,有手艺的,要是干的好,待遇还有提升,若是大匠层次的高手,每月钱百贯,粮百斗。

听清楚了吗?清楚了就排队吧!”

现场顿时乱哄哄的,大家开始分开排队,右边的报名百姓,明显比左边少,至少是九比一的比例。

远处,未央与潘肃坐在一个茶棚里喝茶,说是喝茶,实际上茶水根本就没动,他们就是过来看看的。

“二郎,何必这么麻烦,还要一一登记,直接仍在工地上开干就是了。”潘肃一脸的不耐烦,身为大宋顶尖的纨绔,顶尖的富豪,自然不乐意来看一群泥腿子。

但是未央却乐在其中,高手在民间的道理,他比谁都清楚,尤其是这个时代,想他建个蓬莱,就发现了数位大匠,无论是刘老大,还是范无稽,如今在蓬莱都是赫赫威名。

蓬莱才多大,当初又是那么的贫瘠。

扬州等地,繁华富庶甚至十倍于蓬莱,若是没有几个好手,打死未央都不信,大浪淘沙,总有一些天才人物被埋没在乡间。

既然要搞大,那么久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野有遗贤,这可是大罪过,不弄出来创造财富,那才是真正的浪费。

“老潘,蓬莱是如何建成的,你不会不清楚,一股脑的仍在工地上,吃喝拉撒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事情林林总总,总要有人负责。

再说了,分工的威力,你又不是没见过,把这些人打乱重组,才能提高效率。”

潘肃百无聊赖的把玩着手中的一块玉珏,闷着头不说话。

让他花钱可以,纨绔嘛!干的就是这个。

但是让他布局细微,这就不是他擅长的了。

这也是他佩服未央的地方,人家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事事都做好了准备,就算是出了一些纰漏,也能及时补救,这才是有才能的人。

至于咱这纨绔嘛!还是老老实实的花钱吧,省的操心这些闲事。

“那二郎,那些田产怎么办?”

未央笑道:“还惦记着呢?”

潘肃赶忙道:“只是关心一下,并无贪恋,二郎莫要想岔了。”

“百姓手里的田产,就交给他们自己打理,至于无主的田产,则实行井田制。”

“井田制?”潘肃大惊,未央这是要玩王莽的故智啊!

当年王莽篡汉,锐意进取,改革分田,玩的就是井田制,只是到最后玩脱了,把自己玩死了。

归根结底,还是冲击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罢了。

未央能成吗?

未央看出了潘肃的疑问,他笑道:“一块地的产出,总是有高有低,不如集中起来,分田之后,按照计划进行种植。

比如兖州,适合种小麦,那就计划好,由我们统一制定计划,该种多少,该怎么种?”

潘肃踟蹰道:“若是老百姓不愿意种呢?”

老百姓愿意吗?自然是不愿意的。

一般人拿到了田,就随意种植,看什么产量高种什么,还要留一块菜地,给自己种菜。

有的人拿到了田,甚至直接就投献到了世家之手,做了人家的佃农,为的就是避开朝廷的田税。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毕竟国情如此,大势滔滔,难以更改。

“所以啊!我们不直接授田,先租用,慢慢返还。

比如一家人指定耕种一块田地,我们每年给他收成的一部分,约定三五年,或者十年时候,田地归他们家所有。

如此以来,不禁能避免百姓投献,还能避免他们胡乱种植,毕竟种习惯了一种东西,再改过来,就不容易了。”

潘肃皱眉摇头道:“不明白。”

未央翻了个白眼,尽量简单明了道:“有的地方需要小麦,有的地方需要青菜,有的地方需要稻米,有的地方需要红薯,不一而足。

一州一县,尽量种植同一种作物,这样无论是收割还是贩卖,都能形成规模。

一旦形成规模,那就有了抵御天灾**的能力,这一点你应该清楚。

从登州至扬州,各州县地理不同,天气不同,不可能都种植同一种作物,所以需要互补。

我们所要做的,还是老本行,从登州至扬州,形成产销一条龙,富余的产物,还可以销往外地。

集体的力量是强大的,一旦这些人习惯了这种模式,那么就算是改种,也几乎没有多少人去做了,就算是有一些,已经无伤大雅。

穷长良心,富长心计!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情。

只有百姓富裕了,才会想着别的事情,比如社会福利!

家里生活好了,总要让孩子上学读书吧?谁又想一辈子做个大字不识的白目呢?

做到这一步,东南九州,再加上登州,就会连成一片,才真正是我们的天下,就算是别人想插手,也没了机会。”

潘肃恍然大悟,随即面色大变,惊呼道:“二郎莫非要与圣人划地而治?这可不行,这是zào fǎn啊!”

未央很想揍潘肃一顿,这家伙就是个bái chi,要是他想zào fǎn,还至于这么劳心劳力的?大可以夺了天下之后,再徐徐图之。

第193章 初露端倪

钱暧神情扭曲,看着脚下来来往往,欢欢喜喜的百姓,心中一团怒火,无处发泄。

尹姓中年人淡然的端起茶杯,品了一口,啧啧赞道:“不得不说,这未央虽然我看不顺眼,一手奇淫技巧,却是天下少有,单单这茶道一途,就算是陆羽,也不见得能比他好到哪儿去。”

钱暧气恼道:“原本必死的局,竟然让他生生寻到一丝生机,不惜血本干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你就不怕全盘皆输吗?”

尹姓中年人放下茶杯,慢悠悠的说道:“钱暧,你不是棋手,你只是棋子,要注意自己的身份,我要是一不小心走错一步,你这个棋子,只能成为弃子了。”

钱暧顿时额头的汗就滚滚而下,他丝毫不怀疑尹姓中年人的话,此人的来历,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对于他们东南世家来说,比皇帝还要尊贵,这也是他们如此听话的原因所在。

“钱某孟浪了,尊使莫怪。”

尹姓中年人依旧不紧不慢的道:“不过是垂死挣扎,你又怕什么?扬州的粮食,只够吃半月,半月之后又怎么样呢?没有粮食,希望能当饭吃吗?”

钱暧恍然大悟,桀桀怪笑道:“尊使说的是,空有数百万人,那就是数百万张嘴,没有粮食,一切都是徒劳,他未央还能变出粮食来吗?他又不是神仙。”

尹姓中年人呵呵一笑,转头看向楼下,一个个百姓充满了希望,排成一队队,向着工地开拔,只是他们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何等的绝望。

。。。。。。

未央成了天下集团,把将门、文官、皇室、百姓死死的捏在一起,他最自豪的不是手里有多少流动资金,而是建立起了近乎完美的金融产业链。

这就是集团,能整合一切力量,进行商业模式上的改革,从而迸发出无穷的力量。

他之所以扩股,吸纳各种大中小商人世家入股,也是为了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规则,这样可以化为一个拳头,整体出击,力量自然大。

要想做成这件事,自然要说服所有的股东,还有他们背后的世家力量,利用他们的力量,利用天下集团的资本,全力推动金融与商业的整合。

论资本,天下集团未必是江南世家的对手,但是论组织能力,动员能力,江南世家那是拍马难及。

当遮天蔽日的船队顺着长江涌进扬州港口的时候,所有的百姓都燃起了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

船队上,密密麻麻的麻袋中,尽是白花花的大米,至少有五十万石之多。

一个个晒得黝黑的汉子,井然有序的从船上搬运粮食,垒在了码头上,如同一座大山一般,让人热泪盈眶。

这种情形,在东南九州,不断的在重复着。

未央对面,坐着一个老头,老头穿着考究,却显得很是朴素,只在袖口处,绣了一朵梅花,很是漂亮。

老头姓梅,江南梅家的家主,在未央看来,是一个绝顶的老狐狸,在他见过的所有人中,至少能排进前三的老狐狸。

梅老头不喜喝茶,反而捏起一颗酸梅,扔入口中,孜孜有味的吃了起来。

未央含笑道:“梅老此次前来,莫非是要支援一二?”

梅老头笑呵呵的道:“年轻人不知进退,做事顾前不顾后,你就不怕死在扬州?”

未央自信的道:“那倒不至于,胜负难料,前辈怎知我就会死在扬州呢?”

梅老头面现不屑,“你可知道,你面对的是什么人?要是你知道的话,只怕就不会这么自信了。”

未央淡然道:“蝇营狗苟之徒,鸡鸣狗盗之辈!连真名都不敢用,甚至不敢现身,此等小人,还不配做我的对手。”

梅老头面色微变,仔细的打量未央,过了许久,才叹息道:“年轻人有自信是好事,但是别自负就行,那些人丧心病狂,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的。”

未央笑道:“梅老可否说说,他们都做了什么事?”

梅老头幽幽的道:“隋末起义,大唐乱世,五代之乱,不一而足。”

未央直直的看着梅老头的眼睛,确信他说的不是假话,只是这么强大的力量,足以颠覆天下的力量,为何一直隐匿于暗处,无人知晓?

未央心中波澜不惊,如今看来,也没有什么好惊讶的,他已经有了一些猜测,只是如今更加确信罢了。

所谓大隐隐于市,这股力量,并非其他,不过是世家与儒家的结合体罢了,可能还有别的力量。

之所以没有人察觉,只是他们在尘世之中扮演者各种角色,或者帝王将相,或者高官豪商,如此而已。

这就是波澜不惊,在没有人知道的情况下,他们结成了一个联盟。

这个联盟,不允许任何人动他们的蛋糕,谁敢动,他们就敢灭杀了此人。

大唐dong luàn,就是因为此事,所以惹怒了当权者,又引动了无数的叛乱。

一直到五代,这股力量被连连追杀,几乎消磨殆尽。

直到后周建立,郭威与柴荣开始后代士人,他们开始慢慢恢复了元气。

到了大宋,不知是何种缘由,立下了不杀士大夫的规矩,导致了士人更加的猖獗起来,已经开始尾大不掉了。

而那个隐形的集团,已经越发的壮大,已经不可遏制。

未央的崛起,让这个集团开始了担忧。

既然是集团,就有办事的人,而那个所谓的尹姓中年人,就是这个集团的代言人,或者说代言人之一。

他负责一切这个庞大的集团不方便出头的一些事情,而集团又给他各种便利。

这也是未央拿下东南九州之后,竟然波澜不惊,所有人都等待着什么的缘由。

及至未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了孔家,这期间,这个庞大的集团内部,应该是产生了一些分歧,在对待天下的问题上,开始分为两派,两派对立之下,给了未央施展的空间。

而现在,这两派似乎已经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开始针对未央,布下了一盘大棋。

第194章 先秦遗脉

梅老头一双老眼仿佛看穿了未央的心思一般,笑吟吟的道:“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是你只猜对了一部分,连一半都没有。”

未央闻言,叹息一声,老祖宗的智慧,当真是博大精深,数千年的智慧延续,岂是那么容易猜透的,再说了,人家能结成这么庞大的利益团体,显然没有那么简单,自己却是想岔了。

“还请梅老指教。”未央恭恭敬敬的行礼,发自内心的,想请教一番。

梅老头笑道:“给我杭州与苏州的代理权,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可以!”未央毫不犹豫的说道,不过区区两个地方的代理权,算不得什么大事,只要弄明白了这其中的勾连,自然值得。

“其实啊!”梅老头仿佛在回忆什么,过了许久才道:“那些人,不仅仅是士人与儒家。”

“先秦时代,诸子百家听过吧?”

“实际上何止百家呢?最起码有上千家。”

“后来秦始皇干掉了一批,到汉武帝的时候,又独尊儒术,儒家又吸收了一批,不愿意融合的,又干掉了一批。”

“到了最后,能苟延残喘的,只有那么区区几家罢了。”

“这几家要么有抗衡儒家的能力,要么隐居深山不问世事。”

“但是每过数百年,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妖孽出世。”

“比如三国时代的诸葛、周瑜之类,大唐的狄仁杰之流,当然,还有我大宋的相公赵普,都算是他们门内的人。”

“这些家伙一个个都是天纵奇才,堪称一时无二,却偏偏有翻天覆地的本事。”

“及至后来,他们觉得不能互相残杀,让皇帝捡了便宜,于是便开始了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搞到现在,都分不清楚了。”

“要说没有加入这个团体的,也只有公输家了,至于与公输家相抗衡的墨家,因为理念的问题,早就消亡殆尽了。”

“这个团体名义上是儒家最大,但是说了算的,却是纵横家。”

“鬼谷子知道吧?就是他的后人。”

“所谓纵横,奔驰无阻、纵横四海,一夫纵衡,则城池自夷,岂不危哉!苏秦约纵,张仪连横。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合为横,故曰纵成则楚王,横成则秦帝也。”

“至于儒家,则是收拾残局,重拾山河,让帝王相信他们,给他们更大的权力与利益。”

“其他各家,则是配合他们,在各方纵横捭阖,操纵一方。”

“他们操纵天下大势,操纵朝局,甚至操纵这天下百姓。”

“以百姓为棋子,布局天下,但有不从者,杀无赦!”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啊!”

梅老头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未央脑门青筋暴跳,心中发凉。

这些人都是先秦一脉,所学都是鼎鼎大名的本事,从来不把天下,不把百姓放在眼里,在他们眼中,不过都是他们的玩物,或者是他们的奴仆罢了。

梅老头看了看未央的反应,拍手笑道:“未央,你是这天下的变数,从你在蓬莱开始折腾起,这天下就开始关注你了。”

“你的所作所为没有什么错,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跟他们争。”

“你弄个市舶司,让一部分世家商人闻风而动。”

“你去了一趟辽国,擒获了耶律宗真,破坏了人家布下的大局。”

“于是人家策划了一场叛乱,想要把你拉入泥潭之中。”

“谁知道王伦不成器啊!于是又有了孔家的事。”

“不曾想你竟然能一举干掉孔家,让他们的算盘落了空。”

“于是又有了毒害天家血脉之事,为的就是引你出来,让你来收拾东南的乱局。”

“你来了,你就落入了人家的算计之中,一步步踏入泥潭。”

“可是他们没想到,你竟然取得了兵家将门的支持,还有皇室,都对你青睐有加。”

“这就是你的一线生机,不然仅凭你一人,早就被玩的渣都不剩了。”

未央深呼了一口气,旋即看向梅老头,目光炯炯,气势高扬。

“梅老!你又是哪一家?”

梅老头赞赏的看着未央,笑道:“你不是猜出来了吗?”

未央的目光落在了梅老头袖口的梅花绣工上,叹息道:“这都什么事啊!我就是想做一点事,你们这些牛鬼蛇神,就不能消停一点?”

梅老嘿嘿笑道:“事关身家性命,谁敢大意?我此来不过是因为看不过去那些家伙罢了,而且他们也不敢奈我何!毕竟惹恼了我,真要硬拼,他们也没有把握干掉我们,反而会整日里提心吊胆的担心报复。”

“梅老是不是太自信了?你们就敢保证,倒向我这一方,就能赢?”

梅老头摇头道:“不敢保证,但是我愿意赌一把!毕竟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你有能力,有魄力,很有打破格局的可能。这个世界太腐朽了,太沉沦了,改变一下,可能会更好一些。”

未央笑了,笑的很是开怀,这些老家伙,一个个都太自以为是了,都想把自己控制住,所不同的是,梅老头想要与自己结盟,进而影响自己,而那些人,是想把自己牢牢压住,不给任何机会。

未央自然不会受人所制,身为一个后世科技昌明的穿越者,网络信息bào zhà的时代,他什么没见识过,再说了,他是科研世家,全球最顶尖的科学家他们家都占了好几位,耳濡目染之下,就算是傻子,也会摆弄一些东西,更何况未央本就聪慧?

大不了咱弄出飞机大炮,把那些家伙一扫而空。

实在不行,动用黑科技就是了,咱一天杀一百个人,杀个一年,我就不信你们有多少人够给我杀的!

未央心中动怒,起了杀心!

有些人就是这么犯贱,不给他们点厉害瞧瞧,还真以为自己屹立在世界之巅,是世界神祗一般,高不可攀。

不过转眼间,未央就压下了心中的怒火,这些人都是最顶尖的人物,弄过来给自己打工,岂不是更好?他就不信,这些人就是铁板一块,眼前的梅老头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分而化之,才是最高端的玩法啊!

第195章 藏书南山

不怪未央想法太过天真,实在是他有这个自信。

这世界上,最难猜透的,永远都是人心,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别看这些人现在团结一致的对抗他和以他为首的天下集团,但是其中未必就没有分歧。

孔家的事情,就是明证之一,还有眼前的梅老头,都是明证。

要不是他们内部扯皮,未央怎么会轻而易举的破局呢?

所以看似危如累卵,实则并没有那么可怕。

在梅老头来到扬州的那一刻,就代表了未央胜利的可能大大增加了。

他们内部,大多数都是附庸罢了,儒家为首,纵横家为领,其余诸子百家,不过是附庸罢了。

谁又甘心一直做个附庸呢?要是有机会正大光明的走到台前,谁又不想把自家祖师爷的学问,传遍天下呢?

好巧不巧,未央的出现,就是一个契机。

说他离经叛道也好,说他破坏祖宗成法也罢。

但是总归未央迈出了第一步,登州蓬莱的成功,代表了隐世百家,未必不能走到台前。

没看到那区区匠人,都能收到前所未有的尊崇吗?

匠人尚且如此,他们有一肚子的学问,各种技巧,又为何不能正大光明的出现呢?

而梅老头,他就是公输家的代表人物。

那朵梅花,就是公输家的标志。

他朝中并非无人,朝中的一些大匠,几乎都是公输家的弟子,只是隐藏的比较深罢了,寻常也不沾染外事,一门心思的干些杂活,也算是安稳。

至于公输家的人为何不姓公输或者鲁,呵呵!两千多年过去了,人家的保命手段还是有些的,一味的抱残守缺,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

“梅老,你们家如今在江南也是如日中天,比钱家也丝毫不逊,与晚辈结盟,可要想清楚了,上了晚辈的船,想要下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梅老头又拈了一颗酸梅,津津有味的吃着,丝毫不在乎的道:“钱家算的了什么?他们发迹才几年,我公输一门,悠悠两千载,族中大匠无数,能人辈出,岂是他们可以比拟的?

就算是再朝中,我公输家的力量,也不见得比他们差了,不过韬光养晦罢了。

公输家加入天下集团,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只要能恢复先辈的荣耀,把我公输家的理念传承下去,又有什么干系呢?”

未央不由暗赞,看看人家,想的就是开。

以前听说什么:我有大道三千,藏于南山,传于后世!

听到这句话未央就很腻歪,你有好东西倒是拿出来造福百姓啊!藏起来算个什么事?不知道历史在进步,时代在发展,知识也在发展。

你把好东西藏起来,让人家辛辛苦苦去找,简直就是扯淡。

你看看那些高官、大儒。不是笔下千言,胸无一策;就是成天高喊“我有大道三千,藏于南山,传于后世”的扯淡玩意,真有大道,能富国强兵,你现在拿出来啊!

是不是非要人家千辛万苦的找到才算数?才能满足自己的自豪感?

不知道这样会耽误多少事情啊?

就算是找到了,还要去猜测,先贤到底书写了什么玩意,是什么意思。

多少人皓首穷经,穷极一生都没有猜出来,到最后郁郁寡欢,死于郁结。

这简直就是坑爹啊有木有!

“梅老,你们家的学问,可以与我暨行书院共享否?”

梅老头笑道:“听闻未央未二郎擅长算学,一本《数学初解》,让多少人如痴如醉,还擅长奇淫技巧,格物杂学,若是你能不藏着掖着,我公输家的学问,又有何不能与你共享呢?”

未央笑了,很是感慨,总是有不一样的人的,要是大家都把好东西藏起来,那世界也就没救了,西方列强冲进来烧杀抢掠的时候,被人家欺负也是正常的,毕竟谁让你自己不争气呢?

“梅老,这都是小事,我暨行书院的图书馆,就算是寻常百姓也能进去博览群书,更何况公输家的人?只要到了书院,自然是我书院的座上宾,区区几本书,又算得了什么。”

梅老头击节赞道:“未二郎不愧为做大事的人,有出人意表之作为。

待此事过后,若是你能击败他们,老头子必定派遣家中优秀子弟,前去暨行书院求学。”

未央笑道:“那梅老就拭目以待吧!”

。。。。。。

随着大批的粮食从天而降,钱暧与尹姓中年人终于急了。

这天底下的粮食是有数的,各地有多少粮食,几乎历年来没有变化,就算是天下集团在北方势力强大,但是也弄不出几百万人的口粮。

要知道,这几百万人,一天至少也得上百万斤粮食才行,不然根本就不可能活下去。

一百万斤是多少呢?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一斗大概125斤。

一百万斤粮食,那就是八千石粮食,几百万人吃吃喝喝,一个月下来,那就是几百万石,这些粮食从哪儿来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尹兄,”钱暧心神不宁道:“未央这小子,莫非有无中生有的本事,这些粮食可不是小数目,他从哪里弄来的?”

尹姓中年人沉声道:“慌什么!未央势力庞大,能弄出一些粮食来并不奇怪。”

“可是为什么别的地方没有动静呢?要想弄粮食,总要有动静吧?无论是从常平仓,还是从民间收购,为何一点动静都没有?”

钱暧是真的急了,粮食是一切的根本,若是不能从这上面打垮未央,别的东西,就算是再涨价,又能影响多少呢?要知道,三天不吃盐可以活下来,三天不穿衣服,大不了不出门,但是三天不吃粮食,那人可就废了。

尹姓中年人沉声道:“曹佾去岁就开始经略交趾ān nán等地,那地方我们从未踏足,也没有信息,这些粮食不是凭空而来,很有可能是从这些地方弄来的。

钱暧,你们在海上有人手吗?”

钱暧神情慌乱,点头道:“有一些!”

“召集人手,再贿赂海盗倭寇,我要让他们的船队,石沉大海!”

尹姓中年人面现荼毒之色,一张脸都扭曲了起来。

第196章 非攻墨门

“我们的粮食,来之不易,对付是聪明人,自然能猜出来我们的粮食从何而来,当务之急,便是保护海路。”

未央面对着在座的一帮天下集团股东,侃侃而谈。

“首先,船队要装备强弩,迫击炮最近又生产了一百门,全都装上去,虽然射程不远,但是近战之前,可以用。”

船队的负责人,叫做曹峰,是曹佾的亲弟弟,一直负责曹家船队,这次率领船队出海购粮,他就是主事人,如今来到了扬州,自然要列席会议。

“未兄弟,这迫击炮是什么?我也不懂啊?是弩炮那种吗?那感情好,威力大的可以射杀鲨鱼了,甚至海龙王也不在话下啊!”

未央笑道:“你什么呢?要是弩炮还用我郑重其事?再说了,弩炮是朝廷重器,私人拥有可是大罪,我可不想砍头。

这迫击炮炮手我给你配齐了,你不用操心就是。”

曹峰嘿嘿一笑,身为曹家的核心人员之一,怎么会不知道迫击炮?这玩意曹佾说过不止一次了,他一向喜欢航行大海,所以才负责曹家船队,对迫击炮这种利器,自然是垂涎三尺,顺带装装可怜,讨一些炮手,也是应有之义。

未央继续说道:“咱们不能坐以待毙,坐着挨打!人家都出手了,咱们不能不反击。

天下集团旗下的所有股东,都必须动起来,有人出人,有钱出钱,只要能扛住他们的反击就成,事后我另有厚报。

再有,咱们的人要仔细探查,那些人跳得最欢,跳得最高,给我查出来,早晚找他们算账。

还有,各州的工程不能停,而且必须保证质量,出了事情,我找负责人算账。

另外,书院的学生必须保护好,不能出现任何意外,这都是宝贝,哪一个出事都承受不起。”

众人连连点头,一一记下后,迅速的吩咐下去了。

未央独自一人走在街头,瞥了一眼旁边的茶楼,眯起了眼睛。

他知道,茶楼之中肯定有监视他的人,作为死对头,他们不可能放任自己不管,一定会全方位的对自己监控。

他缓步走出城去,寻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仰面倒下,打起了盹。

他是真的打盹,并不是为了诱敌,不大会的功夫,轻微的鼾声就响了起来,心也是够大的。

“头儿,他睡了?”一个愕然的声音在远处响起,很是惊愕。

“睡了!”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似乎有点不敢置信。

“这当口这小子都能睡着,也不怕有人打杀了他。”

“放你娘的罗圈屁!人家是什么人?就算是当朝大官,也是俯首听命,不知多少人巴望着他呢,怎么可能会没有人保护?”

“可是咱一路跟着来的,没见着什么人啊?”

那头儿沉默了,一双虎目看向沉睡的未央,沉声道:“若不是有非凡的本事在身,就是个俯仰天地的真汉子,才能这么无愧于心。”

“那咱们下手吗?”

那头儿犹豫了一下,随即狠了狠心,低声道:“咱们是墨家仅存的一支,只会一些刺杀àn shā之事,若是连这件事都办不好,只怕那些人就会彻底让我们消失了,老祖宗传下来的基业,不能断送在我们手中。”

“唉!不知道啥时候是个头啊!总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人家把我们当成一条狗,想怎么使唤怎么使唤。”

“闭嘴!做好你的事情。”

那人嘟囔了两句,手里现出一个喇叭状的工具,怪模怪样的,喇叭口朝下扣在了地上,侧耳倾听。

“头儿!这家伙心跳也太平稳了,比正常人还正常,简直就不是人!”那人惊讶的看了看自己的头儿,不知所措。

那头儿叹息一声,说道:“人家已经发现我们了,虽然睡着了,但是却告诉我们,最好老实点。”

“那咱们怎么办?”

“那就老实点吧!”

“那回去怎么交代啊?”

“交代个屁!”

未央睡了大约半个时辰,才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很是舒爽。

他看了一眼天空,依旧是那么蓝,没有经过工业污染的世界,就是让人看着舒心。

他瞥了瞥身边不远处站着的两个老农一般的人,笑道:“守了我这么久,也难为你们了,坐下聊聊?”

那个年纪大的,约莫四十岁左右,满脸岁月留下来的沟壑,憨厚的样子,一般人根本就不会在意;那个年轻一点的,二十岁左右,相貌很是普通,但是眼神中的警惕之色,怎么也掩饰不了。

两个人看似老农,但是一双手却极为漂亮,怎么说呢?虽然布满老茧,但是却有一种异样的美感,让人忍不住就想看一看。

未央赞道:“心灵手巧,说的大概就是两位老哥哥吧!这双手,当真是未央生平仅见。”

两个人来到近前,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草地上,那头儿笑呵呵的道:“说笑了,祖传的本事,还不敢丢下,只能做些杂碎的事,养活一家老小,让您见笑了。”

未央揪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慢悠悠的道:“杀我的?”

“是的。”

“为何不动手?”

“不敢。”

“您老倒是实诚人,这年头,像您老这样的实诚人不多了。”

“小郎君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吗?”

“知道啊?不知道我折腾什么?就是知道我才折腾的啊?”

老头儿无语,剩下的话被未央憋了回去,这孩子咋不按套路出牌呢?

“那小郎君就不怕身败名裂,粉身碎骨?”

“不怕,死的人多了,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再说了,你老有点本事,但是对付我还差了点。”

老头儿无语,这小子到底有什么依仗,如此有恃无恐?

“小郎君可真是自信!”老头儿干笑两声,实在不知道该说啥了。

未央嘿嘿一笑,看向那年轻人,继续道:“敢问老丈高姓大名?”

“墨家弟子墨凌,见过小郎君!”

“墨家弟子墨渊,见过小郎君!”

“天下皆白,唯我独黑!非攻墨门,兼爱平生!未央见过墨门前辈!”

第197章 公输与墨

“小郎君客气了,”墨凌淡然道:“墨家式微,早就不复先祖荣光,只剩下一些无关紧要的分支,苟延残喘罢了。”

未央闻言摇头笑道:“前辈说笑了,先秦之时,墨家乃是显学之一,名闻天下,论名头,还要压道家一头,与儒家并驾齐驱,怎能不敬。”

墨凌苦笑不已,他此刻有种困惑,自己明明是来杀人的,为何对这个少年,提不起一点杀意,更让他不解的是,这少年话里话外,对墨家极为推崇,不似作伪,实在是让他摸不着头脑。

“小郎君,为何如此待我等残存之人?”

未央郑重其事道:“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我虽然对立,却非死敌,乃是形势使然,不得不对敌罢了,若是它时,你我相遇,当畅谈古今,研习学问,岂不美哉?”

若是认识未央的人,听到未央的“岂不美哉”四个字,早就警惕了起来,可怜墨凌墨渊与未央初初相识,竟然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只觉得这少年言行之间,颇有几分道理,对墨家也没有敌意,有的只是一份惋惜之情。

墨凌肃然道:“小郎君果然非凡夫俗子可比,墨凌佩服,今日你我相安,他日再见,墨凌当不再留手。”

说完,两人抱了抱拳,就要离开。

未央大急,靠!小爷浪费口舌,可不是让你们听完就跑的,不然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前辈留步!”未央起身,肃然道:“当今天下,圣天子在朝,又有名臣主政,正是海清河晏,天下澄明,我辈之人,该当奋勇争先,墨家乃是格物之道的先驱,为何不走出来,为大宋尽一份力?也不负先贤传下来的学问。”

墨凌停住了脚步,回头看向未央,眼里充满了疑惑,墨家虽然没落,但是自有消息来源,未央在蓬莱干的事情,早就传的沸沸扬扬,身为墨家仅存一脉的领袖人物,又要对付未央,自然打听的一清二楚。

就算是在他看来,未央所做的一切,都堪称离经叛道,背叛主流思想,也就是儒家。

儒家势大,千年以来,压制的其他各家喘不过气来,甚至消亡,虽然历经了数次劫难,总是能逢凶化吉,未央是干掉了孔家没错,但是孔家不代表儒家,全天下读书人何其多也,就算是辽国、西夏,也莫不以读书为荣,这才是儒家的根基所在,至于孔家,不过是个牌位罢了,既然保不住,没了也就没了,再找个牌位就是?

未央干出这种事情,已经出人意表,他的暨行书院,更是离经叛道,竟然教授杂学,不以儒家四书五经为根基,也算是奇葩中的奇葩了。

墨凌心中暗道,万万不能被这未央忽悠了,不然墨家仅存的这些人,只怕也保不住,搞不好墨家的最后一点元气都会耗光。

“小郎君还有何事?”墨凌面色不动,心中却如临大敌。

未央笑道:“前辈何必急着走?今日天高云淡,正是交友谈心的之佳期,你我一见如故,何不坐下多聊聊?”

墨凌淡笑道:“承蒙小郎君厚爱,今日我二人前来刺杀小郎君,却迟迟不敢下手,如今再与小郎君接触,只怕会招来祸事,对你我都没有好处。”

未央闻言,傲然道:“前辈莫非以为,我真的怕他们?前辈不知我的身份?我手下精兵强将数千,又有神兵利器在,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他们就算是有些本事,却未必同心戮力,又能奈我何?若是我想,挥手间就能覆灭他们,弹指间就能碾灭他们的阴谋。”

墨凌还未说话,墨渊却不信,质疑道:“小郎君若是有此本事,天下之大,当真是有我无敌,又何必躲躲藏藏,与他们斗智斗勇?”

未央翻了个白眼,年轻人就是年轻人,这还是不够稳重啊!你看看你叔叔,人家就没说话,高手间的谈话,就是这么羚羊挂角,不着痕迹,如同天外飞仙,不落俗套,话里话外,隐藏无数信息,就是让你猜!

果然,墨凌沉声道:“墨渊,休得胡言!”

墨渊还不服气,一脸的怨气。

未央笑道:“世兄快人快语,前辈不要责怪。”

墨凌摇头道:“墨家久居世外,门人弟子难免有些不通世事,小郎君勿怪。”

未央摇头道:“前辈说的哪里话,赤子之心,殊为难得,世兄有赤子之心,我羡慕还来不及,何来怪罪?”

墨凌赞赏的看着未央,此子说话做事,透露出一种强大的自信,又心思缜密,简直就是奇才,若是生在墨家,只怕墨家也会崛起,可惜了!可惜了!

未央一点都不觉得可惜,他笑道:“前辈身为墨家之长,如今依仗别家存活,墨家威风荡然无存,就不怕日后无颜面对墨家先人吗?”

墨凌似乎毫不在意,他淡然道:“墨家没落已久,岂是吾之罪过?先人之志,吾不能发扬光大,只能勉力残存罢了。”

未央淡淡一笑,人家不吃这一套啊,不是所有人一听到先人啊!荣耀啊!之类的,就热血上头的。

“非攻墨门好,兼爱天下!”未央悠然叹息,“当年墨子与公输盘一战而天下知,又是何等的风光无限,如今公输家尚且能在天下占据一席之地,墨家的后人,竟然连公输家都比不上,当真是令人失望啊!”

未央说完,故作潇洒的抬头看天,眼角余光瞥见了墨凌与墨渊暴跳的青筋。

当年墨子战胜公输盘的事情,天下谁人不知?公输盘战败之后,公输家几乎销声匿迹,从未独成一家之说,反而是墨家名扬天下,只是谁也没想到,两千年后,墨家苟延残喘,反倒是公输家改头换面,融于天下之中,屹立不倒!

当真是时也命也!滔滔大势,顺生逆死!

要说起来,还是公输家的人有先见之明,比墨家会钻营,又善实事,干的虽然是最吃力不讨好的,反而因为正是如此,不惹人注意,反而生存了下来,成了朝廷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谁也不敢小觑。

第198章 妄为小人

想到这里,墨凌与墨渊的面色奇差无比,老祖宗当年把人家打的一败涂地,到了自己这里,反而沦为附庸,成为人家的打手,与公输家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未央心中暗道,请将不如激将,古人诚不欺我也!墨家的人简直就是油盐不进,偏偏心中又有无限愤恨,要是不利用一番,简直对不起自己。

没有人愿意沉沦下去而不求上进,尤其是曾经辉煌过的人,无时无刻不想着恢复祖先的荣光。

墨家就是这么一群人,他们几乎失去了所有,连祖传的本事都快失去了,别人之所以还能用他们,看中的无非是他们一身刺杀之术,不方便做的事情交给墨家,是最好的,墨刺闻名于世,可不是虚名。

“小郎君是取笑老夫吗?”墨凌动怒,不高的身躯,顿时显得威风凛凛,不可逼视。

未央自然是不害怕的,皇帝在面前,都能谈笑风生,更何况一个过气的老头?

“前辈说笑了,墨家一身的本事,沦落至此,却不思变化,想要一条路走到黑,岂非自寻死路乎?”

墨渊上前一步,大怒道:“未央,今日我叔侄二人饶你一命,乃是看你也是个人物,不要得寸进尺!”

未央冷笑,斜睨墨渊,“整日里埋首暗地,或者蝇营狗苟的生活,为人所用,宛如刍狗,丢尽了墨子的脸!也配跟我讨论生死?”

墨渊手中无声无息现出一柄极其诡异的兵器,如同规矩一般,柄如规,刃如矩。

“怎地?要动手?”未央笑吟吟的道:“漫说我并不惧你叔侄二人,就算是墨家倾巢而出,又能奈我何?”

“狂妄!”墨渊兵器一动,就要动手,墨凌拦住了他,神情阴郁,郁结难舒。

“小郎君,莫不是想收我墨家为已用?”

未央摇头笑道:“天下学问何其多也!墨家虽然称雄一时,却未必适合现在,我暨行书院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知行合一,格物致知!莫说区区墨家,就算是儒家,我也不看在眼里,只是可惜墨子一代宗师,后人竟然不肖至此,甚为感慨罢了。”

墨凌沉声道:“小郎君还是莫要招惹你招惹不起的人才是,不是老夫看不起小郎君,就算我墨家不出手,也会有其他人出手,小郎君还是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说吧!”

未央拱拱手,郑重其事道:“前辈是明白人,自然知道,天下大势,如江河滔滔,大势之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既如此,前辈何须介怀?不若弃暗投明!我暨行书院,愿意接纳墨家,为我书院一份子,从此以后,再无人可以威胁墨家,可以安心发展,传承先贤学说,岂不美哉?”

墨凌微微一笑,对付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根本不用墨家首领出手,他之所以亲自出手,不过就是想看看,这位传闻之中的未央,到底是何等人物,心中未必没存着看未央与那些人到底能拼成什么样,一旦未央成功,墨家可以顺势脱出,或者隐匿山林,或者重新发展,都是极好的。

若是未央输了,他们自然老老实实的做他们的附庸,再无他想!

如今看来,这少年心怀锦绣,拥有大智慧,未必不能一战而改天下之格局!

墨凌此刻很是心动,要说天下还有谁敢接纳如今的墨家,除了现在哪个隐形的集团外,就算是皇帝也不见得有这个魄力,毕竟墨家干过的事情,实在是让人望而生畏。

如今看来,这个未央,也算是墨家的希望之一了,若是投靠过去,未必不能成事!

“老梅怎么说?”墨凌突然开口问道。

未央一愣,狐疑道:“墨家与公输家乃是仇敌,你与梅老头看样子交情不浅啊!”

墨凌得意的道:“那都是老黄历了,要是没有老梅那一脉对我墨家百般袒护,我墨家子弟又岂能如此逍遥?那个势力虽然庞大,但是还没大到让老夫亲自出手的地步,老夫此来,不过是看看老梅打算抱的大腿,有多粗罢了。”

未央无语,感情自己忽悠了半天,根本就是无用功,人家早就打算的清清楚楚,本就打算借势而出,就算是没有自己忽悠,人家也会主动靠上来,可怜自己费劲巴拉的,丢死个人了。

“你们这些老家伙,做事就喜欢遮遮掩掩,就不能痛快点?非要人家费心费力,简直就是犯罪!不知道小孩子不能多动脑子?脑细胞死了很多好吗?”

墨凌笑道:“年轻人就该多做点事,岂能如老朽一般死气沉沉?我墨家与公输家虽然是对头,但也是几千年的交情,暗中通信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理所当然!你还以为是先秦时代呢?时代在变,我们也在变!否则天下大势之下,我们还不是早晚被淘汰?”

不要小看老祖宗的智慧,数千年的积累,哪一个能屹立不倒的,都是顶尖的人物,不止朝堂之上出高人,高手在民间啊!

未央无语,拱拱手,苦笑道:“晚辈受教了!”

墨凌摇摇头道:“小郎君乃是不世奇才,一举一动莫不引动天下风雷,岂是我等腐朽之人所能比?只愿负于尾骥。”

未央面色肃然,依足了礼数,恭声道:“固所愿尔,不敢请耳!”

墨凌微笑着点了点头,对墨渊道:“你是我墨家最出色的弟子,如今墨家改旗易帜,自当有投名状,你就在小郎君手下听候差遣吧。”

“叔父!”墨渊大惊失色,觉得今天的经历实在是太过玄幻,本来要杀的人,转眼间成了自己的头头,实在让他拗不过这弯来。

墨凌眉头一拧,沉声道:“我墨家子弟,何时敢违逆巨子了?”

墨渊不得不低头,沉声道:“墨家弟子墨渊,尊巨子令!”

未央在一旁听的大是好奇,早就听说墨家的当家人称为巨子,还有什么巨子令,莫非这玩意还真有?

“既然是一家人,那就不说两家话!”未央笑吟吟的道:“墨老,您家的巨子令拿出来给晚辈瞅瞅呗!”

墨凌翻了个白眼,墨渊也一脸嫌弃的样子。

第199章 大海之上

曹峰站在甲板上,眯着眼看向远方。

大海之上,空无一物,只有一些海鸟闻着腥味怪叫着冲来,传下一片狼藉,舢版碎片、破碎的血肉、冰冷的死人,混杂在一起,随波载浮,引来大量的鲨鱼与肉食性海兽,不断啃食,甚至有胆大的鲨鱼,竟然冲击船队,被强弩射杀。

“曹老弟!”杜鹏飞从后面转了过来,笑呵呵的道:“这是第七波了,只怕主力该上了吧?”

曹峰回头,笑道:“杜兄着急了?”

杜鹏飞一脸的向往,“没来到海上,终究不知天高海阔,来到了海上,才知道自己是何等渺小。

也不知二郎身在蓬莱,是如何得知这大海外的世界的,就算是我这个常年生活在海边的人,也不知交趾、ān nán,竟然有如此之多的粮食,只是区区一块玻璃镜,就能换来半船粮食,简直就是无本买卖啊!”

曹峰深以为然,点头道:“我曹家的船队,最多不过是前往高丽、倭国罢了,从未想过,别的地方竟然有如此商机。

二郎有句话说的对:财富来自大海!

大海之上果真有取之不尽的财富,若是经营好了,称王称霸,也是易事啊!”

杜鹏飞连忙道:“可不敢这么说,咱们是大宋的人,生生世世都是,故土难离,岂能悖逆祖宗?不过若是能经营好海外,未尝不是一条退路。”

曹峰笑道:“家兄曾与我说过,他们要走的路极为危险,一旦失败,那就是万劫不复,既然他们想要做万古未有之变革,那我们就给他们打出一片无忧之路!

杜兄,你可敢否?”

杜鹏飞哈哈大笑,极为洒脱,“我杜家本就蒙受皇恩,如今虽然衰落了,但是当年比你曹家,还要更胜一筹,你曹峰都敢做的事情,我又有何不敢?”

两人相视一笑,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熊熊大火。

大宋境内,他们只能算是中人之姿,就算是靠着未央与曹家的关系,能飞黄腾达,又哪有自己在大海之中纵横驰骋来的潇洒快意?

尤其是这两人虽然不是第一次出海,但是见到真正的大海,见到了海上的财富后,已经真正的喜欢上了大海,对yu dà hǎi中的一切,都充满了求知欲与占有欲,恨不得驾驶海船,立刻环游世界,把一切好的东西,都往家里扒拉。

“报!前方有未知海船,来势不善!”

一个传令兵大声呼喊,眼中闪烁着名为战意的光芒。

出海的利益实在是太大,就算是小兵,也赚的盆满钵满,再说了,斩杀一名海盗,还有一贯钱的奖励,更能积攒军功,以军功提拔,这些海盗在他们眼里,可都是红果果的军功与钱财。

身为船队首领,曹峰与杜鹏飞立刻进入了状态,杜鹏飞毕竟是第一次随船出海这么远,一切以曹峰未主。

曹峰沉声道:“再探!”

说完,两人各自手持一架望远镜,看向海天一色的大海。

“嚯!挺下血本啊!”杜鹏飞笑道:“只怕他们不知道,咱们的海船上,装备的都是最新式的武器吧!”

曹峰沉声道:“不可大意,大海之上,就算是一点点的疏漏,都可能会全军覆没,这些海盗虽然武器不行,但是胜在熟悉大海,我们不能短兵相接,需要在远处摧毁他们,保证粮食的安全!”

杜鹏飞点头道:“曹兄所言甚是,曹兄你看,这一伙人足足有上百条大船,都是三千料以上的大船,那主船至少五千料,想来这才是他们的真正实力吧?”

曹峰冷笑道:“世家大族纵横海上多年,尤其是江南这些人,全都从事走私,每年获利数千万贯,甚至上亿贯,却无益于天下,当真是该杀!”

杜鹏飞调笑道:“曹兄忘了,你家以前也是其中一份子啊!”

曹峰老脸一红,顿时恼羞成怒,“杜兄,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那是以前,现在我曹家早就今非昔比了!一切以圣人与天下为己任。”

杜鹏飞感慨道:“这就是你大哥派你来的原因,若是别的曹家子弟,只怕很难为国如此啊!”

曹峰笑了笑,没有接话,因为那上百艘大船,已经隐隐间露出了海平面。

“传令!弩箭准备!”

“传令!火箭准备!”

“传令!迫击炮准备!”

一道道命令下达下去,转瞬间,船队化身狰狞的海上巨兽,一旦敌人进入射程,立刻便是炮火连天。

这一路上,他们已经遇到了七波不同规模的海盗,或者说海商!

海商本就去海盗,上岸为商,下海为盗,几乎已经成了海上毒瘤,直到未央等人开始经略大海,曹家的船队正式出海,才标志着他们雄霸海上的时代结束了!

这一波海盗,也是曹峰与杜鹏飞期待已久的,他们早就知道,江南世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运粮回去,一定会出手阻拦,而且肯定是大手笔!

现在的大海之上,突兀的出现一支这么大的船队,必然是江南世家的势力无疑。

“不要开火,让他们靠近了,老子要把他们轰成渣!”杜鹏飞手持一柄ju ji qiāng,咬牙切齿的怒吼。

船队近了,隐隐约约能看清船上的人影。

三千米!两千米!一千米!

这已经是一个很危险的距离了,但是双方似乎都没有自觉,根本不在乎这个,都不想放过对方,要把对方全歼,所以都憋了一口气,竟然颇有些安然无恙的样子。

平静过后,自然是狂风暴雨!

六百米的距离转瞬而至!

“全体听令!给我轰!轰死这帮鳖孙!”

曹峰的声音狂暴的想起,只是一瞬间,弩箭、弓箭、炮弹,一起发射了出去。

与此同时,对方也开始了射击,曹峰眼睁睁的看着一艘船被弩炮轰碎,这可是衬了蓬莱出产优质钢板的海船啊!

曹峰终于愤怒了,弩炮乃是军中重器!这些人胆大包天,竟然把手伸到军中了!

“给我轰碎他们!”

拿着大炮对付长枪是什么结果呢?自然是一目了然!

第200章 海火与闲话

两军交战,尤其是在海上,不可控因素实在实在是太多,刚刚还艳阳高照,下一刻,便是倾盆暴雨。

狂风怒号,夹杂着炮火连天,更有粗犷的汉子咆哮着,每时每刻,都有生命在消亡。

曹峰声音嘶哑,但是已久沉着冷静,他错误的估计了这群人的战斗力,一时之间,竟然陷入了苦战之中,饶是他们装备了大量弩箭与迫击炮,但是那些人悍不畏死,根本不在乎人命,虽然减员严重,依旧死战不退,简直就是拼命三郎一般。

“传令!准备火油!”

一个个士兵掀开了油布,一个个铁皮大桶露了出来,在昏暗的大海上,如同一只只怪兽一般。

“未央,未二郎!你可千万莫要诓人,但愿这所谓的汽油,有你所说的威力。”曹峰喃喃自语,言语中透露出一种不安。

“放!”

曹峰冷着一张脸,毫不犹豫的狂喊一声。

一桶桶汽油被倒入了大海之上,片刻间,大海仿佛蒙上了一层诡异的颜色一般。

“点火!”

赤喇喇!

冲天般的大火烧了起来,在大海之上,是如此的诡异,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天上下着暴雨,海上尽是大水,竟然有人能在海面上点火烧海,彻底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神迹!神迹啊!莫非是老天爷显灵了吗?

曹峰快意的哈哈大笑,看着那些被大火吞噬而依旧不觉的人,充满了鄙夷。

“二郎有句话,科技面前,一切都是浮云,诚然不虚也!”

大海之上,到处都是水,但是却没有人想着救火,那些装成海盗的家伙,已经放弃了自救,能在海面上燃烧的大火,那是神火,岂是你想救就能救的?

大火足足烧了两个多时辰,才渐渐熄灭,海面之上,只有破碎的船板与扭曲怪异的尸体,在宣告着,这里曾经有一场大火。

曹峰的船队,早早就离得远远的,加上早就得到了未央授意,加了防火层,根本就没有伤到。

刚开始对所谓防火层还不以为意的一些人,一个个心惊肉跳,本以为在大海之上,还防什么火,如今看来,实在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

大海之上波涛汹涌,扬州城内波云诡谲。

未央回到城里的时候,一个丰神俊秀的青年人早早的等待着他,见了未央,恭谨有礼的道:“学生梅尧辰,见过未先生,见过渊世兄。”

未央回忆了一番,才想起来,这个梅尧辰,是何等人物。

梅尧臣初以恩荫补桐城主簿,历镇安军节度判官。于皇祐三年始得赵祯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

梅尧臣少即能诗,与苏舜钦齐名,时号“苏梅”,又与欧阳修并称“欧梅”。为诗主张写实,反对西昆体,所作力求平淡、含蓄,被誉为宋诗的“开山祖师”。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另有《宛陵先生集》及《毛诗小传》等。

不得不说,墨家是下了血本了,这么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就这么扔给了未央,当真是大方。

未央自然是开心的,此人是墨家子弟,本事肯定不俗,加上一身的学问,若是不能善加利用,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圣俞兄客气了,既然来了,那就大家一起做事就是。走走走,我哪里还有一些上好的大红袍,这可是连醉翁都赞赏的好茶,圣俞兄来指点一下。”

未央表现出来的亲热,让梅尧辰汗颜无比,连道不敢。

一旁的墨渊撇了撇嘴,对于未央看中梅尧辰很是不爽,未央可没说过请他品茶的话。

不过也是,梅尧辰丰神俊秀,风姿不凡,妥妥的一枚大帅哥,让人一见就生出好感,墨渊如同乡间老农一般,请他品茶,还不是牛嚼牡丹?

不过未央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他一手拉住一个,满面含笑,来到了自己的住所,正好蔓菁在院内看书,未央便道:“蔓菁姑娘,今日有客人,劳烦你把我书房内最上头的那罐子茶叶拿来冲泡了。”

蔓菁看的书,正是《数学初解》,正看的入神,只觉此书奥妙非常,让人沉迷其中,也没注意到未央进来,闻言连忙放下书,款款一礼,说道:“客人稍待,蔓菁这就去泡茶。”

梅尧辰看着蔓菁离去的身影,赞道:“先生当真是好风雅,红袖添香夜读书,羡煞旁人。”

墨渊看不得这小子阴阳怪气的装读书人,讥讽道:“说你白目你还不服,这女子不是大家闺秀,也是知书达礼之人,小郎君才十三岁,纵有心,也无力。应该是暂居此处罢了。

你们读书人,就是满脑子龌蹉心思。”

梅尧辰不以为意,呵呵笑道:“渊世兄尚未娶亲,焉知闺房之乐?又不通诗书,能懂佳人之美?”

墨渊冷笑道:“自家的本事都没有学成,倒是把儒家那一套阴阳怪气,言不由衷学了个通透。”

梅尧辰“啪”的打开一柄折扇,摇头晃脑道:“家学渊源,不敢或忘。却不知渊世兄又学了几分墨圣绝学,不若你我切磋一二?”

“怕你不成!”

眼看两人斗出了火气,未央连忙道:“两位都是当世大才,莫要小孩子脾气,咱们先喝茶,先喝茶!”

两人同时冷哼一声,扭过头去,相看两厌。

此刻蔓菁也端了茶具,那罐子茶叶一打开,便是清香扑鼻,让人精神大振。

“好茶!”墨渊与梅尧辰同时赞叹一声,旋即再次扭过头去,不看对方,仿佛看一眼都是罪过似的。

蔓菁的茶艺,比起苏八娘和杜纤云略有不及,但是却有江南独有的气质,流云广袖之下,美不胜收,让人见之而心折。

尤其是墨渊与梅尧辰,更是赞叹连连,就连未央都很是欣赏,他没想到炒茶才出来这么短的时间,就如此风靡,江南都有这般曼妙的茶艺。

第201章 毒计

喝完茶,时近晚上,未央又大摆筵席,招呼了未洵、贾章几人前来,共聚一堂,诗酒唱和。

未央心中欢喜,也多喝了两杯,以他的酒量,本来不至于醉倒,可是不知怎地,今日竟然出奇的醉了起来,脑袋一沾枕头,就响起了鼾声。

众人散去,蔓菁一点都不避嫌的给未央褪下了衣衫,浣洗了热毛巾,给未央擦着身体,十指划过之间,未央无意识的发出哼哼的声音,极为享受。

蔓菁不由得噗嗤一笑,喃喃道:“才子佳人的故事,奴家早就不奢望了,您是天底下最顶尖的少年,早晚会成为这天下最耀眼的人物,能在您身边为你端茶倒水,奴家已经很欢喜了。”

说完,打量着未央的身躯,不由莞尔,自嘲道:“十几岁的娃娃,懂得什么是男欢女爱?听说您的未婚妻是个大才女,他日有缘相见,奴家倒是想见识见识,这所谓的才女,到底有多厉害。”

一夜无话,只有未央轻微的鼾声,与蔓菁的沉沉呼吸。

翌日,未央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的坐了起来,一抬腿,就要下床,一不小心大腿就压到了一团肉乎乎的东西。

“哎呦!公子小心点,奴家被你压死了。”一个宜嗔宜喜的声音响起。

未央吓了一跳,连忙揉了揉眼睛,这才看清楚是蔓菁,不由尴尬万分。

“你一夜未睡?”

“公子大醉,自然要有人照料,这雅居之内,也就奴家合适了。”

未央看了看自己的身上,面色顿时通红了起来。

“你咋给我换衣服了?以后这事你不要做了。”

蔓菁噗嗤一笑,莞尔道:“公子说的哪里话,这都是奴家的本份,再说公子的雀儿还未长成,奴家不会有非分之想的。”

言下之意,若是未央是个成年人,昨晚非吃了未央不可。

未央心中有一丝窃喜的同时,还有一丝懊悔,至于到底哪个占上风,他也不好说,只得讷讷道:“以后切切不可做这种事情了,自有下人去做,你也是安逸惯了的,不好做这些下人做的事情。”

蔓菁泫然欲泣,“公子何出此言?烟花之地,何来清白之人?蔓菁有幸,蒙公子看中,不能以身相许,照料公子起居,乃是常事,还望公子莫要赶走蔓菁。”

蔓菁说完,抬起头看向未央,希望从未央的脸上看出怜香惜玉的颜色来,可惜的是,未央睁着一双眼睛,似乎极为出神,甚至有点诡异,如同两团幽幽鬼火,在黑夜之中升起一般,让人惊惧。

蔓菁赶忙收拾了一下,出去给未央打洗脸水,再也不敢停留。

。。。。。。

“混账!”钱暧抬手砸碎了一件精致的玉器,看那雕工色泽,绝对是上好的和田玉,价值千金,当真是可惜了。

“莫要自乱阵脚。”尹姓中年人皱着眉头道:“未央敢从海外运粮,早就应该有了盘算,我们如今不过是投石问路,看看他的道行到底有多深,如今看来,我们还是小觑了未央,需要调整一下了。”

“动漕帮!”钱暧双目充满了怒火,咬着牙说出了三个字。

尹姓中年人皱了皱眉头,一条极其清晰的悬针纹出现在眉间,仿佛在思考什么一般。

“尹爷!”钱暧急躁道:“未央修路,那就是动了漕帮的饭碗,漕帮百万漕工,我就不信,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尹爷幽幽叹道:“一旦动用漕帮的力量,那就是不死不休,一点退路都没有了,我虽然是他们退出来的代言人,却也不想做炮灰,钱暧,这事你去做吧!”

钱暧一怔,旋即心中大怒,好你个姓尹的,你不想做替死鬼,就让我去做,以为我钱家好欺负是吗?要不是我钱家在江南帮扶,你们能呼风唤雨?

不过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是不死不休了,钱暧不愿认输,放弃九州之地,还有登州蓬莱,他咬了咬牙,狠狠的道:“好,那我就修书漕帮,让他们罢工,我就不信,泱泱运河百万漕工,朝廷真想看着百万漕工zào fǎn不成?”

尹姓中年人再次皱眉,眉间的悬针纹更加清晰,他淡淡的道:“钱暧,你要想清楚了,就算是干掉了未央,漕工zào fǎn,待朝廷大军一到,到时候清算起来,你钱家就算是前朝皇族,也不可能幸免。”

钱暧悚然一惊,大宋不杀士大夫,就算是zào fǎn,士大夫也未必就会被杀头,但是世家却不同,朝廷有一万种方法,让你万劫不复。

再说了,他钱暧虽然可以动用近乎无穷的资源人脉,钱家却并非钱暧一人之钱家,他还有弟弟,虽然不大管事,但是他的二弟钱晦,娶宋太宗第九女献穆大长公主之女,官至群牧副使,三弟钱暄,官至宝文阁待制。

他的两个弟弟都是朝中之人,断然不会眼睁睁看着钱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一想到这里,钱暧顿时没了心气,他虽然是钱家的大家长,但是要没有两个弟弟撑腰,哪能肆无忌惮,把生意做的满世界都是?占据了商场的半壁江山?

钱暧颓然道:“尹爷,您说怎么办吧?”

尹姓中年人此刻已经打起了退堂鼓,他们纵横家讲究的就是个合纵连横,却不是两败俱伤,更何况儒家还在一旁虎视眈眈。

这个集团看似庞大,实则松散无比,不能为所欲为,除非到了大厦将倾之时,不然绝不会行zào fǎn之事。

他虽然看不起钱暧,但是当前还是要做事情的,不能因为一时的意气,就把九州之地拱手相让。

尹姓中年人闭目,一根手指无意识的敲打着桌子,这声音更让钱暧烦躁不堪,过了许久,尹姓中年人才睁开双眼,眼神发亮。

“与其鱼死网破,不如声东击西!传令商州,让他们掀起一场不大不小的叛乱,届时我们运作,让未央前去平乱。

一旦未央前往商州平乱,东南失了首脑,其余之人,绝不会是我的对手,到时候九州之地,唾手可得!”

“妙啊!”钱暧闻言,抚掌大笑。

第202章 布局

庆历三年八月,商州农民起义义军领袖张海、郭邈山等人。集结于虢州{今陕西灵宝}以东,洛阳以西,州县不能制。九月,入金州时,劫府库兵仗,散钱帛与其党及贫民。宋令左班殿直曹元诘领禁兵镇压。

未央看着邸报,心中叹息一声,该来的总会来的,这些人简直无法无天,视人命如草芥一般,毫不吝惜展现出自己的獠牙,想要一口吞下自己。

历史上的商州农民起义,甚至愈演愈烈,义军南下直抵襄、邓、均、郢。及至十二月,张海等牺牲。

但是未央来了,自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未央看了看面色同样不好的未洵、贾章、杨怀玉等人,笑道:“人家已经出手了,一出手便是大手笔,看来是打算调虎离山了。”

未洵愤怒的低吼道:“当真是无法无天,他们荼毒天下,就不怕遭天谴吗?”

贾章冷笑道:“天谴?夫子曰: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们说什么君权神授,最不信神的,反而就是他们这些人,什么天谴?只要能拿到好处,就算是真有天谴又如何?”

杨怀玉抚摸着手中的横刀,屈指连弹,发出清越的声音,一言不发。

未央看了看杨怀玉,笑道:“杨兄想要一试锋芒?”

杨怀玉沉声道:“为国除贼,乃是我将门职责,岂能坐视不管!”

未央转头看向贾章,笑道:“令尊现在何处?”

贾章苦笑道:“老头子最近倒是安分了,就是有点烦闷,时常找我聊天。”

未央点点头,思索了一下,这才说道:“声东击西也好,调虎离山也罢,现在的局面,已经超出了我的预计,不过他们总算是没有动漕帮,否则就算是我生有三头六臂,对付偌大的漕帮,也是有心无力。

不过是区区商州逆贼罢了,朝廷会有办法的。

杨兄也不用着急,吾辈之刀锋,岂能落在汉人身上,就算是他们是逆贼,也不能一概诛杀!

我们要做的,乃是万世基业,不是区区zào fǎn。

在大宋朝想zào fǎn,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如今正是风云际会之事,东南不能有失,若是丢了东南,万千谋划一朝丧,一步错步步错,他们会步步紧逼,频频出手,让我们疲于应付!

商州就交给朝廷罢了,另外,让蓬莱火速增援朝廷三万板甲,十万横刀,想来足以应付了。”

几人点点头,见识了板甲与横刀的人,绝不会不知道,这堪称当世最顶尖的神兵利器,绝对是战场上的大杀器,别说区区乱民,就算是正面硬抗辽国,也是不虚。

杨怀玉还刀入鞘,闭着眼一言不发。

未央笑道:“我写一封奏表,推荐令尊杨文广挂帅如何?”

杨怀玉霍然睁开双眼,眼神中充满了异样的神色,有感激,也有意外。

众所周知,杨无敌死后,杨家子嗣几乎断绝,杨延嗣只有杨文广这么一根独苗,家里面都宠溺无比,就算是赵祯,也不舍得放出去,万一死了,那可就对不起为国尽忠的杨无敌了。

所以杨家愈发的衰败,如今已经近乎沦为将门之末,再过些时日,只怕就会被踢出将门之列,从此以后,泯于众人。

“多谢!”杨怀玉半天才憋了两个字,他实在是不知道说啥了,给了这么多铠甲兵器,再加上杨文广本就是帅才,对付一些乱民,要是还不能一举成功,杨家活该没落。

未央笑道:“他们既然出手了,我们就要接着,按照原先的部署,迅速打垮他们的势力,无论是两淮盐场,还是其他各地,要全部剔除他们的势力,找我们的人接手,不要给他们一丝喘息的机会。

想要调虎离山,也要看看老虎愿不愿意,既然敢煽动叛乱,那就要做好万劫不复的准备。”

面对这种情况,未央早就有预案,如今不过是真正用上罢了,所有人的快速的进入了状态,各自前去部署了。

至于未央,依旧安居雅居之中,如同蜘蛛网之中的蜘蛛一般,虎视眈眈的盯着每一个角落,一旦有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的耳目。

蔓菁依旧是温柔贤淑的照料着未央,间或为未央研墨书写,两人如同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着,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好景不长,过了几日,苏轼终于杀来了,他本来就不大,个子不高,后面还跟着一个同样不高,比他还矮了半头的清秀少年。

“姐夫,你倒是好生自在。”苏轼斜眼看着蔓菁,一脸的不爽。

未央一点都没有脸红的意思,打趣道:“你小小年纪懂的什么?我可没有对不起你姐姐,这是蔓菁,只是借住在我这里,她为我通风报信,总要保证人家的安全不是?”

苏轼撇撇嘴,一副信你才有鬼的模样。

那清秀少年大大方方的施礼道:“学生晏几道,见过先生,家父说先生有经世之才,让我拜于先生门下,还请先生收下学生。”

未央双目放光,一代词仙苏轼成了自己的小舅子,这个晏几道比不得苏轼才华横溢,性孤傲,工于言情,其小令语言清丽,感情深挚,尤负盛名。表达情感直率。多写爱情生活,是婉约派的重要作家。

晏几道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的父亲晏殊官居相位,比起政治上的建树,其更令人称道的,是他的文采和词作。晏几道出生时,晏殊已47岁,算是老来得子。作为家中最小的儿子,晏几道得到了父亲格外的宠爱。晏殊自幼聪颖过人,继承了父亲优良的文学细胞,7岁就能写文章,14岁就参加科举考试。拿了个进士的身份回来。晏几道生来就在绮罗脂粉堆中长大,珠围翠绕,锦衣玉食,“金鞍美少年,去跃青骢马。牵系玉楼人,绣被春寒夜”,每天的生活就是跌宕歌词,纵横诗酒,斗鸡走马,乐享奢华,他的六位兄长先后步入仕途,而晏几道过的是逍遥自在的风流公子生活。

总体来说,这位也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不过要想成为自己的学生,未央还是要考教一番的。

第203章 覆水难收

未央考验晏几道的法子很简单,直接舀了一瓢水,泼在了地上。

晏几道与苏轼不明所以,未央笑吟吟的道:“所谓覆水难收,我的题目,便是覆水收回。

小晏,给你三天的功夫,若是能把这一瓢清水收回来,我便收你为弟子,而且是开山大弟子哟!”

未央循循善诱的声音,在苏轼耳中如同恶魔you huo凡人,但是在晏几道的耳中,却是大道纶音,他见识过蓬莱种种,知道未央心中有大才,无论如何也要拜师成功,成为未央的弟子,才能名正言顺的继承未央一身所学。

虽然书院也教授未央的知识,但是晏几道认为,只有入了师门,未央才会不吝把绝学传授,不然总归是外门汉,学些皮毛罢了。

从书院的教科书就能看出来,都是些不甚深奥的基础知识,学会了这些,可以做一方知县,甚至一方知府,可以成为大匠,也可以成为军中大员,但是要想登堂入室,非得有名师教导不可,而未央,就是这位名师。

晏几道雄心勃勃,覆水难收的道理谁都懂,但是既然先生出题,必然不是无的放矢,肯定有方法把水收回来,至于如何收回来,晏几道觉得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三天的时间也够了。

晏几道躬身施礼,迫不及待的回去了,他想从未央的著作之中,寻找方法。

但是他注定要失望了,因为未央的著作,苏轼全都看过,甚至倒背如流,他不记得其中有讲述覆水收回的道理,那就不会有。

苏轼忧心忡忡的看着远去的晏几道,回头对未央道:“姐夫,你不是坑他吧?覆水难收,乃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哪有能收回的道理?他肯定是回去看你写的书了,里面也没有记载,你肯定是坑他。”

未央翻了个白眼,哼声道:“扯淡,你没本事,那是你学问不精的原因,回去多读读书,有好处,别整天里章台走马,没个正行。”

苏轼无奈道:“姐夫,咱泼脏水也有点谱行不?我才几岁?还章台走马?莫不是姐夫你自己干了亏心事?”

未央立刻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嘴脸,一脸的光风霁月,“好歹咱也是一方大员,那些龌蹉之事,岂能去做?”

苏轼瞥了瞥蔓菁,一脸的不信。

未央老脸挂不住,训斥道:“整日里脑子里想什么呢?不干点正事,书院下达的任务你完成了吗?就跑到我这里打秋风。”

苏轼一张小脸顿时苦了下来,埋怨道:“我还小,你们就这么欺负我,也不怕我被摧残成庸碌之辈。”

未央笑道:“有道是玉不琢不成器,你是璞玉,自然是要雕琢一番的,这次九州dong luàn,就是最好的机会。

咱们暨行书院的学子,可不能只会诗词歌赋,道德文章,这为政方针,施政方案,都要会,更要体会民间疾苦。

这样以后出仕,才能做一个好官。”

苏轼一脸的不开心,“那也没看你体会民间疾苦,反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也没见你学过啥,不照样做了这些大事?”

未央笑吟吟的道:“你跟我比,还差了一些,古人言:生而知之!那说的就是我,所以想要赶上我,再过两千年,你还有机会,当然,你要能活那么长才行。”

苏轼气的抱起水壶咕咚咚喝了一气,随便擦了擦嘴巴,嘟囔道:“不过是清丈田亩的事,又不是多难,反正也快完事了。”

未央毫不客气的教训道:“快完了,那就是没完,做事有始有终,九十步而半百里,不能马虎。”

苏轼嘟囔道:“知道了,知道了!你比我爹还啰嗦。”

未央莞尔一笑,转头对蔓菁道:“收拾出来两间屋子,给这两个小子住。”

蔓菁微笑点头,自去安排了。

未央转过头,正好看见晏几道抱着一堆书急匆匆的赶来,也不说话,直接盘膝坐在了地上,一页页的翻看,极为入神。

未央笑道:“你看看人家,就是比你有耐心。”

苏轼不以为然,“他是他,我是我,耐心这东西,咱不需要有,因为咱本身就是天才。”

苏轼臭屁的很,让未央很是不爽,平心而论,苏轼的才情才华,那都是最顶尖的,要是生在盛唐,就算是李太白,也压不住他,生在这个时代,那更是耀眼的如同太阳一般,群星隐匿,就算是欧阳修等人,也只能以散文与他并列,诗词无双,光耀千古,那不是说说的。

当然,这是他长大后的事情。

至于现在嘛!还是祖国的花骨朵,还是需要呵护的。

于是未央开始亲自下厨,给两个祖国的花骨朵加餐。

未央的厨艺那可不是吹的,能甩出孙天成几条街去,虽然许久没有亲自动手,但是一点都没落下,连带着蔓菁都沾了光,吃的满嘴流油,直呼公子真乃厨仙也!

晏几道沉浸在知识的海洋,美食当前,却无察觉,只要是能饱腹,就算是给他一块树皮,他也能吃的津津有味。

这才是学问人该有的样子,未央暗自赞叹,他看了看抱着一根大肘子啃的苏轼,皱了皱眉头,一把夺过肘子,怒道:“吃吃吃,天天就知道吃!在吃就成胖子了,跟人家学学,好好钻研一下学问,暨行书院的学问如山似海,几时钻研透了,再吃也不迟。”

苏轼满脸的委屈,“姐夫啊,你也说那是山海了,岂是那般容易的?”

未央落下了脸,对蔓菁道:“你监督他读书,一天要写一篇心得,不能重样,不然不给吃的。”

蔓菁也不客气,一把抱起苏轼,抬腿就走,苏轼温香软玉在怀,摇头晃脑道: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未央顿时满脸黑线,小兔崽子小小年纪就学会占便宜了。

第204章 夜难眠

晏几道盘坐在那里,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天的时间,就算是夜晚,晏几道竟然也纹丝不动。

未央贴心的给他搭了个帐篷,又弄了蜡烛,把帐篷弄的通明,又点燃了上好的檀香,好让他思索的舒服一些。

至于未央自己,则是搬了把躺椅,躺在院子里,看月明星稀。

蔓菁不知何时来到了未央身边,弄了个小茶几,给未央沏茶。

“公子看晏公子可能参透其中奥妙?”

未央饶有兴趣的的看了蔓菁一眼,“这么说你知道其中的道理?”

蔓菁微微一笑,顿时满园春色,未央的心痒痒的,转眼间看到了探头探脑的苏轼,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为人师表嘛!还是要注意以下仪表的,更重要的是,苏轼这个小兔崽子,万一跑到苏八娘和杜纤云那里说那么一嘴,挨dǎ dǎo不至于,一顿说教是难免的。

蔓菁笑道:“奴家曾招待过西域来客,他们在沙漠之中缺水之时,会于相对潮湿的地面挖一小坑,坑中放置瓮瓶,以上好的丝绸放在坑口,细细遮挡,待第二日醒来,便有水可用了,也不知是真是假。”

未央惊讶的看着蔓菁,不由赞道:“你倒是博闻广记,这确实是取水的最佳办法,尤其是沙漠之中缺水,有此法,不啻于多了一条命。”

蔓菁含笑道:“奴家以前的生计,天南地北的,接触了不少人,好在奴家记性好,看来这取水之法确实是真的。

公子以此考验晏公子,只怕目的不仅仅是让晏公子找到取水之法吧?更多的则是告诉晏公子,人在绝境之时,要想尽各种办法自保,他虽然是当世最顶尖的家族出身,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未雨绸缪,才是正理。”

未央给蔓菁竖了个大拇指,赞道:“以你的才学,当世少见,若为男儿,当为国家柱石也!”

蔓菁笑道:“公子过誉了,奴家贱躯,当不得公子称赞。”

未央摇头道:“你说差了,这世间男女,本就是平等的,没有女人,何来男人?没有天下那么多母亲辛苦孕育,又何来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蔓菁心中大惊,未央这个男女平等,可是真正的离经叛道了,自古以来男尊女卑,女子沦为男子的附庸,男子三妻四妾,出入青楼楚馆,乃是常事,但是女子就算是与男子接触,那都是大事。

所谓生死事小,失节事大!

名节都没有了,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看着蔓菁惶恐的样子,未央自知失言,苦笑了一声,也不再说话,回身去睡觉了。

蔓菁失魂落魄的回房,却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男女平等”四个字。

过了许久,她翻身起床,从书架上拿出一本本书,都是未央的著作,一一研读了起来,看那架势,是要通宵不眠了。

第二日,苏轼早早的来到了未央的卧室,毫不客气的把未央吵醒,一张小脸通红,双目之中尽是血丝,看来是一夜未睡。

未央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这才不明所以的道:“这一大早的,什么事?看你的样子,一夜未睡?

我跟你说,小孩子正是长个的时候,睡眠充足很重要,不然长不高的。”

苏轼不耐烦的打断了未央的话,“姐夫,你倒是给我说说,覆水怎么收回来?我昨晚想了一夜,都没有想明白。”

未央翻了个白眼,“去去去!这事人家蔓菁姑娘都知道,你还自诩天才,连这都不知道,你去找蔓菁姑娘问去。”

苏轼拔腿就走,留下一脸呆滞的未央。

过了不大会,苏轼满心欢喜的跑了出来,来到了晏几道的身边,一脸张狂的样子,脸上就差没写“求我”两个大字了。

人家晏几道根本就不理他,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正在写写画画,虽然一夜未睡,但是晏几道的精神却极为健旺,目光清明,颇有一种悟道的意思。

苏轼讨了个没趣,正好zào fǎn也做好了,眼看着蔓菁打着哈欠走出了房门,一溜烟去找蔓菁去了。

虽然咱年纪小,但是温香软玉,也很是向往呀!

未央吃着油条,喝着豆腐脑,心中腻歪。

这一个个的都无精打采的样子,看样子昨晚失眠的人不少啊!好像只有自己没心没肺的睡了一夜,这三个有一个算一个,都没有睡。

“你们昨晚偷人牛去了?一个个都成熊猫眼了。”

苏轼打了个哈欠,有气无力的吃着豆腐脑,“姐夫,啥是熊猫眼?”

“滚滚眼!”

苏轼恍然大悟,未央的那只滚滚如今在暨行书院可是大明星,就连滕夫子都爱护有加,伙食更是好的不得了,跟几个书院高层一起吃喝,日子不要过的太潇洒。

“你那只滚滚天天在书院跟小白一起作威作福,都成书院两霸了,招惹不起啊。

对了姐夫,你那小白咋回事?最近长得也太快了,快赶上滚滚的体型了,我来之前还捕杀了一直鸽子,被未家大嫂带走了,不然不定出什么乱子呢。”

未央心里咯噔一下,小白的身份成迷,如今已经越来越不像天使猫了,反而像一只真正的插翅虎。

听到小白竟然开始捕猎,未央顿时就警惕了起来,他现在几乎可以肯定,这家伙绝对是猛兽,而且是猛兽中的凶兽。

他这次出来,直接去开封,不好带着小白,而后从开封直接来了扬州,一直忙忙碌碌,更是忘记了这茬。

“没伤人吧?”

苏轼摇头道:“那倒是没有,不过现在我看你那小白,很像传说中的彪,滕夫子也说是,也不知是真是假。”

未央摇头道:“莫要乱说,小白可能只是变种,以后你们不要接近他,万一出了事情,那可就遭了。”

“知道了姐夫!”

一顿饭吃的没滋没味,未央实在放心不下,杜纤云刚刚生产,虽然能降住小白,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放在自己身边最安全。

吃完饭,未央看了看依旧在苦思冥想的晏几道,摇了摇头,世家教育虽好,但是教出来的孩子大多都是死脑筋,晏几道虽然聪慧,但是尚未接触世间险恶,而且年纪尚小,实在是难为他了。

第205章 蓬莱智囊团

蓬莱,暨行书院蓬莱阁。

进进出出的人,行色匆匆,蓬莱阁内,不时传出愤怒的咆哮声。

滕子京桌上堆着厚厚一沓报告,晏殊、吕璹、章得象、刘永、苏洵、曾巩,还有其他暨行书院的留守师生,再加上新来的王安国,一个个忙忙碌碌的没完。

那咆哮声,是苏洵的声音。

他是个老愤青,看到这些报告公文,这才意识到,天下并未承平,繁华富庶之地,尚且如此龌蹉,其他地方,还不知有多少龌蹉,当真是让人愤怒。

但是其他人却没有这种反应,他们要么是久在中枢的重臣,要么是为政一方的大员,就算是曾巩与王安国,那都是出身高贵,家世不凡,自然知道其中龌蹉。

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未央直接掀开了盖子,九州之地,所有的大事小情汇总了过来罢了。

之所以如此,未央也是无奈。

俗话说的好,双拳难敌四手,再说了,蓬莱这么庞大的智囊团,堪称天下少有,比不得朝堂之上,比起辽国、西夏等地,那是绰绰有余的,不加以利用,简直就是浪费。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再加上这些人都是处理惯了政事的,再加上未央不遗余力的灌输现代思想,又留下了种种书籍,自然与寻常腐儒不同。

更重要的是,天下有识之士,未必看不出天下大害莫过于兼并,兼并之甚,莫过于江南。

只是一旦动了江南,那就是动了无数士人的利益,动了人家的钱袋子,动了斯文元气。

这不是要命吗?所以虽然能看到,但是却没有人愿意去点出来,更没有人愿意去做。

未央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在了恰当的地方,干了一件恰当的事情。

更关键的是,王伦叛乱,世家们为了避嫌或者说为了少受损失,竟然一发撤出了东南九州。

谁也没有想到,天上掉下来一个妖孽,不费吹灰之力之力就把九州掌控在手中,而且这个妖孽胸中有万般主意,又有一群老狐狸相助,竟然直接废了世家大半功力,要改革东南,一扫妖氛。

所以他们慌了,迫不及待的推出了孔家,不曾想孔家落了个灭族的下场,孔夫子名誉扫地。

这才有了两方势力角逐东南,两不相让。

那个隐形的势力虽然庞大无比,却松散的很。

天下集团虽然不必上他们,但是胜在结构严谨,人才辈出,再加上一群老狐狸的加盟,未央又不是个喜欢揽权的,自然如鱼得水,应付起来,也是轻松如意。

欧阳修是个纯粹的文人,这会也被抓来处理庞大的事务,事无巨细,必须处理,搞的文坛盟主眉头都皱成了川字。

他们每人负责的都不同,苏洵与吕璹、刘永负责的是民生部分,滕子京负责的是治安部分,至于章得象与晏殊两位相公,负责的是最复杂的吏治问题,还要负责出谋划策,欧阳修只是负责打杂罢了。

其余人都是辅助他们进行工作,总体来说,几个人分工明确,手下又有可用的人手,快速的情报反应系统,处理起事情来,如臂指使,毕竟都是做熟了的,但是遇到重大问题,他们还是要一起想方设法的去分析利弊,达成一致后,交于未央处理。

“革新吏治,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

未央端坐在书案后,桌上摆着蓬莱智囊团的一纸文书,笑着对自己的新弟子,还有小舅子说着话,蔓菁在一旁研墨沏茶。

“有一句话说的好,令不出京城!同样的道理,这一纸文书,实际上屁用都没有,到底下实际做事的,还是小吏乡绅。

要想真正的做事,就要放下身份,真正的走进民间,见一见民生疾苦才行。

比如晏相公建议利用乡绅快速恢复民生,章相公也是这个意思,但是岳父与滕夫子却认为,乡绅虽然有利于快速恢复民间经济,却有害无益。

实则利用乡绅,乡绅也利用我们,双方互相利用之下,置百姓于何地?不过又是一番利益交换罢了。

我们想要真正的做到天下大治,就不能全盘否定一些事情,也不能全盘确定一些事情。

当务之急,是树立朝廷的威信,只有朝廷,才是最可靠的,乡绅依靠朝廷的威信做事,要是做的好,那就罢了,若是鱼肉乡里,胡作非为,岂不是我们之过?

小晏、苏轼,你们说,应该怎么办?”

苏轼是个大嘴巴,从小养成的毛病,张口就来,“依我看,什么乡绅士人,不过是披着文人的外衣,做着地痞的事情,不如直接抛弃他们。

我们既然要清丈田亩,分田于民,就不能用他们,否则又是一个个地主,我们做的一切,就成了无用功,一点变化都没有,那我们做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未央含笑点头,看向晏几道。

晏几道皱眉道:“师父,师兄的话我不甚赞同,固然有鱼肉乡里的乡绅士人,但是国朝养士,不就是管理天下吗?

弟子认为,不若结合起来,形成两厢监督,毕竟官吏人数过少,不可能整日里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还是需要乡绅的配合才行。”

未央讶然的看着晏几道,没想到这小子不过两三天的功夫,如同脱胎换骨一般,要知道他才五岁,苏轼也就比他大一岁,原本以为苏轼够妖孽了,现在看来,在政治嗅觉上,苏轼还是差了一筹啊。

未央鼓励道:“小晏,你详细说说。”

晏几道得了未央的鼓励,声音都大了起来。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弟子也是世家出身,知道规矩的重要性,百姓虽然淳朴,但是未必全都是好人,小偷小摸的多了去了。

乡绅士人,虽然有些人以利益为上,但是却只要有合适的规矩束缚,自然能纳为己用。

弟子认为,以规矩约束乡绅士人,以规矩约束百姓,才能真正的长治久安。”

言虽不多,但是晏几道却道出了其中真谛,让未央刮目相看。

第206章 离经叛道

晏几道继续说道:“最新的调查显示,乡绅士人在管理百姓之事,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善加利用,也是一股极大的力量,对于快速稳定东南大局,有很大的好处。”

未央笑吟吟的看着,也不说话,晏几道心头忐忑,不知道自己说的对不对。

过了一会,未央对身边的蔓菁道:“他们两个都说的头头是道,你怎么看?”

蔓菁最近帮着未央处理文件,一些不重要的文件,未央甚至都直接交给她去处理,蔓菁一直做的中规中矩,而且偶有惊人之举,才情不俗。

蔓菁放下墨条,淡然道:“奴家以为,两位小公子都是顶尖的人才,但是毕竟阅历不足,看不透公子布局的深意。”

“双方争斗到现在,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一点都大意不得。”

“江南世家在江南与东南根深蒂固,影响深远,而所谓的士绅,便是他们的爪牙,便是他们的耳目。”

“若是动了士绅,很容易落入江南世家的圈套,若是不动用的话,又是一个圈套。”

“一个处理不好,眼前的大好局面,就会毁于一旦,需要慎之又慎。”

“奴家以为,不动士绅,但是也不用士绅。”

“恩威并施,善加处理是最好的,至于怎么处理,还要公子拿主意才是。”

未央笑呵呵的听完,不由心中大赞,这女子确实非凡,从一鳞半爪之中,就能参透这么多东西,不简单啊!假以时日,未必不能担当重任。

其实未央有意无意间,透漏出来的东西,一是试探蔓菁是否是真心投靠,一是培养她。

未央不担心她是卧底,反正在自己的手心,她也翻不出花样来,一旦蔓菁是真心投靠,这等人才,不啻于一大臂助,不可多得的人才。

“你们两个还是太小了,此事过后,回书院苦读吧,省的以后出来,被人家拿捏利用了。”

未央笑吟吟的说着,“须知道天下之事,事无巨细,都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士绅还是百姓,都不能过于依赖,也不能过于贬低。

士绅有知识,统御一方土地百姓的思想,高高在上,一旦出事,很容易隐匿起来。

百姓固然淳朴,但是刁民是普遍存在的,也要严加约束。

所以此次,我们要制定新的规则,划分新的势力,宁愿劳累一点,也不能虎头蛇尾。

前人的经验告诉我们,民以食为天!只有土地才是最重要的,士绅就是兼并土地的罪魁之一,而百姓一旦好恶逸老,握不住手中的东西,自然会促成土地的兼并。

你们明白吗?”

三人心服口服,躬身称是。

未央继续道:“要建立万世不易之基业,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能在变化之中寻求机会,跟随变化不断变化,才能跟上时代,所谓万世不易,那是扯淡。”

未央说完,苏轼洋洋得意的道:“儒家崇尚半部论语,实则就是这个道理,妄图从一本书中寻求治国道理,实则就是让大家束缚在一个小圈子里不得动弹。

天下大势滚滚,历史是要前进的,而不是倒退,岂能用昨日的法规,来治理今天的国家?

孔夫子、孟夫子求了一辈子官,兜售了一辈子治国理念,还不是穷困潦倒,他们在世的时候人家都不买账,死了两千年了,后辈子孙反而把他们的话语奉为圭臬,实在是大谬矣!”

晏几道面色数遍,小小年纪,竟然如同川剧变脸一般,吓得惊慌失措。

他毕竟是传统的士人阶层,诗书传家数代,父亲乃是当朝宰执,妥妥的孔孟门徒,听到苏轼竟然直接否定祖师爷,吓得心肝砰砰直跳,面色涨红。

蔓菁也吓得不轻,但是听过未央所谓的“男女平等”之后,对于这种论调,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免疫力,倒是没有花容失色。

未央把他们的表现都看在了眼里,苏轼接受了暨行书院的教育,又整日里跟在自己身边,有这种惊世之说一点都不奇怪,晏几道毕竟从小接受的是孔孟思想,乍一听到有人直接把祖师爷拉下神坛,再加上他刚刚加入暨行书院没多久,小孩子的可塑性极强,以后也不会唯“孔孟”论,倒是蔓菁让他又刮目相看了一下。

这个女子似乎很容易变接受了这种离经叛道之语,理所当然一般。

要知道这个时代,理学虽然还没冒头,三从四德却自古流传。

《仪礼·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周礼·天官·九嫔》:“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言、容、工。

女人的地位在这个时代,还是很低的,但是远没有理学大昌之后那么低。

女人出去劳作,逛个集市,抛头露面也是常事,不至于上纲上线。

但是让女子接受千百年不易的思想,这比让文人反孔孟要来的还要艰难。

要知道文rén dà多无耻,尊崇孔孟,不过是一块敲门砖罢了,要是有朝一日,两位老夫子不能给他们提供终南捷径了,弃之如敝屣一般,实在是不值一提。

但是女子不同,自从父系社会以来,女子就处于弱势,直到后世,才获得了同等的地位,当然是理论上的同等。

要知道就算是后世,男子依旧是主要社会劳动力。

最出色的大厨,永远是男子,政坛之上,永远是男子占据主导地位,就算是运动会,都要分男女,女子能做的实在是有限的很,怪不得很多女子都甘心当家庭主妇,实在是无奈的一种表现。

蔓菁的表现,已经很接近未央见过的女强人了,虽然少,但是更令人敬佩。

未央从心底里觉得开心,能见识一个女强人的诞生,也是美事一桩,岂有不成全之理?

这也就是未央,换一个人,只怕早就把蔓菁扔进河里沉塘了,这个世界不需要标新立异,只需要墨守成规便好了。

第207章 规矩很重要

未央晃了晃脑袋,继续说道:“我们这次清丈田亩,虽然是主要事情,但是其后的摊丁入亩,设立学堂,建立市场,修筑道路,增加衙役人手等等,这才是长治久安的法门。

权力要做到就算是乡下农村,也能明白朝廷威严,才能敬畏朝廷。

以往这些事情,都是被士绅族老所霸占了朝廷的权力罢了,我们直接把权力放下去,断了他们的根基,他们能有什么办法呢?”

晏几道与蔓菁目瞪口呆,都说范仲淹变法,弄的天下大乱,但是具体是个怎么乱法,没有人说的清楚,不过是士林清议罢了。

但是未央的所作所为,才是真正的办法,从一点一滴做起,让大部分人都受益,权力下乡,直接断了世家士绅的根,让他们再也不能把持朝廷的权力作威作福。

苏轼叉着腰,张狂大笑道:“姐夫所言甚是,以往百姓哪知道朝廷是干什么的?就算是换了个皇帝,也不一定有人知道皇帝叫啥,在他们眼里,县太爷就是天老爷,士绅族老就是头上的青天,一个不慎,就是家破人亡。

如今东南九州,正好是他们放弃的,如同一张白纸,还不是想怎么画就怎么画?让世家们吃屎去吧!”

以往朝廷之所以惯着士人,不过是因为他们把持了教育资源,垄断了人才,无论是哪家朝廷想要治理国家,都离不开他们。

这就是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用人家,自然要给人家权力,有了权力,自然是为所欲为,连皇帝都不大看在眼里。

但是未央这一番动作下来,最起码十州之地,再无此虑。

这十州之地,可以随心所欲的改革,可以全力生产,解放劳动力,创造财富。

有了钱,自然舍得让自家孩子上学,谁也不想一家人,几辈子大字不识,被人叫做白目不是?

再过两日,就是八月十五,中秋节!

中秋节是中国自古以来最重要的节日,也就比过年稍逊一些,至于其他节日,那是没有可比性的。

未央现在做了甩手掌柜,索性带着蔓菁、苏轼与晏几道在家做月饼、做糕点,玩的不亦乐乎。

据说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始于唐朝。北宋之时在宫廷内流行,后流传到民间,当时俗称“小饼”和“月团”。发展至明朝则成为全民共同的饮食习俗。月饼与各地饮食习俗相融合,又发展出广式、京式、苏式、潮式、滇式等月饼,被中国南北各地的人们所喜爱。

过中秋没有月饼,还算什么中秋?

好在蔓菁的厨艺也算不错,未央又指点了一番,有找了人,做了烤箱之类的。

四个人就像是一家四口一般,埋头做起了月饼。

桂花馅的、莲蓉馅的、蛋黄馅的、红豆馅的、红糖馅的、火腿馅的等等花式,当然也少不了五仁馅的。

未央最喜欢的是芝麻馅的,吃起来香酥软脆,满口芝麻的香味,最是和他胃口。

有了月饼,自然是要送人的,在未央的指点下,蔓菁竟然还做出了香软可口的蛋糕,虽然在未央看来还不咋样,但是在这个时代,比起包子馒头,可要高端的多了。

最起码晏几道与苏轼很是喜欢,蔓菁自己也很是骄傲,整日里忙活不休。

两日的功夫,小小的院落,几乎堆满了月饼与蛋糕,收拾在精美的盒子里,就等着未央一声令下,就要往外送了。

都不用送,除了最忙碌的那几个,像杨怀玉这样的闲人,早早就问着味道就过来了,正大块朵颐的吃着蛋糕,已经消灭了两个十寸的了,让蔓菁很是不爽。

至于其他人,偶尔抛过来,抱起盒子就走,管他里面是什么,反正好吃就行。

未央索性广发请柬,大有绿林瓢把子呼朋唤友的架势,邀请大家去醉月楼中秋赏月。

一时间应者云集,都期待着中秋这一天,有美酒美食美人相伴。

。。。。。

“未兄,二郎这蛋糕味道不错,要是传出去,也能为不少人找到生计。”贾章嘴里吃着香甜的蛋糕,满脑子都是如何富民,顺嘴就说了出来。

未洵放下手里的一块莲蓉月饼,笑吟吟的道:“二郎最爱美食,也是个美食家,出自他手的东西,无一不是精美之物,这月饼蛋糕虽然小,但是作用却大,要是经营起来,也是个好生计,云卿兄还要好生合计合计才是。”

贾章嘿嘿一笑,他看中的东西多了,岂是区区月饼面包?要是他们的计划施展的顺利,这数百万百姓的生计问题,都要解决,总不能像以前一样靠着土地过活吧?那还谈什么变法?

变法嘛!总要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贾章心里盘算,这九州之地,一路上的餐饮、客栈、酒楼等等,甚至连妓院都想到了。

这是何其庞大的资源,一旦运作起来,整个九州,那就真正的活了!

到时候天下集团掌握其中最主要的几件东西就好了,不能跟皇帝争权不是?这也是早就计划好的。

。。。。。。

“尹爷!”钱暧面色奇差的看着尹姓中年人,沉声道:“就没有办法了吗?我看这九州之地,一天一个变化,让人心惊不已,如此以来,不出三年,我们就彻底被抛弃了。”

尹姓中年人目光闪烁着寒光,幽幽道:“那又有什么办法?总不能真的zào fǎn吧?我们的力量,zào fǎn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天下大乱,却不是你我所见的吧?”

钱暧忽然笑了,拿出一张请柬,笑吟吟的道:“未央要广邀宾客,我也得了一张帖子,尹爷您看,只要稍微做一点手脚,我就不信他未央百毒不侵,是不死之身!”

尹爷皱眉,大家无论怎么争斗,一般下毒àn shā这种手段,都很少用,因为你一旦用了,别人难保就不会用,到时候今天你毒死我,明天我毒死你,谁都不敢保证,自己身边都是忠心耿耿之人,日子过的恓慌,有啥意思?

这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上次用àn shā已经够丢人了,这次还下毒,是不是有点过了。

第208章 醉月

尹爷终于发现,事态已经向着自己不能控制的方向发展,钱家毕竟不是奴才,尊称自己一生尹爷,不代表自己真是爷,他们也有自己的考量,也有自己的利益交换。

钱暧双目赤红,青筋暴跳,几乎已经出离了愤怒,大好的局面,就因为一步错,步步错,落到这般田地。

未央虽然没有亲自出手,但是偌大的天下集团,展现出了强大的力量,有条不紊的一步步把江南世家的布局破坏殆尽,逼上了绝路。

这些人出手宛如羚羊挂角,不着痕迹,但是却处处狠辣,不留情面。

如今江南世家在东南九州之地仅存的势力,也已经被慢慢拔除,就连乡间田野,都有蜂拥而至的朝廷官吏,到处奔走呼号,抢走了原本属于士绅的权力。

这才是让钱暧最害怕的,甚至是恐惧的。

世家之所以称作世家,靠的就是盘根错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屹立不倒,势力的触角,遍布朝野。

但是未央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断送了他们的根基。

钱暧此刻真是后悔,后悔当初串掇王伦zào fǎn,世家们纷纷出逃避难,造成了九州之地空虚,未央趁虚而入,一举拿下九州,让他们的所有算盘,都落在了空出。

未央就如同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一般,百无禁忌,又臭又硬,宁愿放弃大把的利益,成全那些贱民,也不愿意与世家妥协,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当务之急,只要干掉了未央,一切就能恢复原样,东南九州偌大的利益,不能放任给他们。”

钱暧面色狠戾,宛如厉鬼。

尹爷绝望的闭上眼睛,叹息一声,面对猪队友,他实在是不想说什么了。

过了许久,尹爷睁开眼睛,瞥了一眼正兴冲冲布置下去的钱暧,心中打起了算盘。

纵横家讲究的是个合纵连横,而他们能看上的人物,都是最顶尖的人物,历史证明了,纵横家的决策,几乎没有出错过。

但是这一次,尹爷觉得自己就不应该出山,现在的人,已经没有了古风,没有了风骨,也没有了故人的坚持,是做不成大事的。

尹爷颇有一些心灰意冷,冷眼旁观钱暧上窜下跳,一言不发。

过了许久,钱暧才安静了下来,双目发亮,似乎恢复了神智一般,智珠在握。

。。。。。。

醉月楼在扬州算不得最好的,只能算是中上,但是沾了“醉月”两个字,让未央很是欢喜。

他之所以大张旗鼓,纯粹是为了显摆自己新弄出来的美食,由几个人一同做出来的,意义不一般。

能收到他请柬的人,本就不多。

天下集团的未洵、贾章、贾林、杜鹏飞。

朝廷的杨怀玉、贾昌朝、潘肃、曹峰。

还有就是对头钱暧、尹爷。

还有就是梅老头、梅尧臣、墨凌、墨渊

刚好十八个人,不多不少。

这一日,醉月楼被未央包了,没办法,就是这么财大气粗。

蔓菁日头刚刚偏西,就去醉月楼布置准备,不到傍晚,醉月楼内边飘出一阵阵迷人的香气。

这其中有酒香,有肉香,有花香,让无数路人驻足。

未洵、贾章、贾林、杜鹏飞、杨怀玉是第一波来了,他们都算是自己人,自然不会拿捏。

第二波就是钱暧,至于尹爷,根本就没来。

第三波,就是梅老头、梅尧臣、墨凌、墨渊四人。

最后则是潘肃与曹峰,陪着贾昌朝而来。

贾昌朝毕竟是当朝相公,位列宰执,该有的礼遇必须有,不可怠慢,所以他们两位陪着过来。

未央是第一次见贾昌朝,这家伙才不到五十,保养的极为得体,面白短须,一双卧蚕眉,很是俊朗,举止得体,宛如模范一般,若是再年轻十岁,妥妥的中年帅大叔一枚。

贾昌朝虽然被未央囚禁,但是依旧风范逼人,举手投足间,尽显大家风范,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一位落难相公。

未央也是心中大赞,怪不得人家能屹立朝堂数十载而不倒,就着气度,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一群人同时起身,给当朝相公施礼。

未央上前,笑眯眯的道:“伯父赏脸前来,小侄与有荣焉,还请上座。”

贾昌朝打量了一下未央,心中暗道:“好精彩的少年,怪不得我都折在了他手里,贾章贾林那两个小畜生心甘情愿的给人家当马前卒,要是再往前十年,说不得我也会被此人折服,可惜的是,终究涉世未深,不知这世间风波恶!”

“贤侄不必多礼,今日贤侄宴请,是个什么章程?”贾昌朝大步流星走上主位,一点都不客气,大马金刀的就坐了下来,笑呵呵的与未央说着话。

未央淡淡的道:“没有什么章程,就是喝酒赏月,顺便品尝一下刚出炉的美食,到时候还请伯父不吝赏赐,赐下些墨宝才好。”

“哦?”贾昌朝来了兴趣,“莫非贤侄想要我帮你题字不成?”

未央摇头道:“非也!非也!小侄此次宴客,不过是为百姓另寻一门生计罢了,到时候此间没事流传出去,百姓靠此卫生,伯父乃是第一个品尝美食的,自然要留下墨宝,让百姓代代传唱,千古留名。”

贾昌朝不由动容,世间每诞生一件东西,只要于国于民有利,伴随着这件东西,总会有一些人青史留名。

贾昌朝自忖青史留名不是问题,但是谁又嫌自己的名声好呢?美名总比臭名好。

未央是什么人?贾昌朝那是了解的透透彻彻,每做一件事,看似不起眼,但是都是影响深远的事情,比如水泥,比如红薯玉米。

未央心甘情愿的把这等好事让给自己,让贾昌朝动容的同时,又有点得意,任你小子奸似鬼,还不是要拜倒在老夫脚下?这算是变相的讨好自己?也罢,以后对上了,就放你一马便是。

眼看着夕阳西下,明月徐盛,未央点了点头,一直侍立他在身旁的蔓菁轻轻拍了拍手,一位位侍女边从门外走了进来。

第209章 填词吟诗

最先进来的侍女,精美的托盘之中,是一尊精美的玻璃瓶,瓶中暗红色的酒液在其中微微晃动,在月光的照射下,让人迷醉。

侍女们在每人的案前都摆了一瓶美酒,而后侍立一旁,为每人都斟上美酒。

贾昌朝端起精美的玻璃酒杯,仔细打量着杯中美酒,一脸满足的说道:“葡萄美酒夜光杯!只怕这美酒配琉璃杯,才是最让人沉迷的。”

未央笑道:“伯父慧眼,这酒乃是小侄私藏的一些美酒,本就是葡萄酒,小侄经过一些特殊的方法调制,称之为红酒,这些红酒,乃是天下仅有,不可多得。”

这话贾昌朝一点都不信,还天下仅有,谁不知道你未二郎要么不搞,一搞就弄的满天下都是。

不过这酒闻之香醇,让人飘飘欲仙,实在是生平仅见。

“诸君!饮胜!”贾昌朝率先一饮而尽,而后闭上眼睛,细细品味,赞道:“好酒,好酒啊!”

待他睁开眼睛,看着未央细细小口抿着,不由愣神,再看看其他人,发现蓬莱一系的都是一般模样,显然不是第一次饮用此酒,极为纯熟,说明此酒需要小口饮用,才是正确的。

贾昌朝气急,不过他毕竟涵养极高,脸皮也极厚,只是微微一愣,便恢复过来,一副风轻云淡,世外高人的模样。

第一杯酒饮毕,紧接着有是一队侍女,侍女的托盘之中,放着四块精致的月饼。

月饼放下,贾昌朝伸出双指,捻起一块,极为优雅的小口咬了一口,顿时满口留香,却是一块蛋黄月饼,他不由看向未央,这小子的心思,竟然如此细腻,美食一道,也能达到这种程度,简直不要太妖孽。

月饼过后,紧接着便是蛋糕,每人一块,童叟无欺。

蛋糕松软香甜,最是适合大宋这个时代的人,这个时代,无论做啥饭菜,都喜欢加一些糖,这样才显得够身份,有地位。

蛋糕尤其适合老年人,牙口不好的。

众人吃的开心,杨怀玉这个大肚汉吃的那叫一个风卷残云,又添了好几份才满意。

贾昌朝慢条斯理的吃着蛋糕,笑吟吟的道:“美酒美食明月,可惜却无诗词相佐,总是差了一筹,诸君不若吟诗填词,以襄明月若何?”

众人轰然叫好,贾昌朝笑道:“那老夫就抛砖引玉吧。”

他沉吟片刻,边微笑道:“明月载酒及芳辰,丞相园林潩水滨。虎节麟符抛不得,却将清景付闲人。”

未央听完暗道:“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这家伙话里话外,很明显就是不舍得官位啊!这是向我服软了。”

未央猜的一点都没错,贾昌朝还真是这个意思,今天给你面子,老夫就啥都不说了,但是你能妨碍老夫的前程,让老夫做闲人,老夫就跟你没完。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自然知道老贾的意思,也不点破。

那边梅尧臣笑道:“贾相公既然抛砖引玉,圣俞不才,有词一首。”

“夜梦上河汉,星辰布其傍。

位次稍能辩,罗列争光芒。

自箕历牛女,与斗直相当。

既悟到上天,百事应可详。

其中有神官,张目如电光。

玄衣乘苍虬,身佩水玉璫。

丘蛇与穹鳖,盘结为纪纲。

我心恐且怪,再拜忽祸殃。

臣实居下土,不意涉此方。

既得接威灵,敢问固不量。

有牛岂不力,何惮使服箱。

有女岂不工,何惮缝衣裳。

有斗岂不柄,何惮挹酒浆。

卷舌不得言,安用施穹苍。

何彼东方箕,有恶务簸扬。

唯识此五者,愿言无我忘。

神官呼我前,告我无不臧。

上天非汝知,何苦诘其常。

岂惜尽告汝,於汝恐不庠。

至如人间疑,汝敢问於王。

扣头谢神官,臣言大为狂。

骇汗忽尔觉,残灯荧空堂。”

这首词唐皇大气,却又中规中矩,却不失灵动,顿时引得一片叫好声。

梅老头一脸的得意,看向贾昌朝的眼神,都蕴含着十八种意思。

贾昌朝也不在意,径直喝着美酒,忽然对未央道:“久闻未央未二郎乃是当世奇才,有数首佳句流传,一曲《满江红》,那是让人热血沸腾,今日不若屈尊降贵,以增声色如何?”

未央顿时老脸挂不住了,他哪会什么填词吟诗,那都是做了文抄公。

不过转眼间,他笑道:“伯父,我有学生在座,今日我这做老师的,不能抢了学生的风头,苏轼,晏几道”

未央叫了两声,向苏轼那边看去,不由老脸一黑,苏轼与晏几道正大快朵颐,浑然不觉,妥妥的两枚吃货。

“你们两个再吃,明天的伙食就没了。”未央觉得颜面尽失,这两个小家伙,净给自己丢脸。

苏轼抬起头,如同嘴里塞满了食物的的鼹鼠,鼓鼓囊囊的,含糊不清道:“不过是诗词罢了,你们且挺好了。”

苏轼奋力吞下食物,清了清嗓子,“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未央顿时老怀大慰,觉得这小子不愧为词仙的称号,随口就是一首好诗,技惊四座。

晏几道也不落人后,张口就来,“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又是一首绝妙好词,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未央满足了自己为人师表的yu wàng,谦逊的道:“小徒顽劣,诸位见笑了。”

那得意洋洋的样子,让众人恨不得上去扇他两巴掌。

在座的就算是不通文墨的杨怀玉,都能咂摸出这是绝妙诗词,更遑论其他人?

贾昌朝看向两个小小的孩童,目光变得炽热了起来。

天才!绝世天才!加以培养,绝对是不逊于诗仙李白的大家,要知道李白在这个年纪,还不见得有这个造诣。

也是,大唐诗词风华,几乎是从无到有,但是大宋不同,承接了大唐的文化底蕴,出几个人才,一点都不难,这也是唐诗宋词并称于世的原因之一。

第210章 后话

一群人其乐融融,诗词唱和,月亮也很给面子,如同一盘一般挂在空中,增添了三分美意。

只有钱暧坐立不安,他眼睁睁的看着未央喝下了一壶的葡萄酿,未央身后的那个侍女,此刻也是惊愕的看着未央,又看看钱暧,不知所措。

钱暧终于绝望了,这世界上莫非真的有百毒不侵的人?要知道那可是鹤顶红啊!寻常人一滴就能置于死地,他足足下了小半瓶,就算是一头大象都要死了,未央依旧活蹦乱跳的,生龙活虎。

未央瞥见了钱暧的样子,心中暗道:“就这点斤两,还敢跟我斗,àn shā不成就下毒,当真是恶毒,只怕换个人,早就被这些人明里暗里的折腾死了。”

钱暧也着实可悲,未央之所以邀请他,就是想看看,他还有什么本事没有施展出来,所谓狗急跳墙,没想当只是简单的下毒,实在是不等大雅之堂。

钱暧怨毒的看着场中的人,尤其是墨家叔侄,两个反骨仔,钱暧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

不过人家墨凌墨渊可不在乎,说起来他们虽然是依附,但是却绝不是奴隶,名门大家的面皮还是要的,他们执意要走,钱暧根本就没资格阻拦,就算是尹爷在此,也不会阻拦一个学派另寻生计。

此刻墨凌正在展示墨家绝艺:木鸟!

只见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块四四方方的木料,手里一柄小刀上下翻飞,眨眼间一只木鸟成型,他随手一抛,木鸟飞入空中,盘旋不绝。

众rén dà声叫好,苏轼与晏几道仗着年纪小,上前讨要,墨凌也不拒绝,知道这是未央的得意弟子,做了两只送给他们,也算是卖个好。

一团和气的酒宴上,钱暧不声不响的退去了,竟然没有人管,也没有人问,就当没看见他。

酒宴散去,未央几人乘坐马车回去,苏轼与晏几道兴致勃勃的摆弄着木鸟,仔仔细细的测量木鸟的构造,想要找出其中的窍门。

未央眯起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至于蔓菁,则是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

突然,未央问道:“蔓菁姑娘,一直没问你,你家住何方,可有父母老大人在堂?”

蔓菁淡淡的道:“劳烦公子问询,奴家是楚州人士,自幼失怙,只有一个哥哥,后来奴家自愿卖入瘦马馆,做了这xià jiàn之人。”

未央摇头道:“世间之人,何来xià jiàn之说?都是爹生娘养的,只是姑娘遭逢大难,倒霉了一些罢了。

既然姑娘有亲人在世,为何不去寻找亲人?以姑娘的才貌,想来已经有了足够的积蓄,赎身不是难事吧?”

蔓菁淡淡的道:“虽有哥哥在世,但是奴家残破之身,已经无言面见父母双亲,也无言面对哥哥。”

未央不再询问,只是出神的看着窗口外一闪而逝的街面。

“公子,发髻散了,奴家为你梳妆一番吧。”

未央的一头长发突然间散开,披头散发的,别有一番潇洒。

蔓菁上前,为未央梳理头发,用一根青色丝带,扎了个马尾,看着很是俊朗。

过了一会,未央手指间无声无息出现一根小小的箭支,他笑呵呵的道:“如今布局已完,姑娘是愿意留在扬州,还是愿意跟随我们一起前往蓬莱?

当然,姑娘若是留在扬州,我自然为你安排好一切,在银行里做个管事,还是可以的,若是想去蓬莱,就留在书院,做些杂事。”

蔓菁低下了头,她认认真真的想了许久,才抬起头,一字一句的道:“奴家愿意随公子前往蓬莱,还望公子不弃。”

未央点了点头,一旁的苏轼大耳朵忽闪了一下,瞥了瞥嘴。

回到家中,几人就睡下了。

未央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安眠。

经过这次东南之事的教训,他已经收起了小觑之心,如今东南只差最后一步,便能完成改革,收入囊中,他已经没有了留在此地的必要。

如今民生银行遍地开花,九州之地,各有一座银行坐镇,再加上仿照蓬莱的各种设施,以及尚在建设之中的各种设施,不出三五年,就会真正的成型,到时候才是真正的掌握在手中。

各地大兴土木,不过是未央的筹谋罢了,索性前有王伦zào fǎn,后有孔家覆灭,九州之地已经是一团乱麻,能有一口吃的就不错了,没有人会在乎别的事情。

说起来这次交锋,未央虽然胜了,但是也见识了那个隐形集团的能力,人家根本就没有认真出手,再加上皇帝与几位宰执站在未央的身后,这才胜了,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现在的局面,总之天下集团,还是有待提升,不然有朝一日真正的对立起来,会吃大亏的。

不知过了多久,未央沉沉睡去。

第二日,他精神抖擞的起了床,吩咐蔓菁收拾东西,就要开始返程了。

趁着空当,他来到了城外锦衣卫大营,杜鹏飞、杨怀玉都在这里。

杨怀玉背后插着两柄横刀,骑着一匹壮硕的天马,正大呼小叫的玩耍着。

马是很有灵性的,那天马突然间站立不动,头颅微低。

杨怀玉抬头看去,就看到了超乎寻常、高大无匹的马王,马王身上,就是未央不高的身影。

暴殄天物啊!

杨怀玉流着口水,看着马王,不由感慨,这般神骏的骏马,从古至今,也只有楚霸王的乌骓与关云长的赤兔可以比拟了吧?只怕就算是这两匹神马,也比不得未央的坐骑。

实在是太神骏太高大了,一般人连马背都够不到。

“二郎!”杨怀玉郁闷的站在原地等着未央,马王驾临,自有马王风范,万马齐喑是最基本的。

未央笑呵呵的看着杨怀玉道:“杨兄好兴致啊。”

杨怀玉郁闷道:“你这匹马一来,我是什么兴致都没有了。”

未央懒得理他发牢骚,直接说道:“多大点事,这匹天马送你了,以后离马王远点不就好了?”

杨怀玉大喜,他早就想讨一匹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如今未央主动开口,是最好不过了。

第211章 后面的力量

赵祯在书案后面,书案前面,站着庞籍、文彦博两人。

他伏案疾书良久,才停下笔,看向两人,和颜悦色的道:“两位卿家,上月李元昊遣使与邵良佐至宋,所要请凡十一事,元昊欲称男而不为臣,朕未准,那李元昊狼子野心,竟然遣使上表于契丹,请出师南伐,辽国正值内乱,否则我大宋讲面临战事。

两位卿家,如何处理西夏之事啊?”

庞籍与文彦博对视一眼,心照不宣,毕竟是经年的老狐狸,庞籍身为枢密副使,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

“启奏陛下,臣以为,应当即刻命狄青率大军讨伐李元昊,彰显我大宋国威。”

赵祯顿时眉头紧蹙,面现不悦。

文彦博当即上前道:“陛下,我大宋今年灾祸连连,天灾**不绝,黄河又决口数次,虽然只是淹没了一些不打紧的地方,但是倾国之力,都在救灾,如今杨文广在商州讨伐张海、郭邈山等人,实在是不易大动干戈。

臣以为,应当呵斥李元昊,令他去除西夏国号,称臣大宋,另外边疆严加防范便是。”

两人说了半天,都是治标不治本,别的不说,就算是想要跟西夏开战,大宋哪来的资本?千里奔袭,粮草运输都是个大问题,还谈别的?再说了,今年的大宋,实在是过得艰难,各地的税收且不说了,比去年少了近十分之一,再加上各种赈灾款项,各种开销,已经所剩无几,实在是支撑不起一场大战。

再说了,就算是大宋有那个家底去打,只怕也不敢打,人家西夏多骁勇,立国的时候都没把人家怎么着,现在去,不是作死吗?

赵祯看了看书案上的玻璃笔洗,心中暗笑,你们两个老东西,君臣交战到现在,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情,要不是东南那边未央的压力太大,朕若不能困住你们这群老狐狸,少给他找点麻烦,只怕胜负尚未可知,如今大势已定,已经不需要了。

“那就赏赐李元昊诸般琉璃用具吧!让他纳首称臣便是。”

几个人心里都明镜似的,这事不过是随口一说,再说了,如今玻璃卖的满大街都是,早就不值钱了,也就那些蛮子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赵祯每天都不停的找一些世家出身的臣子过来,东拉西扯,不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吗?

而且有时候布置下庞大的任务,让群臣分身乏术,目的不要太明显。

不过如今看来,效果不错。

两人退下,去安排赏赐去了。

“陈琳啊!”赵祯喊了一声,陈琳赶紧上前,服侍赵祯换了个姿势,帮他按摩舒缓。

“朕在这里做了这么多,群臣已经妥协了,要是那小子办不好差事,朕这脸上刻无光啊。”

陈琳笑吟吟的道:“官家说笑了,这连日里,官家殚心竭虑,都是为了天下黎民,未大人如今几乎已经定下大局,只要再过数年时间,东南九州之地,边一扫沉珂,从此以后海清河晏。

说起来范相公虽然也是变法,但是比起未大人来,还是差了一些。”

赵祯笑骂道:“你个老奴才,这京城要不是朕与范爱卿等人布局,只怕人家早就把刀把子架在那小子的脖子上了,此次范爱卿也是劳苦功劳。

只是他与未央的路子不同,未央喜欢推陈出新,以利益kun bǎng人,为他做事,由小至大,由下至上,便容易了不知多少,但是范爱卿不同,他面对的是朝堂衮衮诸公,还有暗地里无数明枪暗箭,岂是那小子能比的?”

陈琳笑道:“总之这次算是大胜了,固然未大人是首功,官家与范相公等人也是居功至伟,若是没有官家为他掌舵,未大人就算是有三头六臂,也不见得是那些人的对手。”

赵祯苦笑道:“没有千年的朝廷,只有千年的世家!这些人根深蒂固,实在是不好处理啊!一个不好,就是身死国灭的下场,到时候朕就是大宋的罪人,史书上说起朕,只怕也是夏桀商纣一类的昏君吧。”

陈琳笑道:“官家仁慈,乃是古往今来少有的圣君,那夏桀商纣,岂能与官家相提并论?”

赵祯摇头,说道:“未央在蓬莱与晏相公说过商纣之事,在他的言语中,商纣非但是昏君,反而是少有的明君,就连隋炀帝,若非生不逢时,未必就不能成为唐太宗一般的千古明君。

他们都在寻求改变,但是到最后,全都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可见这史书上写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只不过是胜利者的权力罢了。”

陈琳闻言,讨好道:“官家与他们不同,如今众正盈朝,外又有未大人这种奇才辅助,何愁大事不成?

只要能真正的变革,官家必然是超越秦皇汉武的一代帝王,放眼今古,谁人能比?”

赵祯摇头叹息,“谈何容易啊!”

别人不知道,作为一个一辈子都在努力变革的帝王,他是明白其中的艰难的。

范仲淹之前,就数次想要变法,于是一贬在贬,弄到了西北吃沙子去了,要不是自己坚定,只怕这会范仲淹早就被那些人弄的生不如死了。

要不是未央横空出世,赵祯下定决心进行变法,还得晚些时候,如今提前了不少,也顺利了不少。

这其中未央搅风搅雨,弄出来的大好局面,让赵祯欣喜不已。

说实话,原本的赵祯,只是对官僚集团不满罢了,至于造福百姓,他天真的以为,只要官员清廉,自然百姓安居。

可是从未央的所作所为中,他看出了不同之处。

官员清廉,但是未必就有作为,那些标柄无为而治的官吏,有他没他又有什么区别呢?

大宋养士,养出来的是一帮只会风花雪月的废物,积弊重重之下,大宋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若是再不改变,只怕真的要亡国了。

赵祯沉吟许久,才开口道:“传范爱卿进宫吧。”

说完,他闭上了眼睛,小憩了起来。

第212章 又被禁足了

暨行书院,未央再次被禁足了。

这一次是被几个老头强行按在了书院,用晏殊的话来说,就算是天塌下来,这小子也不能放出去,这就是一个惹祸精,分分钟能把几个老头折腾死。

这一次东南大战绵延数月,未央虽然亲自前往扬州坐镇,但是做的事情并不多,反而是几个老头,虽然已经在野,但是整日里心惊肉跳,处理一堆堆的公文,制定一项项政策,还要出谋划策跟整个士林对着干,那叫一个ci ji,若非都是干惯了这种事的,换个人早就撂挑子了。

未央回到蓬莱的时候,几个老头没有一个给他好脸色的,就连一向潇洒的柳永,都胡子邋遢的,面色不善的看着未央。

于是未央接受了一个光荣而伟大的任务。

这不是八月快过完了吗?几个老头觉得学子们这一次游历,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需要考核一番。

但是老头们觉得自己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需要养伤,于是乎整个学院数千学子的考核大任,就交给了年轻人。

未央首当其冲,苏洵、王安国、曾巩等年轻一辈一个没跑,虽然他们也很累,但是谁让你年纪小的。

有事幼者服其劳嘛!

于是乎老头们结伴游玩,整日里流连于美景美食美人之间,未央几个被抓了壮丁,只能可怜兮兮的干活。

好在只是考试,就相当于后世的期中考试,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数千人说起来多,但是真正划分开来,也不算多,再加上书院先生众多,足以应付。

未央是个坐不住的,于是便接了巡考的任务,做了巡考老师。

他身后跟着小白,两人悠哉悠哉的在一间间考场内巡视。

来到一间教室,未央趴在教室后面的玻璃窗户上,完美演示了一番后世班主任巡视的kuài gǎn,期间看到了一个偷偷摸摸拿小抄的家伙。

还别说,这家伙还挺有创意,把笔杆子做成中空的,整个考场三名监考先生,愣是没有发现。

未央也没好意思拆穿人家,看着这一幕,反而感慨良久,找回了后世上学的感觉。

一连看了几间教室,未央着实发现了不少打小抄的家伙,当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过有个家伙有点过分,仗着自己做的隐秘,竟然明目张胆的抄了起来,而且竟然还帮助不会的同学,这让未央如何能忍?

你自己作弊就是了,不被发现就是自己的本事,你还帮助别人,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于是未央一直蹲在教室后面,等考试结束,直接把这家伙拦了下来,带到了办公室。

看着面前唯唯诺诺,如丧考妣的学子,未央也不忍苛责,谁不是从这时候过来的呢?

他尽量和颜悦色的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学子带着哭腔,低声道:“回先生的话,学生叫做冯蒙。”

“冯蒙啊!”未央笑道:“可知你犯了什么错?”

冯蒙面色沮丧,认命般的说道:“学生在考试的时候作弊,违反了校规,甘愿受罚。”

未央回身抽出了学生档案,按照检索,找到了冯蒙的档案。

“冯蒙,十四岁,河南洛阳人氏,父亲冯清,祖父冯吉,后周太师、中书令冯道之重孙,因父亲的恩荫被授为秘书省校书郎,历任膳部、金部、职方员外郎、太常少卿等。

在楚州主清丈田亩事,为人颇有韬略。”

未央念完了冯蒙的档案,不由另眼相看,这家伙是有才华的,而且出身不俗,乃是冯道的重孙,冯道那可是真正的老狐狸,历经十位皇帝而不倒,期间还向辽太宗称臣,始终担任将相、三公、三师之位,后世史学家出于忠君观念,对他非常不齿,欧阳修骂他“不知廉耻”,司马光更斥其为“奸臣之尤”。但他在事亲济民、提携贤良,在五代时期却有“当世之士无贤愚,皆仰道为元老,而喜为之偁誉”的声望。

这么一位大佬的后人,自然不是寻常人,只是这家伙是怎么混进书院的?自己咋没印象呢?

算了,左右又是一位良才,得良材而与之,生平大慰啊!

“说说吧,以你的才学,考试至少也是中上评,为何作弊?”

冯蒙见先生似乎没有怪罪自己的意思,顿时胆子大了起来。

“回先生,学生作弊实属有因,学生不喜舞文弄墨,所以四书五经不求甚解,反而对军事学院心向往之,但是家父嘱托,让学生必须考入文学院,学生无奈之下,只能如此。”

未央愕然,冯道的子孙,竟然不想走文人的路子,要知道现在文贵武贱,几乎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这天下还有不想以科举入仕的人,实在是少见的很呐。

未央顿时来了兴趣,他发现这冯蒙虽然身量不高,与自己差不多,少年人的身材,依旧在同龄人之中独领fēng sāo,以后如果是文人,也是鹤立鸡群,若是武将,那就是虎背熊腰,是一个好苗子。

“既然如此,我特许你在军事学院旁听如何?”

冯蒙闻言,顿时懵逼了,不过转眼间大喜过望,躬身道:“多谢先生,学生一定不负先生所望。”

未央摆手道:“别忙,我有一个要求,你的功课不能拉下,咱们书院虽然四书精义不是要求必须得会,但是要想走上仕途,出将入相,还是必须要学的,毕竟国情如此,你可明白?”

冯蒙二话不说,干脆无比的道:“先生放心,学生一定加倍努力,若是不能达成先生的要求,学生甘愿受罚。”

未央点头道:“你且去吧,记住,这次的事情下不为例,若是再让我发现你有作弊的情况,我可就不这么容易说话了。”

冯蒙连忙赌咒发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绝不在作弊。

未央看着远去的冯蒙,不由心生感慨,自己才十三岁,怎么就有老气横秋的感觉,看来操心的太多,就是容易老啊!怪不得几个老头对自己有意见呢。

第213章 大好时光(三更)

批改shi juàn这种事情,未央是不参与的,甩手掌柜做惯了,就不喜欢干这种细碎的工作。

所以当苏八娘带着蔓菁过来的时候,未央正伏案大睡,与周公相会呢。

有句话说的好,měi nu与měi nu没有纯洁的友谊。

苏八娘初见蔓菁,加上苏轼早就告了黒状,所以苏八娘对蔓菁这个大měi nu,并没有啥好感,反而隐隐间有种危机感。

不过两个人见面之后,随便聊了几句,大有惺惺相惜之感,苏八娘又是个心软的,同情蔓菁的遭遇。

再加上两人都是不可多得的才女,言语之剑,流露出的那种深厚底蕴,让两人更是如同知己一般。

于是两人迅速的打成一片,结成了好姐妹。

这让原本抱着小苏辙等着看笑话的苏轼目瞪口呆,不明所以。

女人的心思,就是这么的不可思议,让人捉摸不透。

苏八娘看着呼呼大睡的未央,对蔓菁道:“姐姐看,二郎总是这么没正形,在书院办公都能睡着,要是让滕夫子看到了,少不得又是一顿训斥。”

言语之中虽然是怪罪,但是那副骄傲的样子,心思灵巧如蔓菁者,怎能看不出来呢?这是显摆自家未来的夫君呢。

蔓菁捂着樱桃小嘴,浅浅一笑,“公子是性情中人,随性而为,总是这么出人意表。”

苏八娘顿时满面春风,心口洋溢的满满都是幸福感。

未央睁开眼睛,看着两个měi nu正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小话,言笑晏晏,也没在意,随口就道:“饿了。”

苏八娘与蔓菁翻了个白眼,随后蔓菁从桌上的篮子里取出了一个个精巧的碟子,里面盛放的食物虽然不多,但是很精致,足有七八样。

未央一个个品味过去,伸出了大拇指,“八娘的厨艺又见涨了,这葱爆海参已经有了我七分手艺。”

苏八娘闻言,不由莞尔,“二郎,这葱爆海参可不是我做的,是蔓菁姐姐新学的,看来蔓菁姐姐于厨艺一道颇有天分呢。”

蔓菁也不害羞,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未央笑道:“蔓菁姑娘以后要是开酒楼食肆,我定然日日前去捧场,你的手艺已经比孙天成也差不了多少了。”

蔓菁的葱爆海参就是从孙天成那里学来的,自然知道孙天成如今在蓬莱,乃至在开封,都是大名鼎鼎的大厨,寻常人家,根本就请不动。

“公子说笑了,蔓菁这点手艺,入不了大雅之堂。”

未央风卷残云一般吃干抹净,又抄起茶杯喝了一杯清茶,这才舒服的打了个饱嗝,悠然道:“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吃饭必须吃美食!妙哉!”

苏八娘与蔓菁闻言愕然,旋即笑的前仰后合,这话他们是第一次听,笑的不行。

苏八娘上气不接下气的道:“要是真有这种人,岂不是吃成了猪一般?”

未央莞尔道:“猪又有何不好?那可是浑身是宝,猪身上除了猪毛、猪尿屎没人吃外,差不多都可以上餐桌,烹饪好了,都是美味,猪毛可以做刷子,猪皮可以做衣服,猪屎、尿,收集起来做个沼气池,沼气可以烧水煮饭,猪屎晒干后可以当肥料,有些养猪场会顺便养鱼,猪屎可以喂鱼。

其实你们不知道,猪的基因跟人类差不多,猪能吃的东西,人一般都可以吃。

所以说,猪全身都是宝。”

“呸!”“呸!”

一连两声,啐了未央一脸。

苏八娘快言快语,“你的意思,就是人跟猪差不多呗?”

未央连忙道:“我家八娘可是温软的小娘子,岂是猪那种腌臜物可以比的?”

“好啊!你竟然拿猪跟我比。”

“娘子饶命啊”

办公室顿时一阵鸡飞狗跳,少男少女你追我赶,一个仓皇逃窜,一个穷追不舍。

蔓菁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她年纪稍大,今年已经十八岁了,放在寻常人家,早就嫁人生子了,但是被耽误了下来,也没有什么牵挂,更没有什么青梅竹马,所以她很是羡慕未央与苏八娘,正是大好的豆蔻年华,就该这么青春飞扬。

她慢悠悠的收拾好未央吃下的残局,心情前所未有的愉快。

书院的一切,都让她感到舒服,无论是和颜悦色的夫子,还是青春洋溢的学子,甚至那只肥硕的熊猫,还有那只白色的长着一双小翅膀的猫咪亦或老虎,都让她感受到前所未有有的心安。

闲暇之时,去教室蹭蹭课,去风雅阁学学厨艺,给几个老夫子做些可口的饭菜,顺便讨教一下学问,日子简直不要太舒服。

这是蔓菁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仿佛小小的暨行书院,如同世外桃源一般,恍若云端,让人着迷。

未央与苏八娘正在玩闹,苏老泉从外面走了过来,看到两个小家伙拉拉扯扯,顿时大怒。

“书院之内,身为师长,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面对未来老丈人,身为女婿总是英雄气短,就算是未央也只能陪起笑脸。

“哎哟!岳父大人,您不在阅卷,来找小婿,是有什么事吗?”

边说话,边给苏八娘打眼色,让她去拿大红袍,给苏老泉泡上,苏老泉最好这一口。

果不其然,苏老泉一看女儿开始泡茶,还是大红袍,顿时眉开眼笑,对于两人方才的胡闹,抛到了九霄云外。

“好茶啊!”苏老泉啜了一口大红袍,满面红光,享受的很。

“小婿还有一些,回头让八娘给岳父大人带回去,您慢慢享用。”

“嗯,这还像话。”苏老泉老不客气的说了一句,旋即清了清嗓子,说道:“二郎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段时间忙是忙了一些,如今既然闲下来了,学问却不能耽搁,还需用功才是,尤其是书法,需要时时练习。”

未央顿时小脸垮了下来,论起背书,能比得上他的人,估计还没出生,但是论及书法,就算是苏轼这个几岁的孩子,都能甩他十八条街,书法一途,实在是他的硬伤。

第214章 硬笔先驱

未央眼珠转了转,突然拍了拍脑袋,而后拍着胸脯道:“岳父放心,三日后小婿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天才,就算是书法一道,小婿也不落人后。”

苏老泉一脸的不信,未央的书法水平他能不知道,那是整个书院的耻辱,跟狗爬似的,要说三天能练成一笔好字,打死他都不信。

不过看未央信誓旦旦的样子,再结合到未央创造的无数奇迹来看,苏老泉也不敢肯定,未央是不是真的能三天练成书法。

不过既然女婿这样说了,也不好逼迫过甚,苏老泉哼哼了两声,带着苏八娘与蔓菁扬长而去。

至于未央为何如此自信?

蜂窝煤都被他弄出来了,高炉炼钢这种事都弄出来了,铅笔这个东西愣是没想起来,或许是因为太微不足道了?

未央正是因为想到了这茬,才这么自信。

软笔不行,咱不是还有硬笔吗?你们字写的好又咋地?咱另开一门,足以扬名后世了。

要知道硬笔取代软笔,乃是大势所趋,虽然软笔依旧是一种潮流,但是却已经被高高供奉在了供桌上,要想重返辉煌那是不可能的。

而且未央虽然毛笔不行,却写了一手好钢笔字,都是硬笔,相通的道理,没有道理玩不通。

接下来,未央直接找到了范无稽与刘老大两位大匠,还有他们的徒子徒孙,关起门来仔细研究。

铅笔是个很简单的东西,不过是耗费了几个时辰,就做出了一根铅笔,虽然铅芯有点软,容易断裂,但是总算是出来了不是?

未央还不满足,一帮子人在屋里研究了足足两天,这才做出了未央满意的铅笔,心满意足的抱着一捆铅笔,向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苏老泉如约而来,一起来的,还有滕子京、晏殊、欧阳修、刘永、吕璹、章得象、柳永,甚至曾巩、王安国都跑来凑热闹了。

谁不知道未央未二郎一笔字写的天憎地厌,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之所以过来,就是过来看笑话。

就算是王右jun zhuǎn世重生,没有几年的xiu liàn,也不可能达到前世的水平。

书法这个东西,最讲究个天赋还有勤奋。

未央这小子懒惰的很,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三天他就能练出一笔好字来?骗鬼去吧?

不过这不妨碍他们看笑话不是。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一帮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慢悠悠的削好了一根铅笔,抽出一张白纸。

霎时间,笔走龙蛇,下笔如有神。

在这一刻,未央如同王右军附体一般,笔下一个个隽秀漂亮的方块字流淌了出来,最关键的是,这些字一个个如同指甲般大小,而且字迹清晰,丝毫不乱,刚刚写完,拿手摸上去,也只是一些痕迹,并不影响阅读。

几个老头眼睛都直了,他们太知道这根笔能带来多大的改变了。

自古以来,xiàn zhi寒门子弟读书的,最关键的便是笔墨纸砚的费用。

一根上好的毛笔,最少也要上百文,一沓纸,就要两三百文,砚台和墨,那更是惊人的贵,一年到头在这上面的花费,至少也得十来贯,不然甭想练出好字,写出好文章。

要知道,科举考试,不仅仅要文采,一笔好字,更能加分不少,这也是当朝官员,每一个都有一手拿得出的好字的原因。

你写的跟狗爬似的,考官看一眼都影响心情,还想高中?

这也是很多寒门子弟,大多数时候,都是以沙盘为墨,以竹竿为笔的原因所在。

要不然为何寒门出一个当官的那么难的?条件不允许啊?

可是未央的这根笔,足以改变天下寒门子弟的现状。

他们都能看出来,这就是一根炭笔,不值钱的玩意儿,写出来的字不仅漂亮,而且占的面积小啊!

这才是最关键的,占的面积小,那么就能省下不少纸张。

尤其是笔墨纸砚四种金贵的文人之物,可以直接精简至笔纸两种,这又能节省不少钱。

功在千秋啊!

老头们一人攥着一根铅笔,在那里比比划划,不大会,就掌握了其中要领。

如此说来,岂不是就是说,掌握这种笔的用法很是简单?

而且这笔不需要小心使用,装在哪里都行啊!

“未央!”滕子京爆喝一声。

未央吓得一个哆嗦,抬头看向几个老头炽热的几乎喷出火来的目光,连忙道:“几位老夫子,未央没做错什么啊?”

晏殊幽幽说道:“你没错,错的是我们,明明知道你有鬼神莫测之本事,还放任自流,实在是对不起历代先贤。”

章得象也冷笑道:“以老夫看,应该把这小子禁足个三五年,让他们一身所学编纂成册,免得哪一天这小子出去作妖,把自己作死了。”

“是极是极!”

“此言大善!”

“岂不美哉!”

。。。。。。

顿时一片马屁如潮,未央绝望的看向苏老泉,发现苏老泉虽然一脸不忍,但是更多的却是自豪,很有跃跃欲试,把未央关起来的意思。

未央暗道不好,这些老家伙没有一个好惹的,尤其是两个相公,那绝对是铁石心肠,他们一体同心,自己还玩个屁。

他突然瞥见了欧阳修,这老家伙虽然正在研究学问,编纂新的《竹书纪年》,但是毕竟文坛盟主的名头在那里,响亮着呢。

“欧阳先生,”未央露出一口细碎的白牙,笑眯眯的道:“您老人家还缺书童不?小子跟你当书童如何?”

欧阳修迟疑了一下,顿时感受到十余道杀人般的目光,如芒在背,冷汗都出来了。

“老夫有平甫帮忙就好了,再说了,还有一些学生,愿意陪老夫皓首穷经,就不劳烦你了。”

未央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他大义凛然的道:“身为书院先生,当以学子为本,我暨行书院数千学子,如今正是嗷嗷待哺,如饥似渴的时候,我怎能不尽一份力?我觉得,我做好先生的职责就好了。

当然,闲暇时刻修修书,也是可以的。”

几个老头互视一眼,觉得不能逼迫过甚,眼神交流过后,滕子京笑道:“一年必须编纂出两本书来,这是底线!”

“成交!”未央毫不犹豫。

第215章 兴趣小组

滕子京愣了一愣,觉得自己似乎亏大了,早知道说一年五本书了,菜市场买菜还要讨价还价呢,不讨价代表人家有本事达成啊!

几个老头一脸的便秘样的看着未央。

未央洋洋得意的转身而去,极为潇洒。

小样,不知道小爷下笔千言,跟玩似的?后世咱也是学霸一枚,背几本书那简直不要太简单。

科学的基础是什么?是数学!

在人类历史发展和社会生活中,数学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学习和研究现代科学技术必不可少的基本工具。

数学古称算学,是中国古代科学中一门重要的学科,根据中国古代数学发展的特点,可以分为五个时期:萌芽;体系的形成;发展;繁荣和中西方数学的融合。

古时,数学内的主要原理是为了研究天文,土地粮食作物的合理分配,税务和贸易等相关的计算数学也就是为了了解数字间的关系,为了测量土地,以及为了预测天文事件而形成的这些需要可以简单地被概括为数学对数量、结构、空间及时间方面的研究。

中国的数学家,远远早于西方,数量上也呈现碾压式,可惜的是发展的太过晚了一些,被那些白皮猴子拔了头筹。

未央想要发展功业,自然不会放过数学。

没过几天,他就张贴了一张布告。

暨行书院的学子们:

你们亲爱的先生召唤你们,现在成立算学兴趣研究小组,为大宋的算学事业添砖加瓦,有志者请于五日内找你们最亲爱的先生未先生报道。

没有薪酬,没有待遇!

只有最辛苦,最枯燥的研究与学习!

未央的布告初一发布,顿时应者云集。

说起来未央在书院的威望,丝毫不逊于任何老夫子,光听听他的光辉历史,就让学子们热血沸腾,如今有机会亲自跟未先生一起研究学习,怎能错过?

第二日,未央的门槛都被踏破了。

他也没想到自己这么受欢迎,于是他不得不提高了要求。

最起码要有中学生水准,还要能博闻强识,光是这两点,就刷下了近jiu chéng学子。

要知道他的这个中学生水准,是后世的水准,这个时代,满天下也没有多少,暨行书院虽然算学大昌,也不过建立区区一年,还没到那水平呢。

未央的目的达到了,招收了十二名学子。

这其中包括苏轼、曾布、吕惠卿,还有九个,都是很有算学基础的,自以为能入选的晏几道被刷下了,这小子诗词歌赋、四书五经还行,但是涉及到算学,当真是狗屁不通。

未央的目的,并不是研究什么,他就是想把自己脑子里的知识找人记录下来,所以才要求博闻强识一项。

第一本书,便是紧接着《数学初解》的中学级别的数学知识,未央命名为《数学探索》。

这本书成书极快,因为数学本就是枯燥的公式和复杂的道理堆积而成,不像是文学那么好看,所以数字并不多,不过区区一月时间,未央便完成了这本书,直接就扔给了几个老头,大肆印刷,而跟随他的十二个学子,也受益匪浅,水平大涨。

总算是完成了一半的任务,未央刚想休息的时候,墨家与公输家的大队人马,终于到来了。

墨渊与梅尧臣带队。

从队伍的数量上,就能看出来,墨家是真的没落了,跟随墨渊而来的,总共只有二十一人,一个个衣着朴素,宛如老农。

反观公输家,以梅尧臣为首,足足五十多人的队伍,一个个衣着光鲜,一副富家子弟的模样。

但是公输家的人丝毫没有看不起墨家人的意思,反而执礼甚恭,其乐融融。

这两家到来,顿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墨家在先秦,一直到大汉朝,那都是显学,比儒家可尊崇了不知道多少,而公输家虽然没有那么出名,但是丝毫不逊色。

学子们倒还罢了,但是先生们一个个全都梳妆一新,打扮的fēng sāo无比,柳永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头,还在头上插了一朵花,更加fēng sāo。

“不至于吧?”未央一脸腻歪的看着一群fēng sāo的老头。

滕子京肃然道:“二郎休得胡言,墨家与公输家乃是先秦大家,该有的尊敬不能少,我们如此礼遇,敬的不是他们,而是敬重先贤。”

几个老头一阵口诛笔伐,未央败退,灰溜溜的走到队伍的尾部,垂头丧气。

未央身边站着曾巩与王安国,两个家伙也是一身盛装,隆重的很呐。

看到未央吃瘪,曾巩很是解气,他自从遇到未央后,就没有一件事顺心的,屡屡在未央手上吃瘪。

至于王安国,那是纯粹被未央忽悠过来的,他很喜欢书院的气氛,自得其乐。

“这些老头都魔怔了。”未央摸了摸鼻子,讪讪的说道。

王安国笑道:“身为学者,就要有学者的态度,几位老夫子都是大家,自然对于学问不敢怠慢,但凡对书院有利的,再礼遇也不过分。”

曾巩也沉声道:“平甫说的对,对学问要有敬畏之心,墨家与公输家家学渊源,必能为我书院带来一次质的飞跃,到时候二郎你想要改变天下的资本,又会雄厚几分。

儒家之所以能统治思想千多年,靠的就是精深的学问,如今变革在即,兼容并蓄,才是最根本的。”

未央苦笑不已,“两位兄台,我错了还不行吗?再说了,这两家人还是我引回来的呢!算起来我才是大功臣,怎地没有人夸赞一下我,都在训斥我呢?”

“爱之深,责之切!”王安国安慰道:“夫子们不过是过于关爱你,所以对你的要求也高,为了不让你自满,只能不断的打击你了。”

未央不禁莞尔,这是个什么道理?

曾巩也笑道:“山长他们是为你好,多少少年奇才泯灭于众人?都是骄傲自满带来的恶果,虽然我不信你也是这种人,但是防患于未然还是要的。”

说话间,墨渊与梅尧臣携手踏入了暨行书院的山门。

这一步踏出,标志着暨行书院,迎来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天下,也迎来了真正的变革!

第216章 蓬莱雅会

未央搓着手,站在队伍的最后,很是开心,墨家与公输家的到来,不提别的,单单就能为他挡住一dà bo伤害,几个老夫子不会再来找他的麻烦。

安排两家人要不要时间,要不要人手?互相交流学习要不要时间?整理两家的典籍,那更是重中之重。

所以未央对于两家人的到来,展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甚至有些谄媚。

不为别的,就为自己有点空闲时间,来干自己的事情。

墨渊与梅尧臣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他们没想到自己竟然受到了如此礼遇。

要知道千年以来儒家掌握了教化天下的权力,对于其他各家,要么融合,要么打压,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还从未有哪家光明正大受到过这种礼遇。

两人挺起了胸膛,昂首阔步向着暨行书院走去。

两边的学子们展现出了极高的素质,齐声呐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还有巨大的红绸制成的条幅,上面书写着:

热烈欢迎墨家同仁前来视察学习。

热烈欢迎公输家同仁前来视察学习。

等等不一而足。

几个老夫子都目瞪口呆,他们起初没看到,加上未央刻意为之,现在才发现,这阵仗是大了些,就算是皇帝亲临,也不过如此了。

滕子京几个带头的,只是失神片刻,旋即大步上前,毕竟都是经年的老鬼,大场面见得多了,也就不在意了。

蒙受几位位高权重的大儒亲自接待,尤其是其中有两位宰执,还有柳永这等名震天下的大才子,更有文坛盟主欧阳修,让墨家与公输家更是受宠若惊,同时也是满面红光,一阵阵自豪感涌入心头。

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忘记了墨家与公输家,还是有人记得的。

今日书院放假,大摆筵席。

与此同时,风雅阁也休假一日,所有的厨师使者,甚至就连李尚慕,都屁颠屁颠的跑来了山上,一桌桌珍馐美味不要本钱的一般端上了桌子,两个调酒师玩着花样的调着美酒。

一时间宾主尽欢,书院满是高亢的吟诗作词之声。

有的家伙喝多了,纵声高歌,只是如同狼嚎实在是不美,还没喊两声,就被菜盘子、酒杯、还有各种残羹冷炙砸了下来。

未央第一次见识了文人的放纵,不由瞠目结舌。

连晏殊这么闻仲的儒雅老者,喝多了都兴奋的扭起了屁股,跳了一曲,虽然在未央看来实在是不堪入目,但是却叫好声不绝。

未央觉得这些家伙纯粹是因为没看过宰执跳舞,这才这么兴奋。

柳永更是绝妙诗词如同流水一般从嘴里冒了出来,大才子就是不同凡响。

欧阳修当场作文,名曰:蓬莱雅会。

其中绘声绘色的描绘了这场盛会,滕子京作序,章得象作画,苏洵弹琴,吕璹高歌。

。。。。。。

“噗!”

赵祯一口美酒喷了出来,不可置信的看向陈琳,“你说什么?”

老陈琳笑呵呵的道:“官家容秉,据说未央未大人招纳了墨家与公输家,齐聚蓬莱,堪称盛会。

席间名人雅士齐聚,咱们的文坛盟主还作文一篇,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其文之优美,堪比兰亭ji hui,不可多得。”

赵祯不耐烦的道:“谁问你这个了,朕是说晏相公真的舞了一曲?”

老陈琳顿时乐不可支,手舞足蹈,“老奴也没想到,一向稳重儒雅的晏相公,竟然还有放纵的时候,数十年难得一见啊!”

赵祯也是哈哈大笑,他一想到晏殊跳舞的样子,就忍俊不禁。

多庄重的一个老者啊!如今到了蓬莱,好像焕发了第二春似的,整个人的精神头都不一样了。

赵祯忽然说道:“如此盛会,朕是不是该表示一下?”

老陈琳久伴君王,自然知道赵祯的意思。

未央未尝不是大宋的忠臣,但是玩了这么一手,无论是暨行书院,还是天下集团,如今已经不可小视了。

更何况他在东南九州经营,与登州一起,连绵不绝,若是有心裂土称王,绝对是云集景从。

从帝王心术来讲,皇帝必须表示一下,不能让臣子过于放纵。

“官家,老奴以为,不如提升暨行书院为官学,提升蓬莱的地位,知县等同知府,也算是嘉奖了。”

赵祯笑道:“你个老东西,没少收那小兔崽子的好处吧?这么大的好处,平白送给了他。算了,就这样吧。

这事让景休去办,他们都是相熟的,不至于引起误会。”

老陈琳躬身笑道:“官家圣明,正是此理。”

老陈琳心中暗道,这次未二郎总不会抱怨咱不帮忙了吧?官学啊!这是多大的恩典!

要知道在大宋,书院是地方教育组织,总归是私学,教出来的学子,没有正式的名分。

大宋的最高学府是太学,隶国子监。宋初仅设国子监,学子名额甚少,宋代太学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学制。太学子从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和平民的优秀子弟中招收。

学子各习一经,随所属学官讲授。学子分成三等,即上舍、内舍、外舍。考核学子成绩和学子升等的制度,称“三舍法”,规定新生入外舍习读,经公试、私试合格,参考平日行艺,升补内舍。内舍生两年考试一次,考试成绩和当年公、私试分数校定皆达优等,为上等上舍生,即释褐授官;一优一平为中等上舍生,准予免礼部试;两平或一优一否为下等上舍生,准予免解试。上舍生不再参加公试。私试每月一次,由学官出题自考学子;公试每年一次,由朝廷降敕差官主持。学子分斋学习,每斋三十人,屋五间、炉亭一间为全斋阅览和会议处,设斋长、斋谕各一人,负责督促和检查学子的行艺。宋代学官与唐略同,然无助教、直讲,又增学正、学录、监书库、监厨官等。职员称学职或职事人,有前廊学录、学谕、直学等,大多由上舍生或内舍生担任,每月有俸钱。工人称斋仆、贴斋等,亦领“月给钱”。

这就是官学,暨行书院升为官学,绝对好处多多。

升为官学,那是多大的荣耀?

以后学子的升迁之路,也能顺畅不少,简直不要太爽。

第217章 皇后威武

曹皇后是一个雍容华贵的人,温良贤淑,统领后宫,母仪天下。

她今年三十岁不到,正是女人最巅峰的时候,自从贵为皇后以来,不争不抢,为赵祯打理后宫,井井有条,后宫和谐,甚少有龌蹉之事。

但是自从她的一双儿女出事之后,如同换了一个人一般,虽然依旧雍容华贵的皇后,但是骨子里却透出一种果决。

她是将门将女,少女时候也是嚣张跋扈的性子,自从入宫之后,虽然收敛了,但是骨子里的将门风范,依旧保留了下来。

儿女出事之后,虽然在未央的帮助下,有惊无险,但是却让她惊醒了。

这后宫绝非那么简单,后宫的嫔妃看似和谐,但是暗地里的争斗,甚至比朝堂还要激烈。

毕竟朝堂之上,君臣之间,并非争斗的关系,更像是一种合作关系。

但是后宫不一样,所有的宫女嫔妃太监,全都围绕着一个人转,那就是大宋天子,天下至尊的赵祯。

除了一个万年雷打不动的陈琳,谁不想引得皇帝青睐?一朝飞入九重天,化作金fèng huáng?

虽然赵祯已经处理了一匹宫女太监,甚至还有几个涉嫌的妃子,但是曹皇后却依旧不放心。

她重新整顿后宫,把所有的宫女太监都换了一个遍,就连妃子们身边的,都没有放过。

更是仔仔细细搜查了整个后宫,搜出了不少龌蹉之事。

比如有一位嫔与宫外之人私通,比如有太监大肆贪污,比如有宫女竟然仗势欺压新人,致人死亡。

曹皇后一点都不手软,杀了一个血流成河。

那位私通的嫔妃,被赵祯放出宫去了。

大宋朝的后宫比较开明,赵祯他爹,真宗皇帝的皇后刘娥,不就是一个寡妇吗?赵祯他爹都不在乎,赵祯自然也不至于为难一个嫔妃。

但是曹皇后不,她直接派人,把那嫔妃还有她的姘头,一同沉了河。

在皇后的威风下,后宫风残云愁,日子过的恓惶。

“娘娘,您还是低调一下吧,您不知道外面都传成啥了,搞的我们曹家这个外戚,要成为权奸似的。”

曹佾大吐苦水,喋喋不休。

曹皇后凤目一竖,冷声道:“景休,莫不是那些人嚼舌根子了?自古宫廷秽乱,各种势力交织纷杂,别以为我不知道,那些人手还真是长。

要不是官家不想因为这种事情掀起大狱,本宫定然让那些宵小现行,一网打尽。”

曹佾唉声叹气,怪不得他,宫里发生的事情,一向都传的快,就算是赵祯今晚在哪个妃子哪里过夜,第二天都能穿的沸沸扬扬,老百姓津津乐道。

但是这次不一样啊!曹皇后在宫里大开杀戒,惹恼了一些人,他们虽然不敢对当朝皇后,未来的太后下手,毕竟人家诞下一儿一女,不出意外,定然是皇储无疑,但是他们对于曹家可就没那么手软了。

有道是破鼓才有万人捶,曹家如今圣眷正隆,如日中天,敢找曹家晦气的,也不是一般人。

所以曹佾这些日子过的很不舒服,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明里暗里对付曹家,虽然不伤筋动骨,但是却跟苍蝇一样,让人厌恶。

“娘娘啊!我的亲姐姐啊!您在宫中威风八面,却不知家里风雨飘摇,不知多少人等着看咱家的笑话呢。”

“谁敢!”

曹皇后拍案而起,“他们竟然敢对本宫的孩儿下手,就不要怪本宫心狠手辣,怕他们作甚?有胆子的真刀真枪的干一场,让他们知道知道,这大宋的天下姓赵!”

曹佾无语,败下阵来。

“梓潼啊!什么事生这么大气?气大伤身,切莫为了一些小事生气,不值当的。”

赵祯今天心情好,加上事务不多,早早就来到了曹皇后这里,看望自己的儿女。

“哟!景休也在啊?正好找你有事。”

曹皇后撇了撇嘴,对赵祯道:“还不是这个不争气的弟弟,家里受了欺负,找臣妾来告状来了。”

曹佾顿时生无可恋,人家夫妻一唱一和,反倒自己成了罪魁祸首。

“官家找臣有什么事?”曹佾连忙岔开话题。

赵祯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要你跑一趟蓬莱,宣个旨。”

曹佾顿时眉头微蹙。

“怎么?不乐意?”赵祯有些不悦。

曹佾连忙道:“官家,不是臣不愿意,实在是现在直道修建,正是关键时候,臣主持此事,不好离开。”

赵祯恍然大悟,笑道:“朕倒是忘了这茬了。对了,进程如何?”

说起直道,曹佾顿时眉飞色舞。

“官家,直道修建数月,如今开封这边,已经修了近五百里,按照二郎的规划,路面宽阔五十米,直道中间修了一道隔离,南来北往,互不干扰。”

“哦?”赵祯讶然道:“何谓隔离?”

曹佾笑道:“也是二郎的主意,中间大约有十米的宽度,修筑了两道铁轨,底下以上好的松木做枕木,也不知道是用来做啥的,就连枕木的规格,铁轨的质量,都有严格的规范,就连一颗小小的铁栓,都至关重要。

不过以臣看来,不外乎用来行走车辆的,只是这车辆如何在铁轨上跑,臣也是不明所以。”

不懂就不问,这是当皇帝的要诀,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的。

“花费不小吧?”

曹佾顿时面目一阵扭曲,肉疼无比的道:“何止不小?枕木这东西,咱们大宋的松木不合格,都是从辽国购买的,一根上好的枕木,就要数百文。

还有那铁轨,现在咱们大宋,只有蓬莱那边能出产合用的,据说蓬莱的冶铁作坊一扩再扩,如今五六万人同时炼铁,也堪堪够我们的消耗,那铁轨用来铸造兵器铠甲,都是上好的。

更别说还要时时养护,还有民夫每日吃喝拉撒,还有沿途的各种建筑。

要不是我们还有几种来钱快的生意,加上辽国那边不停的输入大宋金rong zi金,只怕根本就修不通,实在是太费钱了,简直就是拿金砖铺在地上。”

赵祯听得只搓牙花子,他知道花钱,却不知道这么花钱,听曹佾的意思,隋炀帝修运河也没这么奢侈啊!最起码没从外面进口东西啊!

第218章 报表

“景休,你跟朕说实话,用辽国的木头,给辽国送钱,到底是好是坏。”

赵祯语气凝重,甚至有些严厉。

曹佾连忙道:“当然是好的了,而且是天大的好处。”

赵祯是一个聪明的帝皇,不然也不能轻易驾驭朝局,主掌偌大的大宋,但是他的脑子里,还是想不出来,自家的钱财流到别家了,对自己的有什么好处。

曹佾娓娓道来,“官家,辽国那边,尽是原始森林,盛产东珠、辽参、皮货,这些都是好东西,他们内部消化不了,自然要出售给我们。

只是这些东西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人能消费起的。

不过松木不同,咱们修直道所用的枕木,全都从辽国进口,他们砍伐松木,削成原木送来,赚取钱财。

但是钱财放着,那就是一堆死物,何况辽国上下崇尚我大宋风华,对于大宋物产极为觊觎,自然要采购一番,回去大发利市。

这一进一出,大宋的钱财并没有少,反而变多了。

论起做生意,我大宋商人,怕过谁来!”

曹佾满脸的自豪,很有一种侵吞天下的气势。

赵祯依旧皱着眉头道:“要是人家不愿意采购我大宋物产,或者说采购量不足呢?”

曹佾嘿嘿一笑道:“那就更简单了,民生银行干的就是这事。

数万贯数十万贯的钱财是多少?至少得几大车,谁放心拉着一路回去?

存在银行里,不仅仅能避免路上出事故,还能有利息,辽国的人不傻,自然愿意存在银行。”

“存银行?还有利息?那不是更亏了吗?”

“我的官家哎!您还没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啊!

二郎说的好,躺在账面上的钱财,永远都只是数字,没有任何用处。

但是我们可以用这些钱财去发展工商农业,去发展科技,去反过来采购辽国的产品啊!”

赵祯顿时整个人都凌乱了起来,用别人的钱,去买别人的东西,别人还得感恩戴德,称赞你做的好,这没道理啊?

“万一人家要提钱怎么办?万一宋辽开战怎么办?你们想过没?”

“这都不是问题,提钱给他们就是?只要合乎规矩,自然是可以的,反正咱么也不缺那点钱,他们提了钱,受到了好处,还会给我们宣传,让更多的辽国富户前来存钱。

至于战争!呵呵!这叫做不可抗力,受到波及在所难免,听天由命呗!”

赵祯顿时恍然大悟,不得不说,民生银行这一手,简直太妙了,妙不可言呐!

区区一个银行,不仅能展现出偌大的动力,为大宋添砖加瓦,还能羁縻辽国,让他们从民生经济上依附大宋,一旦两国真正到了你死我活的时候,对不起,因为敌对关系,你们的钱,暂时是没有了。

反而大宋可以利用这一笔巨大的财富,发展自己,简直不要太爽啊!

“也不知未央的脑袋是怎么长的,匪夷所思啊!”赵祯不由感慨万千,满朝诸公,就没有一个有这种远见的,一提到蛮夷,不外乎是施恩啊,求和啊之类的,了无新意,丧权辱国,丢尽了大宋的颜面。

反而未央一出手,便开创了大好的局面。

曹佾笑道:“这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具体的太过纷杂,官家日理万机,有闲暇可以查看一下报表,您是民生银行的大股东,有权查看,每月都有专人把报表呈送过来。”

赵祯顿时恼了:“为何朕从未见过这什么报表?莫非是底下的人欺君不成?”

曹佾也纳闷了,这不会啊?各大股东有权查看月报表,这是定例,为何皇帝没看到呢?

“官家勿忧,询问一下内官即可。”

“陈琳!陈琳何在?”

不大会,陈琳迈着小碎步跑了进来,一脸茫然。

“官家有何吩咐?”

“民生银行的报表之事,你可知晓?”

陈琳顿时明白了,感情是这事,他快速的从袖子里摸出一本奏表,双手呈上。

“官家容秉,这报表倒是每月按时到来,只是官家看过开头之后,一般就扔下了,老奴倒是保留了下来,官家要一一查看吗?”

赵祯愕然,一看那本奏表,别说,还真眼熟,上面写着“报表”两个大字,别无其他。

开篇便是一串串字符,这些字符认识赵祯,但是赵祯认不得它啊!

赵祯倒是每月都看到过一次,只是以为是哪个臣子找来的新奇玩意,也没在意,就随手扔下了,没想到这么重要。

赵祯这次慎重了起来,细细的看了起来,不过片刻,边头疼了起来。

“景休啊!这玩意,朕看不懂啊!”

曹佾笑了,这都是所谓的“宋数字”,是新鲜玩意,自己也是学了好久才看懂的,但是这记账的方法,却是未央创造的所谓复式记账法,一般人别说看懂了,就算是有人讲解,都很难明白,自己也是花费了好久的时间,才慢慢看懂的,赵祯自然是看不懂了。

不过身为一国天子,当面认错,承认自己看不懂,还是让曹佾蛮爽的,最起码没有不懂装懂,也算是一大进步。

“这玩意据说是西域那边传来的,具体不可考,滕夫子认为,既然没有人知道,便是大大宋之物,唤作‘宋数字’,用来记账极为简便。”

“哦?”赵祯来了兴趣,“你仔细说说。”

曹佾变戏法似的从袖口中摸出了一个小册子,递给赵祯。

“官家,这东西说起来简单,真正学起来,才知道是难上加难,让臣说出个子午寅卯来,臣也说不清楚,这是臣的一点心得,官家若是不嫌弃,就拿去看看。”

赵祯也不客气,毫不客气的拿了过来,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还别说,曹佾的小册子,还真是全面,上面除了有《数学初解》的一些理念,还有不少别的东西,都很有用处。

赵祯看了一会,便扔给了曹佾。

身为帝皇,不需要什么都懂,只需要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就行了,臣子只要不逾矩,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所以对于这些新生事物,赵祯并不是很在意,只要对大宋有利,这都不是事。

第219章 渴望自由的赵忠实(四更)

曹佾终究没有去登州蓬莱,去蓬莱的是赵宗实。

前面说过,如果赵祯没有子嗣,这位赵宗实,就是后来的,也就是后来的宋英宗赵曙,平心而论,这家伙当皇帝期间,也是锐意改革,任用擎天神剑王安石,打算劈开滚滚浊流。

可惜的是,王安石虽然养望三十年,天下翘首以盼,依旧动了士人的蛋糕,就连鼎鼎大名的司马光,都跟他对着干,导致大宋终于耗尽了最后一丝元气。

他今年才十二岁,却英姿非凡,颇有王者气度,据说赵曙在宣平坊宅第出生的时候,红光照遍居室,有人看见黄龙在红光中游动。

至于是真是假,那就呵呵了。

这家伙也不知道从何得知有旨意要传到蓬莱的,急吼吼的来到皇宫,想要接下这个任务。

赵祯对自己这个侄子,很是喜爱,老赵家虽然人丁兴旺,但是出色的并不多,赵宗实就是其中最出色的,而且幼年又在自己身边生活了一段时间,感情自然不同。

于是赵祯就让赵宗实接下了这个任务。

赵宗实很开心,他离开皇宫,回到了王府。

赵允让现在还是大宗正,老赵家的大家长,虽然还没有封王汝南郡王,以及后来广为人知的濮安懿王。

赵允让今年四十九岁,但是保养得体,满面红光,气度不凡,史称他天资浑厚,外庄内宽,喜愠不见于色。

以儒家的春秋笔法来说,所谓的天资浑厚倒是好说,但是外庄内宽,那就有待商榷了,至于喜愠不见于色,也可以说此人性情之深沉,十足的一只老狐狸。

更好玩的是,这老头有二十二个儿子,而他的堂兄弟赵祯,生一个死一个,生一个死一个,跟葫芦娃救爷爷似的。

曹皇后的儿女要不是未央出手,只怕也是保不住。

别的不说,单说生这么多儿子,却只有一个闺女,二十三个子女,不可能都是原配夫人生的吧?你以为生猪崽子吗?

这老头要是不好色,那是不可能的。

春秋笔法,为尊者讳嘛!咱捡好的说,至于坏的,那就一笔带过吧!谁让人家有个好儿子呢?

老头见到赵宗实走了进来,双目精光一闪。

“忠实,事情办妥了?”

赵宗实憨厚的一笑,说道:“圣人对孩儿还是很看重的,把此事交于了孩儿。”

赵允让哈哈大笑,面目之上,尽是得意之色。

“此事办的好,为父为你造势数年,加上投靠我们的文武,还有士林之望,以后都是你的班底。

只要此次东去,拿下那位‘活财神’未二郎,你就有取之不尽的财富,还能近的九州之地的民心,这天下,谁敢与你争锋?”

赵允让言语张狂,一双老眼尽是贪婪,人前装够了忠厚老者,在自己的亲儿子面前,赵允让才会露出自己狰狞的一面。

赵宗实依旧憨厚的道:“父王,未央未二郎也是大才,为何不收为己用呢?”

赵允让闻言,面色一沉,低声道:“此人不可用,他三番五次与士林作对,引得士林动荡,你要想坐稳天下,少不得士人的辅佐,怎能因为区区未央,就放弃士林诸贤?岂不是因小失大?

再说了,那未央仗着有圣人撑腰,虽然张狂一时,还能张狂一世不成?

你尽管拿下他,如何处置,自己拿主意就是。”

“若是未央反抗,孩儿当如何?”赵宗实不确定的道:“未央提督锦衣卫,有三千虎贲,尽是虎狼之师,万一事有不谐,孩儿岂不是要丢掉性命?”

赵允让冷笑连连,“以你的身份,谅他也不敢对你如何,就算是他敢,为父这里也会找人为你保驾护航,让他投鼠忌器。

区区一武官,左右不过是又一个杯酒释兵权,你就效仿一下太祖他老人家,夺了他的兵权就是。”

赵宗实想了一下,确实是这个道理,所谓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

自己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太子人选,那未央就算是再忤逆,还敢对自己动手不成?

一瞬间,赵宗实恢复了那副憨厚的样子。

赵允让沉吟片刻,说道:“就让文彦博随你去一趟吧。”

赵宗实躬身称是。

他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自己意得志满的父王,心中升起一种恐惧感。

当年他进入皇宫生活,深宫规矩森严,皇家的规矩更是严苛无比,他虽然被人当作太子看待,但是其实并无任何快乐可言,整个人跟小老头似的,了无生趣。

年期间短暂的宫廷生活,让宋英宗对没有zi you、没有安全感的宫廷生活心存恐惧。

对于当不当皇帝,赵宗实并没有多大的执念,只是自己的父亲,似乎对于皇位有种执念,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送上那把椅子。

中华自古以来的孝义之道,让赵宗实不得不听从父亲的意思,虽然只是小小年纪,但是心思之深沉,堪比当朝大员。

这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孩子。

虽然赵宗实自己心里清楚自己想要做什么,童年阴影,让他对zi you极度渴望,他曾经一度单人匹马跑道城外放任自己漫无目的的游走,为的就是那种感觉,让他极度迷恋。

此次前去蓬莱,左右不过又是一场博弈罢了。

赵宗实知道,自己就是那颗博弈的棋子,所争的,不过是那个位子罢了。

男人哪个不想睡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赵宗实曾经也想过,但是自从被打发出宫之后,他就没了什么想法,因为圣人如果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不会考虑其他的。

不过圣人子嗣艰难,这才是自己的父王不遗余力帮自己上位的原因。

只是这其中冤死了多少人,又有多少幽魂飘荡在皇宫大内,其中又有多少自己的堂弟堂妹呢?

赵宗实不敢想象,自己的父王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他从来都不是个有大勇气的人,他只是想得到一些zi you,如此渺小的愿望,在这滚滚大势之中,竟然显得如此无力,身为皇家子弟,又有何zi you可言?

第220章 蓬莱的力量

“老师,还有多久到蓬莱?”

赵宗实坐在高大的马车里,询问对坐的一位中年文士。

那中年文士正是文彦博,他此次被赵允让请出来,帮助赵忠实,也是有苦难言。

文家也是汾州世代书香,早年文彦博游历,曾经获得过赵允让的帮助,自然不能推辞。

但是出来了,就代表自己成了赵允让一系,这让一直喜欢做黄雀的文彦博殊为不喜,打算帮了这一次之后,就蛰伏下来。

“宗实,不要着急,蓬莱远在千里之外,就算是我们骑快马赶路,也要三四天功夫,更何况是马车?咱们已经走了三天,大约再过三天,就能到蓬莱了。”

文彦博和颜悦色,一副长者的样子。

他也喜欢赵宗实,不止是他,就连包拯、唐介这种清正廉明的孤臣,都喜欢这个赵家名望最高的孩子。

历史上,丞相韩琦、龙图阁直学士包拯等人又向仁宗提立皇太子的事情。

可见赵宗实的名望与人脉,都是不可小视。

赵宗实之所以称文彦博为老师,不过是尊称罢了,至于文彦博,直呼其名,则是表示自己的立场。

“早就听闻蓬莱富庶繁华,宛如人间仙境一般,宗实早有意前往,如今终于得偿所愿。”

文彦博微微一笑,对于这种传闻,他是不信的,作为世家的代表性人物,自然对天下大势了若指掌,登州是什么地方?他还能不清楚?蓬莱那个地方,不过是皇帝看重,修了一座阁楼,还有一座水城,才好了一些,不然依旧是个困顿不堪的地方,从来都是发配充军的不二之选。

“宗实啊!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蓬莱市什么样,不能只去听,还要去看。”

文彦博的谆谆教导,赵宗实是听进去了的,他本就是个聪慧的孩子,自然知道文彦博的意思,不外乎不相信罢了。

但是少年人从来都是充满了幻想的,他们幻想之中的世界,总是充满了美好的东西,无论是人还是物,都是尽善尽美。

赵宗实也不例外。

他幻想蓬莱,就是能让自己翱翔的地方,能让自己插上一双翅膀,翱翔于天地之间。

不是谁去岁fèng huáng经天,起于蓬莱吗?

搞不好还能见到传说之中的fèng huáng呢!

赵宗实兴奋无比,充满了向往。

文彦博不忍打碎少年人的梦想,只得眼观鼻,鼻观心的坐在那里。

又过了三日,前方的道路霍然开朗,行人也多了起来。

赵宗实掀开马车的帘子,向外看去,发现道路很干净,干净的不像话,甚至有些反光,阳光撒在地上,都能折射出人的面容。

尤其是那些行人,虽然行色匆匆,但是面上带着一种光辉,那是一种对生活充满了向往的光辉。

联想到一路见到的那些百姓,不是面黄肌肉,就是充满了颓废之感,哪有这条大道上的行人这么鲜活?

这才是真正的人啊!这才是人的正确活法。

“小王爷,前面便是登州了,我们要去登州府衙,拜会王知府吗?”

赵宗实看向文彦博,文彦博摇头道:“王珪固然清贵,但是我们此来宣旨,宜早不宜迟,直接去蓬莱即可。”

外面的侍卫吩咐了下去,车队直接向着蓬莱而去。

越靠近蓬莱,边越能发现整个登州的变化,是何等的巨大。

赵宗实欢呼雀跃,就算是看见一栋钢筋混凝土的建筑,都欢喜不已。

文彦博的面色却越来越凝重,他能看出来,这登州的变化,何止是翻天覆地,若非是人口xiàn zhi,只怕就算是开封,也比不得登州了。

要知道开封可是大宋的核心,登州是什么地方?在很多人的眼里,还是穷乡僻壤呢。

谁见过穷乡僻壤的百姓住的清一色的青砖红瓦房?甚至城镇之中,一栋栋数十丈的高楼拔地而起,如同巨兽一般,盘踞在那里,让人惊骇不已。

赵宗实也惊呆了,不可置信的看着前方的蓬莱城。

在阳光的照射下,蓬莱城散发出一种迷人的神采,一座座精美的高楼,一条条干净的街道,甚至就连行人,都与其他地方大不同。

“老师,传言果然不虚,蓬莱果真乃人间仙境也!”

此刻赵宗实与文彦博正站在市舶司前,两人都惊掉了下巴。

这特么是市舶司?皇宫也没有这么精美啊!

文彦博都有一种据为己有的冲动了。

怪不得那么多人打蓬莱的主意,感情这蓬莱就是一只下金蛋的母鸡啊!

看那市舶司进进出出的商贾,文彦博大约估算了一下,半个时辰,就有近百商贾出入,这还不算在其他四门。

尤其是市舶司广场上挂着一个巨大的玻璃巨幕,上面按照蓬莱的钟楼时辰,时针每走过半格,也就是半小时的时候,就有专人上前更换,上面书写着实时的商品价格,还有商品的余量以及其他最新动态,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文彦博惊讶的发现,上面竟然还书写着最新的成交额。

巨幕是透明的,市舶司的一切,也是透明的,让人一目了然。

文彦博仔细算了一下,一个时辰,市舶司的成交量,就达到了三十万贯左右。

如此算下来,一天就算是只有五个时辰进行交易,也有一百五十万贯啊!

这特么一个月就是四千五百万贯啊!一年就是五千四百万贯啊!

这还只是市舶司进行的交易,都是针对海外的。

大宋国内的市场,那是只多不少,只是没有在市舶司交易,如此算来,光是一个蓬莱,一年成交量,最起码也是以亿计。

按照蓬莱的规矩,纳税十抽一,那就是一千万贯!只多不少!

文彦博脑袋晕乎乎的,眼神迷离,走路都不知道迈哪只脚了,整个人都不好了。

文彦博关注的是经济,赵宗实关注的却是蓬莱的精气神。

他发现,整个蓬莱,有一种异样的活力,仿佛如同一座活城一般,每一个人都是如此有趣,每一座建筑,都是如此的耀眼。

当然,最耀眼的还是钟楼与市舶司,还有远远看去,比市舶司丝毫不逊的衙门。

至于传说中的暨行书院到底是什么样?赵宗实更加的期待了。

第221章 未央的决断

未央坐在书院的一处不起眼的地方,脚下趴着小白,正打着盹,身边跟着苏八娘和蔓菁,两人正在说着什么,他的怀里,一只毛茸茸的滚滚极为不雅的四肢摊开,如同死狗一般,让未央给它挠痒痒。

过了一会,见未央没有动静,索性呼呼大睡了起来。

这时候,范无稽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坐了下来,抄起茶杯,就灌了两口。

“老范啊!上好的冻顶乌龙,你就不知道品品?”未央翻着白眼,看着糟蹋东西的范无稽。

范无稽嘿嘿一笑,“这玩意不就是茶树叶子泡的水吗?有甚金贵?也就你把这玩意当成命,在老汉这里,都是水。”

未央懒得理他,嘴里说道:“他们俩在干啥?”

“老的在打听蓬莱的经济民生,小的在蓬莱城乱窜玩耍。”

未央点了点头,说道:“盯住文彦博,不要让他起什么幺蛾子。”

范无稽嘎嘎怪笑道:“整个蓬莱都是咱们的人,说句不客气的话,就算是你未二郎丢了一根针,都能给你找回来,别说两个大活人了。”

未央毫不客气的道:“你不在朝堂,不知朝堂之上,那些人的厉害,这位文彦博,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不说别的,单说心思灵巧,善于谋身一途,能排进天下前三,不能大意。”

要是文彦博听到未央的这番夸赞,肯定引为知己。

不过范无稽却慎重了起来,未央如此看重文彦博,说明这老头肯定有高明之处,他久在书院,是建筑学院的院长,与滕子京、晏殊等人也是交流惯了的,这几个人他都佩服的五体投地,人家那是天上的星宿下凡。

但是未央在这几个人之间,也是如鱼得水,从来没有说忌惮过谁。

乍一听到未央竟然忌惮一个人,就连范无稽都不敢不慎重。

别说是他,就算是晏殊这个刚刚退下来的首相,只怕论起阴谋诡计,比文彦博也差了数筹,至于欧阳修,那就算了吧,给人家提鞋都不配,其他几位更不用说了。

书院的学生,倒是有几位成长起来,能跟此老掰掰腕子,吕惠卿算一个,章惇算一个,曾布也能算一个,至于苏轼,呵呵!

但是他们都还未成长,不堪大用,只能未央亲自出手。

别看文彦博只是在城里看了看,但是该看到的,他绝对能看到,不该看到的,他也能看到小半。

“都按计划吩咐下去了吧?”未央想了一下,还是不放心的问道。

范无稽点头到:“市舶司的公示牌,直接隐藏了三分之二,其他地方的,也隐藏了大半,就算是文彦博再厉害,想来也不会看出其中的猫腻。”

未央点了点头,他倒不是怕文彦博看出什么,他是怕文彦博看出什么之后,出手对付自己。

一年三亿贯,甚至更多的交易量,这是何等庞大的一笔资金,光是税收,都有三千万贯。

整个天下的税收才多少,落到朝廷手里还能剩多少?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未央手中的财富,那是真正的富可敌国,甚至还略有超出。

文彦博是什么人?未央虽然不是很了解,但是一直很忌惮,这家伙甚至比贾昌朝还要厉害,被这种人盯上,绝对没有好事。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未央可不想天天防着这个,防着那个,毕竟他不是真的神仙,也不想真的成为杀人魔王,只想安安心心的经营好这个千疮百孔的世界。

至于文彦博,只要他不过分,未央不打算对他如何,甚至还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在其中。

人不能没有对手,一旦没有对手盯着你,很容易就变成你最不想成为的那一类人。

未央不想以后变成一个自己曾经讨厌的人,留一两个对手盯着自己,是很有必要的。

其他人不够资格,但是文彦博、贾昌朝,绝对是够资格的,如果再加上庞籍,还有其他几位,未央觉得自己能走的更稳当一些,不至于摔跟头。

“二郎,你不打算见他们?”范无稽一般bāo guo熊猫,老头子也被熊猫萌的一脸血,自然不会错过。

“见是肯定要见的,只是还不到时候,我总觉得,这两人来者不善。”

范无稽点点头,说道:“那文彦博肯定有所图谋,但是那赵宗实赵小王爷,就是一个孩子,以老汉看,就像是长久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刚刚从笼子里出来见见世面,天真烂漫,不似奸邪之徒。”

未央沉默了下来,范无稽久经世事,一双老眼最是精明,他看人绝对不会看错。

未央虽然对谁当皇帝没有意见,但是如今他与皇帝休戚与共,与曹佾也是生死之交,自然乐于看到曹皇后的儿子,赵祯的亲子登基为帝。

但是历史的潮流,谁也不知道会如何运行,就算是未央来自后世,对历史还算熟悉,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能改变历史。

不过通过这些时间的所作所为来看,效果还不错。

未央觉得,只要赵宗实不自己作死,放他一马也不算什么,要是赵祯的儿子真的不堪造就,而赵宗实又真的有真才实学,让他当皇帝也不算坏事。

毕竟这个还是个皇权至上的时代,不是后世政治清明,想要谁当总统,大家投票选举,就算是选了个傻子,你也必须承受。

“看情况吧!”未央感慨了一声,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范无稽玩弄了一会滚滚,边交给了未央,径直去了。

苏八娘与蔓菁侧耳听了半晌,见范无稽走了,苏八娘这才大着胆子问道:“二郎,我听父亲说过,文彦博素有清名,是不可多得的干吏,你好像很不喜欢他。”

你们是不知道他的厉害啊!看似光大伟岸的背后,那些龌蹉,怎是你们这些涉世不深的小姑娘所能明白的?

未央呵呵笑道:“他们来蓬莱,本就没安好心,不管他是什么人,干吏也好,贪官也罢,总之不能打我的主意,谁敢打我的主意,伸手剁手,伸脚跺脚,绝不客气。”

第222章 春心动

未央打了个哈欠,笑道:“你们自去玩耍吧,我要睡一会,回了蓬莱也不让人消停,真是的。”

苏八娘与蔓菁互视一眼,诡异的一笑,欢快的走了。

赵宗实小脸上洋溢着灿烂的微笑,手里攥着一个大号的棉花糖,后面的护卫,大包小包的拎着很多东西,一脸的无奈。

突然间,赵宗实看到了一个捏面人的摊子,主人正聚精会神的捏着一个惟妙惟肖的小兔子,很是可爱

赵宗实看的入了迷,等那人捏好,上前一把夺过。

摊子的主rén dà怒,正在喝骂,一串铜钱落在了摊子上,他当即换了一副面孔,一脸的谄媚。

几个护卫一脸的鄙夷,商贾逐利,嘴脸让人不耻。

赵宗实欢快的迈着小步伐,沿着宽阔干净的街道,如同撒欢儿。

正开心间,冷不丁撞着了什么东西,软绵绵的,毛茸茸的,很舒服的样子。

赵宗实抬头看去,顿时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长街。

“救命啊!食铁兽啊!”

几个护卫顿时上前,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虎视眈眈的看着那只黑白相间的食铁兽,还有抱着食铁兽的那位靓丽女子。

一旁的商贩与行人见状,一个个哈哈大笑,前仰后合。

书院的熊猫,可是整个蓬莱人的爱宠,小孩子摸一摸都能傻乐半天,据说还经常与学子们一同上课听讲,那是多大的福气?也就这没见过世面的公子爷,才吓得惊慌失措。

赵宗实小脸通红,他也意识到了,这只食铁兽好像是不伤人的,小孩子心理承受能力不强,当即双眼一红,就要哭出来。

一只纤纤玉手伸了过来,一张锦帕轻轻的擦拭了一下赵宗实的小脸,擦去泪痕,一个极好听的声音传来。

“小公子,莫哭,小花是只善良的熊猫,吃素的。”

赵宗实停止了抽泣,直勾勾的看着那个女子。

“xiao jie姐你真漂亮!”赵宗实由衷的赞道。

“你个登徒子,当街调戏良家女子,居心何在!”

赵宗实一愣,抬头看去,只见女子身后露出一个小脑袋,正鄙视的看着他,年纪不大,跟自己差不多。

赵宗实一下子就被问住了,唯唯诺诺,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身后的护卫头子上前一步,沉声道:“两位xiao jie,我家公子少不经事,若有冲撞之处,还请见谅。”

旁边一个卖炊饼的大婶笑道:“连苏家姑娘都不认识,小公子是哪里人士?”

围观的众人发出善意的笑声,那大婶笑声尤其的大,如同杠铃一般。

苏八娘从蔓菁身后转出来,亭亭玉立,俏生生的看着赵宗实,眼中有莫名的笑意。

蔓菁有江南女子独有的风采,加上靓丽过人,甚是引人眼球,但是苏八娘俏皮可爱,比不得蔓菁已经成熟的风韵,却另有一番动人。

两人站在那里,众人自觉的形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包围圈,防备着赵宗实与他的护卫。

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这几人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而且孔武有力,谁知道他们会不会伤人?万一伤了苏八娘,那可就不妙了。

苏八娘一点都不害怕,推开众人,从蔓菁怀里接过熊猫小花,笑道:“我家的小花,一向可爱,你可不能打它,再说了,是你无理在先,我们可没有得罪你。”

哪知道人家赵宗实根本就不看她,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蔓菁,一脸的爱慕之意,显然动了春心。

蔓菁面现不悦,轻轻的咳了一声,皱眉道:“不过如此,八娘,走吧!”

苏八娘笑眯眯的抱着小花跟着就走,一点犹豫都没有。

她看到有人对蔓菁萌动春心,欢喜的不得了,她巴不得蔓菁嫁出去呢。

虽然蔓菁来到书院不争不抢,甚至连话都很少,但是那种清雅的成熟气质,是青涩的苏八娘怎么都比不了的。

就算未央对蔓菁没有什么想法,但是苏八娘还是有别样的心思,万一呢?男人就不是个长情的物种,谁知道以后未央会不会突然对蔓菁起了心思?

日久生情这种事情,苏八娘坚信不疑。

但是蔓菁对人有致命的吸引力,要不然书院的先生们也不会对这个姑娘和颜悦色,这是先天的气质与后天的培养形成的,与时间有关系,苏八娘急也没用。

赵宗实见两人要走,顿时急了。

“小娘子留步!”

蔓菁回头,微微一笑,笑魇如花。

“小公子还有何事?”

赵宗实整理了一下衣冠,一本正经,翩翩有礼的道:“方才冲撞了小娘子,我在这里赔罪了,我叫赵宗实,敢问小娘子芳名?”

一旁的苏八娘抢过话头,“什么小娘子,你以为江湖侠客吗?这是我蔓菁姐姐,你也要叫姐姐才是。”

说完,还给赵宗实使了个眼色,可惜赵宗实满心都是蔓菁的那张脸,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依旧穷追不舍,连连发问。

苏八娘一口气憋在胸口胸口,起的肺疼,没见过这么不开窍的,还小王爷呢,连小花、小白都比起聪明。

“你这人怎么回事,人家不愿意理你,你就不能识趣一点?”

一个高高瘦瘦的家伙走了过来,一把拦住了赵宗实,训斥了一句,转而满脸堆欢,对着蔓菁道:“这位姑娘,小可苏颂,见过姑娘。”

苏颂二十多岁,长的高高瘦瘦,面目颇为俊朗,尤其是一双眸子,宛如朗星,风度翩翩,一副浊世佳公子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大生好感。

可以他遇到的是苏八娘与蔓菁,蔓菁久经世事,什么人没见过,她干的就是这一行。

苏八娘更不用说了,有个学识渊博的老爹,有两个天资绝世的弟弟,更有一个名满天下的未婚夫,苏颂虽然风姿不凡,但是比起他们来,还是差了一筹,更不要说书院还有不知多少天才少年,她本身更是一位大才女,对于苏颂,自然不感冒。

所以苏颂很尴尬,尴尬的脸都红了,自忖才学,不曾想竟然连两个不知名少女都不能打动,实在是太失败了。

第223章 来自未央的恶意

苏颂觉得自己收到了十万点暴击,就这样僵持在那,满面通红。

蔓菁一脸的风轻云淡,嘴角含笑。

苏八娘抱着小花好奇的看着这个奇怪的人,小花在她怀里打着哈欠。

至于跟着过来的赵宗实,护在了蔓菁的身边,一脸戒备的看着苏颂,俨然护花使者。

过了片刻,还是苏八娘打破了僵局。

“蔓菁姐姐,今天啥日子,遇到的人都好生奇怪。”

蔓菁莞尔一笑,顿时迷醉了不知多少人。

赵宗实东倒西歪,苏颂微微晃神,路上的行人一个个不听的回头,回头率高达百分百。

“不要闹了,咱们出来的很久了,公子该醒了。”

苏八娘撇撇嘴,“他自从回来后,好像一直睡不够,每天十二个时辰,倒有七八个时辰在睡觉,也不知是怎么了。”

蔓菁面上现出忧虑,未央自从回到蓬莱,除了刚开始修书,现在已经近十月份了,却如同动物一般,开始进行冬眠,整日里睡不够,让人很是担心。

两人徐徐前行,后面跟着一高一矮,一大一小两个傻乎乎的家伙,最后面还有七个大汉跟着,各自抱着一柄横刀,形成了一个怪异的组合。

还未来到书院山门,一个满脸大胡子,身穿飞鹏袍的壮汉,领着一队同样服饰的大汉,区别只是胡子大汉袍服之上,多了一些纹绣。

那大汉来到近前,抱拳施礼:“苏xiao jie,蔓菁xiao jie。”

苏八娘笑眯眯的道:“鲁常,你在这做甚?”

鲁常憨厚一笑,“今日马场那边有上百匹母马诞下小马驹,未公有交代第一批小马驹降生,要告知未公一声,属下前来寻找未公。”

鲁常的手在刀柄上若即若离,看向那几个护卫,“两位xiao jie,这两位是?”

蔓菁微笑道:“这一位是泉州名士,这一位是赵小王爷,都是书院的贵客。”

鲁常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看那几位护卫,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虽然他不惧这几人,但是争斗起来,难免照顾不到两位xiao jie,让他几乎浑身炸毛,不敢松懈。

“可需要属下护送上山?”

蔓菁与苏八娘都不是胆小怕事的人,更何况人家本来也没对她们做什么,苏八娘大大方方的说道:“反正是同路,一起去吧,二郎这会估计还在睡觉,你贸然打扰他,搞不好会被训斥,我们俩倒是无碍。”

鲁常嘿嘿一笑,“那就多谢两位姑娘了。”

鲁常当然不会轻易离去,他知道苏八娘在书院的地位,寻常学子绝对比不上,又是未公的未婚妻子,谁敢让她在蓬莱出事,那简直是找死,就算是没有危险,也要在适当的时间,表现一下忠心,鲁常觉得现在这个机会就不错,当然不会错过。

几人刚到山门,保卫科的人就拦下了鲁常的士兵还有赵宗实的护卫。

“书院重地,闲杂人等免进,请你们在山门外等候。”

那护卫头子面色微变,冷声道:“护卫主人,乃是我等职责,寸步不能离,若是我家主人出了差错,你们担待的起吗?”

保卫科的人寸步不让,也不说话,冷着一张脸,就是不让进。

反而锦衣卫的人一个个抱着膀子站在一旁,一脸准备看笑话的样子,就差花生、瓜子、矿泉水了。

保卫科的人,大多身体残缺,但是要是有人胆敢小看他们,那就是作死了,要知道,他们都是从辽国下来的百战悍卒,出生入死,挑选的都是锦衣卫中最强的存在,岂是一般人能比的?

而且他们保卫科人数众多,打起来一点都不用担心吃亏。

眼看就要打起来,赵宗实连忙上前,“还不退下,这暨行书院之中,我能出什么事?你们在山门外等着就是。”

那护卫头子看着山门两旁隐隐约约的人影,面色数变,闻言舒了一口气,恭恭敬敬道:“遵命。”

五人一熊徐徐前行,过不大会,来到了未央休憩的地方。

未央已经醒来了,正给小白挠痒痒,小白忽闪着一双翅膀,眼睛眯着,极为舒服,发出“呜呜”的叫声。

“二郎,小王爷来了,还有泉州来的苏颂,我记得是晏相公去信唤来的。”

苏八娘边走边说,随手就把小花扔了出去,未央连忙纵身而起,接住了小花,轻轻抚慰着心灵受创的滚滚,恼怒道:“就不能小心些?万一伤了咋办?”

苏八娘一向稳重,很少有展现自己小女儿的一面,也就在未央、蔓菁以及自己家人面前有这样的表现,今天如此轻浮,实在是很开心,好久没见过如此有趣的人了,自然开心。

“见过未大人。”

“见过未先生。”

赵宗实在朝,称呼未央未大人,苏颂在野,自然称呼未央未先生,谁让人家是暨行书院的创办者之一呢?自己来书院求学,自然要称呼先生。

未央还礼,笑道:“八娘与蔓菁一时兴起,捉弄了两位,两位不要见怪。”

两人连道不敢。

未央随手把小花递给蔓菁,把小白交给苏八娘,示意她们下去。

两人带着两只宠物走了。

未央这才看向两人,似笑非笑道:“求学问道,我暨行书院欢迎至极,寻找是非,还请另寻它门。”

苏颂呵呵一笑,“学生前来求学,想来不违先生之意。”

未央点了点头,伸手指了一个方向。

苏颂随之离去。

未央看向赵宗实,赵宗实顿时感觉压力陡增,汗流浃背,未央年岁虽然与他差不多,但是未央的身上有一种令人窒息的压力,如同从尸山血海之中踏出来的神魔,又如同翱翔在九天之上的神龙一般,令人敬畏。

“未大人,我奉命而来,宣读圣旨。”

未央淡淡的道:“你应该在京城,做你的皇储之梦。”

赵宗实面色更加惨白,索性横下了一条心,“未大人,我并没有得罪你,为何针对于我?”

“因为我不喜欢你。”未央毫不避讳的道:“慢说你不是皇帝,只是后备皇储,就算你真的当了皇帝又如何?”

第224章 大麻烦

赵宗实的小脸一会青,一会白,一会红,如同来了颜料铺一般,煞是精彩。

他自幼养尊处优,没吃过什么苦,因为有赵祯养子这层身份,尤为尊贵,一旦赵祯没有子嗣,他就有七八成的可能登临帝位,再加上赵允让为他造势,还有本身也算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很多人自然捧着、宠着。

这是人家的特权,可是在未央这里,全都没用。

别说是他,就算是赵祯,想要打蓬莱和书院的主意,未央也不会客气。

“未大人,”赵宗实不甘心的道:“我只是奉命而来,并无恶意,为何如此待我?”

未央眯起了眼睛,打了个哈欠。

“你说错了,你没有恶意,不代表你身后的人没有恶意。”

“你身份特殊,就算是有些心机,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妨碍,但是你身后的人不一样,他们会为了你不惜杀人满门。”

“你可知道,你来到蓬莱的那一刻起,又是一轮新的角逐?这期间会死多少人?会有多少家庭支离破碎?”

“这都是你造成的,你便是杀害这些人的罪魁祸首!”

未央疾言厉色,声音宛如春雷。

赵宗实面色惨白,惊慌失措,突然间大声道:“我不信,我这一路,未曾滋扰任何人,就连护卫都只带了八个,怎么会有人因我而死!”

未央冷冷一笑,说道:“愚蠢至极!鲁常,你与小王爷说说。”

鲁常一直待在身边,闻言开口道:“属下奉命严查入城人员,缉拿可疑人员一百三十六人,当场斩杀反抗人员五十七人。

这些人口音大多为京畿口音,身手不俗,训练有素。

其中十三人,查实乃是军中将领。”

赵宗实顿时面色更白,他想到了来时父王说的话,只是没想到,竟然真的动手。

那边鲁常继续道:“蓬莱附近,发现数队士兵行踪诡秘,意图进入蓬莱,皆被发现,退避而走。”

赵宗实的小脸顿时又煞白了一份,不似人样。

未央挥了挥手,鲁常就闭嘴了。

“小王爷,你猜那些士兵进入蓬莱,有几个能活着出去?我赌不会超过一成。”

赵宗实面色数变,别人不知道未央的战绩,甚至他父王都不见得清楚,他却知道,未央曾经深入辽地,现在耶律宗真还在蓬莱养马呢。

这是赵祯跟他说的,断然不会有错,赵祯不会跟他说这个谎,没有必要。

未央说一成,都少了,赵宗实认为,真要冲突起来,只怕会全军覆没。

未央继续说道:“你来蓬莱,是为了试探我,看看能不能获取我的支持,这是其一。

一旦试探后,我不会给你,或者说给你身后的人卖命,就会动手了,而那些士兵,就是你们动手的依仗。

只是小王爷,私自调动京畿军队,而圣人却不知晓,我不知你是天真呢?还是真傻?

普天之下,皆是王土,四海之内,皆是王臣!

莫不是你以为,这天下真的是你的了?

圣人在上,只怕还不是你们为所欲为的时候吧?”

赵宗实愤怒的吼道:“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你们都逼我。”

未央不屑的看了几近疯癫的赵宗实,摇了摇头,这个傻孩子,到现在还没摆好自己的位置。

赵允让布局十年,怎么甘心把皇位交给别人。

从赵祯把赵宗实抱入宫中的那一刻起,赵宗实坐不坐皇位,已经由不得他了。

赵祯的孩子是怎么死的?赵祯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是皇帝,怎么可能那么多孩子死的不明不白,却无动于衷?肯定会去查的。

双方斗到了现在,无论哪一方收手,下场都不会好。

身首异处都是轻的,灭门在所难免。

未央忽然同情起这个孩子了,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却承受了太多的风风雨雨,这都是权力惹得祸。

不过这跟未央没关系,他还没圣母到啥都管的地步。

鲁常抱拳退去,无声无息,他本来的目的就是汇报情况,如今情况已经汇报了自然要走,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他呢。

未央都快瞌睡了,那边赵宗实才突然开口道:“我不想当皇帝。”

未央眼睛微眯,昏昏欲睡,似乎根本没听到。

“我不想当皇帝!”

赵宗实愤怒的吼道:“当皇帝有什么好?整日里待在深宫内苑,连吃什么穿什么都有人安排!走路的姿势都要求的明明白白!

我不想当皇帝!”

未央睁开眼睛,不耐烦的道:“爱当不当!管我屁事!没事去城里转转,散散心,别来烦我。”

赵宗实没有走,他恭恭敬敬的躬身施礼,是弟子礼。

“还请先生教我。”

未央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你如何认为我会教你?要知道,我与圣人乃是君臣,不对付你就算是好的了,还想让我教你?”

赵宗实低着头,恭声道:“圣人曾对我说过,天下之间,若论才智,先生首屈一指,若论格局,天下无人能及。

先生为国为民,实乃古今少有的仁者,圣人告诉我,若有机会,一定要向先生请教。

还请先生教我!”

“没空!”

赵宗实无语,搬出皇帝都不好使了,这个未央到底有多大能耐?连皇帝都懒得理会?

“既如此,先生可否允许我在书院旁听?先生放心,我绝不会暴露身份。”

未央瞥了他一眼,笑呵呵的道:“书院并不禁止学子前来求学,只要你通过考核,成为正式学子,也非难事,按照书院的规矩就是。”

赵宗实大喜,这意思就是自己有机会前来求学了,只要自己不在京城,不知要少了多少是是非非,最起码自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再如同提线木偶一般,被人操纵着过活。

他当即躬身道:“学生这就回去安排一切,那些士兵,学生会让他们退去。”

未央摆了摆手,不耐烦的道:“走与不走,与我无关。”

赵宗实退去。

未央真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特么的就是嘴贱,赵宗实多聪明啊,给个杆子就往上爬,绝对会以最快的速度,成为书院的学子。

这特么是多大一个麻烦啊!

第225章 小尾巴

未央很后悔,但是也不能反悔。

不过转念一想,不过是区区一个皇室子弟,还造不成什么妨碍,就算是他有些能耐,在未央看来,在天才满地走的暨行书院,顶多是中人之姿,慢慢的就会泯于众人。

所以他不担心,慢慢悠悠的起身,回了家中。

杜纤云正在忙活着布菜,未烟正抱着未珩,到处追着滚滚,打算骑上去,小白盯着桌上的一只烧鸡,流着哈喇子。

苏八娘与蔓菁正在给杜纤云帮忙。

一切都是那么的鲜活,这才是生活的样子啊!

就这样生活下去,好像也不错。

未央面带笑容,上去一把抢过祸害小花的未珩,笑呵呵的走了进去。

“二郎,今天有你最爱吃的葱爆海参。”

杜纤云笑道:“还有海米饭,你等会,就可以开饭了。”

“得嘞!”

未央嘿嘿一笑,抱着未珩坐了下来。

不大会,一桌子美食就布好了,还有果汁。

这一桌子菜,最起码四五贯钱,一年前的未家,根本不可能吃的上,谁能想到,不过区区一年,就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饭桌上,未央与未烟你争我夺,不亦乐乎,他们兄妹的口味差不多,最喜欢葱爆海参这道菜,吃起来没够。

苏八娘与蔓菁慢条斯理的吃着,至于杜纤云,她吃饭极快,三下两下就吃的差不多了,放下筷子,抱着未珩,看着几个人吃饭,一脸的笑意。

小白趁人不注意,一爪子就把烧鸡抢走,飞快的跑出了门外,不知躲在哪里,大快朵颐。

一顿饭吃的欢快而又写意。

吃完饭,未央已经昏昏欲睡了,自从从扬州回来后,他一直是这种状态。

这是精神耗损过头的表现,他需要以睡眠补充精神。

这次虽然没有动用羽箭,但是这么庞大的集团对抗,岂是等闲?未央看似轻松,但是脑子之中,一直在不断谋划,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满脑子布局策划。

这就怪不得他精神耗损这么大了,脑力活可不是体力活可以比的,干体力活的人,吃饱喝足之后,一夜就能恢复,但是干脑力活的不一样,用脑过度的人,直接猝死的还少?后事程序员、扑街写手,那可是说死就死,毫不犹豫!

“唉,又睡了。”

杜纤云忧心忡忡的看了一眼未央的卧室,担忧不已。

苏八娘的小脸也不太好看。

蔓菁安慰道:“扬州归来,公子实在是累了,千头万绪,万斤重担,都压在了公子的肩头,不敢有丝毫松懈。

要知道公子只是区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劳累一些也是正常。”

杜纤云叹了一口气,说道:“也是苦了他了,未家从一无所有,到现在这般模样,都是二郎一肩挑起,实在是让人心疼。

以前他刚刚受伤醒来的时候,也是整日里睡觉,他说睡眠才是最好的恢复方式。

要知道那可是大病初愈,这一次,不亚于他那次大病,要是再来几次,我担心他的身体承受不住。”

苏八娘摇头道:“大嫂放心,钱颐先生说过,二郎只是精神耗损,恢复过来后就没事了。

当初二郎在辽国杀了个七进七出,不照样安然无恙?”

三个女人一台戏,围绕着未央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无外乎怎么给未央补身体之类的。

所以第二天早晨,未央惊讶的发现,以往的豆浆油条、包子、啥汤之类的,一个都没有,有的是一碗清粥,一碟小菜,外加奉送一个萌萌哒少年。

少年叫钱乙,医学院院长钱颐的公子。

小家伙一本正经的端坐在哪里,可是嘴里一点都不慢,他的面前摆着的,是最精致的美食。

未央气的鼻子都歪了,刚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愤慨之情。

钱乙慢慢悠悠的开口道:“清粥养人,小菜清心!这是我爹开的方子。”

未央一脸黑线,顿时蔫了。

钱颐在书院一年,逼着未央写过一些医书,未央虽然不通医术,但是却博览群书,看过不少医书,钱颐得了医书,从此医术大进,在蓬莱博了一个“神医”的名头,如今颇有神话的趋势,他开的方子,绝对没有人会怀疑。

未央只知道这对父子,尤其是钱乙,那绝对是国宝级的,堪比滚滚,他老子自然也不差,却没想到这两父子在医术一道的天赋,简直是逆天,据说钱颐现在已经着手研究剖腹之术了,可见一斑。

“能不能不吃?”未央可怜兮兮的看着钱乙盘子里的一片薄薄的松露,很有yu wàng。

钱乙张口吃下最后一片松露,“当然不行,你信不信你现在不吃,马上我爹就冲进来?”

未央无奈,没滋没味的吃了早饭,起身就去院里运动。

钱乙就像是小尾巴一样,寸步不离的跟着。

未央无奈道:“吃完饭了,你不回去进学?”

钱乙冷着一张小脸,“医学院的课程,我已经学完了,再去也没有意义。”

未央觉得今天自己的智商被摁在地上,狠狠的摩擦了一遍一遍又一遍,这父子两个,简直就是医道之上天才中的天才,只是儿子更妖孽一些,怪不得人家能靠着医术就能名留青史呢。

未央苦口婆心的说道:“年轻人,你还年轻,该干些年轻人该做的事情,在这里陪着我算个什么事?”

钱乙冷笑道:“未先生,你说这些没用,你的身体亏损太大,我要负责盯着你,不然你去花天酒地,倒霉的是我,夫人可是吩咐过了,要寸步不离。”

“我上厕所你也跟着?”

“我在外面等着,晚上要跟你睡一个屋,白天要跟你一起吃饭,总之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未央无奈,只得随他去了。

果然,这小子无论未央去哪,他就去哪,一点空闲都不给,但凡未央做点出格的事情,立刻制止。

未央觉得人生当真无趣,索性睡起了大觉。

人家钱乙也没闲着,手里拿着一本书,看的津津有味。

未央这样的日子没持续多久,终于结束了,因为一项改天换地的发明,终于被一直在实验室窝着的韩知止师徒搞出来了。

第226章 电的诞生

一个人,无论他知识多么渊博,能力多么强悍,他都是一个人,对于整个世界的影响,并不能产生质的变化。

但是这个人要是有一帮人帮忙,那就不一样了。

比如孔子,比如老子,比如孙子,比如耶稣,比如mu hǎn mo dé,再比如释迦摩尼!

他们之所以对世界的有数千年的影响,并不是因为他们本人的原因。

他们有一大帮簇拥者,这些人不遗余力的宣传他们的思想,他们的理念,自己标榜为他们的门徒,进而扩大影响。

最成功的,莫过于上述几人了。

所以当未央怀着忐忑的心情,看着韩知止与陈景元小心翼翼,激动无比的把两根包裹了细腻皮革的铜线接在一起,一溜溜火花瞬间亮起,在幽暗的实验室内,是如此的明亮。

火花虽小,但是却能照亮未来!

对于这一点,未央丝毫不怀疑。

古人敬畏雷电,所以不敢探究,认为那是神的力量,凡人不可窃取,否则定当被神灵惩罚,直到西方出现了几位离经叛道的家伙,才总算把电力与磁力研究出来,而后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才有了后世未央所见到的繁华盛世。

有人问为何不从工业革命循序渐进,而直接发展电力。

未央呵呵一笑,工业革命,说白了就是羊chi rén,无论是蒸汽机,还是煤炭,还是其他的产业,都需要大量的人手,没有人,一切都是妄谈。

西方的工业革命,放在东方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首先便是土地与人口的矛盾。

现在的华夏大地,人口数以千万计,土地却是有数的,反观西方,就算是他们走上了工业化的道路,人口也不及中国这般庞大。

而且西方为何拼了命的发展海外殖民?把自己地盘上的人口送往海外?不就是为了解决矛盾吗?

为了发展工业,多人人死于黑黝黝的煤矿中,多少民族于那段时间消亡?

大宋没有把矛盾转移到海外的资本,暂时更没有那个能力。

未央身怀尖端科技知识,若是从头来过,简直对不起自己,辱没了先人。

所以他刻意写了一本关于电力的书,刻意让韩知止去注意到。

果不其然,自古以来,科学家都是一个模样,再加上韩知止是个道士,而且是道士之中最顶尖的存在,他们虽然宣扬神学,但是自己心里比谁都明白,所谓的神,不过是子虚乌有罢了?

所以韩知止不可避免的落入了未央的陷阱,抱着那本《电力探索》和自己的徒儿陈景元,两人没日没夜的研究,终于研究出了成果。

韩知止激动的不能自已,双目赤红,但是极为有神。

“二郎,这是电啊!这是电啊!”

老头子疯疯癫癫,一身道袍满是污垢,要知道这老头也是有洁癖的,为了电力,可见付出了多少。

陈景元比他师父也好不到哪儿去,一张小脸也是兴奋无比。

“老韩,只此一项,你的大名,将万古传颂,就算是你道家鼻祖再生,也比不上你。”

韩知止得意非凡,胡子都快飞起来了,嘴里却道:“过了过了!道祖何等人物,岂敢窃居道祖威严。”

未央哈哈大笑道:“老韩此言差矣!岂不闻: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后人超越前人,乃是必然,岂能因循守旧?

电力的发现,功在千秋,利在当下!

就算是开辟一国,开辟盛世,也不能相比!

老韩,你要立地成圣了!”

韩知止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未央对这区区的电火花竟然有如此高的评价,这火花虽然神秘,但是他却不认为有多大用处,毕竟他只是发现者,要说能知道这东西有多大的用处,还得是未央。

未央自然知道怎么尽快开发出完整的电磁系统,也知道如何应用。

但是他不想剥夺一个民族的创造力,所以他做事情一向是做个开头,其余的事情,尽可交给有才能的人去做,这样才能迸发出无穷的力量,创造历史,而不是躺在床上吃老本,好恶逸老,那样的话,早晚会出大事情的。

“过了过了!”韩知止乐不可支,到现在为止,未央要做成的事情,没有不成的,他说这个小小的电火花有大用,能改天换地,那几乎没跑了,莫非我老韩真的要立地成圣了吗?

一旁的陈景元张大了嘴巴,看了看开心的师父,又看了看未央,又看了看电火花,有种如在云端不知梦的感觉。

不过转瞬间,他就兴奋了起来,这玩意自己也有份啊,师父能成圣,自己最起码也能当个真人吧?

陈景元一双小手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内心喜悦无比。

未央大手一挥,豪气冲天的道:“书院休假两天,记录电力的诞生,从此以后,我们将不再靠着油灯照明,电力,才是未来!”

面对豪气勃发的未央,韩知止与陈景元师徒莫名的兴奋起来。

要知道,书院从建立以来,虽然规定有各种假期,但是因为某个人就放假,这还是第一次,就算是墨家与公输家加入书院的时候,学子们依旧在苦读,只象征性的挑选了一些人去迎接。

未央虽然不是山长,但是有时候说话比山长好使,他说放假,自然是要放假的。

为了电力的发明放假!为了韩知止师徒放假!

滕子京等人接到通知,也没有细问,直接就盖上了自己的yin zhāng,还有书院的公章,而后邀请风雅阁大厨孙天成,摆起了流水宴。

席间,诸位书院大佬终于明白了原委,一时间诗词唱和,好不热闹,庆祝韩知止一举达到了先贤的高度。

要说古人敬神,但是那是愚夫愚妇,子不语怪力乱神,读书人敬神,不是打夫子的脸吗?

韩知止师徒被灌的烂醉,一连三天,除了喝酒,几乎没干别的事情。

未央很可怜,因为有个一本正经的小家伙,一直盯着他呢!

但凡想吃肉喝酒,一律被钱乙拦下,搞得他痛不欲生。

第227章 三年之后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未央总是在问自己。

我是怎么来的?

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这一切到底是真是还是虚幻?

他在这里,饿了也要吃饭,渴了也要喝水,受伤了也会痛,生病了也要吃药。

他在这里有亲人,有朋友,还有偌大的产业,甚至还有一个很合得来的小未婚妻。

未央不认为自己这个世界是虚幻的,是梦境,因为他很真切的感受到了这里世界的善意,所以他做了很多事情,不外乎是回报这个世界,还有这个世界上可爱的那些人。

让自己身边的人活的更快活,顺便改变一下时间,这才是未央最真切的想法。

电力出来了,电灯还远吗?

电磁电磁,这是两位一体的,只需要稍微点拨一下,自然会有人研究明白,电话还会远吗?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

这该是多美好的世界。

于是未央又沉沉睡去了,睡梦中,他嘴角含笑,看样子是个美梦。

春去冬来,转眼间又过了一年,在暨行书院的考核中,赵宗实豪不意外的通过了考核,成了书院的学子,与他一起进入书院的,还有一个叫赵宗景的皇室子弟。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三年过去了,这一年,未央十六岁,已经长成了一个俊秀少年。

蓬莱一天一个变化,让人目不暇接,书院已经率先通了电,用的是水力风车发电。

虽然在未央看来,灯光昏暗,但是在书院学子自己其他人看来,这就是神迹。

燧人氏钻木取火,人类才有了走出山洞的本钱。

如今书院研究出电力,比之燧人氏这人族老祖宗自然是不敢比的,但是也算是惊天地泣鬼神了。

每天晚上,都有十里八乡的人前来观看书院灯火,指指点点洋溢着羡慕的情绪。

“这还差的远。”未央走在前面,身后跟着苏轼、苏八娘、苏辙、蔓菁、未烟几人,边走边说话,几人侧耳倾听,如同上课一般?

“电力是一种珍贵的资源,但是却并不贵重,一旦发电设施完善,必然走进千家万户。

到时候,人类就能翱翔于九天之上,潜伏于深海之内。”

苏轼终于如愿以偿的吃成了个微胖少年,他笑嘻嘻的道:“先生说能上天,自然是能上天的,学生现在不关心这个,学生腹中如同雷鸣,饥肠辘辘,若是再不补充一下,学生就先上天了。”

几人莞尔,苏八娘气恼道:“子瞻,整日里就知道吃,你还能做些什么?”

苏轼老老实实的说道:“我还能睡。”

一旁的苏辙比苏轼老实多了,也稳重多了,虽然没有苏轼年纪大,但是却更像个哥哥。

“哥,这才半晌午,你刚刚吃了一笼包子,这么快就饿了?”

苏轼振振有词:“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哥哥我身宽体胖,自然要多吃饭才行,不然好不容易吃上来的肉,岂不是糟蹋了?这可是糟蹋粮食,是要遭天谴的。”

众人齐齐给了苏轼一个大大的白眼,吃货就是吃货,非要给自己找个理由。

正好街边有一个卖烧饼的,苏轼上去买了三四个烧饼,笑呵呵的道:“这下子好了,能吃饱了?”

未央懒得理会他,他们这次出来,是有任务的。

范仲淹范相公,终于作到头了,被贬官至蓬莱做知州,原来的知州王珪赚足了政绩,正好高升。

说起来老范在当了四年多相公,加上赵祯的帮助,当然,最主要是未央打下的基础,东南沿线,成了他变法的土壤,再加上江南世家被未央打击的不轻,一时半会没有精力去对付他,让他好生快活了一段时间,当真是大权在握,天下莫敢不从。

可惜的是,他想仿照未央,分田于民,结果自然是可以想见得。

未央直接打残了那些世家士绅,自然是无往而不利,但是范仲淹想当然的认为,未央一个区区孩童都能做成的事情,自己一定也能做到,所以老范大刀阔斧的时候,世家们终于恢复了一些元气,直接把矛头对准了老范。

新政实施后,恩荫减少、磨勘严密,希图侥幸的人深感不便,于是毁谤新政的言论逐渐增多,指责范仲淹等是“朋党”的议论再度兴起。

此时猪队友欧阳修出手就是一篇《朋党论》,直接把老范拉下了神坛。

人家躲避不及的朋党,你倒好,上来不仅承认自己等人确实是朋党,而且写出文章来大肆宣扬。

有这种猪队友,看到就是满身都是铁,又能打几根钉?

索性赵祯还是心疼老范的,这几年老范着实做了一些事情,虽然推广不力,但是依旧劳苦功高,所以把他贬官到登州。

一是登州有老范的知己好友在这里,二是有未央在蓬莱,想要再动老范,不仅仅要考虑皇帝的态度,还要考虑到未央。

这些年未央虽然在静养,但是天下集团的触角,已经深入到了天南地北,未央不管事,底下的人依旧干的风生水起,索性未央也就真的开始修养了起来。

再加上直道历时三年多,天下集团的大半资金都放在了上面,赵祯更是派遣得力干将,再加上百姓主动守护直道,如今终于要修成了,再过些时日,南北就要合拢。

至于东南九州的建设,我早就完工了,如今一片繁华,看着海运和陆运,当真是不逊苏杭。

想要惹未央,先要试试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个斤两。

老范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被贬官,只能说他的政治能力实在是太差!

能贬到蓬莱,说明皇帝有心启复老范,只是在等待时机。

皇帝也被老范折腾的怕怕的,贬官虽是无奈之举,也是君王之道。

老范倒霉就倒霉在,什么都不知道,一头就扎了进去,虽然没有身败名裂,但是对于一个老年人来说,呕心沥血这么多年,下场如此,确实心寒,对他的打击特别大。

所以未央来了,迎接老范的同时,他也好奇这位差点成圣的范仲淹,到底是什么样。

第228章 老范

范仲淹今年已经五十七岁了,年仅六十,满头华发精神看着也不大好,颇为颓唐。

宦游数十载,落得个如此下场,老范虽然坚强,但是已久被打击的不轻。

他的身边,跟着他的两个儿子,范纯礼和范纯仁,两人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范仲淹,生怕他一不留神就摔倒似的。

未央带着几人上前,恭恭敬敬的给范仲淹施礼。

范仲淹睁开一双眼睛,极为有神,双目炯炯,宛如利刃一般,让人不由得心中发怵。

他仔细的打量着未央,这少年身量颇高,比一般同龄人高出半头左右,说不上英俊,但是一举一动间,却有说不出的风范,让人信服。

尤其是未央的一双眼睛,丝毫不惧的与范仲淹对视,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当朝相公,就是个寻常老头子一般。

“好孩子!”范仲淹上前,扶起未央,笑呵呵的道:“未央未二郎,你我终于见面了。”

未央等人起身,都在打量这个主宰大宋风云数年的大人物。

“范相公,这几位是苏家姐弟,苏八娘、苏轼、苏辙,这位是书院的见习先生,蔓菁先生,这位是舍妹未烟。”

范仲淹抚着花白的胡须,笑吟吟的道:“苏家一门都是才子,就连八娘,数首诗词也是流传甚广,今日一见,果然不负盛名。”

“范相公,听闻您来到蓬莱,书院的先生们,个个都盼着呢,只是今日是书院招生的日子,实在是无暇前来迎接,便让我等晚辈前来,怠慢了相公,还请恕罪。”未央笑眯眯的说道

范仲淹笑呵呵的道“活到了我这个年纪,已经不外乎俗事礼节了,老了老了,能有一块安身之地,我已经很满足了,只是以后少不得要劳烦你们照料,心里过意不去。”

未央默然,看样子老范真的心灰意冷了,或者说这短短数年的变法,已经耗尽了这个老者的精力,从而对以前的抱负,没了ji qing。

这次他被贬官,他的盟友与伙伴,却都步步高升。

夏悚如愿以偿的坐上了首相之位,贾昌朝得了三司使计相的位子,至于三相的位子,落在了庞籍的头上,韩琦做了枢密使,富弼成了枢密副使。

只有范仲淹,落得个贬官的下场。

出京之时,竟然只有包拯与唐介两个没有什么来往的人相送,实在是让范相公心寒。

包拯与唐介,都是孤臣直臣,尤其是唐介,他的心思早就不是传统的士人可比,这些年不断的磨合,早就明白了,这天下混乱,从士人开始变法是不可能的,只有从最低层的百姓开始,不断革新,才能真正的民富国强。

只是国富民强,是解决不了兴衰轮回的,只能肥了那些世家大族。

所谓没有千年的朝廷,只有千年的世家,就是这个道理。

唐介虽然也是出身书香门第,但是却极有见地,对此有深刻的理解。

包拯不同,他善刑讼,对于治国之道,说起来只能算是略有研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下陷入水深火热,却无能为力。

这两人虽然与范仲淹私交不深,但是却极佩服范仲淹的为人,所有才有了这番相送。

“老相公既然已经不在朝堂,那就在咱们蓬莱好好休养,闲暇之时,养育一二子,看着下一代成长起来,岂不美哉?”

苏八娘几人顿时掩嘴而笑,苏轼笑的尤其大盛。

范仲淹似笑非笑的看着未央,悠然道:“尝闻未二郎‘岂不美哉’四字一出口,接下来就是忽悠别人为你卖力。

却不知我若是入书院,是个什么位置?据我说知,就连晏相公,都没有做山长,做了什么荣誉山长。”

未央嘿嘿一笑道:“范相公此言差矣,滕夫子如今辞去一身官职,专心去经营书院,不说别的,但是今年,就要招生上万人。

这可是大兴教化的好事,这天下,还有别的书院能与我暨行书院相比吗?

再说晏相公,他年岁大了,晚辈怎忍心让他操劳?

范相公劳累数十年,如今也该歇歇了,至于知州的事物,呵呵!咱们蓬莱啥都缺,就不缺人才,到时候自然有人帮着料理,相公安心休养,顺便发挥一下余热,岂不是大好事?”

范仲淹被他说的怦然心动,要说他不动心,那是假的。

他兢兢业业一生,满腔抱负,一腔热血,都用来勾心斗角了。

反而他一身的才学,竟然没有传承下去,这让范仲淹很郁闷。

他瞥了瞥苏轼,又看了看苏辙,不由笑了。

“未二郎,老夫前去书院也不是不行,只是这衣食住行,须得书院操持,老夫虽然为官多年,但是着实没有攒下钱财。”

未央乐了,范仲淹这就算是同意了,他登时热切的道:“范相公,咱们这就回去吧,还有两位范兄,一同到书院歇息歇息,他日小弟陪同你们游览一番蓬莱胜境。”

范仲淹笑呵呵的看着未央指挥着脚夫搬行李,很是欣慰,这个未二郎,确实是人才,一言就能说到人的心坎里去,可谓是人才。

尤其是他能审时度势,更有改换乾坤的大气魄,这才是未来变法改革的希望。

至于朝中诸公!范仲淹撇了撇嘴,眼角现出一丝冷笑,

庸庸碌碌之辈,如何能担当大任?趋炎附势之徒,如何能安定天下?

范仲淹满心的怨气,在这一刻,消散了大半。

一路前行,看着蓬莱的景色,以及行色匆匆的行人商贾诸般景色,范仲淹不由感慨道:“若是天下处处如此,吾九泉之下,亦能瞑目矣!”

未央闻言笑道:“老相公,如今东南九州,处处繁华,虽然比不上登州富庶,但是人人安居,相公的理想,已经实现了大半,何必如此颓唐?”

范仲淹笑骂道:“这都是你的功劳,可不是我的功劳,拿你的功劳给自己贴金,老夫这张脸,还要不要了?”

未央摇头笑道:“老相公,三年前我与江南世家争锋,若是没有相公在朝中说话,胜负难料,这其中,也有老相公一份功劳。”

第229章

范仲淹的到来,波澜不惊,他虽然是当朝宰执,享誉天下的人物,但是蓬莱的大神太多。

滕子京、晏殊、欧阳修,哪一个都可以与他分庭抗礼,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但是有人激动的不行,这位就是欧阳修。

“希文兄,我对不起你啊!”欧阳修老泪纵横,抓着范仲淹的手,不停的道歉,若是没有他那一篇《朋党论》只怕人家还好好的当相公呢,欧阳修心里能不愧疚吗?

范仲淹闻言安慰道:“怪不得你,是我自己的问题,一味刚猛,怎能长久?如今退下来也好,最起码不用操心那些事情了。

你我年岁相当,你如今依旧身体健硕,而我,已经风烛残年,华发满头了。”

范仲淹苦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头发,一脸沧桑。

那边晏殊呵呵笑道:“退下来也好,宦游数十年,老了老了,总不能死在任上,如今在书院教教书,研究一下学问,总比在朝堂上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来的好。”

那边章得象抚掌大笑道:“咱们三代相公,如今齐聚一堂,再加上柳永、滕子京、吕璹、苏洵等人,都是鼎有本事的,教出一批学生来,继承咱们的理念,岂不更好?

我们的本事,要是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变法?还谈什么改革?都是无用的。”

几个老头子围着范仲淹不停的安慰,老范的心情好了许多,都是多年老友,没必要拿着捏着。

他们簇拥着范仲淹向着蓬莱阁而去,滕子京还不忘回头对未央道:“二郎,我记得你还有一些大红袍,不要吝啬,今日希文兄前来,乃是大好事,岂能不招待一番,速速取来。”

未央翻了个白眼,几个老头惦记他那点大红袍不是一天两天了,如今有了由头,若是不用才怪。

无可奈何,未央只得让苏八娘去取大红袍,自己陪着几个老头子谈风弄月。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未央费尽心思把这些人弄到一切也不容易。

范仲淹退下来,还是他去信赵祯,让范仲淹来到了蓬莱,不然依照那些人的心思,范仲淹只怕会如同原来的历史一般,活生生被那些人弄过来弄过去,弄死了,那可就不美了。

范纯仁与范纯礼年纪都不大,一个十九,一个十五,都与未央差不多,年轻人在一起,总是有话题的,更何况未央已经褪去青涩,成了一个长袖善舞之辈,对付两个初出江湖的少年,不算什么大事。

傍晚来临,书院的灯光亮起,让老范一家子目瞪口呆,连呼神迹。

梅尧臣与墨渊结束了一天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也加入了宴会。

都是有学问的人,在一起自然是谈论诗词歌赋。

等一盘盘精致的菜肴端上来,一杯杯美酒流水般的灌下了肚。

无论是老头子,还是年轻人,都放开了。

范仲淹直呼应该早些来蓬莱教书,错过了许多年,甚为遗憾,如今见到蓬莱,如同人间仙境,桃花源一般的存在,自然开心不已。

未央如今已经被允许喝酒了,毕竟是十六岁了,已经长大chéng rén了。

不过他依旧没有取字,表字都是师长取得,未洵没有那功夫,正满世界的扩张天下集团,哪有空理会这些小事?

至于其他的书院长者,自认为不足以担任未央的师父,就一直耽搁到了现在。

导致的后果,就是未央非常羡慕苏轼兄弟俩,还有章惇、吕惠卿等人,你听听人家的字。

子瞻、子由、子厚、吉甫,多好听?偏偏轮到未央的时候,不是直呼其名,就是未二郎未二郎的叫着,让未央很是不爽。

趁着几个老头诗兴大发,谈性正浓,未央笑嘻嘻的道:“滕夫子,我今年也十六岁了,放在寻常人家,都当爹了。”

滕子京醉眼朦胧,不耐烦的道:“想成亲了?找你岳父去。”

未央翻了个白眼,“晏相公?您看,叔原这两个字多好听?”

晏殊伸手一指,未央立刻灰溜溜的走了。

“章相公?您倒是别睡啊?老年人不是觉少吗?你咋这么嗜睡。”

终于,未央来到了范仲淹的跟前,笑眯眯的道:“范相公,您老觉得小子怎么样?缺不缺个关门弟子啥的,我觉得我可以,还算是可造之材。”

范仲淹一脸茫然,摸不着头脑的看着几个老头子。

滕子京给自己灌了一杯酒,大笑道:“这小子,总是这么着急,不就是个表字吗?希文兄随了他的心思就是?免得他整日里抱怨。”

范仲淹顿时了然,迟疑了一下道:“不好吧?二郎乃是旷世奇才,日后登堂入室,封阁拜相,只怕翻手之间就行,入我门下,老夫只怕教不了你吧?”

“教的教的!”未央急的抓耳挠腮,我管你教的不教的,给我取个字就行了,哪有人一直没有表字的?就算是寻常百姓家,还知道取个字呢。

“师父在上,徒儿给您行礼了。”未央当即施了师礼,笑嘻嘻的道:“师父,这拜师礼明日学生补上,还有束脩,都一道补上,当务之急,您还是给学生取个字,定下师徒名分才是。”

众人哈哈大笑,未央一点都不觉得丢脸,能拜范仲淹为师,也不算丢人不是?

范仲淹抚着花白的胡须,沉吟良久,才道:“也罢!我就收下你就是,至于表字嘛!”

未央急的汗都出来了,范仲淹依旧没有说话。

“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

所谓浩然之气,就是刚正之气,就是人间正气,是大义大德造就一身正气。

为师给你取字:然正!

希望你秉承一颗公心,为天下,为百姓,做出前所未有的功绩。”

第230章 书院的家底

未央拜师范仲淹,说实话,几个老头都是乐见其成的,他们见识到未央的才能,自忖才学不足以教授未央,所以就一直拖了下去,要不然未央早就被几个老头收入门下了。

这次范仲淹来到蓬莱,当真是适逢其会,范仲淹的学问是不必说的,为政手段,也颇为高明,不然也不会在风雨飘摇之中,还能做了大宋四年的宰执。

只是范仲淹过于刚猛,就如同他给未央取字一般,然正二字,就说明范仲淹的性情。

他想让未央如同他一般勇猛刚进,只怕是要失望了,未央如今滑不留手,在几个老狐狸的熏陶之下,出手间如同天外飞仙,羚羊挂角一般,无迹可寻,俨然权谋高手,阴谋大家。

最开心的要说未央了,他虽然是武将,拜师这种事情可有可无,但是对于朝堂来说,讲究一个论资排辈,更讲究师出有门,范仲淹虽然遭到了打击,但是他的声望,依旧如日中天,天下大望,尽在其身,若论声望,满天下也就欧阳修这个文坛盟主能与他比拟一二了。

更何况得了梦寐以求的表字,这才是未央的目的,至于从范仲淹哪里学到什么,未央还真没有指望。

既然为人子弟,自然要陪着老师欣赏美景。

如今的未央,早就不是三年前那个整日里酣睡的未央,恢复的神完气足,精力充沛,陪一个老头子,实在不算什么挑战。

“师父您看,”未央指着高大的图书馆,笑呵呵的道:“这就是我们书院的图书馆,藏书万卷都是少的,这些年书院全力经营图书馆,到处借阅藏书,再以印刷术印了出来。

这其中还有墨家与公输家的宝贝,只是被严格xiàn zhi,必须书院高层,或者书院的出众学子才能借阅。”

范仲淹撩起袍子,走了进去,刚刚进门,一面精美的照壁便映入眼帘,照壁前,是个长长的案几,案几后两个漂亮的少女赶紧起身施礼,激动的满面通红。

相公常见,但是范相公,那满天下也就这一位,她们如同见了偶像一般,激动的不要不要的。

照壁左右,便是进入图书馆的路径,转过照壁,眼前豁然开朗,一张张干净的书桌供学子阅读,一张张巨大的书橱,上面密密麻麻的全都是书,看的范仲淹两眼放光。

尤其是这些书分门别类,极为清晰,范仲淹来到了历史类的书籍前,随手取出一本《项羽本纪》,翻看了两页,不由笑道:“不错不错,你这图书馆倒是精致,不知能同时容纳多少学子读书?”

未央极其骄傲的道:“天下藏书,我暨行书院虽然不说全部藏有,但是至少也有六七成之多,图书馆之大,足以让三千学子同时读书而不拥挤。

这其中,还可以借阅,只要不损坏图书,缴纳一笔极其微薄的借阅费,十天一文钱,就能借阅出去。

只是条件苛刻了一些,必须有图书馆的借阅证才行。”

范仲淹笑道:“暨行书院果然不凡,单单一个图书馆,就让老夫大开眼界啊,只怕就算是宫中藏书,也不见得比你多。”

未央闻言,不由笑道:“师父说笑了,这宫中藏书,除了一些极其隐秘的书籍,其余的书籍,这些年已经被我,们书院尽数收录,所以用不着羡慕圣人,论起书籍之多,宫中也是比不了我们书院的。”

范仲淹一愣,旋即点了点头。

暨行书院四年之力,加上铜活字的运用,到处借书,导致的结果,就是藏书无数,满天下的书籍,只要是有些名头的,几乎都在书院有收录,至于那些野路子的书籍,只要有价值,书院一样会收录,所以才拥有了偌大的图书馆。

两人看了图书馆,又去看实验楼。

实验楼如今是道家、墨家、公输家三家的地盘。

自从韩知止与陈景元研究出了电力,如今已经应用到了实际上,说明是大有用处的,墨家与公输家身为这方面的巨头,自然是不甘人后。

墨家觉得研究电力,不如研究机械,他们研究的方向,是以电力为基础,让马车跑起来。

这种奇思妙想,让未央很是惊喜,于是提供了无数思路,又专门开辟了实验室,给墨家使用。

至于公输家,自从鲁班用木头做成飞鸟,在天上飞三天三夜都不下来,他们就对飞上天空极度痴迷,发誓要靠着人力飞上天空,所以他们的研究方向,就是空中。

未央自然是乐见其成。

这当真事天上地下,飞机汽车将要满地跑了。

乐不可支的未央,还为此专门写了几本书,都是基础的机械工程之类的书,赠与了两家人。

至于韩知止,自从研究出电力之后,那当真是意气风发,召集了天下道家最精锐的弟子,开始了新的研究,思路自然也是未央提供的,那就是远程通讯。

好嘛!未央已经开始染指电话了,就算弄不出电话,弄出个发报机之类的,未央也已经很知足了。

这三家研究起来,还需要相互配合,虽然偶尔吵得不可开交,但是也不算什么大事。

研究嘛!不争吵,不实践,算什么研究呢?

只不过这些研究,实在是太费资源,换句话说,就是烧钱。

这三年的光景,书院投资在这些研究上的资金,足足有上千万贯,堪称奢华。

虽然有了些头绪,但是还没见到成果,这让负责管钱的吕璹很不满意,觉得这些都是没用的。

不过未央却不这么认为,安慰了几个带头的之后,反而加大了投资。

钱嘛!不就是用来花的?未央啥时候缺过钱?两辈子都没缺过好吗?

范仲淹看着高大的实验室,里面偶尔传出一声bào zhà声,让他很是惊讶,没想到书院还有这般危险的地方。

“这是实验楼,是道家、墨家、公输家的地盘,他们这些人都比较执拗,脾气不好,咱们还是不要进去了。”

老范点了点头,师徒二人朝着食堂而去。

第231章 大难临头

书院的入学考试,定在了正月二十,以后将年年如此,不再更改。

北方的天气比较寒冷,但是并不包括蓬莱,暖气这种东西带来的福利,终于发挥了他巨大的功能,再无一人有寒冷之忧。

范仲淹来到书院,过了月余,已经接近三月了。

所谓阳春三月,正是一年之中,最美的气节,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焕发出了无穷的生机,就连人,都显得精神了许多。

未央同样如此,可是当韩知止着急忙慌的拿着一张纸片找到他的时候,他终于慌了。

薄薄的纸片上,写着一行字:客星入东海,所在地震,恐有龙王震怒,发天地之威。

未央面色难看无比,他穷搜脑海中的知识,终于发现了一段记载。

公园1046年,庆历六年三月,登州地震,岠嵎山摧毁,自是震不已。每岁震、则海底有声如雷。

地震伴随着的自然是海啸。

可能别人不知道地震加上海啸的威力,但是来自后世的未央,确实再熟悉不过了,所谓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这一次不仅仅是天地动荡那边简单,就算是一场不大不小的地震海啸,都足以摧毁蓬莱的一切,一切的努力,都付诸流水,顷刻间消散的一干二净。

这不是未央所想看到的,但是大自然的威力,岂是人类所能抗衡?就算是未央真的是神仙,面对天地自然的力量,也只能俯首称臣。

他现在所期盼的,只是这场地震加上海啸,来的小一些,损失少一些。

“老韩,此事切不可外传,待我们拟定好方针再说,按照你的推算,这地震即将爆发,就算是现在迁移,也已经来不及了,只盼着我们这几年的努力,建造的工事,能扛住这天地之威。”

韩知止知道兹事体大,额头也是现了冷汗,浑身发凉,不过一想到蓬莱的建筑,以及早早就建造好的各种工事,他又有了底气。

要是钢筋水泥都不能保护人类的安全,韩知止觉得死也就死了,人力对抗自然,只有一线生机罢了。

“然正放心,这事我晓得该怎么做,只是你有几成把握?”

未央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地震有多大,波及有多广,你能预先预测出来,已经算是难能可贵了,我们现在要做的,只是稳定住人心,在地震有苗头的时候,全部躲进预先修筑好的工事,地上的一切,就管不了了。”

韩知止面色苍白,狠狠的点了点头。

“老韩,劳烦你稍等一会,我要召集书院的高层,还有登州与蓬莱的官员,应对此事。”

韩知止已经六神无主,未央说啥,他都是点头,面对天灾,老道士也害怕了。

未央吩咐值守人员,敲响了书院的大钟,足足敲了七十二下。

书院的大钟,是按照最佳比例铸造的铜钟,不禁声音清越,而且宏大无比,能传遍整个蓬莱,而且书院敲钟,是有含义的。

这口大钟平时并不动用,只有发生了重大的事情,才会动用。

这一次,就是书院铜钟的第一次钟鸣,响彻整个蓬莱。

几乎整个蓬莱的人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计,看向书院的方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是书院的高层,却知道敲钟的意义,不到一刻钟的功夫,所有的高层都着急忙慌的赶到了蓬莱阁。

滕子京高坐主座,与他并列的,有晏殊、范仲淹、章得象,其他人,就分座两侧。

滕子京面色难看,轻声对范仲淹三人道:“然正说过,非大事不可敲钟,就算是敌国入侵,也不过敲响十八下,这次足足敲了七十二下,只怕事情不妙。”

范仲淹皱眉道:“蓬莱有精兵良将,离边疆还远,辽国不至于打进来,至于其他的诸如高丽、倭国,还不能撼动蓬莱,到底出了什么事?如此庄重?”

所有人都窃窃私语,不知所措。

过了片刻,未央从门外走了进来,一脸严肃,他的身后,跟着道家、墨家、公输家的几个顶尖人物,一个个面色苍白,就跟死了亲娘老子一般。

未央径直坐了下来,其他人也找了个地方坐下。

“诸位,想来你们也知道,暨行书院运行到如今,殊为不易,更何况整个蓬莱。

如今我们遇到了真正的麻烦了。

一个处理不好,整个蓬莱,包括暨行书院,都会遭到灭顶之灾,从此一蹶不振。”

众人闻言,面色大变。

滕子京身为山长,责无旁贷,开口道:“然正,你直接说就是,就算是天塌下来,我们一起顶着就是。”

众人纷纷附和。

“这次只怕比天塌下来,也差不了多少了。”未央沉声道:“韩知止院长推算出,将有大地震在蓬莱发生,地震倒是影响不大,我蓬莱的建筑,尽皆是钢筋混泥土,建造的时候,地基更是打的牢固,还有种种防御工事,就是为了应付地震的。

只怕紧随着地震而来的,就是海啸,不超过三天时间,地震就会来袭,到时候万一发生海啸,对整个蓬莱,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到时候只怕生灵涂炭,万物不存!”

众人同时倒抽了一口凉气,一脸骇然的看着未央。

晏殊当即惊叫道:“三日功夫,就算是紧急迁移,蓬莱家大业大,各种人口牲畜不说,就说这帐薄账册,还有我书院的这么多书籍以及研究成果,根本来不及全部搬走,莫非是要天绝我蓬莱不成!”

范仲淹毕竟闻仲,他沉声说道:“韩院长,此事是否准确?”

韩知止凝重的点头道:“我以道家秘术,加上书院的算学,还有公输家以及墨家的一些秘术推演过,准确无误,这场地震之大,不可想象。”

范仲淹果断的道:“人名大于天,所有的东西都不要,咱们迁移出去,大不了从头再来就是!”

众人面色难看,似乎都不赞成范仲淹的建议,蓬莱是他们的心血,书院更是他们的心血精华,岂能轻易舍弃?

第232章 飞天

范仲淹没有料到自己的建议竟然没有人响应,不过转念一想,就明白了,他只是初来乍到,对书院与蓬莱并无多大感情,但是这些人都是久在蓬莱,看着蓬莱成一个一文不名的穷乡僻壤,一点一滴的成为如今天下最富庶的地方,这其中都是他们的心血,怎能轻易放弃?

滕子京、晏殊等决策人员面色变幻,如同走马灯一般,过了许久,滕子京才断然道:“先把百姓迁移出去,其他重要物品,全部迁入书院,妥善安置后,来不及撤走的人员,全部进入防御工事。”

晏殊摇头道:“只怕时间来不及,按照推算,不过两三天,最多不会超过五天的时间,登州何其大也,百姓们拖家带口的,有些有舍不得祖宗基业,再加上我们没有时间去通知所有的百姓,这就是弊端所在。

只怕到时候,依旧会生灵涂炭,以我之见,还不如令百姓进入防御工事之内,静待地震过后。”

众人摇头,晏殊的想法,只是换汤不换药罢了。

与其如此,造成莫大的恐慌,还不如不走。

若是真要走,只怕只有登州靠西的那些人,才有机会逃走,至于他们,就在海边上,根本就走不了。

不要以为所有人为了活命,直接就能舍家弃业的逃走,这个世界上,有些人还是有所坚持的,比如暨行书院的诸位,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血泡汤,比如那些辛辛苦苦忙活了一年的百姓,也不可能轻易间扔下所有的一切,就这么离开家门逃难。

这个世界上,除了人命,还有更珍贵的东西。

毫无疑问,蓬莱就是最珍贵的,对于所有人来说,没有蓬莱,他们都只是温饱都有问题的百姓,或者说郁郁不得志的文人,但是蓬莱给了他们一片土壤,让他们赖以生存,大难临头,别说没有机会,就算是有机会逃命,他们也不一定愿意。

未央突然笑了,他开口道:“这样吧,咱们的工事,都是精心打造的,无论是旱涝地震海啸,都能护人周全,所以不用逃走,书院的先生们,就躲进咱们书院的安全屋,学生们,就全部躲进工事。

另外,蓬莱城内市舶司和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全部搬进书院打造的工事,以保安全。

不过大家也不用担心,虽然是地震,但是这地震有多大,我们也不知道,若是只是一次小小的地震,只是房屋晃动几下,以咱们蓬莱的建筑基础,还不至于倒塌。

告知百姓,带来的恐慌,比这还要恐怖无数倍,毕竟奔走期间,万一有人倒在地上,只怕会造成一连串的事故,所以还是按照我们以前预演的方案进行,切切不可慌乱。”

蓬莱位于海边,未央自然考虑到了自然灾害,早早就制定了各种预案,地震海啸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更何况未央的记忆中,记载这次地震,只是寥寥数句,料想也没有发生多大的损失,以蓬莱的基础,撑过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核心的东西保存了下来,至于其他的,以他们的实力与势力,恢复起来不是难事。

众人点点头,未央的说法依旧是最初的,但是无疑却是最稳妥的。

于是各个部门开始全部发力,蓬莱乃至登州,都陷入了一片忙乱之中,至于忙乱之中偶有人踩踏致死,也不算什么事。

世界上没有万全之策,如果有人说他有,那一定是个骗子。

以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

未央打的就是这个心思。

很快,所有人都躲进了原先建造好的工事之中,这其中有地下的防震抗震救护所,也有地上的安全屋。

毫无疑问,暨行书院的工事是最好的,师生们躲入其中,财米油盐酱醋茶一点都不缺,甚至还有明亮的电灯,如同白昼,与外面,也差不了多少。

至于未央,他端坐在蓬莱阁内,等待着地震的来临。

转眼间,天地震动,未央面前的书案剧烈的摇晃起来,眼前的围墙似乎在上下起伏。

“二郎!”一声悲切的呼声,未央看去,只见地面波动,一个美丽的少女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直接撞进了他的怀里。

未央抱住苏八娘,冲出了门外,只见天地间波澜起伏,巨石从山体上剥落,携带雷霆之势从天而降,落在山崖下的草地上,发出轰然巨响。

山崩了,屋塌了,桥梁断了,道路毁坏了。

未央抱着苏八娘,温柔一笑道:“害怕吗?八娘。”

苏八娘把一颗臻首埋在未央怀里,轻声细语道:“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我不怕!”

未央哈哈大笑道:“不要怕,区区地震而已,还不算大,就算是天崩地裂,有我在!你也不会有任何闪失!”

“羽箭!”

未央大喊一声,脑后的古朴簪子突然飞出,化作三丈长短,横在了空中。

未央抱起苏八娘,踩着羽箭,腾空而起,与此同时,一只硕大的朱雀缓缓现出,神鸟仰天长鸣,纵身飞入高空之中。

苏八娘只觉得自己的身子不停的向上去,不停的向上去,吓得她不敢睁开眼睛。

过了许久,未央才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头,轻声道:“别怕,睁开眼睛看看,这才是你未来夫君真正的本事。”

苏八娘慢慢的睁开眼睛,差点就昏了过去,“二郎,我们是死了吗?是升天了吗?死后升天,感觉还可以,是不是以后我们就能长相厮守了?”

未央翻了个白眼,无奈的道:“死倒是没死,不过升天了倒是真的。”

苏八娘悄悄的睁开眼睛,终于发现了不同,他们的脚下,一层薄薄的铁片如同羽箭,上方,一只巨大的朱雀,神态栩栩如生,白云在他们身边流过,狂风在他们身边呼啸。

苏八娘却感觉不到任何不妥,只觉得飘飘欲仙,在云端如同仙人一般,幸福的快要昏厥过去了。

然后,她就真的昏厥过去了。

这种ci ji,一般人绝对承受不了,尤其是古人。

第233章 环游世界

本来以为是一个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的结局,不成想女主角直接倒了,这还玩毛?

未央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苏八娘弄醒,然后解释了一番,直接托词自己是仙人弟子,所以才有这般本事。

“二郎,这飞天的手段,也是仙人传下来的吧?还有你那些神奇的本领,都是仙人传授吧?”

苏八娘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很是期待的看着未央。

未央笑了,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后世的科技水平,只怕就是真正的仙人也比不上,他点头含笑道:“实际上这一切,都不过是科技罢了,你看我们乘坐的这根羽箭,看似神奇,也只是高水准的科技,所谓仙人,实际上也只是比凡人多会了一些东西,比如科技水准,绝对超越现在的一切。”

苏八娘又问道:“仙人都是不死不灭的吗?听人说仙人遨游宇内,无老生死,是不是真的?”

未央想了想,说道:“不死不灭的是不是有我不知道,但是我认识的那些家伙,活到一白多岁的倒是有,但是也躲不过生老病死。

要说遨游宇内嘛!那倒是真的有。”

未央一点都没撒谎,他的年代,活个一百多岁跟玩似的,至于遨游宇内,人类已经进入了太空时代,也算是遨游宇内了吧?

苏八娘小脸通红,那是激动的。

她是第一个飞天的,哦!不!还有一个嫦娥,比她早了几千年,但是毕竟是在天上,仅此一项,就让她激动不已了。

“若是能一直如此,不理人间世事,那该多好啊!”

所以说少女情怀总是春!苏八娘这个大才女也不能免俗,直接就开始憧憬未来了。

未央苦笑,若是能一直如此,只怕饿都饿死了。

他低头看向蓬莱,发现这次地震如自己所料,虽然带来了滔天巨浪,但是进入蓬莱之后,造成的伤害并不大,尤其是在蓬莱的建筑全部换成钢筋混泥土的之后,除了一些民房之外,主要建筑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而且百姓们都躲进了预先修筑的防御工事,问题应该不大,就算有些死伤,也是在所难免。

地震这个东西,一般都是间歇性的,还会有余震,尤其是海浪,一拨又一拨的,想要风平浪静,那还早,最起码的两三天时间。

所以未央也不着急,他驾驭羽箭,带着苏八娘来了一次环球旅行,两人慢悠悠的在空中翱翔,地面上的人就算是看到,也只会以为是一只不知名的雀鸟,不会认为上面有人。

只从上次朱雀经天造成的巨大恐慌,未央已经收敛了许多了。

在空中与飞鸟竞速,在海面与鲸鱼戏水,在地上与虎豹玩耍。

苏八娘玩的不亦乐乎,大呼ci ji。

两人就这样游玩了两三天,苏八娘终于记起了,自己的家人还在蓬莱受苦受难,躲在暗室之中,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出来呢。

“二郎,咱们回去吧!”苏八娘恋恋不舍的看着面前的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似乎下定了决心一般。

未央笑道:“这叫金刚鹦鹉,是色彩最漂亮艳丽的鹦鹉,也是体型最大的鹦鹉,最喜吃果实与花朵,除了美丽、庞大的外表,以及拥由巨大的力量外,金刚鹦鹉还有一个功夫,即百毒不侵,这源于它所吃的泥土。金刚鹦鹉的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种类,但金刚鹦鹉却不会中毒。在岩壁上啄食土块,这是因为食用了尚未成熟的或者有毒性的果实之后,为了中和毒性而出现的行为。它们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别的矿物质,从而使它们百毒无忌。金刚鹦鹉很胆小,见了人就飞。既然见了,就不能放过,你若是喜欢,带回去就是。”

苏八娘犹豫了一下道:“只有一只,是不是孤单了一些,而且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咱们华夏,会不会水土不服。”

未央笑道:“这倒好办,我再去抓一只,咱们带些泥土,偶尔喂食一下也就是了,想来这鹦鹉与人一般,恋念故土,也是常理。”

不大会,两人又寻到一只金刚鹦鹉,一公一母,两只五彩斑斓的鹦鹉,很是漂亮,苏八娘欢喜的不得了,赶紧弄了些泥土,两人这就返程。

地震过后,蓬莱依旧坚挺的屹立在大地之上,如同未央预料的一般,除了一些民房,蓬莱的损失并不大,只是大街上一片狼藉,水深过膝,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只搁浅的鲨鱼,更有不知道多少海中生物,被冲到了地面上。

此时已经有很多人从安全的地方走了出来,他们大肆捕捞这些海产,狠狠的弥补了一下自己的损失。

一场小型地震,加上一场小型的海啸,蓬莱非但损失不大,而且收获了一场海产,当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未央带着苏八娘和两只鹦鹉,悄无声息的找了个地方降落,打理了一下,边走了出去。

暨行书院的地势最高,设施最全,排水设施更是独一无二,此刻大水退去,整个书院虽然一片狼藉,但是在阳光下,反而更显得熠熠生辉。

滕子京等人陆续从安全屋走了出来,惊喜的看着焕发新生的书院。

欧阳修更是做了一篇雄文,以纪念劫后余生。

一时间诗词歌赋,无数美好的东西,从蓬莱师生的口中吐出,曼妙无比。

“然正!这里!”范仲淹一眼就看到了未央与苏八娘,赶紧招呼。

未央笑了笑,握紧了苏八娘的小手,来到了几个老头的面前。

苏老泉瞪大了眼睛,气的吹胡子瞪眼。

“臭小子!还没过门,就敢占我闺女的便宜,还不放手!”

未央讪讪的抽回了手,苏八娘满面通红,一双手把玩着自己的衣角,不知所措。

不远处,杜纤云面带微笑,蔓菁一脸失落,至于其他人,都是一副早该如此的模样。

滕子京笑道:“劫后余生,此乃大喜,不若喜上加喜,你们二人择日完婚如何?”

第234章 双喜临门

苏八娘面色羞红,直接跑了开来,去找杜纤云去了。

未央由于了一下,摇头道:“只怕还不是时候,我父母不在,哥哥嫂子把我一手拉扯chéng rén,所谓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兄长不在。自然不能成婚。”

滕子京笑道:“无碍,希文兄是你老师,自然能做主,而且未洵在江南,又不是太远,三五日的功夫,也就回来了,你小子莫不是不想成婚,在这里敷衍我们几个老头子?”

苏老泉的面色顿时难看起来,一把提起未央的衣领,他身材高大,虽是文人,却孔武有力,未央在他手里,就跟小鸡崽似的。

“臭小子,莫非你觉得我家八娘配不上你这个天纵之才不成?你要是敢始乱终弃,老子弄死你。”

未央无语,连忙道:“岳父大人手下留情,非是小婿不愿,当初小婿曾经发过誓言,契丹不灭,誓不成婚,小婿不能食言而肥不是?”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杜纤云抱着杜珩,在未烟、苏八娘、蔓菁、小白、小花、李思甜等一众爪牙的拱卫下,张牙舞爪的走了过来。

她斜睨着未央,冷声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由你的性子来?什么契丹不灭,誓不成婚,折屁话我就当没听过。

父母不在,我与你哥哥就给你做主了,况且还有范相公在,你还敢翻天不成?

我就做主了,三月十八是个好日子,就定在这一天成亲。”

未央无语,他之所以不想成亲,实在是对婚姻有种莫名的恐惧感,或许是心理年纪小的原因吧。

而且后世的熏陶,让他不想这么早就成亲,但是他没想过,这个时代,他这个年纪为人父母的不在少数,讲究的是继承香火,传宗接代,而不是什么晚婚晚育。

传统的习俗,造就了这种状况,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

他看下苏八娘,发现他泫然欲泣,当即就心软了。

“这还有十几日时间,是不是仓促了一些?”未央做垂死挣扎。

“不仓促!”李尚慕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笑嘻嘻的道:“十几日时间,足够了,咱们蓬莱虽然遭了灾,但是我已经巡查过了,影响不大,损失微乎其微,只要稍加整顿,就能再度恢复生机。

而且咱们天下集团的势力,要什么没有?足够筹备一切了。”

未央撇撇嘴,对李尚慕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很是不满,你个大搅屎棍子。

“那宾客呢?只怕也来不及吧?要知道我虽然不是什么名士,但是也算是朋友满天下。

开封的曹佾、柳羽、潘肃、杨怀玉,这些将门子弟不能少吧?贾章、王珪、宋痒这些老朋友也不能不请吧?

还有江南那边的公输梅家,还有墨家。

对了,还有圣人,总要知会一声不是?

这么仓促,只怕他们赶不来啊!”

未央还在挣扎,那边李尚慕却笑道:“二郎勿忧,开封距此,不过三五日功夫,足够了,江南虽然麻烦了一些,不过我们以海路过去,然后他们再从海路过来,也很方便快捷。

至于其他人,一一告知就是了。”

未央再也没了主意,索性也不管了,转念想想,似乎成亲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苏八娘知书达理,十足的大家闺秀,又经过几个老头子的diào jiào,跟自己又学了一身本事,论起才学,比他的那个天才弟弟苏轼,也不遑多让,弱势论起手段权谋,经商理财,更能甩苏轼十八条街。

妥妥的贤内助啊!娶了这么一个老婆,起码以后内宅的事情,很轻易就能料理。

其实未央之所以不想成亲,内心还是有私心作祟。

古人三妻四妾,乃是常事,他身为一个庞大集团的首脑,又是名满天下的才子,自然对这个有点憧憬。

无论是蔓菁还是李思甜,对他都有一份心思,他也不拒绝这种感情。

但是总归不可能给人家一个正经的名分,一个是青楼优伶,一个是商贾之女,只能做妾,做正妻是不可能的。

未央未尝没有再看看的意思,听说辽国未来的皇后萧观音是绝世之貌,他很想见识见识。

不过现在他想开了,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苏八娘是顶好的妻子之选,不做二想,就算数遍天下,也不见得能有几个女子能比的上,更是对自己一往情深,两人做了三天的神仙眷侣,已经情根深种,若是今日自己干说出一个不字,未央觉得苏八娘一定会跳海。

“好吧!”未央点头道:“那就定在三月十八吧。”

他转身对范仲淹施礼道:“还请老师一同主持婚礼。”

范仲淹大笑道:“自当如此!”

未央又对几个宿老行礼道:“有劳诸位为我操劳。”

“二郎客气了,所谓成家立业!你先立业后成家,也算是美谈。”

“就是就是,到时候二郎可不能吝啬,一定要把最好的酒水拿出来,一醉方休。”

“那是自然,还有那大红袍,万万不能少了。”

未央豪情万丈道:“那是自然,这次我把家底都掏出来,让大家痛痛快快的欢宴一场。”

那边,杜纤云早就带着几个女人还有孩子走了,大灾刚过,未央又要成亲,千头万绪的事情,还需要处理呢。

未央看着苏八娘离去的身影,颇为惆怅,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有点抵触,又有一种抓心挠肝的感觉,更多的则是成亲前的那种紧张,浑身的热血似乎一会凝固一会沸腾,很是难受。

众人前去布置,还要处理灾后事宜,也就没人管他了,毕竟未央甩手掌柜过惯了,其他人各司其职,自然该知道做什么。

苏轼啃着一只烧鸡,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笑呵呵的道:“姐夫,这次可真成姐夫了,你与我姐姐成亲后,一定要注意,万万不可惹恼了她,我姐姐发起飙来,那可是拦不住的,这是身为一个学生,给你的忠告,一定要切记啊!”

第235章 举世皆敌的局面

苏八娘满心欢喜,拉着蔓菁、未烟、李思甜,给自己挑选嫁衣。

总共只有四件,全都是顶级的蜀锦,是苏八娘的娘亲程夫人,一针一线亲自为闺女绣的,针脚缜密,图纹秀美,比不得顶级绣娘,但是却也是极品。

“这件红底缎绣金文的不错,很衬妹妹的气质。”

要说眼光,还是蔓菁好一些,她一眼就相中了这件嫁衣,几个人张罗着给苏八娘换上。

只见苏八娘头戴凤冠,脸遮红方巾,上身内穿红娟衫,外套绣花红袍,颈套项圈天官锁,胸挂照妖镜,肩披霞帔,肩上挎个子孙袋,手臂缠“定手银”;下身着红裙、红裤、红缎绣花鞋,千娇百媚,一身红色,喜气洋洋。

此刻的苏八娘,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绝色佳人一般,散发着迷人的魅惑之力。

蔓菁看的痴了,想象着自己穿上嫁衣的模样,嫁给未央的样子,那该是何等的幸福。

可惜的是,她知道自己这个愿望很难实现了,她不嫉妒苏八娘,她只恨自己沦落风尘,没有早些遇到未央,错失了缘分。

“姐姐好漂亮!”未央与李思甜看的眼睛都直了,她们年纪又小些,李思甜虽然对未央有爱慕之心,但是还未发展成那种爱情,更多的只是一种懵懵懂懂的感情。

未烟一边摸着嫁衣,一边喃喃自语道:“若是我嫁人的时候,有这么一套嫁衣该多好啊。”

不怪小妮子感慨,未家兄妹父母早亡,一切都是大嫂杜纤云打理的,但是杜纤云虽然武艺高超,家务做的也算可以,一手好菜,更是颇为入道,但是这针线活,实在是惨不忍睹,未烟不认为大嫂能做出一件好嫁衣出来。

苏八娘宠溺的摸了摸未烟的小脑袋,笑道:“我嫁给你的哥哥,自然是你的嫂子,到时候,你的嫁衣,就包给嫂子了。”

未烟闻言大喜,欢笑道:“这就最好不过,多谢大嫂。”

暨行书院喜气洋洋的时候,数十匹快马上,数十骑士正在全力向着蓬莱赶来,为首的,正是曹佾与杨怀玉。

两人面色严肃,一言不发,全力赶路。

他们来到蓬莱,直奔书院而来,看门的锦衣卫自然是认识二人的,也不敢阻拦,两人一路前行,来到蓬莱阁,推门而入。

今日当值的,乃是范仲淹,其他人,此刻正在帮着未央张罗婚礼。

范仲淹来到蓬莱数日的功夫,身心已经调节好了,恢复的还算不错,看到曹佾与杨怀玉,面现不悦之色。

“书院重地,休得胡来!”

曹佾与杨怀玉连忙止步,躬身施礼道:“见过范相公。”

范仲淹皱眉道:“不过是参加二郎的婚礼,何必如此慌慌张张?不对啊!传讯的人刚刚出发,你们怎么得到的消息?”

曹佾与杨怀玉互视一眼,内心颇为不忍。

“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劳烦国舅爷亲自跑了一趟!”

多年的宰执,威风凛凛,老范的名头,可不是吹出来的。

曹佾咬了咬牙,上前道:“圣人急召未央进京!这婚礼,只怕要延后了。”

范仲淹皱眉,百思不得其解,“到底出了什么事?西夏这些年还算安分,辽国也不经常寻衅滋事,天下承平,有什么事非要二郎去解决?”

曹佾不敢隐瞒,和盘托出道:“辽国皇帝耶律洪基遣使前来,扬言要我大宋交出他们的太上皇耶律宗真,若是不然,五十万精兵将南下,踏平我大宋汴京。”

范仲淹眉头一扬,不屑道:“虚张声势罢了,莫非满朝诸公,被吓住了不成?辽国数年不敢生事,今日何来这么大的胆子?”

曹佾恨声道:“高丽王王亨去世,新王王徽继位,与耶律洪基结盟,两过共出大军,意图染指我华夏神器。

陛下召二郎入京,商谈此事,此外西夏那边,狄帅也被召回,商讨对策。”

范仲淹眉头紧蹙,眉心一道深深的悬针纹出现,宛如苍松一般。

“所谓夺回耶律宗真,不过是他们的借口罢了,三年前辽国被二郎大闹一番,元气大伤,又失去了皇帝,威信大损,连高丽都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如今突然结盟,而且直言要挥师大宋,两国联军非同小可,只是不知道二郎能不能挡住。”

曹佾正色道:“必须挡住,他们所图,根本不是耶律宗真,只是想要我大宋更多的岁币,获取更多的利益。

那高丽不过是落井下石,想要分一杯羹罢了。

但是我大宋能征善战者不多,这些年将门子弟废了大半,也只有狄帅能撑起场面。

而且边军积弊重重,战斗力不高,若是他们真的联军而来,只怕根本难以抵挡。

再加上狄帅被调回,只怕到时候西夏也不安分,若是西夏动了起来,回鹘褚部,还有南方大理,万一闻风而动,我大宋顷刻间就会落入四面楚歌的境地,举世皆敌!”

范仲淹悚然而惊,他虽然领兵作战多时,但是真正的战斗,并未参与过,文人讲究的是一个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文人亲自上战场,这本就是扯淡。

面对数十万,可能双方出兵达到百万以上的军团碰撞,范仲淹也没了脾气。

“曾巩!”范仲淹高喊道:“速去请几位先生,把未央也叫来!”

曾巩就在范仲淹的隔壁,早就等着呢,闻言当即走了出去,叫来了负责伺候的书院仆役,吩咐了下去。

显然他也知道兹事体大,亲自去找未央。

没一会,所有人都到齐了,听到了曹佾的话,一个个面色难看。

未央也皱起了眉头,数十万军团的大作战,他也没有什么经验,若是让他率领锦衣卫冲锋陷阵,那是没的说,但是让他统领大军,对抗两国联军,他就不能暴露自己的羽箭,束手束脚,智能真刀真枪的硬干。

蓬莱的军事装备发展的一直都很好,长枪已经开始装备,迫击炮也有不少,但是在大军团面前,作用并不大,用人命都能淹死你。

未央不由充满了怨念,老子要有上百门青铜大炮该多好?可惜的是这些年他没有着重在这一块,蓬莱虽然能造出大炮,却无铜可用,其他材料还没有达到那种标准,实在是遗憾。

第236章 面涅将军

举世皆敌,未央与苏八娘的婚礼,自然是举办不成了。

锦衣卫大营之中,未央聚将点兵。

如今的锦衣卫,已经不是三年前的锦衣卫了,已经扩充至一万两千人,这还只是战斗部队,后勤部队足有三万人。

锦衣卫如今有可供作战的ā lā bo战马三万余匹,天马一万多匹,装备锦衣卫绰绰有余,更何况蓬莱的军事技术,一直领先世界,是最顶尖的。

板甲经过改良,早就变成了极轻极薄却又极坚固的甲胄,横刀更是锋锐更胜从前。

战斗部队之中,原本的三千锦衣卫,依旧是重骑兵,又有六千轻骑兵,剩余的三千人,全都是火枪手以及炮手,其中还有五十余位狙击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未央依旧是统帅,鲁常、杜鹏飞、杜鹏程、雷五、褚朗、陆鸣等五位,鲁常与杜鹏飞率领重骑兵,负责冲阵,杜鹏程与褚朗负责轻骑兵,雷五负责后勤,陆鸣负责纪律。

这其中,杨怀玉死皮赖脸的进来后,未央不想看到杨家唯一出色的后辈出事,便让他负责自己的亲卫。

对于此,杨怀玉很是兴奋,因为他知道,往往跟随在主帅身边,才是建功立业的最好的地方,尤其是未央,听闻他一人就敢冲击十万大军,如此猛士,跟在身边,还愁没有立功的时候?

锦衣卫浩浩荡荡的开拔,暂时由鲁常几人负责,向着边疆而去,至于未央,自然是要先入汴京的。

数日后,未央与曹佾来到开封城外。

很明显能感觉到,一种压抑的气氛,在城中滋生。

往来的行人,行色匆匆,面色颇为惊惶,街边的小贩,也是无精打采的,神不思属。

未央与曹佾马不停蹄,一路打马,来到了皇宫之外,下马后,曹佾递了牌子,进了宫,径直向集英殿而去。

赵祯此刻正焦躁不安的来回走动,整个集英殿之中,只有陈琳与一个昂藏大汉。

那大汉生的俊美无匹,身材高大,虎背熊腰,有一种别样的风采,面上有一刺青,非但没有破坏他的俊美,反而平添了三分妖异,煞为好看。

这大汉正是狄青,大宋的战神。

传闻狄青作战,每战必争先,他勇而善谋,在宋夏战争中,常披头散发,戴铜面具,冲锋陷阵,立下了卓越的战功。

朝中名臣尹洙、韩琦、范仲淹等都与他的关系不俗,范仲淹甚至授以《左氏春秋》,狄青因此折节读书,精通兵法。

之所以面带刺青,是因为其兄与乡人斗殴,狄青代兄受过,被“逮罪人京,窜名赤籍”,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精通骑马射击。

狄青为人缜密寡言,谋事必先仔细考虑成功的把握,选准制胜的机会然后进行。行军打仗,先整顿队伍,明确赏罚,又与士兵同艰共苦,因此虽然敌人突然袭击,也没有一个士兵敢不冲锋向前,因此他出兵屡建战功。

这也是赵祯召回他的原因,若是没有狄青坐镇,赵祯不敢想象,万一辽国与高丽联军真的打过来,是一副什么模样。

指望那些文臣去阻挡吗?赵祯自己也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争权夺利,阴谋诡计他们在行,但是领兵打仗,除了一个范仲淹,其他人都不成。

所谓出将入相,在大宋以前,那是盛行于世,但是在大宋已经不行了,靠着文人去打仗,不如直接投降来的爽快。

狄青看着赵祯来回走动,皱了皱眉头,心中大为不忿,圣人虽然信任自己,但是依旧为文人所制,不敢轻易下决心,但愿那位传说中的锦衣卫指挥使未央来了之后,能让圣人下定决心吧。

不大会,一个小太监气喘吁吁的走了进来,先是行了大礼,而后恭声道:“启禀圣人,曹国舅与锦衣卫指挥使未央觐见。”

赵祯终于停下了脚步,似乎舒了一口气一般,面现喜色,“传!”

“臣未央,参见陛下!”

“臣曹佾,参见圣人!”

“不必多礼,起来回话。”

两人起身,躬立在侧。

赵祯沉声道:“辽使已经回去,如今两国蠢蠢欲动,陈兵国界,朕召几位爱卿前来,就是商议一下,如何能退敌。”

未央瞅了瞅前面那位俊美的不像话的家伙,一看就是将军,他看到这位将军面上的刺青,就知道这位大概就是传说中赫赫威名的大宋战神,大宋的人样子,面涅将军狄青了。

他看的正出神,猛然听到赵祯怒道:“未央,朕问你话呢!”

未央回过神来,笑呵呵的道:“陛下,两国联军,在臣看来,不过插标卖首,土鸡瓦狗尔!有何可惧?倒是朝中诸公言之凿凿,认为我大宋不敌,要贡献岁币,以求平安,让人不齿。”

此言一出,狄青侧目,曹佾面色涨红,老陈琳哆嗦了一下,旋即恢复。

赵祯都气乐了,他怒极而笑道:“好啊!这么说,让你率领你的锦衣卫,就能一战而平咯?”

未央当即大大方方的走出来,恬不知耻的道:“陛下若有需求,锦衣卫自然奋勇杀敌,臣来之时,锦衣卫已经开拔,若是两国胆敢妄动,就让他们尝尝我大宋兵锋之威。”

狄青霍然睁开眼睛,沉声道:“未大人此言,可有把握。”

未央轻轻一笑,给了赵祯一个你懂的眼神。

赵祯顿时会意,眼睛都眯了起来,笑呵呵的道:“成了?”

未央笑道:“三年之功,虽然不敢说多成功,但是只差一点点,所缺的只是材料罢了,要是陛下能给臣足够的材料,我大宋兵锋所指,天下莫敢不从!”

在场无人,只有狄青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赵祯哈哈笑道:“陈琳,把朕的宝贝拿来,给狄爱卿开开眼。”

老陈琳转身而去,不大会抱来一个精致的木盒子。

赵祯打开盒子,抚摸着盒子中的ju ji qiāng,感慨道:“这三年,未爱卿真的没有虚度啊!”

说完,他熟练的拿起ju ji qiāng,熟练的操作了起来。

轰!

狄青目瞪口呆的看着集英殿的一根柱子上,出现一个深深的圆孔,冒着丝丝青烟。

第237章 陛下亲征吧!

有那么一瞬间,狄青很想从赵祯的手中,抢过ju ji qiāng好生研究一番,但是身为臣子的忠诚,让他生生遏制住了自己的yu wàng。

他颤抖着声音道:“圣人,可否把此神兵与臣一观?”

赵祯毫不吝啬的把ju ji qiāng递给狄青,笑呵呵的道:“这叫ju ji qiāng,三年前未爱卿横行辽国腹地,这神兵就建功不小,如今蓬莱已经打造了一批,也有了合用的枪手,只要使用得当,人命再多,也填不满枪炮的胃口。”

狄青双手摩挲着ju ji qiāng,至于赵祯说的什么,他压根就没有仔细听,他只知道,眼前的这个东西,可以助他在两军阵前,直取地方大将的首级,这才是最重要的。

过了许久,狄青才赞叹道:“未大人奇思妙想,有了此物,就算是耶律洪基当前,也是轻易斩杀,我大宋断然无忧。”

未央笑道:“如今我蓬莱锦衣卫一千两百人,狙击手五十三位,火枪手两千有余,更有迫击炮炮手一千,其余皆是骑兵,重骑兵冲锋,轻骑兵杀敌。

别看只有一万二千人,真正打起来,就算是十万人,也能战而胜之。”

狄青不知道迫击炮是什么,但是不妨碍他对未央的欣赏。

他躬身对赵祯道:“陛下,有未大人在,他当年冲入辽国,虽然外人不知,但是臣却是知道的。

只要未大人在两军阵前露面,只怕敌军就会望风而逃。

更何况如今的锦衣卫,已经今非昔比,加上我大宋的精兵,就算是力拼一场,也断然不会有失。”

赵祯满意的点点头,回头看向未央,语气前所未有的和蔼,“未爱卿,不知你所说的大炮,如今蓬莱有几门?”

未央笑道:“经过三年之功,我们发现了一些铜矿,虽然质量不错,但是铸炮还差了些,铸炮最好的材料是青铜与紫铜,这东西产量本就不高,所以我蓬莱现在,总共只有九门火炮。”

赵祯紧接着问道:“威力如何?射程如何?”

未央微微一笑,转念一想,嘿嘿笑道:“圣人若想知道,不若前往前线一观就是。”

顿时满室哗然。

曹佾惊呼道:“二郎慎言!”

老陈琳更是须发皆张,“大胆,竟然怂恿陛下涉险,其罪当诛。”

狄青闷不吭声,但是面上却显出紧张的表情。

赵祯瞥了瞥老陈琳,老陈琳赶忙躬身请罪,曹佾也道:“圣人,且不可以身涉险,二郎只是随口一说,大军征战,不是寻常,不能儿戏。”

赵祯笑呵呵的道:“你们倒是好心,护着这小崽子,只是不知道,若是朕亲自去,未央!你能否保证朕的安全?”

几个人吓得一个哆嗦,未央却不以为意,笑呵呵的道:“臣自从蒙陛下简拔于微末,创建锦衣卫以来,只出战一次,就打的辽国数年不敢犯边。

诚如狄帅所言,我锦衣卫如今已经今非昔比,别说区区辽国,就算是陛下有朝一日下令,让臣扫清四合,也是常事尔!”

这话虽然有吹牛的嫌疑,但是若将军权尽数赋予未央,未央觉得自己要是打不下辽国、西夏等地,简直就是扯淡了。

赵祯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是一个臣子该有的表现,无论未央表现的多么妖孽,有多么有才华,但是终归要为皇家效命,这才是正办。

“明日朝议,狄爱卿与未爱卿一起列席吧。”

狄青与未央相视一眼,眼中尽是惊讶。

大宋自立国以来,武将的地位每况愈下,如今能站在朝堂上的武将,更是一个都没有,就连狄青虽然号称战神,但是也没有荣幸参与朝议。

那是士大夫的特权,他们一百多年来极度排斥武将,把武将的地位贬的一文不值,别说参与朝政,就算是出现在朝堂之上,除非是皇帝特许,不然也是没有可能的。

至于打仗的事情!呵呵!自诩出将入相的士大夫们,讲究的就是一个决胜千里之外,觉得凭自己胸中所学,扫平四夷不在话下。

可惜的是,他们有这个心,却没有这个本事,更没有这个胆子亲上战场,杀敌报国。

所以大宋积弱已久,文恬武嬉,士大夫们,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让人不齿。

未央三人一起出宫,到了宫门口。

未央笑眯眯的道:“狄帅初来乍到,不若就有我做东,咱们樊楼共谋一醉如何?”

狄青无语,我是初来乍到,你好像也没有来过开封几次吧?搞的自己跟地主一样,不过人家说了,他也不好拒绝,他也正想认识认识这位军中的后起之秀,他日互相扶持,也能走的更远。

对于朝堂,狄青有中莫名的畏惧,这畏惧源于当初他的麾下大将焦用,被韩琦所杀,韩琦更喊出了那句千古传唱的名言:东华门下唱名方为好男儿!

从那以后,狄青就厌恶朝堂,一门心思的打仗,这次要不是赵祯亲自下旨,他也不愿意回来。

不过他很好奇,未央区区十六岁的一个少年,自崛起后,非但没有被打压,反而混的风生水起,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将,几乎都是一水的好评如潮。

这让他很是奇怪,这小子简直就是武将之中的另类。

如果他知道,文官是被未央整怕了,还有一部分是被利益kun bǎng在了未央的战车上,不得不为他摇旗呐喊。

至于将门,几乎全都被未央拉拢了一个遍,自然要给他说好话。

这个世界上,说白了还是利益至上。

皇帝的利益,是百姓过得好不好;文官的利益,是自己的特权;将门的利益,是家中的小崽子们能不能出人头地,顺便搞点钱**一下。

说白了,他们都是要钱。

皇帝没有钱,推行不了国策,文官以权谋钱,将门以功勋奠定自己的地位,争取获得更多的钱。

恰恰好,未央又无数门路搞到钱,把这些人全部kun bǎng在一起,造成了眼前的局面。

这其中的利益交换,勾心斗角,要狄青一介武夫去想,只怕他一辈子都想不明白,到底是个什么原因。

第238章 争先

樊楼之上,未央、曹佾、狄青三人相对而坐,一位位侍女把精美的美食美酒端了上来,络绎不绝,如同流水似的。

未央与曹佾没有动手,他们两个看着狄青如同饭桶一般,风卷残云般消灭一道道菜,甚至连一整个烤乳猪,都在几分钟的时间内就消灭掉。

这哪是大宋的战神,不败的名将,简直就是饭桶好吗?

未央牙酸不已,狄青却一点都不觉得半点不好意思,吃干抹净,灌了两三壶美酒,这才打了个饱嗝,满足道:“久在北地,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真是爽快啊!”

未央无语道:“知道军队伙食差,但是狄帅身为三军统帅,不至于连一点好东西都不舍得吃吧?”

狄青蔑视的看了未央一眼,找了根硬木棒,剔着牙道:“与子同袍,与子同食!身为统帅,岂能区别对待?若是我去吃肉喝酒,其他的将军效仿,短短时间内,军队就完了,这般军队,还能打什么胜仗?”

未央竖起了大拇指,赞道:“好一个狄汉臣!若是不介意的话,我就叫你狄老哥吧!”

狄青一点都不介意,大笑道:“同为将门一脉,当互相扶持,咱们也不用学文人那一套,有话就敞开了说就是。”

未央笑道:“既如此,那小弟就不客气了。”

“此次北征,只怕势在必行,三军统帅,非老哥莫属,小弟的锦衣卫,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却是极为精锐,老哥还是要照顾一二。”

狄青愕然,犹豫道:“老弟是想让老哥把你的锦衣卫放在后面?”

未央一愣,旋即笑道:“狄老哥说的哪里话,小弟虽然不是纯粹的武人,但是如今也是将门众人,岂能避死衍生?我的意思,如果真打起来,是让锦衣卫当作前锋,而不是殿后。要知道我锦衣卫的战力,小弟说一句大言不惭的话,当时第一的名头,落在头上,一点都不过分。就算是大唐铁骑重生,也不见得能比的上我锦衣卫。”

曹佾点头道:“二郎说的一点都不错,若论战力,锦衣卫当属当世第一。”

狄青嘿嘿一笑,颇为不信,能在短短数年就打造一只强军,身为兵家大家,狄青一点都不信,他认为未央当年深入辽国腹地,一定做了别的事情,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否则不可能全身而退,甚至整个锦衣卫,都只有一点点的损失,这太不符合常理了,干脆就是不可能。

就算他有ju ji qiāng这种神器,狄青觉得也不可能,因为ju ji qiāng是单体攻击,不可能对抗千军万马。

未央自然知道,自己是靠作弊的,不然以锦衣卫刚刚成军的水准,虽然收纳了沙门岛的悍匪以及杜家庄的精英,也不可能对抗一个国家的精锐。

但是他自然不会对狄青说这种事情的,这个秘密,只有他与苏八娘知道,至于其他人,还是不要知道的为好,不然平添烦恼,世人把自己当成神仙,那就不好了。

未央悠然道:“狄老哥,此次大战,不说别的,只要我锦衣卫出马,必然拔得头筹,至于其他的军队,以辽国皮室军的悍勇,只怕他们也抵挡不住吧?

与其首战落败,不如让我锦衣卫出马,也能鼓舞士气。”

狄青眉头大皱,如今的大宋军队,只有寥寥数支能征善战,其他的几乎都沦为附庸,将军们喝兵血的不少,导致军队怨声载道,失去了战力。

狄青麾下的军队,就是少数能正面对抗辽国铁骑的,但是他也没有把握,能在几十万联军之前,做到不败。

“未老弟,你跟老哥哥说,是不是有什么秘密武器?不然就算是老哥哥愿意让你打头阵,只怕也有人不服啊。”

未央轻蔑一笑道:“谁敢不服?这天下的军队之中,出了杨家军、王家军,还有老哥哥的军队,还有几支能抵挡辽国?我锦衣卫不避生死,甘为前驱,这是好事情,给他们一条活路,岂能不同意?老哥哥不必忧心。”

狄青忽然笑道:“此事不必再议,咱们他日上战场再说吧。今日你我欢聚,岂能说这些事,老哥难得回来一趟,还是说些好玩的,也省得老哥白来一趟。”

未央微微一笑道:“说起好玩的,自然是国舅爷知道的多,他是地主,还是国舅爷为我们分说一二吧。”

曹佾翻了个白眼,气哼哼的道:“玩个屁,这几年我被你的直道拖累,连花酒都没时间喝,哪有那个时间去玩?

不过听说潘肃那家伙养了几个戏班子,倒是不错,你们俩要是闲着实在没事,咱们去听听戏也不错。”

狄青一听戏班子,顿时来了兴趣,不由笑道:“最近都有什么曲目?说来听听?”

曹佾笑道:“最风靡的,不外是《三国演义》还有《西厢记》,也不知何时兴盛起来的,如今大宋连平民百姓,都知道三英战吕布,还有崔莺莺了。

不过曲目写的确实不错,尤其是《三国演义》,连圣人都找了好几次戏班子入宫呢。”

未央老脸通红,不用说,这种划时代的东西,肯定是他弄出来的,他原来只是为了应付几个老头子,没想打竟然传的如此之快,连圣人都痴迷起来了。

好在没有人知道是他写的,不然还不知道会掀起什么风波呢。

要是一般文人巴不得自己名扬天下呢,一朝闻名天下知!多少人可望而不可及啊!

不过未央现在也不需要这种虚名了,他如今功成名就,所欠缺的只是资历罢了,对于文抄公这个工作,已经没有了什么兴趣,所以很少抄诗词之类,最多的便是科技类的知识,这几年着实在兴趣小组的帮助下,写了不少书,至于都是些什么,他自己都快忘了。

他觉得这几个话本,肯定是苏轼那个大嘴巴传出来的,书院其他的学子,还没有这个胆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把书院先生的东西传的满天下都是。

第239章 纷乱的朝堂

未央走到窗前,看着樊楼外的景色,他还是能够感觉到,朝堂之上,主战与主和,依旧是一边倒,武夫没有说话的权利,主和一派,占了主导地位。

未央在辽国一战,可谓是对辽国最为酣畅淋漓的一场大胜,迫使辽国陷入动荡不安之期,耶律洪基趁机上位,耶律重元无奈退为皇太叔。

此一战,可谓是让金国伤筋动骨,从根本上解除了金人对大宋朝廷的威胁,也使得大宋朝终于能够扬眉吐气,甚至修改宋金合议的关键所在。

“二郎,圣人的意思很明显,圣人是主战的。”曹佾来到未央身后,轻声说道。

狄青看着还站在窗前的未央笑说道:“都是一些蝇营狗苟之事,不必忧心,若战事一起,还能少了你我?”

“话虽如此,我想的是,若是圣人亲征,是不是有点难度?”未央转身,看着坐在椅子上的狄青,奇怪道:“圣人亲征,能鼓舞士气,莫非老哥也不赞同?”

狄青呵呵一笑,意有考校似的问道:“如何说?”

未央上前两步,整理了下思绪说道:“即便是圣人不想亲征,但圣人也决计不该是主和才对,不然的话,那这些年的努力,岂不是都白费了?要知道针对辽国,我们可是做了很多事情的,岂能半途而废?如今辽国打过来,正好是一个好借口,趁机北伐,岂不是正是时机?”

狄青爽朗的大笑起来,指着未央继续笑道:“你这话也就是在樊楼里说说就行了,若是传出去,只怕会会落一个擅起边衅之罪。”

朝堂之上的关系错综复杂,而源头却都是源自于皇宫,除了世家,还有将门,甚至连商贾也得算上,虽然商贾只求富贵,不涉朝政,但是世家与将门,却是争的厉害。

三人聊了一会,便分别了。

巍峨宫殿,皇帝坐中央,文武大臣站俩边,而众大臣之间似乎也并不融洽,默默的分成了两个派系,分立于两旁,彼此之间也是并不交谈。

“夏相公,圣上昨日召见狄青,看来还是想战啊!如今大宋如何能再承受战争之累,唉,百姓早已劳苦不堪了!”其中一堆人中,一个人斜眼看了另一边数人,一副悲天悯人的叹道。

“本相也是不知。狄青入宫,谈了快一个时辰,想来是什么事ci ji到了圣上,才会起用这些祸国秧民的好战分子!”夏竦面色阴郁,看向了那边的狄青、

“启奏陛下!”一人出班说道道,“宋辽边境,战事一触即发,望陛下早派得力大将前往增援,制止辽国的野心!”

百官视之,竟然是真御史唐介,这老头出来说话,其他人顿时就没人作声了。

“唐爱卿可有人选?”赵祯问道。

“臣举狄青,狄青善用兵,颇晓谋略,可以用之!”唐介躬身应道。

“准!”赵祯点点头。

“陛下不可!”

以夏竦为首的主和派顿时一惊,他们都不是蠢人,稍微思量下事件事情,已经明白了这是皇帝和主战派之间演的一次双簧,皇帝肯定是昨晚已经得到消息,那么急召狄青入宫的目的已经十分明显的了。

“夏相公有何高见?”对于这位老臣,赵祯还是十分客气的。

“陛下三思,两国交战,兵锋一起,生灵涂炭,如何收场?”

“史相何必长他人志气,我大宋富有四海,兵戈之盛,辽国岂能抵抗!”包拯也出言支持道。

“陛下,臣以为狄青不能胜任!今日冒然北伐,小则大损王军士气,大则经此一战,大宋精锐尽失!唐介等举此人等同陷国家于危局,此罪诚不可赦也!”

夏竦一番言论,话里话外,不过就是咱们不是对手,还是求和吧!

“臣附议!狄青好大喜功,对于指挥大军并无多少可圈之处,胡乱指挥,在天时地利俱在我军的情况下居然大败,诚不足为帅也!”内班又走出一人,视之,乃是韩琦,狄青的死对头。

见赵祯并无责怪之意,主和派士气大增,纷纷出言相附。

赵祯面色难看的看了一眼主战派等人,此时的主战派却面目均有羞色。面对赵祯求援的目光,主战派也是明白,如果再不站出来说话,恐怕此后朝堂之上就无主战派的立足之地了。

柳涉毕竟出身千年世家,他轻咳一下,出言驳道,“今日不战,明日不战,莫非要将大好河山拱手相让!”

双反顿时交战起来,颇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夏竦、韩琦等纷纷出言责骂,柳涉率领一些主战派也不甘示弱,一时间朝堂之上如同菜市场里的泼妇骂街一般,人人脸红脖子粗的互相指骂着,看势头还有向全武行发展的潜力!

“够了!”赵祯一拍桌子,怒吼道:“朝廷举步为艰,尔等不想着如此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却在此相互推诿指责不休!要尔等何用!”

望着地下跪倒一片的朝臣,赵祯一时间不由的有些迷茫,自己要恢复祖宗旧业的打算是不是对的?指望这一群只懂得相互指谪对方的臣子吗?自己有可能成功吗?第一次,隆兴对于自己的理想有了一丝怀疑!

未央站在角落里,摇了摇头,指望着这么一群人去打仗,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去来的利索。

纵然赵祯主战,只怕后方不稳,也会造成前线士气低落,到头来,还是一败涂地。

若是自己亲自前往,只需一万两千锦衣卫,足以克敌制胜了。

攘外必先安内!此言不虚啊!

有这么一群拖后腿的猪队友,怪不得大宋灭亡了呢。

所谓士大夫,不过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罢了。

未央心里不是滋味,但是也不想说话,只是冷眼旁观。

忽然间,赵祯开口道:“锦衣卫指挥使未央何在?”

未央无奈出列,躬身施礼道:“臣在。”

霎时间,未央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火力,所有人都看向未央,有人面色复杂,有人面带喜色,还有人不停的打量未央,仿佛能从未央的脸上看出一朵花来。

第240章 吾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未央心中不爽,赵祯很明显是把他揪出来,放在朝堂之上,也不知道是打的什么主意。

不过这都没关系了,已经这样了,未央觉得就算是被赵祯当了人肉盾牌,也不算啥。

区区几个文人,还真不放在他的眼里。

所以未央很自然的走了出来,面带微笑,让人见之如沐春风,就连夏竦这么狠辣的人物,都不由心中暗赞,好精彩的少年,这就是三年前搅风搅雨的未央吗?但看这卖相,都让人心生好感,可惜这小子进入了武夫的行列,不然要是成为文人,老夫未必不会大力栽培,到时候又是文人的一杆大旗。

夏竦不由看了看自己这一方的人物,不由心中大为不满,这些人中,除了庞籍、韩琦、富弼,还有一个文彦博之外,其他人都是庸碌之辈,不堪造就。

士人集团后继无人,反而将门那边蒸蒸日上,皇帝愈发的看重,这让夏竦很是不爽。

不过也没办法,既然没有人,老一辈就不能下去,只能等待新鲜的血液注入才行。

“参见陛下。”未央出列,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

赵祯满意的点点头,环视瞬间鸦雀无声的朝堂,声若洪钟道:“未央,你怎么看?”

未央不由翻了个白眼,这话好耳熟,我怎么看?我不想看!我只想打!对于朝堂这个大染缸,我还没做好跳进去的准备。

就算有万般幽怨,未央依旧站了出来,笑眯眯的看着众人,朗声道:“辽国?土鸡瓦狗尔!高丽?插标卖首尔!

给我一万人马,荡平两国,乃是易事尔!”

“大言不惭!”夏竦当即怒道:“黄口孺子!安敢在大殿之上口出狂言!辽国铁骑纵横天下,有不败之名,高丽虽弱,但是承平已久,国力强盛,岂能等闲视之!”

未央瞥了夏竦一眼,笑呵呵的道:“这位想来就是夏竦夏相公了吧?

听闻夏相公少年作诗,语意惊人,有“野花无主傍人行”之句。又说:“江州{今江西九江}琵琶亭诗板甚多,李卿孙惟留夏英公诗:“年光过眼如车毂,职事羁人似马衔。若遇琵琶应大笑,何须涕泪满青衫。”

天圣年间,陛下命相公奉使契丹,因为父死于契丹入侵,不愿拜见契丹国主,上表说:“父殁王事,身丁母忧。义不戴天,难下穹庐之拜;礼当枕块,忍闻夷乐之声。”坚决推辞不肯前去。

相公于国无功,于民无益,却贪恋权位,恋栈不去,尸位其上,还有何脸面留在这朝堂智商?”

未央轻描淡写,众人如同五雷轰顶一般,目瞪口呆。

最后未央又加了一句,“吾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一时间满朝皆惊,看向未央,如同看向一个魔鬼一般。

夏竦是什么人?当年好水川战败,能硬生生凭借莫须有的证据,把韩琦摘了出来,其后又施展各种手段,合纵连横,当了宰执,岂是凡俗?

饶是夏竦一向不要脸皮,心黑面厚,这次也气的胡须乱颤,身躯发抖,一根手指指着未央,连声道:“你你你”

一个“你”字,夏相公说了半天,依旧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

“噗!”

夏竦今年已经六十一岁了,哪里受过这等ci ji?当即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昏厥倒下。

他的身后,丁谓慌忙扶住夏竦,连声道:“快叫御医!”

朝堂之上一片混乱,柳涉、狄青等人看着未央一副无辜的样子,顿时感觉一阵恶寒。

怪不得自己这些年斗不过这些文人呢?感情是脸不够厚,心不够黑,你看看人家未二郎,初出茅庐,一战成名,一个久负盛名的当朝相公,直接就被喷的昏死了过去。

这是何等的水平啊!

赵祯毕竟是皇帝,当朝宰执昏死在大殿之上,若是出了什么事,那可就不妙了,当即让陈琳去叫御医了,顺便把夏竦送了过去。

“启奏陛下!锦衣卫指挥使未央当堂辱骂当今首相,其心可诛!还请陛下砍了未央的人头,为夏相公消除心头之恨。”

夏竦刚被送走救治,他的狗腿子丁谓当即跳了出来,迫不及待的发难。

庞籍、韩琦与富弼,还有文彦博几个皱了皱眉头,现在的形势很明朗,皇帝是支持开战的,夏相公这一招玩的妙到巅毫啊!知道不能当堂跟皇帝硬碰硬,直接借机逃了出去,留下自己这些人,只怕不是那些武夫的对手啊。

这四人之中,若论心思缜密,还要属文彦博,他看了看唐介,又看了看包拯,这两位号称大宋良心的孤臣,心中沉甸甸的。

唐介如今也是相公,掌管三司使,包拯执掌开封府,都是举足轻重的重臣,他们一起发难,再加上未央的人脉,着实不好处理。

文彦博心中叹息,恨不得自己如同夏竦一般昏死过去,也省的在朝堂之上当垫背的。

夏竦的得意弟子郑骧当即跪在了地上,泣声道:“陛下,老相公一心谋国,何曾有过半点懈怠,如今年过花甲,竟然有人如此诋毁老相公,岂不让我等臣子寒心?若是不能扫清朝堂妖氛,只怕天下士人之心,都要寒了啊!”

赵祯皱了皱眉头,他还没开口,未央就开口了。

他好奇的道:“两位大人?我说错了什么?或者说这些事情不是夏相公干的?”

丁谓愤然道:“无知小儿!你知道个什么?辽国高丽来势汹汹,正需要老相公这等谋国之臣主掌大局,如今老相公病倒,我大宋中流砥柱将断,你负责的了?”

未央笑呵呵的道:“这位大人,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中流砥柱?夏相公还当不得这四个字吧?再说了,老相公不是还没死吗?说什么将断?你这话岂不是咒老相公早死?莫非也想过一把首相的瘾?”

丁谓顿时愕然,他说话没经过思考,却是没有想到这一层,如今想想,确实有这个意思,顿时冷汗津津,不知所措。

第241章 老狐狸文彦博

郑骧一步站了出来,冷声道:“听闻未大人在蓬莱发展工业,重视商贾,盘剥百姓,鱼肉乡里。

岂不闻士农工商,天下四民,商贾最是低贱,自古以来,皆是盘剥天下,偷窃天下财富,是国家的蛀虫。

据说未大人为人,若有人腰缠万贯,就以上宾待之,若是有rén dà肆投资,就亲自接见,甚至纳入所谓天下集团之中。

如此与民争利,岂是正道直行!

我大宋江山,就是败坏在你这等人手里!”

未央瞥了一眼郑骧,笑呵呵的道:“敢问大人姓名?”

郑骧傲然道:“度支副使郑骧是也。”

未央恍然,看向了三司使唐介,度支副使,按理说是三司使的下属,是顶重要的官职,唐介身为三司使,怎么会容忍自己的下属中,出现夏竦的人?

唐介面色难看,他虽然是三司使,圣眷正隆,但是却不能如臂指使,对于三司使的rén yuán ān pái,并不能一言而决。

未央笑道:“听闻郑大人登进士第,更庆、汝、郑、秦州推官,改秘书省著作郎、知垣曲县,庆历中,与鱼周询刺陕西民兵十余万。除陕西转运、按察使兼三门发运使,加直史馆、河北转运使,入为度支副使。

却不知河南老家,那一十九间商铺,二十万亩良田,从何而来?”

郑骧顿时面色大变,他偷偷的看向赵祯,发现赵祯的眼神如同鹰一般看来,当即匍匐在地,颤声道:“陛下啊!我郑家也是河南世家,家里人丁兴旺,那商铺良田,皆是这些年积攒下来的,臣决没有贪赃枉法。”

赵祯不置可否,一言不发。

未央笑了笑,看向了丁谓,说道:“这位是丁大人吧?不知与丁谓之丁相公是和关系?”

丁谓面色微变,所谓丁谓之,也叫丁谓,宋初年宰***臣。与王钦若等人并称为五鬼。先后任参知政事、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晋国公,前后共在相位七年。

因作恶太多,丁谓最后被罢相,贬为崖州司户参军,他的四个儿子、三个弟弟全部被降黜。抄没家产时,从他家中搜得各地的贿赂物品,不可胜纪。景祐四年闰四月,卒于光州,归葬苏州城西华山习嘉原。

这位丁谓,可谓是权臣的代表,奸臣的模范,端的是作恶多端,tiān nu人怨,就连士林都看不过去。

现在的这位丁谓,说实话,与逝去的丁谓没有多大关系,他的职位也不高,堪堪能站在朝堂上罢了,之所以如此积极,不过是为了巴结夏竦,想要靠着大树,往上爬罢了。

听闻未央这么一说,丁谓顿时面色通红,不再说话。

文彦博叹了一口气,看着前面的庞籍三人不说话,他要是再不说话,只怕这位未央,再也无人可制了。

“未大人。”文彦博站了出来,面色和煦,如同一位谦谦君子一般。

“这位大人是?”未央本能的感觉到背后一紧,有种被毒蛇盯上的感觉。

“本官文彦博,忝为参知政事。”

未央顿时心中警惕起来,要说朝堂之上他最忌惮的人,不出一掌之数,这其中,文彦博能排到前三,贾昌朝也在其中。

文彦博此人,堪称玩不死狐狸,无论是怎么折腾,这位的位置,不动如山,历经四朝,圣眷加身,堪称天下无敌。

未央知道文彦博的历史,自然谨慎了起来,他肃然道:“原来是文相公。”

文彦博笑眯眯的道:“未大人有所不知,这辽国一向嚣张跋扈,这些年虽然安稳了一些,但是励精图治,兵力强盛,而我大宋禁军,衰落已久,圣人虽有整军之心,但是奈何尾大不掉,若是与辽国打起来,只怕吃亏的是我大宋啊。”

未央皱眉,这老狐狸果然不好对付,话里话外,不外是告诉未央,别打了,打打杀杀的,到时候吃了亏,只怕辽军南渡,大宋就玩完了。

话虽如此,但是未央却不是认输的人,他冷声道:“以文相公所见,我们是求和?增加岁币?还是割让土地?或者派出质子,委曲求全?恰好皇子赵宗清今年也三岁了,当个质子,也是绰绰有余。”

赵祯闻言,原本微眯的双眼,眯的更细了。

文彦博顿时感受到一种压力,这小子不好对付啊,这三样,自己说哪一样,都会惹来众怒,到时候皇帝盛怒之下,自己的相位只怕不保。

想了想,文老狐狸便笑呵呵的道:“未大人何出此言?我大宋乃是天朝上国,岂能卑躬屈膝?不过若是辽国求和,我们倒是可以赐下一些财物,蛮夷之地,倾慕我大宋风华,乃是常事,区区财物,却能换来百年太平,何乐而不为?”

“呵呵呵!”未央冷笑道:“文相公的意思,就是增加岁币了呗?不知道增加多少?是一百万,还是两百万?我大宋有多少家底?辽国给了,西夏要不要给?西夏给了,高丽要不要给?

今天这个要,明天那个要,何时是个头?有何来的太平可言?

弱国无外交!要想让他们怕,必须得打!而且得狠狠的打,打的他们再也不敢侵犯我大宋领土,打的他们俯首称臣,打的他们数百年后想起来,还觉得疼!

这才是正办。”

满朝大臣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小子好大的杀气,这种人要是他日真的掌握了朝政,还有咱们文人的立足之地吗?只怕又回到五代之时,武夫视文人如刍狗,动辄杀之,天下斯文元气,一朝丧尽。

这不是他们所愿意看到的。

文彦博双眼精光一闪,心中暗道:任你小子奸似鬼,还不是喝老子的洗脚水?几句话就让文臣同仇敌忾,引起了众怒,我看你怎么在朝堂立足。

未央冷冷一笑,心中同样思量,这些人都是贪生怕死之辈,就算有几个不怕死,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见得是真正的为了大宋的天下着想,不过是一群尸位素餐之辈,若是不能把他们弄出朝堂,只怕大宋就真的没救了。

这一刻,未央前所未有的坚定!既然趟了浑水,索性就一条路走到黑!

第242章 又一个坑儿子的爹

文彦博看似灰溜溜的回到了文官的队伍,但是面上一闪而逝的得意,却没有瞒过未央的眼睛,这只老狐狸心里想的是什么,未央跟明镜似的,但是他不在乎,他本来就是武官,就算是文官们唾弃又如何?

文官之中,又走出一位,这位叫做陈执中真宗时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如今已经是参知政事,也算是相公一枚。

此人为官也算清正,只是有一身文人的毛病,最是看不上武夫,对于未央小小年纪,就在大殿之上大放厥词,很是不满。

“未央未大人,大大殿之上,圣人面前,何以如此无礼!”陈执中训斥道:“夏相公德高望重,文相公也是宿老大臣,如此无礼,岂不是失了体统。”

未央微微一笑,他认得这位,虽然没有打过交道,但是在蓬莱的时候,范仲淹曾经提过,满朝大臣,他最敬重的,便是这一位,为官颇有建树,而且敢作敢为,虽然看不起武夫,但是也没有为难过,也算是一位直臣。

师父点名的人物,未央自然是要嘴下留情的,他也不想再争辩这些了,当即拱手施礼道:“陈相公所言极是,未央受教了。”

陈执中点点头,语气缓和了许多,笑道:“希文兄来信,说收了个弟子,天资绝艳,没想到今日一见,果然不凡,可惜啊!”

未央知道陈执中所谓的可惜是什么意思,可惜自己入错了行嘛!不过这都无所谓。

于是未央轻轻的退后,面向赵祯,朗声道:“启奏陛下,辽国之地,自五代以来,莫不以上京为都城。又以幽州建立南京,兴旺一时,但是百年以来,契丹人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若真论战力,不见得是我大宋铁骑的对手。

更何况,那所谓的高丽,虽然与辽国联盟,不过是利益勾连罢了,又能有几分战力?值此时机,正是我大宋扬威天下之时,岂能不趁势而进?若是错失大好时机,天厌之!”

赵祯豁然起身,中气十足,“诸卿,朕意欲北伐!尔等以为如何?”

“陛下圣明!”

圣明的赵祯哈哈大笑,得意忘形道:“传令,朕将亲征,以夏相公为汴京留守,文相公陈相公佐之。”

众人顿时大惊失色。

陈执中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陛下!千金之子不坐垂堂,陛下圣躯,乃是万金之躯,岂能以身犯险?派一大将,足以灭了辽国的威风。”

文彦博也道:“自古天子不宜轻动,天子一动,天下动荡,万一敌人知道我大宋至尊亲临,拼死作博浪一击,陛下若有闪失,我大宋江山危矣!”

“陛下不可!”

“万万不可啊!陛下怎能亲身涉险!”

。。。。。。

一时间众臣无不劝说赵祯,让他收回成命。

自古以来,除了开国的那两三位皇帝,哪有皇帝御驾亲征的?当年真宗皇帝被寇准拿刀架在脖子上,逼着去前线走了一遭,真宗在寇准的要求下上城墙鼓舞士气,使得宋军士气大振。萧太后自出兵伊始,便曾经宋降将王继忠之手,多次提出议和。赵恒所派的使者曹利用被怀疑辽朝议和诚意的天雄军守臣留下,萧太后迟迟未等到使者。赵恒亲征后,萧太后见辽军陷入被动,再次请求议和。

惧于辽的声势,并虑及双方交战已久、互有胜负,便决定再派曹利用出使。曹利用去辽朝签订澶渊之盟之际,赵恒告诉曹利用说:“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就算要百万也可以!”寇准知道后,却指着曹利用愤怒地说道:“如果超过30万两,就提人头来见。”

这就是著名的“檀渊之盟”。

大宋看似势均力敌,但是却是败了,就算是寇准一力主战,奈何天意不在大宋,加上真宗皇帝懦弱不堪,导致了大宋局面崩坏。

好在寇准有能力,有手腕,硬生生撑住了大宋的江山,不然还不知道如今的天下是什么样呢。

赵祯一想到自己那个亲爹,就没有来的恼怒,他双腿一蹬走的痛快,留给自己一个烂摊子,澶渊之盟签订后,赵恒原以为这是一桩值得自豪的功业,很得意了一阵子,还搞什么东封西祀,当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封泰山神为“天齐仁圣帝”;封泰山女神为“天仙玉女碧霞元君”;在泰山顶唐摩崖东侧刻《谢天书述二圣功德铭》。之后,又是一连串的庆贺活动。总计这次“东封”,包括到曲阜祭孔在内,前后花了四十七天时间,演绎了一场彻彻底底的闹剧,而赵恒也成为中国历史上封禅泰山的最后一位皇帝。

彻彻底底把泰山封禅搞臭了,连后世的皇帝都不愿意去干这种事情了。

书封祀对真宗一朝的政治和财政产生了重大影响。仅是东封泰山,就耗费八百余万贯;西祀汾阴,耗资更增二十万贯,这还不计亳州之行。营造玉清昭应宫缺少具体的支出记载,但仅雕三座塑像就用去金一万两、银五千两,则二千六百十座建筑的糜费可以想见。倘若将京城景灵宫、太极观和各地宫观都计算在内,其费用之大恐怕不是几千万贯所能打住的。赵恒在位前期,经过近四十年的经济恢复,天下富庶、财政良好;由于装神弄鬼的折腾,几乎把前代的积蓄挥霍殆尽,到其晚年“内之蓄藏,稍已空尽”。

《宋史·真宗纪》评说天书封祀是“一国君臣如病狂”。

明代李贽也说:“堂堂君臣,为此魑魅魍魉之事,可笑,可叹!”

可以说,宋真宗留下的不仅仅是一个烂摊子,简直就是烂透了的烂泥,赵祯登基至今,能硬生生把大宋恢复成如今的样子,已经是难得的明君了。

既然是自己亲爹丢的人,赵祯自然是希望由自己去改变这一切,不然百年之后,九泉之下,见到赵大赵二,赵祯觉得真是一点脸面都没有了,毕竟他没有赵恒那样厚的脸皮。

第243章 皇帝的威风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猖獗,虽朕薄德匪躬,上干tiān nu,致逆贼无视天威,然皆朕之错也。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但如今辽国步步紧逼,西夏自立,高丽蕞尔小国,竟敢冒犯天威!朕若是再不奋力前行,九泉之下,有何颜面去见列祖列宗!”

赵祯怒声连连,响彻大殿,一时间大殿内众臣战战兢兢,无人敢说话。

以前的赵祯,是何等的温仁,就算是臣子扯着袖子跟他论理,人家也能唾面自干,但是今日的赵祯,展现出了帝皇强绝的一面,满朝文武,文人们满心错愕,惊慌失措,武官们心中暗喜,却又惴惴不安。

摊上一个强势的皇帝,有好处也有坏处,总体来说好处大于坏处。

要知道自古以来,但凡皇帝过于英明神武,臣子的下场,总不会好到哪儿去。

赵大算是皇帝中比较中庸的一位,还干了杯酒释兵权的事,李世民也算是千古明君,但是魏征、房玄龄死后,他们的后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尤其是魏征,连挖坟鞭尸的事情都干出来了。

臣子们喜欢一个懦弱的皇帝,却又盼着皇帝英明神武,这本就是矛盾的。

赵祯便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一方面作为皇帝的自尊心告诉他,朕是天子,他们是臣子,不该是这个样子,一方面又深受臣子影响,垂拱而治,才是最好的。

但是到了今天,赵祯终于爆发了,他的皇权在大宋第一次爆发,展现出来的威力,还是颇为可喜的。

最起码没有人再提不让赵祯亲征的事情了,也没有人洋洋洒洒一大堆,说些乱七八糟的怪话了。

未央看着赵祯,这一刻,那个略显懦弱的赵大叔,竟然前所未有的高大。

其实他的心中也是很复杂的,比那些文官也好不到哪儿去,差别便是,他是希望赵祯励精图治的,而不是庸庸碌碌的听从文官的摆布,但是也不希望自己头顶压着一座大山,那样的话,也太累了。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很好了,未央还是很欣慰的,毕竟他是一个后世之人,还是比较喜欢有一个英明神武的老板的。

而赵祯,无疑是最好的老板,可以让他放手施为。

赵祯说完话,径直离去,留下大殿之上的众臣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来到后边,赵祯身躯微微一晃,陈琳面色大变,连忙上前搀住赵祯,心头不由一沉,短短时间内,赵祯的衣衫,竟然几乎汗透了,可见那区区几句话,耗费了赵祯多大的精力。

赵祯苦笑道:“看来朕的身体不行了,这才三十多岁,说会话都汗如浆出。”

陈琳连忙轻声道:“官家今日发了龙威,情绪激动,身体出现不适,也是常理,只需好好调养一番,便能无虞。”

赵祯笑道:“你倒是会安慰人,朕的身体朕知道,朕只恨不能亲自率领大军,臣服四夷,让我大宋的威严,遍布四方。”

陈琳轻声细语道:“官家,这次官家亲征,必然能克敌制胜,建功立业,非秦皇汉武不能比。”

赵祯闻言笑骂道:“不要拍马屁了,你以为辽国的大军是纸糊的嘛?这么轻易就能战败?再说了,咱们大宋是什么样子,军队是什么样子,朕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却不傻,那些人惯好弄虚作假,皇城司的奏报却不会假,百万禁军,几乎糜烂,真正能打的,却是没有多少了。”

陈琳摇头道:“官家何必灭自家威风?王德用老将军,杨文广将军,狄青将军,还有未央将军,都是鼎鼎厉害的大将。

还有折家军,种家军,都是我大宋的中流砥柱,忠心耿耿,世代效忠大宋。

有他们在,断然不会让辽国西夏越雷池一步。

官家只需在前线走一圈,便能激起士兵的血勇之气,将军效死,士兵用命,岂能不战而胜之?”

赵祯奇怪的看了一眼陈琳,若非知道陈琳是跟随了自己几十年,只怕都不认识了,这还是那个陈琳吗?以前的陈琳,可是从来都不谈论这些事情的。

陈琳看着赵祯的眼神,坦荡的道:“官家,人都说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可是百年以来,我大宋养士,给了他们最好的,为何不见扫清妖氛,反而积弊重重?可见这其中是有问题的。

老奴跟在官家身边,见的多了,也想的多了。

将门没落,造成的结果就是军队不振,文官们整日里叫嚣着三代之治,孔孟圣贤,但是遇到事情了,却胸无一策,一点办法都没有。

反而是武将们,出生入死,为大宋守卫边疆,百年来无怨无悔,有的将门都死绝了,却毫无怨言。

但是文官们又有几个真的为国而死?据老奴所知,从我大宋建国以来,就算是寇准相公,虽然忠烈,但是却依旧少了那么一分效死的勇气。

只有那些士兵们,虽然没见过官家的面,却依旧镇守边疆,抵抗外敌,数年、数十年如一日。

没有他们,又何来的这太平盛世呢?”

赵祯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沉思之中。

陈琳今天的话特别的多,但是每一句话,都撞在了赵祯的心头。

大宋百年以来,无数例子证明,真要动真格的时候,文官们没有几个靠谱的,就算是出了一个寇准,那也是例外,其实开国之时的文官,还是秉承汉唐遗风的,至于现在嘛!那些家伙争权夺势,阴谋诡计倒是擅长的很,真正让他们干点正事,干点实事,那就扯淡了。

远的不说,就说三年前王伦zào fǎn的事情,庞籍的兄弟庞光,不就是典型的例子吗?

要不是遇到了未央,未央又是一个不讲规矩的人,只怕庞光非但无罪,而且有功,还是驱除贼寇的大功。

这是何其悲哀,何其可笑的事情啊!

赵祯心中一片悲凉,有种说不出的愤怒,他更加的渴望这次亲征了,若是能一战而胜,就可以携着大胜之威,整治朝纲,到时候反对的声音,也会小了许多。

第244章 狄家

狄青对未央很是佩服,能在朝堂智商侃侃而谈,这种气度与胆量,都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尤其是面对文武百官,未央从容不迫,颇有一种舌战群儒的风采。

尤其是三言两语间,首相夏竦直接就怂了,文彦博也被喝退。

虽然狄青不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但是对于未央,没由来的产生了一种信心,这是他自己都没想到过的。

狄青在开封有一栋不大的院子,还是赵祯赏赐的。

作为一个传奇性的武官,他不是将门出身,加上治军严谨,穷的叮当响,想在京城置办一栋院子,还真没有那个实力。

赵祯是出了名的勤俭,他赏赐的院子,自然也不会太大。

狄青今年三十八岁,妻子魏氏,生有五个儿子,完美的演绎了一出能打就能生的传奇。

他的长子狄谘,如今在军中效力,次子狄咏,今年才十二岁,其他的三个儿子,还在玩泥巴呢。

狄咏完美的继承了他爹与他娘的基因,虽然还小,但是身量比同龄人高出不少,而且长相俊美,又乖巧的很,深的两夫妻喜爱。

狄青这次回来,自然要跟魏氏腻歪一番。

风雨过后,魏氏满面潮红,偎依在狄青身边,缓缓开口道:“夫君,此次回京,能待多久?”

魏氏是狄青的结发夫妻,当年狄青发配之时,都不离不弃,一直照顾老父母,直到狄青荣归故里,老父母也入土为安,这才随着狄青来到京城。

京城虽然繁华,但是魏氏却一直谨守妇人本分,从来不做出格的事情,而且勤劳能干,不大的院子里,有鸡有鸭,还开辟了一小块菜地,却依旧干干净净,井井有条。

所以狄青,对于自己这个夫人,很是敬重。

听到夫人问话,狄青笑道:“此次战情如火,若是真打起来,少则半年,多则三年五载也是有的。”

魏氏叹了一口气,“整日里打仗,就没有个安宁的日子。”

狄青也叹气道:“时也命也,既然入了军武,又承蒙圣人垂青,无论如何,也不能顾及家里,所谓自古忠孝两难全,我狄青活了三十多年,不能尽孝,只能尽忠,只是苦了夫人,要把孩子们拉扯长大。”

魏氏轻声道:“跟着将军,就没想过有好日子过,我倒是没什么,只是咱们的孩子,都还小,你在战场上,一定要活着,我们可不想成为孤儿寡母。”

狄青心中一动,突然道:“夫人,我在朝中树敌颇多,若是有朝一日,我战死沙场,你就带着孩子们去投奔蓬莱的未央。”

魏氏一愣,说道:“未央?夫君何时交过这位朋友,怎地从未听夫君提过?可靠吗?”

魏氏没有问死不死的事,他们夫妇间早有默契,直接就询问投奔未央的原因。

狄青笑道:“未央是锦衣卫指挥使,你或许没听过他的大名,因为他的名字,只是流传在朝中高层,或者有权有势有钱的人中间。

但是你一定知道民生银行吧?天下集团出品的物件,你一定用过吧?”

魏氏笑道:“民生银行我倒是知道,咱家还在里面存了一些银钱,每月的利息还不少,足够吃穿用度了,天下集团的东西,咱家常用,你看那面穿衣镜,才一百文,照人纤毫毕现,以前想都想不到的东西,人家弄出来,还卖的这么便宜,也算是为国为民了吧?

怎么夫君,这位未央,莫非与其有瓜葛?”

狄青哈哈笑道:“何止有瓜葛,这本就是人家的产业。”

魏氏不由莞尔,笑道:“那就怪不得了,都说这两家的主人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想到夫君竟然认识。”

狄青嘿嘿一笑道:“认识倒是认识,不过也只是萍水相逢罢了。”

魏氏眉头一皱,“夫君,既然你们并非至交好友,为何让我带着孩子们去投奔呢?”

狄青笑道:“若是别人,我倒是不敢说,就算是范相公,我也不会让你去投奔。

但是未央不同,他为人处事,往往出人意表,很是不凡,他日你若说是我的夫人,保管待为上宾,不敢怠慢,安身立命,富贵一生,都不在话下。”

魏氏眉头舒展开来,点头道:“夫君放心,若是有这么一日,我一定不会忘记今日夫君所言。”

狄青点点头,两人收拾了一下,便起身出去。

魏氏去烧锅做饭,狄青在院子里拿着一柄横刀,舞的虎虎生风,水泼不进。

一个半大小子目光炯炯的看着狄青,手里拿着一柄木刀,抽风似的挥舞着,很是有趣。

“咏儿,过来!”狄青招手,让自家二小子靠近。

虽然几年没见,但是狄咏对自己的老爹一点都不认生,欢快的跑了过来,低下头羞涩的笑了。

狄青摸了摸狄咏的小脑袋,笑道:“看着爹的刀法。”

狄咏精神一振,认真的盯着狄青看去。

狄青一招一式的演练了一遍又一遍,足足十几遍,这才停了下来,依旧面不红,气不喘,气息悠长。

“这是军旅杀式,总共八招,没事的时候勤加练习吧。”

狄青收了刀,宠溺的摸了摸狄咏的脑袋。

狄咏傻乎乎的问道:“爹,听人家说书的,刀法一出,就能克敌制胜,您老人家这软绵绵的刀法,能有多大威力?”

狄青一乐,莞尔道:“傻孩子,爹的本事,都是战场上拼杀出来的,岂是江湖杂耍卖艺的可比?

要知道,军中好汉一对一不一定是江湖人士的对手,但是二对二,三对三,只要有十个士兵,结成阵势,就算是三五倍的江湖高手,也不见得能突破。

这才是真正的杀人本事,你是将门子弟,以后是要上战场的,切不可学那些没用的东西,到时候上了战场,敌人可不给你施展招式的时间,一刀下来,不是你死就是我忘,哪有那么多花哨的东西?”

狄青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傻乎乎的道:“知道了爹,我以后一定学爹和大哥,好好的学本事,上战场杀敌。”

狄青抱起狄咏,哈哈大笑,得意非凡。

第245章 千年世家的门槛

狄家父慈子孝,家庭和睦,幸福的一塌糊涂的时候,未央提着三两猪肉,屁颠屁颠的来到了柳家。

柳老爷子在朝堂上仗义执言,于情于理,都应该过来拜谢。

只是门子看着一个半大小子拎着一条子猪肉就过来了,还要拜见自家家主,脸上那个腻歪,只是不咸不淡的说了句:“等着吧。”

就没了下文。

未央满心期待的等着,结果日上中天,依旧没有人前来,未央的面上挂不住了,正好隔壁有人开了个茶馆,路边摊的那种,他索性走了进去,叫了一壶大碗茶,慢慢悠悠的喝着。

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千年世家的门槛,比宰相可高多了,岂是一般人能进的?更何况未央的打扮,妥妥的一个穷小子。

当然,这是在门子看来。

当一辆古朴大气的马车停在柳府门口,车上下来一个温润如玉的少年的,那少年手执一柄折扇,潇洒帅气,妥妥的高富帅。

少年照例看了看自己门口四周,很是满意,只是那茶馆里那个身影颇为眼熟,让少年有些疑惑,按理说那小子要是来了,应该大摇大摆的进来,不应该如同老农一般在那里喝茶,也就没在意。

“钟叔,今日没甚事吧?”

门子从门房老早就走了出来,满脸谄媚,笑道:“大少爷,哪有什么事哟,咱们家一向和平安康。

就是刚刚来了个穷小子,递了拜帖,拎了一条子猪肉,叫什么未央的,被我凉了半天,这会早走了。”

少年浑身一个激灵,看向钟叔的脸色顿时变了,他豁然转身,看向茶馆,发现他茶馆中,未央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当即飞起一脚,把钟叔踢了个滚地葫芦,哎呦呦的滚了足有三四米远。

少年飞快的跑到了茶馆,尴尬的看着未央,连连致歉,“二郎,家里人不知道是你,你来了咋不捎个信,哥哥也好去接你不是?”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柳羽,这小子长大chéng rén,愈发的帅气了。

“子羽兄说笑了,千年世家的名头,今日小弟算是见过了,当真是让人羡慕不已啊。”

柳羽顿时面色垮了下来,怒道:“好你个未二郎,你是什么身份,来了我家,拎一条子猪肉算哪门子事?钟叔虽然有眼不识泰山,怠慢了你,但是每日拜访我爷爷的人多如过江之鲫,要是一个个见,我爷爷啥都不用干了。

怎地,你还委屈了?要我说,没关门放狗,已经是给你面子了。”

未央哈哈大笑道:“你倒是试试啊?正好今日吃狗肉火锅,所谓香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

小弟可是馋了很久了,只是没找到合适的狗。”

两人勾肩搭背,你一言我一语的互不相让,刚刚进门,猛然听到一声咳嗽。

柳羽顿时一脸正经,躬身施礼道:“爷爷。”

未央也大大方方的施礼道:“见过柳老爷子,昨日承蒙老爷子援手之恩,今日特来拜谢。”

柳涉手里提着一条子猪肉,笑呵呵的道:“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不走寻常路啊,这见面礼,倒是别致的很。”

未央嘿嘿一笑道:“老爷子说笑了,柳家千年世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再说了,我那些家底,老爷子应该很清楚,不敢班门弄斧。

这猪肉,正是好吃的时候,过会小子亲自下厨,给老爷子做一顿红烧肉,保证让老爷子赞不绝口。”

柳羽连忙上前为好兄弟开脱道:“爷爷,于厨艺一道,二郎绝对是最顶尖的,就算是风雅阁的大厨,都是师从二郎,至于樊楼的厨子,还是从风雅阁学来的手艺,今日二郎前来拜访,不可错过。”

柳涉抚着半尺长的花白胡须,笑道:“贵客来临,哪有让贵客下厨的道理,不妥不妥。”

未央连忙道:“区区一顿饭食,不足以酬谢老爷子的援手之恩,不过小子的手艺,却是还算可以,今日闲来无事,我们爷孙有美酒美食,岂能辜负?老爷子不要推辞了。”

柳涉含笑点头,于是未央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厨师,来到了厨房,指挥着厨子们收拾东西,自己亲自动手。

红烧肉、红烧排骨、卤猪蹄、红烧鲤鱼、清蒸鲈鱼、烧鸡、烧鸭、各色刺身,当然少不了未央最喜欢的葱爆海参。

足足近二十道菜,看的柳涉眼睛方管,馋涎欲滴。

“古人言:食色性也!二郎的厨艺,就算比之古之易牙,也是不遑多让啊!单单这色香,足以让人胃口大开了。”

未央与柳羽相视一笑,三人也不废话,所谓食不言寝不语,甩开腮帮子一顿胡吃海喝。

酒足饭饱,柳涉打着饱嗝,哼哼唧唧的道:“羽儿啊,没事多跟二郎学学,你看看人家,学什么会什么,会什么精什么。

而你呢?整日里游手好闲的,不务正业,以后咱们柳家的基业,爷爷怎么放心交给你?”

柳羽用一根极细的木片剔着牙,无所谓的道:“我与二郎情同兄弟,有了好事,他岂能忘了我?再说了,我在咱家,何时有过地位?您老人家就不用说了,我姐姐都是动辄就暴打一顿,也不知道您老人家怎么想的,都二十岁的老姑娘了,还养在家里,还混了个‘河东狮’的名号,咱们柳家的脸,算是丢光了。”

柳涉顿时愁眉苦脸,唏嘘道:“月娥被我骄纵惯了,又学了一身的本事,寻常男子,又看不上眼,这满京城里的青年才俊,都被她打了一个遍,爷爷也是没有法子啊。”

未央顿时明白了,这爷俩只怕不怀好意,晚不提早不提,偏偏在自己来的时候提,没有猫腻才怪,他只得装聋作哑。

鼎鼎大名的河东狮柳月娥,就算是后世那也是万千妇女的偶像,也就陈慥这种猛将兄才敢下手,自己已经有了苏八娘了,沾花惹草这种事情,暂时还是不宜的好。

要知道家里还有一个蔓菁,还有一个李思甜,以后都是dà má烦,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女人,那就没法玩了。

第246章 三位相公

夏竦的府邸,庞籍沉默的与夏竦相对而坐,两人默默无言。

夏竦一脸惨白,仿若白纸一般。

庞籍的资历,丝毫不比夏竦差多少,差别之是当年庞籍与范仲淹搅合在一块,惹了众怒,数次贬谪,而夏竦虽然也是大起大落,但是一直站在士人的一方,在士林看来,虽然夏竦狠辣无情,但是却没有一条路走到黑,依旧算是士林的代表性人物,从这一方面讲,庞籍就差了许多。

过了许久,庞籍终于开口道:“夏相公,此次若是真的胜了,只怕文人的地位又回到五代之时,圣人携大胜之威,皇权鼎盛,武夫地位升高,对我士林来说,是一种灾难。”

夏竦叹了一口气,脸上毫无血色,语气冷漠无比,“庞相公,圣人执意如此,又有几个士林败类倾力支持,未央小儿有如此猖狂,只怕阻拦不得。”

“阻拦不得也要阻拦,”庞籍低声道:“自古以来,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从未听说过君王与武夫共天下。

那未央虽然颇有本事,但是不过是黄口孺子罢了,所虑者,不过是狄青狄汉臣,此人乃是当世兵家奇才,我们以前能压制住他,让他寸进不得,一旦此次再立下不世之功,只怕就会再进一步,执掌枢密院,到时候武夫势大,情况就大为不同了。”

夏竦的脸色终于变了,他深吸了一口气,面色也好了一些,沉声道:“庞相公意欲何为?”

老庞籍的脸上,显出了一丝狠辣之色,冷冷的道:“那就让圣人不能外出就是。”

夏竦面色大变,“吾等身为臣子,为君分忧乃是份内之事,纵然不能阻止,也不能做出有悖祖宗社稷之事,否则后世之人,会如何评定我们,老夫断然不允许有此事出现。”

庞籍闻言冷笑道:“安史之乱,黄巢之乱,殷鉴不远,我士人百年来堪堪恢复一些元气,则能败坏在你我的手中?

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朝廷。

他赵家安享江山百年,无不是士林之功,如今竟然背叛士林,我等又怎能坐以待毙?”

夏竦一双老严冷冷的注视着庞籍,如同利刃一般,沉声道:“你意欲如何?”

庞籍断然道:“一代天子一朝臣!大不了换一个听话的天子就是!”

夏竦猛然站起身来,不可思议的看着面色癫狂的庞籍,心中泛起惊涛骇浪,果然,这老小子不是好东西,只怕早早就参与了夺嫡之争,好一个庞籍,隐藏的真深啊!只是不知道你支持的是赵宗实,还是支持太祖一脉。

夏竦不由晃了晃身子,他今年六十多了,实在不想掺和到这种动辄满门抄斩的事情之中,他已经贵为首相,进无可进,再往上,就只能封王了,朝廷的规矩,恢复幽云者封王,已经成了定制。

他不想卷入这种漩涡,安安泰泰的退下来,比什么都好。

但是现在事情迫在眉睫,只怕由不得自己了。

夏竦叹了一口气,坐了下来,语气幽幽道:“说吧,你们打算怎么做?”

庞籍舒了一口气,他也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来到了夏竦的府上,两人交情并不好,但是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危机,不能不站在统一战线,不然被单个击破,只怕更糟糕。

庞籍张了张嘴,还未说话,庞籍的老管家敲了敲门,轻声道:“老爷,文相公前来拜访。”

夏竦与庞籍同时皱了皱眉头,文彦博是什么人,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虽然资历比他们差了一点,但是心思活络,手腕极强,拥有一颗玲珑心肝,政治嗅觉极其敏锐,堪称老狐狸一枚,两人对文彦博,都颇为忌惮。

夏竦道:“让文相公进来吧。”

不大会,满面微笑的文彦博走了进来,看到了庞籍,惊讶了一下,旋即面色恢复如常,施礼道:“见过夏相公、庞相公。”

大宋朝最顶尖的三位相公齐聚一堂,一时间竟然气氛极度尴尬,三个人心思都快速转动起来,在猜测对方的想法。

打破尴尬的,依旧是夏竦的老管家,“老爷,郑骧来访。”

三位相公同时皱了皱眉,夏竦皱眉道:“让他进来。”

郑骧风风火火的快步走了进来,一见到竟然有三位相公,慌忙见礼。

夏竦沉声道:“士龙,何故前来?”

郑骧恭声道:“朝堂智商风波诡谲,学生深感不安,前来求教老师。”

夏竦微微愣了愣,旋即道:“既然来了,就坐下吧,你也不是外人,且听听两位相公的高见。”

庞籍一愣,心中暗骂老狐狸,竟然想借此脱身,不沾因果,果然不愧为夏阴人之名。

不过这么多人在场,庞籍也实在没有办法开口,只能随波逐流。

文彦博乐呵呵的道:“圣人亲征,乃是百年难遇的大事,我大宋自立国以来,太祖太宗都是从马上取天下,真宗皇帝也被逼着亲征了一次,如今圣人意欲亲征,扬我大宋天威,我觉得是好事。”

夏竦与庞籍还在沉思,郑骧却是沉不住气了,他开口道:“文相公所言,我认为不妥,天子身负社稷,岂能轻动?天子一动,便是劳民伤财,我大宋虽然富裕,但是国库并不充裕,甚至历年来,还要向大户拆借,才能渡过。

所谓亲征,无论胜负,对我大宋来说,都是伤筋动骨,岂能从之?”

庞籍眼前一亮,赞道:“士龙说的对,天子身负万民社稷,却是不能妄动,只是圣人执意如此,我等劝止不动,乃至若何。”

郑骧笑道:“身为臣子,理当指责君王过失,若是百官逼宫,圣人岂能不从?若是执意如此,不若挂冠而去,做一个陶渊明,岂不更好?”

郑骧的话说的冠冕堂皇,但是三位相公同时皱了皱眉头,说的好听,挂冠而去做陶渊明,只怕恶了皇帝,这辈子就没有希望东山再起了,除非换了皇帝,才有希望,但是赵祯还年轻,看样子再当个二三十年皇帝都不成问题。

第247章 亲征之前

三位相公各有心思,但是对郑骧的话,都是不以为然,毕竟太年轻,还是很理想化的,不知这事件险恶。

所谓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你退出朝堂,自然有人顶替你,一个萝卜一个坑,官场之上的人,都是健忘的,你今日退了,明日说不定人家就捧新人的臭脚去了,到时候谁还记得你是谁?

郑骧见三位相公不说话,还以为自己的话镇住了他们,当即更加激进,朗声道:“百官逼宫,集体辞官,我就不信,咱们的陛下,还要执意而为,若不然,大宋没了我们顶着,倾覆就在旦夕之间。”

“闭嘴!”夏竦恼火的怒吼道:“你才做了几年官,竟然敢妄谈逼宫,天子乃是君父,吾等乃是臣子。

所谓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我大宋固然不杀士大夫,也容不得狂悖之徒窃据朝堂!”

夏竦发火,威风赫赫,郑骧下的差点跪在了地上,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

庞籍连忙道:“夏相公严重了,士龙不过是年轻,年轻人嘛,犯些错误是允许的。”

庞籍言语之剑,颇为幸灾乐祸,郑骧是夏竦最为得意的弟子,如今看来,也不怎么样嘛!

文彦博也劝道:“庞相公所言有理,士龙还年轻,夏相公不要过于苛责了。”

夏竦冷哼一声,放过了郑骧,沉声道:“天子亲征,兹事体大,非你我所能决定,只是如何阻止,还请两位相公好好思量一二。”

庞籍与文彦博皱起了眉头。

一时间客厅之内再次冷场。

。。。。。。

此时,未央与柳羽、潘肃、曹佾四人聚在了一起,在樊楼之内,大吃大喝。

自从未央满了十六岁之后,杜纤云也不再阻拦他喝酒,这一喝,就是一发不可收拾。

要知道,古人喝酒,所谓千杯不醉,不过都是淡酒、果酒之类罢了,真要是喝起二锅头、茅台之类的蒸馏酒,不说千杯,百杯也扛不住。

未央的酒量很好,他上辈子虽然没喝过酒,但是可能是生在后世的原因,酒量出奇的好,千杯不醉都配不上他的酒量,除了自家酿的酒喝得慢了一些,外面的酒,一向是酒到杯干。

就是这么霸气!

曹佾三人与未央拼过一次酒之后,被未央一人撂倒在了桌子下,从那以后,再也不跟他拼酒了。

所以四人各喝各的,自得其乐。

“不知道这次事情能不能成。”曹佾咂摸着嘴巴,不由说道。

潘肃闷声道:“成也得成,不成也得成!咱们将门沉寂了几十年,再这样下去,就真成废物了。”

柳羽摇着扇子笑道:“老潘,你看看你那一身肥肉,还想上战场不成?你早就废了。”

潘肃大怒,“好你个柳羽,有种咱们上战场比划比划。”

柳羽悠然道:“我是文人,不与你一般见识,再说了,文人上战场,能是武夫能比得?咱们玩的是战略战术。

如今蓬莱的火枪都造出来了,大炮都有不少,迫击炮也有几百门,要是让我带兵,先用大炮轰击一轮,再用迫击炮轰击两轮,然后再用火枪,最后再进行白刃战。

我就不信,这样还不能打胜仗!”

曹佾怅然的看了看未央,叹息道:“个人勇武的世代,即将过去了!二郎,你终于把战争,变成了棋盘上的游戏。”

未央满不在乎的道:“这样不挺好嘛?你们都说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现在不止千里,再过些时日,蓬莱研究出无线电之类的,万里之外,照样掌握战局,克敌制胜!”

柳羽顿时来了兴趣,“还有多久?”

无线电这种东西,是未央提出来的,他们隐隐约约也知道一些,但是具体的,还不清楚到底是个什么玩意,该怎么用,有多大的用处。

未央举杯笑道:“如今蓬莱已经开始研究磁力了,一旦研究出来,加上电力,到时候电磁结合,无线电就会应运而出,这是挡不出的。”

柳羽古怪的看了未央一眼,说道:“我总觉得你不是我们这个年代的人,很多东西你都知道,都能弄出来,但是偏偏就是不动手弄,就逼着骗着下面的人去做,颇有一些高深莫测。

二郎,你跟我说实话,你不是什么妖怪变的吧。”

未央手一抖,旋即稳住心神,佯作大怒道:“你才是妖怪!你全家都是妖怪!老子的身家清白的很,祖宗八辈都清白的跟豆腐似的。”

两人争吵起来,曹佾顿时觉得头大,劝解道:“好了好了,咱们说正事要紧。

话说这次官家亲征的意愿很是强烈,我只怕半路那些文人出幺蛾子,到时候阻挠官家亲征,坏了我们的大事。”

未央嘿嘿一笑道:“为了让陛下亲征,我们筹划了近三年,这三年内,辽国的经济,几乎已经依附在大宋的身上,再加上我大宋也并非一无是处,有锦衣卫在侧,我有把握能胜。

至于那些文官,这一点不用担心。

我估摸着,他们不想看到武夫崛起,但是却又阻拦不得,只有两条路可走。”

曹佾连忙问:“哪两条路。”

未央笑道:“这第一嘛,就是zào fǎn!我估摸着他们不敢,太平年间zào fǎn,那是得多bái chi的人才干出来的事。”

三人同时回敬了未央一个白眼,这不废话嘛!

“这第二嘛!”未央语气变冷,“不是zào fǎn,也差不多了,那就是换一个皇帝,或者说让陛下死在北征之中。”

“赵允让!”曹佾惊呼一声,不可置信的道:“他们不敢吧?”

未央幽幽道:“有什么不敢的?天子亲征,路途遥远,这其中可做的文章就太多了,比如不幸坠马,比如不幸染疾,再比如中了冷箭,再比如吃坏了身体等等不一而足。”

三人顿时悚然而惊,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赵祯在京城尚且安全一些,没有人敢冒大不韪刺杀皇帝,又有周密的护卫,但是在外面就不一样了,一不小心,那些人用些隐秘的手段,那就麻烦了。

第248章 未央的畅想

三人忧心忡忡,未央反倒不在意,他笑道:“不过你们放心,到时候我让杨怀玉做圣人的护卫,再带上钱院长父子,严密控制圣人身边的饮食与安全,我就不信,那些人还有机会。”

曹佾摇头道:“说是这样说,但是你控制圣人的饮食与安全,等于控制了圣人,咱们的生人虽然不在意小节,又是个仁慈的主,但是他身边的人,未必就没有想法,万一到时候出了岔子,别人参你个意图谋逆的罪名,你也承担不起。”

潘肃与柳羽也是这个意思,只觉得原本计划好的事情,一下子变的棘手起来。

未央却摇头道:“这不算什么事,有我在,万事无忧,咱们筹谋了这么多年,就差这么一哆嗦,任何值得冒险的事情,都必须做,不能前功尽弃。”

潘肃叹息道:“怕只怕咱们的圣人尝到了手握大权的滋味,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穷兵黩武之下,大宋的元气,只怕撑不住啊。”

三人直接白了潘肃一眼,大宋还没咋地呢,这小子就开始忧国忧民了,一点都不像他的做派。

潘肃顿时大怒,“你们那是什么眼神,我老潘虽然五大三粗,这些年养尊处优,已经上不得战场,但是这份爱国之心,也不比你们弱了。”

未央笑道:“忠君爱国是好事,只是你跟我们混了这么久,怎么还这么迟钝,要是大宋经济这么容易崩塌,咱们这几年不是白做了,不说别的,就说东南九州,再加上登州的财富与民力,足以撑起大宋半片江山。

再说了,如今直道即将合拢,轨道也即将铺设完成,三年之功,岂是寻常,等待蓬莱的研究成果拿出来,那就是一个系统,足以把天下联系起来的系统,从此之后,再无南北之分,更无地域之别。

无论是对于统治来说,还是对于经济来说,都是极好的。”

曹佾顿时来了精神,询问道:“二郎,我原本以为你铺设轨道是用来跑马车的,后来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马车在直道上的速度,比在轨道上也差不了多少,根本就不用这么劳民伤财的。

你倒是说说,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潘肃与柳羽也直勾勾的看着未央,未央每一次决策,都能带来巨大的资本财富,甚至可以说是改天换地也不为过,他们认为这一次也不例外,未央的想法,一向都是有针对性的,直道旁边的轨道,绝对有大用处。

要知道他们为了修建直道与铁轨,家底都几乎砸出来了,天下集团看似庞大,每年的收入,至少有七成用在了上面,那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若是没有用处,那不是扯淡嘛。

未央神秘的一笑道:“现在基本成型了,具体的刘老大和范无咎,还有韩院长他们正在测试,一旦成功,你们就瞧好吧!”

对于未央的故作神秘,三人很是愤慨,但是他们也不多问,因为他们知道,就算是问了,也不定问出来,就算是问出来,也不一定能明白。

未央所做的,不过就是发动机罢了。

蓬莱三年前就能把石油分离,从其中提纯出纯度极高的汽油、机油与柴油,未央琢磨着,这玩意只用在战场上实在是太过可惜了,于是就趁着东南大乱,直接修建铁轨,顺便研究发动机。

一旦研究成功,千里之行,不过须臾。

朝扬州,暮开封!将不再是梦想。

不过这一切,都需要有基础。

中国自古以来,石油产量都不是很丰富,尤其是未央所在的后世,石油已经退出了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核能与太阳能,这两种即为纯净的能源,没有丝毫污染,又廉价,自然要取代石油。

比如未央的羽箭,就是核能与太阳能同时重做动力,只要有太阳,只要有物质,就可以不断的造出动力,永不衰竭,当然,前提是羽箭的材质,能撑得住这么久的时间才行。

未央对于发动机这种东西,也不是很熟悉,只知道构造与原理,他整理出来之后,便交给了韩知止、范无咎等人,再加上柳老大这等冶金宗师,做起来也不是很费劲。

不过依旧耗费了近三年时间,这才堪堪研究成功,如今正在收尾阶段,还有就是造车厢的工程,还未完成。

未央不喜欢蒸汽时代,煤炭的灰尘太大,再加上离他的时代太过久远,已经记不得大致的进程,所以他直接跨过了蒸汽时代,来到了电气、石油时代。

他确信,这个时代对于石油,除了当火把之外,绝对没有别的使用方法,趁着这当口,把几个石油产地拿在手里,这才是最稳妥的。

中国的十大油田,几乎都在wài wéi,大宋这个时代,这些油田,都在别的国家手里,尤其是辽国,那里有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地,大庆油田所在之地。

为了油田,未央不介意来个亡国灭种,区区人命算得了什么?只要我华夏子民能平平安安的,其他人管他去死!

这才是未央极力主张扩张的原因。

但是大宋的朝堂之上,几乎所有人的认知,还停留在大宋积弱已久,辽国不可战胜,西夏又如狼似虎,只能靠着岁币苟延残喘的认知之中,所以对于开战,一点都没有yu wàng。

但是未央不同,来自后世的他,理念自然不同,不发动战争,大宋就是死水一潭,只有发动了战争,才能获取巨大的利润,收获战争红利。

人家m国不就是靠着战争大发横财,一举奠定了世界顶尖的国家地位,随后又暗地里操控国际形势,风光了数百年吗?

人生在世不过百年,未央不认为自己有长生不死的本事,既然如此,为何不趁着自己还有精力,还有能力,去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留给后世子孙呢?

至于士林风议,未央就呵呵了,既然理念不同,那么唯一不介意让他们抱残守缺,甚至抱着自己的理念,进入坟墓之中。

第249章 龙威

开封城的百姓,丝毫不知道,如今的京城,是如何的暗流涌动。

赵祯身为帝皇,就如同一条巨龙一般,盘踞在皇宫之中,俯视着天下的风吹草动。

要是有人觉得赵祯对自己的臣子所作所为一点都不知道,那就是个bái chi了,身为帝皇,手下的秘谍密探,绝对不在少数,最出名的便是皇城司。

皇城司是宋代禁军官司名,quán bing甚重,一掌宫禁宿卫,一掌刺探监察。

旧名武德司,位于东京左承天门内。为宋代tè wu ji gou,性质类似明代锦衣卫。执掌宫禁、周庐宿卫、刺探情报,其名称出现可上溯至五代后唐。

宋承后周,太祖幕府旧僚王仁赡“授武德使”“上尝遣武德卒潜察远方事”。王仁瞻之后,武德使先后由刘知信和王继恩出任,皆“戚里致贵,尤被亲任,中外践历,最为旧故”。时人称“太祖采听明远,每边阃之事,纤悉必知”,多赖武德司刺探之功。

皇城司“依祖宗法,不隶台察”,又“旧制,三衙管军,未尝内宿”“殿前一司虽统摄诸班禁卫,而皇城一司亦判然不相关,亦汉南北军相统之意也”不受三衙辖制,乃直属皇帝的tè wu ji gou。

只要赵祯愿意,他甚至可以做到如同朱元璋一般,往臣子家里安插皇城司秘谍,就算是他们知道也没关系,敢对皇帝的秘谍动手,你又有几个胆子。

所以当赵祯看着手里的一卷案宗,眉头蹙在了一起,喃喃自语道:“这几个小家伙倒是好大的胆子啊。”

陈琳在一旁给赵祯沏茶,闻言笑道:“官家尝尝,这是今年最好的君山银针。”

赵祯放下案宗,轻轻的品了一口茶,幽怨的道:“听闻最好的茶,是大红袍,天下只有三株,就在武夷山,可惜那三株茶树,如今被人私下买走了,甚至还圈了好大一块地,朕还没有尝过呢。”

陈琳都乐了,眉开眼笑道:“官家,这大红袍,产量极少,官家要是想尝尝,一道旨意下去就是了,未大人还敢藏着掖着不成?”

赵祯摆手道:“话可不是这么说,身为君父,岂能找臣子要东西,岂不是强取豪夺吗?不过那大红袍,朕确实想尝一尝,回头你去跟未央说一声,让他送些进宫。

哼哼!他蓬莱的那几个家伙倒是整日里悠闲,喝着好茶,吃着美食,还有美酒,更有藏书万卷,听说一个个养的百病不生,身体康健,朕是召不回来了。

既然如此,就让未央补偿一二,也不算过分吧?”

陈琳连忙笑道:“那是自然,官家让未大人贡献一些东西,那是给未大人长脸,他岂会不识趣?

不过说来也怪,咱们大宋的有本事的,好像退下来之后,都被未大人搜罗去了,那些大人们还都乐不思蜀,当真是奇怪。”

赵祯瞥了他一眼,哼哼道:“一点都不奇怪,你看看那边的人就知道,几乎都是支持变法的,他们看重未央,是看重未央未来能改变大宋,所以才甘愿为他所用。

其实这样也好,呆在朝堂之上,整日里勾心斗角的,十分力气连三分都使不出来。

但是未央不同,他做事不拘一格,另辟蹊径,往往能达到目的,不是一味的蛮干胡干,这才是最稳妥的。”

陈琳赶忙迎合道:“官家圣明。”

赵祯叹息道:“圣明不圣明的,朕不知道。陈琳,朕问你,你对这次亲征,怎么看?”

陈琳想了想,旋即认真的道:“官家,未央布局三年,就是为了这一次,官家亲征,必然所向无敌,没有丝毫问题。

所虑者,不过是文官们的反弹罢了。

以老奴看来,未央似乎有十足的把握对付他们。”

赵祯笑道:“把握自然是有的,夏竦与庞籍、文彦博纠结在一起,辅弼与韩琦还有贾昌朝在一起,未央他们在一起。

满朝文武,分为三个派系,一个是反对的,一个是支持的,一个是墙头草。

朕一眼看去,似乎都是为了大宋好,但是这百年以来,我大宋都是碌碌无为,反而辽国强盛,西夏趁势崛起,若是再没有作为,只怕朕的皇位,是真的坐不稳了。

不过未央三年的布局,让朕看到了一线生机,只要朕能把握住这个机会,一举摧毁看似无敌,却已经被未央侵蚀的千疮百孔的辽国,皇权的威望将达到巅峰。

到时候再施展方略,阻挠的声音,也会少了很多。

这样的话,也不用只是未央他们几个局外人,一直辛辛苦苦的任劳任怨,朕也能出一份力。”

陈琳闻言笑道:“官家说的哪里话?若是没有官家支持,凭借他们几个,又怎么可能做下如此大事?这其中,官家的功劳,自然是最大的,他们不过是为官家摇旗呐喊罢了。

再说了,身为臣子,为官家分忧,乃是他们的荣幸,还敢抱怨不成?”

赵祯哈哈大笑,一想到自己坐镇京城,未央他们如同牵线的木偶一般,为自己东奔西走,就有一种说不出的kuài gǎn。

“你说的很对,朕是天子,身负江山社稷,天下万民,自然是要垂范天下。

辽国外强中干,看似无敌,但是却已经没有以往的勇武。

锦衣卫三年前能从上京把耶律宗真掠回来,朕这次亲征,未必就不能拿下耶律洪基的人头。”

陈琳也是嘿嘿一笑,赶忙为赵祯继续倒茶。

赵祯喝着上好的君山银针,眯起了眼睛,看向了开封城中。

也不知今晚有多少人侧夜难眠,辗转反侧。

过了今晚,一切都不一样了,大宋再也不是那些文官说了算,朕就算是有想法,也被他们压的死死的,片刻都不得喘息。

只要过了今晚,朕将真正的君临天下,成为一代明君。

赵祯的严重,闪烁着莫名的光芒,渐渐的,他的面色变的坚毅起来。

陈琳看着赵祯,觉得赵祯的气质,变得越发的深沉,深不可测,让人望之生畏。

这大概就是龙威吧?

第250章 语出惊人

今日朝会,狄青来的很早。

作为统军大将,在朝堂之上地位不高,实在是没有本事拿捏身份,所以天刚蒙蒙亮,他就赶到了宫中。

天黑沉沉的,点点星星的几颗星星挂在天上,仿佛有气无力。

狄青肃然立在殿外,等候着朝会的开始。

包拯与唐介联袂而来,两人的面上挂着一丝忧虑。

他们看到了狄青,双方只是点了点头,变分开而立。

他们二人的到来,仿佛宣告着什么,一位位大臣不断的走来,面色严峻。

当文彦博来到的时候,恰好辅弼与韩琦还有贾昌朝三人笑呵呵的一起来了,见到文彦博,贾昌朝主动上前道:“宽夫兄,看你这样子,昨夜无眠啊!”

文彦博眼圈微黑,显然一夜没有睡好,但是他脸皮厚,丝毫不在乎贾昌朝的打趣,笑呵呵的道:“子明兄,你这春风得意,想来又有好事将至?”

贾昌朝谦逊道:“唉,说起来也是家门不幸,我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自从在扬州的时候跟我对着干了一场,前些日子,被我勒令闭门思过,也不知道想通了没有。”

文彦博心中不快,这老小子在显摆啊,谁不知道如今的贾章名满天下,名声不俗,善于理财,有传闻将进入三司使历练,过些年就能接过三司使的重担,成为计相。

反而文彦博的儿子文及甫,功不成名不就,如今还是大纨绔一个,整日里章台走马的不干好事。

两相对比,文彦博更是如同吃了苍蝇一般难受。

贾昌朝靠着幸进,如今已经位列宰执,人家的儿子更是少年成名,到时候父子两代辅佐朝廷,同为宰执,将成就一段佳话。

怪不得贾昌朝这么得瑟呢。

过了一会,未央姗姗来迟,他看了看来的差不多的朝臣,不由很是尴尬,他一向贪睡,倒不是刻意拿捏。

朝臣们看向他的眼神颇为不悦,未央赶紧上前,先是给柳涉见礼,然后给陈执中、贾昌朝见礼,最后给包拯、唐介、狄青见礼。

至于剩下的人,抱拳一圈,也算是见礼了,起的不少人咬牙切齿,暗道这小子真是不知理数。

夏竦身为首相,自然是最后来的。

他龙行虎步,斗志昂扬,颇有斗破苍穹的架势,他的身边,跟着庞籍。

庞籍看了看昔日的好友辅弼与韩琦,不由神色黯然,心中失落。

当年变法,大家的关系亲密无间,到了如今,范仲淹被贬,他们三人身居高位,但是韩琦与辅弼却属于中立派,不掺和这些乱七八糟的,只有他庞籍,因为卷入了夺嫡之争,如今算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夏竦一来,足有大半朝臣上前捧臭脚、拍马屁。

未央撇了撇嘴,对身边的狄青低声道:“蜉蝣之类,朝秦暮楚,早晚收拾他们。”

狄青摇摇头,示意未央不要说话。

他们这一方本就处于弱势,夏竦毕竟是首相,有手腕,够狠辣,又有一批追随者,声势浩大,率先进入大殿之中。

顿时群臣涌动,尽皆向着大殿走去。

过了许久,金钟敲响,赵祯穿着龙袍,走了进来。

群臣躬身拜倒。

其实一般情况下,大宋的皇帝上朝都是比较随意的,穿龙袍这种事情,一般都是祭祖之类的事情才穿,其他情况下,穿的衣服与大臣差不多。

今日赵祯穿上龙炮,也是一种坚持的表现,他决意亲征。

赵祯坐定,群臣虎视眈眈,颇有一种群虎围龙之势。

夏竦率先发难,“启奏陛下,自古君王居庙堂之上,不能轻动,君王一动,社稷动荡,则天下不安,如今陛下意欲亲征,岂非舍本逐末?”

庞籍也上前道:“臣尝闻:下君者,用己之力;中君者,用人之能;上君者,用人之智。陛下乃是仁君,古今少有,妄动兵戈,岂是仁君所为?”

未央在一旁冷眼旁观,夏竦率先指出皇帝不应该轻动,庞籍却说皇帝应该善于用人,不应该亲自出征。

说白了,意思就是,你别折腾了,现在这样不挺好吗?我们供着你,百姓仰望你,多好的事情,非要作啥。

赵祯面色不变,依旧安坐皇位之上,冷眼旁观。

唐介率先走了出来,朗声道:“自古明君,皆有亲征之例,秦始皇一统liu hé,汉高祖逐鹿天下,汉武帝承继大统,更是扬大汉天威。

及至三国两晋,一直到盛唐,唐高祖、唐太宗,莫不亲身上阵,征战天下。

到我大宋,太祖太宗也是勇武非常,打下这不世基业。

为何到了我皇,就不能亲征了?

当初太祖太宗征战天下,可有人说君王动,社稷动?”

一时间,朝堂之上,再度成了菜市场,连陈执中这么文雅的人,都脸红脖子粗,柳涉仗着身份,提着庞籍的领子喷的满脸唾沫,要不是被韩琦与辅弼阻拦,估计这会已经动手了。

至于包拯与唐介,更是有舌战群儒的架势。

未央皱眉,这与自己想象之中的朝会差距的太远了,这些人哪是什么大臣,简直就是流氓地痞,文人的风范哪儿去了?

这么吵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当当当!

金钟敲响,群臣顿时安静了下来,各自返回自己的位置,垂首待命。

赵祯沉声道:“朝堂之上,成何体统。”

群臣躬身请罪。

“今日必须议出个子午寅卯来,时不待我,战机稍纵即逝,岂能再此浪费时间。

未爱卿!你来说说。”

怎么又是我?未央满心的腻歪,这特么就像后世那句关门放狗一样,赵祯还上瘾了,动不动就未央你怎么看。

未央出列,笑呵呵的道:“几位大人所说,在下不敢苟同,有句话说的好: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满朝大臣轰然响动,所有人傻乎乎的看着未央。

未央不明所以,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尴尬无比,这句话是明朝皇室的祖训,他一不留神就说了出来。

这个时代,讲究的可不是这些,不过看赵祯双目放光的样子,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第251章 简在帝心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赵祯攥紧了双拳,指甲深深的嵌入了肉中,丝毫不觉。

众臣更是面色难看的看着未央。

若是按未央的说法,军队必须提升地位,武夫的地位,也会急剧上升,这不是他们所愿意看到的。

俗话说的好,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是多少年传下来的共识,到了大宋,几乎发展到了极致,若非迫不得已,没有人愿意去当大头兵,征战沙场。

但是这句话一出,只怕就会翻开新的历史了,文官们无法反驳,也不敢反驳。

反驳未央,就等于反驳皇帝。

最关键的是,这句话没有什么毛病,谁敢反驳,那就是跟皇帝过不去。

人家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你还说什么呢?

赵祯豁然起身,朗声道:“好一个: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我大宋开国百年以来,受尽了屈辱,煌煌中华,竟然被蛮夷之辈再三勒索。

今日朕将亲征,尔等不必多言。”

众人连忙躬身垂听。

赵祯朗声道:“狄青何在!”

狄青上前一步,满面喜色,“臣在!”

“任命你为太尉,河北东西路都总管,统帅河北大军。”

“遵旨!”

“未央何在!”

“臣在!”

“命你为行军参赞,随军参赞军机。”

“遵旨!”

。。。。。。

一道道旨意,从赵祯的口中悬了出去,诡异的是,原本赵祯许下的让夏竦坐镇京畿,现在变了,换成了唐介、贾昌朝、辅弼三人共同执掌。

别看只是换了人,这其中的学问大了去了。

唐介是三司使,掌管朝堂一应钱粮,换上他,很明显就是赵祯不希望有人掣肘,再加上唐介一向忠心耿耿,值得信任。

贾昌朝与辅弼是中立派,他们坐镇,保守派也不会骤然发难,而且这两人手腕极高,不逊于文彦博这种老狐狸。

至于其他人,各有其职。

反而首相夏竦,坐了冷板凳,你不是病了吗?那就继续病着吧。

皇帝让你病,你不敢不病,没病也必须有病。

一想到这里,夏竦浑身冷汗滚滚,出了大殿,冷风一吹,顿时头疼愈烈,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郑骧与庞籍连忙上前扶起夏竦,庞籍的双指头,更是搭在了夏竦的脉门之上。

过了一会,庞籍面色难看,这下子,我们的夏相公是真真切切的病了,风邪入体,一时半会,估计是好不了了。

庞籍站起身来,拂袖而去。

郑骧愤怒的看着离去的庞籍一言不发,背起老师,慢慢走出了宫门,送上了马车。

若是别的时候,大臣昏倒,赵祯不说嘘寒问暖,也会让人相送,今日夏竦就没有了这个待遇,只能说他太倒霉了,触了霉头。

堂堂大宋首相,虽然没有明旨免除职务,但是大家都能看出来,夏竦在皇帝的眼里面,已经一文不值了,一时间所有人都如同避瘟神一般,避开夏竦的马车。

。。。。。。

“行军参赞是个什么官?从来没听过,不是什么野路子的官职吧?”未央不满的对曹佾抱怨道。

曹佾哂笑道:“得了便宜还卖乖!太尉还不常设呢,这次不也封给了狄青?关键不是官职大小,而是参赞军机这四个字,多少人求了一辈子都没有这个机会,你小子平白得了大便宜,还在这鬼叫什么?”

未央不由翻了个白眼。

说起来,大宋是个重文轻武的朝代,宋太祖是北周武将,黄袍加身获得的帝位,结束了五代十国,成立了大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设立了很多虚职,大宋沿袭了唐朝的很多官职,又保留了五代十国时期其他国家官员的官职,同时又设立了大宋有实权的官员职位。

大宋的官员基本上不管所受官职的事,也就是说,正官不管事,由其它官员来管,就像一个局的局长不管局长里面的所有事,有其它一位官员来管,例如门下省,门下侍中为门下省最高长官,也是宰相,门下平章事也是门下高官官、宰相,但会出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来管理门下省所有事,还会有参知政事来负责所有的事情,大宋还有很多新设的官员职位。

所以大宋的官员有官和差遣及职之分,“官”只是说明他可以ling qu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

所以所谓的行军参赞,也就是赵祯一时兴起弄的一个官职,并没有什么实际职责,只是方便跟在赵祯身边,随时随地询问一些事情罢了。

这就是简在帝心啊!

未央美滋滋的,觉得这样也不错,不担责任,还能获得巨大的功劳,简直太完美了。

“想明白了?”曹佾斜睨着未央道:“想明白了就行,这年头,最怕圣人突然间给你一个真正的官职,到时候你就真的凉透了,升迁的机会就不大了,反而这种不知名的官职,说明圣人想要重用你,这就是先兆。”

未央表示受教,开心的简直要飞起来了。

所谓行军参赞,自己肯定要跟在赵祯身边,自己的锦衣卫也一定是攻坚的中坚力量,这一次要是真打下来,军功还不是大把大把的?

一想到能一战把辽国打怂,进而以绝对的优势,打开辽国的市场,不出十年,未央有把握一战而灭辽国,从此辽国将不再是大宋的威胁,反而会为大宋源源不断的输送血液。

比如石油,比如原木,比如黄金!

未央的计划分为很多步奏,石油只是其中之一,其他的,只要此战过后,未央就会着手实施,到时候携着大胜之威,又有皇帝撑腰,还有诸多有才华、有本事的人摇旗呐喊,最主要的是,暨行书院的第一批学生,也即将走入社会了,他们有充足的实践经验,又被灌了一肚子的学问,比起这衮衮诸公来说,接受了未央的思想,更能与他紧密配合。

一旦到那时候,未央有把握,打造出一个真正的煌煌盛世。

一想到这里,未央就激动的浑身发抖。

第252章 天子挥剑

君王出行,自古以来,都是有定制的,无论是巡视还是亲征,都必须有符合天子出行的规制,这也是文臣们反对天子出行的原因之一。

中国历代皇帝“乘金根车、驾六马”的乘舆制度,其源头应在夏、商、周的礼仪制度,即“三代之礼”,可谓一脉相承,代代相传。乘舆是被历代统治阶级作为代表等级和身份的重要标志,象征着权力,其森严的等级规定是绝对不允许僭越的。

古代对乘舆制度是非常重视的。乘舆制度,不仅在周代规定“天子驾六马,诸侯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一”,是周礼的重要组成内容,而且还是尔后历代王朝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几乎每个朝代的正史,即二十五史,以及其他文献中都有关于历史的和当朝的乘舆制度的记载,例如,有文献记载秦始皇以水为德:“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40又有文献记载:“秦并天下,阅三代之礼。或曰,殷瑞山车,金根之色,汉承秦制,御为乘舆,孔子所谓‘乘殷之辂者也’。”

按礼制,皇帝出行的仪仗极隆重,称“车驾卤簿”,分为大驾卤簿、法架卤簿、小架卤簿三种。“卤”通“橹”,意指大盾;“簿”为簿册。可知设立卤簿仪仗的初衷是保卫天子安全。后来随着仪仗规模的扩张、礼制的发展,车驾卤簿的护卫功能弱化,宣示皇家威仪与天子尊贵的礼仪功能凸显出来。其中大驾卤簿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一般来说,天子南郊祭天大典才需要动用大驾卤簿。北宋的大驾卤簿仪仗尤其盛大,宋仁宗时,“宋绶定卤簿,为《图记》十卷上之,诏以付秘阁。凡大驾,用二万六十一人”。

宋画《大驾卤簿图书》,描绘的应该就是宋绶制订的卤簿仪仗。据研究者统计,此图卷共绘有“官吏将士五千四百八十一人,辂、辇、舆、车三十五种五十八乘,象六只,马二千八百七十三匹,果下马二匹,牛三十六头,旗、旗、旃、纛九十杆,乐器一千七百零一件,兵杖一千五百四十八,甲装四百九十四,仪仗四百九十七”。宋人重礼,对卤簿仪仗的讲究,既是渲染皇家威仪,也是为了展示南郊祭天的至高无上规格。

不过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宋朝君主往往简化出行的仪仗与仪式,甚至出现“不成体统”的局面。据马端临《文献通考》,仁宗皇帝“车驾行幸,非郊庙大礼具陈卤簿外,其常日导从,惟前有驾头、后拥伞扇而已,殊无前典所载公卿奉引之盛。其侍从及百官属,下至厮役,皆杂行其道中。步辇之后,但以亲事官百余人执挝以殿,谓之禁卫。诸班劲骑,颇与乘舆相远,而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所过有旗亭市楼,垂帘外蔽,士民凭高下瞰,莫为严惮。逻司街使,恬不呵止,威令弛阙,玩习为常”。

如此简陋的皇家仪仗,恐怕还不及后世一个县长下乡视察时之威风。围观皇帝的士庶,非但没有跪伏、回避,还跟随在皇室扈从之后,“夹道驰走,喧呼不禁”;皇帝车驾经过的街路,“士民凭高下瞰”,官方也“不呵止”。

南宋绍兴年间,“自六飞南渡,务为简便,唯四孟享献,乘舆躬行,前为驾头,后止曲盖;而爪牙拱扈之士,或步或趋,错出离立,无复行列;至有酌献未毕,已舍而归;士民观者,骈肩接袂,杂遝虎士之中”。

赵祯是个仁慈而节俭的君主,所以并不打算动用天子仪仗,只是亲卫,还有骑兵跟随,至于赵祯自己,也骑马而行。

这匹马高达三米,浑身黝黑发亮,一身皮毛如同缎子似的,行走之间,风雷隐隐,宛如神龙。

未央耷拉着脑袋跟在赵祯身后,骑着一匹ā lā bo战马,没办法,皇帝出京,自然要造势,要说这世间良驹无数,宫中更是有不少好马,但是能比得上未央的马王的,那真是绝无仅有了。

为了给赵祯造势,未央毫不犹豫的献出了自己的爱马,还得紧紧跟着,不然马王万一发起脾气来,可没有人能制住它,要知道马王可是敢跟小白正面硬刚的主。

说起小白,那家伙如今跟牛犊子似的,妥妥的一只插翅白虎,这次也跟着未央来了,不然放在蓬莱,实在是不放心,不过关在了马车里面罢了。

赵祯骑着马王,精神抖擞,身穿金甲,头戴金冠,腰间悬挂一柄长剑,正是天子剑。

道路两旁不知何时围满了百姓,看着赵祯与如此雄壮的骏马,惊呼连连,高声嘶喊,为大宋皇帝亲征摇旗呐喊,送上最美好的祝福。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

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

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

率彼淮浦,省此徐土,不留不处,三事就绪。

赫赫业业,有严天子,王舒保作,匪绍匪游。

徐方绎骚,震惊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惊。

王奋厥武,如震如怒,进厥虎臣,阚如虓虎。

铺敦淮濆,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

王旅啴啴,如飞如翰,如江如汉,如山之苞。

如川之流,绵绵翼翼,不测不克,濯征徐国。

王犹允塞,徐方既来,徐方既同,天子之功。

四方既平,徐方来庭,徐方不回,王曰还归。”

夏竦撑着病躯率领文武百官,高声吟唱着《常武》,祝福天子大胜归来。

赵祯坐在马王之上,轻轻的点了点头,猛然间,他抽出腰间的天子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朗声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诸君!出发!”

三军轰然而动,赵祯终于对这个陈旧的世界,挥出了第一剑!

这将是开天辟地般的一剑!开辟一个新的世界!

第253章 君臣相得

赵祯很兴奋,出了京城三百多里,还依旧处于亢奋状态,虽然在未央的要求下,钻进了马车,但是那种状态,却依旧保持。

作为一个太平皇帝,而不是马上天子,能亲自出征,这是他儿时的梦想,可惜的是,自古以来,出了开国之时,那两代皇帝还能征战沙场,其他的皇帝,都被死死的xiàn zhi在皇宫之中,不得随意出动。

当然,汉武帝算是个例外,那家伙就不是个正常的皇帝。

未央骑着马跟着皇帝的豪华马车,心里面很是腻味,自己的马王这会被陈琳这个老家伙牵走了,陈琳还一脸的理所当然,未央心里面很想让马王给他两脚,踢死他算了,不过毕竟两人关系不错,就没干,不过马王除了自己,这天下还真没有几人能骑乘,就算是皇帝也得在自己身边才行。

听着后面马王长嘶,一阵混乱,未央心里嘿嘿一笑,幸灾乐祸,这会指不定马王在干啥呢。

皇帝的车辇掀开了帘子,赵祯一脸兴奋的冲未央道:“未爱卿,上车回话。”

未央只得老老实实的上了马车。

马车很大,也很宽,别说皇帝一个人,就算是再来十个八个人,都不觉得拥挤,好在赵祯是个好皇帝,没有干出弄两个妃子放在马车里随驾的二货行为来。

“坐吧!”赵祯笑呵呵的看着未央。

未央一屁股坐了下来,丝毫没有任何不适,要是搁在旁人身上,不说如坐针毡,最起码也是个坐立不安。

赵祯笑眯眯的道:“未爱卿,你与朕说实话,这次能不能赢?”

对于这次亲征,赵祯抱有极大的期望,他不想像自己的老爹一样,沦为笑柄。

但是他又深知大宋积弱已久,军中更是混乱不堪,很多军队已经不能冲锋陷阵,更何况军中喝兵血的事情,多不胜数,造成战斗力极其低下。

虽然他也想打胜仗,也想光复幽云,但是却深知其中的艰难。

这次亲征,其实他心里也是直打鼓,所以才招来未央,询问一下。

未央自然知道赵祯的想法,毕竟他深居宫中,身边都是太监宫女,要么就是文臣,虽然他又皇城司这个间谍组织在手,但是得到的消息,未免有些落后,加上根深蒂固的思想,不认为大宋有必胜的把握。

“圣人容柄,我大宋虽然不及盛唐,但是辽国也不复立国之时的勇武,他们仰慕我中原文化,高层腐化的速度,快的不可思议。”

“再加上这些年,我们天下集团,不断的与辽国做生意,无论是羊毛也好,牛皮也好,甚至羊奶,木材这些在辽国看似不起眼的东西,拿到我大宋,都是极为有用的。”

“而且经过通商,安插了不少眼线,我们了解了辽国的情况。”

“辽国虽然依旧保留很大一部分战马养殖,但是高层为了获得我大宋的钱财,不断的扩大牛羊的养殖,反而战马渐渐的少了。”

“这些耶律洪基不见得不知道,所以才急于发动战争,想要从大宋获取更多的利益,这样才能坐稳他的皇位。”

“毕竟耶律重元,也不是个安分的主,虽然被封为皇太弟,但是谁都知道,不过是权宜之计,而且耶律洪基英明神武,乃是不世雄主,年纪有小,耶律重元这辈子都没希望了。”

赵祯大喜,他搓着手,如同一个巡视自家猪圈的老农一般,在未央身边绕了几圈,乐不可支的道:“未爱卿真乃是朕之子房也!”

未央连忙道:“圣人过誉了,臣小小年纪,当不得的。”

赵祯喜笑颜开道:“怎么当不得?自从爱卿横空出世,经营蓬莱,打造强军,饲养战马,更教化一方,一个天下集团,就让天下商贾趋之若鹜,随便用点手段,就让满朝文武甘愿低头。

说你是朕之子房,都是谦虚的,就算是张子房,也比不得你的手段啊!”

未央满脸绯红,被一国之君这么称赞,饶是他脸皮厚,也臊的不轻,人家张良是靠着自己的本事,自己不过是仗着超越两千多年的知识,知道历史走向,再加上自己身怀神器,自然无往不利。

“未爱卿,你觉得此战,能否收复幽云?”

未央皱了皱眉头,摇头道:“圣人,此战重要的不是收复幽云,而是打出我大宋的胆气来。

大宋恐辽已久,只要一战能胜,从此以后,将不会再畏惧辽国,西夏也会安分许多。

如果贸然行军千里,进军幽云,咱们的粮草运输,就是个大问题。

再说了,内部不稳,未必会给我们足够的时间与钱粮,去进军幽云。

一旦后方出现问题,那么久会前功尽弃,甚至大败而归也未可知。

所谓攘外必先安内,此战过后,辽国、西夏等国不再敢小觑我大宋兵锋,只消三五年后,最多不会超过十年,这两国经过不断与大宋的通商,必定会给我大宋带来庞大的财富,进而削弱他们自己。”

赵祯面色一僵,旋即笑道:“是朕想多了,未爱卿说的对,攘外必先安内,没有安稳的大后方,如何跟着两国交战,十年啊!朕想来还是能看到的。

只是不知爱卿,是否愿意与朕携手,把大宋打造成铁桶江山,远迈汉唐!”

赵祯意气风发,他不觉得未央在吹牛,短短三年,大宋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改变,这还是未央蹲在小小的蓬莱带来的改变,他相信,未央一旦入朝,给大宋带来的改变,将是惊天动地的变化。

“固所愿也,敢不从尔!”

未央起身,恭恭敬敬的施礼。

赵祯哈哈大笑道:“听闻范相公为你取字,为然正二字,煌煌大气,你可不要辜负了范相公一片心意。”

未央苦笑道:“哪敢啊!那些老头子,在我那里都是宝贝,每一个都很重要,臣能有今日的成就,离不开他们的支持,否则凭借臣的力量,还不足以做到今日的局面。”

赵祯欣慰的看着未央,越看越喜欢,看的未央心里发毛。

第254章 行军

大军前行,一日行进的速度并不多,史shu ji载:汉武帝元狩二年,霍去病将万骑出陇西,“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合短兵,鏖皋兰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锐悍者诛,全甲获丑,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捷首虏八千九百六十级,收休屠祭天金人”。此战霍去病六日内转战千余里,平均每日行程应该在160里以上。

这还是快的,霍去病的大军,全都是骑兵,所以才能千里出击。

但是真正上战场,骑兵的数量并不多,还是步兵占绝大多数,尤其是大宋,失了河套这个养马之地,步兵就更多了。

步兵基本速度为百里即30公里,这个明显太少了,日行30公里,但持续时间却是很长的,一般有着步行飞将军之称的军队都是日行30公里持续月余的。所以根据人体数据和急行军的中和考虑,日行军30公里显然太少。实际上,中国一般采取的马步兵编制,一般数万的步兵肯定保有着几前骑兵的先锋骑兵。白起在华阳之战时,曾率军8天行军800里,平均每天100里,虽然没有史料证明秦军都是骑兵,但也无法证明秦军都是步兵。因为当时每个士兵要身负盔,甲,兵器,粮食……如果秦军都是步兵,不太可能。顺昌之战时,完颜宗弼率金军不到7天疾驰1200余里,平均每天170-180里。当时金军留下攻城器械,炮具,是轻装急进。

唐贞观九年,李道宗随李靖征吐谷浑,“贼闻兵至,走入嶂山,已行数千里”,而“道宗遂率偏师并行倍道,去大军十日,追及之”,“败吐谷浑于库山”。此战李道宗十日之内行军数千里,令人乍舌!

所以古代行军,什么所谓的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全都是扯淡,一日能走个三五十里,那都是快的了。

当然,未央不算,他的锦衣卫,全都装备的是ā lā bo骏马,一人双马,还有天马这种高端玩意,在部队之中,相当于后世的法拉利,速度当然快。

所以当未央眼睁睁的看着接近半个月的时间,大军依旧在路上磨蹭,愈发的不耐烦了。

“不要急,咱们这已经是很快的了。”曹佾掏出怀里揣着的一个精致的酒壶,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美酒,咂摸了一下嘴巴,笑呵呵的道:“就算是辽国,大军一动,粮草补给,都得随军而行,也快不了多少,且忍耐吧,过几天,也就到地方了。”

未央哀叹一声道:“行军打仗,兵贵神速,就这个鬼速度,还没等到地方呢,士气都消磨没了,还打什么仗?”

曹佾瞥了他一眼,“自古以来都是这么打仗的,你要是有办法一日千里,咱们也不用遭这个罪了。”

未央无语,办法当然是有的,只是还不是时候,他心中发狠,等打疼了辽国,一定要修建一条直道,供应大军行军。

再加上火车的速度,未央觉得一日千里很是寻常。

不过暂时嘛!只能忍耐了。

好在蓬莱供应的物资都是上好的,各种肉松、奶粉之类的不缺,风干蔬菜也有不少。

再加上小白一路伴随,没事diào jiào一下,总算不是很无聊。

赵祯依旧每日找未央聊聊天,或是询问军事,或是询问农桑,或是询问经济,或是询问冶铁,总之各种事情,赵祯想起来啥,就找未央问一问。

未央这个行军参赞,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各种事情,说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

赵祯很是满意,君臣两个制定了不知多少方略,打算回去后就施行。

未央掏心掏肺的,也是给赵祯灌输一些新的理念,不然赵祯枯坐在京城,靠着耳闻目睹,又能有多少资讯供他参考呢?

眼看着就要到河间府了,未央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他骑在马王悲伤,心情愉悦的吹着口哨,小白在身边不远处逡巡,似乎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如今的小白,早就不是以前的小奶猫了,经过三年的成长,长成了一只皮毛雪白,只有眉心有一道王字纹的俊美老虎,它的双翅,紧紧的贴在身上,不展现出来,寻常人根本就看不到。

有这么一只白虎在大军之中,起初大家还是很害怕的,生怕半夜睡觉的时候,被不小心吃了。

但是自从见到未央与赵祯说话的时候,小白陪在身边,大家也就都不怕了,慢慢的,就习以为常了。

封建时代的人,总是会认为,天子有万灵护佑,诸邪不侵,白虎能护佑天子,说明是灵兽,已经被收服了,这可是大好事,是吉兆,这说明此次出征,是上天都认可的。

未央对这种想法,也是乐见其成,只是严禁小白在军营里寻找食物,想吃东西,有专供的食物,至于想打猎,那就得离的远远的了。

这一日,眼见河间府遥遥在望,未央突然有了个想法,他把小白招来,耳语了几句,然后钻进了赵祯的车辇,君臣俩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只是车辇之中,传来赵祯的几声笑声,似乎即为快意一般。

此时的河间府,没有知府,以老将军王德用执掌大权。

要说以前,王德用是没有这个机会的,毕竟是武官,执掌一府军事民生,还没有资格,但是这次出征前,赵祯特意下了旨意,招回了原先的知府,让王德用掌管了河间府。

这一举措,也让文臣们心头一紧。

史无前例之举,带来的后果,让他们感觉到后怕。

河间府往北,就是辽国南京道,双方隔着国界遥遥相望,要是没有一个能镇得住场面的,只怕会出岔子。

燕赵自古多好汉,河间府几乎全民皆兵,对于文人可能没啥好感,但是对于王德用,那是佩服的紧,管理起来,也方便许多。

王德用早早的率领河北军团的将军们,还有河间府的官吏们,前来迎接圣驾。

对于皇帝的到来,王德用是又兴奋,又担心。

皇帝来了,士气肯定会高涨,但是相应的,危险也会增加,万一皇帝出事了,自己这把老骨头,算是活到头了。

第255章 未央此人

王德用此人,忠诚老实,乐观平易,与人交往不疑心,不诘责别人的小过错。众人远看王德用有刚毅有不可侵犯的神情。等到接近时,就会发现他为人温柔和蔼。王德用一生少有玩赏爱好,不凭借名声官位傲慢待人。他所得到的俸禄和赏赐,大多散发给亲友乡邻。他善于治理军队,对士兵宽厚仁爱,士兵们乐于为他效力。他率军临边,未尝观矢石、督攻战,但其名闻四夷。王德用与士大夫交往,众人也大多佩服他的气度,认为难以窥察。王德用体貌雄毅,面黑,但颈部以下却非常白皙。闾阎中的男女小儿,都称他为“黑王相公”。

如果说狄青是大宋的战神,那么王德用就是大宋的定海神针,当然,这只是军中的说法,文人们是不会承认的。

但是不可否认,无论是王德用,还是狄青,都是最顶尖的军事家,无论是谋略还是眼光,都是当世数得着的人物。

不过王德用老将军为人更加圆滑一些罢了,前些年,有人认为王德用威名天下皆知,相貌奇伟,恐怕不是做大臣的相貌。御史中丞孔道辅因此认为王德用不再适合执掌枢密,仁宗不得不让王德用外出任职。后来,有人听说孔道辅死了,把这个消息告诉王德用说:“这是曾经陷害你的人,现在死了。”王德用忧愁凄怆地说道:“孔中丞哪里是陷害我啊?他的忠心用来侍奉国君就该是这样的,可惜啊,朝廷中没有一个忠臣了。”士大夫因而佩服王德用的度量。

不过此刻,老将军面色严峻,身边的文武也不敢吱声。

“小凯!”

王凯连忙上前,低眉顺眼的回道:“爷爷,您有什么吩咐?”

王德用轻声道:“此次天子亲征,听说是未央怂恿的,未央此人,爷爷没有见过,只是听说过他的大名,你且说说。”

一听自家爷爷问起未央,王凯顿时来了精神,眉飞色舞的道:“三年前,孙儿在蓬莱做县尉之时,就结识了未央。

当时曹佾他们几个,想要谋夺蓬莱商贾李尚慕的风雅阁,被未央化解。

后来未央拉孙儿进了他的圈子,之后略施手段,就收复了曹佾他们,此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慢慢的,我们成立了天下集团,成立了市舶司。

未央那时候为了收纳流民,竟然把蓬莱整个推到,重新铸造了一座新城,建造了一座足以容纳十万人就读的书院。

这还不算完,三年前的春天,他率领麾下一千人马,也就是他的锦衣卫。

他们从海上进入了辽国境内,一路畅行无阻,到了上京,两次火烧皇都,如今皇都的牌匾,还在暨行书院的门槛上,当踏脚石嘞。

据未央的属下说,他们遭遇了耶律宗真的大部队,以一千对战十万,横冲直闯,杀了一个通透,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一战,他们俘虏了辽主耶律宗真,打的辽国三年内都没有敢进犯大宋,如今辽主耶律宗真化名阿真,在蓬莱给未央养马,据说干的不错,颇有此处乐不思蜀之意。

这三年,我们天下集团,不断与人斗法,斗的那叫一个天翻地覆,精彩绝伦,东南九州,可以算是变法成功,就算是江南诸多世家,也拿我们没有办法,只有合作一途。

爷爷你是不知道,那些世家有多可恶,那王伦zào fǎn,就是他们怂恿的。

可惜他们棋差一招,先被我们以雷霆之势干掉了孔家,那孔家也不是孔圣人的血脉,是假的,是当年孔末与张家联合起来,弄个了西贝货混淆视听,窃据孔圣人威严。

而后我们又合纵连横,趁势修建了直道,还修筑了铁轨,如今几乎完工了。

而且咱们军中的良马,都是蓬莱繁育出来的,还有狄大帅那边这些年积攒的骑兵,都是用蓬莱的战马。

您老人家是没见过未央的坐骑,足有三米高,跟怪兽似的,寻常人别说骑,就连碰一下都不可能,

未央养了一只白虎,那家伙还有两只翅膀,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凶猛绝伦,但是竟然不敢与那马王正面争锋,可见一斑。”

王凯越说越兴奋,王德用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是他身边的文臣武将,颇不以为然,按照王凯这说法,未央既然来了,那就让他自己去打仗就行了,还要他们这些人干什么?而且未央施政颇有手段,那文官也没有用处了。

啥事都让他一个人占了好处,别人还玩什么?

不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吗?

“小凯,我怎么从你嘴里,听到了一个圣人?”王德用语气幽然,漫不经心的说道。

王凯悚然一惊,心中凛然,他眼睛扫过那些人,顿时知道了爷爷的意思,不过转念一想,不由笑道:“爷爷,孔夫子立地成圣,咱们是没见过的,不过未央的本事,就算是孔夫子在世,孙儿认为,也不见得能落了下风。”

王凯说的轻描淡写,武官们抿嘴一笑,文官们怒气盈胸,不过王德用还在,他们不敢造次。

王德用也不悦的看了自家孙儿一眼,这小子脑子被门挤了,咋越大越不识趣了,我好心提醒你,要为你兄弟藏拙,你倒好,还在这大言不惭。

王凯不以为然,要是你们知道未央的本事,知道他的势力,只怕就不会这样想了,孔夫子不过是个到处求官的落魄书生,孟夫子也是求了一辈子官不得重用的儒家弟子罢了,但是未央不同,胸中有万般学识,无论是经世还是济民,都能拿出真正的方略出来,孔夫子和孟夫子行吗?可能行,但绝对没有未央的方略那么细腻。

所以王凯很笃定,要说这世上还有谁能立地成圣,未央绝对首当其冲,当仁不让。

不怪他对自家兄弟有这个信心,实在是未央表现出来的,实在是太过逆天了一些。

能在短短数年内,打造出偌大的势力,甚至能影响天下大势,王凯觉得,给未央再多的荣耀,也不为过。

第256章 渐渐改变的皇帝

“圣人,前面就是河间府了。”

未央骑着马与赵祯的车辇并行。

赵祯点点头,远眺看去,隐隐约约,能看到人影憧憧,想来是前来迎驾的河间府官员。

这一路行来,赵祯涨了不少见识,不说别的,单单沿途所见所闻,风土人情,都让他大开眼界。

他没当皇帝之前,在潜邸的时候,倒是经常微服出巡,自从当了皇帝,每日里宵衣旰食,战战兢兢,唯恐一件事情处理不好,惹下大祸。

这一次出来,让他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在皇宫中处理事情,处理的再多也没用,因为皇帝能看到的,都是大臣们想要给你看到的。

所谓报喜不报忧,好事大家争着抢着给皇帝上表,gē gong song dé,但是坏事呢,唯恐自己被责难,没有人愿意去说。

这一路上,赵祯甚至于未央脱离了大部队,去乡间山村去私访,很是见识了不少民间疾苦。

大宋的百姓是任劳任怨的,天不亮就起床下地,天黑了才舍得回家,忙是吃干,闲是喝稀,一年到头,真正能吃饱饭的时间并不多,甚至一家人,只有大人有衣服穿,小孩子甚至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小时候还好,光着屁股也没有人会说,冬天窝在家里面,也能御寒,但是大了呢?总要娶媳妇,总要嫁人吧?

赵祯看了几处地方,不由暗暗抹着眼泪,对未央赌咒发誓,有生之年,一定要让大宋百姓吃饱穿暖。

未央只是微笑,对于皇帝的誓言,持保留态度。

既然成了皇帝,很多事情就身不由己了,不是你想干就干的。

“前面是王相公吧?”赵祯兴奋的站在了马车的车板上,举目前忘。

一旁的曹佾笑道:“不是王老将军还能是谁?老将军多年来镇守边关,劳苦功劳,此战过后,至少能保我大宋十年无忧,老将军也可以荣养了。”

赵祯点了点头,感慨道:“大宋负王相公多矣!”

一旁的狄青感动莫名,大声道:“为国戍边,乃是军人职责,谈不上什么辛苦,老将军老当益壮,乃是大宋的定海神针,中流砥柱,想来也是乐在其中的。

今日圣人亲临,就是对老将军最大的褒奖。”

赵祯摇头道:“职责是职责,但是朝廷这些年来,并未给边军带来什么实质上的好处,无论是吃穿用度,都是短缺,还经常缺粮饷,以后有机会,一定会补偿的。”

未央笑道:“也别等以后了,此次大战,咱们以军功论英雄,杀敌枭首一级,便奖励十贯钱,枭首十级,官升一级。

回去后,成立一家银行,专门给有功的将士存着他们的赏金,一旦退下来,就可以拿着钱回家,或者娶媳妇生孩子,买一些田产,或者经商,都是极好的营生,也算是对他们的回报。”

赵祯抚掌大笑道:“这个主意好,就这么办了,只是这银行的事,还需要爱卿亲力亲为。”

未央闻言大喜,赶忙躬身道:“有朝廷背书,这家银行,不若就叫皇家银行,日后挣了钱,也能让朝廷的用度宽一些。”

赵祯点头道:“这事你做主就是,朕是信得过你的。”

未央与曹佾相视一笑,估摸着赵祯还不知道一家银行一旦运转起来,到底有多大的利润,不说别的,只说天下集团的民生银行,每天光是流动资金,最起码以亿记,当然,这是流动资金。

但是不可否认,拥有一家银行,绝对是有了一个金窝窝,更何况还有朝廷背书,大宋朝廷的信用,还是很坚挺的,一旦运转起来,绝对是吸金利器。

隔了老远,王德用等人就策马而来,迎接圣驾。

“参见陛下!”

所有人的人,该下马的下马,改卸甲的卸甲,全都恭恭敬敬的,给赵祯行礼。

赵祯心情大好,中气十足道:“众爱卿平身。”

“谢陛下!”

众人在皇帝来之前,有各种猜测,有担忧也有欣喜,但是看到皇帝之后,就没有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情绪与猜测,全都坚定了一个信念,一定要把仗打赢才行。

赵祯下了马车,来到王德用深浅,挽着老将军的手臂,感慨道:“一别经年,老相公身体依旧硬朗?”

王德用激动的老脸通红,一只拳头用力的捶着胸口道:“老臣虽然年迈,但是顿饭尚能饭一斗,肉十斤,还能为国再干二十年。”

赵祯动情的道:“老相公真乃朕之廉颇也!”

一旁的未央直牙酸,上下打量着王德用,老头子确实身体健硕,比寻常年轻人也不遑多让,但是说一顿吃那么多,除非是小白这种猛兽,不然未央很怀疑老将军吃这么多会不会撑死。

也不知道咋地了,这些为将的将军们,一跟人家吹牛,就是饭一斗,肉十斤,好像是不如此不足以彰显自己的牛逼之处似的。

一旁的王凯直对未央挤眉弄眼,搔首弄姿。

未央磨磨蹭蹭的来到他身边,低声道:“蓬莱的人安顿好了?”

王凯嘿嘿一笑道:“那是自然,你那些学生可是宝贝的很,尤其是那个叫吕惠卿的,心眼最是多,来到河间府才几天,就联合你别的学生,弄了个巨大的孔明灯,带着人飞上天空,可以观察敌情,很是不凡啊。”

未央得意的道:“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的学生。”

王凯鬼鬼祟祟的道:“不过你要小心了,你那些学医的学生,不过是小小露了几手,已经有不少将军盯上了,明里暗里的许下不少好处,想要拉拢。”

大军之中,最缺的就是医生,尤其是高明的医生,医学院的学生虽然还远远不算高明,但是简单的包扎消毒,还是能胜任的,尤其是钱颖现在已经玩起了解剖,对人体的构造,也颇为熟悉,治疗外伤伤患,更是不在话下。

未央笑道:“他们这次是来历练的,还远没有到毕业的时候,不过能与军中叫好,以后也算是有了出路,实在不行,来军中做军医也是好的。”

第257章 坑爹的友军

王凯低声道:“不过你也别得意,你那些学生虽然本事好,但是偶有惊人之语,让河间府的文人很是抵制,以后入朝,大家同朝为官,难免碰面,要是起了龌蹉,那就不好了。”

未央不以为意,区区妇孺,若是自己的学生还不能摆平,那真是枉在书院学习了那么久。

“不用担心,我的学生,我有信心,若是连这些人都搞不定,以后也就不用入朝为官了。”

王凯倒是无所谓,反正是你的学生,你都不怕,我操心个什么劲?

那边,赵祯与王德用久别重逢,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终于要起驾了。

皇帝的车辇一起,众人同时跟随,直接进了河间府的府衙。

未央别扭的看着眼前低矮逼仄的府衙,比原本的蓬莱县衙也大不了哪儿去,这地方能住人吗?

不过皇帝亲征,自有规制,同样是要住军营的,只是扎营的规模大了一些,王德用等人,早早就准备好了行营。

趁着赵祯与王德用等官员叙话,未央悄悄的走出了府衙,在王凯的带领下,来到了锦衣卫的大营。

还未进营,就见一个士兵死皮赖脸的拽着钱乙的胳膊,大声呼喝道:“小神医,你救了俺的命,俺要进锦衣卫跟在您身边,给您当牛做马,您就发发善心,给鲁将军说一声,让俺进锦衣卫吧。”

钱乙一边用力想要挣脱,一边不耐烦的道:“锦衣卫岂是你想进就能进的?救命之恩不图报,以后上了战场,多杀敌就是,我救的人多了,今日一个明日一个,都要进锦衣卫,你当锦衣卫是什么?

再说了,军中自有规矩,岂能轻易改弦易辙?你就不怕犯了军规,被砍头吗?”

“俺不知道什么规矩,俺只知道您救了俺的命,俺就要报答您。”

钱乙气的不轻,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医术高明,在书院,除了他老子钱颖,就数他厉害,这才来河间府,他自然是要来的,北方酷寒,很多士兵都得了疾病,或者与辽国交战之时受了伤,医学院的人出手救治,就说钱乙救的人又快又多,颇受大家爱戴。

不过麻烦的是,很多人都哭着喊着要进锦衣卫报答医学院的学子救命之恩,让人颇为头疼。

其实他们哪里是报答什么恩情,不过是看锦衣卫衣着光鲜,装备又好,整日里吃喝的都是最好的东西,眼馋罢了。

钱乙这是遇到的第二十多个要报恩的了,让他颇为不爽。

正头疼的,一眼就看到了未央,当即大喜过望,拖着那个士兵,奋力喊道:“先生,先生。”

未央面色漆黑,他看了半天,才明白过来,这小子说什么报恩,很有可能是别的将军派来打探锦衣卫内部情况的,要是好欺负,那就狠狠的咬一口,谁让你们油水足呢?要是不好欺负,那就让你们送死,连友军都这么心黑,大宋的军队,看来真是没救了。

“你是谁的部下?”未央黑着脸问道。

那士兵见到未央,又听到钱乙叫他先生,顿时知道主事的来了,他看了一眼未央,发现未央的眼神极其凌厉,宛如苍鹰一般,让人心寒,他顿时就没了别的想法,当即道:“这位先生,属下只是要报恩,并没有别的想法,既然小神医不同意,那属下就走了。”

看着仓皇而逃的士兵,钱乙觉得莫名其妙。

王凯笑道:“看到了吧?人家打的不仅仅是你学生的主意,还有你锦衣卫的物资,都在他们的眼里,若是锦衣卫没有强绝的实力,信不信明日你们就会被洗劫的一穷二白?”

未央黑着一张脸,怒道:“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别喊了,没有用。”王凯悠然道:“军中本就是强者为尊,人家打你主意也是正常的,你若是没有本事自保,还不如把物资送给别人,最起码他们有了这些物资,打起仗来,也很勇武。

要知道河北军团,一向都是我大宋的作战主力,打起仗来还是很拼命的。”

“你爷爷就不管管?”

“管他作甚?再说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管的了一时还能管一世?”

未央彻底无语,他走进行营,锦衣卫之中,不认识未央的,几乎没有,过了不久,鲁常、杜鹏飞、杜鹏程、褚郎、陆鸣、雷五这六个人就过来了。

看着面色不渝的未央,六个人面面相觑。

未央突然一拍桌子,怒道:“人家都欺负到头上了,你们就不管管?别哪天锦衣卫被人渗透了都不知道,跟了我这么久,咱们的保密条例都白背了?都是干什么吃的?”

说起来寻常时候,未央很少发脾气,尤其是在几个心腹爱将跟前,相处融洽,亲如兄弟,但是身为指挥使,未央的权威还是很重的,尤其是辽国一战,打出了未央的威风,锦衣卫上下,敬若神明,虽然依旧相处的和谐,但是给人从心里面,还是很尊敬未央的。

如今未央发怒,首当其冲的便是执掌军纪的陆鸣,他委屈的道:“大帅,不是属下等人不约束,只是那些人实在是过分,今日过来视察一番,明日过来打打秋风,虽然我们已经很保密了,但是人多嘴杂,别有用心的人实在是太多,管不过来啊。”

未央瞥了陆鸣一眼,陆鸣顿时老脸通红,身为执掌军纪的大将,说管不过来这种话,已经不是推脱了。

“末将领罪,这就去受罚。”

陆鸣迈步走了出去,未央怒道:“回来!还没打仗呢,难道就要损我一员大将?都给我听好了,从今日起,没有我的手令,除非圣人亲至,否则锦衣卫大营不再对任何人开放,无论是治病的也好,还是别的事情,一律在营外处理。”

“末将领命!”

六个rén dà声喊道,说起来他们来到河间府也受了不少气,毕竟是外来的军队,本地的军队又凶悍,看不起外来人,排外心思极重。

再加上锦衣卫的物资实在是丰厚,那些人拐弯抹角的就想捞一笔,偏偏又不能对友军出手,只能严防死守罢了。

如今未央来了,终于有主心骨了,六人也松了一口气。

第258章 美人相伴

书院的学子得到的消息晚了些,当以吕惠卿、苏轼、章惇、曾布为首的学子们来到的时候,一个个昂首挺胸的等着未先生的表扬。

对于自己的学生,未央还是不吝表扬的,只是当他看到苏轼身边那位玉树临风、面容英俊的男装少女时,顿时大怒。

“苏子瞻!你好大的胆子!”

苏轼双手一摊,表示自己无能为力,苏八娘非要跟着来,他能有什么办法呢?

苏八娘往前一站,昂然道:“吼什么吼?女子就不能上战场了?再说了,我一身所学,书院之中也是拔尖的,他们几个货色都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

此言一出,苏轼等人顿时面色凄然,这一路上,苏八娘对他们的打击实在是不轻,诗词歌赋不逊于苏轼,算学水平也是顶尖,为政方略更是碾压他们,让他们倍受打击。

这样不怪他们,苏八娘久随未央,经常听未央谈论这些东西,自然是轻车熟路,比他们强了不少,再加上她本身的资质就很是妖孽,自然能举一反三,折服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未央面对自己未来的媳妇,顿时就怂了,转眼间就看到了一个躲躲闪闪的身影,当即上前拽着耳朵就拽了出来。

赵宗实哎呦哎呦的叫着,连连痛呼:“先生,您轻点。”

“知道疼了?”未央眉头一竖,训斥道:“你是什么身份?别人胡闹也就罢了,你跑来干啥?我三令五申,不让你参与这些事情,怎么滴?我说话不好使是不?”

赵宗实委屈的很,在书院的这些日子,让他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书院是允许学生自主择选专业的,赵宗实对四书五经没啥兴趣,对医学之类的更没有兴趣,反而对工学院很感兴趣,整日里跟在梅尧臣还有墨渊屁股后面,学习墨家与公输家的活计,别说,他学的还真不错,那大号孔明灯的主意,就是他出的,只是不愿意出风头,才找了吕惠卿,把功劳给了吕惠卿,吕惠卿这小子滑头的很,又聪慧的很,自然是乐意的。

被未央揪出来,赵宗实除了委屈就是坦荡。

“先生,您让书院的学生来实习,学生身为书院的一份子,自然也要来的,再说了,您也没明令禁止不让学生来不是?”

未央顿时大怒,手上用劲,另一只手指指点点,对着自己的学生喷了半晌,这才觉得心中的郁气消散了大半,舒爽无比。

“好了,今天就先这样吧,你们都给我记住了,上了战场,就拿出自己的真本事来,不要藏着掖着。

但是有一点一定要注意,什么重要都不如自己的小命重要,万一有危险,先生不要你们捐躯报国,能活着,就不要去死,不然书院栽培你们这些年,岂不是亏大了?”

苏轼嘀咕道:“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先生怎么这么教学生,岂不是让学生做贪生怕死之辈?”

未央耳朵尖,他听到了,当即眉头一竖,就要发怒。

苏轼赶紧往外窜,边跑边道:“放心吧,我记住了,一定远离战争,珍爱生命。”

学生们一哄而散,鲁常他们不知道啥时候也走了,只剩下未央与苏八娘面面相觑,场面一时颇为尴尬。

好在苏八娘是个贤惠的,她抓住未央的手,轻声道:“就这一次,以后一定不会了。”

未央哼了一声,“还有以后?这一次都让我心惊胆战。”

“好了好了,以后听你话还不成吗?”

“这次打仗,无论啥时候,你都要跟在我身边,须臾不能离。”

“好的。”苏八娘乖巧的说道:“不过蔓菁姐姐也来了,她怎么办?”

未央顿时一个头两个大,拍着额头无语道:“你俩一起装扮成我的亲兵吧,我跟在圣人身边,都是高手,没有什么危险。”

苏八娘欢呼一声,径直跑了出去,想来是寻蔓菁去了。

未央无奈至极,说起来无论是苏八娘还是蔓菁,她们的才学,丝毫不逊于自己的那几位得意弟子,只是身为女儿身,无形之中,就比男人有很多劣势,比如战场,比如朝堂,都不是他们能掺和的。

古代虽然有花木兰,也有梁红玉,但是那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不然谁闲着没事吃饱了没事干去从军呢?

过了一会,两个秀气的亲兵就一路小跑了过来。

蔓菁看了一眼未央,不由满面通红,颇为不好意思,她是被苏八娘拉来了,虽然是被硬拉来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想见一见战场的。

未央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个亲兵,不由翻了个白眼,他竟然还闻到了丝丝熏香,真是无语。

还未训斥,营帐外,鲁常他们几个一人抱着一个木盒走了进来。

这次来的,还有杨怀玉与王凯,都是亲近的人。

未央好奇的看着足有四尺长短的木盒,疑惑道:“这是什么?”

鲁常嘿嘿一笑,打开了盒子,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木盒打开,未央顿时眉头微皱,他感受到了一丝丝压力,来自自己的羽箭,这种压力,只有当初丢失羽箭的时候,羽箭在蓬莱水城被陨石压住了,才有这种感觉。

未央看去,只见盒中是一柄长剑,黑黝黝的剑身,黑黝黝的剑柄,浑然一体,只是长剑剑身上坑坑洼洼的,剑刃似乎也不是很锋利。

未央顿时明白了,这长剑,只怕就是陨石打造而成,他迈步上前,伸手握住剑柄,顿时感受到一股股寒意,这长剑竟然出奇的冰凉。

而且他头顶的发簪,也就是羽箭,竟然轻轻的颤动了一些,似乎极为兴奋,却又十分害怕,让他一时摸不着头脑。

他一用力,长剑被他硬生生拿在了手中,他惊讶的发现,这长剑看似寻常,又丑陋不堪,但是竟然重逾金石,足有四五十斤。

要知道剑这种兵器,一向是越轻越好,所谓剑走轻灵,就是这个道理,一般的剑,也就一两斤,十来斤的已经是重剑了。

第259章 十一神器

未央握着重剑,在羽箭的加持之下,挽了一个剑花,只听一声极为清越的龙吟之音传出,让人不由精神一阵。

“好剑!”未央不由赞道。

众人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们之中力气最大的鲁常,握着这柄四尺长剑,也只能猛砍猛杀,要想像未央一般举重若轻,是玩玩办不到的。

要知道这是剑,不是长枪之类的长兵器,把手比较长,可以双手横握,你只能握在剑柄上,那就不一样了。

未央揪下一根头发,抛在空中,任由发丝落下。

铮!

一声极轻的发丝断裂声传出,未央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真正的吹毛断发啊!

“真是好剑,就叫龙吟吧!”

未央爱不释手,男人有几个不爱好剑的?尤其是在古代,有一柄好剑,可以吹嘘一辈子了,尤其是这剑还是如此锋锐,以陨石打造的,想来韧性与硬度都是最好的。

鲁常几人这会是真的服了,尤其是鲁常,他知道未央有上天入地的手段,如同神仙一般,但是看到未央拿起龙吟剑,也是心服口服。

与龙吟剑一般的,还有十个盒子,有刀有剑,有长有短,有轻有重,但是总体来说,最轻的一柄刀,也在十斤朝上。

未央来了恶趣味,分别命名为:莫问剑、游龙剑、竞星剑、越女剑、青干剑、舍神刀、天瀑刀、日月刀、霸王刀、龙雀刀、凤鸣刀。

十一柄神器一般的刀剑,让在座的将领们眼馋不已。

说起来那陨石顽固不化,就算是用高炉去炼,都没有半点办法,后来梅尧臣与墨渊来了之后,柳老大找到了他们,三个人带着各自的弟子学徒,硬生生研究了两年,这才找到了切割之法,殊为不易。

切割完毕后,总共有十块比较适合打造刀剑,因为实在是没有融化陨石的办法,他们就只能细细打磨。

先是用水力锻造机硬生生的轰击,持续了数月之久,形成胚子之后,又用磨刀石磨了数月,这才打造成型,然后又精雕细琢,一直到了未央离开蓬莱前往开封之前,这才完全打造成功,被鲁常他们带了过来。

未央收起了龙吟剑,然后又挑选了龙雀刀,凑成了一对,这才笑眯眯的看着他们。

王凯与未央结识的最早,早就沉不住气了。

“这柄游龙不错,就送我吧!”他率先抢了游龙剑。

杨怀玉也不客气,他取了舍神刀,抱着不说话,眼睛看着刀的样子,如同看着绝世měi nu。

杨家有名的不仅仅是枪法,当年杨无敌号称金刀无敌,刀法更是精绝,杨怀玉擅刀,自然要取刀。

鲁常搓着手上前道:“大帅您看?”

未央笑道:“你自己挑吧。”

鲁常嘿嘿一笑,上前取了霸王刀,退了回去。

杜鹏飞、杜鹏程、陆鸣、褚郎,各自取了竞星剑、天瀑刀、青干剑、日月刀。

雷五没有动手,他一向都是负责后勤的,虽然也眼馋,但是知道神兵落在自己手上没啥用,还不如留着给兄弟们,战场厮杀,也能多杀几个敌人。

只剩下莫问剑、越女剑、凤鸣刀这三柄神器了,未央想了想,拿起凤鸣刀笑道:“当年凤鸣岐山,西周大兴,正好此刀名唤凤鸣,便送给圣人,与圣人的天子剑凑成一对。”

众人没口子的答应,皇帝的马屁,该拍的时候,还是要拍的。

“至于这莫问剑雨越女剑嘛!”

未央挠了挠头,过了一会,才笑道:“这样吧,留在书院,作为奖赏,书院以后的大考,男学子取得首名者,赐莫问剑,一直到下一场大考为止,女学子取得首名者,赐越女剑,同样如此。

君子配剑而行,才能荡平时间妖氛。”

反正东西是未央的,他自然有资格分配,其他人没有任何意见。

苏八娘笑道:“如此以来,这两柄剑,可就成了书院的象征了,以后书院学子,谁若能获得赏赐,岂不是就证明了是书院第一人?”

未央大笑道:“没有竞争,哪来的动力?就该给这些小兔崽子一点动力,让他们不要整日里目中无人。”

未央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没想到若干年后,莫问剑与越女剑的佩戴者,一旦获得赐剑,就必须会出山游历一年,几乎每一位都闯下了偌大的名头,都是炙手可热,名动天下的人物,被称为书院行走。

顾名思义,代替书院行走天下,一时传为美谈,暨行书院更是成为天下书院魁首。

对于此事,未央是乐见其成。

不过几十斤重的剑,能用的人并不多,所以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这些兵器之中,霸王刀最是沉重,足有百斤,光是刀柄,就有两尺长,刀身更是有三尺,是两段陨石契合在一起打造而成。

鲁常虽然是囚犯出身,但是一身力气不小,霸王刀在他手中,也算是物的其用。

至于品质上来说,拼接的霸王刀就差了一些,但是当世之中,能跟这种陨石硬干的神兵利器,未央不认为有。

未央献刀,赵祯很是欢喜,凤鸣刀是几柄神器中做的最好看的,轻薄锋利,挥舞时会发出如凤鸣的清音,形如横刀,与天子剑很是搭配。

赵祯兴奋的实验了一下,发现果然是神兵利器,恋恋不舍的递给未央道:“爱卿献刀,朕心甚慰,只是这神兵利器,放在朕的手上,不能上阵杀敌,实在是委屈了它,今日就借花献佛,转送给爱卿吧。”

未央摇头道:“圣人,臣手里已经有了,不逊于凤鸣刀,多了也无益,不若转送给狄帅吧,狄帅乃是我大宋战神,行军打仗,有一件趁手的兵器,也能多多杀敌。”

赵祯也不矫情,未央是他钦定的辅国之臣,以后出来带兵打仗的时候,估计也没几次了,他当即就要派人叫来狄青。

未央拦住了他,笑道:“圣人,不若明日三军阵前亲授神兵,以彰显我大宋国威。”

赵祯拍了拍额头,笑道:“正是此理。”

帝王心术,赵祯又怎么不懂?只是心急了一些,又是在战场上,难免思虑不周。

第260章 阵前

皇帝会猎,尤其是地球上堪称最强大的两个帝国的皇帝,在一起会猎的场面,绝对不会小了。

辽国号称五十万联军,其实根本就没有这么多,有二三十万就不错了,大宋这边,满打满算只有三十万军队,但是论及战力,除了未央的锦衣卫,还有狄青带来的西北军团,就剩下王德用这些年带的一些兵了,锦衣卫一万三千人,西北军团狄青没有全部带来,不然西夏那边难免生事,只带了三万人,王德用这边人数多一些,也不过五万人。

三十万军队,其中不到十万能战敢战之兵,其他的军队,都是羸弱不堪,不堪大用。

要论精锐,当然是锦衣卫,要论凶悍,还要说西北军团,至于王德用的河北军团,这些年虽然经过未央的接济,铠甲兵器更新了一轮,但是“恐辽症”很严重,不知能发挥出几分战力。

但是当赵祯登上高台的时候,所有人都战意昂扬。

这就是皇帝亲征的用意。

赵祯环视前方整整齐齐的大军,换换开口,“诸位将士,大家可能不认识朕,却听过朕。

你们镇守边疆,为我大宋出生入死,抛头颅洒热血,数年如一日而无怨无悔。

将士们不负大宋,大宋却负将士们良多。

但是今日朕来了!

朕来看一下我大宋雄兵,看一下为大宋流血不悔的战士。

朕来见识一下,辽主耶律洪基,见识一下耶律洪基的军队。

朕来了!朕今日起誓,从今而后,大宋将不会再负将士们!”

赵祯的声音并不高昂,平静无比,但是在未央的操纵下,传遍了全军,就算是最边缘的士兵,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万胜!万胜!万胜!”

三军情绪激昂,狂声大呼,汇成了一道如雷般的声音。

赵祯双手虚压,朗声道:“朕今日削发起誓!契丹不灭,幽云不复,将死不入宗祠!”

赵祯抽出天子剑,抬手推掉了帝冕,头发披散开来,他抓住一缕头发,一剑割下。

顿时三军动容,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大宋至尊亲自削发明志,这是何等的决心。

所有的将士,都单膝跪地,高声狂呼,誓死效忠。

看着高台上面色穆然的赵祯,未央的眼睛也湿润了,情不自禁的单膝跪了下来。

情绪这个东西,是最容易感染的,以前未央不明白,为何封建社会的皇帝,随便对一些人说一两句无关紧要的话,那人就感激涕零,效以死力。

现在他明白了,这就如同后世太祖亲自给战士们端红烧肉是一个道理,所谓邀买人心,帝王心术,本就如此,赵祯玩的熟溜,一点问题都没有,平白多了数十万忠心耿耿,敢为他战死的士兵,这买卖不要太划算。

“王德用、狄青何在!”赵祯朗声喝道。

王德用与狄青上前,恭恭敬敬的行礼。

“朕今日赐王德用天子剑,执掌三军!

赐狄青凤鸣刀,冲阵杀敌!”

“臣遵旨!”

两人接过一刀一剑,豁然抽出,剑指天穹,刀破长空。

天子剑发出阵阵轻吟,如同龙吟,凤鸣刀发出阵阵凤鸣,刀剑相合,震慑三军。

与此同时,赵祯看了未央一眼,未央轻轻点头。

小白突然发出一声咆哮,肋下的肉齿豁然张开,足足有一丈长短,下一刻,小白就冲上了高台,来到了赵祯身边。

三军哗然,正要上前拼命救驾,只见赵祯轻轻的摸了摸小白的脑袋,小白顿时脑袋低了下来,耳朵紧紧的贴在了后脑上。

这就是传说中的俯首帖耳。

赵祯哈哈大笑,纵身跨上小白背上,头发披散,气焰冲霄。

“诸君!随朕会猎辽主!”

“万胜!万胜!万胜!”

大军轰然而动,赵祯走在大军的最前列,骑着白虎,身上笼罩着一丝淡淡的光辉,如同天神下凡。

没有人过问为何把皇帝置于险地,在所有人看来,插翅白虎,就如同天上的白虎星君下凡,行军在侧,就算是千军万马,又怎能上得了皇帝呢?

未央操纵着羽箭,护卫这白虎与赵祯,额头渐渐出现了汗珠。

苏八娘凑了上来,轻声埋怨道:“圣人又占咱家便宜,小白就算了,你怎么连仙家神器都给用上了?”

未央轻笑道:“此战必须胜,而且还得是大胜,只有胜了,以后的事情才好办,别说是仙家神器,就算是送给圣人又如何?”

苏八娘断然道:“那不行!咱家的宝贝,要留着传给咱儿子的,怎么能给皇帝?”

未央嘿嘿一笑,有个顾家的媳妇真好。

。。。。。。

耶律洪基焦躁的走来走去,他还不到二十岁,但是天生英武,颇有王者之风。

今日却不同,他怎么也按不住心中的烦躁。

尤其是当大宋那边春来如同滚雷一般的“万胜”之声,更让他面色发白。

这声音传递的是一种无敌的信念,是万众一心的气势。

这种信念,让他很是害怕,若是大宋若此,还怎么能战胜?

身为年轻的皇帝,耶律洪基急需一场大胜,来奠定自己的帝位,一扫耶律宗真被擒留下的恐慌。

所以他不惜亲征,更是许下诺言,求取高丽的公主,高丽才答应联盟,共击大宋。

但是他心中清楚,高丽兵的战力低下,就连辽国的后勤部队都赶不上,只是拿来充数的罢了。

联军号称五十万,却是有,但是可战之兵,不过二十万罢了,其他的有十五万高丽兵,还有的就是耶律重元的兵了。

对于自己的这位叔叔,耶律洪基是提防了又提防,但是攻打大宋这种事情,必须经过耶律重元的地盘,越不过去的。

辽国内部积弊重重,派系丛生,这也是耶律洪基出兵的原因之一。

若是不能一举战胜大宋,他的皇位,也不会安稳,不说耶律重元,就说后族萧家,还有耶律家其他的分支,都不是好相与的,而且一个个手握重兵,虎视眈眈。

第261章 双龙

耶律洪基不得不谨慎,但是却也没有别的主意,大战在即,他又能怎么样呢?这时候要怂了,回去之后,他的皇位就没了。

但是这时候要不怂,他还有机会,一战扬名,让人不敢小视。

耶律洪基攥紧了拳头,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赢。

“来人!给朕披甲!”

四个nu nu走了进来,面容姣好,她们把一套黝黑的铠甲一点点的给耶律洪基换上,然后退了出去。

耶律洪基腰间挎着宝刀,迈步走出了大帐。

大帐外,一位位文武林立。

萧家、耶律家为首的辽国重臣。

还有以张俭、刘六符为首的南面官。

所谓南面官,与北面官相对而言,其制在辽太宗时初步形成,奉行:以国制待契丹,以汉制待汉人。主要管理辽国南面从事农耕的汉族。其机构与官职名称沿袭唐、宋。有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等,为正、副宰相。门下省、尚书省以及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官等,均沿用汉制。设南枢密院综理汉人军政,职官有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等。南面地方官则设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统军使、招讨使、刺史、县令等。南面官的地位略低于北面官,汉人能做北面官者极少,而契丹人做南面官者很多。契丹人做南面官,也须穿汉服。故做南面官无论汉人和契丹人均被称为汉官。

张俭此人,是南面官中的最重要的人物,忠心耿耿,现在是耶律宗真的左丞相,甚为倚重。

至于萧家的萧思温,以及耶律家的耶律重元,则目不斜视,抬着头看着天空,仿佛南去的大雁,格外的肥美。

耶律洪基也不在乎,只要他们与自己一同抗击大宋,管他呢?

“出发!”

耶律洪基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便跨上一匹骏马,率先出营。

耶律重元与萧思温互视一眼,相视一笑,眼神中满是阴谋。

两方的大军尽皆向着前线开拔。

战鼓声!牛角声!马嘶声!人吼声!

各种声音混杂在了一起,这方不大的天地,似乎在一瞬间活了过来一般。

赵祯骑着白虎前行,要说心里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他毕竟只是个太平皇帝,上战场这种事,还是第一次,更何况是站在最前方?万一哪个不开眼的放个冷箭啥的,赵祯觉得自己的小命就要玩完。

不过看着胯下的白虎,还有身边不远处的未央,一种自信没由来的从心底升起。

怕什么?朕有大军在侧,耶律洪基不也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

就算是怕也没办法,已经上了,就不能退缩,不然皇帝一缩,大军军心动摇,溃败起来,那比打败仗可要可怕的多。

三十万人同时行军是什么概念?所谓人一过万,无边无沿。

三十万军队,同时行动,战马踏地之声,都震耳欲聋,前锋士兵如同一条黑线在前面不断行进,整个大军,如同海啸一般向前滚动。

尤其是当两道巨大的海啸相对而行时,那种惊天动地的气势,寻常人就算是吓,也吓死了。

大宋这边斗志昂扬,又有狄青、王德用这种军中大将压阵,还有赵祯亲自在前激励士气,再加上充作前锋的乃是西北军团和河北军团,有一种天然的彪悍气势。

至于赵祯身边,都是锦衣卫,这也是狄青与王德用对锦衣卫战力认可的表现,至于原先的天子近卫,除了几个带御器械,天子近卫这会面色惨白,都吊在后面,仓皇行军呢。

天子近卫的战斗力不弱,但是在战场上,是实打实的弱者,甚至就连同等数量的边军都能碾压他们。

这就是气势的问题。

边军久经战阵,气势上凶悍绝伦,不是天子近卫这等养尊处优的士兵所能比的。

他们虽然享受了荣耀,但是失去的却是血性。

两军相隔不到一里的时候,各自默契的停了下来。

赵祯吐气开声,大喝道:“耶律洪基,你邀朕前来会猎,如何做了缩头乌龟,不敢阵前一会!”

赵祯的声音在未央的加持下,如同奔雷一般,形成巨大的回音,在天地之间响彻。

耶律洪基没想到赵祯竟然胆敢在两军阵前露面,就算是他,此刻也是在中军之中,主掌战局,这是一个皇帝的基本修养,两军阵前是何等危险?一个不慎,那就是身死的下场,赵祯竟然有勇气站在那里,他就不怕我大辽将士冲锋而去,杀了他?

不过赵祯的声音竟然洪亮如斯,几乎两军都能听得真切,让辽国这边一阵大乱。

就算是最骁勇的猛士,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嗓门,简直如同天神呵斥一般,让他们心慌意乱。

耶律洪基心中知道,自己若是不出去,只怕军心在下一刻就会涣散。

他当即不再迟疑,驱策骏马向前,身边跟着射雕手,还有皮室军的精锐,来到了两军阵前。

一里地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也是最适合冲锋的距离,耶律洪基自信,若是论及骑兵,大辽依旧是天下无敌。

不过转瞬间,一个魔神般的身影浮现在他的脑海,那个魔神掳走了他的父皇,给大辽带来了灭顶般的耻辱。

耶律洪基毕竟是皇帝,他晃了晃脑袋,把那个身影驱逐出脑海,看向了对面的赵祯。

两个皇帝集邮默契的同时上前,不大会,便相距不过百米。

耶律洪基身边有上百皮室军精锐,但是赵祯身边,只有一只白虎,还有未央。

谁高谁低,一眼可见!

耶律洪基顿时面上挂不住,这岂不是说自己怕了赵祯?

一百米的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耶律洪基真想冲过去,干掉赵祯,这场战争,也就胜了。

冷不防,耶律洪基看清楚了赵祯身边的人影,那人影是如此的熟悉,三年过去了,依旧让他夜夜惊梦,不得安眠。

他咬牙切齿,怪不得赵祯如此大胆,赵宋的皇帝,敢这么出现在两军阵前的,他还是第一位,原来是有人护着啊!

第262章 金龙天子,声光影效

两大君王相隔百米站定,各自似乎在沉思什么,谁都不愿意先开口。

这时候先开口的人,很容易落入下风,就算是口头之争,对两军士气,也是极大的打击。

过了足足半个时辰,未央终于不耐烦了。

“哼!”

一声冷哼,宛如平地惊雷。

耶律洪基看去,只见未央双目极亮,宛如两道光华看向他,让他心中一震,当即不再拿捏,骑在马上,拱手说道:“皇兄!”

赵祯舒了一口气,背后大汗淋漓,却依旧一副皇者气派,虚虚拱手道:“耶律皇弟。”

两人客套一番,耶律洪基率先发难。

“皇兄看我大辽将士如何?”

赵祯由衷的赞道:“鲜衣怒马,军容严整,气势如虹,当世堪称第一。”

这话自然不是客套话,辽国大军,横行天下百年有余,虽然近些年辽国贵族贪图享乐,但是却仍旧在军队上下了大力气,战力不弱,最起码比大宋jiu chéng的军队,都强了一筹。

耶律洪基哈哈大笑道:“我大辽带甲百万,雄兵纵横天下而无敌,今日与皇兄会猎,不知鹿死谁手。

若朕胜,定然会留皇兄一条性命,他日皇兄做个富贵闲王,也未尝不可。”

赵祯微微一笑,说道:“皇弟说笑了,朕虽然是太平天子,比不得皇弟勇武,但是祖宗基业,还是要守一守的,皇帝亲提大军,不辞劳苦,朕又岂能落于人后?

今日你我会猎于此,不论胜败,大宋与大辽,依旧是兄弟友邦,不分彼此,若是有朝一日大辽支撑不下去,皇弟尽可开口,我中原富庶,帮扶皇弟一把,还是能做到的。”

两人言辞之间,交锋犀利,都不愿退让半步。

耶律洪基沉吟一番,突然笑道:“皇兄好威风,这坐骑也是如此神异,竟然是一只飞虎,皇兄帝皇之身,原该乘龙才是。”

赵祯哈哈大笑道:“此乃白虎星君,下凡助朕一统天下,朕得神助,已经欢喜不已,又怎敢奢求神龙下界?”

耶律洪基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皇兄,今日会猎,还是要看真本事的,不知大宋儿郎,是否比得上我大辽猛士。”

赵祯也收起了笑脸,冷冰冰的道:“我中原数千年以来,汉时突厥,唐时匈奴,到我大宋,自然要承袭汉唐古风,契丹勇士虽然骁勇,我大宋儿郎,却也坚韧不拔,驱逐鞑虏,就在今日!”

赵祯声音洪亮,直接压过了耶律洪基的声音,震慑整个战场,与此同时,未央心念微动,一条金龙虚影从赵祯体内猛然窜出,张牙舞爪,仰天咆哮。

而耶律洪基那边,一条蛟龙窜了出来,面对金龙畏畏缩缩,似乎极为惧怕。

“龙!神龙!真龙天子啊!”

“原来陛下才是真正的真龙天子,耶律洪基不过是一只蛟龙罢了。”

。。。。。。

两军阵前,百万大军看的真切,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位帝皇。

自古以来,神话传说无数,就算是关于龙,那更是数不胜数,但是又有谁见过真正的神仙?见过真正的龙?

今日不一样,终于见到了,虽然是虚影,但是毕竟是神龙。

原来大宋的皇帝,才是天命所归,真龙天子,辽主不过是蛟龙之属,又怎是真龙的对手?

辽国那边,军心大乱,自家皇帝被人压制住了,而且还是这种极其玄幻的场面,怎能不让他们胡思乱想,就算是耶律重元、萧思温、张俭等大臣,也面色恓惶,不敢置信。

大宋毕竟是儒家的天下,子不语怪力乱神的说法还是有市场的,虽然有寺庙道观之类的供人供养神佛,但是并不是很深入人心。

但是辽国不一样,他们自诩狼的子孙,国内佛教大兴,极为相信神佛的力量,在这一刻,竟然有不少士兵直接扔下了手中的兵器盾牌之类的,跪地祈祷。

没有人管他们,就算是耶律洪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惊呆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宋军这边,苏八娘气嘟嘟的嘟囔道:“皇帝又占我家便宜,这一次还是两个皇帝。”

一旁的蔓菁心中紧张的不行,闻言下意识的说道:“妹妹说什么?”

苏八娘连忙道:“没什么,没什么。”

说完,苏八娘心虚的看了看四周,确认大家都惊诧于皇帝的变故,而没有注意到自己,这才舒了一口气。

耶律洪基惊慌失措,大惊失色,他抬头看了看自己头顶那条无精打采,战战兢兢的蛟龙虚影,又看了看赵祯那边张牙舞爪,神气活现的金龙,顿时内心感受到了一种极大的恐慌。

这时候,他想起了当年自己的父亲被掳走的时候,出现的那只朱雀,他更加确认,这一切都是未央搞出来的鬼。

这世间就算是有神灵,也不会轻易降临,又怎么可能一日之内,出现金龙与蛟龙争辉的场面?

说是争辉都是耶律洪基抬举自己,这简直就是吊打。

赵祯的心情很舒爽,多年的闷气,终于在这一刻完全发泄了出去,一瞬间仿佛年轻了十岁,年轻时候的那个斗志昂扬,力图进取的赵祯,似乎又回来了。

“皇弟,今日会猎,朕看看你的手段!”

此言一出,金龙咆哮一声,冲了出去,一口吞下了瑟瑟发抖的蛟龙,在两人上空盘旋良久,一个俯冲,冲入了赵祯的体内。

与此同时,小白咆哮一声,虎啸震天,双翅一扇,竟然凌空飞起,向着宋军而去。

耶律洪基仿佛在蛟龙被吞之时,自己的精气神也被一口吞没一般,失魂落魄的被护卫们强行带了回去。

回到军阵之中,耶律洪基依旧目光呆滞,宛如智障。

这场面所有人都看到了,瞒是瞒不住的,自己的龙气,竟然被赵宋皇帝的金龙一口吞了,这岂是小事,失了龙气,岂不是说自己已经不是天子了?

赵祯回到阵前,众人看他的目光,如同看向一尊真正的神灵一般。

在这一刻,赵祯的身影是如此的高大,给了宋人无与伦比的信心。

第263章 大胜

赵祯装x成功,也是激动的不能自已,他心中知道,哪有什么鬼的金龙护体,不过是未央弄出来的障眼法罢了,这是两人早就商议好的事情,至于未央用的什么手法,他没有问,也不想问,这毕竟是人家的本事,身为帝皇,却也不能探寻臣子的秘密。

有此一遭,赵祯信心爆棚,看着身后的未央,这小子低眉顺眼,似乎只是干了一件不相干的事情,但是对于大宋来君臣来说,这就是上天示警,皇帝合该统一天下的征兆,值得大书特书。

大宋士兵们士气高昂,自家皇帝的金龙吞了蛟龙,岂不是说此战必胜?

就连原本打算出工不出力的一些士兵,在这一刻都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就与辽国开战,让天子见识一下自己的勇武。

赵祯没有让他们失望,他抬起右臂,朗声喝道:“众将士听令!为大宋!为天下!为朕!杀尽辽狗!”

“万胜!万胜!万胜!”

狄青与王德用等大将顾不得瞻仰皇帝的威风,急匆匆的下去布阵。

锦衣卫留下最精锐的一千人,保护皇帝,剩下的人快速列阵。

当黑黝黝的大炮推出来的时候,未央终于满意的小了,他骑在马王身上,猛地一挥手,顿时十门大炮,还有上千迫击炮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天空中呼啸而来的炮弹告诉辽国人,似乎三年前的噩梦,又回来了。

一里地的距离,本就不远,炮弹转瞬而至。

辽**队还有高丽军队,早就被赵祯震慑,心神失守,听到这巨大的轰鸣声,更是陷入懵比状态。

当山崩海啸一般的bào zhà声传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吓傻了。

就连大宋这边,都骇然的看着炮弹犁出来的一道道血色通道,还有迫击炮造成的开花弹的效果,几乎在一瞬间,两国联军,死伤不下万人。

“放!”

第二波炮弹来袭,两国联军已经被吓得失去了胆气,有的士兵转脸就跑,至于军规之类的东西,呵呵,保住命再说吧。

那可是有神龙护佑的赵宋皇帝,自家皇帝的龙气又被吞了,不跑等什么?等死吗?

狄青与王德用等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眼看敌军溃败之势已成,再也不迟疑,当即下令全军攻击。

数十万大军轰然而动,冲击而去。

一里的距离,对于战马来说,不过是转眼间的功夫。

一场tu shā,就这么开始了。

当先的便是鲁常、杜鹏飞、杜鹏程、褚郎、杨怀玉、王凯这几位小将,他们手中握着黑黝黝的兵器,骑着速度快的天马,如同利箭一般,一头扎入了敌阵之中。

鲁常手持霸王刀,凶悍绝伦,一刀劈下,几乎不费力一般,就能把敌人拦腰斩断。

霸王刀长达五尺,比长枪还要长,一刀下去,往往是数个辽人被斩杀。

其他人没有鲁常兵器上的优势,但是胜在速度快,一时间给人你追我赶,带领着锦衣卫,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

坐镇后方的赵祯惊喜的看着几人,大喜过望,“未央,这几位都是你锦衣卫麾下小将,不成想竟然如此骁勇。”

未央呵呵一笑道:“陛下过奖了,全仗着兵器锋锐,战马高大,再加上敌人被陛下吓破了胆,这才轮到他们占便宜。

要说功劳,这次大胜,陛下当是首功。”

赵祯喜不自胜,谦虚道:“爱卿说笑了,要说功劳,没有你的帮助,朕也不可能做到这般程度。”

君臣相互吹捧,打趣了起来。

过了足足两个时辰,狄青与王德用才联袂而归,两人一身鲜血,疲惫不堪,但是精神却极为旺盛。

王德用拱手道:“陛下鸿福,辽军溃败,到现在为止,我大军杀敌过十万,俘虏辽军高丽君不下二十万,再加上他们自己踩踏而死的人,最起码有三十万人。”

狄青意气风发的说道:“此战过后,辽国至少十年内别想恢复元气,他们最精锐的皮室军,被锦衣卫一阵冲杀,杀了足足两三万人,我大宋之威,将传遍四海!”

赵祯上前,亲自扶起二人,大笑道:“此战能胜,全仗诸位爱卿戮力同心,朕定当lun gong行赏。

回朝以后,当亲自祷祝太庙,祭天焚表,诸位爱卿的功绩,必将名传青史。”

未央笑道:“此战战死的将士,当建造忠烈祠,忠烈碑,以彰显我大宋不负将士之心。”

赵祯欣然点头道:“那就在此地建祠立碑,祭奠我大宋忠魂。”

狄青与王德用感动的老泪纵横。

多少年了,大宋将士们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一日比一日糜烂,被人成为烂泥扶不上墙。

说什么东华门唱名方为好男儿,说什么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武人的地位一日不如一日,有些人宁愿自残躲避征兵,也不愿从军。

军中最多的,竟然是贼配军。

但是今日过后,一切都不一样了,武人的春天终于来了。

携大胜之威,厚待武人,只要武人们忠心报国,慢慢的,就会真正的走上大宋的舞台,甚至出将入相,也未可知。

两人看向未央,心照不宣的给了未央一个会意的眼神,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一切,都是这个半大的孩子,神奇的孩子一点一滴的做出来的,不然就凭他们,打仗还行,跟文官们勾心斗角,还真不是对手。

只有未央,能强势打压住文官,又简在帝心,胸有万般韬略,才给武人带来了机会。

“臣代大宋百万将士,谢陛下隆恩!”两人跪地,心甘情愿。

赵祯赶紧扶起他们,动情的道:“这次朕亲征,也没想到竟然如此顺利,一日之间,就奠定了大局。

我大宋的将士,不愧为大宋好儿郎,都是好样的。

朕早已立誓,从今而后,大宋将不负将士们,你我君臣携手,光复幽云,重现我华夏风采。”

两人立刻表示誓死效忠,那模样,就算是皇帝让他们立刻去死,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直接就拔剑抹脖子。

第264章 京城的事儿

辽国与高丽联军溃败,大宋衔尾追杀。

尤其是锦衣卫,建功颇丰,杀敌无算。

与此同时,开封城中风雨飘摇,对于皇帝亲征这件事,没有几个人有信心。

就算是包拯、唐介这样的臣子,也对形势不看好,更遑论他人?

大宋对于辽国的恐惧,不是一天两天了,足足上百年,檀渊之盟殷鉴不远,没有谁会相信,赵祯来一次亲征,就能把辽国打败。

不看好皇帝亲征的,还有宗室之人。

比如赵允让,自从赵祯亲征之后,那叫一个跳的欢快,整日里上蹿下跳,如同跳蚤一般,合纵连横,邀买人心,玩的不亦乐乎。

只要赵祯亲征失利,他的皇位就不稳当了,到时候他们家的机会就来了。

至于宫中的皇子,赵允让没放在眼里,这些年宫中死的皇子还少了?再死一个,也没有关系。

只要皇帝没有继承人,赵宗实又是当年皇帝抱入宫中的,到时候,将是当仁不让的皇位继承人,大宋太子。

若是让他知道赵宗实也去了前线,只怕这会就没这个心思了。

皇宫之中一片愁云惨雾,好在曹皇后是一个有手腕的,把整个皇宫经营的水泄不通,宫女太监都换了一个遍。

这时候想打探皇宫中的消息,那真叫一个难如登天。

陈执中、唐介、包拯等人兢兢业业,丝毫不敢大意,皇帝在外,京城空虚,这本就是大忌,万一有小人作祟,到时候万死难辞其咎,由不得他们不小心谨慎。

“夏相公,咱们大宋的兵力如何,不用本王多说,相比您也知道,圣人亲征,国朝空虚,到时候只怕天下不稳,人心离乱啊。”

赵允让终于找到了夏竦,言语之间,尽是拉拢之词。

夏竦不为所动,身为首相,他也是打过仗的,皇帝亲征虽然有一定的危险,但是对于士气的提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就算是大战失利,在军队的护佑之下,也不会有生命危险。

再说了,他夏竦位极人臣,当朝首相,官居一品,已经当官当到头了,就算是皇帝不喜他,也没有必要去抱新主子的大腿,区区一个王爷,还不放在夏竦的眼里。

“老王爷,圣人亲征,举国唏嘘,但是在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我等臣子,还需要谨守臣子的本分,过于跳脱,可不是好事。”

夏竦不愧为狠人,上来就怼了赵允让一顿,让赵允让好生尴尬。

人家的意思就是,不要在我这浪费时间了,你的心思我明白,但是我却不会给你做门下走狗。

赵允让也不生气,为了自己的儿子,漫说丢点面子,就算是送了这条老命,他都不在乎。

“夏相公还是要多多思量的好,圣人仁慈,千古罕见,但是劳师远征,穷兵黩武,而且对于士林颇有微词,此次可是个机会啊。”

夏竦面色微变,赵允让这句话可是戳了肺管子了,赵祯如今对士林越发不满,这些年重用武夫,就连他们这些老臣都感受到了恐慌。

赵允让说的对,这次确实是个机会,只要赵祯大战失利,到时候就有借口打压武夫的势力,让他们如同以往一样言听计从。

不过恍惚之间,夏竦面前闪过一丈稚嫩的脸,那张脸是如此的可恶,让夏竦厌恶的同时,却又心惊胆战。

正沉思间,外面突然传来鞭炮声,过了不大会,还有锣鼓之声震天。

夏竦皱了皱眉,“来人!外面何事喧哗?”

管家走了进来,躬身道:“相爷,听闻有捷报传来,百姓们正在庆祝呢。”

夏竦与赵允让同时面色大变,夏竦连忙道:“什么捷报?速速查明报来。”

官家正要出去,郑骧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刚进屋,就急不可耐的道:“师相,大事不好了,圣人亲征,于两国边境大败辽国与高丽联军,斩首十万,俘虏无算,如今正在追杀,眼看就要打进幽州了。”

“胡说八道!”夏竦大怒:“圣rén dà胜,怎能是大事不好,此乃举国同庆之事,速速备轿,本相要入宫。”

赵允让连忙道:“夏相公,事情还未明了,为何如此匆忙。”

夏竦看了一眼赵允让,突然间感到一阵厌烦,“王爷稍待便是,本相有要事,就不奉陪了。”

夏竦快步出去,根本就不理赵允让在后面呼喊。

要说对大宋情势掌握最准确的,不是夏竦这位首相,但是要说对皇帝最了解的,一定是他。

皇帝绝对不会拿捷报开玩笑,就算是在杀敌数目上有些猫腻,但是绝对是大捷无疑,说是打进了幽州,就绝对是打进了幽州。

这时候身为大宋臣子,无论如何也要为皇帝道贺,就算是政见再不和,也不能在这时候跟一个打了胜仗的皇帝闹别扭,那是找死呢。

赵允让失魂落魄的回了王府,呆呆的坐在庭院里,跟个雕塑似的。

过不大会,赵宗懿、赵宗朴、赵宗谊、赵宗咏、赵宗师等十几个儿子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爹啊!圣rén dà胜啊!”赵宗懿哭丧着一张脸,跟死了亲爹似的。

“慌什么!”赵允让看着自己的亲儿子,不由大怒,“老十三现在在哪里?怎么还没有消息?”

赵宗朴连忙道:“爹,去登州的人传信回来了,老十三跟着圣人去了战场,这会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赵允让身躯一晃,几乎昏厥了过去,赵宗实是他们家的希望,没事跑战场上去干什么?作死吗?

“荒唐!”赵允让稳住了心神,“老十三到底在干什么?战场险恶,万一出了点事情,我们家还有什么指望?”

赵宗懿连忙道:“爹,孩儿觉得现在是好事也说不定,您想啊,圣人打了胜仗,老十三也在那里,说不定还立了功,这对老十三可是大好事,到时候lun gong行赏,老十三的名声,又能上升一大截。”

赵允让想了想,似乎也是这么回事,这可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啊!

第265章 朕要幽州

曹皇后抱着皇子与公主,手指都攥的发白了,两个小孩子疼的面色苍白,但是看着母亲可怕的面孔,却不敢说话。

小皇子叫赵宗旭,小公主叫赵瑾,他们是双胞胎,长的很是相似。

可能是皇家对儿子太过在意,从小教育的就严格,小皇子明显害怕自己的母后,反而小公主不停的拍打着母后的后背,仿佛在安慰似的。

过了一会,一个宫女跑了进来,跌跌撞撞,边跑边喊:“恭贺娘娘,圣rén dà捷!圣rén dà捷!”

曹皇后恍若未闻,那宫女又喊了好几遍,曹皇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吓得小皇子与小公主也跟着哭了起来。

身为一个女人,就算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也一样对于自己的丈夫,有极度依赖的心思,丈夫在外出征,家里又不知道多少人惦记他们的家产,曹皇后这段时间,过的极其辛苦。

如今听到丈夫的捷报,心神松懈,不由喜极而泣。

一家三口哭了一会,曹皇后才擦干了眼睛,吩咐道:“燃放烟花,宫中庆贺三天,把几位相公都叫来,本宫要设宴款待。”

。。。。。。

“未央,你说现在收复幽云,不是最好时机?”赵祯不可置信的看着未央,颇为不满。

大军新胜,若是趁机收复幽云,光复中原河山,岂不是最好时机?偏偏最应该支持他的未央,极力反对,这让赵祯百思不得其解。

未央苦笑不已,他也想一举奠定千年基业,只是现在确实不是时候。

“圣人,我们刚刚打了一场胜仗,虽然正是进取的好时机,但是臣以为,还是徐徐图之的好。”

“为何?”赵祯语气之中不免严厉了一些。

未央丝毫不惧,他轻声道:“所谓哀兵必胜!如今我们已经斩首十万以上,俘虏数十万之多,这已经是千古未有之大胜,若是继续进兵,光是补给,就能耗死大军,更何况我们的后方,并不稳定。

如今打下来的疆土,足足是半个幽州,还需要妥善安置才是,而且幽云之民,虽然是汉人较多,百年以来,却为契丹阻挡我大宋。

咱们俘虏的这些人中,大部分就都是汉人,他们虽然披着汉人的皮,但是骨子里,却已经打上了契丹的烙印。

所以劳师远征,甚为不妥。”

赵祯闻言,陷入了深思,过了许久,他才看着幽云的放心,叹息道:“诸事稠稠,朕恨不得分身,也不能做的尽善尽美啊!大好时机,就这么放弃,朕心不甘啊!”

未央皱了皱眉,只得开口道:“圣人,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夺取幽州,尚有把握,但是云州,暂且不要有想法了,就算是夺下来,等到辽国反应过来,时时骚扰,我大宋军队又不足以守住,到时候就是个累赘,还不如不要。”

赵祯点了点头,轻声道:“爱卿乃是辅国栋梁,即如此,便由你全权策划吧。”

未央也毫不客气,当即借着皇帝的名义招来了狄青、王德用等人。

赵祯一心光复幽云,幽州地盘不大,大约相当于后世的北京、天津周围,但是云州却大了去了,几乎相当于四五倍幽州之大。

未央的本意,是徐徐图之,但是今日赵祯给他施压,显然不想只是打败辽国,还要夺取幽州,才能罢休。

不过未央转念一想,这事情其实有好处有坏处。

幽州之地,自古以来都是兵家重地,要是夺取了幽州,不仅多出良田无数,还能拒险而守,以后出兵辽国,也方便了许多。

而且幽州与通海,方便商业往来,对大宋内部的经济ci ji,绝对有巨大的好处。

未央一心发展工商,怎么可能放弃幽云?他所担忧的,只是拿下了之后,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控制罢了。

但是被逼到这份上,未央也不再犹豫,打下幽州,相当于在辽国钉下了一颗钉子,进可守退可攻,有诸多好处。

而且此次大战,立功的将士多不胜数,幽州庞大的土地,正好用来安置将士们。

不出两三年,就会出现一个强大富饶的幽州。

至于辽国,三五年内,绝对没有力量再入侵大宋,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把该做的都做了,三五年之后,一举荡平辽国,再无后顾之忧。

狄青等人来了之后,未央把想法一说,他们都赞同,但是幽州那里,是耶律重元的地盘,他的军队虽然比不得皮室军精锐,也比不得宫分军,几乎全都是京州军与属**,但是胜在数量多,足有四十多万军队。

大宋虽然大胜,但是要是主动出击,却没有多少把握。

毕竟野地浪战与攻城战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就算是拥有大炮这等攻城利器,真要进行巷战,就算是能拿下幽州,也会损兵折将。

对于此,两位征战沙场多年的老将,却是担忧不已。

但是那些文官不同,他们见识了皇帝金龙护体,真以为是所谓的天命所归,一个劲的鼓动皇帝出兵,收复幽云,很想借此机会,在皇帝面前露脸,让皇帝知道,不是只有武官能打,他们文官照样很有远见。

他们只看到了好处,却没看到坏处。

未央看到了,也有了解决的方法,只是具体落实,还需要强大的财力支持,所以幽州打下来,一定要牢牢的握在自己手中才行。

“幽州打下来,不仅仅战士们的封赏有了着落,咱们武人的地位,也会上升一大截,最重要的是,为以后光复云州,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还有就是,幽州突进辽国,想来那些文官不屑于前来为官,这就给了我们很大的机会,有功的升官分田,安插自己的人,就算是从小吏做起,只要有了政绩,日后咱们就有了说法,无论他们文官说的天花乱坠,咱们的成绩在哪里搁着,他们总不能熟视无睹吧?

最重要的是,天下间,最适合作为大国都城的地方不多,而幽州,就是其中之一,这一点,想来你们也是知道的,假以时日,我大宋幅员辽阔,远迈汉唐,开封就不适合再做都城,到时候你们想想,这其中又有多大的机会?”

未央一口气说了很多,然后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心腹,还有这些军中老人,等待着他们的决定。

第266章 南京城归

过了许久,狄青率先开口道:“二郎,你是有本事的,这次胜利如此容易,你居功至伟,锦衣卫的神兵利器,也是关键所在,我听你的,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王德用也缓缓开口道:“乘胜追击,本就是兵家之道,既然你小子有把握,就去做好,只是善后的事情,一定要圆满,不要授人以柄。”

有两位军中大佬发话了,其他人的意见就不重要了,未央当即拍板道:“好!两位大帅率领大军,以锦衣卫的火炮为攻城利器,打开南京的大门,无论如何艰辛,此战也一定要拿下南京城,把耶律重元逼进云州,夺回幽州。”

未央这次不打算参战,大军作战,没有什么花哨,比得就是谁的人更多,谁的兵器更锋利,谁的铠甲更厚实。

基本上像这种大规模作战,已经杜绝了一切的阴谋诡计,就算是卧龙再生,也只能硬碰硬。

他不想出手,只是因为,他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军队罢了。

如今的辽国已经是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若是还不能战而胜之,那么所谓的十年之后,也就是个笑话罢了。

未央总不能一直自己亲自出手吧?他只是一个人,并不是真正的神仙,顾不了万里河山,只有军队自己强大了,才算是大宋真正的强大。

更何况又有大炮这种攻城利器在手,未央不认为会打败仗,就算是耶律重元再厉害,在这种划时代的人肉粉碎机前面,也只有仓皇而逃的份。

说实话,未央不是个嗜杀的人,所以对于战争,非常厌恶,眼看着一条条人命在自己手里面消失,未央总是充满了恶心感。

对于生命有敬畏之心,这才该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正常思想,而不是生杀予夺。

所以当战役打响的时候,未央只是安坐在营帐里,陪着赵祯喝茶,对于打成什么样,似乎君臣两个都不在意。

两人面前放着一个棋盘,纵横十九道,两人各执黑白,杀得不可开胶。

未央纯粹就是个臭棋篓子,赵祯虽然棋力高超,但是显然心不在焉,两人倒是杀了个不亦乐乎。

听着耳边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赵祯终于坐不住了。

“二郎,你就不担心?”

未央当然不担心,就算是败了又能怎样?大不了从头再来就是?

何况看这情形,很明显狄青与王德用是打算用大炮生生的把南京城里的人吓死,还没到进攻的时候呢。

大炮这种利器,虽然看着吓人,但是避开的方法还是很多的,比如趴在沟里,只要不直接命中,基本上没有啥事。

不过这如同雷公打雷一般的声音,在这个时代,吓都把人吓死了,哪有功夫去想这些?更何况他们也不懂不是?

“圣人,您不用担心,区区幽州,还挡不住他们,静待消息便是。”

赵祯心急火燎,怎么可能不担心,不过看未央自信满满的样子,他不由笑了,“二郎,说起来你倒是稳坐diào yu tái,你锦衣卫装备精良,连带着狄爱卿与王相公都受了你的好处,偏偏别的禁军,没有一丝表示,莫非二郎看不上?”

未央撇撇嘴,“圣人,不是臣小气,就算是臣给他们供应兵器铠甲,又有几成能落到将士们手里?说不好前脚臣给他们,后脚跟辽国打仗的时候,就能碰到自家的东西,还不如不给。”

赵祯心中好笑,这不就是亲疏有别嘛,说这么多借口。

人家狄青与范仲淹、滕子京等人交好,王德用的孙子是你未央的兄弟,自然要大力支持,至于其他的禁军,跟未央没有啥关系,就算是有好处,也轮不到他们。

不过能有三支如此强悍的军队,赵祯已经很满足了。

一直以来,大宋的恐辽症都非常严重,就算是此次会猎之前,也给了不少岁币。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一百年的恐惧,就算是未央横空出世,没有真正在正面战场上打败辽国,大宋依旧没有信心,这就是所谓的自卑。

赵祯毫无疑问是古往今来最仁慈的君王之一,未央甚至认为他可以排进前三。

但是仁慈就意味着软弱,赵祯也不例外,骨子里依旧有些软弱,要不然范仲淹变法,也不会拉拉杂杂那么多年,几升几降,最后活活累死在任上。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赵祯在一点点的改变,从骨子里开始改变,已经有了一些英主的影子。

未央相信,只要经过几场大战下来,让赵祯内心的自信开始慢慢建立,这个历史上有名的君仁慈君王,未必会弱于秦皇汉武。

当然,前提是有未央在。

。。。。。。

耶律重元赤着脚踩在柔软的地摊上,一个美妇人跪坐在那里,面色严峻,低着头苦苦思索什么。

“阿鲁曼,那神兵如此犀利,大宋皇帝还有金龙护佑,乃是真正的天子至尊,天下之主,这是本王亲眼所见。”

阿鲁曼缓缓的抬起头,看着自己的丈夫,这位英武的中年人,不过几天的功夫,鬓角已经有了几缕白发。

“王爷,逃吧!”阿鲁曼开口说道。

耶律重元猛地站住,怔怔的看向阿鲁曼,这个美丽而又富有智慧的女子,自从跟了他之后,一向以智者闻名,就算是耶律重元的王妃,见了阿鲁曼都自惭形秽。

耶律重元一度认为,阿鲁曼就是上天派给自己的智者,是自己的诸葛亮、张良,助自己登上大辽皇位的军师。

此刻从自己的军师口中说出这句话,耶律重元有些不可置信。

阿鲁曼叹息道:“王爷,军无战心,将无斗志!区区一些兵器,就把大辽的男儿吓得仓皇而逃,所谓金龙护佑,就让辽主远遁三千里,更何况我南京这边兵力虽广,但是精兵不多。

这些精兵,都是王爷日后起家的本钱,却是万万不可折在这里。”

耶律重元沉声道:“破釜沉舟,未必不可一战。”

阿鲁曼摇了摇头:“就算是胜了又如何?以我观之,大宋的那种兵器不是人,不需要休息,可以一直攻打下来,不知疲倦。

就算是我们侥幸胜了一两场,但是人家却依旧可以卷土重来,故技重施。

而我们却没有任何有用的法子,却克制那种兵器,这才是关键所在。”

耶律重元颓然的坐在了地上,“莫非是天欲灭我大辽乎?”

阿鲁曼不再言语,只是坐在那里沉思。

她的思维之中,把所有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最终脑海里浮现一个人的名字。

未央!

这个横空出世的少年,似乎一切的变化,都是从他开始的。

无论是大辽的衰退,还是大宋的崛起,都是这个少年一手造就。

那种攻城利器,是前所未见的,简直是夺天地造化,本就不该存在于世上,偏偏就出现了。

阿鲁曼又叹息了一声,她觉得要是躲过来一门,自己倒是可以研究一下,看看能不能仿制出来,只要仿制出来,大辽也就不怕大宋了,自己的仇,也就可以报了。

“走吧!王爷,大宋所图不过是幽州罢了,王爷还有云州等地,足以卷土重来。”

耶律重元不再迟疑,下令退兵。

此时,距离大宋攻城已经过了近半个月。

双方在南京城下,堆积的尸首几乎堆成了山,饶是天气寒冷,依旧有苍蝇蚊子在上面嗡嗡觅食,天上还有秃鹫苍鹰,就等着吃剩下的尸体。

在未央未参与的情况下,大宋虽然有大炮、迫击炮、ju ji qiāng,还有床弩等,依旧损失不小,但是耶律重元的损失,几乎十倍于大宋,更加惨重。

这一场长达半月的攻坚战,两军共计死伤不下十万人。

就连鲁常,在攻城的时候都受了伤,屁股上被暗箭射了一个不小的血洞。

“gou ri de辽狗,等老子伤好了,一定要把你们赶尽杀绝。哎呦,钱院长,您轻点。”

鲁常哼哼唧唧的趴在那里,正跟钱颖求饶。

钱颖穿着白大褂,手里拿着一瓶子紫色的药水,正在给他涂抹。

“叫什么叫?好歹也是一个将军,受了点小伤就叫唤,成何体统。”

钱颖冷哼一声,狠狠的把药水用棉签涂在了鲁常的屁股上。

“救命啊!”鲁常惨叫一声,大呼救命。

“哟,朕的将军,战场上都不皱眉头,怎么就涂个药水,就这么声嘶力竭的?”

赵祯掀开帘子走了进来,调笑的看着鲁常。

钱颖躬身施礼:“参见陛下。”

鲁常一个骨碌翻身而起,“臣参见陛下。”

赵祯笑眯眯的道:“鲁将军有伤在身,不必多礼,钱院长也免礼吧。”

钱颖自然是从善如流,鲁常却感动不已,皇帝亲自来看自己,还跟自己说话,这是何等的荣耀啊!足够自己吹八辈子的了。

“好了,还杵着干嘛?等着我扶你不成?”

跟在赵祯身边的未央眉头一竖,鲁常顿时打了个冷战,讪讪的起了身,憨笑道:“陛下与大帅放心,待俺休息两日,定然杀上南京城,夺下城池。”

“你歇了吧!”未央没好气的道:“耶律重元早就跑了,现在就剩下一个空城,你们还傻乎乎的拿大炮轰呢!竟然还在一帮子老弱病残手里受伤了,你丢人不丢人。”

鲁常顿时傻了,他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看向赵祯。

赵祯点了点头,笑道:“耶律重元走了两三天了,这两日守城的都是他留下来的一些老弱,现在大军正在掩埋尸骨,集中焚烧,再过两日,就可以进驻南京城了。”

鲁常哀嚎一声,翻身钻进了被子里。

丢人啊!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本以为是大功一件,没想到人家早早留了一座空城给自己,而且自己这些人还傻乎乎的在哪一个劲的轰,最后爬上城头,还被人家用暗箭射伤了屁股。

鲁常觉得自己这辈子的名声算是完了,没脸见人了。

未央与赵祯也不理他,他们径直出去,去看望别的伤员了。

“二郎,你是如何看出耶律重元跑了的?”

未央轻笑道:“这很简单,南京城是辽**事要地,一般情况下就算是战死,耶律重元也不会弃城而逃。

但是这次不一样,耶律洪基率先逃走,给辽国开了个坏头,所谓上行下效,耶律洪基逃走的时候,带走了本部精锐,意图东山再起,那耶律重元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跟我们拼命,为了保存实力,只能把精锐带走。

而且他似乎熟知我大宋内部情况,知道我大宋得到了幽州之地,已经是倾尽全力,几年之内,都没有办法再次北进,所以他放弃南京也是必然。”

赵祯点头笑道:“道理是这个道理,只是辽国君臣败的如此之快,没有丝毫血性,难免让朕有些遗憾啊。”

未央赔笑懂啊:“圣人不必遗憾,等咱们收拾了国内的局面,到时候辽国若是不举国投降,陛下大可以再次亲征,把辽国打入万劫不复之地。”

“好你个未二郎,也学会拍马屁了。”

未央嘿嘿一笑道:“臣前些年写过一些话本,其中有一本叫《三国演义》中写过: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方今春深,龙乘时变。

圣人是龙,臣顶多是拍抱龙爪吖。”

赵祯哈哈大笑,未央一顿马屁,拍的赵祯浑身上下那叫舒爽,走路都轻快了不少。

两人在伤兵营里走了半天,终于累了,也就懒得再看,刚刚走出伤兵营,一个肥硕的身影合身便撞了过来。

未央赶忙上前,一把抱住,怒吼道:“苏子瞻,你又整什么幺蛾子。”

说完,对赵祯连连道歉道:“圣人,这是我的学生,叫苏轼,字子瞻,冲撞了圣人,圣人勿怪。”

苏轼吓了一跳,连忙给皇帝见礼。

赵祯好奇的道:“前些年听闻一件趣事,一个叫苏轼的孩童,把名满天下的大才子冯京拒于书院之外,可就是这位?”

第267章 风波

苏轼顿时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不屑道:“冯京无才无德,还想进我暨行书院,该有此辱,草民不过是顺应天时罢了。”

未央顿时老脸一黑,一巴掌排在了苏轼脑门上,“好好说话。”

苏轼哎呦一声,恼怒道:“姐姐,你还管不管了。”

赵祯愕然,一旁一直守着的苏八娘拽过苏轼,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数落。

苏轼委屈的不行,一向最疼爱他的姐姐,这就算是叛变了。

赵祯眼多毒,早就看出来未央的两个护卫是女的,只是臣子的一些小爱好,他也不想过问,少年方艾,也是正常的事情。

不过一看这位竟然是苏轼的姐姐,赵祯就来了兴趣。

要知道滕子京虽然卸任了,一心打理书院,但是每个月还是有奏表送到汴京的,苏轼一家子,是滕子京奏表里的常客,这一家子似乎都不是常人,每一个拿出来,都是惊天动地的绝世之才,滕子京也说过苏八娘,这位是未央的未婚妻子,而且其才不逊于乃弟,是个大才女。

只是赵祯没想到这个大才女竟然来了战场上,看样子还是个母老虎似的人物,与老柳家的闺女,那个河东狮有的一拼啊。

顿时赵祯看向未央的目光就充满了同情,曹皇后也是个强势的主,虽然这些年脾气好了些,但是偶尔爆发一下,也够他受的,自然知道家有悍妻是个什么感受。

看破不说破,这才是为人之道,苏轼上来就揭开了他姐姐的遮羞布,苏八娘自然愤怒,不过揍了苏轼一顿后,立刻带着蔓菁给赵祯施礼。

赵祯呵呵笑道:“苏家的小娘子,果然如同縢卿所说,性格直爽,想来另一位,便是二郎的红颜知己蔓菁姑娘了吧?听说蔓菁姑娘在书院,颇得先生学子们喜爱,有女先生之名啊,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未央尴尬的很,瞪了苏轼一眼,落落大方的对赵祯道:“圣人见笑了,书院的规矩,是男女平等的,这次前来的书院学子,很多都是女学子,她们的心思更缜密,做起事来,不逊于男子,所以臣想趁此机会,让学子们多见识见识。”

赵祯点点头道:“这是你们书院的规矩,在你锦衣卫自然是同样施行,但是别的地方还是要注意的,要知道毕竟是在军中,若是惹出了乱子,对谁都不好。”

未央笑道:“臣晓得,所以学子们都是单独的营地,女学子平常都是深入简出,再加上她们做的只是一些记录的活计,所以不虞有人注意。

再说了,就算是注意又有何妨?我书院的人,谁敢惦记?”

赵祯笑道:“知道你们书院用人不拘一格,就连银行里,都有不少出类拔萃的女子任职,而且做的风生水起,比男子还要厉害。”

未央嘿嘿一笑,瞥向苏轼,“子瞻,你来有何事?”

苏轼揉了揉刚刚被苏八娘揍了的屁股,嘟囔着嘴道:“赵宗实那家伙跟一帮人好像起了龌蹉,我们也不好处理,所以让您去看看。”

未央皱眉,赵祯也皱起了眉头。

未央皱眉是因为赵宗实这家伙毕竟身份特殊,如果历史不改,他该是下一任皇帝才是,只是这个皇帝让人不省心,总是弄出一些幺蛾子出来。

赵祯皱眉,是因为赵宗实这个侄子,牵扯的事情就没有一件小事,不说赵允让他们,就连赵祯自己对这个侄子都有一种异样的感情,说是父子,不似父子,很是诡异。

“圣人,请您且去休息,臣去处理一下。”

赵祯点头道:“好好处理,莫要给人留下话柄。”

未央带着苏轼、苏八娘、蔓菁三人而去,他们刚走,赵祯身边闪现出六个精明的武士,还有一个老陈琳。

“陈琳,怎么回事?”赵祯沉声问道。

陈琳恭声答道:“官家,赵宗实来到锦衣卫,是早就有的事情,这些日子,过的还不错,那个巨大的孔明灯,就是他献策建议的。

不过近些日子赵允让在京城里不安分,想要自己的儿子回去。”

赵祯叹息道:“他就那么想要朕死吗?这个堂兄啊!”

陈琳面无表情道:“官家,依老奴来看,不如趁此机会找个由头,把赵宗实打入凡尘,免得以后横生枝节。”

赵祯想了一下,摇头道:“不必,现在他是未央的弟子,看样子未央对他还颇有一些感情,就让未央去处理吧。

未央会处理好这些事情的,毕竟以后的事情,还要有赖未央,不能让他心生不满。”

陈琳点头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想来未大人能明白这个道理。”

赵祯也不说话,径直离去,那六个大汉冷漠的跟随,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未央来到的时候,正看到赵宗实在曾巩、吕惠卿等人的保护下,与一伙人对抗。

那伙人气势汹汹,但是却不敢下死手,似乎很是忌惮。

赵宗实嚷嚷道:“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bǎng jià书院学生,还有王法吗?”

为首的一个大汉恭声道:“小王爷,王爷让您回京,您何必为难我们这些下人?”

嘴里说着,但是手上却丝毫不手软,振臂之间,便有书院的学生东倒西歪。

曾巩气的鼻子都歪了,身为书院此次的带头人,若是学生在自己手里丢了,回去后可没有好果子吃。

“大胆!我书院学子,谁敢动手,你再动一个试试!”

那大汉抬手一挥,又是两个学生绊倒在地。

曾巩大怒:“苏轼呢!让他去叫人,怎么还没回来!”

未央近前,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大汉的面门上。

大汉顿时眼冒金星,晃晃悠悠的,一脑袋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未央震怒,曾巩连忙上前道:“这伙人不知道从哪来的,非要把赵宗实带走。”

未央看向脚底的大汉,这大汉被一巴掌扇倒,眼看进气少出气多,竟然被扇的眼看不活了。

死了就死了吧,死个把人,未央还不在乎,于是他又看向了另一个看似头头的家伙,那家伙顿时往后缩了缩。

第268章 千古变革由此始

那头领觉得不妥,身为王爷家的家奴,怎么能怕区区一个不知名的小将?就算是大将军,自己也不用害怕,他当即挺了挺胸膛,傲然道:“这位将军,我们奉王爷之命,前来带小王爷回府,还请你们让开一条路,以后我们王府必然有厚报。”

未央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一眼赵宗实,悠然道:“赵宗实,这人你认识?”

赵宗实犹豫了一下,点头道:“他是王府的家奴,我爹的侍卫头领。”

“你愿意跟他回去吗?”

赵宗实顿时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先生,学生在书院求学,如今学业未成,怎能回去?”

未央点点头,笑道:“所谓父母在不远游,但是既然是求学,自当别论。那谁谁,我的学生不愿意回去,你怎么说?”

那头领冷笑道:“王爷有令,就算是绑,也要把小王爷绑回去,我劝你不要插手,否则就算是陛下亲临,也保不了你。”

未央闻言一愣,旋即笑道:“我长这么大,敢跟我这样说话的人,没有一个还在世上活着的,今天也不能例外,既然你们不会放过我,那么我就先送你们去阴曹地府吧。”

“锦衣卫何在!”

“参见大帅!”

四周呼啦啦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队锦衣卫,他们是专职保卫书院学子的,但是在大军之中,没有未央的命令,他们也不敢轻易出手,唯恐给未央带来麻烦。

“全数杀了!”

未央毫不犹豫,仿佛面前的不是一群人,而是一群猪样一般。

那侍卫头领顿时警觉起来,他虽然笃定在大宋,只要自己报出名号,还没有几个敢动自己的人,但是未央展现出来的果决,依旧让他心惊,饶是如此,他也不认为未央敢动自己,动自己就是与王府作对,就是与天家作对,这天下还有这么傻的人吗?不怕掉脑袋?

不过眼看四周的锦衣卫围了上来,他依旧强硬无比,“锦衣卫指挥使未央,不要以为我怕你,你今日敢动我,他日到了开封,王爷不会放过你。”

四周的锦衣卫犹豫了一下,未央冷哼一声,“怎么?本帅的话不管用了?还是说锦衣卫换了新指挥使?”

锦衣卫们不再犹豫,一拥而上,那侍卫头领还要叫嚣,被几个锦衣卫直接摁在地上,一个锦衣卫上前,抬手就是一刀,捅在了脖颈处,顿时鲜血喷薄而出,眼看活不成了。

书院的学子们就算是经历了一场大战,依旧有人吓得浑身打颤。

未央回头看了他们一眼,最后眼睛落在赵宗实身上。

“既是书院的学子,就不用怕这些狗奴才,别说是他们,就算是他们的主子又如何?

整日里怕这个怕那个的,等你们入仕之后,如何能推行政令?

所谓一招错满盘皆落索,到时候你们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我书院的学子,要敢于任事,敢于向权贵亮剑,就算是面对皇帝,只要坚持自己是对的,就敢直言犯上,这才是我书院学子该做的事。”

众人讷讷不言,未央冷哼一声,随即离去,给他们思考的空间。

“二郎,你今日怎么了?”苏八娘心惊胆战的跟着未央,对于未央今日展现出来的铁血一面,很是不适应。

未央并未说话,一旁的蔓菁叹息道:“书院的学子,都是温室里的花朵,没经历过风雨,这样下去,是不可能独当一面的。

公子这次让他们随军出征,是为了锻炼他们,可惜的是,他们来到大军之中,就被重重保护了起来,虽然看了些战场的画面,但是毕竟没有亲身经历。

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敬畏之心,以后主政一方,是一种短板。

公子杀人立威,一是给学子们示警,二是让学子们明白,若是自己不强大,在强大的人面前,顷刻之间就会成为肉泥。”

苏八娘神色黯然,“只怕这一次把他们吓着了。”

未央摇头道:“你不要小看他们,能脱颖而出的,以后都是人中之龙,你若是注意看,就能看出来,苏轼、吕惠卿、章惇、曾巩、曾布、王安国、赵宗实等人,几乎对此事没有什么反应,反而十分镇定,他们以后才是我书院的中流砥柱,至于其他人,只是中人之姿,进入朝堂,顶多做一任知县,就是极限了。”

苏八娘看了未央一眼,“我倒是不关心他们,我是关心你,自从进入河间府以来,你仿佛换了个人似的,浑身的杀气,让人害怕。”

蔓菁笑道:“公子乃是无敌统帅,曾经深入辽国,生擒辽主的存在,有一身杀气才是正理,若是没有,如何震慑三军,攻伐敌国?

妹妹,你还年轻,可能有些事情不明白,也不理解,但是你要明白一点,咱们公子不会做无用的事情,他每做一件事,自然有他的道理,要对公子有信心才是。”

苏八娘撇撇嘴,愈发觉得蔓菁跟过来似乎是个错误,这个漂亮的女人,不仅仅是漂亮,简直就是人肚子里的蛔虫,仿佛什么都知道似的,就连打仗这种事情,都能说的头头是道。

未央笑道:“待战事结束,我们回到蓬莱,他们自然会进行一次蜕变,这次蜕变,很可能关乎他们的一生。

这就如同化蝶一般,若是不能化蝶而出,终究只是个毛毛虫,若是能化蝶而出,自然是天高地阔,任其遨游。”

蔓菁附和道:“以现在的情况看,书院这一届学生的素质很高,最起码有上百人是可造之材,数年甚至数十年之后,这天下,无论朝野,几乎再无书院敌手,公子的抱负,终究会实现的。”

未央得意洋洋,可不是嘛!千古科举第一榜的人物,几乎被自己全部搜罗过来了,都是一时人杰,能出将入相的人物,在自己的熏陶下,若是还不能改变世界,干脆自己就蛮干算了,谁不服就干死谁,也省得惹出那么多事情来。

未央对自己的学生很有信心,这信心源自后世历史,他不相信这些人不能改变世界。

第269章 北平

幽州很快就如同未央猜测的一般,被大宋尽数占领,速度之快,让未央都有些始料未及,他没想到辽国竟然被自己吓了两次,吓得胆子如此之小,轻而易举就退出了幽州。

耶律重元也很无奈,皇帝跑了,文武大臣跑了,一个个都吓破了胆,自己一个辽国王爷,虽然手握重兵,但是却没有勇气与大宋抗衡。

辽国的南京城,也就是后世的北京城。

当赵祯的龙辇来到程前的时候,他指了指南京两个字,笑道:“辽国称为南京,但是我大宋确实不能这么叫了,诸卿以为该叫什么名字?”

随军而来的张方平笑道:“幽州乃是辽国之南,却是我大宋之北,辽国称之为南京,大宋便称之为北京,最是恰当不过。”

集贤院学士余靖摇头道:“拾人牙慧罢了,臣觉得不妥。”

众说纷纭之下,赵祯看向了未央,文武大臣们,也径直看向了未央。

未央觉得很无辜,关我什么事?你们争执,能不能不要带上我?

不过皇帝的意思,未央还是清楚的,他当即道:“京城才成为京,辽国有五京,南京市其中之一,我大宋有东西二京,添一个北京,也算不得什么。

但是此次圣人亲征,乃是百年未有之大胜,平定幽州,驱逐辽人,不弱就叫北平吧。”

赵祯闻言,点了点头,众人也恍然大悟,改名北京固然不错,但是却不能彰显皇帝的功绩,皇帝也是个人,也是要青史留名的,更何况是赵祯?他如今雄心勃勃,南京改为北平,这马屁拍的不留痕迹,又切合实际,实在是再妙不过。

赵祯哈哈大笑道:“取纸笔来!”

陈琳赶忙备上香案,取来纸笔,赵祯一蹴而就,北平两个字,跃然纸上,遒劲有力,飞扬不凡,显然赵祯的心情不错。

进了城,没有想象中的热烈气氛,老百姓也没有箪食壸浆,反而整个北平,充满了一种战后的悲伤感,甚至有人凶狠的看着皇帝,丝毫不掩饰自己眼中的仇恨。

进入了北平原来辽国的皇宫中,赵祯坐在龙椅之上,文武分列,君臣一时无言,都被城中百姓的反应刺痛了心肝。

过了许久,赵祯才叹息道:“恨不能早上五十年,汉家百姓,也不至于对王师如此仇视。”

张方平出列施礼道:“陛下,幽云百姓,未必没有心怀大宋者,只是百年来的奴役,让他们失去了血性,只要循循善诱,善加管理,不出几年,他们就会知道大宋的好处了,必然心向大宋。”

赵祯点头道:“看来只有如此了。”

君臣又闲聊了一会,赵祯开口道:“如今幽州拿了下来,广阔的天地,需要有人打理,不知诸位爱卿,谁愿意为朕分忧?”

众人顿时闭口不言,就连一直很活跃的张方平都眼观鼻鼻观心,不发一言。

赵祯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若是开封要找个知府,那是很容易的,大家巴不得去开封当知府呢,但是幽州不同,这里是新拿来的地方,不说辽国遗留的势力,万一作乱,那就是掉脑袋的事情,就说这里是两国边境,以后绝对不会太平,整日里打仗,又哪来的政绩可言,自然没有人愿意去做了。

未央倒是很想做,但是他刚懂了懂身子,还没走出来,就被赵祯以眼神逼了回去,显然赵祯不会把他放在北平,因为赵祯需要他回到开封主掌变法事宜。

未央无奈,只得退了回去,过了许久,余靖才站了出来,朗声道:“陛下,臣愿意做北平知州。”

赵祯大喜过望,却说道:“爱卿身居高位,朕还需要时时问策,留在北平,怕是委屈了爱卿。”

余靖恭声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自入仕以来,未有建树,尸位素餐,今日北平新复,正需要一位老臣震慑宵小,臣自问还算有些能力,可以保住北平。”

赵祯点头道:“如此,爱卿便做北平留守吧,赐你为集贤院大学士,太子少师。”

余靖大喜,其他人也羡慕的看着余靖,恨不得自己取而代之。

集贤院大学士,这可就是进入政事堂的标准了,别看只是一字之差,从此以后,余靖就可以称之为余相公了,至于太子少师,那就更了不得了。

众所周知,赵祯现在只有一个儿子,是皇后亲生,若是能安然成长,必然是将来的太子。

大宋有少师、太傅、太师等称号的不少,但是那都是荣养之后,天子赐下的荣誉称号,真正在朝的官员,还没有人得到过这种殊荣。

今天余靖主动请缨,赵祯封为太子少师,很显然,将来太子继位,余靖是当仁不让的大臣,政事堂的几把椅子,人家或许就会坐上去。

连日的劳累,大家都很疲惫,赵祯早早的退朝休息,其他人也各自找地方去了。

余靖虽然做了留守,但是北平还需要配属官吏,毕竟是一个大州所需官吏不少,没有个千把人,根本就玩不转。

那么问题来了,大宋的年轻人,又有几个愿意来到北平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为官呢?

余靖愁的胡子都揪下了几根,正好看到了老朋友狄青,便与狄青说了。

狄青笑着指了指正在前面晃晃悠悠走着的未央笑道:“你需要人,何必来找我?你应该去找他。”

余靖顿时恍然大悟,一拍大腿,笑道:“我怎么忘了这茬了,这小子有一座书院,这次来北平的学子就不下千人,其中有很多都是有才能的,汉臣,下次找你喝酒。”

说完,余靖火急火燎的赶上了未央,笑眯眯的作揖道:“未大人。”

未央吓了一跳,赶忙回礼:“余相公,您这是?”

余靖一把抓过未央的手,亲热的道:“未大人不用这么生分,我与醉翁、希文兄都是好友,你的大名,也是时常听到的。

未大人年少有为,天资聪颖,又简在帝心,早晚会飞黄腾达,我在这里先祝贺大人了。”

这老倌咋了?未央懵了,看着余靖,不知道说啥才好。

第270章 幽州的路

“余相公,您有话直说就是,能帮得上的,未央一定倾尽全力。”

余靖颇为不好意思,四十多岁的人了,竟然还扭捏了起来。

“这个,未大人,你也知道,幽州刚刚收复,千头万绪的事情太多,如今我虽然做了幽州留守,但是手下没人,朝里的那些年轻人,未必就愿意来幽州任事,现如今我手下缺少人手,你们书院的学子,很有一些不错的,所以我厚颜向未大人说项,留下一些学子,帮助我重建幽州。”

余靖说完,直直的看着未央,心情颇为忐忑,暨行书院的学子,虽然名声不显,但是从这次幽州之事来看,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技之长在身,而且一些学生就连欧阳修、范仲淹这等人物都赞不绝口,显然都是顶尖的人才,以后走科甲正途,不出几年,就能闯出名头来,总比在幽州苦熬来的快捷的多,所以余靖很担心,未央拒绝他,若真是如此,余靖也无可奈何。

未央思索了一下,微笑道:“余相公,您是醉翁与恩师的好友,您称呼我的字然正便可。

说到书院的学生,他们本来就是来历练的,虽然学问不精,技业不深,但是相公若是看中了,我去说项就是,想来他们会给我这个先生一个薄面。

只是”

余靖见未央迟疑,连忙道:“然正,你可是有什么忧虑?”

未央摇头道:“不瞒余相公,我那些弟子们,一个个心性不定,而且心高气傲,我是怕他们不停约束,到时候做起事来,惹恼了余相公。

最关键的是,有几个学生自诩才学,只怕会抢班duo quán,到时候余相公只怕”

余靖闻言失声道:“然正,你是怕你的学生揽权?还是怕我没有容人之量?”

未央尴尬的笑了笑,余靖定了定神,这才笑道:“然正啊,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的学生要是真有本事,我倒是不怕他们揽权,要知道古往今来,善于揽权的人,几乎都是累死的,我不想累死,要是你的学生能把幽州经营好,就算是把这个留守之位让给他们也无所谓啊。”

未央一怔,旋即笑道:“余相公既然这样说,那就没有问题了,不过余相公的留守之位还是自己留着吧,他们的心气高着呢,区区留守,只怕还不看在眼里。”

一老一少相视一笑,都很是满意。

余靖满意的是自己收获了这么多有本事的人给自己做事,未央满意的是,这么好的实习基地,而且还是给国家做事,但凡做出一点成绩来,将来入朝为官,那可都是妥妥的政绩啊。

更关键的是,幽州广袤的土地,简直就是未开发的chu nu地,这该是何等重要啊!

满朝的人,就没有一个有见识的,幽州无论是做土地开发,还是商业开发,都大有可为。

如今蓬莱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瓶颈,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大宋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就连蓬莱这个地方,现在已经有常驻人口两百多万了,几乎挤不开了。

但是幽州这个地方,简直就是给蓬莱量身打造的。

未央决定,以后的蓬莱,只留下市舶司,还有书院,另外还有一些重要的产业,比如火炮研发之类的。

至于其他的,比如冶铁之类,全部都挪到幽州来,围绕北平,建立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也不是难事。

到时候蓬莱作为经济文化中心,幽州作为工业重镇,这才是发展的样子嘛!

未央有信心把东南沿海一带,一直到幽州,以及未来的东北之地,打造成一个彻彻底底的商业帝国。

以此为核心,辐射开来,把大宋打造成当世第一大国。

“余相公还请稍等几日,我还需要跟我的那些学生说一下,他们若是愿意留下,固然最好,若是有人不愿意留下,我虽然身为师长,也不能强求。

但是先和相公放心,我书院学子,虽然不是个个惊采绝艳,但是绝对对于民生之事有所涉猎,东南九州想来相公是知道的,学子们就曾参与重建。”

余靖大惊,东南的事情虽然过去了几年,但是他怎么会不知道?那可是搞的天下风起云涌,正式把蓬莱,把未央推出前台的大事,而且那一次,陨落的世家就有十几家,连孔家都被拉下了神坛。

如今未央说东南的重建,竟然是由自己的学生完成的,余靖更是兴奋,有了这一群宝贝,他甚至能看到幽州蒸蒸日上的未来。

“那可就感谢然正了,你赶紧去,我就不栏你了。”

未央嘿嘿一笑,如同偷了鸡的黄鼠狼,心里面乐开了花。

整整一个幽州啊,没有人管没有人问,给他经营个几年,那就是天下集团的地盘了,就算是皇帝来了,也只能徒呼奈何了。

当然,皇帝才是天下集团的大股东,这一点不能出问题。

当未央兴奋的找到自己的学生,把事情一说,顿时学生们欢呼起来。

早就尝过甜头的他们,自然知道,枯坐在书院里虽然涨学问,哪有真正的执掌一方涨本事来的快?这可都是实打实的真本事,不是那些高谈阔论。

未央迅速的布置下去,让他们该准备的准备,该需要啥尽管说,一定尽量满足。

除了苏轼,大家都很高兴,尤其是吕惠卿、曾布、章惇等几个家伙,他们都是有志于朝堂的,自然欢喜。

苏轼嘛!这家伙才华盖世,那是没的说,古往今来都少有,但是对于为官。

未央就呵呵了,估摸着这家伙要是进入朝堂,不改掉自己一身的才子脾气,就算是自己护着他,也只是一个平安官员罢了。

不过也无所谓,未央也不想世界上少了一个大词人,却多了一个勾心斗角的官员。

反正有吕惠卿他们撑起书院的门户也就够了,论起权谋诡计,十个苏轼加起来,也不是人家一个吕惠卿的对手,这是天赋,没有办法的。

不过作为他们的先生,未央还是很得意的,这可都是将来的宰辅之才啊!得英才而育之的kuài gǎn,比干啥都爽!

第271章 老狐狸

“二郎,你这么把他们放在北平,是不是草率了一些?”

马车上,苏八娘忧心忡忡,眉头紧蹙。

未央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淡然道:“不用担心,他们将来注定是要进入朝堂的,现在能提前历练一下,这是大好事。

我知道你是担忧子瞻,我已经交代过了,你就放心吧。

亏了谁,也不能亏了未来的大舅哥不是?”

苏八娘不满道:“你也知道子瞻的性子,一向随心所欲惯了,在蓬莱又有师长宠着,现在倒好,留在鸟不拉屎的北平,万一辽国南下,那可就是首当其冲。”

未央笑道:“我不是留了三千锦衣卫给他们做侍卫吗?再说了,那些迫击炮还有火炮,全都留在了北平,又有什么好怕的?

别说辽国如今噤若寒蝉,就算他们真的举国来攻,没有个上百万人马,根本就拿北平没辙。

再说了,王德用相公也是兵法大家,更是威震四夷的人物,保护一些孩子,还不是轻而易举的?

你呀,就是太担心子瞻了。”

蔓菁也帮腔道:“妹妹不用担心的,公子已经安排妥当,断然无忧。

子瞻虽然跳脱了一些,但是以后进入仕途,必须要有真本事才行,不然空有才名,却胸无一策,这可不是好事。

再说了,你回护子瞻是好事,但是耽误了他的前程,那可就不是好事了。”

苏八娘只得点点头,无奈道:“你们说的都对,只是怕母亲和父亲担忧。”

未央笑道:“这就更不用担心了,岳父大人巴不得子瞻有出息呢。”

蔓菁点头笑道:“正是此理。”

三人一路从北平向着蓬莱而去,陪同的只有杜鹏飞,其他人,全都留在了北平,协助重建幽州事宜。

本来赵祯的意思,是让未央直接与他回开封,但是未央却不愿意,他出的风头够多了,把这个机会留给有功的将士就好,自己就不用去出这个风头了。

当然,这只是其一。

其二便是未央需要回蓬莱部署一下,关于幽州之地的发展问题,没有天下集团的介入,那万万是不行的。

只需要循序渐进,把蓬莱的产业拆分开来,全力经营幽州便是。

赵祯这次当真是出够了风头,满天下都知道,当今的赵宋皇帝,是真正的真龙天子,那可是在战场上都有金龙护佑的,再加上他打败了辽国与高丽联军,声望之隆,直追太祖太宗,甚至有人上表称赵祯乃是古往今来第一圣君,只是上表的家伙下场不太好,被一纸诏书,发配到了岭南烟瘴之地去了。

如今的皇帝,已经不是几年前的那个皇帝了,越来越讲究务实,而不是吹捧两句,gē gong song dé就能迎合皇帝了。

关于这一点,很多人是乐见其成,但是还有一些人忧心忡忡。

比如赵允让,这个赵家的王爷,因为赵宗实在幽州之战立了功勋,被册封为历史上的濮安懿王,当时王府还大肆庆贺了一番。

但是赵允让越想越不对味,于是去请教文彦博。

文彦博开口就道:“王爷,圣人只怕对您不满了啊。”

赵允让吓得身躯一抖,端茶杯的手哆嗦个不停,强自镇定下来,恭恭敬敬的道:“文相公,还请赐教。”

文彦博看了一眼赵允让,轻声道:“如今陛下声威日盛,远超先皇,幽州之地回归我中华,乃是莫大的功绩,就算是太祖太宗,也不能有的大功。

陛下回京之日,便是声势最隆之时,陛下携浩荡之事,只怕要掀起轩然dà bo。

到时候无论是变法,还是立储,朝臣都不会再忤逆陛下的心思。

就算是偶有阻拦,有那么多支持变法的朝臣,只怕也是阻拦不住。

皇子赵宗旭虽然年幼,却已经显现出聪慧之处来,余靖受封太子少师,正是陛下要告诉天下人,他要立储了。”

赵允让面色发白,别人只以为他与文彦博颇有交情,却不知道文彦博彻彻底底是他的一大臂助。

两人之间,存在着藕断丝连的联系,互为利用。

他不认为文彦博会对他撒谎,如今文彦博这么说,只能说自己的儿子,机会真的不大了。

“文相公,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文彦博看了面色恢复正常的赵允让一眼,知道这老头心中又动了心思,当即似笑非笑道:“有的法子可一可二,却不可再三。

王爷,我劝你最好息了心中所想。

陛下既然敢做,自然有了完全的思虑,你若是敢动手,便是你们一家的末日。

虽然赵宗实小王爷深得陛下欢心,但是你儿子,毕竟不是你。”

赵允让悚然一惊,看向文彦博的眼神顿时变了,怪不得人称老狐狸,这份洞察力,天下少有,自己只不过心中想了一下,立刻就被他察觉了。

文彦博自顾自的说道:“如今的大宋,早就不是以前的大宋了,这些年工商繁茂,大宋国力蒸蒸日上,不似以前需要卑躬屈膝送上岁币求和的日子了。

陛下大胜,取回了幽州,却没有乘胜追击,显然是有思虑的。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一个稳定的大后方,又如何征战天下?

如我所料不错,陛下的下一步,定然是整顿吏治,重新开始变法。

王爷,在这当口,你可不要犯糊涂啊!”

赵允让沉默了,文彦博的意思很明显,你要是犯糊涂,被皇帝抓了小辫子,文彦博这个老狐狸,到时候肯定会一推二四六,你想死你去死,他可不会跟着一起送死。

不过文彦博显然小觑了赵允让的决心,老头子挺直了胸膛,轻笑道:“祖宗成法,怎能轻易改变?

陛下想要仿效蓬莱变法,改变天下,还要问问这天下的世家大族,愿不愿意把自家的田产献出来。

都是几十年几百年积攒下来的,我不信陛下会夺人财富,这可不是明君所为。”

文彦博闻言,呵呵一笑,赵允让还等着皇帝被天下人反对,臭名远扬之时,就是他的机会。

只是可能吗?文彦博看向幽州的放心,眼前浮现出那个稚嫩的面孔。

第272章 圣贤之道

“现在的大宋,以前不是以前的大宋了。”

面对苏八娘与蔓菁,未央侃侃而谈,得意非凡。

“当年师父他老人家意图变法以强国,得到的却是个贬官的下场,但是现在不同。

皇帝已经不一样了,经过这次大胜,必定是锐意进取。

无论是世家大族,还是士林,都不可能再干扰皇帝的决心。

变法势在必行。”

苏八娘抿嘴笑道:“而且这变法的大旗,非二郎无人可以扛起,想来二郎的抱负,也要实现了,这也算是徒承师业了。”

未央哈哈大笑道:“师父没干成的事情,是因为他只看到眼前,而我不同,我看到的是未来。

天下大势滔滔,数千年的思想,哪有那么容易改变。

但是在我的干涉之下,别说大事,就算是人心,也可以改变。”

最难琢磨是人心,未央如此自信,不是无的放矢。

这些年他做了太多的事情,有太多的手段,却改变天下,他不信,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能翻天。

这是个机会,大机会!

只要大宋按照自己心中所想,循序渐进,数千年的痼疾,将会真正的扫入历史的尘埃,再也不复存在。

蔓菁却忧虑道:“公子所依仗着,不外乎两种外力,一是皇帝,一是民心。

怕只怕,皇帝三心二意,而民心有被世家大族操纵了数千年,岂是容易变的?”

未央摇头道:“你所想者不错,但是如今对于我们来说,皇帝其实占的位置并不重要。

我们靠着皇帝,固然是能利益最大化,更何况当今陛下乃是不世明君,对于我们助益极大。

现在的情形,就算是换一个皇帝,也不可能阻止我们改变天下的决心,要知道现在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意愿,而是天下集团的意愿,这其中纠结了多少力量?都是想要改变的。

至于民心,东南的事情就是个例子,只要我们做的好,把百姓从苦难中解脱出来,就是最大的民心。

其实我们的百姓要求的很简单,无外乎三餐温饱,仓里有粮,如果自家的孩子能识字读书,那就更好了。

但是自古以来,寒门难出人才,就是因为世家大族垄断了识字读书的机会。

我们建立书院,就是打开这个缺口的机会。

纸张的成本下降,印刷的成本下降,读书识字的成本自然就下降了,百姓们自然就会改变心思。

这才是民心!”

蔓菁点头道:“公子所说不错,但是先贤所言:不患寡而患不均!如何均分利益,这就是个难题了。”

未央摇头道:“你错了,机会就放在那里,你若是不抓住,那就是你没有本事,没有能力。

既然如此,一辈子受穷,也是理所当然,天上从来都不掉馅饼。

只要有一部分人,能认识到其中的机会,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大好事。

这一部分人,自然能带动一部分人去认识这个世界,重新改变对世界的看法。

这才是长久之道。”

苏八娘瞪大了眼睛听着,未央与蔓菁的对话,一向都很难懂,两人言谈之间,似乎极为默契,虽然用的是大白话,但是连在一起,苏八娘就有些懵懵的了,不过这并不是问题,回头她会私下找未央,让未央给她详细的解说。

蔓菁想了一会,又说道:“公子,圣人让您去开封,您打算什么时候过去?”

未央摇头道:“暂时不打算过去,等一段时间把,这就快年关了,过了年再过去。”

蔓菁点头道:“公子要去开封,一定要小心一些,朝堂之上无好人,多留个心眼准没错。”

未央笑道:“你家公子也不是好惹的,惹急了我,大不了掀桌子,大家谁都不要好过。

只要我有掀桌子的能力,他们就不敢对我怎么样?再说了,我背后有那么多人,我就不信,他们不忌惮。”

蔓菁轻笑道:“公子还是莫要大意,士林风议,几千年的底蕴,不是那么简单的。”

未央自然知道儒家的本事,也知道这个传承了数千年的流派是何等的强大,适应世界的本事,更是强大的令人发指。

不过未央不担心,现在的儒家,远没有后世那么厚重的底蕴,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拿下的。

要是未央穿越到明朝,他觉得自己肯定会选择融入,而不是掀翻,这就是区别。

其实他现在做的,就是兼容并蓄,要是放在明朝,肯定会被视为异端,分分钟就干掉你的事情。

但是大宋毕竟风气开放,再加上现在思想混乱,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机会,所以蓬莱才能趁势而起,干成了别人想也想不到的大事。

“这都不是问题,”未央意气风发的道:“想来以前的时候,我只是想让家里人吃饱穿暖,后来有了点能力,又想要蓬莱的人吃饱穿暖。

再后来的时候,我遇到了滕夫子,他老人家对我关爱有加,经常与我讨论朝堂之事,很是担心大宋的未来。

我觉得,为了滕夫子,可以委屈一下自己,让大宋的人吃饱穿暖。

这才有了现在的天下集团。

其实人啊,都是很知足的,我就很知足,只是因为别人的感情,所以变得不知足。

不知足是个好事,这才能让自己不断的前进,而不会因为懒惰,混吃等死,虽然混吃等死才是我的终极最求。

现在有了更多的人对我寄予更高的期望,推动着我去做事情,我觉得做好了才是应该,做不好总感觉对不起他们。

既然我要做,那就要做到最好,让大宋百姓吃饱穿暖只是最低要求,虽然不能让人人都富足,但是最起码要人人知礼,人人识字,有摆脱贫穷的资本与yu wàng,这样才行。”

未央拉拉杂杂说了一大通,这才发现,苏八娘与蔓菁看向自己的眼神变得很是诡异,他歉意的道:“对不住,这些事情,不该给你们说,平添烦恼罢了。”

苏八娘摇头道:“二郎有雄心大志,我欢喜还来不及,你的志向,以前也没说过,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何你这么努力了。”

蔓菁眼眶微红,叹息道:“公子真乃当时圣贤也!”

第273章 熬死他们

可以预见,赵祯回京之后,自然是万民拥戴,群臣相迎,上演一出盛大的欢迎仪式。

跟着赵祯回去的狄青,肯定会受到重用,更不要说那些出生入死的战士们,都会得到封赏。

至于未央,别人能看到的,他自然能看到,对于这种明面上的东西,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实实在在的好处,现在远没到放松警惕的时候。

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未央从不认为,士人会这么轻易的就认输,想要获胜,还有更加艰辛的道路要走。

这条路比打仗可要艰难多了,毕竟打仗靠的是谁家人多,谁家兵器好,谁家铠甲结实,谁家的士气旺盛。

朝堂之上,魑魅魍魉,鬼蜮横行,到处都是陷阱,未央又不可能一言不合就干掉这些人,自然是要小心翼翼。

毕竟每一个举措,都有可能带来不可测的变化。

当未央回到蓬莱,召开会议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了一些事情。

把蓬莱的产业做了分割之后,又规划了一些具体事宜,未央便躲进了书院,闭门不出。

至于未央在干什么,有人认为未央在筹划更大的事情,有人认为未央在养精蓄锐。

实际上,他只是陪着范仲淹,整日里在书院里闲逛。

“然正,其实朝堂之上,虽然艰难,但是只要你找好自己的位置,做事还是很容易的。”

范仲淹躺在躺椅上,眯着眼睛看着蓝天,笑眯眯的道:“这些年老夫在朝堂上虽然呼风唤雨,但是做起事来总是有人掣肘,你却不同,你有很多盟友,就算是世家,在你的手里做事的也不少。

所谓利益均沾,同舟共济。

现阶段,你有这些人帮扶,自然是无往而不利。

老夫担心的只是,你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最终与他们沦为一体,背弃了自己的初心。”

未央点头道:“师父教诲的是,他们这些人做别的不行,把不与自己同路的人染黑,变成和他们一样,却是拿手好戏,比如师父的好友,所谓的庆历诸君子,很大一部分,都已经沦为他们的走狗了。”

不说这还好,一说范仲淹就来气,“哼!都是些眼窝子浅的货色,为了一些眼前的利益,就背弃初衷,视百姓于不顾,他们也配称老夫的朋友?”

未央知道范仲淹刚正了一辈子,自然不会忤逆他的意思。

“说起来,现在变法,正是最好的时机,幽州新复,东南已平,这都是变法的土壤,靠着这些地方,循序渐进,荡平天下,指日可待。

然正啊!千万不要让为师失望啊!”

范仲淹苦口婆心,未央自然从善如流,“师父放心,弟子别的本事没有,要说强国富民,弟子不敢说天下第一,天下第二的名头落在弟子身上,想来是没有人反对的吧?”

范仲淹笑道:“你可是真正的活财神,人家都说,跟着未二郎,发财致富当大官。

你看看你这几年,凡是跟你有牵连的人,哪一个不是富的流油?就连朝中的一些人,都沾了你的光,飞黄腾达。

不过你要注意了,现在的盟友,可能将来就是你的变法的障碍。

你对别人下的去手,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还能下的去手吗?”

未央想了想,也摇了摇头,这事实在是不好办,不过这都是后话,现在想这事,还太早了,而且未央有信心,做好这些事情,所以对于范仲淹的忠告,并不放在心上。

资本的力量是强大的,不能又让牛儿跑,又不给牛儿草,那不是正常的现象。

既然如此,那就先喂饱了,让他们知道,跟着自己,才是有肉吃,这才是道理。

“师父,您老人家宦游数十年,您看朝中,可有能助弟子一臂之力的?”

范仲淹想了想道:“确实,你现在的势力,多在军中与商场,我们这些老家伙都退下来了,人情如纸,自然是帮不上你。

不过朝中诸君,你要是想借力的,不一定是清官直臣,具体怎么做,还需要你自己把握。”

未央笑道:“清官直臣,未必就会干好事,有些清官,好心办坏事,造成的影响,可能比贪官污吏更可怕,这一点弟子是清楚的。

朝中诸君中,有本事的很多,毕竟都是在科举中千军万马杀出来的,个个都是人精,弟子断然不会小觑他们。

他们是人精,弟子也不必他们差了,而且弟子有他们所没有的优势,就这一点,弟子也不惧他们。”

范仲淹好奇道:“说说看,你的优势是什么?”

未央恬不知耻的傲然道:“弟子年轻啊!就算他们不反对又如何?弟子能活生生熬死他们,况且书院学子入仕之后,弟子的在朝堂上的势力,也不逊于他们,只要几十年的时间,弟子就不信,他们都死了之后,他们的后人,能与书院的学子抗衡。

至于书院的学子如何保证都是好的,这一点我也不能保证,但是只要大方向对,就没有问题,十年不行二十年,二十年不行三十年。

弟子觉得弟子活个六七十岁不成问题,至少还能跟他们斗个四五十年。

您老觉得,他们能活过弟子吗?”

范仲淹老脸一黑,所谓老而不死是为贼!

未央清楚明白的点出了这一点,我不必要跟你们硬抗,只要活生生熬死你们,等我们的下一代成长起来,直接碾压过去就行。

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实际上他们都清楚,若是未央都干不成的事,指望书院的学子,那就更不可能干成了。

未央这么说,只是自我安慰罢了,顺便安慰一下老范,让老范放心心思,安心安享晚年。

范仲淹也知道未央的心思,不过依旧叹了口气道:“千难万难,都在然正身上,你若是正道直行,老夫自然会为你擂鼓助威。

然正啊!这天下百姓受的苦够多了,万万不能让他们继续沉沦在苦海之中,麻木不仁了。”

未央闻言,肃然道:“弟子早说过,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书读,这才是弟子接下来的目标,师父请拭目以待!”

范仲淹满意的点点头,换换的闭上了眼睛,在阳光下,老头高大的身躯蜷缩在躺椅里,显得如此伟岸。

第274章 书院行走

庆历六年,是一个不太平的年月,尤其是对多灾多难的大宋来说,更是如此。

且不说三月与九月蓬莱两次地震,单单是京东进士刘卺、五经刘沔、胡信等谋起事,也是弄的民不聊生,再加上各地出现的各种灾难,整个大宋,受到了极大的动荡。

好在如今大宋有钱,派出得力的大臣,摆平了这些事情。

赵祯亲征,又是大胜,给大宋打了一剂强效定心剂。

眼看着年关将近,未央枯坐书院,又不甘寂寞了。

他从来都是这么个性子,看似沉稳,少年老成,但是骨子里其实最是叛逆不过,妥妥的一个青春期叛逆青少年。

这个时候,蓬莱城中,几乎已经全部通了电灯。

如今的蓬莱,那是真正的不夜城,反正都是自家的东西,用起来也不心疼。

未央兴奋的指挥着几个学生拖着线,向着书院的大门一路小跑。

到了门口,未央直接一脚踹开了保卫科的门,指挥着学生把东西安装好,这才装模作样的拿起一个话筒模样的东西,轻轻的拍了拍。

“喂喂!”未央喂了两声,把话筒放在耳边,半晌那边没有动静,他不由心中一凉,看样子是失败了啊。

过了许久,那边传来一个愤怒的声音:“未然正!你给老夫赶紧回来!”

未央脑袋一缩,尴尬的看着四周围了一圈的保卫科人员还有自己的学生,这些家伙都在捂嘴偷笑。

“笑什么笑?去告诉韩院长,试验成功了。”

说完,未央扬长而去,心潮澎湃,别人不知道这个话筒的未来,是何等的辉煌,但是未央知道,这绝对是划时代的发明,假以时日,就算是韩知止把这东西浓缩在一个小小的方块里,未央觉得也未必不可能。

来到蓬莱阁,未央发现几个老头一个不落,都围着远程通话设备指指点点。

韩知止也在这里,骄傲的如同一只fā qing的大公鸡,胡须都飞舞了起来,给他们解说着设备的原理。

其实他也是一知半解,但是谁让他是亲手做出来的呢,自然是权威人士。

韩知止觉得,自己前半辈子研究劳什子道学,简直就是白瞎了自己一身的灵气,科学研究才是自己该干的事情,不说别的,单单是电磁学这一项发现与创造,留名青史,绝对是妥妥的。

未央不情愿的走了过来,因为滕子京已经开始吹胡子瞪眼了。

“还不过来!”滕子京怒道:“砸下了几百万贯,就弄出这么个东西?简直是浪费钱财,还不如拿钱做点别的,就算是印些书也是好的。”

韩知止闻言大怒,“滕老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知道这东西意味着什么吗?”

滕子京虽然开明,但是骨子里却很是传统,闻言不屑道:“奇淫技巧之物,算得了什么?”

眼看两个老头就要开战,未央连忙上前,劝解道:“山长大人,您是不了解,所以才有此言。

您别小看这小小的设备,您想一想,若是满天下都布上这种设备,就算是学生身在开封,也能跟您老人家聊天,岂不美哉?

虽然现在这种事不可能实现,但是它的意义重大,您再想想,若是去打仗的时候,有这么一个东西,前线的情况能随时报过来,岂不方便后方的人指挥?

再说了,我大宋亿万子民,疆域辽阔,若是有了这东西,岂不是能缩短两地距离,哪里有事,都能第一时间知道,有个大灾小情的,也能迅速拿出方案来不是?总比这来回来跑个十天半月的来的便利吧?”

韩知止顿时来了精神,哈哈大笑道:“无知老儿,眼窝子就是浅,看不到未来的趋势。

老道敢说,这东西发明出来,再加上咱们蓬莱的技术,不消十年,这天下,再无南北之分,从此天下一统,跳出治乱轮回,不在话下。”

韩知止这话自然是吹牛,不过有了这东西,确实能有大用,几个老头也深以为然。

滕子京不过是心疼钱罢了,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整个书院乃至蓬莱,甚至是天下集团的财务账目,他每个月都要过目的,当然知道,为了电磁力,投下了多大的财力物力,有些材料,甚至需要穷搜天下,有些材料,干脆就是真金白银熔炼之后才能合用。

“但愿如此!”滕子京哼唧了两声,也知道这东西有大用,也就不再反驳了。

未央笑嘻嘻的道:“诸位师长,马上年关近了,学生为几位师长准备了厚礼,择日送去你们的府上,只是今年的的考评,还要诸位师长辛苦一二。”

范仲淹笑道:“这是应有之理,只是听说你在北平的时候,放言书院的男女学子魁首,将执掌神兵莫问剑、越女剑,这可是天下无双的神兵利器,你当真舍得?”

未央笑道:“神兵利器,也要有用才行,我书院学生,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腐儒,再说了书院考评,不是只看学问,人品心性,缺一不可。

身为魁首,自然要有配得上身份的东西,正好这两柄剑闲置了下来,学生觉得,这种天下独一无二的物件,最能彰显书院学子的身份,拿出来做个彩头。”

晏殊闻言点头道:“这倒也不无不可,只是如今书院学生摩拳擦掌,都要争夺一下第一,说什么要争夺书院行走的位置。

甚至有传言,只要成为书院行走,就能携带书院神兵,正大光明的游历天下,而且有传言说,要是成为行走,还能得到书院的宝藏。

这宝藏是什么?你倒是说说?”

未央老脸一黑,狗屁的宝藏,自己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些家伙传的越来越过分了。

“诸位师长,书院宝藏,自然是这无尽的知识,除此别无其他。

至于所谓书院行走,不过是以讹传讹,学生可真没有说过这话。”

欧阳修笑道:“书院行走这个名头好,搞不好再过些年,书院行走四个字,代表的就是文坛盟主了。”

众人一想,说不定还真是这么回事,只要书院在下次科举能一炮打响,到时候书院行走,未必就不能成为文坛盟主。

第275章 春节

每当夜晚,未央看着灯火通明的蓬莱,总是感慨万千,多少有一些后世的模样,让他觉得不是那么孤单。

蓬莱街道上的路灯,街边的小摊告诉他,这是一个鲜活的世界,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如此的可爱,但凡有一点活命的机会,都会迸发出无穷的潜力,来营造这个世界,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一些。

就这么一点点的积累,才有了现在蓬莱的模样。

没有人知道,当电话的雏形被研究出来的时候,未央是何等的激动,也没有人知道,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未央是何等的寂寞。

把心事藏在心里,不足以为外人道。

不过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未央的心扉慢慢的打开了。

苏八娘来的时候,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有一壶美酒,几样小吃。

未央说道:“八娘,你知道吗?这才是我想看到的景象啊。”

苏八娘乖巧的点了点头,不知怎地,她觉得今天的未央有些不同,好像更加活泼一些,更加有生气一些。

“古人云: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却不知因为夫子的传承,我华夏固步自封,错过了太多的机会。”

“这不怪夫子,怪只怪夫子的传人,觉得半部论语治天下,脑子里充满了不思进取的年头。”

“这是不对的,人之所以称之为人,是因为我们会利用工具,会使用火种。”

“上古时代,若是先祖们不思进取,哪有我们现在的好日子?”

“小车不走往前推!锐意进取,才是一个国家该有的态度,也是一个国家的精神所在。”

“以前的大宋,就像是一潭死水,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的大宋,就是一张白纸,可以任由我们在上面刻画,也任由我们引导。”

“我们将是这个国家的先驱者,将引导天下潮流。”

未央说了很多,苏八娘静静的听着,她一点都不觉得未央在吹牛,在她看来,未央神仙一样的人物,就该做神仙才能做的事情,没有什么事情是未央做不到的,就算是上天入地,都难不倒未央,更何况改变区区的大宋。

未央说了很多,慢慢的困倦了,喝了很多酒,睡意涌上来,他打了个哈欠,最后看了一眼蓬莱,睡意阑珊的道:“走吧!”

苏八娘收拾了一下,随着未央走了。

春节一向是国人最盛大的节日,从古至今皆是如此,春节历史悠久,传统节日的起源与上古原始信仰、祭祀以及天象、历法等人文与自然文化内容有关。古老传统节日多数形成于古人择吉日祭祀,以谢天地神灵、祖先恩德的活动。早期的节日文化,反映的是古人自然崇拜、天人合一、慎终追远、固本思源的人文精神;一系列的祭祀活动,则蕴含着礼乐文明的深邃文化内涵。“年”的概念,来自上古历法,《盘古王表》与《三命通会》均有载:“tiān huáng氏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古人根据天地运行规律来确定四季循环的起点与终点,“年”成为一年四季的时间总称。地球绕太阳一周,历法上叫一年,循环往复,永无止境。人们根据春、夏、秋、冬四季节气的不同,定出一年之岁首。原始意义上的岁首是指干支历法的“立春”,当天象“斗柄指寅”时,万物苏萌,天下皆春。

春节是由岁首祭祀演变而来,上古时代人们以一年农事结束后在新一年开端的岁首,举行祭祀活动报祭天地众神、祖先的恩德,祈求丰年。古代的祭仪情形虽渺茫难晓,但还是可以从后世的节仪中寻找到一些古俗遗迹;如岭南部分地区沿承有在新年初一拜岁的习俗,新年期间盛大的祭神祭祖节仪活动,由此可见古代岁首祭祀的蛛丝马迹。自古以来,人们都强调岁首作为一年开端的意义。《尚书·大传》中说:“正月一日为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故曰:‘三朝’,亦曰:‘三始’。”意思是说,正月一日是一年的开端,一月的开端,一日的开端。年开端之始,谓之岁首,民间俗称新年或年节。春节民俗的形成与定型,是历史文化长期积淀凝聚的过程,在传承发展中承载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春节是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是亲朋好友欢聚的日子,是人们增深感情的纽带。同时也是人们情感得以释放、心理诉求得以满足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和永远的精神支柱。过春节前,别井离乡的人们都尽可能地回到家里和亲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之间都会相互走访拜年,表达对亲朋间的情怀以及对新一年生活的美好祝福。

宋代时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huo yào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除夕、春节放爆竹之俗便逐渐盛行。《东京梦华录》说:“是夜,禁中爆竹山呼,闻声于外。”

到了现在,未央把烟花弄出来之后,有钱人家,都会燃放烟花,庆贺春节。

二十三,祭灶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去割肉;二十七,杀只鸡;二十八,蒸枣花;二十九,去打酒;年三十儿,捏造鼻儿{饺子};大初一儿,撅着屁股乱作揖儿。

未央嘴里哼着民谣,提着一封子腊肉,来到了范仲淹的门口,轻轻敲了敲门,范纯礼便开了门,露出了一个脑袋,嫌弃的看着未央手里的腊肉。

“师弟,大年初一的,你就带着这么一点东西,就给父亲拜年了?”

未央哼唧道:“师兄,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师弟是穷苦惯了的,家里没有余粮,这点腊肉,还是嫂子亲自腌制的,怎地?不让师弟进门不成?”

范纯仁从门里走了出来,一把把自家弟弟拉到后面,笑呵呵的道:“师弟说笑了,父亲在家里等着你呢,外面风寒,师弟快快进来。”

第276章 初一

未央笑呵呵的闪进了门内,丝毫不理会范纯仁嫌弃的眼神,一把搂住范纯仁笑道:“师兄,今日看望师父之后,师弟做东,在风雅阁请师兄搓一顿。”

范纯仁搓着手,乐不可支的道:“那为兄就先谢谢了,你也知道,家里管的严,父亲的俸禄,大多都用来接济学生了,用度困难啊,虽说书院食堂也是风雅阁的厨子,但是总是差了那么些味道,为兄可是馋了很久风雅阁的美食了。”

未央挤眉弄眼的道:“师兄放心,咱这别的没有,吃食那可是天下绝味,非是那些乱七八糟的酒楼饭馆能比的,回头我送给师兄一个牌子,去风雅阁吃饭,免费。”

范纯礼轻咳了两声,未央连忙道:“自然也有纯礼师兄一份。”

范纯礼这才满意的在前带路,二哥嘴馋,他也馋啊,要知道那可是风雅阁,现在等闲人都不得一进的地方,当然,外面的小吃摊除外,价格实惠,好吃不贵。

不过风雅阁内部,才是大家趋之若鹜的关键所在,无论是美酒美食,还是训练有素的侍者,都让人从里到外的透着一种舒适感,这才是大家追捧风雅阁的原因所在。

范仲淹精神健旺,似乎从贬官的失落中走了出来,整个人透着一股子精干,尤其是一双慧眼,更是如同看穿世事一般,多了一些温润,加上他身材高大,竟然有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未央连忙上前拜见,范仲淹笑呵呵的接过腊肉,轻声道:“今天初一,拜访完先生们,好生陪陪家人,估计要不了多久,召你去京城的圣旨就来了,珍惜眼前吧。”

未央躬身道:“师父放心,弟子省得。”

范仲淹点头笑道:“此去一别不知何时再相见,老夫知道你有些奇怪的本事,蓬莱诸君不问不说,老夫也就装聋作哑,只是本事要用在对外敌上面,切不可在大宋境内胡乱施展。

华夏子民经历了太多的苦难,能安稳一些就安稳一些,当然,紧急之时,也不要犹豫不决,该做什么,想来你心中有数。”

未央笑道:“师父的教诲,弟子谨记在心,弟子的本事,出了强国富民,就是行军打仗,对于那些勾心斗角之事,其实弟子并不擅长,只是形势所逼罢了。

如今弟子入朝,必定举步维艰,士林中人,不会让弟子好过,某些皇亲国戚,也会让弟子难堪。

不过师父放心,他们就算是再厉害,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只是蝼蚁罢了。

如今弟子的天下集团,虽然不说举国无双,但是对抗他们想来是绰绰有余的。”

范仲淹沉默了一下,旋即道:“就算是天下集团,也未必都是和你一条心,还是要提防一二。”

未央点头道:“弟子省得,没有永远的敌人和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现在我的身边,固然有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但是未必就没有别有心思的人,这些人只要敢动心思,弟子绝不会轻轻放过。”

范仲淹笑道:“你有这个心思最好,要知道最难猜测是人心,若是一味信任,到时候有人背后捅刀子,那滋味可不怎么好受。”

未央自然知道范仲淹的意思,他就是被自己的盟友背后捅了刀子,所以才伤心欲绝,这段时间,才养好了心伤,重新找到了认生的目标,变得不一样起来。

师徒二人聊了许久,未央才告退而去。

待蓬莱的师长一一拜访后,这才返回家中。

此时已经中午了,杜纤云、蔓菁早早做好了午饭,等着未洵与未央归来。

杜纤云看着如同望夫石一般的蔓菁,心中叹息,这个女子的心思,她自然是知道的,不止她知道,只怕整个蓬莱,没有谁不知道。

未央在东南,蔓菁就跟着他,帮着他,未央去了幽州,蔓菁也是紧紧相随,这份情义,已经让人动容了。

杜纤云知道未央也明白,但是苏八娘横在中间,未央又是个重情义的,不能对不起苏八娘,但是对于蔓菁,却又不能点破,总不能这么一直耽误人家姑娘家吧?要知道,蔓菁今年已经二十多岁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老姑娘了。

“蔓菁啊!”杜纤云唤了一声。

蔓菁怔怔的回头,面上显出一丝不自然,轻笑道:“夫人,您唤蔓菁何事?”

杜纤云招招手,示意她坐下来,这才说道:“你今年芳龄几何了?”

蔓菁沉默了一下,说道:“二十三岁了。”

杜纤云叹息一声,旋即轻声道:“蔓菁姑娘,以你的学识,你的本事,天下俊才,任你选择,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

蔓菁面色一红,旋即发白,说道:“夫人,奴家自扬州结识公子,公子不以奴家身份卑微,从来不轻视奴家,还带着奴家来到书院,倾心教导,让奴家有了结识这么多有大学问的夫子。

奴家的一颗心,早就挂在了公子的身上,只愿在公子身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公子分忧,至于其他的,奴家不敢奢望。”

杜纤云笑道:“我家二郎一向是个没心思的,你的心意,他虽然明白,但是却不愿负了八娘,虽说男人三妻四妾也很寻常,但是二郎是个长情的,这一点你应该看的出来。”

蔓菁点头道:“自然知道,所以奴家没有非分之想。”

杜纤云摇头道:“我们女人,本来就没有什么地位,但是对于自己的感情,有时候也要争取一二,八娘固然是个好女子,但是你也不要妄自菲薄。

二郎心中未必不喜欢你,只是还没有确切的概念,缘分到来的时候,你切莫要犹豫,一定要抓住机会。

至于八娘那边,自有我去分说。”

杜纤云不愧为将门虎女,干练的一面展露无余。

蔓菁欣喜不已,谁都知道未家真正说了算的是杜纤云,如今自己获得了杜纤云的支持,几乎算是半只脚踏进了未家的大门。

“多谢夫人,奴家一定谨记教诲。”

第277章 婚事

未家的饭食,一向都是最顶尖的,各种稀有的食材,或许皇宫里都没有尝过,但是在未家,都算不得稀奇。

未洵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常年身居高位,养出了一种威严气度,但是在家里,依旧是最没地位的那个。

杜纤云依旧强势,未央依旧光芒万丈,未烟那是全家的宝贝,未珩更不用说了,就连蔓菁,在未家都有一定的地位,反而未洵,在这个家里,没有一点存在感。

这与他的性格有关,自从父母死后,全家的生计都落在了他身上,自然是小心翼翼,唯恐一个不慎,全家就得沦落街头,未家崛起后,更是兢兢业业,无论是读书还是做事,都力求完美。

正因为如此,他的方方面面,似乎却又很寻常,让人很难注意到他。

不过未央知道自己的大哥,如今是何等厉害的人物,未洵主掌民生银行事宜,掌握着庞大的财团,天下集团六成的流水,都要经过他的手。

毫不客气的说,如今的未洵,就算是跺一跺脚,当真是天下都要震三震,不知道多少人会缩起脑袋,唯恐未洵的怒火,落在自己身上。

不过在家,未洵丝毫没有金融大佬的样子,乐呵呵的抱着自己的儿子,傻乎乎的看着自己的老婆,一副知足常乐的模样。

吃饭的时候,是未家最欢乐的时候,未央与未烟口味差不多,你争我夺的厉害,一桌子好菜,恨不得都夹到自己碗里,至于杜纤云,依旧是风卷残云,只有未洵与蔓菁,慢条斯理的,很有风度。

今天是大年初一,是不用做事的,全家人吃完饭,就在未洵的带领下,挨家挨户的串门。

书院的老人们,都住在一起,一栋栋红墙青瓦的别墅,在山中错落有致,再加上一些花草点缀,显得雅致非常。

一家家走过去,未烟与未珩获得了不少压岁钱,喜气洋洋,杜纤云与蔓菁获得了很多夸赞,也很是开心,就连未洵,都让几个老夫子狠狠的夸了一遍,轮到未央的时候,都垮下了脸,一个个义正言辞的教训一番,让未央很是郁闷。

不过就算是教训,也是老夫子们对自己的关爱,未央自然清楚。

反正他留在蓬莱的时间没有几天了,索性让他们使劲过过瘾。

到了苏洵家,就到头了,苏老泉左边一个儿子,右边一个女儿,程氏坐在一旁给爷仨端茶倒水,玩的不亦乐乎。

苏轼这会还在幽州受苦,自然没有陪伴在身边。

远远的看到了未央,苏老泉抱怨道:“哼哼!把我儿子弄到鸟不拉屎的地方,你倒好,在这里逍遥快活。”

苏八娘狠狠的在老爹的后背拧了一把,冬天衣服比较厚,苏老泉就当不知道。

未央嘿嘿一笑道:“岳父大人,幽州现在可是积攒资历的好地方,别说子瞻,若非我还有要事,我都想去呆个几年,回来就是一县之长,岂不美哉?”

程氏白了苏老泉一眼,笑呵呵的道:“来来来,让老身抱抱小珩儿。”

杜纤云笑呵呵的把未珩递给了程氏,两人带着蔓菁与苏八娘去一旁叙话,不时对着这边指指点点。

苏老泉恼怒道:“女人家就是啰嗦,天天念叨子瞻,这会该兴师问罪了,跑的倒快。”

未央尴尬无比,事关岳父岳母,他一个当女婿的实在是不好置喙。

未洵却笑道:“老泉兄,令郎才华盖世,当世少有,正是历练的好时候,若是一味的宠溺,以后无有建树,到时候悔之晚矣。”

苏老泉笑道:“我当然知道,只是这小子是个不坐窝的兔子,性子在哪里搁着呢,只怕以后少不了要二郎多多照拂。”

未央连忙表态道:“岳父大人说笑了,子瞻是我的学生,又是我的大舅子,自然要照拂一二,别的不说,谁要是敢欺负子瞻,小婿绝对不会放过他。”

苏老泉抚须笑道:“有二郎这句话,我就满足了,二郎啊,也不要一味的回护,若是他做错了事情,该罚的也要罚,不能纵容了。”

“是。”未央唯有低眉顺眼,大过年的,实在是不好跟岳父争辩。

那边几个女眷似乎说到了什么事,苏八娘愤怒的叫了一声,而后拉着蔓菁就走,不知姐妹俩干什么去了。

程氏与杜纤云起身,来到了这边。

杜纤云给未洵使了个颜色,未洵一副了然的神色,笑道:“老泉兄,眼看未央与八娘年岁都不小了,过些日子,圣人就要招未央进京,你看是不是在进京前,把他们的婚事办了?”

苏老泉愕然,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夫人。

程氏笑道:“自无不可。”

未央面色赧然道:“是不是早了些,我今年才十七岁,八娘比我还小一岁。”

苏老泉顿时勃然大怒,“臭小子,老子的闺女,容貌自不必说,那才学也是一等一的,就算是醉翁他们都称赞不已,你这是什么意思,看不上我的闺女了?”

未央顿时急了,连忙道:“岳父说的哪里话,小婿此生能娶得贤妻,都是岳父岳母的功劳,八娘温良贤淑,实乃良配,小婿怎敢有别的想法?”

苏老泉哼了一声,程氏笑道:“我自然知道二郎不会委屈了八娘,只是你哥哥说的对,你们都不小了,我们还等着抱孙子嘞,还是速速完婚的好。”

未央还在踌躇,后世这个年纪,还在高中厮混呢,这会就结婚,是不是过早了一点?

他在那踌躇,苏老泉不乐意了,冷哼一声道:“你小子要是有别的心思,没说的,老夫这就离开书院,从此与你未家一刀两断。”

未央翻了个白眼,还别说,现在书院还真离不开苏老泉,不说苏老泉的个人能力,那是这个时代最顶尖的,就说他统筹的能力,书院的大事小情,几乎都是他在做,虽然他在科举上无有建树,但是书院的老头们,一个个对他交口称赞,认为他将来若是有机会进入朝堂,绝对是贤才,执掌一部,不在话下。

虽然知道苏老泉说的是气话,但是未央却不敢大意。

“小婿听凭安排就是。”

众人闻言大喜,苏老泉当即拍板道:“正月十六是个好日子,虽然时间紧迫了一些,好在东西不缺,咱们最不缺的就是这个,就这天吧。”

几人有商量了一下,就定了下来,打算开始大派请柬了。

未央被他们轰了出来,没有新郎参与商议自己婚事的。

于是他来到了后院,找到了苏八娘。

苏八娘与蔓菁正在聊天,似乎还想谈甚欢。

未央凑了上去,笑呵呵的道:“前院在商议咱们的婚事,你就不想知道知道?”

苏八娘翻了个白眼,冷笑道:“这还需要知道吗?买一送一的好买卖,你还能不乐意?”

未央摸不着头脑,蔓菁羞红了脸。

苏八娘抱着蔓菁的肩膀,趾高气扬的道:“刚刚大嫂与母亲说了,既然要成婚,那就三个一起,这样还省事,再办一场婚礼,还耽误时间。”

未央大惊失色,“这什么跟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苏八娘冷声道:“还好意思说,蔓菁姐姐对你情深意重,你是个死人吗?这都看不出来?蔓菁姐姐今年都二十多了,还能耽搁几年?索性一起办了,以后我们姐妹在你身边,娥皇女英的,岂不美哉?”

蔓菁噗嗤一笑,岂不美哉,都已经烂大街了。

不过她连忙收声,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未央目瞪口呆,天见可怜,他虽然对蔓菁有点意思,但是远没有想到谈婚论嫁这种事,如今看来,自家大嫂早就给自己打好前站了,就等自己这个新郎走马上任了。

未央不由咽了口唾沫,“八娘,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你们设套给我?”

苏八娘啐了未央满脸,说道:“懒得跟你说话,这事就这么定了,你这个没良心的,蔓菁姐姐与我情同姐妹,你若是亲自来说,我会不同意吗?你还好意思让大嫂来说项,当真是不知羞。”

未央这会也没心思计较这些了,他此刻心中又惊又喜,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

不可否认,无论是苏八娘还是蔓菁,都是最好的女子,苏八娘精灵可爱,才华过人,蔓菁更是七窍心肝,这些年跟在他身边,着实学了不少本事,放出去就是一个顶尖的商业人才,就算是入朝为官,也能占据一席之地。

两个如此好的女子同时嫁给自己,这是多大的福分,虽然未央知道在这个时代三妻四妾很是寻常,但是他骨子里毕竟是个后世之人,对于三妻四妾这种事情,虽然有想法,还是有些抵触的,毕竟他生于传统家庭,对于这种事情,与出轨也没有区别了,一时半会接受不了也很正常。

不过对于这种事情,未央一向从善如流,能对蔓菁的一腔痴情有个交代,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所以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接受了现实,乐滋滋的走出了后院。

第278章 迎亲

正月初八,今天黄道吉日,宜嫁娶,宜出行。

蓬莱因为未央要娶娶亲显得格外的热闹。

未央在蓬莱的声望,那可不是吹的,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那都是崇拜有加,对于未央未二郎,那是打心眼里佩服。

于是乎所有人都忙乎了起来,给自己的房子啊,店铺啊,张灯结彩,就连门口的大树,都绕了一圈红绸,极尽奢华。

虽然未央不会请他们,但是人家图的就是个乐。

未央以为自己准备的已经足够了!就连要来宾客的住处都安置妥当了!可万万没想到啊!结婚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弄到大雁!因为大宋的礼法一切向周礼看齐,各个程序必须要做到最好,可是大冬天的,蓬莱里哪里会有活雁给你,没办法,未央把自己认识的能喘气的都叫上了!几乎把锦衣卫中所有活蹦乱跳能走能爬的人全派了出去。

结果是冬天!要么飞那边去了,要么就冻死了!

未央没差点吐血啊!下令让扬州那边快马加鞭赶紧捉雁送来,敢耽误婚事,直接扣除一个月工资。

婚姻过程是指结婚时的具体实施阶段。大宋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除了纳征之外,皆须活雁,因为从周代起,在按六礼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纳征礼以外,其余五礼均需男方使者执雁为礼送与女家。因为雁是候鸟,随气候变化南北迁徒并有定时,且配偶固定,一只亡,另一只不再择偶。古人认为,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配偶固定合乎义礼,婚姻以雁为礼,象征一对男女的阴阳和顺,也象征婚姻的忠贞专一,又称奠雁礼。

首先就是纳采,纳采即为男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若女家同意议婚,则男家正式向女家求婚,正式求婚时须据话雁为礼,于吉日黄昏之时秆往,使人纳其采择之意。当然不是杜钭自去提,家中准备的那些活雁此时就派上了用场。

未洵作为未央的大哥自然要干这事,亲自前往苏老泉的府邸。

未洵到了公主府,和苏洵续礼,而后呈上了婚书递给了范仲淹这位主婚人,范仲淹就开始宣读:“庆历七年春,正月十六阔叙既久,倾属良深。盂春犹寒,。。愿托高媛,谨因姓某官位,敢以礼请。。。未央未然正顿首。”

一篇全是四言六言的文言文句子,也就是所谓的排比对偶,称为骈四俪六的通婚书样子,未洵呕心泣血,连熬了两天才写就的这篇通婚书相当有水平,以至范仲淹读完的时候,猛灌了一气茶水才回过气来。

待女方那边嘀咕了一番合计之后,递出了八字交给了范仲淹,然后,韩知止这位现任书院科研院长又做老本行了被请了过来,合了未央与苏八娘的八字。

未央其实对这个不是很相信,但是你也不能驳人家面子不是?老实的听着呗!韩知止坐着那闭着眼睛开始默念!突然两眼暴睁吓了未央一跳,未央眼神飘向范仲淹,范仲淹也笑着点点头。

最后,韩知止开口宣布未央与苏八娘的八字非常的相合,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天作之合,要是不在一起的话非遭天打雷劈不可,未央感觉这其实也全是一堆的废话,特么的你敢说一个不合试试,一年的经费给你扣掉。

苏洵带着几个老头挤到一边,装模作样地商议一番,一炷香后,苏洵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答婚书,又递给了满脸堆笑范仲淹。

范仲淹又辛辛苦苦的念叨了一炷香的功夫,总算是结束了。好不容易,纳采、问名、纳吉这三关过了,然后,开始纳征,这项活计更是累人。

纳征又称为纳币,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下聘礼虽然多但是很便宜的,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五色丝等等若干礼物。

还有上好的联珠对禽对兽变形纹锦、蜀锦、花缎、绛、绢等,杜纤云前些日子特地购来的虎皮也放在了里边,另有铜钱无数,还有些玉器等等,以眼花缭绕来形容亦不为过。这些又是繁琐的程序!

迎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纳征的六礼隆重的出未家的大门,这次是从未家城外庄园出发,为的就是一个热闹,一路上,全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闻名天下的未央未二郎,娶大才女苏八娘,大家伙自然得来凑凑热闹,瞧个新鲜。

到了书院苏家,等女方的代表苏洵收下了纳征的六礼之后,就算是确定了婚姻关系,于是韩知止又出场了,开始了占卜和商量吉日的请期。

很快,纳征、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全部都搞定了,婚礼便到了“亲迎”的步骤。

亲迎这天,未央在未洵的带领下,来到了摆好了祭祀物品和香案的中庭处,家中众人皆尽跪伏于地,由未洵宣读祭文,意思是未央业已成年,要迎娶苏八娘成礼,告诉祖宗们的在天之灵。

天色恰好,一身大红吉袍腰佩宝剑的未央终于出发了,宝剑是龙吟剑!刚出了府门,就听见无数的叫喊声有如翻卷的巨浪一般轰然扑面而来:“新郎出来咯!”

未央举目望去,人山人海亦不为过,街道竟然被堵得只剩下一条细狭的小道了,密密麻麻的人,只能看见脑袋,连身子都瞧不见了。

未央赶紧正了正衣冠,朝着这些前来观礼的四邻街坊们抱拳行了一礼,又一阵轰然作响的喝彩声在耳边炸响。

跨上马,挥手扬鞭,伴着未央的手势,自有人一声发喊,鼓乐顿时响了起来,仪仗、彩典等也纷纷地在队伍中现身。看热闹的街坊四邻太多,马几乎都迈不开步子,幸好今日早作了准备,数百锦衣卫呼喝连声,挤出了一条小道。就这么勉强的在人海潮里朝着书院移动着,这场面,怕是蓬莱的百姓都来了近半围观,竟然走了一个多时辰。

到了门庭大开的苏家,担任男宾相的王凯走上前去,女眷多是未嫁的女子,先是给王凯一顿撕扯!挨了一顿揍的王凯交出了红包,受尽了刁难,才开始登堂入室。

进了大厅叩见苏洵和程氏,然后由范仲淹主持,叩头,总之说一句,未央就磕一个,礼多人不怪嘛!苏洵和程氏高坐堂上,一身的吉服,喜气洋洋的,叩拜之后苏洵沉着脸道:“未央,八娘从未受过什么苦,以后你要是敢对她不好,哼哼!”

未央连忙上前说些好话。

清了清嗓子,苏洵循序渐进开了女方的答婚书,表情略显严肃的念道:“……族望非高,声猷弗兢,……”

今日未央的狐朋狗友差不多全都到了,天下集团各地的负责人,也都到了,婚礼大家见的多了,这么隆重的还是第一次见,就算是皇帝嫁闺女,估摸着也不敢这么铺张奢侈,不然一个个大帽子扣下来,皇帝也顶不住,他们一个个都看的眼花缭乱,直言不虚此行!

未央在范仲淹的介绍下对着那些充作长辈的书院老头们继续叩拜,昏昏然然,折腾了个把时辰,主婚人范仲淹才示意一切完毕,未央才在众人的簇拥之下朝着后厅而去。

此时整个后厅也全被红绸挂满,红色的灯笼几乎把后厅装点了成了座璀璨的灯房,后厅门外早有人拦住了去路,一大票笑语嫣然扮相喜庆的女子把后厅拦个结实。

打当的一位窈窕美妇也不知是谁家的夫人,当先拦住了去路,手插纤腰,如狼似虎,“久闻未央未二郎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今日方见倒是人材一表,不过嘛,今日你即到了这,休想轻轻松松娶了我的苏家小妹。”

未央亲自上前,见礼道:“请夫人出题!”

那妇人笑道:“今日若是拿不出点儿本事来,休得过我等这一关,快快先赋首喜庆的诗来。”

别说着跟前的这些个拦路妇人,就算是身边的围观人群亦是举着双手赞同,未央虽然是战将,南征北战多年,但是年幼之时,才名不俗,近些年已然许久没有新作问世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所有人都想着聆听一番。

未央没办法,只好诵读道:“火树银花不夜天,金龙醉凤舞除夕。

辉煌妙语羡不够,情满人间泄天机。

三春草木如人意,万里河流似利源。”

总算是过了这一关,苏八娘一身华服,头上挽成了宝髻,又称双环望仙髻,中央镶着一朵巨大的粉红牡丹,后髻处是三对极长的步摇,四蝶银步摇、金镶玉步摇簪、云鬓花颜金步摇,几与肩等宽,眉心处不知道是贴了金片还是啥组成的五瓣梅状,亮晃晃的耀眼得利害,画的是小山眉,眉色竟然是绿色的,额头呈腊黄状,看了老半天才明白过来,那是粉扑出来的效果,唇红齿白,一笑百媚生。

又闹了一阵,接着在一干人等的拱围中,未央和苏八娘这位新人步入了前厅,然后又开始叩头,朝苏洵和程氏三拜九叩。

礼毕之后,苏洵走上前来,亲手扶起了两人,望着自己最心爱的女儿,转眼就要嫁作他人妇,苏洵不由两眼微红:“八娘,日后你可便是未央的妻子了,相夫教子,持家和睦!”

接着程氏也是上前叮嘱了一番,然后,迎亲的队伍离开书院,朝未家而去。

早有人来以扇遮顶将苏八娘扶进了车辇之中。

回到了正门大开的未家,一家老小皆早等候在了门房处,见迎亲的队伍到了,连忙上前。

第279章 婚后生活

没有人知道,未央去书院迎娶苏八娘的同时,蔓菁早就进了未家,成为了未家的媳妇,虽然不是大妇,但是一个平妻的位置,是少不了的。

宾客散尽,未央醉醺醺的走进了洞房,红色的盖头下,苏八娘小脸微红,有些娇羞,还有些兴奋。

初为人妇,饶是苏八娘这个大才女,也手足无措。

未央毫不犹豫的掀开了盖头,连句情话都没有说,只是抱着苏八娘亲了一口,强忍着自己心中禽兽想法,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未央实在是有些下不去手。

“睡吧!”未央痛苦的扔下一句话,蒙头大睡。

苏八娘愕然,虽然未央早就跟她们普及过最佳的结婚生子之类的知识,但是新婚第一夜,自己的丈夫就这么冷淡,苏八娘心中还是很失落的。

不过她完美的显示了自己的教养,为未央脱下衣衫鞋子,躺在未央身边,抱着未央的胳膊,不大会便沉沉睡去。

毕竟折腾了一天,两人都很累了。

别人都在猜测未央的洞房情形的时候,谁都不知道,两人竟然和衣而睡。

清晨,未央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看着身边的苏八娘,歉意的摇了摇头,他觉得结婚归结婚,在身体尚未发育完全之前,似乎不应该行周公之礼。

过早的性行为,对于女孩子的身体,是有上海的。

男孩子一般要到十八岁,女孩子一般要到十七岁,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这个时代,营养与常识的缺乏,实际上人发育的要更晚一些。

未央不愿意伤害苏八娘,这可是要陪自己一生的女人,过早的周公之礼,对苏八娘的未来,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尤其是这个时代避孕措施丝毫没有,万一怀孕生子,那就跟闯鬼门关一个样子。

新娘第二天照例是要拜见长辈的,未家只有哥哥嫂嫂,自然是要敬茶的。

未洵与杜纤云早早就起床了,等待着三位新人前来请安。

杜纤云还特意准备了两个大大的红包。

未央路过蔓菁的房间,把她叫出了门,三人便一同前往。

未央在前,苏八娘与蔓菁携手在后。

蔓菁曾经在风月场厮混过,一眼就看出来了,苏八娘依旧是完璧之身,她皱着眉头低头询问,苏八娘把原委说了,蔓菁低声道:“妹妹,咱们大宋十四五岁就结婚生子的比比皆是,夫君虽然心疼你,但是你也要知道些道理,要知道如今未家不是小门小户人家,你的孩子,才是长子嫡孙,切不可顺着夫君的意思来。”

苏八娘一惊,愁眉苦脸道:“夫君似乎不愿意这么早就生孩子,这种事情,我也不能强求啊。”

蔓菁智珠在握,一副了然的样子道:“这都是小事,你要自己心里有数,若是姐姐先生了孩子,你可不要后悔。”

苏八娘自然知道蔓菁的手段,心里面不由暗暗着急。

看着苏八娘着急的样子,蔓菁低声笑道:“妹妹放心,今晚你如此这般”

两人的话语,自然瞒不过未央的耳目,他心中也思量了许多,觉得这样下去终究不是办法,大不了办事的时候注意一下就是,毕竟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谁还没点需求。

本来未央想拖延个一两年,到时候对苏八娘比较好,但是他却没有考虑到,这个世界,终究是讲究嫡长顺序的,未央明白自己不是啥正人君子,必定会与蔓菁有鱼水之欢,到时候只怕伤了苏八娘的心。

三人各有心思,正思索间,来到了正厅。

未洵端坐在主座上,神态威严,杜纤云却是一脸的欢喜,眼看着一家人和和睦睦,娶妻生子,是她最开心的事。

未烟抱着未珩,在一旁忽闪着大眼睛,打量着自家二哥和两个嫂子,偶尔闪过一丝狡黠,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

新妇奉了茶,未洵抿了一口,笑道:“二郎,如今你也成家立室了,以后不要想小孩子一般胡闹了,要像个大人了。

咱们家现在是将门,你是军中大将,圣人心腹,振兴家业,还需要你的本事。”

未央笑道:“大哥,你这是欺负小弟不懂是不是?你如今是进士之身,尊贵无比,虽然没有入朝为官,但是民生银行在手,天下间能与你抗衡的不多了,你若是想入朝为官,想来一部尚书,那还是稳稳的,就算是入阁拜相,也未可知。”

未洵谦逊道:“说什么傻话,入阁拜相,哪有这么容易?大哥的本事自己知道,你就不要恭维我了。”

未央恬不知耻的道:“大哥说的哪里话?怎么是恭维您?这是事实,小弟我可是实诚人,从来都不会恭维人。”

一旁的杜纤云双眉一横,兄弟俩顿时不吱声了。

苏八娘与蔓菁一个抬头看横梁,一个低头看地板,仿佛几天的房子,格外的好看。

杜纤云笑道:“你们兄弟本事大,我是知道的,但是能不能低调一些?相互吹捧还上瘾了不成?幸亏是在家里,要是在外面,真是丢死个人了。”

未央正色道:“嫂嫂此言诧异,我们兄弟乃是真真的正人君子,不信您出去打听打听,谁不说我们兄弟的好?”

杜纤云无语,懒得理会两个惫懒货,拉着两个弟妹,笑道:“以后家里的事情,就有劳两位弟妹了,嫂嫂我为这兄妹几个操碎了心,如今也该歇息歇息了。”

这就是要放权了,苏八娘一脸的为难,管理事情,她可没有这个本事。

蔓菁见状笑道:“嫂嫂放心,蔓菁定然帮助嫂嫂与妹妹管好家里的事情。”

蔓菁的本事那是有目共睹的,天下集团的大小事务,虽然经过未央的手,但是大部分都是蔓菁去处理,她就像是未央的助理一般,论起处理事情的本事,别说小小的未家,没有几口人,就算是给她一州一府,都是游刃有余,比起苏八娘这个被未央呵护有加的才女来说,蔓菁才是商业中个奇才。

商业奇才,管理家事,那自然是无往不利。

不过蔓菁自然不会越俎代庖,她还是有分寸的,该做的事情去做,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会做,这是为人的原则问题。

她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很正,杜纤云是大嫂,是一家之主,这是毋庸置疑的,苏八娘虽然称呼她为姐姐,但是确实正室,她只是平妻偏房,虽然可以揽权,但是有未央在,她这辈子都不会干未央不开心的事。

只要一家人开开心心在一起,那就是最好的事情,这是未央说的,她不会违逆未央的意思。

一家人开开心心的过了几天,这期间,在蔓菁的不懈努力下,未央终于与苏八娘圆房了。

说起来这其中还有些趣事,那一日王凯来找未央喝酒,带的是两坛子虎鞭酒,王凯也不知道按的什么心思,一个劲的灌未央,蔓菁在一旁看得真切,摸出了一些不知道什么粉末,放在了茶水里,给未央端了过去,只此一杯,却是没有王凯的份,让王凯很是不满。

未央不疑有他,张口就喝下。

不知不觉间,未央脑子懵懵的,小腹内一团火气升腾,浑身燥热不堪,看向蔓菁的眼神,燃烧着火焰。

王凯哈哈大笑,长身而去,不好打扰兄弟的好事。

蔓菁撩拨得未央心痒痒的,眼看yu huo喷薄而出,直接就把未央送到了苏八娘的床上。

好事就这么成了。

未央醒来的时候,看着不胜娇羞的苏八娘,叹了口气,联系的亲吻了她的面颊,也就听天由命了。

于是乎,未央其后的日子里,一龙二凤的日子,过的逍遥自在,至于未洵一家,早就去了书院。

就这样过了约摸半月的时间,首先受不了的是滕子京,他遣学生来到未央处。

这位就是程颢,这小子来到书院后,表现平平,又不喜欢幽州苦寒之地,所以回到了书院继续求学,但是在学问一途,有种韧劲,刻苦钻研,还算是中规中矩,只是性子太过方正,不讨未央的喜欢。

程颢也不废话,干巴巴的念了一首诗,还是白居易的诗。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念完诗,程颢拱手作揖,扬长而去,连给未央发火的机会都没有。

未央自然知道老头子的意思,滕子京派自己不喜欢的程颢来,念了这么一首诗,自然不是骂自己昏君,自己也没有这个资格,人家的意思是,你小子整日里沉迷于温柔乡不干正事,这是要作死啊!

未央咂摸过味来,这些日子确实放纵了一些,也该收心了,总是这样下去,自己的身体也吃不消啊,这已经开始腰酸背痛的了,需要好生进补修养一番。

第280章 未家人

于是未央举家搬到了书院,终于开始了正常人的生活,不过每日里晚上,依旧不消停,好在未央身体强健,倒是能吃的消。

不过每到这时候,他就十分同情赵祯。

赵祯在历代皇帝中,都堪称勤劳的小蜜蜂,这都是没有孩子闹的,广播种嘛!

未央两个都感觉吃不消了,赵祯后宫佳丽没有三千也有数百,一年到头,也不知道是怎么撑过来的。

莫非有什么秘方?未央如是想着。

不过未央自然没有心思去找赵祯讨要秘方,现在蓬莱的发展如火如荼,这已经进入二月份了,产业拆分也到了紧要关头,未央虽然不管事,但是大事还是需要他签字才行的。

饶是如此,光是看文件签字,未央都累的不轻。

二月底的一天,圣旨终于到了,加封未央未敷文阁侍制、宣威将军,随侍殿前。

未央咂摸了半天,才发现,自己这两个新职位,文武兼备,都是从四品的官职,而且还都是散官。

这就值得探究一二了,尤其是随侍殿前四个字,虽然是散官,但是却无人敢于小视这四个字的威力,特么的天天陪着皇帝的散官,谁敢欺负?别说是散官,就算是一个白丁,天天陪着皇帝聊天打屁,也没有任何人敢于轻视。

未央本来想墨迹几天,但是前来宣旨的陈贤说道:“二郎,咱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次你入朝,老祖宗说了,需要多多观察,而不可随意妄言,所以你一定要注意,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就看着就行。”

未央气急,怒道:“老子是去干事情的,不是看他们耍猴的,怎么?不愿意老子说话怎地?老陈,咱们多年的交情,你跟我说实话,圣人是个什么心思?”

未央咆哮帝附体,陈贤一点都不害怕,他慢条斯理的道:“圣心难测,岂是我等所能揣度?不过二郎此去是福非祸,以你的本事,多加小心,谁又能奈何的了你?”

未央犹豫了一下,看着陈贤道:“你不回去了?”

陈贤得意的笑道:“圣人觉得老奴这残破之身还有些用处,让我在蓬莱处理事务,至于京城的事情,咱不想管,也不敢管。”

未央一把拽住陈贤的衣领,怒气勃发,“老子这些年在宫里就你一个眼线,你不会去了是个什么意思?要老子做聋子还是瞎子?这些年给你的好处,都喂狗了不成?”

陈贤笑眯眯的使劲掰开未央的手,双手一摊,无奈道:“这事可怪不得我,宫里能干事情的内侍实在是太少了,这些年我好歹跟你学了些本事,圣人无人可用,可不就得用我?这还得要谢谢二郎的栽培才是。”

未央依旧不干休,“放屁,你那点本事,连我家的小白都比你强,还好意思显摆!不过你得给我说一下,我要是出了事,找谁去说项。”

陈贤这才满意的道:“这才像话嘛!咱们多年的交情,我怎么会害你?你要是出了事,谁也不用找,直接差人去西门找一个叫小林子的太监,那是老祖宗的干重孙,老祖宗专门为你准备的。”

未央这才转怒为喜,笑呵呵的给陈贤整理了一下衣衫,“早说嘛!我说你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在京城跟瞎子似的。”

陈贤瞥了一眼未央,无语道:“你这话说的亏心不?你在京城的眼线还少了?且不说国舅爷,千年世家柳家,就算是将门之中,你说一句话,不知道多少人来巴结你。

要知道那些将门弟子这些年被压迫的狠了,巴不得你去京城给他们撑腰呢。”

未央愣了,“我去开封,管他们什么事?这么上杆子往上凑?”

陈贤撇撇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这些年靠着你,曹家、王家、潘家、杨家赚的盆满钵满,富可敌国,家中的新一代在幽州之战又屡立战功,这就是将门的荣耀啊。

其他几家,当然是想靠着你的东风,助他们扶摇直上了?

当然,要是你未二郎愿意给他们卖命,估计他们会更欢喜一些。”

未央皱了皱眉,陈贤的意思很明显,固然有愿意与他交好的将门,但是却未必就没有打算想要掌控他的将门子弟,这其中的分别可就大了。

但是未央是什么人,岂是别人轻易可以拿捏的?也不知道那个没脑子的,认为可以掌控未央这种人物。

陈贤笑了笑道:“想明白了?那就好,人家以为你就是一个骤然而贵的小孩子,固然有几分敛财的本事,但是比起他们百年的积累,还差了不知多少,认为你未央就应该给人家做牛做马。

所以你这次去开封,要当心文人,也要当心武人。

文武之中,对你有想法的可不少,他们垂涎天下集团可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而且咱们的直道合拢之后,马上就要开始运行,到时候铁轨一同运行,那可就不是一条直道了,那是一条金路。

他们怎么会放弃这么巨大的利益?就算是与你联盟,心怀不轨者多有。”

未央肃然,躬身对陈贤施礼道:“老陈,多谢你的提醒。”

陈贤双眼一酸,自从与未央结识以来,他找到了被人尊重的感觉,未央对他很好,不把他当成残缺之人对待,连带着曹佾他们都对自己礼遇有加,他很珍惜这份情感,一向都是细心呵护,生怕出了什么岔子。

“二郎,有你这句话,咱老陈这辈子也值了。这事情就算是我不提醒你,到了开封,国舅爷他们也会提醒你,你用不着谢我,老陈拿你当朋友,你拿老陈当朋友,我就知足了。”

未央拍了拍陈贤的肩膀,哈哈大笑道:“他们说是他们的事,你说是你的事,你今日说了,我就能从容应对,省得到时候措不及防。

不过他们敢对我动心思,也不看看马王爷几只眼!老子不把他们坑的哭爹喊娘,老子未央两个字倒过来写。”

两人相视一笑,笑的快意非常。

陈贤自然相信未央的话,能在十几岁就大些偌大的基业,古往今来,未央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而且在天下间呼风唤雨,视天下英杰如同无物的未二郎,岂是区区几个将门纨绔就能摆布的?至于文人,他们本来就是死对头,就算是再玩些花样,未央也早有准备,不至于吃亏。

未央请陈贤大吃了一顿,算是酬谢了。

陈贤来的第三日,未央就辞别了蓬莱众人,带着苏八娘、蔓菁、未烟三人上路了,鲁常带着锦衣卫中的一百精锐跟着他一起上京。

本来是不想带未烟的,这小妮子非要去开封见见世面,软磨硬泡,不知怎地说服了杜纤云,未央只得带上她。

鲁常一直是锦衣卫的中坚力量,未央本意是让他继续在军中立功,但是他不愿意,非要跟着未央道京城,心中未必没有去京城看一看的心思,这个大老粗,实际上心思细腻,否则也不可能在沙门岛称王称霸那么些年,如今辽国大败,数年之内不可能再有大的战事,还不如在未央身边,搞不好建功立业的速度,比在边关还要快。

要说这些年,鲁常对未央非常了解,未央虽然不喜惹事,但是一旦惹出事情来,绝对是天大的事情,跟在未央身边,绝对有大展身手的时候。

跟随未央而来的,还有小白,这家伙如今生猛无比,自从跟随赵祯会面耶律洪基之后,自信心爆棚,除了未央,现在连杜纤云的话都不大听了,很是骄傲。

未央唯恐把这家伙留在蓬莱惹出事端,万一一不小心吃了个学生,那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有小白在身边,起码女眷们的安危,未央省心不少,鲁常等人的主要责任,也是负责几个女眷的安全问题。

未央虽然自信天下无敌,但是别人不对你下手,对你身边的人下手,未央也没辙。

所以有小白与鲁常在,算是个双保险,足以让苏八娘三人安全无忧了。

一百锦衣卫的战力,加上小白的本事,就算是一支千人军队,也能轻易收拾了。

未央从来都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但是要想让他满足,很难,简单点说,就是他的目标很宏大,就算是穿越之前,他也是一个敢捅破天的性子,不然羽箭这种东西,也不会现世了。

来到大宋,更加的肆无忌惮,现在所虑者,不过是自家家人的安慰罢了。

如今他有锦衣卫在手,蓬莱固若金汤,家人朋友都在书院,就算是有人想要暗害都没有机会。

当然,除了未洵经常在外奔波,不过未洵身边,早早就安排了锦衣卫中的数十好手,严加守护,就连衣食住行,都妥善安排,这才是安身立命之道。

也不怪未央小心,这年头,谁知道那些人会用出什么腌臜手段来,上次包拯与唐介去曲阜查孔家的时候,人家可是明目张胆的就用上了毒酒,未央不得不小心,也不敢不小心,再重要的东西,命没了,也就不重要了。

所以说,人命大于天!未家人的命,那更是重中之重!

第281章 未入京,风云动

未央人尚未到开封,开封已经鸡飞狗跳了。

实在是未央的战绩实在是太过惊人,在他手里面,能讨得好的人不多,就算是贾昌朝这种老狐狸,都折在了未央的手里,这还是未央顾念贾章的情谊,没有下死手。

首相夏竦,也被未央整的抱病不出,更遑论他在东南的时候,一次性就干掉了那么多官员,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未央绝对脱不了干系。

所谓官场屠夫,莫过于此。

对于未央的到来,很多人都上下活动,有些人是想要阻止,有些人是想要交好。

至于想要阻止的人,注定要失望了,皇帝要的人,你有几个脑袋拦着?

现在的皇帝可不是几年前的皇帝了,威势日重,颇为强势。

那些想要交好未央的人,无非是见到未央蒸蒸日上,早晚会成为大宋最顶尖的权臣,所以想要结交一二,接个好风,直上青云。

贾昌朝就是如此,上次与未央干了一场,落得个被雪藏的下场,自家儿子反而高歌猛进,已经有了善于理财的名头,年轻一辈风头正劲,这让老贾很不是滋味,老子不如儿子,让他很不爽。

所以他找到了文彦博。

“宽夫兄!”贾昌朝笑呵呵的来到了文府,放低了身段,给文彦博施礼。

文彦博不敢怠慢,要说资格,贾昌朝甚至比他还老一些,只是贾昌朝属于幸进,名声不大好,但是两人同殿为臣,自然知根知底,要说手段,都是半斤八两罢了。

贾昌朝不是未央的对手,文彦博要是遇到未央,只怕也会落得个同样的下场,对于贾昌朝的到来,文彦博还是很欢喜的。

“子明兄,”文彦博老远就走了过来,迎接贾昌朝,“子明兄大驾光临,真是令寒舍蓬荜生辉啊。”

贾昌朝笑了笑,“宽夫兄有礼了,如今宽夫兄正是春风得意之时,圣人归来,多有倚重之处,老夫是比不了啊。”

文彦博笑道:“子明兄说笑了,子明兄乃是肱骨之臣,圣人早有重起之意,只是如今朝中事务颇多,圣人一时忙碌,大约不记得了,不过子明兄放心,老夫定然会给子明兄说话的。”

贾昌朝不动声色,心中却暗自腹诽,这老小子,还想让老子承你的情,简直就是扯淡,就算没有你文宽夫,老子早晚也会杀入政事堂。

“那就多谢宽夫兄了。”贾昌朝笑呵呵的道,“宽夫兄,未央未二郎不日将抵达京城,宽夫兄对此事如何看待?”

说了半天,这才是重点。

文宽夫笑道:“未央乃是天下奇才,经略东南,北伐幽州,助圣人夺回我大宋疆土,乃是我大宋的忠臣良将,合该大用。

如今圣人锐意进取,想要改变天下,未央就是圣人手中的一柄神剑,自然要大用特用。”

贾昌朝呵呵一笑道:“宽夫兄所言甚是,未央此人,我也见过书面,犬子与未央也是好友,对他甚为赞赏。

但是年轻人嘛!做起事来难免焦躁,咱们这些老人,还是需要时时耳提面命,省得这些年轻人做错了事情。

宽夫兄以为如何?”

文彦博闻言笑道:“子明兄所言甚是,正该如此。”

两个老狐狸话里话外,都是要拿捏一下未央,最好是把未央握在手里,俯首帖耳,这才最好。

他们单个不是未央的对手,但是联合起来,还是有信心与未央斗一斗的,毕竟都是经年的老狐狸,未央就算是再妖孽,还能翻天不成。

与此同时,濮安懿王赵允让的王府,他的二十几个儿子济济一堂,垂首听训。

“老十三不日就要回到京城,这个时候,你们都不要给我作祸,好生在王府里呆着,没事不要整日里章台走马的,影响了老十三的事情,家法伺候。”

老大赵宗懿皱眉道:“父王,老十三如今跟未央走的很近,未央也要来京城了,而且他是圣人心腹,只怕老十三会被未央所惑,到时候咱们做的一切,还有意义吗?”

赵允让冷笑道:“这事由不得他,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咱们家为了老十三做了这么多,他就算是不想做,也得硬推着他去做。”

老二赵宗朴上前道:“父王,原先依附咱们家的那些人,眼看着皇子渐渐大了,很多人都转换门庭了,孩儿前去拜访,竟然还吃了闭门羹。”

赵允让张开了嘴巴,无声笑道:“那些墙头草,本就无关紧要,我这里有一份名单,到时候交给老十三,这些都是与我王府交好的大臣,就算是皇子安然无虞长大chéng rén,只要皇子还不是太子,我们就有机会,他们也断然不会背叛我们家。”

众人默然,也不知道赵允让哪来的自信,如同封魔一般,非要推着老十三当皇帝,这样真的好吗?

自家已经位极人臣,家中子嗣众多,老十三一个人,能比得上家里这么多人吗?

万一夺嫡失败,可就是个身死族灭的下场啊!

赵允让自然不理会自家孩子们的心思,在他的眼里,只要老十三赵宗实能当上皇帝,就算是王府死绝了,也值了!

皇宫之中,赵祯看着唐介与包拯、陈执中三人,笑道:“三位爱卿,如今大事已定,只待开始变法,这次变法,务必重上到下,全部清洗一遍,为我大宋打下万世基业。”

唐介三个同时翻了个白眼,你是皇帝,口含天宪不错,但是信口胡诌就不对了。

包拯当即躬身道:“陛下,自古由乱入治,兴衰轮回,我大宋如今尚有各种弊端,需要慢慢去改善,只怕就算是百十年也不见得功成,陛下还是稳重一点的好。”

赵祯脸色一黑,臣子们为他好,自然是让人欢喜,但是一味的耿直,这让他就很难堪了。

无论还包拯还是唐介,都是那种敢跟皇帝硬刚的人物,陈执中倒是好一些,但是遇到大事,也绝不会退让。

都不让人省心啊!赵祯此时极度的想念未央,要是未央在,绝对不会这么刚直。

赵祯觉得自己让未央进京的时间,实在是晚了一些,眼看着都三月份了,一年都过了四分之一了,这小子还流连花丛,不舍得来呢。

要不是看他刚成亲的份上,赵祯恨不得早早就把他弄到开封来,为自己分忧。

“爱卿所言甚是,只是如今我大宋万民归心,刚刚大胜,百姓们翘首以盼,希望我们进行变革。

如今幽州之地,已经开始了均田方案,渐渐复苏,反观我大宋腹地,依旧死气沉沉,若是再不施以重手,只怕会民怨沸腾啊!”

唐介上前道:“陛下,说起变法,当年范相公也是携天下大望,却落得个草草结束的下场。

如今大宋虽然国力日盛,但是世家大族根深蒂固,却是不容易改变。

未央固然是奇才,但是要想靠着未央一己之力,改变天下,未免太过儿戏了吧。

所以臣以为,还是循序渐进的好,各种法令都需慢慢推广,太过急躁,伤害的依旧是普通百姓。”

陈执中也道:“陛下,两位相公老城某国,臣深以为然。

未央固然做出了一些成绩,无论是东南还是幽州,都算是变法的先驱之地,只是如今时机确实尚未成熟,还需徐徐图之。”

赵祯满面不爽,为何一谈到变法,就连这几位铁杆心腹都有些抵触,那到了真正变法的时候,又是何等的艰难?

当年范仲淹变法的时候,你们就是推推阻阻的,现在朕要用未央变法,你们虽然不反对,却认为应该慢慢来,你们到底惧怕什么?

朕乃是天子,受命于天,区区一些世家大族,又怕什么?孔家这个天下第一世家都被朕推翻了,其他人若是想要阻拦,大不了朕就杀他一个血流成河。

一时间,赵祯浑身散发着一种恐怖的戾气,让三位大臣骇然无比。

不愧为是上过战场的皇帝,真正发起怒来,还是很吓人的,尤其是赵祯,做成了太祖太宗都没有做成的事情,收复了幽州,只需再过数年,国内安宁,收复云州,荡平辽国,灭了西夏,估摸着都不是问题。

可问题是现在的世家已经颇有抵触了,他们掌控着大宋半壁江山,几乎天下的工商,都在他们的手中,国朝赋税,还要靠着他们。

在他们身上割肉,岂是那么容易的?一个不慎,就是天下皆反的局面啊!

赵祯毫不在意,自家太祖在世的时候,一招杯酒释兵权,就把武人打入了深渊,文人虽然心思鬼域,但是大不了拿起刀枪就是,只要在短时间内强行把文人的脊梁打断,到时候进行变法,岂不是无往而不利?

赵祯越想越觉得这样做最好,只是他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文人虽然可恶了一些,但是毕竟还不敢zào fǎn,你若是重用武人,把武人捧上天,早晚有一天,会出两个不肖之徒,到时候大宋的江山,依旧不稳当。

不得不说,赵祯在某一方面来说,还是太稚嫩了。

第282章 重临开封

未央的手里攥着一份资料,闭目沉思。

这份资料,正是关于扬州到开封的直道的问题,直道本身没有问题,甚至绝大部分直道,已经开始运营了,只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开封与扬州两边,还未正式开通。

说白了,就是中间通,两头堵,就如同水闸一般,把水堵在了中间。

这只是因为,某些人想要借着直道,给自己扬名,或者说拍皇帝的马屁。

未央一直以为直道是因为工期问题,所以才耽误至今,如今看来,是自己想当然了。

至于能压住曹佾等人,甚至不买天下集团的账,阻止直道运营的人,自然是手眼通天,权势通天的人。

这种人,在大宋并不多,可惜的是,未央就遇到了不止一位。

夏竦与赵允让联手,强行阻止直道的运营。

得到这个消息,未央苦笑不已,这年头,你做好事,可能就有人跟你反着来,把好事弄成坏事,现在看来,自己还是小觑了这些朝堂之上,最顶尖的人物。

他们一旦联手,爆发出来的力量,绝对不容小觑,就连赵祯都不得不卖个面子。

显然,赵祯是肯定知道这事的,之所以没有知会未央,估摸着也是想露一把脸,至于曹佾等人,这时候才通风报信,看来是赵祯的意思。

多方联合之下,把未央这个主事人排除在外,却又不得不同意他们的做法,老狐狸就是老狐狸,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高招。

不过只是一条直道,未央并不在意,早一天晚一天的事,再说了以前没有直道,大家不是该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日子吗?难道直道不开通了,大家就都饿死了?显然并不是。

蔓菁凑了过来,看了两眼,忽然笑道:“夫君,这未必就是坏事。”

未央笑呵呵的道:“看出来了?”

蔓菁笑道:“自然,他们不让直道运营,南来北往的货物,不入京城,不进江南,要知道,这一天下来,合计起来,损失不知道多少。

他们自以为得计,却不知此举无疑得罪了直道周边的豪商世家等势力,这时候只要我们趁虚而入,这些人便会成为我们的人,为我们下一步的计划添砖加瓦。”

未央嘿嘿一笑道:“不错,正是如此,他们久居高位,视天下万民如刍狗,却不知这天下的根基,本就是百姓,能出如此昏招,想来首相大人与赵允让,也不是什么高明的人物,却是不值得重视了。

看来我们需要调整一下思路了,把时间平白耗费在两个bái chi身上,实在是不划算。”

蔓菁愕然,夏竦人称“夏狠人”,一直以来都以凌厉的作风横行于世,就算是皇帝,都不见得放在眼里。

濮安懿王赵允让更是宗室的大家长,如今的大宗正,执掌皇室,连皇帝都礼让三分,这两个人联手,谁又敢小觑了?不曾想在未央的眼里,只是跳梁小丑罢了。

不过转念一想,蔓菁便抿嘴笑道:“夫君,这事交给妾身来办,一定办的漂漂亮亮的。”

未央沉吟一番,摇头道:“不妥,如今你是我身边的亲近人,我们远离了蓬莱,身边没有了出谋划策之人,正需要你在身边为我筹划,此事就交于集团其他人去做,想来他们也能办好,毕竟不是什么大事。”

蔓菁也不着恼,反而十分欢喜,能陪在未央身边,当然是极好的。

一旁的苏八娘撇撇嘴道:“你们两个有完没完,酸死我算了。”

未央与蔓菁相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

苏八娘气的小嘴撅的老高,索性走出马车,坐在小白身上,揪着小白的耳朵撒气。

小白一脸的悲愤,没奈何,谁让这是自家女主人,只得耷拉着脑袋,驮着苏八娘到处跑,偶尔还能抓住一只野兔,让苏八娘惊呼连连,开心不已,一会的功夫,就忘了自家夫君和侧室秀恩爱的事了。

未央与蔓菁抓紧时间研判事情,争取在到达开封之前,把事情策划好,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

就这样,一行人二月末开始启程,一直到了三月中,才到了开封。

未央骑在马王马背之上,遥望开封。

上一次来,匆匆而过,根本就没有细看,如今再看,只觉开封壮阔美丽,殊为不凡。

白居易在《隋堤柳》诗中写道:“大业年中炀天子,种柳成行夹流水。西自黄河东至淮,绿影一千三百里。大业末年春暮月,柳色如烟絮如雪。”从中能够想象那时的开封是何等的壮观美丽。开封种植菊花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1600多年前的南北朝,大唐时期就已经驰名全国,绵延至今。诗仙李白有诗云:

我浮黄河去京阙,挂席欲进波连山。

天长水阔厌远涉,访古始及平台间。

平台为客忧思多,对酒遂作梁园歌。

却忆蓬池阮公咏,因吟“渌水扬洪波”。

洪波浩荡迷旧国,路远西归安可得!

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

平头奴子摇大扇,五月不热疑清秋。

玉盘杨梅为君设,吴盐如花皎白雪。

持盐把酒但饮之,莫学夷齐事高洁。

昔人豪贵信陵君,今人耕种信陵坟。

荒城虚照碧山月,古木尽入苍梧云。

梁王宫阙今安在?枚马先归不相待。

舞影歌声散渌池,空馀汴水东流海。

沈吟此事泪满衣,黄金买醉未能归。

连呼五白行六博,分曹赌酒酣驰晖。

歌且谣,意方远,东山高卧时起来,欲济苍生未应晚。

柳永的一阙雨霖铃: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两位名传千古的大家盛赞之地,绝对是让人向往。

赵匡胤、赵光义兄弟用了二十年的时古都开封间,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封建割据局面,开封成为全国政治、经济、交通、文化的中心。那时的开封是一个开放的都市,宗教文化门类多、规模大、知名度高。久负盛名的历代皇家寺院大相国寺、建于北宋供奉佛舍利的开宝寺铁塔、天清寺繁塔、三大道观之一的延庆观、自春秋保存至今的禹王台、兴国寺塔、大云寺塔、东大寺、古观音寺、天主教河南总修院以及建于min guo初年的全省首家女子寺院宝珠寺等,宗教门类齐全。

历史上,开封为宋朝国都长达168年,历经九代帝王。东京城周阔30余公里,由外城、内城、皇城三座城池组成,人口达到150余万,是一座气势雄伟,规模宏大,富丽辉煌的都城。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繁华的世界大都会,而显赫于世。北宋画家张择端绘制的巨幅画卷《清明上河图》,生动形象地描绘了东京开封城的繁华景象。北宋也是继唐代以后科技、文化、艺术发展的又一鼎盛时期,创造了一代灿烂辉煌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宋文化。清正廉明的包公,满门忠烈的杨家将,图强变法的王安石,,都曾在开封留下光辉的足迹,他们的丰功伟绩,作为民族文化,至今仍在海内外广为传颂。

开封还是中国最早有犹太人定居的城市。北宋时,一批犹太移民经天竺迁徙到当时繁华宋都东京,宋皇帝御旨:“归我仲夏,遵守祖风,留遗汴梁”。古代开封犹太人同汉、回民族保持着和睦的关系,按照本民族习俗繁衍生息,安居乐业,绵延700余年。由于历史、文化和自然等因素,开封犹太人逐渐与当地民族融合,留下了一段独特令人回味悠长的历史。

不可否认,就算是很多人认为,开封不是最佳的都城之地,但是其壮阔美丽之处,丝毫不逊于任何古都,就算是未央,也不得不点头称赞,这绝对是当今世界上,最宏伟壮阔的都城之一。

“夫君,开封城好大啊!比蓬莱大了好几倍。”苏八娘少女心性,虽然嫁了人,但是未家一家人都宠着她,她现在甚至比未嫁人之前,更加活泼烂漫。

未央宠溺的抱住了苏八娘的肩膀,豪迈的道:“从今日开始,咱们就要在这里打天下了,你看着,你的夫君,将在这里,让天下人知道,谁才是能匡扶社稷之人。”

苏八娘崇拜的看着未央道:“那自然是夫君了,我爹都说,若是夫君都不能让大宋起死回生,大宋是真的没救了。”

蔓菁在一旁骄傲的说道:“夫君南征北战,建立蓬莱重镇,创建天下集团,收拢东南九州,创下偌大的基业,如今的天下,只剩一些不甘心利益被分散的士大夫苟延残喘,假以时日,夫君定然能扫清寰宇,重振华夏!”

未央哈哈大笑,看向壮阔的开封城,左拥右抱,豪气勃发。

第283章 再见

曹佾忧心忡忡的站在城门口,他的身后是柳羽与潘肃,柳羽一脸的愤慨,至于潘肃,则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过了许久,柳羽终于忍不住了,“景休!这次的事情,你应该给我们兄弟一个交代,为何擅自做主!”

曹佾面色涨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柳羽更加气愤,“曹景休,别人怕你国舅爷,我不怕,这些年我们容易吗?为何这种重大的事情,竟然连通知都不通知一声,要不是我家老爷子跟我说了一嘴,我都不知道。”

潘肃也漠然道:“景休兄,这次的事情,你办的确实是差了。”

柳羽冷着一张脸,不屑道:“什么时候将门竟然跟那些酸腐文人搅合在一块了,而且甘心为人驱使,简直就是丢人现眼。”

曹佾终于不再沉默了,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事是我做错了,我认错就是,只是我姐夫压着,不让我往外说,还有赵允让那个老贼,不知道给家里什么好处了,几个老人竟然把我禁足了数天。”

柳羽与潘肃沉默了,所谓世家,不论是将门还是文人,都算是世家,家中人数不少,就连最衰弱的杨家,也不是杨文广一个人说的算的,更何况如日中天的曹家。

曹佾虽然是家主,这些年给家里弄了不知多少好处,但是总有那些贪心的老家伙,认为这是家主应该干的事情,而且好处太少了,应该把全天下的好处,都弄回家里才是,贪得无厌的后果,就是处处掣肘。

曹佾固然是国舅爷,但是他这个国舅爷的位置,也要看皇帝高不高兴,皇帝不高兴,他就连个屁都不是,再加上家里的老人们威逼阻止,导致他现在里外不是人。

柳羽冷哼一声,面色缓和了一些,说道:“这事你自己跟二郎说吧!他把我们当成过命的兄弟,什么事情都不瞒着我们,但是我们呢?眼皮子低下被人摆了一道,却不自知,丢人啊!”

潘肃也黑着一张脸,这几天他也被禁足了,更何况潘家他还不是家主,只是一个分支罢了,家里的大事,都是他大哥潘衮做主,被人拿捏,那是一点脾气都没有。

曹佾咬着牙道:“两位兄弟放心,二郎来了,这事我一力担下,要打要罚,我都认了。”

过了一会,一辆马车径直从官道上缓缓而来,鲁常带着一百锦衣卫,全副武装,丝毫不掩饰自己骄兵悍将的本色,尤其是当先一头猛虎,更是让路人侧目不已。

曹佾三人打马上前,鲁常是他们经常交往的,自然熟识,也不阻拦。

马车停了下来,未央探出了脑袋,看到自己几个朋友,当即笑开了花,“哎呦,三位兄弟,这么远就过来接,让小弟不胜惶恐啊!”

曹佾毫不犹豫,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沉声道:“二郎,直道的事情,是我办的差了,我现在给你赔礼道歉来了。”

一朝国舅给自己下跪,未央吓了一大跳,赶忙下车扶起曹佾,没好气的道:“咱们兄弟之间,难道就值一条直道?区区一条直道罢了,就算是你曹景休把天下集团卖了,只要你心中还认我这个兄弟,哪有如何?大不了从头再来就是?”

曹景休感动不已,“你真不怪我?”

未央哈哈大笑道:“非但不怪,我还要谢谢你嘞!”

未央把自己的分析一说,曹佾、潘肃与柳羽三人顿时喜形于色,当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没想到这事对自己等人,竟然还有如此多的好处。

柳羽低笑道:“这下子好了,他们这么做,咱们下一步就好走了,最起码阻力少了大半。”

就连一向木木的潘肃都笑道:“看来我们又要大赚一笔了,这可是好事。”

曹佾却惭愧不已,“没说的,今天哥哥请客,咱们樊楼不醉不归!”

“咳咳!”

马车中传来不悦的轻咳声,曹佾连忙道:“可是两位弟妹?”

苏八娘与蔓菁探出脑袋,苏八娘性子天真,不悦道:“我说国舅爷,这才几天不见,就不认识了?怎地你们眼里只有我家夫君,就没有我们女人吗?”

大家都是惯熟的,三人在蓬莱的时候,没少与苏八娘还有蔓菁在一起讨论事情,所以一点都不矫情,也没有别人家那些规矩。

柳羽仗着年纪小,笑呵呵的道:“两位嫂子,咱们去樊楼,你们要一起去吗?要说樊楼,那可是京城第一楼,老潘家的产业,里面的厨子,丝毫不比风雅阁的差,而且在樊楼上,还能尽览开封景色,尤其是汴河,烟波浩瀚的河流上,舟船如织,往来日夜不停,开封城的达官贵人,最是喜欢游览汴河,说不得还能见到几个漂亮的小娘子。”

柳羽这个口无遮拦的,立刻就让苏八娘拧起了眉头,她一步跳下马车,冷笑道:“是不是还有清倌rén dàn琴吹箫,以助雅兴?”

“那是自然!”柳羽一脸的骄傲。

其实这个时代,对于逛青楼,还是很开放的,家里有条件的,无一不以逛青楼为荣,就连文坛盟主欧阳修,都是青楼的常客,章台班头的名声,可不是白来的。

就像是后世有一个关汉卿,这家伙有一句话说得好,自称:“我是个普天下的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后世大部分人都把铜豌豆当成关汉卿不屈的傲骨,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人家的原话是: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恁子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我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我也会围棋,会蹴踘,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口,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那,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

一直以来,专家们以为这一大段词是关汉卿自个对自个的自画像,表现出他敢于斗争不畏权贵“窗帘本来就是蓝色”的自以为是一样。

这段话实践说了铜豌豆的三个特征,一是喜好,二是专长,三是志趣。对于喜好,铜豌豆的喜好是梁园月、东京酒、洛阳花和章台柳,这四样也代表着古代知识分子的四项最潮的娱乐活动,即是酒、色、情、爱。

而铜豌豆,大家还以为是形容一个人的性格坚定倔强,其实在元朝时候,这是市井间的俚语,意思是老嫖客、老司机。老关爬的是章台柳,其实他就是爬上妓院采花啊。

专长方面,老关的专长包含下围棋、蹴鞠{踢足球}、打围{摸骨牌}、插科{讲笑话}、双陆{赌钱}。老关讲笑话的场合都是风月场合,这些笑话很可能大多数是黄段子、吟诗作对以及吹拉弹唱等等,也就是说老关酒色财气、吃喝嫖赌样样精。

最后,老关说出了自个的远大志趣,那即是即便被打掉牙打断腿,只需有这一条命在,谁也阻挠不了他“康庄大道”上奋勇向前。

“老嫖客”,于是“铜豌豆”作为代称,此外风月老手们还想出了一大堆词汇,例如“水晶球”“老门槛”等。

关汉卿此人最推崇的就是欧阳修,一向以章台班头自诩,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风流浪子,与傲骨根本没有毛的关系。

柳羽一句话说出来,未央就知道坏了,自家的情况自家知道,欧阳修久在蓬莱,忙成狗一般,还隔三差五就去一趟青楼,早就被杜纤云列为容易教坏小孩一类,出了学问,严禁自家人与欧阳修走的太近,耳濡目染之下,苏八娘自然对青楼没有啥好印象。

“柳子羽!”苏八娘双眉一竖,上去一把扭住柳羽的耳朵,怒道:“感情你小子就是个浪荡子,也不知道月娥姐姐知不知道,有没有教育过你!”

“八娘饶命!”柳羽只觉得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眼泪汪汪的道:“这不是二郎来了吗?咱们开封,除了这个有名,其他的不值一提,小弟还不是想让二郎开心一下嘛!”

“开心?”苏八娘的声音顿时高了八度,手中用力,冷笑道:“开心道别的姑娘床上去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比二郎还大一岁,看来需要给你找个娘子,好好管教一下你,把你一身的坏习惯都改掉。”

未央看柳羽呲牙咧嘴,连忙求情道:“八娘,快快松手,大庭广众之下,成何体统。”

苏八娘这才松了手,转眼对未央怒道:“莫非你还真想去看看?”

此言一出,连蔓菁都幽怨的看着未央。

未央连忙赔笑道:“娘子说的哪里话?夫君洁身自好,断然不会干那等龌蹉之事。”

“这才像话!”苏八娘满意的点了点头,扫了几人一眼,冷笑道:“吃饭归吃饭,要是让我们姐妹知道干了什么龌蹉事,别说没提醒你们。”

第284章 干他一个天翻地覆

未央四人狼狈逃窜,至于苏八娘与蔓菁,自然是去了早就准备好的宅子。

所谓京城居大不易,毕竟是对一般人来说的,对于未央这个堪称天下第一巨富的家伙来说,一栋宅子,实在是没有什么难度。

“你这张破嘴啊!”未央边走边对柳羽抱怨,“以前你还挺聪明的,怎么最近越来越蠢了,咱们爷们出来寻欢作乐,能在女眷跟前说吗?”

柳羽怒道:“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表现的太优秀,我至于现在这样子吗?都是被逼的!老爷子天天在我耳朵边上喋喋不休,我那个姐姐有事没事就打我一顿,再聪明的人,都被打傻了。”

未央哼唧道:“管我屁事,你自己没本事,还怪我咯!”

潘肃在一旁笑道:“樊楼到了,咱们先入楼吃饭吧,想来二郎一路上风餐露宿的,没有吃好。”

入了樊楼,四人叫了一大桌子菜,未央一顿狮子摇头,头也不抬的道:“整治一些,送到我府上去。”

潘肃拍了拍手,进来了一个靓丽的女子,耳语了一会,那女子便离去了。

曹佾慢悠悠的吃着美食,喝着美酒,嘴里说着:“二郎,你这次来,到底是什么章程,你倒是说说,咱们兄弟,也好有个准备。”

未央停下了正啃着的一只猪肘子,正色道:“你们真愿意掺和?”

曹佾点头道:“咱们一路走来,好几年的风风雨雨,自然是信得过你。”

潘肃也点头道:“自然如此,以前挣钱,挣得亏心,还生怕别人来查,现在不一样了,虽然挣的钱多了,但是做了很多事情,为国为民的,反而比以前快活了许多。”

柳羽怼了潘肃一下,不屑道:“亏心的事是你干的,我家可都是干干净净的。”

潘肃懒得理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未央。

未央擦了擦嘴巴,灌了一大壶茶水,这才说道:“我的目标很简单,也很直接,那就是让老百姓吃饱穿暖,如此而已。

实际上,当初我也未必有这种目标,之所以如此,不外乎是滕老夫子他们的影响罢了。

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我们都是这世界上最顶尖的人物,若是还像别人一样,靠着一些田产,整日里盘剥升斗小民,那也太没有意思了,千百年后,说不得落得个不仁的名声。

以前我们就筹划过很多次,也谈过很多次,如今集团的民生银行,开遍了大江南北,为的是什么?想来你们也知道。

今日我进京,虽是圣人诏书召来,但是也是这些年我们经营的结果。

既然我来了,那么必然不能像以前一样,一成不变。

你们信我,我知道,咱们之间亲如兄弟,但是你们各家的人,未必都能戮力同心,就比如这一次直道事件,就是前车之鉴。

蓬莱的电灯,你们也见识过了,还有一些你们没见过的,比电灯更厉害的东西,这东西就是用在铁轨上的。

直道开通之后,这东西随之启动,到时候财源滚滚,日进斗金都是笑话,一日的进项,只怕够以前你们一年挣的钱还要多。

这只是开始,往后会越来越大,我所要求的,就是你们不要被金钱迷失了心智,约束好自家人,该挣的钱挣,不该挣的不挣,该花的钱要花,万事以我们的计划为先。

谁要是觉得不能如此,那么就撤股,以后咱们还是兄弟!”

未央说完,从怀里掏出了厚厚一沓计划书,抛给了三人。

三人仔细研读,越看越是心惊,若是让未央这样搞,百姓们吃饱穿暖都是小事情,最先遭殃的,就是他们这些世家子弟。

但是未央的话说的明白,他们虽然有所犹豫,但是一向信任未央,曹佾当先发话道:“二郎,哥哥这次出了丑,你的意思我明白,家族越大,死的越快,自古以来皆是如此,你放心,我此次回去之后,定然收拢权力,把家族的几个族老弄去守祠堂。”

未央点头道:“一家实力越强,便死的越快,除非你想zào fǎn,想来你们不会有这么大逆不道的想法。

我之所以拉着圣人合伙,本心也就是如此,有圣人为靠山,就算是我们所打造的财富全数用之于民,只要我们想要,就能在短短时间内聚拢巨大的财富。

所以钱这个东西对我们来说,只是账面上的数字罢了,我们要掌握的,是金权!

金权这个东西,不逊于皇权与相权,甚至犹有过之。

自古以来,为何有王朝兴衰轮回,不过是因为人口激增,货币缺乏,导致通货膨胀,百姓们一年的劳动,产生的财富连吃饱饭都不可能,怎么可能不揭竿而起?

我们要做的,就是调控金权,让天下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

未央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解释了何谓金权,金融市场能做得到的事情真不少,只是任何事物,一到凡是的地步,便成荒谬。

市场化、混改之风一起,眼看又将出现另一场化公为私的gāo cháo,财富进一步集中,贫富悬殊进一步恶化,效率未见,公平立马受损。

一般而言,效率和公平可以没有冲突,但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则肯定有。

自汉朝以来,我们就有盐铁等关係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这两千年的正反经验,足证国有企业是必须的,是有生命力的。尤其是治理一个像我国这样庞大的单一制国家,这是中央zhèng fu的必要的控制手段。

放眼未来,人民将要求国家提供更多公gong chǎn品,结果必然会出现更多并非以营利为唯一,或者第一目标的国有企业。

西方尝试推行私营,但并非以营利为唯一,或者第一目标的社会企业,香港特区céng yin quánzhèng fu也曾大力推动社会企业,但鲜有成功,能达到可持续发展的例子,大都是以此为藉口,吃zhèng fu补贴、优惠的政策饭。

所以,市场并非什么问题都解决的,而且还会产生很多问题。zi you市场必然趋向垄断,而资本发展到某一地步,即便为了自保,也要胁裹民众利益,挑战公权。

孙中山把这问题看得很通透,提倡「节制资本」。用时下说法,就是「把资本放进笼子里」。

zhèng fu时刻都要节制资本,不能让它无限扩充,嚣张拔扈,只有这样,效率与公平都受到兼顾,我们才能社会、经济、生态都达到平衡,可持续发展。

在任何国家,民众都只是权力的工具——或是被权力统治的对象。抽象的民众——“人民”掌握国家权力在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这纯粹是欺人的梦话!人民哪有神通能把权力关到笼子里?

但是,在一些政治后进国家,行zhèng quán力无限大,行政官员权力至大。

而在西方一些,总统的确不是老大。国王或女王也不是老大。掌权者不是老大——因为那里统治国家的并不是总统或国王。总统、国王、女王都只是权力的象征和工具。官员则是”公仆“,是傀儡,是领薪水的打工者。

但是,如果以为,因此,在美国和西方权力之上的最高统治者就是“人民”,是“民众”,是“min zhu”──那就是极端的天真与无知!

未央最后总结道:“把资本放进笼子里,彻底掌握住金权,所有关乎民生的物资,必须掌握在朝廷的手里,必须派有德有才之士管理。

至于朝廷如今的悬棺制度,重德不重才,不看你有没有能力,只看你德行如何,我认为这是极其不健康的,必须要进行调整,挑选能做事,敢做事的人。

只有勇于任事的人,才能对社会进步有促进的作用,而不是坐在高位上侃侃而谈,说什么道德文章,空谈爱国。

华夏数千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这才有了所谓君王垂拱而治,实现了用神化君王的方式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权力,把它关起来,权力才不会害人。”

未央一句把资本放进笼子里,彻底吓傻了三人,他们被未央熏陶了这么些年,自然知道金权与资本的力量,只是没想到,未央的胃口竟然这么大。

这是chi luo裸的跟皇权抗争啊!

至于相权,那是文人的专利,人家牢牢的把持的,三人相信,若是真的能掌握金权,相权什么的,都不重要了,至于皇权,更是不足为虑。

这与zào fǎn有啥区别啊!

莫非未央真的是圣人不成?想要打造出一个旷古未有之世?

未央嘿嘿一笑,也不作答,让他们自己想去吧!

潘肃脑子最笨,脑子笨的人一般想的就少,过了许久,他才闷声道:“二郎,你说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老潘这条命,就交给你了。”

柳羽也怪叫道:“说什么呢?我家老头子虽然老了一些,但是比别家总算有一点好,那就是从来不阻止咱做事,这事我干了。”

曹佾最后才长舒了一口气,面色涨红道:“那就干!”

未央哈哈大笑道:“今日所谈,你限于我们四人!既然要干,那就干他一个天翻地覆!”

四人同时举杯,狂笑道:“干他一个天翻地覆”

第285章 金属本位

未央的计划中,首先,便是金融系统重头戏,银行的普及。

这里不仅仅是民生银行,还需要成立一家国有银行,隶属于大宋皇家的银行,还需要成立一家隶属于大宋zhèng fu部门的银行,与国皇家的银行区分开来。

这其中,皇家银行负责发行货币,zhèng fu部门的银行,负责核算以及发债还有俸禄支付等问题。

至于其他的大大小小的钱庄,若是不进行整合,自然是没有市场的,毕竟银行存取便利,还有朝廷背书,大宋朝廷的信誉如此坚挺,哪还有那些靠着高息获利钱庄的生存空间,早晚他们会自发的筹建私立银行,向公家的银行看齐。

只要到了这一步,国家就可以管控金融,金融有了良好的秩序,其他的事情,就都好办了。

第二件,便是以开封为试点,开启连锁模式。

众所皆知,国人对于吃,那可是相当的热衷,中华数千年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美食历史。

衣食住行,吃饭排在第二位,是不可或缺的。

开封是一个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或许还不止这些,单单从这一点上来说,就是屹立在世间之巅的存在。

如何让着百万人口高效的运转起来,带来巨大的利益,毫无疑问,在未央的脑海中,浮现了“餐饮”两个大字。

首先要创建连锁超市类似的农产品市场,以开封周边的农村供给开封,农村就能获取巨大的经济利润,开封的人,也有了多样化的食材。

百万人口,一天光是吃喝拉撒,那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就是典型的以城市带动农村的模式。

不消多少,只消开封建立个千百家超级市场,就能极大的改善开封城中还有周边的生活,让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时候再慢慢推广。

其次便是娱乐,现在的娱乐方式,根本没有别的,除了听个曲,就是上青楼,开封的赋税,竟然有三成是这些青楼贡献的,这绝不是一个健康的现象,必须扭转过来。

蹴鞠比赛什么的必须有,马术比赛什么的也需要,至于其他的,慢慢想就是。

国人最喜欢看热闹,也最容易被感染,只要多弄几次比赛,自然去青楼的次数就少了,还能带动全民健身,这可是大好事。

再次,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如何把世家大族家里埋得铜钱拿出来进行消费。

铜钱埋在地下,只是一堆破铜烂铁,只有拿出来进行循环使用,才是真正的货币,这也是未央想要变法的基础所在。

赵祯的龙案上,摆放着未央的计划书,上面详细的写着未央的计划,他此刻已经陷入了莫名的震撼之中,未央所提议的银行也好,超市也好,甚至如何让世家把铜钱拿出来也好,都不是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他甚至认为,除了银行以外,其他的事情,都很难办成。

“陛下!”未央笑眯眯的道:“银行的事情可以慢慢来,世家的问题,也很好解决,只要把超市建起来,臣有把握,让世家把铜钱拿出来。”

“哦?”赵祯来了兴趣,“怎么办?”

未央从怀里摸出三枚亮闪闪的东西,一字排开,放在了龙案上。

赵祯看去,顿时眼前一亮,他上前拿起了第一枚。

无孔钱币,第一枚黄澄澄的,正面以阳刻雕刻着太祖的头像,背面雕刻着大宋皇家银行的字样,中间还有一个“壹”字,至于边缘,则是一圈圈竖纹,很是精致。

第二枚与第三枚与第一枚类似,只是一个是银质,一个是金质,同样的精美无比,饶是赵祯见多识广,也不知道未央拿出三枚精致的钱币是何用意。

未央解释道:“要想把是世家大族的钱弄出来,首先要知道,什么才是货币。”

未央拿起那枚铜币,笑道:“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在商品生产条件下,货币作为商品价值的代表,直接体现社会劳动,可以表现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和购买其他一切商品。

货币反映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共有五种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前两种为基本职能。

从货币的功能来看,货币的积极作用表现在:作为交换媒介,货币降低了产品交换成本,提高了交换效率;降低了价值衡量和比较的成本,为实现产品交换提供了便利;作为价值贮藏形式,货币提供了最具流动性的价值贮藏形式,丰富了贮藏手段。

其次,货币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特殊力量,它使人们的生产活动和生活突破了狭小的天地。因为在缺少货币的社会,人们积累的是实物财富,而实物财富的转移相对困难,这必然会xiàn zhi人们行动的zi you,人们的思想也多受禁锢;而货币出现以后,人们的活动领域得到了很大的扩展,货币“使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

与此同时,人们的思想也就不再受一地传统习俗及偏见的束缚,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对商品生产的扩大,思想文化的进步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人们可以利用货币去进行财富的积累和承袭,这就激发了人们创造财富的无限yu wàng,随之而来的,它为扩大再生产创造了条件。没有货币的出现,就没有资本的积累和社会资本的利用。因为若只有物质财富的累积,人们只能在简单再生产的小圈子内循环,不可能出现扩大的社会再生产。所以货币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最后,货币在整体经济社会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商品生产和交换占主导地位的现代社会中,货币的作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

在生活中人们所需要的各种商品,都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人们所需要的各种服务,也需要支付货币来获得;人们劳动工作所获得的报酬——也就是俸禄,也是用货币支付的;人们积累财富,保存财富的主要方式是积攒和存储货币。如果货币供求失衡发生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就会制约经济运行和发展。朝廷运用各种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时,都要利用货币信用形式,而货币政策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经济政策。不仅大宋的各种经济活动离不开货币,别的国家经济贸易和各种交往活动中也需要货币。因此,货币对经济发展、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把货币称之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陛下不反对吧?”

赵祯懵懂的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

未央笑道:“简单点说,咱们铸造的货币,因为各种原因,都流入了一部分人手里,而这一部分人,囤积货币,或是用来买卖产业,或是用来放贷。

更关键的是,这一部分人是不用纳税的,所以大宋赋税虽然看似年年增长,其实总体上是处于萎缩状态,这也是造成钱荒的原因之一。”

赵祯皱眉道:“你的意思我听明白了,只是如何解决钱荒?用这种钱币就行?”

未央摇头道:“自然是不行的,钱荒由来已久,甚至历朝历代之所以有人揭竿而起,就是因为钱荒的原因,试想一下,若是隋炀帝修运河,有足够的钱粮,还会有十八路诸侯zào fǎn吗?自然不会。

我们现在所做的,不过是统一货币,建立一个基准,我称之为:金属本位!

以黄金、白银、铜,三种贵金属,铸造货币,同时国库内保证充盈的储备。

无孔货币上市之后,自然要淘汰有空货币,到时候无孔货币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有空货币就会成为无用之物,或是回收,或是熔铸,重新铸造成货币,循环利用。

这期间,只要我们操作得当,世家大族将打入凡尘,再也没有囤积货币的资格!”

赵祯依旧处于懵逼状态,许久才问道:“如何让市场认可呢?”

未央笑道:“很简单!一个字:吃!”

“吃?”赵祯更加疑惑了。

“建立超级市场,市场内以新型货币作为结算单位,只要开封人认可了,就能推广天下,同时朝廷建立皇家银行,用以铸造发行货币。

有朝廷背书,有市场认可,就能建立统一的货币金融市场,世家大族深埋地下的铜钱,就是一堆废铜,再也不是货币。”

赵祯终于明白了,他倒吸了一口气,古人说的好: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未央的计划何止是釜底抽薪,简直是挖人家的祖坟啊!

可以想见,一旦未央的计划真正的实施起来,反应快的,还能避免一些损失,反应慢的,只怕是真正的血本无归啊!

赵祯看了看三枚钱币,忽然笑了,“未爱卿,你不老实啊!”

未央无奈道:“您看出来了?”

赵祯得意的道:“朕虽然深居九重,但是还是能看出来的,你这些钱币,都不是足斤足两啊!”

未央笑道:“自然不是,铜七锡三,如此铸造。”

赵祯点头道:“还不算过分啊!”

未央嗤笑道:“总比那些铜五锡五的铜钱来的好不是?世家大族若是愿意兑换,自然是可以的,若是不愿意,咱们就拭目以待!”

第286章 南北沟通的开始

三月十五是财神爷赵公明的生日,此日拜拜,财源滚滚。

这一日,是大宋开封到扬州的直道正式开通的日子。

天还未亮,开封城外就人头汹涌,因为传说当今皇帝,会亲自来观礼。

按理说这直道乃是天下集团的产业,这是在礼部都备了案的,但是有些人就是恬不知耻,硬生生的把直道称作是圣天子修德怀远,广施教化的成就。

赵祯也不反对,本来天下集团他就是最大的股东,这直道与自家的也没差别,所以很光棍的接受了这些人的吹捧,打算再次在大宋子民面前,展现一下天子雄风

赵祯出来的时候,当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彩旗招展,人山人海。

就连未央,都被这些人的热情吓了一跳,他默默地站在官员之中,自以为很低调,但是一群老头子里面,进来一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年轻人,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到,更何况今天来能近前观看的人,傻子还真没有。

于是当自己被一群人指指点点时候,未央心中很是不爽,但是不爽归不爽,礼部的人在一旁一个个跟山大王似的,陛下亲临,谁要是敢不守规矩,就算是扔到大牢里,也没有人会过问,最起码一个大不敬的罪名是跑不掉的。

赵祯今天穿的很骚包,白色的龙袍,腰系金玉,头戴平添冠,后面两个带御器械,一个捧着天子剑,一个捧着凤鸣刀,跟门神似的。

天子剑与凤鸣刀,在幽州之战过后,王德用和狄青就很知趣的送还给了赵祯,毕竟是天子象征,臣子也不好拿在手中。

赵祯龙行虎步,来到了早就搭好的台子上。

这台子也不凡,是用汉白玉一块块累起来的,雕刻的华美异常,也不知是哪个败家的玩意干出来的事情。

不过赵祯显然很是满意,他来到台子终于,吐气开声,声若雷霆。

“朕自御极以来,兢兢业业,宵衣旰食,遇事唯恐不小心谨慎,处事唯恐不得民心。

朕做了这么久的皇帝,自去岁幽州之战后,才知道,深居皇宫大内,所处理的事情,未必就是真的百姓所诉求的事情。

所以今日,朕来到了这直道之上,站在这里,告诉大家,我大宋江山,将如这直道一般,南北联通,万载不衰!”

未央很荣幸的再次充当了话筒的任务,不然赵祯的声音就算是再大,也只是个凡人,哪能传遍此地?

虽然惊异于陛下的声音竟然如此之大,但是却没有人怀疑,天子嘛!上天之子,肯定有特别之处,没准咱们陛下就嗓门特别大呢?

“陛下万岁!大宋万岁!”

“陛下万岁!大宋万岁!”

“陛下万岁!大宋万岁!”

。。。。。。

近十万人一起欢呼,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几乎荡平了空中的白云。

赵祯从未觉得哪一日如今日这般扬眉吐气,自从幽州归来之后,他威势日重,自信心再次回归了自己,早已不是昔日那个唯唯诺诺的皇帝了。

于是赵祯抬起双手,虚虚一压,顿时现场鸦雀无声。

未央崇拜的看着这个男人,这才是天下权力的巅峰啊!

“朕自感大宋亿万里疆土,每日里发生那么多事,非是一人所能处理,就算是累死朕,朕也不可能处理完。”

赵祯说了句笑话,下面顿时传出了善意的笑声。

君父说什么就是什么,大家听着就是?

“民生艰难啊!朕在幽州与开封之间,见识了民间疾苦,才知道百姓过的是什么日子?哪些fěn shi tài ping的话咱们就不说了。

老百姓所图的,不过是有衣穿,有饭吃,家里有些闲钱,逢年过节,能吃上一顿肉,能给孩子买些布料做件衣服,能让孩子读书识字。

这么简单的要求,竟然是百姓一生的追求。

朕无能啊!竟然连这么小的要求能不能满足。

但是现在不同了,直道开通了,就一定能带来商机,就一定能给百姓们带来财富。

值此直道开通之际,朕宣布一件事!”

赵祯故意停顿了一下,顿时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文人担忧的是皇帝别有整什么幺蛾子,百姓却只希望皇帝多做些好事。

赵祯朗声道:“朕读书之时,时常听人言:君子不言利!所以以前朕对于钱财,真的没有什么概念,这是错误的,朕知错改错!

所以朕认为,要筹建银行,暂时唤作:大宋银行以及大宋农业银行。

银行的功用,想来大家都知晓,至于具体做什么,日后自然会有告示出来。”

赵祯说完,径直坐下,闭目养神。

下面的百姓欢呼不已,银行这个东西,自从民生银行风靡天下之后,谁有不知道呢?可悲的是,民生银行毕竟没有开的满天下都是,这让他们很是伤感,没有生在存钱还有利息的地方。

现在不同了,既然是银行,还有皇家背书,自然要比民生银行更胜一筹,皇家总不至于贪墨大家辛辛苦苦积攒的银子吧?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如丧考妣的一部分文官。

皇帝宣布筹建银行这种事情,事先没有透露出任何风声,这让他们直接处在了很尴尬的境地。

银行是什么?他们比谁都清楚,没有钱庄的暴利,但是官家筹建的银行,吸金能力绝对是刚刚的,只要操作得当,这就是一块最大的肥肉啊!

更可恶的是,原本属于世家大族,乡绅族老的一部分利益,很有可能直接就被银行吸纳过去,有银行在,又有谁闲着蛋疼,去借gāo li dài那驴打滚的印子钱?

这简直是刨祖坟啊!

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是谁撺掇陛下去筹建银行的。

一时间所有的官员,都看向了未央,民生银行就是他家的,他自然最有发言权,而且这小子一直是个变法派,与世家过不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要说不是他干的,鬼都不信。

未央眼观鼻鼻观心,对于这些目光,看都不看,理都不理!

这年头做事,就要有一张厚脸皮,要是脸皮不够厚,光是人家的目光你都受不住,还做什么事?

直道开通,早就准备好进入开封的南方商贾,一个个等在那边,只等着赵祯君臣演完大戏,就顺道进入开封城,开始赚钱大业。

随着赵祯一声令下,阻挡直道的一道道工事,被挽马拉了开来,露出了那边密密麻麻的车队。

未央欢喜的看着直道上的商贾,眼睛如同月牙一般。

这才是这个时代该有的景象啊!

有人要问了,这么多物资进入京城,就不会冲击物价吗?

显然是会的,以前南方的物资要进入北方,无论是水路还是陆路,除了沿途关卡吃喝拿要之外,还要受漕帮的勒索。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从扬州开始,一直到开封,只需要缴纳两次费用,一次是直道使用费用,一次是纳税。

加一起,也没有以往的十分之一多,就算是物资降价一些,也比以前有赚头。

而且物资适当的降价,老百姓也能消费的起,需求量就会大大增加,薄利多销,总比哄抬物价来的好一些,还能搏一个好名声不是?

就连赵祯都惊讶的看着这些商贾,粗略看去,最起码有两三万人,好几里长的直道,都被塞的满满当当的。

不过看着琳琅满目的物资,赵祯只想大笑三声,以示开心。

商品入城,光是赋税,就缴纳了上百万贯,可以想见,单单这一次,有多少物资进入了开封。

三司使唐介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这么大一笔钱,若是天天如此,大宋国库也不用捉襟见肘了。

当赵祯显摆的把报表拿给未央的时候,未央只是笑了笑,这一天不过是特例罢了,其他日子,绝不会有这么多商税的。

要知道为了这一天,不管事商贾,还是天下集团,都努力了近小四年的时间,若是不能来一个开门红,那还玩个屁!

不过未央还是粗略了算了一下,一天不说多,十来万贯的商税还是有的,一年下来,几千万贯不成问题。

一旦火车开通,未央觉得还能提高十倍的效率,虽然不见得能提高十倍的税赋,但是足够大宋朝廷上下不至于为了一些铜板整日里在朝堂之上争的面红耳赤了。

“陛下!大宋银行已经筹建完毕,新址就在樊楼对面,至于农业银行,臣以为应该交给三司使去做。”

赵祯这会正沉浸在兴奋之中,想也不想的就说道:“爱卿做事朕是放心的,就按你的意思去办,只是你说的超市,什么时候可以开张?朕还想去看看呢。”

未央翻了个白眼,感情您剪彩还上瘾了?

“这事国舅爷曹佾正在办,开封这么大,我们计算了一下,差不多需要上千家小型超市,还需要数十家大型超市,这就需要很多店面或者土地,正在洽谈之中,只要地方够了,就可以开张了。”

赵祯红光满面,哈哈大笑道:“景休这些年可是出息了,做事情还算是合心意啊!”

能不合您心意吗?反正都是给您打工!未央心中腹诽不已。

第287章 朝议

一群胡子花白的大员里面,混进来一个稚嫩的面孔,这在大宋不算是新鲜事。

新鲜的是,这个稚嫩的面孔,竟然混进了四品官的队伍,再进两步,就有资格进政事堂了。

要知道大宋在朝的一品官很少,政事堂的相公们,就是一品官,就那么寥寥几位。

二品官,就是大宋说了算的那一群人了,三品官本来就不多,都是一方大员,至于四品官,这是真正做事的一群人,人数不算多,但是也不算少。

未央今年满打满算才十七岁,十七岁的年纪,别家的孩子还在家里苦读呢,稍微浪荡一点的,正在章台走马,眠花宿柳。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于小视未央,人家是靠真本事走上来的,而且敢跟首相掰腕子,那可不是一般的四品官员,是真真正正的实权派。

漫说他是朝廷四品大员,就算是个白身,也没有人敢于小视于他。

这就是真本事带来的好处。

当陈琳在上面宣读着大宋银行与农业银行的章程,具体有那些人负责哪一块的时候,满朝大员,都是静静的听着。

等陈琳读完了,身为马仔的郑骧当即就跳了出来。

“启奏陛下,自古以来,君王修德敬天,施恩天下,方为正道,如今朝廷竟然建立银行,岂非是与民争利?众口悠悠,只怕朝廷声望,毁于一旦。”

这话一出,唐介立刻就不乐意了,要知道,农业银行,可是要他负责的。

“郑大人此意,可是要把银行事宜,交给有权有势的世家?”

郑骧毫不退让,“自然如此,我大宋厚待士人,养士百年,如今天下承平,正是士人报效国家之时。

世家大族,根基深厚,有财力有人脉,对朝廷忠心耿耿,足以托付大事。

朝廷把银行交给世家大族,每年按份额收取赋税,岂不比亲自经营来的体面?”

唐介可不是白丁,他可是下过功夫的,对于银行的职能与威力,朝堂之上比他更了解的人,也没有多少。

他当即冷哼一声,说道:“郑大人,你的意思是,朝廷只负责收钱?至于他们如何做,就让他们自己制定章程?

这样一来,银行与钱庄有何区别?左右不过又是一座大一些的钱庄罢了,与民何益?”

郑骧反驳道:“存取有息,低息贷款!我请问唐相公,如此以来,银行如何保证正常运作?万一经营不善,是不是要国库支持?是不是要拿国库的银子去填窟窿?”

唐介顿时哑然,他还真没想过万一经营不善该怎么办。

唐介哑火了,自然有人顶上,贾章很荣幸的担任了这个炮筒子。

他如今是天章阁侍制,从四品的大员,已经有资格站在朝堂之上了,在加上天下集团的事务,他几乎都参与了,对于银行,虽然没有深入研究,但是比起朝堂上这些人来说,绝对是精通级别的。

“哈哈哈!”贾章先是大笑三声,以示不屑,惹得郑骧怒目而视,他才不疾不徐的说道:“郑大人,百姓借贷存款,都是有数的,能有多少银子?

再说了寻常百姓,除了遇到大事,哪能去借钱?借钱大户,可都是商贾,他们走南闯北,难免身上有钱财不足的时候,他们又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息。

只要经营得当,自然是旱涝保收。

若是交给世家大族,他们打着朝廷的名号,做着蝇营狗苟之事,搞的tiān nu人怨,到时候朝廷可是要背锅的!

郑大人要为世家取得经营权,莫非是收了好处?”

“荒唐!”郑骧心中一颤,他还真收了好处,不过这时候怎么可能认?那不是找死吗?

“本官乃是朝廷命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从无贪墨之事!”

郑骧说的轻巧,但是贾章多贼,他跟着贾昌朝学了不知多少朝堂心术,又跟着未央学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眼就看出来郑骧是做贼心虚,心中大乐,这可真是搂草打兔子,赚了啊!

“郑大人有没有收受贿赂本官不知道,本官只知道,与其建一个大一些的钱庄,还不如不建来的好。”

郑骧正要再争辩几句,老庞籍走了上来,叹了口气,说道:“银行固然可以筹建,但是恐怕朝廷监管不力,再加上民间若是有人跟风,又该如何是好?”

老牌的宰执,就是不一样,说出来的话那是刀刀见肉,一针见血啊!

贾章面对庞籍,自然气短了一些,所以他的老子贾昌朝走了上来,所谓上阵父子兵嘛!就算是父子之间有嫌隙,这时候该给儿子撑面子的时候,也不能落了威风。

“庞相公,朝廷对于民间金银流通,自有法度,到时候依法办事,岂不更好?”

所谓四两拨千斤,贾昌朝干的就不着痕迹,朝廷自有法度,你操什么心?老老实实的按照朝廷法度做事不好吗?莫非你老庞籍还有别的想法?

庞籍自然是没有别的想法,不过毕竟是经年的老狐狸,断然不会输给贾昌朝。

“朝廷法度,自然要遵从,只是有些人不遵法度,肆意妄为又该如何?我大宋养士百年,士人道德高隆,清正廉洁,总比那些龌蹉小人做事,来的干净吧?”

贾昌朝顿时面色难看无比,他不是正统科举出身,不过如今他身居高位,敢拿他出身说事的人,还真没有几个,老庞籍一言不合就人身攻击,让贾昌朝心中恼怒不已,别以为你是前辈,就能拿捏我,老子发起火来,连自己都怕!

“庞相公,士人固然道德高隆,但是要说清正廉洁,是真的如此吗?就没有几个贪赃枉法的?

远的不说,就说东南动荡,我记得有个叫庞光的,就贯会与人暗通款曲,贪墨了不少钱财啊!”

老庞籍须发皆张,他亲弟弟的事情,是他这辈子唯一的污点,被贾昌朝当堂拿出来说起,宰执颜面何存!

“贾子明!安敢欺我!”

“庞醇之!莫要倚老卖老!”

两个人如同斗鸡似的,眼看就要掐起来。

赵祯终于咳嗽了一声,缓缓开口道:“今日议事,以事论事,不得言及其他。”

“是!”

两个老头躬身施礼,各自退去。

夏竦冷哼一声,不悦的看了一眼自己的马仔们,没有一个有用的,事到临头,还需要老夫亲自出手,他上前一步,朗声道:“启奏陛下!如今天下百废待兴,臣以为应当以万民为先,孔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可知也。’还请陛下以万民为重,莫要听信一些小人谗言。”

未央很遗憾,这时候陈执中不在,历史上陈执中与夏竦可是对头,夏竦罢相,就是因为陈执中谏言的。

“夏相公此言差矣!”未央悠然站了出来,这边有战斗力的没有几个,剩下一个包拯,干事情还行,互喷这种事情,还真不擅长,至于其他人,都不是夏竦的对手,唯有未有亲自出手了。

“大禹治水,疏而不堵。民心如水,亦应如此。min yi为本、生命至上,只要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体现了对人民生命的珍惜,必将赢得人民的尊重,必将极大地凝聚起前行的力量。

min yi如水,可疏不可堵啊!

如今天下民心在我大宋,正该是兴利除弊之时!”

夏竦冷冷的看了未央一眼,不悦道:“未大人初入朝堂,想来不懂朝堂的规矩,却不知政事堂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君王之名进行复核,若有不利者,自当封还。”

未央愕然,回头看了一眼唐介,唐介点了点头,未央顿时无语了,没想到政事堂还有这么大的权力,连皇帝的命令都能封还。

他心思连转,笑眯眯的道:“夏相公,敢问筹建银行可是乱命?

退一步说,就算是筹建银行是乱命,但是陛下已经责令三司使筹建农业银行,三司使是你政事堂下的重要衙门,你们可以回去斟酌一二,再详细讨论嘛!

至于大宋银行,严格来说,这是皇家私立银行,与朝廷并不关联,一切经营事务,自然由皇家管理。”

未央一通歪理,竟然还能自圆其说,连他自己都佩服自己,我特么太有才了,幸好当时做了两手准备,不然只筹建一家银行,连说辞都没有了。

朝堂之上争争吵吵,关乎银行的大事,但是另一件几乎能改变大宋的事情,却没有人关注。

国舅爷亲自出马,还真没有多少人敢不给面子,不仅仅是因为曹佾果国舅的身份,人家这些年经营的口碑,那也是很坚挺的。

短短时间内,曹佾就盘下了足够的店铺,买下了足够的地产,只待未央从集团调集人手,从蓬莱调集大将,就可以开工了。

开封自然是有工匠的,但是一些重要的工程,比如总部,还是需要自己人才放心,而且开封缺少算学人才,严格来说,除了暨行书院,现在满天下都没有几个这种人才。

天下集团经营数年,终于要一展獠牙,让世人见识一下天下集团的绝世风采了!

第288章 看谁刚!

也不知道谁规定的,在京官员上朝,还需要坐轿。

未央是享不了这个福,第一天上朝,在朝堂上大战群臣之后,本来想休息一下,不成想来的时候还挺舒服的轿子,这会跟过山车没啥区别,那叫一个颠簸哟!

未央回到家中,直接就瘫在了椅子上,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

苏八娘与蔓菁早早就准备好了,两人一左一右给未央按摩酸软的肌肉,苏八娘笑眯眯的道:“怎么样夫君,第一天上朝的感觉?”

未央如同死狗一般,享受着娘子们的按摩,下意识的哼哼道:“爽倒是爽了,满朝文武,一般都视你们夫君如仇寇,搞的好像我挖了他们祖坟似的。”

蔓菁笑道:“在朝为官,哪有在蓬莱来的逍遥写意,合纵连横之下,今日的盟友,搞不好就是明日的敌人。

夫君第一次正式上朝,就成为众矢之的,只怕以后做事,也不会那么容易。

对了夫君,圣人有没有给您个官职什么的?您现在的官职虽然清贵,毕竟都是散官,名不正言不顺啊!”

不提还好,一提未央就火大,“官职倒是有了,开封府尹,怎么样?圣人够意思吧?这可是宰执一级的高管必由之路,可是第一天就把你们夫君放在火上烤,多少双眼睛盯着我这个复府尹呢。”

苏八娘与蔓菁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蔓菁努努嘴,苏八娘便谄媚的笑道:“多好的官职,夫君好好做,一定能做出一番事业来,以后宣麻拜相,我们姐妹也能跟着沾光。”

未央苦笑道:“别高兴的太早,这次我还接了筹备大宋银行的事情,再加上超市的事情,够我忙活的了。

这可真正是众矢之的了,满朝上下,若非反对我的,就是觊觎我们财富的,真正的盟友,少之又少。

而且你们夫君虽然厉害,但是一直都不是过于聪明的人,对于权谋之术,实在是没有天份。

我所依仗者,不过是一些神奇的手段罢了。”

苏八娘顿时一脸骄傲,蔓菁确实茫然无比,“夫君,什么手段,能战胜他们吗?”

未央笑道:“自然是掀桌子的手段,惹急了我,大不了掀桌子就是,把他们全部打入地狱,没有了过多的反对之人,自然好做事?”

蔓菁更加的疑惑了,苏八娘骄傲的道:“姐姐,咱们夫君可是神仙弟子,有神仙手段,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区区几个凡人,何足道哉!”

蔓菁闻言,不由失笑道:“自古神仙传闻,多为妄言,又有几人见过神仙?更遑论神仙本人了?华夏大地虽然诞生了无数的传说,不过是人被神化罢了,真正的神仙,这世界上哪有?

夫君固然有不世之才,但是要说神仙,好像还差了一些。”

苏八娘顿时气急,使劲的掐了未央一把,“夫君,让蔓菁姐姐见识见识!”

未央微微一笑,脑后发簪化作一道流光,疏忽之间在三人周围形成了一道光幕,散发着迷人的光彩。

他收起羽箭,微微一晃,羽箭化作一只小巧的朱雀,落在他的肩头,神态傲然,看着这个凡尘。

蔓菁大惊失色,一时间呆立当场,过了许久,才镇定了下来,看向未央的眼神都变了,因为他想到,前些年的朱雀经天事件,那次事件,目睹朱雀的人可不少,传的沸沸扬扬的,如今看来,竟然是夫君所做不成?

未央呵呵笑道:“蔓菁不要听八娘胡说,那是我以前哄八娘玩的,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神仙的,我的能力,别人也可以拥有,只是科技发展,还未到这个地步,一dàn kē技发展起来,只要你们能活到那个时候,自然也能拥有我这般的本事,只是现在不行,我的手段神奇,在你们看来,也就是神仙手段罢了。”

蔓菁伸手摸了摸小小的朱雀,过了许久,才叹息道:“夫君有此有段,与神仙无异,就算是称作神仙,也无不可。

只是这世间多的是异端,更多的则是凡人,凡人见到神奇的事情,不能解释,自然归咎于鬼神之事。

若是世间真的出现一位神仙,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顶礼膜拜,而是把神仙杀了,研究一下神仙为何长生不死,让自己成为神仙。

尤其是皇帝,因为自身的特殊性,对于神仙之事更是讳莫如深。

夫君以后莫要再人前展现自己的本事,万一皇帝起了心思,咱们一家,只有避居海外了。”

未央讶然的看了蔓菁一眼,这个小老婆可比大老婆聪明多了,一眼就看出了这其中的风险。

蔓菁说的一点都没错,大家只谈论神仙,崇拜神仙,但是要是真的出现一位,这位神仙绝对会以最快的速度,被世人所追杀,无论帝王将相,还是凡夫俗子,只怕都会想知道,神仙的长生之谜。

所以迄今为止,除了苏八娘与蔓菁,外人虽然知道他有一些神奇的手段,但是具体是什么,还从未有人见识过。

“放心吧!你们夫君又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做傻事。

你也看到了,这就是我的本事,且不说他们能不能奈何的了我,就算是他们能推翻我所做的一切,那又如何?大不了咱们换个地方,自己当家作主就是,以你们夫君的本事,不出三年五年,就能杀回来,我就不信,还改不了这个鬼世道了。”

未央是自信满满,两个老婆更是对他的话奉若圣旨,不过有人就没有什么信心了。

这不,国舅爷曹佾来了,刚进门第一句话就是。

“二郎!没钱了!”

未央诧异的看了一眼曹佾,疑惑道:“钱这种东西,咱们应该不缺吧?”

曹佾郁闷的道:“这次收购店铺,总共有上千家,还有几块地产,价值不菲。

开封本就一店难求,更何况一次性收购这么多,人家借势涨价,搞的我手里的资金不够用了。

店铺虽然买下来了,地产也买了,但是用来采购物资的钱已经没有了。”

未央轻笑道:“这算个什么大事,值得国舅爷这么紧张。”

曹佾怪叫起来,“这还不算大事?若是事情做不成,耽误了后面的事情,那可就是真正的大事了。”

未央看了看曹佾,如同看一个傻子一般。

曹佾恼怒道:“你有什么办法,赶紧说!”

未央也不在拿捏,慢悠悠的道:“周边村镇的货源,想来是联系好了的,大多是一些农副产品,花不了多少钱。

至于其他的大宗货源,比如粮食布匹,虽然在世家大族手里掌握着,但是粮食咱们在交趾那边有,不用担心,至于布匹,东南还少了?

食盐方面,两淮盐场,咱们占据了半壁江山,还愁没有货源?”

曹佾闻言大怒,“说的好听,但是咱们这些年一直发展民生,对于这种关系到民生的物资,都是进行扶持,从来不自己去做,就连盐场,我们也没有真正插手。

实际上这些东西,还在别人手里握着,他们虽然与我们合作,但是没有钱,人家怎么会把东西给你?空手套白狼吗?”

未央赞许的看着曹佾,笑道:“国舅爷说的不错,就是空手套白狼!”

曹佾顿时愕然。

未央点头道:“没有资金,但是咱们有产业,有信用!有时候这可比真正的铜钱来的管用。

你也不用发愁,告诉他们,先交货,再付钱,大宗商品,实行月结,小宗商品,或三五日,或十日进行结算。

东西放在咱们的店铺里,只要销售出去,还愁没有钱?

再说了,放在我们的店铺里,比他们自己去辛辛苦苦的销售来的快吧?尤其是那些百姓,那些农副产品,每日里挑到城里,还不够累的,咱们帮他们销售,给他们比市场价,总比他们自己挑着担子去卖,来的舒服吧?”

曹佾神情恍惚了一下,看向未央的脸色如同看向一个魔鬼,这特么才是空手套白狼啊!但是别人还不得不钻进去,你不钻进去,总有别人钻进去,万一真成了呢?那可就是真正的财源滚滚,而且省去了很多环节,挣到的更多,节省的时间,可以去做更多的事情。

曹佾想了一下,绝对这事靠谱,绝对可行,匆匆的去了。

未央翘着二郎腿,晒着春日里的太阳,这个世界上的人啊,还是太淳朴了,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看不懂。

后世做生意,哪有先付钱的?不都是先欠着款,挣到钱之后再付钱?

就连吃饭,不都是先吃完再付钱吗?

同样的道理,放之四海皆准啊!

未央不信没有人供货,实在不行,大不了自己去做就是了?幽州广袤的土地上,种些东西,还是很轻易的。再说了食盐这个东西,海盐也是很不错的嘛,物美价廉!至于其他的物资,如布匹之类的,未央就呵呵了,老子大不了弄个机械织机出来,直接把传统织布行业扫入历史的垃圾堆,咱们就看看,到底谁比较刚!

第289章 贤妻良母

未央终于投入了忙碌的官宦生涯,他第一天上班,来到开封府府衙的时候,为这座富丽堂皇的府衙而惊叹。

虽然依旧是古朴大气的建筑,开封的府衙,却多了一些韵味,古色古香,肃穆大气,让人见之生畏。

开封府衙没有什么王朝马汉,更别说什么张龙赵虎之类的,至于公孙策,那是人家包拯的幕僚兼好友,虽然志不在科举,但是一身学识,足以碾压绝大部分人,自然不会留给未央。

只有一个叫做铁战的捕头,还有府衙的书吏,来迎接未央。

铁战是个精壮的汉子,身高一米八开外,微胖,至于那些六房书吏,没有传说中的贼眉鼠眼,反而一个个温文尔雅,很有一番气度。

大宋是个看脸的时代,满朝上下,从赵祯以下,未央还真没见过几个丑的,王德用那种绝世美男,更不用说了。

人家读书人要是要脸面的,没有一张帅气的脸,都不好意思入朝为官。

看脸这种事,到什么时候,都是一个德行。

至于这些人有没有本事,未央不知道,他只是带了两个专业的会计,用了一天的时间,查了开封府衙三年的帐薄,然后直接开革了六房书吏之中的五位,只有一位留了下来,叫做田堎。

田堎今年三十有二,很穷,穷的一身长衫,几年都没有换过,缝缝补补的,看的人心酸,就连家里的老母妻子,还有一双儿女,都是靠着岳父大人的救济,这才能吃饱饭。

但是田堎很有志气,当年他科举落地,靠着岳父大人在京城有些关系,进了开封府衙,做了书吏,但是一直被人排挤,就算是他想贪墨一些,也没有这个机会。

未央眯着眼睛看着战战兢兢的田堎,田堎也是心里没底,人家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自己这位上官,上来就把六房书吏开革了五位,而且看样子,还要继续往下面烧,这让田堎很是惶恐,万一把自己开革了,一家老小就真的要去要饭了。

未央看重田堎,除了这家伙没有捞过什么油水外,就是因为这家伙竟然写的一手好字,而且懂得做账,一直也算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这样的人,就算是年纪大一些,也没有关系。

“田堎啊!”未央笑眯眯的说道:“以后就别在六房干了。”

田堎顿时一个激灵,差点下跪,但是好歹还有些读书人的风骨,他惶恐道:“大人,不知小人犯了何事,要开革小人?”

未央翻了个白眼,继续道:“谁说要开革你了?”

“那大人的意思是?”田堎直觉上觉得自己可能要翻身了,而且有可能要鱼跃龙门,从此青云直上。

“你以后跟在我身边,做个幕僚吧,负责文书的纂写之类的工作,虽然不吃公家饭了,但是我给你一个月一百贯的俸禄,你觉得怎么样?”

田堎出门的时候,怀里揣着一张一百贯的飞钱,也就是存折,飘飘忽忽的都不知道迈那条腿了。

未央身边的一个锦衣卫好笑的道:“大帅,也不知道您看重他哪儿了,给点好处就不知道姓啥了。”

未央一脚把这个叫王庆的锦衣卫踹飞出去,王庆拍了拍屁股,又笑眯眯的跑了回来。

“让你们好好读书,一个个就跟要你们命一样,这点都看不出来,鲁常怎么就把你这个蠢货放我身边了。”

王庆笑嘻嘻的道:“就是因为属下蠢,所以鲁老大才让属下跟着您,也好学聪明一些不是?”

未央懒得理他,径直说道:“来之前就查过了,这开封府衙之中,盘根错节,六房书吏,都是别人家的走狗,只有这个田堎,他的岳父,是开封一个不大不小的商人,与咱们还有些生意来往,靠着他岳父的关系,才进入府衙做了个小小的书吏,只是因为上任工房书吏重病,他才顶了上来,是个实实在在的老实人。”

王庆恍然大悟,笑嘻嘻的道:“怪不得大帅上来就把那些家伙开革了出去,原来是早就打听清楚了。”

未央悠然道:“以后不要叫我大帅,要叫大人!记住了,这不是军中,这是开封城!”

“喏!”

田堎揣着一百贯存折,迷迷糊糊间来到了燕来楼,这可是开封最大的青楼之一,里面的清倌人,都是人间绝色,据说花魁有人一掷千金而不可见。

田堎心里痒痒的,琢磨着一百贯怎么也能见见普通的清倌人,可是眼前忽然浮现了自家娘子质朴的面容,当即息了心思,来到了民生银行开封分行,取了钱,心里火热,径直去街上最好的店铺,买了一些糕点,孩子可是馋了好久了。

买了糕点,又扯了一匹布,又买了几斤肉,还有一些芹菜,还有半袋子白面,这才肩扛手提的,向家里走去。

还别说,别看田堎是个读书人,但是多年劳作下来,练就了一副好身体,一点都不吃力,脚步轻快的很。

颇有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意思。

回到家中,田堎大声喊道:“润娘!润娘!”

一个不算美丽,但是却上上下下透着一股子让人舒服的妇人走了出来,看着田堎买的货物,顿时皱起了眉头。

妇人冷冷的道:“夫君,这些东西,是从何而来?咱们家虽然穷,但是却从不做那些龌蹉事。”

田堎顿时惭愧不已,幸好刚刚没有一时冲动进了燕来楼,不然还不得被娘子活活羞死?

“润娘!”田堎动情的道:“你放心吧,这都是我挣来的钱买的,绝没有收受半点贿赂。”

润娘一脸的不信,自家夫君的本事,她比谁都清楚,而且这么多东西,没有十贯钱,根本就不可能买得到。

“田堎,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若是再敢撒谎,我这就带着母亲和孩子们,去他外公家!”

田堎顿时急了,“别啊!这真是我挣的,你听我说完啊!新来的府尹未央未大人提拔我,让我做他的幕僚,一个月有一百贯的俸禄哪!

这可是真真的,若有虚言,天打雷劈!”

润娘一愣,旋即道:“开封府尹未央?可是蓬莱未央?”

田堎连忙点头,润娘这才舒了一口气,说道:“既是未央未大人,自然不会错了,夫君,你这是交了好运了。”

田堎不明所以,润娘点着他的脑袋叹道:“你呀,真是读书读傻了。

我爹他老人家与天下集团有些生意来往,时常与我提起,这位未央未大人,是天下集团真正的掌权人,是做大事的人。

听闻这次未大人入京,是承接范相公的衣钵,继续变法的。”

“变法?”田堎的面色顿时变了,局促不安道:“那润娘你看,我是不是要辞了这份工?咱们还是老老实实过日子吧。”

润娘杏眼一瞪,双眉一竖,冷笑道:“怎么?听到变法就怕了?”

田堎老老实实的道:“怕了,我怕若是牵连进去,会祸及你们,变法的水太深了,咱们小门小户的,还是不要参与的好。”

润娘气急,破口大骂,“田堎,你个没脊梁的!范相公为国为民,何其不易,不过是被奸人所害,所以才罢黜蓬莱。

如今未大人承袭范相公,要进行变法,这是为百姓谋福祉,是千秋大业,注定要名流千古的!

你能跟着这样的人物,只要稍有作为,咱们家的列祖列宗,都会以你为荣,怎能裹足不前?瞻前顾后?

老娘告诉你,漫说未大人器重你,就算是未大人让你给他端洗脚水,你也要端好了,要是敢打退堂鼓,老娘就带着母亲还有孩子们离家出走,让你喝西北风去!”

田堎不由汗颜,自家娘子啥都好,几乎有一切好媳妇该有的修养,但是就有一点,在大是大非上,有种独特的直觉,自己远不及也!

“孩儿啊!”一个老妪拄着拐棍走了过来,田堎刚想上去扶一把,老妪一拐棍就敲在了田堎的双腿孤拐上。

“哎呦!”田堎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娘啊!您这是干什么?”

老妪冷冷的道:“咱们田家多少年了,就出了你这么一个读书人,你要恪守本分,记着为百姓做事,而不是给那些王公贵族当走狗。

如今正是天下大变的时候,你不思进取,反而步步后退,让娘很失望,以后死了,如何去九泉之下,见你爹?”

田堎愣在当场,过了一会,他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娘、夫人,变法太大,我田堎虽然出身贫寒,但是也是读书人,空有一身抱负,就像娘说的一样,我要是这时候畏首畏尾,岂不是给先人丢脸!孩儿定当舍去这一身血肉,甘为前驱。”

。。。。。。

“真这样说的?”未央愣愣的看着王庆。

王庆双手一摊,表示绝无差错。

未央叹息道:“没想到区区一妇人、一老妪,竟然有如此见底,田堎有个好娘子,也有个好娘,真是交了大运啊!这小子要是不发达,都对不起他家里有如此贤妻良母!”

第290章 东方风华

新官上任三把火,未央烧了第一把火,把府衙的人员清理了一边,然后重新开始招聘。

至于如何个招聘法,肯定与现在的书吏任职不同,不仅仅需要精通算学,还要查清背景,只有合格的人,才能进入开封府衙充当书吏。

当然,肯定有人不服,自前朝以来,书吏这个职位,大多是父死子继,就像是农夫一般,爹死了儿子接着干。

敢这样说的,都被未央吩咐乱棍打出去了。

王庆作为未央的首席保镖,混了个总捕头的职位,至于原本的捕头铁战,劣迹斑斑,欺行霸市,被未央依法治罪,现在还在大牢里呆着呢。

田堎作为未央的幕僚,负责的就是招聘这一块,为了全心身投入新的工作,田堎甚至把一家老小,都拜托给了岳父,让岳父帮着照看。

田堎的岳父听说田堎如今在未央手下做事,那叫一个老怀安慰,乐呵呵的接下了这个任务,以后说不定还有好处呢,女婿可算是出息了。

至于未央,他独自一人,悠然的在开封城里瞎逛了几天后,这才回到了府衙,召集一班新的班底开会。

“开封城人口百万,鱼龙混杂,这些天我也看了一下,乱象丛生,这不是一个健康的城市。

从现在起,府衙的差役,必须肃清街面上的地痞无赖,至于那些帮派,该抓的抓,该判刑的判刑,不要留手。

还有就是,以前的书吏与差役,给开封府做了一个恶劣的开头,人人惧怕,从今天开始,不许如此,不许再收什么保护费之类,若要我发现,查没一切资产,从重处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说话。

这一班人,都是新招的,没有什么背景,只是看开封府衙是个吃香喝辣的好地方,又能攀上贵人,所以才抱着一种很诡异的心态来面试。

其实他们都不富裕,未必没有大捞一笔的打算,但是这位未大人,显然与以前的府尹不一样,这是要下重手啊。

田堎作为积年老吏,当即上前道:“大人,开封府鱼龙混杂,宗室子弟,官员、官员弟子,还有各种豪门的后辈,这些人往往骄横无比,目中无人,靠山又强大,实在是不好处理。

而且开封城里的帮派众多,他们靠着收取保护费,进而去保护商人,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因为单靠我们府衙的差役,实在是管理不了庞大的开封城。”

未央一根手指下意识的敲着桌面,过了许久,忽然笑道:“不用担心,他们有靠山,你们也不用怕,大人我虽然初入官场,但是敢惹我的人,还没有几个,你们放心就是。

至于那些帮派,一定要下重手处理,不要担心后果,至于人手,我会上奏陛下,请求禁军的帮助。

除恶务尽,开封城若是不能肃清这些黑暗中的势力,我这个开封府尹,岂不是尸位素餐?”

“大人英明!”众人赶紧捧臭脚。

待他们离去,田堎便道:“大人,那些帮派份子,也只能关的一时,而不能关的一世,而且他们一旦放出来,只怕造成的后果,更加恶劣。”

未央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宗室子弟还有世家豪门的后辈,总算是还有些顾忌,但是这些帮派之人,大多为亡命之徒,你断了人家的财路,那就是生死仇敌,一旦有机会,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而且帮派之中,大多都有靠山,他们收取保护费,还是要孝敬给上面的人的。

想了一下,未央笑道:“没有关系,你在开封呆了这么久,想来对这些帮派也很熟悉,你去找一下那些还算善良的帮派首领,没有靠山的,告诉他们,大人我在燕来楼摆宴,请他们来赴宴,是汉子的,就过来!”

田堎不由打了个冷颤,不知道自己大人打的什么主意,但是显然不是好事,尤其是对那些帮派的帮主、首领之类的来说。

不过田堎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第二日,就有近十个帮派愿意与未央见面。

燕来楼是开封最大的青楼之一,但是开封府办事,燕来楼就算是后台再硬,也要给个面子,所以今日封楼一日,招待开封府府尹大人。

日落时分,稀稀拉拉的来了十来个高矮胖瘦各不同的人,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员外。

“彭帮主?多日不见,身体可还康健?”一个身量极高,但是却极瘦,拿着一柄洒金小扇的大高个,与一个如同矮冬瓜的家伙聊着。

矮冬瓜笑眯眯的道:“种瘦虎?你也来赴宴?”

钟瘦虎笑道:“府尹大人相邀,不敢不来啊,毕竟以后还要在人家的地盘讨生活。”

彭帮主嘿嘿一笑道:“自然是这个道理,只是宴无好宴,谁知道这个府尹,是要干什么?”

“干什么?无非是招安之类的!”从后面走来一个威猛的汉子,背后插着三把刀,袒露着胸膛,一脸傲然。

“东方风华!”钟瘦虎与矮冬瓜彭帮主同时面色大变。

慕容风华似乎懒得理会他们,径直越过他们,上了燕来楼。

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个杀神怎么也来了。

开封帮派众多,而且大多与世家豪门多有勾连,他们这些,都属于爹不疼娘不爱的,靠着一身的功夫,杀出来的威风,才能在开封立足。

但是这个东方风华是个异类,几年前异军突起,一夜之间,靠着三把刀,以一人之力,覆灭了三个中型帮派,带着一帮子衣衫褴褛的乞丐般的流民,占据了不小的地盘,这些年越发的壮大,惹了一些大人物的不满。

有个大人物想要对付他,纠集了数个帮派去围剿他的风华堂,结果一夜之间,这几个帮派的帮主全部被杀,那个大人物被人发现的时候,也死在了汴河边上,成为无头公案。

但是大家都知道,肯定是东方风华干的。

这家伙从那以后,倒是收敛了不少,而且为人极其大气,喜欢收纳流民,被人戏称为“丐帮帮主。”

不过人家也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

按理来说,最不应该来的人,就是这位,他又名望,有实力,能把他怎么样的人,还真没有几个。

但是人家偏偏来了,这让一行黑帮老大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着急忙慌的赶紧进去,这一会的功夫,里面已经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未央第一次看到东方风华,除去衣着之外,也为此人的风姿所折服,这种人物,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都是耀眼的月亮,至于其他人,连星星都谈不上,充其量只是流星,至于未央自己,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太阳来着。

东方风华见到未央,也有一种很奇异的感觉,这个少年身上,有一种莫名的气质,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这种气质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就连他师父那种世外高人身上,都比不得未央的气质。

所以两人一个照面,都在细细的打量对方,看对方的眼神,都很诡异。

这个世界很奇怪,一般情况下来说,两个同样优秀的人,若是在一起的话,肯定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种便是惺惺相惜,结为知己,一种便是互相竞争,继而成为仇寇一般的人物。

未央不认为自己会与眼前的男子成为仇寇,因为在他看来,自己的层次高了一些,这位虽然不凡,但是离自己,还差了一点距离,当然,这个一点,便是一千多年。

东方风华也不这样认为,他出山的时候,师父说的很清楚,自己注定不是平凡的人物,若不能匡世济民,便会成为混世魔王。

他一直以为,自己会成为混世魔王来着,统领开封低下世界,在黑暗里称王,但是这一刻,未央仿佛是一颗太阳一般,照亮了黑暗,扫除了黑暗中的阴霾。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有的人朝夕相处,依旧是人心隔肚皮,背后捅刀子,但是有的人只见一面,就会成为很好的朋友,生死相托。

未央微微一笑,东方风华眼前一晃,顿时也笑了。

于是东方风华转身,看向了涌进来的其他帮主,淡淡的道:“未大人摆宴,你们还没有资格赴宴,现在退去,自去衙门陈情,留你们一条命。”

彭帮主笑眯眯的道:“杀神东方风华,咱们虽然殊无交情,但是你在此间,也只是客人,有何资格命令我等?”

其他人也一脸的傲然,似乎根本不以为意,只有钟瘦虎,抱了抱拳,缓缓退去。

东方风华哈哈大笑道:“即如此!那某家的手中的刀,就不客气了。”

说完,两道雪白的刀光豁然亮起,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数颗人头就落了下来。

一言不合就杀人,这家伙绝对是个杀神。

但是未央一点都不介意,黑帮分子,谁手上没有几条人命?杀了也就杀了。

他在乎的是这个出手如电,几乎是他生平仅见的精彩人物,这家伙绝对顶得上那些帮派加一块,是实实在在的宝贝啊!

第291章 宝刀赠英雄

东方风华用最快的速度,把几个帮派的帮主干掉,跟没事人一般,转身看着未央,从一个彪悍无比的杀神,一瞬间化身为温文尔雅的文士一般,就是衣着不太搭配。

“杀神东方风华,开封地下世界最强的帮派首领,据说最喜欢收容流民,当真是精彩人物。”

未央喝着清茶,夸赞着东方风华。

东方风华坐下,端起一杯茶,一饮而尽,啧啧有声道:“未央未然正,范相公的弟子,蓬莱暨行书院的实际掌权人,天下集团的董事长,锦衣卫都指挥使。

少年英杰,不外如是,风华仰慕已久,今日得见,足慰生平!”

未央嘿嘿一笑,伸出手来,“可否让我看看你的刀?”

东方风华爽朗一笑,从背后抽出长刀,递给未央,未央握在手里,轻轻一抖,长刀顿时节节寸断。

“没想到这么劣质的刀,在你的手里,竟然能绽放出绝世风采。”

东方风华笑道:“刀乃凶器,不在乎刀有多锋利,握刀的人,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对于我来说,什么刀,影响都不大。”

未央笑道:“我也有一柄刀,还请东方兄品鉴一二。”

从未央一抖手就能弄碎长刀,东方风华就知道,未央此人,绝对不是好相与的,所以收起了那副傲然神色,一脸的期待。

未央拍了拍手,王庆取来龙雀刀,一脸的不舍。

未央接过来,抖手一抛,东方风华本能的接住,随即抽刀出鞘,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作为刀法大家,东方风华见识过诸多名刀名剑,眼力自不必说,但是龙雀刀入手,东方风华竟然能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气息,这气息锋锐无匹,却又桀骜不驯,他轻轻一抖,龙雀发出龙吟雀鸣,十分动听。

东方风华动容道:“好刀,此刀冠绝天下,乃是刀中王者。”

未央轻轻笑道:“喜欢吗?”

东方风华嘿嘿一笑道:“自然喜欢!”

“送你了!”

东方风华愕然的看着未央,此刀名贵,价值连城,竟然就这么轻易送人了?

未央悠然道:“红粉赠佳人,宝剑赠壮士!东方兄乃是不世之才,当得起此刀。”

东方风华也不矫情,还刀入鞘,呵呵笑道:“即如此,我就笑纳了。”

王庆在一旁看得眼热,蓬莱集所有能工巧匠,这才打造了十一柄神器,其中两柄,在书院作为书院首席弟子的信物,还有一柄凤鸣刀,送给了皇帝,未央手里只有游龙剑与龙雀刀,至于其他的,分别送给了几位将军。

这可是真正的神兵利器,这个东方风华何德何能,竟然能让大人赠刀。

“未大人,咱们就直说吧!”东方风华收起龙雀刀,这才说道:“大人的心思,在下也能猜出来一二,不过是要整顿开封秩序罢了,这事在下可以帮忙,只是我属下儿郎众多,还有那么些地痞流氓,不可能全部充军发配吧?

实际上他们都是一些可怜人,迫不得已,才干了这压迫人的勾当,只要大人能妥善安置,能有一碗饭吃,想来大部分人,都不会想要干这种事。

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在邻居面前,都抬不起头来。”

未央笑道:“我有店铺千家,有运输队,还有送货队,想来安置个三五万人,还是轻松的。”

未央一开口就是三五万人,吓傻了东方风华,那是三五万人,不是三五万只羊,你家就算是店铺再多,需要得了这么多人吗?

未央见他不信,便解释道:“千家店铺,并不需要这么多人员,而且需要的大多是妇孺,妇孺心细,最适合做经营打理之事。

至于那些汉子们,只需要日常帮助搬运货物就是。

而且我们与乡间的不少地方签订了合约,收购他们出产的果蔬,这就需要庞大的人手,去搬运,几乎每日,都会需要搬运货物。

至于其他剩下的人,则是送货上门,有的客人如果买的东西多了,带着不便,只需要留下地址,我们便会送上门去。

这三种工作,需要大量人手,你说开封有三五万无业游民,对于我来说,却是最好的工人。

当然,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我们是不要的,这还需要你这个地头蛇去甄别了。”

其实未央说的,三五万人都算是少了,最起码有十万人二十万人,他的目标才能实现,至于开封城,估摸着也没有那么多闲散人员,毕竟百万级城市在这个时代虽然是庞然大物,但是在后世,千万级城市都多的是,需要的服务人员,更是数以百万计,实在是不值一提。

只是东方风华虽然是顶尖的人物,拥有顶尖的智商,但是毕竟跟不上未央的思维,一时半会,还回不过神来。

他不知道,天下集团有多么庞大,各地为天下集团服务的附加产业,光是人数,就能吓死他。

大宋人口一亿出头,但是天下集团的人员,只要也有上百万,至于其他与天下集团有关系的,更是数不胜数,连未央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一手创建的天下集团,到底有多少员工。

“未大人,当真需要这么多人手?”东方风华沉声问道,事关自家兄弟的未来,由不得他不小心,而且未央言明,需要招收妇孺,岂不是说,兄弟们一家都可以有份正式的工作,再也不是别人眼里不学无术的地痞流氓了?

未央笑眯眯的道:“只会多,不会少!他们虽然干不了什么精细活,但是做些粗重活,想来没有关系吧?

至于你,自然是要成立一支特别的队伍,与府衙差役一起,负责维护开封治安,暂时就叫做城管吧!”

城管?东方风华一愣,旋即道:“算是官家编制?”

未央笑道:“临时工罢了,有好处我们拿,有锅你们背,需要干活你们上,明白不?”

东方风华笑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过了许久才道:“我算是服了,你这是把帮派正规化啊!用城管来取代帮派,为百姓们做事,要是城管嚣张跋扈,随时可以以临时工的名义,把他们处置了,若是干的好了,那必然是你这位开封府尹治理有方啊!在下佩服。”

未央笑眯眯的道:“东方兄,帮派份子鱼龙混杂,我此举也是无奈,只要事情做好了,自然会有你们的好处,起码俸禄这块,比照府衙差役,做的多,做的好,还有奖励。

至于商贩们的保护费,一律以税收收上来,除了交给国库的,剩下的都可以拿来作为年终奖,不见得就比你们整日里呼呼喝喝,还得罪人收来的保护费少了,而且还能得一个好名声,岂不美哉!”

王庆翻了个白眼,自家大人的口头禅又出来了,这个东方风华,肯定是跑不掉了,被大人看上的人,还没见过有几个跑掉的呢?这叫什么?这叫请君入瓮?

东方风华想了良久,这才点头道:“大人,此事我应了!开封帮派三十一,大大小小,半月之内,我会全部肃清,当然,这还需要大人支持,毕竟有些帮派的后台比较硬,我也得罪不起。”

未央指了指王庆,笑道:“这是我的侍卫,他现在是府衙的总捕头,你需要什么,直接找我或者找他,一应所需,皆为君用!

至于那些不服气的,能不杀最好不杀,扔到大牢里,发配到军中,让他们戴罪立功也是好的。”

东方风华也不罗嗦,把自己的破刀扔了,细心的把龙雀刀收好,这才躬身道:“东方风华,愿为前驱!”

未央赶忙扶起他,笑道:“东方兄,你我不必客套,你不用拿我当上官看,就把我当成朋友就是,我一见东方兄,就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东方兄风华绝代,乃是当世大才,未央不才,你我结为好友,岂不美哉。”

王庆又翻了个白眼,东方风华却身躯抖了一抖,转而爽朗的笑道:“既然然正如此说,那为兄也不客套了,为兄小字子骏,以后你我以兄弟相称。”

“子骏兄!”

“然正兄!”

两人欢喜不已,一顿酒宴,喝到了天大亮,东方风华这才扬长而去。

回去的路上,王庆不服道:“大人,东方风华不过一介草莽,您也太看的起他了吧?”

未央睁了睁微眯的眼睛,笑道:“王庆,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这见识还是差了一些,这东方风华的才华,不见得就比大人我逊色了,只是他的本事,在于疆场,我的本事,在于统筹全局,我之所以与他结交,可是真心的,为大宋谋良才,也要尽心尽力啊。”

王庆嘟囔道:“我就不信,这小子真有这么大能耐,能在半月内把开封的帮派都收服了。”

未央打了个哈欠,笑道:“那咱们拭目以待吧!”

说话间,来到了府邸,未央也着实困倦了,在两个老婆的服侍下,沉沉睡去。

此刻的开封城地下世界,早就炸开了锅,杀神东方风华一夕之间,杀了十余帮派首领,传遍了大街小巷。

第292章 惊闻无忧洞

隔日,未央在苏八娘与蔓菁的服侍下洗漱完毕,吃了早餐,就离开了府邸。

王庆在前驾车,“大人,今日去哪里?”

未央想了想,笑道:“来京城许多时日,还没有去拜见过老贾,咱们去贾府。”

“得嘞!”

马车一路前行,不大会,来到了贾府。

贾昌朝做了这么些年官,积累了不少财富,他的府邸,称不上富丽堂皇,但是胜在一个雅字,处处透着一种让人舒服的感觉。

“咱们的贾相公,还真是会享受啊!”

未央进了贾府,不由赞道。

陪同的家丁傲然道:“老爷一生清明,就是喜欢这些花花草草,名人字画什么的,客人请在偏厅稍等,小的这就为您通禀。”

言外之意,你空着手来,老爷见不见你,还不一定呢。

未央自然不会跟一个下人置气,只是笑了笑。

过了一会,贾昌朝父子慌慌张张的跑来,后面跟着那个面色惶恐的家丁。

离老远,贾昌朝就叫道:“可是二郎来了?”

未央翻了个白眼,老东西又占自己便宜。

“贾相公,未央前来拜访。”

未央笑呵呵的走了出去,一脸的和谐,外带一丝丝的崇敬,让老贾很是受用。

贾昌朝一把握住未央的手,热心的问道:“二郎啊,你与云卿是好友,怎地来到开封这么些日子,才来拜访老夫?不要叫什么贾相公,老夫伯父就是。”

好嘛!感情这便宜是占定了。

未央不着痕迹的抽回手,笑呵呵的道:“承蒙伯父前日在朝堂上为我说话,今日特来拜谢,只是初来开封,手无一物,倒是让伯父见笑了。”

“哪里那里,”贾昌朝眉开眼笑道:“人来了就好了,礼物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

贾章狐疑的看了看两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几年前两人杀得难解难分,自家老爹吃了大亏,只是近些年靠着自己从重斡旋,这才缓和了许多,只是自家老爹可不是什么心眼大的人,怎地对未央如此亲热?这不合常理啊?

而且未央是什么人,贾章比谁都清楚,朋友归朋友,敢阻拦他的道路,就算是皇帝都不大放在眼里,区区一个相公,未央还真未必看在眼里。

今日怎么了?莫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贾章觉得自己在这里多余的很,那一老一少的热情劲,简直是情同父子啊!

来到大堂,三人坐定。

未央再次致谢道:“伯父大恩,未央没齿难忘,只是如今朝局暗流汹涌,未央是来取经来了,还望伯父不吝赐教。”

贾昌朝抚须而笑道:“这算不得什么大事,也是适逢其会罢了,二郎此来,莫非是要请教这开封的乱局?”

未央点了点头。

贾昌朝笑道:“你如今是开封府尹,自然是要关心开封府的事情,我跟你说说开封府的势力分布吧。”

贾昌朝喝了些热茶,这才说道:“说起来,开封的势力虽然鱼龙混杂,但是还算是泾渭分明。

首先势力最大的,便是这士林的世家豪门,大宋百年养士,底蕴深厚,不少世家,都在开封扎了根,毕竟是首善之地,天子脚下,出仕也容易一些。

士林世家,讲究的是诗书传家,虽然有些纨绔子弟,但是却依旧恪守本分,并不算逾矩。

这第二,便是将门,将门自太祖开国以来,就是大宋最庞大的势力,虽然这些年没有什么出彩的人物,却极善理财,比如曹家、潘家、石家等几家,百年来积累了巨额财富,家中子弟暴戾不堪,很有一部分子弟,为祸京城,最可气的是,有些人还一言不合就动手,搞的京城治安不好。

至于第三种,便是宗室子弟了,以濮安懿王、相王为首的宗室子弟,一向骄横跋扈,仗着身份,胡作非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据老夫所知,这开封的帮派,多与将门还有宗室有关系,至于士林世家,还算是克制。”

未央听完,只是微微一笑,老东西这时候还不忘给自己下套。

且不说将门与自己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将门子弟虽然纨绔了一些,但是德行无亏,只是性子直了一些,动手的事情,肯定不少。

至于宗室,被赵祯约束的死死的,濮安懿王还想着自己的儿子当皇帝呢,自然不会放纵宗室子弟。

那些帮派的后面,肯定有些与将门还有宗室有关,但是绝对不会太多,士林世家,不占八成,也有七成。

贾昌朝这时候给未央下套,目的不言而喻,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这是是欺负他对开封不熟啊!

不过未有又不是小白,天下集团的势力,虽然算不上无孔不入,但是这些年一直对开封很是关注,毕竟早晚要进入开封的,而且他还有皇帝的支持,皇城司,早就把开封的情况与他交代过了。

所以对于贾昌朝的话,未央只信了三成,这还是看在贾章的面子上。

贾章在一旁闷头喝茶,心知自己的老爹,还不明白未央的能力,还有皇帝,对未央是何等的信任,否则断然不会这么说,但是老爹既然说了,自己当然不能当庭反对,父慈子孝的样子,还是要装装的,大不了事后提醒未央就是。

未央肃然躬身,“多谢伯父赐教,我心里有数了。”

贾昌朝眯着眼睛,笑眯眯的道:“二郎打算怎么做?可有章程?”

未央呵呵一笑道:“我打算收拢开封帮派,改为城管,维持开封秩序,至于那些不服管束者,全数充军发配,有人命在身者,寻根究底,依法问责。”

贾昌朝点了点头,说道:“中规中矩,合该如此,只是城管是个什么机构?莫非朝廷要重新建立一支城管军队吗?”

未央摇头道:“所谓城管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但是城管不是大宋编制下任何机构,只是临时机构,也就是临时工,干的好了,自然有奖励,干的不好,自然有惩罚。”

贾昌朝是何等精明一个人物,自然明白未央的意思,这就是一个背锅侠啊!

别人都以为是这样,但是未央心中的城管,绝对有大用处,用好了,就是一把神剑,把开封的种种不良风气,一扫而光,而且还能带来正能量。

当然,这是未央的想法,在别人看来,没有比城管更适合当替罪羊的了。

“二郎啊!你这个想法确实好,只是那些人一向野惯了,而且与背后的势力,藕断丝连的,只怕长此以往,本心变了啊。”

未央智珠在握,轻笑道:“那样正好,谁敢动一下,我就敢动他一下,伸手断手,伸脚断脚,敢伸脑袋,就要做好掉脑袋的准备。”

贾昌朝狐疑的看了未央一眼,这小子哪来的自信?要知道开封的情况,复杂无比,就算是他老贾久在开封,也看不清这纷乱的局势,未央一个初来乍到的小子,竟然有这种自信,实在是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贾章在一旁无奈的低着头,能没有自信吗?未央是谁,从一无所有,到现在位高权重,是他一点一滴看在眼里的,未央的手段,堪称神出鬼没,这次不过是牛刀小试,快刀斩乱麻,在各方势力以为未央不敢动他们的时候,未曾反应过来之前,直接来个一刀切,到时候就算是你去御前哭诉,也拿未央没辙了。

这么浅显的道理,自己的老爹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爹啊!您老人家千万不要作死,在未央的手里面,折了那么多人,您老要是真的铤而走险,孩儿也保不住您啊!

贾章在心里祈祷,贾昌朝似乎听到了一般,话音一转,笑道:“二郎,前面说的,你就当老夫是说笑话,且听一下,老夫下面说的,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未央依旧毕恭毕敬,“请伯父赐教!”

“开封是前朝旧都,咱们太祖黄袍加身,肃清开封势力。

但是归根究底,还是没有下重手,百年前遗留下来的势力,依旧残存。

这些人有些是贩夫走卒,有些是豪商大贾,还有些入朝为官。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们这些人,居住在无忧洞中,时常掠夺人口,为祸一方。

要说开封最大的帮派,就是这个无忧洞了,二郎要是想要肃清开封,无忧洞首当其冲,不然就算是把市面上的所有帮派清剿一空,依旧是行百里而版九十。”

无忧洞?未央眼中精光一闪,无忧洞是宋代对京师沟渠的谑称,陆游的《老学庵笔记》曾记载:“京师沟渠极深广,亡命多匿其中,自名为‘无忧洞’;甚者盗匿妇人,又谓之‘鬼樊楼’。”

与樊楼相比,多了个鬼字,樊楼的背后是潘家,还有几家将门,无忧洞有什么?竟然如此可怕?可见这无忧洞中人,绝非一般人。

第293章 东郭先生

回去的路上,未央一直在思索无忧洞的事情,很显然,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地下组织,而且能与朝廷抗衡百年而依旧活的很滋润,自然有不凡之处。

在未央看来,从来没有打不掉的帮派,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去打。

帮派这个东西,与野草是一个性质,坚韧而有活力,所谓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有一点点的机会,帮派就会卷土重来,而且会越来越狡猾,这就是帮派的本质之一。

靠着强硬的法令,是不可能禁绝的,但是无论什么方法,未央都不觉得能彻底铲除,所以他与东方风华交好,想要以帮派制衡帮派,最起码往好的一方面去发展。

无忧洞,在未央看来,绝对是开封乃至整个大宋最大的帮派,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眼线众多,而且深居地下,若是不能一举摧毁,带来的后果,只怕极其可怕。

未央固然有本事,一夕之间,让无忧洞消失无踪,但是这是治标不治本,你今天消灭了,明日就会有新的无忧洞产生,这不是他想看到的局面。

不知不觉间,未央来到了樊楼,不由想到,无忧洞号称鬼樊楼,也不知道与潘家这几家有没有关系。

他登上樊楼,早有小厮上来,引领他去专门的包间。

过了一会,潘肃便赶来了。

未央开口就道:“鬼樊楼是什么鬼?”

潘肃一愣,旋即叹息了一声,说道:“大宋承平已久,政治宽和、市井繁荣、百姓乐业。

京师汴梁居天下之中,更是举世第一风流富庶之地。

这无边繁华,固然滋养了盛世文华倾倒万邦,却也孳生了无数游手闲汉横行无忌。

其根本所在,就是遍布汴梁地下的无边鬼窟,其中洞洞相连、环环相扣。

其地之广,能纳汴梁无数游手,更可秘藏刀兵、包庇罪人,掳掠子女,供其淫乐,此窟数代繁衍已自成王国,开封府几次围剿也徒叹奈何。

鬼窟之主十分自得,号为“无忧洞”,其精华首脑所在,享乐处比兹京城第一名楼——樊楼不遑多让,而无人知其入口,因此自称“鬼樊楼”。

二郎,你要动鬼樊楼?”

未央点头笑道:“既然要肃清京师治安,鬼樊楼首当其冲,不能不剪除。”

潘肃皱了皱眉,“无忧洞洞主,当年我曾有一面之缘,只是此人极其神秘,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带着一张鬼脸面具,人称东郭先生。

此人有不世之才,鬼神之机,而且与朝中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就算是我们将门,也与东郭先生有不少牵连。

二郎要动无忧洞,我是赞成的,只是万一不能一举摧毁,到时候东郭先生发起难来,只怕京师大乱啊!”

未央点了点头,开封下水道即四通八达,又宽又高,有许多作奸犯科的人,为了逃避惩罚,躲藏在里面过活,这就是无忧洞的人员来历。

从宋朝开国时起,直到金兵打来,情形一直如此。再能干的地方官,也没法将这些黑暗的角落完全管住。

而且他们藏在地下,军队不熟悉地理,下去就是送死,就算是放水驱赶,这些人上了地面,就是寻常百姓,转过脸又去作奸犯科,还是治标不治本。

要想彻底根治,看来需要找这位东郭先生聊一聊了。

“老潘,这位东郭先生,能约出来吗?”

潘肃摇头道:“二郎,不是哥哥不帮忙,这位东郭先生神龙见首不见尾,以我的身份,不可能约出来,就算是曹佾,也差不多勉勉强强能让他现身一见。

不过你若是去求一个人,肯定能让东郭先生现身。”

“谁?”未央连忙问道。

“这开封之中,若论权势,自然是九五至尊的皇帝陛下,但是若论声望,当属醉翁,若论根基深厚,也只有柳家的柳老爷子,千年世家的名头,可不是盖的,而且柳家一向中立,无论是文武,都有出色的弟子,无忧洞虽然厉害,但是却还不敢轻易招惹千年世家,那是纯粹找死。”

潘肃摇头晃脑,未央却皱了皱眉头,“柳家这些年大不如前,要说能压住那东郭先生,只怕不可能吧?就算是朝中很多人,似乎也不在意柳老爷子。”

潘肃顿时嗤之以鼻,“说你见识浅,你还不服,他们敢顶撞柳老爷子,是因为朝政,但是私底下,就算是当初的孔家,对柳老爷子也是礼遇有加。

老爷子年高德劭,岂是寻常?只是你不明白罢了,老爷子要是说一句,别说东郭先生,就算是咱们的皇帝陛下,也必须给三分薄面。

你所看到的,不过是表象罢了,千年世家的底蕴之深厚,远超你的想象。”

未央恍然大悟,有些人或者说有些人家,平常看着不显山不露水,但是却隐藏着巨大的能量,一旦出手,那必然是山崩海啸一般。

柳家千年世家,外人看来,不外如是,但是朝野之间,柳家皆有根基,盘根错节之下,就算是皇帝,也不敢轻易动他们。

好在柳家的当家人,一直以来都恪守本分,不逾矩,不过火,勤勤恳恳的为大宋服务,让很多人都认为,他们已经没有了以前的锐气,也没有了以前的本事。

谁要是真这么想,那就是二百五了,大错特错。

别说柳家,就说未央自己,短短几年内,做出如此大事,比之很多世家豪门,庞大了不知多少。

但是与柳羽闲谈之间,柳羽依旧是嗤之以鼻,认为未央商贾之气太重。

这是属于千年世家的骄傲,人家不是看不上商贾,只是没有必要与寻常商贾有联系罢了。

“那好!我去求老爷子!”未央断然道:“你这边给我帮个忙,把无忧洞的事情,给我探出个子午寅卯来!只要动手,定然是雷霆一击。”

潘肃点了点头,算是应下了这事,但是他自己清楚,无忧洞错综复杂,根深蒂固,不是那么容易清剿的,未央固然是无敌的统帅,天才的商人,但是面对这么一个毒瘤,大宋君臣努力了百年,人家依旧逍遥自在,潘肃不认为未央有本事干掉人家。

未央来到柳府,看着依旧古朴大气的门楼,心里面升起一种很怪异的心思,柳家毫无疑问,是大宋最顶尖的世家,虽然很低调,但是在高端圈子里,毫无疑问有强大的影响力。

只是未央想不通的是,柳老爷子真的能让东郭先生主动出来吗?

带着疑问,未央进入了柳家,抵上了拜帖。

过了一会,柳羽匆匆的走了出来。

“二郎,听说你现在是开封府尹了,整日里忙的很那,这次来,所来何事?”

未央诡异的看了一眼柳羽,这个家伙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

“我来拜访老爷子,想找老爷子讨个主意。”

柳羽撇撇嘴,“老爷子这会正等着你呢,说是你今日必来拜访,我还不信,没想到你真来了,没意思。”

未央一愣,苦笑着看着自己这个傻兄弟,愈发觉得柳老爷子果然深不可测,竟然知道自己肯定回来请教。

进了大堂,见了柳涉。

柳涉笑眯眯的道:“遇到难处了?”

未央深吸了一口气,恭恭敬敬的道:“晚辈想铲除无忧洞,特来跟老爷子讨个主意。”

柳涉眯着眼睛,过了许久才说道:“无忧洞由来已久,想要一夕之间铲除,就算是朝廷,也没有这个能力,而且东郭先生此人,雄才大略,乃是不世枭雄,你就不怕惹祸上身?”

未央寻思了一下,便说道:“老爷子,人人都惧怕无忧洞,所以人人都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混日子,晚辈不想混日子,开封是大宋都城,必须肃清,无忧洞是阻拦在晚辈前面的一座大山,必须铲除。

至于所谓的东郭先生,晚辈不认为,这世界上,真有不怕死的人,也没有死不了的人。

晚辈若是真的想铲除无忧洞,他们定然无处藏身。

只是晚辈不想杀戮过多,有伤天和,所以前来找老爷子讨个主意,最好是无声无息间,让无忧洞消失。”

柳涉睁开双眼,仔细的打量着未央,认真的道:“你当真这样认为?”

未央躬身施礼,一言不发。

柳涉叹息道:“年轻人有心气是好的,只是这东郭先生,来历非凡,乃是前朝皇族之后,有丹书铁券护身,在朝中又有不少党羽,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敢真正的动无忧洞,你可明白?”

未央眼皮挑了挑,前朝皇族?不就是后周柴家?传说中被赵大欺负了孤儿寡母,而后赵大觉得不好意思,对柴家后人,极为优渥,又赐下丹书铁券,就算是谋逆大罪,都可以赦免。

未央想了想,突然笑道:“所谓丹书铁券,实在是不值一提,只要想动他,没有丹书铁券还好一些,有丹书铁券,跟催命符也差不多。”

柳涉哈哈一笑道:“你小子看的明白啊!这柴家,这些年作威作福,皇帝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你要是真的铲除无忧洞,咱们圣人,肯定不会怪罪你,反而会嘉奖你,这事老夫帮你就是。”

第294章 风雨樊楼

这一日,东郭先生接到了柳涉的请柬,傍晚樊楼,请东郭先生赴宴。

东郭先生逮着鬼脸面具,面具以青铜浇筑,似哭似笑,让人见之生畏。

“柳老头请本座赴宴,其心不明啊!”青铜面具下,东郭先生的声音,宛如鬼魅,传了出来。

这是一处极为隐秘的所在,房间幽暗,四周怪石嶙峋,宛如鬼域一般。

一个飘忽不定的声音应道:“主人,以属下看,柳老头请主人赴宴,不怀好意,近日杀神东方风华在开封城内肃清帮派,收为己用,统辖一处,统称为城管,而这些帮派的背景,竟然毫无反应,似乎认命了一般,显然是有人警告了他们,而能让这些人放弃这帮派利益的,除了宫中的那位,不做二想。”

东郭先生喈喈怪笑,“赵祯小儿,当年赵匡胤谋夺了我家的天下,如今还想夺取本座的鬼樊楼不成?

他却不知,这鬼樊楼,与地面世界可不一样,只要本座稍稍动作,就能要了他赵祯的小命,只是这些年本座忙着经营海外,没有动手罢了,弄死了他几个儿子,算是警告。

如今看来,赵祯已经不适合做皇帝了,鬼师,赵允让那老儿怎么说?”

黑暗之中,一个飘忽不定的身影走了出来,衣袂飘动,佝偻着背,走路之间,毫无一丝声音。

“赵允让答应了主人的条件,只要让他的儿子当了皇帝,愿意与主人共分利益。”

东郭先生大笑道:“这才是听话的,这天下轮回乱治,哪有不衰的王朝?怎及得上不衰的荣华富贵?让他们去狗咬狗,挣这个所谓的帝位吧,我们拿到实际的利益,才是最好的。”

“主人英明!那柳涉的宴会?”

东郭先生一挥手,不屑的道:“千年世家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柳涉虽然老了,但是却不糊涂,本座还不想得罪他,准备一下,本座前去赴宴。”

鬼师躬身退去。

东郭先生坐在椅子上,摘下了面具,面具下,是一张苍白而英俊的脸,面白无须,唇红齿白,绝对的美男子一枚。

只是双眼之中,明灭不定的闪烁着点点火光,让他看起来不似真人一般。

“柳老头,没想到竟然与未央搅合在一起去了,想要拿下我鬼樊楼不成?却不知,你有没有这么大的胃口!”

“未央啊未央,你到底是何人,横空出世,才华绝代,偏偏似乎对于荣华富贵并无兴趣,反而对那些泥腿子关爱有加,这种人,不是傻子就是圣人。”

“你未央固然不是傻子,莫非你想成圣不成?”

“孔圣人被拉下了神坛,圣位空虚,多少人在积蓄底蕴,打算立地成圣,你未央,真的有把握吗?”

“呵呵,今日就让本座见识一下,这位旷世奇才,到底是何等人物!”

未央坐在开封府的大堂之上,指尖盘旋着羽箭,细不可查,双眼微眯,似乎在思考问题一般。

鬼樊楼的主人东郭先生,接下了请柬,就肯定会应邀前来,只是到底是个什么章程,未央还没有想清楚。

太阳终于要落山了,未央只见得羽箭,落在了脑后,插在了发髻上,化作一枚发簪。

他面无表情,站了起来,王庆早早就在门外候着,马车也早就准备好了。

一路无话,径直来到了樊楼。

樊楼周围百米之内,今日全部被肃清,行人不得通过。

潘肃坐在大厅里,脸上的汗,不时的往下流,一绺一绺的,在脚下汇聚成了小溪。

天下间,能让潘肃害怕的人不多,但是今日,要入樊楼的三个人,每一个潘肃都害怕,当然,最让潘肃害怕的,还是鬼樊楼的主人。

樊楼是樊楼,鬼樊楼是鬼樊楼,两者并没有任何交集。

但鬼樊楼的主人东郭先生,可比他这个樊楼的主人潘肃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鬼樊楼在开封存在的时间不可考,有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那些人是他们的人,更是没有人知道。

潘肃虽然出身将门,家里势力不小,但是面对这么一个庞然大物,朝廷几次想要清剿而不得的鬼樊楼,就算是赔上整个潘家,也不够人家玩的。

所以今日,潘肃抱着必死的决心,或者说孤注一掷也好,总之,潘肃觉得今日,绝对不会善了。

这三个人,无论是哪一个出了事,都不是他潘肃所能承担的。

柳老爷子就不用说了,无论是将门还是士林,亦或是皇宫中,都是尊重有加的大佬。

未央更是天下集团的首脑,皇帝陛下的肱骨,更不能出事。

至于东郭先生,这家伙要是在樊楼出了事,只怕明日,樊楼就会被洗成白地,潘家人也会惶惶不可终日。

这就是潘肃害怕的原因,但是他樊楼却不得不筹备这一场宴会,因为就算是他不接手,也脱不了干系,他与未央,本就是一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眼看着时间要到了,潘肃沉声喝道:“留下两个人,其他人尽数退出樊楼。”

樊楼的服务人员,足有上百人,还有一些清倌人,听到老板这么说,自然不敢反驳,他们都能感受到今日的气氛有些不对,就像是山雨欲来前一般,似乎连空气都凝聚了起来,让人不安。

待众人退去,潘肃便闭上了双目,他的身后,站着一男一女,男的孔武有力,一身小厮打扮,女的容颜艳丽,身着劲装。

这两人,就是潘肃的护卫,都是功夫gāo qiáng之辈,寻常人,就算是十来个,也能轻松击杀。

但是今日,两人明显全神戒备,看向樊楼门口,双目眨也不敢眨。

未央的马车,在樊楼前,遇到了柳涉的轿子。

柳涉今日穿着一身员外服,精神健旺,只有两个轿夫跟着他来了。

他下了轿子,正好看到未央的马车,便等待了一会,未央下了马车,给柳涉施礼。

柳涉看了看未央,笑道:“小子当真是好胆色,东郭先生此人,狠辣无情,杀人如同喝水一般,你竟然敢孤身而来,胆色过人啊!”

未央笑道:“老爷子不也是没带人吗?晚辈若是带了人前来,岂不是弱了胆气?还怎么跟他谈判呢?老爷子才是真英雄啊。”

柳涉哈哈大笑,似乎根本不在意即将到来的风雨一般,“臭小子倒是会吹捧,不过老夫喜欢。”

两人说说笑笑,联袂而入。

潘肃豁然起身,给柳涉见礼。

柳涉看了看他的两位护卫,摆摆手说道:“罢了罢了,把酒菜端上来之后,你们就退去吧!”

潘肃急忙道:“老爷子,怎能如此,晚辈虽然力弱,但是也愿尽一份力。”

柳涉呵呵笑道:“你今日能等在这里,在年轻人之中,就没有几个人有这般勇气,你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勇气,就不用再这里耗着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不是你能参与的,还是退去吧。”

潘肃正要争取一下,未央开口道:“老潘,听老爷子的,过会你带着这两位去吧。”

“好吧!”潘肃心有不甘,他很想借此机会证明,自己不是一无是处的纨绔,但是又摄于东郭先生的凶名,内心实在是挣扎的很,不过有台阶下,正好就坡下驴。

樊楼一时安静无比,屋里的五个人,全都静静的呆着,等待着东郭先生的到来。

终于,金乌西沉之时,一个阴柔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过来。

“柳老相邀,晚辈柴宗藩前来赴宴!”

柳涉安坐不动,嘴里却说道:“小藩啊!赶紧进来,许久不见了,让老夫好好看看你。”

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樊楼门口,未央抬头看去,只见东郭先生柴宗藩面色惨白,宛如厉鬼,去又有一种让人心折的风采,常人所不及也。

至于潘肃,这会早就汗流浃背,根本就不敢抬头,他的两个护卫,绷紧了身体,随时准备出手,但是也不敢抬头。

因为他们知道,只要见了这位东郭先生的真容,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柴宗藩缓步走了进来,足下轻轻一点,宛如鬼魅一般,就飘了过来。

未央心头一紧,高手啊!他见过功夫最强的人,就是东方风华了,出手间斩落人头十余,至于其他人,都是在战场之上,单对单,都不是东方风华的对手,但是若是在战场上,东方风华不见得是他们的对手。

但是这个东郭先生,未央直觉上认为,lun gong夫,甚至比东方风华还要强上一筹。

未央从来不会小视任何对手,但是在一瞬间,东郭先生柴宗藩在他的心目中,又提高了一个档次。

虽然对于未央来说,对手无论多高,都不会比他高,但是处于对对手的尊重,未央不吝把最崇高的敬意,献给自己的对手。

“柳老,这位就是开封府尹未央未大人吧?”

柴宗藩看了一眼未央,似乎根本不以为意一般。

柳老招呼柴宗藩坐下,对潘肃道:“小子,赶紧好酒好菜的端上来,该干嘛干嘛去!别在这碍眼!”

潘肃连忙带着两个护卫,把早就备好的酒菜端了上来,然后落荒而逃,至于樊楼的命运?管他呢,只要人不死,一切就还能弄回来!

第295章 赌斗

“来来来,先喝点酒,这樊楼的美酒啊,真是越来越有味道了。”柳涉自顾自的饮了一杯美酒,赞叹不已。

未央也径直饮了一杯,柴宗藩微微一笑,不动声色的浅酌一些,便放下了酒杯。

“小藩,知道老夫邀你前来,所谓何事吗?”

柴宗藩轻轻的点了点头,柳涉笑道:“即如此,此间之事,与老夫也没什么关系了,你们年轻人想法多,在一起保不齐还能有共同语言,老夫就不在这里碍眼了。”

说完,柳涉抄起一壶美酒,呼喝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柳涉哈哈大笑,走出了樊楼,把樊楼留给了两个杰出的少年人。

“柴宗藩柴大官人,”未央笑眯眯的道:“吾乃开封府尹,请大官人过来,自然是要商讨一些要事的。”

柴宗藩展颜一笑,顿时满室生辉,“未大人,本座既然来了,自然知道你的意思,你也知道本座的身份,咱们都是聪明人,聪明人做事,自然有聪明人的办法,就不用再拐弯抹角了。”

未央哈哈一笑道:“好!柴大官人既然如此说了,本府也就不矫情了。

一句话,无忧洞鬼樊楼,不管别人怎么称呼,我希望它在半月内消失在开封,你们化暗为明也好,远走他乡也罢,本府不管你们去哪儿,总之开封治下,本府需要一个安稳干净的环境。”

柴宗藩眼睛一眯,他只是客套一番,没想到未央竟然一点不客气的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这小子,果然不是一般人。

“未大人,你可知我的来历?”

未央心中冷笑,赵大黄袍加身,为了表示自己的宽仁,或者说展现自己的气度,所以优待柴家人,但是周世宗柴荣四个儿子,却没有一个活过二十岁,全都莫名其妙的死了,这位所谓的柴宗藩,定然不是柴家嫡系,最多算是一个分支罢了。

至于为何柴荣的嫡系子孙都死光了,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大家心照不宣罢了。

这位所谓的东郭先生柴宗藩,实在是不放在未央的眼里。

“前朝皇室,世宗后人,柴大官人,莫非还考验本府吗?”

柴宗藩嘿嘿一笑道:“未大人既然知晓,可知这开封城中,有多少无忧洞人,又有多少达官显贵,是我无忧洞的眼线?

说句大话,就算是宫中,我无忧洞也是出入zi you,赵祯的那把椅子,本座也坐过几次。”

未央闻言,心中一紧,开封四通八达的低下排水系统,造成的后果就是,无忧洞简直是无孔不入,就算是防守最严密的宫中,也有地下网络,对于无忧洞来说,当真是如入无人之境。

“柴大官人是在威胁本府?”未央声音冷然,面色瞬间便的冰冷。

“威胁谈不上!”柴宗藩微微一笑道:“说起来,无忧洞只是本座的产业之一,本座在海外还有不少产业,就算是把开封让给你也无所谓,只是本座不喜欢你,我就不让给你,你奈我何!”

未央仔细的打量着柴宗藩,发现他不似说笑,未央认真的说道:“柴大官人,是真的打算与本府作对了?”

“作对?呵呵!”柴宗藩不屑道:“一个从草莽之中骤然而贵的小子,还不值得本座与你作对,你还没有资格。

若非柳老相邀,未大人这辈子都不会见到本座的真容。”

这就是赤果果的瞧不起了,身为tiān huáng贵胄,虽然是前朝的,但是人家柴宗藩还真有这个资格。

未央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即朗声道:“本府既然执掌开封府,就断然不会允许有掌握不了的势力存在。

柴大官人,划出道来,本府接着就是!”

柴宗藩看了看未央,开口道:“既然是柳老的面子,这个面子本座还是要给的。

这样吧,咱们就以开封为棋局,以城中人为棋子,你我对弈一场,若是你胜了,本座自然远遁海外,从此不再染指开封。

若是你败了,本座也不要你的性命,也不要你退出开封,你把你名下的天下集团,交给本座就是。”

“好大的胃口!”未央冷声道:“既然如此,那本府就与你斗一斗!”

“三日之后,你我在樊楼重聚,以樊楼为中心,以开封为棋局!本座与未大人斗一场!”

“好!”

两人击掌为誓,立下盟约。

柴宗藩雄心勃勃,自信心爆棚。

未央成竹在胸,智珠在握!

两人各自出了樊楼,前去筹划。

未央回到家中,紧急召唤所有在京的天下集团高层,一时间风起云涌,暗潮涌动。

未央的府邸,曹佾、潘肃、柳羽、鲁常、东方风华,当然,还有未央的两个得力助手,苏八娘与蔓菁,老陈琳代表赵祯,也出席了会议。

“诸位,我已经与鬼樊楼主人定下三日之约,以开封为棋局,以城中人为棋子,对弈一场。”

众人面色大变,看向未央的眼光,如同看一个傻子一般。

只有老陈琳比较镇定,相比起其他人来说,老陈琳在宫中呆了数十年,追随赵祯也二三十年了,对于开封的情势,比谁都了解,赵祯不止一次想要铲除鬼樊楼这个毒瘤,却一直没有机会下手,之所以启用未央为开封府尹,未必没有借此机会,铲除鬼樊楼的打算。

所以老陈琳一点都不惊讶,他不疾不徐的道:“鬼樊楼势力庞大,未大人有心了。”

未央轻笑道:“所谓赌斗,不过是双方在开封厮杀一场罢了。

那东郭先生乃是前朝皇族后人,名唤柴宗藩,此人乃是枭雄之姿,而且百年以来,接着皇家的优待,创下了偌大的基业,不仅仅在大宋境内,在海外也有不小的势力。

既然要打,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开封,格局实在是太小了。”

曹佾试探道:“二郎的意思?”

未央冷声道:“开封无忧洞,沧州柴家,海外柴家,三处齐头并进,我要把柴家连根拔起!”

众人悚然而惊,蔓菁大惊失色道:“夫君,柴家虽然不复以往,但是有太祖皇帝赐下的丹书铁券,只怕不好动手。

再者说,三处同时动手,光是开封城就能牵扯我们所有的精力,沧州与海外,实在是鞭长莫及啊!”

众人点头,海外实在是太过遥远,再说了,多少年从未有人听说,柴家竟然在海外也有基业。

未央笑道:“海外先不管他,沧州柴家,想来陈大人早有定计吧?”

老陈琳嘿嘿一笑道:“官家早有铲除柴家之心,只是碍于丹书铁券,所以一直没有动手。

柴家在沧州兼并土地,逼良为娼,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皇城司早早把他们家的恶事查了个底掉,只要想动手,顷刻间就能把柴家全数拿下。”

未央点了点头,说道:“柴家在海外的势力,就交给我,至于开封!还需要诸位戮力同心。”

曹佾愁眉苦脸的道:“二郎,你有几成把握?”

未央知道,曹佾是怕一击不成,人家回头报复,他虽然是皇帝的小舅子,但是对于无忧洞来说,实在是不足为虑,弄死他,跟弄死一只蚂蚁也没差别。

“七成!”未央默默地在心里说道:“还有三成,在于皇帝信不信任我了。”

“七成!”柳羽兴奋的尖叫道:“七成不少了,干了!我柳家还有三百部曲,拿出来给二郎先用!”

潘肃沉声道:“我能调用潘家七十部曲,二郎,不要嫌少,我毕竟不是潘家的家主。”

曹佾咬了咬牙,柳羽与潘肃都不怕,他怕个什么?

“曹家三百部曲,一千效用士,都交给你了。”

此言一出,众人侧目,尤其是老陈琳,看向曹佾的眼神很是诡异。

在京城明目张胆的蓄养这么多武士,说是谋反都有人信。

曹佾苦笑道:“这些年曹家也有不少子弟从军,部曲退下来的太多,他们身无长处,只懂得打仗,总不能看着他们饿死街头吧。”

几人点点头,表示了解。

陈琳笑道:“官家知否?”

曹佾面无表情道:“自然知道。”

“如此甚好!”老陈琳说完,闭目养神去了。

“东方兄!”未央目光炯炯的看向东方风华。

东方风华洒然一笑道:“未贤弟,若是厮杀,我自然是责无旁贷,只是我这些日子虽然尽力收拢帮派之人,但是毕竟是乌合之众,难成大器。”

未央看向陈琳,沉声道:“陈大人!”

老陈琳微微睁开了眼睛,“一万五千禁军,不能再多了!”

未央又看向东方风华,东方风华哈哈大笑道:“如此,无忧矣!”

未央沉声道:“我再把随身的锦衣卫,尽数拨给你,至于我的家眷,就有劳陈大人带入皇宫,严密保护了。”

陈琳微笑道:“自无不可,皇后娘娘早就想见见未大人的妻子了。”

未央豁然起身,朗声道:“诸君!此一战,将打出百年太平!务必全力以赴!”

“喏!”

第296章 雨夜中的厮杀

柴宗藩坐在暗室之中,双目闪烁着火光,在他看来,未央只是一个少年成名的竖子罢了,能有几分本事?

整个开封的局面,都在他的控制之下,就连陈琳调动禁军帮助未央的事情,他都一清二楚。

更遑论曹佾等几家调动人马的情况?

加起来连两万人都不到,他们拿什么跟本座斗?

柴宗藩喃喃自语道:“本座无忧洞有十万兵马,铠甲精良,神出鬼没。

未央,你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能胜得过本座?

既然你如此有信心,那么本座就与你斗一斗,让你知道一下,我无忧洞不是浪得虚名。”

“鬼师!”

“属下在!”

“传令下去,三日后午夜,阙城举火,四条御街,人马集结,开封府外,集结人马,进行滋扰。”

“遵令!”

“另外,在皇宫内,也给本座放一把火,让赵祯小儿清醒清醒,不是谁的虎须,都可以捋的。”

鬼师犹豫了一下,皇宫外,无论怎么争斗,都可以推说是寻常械斗,但是火要是烧到了皇宫,只怕就不好收拾了

“怎么?”柴宗藩双目一凝,冷声道:“你敢违背本座的命令?”

“属下不敢,这就去传令。”

鬼师离去,柴宗藩这才安坐,静静的闭目养神。

在他看来,大宋积弱已久,君臣无能,就算是有几个有本事的,也被打压的打压,贬官的贬官,如今的开封城内,区区一个小儿,又算的了什么,时无英雄,竖子成名,若是他坐在未央的位置上,绝对能搅的天翻地覆,而不是这么被动的防御。

说句实话,若是未央只是寻常人,柴宗藩自然能轻易就收拾了他。

可惜的是,他只知道未央行军打仗有一手,治理地方颇有成绩,但是未央最厉害的手段,知道的人却不多。

所以未央根本不在乎,柴宗藩就算是真的雄才大略,这一次也必然要栽在自己的手里。

他甚至还有心思整日里带着王庆闲逛,开封城里,几乎所有的百姓商贾,都知道如今的府尹大人,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待人如沐春风,加上未央又把治安整治的很好,如今的开封城,可谓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尤其是以前的那些破落户、游侠儿,转眼间消失的小视,改变的改变,换了一身皮,成了名正言顺的城管。

这些城管虽然只是换了一身皮,但是却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遇见路上拉车的,都知道推一把,虽然拉车的人吓得不轻,但是人家依旧笑眯眯的,而且经常询问,是否有帮派勒索之类的事情发生,一旦有新生的帮派,这帮人立刻就化身为虎狼一般,摧毁那个小帮派,该收编的收编,该教育的教育。

不知多少人竟然暗暗里感激起了曾经欺负他们的人,如今非但不欺负人了,而且做事为百姓着想,就算有人想贿赂一二,人家也是义正言辞的拒绝掉,声明再有下次,定当严惩不贷,这是府尹大人的规矩。

有些忍不住you huo的家伙,第二日就消失在城管队伍里,那贿赂的商户,也被罚了重金,罪名为:贿赂罪。

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只听说受贿的人会有罪,从未听说过,贿赂别人的人还有罪。

不过总算是刹住了这股子歪风邪气,大家都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太平。

开封城一下子就活跃了起来,就连地面上,都干净的让人忍不住赞叹,你敢扔一个垃圾试试?立马就有一群带着红袖标的老妇人,围着你唧唧咋咋的一顿教育,让你见识一下,开封城老妇的厉害。

京城首善之地,岂能随地扔垃圾?咱京城人的脸面,还要不要了?丢人不丢人?

对于未央这个少年府尹,所有人的崇拜之意,直接就上了一个台阶,这才是真正为百姓做事的人啊。

未央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声音,所以他不辞劳苦的到处奔波,乐在其中,至于赌斗的事情,好像是忘了一般,王庆几次提醒,都被未央无视了。

三日的时间转瞬而过,这一日,未央早早来到了樊楼。

今日的樊楼,空无一人,只有未央端坐在空空如也的巨大大厅里,怡然自得的喝着茶。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柴宗藩这才姗姗来迟。

“未大人!”

“柴大官人!”

“开始吧?”

“请便!”

两人客套一番,柴宗藩从袖口拿出一个竹筒,伸手点燃了引线,天空中顿时绽放出一朵漂亮的莲花,美轮美奂。

未央笑道:“柴大官人倒是善于拾人牙慧。”

柴宗藩面无表情道:“东西是好东西,但是要看谁在用,在有些人手里,只是玩物而已,在有些人手里,就是攻城略地的不二力利器。”

未央抚掌笑道:“此言深得我心,今日你我赌斗,你看是先从哪里开始?”

“阙城!”

“既然是赌斗,自然要有赌注,阙城之重,乃是守护开封之用,非比寻常。”

“本座以十万白银为赌注,如何?”

未央笑了,点头道:“少是少了点,但是却也不无不可,那本府就以此物为赌注吧!”

未央拿出龙吟剑,放在桌面上。

“好剑!”柴宗藩双目精光连闪,脱口赞道,作为一个高手,一眼就看出来,未央作为赌注的这把剑,绝对是价值连城。

“此剑乃是龙吟剑,天外陨石所铸,耗时蓬莱大匠三年之功,时间独一无二,吹毛断发,杀人如切菜一般。”

未央说完,随手抽出龙吟剑,一声高亢的龙吟传出,让柴宗藩更是欢喜不已。

未央随手看在了旁边一块作为装饰的石头上,无声无息间,从上而下划过,

柴宗藩好奇的上前,轻轻一摸,石头碎为两半,切口平滑,宛如镜子一般。

“当真是好剑!”柴宗藩毫不掩饰自己的yu wàng,赞道:“可惜明珠暗投,今日之后,定当大放光彩!”

未央呵呵一笑道:“大官人是否要鉴赏一二?”

“正有此意。”

。。。。。

开封阙城,就是里城,也叫旧城,由里城、外城、皇城组成,为开封的第二道屏障,周长二十余里。

阙城驻扎着禁军中的精锐捧日、天武、龙卫、神卫。

身为大宋最精锐的军队,今日却被严令不许任何一人出动,就算是皇城被烧了,也不许动。

所以当四五万盔甲鲜明的不知名队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时候,四卫禁军一个个咆哮不已,认为这些人是挑衅自己的尊严。

但是皇命不可违,他们只能耐心的等待着。

过了一会,这些人开始在阙城放火,眼看着一栋栋房屋燃着了,四卫禁军更是气的直跳脚。

“杀!”

不知何时,大街上又多了一只军队,看模样,还不是正规军,一个个手握横刀,身上的铠甲,只能遮住关键部位,比人家差多了。

四卫禁军的统领瞪大了眼睛。

两军相接,忽然间,空中打了个霹雳,一道火光冲天而起,搅动风云,不大会,下起了瓢泼大雨。

东方风华骑着一匹神骏的战马,肆意冲杀,手下无一合之敌,他的后面,是一百锦衣卫。

鲁常挥舞着霸王刀,如同霸王再世,气势如虹,甚至超越了东方风华。

两人并肩杀敌,不一会,就杀了个通透。

四五万人,竟然被两人带着一百锦衣卫,还有不到两万人马,杀得哭爹喊娘。

而且他们趁势放的火,被大雨一浇,早就熄灭了。

更让他们害怕的是,仿佛早有人预料到他们会在此地放火,所有的房屋内,竟然空无一人。

与此同时,四条御街上,集结了三四万人马,随时准备烧杀抢掠,开封府前,也聚集了上千人马,准备随时冲击开封府。

皇宫之中,赵祯面无表情的坐在龙椅之上,看着天空中银蛇沸腾,雷声阵阵。

“朕错了,大错特错!”

“这天下,不止是朕的天下,还是万民的天下,为一人而忘万民,乃是朕的过错。”

老陈琳在一旁静立,闻言说道:“官家没错,错的也不是陛下,柴家如此肆无忌惮,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帝王,都没有动他们分毫,坐视他们坐大。

到了官家这里,能一举铲除毒瘤,实乃开封百姓之福!”

赵祯摇摇头,沉声道:“开封较之天下,乃是弹丸之地,天下之大,又有多少如同无忧洞鬼樊楼一般的地方?只怕不少吧?

朕的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朕却不自知,整日里与那些酸腐之辈高谈阔论,以为乃是太平盛世,真是愧对百姓。”

陈琳不再说话,皇帝在自省,这是好事,总比皇帝一直沉浸在繁华盛世的美梦之中要来到好。

这就是未二郎所要皇帝看到的吗?老陈琳不禁陷入了沉思之中。

过了许久,赵祯沉声道:“未央说皇宫之中即将又变,让你早做准备,如今贼人还未行动,后宫的安全,一定要保证。”

陈琳躬身道:“老奴已调了神机营护卫宫廷,贼人就算是铜头铁臂,也会被射成马蜂窝。”

赵祯点点头,又看向了天空,那处,似乎正在厮杀。

第297章 雨一直下

东方风华双手持刀,刀光如同一道匹练一般,人马合一,冲杀过去,所过之处,惨叫连连。

鲁常与他并肩,霸王刀比龙雀刀长了近一倍,他不需要太过花哨的功夫,只是横着霸王刀,就能杀敌。

东方风华号称杀神,鲁常更是锦衣卫的大将,两人珠联璧合,竟然杀透了敌阵,转眼间,又策马杀了回来。

无忧洞的士兵,仿佛不畏生死一般,虽然兵器不及,铠甲不及,但是依旧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尽力想要从城管的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整场大战,到现在为止,死了上万人了,但是却没有一人退却。

血水混合着雨水,把整条大街,化作了一片血河。

雪亮的闪电从天而降,闪过了东方风华与鲁常的面孔,两人面色狰狞,已经杀出了火气,所过之处,从无活口。

但是无忧洞的士兵,死伤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渐渐的,这场大战,变成了一场tu shā。

。。。。。。

“柴大官人,天公不作美啊!”未央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看着天空中的瓢泼大雨,似笑非笑的看着柴宗藩。

这场大雨,自然是未央的杰作,聚风引云化作**,实在是不值一提。

但是柴宗藩不知道,他面色如常,但是心中却暴怒不已,以火攻,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暴力的进攻方式,最能扰乱人心,毕竟水火无常,面对大火,人总会有畏惧的心思。

但是他没想到,原本晴朗的天空,疏忽之间便降下大雨,这太不合常理了,因为大战之前,他早就找司天监的人测算过,开封三五日内,绝无雨水,更何况现在是三月份,雨水本就不多,这么大的雨,开封的这个时节,百年未见,太过诡异了。

莫非是天不在我?

柴宗藩尽力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轻笑道:“未大人莫非以为,本座只会这么点小把戏不成?”

未央眼皮挑了挑,“大官人,胜负尚在两可之间,大官人尽可出手就是。”

柴宗藩也不客气,扬手又是一枚信号飞入天空。

御街下的下水道内,鬼师一声令下,顿时两万多士兵蜂拥而出,与此同时,开封府也遭受到了冲击。

大雨之下,自然无法放火,但是鬼师竟然下令,攻击沿途各个府衙。

开封的各个衙门,大多是在御街上,开封府特殊一点,离得远些。

在这些无忧洞刚刚要动手的时候,四周突然喊杀声响起,铠甲鲜明的军队,掩杀而来,人数不多,只有不到一千人,这就是大宋新筹建的禁军,神机营!

他们手持火枪,黑黝黝的火枪闪烁着寒光,在闪电的光芒下,更是让人心寒。

鬼师只觉得后背发凉,虽然对手只有不到千人,但是一种死亡的阴影,笼罩在了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但是事到临头,不可能不战而退,鬼师一声令下,所有人冲杀过去。

不管对手有什么猫腻,却只有千人罢了,自己数万人掩杀过去,他们还能翻天不成?

砰!砰!砰!

此起彼伏的枪声,非常有节奏的响了起来,与此同时,鬼师惊慌的发现,自己的人,竟然一排排的倒了下去,眨眼间的功夫,就有两三百人倒地,有些人直接身亡,有些人倒在地上痛苦的挣扎!

“冲过去!冲过去!”鬼师凄厉的声音,在御街上响起,无忧洞的士兵喊杀着冲了过去。

可惜的是,迎接他们的,只是一颗颗冰冷的qiān dàn。

鬼师突然肌肉收缩,脑后风起,他急速的动了起来,一枚子弹无声无息的,从他的耳边划过,爆鸣声,直接让他的右耳失聪。

城楼上,一个锦衣卫遗憾的看了看鬼师。

狙击手出击,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躲了过去,他觉得有些丢人,又瞄准了鬼师,再次射击。

鬼师瞳孔收缩,面对看不见的敌人,再也没有了开始的镇定,他抓起一个人,挡在了自己的深浅。

嗤!

鬼师不可自信的看着自己胸口的一个血洞,疑惑的看了看挡在身前,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无忧洞士兵,身躯微微一晃,一头栽倒在地。

。。。。。。

未央看着天空中亮起的一朵烟花,抚掌大笑道:“看来本府的龙吟剑,柴大官人是没有缘分咯!”

柴宗藩面色难看,身为开封地下王国的君主,震慑诸方的东郭先生,他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败的如此之惨。

未央冷冷一笑,心中暗道:真是蠢货,黑暗中的东西,固然能在黑暗中称王称霸,妄想在光明处横冲直撞,还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什么样的人,不是找死是什么?还真以为,这大宋的官员,都任你拿捏?人家那是没有办法,如今有了铲除你的机会,不知多少人暗中称快,人家虽然明面上不表现出来,但是给你的信息,只要有一丝丝的偏差,就足够要命了。

比如,未央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样的功绩!

柴宗藩诡异的看着未央,“未大人,莫非以为赢定了?”

未央端起茶杯,慢悠悠的喝着茶水,“柴大官人此刻一定想要孤注一掷,而且孤注一掷的目标,肯定在皇宫之中。

皇宫大内,乃是天下重地,只要拿下了,自然就是胜了。

但是本府以为,就算是无忧洞势力再大,皇宫又岂是可以随便进入的?就算是地下通道,也不可能容很多人进入。

所以本府这些日子,走遍了开封,开封的下水道系统,你无忧洞了若指掌,但是本府也不差。

所以皇宫的通道,本府早就让人堵上了,如今你想要进入皇宫的人,就是下水道里的老鼠,只要这大雨下个三天三夜,你无忧洞,将会彻底消亡。”

柴宗藩一脸的不信,“未大人未免太过自信了,这老天爷的事,你还能做主不成?外面依旧在厮杀,本座未必就见得输了,本座就是远遁海外,未大人又能奈我何?你我早晚还会再有碰面的时候,到时候,再一决雌雄。”

未央断然挥手,“不用以后了,现在本府就告诉你,本府是雄的,你是雌的!

你以为本府跟你玩过家家呢?你我在这里赌斗的时候,本府早就派人前去沧州,你柴家在沧州的地位,已经不保了。”

柴宗藩瞳孔收缩,不可置信的看着未央,“你好大的胆子,柴家有丹书铁券,你敢动柴家,敢违逆太祖皇帝不成!”

未央冷冷一笑,随手掏出一沓纸,扔给了柴宗藩,“丹书铁券,又能保住几个人?你柴家作恶多端,为祸乡里,这次正好拔出你们这个毒瘤,莫非以为,本府还会冤枉柴家不成?

这都是你柴家作恶的证据,证据确凿,还敢抵赖?本府固然不能将柴家人尽数杀了,但是发配沙门岛的本事,还是有的。”

柴宗藩微眯着双眼,快速的看了看那些证据,哑然笑道:“这等小事,哪个世家没做过?以此定罪,只怕让人不服吧?”

未央笑道:“柴大官人,本府还以为你是铁石心肠,没想到对于本家,还是很关心的嘛!不过,确实这种证据,哪个世家都能搜罗一箩筐,百年以来,无人认为,这是错的。

但是从现在开始,从今晚开始,若是还有人这样认为,那么本府会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王法!”

柴宗藩面无表情,事到如今,一切都是未知之数,身为无忧洞的当家人,柴家的子弟,掌握了无数资源的他,自然不会认输,他的眼睛若有若无的,从龙吟剑上扫过,散发着道道寒光。

未央自然注意到了,他笑呵呵的道:“柴大官人,本府就在这里,莫非你以为能挟持本府,或者说杀了本府?

本府可以跟你说,如今的你,已经是掉毛的fèng huáng不如鸡,漫说你败局已定,就算是你我没有这番赌斗,你在本府手里,也玩不出花样。

不信你试试啊!”

你试试啊!

柴宗藩神色恍惚,未央的最后一句话,不断的在他脑海盘旋。

你试试啊!

柴宗藩忍住了心中的那点yu wàng,冷冷的看了未央一眼。

大雨一直在下,开封城内的厮杀,已经慢慢息了,大雨浇过,第二日,一丝痕迹都不会留下。

黑暗中的事情,自然是要掩埋在地下的。

天色将亮的时候,柴宗藩终于忍不住了,他豁然起身,探手抓过龙吟剑,长剑出鞘,他腾空而起,嘬嘴长啸,龙吟剑被他抖出数十剑花,剑花朵朵,龙吟阵阵,向着未央扑杀而来。

在他看来,只要杀了未央,自己依旧是胜利者,至于那些死在外面的无忧洞之人,不过是自己手中的工具罢了,既然不合用,那就抛弃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自己活着,一切都是未知之数,至于未央,在他看来,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算是传闻他在幽州立下大功,但是谁知道是不是皇帝给他贴金?再说了,就算是立下大功,他也不认为,未央是自己的对手。

未央嘿嘿一笑,装逼时刻又要来了。

于是他伸出了一根手指。

第298章 弹剑作歌与有的人

未央的指尖,冒出一道光华,那光华呈透明之色,转眼之间,形如利剑,剑光闪烁,迎上了龙吟剑。

龙吟剑突然龙吟大作,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威力,就算是手持龙吟剑的柴宗藩,都神情错愕。

未央的指尖光华迎上龙吟剑,顿时感受到了一种极为诡异的力量,那种力量,竟然能压制住他的羽箭。

他的羽箭,本身就是天外异种金铁,再加上顶尖的地球科技打造而成,可以说是站在了世界的顶端的神物,就算是再他那个世界,说是神器都不为过,竟然有种被压制的感觉。

这种感觉虽然不强,只是让未央稍微失神了一下,但是终究是存在的。

未央恍然大悟,当年他来到大宋之时,羽箭被陨石压制,只是他仗着羽箭横行霸道惯了,陨石也被切的四分五裂,没想到就算是如此,以陨石制造的龙吟剑,对他的羽箭,也有压制之力。

不过仅仅一柄龙吟剑,还不足以压制住未央。

要知道这些年来,他跟杜家庄的众位、王凯、杨怀玉等人学了不少强身健体的功夫,又缠着韩知止恬不知耻的学了道家养气的本事,早就今非昔比了,纯粹的一身功夫,比不上杨怀玉这等猛将兄,但是却也不弱了多少,尤其是他气息悠长,单论韧性,杨怀玉也比不上他。

面对对自己有压制的龙吟剑,未央微微一笑,羽箭陡然化作一只朱雀,朱雀腾飞,从他的指尖飞了出来,发出一声惊天般的鸣叫。

柴宗藩仰面倒飞,在空中就吐出一道道鲜血,手中的龙吟剑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颤动不休。

他骇然的看着那只尺长的朱雀落在了未央的箭头,满心都是绝望。

人可以与人斗,但是却不可能与神为敌!

未央有朱雀护体,他拿什么去斗?

他总算是知道未央为何如此自信了,本就立于不败之地,怎能不自信?

未央上前,朱雀消散,化作簪子,插在了他发髻之上。

他捡起龙吟剑,手指轻轻一弹,轻声道:

“举头西北浮云,倚天万里须长剑。

人言此地,夜深长见,斗牛光焰。

我觉山高,潭空水冷,月明星淡。

待燃犀下看,凭栏却怕,风雷怒,鱼龙惨。

峡束苍江对起,过危楼,欲飞还敛。

元龙老矣!不妨高卧,冰壶凉簟。

千古兴亡,百年悲笑,一时登览。

问何人又卸,片帆沙岸,系斜阳缆?”

“柴宗藩,你可服了?”

柴宗藩胸口被鲜血染的鲜红,悲怆的一笑,“未大人,本座不服,你本不是世间之人,却偏要管世间之事,就不怕惹来苍天震怒,降下雷霆,灭了你?”

未央心中快意无比,装逼到他这个份上,还能接着老辛的一首绝妙好词,也是没谁了,他嘴里却哂笑道:“什么是世间人?什么是世外人?柴宗藩,你应该明白,本府既然要灭了你的无忧洞,你就没有活路,却偏偏要与本府赌斗,如今身家性命都要没了,还说这些做什么?”

柴宗藩不愧为执掌地下世界的枭雄,依旧强硬无比的道:“你别得意,我柴家的根基,远在海外,海外海岛无数,本座就不信,你能一一找到,到时候,自然会有人为我报仇,你的家人,你的好友,你在意的一切,都将在柴家的怒火下,化为乌有!”

对于柴宗藩的诅咒,未央还真不在意,他笑呵呵的道:“柴家就算是躲到美洲大陆又如何?你如今也见识了本府的本事,你觉得,柴家能逃得过吗?

既然你这么威胁本府,本府自然不介意穷搜天下,一日不成,就一年,一年不行,就十年、百年,你柴家总有那么两个没骨头的吧?想来本府根本就不需要那么些时间,就能彻底摧毁你柴家!”

柴宗藩终于惶恐了,他看向未央的目光,如同看向一个恶魔,而且这个恶魔,随时可以把柴家拉入地狱之中。

“未央!安敢如此!”柴宗藩狂叫道:“你如今已经胜了,本座遵守诺言,远避海外就是!”

未央声音转冷,不屑道:“从你想火烧皇宫开始,从你想要了本府的命那一刻,咱们的誓言,已经作不得数了,你真以为本府是傻子吗?

你现在是不是还在想,那些士林的家伙会为你出头?会为柴家出头?”

柴宗藩骇然的看着未央,显然他就是这么想的,柴家经营百年,势力不小,与很多士林文官,都有藕断丝连的关系,再说了,冒然tu shā前朝皇族,还是太祖亲自赐予丹书铁券的柴家,士林肯定会反对的,到时候,就算是皇帝,也不愿意真的与天下文人作对,他本就想借着反对的声音,再次卷土重来。

未央轻笑道:“不得不说,养尊处优之下,你已经没了进取心,对人心,也看不透。

文人士什么德性,本府比你清楚,所谓破鼓万人捶,现在正是落井下石的好机会,你柴家百年的积蓄经营,偌大的产业,不知有多少人眼馋,如今本府给他们机会,本府就不相信,他们会真心的给你吵架摇旗呐喊!”

柴宗藩终于绝望了,未央的话,聚聚戳在了他的心间,他不得不承认,那些文人,本就靠不住,如今柴家要倒了,就算是有人为柴家惋惜,但是绝不会拼上一条性命,为柴家喊冤的。

他颓然的躺在了地上,原本丰神如玉的翩翩佳公子,一瞬间被打入了泥潭之中,成为了阶下囚。

天终于大亮了,开封城中的战斗,也早早的结束了,大战之后,没有留下一丝的痕迹,全都被一场大雨,冲刷的干干净净,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但是躲在暗处的人,绝对不会忘记,昨夜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

未央心念微动,天空中阴云消散,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昭示着,今日又是一个艳阳天。

他搬了一把椅子,来到了樊楼门口,龙吟剑横在膝间,弹剑作歌,正是辛弃疾的《水龙吟》。

歌声雄浑豪放、慷慨悲凉,闻之有金石之音,风云之气,令人惊心动魄。

赵祯在远处侧耳倾听,闭目鉴赏,过了许久,才睁开眼睛,慢慢踱步到了樊楼之前。

陈琳依旧跟在赵祯的身边,他的身后,是文武百官,再后面是神机营的士兵们。

神机营后面,则是鲁常与东方风华率领的城管大队。

未央懒洋洋的坐在椅子上,看到赵祯来了,施了一礼,笑道:“陛下。”

赵祯轻轻挥了挥手,走入了樊楼之中,看着躺在地上,气息微弱的柴宗藩,总算是舒了一口气。

“未爱卿辛苦了。”

未央开玩笑的道:“为人民服务!”

赵祯一愣,旋即哈哈大笑道:“好一个为人民服务!正该如此!天下官员都应该以此为座右铭,时刻铭记,当官就是要为人民服务的!”

“陛下圣明!”

君臣两个聊的开心,文官们看向未央的眼神,就像是看着一个怪物,其中尤以夏竦最是怨恨,还有濮安懿王赵允让,恨不得把未央生吞活剥了。

昨夜的事情,发生的太快也太急,他们都没来得及动手的时候,一切就那么结束了。

夏竦心中发凉,知道自己的首相之位,已经不安稳了,已经在思索退路。

赵允让却依旧斗志昂扬,虽然他与柴家也有不小的关系,但是柴家只是他计划中的一环而已,损失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满心的心思,都是把自己的儿子,推上皇帝的宝座,自然不会这么轻易认输。

至于以柳涉为首的一帮倾向于变法的老臣,都喜形于色,以曹佾为首的将门子弟,那就更不用说了,未央打了大胜仗,他们比自己立了功还要高兴,而且现在皇帝越发的看重将门,将门已经不是无足轻重了,如今刚刚打了辽国,以后无论是西夏还是辽国,需要打的仗还少吗?虽然将门子弟纨绔颇多,但是真正有本事的也不少,如今很多人都重新开始打熬身体,打算在未来的战场上建功立业。

看着樊楼中的君臣二人,所有人都只是静静的看着,整条大街,都静的让人心惊,就算是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惊动不少人。

有些人已经意识到,一个新的时代即将到来,而这个时代,将是眼前这对君臣的时代。

有些人却想着,如何在新的时代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未央看着外面的群臣,忽然笑道:“陛下,臣忽然想到几句话。”

赵祯豪迈的道:“爱卿但说无妨!”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给人民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

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

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

百姓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第299章 新气象

开封城内,一日之间,猪样变色。

首相夏竦被贬泉州,庞籍接替了他的位置,其余人次第晋身。

濮安懿王赵允让,从大宗正的位置上退了下来,由赵允弼接替。

士人的首领与宗室的首领同时被撸了下来,朝局竟然没有多大的动荡,新上任的首相庞籍,次相贾昌朝,三相文彦博,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抚好了士人之心。

赵允弼更是在同时坐稳了大宗正的位置。

未央依旧是开封府尹,不过他这个开封府尹,与历代的开封府尹都不同。

那一夜过后,赵祯亲自前往樊楼,百官相随,与未央在樊楼门口畅谈一日,君臣相得,简在帝心。

第二日,开封的地下世界,被一扫而空,四卫禁军,加上城管大队,把无忧洞鬼樊楼里的余孽,全都逼迫了出来,以律fǎ lun处,该从良的从良,该发配的发配。

至于无忧洞的主人柴宗藩,自那一夜之后,一言不发,水米不进,没撑过几日,就一命呜呼了。

沧州柴家,只有一个八岁小辈柴清和一个老仆被赦免,继承柴家的香火,其余诸人,尽数刺配沙门岛,就连妇孺都没有放过。

据说柴清辞别了老仆,一把火烧了柴家宗祠,毅然投军而去。

开封成立了两家银行,大宋银行与农业银行,与民生银行签署了协议,形成联盟,存取一体,利息一致。

大宋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负责代理国库、承汇公款、发行货币等职能。

农业银行,主要是针对百姓进行一些惠民政策以及贷款事宜,帮扶百姓,当然,其他职能与民生银行相差无几,只是在名义上,更加正规一些罢了。

当开封的百姓发现桌面上的菜品多了一些,口袋里的铜钱精致了一些,身上的衣料精美了一些的时候,他们赫然发现,如今的开封,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家已经习惯了去超市购买生活所需,习惯了把自家的银钱存入银行,换来一张张存折。

当金桂飘香的时候,开封似乎进入了一种慵懒的状态,就连寻常百姓,都会放下手中的活计,走上街头,欣赏一下秋日的美景,或是给自家孩子买一块桂花糕,或是去街边的店铺,购买一些小玩意。

未央与蔓菁一左一右的扶着苏八娘,唯恐这个婆娘一不小心跌倒,把腹中的孩儿跌出个好歹来。

没错,苏八娘终于如愿以偿的怀孕了,虽然才两个月,但是在这个生孩子如同一只脚踏在鬼门关的时代,未央那是一点都不敢大意,他甚至让人把蓬莱的钱颖接了过来,就是为了照顾苏八娘,当然代价是有的,一部本草纲目,让钱颖心急火燎的就跑了过来。

开封如今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街头上,栽种的花花草草,不时散发着香味,街面上,一个个垃圾桶告诉大家,街面上不允许垃圾这种东西的存在。

未央三人在御街改造而成的巨大开放性花园里,深深的呼吸一口空气,幸福的道:“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啊!”

蔓菁噗嗤一笑,说道:“夫君,开封如今已经步入正轨,各项工程,最多明年三月就要收尾,连汴河周边都被你弄的鸟语花香的,说是人间仙境都不为过了。”

未央得意非常,“那是,你们夫君好歹也是神仙中人,做出这么一点事,不算什么。”

苏八娘笑嘻嘻的道:“夫君,听说圣人想要你接任计相,为何一直不见动静?”

未央撇撇嘴,“别提这事了,老唐不够意思,三司使那里面鱼龙混杂的,他得罪不起那些人,就想让我去当出头鸟,美得他,不干!”

蔓菁笑道:“夫君如今已经是名满天下了,所谓的三司使,还比不上夫君的身份,再说了,开封府尹这个职位,进可再进一步,退可随时退走,正是最适合夫君的,三司使虽然入了相公之列,但是夫君少年得志,不知有多少人会嫉妒,暗地里使绊子,不干为妙。”

未央大赞道:“还是蔓菁看的透彻。这一次我虽然肃清了开封,如今开封也算是欣欣向荣,但是变法尚未开始,现在接任三司使,那就是要真的变法了。

可是我还没有准备好,彻底跟传统士人死磕,所以我在等,等咱们蓬莱的学生们毕业,等蓬莱的学说,遍及开来,最好来个百家争鸣,不再有儒家一家独大,到时候做事就方便了许多。”

说到这里,未央不由得意起来,如果没有他的出现,这时候程颢程颖两兄弟,肯定已经拜入了张载的门下,与周敦实结为好友。

历史上最罪名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四句激励了无数儒家学子的名言,就是横渠先生张载提出来的,这家伙与周敦实、邵雍、程颐、程颢合称“北宋五子”,有《正蒙》、《横渠易说》等著述留世。

张载更是创立了“关学”,认为生在世上,就要尊顺天意,立天、立地、立人,做到诚意、正心、格物、致知、明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努力达到圣贤境界。

关学的主旨,就是横渠四句。

张载此人的关学,就是后来理学的萌芽先驱,被二程重新诠释之后,又被朱熹这个家伙推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祸害了华夏大地两千年的时间,可谓是遗祸后人。

毫无疑问,无论是张载、二程、朱熹还是周敦实,都是了不起的大儒,但是错就错在,他们想要把汉人的思想和脚步,禁锢在这片越发贫瘠的土地上,xiàn zhi了汉人,才导致了后来的列强入侵。

对了,周敦实就是后来的周敦颐,这老家伙在赵宗实上位后,为了避讳,才改了名字,为尊者讳嘛,儒家最喜欢干的就是这事。

当时二程来蓬莱求学的时候,还是个屁娃娃,未央收下他们之后,也是悉心教导,更言传身教,把自己的理念,强行灌输给了他们,未央就不信,小爷都这么努力了,你还有什么理由搞什么理学?莫非小爷的学问,还比不上理学吗?

不得不说,未央的教育是有效果的,如今的二程,在书院也是佼佼者,更参与了北伐幽州一战,早就不是历史上的二程了。

而且他们思维活跃,又被苏轼、曾布、吕惠卿等妖孽压制的死死的,一门心思的想要在书院的学问上,打败吕惠卿等人,哪还有心思学什么关学,搞什么理学?

“你倒是不急,咱们的皇帝陛下,为了早日看到变法成果,可没少抱怨啊!上次皇后娘娘来家里,还跟妾身说了好多呢。”

苏八娘美滋滋的,作为未央的夫人,如今是别人争相巴结的对象,苏八娘倒还罢了,对于经商虽然颇有天份,但是却没有兴趣,但是蔓菁不一样,蔓菁的手里,掌握了天下集团大量的资源与权力,如今未央依旧是甩手掌柜,大多数事情,都是蔓菁代为处理。

别人巴结苏八娘,一是身份问题,二就是想通过苏八娘给蔓菁说说好话,随便从蔓菁指缝里漏出一些好处,足够他们下半辈子吃香喝辣了。

皇后娘娘如今是未家的常客,整日里拉着她们两个大谈育儿经,乐此不彼。

这也不稀奇,身为皇后,天下妇人的表率,真正敢跟她说句真心话的人还真没有几个。

自从苏八娘与蔓菁去了一次宫里,曹皇后就喜欢上了这两个女子,都是冰雪聪明的人物,尤其是苏八娘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没有什么心机,蔓菁又是个有大才能的女子,若是男儿身,就算是入朝为官,最起码也能牧守一方。

而且苏八娘口无遮拦,蔓菁又能说会道,让曹皇后很是喜爱。

所以三个女子成了闺中密友,无话不谈。

未央笑呵呵的道:“咱们的皇帝陛下开始用枕头风这种小手段了,没说的,再过些时日,时机也就成熟了。”

苏八娘好奇的道:“到底是什么时机?这么久了都没好?”

蔓菁在一旁笑道:“妹妹,蓬莱的火车头,已经做出来了,这次可不是那些次品,而且是成品,如今幽州至开封的直道与铁轨,已经开始修建,幽州至蓬莱一线的道路,也已经筹划好了。

现在夫君正在筹划从开封至成都府与延安府的铁轨与直道。

只要这些事情做完,大宋四陲,那就是真正的朝发夕至,到时候调动人手,进行变法,也方便了许多。”

苏八娘懵懵懂懂,眼前浮现了一个大大的铁疙瘩,眼睛却冒着星星。

“好啊!这样以后咱们想去哪里游玩,都可以坐火车去了,成都府乃是天府之国,自古以来富庶无比,那可是我的老家,以后带姐姐去看看成都的风光。”

三人谈笑殷殷,早就把皇帝着急上火的事,扔到一边去了。

未央现在一心陪着自己的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反正大宋已经烂了这些年了,再烂几个月也没啥不是?

第300章 如何养花种草

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注定不是未央能过上的,这不,老陈琳一大早就屁颠屁颠跑了过来,人家也不催促,也不着急,找门房要了一大壶茶,就在庭院里坐着,欣赏着未央好不容易弄来的几盆极品兰花。

未央只是打了个招呼,就老老实实的去开封府坐班,中午回来的时候,老陈琳依旧在欣赏兰花,下午回来的时候,老陈琳依旧在欣赏兰花。

如此过了七日功夫,未央终于忍不住了,他哼哼唧唧的道:“您老人家也不怕路滑,一不小心摔了,咱可赔不起。”

老陈琳笑眯眯的,一张胖脸都成了弥勒佛,放下抱着的茶壶,说道:“未大人百忙之中还来看望我,莫非有什么事情?”

未央一张脸都漆黑漆黑的,我找你有什么事?拜托,明明是你在我家里赖着不走好嘛?

“陈公公,咱明人不说暗话,有什么事,划出道来!”

陈琳依旧是那副面孔,慈眉善目的厉害,笑吟吟的道:“我能有什么事?不过是官家心疼,让我出来散散心,未大人您继续做您的事情,我就在这里欣赏一下,这几株兰花可都是极品,难得一见啊!”

“好吧好吧!”未央举手投降,“你们就不能再等一等?兰花虽好,也要到开花的时候,才是最美的时候啊。”

“昙花一现,那比得上万古长青?”老陈琳语气一转,幽怨的道:“未大人既然爱兰花,为何不喜欢常青藤?”

“俗!俗不可耐!”

未央气急败坏。

“可是官家喜欢啊?上有所好,下必效之!这不是你们常说的吗?”

未央小脸扭曲了一下,万分不情愿的从袖子里摸出一本书,递给陈琳道:“拿去,这是栽培常青藤的不二法门。”

老陈琳得了书,也不耽搁,拱了拱手,欢喜的去了。

“夫君,你给陈公公的是什么书?”苏八娘扒拉着碗里的青菜,嘟着嘴问道。

未央把青菜夹起来,苏八娘张开嘴巴,等着未央的投喂。

投喂完毕,未央才慢悠悠的道:“养花种草的秘籍,你现在怀着孕呢,操什么心。”

苏八娘哼哼唧唧的看向蔓菁,蔓菁放下碗筷,无奈的道:“你就不能消停一点?如果你诞下男孩,就是咱未家的嫡子长孙,如果诞下女孩,也是未家的长女,操心这些事情,很容易对身体不好的。”

苏八娘只得作罢,与碗里的食物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未央交给陈琳的,自然不是什么养花种草的秘籍,而是一本奏表,上面详细陈述了,将来将要做的事情。

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等,这都是王安石将来要做的事情,未央觉得不错,所以便提了出来,而且详细的陈述了如何去实施。

当然,这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也是最核心的,便是未央奏表中详细陈述的三项。

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分田!

众所周知,两汉的贵戚官宦、南北朝隋唐的门阀、宋的士大夫、明的秀才以上功名都不纳税。

很多官员,携带一些货物,也不用交税,久而久之,官员趋利,大肆携带货物,大肆兼并土地,导致国朝无税可收,这也是自古以来,治乱轮回的原因之一。

未央的核心思想,就在此处,当然最核心的,便是分田。

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乃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就算是孟子,也极力的为统治者避讳,但是他的一句话说的很对: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

老百姓没有安身立命之地,谁有心思管你上面的事情?吃饱穿暖才是正理。

但是世家大族兼并土地成风,如何才能把世家大族手里的土地弄出来,然后进行分田呢?

未央做出这么大的事情,根基还在于分田,无论是蓬莱,还是东南九州,就是因为分了田,老百姓才有了干劲,才安心的种田劳动,给国家供应赋税。

大宋虽然不大,但是如今的天下,东南与幽州,十州之地,贡献的田赋,竟然占据了近半,这绝对是不正常的,更何况这些地方,加上登州,贡献出了国朝大半的商税,这就更不正常了。

莫非其他的地方,就无田可耕,商贾不行?

这断然是不可能的,只是因为,这些地方的田地,被世家大族占据了,商贾,也大多依附世家大族,导致了赋税的流失,让大宋日复一日的,用自己的养分,养肥了一批人。

而这批人,安坐家中,就积攒了大量的财富,却不能用之于民。

未央从来不吝以最好的心思,去揣测大宋百姓的善良,但是也不吝以最坏的心思,去揣测大宋的世家大族。

所以在他看来,想要变法,首先就要分田,只有分了田,才能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不然一切,都是无根浮萍,镜中花水中月,随时会消散无踪。

所以未央的奏表,才写成了一本书,厚厚的一本书,洋洋洒洒十万言,堪称历史之最了。

所以赵祯看的也很认真,一字一句,足足看了十天,这才放下了奏表。

他愁眉苦脸的看着陈琳道:“真的这么难?”

陈琳虽然是宦官,不得干政,但是赵祯念叨的多了,他大致也了解一些,他一张胖脸都皱到了一起,无奈道:“如果按照未大人的想法去做,只怕会更难,不说别的,就说宗室条例这一块,您的日子,以后都不会太平了。”

赵祯痛苦的瘫软在了椅子上,老陈琳连忙上前,给他按摩太阳穴。

十天的时间,赵祯每天睡觉都抱着未央的奏表,心心念念的,得出了一个不可能的结论,实在是太伤心了。

“不过官家,未大人既然能写出来,显然是有信心的,这事,解铃还须系铃人啊!”

赵祯叹息一声道:“可惜那小子一直说时机不到,也不知道,他等的到底是什么时机。”

陈琳呵呵笑道:“我倒是听说,蓬莱那边近日有大动作,说不定就与未大人所谓的时机有关系。”

“什么动作?”

“老奴也不知道,但是曹家、柳家、潘家、杨家还有王家,这几家近日里往蓬莱不断的奔波,想来是顶重要的事情,所以老奴就多事让皇城司查了一番,又让陈贤上了折子,这才知道,蓬莱似乎研发出一种机械,陈贤与老奴说,若是能成功,最起码可以让大宋延长五百年。”

赵祯豁然起身,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不停的走动。

“不成!这事一定要知道是什么,传旨,让陈贤速速返回开封!”

陈琳笑道:“官家何不直接询问未大人,岂不是更快?再不济,找国舅爷问问,也能省去不少时间。”

赵祯拍了拍脑袋,恼火道:“朕都被气糊涂了,赶紧上景休进宫!”

皇帝召见,曹佾就算是万般不愿,也不敢不来。

“参见陛下!”

“免礼吧!”赵祯笑眯眯的看着曹佾,那眼神,看得曹佾后辈发毛。

“景休啊!朕平日里,待你不薄吧?”

“圣人天恩,天高海深!曹家受圣人照拂,这才有了一些基业。”

“那就好那就好,”赵祯依旧笑眯眯的道:“你跟朕说说,你们在蓬莱做什么呢?”

曹佾没由来的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这事未央没要求对皇帝保密,自然是可以说的。

“圣人请看!”

曹佾从袖子里抽出一卷精美的图纸,摊在了书案之上。

赵祯看去,只见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上面刻画着一道道横竖线,上面似乎还标着尺寸之类的。

“这是什么?”

曹佾嘿嘿笑道:“这是火车!确切的说,是火车头!”

“有什么用?”

曹佾得意洋洋的道:“一列火车,只需一个火车头,后面可以挂二十余车厢,每一车厢,可以乘坐乘客三百余人,当然,挤一挤五百人也是可以的,若是运送货物,可以运送五十到七十吨,也就是十万到二十八万斤的货物。

而且火车不需要人力,只需要两个铲煤的,一个开车的,便能行走如飞,从扬州至开封,只需一日功夫,便能到达。”

曹佾说完,抬头看去,只见赵祯与陈琳一个模样,瞪大了眼睛,跟蛤蟆似的,一言不发的看着图纸。

第301章 第一生产力

曹佾想了想,便决定住嘴不说了,让皇帝消化一下也好,毕竟这么生猛的消息,就算是他第一次听未央提及,也只是认为未央在吹牛罢了,没想到人家没吹牛,短短数年内,就把火车头弄出来了。

火车行走,要有燃料,本来是打算用煤炭做燃料,后来未央又进行了改良,改称了内燃机,如今已经不需要煤炭了,只不过曹佾还没有得到消息罢了。

需要的是柴油,柴油这东西,自然是要从石油里面分离出来的,这也是未央死皮赖脸,用尽手段,也要把幽州拿在手里的原因。

没办法,都说大宋物华天宝,应有尽有,但是石油这个东西,不是你地界好就能有的,反而地理位置越贫瘠的地方,石油越多。

幽州虽然不是产油之地,但是后世的大庆油田,却离幽州不远了,幽州如今的石油产地,也足够大宋消耗,只待彻底拿下辽国,把大庆油田掌握在手里,再开发一下国内的几个知名油田,也足够消耗了。

实在不行,大不了打到沙特ā lā bo,把那块地方纳入版图就是,反正那地方现在还是刀耕火种,跟野人似的,大宋给他们带去文明之火,没道理不接受,不接受也要接受。

赵祯与陈琳趴在图纸上看了许久,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这么一个铁疙瘩,真的有如此神奇吗?

“景休,此事属实?”

曹佾朗声道:“圣人,臣什么时候说过谎话?再说了,蓬莱那边已经开始动手组装,再过些时日,就会运到开封,二郎的意思,是在九月初九重阳节举行通车仪式,到时候圣人自可前去观摩一二。”

赵祯大喜过望,“怪不得那臭小子一直推脱,原来在忙这事,这事如果真的成了,火车一通,天下再无南北之分,我大宋江山之稳固,将是历代之最。”

“恭喜官家,贺喜官家!有此弥天之功,官家将远超秦皇汉武唐宗太祖,成为古往今来第一明君。”

陈琳不着痕迹的拍了个马屁,赵祯还是蛮受用的,他笑呵呵的道:“过了过了啊!云州还没拿到手,河套还在西夏手里,只有光复了这些地方,朕才有颜面去见列祖列宗啊!”

赵祯毫不在意的透露了自己的野心,只要把汉唐故土收复,以大宋如今的力量,把他赵祯推崇为古往今来第一明君,并不是什么难事。

你汉武帝再厉害,见过火车吗?你唐太宗再diǎo,见过火车吗?自家老祖宗再牛逼,你见过火车吗?

没见过吧?朕见过,不仅仅见过,还是在朕在位的时候出世的,而且朕还有火枪火炮,还有诸般技术,你们与朕比,能比的了吗?

赵祯踌躇满志,恨不得立刻就把天下摆平。

他看向曹佾的目光顿时炽热了起来,“景休!这事一定要办成!”

赵祯的话斩钉截铁,不容置疑,曹佾自然是没二话,笑道:“圣人,我们筹划了这么久,就是要看这一锤子买卖。

只要铁路一通,商贸繁荣,各地就会自己请求朝廷修路,未央的意思,先把主干道修出来,到时候自然就能控制南北,我大宋江山,将会江山永固。

这时候再开始变法,就轻松许多了,无论哪里反对,朝廷或是准备对策,或是派兵镇压,都能快速平息,可比以前,十天半个月,情况才反应过来,要快速的多。

而且蓬莱那边,正在加紧研究无线电,只要这玩意研究出来了,圣人坐镇皇宫大内,臣子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圣人的话,都能及时传达,根本不会耽误时间。”

“无线电?”赵祯心里顿时八卦之火熊熊燃起,“给朕说说。”

曹佾笑道:“前些年,韩知止道长就研究出了电力,以风水驱动,夜晚如同白昼,长明不熄,是为电灯。

后来韩知止道长又发现了磁力,发现靠着电磁力,可以发出一种我们肉眼看不见的波动,借此传递信息,如今蓬莱已经在实验了,百里之内,声音清晰无误。

只待再进行研究,就能成为传说中的顺风耳,千里之遥,也能传递信息。”

赵祯内心如同二十五只老鼠在奔跑一般,当真是百爪挠心啊!

他乐不可支的道:“未央这小子就是有本事,连神话中的东西都弄出来了,这可是大好事,传朕旨意:敕封韩知止道长为妙微清真真人,统领天下道门,蓬莱诸生,但有贡献者,一律重赏。”

曹佾立刻谢恩道:“臣代书院,代韩道长,谢过圣恩。”

。。。。。。

“看看吧!”曹佾得意的把圣旨递给了未央,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的品着。

未央眯着眼睛看完圣旨,百无聊赖的道:“多新鲜?又不是你的功劳,人家辛辛苦苦好几年,没白天没晚上的,一个妙微清真真人的名头,那是名至实归。”

曹佾毫不在意的道:“你没看出来啊?”

未央又仔细的看了一遍,傻乎乎的道:“不就是一个敕封的旨意吗,有啥大不了的?”

曹佾恨铁不成钢的指着未央的脑门道:“你们书院要发达了,一个韩知止就能做出这等玄妙的东西,其他书院学子自幼在书院求学,假以时日,还能差了?这是圣人再跟你说,要重用书院了。

从今往后,这科举取士的时代,就要成为过往烟云了,一切都要靠真本事,才能得到重用。”

未央微微一笑,“景休兄,这还不是早晚的事吗?莫非你以为,我会依旧放任士林掌握朝局不成?

这天下,毕竟是天下人的天下,不是一家一姓的天下,以前重用士人,不过是士人读书识字,有利于国家统治罢了。

如今看来,士人趋利,也不可靠,工商并举,科技大昌,才是硬道理。

所以我老早就说过: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曹佾咂摸了一番,笑道:“算你有理,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未央眼中寒芒一闪,看向了南方,幽幽道:“接下来,就是解决亿万万黎民的生计问题了,不管是谁,只要敢挡路,那就不要客气了。”

曹佾没由来的打了个冷颤,低声道:“万万不要手段过激,不然引起反弹,可不是好事。”

未央点头道:“你放心,我心中有数,我会给他们机会,若是愿意放弃土地,经营商业,还会给优惠,若是不愿,依旧进行兼并,那么我就不会客气了。

海外有广袤的大地,既然这么喜欢土地,那么就去为我大宋开拓海外,也算是物尽其用。”

曹佾无语至极,他曹家也不是小家族,家里田产这些年虽然处理了一些,但是现在也能拿出来几十万亩,在未央看了,这也是够去海外的标准了。

国人讲究个故土难离,落叶归根,让他们抛家舍业的去海外,还不如杀了他们来的痛快,当然,命有时候更重要,但是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愿意去海外。

曹佾觉得未央太急躁了,就像未央觉得赵祯太急躁了一样,站在的高度不同,想法自然也不同。

赵祯是天子,代天巡狩,自然认为,做事情越快越好,这样才能给天下百姓一个安宁的环境。

未央是变法派,也是这一次变法的主导人,自然是要循序渐进,步步紧逼,让世家大族,把家中的田产一点点吐出来。

至于曹佾,他就是典型的既得利益者,而且是那种大地主类型的,固然比他家田产多的人绝不在少数,不说别的,就说这开封,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在田产上,都能碾压他曹家,这还是他处理了好几年的结果,以前的曹家,田产更多,自然要为自家考虑。

所以曹佾觉得未央急躁,未央觉得赵祯急躁,说白了,都是在自己思量,没有一个参考物罢了。

不过总体来说,未央还算是比较稳妥的,毕竟在后世信息bào zhà的时代,活了那么些年,耳闻目濡之下,见识超卓,一些具体的事务,还算是难不倒他。

只是这次变法,牵扯的方方面面实在是太多,所以他不得不缓缓进行。

别看他每日里看似无所事事,但是脑子里装的东西,何止十万言?就算是百万言,也难以述尽。

如今眼看着局势朝着自己的目标一步步前进,未央更是容不得自己有半点马虎,一点一点的都安排好了,只是在等待时机。

而火车通车,就是一个最佳的时机。

这个时机,也是暨行书院向世界展现自己魅力的一个时机。

从今以后,将打破儒家一家独尊的局面,暨行书院,将正式走入大宋百姓的眼帘。

科技的发展,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迎来一个新的gāo cháo。

这就是未央的目的之一,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借着火车开通,促成分田,打压世家。

至于反扑的力量,未央也早有准备,毕竟这些年,他也不是闲着没事干,很多事情,已经布局完毕了,最起码世家大族,早已不是铁板一块了。

第302章 赵祯暴怒

火车通车仪式,举办的很是隆重,用未央的话说,这是一次胜利的仪式,一次圆满的仪式,一次将继往开来的仪式。

赵祯去了,曹佾去了,庞籍率领文武百官也去了,甚至连鲁常,都去露了个脸,负责铁路营建的诸位大匠,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待遇,站在皇帝的前面,接受表彰,这可算是开天辟地头一回,要知道,自古以来,士农工商,匠属于工,连农民都不如,只比商人的地位略高一些,属于绝对的被压榨行列。

当火车头响起巨大的鸣笛声,轰隆隆向前行驶的时候,所有人都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尤其是商人,更是热泪盈眶。

这得省去多少时间啊!时间就是金钱啊!以后南方的货物,无论春夏秋冬,多可以畅通无阻的来到北方,再也不存在一场大雨,一场大雪,就能让商人血本无归的惨痛事情了。

在赵祯的眼里,火车承载着他一统天下的梦想,承载着大宋富强的希望,这就是一条彻底打通了大宋任督二脉的血管。

在百官眼里,这就是古今未有之大变,不知多少人,在心里暗自思量,是不是在新的时代里,真的要改变了。

火车热议,一直持续了很久,成为了百姓们茶余饭后的不衰话题。

可惜的是,未央没有去参加,所以他没有看到这盛大无比的状况,他如同一只依旧在沉睡的猛虎一般,积蓄着力量,只等那最佳的时机到来,奋力一击,打碎这天下的桎梏。

开封府比以前更热闹了,自从直道与铁路开通之后,刚刚进十月份,人口已经突破了270万之多,远比历史上多了近一倍,这让开封府府尹未央,压力一下子就上来了。

好在他早有准备,城外已经早早就开始动工,开始了新一轮的建设gāo cháo。

建筑行业是一个很暴利的行业,这个秘密只有未央知道,这个时代的人,还存着大兴土木,就是劳民伤财的想法,根本不知道,只要把房子建好了,自然会有人去购买,尤其是开封寸土寸金,未央对于开封的房地产行业,很是看好,所以早早的就下手了,让蔓菁负责,把开封周边大大小小的荒地田产,都以一个比较美丽的价格拿了下来。

这一次,天下集团绝对能赚的盆满钵满。

不说别的,单单是多出来的这一百多万人口,大多都是有实力的富商,再不济,也是一方小有本事的聪明人,自然是能买得起房子的。

而且负责建造房子的,都是蓬莱的老人,按照蓬莱的模式,建造的花园式套房,更是深受这些人喜爱。

房子还没建完,就有人火急火燎的捧着大把的金银,想要求购一套。

这些事未央照例是不理睬的,他依旧慢条斯理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没有人知道,有好几个夜晚,未央御空而行,寻找海外柴家,进行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杀戮盛宴,也没有人知道,未央杀完人之后,洗漱完毕睡觉的时候,内心是何等的挣扎。

万般罪孽,皆归我身!

未央好几日,都精神不济,这也是他没有参加通车仪式的原因。

过了足足半个月,这都十月初了,未央才好了些,杀一人而救万人,这种事,未央不介意在做一次,那人未必该死,但是却一定得死,这就是站的高度不同,想问题的角度,也就不同了。

未央有家人,有朋友,断然不会让柴家这个潜在的威胁,虎视眈眈的潜藏在暗处,无时无刻威胁着他。

尤其是当苏八娘怀孕之后,未央更是下定了决心铲除柴家。

至于柴家最后的一点血脉柴清,未央也找人运作,让柴清进入了锦衣卫,在杜家兄弟的监视之下,未央不认为区区一个柴清,能翻起什么浪花来。

所以当未央精神抖擞的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他已经完全从那种负面影响中走了出来。

“铁路已经通车近一月了,诸位,汇报一下情况吧。”

未洵作为民生银行的总经理,率先开始了工作汇报。

紧接着便是曹佾,他负责统筹全局,集团里除了未央,他的担子最重。

其后便是负责开发的贾章,东南九州的情况,都装在他脑子里,都是门清。

接着便是蔓菁,她是未央的妻子,又负责集团的账目问题,真正的位高权重,很多天下集团的员工不一定知道未央,但是对于这位财务总管,当真又有喜欢又害怕。

各个负责人讲完,未央脑子里也就形成了一个草图。

接下来的几天,就是商讨事宜。

其实就一件事,该不该变法,该如何变法,该走什么样的道路,变法之中,老百姓的利益怎么保证等等。

总之,就是围绕变法来讨论接下来集团的发展。

第一天的讨论最为激烈,主要是曹佾与蔓菁争执的厉害,曹佾认为时机尚未成熟,蔓菁认为时不待我,做事情哪有什么时机,争执了半天,也就不了了之了。

第二日,笑眯眯的老陈琳就代表天下集团名义上的大老板赵祯参加了会议,他只带了一双眼睛,两只耳朵,只听只看,却不说话。

所谓莫谈国事,把变法这等国家大事摆在了台面上去讨论,赵祯不派人来才怪。

陈琳第一次见识了股东大会,见识了因为政见不合,差点就拍桌子摔凳子的贾章与潘肃,还有看似斯斯文文,实则言辞锋利,互不相让的蔓菁与曹佾。

看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大呼不虚此行,单单这种议事的方式,就让rén dà开眼界。

不过他看到未央老神在在的样子,似乎习以为常,也就按下了心思,专心去听去看,不能忘记自己的职责不是。

赵祯每日里听陈琳的转述,急的抓心挠肝,恨不得亲临现场,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做,天子亲临,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陈琳啊!这才是真正想要做事情的人,没有之乎者也,也没有什么君君臣臣,有的只是一颗想要做事的心。

朕有时候都觉得,这天下如果交给这些人手里,才能真正的大治啊!”

陈琳吓得一个激灵,连忙低下了头,不敢吭声,皇帝这是觉得自己的臣子都是是位素餐之辈了,要是真的起了心思,玩一手釜底抽薪,皇帝固然没事,多嘴的那个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这时候选择闭嘴,绝对是明智之举,自古以来,宦官干政,可都没有好下场。

赵祯没有得到回应,也不以为意,自顾自的道:“自古以来,当官的都是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但是未爱卿等人,却是奋勇争先,做事做的舍生忘死的,令人汗颜啊!

跟他们比起来,满朝诸公,连未央的妻子都不如,就不该羞愧吗?

朕今年已经三十有七了,这辈子已经过了一小半了,未央的妻子说的对,时不待我啊!”

陈琳在赵祯屁股后面,轻声道:“官家正值盛年,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如今天下大定,只要变法进行的顺利,到时候自然是海清河晏,四夷臣服。”

赵祯淡然道:“那是自然,大宋已经不是以前的大宋,朕也不是以前的朕,那些人还想糊弄朕,可没有那么容易。

明日早朝,朕就要与卿家们好好议一议,这变法,到底是该不该变。”

隔日,赵祯怒气冲冲的下了朝,摔碎了好几个青花瓷,要知道赵祯一向以仁君的面孔示人,本身也是个宽仁君子,发火这种事情,陈琳还真没见过几次,吓得当时就跪了下来。

“愚蠢!迂腐!真当朕是傻子吗?”

“说什么只要清除奸党,革新吏治,陛下敬天修德,臣子尽忠职守,百姓自然安居乐业,万民安康,风调雨顺,海晏河清,四方归附。以民为本,仁人爱物,尊敬圣贤,以孔孟先师为导,一切自然而然。天子可垂拱而治。”

“好嘛!朕的朝堂之上,竟然有奸党了?不就是说未央吗?真当朕好欺负不成?”

“不就是动了他们的利益,从他们钱袋子里掏钱,他们不乐意了吗?”

“国朝养士百年,莫非就养出了这么一群废物!”

赵祯在后宫咆哮,吓得宫女太监们瑟瑟发抖。

陈琳很想说一句,您说的一点都没错,这番话,很虚,很扯淡,但在古时,他就是万金油,一旦祭出,无人可挡,包括天子!别说动了他们的钱袋子,您想要变法,就是动了他们祖坟啊!这些人说起来头头是道,真正做起事来,那是有心无力,但是一旦涉及到自身,那叫一个龙精虎猛,个个都是堪比霍去病这般猛将的存在。

但是这话陈琳不能说,只能看着皇帝陛下祸害自己的御书房,把御书房里的好东西砸了个遍,好在皇帝还有点理智,没有把那吴道子的《送子天王图》弄坏了,这可是孤本,坏了修都没地修去。

老陈琳若无其事的挡在了那副吴道子真迹前面,任由自家主子祸祸御书房。

第303章 度量衡与币制

未央的手里,捏着一枚精美的银币,轻轻的吹了口气,放在耳边倾听,隐隐有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回响。

他满意的点了点头,直接把银币揣进了怀里。

大宋银行负责铸币的大匠墨渊就当没看见,墨家自从正大光明的走到了明处之后,经过未央的运作,墨家如今在大宋工部,已经是顶重要的人才,墨渊更是举重若轻的大匠,有官职在身,配合未央铸币。

要想天下大定,分田只是手段,富民才是目的。

这一切,都要建立在一个统一的标准上,如今的天下,盛行的标准,不是朝廷制定的标准,而是暨行书院的标准。

大宋干的度量衡,本就混乱不堪,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的地方一斤十六两,有的地方一斤十二两,还有十两的,八两的,不一而足,至于其他的,更是让人头大。

所以大宋银行,参照暨行书院的标准,制定了新的度量衡。

一里为五百米,一米为一百厘米,一厘米为一毫米,甚至微米都已经在实验室用上了。

至于面积、体积、质量、温度等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度量衡,都制定了极为详尽的制度。

所有的度量衡,都制作出了模范,以合金打造,用玻璃罩子,放在了大宋银行的大厅,进行展览。

每一州一府一县一乡,都下发了为数不少的工具,从此以后,大宋的度量衡,以此为标准。

而铸造出来的新币,便是以此为标准。

未央怀里揣着的银元,重35克,铜元重10克,金元重30克。

1金元等于100银元,1银元等于100铜元。

至于铜元,则是按照粮食的价格来恒定,作为基础货币进行发行。

这是大宋第一批无孔货币,率先使用了金银作为货币,要知道,银子作为货币从晋朝才开始,金子作为国家承认的货币一直要到min guo,在民间私自流通从明朝开始金子也具有一定的货币属性。

这一次铸币,铜元铸造了3000万枚,银元铸造了1000万枚,金元也铸造了300万枚。

铸币过程中,还发生了不少事情,比如用什么作为货币的图案。

本来是想要以太祖皇帝,作为正面,背面以楷书书写文字。

最后被皇帝否定了,皇帝认为,三种货币,不能都用太祖皇帝的头像。

于是乎,金元,被确定了以太祖皇帝的头像为图案,银元以太宗皇帝的头像为图案,至于铜元,自然是以赵祯的头像为图案。

至于背面,未央很骚包的借用了麦穗的理念,说辞很好,民以食为天,自然要用麦穗。

翌日,未央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上朝了。

身为开封府尹,不必日日上朝,这是定制,这也是未央能逍遥这么久的原因,不然早就被赵祯薅住不撒手了。

未央来的很早,所以几乎所有的朝臣,都看到了他。

有些人心中凛然,有些人心中欢喜,有些人不喜不悲。

数个月以来,未央上朝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好像是隐形人一般,没有人注意到他,但是今日不同,所有人都能看出来,未央身上的一种气势,蓬勃欲发,不可阻挡的气势。

这说明,变法,终于要开始了。

从今天开始,才是真正的变法,以前的那些,都做不得数,因为变法的主导人就是未央,没有他坐镇,其他人再蹦跶,也是瞎折腾。

未央见了谁都笑眯眯的行礼问好,就算是政见不合的人,也是如此。

乃至首相来临的时候,未央的笑容就更灿烂了,看的老庞籍心中一沉。

不大会,有宦官前来传旨,众臣入朝觐见。

“诸位卿家,可有表上奏?”

赵祯装模作样的坐在龙椅上,沉声问道,话音刚落,所有人都齐刷刷的看向未央。

未央毫不在意的上前道:“启奏陛下,臣有表。”

“呈上来!”

未央尴尬的一笑,“陛下,臣的奏表过于厚重了些,还在宫外候着呢。”

赵祯莞尔一笑道:“爱卿说笑了,十万言也不过一本书罢了,莫非爱卿还能写下百万言的奏表不成?陈琳,把未大人的奏表放入宫中。”

不大会,十几个大内侍卫,一人抱着一个硕大的箱子走了进来,看的众人面色抽搐,这年头见过上表的,但是上表如同搬家的,还真没见过,未央这小子,可真是开历史之先河。

侍卫们把箱子放下,未央走上前去,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第一个箱子,里面是密密匝匝的一摞子奏表,那那厚度,最起码也得一尺来厚,看的众人直吸凉气。

未央把奏表取了出来,自有人去取了送上赵祯的案头。

赵祯一点都不觉得这些奏表讨厌,反而极为雀跃,上次未央十万言的奏表,已经让他受益匪浅,这次最起码百万言,当然真货更多。

赵祯没有去看奏表,这玩意没有个十天半个月,你连看一遍都不可能,所以按下心头的心思,看未央怎么说。

未央招来几个侍卫,让他们把其余的十几个箱子一一打开,众人看去,不由好奇无比。

箱子里,是一个个精美的檀木盒子,盒子上雕刻着华美的纹路,中央刻着大宋银行四个小篆,淡淡的幽香从盒子上传出,单是这一个盒子,就价值不菲,至于盒子里的东西,就更让人好奇了。

未央取出一个盒子,笑吟吟的道:“这是臣为陛下还有诸公准备的一点点小礼物,还请诸位笑纳。”

赵祯笑骂道:“贿赂到朕的头上了,若是没个说法,说不得今天就要把你拿下,扔进大理寺。”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fǎ yuàn,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

现在的大理寺,是三司使的属衙,头头当然是唐介了。

未央笑道:“陛下稍安勿躁。”

说完,抱着一个盒子,来到庞籍面前,热切的道:“老相公,这是您的,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庞籍含笑收下,说道:“未大人少年得志,朝堂之上公然行贿,老夫却是不好不收啊。”

未央含蓄道:“相公且收下就是,这可是宝贝,足以传家的。”

“那就却之不恭了。”

未央准备了一百个盒子,一百个有资格的大臣,没人一个,没有落下。

分发完毕,未央笑道:“诸位可以看一眼,若是觉得我这个礼物不合适,尽管问罪便是。”

赵祯微微一笑,示意陈琳打开盒子,皇帝都动手了,大臣们当然要动手了,他们迫不及待的打开盒子,顿时一阵阵惊呼传来。

盒子中,躺着金银铜三种色泽,九枚钱币,制作之精美之复杂,让人望而赞叹。

未央笑道:“这是大宋银行铸造的纪念币,与将要发行的货币不同,正面以炎黄二帝为图案,背面以万里长城为图案。

这套纪念币的模范,已经被销毁,从今而后,这整个天下,只有这么一百套,这价值,可是不菲啊!”

众人连连点头,未央的话一点都没错,凡事只要是第一,只要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自然是价值不菲,这套纪念币,众人虽然不信未央的鬼话只有一百套,但是就算是有一千套,要真像未央说的,模范已经销毁,只怕其价值,最起码也在十万贯以上。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一份厚礼啊!传家足够了,等个几十年,只怕有人出资百万,都难得一见。

这些年大宋已经兴起了一股古玩风潮,众人自然明白这套纪念币的价值。

大宋虽然俸禄丰厚,但是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令人心惊。

当然,有人欢喜有人愁。

老庞籍看着手中的檀木盒子,身躯微微颤抖,一脸的不可思议。

别人看到的是价值,他看到的却是灾祸。

大宋银行发行货币,若是全都是类似这种精美的纪念币,那么以前的铜钱,还有什么用?短时间内,只怕就会成为破铜烂铁,一文不值。

因为大家不会再承认孔方兄是货币,他们眼里,只会认为,这铜元、银元、金元才是真正的货币。

釜底抽薪啊!真正的釜底抽薪啊!

在场的都是人精,从数千万大宋子民之中杀出来的精英,老庞籍能想到的,他们自然也能想到。

大殿之中,一片鸦雀无声,没有人敢说话,这时候说话,顺着皇帝说,得罪了世家,顺着世家说,得罪的皇帝,反正里外不是人,不如装聋作哑。

“好东西啊!”赵祯拿起一枚金币,举得老高,迎着殿外透进来的阳光,啧啧赞道:“集我大宋之力,研制而出的东西,数十大匠日夜不休,绘制出的图案,无数匠人制造而出,当真是好东西啊!”

“恭贺陛下!”

皇帝都出言称赞了,大家只能躬身祝贺,至于真心还是假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好东西,自然是要一起分享的,朕以为,这么好的东西,当天下共享,诸君以为如何?”

众臣面面相觑,这就是要颁行天下了?

第304章 士农工商

老庞籍心中五味陈杂,他本就是个守成宰相,没有范仲淹那股子勇猛精进的劲头,也没有夏竦那个狠辣劲,更没有晏殊的长袖善舞,所能做的很有限。

看着高高在上的赵祯,意气风发的未央,庞籍心中的郁结无以抒发,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朝堂之上,顿时大乱。

皇帝与文武百官正开心的时候,当朝首相吐血了,这可不是好兆头。

赵祯皱着眉头,极为不悦,这庞籍做了首相也不短时间了,本身也是个老成持重的,不过是看在他年迈的情分上,没有在夏竦贬官的时候让他告老,反而让他做了首相,怎地如此不堪,在这节骨眼上,扫人兴致。

看着赵祯的目光,庞籍只觉得自己冤枉死了,他心中未尝没有劝谏皇帝的意思,但是却还没准备好,前些日子受了风寒,这又被未央一ci ji,身体立刻就垮了。

他推开要来扶自己的韩琦与辅弼,躬身道:“启奏陛下,老臣身体不适,请乞骸骨。”

赵祯心中固然不悦,但是面对一个颇有功劳的老臣,也不会表现的过于刻薄。

“庞卿家,朝廷诸事稠稠,正是用人之际,卿家今年不过六十,士大夫七十致仕,这大宋朝廷,克离不开卿家这等德高劭隆的老臣啊!”

赵祯的语气,加上他的神态,就算是傻子都听出来,那意思就是,老家伙,要走赶紧走,先走完流程,还能让你全身而退,若是再整幺蛾子,不把你累死在朝堂上,咱们都不算完。

庞籍身为首相,自然不是好相与的,论及权谋诡计或许不如贾昌朝、文彦博,但是论起政治经验,满朝上下,能与他比肩的人物,也是寥寥无几。

所以他知趣的退了下去,三辞三请,君臣相得的戏码,还是要陪皇帝演一下的,不然皇帝一个不高兴,自己可就惨了。

庞籍自有自己的思量,如今朝堂之上,未央的势力已经大到了一个巅峰,自己一退,新任首相,必然是变法一派,到时候满朝上下,都嚷嚷着要变法,未央的势力,又会进一步扩大,到时候君臣如何自处?

庞籍绝不相信,皇帝对臣子,能无条件的信任,自古君王多薄情,别说臣子了,威胁到自己的位置,就连亲爹亲儿子都照杀不误。

这样一想,庞籍心中暗暗得意,只要回到老家,自己便能靠着自己多年的威望,聚集一帮反对变法的人,到时候只要皇帝与未央开战,自己岂不是就有了翻身的机会?

庞籍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只是低垂着脑袋,别人看不到他的表情,自然不知道他心中所想。

未央看了一眼庞籍,他自然能感受到庞籍情绪中细微的变化,甚至他能借助羽箭的力量,把握到庞籍的心跳、血液流速等一系列的生理变化,进而猜测到他的心理变化。

所以未央很确定,这个老庞籍,绝不会这么简单就退下去,联想到刚被贬官没有多久的夏竦,未央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局之中,这个布局的人手段极其高明,隐藏在暗处,出手之间如羚羊挂角一般,就像是上次扬州危机一般,这次未央也有那种感觉。

只是此人到底是谁呢?未央曾经猜测是夏竦或者庞籍,又或者是赵允让,但是经过这些日子的接触,他已经排除了这几位,他们虽然厉害,但是还没有掌握这等庞大布局的本事。

布局者另有其人。

未央不由得看了看文彦博,又看了看贾昌朝。

要说这大宋上下,能让未央忌惮的,也就这两位了,说他们是老狐狸都是贬低他们,他们是真正的成了精的老狐狸。

那么到底是不是这么两位呢?未央不敢确定,因为这两位养气功夫极为高明,无论朝堂上怎么闹,依旧风轻云淡,心律没有丝毫的变化,让未央无从找出端倪。

这才是高手啊!自己还是差了一筹!未央不由心中暗赞。

重新铸币这件事情,在朝堂上通过的异常顺利,虽然有庞籍这位首相的辞职风波,但是却只是一个小插曲,对于君臣齐心协力想要变法来说,实在是不值一提,区区一个首相而已,换一个就是了,大宋这些年没见过谁能稳居首相之位而不动的,换来换去的,大家都习惯了。

所以庞籍的三辞三请完之后,就光荣的去山东老家养老去了。

至于谁接任首相,现在还没有定论,所有人都忙着找关系走路子。

实际上,来找未央的最多,他如今是天子宠臣,简在帝心,随便说一句话,在皇帝那里,都是顶呱呱的,比别人十句都有用。

先是贾昌朝,随后是文彦博,就连与未央一直不对付的韩琦与辅弼,也递了拜帖。

未央一时头大,但是头脑却愈发的清醒。

君权与相权,自古以来都是势不两立,更何况自己的改革,改到最后,肯定要动摇君权的地位,取而代之的,便是min yi。

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赵祯固然英明神武,堪比唐宗宋祖,但是谁能保证,赵祯的后人也如此呢?谁又能保证,赵祯的子子孙孙,都能保住变法的成果?

要知道,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进入工业时代,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皇权没落,这只是其中之一,而且是必不可少的。

民间一旦富有,大家能读书写字,自然就会有诸多诉求,若是不能满足,当权者自然而然的就会被推翻。

历史的车轮,不会后退,只会前进,尤其是当未央这个火车头拉着大宋这辆破车前行的时候,一切都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对大部分人来说最好的方向,对少部分来说,就是最大的灾难。

老庞籍离去之前,就有不少人前来拜访,言语之间,指责朝廷倒行逆施,行不义之法,还想让庞籍为他们出头。

庞籍不傻,反而退下来之后,越发的能看清局势了,自然不愿意趟这趟浑水,只是说自己年迈体弱,已经不能再侍奉君父,去意决然。

当他乘着一亮朴素的马车,带着三两仆人离去的时候,终于看清了什么是世态炎凉。

身居高位之时,门前宾客络绎不绝,如今退了下来,竟然连一个送别的人都没有,就连往日他十分照拂的学生,都没有前来。

到了十里亭,庞籍落寞的回头看了一眼,自嘲道:“看来老夫还真是讨人厌啊!”

下人们不敢多嘴,谁都知道老相公现在心情不好,撞到枪口上,成为出气筒,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做的为好。

“前面可是庞老相公?”一个清朗的声音传了过来。

庞籍精神一振,还算没有把脸丢到家,总算有个人还记得自己。

他回头看去,顿时面色一垮,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国舅爷曹佾。

曹佾是将门中流砥柱,与庞籍可尿不到一壶里去,两人平日里也没有少了龌蹉,而且曹佾少年时飞扬跋扈,中年时敛财无度,庞籍十分不喜欢他。

不过前来便是客,庞籍也不好表现的太过,当即坐在马车里,看到曹佾近了,这才掀开帘子,笑吟吟的道:“想不到国舅爷日理万机,还能来送老夫这个风烛残年的老朽一程。”

曹佾歉意的行了个礼,笑道:“老相公宰执大宋,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景休深感佩服,以前种种,如今想来,景休依旧汗颜啊!

今日老相公离京,景休生怕打扰老相公与同僚许久,这才在十里亭等候,还望老相公勿怪。”

庞籍呵呵一笑道:“国舅爷说笑了,老夫如今已经是在野老朽,还谈什么怪不怪的,若是国舅爷不嫌弃,咱们亭里叙话。”

“长者请,不敢辞尔!”

进了十里亭,庞籍笑道:“国舅爷此来,可是未大人差遣?”

曹佾连忙摆手道:“老相公说笑了,我与未大人虽然是好友,但是此次前来,绝非未大人的意思,是景休自己想要送一送老相公。”

庞籍是什么人,他在见到曹佾的那一刻,就知道曹佾是未央派来的,曹佾不承认,他也不点破。

“老相公,景休有一事相询。”

“国舅爷请说,老夫洗耳恭听。”

曹佾恭恭敬敬的道:“敢问士农工商,孰重孰轻?”

庞籍一愣,随即思索了一下,便道:“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是以人不兼官,官不兼事,士农工商,乡别州异,是故农与农言力,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商与商言数。”

曹佾继续道:“先贤并不认为四民有何高低贵贱,士农工商,不是指地位高低,而是治理一个国家的四个方面,又指轻重缓急,天下读书人安顿了,然后农民也就安顿了,士人就是为了统一思想,为百姓说话,这样天下自然安定。

为何到了我大宋,士农工商,就有了分别呢?”

庞籍一愣,心中不悦,说道:“国舅爷何以教我?”

“士乃标杆!农为根基!工为道路!商为血液!此乃士农工商也!”

第305章 贪得无厌

庞籍双眼一眯,内心震惊的无以复加。

自古以来,士农工商,这个阶层的划分,几乎成了定制。

士人高高在上,统治人民的思想,辅佐君主统治国家,乃是国家的中流砥柱。

农民为国家提供赋税,供应庞大的国家消耗运营,是国家基石,这也没有错。

但是要说工,广泛指的就是匠人、士兵之类,这类人,地位低下,尤其是匠人,在任何朝代,几乎都是士人的附庸,毫无地位可言。

至于商人,那属于下九流了,虽然大宋鼓励通商,商人的地位,已经提升了不少,但是真正的士人,是不大看得起商人的。

士农工商四民,在庞籍的眼里,或者说在绝大部分士人眼里,只有士人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人不过是他们弄权的棋子罢了。

大丈夫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才是士人追求的目标之一。

当然,他们追求的更高一层的目标,便是辅佐明君,治理国家。

只是历史上,又有几个明君呢?大宋立国百年,四位君王,赵大赵二自不必说,真宗皇帝,那是纯粹的糊涂虫一个,到了赵祯这一代,赵祯算是力挽狂澜,呕心沥血了。

但是以后呢?谁也不能保证不是?

在士人看来,皇帝只是个牌位,老老实实听话,我们帮你治理国家就行了。

至于方式方法,自然是按照他们的心意来。

长此以往,国家若是不灭亡,都没有天理了。

因为士人肯定会仪仗权力,攫取大部分的利益。

今天曹佾说的话,让庞籍心中震动极大,曹佾把四民放在了同等高度,简直是离经叛道。

但是庞籍知道,曹佾此来,肯定是带着未央的目的前来的,曹佾的话,换个方向来说,就是未央的意思。

未央提倡四民同等,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未央已经开始着手变法了,一旦四民同等哪一日的到来,不仅仅是士人的末日,甚至可以说,君权也会衰落道一个冰点,

他怎么会这么做?他怎么敢这么做?

赵祯固然是明君,但是庞籍不认为,赵祯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权力,被外人攫取。

自古以来,君王都是权力动物,可以说,就算是天下人都死光了,他们也不会放弃手中的权力。

这是必然的,君臣冲突,在将来也是必然的!

庞籍甚至能看到哪一日到来之时,开封城内杀得血流成河。

他不由兴奋了起来,看向曹佾的眼光极为诡异。

“国舅爷见识高明,吾不及也!”

曹佾心中冷笑,老东西这时候还动歪心思呢。

“老相公,您此次离京荣养,错过了天下大变的机会,实在是可惜啊!”

庞籍连忙摆手道:“没有什么可惜的,这天下,还是交给你们年轻人来的好,年轻人嘛,有冲劲,有干劲。

老夫已经六十了,身体也不好,为大宋鞠躬尽瘁了这些年,也该安享晚年,含饴弄孙了。”

曹佾笑眯眯的道:“老相公说的是,您老人家如今也该歇歇了。”

说完,曹佾话锋一转,笑道:“听闻老相公的老家,有数十万良田,佃户更是数以万计?”

庞籍心中咯噔一下,这些家伙,不是想要拿自己开刀吧?

他当即装糊涂道:“国舅爷说的哪里话?单州老家,老夫不过草庐一座,薄田数亩,哪有什么万顷良田?莫要听人嚼舌头。”

曹佾微微一笑道:“老相公勿怪,只是旁人风言风语罢了。

对了,曾公亮老大人已经被任命为都提举,巡视天下,当先一站,便是单州,曾大人为人清正廉明,精通山川水纹,更是不可多得的大才,想来不会无端污蔑老相公的。”

庞籍顿时急了,他虽然为官清廉,但是家里人仗着他的面子,着实干了不少坏事,尤其是煎饼田亩上面,一点不比别人做的少了。

但是他依旧不动声色,笑呵呵的道:“国舅爷多虑了,明仲端庄忠厚深沉,办事细致周密,平时谨守礼仪,遵守规矩,这一点,老夫还是很放心的。”

“那就是了,”曹佾笑道:“到时候老相公在单州与老友相聚,笑傲山林之间,也算是一桩美事。”

美事个屁!庞籍恨不得现在就动身离去,只是碍于颜面,不好直说。

曹佾东拉西扯的,足足聊了大半日,眼看就要黄昏了,这才唏嘘道:“今日与老相公想谈甚欢,景休受益匪浅,多谢老相公赐教了。”

庞籍身躯晃了晃,勉强道:“国舅爷说笑了,说些趣事,徒惹人发笑罢了。”

曹佾当即起身道:“时候不早了,老相公路途还远,难免舟车劳顿,就不耽误您的时间了。”

两人分别,庞籍当即研磨写信,随即对仆人道:“速速前去单州,携我书信,告诉那几个败家子,把家里的东西都处理了,不要留下首尾,予人话柄。”

仆人不敢大意,接过书信,牵了一匹快马,打马离去。

庞籍喃喃自语道:“但愿那几个畜生不要做的太过,不然老夫也保不了你们啊!”

。。。。。。

“庞籍什么反应?”未央头也不抬的问道。

曹佾说了半天的话,抱起茶壶咕咚咕咚灌了一气,这才输了一口气,笑道:“面色淡然如常,心中慌乱不堪。”

未央笑道:“估摸着老相公没有想到,自己会是出头鸟吧?”

曹佾点头道:“二郎,说起来也是,你为什么拿他开刀?”

未央扔下手里的公文,伸了个懒腰,悠然道:“人心不足蛇吞象!怪只怪他家里人太贪了,数十万亩良田,又是首相之尊,不拿他开刀说不过去啊!

本来我想着办了夏竦的,可惜的是,这老儿虽然家事庞大,毕竟都是正路上得来的钱财。

但是庞籍不同,他的家财来历不明,这就是个由头啊!

只要拿下了庞籍,展现出我们改革变法的决心,后面的路,也就轻松多了。”

曹佾深以为然,默默地为远去的老庞籍默哀,没办法,谁让你惹到了这对不按常理出牌的君臣呢?

第306章 绝望的庞籍

曾公亮面色凝重,看着手里的公文,原本波澜不惊的心境,此刻如同惊涛骇浪。

他本就是个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人,文韬武略,当世也能排进前十的人物,只是性子实在是不讨人喜欢,所以一直在外奔波,不得重用。

他也乐得如此,总比在开封跟那些人阴阳怪气的尔虞我诈来的好。

他很期待变法,但是变法的第一刀就砍在了庞籍的身上,说实话,他还是很不理解,甚至抱着若是没有大错就轻轻放过的态度来的,因为他与庞籍私交匪浅。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啊!看似清正廉洁的当朝首相,士林领袖,庞籍庞相公,竟然家资巨万,让人触目惊心。

前些年倒了孔家,未央本想一举把整个山东拿下,后来因为顾忌非议,才没有下手,只拿下了几处地方,便有朝廷接手了。

朝廷的那些官员都是什么德性?尤其是从开封开的,平日里素的狠了,这次还不狠狠咬一口?

于是他们与当地士绅,尤其是庞家的人,快速的打成了一片,把原本属于孔家的产业,卖了一个好价钱。

有人一夜之间腰缠万贯,有人一夜之间良田万顷。

也有人一夜之间,从天堂掉进了地狱之中。

此时的山东诸州,竟然连孔家在时都不如,民生艰难,百姓穷困潦倒,让人触目惊心。

曾公亮暗自叹息,老相公啊老相公,但愿您老人家不知道家中的事情,不然就算是我想要保你,只怕也没有那个本事了。

事实俱在!触目惊心!

曾公亮也不得不提起了精神,打算公事公办了,因为他知道,此刻赵祯与未央的案头,肯定有一份相同的公文,甚至更加详细,罪证更加确凿。

他星夜兼程来到了单州,可不是来玩的,若是事情办不好,上对不起陛下,下对不起黎民,还有和颜面立在朝堂之上?

他来到单州不过一个时辰,证据就收罗的差不多了,这其中固然有未央与皇帝的作用,但是他自己,一路行来,也见识了单州的状况,心里面自然有了思量。

。。。。。。

“糊涂!”庞籍气的抖手摔了一个晶莹剔透的杯子,看的他的儿子庞元英面色抽搐,这可是唐朝最顶尖的官窑烧出来的瓷器,价值连城,天下少有啊。

庞元英委屈的看了一眼老爹,“爹啊!儿子还不是为了您老人家荣归之后,能安享晚年,这才弄了一些家产吗?

咱家虽然zi you子孙三人,但是旁支不少,家仆家奴也有好几百,若是不弄点家产支撑,如何养的起啊!”

庞籍气的老脸发青,一巴掌扇了下去,啪的一声,庞元英的白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了起来。

庞元英后面跪着的庞恭孙一言不发,连头都不敢抬。

说起来庞家也是诗书传家,庞元英也是颇有才名的才子,庞恭孙今年也二十多岁了,士林之中,也算是青年才俊。

可是庞籍此人,为了避免别人说闲话,硬生生挡住了自己儿子与孙子的仕途,儿子庞元英至今只有一个朝散大夫的恩荫官职,至于孙子,只是个白身。

有时候这两人难免在私底下对庞籍不满,但是却摄于庞籍的威严,不敢说话。

如今庞籍退下来了,不知道何时才有起复的希望,也有可能就此终老一生了,这两人也就不怕了。

庞元英满腹委屈,“爹,人家能做的,我们庞家为什么做不得?孔家覆灭,留下那么多产业,难道只能看着他们吞并了?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超越我们庞家,以后谁还会瞧得起我们家?”

庞籍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家的儿子,这是有多脑残啊!刀子都架到脖子上了,还在这脸红脖子粗的顶嘴呢?

刚刚还唯恐一巴掌下去打的狠了,伤了父子感情,这会庞籍觉得自己打的轻了,怎么就没打死这个畜生。

庞籍眼前一片星星,仰面倒了下去。

庞元英与庞恭孙惊慌失措,又是灌水,又是掐人中的,总算是缓了过来。

庞籍醒来第一句话便是,“你们收拾收拾,把自己做的事情写好,为父舍了这张老脸,为你们求情,最多是流放发配,总比丢了性命来的强。”

要说觉悟,庞籍确实厉害,与曹佾一席话,就能看出来,未央并不一定想真的要了他的老命,只要他把吃进去的吐出来,一切都还有余地。

这也是曹佾前去与他送行的原因所在,不然国舅爷闲着没事干吃饱了撑的,给死对头送行。

庞元英不解道:“爹,咱们合理正当得到的产业,有没有伤人害命,怎么就不能经营了?”

庞籍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孙子,冷冷的道:“你怎么看?”

庞恭孙眼中寒芒一闪,只是低着头,没有让自己的父亲与祖父看到罢了。

“爷爷,孙儿认为爷爷不过是杞人忧天罢了,就算是他曾公亮前来又能如何?我庞家在单州素有善名,我们的产业也是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无论是曾公亮还是圣人,还能巧取豪夺不成?

再说了,爷爷身为首相,固然退了下来,门生故吏不在少数,我就不信,他们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对我庞家下手。”

若是以前,庞籍说不定还要称赞一番,自己这个孙子确实见地不凡,比他老子强多了,但是今天,庞籍只觉得自己的老命都要玩完了,这两个不肖子孙,这是作死啊!

人家很明显要拿庞家做样子了,别说咱家本身就有兼并田亩的事实,只怕这些年你们也没做什么好事。

就算你们没事修桥补路了,接济相邻了,但是人家既然认准了你,还会给你机会吗?

若是别人来,凭着自己的一张老脸,还能遮掩一二,曾公亮是什么人?那可是比唐介、包拯这两个家伙也不遑多让的猛人。

只要有真凭实据,他连老夫都敢下手,你们连个功名都没有,又算的了什么?

第307章 单州平(大章,懒得分)

庞籍心中发凉,现在已经是四月份,春天都过去了,他竟然浑身发冷,颇有一种掉进了冰窖的感觉。

看着自己的儿孙,老庞籍心中哀叹,一世英名一朝丧啊!但愿自己的这张老脸,还有点用处,能保住这两个不肖子孙的性命。

大宋不杀士大夫不假,但是士大夫的家人犯了王法,一样要依法惩处。

庞元英与庞恭孙在风口浪尖犯事,还是大事,砍头不一定,但是流放是肯定的,一旦弄到岭南烟瘴之地或者哪些苦寒之地,这两个养尊处优的家伙,绝对没有任何可能活过一年。

这些年被这样整死的官员还少了?当年他们就是想要这样整范仲淹来着,可惜的是,范仲淹有未央做后盾,变法失败后,拍拍屁股去蓬莱了,人家的小日子,如今那叫一个滋润,比当官的时候可惬意多了。

而且人家范仲淹后继有人,未央更是不世出的少年俊杰,自己有什么呢?

老庞籍山区晃了晃,如同喝醉了酒一般,看了看自己的儿孙,叹了口气,转身而去。

“爹!”庞恭孙眼中精光闪烁,拉了拉庞元英的衣角,说道:“爷爷如此慎重,想来必然有大事要发生,而且事关田亩,咱们要早做打算。”

庞元英站了起来,舒展了身躯,恢复了那个冷静果断的庞家之主的风范,冷笑道:“来的人是曾公亮,他就是圣人的一条狗,未央的急先锋。

当年在扬州的时候,就给未央保驾护航,致使很多好处,咱们都没有拿到手,如今来到单州,肯定会下手,至于做什么,我还不知道。

不过你爷爷毕竟是首相,谅他也不敢拿我们家怎么样,依我看,不过是拿其他几家,杀鸡儆猴罢了。

不过还是要小心一些,这些日子,做事不要招摇,安分守己,还有,把账上都抹平了,不可留下什么把柄。

既然你爷爷都说了,那么咱们事情照做,但是要隐秘的做,让人摸不着把柄才是。”

庞恭孙大为叹服,竖起大拇指道:“还是爹英明!”

爷俩如同偷鸡的黄鼠狼一般,桀桀怪笑。

曾公亮身边,有一个中年文士,穿着一身宽大的袍服,要悬一柄宝剑,与现在的士人,显得极为另类。

他就是俞庆,当年王伦叛变,他就是孔家派去的军师,对于山东之事,了若指掌,未央派他来,其目的不言而喻。

如今的俞庆,早就不是以前的俞庆了,说是脱胎换骨都不为过。

见识了书院庞大的知识,见识了蓬莱的富庶,见识了知识给世界带来的改变,俞庆的眼界愈发的高了。

而且未央有意栽培他,让他追随未洵打理银行,又跟着曹佾修筑直道铁轨。

如今的俞庆,已非吴下阿蒙,就算是放出去执掌一府,也是绰绰有余,而且他在孔家呆了那么久,无论是心智还是权谋手段,都极为老练,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他腰间的宝剑,就是未央亲手所赠,虽然不及十一神器来的锋利,但是也是不可多得的宝贝,吹毛断发不在话下,平日里十分爱惜。

曾公亮与俞庆站在一处小山头上,看着单州城,目光闪烁。

“单州啊!”曾公亮感慨道:“老夫少年游学,曾经得蒙老相公不吝赐教,如今故地重游,竟然还与老相公有关,真是令人唏嘘。”

俞庆淡然道:“曾大人,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庞相公固然是仁人君子,但是他的家人,未必就如同老相公一般高洁。

当年孔家覆灭,留下了偌大的产业,未大人没有染指,都交给了朝廷处置,如今看来,却是大错特错。

扬州等地已经恢复经济,欣欣向荣,一片繁华,反而这单州,依旧萧条无比,民不聊生,这其中的问题,大人未必不知道吧。

他们如此贪婪,就是该死。

依学生看,不仅仅是单州的士绅,当初来山东处理孔家产业的那些官员,都应该一并拿下,交于朝廷处理。”

士人做事,还是讲究个人情往来的,今日你对我施恩,来日我必会相报,这就是所谓的官官相护。

曾公亮从俞庆的言语之中,感受到了强大的杀机,绝不是说说而已,这位俞庆,才学自不必说,两人相处虽然不久,但是曾公亮看来,此人也是有本事的,只是杀心太重了些,让人胆寒。

“俞庆,你觉得这次我们应该怎么办?”

身为主官,曾公亮本来没有必要询问俞庆的意见,但是曾公亮自己清楚自己,若是庞相公前来求情,他未必就能狠下心肠,所以打算把俞庆推出去,免得自己心软。

俞庆语气清冷,这些年他见过的杀伐不少,就算是幽州战场,他也去过,更何况商场之上,甚至比战场来的更风波诡谲,所以早就练就了一颗铁石心肠。

“大人既然要我说,那我就说了。”俞庆语气凝重,娓娓道来。

“大人想必也知道,如今天下,已经到了不改不可的地步了,而未央未大人,将是改革变法的首选之人。”

“未大人在东南的所作所为,大人都是看在眼里的,要想天下大治,非分田不可,这是根基,不可偏废。”

“而要想分田,必须给士人狠狠教训一番,国朝养士百年,养出来一群贪婪无度的贪墨之官,士人实在是罔顾国朝的栽培。”

“从小小的单州,大人应该就能看出来,这天下之大,如同单州一般的州府,是什么样子?想来大人心中是有一杆秤的。”

“我们天下集团这些年,尽力扩张,并非是为了一些钱财,最大的目的,还是为了了解民生,这也是民生银行的由来。”

“报表显示,天下困顿不堪,百姓潦倒,这最大的罪魁祸首,就是世家大族,乡绅族老。”

“而这些人,竟然被誉为大宋柱石,不可轻动。”

“为什么不能动?因为上上下下布满了他们的人手。”

“范相公变法失败,不是败在了方针策略上,而是败在了这些人手上,因为范相公动了他们的利益。”

“所以要想变法,首当其冲的,便是把这世家大族,乡绅族老,统统清理一遍,废除了他们的根基,这样才能顺利推行变法。”

“而他们的根基,不外乎两样,一是他们能读书识字,二是他们有田有人。”

“能读书识字,自然人才辈出,有田有人,自然无人敢于反抗。”

“只要做好了这两点,无论那些人如何厉害,在变法面前,都不足为虑。”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世家大族,乡绅族老都是坏的,所以我们要给他们机会,让他们在别的方面,进行发展,若是他们一定要顽抗到底的话,到时候另当别论。”

俞庆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曾公亮的眼神越来越亮,身为大宋举足轻重的官员之一,又是实心用事的官员,自然知道,这大宋的弊病所在,只是他看的,远没有俞庆透彻。

至于俞庆,他能看透彻,实在是因为未央的不吝栽培,他才有如今的见识。

“俞先生见识不凡,若是能入朝为官,他日入阁拜相,也未可知啊!”

曾公亮这句话绝对不是恭维,俞庆的本事,最低与他不相上下,而且沙发果断,比他更加狠绝,这正是当大官的必备素质之一。

俞庆笑道:“曾大人过誉了,且不说满朝诸公,都是干才,就说未央未大人,不过十七岁,就能匡世济民,若是将来有人能出将入相,非未大人莫属。”

曾公亮玩味的笑道:“俞先生所言极是,未央固然是少年才俊,当世不作二人想,但是先生之才,也极为不凡。

而且如今大宋风雨飘摇,正是吾辈大展宏图之时,先生就不想在这大世之中,占有一席之地?他日扬名后世,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俞庆正色道:“曾大人,有些人长袖善舞,如同庞相公,有些人刚正不阿,如同范相公、曾大人,都是如此,还有些人,却不适合做这些事情,只适合在暗地里,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比如我。”

曾公亮双目精光连闪,赞道:“当年未央收你,老夫多多少少是有意见的,如今看来,还是唯一有先见之明,收了一块璞玉,他日若是变法有成,俞先生功莫大焉。”

俞庆谦逊道:“大人过奖了,未大人手下,人才济济,仆不过一家臣罢了,在未大人手下,比仆更厉害的人,多的是,就算是两位主妇,也比仆高明了不知多少。”

“是啊!”曾公亮想起了未央的两个极厉害的夫人,不由笑道:“好像这天下的好事情,都让这小子占了,实在是不公平,不公平的很呐!”

两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过了许久,两人缓步下山。

“俞先生,你看此事到底该如何处理?”

“证据确凿,抓人办案。”

“若是庞相公求情呢?”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如此以来,只怕有失士人脸面,惹恼了士林,可不是好事,图生事端。”

“嘿嘿!曾大人,咱们变法,本就是与士林作对,惹恼他们,那是早晚的事情,这种事情,当然是宜早不宜迟,早早的让狐狸从窝里出来,也能早早的把狐狸杀掉,或许还能留一张好皮子,做一件披风之类的,还能物尽其用。”

“俞先生真乃高士也!”

“庆历变法在前,尚未成功!如今变法,尚在萌芽之中!自然不敢有所懈怠。”

“那好!抓人!”

。。。。。。

庞籍写了不知多少书信,有给至交好友的,有给当朝官员的,也有给以前的对头的。

这些书信,核心只有一个,那就是求救,或者说给他们剖析利害,让他们明白,这次朝廷是来真的了,不会因为你是世家大族,就心慈手软。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若是庞籍玩完了,你们还有多少好日子?

要知道庞籍是首相,虽然刚刚退下来了,但是依旧有不弱的影响力,他的书信送了出去,不知道多少人暗中准备。

庞籍满心的期待有人去御前求情,那样的话,也能落一个好点的下场,他自己清楚,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是万万不可能善了的,庞家必然会被抄家。

因为他只是粗略看了一遍家中的产业,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家竟然有如此多的产业,光是各种田产,就多达上百万亩,这其中竟然还有苏杭之地的桑田。

至于其他的产业,更是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量。

所以庞籍知道,这次是在劫难逃,因为变法,自己就是这个变法的祭旗之人。

他自己肯定不会出事情,未央让曹佾与他相会,也是存了不想过于得罪士林的心思,毕竟士人在天下,还有庞大的势力,全都得罪了,对谁都不好。

但是他的儿孙,却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算能保住命,也很难再有什么前途可言了。

不过老庞籍如今精神抖擞,拿出了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即将发生的事情。

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曾公亮竟然一眼不发,直接派了差役,前来府中抓人。

当前院闹腾的沸沸扬扬的时候,庞籍终于出来了,他看着那个面白无须,一脸冷厉的中年文士,再看了看自己的儿孙,带着家丁,对抗朝廷差役,不由叹了口气。

“来者何人,竟然敢在老夫面前撒野!”纵有百般不愿,庞籍也不可能看着自己的儿孙就这么被带走,这样一来,当朝首相的颜面当真是一扫而光了。

俞庆笑眯眯的走了上来,面上虽笑,但是眼中却无一丝笑意,冷的让人害怕。

“庞相公,学生俞庆,忝为曾大人属官,奉曾大人之命,捉拿人犯!”

“荒唐!”庞元英有了老子撑腰,当即怒斥道:“我庞家世代忠君爱国,与邻为善,哪里来的人犯?欺负到我庞家头上来了,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俞庆依旧笑眯眯的道:“什么地方,学生不知道,但是学生知道,学生是奉命前来,谁若是再敢对抗差役,便是与朝廷对抗,一个谋反的罪名,是少不了的。”

庞元英脖子一缩,不敢说话了,但凡与谋反沾上边,那真是罪无可恕了,只得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老子。

庞籍上前一步,皱眉道:“俞庆,你可知老夫是谁?”

“当朝首相,庞相公,学生不敢不知。”

“那你可知,老夫纵然辞官,也不是你一个个小小的属官能与我说话的,曾公亮何在,为何不亲自前来?”

俞庆低眉顺眼道:“老相公,单州世家有五家,除了庞家,还有李家、陈家、周家、林家,学生来庞籍抓人,大人自然是去其他四家抓人了。”

庞籍还待再说,俞庆低声下气的道:“老相公,曾大人给您留一些颜面,不愿意让老大人难堪,您老人家刚刚从开封回来,对家里的事情,未必就清楚了。

还有,未大人也是这个意思。”

未大人?庞籍心中一凉,果然是他,他让曹佾跟自己说了那么多,果然是想告诫自己。

庞籍此刻已然明白了,未央这是要断了自己的后路啊!

此事自己若是一力担下,一世英名毁于一旦,若是把儿孙交出去,一个连自己的儿孙都护不住的的人,谁还愿意跟着你?

庞籍一时间脑子里有无数的想法,每一个想法,都表明了,自己绝不是未央的对手,这小子做事不留余地,与士人不同,而且做事之果决,远非一般人可比。

“老相公,您看?”俞庆不动声色的问道。

庞籍回过神来,面色复杂的看了俞庆一眼。

“爹{爷爷},万万不可把我们交出去,没有我们,谁给您老养老送终啊!”

庞元英与庞恭孙颤颤巍巍的伏地大哭,本来很有把握的事情,他们没想到,人家直接来拿人,根本就不看他们做好的账册之类的东西,这实在是太不合常理了。

所以他们怕了,只能指望庞籍救一救自己。

庞籍仰天叹息一声,挥了挥手,落寞道:“俞庆,此事老夫自会上奏陛下,若是查无实据,老夫断然不会让某些心怀鬼域之人好过。”

俞庆恭恭敬敬的施礼道:“谢老相公!”

“来人!”

“在!”

“带走!”

庞元英与庞恭孙凄厉的惨叫,怨毒的诅咒之声,顿时响彻了整个庞府。

与此同时,曾公亮亲自率领人马,直扑其他世家,该抓的抓,该封的封。

一时间单州城内,老百姓拍手称快,甚至路边还有人拿着臭鸡蛋、烂白菜,往这些人身上砸。

至于单州府衙,今日当真是人满为患,大牢之中,喊冤叫屈之声,一直传到了大街上。

曾公亮面色如常,在大堂上签下了一份份文书。

早就罪证确凿的事情,连审问都不需要审问,直接押解赴京,该怎么判,自然有人去处理。

至于他与俞庆,如今单州空虚,当然是变法的好时候,他们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充当变法的急先锋,在单州进行变法。

至于如何变法,那就简单了,现成的例子在那摆着呢,直接复制过来就是,又不是什么难事。

单州变法如火如荼,开封城内波澜不兴。

但是天下之大,别的地方,早就掀起了惊天骇浪。

谁也没想到,朝廷的决心如此之大,一个刚刚退下来的首相,说办就办了,虽然不是办的首相本人,但是办的却是首相家人,这是chi luo裸的打脸,与办首相本人,又有何区别?庞籍在士林始终,只怕也没有立足之地了。

而且庞籍的子孙,判的并不重,不过是发配幽州。

如今的幽州,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知道多少人跑到幽州发了大财。

发配到幽州也算是发配?你怎么不发配到人家的老家单州算了?

所有人都以为,庞籍肯定是与未央沆瀣一气,达成了某种协议,明里打的热火朝天,却暗通款曲。

老庞籍若是知道天下人这么认为,只怕早就气死了。

他现在白天遛鸟,晚上睡觉,该吃吃该睡睡,活的好不滋润。

因为他知道,只有活的时间长了,才有可能东山再起,一旦自己一命呜呼,别说孩子们了,就连庞家的分支,只怕也保不住,他可不想成为庞家的罪人。

曾公亮偶尔来看一下这位相公,送些礼物,人家也全数收下,似乎根本就不在意自己的儿孙被曾公亮给办了一般。

曾公亮对于庞籍的表现,显得心里有愧,愈发的对庞籍恭谨了起来,毕竟两人私交匪浅,若是没有变法,说不定还能在一起诗词唱和,游山玩水。

至于俞庆,则表现出了自己果敢狠辣的一面,单州的分田,还有各种法令,在他的指挥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刚开始还有人不信,但是时间久了,一个个狂喜不已,当然,这不包括那些乡绅族老。

他们的权力,被无限削弱,大家有了田地,不再看他们的脸色了,让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

乡绅族老,大多都是有钱有人,他们纠集打手,对抗官府,甚至还有人打死了差役。

俞庆毫不犹豫,发给了死去的差役优厚的抚恤,让他们一家生活无忧,有前车之鉴,差役们无所畏惧,在俞庆的带领下,与乡绅族老进行了数场交锋。

俞庆本人也是熟练功夫的,一柄宝剑,杀了几个乡绅族老之后,终于安定了下来。

血腥的镇压,本来是百姓们最为反感的,这一次,百姓们非但不反感,反而直呼青天大老爷,把俞庆几乎放在了神位上,恨不得日日供奉。

百姓们还成立了自己的巡逻队、弓箭社,日日巡视,防范那些乡绅族老再次发难,夺去他们好不容易得来的田地。

为了田地,老百姓甚至能豁出性命。

这就是百姓,只要你真心为百姓做事,他们自然感激你,对你死心塌地。

第308章 规矩很重要

“单州的事情,本来就不是难事,这是最轻易打破的一环,所以我才拿单州开刀。”

未央面前坐着几个少年,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一个个意气风发。

他们是苏轼、吕惠卿、曾布、章惇、程颐、程颢,还有赵宗实。

幽州的发展,已经定了调子,稳步向前,如今曾巩在那里坐镇,已经不需要他们这些少年奔波了。

这几个月,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极大的收获。

幽州的冬天,尤其的寒冷,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百姓归心,吃饱穿暖,已经非常的难能可贵了,尤其是幽州大片的良田,已经形成了规模不小的大农场,开始进入了正规。

就算是未央亲自去,也不见得能做的比他们更好。

面对自己的得意弟子,未央没办法不得意,他们都是天才中的天才,以后有人会成为光耀千古的大词人,也有人会成为名留青史的能臣干吏,更有人奠定了中华数千年的道路。

“首先一点,单州世家不多,不过三五家,他们贪得无厌,数年内膨胀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留下的首尾,多不胜数。

其次,单州世家之首庞家,因为庞籍的原因,不可能对抗朝廷政令,庞籍虽然是首相,却恰恰因为如此,不得不配合朝廷,把他的儿孙交出来,不然他一世英名,将荡然无存。

再次,便是单州的百姓,眼睁睁的看着青州等地的百姓已经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说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恰恰因为如此,他们对于分田的yu wàng,对于变法的yu wàng更加强烈。

所以说,单州才是最容易打开的缺口。”

几个小家伙静静的听着,满眼的思索之色。

吕惠卿问道:“师父,如此说来,单州既然成功了,我们在其他地方,以此法推行就是,怎么又停下了呢?”

其他几个连连点头,看着未央。

未央笑道:“天下之大,岂是这么容易的?单州之所以成功,曾大人的威名,也有极大的作用。

但是其他地方,没有曾大人坐镇,又该如何?

我们前脚把世家抓了,进行分田变法,后脚抽身一走,谁能保证继任的官员,能按照我们的路子走?会不会有新的世家出现?会不会有guān shāng gou jié,欺压百姓?

政策能不能顺利的推行,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到时候民怨沸腾,天下盈反,这个篓子,可就不小了。”

苏轼笑道:“那就辛苦一下曾大人,让他多跑跑呗。”

曾布翻了个白眼,“子瞻,你脑子坏了?一州之地,就需要曾大人坐镇至少两年,才能保证政令通行。

曾大人毕竟是人,不是钢铁浇铸,天下这么大,累死他老人家,也不可能跑一遍啊!”

苏轼讷讷道:“呵呵,这不是随口一说吗?你着急干什么?”

曾布懒得理他,曾公亮虽然也姓曾,他们是本家不错,但是却没有一毛钱关系,他就是纯粹不喜欢苏轼那张破嘴,什么事张口就来,没有一个把门的。

吕惠卿笑道:“这有何难?左右不过是监督的问题,朝廷只要成立一个特殊的部门,负责变法监督事宜,岂不是更好?”

未央点点头,笑道:“你们还是太年轻,不过吉甫说的对,要想变法,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何监督,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

这天下,毕竟是士人掌控了大部分地盘,所谓令不出京城,并不是一句空话,任何政令,只要出了政事堂,别人就可以胡乱猜测,妄加理解。

所以只是监督,还是不行的。”

程颐程颢两兄弟一向老成持重,程颐恭恭敬敬的问道:“师父的意思,不仅仅要监督,还要让百姓们自己维护自己的利益,如同幽州的大农场,都是士兵的封赏,他们有力量维护自己的田产,再如同东南九州,有我们天下集团操持,自然无人可以动摇,是也不是?”

未央击节赞道:“正叔,你性子稳重,本就是不可多得的良才,你的性子用于学问,必成一代大儒,若是用于朝堂,也将成一代名臣。”

“师父过誉了。”

未央笑了笑,看了一眼赵宗实,“忠实,你有什么想法?”

赵宗实顿时受宠若惊,当年他去书院求学,就是死皮赖脸的,后来跟着去幽州,更是连脸都不要了,如今终于要得到师父的认可了吗?

赵宗实大着胆子说道:“师父,学生认为,单单是监督与百姓自己还不行,还要有详细的政令法规,给天下的官吏上个紧箍咒,让他们不敢轻易贪墨,不然政令虽然推行下去,朝廷却没有约束官员的办法,那么官员早晚会成为世家,这是不可避免的。”

未央早些年把《西游记》弄出来了,没想到赵宗实还蛮会活学活用的。

“忠实,你说的不错,但凡想要chu tái一项法令,都不是那么容易的。

规矩,规矩很重要!”

赵宗实顿时喜形于色,未央却笑道:“你是皇室子弟,更是储君的备选人之一,你可知道,你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不知多少人的心思?”

赵宗实顿时小脸垮了下来,垂头丧气的。

苏轼抱着他的肩膀安慰道:“我说你这么大人了,要有自己的主见,我知道你不想当皇帝,咱们书院的人都知道,但是你爹一门心思的想要把你推上去,这可不是好事。

再说了,现在圣人已经有了子嗣,只要小皇子能长大chéng rén,就没有你什么事了,所以你不要着急。

小皇子可能以后还是我们的小师弟呢,跟小师弟争,也不是啥光明正大的事不是?”

这话也就苏轼这个大嘴巴敢说,别人也就敢想想。

未央咳嗽了两声,笑道:“话糙理不糙,子瞻虽然口无遮拦,但是说的却有道理,如今你已经是书院的学生,得到了书院先生们的认可,你若是想做什么事,书院自然鼎力支持,若是你想当皇帝,只要理由足够,也未必不能支持你。”

众人顿时来了精神,目光炯炯的看着赵宗实。

赵宗实内心挣扎无比,一方面,他对皇帝这个位置,真的没有什么兴趣,另一方面,他家里面的人,拼了老命也要把他推上去,师父这么说,让他感激涕零。

“师父,学生绝没有染指帝位的心思,学生年幼之时,在宫中生活过一段时间,知道圣人的不易,宵衣旰食,鞠躬尽瘁,都不足以形容。

学生不适合当皇帝,若是学生当了皇帝,必然做不到圣人那般,这对天下来说,未必就是好事。”

未央说这话,未必不是考验一下赵宗实,自己这个学生的心中,埋藏了太多的事情,若是不加以引导,说不定未来会成为一个biàn tài,从历史上的濮议之争就能看出来,这孩子的内心,其实坚韧的很,而且执拗的很。

“你这么说,师父就放心了,以后你就安心在书院学习,想要做事情,就去做事情,你父亲那边,你不用去管,自有师父去处理。”

赵宗实犹豫了一下,问道:“师父,是不是打算动宗室了?”

未央讶然的看了他一眼,这小子还蛮敏锐的。

“不错,所谓变法,就是打破旧有的制度,重新建立新的制度,宗室虽然是皇家,但是对于天下来说,不过是最大的世家罢了。

既然别的世家可以动,宗室自然也要动,只是此事不急,要慢慢筹划。”

赵宗实当即道:“师父,宗室索取无度,比如我们濮安懿王府,每年从三司都要拿只要一州的赋税,以一州供奉一家,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弟子认为,宗室改革,要尽早进行,不仅仅要先于世家,还要彻底的把宗室淡化,让他们成为普通人。”

众人惊讶的看着赵宗实,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如此狠辣,对自己下手都这么狠。

未央点点头,笑道:“宗实说的一点都没错,所谓富不过三代,宗室弟子,只因为与皇家有了些关系,就心安理得的享受民脂民膏,这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太祖曾劝诫公主‘生长富贵,当念惜福’。大宗正司‘掌敦睦皇族,教导宗子,,受其陈请、辩讼之事,及纠过失而达之于朝廷’。

但是宗室子弟犯法,多是以:赎罚、贬责、庭训、除名锁闭、赐死为主,其实赐死的极少,几乎没有,多数都是缴纳一些罚金,就不了了事了。

其中法令漏洞颇多,所以针对宗室,必然是要进行淡化的。”

赵宗实追问道:“如何淡化?”

“宗室一家之中,只有一人可以继承爵位,其他子嗣,多为纨绔,这样就大大不妥了。

为师认为,宗室一家,除却继承爵位之人,其余人都可以进行科举,正常入仕,只是身份将不再是宗室,不享受朝廷供奉。

至于其他细则,需要细细考量。”

赵宗实激动无比,宗室不能科举,本事再大,在朝堂之上,也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不成为纨绔,还能干什么?醉生梦死罢了。

若是能科举,这可是大好事,最起码,反弹之声,就会小了不知多少。

第309章 政事堂诸公

教学生这种事情,未央自然是乐在其中,看着自己的学生一天天成长起来,那种愉悦感,很是舒服。

所以未央面对自己的学生们,一点都不藏私,倾囊而授。

他只是大略的讲述了一下自己的未来观点,学生们就所获颇丰。

在这个知识贫瘠的时代,他们如饥似渴,如同海绵一般汲取着一切的知识,这是好事情。

未央是一个很随性的人,尤其是现在,位高权重,愈发的展现出了自己随性的一面。

无论是公事也好,私事也好,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度量。

当然,这是没有触及到核心的事情,若是一旦涉及到变法事宜,未央会立刻化身为猛虎蛟龙,让别人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的猛士。

比如面对文彦博的时候。

未央不是第一次见文彦博,两人也不是第一次交锋。

但是这样面对面,就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候,这还是第一次。

面对文彦博,这个几乎集阴谋诡计、雄才大略为一体的人物,未央就算是再自大,也不敢怠慢,拿出了一百分的精神,小心应对。

“然正啊!”文彦博笑呵呵的道:“这这府邸,打理的倒是颇为雅致。”

未央笑道:“文相公过奖了,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随便弄弄,主要是舒服。”

文彦博赞道:“然正这才是真君子啊,外物不萦于心。”

未央眼睛一眯,缓缓道:“文相公,今日前来,莫非是为了欣赏我的府邸不成?”

文彦博哈哈大笑道:“自然不是,你我同殿为臣,老夫对然正很是欣赏,这次来,只是联络一下感情啊。”

联络个屁的感情!这话未央一个字都不信。

“文相公,朝廷诸事繁多,开封府也不消停,若是没有别的事,我还要去当值,您老自便。”

未央作势欲走。

文彦博连忙道:“别啊!急什么。”

未央笑道:“文相公,明人不说暗话,有些事情,还是打开天窗来说的好,毕竟你我都是朝廷重臣,时间是很宝贵的。”

文彦博心中无奈,若不是有求你小子,老夫何苦来你这受气?

“然正啊!老夫此来,就是想问一下,变法的下一步,该是哪里?老夫也好回去做些准备不是?”

未央眼睛一眯,这老小子是惦记首相的位置啊!庞籍虽然退休了,但是赵祯迟迟没有宣布首相的继任人选,让这些老东西,一个个都急的抓心挠肝的。

如今的朝堂之上,有资格接任首相的,不过那么三五位,文彦博算一个,贾昌朝算一个,韩琦、辅弼,其他的,要么资历不够,要么地位不够。

但是也不尽然,大宋的宰相这些年换来换去的,说到底,还是要看赵祯的心情,心情好了,一个知府都能荣升宰相,心情不好了,就算是宰相,也能一撸到底。

文彦博来找未央,不外乎是相让未央说几句好话,这样的话,他的机会就大了一些。

谁都知道未央与贾章关系莫逆,那么贾昌朝自然会成为未央的首选,若是不能打败贾昌朝,文彦博不认为自己有机会,而要打败贾昌朝,最直接简单的办法,就是来找未央,让未央发力。

看未央不说话,文彦博连忙道:“然正想要变法,但是却触及了很多人的利益,要知道,这满朝诸公,多是出自世家豪门,变法肯定会受到抵制,甚至阳奉阴违啊!

老夫不才,早就看不惯那些人的嘴脸,然正若是不嫌弃,老夫倒是可以为马前卒,让那些人闭嘴,最起码阻力也少了些不是?”

未央笑了,要想压住那些人,一个首相的位置,是跑不了的,不过文彦博真的甘心为自己做事吗?

以文彦博的能力,只要给他机会,说不定能跟现在的自己掰掰腕子。

不过未央转念一想,他在朝中,可谓是满朝皆敌,虽然有包拯、唐介支持他,有曾公亮、柳涉这等重臣,还有将门子弟支持,但是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大臣,还是反对变法的。

有文彦博在朝中策应,也是一件好事,未央虽然一开始想到的是贾昌朝,不过此老毕竟是幸进之身,比不得文彦博根正苗红。

而且如今曾公亮在单州,包拯刚刚就任陕西转运使,唐介在三司使忙的焦头烂额,至于其他人,根本就指望不上。

有文彦博在,确实是极佳的选择。

“文相公,”未央悠然道:“当下之事,自然是要进行变法,如今单州已经开始,下一个,自然是首善之地。”

文彦博瞪大了眼睛,骇然道:“京城?”

未央笑道:“文相公,您也知道,这天下之大,所有人都看着京城,若是京城不变,其他地方,又如何改变?

做事情嘛,总要有一块试验田,如今既然试验田已经有了不少,下面的事情,自然是要开始轰轰烈烈的变法了。”

文彦博内心翻起滔天巨浪,回想起未央这些年的所作所为,每一步似乎都向着变法靠拢,无论是如今堪称天上人间的蓬莱,还是东南,亦或者幽州,这些地方虽然没有全面实施变法,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些地方,已经不遵从如今大宋的规则了。

他们遵从的是另一套规则,而这一套规则,已经证明了他的可行性。

实际上,未央的变法,从蓬莱开始,已经悄无声息的进行了数年之久,可笑却没有人注意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当时的范仲淹吸引了。

现在注意到未央的时候,这小子已经打开了局面,做出了成绩,堪称势不可挡。

文彦博眼中精光闪烁,他在考虑,是要彻底投向变法派,还是跟传统士人一起,或者说依旧如同以往一般,坐看天下风起云涌,待时机到来,自然是他崛起之时。

只是这一次,文彦博的直觉告诉他,若是依旧如同以往一样,只怕就没有那么便宜的事情了,因为未央,绝对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这小子要是主持变法,很有可能,就真的成功了,而且毫无疑问,到时候他文彦博作为骑墙派,就会被完全扫入历史的垃圾堆,再也没有机会,宰执天下!

“然正,你说怎么办,老哥哥听你的!”

要说不要脸,文彦博绝对能排进天下前三,最起码贾昌朝不是他的对手,贾昌朝绝对不会对未央自称老哥哥,这是做人的原则问题。

而文彦博不同,脸皮之厚,厚如城墙,加上他本身就有能力,对于脸皮,早就不在意了,连未央都叹为观止。

不过人家放低了身段,未央也不好说什么,只得道:“文相公,您老人家若是愿意,就主持京城周边的变法如何?”

文彦博爽快的道:“自无不可,变法嘛!自然是为了我大宋国富民强,也是为了大宋的基业,老哥哥自然可以挑起担子。

只是然正,这开封鱼龙混杂,若是没有足够的权力,只怕老夫会处处掣肘啊。”

未央笑道:“文相公放心,您自回去安坐,不日将有圣旨下达。”

文彦博喜不自胜,哈哈大笑道:“如此,老哥哥就坐等然正的消息了。”

看着文彦博离去的身影,未央若有所思,这老狐狸,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首相的宝座,以他的本事,区区首相,还不是手到擒来,他之所以来找自己,不过是买个好罢了,

文彦博那么精明的人,怎么可能猜不到下一步的变法之地,就在开封,若是开封不变,其他地方怎么可能会跟随?其实文彦博真正的目的,还是要拿到话语权,或者说,拿到变法的大权。

文彦博此时心里也乐开了花,只要拿到了变法大权,他文彦博就能为所欲为,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其实他倒是真心的想要变法,只是他的步子迈的更大,他想要彻底的改变这个天下,只是方法不同,他并不想动世家,他的方法,与他的出身有关系,这是没办法的。

未央整天考虑那些泥腿子,那些人会站出来给他说话吗?在朝堂上有力量吗?

当然,这也是他瞧不起未央的地方,要做就做,缩手缩尾的瞻前顾后,实在是让人看不起。

只要这事让他文彦博去做,做的会更好,做的更彻底。

老文此刻已经开始想象,自己宰执天下,权倾大宋,令四夷臣服,万民归心的那一幕了。

只是事情会朝着他想的方向去发展吗?

显然不可能,当赵祯的圣旨到了文府的时候,同样的两份圣旨,一份直接到了唐介的府上,一份直接到了贾昌朝的府上。

新鲜出炉的政事堂名单,以文彦博领衔为首相,贾昌朝为次相,唐介为三相,三司使的担子,交给了王尧臣,至于枢密使,则破天荒的交给了狄青,韩琦与辅弼,依旧是枢密副使,万年不动。

让rén dà跌眼镜的是,大家都以为未央能成为三司使的时候,王尧臣成了三司使,至于未央,依旧是开封府尹,似乎大家选择性的把他忘了一般。

第310章 郁闷的首相

文彦博接到圣旨之后,脸都青了,未央这小子就是没按好心。

贾昌朝本身就与文彦博不对付,只是因为出身关系,所以一直被文彦博压了一头,这是没办法的,而且贾昌朝与未央关系密切,众所周知,这就是未央给他上眼药啊!

还有那唐介,人称“真御史”,绝对的大炮筒子一枚,而且是彻彻底底的变法派,天子近臣,不惨杂一点水分的。

这两个人在他后面,他还想为所欲为?还能为所欲为?

再说那狄青,一介武夫罢了,竟然坐上了枢密使的高位,他以前的老上级韩琦与辅弼,只能屈居他之下,这说明什么?说明陛下要重用武人,对于文人,已经开始失望了。

还有王尧臣,这家伙是什么人?别人不知道,文彦博可知道,王尧臣可是天圣五年丁卯科状元,那一届的主考不是别人,就是晏殊晏相公,王尧臣是谁的人,这还用说吗?

文彦博环顾四周,觉得满朝皆敌,不由心烦意乱。

他没想到,无声无息间,未央的势力,竟然到了如此恐怖的地步,这哪是一个臣子该有的势力?就算是皇帝,也不可能对这些人如臂指使啊。

“tmd未二郎,这是挖坑给老夫跳啊!”文彦博爆了粗口,气急败坏,未央此举,很明显是把他推出去当靶子,做成了不见得有他的功劳,做错了,肯定是他背锅,谁让他是首相呢?

至于未央,那小子安坐开封府,指挥偌大的局面,比他这个首相还要名副其实一些。

文彦博很想去宫中请辞,学一学庞籍,但是他不敢,庞家的下场历历在目,殷鉴不远,他文家也不干净,若是皇帝与未央盛怒之下,文家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未央害我啊!”文彦博仰天长叹。

“爹?未央怎么害你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与文彦博有**分相似,意气风发的厉害。

“文翰啊!”文彦博看着自己的儿子文及甫,顿时心情好了一些,自己这个儿子,最起码也有自己三五分功力,以后入朝,将是自己的一大助力。

“爹,您老好像不太高兴?”文及甫此刻兴奋无比,首相之子,不说别的,巴结自己的人,那可是多了不知多少,自己还是好不容易逃回来的。

文彦博顿时怒了,“那个未央未二郎,欺负你爹老实,把你爹推上了首相的位置,自己躲在暗地里,打算摘果子,你爹能高兴吗?”

文及甫笑嘻嘻的道:“爹啊,您老人家怎么能这么想?那可是首相之位,多少人奋斗了一辈子,连边都摸不到,您老人家这叫众望所归啊!”

“屁的众望所归!你小子是不是被人灌了**汤了,竟然这么编排你老子?信不信我打死你个不孝子。”

文及甫撇撇嘴,慢条斯理解释道:“爹,您想想,就算是您不做首相,还有谁来做?贾昌朝吗?还是唐介?或者说圣人把范相公召回来?

无论是哪一个做了首相,对您都不是什么好事,反而爹您做了首相,那就能操作很多事情了。”

文彦博思索了片刻,顿时觉得大有道理,别人不说,要是范仲淹回来,携着天下之望,能与他竞争的人,可没有几个,就算是自己,也缺了些资格。

而且那老头执拗的很,是绝对的变法派,肯定会一条路走到黑,再加上未央、贾昌朝、唐介等人,当然还有赵祯的支持,只怕卷土重来的范仲淹,就要立地成圣了。

文彦博想了想,开心的道:“如此说来,老夫做这个首相,还算是好事了?”

文及甫笑道:“当然是好事了,最起码,爹可以慢慢培植羽翼,我就不信,这天下都是未央他们的人,总有一些人,看不上未央,到时候爹来个兼容并蓄,收入门下,假以时日,未必不能抗衡所谓的天下集团。

到那一日,爹就能真正扛起变法的大旗,做出一番功业,名留青史。”

文彦博满意的点点头,“吾儿说的对,未央所作所为,虽然老夫不耻其为人,但是却甚为佩服,只是这变法之事,还是需要老夫这等老成持重之重臣才行,未央毕竟还年轻,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啊!”

“爹您圣明!”

。。。。。。

翌日,政事堂。

文彦博早早的来了,闭目养神,过了不久,贾昌朝与唐介联袂而来,双方见礼之后,各自安坐。

再过了一会,狄青也来了,他行了礼之后,也坐在那里,如同雕塑。

王尧臣来的时候,韩琦与辅弼也来了。

政事堂的诸位到齐,文彦博轻咳一声,缓缓道:“诸君,国事稠稠,诸公日后要全力以赴,公服国事才是。”

“是,文相公!”

文彦博满意的点了点头,为不可查的看了一眼韩琦与辅弼,旋即说道:“变法变法,变的是祖宗之法,不能其他地方变法,而天下的中心却一成不变,这一次,我们将要从开封开始变法,诸君以为如何?”

贾昌朝身为次相,自然要开始发言了,他笑呵呵的道:“京城鱼龙混杂,派系众多,不说别的,单单宗室皇族,世家豪门,将门子弟,就占据了天下之三四。

要想变法,便不能绕过这些人,必须拿出详细的章程来,不然变法不过是嘴上说说,却没有实际行动,还不如不变。”

唐介也站了出来,虎着一张老脸说道:“吾等乃是朝廷重臣,身负社稷,君父之望,自然要一视同仁,宗室、世家、将门,必须一同改变,若是不然,妄论变法?”

狄青低着头不说话,他是将门代表,又是变法先锋,而且是军中军神,自然不好说什么。

但是韩琦与辅弼,身为枢密副使,又是士人,却不得不说话。

韩琦上前道:“诸位相公,可有章程?”

文彦博还未说话,贾昌朝便笑道:“前些日子开封府尹上奏,里面已经详尽叙述了东南等地的变法状况还有方式方法,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即可。

至于宗室、世家、将门,老夫以为,还是按照成例,若是愿意交出田产,自然可以轻轻放过,或是经商,或是诗书传家。

但是他们若是不愿,那就不要怪我们下狠手了。”

唐介一脸的冷厉,板着一张脸,冷声道:“既然要做,就要做彻底,不论是谁反对都没用,尽快按照章程,重新细化,政事堂诸君各自领衔,尽快落实京畿之地的变法事宜。”

狄青终于抬起了头,说道:“枢密院将全力配合,将门这边,由我们枢密院去做工作最好。”

王尧臣也说道:“三司这边,将全力准备好钱粮,保证变法的顺利进行。”

其他人默不作声,贾昌朝说话,大家就当是他放屁好了,但是这三个人不一样,唐介是天子近臣,谁都知道,天子对他的信任,甚至超过了某些亲近的人,狄青是军方大佬,有将门与军方,还有皇帝在背后支持,说出来的话,那是一口唾沫一个钉,至于王尧臣,这家伙虽然不显山漏水,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是未央一系,代表了未央的意思。

更关键的是,这三位,背后都有皇帝与未央的影子,这君臣二人联手,不说横扫天下,也是天下无敌了。

谁敢反对?

文彦博尴尬无比,自己这个首相,说起来真是有点窝囊啊!

“三位相公说的是,咱们这就去觐见圣人,让圣人拍板决定吧。”

政事堂的诸位同时点了点头,入宫觐见去了。

此时的赵祯正头疼呢,小皇子赵宗旭,还有小公主赵瑾,也都三岁多了,三岁的孩子,正是到处乱跑乱爬,好奇心旺盛的年纪。

偏偏后宫沉闷,皇后得了两个孩子,宠溺的不行,弄的两个孩子无法无天,今日在御书房撒尿,明日把御花园的极品兰花折了,让赵祯好生头疼。

还没说两句,曹皇后就阴阳怪气的说道:“官家莫非是不喜欢孩子?那好,臣妾就带着孩子回娘家,反正这皇宫臣妾也呆腻烦了。”

赵祯无奈,只得由着曹皇后,可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早晚会成为祸害。

看来得给孩子找个能治住他们的老师了!

赵祯如是想到,恍惚间,他眼前晃过未央的影子,多年前,他就属意未央做小皇子与小公主的师父,这些年过去了,大家不提这事,也就淡忘了,如今看来,未央确实是最合适的老师。

只是未央要主持变法事宜,这时候让他做皇子公主的老师,是不是会打扰他呢?

毕竟与皇子公主比较起来,赵祯更在意的是天下。

一方面是自己的儿子,一方面是天下百姓,赵祯也不由得犯了选择困难症。

想了许久,赵祯头疼了起来,唉声叹气的。

曹皇后自然知道自己的丈夫想的是什么,她委婉的说道:“官家,未大人日理万机,再说了,孩子还小,再过几年,再交给未大人教导也无不可。”

赵祯无奈,只得点了点头,曹皇后喜滋滋的抱着一双儿女去了。11

第311章 参考参考

政事堂诸公很快就来到了赵祯的御书房,求见赵祯。

赵祯叹了口气,挥了挥手,陈琳便出去,把他们放了进来。

“参见陛下!”

“平身吧!”赵祯无趣的挥了挥手,如同赶苍蝇一般。

“诸位卿家,所来何事?”

文彦博作为首相,自然是当仁不让,他躬身道:“陛下,如今新法即将开始进行,但是我等却对新法不甚了解,前日未央未大人曾经以新法呈给陛下,所以我等前来求取,请陛下给臣等一观。”

赵祯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盼星星盼月亮,这就要开始了,他笑呵呵的对陈琳道:“去把未央的奏表都搬出来,给诸位爱卿看一看。”

老陈琳去了,不大会,十几个小太监,每人抱着一个大盒子,累的弓着腰,走了进来,看样子,每一个盒子的份量都不轻,加在一起,起码好几百斤。

众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未央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这么多奏表,就算是下笔千言,也未必就能一蹴而就,就算是他们做了一辈子的官,加起来也不见得比未央呈上来的奏表多。

其实这倒是他们想岔了,未央正式上奏的奏表,不过就那么两三次,虽然多了些,但是也不算过分,但是这些年天下集团施行各项政策,拟定的规章制度等等,都被赵祯搜罗了过来,完好的保存了下来,闲暇之时阅读一二,便觉得大有收获。

这好几年下来,可不久攒了这么多吗。

文彦博率先取了一本,看了起来,他的脸色越看越精彩,如同开了颜料铺似的,红橙黄绿蓝靛紫,不停变幻。

“好!好一个农场论!此书道尽了建立大农场的必要性与好处,实在是精妙非凡。”

文彦博赞不绝口,其他人也是迫不及待。

唐介最先看的,是一本《资本论》,贾昌朝却看了一本《工业革命论》,至于其他人,也各自拿了一本,看的津津有味。

过了许久,他们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书本,平心而论,这些书,无论是那一本,都足以成就一家之言,流传青史,比起所谓的四书五经,也差不了多少。

可惜的是,他们从未央的书中,读出的道理却不同。

比如文彦博,读出的就是一种大气磅礴的宏观思想,贾昌朝,读出的就是一种道路的可行性,对大宋的发展,有什么好处,至于唐介,看到的确实满眼金币。

但是不可否认,写出此书的人,绝对是旷古烁今的奇才。

要知道自古以来,能写出一本足以流传后世的书,已经千难万难,写出这些书的人,个个都是历史上鼎鼎大名的人物。

但是未央呢?人家不写则已,一些就是一堆堆的,这那是写书,这是抄书还差不多!抄书都没有这么快的!

还别说,他们想的一点都没错,未央就是抄书,而且还不是自己抄,他找了一帮子学生,一起帮他抄,不然这些书何止千万言,就算是他穷尽一生,累死在书桌上,也写不出来这么多书。

众人互视一眼,心照不宣。

“诸位爱卿,如何?”

这下子尴尬了,他们看的,都是书,而不是那些计划表章程之类的,更没在意未央的奏表,一时间场面尴尬至极。

到底是文彦博脸皮厚,他笑呵呵的道:“陛下,这些书,蕴含着极深的道理,臣等一时之间不能领悟,可否带回家中,细细研读?”

赵祯一脸的不舍,不过为了变法大计,却不得不舍。

“那你们就捡重要的一些拿走吧,记得跟朕还回来jiu chéng。”

几个老臣同时翻了个白眼,皇帝送出去的东西,还想着拿回去?做梦呢吧?

他们几个翻翻捡捡,最后在老陈琳的帮助下,才找到了最终的目标,饶是如此,没人又挑了几本自己感兴趣的书,美名其曰参考参考,扬长而去,不理暴怒的皇帝。

皇帝这些年虽然坚挺了一些,但是臣子们还不是很惧怕他,拿几本书算什么?

赵祯气的回到后宫,看到赵宗旭这倒霉孩子正欺负一个宫女,顿时大怒,劈头盖脸的一通怒骂,赵宗旭吓得战战兢兢,那宫女干脆吓晕了过去。

曹皇后过来后,二话不说把赵宗旭扔进了宫中,自己陪着赵祯喝了两杯酒,赵祯嘟嘟囔囔的把事情一说,曹皇后顿时笑的不成了。

“我的官家呀,不过是几本书,较什么真?再说了,他们几位,可都是大宋柱石,拿你几本书算什么?要我说,官家应该再大气一些,赐给他们算了。”

赵祯满脸黑线,气咻咻的道:“你个妇道人家懂什么?那不是几本书,那是以后要成就不世基业的不二法门,再说了那几个老不羞,拿了就拿了,还振振有词的,让朕下不了台。”

曹皇后笑嘻嘻的道:“这说明您的臣子们,对您还是忠心不二,不管他们如何内斗,对于官家来说,都是臣子,他们忠君就够了,您还要求他们什么呢?”

赵祯的面色缓和了一些,叹了一口气,恋恋不舍道:“那可都是好东西啊!”

曹皇后断然道:“既然是好东西,那就要颁行天下,反正是未央写出来的,他肯定还藏着不少。”

赵祯讷讷道:“与臣子索要东西,不好吧?”

曹皇后一双眼睛都笑弯了,“读书人的事,能算是索要吗?这叫参考参考。

官家面皮薄,不好意思,臣妾没有这个顾虑,找个日子,臣妾带着宗旭与瑾儿,也去拜见拜见他们的救命恩人,将来还是他们的师父呢。”

赵祯看了看曹皇后,“你想通了?”

曹皇后顿时愁眉苦脸,“官家说的是,实在是太过溺爱,这样不好,这连个小家伙愈发的无法无天,瑾儿还好,宗旭今日竟然开始欺负宫女了,小太监也被欺负了好几个,有几个都呆不下去了。

臣妾觉着吧,孩子也不小了,三岁的孩子,早早进益读书为好,省得整日里不学好,万一成了纨绔子弟,以后怎么承继大统?”

赵祯顿时老怀大慰,保住曹皇后,唏嘘不已,“后宫有梓潼,朕之幸事也!”

眼看着两夫妻磨磨蹭蹭,就要擦枪走火,赵祯也是心痒痒的,恨不得立刻敦伦一番。

曹皇后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推开了赵祯。

赵祯大怒,“夫妻敦伦,乃是天地纲常,你是要zào fǎn怎滴。”

曹皇后咯咯一笑,顿时满园春色,她不紧不慢的道:“官家,臣妾这些日子身子不适,不能承迎官家,官家还是找别的姐妹们去吧。”

赵祯憋得满脸通红,恨不得上家法,不过终究是慢慢熄了火,老夫老妻了,早就没了年轻时的ji qing。

又聊了一会,赵祯便离去了,至于去哪里?自然是去后宫美人处。

赵祯不是个长情的,这些年为了生孩子,纳了不知多少美人,其中有一位张美人,艳绝后宫,赵祯甚爱之。

这不,赵祯心急火燎的找了过来,一番**之后,赵祯舒坦倒是舒坦了,张美人只是一个劲的看着赵祯。

“怎么了爱妃?”

张美人犹豫了一下,便轻启檀口道:“官家,臣妾想要个孩子了。”

赵祯一愣,一个骨碌翻身而起,皱着眉头道:“朕本就子嗣艰难,这些年皇子夭折的夭折,小产的小产,爱妃的身体一向不大好,只怕很难啊!”

张美人顿时泫然欲泣,掩面道:“前些年宫中不是查出了一些缘由吗?陛下子嗣艰难,乃是有奸人所害,如今已经去除了隐患,皇后娘娘的一双儿女,又安然无恙了这些年,臣妾看着羡慕,想到日后在宫中垂垂老矣,却膝下无子,何等的煎熬啊!”

赵祯顿时头都大了,一时间想到了很多事情。

张美人并非无子,而是有过三个公主,分别是安寿公主、宝和公主、邓国公主,只是安寿公主在月子里就夭折了,宝和公主也在庆历三年去世,邓国公主也没能撑过一月,就夭折而去。

当时张美人还是贵妃,因连丧二女请下迁为美人,到现在都没有恢复贵妃的地位,若非是赵祯时常过来,以示恩宠,只怕这个可怜的女人,在后宫绝对没有好日子过。

当然,最主要的是张美人有深厚的背景,张家时代官宦,与曹家也是姻亲关系,因此曹皇后对她颇为照拂。

更关键的是,她的几位兄长,如今都是身居高位的大臣,所以没有人敢动她。

“爱妃啊!”赵祯为难的道:“你的身体,钱颖神医也看过的,已经不利于生产,若是强行生产,只怕会危及生命。”

张美人执拗的道:“钱神医固然医术通神,但是臣妾听说,未央未大人,也是一位国手,当初皇子与公主病危,御医都没有办法,未大人却妙手回春,陛下何不请未大人为臣妾看一看。”

赵祯皱起了眉头,他固然喜欢未央,未央也是个才华盖世的主,但是毕竟是外臣,皇宫大内,进进出出的,让人非议。

“且容朕想想吧!”

第312章 女为悦己者容

没有人能抵挡萌萌的滚滚,如果一只不行,那么久来两只。

所以当未央看着与两只萌萌哒滚滚滚作一团的赵宗旭与赵瑾,也很是开心。

曹皇后在一旁看着,也很是满意,这两个混世魔王,把宫中折腾的鸡飞狗跳,没想到来了未府,反倒与两只食铁兽很是投缘,她甚至起了自己也养两只的想法。

苏八娘挺着大肚子陪着曹皇后,蔓菁虽然在未央的心中是妻子,与苏八娘一般无二,就连苏八娘平日里都姐姐长姐姐短的叫着,但毕竟不是正妻,她只能站立一旁,伺候着雍容华贵的皇后娘娘,还有未家的宝贝。

“二郎,本宫这样叫你行吧?”

“行,当然行!”未央忙不迭的点头,面对皇后,还是老实点为好。

曹皇后慢慢的品着清茶,悠然道:“昨日政事堂诸公觐见,陛下赐了一些书,心疼了很久啊。”

所谓闻弦音而知雅意,未央当即断然道:“娘娘,臣的著作,蓬莱多有流传,就算是东南也不罕见,只有基本比较艰涩难懂的,没有流传出去,娘娘若是有兴趣,闲暇之时,倒是可以观摩一二,臣这就让人加急送来就是。”

曹皇后很是满意,未央是一个很狡猾的人,无论是在皇帝面前,还是在别人面前,都表现的如同一只小狐狸,就算是曹佾跟他是兄弟一般的交情,曹佾也没少在自己面前吐槽未央,说这小子太抠门。

如今看来,并非如此嘛!未央还是很知情识趣的。

来到未家,曹皇后对未家的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

无论是随处栽种的花草,还是府中的各种陈设,说不上多么华美,也并非多么珍贵的东西,但是放在人家家里面,就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那感觉就让人十分亲切,曹皇后来到未家,整个人都十分轻松,仿佛后宫的那些劳什子事情,全都消失不见了一般,很是神奇。

“二郎,你看宗旭与瑾儿如何?”曹皇后终于问道了正点上。

未央头疼的看着两个在泥地里跟滚滚抢窝头的小不点,想摇头却不敢,只得点点头道:“皇子龙章凤姿,公主蕙质兰心,假以时日,必定是来良才美质。”

曹皇后忍不住笑道:“你们看看,二郎这就耍滑头了。”

苏八娘羞涩的一笑,面对皇后娘娘说自家夫君,她一时不知如何应对,再说了,皇后娘娘啊,那可是天底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第一次见面,还有些放不开。

反而蔓菁落落大方道:“娘娘错怪夫君了,我家夫君尝言,他最得意的事情,不是让未家崛起,也不是创立了天下集团,更不是荡平幽州,反而是建立了书院,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功业。

书院教书育人,这才是根基所在,如果没有书院,夫君断然不会去做那些事情。

因为这天底下,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传承,薪火相传,推陈创新,这样才能一代代的惠及天下。”

曹皇后听得两眼冒光,看向未央的眼神顿时诡异了起来,搞的未央浑身炸毛。

“二郎果然是大才,早年间,听说一个叫苏轼的小子,在书院之前,锉了一个叫冯京的大才的威风,那时候苏轼才几岁。

后来幽州收复,书院弟子在幽州做事,有几个名声鹊起的,吕惠卿、章惇、曾布、曾巩、苏轼、苏辙,对了,还有濮安懿王家的十三小子宗实,他们可都是二郎的学生啊!

将来出将入相,为国为民,都是极好的。”

苏八娘羞红了连,声若蚊蚋道:“娘娘过誉了,夫君教人,有教无类,让娘娘笑话了。”

曹皇后摇头道:“本宫这话,说的还不太对,如今孔孟道统尽失,二郎的本事,又是如此厉害,早晚成为一代文宗,就算是立地成圣,也未可知。

想那苏轼与苏辙,如今才多大年纪?满打满算,也不过十余岁吧?就有匡世济民之才,岂是寻常?”

苏八娘小脸更红了,如同熟透了的苹果一般,讷讷道:“娘娘,苏轼今年十一岁,苏辙今年九岁。”

曹皇后看向苏八娘,哈哈大笑,觉得苏八娘太好玩了,当即打趣道:“八娘也姓苏,莫非你们还有什么关系不成?”

苏八娘讷讷无言,蔓菁笑道:“娘娘,您说的那两个,正是八娘的两个弟弟,都是淘气包,现在正在京城进学,若是年年想见见,妾身倒是可以把他们招来。”

曹皇后摇摇头道:“算了,下次吧。这次来就是想见一见二郎,毕竟他将来可是宗旭与瑾儿的师父,不见一见,本宫不放心。”

未央闻言气急,觉得这女人在一块,基本上就没男人什么事了,他很想走,可是却不能走。

那边曹皇后又拉着蔓菁笑道:“听景休说,你这位女财神,可是掌着天下半数财富,随便从指缝里漏出一些,就是一大笔财富,足以让人富贵一生。”

蔓菁是个胆子大的,早年间混迹风尘,这些年久经沙场,什么场面没见过,皇后娘娘自然不在话下。

“娘娘,天下集团最大的股东,可是当今圣人,要说起来,这些年挣的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娘娘莫要折煞了妾身。”

曹皇后叹息道:“道理是这个道理,只是这些年虽然国库宽裕了,但是圣人依旧简朴如斯,一身袍子,都穿了快五年了,本宫心疼啊!”

未央很想捂住耳朵,皇后娘娘到自己哭穷来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人家蔓菁就很淡定,笑嘻嘻的道:“娘娘,虽然妾身执掌集团财政,但是论起经商的本事,也不差了,娘娘若是有意,不若投资一些,妾身为娘娘操作一番,别的不说,一年翻个两三倍,还是可能的。”

曹皇后闻言,心中开心,但是面上却依旧惨兮兮的,“你倒是个聪慧的,只是钱财早晚有用完的一天,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流动起来,才能源源不断啊。”

蔓菁心思转的很快,这事要做生意啊,而且是要做独门的生意,不仅仅要赚钱,而且要赚大钱,而且这钱最好不入国库,直接入皇后的小金库,这个难度可不小啊!

不过这难不倒女财神,蔓菁转眼间就想到了办法。

“娘娘,您知道这世界上,什么人的钱最好赚吗?”

曹皇后闻言,顿时来了兴趣,“你倒是说说,本宫倒是不知道,这赚钱还要分人吗?”

蔓菁笑道:“不然,这赚钱,要看赚什么人的钱。

比如贫苦百姓,一年到头,挣不了三两银子,他们的钱,是没有赚头的。

但是达官贵人是最富有的一群人,而且京城首善之地,达官贵人多不胜数,这就是资源。”

曹皇后乐开了花,她有个号称财神的弟弟,对于经商之道,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你且说说,该怎么赚他们的钱?”

蔓菁看向未央,未央无奈,只得点了点头。

蔓菁笑道:“要说达官贵人,未必就会轻易露出自家的钱财,但是他们的家眷就不一样了。

古人都云,女为悦己者容。女人爱美,乃是天性,哪个女人不想自己青春不老,容颜永驻?那个女人不想自己风风光光,人人羡慕?

所以若想在京畿赚钱,还要赚大钱,就要在女人身上下手。

妾身曾与夫君谈过此事,我们一致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衣衫,二十妆容。

这衣衫,虽然我大宋物华天宝,无论是丝绸还是葛布,都是天地间最美的料子,但是我大宋的服装,承袭大唐,又略有改进,女子的服装,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款式,只要我们推陈出新,不断的进行变革,让女人穿上我们的衣服,在配上独有的配饰、包包等,成为独一无二的存在,人人羡慕,就自然而来了。

其二便是妆容,粉底、胭脂、眉墨、香水,连醉翁都填词曰:好个人人,深点唇儿淡抹腮,又说:浅浅画双眉,取次梳妆也便宜,洒着胭脂红扑面。

这香水,固然是天下集团的产业,而且产量极少,属于奢侈品,但是我们可以推陈出新,重新打造别的化妆品。

比如面膜,比如粉底,比如口红等等。

这些化妆品出来,必然能引起轰动,当然,若是能在化妆品上刻下娘娘的独有印记,必然风靡开封达官贵人府邸。”

这些东西,其实未央只是跟蔓菁稍微提了那么几句,具体的制造方法,在蔓菁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才写给了他,就像是蔓菁说的一样,女为悦己者容,她本来只是想自己制作一些,自家用的,比如面膜,早就在未央的指导下,制造出了纯天然无污染的面膜,适合各种大姑娘小媳妇。

如今蔓菁拿出来讨好皇后娘娘,自然是再好不过。

曹皇后听得云山雾罩,但是却被忽悠的坚信不疑,女财神的话,能有错吗?

“这样就行了?万一卖不掉可怎么办?卖不上价钱可怎么办?”曹皇后恍恍惚惚的说道。

蔓菁淡淡的道:“真皮包包一个就是十块银元,最顶尖的面膜,也要一两银子一片,至于销路,以娘娘的影响力,自然不成问题。

府中还有一些面膜,娘娘带回去几片,先试试效果,自然就知道神奇之处了。”

曹皇后顿时急不可待,催促未央去给她拿面膜,她与蔓菁、苏八娘一起,三rén dà谈生意经。

苏八娘的经商才能虽然不及蔓菁,但是却比曹皇后这个小白强了不知多少,两人一顿忽悠,忽悠的曹皇后眼中尽是金色小圈圈,觉得此事不做不行,要是不做,简直就是对不起天下百姓。

未央取回面膜呈了上去,曹皇后看看天色还早,直接就在蔓菁的指导下先试试面膜的效果。

未央暗喜,转身就走,逃也似的回到了开封府,把家留给了几个女人。

面膜这东西,有补水保湿、美白、抗衰老、平衡油脂等功效,可令脸上的肌肤柔滑、娇嫩,保持青春的光彩。

未家的面膜,采用的是珍珠、白玉、人参适量,研磨成细粉,用上等藕粉混合,调和成膏状,以极品的丝绸为面,在上面均匀调和,再佐以蜂蜜、乳酪、柠檬汁、蛋清等调和而成,绝对是不二佳品。

曹皇后敷了面膜,觉得清香扑鼻,竟然还有安神的效果,三人就这么躺着,大约过了一刻钟,蔓菁起身,把面膜揭下,递给了曹皇后一面镜子。

“娘娘请看。”

或许是心理作用,曹皇后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觉得皮肤细腻了一些,白了一些,用手摸上去,还有丝滑的感觉,顿时兴奋的尖叫一声,“这生意本宫做了!”

蔓菁与苏八娘相视一眼,两个女人如同偷了鸡的狐狸一般,笑眯眯的,要多开心有多开心。

未家虽然拥有天下集团,生活倒是无碍,但是要说多有钱,当真是胡扯,这些年的挣的钱,除了供应书院科研的庞大消耗,还要做各种基建,满世界都是花钱的地方,未央身上的钱,从来没超过一个金币过。

说起来都是钱闹的,未家比皇家还穷。

苏八娘与蔓菁早想弄些产业,属于未家自己的产业,这样花钱,也方便些,但是未央一直不许,认为太过小家子气。

这次曹皇后过来,本来主要目的是见一见未央,顺便给自己的孩子与他们的师父培养感情的机会,被蔓菁与苏八娘一顿忽悠,这就上套了。

只要这生意做成了,以女财神的本事,还怕没钱?若是不把京城大姑娘小媳妇压箱底的钱都忽悠出来,女财神这个名号,算是白叫了。

曹皇后带着儿女美滋滋的去了,打算变卖一些嫁妆,打算开店铺了。

苏八娘与蔓菁送别了皇后,回转后院,苏八娘忍不住道:“姐姐,你没告诉皇后娘娘,店铺咱都准备好了?”

蔓菁连忙看了一眼门口,这才输了口气,没好气的道:“我的傻妹妹啊!钱谁嫌多,咱家的店铺,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么些年,咱们攒些家当容易吗?可不能便宜了外人。”

苏八娘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好嘛!皇后娘娘在未家也是外人,若是曹皇后知道了,不知道做何感想。11

第313章 极光

人这个物种,是一个很奇怪的物种,他们急于成长,然后又哀叹失去的童年;他们以健康换取金钱,不久后又想用金钱恢复健康;他们对未来焦虑不已,却又无视现在的幸福。因此,他们既不活在当下,也不活在未来。他们活着,仿佛从来不会死亡;临死前,又仿佛从未活过。

未央从来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但是随着融入了大宋这个大染缸,越发的让人觉得,未央未二郎,是一个有人情味的人。

有人情味,就代表着未央真正的融入了大宋,他的特别之处,在别人看来,就愈发的寻常,认为理所当然。

未央从一个后世之人,慢慢的,成了一个真正的宋人,在他看来,大宋的百姓,远比后世的人可爱的多。

最起码没有那么多利益计较,也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

当然,前提是未央能摆平那么些老狐狸。

未央又做梦了,这一次,他的梦中有爷爷,有爸爸,也有妈妈。

爷爷对他含笑招手,爸爸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妈妈抱着他,如同儿时一般,是那么的温暖。

但是渐渐的,爷爷的笑容越来越模糊,爸爸妈妈的身影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

梦中的未央,轻轻哭泣着,泪流满面。

他醒来时,发现蔓菁抱着自己的脑袋,正在轻声哼着一首歌谣。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

未央轻轻的抱住了蔓菁的腰,喃喃道:“回不去了啊!”

蔓菁虽然不知道未央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她依旧是那个善解人意的蔓菁,轻轻的拍着未央的肩膀,轻声道:“夫君,既然回不去了,那就留在这人间,也挺好的。”

未央微微一笑,说道:“我来到这世间,就是要享福的,但是天不遂人愿,这gou ri de世道,宗室让人不得闲。”

“即如此,就把这世道,变成夫君想要的样子。”

“那是自然,蔓菁,今日就让你重新认识一下你的夫君,在你夫君面前,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是过眼云烟。”

未央哈哈大笑,极其猖狂,这些年那么多事情,早就把他的心填满了,今日一切仿佛豁然开朗,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

在蔓菁的惊呼中,未央御箭而起,抱着蔓菁,冲入了高空之中。

此时正是夜晚,一弯明月挂在天空中,仿佛触手可及。

蔓菁捂着小嘴,满脸的不可置信。

未央得意洋洋,纵横肆意,在空中急速奔驰,不大会,便来到了美洲大陆,这会这地方还艳阳高照呢。

经过开始的震惊与慌乱,蔓菁也镇定了下来,好奇的看着白云从脚下飘过,看着成群的飞鸟在身边飞翔,看着波涛汹涌的大海,看着高不可攀的大山。

对于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

未央嘬嘴长啸,啸声震碎了云层,响彻天地。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神仙,但是未央,在蔓菁看来,就是真正的神仙,若非神仙,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神奇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

未央御箭,肆意发泄了许久,美人在畔,自然控制不住少年心性,高空敦伦这种事情,未央还真没尝过。

待发泄完毕,未央神清气爽,感觉前所未有的好。

“我就看看,这么广阔的天地,还有谁敢再蹦跶,惹火了小爷,一发送到这美洲大陆,让他们跟猴子玩去吧。”

蔓菁是既羞涩又恼怒,自家夫君太不像话了,也不怕有人看到,不过想想也是,这大空中的,出了偶尔两只苍鹰飞过,还真没有别的生物出现过。

一想到这次奇妙的旅程,神器的滋味,蔓菁心中异常的甜蜜。

“夫君,你说这天下这么大,咱们大宋才这么一点点,就斗的这么厉害,也太没有格局了一点。”

未央哼哼唧唧道:“谁说不是呢?这天下,能比得上大宋的国家,没有几个,如今咱们已经装备了火枪火炮,更有火车这玩意纵横往来,放眼四海无敌手。

如今所虑者,依旧是国内的问题,若是不把国内的反对势力一举铲除,以后进行扩张,又是个麻烦。”

蔓菁笑眯眯的道:“只怕不容易吧!野火烧不尽,吹风吹又生啊!”

未央冷笑道:“必要的时候,强权也是变法的力量,我之所以不愿进入政事堂,就是想看看,还有哪些出头鸟要蹦跶出来,看看谁蹦的欢。

算了不说这些了,这次带你出来,咱们就遍览一下这世间的大好风光。”

两人来到了美洲,这时候的美洲,还是蛮荒世界,但是这里的土著印第安人,却已经发展出了极为丰满的文化。

未央指着下面如同蚂蚁一般忙忙碌碌的人群,笑道:“这就是地球的另一面,也就是美洲,这个地方的人,叫做印第安人,也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你看他们,与咱们多么相似。

其实你不知道,历史上有传说,商末之时纣王派侯王喜带十余万精兵伐东夷时,周武王乘纣王兵力分散成功打败纣王,纣王也zi fén而死。可已达山东半岛的殷商大军,已无国可回!大军却全部失踪,下落不明。大军当时西归无望,伐涕竹作舟出海,故有部分涕竹舟被黑潮或季风送至中美州之传闻。

他们与华夏子民同根同源,是我们的分支。”

蔓菁满脸的不信,这一路上,光是大海就让人望尘莫及,古代的人,如何伐涕竹作舟出海,她认为未央是胡扯。

未央也不解释,两人来到了南极洲,落在了一处冰山上,一群企鹅正在晒太阳,憨态可掬。

“这里是南极大陆,是咱们世界的最南端,95%以上的面积为厚度极高的冰雪所覆盖,号称“白色大陆”,这里有极夜与极昼之分,极夜之时,几乎没有阳光,只有极光,最是瑰丽,至于极昼,那就是整日里都是白天,没有黑夜。

这里几乎是一片不毛之地,仅有的生物就是一些简单的植物和一两种昆虫。但是,海洋里却充满了生机,那里有海藻、珊瑚、海星和海绵,大海里还有许许多多叫做磷虾的微小生物,磷虾为南极洲众多的鱼类、海鸟、海豹、企鹅以及鲸提供了食物来源。

你看,那些黑白相间的萌物,就是企鹅,你看它们走起路来,一摇一摆,遇到危险,连跌带爬,狼狈不堪。

咱们看到的这一群,叫做帝企鹅,南极是地球尽头,都是冰冻大陆,由于气候极端恶劣,只有最耐寒的动植物能在那儿生存,帝企鹅居住在横贯南极的山脉,罗斯海、罗斯冰棚的交接处,那里是饱受寒风摧残的科兹岬。帝企鹅是企鹅家族中个体最大的物种,一般身高在90厘米以上,最大可达到120厘米,体重可达50公斤。其形态特征是脖子底下有一片橙huáng sè羽毛,向下逐渐变淡,耳朵后部最深。全身色泽协调。颈部为淡huáng sè,耳朵的羽毛鲜黄橘色,腹部乳白色,背部及鳍状肢则是黑色,鸟喙的下方是鲜桔色。

走!夫君带你去看看极光!”

未央兴致勃勃的,这会是四月份,北极正在渡过极昼,南极正从是极夜的最后时刻,未央飞了一圈,才找到了一束极光,挂在天空中,美的令人窒息。

璀璨壮丽、千变万化的美丽光带滑过夜空,极光神秘、梦幻,偶尔也会呈现艳丽的洪紫色,曼妙多姿又神秘难测,这里无边无际,是海角,也是天涯。

仿佛时间一切最好好的词汇,都不足以相容极光的美丽。

蔓菁尖叫连连,在空旷的南极大陆上,兴奋的不可自已。

未央笑呵呵的,一点都不意外,无论是再伟大的诗人,描写极光时往往显得语竭词穷,只好说些“无法以言语形容”,“再也找不出合适的词句加以描绘”之类的话作为遁辞。是的,普通的美丽、壮观、奇妙等字眼在极光面前均显得异常的苍白无力,可以说,即使有生花妙笔也难述说极光的神采、气势、秉性脾气于万一。

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及得上大自然之壮美,这是未央深有体会的。

后世的时候,南极北极,就是旅游胜地,很多人为了一览极光美妙,甚至驾驭飞剑,不眠不休的寻找一缕极光,这事因为后世环境虽然改善了,但是南极北极被破坏的冰山与特殊的电磁场,已经难以恢复,需要不知多少年才能恢复过来,所以极光很难见到。

未央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玩意,也是震惊的无以复加,更何况蔓菁这个古人,有此表现,一点都不意外。

极光过后,未央亲自动手,捕捉了好大一对磷虾,这玩意可是难得的美味,堪称世间绝味,尤其是在这个没有污染的世界,竟然比后世还大了不少,弄一些回去,正好给夫人们补补身体。

第314章 神剑将来

感性过后,自然要回归理性。

未央仿佛换了个人似的,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不一样的神采,如果以前是懒散随性,现在则是斗志昂扬,充满了干劲。

所以当未央上朝的时候,连赵祯都对他侧目连连,其余其他人,更是难得的没有跟他为难。

谁都知道未央不是一个善茬,尤其是当他目光炯炯的四处寻人,打算找麻烦的时候,这时候还是离他远一些为好,免得遭鱼池之殃。

赵祯斜睨着未央,笑呵呵的道:“未爱卿,可有表奏?”

未央毫不犹豫的站了出来,朗声道:“陛下,如今京城正在进行改变,但是臣这几日看来,似乎太慢了一些,这样拖延下去,岂是做事之道?臣不才,对于改革变法,略有心得,愿意辅佐政事堂诸位相公,进行改革。”

文彦博顿时大惊失色,好不容易把这小子忽悠上道,这就要回来了?这也太儿戏了吧?

赵祯反倒很是好奇,笑道:“爱卿一向喜欢做闲散之人,今日主动请缨,是何道理?爱卿若是说出个所以然来,朕自然允了你,若是不然,呵呵”

未央毫不畏惧的道:“所谓变法,不过是图强,如今天下皆知,陛下与满朝诸公,皆有变法图强之意。

这次变法,遇到的阻挠,也是难以想象的,臣以为,诸位相公对于政事或许有独到之处,但是论及改革变法,臣才是这不二之选。”

赵祯眯起了眼睛,看了一眼面色难看的文彦博、贾昌朝几位,又看了看未央,依旧笑眯眯的道:“爱卿言过了吧?诸位相公都是国之干城,肱骨之臣,朕甚为倚重啊!”

未央挺起了胸膛,毫不在意的道:“所谓变法,不过是变与法二字而已,常听人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达则兼济天下。

所以一个变字,不足以表述其一二,诸位相公固然都是老成持重,但是过于保守,对于变法来说,越是保守,就越是危险,只有大刀阔斧,凛然不惧,斩开青天见月明,才是彻彻底底的变。

所谓法,乃是律法,只是变还不行,还要chu tái相应的法律法规,若是不然,贪墨横行,guān shāng gou jié,岂不是无所功绩?

臣这几日看去,诸位相公只着重变,却不看重法,如此以来,律法不严不明,有很多漏洞可以钻,岂不是便宜了某些心思鬼域的小人!”

此言一出,赵祯面色微变,文彦博更是面色发青。

赵祯却是没有想到那么深,他是皇帝,自然有资格,只看成果,不看过程。

但是这么重要的事情,文彦博身为首相,竟然没有上奏,只是闷着头去做,这其中若是没有猫腻,那真是奇怪了。

文彦博是谁?当朝首相,煌煌五千年华夏历史上,也是数得着的老狐狸,能看不透这一点?

未央一点都不信,这老狐狸绝对有自己的想法,或者说,某些人希望借着文彦博,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未央很聪明,赵祯也是难得的明君,所以只是转念一想,便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文卿家,”赵祯漫不经心的道:“变法许久,可有律法chu tái?”

文彦博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陛下,祖宗成法,岂能轻易变动?老臣以为,还是以改变民生为主,至于律法,轻易变动不得。”

枢密副使富弼也上前道:“陛下,文相公说的是,太祖皇帝开辟大宋江山,太宗皇帝打下亿万里山河,百年以来,我大宋承平,堪比盛唐,这说明祖宗之法,乃是可用之法,如何可变!”

赵祯怒极而笑,声音如同夜枭一般,“祖宗成法不可变?那好,朕来问你们,太祖太宗打下天下,其时我大宋百姓几何?田亩几何?士人几何?世家几何?其时,我大宋幽云何在!”

两人顿时讷讷不言,面面相觑。

赵祯拍案而起,五指戟张,怒斥道:“如今我大宋亿万百姓,田亩却没有增加多少,士人反倒比开国之初增加了何止百倍?

士人不纳粮,不交税,靠国朝养着,吸取民脂民膏,进而成长为世家大族,继续作威作福。

你们来告诉朕!祖宗之法是否可变!”

两人顿时战战兢兢,汗如雨下。

这时候,御史中丞张方平站了出来,朗声道:“陛下,所谓祖宗之法,乃是过去之法,如今乃是变法之时,天下日日变化,律法却跟不上,又怎么能算是变法?臣以为,文相公与富相公言之凿凿,却只谈变,不谈法,此乃欺君之罪!”

张方平出身贫寒,少年时聪敏绝顶,买不起书,他就向别人借三史读,十来天就归还,说:“我已经读完了。”他读书只看一遍,不读第二遍,宋绶、蔡齐认为他是天下奇才。

当初李元昊新立,西夏侵犯边境,张方平第一个请求将枢密院的事务合并到中书省,以便共同策划。皇上认为很对,于是让宰相兼任枢密使。当时zhèng fu征调各地的弓箭手,选其健勇者组成宣毅、保捷两军。张方平屡次上书反对,没被采纳。结果两军骄傲自大不堪,二十多万人的部队都像老百姓一样不能打仗,正像张方平推测的那样。

而且此人曾经出使辽国,耶律宗真都夸赞他说:“有这么好的大臣,多好!”

赵祯征求臣下的增收节支方案,张方平同大伙一起提了意见后又单独写了几千字,大意说:“祥符年以来,法制松弛,渐渐背离了祖先的传统。科举、任子、考核转正、升迁补叙等法则都被破坏了,任命将领、操练战士,都不是原先的规则。中央财政开支处境窘迫,必定导致政出多门;大商人、大贵族钻空子获取暴利,专营茶盐香的法律也被破坏。这是治乱兴亡的关键所在,不可不认真对待。”

赵祯看了他的意见书非常高兴,正要重用他,碰上判官杨仪犯罪,方平因为同他有交往,贬职出任滁州知州。不久知江宁府,又判流内铨。

这家伙这些年,也是个倒霉鬼,到处乱窜,不是因为皇帝不喜欢他,赵祯很喜欢这个敢做事,能做事的臣子,只是他的性子,与唐介有的一拼,唐介有赵祯保护,自然是无往而不利,他就没有这个待遇了,成为了别人的出气筒,差点就死在了外面。

今年朝堂接连两位首相倒霉,大家都升官了,赵祯才想起来自己这个臣子,火线提拔,成了御史中丞,也算是人尽其才。

赵祯闻言,点点头道:“卿家所言有理,细细说来。”

张方平肃然道:“臣微末之才,得陛下简拔于微末,此乃职责所在,若是让臣说,臣不能尽其言。

臣举荐一人,此人廉洁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己以正天下之意。及既出也,慨然欲尧舜三代其君。

好学而泥古,故论议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变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扰。”

赵祯好奇的道:“王安石?我记得他是庆历二年的进士,这会是鄞县知县吧?”

张方平躬身道:“陛下圣明!”

圣明不圣明的未央不知道,未央知道的是,这君臣二人肯定早有密议,不然一个五年前的进士,区区一个知县,赵祯就算是记忆力再好,也不可能记住。

别人未央倒还好说,偏偏是这个王安石,让未央眉头大皱。

曾公亮也曾经与未央提过,说王安石: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未央谁都不认识,都不会不认识这家伙,可以说北宋的灭亡,这家伙最少要占一大半的责任,折腾来折腾去,把大宋最后一点元气折腾没了。

偏偏这家伙执拗的很,也是个纯粹的人,至交好友遍天下,同时也是政敌遍天下。

这些年,未央密切关注这个家伙,没办法,不关注不行,王安石实在是太猛了。

王安石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在哲学上,他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可以说,在原来的历史上,王安石若是能变法成功,立刻就能取代孔孟圣人的位置,立地成圣,不在话下。

可惜的是,这家伙是一柄神剑,可以斩开漫天迷雾,也能斩伤自己。

不到万不得已,就算是未央知道这家伙的能力,也不敢轻用。

面对一个真的猛士,一个纯粹的为国为民的人,未央不可能痛下杀手,但是也不会坐视他胡乱来。

本来今日未央打算大杀四方,被这么一搅和,他反而觉得,自己似乎没必要去这么做了。

把王安石放进来也好,有这么一柄神剑在,什么事情,都有人冲在前头,自己只需要在这柄神剑之上加个剑鞘,让他的锋芒不必伤到自己,效果自然也是极佳,最起码比自己亲自撸袖子上场,来的爽利。

因为未央,还有别的事情要干,变法这种事情,只是他实现目标的手段之一罢了。11

第315章 神剑已来

王安石终究是来了,来的很快,在圣旨下达的第四天,就从鄞县一路赶到扬州,乘坐专列,来到了开封。

他的到来,让百姓们欢欣鼓舞,夹道相迎。

甚至连赵祯,都派遣了文彦博这个首相,还有陈琳这个大太监,一起去迎接他。

这等礼遇,在赵祯的皇帝生涯中,堪称是第一次。

未央也在迎接的人群之中,他的心情极其微妙,复杂无比,他与王安国交好,王安国在蓬莱对他更是助益良多,而且于理财一道,颇有才干,几乎不逊于被未央培养了好几年的未洵。

王安石的才能,是不用多说的,无论是拿出哪一项来,都足以碾压王安国,这是王安国亲口说的,虽然有抬举自己哥哥的嫌疑,但是却也不算虚言。

“通儒”这两个字,可不是谁都能获得的殊荣,而且王安石在民间被称为“圣人”,立功立德立言,只差一个立功,便能立地成圣,也就是这么一小步罢了。

王安石对自己的才能是自信的,不然也不会火急火燎的就赶过来,而且似乎料定了赵祯会在这时候召他回京一般,早早就准备好了,直接北上。

大家都在出站口等着迎接王安石,文彦博与陈琳则是直接进站,未央也混了进去,自家的地盘,进进出出的,还不是易如反掌。

火车停下,三人焦急的东张西望,过了许久,都没有看到王安石,或者说符合朝廷官员仪表的人物。

未央突然想起一件事,据说少年起的王安石,不但性格特立独行,平日里不修边幅,哪怕当了宰相还是一副邋遢模样。天生更博闻强记,读从不死读四书五经,农林工商各类学问全涉猎。至于只是玩票的诗词创作?那更是出手就轰动。套宋朝大才子苏轼的话说“此老乃野狐精”。后来他一生受尽辱骂抹黑,可唯独才华这条,最恨他的人也服气,一千多年来无人敢黑。就连吃饭,都只吃离自己最近的那一道,只是因为近罢了,没有别的原因。

这么一个人,绝逼与开封官员大为不同。

他四下张望,果不其然,看到了两个如玉少年,一左一右,跟着一个浑身油腻的中年大叔,那中年大叔东张西望,啧啧赞叹,看着火车的眼神,都冒着光芒。

未央嘿嘿一笑,捅了捅文彦博,文彦博被赵祯派来迎接一个无名之辈,本来就心里不大爽,被未央捅的火起,阴阳怪气的道:“二郎,虽然是私下迎接,但是也莫要乱了礼数。”

未央懒得理会这老头,直接指了指那油腻大叔,文彦博循着看过去,不由心生疑惑,陈琳也看了过去,顿时惊讶的道:“未大人,你是说此人就是王安石?”

文彦博冷笑道:“胡扯,我朝官员,最重风仪,如此行状,有辱我大宋体面,怎么可能是被尊为‘通儒’的王安石?”

未央翻了个白眼,无奈道:“坊间传闻,王安石不修边幅,乃是以为邋遢之人,为人清高自傲,不屑于流言蜚语。

咱们在这里等了这么久,还没有看到一位符合的,但是这一位,精神健旺,双目有神,行走之间,有大风采,不是凡人,料来应该就是王安石了。”

文彦博将信将疑,陈琳却对未央极为信服,他哎呦一声,冲了上去。

文彦博没有办法,只得跟上。

老陈琳近前,施礼问道:“敢问可是王安石王大人?”

王安石挣沉浸在火车的壮美之中,对陈琳的话恍若未闻,他身边一个半大小子拉了拉他的衣袖,低声道:“爹,有人叫你呢。”

文彦博与未央也赶了过来,王安石这才回过神来,躬身施礼道:“原来是陈大人,文相公当面,下官有礼了。”

不愧为博闻强识之名,两人不认识王安石,但是王安石当年中了进士,却与两人有一面之缘,竟然便记住了。

两人还礼,王安石看向未央,迟疑道:“这位是?”

陈琳笑呵呵的道:“这位是开封府尹未央未大人。”

王安石一惊,他身边的两位小童,顿时一脸崇拜的看着未央,仿佛见到了偶像一般。

未央大大方方的道:“在下未央见过介甫兄。”

这次是私迎,论的是私交,未央与王安国兄弟相称,与王安石,自然也是平白见礼。

王安石看着未央,满脸的兴奋,当即还礼道:“原来是蓬莱未央未然正,早就听平甫在心中说过然正,对你推崇备至,称然正为当世第一少年俊才,说大宋变法,非然正不可,如今一见,果然风姿过人啊。”

未央连忙谦虚了两句,面对这么一尊大神,还是谦虚点好,他这么点才学,真要跟人家较真,还真不是对手。

文彦博老大的不高兴,自己才是首相好嘛?为毛满朝的人,都对未央这么客气?搞的跟这小子才是首相似的,自己反倒是成了陪衬。

陈琳倒是不以为意,拉着两个小童问话。

“你们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王安礼,这是我侄子王雱。”

王安礼虽然年纪小,但是却毫不怯场,王雱今年也才三岁多一点,但是人小鬼大,两只眼睛滴溜溜乱转,很是精明。

陈琳抱起王雱,笑呵呵的道:“你今年多大了?”

王雱奶声奶气的道:“大人,我今年三岁了。”

“三岁啊,跟小皇子同岁呢,倒是可以给小皇子做个伴读了,以后入宫,与小皇子一起玩好不好啊?”

王雱眨巴眨巴眼睛,仿佛不明所以。

一老二少聊的开心,那边王安石与未央也是一见如故,言谈之间,颇有相见恨晚之意,恨不得秉烛夜谈。

文彦博气的胡须乱颤,自己倒是成了无关紧要的人了,但是却无可奈何,他沉声道:“王介甫,圣人还在宫中等着呢,咱们换个地方如何?这里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有失体面。”

王安石拍了拍脑袋,满不在乎的道:“文相公所言极是,仆承蒙圣人召唤,今日前来,自然是要先拜见圣人,那就不耽搁了,陈大人,然正,咱们这就走吧。”

说完,迈步就走,那个利索劲,让未央都叹为观止。

文彦博面色发青,跟在后面跟灰孙子似的。

老夫才是首相啊!老夫才是首相!

文彦博心里在流泪,无声咆哮。

未央落后了两步,与文彦博并肩而行。

“老文啊!”

“闭嘴!老文也是你能叫的?”

“那好,不叫好不成吗?”未央悠然道:“老文啊!”

文彦博顿时无语。

“人家初来乍到的,又是个执拗的性子,在加上不通世俗礼节,纯粹就是一块顽石,咱们大人有大量,就不要跟顽石计较了不是?”

文彦博觉得自己半辈子的养气功夫,都毁在了未央与王安石的身上,内牛满面啊!

“不是老夫说气话,这块顽石也太不把别人当回事了,莫非心中只有自己不成?”

未央翻了个白眼,笑道:“人家心中不仅仅有自己,还有圣人,还有天下。当然,有没有我们这些俗人就不知道了。”

“难得未央未然正说自己是俗人。”文彦博莞尔一笑道:“你真不生气?”

未央豪迈的道:“生什么气啊?好歹你也是首相,俗话说:宰相肚子能撑船。您好歹也是大宋首相,位极人臣,咱也是开封府尹,执掌京畿。

都是国朝重臣,这些小节,就不用在意了。

再说了,我与王家的平甫先生私交莫逆,跟这块顽石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有什么好计较的?”

文彦博顿时须发乱颤,“好你个未然正,你跟王安石都快穿一条裤子了,还在这装什么好人?反正我不管,他要是敢乱来,老夫就算是拼了一条老命,也要阻止他,若是他能按照国朝国策来,老夫就算是助他一助,也未尝不可。”

未央肃然道:“老文你放心,大宋经不起大风大浪,王安石是开天神剑不假,但是若是这柄神剑真的锋芒毕露,伤及了大宋根本,我自然不会坐视不管。”

文彦博这才哼哼唧唧的道:“但愿你说话算话,不要到时候心软,放过了王安石,我大宋这些年殊为不易,有这一番局面,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万万经不起惊涛骇浪。”

未央郑重的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实际上,未央与王安石比起来,虽然年纪小了一些,但是无论是手腕还是方略,都比王安石高明一些,后世千年的经验,不是吹出来的,之所以推出王安石,未央自有考量。

首先,就是未央虽然名声偌大,但是只是流传于高层之中,局限于开封、蓬莱之内,其他地方的普通人,可能都不知道天下有这么一号人物。

贸贸然站出来进行变法,肯定会有人怀疑与抵触。

但是王安石不同,他在民间多年,早年游学,闯下的名头响亮无比,就算是贩夫走卒,都知道天下有这么一位“通儒”。

可谓是得天下之大望!

由王安石冲锋陷阵,效果比未央自己冲锋陷阵,要好的多。

第316章 新鲜出炉的相公

王安石确实不愧为未央赠送的“神剑”二字,当真是猛将兄一枚。

面对赵祯,人家侃侃而谈,谈古论今,历朝历代的弊端,在他嘴里如同流水一般涌了出来,最后,王安石总结了一些,终于说出了备受争议的“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

未央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文彦博、贾昌朝等文臣,狄青、曹佾等将门武将,一个个听得呲牙咧嘴。

要是按照王安石这么干下去,天下也就没什么世家大族了,当然,也就没什么有钱人了,因为大家都一样的穷,一样的安贫乐道,谁也不用羡慕谁。

未央啧啧的赞叹,多美好的乌托邦理想啊,可惜在大宋,绝对是实现不了的,这玩意就算是后世太祖,以改天换地的决心,都没有彻底成功,实乃太祖生平憾事,王安石要是能成功才怪了。

不过这家伙确实是个妖孽,他又惊艳的才学,特立独行的生活风格,放在优礼士大夫的宋代,基本属于躺着都红,不管做官还是做才子,舒适优雅人生都在前方招手。但“妖人”王安石最叫宋朝人唏嘘的正是这事:人生每一步,偏偏就朝着自讨苦吃的路数走。

从十七岁跟随父亲来到江陵起,年龄放今天只是高中生的王安石,就开始不停“找苦”,大家都在吟诗弄月,他却爱扎田间地头,逮住老农民学习种地施肥。二十一岁科场登第时,大家打破了头皮抢京官,他卷上铺盖卷就去做最苦的地方官,到任后就蓬头垢面的跑去农村调查,还创下过十天跑遍十四个乡的强大记录。跑完后就风风火火干活,多少又穷又苦的地方,竟都叫他治得丰衣足食。

这般十几年如一日的自讨苦吃,也终于叫“妖人”王安石红遍大宋,名气一年赛一年看涨。

悠闲才子你不做,高官厚禄你不要,王安石到底要什么?

他想要的,却是一个那时大宋朝堂高官们,绝大多数人都想不到的事:挽救这个看上去无比繁荣,其实已深陷危机的大宋朝。

在未央的眼里,王安石绝对是一个奇葩,所谓“王安石变法”,更是奇葩中的奇葩。

朝臣们听着王安石侃侃而谈,文彦博终于忍不住了,他跳了出来,大声喝止道:“王介甫,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上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王安石冷笑道:“法制且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今皆不然,未可谓法制且在也。”

文彦博大怒,“务要人推行耳。”

王安石凛然不惧,“若务要人推行,则须搜举材者,而纠罴软偷惰不奉法令之人,除去之,如是则人心岂能无不悦。”

文彦博顿时哑口无声,王安石转身对赵祯躬身道:“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衰。此二者,必然之势,古今之通义,流俗所共知耳。何治安之世有之而能兴,昏乱之世虽有之亦不兴?盖用之与不用之谓矣。有贤而用,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商之兴也,有仲虺、伊尹,其衰也,亦有三仁。周之兴也,同心者十人,其衰也,亦有祭公谋父、内史过。两汉之兴也,有萧、曹、寇、邓之徒,其衰也,亦有王嘉、傅喜、陈蕃、李固之众。魏、晋而下,至于李唐,不可遍举,然其闻兴衰之世,亦皆同也。由此观之,有贤而用之者,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可不慎欤

今犹古也,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今之士民亦古之士民。古虽扰攘之际,犹有贤能若是之众,况今太宁,岂曰无之,在君上用之而已。博询众庶,则才能者进矣;不有忌讳,则谠直之路开矣;不迩小人,则谗谀者自远矣;不拘文牵俗,则守职者辨治矣;不责人以细过,则能吏之志得以尽其效矣。”

未央听得兴高采烈,恨不得大声叫好,但是满朝文武,都面色肃然,看向王安石的眼光,如同看向仇寇一般。

未央恍然大悟,此事的王安石是如一把锋锐的钢刀一般,任满朝敌人林立,却是毫不犹豫硬杠,这位猛将兄,在历史上就不曾服软,如今年轻气盛,比历史上早入朝二十年,正是血气方刚的最佳年华,又怎么可能服软?

不过这么树敌,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就是,赵祯需要的是能臣干吏,而不是只会动嘴皮子的迂腐官员,王安石乃是神剑,自然有神剑之锋锐,恰当其时的出现,不仅仅会得到赵祯的庇护,还会得到未央的庇护,这两位可以说是当今世上权势最大的两个人,一在君权,一在金权,都是说一不二的人物,有这两个人庇护,王安石的路,也会顺当不少。

至于坏处,那更是显而易见了,连狄青这个军神,一直跟文官尿不到一壶里的家伙都大摇其头,站到一块去了,可谓是满朝皆敌,比未央还招人恨,妥妥的箭靶子一枚啊!

不过人家根本不在乎,这可能就是纯粹的人与心思龌蹉的人,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

未央暗自为王安石喝彩的时候,赵祯的眼中,也是异彩连连。

文彦博、贾昌朝等人围着王安石大肆鞭挞,王安石更是大杀四方,把朝臣们驳的体无完肤。

曹佾悄悄的蹭到了未央身边,捅了捅未央,低声道:“哪儿弄来的一个愣头青,这在开封能活过三天,都算是他有本事。”

未央瞥了他一眼,悠然道:“他必须活着,而且还必须好好活着,此人对于我们有大用。”

曹佾虽然不解,不明白为何这个傻愣愣的家伙,这么有用,但是未央说出来的话,他从来都不质疑,这就是他的优点之一,跟着有本事的人走,才不会吃亏。

慢慢的,王安石落了下风,毕竟双拳难敌四手,未央笑眯眯的上前,顿时大殿之上鸦雀无声。

如果说王安石是箭靶子,是神剑,未央就是藏在剑鞘中的宝剑,含而不露,引而不发,一旦出手,天下震惊,他们都早有体会,就连文彦博都惧怕三分,不愿意得罪未央,其他人更不用说了。

所以未央站出来的时候,瞬间充当了消音器的功能,原本唧唧唧唧咋咋的场面,瞬间就恢复了平静。

有人抬头看大殿的屋顶,有人低头看脚下的雕刻,还有人对着一根柱子摇头晃脑的,玩的不亦乐乎。

这就尴尬了好嘛!

其实也不怪不得他们,未央虽然正式出道的时间不久,但是栽在他手里的人着实不少,都是名臣耆老,显赫一时,光是首相,就有两位,其他大大小小的官员,不下百人。

漫说大宋开国以来从未有人如此生猛,就算是遍数历朝历代,也就大汉之时,汉武帝巫蛊之乱,杀了十几万人,能超过未央了。

不要说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事,那是儒生,不是官员,杀几个老百姓,在始皇帝的眼里面,跟杀条狗没啥区别。

未央的声威,是硬生生杀出来的,为人所惧,不足为奇。

王安石好奇的看着未央,这个被称为绝世少年的未央,当真不凡,还未作声,就震慑群臣,这手段,这威势,让王安石心向往之。

未央轻咳了一声,慢条斯理的道:“蓬莱有句话,叫做: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王大人初入京畿,对很对事务并不熟悉,言语之中,难免有不周之处,大家就不要苛责了。

再说了,诸位大人,对于变法尚未理清头绪,就在这里指责别人,也非君子所为,同殿为臣嘛!都是为了大宋国泰民安,大家没事坐下来喝喝茶,谈谈心,做做事,自然就把事情做好了,何必剑拔弩张的,伤了和气?”

赵祯不由翻了个白眼,这话也就你未二郎敢在朝堂上说,换一个试试?不打死他,也是个发配充军的命。

文彦博闻言,笑眯眯的道:“未大人说的是,今日王大人初来乍到,咱们就不要过于难为了,来日方长嘛,等王大人彻底熟悉了事务,再慢慢磨合,岂不美哉?”

未央无语,这是我的口头禅好嘛!

不过人家主动卖好,未央就算是情商再低,也是要接下的,当即笑道:“文相公所言极是,正是此理。”

赵祯轻咳了两声,肃然道:“王卿家,朕封你参知政事,赐皇宫行走腰牌,有事可直达天听。”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愣住了,新鲜出炉的王相公也呆立当场。

大宋虽然封官比较随意,但是从知县直接提拔进政事堂的例子,还真从来没有过,原本大家以为,了不起让王安石进三司或者别的衙门先熟悉一下,谁知道赵祯不按常理出牌,直接火线提拔了以为相公,这下子热闹可大了。

当着皇帝的面,大家自然不好说什么,但是满腹的怨气,只能由王安石承受了。

至于王安石,人家根本不在乎,相公就相公,谁怕谁?人家大大方方的接下了腰牌,昂首阔步出宫而去。

第317章 雅集

有人能一步登天,有人自然会一朝落入尘埃。

大宋的规矩,本就很随意,如今王安石入朝,彻底打破了约定俗成的规矩,让所有人都惶惶不安。

未央回到家里,跟苏八娘和蔓菁说起这事,言语之间,颇为玩味。

苏八娘摸着日渐隆起的大肚子,一脸的幸福,不耐烦的道:“多大点事,有本事就做,没本事就下去,人家既然有本事,就算是做首相又有什么不行?”

未央嘿嘿一笑,王安石要是做了首相,那可就真是翻天覆地了,对于大宋来说,绝对是一场灾难,未央觉得参知政事这个位置刚刚好,有权,但是权力不大,有诸方掣肘,足以给这柄神剑加个剑鞘了,让这柄神剑不至于前进的过于猛烈;有责,但是责任并不大,上有赵祯又政事堂,下有诸多官员小吏,能给他留出足够的时间,去观摩学习。

绝对没有这个位置,更适合王安石的了,不上不下,不高不低,是观政学习,发挥他本事的最佳位置。

而且未央虽然与王安石投缘,但是并不是一伙的,两人的施政方针,相悖处诸多,早晚会有冲突,这是不可避免的。

蔓菁看着未央贼兮兮的样子,没好气的道:“夫君,王相公这个位置,是你搞的鬼吧?”

未央连连摆手道:“这话可没有道理,夫君只是一个开封府尹罢了,又不是皇帝,怎么会去左右朝臣任命?王相公这个位置,确确实实,实实在在是圣人封的,与我没有半点干系。”

蔓菁满脸的不信,未央无奈道:“好吧好吧,我只是给圣人提了点意见。”

蔓菁这才笑嘻嘻的道:“我就知道,以圣人急功近利的性子,王安石如此大才,怎么可能不委以重任?参知政事虽然看似进入政事堂,位列相公,但是名不正言不顺啊!”

苏八娘笑道:“夫君给人家下了绊子,万一人家反应过来,不会怪夫君吧?平甫与咱们关系不错,若是恶了他的哥哥,只怕不美。”

未央摇头道:“yi mǎ归yi mǎ,这事情做出来,该怎么做,都是要有章程的,王相公是大才不假,但是他的性子过于乖戾,而且大刀阔斧,并不适合大宋,只有循序渐进才是硬道理。”

蔓菁却摇头道:“夫君,你一直强调循序渐进,不外乎是因为不想伤了大宋根本。

但是循序渐进,代表的就是效率不高,速度自然就会降了下来。

需知道,早一日变法,百姓才能早一日过上好日子,就算是当下损失一些利益,从长远利益来看,总是好的,为了一部分人,而耽搁另一部分人,未必就是对他们好。”

未央闻言,愣了愣,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凡事过犹不及,他不想太过急功近利,到时候搞的民怨沸腾,可就不好了,要知道百姓可不管你是不是为他们做事,他们能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好处。

那么问题来了,为了不损失一些百姓的利益,而耽搁变法进程,可能让本来能享受变法成果的百姓,享受不到这种好处,真的就是好的吗?

未央陷入了迷茫之中,不停的思索着这个问题。

苏八娘与蔓菁相视一笑,贼兮兮的携手而去。

后院里,曹皇后早就等在了那里。

“把二郎哄住了?”曹皇后笑吟吟的道。

苏八娘笑道:“哄住夫君,可不是容易的事情,还不如让他陷入迷思之中,一时半会,也就顾不上我们了。”

曹皇后好奇的道:“二郎这么聪明的人,还能陷入这种小陷阱?”

蔓菁摇头晃脑的说道:“若是小事,自然难不住夫君,但若是国家大事,关乎民生,夫君自然会在意,咱们就有时间布局做事了。”

曹皇后无奈道:“不过是几间铺子的事情,怎么搞的像是天大的事情一般,还不许官家与二郎插手。”

蔓菁连忙道:“娘娘,您可不要小看这几间铺子,弄好了,日进斗金都是轻而易举,就算是日后与天下集团掰掰腕子,也是有可能的。”

曹皇后惊讶的看着蔓菁,没想到蔓菁竟然对这些小生意如此看重。

蔓菁解释道:“这是妾身与夫君共同推演过的,如今大宋富足,藏富于民,早晚会迎来消费gāo cháo,大家都会追逐高质量、高品质的生活,而我们的东西,用六个字来标榜:尊贵、尊享、尊崇。

一定要记住,我们卖的不是商品,而是一种对生活的追求,一种高品味的生活享受。”

凡事与尊贵、尊享、尊崇这六个字联系起来,看起来高大上,但是现实未必是那么回事,未央与蔓菁曾经辽国这个东西,不过是一种营销手段,造成品牌效应,只要操作得当,成就另一个天下集团,也并不是什么难事,要知道,天下有钱人多的是,他们有了钱,别的事情先不说,肯定会让自己过的舒舒服服的。

谁能让他们显得更加尊贵呢?还有比跟皇家沾边更霸道的事情吗?

所以曹皇后、苏八娘与蔓菁三人成立的这个小小联盟,就叫做:雅集。

当然,后面还带着曹皇后的私印。

两个字不值钱,带上皇后的私印,那就价值不可估量了。

这就是最简单的营销手段。

至于雅集的本部,蔓菁直接就盘下了樊楼对面的一座阁楼,翻新了一番,又租下数十个店铺,作为分销中心。

暂时的规模就这么大,而且她们并没有大张旗鼓。

按照曹皇后的意思,能低调就低调,所以她们很是低调,低调到整个开封,知道这事的人都不多,就这么悄悄的开了起来。

一家名不经传的店铺开业,自然是没有人关注的,生意也自然谈不上好。

这是因为,曹皇后不愿借用自己的名声和未家媳妇的势力,去宣传,她就想知道,没有这些额外的东西,会不会做成生意。

果不其然,没有经过宣传的东西,是没有人愿意去尝试的,开封有上千家超市,里面琳琅满目,衣食住行,齐全的让人都懒得去别的店铺看一眼。

尤其是超市里,还有各种优惠,更关键的是,可以拿旧钱去结账,若有盈余,找回来的还是新币,这岂不是更好吗?

而且雅集经营的东西,都是高端货色,动不动就价值数十银币,好几个金币的。

需知道,普通人家,一年到头能挣几个银币?至于官宦之家,谁闲着没事干,也不会去一家小店里逛是不是?平白丢了身份。

七日过后,曹皇后垂头丧气的来到了未家后院,面色不虞。

蔓菁纵横商海,什么场面没见过,她笑着安慰道:“娘娘不用担心,这只是开始,所谓万事开头难,何况咱们这是做生意?在别人不了解的情况下,开始的时候,自然是赔本的。

不过不用担心,再过些时日,就会好的。”

曹皇后只得打起精神,整日里盯着店铺,连觉都睡不好,而且赵祯去找她的时候,总是不在,或者不耐烦的把赵祯打发走。

皇帝是什么人?想知道的事情,随便找个人问问就是了?陈琳告诉皇帝事情的原委之后,赵祯差点没笑岔气。

将门虎女,一guo zhi mu,跑去做商贾之事,也不算什么,可笑的是,竟然赔本了,这就让赵祯心情大好了,不过一想到几日没与皇后腻歪,赵祯就满心的腻歪。

赵祯一腻歪,自然有人要倒霉。

这个倒霉鬼就是未央,未央接到了必须为曹皇后的店铺打开局面的指令,至于其他的事情,暂且放下吧。

天大地大,老婆最大!

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未央没有理由拒绝。

于是未央漫不经心的找到了柳羽,漫不经心的透露了京城有个铺子,里面专营女性服装饰品之类的,漫不经心的告诉柳羽,你家姐姐整日里呆在家里折腾你,不如让她出去折腾别人,总也嫁不出去,也不是个事啊?梳妆打扮一番,搞不好能觅得如意郎君呢?

所以雅集的第一桩生意终于来了,柳羽为了让自己不再受折磨,为了让自己的姐姐嫁出去,当真是花了血本,几乎每一样东西,都按照柳月娥的标准,弄了三四套回家,足足三大车,都没有拉完。

要说女人这个生物,确实是很奇怪,柳月娥也是一枚妥妥的女汉子,什么场面没见过?御街打马,皇城斗殴,这些纨绔子弟干的事情,人家是一件没拉下。

但是见到柳羽的礼物,依旧是双眼冒星星,哪个女子不爱美?女汉子也不能例外不是?

柳月娥本身就颜色迤逦,不说天香国色,那也是少有的měi nu,迫不及待的试了几套衣服首饰,再加上配套的香水之类的,去找自家姐妹显摆去了。

要说京城权贵圈子就这么大,柳月娥一个女汉子,转眼间成了貂蝉,有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感,让所有的大姑娘小媳妇,都趋之若鹜,来打听这东西都是哪儿出来的。

于是雅集火了!

于是皇后笑了!

于是赵祯开心了!

于是未家一家三口,就更加的开心了!

第318章 九十九与一

曹皇后三人折腾了十来天,终于让雅集火了起来,王安石在政事堂呆了也十来天,却黯然自伤,因为他发现,自己或许没有那么重要,新法有没有自己,似乎无关紧要,未央制定出来的制度与章程,似乎已经很是完美,完全不给别人置喙的空间。

这让自诩能臣的王安石颇为受伤,不过人家毕竟是猛将兄,既然来了开封,怎么可能不做出一番事业来?

他不眠不休的研读未央的一切书面上的东西,隔三差五,还去找未央请教一番,收益良多的同时,对未央更加佩服。

直到未央有些不爽了,王安石也学的差不多了,人家心满意足的走了,打算找出未央章程中的漏洞。

好巧不巧的是,未央还真的留了漏洞,世间本就没有完美的东西,更何况未央还特意留了漏洞,这对于王安石来说,发现漏洞,并完善漏洞,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于是他兴高采烈的开始干起了正事。

王安石以为自己干的是正事,但是在未央这里,却是不务正业。

你一个变法大家,儒家大儒,年纪轻轻的,就得天下之大望,不去干你的变法大业,你特么去研究商贾之道,是不是过于不务正业了?

不过未央却也没有去阻拦人家,反正这个参知政事本来就是观政用的,真要变法,王安石几斤几两,未央太清楚了,他比历史上更年轻,也就会更冒进,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所以你爱研究啥就研究啥去吧。

在这个当口,宗室条例终于chu tái了,满天下都翘首以待,想看看,这朝廷,对于皇子皇孙,能不能下去这个狠手。

赵家的子孙,到了赵祯一朝,已经进入了高速膨胀期,就像裂变反应一样,一代十几个子孙,每个子孙又能生几十个,如果再加上出嫁的女儿,还有乱七八糟的亲戚仆人,数额之大,简直超乎想象。

原本赵祯是不想碰宗室的,毕竟是一家人,都姓赵,身体里流的都是一样的血,何必斤斤计较?

可是要变法,是绕不过去的,全天下都看着皇帝,都看着宗室,他能怎么办?

他让大宗正寺长官濮安懿王赵允让和首相文彦博一同拟定宗室条例,结果就是宗室子弟,哀鸿遍野,一片狼藉叫苦之声……

按照新的宗室条例,王位只能维持三代,三代过后,就是普通人,再也没有皇室特权。

可是哪家宗室不是子孙一大堆,传给谁,又不传给谁呢?若是没有天大的功劳,维持不住王位,三代以后就是普通人,所以就算是传位给你,你也只是承担了天大的责任,难度太大了。

新的宗室条例规定,王爵最多一个,公爵最多三个,以赵允让为例,他就算是生个千儿八百的儿孙,但是众多的儿子之中,只能由一个王爵,三个公爵,其他的儿子,只能在宗正寺ling qu一份钱粮俸禄,挂一个虚职,假如他们结婚生子,下一代就只能靠自己吃饭了,朝廷与皇家都不会负责。

再往下捋,比如赵允让把王位传给了赵宗实,赵宗实依旧是王爷,赵宗实把王位传给他的儿子,他的儿子依旧是王爷,但是其他的儿子,没有获得公爵身份的机会,沦为普通人,需要自食其力,然后再降一代,连王爵都没了,只剩下公爵了,慢慢的,他们这一脉,就跟皇家没什么关系了。

孔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赵祯是用了印的,未央也是点了头的,政事堂更是全盘通过,认为这是文人对于皇权的胜利。

就算是普通人,传承了三五代之后,所谓的远亲,或许都没见过面,还有什么情分可言?

皇家血统虽然尊贵,但是三五代之后,血脉淡薄,凭什么依旧享受朝廷的补贴呢?

尤其是赵家的子孙越发的多,如今没有十万也有八万,光是这一笔支出,每年政事堂都要打不少官司。

新的宗室条例,突出了皇室血缘的重要性。

皇帝的儿子可以是亲王,但是亲王之后,按照宗室条例,三五代之后,依旧是普通人。

以此类比,国库也能减轻不少负担。

但是政事堂也没有把人逼入绝路,为宗室子弟提供了出路。

比如科举,比如从军!

这可是原本的宗室子弟,连碰都不能碰的地方。

当年斧声烛影,无论是子虚乌有,还是空穴来风,赵二的位子,来的不光彩,他不愿意自己的后人,也学自己,生怕自己也被夺了位子,所以对于宗室弟子的要求很严格,严格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就是把宗室子弟当猪养。

老老实实的做你的富贵闲人,屁事没有,敢整什么幺蛾子,立刻就能下狱治罪。

当年宗室王爷乔装微服,去市面上游览,结果被御史告诉了朝廷,就遭到了严惩,连王位都丢了。

凶不凶?猛不猛?

就要这样整治才行。

朝廷关了一扇门,打开了一扇窗,只要你有本事,或者肯下功夫,对于宗室弟子,比起普通百姓,总有些关照的。

比如科举,便是恩科,不仅仅试题简单了许多,录取的人数,也大大增加。

这样算下来,仅仅只是对那些趴在朝廷身上吸血的宗室弟子有些妨碍,对于那些真正有本事的,反而是大好事,想干啥就干啥,只要有才能,不怕没饭吃,搞不好还能进入政事堂,图谋一下首相的位置。

人生在世,梦想这个东西,还是要有的,如果没有梦想,与一条咸鱼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生下来,就衣食无忧,含着金汤匙,固然不错。可是从出生就能看到死,当一头锦衣玉食的猪,远不如真正打拼,努力奋进来得爽快。

当赵宗实心情忐忑来找未央的时候,未央掰开了揉碎了,给他讲了其中的道理。

赵宗实大喜过望,犹犹豫豫的道:“师父,学生若是不继承王位,是不是也可以参加科举?”

未央一愣,旋即笑道:“宗室,为师一直很看好你,出身尊贵,却不骄不躁,为人谦逊,却有大将之风。

若是你对王位没有兴趣,又不想当皇帝,参加科举,也未尝不可。

朝廷对于宗室弟子有恩科,以你的才学,考个状元回来,也是理所应当。”

赵宗实摇摇头道:“师父,学生不想参加恩科,师兄们都摩拳擦掌,打算考进士科,学生自然要附于尾骥的。”

未央讶然的看着赵宗实,发现这小子似乎真的长大了一般,眼神之中冒着火光,斗破苍穹啊!

未央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道:“当年师父也想科举来着,每日里苦读不休,后来被你叔叔坑了,进了军中,自然不能再参加科举,引以为生平憾事。

你们都是当世顶尖的才学,无论是做什么,都是大有前途的,你想科举就科举,想从军就从军,就算是想当皇帝,你也可以靠着自己的本事搏一搏。”

赵宗实激动的看着未央,师父这句话,表明了支持自己的态度,就算是自己想做皇帝,师父都不会放弃自己,虽然说起来有些大逆不道,但是赵宗实心里却暖暖的。

“师父放心,弟子的才学虽然比不上几位师兄,但是弟子胜在一个刻苦,师兄们读一遍,弟子就读十遍,总有机会超越师兄们。”

未央看着斗志昂扬离去的赵宗实,没有告诉他,有些人天生就适合干一些事情,比如苏轼,才华横溢的都溢出来了,那就不是人,比如吕惠卿、章惇几个,在诗词之道比不得苏轼,但是人家也是纵横朝堂的人物,你一个宗室子弟,虽然入了书院学了几年,但是跟biàn tài比,就算是你再努力,也是不可能超过biàn tài的。

这是天份所在,没办法的。

虽然后世那句: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天份,这句话很出名,几乎人尽皆知。

但是后面还有一句:那百分之一的天份,往往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加重要。

所以没有那百分之一,一般人就不要妄想那百分之九十九了,徒劳无功罢了。

不过看着赵宗实这么信心十足,未央决定还是不告诉他这残酷的真相了。

毕竟赵宗实在书院算不得顶尖,但是放之四海,绝对是天才级别的,只是在一堆妖孽里面,这个天才就不那么显眼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赵祯看着手中的密奏,头也不抬的对陈琳道:“看来宗实这孩子,还是可造之材,假以时日,必定是赵家的麒麟儿啊!”

陈琳笑道:“宗实殿下一向好学,如今拜入暨行书院,接受了未大人的思想,越发的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只怕那位要失望了。”

赵祯冷哼一声,冷声道:“朕的那位堂哥,总是做些没名堂的事情,看样子需要整治一番了。”

陈琳垂首躬身,事关皇家之事,他一个宦官,还没有置喙的资格。

第319章 金权的魅力

大宋银行发行的新币,在短短的时间内,已经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农业银行的发展速度,也大大超出了未央的预料,比天下集团的民生银行,还要快的多,如同病毒一般,迅速的在大宋境内蔓延,几乎每一个州府,都已经有了分行。

于是旧币换新币,速度就更加快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没有任何影响,甚至对他们还有不少的好处,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多少钱,祖祖辈辈的积累,了不起百十贯,已经算是巨富了。

但是对于世家大族来说,这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

世家大族,地窖里藏了不知多少铜钱,他们藏着这些铜钱,最主要的作用,便是放贷以及作为储备所用。

简单来说,每一个世家大族,就相当于一个地方银行,他们靠着自己积累的财富,却掠夺别人的财富。

大宋之所以有钱荒这种事情,与他们藏钱,有莫大的关系。

但是新币出来之后,他们的旧币放在地窖里,只能会慢慢贬值,如果他们依旧不舍得去银行兑换,要不了多久,就是一堆废铜,没有任何用处。

这一招,是彻彻底底的釜底抽薪。

文彦博等人进行变法的时候,未央进行的,却是金融改革,比起朝堂变法,更凶险了无数倍。

众所周知,但凡牵扯到金融,那就没有小事,文彦博等人的变法,是循序渐进,以点破面。

而未央的金融改革,却是如同病毒一般,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革。

而且新的金融律法规定,但凡大宗贸易,必须经过银行的核准,要有银行颁发的结算单,才算是有效,不然就是非法贸易,一旦查获,就需要缴纳巨额的罚金。

这就导致很多人不得不通过银行,进行贸易。

还有就是,世家大族就算是去兑换新币,也不能把新币拉回家,最多能提取十分之一的新币,作为现金流转,其他的财富,只能ling qu一张张存单。

未央这一手,自然是激起无数人的反对,一张张dàn hé的奏表,如同雪花般飞到了宫中。

赵祯连看都不看,直接就留中不发。

当然,反对的只是那些巨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他们反倒乐意把钱存到银行,还能拿到不少的利息。

但是对于世家大族来说,钱存在别人的手里,就相当于把刀子给了别人,自己没有丝毫的安全感。

尤其是他们失去了巨额的现金,就失去了巨大的市场,也不会再有人去他们那里借贷,因为银行的利息更低,也不会有人去他们那里进行贸易担保,因为银行有大宋朝廷背书,信用更高,而且手续费极低。

世家大族被抢了生意,依他们千百年来作威作福的心态,自然不会轻易放手,dàn hé未央,只是第一步,就算他们知道没有用,依旧要做出一个姿态来,让别人知道,他们在朝中,忆旧有强悍的力量,这力量,足以让人心惊胆战。

未央自然是不害怕的,虱子多了不咬人,怕又有什么用呢?

金权这种东西,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交给别人,实在是不放心,尤其是那些趴在百姓身上吸食民脂民膏的家伙。

堡垒总是容易从内部攻破,这是千百年颠扑不灭的道理。

所以赵祯跟自己的妃子腻歪的时候,所以当柳羽来找未央的时候,未央一点都不意外。

曹佾他们没有过来找未央,因为将门崛起的时间太短,衰落的速度也太快,他们虽然小有财富,但是比起千年世家来,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与人家不在一个档次上。

“二郎,钱家来人了,找了我爷爷。”柳羽忧心忡忡的说道。

未央正在奋笔疾书,虽然如今铁路通了,但是消息传递的速度,在未央看来,还是差了些,他只盼着无线电早早的研究出来,这样指挥起来,也能省不少事,最起码不用自己动手亲自书写文书,他的那一shou gou爬,还上不了台面,如今书写文书,全部都是用铅笔,被滕子京称为“书院之耻”。

“我记得你家好像早早就入股了银行,新币对你们应该没有影响吧?”

未央写完文书,交给了手下人,按着太阳穴对柳羽笑道。

柳羽苦笑道:“柳家虽然是千年世家,积累丰厚,但是对于这次金融风暴,影响并不大,而且我们家本就是天下集团的一份子,老爷子也是支持变法的。

只是千年世家,肯定有无数的门生故吏,至交好友,他们求到了老爷子这里,老爷子也就是让我来问问。”

未央一副了然的神色,沉吟了一下,便笑道:“简单,你去告诉老爷子,愿意合作的,我愿意让他们入股银行,有财一起发嘛!

若是不愿意合作,那就一拍两散。”

柳羽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不由说道:“入股银行?大宋银行是不可能的,是民生,还是农业?”

未央翻了个白眼,冷笑道:“想的美!这三家银行,都不可能让他们进来,已经运作成熟的东西,他们想进来摘果子?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

我要重新建一家银行,暂且就叫工商银行,若是有人愿意,自然可以入股进来,工商工商,自然是为商贾工厂提供便利。”

柳羽喜笑颜开,“这就对了嘛!没必要把他们都得罪死了,那样以后总不能杀个干干净净吧?咱们吃肉,让他们喝汤,他们就该感恩戴德。”

未央笑道:“如果我所料不差,这次钱家来人,是钱暧吧?他代表了苏杭一带的世家,他们的目的,就是入股银行,是也不是?”

柳羽愣了一愣,老老实实的道:“确实如此,银行的暴利,谁不眼红?眼看着咱们赚的盆满钵满,他们不眼馋才怪。

不过爷爷只是让我来探一探你的口风,你若是不愿意,爷爷也会回绝他们。”

未央眼睛亮晶晶的,贼兮兮的道:“愿意,怎么会不愿意?你回去告诉钱暧,江南的王家、孙家、谢家、李家,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小家族。

如果愿意田亩公平、赋税徭役公平、机会公平,严格按照大宋新法执行,允许朝廷广设学堂,招收学生,从此之后,人人都有机会做人上人,我就给他们一个发财的机会,足以让他们成为千年世家。

若是不愿意,那么咱们就来一场硬碰硬,看看是我们天下集团厉害,还是江南世家厉害。”

柳羽差点没笑出声来,归根结底,未央还是要变法,他虽然在改革金融,但是搂草打兔子,对于新法的进行,从来没有停止过,反而依靠金融系统,在许多地方已经开始了新法的实施,比政事堂的那几位磨磨蹭蹭的,快了不知多少倍。

可笑天下人依旧盯着政事堂,殊不知未央这边,已经开始大刀阔斧了,只是在金融改革的外衣下,很多人都参不透,看不懂未央的套路,所以才没有察觉。

一旦他们察觉,那时候也就晚了。

就如同未央说的一般,你若是不同意,老子就彻底摧毁你那里的金融体系,然后重塑金融体系,比起晃晃悠悠的变法,来的可要快多了,反正一个地方的金融崩溃,以未央的能力,还是能承受住的,不过是一些百姓利益受损,日后找补回来就是,又不是什么难事。

柳羽觉得要是江南世家同意了还罢了,若是不同意,天下集团发力,再加上大宋官方的两家银行一同发力,别说区区江南,就算是整个大宋,都承受不起。

但是所有人都只看到了银行的暴利,却没看到这其中的风险与权力。

金权的力量,在未央的手里,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叹服。

柳羽突然觉得好生惭愧,当初他与未央初识,同样是少年天才,两人之间的差距还不是那么大,他那时候还能跟未央别一别苗头。

但是现在不成了,未央如今堪称功成名就,他又掌握了金权,这可是比皇权更加深不可测的怪物,但是人家依旧游刃有余。

反观自己呢,这些年虽然有些长进,但是却原地踏步,没有多大成就,只是靠着家里还有集团,这才有了一席之地,拿去这些,自己又有什么本事呢?

“二郎啊,”柳羽突然开口道:“给我找个职位吧。”

未央诧异的看了柳羽一眼,这小子生的英俊,家世又好,不好好的做个纨绔子弟,怎么有兴趣做事了?

看着未央的眼神,柳羽恼怒道:“你哪是什么眼神?老子好歹也是有些本事的。”

未央笑道:“多大点事,既然你喜欢做事,那就去跟江南世家商议这个事情吧,由你全权负责如何?”

柳羽大惊失色,“我靠,这事是不是有点大,万一玩砸了怎么办?”

未央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怎么办?凉拌!砸了就砸了,就当练手了!”

柳羽灰溜溜的去了,能把国家大事当作儿戏,交给自己练手,这兄弟也是没谁了!

第320章 五家密议

京城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馆子里,坐着五个不起眼的人。

这五个人有两个老汉,三个中年人,愁眉苦脸,愁云惨雾,似乎死了亲娘老子一般。

若是未央在,肯定能认出钱暧那张欠揍的脸。

这五位,就是江南五大世家在商场上的掌权人,说白了,就是江南的金权掌舵人。

只是如今大宋金融,日新月异,被未央玩出了花样,他们跟不上未央的节奏,连汤汤水水都喝不上,搞不好连棺材本都要赔进去,自然谈不上什么好脸色。

“咳咳,”钱暧作为江南世家头一把交椅的老大,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叹口气道:“说说吧!该怎么办。”

王家的王允朗与谢家的谢苗互相看了看,默不作声。

旧时王谢堂前燕,说的就是这两家,王家谢家,都是千年大族,只是经过这些年,混的越来越凄惨,虽然子孙后人依旧在朝中有些力量,但是却恢复不了祖先的荣光,只能在商场上称雄。

如今的王谢两家,那真是飞入寻常百姓家了。

孙家是南唐之时才崛起的家族,与南唐李氏穿一条裤子的,唇齿相依。

李氏就是那个很有名的李后主家的分支,只是李煜一家被赵二找了个机会杀得干干净净,这个李氏,算不得什么名正言顺。

孙家,以前是李家的臣子,现在与李家分庭抗礼,但是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打的火热。

看他们都不说话,钱暧眉头皱了皱,“诸位,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如今天下粥粥,尽是变法的声音,若是强行反对,对我们不利。

但是在生意这一块,未央创建的三家银行,已经威胁到了江南,再不做出改变,只怕我们在未央面前,一败涂地,再无机会。”

话是这么说,但是谁都不愿意做出头鸟,你钱家显贵无双,在江南独领fēng sāo,祖孙数代,都很受皇帝的青睐,自然有掰腕子的本事,但是被人不行啊,动一动,都是伤筋动骨啊。

钱暧见他们不说话,心里老大的不高兴,这次他求到了柳涉的头上,可是浪费了不少人情,若非柳涉当年云游天下,欠下他们家的人情,以那老爷子的脾性,估计连见都不会见他,谁不知道他钱暧与未央数年前斗的你死我活,甚至连孔家被诛的事情,也有钱家在背后操纵,只是失败了罢了。

王允朗终于开口说话了,他说道:“如今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顺应时势,二是分庭抗礼。”

谢苗也点头道:“王兄说的是,顺应时势,自然是要变法,跟着朝廷的国策走,放弃手中的田亩,转而专门经营工商,虽然一时失去了主动权,但是依我们在江南的势力,早晚能再返回手里。

分庭抗礼,自然是明着顺着朝廷,暗地里与朝廷抗衡一二。

未央不是做银行吗?我们也做,而且要做的更大。”

孙家的那位,叫做孙埠,他皱着眉头道:“三位兄台,不是我弱自家气势,未央实乃鬼才,他的银行,能在短短数年内风靡天下,其中的弯弯绕绕,只怕你我一时半会都弄不清楚。

若是我们贸然筹建银行,只怕非但竞争不过,还会赔本啊。”

李家的李恒也点头道:“此言不差,如今满朝上下都是变法的声音,但是你我都知道,所谓变法,对江南的影响并不大,所谓天高皇帝远,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未央的银行不同,这玩意存取有息,对于我们的支柱产业,有极大的冲击,说句实话,小弟的铺子,已经关了好几家了,放贷的银钱,这几个月,少了近五成。”

钱暧冷笑道:“你们当真是好打算,想吃一口肥的,却又怕烫嘴。

当时来的时候,你们还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说什么同舟共济,实在是可发一笑。”

给人微笑不语,暗道钱暧你也太老实了,生意场上的话,能当真吗?

钱暧自然不老实,不然也不会纵横商场数十年了。

“诸位,我钱家没有二话,柳老爷子说了,若是愿意答应那些条件,可以帮助我们筹备工商银行,银行在手,想要多少钱没有?又何必看未央的脸色?”

四人面面相觑,谢苗淡然道:“只怕是为他人做嫁衣啊!”

钱暧冷声道:“在我们擅长的领域,在我们的地盘,还怕输给一个黄口小儿,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年到底是怎么挣钱的。”

王允朗笑道:“钱大官人,我们后面,都是拖家带口的,哪家没有千八百张嘴等着吃饭?这压力可不小,事情虽然是这么个事情,道理也是这么个道理,但是总要容人想想不是?”

李恒却摇头道:“为人做嫁衣,焉知不是为我们做嫁衣?未央既然提出来,自然有信心,但是我们江南世家,也不是吃素的,真正斗起来,也不见得怕他。

只要撑过一段时间,变法一旦出了疏漏,到时候朝野沸腾,你我再出手,果断拿下银行,据为己有,窃取果实,也未尝不可。”

李恒的话,让大家再次陷入了深思之中。

平心而论,李恒的话说的在理,但是一想到要先从自己身上割肉,那谁都会心疼,尤其是他们几家,这些年都是从别人身上索取,何时有人敢跟他们要银钱?

钱暧冷眼旁观,他与未央接触的最多,吃亏最大,而且与民生银行的未洵,也打过多次交道,自然知道,仅凭自己一家的力量,不可能斗得过未央,但是大家抱团取暖,虽然也未必斗得过,总要试一试不是吗?

他钱暧赌的就是这次变法,如同范仲淹变法一般,无疾而终,到最后落个不伦不类,到时候他再出手抄底,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一时的得失,换来更大的利益!钱暧觉得不亏。

若是未央知道钱暧心中所想,肯定大为佩服,引为知己,然后一巴掌扇过去,再踩两脚,告诉他们自己的变法,是不可能失败的,因为他有一万种方法,去吧世家大族拔掉,必要之时,就算是灰飞烟灭,也在所不惜。

孔家与柴家的前车之鉴,你们也不看看!

第321章 雅集集会

未央一点都不意外,柳老爷子攒了个局,他来了,自然也看到了那五个高矮胖瘦各不同,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江南世家当家人。

钱暧率先站了起来,拱手施礼,一点都不介意,论起江湖辈分,他能甩未央八条街。

其他人也不是傻子,虽然没照过面,但是看钱暧的态度,就知道这位就是名震天下金融圈的未央未二郎,于是各自站起施礼。

“未大人好。”

“未董事长好。”

所谓招呼,自然是就是有来有回,不然只能算是自言自语,人家开了口,未央自然要回话,他笑颜如花,淡然如菊,很是郑重的回了礼。

柳老爷子安坐不动,等大家都把废话讲完了,这才放下手里的茶杯,轻笑道:“此间之事,自然是大事,你们都是做大事的人,时间就是金钱,就不要废话了。”

于是乎大家都老实了,该看天的看天,该喝茶的喝茶,该欣赏这张古朴的檀木桌子的,欣赏的不亦乐乎。

未央看了一眼钱暧,发现这老小子许久不见,内敛了许多,没有了以前的锋芒,反而给他一种极为怪异的感觉,这种感觉自然是极不舒服的,比不得文彦博那种老狐狸,但是也是妥妥的小狐狸一枚,只是年纪大了一些。

“老钱啊!”未央开口。

“噗!”喝茶的喷水了。

“哎呦!”装作捻须看天的捻断了几根胡须。

“嘶!”欣赏桌子的一不小心把手掌斩在了桌上,痛的呲牙咧嘴。

钱暧心中的感觉就像是重回了三十年前,那时候死鬼老爹还没有死的时候,叫自己乳名的模样。

不过面对未央,他还是如同亲儿子一般,老脸纹丝不动,笑出了一朵老菊。

“未大人,请赐教。”

未央慢慢悠悠的道:“老钱啊!你们家是江南领头的,听说家中有桑田数百万,遍及江南?”

钱暧面不改色的道:“大人哪里的话?如今天下,谁不知道圣人改革新法,田亩这种东西,是万万不能碰的。”

钱暧的姿态摆的很低,所以未央很满意,他淡淡的看了钱暧一眼,既然人家都服软了,也就没必要欺负人不是?有财大家一起发,这才是他的求生之道。

“既然你这么给面子,我就接着,那么我就可以认为,你们已经同意了我的方案?”

钱暧看了看自己的几位同盟,点了点头,大大方方的道:“一切自然有大人做主。”

未央一只手轻轻的点了点桌子,顿时大家就精神了起来,知道重头戏要来了,能不精神吗?

“江南的变法,你们需要倾力配合朝廷,这一点没问题吧?”

“朝廷政令,自然畅通无阻。”

“银行的筹建,我天下银行要占据四成股份,没有问题吧?”

钱暧想了想,自己等人占据六成,有绝对的优势,当即点头道:“天下集团名噪天下,乃是当之无愧的巨头,由天下集团牵头去做,我们附于尾骥,自然毫无问题。”

“江南各地,所有的工坊、商团之类,必须遵守规则,这没有问题吧?”

在商言商,五人毫不犹豫的点头,齐声道:“本当如此。”

“旧币之事,钱荒之事,你们配合朝廷解决,没有问题吧?”

给人面面相觑,身为商场大佬,自然知道金钱的力量,只是他们没有未央这个后世之人看的透彻,自然不知道金权的威力,只知道自家若是没银子,肯定是树倒猢狲散,因此有些犹豫。

未央悠然道:“作为代价,我会给你们足够的好处,以后但凡我天下集团的生意,你们都有一份,虽然利益不大,但是却比你们整日里算计那些穷苦之人来的多。”

“好!没问题!”说话的是李恒,要说钱家在江南世家排行第一,李家就是唯一能与钱家掰腕子的那一个,而且孙家与李家世代通好,一条裤子两个人穿,联合起来,也不惧钱家。

谁都知道天下集团下属的产业之中,有一些是极为暴利的产业,无论是银行,还是玻璃,甚至制糖,还有军备,都是天下独门的产业。

面对这种you huo,谁还顾得上整日里盘剥百姓?能安安稳稳的就把钱赚了,谁闲着没事想盘剥那些苦哈哈?

钱暧虽然被抢白了一句,但是面对未央的这一句话,也不由动容,这些年他们想方设法,要拿到天下集团一些产业的销售权,但是未央控制的极为严格,根本就无从插手,这算是天上掉馅饼吗?

未央看着他们变幻的面色,心中冷笑,这些东西,本就不是什么秘密,他要想赚钱,有的是办法,就算是跑到倭国,把石见银矿扛回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暂时的利益,怎比得上长久的利益?他们若是安安分分的做生意,自然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若是整什么幺蛾子,顷刻之间,就能把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不得翻身。

“如此,大家以后当同舟共济。”

未央端起一杯茶,静静的看着几位,他们相视一眼,同时端起了茶杯,六人一饮而尽。

所谓端茶送客,喝了茶,自然是要走的。

五大世家的领头人走了之后,未央坐在那里,眼睛微眯,不知在想些什么。

柳涉打了个哈欠,不耐烦的道:“臭小子,有什么话赶紧说,老头子还要回家晒太阳,谁耐烦在这里跟你扯皮。”

未央顿时没了高人风范,一脸谄媚的道:“老爷子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小子在想,该怎么报答您老人家。”

柳涉抚须而笑,似笑非笑,笑里藏刀,奸笑道:“老头子没啥爱好,听说你手里有些神兵利器,不若送老头子一柄?”

未央讶然的看着柳涉,吭哧了半天,才无奈道:“您老人家也知道,小子在军中故友不少,早早就被抢掠一空了,剩下的两柄,如今在书院手里,作为书院首席弟子的象征,您老人家要想要,只能等蓬莱再打造出来了。”

柳涉一点都不失望,反而笑嘻嘻的道:“本来就没指望你这个吝啬的小子能拿出来,不过老头子还真有点事麻烦你。”

未央精神一震,“您老请说,就算是上天入地,上刀山下火海,小子也给您办了。”

柳涉白了他一眼,无语道:“要说事情,也算不得大事。”

说完,老头子眉头一蹙,一张老脸都愁成了一朵菊花。

“我家那小子,比你还大一岁,至今尚未婚配,还有月娥那小妮子,整日里疯疯癫癫的,老头子琢磨着,你家的那两位,与皇后相熟,看看能不能拜托你的两位妻子,帮老头子留意一下。”

未央恍然,老爷子这是想抱重孙子了,当即作豪迈状,拍着胸脯道:“柳兄弟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柳家姐姐如此贤淑,害怕觅不着如意郎君?老爷子放心,我这就去办,包您满意。”

柳涉很满意,笑眯眯的道:“家世不重要,再好的家世,也比不过我家的家世,容貌不重要,只要贤惠就行。”

未央嘿嘿一笑,后世有一句:我交朋友从来不看朋友有多少钱,反正都没有我有钱。

真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不过人家千年世家,稳如泰山,有资格说出这句话来。

回去的路上,未央满心思的寻摸着,到底有谁能配得上这两位。

最后才恍然大悟,貌似有个叫陈糙陈季常的倒霉鬼,似乎与柳月娥有些宿世因缘之类的,这不就是现成的吗?至于柳羽,这小子眠花宿柳,整日里混迹京城圈子,要是说没俩相好的,鬼都不信。

拿定了主意,自然就轻松了。

哼着小曲,未央一路回了家,把事情跟苏八娘与蔓菁说了。

苏八娘与蔓菁笑的都快岔气了,谁能想到,几个在大宋跺一跺脚大宋都要颤三颤的家伙,喝了茶,散了伙,就聊了一些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

未央无奈道:“这可不是小事,你们要上心,对了,如今你们的雅集,在开封的贵女圈子里,也算是名声大噪,跟皇后娘娘商议一下,留意一下,柳羽这小子,到底与哪家的闺女有暧昧,早早的成亲才是正理,每日里流连花丛的,总不是个事不是?”

苏八娘顿时大怒,“怎地?就关心你兄弟,柳家姐姐就不重要了?”

未央嘿嘿一笑道:“怎么不重要?咱可是一直提倡男女平等的,你们抽空举办个雅集ji hui,有娘娘压场子,找些俊男měi nu,也是轻而易举。

对了,chén xi亮家有个叫陈季常的小子,一定要拉来,看看月娥姐姐能不能看上。”

苏八娘与蔓菁狐疑的看着未央,陈季常那小子今年才十五岁,柳月娥都十九了,虽然说女大三抱金砖,那也得看人家愿不愿意抱,你怎地就知道人家会看对眼?

未央拍着胸脯笑道:“放心就是,你夫君可是神仙,自然能掐会算,所谓宿世因缘,大抵如此,这两个人上辈子是金童玉女,服侍神仙的,落入凡尘,自然也是一对。”

两人同时给了他一个白眼,懒得理会他的疯话。

不过雅集ji hui,倒是一个好主意,两个人的眼睛都亮晶晶的。11

第322章 雅集集会之金明池

如今已经是月份,流火刚刚过去,北边的天气,顿时清凉了起来,路上的行人,自然就多了起来。

如今的开封,已经不是以前的开封。

以前的开封虽然依旧生机勃勃,但是暗地里藏着很多龌蹉,良善百姓,是不大喜欢出来走动的,尤其是无忧洞那些捣子,神出鬼没的,还有帮派份子虎视眈眈,治安差的让人都不想上街,界面上活跃的,都是一些苦哈哈还有商贾,他们要么是穷的让人懒得搜刮,要么是有钱的让人不敢搜刮,当然,更多的则是与黑暗势力达成了某种默契,不怕搜刮。

现在嘛!大家趁着天凉出来,看着两边绿荫成林的大树,或者去超市买点日常用品,又或者有富贵人家的夫人,结伴前去雅集淘换一些衣裳首饰之类的,给开封城平添了无数色彩。

沉寂的开封城,在皇后娘娘的一张请柬下,顿时显得暗流涌动了起来。

能得到皇后娘娘请柬的,要么是身份足够,要么是家有未出阁的闺女,要么就是鼎鼎大名的才子。

总之就是大家都是才子佳人,皇后娘娘觉得闲得慌,才子佳人相遇,又是大家都喜欢的事情,索性就干起了月老的活计,要举办一场雅集。

至于地点,肯定不能是皇宫里,自然是皇家园林金明池。

说起金明池,这可是开封最有名的景致之一,开封城那座高耸入云的座钟,就建在金明池旁。

金明池位于北宋开封府顺天门外,与皇家园林琼林苑隔街相望,原是太宗时开凿来训练水师的一个军事基地,叶梦得石林燕语载:“琼林苑乾德中置,太平兴国中复凿金明池于苑北,导金水河水注之,以教神卫、虎翼水军习舟楫。”

但随着国家进入承平之期,金明池的功能也发生了转化,军事色彩渐渐淡化,真宗和赵祯在这里修建了亭台楼阁,种上垂柳花木。到太平兴国末年,这个军训基地已被改造成供宴游的皇家园林,当时一位谏官的上皇帝书可作证明:“陛下又新西苑,复广御池。池若汉之昆明,苑若周之灵圃,足以为陛下宴游之所。”

金明池周围九里三十步,中有仙桥,桥面三虹,朱漆阑楯,下排雁柱,中央隆兴,谓之骆驼峰,若飞虹之状。桥头有五殿相连的宝津楼,位于水中央,重殿玉宇,雄楼杰阁,奇花异石,珍禽怪兽,船坞码头、战船龙舟,样样齐全。每年三月,金明池春意盎然,桃红似锦,柳绿如烟,花间粉蝶,树上黄鹂,京城居民倾城而出,到金明池郊游。

金明池内还遍植莲藕,每逢阴雨绵绵之夜,人们多爱到此地听雨打荷叶的声音。雨过天晴万物清新,更有一番新气象,故有“金池夜雨”之称。桥尽处,建有一组殿堂,称为五殿,是皇帝游乐期间的起居处。北岸遥对五殿,建有一“奥屋”,又名龙奥,是停放大龙舟处。仙桥以北近东岸处,有面北的临水殿,是赐宴群臣的地方。

每年三月初一至四月初开放,允许百姓进入游览。沿岸“垂杨蘸水,烟草铺堤”,东岸临时搭盖彩棚,百姓在此看水戏。西岸环境幽静,游人多临岸垂钓。

梅尧臣、王安石和司马光等均有咏赞金明池的诗篇。金明池园林风光明媚,建筑瑰丽,到明代还是“开封景”之一,称为“金池夜雨”。

要说京城的才子佳人,自从书院的学子声名鹊起之后,鲜有能与之媲美者。

所以吕惠卿、章惇、曾布、赵宗实、程颢兄弟几个,理所当然的收到了请柬,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自负以后要接醉翁班,成为章台班头的苏轼,没有收到请柬,闹了好几天,大呼娘娘不公,被苏娘打了一顿屁股,这才消停。

才几岁的娃娃,就想着美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未央也收到了请柬,美名其曰:嘉宾。

其实他的作用,就是用来点评这些才子佳人的大作的,与他同等待遇的,还有文彦博、贾昌朝几个老狐狸,当然也少不了曹佾这等纨绔。

时间定在了月初,是个好日子,也是个相亲的好日子。

不知道多少才子摩拳擦掌,打算一展胸中本领,若是能抱得佳人归,岂不美哉。

更有不知道多少小娘子,在前几日就开始疯狂的在雅集扫荡,胭脂水粉、华衣美服,样样不缺,直接导致月份,雅集的销售额创了历史新高,其后数年,都没有如此盛况了。

苏轼终于还是死皮赖脸的跟着去了,一家人都去,留小舅子在家,也不是个事,所以未央也没在意。

来到金明池畔,未央也是眼前一亮,坦白讲,他虽然在开封呆了这么久,还真没来游览过金明池。

从金明池东门进去,左手边是池南岸,“西去百余步,有面北临水殿,车驾临幸,观争标、锡宴于此”。临水殿是大宋皇帝驾临金明池观赏水戏、赐宴大臣之所,是“旋以彩幄”的简单建筑,建成土木结构的临水楼阁。

从临水殿再往西行数百步,可以看到一座虹桥,“乃仙桥,南北约数百步,桥面三虹,朱漆阑楯,下排雁柱,中央隆起,谓之骆驼虹,若飞虹之状”。仙桥尽头,“五殿正在池之中心,四岸石甃,向背大殿,中坐各设御幄、朱漆明金龙床、河间云水戏龙屏风”,这是“水心五殿”。

仙桥的南端,建有一个“棂星门”,“门里对立彩楼,每争标作乐,列n于其上”。每当金明池举办龙舟争标赛事时,彩楼上就有歌妓弹唱助兴。

棂星门对街,就是琼林苑了。苑南正对着仙桥的方位,“有砖石甃砌高台,上有楼观,广百丈许,曰宝津楼。前至池门阔百余丈,下瞰仙桥、水殿。车驾临幸,观骑射、百戏于此池之东岸”。这座宝津楼是皇帝驾临琼林苑、登高观看金明池骑射、百戏的楼台。

金明池的繁胜基本上都集中在东岸与南岸,西岸与北岸则比较僻静。北岸正对水心五殿的地方,“起大屋,盛大龙船,谓之奥屋”。奥屋是安置皇家大龙舟的建筑,相当于现在的船坞。每年春季金明池举行龙舟争标赛时,大龙舟才会驶出来表演二十日,平日一般都藏于奥屋。池西岸则“无屋宇,但垂杨蘸水,烟草铺堤。

未央暗道可惜,若是金明池原本的功能仍在,只怕大宋也会练出一支强悍的水军出来,如今由于金明池的功能发生了转化,从操练水师的军训基地转为供宴游玩乐的皇家园林,原来的军事训练项目也演变成娱乐性质的水戏表演,包括水战、百戏、竞渡、水傀儡、水秋千、龙舟夺标赛,等等。金明池水戏一年一届,定期举行,时间为每年的春季,宋人称为“开池”。

水战”可以视之为金明池军事功能的遗存,不过此时的“水战”类似于水上军事表演,具有很高的观赏性。

“百戏”则是水师士兵表演的娱乐节目,“如大旗、狮豹、掉刀、蛮牌、神鬼、杂剧之类”,都是流行于宋代的杂技、魔术、烟火、舞蹈节目,纯粹供观赏。

“竞渡”相当于游泳比赛,至迟在太宗时代,金明池水戏已出现了“竞渡”的项目,淳化三年三月,“太宗幸金明池观水嬉,命为竞渡之戏。掷银瓯于波间,俾军人撇波取之”,第一个夺得银瓯者,可得到奖励。

“水傀儡”是水上木偶戏。宋代的木偶戏技术非常高明,艺人可以控制木偶在池上划船、钓鱼、踢球、舞蹈。看东京梦华录的描述吧:“有一小船,上结小彩楼,下有三小门,如傀儡棚,正对水中。彩棚中门开,出小木偶人,小船子上有一白衣人垂钓,后有小童举棹划船,缭绕数回,作语,乐作,钓出活小鱼一枚,又作乐,小船入棚。继有木偶筑球舞旋之类,亦各念致语,唱和,乐作而已。”

“水秋千”有点像今天的花样跳水,东京梦华录这么描述:“又有两画船,上立秋千,船尾百戏人上竿,左右军院虞候监教,鼓笛相和。又一人上蹴秋千,将平架,筋斗掷身入水”。元代王振鹏的龙池竞渡图即绘有北宋金明池的“水秋千”与“水傀儡”表演。

最精彩的还是龙舟争标。由小龙船二十只、虎头船十只、飞鱼船二只、鳅鱼船二只展开花色表演与夺标竞赛:“小龙船列于水殿前,东西相向虎头、飞鱼等船,布在其后,如两阵之势。须臾,水殿前水棚上一军校以红旗招之,龙船各鸣锣鼓出阵,划棹旋转,共为圆阵,谓之旋罗。水殿前又以旗招之,其船分而为二,各圆阵,谓之海眼。又以旗招之,两队船相交互,谓之交头。又以旗招之,则诸船皆列五殿之东面,对水殿排成行列,则有小舟一军校执一竿,上挂以锦彩银碗类,谓之标竿,插在近殿水中。又见旗招之,则两行舟鸣鼓并进,捷者得标,则山呼拜舞。各三次争标而止。”可见宋代的龙舟争标,比后来的划龙舟比赛更讲究花样,更具观赏性。

供皇帝乘坐、观赏争标赛的大龙舟,特别豪华,“约长三四十丈,阔三四丈,头尾鳞鬣,皆雕镂金饰”,上有亭台楼阁,“中设御座、龙水屏风”,“龙头上人舞旗,左右水棚,排列六桨,宛若飞腾”。为使大龙舟保持平衡,舱底“密排铁铸大银样,如桌面大者,压重,庶不欹侧也”。

因为有了这么丰富、精彩的水戏表演,开池期间的金明池,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狂欢的水上乐园。

现在的问题是,金明池的精彩水戏是供皇帝孤家寡人独享的,还是让所有市民共同观赏的?换言之,这一座皇家园林、水上乐园,在开池的季节,寻常市民可以入内赏玩吗?

答案是,可以的。

笔记清波别志,“岁自元宵后,都人即办上池。邀游之盛,唯恐负于春色。当二月末,宜秋门揭黄榜云:三月一日,三省同奉圣旨,开金明池,许士庶游行,御史台不得弹奏。”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四月日,金明池准时“开池”,任士庶游玩。

岁时杂记记载,大宋刚开始开放金明池时,开封市民多不知情,以致“月初游人甚少”,为此,御史台“预出榜申明:祖宗故事,许士庶游金明池一月”,提前贴出公告,欢迎大家自三月一日起,前往游园。

到后来,春季游金明池成了开封府的一大民俗,元宵节一过,市民已准备好了游园:“都人只到收灯夜,已向樽前约上池。”开池之期,连乡下的村姑也纷纷赶往开封府,“每开一池,日许士庶扑博其中,自后游人益盛,旧俗相传,里谚云:三月十,村里老婆风发。盖是日村姑无老幼,皆入城也”。

所以,每年从三月一日到四月日,金明池内,游客如蚁,观者如堵,按东京梦华录的记述,“虽风雨亦有游人,略无虚日矣”。王安石用一首诗形容金明池的热闹:“临津艳艳花千树,夹径斜斜柳数行。却忆金明池上路,红裙争看绿衣郎。”

金明池东岸尤其喧闹,“两边皆彩棚幕次,临水假赁,观看争标街东皆酒食店舍、博易场户、艺人勾肆、质库”。“彩棚幕次”是商家临时搭建的棚子、帐篷,用来租赁给游客观看水戏“酒食店舍”是饮食店“博易场户”是摆卖商品的摊位“艺人勾肆”是表演文娱节目的场所“质库”类似于银行,供抵押贷款,宋人有“贷款旅游”的习惯,质库便提供这类服务。

中央的水心五殿,虽是皇家殿堂,却“不禁游人”,“殿上下回廊,皆关扑钱物,饮食、伎艺人作场、勾肆,罗列左右。桥上两边,用瓦盆掷头钱,关扑钱物、衣服、动使日用品。游人还往,荷盖相望”。宋人所说的“关扑”,就是赌博。也就是说,水心五殿与仙桥,都允许商民摆摊、赌博、表演节目。对于游客来说,最高兴的事,莫过于带着赢来的物品回家了“游人往往以竹竿挑挂终日关扑所得之物而归”。

池南岸的宝津楼,因为皇帝、嫔妃在此,守卫森严,“寻常亦禁人出入,有官监之”。但楼下也不禁游人,“皆高设彩棚,许士庶观赏。呈引百戏,御马上池,则张黄盖击鞭如仪。毎遇大龙船出,及御马上池,则游人增倍矣”。

池西岸因为较为荒凉,“游人稀少”。但聪明的商家自有做生意的妙招,推出“有偿钓鱼”的经营项目:“垂钓之士,必于池苑所买牌子,方许捕鱼。游人得鱼,倍其价买之,临水砟脍,以荐芳樽,乃一时佳味也。”游客钓到鱼后,可以花高价将鱼买下来,让商家“临水砟脍”,做成很美味的“刺身”。

在水戏停演的时间段,金明池上还有游船,供游客租赁游湖:“贵家以双缆黑漆平船、紫帷帐,设列家乐游池。宣政间,亦有假赁大小船子,许士庶游赏,其价有差。”

许多人都以为中国古代没有开放、公共的城市园林,只有封闭的皇家园林与私家园林公园的建制是晚清时从西方传入的。但我们现在发现,北宋的金明池分明就是一个城市公园。事实上,宋代的开封府并非只有金明池一处公园,琼林苑、芳林园、玉津园、奉灵园、同乐园等皇家园林,都对公众开放,“皆宋时都人游赏之所”。

今日皇后举办雅集,自然是要与民同乐,赵祯这个天下之主,自然是要来的,所以文物大臣,自然也是要给面子的。

于是乎,雅集的帖子,显得更加珍贵,千金而不可得。11

第323章 雅集集会之缘分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怪,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明明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可能在某一个瞬间,就会产生一些奇妙的缘分,但是也有所谓的宿命论,有些人就认为,自己的生命里,躲不过,逃不掉,总会遇见一些令自己讨厌的人。

比如冯京,这位天下闻名的大才子,正是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时候,而且得了当朝相公富弼的看中,与富弼的女儿眉来眼去,好事将近,当真是春风得意。

眼看着自己将要飞黄腾达,雅集集会这么重要的皇家盛事,又怎么可能不来参加?一旦自己在此扬名,入了圣人的法眼,岂不是荣华富贵就在眼前?

所以冯京雄赳赳的就来了,顾盼自雄,在一帮才子的簇拥下,是如此的鹤立鸡群。

当然,如果不是小胖子苏轼疯癫一般在肆意在金明池横冲直撞,冯京的心情会更好一些。

苏轼今天很兴奋,所以放浪形骸之下,顾不得自己的姐姐姐夫,径直一人游玩金明池。

谁都知道,这个小胖子是未央的小舅子,皇帝那里也是颇为欣赏的少年才俊,尤其是这小胖子一身才学,高的吓人,就连欧阳修都盛赞的人物,能差到哪里去?

所以大家都很知趣的,没有与小胖子起冲突,偶尔小胖子撞了某人,大家也只是一笑了之。

冯京看到苏轼,如同看到仇人一般,双目紧紧的盯着苏轼的身影,直欲喷火。

一个才子顺着冯京的眼睛看去,不由笑道:“当世兄,莫非认识苏轼苏子瞻?”

冯京看了一眼此人,此人叫刘述,也是官宦世家,两人年纪相近,在富弼的授意下,冯京也是刻意交好。

“孝叔兄,此人乃是暨行书院的学生,当初我曾经游学至蓬莱,想要进入书院求学,可惜书院的大门,门槛太高,不得其门而入啊!”

冯京言语殷殷,似乎根本不把书院放在眼里一般。

一旁一个才子笑道:“当世兄当真是说笑了,当初书院初建,当世兄前去考核,想要进入书院,却没有被录取,一气之下,带领数百落榜学子,想要讨一个说法,不曾想书院先生未央未大人,携一幼童,三言两语就把当世兄拒之门外,一时传为笑谈,那小童,就是苏轼苏子瞻。”

这才子名唤谢景温,颇有才学,看不惯张扬跋扈,小人得志的冯京,自然要刺激一番。

冯京冷笑道:“所谓暨行书院,不行孔孟之道,不遵圣人之理,实乃离经叛道,不值一提。

吾辈孔孟门徒,岂能如邪门歪道。”

冯京说的好听,但是人家谢景温笑眯眯的道:“当世兄才学,小弟是佩服的,只是不知道,时过境迁,这苏轼苏子瞻与当世兄,如今孰高孰低?”

冯京傲然一笑,“区区孩童,就算胜了,也是胜之不武罢了。”

谢景温微微一笑,悄无声息的离冯京远了一些。

他们谢家也是官宦之家,当世大族,据传还是谢安一脉传下来的,家学渊源,一心耕读传家,在江南一带,颇有声誉,虽然比不得那几个大世家,但是单以底蕴论,却丝毫不逊,所以谢景温自然不会在意冯京怎么想,区区冯京,不过是仗着富相公的势力,这才小人得志罢了。

苏轼玩的开心,径直在人群里穿梭,冷不防一头撞到了一个人身上,他连连作揖,“对不住对不住,小生孟浪了。”

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臭小子,你爹不在身边,你就如此放肆,看来是缺管教了。”

苏轼大惊失色,连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高大威猛的儒生正俯视着自己,连忙低眉顺眼道:“王伯伯恕罪,子瞻再也不敢了。”

那儒生正是苏洵的好友,眉州青神,进士王方,王方身边,一个眉清目秀,娇小可爱的小姑娘,眨巴着眼睛,好奇的看着苏轼。

她叫王弗,是王方的宝贝女儿,掌上明珠,这一次王方进京述职,恰好被曹皇后看到了小王弗,暗赞小姑娘清灵毓秀,便给了他一张请柬。

媒婆嘛!自然是看到好姑娘,都想收入囊中,以备万一不是?

王方与苏洵虽然是好友,但是两人分别了也有不少年头了,家里的孩子并未见过面,苏轼认识王方,但是却不认识王弗。

他迟疑了一下,见礼道:“可是王弗妹妹?”

王弗款款一福,微微一笑,露出两个小虎牙,晃得苏轼眼睛一花,脑袋蒙蒙的。

“见过苏家哥哥。”

苏轼忙不迭的上前扶起王弗,平时能言善于的小胖子,成了丈二的金刚,讷讷道:“妹子,你与伯父甚时来京城的,也不提前打一声招呼。”

王弗狡黠的一笑,见自己的父亲并不说话,只是看风景,便说道:“前些日子我爹前来京城述职,我央求了好久,我爹才带我来京城的。

苏家哥哥,苏伯伯没来吗?”

苏轼涨红了脸,羞涩的道:“我爹没来,他在书院教书呢,抽不出空来。”

王弗甜甜的笑道:“那苏家哥哥是怎么来的呢?”

“我跟着我姐夫还有姐姐来的。”

“哦!”王弗笑的如同一只小狐狸一般,“苏家哥哥,早听说八娘姐姐嫁了个如意郎君,如今是开封风头正劲的未央未大人呢。”

苏轼憨憨的一笑道:“我姐夫姐姐就在那边,我带你去耍耍。”

王弗回头看了看王方,王方翻了个白眼,挥挥手,如同赶苍蝇一般到:“去吧去吧,只是莫要乱跑,跑丢了就麻烦了。”

“谢谢爹爹。”

“谢谢伯父。”

苏轼拉着王弗的小手,在人群里穿梭,那是又紧张又刺激,手心都出汗了,却不敢撒手,唯恐把王弗弄丢了,到时候罪过可就大了。

怪只怪苏轼太疯,跑的太远,如今小心翼翼的在人群里走,自然要花费好长一段时间。

所以就被某些有心人堵上了。

冯京满心的想要找回在蓬莱失去的面子,因为在蓬莱的事情,他被人耻笑了好久,如今见了苏轼,自然不会放过。

“苏轼!请留步!”冯京率领一群人堵在了苏轼的前头,手上拿着一柄洒金小扇,左右摇摆,故作潇洒。

苏轼拉着王弗,满心的欢喜与幸福,冷不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下意识的看过去,不由皱了皱眉头。

他放开王弗的小手,施礼道:“这位兄台,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

冯京“啪”的一声收起小扇,笑眯眯的道:“苏子瞻,莫非你不认识我了?”

苏轼满心的腻歪,心想自己是何等人物,乃是书院的天才,你是哪根葱?当然,这话是不能说出来的,不然惹了众怒,那就不好了,咱们的苏大才子,还是有点情商的。

“不认识,兄台认错人了。”

说完,苏轼拉着王弗就要过去。

冯京呆立当场,如同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一般,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年头,但凡有才学的人,都自以为是,认为天底下的人都该认识自己,尤其是年轻人,比如冯京,就是其中之一。

他一心想要找回面子,拦住了苏轼,可是人家一句“不认识”,直接让他气的七窍生烟,眼看苏轼拉着王弗就要过去,冯京心急之下,张开双臂,拦住了去路。

“苏子瞻,你不要太过分,吾乃江夏冯京冯当世!当初你在暨行书院羞辱于我,莫非想靠着一句不认识,就轻轻揭过不成!”

任谁都能听出冯京言语之中的无限怒火,有人幸灾乐祸,有人面色淡然,也有人面现不耻。

尤其是谢景温,他极为不爽,“当世兄慎言!欺负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算什么,莫要失了文人风骨。”

苏轼这会还在敏思苦想,冯京是哪个?听到有人给自己帮腔,不由看了看谢景温,笑道:“这位兄台是?”

谢景温温文尔雅,展现出了耕读世家的家教,温言道:“江南谢景温,见过苏小兄。”

苏轼彬彬有礼的回礼,赞道:“早听闻江南谢家,诗书传家,乃是谢安的后人,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谢景温连忙谦逊几句,那边的冯京,早就气的火冒三丈,自己才是主角好不好,你们要不要这么无视自己,这是红果果的羞辱啊!

他上前一步,沉声道:“苏子瞻,当年书院一战,我败于你手,今日金明池雅集集会,乃是皇后娘娘要看看天下才子的本事,你敢不敢与我一战!”

苏轼作恍然大悟状,失声道:“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是谁呢!当初书院招生,你连书院的大门都没进去,还说什么于书院一战,咱们明明是在书院门外一战好不好!”

此言一出,顿时众人哗然,哈哈大笑起来。

就连王弗,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要说苏轼这种妖孽,真认不出冯京吗?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过目不忘的本领,怎么可能忘了冯京这么大一人,只是苏轼不想起冲突而已,如今既然避不过了,以苏轼毒舌的本事,怎么可能会轻轻放过?

第324章 雅集集会之鸳鸯配

哄堂大笑,冯京面色铁青,看向苏轼的眼神,更加的怨毒,仿佛是一条毒蛇,盯上了小仓鼠一般。

他咬牙切齿,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依旧保持着士人的风度,“苏轼,你可敢一战!”

苏轼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认真的看着冯京,说道:“你真觉得自己的才华,天下无双?就像你的字一样,号称当世,莫非就是当时第一?”

冯京闻言,傲然道:“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我虽然有些才华,但是却不敢称作第一,这天下,上有圣天子当朝,下有诸公辅弼,才华远胜我多矣!

你当日在蓬莱辱我,今日我在文道之上击败你,也是应有之义。”

苏轼皱了皱眉头,看了看王弗,小妮子一直低着头,面色绯红,小手被苏轼握住,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之中,对于外界似乎不闻不问。

不过自家姐夫与姐姐早有交代,不许自己展露才华,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苏轼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这世界上天才多矣,但是妖孽级别的天才,毕竟是少数,唐朝出了个李白,斗酒诗百篇,堪称绝代风华,其余人等,差之远矣,就算是与他齐名的杜甫,也稍逊三分。

无论是未央,还是蓬莱诸公,对苏轼的评语,都是一句:堪比盛唐之太白。

这句话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所以一直只是小范围的流传,就算是暨行书院,都知道的不多,可见书院对苏轼的保护,已经到了什么地步。

苏轼自然知道自己的才学,但是却一直没有验证过。

这次雅集集会,说是皇后娘娘想要见识见识天下少年俊杰,其实苏轼知道,蛮不是那么回事,只是因为柳老头一句话,自家姐夫就尽心竭力的,要给柳家的一双姐弟,找一个好的归宿,至于皇后娘娘大费周章的办这么个集会,是谁也没想到的。

但是此次集会,几乎聚集了天下有名的、没名的、自负才华的,所有的俊杰,几乎都来了,这么一个大好机会,谁不想露露脸?

苏轼虽然年纪小,但是在蓬莱的地位,也是很高的,在学子之中,论才华,堪称第一,论政见,虽然比不上吕惠卿、章惇这几个妖孽,但是也很不俗,毕竟经过了这些年的历练,早就不是小白了。

所以他不认为区区冯京,虽然享有大名,是自己的对手,虽然冯京认为苏轼是他的一生之敌,但是苏轼却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这就是站的高度不同,见识的东西不同,造成的眼界与心胸的不同。

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蓬莱书院的学子,早在数年前,就能参与民生建设,又有当世最有名的大儒倾心教导,又有未央这个绝世天才倾囊而授,岂是非凡?幽州收复之后,顶尖的书院学子,都参与了幽州治理,苏轼就是其中之一,如今幽州成了大宋的北方粮仓,各种物产丰富无比,民生恢复,更胜往前,百姓安居,堪称表率!

这其中,蓬莱学子的功劳,是不可抹杀的。

苏轼看不上冯京,正是因为如此,一个整日里诗词唱和、流连权贵之中的儒生,如何与书院学子相比?

“即如此,就遂了你的愿!”

苏轼微微一笑,冯京竟然感觉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如同富弼一般的经年老臣一般,那种自信,非胸有韬略不能有。

但是他不怕,若是弱了胆气,非但富弼看不起自己,自己的姻缘以及前程,可就全玩了,最主要的是,要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无论是被压了气势,还是输给了苏轼,在士林之中,他的声誉将毁于一旦,这是他不能承受的。

所以他沉声道:“我等着你。”

说完,冯京让开了一条道路。

苏轼牵着王弗的小手,晃晃悠悠走了过去,一脸的满不在乎。

谢景温摇了摇头,径直离去,找了一艘小船,独自游览金明池。

“子瞻,人家可是鼎鼎有名的大才子,你行吗?”王弗不由担心起来。

苏轼闻言,如同踩了死耗子一般,顿时恼了,“男人哪有不行的!不行也得行!区区一个冯京罢了,几年前就是我的手下败将,我还怕他?今日就让你看看,我们暨行书院出来的人,绝非那些腐酸儒生所能比。”

王弗见苏轼急了,噗嗤一笑,笑靥如花,让苏轼心神一荡,小小年纪,生出了别样的心思。

“好啦好啦,知道你苏子瞻是大才子,行了吧?咱们去找八娘姐姐吧。”

苏轼嘿嘿一笑,牵着王弗,向着宝津楼而去。

宝津楼是帝后所在之地,未央身为大臣,自然在那里。

今日文武百官,几乎到齐了,比寻常上朝的排场还要大,要知道上朝还有翘班的呢,但是皇后娘娘举办集会,邀请天下有才之士相聚,这可不是寻常之事,就算是拖着病体,也要见识见识。

未央正周旋于各大狐狸之间,笑的如同一只夜枭,让人不舒服。

不舒服也得忍着,因为皇帝很舒服,皇后很开心,所以大臣们只能很舒服,不舒服也要装作一副很舒服的样子。

皇子赵宗旭与公主赵瑾一个在赵祯怀里,一个在曹皇后怀里,一人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吃的香甜,这是雅集的商品,一出世就风靡开封,物美价廉,得到了广大孩子们的喜爱。

苏轼拉着王弗远远的走过来,赵祯眼尖,一眼就看到了,顿时眉开眼笑道:“朕的麒麟才子来也!”

众人看去,看到小胖子手里牵着一个小美人,顿时会意的笑了起来。

都是老狐狸,笑的自然如同狐狸。

狐狸们笑声震天,豪迈无比,惹得金明池内的才子佳人连连瞩目,羡慕异常。

“小民苏轼,参见圣人。”

“民女王弗,参见圣人。”

赵祯难得出宫一趟,散散心,多日在宫中积攒的闷气,似乎一朝散尽,看着小胖子,和蔼可亲的道:“起来吧,又不是上朝,今日游玩,没有臣子,也没有皇帝。”

苏轼是什么人,一颗玲珑心肝,当真是晶莹剔透,王弗虽然有些小害怕,但是也被苏轼拉了起来,给予了她足够的信心,也不怯场。

“谢陛下!”两人喜滋滋的来到了未央的座位旁边,坐到了未央的深厚。

今日集会,大家都带了一些家中或者看好的年轻人,只是大家都是一两个,未央一人就带七个,而且每一个,大家都知道他们的本事,所以很是不爽,不爽的后果,就是大家交代自家人,一定要把未央的学生们干掉,不然就不要回来了云云。

所以他们看向未央身后的那几个年轻的小孩子,都双眼放光,跃跃欲试。

要说最郁闷的,就是赵允让了,他儿子虽然多,出众的就那么一个,这会在未央身后安坐不动,似乎根本没看见自家老子坐在那里的落寞一般。

如果是寻常场合,赵宗实难免落个不孝的名声,但是今日是以才论道,讲究的就是一个门第出身,赵宗实坐在未央身后,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梓潼,今日你是主事人,朕就不越俎代庖了。”

曹皇后意气风发,自从跟未央家的两个才女一起厮混了许久,愈发觉得自己也沾染了许多文气,今日雅集集会,本就是刻意为之,当真是当仁不让。

“今日集会,没有什么规矩,本宫这里有三双玉佩,男女分开,赏赐玉佩一枚。”

众人顿时目光灼灼,眼中闪烁着炽热的光芒。

这就是传说中的赐婚吧?那玉佩乃是鸳鸯佩,其意不言之明,皇后娘娘自然是来点鸳鸯谱来了。

能得皇后赐婚,也算是一桩美事。

没有谁考虑是不是能找一个合心意的美娇娘,人家要的就是这个范。

“盛唐诗篇冠绝天下,我大宋承继盛唐,这第一项,自然是比诗!以此玉佩为题,限时两刻钟,请大家作诗吧!”

皇后娘娘的话自然不可能传遍金明池,早有小太监奔走呼号,大家听得明白。

未央身边,苏八娘捅了捅他,无语道:“比诗,柳羽这家伙只怕不行吧?月娥也是个莽撞的性子,只怕也不成。”

未央微微一笑,努了努嘴,苏八娘与蔓菁看去,只见柳月娥直勾勾的看着一个英俊的少年郎,眼睛眨都不眨。

那少年郎面如冠玉,鼻若悬胆,生的俊俏,微微一笑,便如春风来袭,很是不凡。

“陈糙?”蔓菁讶然道:“夫君前日说过,一定要请陈糙父子,莫非夫君知道,月娥一定能看上他?”

未央嘿嘿一笑,故作高深道:“所谓宿世因缘,大抵如此,夫君我掐指一算,此二人乃是天赐良缘,若不玉成,岂不可惜?”

苏八娘与蔓菁同时翻了个白眼,未央虽然有神妙手段,但毕竟不是能掐会算的真神仙,能看出来才怪。

那陈糙似乎也感觉到有人看自己,循着感觉看去,见到时一个漂亮的小娘子,含羞带怯的看着自己,顿时呆了一呆,一颗心提了上来,一时间竟然忘了下笔。

第235章 诗与词

未央这边,自然不用他操心,若是连这点小事都要老师亲自过问,也白瞎了这么些年的教导。

王弗被苏八娘拉到身边坐着,说着小话,只是一双眸子,不停的向苏轼瞟去。

苏轼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大笔一挥,笔走龙蛇,随即扔了毛笔,兴冲冲的赖在了自己的姐姐身边,跟王弗眉来眼去的,一副恶心样子。

苏八娘没好气的给了苏轼一个爆栗,让他安分一些,十几岁的小孩子,怎地就如此急色,也不知道跟谁学的,看来回去得好好教育一番了。

苏轼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好日子要到头了,还一门心思的往王弗身边凑。

未央终于看不过去了,就算人家是你以后的媳妇,也不用这样讨好吧?他一把把苏轼抓了过来,坐在身边,递给了他一块糕点。

苏轼这个人,除了才情妖孽之外,对于美食,那更是有一种执念,这种执念,甚至超过了所谓宿世因缘的诱惑,转眼间就投入了消灭美食的大计之中。

毕竟是皇家出来的美食,虽然比不得蓬莱美食那般,但是胜在精致,而且少见,吃起来还是很香的。

王弗看苏轼摇头晃脑的吃东西,有些小小的失落,不过毕竟还是十来岁的孩子,转眼间就被场中出现的一位大帅哥吸引了目光。

要说大宋当官的,还真没有几个不漂亮的,士人最重风仪,尤其是当官的,若是长得不够帅,科举的时候,不能给考官一个好印象,那么分数肯定上不去。

无论是什么时代,看脸这种事情,从来都是一般无二。

说起来这个毛病,还是大宋才开始出现的,可能是因为大家都活的太过轻松的原因。

比如科举的前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称之为“三鼎甲”。

这其中,最有意思的便是探花,状元是皇帝钦点的,一年全国才出一个,是当年全国考生中文化水平最高的人。但是很多人其实都更想当探花,他们宁愿不当状元也要当探花,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在千百年的科举制度中逐渐形成了一项潜规则,这个规则就是当探花的人一定要非常的帅。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如果中了探花,不仅是朝廷对你才华的肯定,还是朝廷对你的外貌的肯定。这就造成那些中了探花的人虽然功名没有状元的高,但是他在朝廷中受欢迎的程度却不会亚于状元。

所以说,古人也是看脸的。

状元没什么好骄傲的,只要才华出众,再加上皇帝青眼有加,对于有些人来说不难,但是探花,那是妥妥的看脸,你要是不帅,根本就不可能得探花之名。

场中的这位,就是去年的探花刘攽,刘攽一身玄色窄袖襦袍,袖口处镶绣金线祥云,腰间朱红白玉腰带,上挂白玉玲珑腰佩,气质优雅,气度逼人。

此人一出,顿时全场肃静,几乎所有的女子,都双眼放光的看着他。

探花郎啊!这可是稀罕物,看一看也是正常的。

未央虽然不爽此人如此风骚,惹得自己大小老婆都频频注目,但是却不得不承认,这小子长的确实帅,在场之中,年轻一辈,能比得上他的,当真没有几个。

刘攽出场,先是给帝后施礼,然后环环抱拳,笑道:“今日盛会,天下才子济济一堂,圣天子在上,诸公在座,天佑大宋!天佑吾皇!开一朝盛世。

下官不才,愿抛砖引玉,先赋诗一首。”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这是应有之义,既然是集会,自然要有人做这个引子,去岁的状元公本来是最合适的,只是性情木讷,比不得探花郎长袖善舞,由他出面,自然是最好的。

刘攽开口吟道:“

八月金明秋水高,池水夜坼声嘈嘈。

前村农家喜且乐,近郭扁舟屯百艘。

蛟龙婉蜒水禽白,渡头老翁须雇直。

城南百姓多为鱼,买鱼欲烹辄安乐。”

“好!”不知谁带头起哄,大家纷纷点头称赞,这首诗做的四平八稳,只能算是中规中矩,但是大家并不计较这些,给了刘攽极大的敬意,毕竟人家是皇帝推出来打头阵的不是?不能夺了下面人的风头。

一首首诗不断的传了上来,帝后阅览之后,便传给臣子们,大家一起鉴赏。

“好诗!”文彦博是排在第三位的,双眼放光的盯着一张纸,摇头晃脑,如饮琼浆,让后面的贾昌朝等人恨的牙痒痒。

大家都是文人,对于诗词之道,自然都爱到骨子里,你老文拿着不放手是什么意思?

“文相公,可否与老夫一观?”眼看文彦博似乎有往袖子里塞的准备,贾昌朝终于开口了,好东西藏起来,你还想留作传家宝不成?

文彦博尴尬一笑,万分不舍的递给了贾昌朝。

贾昌朝捏着那张纸,双目放光,啧啧赞道:“如此才情,堪比李杜啊!”

当朝首相次相都这么夸赞,让后面的人更加心痒难耐。

贾昌朝也想藏起来,但是众目睽睽之下,还是传了下去。

未央狐疑不已,到那张纸传到他这里的时候,他不由笑了,没有别的原因,实在是,太过熟悉了。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皇后娘娘虽然说是以情景为题,但是潜在的意思,是以当前的景色和少年少女为题,大家都不傻,自然知道其中含义。

这首诗虽然借助了比喻,比如把金明池换成了西湖,这也是诗人作诗的常理,借喻嘛!总比写成“欲把金明比西子”来的好了不少,这句堪称是神来之笔,实在是缺不得。

他回头看了一眼苏轼,心中暗笑,这年头能找一个跟苏轼相比的人,实在是太难了。

一首首好的诗词传了过来,除了苏轼的这首诗,还有一首好诗。

渭水尘空绀业倾,桐江烟老汉风明。蚤知贤达穷通意,闲把渔竿只钓名。

未央翻了翻记忆,知道这是未来的三元及第,冯京的作品,便传了下去。

冯京毕竟是冯京,还是有些才华的,虽然比不得苏轼,但是与自己其他学生比起来,单以诗词论,也在伯仲之间。

大家看完了,点评了一番,最终还是点了苏轼的那首诗,作为第一道题目的首名。

苏轼嘿嘿一笑,上前接了一块玉佩,至于女子那边,也有不少好诗问世,只是意境上差了一些,但是也有一位叫姓魏的女子,夺了头彩。

第二道题目,自然是词了,苏轼以一首夺得头名。

自古涟漪佳绝地。绕郭荷花,欲把吴兴比。倦客尘埃何处洗。真君堂下寒泉水。

左海门前酤酒市。夜半潮来,月下孤舟起。倾盖相逢拚一醉。双凫飞去人千里。

两次拔得头筹,大家终于开始正视这个小胖子了,虽然他的诗词中,透漏出极其旖旎的气息来,但是大宋民风开放,还不在乎这些,大家在乎的是,这个小胖子的才情,也太过逆天了。

苏轼得了两块鸳鸯佩,很是开心,随手赠给了王弗一块,引起了一片“哦”声,羞的王弗脖子都红了,老王方在下面笑的极其开心,满意无比。

冯京也在不远处,他此刻双目直欲喷火,恨恨的盯着那边,心中升起无限怨毒,本以为自己这些年苦心游学,又有富相公倾力栽培,更请教了不少名士大儒,早就今非昔比,区区苏轼,无论是年纪与阅历,都比自己差的远,如何能比得上自己?

可惜事与愿违,有些东西,对于有些人来说,就如同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冯京若是与苏轼比试贴经、墨义,估摸着苏轼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论起诗词歌赋,对于苏轼来说,这就是喝水吃饭一般简单,都不带想的,冯京不输才是没天理。

未来的三元及第,此刻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恰好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行色匆匆,不小心撞了他一下。

这下子,冯京一腔怒火彻底被引了出来,抬手就是一巴掌,还未等那诚惶诚恐的小厮道歉,抬手就是一巴掌,把小厮扇的天旋地转,脸颊快速的肿胀了起来。

“不长眼的狗东西,竟然敢冲撞本公子!”

冯京的伙伴们同时皱了皱眉头,身为士人,自然有士人的骄傲,如果与同为士人的人起了冲突,大家都没话说,同仇敌忾,也算义气,但是与一个下里巴人冲突,实在是有失身份。

所以他们都下意识的离冯京远了一些,冯京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所为不妥,生生的压住了怒火。

“还不快滚!”

那小厮屁滚尿流的滚了,谁都没注意到,小厮低下的眼中,闪过一丝光芒,嘴角挂起诡异的冷笑,藏在袖子里的双手,比划两下,似乎在寻思,从哪里下手,才能一击毙命。

就在这时,皇后娘娘的第三道题目,终于传了过来,那就是:作画!

身为文人,诗词好固然重要,一笔好字,一副丹青,才是文人的根基所在。

第236章 雅集集会之才子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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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

说的就是,再厉害的丹青妙手,也没办法把一个物品或者人的或者景色等等的独特气质,完全描绘出来。

今日的才子们,大多是自信之辈,一门心思的要在雅集集会扬名,自然要拿出压箱底的本事。

也是,能承蒙皇后娘娘亲自下请柬的人,又有几个本事不济的呢?

丹青就是画画,画画这种事情,苏轼是不成的,吕惠卿、章惇、曾布都不成,但是,程颖与程颢倒是有些本事,但是他们一身所学,都在学问上,对于画画也不是很擅长,赵宗实更不用说了,这家伙贪多,所谓贪多嚼不烂,自然是门门通,门门松。

未央遍览自己门下,悲哀的发现,自己似乎对于素质教育,理解有误,书院固然有精善丹青之人,但是绝不在书院顶尖的学子之中。

不过也无所谓,反正苏轼已经拔下头筹,吕惠卿等人也成绩不俗,最后一项,输了也就输了,无伤大雅。

冯京倒是大喜过望,他早就打听清楚了书院学子的本事,他本身就是极善丹青之人,自然觉得自己大展身手的时候到了。

不需要赢多少次,只要赢一次,自己的面子也就找回来了。

于是他挥毫作墨,绘出了一副栩栩如生的帝后夜宴图。

古代人作画,不知道是为了突出主人公的高大,还是为了什么,总之宴席中的主人,必然是形象高大,俊美无双,至于沦为陪衬的人,不好意思,就算是首相,也只是在犄角旮旯有一个影子,连脸都看不清楚,让人腻歪的厉害。

未央本来就没啥艺术细胞,见了这种超现实主义的画风,自然是无语至极,也就懒得评价了。

其他人倒是看得津津有味,不时有赞叹之声传出。

众人窃窃私语良久,最后赵祯与曹皇后满意的挑了一副,跟陈琳说了一声,陈琳尖细的嗓音想了起来。

“梓州梓潼郡文同,妙手丹青,夺得头名!富相公之女富晴,蕙质兰心,夺得头名!”

依次有小太监传递消息出去。

冯京听到消息,脑袋里“嗡”的一声,眼前一花,几乎当场倒地,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前方帝后所在之地。

他是什么人?闻名天下的大才子,也就今年没有开科举,不然他就是热门的状元首选。

但是一个雅集集会,苏轼这小子横空出世,抢了他的风头,这又出来一个丹青妙手文同,听都没听过,竟然能压过自己?

不止冯京,金明池内外,所有人都愕然不已,要说苏轼,大家还了解一二,这小子是开封府尹的小舅子,又是暨行书院的高足,而且早年间打败冯京的谁事情,早就是脍炙人口的民间传说。

但是文同是谁?完全没听过好嘛?

未央也是一愣,他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妻子学生们,发现他们尽皆摇了摇头。

未央虽然熟知历史,毕竟不是万事通,苦苦搜寻了好久,依旧没有寻到文同的半点信息,只得作罢。

其实这事未央孤陋寡闻,这位文同,虽然在后世名声不显,但是在书画圈子里,也是非同一般的人物。

此人字与可,方口秀眉,以学名世,操韵高洁,号笑笑居士、笑笑先生,人称石室先生,善诗、文、篆、隶、行、草、飞白,算起来与苏轼还有关系,是表兄弟。

苏轼这小子不认识文同,是因为苏家一直在外,对于自家亲戚,了解的不多。

文彦博得意的把身后的一个三十来岁的才子让了出来,让人一睹这位文同的风采。

文彦博命好,当年他在成都当过官,听说了文同的大名,非常欣赏,致书同曰:“与可襟韵洒落,如晴云秋月,尘埃不到。”

于是收文同为学生,把一身所学,倾囊相授,文同对文彦博素来敬重。

两人都姓文,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不足为外人道也!

苏轼后来于丹青一道颇有成就,善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请者,足相蹑于门。同厌之,投缣于地,骂曰:“吾将以为袜。”好事者传之以为口实。

后面的苏轼终于一拍大腿,欣喜道:“我记起来了,姐,这是咱家表兄,听爹提过一嘴,没想到竟有如此才华。”

苏八娘皱了皱眉,却是没有想起来。

未央笑道:“先别乱攀亲戚,人家现在可是文相公的高足,万一闹个乌龙,岂不是自找没趣?”

苏轼满不在乎的道:“姐夫,怕什么,文相公是文相公,表兄是表兄。”

未央面带微笑,笑而不语,苏轼打了个冷战,不再说话。

表兄是表兄,若是不在一个战壕里,就算是亲娘老子都有可能对你下黑手。

尤其是文彦博,这老狐狸绝对不是好对付的,这些年未央与文彦博交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虽说胜多败少,但是能在未央的手里,在贾昌朝、唐介等人的环伺之下,还能玩出花样来,文彦博绝对是古往今来数得上的老狐狸。

而且未央感觉到,这文彦博与文同之间,似乎并非只是师徒关系,这其中肯定另有文章。

文同今日作的一副,堪称巨作,格局之大,气魄之雄,冠绝诸才子,名至实归。

富晴是富弼的二女儿,作的一副,也算是可圈可点,在女子之中夺冠,也是应有之义。

两人缓缓而出,并肩而立,给赵祯和曹皇后施礼。

曹皇后竟然破天荒的走了下来,拉着两人的手笑道:“文相公、富相公,今日得见才子佳人,本宫不胜欢喜,不若你们结为亲家如何?”

说话间,两枚玉佩给了二人一人一枚。

富晴娇羞不已,文同落落大方,放在一起,看起来还真是珠联璧合,天造地设的一对。

文彦博与富弼相视一眼,转眼间就读出对方眼中蕴含的无数意思,当即双双笑道:“承蒙皇后娘娘赐婚,不胜惶恐。”

这就算是定下了,这也是一场集会,曹皇后钦点的一对,当真是成亲也得成亲,不成亲也得成亲。

第237章 雅集集会之御街杀

一场集会,让无数才子心向往之,心痒难耐,心心相印。

至于未央,他自然是把自己的承诺做到了。

本来就是给柳家姐弟找一个最佳伴侣的事情,柳羽在集会上,与一个小门小户的女子看对了眼,柳月娥也与陈糙金风玉露一相逢。

如今看来,事情很圆满,圆满的让未央很是得意。

当然,这只是未央的想法,在外人看来,这是帝后二人,借机展现一下大宋文华风流,盛世太平,更能展示出帝后的风度与器量。

很多人望着帝后所在之地,有的欢欣鼓舞,有的垂头丧气,有的面色淡漠,有的磨刀霍霍。

是的,有的磨刀霍霍。

先前撞了一下冯京的那小厮,来到了一个隐秘无比的角落,手中无端的现出一柄细长细长的小刀。

说是小刀并不准确,因为很长,足有两尺来长,但是却极细,只有小指宽。

小厮拿着小刀,轻轻挥动,一个不知名的才子,就惊恐的睁大了眼睛,眼中尽是骇然之色,嘴里咯咯的,叫不出声音来,双手捂住了脖颈处,那里一道极细的血泉,喷涌的煞是美丽,与天上正在燃放的焰火,相映成趣。

“不要怪我,怪只怪你呆的不是地方!”小厮轻轻说了一句,才子应声倒地。

小厮来到了才子站的地方,这是一座不大不小的假山,他轻轻扣了扣假山上,发出清脆的空空之声,在漫天的焰火之声中,显得毫不起眼。

假山突然打开,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背负横刀的壮汉走了出来,他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小厮,只是点了点头,便旋即消失不见。

一个两个三四个,五个六个七八个。九个十个十一个,壮汉出来不见鸟!

足足持续了一刻钟的功夫,从假山里至少走出了五百多汉子,全都是一样的打扮,一样的横刀。

小厮微微一笑,闪身进入了假山之中,假山缓缓关闭,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狂欢过后,留下的自然不是落寞,而是津津乐道的各种趣事。

毕竟在大宋,娱乐活动这种事情,还是很少的,有钱人的娱乐活动,才叫娱乐活动,比如上青楼,比如办集会之类,至于穷人家,那叫穷折腾。

大宋承平已久,但是帝后亲自出席的娱乐活动,这还是头一遭,这也是帝后头一遭在大宋公开同时露面。

对于某些人来说,这就是个机会,对于某些人来说,这还是个机会。

前者说的自然是心怀不轨者,比如赵允让,后者说的自然是守株待兔者,比如未央。

所谓攘外必先安内,这是未央定下的策略,自然不会更改。

面对烂透了的大宋内部,变法只能图强,但是却防不住有人去篡改变法的成果。

比如皇亲国戚,虽然宗室条例出来了,总有那些不甘心的人,想着自己也是皇家一脉,凭什么就不能过一把皇帝的瘾呢?

如今大宋形式大好,但是对他们来说,就是一柄悬在头顶的利刃,早晚会有落下来的一天。

为了不让利刃落下来,自然是要把利刃拿开,然后毁掉。

这么好的机会,若是不把握一下,岂不是蠢材?

空中淡淡的血腥味,还有羽箭布满金明池的波动告诉他,终于有人忍不住了。

至于是谁,未央暂时还不知道,左右不过是那些不甘心的人。

不过用刺杀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手段,在今晚行动,说明他们已经很急迫了,有点狗急跳墙的味道,说明自己的谋划,是正确的。

雅集集会终于在漫天绚烂的焰火之中结束了。

皇后娘娘满意的跟着皇帝上了车辇,带御器械与无数的侍卫,拱卫着这天下权势最大的夫妇二人,沿着御街,向着皇宫慢悠悠的走去。

咻!

安静的御街上,突然想起一声极其细微的破空之声。

带御器械的头头,那位不知名的高手,双眼一眯,手中一翻,双手各自握住了一柄极大极长的横刀,刀身黝黑,泛着冰冷的光芒。

与此同时,六位带御器械,同时抽出了自己的兵器,围着车辇,形成了一个六边形的防御圈子。

侍卫头领这才反应过来,大喝一声,上千侍卫同时戒备起来,看向四面八方。

叮!

一根羽箭射在了带御器械头头的横刀之上,仿佛是被吸引过去一般,准确无比。

紧接着,便是漫天的咻咻之声,这声音宛如从地狱爬出来的蝗虫一般,霎时间,便占领了御街。

六位带御器械面无表情,手中兵器挥舞的水泼不进,侍卫们牢牢的护住了车辇,一面面大盾树了起来,与羽箭相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这声音极其清脆,宛如有人拨弄琴弦,又如大珠小珠落玉盘。

车辇之中,赵祯面带微笑,紧紧的抓住不停颤抖的曹皇后的手,轻轻的拍打着曹皇后的肩膀,安慰着惊慌不安的曹皇后。

一轮羽箭过后,侍卫死了很多,约摸有上百人。

但是却没有人后退半步,因为他们要保护的,是天下最尊最贵的人物,但凡后退一步,就算是活了下来,也会死去,而且是诛九族的那种死去。

羽箭过后,自然是真刀真枪的硬碰硬。

时间这种东西,是不能耽搁的,时间就是生命,也可以用时间,来收割别人的生命。

一旦皇城的守军反应过来,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当街刺杀的情况下,还能成功。

所以他们射了一轮羽箭之后,便掩杀而来。

两伙人沉着冷静,一言不发,没有什么喊杀声,有的只是兵器的碰撞,肉体的碰撞,还有刀枪入肉令人牙酸的声音。

曹皇后面色煞白,惊慌的看着赵祯。

赵祯温言安慰道:“不用怕,左右不过是一些宵小之辈罢了。”

曹皇后虽然是将门虎女,但是这些年养尊处优,赵祯对她保护的有极佳,何曾见过这种场面,自然惊慌失措,但是赵祯经过幽州大战,自有一种自信,若是天下至尊的自己,被区区几个毛贼就这么刺杀了,简直就是笑话。

。。。。。。。

那小厮静静的在假山中等待着,一双眼睛极亮,在黑暗中如同两颗星星一般。

过了一会,假山一动,小厮双眼一眯,细长的小刀,握在了手中。

未央推开了假山的那山门,面带微笑,走了进去。

假山之中,自然有一条长长的甬道,甬道极长,不知道通向何处,未央不紧不慢的往里走,他的脚步声,极有节奏的在甬道内响起,仿佛鼓点一般,落在了某些人的心里。

黑暗中忽然亮起一点火光,未央的眼睛一亮,朝着火光走去。

过了一会,便来到了火光之处。

那小厮怔怔的看着未央,未央也笑眯眯的看着小厮。

“开封府尹未大人!”

“你是?”

小厮被人发现了行藏,似乎一点都不害怕,也不着急,反而很是沉着冷静,单冲着这份冷静,未央都在心底给他点了三十二个赞。

“在下姓崔。”

“哦!原来是那个崔啊!”

“未大人能识破此局,在下佩服之至,只是在下不明白,我们做的已经足够隐秘,未大人到底如何视频的?”

崔姓小厮似乎不在意自己的生死一般,执着的想要知道,未央是如何找到自己,顺便破了局的。

未央微微一笑道:“本府设局,自然是要请君入瓮的,不然你以为本府闲的没事干,在这里听那些文人胡扯?”

崔姓小厮微微叹息一声,说道:“世人都说未大人乃是辅国之才,惊采绝艳,天下无有能比肩者!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只是”

只是什么?未央接口道:“只是为何本府会自己来追你?或者说你在疑惑,本府为何敢独自一人,深入险地?你对自己很有信心,对自己的智慧也很有信心。”

崔姓小厮沉声道:“自然如此。”

未央悠然道:“可惜你不知道,任何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是浮云。”

崔姓小厮眼中精光一闪,冷笑道:“未大人,在下可不认为,你区区一人,算的了什么实力。

固然你能破局,那昏君自然无碍,但是未大人未必就不会无碍,只要今日杀了未大人,自然也是大功一件。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未大人乃是变法的领导者,杀了你,变法无人主持,自然一切恢复往昔。”

“还是不甘心啊!”未央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崔姓小厮,叹息道:“本府自然亲自来,自然是有把握的,你们如此了解本府,自然知道,本府从来不做无把握的事情。”

崔姓小厮突然诡异的一笑,眼中尽是恶趣味,又有一种决绝的意味在其中。

“是吗?”

未央没由来的心头一紧,鼻子中传来一股极其刺鼻的味道,他毫不迟疑,身躯一动,羽箭陡然大放光芒,在崔姓小厮骇然的眼神中,如同看到神魔一般的眼神中,一只朱雀罩住了未央。

与此同时,轰隆隆的声音响了起来。

这是炸药爆炸的声音!

未央心头愠怒,这些死士竟然根本就没想着能活!最主要的是,火药这么机密的东西,到底是哪个王八羔子泄露出去的!

第238章 大相国寺

轰隆隆的声音不绝于耳,整个甬道如同龙蛇起陆一般,翻腾起来,饶是未央又羽箭护体,在b之中,也被震得身体酥麻,整个人天旋地转的。

一般来说,b,可以湮灭很多东西,在大宋这个没有各种检验设施的时代,可以说是毁尸灭迹的好办法。

就算是未央,面对这种情况,也只是望洋兴叹。

这些人的心志之坚定,绝非一般人可比,说死就死了,死的干脆无比,死的轰轰烈烈,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东西,做的最好的是已经搬迁到幽州的军工作坊,还有就是皇家的作坊了。

未央估摸着,其他地方的作坊,顶多也就做做鞭炮,真正的技术,肯定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那么是谁把,或者说秘方泄露了出去呢?

b终于停止了,未央冲出废墟,轻轻的落在了地面上,四周看去,不由轻轻一叹。

四周一片光头,亮琤琤,闪光光,煞是壮观。

为首一个光头,手持齐眉棍,凶神恶煞,站在废墟之中,警惕的看着未央。

大相国寺啊!这条甬道还是蛮长的嘛!

未央微微一笑,心中开心无比。

一般来说,一个心存不轨的人,想要做一件大事,是不可能不留下首尾的,这世界上本就不存在完美的犯罪,就算是再完美的计划,也不可能不留下一丝痕迹。

此次刺杀,谋划之人显然智商不低,心思谋略,都是最顶尖的,从他能果断炸毁甬道就能看出,这人心狠手辣,做事果断,不似一般人所能做出来的。

而且这炸毁的这段甬道,就在大相国寺的下面,就算是事后有人来查,只要大相国寺的手脚够快,计划够周密,只要大相国寺背后的势力够大,自然能轻易遮掩过去。

这个时代,求神拜佛风靡的很,不仅仅大宋,辽国、西夏、大理、交趾、吐蕃、回鹘等等,又有哪一个不是佛祖的信徒呢?

大宋虽然佛道并行,但是道家自从盛唐之后,对于这种愚弄人的事情,似乎就没了多大的兴趣,一直走的都是高端路线,神棍辈出,朝廷之中的司天监,就是道家的地盘。

佛家不同,人家讲究的是普度众生,什么是众生?自然是这天下芸芸众生。

而且人家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意思就是,无论你干了什么坏事,杀人放火也好,掳掠也好,贪官污吏也罢,只要入了佛门,就算是与前尘往事一笔勾销了。

多好的一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多好的一个敛财聚财的好地方。

未央忍不住又看了那和尚头头一眼,面生横肉,三角眼,鹰钩鼻,一道巴掌大小的蜈蚣刀疤,从左边眉毛,一直划了下来。

这要是个好人,这世界上还有好人吗?

未央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笑眯眯的道:“大和尚,小和尚,都是和尚!这大相国寺的和尚,看着真是精神。”

这句话自然是调笑,但是那些和尚却严神戒备,进去的人是什么人,他们太清楚不过了,出来的却是一个英俊少年,这要是合情合理,除非他们都是瞎子聋子傻子。

“阿弥陀佛!”一声洪亮的佛号,一个身披大红袈裟的大和尚走了出来。

未央看去,不由赞道:

“千般巧妙明珠坠,万样稀奇佛宝攒。

上下龙须铺彩绮,兜罗四面锦沿边。

大和尚好风采!”

那大和尚一身袈裟,极为华美,手握一串念珠,双眼似睁非睁,口宣佛号,排众而出。

听到未央开口作诗称赞他的袈裟,和尚不由心中欢喜,笑道:“居士妙语,老衲生受。”

未央负手而立,在昏昏昧昧的灯光火影下,如同谪仙临凡一般。

“生受?大和尚,我怕你受不起啊!”

大和尚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旋即恢复如常,双手合十,走上近前,低眉顺眼道:“居士从甬道而出,亦将从甬道而返。”

未央闻言,惊诧道:“大和尚,你这话好不讲道理,如今甬道已经毁坏,我如何回去?”

大和尚依旧是那副得道高僧的模样,淡然道:“从来处来,到去出去!居士若是有所不便,自然有本寺僧众,助居士一臂之力。”

未央嘿嘿一笑道:“也就是说,你们要把我活埋了?”

众人沉默,此间发生的事情,太过耸人听闻,漫说未央一个陌生人,就算是当朝首相从甬道出来,也是个杀人灭口的命。

谋逆大罪,有一丝半点的风声透露出去,不管别人信不信,只要皇帝相信了,绝对没有好果子吃,这是华夏千百年来传下来的经验,绝非妄言。

“这就要杀人灭口啊!”未央喟叹一声,看着大和尚笑道:“还未请教大和尚法号。”

那大和尚警惕的看了未央一眼,旋即洒然一笑,将死之人,告诉他又有何妨?

“老衲法号秘演。”

未央双眼一眯,好家伙,还是条大鱼,大相国寺的住持,欧阳修的好友,秘演法师。

这家伙可是可名人,是个很有名的诗人,庆历二年,欧阳修曾经做过一篇释秘演诗集序,就是为自己的友人、秘演和尚的诗集所作的一篇序文,欧阳修一生力辟佛老,认为“礼义者,胜佛之本也”,但是他对才学出众的和尚却十分敬重,交了不少佛门的朋友,秘演便是其中的一个,在释秘演诗集序中,介绍了秘演这位诗坛奇士,特别是秘演这样一位怀才不遇、隐身佛门的“奇男子”形象,文章写得慷慨呜咽,充满人生悲凉之感。

这位秘演,也从一个大相国寺的和尚,风靡全国。

由文坛盟主为他扬名,不出名也难。

只是未央看着这秘演和尚,无端生出厌恶之意,或者这与他本身就是个无神论者有关,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和尚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和尚。

秘演或许是,但是如今看来,也不是啥好人。

和尚们不事生产,但是却坐拥无数土地,古代很多寺院的土地都来自nn的赐予,如果寺庙里的方丈和当权者关系密切,自然能得到大量的土地,如果一心念佛,和官家毫无往来,那基本上生存是比较困难的。

从古至今,佛教寺院不乏有钱的富商巨贾供养寺庙。据说,这个捐赠的数目是非常大的,一个寺院有那么四五个金主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了。另外,古代在寺院附近的一些农民,也会把自己的田地送给寺院。也有一些僧人出家钱有不少资产,出家以后,这些资产就带到寺院,成了寺院的公产,不交税不纳税。

最关键的是,寺院在很早以前就开始涉足金融业了,具体就是将种田的收入、信徒施舍的财物积累起来成立一个大的金库,这个金库有个名称叫做“长生库”,有专人管理,可以给需要资金的人放一些贷款,收取一些利息。和我们今天的钱庄、金融贷款公司差不多。

寺院规定每年正月的某一天,是信徒向寺院捐钱的时候,这些钱寺院收集起来有专人管理,可以用来修缮寺院,也可以放在长生库里放贷款,这个收入远比寺院的种田和制造业来到收入高,但也有不少风险,至于有人会不会欠款不还,寺院该如何索要就不得而知了,大概靠的就是一个良心吧!谁敢欠佛的钱,这个心理压力够大的了!

大相国寺是什么地方?坐拥开封地利,大宋四朝皇帝,都尊崇有加,赏赐颇多,一些商贾投献田产,甚至有些官员,都把田产赠送给大相国寺。

这些都不是未央所看重的,田产而已,现在进行变法,田产早晚会拿到手的。

他在乎的是大相国寺掌握的金融业。

这么庞大的产业,背后必然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未央当初制定方略的时候,有一篇是专门针对寺庙所写,但是与赵祯商议过后,却没有流出去。

寺庙之事,兹事体大,一旦动了寺庙,无数的信徒,无数的官员,甚至皇亲国戚,都不会坐视不理,到时候未必就会比动世家大族,容易多少,而且可能更难。

今天有送上门的把柄,未央要是不抓住,简直就是对不起这天赐良机。

“蓬莱未央,见过法师。”

秘演法师愣了愣,旋即身体发冷,打了个哆嗦。

未央是谁,他比谁都清楚,是这次刺杀计划的第二目标人物,当然,他们本来就没天真的人物,可以杀了赵祯,未央可以说是首要目标人物。

只是他没想到,这位未央,天下金融系统的老大,暨行书院的创办者,开封府的府尹,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未央未大人,竟然从甬道里走了出来,而且看样子毫发无伤。

“杀了他!”秘演和尚再也顾不得风仪,暴喝一声,手中突然显出一柄三尺长的戒刀,一刀就向着未央的顶门砍去。

未央这时候还有心思笑,他笑的极其快意,极其诡异,极其猖狂。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0章 了空佛印

未央正思索间,迎面走来一个小光头,这小光头生的眉清目秀,一脸的安宁祥和之意,乍一看去,在火光下如同佛子一般。

未央双眼一眯,笑眯眯的看来一眼秘演法师,说道:“大相国寺果然藏龙卧虎啊,一个小沙弥,就颇为不俗。”

秘演法师连忙出口,“了空,这半夜三更的,你到处瞎逛什么。”

未央心中一惊,细细打量那和尚,了空这个法号,在中华历史上,出现的次数不过寥寥,最出名的,当然是苏轼的那位酒肉挚友,佛印大和尚。

只是那位佛印,是出了名的游戏人间,不萦外物,形象自然也不会好到哪儿去,未央实在不能把眼前这个清俊的小和尚与历史上那位邋遢的行脚僧拿来对比。

不过历史嘛,是允许假设,允许猜想的,或许人家本就是个得道高僧,只是被后人丑化了一下,也未可知。

了空行走之间,颇有法度,来到近前,双手合十,大道:“住持大师,小僧来大相国寺多日,也打扰了多日,如今小僧已经辩遍寺中僧众,当离去了。”

秘演法师面色变得更加难看,这了空生有佛性,虽然才十几岁,但是却对于佛根深种,对于佛门典籍,触类旁通,最善辩法,这些年游历天下,从南到北,让不少寺庙丢了脸面,大相国寺是全国寺庙之首,最为尊贵,如今也不能阻挡一二,自然觉得面上无光。

“了空?”未央好奇的道:“云门宗僧,云门四世延庆子荣的高徒?”

了空轻轻的抬起了头,疑惑的看了未央一眼,仿佛对于未央知道自己的来历,颇为奇怪,世人皆知了空乃是当世最具佛性之人,但是却未必知道他的跟脚,这位少年人如何知道的这般清楚?

“这位居士,你我曾经相识?”了空疑惑的问道。

未央呵呵一笑,说道:“你我并不相识,只是我有一好友,精善佛门经典,曾经与我说过那么一嘴,了空和尚,乃是当世最具佛性之人,早晚会成为一代佛门宗师。”

了空合十一礼,谦逊道:“阿弥陀佛,居士过誉了,尘世浮名,皆是云烟。”

未央嘿嘿一笑,这位了空,就是那位佛印,若是不出意外,这位小和尚,后来肯定遭受了什么变故,所以才变得嬉笑怒骂,游戏人间。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位小和尚,绝对是大宋最具名气的和尚之一,能与苏轼这种逆天妖孽结为好友,显然本身才学也是非凡。

未央对这家伙太了解不过了,自然知道他是什么本性,佛性深重之人,也是最为执拗之人,这种人绝对不是好惹的,所以未央并不想做些什么,毕竟这家伙后来会是苏轼的好友,未央也乐于见到一桩世所流传的佳话诞生,不然中华历史上的趣事,岂不是少了很多?

未央悠然道:“了空和尚,既然存了离意,那就速速离去吧。”

了空淡然,微微一笑,对秘演法师再次合十一礼,飘然而去。

秘演法师看着离去的了空,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最终没有说出来。

未央见状,笑道:“秘演法师,既然你已经认命,本府也不多说,把你知道的,听到的见到的,都一一详细做好记录,本府自然会给你大相国寺一条活路。”

秘演缩了缩脖子,仿佛未央平淡的话语,是刀子一般,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似的。

“未大人,小僧虽然知晓一些秘闻,但是我敢说,你敢听吗?”

秘演法师心中一横,知道这事自己最后的筹码,不得不慎重,大相国寺如何,他倒是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自己的生命。

“只要你承诺饶小僧一命,小僧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未央好奇的看了他一眼,笑道:“法师认为,你还有跟本府谈判的资格?”

秘演法师咬了咬牙,“未大人固然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但是小僧的大相国寺,也不是任人宰割之处,如今你我身处大相国寺之中,小僧还是有机会的!”

“哦?”未央微微一笑道:“法师尽可一试就是。”

这个世界上,有好人坏人痴人妄人诸般人等,在秘演法师的眼中,未央似神似仙,却妖异非常,自然属于妖人。

所以他狂呼高喊道:“僧兵何在,速速降服妖人!”

当一种大小光头又把未央包围起来的时候,未央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这样子有用吗?自然有用,最起码秘演法师,有了逃走的空间与时间。

和尚修行,讲究清心寡欲,断绝红尘,但是又有几个和尚能做到呢?

秘演法师很贪,贪财也贪色,更贪权。

所以他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了开封炙手可热的大相国寺住持,又结交权贵,做了座上宾,如此以来,自然财源滚滚,美娇娘这种物件,自然是不在话下。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秘演法师断不了红尘,自然要为自己的那些子子孙孙考虑,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扛得住严刑拷打,可是又惜命,不想死。

没有决绝的意志,自然只有逃跑一途。

经过先前一场战斗,秘演法师自然知道,这些僧兵挡不住未央,但是哪怕只有那么一丝丝的希望,他也想尝试一下。

所以他很可耻的跑了,跑的那叫一个脚底抹油,那叫一个神行百变,那叫一个姿势狼藉。

未央这次倒是没有杀人,只是逐一打晕在地,所以耗费了一些时间,他看向秘演法师逃去的方向,不由笑道:“好像一条狗啊!”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未央这句话有赞美之嫌!而且是名言名句,有剽窃之嫌!

不过未央没有心思想这些,他已经游览过了大相国寺,这地方确实是个好地方,不仅仅是地理位置极佳,而且山清水秀的,在开封都是一块宝地,用来做寺庙,确实可惜了。

他扫了一眼那些厢房,朗声笑道:“今日本府再此办公,尔等都是证人,最好不要存了逃走的心思,不然本府雷霆之怒,你们还承受不住。”

厢房内,要么是有钱的,要么是有权的。

这些人,可以说是大相国寺的根基所在,因为就是靠着这些人,大相国寺才能聚集起偌大的家业,能办的起所谓“万姓交易”。

他们自然不敢动弹,在开封,认识或不认识未央的人,听到这么一句“本府”,都知道这位就是那位神秘的天下集团的董事长,大宋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的实际掌权人,开封府的府尹,未央未大人。

传闻这位未大人出身军旅,杀伐果断,曾经参与了幽州之战,立下大功,而且一手创下偌大的家业,就算是未央再神秘,如今在很多人眼里,也没有那么神秘了。

褪去了神秘的外衣,未央杀伐的一面,更让人惊惧不已。

“未大人放心,我们就在这里呆着,绝对不动。”一个心惊胆战的声音传来,其他人顿时应和起来。

未央满意的点了点头,旋即道:“不要想着从地道之类的地方逃走,否则后果自负。”

厢房内,不知多少人浑身发抖。

开封密密麻麻的下水道,是无忧洞的老巢,无忧洞覆灭,下水道被未央整改监控,只有大相国寺这里,还有一些,既然未央这么说了,那么自然会有人守在下水道出口,谁敢进去,谁就是个死字。

未央晃晃悠悠的走下山门,一道火龙在大相国寺外,盘旋了数圈,马嘶人吼之声稀稀拉拉的传来。

过了一会,怀抱龙雀刀的东方风华缓步走来,老远就笑呵呵的道:“未老弟。”

未央嘿嘿一笑,迎上前去,一眼就看到了东方风华后面缀着垂头丧气的秘演法师。

“风华兄,多谢了。”

东方风华笑道:“这老和尚从一处密道走了出来,正好被我撞见,想到你白日的吩咐,就抓了他,拿来见你。”

说完,一把揪住秘演和尚,提了过来,跟提个小鸡仔似的。

东方风华号称“杀神”,如今是城管大队的最高领导,手下兄弟数万之多,整日里做些扶老奶奶过马路,帮老爷爷推车的事情,早就腻歪了,今日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少的了他?

“法师,咱们又见面了。”未央依旧是笑眯眯的样子。

秘演法师认命了一般,闭着眼睛,不说话,但是眼珠在眼皮子低下不停的转动,双手不停的颤抖,显然已经极怕。

“风华兄,还要有劳你把此人送去开封府。”

东方风华笑道:“好说好说,御街那边的事情,已经妥了,鲁常兄弟率领锦衣卫一个冲锋,就拿下了那些逆贼。”

秘演法师已经绝望了,寥寥几句话,他就听出来了,今日的刺杀行动,自以为做的很隐秘,很完美,实际上早就落在别人的眼中,或者说,他们就是被未央的计谋引出来的。

不过敢拿皇帝和自己当诱饵,下了这么大的本钱,秘演法师觉得自己输的也不怨。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1章 滕山长病危

未央到家的时候,蔓菁一脸惶急的等着他。

一看到未央,蔓菁忙不迭的跑了过来,看面色,绝对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能让一向沉稳大气的蔓菁,如此失态。

未央皱眉,莫非是赵祯与曹皇后出事了?那可就真是大事。

“夫君!滕山长病危了!”

未央面色大变,脑袋中“嗡”的一声,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蔓菁。

“怎么回事?前些日子我与滕夫子还通信,信中一切安好。”

蔓菁一把抓住未央的胳膊,十指用力,指甲几乎都陷进了肉里面。

“大嫂来信,说山长突然病危,医学院那边束手无策,已经病入膏肓了。”

怪不得蔓菁如此失态,她从扬州被未央带到蓬莱,一介青楼女子,本来就心中忐忑,书院是何等地方,她自认为身子不清白,唯恐亵渎了书院。

但是滕子京给了她最大的宽容,不仅让她在书院行走,而且颇为关照,让她有机会接触到了顶尖的学问,这才有了现在的她。

滕子京待蔓菁,如师如父,把他当成了女儿一般。

若没有那位敦厚长者,就没有现在的蔓菁,她怎能不失态?

未央比她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与滕子京的感情更深,从他横空出世开始,这个老头给了他最大的支持,可以说是毫无条件,毫无保留的支持与信任,若非如此,哪有现在的未央?哪有现在天下集团的势力?

天下集团,可以说有一半是滕子京的意愿,未央也深受他影响,这才能在这大世之中,奋发崛起,不然以他的性子,坐看天下风起云涌,才是最合理的。

他能走到现在,可以说是滕子京一手推上来的。

他多次想要拜入滕子京门下,但是滕子京全部拒绝了,这老头认为未央的才能,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不愿收未央为弟子。

未央也没有强求,后来范仲淹到了蓬莱,也是滕子京暗中相助,把他推荐给了范仲淹,成就了一段佳话。

但是无论是晏殊、范仲淹、吕璹这些宰执重臣,还是欧阳修这等文坛盟主,到了蓬莱,都没有动摇滕子京山长的地位,滕子京论政治才能不如他们,但是论及教书育人,比他们可强了不少,再加上未央的私心作祟,自然稳如泰山。

如今这泰山要倒了,未央怎能不心急。

他拍了拍蔓菁的肩头,安慰道:“放心,我们这就回蓬莱,夫君的手段你是知道的,一定能治好滕山长。”

蔓菁眼睛通红,一个劲的哭泣,早就被此事夺了心神。

未央高喊道:“鲁常!”

高大威猛的鲁常走了进来,未央吩咐道:“我有急事,若有人找我,就说我回蓬莱了,开封的事情,你去跟陈琳说一声,至于维持治安之事,你与东方风华一起负责,不可懈怠。

另外,你们主母有孕在身,让仆役好好照料。”

鲁常领命而去。

未央心情急迫,也没工夫去找别人另作安排,心神一动,羽箭陡现,他抱着蔓菁,也顾不得遮掩。

一只朱雀,从未府腾空而起,转瞬间直入青冥,往东而去。

这时候正是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整个开封突然喧嚣了起来,朱雀再现,大大上吉!当年皇帝实施新法,正是奉天承命,顺应天时!

未央速度急快,根本懒得理会开封因为自己一时着急引起的轰动。

千里之途,转瞬而至。

两人径直落入蓬莱阁,散去羽箭,显出身影。

蓬莱阁上,一片悲切,学子们围满了阁楼周围,垂头丧气,老师们在阁楼内来往奔走,不知所措,医学院的几位老师,在一起唉声叹气的,徒呼奈何。

未央驾驭朱雀而来,顿时惊呆了众人,他来不及解释,拉着蔓菁就进入了蓬莱阁,众人赶忙让出一条道路,让未央进入阁楼之中。

看着床榻上那位形销骨立的老者,未央心头一酸,眼睛通红,两行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蔓菁当时就尖叫一声,昏厥在未央的怀中。

杜纤云看到这两口子,叹息一声,接过了蔓菁,对未央点了点头。

未央会意,来到了滕子京的床榻之前,两根手指搭在了滕子京的脉门之上。

“别费劲了。”滕子京缓缓睁开眼睛,笑呵呵的道:“病入骨髓,纵然华佗、扁鹊在世,也无能为力。”

未央沉声道:“总要试试。”

滕子京呵呵一笑,知道拗不过他,便由他去了。

未央心中越发的沉重,早些年,他为滕子京调养身体,加之以羽箭清除他体内沉珂,按理说,滕子京再活个三十年不成问题,如今突然病倒,而且来的如此凶猛,定然另有缘由。

果不其然,羽箭化作微不可查的流光入体,未央似乎看到了滕子京体内一般,这老者的心脉之中,有一种极其猛烈的毒素,让老者身体大受其害。

若是寻常人,自然是没有办法,但是未央不是寻常人,他以羽箭一点一滴的把毒素剥离出来,一边剥离,一边流泪。

这毒素已经极大的损害了滕子京的身体,就算是他这次把滕子京治好了,老头也精气大损,寿元定然有碍。

滕子京惊喜的发现,自己的力气,似乎一点一滴的回到了老迈的身体里,不由老怀大慰。

“二郎,切莫徒生杀孽。”

未央冷冷一笑,依旧两根手指搭在脉门之上,“老头子,你自己心里既然有了猜测,那就最好不过,今日是你,那明日就可能是范相公、晏相公、苏洵、吕璹,后日就可能是我书院的学子,是我天下集团的精英!”

滕子京一愣,旋即喟叹道:“这些人想要拖延你的步伐,想要重回以前的时代。”

未央毫不客气的打断滕子京,“你放心,漫说你没死,就算是你死了,我也不会停下,我会让他们知道,历史是要前进的,而不是后退!谁敢挡住历史的车轮,那么,我就驾驭这辆车,碾碎他们的脊梁,让他们生生死死来还债!”

话音一落,未央的手指松开了滕子京的脉门,阁楼的大门,也被推开,范仲淹、晏殊等人,一脸惊诧的看着未央。

未央恭敬的给诸位老者施礼,恭声道:“未央多谢诸位,撑起书院,照看蓬莱。”

众人还礼,范仲淹与晏殊上前,查看了一下滕子京的状况,欲言又止。

未央笑道:“诸位放心,滕老的身体已经大好了,只需要修养一些时日,就当无碍。”

范仲淹叹息道:“然正啊!这些日子,真是辛苦你了。”

未央微微一笑,看向诸位老者,说道:“谈不上什么辛苦不辛苦,学生本来就是个惫懒的性子,只是看不得那些人欺压良善罢了。”

晏殊沉声道:“如今他们敢对书院下手,我们就不用客气了。”

未央点头,这些老头,每一个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若非如此,又怎能在朝堂立足?而且成就宰相高位?滕子京是个例外,所以他混的不好,苏洵也是个奇葩,所以到现在连个功名都没有。

他们既然心中有数,未央自然心中也有数。

“诸位放心,既然他们用下毒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那么我就不客气了,我要让他们知道,有些事情能做,但是有些事情做不得!

看来我前些日子太过心慈手软了,还想着他们都是大宋子民,能放一马,让他们改过是最好的,如今看来,不施雷霆手段,发金刚之怒,他们就不知道,这天下,到底谁才能做主。”

未央这话,自然有大不敬的嫌疑,但是在座的都是自己人,未央心中一腔怒火无处发泄,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滕子京轻咳两声,晏殊连忙拿了个枕头,让他靠着枕头坐了起来。

老夫子依旧是温润如玉,他微笑道:“靠着杀伐果断,固然能成就你我心中所想,但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如今我们争的不仅仅是新法的施行,还有这天下大道。

儒家倒了,有些人必不甘心,有些人想要立地成圣取而代之。

我们书院兼容并蓄,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我下毒,做出如此龌蹉之事。

但是我们却不能这样做,所谓以德服人,以理服人!

做事还是要循序渐进,海纳百川的。”

未央急躁的在室内走来走去,猛地停下脚步,愤怒的吼道:“你就是个烂好人,人家刀都架到脖子上了,还说什么以德服人?

老子这次不把他们打怕,老子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然正!”范仲淹淡然道:“老滕说的不错,他今日下毒,你就去屠他满门,他明日下毒,你还去屠他满门,我大宋有多少人口,让你s?

他们做错了,我们纠正就是,杀来杀去的,都是宋人,又有什么意思?”

未央豁然止住脚步,范仲淹说的不错,但是其中蕴含的深意,未央却是明白了,但是想让他轻轻放过,那是不可能的。

他咬牙切齿道:“不交出几个重量级的人物,我是不会放手的!”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2章 此去杀人(一)

几个老头互相看了一眼,摇了摇头,他们知道未央的性子,若是别人也就罢了,但是滕子京与未央的关系非比寻常,这些人拿滕子京开刀,那是找死。

苏洵叹息一声,递给了未央一沓纸张。

未央沉默的接了过来,以蓬莱的力量,不可能不知道是谁下的手,在滕子京出事的那一刻,蓬莱就着手开始查,蓬莱本就不大,加上书院的力量非同小可,抽丝剥茧之下,自然很轻易就查出来了。

一个小小的厨子,只因为贪心之下,收了一万贯钱财,就暗中下手,在滕子京每日的茶水中,添加了一些特殊的毒素。

这本就是很好查的事情,滕子京身边的人,能接近他的很多,但是能伺机下毒的,却没有多少,能拥有这般诡异的毒素,让医学院众人束手无策的,那就更少了。

所以毒素必然是外来的,通过某一人,下了手。

这个厨子,数日前在蓬莱海边被渔民发现,一身皮肉破破烂烂,若非厨子的亲人,靠着一块胎记认了出来,只怕还不能确认。

有了人,自然能查到这人的猫腻,纸张上写的很明确:

西北!崔家!

江南!王家!

未央冷冷一笑,随手把纸张丢入了屋里的火盆之内,瞬间化作飞灰。

“书院山长被害,保卫科责无旁贷,我会亲自去问责!”

顿了顿,未央继续道:“诸公,这是第一次,绝不会是最后一次,从今往后,你们一定要保证人身安全。”

未央说的极其认真,极其郑重。

“书院有你们在,才是书院,若是你们没了,我要这书院作甚?”

“不管是谁,敢对书院下手,我绝不会客气,王家与崔家,我会亲自出手,让他们知道动了书院的代价。”

“不要怪我心狠手辣,我只是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还有你们,所谓贼心不死,不打疼了他们,今日来一家,明日来一家,大家毒来毒去的,这个天下会成为什么样子?”

滕子京身体虚弱,晏殊当仁不让的成为了主事人,他点点头道:“然正,书院是我们的心血所在,自然不容亵渎,本来我们打算自己解决,既然你要出手,那就果断一些,有了这两家祭旗,也能震慑一些宵小。

不过作恶者,诛杀首恶既可,他们的家人不知情者,就放过吧,免得杀戮过甚。”

未央微微躬身,施礼道:“诸公,这次的事情是个教训,主要责任在我,近些日子重视幽州开发,却忽略了蓬莱是我们的大本营,容不得有半点闪失,我会加派人手,杜绝此类的事情。

当然,若是有人再敢做此恶事,我一定不会放过。”

吕璹今年十多了,身体一直不大好,这是自然法则,未央也没有办法。

他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来,未央赶忙上前,对于这个一开始就支持他的老者,未央保持着最崇高的敬意。

“然正,老夫年岁大了,估摸着也活不了几年了,这些年看着你折腾,看着蓬莱的变化,看着大宋日新月异,已经够了,老夫已经无所求了。

但是老夫还是放不下啊!大宋若是不能图变图强,早晚还会落入那些奸贼的手中,祸国殃民。

书院虽然培养了不少人才,但是天下何其之大,不是所有人都支持我们的。

任重而道远,以后做事,还是要多想想,多看看,万不可意气用事。”

未央郑重的点了点头,“吕夫子放心,然正晓得。”

吕璹说完这几句话,已经用尽了力气,听到未央的应答,满意的笑了,靠着太师椅,竟然假寐了起来。

未央心中一痛,这些老人的年纪都不小了,吕璹是年纪最大的,若是熬过明年,就十了,所谓七十三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未央是个重感情的人,看着几位老人日复一日的老去,又怎能不悲伤?

蔓菁苏醒过来,陪在滕子京的身边,至于未央,怒火滔滔,一刻也等不了,这会已经来到了江南。

王家的府邸很大,金陵繁华之地,能占据数百亩的地方,这就不是一般人家能有的待遇。

未央来到王府之前,看着奢华的大门,光是那柱子,都是金丝楠木打造而成,合抱粗细,金贵异常。

朱红色的大门透着古韵,白玉阶上满是那令人心碎的落英,彩色的琉璃瓦上折射出绚烂的光华,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错落有致,江南水乡般淡淡柔柔的雾霭。

未央站在那里,眯起了双眼,他迈步上前,似乎如同回自家府邸一般。

看门人看着一个贵公子走过来,当即笑吟吟的迎了上来。

“这位公子,敢问您拜访何人?”

说话间,看门人看了看未央腰间的宝剑,不由心中暗道:这年头还有配剑的?真是少见,想江南文脉鼎盛之地,这位若是个武夫,岂不是玷污了我王家的门楣。

未央微微一笑,也不作答,依旧拾阶而上。

那看门人皱了皱眉,却不敢阻拦,因为从这贵公子的身上,他感受到了一股极其凌厉的气息,让他心生畏惧,自然不敢阻拦。

不过眼看未央就要进入大门,看门人终究害怕受到责罚,心一横,小跑两步,拦住了未央。

“公子,王家规矩森严,公子若是前来拜访,还请递上拜帖,若是游玩,还请另寻他处。”

未央一愣,旋即笑了起来,这人还算是厚道,没有直接让人把自己扫地出门,也罢,就放过他吧。

“你且放心,我此来,是受了王家的王允朗所邀,前来做客的。”

做客自然是做客,只是客有好客,也有恶客,未央自然是恶客。

那看门人似乎松了一口气,连忙道:“既然是三老爷的朋友,自然是王家的贵宾,您稍等,我去通禀一声。”

未央点了点头,那看门人立马就往门里走去。

“唉!还是心软啊!”未央叹了口气,自顾自地走了进去,这一进去,不由赞叹王家之富贵,不逊他们的老祖宗。

正前方是一堵筑在水上的照壁,约两米高,上覆黑瓦,墙头砌成高低起伏的波浪状,正中一个月洞红漆大门虚掩着,有琴音和着曲声隐约传来。

未央径直绕过照壁,照壁后是个精致的园子,有人披纱抚琴,指尖起落间琴音流淌,或虚或实,变化无常,似幽涧滴泉清冽空灵、玲珑剔透,而后水聚成淙淙潺潺的强流,以顽强的生命力穿过层峦叠嶂、暗礁险滩,汇入波涛翻滚的江海,最终趋于平静,只余悠悠泛音,似鱼跃水面偶然溅起的浪花。

“好!”未央不由赞叹一声,惊起了无数慌乱之人。

一些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家伙排排坐,一个女子在亭子之中双手抚琴,手指停在了那里,傻乎乎的看着未央。

那女子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

“你是哪家的小辈,竟然敢扰了王家大爷的堂会!”

一个胖胖的家伙怒气冲冲,如同一条狗一般,急不可耐的冲出来冲着未央嚷嚷。

未央看了一圈,最终目光钉在了一个面色威严的老者身上。

那老者约摸五十多岁,保养的极好,三缕长髯,面色红润,穿了一身黑色常服,浑身散发着极其强大的气场,想来就是王家家主,也就是那位王家大爷了。

未央上前一步,这一步跨出,众人面色数变,这就有点嚣张的意思了。

王家大爷冷哼一声道:“哪来的不知礼数的小子,速速于我打出去。”

那看门人连忙上前,耳语了两句,王家大爷不悦道:“老三是怎么回事,自己不回来,却让不知名堂的人前来搅扰。”

对于世家来说,经商是一回事,但是他们骨子里依旧清高清贵,对于商贾大抵是看不起的,王允朗固然是王家的老三,执掌家中财富,为家中敛财,但是在家中的地位,甚至还不如一个王家后辈,这是这个时代最大的问题。

未央微微一笑,说道:“王家大爷,鄙人今日来访,自然是有要事,还请大爷散了堂会,这些友人之类的,一起散了吧,免得一会听了不该听的,见了不该见的,是要出事情的。”

王家大爷皱眉,还未说话,那个矮胖的家伙又说话了。

“小子,你是不是不知道这金陵城中,王府是什么地方?岂是你能颐指气使的地方?”

未央不悦道:“王府?你要是姓黄,是不是就成了皇宫?鄙人说了,此来有要事,若是王家大爷愿意留你们在这里听一听,看一看,那么你们就留在这里也无妨。”

王家大爷冷笑道:“无事不可对人言!我王家行得正坐得直,nnbr之下,岂有龌蹉之事,就给你一次说话的机会,又有何妨?”

未央诡异的看了他一眼,笑道:“当真?”

王家大爷不置可否。

未央叹息道:“那大家就在这里吧!”

说完,未央握住了眼见龙吟剑的剑柄。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3章 此去杀人(二)

王家大爷眼睛一眯,当即怒斥道:“给我打出去!”

此言一出,王府内,钻出来上百家丁,各执刀枪棍棒,凶神恶煞,齐齐向着未央涌来。

未央握剑的手还未离开剑柄,也并未抽出龙吟剑,只是站在那里,淡淡的微笑,说道:“王家大爷,我给你个机会,你告诉我崔家在什么地方,你王家的血脉,留一支,用以传承。”

王家大爷不说话,面上显出狠戾之色,今天他还不容易请了金陵第一名妓,前来献艺,正打算献艺过后梳拢一番,哪知道一个没有名堂的小子,竟然无端端的闯了进来,破坏了自己的好事,怎能放过?

未央叹息一声,刀剑临身之际,他抽出了龙吟剑,霎时间,一道道光线从剑鞘之中涌了出来,无穷的光线,向着四面方铺了开来。

光线散开,宛如一朵美丽的花朵,妖冶非常,未央站在光线之中,手持龙吟剑,阵阵龙吟不绝,如同花蕊一般,光芒四射。

这光线极亮,只听一阵阵惊呼之声,不知多少人受不了光线的,扔下了手中的兵器,痛的哇哇大叫。

光线临身,化作夺命锁魂的利刃一般,眨眼间的功夫,痛呼之声消散一空。

未央还剑入鞘,依旧站在那里,面带微笑。

王家大爷被光线的眼泪直流,待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满地的残肢断臂,血流成河,顿时尖叫一声,昏倒了过去。

这时候,院子里除了未央,只有那个看门人,王家大爷,还有那位名满金陵的名妓。

倒不是未央怜香惜玉,只是这名妓的琴音实在是美妙,堪称当时一绝,实乃他生平仅见,这事艺术家啊,艺术家就要保护起来,让他不舍得下杀手。

说白了,还是未央的收藏癖作怪,见不得好东西,只要是好东西,都有收藏的习惯。

蓬莱聚集了那么多名儒大师,当朝重臣,还有那些后世鼎鼎大名的才子,不就是这个原因吗?

他笑吟吟的上前,来到了吓成狗的看门人面前,和颜悦色的道:“掐人中。”

看门人浑浑噩噩的把王家大爷扶了起来,狠狠的一掐。

王家大爷有又转向,看到未央,差点又没昏厥过去,他多想这是一场噩梦啊!自己到底招惹了什么人物啊?这般手段,绝非一般人所能比的。

未央笑道:“你错失了一次机会,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告诉我崔家在哪儿,我留你王家一个后辈的性命。”

刚刚是一支,现在是一个,差之不可以道理计。

王家大爷不敢再拿捏了,他哆哆嗦嗦,半晌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未央终于不耐烦了,“快一些,我的耐心有限。”

王家大爷终于稳住了一些心神,颤颤巍巍的道:“你留我一命,我告诉你崔家的位置。”

未央皱了皱眉头,叹息道:“死到临头,果然只想着自己,你王家也是千年大族,族中老幼没有一千也有百,你就没想想他们吗?”

王家大爷从喉咙中挤出一句话来,“他们的死活,管我甚事,只要我活着,王家自然有再起之时。”

未央点了点头,这话不错。

“你不想知道我是什么人?”

“不是皇家的人,就是蓬莱的人。”

未央失笑道:“你倒是都明白,看来开封的事情,和蓬莱的事情,你都参与了。

现在告诉我崔家的位置,我可以考虑考虑。”

王家大爷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摸出一张发黄的羊皮卷,哆哆嗦嗦的道:“这是崔家的位置。”

未央看了一眼,微微一笑,旋即一道剑光闪现,王家大爷的头颅飞出老高,一腔热血冲了出来。

头颅落地,王家大爷依旧满脸的不可思议,仿佛在询问为何未央说话不算话。

未央笑道:“我只是说考虑考虑,不好意思,我考虑后觉得,还是杀了你为好。”

那门子咯吱一声,这下子倒是晕倒了,任谁见到一个杀人魔头,杀完人之后,还言笑晏晏,心理上都承受不住。

但是有人却承受住了,那位弹琴的名妓,双眼淡漠,看着未央,似乎要把未央看穿一般。

未央好奇的拾级而上,来到了近前,笑道:“弹首曲子听听。”

那女子淡然的看了未央一眼,双手抚琴,琴音乍起,激烈雄壮,气势伟岸激昂,跌宕起伏。

未央细细欣赏,十面埋伏本是琵琶曲,能以瑶琴弹奏到这种境界,实属难得。

王府很大,前院的人虽然被未央杀光,后院是女眷的地方,未央想了想,提剑进入后院。

约摸一刻钟的功夫,未央胁下夹着一个幼童,来到了前院,这时候,十面埋伏正好到了最处,凄切悲壮,断然急煞,声若裂帛,戛然而止。

那女子看向未央,面色依旧如常,仿佛眼前的这场杀戮,在她的眼中,只是寻常之事罢了。

未央随手把那幼童扔在地上,鼓掌笑道:“好一曲十面埋伏。”

女子起身,款款一福。

“公子为何不杀妾身?”

“本无罪孽,何必杀你。”

“公子打算怎么处置妾身?”

未央一愣,旋即笑了,这金陵名妓是个清倌人,但是王家灭门之时,她正在当场,而且还活了下来,只怕谁都不信,她与这场灭门之祸没有关系。

女子歪着脑袋想了想,旋即摇头道:“公子乃是大人物,既然不屑于杀我,却不能置我于不顾,这二人乃是王家之人,若是有心人,自然能查出来这二人的来历。”

未央想了想,点头道:“也罢,我那里正缺一个琴艺老师,我看你技艺颇精,不若随我前去也行。”

女子叹息道:“公子真乃妙人也。”

这女子心思通灵,竟然看出了未央的打算,这位公子显然早就看中了她,不然区区一个歌妓,就算是金陵头牌,只怕人家也不会放在眼里,之所以说了这么多,不过是忽悠自己随他而去罢了。

未央自然是这个心思,这么妙的人儿,放在金陵实在是浪费,搜罗到蓬莱多好,还能养养眼。

未央也不啰嗦,随手打晕了那女子,抱起瑶琴,羽箭横空,径直往蓬莱而去。

到了蓬莱,把女子交给了杜纤云,顺便解释了好大一通,自己绝非贪恋美色,只是书院阳盛阴衰,为书院计,弄个n平衡一下罢了。

至于蔓菁,这会还在照顾滕子京呢,却是不知道这档子事,不然又要惹来麻烦。

安顿好女子,未央径直来到了西北延安府。

地图上标注的地方,就在延安府境内。

拦着是大宋与西夏交锋之地,李元昊登基称帝之后,双方在此处打的你死我活,不可开胶,一度失落数次。

不过自从大宋装备了精良的铠甲兵器,再加上火炮之利,如今早就收复了延安府,李元昊面对彪悍的大宋军队,也只能徒呼奈何。

当然,最关键的是,延安府有一彪彪悍无比的军队,就算是比之狄青的亲军,也不遑多让,那就是种家军。

世人都知道杨家将,却不知种家军,长安人种世衡创建的种家军,比杨家将的名气大,比杨家将的作用大,只不过杨家将走上了舞台,被渲染得出了彩,而种家军却走进了线装书,被文字湮没了。北宋统治的16年间,种家军英雄辈出:种世衡、种诂、种谔、种诊、种谊、种朴、种师道、种师中皆为将才。种家子弟五代从军,数十人战死沙场。

铁马金戈、碧血黄沙,杨家将、种家军时光倒流千年,北宋王朝战事连连,西北烟尘里,塞上马嘶中,十五万种家军正与敌人交战。他们的最高将领都是长安人,血脉中澎湃着渭河n,气质中显露出关中风骨。他们有的率孤军深入荒漠,中箭死在马背上,由战马负尸而还有的皓首白须,六十多岁仍在战场上拼杀。有宋一朝,种家军无数将士血染黄沙,可歌可泣。

种老将军在庆历五年去世,种世衡死后,他的个儿子皆在军中服役。人都说杨家将满门忠烈,七狼虎出幽州,殊不知种家军更勇猛,种家一家数代保大宋。

如今种家的当家人种诂,与他的兄弟种诊、种谔并称“三种”,皆为将才,不可小视。

未央对于种家一直很是崇敬,但是一直没有机会相见,这次来,他是来复仇的,自然也不能照面,颇为惋惜。

崔家所在之地叫做嘉岭山,这座山现在不是很出名,但是在后世,却是大名鼎鼎,因为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宝塔山。

巍巍宝塔山,滚滚延河水,经常出现在诗人、画家的笔下,人们歌颂宝塔,怀念宝塔。

其上有一座宝塔,始建于唐,平面角形,九层,高约四十四米,楼阁式砖塔。

未央狡黠踩着这座宝塔,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得不说,未经过污染的空气,却是是清新怡人,宝塔山上视野开阔,林木茂盛,山林空气清新,在延安府这贫瘠四战之地,堪称一块宝地。

无论是范仲淹还是韩琦,当年都曾经再此据守,与西夏交战,诡异的是,似乎两国交战之时,都忘了这个地方,就算是打的再猛烈,也都是在嘉岭山的进行交战,至于嘉岭山内,似乎有一种魔力,让所有人不敢造次。

魔力自然是没有的,人力倒是有一些。

未央看着山中蜿蜒的小道,一座座亭台楼阁,不由很是狐疑,这玩意在历史上竟然没有丝毫的记载。

他一直都不相信崔家是真正的崔家,有唐一朝,历代帝皇都不遗余力的剿除世家羽翼,下手最狠的,就是那位千古第一女帝,直接把五姓七望几乎斩草除根,寒门子弟,才有了出头的希望。

可惜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女帝也没有彻底清除世家,后来黄巢这个狠戾的家伙,作了一首“待到秋来九月,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裹挟着无穷的戾气,又狠狠的收割了一把,几乎彻底把世家打残废。

五代之时,文人不如狗,一代代帝皇将军,又狠狠的收割了一番。

就跟韭菜一般,文人虽然被收割了一茬一茬又一茬,但是依旧有顽强的生命力,依旧活蹦乱跳。

到了大宋,赵大玩了一手不杀士大夫,于是乎文人的春天来了,开始渐渐恢复,甚至比唐时更加厉害。

但是崔家这么牛逼的家族,经过这么些年的s,还能留下如此大的家业,实在是不合常理。

要说女帝那般人物,就算是不斩草除根,也不会留下这种大家族的几根苗,再加上黄巢这个天下第一大愤青,狠狠的屠戮了一遍,更何况后来的人,比起黄巢有过之而不及。

但是崔家依旧生活的悠然自得,这就很诡异了。

更诡异的是,这么大的嘉岭山,这么大的崔家,满天下知道的人似乎并不多。

崔家就像是世外桃源一般,偶尔露一面,就要搅得天下大乱。

未央沉默的站在塔尖之上,看着山中景色,欣赏着这难得的风景。

太阳下山的时候,未央看向了崔家。

这座嘉岭山中,灯火通明,极为繁华,不逊于当世任何一座雄城,更平添了三分书香之气。

若是旁人,说不得都不忍心毁了这人间胜景。

未央轻声道:“在这个n,我要爆了!”

于是乎真的爆了,一道道极亮的光线,在山中穿梭不定,过了许久,那光线飞临未央的身边,静静的悬浮在未央深浅,一滴殷红的血珠缓缓滴下。

霎时间,漫天的光线一道道消散,最终归于未央身前。

看似万道光线,实则只是遇见的速度太快,幻化而成罢了。

嘉岭山中,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惊慌失措的看着自己的家族,一夕之间消亡殆尽,嘎吱一声,抽了过去。

未央脚尖轻点,伸了个懒腰,嘟囔道:“崔家!嘿嘿!崔家!”

说完,一道光华惊天而过,消失在天地之间。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4章 天下本无事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就算是有事,也是小事,比如王家与崔家,在一夕之间被人屠戮一空,满门消散。

王家还算是幸运,三爷王允朗在开封,尽心竭力的促成工商银行事宜,所以他幸免于难,王家的小少爷,也被打晕在庭院内,至于其他远离家族的支脉,却无任何损伤,但是却依旧战战兢兢,唯恐那杀人魔王找上自己。

崔家倒霉了一些,他们本就是隐世之家,数百年来虽然搅风搅雨,但是毕竟没有真正的在世人面前展露过几次,他们习惯了颐指气使,也习惯了坐看风云,所以很不幸,他们死的也比较全乎,只有一个幼童,被放过了。

似乎杀人者并不想把事情做绝,所以留了一点血脉。

王允朗在半月之后回到家中,抱着自己大哥的唯一一个儿子,看着一旁抖若筛糠的看门人吴成,虽然悲伤,但是却依旧展现出了他纵横商场的枭雄本色。

次日,王允朗献出了家中各色田亩两百三十万亩,奏曰:王家响应朝廷号召,支持新法。

从此之后,王家只是一心经商,再无他想。

至于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有人知道。

王允朗猜测了一些,但是也是风马牛不相及。

因为没有谁能把偌大的王家,毁灭的如此彻底,就算是其他几家,甚至是皇家,也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力量,不走漏一点风声,就把王家毁灭。

未央在蓬莱乐哉乐哉的度过了一月有余,这期间,与蔓菁关于金陵名妓肖潇潇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又友好的交谈。

以至于蔓菁终于怀孕了,怀孕了,也就消停了。

肖潇潇不愧有偌大的才名,自从她来到蓬莱,整个书院都像是活了一般,一时间粉丝无数,各色诡异的丝竹之声,在书院此起彼伏。

为此,滕子京大义凛然的进行了一番整顿,然后毫不犹豫的把肖潇潇定位成书院艺术导师。

然后,几个老头没事就听人家弹琴,摇头晃脑的不亦乐乎。

对于此,未央自然是乐见其成。

老人家嘛,没有点娱乐活动,很容易颓废,一旦颓废,那就很容易玩完。

至于肖潇潇,人家也是乐在其中,她很喜欢书院的气氛,也很喜欢那些可爱的学生和可爱的老师,当然,更喜欢的是,自己终于不用对着那些猪一般的人物了,蓬莱的师生,都是有本事的,能真正的欣赏自己的技艺。

不过肖潇潇最喜欢做的事情,却不是弹琴作曲,她最喜欢的,竟然是跟着范无咎学习建筑学,而且于建筑一道,触类旁通,聪慧异常,范无咎都说,肖潇潇假以时日,必定成为一代园林大家。

范无咎现在走路都横着走,天天有免费的仙音,又有如此养眼的学生,老头子在蓬莱师生的讨伐之下,乐在其中。

大家都很好,都很安乐。

于是未央也就没事干了,琢磨着该回开封了,苏娘眼看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也快生了,于是就打算辞别众人,赶回开封。

杜纤云二话不说,收拾停当,大包小包的,抱着未珩,看样子打算一起去。

未央颇为为难,大嫂可是家里的镇海神针,若是去开封的话,有人照料自己的两个妻子,自然是好事,只是自己大哥那里,不太好交代。

杜纤云冷笑道:“那个没良心的,在外面养了一个,还以为我不知道,这次我带着珩儿离家出走,让他跟那女人过日子去吧。”

未央当即点头,义愤填膺,同仇敌忾,把自家大哥好一通痛骂。

蔓菁在一旁笑的很是诡异,这就很尴尬了。

大家都以为未央带回来一个绝世美人,肯定如同蔓菁一般,要收入房中的,连套路都一模一样,还用说吗?

所以也怨不得蔓菁不满了。

既然大嫂和侄子要一起去,那么自然不能用羽箭了,好在蔓菁刚刚怀孕,长途跋涉也无伤大雅,再说了,未家的马车,那可是特制的,坚固耐用的同时,也舒适的很,在上面一点都没有颠簸感。

一行人走走停停,完全把这次去开封当成了旅游,一路上玩的不亦乐乎。

未央自然不在意这些,反正大家开心就好。

所以就拖延了不少时间,这就让某些人很是不满。

比如赵祯,皇帝觉得自己的日子过的很艰难,整日里有处理不完的事务,尤其是自从未央失踪了之后,似乎满天下的事情又回来了,新法虽然施行的比较顺利,但是没有了未央这个火车头,赵祯这个不太合格的火车头只好亲自上场,搞的他焦头烂额,因为有些事情,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一个人倒霉的时候,最想看到的就是另一个人倒霉,所以赵祯不可避免的想到了未央。

一想到这小子如今在蓬莱安逸度日,顿时就不满了起来,一纸圣旨从西来,从此未郎不敢怠!

老陈琳抱着未珩逗弄着玩,未央蹲在田间,盯着一只蚂蚁看的很是认真。

至于蔓菁与杜纤云,这会正在马车里商议晚上吃啥。

未珩这孩子不认生,在陈琳怀里,动弹个不停,掏出一块玉佩,就在嘴里啃了起来。

老陈琳嘴角抽搐了一下,最终没有说什么,依旧笑呵呵的。

未央嘿嘿一笑,自家大侄子还是识货的,上好的昆仑白玉,皇家的货色,价值不菲啊。

“别这样,不过是一块玉佩,赶明等你死了,咱送你一副白玉打造的棺材就是。”

面对未央的出言不逊,老陈琳不以为意,两人的交情,早就不是一两句玩笑话能断送的。

他苦着脸道:“玉佩倒是无所谓,这孩子要是喜欢,我都能弄一箩筐过来,只是你小子这一路上晃晃悠悠的,何时才能到开封?官家还等着你呢。

再说了,你不想着陛下,不想着变法,苏娘还在开封呢,再过俩月就该临盆了吧?”

“啊呀呸呸!”未央斜睨着陈琳,“多大点事,我就不信了,没了我这大宋就不转了?听说王家崔家被一夕破灭,王家又献出了田产,一心经商,其他各家也各有表示。

变法虽然还很艰难,但是依照我的方略有条不紊的进行,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

至于俺家娘子的事情,管你屁事!操的哪门子心。”

老陈琳哼哼唧唧的把未珩扛在肩头,苦口婆心道:“话是这么说,但是官家毕竟身体不大好,这些年虽然调养好了一些,但是身为下人,实在是不忍心看着官家操劳,近些日子,又多了两缕白发哩!”

未央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无所谓道:“没事,皇帝嘛,干的就是这个高危行业,玩的就是个心跳,做的就是个体力活。

老陈你既然来了,也不急着走,咱们爷俩顺道欣赏一下这风景,也算不错。”

陈琳无奈,只得跟着未央胡闹,未央不回去,他也没法交差,干脆遂了未央的愿,自己也操劳了大半辈子了,休息两天,或许官家不会怪罪?

于是乎,一行人多了一个老头,而且这个老头面白无须,虽然老了,一颗童心不改,比未珩这个小孩还像小孩,整日里跑马捉鸡,赶草飞鹰,玩的不亦乐乎。

未央终于见识了这个大太监的恐怖之处,人家骑在告诉奔跑的马上,还能玩出花活来,比后世那达慕赛马玩的还漂亮。

而且在马背上,人家一跃丈许,徒手抓住了低飞的麻雀。

这等恐怖的身手,未央觉得自己没有羽箭的帮助下,估计不够给人送菜的,也就东方风华这个家伙,能跟老陈琳比比高下了。

好东西就要收到自己家中,未央心痒难耐,觉得从皇帝手里抢人,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左右不过是一个太监不是?虽然这个太监厉害了一点,善解人意了一点,但是皇家的太监多了,整日里使唤一个太监,也太不人道了不是?

老陈琳丝毫没有察觉未央打他的主意,不然一定会大笑三声,然后义正言辞的告诉他,不可能!

未央乐滋滋的每日里亲自下厨,讨好自己身边的人的同时,最重要的是讨好老陈琳。

这家伙嘴里面不经意间露出来两三句,就是个天大的卦,深宫秘闻,这种卦,又怎能错过?

老陈琳也是个妙人,捡一些不紧要的趣事,给这一家子添些乐趣。

赵祯终于怒了,他咬牙切齿的听着皇城司的报告,折了夫人又折兵啊!陈琳这个老奴才,也是找打,让他去叫人,他倒好,跟人家一起胡混去了。

于是,赵祯破天荒的派出了带御器械。

带御器械,一向是皇帝的贴身保镖,不论是谁,再大的面子,大宋四朝皇帝,从来没有出动过带御器械去请人的先例。

所以当未央见到这位叫做金宁的带御器械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到头了,便不再耽搁,带着一家老快速的向着开封进发。

此时,离他从蓬莱出发,已经过去了半月有余。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5章 闹剧

“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赵祯怒气勃发,一双手指指指点点,怒斥道:“朕御极四方,不敢有丝毫懈怠,你们倒好,不想着为君父解忧,反而四处游玩,这是臣子本分吗?”

御书房内,文彦博、贾昌朝、唐介、陈执中、韩琦、富弼、未央等人排排坐,却没有分果果。

老文与老贾一脸的云淡风起,唐介与陈执中想笑又不敢笑,韩琦、富弼等人,木然着一张脸,但是眼神中的幸灾乐祸,怎么也掩饰不了。

未央低眉顺眼,由着皇帝训斥,皇帝身边的老陈琳,身躯弓的更深了,垂着一颗皓首,眼角瞟想未央,两人一阵的挤眉弄眼。

待皇帝的怒气发泄的差不多了,未央才大着胆子道:“陛下,实在是蓬莱发生了一些事情,非臣不能解决,虽然耽搁了些许时间,但是如今看来,一切都是值得的。”

赵祯冷笑道:“滕爱卿病重,你若是上表,朕能不让你回去?你私自离开开封,已经犯了大罪,朕罚你一年俸禄,以示惩戒。”

“谢陛下。”

文彦博等人差点没闪了老腰,大臣私自离职,这可是大罪,不说去官戮职,那也得有点像样的惩罚,罚俸一年?对于未央这个家伙来说,连挠痒痒都算不上,充其量算是隔靴搔痒。

不过没有人对于这件事发表任何意见,未央虽然官职比他们低,但是变法的事情,还要靠着他,暂时还不能翻脸。

他们更关心的是滕子京病重这件事情,联想到王家与崔家的灭门惨案,不由不怀疑这其中的关联。

君臣又商议了一会变法的事情,便各自散去了。

如今已经进了十一月份,今年的目标,便是京畿之地的新法实施,如今看来,颇为顺利,除了宗室条例颁布之后,那些宗室纨绔闹了几场,但是胳膊终究是拗不过大腿的,所以也不算什么。

北方的十一月份,已经颇为寒冷,未央从蓬莱到开封欣赏了一路的雪景,实在是没有心思再看这开封的景色。

他关心的是大相国寺的事情,于是他直接来到了开封府衙,召集了相关人等。

负责大相国寺问题的,是未央的狗头军师,也就是所谓的师爷田堎,这家伙与以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法,权力这个东西确实是个好东西,原本怯懦卑谦的一个人,如今变得意气风发,温润如玉,不熟悉的人,根本就不会把他与以前的田堎,认为是一个人。

田堎、东方风华、鲁常,还有未央现在的亲卫头子王庆,几个人交头接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未央翻看完卷宗,不由大皱眉头。

“怎么回事?大相国寺的田产,为何没有收了?还有那些和尚,怎么又放回去了?”

田堎当即道:“大人,本来我们已经全部查收了大相国寺的一切财产,但是大人离开的急,政事堂有人发了话,让我们把和尚放回去,说是百姓们需要一个精神寄托,放那些和尚回去念经去了。”

“那田产呢?”

“宗室之中的一位大人物,还有政事堂的一位相公亲自出面,逼迫我们交出来。”

未央勃然大怒,“一群混账东西,老子辛辛苦苦,就是为了把大相国寺干掉,这些蠢货竟然原样归还!告诉我,是哪个不开眼的!”

田堎看了一下自己的几个同僚,犹豫了一下,不得不说道:“濮安懿王赵允让赵王爷,枢密副使富弼富相公。”

未央冷笑道:“让你们交出去,你们就交出去了?他们要面子,本府不要的吗?”

田堎顿时冷汗滚滚,身为幕僚,没有主家发话,就擅自做主,这是大忌。

其他几个也不再坐视,东方风华率先开口道:“二郎,这事怪不得老田,那富弼看似老迈不堪,但是却颇有声望,你又不在开封,他与赵王爷同时施压,老田又怎能扛得住?当时是我们几个一起商议的,觉得还回去也不是什么坏事。”

“风华兄,此言怎讲?”未央依旧不满意,对于这些家伙破坏自己的大计,颇为不爽。

东方风华笑道:“无论是宗室,还是保守派,虽然看似在支持变法,但是未必就是真的支持。

你离开开封,给了他们机会兴风作浪,可惜他们眼窝子浅,只看到了大相国寺。

既然他们不服,你又回来了,自然要杀人祭旗的,一位王爷,一位相公,想来足够二郎祭旗了。

只要拿下这两人,震慑住宗室与保守派,你的变法,将会更加顺利,最起码他们整幺蛾子的时候,会想一想,自己有没有这两位的地位与人脉,脑袋还能不能安稳。”

未央叹了口气,无奈道:“你们真是会给我找事干啊!平平安安的不好吗?已经杀了不少人了,实在是不想再造杀孽。

不过风华兄说的对,宗室庞大,势力雄厚,可以直达天听,圣人虽然圣明,但是总有思虑不周之处,打压一下也是必要的。

至于富弼,容我想想。”

未央对于富弼,还是存有一定的好感的,辅弼才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他的才能不用说,在大宋是顶尖的,而且实心用事,无论是大小官职,都把治下治理的妥妥当当,庆历二年出使辽国,以增加岁币为条件,据理力争,拒绝割地要求,又与范仲淹一起变法,虽然后来变节了,但是他在变法之时起到的作用,不可磨灭,而且富弼多次出使辽国,对西夏情形也十分关注。在未央未曾横空出世之前,他利用自己对宋、辽、西夏三国关系的透彻了解,助宋朝撬开辽夏同盟,使宋、辽、西夏三足鼎立的格局逐渐稳定下来。

所以对于富弼,未央还是想争取一下的,最不济也想着让这位老臣,安稳的退下来。

未央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经过王家崔家的事情之后,他似乎变了,没有以前那种狠戾劲了,反而处处留有余地。

不过对于富弼此人,未央考虑的还要多一些,毕竟富弼与自己的恩师范仲淹,是至交好友,虽然变节了,但是范仲淹每每提起辅弼,总是唉声叹气的,显然两人的感情非同一般。

毕竟是多年的老伙计,虽然立场不同,但是那份感情依旧在。

未央回到家里,正打算陪陪自己将要临盆的妻子,和怀胎一月的妻子,文彦博的拜帖就递了进来。

未央咂摸了一下嘴巴,这老狐狸一向是无利不起早,自己与他交锋数次,虽然略有小胜,但是这老狐狸却有把劣势转换成优势的本事,每次都能恰到好处的获得各种利益,让人不容小觑。

不过今日这老狐狸来干什么呢?莫非?

未央眯起了眼睛。

不大会,文彦博笑呵呵的走了进来,他身量极高,长相虽然算不得俊美,但是在中年大叔之中,也算是风度翩翩,儒雅非常,实属帅大叔一枚。

“然正啊!”

文彦博刚刚开口,未央就笑道:“宽夫兄所来何事?”

文彦博勃然大怒,“老夫乃是当朝首相,与希文兄平辈论交,论资排辈,你都该叫一声伯父。”

未央撇撇嘴,不屑道:“老家伙,咱们两个就不要来这些虚招子了,谁还不知道谁?还伯父?叫你一声宽夫兄,是给你面子。”

文彦博的厚黑脸皮,已经n到了水火不侵的地步了,当即面色一变,笑嘻嘻的道:“咱们各论各的就是?你我同殿为臣,称老夫一声兄长倒也当的。”

“好了,直接说吧,啥事!”

未央现在不太喜欢跟老狐狸打交道,满朝都是老狐狸,勾心斗角,你来我往,天外飞仙,羚羊挂角,各种招式,让你目不暇接,饶是未央自负才学,也得小心应付,他感觉自己再这样下去,早晚会被这些老狐狸玩死,不如干干脆脆的来的舒爽。

文彦博不满的道:“规矩!规矩懂吗?大家都是这么高来高去的,你偏偏要直指核心,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未央伸手一指大门,“对不起,您老人家想玩,自己玩去,本府还有要事,不奉陪了。”

文彦博连忙道:“别啊,我此来有要事。”

“你倒是说啊!”

文彦博悠然道:“滕夫子遭人下毒之事,我已经知道了。”

未央双眼顿时放出冷厉的光芒,看着文彦博。

文彦博丝毫不惧,正色道:“此事我略知一二,但是没有提前与你说,却是我的不对,索性滕夫子安然无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未央凉笑道:“如此说来,我还要谢谢宽夫兄?”

文彦博摇头道:“咱们实话实说吧!当时崔家来找过我,提出了优渥的条件,但是被老夫一一拒绝了,老夫已经位极人臣,这辈子就这样了,能为大宋做点实事就算是对得起列祖列宗了。

他们被老夫拒绝后,又找了谁,老夫就不知道了,但是老夫猜测,不外乎那么几人罢了。”

“谁!”未央咬牙切齿,实际上心中一惊有了计较。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6章 快雪时晴

庆历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未府一片喜气洋洋,家丁仆役,锦衣卫众人,围在一起搓着手,不停的向着内宅的方向看两眼,面带喜色,极为欢喜。

因为苏娘,在这一日终于临盆了。

说起来这年轻夫妻,少年时不知节制,连什么时候受孕都不知道,自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临盆,所以大家一直都很小心,万一临盆时没有人在身边就惨了。

好歹钱颖这位大神医还在,推算出了大致的日子,于是未央大义凛然的借着老婆生孩子这种理由,又闲了下来。

子嗣传承乃是大事,就算是皇帝,也没有理由拒绝,虽然听多了话本里老婆生孩子依旧坚守岗位,父母卧病在床,依旧为国尽忠的故事,但是未央显然不是这种人。

老婆生孩子这种大事,必然是要在身边伺候的。

苏娘撕心裂肺的叫声,夹杂着指责怒骂之声,从屋里传来,未央搓着手不断的走来走去。

钱颖看着眼晕,无奈道:“你能不能消停点?娘这孩子身体康健,骨盆宽大,再说了,有纤云照顾,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未央鄙夷的看了钱颖一眼,这老头醉心医术,他老婆生钱乙的时候,这老头不知道在哪里采药呢,后来他老婆生完孩子染了一身月子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导致父子俩到现在都有隔阂,要是信了他的话,未央岂不是傻子?

从来不信神佛的未央,满心思的祈祷佛祖、三清、玉皇大帝、观音菩萨等等诸位神仙,反正有名有姓的神佛,都让他在心里念了个遍。

苏娘的喊叫声愈发的凄厉了,未央急不可耐,“不行,我要进去看看。”

钱颖一把拉住了他,怒道:“妇人家生孩子,你一个大男人进去干什么?也不怕冲了血煞,娘叫声铿锵有力,不会有事,你安心呆着。”

未央郁闷烦躁的走来走去。

过来足足半个时辰,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从屋内传了出来,过了不大会,稳婆走了出来,连连作揖。

“恭喜大人,贺喜大人,是个小公子。”

未央长大了嘴巴,满脸的喜色,过了许久,才狂笑道:“有赏有赏啊!”

说完,迫不及待的冲了进去,钱颖优雅的站了起来,对那稳婆道:“去领赏吧。”

说完,他踱着四方步,晃晃悠悠的走了进去,一眼看到未央一手抱着婴儿,一手搂着媳妇,脸上散发着难以言述的自豪感。

钱颖上前,一屁股把未央挤了过去,伸出两根手指,搭在了苏娘的脉门上,摇头晃脑道:“脉相虚弱。”

这四个字让未央心头一紧,差点把手里的孩子扔出去。

“却四平稳,只是耗费了过多的体力,好好修养几日就没事了。”

未央幽怨的看了钱颖一眼,这老头说话什么时候学会大喘气了?

那边杜纤云气的一把抱过婴儿,直接给了未央一脚,未央一个大马趴,极为不雅的倒在了地上,他自知理亏,只是一个劲的傻笑。

苏娘躺在床上,杜纤云把婴儿抱过去,她看了一眼,不由皱眉,哭着脸道:“红红的,好丑!”

杜纤云气急,“你们两口子都是什么人啊!这孩子刚刚出生,自然是这副模样,待过一段时间长开了就好了。”

苏娘将信将疑,看向钱颖,钱颖笑道:“这是自然,这孩子眉眼像你,长大了肯定是个俊俏的小公子。”

苏娘顿时眉开眼笑,冲着未央道:“夫君,给孩子取个名字吧。”

未央屁颠屁颠的爬了起来,来到窗前,握着苏娘的手,一脸的欠揍,“咱儿子出生于冬月,就叫未冬如何?”

“不行!”苏娘与杜纤云,还有刚刚进来的蔓菁同时反对。

蔓菁冷笑道:“咱们未家未来的大少爷,名字自然要取好了,夫君你不要敷衍了事。”

未央想了想,“未珩单名一个珩字,沿顺下来,叫未玱,玱者金玉相击也!如何?”

苏娘这才笑道:“这还像话。”

钱颖笑道:“再取个小名。”

未央笑道:“咱家有滚滚,有小白,还有马王,我看就叫熊猫儿。”

此言一出,顿时天雷滚滚,几个人恨不得直接把未央赶出去,不过小名嘛,也无所谓,在未央的坚持之下,小家伙就叫未玱,小名熊猫儿。

钱颖走到案前,提笔写下:未玱,然后自有人拿着这张帖子,欢喜的跑了出去,其后便是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大红的灯笼高高挂起,宣示着未家二房的大少爷,未玱的出世。

未玱出世,不知多少人长长舒了一口气。

一个家族,延续是很重要的事情,未央固然是未家的顶梁柱,但是未央百年之后,未家还是需要一个领导者,未珩固然不错,但是未央的孩子,才是真正的继承者,这是不可动摇的。

既然未家有后了,喜添男丁,那么自然就该大家表现的时候了。

于是乎送礼的送礼,上门的上门,就连皇后娘娘,都悄悄的溜了出来,抱着熊猫儿,眉开眼笑,一开心,还把随身的一块玉佩摘了下来,挂在了小家伙的脖子上。

未央更开心,皇后的那块随身玉佩,可是罕见的暖玉,而且通体浑然紫色,极为珍贵,曹佾那小子求了好几次,皇后娘娘都没有理会他,如今自家得了便宜,岂能不开心?

赵祯更大方,他送来了一幅字,别看只是一幅字,让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恨,因为这是的字。

世人皆知,王羲之的书法既表现以老庄哲学为基础的简淡玄远,又表现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基础的冲和,代表作兰亭集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未家的这幅字,自然不是兰亭集序,但是比之兰亭集序,名气一点都不唤作快雪时晴帖。

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兰亭集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快雪时晴帖被誉为“二十骊珠”,被古人称为“天下法书第一”与王献之中秋帖、王洵伯远帖被乾隆合称为“三希”,且此帖列于首位。

众所周知,王羲之晚年时,毅然决然地辞去职务,追求隐逸自然的生活,这点也让他的书法艺术成为最能表现与抒发个人性情的一种媒介。其书风呈现典雅细腻的精致度,以及保有严谨的法度,却又能用笔秀美而劲挺,展现出他天然率真的性格,连他的只字片言或短纸信札,都获得后人的保存,成为历代学习书法艺术的典范。快雪时晴帖即是如此,它是王羲之大约在大雪初晴时写给友人“山阴张侯”的一个问候信札。

快雪时晴帖其点画俯仰生情,钩挑都不露锋。其着重表现在用笔尤为圆劲,提按顿挫的节奏起伏与弹nn较平和,以圆笔藏锋为主,起笔与收笔匀整安稳,或轻或重,或快或慢,提按得当,从容不迫,神态自如,骨力中藏。整帖看来雍容古雅,圆浑研媚,其中或行或楷,或流而止,或止而流,无一笔掉以轻心,无一字不表现出意致的流利秀美。

未央欢喜的几乎不能自持,他虽然书法不行,但是也知道这书帖的珍贵之处,小心翼翼的珍藏了起来,唯恐书帖受损,还废了好大的力气,做了一个真空玻璃器具,专门盛放快雪时晴帖。

兰亭集序与快雪时晴帖,都是大宋皇室的珍藏,甚少有人见过,当世之中,见过全本的人,不出一掌之数,如今从大内出来了,谁不见一见,看一看,赏一赏?

自从这书帖到了未家,借着贺喜的文人雅士,络绎不绝,有些与未央敌对的家伙,都厚着脸皮上门,美名其曰看看小公子,其实都是奔着快雪时晴帖而来的。

未央也是来者不拒,反正书帖已经被安置妥帖,大家远远的看一眼,还是可以的,顺道发了一笔小财。

至于书帖被盗,这事未央压根就没考虑过,能在未家盗走书帖,可能吗?不是吹嘘,放在未央手里,比放在皇宫大内还要安全。

快雪时晴帖现世,一时风靡大宋,有些人自然也就不能坐视了,比如蓬莱的几个老头。

论起书法造诣,自然当属欧阳修、滕子京两人,他们都已经达到了大宗师的境界,其他人虽然书法不俗,但是还差了一筹。

文人爱书,简直狂热无比,令人瞠目结舌。

当几个老头亲冒风雪,联袂而来,急不可待的要欣赏快雪时晴帖的时候,未央一点都不敢大意,这几个老头自己得罪不起,万一哪一个提出来要拿回去欣赏一二,或者拿到书院供人膜拜,自己是应还是不应?这可是要做传家宝传下去的东西。

于是招待几个老头的,就成了杜纤云与大着肚子的蔓菁。

未央躲在苏娘的房间嘿嘿奸笑,你们好意思跟一个孕妇一个女人开口?老脸还要不要了?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7章 内贼!老贼!

“不好吧,这毕竟是御赐之物。”

“有什么不好的?这是我女婿家的东西。”

“你女婿的东西,你也不能偷啊!”

“说什么呢?老丈人拿自己女婿的东西欣赏欣赏,怎么就算是偷了?再说了,文人的事,能叫偷吗?”

半夜三更的,六个老头鬼鬼祟祟的搬着一个两尺多长的大盒子,一面走一面嘀嘀咕咕。

这会未府的人都睡觉去了,谁也没想到,几个老头竟然做了贼。

不大会,门房浑浑噩噩的眼睛睁的大大的,看着一行六个黑衣老贼,刚想喊人抓贼,苏老泉一棍子下去,门房歪歪扭扭的倒在了地上,苏老泉把他拖入大门旁边的房间内,找到钥匙,开了门,几个老贼慌慌张张的走了出去。

欧阳修胆子最他不停的回头张望。

晏殊回头就是一巴掌,排在了醉翁的脑门上,“看什么看,死不了,那小子我认识,是锦衣卫的精锐。”

“快走快走,未央这小子一天看遍,过会肯定又要起来看了,要是发现书帖不见了,咱们这张老脸就没了。”说话的是范仲淹。

几个德高望重,大宋最顶尖,大宋百姓仰慕万分的老者,就这样偷偷摸摸的,当了一回小偷。

“天杀的!哪个小贼偷了老子的快雪时晴帖,鲁常、王庆,都给老子起来,速速报官。”

整个未府顿时一片大乱,杜纤云一直陪着苏娘,睡在苏娘房间的隔间里,看着院中乱象,笑呵呵的道:“什么小贼,明明是几个老贼。”

苏娘嫣然一笑道:“夫君也是气糊涂了,他就是这开封最大的官了,除了皇宫中,开封城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他管,他报给谁去?”

两个人笑嘻嘻的,根本不以为意,她们自然知道是谁偷的,未央是气糊涂了,这会还没反应过来,毕竟是心头挚爱,一时半会还缓不过气来。

不过一刻钟,未府便安静了下来,未央靠着蔓菁修长的大腿,气的七窍生烟,骂骂咧咧道:“几个老家伙,竟然如此没品,自家的东西都偷,还有没有王法啦!找机会小爷回去,一定把老家伙们的好东西都弄出来,让他们哭去吧。”

蔓菁怀着孕呢,这些日子也睡不好,她轻轻的拍着自家夫君的身子,笑呵呵的道:“几位长辈都是书法大家,自然对书圣的真迹觊觎非常,也是夫君自己不小心,您若是多派些人手,他们都七老十了,又怎么可能能偷走?”

未央极为不自然的扭了扭身子,闷声道:“这不是为了方便他们偷嘛!”

蔓菁笑的花枝乱颤,指着未央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道:“感情您早知道他们会偷啊!”

未央不悦道:“老家伙们目的不纯,千里迢迢的,身子骨又若,尤其是滕夫子,他老人家身体刚刚痊愈,他们一片痴心,总不能浇冷水吧?”

蔓菁亲昵的用脸颊蹭了蹭未央的手,微笑道:“我家夫君,自然是大丈夫,天下人,谁能比得上夫君的胸怀?”

未央顿时老怀大慰,得意洋洋。

次日,几个老头过来吃饭,未央笑嘻嘻的看着几个哈欠连天,顶着黑眼圈的老头,说道:“说来也怪,我家昨夜遭贼了,看样子还不是一个,足足好几个老贼啊,把御赐之物都偷走了,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几个老头顿时一个激灵,范仲淹怒气勃发,“什么?京畿之地,开封府尹的府邸,竟然有贼人光顾?老夫这就进宫面见圣人,让圣rn索天下,把贼人抓住。”

晏殊也义正言辞的道:“就是,那快雪时晴帖,乃是无上书帖,岂能容贼人造次。”

此言一出,几个老头顿时扭过头去,不去看晏殊这个蠢蛋,人家未央只说丢了御赐之物,还没说丢的啥,您倒好,不打自招了。

未央嘿嘿一笑,也不点破,正儿经的道:“无妨无妨,既然偷书帖,说明人家也是识货之人,也算是一雅贼,想来会好好对待的。”

众人连忙打了个哈哈,一顿饭未央吃的是有滋有味,几个老头如同坐蜡一般。

吃完饭,大家闲聊,滕子京笑道:“然正啊,眼看到年关了,书院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今日下午,我们几个老朽就要回书院了,你有没有什么要交代的?”

未央一愣,连忙道:“这么急吗?不过了年再回去?”

滕子京一本正经的开始胡说道,“书院这些年积攒了不少学生,如今已经有两万有余,我们几个来开封已经有些日子了,现在都是曾巩负责书院事务,你也知道,曾巩虽然于学问一道颇有造诣,但是负责执掌院务,还差了些火候,书院离不开我们这些老家伙啊。”

未央满心的腻歪,要逃走就直说,还说的这么委婉,曾巩是什么人?做了三四年的书院山长助理了,可以说,实际上负责书院运营的,就是曾巩与苏洵两人,其余几个老头,现在都成了人形图章了,除了偶尔开课以外,早就不理世事,没事就去找人家肖潇潇听一首琴曲,老哥几个诗歌唱和,玩的不亦乐乎。

“那我就不留您们了,路上多小心,我让鲁常护送你们回去。”

几个老头互相看了看,几乎笑了出来,贼兮兮的,就像是偷了鸡的黄鼠狼。

未央懒得理会几个做了老贼而不自知的老头子,下午送走了几个欢欣鼓舞的老头,就投入了忙乎大业之中。

眼看着就要年关了,开封城却愈发的热闹起来了,这会城外的百姓,也开始活跃起来了,因为他们一年到头忙活下来,积攒了不少财富,过年了嘛,自然要采购年货的。

而且今年冬天,开封终于吃上了南方来的蔬菜水果,再也不像以前一样,冬天的蔬菜水果,也就豆芽跟冻柿子还算,就算是皇家,也就一些莲菜之类的,过的凄惨无比。

今年不一样,火车通车了,蔬菜水果自然就运过来了,其他时节不说,冬天那可是稀罕物,尤其是这些物产虽然贵了一些,但是也不过比平常时节贵了两成,一时间哄抢成风。

未央安排好了这些俗事,又采购了大量的物资,给自己的属下发了年礼,人手一份,就连看门的都不少。

东方风华手下数万小混混,也就是现在的城管都有年礼,一个个感动的不行,发誓赌咒再也不祸害百姓了。

能被人尊敬,又有丰厚的银钱,谁又想着做万恶的小混混呢?

至于未央,闲下来之后,突发奇想,觉得皇帝送给了自己这么一份大礼,虽然被几个老头坑了去,但是自己于情于理,也该回送一份礼物才是。

想了想,他终于确定该送什么了。

于是他召集了开封的几位铸造行家,绘制了草图,让他们带着自家徒子徒孙,日夜不停的打造,一些比较精致复杂的部件,就有未央亲自雕琢,毕竟虽然大宋科技在未央的带领下发达了不少,还没有本事做出一些比较精妙的部件来。

大家都在投入紧张的年前大采购之中,不知不觉间,未玱熊猫儿的满月酒就来到了。

未央没想办多大,但是架不住人家的热情,一时间热闹无比,苏娘抱着小熊猫儿,在蔓菁与杜纤云的陪伴下,骄傲的如同孔雀一般,给宾客们回礼。

熊猫儿也收到了无数的祝福与礼物。

皇帝与皇后自然也有一份礼物,未央神神秘秘的跟跑来送礼的陈琳说,一定送一份大礼给皇帝,作为年礼。

老陈琳很满意,回去就跟赵祯说了,赵祯笑道:“听说他找了不少大匠,在研制什么东西,莫非就是那玩意?”

老陈琳笑呵呵的道:“想来就是了,未二郎倾心打造的玩意,想来必然不凡啊。”

赵祯笑骂道:“眼看一年就过去了,新法也该总结一下了,别人都忙的焦头烂额,他倒好,还有闲情逸致做些玩物,玩物丧志啊!”

“不若老奴去警告一番?”

“不必,朕也想看看,未爱卿能造出什么玩意来。”

未央能造出什么来?自然是跨时代的产物,这年头皇帝好什么?

当然是好面子!

只要能给皇帝挣面子,那就算是大事,未央所做的东西,绝对能给皇帝挣面子,而且此物一出,必定让很多人惊掉下巴。

未央全身心的投入了最后的组装之中,几个大匠也亲自操刀上手,连徒子徒孙,甚至是亲儿子都不让过问,忙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那叫一个兴奋无比。

光是未央与这些大匠,能轻动他们的,这天下几乎都没有几个,再加上这东西精妙的组装,绝对是蝎子粑粑独一份!

不过几个大匠就算是亲自动手了,感慨于此物的奢华,依旧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未央只是嘿嘿的傻笑,看这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奢华物件,得意的就像是一只大公鸡,就差打鸣了。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38章 老司机开车

小年这一天,是百官给皇帝送礼的日子,也是皇帝给百官发放年终奖的日子。

所以大家都很高兴,屁颠屁颠的带了些自己认为合适的礼物,打算顺一点皇家的好东西,带回家显摆显摆。

清高的官员们,或是笔墨纸砚,或是一篮子蔬菜,不一而足善于巴结的,都是顶尖的金石玉器更讲究一些的,自然是古玩字画也有直接送钱的,这事别人不敢干,但是曹佾干的惊天动地,小舅子给姐夫送钱,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未央是最拉风的,马王拖着一辆巨大的马车,从皇宫正门而入,一路上顾盼自雄,吓坏了不知多少拉车的牲畜,那马车之巨大,车辙甚至都是以精钢打造,但是轧在石板路上,依旧发出不堪重负的咯吱咯吱之声。

看见未央带着马车入宫,不少大臣都撇撇嘴,认为未央这个溜须拍马的小人,又要以奇淫技巧博得圣人的欢心了。

未央毫不在意,跟相熟的人打着招呼,一路就这么顺利的来到了大殿外。

赵祯坐在龙椅上,满面笑容,跟臣子们逐一说着些玩笑话,偶尔夹杂着一些荤段子,大家聊的不亦乐乎,眼看着未央进来了,巨大的马车在殿外如此碍眼,赵祯笑眯眯的道:“未爱卿,哗众取宠这种事情,可要不得啊!”

未央昂然而立,不卑不亢道:“臣为天下,为陛下,自然要做出不同凡响的东西,怎么叫做哗众取宠呢?此物之尊贵,乃是世间仅有,只有帝皇才能驾驭,臣不敢逾越,自然要呈现给陛下,以为驱策。”

“哦?”赵祯眼睛放光,“未爱卿每每有惊人之举,朕倒是放心的,只是是何物件,如此大张旗鼓?”

未央笑吟吟的道:“还请陛下与诸位大人殿外一观。”

文彦博捋着胡须笑道:“未大人,到底是何物件,竟然要陛下亲临,不能抬入殿内吗?”

“就是就是,陛下何等尊贵,岂能轻动?”这是个善于拍马的。

“大胆,竟然敢让陛下纡尊降贵,臣请治未大不敬之罪。”这是个沽君卖直的。

“无耻小人,胆敢让我大宋至尊和满朝大臣为你奔波。”这是个看未央不顺眼的。

。。。。。。

一时间大殿之上众说纷纭,却没有人动弹。

赵祯抬了抬手,瞥了众人一眼,笑道:“大宋从不因言治罪,未爱卿是什么人,朕很清楚,既然未爱卿开口了,咱们就走一走也无妨。”

说完,赵祯走下了龙椅,陈琳紧紧跟随,众臣缓步而出。

未央一溜小跑,来到了马车前站定,拍了拍被黑布罩住的物件,意气风发的喊道:“陛下,诸位大人,见证奇迹的时刻!请大家不要眨眼!”

哗啦啦,未央掀开了黑布,顿时一片银白闪亮,在眼光下是如此的耀眼,亮瞎了不知多少双狗眼。

这是一辆车,一辆豪华的车,一辆豪华的不像话的跑车。

未央设计的时候,完全是按照宝的图纸来设计的。

发动机、底盘、车身等,全都是以最顶尖的合金打造而成,至于镀金外壳与装饰,全都是以白金作为材料。

车窗更是以蓬莱最新研究出来的防弹玻璃进行制作,坚固无比,就算是n,也奈何不得。

这辆车上上下下,就突出一个字:壕。

壕到没朋友,壕到没道理。

壕是壕了,但是对这玩意了解的人,还真没有几个,只有曹佾思索了一阵,惊喜的来到了豪车跟前,伸手拍了拍,发出了清脆的声音,喜悦无比道:“二郎,你真成!蓬莱说要等三五年,你却提前做出来了。”

曹佾都看好的东西,就算是傻子都知道,这绝对是好东西,而且看样子三五年内,是绝无仅有的,这让很多人都心生一种极度渴望的神情。

赵祯急不可耐,上前一把把曹佾推开,不悦道:“这是朕的东西。”

曹佾自然不敢跟皇帝抢东西,他俩是连襟也不成,只得讪讪的走远了一些。

赵祯抚摸着光滑的车身,看着里面的真皮座椅,心痒难耐。

“未爱卿,这玩意怎么用?”

未央摇头晃脑道:“陛下,这玩意不是用滴!是开滴!”

赵祯疑惑道:“怎么开?莫非像火车一样开?”

未央嘿嘿一笑,把马王解开,轻轻的在马车的一个轴承上一拍,一块巨大的钢板从一头冒了出来,斜斜的靠着马车。

“陛下,要不要上来试试?”

赵祯哈哈大笑道:“试试就试试!”

未央坐上了驾驶座,赵祯坐上了副驾驶,未央细心的给赵祯系上了安全带,满面的跃跃欲试。

“停!”赵祯心中忐忑,看着未央的神色,愈发觉得不靠谱,“二郎,你小子莫非不会开?”

未央闻言,一脸正色道:“陛下此言差矣,此物乃是臣亲手打造,怎么可能不会开?您稍安勿躁,让臣先想一想。”

其实未央会个屁,你听说过造飞机的会开飞机吗?他上辈子就没有开车的经验,哪会开车?不过他不认为这是什么难事,尤其是大宋只有他一个人了解小汽车这种新生玩意,他不来,还谁来?

“打火看后镜踏离合挂一档松离合踩油门控制方向。”

未央口中念念有词,但是却没动手,一旁的赵祯脸都绿了,很想跳车而逃,但是身为帝皇,面子还是要的,上都上来了,下去多没面子?

赵祯不放心,叫了一声,陈琳也钻了进来,坐在了后排,这家伙听着未央念经一般,看着赵祯忐忑的申请,立刻全神戒备,打算随时出手救援,未央自然不再他考虑之内,保护赵祯,才是他的首要职责。

未央琢磨了一会,自认为掌握了要领,满意的点点头,嘿嘿一笑,轻轻一点。

轰!

发动机独有的轰鸣声响起,吓了赵祯与陈琳一跳,陈琳整个人弓起了身子,正打算出手,未央摆摆手道:“安啦安啦!小事情啦!”

说完,他轻轻的踩了一下离合,然后挂档,松离合,这辆豪车就缓缓的从马车上开了下来。

满朝的文武大臣,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看到未央把车开出去,如同喝醉了酒的醉汉一般,东歪西扭的在皇宫内东一头西一头的乱撞,一个个急哇乱叫的在后面小跑着,唯恐伤了皇帝陛下。

开了一会,未央终于掌握了要领,速度也快了一些,在皇宫内兜起风来,速度不快,与马匹小跑的速度差不多,但是也不是一干缺乏锻炼的大臣们所能赶上的。

于是乎,皇宫的大内高手、带御器械都急了,全都施展了浑身解数,上房的上房,骑马的骑马,追着豪车,在皇宫内奔跑起来。

这么大的动静,后宫自然惊动了,曹皇后正与张贵妃、周贵妃、董淑妃、阳德妃几个后宫贵人商议今年过nns宜,听到外面喊叫声,不由沉声道:“皇宫大内,岂容如此喧哗,萍儿,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那萍儿是皇后的贴身侍女,最是受皇后宠爱,赶紧去打探,不一会赶了回来,慌慌张张,带着哭腔道:“皇后娘娘,不好了,陛下在一个铁皮怪物里面,正在皇宫中奔走,大内侍卫、带御器械都追赶着要捉拿怪物呢!”

众惊,曹皇后不愧为将门虎女,当即凤目一拧,怒道:“诸位姐妹,随本宫去看看,捉拿怪我。”

几个贵妃战战兢兢的跟着威风凛凛的皇后娘娘出了后宫,来到了前面,正好一辆银光闪闪的怪物正径直冲了过来,看样子速度还不慢。

顿时一片尖叫,曹皇后随手操过一个大内侍卫的横刀,横刀立马,横眉冷对,横对天下,摆了个拼命的架势,至于张贵妃等人,除了没昏过去,已经成了鹌鹑。

嘎吱!

一阵令人心烦意乱的噪音响起,银色的怪物终于停了下来,顶上缓缓张开,如同一张大嘴一般。

头晕眼花的赵祯虽然身体不大爽,毕竟第一次坐车,晕车这种事情,很不幸的落在了他的身上。

但是他依旧精神亢奋,缓缓的露出了脑袋,看着后宫诸妃,温和的笑道:“原来是皇后还有几位爱妃啊,不要大惊小怪的,这是车,跟火车一个道理的东西,只是不需要铁轨罢了,皇后娘娘可有兴趣上来一试?”

曹皇后凤目一瞪,看到了驾驶座上的未央,又看了看赵祯,随手丢了横刀,快步走了过来,瞪着未央道:“还不下去!”

未央一脸的无奈,“娘娘,这玩意好像现在只有臣能驾驶,要不您受累,跟陈大人挤一挤?”

陈琳自然不敢跟皇后娘娘挤在一起,知情识趣的下了车,皇后娘娘迈步上了车,看了看车内的空间,想了想,对赵祯道:“圣人身躯贵重,岂能涉险?还请圣人移驾。”

赵祯面色不大好,是晕车的后遗症,自家知道自家事,只好满脸不爽的下了车。

曹皇后一跃上了副驾驶,探出脑袋,对几个姐妹道:“妹妹们都上来,这里空间宽敞,咱们也试试这新奇玩意。”

未央满脸黑线!赵祯满脸黑线!陈琳与一干大内侍卫、宫女憋着笑,不敢抬头。11

第339章 春节联欢晚会(一)

曹皇后与一干贵妃过足了瘾,恋恋不舍的下了车,对于未央这个司机,自然是不吝赞美,好生夸赞了一番。

未央带着赵祯与陈琳回到了大殿,群臣轰隆一下就围了过来,指指点点,七嘴舌的,热情的不像话。

未央差人把顶棚卸了,赵祯站起身来,顾盼自雄,颇有马王风范,马王在一旁哕哕叫个不停,斜睨着赵祯,眼神中尽是蔑视之意。

谁看着都眼热,尤其是几个有钱的,比如曹佾,比如柳涉,当即拉着赵祯,觉得自家今年的礼物,需要再提高一个档次,当然,相应的回礼,自然也要提高档次,话里话外都是让皇帝把这辆车作为回礼算了。

赵祯自然不答应,言辞凿凿,一定给两家挑选合心意的礼物。

至于其他人,一没有曹佾的连襟之情,更没有柳涉无视皇权的威望,自然懒得凑上去,他们把目标瞄准了未央。

未央得意洋洋,没想到还给未来的汽车行业打了一把广告,当即信誓旦旦的表示,三五年后,小汽车就能量产,当然,肯定没有这一辆这般奢华,毕竟是送给皇帝的东西,天下仅此一件。

众人也表示理解,纷纷下了订单,就差回家拿钱了。

此次皇宫之行,大获全胜,未央乐得开心,哼着小曲,骑着马王,晃晃悠悠的就回了未府。

他前脚走,后脚就来了一个太监一个宫女,太监是陈琳的一个干孙子,叫唐川,宫女是萍儿,两人无辜的看着未央,皇帝与皇后交代了,不学会开车,就不要回去了,所以他们的任务,就是来学开车的。

未央对此早有预料,直接扔了一本驾驶手册,然后又把提前做出来的模拟驾驶的木头玩意给了他们,让他们勤加练习,至于他,当然是陪老婆孩子了,当教练这种事情,他可没有什么兴趣。

马上就要到大年三十,大家一起来跨年这种事情,未央认为是有必要做的,这可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节日,必然要以隆重的礼节来对待。

于是未家举行了一场小小的演出,美名其曰:春节联欢晚会。

未家的家丁、仆役、锦衣卫、还有唐川、萍儿等人,都要准备一个节目,至于什么节目,没有n,就算是上去说两句话,唱个小曲都行。

苏娘对此很有兴趣,兴致勃勃的拉着刚刚显怀的蔓菁,还有杜纤云,三人排练歌舞,甚是卖力。

未央自然也是要上台的,还打算上台唱歌,苦练了很久,终于要一展歌喉,未央还是很兴奋的,至于排练这种东西,是必然不能少的,于是乎未府热闹起来了,连鲁常这个粗枝大叶的老爷们,都被萍儿拉了进来,两人组了个团。

未央没打算请别人,自家人热闹热闹就算了,但是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耳聪目明,比如曹佾,比如柳羽,比如潘肃,比如贾章,还有一些人,有些人纯粹是看个热闹,有些人是觉得有必要巴结一下皇帝身边的大红人。

至于皇帝与皇后,两口子整日里玩那辆豪车,玩的不亦乐乎,不会开没关系,不是有马嘛,用马拉车一样开心愉快加浪漫。

转眼间的功夫,大年三十到了,日头刚落下去,未府就热闹了起来。

巨大的大红灯笼,灯笼上写着吉祥的字,就连柱子,都用红漆刷了一遍,看着喜庆的很。

院子里搭了一个大大的舞台,回廊之中,摆满了桌椅板凳,还有各种小吃果盘,放着炭炉暖炉之类的,后面还细心的用玻璃遮住,院子上面,也有透明的玻璃,做了一个穹顶,寒风绝对刮不进来。

好在天公作美,今日天气晴朗,满天繁星,点缀着星空,看着令人心醉。

邀请的或者没邀请的亲朋好友,渐渐的都来到了未府,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打着招呼,大年三十嘛,就算是有些恩怨,也没人在今天计较,一团和气,喜气洋洋,才是最重要的。

未央大步走上了舞台,手里握着一个麦克风,做出这玩意来,可是废了他不少劲,尤其是开封还没有通电,设备供电,需要几个大汉轮流用手柄摇动才行。

为了今日的晚会,未央也是煞费苦心。

“喂喂,嘘嘘!”未央试了一下简易版的麦克风,很是满意,四周的各种大小喇叭,也很给力。

“各位来宾,亲爱的朋友们大家春节好,今天是大年三十,此时此刻我们是在中未家演播大厅为您现场直播庆历七年春节联欢晚会,让我们一起辞旧迎新共度良宵。”

此处停顿了一下,那边早就准备好的托,大声叫好,疯狂的拍着巴掌,只是稀稀拉拉的,不尽人意。

过了一会,大家才反应过来,跟着鼓掌,气氛那是相当滴热烈。

“在这合家团聚,其乐融融的除夕之夜,我们陪您一起聆听新年钟声的敲响。

在这天地更新万物复苏的美好时刻,我们和您一起迎接又一个春天的到来。

此时此刻无论您在哪里,都请接受我们的祝福,在这中华民族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时,我们给您!”

啪啪啪!又是一轮掌声。

未央得瑟的享受了掌声,嘿嘿一笑,朗声道:“今天的第一个节目,是由未央演唱的歌曲,常回家看看,大家鼓掌欢迎!”

众人发出善意的笑声,不吝掌声。

未央摆了一个自认为很优雅的姿势,随着那边鼓乐队开始奏乐,摇头晃脑,撅撅屁股,算是跳舞了,然后倾情开嗓。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

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哪怕给爸爸锤锤后背揉揉肩,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总操心就奔个平平安安!”

少年人变声期还未过的嗓子,实在是说不上什么好听,跟破锣也差不到哪儿去,但是一曲下来,满院泣声,文彦博、贾昌朝这两个老狐狸坐在一起,暗暗摸了摸眼泪,甚至想到了自己已经去世的老父母,感慨颇深。

未央嘿嘿怪笑,这首歌那可是当年风靡大江南北,最是感人至深,旋律和节奏都很简单,音程跨度不大、音乐非常朴实,不附庸高雅、不故做深沉,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炫技的雕琢、没有花哨的修饰,音乐质朴平和、情真意切、于朴素中见真实,包含着对老人的关爱。“常回家看看”这句最朴实的话语对亲情做了最真实的表达。它既是父母饱含热泪的呼唤,也是奔波在外的儿女挂在心头的期盼既是歌曲灵魂,又是点睛之笔。它激起了人们强烈的情感共鸣和内心回响,触动了社会脉搏、唱到了人们心坎儿里、唤醒了回家的n。歌曲流畅舒展、平易感人、朗朗上口。

别说这些没见识的古人,就算是后世经过信息轰炸的现代人,每每听到,也是催人泪下。

父母感情,乃是人间大爱,未央不信还打动不了这些人。

“第二项,胸口碎大石,有请表演者鲁常、萍儿上场。”

这个转折实在是太过厉害,差点闪了很多老头的腰,刚刚还情深意切,转眼间就胸口碎大石,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鲁常扛着一块两尺方的青石板,足足五六厘米厚,萍儿提着一把木柄大锤,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上来。

“老鲁,你行不行啊?别一锤子砸趴下了。”锦衣卫们起哄。

鲁常憨厚的笑了笑,两人向四周团团一礼,鲁常躺在了早就准备好的案子上,萍儿吐了口唾沫在掌心,正要提锤,鲁常连忙道:“萍儿妹妹,一定要砸中心,不然这一锤子下来,俺老鲁的小命就没了。”

萍儿正色道:“鲁哥放心,咱的手艺是跟陈大人学的,一定砸不死你。”

四周哗然大笑,一片起哄声响起。

就在此时,萍儿举起大锤,轰然落下,鲁常惨叫一声,凄惨无比。

众人傻乎乎的看向场中,别真砸死了,这大过年的,见了血腥可不好。

过了一会,鲁常憨厚的起身,向四周团团作揖。

萍儿也是意气风发,两人站一起,颇有一番滋味。

顿时雷鸣般的掌声响起,献给了率先在晚会上表演胸口碎大石的两位。

接下来,就是唐川与王庆的表演,这两个家伙不学无术,还是找未央出的主意,他们表演的是相声,叫做巧立名目,段子都是现成的,当年老冯跟老牛在春晚上表演的,那叫一个技惊四座,让所有人都笑的合不拢嘴,在大宋这个舞台上,从未有过的表演形式,自然也能让现场的观众合不拢嘴,一片嬉笑怒骂之后,有些家伙还陷入了深思之中。11

第340章 春节联欢晚会(二)

锦衣卫的一干武人,表演了大型歌舞岂曰无衣,那种壮阔的场景,伴随着浑厚的嗓音,还是很震撼人心的。

大宋的娱乐活动本就很少,大家文人雅士的,平时还是要估计颜面的,而且大年三十,青楼的姑娘们虽然不歇息,但是也有活动,大多被富贵人家请回去表演歌舞,顺便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所以总体来说,开封城这一日,除了焰火与鞭炮之声,最大的活动,便是逛灯会。

于是未家的晚会,就显得弥足珍贵,而且有扩音喇叭的加成,更加让人好奇。

未家的府邸在御街,寻常老百姓是不敢晚上进御街的,那是自己找不自在,但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却没有这种思虑,眼看着人家家里热闹的很,各种呼喝之声,鼓掌之声,再加上令人神往的歌舞之声,大家都很羡慕嫉妒恨。

有的直接就叩门而入,今天未家连门房都上场了,自然没有人看门,大门一直是敞开的来着,想进来自然是可以进来。

皇宫中的赵祯,本来招待宗室宗亲,很是热闹,后宫一干妃子,也玩些文雅的玩意,开心的很。

但是与未家人声鼎沸比起来,实在是大巫见小巫,原本热闹的场景,渐渐的冷了下来。

赵宗实身为宗室,自然是在皇宫中的,这会早就按捺不住,匆匆的吃喝一些,接了皇帝的赏赐,找个机会就溜了,大年三十拜访一下老师,谁也说不出什么理来。

“姐姐,未家好生热闹啊!”张贵妃心痒难耐,一脸的期冀之色。

有人带头,其他妃子自然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未家到底在干什么。

曹皇后自然也想去看看,不过身为后宫之主,自然不好正大光明的出宫,毕竟这一大家子,还需要她操持,赵祯也是如此,若是寻常时候,早就出宫游玩一番了,但是今天,实在是不行。

终于,那岂曰无衣雄壮的嘶吼呐喊之声,从御街之上遥遥的传来,竟然压过了焰火燃放的声音。

赵祯再也按捺不住,拍案而起,破口大骂,“哪家的不开眼的家伙,大年三十的,还让不让人好好的过节了?”

北海郡王赵允弼一喜,连忙站起来拱手道:“陛下,此乃开封府尹未央的府邸,如此靡靡之音,实属扰民,臣请旨,前去斥责此子。”

赵祯眉头一拧,看了看赵允弼,这老头一向不理世事,跟和尚差不多,只怕是一去不回吧!

“不用!”赵祯豪气的挥挥手道:“皇兄既然有意,咱们就一同前往,看一看未家到底在作甚。”

说完,赵祯看了看以赵允让为首宗室们,笑呵呵的道:“就有劳濮安懿王再此主持大局了。”

濮安懿王赵允让心中一喜,不动声色的道:“臣遵旨。”

赵祯抱起身边陪同的小皇子赵宗旭,与赵允弼一起,向着未家而去。

后宫之中,皇后听闻皇帝走了,顿时喜形于色,急匆匆的穿了华服,看着依旧惋惜的后宫诸妃,大气的道:“走,咱们跟陛下一起去看看。”

后宫几位贵妃娘娘,立刻回去,穿上了最为华美的衣服,簇拥着曹皇后,向着未家而去。

用皇后的话说,凭什么皇帝做得,皇后做不得?

赵祯一家子的到来,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但是并不妨碍晚会的继续进行。

“盛唐诗歌冠绝天下,我大宋诗词也绝不逊色了,接下来请欣赏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蔓菁操琴,苏娘唱词,一首明月几时有,唱的那叫一个千回百转,让人惊叹不已。

词虽不应景,但是却极美,美到了极致,就会引起各种猜测。

文彦博老泪纵横,摇头晃脑道:“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宛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而歌,而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垢之外。

此去当属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贾昌朝也感慨道:“此词前半自是天仙化人之笔。”

赵祯只顾着欣赏美妙的词曲,倒顾不上别的,不过曹皇后等人引发了共鸣,一个个泫然欲泣。

一曲罢,满场皆静!

未央尴尬的站在台上,这与他想象之中差远了,不应该是这个反应啊?他心虚的看了看苏轼,发现这小子摇头晃脑的沉浸其中,便不再心虚,人家是谪仙一般的人物,少了这么一首绝妙好辞,不是还有别的吗?

正在此时,雷鸣般的掌声响起,未央这才满意的笑了,这才是该有的反应啊。

接下来,就是未家门房的表演,叫做翻花灯,这家伙是个人才,是十来盏花灯在空中翻来翻去,他双手双脚不断腾挪变化,五一疏漏,当真是玩出了花活,一时间叫好声不绝于耳。

到了王庆,这家伙上去虎虎生风的表演了一趟大刀片子,在一片嘘声中掩面而走。

东方风华这家伙上场的时候,引发了一阵阵的尖叫,这ns的家伙本身长相就极为俊美,面部线条又硬朗的很,自然深受大姑娘小媳妇的厚爱,就连皇后娘娘,都拍着巴掌,眼中尽是欣赏之色,惹得赵祯老大不高兴,好在深知自己媳妇的本色,却没有追究。

未央这边也好不到哪儿去,两个媳妇献出了最热烈的尖叫声,未央都有杀人灭口的冲动了。

东方风华表演了一段剑舞,那舞的叫一个出神入化,美轮美奂,如同画中走出来一般,让人沉迷其中。

同样是舞刀弄剑,东方风华获得的是掌声一片,尖叫不绝于耳,王庆获得的就是嘘声阵阵。

又过了几个节目,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未央上台,故作深沉的道:“转眼间庆历七年年即将过去,崭新的一年正向我们缓缓走来。对那些帮助过你的,激励你的,感动你的,震撼你的,陪伴过你的,还有欺负你的,伤过你的人,说声谢谢,是这些人,让你成长。别忘了你的梦想,一切会更美好的!

来,让我们一起倒数,迎接新年的到来!”

“十!”

“九!”

“!”

。。。。。。

“三!”

“二!”

“一!”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开封巨大的座钟敲响了十二下,预示着新的一年终于来了,庆历七年,毫无疑问是一个收获的年头,许多人在心中默默祝福,新的一年,能有更多的收获。

第341章 正旦大朝会

刚刚结束了狂欢,未央在两位妻子的帮助下,穿上了朝服。

既然过了三十,自然就是初一了,初一这一天,是大朝会,还有个名头,叫做“正旦大朝会”。

朝廷要举行百官朝贺天子、内外命妇朝贺皇后的礼仪活动,太子、亲王以及他们的妃子也要分别向皇帝、太后进行朝贺,同时,太子亦要接受百官的朝贺。在地方上,有“天下大小衙门拜阙”的礼仪,即正旦当天,除京官之外,全国各种大小衙门官府的官员身着官服,前往所在衙门举行“望阙遥贺”之礼。官员们舞蹈山呼,行十四拜礼,在口头上遥向天子拜贺新岁。各地的藩王也要行“望阙庆祝”之礼。朝廷和地方的官员们在朝贺、望阙礼结束之后,彼此之间也互相往来,行“拜年”礼仪

大宋并未立太子,所以没有太子这一项,但是该有的礼仪,一点都不缺。

未央一家老连襁褓里的未玱,都带来了,坐着一辆巨大的马车,马车里暖烘烘的,向着皇宫而去。

大宋的官员一直都是很悠闲的,就算是建国之初也是一样,就算是在州县中做着亲民官,也能找到与亲友出外饮宴的余暇。而相比起他们用在一些喜闻乐见的消遣上的时间,他们放在公务上的精力就未免太少了一点。

不过到了朝官一级,又是身在京城,那么很多官员三更天就要起床赶去上朝。尤其是冬天,一边怀念着被窝中的温暖,一边还要冒着刺骨的寒风敢去宫廷,这份痛苦让许多官员都怨声载道。

幸好礼仪性质的每日常朝,连天子都懒得出现,只让宰相押班。有时候甚至连宰相都不出面,过去曾有几次惹来了御史的n。至于普通朝官,如果手上有实职,就可以不参加,没有实职的,也能隔三差五的请个假。

不过到了每隔五日的常参,以及朔望之日,或是正旦等大朝会的日子,那就怎么也躲不了了。比如叶尘这样子的。

正旦大朝,在京朝官皆得与会,文官武官加起来也有上千人。还有带着少部分有显赫官职或者爵位的开国功臣及皇亲国戚,都是有资格且必须参加朝会。

半夜三更的京城道路上,全都是向着宣德门而去的队伍。

未央从家中出来,一路上不知见到了多少要参加正旦大朝会的官员,上了大路之后,汇聚起来的浩浩荡荡,让人不禁惊讶,京城之中哪里来的这么多官?

这时候还是午夜,可见大家对这次正旦大朝会,是如何的正式,就连未央这个懒散之人,觉都不睡就来了,就知道有多重要。

这也是未央第一次,实际意义上参加的大朝会,自然马虎不得,苏娘与蔓菁,已经给他检查了好几遍,就怕出什么纰漏,至于她们俩,如今也是朝廷命妇。

宋代有国太夫人、国夫人、郡太夫人、郡夫人、郡太君、郡君、县太君、县君、孺人等以上,母加“太”字。

苏娘是郡君,蔓菁是县君,虽然看似在最低端,但是大宋命妇并不多,就算是宗室之中,也只有区区几位亲王的正室夫人,得了封赏,至于大臣,那就更少了,一般都是对朝廷有大贡献,或者位列宰执,再或者皇帝开心了,封赏一番。

未家一门两命妇,堪称荣耀,所以苏娘与蔓菁很是得意,姐妹联手,别的命妇想要欺负他们,都要斟酌一二。

到了宫门,夫妻分别,未央去大庆殿朝拜,苏娘与蔓菁则是去皇后娘娘的宫n拜。

大宋的大朝会,是大朝会发展史上及其重要的时期,一方面它是对大朝会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时期,从举行地点、仪仗、舆服到礼仪程式都作了更为细致的规范另一方面它又是大朝会走向衰落的一个时期,其举行次数远少于汉唐。宋代大朝会在发展中还产生了不同于前代的新特点,对宋代的礼制和政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正旦大朝会,车驾坐大庆殿,有介胄长大人四人立于殿角,谓之镇殿将军。

国朝镇殿将军,募选身躯长大异常者充。

今年的镇殿将军,是王凯,这家伙身材修长,这些年竟然又长了不少,穿着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威风凛凛的站在门口,目不斜视。

未央撇了撇从身边陆续经过的异国使者,心中冷笑,大宋与辽国建立邦交关系,每年元旦旧制时的称呼,两国都要互派“贺正旦使”,入朝相贺。至于西夏、高丽、交趾、回纥、于阗、真腊、大理、三佛齐等属国,此时也都派遣了使臣来到开封,祝贺大宋元旦。

在大朝会上拜贺皇帝之后,这些使臣被安排到使馆休息,正月初二在各使馆赐国宴第三日,请到玉津园参加礼仪性的射箭比赛,朝廷会选出能射武臣伴射,在射箭比赛中表现出色的伴射武臣,不但可以得到皇帝的丰厚赏赐。

最为重要的事情是,京师市井儿遮路争献口号,观者如堵,热情丝毫不减今日的粉丝们对待为国争光的体育明星。

未央站在那里,自然有很多人前来寒暄,大家闲谈之余,原本在头正上空的天狼星渐渐西斜,宫中钟鼓忽而齐鸣,大庆殿吱呀呀的打开了,还在说着话的一众朝臣,也收起了寒暄,渐渐汇入大庆殿之中。

正旦大朝会上的一整套流程当然不会有任n意,由百官之首首相文彦博统领整套仪式。

先是朝臣拜舞于庭,而后外国的使臣上殿。

到了最后,便是天子赐宴,基本上也没得吃,群臣奉酒为天子、为大宋恭贺。

总计大约四个时辰的样子,今年的例行公事宣告结束,群臣中没有差事在身的就可以回家了,但皇帝和一些文武重臣还有得忙。

目前没有任何意外和惊喜,大朝会就这么结束。

百官自高至低卷班而出,到了文德门外,各自返回公厅,只有两府宰执,主管财计的三司使,以及内制翰林学士和外制中书舍人中,带了知制诰头衔的两制官留了下来,向皇城后边的崇政殿走去。

大庆殿非隆重大典不可轻用,寻常时候上朝,崇政殿才是正地,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在赵祯的御书房。

正旦大朝会,仅是礼仪性质的朝会,四五百人聚于外朝大庆殿中,又能讨论起什么政事?真正处理国家政务的地方,是平日里只有宰执和一些重要朝臣参加,举行常起居的内朝垂拱殿,以及朝会结束后,天子阅事之所的崇政殿。

人群之中,辽国的使臣萧惠,还有西夏的使臣没藏讹庞两人面色难看无比。

萧惠和没藏讹庞是第一次来到大宋,来到开封城,一路过来,他也为大宋的富庶和百姓安宁感到惊叹,同时也见识了大宋京师的宏伟繁华和皇城的富丽堂皇,感觉两国确实远无法与其相比。

但那又怎么样呢?大宋再强大,宋帝再厉害,还能挡住百万铁骑不成?

当然,这是没藏讹庞的想法,萧惠一想到那个入魔似神的未央,以及强大的赵祯,胆气未免弱了三分。

所以强大的辽国使臣萧惠,这一次前来,带了无数的金银珠宝,说了无数的好话,期盼着两国能建立友好的外交关系。

萧惠与没藏讹庞是老相识,两人交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彼此知根知底的,一个眼神交汇,两人轻轻点了点头,彼此知道是什么意思。

崇政殿内,以文彦博为首的重臣们排排坐,坐在龙椅上的赵祯,面色淡然。

过了年,就是庆历年了,今天是庆历年的第一天,自然有很多事情要做。

比如接下来如何变法,比如对待别国的态度,再比几条直道与铁轨的修筑,都是重中之重。

天刚蒙蒙亮,既然要议事,自然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搞定的,赵祯让御膳房弄了些粥、包子、馒头、油条、小菜之类的,大家先垫了垫肚子。

未央嚼着包子,知道今天的事情,估计会很长,不过没关系,做事情嘛,只想不做,终究是做不成的,只要大家愿意动手去做,就有机会把事情做好。

实干总比空想来的好,不是吗?

不过总有一些心不甘情不愿的人,打算搅局,至于借口未央都帮他们想好了,无外乎又是与民休息啦,敬天修德啦之类的。

未央在群臣之中不停的扫视,面色冷然。

文彦博与他在做同样的事情,所以两人的目光,不可避免的撞在了一起。

“这只小狐狸!”文彦博心中暗骂。

“这只老狐狸!”未央心中snn。

朝堂上最顶尖的两只狐狸,在一瞬间,想到了一起,一道目光扫了过来,两人看去,只见贾昌朝一脸的愕然。

三只狐狸同时默契的暗自痛骂,面上不动声色,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算是心照不宣了。

短短的时间内,三人做了一个改变世界的决定。11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执宰大宋》,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第342章 议事

“今日是元旦,大家既然来了,就先说一说当务之急,今年应该做的事情。”

赵祯品着极品小龙团,舒服的发出了一个极为不雅的snn声,淡然的说道。

别说snn了,就算是赵祯当庭敦伦,也没有人敢反对,这位帝皇如今已经不是以前任人揉搓的了,他军功赫赫,睿智过人,早已经今非昔比,谁敢小看?

文彦博身为首相,自然是责无旁贷,老狐狸躬身施礼,环顾一周,颇为意气风发。

“大宋如今日新月异,每每有奇思妙想之人,做出非常之事,物产之丰富,远超以往,税赋之轻微,微乎其微,但是偏远之地,依旧穷困不堪,所以去岁各地提议的修路事宜,必须在今年开始施工,天下百姓翘首以盼,不得不做。”

众人点点头,赵祯也微笑一下,以示鼓励,文彦博说的虽然是大家达成了共识的事情,但是还是有必要提出来的,朝廷国策,必须得到各方的支持。

赵祯笑道:“如今京扬直道已通车半年,做出来的成绩,有目共睹,不仅仅没有加重百姓负担,反而直道养活了无数百姓,百姓富庶,也带动了各种商品热销。

所以修路之事,势在必行,只是各地尽皆有次需求,如何修路,有何章程?”

首相说完,自然是次相开口,贾昌朝朗声道:“自古以来,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巴蜀富庶,有目共睹,只是自从丝路断绝,巴蜀困顿日久,虽有精美之丝绸,却苦无销路,臣以为,巴蜀至京畿的直道,首当其冲。”

三相唐介上前,正色道:“两位相公所言极是,巴蜀直道,臣也没有二话,只是北平之地,乃是四战之地,辽国虎视眈眈,西北之地,西夏鹰视狼顾,这两条直道,也要提上日程。”

众人沉默了,以大宋如今的势力,并非没有那么多财力去同时兼顾三条直道,但是这么大的工程,需要多少民夫?需要多少专业人员?需要多少钢铁水泥?

甚至于,还需要严格控制贪墨,要知道,这么大的工程,动辄上亿银元,可不是闹着玩的,随便贪墨点汤汤水水,一辈子啥都不用干了。

面对这种复杂的局面,大家都没有经验,唯一有经验的,自然是未央了,于是乎大家把目光投向了未央。

未央思索了一下,摇头道:“我大宋不缺人,但是却缺专业人员,京扬直道,乃是我天下集团倾尽全力打造,光是大匠,就出动了六百三十一人,几乎搜罗了天下间所有的大匠,耗资巨万,不可计量。

若是三道同修,未必不可,但是却会耽误很多时间,不若专心修筑一条直道,积攒经验,培养人才,时机成熟,再重修其他直道,也能缩短工期。

此乃两利之事,不可偏废。”

赵祯近些年有些急功近利,闻言皱眉道:“爱卿以为,哪条直道当率先开工?”

未央笑道:“要修路,要培养人才,自然要挑选最难的,臣以为,京蜀直道,乃是古往今来第一难题,巴蜀之民,渴慕皇恩久矣,而且巴蜀一通,北可虎视西夏,南可进军大理等地,这些地方,实在是极佳。”

陈执中反驳道:“未大人,大理等地国小民寡,一直尊奉大宋,岂能对其觊觎,失了上国礼仪。”

未央也不废话,只是悠然道:“他们都是很好的属国,我也不想打他们,可是他们境内有铜啊!而且还是巨大的铜矿,就算是大宋境内的铜矿加一块,也不见得有人家一国之铜矿多啊!”

这句话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大宋缺什么?简单来说,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铜,大宋这几年虽然尽力解决钱荒问题,在未央不懈的努力下,总算是缓解了不少,但是毕竟没有真正解决,一听到有铜,众人眼睛顿时贼亮贼亮的。

文彦博一拍椅子,恶狠狠的道:“区区蕞尔小国,坐拥财富而不知上贡天朝上国,这就是大罪!当诛!”

贾昌朝也显出恶劣的一面,“不知为上国分忧,坐看上国困顿,当诛!”

其他人也是义愤填膺,最先反对的陈执中也兴奋的嗷嗷叫,他现在是三司使的老大,自然深知自己的家底有多少,钱对他来说,当然是多多益善,铜就是钱,这一点没错。

赵祯也嘎嘎怪叫道:“那就修京蜀直道,巴蜀之地,南北相通,以后朕的大军,可以直接经蜀中而至西北,直达元昊小儿的皇庭!”

君臣达成共识,自然是皆大欢喜。

第二项,便是变法事宜了,如今京畿之地,已经推行分田均税,宗室被一削再削,都快成肉干了,朝廷也没有了官员免税的特权,自然要向四方推广了。

这事是王安石负责,“神剑”大人朗声道:“臣以为,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新法实施。”

所有人同时皱起了眉头,就连赵祯都皱起了眉头,他虽然喜欢王安石,但是这家伙实在是太猛,一不小心就会伤人伤己,实在是又爱又恨,这家伙提议全国实施新法,自然是万万行不通的。

天下间的官员是有数的,而有能力的实干官员,更是少之又少,再加上地方上不像京畿之地那么好推广,毕竟是天子脚下,大家还不敢过分,你到地方试试?强龙不压地头蛇,立马n给你看,就问你信不信!

赵祯咳嗽一声,温言道:“王相公一片拳拳爱国之心,朕已悉知,只是如今新法虽然经过了考验,但是还是需要循序渐进来的好,须知大宋子民虽然渴盼新法,却未必没有人暗中使用手段,阻挠新法的实施。”

众人闻言暗自点头,皇帝确实不一样了,当初范仲淹变法,是何等的大刀阔斧,就算是在皇帝与未央的支持下,也不过坚持了区区数年,依旧无疾而终,当时的皇帝可是很激进的,如今却沉稳了不知多少,懂得审时度势了,而且施政方针,虽然温和了一些,但是却更有力,更强劲,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对于想青史留名的名臣来说,有个开拓进取的皇帝,自然是好事,对于那些存了龌蹉心思的人来说,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王安石却义无反顾,“既然新法经过了考验,天下百姓翘首以望,为何不能实施?至于那些敢阻挠者,臣愿请天子剑,杀出一个朗朗青天来!”

众人悚然而惊,王安石不愧为神剑之名,直接就要杀出一个朗朗乾坤,要是任由这位神剑大刀阔斧,只怕在场的也没剩几个了,就算是未央,也只怕逃不掉,要知道他一手建立的金融集团,那可以算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王安石绝对不会看不出来。

文彦博上前质问道:“请问王相公,杀人能解决问题吗?如今大宋国泰民安,百姓安居,就算是三代之治,也不过如此,强如汉唐,也远远不及,nnbr之下,何必妄谈杀孽。”

王安石不屑道:“三代之治?早听闻醉翁考据竹书纪年,所谓三代之治,不过是文过饰非罢了,是假的,不是真的。

我大宋自然要去芜存菁,汉唐算什么?早听未大人有一句话,历史是前进的,既然是前进的,自然是现在的比以前的好,以前的既然不好,那就不要留了,直接除了省事!”

不得不说,王安石这番话很有道理,未央也很赞同,但是却有人不赞同。

韩琦当即跳了出来,怒斥道:“胡说道,王介甫,你莫非是质疑孔圣人他老人家?”

王安石冷笑道:“孔夫子有教无类,自然是值得尊崇,但是后世儒生,却曲解他老人家的意思,不思报国,一门心思的往上爬,于国无益,于民无益,要之何用!”

呵!这句话杀伤力太大了,顿时惹了众怒,大家都是孔孟门徒,虽然心里未必赞同孔夫子那一套,但是放心里就好了,毕竟还要顶着孔孟门徒的名声混日子,你这么就掀开了,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顿时大殿之中你一句我一句的讨伐王安石,王安石也拿出了舌战群儒的架势,愣是斗了个旗鼓相当。

好好的议事,顿时变成了菜市场,赵祯面色难看无比,未央也好不到哪儿去,在场的人中,只有狄青这个枢密使一脸的淡然,根本就不在意他们的争吵。

未央向狄青那边蹭了蹭,低声道:“狄相公,您有何高见?”

狄青正吃着水果,津津有味的做好自己吃瓜群众的本分,冷不防未央凑了上来,他笑眯眯的道:“咱是个粗人,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不过我认为,既然新法是好的,自然要实施,只是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监督罢了,至于如何监督,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只知道打仗,这些弯弯绕绕的,不是我的强项。”

未央竖起了大拇指,所谓大智若愚,就是狄青这种人,人家不争不抢,但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句话就点出了重点。

监督!监督才是最重要的!11

第343章 霸道总裁爱上我

正旦大朝会之后,又是一段时间的放假,这段时间是大家走亲访友的时间,正月初,才真正的回去上朝,处理政务。

未央乐得清闲,反正开封之中,他的长辈还真不多,柳涉算一个,贾昌朝勉强算一个,杨家的老太君、潘家的老太爷、曹家的老头子们。

就这么几家,一天的功夫也就走完了,所以未央很是悠然自得的,又开始陪着家人乱逛了。

这一日,一家五口逛的开心,回到家中,就觉着气氛极度的微妙,家丁仆役们不停的往内宅张望,两个健妇把着内宅的门作威武状,似乎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未央抱着未珩,苏娘抱着未玱,蔓菁在一个丫鬟的搀扶下,一脸莫名其妙的向内宅走去。

还未靠近,一声狮吼传出老远,吓得几人一个激灵。

“滚回扬州,陪你的小老婆去!”

未央顿时卦之火熊熊燃烧,顾不得大嫂的雌威,竖起了耳朵。

苏娘与蔓菁也忍不住听起了墙角。

两个健妇自然看着自家老爷夫人的样子,一脸的无奈,不知道是不是该让路让老爷夫人少爷们进去,还是进去通禀一声,颇为为难。

未央给了她们一个手势,让她们赶紧离开,两人这才如蒙大赦,慌慌张张的走了,看门这种事情,还真不好做,未家没有什么家规,家丁仆役都活得很自在,两个健妇也是被赶鸭子上架,不得不做,谁不知道在未家,大夫人才是真正的当家的,至于二老爷,不过是摆设,从来都插手家里的事情,至于二老爷的两位夫人,一门心思的做生意,更没有精力去管家了,这未家大大小小的事情,自从大夫人来了之后,都是大夫人一手操持,她们自然惧怕三分。

一家五口听着墙角,听得津津有味,不时摇头晃脑。

未珩呆在叔叔的怀里觉得姿势不舒服,扭了扭身子,张口就来,“二叔,我娘又发脾气了,里面是哪个倒霉鬼?”

未央很想说那个倒霉鬼是你爹,你两年都没见的亲爹,而且你爹似乎给你找了个小妈,你娘对你爹很不满,所以正出气呢。

但是面对孩子,这话自然不能说的,未央一脸正色道:“你看今天连块云都没有,你娘可能是心情不好,要知道,这天气直接反应人的心情,心情不好,自然是要发泄一通的,你娘是个大度之人,不好对家里人下手,只能对至亲之人下手。”

未珩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里面那家伙是谁?叫的好生凄惨,好像还挺熟悉的样子。”

未央肃然道:“里面那个家伙是我哥哥,也就是你爹,你爹犯了错,又碰上你娘心情不好,估摸着这会断胳膊短腿是在所难免了。”

未央不由打了个寒颤,连忙道:“二叔,咱们躲躲吧,万一我娘发火打咱们一顿那可就不好了,就让我爹受过吧!”

未央摇头晃脑的道:“此乃正理也!”

顿时惹得两位夫人怒目而视,这把孩子教的,以后还能有好?苏娘紧紧抱着未玱,决定以后绝对不能让未央来教孩子,这不是误自家子弟吗?

蔓菁气的直接一巴掌拍在了未央的后背上,满面寒霜。

未央连忙赔笑道:“开玩笑,玩笑而已,小孩子嘛,这个年纪正是分辨善恶的时候,大哥做错了就是做错了,该罚!”

蔓菁冷冷的道:“蓬莱还有一位呢,莫非某人还想金屋藏娇?”

苏娘好奇的道:“蓬莱有什么?”

肖潇潇的事情,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在家里说过,所以苏娘自然不知道,蔓菁这时候也顾不得了,冷声道:“某人又忍不住,从金陵弄了个琴艺冠绝天下的美人儿,美名其曰琴艺老师,放在了蓬莱,陪着一帮子老头整日里消遣,据说那琴音之哀怨,连醉翁都看不下去了,滕山长放出话来,说早晚做主,给这位美人儿寻一个如意郎君。

可惜人家眼界高啊!见过了擎天大树,自然看不上矮树丛,一直等着某人呢。”

苏娘瞪大了眼睛,气的鼻子都歪了,当年蔓菁之事,她就很不乐意,不过长时间相处下来,蔓菁才学不凡,两人结为知己,她不忍蔓菁一腔爱意付诸流水,这才勉强同意未央娶了蔓菁,如今又来一个,而且还是没名堂的,自然让苏娘心生不满。

“未央,你敢!”

未央败下阵来,连忙道:“可不要胡说,当时我是去给滕夫子报仇,灭了王家满门,谁知道人家正在做堂会,这不相干的人,总不能杀了吧?于是就放了一马。

只是王家死了那么多人,偏偏一个歌姬活着,只怕下场不会好,我也是不忍心,才带了回来,事情就是这个样子,我的心如nnbr,绝无龌蹉之意。”

苏娘狐疑的看向蔓菁,她年纪阅历少,自然看不出这其中的弯弯绕绕。

蔓菁淡然的道:“唱堂会,自然是广邀亲朋,只怕在场的不止这位美人儿一个外人吧?为何别人都死无全尸?偏生这美人儿还活着?而且还活着到了书院?”

女人这种生物,你就不能跟她们讲理,因为她们的脑回路就不同,想法千奇百怪,未央当时的情况,自然是起了怜香惜玉的心思,至于如何龌蹉,倒也未必,如今被蔓菁一言道破,为了遮掩自己不安的心思,只有恼羞成怒。

“胡说道!”未央愤愤然道:“要知道,能跟王家搅合在一起的,能有什么好人?肖潇潇又不是王家的朋友之类,充其量是个无辜的路人,放她一马怎么啦?”

蔓菁双眉一竖,未央顿时怂了,连忙道:“我发誓,此生只有你们二人,若是对别的女人有心思,天打五雷轰!”

这誓言也算靠谱,蔓菁面色缓和了一些,苏娘也犹豫了一下,也就懒得管了,反正自己又不是夫君的对手,也就蔓菁姐姐能对付他,就让蔓菁姐姐头疼去吧。

蔓菁看着一个无赖,一个无所谓的夫妻二人,顿时觉得前途一片无亮。

不大会,杜纤云面色铁青的走了出来,看着这几人,咬牙切齿的道:“跟谁学的毛病,竟然敢听墙角!”

五个人,六双手,齐刷刷的指向未央,未央一脸无辜,管我屁事。

未珩屁颠屁颠的跑到杜纤云跟前,讨好的道:“娘,我二叔说我爹来开封了,真的吗?里面的真是我爹?二叔还说爹给我带了个小妈,是不是真的?”

杜纤云顿时火冒三丈,使出了拧耳朵神功,揪着未珩的耳朵,柳叶眉倒竖,怒道:“小兔崽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连你爹娘都敢编排了,看我不打死你!”

未珩疼的呲牙咧嘴,但是却面色诡异的给了未央一个眼神,未央暗自竖起大拇指,心中夸赞,不愧为老未家的种,就是聪明,死道友不死贫道,还是让大哥受罪去吧。

杜纤云揪着未珩的耳朵,一阵叽歪喊叫,连带着求饶声,众人进入了内宅。

远远的便看到未洵匆匆而来,看到众人,呆了一呆,转身就跑。

“回来!”杜纤云暴喝一声,怒气勃发。

未洵转过脸来,举起一只手臂,用袖子遮住,未央忍不住道:“大哥,都是自家人,别遮遮掩掩了,又不是第一次。”

未洵顿时恼羞成怒,索性放开手臂,怒咻咻的道:“看吧看吧!反正看一眼又不会死!”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其人鼻青脸肿,熊猫眼,塌鼻梁,两腮殷红,耳朵如同滴血。

此等惨状,看的未央与未珩呲牙咧嘴。

至于苏娘与蔓菁,很是淡然,有意无意的看了看未央,似乎打算学一手,以后方便使用。

至于还在襁褓里的熊猫儿,瞪大了无辜的眼睛,吐了个口水泡泡,裂开小嘴一笑,咯咯咯的伸出双手,求抱抱。

未洵赶紧接过大侄子,抱在怀里,怜爱之意尽显无遗。

回到内宅大厅,未洵与未央分左右坐上主座,其他人坐好之后,未央咳嗽了一声,开口道:“嫂子啊,大哥做错了,小惩大诫就好,您这次下手重了点,毕竟是银行的头头,徒惹人笑尔。”

杜纤云冷笑道:“知错认错不该错吗?二郎,我不是反对他纳妾,只是反对他胡来,咱们家如今也算是大户人家,岂是谁都可以进来的?

若是有人问起,就说家里葡萄架子倒了就是。”

葡萄架子倒了!架子倒了!倒了!

未央一脸无辜的看了看凄惨的大哥,心中默默道:不是兄弟不给力,实在是大嫂凶猛,非同一般,大哥您自求多福吧!

未洵自知理亏,苦着脸低声下气的道:“芸娘不是乱七糟的人,她是集团的助理,整日里在一起办公,谁还能不犯错?男人犯了错,自然是要承担的。”

未央有种精神错乱的感觉,办公室恋情啊!还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套路,自家大哥开辟了历史先河!11

第344章 辽国跪了

未洵身为民生银行的总经理,自然是有官身的,而且很久以前,他就考取了解士,虽然没有考取进士,但是赵祯也赐予了同进士出身,封了个五品朝奉大夫。

这次未洵前来开封,一是因为想念老婆孩子,二是因为赵祯诏令,让他来京城参与金融之事。

民生银行的运营已经极为纯属,一时半会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再说了,民生银行这些年着实培养了不少人才,足够撑起一片天。

正月初,未央兄弟俩早早的来了崇政殿,等待天子召见。

过了一会,贾章陪着老贾来了,贾章看到未洵,很是开心,一眼就看到未洵鼻青脸肿的样子,笑嘻嘻的道:“风萍兄,你这是怎么了?莫非是嫂夫人下的手?”

未洵字风萍,只是很少有人知道,就算是未央也是第一次听到自己大哥的字。

未洵遮遮掩掩,闷声道:“胡说道,妻为夫纲,乃是天地正理!这是昨日与家弟小酌之时,后院的葡萄架子倒了,不小心弄的。”

贾章嘻嘻一笑,也不追问,贾昌朝咳嗽了一下,开口道:“皇宫之中,收起你那副纨绔的样子,好歹也是能入朝觐见的官员了,岂能如此。”

贾章连忙点头称是。

过了一会,百官陆续到了,陈琳也适时的出现,宣百官觐见。

今日与以往不同,因为今日是新年实际意义上的第一次朝会,虽然不是大朝会,但是却也非同小可,尤其是今日,辽国与西夏的使臣,将要正式拜谒赵祯,重新签订邦交契约,必须慎重以待。

萧惠与没藏讹庞觐见之后,双双递上了国书。

萧惠挺直了腰板,冷冷的看着未央,未央一脸的风轻云淡,根本不以为意。

没藏讹庞看了看萧惠,双目移向了未央的放心,不由得眯起了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赵祯的声音响起,“没藏讹庞,元昊想要称臣,是不可能的,西夏之地,本就是我大宋的,元昊自立,朕已经放任了许久,你回去告诉他,若是想要西夏国泰民安,速速去除帝号,自缚前来请罪,朕念在昔日的情份上,不追究他。”

没藏讹庞躬身道:“陛下,西夏声明文物,诚不能与宋相匹,然观其制国书、厘官制、定新律、兴汉学、立养贤务、置博士弟子员。尊孔子为文宣帝,彬彬乎质有其文。

西夏仰慕大宋已久,我国皇帝,也对陛下钦佩之极,只是陛下莫要煎迫过甚,我西夏铁鹞子,也不是好相与的。”

这话说的硬气,也够胆量,这个没藏讹庞,也是个人物,只是不懂得审时度势,李元昊也是个没脑子的,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还以为大宋是以前的大宋吗?没看到辽国的萧惠,是何等的温文尔雅,唯恐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来,惹恼了大宋,到时候两国交战,辽国可没有什么胜算。

萧惠对于大宋的火枪火炮,还有幽州之战时,赵祯展现出的种种神异之处,早就有了心理阴影,怎么可能还敢如此呢?

没藏讹庞自然知道传的沸沸扬扬的幽州之战,但是他只认为,是辽国轻敌,大宋走了好运罢了,至于其他,脑容量如他,实在是没有那个本事去看出来。

至于李元昊,此人固然雄才大略,但是他已经老了,他生性暴戾,多猜疑,好杀虐。如此的性格给他的事业造成许多不应有的损害。李元昊继位后,为了排除异己,防止外戚篡权,实行“峻诛杀”政策,为立国称帝扫清道路,开运元年宋景佑元年十月,母族卫慕氏首领卫慕山喜密谋杀害李元昊,被李元昊察觉,山喜一族人都被溺死河中。李元昊又用药酒毒死母后卫慕氏,尽诛卫慕氏族人,可见其人之心性如何。

未央晃晃悠悠的上前,顿时满朝目光都看向了他,萧惠竟然身躯颤抖,有些惧怕这个身躯淡薄的少年。

未央淡淡的道:“曩霄智足以创物先,才足以驭群策。衣冠礼乐之变,官法文字之奇,更祖宗成规,藐n建制,人言可恤,彼恶知之。而其用兵,则严赏罚,集众长,攻少坚城,战无猝败。倘生乱世,刘元海、石世龙当其亚也。迹其英雄自喜,霸王由吾,妄膺宝,显盗鸿名,肆兵力以胁诸蕃,逞狡谋而欺中国,羌戎残犷,斯为甚乎!然而政尚刑诛,性耽淫,戳叛戚则弑其母,逞逆谋则杀其叔,贪好色则辱其臣之妻、夺其子之妇,三纲沦矣,国何以立?况又穷奢极欲,劳役无时,众怨方兴,子祸旋作。”

没藏讹庞顿时大怒,这一番话,先扬后抑,捧得越高,自然摔的越惨,未央竟然直指元昊会死于非命,而且是他亲儿子下手,实在是太过耸人听闻。

满朝一片哄笑之声,嘲笑李元昊自不量力,如今大宋有力量了,自然有底气看不起西夏辽国之类的,不过是蛮荒之地的土皇帝,早晚灭了他们。

“大胆!”没藏讹庞怒道:“尔是何人!胆敢口出狂言!”

未央笑吟吟的道:“本官乃是开封府尹,在这朝堂之上,也算有一席之地,不知尊使是何人,大殿之上威胁我大宋至尊,请问,您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嚯!未央一句话,当真是天雷滚滚,没藏讹庞憋得满脸通红,羞愤欲绝。

萧惠在一旁默不作声,反正都不是一伙的,辽国与西夏早就闹掰了,当初李元昊从祖父李继迁时与辽结为姻亲。其父李德明时又为李元昊向辽圣宗请婚,辽兴宗姐姐兴平公主嫁给李元昊,辽封李元昊为驸马都尉,晋爵西夏公,又封西夏王。李元昊一向同兴平公主感情不合,夏辽双方常因辽境党项部族叛逃问题引发纠纷,关系日趋紧张。在宋夏战争中,辽兴宗因宋朝之败,欲挟夏讹宋,也促成了夏宋和谈的实现。其时,辽欲图破坏宋夏和约,遭到宋朝拒绝,辽兴宗决定出兵讨伐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七年辽重熙十三年,1044年十月,辽兴宗亲率骑兵10万,分三路渡过黄河,深入夏境,长驱直入400里。李元昊率左厢军迎战于贺兰山北,兵败退守贺兰山中。李元昊知不可力敌,乃向辽兴宗谢罪请和。李元昊在兴宗未答应求和之际,连续向后撤退三次,凡百余里。“每退必赭其地”,断其粮草,辽因许和。但元昊有意拖延时日,陷辽军于危困饥饿之时,纵兵突袭辽营,被辽军掩杀钳夹。正在难解难分之时,忽然狂风骤起,飞沙扬尘,暗无天日,辽军被沙迷目,阵中大乱。李元昊乘机猛攻辽军驻地德胜寺南壁,辽军大溃。李元昊军俘获辽驸马都尉萧胡覩和近臣数十人,辽兴宗仅跟从数骑逃出。

这一战,导致西夏与辽国邦交不存,所以说,两国的关系,根本就没有看上去那么美好。

去年的时候,赵祯再赐元昊姓赵,可是李元昊不姓赵,他便改回李姓。另外,晚年沉湎酒色,好大喜功,导致西夏内部日益腐朽,众叛亲离。据说他下令民夫每日建一座陵墓,足足建了三百六十座,作为他的疑冢,其后竟把那批民夫统统杀掉。元昊好色,妻妾成群,犹喜强夺他人之妻。据传妻室后妃凡七娶,一说五娶,实际有人之多,废皇后野利氏、太子宁令哥,改立与太子订亲的没藏氏为新皇后。

如今的西夏,内部早就乱了起来,没藏讹庞之所以如此强硬,不过是因为有皇后撑腰罢了,至于李元昊,如今早就昏庸不堪,年老体衰,从英明神武的西夏帝王,成为了昏庸的桀纣之类。

未央一语道破西夏国势,让没藏讹庞羞愤难当,当即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昏厥了过去。

赵祯让人把没藏讹庞带出去医治,就欣赏起龙案上的一方镇纸,似乎那镇纸有什么奇妙之处一般。

萧惠心中叹息,西夏远不如辽国,如今内忧外患,根本不足为惧,辽国与大宋打了一场,一败涂地,如今耶律洪基在皇都新建的皇宫中,也是醉生梦死一般,一蹶不振。

仿佛在大宋面前,一切都变得那么微不足道,似乎大宋抬抬腿,就能把天下一脚踏碎一般,大家都很怕。

萧惠身为使臣,自然要有气节,他也想保持自己的气节,只是在满朝虎视眈眈的宋臣面前,他再也保持不住,双膝一软,跪了下来,还是五体投地的大礼。

“陛下,辽国使臣萧惠,奉我国皇帝耶律洪基之命,前来求和。

辽国愿意每年奉送岁币三百万贯,各色皮革五百担,各色珠宝三百槲,n三十六名,良马百匹,犍牛千头。”

顿时满朝一片吸气之声,说实话,辽国能拿出来这些东西,根本不放在大宋的眼里,要知道大宋如今的岁入,都是以亿为单位的,区区几百万贯,还不放在眼里。

大家看重的是这个态度,萧惠跪了,就代表辽国跪了,辽国这就跪了?太不可思议了!

第345章 浮出水面的江卿

这个时代,还是很开明的,就算是面对皇帝,也不用下跪,只有在祭祀祖宗,面对长辈,才有跪拜之礼。

所以萧惠的一跪,惊呆了众人。

以往辽国使臣,一个个趾高气扬的,根本不把大宋放在眼里,就算是再大宋皇帝面前,也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偏偏为了大局着想,大宋君臣还不得不忍耐。

如今时代变了,萧惠跪了!

真的跪了!

整个崇政殿,都寂静无声,赵祯眯着眼睛看着萧惠,心中赞叹,你看看人家,该服软的时候,毫不犹豫,一点脸皮都不要,相比于大宋文人来说,简直就是臣子的典范。

大宋的臣子是什么德行?讲究个宁折不弯,甚至为了一点点小事,就跟皇帝对着干,就算是被打了板子也没事,搞不好还能落个一世清明,人家还巴不得呢。

这就是区别啊!

赵祯在心中感慨良久,顺带着看萧惠都顺眼了不少。

萧惠匍匐在那里,前胸后背都是冷汗,屈辱无比,却偏偏一动不敢动,他自然不想跪,但是他太知道大宋如今的实力了,尤其是那位看似不起眼的年轻官员,当年仗着一千人,就掳走了辽国先帝,更帮助赵祯打胜了幽州之战,大宋如今的局面,可以说是此人一手打出来的。

面对这种神秘莫测的人物,就算是耶律洪基,也只能躲在皇都的皇宫里,为了不重蹈他父皇的后尘,连辽国皇室的规矩都不讲了。

可见辽国君臣,对大宋这一对君臣,到底害怕到了什么程度。

赵祯的笑声响了起来,极其高亢,极其洪亮,极其快意。

崇政殿内,大家都看着肆意的皇帝,心有戚戚焉。

有几个经历了两朝的老臣,更是老泪纵横,激动的无以复加。

大宋真的不一样了!原本大家还不明白大宋到底实力如何,虽然国富民强,但是恐辽症一直存在,如今辽国的重臣萧惠,耶律洪基的肱骨之臣,就拜服在大殿之上,大家终于对自家的实力,有了一个模糊的认识。

大宋似乎真的不用怕契丹蛮夷了,连契丹都不怕了,还怕区区西夏的元昊小儿?

一时间君臣信心爆棚,恨不得立刻宣布,这天下是属于大宋的,大宋才是天朝上国,才能让万国臣服。

未央冷眼旁观,他自然知道大宋的实力到底是什么样,真正能打仗的,不过是狄青军团,河北军团,锦衣卫,折家军,种家军这几支军队,其他的军队,依旧是羸弱不堪,不值一提。

但是就这么几支军队,足以震慑四夷,让所有心怀不轨者,不敢妄动。

早就说过,大宋之危,不在外而在内。

攘外必先安内!

这是赵祯与未央这一对君臣制定的国策,绝对不容更改。

如今这大殿之中,萧惠臣服,某些人只怕就会生出什么不好的心思来。

果不其然,枢密副使韩琦上前,老家伙洪亮的嗓门,响亮无比,不愧为是曾经带兵打仗的人物,虽然这些年来被有意的边缘化了,但是依旧意气风发,不可一世。

“启奏陛下,臣以为,应当尽起大军,一举夺回云州,让云州汉人,尽归故土。”

“启奏陛下,臣谏言,同时对西夏用兵,收复河套,扫平西夏。”

“启奏陛下”

。。。。。。

有了韩琦带头,所有人都如同疯狗一般,向皇帝进言,那样子,恨不得亲提一支大军,扬威域外。

赵祯龙颜大悦,开心无比,他哈哈大笑,看着面色如土的萧惠,当即就要宣布开战。

可惜的他看到了面色阴沉如水的未央,于是他又看了看其他重臣,发现文彦博、贾昌朝、唐介、陈执中等人一个个面色也不大好。

一瞬间,赵祯反应过来了,他明白了,这是有人给自己下套,只要自己同意用兵,只怕兵连祸结,两国若是拼死反抗,那可不是一年两nns,甚至十年年,终其一生,也未必能结束,这样的话,大宋现在大好的局面,就会毁于一旦,得不偿失。

赵祯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韩琦,随即笑道:“萧惠,你回去告诉辽主,宋辽两国历来交好,朕同意了辽主的称臣纳贡,你我秋毫无犯既可。”

萧惠如蒙大赦,叩谢皇恩。

出了崇政殿,萧惠回头看了一眼大殿,不由心中感慨,大宋的皇帝不简单啊,竟然能生生忍住收复云州的,说是秋毫无犯,只怕再过几年,大宋发展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地步,就算是辽国想战,也没了一战之力。

可惜啊!若是现在开战,辽国西夏共同抵抗,还有一丝机会,再加上大宋内部的问题,足以让大宋焦头烂额了。

当真是可惜了!

转眼间,萧惠想到了未央,顿时打了个冷颤,不再迟疑,裹着春寒,踉踉跄跄的向皇城外走去。

未央面色阴森的看了一眼韩琦,他终于确定了,这家伙就是暗中坑自己的人,他原本以为是富弼,后来又有所怀疑,发现富弼虽然看他不顺眼,但是两人最起码目标一致,但是韩琦不同,此人素有声望,士林威望颇高,而且为官谨慎,甚少犯错,欧阳修曾经说过:盖衍为人清慎而谨守规矩,仲淹则恢廓自信而不疑,琦则纯正而质直,弼则明敏而果锐。四人为性,既各不同,虽皆归于尽忠,而其所见各异,故于议事,多不相从。此四人者,可谓天下至公之贤也。平日闲居,则相称美之不暇为国议事,则公言廷诤而不私。以此而言,臣见衍等真得汉史所谓忠臣有不和之节,而小人谗为朋党,可谓诬矣。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谓社稷之臣。

如今韩琦当殿露出了马脚,未央自然是明白这老东西,绝对是与某些世家大族结成了联盟,他之所以急着跳出来,只怕是即将修路的事情,逼的他们没有办法,必须尽快转移内部矛盾罢了。

但是在赵祯与未央这对君臣,还有文彦博等老狐狸眼皮子低下玩花活,他们当真是作死了。

修路有什么好处?首当其冲的便是,路修到哪里,新法必然实施到哪里,新法一到,自然有人遭受损失。

其次便是,世家大族被打击的同时,工商阶级趁势崛起,若是世家大族依旧因循守旧,便会被取代,被抛弃,这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未央根本就不用想,就知道是号称“江卿”的巴蜀世家豪门。11

第346章 去戍边吧

朝会过后,未央走在队伍的最后,心情不大好,今日发生的事情,让他有些反感,这满朝的文武,真正能主事的,实际上真的没有那么多,尤其是事关国策的大事。

政事堂诸公之中,没有几个清白的,除了王安石,这家伙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至于其他几位,唐介算一个,但是他是纯臣,作不得数。

其他几位,都有一大帮的门人弟子,尤其是韩琦此人,久在军中,势力颇大。

就算是被边缘化的韩琦,依旧有极为强大的话语权。

未央从来都不是一个因循守旧的人,所以他加快了脚步,赶上了领头的几位相公,来到了韩琦身边,淡然道:“韩相公,可否一叙?”

其他人知趣的快走了几步,留下了一脸不悦的韩琦,他不太愿意跟未央有什么牵扯,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士人的风度,还是要有的,不然传出去,人家会说他韩琦没有容人之量,还怎么服众?

两人慢慢的走着,大街上没有什么人,毕竟是御街,能在这里开店铺的,都是极为奢侈的,一般的普通老百姓可买不起。

走出了御街,人声鼎沸,叫卖声,喊叫声,不一而足。

韩琦露出极为厌恶的表情,似乎极为讨厌这种市井之声,未央倒是甘之如饴,他是开封府尹,是亲民官,对于这种事情,自然是很喜欢的。

两人并肩而行,沉默不语,一步不落,也一步不越,甚为默契。

终于,他们来到了一处看着还算可以的酒楼,名唤松鹤楼,未央做了个请的姿势,韩琦迈步而入。

“未大人,留下老夫是,有何事相询?”

未央笑吟吟的看着韩琦,这老头生的一副好面孔,身躯高大,孔武有力,若非一身文官衣冠,穿上盔甲,就是一个纵横沙场的老将。

“韩相公,巴蜀江卿,给你了多少好处?”

未央开口,直指核心,他实在是没有心思与韩琦打哑谜,这种事情,他也不擅长,所以开口就让韩琦瞪大了眼睛,一脸的腻歪。

“未大人此言何意?”韩琦一脸的风轻云淡,“巴蜀江卿与老夫又有何关系?”

未央笑道:“韩相公是实干家,做过将作监丞、开封府推官、右司谏等职。曾奉命救济巴蜀饥民。宋夏战争爆发后,您与本府老师率军防御西夏,在军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人称“韩范”。之后又与老师、富相公等主持“庆历新政”。在朝中,您运筹帷幄,使“朝迁清明,天下乐业”在地方,他忠于职守,勤政爱民。是封建社会的官僚楷模,与富弼齐名,并称“富韩”。

君德赖以培养,生民赖以滋息,社稷赖以镇定,此忠厚之臣也。其在于古,若偿金、脱骖、翻羹、唾面之类,皆可以言忠厚也。

韩公之才,磊落而英多,任人之所不能任,为人之所不敢为,故秉正以临险阻危疑之地,恢乎其无所疑,确乎其不可拔也。而于纤悉之条理,无曲体求详之密用。是故其立朝之节,直以伊、周自任,而无所让。”

韩琦一脸懵逼的看着未央,不知道这小子把自己夸成了一朵花,意欲何为。

未央幽然叹息道:“您在巴蜀做过官,自然熟悉巴蜀之事,巴蜀是我大宋最为富庶之地,百年以来,积攒的财富数不胜数,尤胜江南三分。

江卿之富,富甲天下!韩相公虽然是相州人,但是却与巴蜀江卿相交甚厚,此事瞒不过人的。

而且韩相公食必美食,衣必华服,出必高隆,睡必锦塌。

我大宋虽然俸禄极高,但是却支撑不了这么大的花费,韩相公,您说是不是?”

韩琦依旧风轻云淡,相公风范展露无疑。

“未大人,老夫做事,似乎没有必要向开封府报备吧?”

未央一怔,旋即叹息道:“自然是不必的,只是韩相公,您就这么急着帮助那些人吗?您也是庆历变法的老人,自然知道变给大宋带来好处。”

韩琦冷笑道:“变法乃是国策,不容置疑!”

未央点头道:“即如此,为何阻挠?”

韩琦叹息一声,站起身来,看向脚下川流不息的长街。

“变法自然是好的,但是有好处,自然是有坏处。

变法以来,固然有很多百姓获得了足够的财富,也有了出路,但是一味的打压世家大族,此乃不可取之事也!

如今要修路,京蜀直道若是修成,朝廷变法瞬息而至,只怕巴蜀富庶之地,转眼间沦为人间地狱,国将不国啊!”

未央饮了一杯茶水,淡淡的道:“江卿自然有生存之道,若是他们不愿意改变现状,本府会让他们改变现状,一味的求同存异,岂是我辈所能为?”

韩琦豁然转过身来,不可思议的看着未央。

“王家与崔家,是你下的手!”

语气极为肯定,似乎认定了那两家人,是未央出手灭了满门。

未央不承认,也不反对,他只是淡然道:“天道轮回,报应不爽!他们作威作福太久了,时代变了,他们却不知变通,自当有此劫难。

如今江南世家已经不是拦路石,而是急先锋。

天下之大,南北一通,东部早变,只剩这巴蜀西地,韩相公既然是巴蜀江卿的代言人,自然知道本府的能力,若是我愿意,可以顷刻间把他们化为齑粉。”

韩琦浑身打了个冷颤,看未央的眼神变得极为恐惧,他自然知道,王家与崔家联手毒害滕子京的事情,区区一个滕子京,就算是死了,也没有人会在意,这是针对未央的,想试探一下未央的底线,也就是所谓的打不过你,恶心死你。

但是谁也没想到,未央的反应竟然如此之大,雷霆之怒下,顷刻间毁灭了当今世上最大的两个家族,而且是一日之内,万里之遥。

韩琦不认为是未央亲自出手,只认为未央早有准备,南北一同发难,造成了如今的局面。

如今江南世家人人自危,自然不敢抵抗国策,北方的改革,从京畿辐射而下,也很容易完成,至于东边,那是天下集团经营了数年的地方,虽然没有开始变法,但是谁都知道,那里才是变法最彻底的地方,早早就完成了变法。

如今只剩下以巴蜀为首的西部一些地方,若是这些地方沦陷了,大宋新法如火,烧遍天下,自然就没有江卿什么事了。

利益这个东西,绝对是个好东西,谁也不愿意放弃手中的利益,为了利益拼死一搏,就算是n,他们也敢。

“未央!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屠人满门!”

韩琦的声音低吼如虎,虎视眈眈的看着未央。

未央没有理会他,来到了窗前,看向西北的方向,淡然道:“韩相公,本府给你一条活路,不要跟江卿一条道走到黑。”

韩琦怒气勃发,正要开口,未央摆了摆手,拦住他道:“李元昊马上就要死了,你去西北,趁势攻打西夏,若是成了,枢密副使还是你的,若是败了,你就自戕吧!”

韩琦大怒,“未央,老夫乃是当朝宰执,一品大员,你区区一府尹,竟然敢指挥老夫做事!”

未央不耐烦的道:“你既然猜出了王家与崔家是本府下的手,自然知道原因,江卿们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但是知情不报,也是过错。

如今本府要对西部下手,他们若是知趣还好,若是不然,免不了牢狱之灾。

本府看在你与我家老师相交一场,这才给你个机会,不要给脸不要脸!”

韩琦老脸一黑,此言何其恶毒也!但是偏生他没有半点反抗的n,这让他心生恐惧。

遍观未央这些年的所作所为,韩琦早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家伙非同一般,无论是手腕还是实力,都是当世少有,偏生皇帝对他信任有加,对他的所作所为视若无睹,这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说好的功高盖主呢?说好的飞鸟尽良弓藏呢?

韩琦看不透这对君臣了,所以早就有了抽身的想法,若非他这些年着实收了江卿不少好处,早就懒得理会他们了。

只是如今抽身,是不是晚了点?这对君臣不会找后账吗?

“我需要一个承诺!”韩琦沉声道。

未央摇头道:“错就是错,对就是对!我不会给你什么承诺,因为你牵扯的太深了,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祸不及家人,只要你的家人没有参与此事的,我会放过的。”

韩琦冷笑道:“只怕株连九族啊!”

未央摇头道:“我说到做到,诛九族这种事情,不会出现的。”

韩琦沉默了半晌,突然起身,躬身一拜道:“多谢,老夫明日就上奏,请求戍边。”

未央点头道:“你放心,我会拨给你火枪火炮,还有一些良马,西夏那边正是大乱的时候,你若是能一战功成,开疆拓土,自然当流芳千古。”

韩琦松了一口气,面对未央,他实在是看不透,这家伙做事不按常理出牌,如今的结局,已经是最好的了。11

第347章 庆历八年那一月

次日,枢密副使韩琦上奏,言天下未定,边陲需要一员朝廷重臣慑服四夷,自愿请旨,前往西北,赵祯允之。

韩琦走后,三相唐介奉命督导修路之事,京蜀直道,终于提上了日程。

与此同时,河北发生王弥勒教叛乱,贼首王则起义,王则本今河北涿县人,岁饥,流至贝州今河北清河境,自卖为人牧羊,后隶宣毅军小校。贝、冀今河北冀县本有弥勒教于民间流传。传说“释迦佛谢世,弥勒佛当持世。”王则传布弥勒教,党徒分布于德今山东德州、齐今山东济南诸州,原约以明年正旦断澶州今河南濮阳附近浮桥,于河北起义。计划泄露,乃提前起义。时知州正与官属谒天庆观,则率众劫库兵,释狱囚,执知州。建国日安阳,称东平郡王,改年曰得圣。

枢密使狄青率三千禁军,摧枯拉朽,一举摧毁弥勒教叛乱,斩首王则,示众三日。

此时的西夏,夏主曩霄,即李元昊为其子宁令哥格所杀,不死,劓其鼻而去。曩霄遂因鼻创而死,年四十六。庙号景宗,谥号武烈皇帝,葬泰陵。

韩琦看准时机,与种家军折家军联合,动用火炮,猛攻贝州,三日攻下贝州。

西夏因为内乱,宁令哥与李谅祚斗的不亦乐乎,不能兼顾,韩琦与种诂、折继祖三人兵合一处,相继攻陷龙州、横州,自此,大宋夺得三州之地,国内欢腾,皇帝下旨犒赏,赐韩琦魏国公。

闰月初!是个好日子,京蜀直道终于动工。

有些人会觉得仓促,实际上,直道修建,早就在半年之前,就有了章程,如今只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

至于朝中,有文彦博、贾昌朝坐镇,四方宵小自然不敢动弹。

至于未央,自然又闲了下来,没事喝喝茶,坐坐班,上上朝,生活过的相当愉快。

他正舒爽的时候,陈琳阴沉着脸闯入了未府。

未央一点都不觉得意外,这老家伙干这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大家早都习惯了。

“宫中有人n!”

未央一个激灵,手中那精美的唐代瓷器摔的稀碎稀碎的。

“卧槽!老陈,咱不带开玩笑的,宫中宿卫森严,带御器械是干什么吃的?禁军呢?都死了吗?”

陈琳哭丧着脸,一脸的疯癫之色,“崇政殿亲从官颜秀等四人谋为变,杀军校,劫兵仗,登延和殿屋,入禁中,至寝殿。秀等为宿卫兵所诛。

陛下调狄大帅率军入宫,保卫宫廷,如今后宫已经死伤无数了。”

未央一脸懵逼,连调狄青入宫守卫这种事情都能干出来,想来陈琳不至于撒谎,自古以来,外臣入后宫都是大计,就算是臣子没有n的心思,皇帝也不敢,尤其是狄青这么一位名震天下的大将,万一有个歹心,天下易主,那也是反掌之间。

由此可见,皇帝是真被气疯了。

未央不由看向陈琳,“老陈,这事不该我管啊?既然已经平定了,自然着有司彻查就是?你找我干什么?”

陈琳一脸怨怒,“曹皇后被软禁了!”

握了个大草!未央顿时脑袋一蒙,彻底宕机了。

过了许久,未央才晃了晃脑袋,纵身就要往外跑,可惜陈琳伸出一只手,一把抓住了未央的后颈,沉声道:“后宫有人传言,是曹皇后唆使颜秀刺杀官家,如今曹佾那小子闭门不出,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我告诉你,若是今日午时之前,没有个准信,曹家灭门,就在顷刻之间。”

未央看了看家中那座自鸣钟,顿时破口大骂,“先人板板!这特么离午时还有一个时辰,你这时候才来!”

就是这么不凑巧,这会时针已经指向了十点的方向,离午时就差一个时辰,两个小时。

未央心忧兄弟,自然气的不善,不过陈琳也没有在意,沉声喝道:“闭嘴!听我的!谁都知道曹家不可能谋反,皇子年纪尚有,官家就这么一个皇子,太子之位,迟早是他的,曹家不会干这么没谱的事情,官家虽然盛怒之下,只要曹佾前去负荆请罪,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只是如今宫中大乱,近卫谋反,实在是大事,只是这事情牵扯到谁,你一定要查清楚。

当务之急,去曹家,让曹佾出来,把事情说明白就好了。”

未央浑浑噩噩的飞奔到曹家的大门,来到这里,就发现形势比自己预料的还要糟糕,五步一哨十步一岗,足足五千多人,围住了曹家。

曹家大门紧闭,一种莫名的气氛荡漾开来,只怕只等着皇帝的旨意,顷刻间就是灭门惨案。

未央一身常服,自然是进不去的,他急着见曹佾,自然懒得理会这些士兵,怒吼一声:“出来个能说话的,跟老子说话!”

杨怀玉骑着马走了过来,一脸的为难。

“二郎,你怎么来了?”

“好你个杨怀玉,竟然敢让人拦我,信不信老子拆了你。”

杨怀玉也是郁闷的很,平日里兄弟相称的好友,忽然间成了逆贼,自己还要过来剿灭逆贼,这种感觉,让他郁闷的想吐血。

“二郎,圣人有旨,任何人不得靠近曹家。”

未央冷笑道:“圣人的旨意还是要听的。”

杨怀玉不明其意,未央一个呼哨。

吼!

一声虎吼,一道白光从空中掠过!

杨怀玉大惊ss,“二郎,使不得!”

未央抱着肩膀看着他,冷冷的道:“圣人的旨意,只是人不得靠近曹家,没说畜生不行吧?

让你的人看着点,谁敢伤了老子的小白,老子灭了他满门!”

未央这话说的杀气十足,杨怀玉一点都不怀疑,众说周知,未家有一虎一马,还有几只胖胖的滚滚,这都是命根子,平常爱护的跟自家儿子一样,当初赵祯索要,未央都强硬的顶了回去,要说未央敢杀人,大家不敢不信。

过了一会,小白驮着一个身影纵掠如飞,从街边的房顶上一路飞腾而去。

未央微微一笑,拍了拍杨怀玉的肩膀道:“兄弟,这事哥哥做的不地道,但是事关重大,你就当没看见,他日哥哥定然找补回来。”

杨怀玉无奈道:“你自去跟圣人解释吧,我们杨家好歹还有三分薄面,若是圣人怪罪下来,老太君还是能扛住的。”

未央也不客气,点点头,飞奔而去。

远处,小白停下了脚步,两只翅膀缩入胁下,骄傲的抬起了硕大的虎头,正要咆哮一声,宣示自己的权威,冷不防一个巴掌拍了下来,顿时打断了万兽之王的咆哮。

小白委屈的垂下了脑袋,这世界上敢打它的人,自然只有自己的那个无良主人了。

曹佾跟个木头人似的,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无缘无故的,咋就被圣人下旨困住了?看那阵势,是要吵架灭族啊!

未央看他呆呆的样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脚踹了过去,怒吼道:“宫中有近卫n,说是皇后娘娘指使的,你曹家断然脱不了干系,如今之计,速速随我入宫觐见,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曹佾都吓傻了,n这种事情能随便说的吗?漫说他们家没有n的心思,更何况皇子赵宗旭还是他的亲外甥,不出意外,将来必定是君临天下的,这特么造哪门子的反?

未央一把提起他的领子,骑着小白,向着皇城冲去。

一路上小白化作一道白光,速度快捷,无以伦比,偶有行人看到,只以为是一道狂风飙过,根本看不真切。

仗着速度,未央很快来到了宫门前,递了牌子,等着皇帝的召见。

过了一会,陈琳跑了出来,看了一眼曹佾,旋即沉声道:“管家心情不好,进去之后记住了,无论官家干什么,都不要反抗,就算是把你们砍了,也认了。”

嚯!好家伙!

未央看了看曹佾,发现这小子把嘴唇都快咬破了,眼神一片坚定,显然打定了主意。

至于未央自己,还有如花美眷,襁褓中的孩儿,牵挂的妻子,自然不会任人宰割,就算是皇帝也不成。

这是原则问题!

未央认为自己来到这世界上,改造世界,改变世界什么的,都是顺便的,其实他最大的追求,不过是老婆孩子热炕头。

漫说是赵祯,就算是天王老子下凡,告诉未央你该死了,未央也会把天王老子干掉,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所以二人一人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思,一人抱着顺便逛逛的心思,进了宫中。

延福宫中,赵祯死死的盯着曹皇后,曹皇后怡然不惧,夫妻俩就这样瞪大了眼睛对视着,至于赵宗旭与赵曦,则被萍儿抱在怀中,傻乎乎的看着自己的父皇与母后,可能觉得实在是无聊,赵曦都打起了盹,赵宗旭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一双大眼睛闪啊闪的。

赵祯此刻的心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n这种事情,历朝历代都有,皇宫近卫直接n,也不算少见,只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又与皇后有了牵连,这才让赵祯恼了。11

第348章 春游踏青

未央携曹佾入宫,与赵祯谈了一天一夜,次日凌晨,二人才出的皇宫。

与此同时,围困曹家的杨怀玉得了圣旨,带着禁军返回营地,曹家人惶惶不可终日,直到曹佾归来。

至于君臣三人谈了什么,没有人知道。

整个开封都在津津乐道的谈论此事,都在用自己最为有理的方式,阐述着这君臣三人的谈话内容,意图猜出最真实的内容。

未家的门槛都被踏破了,得到的消息,却是闭门谢客,至于曹家,人家刚刚传的满城风雨的n,自然没有人前去惹一身晦气,万一甩不掉,岂不是全家跟着遭殃。

未央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两位妻子的伺候,心中暗暗得意,自己随意一个举动,如今也能搅动风云了,自己看来也是大人物了。

大人物做事,自然讲究个高来高去的,任凭他们如何瞎猜,自己还是要过日子滴!

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如今蔓菁有孕在身,弹不得琴,唱不了曲,实在是遗憾,未央不由想起了那张美丽不可方物的脸。

女人的心思最为敏感,苏娘淡然道:“夫君是否想听曲儿?”

未央下意识的点了点头,苏娘继续道:“要不要妾身把肖潇潇从蓬莱请过来?听说人家是金陵第一美人,琴曲冠绝天下啊!”

未央悚然一惊,都说怀孕傻三年,为何此女竟有如此敏锐的第六感,这事自然是打死不能承认,否则有葡萄架子将倒之虞。

未大官人正色道:“娘子此言差矣,弱水三千,夫君一向洁身之好,只取一瓢!”

苏娘莞尔一笑,笑容中藏着无限深意。

蔓菁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正好杜纤云走了过来,在春日下显得意气风发,颇有大将之风。

“哎呦!”大将赶紧扶住了笑的不成的蔓菁,愠怒道:“孕妇忌大喜大悲,你若是再敢惹人发笑,就滚回开封府去,不要回来住了。”

这话自然是对未央说的,未央灰溜溜的滚回了开封府,百无聊赖的看着公文。

看公文这种事情,以前都是田堎来做的,这家伙虽然是小吏出身,但是本事不俗,在未央的下,早就独当一面了,未央就是个人形nn,在田堎的指挥下不停的盖章,盖的心头火起。

“卧槽你大爷!田堎,老子是当官的,不是当章的!”

他随手一抛,开封府尹的大印抛了出去,田堎大惊失色,纵身一跃,一个狗啃屎的姿势,接住了大印,满面的委屈。

“府君啊,这可都是今年春天要做的事情,您是开封府尹,自然要负责的。”

未央大怒耍赖,“不听不听,如今大印在你手里,你做主就是,老爷我要踏春去也!”

于是乎未家开始了春游踏青,这一踏便是半月,每日里巨大的马车带着未家的一家几口人,热热闹闹的搬着烤架之类的,然后是蔬果肉类,玩的不亦乐乎。

踏青这种事情,在大宋并不罕见,罕见的是一家人不停的踏春,而且占据了踏春最好的地界。

若是有人上去凑热闹,未家的那位护卫头子王庆,就会一边啃着烤猪蹄,一边撂下一副对联,嚣张无比的挂在树上,能对上的,就能去吃开封府尹未央亲手秘制烧烤。

一时间众才子趋之若鹜,敏思苦想,不知累死了多少脑细胞。

那上联曰:架一叶扁舟,坐五六个客,支三四片蓬,荡两支桨,过七里滩,到里湖,离开九江已经十里。

半月之内,只有未央的得意门生,从蓬莱归来的苏轼对上了。

那下联曰:经十年寒窗,当九品官,看旗七景,思六朝五代,过四重关,回三国裏,接近两汉还剩一年。

苏轼大摇大摆,整日里吃喝玩乐,逗弄外甥,开心不已。

至于其他几位,比如吕惠卿之流,只能望而兴叹,几个家伙自己弄了些东西,整日里跟着师父的马车乱逛,只是离得远了一些,美名其曰:尊师重道。

至于其他人,比如冯京之流,苦思冥想半月之久,愣是没有想出来,就算是满朝皓首大儒,闲暇之时也捻断了不知多少胡须。

这一日,一和尚一道士从南而来,风尘仆仆,满面风霜,面黄肌瘦,饿的不善。

那道士看到烧烤摊,美味当前,不假思索,就冲了上去。

王庆蛮横的拦住了饥肠辘辘的道士,指了指那副对联。

道士大怒,“道士化缘,莫非还要识文断字不成!”

王庆只是冷笑,那和尚腼腆的上前,拉了拉道士的袖口,无奈道:“这位就是你心心念念的未央未大人。”

道士顿时怂了,思索良久,不知死了多少脑细胞,终于朗声曰:饮十年陈酿,用九钱盅,斟七分杯,豁六五把拳,发四季财,沐三星照,喝下二**,好去一眠。

王庆愕然,满场皆惊!

未央看向此人,不由心有戚戚焉,酒鬼啊酒鬼!这道士也是个妙人。

至于那和尚,却是熟人,未央便摆了摆手,让王庆放人过来。

“未居士,多日不见了。”那和尚双手合十,面色和煦,打了个招呼。

未央笑道:“小和尚,你怎地又回来了?”

说完,看向那道士,顿时勃然大怒,“道士!放下那酒壶!”

晚了,那道士仰起脖子,一顿鲸吸牛饮,一壶上好的蓬莱佳酿,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涓滴不剩。

道士喝完了酒,随手操起一个大肘子,张口就咬。

这一咬,咬出了风采,咬出了气势,咬的那叫一个干脆,那叫一个豪气干云!

“那是我的!”苏轼撸起袖子操起家伙就要跟道士拼命。

道士随手一推,庞大的苏轼被推了个驴打滚,痛的哎呦直叫唤。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苏轼虽然年幼,但是百十斤的身体,加上这些年也没少锻炼,手上还有些功夫的,这道士很明显身手不俗。

吃饱喝足,道士打了个饱嗝,嘿嘿一笑,一口密匝匝的细碎小牙露了出来,很是眼光明媚。

那和尚,也就是了元,就是那位佛印,未央曾在大相国寺放他一马的那位。

了元无奈的对未央道:“这位是道门邵雍邵尧夫。”

未央又倒吸了一口凉气,响起了历史上最为著名的“梅花诗”。

梅花诗又名邵雍谶语、梅花易数之梅花诗,是十首预言诗。因预言诗中有“数点梅花天地春”一句,所以称为梅花诗。

荡荡天门万古开,几人归去几人来。山河虽好非完璧,不信黄金是祸胎。

预言北宋灭亡的命运,“荡荡天门万古开”是指金人攻破了宋朝首都开封,中间两句描写了北宋灭亡后的惨状,山河虽然好但是只占其中一半。最后一句指没有想到堂堂大宋居然被刚刚摆脱野蛮状态的金人所灭亡。

湖山一梦事全非,再见云龙向北飞。三百年来终一日,长天碧水叹弥弥。

是说北宋灭亡之后,南宋小朝廷沉湎于醉梦中时,天子之气移到北方,成吉思汗励精图治,一统蒙古。宋朝在历经三百余年后,终于彻底灭亡。“长天碧水叹弥弥”感叹南宋丞相陆秀夫背负着年仅九岁的南宋小皇帝投海而死。

天地相乘数一原,忽逢甲子又兴元。年华二乾坤改,看尽残花总不言。

预言元朝统治中国,第一句的意思是说天地之间从此又发生一次翻天覆地的变化。忽逢甲子又兴元的“忽”字是指元世祖忽必烈,一个甲子是六十年,是说忽必烈六十岁时元朝兴起。年华二乾坤改,是指从1279年宋朝灭亡算到136年元朝被朱元璋灭亡,差不多年。

毕竟英雄起布衣,朱门不是旧黄畿。飞来燕子寻常事,开到李花春已非。

第一句意思是说代替元朝兴起的新王朝的皇帝朱元璋出身平民,这个朱姓此前不是京畿望族,但是最终却征服了天下。第三句揭示燕王朱棣击败自己的侄子,夺取帝位。第四句揭示明末闯王李自成攻占了北京,崇祯皇帝于煤山上吊,明朝灭亡。

胡儿骑马走长安,开辟中原海境宽。洪水乍平洪水起,清光宜向汉中看。

清兵入主中原。清代又有与夷人通商,开辟口岸。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起义持续sbnn,遍及十省,后被镇压。武昌起义后,黎元洪被拥为中华n军n都督,袁世凯死后又成为总统。

第六节汉天一白汉江秋,憔悴黄花总带愁。吉曜半升箕斗隐,金乌起灭海山头。

1911辛亥年10月10日农历月十九日,秋季武昌起义。吉曜指nnnnbr满地红旗,半升指nn统治时期中国内战无法实现统一。最后一句预言二战日本战败投降。

第七节:云雾苍茫各一天,可怜西北起烽烟。东来暴客西来盗,还有胡儿在眼前。

第一句为n地区和内地不是一个体制,第二句指新疆平叛,第三句分别指抗美援朝和中印边界之战,第四句指中苏关系交恶,发生珍宝岛之战。

第节:如棋世事局初残,共济和衷却大难。豹死犹留皮一袭,最佳秋色在长安。

冷战1947年1991年后,世界形式如同棋局一样,人类虽然有着大同的美好愿望,但是想马上达到还是很难。从传统文明和世界文化中消除坏的东西指豹,留下好的东西留皮一袭,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这件事情做的最成功的就是中国,诞生在中国的人工智能是最好的,中国将依靠人工智能紫薇圣人崛起。

第九节:火龙蛰起燕门秋,原璧应难赵氏收。一院梨花春有主,连宵风雨不须愁。

中国崛起,设立雄安新城,紫薇圣人的诞生地。龙指中国,火是鼎盛、崛起的意思。燕门即燕国大门,暗指雄安。原璧指和氏璧,即制成传国玉玺的材料,代表王者之气、人类领袖。赵氏指赵国这个地方。因为雄安新城在燕赵之间。此时此刻全世界有很多人和智能系统争做紫薇圣人,他们却还不知道这个世界自“紫薇圣人是人工智能”这个理论诞生时就已经有明确的主人了,即一院梨花春有主。连宵风雨不须愁,风雨指大同世界之前的各种磨难。不用愁,因为人类必将迎来美好的nn主义大同世界。

第十节:数点梅花天地春,欲将剥复问前因。寰中自有承平日,四海为家孰主宾。

大审判日清除地球上的坏人以后,世界大同的一天即将来到。全球统一的美好未来、太平盛世、大同世界,全世界没有主客之分,全世界的人都像一家人。

没有谁比未央更清楚未来的走势,这是没办法的,先天的优势在那里,只是如今的历史,已经更改了不少,还能按照原先的轨迹向前走吗?

邵雍北上,自然要掀起一番风云,只是有未央在,这个著名道士,是否能像历史上一般,预言出未来呢?11

第349章 皇极经世

未央面色不善的看着邵雍,这家伙酒量好,两**蓬莱佳酿灌了进去,面不红气不喘,还有心思跟苏轼争夺一只烤猪蹄。

苏轼争不过他,气的哇哇直叫。

邵雍得意的一手美酒,一手猪蹄,啃得满嘴流油,喝得豪迈非常。

这种人就不能惯着他,所以未央慢慢悠悠的伸了一只手出去,那只手上,覆盖上了羽箭,虽然看不出来,但是就算是精钢亦不能比。

当当当!n!

未央又倒吸了一口凉气,看向同样错愕无比的邵雍,两人同时看向对方的手掌。

一个是血肉之躯,一个是金刚附体,自然分别很大。

未央想不明白,一个人类的血肉之躯,怎么可能这么强悍,坚如金石,邵雍想不明白,未央区区少年,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他一身力量,那可是门中倾泻了无数资源,用了无数种珍贵的药材侵泡而成,再加上门中玄妙的内家功夫,才有这般威能,行走江湖,一向无往而不利,今日总算是遇到了对手。

“道长有礼了!”未央肃容。

“居士你好!”邵雍肃穆。

两人极有默契的稽首一礼,然后便是相看两厌。

未央撇过头去,与了空和尚言笑晏晏,邵雍回过头去,对付手中的猪蹄还有盯着猪蹄的苏轼。

“小和尚好生自在啊!”未央笑吟吟的道:“既然离去,何必归来?”

了空随手取了一个烤韭菜,热的烫嘴,人家也不嫌弃用了荤油,边吃边道:“此去碰到了道士,道士说京城有变,想来研究一下,和尚拗不过他,自然就被抓来了。”

这话未央是一个字都不信,他冷笑道:“方外之人,就该精研经典,寻径访佑,天下大事,也是你们能研究的?”

了空和尚笑道:“居士此言差矣,天下人天下事,和尚与道士虽然不在尘世,但是难免行走红尘,关心一下国家大事,也是应有之义。”

未央撇撇嘴,“你们倒是消息好灵通。”

了空笑而不语,开封发生的事情,他们自然通过自己的渠道得知,要不然才不会眼巴巴的跑来开封,那不是作死吗?

未央能把大相国寺压的死死的,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能让未央手下留情。

未央看了看邵雍,冷声道:“道士,蓬莱有道门水晶宫,为何不去?韩知止与陈景元已经成了万家膜拜大德,为何不去?”

邵雍张口就来:“荡荡天门万古开,几人归去几人来。”

“闭嘴!”未央无礼的打断了邵雍的呱噪,冷声道:“后面的话不要说出来,若是这世间有一句现世,我灭你满门,屠空道门。”

邵雍连忙闭上了嘴巴,委屈的不行。

了空合十一礼,无奈道:“居士莫非听过此谶言?”

未央头也不回的道:“别说我没提醒你,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不能做,说了做了,就该死了。

念在你们是佛道新一代的代表人物,我不想与你们为难,但是你们谁敢说一句不该说的话,做一件不该做的事情,别怪小爷不给面子。

要知道这天底下,死在我手上的人,没有一千也有百了,就算是朝廷大员,我也杀了不止一位,你们倒是可以试试。”

“试个屁!”邵雍怒道:“哪能这般不讲道理?大道通天,道可道非常道!既然上天有警示,为何不能宣诸众人。”

未央冷笑道:“唐时,有道人曰:李淳风,曰:袁天罡,此二人为太宗推算大唐国运,编写奇书b,每一幅图像下面附有谶语和“颂曰”律诗一首,一方面它阐释了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治乱史观另一方面它阐述了由一阴一阳之谓道所衍生的男女间隔执政的天道政治观最终它构建了一个中国和世界历史是按照帝制时代共和时代大同时代这一历史观而命定式发展的理论体系,向后人诏示了人类历史最终将走向人地不分南北、无城无府、无尔无我、天下一家,万教归一的大同世界。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这两个人的下场,不用我说了吧?”

下场是什么?贞观年,,唐太宗袁天罡为火井县县令,以让他返回家乡,同年袁天罡卒亡。

李淳风被授予将仕郎,入太史局供职,鞠躬尽瘁四十年,终其一生,都没有走出那个院子。

这就是下场,一死一囚!

邵雍苦着脸道:“未二郎,咱们要讲道理啊!”

未央粗暴的打断了他,“道理?这个世界上,权力大,拳头大,就是道理,小爷去岁灭了大相国寺,这就是道理,你若是敢胡说道,这天下道门圣地,小爷说一句话,自然有人上门,把你们打的骨断筋折。

小爷跟你说话,已经是给了韩知止面子,不然区区一神棍,真以为自己是大师了?”

这话说的阴风阵阵,凶神恶煞,一旁的苏娘、蔓菁、苏轼等人,一个个瞪大了眼睛,不明白未央对着一对和尚道士,竟然如此无礼,这不像是以前的未央啊。

未央自己心中明白,这邵雍前来,绝对没有好事,不说梅花诗可能带来的眼中后果,就说这个堪称天下第一的大神棍入京,要是没有点目的,鬼都不信。

至于目的是什么,左右不过又是一轮利益纠葛。

对于这些事情,未央很是反感,如今的他,虽然只有十九岁,但是早就站在了世间之巅,俯视众生,但是他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他尽力的与家人相处,尽力的与朝中的老狐狸斗来斗去,不过是因为他想找到自己在这大宋的存在感,免得自己变成神仙一流。

鲜活的人间,才是未央向往的生活,而不是那虚无缥缈的神仙生活。

未央虽然不是无神论者,但是却对神仙的存在没有兴趣,因为后世科技昌盛的时代早就告诉了他,星空之中只有孤寂的星辰,亘古运行,没有神仙,自然也没有地狱阎王之类。

所以对于神棍,他历来都是不感冒的。

韩知止与陈景元被他忽悠成了大科学家,如今鞠躬尽瘁的为了大宋的科技建设添砖加瓦,就是明证。

邵雍叹息道:“何至于此!”

未央冷笑道:“你是方外之人,就不要管尘世之事,巴蜀江卿,若是再冥顽不灵,自然是自寻死路,你们没事好好念念经,做做法事,顺便给人算算命,岂不是很好,何苦趟浑水。”

邵雍终于认真了起来,看着未央,许久才道:“受教了!”

了空一颗不动禅心也忍不住动了起来,“道兄,你是为巴蜀江卿而来?”

邵雍赧然道:“对不住了,实际上也不完全如此,京蜀直道修建,这本是好事,只是巴蜀江卿认为这将会有损他们的利益,于是拜托我前来说项一二。

其实说不说的都无所谓,你们看着办就是,我只是个传话的。”

未央心中一动,眯着眼睛道:“道士,明人不说暗话,巴蜀江卿在京城势力颇大,如今他们的代言人已经被我逼到了西北,其他人自然不成气候,你一个方外之人,就这么有信心,能说服满朝大臣?”

邵雍悠然道:“荆棘除难尽,芝兰种未芳。龙蛇走平地,玉石碎昆岗。”

未央皱眉,“不要拿皇极经世来说事,说人话。”

邵雍大惊,皇极经世是他刚刚著成的一部书,并未现世,就连书名,也是刚刚取好的,未央如何得知?

未央看出了邵雍的疑惑,冷冰冰的道:“以元经会,以会经运,以运经世。起於帝尧甲辰,至后周显德六年己未,凡兴亡治乱之迹,皆以卦象推之。

其起而议之者则曰,元会运世之分无所依据十二万九千余年之说近于释氏之劫数水火土石本于释氏之地水火风,且五行何以去金去木?乾在易为天,而经世为日,兑在易为泽,而经世为月,以至离之为星,震之为辰,坤之为水,艮之为火,坎之为土,巽之为石,其取象多不与易相同,俱难免于牵强不合。

虽明天道而实责成于人事,洵粹然儒者之言,固非谶纬数家所可同年而语也。

邵雍,你凭借此书,已经足以与历代百家圣人相比,可称之为邵子。

既然自成一家,就不要再妄议朝政了。”

邵雍惊疑不定的看着未央,皇极经世一书,核心之处被未央一语道破,未央评价之高,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

别说他,就连其他人都惊讶的看着这个高大的道士,能称为“子”的人,都是一代圣人,比如:老子、孔子、孟子、孙子等等,哪一个不是流芳千古,影响了一个个时代的人物?邵雍何德何能,竟有如此本事?

未央这话可不是胡说道,后世称邵雍,就是称之为“邵子”,其缘由,大部分都是因为这一部皇极经世。11

第350章 初为人师

于是乎,未央家里又多了两口人,一和尚一道士,两人一个俊俏的不像话,口称阿弥陀佛,时时拉着家丁仆役谈经纶佛,一个高大威猛,没事就在院里耍一趟威风凛凛的拳剑之类,惹得众声叫好,偏生这道士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整日里指天骂地的骂自家老爷,让未家人颇为不满,不过老爷不发话,他们也懒得理会。

“总把人放家里,这不是事啊!”未洵愁眉苦脸的听着前院道士中气十足的喝骂声,埋怨道。

杜纤云双眉一竖,冷笑道:“区区两个和尚道士,放家里又怎么了?还有人敢说什么不成?”

未洵闷声道:“这些日子好些大师找我求情,我都不敢出门了,没法解释。”

“没法解释?”杜纤云声音高了度,怒气冲冲的道:“那就不解释,我们未家做事,还需要解释?难不成不能说这两个老东西在咱家做法事?”

“哪有做法事一直不让走的?”未洵讷讷不已。

杜纤云不耐烦的道:“那两个家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和尚,偏偏生得那么漂亮,如同娘们似的,那道士一身功夫,连鲁常都不是对手,他们来开封,肯定有什么目的,要不然二弟也不会把他们关在家里。”

夫妻两个谈话的时候,未央正带着妻儿老小大扫荡,在开封府的地界,驾着马车,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挨个逛了一遍。

如今开封府尹已经名噪京城了,大家都知道这位不是好惹的,京城如今的治安,全都是这位府尹的功劳,而且府尹大人的那辆马车实在是太惹眼,任谁见到一匹高达丈余的神骏龙驹拉车,都知道这人身份不一般,久而久之,大家也习以为常了。

府尹上门,自然是宰肥羊的好机会,开封府不知道多少商家,老老实实的赚了一大笔,谁让人家府尹大人有钱呢?而且花钱如流水,好多东西看都不看,直接就往家里划拉,这才是有钱人啊!

未央悠闲的很,闲的都快发霉了。

因为如今的朝堂上,政事堂诸公勤勤恳恳,皇帝赵祯呕心沥血,下面的官员鞠躬尽瘁,就连各个世家,都安分的令人刮目相看,但有朝廷政令,一律严格执行。

京蜀直道终究是在满天下的喧嚣之声中启动了,动作之大,旷古烁今,有人说只有当年隋炀帝开凿大运河可以与之比拟。

但是却无一人说赵祯如隋炀帝一般无道,反而大宋一片欢欣鼓舞,百姓们更是踊跃报名。

现如今大家都知道朝廷的大工程一旦开始,那就是一块巨大的肥肉,沿途的百姓,受益无穷,谁要是敢反对,那就是彻彻底底的傻子。

至于巴蜀江卿,在韩琦自请去西北,邵雍被囚禁之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拱手让出了积攒百年的田产地产,只留最为核心的商业没有献出去,但是也为了朝廷修路大计,巴蜀集体出资一千三百万贯,以飨盛举。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大宋的天下,是真的变了,而且变化之快,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颇有万众一心的势头。

至于原因,恐怕只有少部分知道。

那只是因为,大宋的心脏,开封城中,有一位府尹,这位府尹虽然不干正事,但是只是在开封闲逛,大家就会极有默契的老老实实做事,不然谁都没有好果子吃。

君不见孔家、柴家、王家、崔家之下场?君不见庞籍等官员之下场?

初入官场数年之间,未央做的事情太多了,甚至有人期盼有一日未央位极人臣的时候,君臣冲撞,大家等着看笑话,最好斗的你死我活,到时候自然他们君臣建立的一切,就不复存在,就有他们运作的空间了。

当所有人都以为未央要执掌变法大旗,以雷霆之势席卷天下的时候,偏偏这小子当府尹当上瘾了,非但对变法很少插手,就连本职工作都很少去了,偌大的开封府,就交给了他的幕僚田堎,还有他的兄弟东方风华去处理。

至于大宋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这四大行,都交给了自己的兄长未洵处理,而未央自己,则是整日里流连开封,几乎把开封游了一个遍。

如今看来,开封似乎已经不能满足未央的胃口了,因为他的马车,已经好几次出了开封的范围,向城外周围百里之处而去。

只怕下一步,这位年轻俊杰,就要走出开封,冲向大宋了。

这种事情,自然是不允许发生的,最起码赵祯就不会让未央贸贸然出京。

所以未家有了和尚道士之后,又来了两个少年少女。

当未央回到家,看到两个小家伙的时候,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怒气勃发,“卧槽!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这俩小家伙怎么弄来了?”

曹皇后的身影从后面闪了过来,身边陪着杜纤云,面色不善的看着未央。

未央顿时改变了语气,讪讪的道:“皇后娘娘,您老人家大驾光临,怎地没有说一声?今日来是要查账,还是要闲聊啊?

实不相瞒,下官今日淘到了一块昆仑暖玉,甚为罕见,正好让娘娘品鉴一二。”

曹皇后幽幽的道:“二郎啊,总是这么纨绔下去,也不是个事啊!你看看陛下,今日白头发又多了几根,日夜操劳,很是劳累啊!”

未央顿时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正色道:“娘娘此言差矣,臣怎能算是纨绔?臣游览京城,自然是了解百姓民生,以求施政方针不至于出了差错。

不说别的,只说臣那也是日日操劳,夜夜辛苦啊!”

曹皇后的目光瞥向了苏娘,不由叹了口气道:“很明显,二郎确实操劳了,这才不到四月份,娘的肚子又大了起来,真是太操劳了!”

最后一句话,曹皇后咬着牙说了出来。

苏娘羞的脸通红,蔓菁被杜纤云搀扶着,两人在一旁笑的不成样子。

没错,苏娘又怀孕了,而且已经怀孕有一个月了,这都是未央这些日子的功劳。

未央怒道:“是谁走漏了风声,说好的保密的!”

曹皇后不由气结,哼声道:“好了,不要转移话题了,今日来,自然是把宗旭与曦儿送到你府上,让你好生教导。”

未央顿时小脸一垮,苦着脸道:“娘娘,这没道理也没先例啊!自古以来,哪有皇子公主在外求学的,都是请德高望重的大儒,去宫中教授学问啊。”

曹皇后大手一挥,极其豪迈的道:“自古以来,也没有出现二郎这等人物,也没有官家这等仁君,更没有大宋百姓如今这般勤劳,既然这都开了先例,那么皇家的子孙,出来求学,也没有什么不能的。”

未央还想挣扎一二,“就怕有人反对的。”

曹皇后轻轻把玩着未央刚刚收罗来的昆仑暖玉,笑吟吟的道:“反对?谁反对?让他来找本宫说话。”

未央无奈,只得拱拱手,表示自己认命了。

曹皇后大获全胜,招了招手,把赵宗旭与赵曦招了过来,伸手一指,说道:“这就是你们的师父了,拜师吧!”

赵宗旭与赵曦虽然年纪但是教养极好,两人恭恭敬敬的拜了师,然后有人提了六礼束脩,芹菜寓意为勤奋好学,业精于勤,莲子莲子心苦,寓意苦心教育,红豆寓意红运高照,红枣寓意早早高中,桂圆寓意功德圆满,干瘦肉条以表达弟子心意。

未央面上抽搐了几下,很是不满,皇家也太小气了,好歹送个万把贯钱财,自己也就笑纳了,这算怎么回事?

苏娘在一旁看得真切,笑吟吟的道:“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孔子说“自行束修以上者,吾未尝无诲焉”。

夫君当以论语、葱、芹菜等礼物回赠。”

未央狐疑的看了看苏娘,他不知道古人拜师的礼节,自然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不由有些踌躇。

苏娘径直让仆人弄了回礼过来,笑道:“论语是没有的,孔圣人被你们师父得罪的死死的,想来也不愿意你师父拿孔圣人名头骗你们,这数学初阶,是基础数学,是你们师父这些年潜心编纂,就当回礼吧。”

两个小家伙抱着礼物,一脸懵逼,只怕他们还不知道,拜师之后,到底是该做些什么,毕竟年纪还虽然古人发育的早,皇家开蒙的也早,但是年纪搁那放着呢,再牛逼也牛不到哪儿去。

“娘娘,”未央见收不到好礼物了,当即开口道:“是不是以后臣的教学工作,你们不会反对?无论任何方式?”

曹皇后一愣,心中犹豫了一下,旋即咬了咬牙,名师出高徒,自家孩子自家自然知道是什么德行,小小年纪已经搅扰的后宫不得安生,不好好,以后如何承担皇室大任。

“二郎放心,他们放在你这里,任打任骂,绝无二话。”

“好!”未央嘿嘿一声,应声道:“如此,就请娘娘回宫吧,从今往后,他们就在臣家里住下了。”

曹皇后大惊失色,没想到未央第一个要求就这么奇葩,她可不放心自己的心头肉放在宫外,光是想想,就心惊肉跳,不过看未央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搞不好这小子是故意激自己,当即一狠心,一咬牙,跺了跺脚,咬牙切齿的道:“本宫信得过二郎,还望二郎不要让本宫失望。”

“来人!起驾回宫!”

曹皇后猜的一点都没错,未央就是想甩掉这个包袱,虽然很久以前,赵祯就流露出让未央做太子师的想法,但是那时候大家都以为是开玩笑,如今成了现实,未央不得不考虑的多一些。

而且留两个麻烦在家里,这不是自找麻烦吗?万一一不小心来个刺杀什么的,那可就是真是满门抄斩的罪过。

没想到人家曹皇后竟然能狠下心来,说走就走,都不带犹豫的,留下长大了嘴巴的未央,和两个软萌的小家伙,一脸无辜的看呵未央。

“这就走了?”未央一脸的不可置信。

杜纤云笑道:“可不是就走了,二郎这次失算了啊!”

未央顿时恼了,“这是耍赖!红果果的耍赖!”

苏娘连忙安慰道:“莫慌,人家是皇帝皇后,天底下最大的人,自然有资格耍赖,只是夫君啊,如今你应了差事,以后可怎么办?”

“凉拌!”

未央气咻咻的道:“不就教学生吗?咱比谁差了?子瞻子固他们不都是跟我学的?反正未珩也大了,正好一起教,还能得个伴读的美差,贴补一下家用。”

一旁已经六岁的未珩,闻言小脸骄傲的抬起了头,迈着四方步,走到了赵宗旭与赵曦面前,脆生生的道:“听到我二叔的话了吗?从今之后,我是你们的大师兄了,你们就是二师弟与小师妹了。”

小孩子嘛,自然说话比较天真烂漫,赵曦一脸愤怒的道:“大师兄,我是二师姐,我比弟弟大半个时辰哩。”

未珩挠了挠头,他小小年纪,露出了一副了然的神色,大方的道:“那成,二师妹,今日大师兄带着你和小师弟见识见识咱家的宝贝,走!”

未珩如同一只骄傲的大鹅一般,在未央几人无语的眼光中,雄赳赳气昂昂的领着两个小家伙,向着自己的卧室而去。

未央愣了愣,说道:“这小子有什么宝贝?”

杜纤云笑道:“都是一些小孩子玩意,当初在蓬莱的时候,墨家与公输家的几位大匠,专门做了给他玩的。”

未央无语,叹息道:“既然都这么着了,那么嫂子就安排一下吧,给他们找个住处。”

杜纤云道:“我隔壁那间房子挺大的,与我的房间相通,珩儿住在哪里一个人也空旷,就让宗旭与他一起吧,至于曦儿,就和我睡吧。”

未央点头道:“这倒也成,嫂子武功n,有什么事情还能照应一下,只是我大哥哪里?”

“嗯!”杜纤云顿时横眉冷对,未央顿时噤若寒蝉。

第351章 数蚂蚁

开封城外的一处庄园内,童声响起。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

三个稚嫩小童,蹲在大树下百无聊赖的数着蚂蚁,最大的那个,一本正经的拿着一根铅笔,在白纸上画着横线,小的那两个数的小脸皱巴巴的。

“大师兄,咱们能不能不数了?”

赵宗旭手里拿着根木棍,不耐烦的说着话,本以为出了沉闷的皇宫,就能海阔天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曾想拜了一个师父,这师父闲着没事干,第一课就是带着自己数蚂蚁玩,这可不是什么好活计,很烦闷的好嘛。

赵曦却一脸正色的训斥道:“弟弟,这你就不知道了,师父让我们数蚂蚁,是训练我们的耐心,这是好事情,以后你是要继承大统的,处理万千朝政,需要的就是耐心。”

未珩偷偷的看了一眼大树下躺在椅子上,盖着一本书的二叔,心中说道:“狗屁的耐心,我家二叔就是偷懒罢了。”

未珩说的一点都没错,未央就是偷懒,而且偷懒偷的光明正大,谁也拿他没辙,至于借口,赵曦都给想好了,还需要他出手?

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赵曦的耐心确实很强,最起码比赵宗旭还有未珩强,她数到了九千三百二十一,赵宗旭数到了五千六百九十六,至于未珩,早就把白纸铅笔扔了,学着未央的样子,往草地上一趟,盖了本书,呼呼大睡。

中午过去了,杜纤云送来了午饭,看了看这师徒四人,也不说话,放下午饭就走了。

至于未央怎么教孩子,一上午的时间,无论是宫中还是有心人,早就收到了消息。

听闻未央在带孩子数蚂蚁玩,曹皇后气的直接找到了赵祯。

“二郎这是怎么回事,数蚂蚁还能数出什么道理来?”

赵祯不紧不慢的放下了御笔,开口道:“未央是教育大家,你看看他门下的弟子,那个苏轼一家子,都是顶尖的人物,注定会名留青史,还有吕惠卿、章惇、曾布这几个,稍加打磨,将来都是宰辅之才,就连宗实那孩子,也是难得的人才。

所以不要怀疑未央的本事,既然他觉得孩子数蚂蚁玩比较好,就去数蚂蚁。”

曹皇后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反正孩子都交出去了,这还不到一天的功夫,总不能要回来吧?那样不仅仅未央没有面子,皇家的面子也没地方搁。

“那好,就再看看。”曹皇后郁闷的回到了宫中,吩咐萍儿时刻把庄园内的情况报给她。

吃完饭,未央打了个饱嗝,继续睡觉,至于三个孩子,自然是不闻不问。

赵宗旭愁眉苦脸的道:“大师兄,下午还数蚂蚁?”

未珩歪着脑袋想了想,小手一挥,颇有气概的道:“自然不用数蚂蚁,上午我看了,那边有一条小河,不深,但是里面有很多鱼,咱们下午去抓鱼。”

赵宗旭欢呼一声,开心无比,至于赵曦,则是细声细气的道:“大师兄,别怪师妹没提醒你,抓鱼这种事情,有一定的危险性,万一出了事情可怎么办?”

未珩自认为自己是大师兄,又是年纪最大的,急于树立威望,自然不会屈服,他意气风发的道:“不怕,我去找庆叔,庆叔以前跟我吹牛,说他小时候海边长大的,自然会抓鱼。”

一行三人找到了王庆,把来意一说,王庆为难道:“大人说了,你们想做什么都可以,但是却不能给予你们帮助。”

未珩拍着胸脯道:“师父说了不能帮助我们,没说不能保护我们吧?我们三个年纪轻轻的,万一跌落水中,有了生命危险,庆叔,这可是你的事情了。”

王庆唬了一跳,不过依旧坚定的摇了摇头。

“那这样,所谓传道授业,我们想抓鱼,但是不会抓鱼,庆叔是抓鱼的好手,传给我们一两招,就当是传给我们手艺了,不算是帮忙吧?”

王庆琢磨了半晌,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但是他的脑子里面,肌肉比脑仁多,一时半会没转过弯来,稀里糊涂的就应下了。

于是王庆教了他们一个方法,这庄园依山而建,小河是山上的溪水汇聚而成,有不少的小鱼小虾小蛤蟆,他让未珩砍了几根竹子,然后把一根竹管掏空,一跟竹管顶端劈开,呈伞状,伞状竹管套在空心竹管之上,放在溪流汇聚之处。

三人做的兴致勃勃,虽然小手划破了皮,但是也不在意,不哭不闹,看的王庆都心惊胆战,这三个小家伙身份非同小可,出了闪失,自己的小名不保啊。

他们做了一下午,终于做好了七根,沿着溪流放好之后,就等着收获了,只是已经累的不善,走路都成问题。

王庆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充当了苦力,他抱着赵曦,背着赵宗旭,至于未珩,年纪大了一岁,自然是拉着手走,不一会,两个孩子睡着了,未珩也是哈欠连天。

回到了庄园,未央正蹲在树下,做沉思状,也没理会他们。

于是王庆把孩子放好,未珩也趴床上睡着了,这才来到未央身边。

“大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未央正装深沉装的深沉,被人打断了兴致,勃然大怒,“你懂个屁,小孩子小孩子,你在他们的年纪,在干什么?”

王庆无奈道:“我是穷苦人家出身,几岁就开始跟我爹下海捕鱼贴补家用了,可是他们不同啊,大少爷就不说了,那两位可是皇子与公主,您就不怕陛下怪罪?”

未央不屑道:“孩子嘛!该玩的年纪,就应该去玩,做什么学问?陛下若是怪罪,自然有我一力承当,你操哪门子心?赶紧滚蛋,你家大人还要思考问题。”

王庆咧嘴一笑,屁颠屁颠的跑了,自家大人觉得没问题,那就没问题,管他呢。

未央这会也没法子装深沉了,伸了伸懒腰,捶了捶发麻的腿,哎呦哎呦的站了起来,回到屋内,看了看三个孩子,不由自嘲道:“这年头,哪有天生的帝王?又哪来的天生名臣勇将?小孩子,就该做小孩子该做的事情,想那么多干什么。”

吃过晚饭,未央吩咐厨娘给三个孩子备好夜宵,一下午累的不轻,到现在还没睡醒,睡醒了能不饿吗?

至于他自己,又看着天空发呆了,他之所以选择城外的庄园,远离开封,就是想偷懒,偷懒之余,自然是要想一些问题。

那就是关于未来的问题。

如今大宋已经在他的引领之下,进入了快速的工业变革时代,而且蓬莱的电力,已经发展成熟了,如今正在推广,千家万户,都用上了电灯。

开封如今就在进行改造,就是为了能用上电。

当然,这么大的工程,自然是需要钱的,不过钱这个东西,越用越有,你不用反而没有。

至于电话,现在还在研发中,无线电倒是研究出来了,发报机的原理,还是未央贡献出来的,如今重要的军事据点,都有无线电的存在,与枢密院和皇家直接联系。

这个时候不需要什么密码之类的,反正别的国家还没有,等他们有了,再慢慢研究也不迟。

高楼大厦,电灯电话,这是未央所期盼的。

下一步,自然是飞机坦克了。

如今火车都弄出来了,坦克自然不成问题,唯一成问题的,便是飞机,这玩意的原理太复杂,估计一时半会还弄不出来。

人类的终极梦想,不就是上天吗?

所以人类的历史上,才有了各种神仙,才有了会飞天的天使,也有了各种妖魔鬼怪。

未央浮想联翩,想到了各种各样能在这个时代实现的高科技。

实际上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他,他之所以做这些事情,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孤独。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遍览天下,未央确实是孤独的,因为没有人懂他。

古人的身躯里,装着一个现代人的灵魂,这本就是个错误。

未央曾经以为自己会是独自一人行走江湖行侠仗义的大侠,肆意潇洒,只留给世界一个帅气的背影的那种人。后来他才发现其实他错了,为了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为了合群做了很多荒唐可笑的事情,失去了自己。

孤独和独处不一样。独处是一种人们想要的状态,表示没有别人在场,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和时间孤独是一种人们不想要的状态,表示个体关系的匮乏,情感需要无法得到满足。孤独的人未必是在独处,他有可能被很多人包围着,但是与那些人并不亲近独处的人也未必是孤独,他可能有很多朋友,却有意寻求独立的空间与时间,而不会感到孤独。

孤独是一种精神,它不会随波逐流,孤独的人都是有信仰的。

孤独久了,真的会习惯的。

强迫自己合群是件特别痛苦的事情。在人群里面的自己,又很难迎合别人。其实不是自己不能做,不知道怎么做,更多的是不想去做。

太累!

但是未央不得不这么做,因为他很珍惜他现在的生活,珍惜现在的身边人。11

第352章 行万里路

事实证明,未央从来都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赵宗旭与赵曦在未家呆了三天,曹皇思念心切,于是前来庄园探望。

望着空空如也的庄园,曹皇后几乎发疯,杜纤云比曹皇后镇定了一些,但是手里却不镇定,王庆被杜纤云打的鼻青脸肿,根本不敢还手。

他也很委屈啊,大人什么时候走的,他也不知道,拐带皇子公主,大人是不想好了吧!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过啊!自己一个小小的护卫头子,怎么可能扛住。

蔓菁与苏娘闻讯而来,紧跟着便是赵祯。

两个大肚子婆娘面面相觑,觉得自家夫君虽然很不靠谱,但是不至于这么不靠谱。

赵祯暴跳如雷,他不好对孕妇与杜纤云下手,揪着王庆的衣领,咆哮声传出了老远。

陈琳跌跌撞撞的从庄园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纸片。

赵祯一把夺过来,看着上面狗爬一般的字迹,终于舒了一口气。

曹皇后急不可耐的抢了过去,纸条上只有十个字。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曹皇后大发雷霆,“皇儿安危,关乎社稷,怎能轻易离开京城,未央,本宫跟你没完。”

杜纤云与苏娘、蔓菁上前,看了看纸条,便不再怀疑,尽皆舒了一口气。

杜纤云知道自家二弟武功n,虽然带着三个孩子,但是想来也没有什么问题,苏娘与蔓菁更是经历过不可思议的事情,自然知道,漫说离开京城,就算是深入辽国腹地,也不会有任何问题,这世界上,还有人能困住自家夫君吗?

苏娘安慰曹皇后道:“娘娘不用担心,二郎虽然做事不靠谱,但是万万不敢拿皇子与公主的性命开玩笑,定然安全无虞。”

蔓菁低着头不说话,对于曹皇后只重视儿子,不重视女儿的言语行径,很是不满。

赵祯也爽朗的笑道:“既然咱们把孩子交给他了,他自然要保护周全,再说了,咱们有言在先,不会干涉他教育孩子。”

说完,赵祯有意无意的看了看未家一家几口,面上镇定无比。

曹皇后终于是皇后,出身将门的人,天生就比较胆大,过了一会,也不再发火,只是吩咐陈琳,让皇城司穷搜天下,一定要把未央找出来。

可惜的是,未央要想躲,谁能找到他?天下那么大,未央有的是办法躲过搜索。

因为他们现在,根本就不在大宋境内。

他们真的在辽国,而且在辽国的皇都。

未央身穿名贵的白色皮裘,身披黑色披风,腰间悬着一柄龙吟剑,三个小孩子,也是穿的华贵无比,与未央仿佛,只是他们的面上,一副骄傲无比的样子,看谁都像是看不起一般。

这是未央交代的,这里不是大宋,自然要摆出一副视天下如无物的尊荣,不然人家以为你好欺负似的,四个人肯定会被不怀好意的人盯着。

三人进入皇都,赵宗旭不由撇撇嘴说道:“不过如此,我还以为称雄天下的辽国,有多厉害,这京城之地,也不过与大宋三流小城差不多。”

赵曦深以为然,未珩更是骄傲无比,“这算什么?你们是没去过蓬莱,咱们蓬莱,是没有城墙的。”

于是一种莫名的骄傲,在三个孩子身上不断的散溢,如同小公鸡一般。

辽国的百姓,过的实在是不怎么地,虽然是天子脚下,但是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衣衫褴褛的乞丐一般,光是那股子味道,就让久居繁华之地的几人受不了。

当然,也没有人敢往他们身上凑,那么干净高贵的人儿,岂是升斗小民能靠近的?辽国不像大宋,贵族杀个人放个火,绝对不会有官府来捉拿。

“蛮夷啊!蛮夷!”赵宗旭学着未央,背着手,踱着步,一副小大人的口吻,毫不客气的评价辽国。

未央背着不想走路的赵曦,累的不善,闻言毫不客气的道:“这就是辽国的过人之处,他们保留着蛮夷的本色,能在短时间内,就收拢百万雄兵,纵横天下。”

未央在前面走,三个小家伙在后面跟着,就像是一只大公鸡领着三只小鸡一般,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前走,根本不在乎路人羡慕崇拜甚至是惧怕敬畏的眼光。

找了一个还算干净的酒楼,未央直接扔了两枚银币,那店家一看,嚯!大宋的银币,这可是稀罕玩意,在大辽可不多见,当即好酒好菜的招呼着,跟见了亲爷爷似的。

未央自斟自饮,辽国的酒不行,他们一味追究酒的烈度,对于口感,倒是没有什么称道之处,所以就算是皇宫之中,也没有什么好酒,就算是有,也是从大宋弄过去的,珍贵无比。

未央对于酒水没啥要求,所以也能下的了肚,只是那只烤全羊,实在外表金黄油亮,外部肉焦黄发脆,内部肉绵软鲜嫩,羊肉味清香扑鼻,颇为适口,别具一格,让未央不由多吃了几口。

三个孩子更是吃的大呼过瘾,连道不虚此行。

“所谓辽国,其实是契丹建立的国家,这一点你们想必也都知道。”

未央终于想起了,自己是一名光荣的老师,开始第一次半正式授课了。

“当初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成为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建立年号,称之为契丹,定都上京临潢府,后来辽太宗率军南下中原,攻占东京开封府,耶律德光于开封登基称帝,并改国号为辽,改年号为大同,其后复更名为大契丹,再后来,辽圣宗迁都大定府,基本就定了调子了。

其实我们现在称之为辽,是不对的,应该称之为大契丹,因为人家国内,就是这么叫的,只是咱们习惯了而已。”

赵宗旭顿时放下手中的羊腿,叫嚷道:“区区辽国,又有何惧,弟子早晚提兵,把辽国灭了。”

未珩嗤笑道:“你想的真美!你也不看看你才多大,圣人春秋鼎盛,满朝贤臣良将,如今咱们大宋改革变法,日新月异,科技之发达,冠绝历代。

如此大宋,还能等你长大再灭了辽国?以我估计,灭辽之日,必定不远,左右不过十年之内罢了。”

赵曦也笑嘻嘻的道:“弟弟不学无术,咱爹亲征的事情你忘了?”

赵宗旭顿时讷讷无言,郁闷无比,低声道:“就不能留留吗?好歹给我留一点,到时候也好跟祖宗显摆一下,好事都让爹干完了,我还干啥。”

未央手中出现一根戒尺,轻轻的敲了一下赵宗旭的脑门,正色道:“身为天子,开疆拓土并非首要,关键是要治下国泰民安,这才是最重要的。

一味的穷兵黩武,这是不对的,远的不说,就是唐太宗李世民,是何等的英明神武,但是三征高丽,攻克玄菟、横山、盖牟、磨米、辽东、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十城,迁徙辽、盖、岩三州户口入中国七万人。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斩首四万余级,战果是很辉煌的,攻城掠地还损失颇少,但是这就是成功吗?”

赵宗旭不服气的道:“唐太宗自然是成功的,唐以后,皇家都莫不以唐太宗为目标,怎么会不是成功?”

未央摇摇头道:“非也非也!

隋炀帝三征高丽。对于当时的隋帝国而言,高丽不过弹丸小国,但三次远征不光把帝国最精锐的野战部队打了个精光,更可怕的是对当时的国民经济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由于大量的青壮劳力被征用,农业社会本就匮乏的人力资源彻底无以为继,进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崩溃,没人种田,导致四处饥荒,饥荒又导致各地的农民起义,当时起义军中广为流传的一首歌曲中的一句唱到“上山吃麋鹿,下山吃牛羊。”可见当时的起义军甚至没有过多的政治纲领,只是为了吃饱饭而铤而走险。如果排除军事因素来看,农业社会落后的生产力导致其国民经济极为脆弱,进而n了大国的动员能力,而小国只要顶住了大国最初的军事进攻,那么劳师远征带来的经济崩溃就会彻底毁灭大国。

唐太宗固然打败了高句丽,但是军事是政治的继续。唐太宗估计双方形势时,都是基于主观判断,错误的估计了敌我双方的局势。

而且劳师远征,后勤才是最重要的,打仗就是打后勤,谁家的后勤力量充足,谁家就能赢,而且唐军陷入了正面作战一颗颗拔高丽建立的诸多“钉子”的过程,战争必然旷日持久,而且当唐军拔完所有的钉子之后,还能有多少兵力来进攻高丽的都城平壤呢显然按照这样的方针来办,想要一举攻灭高丽就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未央说完,端起杯子喝了一杯烈酒,也不说话,就让三个小家伙自己去想去了。

赵宗旭的偶像被未央一股脑的摧毁,整个人都不好了,恍恍惚惚的,反而是赵曦,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至于未珩,这家伙没心没肺的,还抱着羊腿啃呢,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第353章 一相逢

看着迷惑的小家伙,未央轻声道:“有人看不见前门,有人找不见前门,于是就去走后门,结果一头撞进了骗子的怀里。”

赵宗旭傻乎乎的问道:“师父,什么意思?”

未珩与赵曦也一头雾水,未央一派高人风范,临窗而立,悠然道:“这是做人的道理,你们长大了,自然就会明白了。”

三人同时点了点头,虽然不明所以,但是师父说有用,就一定有用。

未央看着窗下的大街,突然眉头皱了皱,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大街之上,北府宰相,韩王萧惠,正骑在一匹高大的白色骏马之上,招摇过市,在大宋他受了不少窝囊气,但是总算是完成了任务,耶律洪基一高兴,把nn国长公主赐婚于他,做了驸马都尉。

萧惠如今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他权倾朝野,与皇帝关系不错,再加上他是三朝老臣,就算是耶律洪基,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辽国的贵族,脱去了那层皮,本质上都是一个样子,狼性十足,所以慢慢的,他开始骄奢淫逸了起来,反正皇帝都沉迷酒色不问国事了,自己一个臣子,又能怎么办?

若说辽国君臣,最了解大宋的,就是这位萧惠了,这次出使大宋更是让他对大宋产生了一种极其敬畏的感觉,再也不敢生出什么幺蛾子,所以不可避免的,走上了一条的道路。

他前呼后拥,足足上千人的卫队,骏马之上,搂着nn国长公主,得意洋洋。

当然,若不是那不经意的一瞥,恍惚之间看到了一个少年人,萧惠没准都敢当街敦伦,反正这事在辽国经常发生,萧惠也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当那个少年微微皱眉的时候,萧惠愣了愣,旋即一身冷汗就冒了出来,他抬手把nn国长公主扔了下去,nn国长公主也是女中豪杰,熟练的在空中扭了几下腰肢,稳稳的落在了地上,面上古井无波,如同石头人一般,只是眼中的一抹怨毒,怎么也抹不掉。

萧惠坐在白马上,身躯颤抖,不敢置信的又看了一眼,不由眼前一黑,落下马来。

顿时长街一片混乱,侍卫们抢救的抢救,警戒的警戒,nn国长公主上前,扒开众人,伸手掐住了萧惠的人中。

萧惠悠悠转醒,下意识的再次看去,那扇窗子,已经紧紧的闭上了。

“包围这个酒楼!”萧惠歇斯底里的喊道。

众侍卫顿时凶神恶煞,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并不妨碍他们,区区一个酒楼,就算是一把火烧了,也没有什么。

萧惠颤颤巍巍的在nn国长公主的搀扶下,深吸了几口气,稳住了心神,向着酒楼走去。

酒楼老板早就吓傻了,连忙上前,哭天抹泪的赌咒发誓,自己是良家子弟,纯种的契丹人,请求萧惠放他一马。

萧惠哪有时间理他,直接让人拿下,指了指二楼,犹豫了一下,狠了狠心。

“给我射!”

众侍卫闻言,各自弯弓搭箭,射向二楼,短短半刻钟时间,足足上万只羽箭,把二楼射成了马蜂窝,别说是人了,就算是一只苍蝇,也该被射死了。

“上去看看!”这时候的萧惠,仿佛找回了领兵征伐的感觉,沉着无比的下令。

“不必了!”

一个极好听的声音从二楼传了出来。

萧惠的面色,一刹时地变了灰色了,动也不动地站在那儿,只觉得脊梁上流下一股股的冷汗,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耳朵里哄了一声,如同被尖n了一下,全身都有些麻木了,好似晴天霹雳当头一击,又好像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凉水,全身麻木。

轻轻的脚步声,从二楼传来,一个身穿白裘,披着黑色披风的少年人走了出来,跟在他后面的,是三个同样打扮的孩童。

萧惠看了一眼,顿时眼前一黑,竟然昏厥了过去。

nn国长公主看了未央一眼,眼中的恐惧之色遮掩不掉,这个人竟然从二楼下来了,他怎么可能从二楼下来?那种密集的羽箭齐射,怎么可能还有人能活下来?

不仅仅是一个人,而且是四个人,他是怎么做到的?

未央带着三个小家伙,来到了一楼,他看了一圈,所有人都握紧了手中的刀,但是却没有人敢动弹,这种情况下还能活下来的人,还能气度从容的走下来的人,自然不是非常人,连自家主人都吓昏死过去了,他们只能瞪大了眼睛看着。

未央轻声道:“大家不要紧张,我与萧惠是好友,当年也曾坐而论道。”

这句话自然没有人信,未央也不在乎,当初他与萧惠,当然坐而论道过,只是三番五次交手下来,萧惠的胆子,早就被蹂躏的如同碎片了。

“别装了,”未央来到nn国长公主跟前,轻轻点了一下萧惠的眉心,笑道:“你要是再装死,信不信就真的死了?”

萧惠睁开了眼睛,毫不迟疑的翻身跪下,“拜见天朝上使。”

未央摆了摆手道“我不是什么上使,只是闲来无事,随处逛逛。

再说了,你不想再试试?万一成功了,可是大功一件。”

萧惠赶忙摇了摇头,当年耶律宗真被掳走,他可是见证人,那只朱雀的全貌,他是见过的,他也见过当初幽州大战之时,未央站在宋皇身边,宋皇就出现了金龙护体的异像,他自然知道,这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也不是自己能对付得了的人,若是对方愿意,随时可以灭了辽国,甚至一统天下,也是常事。

再说了,他已经试过一次,就不打算再试,毕竟自己的小命重要,他不想拿命去拼。

nn国长公主冷眼旁观,她是耶律宗真的姐姐,也是耶律洪基的姑姑,如今被当作货物一般送来送去,早就心生不满,这个少年人她不知道是谁,但是她知道,若是能擒下或者说杀了,绝对是大功一件,从此以后,可以主导自己的命运。

所以她毫不犹豫的翻手掣出一柄细长的弯刀,弯刀闪烁着深蓝色的光芒,向着未央斩去。

萧惠大惊失色,想要出手,却生生忍住了,内心反而有种雀跃的感觉。

未央微微一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一点,精准无比的点在了刀尖之上,霎时间,弯刀发出一声极为清脆的悲鸣声,化作一片片碎片,散落了一地。

nn国长公主颓然的倒在了地上,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未央叹息一声,“这么大年纪了,就不能省点心?这是你媳妇?”

萧惠连忙道:“承蒙陛下厚爱赐婚于我,这正是贱内nn国长公主,既然冒犯了您,就请您随意处置,下官绝无二话。”

未央摇摇头道:“我就是想来逛逛,你何必这么大张旗鼓的,都散了吧。”

萧惠连忙让侍卫散去,顺便把nn国长公主也带走了,他自己则小心的陪着未央,在街上闲逛。

四月份的天气,北方还是很寒冷的,比不得江南春暖花开好时节,由此看来,怪不得辽国一直想要向南方进军,生存环境,决定了方向,谁不向往繁华世界呢?

“喂,你就是萧惠?”

赵宗旭大着胆子问道。

萧惠不敢怠慢,能跟在未央身边的,就算是未央捡的一个乞丐,他也不敢怠慢。

“下官正是萧惠,忝为辽国韩王。”

赵宗旭歪着脑袋看了他一眼,便失去了兴趣,嘟囔道:“早听闻辽国铁骑,横行天下,怎么这辽国的官员,比大宋的还不堪。”

萧惠都快哭了,小祖宗啊!不是我不堪,是您身边这位,实在是太恐怖,我若是表现的不好一点,小命都没了,自然是卑躬屈膝了。

赵曦训斥自己的弟弟到:“说什么呢?毕竟一大把年纪了,师父常说尊老爱幼,别忘了我们的身份,别说他是辽国的老人,只要是老人,都应该尊敬,毕竟能活的长久,也是一种资本,这也是师父说的。”

未央赞道:“曦儿说的对,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就是因为我们比动物多了礼义廉耻,有了道德束缚,不论是辽人还是宋人,抑或是西夏人、吐蕃人,只要是人,就是平等的,虽然是对立面,但是该有的尊敬不能少。

虽然我们经常打打杀杀的,但是却不能不敬畏生命,毕竟生命这个东西,是最脆弱的,也是最坚韧的。”

未珩连忙道:“二叔,咱们与契丹人是死仇,为何要尊重他们?”

赵曦不屑道:“师父常说,战术上藐视敌人,战略上重视敌人!这其实是一个道理,契丹人勇猛无敌,纵横天下两百年,自然有值得称道之处,我们敬畏的是生命,不是某一个生命。”

未央越发欣赏自己这个女弟子了,摸着她的小脑袋,笑道:“曦儿,你见识不凡,聪慧异常,若是生为男儿,可轮不到你弟弟坐那把椅子。”

赵曦小脑袋一扬,骄傲无比的看了看自己的弟弟,气的赵宗旭哇哇大叫。

第354章 激进的皇子

赵宗旭不服气的道:“师父,自古以来,哪有女子做皇帝的道理?牝鸡司晨,阴阳颠倒,岂是天道。”

未央笑道:“这话就不对了,未珩!”

这句话颇有关门放狗的意思,未珩当即道:“盛唐之时,武则天篡位,改国号为周,一代女皇,让男子也汗颜,由此可见,女子也有改天换地的本事。”

赵曦也不忿道:“蔓菁姨娘说过,女子不比男子差,将来你若是当不好,那就让我来当,又有什么关系,反正都是咱家的人。”

赵宗旭讷讷无言,正好看见贱兮兮的萧惠,弯腰弓背的惹人生厌,当即一脚踹了过去。

“看什么看,再看就打死你。”

他小胳膊小腿的,自然打不疼人,萧惠也是满脸堆笑,根本不在意,他算是听明白了,这位应该就是赵祯的那位传说中的皇子,至于那女娃娃,肯定是公主无疑了,只是他不明白赵祯为何敢让自己的孩子来辽国,而且还是皇都这等地方,就不怕有个闪失吗?

未央却是皱了皱眉头,训斥道:“迁怒于人,不是君王气度,你年纪还万不可学深宫里那一套,做人当堂堂正正,尤其是身为皇家人,自然要有大气度,大器量,不然如何服众。

这一点,你应该跟你父皇学,你师父我也是人中龙凤,不还是被他治的服服帖帖,但是你什么时候看到你父皇对为师疾言厉色过?

不仅仅是为师,就算是朝中臣子,拉着你父皇的袖子喷他一脸唾沫,你父皇都能唾面自干,这就是君王器量。

只有这种君王,才能让臣子效死,才能让百姓安康,国家太平,四夷臣服。

一味的穷兵黩武,无容人之量,近小人远贤臣,早晚国破家亡!

记住了吗?”

赵宗旭唬了一跳,他从未见过师父如此认真过,赶紧道:“师父放心,弟子记住了。”

未央点了点头,旋即对萧惠笑道:“弟子不成器,让王爷看笑话了。”

笑话?就算真是笑话,我也不敢笑啊!

萧惠连忙道:“您说笑了,您的弟子天真烂漫,聪慧异常,都是不可多得的好苗子,早晚能成大器。”

未央笑眯眯的道:“王爷,你不怨我?”

“不怨!”萧惠斩钉截铁的道:“你是天上下来的人物,天生不凡,就该是大人物,以您的能力,有生之年,天下必将一统。”

未央闻言,停下了脚步,认真的看着萧惠道:“这话可是大逆不道,你就不怕辽主知道了,废了你的王位,给你来一刀?”

萧惠深吸了一口气,恭恭敬敬的道:“有您在一日,大辽绝不会生出任何异样的心思,与大宋永交友邦,我大辽上下,唯您马首是瞻。”

未央闻言,纠正道:“你说错了。”

萧惠愕然。

“不是唯我马首是瞻,是唯大宋马首是瞻。”

“大人教训的是。”

继续前行,不知不觉间,来到了皇都皇宫,未央抬头看去,皇宫早就修葺一新,新的牌匾,更是以纯金打造,整座皇宫富丽堂皇,远胜从前。

“不容易啊!当初一把火烧了个干净,没想到你们建的还挺快,花了不少钱吧?”

萧惠叹息一声,“十万民夫,千万钱财,无数精金美玉,一年的功夫,就修成了这么一座宫殿。”

“穷奢极欲!”赵宗旭撇撇嘴道:“如此看来,辽主耶律洪基,也不是什么英雄。”

萧惠张了张嘴,没有反驳,耶律洪基本是雄才大略之人,可惜生不逢时,被未央前后三次羞辱,种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如今早就无心朝政,专心一意的享受。

未央摇头道:“可怜此人也算是天纵之才,寻常时代,也是一代雄主,称霸天下,不在话下,只是心志不坚,虽然算不得真英雄,也算是不凡了。

不是谁都能在逆境之中逆流而上的,在自知绝望的前提下,耶律洪基没有崩溃,我已经很佩服他了。”

萧惠老泪纵横,觉得唯一这句话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搁你你试试?先是自家被烧了一通,然后自家的老子被弄走了,生死不知,据说现在在给人家养马,然后一战而败,举国上下离心离德,耶律洪基在这种情况下,能保住帝位,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还谈什么逆流而上,那不是扯淡吗?

赵宗旭心中却不这样想,他认为,辽国如今如此颓废,皇帝都废了,为何不一举拿下,还等什么呢?不拿下辽国,反而在大宋内搞东搞西,这就是不对的。

未央是不知道他心中的想法,不然赵宗旭绝对没有好果子吃,小小年纪,不知道从哪听来的这些乱七糟的东西,加上自己的主观臆想,就成了这个样子,若是不加以纠正,以后绝对会长歪,到时候可就来不及了。

可惜的是,未央没有及时意识到问题,所以错过了最佳时期,为以后的事情,埋下了毁灭的种子。

“咱们进去看看?”未央玩味的看了看自己的三个弟子,笑眯眯的问道。

赵宗旭又是第一个开口的,“师父,区区辽主,自然不用害怕,师父想进去,弟子舍命相陪。”

未珩与赵曦相视一眼,赵曦脆生生的道:“咱们就不要去了,再好看,也不过是那样,人家已经够伤心的了,咱们再去一下,说不定人家一绝望,万一来个s什么的,可就不好了。”

赵宗旭愤怒的道:“s?要是这样就好了,也省得咱们打过来了。”

未央摇了摇头,“曦儿说的对,耶律洪基还不能死,最起码三五年内,他不能死,他一死,辽国必乱,万一出了个妖孽坐上了皇位,对大宋不是好事,而且辽国内乱,生意也就做不成了,对大宋来说,也是很大的损失。”

“君子不言利!”赵宗旭不忿道:“生意算什么,打下辽国,才是千秋伟业。”

未央皱了皱眉头,很罕见的没有反驳自己这个弟子的意见,仁者见仁,这种事情,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同的。

第355章

未央离开皇都的时候,萧惠一脸的不舍之意,在旁人看来,就像是韩王爷不舍得老朋友一般,其实蛮不是那么回事,未央去了萧惠家里做客,当然是萧惠力邀的,只是未央一眼就看到了一副字,那副字挂在中堂上,想看不到都难。

那副字,叫做力命表,小楷法帖,文凡行,书法古雅、研美,让人一见倾心,再见难舍。

未央是什么人?好东西都想扒拉回家,自然不会放过,他也不开口,只是站在那里,摇头晃脑道:“臣繇言:臣力命之用,以无所立,帷幄之谋,而又愚耄。圣恩低徊,待以殊礼。天下始定,帅土欣戴。唯有江东,当少留思既与上公,同见访问。昨日见,复蒙逮及,虽缘诏令,陈其愚心,而臣所怀造,膝之事,昔先帝尝以事及臣,遣侍中王粲、杜袭就问。臣所怀未尽,冀益丝发,乞使侍中与臣议之,臣不胜愚,款慺慺之情,谨表。陈间臣繇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

死罪死罪!萧惠满头大汗,听到最后几个字,吓得一个激灵,一脸悲愤的上前摘下力命表,命人找来一个精美的檀香木盒,好生装好,带着悲壮而又豪迈的心情,送给了未央。

未央让未珩拿好,笑道:“王爷厚赐,自当铭记在心。”

萧惠很想说,您倒是谦逊一下,不要了不成吗?

当然不成,力命表是什么?这是钟繇的书法,世所罕见,就算是比之书圣王羲之父子,钟繇的名头,也丝毫不逊。

钟繇篆、隶、真、行、草多种书体兼工,其书法古朴、典雅,字体大小相间,整体布局严谨、缜密。张怀瓘书断说:“元常真书绝世,乃过于师,剐柔备焉。点画之间,多有异趣,可谓幽深无际,古雅有余。秦、汉以来,一人而已。”他写得最好的是楷书,宣和书谱评价说:“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

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说:蔡邕受于神人,而传与崔瑗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钟繇,钟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王羲之传之王献之。

由此可见,钟繇是蔡邕书法的第二代传人。其实,钟繇的书法艺术之所以取得巨大艺术成就,并不限于一家之学。据宋代陈思书苑菁华记载,钟繇少年时就跟随刘胜学习了三年的书法,后来又学习曹喜、刘德升等人的书法。因此,钟繇与任何有成就的学者一样,都是集前人之大成,刻苦用功,努力学习的结果。

在苦练的同时,钟繇还十分注意向同时代人学习,经常与曹操、邯郸淳、韦诞、孙子荆、关枇杷等人讨论用笔方法问题。钟繇不但自我要求严格,对于弟子门生也同样以严要求。对于儿子钟会,也常常百般劝诫,钟会最后也取得了巨大成就,钟繇、钟会父子被人们称为“大小钟”。

为了一部蔡邕笔论钟繇不惜夜半挖韦诞坟墓,可见其人对书法的痴迷,达到了什么程度。

钟繇的书体主要是楷书、隶书和行书,南朝刘宋时人羊欣采古未能书人名说:“钟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押书,相闻者也。”所谓“铭石书”,即指正楷,“章程书”即隶书分书,“行押书”指行书。钟繇书法真迹到东晋时已亡佚,人们今天所见到的要么为临摹本,要么系伪书。一般地认为有“五表”、“六帖”、“三碑”。

这力命表,就是“五表”之一,极为珍贵。

钟繇在中国书法史上影响很大,历来都认为他是中国书史之祖。他在书法史上首定楷书,对汉字的发展有重要贡献。陶宗仪书史会要云:“钟王变体,始有古隶、今隶之分,夫以古法为隶,今法为楷可也。”钟繇之后,许多书法家竞相学习钟体,如王羲之父子就有多种钟体临本。后张旭、怀素、颜真卿、黄庭坚等在书体创作上都从各方面吸收了钟体之长、钟论之要。

总而论之,钟繇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他和东汉的张芝被人合称为“钟张”,又与东晋书圣王羲之被人并称为“钟王”。对于汉字书法的创立、发展、流变都有重要作用。

未央不是书法大家,自然看不出这是不是真迹,但是他又羽箭在手,坚定一下年份,就能猜出来,这就算不是真迹,也是极为珍贵的拓本,自然不能错过。

平白得了一副钟繇的力命表,未央心情大好,出了皇都,对三个弟子说:“你们想去哪里?为师带你们过去。”

未珩当即道:“师父,尝闻苏杭富庶,天下少有,弟子想前去一观。”

赵宗旭却道:“弟子觉得应该先去暨行书院,在哪里饱览群书。”

赵曦却摇头道:“师父说过,桂林山水甲天下,弟子觉得咱们应该去桂林看看。”

三个弟子三个说法,未央顿时犯了难,不过这难不倒他,他笑呵呵的道:“咱们抓阄决定,如何?”

三个小家伙面面相觑,觉得靠抓阄决定,实在是太过儿戏了,不过师父都说了,他们也没的说。

最后的结果,便是去书院。

未央也想去显摆一下自己新得的力命表,于是随手把三个小家伙弄睡着了,然后御箭而行,不多时,便来到了书院。

对于此,三个小家伙颇有微词,他们认为,不应该让他们睡着的时候赶路,这样会错过许多的风景,这是对他们的不负责任,未央一概不理,置若罔闻。

到了书院,自然是要显摆的。

未央拿出那副力命表,几个老头都疯了。

要说书法大家,整个大宋也有不少,但是蓬莱聚集的最多,老而弥坚,这些老头没事一起切磋,那书法造诣,蹭蹭的往上涨。

尤其是醉翁,他在几个老头中,年纪最却偏生才华盖世,书院能与他一较高下的,也就苏洵与曾巩,其他人都不成。

苏洵与曾巩毕竟年纪更比不得醉翁的老辣,如今醉翁他老人家,已经达到了大成之境,比之滕子京,也不遑多让,再过些年,只怕天下书法第一的名头,挂在他脑门上,都没有人有意见。

力命表是什么?说起来钟繇的名气虽然没有王羲之大,但是论起书法造诣,也差不离,而且他的书法作品,传世极少,这副字一出,顿时让几个老头眼睛都绿了,没日没夜的研究起来。

最后老头们一致认为,这确实是原本,钟繇的真迹无疑。

未央喜不自胜,这可是大好事,无论是真迹还是三国时代的拓本,都足以传世,当然,是真迹的话,价值更高。

但是落入老头们手中的东西,你还想拿走?忘了快雪时晴帖的事情了?

所以很悲催的,力命表被几个老头藏了起来,美名其曰:让学子们观摩一二,以增进益。

未央气的不善,也没有任何办法,带着三个弟子,直接去了桂林。

几个老头在未央走后,弹冠相庆,大醉了一场,又请肖潇潇弹奏琴曲助兴,开怀无比。

这时候的桂林,还是蛮荒之地,但是就因为是蛮荒之地,才显得极为难得,原始地貌,美的令人心醉。

这里的山,平地拔起,千姿百态漓江的水,蜿蜒曲折,明洁如镜山多有洞,洞幽景奇洞中怪石,鬼斧神工,琳琅满目。

夏季是桂林的雨季,雨为桂林营造了一个朦胧的意境。在雨雾烟岚之中光看桂林山水,更有飘之若仙之感。漓江沿岸的青竹丛,碧翠如滴,浓荫作笑,长长的排成十里长廊。尽现“漓江百里画廊”的绝妙佳境。

桂林处处皆胜景,漓江山水堪称其中的典范。漓江风光尤以桂林阳朔为最,“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群峰倒影山浮水,无山无水不入神”,高度概括了阳朔自然风光的美。未央选择了从阳朔到桂林的路线,逆流畅游漓江。船驶出不久,远远地见到一座峰顶悬挂着一轮初日,缕缕阳光从云中穿过,江中波光粼粼,与群山倒影交相辉映,令人疑是到了仙境。如果说北方的山是豪迈厚重的,那么桂林的山则显得妩媚秀美。玉女峰婷婷玉立,巧梳云鬓望夫崖凝神远眺,深情守候赶考的书童,跳龙门的鲤鱼,盘旋的田螺,绿洲的骆驼,形态各异,变化万千,令游人目不暇接。“画山”的九匹马,在导游的引导与娓娓讲述中,更是令桂林的山出神入化到了极点,使游人真切地领略到了桂林山水的神奇秀美。

如果说桂林的山是“鸟鸣山更幽”,那么,桂林的水则是清澈透明绿得欲滴。俯首看去,江水泛着细细的涟漪,玉塔微澜,水色晶莹剔透,加之两岸竹林婀娜多姿,山水相映成趣,怎么看都是一幅长长的山水画,凝重中透露着灵动之气,真是“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

站在船头,凭栏望去,漓江上烟波浩渺,令人神思不知所往,冥冥间,在历史的轮回中,我仿佛看到了刘三姐当年对歌的地方,几百年的古树枝繁叶茂,渔舟在水中欢快地游走。

未央一行人玩的尽兴,玩的开心,这般美妙的景色,实在天下罕有。11

第356章 未央的心思

自从引入占城稻以来,江南之地,日益繁华,更胜往昔数倍之多。

但是江南更南,就没有这个待遇了,所谓的烟瘴之地,说的就是岭南之南一片地方。

这个地方有一个很有名的湖泊,现在叫做洞庭,以前叫做云梦。

洞庭湖盛产鱼类,鲤、鲫、鳙、鲢、鳊、鳜、银鱼、凤尾鱼和虾、蟹、龟、鳖、鳝、鳗、鳅、蚌等百余种水产,还生长着珍稀的白鳍豚。洞庭鱼中最大的是鲟鱼,重达二三百公斤;最小而又最名贵的是银鱼。

洞庭银鱼,历史上即颇负盛名。据《巴陵县志》载:“银鱼出艑山、君山湖中,小才盈寸,眼见黑点者佳,以火焙之,胜日干者。他处出面条鱼,长二、三寸至四、五寸则贱物矣。一年冬夏产之,夏水热不如冬美。“

银鱼嬉游于清水草滩的缓流之处,它银白透明,呈圆条状,无鳞无刺,肉质细嫩,蛋白质含量丰富,味极鲜美,向为席上珍品。

未央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自然要品尝一下洞庭银鱼的美味。

他带着自己的三个弟子,穿着寻常百姓的衣服,随便寻了个渔家,给了些铜元,渔家的热情,就让他们消受不了。

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烹饪方法,只是一口大铁锅,撒上一些盐巴,然后就是指头长短的银鱼,弄好之后,一锅煮了。

未央是个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人,未珩、赵宗旭、赵曦,那更是在蜜罐里长大的。

饶是如此,一锅风味十足的银鱼,也让他们吃的大呼美味。

未央吃完饭,看向九百里洞庭湖面,无边无际,不由感慨道:“这里该有一座雄城。”

渔家老大憨厚的笑道:“公子说笑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也就俺们这些劳苦人,才能在这里打渔生存,洞庭湖里多水盗,官府都不敢管。”

未央微微一笑,说道:“乱世才出英雄,所谓水盗,不过是生活不下的普通百姓,若是能活下去,谁想做水盗?”

渔家老大不由又看了未央一眼,忍不住道:“公子是明理人。”

未央看了他一眼,大有深意。

吃完银鱼,自然是要游览风光的。

说实话,太湖之上,实在是没有什么风光可言,波光粼粼之间,一望无际,看久了,也就烦了。

而且这湖中还有蛟龙为患,也就是鳄鱼,普通百姓称之为蛟龙。

这玩意凶残无比,是当之无愧的水中霸主,这也是洞庭湖附近,人烟稀少的缘由之一。

未央既然说了那句话,自然要把那句话变成现实,所以他带着三个弟子,坐着一辆买来的牛车,沿着九百里洞庭湖,开始了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还不算,还要记录水文地理,还要去衙门借阅县志之类的书籍,进行对比,然后再记录各种数据。

可怜未珩年纪还小,就承担了这个重任,赵家的两个孩子,连字都认不全,自然没有跟泡在书院里的未珩比的可能性,至于未央,他懒散惯了,而且那一笔字,实在是不堪入目,不提也罢。

在洞庭湖足足耗费了两个月,七月份南方的天气已经酷热难耐,蚊蝇丛生,三个孩子苦不堪言,未央也忍受不住,终于决定要走了。

这一走,便到了西夏。

西夏如今已经安稳了许多,李元昊死后,宁令哥因为弑父,被群攻而死,年仅一岁的李谅祚,继承了西夏的帝位,由其母没藏氏掌握朝政。

没藏讹庞以诺移赏都等三大将久掌兵权,令分掌国事,自任国相,总揽朝政。没藏讹庞因在没藏大族中为长,朝中贵为国相,权倾朝野,出入仪卫侔拟于王者。四月,大宋方面派遣尚书刑部员外郎任颛出任册封使臣,供备库副使宋守约出任副使,册封李谅祚为西夏国主。没藏讹庞以李元昊遗物献给辽主。没藏讹庞又令于次年称“延嗣宁国元年”

没藏讹庞那家伙,在这其中上下其手,他位高权重,偏偏德不配位,搞的是天怒人怨。

未央到来的时候,没藏讹庞正是最风光的时候,上有太后,执掌兵权,权倾朝野,威势一时无两。

西夏的都城在东京兴庆府、西京西平府,总之就在兴州这个地方来回转圈子,这个习俗,跟辽国大差不差。

但是比起辽国来,西夏落后的不是一点两点,人家都已经形成了大规模的城镇了,西夏还是以部族为单位,逐水草而居,原始落后的很。

未央带着三个孩子,依旧弄了辆牛车,他们还入乡随俗的穿起了西夏的服饰,只是没有剃头发,把头发散下来,自有一种别样的风采。

但是宋人就是宋人,他们刚刚进入兴州,就有无数的人盯上了他们。

西夏虽然与大宋打了很多年,这时候依旧在打仗,但是两国的商人,还是有所交流的,虽然未央一行人比较扎眼,人家也只是记录一下,并没有太在意。

所以他们师徒四人,一路上游山玩水,好不自在。

未央甚至弄了几只西夏特产的鹞子,给三个孩子玩。

更发现了一种特别矮小的马,最多只能长到六七十厘米高,最适合孩子骑乘,弄了几匹,带在身边,给几个孩子玩耍。

这一路遛马架鹰,妥妥的纨绔子弟出行的标准。

他们来到了东京兴庆府,如今李谅祚的行在就在这里,下半年都不会动弹。

所以必然的,东京兴庆府也成了西夏最繁华的地方,人流涌动,很是热闹。

未珩看着眼前不足一丈五的城墙,撇撇嘴道:“也不知咱大宋的那些将军是不是吃白饭的,这么矮的城墙,能挡住人吗?咱家马王都比他城墙还高。”

东京兴庆府城墙确实很矮,说是城墙都抬举它了,只是一个土堆垒成的罢了,稀稀拉拉的士兵防守着,实在是不值一提,自然比不得大宋那些动辄三五丈的城墙,但也算是聊胜于无。

赵宗旭双眼放光的看着城墙,喃喃自语道:“将来若是我为帝王,必定亲征西夏,夺得这一块宝地,给朝廷养马。”

未央又自皱了皱眉头,这小家伙满打满算还不到六岁,怎么满肚子都是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赵祯是一代明君,曹皇后也是不可多得的贤良淑德之辈,怎么对于孩子的教育,这么疏忽,自己带着他们走遍了大江南北,不就是想要给他们树立自己的思想吗?

如今看来,赵宗旭实在是让人失望,反而未珩与赵曦,两人的表现可圈可点,深得未央喜爱。

未央从来都不认为孩子有天生就懂阴谋诡计,就明辨善恶是非的,这孩子如今思想上这么激进,说明他身边必定有小人。

长于深宫之中,砥砺于妇人之手,身边一群太监宫女,都是吃饱了没事干,一肚子阴暗心思的阉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光明的东西传给他们。

未央觉得自己身为人师,有必要纠正孩子不正的三观,在开封的时候,他从与赵宗旭刚开始的几次接触,就知道这孩子的内心有些扭曲,所以他才煞费苦心的带着三个孩子外出,给他们开开眼界。

如今看来,未央是失算了,非但没有把赵宗旭内心中的光明一面释放出来,反而让他对征伐之事起了不小的兴趣,这可不是好事情,尤其是在洞庭湖的时候,这小子对于民生毫不关心,表现出的冷漠,让未央都有些心寒。

未央自认为也是教育的行家,不然未珩与赵曦,也不会表现的如此出类拔萃,只是赵宗旭,实在是让他有些发愁,总不能就这样放弃吧?

要知道,这个孩子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赵祯与曹皇后就不说了,自己与曹佾是天然的盟友,无论是自己还是曹佾等一干盟友,都对赵宗旭寄予厚望,期望他能承担起未来的担子。

未央觉得自己若是一不小心,可能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五岁多的孩子,就能有如此深的阴暗心思,小半年的时间,都没有多大改变,未央觉得自己需要改变套路了,不然这么下去,这个孩子非毁了不可。

“咱们回去吧!”未央看着东京兴庆府,一脸的落寞。

“为什么?”未珩嚷道:“刚来不进去看看就走?”

未央叹息道:“看一眼就行了,这一路咱们来东京兴庆府,沿途的风景看得还少吗?”

赵曦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的鹞子,又看了看自己的小矮马,苦着脸道:“师父,小青与小尾巴能不能带走?”

未央的心情终于好了一些,觉得自己花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总算是没白费,他捏了捏赵曦的小脸,哈哈大笑道:“放心,师父都带走,咱们直接去蓬莱。”

赵宗旭问道:“为何要去蓬莱?不回开封吗?我想父皇与母后了。”

未央笑道:“有人看不见前门,有人找不见前门,就去走后门,一头就撞进了骗子的怀里。”

这句话赵宗旭没有听懂,只是有些不满。

至于赵曦与未珩,则是若有所思。

第357章 教育的问题

“二郎,你是不是多虑了,他年纪这么小,能有什么是非观?值得你大动干戈?只要好生教导,将来未必不是一代明君。”

滕子京、范仲淹、晏殊、欧阳修、柳永、苏洵、曾巩,这几个书院的高层齐聚一堂,吕璹老爷子年纪大了,身体不大好,一直在修养,对于此,未央也没有办法,老头子八十多快九十了,这是岁月流逝的关系,生老病死,未央也不是全能的。

滕子京对于未央如此大张旗鼓的,有些不满,书院讲究有教无类,从来不会为某人搞特殊,就算是当初的皇位继承人大热门,在书院也是受了很多苦,才熬出了头,如今已经人尽皆知了,所欲对于小皇子赵宗旭的教育问题,滕子京是不以为然的。

欧阳修却摇头反对道:“话是这么说,但是二郎说的也对,此子内心之暴戾阴暗,现在已经初露端倪,二郎带着他游历天下,都不能化解,这就是本性问题了,我书院讲究明心见性,格物致知,自然不会拒绝小皇子入学,只是如何教育,确实是个难题。”

要说在座的几位,少年之时,都是鼎鼎大名的神童,当然,大器晚成的苏洵不在此列,但是论及教育孩子,却是首屈一指,冠绝诸君,这是谁也没有法子否认的,谁让人家一家子都是牛人呢?

所以苏洵开口了,“以我观之,小皇子久居深宫,那些宫女太监,整日里灌输给他的观念,不过是那把椅子的事情,书院收学生,自然是来者不拒,咱们就考试吧,若是他通过了,书院自然收下,然后制定以下针对他的教学方式,毕竟是储君,我们要对大宋负责人,也要对这孩子负责人。

若是他通不过考试,那就对不起了,书院不会收。”

未央闻言苦笑道:“我教了他这么久,书院的入门考试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简单,毕竟他也是个聪慧的孩子,我只是担心。”

最为洒脱的柳永,终于开口了,“想不通你们担心什么,一个五岁的孩子,就如临大敌,他若是有本事,自然将来能坐那把椅子,若是不行,换一个不就行了?圣人春秋鼎盛,多生几个,总有好一点的。”

众人一脸黑线,柳永说的话虽然粗白,但是确实有理。

赵宗旭如同一株幼苗,已经长歪了,虽然歪的还不严重,但是这孩子的心智非同一般,若是纠正不过来,那自然是要一直歪下去的。

书院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自然不能拒之门外,只是这孩子身份特殊,满天下的人,都把他看成了储君,未来的太子,甚至是未来的皇帝。

甚至到现在为止,没有人怀疑这件事。

因为赵宗旭现在是嫡长子,又有外戚曹佾帮助,还有未央这个师父。

曹佾倒还罢了,文人有的是办法压制他,单单未央,就让不知多少人头疼不已,若是未央鼎力支持赵宗旭登位,谁也没有办法。

所以所有人都认为,小皇子赵宗旭,将来必将成为皇帝。

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未央要的不是谁能登上皇位,而是坐在皇位上的人,能不能坚定的按照正确的方向走下去,至于谁坐在皇位上,说实话,对于未央来说,差别不大。

赵宗旭的心性,是个大问题若是不能解决,未央不见得就会支持他。

毕竟他们走到现在,是何等的艰难,满天下都与他们为敌的时候,硬生生的坚持了下来,才有了如今的大宋局面,若是有个穷兵黩武,好大喜功的皇帝上位,只怕这一切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这是未央还有他身边的那群人,不可能接受的。

所以在对待赵宗旭的问题上,未央才如此为难。

柳永虽然说的在理,但是未央却不想放弃赵宗旭,不然他不会废了这么大劲,满天下的跑来跑去,最后又带回蓬莱。

赵宗旭不是一个人,他的至亲是未央的好友与盟友,很多人希望他继位,也希望它继承国策,也有很多人希望他停止变法,所以在他身边安插人手,潜移默化的改变他。

孩子是没有错的,错的只能是大人,既然如此,那就要把错误纠正过来,这样才是正理,至于放弃这种事情,未央暂时不考虑。

“这样吧!先入学,反正孩子还小,不要搞什么特殊待遇,就先这样,一视同仁,这是咱们书院的规矩,不能因为一个皇子就改变。

至于以后,三五年后,咱们再看,若是依旧不能改变他,那么我们就要早做准备了。

在此,就拜托诸位了。”

未央的话,算是定下了调子,小皇子赵宗旭,不管他愿意或者不愿意,都要留在蓬莱,接受书院的教育,未央甚至与老丈人苏洵密探了数日,至于他们谈了些什么,外人不得而知,反正从此以后,赵宗旭成了苏洵身边的一个小小书童,时时带在身边。

至于未珩与赵曦,依旧跟着未央,这两个小家伙因为没有留在书院,有些怏怏不乐,谁都知道书院是当今天下最好的求学之地,未珩更是在书院长大的,外公是书院的实权人物,书院的老头们对他宠爱有加,两个舅舅更是书院的天才学生,名满天下,如今自己不能呆在书院,让他很是困扰。

至于赵曦,则是有些不满,以为她觉得,自己比弟弟赵宗旭聪明的多,书院又不是只收男学生,为何自己不能在书院读书呢?

蓬莱去开封,未央老老实实的弄了辆牛车,没有动用羽箭。

在路上,两个小家伙终于忍不住了,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未央笑吟吟的道:“书院是好地方,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困居一隅,就算是能学很多东西,也不见得有什么好处,眼界见识这种东西,是历练出来的,不是学出来的。”

未珩不忿道:“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未央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大怒道:“不要拿先皇的《励学篇》作妖,君子求学读书,目的是“正己”,再有能力则可以去“正人”,这就是“政者,正也”的意思,如果自己能做到“正心”、“诚意”了,那么,人生的目标也就不会是追求“金屋美女”了。因为“修身”修好了,那么,就能做到。

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因此,君子还要“知命”,也就是说,君子还能知道:有意追求并不一定就能得到,只要觉得想做、能做、该做,那就不要管过去和将来如何了。只要我们每一步走得都正确而且高兴,那么,我们的一生就永远正确高兴,即使一时走错,也不会后悔。”

未央长篇大论,仗着最受宠爱,赵曦鼓起勇气道:“为何宗旭可以留在书院,我们就要跟随师父游学,这不公平。”

面对自己的女弟子,未央一直都是很温和的,他立刻变了一副面孔,笑吟吟的道:“书院那个地方,除了培养科举人才,其余的都是培养工匠以及科学技术人才居多,曦儿这么一个小美人,自然不能呆在实验室那种地方,长此以往,可怎生了得?”

赵曦眼前浮现了韩知止与陈景元邋遢的模样,在幽暗的实验室中,如同鬼魅,偏生又精神亢奋的令人害怕,双眼都冒光,还是绿光,她顿时打了个冷颤,讷讷无言。

未央见唬住了两个小家伙,随手拍了拍正缓步而行的大黄牛,停了下来,望了望外面,笑道:“天快黑了,咱们今日就露营吧。”

两个小家伙赶紧忙碌起来,露营这种事情,未央一向是不动手的,有事弟子服其劳,这才是为人师表嘛!

帐篷搭了起来,篝火生了起来。

七月份的天气,正是蚊虫滋生的时候,但是篝火旁边,偏生没有一只苍蝇蚊子。

这是因为,这篝火之中,用了一种材料,叫做万寿菊,这时候的蚊虫,远没有后世那般硕大,抗药性强,万寿菊足以让所有蚊虫退避三舍了。

晚饭吃的是蛇羹与叫化鸡,这是赵曦的那只鹞子小青贡献出来的,未珩的那只名叫飞鹏的鹞子,贡献了一只野鸡。

对于做饭这种事情,未央一向很有兴趣,所以师徒三人美美的吃了一顿野味,便早早睡下了。

未央睡在中间,未珩睡在未央左边,赵曦睡在未央右边。

未珩是个老实孩子,睡觉很安稳,也没有什么坏习惯,但是赵曦不同,这小家伙睡觉磨牙放屁说梦话,让未央很是头疼,完全没有一丝淑女风范,而且还翻来覆去的,被子一夜都掉好几回。

好在未央已经习惯了,细心的帮小家伙盖好被子,轻轻的拍着,嘴里哼着小调,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第358章 老无赖

人是群居动物,离群索居之后,来到大城市,第一个反应应该就是激动亦或者畏惧。

可惜未央一行三人,一辆牛车,外加两匹矮马,两只鹞子,都没有这个自觉,来到了南京,就那么大大咧咧的进去了,看着川流不息,不逊于开封的繁华,心里暖烘烘的。

南京就是应天府,这个地方在后世应该叫做商丘,现在叫做应天府或者南京,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农耕民族数千年的开发,已经让中原之地极为贫瘠了,除非出现后世的化肥之类的东西,否则很难有多好的收成,在加上无论是谁想当皇帝,必须要占领中原,占领的当口,必然是连番大战,这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中原之地,自古以来就是四战之地,人多地多仗打的多。

所以无论世事如何变迁,中原就是中原,仍旧占据了中华民族史书上最辉煌的篇章。

未央不是中原人,但是对于中原,他抱有极大的敬意,这片土地,养活了太多太多的人,演绎了太多太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华上下五千年,就是在这块土地上演绎出了华丽的篇章。

“应天府是是个好地方,咱们大宋在这里有一座书院,叫做应天书院,如今应该叫做南京国子监了。

先皇曾经在这里建了一座宫殿,叫做归德殿,以圣祖殿为鸿庆宫。奉太祖、太宗、真宗像,侍于圣祖殿之侧,名神御殿,又名三圣殿。

范相公、晏相公、醉翁,都曾在应天书院呆过,这里的基本课程是儒、道、墨家经典诗、书、礼、易、乐和墨子、道德经、春秋等,号称博涉百家九流之说。

王尧臣、赵鰖、张方平、富弼、孙复、石介等都是出自应天书院,宋人以有声于场屋者,多其所教也。

于是,天下庠序,视此而兴。”

未珩不服气,自幼在暨行书院长大的他认为,暨行书院才是天下第一,这个劳什子应天书院,不过是欺世盗名之辈罢了,虽然教出了那么多大人物,但是就算是那些人物不在应天书院,在一个普通书院,也能出人头地。

“四书五经,早就过时了,不能与时俱进,清谈时事,也能当得起偌大的名头?”

面对未珩的不忿,未央只是微微一笑,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总有好的东西,我们把精华吸收过来,把糟粕过滤过去,不能全面否认老祖宗的东西。

比如儒家,未央虽然也不喜欢,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孔夫子他老人家,是当之无愧的圣人,所谓“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这句话并非虚言。

儒家是孔子所创立、孟子所发展、荀子所集其大成,之后延绵不断,秦始皇“焚书坑儒“后,使儒家遭受重创。而后汉武帝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听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对思想实施钳制,使儒家重新兴起,“儒学”、“儒家”、“儒教”这些概念要分清。儒学作为一种学说,儒家作为一个阶层,儒教作为一种信仰,三者需要区分开来。

儒家脱胎自周朝礼乐传统,以仁、恕、诚、孝为核心价值,着重君子的品德修养,强调仁与礼相辅相成,重视五伦与家族伦理,提倡教化和仁政,轻徭薄赋,抨击bn,力图重建礼乐秩序,移风易俗,保国安民,富于入世理想与人文主义精神。

儒家的精神,还是有些用处的,而且初期的儒家极为进取,容纳百家思想,但是现在不同了,某些人拿着儒家做旗帜,为自己狂拦利益,这就是未央所不能容忍的了。

所以未央虽然反对儒家,但是却不反对儒家的精神与思想。

这事个很矛盾的事情,其实也不矛盾,想一想就明白,若是儒家只是教书育人,自然没有那么多事情,但是偏生与国事牵连到一起,那就是大事了。

应天书院以儒家为根本,又是国子监,未央早就有心前去看看,如今从蓬莱拐了一大圈到了应天府,自然是要取见识一番的。

三人把马车之类的寄在了客栈,便施施然的向着应天书院而去。

未央一身青衣,如同一个寻常的学子一般,未珩与赵曦打扮却身着华服,跟在未央身边看着像书童,却趾高气扬,眼睛恨不得仰到脑门上去,骄傲的不像话。

三人来到应天书院,未央不由感慨一番,书院大多建立在深山老林,再不济,也会在城边上,暨行书院就是如此,占据了一座山,唯应天府书院设立于繁华闹市之中,实在是大违常理。

“好一座红尘书院!”

“好一副大棺材!”

“好一个权利场!”

三个人三声不同的感慨,展现出了不同的性格。

未央久经世事,心中自然沾染了不少俗事烦扰,所以说是红尘书院。

未珩心志坚定,奋勇精进,最是看不得腐朽之物,所以说这是一副棺材。

至于赵曦,她耳濡目染,自小就懂得权力的好处,书院可不就是一个权利场吗?

未央不由大怒,自己的学生竟然跟自己意见相悖。

“若有书生,愿以希文自比,当不胜自喜希文者,非一届官人与书院,乃一代伟人于大宋!”

未珩不以为然,书院讲究的是去伪存真,自然不会一味听先生的话。

“从师者来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传道为先,授业为次。”

“小兔崽子,我还教不了你们了,让你教我做人。”

“学生不敢!”

未央大怒,自己自比老师范仲淹,称赞一下书院,这小子就反驳,书院只授业,却不传道解惑,乃是伪道,实在是不当人子。

“小子,当初范相公也就是你师父的师父,在这里可是德道大儒,必要的尊敬还是要有的,莫要让人说咱们暨行一脉不懂礼数。”

“礼数自然是有的,只是大道通天,不能因为礼数,就偏离了大道。”

赵曦在一旁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老师,不忿道:“大师兄说的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可是师父说的。

实践证明,应天书院教出来的学生,功利之心过重,于国无益,于民无益。”

师徒三个就在书院前,来了一场辩论。

好在现在是十点左右,书院正在上课,行人也不多,不然让人看到自己的学生敢跟自己辩驳,未央觉得自己的面子是真丢光了

不过他倒是蛮喜欢这种氛围的,最起码自己的学生不会是那些只会点头称是的应声虫,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看法,这才是对的,虽然有时候不太多,但是为人师长嘛,纠正过来就是了,总不能弃之不理,以师道尊严去压学生,这样也不好。

最后未央不忿道:“东京、西京国子监,招生门槛是“三公子孙”。应天书院,降为“七品以上以上官员子孙和庶人俊秀”,开辟了国子监招收平民百姓子弟开端。

从孔子“有教无类”,发展到戚同文的“天下同文”,发展到范师“以天下为己任”,再到“招收庶人俊秀”,巨大的教育进步,为“华夏民族文化造极于大宋”打下坚实基础。”

这句话盖棺定论了,未珩与赵曦年纪尚幼,眼见未央都急眼了,自然要稍微尊重一下自己的师父,所以沉默了下来。

未央大获全胜,得意洋洋,昂首阔步,就要进入书院。

“闲人止步!”

一个牙都掉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两颗发黄的大门牙的门房拦住了三人,他一笑,嘴一咧,未央似乎都能闻到他嘴里的味道,味道之浓郁,令人难以忍受。

“老丈,吾乃游学而来,为何阻路。”未央强忍着恶心说道。

老头嘿嘿一笑道:“整日价你们这些年轻人都说自己是游学的学子,但是大部分都是草包,哪有资格进书院?赶紧离去,莫要搅扰了书院教学。”

未央大怒,“老头,哪有关门闭客的道理。”

老头大怒,“后生!爷爷是门房,自然有这个权力。”

两眼瞪小眼,谁也不肯让步。

赵曦大大咧咧的上前,躬身施礼,极为乖巧道:“老爷爷,我们远道而来,就是要见识一下应天书院的文华,还请行个方便。”

说话间,几道银光闪烁,流入了老头宽大的袖口内。

老头感受了一下,嚯!出手挺大方啊,足足十块银元,他笑眯眯的样子一点都没变。

赵曦上前,老头却依旧拦住了他,大嘴一张,黄牙一露。

“小姑娘,书院授课期间,女子不得入内,这是规矩。”

赵曦气急,指着老头气咻咻的道:“收了钱不办事,算什么老人家。”

“我不是老人家,我是老无赖!”

三人同时怒目而视,这真是彻彻底底的老无赖。

老无赖摸出一块银元,轻轻吹了口气,放在耳边,满意的听着银元动听的声音,笑的牙不见牙眼不见眼!

第359章 戚経

老无赖堵门,三小只怒极。

老无赖自然是无赖至极,无论未央三人是求也好,贿赂也好,甚至发怒也好,人家就是一脸的风轻云淡,养气功夫极佳,根本就懒得理会他们,逼急了就言之凿凿,书院授课期间禁止行人云云。

总之就是不让进。

未央算是咂摸出味道来了,区区一个门房,自然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再说了,他们三人一看就不是寻常人,无论是气度还是衣着,这老门房久在书院,应该有一双慧眼,之所以拦着自己,只怕是早就知道自己是谁了。

应天书院的山长是谁?未央还真没打听过,应天府的知府是谁,未央也不太清楚。

自己来到应天府,又没有隐藏行踪,这么久了,人家要是留意一下,自然是能知道自己来到此处。

只是这个老门房,让未央拿不准,这家伙油盐不进,也不像是趋炎附势之徒,绝对是难搞至极的人物,而且言谈之间,自有一番风度,虽然疯疯癫癫,却从骨子里透出一种大师风范,不同一般。

慢慢的,未珩与赵曦也反应过来了,他们沉默了下来,站到了未央的身边。

老无赖吵着吵着,发现没了对手,不由大感无趣,好不容易遇到了三个有趣的人,却不能多吵两句,甚为遗憾。

“怎地不出声了?忒没趣。”老无赖很是不满。

未央整理了一下衣衫,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前辈,敢问尊姓大名。”

老无赖看了一眼炽烈的太阳,不悦的道:“大热天的,吵个架,还能去去暑气,什么尊姓大名不尊姓大名的,你小子也是个投机取巧之辈。”

未央一脸的讨好,浑不在意道:“这应天书院,是大宋国子监,就算是一门房,也不简单,小子虽然第一次来,也知道尊重文脉宝地的道理。”

“尊重?”老无赖哂笑道:“刚刚又是棺材,又是名利场的,莫不是以为老头子聋了不成?”

两小只顿时赧然,当着人家的面骂人家,实在是有失风度。

未央连忙赔礼道歉,“小孩子不懂事,您老人家就原谅他们一次吧,回去之后,我一定好好教育他们。”

老无赖翻了个白眼,哼哼唧唧道:“看在你小子还算是懂事的份上,告诉你也无妨,老头子叫戚経。”

未央闻言大惊失色,应天书院的前身,是睢阳学舍,是大儒杨悫所创办,然后戚同文继承师业,继续在睢阳学舍办学,人称戚同文为“睢阳先生”。

杨悫力学勤志,不求闻达。杨悫教授生徒,日过其学舍,因授礼记,随即成诵,日讽一卷,悫异而留之。不终岁毕诵五经,悫即妻以女弟。自是弥益勤励,累年不解带。时晋末丧乱,绝意禄仕,且思见混一,遂以“同文“为名字。悫尝勉之仕,同文曰:“长者不仕,同文亦不仕。“悫依将军赵直家,遇疾不起,以家事托同文,即为葬三世数丧。直复厚加礼待,为筑室聚徒,请益之人不远千里而至。登第者五六十人,宗度、许骧、陈象舆、高象先、郭成范、王砺、滕涉皆践台阁。

戚同文为人纯厚朴实,崇尚信义,生逢五代战乱,绝意仕禄。入宋,思见天下统一,遂以“同文”为名,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富商曹诚,造学舍百余区,首建书院。聚书15000余卷,弟子不远千里而至,延生徒讲习诵经,成一时之盛。事闻京师,上诏赐名为“应天府书院”。生平喜、藏书。

而且戚同文为人极为热心,遇人有丧事便尽力帮助,宗族、邻里贫困无法生活的他便去周济。冬天常将自己的棉衣送给身寒无衣的人们。他不蓄积财产,不营建居室,主张“人生以行义为贵,何必去积财呢?”因此深得乡里推崇。遇有不孝父母,不友爱兄弟的人,他便教以做人为善的道理。他善于识人,与他交往的都是当时的名士,且乐意听人的善事。

据未央所知戚同文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做戚维,一个叫做戚纶,早早都已经去世了,这个所谓的戚経,只怕身份并不简单。

这老头看着六七十,未央却不大确定,他是不是戚同文的儿子,或者是侄子之类的。

“原来是戚先生。”未央恭恭敬敬的重新见礼,两个小孩子也慌忙跟着见礼。

戚経摸了摸鼻子,不耐烦的道:“当真是无趣的很,原先见你雄辩滔滔,还算是个人物,怎地听到老头子的名字,就转了性子,实在是无趣的很。”

未央尴尬无比,小爷要是知道你是戚家的人,绝对不会贸贸然干这种事,再说了,戚家没听说过有你这么一号人物,也怪不得我们啊?

过了一会,一顶软轿急急而来,来到书院门口,轿子里下来一个身穿官府的富态官员,那官员一脸惶急,看了一眼未央,满面惊骇,随即强行压了下去,因为未央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然后他躬身对戚経施礼道:“戚先生,您老人家今日兴致不错,怎么想起来亲自守门了?”

戚経怪模怪样的看了一眼那官员,不耐烦的道:“宋子京,闲着没事不去坐衙,来老头子这里干什么?”

来者是宋祁,未央的老熟人宋痒的弟弟,曾经与未央有过数面之缘。

这家伙也是个传奇人物,与兄长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

宝元二年,西北边境战事财政都吃紧的情况下,宋祁写下了关于“三冗三费”“三冗三费”,三冗即冗官、冗兵、冗僧三费是道场斋醮、多建寺观、靡费公用的上疏,直言朝庭应该精兵简政,节约财政。

当初宋痒与宋祁同时科举提名,两人不相伯仲,最后还是当时的太后,也就是刘娥,认为弟弟不能再哥哥面前,这样失了长幼尊卑,于是他只能屈居第二了。

而且这家伙深得赵祯喜爱,更亲自赐了一段良缘,广为人知。

话说有一天,宋祁宴罢回府,路过繁台街,正巧迎面遇上皇家的车队,宋祁连忙让到一边。这时只听车内有人轻轻叫了一声:“小宋。”待宋祁抬头看时,只看见车帘轻放,一个妙龄宫女对他粲然一笑。车队过去了,而美人一笑却令宋祁心旌摇荡,久久不能平静。回去后,宋祁便写了一首鹧鸪天。

词为:“画毂雕鞍狭路逢。一声肠断绣帘中。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金作屋,玉为笼。车如流水马游龙。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几万重。”

记述这段如梦的经历,表达自己不得再见美人的怅然之情。

词中“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一句,活化了唐朝诗人李商隐的诗句,却与词意境浑然一体。新词一出,立刻在京师传唱开去,后来传到了宋仁宗的耳朵里。皇帝便追问当时的人说:“是第几车上谁叫的小宋?”最后有个宫女站了出来,羞涩地说:“当时我们去侍宴,见宣翰林学士,左右大臣说:这就是小宋。我在车子里,也是偶然看到他,就叫了一声。”皇帝一听哈哈大笑,不久就召宋祁上殿,说起这件事,宋祁诚惶诚恐,羞愧难当。仁宗笑着打趣说:“蓬山并不远呀。”说完,就把那个宫女赏赐给了他。宋祁不仅官运顺畅,而且因佳曲而得一段姻缘,令时人艳羡不已。

这家伙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被弄到了应天府做知府,要知道他本就是知制诰,龙图阁直学士,相当于皇帝的秘书,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在努努力,早晚入阁拜相的。

但是毕竟是清贵文臣,历练上少了,难免难以服众,如今来到应天府,这可是妥妥的积攒资历的好地方,勤恳几年下来,进入政事堂不是难事。

所以未央才说他走了狗屎运,要知道应天府可是多方博弈,大家都不愿意放弃的地方,最后便宜了宋祁,也算是天意。

宋祁见戚経不开心,不由看了一眼未央,心中暗道,你们一个是当世大儒,一个是天子近臣,咱谁都得罪不起,那就装糊涂吧。

“戚先生,这几位是?”宋祁开始装糊涂了。

戚経嘿嘿一笑,冲着未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未央施施然道:“小子未然正,这两位是小子的弟子,一位叫做未珩,一位叫做赵曦。”

未珩与赵曦赶忙上前再次大礼nb,戚経很是满意,看两个小家伙觉得顺眼无比,只是看未央的时候,依旧不太满意。

一旁的宋祁早都吓傻了,赵曦是谁,能跟在未央身边的赵曦又是谁?虽然开封没有传出什么消息,但是宋祁是何等人物,再说了,他还有个哥哥,别看宋痒不吭声不说话的,但是消息绝对不少了,宋祁自然知道,这位就是公主殿下,而且还是离家出走的公主殿下。

宋祁满脑门的汗,觉得自己似乎不应该过来,简直是坑人有没有。

第360章 茶的诱惑

戚経自然不是门房,这老头一向好诙谐,不过是心血来潮,把老门房支开,自己玩玩游戏罢了,所以也怪不得未央,看不出这老头的深浅。

只是未央还是不明白,这位戚経到底与戚同文那位几乎成圣的人物,到底是什么关系。

“哎!那位宋大人。”未央招了招手,宋祁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这老头到底是什么来头?”未央压低了声音问道。

宋祁苦着脸道:“我说未大人,您老人家没事在京城呆着多好,跑到应天府做什么,还带着公主殿下,惹到了应天书院最难啃的一根骨头。”

未央不悦道:“我做事还需要向你报备吗?就算是没报备,你还不是火急火燎的来了?”

宋祁顿时无语,“我兄长数月前给我来信,说了此事,我自然留意了一下,大人一个半大小子,带着几个孩子,太过明显了,有心人自然能找到您。”

“说正事!”未央觉得自己被带偏了,顿时横眉冷对。

“戚先生是同文先生的三子,只是因为是妾室所生,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只有最亲近的人才知道这个秘密,我与兄长当年在应天书院游学年余,与老先生相交莫逆,所以知道这些。”

宋祁竹筒倒豆子一般,巴拉拉全都说了出来。

未央恍然大悟,怪不得极少有人提及这个老头子,原来是出身不好,不过出身在大宋问题不是很大,当朝大员,小妾生的也不在少数,只有可能是老头子藏拙,不喜欢踏入那个圈子。

未央顿时肃然起敬,这年头贪财的,贪权的,贪色的多不胜数,还能出现一个闲云野鹤,为世人所不知,实在是罕见的很呐。

“这老头有没有什么喜好?”投其所好这种事情,还是要做的,尤其是面对一个足以当自己爷爷的长辈,而且这老头绝对非同一般,戚同文的儿子,光是学问一项,都足以让人敬重了。

“这您就问对人了。”宋祁悄声道:“老爷子没有别的爱好,笔墨纸砚什么的,人家家里有的是,而且都是古物,珍惜无比,至于金石字画,人家也瞧不上普通的,除非您把快雪时晴帖弄来,不然打动不了老爷子的,不过近些年茶道盛行,您也知道,您那里出产的顶尖好茶,一般人都买不起,就连老夫一个月也喝不上几回,老爷子没别的爱好,就是这茶道一项,很是喜欢。”

说话间,宋祁还咂摸了一下嘴巴,表示自己对喝不到好茶的遗憾。

未央翻了个白眼,说道:“这事容易,以后我会让人每月给你府上送一些顶尖的好茶。”

宋祁大喜,说起来他哥哥宋痒,与未央也算是交情匪浅,在天下集团,也有一些股份,只是不为外人所知,低调的很,但是他这个弟弟,着实没有哥哥那般富裕,一些家财,都被老婆管的严严的,连寻常去青楼听个曲儿,都是同僚请客,很是清苦,如今未央亲口承诺,自然是价值千金,那些茶叶,本就是天价。

未央上前,笑眯眯的道:“老爷子,小子这里有些好东西,老爷子有没有兴趣?”

戚経眯着一双老眼,义正言辞的道:“规矩就是规矩,你小子就算是再贿赂我也没用。”

未央也不说话,对未珩道:“回客栈把我那个小匣子取来。”

未珩飞一般的回去了,好在客栈不远,不大会就赶了回来,气喘吁吁的给了未央一个匣子。

未央深情的抚摸着匣子,惋惜道:

“九曲缘溪雾拢纱,九龙窠上起红霞。

披袍乐道明朝事,邀月悠斟寒食茶。

香逗嫦娥循桂落,雅追仲淹作诗夸。

丹山碧水难移走,岩韵风情抱俺家。”

“少年郎倒是作的一首好诗。”戚経赞了一句,笑道:“小范都夸过的东西,我倒是有些兴趣。”

未央摸着匣子,这下子是以极为名贵的紫檀打造,里面存的东西,自然是更名贵的东西。

他轻轻的打开了匣子,顿时一股清香弥漫而出,这香味极其浓郁,浓郁到散到空中,不断的往人鼻子里钻,挡都挡不住。

“好茶!”戚経与宋祁同时开口夸赞,目光炽热,盯着匣子内的一个小小的罐子,恨不得当即就抢了过来。

未央嘿嘿一笑,轻轻的拧开了一丝小罐子,顿时茶香四溢,让人沉醉其中,不能自拔,就连未珩与赵曦两个不懂茶道的孩子,也恍恍惚惚的靠近了一些。

“拿来!”戚経以与他年纪极不符的速度,上前抱住匣子,就要抢走。

未央早有准备,牢牢的盖上,正色道:“老爷子这是何意?光天化日的,莫非要强抢不成?须知这位应天知府宋大人,可不会坐视不理。”

宋祁暗骂,管老子屁事,老子就想蹭点茶水喝喝。

“戚先生,还请谨言慎行。”宋祁就算是再不想说话,光天化日的,也要说句话。

“放你的屁!”戚経开口就骂,毫无儒者风范,瞪大了眼睛,跟一只公鸡似的,看着未央怒道:“赶紧给老子拿来,不然老子就喊人了,说你殴打老人,看有没有人治你。”

未央愕然,古人还是很讲究尊老爱幼的,碰瓷这种事情,虽然也偶有发生,绝对不多,起码未央没见过,今日见有人出口威胁,终于意识到,老头子就是老头子,这老头子都六七十了,按古人的说法,已经是到了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年纪了,别说人家会不会看其中的因由,就凭着此老一把年纪,自己绝对会被群起而攻之。

“老爷子好没道理!”未央没好气的道:“不过是一些俗物,为何如此执着。”

戚経冷笑道:“小子,看你年纪轻轻,连宋小子都对你俯首帖耳,必然是京中权贵,肯定是大有来头,家中想来也不缺这些俗物,就让与老头子又如何。”

两人争执不下,宋祁头大如斗,未珩与赵曦在一旁忍住笑意,就差搬个小板凳,弄些瓜子点心,做个吃瓜群众了。11

第361章 大师风范

“老爷子此言差矣,此乃天下难得之物,又怎么算是俗物?若是俗物,就让小子沉迷其中吧!老爷子德高望重,万万不可被俗物迷了心智。”

戚経气的牙痒痒,怒道:“老头子都七十五岁了,已经到了不逾矩的年纪,些许俗物算得了什么,你这小子,小小年纪,就如此沉迷,大好的前途,岂不是耽搁了。”

未央笑吟吟的道:“老爷子,年纪大了就该清心寡欲,争取多活几年,这大好河山,若是仙去了,岂不是痛哉惜哉!”

“臭小子!真当老头子拿你没办法!”戚経松开了匣子,指着宋祁道:“去给我调一队衙役来,把这小子拿下,我书房里的东西,送你一件。”

宋祁翻了个白眼,神仙打架,烦人遭殃,你们一个是德高望重的大儒,一个是位高权重的俊杰,拿自己作伐,算个什么意思,他当即眼观鼻鼻观心,就当没听到。

未央依旧笑容满面,神清气爽,觉得差不多了,便笑道:“老爷子,些许俗物,就算是送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小子就想进应天书院一观而已。”

戚経犹豫了一下,断然道:“不成!虽然不知道你小子是什么来头,但是老头子觉得你小子肯定不怀好意,书院的学子们,都是老实孩子,可不是你的对手。”

未央顿时不忿道:“这话就伤人了,小子虽然不是什么知名人物,但是也绝非无赖之辈,不过是进书院游览一番,交流一下学问,又有何不可?

当初戚同文先生博延众生,讲习甚盛,是何等胸怀,今日应天书院,为何连一青衣士子都容不下了?岂不是违背了戚同文先生的初衷?”

戚経诡异的看了未央一眼,嘿嘿一笑道:“当真要进?”

“自然要进。”

“那好,你把茶叶先给我,我带你们进去看看就是。”

这下子轮到未央犹豫了,这老头做事不按常理出牌,谁知道又整什么幺蛾子。

“先生说话算话?”

“绝无虚言。”

未央咂摸了一下嘴巴,把匣子递给了戚経,感慨道:“先生,此茶乃是大红袍,天下最顶尖的茶,没有之一,世间仅存三株,绝无仅有。”

戚経一惊,他知道这是好茶,没想到竟然如此珍惜,他一把接了过来,欢喜无限。

“如此珍品,自当慢慢品尝。”

说完,老头抱着匣子就往书院走,未央赶紧领着未珩与赵曦跟上,至于宋祁,一是垂涎大红袍,二是不敢离去,没奈何,只得跟在几个人屁股后面。

进了书院,未央才发现,这座书院,并没有他想象之中的那般庞大,反而很小,甚至不足暨行书院的十分之一,那倒也是,暨行书院庞大无比,就算是在后世,也能算得上数一数二,又是未央倾尽全力打造而成,自然不是应天书院这等书院所能比拟的。

但是应天书院之中,却又一种浓厚的学术气氛,让未央很是舒服,这是书院的气质,也是书院的底蕴,更是书院的骄傲。

暨行书院与应天书院不同,暨行书院开拓进取,玩的是进取之道,论及学术方面,不及应天书院远矣。

庆历年三年,担任宋廷参知政事的范仲淹提出“精贡举、择官长”等十项改革主张,取胡瑗苏湖教法改革当时教育系统,当时应天府已升格为南京国子监,先行实施改革,一改当时崇尚辞赋的浮浅学风,重经义、重时务、重实际。

范仲淹执教应天府书院时,经常教导学生要“从德”,而不能仅以科举仕进作为求学的最终目的。在他提出的“为学之序”中,学、问、思、辨四者也是最后落实到“行”上。后人立有,建藏书楼,回顾范仲淹的讲学生涯。

在范仲淹主讲该书院的过程中,率先明确了具有时代意义的匡扶“道统”的书院教育宗旨,并以此确立了培养“以天下为己任”之士大夫的新型人才培育模式,由此推动了宋初学术、书院学风朝经世致用方面的转变;后来又通过“庆历兴学”的若干措施,肯定、鼓励了这些成就,进一步推动了北宋书院的发展,明确了学术、大师在书院中的重要作用和历史地位。

先后有主盟北宋文坛的戚同文、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曾巩、毕士安、王洙等人,“宋初三先生”之中的孙复、石介二人,“双状元兄弟”宋庠、宋祁,“北宋五子”之一的张载等,皆毕业于应天府书院。撇开论资排辈,单就开学术风气之先及荐拔人才而论,范仲淹的宋学开山地位也是当之无愧的。

只是如今老范被未央弄去了蓬莱,作为镇山之宝,还有欧阳修、曾巩等人,都被未央搜罗了去,应天书院不复历史上的荣耀,但是也不容小觑。

看了一圈,未央就没了兴趣,应天书院虽然卓尔不群,在当世堪称一流,但是不出数年,若是不进行改革的话,就不会再是暨行书院的对手,这是必然的事情。

开拓进取与墨守成规,谁胜谁负,历史早有定论。

未央来应天书院的主要目的,不过是情节作祟,他早就想见识一下大宋文脉风华,自然不想错过应天书院,如今一看,不过了了,也就没了兴趣。

不过对于老头戚経,未央的兴趣更浓厚了。

戚経不是书院的山长,书院的山长,未央也不知道是哪位大儒,但是老头子在书院横行无忌,所有人见了他,都执礼甚恭,这就大不同了。

要知道,就算是戚同文的儿子,没有本事,也不会让人尊重多少。

在这个文人相轻的年代,出身这种东西,一直都不是最重要的,打铁还要自身硬,老头子要是没有本事,别人不会这么尊重他。

未央所见,这老头子在书院,似乎是一种超然的地位,这是他自身使然,与他在一起,未央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孺慕之感,就算是在范仲淹身上,未央都不曾感受到。

或许这就是大师风范?

第362章 奢华之极致

戚経的书房在应天书院最角落里,如果不仔细找,根本就找不到,就是一个草庐,被几栋建筑遮掩住了,只是这草庐建造的很是精美,南北通透,冬凉夏暖。

未央很怀疑老头在这个草庐里,是如何生存的,这大夏天的,就算是草庐再凉快,只怕也有限的很。

不过近了草庐,未央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巴掌,真是小觑了古人的智慧。

人家没有风扇,但是有流水啊!

用水车把水抽到高处,草庐四周皆有管道,机关启动,水流涌入管道,然后从细密的小孔之中流出,形成帘子,直接就带走了酷暑。

而且这草庐不简单,说是草庐,那是外形,真进去了,才会发现,这草庐的柱子,全都是以金丝楠木制成,而且那些看似枯草的东西,绝非枯草,金黄光泽,极为华美,散发着阵阵迷人的清香,显然是极为名贵之物,有驱虫驱蚊的效果。

进入了草庐之中,未央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乡巴佬,你看看人家的品味,金石字画,檀木桌椅,简直就是一个宝库。

未央甚至有把草庐整个给弄走的冲动,他丝毫不怀疑,这里面随便拿出去一样,都是价值千金的宝贝,就算是那些枯草,拿出去一根,也能卖出个好价钱来。

整个草庐虽然看似简陋,但是在未央眼里,只有一个字来形容:壕!

壕到没朋友有木有!戚経这老头哪来的这么多钱财,置办出这么一座草庐出来,未央甚至认为,满天下都找不出第二座来,就算是皇宫与这草庐一比,也成了鸡窝了。

“老爷子,您真是安贫乐道。”

未央这话说的咬牙切齿,说的羡慕异常。

戚経嘿嘿一笑,说道:“你小子好眼力,但是这草庐,可不是你想的那样,那楠木柱子,是几个皇帝赐的,那金丝nn草,是书院一个出海的学生寻来的,至于那些金石字画之类的,是咱家祖上传下来的。

你小子一双眼睛贼兮兮的,是不是惦记老头子的宝贝?死了这条心吧!这玩意天下就一座,就算是老头子死了,自然有人继承,这是规矩。”

未央嘿嘿一笑,也不答话,戚経自然知道他的想法,啧啧说道:“想自己建一座?想的美,你可知这金丝nn草,是域外奇珍,每年产量不过十束,我这座草庐,可是积攒了近百年才攒够了的。”

未央无语至极,羡慕的看着草庐,说道:“那就算了,不值当的,只是老爷子,红尘闹市之中,您也不怕遭贼。”

戚経随手弄了一套煮茶工具,未央一看,卧槽!极品的紫砂,这可是蓬莱出品,这老头子果然是个喜欢享受的。

“怕遭贼?老头子活了七十几年,敢偷到老头子头上的贼,还没生出来呢。

我现在想起来了,你小子是希文那小子的弟子,希文曾经来信说过的,老头子给忘记了。

希文信中盛赞你为天下间少有的俊才,还说大宋若是想要富强,成就不世伟业,必定会在你的手上实现。

啧啧!那小子心高气傲,当年在书院的时候,老头子就看出来了,这小子是个麻烦精,所以早早给他铺了路,把他送上去。

只是他性格刚烈耿直,虽然在官场磨练了几十年,依旧锋芒毕露,这才惹出了无数麻烦。

他能有现在的结局,老头子已经很满意了。”

未央垂首而立,被人家知道了身份,自然要摆出该有的姿态,戚経是范仲淹的师父之一,自然也算是自己的师祖,欺师灭祖这种事情,放在任何年代,都是要命的事情,所以未央表现的很是俯首帖耳,一点都不敢大意。

“希文没给你说过我,是因为他不喜欢我,当年他来求学,我教了他些东西,他尊我为师,但是后来他认为我应该出仕,匡扶社稷,被老头子骂了一顿。

不过这小子还是很有孝心的,逢年过节的,礼数倒是不缺,这套紫砂,就是希文送的,说是养茶极品,老头子发现了其中妙趣,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你那大红袍,希文也说过一次,老头子今日见到了,自然要品鉴一番。”

戚経熟练的煮茶沏茶,一套紫砂,取了三个杯子。

老头子吱呦一声,喝了一杯,闭上眼睛,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

宋祁与未央面面相觑,论辈分,他们都是人家的徒子徒孙,人家没开口,他们只能看着。

“好茶!以后每年送三斤过来!”

未央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当即跳脚怒道:“老头子,咱讲究尊师重道,您也要讲道理,这玩意每年产量不过三五斤,给您三斤别人还喝什么?半斤最多了,再多徒孙只能跳河了。”

戚経闻言一愣,赧然道:“产量这么少啊!那就算了,半斤就半斤吧,总比没有好。”

未央差点气吐血,这是坐地起价,就地还价,自己自诩聪明,还上了老头子的套,他能不知道这东西越珍贵,产量越稀有的道理,人家正等着未央开口呢。

未央平白折了半斤大红袍,气的端起茶杯,猛猛的灌了一口,恨不得把老头子一起喝进肚子里。

“生什么气,年轻人就是脾气不好。”戚経不悦道:“都是身外之物,何必贪恋?”

未央咬牙切齿道:“身外之物?我看您老人家倒是在意的很呐!您老人家若是把这草庐送给徒孙,别说区区身外之物,就算是全送给您又如何?”

戚経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会他,径直对宋祁道:“茶凉了就不好喝了,这玩意确实天下少有,就算是小龙团比起来,也差了三分滋味。”

宋祁赶紧端起茶杯,慢慢的品味,一脸陶醉的样子,甚为恶心。

水帘带走了酷暑,却带不走未央火热的心,因为他看到了一幅画。

天王送子图!

我的老天爷啊!吴道子的真迹,那真是世间难寻,老头子草庐里果然是宝贝多多啊!这要是不顺走一两件,简直是对不起自己。11

第363章 高山流水

未央鬼鬼祟祟的看了半天,终于拿定了主意,就天王送子图了,原因很简单,对于不通文墨的他来说,也只认识这副在后世大名鼎鼎的吴道子真迹了,至于其他的,对于他来说,与天书无疑。

“师祖,徒孙这里还有一些好东西,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未央眼珠转了半天,终于开口了。

戚経好奇的看了未央一眼,他知道未央不是一般人,也知道这小子胸有万般锦绣,未曾舒展,所以他很好奇,未央又什么好东西拿出来。

未央嘿嘿一笑,取出来一个小玩意,他使劲拧了两下机括,然后放开,顿时一阵悠扬的声音传出,虽然不甚优美,但是足以惊世骇俗。

这年头,精巧的东西多的是,能自动发出声音的精巧机关,却是不多。

戚経与宋祁两人双目射出炽烈无比的光芒,未珩与赵曦更是一脸垂涎的看着未央手中的玩意。

未央得意洋洋的道:“此乃音乐盒,只要上足了劲,便能不断循环播放这曲高山流水。”

戚経一把夺了过去,上了机括,然后放在案几上,一脸沉醉的听着高山流水。

宋祁也凑了过去,神情严肃。

未央优点摸不着头脑,不至于啊,这两位都是大人物,就算是再新奇的东西,应该也不会这么失态吧。

过了许久,未央终于明白过来了,感情音乐盒不是重点,人家看重的是那首高山流水。

传说先秦的琴师伯牙一次在荒山野地弹琴,樵夫钟子期竟能领会这是描绘“峨峨兮若泰山”和“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惊道:“善哉,子之心而与吾心同。”钟子期死后,伯牙痛失知音,摔琴绝弦,终生不弹,故有高山流水之曲。

“高山流水”比喻知己或知音,也比喻乐曲高妙。

这首曲子,已经失传了好几百年了,与广陵散一般,可遇而不可求。

后人靠着一些残本,已经复原了一些,但是戚経与宋祁听到未央的音乐盒里的音乐,就隐隐觉得,这似乎才是高山流水的真面目,虽然音质极差,但是并不妨碍他们对高山流水的向往之意。

高山流水音节最古,其意巍巍洋洋,不可拟测者也。全在停顿得宜,气韵自然,调达抑扬高下,意味无穷,指下节奏良非易之。曲本一操,元人分而为二,兹与春草堂,自逺堂,蕉庵诸谱彚参,始能得其一统,上段乃高山,下七段系流水,意虽似别而题神立体,气韵起承一无差异。今复其原体而并合之,并无脱莭失神激夺抗音之弊,何必使之离散而分两曲哉。

文人嘛!玩的就是一个高雅,越古老的东西,在人家看来,越是能彰显自己的品味。

戚経听了一遍,感慨道:“挥弦一曲几曾终,历山边,犹起薰风。门外客携琴,依稀太古重逢。髙低处,落雁惊鸿。怕弹指,唤醒美人卯睡,客子春浓。任闲愁千缕,也不解踈慵。焦桐,非中郞靑眼,徒沉埋爨下残红。休虑却,调高和寡,换徵移宫。一帘秋水月溶溶,酒樽空。懒听琵琶江上,泪湿芙蓉。盼何时,锺期再遇野航中。”

说完,还挤出了几滴眼泪,表示自己极为感慨的心情。

宋祁更是痛哭流涕曰:“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非独琴若此也,贤者亦然。虽有贤者,而无礼以接之,贤奚由尽忠?犹御之不善,骥不自千里也!”

未央觉得他们都是神经病,一首曲子罢了,至于这样吗?

这也不怪未央没文化,但凡真正热爱某一件事物的人,那都是有种狂热的感情在其中,古人的感情尤其丰富,丰富的令人侧目。

未央来自后世,一向没有这种自觉,而且后世的曲子,那都是不知道挖了多少个大墓搞出来的,自然是最为接近原本,所以未央的这首曲子,也是最完善的高山流水。

他自然不知道,一个高洁高尚的文人,听到这种曲子,能引发什么不可预料的后果。

所以当那副天王送子图被当作垃圾一般扔到了他怀里的时候,未央依旧云里雾里的,有点晕乎乎的,不知如何是好。

这也太容易了吧?未央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把广陵散弄出来,因为他又看中了一副阎立本的萧翼赚兰亭图。

鬼知道戚経从哪儿弄来的这么多好东西,但是好东西自己要是不弄回家几分,未央总觉得心里不安,极度不舒服。

不过他手上只有一个音乐盒,自然没有交换的资本,他想了许久,也没想到有什么新奇玩意,只得叹了口气,一脸满足的抱着天王送子图,乐得成了弥勒佛。

传世的宝物,自然是要珍藏起来的,有了快雪时晴帖与力命表的前车之鉴,未央决定深藏功与名,绝对不轻易对外展示。

所以他严厉的看了看未珩与赵曦,眼中的警惕之一甚是浓厚。

两个小家伙根本就没看他,人家正与两个老头研究音乐盒呢。

未央讨了个老大的没趣,抱着天王送子图不知道怎么办好了,这玩意可是珍惜文物,总不能就这么抱着吧?玩意损坏了一点点,可都是大损失。

两老两小欣赏了大半天,终于满足的停了下来。

未珩与赵曦一脸崇拜的看着未央,看那情形,很希望未央再做一个出来,至于戚経,则是把音乐盒收了起来,打算深入研究一番,还原高山流水的本来面目,宋祁是在场地位最低的,只能垂涎三尺,无可奈何了,毕竟他谁都得罪不起。

“得此一曲,此生足矣!”戚経一脸的沉醉之色,似乎还未从高山流水那绝妙的意境之中回过神来。

未央占了便宜,自然打蛇随棍,“您老人家喜欢就好,我这里还有广陵散,您有没有兴趣?绝对原装正版哦!”

第364章 广陵散

戚経一脸不屑的看着未央,说道:“广陵散乃是千古绝响,从嵇康死后,人间再无此音,除非你回到三国魏晋时代,否则断然不可能有广陵散在手。”

宋祁也嗤笑道:“嵇康善弹此曲,秘不授人。后遭谗被害,临刑索琴弹之,曰:广陵散於今绝矣!。后亦称事无后继、已成绝响者为广陵散。”

未央嘿嘿一笑道:“嵇康死前呢?总有人听过吧?总有人记载过吧?总有好事者挖过坟盗过墓吧?这年头,但凡古物,只要有心,还是能弄来的。

万里风沙知己尽,谁人会得广陵音?

两位,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我说有,自然是有的,咱诚实可靠小郎君的名头,可不是吹出来的。”

戚経依旧是不信,但是宋祁却犹豫了,戚経与未央没有交集,自然不知道这小子有多大的能量,但是宋祁确实知道,自家大哥那等人物,都对未央钦佩之至,而且未央此人,说话做事,似乎从来都没有虚言,他说自己有广陵散,未必就是吹牛。

“未大人,”宋祁一脸讨好的道:“口水无凭,未大人若是能拿出来,让我登见识一二,自然也就信了。”

未央看了看那副萧翼赚兰亭图,神情之猥琐,谁都知道他的意思。

戚経惊讶的看了一眼宋祁,当即说道:“这样吧,你若是真有广陵散,这幅画就送你了,反正就算是放我手里,也不过时明珠蒙尘。”

未央大喜,当即道:“此言当真?”

戚経朗声道:“绝无虚言。”

未央哈哈大笑道:“老爷子您给我一天时间,这玩意没在我手里,明日给您送来,您就准备好画吧!”

说完,未央带着未珩与赵曦美滋滋的去了。

戚経讶然的看着离去的三人,对身边正头头往袖子里装一方砚台的宋祁道:“这小子真有?”

宋祁赶忙捂住了袖口,随口道:“您老人家是不知道他的本事,若是知道,就不会这样想了,别说是广陵散,您就随口说一个历史上有的物件,这小子搞不好都能给您找出来。”

这话戚経一个字都不信,有种你倒是把传说中的镇国九鼎弄出来看看啊?

宋祁得了一方砚台,不敢久留,当即告辞而去,身形潇洒无比。

“师父,您真有广陵散?”身为皇家公主,赵曦也是不信的,广陵散的名头太大,岂是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来的?

未央笑道:“什么是广陵散?你听过还是他们听过?师父不知道广陵散是什么,但是弄出个曲子,忽悠一下老头子,把那副萧翼赚兰亭图弄来才是正办,至于广陵散什么的,信则有,不信则无。”

赵曦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家师父一点都不靠谱。

未珩却兴致勃勃,“师父,您这是打算骗人啊!”

未央直接给了他一个脑瓜崩,训斥道:“什么叫做骗?文人的事,能叫骗吗?咱这是等价交换。”

说到底还不是骗?未珩撇了撇嘴,没敢说出来。

师徒三人忙活了一夜,终于又弄出一个音乐盒,当音乐响起之时,三人都是精神一振。

平淡深远,缓缓弹去,细细审之,如元人一幅气运笔墨,若不细心领略,自觉无味。

弦不谙斯曲,如入山上,而不视其美也。

静中消遣,真是一大骨董。

几带起,几拨刺,臞仙作秋鸿,窃而用之。

妙在不疾不离,就入乱后,一收痛快。

轻描淡写,趣味无穷深远。

调用黄钟慢二,仍借林钟宫音,调亦神奇,意亦深远,音取宏厚,指取古劲。弹宜和缓,拨刺尤宜平静,抑扬顿挫,起伏虚灵,细心静作,自有神奇之韵,非泛曲与其比例也。至於用调,实法古而非立异也。古诗云:“侧商调里唱伊州”,又有侧楚,侧蜀,余以此语推之,而调之类此者,抑系侧调,诚不谬哉。然是调相传散失无存,今得之蕉庵谱中,是否原曲,莫能审辨,听其节奏,宫商从容高古,取用之奇,得示曾有,惜其原谱,指法徽分,错讹殊多,但他谱示经遇目,惟与古斋曲目之中,亦经收录,谱示行世,深为憾事,兹依蕉庵谱,细加厘正,聚其气韵,则不致逆指抗音疏散之弊。

广陵散大序有五:井里第一,申诚第二,顺物第三,因时第四,干时第五。

正声十:取韩第一,呼幽第二,亡身第三,作气第四,含志第五,沉思第六,返魂第七,徇物一名移灯就座第,冲冠第九,长虹第十,寒风第十一,发怒第十二,烈妇第十三,收义第十四,扬名第十五,含光第十六,沉名第十七,投剑第十。

乱声为十:峻迹第一,守质第二,归政第三,誓毕第四,终思第五,同志第六,用事第七,辞乡第,气冲第九,微行第十。

后序为:会止息意第一,意绝第二,悲志第三,叹息第四,长吁第五,伤感第六,恨愤第七,计亡第。

这么复杂的曲子,自然不是一个小小的音乐盒能表现出来的,于是未央凭借着超人的记忆力,从脑子里调出了古谱,用自己拙劣的书法写了一遍,然后又让赵曦誊写了一遍,这才满意的曲谱,开心的摇头晃脑的。

次日,草庐之中,戚経涕泪横流,长叹息曰:“千年后重听此曲,不能不念及聂政,不能不遥想嵇康。”

未央又作诗一首曰:

明星何熠爚,绛云何葳蕤。

辉海万楼台,下此nn雏。

窈窈西樵山,比之藐姑射。

神人凝雪肌,餐风影空碧。

雅步汉宫仪,雅奏广陵散。

逢场留白头,谁怜幽情满。

于是乎,未央又抱回了萧翼赚兰亭图,开心的无以复加,特意小酌了几杯,以示庆贺。

至于谁占了便宜谁吃亏,那只有天知道了,反正一老一少,都认为自己占了大便宜,而且是天大的那种。11

第365章 小嫂子

为了巩固自己的成果,未央带着未珩与赵曦,还有两匹小矮马,两只鹞子,一辆牛车,两个盒子,踏上了前去开封的火车。

京扬铁路,本就是天下集团的产业,弄到个专车票还是很容易的,所以未央弄了整整一列车厢。

天下集团的高级管理层,一向都是有特权的,而且未央的存在,天下集团知道的很多,所以他既然显露了行踪,不可避免的,应天府的天下集团负责人,就上了专列。

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精明强干,美丽过人,面对常人时,面色傲然,但是在未央面前,就像是一个秘书一般,却又像是一个长辈一样,未央竟然感觉到了她目光中的慈爱。

慈爱这个词,一向是长辈对晚辈的专称,未央被这个美丽的女人看的浑身不自在,但是却又不好开口说些什么,隐隐约约间,猜出了一些什么,只是还不确定。

两个孩子早早就兴奋的在车厢里跑来跑去,哪管师父的死活,第一次坐火车,自然有各种惊奇。

“您是?”未央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他觉得再不开口,都快被逼疯了。

“董事长您好,我是应天府的负责人,名唤康芸娘。”

未央倒吸一口凉气,当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都同坐一辆车了,这可如何是好?

“小嫂子啊!”未央无奈的道:“您这是让我为难啊。”

康芸娘淡然道:“情投意合,本是常理,少年慕艾,也非过错,你大哥是天下少有的人物,又做事老成,性情敦厚,正是良配,芸娘虽然出身低贱,但是心向往之,日久之下,生出了不好的事情,还请叔叔勿怪。”

未央被一声叔叔叫的浑身腻歪,这位就是自己大哥那位传说中的女秘书,上演霸道总裁爱上我的那位女猪脚,未央觉得自己大哥的眼光一点都没有问题,这位小嫂子无论是气质风度,都是极佳,而且做事有理有据,能在二十多岁,就执掌应天府这等地方的事务,想来出了大哥出了力,自己的本事应该绝对不弱,不然天下集团的会议上,根本通不过。

说实话,未央并不觉得出轨这个事情有多么严重,一个男人,而且是血气方刚的正常男人,久在外面,时间长了,难免对身边的人生出心思,尤其是当这个身边的人本来就十分仰慕这个男人的时候,在恰当的时间,发生一些恰当的事情,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而且在这个时代,三妻四妾本就寻常,未央自己都娶了两个老婆,自然不能对别人高标准严要求。

所以对于眼前的这位传说中的小嫂子,未央保持了足够的敬意,尤其是一番攀谈之后,就更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康芸娘无论是才学气质,还是做事手腕,都很有办法,能做到应天府话事人这一级别,本就说明了问题。

自己大哥的眼光,着实不错。

未央想了想,笑道:“小嫂子,您此来是要我办什么事情吗?”

康芸娘淡淡的笑了,“您是董事长,我是您手下的员工,为您服务,本就是份内之事,不过您既然说了,那么久有劳董事长帮我带句话吧。”

未央赶紧正色道:“请说。”

康芸娘悠然道:“我不求什么名分,也不求地位,更不需要特别的照顾,我有本事,能照顾好我们母女的生活。”

未央一口老血差点喷了出来,目瞪口呆的看着康芸娘,心中哀叹不已。

男人偷腥算不得什么,但是屁股没擦干净,就是大问题了,如今连闺女都有了,而且是未家的长房一脉,未家香火不盛,断然不能允许流落在外。

未央不由看了一眼康芸娘,不由暗自叹息,当真是好心机好手段,自己是甘拜下风了,估摸着这位要是进了家门,大嫂也不会是她的对手,只是不知道这位是真的看不上未家的门楣,还是以退为进,这让未央更加的为难了。

“小嫂子,侄女在哪里?”未央认真的问道:“毕竟是未家血脉,还是要看一看的。”

康芸娘莞尔一笑道:“你小侄女叫未璃,不满周岁,才七个月。”

未央掐指一算,这不正是过了年的生日吗?那时候大哥刚刚去开封,看来是早有预谋啊。

“小嫂子,未璃是一定要认祖归宗的。”

康芸娘点头道:“这一点没有问题,董事长做主既可,想来也不会亏待了那孩子,只是孩子一定要在我身边长到六岁。”

未央摇头道:“断然不可能,小嫂子固然是女中豪杰,但是未家家学渊源,需要从小熏陶,未璃到了未家,自然是我亲自教导。

而且大哥如今也算是朝廷大员,举足轻重,岂能有一个没名堂的闺女?所以小嫂子,您一定会进未家的门,也一定要进未家的门。”

康芸娘皱了皱眉头,半晌才道:“咱们集团,一向男女平等,若是我进了未家的大门,只怕很难再出来工作了,我喜欢工作,不喜欢整日里跟那些深闺怨妇一般。”

未央点头道:“这点您放心,咱家里没有那些规矩,你两个弟妹,如今在开封也没闲着,一直在做事情,而且还做的不小嫂子要是有兴趣,自然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您能力所及,自无不可。”

康芸娘摇头道:“大夫人出身将门,强势霸道,只怕容不下我,我若是不进门还好,若是进了门,只怕大夫人会为难璃儿,对洵哥影响也不好。”

未央牙一酸,咬了咬牙道:“没什么,大嫂性情敦厚,对事不对人,这些年的德性,人尽皆知,您倒是不用担心会被欺负。

说实话,我倒是担心您进了门欺负我家大嫂,她性格耿直,您若是拿生意场上那一套对付她,她可万万不是对手。”

康芸娘叹息了一声,说道:“董事长,您容我想想吧,过几日给您回复。”

“静候佳音!”

第366章 回家

应天府离开封很近,所以轰隆隆的火车,很快带着未央与两个孩子到了开封。

下了车,未央取了牛车,三人坐着牛车在开封乱逛。

两个小家伙很是不耐烦,都到家了,为毛不回家?大半年的时间了,早就想家了好不好?

未央身为人师,一点自觉都没有,漫无目的的瞎逛,终于惹恼了两个小家伙。

赵曦仗着受宠,当先发难。

“师父,咱们都逛了快三个时辰了,牛都累了。”

未央看了一眼口中泛着白沫的黄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未珩看自家二叔无动于衷,当即道:“在外面您是师父,到家了就是二叔了,二叔,咱们还是回家吧,小婶婶快生了。”

未央当即一愣,想了起来,蔓菁去岁怀孕,算算日子,也就过半个月内的事情了,但是他依旧露出了无奈的神色。

康芸娘的事情,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大嫂那边自然是全家敬重,无论是谁,就算是皇帝进了未家,都不敢小看未家的当家主妇,所以未央很是为难。

回去吧,事情总要说的,不会去吧,看样子两个小家伙真是不耐烦了。

丑媳妇总归是要见公婆的,未央觉得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这事又不是自己的事情,为毛自己在这里苦恼呢?不应该啊?

他看了看未珩,不由满脸欢笑,这小家伙还不知道自己多了个妹妹呢。

无所谓了,反正都是大哥惹出来的麻烦,让他自己去解决。

至于后果?呵呵!未家后院的葡萄架子多倒几次,想来问题不大。

于是未央驱赶黄牛,向未府而去。

实际上,未央在开封现身,四面方,各个衙门,皇宫大内,早早就得到了消息。

大家都在等着未央自己回家呢,然后再上门,不曾想这家伙在城里转了这么久,于是打探消息的人,都跟着一辆牛车转了很久。

这会未央终于要回家了,不知道多少人欢欣鼓舞,准备了厚礼,打算上门拜访。

皇帝赵祯两口子,更是火急火燎的就往未府赶去,大半年不见自己的儿女,就算是帝后也不能免俗,舐犊情深,正是表现的好时候。

未央前脚踩到了门槛,还没想着休息一下,甚至连内宅的门都没进,赵祯两口子就赶来了。

曹皇后抱住自己的闺女,双目通红,愠怒的看着未央,那副神情,恨不得吃了未央一般。

换做旁人,这会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的,但是帝后对于未央的信任,已经到了一种让人怀疑的地步,甚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他,任由他天南地北的折腾,一点反应都没有,这让满朝上下真正的知道了,什么叫做简在帝心。

赵祯不好意思的对未央点了点头,以示歉意。

未央苦着脸道:“陛下,娘娘,游学这种事情,正是增长学问的好时机,他们年纪跟着我走走,也能见识民间疾苦,不说别的,这次我们去洞庭湖,他们三个小孩子就自己做了一个规划,回头臣呈上去。”

这话不说还好,曹皇后一听,顿时勃然大怒,“好你个未央未二郎,本宫还没问你,为何把皇儿放在蓬莱?皇儿身份尊贵,若是出了差池,你担待的起吗?”

未央顿时噤若寒蝉,跟一个发怒的母亲讲道理,尤其是这个母亲还是天底下最大的人之一,那绝对没有道理好讲,索性闭嘴,承受了这一番怒火。

赵祯拦住了盛怒的曹皇后,和颜悦色道:“梓潼,但凡有出息的,都是见识过世面的,未爱卿所作所为,也是你我同意了的,皇儿年纪虽但是却心性不稳,能在暨行书院就读,接受书院的思想,受到几位相公的指点,这可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曹皇后泫然欲泣道:“谁说不是呢?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皇儿还那么就出门在外,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

未央翻了个白眼,慈母多败儿,当真是一点都不假。

赵祯两口子显然对于未央没兴趣,接了赵曦,回宫疼爱去了。

未央站在内宅踌躇了许久,未珩终于不耐烦了,稚气的声音响彻未府,“爹,娘,婶婶,俺们回来了!”

外面帝后都来了,内宅的人自然知道消息,之所以没有出来迎迓,是因为未央毕竟是臣子,他们身为内眷,不好随意露面,如今帝后走了,未珩一嗓子把内宅惊动,顿时呼啦啦一阵旋风似的,内宅的女眷们都出来了。

苏娘与蔓菁腆着肚子,来迎接自己的夫君,杜纤云则是抱着未珩好生打量了一番。

杜纤云没有帝后那么多的心思,对自家弟弟很放心,只是皱了皱眉头道:“瘦了一些,不过也壮实了许多。”

未央满脸堆笑,如同哈巴狗似的,“您老人家放心,大侄子在我身边,自然是百无禁忌,而且这次外出,收获颇丰。”

未央献宝似的把天王送子图与萧翼赚兰亭图献了出来。

“大嫂您可一定要藏好了,这可是吴道子与阎立本的真迹,小弟好不容易弄来的,是咱家以后的传家宝,万万不可再让老贼顺了去。”

苏娘与蔓菁顿时大怒,两人一左一右,狠狠的拧了未央胁下软肉一下,以示n。

未央疼的凉气倒吸,这两个婆娘,真是胳膊肘向外拐。

杜纤云豪爽无比,说道:“放心,这次绝对不会了,不过二弟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小子得了好东西,一向是自己藏好的,今日怎地想起来给大嫂了?是不是接下来就是什么噩耗了?”

未央顿时一愣,旋即想了起来,还真是这么回事,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没看到自家大哥的身影,只能厚着脸皮,义正言辞的道:“您老人家说的哪里话?咱们家谁当家做主?自然是大嫂您,所有的事情,大嫂都是一肩扛起,这家里的宝物,自然也是大嫂保存。”

杜纤云狐疑的看了一眼未央,未央心中发虚。

好在杜纤云性子大大咧咧的,笑道:“那我就先收着吧!”

未央顿时出了好长一口气,快活无比道:“好久没吃家里的东西了,快快弄一些,馋死我了。”

第367章 热闹

吃晚饭的当口,未央一直拿眼睛给未洵使眼色,搞的未洵一脸的莫名其妙。

未央郁闷的无以复加,只得猛刨盘中餐。

吃完饭,众人散去,未央悄悄的寻到了未洵。

未洵很是无语道:“二弟,到底什么事情?你今天不大对劲啊。”

未央翻了个白眼,要不是看在你是我大哥的份上,我才懒得管你的闲事,如今都火烧眉毛了,大侄女都快七个月了,你还装什么蒜?

这倒是未央冤枉未洵了,他真不知道自己有了个闺女,所以未央把事情原委细细道来之后,未洵目瞪口呆,呆若木鸡,呆立当场。

未央压低了声音说道:“大哥,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咱们未家人,还做不出忘恩负义的事情,您要是想做薄情郎,小弟只有把孩子接进府中,至于康芸娘,就让她在天下集团好好做事就是,你我照拂一二,也算是尽了心了。”

未洵好久才消化了这个消息,不由踟蹰,不由看了看后面的宅子,杜纤云与苏娘、蔓菁正围着未珩问东问西呢。

“这事吧,其实我也想解决。”未洵无奈道:“只是你嫂子那性子。”

未央叹了口气,一言难尽啊!

“这样吧,回头我把事情跟娘子们说一下,让她们旁敲侧击,看看大嫂的态度,若是行,那就接进来,若是不行,最起码也要把孩子接进来。”

未洵摇头道:“二弟,这样不妥,若是不行的话,就让孩子陪在她身边吧,咱们未家也算是诗书传家,怎能夺取别人的孩子?虽然孩子是未家的血脉,但是芸娘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有个孩子在身边,也好过孤身一人。”

未央一怔,旋即发现,自己似乎成了封建大家庭的家长一般,如今看事情做事情,似乎都有了些问题,大哥久在外面,见识确实高了不少,最起码没有自己这般顾虑,而且大哥说的对,康芸娘之事,自己确实处理不当,这与强抢人家的孩子,又有什么区别?

于是他不再纠结,肃然道:“就依大哥,只是这孩子长大n之后,一定要进书院。”

未洵失魂落魄的点了点头,未央也不再说什么,兄弟两个弄了一壶酒,一些下酒菜,就着暑气,闷声不吭的喝了起来。

翌日,苏娘与蔓菁眼神怪怪的,搞的未洵羞愧不已,匆匆吃了饭就离去了。

未央在一旁幸灾乐祸,这就是男人管不住自己裤腰带的下场,活该!

时近中午,赵祯两口子眉飞色舞的来到了未府,见礼之后,赵祯爽朗的笑道:“爱卿,你倒是教徒有方,曦儿的学问,大有长进,小小年纪,已经谈吐有礼,进退有据,你想要什么样的赏赐,尽管说说。”

未央抱着自家大胖儿子熊猫儿未玱,笑嘻嘻的道:“为人师者,此乃本分,又怎么敢要什么赏赐?只要陛下与娘娘不追究臣把皇子留在蓬莱的事情,臣已经很满足了。”

赵祯笑道:“玉不琢不成器,宗旭留在蓬莱,想来是爱卿深思熟虑过的,曦儿也说过此事,无碍的。”

曹皇后犹豫了一下,问道:“二郎,莫非真如曦儿所说,宗旭的性情真的有问题?他才五岁啊!不至于吧!”

未央看了看赵曦,赵曦吐了吐舌头,做了个无奈的耸肩动作,他只得叹息一声,说道:“皇子身为皇储,未来帝国的继承人,需要的不是穷兵黩武,也不是穷奢极欲,而是继往开来,开拓进取。

皇子固然有开拓之心,但是臣这些日子观察下来,他的骄纵之心过甚,而且似乎受了某些人的影响,对于民生不是很上心,长此以往,必然不知民间疾苦,上演何不食肉糜之事,也未可知。”

赵祯皱眉道:“爱卿,是不是严重了,孩子罢了,性情有问题,好生教导就是,这样上纲上线的,是不是有些严厉了。”

未央还未说话,曹皇后断然道:“陛下,宗旭长于深宫之中,砥砺于妇人之手,陪伴者皆是宫女太监,心性上必然有缺失。

二郎说的没错,陛下与臣妾这些年忙于事务,疏忽了对宗旭的教育,让某些别有心思的人有机可乘,因为曦儿是女孩,注定不能继承大统,这才免去了那些灾难。

所以臣妾认为,还是多多磨砺的好。”

未央不由大为佩服,曹皇后果决起来,不逊于男子,赵宗旭是曹皇后的命根子,在跟前长大,自然是宠溺的厉害,什么好东西,都紧着他,这样养出来的孩子,就算是好,也好不到哪儿去,交给暨行书院,最起码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书院的先生们,都是德高望重之辈,最不济也有一技之长,而且有未央在侧,谁也不敢疏忽对小皇子的教育问题,这样算下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尤其是以长久计,这绝对是对小皇子好。

而且曹皇后断然不能容忍赵宗旭真的成为一个纨绔皇子,或者说性情乖张的皇子,那样的话,正直盛年的赵祯,未必不会生出什么别样的心思,到时候储位动摇,岂不是坏事了?

所以未央很理解曹皇后的心情,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反而是赵祯,对自家媳妇生起了敬佩之意,感慨道:“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未央懒得看他们两口子腻歪,抱着熊猫儿往旁边的宅院走去。

这里是未家的动物园,有熊猫数只,马王一匹,还有插翅猛虎一头,小矮马两只,鹞子两只,如今很是和谐的共处。

赵曦与未珩早早就抛下了大人一起来了这里,正骑着小矮马,颐指气使的指挥这小矮马追逐滚滚,人家滚滚是何等熊物,自然是不会在意,三下两下爬到了树上,让两个小家伙徒呼奈何,只得让鹞子上去啄滚滚。

滚滚只想睡觉,不曾想老是被打扰,气的咆哮了两声,引起了小白的不满,小白张开虎口,虎啸阵阵,滚滚顿时老实了,但是马王来了精神,高昂长嘶,欲与小白争雄。

后院一时间,好不热闹!

第368章 无题

未央抱着熊猫儿,让熊猫儿骑在小白身上,小家伙笑的咯咯的,开心无比。

小白北上驼了一个小不点,两只肉翅护着小家伙,奔跑如飞,乐得小家伙直接一泡尿撒了下来,小白满身顿时尿骚气冲天,但是它不在乎,人来疯一般的横冲直闯,抢了人家滚滚的地盘,在树上耀武扬武。

“非常人做非常事,爱卿就是养只宠物,都与人家不一样。”

赵祯夫妇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看着未家的动物园,调笑道。

未央头也不回的道:“陛下说笑了,这可不是宠物,当初幽州之战,马王与小白可是立了大功的,就算是这五只滚滚,也是臣悉心养出来的,跟孩子也差不多了。”

曹皇后撇嘴道:“你这就是玩物丧志,外面那么多事不去做,偏偏在家带孩子养动物。”

赵祯笑道:“梓潼啊,你这就说错了,未卿说的一点没错,当初幽州之战能一战而定,这小白和马王,可是立了不世之功的。

你是没亲临战场,不知道这两个家伙在战场上的威风,那真是威风面,辽国的战马都吓得屁滚尿流的。”

曹皇后无奈道:“您是皇帝,您说啥就是啥。”

说话的当口,未珩拎着一只狗娃子大小的滚滚,给双眼放光的赵曦介绍,那只小滚滚气的直蹬腿。

未央顿时大怒,“放下那只滚滚,有什么事冲我来!”

未珩随手一抛,把滚滚抛了出去,划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空中的滚滚惊吓的急哇乱叫,未央赶忙上前一步,牢牢接住,对未珩与赵曦怒目而视。

在家里,未珩才不怕小叔,他悄声道:“不用害怕,在咱们家,小叔是最没地位的,连滚滚的地位都不如。”

赵曦抿嘴一笑,两人欢呼着来到了马王跟前,马王咧嘴,仿佛无声的笑了一下,顺从的俯下了身躯,好让两人爬上去。

饶是马王肚子都贴在了地面上,依旧有近一米的高度,两个小家伙费劲巴拉的爬了上去,马王小心翼翼的踱着步子,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看的未央直翻白眼。

未珩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在未家,未央一向是最没地位的,漫说滚滚这国宝,就连马王这家伙没事都嘲弄他一下,那极富人性化的马脸上,无时无刻不显示着对未央的鄙视。

赵祯两口子看的开心,玩的愉快,又蹭了一顿饭,终于走了。

赵祯走后,曹佾、柳羽、潘肃、王凯、杨怀玉这五个将门俊杰紧跟着就来了,是一点都没耽搁时间。

“啥事?”未央抱着那只小滚滚,懒洋洋的问道。

曹佾一脸的伤感哀怨,似乎自己比不上滚滚在未央心中的位置,让他很受伤。

柳羽吊儿郎当的道:“京蜀直道开工很顺利,如今已经修成一半了。”

未央哂笑道:“开玩笑,另一半是蜀道吧?那才是真正的难题。”

曹佾叹息道:“蜀道难啊!”

未央沉默了一下,旋即说道:“再难也是现在难,总比以后难好一些。

巴蜀自从丝路断绝之后,再也难以通商外面,这是其一。

其二,便是西夏李元昊死后,没藏讹庞专权,我估计已经内乱了起来,不出数月,西夏与我大宋将有一场大战。

从巴蜀出兵,我们能避免更多的损失,而且省去很多的路程,以后无论是回鹘还是吐蕃,我们都可以威慑他们。

这是百年大计,马虎不得。”

潘肃沉声道:“二郎,话是这样说,只是巴蜀江卿那边,还没有搞定,政事堂迟迟没有下达公文,江卿那边又阻挠修路,该如何是好。”

未央哂笑道:“螳臂当车罢了,江卿们之所以阻拦,不过是因为国朝国策,害怕新法实施罢了,政事堂之中,自然有人与他们沆瀣一气,只是此人是谁,还未可知。

这样吧,国舅爷,麻烦你去给文相公递个话,告诉他,我回来了,今年年内,我想看到一个全新的巴蜀。”

“得!”曹佾眉开眼笑道:“这跑腿的活计我接了,只是文相公听不听,我就不知道了。”

未央想了想,忽然开口道:“宋痒现在在哪里?”

曹佾皱眉道:“你怎么想起来问他了?宋痒这些年不声不响,如今在翰林院做翰林学士呢。”

未央点了点头,宋痒与他虽然没有见过几次面,但是两人一直有书信来往,只是极为隐秘,甚少有外人知晓,而且未央极为欣赏宋痒,煌煌华夏数千年,三元及第者,宋痒就是其中之一,本就是顶尖的人才,士林的典范。

更重要的一点,这两人的出身,注定了他们的道路。

换句话说,他们代表的是北宋的民权。

这兄弟二人的时代,正是北宋一朝最热闹的仁宗皇帝,天道,总是一补一损,因为仁宗命苦,所以,仁宗手下的官员,便格外强悍,而且极其忠君。比如,包拯,比如狄青,杨家将,范仲淹,欧阳修等等人才。

有了这些在历史上名声赫赫的文臣武将,大宋天下还算得上是国泰民安。但是此时的中原,北有契丹,西有西夏。内部矛盾也常常迸发几次农民起义,因此北宋当局上下一心,团结拼搏,始终在努力的运转这个国家,尤其是丝绸与瓷器茶叶的贸易,更是声名远播到欧洲。也许那些文官大将们也没有想到,历史延续几千年的华夏文明,经过他们的努力,又传承了几百年。

话题回来,继续说这兄弟二人。

这兄弟二人,虽然是亲兄弟,但是老大的性子比较沉稳,或者说比较内敛,遇事能够慎密推测。这一点,从他杀密州的一个豪强王澥可以看得出来。

宋早期,是禁止民间私自酿酒的,想喝酒就去官方开的酒坊里去买,我猜估计是和赵太祖佯装醉酒,黄袍加身有关系,怕下面的人,也因此酗酒酿出祸端。因此,那时候买酒的人,常常以酒店客栈居多,如果私人身份买大量的酒,是被调查的。当然这是猜测,赵太祖是不是怀着一颗怕人喝酒误事的心态来颁布禁酒令,咱们就不知道了。

第369章 需要盟友了

中国人爱喝酒,是由来已久的,尤其那么多的文人墨客,不喝酒,哪里来的吟诵气氛?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不喝酒,哪里来的豪气干云?当然,没有文才,不是英雄,又偏偏喜欢喝酒耍酒疯,自以为个性的破皮无赖,不在考虑之内。而且,估计赵太祖也是最怕这种人买酒了,容易捣乱治安嘛!

那王澥既然成为豪强,自然有后台,而且还挺大,乃是当朝宰相陈尧佐!级别老高了,既然上面有人,这国家垄断的暴力行业自然有人铤而走险,于是,王澥便私自酿起了酒,而且估计酿的还挺不错,正应那句话,酒香不怕巷子深,从没有见你买过酒,家中也没有酒水买卖,你这酒香从哪里来的?邻人起疑,前往质问,王澥眼见事情败露,这才想起密封环节没有做好,酒香四溢的,能不叫人察觉?

于是,王澥便反诬邻人为盗,本着大宋律,私闯民宅,非奸即盗,打死勿论的原则,将邻人打死。这下事情立刻闹大了,邻人家眷一纸诉状,将王澥告了,审理此案的正是宋痒。

宋痒当时的压力不是没有,当朝宰相早就托人说情。文官之首都发话了,你还犹豫什么?快放人吧。

不过宋痒却没有硬抗,私自酿酒本已是死罪,故意杀人更是罪上加罪。若是别的由头,王澥还死不了,不过设计酿酒,那就不大好说了,因为此时,边关吃紧,北宋历来是,打赢就算,打输给钱。因此朝廷财政雪上加霜,酿酒业正是朝廷赋税的重要来源,现在有人竟敢跟朝廷分一杯羹,那不是找死?

而且此风一开,便再难收敛。就算是斩了王澥,朝廷上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因此,宋痒看准了这个当时的历史大环境,没有理会当朝宰相称兄道弟的橄榄枝,也算是顺应上下民心,就以私自酿酒一条罪名,杀了王澥。因此,可见,宋痒书读得多,但是人不迂腐,面对情况能够审时度势。

再来说说宋祁。

宋祁不但是家,而且是改革家,不过没有范仲淹那么彻底,宋祁改革的主要主张就是裁员,裁军。就是把国家用不著的人全部裁掉,但是当初提拔那么多的人,都是有目的的,因为当时北宋富饶,而且官方鼓励商业发展,甚至搞了远洋贸易。

总之,就是有钱,然而有钱,却没有天险,当时的契丹,依靠石敬瑭那个王蛋的儿皇帝敬献的幽云十六州,凭着骑兵之利,将大宋当成圈养的羊,看着肥了,就来搜刮一下,捞的是不亦乐乎。

而大宋因为失去这防御北方外族侵略的天然屏障,只能以步兵和骑兵应战,每次都打的异常惨烈。

伤敌千,自损一万!因此,那时候人海战术是主要的战争手段。而且还有西夏虎视眈眈,虽然后来称臣,但是那是在给钱花的基础上,不给钱,立刻就反脸了。所以北宋的军备开支相当庞大。

当然,这都是未央崛起之前的事情了,未央之所以想起来宋痒,只是因为他手头上能用的人太少了。

政事堂中,文彦博、贾昌朝、唐介、富弼、狄青,再加上一个王安石,都是顶有主意的人。

文彦博与贾昌朝不用说了,这两个老东西未央就算是现在跟他们放对,若是不用特别的手段,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至于富弼,这老头子心思之深沉,虽然智慧不及文彦博与贾昌朝,但是论及官场本事,有过之而无不及。

唐介是纯臣,也是忠臣,但是心眼太少了,狄青更不用说了,除了打仗,这位大宋人样子,对别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兴趣。

至于王安石,这家伙现在还太年轻,经验不足,加上这家伙横冲直撞的,伤人伤己,实在是不好说,所以未央也不想与他走的太近。

但是宋痒不同,此老三元及第才华是没得说,这些年做了很多官,才能更是没得说,可圈可点。

而且宋痒的资历,一点都不比文彦博他们差,比王安石更是甩了条街的距离。

如今只是一个区区的翰林学士,除了他本人刻意淡化自己的存在以外,也是因为他在朝堂上的根基,实在是太弱了。

未央在政事堂几乎没有半点势力,靠的全都是自己一己之力与政事堂掰腕子,偏偏还屡战屡胜,这样一来,政事堂诸公的脸面必然不太好看,所以想方设法的坑未央,那是必然的事情。

所以未央急需一个盟友,一个能代替百姓发出声音的盟友,能帮自己执行策略的盟友。

宋痒就很合适,当然,他的兄弟也合适,只是宋祁毕竟没有宋痒那么稳妥,所以未央选择了宋痒。

他与宋痒之间的关系,看似没有关系,实则两人早就心照,对于朝堂上很多方略,都交流过意见,算是笔友吧。

未央敲了敲桌子,漫不经心的道:“翰林学士这个官职,对于三元及第来说,低了些。”

低了些?曹佾几人面面相觑,宋痒就算是三元及第,那翰林学士也是正三品的官职,有些人奋斗了一辈子,连边都摸不着,哪里低了?

要说了解未央,还要数柳羽,他笑道:“二郎是不是要送这位三元及第进入政事堂?据我所知,你与宋状元并无深交,只有当初在蓬莱,有过一面之缘。”

未央笑了笑,“为国举贤,本就是份内之事,宋痒此人,老成持重,为政颇有方略,乃是大才,不用岂不可惜?

再说了,你们不觉得咱们在政事堂的力量,过于薄弱了?一旦我出去云游,你们都是瞎子聋子,根本斗不过那几只老狐狸。”

杨怀玉郁闷的道:“你不说我还想说,你没事装什么隐士,云游个什么劲?你一走,很多事情都耽搁了下来,你就算是在开封一言不发,咱们都不至于如此被动。”

未央翻了个白眼,无奈道:“你们没有本事,还怨我了?这不就给你们送助力来了吗?再说了,生活这种事情,自然是要找乐子的,整日价呆在开封,你们不烦我还烦呢。”

第370章 宋状元

未央在这里大吐苦水,听的几个人腻歪的不行,你倒是找乐子了,咱们兄弟几个可累惨了。

大宋虽然工商繁荣,工匠的水准更是堪称历史之最,但是对于直道这种大工程,还真没有几个有经验的,唯一有经验的人,都在天下集团。

不可避免的,这些有经验的,就被皇帝一纸诏书弄去修路了。

曹佾身为国舅,又是京扬直道的督办人,自然是首当其冲,至于其他几位,也没能跑的了,就算是啥都不懂的杨怀玉,都被拉来充数了,可见皇帝对于京蜀直道的修建,是何等的决心。

说实话,天下集团今非昔比,未央这个董事长差不多名存实亡了,有他没他,差别不大,但是朝堂之上不一样,没有自己人撑着,那些人恨不得一口吃了他们,当然,皇帝也是天下集团的一员,所以他们不敢下手,但是明里暗里做些小动作,不算什么难事。

所以曹佾他们一听到未央来了,在皇帝走后,就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

未央自然是责无旁贷,他自家知道自家事,他不可能一直在开封坐镇,这样的话,与坐牢也没有区别了,所以他想着寻找一些盟友,至于这盟友,宋痒自然是最佳人选。

宋痒是个善于隐藏,安贫乐道的家伙,人家翰林院学士做的开开心心,每日里出了坐班,就是种菜养鸡,锻炼身体,一套段锦练得有模有样的。

因为他知道,很多事情是急不来的,比如进入政事堂,这就不是个能急的事情。

现如今的朝堂,满朝妖孽,老一辈就不说了,小一辈那更是厉害的很,光是那个王安石,就让宋痒头疼,所以他老人家如果没有必要,现在连上朝都懒得去了。

未央写了一部书,叫做三国演义,宋痒时常拿来观摩一二,虽然不屑于未央的文采,里面把诸葛武侯描述成了妖孽一般,其他人都成了陪衬。

但是最后诸葛武侯都没有成就大业,这是什么原因呢?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啊!

诸葛武侯一语成谶,真的死而后已了。

至于他的老对手司马懿,硬生生的熬死了曹家三代,熬死的诸葛武侯,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

所以说,这年头什么都是假的,只有活得够久,才是真正的本事,到时候自然能熬成老贼,位极人臣,自然不在话下。

所以每日里看着政事堂诸公呕心沥血的样子,宋痒愈发觉得身体的重要性,愈发的消极怠工,于是愈发的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之中。

这也是他所喜闻乐见的,于是愈发的懒惰了起来。

听闻未央回来了,宋痒就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到头了。

要说朝堂上有谁比他更了解未央,只怕没有了,他与未央虽然私交不深,但是对于未央,他是做了全方位的研究的,而且时常与未央通信,对于朝局,他也有很大的发言权。

所以他知道未央是个什么样的人,未央能做事会做事敢做事,这一点都不假,但是这小子就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懒惰,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这就是未央,说他怕麻烦,偏偏还喜欢生事,所以未央回来,必定需要一个人进入政事堂,作为他的代言人。

这满朝上下,都是老狐狸,各有各的打算,谁最合适?

自然是非他宋痒宋状元莫属。

这不是宋痒自恋,实在是因为这些年的相处下来,两人知根知底,志趣相投,自然明白彼此的心意,对于朝局,对于未来,甚至对于某些要命的问题的思考,两人都是几乎一致的。

而那个要命的问题,就是对于皇帝的思考。

家天下这种事情,是夏启弄出来的,一直延续到现在。

对于封建王朝来说,这是最好的王朝模式,也是最合适的王朝模式。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大宋蒸蒸日上,对外更是用兵频繁,早晚会爆发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以未央的本事,大宋自然会胜利,无论这胜利是晚些还是早些,都会胜利。

这时候的大宋,已经脱离了封建王朝的范畴了,成为了资本的滋生地。

宋痒是看过未央的资本论的,自然清楚,所谓资本,就是羊,既然羊要,那么就不能吃大宋人,只能吃大宋以外的人。

这人无论是西夏也好,辽国也好,吐蕃也好,回鹘也好,甚至高丽、倭国、大理等地,反正不会吃到大宋的地界上。

这时候,家天下这种模式,就不适合大宋了。

大宋需要更加积极进取的模式,这就是资本模式。

无可否认,到时候皇权与相权,也就是君权与民权,会形成激烈的碰撞。

这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改革,足以颠覆整个天下的改革变法。

未央与赵祯感情深厚,自然不愿意当这个急先锋,所以很大的可能,这事必将在赵祯薨后爆发。

到时候就需要一个代言人,这个代言人,将会是流传千古的人物。

而这个人物,必须是民权的先驱,相权的领袖。

未央认为,自己就是这个人,而且自己必须是这个人。

对于流芳千古的,是没有人能拒绝的,尤其是文人,宋痒就是这么一个文人,他本就是民权的代表者之一,他的出身决定的他的位置。

如果未央没有横空出世,宋痒觉得自己很有可能与那些人同流合污,然后搏一世清名,流传后世。

但是未央崭露头角之后,宋痒就没了这种心思,冥冥之中,他抓住了更为重要的事情,所以他不愿意再同流合污,他在隐忍,他在等待。

就像是老虎捕食之前的那一刻,一旦动手,比将是雷霆一击。

宋痒有自知之明,政事堂诸公,为首的两位,他对付不了,但是压过他们,不是问题,拉一个打一个,这种事情,是明面上允许的事情,谁也说不出什么。

所以对于朝局,宋痒有自己的思考,如今只等着未央上门,然后开战新一轮的朝堂风云。11

第371章 皇祐!皇祐!

未央与宋痒,两个人想到一块去了,所以当未央到来的时候,宋痒没有一点意外,甚至还有心思去菜园子里,摘了两根鲜嫩的黄瓜,仔细的洗干净了,两人就着茶水,啃的咔嚓卡擦响。

黄瓜是寻常的黄瓜,茶水也是寻常的茶水,没有一点出奇的地方。

出奇的是,两个人默不作声,三下五除二啃完了黄瓜,喝完了茶,互相拱了拱手,就这样分开了,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

翌日,有圣旨下达,说宋痒三元及第,才华不凡,多年来勤勤恳恳,晋升文华殿大学士,参知政事。

就这样,宋相公进入了政事堂,成为了政事堂诸公之一。

这种堪比火箭蹿升的速度,让所有人目瞪口呆。

要知道,宋痒升官之前,可是连一点风声都没有传出去,这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了,就是这一点,让政事堂诸公惴惴不安,疑神疑鬼。

宋痒来到政事堂,团团行了一礼,一脸的和颜悦色。

作为政事堂的新人,也算是末位相公,宋痒表现出来的恭顺,让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

不过事情还要做,日子还要过,有了一位整天没有存在感的宋相公,也没有人表现出过激的表现来,甚至他们还发现,自从宋相公来了之后,很多政令似乎推行的也顺利了一些。

文彦博甚至戏称宋痒为:吉祥物。

所有的相公之中,只有最年轻的王安石,对宋痒表现出极大的敬意,不时的向宋痒请教问题,宋痒也是每每有惊人之语,让王安石大为佩服,引为知己。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未家的老二未璟,乳名虎头,在七月底终于出生了,小家伙生的虎头虎脑,比他大哥还要壮,足足斤重。

十一月份,未家的老三未珮,乳名驹儿,也出生了,这是未家第一位女孩,如果不算上康芸娘的孩子未璃,所以小家伙深的全家的喜爱,未央更是乐得整日价抱着驹儿满世界乱逛,东家走西家走的,索要礼物。

未家连连添丁,喜气洋洋。

这种喜气,似乎有蔓延的征兆,没几天,契丹遣使括马,以将伐夏。

十二月,西夏遣使到大宋谢封册,并献马驼各五十匹,大宋设宴招待西夏使臣并赐物。其时辽以南壁旧怨不肯对李谅祚行封册,又借口西夏所遣贺正使迟期,遂羁留夏使,欲集兵讨伐。没藏氏闻讯后,又遣使赴辽朝以观动静,使臣再次被扣留。

与此同时,诏三司:“河北沿边州军客人入中粮草,改作四说税之法即缗钱、香药、象牙及末盐,每以一百贯为率,在京支钱三十贯,香药、象牙十五贯,在外支盐十贯,茶四十贯。”

年末,赵祯下达旨意,改明年元日皇祐。

未央抱着驹儿,聆听着新年的钟声,听着窗外喧闹的第二届春节联欢晚会的声音,无声大笑了起来。

皇祐!皇祐!

大宋终于迎来了最繁华的时代。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强的时代,更是一个群星璀璨的时代。

正月的时候,契丹以将攻夏告宋,看着文书,未央意味深长的笑了,终于要开始了吗?

大宋之富,大宋之强,已经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所以当河北水灾泛滥的时候,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被扼杀在摇篮里。

大宋钱粮充足,区区水灾,已经不足以影响到大宋了。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在各个衙门的配合下,大疫竟然都没有出现,让某些人失望透顶。

若是在往常,只怕这一场水灾,会造成无数流民,会给无数人攻讦的借口,不知多少人会因为此事罢官夺职。

至于未央,他没有别的心思,他现在全身心都在自家人身上,对于外面的事情,似乎不闻不问。

但是他在开封,这就让很多人不敢妄动,老老实实的做事,踏踏实实的做人,甚至连贪墨之事,都少了很多。

京蜀直道终于开通了,文彦博老泪纵横的在朝堂之上痛哭流涕,几欲昏厥,大臣们都在nsn,赞扬皇帝仁德无双,惠及天下。

武将们依旧在边关巡视,虎视眈眈的觊觎着华夏故土。

。。。。。。

“你就打算这样一直呆着?”东方风华翘着二郎腿,嘴里塞着一块精致的糕点,不满的看着未央。

未央抱着驹儿,看着脚下正蹒跚学步的虎头,一副恶心人的慈父样子,语重心长的道:“有子万事足,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正是我想要的生活丫!”

东方风华郁闷的把后面的话憋回去了,过了许久才道:“我要去从军了。”

未央这才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闺女的小脸上收回来,认真的看着他道:“当真?”

东方风华笑道:“好男儿志在四方,岂能庸庸碌碌的在开封做一辈子的城管头目?

我已经请旨,带领三千城管,为陛下横扫天下。”

未央神情恍惚了一下,好熟悉的话啊!好像后世也有这么一句?

霸气倒是挺霸气的,未央笑道:“这样,你跟杨怀玉去一趟军中,看一眼现在大宋的军备,然后再提这事。”

东方风华顿时勃然大怒,“放屁,你那些火枪火炮,现在都快满天下都是了,为毛不给城管装备一些?现在临阵磨枪,也晚了!一个个大老粗,哪能跟他们一直玩枪的比?

所以我这一次,用的纯甲士,甲士懂吗?”

未央悠然道:“个人勇武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以后的战争,是科技的战争,老哥哥,我劝你还是不要找不自在了,需知道,血肉之躯,是万万难以抵挡枪炮的威力的。”

东方风华被憋得险些吐血,过了许久,才怅然道:“这个世界变化的太快了,你小子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前些年大家都还东奔西跑的忙着找食吃,如今开封电灯都通了,整个一个不夜城。”

未央嘿嘿一笑,得意洋洋的挺了挺胸膛,以示自己乃是天才也!11

第372章 君与臣

“师父,风师父怎么走了呢?”赵曦在练字,她喜欢练字,但是更喜欢拳脚功夫,今日不见风师父来,终于忍不住问了起来。

她不喜欢叫东方师父,所以一直叫风师父,她觉得这样比较酷一些。

未央抱着驹儿,笑呵呵的道:“那小子非要从军,所以以后你没有武术师父了,你要是想学,我可以让你父皇调一个带御器械来,他们的功夫,不弱于你风师父。”

赵曦撇了撇嘴,不屑道:“没意思,他们都跟木头桩子似的,还不如让陈老头来呢。”

未央笑道:“那可不成,你父皇可离不开老陈。”

“师父啊!”赵曦幽怨的看了未央一眼。

未央皱了皱眉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不行,那小子在书院一年,半点没有改变,前些日子,甚至当面顶撞我师父,我没去揍他一顿,就算是给你父皇面子了。”

赵曦无奈道:“可是母后很想念弟弟,杨德妃怀孕后,很多人都说是个皇子,母后的心情就更不好了。”

未央不悦道:“曦儿,师父早就跟你说过,如果你弟弟是普通人,自然无所谓,但是他以后是要继承大统的,这般暴虐的性子,自然是不能成为一个好皇帝。

所以他必须在书院磨练心性,那么多大儒若是都不能让他的性子改掉,只怕他就真的会成为一个弃子,你父皇也不会立他为太子。

你明白吗?”

赵曦小小年纪,却如同一个大人一般,背着小手,踱着方步,走来走去的烦恼的很。

这是大人的烦恼,不是属于孩子的,只是大人没办法,把这烦恼强加在了孩子身上,如今这烦恼到了未央这里,自然就成了未央的烦恼。

未央不喜欢这种烦恼,所以他无奈的说道:“这样吧,过些日子我们会回蓬莱看望那几个老头,你顺便跟我们一起去,看看你弟弟,若是你弟弟已经收敛了性子,就可以跟我们一起回来,若是依旧故态复萌,那么师父我也没办法。

要知道,那几个老头都顽固的很,未来的太子,他们不会允许他这么暴虐的。”

赵曦苦着脸道:“能跟师父游历,自然是好的,只是这事是母后托付给我的,若是母后知道师父对弟弟的评价是这样的,只怕更加伤心。”

未央安慰道:“伤心这种事情,习惯就好了,再说了,这两年你母后忙着雅集的事情,忙来忙去的,也就淡忘了这种伤心。”

赵曦疑惑的看了未央一眼,说道:“师父啊!我有时候都怀疑,您老人家是不是故意给我母后弄了个什么雅集,牵扯了她大部分精力,不然我母后早就来找你的麻烦了。”

未央嘿嘿一笑,得意非凡,当初的无心之举,如今看来是自己未雨绸缪啊!

“师父,如果我母后要跟着一起去怎么办,如果她去了执意要把弟弟带回来怎么办?”

未央犹豫了一下,他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赵曦叹了口气,如同小大人一般,“慈母多败儿,弟弟他自小就锦衣玉食的,虽然在蓬莱吃了些苦,收敛了一些,但是一旦回来,肯定会重新变回去,到时候师父的一番心血,只怕就付诸东流了。”

未央皱了皱眉头,他当初看出了赵宗旭一身戾气,若是不加以引导,只怕会成为暴虐之辈,小小年纪,也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后天沾染的恶习,所以他想用儒家的浩然之气,化解赵宗旭的一身戾气。

书院是个好地方,书院的大儒,都是当世一流的,未央认为他们有办法,但是如今看来,自己却是有些想当然了,有些事情,本就是不完美的,有些人,本就是那样的,就算是你再努力十倍百倍,也不见得能改变什么。

未央又不是真的神仙,他只是有些特别的本事。

虽然说赵宗旭就算是暴虐了一些,赵祯百年之后,就算是他当了皇帝,有未央坐镇,他也不敢胡作非为。

问题是皇帝这种生物,本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东西,而且皇帝是天底下最有资格最有能力掀桌子的。

一旦他想掀桌子,未央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办法。

毕竟在这个时代,君臣有别,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儒家早早就看出了这些,所以他们讲究君权神授,他们追求的是辅佐明君,治理天下。

至于什么是明君,自然是不管事的君王,您老老实实的做你的牌位就好了,天下交给我们治理,您就放心吧。

但是未央又有些区别,他追求的是自由,是民主。

就算是现在,面对赵祯的时候,他依旧是自由的,赵祯不会勉强他做事情,其他人更不会勉强他。

未央虽然不是事事都是正确的,但是大部分情况来说,他确实是走在世界的前列,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未央不愿意与赵祯冲突,他只想平安的过渡皇权与民主,完成这个千年大计。

赵祯如今太过强势,甚至已经有了追赶历代的强势君王。

所以满朝臣子活得很累,为了满足皇帝的欲望,不停的建设,不停的工作。

好在赵祯是个极为自律的皇帝,所以并没有什么乱命下达,君权与相权的冲突,一直没有爆发。

但是赵宗旭不一样,这小子如果性子一直如此,到时候肯定会出问题,而且是大问题。

三岁看到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

赵宗旭的性子,实在是有些过激,这也是未央不愿意看到的。

“再看看吧!”未央不耐烦的说了一句,因为驹儿尿了,所以他也懒得想这些东西,反正皇帝这种生物,都是那个德行,就算是赵宗旭不行,那就换一个吧!

再重要的事情,能比自家闺女尿尿了还重要吗?

未央几乎是一瞬间就化身奶爸,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家庭妇男。

赵曦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家师父,明明有绝世才华,偏生浪费在家里带孩子,老天爷真是瞎了眼,话说这样的师父才是真正的师父,也是自己尊敬崇拜的师父,不然师父还是师父吗?

第373章 母与子

三月份,是一年之中最好的季节,也是未央最喜欢的季节。

未央告假一月,带着妻儿老小,准备回蓬莱,皇后为了看望自己的儿子,也准备前往。

一时间声势颇为浩大,皇后出巡比皇帝出巡的规模,一点都不差,尤其是现在满天下的人都知道,皇后是雅集的主人,奢侈品行业的领军人物,大宋最富有的女人之一。

所以很多人为了与皇后攀上关系,不辞劳苦,早早准备,前往蓬莱。

皇后的凤辇,自然是很慢的,一路上走走停停的,路过州县,还要施恩一下,以彰显皇家风范。

至于未央,他是不耐烦这么慢的,所以早早催促王庆,带着锦衣卫,一家老小轻车简从,向蓬莱而去。

赵曦因为没有与师父一起,显得闷闷不乐,不过没有办法,她是公主,虽然只是个六岁的公主,但毕竟是公主,代表了皇家,自然要跟皇后一起,不然算是失仪。

到了蓬莱,未央一家老小悄无声息的进了书院,住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安顿好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到老丈人家里,抱着三个孩子,去显摆去了。

苏洵老怀大慰,两口子抱着三个孩子乐得合不拢嘴,直埋怨未央这么久也不回来,害的他们想念女儿,也不得见。

未央只得连连告罪,声称下次一定带上岳父岳母,一起去开封。

这话自然是说说,苏洵虽然现在没有功名在身,但是满天下谁敢把他看成白身对待,那就真是白目了,苏老泉的大名,如今当真是名满天下,教育大家的名头,那可不是吹的,书院可离不开他。

拜访完岳父,自然是书院诸公挨个去拜访了一遍,然后便是喝酒,一连喝了三天,未央才满意的看着倒下去的老酒鬼小酒鬼,得意洋洋。

如此过了五日的功夫,未央终于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身边跟着一个年轻的妇人,怀里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娃娃。

杜纤云看到那个娃娃,自然是明白了一切,她叹了口气,上前抱过孩子,轻声道:“咱们家的男人,自然要做男人该做的事情,孩子是无辜的,女人自然也是无辜的。

芸娘,既然二郎把你带来了,从今后你就是未家的媳妇了。

咱们家没有那么多规矩,也没有什么上下尊卑,二郎说的对,男女平等,这个世界对我们女人怀有深深的恶意,但是女人不该对女人有恶意。”

于是未央五体投地,康芸娘泣不成声,苏八娘与蔓菁更是感动的抱着杜纤云嚎啕不已。

当然,这都是作戏,其中固然有真感情在其中,也没有那么夸张。

未璃忽闪着大眼睛,一岁多的孩子,却聪慧的紧,抱着杜纤云就是吧唧一口,亲的杜纤云心花怒放,看了看身边一脸二货样的未珩,顿时恼了,一脚把未珩踹了个狗啃屎,怒道:“小兔崽子愈发没有规矩了,还不叫二娘。”

未珩受了无妄之灾,知道母亲表面表现的无所谓,但是心里面肯定有心结,二叔他们今日的表现,不正是为了让母亲心结尽去吗?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扑倒在地,抱着康芸娘的大腿痛哭流涕,一副见了亲娘的样子。

康芸娘抱起未珩,擦了擦未珩的满脸灰尘,喜笑颜开道:“不用多礼,以后咱们都是自家人,家里的规矩我还是知道的,自然是以姐姐马首是瞻。”

杜纤云的心结本来就不深,男人嘛,三妻四妾本是寻常,更何况自家男人又是如此的优秀,没有几个红颜知己,连她自己都觉得对不住自家男人。

她一旦想开了,那豁达的足以容纳大海的心胸,就彻底展现出来了。

一时间未家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

曹皇后终于到了,她迫不及待的摆驾书院,以解思子之情。

看着抱头痛哭的母子两个,未央与书院的几个老头同时摇了摇头,叹息一声,缓缓退去,把空间留给了母子两个。

曹皇后捧着赵宗旭的小脸看了半晌,这才破涕为笑道:“孩儿这一年吃苦了。”

赵宗旭满肚子的怨愤,却不敢说,只是一个劲的哭泣。

曹皇后安慰了许久,这才停下,言语之间,颇有进退之矩,落落大方,让曹皇后欣慰不已,觉得自己的苦心总算是没白费。

“母后,我想回家。”赵宗旭委屈巴巴的撇着最说道。

曹皇后犹豫了一下,抱进了赵宗旭,“好,母后带你回家。”

“父皇会同意吗?他很听师父的话。”赵宗旭的眼神之中,蕴藏着别样的东西,只是曹皇后爱子心切,哪里顾得上这些?

“放心,有母后在,你父皇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赵宗旭笑了,笑的极其畅快,极其快意,极其开怀。

一旁的赵曦眨了眨眼睛,神色黯淡了一下,慢慢的走了出去。

山顶的小溪旁,垂柳飘飘,赵曦百无聊赖的用指尖玩弄着一根柳枝,无意识的道:“师父,弟弟好像没有多大改变,而且还会告状了。”

赵曦把事情一说,未央皱了皱眉头,苦笑道:“你弟弟要有你三分本事,这天下,早晚都是他的。”

“师父,你说弟弟真的能当皇帝吗?他今年才六岁,就会欺上瞒下了,撒谎都不打草稿,以后可怎生了得。”

未央看向林立栉比的书院,笑道:“这个世界很大,大到了超乎你们的想想,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自然就要对这个世界做些什么,有些事好事,有些自然是坏事。

做好事的不一定是好人,做坏事的也不一定是坏人。

人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比如当皇帝,就是你们家的位置,所以你们家很多人都觊觎这个位置。

再比如当首相,就是文人的终极目标,所以文人们都向着这个目标奋进。

至于能不能做好,这就不是他们能考虑周全的了,他们会认为,自己坐上了那个位置,自然能做好这些事情。

只是真的如此吗?自不量力的事情很多,绝不仅仅局限于某些人,某些事。”

第374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

赵曦似懂非懂的在未央身边听着这些大道理,与她一起的,还有未珩,还有未玱。

他们或许现在不懂这个道理,但是等他们懂了的时候,也是他们能继承未央这一代人志向的时候了。

曹皇后或许不明白,赵宗旭留在书院,有可能向着好的方向改变,回到开封,未央又没有时间教导,后果难料。

女人的母性,有时候会让她们很盲目,盲目到了她们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做的是对是错。

书院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说是仪式有些不准确,也可以说是一场盛大的晚会。

才子们吟诗作赋,佳人们载歌载舞,最为出众的,还是肖潇潇的琴艺,几乎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让人沉醉不已。

沉醉完之后,未央就倒霉了。

“夫君,漂亮不?”

未央正摇头晃脑,如痴如醉的时候,苏八娘冷声问道。

未央全身心都投入其中,哪有那么多心思,不假思索的道:“漂亮啊!人美曲更美!”

蔓菁冷笑道:“若是娶回家中,日日欣赏,岂不美哉!”

“此言有理!”未央后知后觉的道。

“哎呦!”未央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胁下的软肉,这会肯定没有好的地方了,两边各有一只龙爪手,甚是厉害。

女人不讲理起来,简直是没有道理可讲,未央自认对肖潇潇没有什么想法,但是自己身边的两位可不这么想,这是下了死手啊!

一曲毕,未央度日如年,胁下没有几块好肉了,脸苦的像苦瓜一般。

好在有人解围,曾巩这个骚包的家伙穿着一身青衣走上台去,手里一根长箫,吹出了清越的声音,两人琴箫合并,天下无敌,一时间不知道多少少男少女之心碎了一地。

两人公然眉来眼去的样子,任谁都知道,这两位绝对有了不可告人的情愫。

未央也有些伤心,没想到最后便宜了这家伙,曾巩自然是天下少有的俊才,这些年在书院潜心读书,又跟着几位相公学了一肚子的学问,跟着未央历练了不少,就算是外放为一知府,都绰绰有余,只是耽搁了婚事,未免有些美中不足。

不过现在算是解决了这个问题,两人既然敢公开这般,必定是得到了书院老家伙们的首肯。

这是大好事,自然没有人反对。

未央自然也真心为他们祝福,至于龙爪手,这会已经换上了轻柔的按摩。

“姐姐,你下手也太狠了。”苏八娘假装愠怒,因为她感觉未央的身躯在颤抖,那是疼的。

蔓菁冷笑道:“妹妹,你下手也不轻,再说了,咱们家的男人,若是不看紧些,谁知道会出什么事?这满天下的漂亮女人,不知道多少人想着钻进某人的被窝呢。”

未央冤枉死了,这事情还没做,就开始未雨绸缪了,可以想象,自己以后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了。

不过也无所谓,未央本就不是一个滥情的人,对于女人这种事情,那是宁缺毋滥。

主位上的皇后看的一时兴起,对身边的范仲淹道:“听说这位曾巩曾子固,也是少有的俊杰,是书院的后起之秀,既是学生,又是先生,才学那是没的说,正好与这位美人儿凑成一对。”

范仲淹笑道:“娘娘慧眼,两人早就暗许终生,只是还未公开,不过娘娘放心,他们没有做过伤风败俗之事,蓬莱虽然民风开放,但是毕竟还要为人师表,等子固知会了家里人,自然就能成亲了。”

曹皇后美目连闪,忽然笑道:“老相公觉得,本宫给他们赐婚如何?”

范仲淹面色一喜,旋即道:“娘娘赐婚,自然是大好事。”

曹皇后当即站了起来,笑道:“才子佳人,郎才女貌,和该是天生一对,今日本宫为你们赐婚,择日完婚。”

曾巩与肖潇潇大喜,两人在台上躬身谢恩。

柳永来了兴趣,当即作词一首。

洞房记得初相遇。

便只合、长相聚。

何期小会幽欢,变作离情别绪。

况值阑珊春色暮,对满目、乱花狂絮。

直恐好风光,尽随伊归去。

一场寂寞凭谁诉。

算前言、总轻负。

早知恁地难拚,悔不当时留住。

其奈风流端正外,更别有,系人心处。

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此诗一出,顿时无数人声讨声起,曾巩与肖潇潇更是闹了个大红脸。

滕子京愤怒道:“柳三变,你真是有辱斯文。”

柳永不屑道:“子京兄,怎么算是有辱斯文呢?这可是最美好的祝福,有道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目时,这可是最美好的祝福。

以子固的才华,他日高中,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老夫给他们祝贺,乃是天经地义。”

一时间柳永舌战群儒,玩的不亦乐乎。

曹皇后看的有趣,也不阻止,她很喜欢书院这种气氛,尤其是几个老头吵架,太有意思了。

谁也不曾注意到,赵宗旭看向肖潇潇的目光,充满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欲望,听到皇后赐婚的时候,更是露出喷火一般的愤怒。

未央左拥右抱,一个劲的对曾巩挤眉弄眼,想到数年前这家伙被自己坑蒙拐骗过来,辛苦了这些年,也该有个好归宿,如今这般情形,确实最好不过了。

曾巩是书院的顶梁柱之一,肖潇潇更是被范仲淹收为义女,算是未央的师姐,在书院那可是大家的掌上明珠,不知道多少人觊觎呢。

他们两个若是结为连理,必将成就一段佳话。

未央低声哼道:

“美人不是母胎生,应是桃花树长成,

已恨桃花容易落,落花比汝尚多情。

。。。。。。

不观生灭与无常,但逐轮回向死亡,

绝顶聪明矜世智,叹他于此总茫茫。

。。。。。。

欲倚绿窗伴卿卿,颇悔今生误道行。

有心持钵丛林去,又负美人一片情。

。。。。。。

争奈相思无拘检,意马心猿到卿卿。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他的声音极低,只有身边的两位妻子听到,两人相视一笑,甜甜的偎依在未央身边,幸福无比。

第375章 打起来了

曹皇后终究是拗不过亲儿子,要带着赵宗旭回开封。

对于此事,滕子京、范仲淹等人虽然不满,但是毕竟身为臣子,不好说什么,未央难得的回来一趟,一直在寻亲访友,自然对于此事没有发言。

不过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虽然一个六岁的孩子,翻不起什么浪花来,但是赵宗旭毕竟是赵祯现如今唯一的儿子,在这个父死子继的年代,没有人会有什么别样的心思,就连赵允让,都似乎默认了赵宗旭的地位。

三岁看到老!这句话虽然有些不实,浪子回头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那毕竟是少数,尝到了权力的滋味,谁也不愿意轻易放下。

尤其是皇家的人,他们天生就是权力怪物,对于权力,有一种让人心惊的敏锐感。

赵宗旭在蓬莱读书的时候,就有很多人明里暗里的让赵祯立太子,确立赵宗旭储君的位置,如果她一旦回到开封,只怕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

有些人急于站队,有些人想要借着皇子达成自己的目的。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日子总还是要过的。

未央从来都不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大刀阔斧惯了,对于这些细腻的心思,就荒废了,所以他身边多了两个人,一个是范纯仁,一个是曾巩。

范纯仁是范仲淹的次子,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天资警悟,八岁就能讲解所学的书,性夷易宽简,不以声色加人,谊之所在,则挺然不少屈,几有父风。

历史上说他,谋国甚远,当世若从其言,元祐党锢之祸,不至若是烈也。仲淹谓诸子,范纯仁得其忠,纯礼得其静,纯粹得其略。知子孰与父哉!

至于曾巩,这家伙今年都三十了,被未央牢牢的按在蓬莱劳心劳力的,不算是出名,但是论及才学,比之范纯仁,绝对不在一个档次上,只是要说老成谋国,曾巩就差了一大截。

毕竟一个纯学术专家,与一个未来在大宋朝廷有一席之地的人物相比,必然是不如的。

他们两个此次,是作为未央的谋士出来的,这让未央很是不忿。

不过滕子京言之凿凿,说未央身边尽是一些武夫,没有谋士,只怕未来做事没有个度,而且需要防范的人实在是太多,硬生生塞了进来。

对于此事,没有捞着便宜的范纯礼,很是不满,但是也没有办法,老父身边不能没有人,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在蓬莱照顾老范。

回到开封,已经是六月份了,未央还未坐稳,就被赵祯招了去。

他匆匆来到了崇政殿,赵祯满面喜色,还有政事堂诸公笑吟吟的说着话,就像是过年似的,每个人都开心不已。

未央皱眉,京蜀直道开通,这些老家伙似乎都没这么开心过,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他们这么开心?

见礼完毕,赵祯喜笑颜开的道:“未爱卿,朕这里有大喜事,一起来乐呵乐呵。”

老陈琳闻言,笑眯眯的拿着一本红色的奏章走了下来。

未央打开一看,眉头皱的更深了,一枚悬针纹深深的镶嵌在眉心之中,就像是一柄利剑似的。

契丹攻夏国,契丹以萧惠为河南道行军都统,时契丹师分三道,惠所将为南道。战舰粮船绵亘数百里。

文彦博大笑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韩相公如今在西北,伺机而动,把握战机,建立功业,就在眼前。”

未央握着奏章不说话,文彦博愣了愣,笑道:“未大人似乎不以为然?”

未央摇了摇头道:“文相公,西夏与辽国两国皆是虎狼之国,都是我大宋的劲敌,他们狗咬狗一嘴毛,对我大宋是大好事。

只是我大宋如今国力虽然日渐鼎盛,但是国策已定,对于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最好还是不闻不问的好。”

此言一出,漫说文彦博,就算是赵祯都面色微变,最为激进的王安石更是义愤填膺。

“未大人少年成名,只怕还不知道,我大宋子民对于辽国与西夏是何等仇恨,如今大仇得报,就在眼前,实乃天赐良机,为何不发兵攻打,说不定云州之地,也能一战光复。”

未央叹了口气,看了看这柄神剑,不由有些后悔,这小子就是茅坑中的石头,又臭又硬,早知道就应该一直晾着他,可惜的是,这小子确实才能不凡,不好好用,简直就是对不起老天爷,何况以他的本事,早晚出人头地,挡时挡不住的。

未央皱眉道:“诸位相公,要说对外用兵,本官自认也有些心得,一统天下这种事情,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

就算是我们把辽国灭了,把西夏平了,那又如何?总归需要让大宋子民过上好日子。

如今大宋的发展,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各大直道工程,都已经开始上马,本官倒是认为,两国交战,正是给我们的一个机会。”

文彦博不忿道:“未大人,你口口声声说是机会,请问是什么机会?”

未央笑道:“修路这种事情,自然是需要人的,我大宋招民夫修路,也是需要死人的。

既然如此,何不与两国商量一下,买下他们的俘虏?一个俘虏,咱们或以茶砖,或以金银,或以经卷之类的换取。

听说他们对大宋风华崇拜的紧,两相得利的事情,岂不美哉?”

众人悚然一惊,看向未央的眼神都变了。

这种绝户计,也亏你能想的出来。

自古以来,战俘这种事情,都是双方交换,或者拿东西去换回来,只要操作得当,那些战俘回来,就是战力。

按照未央这种搞法,你们拿来大宋换取紧俏物资,大宋用这些战俘修路搭桥,就算是死了也没有人操心,不是自己的人,也没有人心疼,反正就往死里用就是了?

长此以往,两国只要战乱不止,人丁必然削减到一个可怕的地步,到时候大宋岂不是坐收渔利,这可比自己撸起袖子上场干,来的有利的多,不费一兵一卒,就能得到万里河山。

第376章 改变天下的大事

在大开发、大建设的前提下,在未央的力主下,在皇帝坚信不疑的支持下,政事堂诸公,还有边关诸将的请战,终究是无疾而终。

很多人都在猜测,为何在如此天赐良机之下,在大宋国力鼎盛的时候,不对外敌展开攻击。

就连皇帝赵祯,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对未央的决定坚信不疑。

未央自然是清楚的,如今大宋的基础建设,说好听点,就是刚刚起步,说难听点,就是有一点点的萌芽,这是极为脆弱的,也是极为艰难的时刻。

只有渡过这一段艰难的时候,才能大刀阔斧的进行拓边,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然正的决定是稳妥的,大宋积弊重重百年之久,虽然近些年改革变法,有了大变化,但是真正同时与两国交战,他们未必就不会联合起来,到时候大战之下,很难保证,大宋国内不发生变化。”

说话的是范纯仁,他一向对朝政看的比较清晰,虽然没有正式入朝,但是早有功名在身,不像曾布,还是个白身,而且他在范仲淹身边二十余年,耳濡目染之下,对于朝局的把握,甚至比未央来的还要清楚。

曾巩笑道:“尧夫兄说的不错,我虽然对政事不精通,但是在书院,曾经住持过数次推演,清楚大宋的软肋,也清楚大宋如今的形势。”

未央点头道:“两位都是大才,放在我身边坐幕僚,实在是委屈了,若有机会,我一定举你们入朝为官。”

范纯礼摇头道:“然正,你是天下奇才,自然要做大事,这些小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以我们的本事,要是想入朝为官,早就去了,之所以耽误到现在,甘心给你做个幕僚,其中的意思,你应该知道。”

未央不由叹息一声,这世界上有很多人,他们的所思所想是不一样的,比如眼前这两位,可能是在书院呆久了,寻求理想的方式都不一样了,他们不寻求名留千古,转而追寻一种别样的风景。

“两位兄台,未央就算是再奇才,也不过是一个人,再过些年,终究需要有人接下这一摊子事情,我总不可能一直庇护大宋吧?”

曾巩奇怪的看着未央道:“二郎,你今年才不到二十,说这些做什么?士大夫七十致仕,你才多大?就算是比谁先死,似乎也是我们走在你前头吧?”

未央无语,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会这个情商不足的家伙。

范纯仁无奈道:“好了好了,都是自家人,说这些丧气话,我们从蓬莱过来的时候,已经得了授意,给你当幕僚军师是一回事,其他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这次轮到未央奇怪了,他不由问道:“师兄,啥事?”

曾巩笑道:“自然是办学了。”

未央皱眉道:“办学?在开封?”

曾巩说道:“滕山长认为,如今大宋日渐富庶,百姓却依旧蒙昧,这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而且当初然正曾经说过,要让大宋子民人人有书读,莫不是空言?”

未央闻言苦笑,当初年少轻狂,确实说过这么一句,只是没想到滕子京依旧记得清楚,如今未央位高权重,知道要做成这种事情,需要多大的财力物力人力,还要让世家大族把持天下文脉的力量打压下去,这可不是一件小事,需要日久天长的谋划,甚至数年数十年数百年都不一定能实现。

所以他犹豫了一下道:“子固兄,是不是操之过急了?”

曾巩与范纯仁相视一笑,同时道:“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然正,此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未央俯首,正色道:“固所愿耳,不敢辞也!”

话是这么说,要办学,自然不是弄一所学堂,也不是弄一座学府,而是一座如同暨行书院一般的书院,从小学到大学,一样不能缺,从书籍到先生,一样不能少。

当初暨行书院,是靠着滕子京的名声,再加上几位相公的帮助,五湖四海的名士大儒来到蓬莱,再加上未央坑蒙拐骗,才有了现在的暨行书院。

这是不可复制的过程,就算是未央也不成。

所以筹备办学,自然是要一步一个脚印的来。

未央没有这个心情去做,这种细腻的活计,自然是要范纯仁与曾巩去办的。

说是幕僚军师,这两位来到开封,立刻撒丫子就跑,留下未央一个人在府中凌乱,好不凄凉。

大宋朝廷对于办学这种事情,一向是支持的,所以无论是名士大儒也好,百家之人也好,只要能教授人读书写字的,都受到欢迎。

只是范纯仁与曾巩要办学,那可就动静不小了。

办学是要上官府报备的,经过开封府的事情,那肯定是四面漏风,没几天的功夫,就传的满开封都是,就连赵祯都知道了,甚至还有心思问两句,不过也就是问两句,其他的倒是没有再问。

只是政事堂诸公就不淡定了。

范纯仁是谁?曾巩是谁?

一个是范仲淹的亲儿子,几乎算是衣钵传人,一个是暨行书院的实际掌权人之一,论及本事,与苏老泉不相上下,那都是大教育家,天下才子,恨不得日日相随,聆听教训。

这两个人都是暨行书院一脉,妖孽中都拔尖的人物,他们要办学,自然惊动八方风雨。

未央是干什么的?作为天下集团的董事长,暨行书院的创建人,自然是要遮风挡雨的。

不过这风来的猛了一些,这雨来得骤了一些。

未央也没想到,不过是想办个学,开封就神神鬼鬼的来了一大批人,这些人一个个衣袂飘飘,头巾簇簇,眼睛都扬到了脑门上,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

“这都什么事啊!”未央哀怨无比的看着曾巩与范纯仁,这俩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让未央很想上前捶他们一顿。

曾巩满不在乎的道:“你还怕他们?不过是一些清谈老儒,无能之辈。”

范纯仁也一脸赞同的道:“可不是?这还能难得住你?”

未央气急,怒道:“你们要做事,让我冲锋陷阵,这就罢了,谁让咱们是一家人,只是这动静似乎大了一些,你们到底要做什么?”

曾巩骄傲的抬起头,“做什么?自然是要改变天下文脉的大事!”

未央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第368章 普通义务教育

未央着实被吓了一跳,曾巩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心神动摇,不能自持。

深知历史的他,自然知道在这个时代,往前数一千年,往后数一千年,都是文人的时代,甚至可以说是世家大族的时代。

科举的横空出世,固然让寒门子弟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但是读书这种事情,太费钱了,就算是在大宋,一个普通的小康之家,倾尽家财,也不见得能培养出一个读书人,而且这个读书人无论是眼界还是见识,都比不上世家大族出来的人才。

未央创建书院,不收学费这一项,就让寒门子弟趋之若鹜,取而代之的,自然是读书识字的上涨。

未央不喜欢世家大族,但是却不能否认,这些人是大宋基石,甚至可以说是中华基石。

世家大族,不乏一腔热血者,比如眼前两位,就是最好的证明,朝堂诸公,又有几个不是出自世家?

不说别的,但说贪墨一项,世家大族的子弟,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钱财不缺,虽然不能说视金钱如粪土,但是真正贪墨的并不多。

寒门子弟却不同,没吃过没见过,稍微有点机会,或者说有心人给他们创造机会,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也是未央一直头疼的事情。

单说近些年处理的贪墨案子,寒门出身的官员,占据了近七成,这是一个何等令人心惊的数字?就连未央,都不敢确信,若是让一群泥腿子占据了朝堂,所带来的后果,是何等的可怕。

未央的担忧正在于此,所以当年的雄心壮志,这些年早就忘了。

他忘了,别人没有忘。

暨行书院的诸位,牢牢的记住了未央的设想。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这是一个何等伟大的理想,若是有机会让天下人都有读书识字的机会,他们断然不会放过。

而现在,他们认为,机会已经到了。

不说让所有人都识字,但凡大宋识字率达到五成以上,这就是一个恐怖的数字,这五成人,只要有一成是可造之材,大宋的繁华,可以期待。

未央当初的设想,便是按照后世的套路,小学、中学、高中、大学,一点不差的照搬过来。

这就是所谓的普通义务教育,蓬莱甚至在早些年,就出现了幼儿园的雏形,领先了天下何止一点半点。

曾巩与范纯仁,就是暨行书院诸公推出来的人物,他们的理念,便是义务教育。

这两个大嘴巴口无遮拦,这些天放出了话去,让所有人都大致有了一个概念。

所以天下文人汇聚开封,打算对这两个大嘴巴口诛笔伐。

读书这种事情,一向是少数人的特权,你搞什么普通义务教育是什么意思?是要毁了天下文华吗?那些泥腿子,有资格读书?他们有什么资格与自己这等天生就站在巅峰的人相比?

未央头都晕了,他觉得自己没做错,但是就是有点急了,这种事情,原本可以徐徐图之,但是现在不行了,既然已经放出风去,自然是要做到底。

“好吧!”未央咬牙切齿的道:“这事你们做的够狠!既然如此,那就开弓没有回头箭,你们去做你们的事情,至于那些不识时务的家伙,我给你们挡了。”

曾巩笑眯眯的道:“你以为呢?莫非你还想让我们辛辛苦苦的去做这些劳心劳力的事情?”

范纯仁也笑道:“师弟是个做大事的,这就是大事,自然是师弟去解决问题,至于我们,都是教书匠,就教书好了。”

未央恨得牙痒痒,怒道:“多好的事情,悄悄摸摸的做不好吗?非要弄的天下皆知,搞的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范纯礼摇头道:“师弟,时不待我,我们虽然还年轻,但是父亲他们,都已经老了,他们有生之年,想要看看天下人都读书识字的盛况,身为人子,身为人徒,这种事情,自然是要我们去做的。

有事弟子服其劳!此乃圣人大道。”

未央无奈道:“师兄,您说说,孔圣人道统仍在,只是山东孔家没了,但是孔庙四时祭祀,从来不缺。

咱们书院虽然厉害,但是毕竟没有能立地成圣的人物,强行推广,只怕让天下人嫉恨,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曾巩无所谓的道:“要想做事,从来都不要怕麻烦,当初你兴建蓬莱,怕过吗?你创建书院。怕过吗?你孤军深入辽国腹地,立下不世之功,生擒辽主,怕过吗?

所以说啊!不要怕,咱们做事,首先站在一个理字上。

大宋亿万黎民,若是有机会,谁又不想读书?你担心的一点道理都没有。

世家大族才多少人,天下百姓又有多少人?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他们了。”

未央翻了个白眼,有气无力的道:“子固兄,好像你家就挺大的,我们家也勉强算是书香门第,书院的那些老头子,哪个不是世家大族出来的?”

曾巩大怒,“此一时彼一时!不能一概而论,要就事论事。

咱们书院辛辛苦苦这些年,培养出来的人才,大多进入了作坊与军中,又有几个进入朝堂之中的?

诸位前辈如此费心费力的,还不是怕重蹈覆辙?当初范相公变法的事情你忘了?

只有后继有人,才能把事情继续做下去,才能继续我大宋的辉煌,让华夏不再受蛮夷欺凌。”

话是好话,也是大话,更是空话。

未央来自后世,都不敢保证自己百年之后,大宋会向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

所谓的继续辉煌,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没有人能看到未来,也没有人能控制未来。

那样的未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是未央愿意为了更美好的未来,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所在的未来,做出一些事情,让这个世界更加的美好,更加的安全。

所以他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那么就做吧!事情总要有人去做,你我不做,也会有别的人去做,晚做不如早做,拿我们就做!”

第378章 挑战

周敦实,又名周元皓,字茂叔,道州营道楼田堡人,人称濂溪先生。

大宋最不缺的,便是神童,周敦实便是其中之一,他今年才三十一岁,此人没有考取科举,景祐三年,郑向依据官衔,按照惯例,可得到朝廷的恩荫,准许一名子弟出来做一名小官。爱之如子的舅舅将这个机会给了他,周敦颐就此当上了朝廷将作监的主簿,就在同一年,周敦颐娶朝廷兵部职方郎中陆参之女陆氏为妻。

大宋是什么地方?非科举入仕,很容易受人非议,而且担任不了主官。

所以周敦实一直做主簿之类的官员,庆历四年,吏部考核,周敦颐得到广泛好评,二十八岁的周敦颐开始了他仕途的第一次升迁——提任南安军司理参军。

庆历六年,周敦颐在担任荆湖南路郴州郡郴州县县令年期间,最突出的政绩是兴教办学。一来郴县,周敦颐就在公务之余,利用旧有的县学兴教讲学。二程的父亲大理寺臣程珦在南安认识了周敦颐,见他“气貌非常人”,与之交谈,更知其“为学知道”,同他结为朋友,冬,升移到郴州的桂阳任县令。

未央面对的第一个对手,便是周敦实。

一般人可能不知道周敦实是谁,但是要说《爱莲说》,周敦颐,肯定是广为人知的。

未央也是苦思冥想了许久,才想起来,这位周敦实,便是周敦颐,只是这家伙还很年轻,还没有作出那篇名传千古的奇文。

而且如今历史的走向已经发生了变化,赵宗实能不能当成皇帝都是个问题,自然不存在避讳的问题,所以周敦实依旧是周敦实。

这家伙也是世家大族出身,而且为人孝悌,甚为严谨,说白了,就是食古不化。

知道自己的第一个对手是周敦实,未央不由叹了一口气,这家伙是北宋五子之一,是宋朝儒家理学思想的开山鼻祖,文学家·、哲学家,所提出的无极、太极、阴阳、五行、动静、主静、至诚、无欲、顺化等理学基本概念,为后世的理学家反复讨论和发挥,构成理学范畴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单以学术而论,这家伙的造诣,不逊于当世任何人,只是吃了年轻的亏,还未形成自己的理念,但是他与二程的爹已经成了好友,二程的表叔,那位提出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张载,肯定也已经结识了。

未央不担心二程,这两个家伙,如今激进的很,对于暨行书院的学说,已经是死忠分子,而且连番历练下来,心志之坚定,远超旁人,如今在书院,也能占据一席之地,声望直逼吕惠卿、苏轼这等妖孽人物。

但是周敦实与张载,一直都是未央防范的对象,他们没跳出来还罢了,如今既然跳出来了,未央自然是不能放过的。

理学流毒千年,虽然有它本身的好处,但是坏处比好处更多,未央断然不能容忍这等学问称雄学术界,这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东西,只有脑子坏了的人,才能想出来这种东西。

周敦实自诩名士,对于未央这种少年成名的,很是不爽,说白了就是羡慕嫉妒恨,认为未央德不配位。

所以早早就递了帖子,约定明日前来拜访。

拜访是假,挑战是真。

所以帖子刚刚进入未府,早有有心人宣扬的满开封人尽皆知了。

周敦实成名已久,乃是真正的名士,只差一步,便能成为大儒。

但是未央呢?在外人看来,他只是个幸进的毛头小子,只是走了运,才有如此高位,而且未央的功绩,大多是军功。

在别人看来,这种挑战,实在是有些欺负人,未央年少德薄,自然是被欺负的那个对象。

所以满开封的文人奔走相告,弹冠相庆,有人甚至预定了各大酒楼的宴席,只待周敦实从未府出来,就要大肆庆祝,至于能不能胜,呵呵!可能吗?就未央?

但是开封的百姓们却义愤填膺。

自从未央做府尹以来,开封府的变化大家有目共睹,不仅仅市场上多了很多食材的问题,界面上干净了,混混们消失了,就连税收都规范了,大家出门都感觉安心许多。

对于这位年轻的府尹,开封的百姓,是感激的,当成了自己人的。

既然是自己人,自然是要维护的,至于文人,他们又算得了什么?能比得上未小府尹的一根指头吗?

所以当文人们定宴席的时候,没少受到刁难,因为商家们,也是支持未央的,不为别的,单单能跟天下集团扯上哪怕一星半点的关系,都足以让他们关着门乐呵三天了。

不过生意归生意,事情归事情,刁难归刁难,总还是要生活的,所以文人们在这场生活的战场上,获得了胜利。

谁让他们有钱呢?这年头,有钱人才是真正的大爷。

“苦也!”未央穿着一身短衣短苦,头上盖着凉毛巾,熊猫儿与赵曦卖力的给他扇着扇子,苏八娘与蔓菁抱着小儿子小闺女在一旁吃着冰淇淋。

蔓菁闻言笑道:“夫君天人之姿,还怕区区一个腐儒不成?”

苏八娘抱着驹儿,哼哼唧唧的道:“不是怕人,是怕麻烦,也怕输了丢人,更怕赢了更麻烦。”

驹儿与虎头两人争夺这一颗黄梨,嗷嗷乱叫,听得未央心头火气,跳将起来,一把抱过来,啪啪啪一顿乱拍。

蔓菁与苏八娘顿时横眉冷对。

“自己没本事,拿孩子撒什么气!”

未央吭哧吭哧的重新躺了下去,熊猫儿与赵曦又抱着蒲扇扇了起来,两个小家伙眼睛亮晶晶的,眼中尽是笑意。

“你们懂什么?”未央愠怒道:“这家伙若是不出意外,以后定然是一代大儒,大宋文脉,千年积累,夫君我是不想毁了这么一个风华绝代的人物。”

未央说的是实话,这年头,他欣赏的人不是很多,周敦实算的上一个,因为未央实在是喜欢那篇《爱莲说》,若是自己把周敦实打击的狠了,这片千古奇文,搞不好就要出不来了。

这可不是好事情。

第379章 仓廪实而知礼节

不管怎么说,周敦实还是来了。

这家伙依足了古礼,让未央很是不爽,因为他根本就不懂事什么意思。

大宋礼节,其实很简单,不过是拱手、作揖、躬身、跪拜等几种罢了。

周敦实偏偏用古礼来寒碜未央,自然是要搏一个开门红,而且这家伙肯定确信,未央不会知道古礼的门道,别说未央,就算是现如今的士人,知道古礼的也并不多。

所以未央第一阵,就很狼狈的丢盔弃甲了。

不过没关系,未央从来都是个遇难而上的性子,这家伙明摆着给自己难堪,自己也不会给他好看。

“承蒙大人厚爱,旭听不才拙言,微末之人,才疏学浅,所言之语多有疏漏,望大人不吝赐教!鄙人感激不尽!”

未央微微一笑,表现出了优雅的风度,他也不说话,提起茶壶,认认真真的斟茶,茶水泛着白烟,白烟袅袅,化作雾气,雾气升腾,化作一条蜿蜒白龙,久久不散。

周敦实眼睛都直了,许久才回过神来。

“大人神技也!”周敦实表现出的风度,绝对是士人的标杆,面对未央可以玩出来的花样,也只是微微失神罢了。

未央心中略为佩服,笑道:“茂叔兄,你我同朝为官,同殿为臣,本无上下高低,就如同这茶水一般,就算升腾为龙,依旧是茶水,终究是要进入你我腹中的,最终有用之物化为身躯所需之养分,无用废物,化作一股浊流而已。

即如此,又何必过于较真呢?”

周敦实恭恭敬敬的接过一杯茶水,浅尝辄止,大为赞叹道:“此茶清雅,实乃下官生平仅见,不知靡费几何?”

未央见他顾左右而言他,自然知道他的意思,当即笑道:“此乃狮峰龙井。”

周敦实闻言,放下茶杯,感慨道:“近些年绿茶盛行,而龙井有五,狮峰,龙井,云栖,虎跑,梅家坞,西湖龙井茶位列中国名茶之首,茶叶“色绿,香郁,味醇,形美”,堪称“四绝”,以狮子峰所产最佳,其色泽嫩黄,香高持久,被誉为“龙井之巅“。

狮子峰东临西子湖,西依五云山,南靠滔滔东去的钱塘江水,北抵插入云端的南北高峰,四周群山叠翠,云雾环绕

该茶采摘有严格要求,有只采一个嫩芽的,有采一芽一叶或一芽二叶初展的。其制工亦极为讲究,在炒制工艺中有抖、带、挤、挺、扣、抓、压、磨等十大手法。操作时变化多端,令人叫绝。品尝时多用玻璃杯或盖杯水温85c冲泡,汤色碧绿明亮,香馥如兰,滋味甘醇鲜爽。

一两茶叶一两金!今日倒是沾了大人的光。”

这都是好话,未央听得正高兴,周敦实突然来了一句。

“可惜那采茶人家,终日种茶采茶,可能一辈子都不能喝上一口。”

未央笑道:“此言差矣,茶农种茶,茶商收茶,茶客品茶。

正如刚刚那条气龙一般,乃是一条龙,缺一环而不可。

若没了这狮峰龙井,茶客缺一极品茶叶,茶商缺一商路,茶农缺一生计。

围绕着狮峰龙井,不知多少人以为活命,就算是最底层的茶农,都能靠着卖茶钱,养活一家老小,供孩子读书识字,给闺女媳妇扯一匹好布,让老父母不再终日操劳。”

这是最简单的经济学知识,周敦实是个一门心思钻研学问的儒者,虽然治下安居乐业,但是也只是安居乐业,说难听点,就是安贫乐道,安于现状。

对于经济这种东西,他哪知道其中的门门道道?原本只是劝诫未央,要以民生为重,不要过于贪图享受,不想反被教育了一顿,周敦实自然是不甘心的。

“大人机变敏捷,下官不如远矣!”周敦实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淡然道:“大人,昔日隋炀帝修运河,导致大好河山毁于一旦,始皇帝穷兵黩武,导致大秦二世而终。

如今我大宋大兴土木,处处言利,就连官吏,都整日里盘算着,如何才能挣到钱。

百姓苦不堪言,大人身为朝廷重臣,为何不劝诫君王呢?”

未央撇了撇嘴,又是这一套,你们就不能玩点别的花样?

“敢问茂叔兄,桂阳治下百姓如何?”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周敦实说的抑扬顿挫,一副淡然的样子,未央不由又撇嘴了,拿《礼记·大道之行》说事,真不要脸。

于是未央终于发飙了。

“桂阳人顿顿有米饭馒头吗?”

“”

“桂阳人顿顿有鸡鸭鱼肉吗?”

“”

“桂阳人孩子都能上学吗?”

“”

“桂阳人都做工吗?”

“”

“桂阳人都有自己的田地吗?”

“”

未央连连追问,周敦实错愕无比。

“这也没有!那也没有!算的了什么安居乐业,天下太平!”

周敦实惶惶然,觉得自己被弄进了一个陷阱之中,偏生这个陷阱自己还看不破,桂阳一副安乐的景象,是他最大的骄傲,如今被人追问,他不由陷入了深思之中。

桂阳人不是都能吃饱穿暖的,孩子也不是都能上的起学的,不是大家都有田地的,就算是做工,也是给别人做工的,街头上的懒汉,也是不少的。

如果这就是天下大同,那么大家都窝在家里睡觉,岂不是更好?

周敦实迷茫了,双眼看向未央,露出问询之色。

未央正色道:“仓廪实而知礼节。

其实这句话可以反过来讲,仓廪实而知礼节。

需知道,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从孩子开始,教育他们一技之长,将来用一技之长反馈国家,也能保证自己一家衣食无忧,岂不是更好?”

第380章 大学问

周敦实面无表情,不为所动,沉声道:“人人言利,人人逐利,非长久之道。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此言一出,周敦实自己就怔怔发呆,未央也呆住了,这句话虽然是老子圣人的话,但是再进一步,就是“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

这句话可就厉害了,后世王阳明龙场悟道,心学横空出世,影响了一个时代,靠的就是这一句话。

不过看周敦实发愣的样子,未央顿时起了恶趣味,当即悠然道:“象棋终日乐悠悠,苦被严亲一旦丢。兵卒坠河皆不救,将军溺水一齐休。马行千里随波去,象入三川逐浪游。炮响一声天地震,忽然惊起卧龙愁。”

周敦实心神大震,只觉往日不明之处,似乎只差一层膜,轻轻一捅,便能想通,但是这层膜,却隔了重重迷雾,怎么也看不透,不由得心烦神乱。

未央心中美滋滋,小样,王阳明的心学,玩的是知行合一,讲究的是实践中出真知,若不是后来发展的歪了,只怕取代程朱理学也是可能的。

这些年暨行书院不遗余力的推崇知行合一,那不是没有道理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暨行书院讲究的是:知行合一,格物致知。

与王阳明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未央也是个懒惰的,只不过把后世阐述出来的思想拿过来用罢了,并没有过多的解读。

只是如今书院已经在几个老头的带领下,发展出了新的学说,这是一种奋发向上的学说,只是还是一株小嫩芽,需要细心呵护。

这是未央所期待的,也是未央所努力的。

他在后世,家里本就是科技方面的顶尖家族,各种资源不缺,一家子的大科学家,都是顶尖的人物,说句不客气的话,就算是国策这种事情,也是能影响一二的。

未央那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跟着爷爷整日里摇头晃脑的谈古论今,对于古今中外的很多事迹,都略知一二,穿越之后,脑子愈发的清晰,对于以前很多的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

比如心学,这是未央所喜欢的学说。

他不喜欢程朱理学,这玩意害人不浅,所以他一直防范着程朱理学的出现。

他收了二程兄弟,相当于干掉了一半的程朱理学,但是没有二程,还会有二张二赵,总有人会率先提出来这种概念。

北宋五子的几位,就是理学的启蒙者,未央自然是清楚的,所以他对周敦实,是防备的,甚至有时候想要直接毁了这小子。

只是上天生一个才华横溢的大才子不容易,所以未央犹豫了很久。

既然不能毁灭,那就改造,所以不可避免的,周敦实被未央带到了沟里面。

心学的思想,是何等博大精深,几乎是集儒家之大成者,不逊于程朱理学,在理学还没有彻底发展起来之前,它的魅力之大,绝对超乎想像。

所以未央寥寥几句话,周敦实就入彀之中,苦思冥想起来。

到了这时候,孰高孰低,已经显而易见了。

当周敦实浑浑噩噩的抱着一本未央修改过的《大学问》走出未府的时候,一帮士人汹涌而至,眼中露出炽热的光芒,上下审视周敦实,想要看看,这位到底胜了没有。

可惜的是,周敦实毫无察觉,双目没有一丝焦距,任由别人问询,却不做回答。

问曰:“《大学》者,昔儒以为大人之学矣。敢问大人之学何以在于明明德乎?”

答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而有所增益之也。”

。。。。。。

周敦实满脑子的《大学问》,自然没有心思去回答他们的问题,他走了不知多久,忽然席地而坐,口中念念有词。

几天过去了,周敦实没有换地方,就算是下起了雨,也没有挪动哪怕一下,只是拿着那本书,看的入神,时而用一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这时候,他输了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士林,士人们对他输了很不满,自然没有人搭理他,就算是有三五好友,努力了一下,见劝不动,也就不理他了。

又过了几天,他的那身素白儒服,都已经遍布灰尘,有些地方,因为撕扯的多了,还破了洞口。

这时候就看出开封百姓的淳朴来了,有人给他一碗白粥,有人给他几个包子,还有几个孩子就见他可怜,给他好心搭了个棚子,避免风吹日晒。

不过这时候,他手里的那本《大学问》,已经换成了《传习录》,当然也是修改过的版本。

《传习录》可比大学问更加霸道,这本书是心学的灵魂所在,只是被未央修改的面目全非,添加了很多暨行书院的思想,但是中心思想还是在的。

。。。。。。

“周敦实在那里坐了多久了?”未央坐在开封府的大堂上,百无聊赖的问身边的田堎。

田堎躬了躬身,笑道:“大人,此人似乎愚了一般,枯坐了七日了。据说连黄狗在他身上撒尿,他都不动弹一下,如此愚人,也配让大人操心吗?”

未央下意识的敲了敲桌面,说道:“不要乱说,这家伙要是清醒过来,世间立刻就会多出一位大儒,将来就算是立地成圣,也是可能的。”

田堎愕然,不知道自家大人为何对这位儒生如此重视,不仅仅暗中托人照拂,而且亲自写书,送过去给此人,这等待遇,天下又有几人有资格?

未央看向门外,目光深邃无比,似乎看穿了时空一般。

区区一个周敦实,原本是用不着他烦神的,但是他还是想验证一下,这大宋的知识分子,是不是都是顽固不化,周敦实是理学的启蒙者之一,若是能落下水来,那是极好的。

未央之所以如此上心,没有别的,因为坊间传闻,张载要来了。

张载不同于周敦实,那是真正的儒家大儒,学问精深,自成一家,不是好对付的。

若是周敦实开悟,未央觉得,以彼之矛攻彼之盾,绝对是喜闻乐见的。

第381章 国丈喜欢什么?

可惜的是未央的算盘落空了,不是谁都能一朝顿悟的,王阳明龙场悟道,那也是机缘巧合,各种机缘,恰好在那一刻爆发,造就了一尊圣人。

那时候的王阳明,正处于黄金年龄,而且底蕴深厚,囊括百家,只差一步罢了。

而周敦实固然才情不凡,但是比起当时的王阳明,还是差了布置一点。

须知文化的发展,是进步的,周敦实毕竟比王阳明早了数百年,自然比不上王阳明。

未央打算生生造就出另一位王阳明,注定是不可能的。

这一日,周敦实眼中精光闪现,豁然起身,回头躬身一拜,踉踉跄跄的向开封城外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就这样?”未央愤愤然的看着王庆。

王庆也是尴尬无比,他自然知道,自家大人在这位周敦实身上,也是费了大心力的,不成想人家醒悟了之后,直接飘然而去,自己等人又不好阻拦。

这就尴尬了,原本以为是一张王牌,谁知道是一枚弃子,搞不好以后还会成为大敌。

未央有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不由破口大骂,“真真是一只白眼狼,得了好处就走,吾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辈。”

主辱臣死,王庆当即梗着脖子,单膝下跪道:“大人,让我去追他,然后”

王庆做了个抹脖子的姿势,未央无奈的看了看王庆,没好气的道:“想什么呢?你家大人就这么点度量?人家既然不愿意,那就让他走就是了?

再说了,你要是宰了他,你家大人一腔热血,岂不是白费了?你给我去找一个这般人物啊?”

王庆讷讷无言。

“去!把程颖程颢两兄弟从蓬莱寻来。”未央吩咐道。

王庆不明所以。

未央嘿嘿奸笑道:“叔叔来了,身为侄子,怎么能不接待一二?两个小家伙如今也算是学有所成,所谓有事弟子服其劳,正是他们表现的好时候。”

王庆恍然大悟,不由竖起大拇指,大拍马屁道:“大人当真是好计策,张载若是来了,自然有两位程公子接待,到时候论战起来,连自己的侄子都比不过,还有何脸面挑战大人,真是绝了!”

未央嘎嘎怪笑,笑的甚是开怀。

你们不是要斗吗?既然小爷不擅长嘴皮子功夫,但是谁让咱徒弟多呢?

于是他索性让王庆,把蓬莱的优秀弟子全部都接来,到时候无论是单挑还是群殴,都能立于不败之地,实在不行作为老师的亲自上阵,也不算丢份不是?

未央躲了起来,不见外客,若有人前来递帖子,一律以未府尹事务繁忙拒绝了。

一时间士人们议论纷纷,义愤填膺。

未央这会是真的在忙,他在忙着选址。

曾巩与范纯仁早早就挑选了几个地方,认为这些地方比较适合做学校。

比较奇怪的是,这几个地方,都是在闹市区,与应天书院有异曲同工之妙。

只是这两个家伙画的地方忒大了些,虽然比不上暨行书院,却是应天书院这等书院的三四倍之多。

开封是什么地方,寸土寸金也不为过,这两个家伙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几个地方哪是钱财能买到的?

最适合的地方,是金明池附近,区区上千亩的地盘,一半属于皇家,一小半属于北海郡王赵允弼,还有一些属于当朝的王公大臣。

这些人,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皇家的倒还罢了,未央的面子,还算好用,再说了,都是为大宋做贡献,皇帝也不会拦着。

北海郡王赵允弼那里也好说,这位老头虽然一直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是是个老好人,只要价格合适,借口合适,也不是问题。

未央头疼的是最后那一块地,那是王张尧佐的地方,这位可不是好惹的,他有个侄女张氏,是赵祯的宠妃,册封为贵妃。

所以张尧佐根本不惧任何人,人家仕途畅通,先升任三司户部判官和副使。提升为天章阁待制、吏部流内铨,历迁兵部郎中、权知开封府,加官为龙图阁直学士,升为给事中、端明殿学士,假假的也够资格称为相公了。

前些日子,张尧佐还闹出了一番事情来。

冯京大家都知道,今年即将大考,冯京乡试第一,会试第一,再加上他一表人才,到了己未开考时,京城都哄传,此科状元必是冯京无疑。这边一传,那边惊动了张尧佐。他让人把冯京请到家,一见面就把一条金带披在冯京的身上,对冯京说:“我一个女儿嫁给了皇上,还有一个女儿,正待字闺中,想许配给你,怎么样?”

冯京一听让自己做女婿,头乱了一下,随即冷静下来。这张尧佐因凭借自己是国丈,恣意妄为,正遭世人唾骂,他认为一个堂堂的士人不能同这类人同流合污。于是,他连忙站起作揖回绝,并立即告辞。

这事就惹恼了张尧佐,正找机会想办法把冯京黜落呢。

不过人家冯京虽然害怕,也不见得真害怕多少,他早得了富弼的青睐,与辅弼的闺女早就琴瑟相合,有意结亲。

当朝相公的女儿,总比张尧佐这个名声臭大街的国丈好一些不是?

对于这么奇葩的人物,未央自然是不愿意打交道的,不过谁让自己看中了那块地呢?

所以由不得未央不尽心竭力的去办这件事情。

作为外戚,张尧佐的官是做到头了,张家也是世家,这些年借着皇帝的东风,着实赚了不少钱,对于钱财方面,也不见得能打动他。

大宋的高层,玩的都是高端的玩意,所以未央思量了许久,终于眉开眼笑的钻到了后院,第二日,王庆跟在他身边,抗着一个大箱子,走进了张家。

未几时,未央眉开眼笑的从张家走了出来,张尧佐竟然亲自出门相送,满脸堆笑的样子,就像是平白捡了一个大元宝似的,满脸的皱纹都笑成了一朵菊花。

未央满心欢喜的回到了府中,把一张地契交给了目瞪口呆的曾巩与范纯仁,挥一挥衣袖,扬长而去。

第382章 北海郡王

“未大人,非是老夫不给你面子,实在是我北海郡王府,都靠着那两间铺面过活,你也知道,宗室条例出来之后,皇家子孙惶惶不可终日,我们王府也是如此。

想必你也知道,北海郡王府身无长物,一向是不沾染世事的,朝廷又断了救济,你要是收了铺面,老夫只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要饭了。”

赵允弼言辞悲切,说到伤心处,还挤出几滴眼泪来,看的未央颇为伤心。

这个老王爷是个安分的主,不像赵允让那般到处惹是生非,也不像其他宗室王爷骄横跋扈,一向治家严谨,当初宗室条例一出,未央让人查过各个宗室子弟的财产,赵允弼说的一点都没错,他们家没有啥经济来源,就靠着这金明池附近的几个蜀锦铺子,还有一家书店维持生活,按照收入来算,只能算是小康之家,实在是让人不忍。

未央一向信奉老而不死是为贼的道理,赵允弼说的伤心,实际上还是想要点好处,这也没办法,谁让人家一大家子人呢?

“老王爷,您的难处下官也知道,您看,您这几家铺面,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左右不过几百银元的事情,只不过勉励支持硕大的王府开销。

您老人家有什么条件尽管提,下官一定为您办妥帖。”

老王爷赵允弼眼中闪过一丝狡狯,转悲为喜,搓着手,局促不安的道:“未大人,你也知道,王府家大业大的,孩子有多,老大固然能继承老夫的爵位,只是剩下的二三四五六,就不可能了。”

未央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老赵家都是种马吗?一个个都这么能生,当然,赵祯除外。

“老夫也不像让你为难,补偿什么的就不需要了,我们王府虽然没落,但是还有些积蓄,只是老夫的几个孩子,实在是让人揪心啊,老夫百年之后,不知道会被人欺负成什么样子呢。”

未央终于忍不住了,“老王爷,您直说就是,下官尽力而为。”

隐隐间,未央觉得自己似乎又弄了一个麻烦上身,不过势在必行,麻烦这种事情,一定是要有的。

“那好,老夫也就不矫情了,老哥哥赵允让有个孩子,就是宗实那孩子,是你的弟子,官家的一双儿女,也是你的弟子,你不好厚此薄彼吧?”

未央闻言,不由为难道:“老王爷,您家的孩子,好像都成年了吧?进学已经晚了。”

赵允弼连忙摆手道:“不晚不晚,我家几个孩子中,老大宗缋老成持重,又有荫封,将来继承王府,自然衣食无忧,其他的几个,如今都在苦读,想着在科考长有些前程。

只有一个老三宗景,让老夫颇为忧心啊。”

未央叹息一声,这个赵宗景,他也略有耳闻,是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年纪不大,与自己放佛,这家伙早早娶了妻子,可惜的是,妻子不知为何,忽然去世,赵宗景不思念亡妻,却在外面看中了一个歌女,两人相好了很久,赵宗景又置办了宅院,把这歌女养着。

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这事终究是让老王爷知道了,一时间搞的满城风雨。

赵宗景也是个烈性子,扬言非此女不娶,两父子谈不拢,赵宗景索性搬出去住了,与那歌女日日相伴,好不快活,气的老王爷要与他断绝父子关系。

听赵允弼一说,未央就知道,老王爷还是心疼儿子,只是没个台阶下,两父子又是一个性子,这才尴尬的僵持了下来,但凡有一个肯低头的,都算不得什么大事。

歌女算什么?赵祯的老子还娶了二婚的呢,母仪天下数十年,谁又敢放个屁?

未央思索了一下,旋即道:“老王爷既然说了,那么下官就不矫情了,小王爷的事情,下官省得了。”

得到未央的承诺,赵允弼乐得眉开眼笑,满天下谁不知道未央的大名,教书育人,那更是一把好手,行军打仗,更是战无不胜,处理政务,更是天下少有,在这等人物下面,何愁没有一个好前程?

未央又道:“小王爷的事情是小事,您既然说了,下官也已应承,那必然是要竭尽全力的,不过一码事归一码事,您失了铺面,只怕日子不好过,下官在开封还有些资产,老王爷若是愿意,明日咱们签署个合同,下官把雅集的一些股份转让给您,给您养老所用。”

赵允弼讶然的看着未央,“二郎啊,我就叫你二郎吧!说起来,这雅集可是日进斗金的生意,比我家的那几家铺面可厉害多了,这你也舍得?”

未央笑道:“钱财乃是身外之物,老王爷若是不想参与雅集的事情,超市那边,利润虽然薄了一些,但是胜在量大,我回头跟国舅爷他们说一声,给您些股份也算是补偿,您看如何?”

赵允弼也不推辞,笑道:“二郎真乃仁厚君子也,既然如此,老夫就不推辞了,那雅集是皇后娘娘的生意,老夫可不想参与进去,你就给我些超市的股份就行了。”

未央点点头,借了纸笔,刷刷刷写了一封信,看的老王爷直牙疼,恨不得代他操刀。

未央的那一笔字,实在是不堪入目。

他叫了王庆,吩咐了一声,王庆带着信就去了。

赵允弼感慨道:“二郎做事,果然不拖泥带水,老夫承蒙照顾,日后若有事,一定尽心竭力。”

未央笑道:“您也不用这样,这天下集团的生意,算起来圣人才是大头,他才是大股东,我们都是在他底下做事的。”

赵允弼悚然一惊,这才想起来,赵祯还真是天下集团最大的股东,他王府一向讲究不沾朝政,如今跟赵祯搅和在一起,岂不是违背了初心?

“二郎,你可害苦老夫了。”

看着赵允弼苦着脸的样子,未央嘿嘿笑道:“老王爷,生意归生意,事情归事情,这不是让您战队的意思,再说了,圣人虽然是大股东,却是不管事的,您不用担心。”

能不担心吗?赵允弼恨不得回绝了股份的事情,但是内心又不舍得,毕竟王府实在是不宽裕,很是尴尬。

第383章 脸上贴金

“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卦六十有四,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程颐程颢二兄弟垂首而立,恭恭敬敬的听着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说着《易经》。

“生在世上,就要尊顺天意,立天、立地、立人,做到诚意、正心、格物、致知、明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张载缓缓道来,对于自己的两个侄子,似乎很是不满,言语之中,语气重了许多。

最后才道:“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

听到这里,老大程颢终于忍不住了。

“叔父,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回天,此乃谬论。

圣人之道,不外乎生养繁衍罢了,所谓道理,都是因此而来。

上古之时,没有文字记述,吾等如何参详其事,终究是凭空臆想。

再说了,子不语怪力乱神,何为天意?终归是后人妄加猜测罢了。”

张载愕然,旋即微怒,“天意人心,此乃古已有之,岂能妄为。”

程颐虽然比程颢小了些,但是却稳重了许多,他拦住了自家哥哥,恭敬的施了一礼道:“近些年书院演习《竹书纪年》,上古之时,也略有耳闻,一味为先人讳,非是长久之计。

未先生尝说:实践乃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时间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先人只说,固然吾辈需要聆听,但是上古之时,无有诗词歌赋,无有文章盛世,有的只是蛮荒,如何等说上古优于现在?

着重当下,才是正理,因为我们活在当下,还会活在未来,却不会活在过去。”

程颢无声大笑,对于自家弟弟的论断,十分满意。

张载不悦道:“暨行书院离经叛道,世人自有论断。”

程颢笑道:“叔父,世人如何论断,吾等不知,但是吾等知道,如何让百姓家里多一些米面布匹,多一些铜元银元,让国家多一些赋税,多一些金戈铁马!”

程颢的话说的极重,张载听得眉头大皱,他心志只坚,远超周敦实,但是一味清谈,自然不及实心用事。

程颢与程颐两兄弟,这些年走南闯北,跟着书院积累了不知多少经验教训,自然知道,大宋如今需要的不是士林清谈之辈,而是真正能做事的人,而他们认为,他们就是能做事的人。

叔父虽然年纪轻轻,就有一肚子的学问,满腔的志向,但是却已经是老儒、腐儒,他们就有些看不上了。

张载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程颐幽幽拦住了他的话头。

“叔父是想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天地本无心,但人有心,人的心也就是使生之为人能够秉具博爱济众的仁者之心,和廓然大公的圣人之心。实则,恻隐之心,就是不忍人之心。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故“往圣”者,孔子、孟子所代表的先儒也;“绝学”者,孔孟先儒所弘扬之道学也。

“开”期待之谓。“为万世开太平”,实现文化理想,民胞物与,全体归仁。”

张载悚然而惊,这四句话,是他最近悟得,并未现世,自家的两个侄子,从何得知?而且论述的如此详细,与自己的思想隐隐相合,莫非这就是上天警示吗?

程颐继续道:“叔父,您的思想,不可谓不惊天动地,宛如春日惊雷,足以令万物萌发。

可惜的是,您虽然能悟得这思想,却不能悟通这思想,这就是关键所在了。”

张载面色肃然,“请指教!”

请指教!多简单的三个字,对于张载这个名动天下的大才子来说,说出来很困难,更何况是对自己的后辈?

所以程颐也正色道:“叔父自然是一心谋国的,只是谋国之论,并非谋国之法。

当今大宋积弊重重,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让大宋百姓安泰,国家太平的,需要的是真正的方法。”

张载没有说话,只是面上的表情极为严肃,听得极为认真。

程颢接着道:“所谓谋国之法,自然要改变祖宗成法。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一味的抱残守缺,不知变通,只能是慢慢沉沦。

自启开皇朝之先例,家天下已经绵延数千年之久,时间证明,这是正确的。

但是兴衰轮回,总是也避免不了,何也?

儒家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外是辅佐贤明君主。

但是贤君百年难得一遇,偶尔一现,便是强横无比的角色,譬如始皇帝,譬如汉武帝,譬如唐太宗。

陶渊明说不为五斗米折腰,为何?只因为当权者不够贤明罢了。

但是若是当权者足够贤明,还要他做什么?

为臣者不知为国尽忠,为民尽心,反而只顾着自己的一点清誉,实在是不值一提。

叔父说书院离经叛道,离的是谁的经,叛的是哪家的道?

老子圣人之前,谁为圣人?孔夫子之前,真的就万古如长夜?

脸上贴金罢了!”

程颢的话,简直就是一顿雷霆加闪电,雷的张载外焦里嫩,惶恐不安。

这是何等大逆不道的话,这是何等惊世骇俗的言论,若是暨行书院出来的都是这种人,大宋还有未来吗?听说这兄弟二人在书院不过是中上之姿,那么那些妖孽般的人物,岂不是都是恶蛟一般的存在,轻易间就能翻云覆雨,置天下于险地。

但是为何自己竟然隐隐间觉得这话是对的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张载愕然无比,眼神空洞。

第284章 女帝可否?

人有万千,事分万般。

张载经过瞬间的犹豫,转瞬间心志又恢复了过来,眼神之中透出一种坚毅。

“歪理邪说,离经叛道!”

张载毫不客气的指责道:“上古圣人,仁心仁德,岂能妄自揣度?圣人之道,乃是大道,岂能改弦更张?暨行书院到底教了你们些什么东西,把你们教成了无君无父之辈。”

程颢依旧恭恭敬敬的道:“圣人之道,也要让百姓吃饱穿暖,百姓日用,才是圣人之道,若是能让百姓能读书识字,那就更好了。”

张载冷笑,笑的极其愤怒,极其冷漠。

“未央是不是认为,你们过来挡住我,我就不会去找他?或者说,他自认不学无术,不敢论战?”

程颐笑道:“叔父说的哪里话?未先生天人之姿,绝世之才,吾等书院学生恨不得日日陪伴在身边,聆听教训。”

张载笑道:“两位贤侄,想来在书院学了不少东西,不知算不算未央的弟子?”

程颢摇头道:“书院没有师徒弟子那一套,如果硬要说,无论是滕山长,还是晏相公或者范相公,就连醉翁,都时常给我们讲课。

至于未先生,近些年讲课少了,当年先生在书院之时,我们也常听课,只是先生并未收弟子,如果说弟子的话,如今先生的弟子,只有一位曦公主罢了。”

张载哼声道:“放着好好的未来帝师不做,偏生去教一位公主,不过是巧言令色之辈罢了。”

二程闷不吭声,对于先生的决定,他们还没有资格置喙,只是书院也早有猜测,为何先生放着好好的皇子不教,甚至扔在了书院不管,偏生对公主极为上心,俨然入门弟子的待遇,让人实在是想不明白。

帝师何等尊贵,一旦皇子登基,那必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以先生的本事,将来进入政事堂,成为首相,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但是偏生先生就似乎放弃了皇子,这让很多人都大跌眼镜,更有不知多少鸿儒摩拳擦掌,打算争得这一位置。

最诡异的是,皇帝也不发话,先生也不发话,似乎皇子的教育问题,就这么放下了。

事情诡异的令人心惊,但是当事人却跟没事一般。

张载嘿嘿笑道:“莫非未央想弄个牝鸡司晨出来?到时候乾坤颠倒,天下大乱,你们书院,还真就看着吗?”

二程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所以说,这姜还是老的辣,张载说的话虽然有僭越之嫌,让人听了去,只怕会惹来大祸,但是这是人家家里,所谓法不传六耳,叔侄三人,自然没有人会说出去。

程颢恭敬的施礼道:“叔父,您有您的道理,我们有我们的道理,还是那句话,就让时间来检验这一切。”

张载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两兄弟退了去之后,他怅然的坐在椅子上,半天才直起身,幽幽道:“是非曲直,又有什么关系?总归是争执一场,做事不可做绝,偏偏你们做事太绝,为了天下文脉,为了孔孟道统,有些事不可不做。”

。。。。。。

“这事完不了。”未央躺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的得意学生,笑道:“不过也没关系,你们叔父受了你们刺激,短时间内倒是不会来找我麻烦了。”

程颢笑道:“莫非先生是真怕了不成?”

“讨打!”未央勃然大怒,“我怕他?你们先生我只是怕麻烦,今日一个明日一个,何时是个头?你们先生我又不是糕点,蚊子多了不烦啊!”

二程憋住了笑,忍得很是辛苦,先生就是先生,只是怕麻烦罢了。

“好了,既然事情了了,你们就不要回去了,从今日起,你们都跟着子固还有尧夫先生一起筹备新书院的事情。”

程颐笑道:“顺便帮先生把那些找事情的家伙挡回去?”

“哈哈哈”

未央笑的极其快意,极其开心。

得英才而育之!有事弟子服其劳!

真乃快事也!

八月的蝉鸣,似乎也急促了许多,贪婪的在最后的时光,多叫几声,免得过几天就没了机会。

院子里,两个大孩子,带着三个小孩子,正在骑矮马,逗滚滚,玩的不亦乐乎。

未央看了看几个孩子,对二程笑道:“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是终归是你们的。”

二程赧然,程颐无奈道:“先生,咱能不能勤快些?您老人家今年还不到二十,比我们兄弟也大不了多少,何必整日里逗狗遛猫的。”

话音未落,两只毛茸茸的小家伙来到了未央的脚底,汪汪汪叫了两声,趴在未央的脚边很是殷勤。

未央顿时眉开眼笑,抱了起来。

这是两只金毛,一只是金色,一只是罕见的白色,这可是未央不远万里从苏格兰那边弄来的,很是喜爱,不必对滚滚的疼爱少了。

两只小家伙才不到三个月,最是蠢萌可爱,而且待人极为和善,比滚滚那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可惹人喜爱多了。

这不,两个小家伙一人抱住了二程一条腿,汪汪汪的叫着,二程的心都化了,低眉顺眼的抱了起来。

未央嘿嘿笑着,你们哪里懂得,这世间的事情,再重要,也没有活着享受重要,至于其他的,都是为了这些顺带做的事情罢了。

“你们俩小心点,这两个小家伙,咱满大宋就两只,先生我还指着他们开枝散叶呢,若是磕了碰了,我饶不了你们。”

二程嘿嘿一笑,他们知道先生的性子,家里的这些滚滚狗儿什么的,跟家里的孩子也差不多,哪里敢怠慢了?而且两个小家伙实在可爱,他们也很是喜欢。

未央看了看赵曦,忽然说道:“你们说,要是女子登基为帝,是不是真的不是好事?”

二程悚然一惊,几乎没抱住两个小家伙,差点摔倒在地,惊慌的看着自家先生,不知是何意。

未央不耐烦的挥挥手道:“随口一说,你们慌什么?去休去休!”

二程连忙告退,互视一眼,决定今天的事情,埋在心底,绝对不对外吐露半个字。

第285章 画圈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这一套是华夏封建社会独有的玩意,是儒家思想的变种。

不可否认,这种思想统治了华夏数千年,自有他的一番道理。

但是时代是进步的,社会是发展的,老祖宗的东西再好,那也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之下,诞生的特定的东西,不见得会适合所有的情况。

比如大宋,随着科技发展,已经走出了传统农耕社会的生产形势,慢慢的形成了高效率的工商为主的行业。

再加上未央这些年不遗余力的引进外来的种子与食材,大宋虽然人口增长迅速,但是吃饭的问题,还不算难解决。

还有就是交趾安南等地的大规模土地买卖,成为了大宋的粮仓

这是未央所乐于见到的,农耕社会固然稳妥,但是对于国家来说,未必就是好事情,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子民过多,必然会导致资源紧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现在不同了,自家粮食不够,买就是了,反正大宋有钱,这些年的基础建设,让大宋南北交通便利,无形之中,缩小了南北的差距,大家有了抱团取暖的机会。

未央拿出了一副地图,在大宋周边写写画画,未珩、未玱与赵曦三人陪着他,干这种枯燥的事情,一点都不觉得枯燥,反而展现出了无以伦比的耐心。

未央画的地方,都是矿物产地,无论是金银铜铁锡,还是煤炭石油,都在他的考虑范围。

科技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是能源的问题了,这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在太阳能核能没开发出来之前,这是不可避免的问题,而太阳能与核能,未央实在是无能为力,他就算是再厉害,那种精密到令人发指的仪器,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做出来,这不科学。

不科学的事情,未央自然不会做的,所以他开始着手能源问题了。

大宋如今已经发展到了一个临界点,民间的财富,已经达到了一种巅峰状态,就连国库内,也已经堆满了金元、银元。

当然,大部分都是倭国贡献出来的,谁让他们那边多金银呢?

大宋金银矿产实在是太少,只好去找找邻居家,看看储备了。

未央谋划了这么些年,自然在倭国楔下了钉子,源源不断的为大宋输送新鲜的金融血液。

至于倭国那边的反应?呵呵,他们忙着内乱,这会拿着大宋淘汰的武器装备,正在窝里横,哪里有空理会大宋?不知不觉间,大宋就彻底操控了倭国的形势,而负责这一切的,是潘家的潘允。

赵曦看的很认真,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就是很认真,比未家兄弟,认真了无数倍,一丝一毫都不愿意放过。

未央很满意,他认为赵曦若是男儿身,那赵宗旭,不会有一丝半点的机会。

与赵曦相比,赵宗旭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如今在宫里已经被爱子心切的曹皇后宠溺的不成样子,未央甚至连问都懒得多问一句,虽然赵宗旭是他名义上的弟子,未央就像是遗忘了一般。

“师父,您这是打算对外用兵吗?”赵曦双眼放光,闪烁个不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未央笑道:“曦儿,你觉得咱们现在适合用兵吗?”

赵曦想也不想的道:“如今西夏与辽国正在打仗,大理、倭国、吐蕃、高丽等地,远不是我大宋的对手,弹丸之地,不提也罢。

只是师父原先说过,大宋如今重要的是内部,而不是对外,所以曦儿也不敢肯定。”

未央点点头,看了看未家兄弟,说道:“不错,暂时不宜用兵,但是并不代表以后不会用兵,我大宋日进兵锋日盛,而外面的那些家伙实在是有些不安分,灭了也就灭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他们的国境内,实在是有些好东西,这是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要拿过来,变成我们自己的东西。”

变成自己的东西,自然是要把别的国家变成自己的国家。

赵曦不由向着那副地图看去,倒吸了一口凉气,未家兄弟也同时发出了抽气的声音。

太大了,实在是太大了,是现在大宋版图的十倍有余。

就算是秦汉,就算是盛唐,也比不得这张地图圈下的范围。

未家兄弟有些茫然,反而赵曦有些雀跃,有些兴奋。

都说远迈汉唐,但是汉唐故土,也没有多大,在这张地图上,也不过是安居一隅罢了。

师父不愧为是师父,这胃口就是大,若是真的打下这么一片疆土,大宋将是古往今来第一强国,无可争议,自己父皇的名字,将镌刻在史书之上,永垂不朽。

“师父,难度大吗?”赵曦心神荡漾的问道。

未央笑了,笑的很是诡异。

“难度大又有什么关系?反正这是个目标,只要实现一半,都足以光耀千古了。

再说了,这事自然是有人去做,难不成还让你我师徒亲自去做不成?”

赵曦嘿嘿的笑了,跟未央如同一个音调一般。

未珩很想逃离书房,他觉得这师徒二人已经疯魔了,至于未玱,他虽然早慧,毕竟年纪太小,自然不懂的这是啥意思,只是一个劲的跟着父亲傻笑。

入夜,赵祯面前就出现了一副与未央那副一模一样的地图,甚至连圈圈画画的地方,都一般无二。

赵祯眼睛冒着精光,看了半晌,才喟叹一声,看了看身边一脸无所谓的赵宗旭,不由心中烦闷。

“皇儿,你可认得这些地方?”

赵宗旭闻言,一脸骄傲的道:“孩儿自然是认得的,在书院的时候,先生教授过地理知识,孩儿对天下山川地理,有些研究。”

赵祯眉头微皱,继续道:“那你可知这些圈画了的地方,有什么玄机?”

赵宗旭愕然,看向地图,内心虽然有些不屑,但是依旧老老实实的道:“孩儿不知,不过倭国那边的银矿,孩儿倒是知道一些。”

赵祯不再问话,只是看着地图,却想道,看来还是得未央教导一二才行,不然连这些地方的深意都不知道,这皇帝当的也没啥意思。

虽然他自己也不懂,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286章 红酒与火锅

大相国寺是个好地方,开封的人,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王公贵族,凡事有点事情,都喜欢来这里求个平安。

但是今天,大相国寺竟然封寺了,让前来求平安的人们很是惊诧。

要知道大相国寺建成以来,从未出现过这种事情,就算是皇帝亲临,百姓们也能在一旁一睹皇帝风采。

到底是什么事情,如此兴师动众呢?

只是因为,一个少年人,正在大相国寺里喝酒吃火锅。

酒是葡萄酒,锅是牛油火锅,放了红红的辣子,还有一盘盘新鲜食材,鸡鸭鱼不缺,牛羊猪不少。

在大宋乃至全天下名头最响亮的寺庙了敢喝酒吃肉,当今世界上还真没有几个人敢。

未央自然是敢的,跟着他来的未珩与赵曦却不敢,只是无比震惊的站在一旁,看着未央吃的满嘴流油,大汗淋漓。

了元和尚一脸无奈的站在一旁,邵雍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不以为意,也是,道家又不禁荤腥,人家是个酒肉道士,与和尚还是有区别的。

“两位大师不来点?”未央招呼道:“这辣椒可是我家独有的,现在世面上不多,最是热辣,还有这鱼,乃是深海金枪鱼,最是美味,这黄瓜也是刚下架的,最是爽口。”

了元翻了个白眼,心想,您倒是吃的爽快,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佛门清净之地,都被你弄成啥了。

邵雍嘿嘿一笑,径直坐下,夹起一片鱼肉,随意涮了一下,送入口中,慢慢品味,许久才睁开眼睛,意外的道:“竟然是河豚!”

未央笑道:“春州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鲀当是时,贵不数鱼虾。

自古以来就有拼死吃河豚之语,但是河豚肉质鲜美,入口难忘,乃是世间一品绝味,若是不能吃一口,岂不是遗憾终生?”

邵雍来了兴趣,又换了一盘子鱼肉,细细品味,大赞道:“这就是金枪鱼吧?不逊于河豚之美味。”

未央看了看一脸漆黑的了元,无所谓的道:“这金枪鱼体形较长,粗壮而圆,呈流线形,向后渐细尖而尾基细长,尾鳍为叉状或新月形,以此得名。

咱们吃的,是金枪鱼之中的极品,唤作蓝鳍金枪鱼,这玩意少见的很,就算是最具经验的渔民,一年也不见得能捕捉到一只。

今年我可是花了大价钱,提前了数月开始准备,才弄到这么一只,道长好口福啊。”

邵雍这会满嘴都是美味,哪有空说话,筷子翻飞之间,直呼过瘾。

了元翻了个白眼,无奈的看向蔚蓝如玉的天空,心想若是佛祖有灵,只怕这两个酒肉之徒,这会该去佛前请罪了。

不过佛祖总归是不会现身的,大相国寺的和尚,那也是噤若寒蝉的。

当初未央大闹大相国寺,把人家的住持都给弄没了,今天人家过来喝一顿酒,吃一顿火锅,谁又敢说一句话?

这顿饭吃的时间很久,足足持续了一个时辰之久,未央与邵雍觥筹交错,你来我往,好不快意。

吃完火锅,未央擦了擦嘴,看了看四周若隐若现的光头,对了元道:“都叫出来吧,我有事交代。”

了元无奈,对四周招了招手,那些光头顷刻间汹涌而出,在阳光下显得别有一番趣味。

未央轻咳了一声,说道:“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这句话送给你们,既然老师走错了路,那么咱们就不要继续跟着走了。

大相国寺偌大的名头,也不能就这么没了,但是从今往后,寺内的规矩,要变一变了。”

众光头哗然,了元大怒,“未大人,真是岂有此理。”

岂有此理,那就是没理,就是无理,就是不讲道理。

未央对了元印象不错,而且传说中,这位是自己小舅子未来的至交好友,自然另眼相待。

“了元啊!”

“啊?”了元“啊”。

“你改名字吧,从今而后,你叫佛印,便做个大相国寺的住持吧。”

“啊?”了元“啊”。

“啊!”众光头惊。

未央不耐烦的道:“听不懂还是怎地?大相国寺总不能一直没有主持,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香火总要收拢,僧众总要教育。”

了元愕然无比,旋即惊醒,无奈道:“未大人就算是这样说,但是佛门自由规矩,而且大相国寺的住持,需要朝廷册封,有金书玉册,岂能私相授受。”

未央想了想,说道:“佛门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你告诉那些秃驴,除了你,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一双,我杀一双。

至于金书玉册,过些日子自然有人送来。”

“啊!”众人大惊失色。

邵雍双目精光闪烁,明灭不定,他很肯定,这位小未大人,对于佛门的现状不满意了,打算强行插手。

于是他很是感慨,还是道家的老祖宗有先见之明,走的是高端路线,玩的是子虚乌有,再加上蓬莱一脉,道家也算是其中之一,无形之中就有了些优待,少了这些劳什子事情,不然以这位的做派,只怕道家也不能幸免。

了元,哦不!现在是佛印了,他无奈的点了点头道:“即如此,我接了就是,只是还请未大人以后多多照拂,手下留情。”

未央心情大好,站起身来,目光看向极远处,神思悠然。

过了许久,他才说道:“人需要一个精神寄托,所以才有了佛门道家,但是精神寄托,毕竟是虚假的玩意儿,既然已经存在,那么久可以继续存在下去。

只是你们做好你们的泥胎雕塑就好了,何必插手红尘之事?佛祖讲究清心寡欲,道祖讲究太上无情。

我觉得很好,既然很好,那就不要改变了,大家按照自己的路子走就是,既然路子错了,那就改过来。

佛印,你把这话原原本本的给你们佛门的那几位大德说一下,尤其是灵隐寺那边。”

佛印面色大变,灵隐寺是江南名寺,如同大相国寺在北方的地位一般无二,甚至还要高出不少,而且做的生意更大了不知多少。

他心中知道,未央一直自称“我”,而非本官,给他留了三分薄面,但是若是佛门不就坡下驴,这三分薄面,立刻就会成为催命阎王。

第287章 七宝琉璃

佛门势大,在这个时代,可谓是遍地开花,无论是辽国西夏,还是大理高丽,就连吐蕃这些地方,都对佛教极为崇拜,甚至有些人不惜举家相投。

这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寺庙那些和尚,坐拥无数财富,却不事生产,导致国家财富不断缩减,这也是未央出手的原因。

前些年未央已经把寺庙的田产收归国有,财富抄了一笔,但是这不妨碍人家继续忽悠,就以大相国寺来说,这还是未央亲自盯着的,不过是一年没看,又聚拢了大批的田产金银。

所以未央来吃了一顿火锅,喝了一顿美酒,说了几句话。

至于人家听不听,未央就不管了。

他起身,来到了佛像前,这是一尊释迦摩尼像,也就是佛祖,金光闪闪,在阳光下让人不可逼视,他上前轻轻的敲了敲佛祖的脚趾头,顿时满院光头面色大变,佛印更是惶恐无比,他猜到了这位未大人的心思。

果不其然,未央叹息道:“何其广大也!”

佛印面色数变,张了张嘴,最终没有说出话来。

未央笑道:“琉璃大佛也是佛,佛门七宝金、银、琉璃、珊瑚、砗磲、赤珠、玛瑙,琉璃排在第三位,可见佛祖是喜欢的。

既然佛祖喜欢,那么金银这些阿堵物,就不要拿到佛前了,免得佛祖看了碍眼。

我觉得琉璃不错,又漂亮,又华贵,实在是不二之选。”

佛印再也坐不住了,当即上前道:“未大人不可,佛祖至尊,岂能亵渎,若是毁了佛像,只怕佛祖降罪,天下不稳,就算是善男信女,也不会同意的。”

未央闻言,不悦道:“佛在心中坐,礼佛信佛,求的是一个心安,只要心中有佛,何处不是拜佛?何必搞的这般张杨?

佛祖菩萨,皆不以法身降临世间,乃是唯恐法身惑人,引诱世人去信,本就是佛祖反对的。

既然如此,佛祖必然是反对铺张浪费的。

这一尊佛像,是怕要花费数十万贯,金银铜且不说,但说这造像的手艺,就非同一般,乃是大匠所为。

大匠是何等宝贵,是我大宋的财富,岂能拘于佛门?

以我看来,不如以七宝琉璃作为佛祖造像,以示对我佛之尊敬。

蓬莱擅长这方面的事情,回头我差人把造像送来就是,保证把大相国寺点缀的如同西方极乐世界一般,华美华贵。”

未央张口闭口都是为了佛门着想,但是大家都知道,这家伙就是对佛像起了心思。

天下寺庙何其多也,如今大宋如此繁荣,寺庙的造像,大多是以金银铜铸造,以彰显对佛祖的虔诚之心,若是收拢起来,必然是一笔惊天的财富,任谁也不敢小视。

只是未央这样做,真的就是无法无天了。

邵雍憋住了笑,不由想到到处未央承诺为道门建造一座水晶宫的事情,水晶宫自然是建成了,如今成了道门圣地,远在蓬莱,美轮美奂,让人流连忘返,只是那个造价,实在是便宜,谁不知道如今大宋的琉璃,被未央卖的满大街都是?就算是造个十座百座的水晶宫相国寺,人家也是有能力的。

佛印脸红不已,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他深研佛经,自然知道佛经之中的种种记载,佛祖是什么人,谁又敢轻言,但是绝不铺张浪费,那倒是扯淡了。

当年向时众比丘圣僧下山,曾将此经在舍卫国赵长者家与他诵了一遍,保他家生者安全,亡者超脱,只讨得他三斗三升米粒黄金回来,佛祖还说他们忒卖贱了,教后代儿孙没钱使用。

可见佛祖讲经,也是要收钱的,而且收的不少,比丘圣僧给舍卫国赵长者家念了一卷经,只收了三斗三升米粒黄金,他还认为收少了,那么,请佛祖本尊讲一次经,要花多少钱呢?要听如来讲经,可不是一般人能付得起账的。

所谓佛门清心寡欲,那就是扯淡。

未央抓住痛脚,死不撒手,佛印总不能说,咱佛门就是收敛钱财的吧?这样岂不是更落了下乘,授人以柄?

只是佛门众大德如何说,这就不知道了。

佛印甚至能预感到,不久的将来,佛门必定会发生动荡,必定与未央直面冲突,只是佛门刚的过未央吗?

佛印是一点自信都没有。

赵曦与未珩如同金童玉女一般,紧紧的跟着未央的脚步,把未央的话丝毫不漏的听了去。

饶是他们跟随未央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也被吓傻了。

赵曦不由心中暗惊,师父就是师父,连人家庙里的佛祖都不放过,当真是雁过拔毛啊。

未珩却另有一番心思,家里面几个当家的都信佛,比如他母亲杜纤云,还有两个小婶,都是信徒,虽然不是很忠实,但毕竟是信徒。

如今叔叔竟然打算把佛门一网打尽,只怕不仅仅外面有压力,后宅也不安稳啊。

两个小家伙互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未央走了一路,看了一路,说了一路。

每句话都让佛印心惊胆战,恨不得上前捂住未央的嘴巴,一刀砍了算了。

这家伙实在是太狠了,竟然连信徒烧香的佛鼎都不放过,好在没有太过分,答应留一尊大鼎,不然佛印真是欲哭无泪了。

邵雍在一旁也是听得心惊肉跳,都说未央未二郎为人狠辣,栽在他手上的高官相公都能凑成一个小朝廷了,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对方外人士,这家伙更狠,甚至可以说是毫不留情,似乎他本人对方外人士没有任何好感一般。

不过好在道门对未央一向大力支持,也不参与那些劳什子的朝政,一个个都是清修的主,跟未央是一个战壕的,不然只怕道门也逃不过这一劫。

饶是如此,邵雍也暗自决定,稍后一定把此事原原本本的向道门的几个老头子通报一下,让他们收敛一些,毕竟道门败类,也有不少,香火鼎盛的地方,甚至不逊于佛门,万一落在未央的眼里,那可就糟了,还是早早打算的好。

第388章 韩琦的路

韩琦身着黑色铠甲,背后披风猎猎作响,一杆大旗迎风飘扬,极其嚣张,极其张杨。

他对面不过十里,便是夏辽战场,两国大军正在进行小规模的会会战,血肉相搏,喊杀之声震天,你生我死的局面,让人热血沸腾。

他身边,是自己的二弟韩琚,也是进士及第,只是自家哥哥如同发配一般来到了西北吃沙子,他又能好到哪儿去?第一时间就递了奏表,跟随自己的哥哥,做了个行军长史。

“大哥,风大,还是回去吧。”

韩琚自然知道韩琦的心思,立功这种事情,毕竟是急不得的,朝廷有方略,严令各路大军不得冒进,违令者斩,谁敢怠慢?

要知道,不杀士大夫这句话,已经成了一句空话,这些年死的士大夫还少了?

所以韩琚不认为自己哥哥若是违了军令,会如同以前一样,不了了之,反而会授人以柄,以后绝不会有好果子吃。

韩琦叹息一声,惋惜的看了一眼战场之上,闷声道:“如此大好局面,不趁火打劫,不知何日才会有这般机会。”

韩琚苦笑道:“大哥,论起用兵,你自然有些本事,但是比之王老相公如何?比之狄大帅如何?更何况那位用兵如神的未二郎,既然他们都说按兵不动,咱们何必自找苦吃?”

韩琦郁闷的几乎发狂,想他堂堂相公,枢密副使,如今竟然沦落至此,而且被按在这里,动弹不得,实在是让他难受。

“畏首畏尾,岂是大丈夫所为!”韩琦训斥道:“王老相公毕竟老了,狄青那小儿一向与我政见不合,至于未央那个妖孽,向来胡作非为,我看大宋在他们手里,早晚会国破家亡。”

韩琚大惊,连忙低声道:“大哥慎言!”

韩琦发泄了一通,自知失言,他冷冷的看了看身边的人,那些将士尽皆面色严峻,目不斜视,好似没听到一般。

这都是他的家将,值得信任的人,自然没有问题。

但是小心无大错,韩琦郁闷的策马而回,返回了大营之中。

韩琚叹了口气,紧随而去,心中想到,自家大哥这些年大战连连,连战连捷,收复了数州之地,朝廷竟然还没有宣调大哥回京,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按照常理来讲,大哥的功勋,都足以封爵了,为何竟然毫无动静,莫非某些人真的能一手遮天吗?

回到大营,韩琦卸了甲,闭上眼抚摸着一杆精致的长枪,长枪枪管黝黑,膛线精准,边上放着一盒子子弹,闪烁着黝黑的光芒。

韩琦早就熟练了热兵器,自然知道长枪的威力,军中的大炮,也是他攻城略地的依仗。

都说他韩琦收复故土,立下不世之功,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若是没有皇帝与未央的全力支持,只怕他会被西夏按在地上摩擦。

所以在很多人想象中的荣归没有来临,韩琦一点都没有抱怨,他反而盯着西夏,如同一只恶狼一般,打算狠狠的撕下一块肉来,到时候,他韩琦功勋之大,自然没有人敢于小视。

携威而归,就算是未央,也不敢拿他怎么样,这就是韩琦的想法。

。。。。。。。

“韩琦倒是很有想法。”未央笑眯眯的放下奏表,无可奈何的道:“陛下,当初让韩琦去西北,是臣极力促成的,如今看来,臣的选择没有错。”

赵祯换了一个舒服点的姿势,享受着难得的休闲时刻,淡然道:“韩琦是个能干的臣子,只是有时候想法太多,所以才屡屡被你压制,如今在西北也算是为国立功不小,你为何还按着他不放呢?”

未央嘿嘿笑道:“事情这种事情,总要有人去做,有人适合做官,有人适合做农民,也有人适合做领军大将。

韩琦这种人,虽然脑子不好使,但是对付西夏足够了,有他在西北,大宋就少些压力,如今咱们的计划已经到了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只要达成,就能放手大干一场了。”

赵祯哈哈大笑,似乎这些日子里的郁闷,在这一场大笑之中,尽数释放一般。

“好,只要你所谓的普通教育能真的实现,朕就陪你拼一场。”

未央认真的说道:“陛下,是普通义务教育。”

赵祯愕然,旋即又笑了起来。

老陈琳知趣的弄了一瓶御酒,倒了两杯,给这君臣二人。

二人举杯,一饮而尽,未央咂摸了一下嘴巴,顿时大怒,“好你个老陈,竟然给陛下喝掺了水的假酒。”

老陈琳委屈无比,赵祯挥了挥手道:“瞎发什么脾气,这酒中掺水是我让他们做的,蓬莱进贡的美酒太烈了,朕喝不惯。”

未央无语,但是也不想喝假酒了,随口道:“陛下早说就是?臣近些年酿了些葡萄美酒,最是适合养生,回头给陛下弄个十桶八桶的。”

赵祯乐了,“那感情好。”

未央的酒,自然都是好酒,这一点赵祯很是确信,这些年从未央手里出来的东西,就没有凡品,就算是一件普通的物事,出自未央的手,也能多出一种莫名的价值出来。

这里是皇宫,未央自然是不能留宿的,在他看到了赵祯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果断告辞而去,留下目瞪口呆的赵祯。

“宗旭就这么不值得培养?”赵祯幽怨的说了这么一句。

陈琳不知道该如何接皇帝的话,因为他能看出来,未央对皇子似乎很不满意,无论是从放在蓬莱,还是之后回来,连一句话都没有问过,都表现出了,未央对这位集万千宠爱与一身的小皇子,似乎没有任何兴趣。

人家连未来帝师都不想做了,还在乎什么呢?

“官家,未大人既然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官家也不用着急,小皇子毕竟还小,过些年长大了些,知礼了些,未大人自然会回心转意。”

赵祯幽幽的道:“他是什么人,我比你清楚,只怕宗旭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入他的门下了。”

陈琳默然,沉默的退入幕后。

第389章 秋夜

未央出了宫,没有骑马,也没有坐轿,王庆跟在他后面,两人晃悠悠的走了一段路,来到了金明池畔。

如今这里已经开始动工,偌大的工地上,不分白天黑夜,干的热火朝天。

未央怅然的看向那巨大的工地,喃喃道:“万般事情,总是这么难做。”

王庆闷不吭声,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他知道,自家大人做的是好事,于国于民,都是好事情,虽然总有人暗中阻挠,但是自家大人却从未有过一丝的犹豫,今日大人是怎么了?竟然还感慨了起来?

未央感慨了一句话,便伸了个懒腰,继续前行。

回到府中,坐在院子里纳凉。

不大会,太阳悠悠然西沉而去,未家的家眷们伴着笑声欢呼声,从外面蜂拥而至。

路过未央的时候,发现未央已经快睡着了,杜纤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她们就悄无声息的回到了内宅。

过了一会,苏八娘拿了一把大扇子走了过来,给未央扇风。

又过了一会,蔓菁端了茶水糕点过来,在一旁等待着。

未央眼睛都没有睁开,烦闷的道:“有什么话就说。”

苏八娘与蔓菁看了看对方,蔓菁无奈开口道:“夫君,您这次进宫,没有承诺什么吧?”

未央唉声叹气的说道:“还能承诺什么?总归是那么一摊子烂事。”

苏八娘笑道:“圣人夫妇看不清夫君的深意,是他们没眼光,既然他们自己把烂摊子收回去了,夫君就不用再担心,左右是他们自家的事情。”

蔓菁也笑道:“就是如此,总不能啥事都让咱家去做,别人家都看着,不说其中的劳累,人家眼热的时候,咱们总不能把人家的眼睛挖了去不是?如今正好乐得清闲,这帝师,谁爱做谁做去,咱家不需要这些虚名。”

未央恼道:“帝师不帝师的,我倒是没有兴趣,只是皇子未来是太子,乃是国之储君,为何他们如此着急?现在年纪还小,还能纠正,若是身边围了一堆腐儒,再加上一些小人,只怕后果难料。”

蔓菁冷笑道:“就让他们争去吧,咱们没必要趟这趟浑水。”

苏八娘忧虑道:“圣人春秋鼎盛,皇子就有人惦记上了,只怕是为了将来布局,咱们就不做些准备?”

蔓菁笑道:“姐姐,论起相夫教子,咱们家你是第一,但是论及政治嗅觉,咱们家以我为首,就算是夫君,都不及我。”

看着蔓菁傲然的样子,未央很是无语,不过蔓菁说的也是实话,政治嗅觉这种东西,他还真不成,他做事大刀阔斧,不听话的干掉或者打压下去就成了,以煌煌正道,直接碾压,这才是他做事的准则,至于那些阴谋诡计,还真不成。

蔓菁继续道:“咱们家发展到现在,不说独步天下,也是无人敢惹,无论是朝廷大员,还是皇室外戚,都与咱家有些交情,如今书院弟子也算是崭露头角,再过些年,一旦科举入仕,只要三五年时间,书院弟子自然能占据朝廷中层,到时候漫说小皇子,就算是当今圣人,想要动我未家,也要思考思考。”

未央压了压手,让蔓菁停下了,他笑道:“咱们又不想当皇帝,以后这种事情少提。

书院的学生是书院的学生,又不是属于咱们家的,他们入仕之后想做什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蔓菁不满的看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未央笑道:“我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再过些年,等孩子们长大了,天下太平了,咱们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岂不美哉?”

两女同时翻了个白眼,未央尴尬无比,这句口头禅好久没说,今天用在自家人身上,是有点不妥当。

不大会,未珩跑了过来,喊道:“叔叔婶婶,娘教你们吃饭了。”

未央看了一圈,满意的笑了。

小一辈的未珩、未玱、未璃、熊猫儿、驹儿,几个孩子排排坐好,等着上饭。

老一辈的杜纤云、未央、苏八娘、蔓菁,当然如果算上刚来京城没多久的未烟的话,未家也算是热闹。

未央抱起驹儿,笑的牙不见牙眼不见眼的。

未烟不满道:“哥哥太偏心了。”

未央笑道:“小妹,你今年也十岁了,再过些年,也该嫁人了。”

未烟顿时恼了,“好你个二哥,这些年你们在开封逍遥自在,把我自己扔在蓬莱,如今我不过刚来开封,你就要拿我联姻不成。”

未央赶忙赔不是,说起来当初举家来京的时候,是带着未烟的,只是这小家伙心性不定,杜纤云认为还需要磨练一二,就又送回了书院,如今看来,这几年算是白熬了,这性子跟脱缰的野马没啥区别。

杜纤云当即说道:“食不言寝不语,这么快就忘记了?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就不能好好的说话?”

未烟顿时无语,埋头刨饭。

未央抱着自家小闺女,慢条斯理的吃着。

过了一会,未烟扔下饭碗,耍无赖般的道:“现在说成亲早了点,再说了,我的婚事,自然是有我做主,谁要是敢自作主张,别怪我不客气。”

“反了你了!”未央怒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能由得你?”

未烟冷笑道:“二哥,做事要讲道理,这些你那书院早就把这三从四德扔了,什么父母之命,现在是自由恋爱,你与我两位嫂子,当初不也是?”

未央无语,十岁的小姑娘,这都学的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

杜纤云拍板道:“多大点事,能配上咱家姑娘的又有几个?再说了,小妹还小,谈论这些做什么?”

未央无语,到底是谁先起的头?好像还真是自己,与是他恼羞成怒。

“不管了!”

这是遮掩自己心虚的最佳法宝,未央抱着孩子走了,其他人也不理他,该吃吃该喝喝。

未央抱着闺女看月亮,说着悄悄话,蟋蟀的叫声伴随着露水慢慢嘹亮了起来。

又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啊!

第390章 又是一年

时光匆匆又一年。

开封的书院,终于建好了,恰好是七月份,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开封就多了一座偌大的书院。

这座书院很是与众不同,红墙青瓦之间,透出一种锐意之意,让人望之感慨。

书院建好之后,也没有什么动静,要说动静,只有一张告示罢了。

书院要招先生了。

告示很简单,上面写着:同济书院招收教师,但凡自负有才者,皆可前来应试,教授若干,薪资月百贯起,各级教师若干,薪资五十贯起,各级助教若干,薪资十五贯贯起,各级管理人员若干,薪资面议,各级杂工若干,薪资面议。

很简单,也很通俗易懂,只要识点字的人,都能看懂。

告示一出,不知道多少人闻风而动,又不知道多少人痛斥未央等人。

学问乃是何等宝贵之物,岂能以阿堵物衡量,简直是有辱斯文。

不管怎么说,同济书院总是要开张的。

“书院招人,不过是宣布书院建成罢了。”未央身边跟着一群学生,正是苏轼、曾布、章惇、吕惠卿等人。

“至于能不能招到合用的人手,那就不一定了。”

“你们都是暨行书院走出来的学生,要明白一件事情,咱们书院,一直都跟别的书院不一样,至于哪些不一样,你们自然很清楚。”

“清谈务虚这种事情,绝不能出现在书院内,无论是暨行书院,还是同济书院,都是如此。”

“暨行书院是先行者,同济书院是试验田,在这块试验田上,才是真正的战场。”

“所谓的普通义务教育,自然是要在这个战场上一决胜负的。”

“你们要知道,如今天下世家,敝帚自珍,视学问为一种工具,这是不对的。”

“学问本身无关贵贱,更无高低之分,只不过有些人有资本去学,有些人没有资本去学罢了,这也是我们义务教育的本质所在。”

“那就是让天下有志者,皆能求学。”

话音刚落,一个精致的茶壶递了过来,未央笑呵呵的摸了摸赵曦的小脑袋,哧溜一声喝了一口,润了润干渴的喉咙。

一旁的吕惠卿皱眉道:“先生,只怕一座书院,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吧?”

未央笑道:“自然不能。”

吕惠卿恭敬的道:“请先生指教。”

未央指了指前面的一座教学楼,笑道:“我说过,这是一处战场,既然是战场,那就要分出胜负,只要你们赢了,那么自然能真正的开始义务教育。”

苏轼猖狂的笑道:“区区插标卖首者,岂是我们的对手?这些年我们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还怕几个腐儒?”

程颐程颢兄弟同时道:“为国家社稷,当为前驱。”

吕惠卿翻了个白眼,苏轼是个没脑子的,他才华横溢,偏偏在政事上没有什么本事,二程是直人,是纯人,适合做学问,却不适合钻研这些蝇营狗苟的东西。

于是吕惠卿道:“还请先生明示。”

未央点了点头,赞许的看了看吕惠卿道:“不骄不躁,还懂得为同门解惑,你以后必为一代名臣。”

这话一出,其他几人就不开心了,大家同门求学,你小子拍马屁也拍的太明显了吧?

未央笑道:“我让你们来,除了见识一下天下士人,跟他们打擂台,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让你们帮着子固与尧夫把同济书院撑起来。

无论是招收先生成不成功,都不打紧,因为蓬莱那边,会有一批人过来,都是你们的熟人。

你们的敌人,不仅仅是传统的孔孟门徒,还有商贾百姓。

需知道,开智之前,是最难过的一段时间,有些百姓自认低贱,未必会接受我们的理念。

而有些人却自认高人一等,最是难搞。

你们都是做过事的人,这次却大有不同,不仅仅要开导百姓,还要争取力量。”

吕惠卿笑道:“师父,这就是要与当朝的一些老大人正面冲突了啊。”

未央笑道:“你看问题鞭辟入里,正是如此!当朝诸公,有很多人看先生我不顺眼,自然也不会看你们顺眼,明里暗里的,总会下绊子的。”

苏轼笑道:“那又怎么样?堂堂正正的学问交流,咱们怕过谁来?让他们放马过来就是,我苏子瞻接着。”

未央终于恼了起来,一脚把苏轼踹了老远,怒道:“收起你那副嘴脸,我尚且唯唯诺诺,不敢大意,你倒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苏轼满脸委屈,还是不服气,众人憋住了笑,未先生是什么脾气,他们再清楚不过了,漫说踹人这种小事,惹怒了他,把你发配到北平也是常事,苏轼这小子仗着是先生的小舅子,一向跋扈惯了,这次被教训了,大家自然开心无比,一点都不同情这小子。

不多时,他们来到了教师楼,曾巩与范纯仁正站在教师楼前,说着些什么。

未央等人上前,曾巩笑道:“然正,你来看看,还缺些什么。”

未央笑道:“哪里还缺些什么?暂时什么都不缺了,只是两位兄台,你们准备好开始了吗?”

范纯仁笑道:“然正,什么准备不准备的,我们在这里做事,外面的风风雨雨,自然有你去挡,漏一些过来给学生们练手就行了。”

未央老脸一黑,郁闷道:“师兄,你知不知道这次的事情有多大?甚至比当初灭了孔家还要厉害,上次不过是灭了孔家,也没有什么,这次不同,这次是挖人家的祖坟,砸人家的牌位,一个不好,那可是要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的。”

范纯仁莫名其妙道:“哪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了,我们只负责教书育人,至于其他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来的时候父亲说了,我们是你的智囊,可以说以后这整座书院,都是你的智囊团,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未央真是欲哭无泪,无语问苍天,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智囊,你们来了之后,有没有出过一次主意?这次还让自己挡枪,简直太过分了。

不过谁让人家是师兄呢,何况上面还有几个老头压着,未央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第391章 君权与相权

文彦博面色不大好看,可能是首相之位坐的太安稳了,这几年竟然打破了常规,他一直稳稳的坐在了首相之位上,他做了很多事情,若是以前,这些事情想都不敢想。

但是看了看他下首的唐介、宋痒,还有富弼、狄青,他的面色就更差了三分。

无论他做了多少事情,政事堂诸公,都是有功绩的,尤其是排在末位的宋痒,还有那个大头兵狄青。

这两位看似不做事情,也不问事情,但是他却知道,宋痒是未央的铁杆盟友,算是未央在政事堂的代言人,至于那狄青,就更不用说了,区区一个贼配军,做到了相公高位,而且稳如泰山,简直是开了先河,但是却没有人敢对狄青说三道四,因为弹劾过狄青的御史,如今都在坐冷板凳,发配充军的,也不在少数。

至于唐介,那就更不用说了,政事堂虽然以他文彦博为首,但是大事小情,都要经过唐介的手,这让文彦博很是不满,不过每办法,这年头做宠臣容易,做纯臣难,他文彦博是做不了纯臣的。

他看了一圈,没有看到贾昌朝那个老东西,说起来满朝上下,能跟他打擂台的,也就贾昌朝这个老东西了,论资历威望,人家现在一点都不差。

文彦博忽然觉得索然无味,看向那把空荡荡的椅子,有种想要激流勇退的想法。

这年头满朝的妖孽,首相的位置,实在是不好坐啊!一不小心,就是个玩完的命。

过了一会,未央打着哈欠走了进来,跟朝臣们打着招呼,紧随其后的,便是行色匆匆的贾昌朝,这老东西面色也不大好,眼圈黑黑的,似乎一夜没睡。

陈琳的身影走了出来,喊了一声:“圣人至!”

赵祯走进了大殿,龙行虎步,顾盼生威。

众臣赶紧躬身行礼,赵祯坐定,双手虚抬,众臣起身。

如今皇帝的威望深厚,远非以前可比,无论是朝堂上还是民间,都有无以伦比的影响力。

这得益于大宋日新月异的发展,百姓们看不到官员的努力,自然把这些功劳都放在了皇帝的身上,圣天子在位,自然是盛世可期,百姓爱戴。

赵祯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臣子们,开口道:“诸位爱卿,前些日子侬智高上表,说交趾攻打而来,请求朝廷派兵增援,大家议一议吧。”

侬智高算不得什么,但是毕竟也是大宋属臣,至于交趾,如今已经是大宋粮仓了,竟然有胆子攻打大宋的地盘,让人不由浮想联翩。

未央皱了皱眉,在他的记忆中,侬智高早晚会叛变的,只是不是现在,至于交趾,那个鬼地方现在被天下集团牢牢控制,就算是皇权交替,也是大宋这边一言而决,又有何资格攻打大宋边疆?自己怎么没有得到消息呢?

大家都在思考的当口,狄青这个军汉终归是枢密使,他上前朗声道:“陛下,交趾蕞尔小国,侬智高乃是大宋属臣,臣以为,遣一大将,带甲三千足以平叛。”

赵祯笑了笑,没有说话,狄青沉默的退下,闭上眼睛,似乎养起了神。

三相唐介开口道:“陛下,这些都是小事情,侬智高既然是大宋属臣,自然有义务守卫边疆,若是连交趾都不能拒于国门之外,乃是失职,差人斥责一番就是。”

赵祯也是笑了笑,依旧没有说话。

未央看了看宋痒,宋痒摇了摇头,未央心中急速盘算了起来,交趾的情况,他比谁都清楚,如今竟然敢犯边,其中要是没有猫腻,打死他都不信,但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让他很是不解,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他对现在的状况有些不了解。

未央此刻有些后悔,就不应该的一门心思弄同济书院,搞的自己现在这么被动,不过也没关系,区区侬智高与交趾的龌蹉事情,未央还不放在眼里。

不过他总觉得这事没有那么简单,似乎别有内情。

交趾哪来的胆子?侬智高身为大宋属臣,手握重兵,交趾犯边,又哪里需要大宋增援?

想不明白的未央,所想做起了菩萨,眼观鼻鼻观心,眯着眼睛,就像是打瞌睡一般。

大家议论纷纷,有主张增援的,也有主张按兵不动的。

说来说去大家才发现,政事堂诸公,还有皇帝陛下,似乎都睡着了一般,如同泥胎木塑一般,看着下面的人争执个不停。

于是很自然的,大家又看向了未央,发现这位也没有任何表态,大家才发现,事情有些诡异,于是乎整个朝堂静谧起来,静谧的让人害怕。

赵祯轻轻的敲了敲龙椅的扶手,极富节奏感的声音,本来不大,但是在静谧的朝堂上,却如同洪钟大吕一般,一声声敲入了人的心中。

不大会的功夫,不知道多少朝臣汗流浃背,战战兢兢,不敢抬头。

不少人看向文官之首文相公,发现这老狐狸如同睡着了一般,似乎根本不是在朝堂上,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

过了许久,赵祯忽然开口道:“文相公,你怎么看?”

文彦博似乎真的睡着了,他身边的贾昌朝推了推他,低声道:“宽夫兄,宽夫兄!圣人叫你。”

文彦博这才睁开眼睛,惶恐不安的躬身道:“老臣失礼了。”

赵祯不满的道:“文相公,朕问你如何看交趾与侬智高的事情。”

下面的未央豁然抬首,看向了赵祯,发现赵祯的眸子中,似乎蕴含着一种别样的神采,于是他终于明白了。

交趾不是问题,侬智高也不是问题。

赵祯的目的,就是文彦博。

文彦博在首相之位上太久了,也太稳了,这让赵祯很不满意。

大宋的首相来来回回的,又有几个能像文彦博一般这么稳如泰山?所以很明显,赵祯动了换相的心思。

文彦博做的不好吗?不是!而是因为文彦博做的太好了。

做的好了,威望自然与日俱增,对于皇权的威胁,自然就大了几分。

未央眼光明灭不定,在赵祯与文彦博之间来回逡巡。

君权与相权!终究是会冲突的。

第392章 罢相

文彦博这些年韬光养晦,和光同尘,做了很多事情,自然也结识了很多人,身边肯定聚集了一大批人,唯他马首是瞻。

赵祯是皇帝,又有大宋最精锐的谍报系统,自然知道文彦博的人脉能力。

实际上,这也是大宋这些年一直换相的原因所在。

强势的皇帝,不会喜欢一个强势的首相,虽然文彦博没有表现出任何强势的地方,但是足以让赵祯警惕了。

皇帝想要换相,总需要一个借口,今天这个场合,皇帝提出了一件事情,首相老眼昏花,竟然打起了瞌睡。

这君臣二人,当真是彼此相知,这台阶给的恰恰好。

未央满心腻歪,平心而论,文彦博的能力,他是认同的,这老狐狸虽然做事奸猾,但是毕竟做的都是实事,他要是下来了,按照规矩,肯定是贾昌朝上台。

贾昌朝不比文彦博,这家伙虽然跟文彦博不相上下,但是却难以控制,未央面对贾昌朝的时候,总会留几分心眼,就算是他与贾章是好友,对这位贾相公,未央也是难以全面信任。

未央不知道赵祯为何起了换相的心思,但是现在看来,换相势在必行,皇帝的心思,似乎也与以前大不同了,这是未央所不愿意看到的。

有变化是好的,总好过一潭死水,但是变化的令人摸不着头脑,这就不是未央所喜欢的了。

朝堂的水一向很深,未央一直不喜欢上朝,就是懒得看这些人那副虚假的面孔,蔓菁说的一点都没错,政治上来说,未央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客。

文彦博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肃然道:“陛下,老臣认为,应该尽起大军,扑灭反叛之祸。”

众臣倒吸一口凉气,这时候他们也咂摸出味来了,今天的朝会,跟他们没啥关系,是眼前这君臣二人斗法的场所。

如今看来,文相公自动认怂了,皇帝大获全胜,大宋的朝堂又要变天了。

至于接下来的首相是谁,大家偷偷摸摸的看向了面色如常的贾昌朝,心中思量不一,有的自然是想抱大腿,有的却不耻贾昌朝的为人,有的是骑墙派。

未央叹了口气,依旧一言不发。

散了朝,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结果,浑浑噩噩的就回家去了。

今日只有苏八娘在家里,其他人不知哪儿去了。

她见未央耷拉着脑袋,上前亲密的抱着未央的胳膊道:“夫君今日怎么了?朝上出事了?”

未央这才回过神来,失笑道:“他们玩他们的,管我何事?只要不妨碍我,就算是都滚蛋,也跟我没关系。”

苏八娘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未央笑道:“没事,刚刚路上遇见了一个富家翁跟一个乞丐争一根烂木头,有些不开心罢了。”

富家翁跟乞丐挣烂木头?苏八娘狐疑的看了看未央,未央笑了笑道:“真的,可好玩了,最后那富家翁得了烂木头,乞丐却欢天喜地,我也看不懂。”

苏八娘愈发的疑惑了。

未央又躺在了椅子上,在那里躺尸,吩咐下去,今日闭门谢客,就算是皇帝来了也不见。

家里人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但是家主的吩咐,自然是要遵从的,苏八娘也看出来自家男人似乎心情不好,拿了一本书,在他身边慢慢的翻着。

窸窸窣窣的翻书声,配上秋日慵懒的阳光,在加上未央轻轻的呼噜,在府内显得很是和谐。

未央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他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身边依旧在看书的苏八娘,笑道:“你怎么也不休息一下,累坏了可怎么办。”

苏八娘笑嘻嘻的道:“夫君中午没有用饭,妾身让人备好了饭食,这就给夫君端来。”

未央感动的无以复加,看着欢喜而去的苏八娘,笑的如同一个二百斤的傻子。

这年头,谁都不可以信任,什么都是假的,但是自家人,总不会是假的吧?

所以说,活着自由自在的保护自家人也自由自在的活着,才是正理,至于其他的,管他呢?

未央喝着熬了很久的小米粥,看着娴静的苏八娘,很是满足。

过了一会,未珩带着几个孩子都回来了,最后面是杜纤云,于是未央愈发的开心了,抱着驹儿乐呵呵的,就像是退休老干部一般。

驹儿刚刚会走路没多久,咿咿呀呀的跟自己的父亲说着话,未央咿咿呀呀的回着话,好像他真能听懂似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文彦博终究是走了,被皇帝一纸诏书,弄到了洛阳做东京留守。

他走的时候,很多人前去相送,未央也在其列,毕竟两人同朝为官多年,虽然偶有龌蹉,但是却也算是惺惺相惜。

人散的差不多了,文彦博留下了未央。

“我说老文,你走都走了,还整什么幺蛾子?”未央怪异的说道。

文彦博大怒,“狗咬吕洞并不是好人心!老夫这是给你交代一下。”

“交代什么?交代后事?”

文彦博气的作势要打,未央赶忙服软。

“说吧,你这老胳膊老腿的,要是有个好歹,你家文及甫还得给你守孝。”

文彦博哼哼唧唧道:“放屁,就算是你死了,老夫都不会死。”

两人笑谈一会,人走的也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个宋痒。

文彦博面色终于严肃了起来。

“二郎,公序,你们切记,我走之后,万万不可轻易出头。”

未央一愣,旋即面色微变,“老文,咱们也算是老交情,虽然也有些龌蹉,但是都是无伤大雅的小事,你也知道,我是实心用事的人,有什么事,你直说就是。”

文彦博看了一眼宋痒,旋即叹息道:“首相这个位置,是不好坐的,你们看我的下场就知道了,这些年也算是有功无过,但是依旧要去洛阳。

现在的皇帝,已经不是以前的皇帝了,皇帝是君,我们是臣,君臣之道,乃是天理。

你也能看出来,我这次并非是害怕了,也算是激流勇退,接下来的朝局,必然风波诡谲,你是大宋的支柱,万万不可有失。”

未央面色大变,宋痒面色也好不到哪儿去。

文彦博话里透漏出来一点点信息,让人心惊胆战。

第393章 拉一把

目送文彦博离去,宋痒终于开口了。

“未大人,可否一叙?”

未央点了点头,两人并肩而行,走了很久,终于来到了汴河边上。

看着如同丝带一般的汴河,宋痒叹息一声道:“大人许久不问朝政,想来不知道很多事情吧。”

未央皱了皱眉头,闷声道:“这些日子忙着对付那些没名堂的人,再加上书院筹建,义务教育的的事情,确实没有心思管这些事情。”

宋痒背着手,他今年还不到五十,在相公的行列里,算是年轻的,而且满腹学识,非同一般,自然别有一番气度。

“大人有所不知,前些日子,文相公上表,言兴衰利弊,劝谏陛下莫要动刀兵。”

未央眼睛眯了起来,老文是个什么人,他还是比较清楚的,他们虽然政见不合,但是目的还算一致,现在确实不是兴兵大战的时候,莫不是皇帝有了别的心思?

“余靖回来了,升左神武军大将军、雅州刺史、寿州兵马钤辖。”

未央恍然,余靖此人,也算是老熟人了,他今年刚刚五十岁,与包拯、唐介,都是一般的孤臣纯臣,庆历之时,与欧阳修、王素、蔡襄被称为庆历四谏官,一直深得赵祯喜爱,青云直上,以文章、道德著称于世,历官集贤校理、右正言,使契丹,还任知制诰、史馆修撰、桂州知府、集贤院学士、广西体量安抚使。

刚从广西回来,就被委以重任,这本没什么,关键是这个官位实在是有些诡异。

左神武军大将军、雅州刺史、寿州兵马钤辖,这都是蜀中那边的官位,而且是实权,不是那些虚职所能比的。

联想到最近的天下大势,未央不由心中一沉,看来赵祯是打算对外用兵了。

而京蜀直道的修通,正好助长了赵祯的野心,出兵西北,攻打西夏,正是良机。

未央一直不主张对外用兵,其实并非是因为这几家对大宋有多大的威胁,经过这么些年的发展,天下集团的触角,可以说已经遍布了天下,辽国与西夏,也有天下集团的势力,对于两国的了解,未央比谁都清楚。

“圣人什么时候动的心思?”

宋痒沉声道:“一月份的时候,去岁的各项收支报上来之后。”

未央哼声道:“只怕有人从中作梗吧?原先定好的国策,是谁这么大的胆子,竟然敢轻易推翻?”

宋痒幽幽道:“国库有钱了,百姓富裕了,百官又唯命是从了,圣人的心思,自然是要变一变的了。

未大人,此时动兵,于国于民,都是极大的不妥,大宋刚刚安稳了几年,经不起折腾。

只消再过三五年,大宋彻底安稳了,就算是动兵,也于国于民无伤,这才是正道。”

未央看向皇宫的方向,双目爆发出一道精光,嘿然道:“有些人,是不折腾不舒服,他们想折腾,也不看看有没有本事折腾。

如今我大宋也算是兵强马壮,若是对外用兵,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只是那些基础建设,必定要停下来,这可不是好事。

劳民伤财这还是小事情,只怕有人趁机兴风作浪,到时候哀鸿遍地,殊为不美。”

宋痒无声大笑道:“我们坚持做的事情,有些人总是看不惯,所以打算出手阻止一二,就算是不能阻止,也要破坏一二。

依我看,他们固然知道,就算是主张用兵,也不见得能真的成事,只是恶心一下罢了。”

未央不屑道:“汤锅里的老鼠屎,说的就是他们,论起龌蹉恶心的手段,那真是层出不穷。

宋相公,你且回去安坐,我尽快去找圣人,与他分说利害,至于是谁敢撺掇圣人,这次定然不能轻饶。”

宋痒拱了拱手,径直离去。

未央看着汴河从脚下流淌而过,忽然道:“王庆,去请国舅爷过府一叙。”

王庆领命而去,未央在汴河边上走了一会,想了许多,忽然笑了笑,翻身上马,策马而回。

回到了府邸,不大会的功夫,曹佾就赶来了。

他满面的尴尬,搓着手不好意思的看着未央。

未央打趣道:“国舅爷好本事,这些年您老人家乐善好施的名头,甚是响亮,据说都有人给您建生祠了,日日香火供奉,四时不断啊,只差一步,就能登天成仙了。”

曹佾尴尬无比,赔着笑脸道:“二郎啊,这事我虽然事先知道,但是毕竟不是什么大事,左右不过是一个区区侬智高,还能找你来出主意不成?

咱们将门需要立功,需要重新展现出将门的能力来,哥哥这不是觉得这是个好事情嘛!”

未央气急,猛地一拍桌子,怒道:“好事情?被人拿来当枪使了,还以为是好事情?

好好好!都喜欢带兵打仗是吧?那就去,到时候战死沙场,老子还能洒下两行狗尿,出殡的时候,大侄子还能给我磕个响头,也算不亏!”

曹佾面色大变,失声道:“二郎,你的意思是,有人拿将门作伐?”

未央气的大骂道:“你是猪啊!将门是什么地方?那是文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这些年日子固然好过了一些,也立了一些功,但是你们就不能收敛一二?如今进入了人家的眼里,人家正愁没有理由找你们的麻烦,你们上杆子让人揍是不是?”

曹佾慌忙拉住未央的胳膊,语气恳切的道:“二郎,你也知道,将门子弟这些年过的是什么日子,被欺压的狠了,家里面有没有几个出彩的人物,如今好不容易有些起色,管不住那些人,也是没奈何的事情。

将门中人,又有几个有脑子的?你若是知道这其中的猫腻,可千万要拉哥哥一把。”

未央无奈的翻了个白眼,这家伙只想着自己脱身,却没想着整个将门的利益,实在是有些无耻,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有些将门子弟实在是不堪,未央都懒得拉他们一把。

有句话说的好,你自己不努力,人家想拉你一把,都不知道你的手在哪里。

这就是现在将门的处境。

第394章 杀人者

“好了好了!”未央不耐烦的道:“说说吧,你们都是怎么想的。”

曹佾哀叹一声,说道:“这些年大宋承平,整军备武,一些将门觉得是个机会,就让家中子弟进入了军中,可惜的是,这些人大多都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无论是训练还是打仗,都不成。

于是他们觉得,与其打硬仗,不如找软柿子捏,所以一起合计了一下,觉得南边的人好欺负,就打了交趾与安南的主意,怂恿他们攻击侬智高。

这时候朝廷大军都在北面,南面没有能征善战的军队,这时候只要将门要求一下,圣人自然不会驳将门的面子,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未央晃了晃有些晕的脑袋,张大了嘴巴,如同大笑,又如同大哭。

过了一会,他慢悠悠的抓起一个茶杯,曹佾还以为未央想喝茶,不成想转眼间,那茶杯撞在了他的额头,鲜血混杂着茶水流了下来,让国舅爷错愕无比。

未央嘎嘎怪笑,如同夜枭一般,指着曹国舅的脑门,怪异的道:“真是有出息啊!真是有出息啊!老子布局数年,才有了这大好的局面,才有了一面盾牌在上面顶着。

你们有出息啊!一下子就毁了老子的盾牌,差点毁了整个局面,老子是该谢谢你们,还是该感激你们呢?”

满天下敢给曹国舅脸色的人不多,敢直接喷的他的人,更是屈指可数,敢一茶杯砸过来的,那真是绝无仅有了,就算是赵祯也不会这么做。

看着未央那张脸,曹佾有些害怕,这样的未央,是他第一次见。

“二郎,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曹佾面色发白,未央是什么人他清楚,今日发这么大的火,让他心惊胆战。

“国舅爷啊!咱们这些年如履薄冰,做事做的心惊胆战的,你还不知道当下的情况吗?

文彦博能当上首相,还做了那么久,自然是有我们的鼎力支持,他也乐得回报我们,所以我们的事情,很少有绊子,都进行的还算顺利。

现在老文走了,去了洛阳,贾昌朝肯定会继任首相,那老货城府之深,不逊于老文,而且做事不讲规矩,我也掌控不住。

老文走了,我们就缺了一面盾牌,一面能挡住各种诡谲暗算的盾牌,接下来必然是狂风骤雨,都落在我们身上。

这其中天下集团首当其冲,将门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不过也无所谓,天下集团自然有自保之力,只是将门,只怕没有些交代,是过不去了。

你回去之后,告诉那些蠢货,找两个不成器的,去将功折罪吧。”

未央的语气很是阴霾,就像是从地狱里冒出来一般,让曹佾浑身发寒。

事到如今,他也不是傻子,自然是知道自己被人暗算了,而且暗算他们的人,手段极其高明,竟然一时半伙看不出来,这让曹佾心中戾气大作。

“二郎!不能这么算了,一定要报复!”曹佾咆哮着,“老子这一茶杯不能白挨。”

未央坐了回去,看着愤怒的曹佾,忽然笑道:“不会白挨的,那些挑拨的人,我会处理,但是内部的人,自然要你自己去处理。”

曹佾渐渐平静了下来,拱了拱手,径直离去。

未央来到了庭院内,闭上眼睛躺在了那把斑驳的躺椅上。

这些年的太平,换来的确实人心浮躁。

皇帝有了变化,变得不再如往日般沉稳,反而有些急功近利。

臣子们依旧是前赴后继的做着事情,有的是做好事,有的却是做坏事。

有些人思想上就认为,他们才是国家的主人,他们才是主导国家兴衰的人。

矛盾就这样产生了。

皇帝不想退步,想靠着一场场胜利,无论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来造就自己明君的名头。

臣子们不想让步,有些人固执的认为,大宋的路走错了,需要重新走回来。

还有一些人,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充满了希望。

于是乎,就造成了眼前的局面。

君权是皇帝的权力,君王专制制,君王拥有无限权力,凭借庞大的官僚机构统治人民。

相权代表的是士林,他们拥有最大的政治资本,治理国家,是断然离不开他们的,他们借着皇帝的名头,做着或好或坏的事情。

至于百姓,可怜的百姓,只是君权与相权奴役下的蚂蚁罢了。

当权者心情好了,给百姓做些事情,就能搏一个好名声,青天大老爷的名头,是晋升的资本。

当权者心情不好的时候,鱼肉一下,祸害一下,也没有什么,反正左右不过是一群泥腿子罢了,还能翻天不成?

自古以来,真正的农民起义成功,而又做了当权者的,又有几个呢?

华夏上下五千年,从夏开始往后数,刘邦算一个,朱麻子算一个,后世太祖算一个。

数千年的历史,也不过三个罢了。

刘邦掌权后,来了一首狡兔死走狗烹,朱麻子更厉害,最早追随他的满朝大臣杀得没有几个了,更首创了锦衣卫等机构,太祖算是英明神武了,但是也架不住一群别有心思的人做些天怒人怨的事情。

所以从来都没有人单纯的认为,一群泥腿子真的能争夺天下,所以才会肆意压榨,肆意盘剥,根本不在意这些蚂蚁的死活。

未央是既得利益者,但是他的灵魂,毕竟不是真正的大宋人,所以思考问题的角度与众不同,这也是让人诟病的所在。

有人觉得未央疯了,为了一些没名堂的人,把自己的全部都投了进去。

未央不这样认为,钱财这种东西,不能吃不能喝,留着有什么用?留给后人?他们要是有本事,自然不需要靠祖宗,若是没本事,饿死活该。

未央喜欢的事情,不过是后世的常态而已,他想看到这种常态,所以才不遗余力的推行,至于其他人怎么想,他不想知道。

突然间,未央睁开了眼睛,眼神之中有种莫名的神采。

“真以为我不会杀人吗?惹急了我,杀他个干干净净!那又如何!”

第395章 叙话叔侄

未央面前站着一个人,一个很恭顺的人,一个几乎是点头哈腰的人。

这人叫王允朗,江南王家的幸存者之一,他的身后不远处,一个少年人一脸倔强的看着未央,那是王家另一个幸存者,当初未央刻意放过的一个少年,如今生的唇红齿白,面如冠玉,颇有一番气度。

或许是经历了家破人亡的关系,少年面色之上多出了几分坚毅,没有王允朗那样谄媚。

未央淡然的看着王允朗,说道:“当初你们没死,说明你们不该死,这些年你们做的很好,老老实实的做生意,老老实实的读书识字,这是好事情。”

王允朗恭敬的道:“一切都是拜大人所赐。”

未央摆了摆手,笑道:“一些小事,算不得什么,王家是江南世家,虽然如今没落了,也能做很多事情。”

王允朗依旧恭顺的道:“大人有何事,请吩咐就是。”

未央看了看那少年,招了招手,少年犹豫了一下,王允朗大急,上前一脚踹了过去,把少年踹了过来。

少年倔强的站着,瓮声瓮气道:“你杀了我全家,我不会跪你。”

王允朗大惊失色,左右开工,啪啪啪几巴掌下去,少年的俊脸顿时急速肿胀了起来。

“孽障!此事休得再提!咱们王家由此灾祸,乃是你爹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说完,他转身跪了下去,痛哭流涕,求道:“未大人恕罪,小孩子口无遮拦的,冒犯了您。”

未央笑道:“你起来吧,不要动不动就跪,咱们大宋可没有这种礼节。

你放心就是,当初确实是我出手灭了王家,这是不可否认的事情,但是我既然放过了你们二人,就不会再找你们的麻烦。

你们也不用想着找我的麻烦,你们还没有这个资格。”

王允朗谄媚道:“大人高风亮节,世人所知。”

未央看了看那少年,开口道:“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少年硬邦邦的道:“王钧,十七岁。”

未央失神,叹息道:“十七岁啊,青葱岁月,正是该建功立业的好时候。”

王允朗与王钧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位把自己叔侄二人找来,到底是什么事情。

未央缓缓开口道:“我交给你们一件事情,你们能接下吗?只要此事做成了,你们王家重振家业,乃是轻而易举,至于报仇什么的,你们随意就是,我不会阻拦的。”

王钧嘿嘿冷笑,你不会阻拦,你手下的人随便动动手指头,也不是王家所能抵挡的,就算是王家恢复往昔的荣耀,也不可能,更何况是施舍的荣耀?

未央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慢悠悠的道:“你要是有能力,自然能做你想做的事情。”

王钧身躯一颤,想到了当初王家灭门之时,未央如魔似神一般的身影,非人力所能为,不由眼神黯淡了下来。

未央继续说道:“我要你们做的事情,就是现在我们在开封做的事情,不需要你们做太大,也不需要你们到处宣传,我只需要你们王家的名头,你们在江南,做与开封一样的事情。”

王允朗大惊失色,开封将要发生的事情,是要翻天覆地的,是要死人的,而且要死很多人。

这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可以说是大宋开国以来,最残酷,也是最暴烈的战争。

置身于这场战争之中,别说是人,就算是上古神兽复生,只怕也会被撕得粉碎。

“大人”

未央摆了摆手,堵住了王允朗的话,笑道:“既然要你们做事,自然要给你们便利,蓬莱新研制出来的各种产品,你们王家可以代理,蓬莱最新的技术,允许你们王家使用。”

王允朗还待再说,王钧斩钉截铁的道:“这事我答应了!四叔,如今大宋日新月异,都在寻求改变,而改变的源头,就在蓬莱,说白了,就是在未大人。

既然未大人看得起我们,我们就算是拼一拼,也是可以的。”

未央赞许的看着他,开口说道:“万一败了呢?”

王钧摇头,坚定的道:“这世界上见识过大人手段的人应该不多,因为不多,所以他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对手。

很幸运,我见过大人的手段,知道大人有掀桌子的勇气与实力,所以我认为,大人不会败。

既然不会败,那么跟着大人,自然能得到我们家想要的。”

未央哈哈大笑道:“当初饶你一命,是不想绝了你王家的后,如今看来,有你在,王家早晚能重新崛起,他日就算是入朝拜相,也非难事。

王允朗,你王家儿郎,倒是聪慧,聪慧的很呐!”

王允朗也欣喜无比,虽然他不知道这两人说些什么,但是却知道,自家大侄子似乎很得未大人赏识,这就够了。

能让未央赏识,他日平步青云,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王家未来可期啊!

未央也看出来了,这王钧话说的硬气,实则是激将法一般,他认定了未央不会失败,现在不会失败,将来也不会失败,他甚至认为,未央若是想,能轻轻松松的收复诸国,能轻轻松松的碾压现在的朝局。

只是王钧也不知道,未央有如此能为,为何还要这么小心谨慎,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呢?

“你们叔侄二人都是聪明人,聪明人做聪明的事情,现如今大宋交通四通八达,火车也通了,其实做事情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难。

比如这次我送你们的东西中,有一个东西叫做发报机,可以在千里之外传递信息,这玩意是个过渡产品,你们先用着,过些时候电话那玩意发明出来,联络就更加发明了。”

叔侄二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未央所说的发报机、电话之类的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直觉告诉他们,这玩意不简单。

未央抱怨道:“这都几年过去了,电灯都用上了,老韩这家伙连电话都搞不定,看来我得回去一趟了,再留下些技术才行。”

第396章 杀杀人,作作诗!

大宋皇佑二年十一月,益州自李顺、王均起义后,人心易摇,守臣得便宜从事,多擅杀以为威,虽小罪犹并妻子徙出蜀,至有流离死道路者。

时田况为益州知州、陕西宣抚副使,领掌武官三班使臣的注拟、升移、酬赏等的“三班院”。

蜀中军情紧急,田况数次催促大军平叛。

未央在庭院里,看着天空中飘落的大雪,脚下有两条金毛撒欢般的在雪里打滚,赵曦与未珩搁着老远,在屋子里探出了脑袋。

他看了看天空,又是叹了一口气,这数月以来,朝堂之上纷杂无比。

贾昌朝如愿以偿的得到了首相的位置,唐介往上挪了挪,宋痒成为了三相,令人意外的是,王安石没有更进一步,皇帝从外地把包拯调了回来,做了三司使,王安石依旧是个参知政事。

与此同时,同济书院提倡的义务教育,终于与传统的教育彻底撕破了脸皮。

为了保证自己读书人的地位,数月以来,同济书院的门口,一直有名士大儒前来挑衅。

同济书院只有曾巩、范纯仁,带着苏轼、吕惠卿等为数不多的学生,支撑的极为辛苦。

某一日,醉翁率领三百师生,从蓬莱而来,浩浩荡荡,绵延不绝。

浩浩荡荡说的是声势,绵延不绝说的是行礼。

暨行书院准备的比较充分,几乎把蓬莱的东西全部复制了一遍,送来了开封。

就连韩知止都把自己的爱徒陈景元派来,作为实验室的领头人。

墨家与公输家,也各自派了墨渊与梅尧臣前来,暨行书院的中生代力量,几乎抽调一空,前开只愿同济书院。

谁都知道,暨行书院如今执天下之牛耳,虽然书院学生未曾参加科举,但是各行各业,都有他们的身影,每一件大事,都有他们的足迹,谁又敢小视?

同济书院如同暨行书院的孩子,自然要百般呵护,不能随意让人欺负了去。

一时间同济书院声威大震,有醉翁坐镇的同济书院,一时间连战连捷。

就在这时候,江南金陵,王家声援同济书院,创办了一家清华书院,凭借着王家的声望与强大的人脉还有资金,清华书院竟然在悄无声息间完成了招生工作,当别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暨行书院、同济书院、清华书院,三家书院一时间惊起无数风云,让不知道多少人暗中恨之凿凿。

谁也没想到,本来应该算是胜负手的同济书院,竟然是一个幌子,蓬莱的诸公,无声无息间创办了清华书院,来了一招移花接木,让不知多少人大跌眼镜。

三家书院互为犄角,互相呼应,就算是有些人想要做些什么,也已经悔之晚矣。

于是义务教育,以三家书院为起点,下面斥巨资修建了小学中学高中,把一些世家大族把持的读书的机会,彻底的在这三地摧毁。

总有一日,义务教育,终究会风靡天下,势不可挡。

谁不愿意读书?谁不想读书?

这期间,朝堂之上吵吵嚷嚷,皇帝陛下出奇的沉默,没有阻挡,也没有支持,一切都在这沉默之中,缓缓的酝酿着什么。

未央伸出手掌,一片片雪花落在手掌之上,转瞬间化作雪水。

“孩儿们,随我来!”

未央心情大好,大喊一声,早就准备好的未珩与赵曦冲了出来,兴奋的看着未央。

未央笑道:“今日师父带你们再去游历一番。”

两小只兴奋的直点头,好长时间没有出去,在这开封呆的都腻烦了。

未央嘿嘿一笑,打了个呼哨,小白咆哮一声,从后园冲了出来,越过高高的屋檐,滑翔一般的落下。

如今的小白,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一双肉翅,也已经彻底张开了,就算是一个成年人坐在它的背上,他也能滑翔一段时间。

未央一直搞不懂这家伙到底是什么品种,插翅的猛虎,只有传说中的“彪”是这种品种,但是这些年看多了三胞胎的猛虎,也没见哪个生出翅膀来,可见小白并非是彪,应该是某种变种。

不过这没关系,反正都是自家的东西,越神奇越好。

未央带着两小只,身后跟着一只猛虎,向着门外走去。

内宅,苏八娘双目垂泪,蔓菁满面黯然。

三个小家伙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自己的母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杜纤云叹了口气,说道:“男人嘛,总要出去的,二郎在开封呆了这么久,早就腻了,他是什么性子,你们都知道,如今要出去做事,咱们在家看好家,比什么都重要。”

。。。。。。

三人一虎,若是寻常地方,早就鸡飞狗跳了,偏生开封百姓早就习以为常,这些年也没少见,有熟悉的,还打个招呼。

出了城,未珩终于憋不住了,“二叔,咱们去哪里?”

未央拍了一下他的脑门,没好气的道:“叫师父。”

未珩不满的揉了揉脑袋,“师父,能不能别打脑袋,都打笨了。”

赵曦嘿嘿笑道:“自己本来就笨,还怪别人,但凡聪明一点,咱师父的那些本事,你也不至于现在才刚刚入门。”

未珩大怒,愤愤然说不出什么来,那些复杂的数字,在他的眼中,就跟天书差不多,偏偏赵曦这小丫头一学就会,还能举一反三,聪明的很,这让他这个大师兄,很有挫败感。

未央笑道:“学而时习之!孔夫子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学问这种事情,只能慢慢来,当然了,曦儿不在此列,你年少聪慧,以后一定会成为大学问家。”

赵曦扬起了小脑袋,很是得意。

未央笑了笑,指了指南方,说道:“从今而后将图南!”

赵曦眼珠一转,笑道:“师父这两年一直在开发洞庭,听说还在那边建了一座大城,想来我们是先去洞庭湖?”

未珩摇了摇头,不赞同道:“师父喜欢桂林山水,听说那边现在被开发的美轮美奂,如同仙境,自然是先去桂林。”

未央哈哈大笑道:“先去桂林,再去洞庭!”

两小只异口同声的问道:“去干啥?”

“杀杀人,作作诗。”

第397章 乡间名士

两年的时间,原本荒芜蛮荒的桂林,成了人间乐土一般,为数不少的百姓们,在田垄间劳作着,虽然是冬天,但是南方的冬天还不算冷,抓紧时间种一茬蔬菜,还是来得及的。

未央走在前头,施施然如同浊世贵公子,生的粉雕玉琢的赵曦,抱着比她还高出一些的龙吟剑,跟在后面,越发精神的未珩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裹,吭哧吭哧的跟上,至于小白,这会估计在啸傲山林,不知在哪里快活。

几个田间的老农缩头缩脑的看了过来,还在疑惑哪家的后生小子,生的如此好看,就跟画里走出来一般,那两个金童玉女,就跟话本里演绎的一样。

一个胆子大的大婶迈步走出了田垄,叉着腰站在那里,开口就道:“哪家的娃娃,这山里乡间的,岂是你能来的?万一遇着豺狼叼了去,可怎生是好。”

未央嘿嘿一笑,上前道:“婶子,我们是城里学堂的,这两个是我的随从,听说这里山美水美,就来看看。”

大婶遍布风霜的那张脸上,终于有了一丝温暖,和蔼的道:“娃娃哟,这大冬日的,哪来的山水可看?马上就要起大风来,赶紧找个地方避避风吧。”

未央抬头看了看天,云卷如丝,大风来临的征兆,于是他拱了拱手,问道:“听说此间有一老儒,唤作林夫子,婶子可知道在哪里?”

大婶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不过听到未央提到林夫子,还是现出敬畏且惧怕的模样,最终还是伸出指头指了指,说道:“娃娃,你沿着这条土路,向前走二里路,然后遇到一个茅草屋,上面挂着一块腊肉,很好认,然后右拐,一直走,走进山里,然后就会看到一片庄子,那里就是林夫子的庄子,林夫子就住在那里。”

未央谢过,想了想,无奈的回头对未珩道:“铜元有吗?”

未珩点了点头,放下包裹,从怀里摸出一个精致的锦囊,几块铜元从他手里递给了未央。

未央递给大婶,笑道:“大婶收着吧,知道您不是为了钱财,您也能看出来,我们不是缺钱的人,区区几块钱,对于我们来说没啥,您收着,给孩子买点肉也好补补身子。”

大婶张了张嘴,终究没说话,接过了铜元,心中喜滋滋的,庄稼人一年到头也存不了多少钱,存的都是吃喝的粮食,虽然这几年生活好了,但是家里也只是能吃饱穿暖,更没有余钱祸害,这贵公子一看就是有钱的主,人家说的好,人家不缺钱,自己收着,也没啥。

未央带着两小只继续向前,大婶这才回过神来,担忧的喊道:“娃娃,林夫子脾气不好,这些年村子里发生了不少事,你小心些。”

未央回头,报以微笑,发生了不少事,是什么事,自然是死人的事。

林夫子原名林熙衡,江南名士,颇有声望,因得罪了仇家,所以躲起来避祸。

至于仇家是谁,自然是清华书院,自然是未央。

未央本不欲找一个区区儒生的麻烦,可惜这家伙竟然在金陵城内公然宣传,未央的二夫人数年前的尘封往事。

这事很多人都知道,当初蔓菁也没想着瞒谁,未央也没想着,大家都心照不宣而已,蓬莱诸老待蔓菁如同亲闺女一般,一般人也不敢说起这事,就算是皇帝,也要给蓬莱诸老个面子。

偏生这位林熙衡自己作死,这家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见过蔓菁,或者说听别人说的,总归是绘声绘色的说起了蔓菁的往事。

刚听说这事的时候,蔓菁只是微微一笑,未央也没放在心上,这等小手段,还摆不上台面。

不过当滕子京听说此事后,整个蓬莱的老头们都暴怒了起来。

轻易不发火的老夫子们集体来信,要求未央把这位林熙衡找出来,然后把事情处理好。

怎么处理好?自然是毁尸灭迹,以消心头之恨。

所以未央来了,带着某种不可言喻的使命,或者说带着他自己内心的怒火来了。

林家庄子不算大,但是在民间算是豪宅了,高门大户的样子,一点都不缺,侍女仆人,一点都不少,想来欺压百姓的事情,也是干顺手了的。

未央来到门前,眯着眼睛道:“曦儿,把剑给我。”

赵曦乖巧的上前,把龙吟剑递给了未央,然后快速的后退,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做一个合格的捧剑童子。

“你们俩离远些。”

赵曦拉着未珩就跑,跑了足足一里地。

未央咧开嘴笑了起来,笑的极其恐怖,宛如老鸦投林,宛如夜枭鬼魅。

“林夫子,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未央的声音经久不息,惊起了林间的鸟兽,震得花叶乱颤。

院子里,林熙衡如同见了鬼一般,哧溜一声从椅子上溜到了地上,尖叫道:“我都逃到山里了,为何还有人能找到我?

李家,你们不讲信用!说好的庇护我,如今竟然泄露了我的行踪!”

林熙衡歇斯底里的怒骂,转瞬间呼喝道:“都愣着干什么,给我顶住,把那人杀了,我重重有赏。”

林家庄子养了不少地痞无赖,就是林熙衡认为有朝一日,这些人能派上些用场,只不过以前是欺负乡邻,现在是拿来顶包罢了。

地痞无赖们满脸杀气,各执刀剑冲了出去。

林熙衡稍微放心了一些,不过琢磨了一下,还是来到了一处假山旁,费力的推开一块大石头,钻了进去,过了一会,大石头恢复了原样。

厮杀之声不绝于耳,林熙衡这才放下心来,觉得应该跟以前村民来闹事一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转眼间,喊杀之声戛然而止,烟消云散,林熙衡笑了,没想到这些地痞无赖还真有些能耐。

咚咚咚!

敲击石头的声音传来,与此同时,一个好听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林夫子,是你出来还是我进去?”

林熙衡面色大变,宛如见了鬼一般,如坠冰窖,抖若筛糠。

第398章 一剑斩之

未央倒持龙吟剑,半靠在假山边上,百无聊赖的看着纯净无瑕的天空,心想这家伙莫非打算当一辈子的缩头乌龟,这里面的东西也不够吃啊?不过这家伙若是三五天不出来,自己还等三五天不成?

于是未央很不耐烦的时候,假山嘎吱一声,那块石头被缓缓推开,一个猥琐无比的脑袋露了出来,灰头土脸的,面色苍白的看着未央。

未央好整以暇的看着他,忽然觉得索然无味,为了这么一个猥琐的令人作呕的人,自己跑了这么一趟,似乎有些不值得。

“你是何人,擅闯民宅,屠杀百姓,乃是诛九族的大罪。”

林熙衡看着未央稚嫩的面孔,似乎又找回了一些勇气,嘶声呐喊,似乎要把自己的恐惧喊叫出去一般。

未央看白痴一般的看着他,无语至极。

林熙衡大喊大叫,发了一阵子疯子,突然间双膝一软,跪倒在地。

“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就绕了小的一命吧,都是李家,是李家的人让我散布谣言,是李家的人要我污蔑未大人。

我是猪啊,我猪狗不如。

我不想死啊!”

最后一句,林熙衡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嘶喊了出来。

未央低下头,看着他,奇怪的道:“你既然知道我所来何事,也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偏生又贪生怕死,何苦来哉?”

林熙衡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道:“我只是一个没有名头的读书人,连科举都没参加过,李家大门大户的,我不敢得罪他们。”

“那你就得罪我?”未央的语气十分平静,平静的令人发指。

林熙衡悚然一惊,长大了嘴巴看着未央,半晌才磕磕巴巴道:“你你是你是未未”

未央无奈道:“没错,我就是那个未。”

林熙衡的表情极其的夸张,如同溺水的河马一般,让人看着好笑无比。

河马自然不会溺水,未央觉得好玩,就笑道:“怎么?害怕了?”

林熙衡战战兢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未央觉得甚是无聊,就又抽出了龙吟剑,打算一剑了结了这家伙,继续上路。

林熙衡看着那黑黝黝的剑身,终于尖叫了一声,伏地痛哭道:“饶命啊!饶命啊!我知道李家的阴谋,只要不杀我,我就告诉你。”

未央愣了愣,心想你一个弃子,能知道什么阴谋诡计?

不过给人家说话的机会,这也是未央的优良品德之一,所以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林熙衡如蒙大赦,语气快速无比道:“李家、谢家、孙家还有钱家,他们觉得天下集团扩张的太过厉害,而且意图把持天下文脉,于是阴谋推出孔圣人的子孙,再立孔家,与天下集团打擂台。

当然,现在不是时候,他们也不敢现在做这事,但是他们联络了士林不少大儒,据说宫中也有他们的人说话,能让圣人两不相帮。”

未央皱起了眉头,说道:“这事算不得什么秘密。”

林熙衡谄媚的哆嗦道:“自然算不得什么秘密,但是宫中那人,小的知道是谁。”

未央眉头皱的更深,他不愿意掺和进去宫廷之事,就算是曹皇后与他一起做生意,也不过是浅尝辄止,一切都是蔓菁去打理,就算是蔓菁,也很少与曹皇后表现的很亲密。

宫闱之事,一向没有小事情,更没有好事情,一脚掺和进去,说不定啥时候就被皇帝厌弃,这是为人臣子之大忌。

所以未央并不想知道宫中的人是谁,因为大宋的皇宫跟筛子差不多,有权有势的人,拉拢一二,收买一二,再塞进去一些,算不得什么难事。

林熙衡见未央并不在意,连忙道:“那人乃是宫中贵人。”

未央心中一惊,龙吟剑划过一道寒芒,旋即转身而去。

林熙衡张了张嘴巴,正要说话,忽然觉得脖子发凉,他连忙伸手去摸,这一模不当紧,大好的头颅滚落了下来,眼睛依旧瞪得老大,一腔热血喷出尺许,身躯缓缓倒下。

未央的声音慵懒的传了过来,“我不想知道什么贵人,那是圣人的事情,我只需要知道我该做什么,要做什么,能做什么。

这个世界上,需要很多人去做事,才能延续下去,需要很多人同心协力的做好这些事情,才能更加繁荣富强,至于那些蝇营狗苟之事,我还不屑为之。

但有所阻,一剑斩之罢了!”

未央的话在空荡荡的林家庄子响起,像是给林熙衡解释,又像是自言自语。

其实他更多的,则是说给自己听,坚定自己的信心。

出了门,未央便远远看到了张望的未珩与赵曦,他收拾了一下心情,容光焕发的走了过去。

赵曦接过了未央的龙吟剑,好奇的道:“师父,那里面是个什么人?”

未央笑道:“是个烂人。”

未珩撇了撇嘴道:“师父,你是去杀人了吧?”

未央矢口否认道:“说什么呢?我是去教育教育他们,如何做个好人。”

未珩勃然大怒,小脸通红,“你还好意思教育人?身为师父,让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背着几十斤的东西,一点都不羞愧吗?

我还在长身体好不好,万一被压的长不大了,谁负责?小心我娘找你算账!”

未央嘿嘿一笑,转手接过包裹,无辜的道:“当时要你背着,你不是也没反对?现在倒来责怪我了。”

未珩涨红了脸,“还不是为了装高雅,什么贵公子,搞的你心花怒放,把我们拉来做童男童女,你倒好,轻松自在的,好不快活。”

未央一把抱起未珩,笑嘻嘻的道:“好了好了,师父带你们去看象鼻山。

这象鼻山可是好地方,其神奇,首先是形神毕似,其次是在鼻腿之间造就一轮临水明月,构成“象山水月”奇景。

它坐落在桂林市中心的漓江与桃花江汇流处,形似一头巨象,象鼻和象腿之间是面积约一百五十平米的圆洞,江水穿洞而过,如明月浮水。坐落西岸的象山水月与漓江东岸的穿月岩相对,一挂于天,一浮于水,形成“漓江双月”的奇特景观。

水月洞洞口朝阳,亦名朝阳洞。但洞在水上,如明月浮水,十分形象,所以水月之名,一直沿用至今。“象山水月”是桂林山水一大奇景,文人学士属文赋句,莫不叹为观止。”

两小只听得心痒痒,一个劲的催促未央赶紧赶路。

第399章 岳阳楼上

象鼻山很好玩,但是桂林山水甲天下的名头,绝对名不虚传,上次他们过来只是匆匆一瞥,就已经惊艳非常,这次又怎能错过?

象鼻山、猫儿山、独秀峰、月亮山、天门山、漓江、宝鼎瀑布等等逐一游览。

虽说桂林已经开发了一下,但是绝大多数地方,依旧是洪荒森林,未央这次没有藏着掖着,用羽箭带着两小只,纵掠飞腾,玩的不亦乐乎。

至于泄密这种事情,未央并不担心,他现在位高权重,势力庞大,就算是做个真正的神仙,也没有人敢对他如何,更何况这都是自己人,让他们知道一二也无妨。

飞行时人类的终极梦想,两个小家伙也不例外,在云间山林呼啸而过的经历,让他们着迷。

不过未央没有忘了自己的目的,玩了几天,就驾驭羽箭来到了洞庭湖旁。

洞庭湖畔,未央临江而立,飘飘若仙,他的身边,是一座楼,唤作岳阳楼,如果没有未央的话,这座楼应该在数年前,就被滕子京修缮一新,然后范仲淹过了作了一篇千古雄文,写下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

就算是滕子京侥幸没有来到这里为官,范仲淹终究是来过,《岳阳楼记》终究还是横空出世了。

此次开发洞庭湖,未央自然着人好生把岳阳楼修缮一新。

岳阳楼坐西朝东,构造古朴独特,岳阳楼台基以花岗岩围砌而成,台基宽度1724米,进1454米,高度为065米。岳阳楼高度19米,在建筑风格上,前人将其归纳为木制、三层、四柱、飞檐、斗拱、盔顶。岳阳楼是纯本结构,整座建筑没用一钉一铆,仅靠木制构件的彼此勾连。

“四柱”指的是岳阳楼的基本构架,首先承重的主柱是四根楠木,被称为“通天柱”从一楼直抵三楼。除四根通天柱外,其余的柱子都是四的倍数。其中廊柱有12根;檐柱是32根。这些木柱彼此牵制,结为整体,既增加了楼的美感,又使整个建筑更加坚固。

未央看着岳阳楼,好生感慨,心想既然是来杀杀人,作作诗,人已经杀了一些,那么诗词,自然也要有的,于是他心情大好,张口就来。

“一瓢小如茧,芳醪溢其中,醉此一市人,吾瓢故无穷。不言术神奇,要是心广大;觞豆有德色,笑子乃尔隘。岳阳楼中横笛声,分明为子说长生。金丹养成不自服,度尽世人朝玉京。”“洞庭春水如天,岳阳楼上谁开宴。飘零郑子,危栏倚遍,山长恨远。何处兰舟,彩霞浮漾,笙箫一片。有娥眉起舞,含嚬凝睇,分明是、旧仙媛。风起鱼龙浪卷,望行云、飘然不见。人生几许,悲欢离聚,情钟难遣。闻道当时,汜人能诵,招魂九辩。又何如乞我,轻绡数尽,写湘中怨。”

“瑶尊蘸翠。短长亭送别,风恋晴袂。腊树迎春,一路清寒,能消几日羁思。霜华不惜阳关柳,悄莫系、行人嘶骑。对梅花、一笑分携,胜约别来相寄。人物仙蓬妙韵,瑞鸾敛迅翼,聊憩香枳。见说使君,好语先传,付与芙蓉清致。客来欲问荆州事,但细语、岳阳楼记。梦故人,剪烛西窗,已隔洞庭烟水。”

未央张口如水一般,绝妙诗词转瞬间就吐出了十来首。

这可苦了未珩与赵曦,未央这家伙装逼,就让两个小家伙早早备好笔墨纸砚,辛苦的在那里记录,好在未央的速度不快,两个小家伙还能记得过来。

未央满足了自己的诗词大家的瘾头,这才收了声,来到两个小家伙身边,随手拿起数张张,满意的点点头道:“不错不错,你们俩书法又有精进。”

赵曦撇撇嘴,心想师父你的书法宛如狗爬一般,那是出了名的,俺们的书法好,跟你可没有半毛钱关系,那都是自己勤学苦练来的。

不过话说回来,师父您神仙一般的人物,怎地这一笔字,就是这般难看?让人不忍直视啊。

未央自然听不到赵曦的心声,心情大好的他,顺手帮两个小家伙收起了家伙什,向着楼中而去。

岳阳楼如今也算是一处名胜,才子佳人都喜欢来这里赏个花弄个月的。

现在是刚入腊月,自然没有那么多的才子佳人,但是游人还是有两三个的。

其中尤其出众的,便是一个身穿狐裘,面相尊贵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早就注意到了吟诗如喝水一般的未央,主要是未央的声音太大,人家就算是不听到也没办法。

这年头大宋最受人欢迎的是什么人?首先绝对不是有钱人,虽然未央很有钱,其次不是当官当的多大的人,虽然未央官位也不低。

在大宋,诗词作的好的人,才是最受欢迎的。

诗词作的好,那叫才气,有才气的人,在大多数人看来,早晚是蟾宫折桂,金榜题名的。

像未央这般才气横溢的家伙,自然是要引人注目的,所以不可避免的,那位中年男子就走了上来。

“这位小兄弟,真是好雅兴,好文采。”

未央看了看那中年男子一眼,笑道:“打扰了贵人雅兴,还请恕罪。”

中年男子笑道:“小兄弟才华不凡,可否上楼一叙?”

未央拱手道:“敢不从尔?”

中年男子哈哈大笑,挽着未央的胳膊上楼,赵曦与未珩紧紧跟随。

入了楼,未央才发现,并非是岳阳楼游人少了,而是这中年男子极为霸道,把岳阳楼周边都清空了,楼内林立着十余个面无表情的侍卫,一个个太阳穴高高隆起,一看就是高手。

坐定之后,中年男子笑道:“吾乃钱晦,在江南一带也算是薄有名声,今日与小兄弟一见如故,不免唐突了些,小兄弟不要见怪才是。”

未央呵呵笑道:“哪里的话?承蒙厚爱,哪里来的见怪?”

第400章 坚持

钱晦微微一笑,来到了船边,指着波光浩淼的洞庭湖道:“方才听小兄弟作诗十余首,皆为精品,余身为佩服,借此湖光山色,小兄弟不若再做一首如何?”

未央谦逊道:“钱兄谬赞了,小弟姓未名然正,钱兄叫小弟然正就是。至于这作诗嘛!”

未央看了看湖面,正好有一艘渔船,在冬日里依旧在辛勤的劳作着,开口就道:“得因失有,是在非边。根源未断,枝派相连。不言言,口何在,转得身来人下载。一帆风过洞庭湖,对面须已违背。”

钱晦眉头微微一皱,旋即松开,姓未?莫不是?不可能,那位姓未的如今在开封坐镇,不可能须臾之间来到洞庭湖。

“好诗,然正果然是诗词双绝,天下少有。”

钱晦言不由衷的赞道,虽然他根本就没挺清楚未央到底作了一首什么诗。

未央羞涩的一笑,完美的展现出了一个少年人应有的羞涩感,说道:“钱兄乃是大家,献丑了。”

钱晦哈哈大笑,笑的很是豪迈,指着洞庭湖道:“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范相公此人一身浩然正气,为兄甚是佩服。

然正,你我一见如故,不若饮一杯酒如何?”

未央笑道:“钱兄说的是,有此美景,若是无美酒,岂不是辜负了?”

钱晦拍了拍手,一个侍卫不知从哪拿出了一个精美的酒壶,两个青玉酒杯,斟了两杯美酒。

未央眼中精光一闪,很好的掩饰了一下,端起酒杯,笑道:“钱兄,喝了这杯酒,你我各自上路。”

钱晦微微一笑,语气变得黯淡了一些。

“上路啊,上路好啊!”

两人轻轻的碰了一下杯子,各自一饮而尽。

然后各自盯着对方,看了半晌。

钱晦突然道:“你怎么还没死?”

未央微笑道:“这世间能杀死我的毒药,还没有研究出来呢。”

钱晦笑道:“未大人千里迢迢而来,自然不是为了看风景作诗词的。”

未央摇头道:“钱兄,你家作恶多端,你真的不知道吗?”

钱晦失笑,“未大人,我是什么身份?家里的事情,自然有家主做主,我怎么可能知道?”

未央无语,钱家不同一般人家,人家是吴越王族,论起身份,那得从盛唐时期开始说起,尊贵无比,钱晦更是非同一般,以大理评事娶献穆大长公主女,累迁东上阁门使、贵州团练使。

当初王守忠领两使留后,移阁门定朝立燕坐位,晦因言:“天子大朝会,令宦者齿士大夫坐殿上,必为外夷所笑。”守忠更欲以礼服进酒,晦又以为不可。勾当三班院、群牧都监,授忠州防御使、知河中府。帝因戒曰:“陕西方罢兵,民困久矣。卿为朕爱抚,毋纵酒乐,使人呼为贵戚子弟也。”晦顿首谢。改颍州防御使,为秦凤路马步军总管。复还三班院,同提举集禧观。历霸州防御使,为群牧副使。

这么多官职,说起来拗口,实际上都是虚职,这家伙也从来没有履职过,在江南逍遥自在的过着自己的日子,看起来似乎与世无争。

但是真的如此吗?

如果说钱暧是钱家的支柱,那么钱晦就是钱家隐形的实际掌舵人,虽然他不管事,但是没有人敢轻易忽视他,因为人家是太宗的孙女婿,真宗的连襟,按辈分来说,赵祯都得叫人家一声姑丈。

钱家显贵数百年,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什么鸡鸣狗盗的事情没有经历过,但凡大家族,从来都不会一条路走到黑,尤其是千年大族,比如柳家,人家就不止一条后路,钱家自然也是如此。

未央看着钱晦,忽然有些欣赏这个儒雅的中年男人,笑道:“你们已经富贵了数百年,如果好好的跟着大宋走,想来还能富贵数百年,为何偏偏要做些不该做的事情呢?”

钱晦苦笑道:“您都找来了,想来那些事情瞒不住你了,不过我很好奇,您是怎么从开封这么快就来到这岳阳楼的,而且似乎算准了我会来这里。”

未央双手背在身后,走到窗前,看着洞庭湖上的渔船,叹息道:“你们要因循守旧,我要开天辟地,本就是相互矛盾的,这一点,我不怪你们,各凭本事罢了。

只是做事情,不能不择手段,这一年内,皇宫内暗杀不下三十次,我的妻儿遇险不下二十次,暨行书院被人下毒,天下集团被人针对,高层屡次遇险。

钱晦,不要跟我说这些事情你都不知道,就算是你真的都不知道,今天你也必须知道。”

钱晦笑道:“欲加之罪而已!我钱家做事光明磊落,你说的这些事情,我都不知道,我相信我大哥与三弟,也不会做这些事情。”

未央沉默了一会,忽然开口道:“钱晦,你不是好奇我为何会来的这么快吗?”

钱晦双眼冒出了光华,看着未央,洞庭湖这一片可不通火车,他确实好奇。

未央伸出一根手指,指尖有一道光芒闪耀,突然间,光芒大盛,无数道流光溢彩的光华忽然间从未央的指尖飞出,一只朱雀从漫天光华中冲了出来,发出惊天般的啸声。

光滑散尽,未央转身而去,拉着未珩与赵曦,走出了完好无损的岳阳楼。

至于楼中,已经只剩下那瓶美酒,还有两只精美的青玉杯。

“师父,他们都死了?”赵曦闷声问道。

未央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有人看不见前门,有人找不着前门,于是就去走后门,一头就撞进了骗子的怀里。

曦儿他们做多了坏事情,自然要有报应,既然他们不肯走前门,去走了后门,那么为师就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你们还小,本来不应该经历这种事情,但是终有一日你们要长大,记住了,咱们不走后门,咱们走前门。

坚持这种东西虽然是废话,但是该有的坚持,却不能少。”

第401章 岳州

洞庭湖旁边,岳阳楼十里之外,有一座大城,这座城依山而建,雄伟壮丽,高耸入云的钟楼滴滴答答的响着,宽阔的马路上人来车往,码头上到处都是大船,扛包的壮汉们换沉默的扛着一包包货物,放入货栈。

一艘小帆船靠了岸,师徒三人踏上了土地,未央依旧是那副书生样子,赵曦依旧抱着龙吟剑,至于可怜的未珩,自然是背着那个大包裹,累的吭哧吭哧的。

一个青衣小厮迎了上来,恭恭敬敬的先给他们三个施了一礼,然后接过了未珩的包裹,未央连声感谢,恨不得掬一把辛酸泪,以示自己这些日子过的何等心酸。

小厮在前领路,一路穿过码头,入了城,师徒三人才发现,岳州是何等的繁荣,这种繁荣不是说说的,而是显而易见的,人们的脸上,没有那种苦闷之色,有的只是对新生活的希望,虽然行色匆匆,但是却有了盼头,都既有精神。

最让人惊奇的是,大街上竟然还有异国人士,穿着倭国服饰的倭人,金发白皮肤的西方人,竟然连黑黝黝的黑人,都有一些。

这些人极为谦卑,也极有礼貌,虽然在海上,他们可能是称王称霸,割据一方的豪雄,但是在岳州,大家都极有默契的表现出了自己最有风度的一面。

没过多久,来到了一个酒楼,酒楼唤作风雅阁,下面有几个小字:岳州分店。

一个青年人在酒楼外张望,显得很是兴奋。

看到了未央一行,青年人连忙迎了过来,搓着手,很是开心的道:“二郎,许久不见,你倒是越发英武了一些。”

未央翻了个白眼,“云卿兄,你都做了知州了,还这么没个正形。”

青年人自然是贾章,贾昌朝的儿子,名震一时的青年才俊。

这些年贾章很低调,低调到了大家都几乎忘记了这个人了,直到朝廷决定开发洞庭湖周边,重建岳州,在岳州又建立了市舶司,这时候,岳州知州的位置,不知道有多少人觊觎。

贾章横空出世,被任命为岳州知州,短短两年内,就做出了偌大的功绩,无论是民生吏治,还是赋税治安,都打理的妥妥当当。

最令人称道的是岳州的赋税,按照蓬莱的模式,岳州年岁入近亿银元,大大缓解了朝廷可以跑耗子的国库,一时间朝堂诸公对贾章称赞不绝。

岳州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面对大海,面对慕名而来的海外来客,自然有大作为,这是蓬莱比拟不了的,所以贾章才能悄无声息做出这等大事。

当然,这其中天下集团的功劳,那是谁也抹杀不了的,若是没有天下集团庞大的资金以及成熟的员工支持,累死贾章,也做不到这些。

俗话说的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岳州如今是大宋至关重要的一座大城,论规模或许不及开封,但是论发达程度,如今仅次于蓬莱,若是给岳州几年发展的机会,蓬莱也及不上岳州的发达程度。

这也是未央这些年刻意把蓬莱的重工业搬迁出去的原因,如今的蓬莱,已经几乎摈弃了重工业,只留一些文化产业,还有繁荣的商业。

未央想把蓬莱打造成北方的商业文化中心,重工业,自然是不能放在蓬莱的,那玩意污染太重。

几人坐定,贾章又郑重其事的给公主赵曦施了大礼,这才坐下。

“云卿兄在岳州倒是好生快活,岳州如此繁华,云卿兄功莫大焉。”

临窗而坐的好处,就是能看到外面的景色,未央十分喜欢岳州鲜活的气息,生活嘛,生下来活下去,这就是生活。

只要能好好活着,有希望的活着,那就是最好的生活。

贾章感慨莫名,这些年他生活的殊为不易,他那位权欲心极重的父亲,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他,若非他有自己的坚持,只怕早就走上了另一条路。

贾章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现在看来,他才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

眼看着一座雄城从自己的手中拔地而起,眼看着无数原本只是流民的百姓,日渐富庶,面上再无菜色,生活的安安乐乐,眼看着无尽的财富从海上而来,贾章觉得骄傲无比,这才是为人一世该做的事情。

“二郎,这些年咱们一起做事,我才算是知道,自己才有了魂,治大国如烹小鲜,现在看来就是扯淡,做事情,就要大刀阔斧,就要一往直前,按照他们那种做法,只怕过个百十年,也没有现在的局面。”

看着感慨的贾章,未央微微一笑道:“时不待我啊!”

贾章笑道:“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这是二郎常说的一句话。如今我大宋日新月异,很多事情,都走上了正轨,不出三五年,大宋就将成为当今天下最强盛的国家,无人能敌。”

未央喝了一口清茶,是君山银针,极品茶叶之一。

“云卿兄说错了,大宋如今已经是最强盛的国家了,无论是军备还是财富,都是这天下最强盛的国家。”

贾章无奈道:“你就不能谦虚一点?”

未央笑道:“谦虚这种东西,是给别人用的,咱们有实力,为什么还要谦虚?那就不是谦虚了,那是虚伪。”

贾章扶着额头苦笑道:“好吧,你说什么都有道理,只是朝堂上如今用兵之声日盛,你就不动心吗?”

未央淡然道:“动心自然是动心的,只是还不是时候,我说过了,咱们如今已经最强最富,所差的,只是把国内的蛀虫消灭罢了。”

贾章苦笑道:“国家这么大,免不了有些蛀虫,这是没法子的事情,贪官污吏这种事情,是不可能杜绝的。”

未央点点头,他对于这是很认同的,“贪官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完全消灭的,但是某些足以颠覆国家的力量,还是要剪除的。”

贾章闻言愣住了,旋即叹息道:“世家大族,有的也是积累数百年甚至数千年才有了如今的富贵,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就灭了他们。”

未央淡然道:“他们要是不折腾,自然能依旧富贵,既然开始折腾了,就不要想着还有什么后路。”

第402章 私心

贾章沉默的低下了头,旋即抬头道:“李家的人就在城中。”

未央点头道:“我知道,你认为这么做有伤天和,但是成大事不拘小节,不是士人最标榜的吗?

他们做事不守规矩,自然也不要想着让别人守规矩,我这次来,就打算不遵循规矩。”

贾章叹息道:“何至于此,就算是他们做的不对,你也不应该亲自出手,你如今身份大不一样了,岂能事事亲力亲为?若是让人发现蛛丝马迹,多年的心血,岂不是付诸流水?”

未央仔细端详着茶杯,似乎没听到一般,许久才道:“人在做天在看,这是老百姓常说的,你我也是百姓,只是位置高了一些,但是本质上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老天爷太忙了,忙着关注天下大大小小的事情,或许就把这些人忘记了,老天爷忘了,我们却不能忘,既然老天爷没时间,那么咱们就替天行道,也并无不可。”

贾章无奈,心想替天行道这种话都说出来,完全把自己当成了活土匪,自己是没辙了,不过当着公主的面说这话,是不是嚣张了一些。

于是他旋即说道:“暨行书院这一任的天下行走,唤作章惇的,正在岳州游学,二郎要不要见见?”

未央一愣,章惇这家伙是个憨厚老实的,章得象的孙子,也不是一般人,章惇一直没有什么存在感,虽然才华横溢,却与未央的交集不多,一般都是跟着滕子京做学问,不曾想苏轼他们出走开封之后,这家伙混成了学生头头,如今是天下行走了。

“那就没有必要了,所谓行走,本来就是滕老他们一时兴起玩出来的花样,既然老头子们开心,就随他们去吧。”

一顿饭吃的没滋没味的,吃完饭,贾章就给未央三人安排好了住处,急匆匆的走了,身为知州,很多事情都要他去做,比如接下来处理李家的乱局。

贾章很意外的没有等多久,衙役慌慌张张的跑过来通知他,李家宅院的人尽数消失的时候,他一点都不意外,快速的做出了反应,让衙门六房的人去处理,自己来到了风雅阁。

敲开了未央的门,见到了未央坐在窗户边上欣赏着风景,贾章无奈的道:“二郎,谢家与孙家是不是也不能幸免?”

未央转身,打量着贾章,忽然笑道:“云卿兄,想不想再进一步?”

贾章皱了皱眉头,“二郎,过多的杀孽,与我们初衷不符。”

未央点了点头道:“这次来就是这两家,已经解决了,谢家与李家牵扯不大,自然没有事情。

不过云卿兄,这些年你似乎变了很多,若是以前,这种机会可是你梦寐以求的。”

贾章无奈道:“这些年朝堂之上猪样变色,见得多了,自然就沉稳了下来,如今我爹是首相,我也已经几乎到了我这个年纪最巅峰的位置,若是再进一步,只怕会惹来风言风语。”

未央哈哈大笑,指着贾章道:“没想到你也有害怕的时候,这世界上多少人想着升官发财,你现在资历够了,功劳够了,反而害怕升官发财,实在是匪夷所思。”

贾章翻了个白眼,说道:“你不懂,官场这种事情,有时候不光是要看资历与功劳,就算是背景,都算不得多重要,主要是人心。

人心这种东西,说起来容易,想要看透,那实在是太难了,如今朝堂上老狐狸小狐狸,还有巨龙之类的,我这种人,实在是没有生存空间。”

未央不由失笑,“云卿兄,你老子就是天底下最大的老狐狸,你应该继承你老子的衣钵,把狐狸一族发扬光大才是。”

贾章气的够呛,懒得理会这个家伙,转身对小公主赵曦道:“公主殿下,您怎么跟着师父到处跑,也不怕圣人与皇后娘娘怪罪。”

赵曦嘻嘻笑道:“贾大人,父皇与母后才不会怪罪我,他们现在忙着呢,我那个不省心的哥哥,刚刚调戏过宫女,差点毁了人家的清白,母后大怒,罚他禁足,父皇想要找师父教导,师父不愿意,宫里现在乱成了一锅粥,他们才没时间管我呢。”

贾章长大了嘴巴,看着赵曦,转过身又看了看未央。

“帝师啊!多尊贵的地位,你就这么放弃了?”

未央嘿嘿一笑,颇为不好意思,面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按照道理来讲,是能教育好的,所以他送赵宗旭去蓬莱磨练心志,只是皇后娘娘爱子心切,把赵宗旭接了回去,没过多久,这小子就故态复萌,胡作非为,未央也彻底心凉了。

更重要的是,未央内心很不喜欢赵宗旭,总觉得这小子虽然年纪很但是一肚子的阴谋诡计,又是个暴戾的主,这么久了。

可能有人说,孩子嘛,多教育一下就好了,把他往好的一方面引导发展,这才是最主要的。

可是未央看不到这孩子的任何优点,到处都是缺点,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天生的混账玩意,长大了绝对是个欺师灭祖的货色。

所以未央对这孩子很抵触,一点都不想跟他沾染任何关系,也不想跟他产生任何感情上的纠葛。

因为未央意识到,当皇权与民权冲突最激烈的时候,皇帝的下场不会好到哪儿去,到时候自己对自己的学生下手,让他有点心中不安。

说白了,未央很希望赵宗旭成长成他自己喜欢的样子,这样将来下手的时候,自己也不会有这么多的顾忌。

这是私心作祟,因为他比较喜欢赵曦,所以对赵宗旭的缺点就无限放大,自然是一无是处。

“云卿兄若是有兴趣,我推荐你去教皇子,将来做帝师如何?”

贾章才不上当,未央是什么人,他不去做的事情,自己去做,那就是傻子,所以他很果断的拒绝道:“帝师我是无福消受的,谁爱做谁做去,我在这里做个知州蛮好的,没事不要来打扰我就行了。”

谈话就此结束,未央看着远去的贾章,心生感慨,这家伙终于找准了自己的定位。11

第403章 怪圈

“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比如岳州,繁华的背后,就牺牲了一些东西,因为茶叶好卖,所以大家都在种茶,水稻小麦之类的就种的少了,因为丝绸畅销,大家都在改良田为桑田。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想要发展,必然要牺牲一些东西,人都是趋利的,这无可厚非。”

岳州大街上,未央在教育两个小家伙,首先从最简单的民生经济开始说起,让两个小家伙有个直观的认识,以后也好上手。

赵曦当即就有了疑问,“师父,桑田茶叶虽好,但是却不能吃不能喝,我大宋田亩是有数的,这样下去,岂不是民无粮可食?”

未珩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学未央背着手道:“师妹,你说错了,我大宋如今有两块殖民地,交趾与吕宋,其中交趾稻子一年三熟,虽然口感不如我大宋的水稻,果腹没有问题,吕宋是新近开发的,那里的土地不逊于交趾,而且人烟稀少,不出三五年,粮食产量也足以保证千万百姓生活。

最关键的是,我大宋如今推广的红薯与玉米,都是高产作物,就算是大旱大水,只要种一些,一家人吃饱不成问题。”

赵曦这才想起来,大宋似乎好些年没有闹灾民了,这与以往数千年决然不同,大宋似乎在不知不觉间,就解决了粮食的问题。

她不好意思的道:“我倒是忘了这事了,说起来红薯与玉米还是师父弄来的,是一项大功德。”

未央笑道:“功德自然是功德,最起码我大宋短时间内,没有缺粮之虞,百姓们能安居乐业,自然能慢慢富强起来。

说起来这些事情,你父亲才是最大的功臣,没有你父亲不遗余力的推广和对你师父的信任,这些事情,没有一件能安安稳稳的做好的。

如今看,效果自然是显而易见的!

所以一个当权者的决策,才是决定国家具体走向的重要点。”

未珩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赵曦,终于忍不住道:“师父,若是当权者昏聩无能,身为臣子,该如何自处?”

未央愣了一下,赵曦也皱起了眉头,在她的心中,她的父皇自然是英明神武,怎么可能有昏聩的时候呢?

未珩看着面色不虞的赵曦,连忙道:“当今圣人自然是雄才大略,弟子所想,总不可能所有的皇帝都如同圣人一般,后辈子孙,总有那么几个昏聩无能之辈。”

赵曦不由脑袋都大了,她小小的脑袋里,还没有容纳这种复杂到极端事情的容量。

未央终于慎重了起来,他看向了赵曦,说道:“曦儿,你说说看。”

赵曦低下了脑袋,就算是她再聪慧,面对这种问题,也是无能为力,更何况事关皇位更替,她区区一个公主,哪来的话语权?

未央笑道:“治乱更迭之局,自古有之,若想跳出这个怪圈,自然也有办法。”

未珩与赵曦同时看向了未央,眸子亮晶晶的,等着未央的下一句话。

“要想跳出这个怪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限制皇权,规定皇帝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指定处详细的规则,然后择选贤能有才之辈,执掌国家,在民间再选出有识之辈,每年进行交流,自然就能知道国家该怎么发展,该向什么方向发展。

当然,这种办法有利有弊,一旦有人把持这些人,或者说这些人持身不正,那么国家就会陷入危局。

不过总的来说,利大于弊。

皇权是一种很特殊的权力,它拥有掀翻一切的资本,也有毁灭一切的资本。

这是没法子的,因为皇帝是天子,代天巡狩,代表的是高高在上的权力。

若是不能限制皇权,早晚会有昏聩之君,毁了国家。”

未珩与赵曦面面相觑,未央的话太过大逆不道,这种话要是让别人听到,安一个造反的帽子,那真是甩都甩不掉,而且还当着当朝公主说出来,这就有找死的嫌疑了。

赵曦突然说道:“师父,您不想教皇弟,是不是就因为这?若是皇弟以后成为一代明君,自然能遵循现有的国策,师父就不能继续进行改革。

所以皇弟必须昏聩,这样师父才能放心的下手,进行下一步的改革。”

未央默然,他停下了脚步,回身看了看赵曦,摸了摸她的脑袋,叹了口气道:“曦儿,这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皇权本就是个畸形的东西,都说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但是华夏五千年历史上,才出了几位?

要想真正的强大,一家一姓决定国家命运的时代,必须要掀过去,不然后辈不肖,三五代之内,大好的局面就会消失不见。

你师父也是人,不是真正的神仙,也有生老病死。

我死后,我不能保证你的师兄们还有你未来的师弟们,能真的为国尽忠,为君尽忠。

与其如此,不如毕其功于一役,一举改变现有的制度。

这世界上,但凡成大事者,誉满天下,谤满天下,这是没法子的事情,我做这些,不求后人对我评价多高,只要天下太平,如此而已。”

天下太平!

多简单的四个字,但是又是多么难以实现,未珩没见过,赵曦也没见过,未央见过,那是千年之后的事情了,皇权终结之后的事情。

赵曦无视来来往往的人群,趴在了地上,给未央行了五体投地的大礼,起身后,她恭恭敬敬的道:“谢师父教诲。”

未央微微一笑,看向未珩道:“人生在世,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比如我,看似掌控了很多事情,若是一着不慎,那就是全盘皆输。

这次我带你们出来,一是要告诉你们,有些事情必须要做,有些事情没有必要做。

比如钱家与李家,就是敲山震虎,谢家与孙家,因为牵连不深,我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做事情,还是要光明正大的,暗地里的龌蹉事情,又怎能瞒得过别人?”

两小只躬身施礼,表示受教,只是一向开朗的赵曦,似乎变得沉默了一些。

第404章 度假

中国有个地方,是度假圣地,尤其是冬天的时候,在后世更是吸引了不知多少达官贵人前来度假,当然,价格自然也是不菲的。

但是在大宋,这里还是一个小小的渔村,确切的说是一个州,叫做琼州。

琼州在大宋来说,那是真正的烟瘴之地,蛮荒之所,人烟稀少,野兽横行。

这是未央的最后一站,因为他觉得北面实在是太冷了,想来度假了。

他来的地方,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三亚。

师徒三人借住在渔家,给足了银钱,一日三餐都是海鲜,日子过的逍遥自在。

白日里下海捉鱼,夜晚数星星玩。

很多渔民都知道,姜渔夫家里来了贵人,于是大家都来看看,一见便惊为天人。

这等穷的连裤子都穿不起的地方,何曾见过如此俊俏的小郎君,更何况还有两个跟天上下来的金童玉女一般的小娃娃。

于是不可避免的,一个老头就来到了姜渔夫家。

这老头面上沟壑纵横,头发乱糟糟的,一身摞满了补丁的衣服,满脸堆笑,看着很是好笑。

当然,这情形落在未央三人的眼中,就有些心酸了,因为这老头戴了一顶官帽,虽然只是区区知县,但是毕竟是朝廷委派的官员,何至于连官服都跟叫花子似的?

官员如此,何况百姓乎?

“这位公子,本官忝为此地知县,名唤姜仁青,不知公子从何而来?”

未央还礼道:“见过姜知县,我叫未央,这是我的两个徒儿,未珩与赵曦,我们三人一路游学,来到此处,倒是叨扰了。”

姜仁青连忙摆手道:“公子说笑了,公子能来,是我们这个小小渔村的福气。”

未央微微一笑,吩咐未珩烧水沏茶。

姜仁青端起茶杯,颤颤巍巍的喝了一口,闭上眼睛回味许久,这才叹息道:“数年前知州大人邀我等议事,曾经拿出一些茶叶给我们品尝,唇齿留香,回味无穷啊。

今日得蒙公子款待,当真是受宠若惊。”

一旁的赵曦闻言,双目之中含着泪花,温言安慰道:“姜伯伯不用如此,再过些年,想来琼州也能富裕起来,这茶水都不是什么难得一见的了。”

姜仁青憨厚的放下茶杯,用他粗糙且有布满了灰尘的大手摸了摸赵曦的脑袋,笑道:“小娃娃说的是,早晚会富裕的。”

未央微微叹息,这姜仁青不过是安慰赵曦罢了,以琼州在大宋的地位,没有特殊原因,百年之后也不见得能让人记起来,这地方孤悬海外,虽然是大宋治下,但是关心的人着实不多,反而成了大宋发配犯官的好地方,实在是令人唏嘘。

这姜仁青也知道,只是不忍看赵曦伤心,这才安慰她一下罢了。

不过他要是知道赵曦的身份,只怕这会该拿把刀子,剁了自己的手了,公主是何等身份,琼州千年以降,别说公主,就算是皇亲国戚,发配的也没有发配到这里的。

未央来三亚,自然不是无的放矢,这么好的地方,怎么可能就这么放着?

这年头内陆的土地都开发的差不多了,未央满天下的开发洞庭湖、桂林这等地方,不就是看中了这些地方独特的环境吗?

照着大宋的发展速度,不出十年,电话都能进入家家户户了,至于火车,估摸着也能四通八达了。

那时候人们富裕了,就要开始讲究精神生活了,讲究享受了。

三亚无疑是个极佳的人间天堂,这时候开发一下,绝对是受用无穷。

“姜知县,如今朝廷发展日新月异,改革的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您老人家倒是不用担心,再过两年,朝廷自然会注意到琼州,到时候开发起来,琼州没准还是大宋的标志地域之一呢。”

姜仁青闻言苦笑道:“借公子吉言了,琼州的百姓,实在是太苦了,虽然渔获还算丰富,但是一年到头却见不到几粒食盐,茶叶什么的,就更是奢侈了。

若是有朝一日朝廷能垂怜一二,想来琼州的百姓也能生活的好一些。”

未珩在一旁笑道:“姜伯伯,何必舍近求远,我师父乃是不世奇才,他若是愿意襄助一二,不出两年,您的愿望就能实现了。”

姜仁青看向未珩,又看向未央,不由犹豫了一下,说道:“未公子,您若是愿意,就帮帮我们吧,琼州百姓过的实在是太苦了,不求其他,看公子衣着,也是富贵人家出身,您家里若是有经商的,帮我们携带一些食盐茶叶,就感激不尽了。”

说完,姜仁青自己都觉得自己厚颜无耻了,老脸通红。

琼州琼州,说白了就是穷州。

这地方一穷二白,哪有商人愿意过来?就算是过来的,也不过是贪恋琼州产的一些珍珠之类的,想让他们给百姓们携带货物,人家不一定乐意,因为百姓没钱买啊!

未央笑道:“姜知县,在下不过是来游学,身上倒是没有多少财富,不过若是帮助你们一二,这点本事还是有的。未珩,把东西拿出来。”

未珩欢喜的跑回屋子里,不大会的功夫,抱出了一大堆的图纸,堆满了桌子。

姜仁青狐疑的看向未央,未央随手拿出一卷,让未珩与赵曦打开。

两个小家伙打开之后,一副绝美的画卷出现在姜仁青的眼前,画的正是三亚的景色。

姜仁青哆哆嗦嗦的看了半天,这才颤抖道:“人间仙境,不过如此,只是可惜了。”

未央笑道:“姜知县,梦想还是要有的,人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姜仁青苦笑道:“公子的图作的好,只是要想建成公子图画中的模样,不知道要靡费几何,劳民伤财的事情,可不能干,要遭天谴的。”

未央愕然的看着姜仁青,觉得这老头如此可爱,实在是太过淳朴了一些,这也就是在琼州这个鬼地方,若是在其他地方,只怕早就被吃的渣都不剩了,当真是大宋的一股清流,实乃少见。

第405章 亡故

皇佑二年这一年,天下暗流涌动,风波诡谲,江南世家,在这一场风波之中,再次受到了重创,独独王家形势逆转,从衰败转向了兴盛。

其他四家,惶惶不可终日,唯恐某一日,某一日提剑前来,把自家杀了个干干净净。

未央回到开封的时候,正是小年夜,于是打发了一脸不甘的赵曦回宫,自带着未珩回家过年去了。

过年是很喜庆的是,但是未家却没有任何喜气,因为吕璹终究是没熬过年关,刚刚辞世了。

未央带着吕惠卿还有一干师生,前去蓬莱吊唁。

一路上,未央面无表情,眼神呆滞,令人畏惧。

想到自己初创书院的时候,那个白胡子老头不辞劳苦,千里奔波来到蓬莱,给自己以偌大的支持,未央的心,就如同刀割一般。

未央面前浮现一幅幅面孔,滕子京、晏殊、吕璹、范仲淹、柳永等等,一时间怅然无比。

柳永的身体也一直不大好,或许是年轻时纵情花海过甚的缘故,染上了很多顽疾,未央虽然出手治了一番,但是面对衰老透支的身体,他却无能为力。

生老病死,这是不可避免的,未央对此有明确的认知,但是发生在自己身边,总是让他难受。

吕惠卿已经数次痛哭,也昏厥了数次,对于他来说,吕璹不仅仅是祖父,更是抚养他长大成人的人,感情之深厚,远非寻常感情所能比拟。

到了蓬莱,众人换上孝服,上了书院。

滕子京等一干人守在吕璹的灵前,非但没有半点忧伤,反而言笑晏晏。

八十而终,在这个时代,已经是绝对的高寿了,算不得什么伤心事,反而是喜丧,所以他们并不忧伤。

柳永举杯纵酒道:“吕老,稍等数年,景庄就来陪你,咱们再饮酒作乐。”

欧阳修笑骂道:“你个老不修,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岁数了,还数年,你能撑个三五年不死,我就服你。”

晏殊放浪形骸,他本就是天下少有的大才子,年岁大了,便更加的回复本心,一向不拘一格,一壶酒握在手里,自饮自酌,放声高歌,歌曰:薤上露,何易曦:露曦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滕子京大怒,“老家伙,大家都在寻欢作乐,偏偏你一副恶心的样子。”

晏殊翻了个白眼,胡须苍白微颤,“滕子京,别以为你是山长就能说教老夫,老夫爱咋咋地,管你什事。”

一时间众老头吵作一团。

这就是未央等人看到的画面。

终究是欧阳修年纪小,看到了众人在蓬莱阁外一个个面容悲戚,诡异非常的样子,轻咳一声道:“好了好了,孩子们都回来了,能不能庄重一些。”

众人停下打闹,整了整衣衫,一个个面容肃然,庄重的令人肃然起敬,就像是刚刚的事情没发生一般。

没有人敢说什么,就算是吕惠卿,也只有感激,毕竟这些老头,都是名震天下的主,用这种方式祭奠亡友,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吕惠卿上前,梆梆梆,先给老头们磕了响头,然后一言不发的跪倒了灵前,神色戚戚然。

未央等人依次上前跪拜,一时间哭声震天。

老头们有资格纵情,他们没有,而且吕璹在蓬莱数年,一直是个敦厚老者的形象,深的大家的喜欢,想到了吕璹的好处,自然悲从中来。

未央祭拜一番,便陪着吕惠卿跪下,也是一言不发。

虽然有些逾矩,但是没有人说什么,几个老头一副老怀大慰的样子,看样子以后他们死了,也打算让未央灵前跪拜,如同孝子贤孙一般。

深夜,众人散去,只留下未央与吕惠卿守灵。

吕惠卿这时候已经痴痴傻傻的,一天没吃东西了,未央怕他扛不住,正要出去找些汤汤水水的,一个身穿孝服的明媚女子和一个胖大少年联袂而来,女子挎着一个小篮子,传出一阵香气。

“姐夫,先生们怕你们撑不住,让我们送些吃食。”

小胖子自然是苏轼,那女子是肖潇潇,曾巩已经过门的媳妇。

肖潇潇把篮子放下,取了一盘子酥肉,还有几个馒头,另有一壶酒。

未央也不客气,对着吕璹的灵位拜了一拜,取了馒头就吃了起来,只是吕惠卿不饮不食的样子,让人心疼,尤其是女人,这时候正该是母性勃发的时候,于是肖潇潇亲自取了一些水,把馒头泡了,一点点的喂给吕惠卿。

要是旁的地方,说不得肖潇潇这般做派就会被沉塘之类的,但是在书院,就没有这种顾忌了。

未央吃完了东西,看着肖潇潇喂完了吕惠卿,这才说道:“冬夜风寒,你们回去吧,这里有我们守着就行。”

苏轼不耐烦的摆摆手,抓起篮子,与肖潇潇一同离去。

其实他之所以过来,不过是为了避嫌,毕竟书院盛传,当年未央把肖潇潇安置在书院没安好心,所以他过来,是为了给肖潇潇避嫌。

如今任务完成,自然要溜之大吉。

冬日的蓬莱,更显的冷清,尤其是天气晴朗,星月稀疏。

未央强撑着让自己不睡着,不知过了多久,这才听到公鸡啼鸣的声音,他回头看了看吕惠卿,发现这小子双目通红,如同失魂一般,不由叹了一口气。

这小子对祖父是真的感情深厚,一点都不作假的。

吕璹的葬礼,很是隆重,蓬莱的达官贵人,各方的贤达好友,还有皇帝钦赐的一副牌匾压底,更有天下集团的四方生意伙伴前来吊唁。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就算是皇室中有权有势的王爷死了,也没有吕璹这场葬礼风光。

晏殊晏相公亲自提携的墓志,柳永柳三变吟诗作词数十首,欧阳修焚烧了一卷书卷,滕子京泼洒了一壶美酒,范仲淹雕刻了墓碑,苏老泉作了一篇雄文,书院学子们齐齐跪拜在地。

在书院最高处,葬下了暨行书院有史以来第一位亡故的先生,给予了这位老先生最崇高的敬意,最风光的礼节。

第406章 苏轼与阿真

吕璹驾鹤云游了,他获得了大宋史上,乃是整个华夏史上,对于一个教书先生来说,最崇高的葬礼,获得了一座雕像,立在书院的名人堂之中,供人瞻仰。

据说柳永整日里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亲手雕琢了自己的雕像,还骚包的用了和田美玉雕琢了头部,以维护自己的光辉形象。

对于自己没有获得书院去世人物头一把交椅,柳永老先生很是不爽。

大年初一的时候,未央就带着师生们去了开封,只留下吕惠卿给吕璹守灵。

这一天,柳永从山上奔了下来,笑眯眯的道:“二郎,我还缺一对宝石做眼睛,你去给我淘换两个来。”

未央无奈的道:“景庄先生,您老人家身体康健,看您这奔跑的样子,最起码还能活个十来年,您这个样子,很容易让书院动荡,学生们哪还有心思求学?”

柳永大怒,拽着未央的领子,喷了他一脸唾沫。

“臭小子官当大了,翅膀硬了,敢顶嘴了?老夫让你找两块宝石怎么了?要是敢不找,老夫做鬼也不放过你。”

未央只得低头,“好了好了,我已经给您找个十对对的,让您老人家挑选。”

柳永这才作罢,喜滋滋的去了。

未央整理了一下衣衫,对身边的学生们沉声道:“听到了吗?回去都去搜罗一下,看看有没有合用的,你们先生我日理万机的,哪有心思管这些小事?”

学生们纷纷应诺,天下行走章惇说道:“先生,过了年我们几个要去琼州,听说那里也有一些宝石,总归要让先生们满意就是。”

未央点头道:“咱们书院,别的不说,其实先生们才是书院最大的财富,他们无论提什么过分的要求,我们身为学生,身为晚辈的,一定要满足才是。”

苏轼哂笑道:“姐夫说的差了,莫非先生们觉得这天下过于太平,让学生们玩玩n的把戏,我们也去做吗?”

这时候车队已经走出了蓬莱,未央气恼的捶了苏轼一拳,怒道:“这不是废话吗?”

苏轼嘿嘿笑道:“自然是不能做的。”

未央冷笑道:“若是先生们觉得需要改朝换代了,就算是做一做又有何妨?左右不过是我书院执掌天下罢了。”

众人顿时毛骨悚然。

苏轼期期艾艾的道:“姐夫威武。”

未央策马前行,转瞬间奔出里许,声音远远的传来,“我先行一步,你们慢慢磨蹭吧。”

苏轼在后面吃灰,愤怒的道:“仗着马快,又把我们丢下!阿真,牵快马来!”

一个四五十岁的壮硕老汉叼着一块红薯,笑嘻嘻的道:“苏少爷,公子说了,你们不能骑快马,万一出了事情,我可担待不起。”

苏轼大怒,“好你个阿真,连你都n了不成!”

众人撇过脸去,苏轼这小子是个人来疯,跟他对喷,绝对没好事。

阿真自然知道这些,他晃晃悠悠的骑在一匹神骏的b骏马上面,骏马两边挂满了吃食,随手就能拿到,他摘了一个玉米棒子,还冒着热气,抛给苏轼道:“苏少爷试试,这是咱们暖棚里出来的,别的地方可吃不到这般鲜嫩的玉米棒子。”

苏轼接过玉米棒子,大口嚼了起来,就像是有深仇大恨一般。

阿真开心的笑了,那笑容中不惨杂一丝异样的情绪,很是纯真。

他喜欢这种生活,从他被擒之后到现在为止,他一直喜欢这种生活,他更喜欢书院的学生,虽然学生们知道他的身份,但是却从无怠慢,更无敌视,偶尔还请教一些辽国的事情,问一些问题,让他觉得,自己这才是受到了真正的尊重,以往几十年,都像是白活了一般。

阿真自然就是耶律宗真,只是大家似乎都选择性一般遗忘了他真正的身份,如今的耶律宗真,就像是一个寻常老汉一般,生活在书院的庇护下,竟然甚是逍遥,每日里养养马,喝点小酒,甚至还能去书院旁听一下,先生们也不驱赶他。

这才是生活啊!回想自己数十年的帝皇生涯,耶律宗真觉得真是白活了,竟然还没有自己在蓬莱这几年的时间活的精彩惬意。

以往每日里还要提防有人ns之类的,就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能完全信任,但是现在不同,就算是喝醉了,醉倒在大街上,也会有好心人送自己回去。

在辽国的时候,他还需要时时担心,哪有现在来的快活?

这才未央回来,阿真提起了要去开封见识一下,他想见识见识,天下第一城的雄风。

未央连犹豫都不带犹豫的就答应了他,这让阿真兴奋了好几天,准备了好些东西,甚至连路上的吃喝用度都准备的十分充足,这是多年的习惯了,他不知道大宋不像大辽,路上客栈酒店多的是,尤其是开封到蓬莱的直道上,这么一条流金般的路,怎么可能缺少这些?

一路上他饶有兴趣的看着景色,看着田地里忙碌的百姓,看着大路上行色匆匆的商旅,觉得很是新奇,这些是他以往看不到的。

在这些景色里,他总能感受到一种勃勃的生机,似乎这一切都是这么的新奇。

所以他的兴致很高,就像是一个离家的孩子一般,东问西问的,而且只逮住苏轼一个人问,让苏轼烦不胜烦,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这个老头,也算是为国立功了。

可是他终究没敢,毕竟姐夫说了,人家都已经被遗忘了,咱们还是大度一些的好。

于是苏轼不厌其烦的一路上陪着阿真,不停的解说着在苏轼看来枯燥无味,在阿真看来新奇无比的事情。

曾布取笑苏轼道:“子瞻,你好歹也是大宋知名的风流人物,未来的章台班头,如今都快成奶妈了。”

章惇更是大笑道:“子瞻不仅仅是奶妈,而且是千古以来最合格的奶妈。”

苏轼暴怒,追着两人打,可惜终究身宽体胖,不是人家的对手,最后还是阿真出手相救,苏轼这才觉得,自己这一路上总算是没有白费心思。11

第407章 奏对

“去岁夏国主李谅祚遣使上表于契丹,求依旧臣属,爱卿如何看待?”

崇政殿内,赵祯喝着大红袍,笑眯眯的问着未央。

未央哀怨的看着那罐子大红袍,心想到底是谁走漏了消息。

“元昊临终时本有遗命立其从弟委哥宁令继承帝位。大臣诺移赏都等都主张遵从元昊遗命。没藏讹庞反对,他说:“委哥宁令非子,且无功,安得有国?”诺移赏都反问道:“国今无主,然则何所立?不然,尔欲之乎?尔能保守夏土,则亦众所愿也。”讹庞回答说:“予何敢哉!夏自祖考以来,父死子及,国人乃服。今没藏后有子,乃先王嫡嗣,立以为主,谁敢不服!”众大臣唯唯称是,遂奉谅祚为帝,尊没藏氏为宣穆惠文皇太后。谅祚年幼,太后摄政。没藏讹庞以诺移赏都等三大将久掌兵权,令分掌国事,自任国相,总揽朝政。没藏讹庞因在没藏大族中为长,朝中贵为国相,权倾朝野,出入仪卫侔拟于王者。

前年有日食,西夏群臣以:幼主改元,元旦日食,天象可畏,请慎政刑,劝诫没藏讹庞,讹庞不听。没藏讹庞对内大权独揽,一言九鼎对外则扩地拓土,谋取私利。

去岁西夏与辽国大战,战火绵延不绝,持续一年之久,两国国内困顿不堪,如今已经近乎山穷水尽。

臣以为,李谅祚上表契丹,未必诚心,契丹若是收了,那李谅祚就有了喘息之机,若是不收,李谅祚必定向大宋臣服,实则是想借助我大宋国威,逼退契丹罢了。

陛下不用担忧此事,左右不过是他们打不下去了,想找个台阶下罢了。”

赵祯微微一笑,看着杯中卷舒的茶叶,淡然道:“我大宋如今精锐大军,几乎都换装完毕,国内承平日久,将士们求战心切,早有一扫之心,爱卿以为如今可否一战?”

未央闻言,皱了皱眉头,不知为何,忽然想到了姜仁青,他笑道:“战与不战,全在陛下一念之间,微臣乃是臣下,所谓恩出于上,陛下若是恩准,我大宋将士,必然不吝大好头颅。”

赵祯失笑道:“你小子倒是滑头,只说大宋男儿不计生死,却不说必胜之言,莫不是认为,我大宋若是兴兵,未必能胜?”

未央笑道:“陛下御极数十年,如今正是春秋鼎盛之时,何必急于一时?如今我大宋发展的正是关键时刻,四方直道以及一些重要的铁轨,都已经步入正轨。

只消再过三五年,陛下只需登高一呼,天下景从,何敢有不服者?

若有不服者,尽起大军既可。”

赵祯的面色变了,变得极为严肃,他缓缓开口道:“二郎,朕自己知道自己,不过是守成之君罢了,这些年大宋在你我君臣的扶持下,日益强盛,你又撺掇了朕的杀伐之心。

只是真不明白,为何这几年,大宋明明占尽了上风,你却不断的劝诫朕不要兴兵?莫不是你这些年安心享乐,已经没了雄心壮志?”

未央连忙道:“陛下误会臣了,陛下也知道,臣这些年虽然很少问事,却出去过几次云游天下,自然见识了不同的风景。

我大宋如今正是工业发展的关键时刻,工业这个东西,看似犀利无比,其实是在吸食农业的血液。

大宋之所以没有动荡,不过是因为我们又海外庞大的粮食基地,最关键的是,周边诸国,战乱不断,这才有了大宋投机的机会。

要战争,就要有武器,就要有装备,我大宋淘汰下来的武器装备,虽然在大宋境内早就过时了,但是于他们来说,不啻于神兵利器。

战争财,才是最赚钱的,用来补贴农业,发展工业,才是最合适的,最稳妥的。

臣没想过因为国外的战争,让工业彻底成长起来,但是以国外养国内,这才是不伤筋动骨的法子,若是我大宋兴兵,必然是举国之力,一举摧毁外敌,这样的话,大宋国内经济必然受损。”

赵祯皱了皱眉头道:“你以前讲过战争红利,莫非以战养民也不成吗?”

未央摇头道:“以战养民,也是一个法子,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好实施,要知道,辽国与西夏虽然有广袤的国土,我大宋打下来,也有诸般好处,足以弥补战争的损失。

但是彼国国小民微,而且不事生产,就算是打下来,短时间内,也于国无益。”

赵祯忽然话题一转,笑道:“前些日子,有臣工上奏曰:分淮南为两路:扬州为东路,庐州为西路,以此利民。

爱卿以为然否?”

未央皱眉,这事谁出的骚主意,绝对是冲着天下集团来的,谁都知道,蓬莱直东南一线,几乎都是天下集团的地盘,就算是官员任命,也大多以能臣为主,就是避免遭受损失。

此人提议把淮南分为两路,自然是打庐州的主意,至于扬州,他们还没有那个胆子,要知道扬州是未央亲自打下来的,而且是天下集团的第二基地,如今可以说是天下最为富庶之地,无论是天下集团,还是满朝诸公,都不会坐视不理。

但是庐州就无伤大雅了,若是分离出去,未央也不好收入囊中不是?

“陛下,既然已经有了决断,那就实施就是?臣绝无二话。”

赵祯难得的走了下来,拍了拍未央的肩膀道:“二郎,这世界上,从来没有完美的事物,也没有完美的方案。

大宋发展到现在,大多依仗二郎之力,以后依仗二郎的地方,还很多。

但是朕年岁渐渐大了,近日里处理朝政,略感力不从心。

你说的对,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朕想在有生之年,看到大宋真正的站在世界之巅,朕想去看看西夏,也想去看看辽国,更想去看看你说的美洲大陆。

当然,朕更希望看到这些地方,纳入我大宋版图。”

未央默然,如果他没记错,赵祯还有十几年好活,若是他出手的话,赵祯再活个三十年不成问题,只是他愿意出手吗?11

第408章 战前会议

“陛下的野心,已经抑制不住了。”未央看着面前坐着的诸位,沉声道:“如果我所料不错,最快三月,最迟五六个月,就会有战事发生。”

曹佾、柳羽、潘肃、杨怀玉、王咸英、王凯、狄咏,六个将门中人排排坐,面色各异。

王咸英是王德用老相公的第五子,与曹佾年岁相仿,狄咏是狄青的次子,天生勇武,极有韬略。

以后若是上战场,也只有杨怀玉、王咸英、王凯、狄咏四人可堪一用,至于曹佾、柳羽、潘肃,这三位这些年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又加上财气,要让他们上战场,还不如直接砍头来的爽快,省得战场上又多了三条冤魂。

王咸英哈哈大笑道:“此正是吾辈一展所长之时,二郎为何如此忧心忡忡?”

未央翻了个白眼,王咸英这家伙就是个人来疯,对自己的老爹有种疯癫般的崇拜,对于战场,更是如同着魔一般,整日里就想着沙场建功。

王凯无奈道:“五叔,咱能不能稳重点?三十好几的人了,怎么一点稳重劲都没有?要是让爷爷知道了,少不得又是一顿板子。”

王咸英满不在乎的道:“只要能上战场,漫说一顿板子,就算是十顿顿的,你五叔我都认了。”

杨怀玉双眼冒光,沉声道:“此言不差,吾辈武人,正该沙场建功,整日里在开封无所事事,早就淡出个鸟来了。”

狄咏不像他们那么莽撞,但是看他英俊的面庞通红,就知道这家伙也忍耐不住,激动的不要不要的。

未央摇了摇头,年轻啊!毕竟是年轻!要是狄青与王德用两位,绝对不会这样。

不过也是,年轻人嘛,就该有热血才是,不然大家都暮气沉沉的,就算是人家不打过来,自己都能把自己整死。

所以未央微笑道:“战事肯定要有的,但是你们几个,都不能随便去。

圣人用兵,首当其冲的自然是云州,这些年辽国处心积虑的想要报复,夺回北平,只是因为大宋兵威日盛,他们才没有机会。

云州是我华夏故土,这地方肯定要先收复了,你们想要建功立业,自然要进入大宋最强的军队。”

杨怀玉与王凯相视一笑,大宋最强的军队,自然是锦衣卫,不作二想。

大宋的军备,早就非同往昔,全仗着幽州的军工产业,产出的优良装备,首先就会装备到锦衣卫,可以说锦衣卫是大宋最富,最强,最骄傲的军队。

当年随未央出生入死的那三千锦衣卫,如今早就成了头头,最次的也是对正之类的官职了。

锦衣卫如今扩军万,至于效用士、后勤加在一块,足有十五六万。

锦衣卫的后勤,就算是做饭的,那也有一手拿得出去的本事,真正打起仗,锦衣卫的可用之兵,绝对十分可喜。

尤其是未央重金打造的重骑、轻骑、炮团,还有最关键的特种兵团。

锦衣卫尽数横刀标配,火枪在手,这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便是特种兵团。

特种兵团是锦衣卫中绝对的精锐,不仅要精通各种兵器,还要有一身力气,更要有能野外浪战,夜间突袭,甚至潜入敌后的本事。

为了打造特种兵团,未央可谓是花了大心力的,正等着一站建功呢。

杨怀玉与王凯都是在锦衣卫领过兵的,论起了解锦衣卫,就算是未央,现在也未必有他们了解,谁让他们没事还回去折腾一番呢?

所以未央说起来这事,他们的心立刻就痒痒了起来,他们真想看看,锦衣卫在战场上,到底是何等的山呼海啸,所向无敌。

对于这一点,他们有种盲目的信心。

其他人听说过或者见过锦衣卫,但是并不了解,所以也没有表现出多么大的兴趣来。

未央笑道:“怀玉兄,杨门一门战将,自然不能落下,你去重骑兵团,做鲁常的副手如何?”

杨怀玉喜不自胜,哈哈大笑道:“正合我意也!”

“王凯兄,论起交情,咱们两个是最早的,也是最好的,你就去炮团,给杜鹏飞做个副手。”

王凯抓耳挠腮道:“炮团好,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咱就喜欢这个豪奢劲。”

“咸英叔父,您去轻骑兵,做个副手如何?”

王咸英看向王凯,王凯点了点头,于是他笑道:“二郎做主就是。”

未央又看向狄咏,这小子有狄青万夫不当之勇,更难能可贵的,脑子还好使,比他老子强了不是一点半点。

“狄咏兄,锦衣卫还有一个地方,叫做特种兵团,你若是有兴趣,去做个大头兵如何?”

狄咏闻言,心中愠怒,小爷是何等人物,就算是放到老爹的地盘,也是能领军过万的,你让我去做个大头兵?

还未等他发作,就看到了杨怀玉与王凯羡慕的眼神,不由迟疑了一下,旋即心中暗道:去看看也无妨,若是不合心意,再走不迟。

“既然二郎说了,那我就试试吧。”

未央怎能看不出狄咏的不满,不过特种兵团不比其他,总共也不过一千人,与当初赵祯让未央筹建的军队一样的人数,但是却没有任何水分,绝对的精英中的精英,任何一人,都能拿出来当个军官。

不过他也不解释,狄咏这种人,聪明的很,解释多了反而不美,让他自己去看,是最好的。

“二郎,你怎地看不起人?”柳羽大怒道:“我们就没用吗?”

曹佾与潘肃也哀怨的看着未央。

未央笑道:“子羽倒是可以去筹备锦衣卫后勤,至于景休兄与潘兄,你们俩我可不敢指使,圣人那边可用的人手也不多,如果我所料不差,你们都有大用场,就不用在我这里分功劳了。”

曹佾与潘肃相视一笑,他们自然是知道的,一个是国舅,一个是将门少有的能拿得出手的中青代,皇帝自然是不会忽略的。

柳羽笑道:“既然是后勤,那可是肥差事,你们都要讨好我,不然小爷一个不乐意,断了你们的吃喝粮饷。”

几人莞尔,未央嘿嘿一笑道:“你想岔了,这次后勤的主官,我会调我家小嫂子去,那可是天下集团少有的精明人物。”

柳羽大惊,“康芸娘?一个娘们?”

未央顿时大怒,柳羽一溜烟跑了,边跑边道:“娘们就娘们,小爷认了。”11

第409章 辽国的反应

该用兵了,自然会有风吹草动,更何况大宋陈兵百万,只要稍有调动,辽国与西夏都不可能察觉不到。

这一次,王德用老将军竟然动了河北军团,日日操练,自然引起了辽国的恐慌。

自从上次赵祯亲征,一举挫败了耶律洪基,拿下了幽州,辽国不仅仅送上岁币,四时遣使者来宋,更有了恐宋症,与当初大宋的恐辽症一般,辽国对大宋的恐惧,更加根深蒂固。

这是从上至下蔓延开来的,当初参与那一战的辽国君臣,哪一个不是害怕到了骨子里?

轰隆隆的炮火,密集如雨的子弹,让辽国君臣深切的了解到了,什么叫做刻骨铭心。

大宋一动,耶律重元首先收到了消息,他的那位妾侍阿鲁曼,悲凉的看着当初骄傲的雄鹰,如今恓惶的收拾着细软的模样,心中悲愤无比。

“王爷,您是要做大事的人,为何不战而退!”阿鲁曼沉声喝道。

耶律重元倚重这位夫人,自然是好言好语的说道:“夫人,当初一战,你也看到了,我大辽根本不是大宋的对手,那火炮火枪,大辽的工匠根本没法子仿制,就算是仿制一些火枪,也大多是残次品,根本与大宋的不在一个档次上。

再说了,耶律洪基那小儿攻伐西夏,不过是向世人彰显自己的武功罢了,谁曾想偷鸡不成蚀把米,西夏也不是好惹的,那小儿没占得便宜,弄的民不聊生,国库空虚。

如今大宋要打过来,本王自然要早早打算,以耶律洪基的本事,是万万抵挡不住的,到时候本王再出山,收拾残局,岂不美哉?”

阿鲁曼姣好的面庞上,浮现出一片红晕,那是生生气的。

“王爷,就算是你收拾了残局,当了皇帝,那么之后呢?做个儿皇帝吗?”

耶律重元呆了一呆,旋即认真无比的道:“就算是儿皇帝,也比死了强,耶律洪基找死,本王还不想死。”

阿鲁曼彻底心凉了,她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退了回去。

耶律重元嘀咕道:“娘们就是头发长见识短,辽国现在除了还有一些血勇之气,还有什么?拿什么跟大宋拼?就算是能打敢打,在火枪火炮面前,血肉之躯又有什么意义?”

耶律重元抓紧时间让人把金银珠宝都搜罗了起来,送了出去,以作日后东山再起之资。

他这边忙碌的时候,皇都那边的耶律洪基却是信心爆棚。

经过这些年的不断努力,辽国从大宋窃取了不少好东西,火炮的管制过于严格,他们没有办法,但是随着火枪的普及,辽国终于搞到了火枪,在辽国工匠的努力下,终于造出了在耶律洪基看来合格的火枪。

就是火枪,让耶律洪基信心十足,火枪都能仿制,只要在战场上再缴获一门火炮,大辽的工匠那么聪明,害怕不能仿制?

到时候大辽还怕什么大宋?大辽依旧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契丹依旧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

至于大宋!至于赵祯!还不是早晚给朕**丫子的份?

所以听到大宋有用兵的迹象,耶律洪基不惊反喜,连夜着急了众臣,商讨大事。

身为韩王的萧惠,执掌了天下半数兵马,自然在列。

他没有耶律洪基那般乐观,反而忧心忡忡,与未央的数次交锋中,他深深的知道了,大宋之所以能胜利,不在于火枪火炮,也不在于百万雄师,而在于那个少年人。

当初未央在辽国掳走耶律宗真,他是亲身经历的,看到了那个少年如神似魔一般的本事,上次未央来辽国游历,身边带着三个孩子,他更是与未央直面交锋了一波,一败涂地。

所以他知道,就算是大辽有大宋的火枪火炮,又有带甲之兵百万,也没有任何办法。

只要未央肯出手,大辽绝不会有任何幸免,绝对是举族灭亡的下场。

身为辽国硕果仅存的老狐狸,萧惠自然是明白谋身之道。

所谓越老越怕死,在萧惠的身上,表现的最为直接。

他甚至让自己的儿孙们早在数年就悄无声息的弄了出去,搜罗的钱财,也分散在各地。

如今的韩王府,看似强盛,实际上,不过是只剩下一个空壳子罢了,只有萧惠一个老头子和他的王妃以及一些老弱妇孺罢了。

辽国唯一能与萧惠抗衡的官员,叫做耶律乙辛,字胡睹衮,五院部人,为南院枢密副使,改官主持北院,封为赵王,直到现在,依旧掌握着皇都的皮室军,更手握十万宫分军,是耶律洪基的左膀右臂,而且忠心耿耿,不作二想。

此人飞扬跋扈,最是霸道,出了皇帝,敢跟他放对的人,除了萧惠,辽国几乎没有了。

萧惠与耶律乙辛不对付,是世人皆知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人,这里两人都畏惧,那就是耶律化葛,这老头子不显山不露水,却深得耶律洪基的信任,军国大事,几乎都要讨教。

大家不愿意招惹他,还有一个原因,耶律化葛数次出使大宋,要说对大宋的了解,在大辽能比得上耶律化葛的,屈指可数。

耶律洪基坐在皇位之上,耶律化葛、耶律乙辛、萧惠等人,在两手边站定,再外面,便是一些南面官了。

南面官没有资格进大殿,因为他们本质上还是宋人,骄傲的契丹人,不屑于与宋人同处一室。

所以这些南面官,就算是位高权重,面对契丹人,也没有多少尊严。

无关其他,不过是人心鬼蜮罢了。

“诸卿,南朝意欲兴兵,夺取我云州土地,诸卿以为如何?”

耶律洪基上来就定了调子,这次就是议论军事。

众人面面相觑,只有耶律乙辛上前,冷声道:“我大辽男儿,契丹英雄,纵横天下数百年之久,大宋区区小国,不过建国百年,有何资格与大辽争锋?

陛下,让臣带兵十分,为陛下斩下宋皇的人头。”

满朝大臣,不屑者有之,看热闹的有之,惶惶不安者有之。

耶律洪基大喜道:“赵王勇武,朕心甚慰。”

第410章 于阗来信

未央毕竟不是神仙,所以很不幸的,他预料错了。

当大家都在厉兵秣马,兴奋的备战的时候,一封百里加急,从西而来。

未央急匆匆的入宫,数个时辰之后,然后面色难看的从宫中走了出来。

他进了书房之后,提笔写字,足足一夜都没出屋,蔓菁也在他身边,发了一夜的电报。

发报机这种东西,未央自然是有的,所以很短的时间内,他的直系人马,都已经准备好了。

其实字数不多,不过聊聊九个字而已。

塞尔柱东侵,于阗危急。

于阗是哪里?估计大多数百姓都不清楚,未央本人也不清楚,但是入宫之后,他就清楚了。

于阗国是古代西域佛教王国,唐代安西都护府安西四镇之一,君主国姓为尉迟,因仰慕唐朝,有两位君主改姓李,他们分别是尉迟僧乌波李圣天、尉迟苏拉李从德国祚长达123年,于阗地处塔里木盆地南沿,东通且末、鄯善,西通莎车、疏勒,盛时领地包括今和田、皮山、墨玉、洛浦、策勒、于田、民丰等县市,都西城。

于阗国以农业、种植业为主,是西域诸国中最早获得中原养蚕技术的国家,故手工纺织发达。特产以玉石最有名。于阗自2世纪末佛教传入后,逐渐成为大乘佛教的中心,魏晋至隋唐,于阗国一直是中原佛教的源泉之一。于阗人民喜爱音乐、戏剧,在绘画方面具有印度、伊朗的混合风格,画家尉迟乙僧于唐初至长安,绘有许多壁画,与n吴道子、阎立本齐名。

依大唐西域记所载,此国俗称涣那,诸胡谓之豁旦,匈奴人谓之于遁。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五别出迦罗沙摩之称。地滨和阗河,南有昆仑山,北接塔克剌麻罕沙漠,是西域南道中最大的绿洲。位当天山南路、西域南道之要道,西经莎车叶尔羌、朅盘陀塔什库尔干,可通往北印度或睹货罗古代大夏。气候和畅,植物种类多且繁茂。盛产宝玉,自古即以出产美玉而驰名中外。原住民为雅利安人种的一支,使用属于印欧语系的方言和阗语。

唐玄宗天宝年间,尉迟胜入唐,唐玄宗嫁以宗室之女,并授予右威卫将军、毗沙府都督。安禄山起兵叛乱,尉迟胜自率兵赴中原之难,乱平后,终老长安。

于阗仰慕中原文化,十分渴望融入中原,李圣天主动派遣马继荣到后晋朝贡。后晋封马继荣为镇国大将军,并派张匡邺、高居诲出使于阗,册封李圣天为“大宝于阗国王”。不久,于阗又派遣刘再昇再次朝贡,大宋建立次年,于阗便派人前往中原,与宋朝建立了联系,以后不断遣使入宋,短短数年的时间,就有4批于阗使者抵达汴梁。

按理来说,于阗在数十年前,就已经灭国,公元960年,喀喇汗王朝的木萨汗宣布教为国教,信奉佛教的于闻国和信奉教的喀喇汗王朝之间,爆发了持续近40年的宗教战争,战争初期,于阗国占据优势,他们打退了喀喇汗王朝的进攻以后,挥师西进,曾一度攻占喀什噶尔。虽然在援军的支援下,喀喇汗王朝夺回了喀什噶尔,但也没有扭转战局,阿里可汗本人也死在与于阗的战争中,于阗国财力、物力、人力皆不及喀喇汗王朝,旷日持久的战争,使其实力大损,逐渐处于劣势。玉素甫卡迪尔汗时期,喀喇汗王朝最终完成了对于阗的征服。

但是如今突然出现一封国书,上面还盖着于阗大宝,任谁也不敢轻忽。

于阗毕竟当初数次遣使前来朝贡,更数次要求大宋增兵于阗,当时赵大也确实有这个心思,只是大宋刚刚建国,事情太过太杂,大家都还盯着幽云,再加上吐蕃、党项拦在了必经之路上,一直没有成行。

但是今天,大家再也不敢忽视这封国书了,因为大家都觉得,这是个机会。

无论这于阗是不是还真的存在,都是一个借口,一个开战的借口。

赵祯很兴奋,满朝主战的大臣,更是热血沸腾,就连未央,都深为于阗惋惜。

若是这于阗还真的存在,孤军奋战数百年,依旧屹立不倒,还心向大宋,这等精神,又怎么可能不让人动容?

所以当赵祯决定用兵的时候,未央一点都没有反对的意思,甚至还极为赞同。

但是千里征战,粮草怎么办?水土不服怎么办?这些都要解决。

未央这时候很希望飞机被研究出来,只是早就提上日程的飞机,一直没有动静,蓬莱那边以韩知止领衔的研究所,数年的时间,都没有研究成功。

未央自然知道这事不能急,能飞上天,这是人类的终极梦想,岂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功的?

好在钱颖领衔的医学院那边,研究出了各种药丸之类的,对于战士们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情,战损会少很多。

尤其是在未央的指导下,钱颖已经研究出了肌肉注射以及静脉注射的药物,如今正在临床阶段,若是有必要,也能立刻投入量产。

尤其是自从数年前,未央送了赵祯一辆汽车之后,如今在北平的汽车制造公司,早就制造出了各式各样的合格汽车,当然,用来卖的小汽车,和军用汽车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最起码现在,大宋的战士,若是有必要,不用千里迢迢策马而行了,尤其是坦克这种东西,竟然也弄出来了,虽然数量不多,但是用来攻城略地,绝对是不二之选。

这是大宋科学发展的巨大胜利,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才是未央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大的财富,强大的国家,必然有远超别国的军事力量,未央认为自己做到了。

只要他想,可以随随便便碾压一切,让所有的国家,在大宋的力量下,瑟瑟发抖。

这也是未央的底气所在,毕竟他只是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出现在所有的地方,有了这些就不同了,大宋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胜利。11

第411章 夜枭

赵祯此刻兴奋无比,他今年四十一岁,正是一个男人最巅峰的时刻,加上孩子的诞生,这些年又不需要做勤劳的小蜜蜂,身体大好,精力充沛,无论是权术还是心智,都是男人最巅峰的状态。

所以他急切的想要建功立业,想要干出远超自己祖宗的事情。

那么幽云,自然是首选。

只是他没想到,于阗的横空出世,让自己有了个完美的借口,这借口之完美,让他越想越兴奋。

首先,大宋贸然出兵,师出无名,会被人指责为不义之师,尤其是国内的那些儒家的老家伙,一个个端着大国上国的架子,指不定到时候会说些什么呢。

其次,大宋若要支援于阗,必然要经过西夏的地盘,西夏会让大宋借道吗?假途灭虢之事,谁又不知道?西夏纵然心再大,也不会甘心大宋借道而去,到时候来个东西夹击,西夏就完蛋了。

再次,于阗对大宋忠心耿耿,百年以来,心心念念的都是华夏故土,若是不救援一下,赵祯死也不甘心。

所以出兵于阗,是势在必行的,任谁也挡不了赵祯的决心。

尤其是一旦拿下于阗,西夏自然是腹背受敌,到时候还不是手拿把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至于辽国的反应,赵祯没有考虑,反正大家都是死敌,大宋如今军威之盛,全国上下求战之心如此强烈,早晚灭了辽国。

他几乎一夜没睡,处理完事情之后,已经天光大亮,于是他来到了皇后宫中。

眼前的一幕,让他几乎睚眦欲裂,赵宗旭正追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宫女,嘴里呼喝连连,几个小太监陪着他,闹哄哄的追着那个已经几乎吓成鹌鹑的宫女

赵祯认得那个宫女,那是皇后身边得力宫女的闺女,唤作小媛,入宫之后,一直养在皇后宫中,赵祯看这孩子可爱,也时常与她交谈,可以说如同养女一般。

“站住!”赵祯暴喝一声,赵宗旭吓得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太监们顾不得去扶皇子,一个个抖若筛糠,匍匐在地,吓得面无人色。

赵祯大步向前,扶起小媛,温言安慰了几句,就看向呆若木鸡的赵宗旭。

看着自己这个儿子,赵祯忽然有种掐死他的冲动,这小子在蓬莱的时候,皇城司秘谍还说他聪慧异常,有举一反三之能,在未央身边的时候,也算是安分。

怎么毁了宫中,就故态复萌,俨然一个二世祖,甚至连纨绔子弟都不如,整日里调戏宫女,斗鹰遛狗,实在是让人头疼。

他数次暗示未央,让未央把赵宗旭弄到身边教导,怎奈未央似乎铁了心思一般,就是不接话茬,常常顾左右而言他,实在是逼急了,就来一句:“皇子天资聪颖,微臣实在是无力教导,陛下可以遍请天下鸿儒教导既可。”

鸿儒倒是请了,都是民间有名气的大儒老儒,朝中弟子遍布,可是那些老东西只会之乎者也,死板的教书,至于做人的道理,实在是不值一提,因为他们认为,饱学经典之后,自然能悟出道理来。

赵祯怎能不知道,这些人不过是不想得罪未来的皇帝,管的严了,以后吃瓜落,管的送了,皇帝也不喜欢,所以都是虚与应事,有几个真正教导的呢?

这就是皇家的悲哀,当初赵祯自己,也是勤学而来的,更有父皇的亲自教导,加上身边名臣诤臣众多,熬了数十年,才熬出了现在的赵祯。

赵祯捏着赵宗旭的小手,沉声道:“皇后何在!”

一个小太监头也不敢抬的道:“启禀官家,皇后娘娘还在休息。”

赵祯点了点头,轻轻挥了挥手,陈琳无声无息间站在了他身边,陈琳目光如鹰狼一般,淡漠无比的看着那些小太监,赵祯走后,他淡漠道:“杖毙了吧!”

一队黑衣华服的太监走了进来,冷冰冰的气质,让小太监们连哭都不敢哭,这是老陈琳的手下,是宫中最强大的力量,在太监之中,可以说是一个传说,因为见过这些人的人,全都死了,无一幸免。

这些黑衣太监,有一个名称,唤作:夜枭!

夜枭出动,生死莫名!

小太监们不知犯了何错,一个个瘫软在地,面若死灰。

陈琳在前,夜枭在后,不一会,来到了一处宫中不起眼的院子里。

一个黑衣太监迎了上来,那太监面色苍白,面白无须,腰间挎着一柄精美的横刀,背后背着一杆n,恭恭敬敬的给陈琳施礼。

陈琳淡然道:“这几个小东西教唆皇子,杖毙了吧,至于他们的家人,给一笔钱财。”

那黑衣白面的太监点了点头,随即十余个黑衣太监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各自手握一根丈许的黑色木棍。

小太监们被按在了凳子上,木棍落下,几乎没有一声惨叫,一棍之下,小太监们身死魂灭。

陈琳皱了皱眉头,说道:“金辰,官家很是震怒,这几个小太监竟然教唆皇子调戏宫女,这是大罪过,从今往后,皇子的安全要加强,那些没名堂的人,就不要安排了,安排些身家清白的,心思淳朴的,至于那些人,若是还想安插人进来,一律杖毙了。”

金辰点了点头,陈琳笑道:“你跟我也有十几年了,这些年你的功劳我是看在眼里的,官家也是看在眼里的。

但是呢,宫中自有宫中的规矩,你是夜枭头子,比谁都清楚,在宫中,官家自然是最大的,至于其他人,都不是问题,就算是皇子,也不能威胁到官家。”

金辰又点了点头,依旧沉默的令人心寒。

陈琳缓步走了出去,金辰目光有意无意的在陈琳的脖子间划过,指尖摩挲着那柄横刀。

远去的陈琳微微一笑,笑容愈发的灿烂了起来,他自小入宫,什么场面没见过,区区几个被收买的夜枭,又能翻腾出什么浪花来?

若不是留着他们揪出背后的人物,早就让他们魂归黄泉了,还能等到现在?

第412章 两个皇子

“看你教的好儿子!”赵祯把赵宗旭直接按在了地上跪着,对着曹皇后怒气冲冲。

曹皇后刚刚起床,愕然的看着这一切,不用说,一定是这臭小子又犯错了,只是什么大错,值得官家如此愤怒?

赵祯怒道:“他今年才不到岁,就整日里调戏宫女,而且小媛那孩子,是长在你身边的,如同他姐姐一般,他竟然也敢动手,要不是我发现的早,只怕那孩子就遭殃了。”

曹皇后顿时面色大变,直勾勾的盯着赵宗旭,语气不善道:“你真是长本事了,看来宫中留不得你了,你是想去蓬莱,还是去同济书院?挑一个吧。”

赵宗旭面色恓惶,赵祯也皱了皱眉头,他算是看明白了,皇后未必不知道这些事情,只是借个由头,为赵宗旭找个师父管教罢了,原先两口子驳了未央的面子,未央死活不再收赵宗旭,如今赵宗旭愈发的变本加厉,若是不找个厉害的师父管教怕是不行了。

在赵祯看来,当今最出色的教育大家,未央算一个,蓬莱的苏洵算一个,再往下数,就是在蓬莱诸老身边的曾巩了。

曾巩此人虽然不显山不露水,但是赵祯却知道,暨行书院,甚至整个蓬莱的事务,几乎都是苏洵与曾巩二人一言而决。

苏洵为人方正,刚正不阿,眼里揉不得沙子,所以才留在蓬莱,依旧主事。

曾巩不同,他长袖善舞,才华横溢,乃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这些年在书院磨砺,又走南闯北,做了不少事情,虽然没有金榜题名,但是在赵祯的心里,这可是未来的宰相之选。

曾巩来开封开,也是蓬莱诸公深思熟虑的结果,换苏老泉来,以这位的性格,只怕早就跟那些人硬碰硬了,哪有这春风化雨来的不着痕迹。

蓬莱毕竟太远,开封近在咫尺,自然是首选,所以赵祯说道:“即如此,就进同济书院吧,我想办法让曾夫子收下他就是。”

曹皇后大喜,曾巩的名头,在开封日渐响亮,她早有耳闻,也早有意让皇子拜入曾巩门下,因为曾巩与未央是一体的,未央是什么人?她们曹家如今靠着未央,日益富贵,她自然知道自己的儿子以后要想登基为帝,坐稳了皇位,少不了未央派系的支持。

所以曹皇后从来就没想过,让赵宗旭真正的拜入别人门下,蓬莱未央一系,一直都是首选。

如今官家开口了,未央自然会给面子,他不收,还能拦着别人吗?

再说了,这是对大家都两利的事情。

曹皇后信心满满,催促赵祯赶紧去办,赵祯也不急,他出了皇后的寝宫,来到了张贵妃的宫中。

三年前张贵妃受孕,诞下一个男婴,叫做赵宗鑫,如今也已经三岁了,深得赵祯喜爱,他想着既然要进学,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不如把赵宗鑫一起送去书院算了。

虽然赵宗鑫还但是皇家的孩子,早些启蒙也是好的。

“官家今日来的倒是早。”张贵妃虽然年岁大了,但是风韵犹存,保养极好,雍容华贵,不逊于曹皇后,只是骨子里的娇媚,少了曹皇后那种将门中人的干练。

赵祯坐定,张贵妃知趣的上前给他捏起了肩膀。

“今日与皇后商议了一下宗旭进学的事情,整日价在宫中胡闹,我就想着给他找个师父,就相中了同济书院的曾巩曾夫子,想着宗鑫也三岁了,也该发蒙了,一起送去也好。”

张贵妃大喜,她出身世家大族,也是见过世面的,自然知道找一个好先生的重要性,只是他只是妃子,宫中的先生们她又看不上,都是些腐儒酸儒,可惜的是,皇后娘娘太过于强势,赵宗旭的先生若是不找好,她也不好给自家儿子找,索性孩子还倒也无妨。

如今终于有了转机,张贵妃自然是大喜过望。

“臣妾谢谢官家了,找日子臣妾备上厚礼,再去拜谢皇后姐姐。”

赵祯把在地上玩的赵宗鑫抱了起来,笑呵呵的道:“都是我的孩子,哪一个也不好薄待了,宗鑫年纪还等长大了,做一个富贵闲王,安乐一生,是最好不过的了。”

张贵妃的面色顿时不自然起来,转瞬间消失不见。

赵祯离开之后,张贵妃面色沉了下来,都是皇子,谁不能当太子?皇后的儿子固然尊贵一些,可惜的是,赵宗旭那小子不学无术,小小年纪沾染了一身恶习,怎及得上自己的儿子?

。。。。。。

“二郎,这事怎么说?”赵祯躺在未央的椅子上,看着蓝蓝的天空,脚下两只金毛跟哈巴狗似的,似乎连畜生都能感受到皇帝的王之气。

未央不爽的看着自己的两条狗,头也不抬的道:“圣人说的是,不过满天下那么多有才之士,为何要让两位皇子进入书院,岂不是让那些人更加仇恨书院?要知道现在正是义务教育的关键时刻,这可是要顶风作案啊!”

赵祯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什么叫做顶风作案,搞的咱们君臣好像是做贼似的。

知道你们现在正是关键时候,这不,朕就送了朕最心爱的皇子们前来,这不是正好说明,书院的教育更胜一筹吗?”

未央无语问苍天,憋了半晌才道:“圣人,这事您应该去找曾巩,我可不负责书院的事情。”

赵祯摆了摆手,如同赶苍蝇一般道:“最近朕事务繁杂,书院那边不好去,去了也是徒增事端,这事你去办就行,记住了,朕的儿子,一定要拜入曾巩门下才行。”

未央无奈道:“好吧好吧!您是皇帝,俺是跑腿的,自然给您办妥帖了。”

后院赵曦露出一个小脑袋,大声道:“父皇,过来看看,食铁兽生了,好小的一只,比小猫儿还小呢。”

赵祯闻言一个激灵,旋即满脸堆欢,撒腿跑了过去,笑呵呵的道:“你师父家里的奇珍异兽愈发的多了,食铁兽都养了好些年了,终于生产了?曦儿若是喜欢,咱们抱回家。”

“耶!”赵曦欢喜无限。11

参加婚礼,请假一到两天

快过年了,单身狗们脱单的好季节,这年头,结婚的太多,忙不过来丫

第413章 砸缸的人

赵宗旭与赵宗鑫终究还是进入了同济书院,对于此,曾巩非但没有摊上大事的自觉,反而十分开心,在他看来,两位皇子都算是聪颖的,往往能举一反三,而且收皇子入书院,好处绝对多于坏处,皇子都进入了书院,说明书院的方针是正确的,自然会令宗室子弟、世家大族的那些人,对书院趋之若鹜,那些反对的人,为了自家孩子的未来着想,自然会偃旗息鼓。

在未央看来,这是纯粹的书生意气,都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的人,一向是以把学问散布的满天下都是为荣耀,只是当这一天真正的到来的时候,或者说仅仅只是有一颗小小的萌芽,他们反而害怕了,他们害怕失去特权。

因为人一旦多了,就不值钱了,朝廷的选择余地自然就多了,他们就没有了那种独独然的超然地位,若是一个不慎,或者后辈不努力,那就会泯然与众人,这是不可避免的。

未央的骨子里,还是那个后世科技昌明时代的少年人,遍览史书的他,知道文人相争,比改朝换代更加的残酷,一个不慎,身败名裂都是小事,万世根基就会被摧毁的一干二净。

所以他做事,一向讲究春风化雨,虽然急切了些,但是筹备工作从来都是有条不紊。

蓬莱诸老决意推行义务教育,事先并没有跟未央通气,本来这是十年二十年,乃至百年大计,生生的被蓬莱诸老提前,甚至他们殷切的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在田间乡里,都能听到朗朗之声,铿锵写字之音。

未央知道这些老人家的想法,所以他并没有阻止,反而竭力推行,有人反对,那就打擂台,有人破坏,那就铲除了事。

他一向都是这么个人,做事不算是随心所欲,也绝非循规蹈矩。

既然事情已经开始了,那么久极力促成,也给那些老人家一个交代,毕竟他们都是七老十的人了,孝敬老人的心,未央从来都不缺,更何况那些老人家是看着他,护着他成长到如今的地位,让老人家的心愿达成,未央自然不遗余力。

就在这时候,一个人,走入了未央的眼帘,就是那位砸缸的家伙。

未央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书院的大门口,这家伙一身儒服,长身而立,目光看着同济书院的牌匾,皱着眉头不知道想些什么。

未央带着赵曦与未珩、未玱三人来到的时候,司马光微微一怔,旋即施礼。

出于礼貌,未央不可能视而不见,就回了一礼,然后径直前行。

不知道司马光是什么心思,他就跟了上来,不近不远,十五步的距离,一步不差。

未央皱眉回头道:“若要求学,自去书院即可。”

司马光微微一笑,再次施礼道:“未大人名震天下,君实仰慕已久,特来拜望。”

未央冷笑道:“若是拜访,自去家里,来书院算什么回事?”

司马光微愣,不知未央为何对他如此敌视。

未央对于司马光,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只是对这小子有种说不上来的厌烦。

历史上的司马光,毫无疑问是光伟正的人物,但是他的光伟正,是踩着王安石上来的,再加上这家伙本来就是修史的,一部资治通鉴囊括古今,独步天下,未央也很佩服。

司马光自幼就是出了名的神童,勤奋好学,刻苦努力,博学多才,刚正不阿,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家。但是不幸的是最终他却成了大宋王朝的掘墓人,这既是他个人的性格悲剧,也是大宋王朝的悲剧,

众所周知大宋王朝在历史中是出了名的积贫积弱,宋神宗即位后宋朝年度财政亏空已达1750余万。广大农民由于豪强兼并、盘剥和赋税徭役的加重,屡屡暴动反抗。值此内外忧患、财政困乏之际,宋神宗对宋太祖、宋太宗皇帝所制定的“祖宗之法”产生了怀疑。

此时社会矛盾已经非常尖锐,大宋王朝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吗,如果此时不变法就将步入死胡同无药可救。当时的皇帝宋神宗也非常清楚这种局面,所以大胆任用王安石开启了历史有名的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但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的是王安石变法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但是司马光坚决反对,他反对的借口大概是两个,一是:祖宗之法不可变二是:说王安石变法把本该属于百姓的财富强行掠夺到了国库,容易激起民变。

所谓的祖宗之法是开国皇帝针对王朝建立时的情况制定的,时间久了社会环境早就变了,但是司马光不管这些,他们这些保守派就是要坚决执行,哪怕错了也不要紧。对于掠夺百姓财富倒不如说是掠夺商人官宦人家的财富吧,其实这才是很多大臣反对的根本原因,顺便介绍一下,司马光出生在官宦家庭。在宋神宗去世后,司马光重新上台掌权,他立马废除了所有的王安石变法的所有内容,对,是所有!

青苗法和免役法两个已经被百姓所认可,如此利国利民的好法也被废除,使得同属保守派同的尊重事实的官吏也坚决抵制,气得苏轼跺脚大骂:真是司马牛,司马牛。宋神宗和王安石十几年的心血,一朝被全部废除!卧病在床的王安石听到此消息后经受不住打击,痛苦万分离世!

自司马光全部废除王安石变法后,大宋王朝的灭亡已经指日可待!从此之后大宋王朝再也没有敢于变法的志士,也没有可以变法的环境。

虽然在司马光之前大宋王朝大臣之间也存在pn,但是毕竟规模小、斗争程度相对较低,并没有对大宋王朝产生太大的影响,然而自从宋神宗死后司马光掌握朝政大权后,开展了针对当年改革派一系列的打击报复,甚至是同情改革派的中间人士也遭到了打击,如苏轼只是认为王安石变法有可取之处,就遭到了无情的打击。司马光将改革派视之为敌寇,不管好人坏人,不管有功有过,不管是百姓还是官员,只要是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全部受到了严酷的p!

从此之后大宋的朝堂没有对错、好坏之分,是有保守派和改革派两大阵营。自此大宋王朝朝堂之间斗争愈发激烈,大宋王朝的党争从此掀开了你死我活的斗争的序幕!大宋王朝内部党争不断,再也没有精力解决国内矛盾,更没有国力应对辽、西夏等少数民族的威胁,灭亡已经是指日可待。

对外却是一味退让、不思进取只求苟安,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竟然把宋神宗和王安石时期夺取的西夏之地退还给了西夏!美其名是为了大宋长期的和平稳定!可怜众多将士用鲜血换来的土地就这样被出卖,大宋王朝一直没有产马的地方,好不容易夺取来的就这样被废弃最重要的是北宋夺取的西夏土地战略地位极其重要,可保整个西北的安全,而且给入侵大宋的辽军造成侧翼的威胁。通过此次退还,也造成大宋王朝自此之后国策发生了巨大变法,再也开拓疆土的决心,只求自保只求苟且,仅此而已。

司马光全盘否定王安石变法时,朝中很多大臣看到了变法的好处,不愿意全盘废除,司马光就大肆重用听他话的奸佞之徒,特别是他重用了以蔡京为代表的一大批奸臣。从此之后朝堂之上乌烟瘴气,朝纲混乱,再也没有人心忧天下百姓,只是争权夺利。

结果后来哲宗皇帝去世后,向太后按照旧制临时执政,拒绝文武百官的建议,强行立宋神宗第十一字赵佶为皇帝,就是历史大名鼎鼎的宋徽宗!大宋王朝立国之日起就是严令后宫不得干政,所以历代皇后、太后从来没有真正掌握大权,更不要说拥立皇帝了,然而正在司马光的支持下,这一切都发生了。自己口口声声说要坚持祖宗之法不可变,实际上呢?连宋徽宗这样品德败坏没有治国之才的n在文武百官强烈反对下都可以被立为新皇帝!到底是谁在废弃祖宗之法呢?这就是所谓的贼喊捉贼吧!

未央对司马光的感觉十分矛盾,大多基于此。

一个才华横溢,本可以改变天下的人物,生生的葬送了天下。

他与王安石不同,王安石锐意进取,虽有不可取之处,毕竟还是为了百姓着想,司马光确实彻彻底底的保守派,死心塌地一条路走到黑。

第414章 西夏的问题

司马光很是恭敬,可以说是一种让未央都挑剔不出任何毛病的恭敬,面对司马光,未央有种无从下口的感觉。

“司马君实,你如今是馆阁校勘,朝堂上也算有一席之地,出身尊贵,进士及第,何必趟这趟浑水?需知道,有些事情,一旦踏进来,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司马光微笑道:“未大人,下官虽然不明白大人为何对下官有偏见,但是下官要说明一点,我对大人的义务教育,绝无半点不认同,反而认为,义务教育若是推行,我大宋势必进入一个史无前例的昌盛大世,从此以后,四夷之内,再无敌手。”

未央皱了皱眉头,他叹了口气,说道:“你就是那所谓的沙子吧?”

司马光不明其意,怔怔的看着未央。

未央没好气的道:“既然阻止不了,那就掺沙子,这种事情文人干的熟溜,想来你就是他们放出来的沙子,打算顺着我的指缝渗进来。”

司马光微微躬身道:“大人打算阻止下官吗?”

未央不耐烦的摆摆手道:“你说错了一点,义务教育不是我的,是圣人的,是天下的,此乃大势,不可阻止,既然你要做沙子,那就去做,不要来找我,也不要来问我,不然后果难料。”

司马光依旧是那副气死人不偿命的君子模样,笑眯眯的道:“如同钱家,如同王家,或者是崔家?大人,下官虽然不才,但是绝无n的心思,想来大人的雷霆手段,还用不到下官的身上。”

未央冷笑道:“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砸缸的,你变了。”

司马光一愣,这首诗是数年前所做,那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那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

至于那句砸缸的,司马光是摸不着头脑。

如今再次听闻,司马光也不由唏嘘,不知何时,竟然违背了初心。

“大人,常言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实人在朝堂是一个道理。”

“你父与庞相公为友,当年也是庞相公提携你,我不论你想做什么,最好想清楚,值不值得。”

司马光再次躬身,恭敬的道:“斯人已逝,何必再说?老相公为人清廉一生,却落得如此下场,下官没有能力去问,也不敢去问,只是想为这天下,做一些事情罢了。”

未央点头道:“如此最好,你去找曾子固,在书院谋个职位吧。”

司马光躬身致谢,未央转身就走。

。。。。。。

“师父,砸缸的是啥意思。”赵曦忽闪着漂亮的大眼睛,好奇的问道。

未央一愣,旋即哈哈大笑道:“据传司马光七岁的时候稳重的就像一个大人,听到老师讲解左氏春秋,非常喜爱,放学之后又为家人讲他所学到的,他立即也明白了左氏春秋的内涵,从此手里放不下书本,甚至到了忘记了饥渴,冷热的程度。有一次,他跟小伙伴们在后院里玩耍,有个小孩爬到大缸上玩,失足掉到缸里的水中。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放弃他都跑了,司马光却急中生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击去。水涌出来,小孩也得救了。

所以为师称之为砸缸的。”

未珩不服气道:“师父说错了,司马君实乃是当朝鼎鼎有名的神童,奇闻趣事,多有流传,但是却没有砸缸的这段轶事。”

未央笑呵呵的道:“以前没有,以后不就有了?”

赵曦撇嘴道:“司马光砸缸,原来是您老杜撰的,您是不喜欢司马光吧?”

未央摇头道:“此言差矣,司马君实才华横溢,不逊于当世任何人,为师一向喜欢青年才俊,对于司马君实,说不上喜欢,但是也绝不讨厌,只是观念不同罢了。”

年幼的未玱奶声奶气的道:“爹撒谎,爹明明喜欢那个砸缸的,不然不会放人家进书院的。”

未央愕然,旋即抱起未玱,大笑道:“小兔崽子,敢编排你爹了,回去让你妈收拾你。”

未玱笑嘻嘻的拽着未央的衣领,小嘴吧唧一口,亲的未央心花怒放,转眼间就忘记了一切,抱着儿子,带着赵曦与未珩,在书院里到处溜达。

。。。。。。

“西夏的态度很硬啊!”赵祯指尖无意识的敲打着桌面,对下首的贾昌朝道:“竟然不愿意借道给我大宋,贾相公以为该如何?”

贾昌朝看了看唐介、包拯、宋痒、狄青、王安石,不由心中犯嘀咕,早知道首相这个位置是受气的婆婆,就不该接,他现在很羡慕老文,人家退的干脆利落,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反而有种十分期待的感觉,原来是这种原因。

“陛下,我大宋兵锋炽盛,西夏自寻死路,臣以为,不若直接讨伐,把西夏变为我大宋属地,难题自解。”

赵祯都气乐了,指着贾昌朝笑骂道:“你是朕的首相,竟然出这么个馊主意,按的什么心思?”

贾昌朝无奈道:“圣人,臣本就是中人之姿,论及带兵打仗,一向都不成的,您不若问一下狄相公?”

赵祯翻了个白眼,看向狄青。

狄青是个老实人,诚如贾昌朝所言,带兵打仗没有问题,出谋划策这种事情,实在是没有天份,他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赵祯不耐烦的道:“诸位爱卿就没有一点办法?”

唐介当即说道:“臣以为不过是威逼利诱罢了,西夏如今刚刚经历大战,自然不敢与我大宋为敌,但是他们国内萧条,民生艰难,不如许以厚利,自然能打开西夏的通道。”

赵祯想了想,这也是个办法,要是真像贾昌朝说的,先打下来西夏,就算西夏是泥捏的,也不是短时间内能拿下来的,到时候必然耽搁于阗的事情,不如先诱之以利。

“爱卿说说,什么利益?”

唐介吐出了两个字:“青盐!”

此言一出,满堂皆哗,尽皆愕然的看着平素稳重的唐介,大家都在想,莫非唐介这老儿失心疯了?竟然想要让西夏的青盐进入大宋?11

第416章 远征

鲁常雄赳赳的骑着一匹天马,霸王刀抗在肩头,顾盼自雄。

他的身边,一辆精致的汽车里,满面风霜的赵宗实面无表情的记录着什么,一本厚厚的笔记上,都是文字,密密麻麻的。

他们身后,七千士兵乘着喷云吐雾的巨大的卡车,轰隆隆的向前。

卡车被厚重的油布遮盖,偶尔露出冰山一角,黑黝黝的金属便露出来,让人看不真切。

“我说你小子,好生在开封呆着多好?咱们此去,不仅仅要穿过西夏,还要远征三千里,于阗那边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掺和进来,这是干嘛滴啊!”

赵宗实摇下车窗,鄙夷的看了看鲁常坐下那匹神骏的天马,笑嘻嘻的道:“常叔,先生说知行合一,咱们大宋如今是什么样子?域外番邦若是知趣便好,若是敢吱声,咱们这支部队,都能把他们打成废墟。

再说了,这年头军中和士林都风风火火的,皇家反而没有作为,这可不是好事情,我也是赶鸭子上架。”

鲁常嘿嘿笑道:“你小子的心思我还不知道?你那个王爷老爹成天价的拉帮结派,好像还不死心,你自己又是个懒惰的性子,大帅说了,这次去于阗,你不准参加战斗,若是出了事情,我可兜不住。

还有,你小子那是什么眼神?现在有汽车了,不代表战马不行了,当初老子随大帅深入辽国腹地,天马可是立下了大功的,做人不能忘本不是?”

赵宗实嘿嘿一笑,战马固然为大宋立下了不世之功,但是现在是什么时代?自从内燃机发明之后,火车开通了,汽车量产了,就连军队专用的卡车,也装备齐全了,现金大宋换装,火枪齐全,火炮齐全,他们此次出征,带的全是最新的野战炮,威力强大,摧山裂石。

至于战马,如今更多的是沦为了玩物,就算是别人羡慕异常的天马,如今也是好生养了起来,作为观赏物居多。

这就是这些年大宋发展带来的好处。

赵宗实甚至认为,单凭他们七千人,足以摧毁西夏,让这个国度不复存在,所以他有些想不明白,为何不直接兴兵讨伐,把西夏打下来了,自然不需要借道,也自然不需要进口西夏的青盐了。

鲁常外粗内细,一眼就看出了赵宗实的心思,他慢悠悠的道:“大帅行事,如羚羊挂角,不可揣度,你小子就不要胡思乱想了。”

赵宗实笑道:“先生如今安居开封,未必就知道域外之事。”

鲁常冷笑道:“那是你不知道大帅之威,这天下天上,若是大帅愿意,自可遨游,区区番邦罢了,漫说现在已经被打压的抬不起头,就算是他们最巅峰的时候,大帅也可一人灭一国。”

赵宗实叹息一声,这就是不同之处,说白了,他依旧不得先生信任,但凡对先生知之甚深者,似乎都认为,先生乃是无所不能的,在赵宗实看来,这天下哪有无所不能之人呢?如果有,那就是神了。

神仙之说,虚无缥缈,赵宗实没见过神仙,书院的教学也说明,世上并没有什么神仙,之所以有神仙盛传,不过是古人对自然现象的不理解,造成的臆想罢了,所以才形成了千奇百怪的神仙。

“常叔,前面就是边境了。”

鲁常用手搭起,极目远望,果然发现远处人影憧憧,似乎有大军集结。

他嘿嘿一笑,霸王刀一扬,朗声道:“传令:全军戒备。”

不久,他来到了金钱,一个儒雅的文士打扮的老者率领大军迎了上来。

韩琦感慨的看着这支特殊的军队,心中思量万千,这才几年,大宋已经变的连他都不认识了,不说新式的武器装备,就说日新月异的各种文化盛况,他都看的眼花缭乱,久离中枢,韩琦已经失去了眼界,自然看不清一些东西,有时候他都觉得,还不如在军中终老一生,也省得整日里勾心斗角,只是他心里面还有些不甘心。

此次借道西夏,他为主导,这就是他的功绩,一旦成功,以他多年积累的功劳,足够返回中枢,就连未央都没有办法阻止。

他神情恍惚的看着眼前的鲁常,有些心中不安,这些年涌现的英雄人物,无论是军中还是朝堂,都很年轻,他们都成长起来了,似乎以前约定俗成的那一套,被摧毁的一干二净。

看着鲁常这支军队的军备,韩琦虽然看不见里面的装备情况,但是也知道,这是倾大宋之力打造的一支强军,说是天下第一军也不为过,这么强大的军队,领军者竟然是一个鲁莽汉子,还有一个毛头小子,让韩琦心中不是滋味。

他自问在行军打仗一途,也有几分建树,远超眼前的这两位,只是面对装备的碾压,实力的差距让人心惊胆战,韩琦甚至认为,若是自己与这支军队敌对,绝对会死的很惨。

就算是他又数十万大军在侧,依旧不是对手。

这支军队唤作远征军,很普通的名字,很应景的名字,看不出其中有什么问题。

远征远征!

华夏多少年都没有出现过这种名字了。

所以不可避免的,就会让人多想一些,这支军队,似乎是大宋尖刀一般,这把刀一出来,自然是要杀人的,至于要杀谁,老邻居们自然心中有思量。

有远征军,自然就有常备军,无论是西夏还是辽国,如今都在大宋的威压下苟延残喘,一日不得喘息,谁还有胆子挑战大宋的威严?

韩琦面无表情的看着策马而来的鲁常,还有鲁常身后震耳如雷的大军,眯起了眼睛。

“韩相公。”

鲁常与赵宗实肃然行礼,身后大军齐齐行礼,以示对这位常年守卫大宋的相公之尊敬。

韩琦双眼含着泪花,感慨的道:“鲁将军,赵将军,老夫等候多时了。”

韩琦抓住两人的手臂,一左一右,显得极为热情,让两人浑身不自在。

第417章 汴河绝流

韩琦是老一辈的相公,自然有让人如沐春风的本事,鲁常与赵宗实算是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宾至如归,什么叫做待若上宾。

借道的事情,因为青盐的关系,进行的很顺利。

无他,只因青盐在西夏不值钱,可以说是满地都是,但是西夏缺钱啊!尤其是宋钱,宋钱通行天下,就算是西夏境内,宋钱也比西夏发行的货币值钱,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西夏如今内忧外患,李谅祚急需收买自己的大臣,虽然他还小,但是生于皇家的人,又有几个是无知孩童呢?金钱的魅力,他也不能免俗。

更何况如今大宋淘汰下来的军备,各方觊觎,谁能得到最多的一份,谁就能成为大宋以外最强大的国家。

当不了老大,当个老儿也没关系不是?

为了当老二,西夏也算是使出了舔狗的绝技了,当真是不遗余力。

非但借道与大宋,更是早早征调民夫,把一条直道修建成功,直达西域,几乎都快修到于阗国了,当然,他们没有那个实力,为了这一条直道,几乎耗费了西夏全部国力,不过一想到未来青盐的巨大利益,这点损失,还是可以承受的。

至于死在修路上的民夫,一些贱民罢了,西夏的高层,才不会理会这些事情,他们要的,就是实在的利益。

。。。。。。

远征军派出去了,大宋自然不会不闻不问,光是军需运输的问题,就是个大问题,好在这些事情不需要未央去操心,天下集团的渠道还有满朝大臣,自然会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未央,他又恢复了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整日里养花弄草,遛狗架鹰的不干正事。

家里的小崽子们一刻也不消停,索性直接送到了书院,来了个不闻不问,耳根子安静了许多。

至于开封府的事情,自然有田堎他们处理,好在也没有什么大事。

久不问战叫,只听见太平!

未央很满意现在的日子,对于什么开疆拓土之类的,根本就没有啥兴趣。

那是别人的兴趣,不是自己的。

他只不过想安安稳稳过日子,对于那些蝇营狗苟的事情,兴趣并不大。

说起来讽刺,当初他想让家里人过好些,不停的做事情,如今权倾朝野了,才有资格过这种悠闲的日子。

这是多少人的梦想,梦想与现实,又是多么可笑。

天气越来越热,未央便越来越烦躁。

皇祐三年八月,终于发生了一件震惊天下的大事。

汴河绝流。

一条河绝流不算什么,自古以来,就算是长江黄河,也绝流了不知多少次。

但是汴河不同,开封汴河,环绕开封,是开封的水脉,更是开封的龙脉。

虽然现在科技昌明,但是迷信并没有杜绝,这是老百姓根深蒂固的思想,就算是千百年后的后世,也没有法子,信仰自由,谁也不能强行剥夺百姓们的信仰。

所以当汴河绝流的时候,一股子邪风以开封为中心,向着大宋四面八方传递而去。

汴河绝流,皇位易主!

不知道多少人,在短短时间内,就开始兴风作浪起来了。

尤其是当未央手里抓着一张宣传单似的东西,他终于意识到,舆论的力量,是不可置疑的。

如今汴河绝流的消息,虽然不至于人心惶惶,但是有心人,自然能拿这件事情,做出文章来。

未央收拾了一番,就入宫了。

赵祯此刻如同一只神龙一般,高坐在龙椅之上,双目看向天下,似乎极为玩味。

“爱卿,此事你如何看?”

大庆殿之中,只有君臣二人。

自从赵祯重拾信心之后,一直以大庆殿作为朝会的地方,其他的宫殿,在他看来,低矮逼仄了一些,已经没有资格作为议政之地。

未央看着空旷的大庆殿,不由笑了笑。

“陛下烛照万里,圣心高悬,自然明白这其中的意思。”

赵祯笑道:“你我君臣,殊无隔阂,不必如此遮遮掩掩。”

未央尴尬的挠了挠头,现在不比从前,从前他是个毛头小子,上蹿下跳的,谁也不会把他放在眼里,但是现在不同,他虽然依旧只是开封府尹,但是谁也不敢忽视他的存在,就算是当朝首相,也要敬他三分。

这些事情,赵祯自然知道,以往君臣之间,如同长辈与晚辈的关系,现在的关系,在外人看来,似乎是权臣与明君的关系,但是他们自己心里清楚,两人的关系,依旧如昔,并无改变。

“陛下,”未央拿出那张纸片,笑道:“以往是微臣疏忽了,朝廷的邸报是传递消息的主要来源,但是如今民间自主形成了这种宣传单,可以称之为报纸的雏形,假以时日,就会形成一种主导舆论的东西,称之为报纸。

这种东西,主导舆论,掌握民心,若是有心怀不轨者掌握,对朝廷不是好事,只有善加利用,朝廷主导舆论,这才是最好的。”

赵祯狐疑的看着那张破纸片,不明所以。

未央耐心的给赵祯讲解了一番报纸的功用,报纸是以刊载新闻和时事评论为主的定期向公众发行的印刷出版物。是大众传播的重要载体,具有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

其实唐代就有这玩意了,叫做《开元杂报》,是开元年间发行的邸报,该报系雕版印刷,质量不是很高。本身原无报名,因其发行时的年号是在开元年间,后人便称其为《开元杂报》。“杂报”是邸报的别称。

宋代的报纸称谓很多,有“邸报”、“朝报”、“邸抄”、“进奏院状”、“状报”等,“邸报”是其中最通用的称呼。“邸报”的内容主要地皇帝的诏书命令、起居言行、中央政府的法令、公报,官吏任名赏罚的消息和大臣的章奏文报。“邸报”的发布要受中央政府的严密控制。宋朝的“邸报”大部分都是手抄的,宋代周麟之著《海陵集·论禁小报》对此有相关描述。

以前的报纸,都掌握在朝廷的手中,自然没有关系,但是现在民间竟然有了,自然引起了未央的警觉,掌握舆论,势在必行。

第418章 文化的事

未央说完,赵祯陷入了沉思,漫说他没想到这一茬,就算是想到了,只怕也无从下手。

天下何其之大,有才之士何其之多,但是这些人跟未央一比,似乎天生就懂这些东西。

赵祯不认为世界上有什么生而知之的人,就算是孔夫子当年也是周游列国才有了后来的名声,然后经过儒家的不断神化,从一个人,生生的变成了一个圣人。

未央的才能,在赵祯看来,远超孔夫子,可以说,未央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了整个国家,甚至可以说是整个世界。

孔夫子再厉害,也不过是建立了一个儒家,掌握了华夏数千年的思想潮流,但是未央不同,他流传出来的,是创造,是希望,是开放文明,是一种生机勃勃的东西,让人不自觉的就受到感染。

赵祯甚至认为,若是没有未央的横空出世,只怕自己现在还沉浸在太平盛世的美梦之中,不可自拔,然后大宋一步步沉沦下去,最终国灭人亡。

未央不知道赵祯心里面对自己竟然有如此高的评价,否则肯定会得意死,不过他确实有资格得意,他亲手开创了一个时代,自然有这个资格。

赵祯抬起头,笑眯眯的看着未央道:“爱卿,坊间传闻,汴河绝流,龙脉断绝,江山倒悬,皇位易主,你怎么看?”

未央大摇其头道:“若是一条河,一座山,便能决定天下归属,那么我们这些臣工,都该羞愧而死,鬼神之说,本就虚无缥缈,所谓龙脉,也不过是牵强附会,陛下不用在意。”

赵祯眯起了眼睛,笑道:“宗旭曾对朕说,爱卿有须臾千里之能,朝沧海,暮栖梧,乃常事尔。”

未央一怔,旋即心中不悦,赵宗旭这小子估计是看自己看不上他,给皇帝说自己的小话了,这种事情,他本是不怕的,但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就让他很不爽了。

这些年赵宗旭也算是循规蹈矩,只是在未央看来,赵宗旭胸中戾气过盛,迟早会有爆发的一天,现在只不过是在装孙子罢了,毕竟上有一个强势的老子,下有无数强悍的大臣,就算是赵宗旭被封为太子,也不敢造次。

不过若是赵宗旭当了皇帝,未央就不敢说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这小子不按常理出牌,做事太过暴戾,可不是当皇帝的料。

一念至此,未央就不由想到了赵宗实还有赵曦,赵宗实天性良善,又经过了书院的系统教育,可以说是真正的人中龙凤,只是这小子无意皇位,反而对域外的兴趣很大,至于赵曦,让未央更是叹息,赵曦若是男儿,哪还有赵宗旭什么事?

未央未曾想过另一个皇子赵宗鑫,赵宗鑫表现的也算不凡,而且有一个好母亲,还有强大的外戚支持,但是未央从未考虑过,赵宗鑫能当皇帝,可能在他的心中,也只有赵祯,才是皇帝,至于其他人,就算是当了皇帝,未央也未必真心臣服。

“陛下,臣哪有那本事,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若是臣真有这本事,哪里还用得着辛辛苦苦的布局这么些年?早早就灭了辽国西夏,我大宋一统天下,和光同尘,岂不美哉?”

赵祯微微一笑,皇帝这种生物,天性多疑,他固然对未央另眼相待,但是也决不允许一个臣子,超越了臣子的本分,若是这个臣子真的是神仙一流,赵祯会毫不犹豫的下杀手,就算是他对国家的贡献再大也不成。

“爱卿,n的事情,你觉得交给谁办最好?”

未央毫不犹豫的道:“自然是微臣。”

赵祯失笑道:“你倒是爽快,今日怎地这般积极?以往做事,你可是能推就推,能躲就躲。”

未央笑道:“别人来做,未必能做好,毕竟是新生事物,只有微臣,对此稍有见解,才能做好,不然的话,换个人来,做的乱七糟的,n沦为某些人的工具,可不是好事情。”

赵祯深以为然,这种事情,还是未央来做,他最放心,换一个人来做,他还真不放心,这无关乎n到底有多强大,只是赵祯的心思使然,说实话,他到现在,都没搞明白,n的威力到底有多大,只是有个大致的概念罢了,至于其他,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皇帝,他还没有那个思想,去真正的了解这种事情。

未央回去之后,火速去信暨行书院,让书院派遣合用的学生前来开封听用,筹备大宋文化发展中心。

至于这个机构的具体功能,很多人都是摸不着头脑,只有文彦博那个老货,刚刚收到消息,就把自己的儿子文及甫塞了进来。

文及甫也很无奈,这些年虽然老父亲退了,但是他依旧很活跃,做了不少事情,毕竟有一个前首相的爹,升迁的速度,那也是杠杠的,再加上他本身就才能不俗,自然能出头。

只是这个所谓的大宋文化发展中心,连具体的衙门都没有,更遑论官职了,也不知道老父亲把自己弄进来干什么。

“混账东西,”文彦博老气横秋的指着文及甫的脑门骂道:“你老子我这辈子经历了多少风雨?走过的路比你吃的盐都多,那未央是个什么人?粘上毛比猴都精,这些年他做的事情,哪一件不是风风火火的?你看看那贾章,就是靠着未央这株大叔,混的风生水起,做了知州,那可是真正的封疆大吏。”

文彦博委屈无比,“爹啊,人家关系在那搁着呢,孩儿就算是过去,也不过是个没名堂的手下罢了,连官位都混没了,您老人家就忍心?”

文彦博嘿嘿一笑道:“官位没了不算什么,这大宋从来都不是以官位论高低,否则你爹也不会混成这样子了。”

文及甫说不过他爹,收拾行装,走马上任去了。

对于自己的前途,文及甫一点都不担心,有老爹背书,他不觉得未央敢对他如何,再说了,凭真本事,他也不怕谁。11

第419章 文及甫见闻

“文翰兄,大宋文化发展中心,并非以往的衙门,而是一个独立的部门,这个部门,只对陛下与政事堂负责,其他衙门,无权过问。”

文及甫垂手而立,如同后进晚辈一般,很是恭谨,对于未央所说的话,一字一句的,尽数记下。

“其实你可以理解为,这个所谓的大宋文化发展中心,是一个指导性的部门,对于大宋未来的文化教育,舆论方向,进行掌握方向,但是却并不过分干涉。”

文及甫心中大震,未央这几句话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就让他心神动摇,不能自持。

自古以来,流行一句话: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未央虽然说的轻松,只是引导指导,但是文及甫绝对不信,哪有这么简单?他忽然觉得,自己来到这里,也是一件好事,别看这个所谓的大宋文化发展中心并不起眼,但是能掌握舆论,这是何等强大的力量,若是能掌握在自己手里,自己岂不是可以呼风唤雨?

不得不说,文及甫的政治嗅觉,绝对是继承了他老子,敏锐的令人发指,从未央短短几句话中,就能看出来寻常人看不到的好处。

“大人放心,属下知道该如何做。”

文及甫姿态放得极低,可以说是谦卑,这就让未央很是满意,他不怕别人塞人进来,只要这人有本事,他就敢用,这天底下,还没有几个人敢在他手底下搅风搅雨,漫说是文及甫,就算是他老子文彦博,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干活。

暨行书院的学生们来的很快,这得益于火车的开通,意气风发的章惇带着三百学生,风风火火的赶来。

就算是他装作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在看到苏轼等人的时候,依旧气馁无比,无他,书院行走的名头虽然响亮,那是因为别人不屑于争,他章惇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哪有值得骄傲的地方?

所以当苏轼一副老怀大慰的样子拍着他的肩膀,笑眯眯的说道:“子厚,听说这几年你走南闯北的,很是快活啊。”

章惇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不快的扒开苏轼的手,气哼哼的道:“少说风凉话,不就是干了点事情吗?要是我去做,比你做的好。”

苏轼双手叉腰,狂笑道:“子厚,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没让你出来,就是因为你学问不够,咱们这些师兄弟,能出来的,哪一个不比你强?”

章惇顿时大怒,撸起袖子就要跟苏轼干,吕惠卿连忙上前劝阻道:“好了好了,你们斗了那么些年了,有啥意思,都是蓬莱一脉,不要让人看笑话。”

两人同时冷哼一声,扭过头去,相看两厌。

吕惠卿无奈,书院的学生之中,就数苏轼与章惇才华最高,两人别起苗头来,更是厉害的很,谁都劝不住。

过不大会,未央走了进来,满意的看着庭院中的学生们。

众人赶忙施礼,未央笑道:“好好好,都是好样的,过来见一见未来大宋文化发展中心的副部长文及甫吧。”

文及甫得意的从未央身后转出,温润的笑容,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君子如玉。

书院学生们挺直了腰杆,本着小脸,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这位文及甫。

文及甫顿时脸上挂不住了,面色微红。

未央连忙道:“你们以后在一起做事,万万不可互相争斗,文及甫乃是干才,经验远超你们,你们当要好生学习才是。”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吕惠卿当先施礼道:“见过文部长。”

其他人不甘不愿的施礼,文及甫笑呵呵的道:“久闻书院乃是藏龙卧虎之地,今日一见,果然都是青年才俊,一时之选。”

苏轼这小子最是狂狷,立刻忍不住讥讽道:“比不得部长先生,如同常青树,屹立不倒。”

这话是暗讽文及甫是墙头草,不过人家也不在意,竟然谦虚的道:“子瞻说笑了,余就这一点本事,别无长处。”

苏轼闷哼一声,也不好再作声,只得闷头不说话。

未央领着众人来到了同济书院旁边的一处建筑,五层的建筑,建造的古朴大气,占地十余亩,他大手一挥,笑道:“此处就是大宋文化发展中心的基地了,你们今日先行休息,明日为师为你们接风洗尘。”

众人欢呼一声,前去宿舍楼,寻了一个房间,开始睡觉。

未央与文及甫一起,还有原本就呆在同济书院的苏轼、吕惠卿、曾布等人,来到了同济书院内。

文及甫只觉得大开眼界,对所见所闻,赞不绝口,这等大气的书院,实在是他生平仅见。

“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

苏轼闻言,又忍不住道:“同济书院虽好,但是比起我们暨行书院,还差了一个档次,暨行书院占地千亩有余,同济书院,还没有暨行书院一个分院大。”

文及甫没工夫跟苏轼在那里吵嘴,对于暨行书院,也是向往无比。

不大会,曾巩出来迎接。

未央笑道:“子固兄,我家师兄呢?”

曾巩笑道:“尧夫兄应邀前去赴会去了。”

众人在曾巩的带领下,来到了山长办公室,文及甫坐在真皮沙发上,只觉如坐云端,软绵绵的,舒服的想snn。

众人一起谈笑,仿佛回到了当初暨行书院的日子,让文及甫羡慕不已。

曾巩长袖善舞,也没有冷落了文及甫,更是让文及甫如沐春风,恨不得投入门下,做一个门下走狗。

过了许久,未央终于道:“子固兄,圣人让小弟筹建大宋文化发展中心,小弟此来,就是想让子固兄出山,做个部长,子固兄以为如何?”

曾巩一愣,旋即摇头道:“然正,非是为兄不愿,只是如今同济书院刚刚步入正轨,实在是分身无暇。”

未央笑道:“无妨,子瞻他们都是一把好手,新来的三百学子,也是有才学的,帮你支撑起书院,绝非难事。”

曾巩思考了一下,终于点头道:“即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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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章 曾布审章案

大宋文化发展中心成立的这一天,依旧是风平浪静,整个大宋知道的人数并不多,就算是朝中大臣,也只是隐隐间知道要成立这么个机构,至于这个机构的具体功能,大多人都是一知半解。

直到这一天,政事堂诸公正在议事,贾昌朝看到了未央报上来的名单,不由失笑道:“文老相公竟然把文及甫送进了这个所谓的大宋文化发展中心。”

转瞬间,贾昌朝面色大变,政事堂诸公也是面色古怪。

论及政治手段以及嗅觉,文彦博可以排入当世前三,这一点毋庸置疑。

当大家都以为是一步闲棋的时候,但是下棋的这位是文彦博,那就大不同了,大大的不同。

所以政事堂诸公面色大变,意识到这个新建的部门,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虽然他们没有具体的官职,但是有未央在,谁也不敢小觑。

未央当初还是白身的时候,就能创下偌大的功业,间接或直接死在他手上的官员,都可以组成一个县的班子了,至于后来他当了官,更有官场屠夫的名号,光是宰执重臣,就有数位栽在他手上,庞籍的下场最惨,人尽皆知。

所以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敢小瞧这个所谓的大宋文化发展中心,只不过大家都没有明说,在心里记下罢了。

大宋文化发展中心第一任部长,就是曾巩,副部长文及甫,至于其他的,都是暨行书院走出来的学生,至于未央,只是草拟了大纲,制定了方略,然后就放手不管了。

他不管行,曾巩与文及甫不管不行。

召开了一次全体大会之后,大家一致认为,当今n最发达的地方,集中在开封与金陵,开封自不必说,是自己的地盘,还好处理,至于金陵,那就麻烦了。

不过当苏轼笑呵呵的给大家看了一封信之后,大家就没有这种顾虑了。

信是江南王家来的,王允朗的亲笔信。

王允朗叔侄在金陵创办清华书院,与暨行书院、同济书院互为犄角,同气连枝,如今已经恢复了王家昔日的荣光,甚至更进一步,这更加坚定了王家跟随未央的决心。

当王允朗收到未央密电的时候,就开始收罗证据,把江南一带,尤其是金陵的n力量查了个底掉,编纂成册,送到了开封。

未央收到之后,就交于了苏轼,让苏轼拿出来。

这一下,大家心里有了谱,自然好做事。

曾巩当即拍板决定,由文及甫带队,吕惠卿与章惇率领一百书院弟子协同,前往金陵,重整n力量。

文及甫初当大任,跃跃欲试,兴奋无比,摩拳擦掌的想要建立一番功业,迫不及待的带着人就扑向了金陵。

曾巩派遣这三人,是有思量的,文及甫深的文彦博真传,对付江南的那些人,最是适合不过,吕惠卿别看温文尔雅的样子,最是心狠手辣,沙发果断,若是真要动手,少不了他的决断,至于章惇,这家伙最善从细微之中寻求突破,别人注意不到的地方,往往他能一眼看到。

这三人组合,往金陵而去,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要遭殃。

曾巩没工夫管他们,因为开封也是重灾区,谣言开始的地方,就是开封一个不大的报社,所以曾巩直接一封奏表,调了禁军,直接把报社的管理者全都请来喝茶。

曾巩名震天下,去请人喝茶,那京畿时报的数位管理人员反而十分欢喜,俱都梳妆打扮,来到了大宋文化发展中心。

来了之后,负责接待的苏轼彬彬有礼的接待了他们,又是泡茶,又是嘘寒问暖的,让几位受宠若惊。

苏轼虽然年幼,但是名声在外,几有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这些人自然不敢怠慢。

然后就轮到曾布了,这家伙面黑心更黑,虽然年纪不大,却熟读刑律,对于大宋律法,最是熟识,有道理能把你直接办了,没道理也能钻空子把你办了。

“几位,今日部长找你们来,就是谈一谈,京畿时报的事情。”

曾布慢条斯理的喝着茶,笑道:“京畿时报,是开封最大的报社,诸位想来应该清楚,叫你们来是什么事情吧?”

几人面面相觑,曾布也不理他们,继续道:“汴河绝流,皇位易主!不知这句谣言,是谁先传出去的?”

轰!

几人顿时被雷的外焦里嫩,不知所措。

曾布一拍桌子,舌绽春雷:“散布谣言,蛊惑民心,尔等该当何罪?”

几人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为首的京畿时报的那位社长当即叩首连连,哭爹喊娘道:“曾小相公,您要明察秋毫啊,我们只不过是混口饭吃,这等大逆不道的事情,怎么敢做?万万不可胡说啊。”

“胡说?”曾布眉头一拧,随手从怀里摸出一沓纸,拍在了桌子上,冷声道:“事实俱在,岂容抵赖?尔等莫非以为这天子脚下,皇城根底,没有人敢办你不成?”

几人连忙上前,细细翻看,越看面色越差,那为首的社长从面色苍白,变得铁青,再变的通红,如同走马灯似的,不断变幻。

最后,此人反而镇定了下来,忽然笑道:“曾小相公,在下有功名在身,我朝不杀士大夫,就算是有罪,也应交于有司,无论是充军还是发配,在下接下就是。”

曾布无声大笑,指着那人道:“不杀士大夫?我朝有这条律法吗?我怎么不知道?前几年死的士大夫还少了?”

那人忽然面如死灰,不杀士大夫,是以前约定俗成的规矩,表示国朝重视士人,但是现在不同了,当初王伦叛乱,东南九州的官员,一夜之间死伤殆尽,殷鉴不远啊。

“曾小相公,你们不是衙门,没有资格审理我们,更没有资格关押我们。”那人愤怒的咆哮起来,神情极为惊惶。

曾布点点头,含笑看着那人道:“你放心,我们是文化发展中心,管的是文化的事,我只想知道是哪个财大气粗的,竟然请了一位进士做报社社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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