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护士在美国 - xp1024.com
《中国护士在美国》


第一章 勤慎肃恭 1、安娜师表瑶林琼树

往事经过成年累月的沉淀,早已被湮埋在记忆的深处。我以为对她的记忆都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烟消云散了。想不到,当我提起笔时,她的身影居然又一寸寸地鲜活起来。于是,我又将这一点点的记忆,小心翼翼地拾起来,放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慢慢地欣赏开了。

她叫安娜,是个普普通通的护士长,也是千千万万个白衣天使的缩影。通过她那平凡的工作,她谱写了许许多多美丽动人的故事。

十几年前,举家迁居到美国的我,居然有幸得到有生以来第一份在美国土地上的工作——护士助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护士长安娜。

至今,我仍旧记得见到安娜时的情景。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我如约来到老人院院长的办公室,老院长热情地递过一杯咖啡,说是护士长马上就来领我。

等待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我望着走廊里漫步的高鼻子大眼睛的洋老人,想着自己一口不很流利的英语,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紧张的神经直到见到护士长安娜才慢慢地舒展开。

安娜身着洁白的护士装,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进来。立刻,空气里好似被她打上了许许多多洁白的印子,清新而又醒目,带着一股新意和喜气。

安娜很热情地握着我的手,问我的名字,并说:“我叫安娜。我听院长说你以前也是个护士,天下的护士呀,都是一家人。”一句话,立刻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我跟随她来到了工作区。她给我一一介绍了同事,然后把我领到她的办公室,给我讲解一些工作常规。我们面对面地坐着,直到这时,我才有机会细细地看清她。

当年的安娜大约三十八九岁,她的脸上有着一种安详的美。洁白如玉的皮肤配上一头金色的短发,纤瘦的鼻子,薄薄的嘴唇,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望过去像是到了深深的海底。那是一双既有神采、又会说话的眼睛,喜怒哀乐全写在里面。

在以后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知道了护士长的美不仅在于外表,更在于她的内心。

老人院是个很特殊的地方。首先,它不同于一般的医疗单位,而是老人们的新家。所以,它必须有家的温暖,让天天都在这里生活的老人们精神愉快,幸福地安度晚年。其次,它又离不开日常的用药,再加上对血压、脉搏、尿糖等的特殊观察,必须做到一丝不苟,才能确保老人们的健康。

如果说安娜是个优秀的护士长,那么她首先是个尽心尽力的护士。

她每天都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她做的第一件事永远是挨着房间看望老人。她的巡视从来都不是走马观花,而是认认真真的。她除了细心地检查老人的卫生状况以外,还不时地停下来测一下老人的脉搏。更让人佩服的是,她总要花很多时间和老人们聊天,而正是通过这种聊天,安娜了解到每个老人每天的心情和有何不适。

交接班的时候对安娜来说,永远是最庄严的时刻。她总是一脸的严肃,很认真地倾听着每个老人的情况汇报,对于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都不放过。她常说:“下面的八个小时,就全靠我们这些人了,只有每个人都付出努力,才会让我们的老人过得更舒服、更愉快。”

安娜绝不是那种只坐办公室、动口不动手的护士长。她每天除了完成职责规定的工作以外,就是和我们一起做事。她跟我们一起给老人洗澡、换床单、喂饭。经常地,人们可以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病人的床边,一边为病人剪指甲,一边说说笑笑的,那一定是护士长安娜。

除了日常的护理工作外,最让护士长操心的有两件事:一是老人的饮食,二是老人的娱乐。她坚持认为这两点是长寿的关键。

对于老人的饮食,护士长一方面认真地检查病人每日的进食记录,另一方面就是亲切地询问老人对食品的要求,并及时反映给营养部门。一次一位老人认为晚餐吃的扁豆太硬了,只见安娜亲自端着那半盘扁豆,一次次地往厨房跑,直到老人满意了为止。

老人院里其实有人专门负责老人们的娱乐活动,比如:每天的打牌、下棋、猜字等等,隔周的文艺演出,每逢节日的特别庆祝等,应有尽有。但护士长们对此格外关心,有时她会亲自和有关人员一起讨论新计划,或是亲自动手制作一些装饰,像插花、剪字之类的。

节日来临的时候,护士长总是最积极、也是最有创意的一个:复活节时,人们可以看到一只“兔子”推着药车在发药,那准是护士长安娜;圣诞节时,人们又会看到一个“圣诞老人”在量血压,那也一定是护士长安娜。

但是我知道,在所有的节日里,安娜最喜欢的还是情人节。在她看来,爱是广泛的,爱情、友情、亲情以及所有的人间情感,在情人节这一个特定的日子里,人们都可以尽情地将爱献给彼此,这是件十分浪漫和温馨的事。每逢情人节时,安娜总喜欢在她洁白的护士服上别上一枚精巧的心型别针;红色的“心”上用烫金字刻着“我是你们的护士,我爱你们”。望着它,我总想,这颗心一定和她的心一样的火红。

安娜不仅是我们的护士长,更是病人的贴心人。

她以老人院为家,她以她的爱心对待每一个老人。许多老人常说:“我要是有安娜这样的女儿,这辈子就心满意足了。”安娜真的心甘情愿地给老人们做女儿。有位老人,儿女都在外州,老人临终时,他们都未能及时赶到。那天晚上,安娜没有回家,她静静地坐在那位老人身边,一边握着老人的手,一边轻声地唱着一首儿时的歌曲,唱了一遍又一遍。所有听到安娜歌声的人,都被她感动得热泪盈眶。就这样,安娜陪着这位老人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

还有一次,我听护士长说起,几年前的万圣节晚上,她在病房的走廊上看见一位去世已久的老人,穿着睡衣,静静地走回以前住的房间。当时听了,以为安娜在开玩笑,但事后想想,不论是真是假,说明安娜心里永远装着病人,与病人心心相印。

对于特殊的病人,安娜总是给予特殊的照顾。一位叫爱丽丝的老人,已九十多岁。她以前是位服装设计师,并多次获奖;不幸患了老年痴呆症,记忆力丧失,说话也含糊不清。有可能是和服装打了一辈子交道的缘故,老了总喜欢赤身裸体。前一分钟刚刚帮她穿好,后一分钟她又会脱得精光。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安娜总会不厌其烦地帮爱丽丝选一套衣服,再帮她穿上。说也奇怪,无论谁都无法让爱丽斯将衣服穿在身上,只有安娜行,爱丽丝只听护士长的话。

对于我们护士来说,安娜既是一个严格的护士长,又是一位知心朋友。

护士长对我们平时的工作总是一丝不苟。她常说:“这些老人们辛苦了一辈子,为国家做出了很多贡献。现在年岁大了,住在我们这个大‘家’里,我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让他们的晚年过得幸福健康愉快。”为了保证护理工作的质量,护士长经常抽查我们的工作,有不合格的地方,总是毫不客气地指出,且给我们以改正的机会。在护士长的言传身教下,我们每个护士助理也都严格地要求自己,对老人的工作,力求保质保量。

对于我这个外来护士,在工作方面,安娜总是给予充分的肯定。一有时间,她就教我一些英文的习惯用法,说起来,她还真算是我在美国的英文启蒙老师之一呢!

在工作之余,她也和大家有说有笑。她还经常自己烤制一些小点心,带来给大家吃;每周一,她固定自掏腰包,为大家买意大利餐。还记得,当餐饮被送到护士办公室时,大家边吃边聊,一身的疲劳全都消失在那亲亲热热的友情里,我们好像一家人一样快乐。

无论是谁,只要一有困难,安娜都会伸出热情的双手。

有个叫琼的护士,由于身材过于丰满,无法买到合适的工作服。安娜知道后,便常常利用业余时间做琼的裁缝,从选料到量身,从裁剪到缝制,安娜都一手包办了。一年四季,琼的工作服变化不断。那一件件精心制作的工作服,不仅将安娜的爱传递给了琼,同时也融入了我们每个护士的心。

有一次我的小女儿突然发高烧,当时我的先生正好外出开会,而我自己又没有驾照,急得束手无策。情急之下,我打电话给安娜,那天正好是她的休息日,可她二话没说,立刻开车来接我和女儿去医院,从挂号、看病、拍片到拿药,安娜跑前跑后整整忙了四五个小时。事后我对她千恩万谢,她却轻描淡写地说:“这有什么,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安娜是个人人爱戴的护士长,同时也是个贤妻良母。

她的办公桌上总是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张全家福的照片。照片上的四个人都在笑,那显然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安娜的丈夫是位工程师,也是个很英俊的中年男子,微长的脸,一双目光炯炯的眼睛,挺拔的鼻子,丰厚的嘴唇,一头浓密的头发,显示着聪颖和智慧。

安娜的儿子也是个帅气十足的小伙子。听安娜说他品学兼优,还是高中篮球校队的队长,并常常代表学校的数学队参加比赛且获奖。一次,安娜来上班,手里抱着一束色泽鲜嫩的百合花,放在花瓶里。有人问是什么日子呀?买这么漂亮的鲜花?安娜说是给儿子的女朋友买的,一会儿儿子便来取。后来我才知道,安娜一口一个的“儿子”,原来是她丈夫的前妻所生的孩子。一个后妈能做到这样无微不至,真的很令人钦佩。

安娜的女儿艾米只有10岁,长得酷似安娜,是个快乐的小天使。她从5岁起便在妈妈的教导下学习钢琴,6岁时开始练习舞蹈。她是我们办公室的常客,每次来,她都主动地弹上一首曲子,或跳一个舞蹈,而且总是亲亲热热地给老人亲吻和拥抱,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安娜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每周三、日必去教堂,并且很认真地参加查经班,定期有不同的讨论题目。所以,安娜平时一有空,就随时随地学《圣经》,边读边记,体会颇多。

安娜热爱生活,对许多事情都有浓厚的兴趣,她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小东西,像邮票、石头、钱币、别针、钥匙链等等,五花八门。我想那些小巧玲珑的东西,都可能凝集了安娜五彩缤纷的梦。

要说安娜的生活是十全十美的,那是假话。事实上,她生活中也有许多难处,只是很少听到她诉苦。偶尔可以听到她说一两句不满意的话,但她马上又会说,算了算了,说也没用,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

护士长安娜常说:工作中的事情,并不是每一件都是你喜欢的,但你仍旧要努力去完成它。一句话勾画出了她对人生的态度。的确,生活中从来都是有好有坏,有甜有苦的,我们每天做的每一件事,并不一定都是我们所喜欢的,但我们仍旧应当尽力而为,这就是生活。

第一章 勤慎肃恭 2、爱玛勤恳感人肺腑

爱玛是我在这家美国老人院工作时结识的一位平凡、普通而又善良的护士助理。她之所以深深地留在了我记忆的深处,完全是由于她的与众不同。

平心而论,第一次见到爱玛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爱玛长得过于瘦小,扁平的胸部,像是一个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肤色黄里透黑,眼角的鱼尾纹,纤细又显而易见;唯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那一头精心打理过的秀发,放下来可有齐腰的长度。平日里,她总喜欢将头发高高地盘在头顶上,扁圆形的、光滑的、整洁的发髻,成为爱玛的一个重要标志。

然而,就她那不太起眼的外表下,却包含着一颗十分赤诚的心。

后来听别人讲了一些有关爱玛来美国前的故事。那自然是爱玛讲出来的,此后又一传十,十传百地成了大家的故事。

据说,爱玛年轻时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儿,追求者自然不乏其人。爱玛在众多的追求者之中,选中了一个泰国的小伙子作为自己的情郎。年轻的爱玛为了追求爱情,从越南迁居到泰国。

有人说,女人谈恋爱,是为了情;男人谈恋爱,是为了性。这话虽不全对,但在爱玛这对情侣身上却应验了。爱玛的爱,尽管如醉如痴,但却很有分寸;可爱玛的他就不同了,他眷恋爱玛的姿色多于爱玛的心灵,曾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和爱玛在婚前发生性关系。在遭到爱玛的多次拒绝后,一次他有备而来,拿枪逼着爱玛,同她发生了关系。

当爱玛发现自己的情郎另有新欢时,也发现自己怀孕了,富有爱心的爱玛,执意要将孩子生下来。于是,9个月之后,一个健康的男孩儿来到了世上。爱玛不想带着私生子回越南,投奔父母;但在泰国,又举目无亲,生活的重担使爱玛不得不放弃了独立抚养孩子的初衷,只好忍痛割爱,将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寄养在泰国一对夫妇的家中,只身回到了越南。

在爱玛22岁那年,她的一个远房姑姑将她辗转带到美国。这以后的故事就和我们大家的一样了,结婚生子、安家立业,虽继续为生活而奔波,但却没有大起大落的灾难,凡事还算顺心、平安、快乐。

在我认识爱玛时,她在美定居已有20年之久了。她说着一口虽有口音、但却很流利的英文;可是她不会读写,唯一可以写的英文字大概就是她自己的名字了。每当需要她签名时,爱玛总是一脸的庄严,认认真真地、一笔一画地写,在旁观者的眼里,与其说她在写字,倒不如说她在画图。

爱玛初到美国时,由于人生地不熟,且刚刚成家,孩子们又小,为了能既工作又兼顾家庭,她选择了在老人院里做护士助理的工作。

这项工作当时不需要很高的学历,只要肯吃苦耐劳就行。但这项工作也要求被雇佣者集中训练三个月,然后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胜任。可想而知,那三个月临床基础护理的训练,对于爱玛来说是十分吃力的。然而她却凭着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全部的课程。我曾问过爱玛,她不会写字,是怎么通过考试的?她说当时考官根据她的特殊情况,完全采取口试的形式对她进行考核,她居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

从那以后,爱玛便开始了她在老人院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心劳力的护士助理的生涯。在别人眼里,这是一种伺候人的工作,但爱玛却有着很强的敬业精神。她把护理看做是一项至高无上的神圣职业,把老人们能过上平安幸福、健康长寿的生活看做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老人院的工作是众所周知的:劳累、辛苦、肮脏、琐碎、操心,可是爱玛却能几十年如一日,忍辱负重、兢兢业业、尽职守恪。爱玛工作上的最大特点就是细心、周到而且体贴入微。

老人院里那些可爱的返老还童的老人们,越老个性越突出,有的喜怒无常,有的任性难缠,有的习惯古怪,有的沉默寡言。由于老人们经年累月地居住在这里,任何人的任何性格特征都会慢慢地表现出来。再加上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阶层意识,有时真让护理人员感到束手无策。

爱玛在对待个别老人时,好像显得比我们都有办法。由于她在此工作了多年,对很多老人的脾气、性格、习惯都了如指掌;而且她还懂得因人而异、对症下药的道理,所以总能马到成功、百战百胜,出色而又按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很多常年在此居住的老人,都慢慢地成了爱玛的朋友,信任她、依赖她、赞扬她。

索尼娅老夫人自幼是个智障儿,自她五十岁时父母双亡后就在老人院里安了家。她口齿不清,又认不准每一个护理人员,但她却能准确无误地认识爱玛。一见到爱玛,她便咧开大嘴笑哈哈,像见到了亲人一样。她每天睡觉前的护理一定要爱玛做,因为她相信只有爱玛知道怎么给她刷牙、怎样扶她去厕所、又怎样给她盖被子;也只有爱玛那一声“晚安”,才能让她安静地进入甜甜的梦乡。

艾伦老太太年轻时,是某著名大学的生物学教授,一副高雅脱俗、举止不凡的神态。但老了以后,脾气变得粗暴乖张。每天晚上安排她就寝,对我们而言是件头疼的大事,因为老太太常会无缘无故地暴跳如雷,且张口就骂、动手就打,不少护理人员都吃过她的亏。然而,爱玛却能“降”得住她。只要艾伦一听到爱玛那带有东方口音的英文,马上就会安静下来,顺顺当当地换上睡衣,上床入睡了。可见爱玛在老人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重要。

爱玛虽然平日温柔可亲、平和待人,但一旦碰到该认真的时候,她也会寸步不让。

我们老人院里,当时有位叫泰德的、患有糖尿病的老先生。他平日倒是温和有礼,只是每到吃饭时,由于觉得糖尿病的饮食不合口味,所以总是搞花样、闹脾气,常常将餐具扔得满地都是。但是糖尿病的饮食是有严格规定的,是由营养师精心调配出来的,不是说不好吃就可以随便更改的。泰德有个习惯,就是他从来不到餐厅里和大家一起用餐,而是坚持让人将饭菜端到他的房间内。由于他属于需特殊护理的病人,尽管他自己可以自理,但我们仍旧要轮流到他房间里,监督他用餐并记下饭量等。可事实上,能让泰德每顿饭都吃好吃饱,是件很困难的事,大家也只好顺其自然了;只有爱玛认为不能掉以轻心。她的理由是正确而充足的。她说糖尿病人的饮食非同一般人的饮食,饮食不当,会引起低血糖,严重时可以造成休克;而且如果泰德的出入量不平衡,势必影响他的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

于是,只要是爱玛当班,她总是主动承担起劝泰德吃饭的重任。开始泰德也对爱玛大呼小叫,但是很快他便发现那是没用的。所以到了后来,泰德一看到爱玛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我很敬佩爱玛。对于一个护理人员来说,很多时候我们不能一味地温柔、可怜、迁就病人,因为那样往往不是爱他们而是害了他们。

有关爱玛的另一个小故事,发生时我不在场,是事后听别人讲的。

纳塔莉是我们这里的一个70多岁的漂亮老太太,很爱打扮自己,光是她种类繁多的化妆品和花样翻新的衣服,就占去了她的大半个屋子。

她过生日时,女儿送了她一条藕荷色的长裙,纳塔莉自然是爱不释手,可谁曾想只穿了一次,送去清洗之后就不翼而飞了。爱美的纳塔莉伤心不已。虽然护士三番五次地和洗衣房的工作人员接洽,可得到的回答却是一个——没有看到纳塔莉的裙子。

这事让爱玛知道了,她亲自跑到洗衣房去追问,得到的仍是相同的回答。这让爱玛很生气,她说每个人都很珍惜自己的生日礼物,纳塔莉的裙子不能说丢就丢了,一定是洗衣房的工人送错了房间。

于是,她发动所有的护理人员利用晚餐前的空余时间,挨门挨户地检查老人的衣柜。功夫不负苦心人,最后终于在另一位老夫人的壁橱里发现了纳塔莉的裙子。纳塔莉看到失而复得的生日礼物真是欣喜若狂。

原来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大意,相关人员忘了在纳塔莉的新裙子上缝上姓名和房间号码就直接送去清洗了;而洗好的裙子被送还时,洗衣工又没有认真地核对,便想当然地送到了另一个房间以致纳塔莉的裙子失踪多日。

随着时间的流逝,彼此间的了解不断加深,我和爱玛渐渐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因此一点点地走入了她的家庭。

爱玛的先生也是个十分质朴的越南人,他们一共有四个孩子,两儿两女。像许多移民一样,爱玛和她的先生尽管自己辛苦一生,却让四个孩子都受了良好的高等教育,老大已从大学毕业,剩下的三个仍在学校读书。

四个儿女不仅一心向上,而且懂得孝敬父母。爱玛告诉我,她的小儿子说,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了文凭找个高薪的工作,然后让父母提前退休,由他来给他们养老。爱玛在述说儿子的心愿时,一层清泪悄悄地浮上眼眶。我想,爱玛的眼泪里饱含着一个慈母的疼爱、安慰、幸福和希望。

爱玛始终没有忘记她那个泰国的儿子。那个儿子现在已长大成人,并有了妻子和孩子。爱玛总喜欢随身带着儿子全家福的照片,而且还按期将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寄去泰国,扶持儿子一家老小的生活。1993年的初夏,爱玛如愿以偿地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并转道泰国去探访了那未曾见过面的儿媳和孙儿们。

爱玛之所以被大家称为热心人,还表现在她对周围朋友和熟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上。有一段时间,我的胃口极差,爱玛知道后每天总是不忘从家里带些软饭和素菜来给我当晚餐。她还常常请我们大家到她家去做客。

爱玛的家是一幢二层楼的、漂亮别致的房子。和很多美国人家庭的一样,房前房后是整整齐齐的草坪,一片绿意,充满了生机;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季节性鲜花开得如火如荼。室内的装饰是东西方的混合体,却很协调顺眼,清雅别致。墙上挂着的大大小小照片,记录着这个家里每个成员的成长过程。

另外,在客厅的一角,很醒目地供奉着一尊佛像。我知道,爱玛和她的先生已经信奉佛教多年了。这大概是他们夫妻俩一直默默地行使着“人生在世,必要行善”思想的来源。对于他们来说,生命更像一首诗、一支歌、一段舞蹈、或是路边的一朵鲜花,盛开着,散发着芳香,既悦己又悦人。

第一章 勤慎肃恭 3、语言误会内疚自愧

护士长安娜及同事兼朋友的爱玛成为我心灵上的引路人。她们让我知道护理老人要具备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拥有爱心和同情心。

尽管我当时的英文水平还处在一知半解的极简单的会话阶段,尽管我从未有过在老人院里工作的经验,但我仍旧有着十足的信心,因为我有充足的理由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其一,我是由北京医科大学护士院校毕业的专业护士。出国前,已有近十年的临床护理经验,并被提升为护师。其二,我在常年的护理工作中,一直本着关爱病人、仔细认真、耐心平和的态度行事。

美国的医院也好,老人院也罢,所有的护士一律分成三班,早上7点到下午3点,下午3点到晚上11点,夜班11点到次日早7点,而且不轮换,也就是说,一个护士可以是长年固定在同一个时间上班。

最初,我被分在夜班部。这个时间上班的护士和助理们都是相当辛苦的,因为要从头天晚上11点接班,一直熬到次日清晨。夜班护士助理的工作职责大致可以分为:协助老人喝水、服药、如厕,而且还要给瘫痪的老人换尿布、清洗阴部、翻身,等等。

我刚上夜班的前两周,是有专人带我的。我当时英文不好,在耳朵和嘴巴不管用时,我发现了“眼睛”的真正价值,真可谓是“眼里有活”。我一边仔细观察,一边默默牢记,再加上以前对基础护理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很快地就进入了状态且独立工作了。

夜间经常需要帮助的有两种病人:一是患有慢性前列腺炎的患者;二是糖尿病患者。前者是男性老年人的常见病、多发病,表现为慢性的不定位的腰痛、排尿不适等症状;后者则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其典型的临床表现为:三多一少,即吃得多、喝得多、尿得多和体重减少。这两种疾病不仅会给老年人带来身体上的不适,同时还会给他们带来很多精神上的困扰。

马尔文就是这样一位患有前列腺炎的老人。他虽然要以轮椅代步,但夜间却坚持不用尿壶,而必须起身坐轮椅去厕所。几乎是从他一上床开始,他就打灯通知我,他需要如厕。于是我便三步并作两步地到他房间,帮他起身,坐上轮椅,推到厕所,然后再送他回到床上。但他上床不到半小时,又会打灯告诉我,他还需要再去厕所。于是,又是一番从头到尾的折腾。此外,再加上还要给那些完全不能动的老人定时定点地换尿布、翻身等等,一夜工作下来,真是筋疲力尽。

然而,工作上的辛苦还是次要的。与老人之间语言上的沟通是否良好,才是我最关心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护理质量的问题。

我当时虽然是边工作边努力学英文,但是语言障碍的突破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需要一个长时间、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的一个内在的飞跃。

于是,终于在一天夜里,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在我管的老人中,有一个叫贝丽尔、患有慢性焦虑症的老夫人。这种病是以焦虑、紧张、恐惧为主的情绪障碍。慢性焦虑症又称为无名焦虑,即患者说不清恐惧什么、担心什么,却表现为惶惶不可终日,似乎总是等待着什么不幸的发生,而且常会有一些突发奇想的问题困扰着病人。

那一天夜晚,本是个平和的夜晚。月亮高高地挂在悠远的夜空中,只有淡淡的浮云,映出一丝丝忧郁的条纹。我独自坐在寂静的夜里,老人大多已进入了沉沉的梦乡。多好啊,平安就是福。

然而不!有人的地方怎么能没有事呢?!就在我悠闲自得的时候,贝丽尔房间的指示灯亮了。我便飞快地来到她的房间。她的房间处在走廊的尽头。那是一个洁净雅致的睡房。一张舒适的单人床摆在屋子的中间,右侧是一张精致的小沙发,左侧是一张床头桌,上面放着一个玻璃雕花的小台灯。床中间睡着瘦小的贝丽尔。我看看她,轻声问:“我可以帮你做什么?”谁知她答非所问,眼里写着巨大的疑问,“你要杀了我吗?”我突然懵了,如坠入五里雾之中。再问,贝丽尔仍是同一句问话。我不明白,但又不肯明说。于是,我犯了初来美国、不精通英语的许多东方人爱犯的通病,即不善于摇头说“NO”、却爱点头说“YES”。谁知当我说了“YES”之后,贝丽尔脸上的疑问更浓了,伴着紧张与恐怖,她睁着一双迷惑的老花眼,直直地瞪着我,好像要把我的心看穿似的,但却再也不说什么了!任凭我怎么问,她也不回答了。我只好回到我的办公室。

谁想我刚刚落座,贝丽尔的指示灯又亮了。可怜的贝丽尔可能是想,或许可以找到一个美国护士来问个究竟。但,不幸的是我又出现了。她又问:“你肯定,你是想杀了我吗?”我仍旧含糊其辞。

但当贝丽尔第三次打指示灯时,我感到这中间一定是出了什么“鸡同鸭讲”的岔子,于是拉上了一个美国护士助理和我一块去。这才搞清了贝丽尔的问题,原来是这样的一个“人命关天”的大问题,难怪贝丽尔不搞清楚,就无法入睡呢!当时我感到既尴尬又内疚。经过美国护士助理的一番解释,贝丽尔才算打消了疑虑,安心入睡了。

但这件事就像一块小小的石子投进了我湖水一样平静的心中。只因为语言上的问题,我非但帮不了想要帮的人,反而使她雪上加霜,让贝丽尔承受了本来不该承受的心理负担。我想我现在是身处异国他乡,护理着一群白皮肤、黄头发、蓝眼睛、以英文为母语的美国老人,光凭着一颗赤诚的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尽快地掌握好能与他们沟通的语言。这样才能更好地进入他们的内心,懂得他们的情感,了解他们的需求,才能助他们一臂之力。

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要拜师学语言。

第一章 勤慎肃恭 4、贝蒂恩师教学有方

我是幸运的。没过多久,我认识了贝蒂,她是个退休的高中英文老师。对我来说,贝蒂不仅永远是位可敬可亲的师长,也是一个忠实可靠的朋友。她牵着我的手就像母亲牵着女儿的手,陪着我一步步地走过了那段艰辛而又快乐的路。

我和贝蒂相识时,她已是个年过半百的人了,但无论从哪个方面讲,她都和年轻人没两样。她的体态依然很美,高大而挺拔,像棵白杨树似的。她留着一头齐耳的栗色短发,整洁利落。她的眼睛细长且妩媚,每当她向下看时,浓浓的睫毛便重重地覆盖在面颊上,薄薄的嘴唇在纤瘦的鼻子下,显得个性十足。

她走起路来,步态匆忙而不失端庄。她全身的装束永远是简朴严格得无以复加,很少见她被各种多余的首饰拖累着。整个人,无论走到哪儿,总给人一种信心十足、精力充沛、聪明能干的印象。

自从我做了贝蒂的学生之后,她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朋友的真诚,对学问的严谨,在对困难面前的坚强,在潜移默化中深深地影响了我并成为我日后人生的动力。

贝蒂第一次来我家时,身上背了一个大包。刚刚坐下,便从书包里掏出巧克力、饼干、水果等各种小食品。一边拿一边对我慢慢地说,大致的意思是,今天是第一节课,我们只当它是一个小小的聚会,边吃边谈谈自己。整个气氛随着各种美味的小吃及贝蒂的谈笑风生变得轻松愉快起来。贝蒂简单介绍了她的先生和两个已婚的女儿。接下来,她腾大部分时间让我慢慢地、一点点地、结结巴巴地讲我和我的家人,并一再鼓励我讲自己过去的故事、现在的状况和对将来的展望。

我想我当时硬是用这第二种语言来描绘自己的内心世界,那不会是有声有色的,有的只是枯燥无味、令人费解。而贝蒂却听得聚精会神并不时地点头,表示她明白我的话。每当我辞不达意、张口结舌、手足无措时,她总是拍拍我的肩,让我不必着急。她费尽心思来帮我“猜”出我想用的词,并就此发挥,对该词做一些解释。

在我费力而又用心地讲话时,贝蒂随时在她的一个淡蓝色笔记本上记着。这节课结束时,贝蒂为使我明白她的意思,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我的英文其实不错,只是刚来美国,还不习惯用另一种语言来表达自己。能否流利地讲英文,对我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而是早晚的问题。只要我努力、用心、大胆,很快就能用英文交谈。她几句话让我信心大增,心情也随之变得舒畅起来。

第二次见到贝蒂时,她指着她上次的笔记告诉我:上次谈话中,记下一些我语法和发音上的错误,她根据我的弱点,制定了一个切实可行的英文学习计划,并对计划做了大致的说明。

计划定得详细而又紧凑。第一部分是精读,其中包括一些世界名著的片断、通俗简易读物和报纸杂志上的短文。第二部分是语法,语法书是由贝蒂推荐的,其中包括各种英语语法的说明、用法和练习。第三部分是写作,贝蒂要求我每天写一篇短小的日记。第四部分是听说,课本用的是我当时从祖国带来的《英语900句》,根据我工作上的需要,贝蒂为我增加了一些医学方面的常用词及对话。

就这样,贝蒂每周自己开车到我家来一个晚上,每次两小时,我们按照她的计划,每次交替地进行着英文的读写听说的练习。贝蒂让我用一个小录音机将每次课的内容录下来,这样,我自己可反复地听,从而加深印象。

贝蒂讲课时总是深入浅出,将枯燥复杂的语言学习变得妙趣横生。我不是一个懒学生,加上年轻、记忆力好,课后多下些功夫,总能比较顺利地跟上她的进度。唯独在英文写作上发生了一些困难。最开始是不知道写什么,等好不容易发现一些可写的事,又发现找不到适当的英文词句来表达。于是我和贝蒂商量,是不是可以暂缓写日记这一环。

作为老师,贝蒂是固执的。她对我说,写作是外文学习中很重要的一环,往往被很多人忽略。因为大多数人总认为写作是作家的事,与己无关。其实不然,一个人只有在写作中,才能真正明白词汇的含义,了解语法的来龙去脉,才能渐渐地将这种语言变成自己的一部分。拗不过贝蒂,我只好继续写,她则继续改。说也奇怪,写多了,笔头居然顺起来,连带着听说能力也有了很大的长进。这让我更相信贝蒂,更希望做她的好学生。

贝蒂在教我的过程中,试着向我解释:人的语言有两种,有声的和无声的。无声的部分又叫“思维”。一个人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与人交谈,因此有声的语言是有限的,而无声的思维则是时刻都在进行的,是无限的。她建议我试着用英文想事,她说这等于你随时随地都在练习用英文和自己述说,向自己提问、向自己解释,进步会很快。我试了,果然很灵。

贝蒂教我虽然一丝不苟,但她却从来不给我过多的压力。我笑着问她,是不是愿意让我做一次严格的考试?她也笑,边笑边说:“不用坐在屋里考试。你在美国,每天要和人打交道,所以人人都是你的考官,成绩的好坏都在实际中。”

流年似水,转眼之间,第二年的秋天已悄悄地来到了。这时,我跟贝蒂学英文,也有近一年之久了。彼此之间的交流,也伴随着我英文的进步而日益增多。

一次贝蒂约我在图书馆见面,她推荐给我一些有关感恩节的书,其中有文字的、也有儿童图画书。她让我细读,下次课上再做讨论。她对我说:“语言是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单学一种语言,只是知道一些皮毛。语言是一种工具,而文化才是实质,二者相辅相成。你现在英文已进步了很多,可以开始了解一些美国的文化和历史,当你深入了解了它们时,你才真正地懂得美国。”这就是贝蒂的新计划。

我照着她说的办了,因此了解了有关感恩节的历史。原来,感恩节起始于两百年前,当第一批拓荒者登上新大陆的时候,经历了第一个严冬,饥寒交迫。当时心地善良、待人诚恳的印第安人拿出自己过冬的食物,与探险者共享,这样他们才度过了难关,并生存了下来,迎来了第二年的丰收。为了感谢印第安人,新移民搞了一个感恩节,并流传到今天。所以感恩节不光是吃火鸡庆丰收的日子,更是向天下所有的恩人说感谢的日子。

在我明白了感恩节的含义后,贝蒂邀请我们全家,外加她的一些朋友,一起到她家共同庆祝这个传统的节日。她亲手为大家准备了一顿丰富的感恩节大餐。在我们用餐之前,大家一起十分虔诚地感谢仁慈而伟大的上帝,感谢辛勤养育我们的父母,感谢可敬可爱的师长,感谢诚心相待的朋友,更感谢上苍让我们这些人有缘相聚在一起。

感恩节之后,贝蒂用同样的方法,向我介绍了美国大大小小的许多节日。我从贝蒂那里不仅了解了一些美国的历史,同时也了解美国的很多风土人情。

比如:圣诞节。感恩节刚刚过去,人们就开始张罗圣诞节了。圣诞节是耶稣诞生的日子,是美国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是家人欢聚一堂的美好时刻。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月时,人们就开始往家里拉圣诞树,并用五颜六色的彩灯、彩球、彩带把圣诞树装扮起来。

许多精明的商人也开始利用一年一度的难得的机会大做广告,推销各种各样的新式产品,像服装、玩具、家用电器等等。每一座商业大楼都是灯火彻夜通明。带着红帽的圣诞老人处处可见,亲切、温和、慈祥的笑容感染着的每一个人。

清晨,商店刚一开门,人们便像开了闸的潮水一样,蜂拥而至,将商店挤得满满的。顾客们抱着大包小包,挤来挤去,个个脸上挂着笑,心里淌着蜜。

人们就这样一直忙着,准备着。直到圣诞节的前夜,全家人聚到一起吃一顿丰盛的传统式圣诞节晚餐。长年在外的孩子们也往往都在这一天赶回家,带来无限的祝福和惊喜。

对于孩子们来说,圣诞节的快乐是来自于圣诞老人的。他们一心一意地盼着圣诞老人的光临。有心的父母,会在孩子入睡之前,帮孩子在客厅的桌上放上半杯牛奶、几块黄油饼干,准备慰劳圣诞老人。当孩子们带着美梦入睡之后,父母又会替“圣诞老人”吃掉一点点备好的小食品,再轻手轻脚地将事先买好的玩具包上美丽的彩纸,上面写着每个孩子的名字和圣诞老人的签字,摆放在圣诞树下。童话竟然是这样的出神入化。

圣诞节的清晨,每个人都可以在圣诞树下找到写着自己名字的礼物。礼物都是互赠的,带着美好的祝愿。在这一天里,所有的教堂都会举行各式的庆祝活动,感谢上帝将幸福和光明带到了人间。

除了这些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以外,我和贝蒂还一起度过许许多多的愉快时光。在那琳琅满目的商店里,在那引人入胜的影院里,在那味道鲜美的餐厅里,在那趣味盎然的博物馆里,在那林林总总的书店里,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夏日里,我们一起在林阴道上散步;严冬时,我们一起去公园赏雪。

时光在我们的欢声笑语里流逝。通过贝蒂的介绍,我的美国朋友日益增多,再加上在贝蒂的耐心诱导下,我不断地加深和体会了美国社会的不同层次,我的语言学习也随之变得更加充实丰富,多姿多彩。

从实践中,进一步证实了贝蒂所说的:语言不是孤立的,它和文化是紧密相连而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

贝蒂这样尽心尽力地教我学英文,是分文不取的;只是她请我用同等的时间教她中文,作为交换的条件。那还是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美国人还很少有对中文感兴趣的。我也问过贝蒂为什么要学中文?她当时解释说:她先生是搞外贸的,在繁多的生意交往中,有一部分是中国方面的生意,并且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刻造访中国,所以她想先学一些简单的中文会话,以备所需。

后来我了解到,其实她先生所做的中国生意是很有限的一部分,去中国的事也真是个“可能”而已。而为了一件“可能”的事,就愿意下苦功学中文,我想,这就是贝蒂。事实上,从贝蒂平日的行事作风上看,去中国访问的事能否成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总能从自己平凡的生活中找到一种新的希望,并为此而付出不懈的努力!

贝蒂做学生像做老师一样认真、刻苦、一板一眼。由于当时我们都缺少中文教材,我只好将一本出国时带来的、给小女儿买的少儿中英文对照读物作为基本教材使用。那本书不仅内容浅显易懂,而且还包括图片、英文和中文,对于初学者来说,这是一种很可行的形象教学方法,贝蒂如获至宝。

贝蒂按照她自己的一套特有的学习方法来学中文。在我反反复复的更正下,她将每个字的发音,把注音认认真真地记下来,然后再反复地读给我听。每个词,她都要求我给她讲解词意和用法。尽管贝蒂在中文的发音上与其他老外学中文一样有着许多共同的毛病,但她的悟性极好,学习中文的速度快得惊人。

可惜的是,在这个以蓝眼睛、黄头发、白皮肤为主的国家里,我无法很形象地介绍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和文化,一切有关古老中国的描绘只能成为纸上谈兵。唯有中国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我可以尽我所能做一些请贝蒂尝尝。不用说,贝蒂全盘照收,赞赏有加。

最后,从我做、她吃慢慢地发展到我做、她也做。还记得,贝蒂开车带我到当地的一家东方店,买足了所有做春卷用的原料。然后,在贝蒂家的厨房里,我从做馅到包再到炸一步步地示范,并手把手地教她。当她终于吃上自己做的春卷时,脸上浮现出一种十分得意的笑容,俨然她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了。

那年,我过生日时,贝蒂送给我一份包装十分精美的礼物。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那层银灰色的包装纸,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本发黄的旧英文书。贝蒂说那是她特意在旧书店找到为我买的,希望我能喜欢。我轻轻地打开书的扉页,上面写着贝蒂的赠言“只要你有梦想,你就一定会实现”。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认真真、逐字逐句地读一本英文自传体的书。

这是由一位年轻的中国女人用英文写成的自传。作者在书中叙述了自己的故事。她自幼因病而变成盲人,但是她后来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广东和香港的学业。应邀到美国留学四年半,再回香港执教。作者以流畅的文笔谈了许多家庭趣事,谈了她所爱的人,更谈了她作为一个残疾人的内心世界。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全书大约三百多页,从文字到语法上,都浅显易懂,非常适合我当时的阅读能力。

读完这本书,我也就明白了贝蒂的良苦用心,明白了她送给我这本书的真正含义。她是想以此再一次告诉我“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

贝蒂是个好老师,好就好在她教书更教人。对于我这样一个新移民的求学者,贝蒂明白,首先帮助我做好心理建设是头等大事。一个人忽然来到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外加上语言障碍,举手投足都在一片茫然之中,自信心当然会受到挫伤。对这样的人来讲,首要任务是增加、巩固自信心。有了自信心的人,在美国面对学业、工作、生活、朋友等各种新环境和新问题时,便会有条不紊、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相反,则会一事无成。

所以,贝蒂在教我的过程中,总是以鼓励为主。她平日的语言都是那样朴素、温和,但却有着一股精灵的机智见识,总有着耐人寻味的道理,总像是四季的晴天那样,能替我排忧解难,使我快乐和自信起来。

在做贝蒂学生的同时,我还自学了托福需要的课程,并参加了考试,由此加大了我的英文词汇量。另外,我还在大学里选修了为期三个月的美国护士助理的培训课。课程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在理论课上,我用英文系统地学习了人体的八大系统、老年的常见病及其护理等知识,然后是临床实习。当三个月的课程结束后,我参加了十分严格正规的笔试和操作考核,并得到了学校颁发的美国护士助理的证书。

第一章 勤慎肃恭 5、护理功绩点点滴滴

斗转星移,岁月悠悠,来美国的头一年就这样在紧张而繁忙的工作、学习中匆匆度过。

这一年里,我的英文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工作上也渐渐变得得心应手,周围的人也慢慢读懂了我这个黄皮肤、黑头发、独一无二的东方女人。

于是,我在做了一年的夜班工作之后,护士长把我调到下午班,即从下午3点到晚上11点。从黑到白,对我是个不小的肯定。最起码,说明我已一点点地融入了他们的生活,可以在白天与老人们用英文对答如流地护理和满足他们的需要了。

然而,新的工作是要付出更多代价的,最主要的是护理任务和内容的增多,以及工作节奏的加快。

下午班大致的工作程序是这样的:当老人们还在午休时,我们上下午班的护士和护士助理,就已经开始交接班了。这之后,我们每个护士助理都会从护士长那里领到一张单子。每张单子上大约都有8到10位老人的名字,这便是我们每个护士助理当日所要负责护理的老人。在每个老人的名字后面,详细地写着当天对每个具体的老人护理的特殊要求。在这其中,至少有四五个老人需要护士助理帮他们洗澡。

领到工作单之后,所有护士助理的脚步都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没办法,非快不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我们必须完成的护理任务。

协助我的10个老人午休后起床、如厕、洗漱、梳理,再给其中的5个人洗澡更衣,然后给他们喂晚饭、做晚间护理,最后帮他们上床入睡,忙是忙,累是累,但无论如何是能在指定的时间里完成任务的。

问题的关键是,在按部就班地履行护理计划的同时,又会遇到许许多多节外生枝的事,诸如:艾琳不肯洗澡、比尔德将大便拉在床上、凯布尔丢了假牙、戴西找不到鞋子、伊顿将饭碗打翻在地。好像全世界的乱子都在老人院里同时发生了。于是,我也就必须生出三头六臂,在同一个时间里处理不同的事。

我在做这些工作时,自始至终本着这样一个原则:有求必应,忙而不乱,面面俱到,我对我的要求是让我护理的十个老人的要求得到满足,在我当班的这一天里,人人看上去整洁、光鲜、舒适、快乐、美好和平安。

日久天长,人与人之间自然会生出一种对彼此的情感。我和我的老人们也是这样。我们相互尊重,相互体贴,相互关心。我在护理他们的同时,也从他们那里学到了许多珍贵的东西,诸如美国式的待人接物的礼貌风俗、美国人对待人生的豁达和开明、美国人与人之间的幽默和风趣。当然,更多的还是从他们讲的妙趣横生的故事中,我学到了更多更实用的英文。

真的,我常常被发生在老人院里真实的故事所感动。

那一年的春天到了,春色一天比一天地浓起来。刚刚下过的几场春雨把大地全部洗刷明净,将漫长冬季那死气沉沉的残痕一扫而光。人的情绪也随之变得明快利索起来。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春意盎然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一个即将入院的老夫人——凯茜。

凯茜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多大年纪?快乐的?还是忧愁的?我们事先都不清楚。这是因为美国人在为自己的父母选择老人院时,往往要事先走访多家老人院。他们要了解各个老人院居住的环境、饮食的好坏、价格的高低;然后,经过他们的横向比较、权衡利弊之后才为父母选定一家他们认为最满意的老人院。

而在这些孝敬的儿女们参观老人院时,多数都由经理来接待,给他们做一些相关的介绍,并领他们到处走走看看。这项工作和我们护士助理毫无关系。

往往是到了老人入院的当天,我们有关的助理才会接到通知。刚好凯茜入院的这一天是我当班。我草草地看了看有关她的简介,那是由她的家庭医生写的——凯茜,女性,现年82岁,患有心脏病、轻度糖尿病。双目因眼疾作了手术,术后视力下降,目前近乎于失明。

盲人?!我和我的同事吃惊得大眼瞪小眼。我的脑子里马上出现的是沿街看到的导盲犬牵着老人,闲散地走着。而我也很快地意识到,从今以后我就是凯茜的那只导盲犬!

下午四时整,凯茜在女儿女婿的陪同下,准时来到了老人院。凯茜体态丰盈,面孔白皙,目光中不但看不出任何茫然和寂寞,反而流露出盈盈的笑意。优雅开阔的前额上,刻着时光碾过的印痕。她上身穿了一件乳白色的短衫,下身穿了条淡粉色的长裤,在上衣的外面,又加了件粉白相间的外套,脚上是一双白色的皮鞋,左手腕上戴了一串精美的用淡粉珠子串成的手镯。她走起路来,身体笔直,既没有82岁老人的苍老,也没有盲人的灰暗。相反,她的到来,倒像是带进来一束快乐的粉色光环。

当我领着她来到她的房间时,我告诉她,这是间既舒适又美观的房间。墙的四周是用那种最能使人心态平和的淡绿色漆成的。而窗帘是双层的,紧挨着玻璃的一层,是用半透明的白纱做成的,白纱外面是一层墨绿色的丝绒锤地窗帘。我告诉她女儿,下次来时可以给凯茜带个小电视和家庭老照片什么的,把这间屋子装点得更有居家的味道。

然后,我转身笑着对凯茜说,这里以后就是她的家了,希望她能喜欢。凯茜马上大声地回答我:“我喜欢,我喜欢,我视力虽不好,可我心里喜欢!”然后她又拉着我的手,好像是要肯定我理解了她的意思。她说:“我喜欢,就是我快乐。快乐是一种心境,是我自己决定和掌握的。这不在于这个房间的大小,家具的新旧,而在于我没来之前,我就决定喜欢这个新家了。”

凯茜确实是一个快乐的老太太。她眼睛虽不好,但耳朵却不聋,对外界的反应既敏感又准确。她在入院之后不久,就交了不少朋友。她对我们助理的工作,从不挑剔。凡是自己能做的事,绝不麻烦我们。

又一次,我和她聊天说到快乐,她说她自己一生的快乐原则是:心中不存憎恨,脑中不存担忧,生活简单,多些给予,少些期盼。

是的,那个时候,我初到美国,经济拮据,工作辛苦,心中常常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满。但是一位普通平凡的盲人老太太却用她的言行告诉了我,什么是快乐的真谛。快乐是一种思想,一种感受,天堂和地狱都在我心中。只要我想快乐,我就是一个快乐的人。而能够为自己快乐地活着,是一种洒脱,是一种成功和超脱的人生。

自从和凯茜成了忘年之交后,我的心情也慢慢地开朗起来了。然则,生活的真实性就在于它并不是处处皆美好。一家老人院就是一个大千世界的缩影,这里有着形形色色的老人。有快乐的凯茜,就有忧愁的桑德拉。

桑德拉是所有的护士助理都感到头痛的、难伺候的老人。

这里是有一定原因的。桑德拉多年来患有强迫症。强迫症是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患有强迫症的人,对自己的某些明知不合理却反复出现的观念、情绪和行为不能控制,无法摆脱。焦虑和痛苦常常驱使患者一次又一次地违背自己的意愿去重复那些毫无意义的观念和行为。

平日里,桑德拉的为人表现得十分拘谨,敏感多疑,胆小怕事,自卑自怜,过分注意生活中的细节。比如:平日里,她的房间和卫生间必须收拾得一尘不染,犹如生活在真空之中。各种生活用具也必须放在她规定的位置上,所有的衣服更要按她编的号码,纹丝不乱地放在柜子里。

不仅如此,最难办的是她每晚入睡前的晚间护理。晚上如厕之后,第一件事是刷牙,牙膏挤在牙刷上的多少,要由她来定。挤多一点,她说浪费;挤少一点,她又说刷不干净牙齿。接下来是洗脸的规则,她洗脸和洗手的香皂和毛巾都是分得清清楚楚的。脸和手的次序是:先用专用的香皂洗脸,再用专用的毛巾擦干;然后再如此这般地重复一遍洗手的过程。

等好不容易洗漱好了以后,她便坐在沙发上,先让护士助理给她按摩背部,手法过轻过重,都会引起她的反感。接下来,是让护士助理将润肤膏擦在她的两条小腿肚上。每一条腿要反复擦三遍,每一遍之间要有间隔的时间,时间的长短是由她从一数到五十的标准来定。这一切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只是强迫症的一种十分典型的症状而已。

当这一切都在她的强迫意识下完成后,就差换睡衣上床入寝了。美国各家老人院的睡衣,都是统一的。但桑德拉坚持不穿院里的睡衣,而是要穿自己的。这倒也没什么。可她从周一到周日都要换不同颜色的睡衣,并要求我们护士助理将每日要穿的睡衣的颜色记下来。我们建议她将睡衣也编上号,但她却毫无理由地拒绝。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唯一知道的是,她的固执来自于强迫症。

要知道,我们护士助理每天不是只护理一个老人,每天都有那么多的老人,等着我们去照顾;有那么多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完成。我们怎么可能准确无误地记住桑德拉一周轮换着穿什么颜色的睡衣呢?常常是因为护士助理拿错了睡衣而惹得桑德拉大呼小叫。然后是她自己生气失眠,从而又给夜班的护士带来了很多麻烦。

最后一道程序是盖被。桑德拉大多数时间是盖两层,一层是被单,另一层是线毯。第一层被单,要拉到腋下;第二层线毯,要拉到腰部。高了或低了,她都会抱怨。然后要将她的床头摇到她指定的高度。

桑德拉每晚睡前的一通“奋战”,不仅是把我们,同时也把她自己折磨得筋疲力尽、不胜烦恼。但她的强迫意识却迫使她不得不这样做,否则她便不会安心。所以,这场戏仍要天天上演,永无完结。

为了桑德拉,我特意到美国的地方图书馆,去查找有关强迫症的资料,从而了解了强迫症的起因、治疗和护理。在护理的章节里,特别强调了对这样的病人在除了药物治疗以外,最重要的是心理护理,而完成心理护理的人主要是病人的家属。对于成年累月住在老人院里的桑德拉来说,我们这些护士助理就是她的亲人了。

我知道,桑德拉一直在服用抗强迫症的药物。但实际上,对于这种病人,光靠药物治疗而没有心理治疗,其效果往往不佳。必须双管齐下,才能收到明显的效果。而日复一日的心理护理,很明显的是要靠我们这些护士助理来完成。我想试着帮帮桑德拉。我采取了书上介绍的“顺其自然”法。我将桑德拉睡前的一切习惯,都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每每轮到我护理她时,就看看小本子上的内容,久而久之也就都记熟了。

刚开始,桑德拉并不十分相信我。因此我每次护理她时,总是有意把动作放慢,格外小心谨慎,耐心温柔,尽量让她心满意足。

也不知道是我的脾气性格让她觉得很耐磨,还是我的柔声细语让她听起来很顺耳,抑或是我的认真态度让她深受感动,总之,她从开始对我的怀疑,渐渐变成了信任,最终变成了依赖。发展到后来,她决定不让任何人给她做晚间护理,只要我这个中国人来护理她,好“光荣”呀!我的同事们都乐得手舞足蹈,从此卸了桑德拉这样的一个“大包袱”,谁会不乐呢?!

说心里话,我也并不是那样心甘情愿地天天护理这样一个有“心理麻烦”的人,但我也并不讨厌她。我知道她就是一种病态,她处在迫不得已的状态中无法自救。

就这样,桑德拉成了我每天理所当然需要照顾的老人。每当她高兴,我又有空闲时,她也会拿出家庭老照片本子,慢慢地给我讲她家里每一个故事。看到她开心一些,我也会为她高兴。我们之间一直友好相处,平安无事。

然而,生活中常常会有着出乎意料、大起大落的变化,让人感到措手不及。就在我接手护理了桑德拉三个月之后的一个冬天的下午,天气阴沉沉的,漫天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的浊云。我按时下午三点钟去接班,刚刚走进护士站,一个同事就对我说:“萍,那个最喜欢你的人走了。”“谁?”“桑德拉!”“去哪儿了?”同事指指天。我吃惊地问:“去天堂了?怎么回事?”“心脏病!今天早上十点多走的。”

怎么会呢?昨晚上床时,她还好好的,和我道过晚安呢!我身不由己地冲到桑德拉的房间里,但早已是物在人亡。桑德拉那时已被送到太平间去了,床上空空的。我一个人轻轻地在那个十分熟悉的房间里,从卧室到卫生间,一切的一切,仍旧是按照桑德拉生前的“严格”要求,纹丝不动地、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那里。每一件东西上好像还留着桑德拉的体温。难道物也有情吗?它们是不是也在和我一起追思着桑德拉夫人呢?我没有眼泪,有的只是内心无限的惆怅。我和桑德拉之间的短短的几个月的淡泊之交,在告别之际,竟是如此沉郁的一抹。

生命竟是这样脆弱。在让我感到茫然的同时,也让我感到时刻肩负着亲手把老人送上天堂的重任。也正因为如此,我更希望让我的老人们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芭芭拉是个中国南方的老太太,却有一个洋名字。她是我在老人院工作多年中,唯一护理过的一个中国人。所以,至今回味起来,仍旧历历在目。

芭芭拉两年前中过一次风,由此变成了老人院的轮椅阶级。

芭芭拉即便是在中国人里,仍属于那种瘦弱老太太,更不用说是在一群人高马大、体重超标的美国人中间了。外加上她衣着随便,身无首饰,素面朝天,灰蒙蒙的头发既短又薄。这一切都给芭芭拉带来了更多的苍老。

芭芭拉是个安静且要求不多的老人。平日里,她凡人不理,除了吃饭和睡觉,就是坐在窗前发呆,一呆就是一个下午。我试着和她打招呼,她也简单地挥挥手并不说话。为她做事,她也只是说声谢谢而已,从不多谈。有一次,我去为她换床单,见她又是坐在老地方倚窗呆望。我也好奇地走到窗前,向外望去,想看看有什么东西那么吸引芭芭拉,但却并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窗外倒是有着一片极开阔的绿茵茵的草坪,和着湛蓝的天空,天空中又有几朵闲散的白云,悠悠荡荡的,像是大海里浮动的白帆。蓝白绿以外,则看不见任何车影和人影。整个画面中唯一移动的东西就是那变幻不定的白云了。或许,芭芭拉是喜欢赏云的女人?想到我自己闲暇时也有望云遐思的爱好,便觉得我懂得了芭芭拉。

但是,细观芭芭拉,又可以看到她明显不愉快。而且就我在那里工作的日子里,从没有见过她的任何亲人。她是个孤老太太?无儿无女?会不会讲英文?她来自何方?为何不开心?一连串的问号在我脑子里出现。有一次,我听到她在电话上用英文很生气地与人交谈,然后“叭”的一声就把电话挂断了。

原来,她会讲英文,只是不愿意和周围的人交谈。

再后来的一天,芭芭拉用了泻药,而没来得及去厕所,就把裤子全搞脏了。我一声不响地替她清理、洗澡、更衣。她大概觉得非常过意不去,一遍遍地用英文说谢谢。我告诉她不必谢了,照顾她本来就是我的工作,我只希望她能过得顺心!她听了,不再说什么,眼里却蒙上了一层泪。

从那以后,芭芭拉开始把我当作朋友。她从坐在窗口改为坐在房门口。一看见我空闲了就招招手,让我到她房里去。她住在单人房间里。房间里除了一台老旧的电视机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桌上也是空空的。衣柜里也就几件常换洗的衣服,绝不像隔壁的洋老太太们,东西多得似乎可以从桌上、柜中流出来。

没有一样可以共同欣赏的东西,我们只好面对面地聊天。但芭芭拉是香港人,只会讲广东话;而我是北京人,只会讲普通话。无奈,我们只好用英文来沟通。她的英文是典型的带有港味的英文,有些怪怪的,要细心才能听懂。

原来,芭芭拉是个有儿有女有家的人。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中期,先生和她带着五个儿女从香港移民到美国。他们用了在香港的全部积蓄,开了一家中餐馆。那个年代,美国人对中餐虽还不像今天这样疯狂,但中餐馆一行,仍能做到收支平衡,小有盈利。她和她先生经营餐馆,虽然付出了千辛万苦,但收获是养育了五个儿女。

和所有第一代移民的父母相同,他们儿女接受的是全盘的美国教育。一个个学有所成,都慢慢地飞了,剩下老两口和一个餐馆。原本打算卖掉了餐馆,老两口也过过平安的舒心日子,可是人算赶不上天算,芭芭拉的先生因为肺癌不治而撒手人寰。当芭芭拉从悲痛中爬出来以后,感觉自己真的无力再支撑一家餐厅了,最终决定将餐馆卖掉,一人安心度日。

怎奈,过惯了繁忙日子的芭芭拉猛地停下来养老,却生出了诸多不适,生活百无聊赖。这时,她忽然有一种想与儿女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感觉。于是,她开始轮流在五个儿女家“做客”。

她的五个儿女中,有四个或嫁或娶了洋人,只有小儿子娶了个台湾的媳妇。芭芭拉试着和一群洋孩子过活,但总是因文化不同而生出各种各样的误会。唯一的希望是和小儿子一家生活,但婆媳之间又有百般的不如意。芭芭拉也曾想过要回香港定居,跟她那从没结过婚的姐姐一起相互扶持。但转念又觉得香港的气候又热又潮。正在芭芭拉举棋不定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突然中风入院急诊,后又转入老人院疗养。行事在人,成事在天。芭芭拉留在美国,似是天意。

很显然,芭芭拉是个辛苦一生、却不知如何享受的女人。即便是身在老人院,她心也不安。她埋怨儿子媳妇有钱去坐豪华游轮,却没钱带她去吃一顿日本餐。她不满女儿女婿终日忙自己的事,却没时间来看看她。她这也不满,那也埋怨,搞得儿女们都对她敬而远之。但他们越躲她,她就越是牢骚满腹,这种恶性循环的结果是,芭芭拉变得像个气葫芦,终年“定格”在老人院的窗前发呆。

说实在的,我并不知道该怎样劝芭芭拉,因为我在对她的儿女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决不会去对一群陌生人妄加评论。况且,如果我只是一味地帮芭芭拉发牢骚,那只会火上浇油,绝不会有任何好结果。

我试着告诉芭芭拉,她目前最重要的是要保全自己的健康,其次是要慢慢找到自己的生活。至于儿女的事,不必太上心。

我告诉她一家老人院就像一个小世界,走出她这个房间,外面热闹得很。我问她,在老人院里有没有朋友?她说一个人都不认识。我又问她,愿不愿意每天下午和其他的老人一起唱唱歌?她说,洋歌,她根本听不懂。那游戏呢?她又说从来不喜欢那些洋东西。我再问她,是不是喜欢读一些中文的闲书?她说老了,眼睛看东西费劲。问她以前有什么爱好呢?“没有!几十年的餐馆行业,整天累得筋疲力尽,哪还有什么爱好呀?!”我在苦思苦想,帮着芭芭拉找一条出路。

后来,我想到了书法。我的外公生前是个著名的国画家,到了晚年,日日临摹字帖,不厌其烦。我想那其中必有他的乐趣,这是其一。其二,书法并非是书法家和画家的专职,人人都可以提笔试试看。其三,老年人的视力不佳,读书看报不行,写字却是可大可小,伸缩自如的。其四,芭芭拉的中风并不严重,只是左半身的行动稍有不便,不影响右手活动。

所以,我决定让芭芭拉试试看。我上班时带了笔墨和一本旧字帖。没有宣纸,就用旧报纸代替。我让芭芭拉试试看,不喜欢也没关系。她开始时做得极勉强,一直过了一个月之后,才渐渐地喜欢上了。我看了她的字,虽无功底,但却是笔笔到位;虽不刚劲,却也娇柔。我一面鼓励她练下去,一面问她写字时内心的感觉。她说很宁静很舒服。这就对了!

不日,芭芭拉能写中国大字的消息,在老人院里不胫而走。她写的那些笔画繁杂的中国字,在那些看惯了ABC的美国人眼里,自然是深不可测。很多老人,男的女的,外加上护士们都来看芭芭拉写字。有几个护士自愿凑钱为芭芭拉买了一摞宣纸,还有的老人带来彩色的菱形纸片,请芭芭拉用中文写个“爱”字,然后装个镜框挂在自己的房间里,当作艺术品。也有懂得一点点中国文化的老人,问芭芭拉是否可以给他们抄写一些中国的古诗?于是,芭芭拉又向我借走了我那本唐诗集。她要写诗,必须要先读诗。先要搞懂了诗意,好在日后送给美国人时讲给他们听。芭芭拉由此又多了一件读唐诗的事可做。

芭芭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的字日见长进,人也随之明快了起来,脸上渐渐有了笑容的芭芭拉此时,她看上去气色也好多了。

因为写字和临帖的事,芭芭拉在老人院里交了不少的朋友。有个美国老先生说:“我以前怎么就不知道,这里住着一位很美丽的中国夫人呢?”大家都将芭芭拉称为文人,觉得她很了不起。她现在再没有时间坐在窗前发愣了,除了临帖写字之外,就是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

我从来没有问过芭芭拉以前在香港的经历。但我想那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旧事了。重要的是芭芭拉现在能够戴着“美丽文人”的“桂冠”,快快乐乐地度过每一天。

可喜的是,芭芭拉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抱怨她的儿女们了。这反倒给了那些年轻人施展的空间,而更能反过来为芭芭拉着想。自然,来老人院看望母亲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多了。

临近圣诞节时,芭芭拉给我看她女儿送的一条色彩鲜艳的花裙子和一盒化妆品,并坚持要把那盒化妆品转送给我。说她自己留着也没用,因为她从来都不化妆。“为什么不?你的朋友都化,你为什么不可以化呢?”我告诉她不必转送给任何人,自己先留着,等日后我有空时帮她化妆。

圣诞节的前夜,老人院的娱乐大厅里张灯结彩,歌舞升平。我抬眼望去,在那一群披红戴绿的洋老人中,看到了穿着花裙子、化了淡妆、笑逐颜开的芭芭拉夫人,她原来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我为我能替她做的点滴小事而感到心安。

老人院的故事,每天都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

在我们的老人中,六七十岁的,应该算是风华正茂的一代;八九十岁的,则是中流砥柱的一代;一百,乃至一百多岁的,才能划在暮年的范围里。

85岁的史蒂夫,个子不高,满头银发,衣冠整洁,思维清晰,谈吐风趣,举步生风。其实,我和他并不十分熟悉,只是每每开饭时,到他的房间里去通知他一声。而每次去他的房间,见他都在读书。再看四周,小小的房间是一个书的世界。我仔细地看了看书架上摆放的书,有哲学、历史、宪法、文学等等,几乎涉及了各个领域,它们都静静地站在那里,默默地陪伴着史蒂夫的每一天。“都是你的书吗?”“是的,是的,我是个老书虫。”

岁月匆匆。生活中的大事和小事占据了我的心,以后我也就没再去注意史蒂夫先生和他的群书了。

直到遇上了苏珊娜,我才又想起了史蒂夫。苏珊娜是刚住进老人院不久的80岁老人。她是个典雅娴静的老人,但却不是个愉快的老人,终日忧心忡忡的。一天,我去给她送新洗好的衣服,见她正一个人暗自垂泪。“你为什么伤心?”在她回答我之前,我一眼扫到了桌上立着的一幅老先生的黑白照片,以及镜框边上的几朵鲜花。“那是我先生,去年走的。”苏珊娜用她的泪眼望着我。我弯下腰,轻轻地拥抱坐在轮椅里的她。“不要总是难过吧!你的先生从天上望下来,看到你这样,他也会伤心的。他最大的愿望,一定是希望你活得很愉快!”苏珊娜默默地点点头,不说一句话。

我问护士长:“史蒂夫先生有老伴吗?”“没有。”“你看苏珊娜怎么样?”护士长笑我乱点鸳鸯谱。但我想,又不是要他们结婚,只是让他们做个朋友。况且史蒂夫平日博览群书,为人豁达,只要他愿意,他很可能会成为苏珊娜的一个好伙伴。于是,我决定有空时,带住在北区的史蒂夫去拜访一下住在南区的苏珊娜。

周六值班那天,我的心情格外好。先去看了看苏珊娜,她的眼睛里有着一抹淡淡的忧伤。我问她愿不愿见见我的一个朋友,她一副不置可否的神态,于是我就替她决定了。我很快地来到了史蒂夫的房间里,见他仍旧是一付干净利索且精神尚佳的表情。我告诉他,我想为他引荐一位我的朋友苏珊娜。史蒂夫总是来者不拒的,健步如飞地跟我来到了苏珊娜的房间里。我给他俩相互作了介绍之后,就离开了。

我并不知道史蒂夫那天在苏珊娜的房间待了多久,都谈了些什么,这些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希望他们彼此相识,并能做个朋友。

后来,不仅是我,还有我的很多同事,都常常在苏珊娜的房间里看到史蒂夫的身影,他和苏珊娜之间好像有说不完的话。而苏珊娜的生活,由于有了史蒂夫的存在,也慢慢地变得愉快起来。

转眼之间,到了中国的中秋节。我特意从家里拿了块月饼,带给史蒂夫,并给他讲了嫦娥奔月的故事。他感到很新奇,并一再说当晚要和苏珊娜一起赏月、吃月饼。隔日,我去苏珊娜的房间里,她又如此这般地把嫦娥奔月的故事给我讲了一遍,并告诉我她和史蒂夫一起分吃月饼和赏月的事,我真的很为他们高兴。

一天晚上,轮到我安置苏珊娜入寝。九点多钟,我来到她的房间,发现史蒂夫仍在。我很客气地告诉他,苏珊娜要睡了,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好了。他连声说好,并说他想等苏珊娜上了床,和她道过晚安后再走。我同意了。

我按照先后顺序,帮助苏珊娜做好了一切睡前准备。当我把穿着睡衣的苏珊娜用轮椅推到床边时,我发现她的被单需要换一下,我便转头去取被单。回转只在一瞬间,但当我的目光再次落在苏珊娜身上时,却惊奇地发现史蒂夫正要将坐在轮椅上的苏珊娜抱到床上去。我急得大叫“StOP”,我这一叫,我们三个人都愣住了。第一个回过神来的是我,我笑着对史蒂夫说,移动老人是我们护士的职责。除非有朝一日,他们成了夫妇,他才可以抱苏珊娜。史蒂夫听了之后,开怀大笑,一边笑还一边摇头,说我太古板。我只是笑,不说什么,但我心里却在不断地为我自己庆幸。如果不是我眼快,如果史蒂夫抱着苏珊娜一起在我面前跌倒摔伤,我必然要为他们的浪漫丢了我的饭碗。

然而,到底史蒂夫有没有抱上她的新娘苏珊娜,我并不知道。因为即便有,那也是在我离开了老人院之后的故事了。无论这个故事有着怎样的结局,我都为他们高兴。毕竟人与人之间的婚姻嫁娶,是要顺天意的,可是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却是长存的。我在内心,将永远地祝福他们。

在老人院工作的第二年里,由于我工作上的出色,我很快担任起培训护士助理的任务。按照老人院的规定,每个新来的护士助理,都要由专人给予临床指导一个月,主要是每天带着她们做日常的护理工作,从而使她们了解老人院工作的职责和程序。这一个月,对于新手来说,也同时是很重要的试用期。在一个月结束时,负责培训她们的人必须给她们口头或书面的评定,这将成为老板日后是否雇用她们的重要根据。

在培训新手的过程中,我采取了“从严训练,从宽录用”的原则。在我的学生中,有些是成年人,有些是半工半读的大学生;有的有护理工作的经验,有的则是第一次进入这个领域;有的只想临时打打工,有的则期盼长期做护理工作。她们大部分是美国人,也有一些是墨西哥人。我对她们都是一视同仁。在我培训学生时,我对她们的第一个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在老人院工作的人,无论是谁,都必须要全心全意地热爱老人、热爱护理。在这个大前提下细心、勤劳、认真、负责地执行每一道护理程序。在一个月的培训结束时,在给老板写的有关她们每一个人的报告上,我都是以赞扬为主并积极地建议老板继续录用她们。从学生这方面讲,由于是我亲手带出来的,所以我对她们每一个人都有着十足的信心。对于老板这一方,也解决了他长期缺少护理人员的难题,两全其美。

每天能和学生们在一起工作,我很开心。但最终我还是被调离了。

第一章 勤慎肃恭 6、痴呆园地辛勤耕耘

在我工作的这家老人院里,最早没有把患有老年性痴呆的病人单独分离出来。事实上,把痴呆和不痴呆的老人安排在一起会给工作带来了很多混乱。因为痴呆和不痴呆的老人,各有所需,混在一起,老人们不但得不到各自应有的照料,医护人员又常常会感到力不从心。

为了工作上的方便,也为了老人们的切身利益,我们老人院于1992年成立了老人痴呆科病房。

院长亲自拟定了一份名单,由这些人来筹划和开创老年痴呆病房的组建工作,我的名字就在其中。从此,我开始了与痴呆老人共舞的岁月。

我再一次一头扎进图书馆,这一次是专为老年痴呆症而来的。我翻阅了大量相关资料,了解了老年痴呆症的发生、发展、治疗和护理知识。

老年性痴呆是指以记忆、思维和推理能力进行性减退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症。从病的起因上分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为脑功能进行性退化的疾病,称为阿尔采默病。有关这一类的病理记录大约已接近一个世纪了。1907年,一位德国神经科医生阿尔采默首先在医学杂志上报道了一位51岁发病的女病人。其症状是进行性的智力减退,同时伴有被迫害妄想,经过四年半治疗后死亡。尸体解剖后发现大脑明显萎缩,在显微镜下,检查病人大脑切片,可见许多老年斑和神经细胞中有神经原纤维的纠缠。

第二类,完全是由脑血管疾病引起先是大脑供血不足,进而引起痴呆,这种痴呆症称为血管性痴呆。

这两大类病因不同的痴呆,所具有的临床症状倒有诸多相似。大致表现为:(1)记忆极差:忘记了周围熟悉的同事、朋友乃至家人的姓名。不能回忆起最近发生的事情和谈话,物品经常放错地方。(2)定向障碍:在相当熟悉的地方也会迷路,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知道现在是何年、何月、何日。(3)计算能力减退:不能做相当简单的加减乘除四则运算。(4)语言障碍:忘记简单、熟知物品的名称,应用不适当的词语,重复词语,或经常地自言自语。(5)行为怪异:如夜间大声呼叫,富有攻击性。(6)个人卫生状况差:忘记刷牙、洗脸、梳头,穿戴不当。(7)理解力明显减退:听不懂别人的谈话和对他的要求,大小便失禁。(8)面目呆板:对外刺激毫无反应,丧失对以前自有的各种爱好的兴趣。

对这些有关老年痴呆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成为我工作上的新起点。

我所遇到的第一个患有痴呆症的老人叫朱莉娅,七十多岁。她长得既高又壮,背部稍偻,但平日行走如风,并不需要别人搀扶。她有着一头短短的棕灰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付白框的老式眼镜。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张富有特性的嘴。嘴巴不小,嘴唇极薄。平日里抿着嘴,紧紧的,既无笑意,又不讲话。只有到了进餐时,还得看她老人家愿不愿意开她的“金口”。

她平日里很少躺着,大部分时间是坐在沙发上,既不看电视,又不说话,更不参加下午专人组织的室内活动和游戏。我试着和她聊天,她既不回答又毫无表情,但眼镜后面的眼睛却可怜地一眨一眨地望着我。我知道,她并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或是不明白我想让她快乐起来。

朱莉娅的特点是,如果你不碰她,她表现得会很安静、友好,尽管她不说话。但只要你一碰她,她便富有极强的攻击性。我被她无缘无故地推一把、打一拳,是常有的事。

如果她真能“不吃、不喝、立地成佛”,事情也就变得简单了,我们护士助理也就真的不用碰她了。可现在不成,她是个吃五谷杂粮的人,人赖以生存的一切,吃喝拉撒睡,她都需要,但她又不会主动去做,所以我们就不得不碰她,“逼”着她去做她该做的事。

于是,便有了“战争”。

喂她吃饭,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吃两口;坏的时候,会将嘴里的饭喷得我一身。

晚上入睡前,我不叫她,她能一直在沙发上坐下去,无论多晚。于是,我必须按时带她去厕所、洗漱、更换睡衣。首先,要想办法让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再由沙发处走到厕所去。这之间不过只有五六步远的距离,可从动员她站起来到哄着她去厕所,我和她常常要走上20分钟。拉她往前走一步,她往往要往后退两步,每晚都要进行一场顽强的拉锯战。

好不容易到了厕所,又要费一番口舌,请她老人家从站立的姿势,拉下裤子,改为坐在马桶上。

最难的一件事,要算是更换睡衣了。朱莉娅是那种一年四季都喜欢穿裙装的老太太。裙装是最麻烦的一种,因为要穿裙子,所以要穿衬裙,穿长筒丝袜,外加乳罩、短裤等等,里三层外三层。穿上去固然难,而脱下来却是难上加难。因为朱莉娅听不懂我的指令,所以她并不明白我要做什么。她要的是她的隐私,像脱衣女郎那样,一层层地将衣服扒下来,最终成为裸体人,她是誓死也不会干的。

面对这些困难,我想硬碰硬是绝对解决不了问题的,不是伤了她,就是伤了我。所以,必须想出一些巧办法,让她虽不明白我,但却能够服从我。

机会终于来了。有一天我接班后去看朱莉娅,她仍旧端坐在沙发上,但脸上却有一丝笑意,手里抱个娃娃。我问候她,她自然是不答,但却出人意料地冲我笑笑。我试着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娃娃的头,这次朱莉娅非但没有阻止,反而把手里的娃娃递给我,让我也抱抱。我仔细地看了那个布娃娃。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小裙子。面色红润,胖乎乎的,金发碧眼,唇红齿白。眼里全是笑,笑花溅到脸上,形成了两个逗人喜爱的酒窝。我把娃娃轻轻地搂在怀里,她便用甜美娇嫩的嗓音唱着“我爱你,我爱你”,逗得我笑起来。原来,在布娃娃的身体里安装了一个微型录音机,当人体和布娃娃搂抱时,两体之间轻轻接触便启动了微型的录音机。

我觉得很新奇。这种娃娃现在美国、中国以及世界各地大概都有了,且品种繁多,千姿百态。但那时,还很少见。我笑着告诉朱莉娅,我很喜欢她的娃娃,说她的娃娃有多美丽,然后就还给她了。然而,就在我还给她的一瞬间,我忽然想到这个娃娃或许有什么特殊的来历?为什么抱着她,朱莉娅就会高兴呢?娃娃能不能帮我“做”一些护理朱莉娅的工作呢?

几天后,偶然碰上朱莉娅的女儿来访。相互寒暄后,我问她女儿,在看完朱莉娅之后能不能有一小会儿时间让我跟她单独谈谈。朱莉娅女儿欣然同意了。

就是在那个下午,我从朱莉娅女儿那里知道了这个娃娃的来历。

原来,朱莉娅曾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夫妻相亲相爱,一起养育了三个可爱、漂亮、聪明、活泼的女儿。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们的小女儿在25岁那一年不幸患上了白血病。经过两年的治疗后,无力回天,最终还是让白血病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这个娃娃就是朱莉娅的小女儿在朱莉娅的一次生日时,送给她的礼物,而朱莉娅原本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小女儿。原来如此,难怪朱莉娅一见娃娃,就眉开眼笑呢!

我为朱莉娅失去一个心爱的女儿而感到同样的悲伤。可是我又想,如果能让朱莉娅幸福地安度晚年,每天都过得很快乐,那对于她小女儿的在天之灵也是一个无限的安慰。若能利用那个普通的娃娃让朱莉娅配合我们,让我们每天能顺利完成护理工作,那该多好呀!

就这样,我在当天晚上就迫不及待地做了第一次试验。我在给朱莉娅做晚间护理之前,先把娃娃递给她,她非常高兴地抱着,娃娃唱着“我爱你”。然后,我问她是不是可以让我抱抱?我边问边将娃娃抱了过来,她没有拒绝。我抱着娃娃,随着她唱的“我爱你”的歌声边往卫生间走去。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前脚进了卫生间,她后脚就跟来了。于是,我又把娃娃还给她,让她抱着,让娃娃唱着。我便借此机会开始了例行的晚间护理工作。从她如厕、洗漱、更衣再到床上躺下,她始终手不离那个会唱歌的娃娃。我的一切护理任务也居然在“我爱你”的音乐中顺利地完成了!没有反抗,没有挣扎,没有推推搡搡,多好呵!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神圣的,纯真的,美好的。朱莉娅高兴,我也高兴!

从那以后,我便让这个娃娃发挥了她充分的、应有的价值。她让我的工作顺利起来,她让朱莉娅快活起来。她成为我和朱莉娅共同珍爱的宝宝。

罗伯特是我在老年痴呆科精心护理过的第二个老人。其实,我很早就认识了罗伯特老先生和他的妻子了。那时他们还住在普通老年科里。

罗伯特先生那时的身体和精神等各方面的情况都还不错。他长得高大,腰不弯,背不驼,步履轻盈。一头雪白的头发外加整洁干净的装束成了他特有的标志。他退休之前任教于举世闻名的哈佛大学,曾到北京大学作过访问和演讲。罗伯特先生是个博古通今、才思敏捷、善于交友的人,是我们那家老人院里的活跃分子。他那时听说我是从北京来的,便经常和我聊聊他对北京的印象。从他的谈话中,我了解到他对故宫及中国的古玩有着极其浓厚的兴趣。

罗伯特先生在老人院里有名的另一个原因是他那爱妻如命的特征。他有个娇小体弱的妻子,和罗伯特老先生恰恰相反,她年轻时没有很高的学历,同罗伯特结婚之后,就一直做着相夫教子的家务事。她不善言谈,但是却出奇地温顺、友好,从不给我们护理人员添麻烦。

那时罗伯特先生的生活还完全能够自理,我们主要护理的对象是罗伯特夫人。她那时已需要以轮椅代步了。平日里,人们常常可以看到罗伯特先生用轮椅推着他那可爱安静的妻子,在走廊里散步。

罗伯特夫人患有多种老年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心脏病、肾功能不全等等,尽管她一直接受着各种各样的药物治疗,但无论如何也无法减缓她那日渐衰老、走向死亡的速度。所以,罗伯特夫人走的时候也很快,从周身感到不适、卧床不起到升入天堂,前前后后只有三天的功夫。

她走得潇洒,他悲痛欲绝。

罗伯特夫人走后,罗伯特先生好像变了个人。从前生龙活虎的他,忽然之间变得暮气沉沉。见人只有一句话:“我的妻子没了”。

随之而来的是他身体状况的变化,我们便很自然地把他列入了需要护理的名单之中。

丧失亲人是件很沉痛的事。每个人从这个阴影中走出来的时间长短不一,这主要是取决于每个人的性格、思维方式,以及对人生的态度等各方面的条件。对罗伯特先生暂时的悲痛、抑郁、烦躁,我们都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和理解。并有十足的信心,相信过一段时间,罗伯特先生就会慢慢地好起来。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非像我们期望的那样美好。罗伯特老先生的抑郁状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日益加重了。他总是一副情绪低落、心情不佳、精神不振、苦恼忧伤、悲观失望、度日如年的样子。他对以前的爱好也失去了兴趣,也不再喜欢和周围的老人们高谈阔论了。而且,他的精力也是每况愈下,总感到疲乏无力,注意力难以集中,思维反应迟钝,语速明显减慢。有时他会告诉我们,他口干、胸闷、不思茶饭,入睡困难、噩梦连连。

继而我们又发现原本衣冠楚楚的罗伯特,变得衣衫不整,生活懒散,不善梳理。最让我们感到惊奇的是,他常常半夜起床,身着睡衣,一个人在走廊里散步。而后他却找不到自己的房间,经常是睡到别的房间的空床上去了。这给夜班护士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第一次发现罗伯特的床是空着的时候,护士还以为将他丢了呢!结果是虚惊一场。

对于罗伯特的情况,医生会诊之后的诊断很快就寄到了。初步诊断为早期老年性痴呆并发抑郁症。就这样,罗布特被转到老年痴呆科来住了。

我因为以前就护理过罗伯特夫妇,又知道他去过我的故乡北京,再加上他的礼貌待人、友好健谈,我对他总有着一种特殊的好感。这次在老年痴呆科再见,好似有着一种故人重逢的喜悦。但罗伯特老人却早已失去了往日的热情,面目滞呆,我不能肯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但他还是告诉我,他高兴不起来。

我除了每天在生活上护理他以外,并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他开心起来,让他找回昔日的自己。

有一点我是清楚地知道的,那就是罗伯特在服用抗老年性痴呆和抑郁症的药物的同时,也很需要有人经常陪他聊聊天,以分散他的注意力,减轻他心理上的负担。为此,我上班时只要一有空,就去看看罗伯特。我给他讲我的童年、我的故乡、我的父母、我的先生和女儿,也说一些我在美国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以后的想法。总之,是我说得多,他间或也会提些问题。我并不知道他对我说的事是否感兴趣?不过我想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罗伯特每天都能接触到外人,让他知道和了解我们都很关心他,爱护他,愿意作他的朋友。

我一直坚持着这样做,罗伯特老先生的话渐渐地多了一些。于是,我发展到每天和他一起看摄影画报。这种画报的好处是,画面优美,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快感。加上每一幅画下面都有简单的文字说明,于是我有了给他读文字的机会。我读一页,让罗伯特读一页,目的是让他张口说话。遇到十分优美的、我们俩能共同欣赏的画面,我们就停在那一页,细细地品味,慢慢地欣赏。有一次,我们无意中看到一张中国古代鼻烟壶的大幅摄影。罗伯特老人忽然兴奋起来。他戴上老花镜,一字一句地读了说明之后,又让我给他作更详细地解释。看得出来,他当时是非常高兴的。

就为了罗伯特老先生能够慢慢地愉快起来,我利用休息日,在家里翻箱倒柜。我记得我有一个做工十分精致的鼻烟壶,只是不知放到哪里去了。忙了一天之后,我终于找到了它。那是个小巧的鼻烟壶,有个乳白色的瓶体,上面盖着一个淡紫色的盖子。瓶上是一幅清秀的山水画,画面清晰而细腻,既有近景又有远山。小巧玲珑,纹饰多姿多彩。尽管我也很喜欢,但我还是决定把它送给罗伯特老先生。

第二天上班时,我把那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放到罗伯特的手里,告诉他是我送给他的一个小礼物,并让他自己打开来看。当他打开盒子,看到那件艺术精品时惊喜万分。他小心翼翼地把小壶捧在手里,前后左右地欣赏着,爱不释手,赞不绝口。那一刻,我从罗伯特的目光里又看到了他昔日的神采。

我借着这个机会和他谈起,人的一生中常常会碰到意想不到的事情,碰到了就要客观地面对,让自己能够重新站起来,朝前走,因为生活毕竟是美好的。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那以后,我又动员他去参加每日下午专为老人举办的各种娱乐活动。他去了,虽然有些勉强,可是每次只要他参加了,无论玩什么游戏,他都玩得很投入,也很高兴。

老年性痴呆和抑郁症虽然在症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前者是进行性的、不可逆转的疾病,而后者则是可以通过药物和心理护理而痊愈的。

罗伯特先生在妻子病故之后,很不幸地患上了老年性痴呆和抑郁症。我相信随着现代医学和心理学的发展,他的抑郁症是会治愈的,而他的痴呆症也会经过精心的治疗和护理,而延缓其发展的速度。这便是我全部的和真心的期望了。

在老年痴呆科工作时,让我不能忘怀的另一个老人就是莉莉夫人了。

大概是我在那里工作的头一个月里,我几乎没有和莉莉夫人正面打过招呼或是交谈过。不是别的原因,只是因为莉莉白天总是呼呼大睡,而夜里却毫无困意,到处遛弯。

按理说,莉莉夫人的这种生活习惯,对于我这个白班护士助理倒是件美差。她白天睡了,不吵不闹,不摔不碰,我的责任也就尽到了。至于她夜里的行踪,那是夜班护士的职责。

对这件事我可不能袖手旁观。因为我深深地知道,有很多这样痴呆的病人时间概念渐渐地退化,常常会出现这种黑白颠倒的现象。日久天长,他们会产生一种更加恍惚和压抑的感觉。另外,他们总的睡眠时间虽没变,可是夜里醒着,外界的信息和刺激总比白天大大减少,而脑细胞长期接收不到足够的信息,退化就会加速,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怎样才能让莉莉夫人白天睁开眼睛成了我的心病。

显然,强制性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必须想些其他的办法。开始时,我试着在她午睡之后叫醒她。她倒是既不吵闹又很顺从,我用轮椅将她送到老人活动站。那天老人们正在学唱一首新歌,我希望音乐能对莉莉的脑细胞起一些刺激作用,我在一旁细细地观察莉莉,开始她倒是还醒着,尽管没有随着大家一起唱,但她却睁着一双朦胧的双眼,东张西望着,或许她也想搞清自己身在何处何时,只是觉得有些奇怪而已。二十分钟过后,再看莉莉,却在歌声中坐在轮椅上酣然入睡了。

没办法!我想音乐显然不是莉莉以前十分热爱的东西。那什么是呢?一定要想办法找出一种她患病之前最喜欢、有最强烈记忆的嗜好,以此来慢慢诱导她,白天做事,夜晚入睡。

但是,去哪里找呢?有谁可以问呢?我想或许可以从她的房间里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于是一天下午,在莉莉熟睡时,我轻手轻脚地走进她的房间。

莉莉的房间,中间是张单人床,床的左侧是一张松木刻画的床头桌,上面放着一座小小的台灯。我轻轻地打开,从那蓝色的灯伞下面放射出诱人的蓝宝石样的光环。床的右侧是一个淡蓝色的沙发,淡蓝色的沙发套上缀着白色的花边,看上去十分精巧。正对着莉莉床的是一个小型的组合柜,也是由松木做成的,但上面的花纹却是古香古色的。组合柜的正中放了一台中型的电视。四周的小格子里,除了放些家人的照片外,最多的是各式各样形象逼真、小巧玲珑的玻璃花。这一朵火红的石榴花,红得发亮,红的喷光,就像太阳最近边的朝霞;那一朵含羞娉婷的玫瑰花,娇红色的,依在一片绿叶中间;还有那清新秀雅的兰花、辉煌夺目的菊花、含苞欲放的荷花、姿态矫健的仙人掌,林林总总,百花齐放。

再看墙上,上面除了挂些老照片之外,在正对着窗户的那一面墙上,挂着一张横幅的风景油画。画面简洁清晰,让人过目难忘。画的前景是一片草原,青绿的小草仿佛被风刮得倒向一边;草原上有一个少女的背影,她身穿一身洁白的长裙,金色的长发垂肩而下;画的远景是几座朦胧的山峰;山的上方展现出一望无际的天空,像是在暮色之中,呈现出一片迷人的蓝紫色。作者下笔流畅而华美,色彩柔和而醒目,画中有诗,耐人寻味。我仔细地看看了左下角的签字,莉莉,1982年。这一发现,让我吃惊不小,我回头看看卷曲在床上熟睡的莉莉,再回头看看这幅画,难道这幅气势磅礴的画真是我眼前的这个小老太太画的?

我带着满心的好奇和这个“重大”的发现,问过好几个同事,但人人都含糊其辞,没个准确的回答。问莉莉自己,那就更没指望了。

答案终于有了。莉莉因长期的黑白颠倒,所以很少有人白天来看望她。那天下午,正好莉莉的儿子来给她送衣服,让我给撞上了。我和他打了招呼,作了自我介绍之后我问他,挂在他母亲房间里的那幅画是他母亲自己画的吗?“是呀!”他说,然后他给我讲了些他母亲年轻时的故事。原来,莉莉年轻时是由著名的芝加哥艺术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以后便以作画为主,同时兼职于某大学艺术系的教授。那幅挂在她房间里的画,是一幅曾经获奖的佳作。

于是,一个新的计划在我脑子里形成了。莉莉既然曾经是个油画画家,那么她对色彩一定很敏感。眼下她患有进行性的老年痴呆症,让她构思作画是不可能了。如果像小孩子那样用蜡笔染画,她会不会喜欢呢?

我没有十分的把握,但我想试试看。第二天,我带了一个色彩鲜艳的蜡笔和一本简易的染色书去上班。所谓简易,我是想力求整个画面简单清楚,一目了然。比如:第一张是小兔吃萝卜;第二张是个娃娃拍皮球,诸如此类。

午睡后,我将莉莉叫醒。像以前一样,她并不反抗,只是恍恍惚惚的。我告诉她,我知道了她以前是个画家,我非常欣赏她那张获奖的作品,并想跟她学画。我边说边将那本涂画书和蜡笔放在她的手里,她仍旧木然,不说也不动。我轻轻地打开书,并把一支绿色的蜡笔放在她的右手上,然后,我握着她的手,我们一起给一棵苍劲大树的树叶穿上绿色的外衣。

我边画边观察她的面部表情,没有兴奋,没有好奇,只是呆呆的,但她的手却一直随着我的手移动。后来我轻轻地放开了我的手,却惊奇地发现她的手仍在不由自主地动着、涂着。这一点点的变化竟让我出奇地高兴,我不停地称赞她。看看表,四十分钟已经过去了。我想一口吃不成胖子,今天就到这儿了。我让她停下来,带她去了卫生间之后,给她喝些水,吃些小点心,又把她放在床上,让她睡去好了。

那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从那天起,我便反复地让莉莉做涂画,而且还有意识地把时间渐渐拉长,效果也就一点点地显现出来了。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她居然可以从午休之后,坐在轮椅里涂画一直涂到吃晚饭的时候,其实这之间足有三个小时的时间。

莉莉开始涂画时,一张纸只用一个颜色,甚至几张纸都是一个颜色。呈现在我眼前的常常是红兔子、红大象、红树、红云彩。有时我也试着教她涂完绿树叶后用棕色蜡笔来涂树干,可是她却固执地说:“NO!NO!NO!”说完,她抢过绿笔涂个绿树干。我只是笑,我觉得绿树干也很新颖,我真心地欣赏她涂的每一张画。

就这样,到后来我并不需要在她身边监督她涂画,她可以一个人自觉地涂。为了让她的大脑多接触一些刺激,我常常用轮椅推着她和她的画具,把她放在老年人活动中心去。那里很热闹,有时唱歌,有时做游戏,有时又有小学生来慰问演出。莉莉总是闹中取静,低头“作画”。

我无法知道莉莉涂画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因为她从不开口讲话,我无从知道她的感受但是我想她的潜意识里还是喜欢的。

为了让下午不睡觉的莉莉晚上能睡个好觉,我特别注意她的床和被褥的平整舒适,室内温度适宜。她每晚入睡之前,我都用热水帮她泡脚、按摩,然后让她喝一杯热牛奶,吃一小片饼干,从而有一个良好的晚间睡眠,以至于能有一个相对健康正常的生活。

莉莉是个很安静很听话的老人,她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和我很好地配合。看着莉莉能够这样白天醒着夜里睡觉,我的同事们都感到十分吃惊,莉莉的家人则对我万分感谢。每每有人到院里来参观,院长也会把莉莉的故事讲给大家听。最后,连一些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门研究老年痴呆症的专家也对莉莉发生了极大的兴趣。

在老年痴呆科工作的特点是护理人员相对增多。我们和病人的比例大概是一比四,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护士助理每天只要精心地护理四个病人即可,而且病人都是相对固定的。这样做的好处在是我们护士助理有充分的时间,来了解自己所护理的病人的脾气秉性、痴呆状况;还有就是让痴呆老人每天都能看到一个相同的面孔,避免他们在意识上产生混乱,加强他们的认知、信任和安全感。

总之,我们老年痴呆科工作的宗旨是以心理护理为主。凡是在这里工作的医护人员,都应该力求于胆大心细、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富有爱心,才能让患有老年痴呆的病人像健康的老人一样过得幸福美满。

屈指算来,我在老人院里前前后后大概工作了三年。在那三年中,我用一颗温暖的心、一双勤劳的手加上我的许多汗水和辛苦护理很多很多美国老人。我们之间那种浓厚而又淳朴的情感一直久久地留在我内心的深处,像一珠琥珀,虽然历经岁月,却久久不能忘怀……

第二章 学海无涯 1、重返校园知难而进

告别老人院的生活、重返校园的那一年,我刚好36岁。

在美国,年龄从来就不会成为人们求学的障碍。任何人、任何年龄,只要你对获得知识的愿望仍旧那样赤诚,那样火热,那样渴望,你就永远都有重返校园的权利和机会。

不同年龄、不同国籍、不同肤色的人们走到一起,走进知识的乐园边,其目的各不相同。年轻一代为了自立而求学,中年一代为了充实而求学;老年人则为了兴趣而求学。

我重返校园的目的完全是想在我已有的基础上,选一种更加理想或是更适合于我的专业。

美国学校对于外国学生的要求是先要选修三年的英文课,继而才可以进入专业的学习。我在参加入学考试时,由于英文成绩优秀而被允许将三年的英文课缩短为一年。

当时我的英文在听说上都有了不小的进步,努力的重点放在读写上。任何一种语言的读写之间都有一种不可忽视的辩证关系。读是写的基础,写是读的提高。读得越多,思路和词汇才会不断地拓展和丰富,才会写出更准确、更精彩的文章。反之,写是让语言消化、分解再合成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的训练,语言才能融入人的血液中,才能成为运用自如的一种工具。有了这种工具,才能把阅读引向更深的层次。

我在英文的读与写中,找到了无限的乐趣。

阅读和写作虽然是两门课,但在美国大学里往往是由同一个教授任教。这对师生之间的互动起了良好的作用。当年教我阅读和写作的是卢森教授。卢森教授四十多岁,留着一头浓密的栗色短发,眼里全是耐心和理解的微笑。她上课时,无论是裙装还是裤装,都是一样整洁、娴雅,举手投足间透着十足的信心、干练和富于经验。她曾获得语言学和教育学两项硕士学位,在校执教二十多年,一直从事外国学生的英语入门教学。她像一条输送带,把来自天南地北的外国学生送向美国社会的广阔天地,默默无闻,却举足轻重。

卢森教授的课堂是严格的。无论学生们在大千世界里应用何种语言,只要一走进她的课堂,所有的人都必须随时随地用英文交谈,除非你不开口,一开口,哪怕是一字一句,也得说英文,这让学生们自然而然地养成用英文思维的良好习惯。

卢森的课堂是有趣的。她的教学从来都是力求理论和生活相结合。在阅读课上,她引进了大量的课外读物,诸如世界名著和美国著名的杂志等。她要求我们定时完成并上交一份读书报告。由此,她可以进一步了解到我们每个学生的阅读深度以及写作表达能力。对学生来说,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提高阅读速度、扩大词汇量,同时也能拓展知识面和完善写作技能。

卢森的课是成功的。她不习惯在课间回答学生的问题,除了专门的答疑辅导之外,她最喜欢的是学生们在课堂上畅所欲言,谈笑风生。无奈大多数东方学生虽学习很刻苦,但是却比较拘谨,对知识一知半解,不好意思高谈阔论。为了调动每个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讨论问题时,她把全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只有三四个学生,人人都有讲英文的机会。每一个小组讨论完之后,要上交一份由全组成员共同参与写成的文章,并由各小组的成员轮流在全班演讲,成绩突出的可获得卢森教授自己颁发的奖品。

除此之外,她还要求我们每周自选题目,写一篇作文上交。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给每个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力,去写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在选修她的课时写过一篇“悼念外公”的文章,受到了卢森教授的高度赞扬,还被选作范文发表在大学的校刊上。

当我的英文学习进到后期时,我开始考虑我的专业方向。我个人的立足点自始至终没有离开医学方面。除了我个人对这方面的兴趣以外,最重要的是身处异国他乡,在用第二种语言求学和与人共事中,最好有较强的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基础。因为对专业知识的牢固掌握,往往可以弥补语言上的欠缺,这对求学和工作无疑都是相当有益的。

最终,在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的专业中,我选中了牙医助理这一行。

牙医助理,作为一种专业,在美国大学里设置了一系列的必修和选修课。课程大致分为牙医医学史、口腔解剖学和生理学、口腔胚胎学和组织学、口腔形态学、口腔微生物学和病理学、口腔疾病的传染学和防护、口腔药物学和麻醉、口腔材料学、口腔放射医学、口腔内外科及小儿科的各种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与之相关的选修课有营养学、心理学及突发性心脏病的急救法。上课时间两年,之后有半年的临床实习。

美国大学的特点之一是非常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我们的学校里就有为牙医助理专业专门设置的一套形象逼真的牙医助理的教学诊所。诊所内配备了牙科的各种用具、X光机和暗室等。在每个牙科座椅上坐着一个用橡胶做成的模拟病人。“病人”口腔中的所有的牙齿都可以自由装卸,以备教授讲课时作各种示范动作和学生实习之用。我们反反复复地为假病人照X光片,在暗室里自己冲洗出来,看效果如何。

两年的学习让我系统地掌握了有关牙医助理工作的各种知识和技能,而后的半年实习使学到的知识和能力得到巩固。

凡是在美国进修牙医助理的学生,都必须经过半年的临床实习,然后通过考核才能拿到证书。这半年的临床实习不仅是校方要求的,对于毕业后能否顺利找到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很多人明明博士毕业还要想办法做几年博士后。美国人永远认为,光有理论而没有实践的人是没有用的。很多美国牙医在雇用牙医助理时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有没有过实际工作经验。有工作经验的比没有的容易得到工作;工作经验多的比少的容易得到工作。所有的牙医助理学生都把这一段临床实习看得非常之重要。

在这半年的关键时期,我遇到了一个让我最头疼的医生——费希尔医生。

费希尔医生是个犹太人,美国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口腔外科专业的高材生,以治疗牙周病见长。毕业后,他一边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一边开私人诊所。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非常好。三十多岁的人,身高中等而偏瘦,眼睛虽说不上漂亮,却有几分神采,嘴角微微地向上翘着,样子很是喜兴。她着装素净淡雅,不施粉黛,动作灵敏活泼,说话的语速极快,与人相处随便而不拘谨。她的私人门诊部位于纽约市的高级住宅区里,是一座两层的小洋楼。楼上是她自家的住房,楼下则是一个很标准、宽敞、明净的牙医诊所。她自己做老板,手下有一个办公室主任,一个牙医医士,以及一个牙医助理。至于,我们这些实习学生,在她这里都是一拨一拨流动的。

生活上,费希尔医生是个单身女人,领养了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儿。和她们母子同住的是费希尔医生的一个远房表姐。这位表姐比费希尔医生的年龄要大很多,也是单身。她不懂医,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专业特长,可她是个理财能手。所以费希尔医生给了表姐一个办公室主任的头衔。两人分工合作,一人行医,一人管钱。

费希尔医生平均每天有四到六个手术病人。口腔和其他外科手术实际上没有很大区别,只是一个创伤面小一些,一个大一些。我作为一个牙医助理实习生,参加了她的每个手术。在我眼里,费希尔的每一例手术都做得相当漂亮,术后愈合也极好。

她的高超医术对病人、对我这样的助理而言,本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实际上并非如此。平日里费希尔医生谈笑风生,随和爽快,可是一进手术室就变得神经质,紧张焦虑,敏感专横,整个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她心情不佳的缘故。后来发现,例例手术她都是如此。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是她对自己的医术缺乏信心呢?还是她根本就不喜欢这项工作?这样日复一日地做下去,我不知道她是如何承受心理压力的。而更糟糕的是,她把这种压力和神经质毫无保留地传染给了我。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凡事都希望有个最好的结局。当我了解了费希尔医生的这种极端对立的性格时,我首先说服、调整我自己。每一次手术我都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含糊,总是全力以赴地去做。可是很多时候努力也全然无用。我觉得自己付出了百分之百的努力,以为事情这样处理就是最佳状态了。但别人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眼光看,就会觉得这事做得不够圆满或是漏洞百出。论口腔手术,费希尔医生当然是权威,而我只是一个实习生。也正因为是这样,在我已经尽力的情况下,如果说还有什么不周之处,她可以好好地对我说。可她却总是当着病人的面,对我大呼小叫,或是把牙医器具故意摔在地上。

然而只要是手术一结束,她又马上还原成平日的样子。她从来也没向我作过任何解释,指导,或是道歉之类的事,仍旧和我说说笑笑的,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但她这种情绪上大起大伏的变化搞得我心理上极不平衡。我也试着和她沟通过,可她却说我做得挺好,下次她会尽量控制她的脾气。可是她的话从来就没真正实现过。

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委屈极了,手术后便一个人躲在走廊里哭鼻子。正好让办公室主任见到了。她一脸吃惊的样子,问我怎么了?我说了和费希尔医生之间的“矛盾”。办公室主任反倒笑了,她说:“嗨,你来的时间短,还不了解费希尔医生的为人。她是个口严心慈的人。她的许多做法其实都是对事不对人的。她每次做手术时,都觉得压力特别大,所以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她不光是对你,对别的助理也是一样的。你别往心里去。”我说:“无论如何,她这样做,对我是不公平的。”办公室主任拥抱着我说:“我知道!我知道!下次再有委屈,就找我,我替你出气!”

日子就这样在这些大大小小的手术中过去了,转眼之间,我的半年实习生活就要结束了。一天下午,办公室主任忽然找我,我以为又“犯”了什么大事了呢!没想到,她说:“你的实习很快就要结束了,费希尔医生很想正式聘用你作她的助理,她委托我来问问你的意见。”我听了以后,心里既惊奇又好笑,我没说什么,只是婉言谢绝了。在费希尔医生那里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有医术上的,也有为人处事上的。

在美国做个好护士,情商的高低往往比智商的高低显得更重要。护士本身的工作是一种熟练工种,熟能生巧,人人都会做。但是要与不同性格的医生之间搞好协作关系,那才是一门真正的学问。

实习完了,我参加了校内的各门考试。在取得了学校的毕业证书之后,我又参加了全国统一的牙医助理的考核及心血管急救的考核,并得到了这两项的证书。当我拿到了上述三种证书之后,我才算完完全全地准备好了,具备了到市场上去寻找工作的资格。

第二章 学海无涯 2、牙医趣事处处可见

我毕业以后便和美国牙医们朝夕相处,成了“牙医的第二双手”。在众多的牙医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莫理斯医生。

莫理斯医生,七十多岁,中等身材,胖瘦适中,加上一张“大众式”的脸,真说不上有什么特殊之处。但是他倒是有两个小小的不引人注目的特点。

一是他头上有两个旋儿。而其中的一个旋儿长在前额的正中,因此前面的一缕头发总是随着“旋儿”卷起来的,猛一看,像是“自来卷儿”,倒也不难看。可是这几年老了,周围的头发慢慢地脱光了,奇怪的是“卷毛儿”依在,给你的感觉像是平静的海面上掀起了一束“浪花”。为了这束“浪花”,莫理斯医生还真得费些心思呢!他常常不停地往那“浪花”上抹油,这样才能维持“浪花”的立体形象。

二是莫理斯医生的双手非常粗大有力。当他拔牙时,总是不费吹灰之力。当然相对十指的粗大,鼻孔亦粗大,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否则莫理斯医生就失去了“清理鼻孔”的自理能力了。

莫理斯医生是个犹太人。父母是从俄国来美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父亲是个农场主,养育了三个儿子,莫理斯排行老三。从小,父母不让他们讲俄文,家里家外,只能讲英文,为的是三个儿子将来成为“真正”的美国人。老父亲虽然是辛辛苦苦地务农一辈子,却为儿子们规划了三个辉煌的前景,即三个儿子将来必须一个学医、一个学商、一个学法律。

三个儿子倒是都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一心向学。只是长大后,两个哥哥分别作了律师和商人,轮到莫理斯时,就只剩下了“医”了,于是他就这么进了医学院。直到今天,如果有人问他为何要做牙医时,他仍会一脸无辜地说,是爸让他做的。

莫理斯虽然是让父亲“逼”上牙医这条路的,可是他却是个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精明能干的好牙医。他常常对我说,他的“医龄”比我的年龄还要长呢!这是真的,莫理斯牙医从1957年开始行医,到今天已有近五十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凭着一颗热情诚恳的心以及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作风,把自己一切的一切都献给了他热爱的病人们。

当他最初走出医学院大门时,莫理斯医生自愿投身到纽约的一家贫民医院里当牙医,一做就是五年。五年后才回到自己的故乡,有了自己的诊所,从此,莫理斯以诊所为家,直到今天。

莫里斯是个精力旺盛的人。每天早上7点整,他就准时到诊所,烧一壶咖啡,然后就坐在实验室那淡蓝色的灯光下,聚精会神地做起牙的模型来。8点整,他开始看病人,除了中午很短的午餐之外,他总是一刻不停地忙着,直到下午5点为止。每每遇到疑难病例,他总是加班加点地研究治疗方案。如果到下班时,忽然来了急诊,他总是毫不犹豫地留下来给病人治疗。

除了自己的门诊外,他每周还在医学院里教学一天。他是真正的桃李满天下的教授,他早年的很多学生也都成了著名的牙医。莫理斯在自己的实践中还常常有新的突破,总有论文发表在医学杂志上。他是一个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人。

我是新手,莫理斯牙医常常会把我叫到他的实验室里,让我看着他做牙。让我有时间多看看他怎么做。莫理斯还坚持每个月给我们大家讲课一次,大有“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意思。

莫理斯在治疗过程中,不喜欢张口向我们助理要任何医疗器具。他要求我们要像手术护士那样,他一伸手,我们就能马上把需要的东西递过去,要很专业。这要求我们每个助理对于治疗的来龙去脉了解得清清楚楚,这样才能达到随机应变的程度。

治疗的过程中,莫理斯不和我们助理说话,却跟病人谈天说地——当然病人口中放满纱布、吸管和开口器之时除外,此时就由莫理斯来唱独角戏了,而他总有说不完的故事。有时他又会边做牙边唱歌,只是他不会唱什么名歌。他的歌大多是即兴编出来的,所以每一次唱的都是“新歌”。病人则会在他的“歌”声中放松下来。

当然,就像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一样,世上同样没有十全十美的医生。医生也会做错事,只是万一错了,很可能是人命关天。难怪有人说医生是职业杀手。莫理斯却能每每做了错事之后有本事“化险为夷”。

一次一个老夫人来补牙,莫理斯很熟练地将牙齿补好,然后道谢再见。谁知到下午时分,老夫人打来电话,说是想请教一下,早上补牙后,嘴里留着一个纱布卷,现在仍在,不知何时应取出?莫理斯一听,知道是自己粗心大意出的错,可是他却不动声色地告诉病人五分钟后取出,从而免去了不少麻烦。

还有一次,莫理斯为一个病人镶牙。一切准备就绪,在莫理斯把那价值七百美元的“金牙”放入口腔时那一刻,手一滑,牙落在病人口中,就在这时病人来了一个吞咽动作——“金牙”入肚了。只见莫理斯急中生智给病人拿来一盒超薄塑料手套,笑着说:“怎么把我的‘牙’吃了?这回还得麻烦您好好找牙了。事隔两天,病人喜出望外地捧着“金牙”回来了,经过莫理斯严格消毒,那颗长途跋涉的“金牙”又派上了用场。

大家都说莫理斯爱财如命,可是需要的时候他又很大方。他对工作服要求极高,从不马虎。他花钱请专门裁缝,用很高档的布料,给我们做工作服。他说这是职业道德。莫理斯为给病人治疗从不偷工减料,常常花很多钱买最先进的牙医用料和器具。他说,只有这样才能保质保量。莫理斯买来各种各样的鲜花,来装饰他的诊所,让诊所四季如春,让每个病人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莫理斯牙医还一年到头花钱雇一个清洁工,定时来诊所刷马桶,使诊所的洗手间总是芳香四溢。莫理斯对于我们这些助理涨工资问题精打细算,可是我们中有谁哪个牙齿出了毛病,他却能免费为我们治疗。至今我的嘴里还镶着他精心制作的价值三千美元的牙齿。

莫理斯结过两次婚,都没成功。因为他总是把做牙的一丝不苟的精神用在妻子身上,于是就闹出许多不愉快,最后不欢而散。第二次婚变后,莫理斯决定“洗手不干”了,从此加入了单身汉的行列。

不结婚不等于不恋爱。虽然他已是70岁以上的银发族,可是却热情不减,女友不断。常常是爱得如醉如痴,情不自禁。对于年龄相仿的老太太们,莫理斯则是不屑一顾的。最能让莫理斯动情的是那些40岁的女人。好在莫理斯有的是钱,任何和他坠入情网的人都可以陪着他周游四海,足迹遍及了世界的名山大川。

既然有情人,就免不了让莫理斯带到诊所来看牙修牙。莫理斯会亲自戴上老花镜,对着情人的嘴看个仔细,万一发现“坏牙”,那一定要换新的。一颗牙齿的钱可以买不少的金银首饰,莫理斯却不在乎。他心里想的是下一次约会可以看到女友的明眸皓齿,会更动情。当然也有女友装了牙,就再见的。莫理斯也只当一举留个永久的纪念了。由于老莫理斯的情人遍地,所以他的“牙齿”也就到处生根了。

莫理斯有四个女儿,都是第一个妻子生的。莫理斯对每一个都疼爱、都期望很高。眼下,四个女儿都学有所成,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一次,莫理斯偶然在一本杂志上读到有关中国偏远山区的人生了女孩儿就扔掉的故事,感到非常震惊。同时,他也非常骄傲地告诉我,他养了四个女儿,一个没扔。

除了终日“琢磨”牙齿以外,莫理斯也有许多业余爱好。由于他总是处在“热恋”中,所以一定要有个好身材。因此他很热衷于健身,除了八小时的工作以外,就是马不停蹄地跑健身房,尽管练来练去,肚子仍不见小,但他说没关系,至少身体好了,能活到一百岁。

他喜欢中国的太极拳。不仅对其历史和招数如数家珍,头头是道,而且平日还勤学苦练。下厨做菜,也是他的最爱。平日里,他爱收集各种菜谱,什么法国菜、意大利菜、墨西哥菜、日本菜、中国菜,他全愿意亲自动手试着做做。他会常常心血来潮地为做一道中国菜,一手拿着菜谱,一手拿着英汉词典到中国店里去找“货”。但,他最喜欢的事,还是要算园艺了。他常常把周末的时间全部花在种花、除草、松土、施肥和浇水上。他为了能自己种植玫瑰,特意向具有祖传艺术的玫瑰师求教,并买了特种土壤和肥料,一试再试,直到成功。每到玫瑰盛开的季节,他都会亲自约了大家来饮茶赏花。株株含羞娉婷的各色玫瑰依在绿叶之中,喜气洋洋地迎着客人们的到来。莫理斯总会在聚会结束时,让大家每人自选一朵玫瑰带回家,留作纪念。我每次都选不同色的玫瑰,回家后,插在花瓶里,欣赏数日,然后再风干,保存起来,意义无穷。

莫理斯虽然老了,但老当益壮。平日里他很少腰背酸疼、感冒发烧。只是有个“肾结石”的毛病。每次有了石头,他总会遵照医嘱,把石头一步步地排出来。小小的石头像米粒大小,五光十色,也不知莫理斯平时喝了些什么,才造出这些“美丽的结晶”。他把“石头”全放在一个小瓶里,像存零钱一样,时常还要摇着瓶子看看。莫理斯喜欢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在诊所清闲时给自己动“手术”。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把特制的剪刀,对着镜子,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修剪“鼻毛”和“耳毛”,一修就是很久。他还会倚老卖老地对我说:“等你老了,就知道了,该长毛的地方不长,不该长的地方乱长。”

莫理斯去过很多国家,唯独没去过中国,对这一点他总是耿耿于怀,并立志要在有生之年去一次。为此,他开始跟我学中文,学会了“你好”、“再见”、“吃饭”、“厕所”,以及从一数到十。他把这些字的发音都记在小本子上,常常拿出来念念。我好奇地问他为何只学这几个?你猜他怎么回答?他说:“你好、再见”是礼貌,会说“吃饭、厕所”,才不会饿死或憋死,而“一到十”的数法呢?他说那是他用来数人民币用的。

在2001年那个秋高气爽的金色秋天,莫理斯终于如愿以偿地来到中国首都北京。

北京的中秋前后是最美丽的时刻。晴空是那样迷人的一碧万顷。清晨,一阵轻风缓缓地吹过,立刻使人神清气爽。傍晚,放眼望去,天空中好似披上各色霞帔。这种迷人的气候,伴着京城内那些各显风姿的古代式和现代式建筑风貌,让老莫理斯看得眼花缭乱,乐而忘返。

他随着旅游团游览了八达岭长城、颐和园、故宫、北海、天安门等所有的旅游胜地;他坐着人力车,在北京的小胡同走街串巷,似梦非梦,乐在其中;白天,他在友谊商店里尽情地采购各种珍珠玉器、绸缎睡衣;傍晚,他和朋友在天安门广场漫步闲谈;他吃遍了北京的美味佳肴,大餐小菜,林林总总。莫理斯忽然发现,在西方以外的世界里,还有这样美妙的人间仙境。

二十多天旅游结束后,他回到美国。我问起他对我的故乡的最深的印象时,他说北京的蛋花汤,味道鲜美,况且只要4元人民币就可买到一大碗,两个人都喝不完,而他和他的朋友每晚都要喝上一大碗。

我问还有呢?他说没了!没了?老莫理斯却认定他发现了世界之最,而且认定北京是一个趣味十足的仙境。如今的莫理斯已经计划2008年奥运会时重返北京。他对北京的神往并不亚于我这个老北京人对故乡的思念。

莫理斯牙医曾不止一次地谈到退休的事,但退还是不退?却总也没个答案。他说:“我倒不是完全为了钱,只是我退了休,不做牙了,我每天干什么呢?”我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对于一个永不知疲倦地和牙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莫理斯牙医来说,只有病人和“牙齿”才能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和快乐,而有了快乐的源泉永远展现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那就是一种幸福。

莫理斯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这个诊所就像一艘小船,我是船长,你们是船员,每个人要尽职尽责。”为了让莫理斯的这艘“小船”在人生行程中一帆风顺,我们都做得尽心尽力。

第二章 学海无涯 3、助理工作天使职责

我在莫理斯那里先后工作了三年。尽管莫理斯性情开朗、乐观、幽默、随和,可是他在工作中的一言一行又时刻提醒着人们:他是个十足的犹太人。

一提到犹太人,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他们智力超群、精明好强、团结互助、固守传统、斤斤计较、排他性强、有钱人多、天才多等种种看法。

而我在和犹太人共事的岁月里,对他们最深的印象有三:一是他们那种勤奋、努力、刻苦、自立的进取精神,二是他们那种对完美主义的追求,三是对困难的不折不挠精神。

犹太人自幼就很重视自己的动手能力,他们认为劳动是一生的天职。虽然劳动是一件与痛苦相伴的事情,但是无论如何它仍旧是不可缺少的环节。而劳动、实践必能产生智慧;智慧又是改进实践的手段。二者相互作用,如此才能达到一个完美的境地。在劳动中势必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犹太人在困难面前却非常执著,他们从不会对着困难哭天抹泪或是叫苦连天,他们会积极地想办法解决它。正面走不通,他们会绕道而行或是从上面越过或是打个地洞钻过去。总之,困难只能让犹太人活得更勇敢、更多谋、更有趣,而绝不会是更胆小、更愚蠢、更沮丧。

以上这三个特点无时无刻不在莫理斯身上表现出来。

莫理斯当年雇了包括我在内三个助理。老莫理斯很勤奋,我们三个人也都变得终日不得轻松。我们每次做完了自己的事,就要动脑筋找别的事来做。在他的诊所里,不怕有事做,就怕没事做,没事的时候反倒比有事的时候更难熬。我们大家慢慢地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谁那里的事多了就让给大家“分享”。久而久之,我们在老莫理斯的带动下,不仅觉得动手做事很快乐,同时也形成了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莫理斯的完美主义要求对我压力很大。我是他的助理,我们在一起工作、相处的时间比跟别人多。他是医生,掌握主动权;我是助理,被动。他不动,我无法动。他一动,我则必须动。两个人像是穿了线的木偶,同起同落,配合紧密。在多数情况下,我们的两双手像是由一个大脑来支配,这样才能达到一个完美的效果。为了帮助莫理斯实现他的“完美”,我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做一些自我的调整。我采取了变被动为主动的做法。我相信上帝在给人制造困难时也会给人解决困难的智慧。

教科书上对口腔疾病的治疗都是统一的,可是到了每一个牙医那里又各有不同。比如对蛀牙的治疗和处理,不同的牙医就会有不同的方法。尽管是取大同存小异,毕竟是各有各的绝活。这就要求牙医助理在帮助不同的牙医时必须要有不同的方法。

我先将书上讲的和莫理斯的口腔疾病治疗方法,进行了分析、整理,找出共同点,清楚地了解了莫理斯的独特之处。接下来,我强求自己将每一种疾病的治疗程序背下来。对于照射X光片和制作牙齿模型等动手的工作,我都反复实践,力求X光片的清晰度以及模型的逼真性都达到良好的程度。

这样一来,我在思维上永远都比莫理斯先行一步。也就是说,我在做手头事的同时,清楚地知道他下一步会有什么动向。这样我便可提前练习准备。

这样,我从助理逐渐成了主力。世上的任何一种工作要做完善,就要靠一个团队的协调、智慧和力量来完成。工作中,没他不行,没我也不行。这一点倒是歪打正着地对上了犹太教教义中说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我们在助理工作上遇到困难是常有的事。每当我们有了难处时,莫理斯总是拿出一些建议性的意见,但是不做具体指导。他鼓励我们自己想办法克服困难,由此培养了我们这些人的自信心和处理问题的独立性。对于我这个作助理的微小进步,他总会送给我一份小礼物以示鼓励。有时我做错了事,引起病人不满,他也不发脾气,而是亲手教我该怎样做。并会对病人说,他是医生,有不满意的地方跟他说。他给了我们充分的权力去想办法克服我们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继而更好地履行我们每个人的工作职责。

在莫理斯身边,我同时也学到了他对病人的一视同仁、不分高低贵贱的优秀品质。众所周知,在当今这个艾滋病肆意流行的年代里,我们这些从事口腔医学的人,其安全受到了直接的威胁。在莫理斯牙医的诊所里,常会有一些艾滋病的携带者出现。从人格上讲,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并不因为某种人是艾滋病的携带者,就受到这样或那样的歧视。所以,在莫理斯的带动下,我们都墨守这一个这样不成文的原则。首先,我们不会因为下一个病人是艾滋病患者,就戴上五层超薄的手套,再戴上八层口罩。不会的。若是那样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样子,无疑会造成病人的心理负担。所以,从莫理斯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往常的装束,一件纸的一次性的工作服、一副手套、一个口罩而已。在病人离开之后,我们就必须进行及时、彻底地消毒。其内容包括:消毒牙科座椅、口腔器具、更换工作服和用特殊的药液泡手等。这种做法,既保护了艾滋病人的自尊心,又防止了交叉感染,两全其美。所以,尽管全过程极其繁琐,我们仍旧这样不厌其烦地做着。

另外,让我记忆犹新的是,莫理斯多年来的一个老病人艾琳夫人。她不仅是个非洲裔,同时还是个聋哑人,而且她还是个爱挑剔的老人。每次她来,都带来许多奇奇怪怪的问题。她将问题都写在纸上,让莫理斯一一作答。莫理斯并没有因为她是黑人、老人和聋哑人而嫌弃她。相反,他会戴上老花镜,认真看、认真写。艾琳则每次都拿着“答卷”满意而归。看一次医生,如同上了一节答疑课。而且为了和艾琳交谈方便,莫理斯牙医居然会一些哑语手势,也不知道他是哪里学来的,而且打得既不慢又很流利。到了后来,我也跟着学会了一堆英语哑语手势。

坦白地说,我在莫理斯诊所工作的日子里,不仅将牙医助理的技巧锻炼得更加娴熟,也学到了助理工作以外的许多东西,学到了犹太人身上的许多优秀品质。这不仅为我在工作上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成为我事业上的一个美好起点。在这以后,我又先后和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的牙医一同共过事。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以莫理斯牙医对工作的诚恳热情为准,采取积极参与的主人翁态度,遇事灵活应对,化难为易。这样,我受到美国很多牙医的肯定和欢迎,从而我也就成为美国成千上万牙医助理队伍中的优秀成员。

由此看来,成功并不在于天赋,而在于心态。成功始于觉醒,心态决定命运。对于这个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来说,我们都是沧海一粟、匆匆过客。在实际生活中,伟人和名人只是凤毛麟角而已,多数人还是凡夫俗子。我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第二章 学海无涯 4、护士去向自由选择

美国像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无论经济状况处在高峰还是落入低谷,缺少护士则永远是一个铁打的、千真万确的事实。所有的中国护士在这里都有用武之地。

其一,最快也是最简洁的办法是,参加三个月专业护士助理的训练,经考核取得证书,成为拥有工作执照的护士助理。这项工作目前的市场很看好,每个毕业生的去向甚广,即:可以在医院、老人院或是个人家庭找到全职的工作。目前该工作以每小时10到12美元的报酬为准。

其二,直接参加美国护士的执照考试,这是美国对每一个外国护士的统一要求。美国的各大书店里有着各种各样的护士执照考试辅导教材,民间也有名目繁多的补习班。当然,任何人都能够以自学为主。除了专业知识以外,英文的读写听说能力同样要很强。这种考试每年都会举行数次,报考者若是一次未能通过,可以继续不断地参加考试,直到通过为止。成为注册护士之后,便可很顺利地找到工作。注册护士的年薪为5万到6万美金。

其三,可以到学校专修护士专业。这种做法,可能有人会觉得费时费力,不够划算。其实若从长远的角度看,还是很值得的。因为每个外国护士在校期间,不仅英文水平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可以深入地了解美国护士的专业职责。这种做法往往加大了通过执照考试的几率。

为了鼓励人们选修护士专业,美国设有各项该专业的奖学金。美国的护士专业分为一年、两年和四年不等,再往上一直可以读到护士博士。但无论读几年出来,都必须参加全国的执照考试,通过后才可进入工作市场。

在校学习一年出来的,叫“实习护士”。两年的叫“注册护士”,四年或四年以上的叫“专业护士”。不同学历培养出来的护士,工资也不同,最高的可达到年薪10万美金。

其四,是在原有的护士专业基础上,重返校园,修一些与护士专业有关的学业。比如牙医助理、医生助理、放射科技术员、化验室技术员、手术室助理等多种学科,从而得到该项的执照,进入工作市场。

总之,虽然护士工作有它辛苦和操劳的一面,但是其收入相当可观,这个职业永远都不会失业,并且受到人们的尊重与爱戴。现在不仅有中国人,还有韩国人、马来西亚人、菲律宾人、墨西哥人等等选修护士专业,护士专业成为外国人在美国求生的一种趋势。

第三章 天之骄子 1、童年启蒙乐趣无穷

1984年10月5日,我们的小天使安妮来到了这个世上。她的到来像是天边的一抹彩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神奇的色彩和无限的欣喜。

在一个母亲的眼里,小女儿安妮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最漂亮的婴儿了。她的天性中有着一副卓尔不群的神态。她的皮肤出奇地白皙,圆圆的小脸上,有着十分整洁的好似修剪过的眉毛和一双稚气十足的眼睛,娇小的鼻子下有着一张诱人喜爱的小嘴,全身上下都是那样白胖圆滑,散发着一阵阵迷人的乳香。

女儿自幼生性聪慧乐观,爱笑不爱哭。她出生二十多天后,每当听到旋律美妙的音乐,看到五颜六色的玩具,她都会笑起来。她笑时,眼睛生动有神,小嘴角微微地翘起,像是挂在天边的美丽的月亮。两只小手不停地挥舞着,小脚则兴奋地蹬来蹬去。望着她那副天真烂漫的样子,我的心也随之飘了起来。多么可爱的娃娃,多么快乐的宝宝,多么美丽的小天使!

我爱我的小女儿。如果母女情是一首诗,女儿便是诗的韵脚;如果母女情是一支歌,女儿便是歌的旋律;如果母女情是一串项链,女儿便是闪亮的珍珠。我坚信我的小女儿是个天才,我愿尽我的全力伴她长大。

正是这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和着浓得化不开的母爱,让我能够二十年如一日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陪伴着她。我将我的信念、我的爱化成无休无止的勤奋和努力,溶在教养女儿的漫长岁月中。养育是辛苦的,然而收获也是丰厚的。

我们母女的合作是从零岁开始的。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从“零”开始的。“零岁”是幼儿智能和情感开发的最佳起点。在心理学中叫做“敏感期”。由于这个时期的幼儿还处在朦胧阶段,所以,母亲的主观意识在此刻起着主导的、举足轻重的实质性作用。母亲推动摇篮的手,往往就是推动世界的手。

然而,在对女儿的一切启蒙教育之初,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女儿知道我爱她。从她还在母乳期的时刻起,我就经常不断地亲吻和拥抱她,每天柔声细语告诉她无数遍“妈妈爱你”。我深信她是明白我的爱意的,因为从她那天真的表情中,我可以看到她的欢喜、快乐、热爱、舒畅和满意。

对我来说,母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自内心的、一种最深沉、最赤诚、最无私的情感。它既可以热烈而奔放,好似奔流直泻的瀑布;又可以温馨而平和,恰似山涧静静的小溪。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用“爱”编织成一个彩色的光环,随时随地萦绕着、环抱着、陪伴着她的孩子,走过一生的每一个阶段,不管是阳光灿烂,还是凄风苦雨,不管是康庄大道,还是崎岖小径,“我爱你”的这种情感,无坚不摧。

但是,母亲的这种爱必须通过语言和行为等多种方式传递给自己的孩子。光有“爱”的语言,而没有“爱”的行动,“爱”则变得虚伪而不真诚;而光有“爱”的行动,而缺少“爱”的语言,“爱”则会变得模糊而不明确。幼儿只有通过爱的“言”和“行”,才能明确地知道父母对他们的爱。在这个爱的大前提下,所要做的便是微不足道的、却是必不可少的事情。

在女儿的早期智能开发中,我始终以儿童文学和玩具作为重要的工具。通过它们,培养女儿的观察、思维能力,提高她的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推理、想像力。我那时虽然工资不高,但却总能挤出“钱”来,给女儿买玩具和图书。

从女儿三个月起,我便每天坚持做两件事。一是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陪她一起玩玩具。还有就是在她每晚入睡前,坚持用读故事书的方法引她入梦乡。我以为,博览群书不必受到年龄的限制,婴儿的诞生就是博览群书的起点。因此,无论工作多忙,或是身体不佳,我从未间断过,它是我每日的必修课。直到女儿渐渐地有了阅读能力、有了自己的朋友以后,我在这两方面的投入才逐渐地减少下来。

由于受到我自己母亲的指导(我母亲是幼儿教育专家、北京市玩具协会委员),我经常购买的玩具是能让女儿自己动手的那种。玩具的价钱和它的价值往往不是成正比的。昂贵的电动玩具,只能看,不能动手参与,对幼儿的智力开发起不到良好的作用。相反,物美价廉的、能让幼儿自己动手拆装的玩具能起到提高幼儿智能的作用。俗话说,心灵手巧。我却说,手巧心才灵。让女儿不断地动手做事,才能促进她大脑智力的早期发育,才能让她有一种创造的喜悦。手和脑的发展,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

在购买玩具的记忆中,我只给女儿买过一辆电动车,仅此而已。其余大量的玩具,都是要让她自己动手,才能达到玩的目的。

当女儿七个月大时,我母亲送给她一套套碗。这套玩具既简单又复杂,既别致又平常。玩具是由里向外的、由小到大的、颜色不一的小碗组成的。核心是两个淡粉色的小碗,上下扣在一起,便形成一个“小盒子”。淡粉色的外面又套上稍大一些的一套乳黄色的碗,然后是绿、紫、红三套,依次见大的碗,一层层地套在一起,故叫做“套碗”。碗的大小,正好符合幼儿的小手,可以把握自如。

女儿在玩这套玩具时,必须做到手、眼、脑并用,特别是对手的细微动作的协调和掌握。同时,通过这套玩具,女儿可以对大小、颜色、形状和数目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它通过女儿的感觉、视觉和知觉的互动,从而有效地训练了注意力和观察力,启发了早期的思维、想像和记忆,培养了耐心、好奇、独立和自信。

女儿安妮玩这套玩具,从七个月大时玩起,一直玩到她一岁多。夏令时节,我们常常在客厅的地板上铺上凉席,放上一段外国经典著名的乐曲或是中国儿歌,女儿坐在凉席上,伴着音乐,玩她的小套碗,拆拆装装,一玩便是很久,而且百玩不厌。

女儿安妮幼时喜欢玩的另一个动手玩具是串珠子。这套玩具的结构也极为简易。一个玩具筒里装着色彩鲜艳、五光十色的木质珠子和几条水蓝色的粗线。女儿通过左右手的协调,用线将珠子串在一起。每当我和她一起玩时,我总是串一个数一个,给她一个数字和实物相关联的初步概念。或是我有时要求她将所有的红珠子串在一起,让她准确地识别色彩。她会很认真地做,并将串好的一色珠子,做成项链,套在我的脖子上。我也很欣慰,我亲她、抱她,告诉她“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儿,妈妈爱你”。她那时虽不会说话,她的思维方式已通过这些有意识的游戏慢慢地形成、发展起来了。

我在和女儿的合作过程中,也陆陆续续地读了一些有关幼儿心理学及教育学方面的书。这一类的书在那个年代里,虽不像今天这样铺天盖地、包罗万象、信息丰富、各取所需,但也是林林总总,从中可以学到不少的育儿经验。然而,对我来说,我更相信自己的女儿,她本身就是一部趣味十足、感人之深的书。教育专家的理论,固然高明和超脱,但却不如“我女儿安妮”这本书来得真实和宝贵。

即便一个母亲书读万卷,如果不肯用心地去读自己的孩子,那么,她必然会在教育孩子方面一事无成。而一个真正明智的母亲,不仅要懂得育儿理论,同时还要善于观察自己孩子的性格特征、情趣爱好,根据情况采取相应办法,要顺其自然,切忌武断,不强求不扭曲。这样随着孩子的脚步,凭着自己的感觉,逐步形成一套适合于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方法。

女儿安妮说话不算早,准确地是在她一岁零三个月的时候。但不说则已,一说就是一串串连贯、通顺、能表达她个人要求和愿望的语言,而且字正腔圆。其中,她对于介词、副词和形容词的运用还真恰到好处,常常是妙语连珠。

在教育女儿的过程中,我从始至终地坚守着四个原则。一是尊重女儿。民主、平等地对待她,做她的朋友,细心倾听她内心的想法和要求,通过不断地沟通与交流,引导她朝着更有利于她个人方向发展。二是随时随地肯定她,鼓励她,赏识她,赞扬她,从而帮助她一点点地树立起自信心。自信心不仅在儿童时期,乃至人的一生,都起着磐石般的作用。它就如同人的能力的催化剂,将人的一切潜能都调动起来,将各部分的功能都推到最佳状态。三是把女儿的快乐放在首位。既然儿女的教育始于父母的膝下,母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孩子的情绪。四是坚信兴趣是孩子成材的最好的导师。因此,一切知识都力求在玩中学,从而将兴趣的种子尽早地播入女儿的心田,激发她的求知欲。

因为内心确立了原则,教育女儿也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安妮一岁半时,我决定开始教她识字。我不喜欢用书店里的识字卡,而是善于自己动手制作识字卡。我将中文字整整齐齐、一笔一画地写在方形卡片上。学龄前儿童识字,学的不是字的结构,而是字的形象,所以必须从感性认识着手。比如:教“大”和“小”时,告诉她,妈妈是大人,宝宝是小孩,并分别将“大”和“小”字贴在我和她的衣服上;又如:教“多”和“少”时,把一堆糖分成两组,一组有无数颗,另一组只有两颗,再把“多”与“少”两字,分别放在两组糖上,让女儿在视觉上有着明显的“多”与“少”的差异,从而认识和记住了“多少”二字。这样的教字方法的另一个好处是让孩子知道为什么要学习,为什么要识字。字来自于生活,是对生活的表达和概括,识字为的是更好地认识生活。

我那时用了一个安徽的小保姆,二十多岁,初中毕业,她是那种善解人意的女孩儿,因此在教女儿识字方面,一直和我配合得很好。我每晚教女儿一个新字,小保姆便会在第二天我上班时,让女儿复习,从而加深了女儿的记忆。

伴随着女儿识字量的增长,我开始和她玩字。最简单的玩法是扑克牌识字法。这种方法,也是当时我自己编的。即我和她每人分到一些识字卡,一人出一张。出卡片时,要同时念出该字,念对了,便加一分,错了,就减一分,最后以累计分数来分胜负。胜者,可自选一颗喜欢的糖果。我当然会故意认错字,让女儿来纠正。这种纠正,对她来说,不仅是一种肯定,同时也是反复地加强记忆的过程。实践证明:这种眼看字形,耳听其音,口里念诵,脑想其义的识字方法是相当有效的。这种玩法的歪打正着的结果是,通过加分减分的记录,女儿无形中对数字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自然而然地学会了加减法。这让我有一种喜出望外的收获,也更加坚定了这种以我为主导、母女联合进行早期幼儿智力开发的信心。

另一种玩字的方法,是通过一些儿童的普通游戏。比如:玩娃娃家。女儿自然抢着作“妈妈”,让我和娃娃作她的“孩子”。到了吃饭时,她会问我要吃什么?我说:“米饭和肉炒白菜。”她便会在一堆字里,挑出“菜”和“肉”两个字来,在锅里炒来炒去,然后放在盘子里,再将“饭”字放在碗里,让我和娃娃吃,我们会吃得“津津有味”。第二次,我又会点别的菜和汤,她都会如此这般地用“字”来做“饭”。又如:我和她玩看医生的游戏。这样她就认识了“药”和“针”字。最丰富的识字和计算的机会是和她玩商店购物的游戏,她总是要做售货员的,把所有她认识的和物品有关的字摆放在桌上。我们用纸做成钱币,我当顾客,我要什么,她便从桌上找到那个字,放在我的提篮里,然后由我付钱,她算账。

这样的游戏,我们母女俩每天晚上都会交替着玩,而且玩得有板有眼。玩得越热闹,女儿的识字和计算能力就提高得越快。奇怪的是,这种渐进的玩中求学的方法,从来都没有让我们母女厌倦过,女儿也从未有过逆反心理,或是抵触情绪。在玩中学,她是那样兴高采烈,我则是乐此不疲。

再进一步的是,我要求女儿用她认识的字口头造句。或是由她选一个字或词,我们母女俩一人围绕着这个字词,讲一个故事,其作用相当于口头作文练习。故事可长可短,重在启发女儿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和女儿常常玩一种特别的游戏,由她随意拿来一样玩具,比如一个皮球。然后,我们就围绕着皮球来想想“皮球有什么用?”多数时间,是她说一句,我说一句,看谁说得多。诸如皮球可以变成皮筋,皮球上贴张字条,写着“安妮爱奶奶”,然后把球滚到奶奶的房间里,由此皮球像鸽子,可以传递信息等等。我试着引导女儿从皮球的材料、重量、体积、色彩、弹性等多方面去想像皮球的用途。这种做法在心理学中叫做“发散思维”。这种思维是力求孩子自幼对某一个问题就能从不同的方面思考。鼓励孩子别出心裁、标新立异、多多益善。这种思维方法最好是通过玩来让幼儿习惯它,掌握它,一直到运用自如。这种方法就像烛光一样,朝四面八方辐射,由此增强儿童的发散思维,使她的智慧光芒四射。

除了利用玩具以外,我仍旧没有忘记幼儿图书这个巨大的知识宝库。我为女儿买的书,大多是中外著名的童话故事、儿童文学读物和唐诗等。自她三个月大时,我就每晚给她读故事。对于她那时到底能够理解多少,我虽无从知道,但我相信,这些生动、形象、趣味、流传甚久的故事,多少能在她的潜意识中留下一个印象,这是引领她今后走向知识殿堂的基础和起步。

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已经由我讲给她听,逐渐地变成她讲给我听。她两岁多时,已经有了自己的一个小书柜,里面摆满了中外的各种童话书,总有百十来本,随意从中选出一本,女儿便能绘声绘色地讲出来。当然,她每晚入睡前,仍由我来给她读长篇的儿童故事文字书。久而久之,她连那些睡前的故事也都记下来了。后来我又不断地给她买些录音故事,她对此也是百听不厌,并且能很快上口了。她这种讲故事的本领,后来在北京东华门幼儿园里,得到了很好的发挥和运用。老师在日常的观察中,发现女儿口齿伶俐,语言的发展超过同龄的孩子,于是,经常让女儿站在前边,为全班的小朋友讲故事。

诚然,故事除了训练讲和听的能力以外,更多的是启发了女儿语言的流畅性、运用词汇的丰富性、思维的灵敏性、想像的广泛性和记忆的牢固性。同时也让女儿从小故事里学到了诸如谦虚、自信、大方、严格、诚实、正直、认真、负责等多方面的人生的大道理,这为女儿获得健康的心理发展和人格成长,进而走上德才兼备的完善的人生之路,起到了一个强有力的抛砖引玉的作用。这便是儿童文学的伟大之处了。

我有时也会让安妮背诵一些古诗,但并不在乎她能记住多少首,而重在她对诗词本身的理解有多深。

在女儿的童年的黄金岁月里,我除了运用玩具和图书来开发她的智商之外,就是我从来没有忽略大自然的感染力可以陶冶孩子的情操,美化她们的心灵,鞭策她们的成长。

安妮幼时,我们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公公婆婆的家在东皇城根北街,即北京美术馆后街。这里四通八达,闹中取静,别具风味。我当年正是利用这种地理位置上的优势,牵着女儿的小手,愉快地度过了每一个周末。

春夏季节,我带安妮去景山攀登,去北海泛舟,去故宫访古。初秋来临,我带安妮去动物园游玩。我们看顽皮的猴子攀山;看“高个子”长颈鹿咀嚼树叶;我们向戴着“黑边眼镜”的熊猫问好;我们向穿着“翠色长裙”的孔雀说再见。冬季时分,我带安妮去美术馆赏画。无论是怎样的玩法,我们都玩得很投入,很尽兴,常常是乐而忘返。我们母女这样游山玩水的事,从安妮一岁开始,直到她四岁出国为止,整整三年的时间,我们从未间断过,无论冬秋还是春夏。

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我自己也会陶醉。但无论如何,我没有忘记随时随地培养和训练安妮细心观察、勤于观察、善于观察的习惯。我常常带她,仔细地赏识一朵鲜花的美妙和细腻,从花心到花瓣,由浅色到深色。我也会带她,认真地观看一棵松树的挺拔和雄伟,从树干的奇形怪状到松针的纤细繁多。从远山到近景,从整体到部分,由粗到细,由显到隐。

儿童的观察力是知识结构的组成部分,是知觉的高级形式和特殊形式。然而观察能力的强弱,往往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必须经过父母的耐心诱导,逐步形成一种良好的观察习惯。让幼儿既能发现事物的同中之异,又能发现事物的异中之同。对于幼儿来说,培养她们的观察力越早越好,习惯成自然。若儿童在早期就能形成观察的良好习惯,在他们今后的求学的路上,就会很自然地细心观察,从而顺利地获得丰富的感性知识,看到一般人不易发现和容易忽略的事物。

许多观察到的现象若不经过整理再现,那些现象就会稍纵即逝,无头无绪,杂乱零落,最终收效甚微。为此,我每个周末带女儿出游之后,总会帮她把看到的东西进行整理加工。方法也是我自编的,很简单,却很有效。一是口头叙述,二是图画描绘。

口头叙述,是通过我们母女俩前一周的活动内容,自编一个故事,讲给对方听。而图画描绘,是我们将看到的东西用彩色笔画在纸上。至于采用哪种方法,任凭安妮自选。在做这两样事时,我从不限制和规范她,而是鼓励她自由发挥、添枝加叶、拓展思路。其目的在于既训练了她的观察力,又坚固了她的记忆力;既丰富了她的想像力,有发展了她的创造力。

我在讲述所见所闻的故事时,常常没有结尾,而是有意让她续上结尾。如果是用绘画的方法,我便会仔细地看她的图画。我并不会在乎她的画画得好坏,而在于写生的宏观和微观的结合。无论是用哪一种方法,凡是女儿表现得优秀时,我都会在日历上,在周日的那一天,贴上一颗金纸剪的五角星。如果连续得到五颗金星,便可以换一件小礼物。我们母女俩在做这些事时,从不觉得繁琐或乏味而总是处于一种轻松、平和、享受的状态中。乐趣是我们能够持之以恒的根本。

女儿从三岁起,正式拜师学习钢琴和绘画。两位家教都是造诣很深的青年教师,分别任教于中央音乐学院和中央美术学院,并分别成为安妮在音乐和绘画方面的启蒙教师。

安妮四岁半时,随我一起横跨太平洋,来到美国与她父亲相聚。至此,安妮在她的故乡北京所受的早期教育,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由此开始了她在美国继续求学的崭新历程。

第三章 天之骄子 2、步入校园玩中求学

1989年5月9日,是我和女儿踏上新大陆的第一天。美利坚共和国,对于我和安妮来说,都是十分新奇和神秘的。

晨光中,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那成片的嫩绿色草坪,点缀着成千朵艳丽的鲜花,草坪的周围有着一丛丛树林,绿阴沉沉,清香扑鼻;一座座精巧华美的洋房,都悠然自得地显着如画的奇姿,叫人心旷神怡。夜色里,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仍是川流不息,车灯、路灯和天空中的繁星明月相映成辉,汇成一条银色的河流,穿越在天地之间。

市中心是由密林一般崛起的摩天大楼组成的一幅壮观奇景。巨幅广告画,和着琳琅满目的百货商店,货源丰富的超级市场,古老庄重的教堂,咖啡店、影剧院、舞厅、宾馆、快餐小吃店,林林总总,交织在一起,演奏着一曲天然交响曲。让人上升、下降、平视、仰望、旋转、跳跃、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然而,在去掉了一切繁华之后,我才完全明白这是一个陌生的国家!它的历史、文化和语言都离我们以前所熟悉的一切,相去甚远。

我在努力调整自我心态、学习英语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小女儿的心理感受。我相信,人生的每一种巨大和深刻的变化,对成人和儿童来说,都有着等同的心理冲击。两种不同文化与语言的抨击,同样会使幼儿感到迷惑。我和女儿像是从中国土壤中拔地而起的两棵树,我期望着这两棵树,都能在这片新的土地上,变得更加枝繁叶茂,拔地倚天,傲然屹立。

但是这种事,想着和说着都很容易,做起来就难上加难了。最首要的、也是最严重的问题,是我们没有钱,一个字——“穷”。

当时我的先生刚刚获得衣阿华大学的社会学博士学位,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和女儿从内心为他感到骄傲。但接下来找工作的事却变得艰难、残酷起来。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的经济正在走下坡路。不光是我的先生,当时很多留学生都是毕业就失业。尽管当时先生尽心尽力地找工作,但是发出去一百封求职信会收到一百封谢绝聘用的回信。先生在读书期间,由于同时帮助老板做些研究方面的工作,而可以每月领到900美元的助学金。可他现在一毕业,这笔钱就全没了。于是,陡然间我在老人院的那份工作的收入就成了我们全家的唯一的经济来源。

在美国,老人院的收入算是相当低的。辛辛苦苦地干一个月,挣到手的钱,交了税和房租之后,真的是所剩无几。所以,我们一家人也和千千万万个留学生家庭一样,在美国沦落为当之无愧的“穷人”,过着在异国他乡的“洋插队”的日子。

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的问题。民以食为天嘛!再穷,也得先顾肚子。美国的各大超市为了促销,经常会有各类食品和饮料的大减价,这便是我们购买食品的好机会。即便是减价食品,我们也不能大手大脚地、痛痛快快地买。因为一种食品或饮料的单价虽然不贵,但累积起来的价钱,对我们来说,就变成个天文数字了。所以,常常是推个购物车子,在超市里,东游西逛上很久。先是把一些廉价的东西从货架上拿下来,放到购物车中,好像是决定要买了。过一会儿,又把车里的东西翻来覆去地加在一起算算,还是超支了。于是,再把一些“多余”的食品又放回到货架上。但转念一想,放回去的食品里有几样是女儿喜欢吃的,然后又去拿回来。就这样,拿回来又放回去,放回去又拿回来,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地折腾。每一次采购,都是一种心理上的挣扎与折磨。

有一些美国人不喜欢吃的食品,价钱就很便宜。美国人爱吃排骨,却不吃腔骨。白煮腔骨萝卜汤就成了我们家的看家菜了。喝汤、吃萝卜,并且很有耐心和兴致地将腔骨上的每一点肉,都用筷子抠出来吃,觉得好香呢!

当时,家里更常吃的是大白菜馅饺子。面、白菜加上一点点猪肉馅,自己动手包出来的,又好吃又便宜。包饺子,当时是我们全家的一件大事。我们常常是一下包出来很多,将剩余的饺子放在冰箱里,冷冻起来,下顿再接着吃。家里来了朋友,我们也是以饺子招待客人。吃饺子,听起来很幸福,如果是天天吃、顿顿吃,就不那么幸福了,吃来吃去便吃伤了。家里另外储存的一种食品是方便面。美国的方便面极便宜,一包只要01美元,合人民币8毛钱。而且是连汤带面,经济又实惠。

我们家一到月底,常常会遇到“青黄不接”的时候。说也凑巧,有那么一个月底,家里的米面都没了。如果是没菜,还能凑合,没有主食,就难了。万般无奈之下,先生决定将家里唯一的一架二手的照相机卖了,买米吃。那天中午,已经12点多了,先生站在二楼卧室的窗边,引颈期盼着答应买相机的人快点儿来,小女儿饿着肚子,坐在客厅的电视机前发呆,我则含着眼泪在厨房里东翻西找。好不容易,买相机的人来了,付了现款,先生去买了米,算是填饱了一家三口的肚子。

吃上都如此地节省,穿上就更甭提了。那时完全不买衣服又不行。一是小女儿正在长身体,她的衣服,穿不了几天就小了。二是美国人的习惯是天天换衣服。我们这些中国人每天扎在美国人堆里,如果总穿一身衣服,人家会觉得你很不卫生。所以,衣服不但得买,还不能是只买一两件,而是要买一堆,以便天天换着穿。美国高档次的名牌衣服,我们当时是看都不敢看,只能想办法买一些极廉价的衣服。

天无绝人之路。在美国,有一种叫作“yardsale”的售货方法。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家的院子里摆个摊子,卖些他们用过的、或是觉得没用的东西。这在美国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很受美国民众的欢迎。一是这些东西比市价要低很多;二是可以随意地讨价还价;三是品种齐全,小到针头线脑,大到桌椅板凳,应有尽有;四是有很多东西都是全新的,只是卖主觉得对他们没什么用,就拿来卖了;五是有些美国老人平日里孤独寂寞、无人做伴,到了周末,就摆个摊子,引来一些客人,聊聊天,是一种很好的消遣方式,所以他们卖东西往往不计较价钱,买卖双方都高兴就好。这是美国的一种文化。那时一有时间,先生就带着我和女儿,穿街走巷地逛yardsale。常常是可以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不少如意又有用的东西。不光是我们的衣服,就连桌椅、床铺、台灯、玩具、厨房用具、以至于钢琴,都是在这种地方买的。虽然样样都是旧货,但用起来,一样顺手开心。

除了生活上的必要开销之外,为了能尽快地多攒些钱,早日实现把女儿送入幼儿园的梦想。我在老人院里,常常是拼命地加班。有时是从头一天的下午3点接班,一直上到第二天早上的7点才下班,连续16个小时的工作,当时居然没有把我拖垮,真也是件极其幸运的事。而且,每每到了美国的一些重大节日,我的美国同事都希望能在家休假,这正好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加班机会。况且,每逢节假日加班,总能得到双份工资。

就这样,拼命地挣,尽量地省,终于我们有能力将女儿送进幼儿园了!那是一家教会幼儿园。醒目的栅栏围墙是由五颜六色的一根根酷似蜡笔的木料组成。围墙内是宽大的草坪,整齐平坦,好似一张天然柔软的绿色地毯。房前的屋檐下,放着许多辆半新不旧的儿童脚踏车。房后的一侧是个小型的儿童游戏场,从大象鼻子做成的滑梯,到蘑菇型的转椅;从棕红色的攀登架,到墨绿色的秋千,样样俱全。紧靠着游戏场边上是一个正方形的沙坑,一粒粒柔软细小的沙粒在阳光中闪闪发光。离沙坑不远处,是一个中型的游泳池,一池碧蓝的水映着天空中的白云。

走进幼儿园,活动室的墙壁是由着淡蓝、浅粉、乳白三色油漆漆成的。地毯是由蓝粉相间的花朵组成的图案制成的。活动室的入口处,是一排排齐腰高的柜格,每个格子的上方贴着一个孩子的名字。格子中间放着一个个蓝色的长方形塑料盒子,盒子里装着每个孩子的日常用品。室内的正中央是一排排小巧的课桌椅。四周的墙壁边,整齐地放着各种玩具。再往里走,便可以看到淡绿色墙壁的卧室,每个孩子都有一张儿童行军床,平日里都折叠在一起,依墙而立,只有到午睡时才打开使用。

整个环境给人的感觉是清新、大方、舒适、有趣。我问女儿是否喜欢?她笑眯眯地用中文告诉我,她爱幼儿园。那时,她还不会说一句英文。

就这样,四岁的女儿带着满脑子的中文童话故事,说着纯正的京腔,跨入了美利坚共和国的幼儿园,迈开了她在花旗国的第一步。

女儿安妮是当时那个幼儿园里唯一的中国孩子。她的到来无疑给这家美国儿童乐园带来了一抹东方的气息和色彩。她那时梳着一个娃娃头,聪慧中带着几分顽皮,活泼中带着几分宁静。美国的老师和孩子们都亲切地叫她“中国娃娃”。安妮自幼一点点地培养起来的自信、乐观的精神,在此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展。她那时虽是只字英文不懂,但凭着她良好的悟性,与老师和小朋友之间,一开始就有着良好的互动,这家幼儿园也由此成为她英文的启蒙园地。

她去幼儿园时,我已开始在老人院里做夜班护士助理。所以,我们母女俩还可以共度每日傍晚的时光。

外面的世界无限好,回到家里,还是一片中国天。我们一家三口仍旧在家吃中餐、讲中文。女儿仍利用流利的中文,给我讲幼儿园里发生的许许多多的故事。每晚陪她入睡之前,我仍旧用中文给她读故事。准确地讲,在她学英文的过程中,我没有给过她什么具体的帮助,原因是我个人的英文发音那时还很不准确,因此担心会给女儿学英文带来麻烦。毕竟,她那时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学英文的环境,能否听讲,只是一个迟早的问题。

世上的每一个孩子都是语言的天才。他们学外语的潜力之深、速度之快、发音之准,都远远地超过成年人。安妮在入园的三个月之后,突然有一天用十分纯正的美音,给我和她父亲,说了一段美国基督徒饭前的祷告词,这是她在教会幼儿园每餐前必须说的。我至今仍记得她祷告时的那付十分虔诚的小样,以及一串串从她口里流出的英文祷告词,一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神态。

由于我工作作息时间的问题,那时接送女儿的事全由她父亲一人承担了。轮到我休息时,我们夫妇也会一同去接女儿。七月中,一个炎热的夏日里,我们接她时,发现她正身穿着她父亲给她买的红底白点的紧身游泳衣,在游泳池里玩得不亦乐乎。见到我们,老师很热情地告诉我们,安妮是个极聪明的女孩,教她游泳,她一学就会,并且有很好的潜水能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老师将一个玩具扔到水底,并请女儿潜入水中,将玩具拾起。安妮潜水时,身体轻松自如,一池碧蓝的净水随着她幼小身体的起伏,荡漾起一圈圈涟漪。我被眼前这神话般的情景深深地迷住了。我为女儿的聪慧、灵敏和勇气而自豪,我更为她拥有着快乐、和谐、美好的幼儿园生活,而感到欣慰。

还有一次,女儿的幼儿园老师对我们称赞“安妮是个极懂事和善良的女孩儿”。原因是某天下午,一群小朋友在游戏场里玩,有个小男孩儿不慎从秋千上摔了下来,摔得并不重,可是孩子还是吓哭了。那时安妮正好在边上,她虽不会说很多英文,却会上前拥抱那个男孩儿,并用小手拍拍他的背,以示安慰。这一切都被美国老师看在眼里,并由此扩大为中国人的善良。

光阴似箭,转眼之间安妮亦入园有半年之久了。她那时已可以说一口流利的、字正腔圆的英文,并掌握了英文26个字母,以及一些简单词汇的拼写。后来,据幼儿园的老师讲,安妮大约有半年的时间都不大讲话。表现却十分快乐,周围也不乏朋友,很讨人喜爱。当时间过了六个月,她突然开口说话,讲话的语速不快,但却十分准确、清晰。

1990年9月,五岁的安妮正式入学,成为学校学前班里的一名新生。从此,美国社会、学校教育成为女儿生活中的主流。她不仅深入地了解了美国的历史、文化,同时也学到了美国人的许多优秀品质,成为中西合璧式的一代新人。

美国的教育在形式和原则上都有其特点。

就形式而言,美国从小学到高中的总学制是13年。即小孩5岁入学,18岁高中正式毕业。小学共7年,其中包括学前班1年。中学2年,高中4年。从小学到高中都是普及免费教育,师资力量雄厚,无论是教小学还是教高中的老师,都必须拥有教育硕士学位。

就教育原则而言,美国的教育有四大特点。其一,美国的学校和美国这个国家本身一样,自始至终地贯穿了民主、自由、平等、互助的高尚精神,教育孩子们永远做自己。其二,它把对学生的人格尊重放在首位。它的理念是,每个学生都是优秀的,每个人都会在不同层次上获得成功。其三,因势利导地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美国有着悠久的素质教育传统及领先世界的素质教育理念。多年来,在教育界里,不仅自上而下地、齐心合力地加强对学生素质的教育,同时也坚持不懈地进行推广和普及。正是这种不折不扣的真正的素质教育,使它培育出来的人才具有可贵的创新精神和能力,具有良好的个性特征,具有应对各种挑战与变化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力——总之,具有当今竞争激烈的世界所需要的人才的一流素质。其四,美国的教学立足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今天的教育百分之八十都应该是方法,方法比事实更重要”。“未来的文盲就是那些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因此,各个学校都备有专业的“有关学习方法”咨询老师,有些学校还专门设了“学习方法”的课程,鼓励学生随时随地寻找、掌握和调整适应于自己的方法进行“趣味”学习。

如果从短期的效果看,美国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好像不如中国学生强。如果你肯放远眼光去看待美国的教育,便会理解和发现它的深远意义。毕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学习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日积月累、贯穿于人的一生的主旋律。一个人如果在学习中能慢慢具备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进取的优秀特质,就会一步步地走向成才的顶峰。美国正是通过它特有的教育方式造就了许许多多的世界精英,也正是这些各行各业的英才,撑起了当今美国经济发展的一片蓝天。

在美国这种教育宗旨的指导下,美国小学从学前班到三年级,主要采取的是兴趣法、享乐法、渐进法和天才法相结合的教育方式。

兴趣法是指积极调动起对所学的对象的兴趣。兴趣是能量的调解者,它的加入会激活储存于内心的求知欲望,使大脑皮层出现优势中心。学习和记忆不仅不会成为负担,而且使学习更饶有兴味,成为提高理解力、注意力、记忆力、创造力等诸多方面能力的动力。

享乐法是指以良好的心态、发挥学习的无限能量、愉快学习的方法。享受快乐学习,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好奇心和成就感。在心情享受快乐、精神振奋时,可以顺畅神经网路,利于知识信息的接受、编码、存储和提取。这是大脑最佳和最有效的学习状态。美国学生并不懂得何谓“十年寒窗苦”、“学海无涯苦作舟”,他们追求的是读活书,活读书,书读活。

美国小学教师在诱导、启发孩子对学习一点点产生兴趣和享受中,根据美国的教材采取渐进教学法。渐进法是用循环渐进的搭桥铺路的方式进行学习。它的主要特点是由低到高、由浅到深、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环环相扣、层层递进、顺理成章的方法。

天才法,即每个孩子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每两年要参加一次智商的测试,其测试结果,全部印发给学生本人和家长。在这个基础上,学校组成不同形式的“天才班”。天才班并不是一个固定的集体。这些智商高的孩子平时均被分散在不同的集体里,只是每周有定时定点的智力培训。其培训的内容大部分以智力水平高、想像力丰富的游戏为主,目的是培养高才能孩子的发散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女儿安妮从小学到高中,都被分在“天才班”中接受训练,受益匪浅。

在学前班里,女儿当时最喜欢的一种课程叫“实物演讲”,即每个小孩都从家里带来一件自己最心爱的玩具,然后轮流站在讲台上,手捧着玩具,向大家介绍。比如这个玩具是谁送给她的?她给玩具起了什么名字?她为何喜欢这样玩具?演讲的时间和内容不限,任由孩子自己发挥。

女儿安妮当时带去的是一个绒毛玩具。那是一只很可爱的有着淡黄色的毛、黑色鼻头和两只大耳朵的小狗。女儿介绍说:“这只小狗叫毛毛。它是我到美国以后,爸爸妈妈送给我的第一个玩具。所以我很爱它,也很爱我的爸爸和妈妈。我的小狗每天晚上都赔我睡觉,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女儿安妮来美的初期,由于我们经济的拮据,所以她没有很多玩具。但后来随着我们夫妇先后有了工作以后,安妮的玩具也渐渐地丰富起来了。再到后来,随着她年龄的增长,有许多玩具都渐渐被淘汰掉了。但唯有这只叫“毛毛”的小狗,至今还仍旧由她自己保留着。现年20岁的她,仍旧视那只绒毛小狗为最珍贵的玩具,因为它载着她童年的美好记忆。

从总体上来说,英文的学习还是比中文容易多了。中文没有字母表,每一个方块字的发音、书写和含义都是孤立而不连贯的。而英文则不同,只要掌握了英文的26个字母表,每个单词的发音和拼写,都会自然地连接起来,再加上一些实用的英语语法,多数孩子很快就可以自己阅读了。安妮上一年级时,不仅能读,同时还会用英文写出一些童趣十足、想像丰富的小故事。

印象最深的是我和她父亲在她读一年级时,去为她开家长会。美国学校的家长会的开法与中国的不同。中国的家长会,是一个老师面对三十多个家长开大会。而美国的家长会,是老师在约定的不同时间里,分别和每个孩子的家长见面,完全是一对一的形式,既保护了孩子和家长的隐私,又能够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交换意见。

当我和安妮的父亲走进一年级的教室时,初次见到了她的班主任南希老师。她非常热情、客气地欢迎我们的到来,接着十分详细地介绍了女儿在校的各方面的优秀表现。最后,她拿给我们看了一份安妮的课堂作文。那是由安妮自己命题而写成的一篇短小而动人的故事,题目为“小猫找家”。现在我已记不大清她那篇作文的具体内容了,但却仍清楚地记得老师对安妮生动的用词、流畅的笔法、清晰的构思的高度评价。

自从女儿升入三年级开始,才有了正式的测验和考试,却仍旧没有家庭作业,全部的作业都是在课堂上完成的。不过这并不等于学校不鼓励学生多读书,恰恰相反,他们是采取了有计划、有步骤地督促学生广读课外书。

美国的每一所小学和中学都设有一个大型的图书馆,每个学生都可以凭借书证到那里借书。小学生长年实行一种读书竞赛活动。方法是:由各班班主任在每个学年开始时发给每个学生一份课外书的选读的单子,这些书全部可以在校图书馆里借到。学生借了这些书之后,可以带回家自由自在地读。读书的检验方法是:定期举行“读书考试”,考试的问题全来自于书里。乐于读书,记忆强的孩子会轻而易举地通过这种考试并夺到高分。一学年下来,每个年级分数最高的前五名学生会得到奖品。

女儿安妮年年获奖,并因为成绩可观,荣幸地获得和校长共餐的机会。事实上,校长每天都是要吃饭的。但他巧妙地利用这种午餐时间,会见优秀学生,边吃边聊,并能亲切地叫上每个孩子的名字,问问他们长大了都想做什么?这对于小学生来说,不能不是一份难得的荣誉,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激发了他们的求知欲望。

在美国的学校里,这种“以小方法,成大事业”的鼓励手段,处处可见。安妮在小学期间,因读书、绘画、钢琴和制作科学模型等各种各样的竞赛曾获奖无数。其奖品除了大大小小的证书和奖杯以外,还有各式各样的学习用具、生活小用品、游乐场入场券、儿童快餐免费券等等。事实上,像美国“麦当劳”的儿童快餐极其便宜,但孩子们花钱吃饭和用免费餐券吃饭,其心理感受就大不相同。美国人极其注重通过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来告诉孩子们,只要付出,必有收获;未来生活的美好,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

美国学校的课业量是逐渐加大的。从四年级开始,读书、作业、考试量日渐加大。到了五六年级时,孩子们除了必修课以外,便有权开始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每一节课就像大学生那样,要不断地更换教室和教师。到了这个时候,孩子们还有各自的班主任,然而由于一个班上的学生的选课不同,与班主任真正见面的机会很少,美国教师实际上是利用这种方式,慢慢地脱手,让孩子们渐渐地独立起来。所以,五、六年级的孩子们就已经慢慢地变得很独立了,每日穿梭在各个教室之间,读书修课。

我们的小女儿安妮,从中国到美国,从东方到西方,从中文到英文,经历了所有华裔儿童必须经历的一切。但由于她一直是在鼓励声中长大的,所以自信心强、自我感觉始终良好,这种快乐的心态对她适应新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安妮刚入小学时,由于我个人学习和工作繁忙,经常不断地上下夜班,让我整天感到疲惫不堪,对女儿的教育也是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幸运的是她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帮助,更重要的是有她父亲的陪伴。那时安妮生活中的主角是她的父亲,他教安妮中文,督促她练琴,并在安妮五岁时教会了她乘法,而且可以将乘法表倒背如流。而我呢?我当年有时一天都见不到女儿。原因是那时我在老人院里每天工作的时间是下午3点到晚上11点,这样一来,女儿放学后,我已去上班了;等我晚上我下班后,她又早已入睡了。这让我很心疼。工作上的辛苦,我并不怕。但不能了解女儿内心世界这一点,却让我受不了。于是,从她一入学前班开始,我们就建立了一本母女日记。我们把每天遇到的人和事,以及各种想法都写在日记里。尽管那时我们母女俩的英文都不够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母女之间的日记对话。我们并不在乎英文的好坏,而是要知道彼此的内心。那本日记至今还完好地保留着,每每读起,我仍会热泪盈眶。那是我们母女俩在美国面对艰苦生活不屈不挠的真实写照。也就是从那时起,安妮养成了写日记的良好习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日记变得越来越有思想、有理论、有深度、有内涵。不仅文情并茂,而且忠实于生活。日记成为她经年累月的杰作,它像是安妮的影子,忠实于她,陪伴着她,帮助她走过人生的高峰和低谷。

那个时候,我们的生活虽然清苦,但却十分快乐。先生将有限的生活费打理得头头是道。我们尽管在吃穿上十分简朴,可是为了让安妮增长见识,我们仍旧挤出钱来,全家周游美国。东至华盛顿,西到旧金山,北至密西根,南到佛罗里达,我们的足迹踏遍了美国的名山大川、城乡小镇,饱尝了美国大自然的无限美好。

安妮一路走来,在不同形式的玩乐中,学到了很多。

第三章 天之骄子 3、初中岁月出类拔萃

1997年9月,安妮以优异的成绩升入初中。初中学习的学习任务的量比小学有了明显的增多。特别是英文课的内容,不断加进了世界名著的阅读。在每个学期开学时,学校英文组的老师们就会拟定一个读书计划,上面印满了不同时间内要求学生阅读的书名目录。然后在一个学期中,便由学生自己买书或借书来读。这一部分的阅读,以自学为主,老师不做什么具体的指导,但是到了规定读完某一本书的日期,学生必须参加严格的笔试。

同样,美国的学校没有寒暑假作业,从小学五年级起,一直到高中四年级毕业,每个假期就是按上述的方法来阅读世界名著。他们把这种方法叫做“PQRSt”,即Previeion(提问)、Read(阅读)、State(陈述)、test(考查)。学生们利用这种方法,在对大量名著的阅读中,敞开胸怀与大师们对话,在人类优秀文化遗产中净化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格。

美国的学校除了运用渐进的方法加大学生的阅读量以外,同时更注意学生的动手能力。几乎是任何一门学科,都用相当一部分的精力放在“project”(即设计、构思、造型)的训练上。比如学习美国地理时,教师则把学生们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都领到不同的城市或是州的题目。然后学生们便利用课后或周末的时间聚在一起,将班组领到的城市或州的图形,放大在大型图纸上,除了这个城市或州的地理位置之外,还要注明其历史、人口、特产等各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有些是教科书上有的,有些是必须到图书馆或网上查找的。然后就是按照规定日期,由各个小组的成员,向全班轮番演讲。成绩的好坏由教师评定给分。这在每一个学生的一学年的累计成绩里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种既动脑筋又动手的功课不仅引起美国学生的求知欲,也引起美国家长的高度重视。我有个美国朋友,她说她在自己孩子们每一学年开始,不问别的,先问这一年有什么要做的模型,然后为孩子们事先准备好各种做模型的材料。她告诉我,她年轻时就是这样边学边干地走过来的。她认为书本上的知识固然重要,但书本上的知识只有通过学生的自我思考、再动手分解组合出来,才能算真正掌握。

女儿安妮在初中一年级的历史课上,学到了有关美国南北战争、废奴运动和1862年美国联邦总统颁布的解放黑奴宣言等知识。她自己动手设计和制作的19世纪时的“南方农庄”的立体缩影,荣获了全校的一等奖。在她的演讲中,从最初黑人作为奴隶被贩卖到北美大陆起,直到20世纪后期美国黑人终于逐渐进入美国社会的主流文化,并得到社会的认同,其中横跨了上百年的黑人争取自由的运动和美国全社会为之所作的前仆后继的努力。她的设计新颖,演讲完美,受到了所有师生的好评,并将她的作品收入学校的图书馆,作为教学的范例。

美国的教育是全民运动。学生不仅在校内得到各种各样的竞争机会,在社会上也是同样。美国各社区的不同地方,以不同名义,在不同时间里,都会举行形式多样的竞赛,诸如数学、化学、物理、写作、音乐、绘画和体育等比赛,获奖者层出不穷,从而有力地促进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女儿安妮曾经多次代表学校参加过数理化、写作、钢琴、谱曲和绘画的比赛并屡屡获奖。不仅为学校争得了荣誉,也增加了她自己的自信心。其中钢琴谱曲先后三次获得全市一等奖,绘画获得一次全市一等奖。而她获奖最多、也是她最感兴趣的活动是英文写作。

英文写作竞赛,是孟菲斯市的一年一度的全市初、高中生参加的大型活动,其写作内容相当有趣。根据写作内容的不同、字数的多少以及时间的长短,全部竞赛分为三段。第一段,实物描写,40字为限。考官会现场发给每个学生一个小形的物体,比如:棉签、糖果、餐具等等。这一部分不仅要在40字的有限范围内,写出所见的实物,同时还要描绘出对事物的深而广的想象。第二段,图片描写,80字为限。考官发给每个学生一张黑白的照片,照片的内容包括风景、人物等等。该部分旨在考察学生的观察能力。一幅相同的照片,在不同人的眼里,会有不同的反映。观察力细腻丰富的学生,就会得到更多更形象的材料,从而就会将文章写得更加丰满而生动。第三段,论述文,120字为限。即每个学生都必须事先阅读一篇发下来的有关新闻报道的文章,然后就此报道写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述。

这种竞赛的模式要求十分严格,多数是在周六的某一所地方的大学里进行。从初中一年级到高中四年级,各年级只选出两名学生参赛。所有的学生入考场时,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所有的笔和纸都是考场准备的,学生不容许带任何东西入场。在上述的三个阶段中,每段之中都有一小段休息时间。当第三段作文竞赛结束后,大约有40分钟到一小时的休息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由事先从各大学请来的英文文学教授现场阅卷,评出上述不同内容不同年级的前三名分数最高的获奖者,然后将所有的参赛者集中起来,举行一次十分隆重的颁发奖状的仪式。所有脱颖而出的获奖者,在得到奖状之后还要参加一次最后的决赛。

决赛的作文题目一般有三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任选一个,字数不限,时间为一个半小时。决赛之后,大约要等三天的时间,评奖的结果才能出来,只取分数最高的前三名。这三名获奖者不仅自己可以获得奖杯,同时还可以为学校抱回一个大奖杯,以资鼓励。

女儿安妮从初一参赛开始,年年都被学校推荐去参加英文作文竞赛,并先后获得三次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三等奖。安妮是这个写作园地里的佼佼者,她的文字既袅娜又刚健,行文既流畅又富有哲理,想象既新颖又奇特,让人过目难忘。这是她能够屡屡获奖的根本原因。

一个人一生的任何一种经历,都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无论结果如何,人都会自然而然地从中学到许多。其实获奖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名目繁多的竞赛,孕育出了无数美国未来的成功者。

第三章 天之骄子 4、高中生涯只争朝夕

1999年9月是安妮紧张繁忙高中生活的起点。

经过多年的有意识的训练,安妮已具备了良好的心理素质。她认知敏锐,情绪愉悦,志坚耐挫,人际和谐。面对美国高中繁重的课业,安妮表现得沉着自如,她没有被浩如烟海的知识和书本牵着鼻子走,而是适时地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调整和更新了学习方法。

她以极大的热情来迎接她的高中生活。这种良好的心态,让她在高中的学习期间,犹如神之相助,灵之聚降,天之启迪,从而写下了她高中史上辉煌的一页。

在现今这个复杂多变、知识爆炸的时代里求学,安妮巧妙地运用了全速法。所谓“全速法”是指利用全脑快速记忆的手段,全面加快学习速度,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速读不是粗读,拥有速读技巧的人,在泛读、略读、浏览和精读方面都比一般人要快。高速度的阅读方法不是一时考场上逼出来的,而是要在平日里有意识地去培养自己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能力。

还有卡片法。这种利用记卡片来加强记忆的方法,是安妮高中时期使用的多种学习方法之一。她用卡片将书上的重点、公式、定理系统地整理出来。为了将感官意识和形象记忆有力地结合起来,安妮按照她个人的喜好,用不同颜色、大小、纸张、图案来制作自己的卡片。五彩缤纷的卡片和优美至极的图案,本来就能引起人们的喜好,喜欢本身对学习和记忆就是有益的。安妮常常把这些记有知识的彩色卡片带在身边,随时记,随时查,随时“玩”。方便、简捷、有趣、零存整取的方法,让她收效甚丰。

通过美国的质疑教学法,让自我在思维、想象、创造方面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美国没有“师道尊严”的说法,老师和学生永远处在相同的平等的地位。因此,美国的课堂十分活跃,从没有一言堂的情况出现。教师的作用重在启发学生的潜能,而学生善于质疑、敢于质疑、勤于质疑的态度,才是真正推动教育质量的动力。学生疑,疑生思,思生悟,悟生进。质疑是学生入门的向导,先疑后释,稳步学习求知,进而得以发挥。安妮由于自幼养成的观察和思考的良好习惯,她在这种环境中学习,享受到了如鱼得水的快乐。

通过多做习题的方法来积累知识。美国学校到了高中阶段,习题量既多且广。如果是死读硬拼,势必事倍功半。安妮在这方面能够灵活地运用发散思维、开阔思路、举一反三、闻一知十、触类旁通的方法,既广泛深入地掌握了所学的知识,又没有被排山倒海的习题压倒。

学到的知识必然要接受检验,这对每一学生都是一种挑战。美国高中的大大小小的测验和考试,几乎天天都有。而且如前所述,美国学校衡量一个学生的成绩,不是采取一次性的,而是运用累积的方法。换句话说,每个学生在校的每一次作业、测试、考核都各占一定的百分比。当学年结束时,才根据平时的每一次成绩,给一个总评的结果。这样一来,每一个学生的每一次作业和考核的好坏,都可以影响到日后的总评成绩。而高中四年的总评成绩,又直接影响到将来是否能升入好大学,拿到高额奖学金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每一个孩子考试成绩的好坏,除了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有关外,更重要的是应考心态,它在考核中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孩子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培养,以及临阵不乱、沉着稳定的性格的形成,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在孩子成长的每一个阶段的朝朝夕夕的努力得来的。在安妮的成长过程中,由于我们注意对她自信心的培养,以及对待成败的良好心态的训练,她一直能够以平和的心态应考。她认为,考试卷中的每一道试题都有它的用意,绝不会超出平时的学习范围,有的只是高度和方向的不同。所以,她每每遇到难题,总能从容面对,化险为夷,化难为易,由此保证了她在高中的四年中,每年的总平均成绩都名列全年级的第一名。

安妮进入高中后,除了中英文以外,又选修了第三门语言的学习,即拉丁文。拉丁文是一门古老的语言,是世界上多种语言的鼻祖。尽管拉丁文已随着时代的发展,慢慢被淘汰出语言世界了,但是由它演变而成的当今实用语言却数不胜数。拉丁文的词汇十分繁杂,有时一个单词常常会有十几个字母组合而成。对拉丁文的学习和掌握,可以大大地开拓英文的词汇量,对英语的学习起着一个推动和促进的作用。为此,安妮一修拉丁文,就是四年之久。

对任何一种语言的学习,如果与它的历史和文化相脱节,语言就会变得枯燥乏味,甚至会出现半途而废的状态。所幸的是,美国对任何一种外国语的学习,都采取了角色法。角色法是以扮演某种角色的方法进行学习,它是一种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学习方法。它可以通过交换问答、模式对话、主题汇报、讲述故事、表演小品以及出国参观等多种实际学习,来强化大脑对知识的认知、吸收和处理,进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印象。它的最大优势在于让知识“活化”起来,对一堆“沉默的材料”,想方设法让学生重新进入原创者的思维领域,去感知这些材料的精神实质。

安妮和她的同学在四年的拉丁文的学习中,举行过无数次汇演。他们那时每个人都备有一付白布单子和无数枚别针。他们会十分熟练地把白布单子裹在身上,再用别针固定好,装扮成一个个会讲拉丁文的古罗马人,再表演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形象逼真的短剧。我和其他学生的家长都会去看他们的演出,在这种活动中,学生、老师和家长,达到了一种你来我往,情随景迁,融会贯通,水乳交融的境界。这样,四年的拉丁文学习,学得趣味盎然、有板有眼。2001年,安妮以拉丁文书写的题为“我的祖母”一文,荣获全田纳西州拉丁文作文比赛的第一名。

凡是在美国长大的孩子都知道,美国学校的课外活动丰富、广泛而又普遍,那是举世闻名的。从种类上分:一是学术性的,即包括自然科学、数学、写作、校刊编辑、辩论社团;二是娱乐性的,即话剧社、合唱团、乐队、舞蹈队、摄影社、绘画社;三是运动性的,即各种球类、体操队、游泳队、拳击队等等。由此也就产生了各种竞赛活动。所有的学生都有权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自己喜欢的社团。每种活动都有专门的老师负责。女儿安妮在高中期间,先后参加过写作、辩论社团等的活动。除此之外,由于她自幼修习钢琴,对音乐情有独钟,从小学五年级起,便正式拜师学习法国圆号。到了高中阶段,已经吹得声情并茂,在竞赛中,成为田纳西州青少年汇演的第一把法国圆号,并一直担任孟菲斯市青少年乐团的首席法国圆号的演奏者。

美国学校里,最不受欢迎的是书呆子类型的学生,这类学生被统称为“神经性书虫”。而另外一种成绩平平,但却发展全面的学生,往往受到大家的青睐,受到长辈的鼓励。所以,如果你身居美国,听到任何一个普通家庭中的孩子,能文能武,既是足球场上的健将,又是钢琴独奏的高手;既是数学的精灵,又是绘画的能手,也就不足为怪了。

岁月匆匆。转眼之间,女儿安妮已进入高中三年级的学习。这一年是美国高中四年中,最紧张、最繁忙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所有准备升入大学深造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大学的“SAt”的入学考试,这是一个全面性的学术水平的测试。其成绩成为各大学录取学生的多项标准中的一个起着重要作用的项目。其次,是学生要选择和确定下自己向往的大学。每个毕业生可以同时申请八所院校。而每个大学的入学申请表,形式各异,内容繁多。在每个大学申请表中,还要加上一篇由各大学命题的作文。这篇作文的好坏,非同小可,文如其人,所以文章的深度、广度和其新颖的程度,成为能否进入理想大学的至关重要的部分。最后,是要附上两封高中老师的推荐信。每个申请大学的学生都要在各大学申请的截止日期前,完成上述的各项工作。然而,在学生们做这些工作的同时,还要进行每日的正常学习和考试。所以,每个孩子的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与上述工作同时进行的是面试,即每个学生都要与所申请的大学委派来的教授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会谈。如果一个学生申请了八所学校,就要有八次面谈。面谈的时间、地点、内容都因人而异。这些与学生来面谈的人,都是以前各大学的老毕业生,现在又都在不同地方的大学中任教,他们是个各大学招生委员会延伸的耳朵和眼睛。他们将会把对每个学生的印象,写成书面的评定,成为大学录取的一项重要指标。

当这些事情都一一按照时间和顺序完成之后,就是静候佳音了。大约是在高中四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即每年的3月份时,各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就纷纷寄到了。

经过多年的努力,女儿安妮的成绩是非常可喜的。她毕业于当地一所历史悠久且很具有挑战性的高中,并且高中四年的平均成绩(GPA40)在全年级六百多名毕业生中名列第一。她如愿以偿地被美国著名的常春藤大学之一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录取,还荣获了高额奖学金。

由于安妮出类拔萃,成绩非凡,田纳西州孟菲斯市媒体对其高度关注,当地的报纸上,在她的大幅照片下介绍了她一路求学的事迹,不仅如此,她受到当地电台的采访。幸运只钟情于自强不息的人,机遇只光临有所准备的人,而成功只垂青于不断进取的人。

2003年5月6日,是安妮所就读的高中的毕业典礼。那是一个春末夏初的日子,大自然中的一切有着一种诱人的、奇特的美,那是一种有别于艳阳春的一种美。如果说春天的美,美在百卉争妍,初夏的美就美在万物竞绿。大自然以它的奇姿,披着美丽的盛装,为年轻的学生们送来了温暖的祝贺和致意。

那一天,在市中心的万人体育场里,坐满了身着节日盛装,手捧鲜花,喜气洋洋的家长、亲戚和朋友们。在一首美妙动人的毕业进行曲中,一队身着白色毕业服、头戴白色毕业方帽的莘莘学子列队而出,走在600名毕业生的最前面的是我们天使般的小女儿安妮。

18岁的安妮,出落得眉清目秀,举止娴雅,品格端庄,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让人观之可亲,见之忘俗。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主席台,代表所有的毕业生致词。她的声音轻而不弱,悦而不浮,低而不滞,久久地回荡在大厅里,深深地激荡着每一个人的心。

此时此刻,在座的千千万万个母亲,又有多少人不是像我一样的热泪盈眶、心潮起伏、百感交集的呢?这份泪水,这份欣喜,不为别的,只为我家有女初成长,她们即将展翅高飞,飞向人生的另一个崭新的阶段。

第三章 天之骄子 5、音乐栽培受益匪浅

“我记得,好几个人抬着一架庞大沉重的深棕色钢琴,穿过那狭窄的小胡同,穿过那一道道门栏,吃力地将那架大钢琴放在了我的卧室里,从此钢琴便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从中国到美国,钢琴的协奏曲伴着我的脚步走。”这是安妮到美国以后,用英文写的她儿时的回忆片段。

那年她三岁。当时先生早已只身前往美国求学,他将打工的钱,攒起来,寄给我。我便在北京给女儿买了第一架钢琴。从此,女儿便走上学钢琴的路,一走就是十几年。

安妮的第一个钢琴老师,是中央音乐学院的优秀年青作曲家。准确地讲,他是安妮走上音乐之路的第一个引路人。

万事开头难。安妮自幼就是个十分乖巧的女孩儿,但是对于一种新知识的学习,除了教师之外,母亲的引导和帮助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或是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无奈,我在音乐方面是个一窍不通的母亲,识五线谱对我来说就像是读天书一样难。尽管如此,这仍然没有磨灭我的意志。我想,只要我坚持,女儿就会坚持。她学的是音乐,而我学的则是毅力。教育孩子,本来就是个天长地久的事,绝不可急功近利。

现在想来,幼儿开始学琴的最初半年是相当艰苦的。从弹琴的指法、认记五线谱到手、眼、脑相结合的全过程,没有十足的耐心和信心是很难做到的。在这个艰难起步的岁月里,安妮的奶奶和小姨都给了我们母女很多的鼓励、支持和帮助。

在安妮识记五线谱时,我同样用了“卡片法”来教,即将不同的音符标在各种色彩的卡片上,利用音、色、形三个方面的结合,让安妮尽快地掌握五线谱。安妮开始学琴时,每日以半小时练习为准,以后依次延长。

幼儿学琴的另一个特点是,当他们一旦掌握了一些基本手法之后,却不能准确地掌握节拍的长短和快慢。安妮开始学琴时,总是以快为主。于是在老师的建议下,我及时地给她买了一个节拍器。这个节拍器后来一直跟着我们到了美国,它在安妮学琴的开始,起了掌握节拍的重要作用。

安妮学琴初始,用的是约翰?汤姆森编写的儿童钢琴教材,共分四册。其内容多数是著名钢琴作曲家的节选,以明快、简洁为主,有助于引发儿童的听觉兴趣,和弹奏时心情的欢快。同时,也由浅入深地让孩子了解了手的伸展、终止、和弦、颤音练习等各种技巧。

安妮四岁来美国后,我和先生继续鼓励和推动她学习音乐的热情。她那时每天放学后,都要练一个小时的琴,两只小脚悬着,游来荡去的,离钢琴的脚踏板,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十个小小的手指,像是在琴键上活蹦乱跳的十个小娃娃。表情认真而又严肃,一双灵气十足的眼睛快速地顺着乐谱移动。从侧面观之,是一幅相当美妙的富有童趣的画面,让我至今不能忘怀。

在美国的初期,尽管我们的日子过得相当清苦,我们却始终没有放弃让安妮从师学琴这件事。从我们夫妻的共同愿望上讲,其实很简单,只是想尽一切可能给安妮提供一个可以学到音乐的机会,从而拓展她的情趣爱好,把音乐作为她人生享受的一个部分。

所幸的是,安妮是个极其明智、悟性良好的女孩儿。她从开始学琴的朦朦胧胧状态很快地走向了自动自发,以致对钢琴产生浓厚兴趣的阶段。大约是从上小学三年级开始,就可以自己去钢琴老师家上课,每日主动地练琴。美国所有的钢琴老师,都会定期举行学生的钢琴汇演。观看汇演的大多数都是学生的家长和亲朋好友。参加汇演的学生们自然会有一种竞争的心理,这种心理无形中成为推动他们进一步学好音乐的动力。

在美国我们几次搬家,安妮的钢琴老师也是换了一个又一个。这些老师是让我们母女二人始终铭刻在心的人们,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牵着女儿的手,默默地把她引向神圣的音乐殿堂。在女儿的钢琴教授中,又以简女士最令人难以忘怀。

简,五十出头,中等身材,肌肤莹润,举止典雅。她最美丽和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她的眼睛和头发。她的眼睛是淡蓝色的,蓝得清澈、明快;她的头发则是淡金色的,既柔软又大方。蓝色的眼睛和金色的头发组合在一起,呈现出一种祥和与深沉的美。她的衣着入时而不招摇,色彩的调配总是恰到好处,醒目并让人感到舒服。

简自幼出生在南方的一个音乐世家里。母亲是老一代著名的钢琴家,终生以音乐为伍。在母亲的熏陶和教养下,简和她的姐妹,个个都是青年音乐园地里出类拔萃的佼佼者。简的钢琴演奏尤其出色,在高中时,她又开始修习长笛,也是一学即通,吹得有板有眼。高中毕业时,她如愿以偿地获得了高额音乐奖学金,进入音乐学院,主修钢琴,取得博士学位,进而成为一名具有功底和实力的、才艺卓绝的钢琴家。从音乐学院毕业的简,后来成为孟菲斯大学音乐系的钢琴教授,从此开始了她教书育人、犹如“音乐工程师”的伟大历程。在三十多年的漫长岁月中,简一边教授钢琴,一边进行音乐创作。每年的夏令时节,她都会远走欧洲,讲学和举行钢琴独奏会。简弹出的钢琴曲,总是那样地牵动人心,快乐而忧伤,回首与展望,全随着她的乐曲飘然而起,悠悠扬扬。

简和我女儿相遇相识,说来也是缘分。“缘”是个怪东西:不是你的,踏破铁鞋无觅处;是你的,得来全不费功夫。女儿安妮和简教授就是在一次极普通的义演中相遇相识的,她们彼此心仪,因此成为长达七年之久的师生,并结下了极其深厚的情感。

在简教授接手女儿的钢琴课时,女儿安妮已经11岁,学琴也已8年了。对音乐的共同热爱和追求,使她们在日后多年的教学路上,达到彼此之间空前的理解和默契。在这种情况下,简也有力地挖掘了安妮的音乐潜能,让她很快便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青年钢琴演奏家。

简教授的教学极富有特色。她尽一切可能鼓励学生从音乐上去思考、去享受、去发挥。她始终强调,用音乐的理解力来弹奏。她终年的努力就在于巧妙地激发学生更深入地探讨奇妙的音乐领域,使他们不仅能成为出色的钢琴演奏者,同时更能成为高品位的音乐鉴赏家。她在为安妮设置的课程中,总是在以不断地提高安妮的演奏技巧的基础上,列出若干首可学的名家名曲,由安妮凭着自己的兴趣来选择。在众多的钢琴大师中,女儿安妮更偏爱波兰作曲家肖邦的作品,选修了不少他的曲子。

简教授为了让女儿更深入地了解她所崇拜的作曲家,体会他当年作曲的历史背景和心境,她鼓励女儿安妮多读一些有关肖邦的传记。这样安妮便了解到:肖邦生于波兰,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波兰人。他的父亲当年是波兰一家贵族子弟私立学校的校长,因此肖邦幼年时在该校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并在其母亲的鼓励下,很小就开始学习音乐。9岁时,他在音乐会上表演的一首协奏曲,受到公众的赞许。1831年,肖邦定居巴黎,他以奇妙的演奏迷住了法国贵族观众,从而赢得了“钢琴诗人”的雅号。在理解的基础上,再去演奏他的曲子,才能把大师肖邦的意念和自己的演奏融为一体。

简教授不仅在她的教学中融入许多音乐史,同时也有计划地传授一些有关的作曲知识,使安妮获益匪浅。在师从简教授习琴的数年中,女儿安妮在钢琴比赛中屡次获奖。最有纪念意义的两次大奖,一是以弹奏李斯特的曲子而获得田纳西州青年钢琴大赛的一等奖,二是以安妮自己命题、谱曲和弹奏的题为《雨中舞》的曲子,亦获田纳西州青年作曲的一等奖。

简教授的艺术才能,也反映在她平时居家过日子的各个方面。

简爱花,更爱种花,她的房前屋后就是一个鲜花的乐园。冬去春来之际,简便不辞辛苦地在她的百花园里松土、除草、播种、浇水、施肥。等到春暖花开的季节,一片片五颜六色的鲜花,便会一浪接一浪地层出不穷。漫步在简的百花园中,总会给人们带来一种万紫千红总是春的感慨!

穿过花园,走进简的家,更像是走进一座艺术家的宫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四幅挂在长廊里的中国壁画,画的内容分别是春、夏、秋、冬。每一幅画都是一首诗,无论是百花争艳的春天,还是万物碧绿的夏天,无论是秋高气爽的秋天,还是白雪茫茫的冬天,全都活灵活现,为简教授家中的四季平添了几多色彩。琴房中,暗红色的墙壁和一台黑色的三角钢琴,红黑相映,活泼中带着几分宁静,喜气中显着几分庄重。地毯是枣红色的,上面是一朵朵锦绣的白牡丹花。窗前放着一排舒适的沙发,沙发罩是由古香古色的百花图组成的,望上去,似乎能嗅出它们散发出的阵阵芳香。

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简的每一个房间都有着奇特的色彩,每一种装饰都显示了它的主人对艺术的独特品味和情怀。

在这所有的房间中,最让人耳目一新的还是那件向阳的厨房。简的厨房清清爽爽,见不到油腻和污垢,灶台上、橱柜间,永远是一尘不染。厨房的面积很大,地板和墙壁都是由花瓷砖组成的。阳光从高处的窗户洒下来,光线像是一把宽阔的扇子一样,斜斜地照射着这间温馨的厨房。太阳的光辉让地砖和墙壁上的小花和绿叶赋予获得生命,使它们看上去更显得绚丽多姿。厨房的台面上永远放着一些应时应景的各式小形摆设。情人节时,人们会在这里看到由红心做成的牙签盒、纸巾、鲜花和各式各样盒装的巧克力。复活节时,换成了许多瓷雕的小白兔,个个栩栩如生。……日日月月、年年岁岁,简的厨房里的景色变幻无穷。

然而,真正了解简教授的人才会知道,简不仅是一个富有艺术天分的人,更是一个拥有慈悲胸怀的人。她和她的先生做的最“惊天动地”的一件事,就是他们夫妇俩在独生儿子结婚成家之后,在他们都年过半百之时,又突然决定领养一个孩子。这个计划从诞生到实现,前后只花了半年。

刚开始,他们在网上经过细心地查找、咨询和讨论之后,决定领养一个一岁半的苏联小女孩儿。在等待手续批准的日子里,他们已陆陆续续地安排好了一间婴儿室。小小的婴儿室是个十分温馨的粉色世界,里面摆放着他们精心选购的趣味横生的婴幼儿家具。孩子还未到,衣柜里已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婴儿服装,其中不乏简亲手缝制的。

她曾给我看过一件婴儿连衣裙,裙子的做工极其精细而富于想象力。嫩粉色的绸缎上,在领口和裙子的下摆处,点缀着一朵朵手绣的白色玫瑰花。简告诉我这是她自己小时候穿过的裙子,是简的母亲亲手缝制的。我惊奇地睁大眼睛,望着这件带着外祖母爱心的小小裙子,真不敢相信它已默默地存在了50年,而且居然还是这般完好和鲜美。现在,它正翘首企盼着它那即将到来的、远方的小主人。

时隔不久,小主人真正来到了这个家。只是她不是独自来的,和她相伴相随的还有她那四岁的小哥哥。

原来,在那年圣诞节的前夕,当简教授和她的先生按期抵达苏联时,才发现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儿还有一个小哥哥。苏联官方在为小女孩儿找到美国的家之后,正在努力地为这个小哥哥寻找另一个家。简夫妇到达时,小哥哥的去向还没确定。

简夫妇在寄养人家里看到了他们未来的小女儿和她的小哥哥。小男孩儿虽年幼,但却出奇地懂事。他默默地守护在妹妹的身旁,寸步不离,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全是悲哀。简那颗原本就十分敏感的心被深深地打动了。她不能、也不忍将这小兄妹俩分开,在和先生商量之后,决定一下收养两个孩子。苏联一方很快协助简夫妇办妥了其余的各种手续。于是,原来准备带回美国一个女儿的简夫妇,却带回了一对儿女。

两个娃娃的到来,在给这个家带来无限快乐的同时,也让这个以前宽敞的家变得拥挤、狭窄起来。为了让孩子们在优异舒适的环境中生活,简做的第一件事,是买了一所更大的房子。其次,是简教授除了保留大学钢琴教学一职以外,辞掉了其他所有额外的工作,从而使自己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尽一个母亲的职责。最后,是简千挑万选地请了一个保姆,来协助自己照料儿女。

在我们搬离了孟菲斯城之后,女儿安妮和她的恩师简教授之间一直书信不断。简会常常给我们寄来一些儿女的近期照片,和我们共同分享一份养育的快乐。望着照片上的一对幸福快乐的宝宝,我总会情不自禁地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八个中国大字和这位金发碧眼的洋教授连在一起。同时,我也相信,女儿安妮从简教授那里一定学到了除了钢琴以外的更多的东西,这些东西将成为女儿今生今世的一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

安妮上小学五年级时,突然提出想学法国圆号参加学校乐队的想法。我们经过考虑之后,决定同意让她开始学习第二种乐器。我们为她请了私人教授,并给她买了一个全新的法国圆号。

由于安妮多年来已经具备了音乐学习的良好基础,所以在教授的指导下,很快就入门了。进入高中一年级时,安妮的法国圆号已经吹得有声有色了。于是我鼓励她试着参加市青少年乐团。经过极其严格的层层考试,安妮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市青少年乐团,后又担任了首席法国圆号的演奏者,为期三年。

如果说钢琴让安妮学到了独立的才能,那么法国圆号则让安妮学到了团队精神。

市青少年交响乐团是由一批极优秀的青少年音乐爱好者组成的。他们每隔一年就利用暑假期间,去欧洲各国旅游、观光、演出。他们年轻的足迹踏遍了欧洲秀丽的山山水水,他们优美动听的演奏传遍了欧洲的千家万户。

2000年6月,我曾陪女儿随市青少年乐团去欧洲演出及旅游。在我们参观访问的所有城市里,让我和女儿最不能忘怀的是那著名而又浪漫祥和的维也纳。

维也纳是个美丽的绿色城市,草坪上处处盛开着水仙花,欢迎着全世界四面八方的来宾。维也纳更是一个宏伟的神话城市,一座座带有古希腊风格的建筑,各式各样的富有神奇遐想的艺术雕像,伴着现代式的整洁的街区、城市公园,恰到好处地组合成一幅和城市、相得益彰的自然美景。望着这一切,人们不难想象出,它为何成为孕育古今知名的、众多的艺术大师的摇篮。

在这里,我们拜访了中央公墓,这是欧洲最大的公墓之一。这里气氛肃穆,道路整洁。在墓碑前我们对那些音乐家等文化名人:舒伯特、施特劳斯、勃拉姆斯……寄上了一份深深地崇拜和哀思。

在这里,我们迈进了鲁普雷希特教堂,这是维也纳历史最悠久的教堂。它的装饰带有中世纪的特色,拱廊保存着古罗马时期的浓厚色彩,窗户的形状和线条都很简易,上面镶着红、蓝、黄三色的玻璃,让太阳的光芒也变得五彩缤纷。游客们可以安静地坐下来,边欣赏着历史悠久的雕像,边听着管风琴悠扬回荡的演奏。

在这里,我们参观了阿尔贝蒂娜宫。这里收藏了5000多幅知名画家的手稿,这里有文艺复兴时期达?芬奇和米开朗琪罗的作品,它将我们带入了一个久远浪漫精巧的艺术时代。

在这里,我们拜访了施华洛世奇水晶宫。首先映入人们眼帘的是,一个铺陈在提洛尔典型山景间的雕塑公园,公园中央俯卧着一个绿草覆盖的巨人,它有着一付淡蓝色的眼睛,一个希腊式挺脱的鼻子,嘴里喷射出的水柱,形成一个人造瀑布。从瀑布下的入口进去,便可以看到珍藏着的一颗30万克拉大的水晶和无数艺术宝藏的水晶世界。它呈现给世人们的是水晶的扑朔迷离,它让人们透过水晶去看世界的奇光幻彩。

在这里,我们走进了维也纳国家歌剧院。它的辉煌,充分显示了长期以来音乐在维也纳人日常生活中的分量和重要性。我们亲耳聆听了举世闻名的、动人心弦的古典音乐。

在这里,我们尝遍了维也纳的美食。在维也纳的高档餐厅里,桌子摆放得很有品位,漂亮别致的餐具、洁白无瑕的桌布和高脚玻璃杯让人们在浪漫祥和中尽情地享受着美食。维也纳的咖啡厅是它文化特色的另一个方面。咖啡厅的大门上大多镶着金色的又厚又沉的框架,让人们觉得这里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空间,里面是黑色大理石桌子、皮质扶手椅、水晶的悬挂式分支吊灯,服务生一律穿着打着蝴蝶结的深色西服,笑容可掬,温文尔雅。当人们身临其境时,便不难想象出这里为什么是艺术家云集的地方。

在这里,我们逛够了大大小小、游人如织的商业区。最让我们兴奋的是,可以在街头的糖果店里买到具有纪念意义的莫扎特糖。它是一种夹心巧克力糖,上面沾满了杏仁粒,外面则使用印有莫扎特头像的锡纸包裹起来。据说,这是莫扎特生前最喜欢的一种糖果,也是维也纳的一种传统小吃。

在这里,我们乘船游览了美丽的多瑙河。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多瑙河水碧波荡漾,远山近景让人心旷神怡,期盼着时空永久地停留在那一个令人神往的时刻。

在这里,我们领受了维也纳人的热情好客。美国孩子的每一场演出,都受到维也纳人的高度欣赏和赞扬。他们是世界上真正爱好音乐、懂音乐的民族。

维也纳的魅力,让乐团的孩子们开阔了眼界,尽情地享受了音乐带给他们的快乐和情趣,就如歌中所唱得那样动情:“今晚我们相聚在维也纳。”

光阴荏苒,伴着音乐一路走过来的安妮,于2003年升入大学。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光里,安妮继续担任了宾夕法尼亚大学乐团的法国圆号的演奏者。

多年的音乐熏陶,让安妮受益良多。如今,音乐仍旧是她生命中重要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热爱音乐,她能从音乐中享受到生命的真谛。她在大学里结交了许多和她一样热爱音乐的朋友,音乐让她的生活更加充实和富有。

现在,每当安妮从大学回到家里休假时,她仍旧擅长于在钢琴上谱曲。那一首首发自她内心的、流畅的、结构严谨、手法精炼、形象生动、层次清晰、气宇轩昂的曲调,会在空气中慢慢地弥散开来,将我层层围住,让我为之感动。

最近,她又把写作上的一种“意识流”手法,别出心裁地运用在谱曲上。意识是可以流动的,无论它流到哪里,都不要去干扰它,打断它,它是大脑经过潜能处理的一种宝贵的思路。就向自然界的河流一样,让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发挥,它才会流畅、自如。

“音乐能诱导人的大脑产生脑内吗啡。而脑内吗啡有着保护大脑、增强记忆、提高免疫等多种巨大的功能。”“旋律优美的音乐,能使人产生快乐、恬静的情绪。轻松流畅的乐曲能使人解除过分紧张和兴奋。”现代的科学研究的新篇章上这样写着。我不知道事实是否真正如此。然则,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便是让孩子自幼接受艺术教育,接受美的熏陶,对他们的终生都是有益而无害的。

第三章 天之骄子 6、义工情趣至公无私

在美国的各行各业里,都可以看到义工的影子。他们全力以赴、不求回报、无怨无悔、经年累月、默默无闻地为这个社会做着奉献。义工工作,是美国民间贯穿于始终,深受人们尊敬和提倡的一种精神。从十几岁的少年到七八十岁的老人,人人都是义工中的主力军。

美国的学校大概是从初中开始,孩子们便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以义工的身份为社会服务。像美国人不喜欢书呆子一样,美国人同样不喜欢不为社会义务奉献的人。

女儿安妮从作童子军开始,一步步地在义工的队伍里成长。她的确付出了许多精力和时间,同时也有不少收获。这些收获都是些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能让她受用终生的精神果实。

多年来,她以个人或团体的形式参加了各种各样的义工工作。在儿童医院里,带领病童做游戏、绘画、做手工。在学校内,给低年级的孩子们辅导功课,教智障的孩子读书识字。在老人院中,和孤独的老人们谈天说地。在节日时,参加钢琴义演等等。

然而,在这各种各样的义工工作中,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让我感动的是,她为癌症病童义务教授钢琴的故事。

在此,我不得不先介绍一下这所儿童癌症中心。St.Jude Cal,位于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它始建于1962年,该院不仅是美国最大型的儿童癌症专科医院,同时也是举世瞩目的。在这里进行治疗的不仅是美国儿童,还有来自全世界不同国家的儿童癌症患者。同时,这里还云集了世界一流的儿童癌症专家。1966年,该院的Peter C.Doy医生获得了诺贝尔奖。

更可贵的是,这所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许多没有医疗保险的家庭,免收或少收住院、手术和治疗费。因此,该慈善机构的大部分经济来源,成为美国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对象。人们在财力、物力等各方面伸出了援助之手,有力地协助了该院对癌症儿童的救治工作。

住在这个癌症中心的孩子们,小到几个月,大到十三四岁。个个聪明精灵,但却不得不在生死线上煎熬和挣扎。

很多在该院住院治疗的儿童,都是些危重病人。而一旦病情稳定时,由于床位紧张,就必须出院。但出院的病儿,仍要每日或每周回院做定期治疗。这样一来,就给家在外地或异国的儿童和家长的居住造成了困难。于是,以“麦当劳”为首的多家大型企业联合投资,在该院附近修建了几座大型的、旅馆式的、专为病童和其家长住宿的大楼。

所以,居住在这几座楼里的孩子们,大多数都是处在休学疗养、以治疗和缓解病情为主的阶段。然而,孩子们的天性是快乐的。他们在疾病缓解的阶段,又渐渐地表现出他们求知好学、活泼好动的特性。而这些孩子的家长们,也没有终日愁眉不展、以泪洗面、自叹自怜的,他们多数是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孩子们的各种各样的兴趣爱好,让自己的孩子像正常的孩子们一样,享受到生活带给他们的快乐。

于是,大量的具有各方面才能的义工在这里出现了。女儿安妮既有一颗美好善良的心,又能弹一手美妙动人的钢琴,教授儿童的启蒙钢琴,应该是绰绰有余。热情伴着才能,成全了安妮为癌症儿童做贡献的梦想。

安妮在高中二到四年级为期三年的岁月里,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风雨无阻地在该院教授钢琴。那时,她每周都自己开车去教课一次,每次两小时,每半个小时一个孩子,全是一对一的授课。

孩子们的水平不一,为此,安妮自费为他们购买了不同程度的钢琴教材。为了鼓励孩子们的学琴热情和启发他们的学琴兴趣,安妮还自己动手制作和购买了各种小型奖品,以便在适当的时候,以资鼓励她的学生们。安妮同时也定期组织钢琴汇演,为优秀的学生颁发奖状。

安妮的热情和教学,不仅受到了孩子们的喜爱,同时也受到了家长们的充分肯定和赞扬。根据孩子们病情的治疗进展,有些是长住的,也有是短留的。因此安妮的学生们的流动性很大,有的教了很久,有的只教过两三次。我知道,安妮的全部付出并不需要由她的学生们的成才来点缀。她所有的期望就在于,尽她所能,帮助她的学生们充实生活,享受音乐,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因为音乐,毕竟是能够医治人类创伤的一付灵丹妙药,它可以触摸人的灵魂,它具有永恒的力量。

第三章 天之骄子 7、女儿孝敬父母欣慰

女儿安妮,从小到大,都以她特有的方式表达着对父母的爱。

十几年前,我们一家刚刚来美时,先生是个穷学生,我打着一份每小时只挣6美元的工,勉勉强强地过着洋插队的日子,真可谓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生活虽然是艰苦的,但前景却是美好的,我和先生信心十足。我们并不怕吃苦,因为我们是从“文革”中过来的一代人。

但是女儿呢?女儿当时只有四岁,却非常懂事。她从来不随便向我们要新衣服、玩具和糖果,每次带她去玩具店,她总会奶声奶气地告诉我:“妈妈,我们看看玩具,不买!”她会用小手东摸摸西摸摸。遇到喜欢的玩具,就坐下来玩玩,然后再放回到货架上。玩够了,我总会给她买一支两角五分的棒棒糖,她也会高高兴兴的。

但有一天,无忧无虑的女儿却发愁了,因为爸爸要过生日了,却没钱给爸爸买蛋糕。苦思苦想之后,她有办法了!只见她找来一推纸、蜡笔、胶水和剪刀。一会儿画,一会儿剪,两只小手忙忙碌碌,两个小时后,她居然做出了一个立体型的“纸蛋糕”。

“蛋糕”是淡蓝色的,上面贴着各色的蜡烛,造形逼真,像真的一样。于是她心满意足地把它送给了爸爸,先生把“纸蛋糕”端端正正地放在桌上,望着它,我哭了,我知道那是孩子的一片心。

曾几何时,时来运转,十几年后的今天,日子过得蒸蒸日上。由于先生经常要回中国做生意,我也就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内在美”,内心常常是寂寞的。女儿知道我的苦楚,她时时处处对我体贴入微,还喜欢经常给我一个意外的惊喜。

我43岁生日那天,正好赶上周日。她起了个大早,开始打扫房间、刷厕所、擦厨房,里里外外,整个家让她打扫得窗明几净。然后,她又一定带我去美人院做头发,还进行全身按摩,把我打扮得容光焕发。当女儿再把这个漂漂亮亮的老妈,放在一尘不染的房间里时,她笑了,笑得那样甜美和欣慰。晚餐是她亲自下厨做的西餐。餐后她端出一个事先买好的生日蛋糕。这次的蛋糕是真的,奶白色的,上面镶着巧克力的花,并写着“祝妈妈生日快乐”。望着这个真蛋糕,我把女儿紧紧地搂在怀里,告诉她“我爱她”。

这个小小的故事,只是女儿为父母所做的许许多多感人事情中的一件。她以她的全心爱着她的父亲和母亲。她从来没有忘记在我们的生日、结婚纪念日、父亲母亲节、感恩节和圣诞节时,送给我们精美的礼物。她在升入大学以后,不论功课多忙,都不忘每日打回家一个慰问电话。她仍像儿时一样,生活俭朴,她珍惜我们为她付出的一切。

由于女儿是我一手带大的,所以我们母女之间的感情极为深厚。她年幼时,我们是相爱的母女;她长大后,我们是知心的朋友。尽管我们的脾气性格、情趣爱好相差甚远,我们却能够相辅相成,相知相惜。我们彼此无所不谈,相互理解,相互欣赏。我们会为对方取得的点点滴滴的成就而欣喜若狂。我们经常可以在同一个时间里,在下意识中想同一件事,说出同一句话。爱,是激荡在我们母女之间有声和无声的永恒的浪花。

2004年5月,我们母女结伴回国探亲。原计划是由美国飞往香港、深圳、上海,最后落脚在故乡北京。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到达香港后的次日清晨,我由于用药过量,再加上疲倦过度,而产生了一过性的晕厥,意识丧失、全身抽搐、口唇青紫。女儿见状,没有感到惊慌失措,而是从容镇定地在她所不熟悉的他乡,及时叫来了救护车,将我送往当地医院抢救。

入院后,医生给我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在等待检查结果出来之前,医生对女儿谈了各种可能引起人体晕厥的原因,其中包括继发性癫痫、心源性或脑源性供血不足以及脑肿瘤等等。这种意外的事件,对一个成年来说,都可能感到束手无策,何况对于一个未满二十岁的爱母如命的小女孩儿呢?然而,我所看到的不是她双泪长流、愁眉苦脸的样子,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成熟镇定、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她取消了原有的一切游港的计划,天天在医院里陪伴着我。

两天之后,我们母女在我父亲的学生王京生先生的帮助下,平安地由香港转入深圳北大医院。此时,我的先生也及时由北京赶到深圳。经过各方面的详细认真的检查,排除了所有的恶性病变,平安出院,路经上海回北京。

其实,作为父母,只要是平时能够全心全意地爱孩子,理解孩子,努力地做孩子的知心朋友,孩子们是会以真心来回报我们的。做父母并不难,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应该和世上任何关系一样——人心换人心。

第三章 天之骄子 8、升入名校前途无量

如前所述,安妮所受的教育一直是全面的。正是由于她在各方面的全面发展,使她在申请宾夕法尼亚大学时在成千上万的申请者中脱颖而出。

宾夕法尼亚大学是位于美国东海岸的、古老的费城内的一所常春藤大学。它不仅在美国乃至全世界都是著名的学府。它始建于1740年,由举世无双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大师投资建成。如今的大学部分为四个学院,即科学艺术学院、工程学院、医学院和商学院。大学部有1万名左右的在校生。研究生院有9000名左右的硕士、博士生。教职人员约达4500名左右。开设了90多种理论科学和实用科学的课程。

这里曾经是中国著名的建筑学家梁思成和林嶶因的母校。梁思成于1924年6月开始,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就读建筑系,于1927年6月以硕士学位毕业于该校。

宾大的校园本身就是建筑师梦想的殿堂。所有的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都是由古香古色的塔楼组成。校园临着优美、安静、流畅的SChUYLKILL江。天空和湖水一样的碧蓝柔和,鸽灰色的云若有若无地浮在天边。无边无际的草坪和环绕在四周的树林,给春夏季的宾大染上了迷人的绿色;而秋分时节,宾大又走进了一个深红色枫叶环抱的童话世界;冬天的宾大是透明的,抬头仰视,那无叶的繁枝像是绣在蓝天上的流线,穿插在一起,绘出一幅幅奇妙的图案。校园周边教堂的钟声悠悠,低沉而又有力地在空中回荡,它伴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莘莘学子的匆匆脚步,穿越过世纪的隧道。今日的宾大,仍旧像一首祥和的古典与现代的协奏曲,仍旧是一个屹立在世界科学、艺术、文化之林的经久不衰的、令人向往的学术乐园。

2003年9月,女儿安妮成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21世纪的佼佼者之一。她以独特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善良、涵养、知识、刚柔并济的姿态,开始了在大学园地里的崭新的生活历程。

女儿入学后不到两个星期,就很快地发现大学的授课方法与高中时代的相去甚远。于是,她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通过学校“学习方法咨询”的教授的帮助,合理、有效、及时地调整了她个人的学习方法。

大学的学习是以学生为主、老师为辅的自学过程,每个学生必须力求先做自己的主人,以自我意识为主地进行学术探讨才能受益。所幸,安妮一直是一个自律自强的学生,她懂得如何自己约束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克制自己。她知道自己是学习的主体,要充分觉醒,自己的命运要由自己掌握,自己的人生道路要由自己去走、去闯、去开拓。

在这种积极乐观的“以我为主”的求学心态下,安妮在原有的速读法、卡片法、兴趣法等多种多年形成的学习方法的基础上,又及时地引进了群学法、讨论法和电脑法。

群学法和讨论法相互依赖、相互促成。它不仅是大学学生课外复习、互通有无的好办法,同时也是大学课内的研讨、辩论的渠道,是受到师生共同欣赏的一种求学方法。许多学生在选修科目时,也会通过各种渠道,事先了解一下教该科的教授的教学方法。凡是那种既学问高深又不自以为是,既可控制课堂又可活跃气氛的教授,是深受学生欢迎和爱戴的。

由于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愿望,美国名列前茅的大学的课堂风采大多是引人入胜的。讨论往往会因为立场、观点、眼界的不同而引起争论。争论并非是件坏事,它起着激荡脑力、活跃思维、激发灵感、锻炼口才、开阔视野、运用情商、加深记忆等多方面的积极促进的作用。学生通过课内课外的不同形式的讨论,对很多学术问题,收到了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集思广益、水到渠成的圆满结果。

当时代的脚步跨入21世纪之后,电脑不仅成为家喻户晓的、人人皆知的生活用品之一,同时也更成为当今大学生学习用具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安妮的大学里,高档的笔记本电脑,几乎人手一台。学生上课时,书包里除了教科书以外,就是一个笔记本。平时,他们边听课边用计算机做笔记。至于课后的功课、交流、写作、制图、查找相关信息,一切都是在计算机上进行的。学生做完作业可以直接由网上传送给教授,教授也是在网上阅卷、评分、答疑。有心的教授和学生会把重要的资料做成拷贝,以防万一丢失。纸张、笔墨都早已被现代的大学生束之高阁了,电脑成了他们的宠儿。

女儿安妮全心地热爱着她的大学生活。她的聪明、智慧、灵感在这里得到了完完全全的发挥、培养和提高。她会将书本上的知识灵活地变通、吸收。对现有的知识,她能够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选精拔萃、删繁就简,抓住实质的东西,理解到位,并使之逐渐成为自己思想体系的一部分,从而生出更加新颖、更加超脱的新观念。她经常受到很多教授的欣赏和赞扬。“我知道,总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总是能交上来具有一定深度的学术报告的、那个漂亮的长发女孩儿,一定是个中国女孩儿,因为她出奇聪明。”这就是教安妮统计学的美国教授对她的评价。

女儿安妮在大学的主攻方向是心理学。因此,除了心理学的必修课以外,还有许多选修课,供她选择。很多中国家长,在这方面管得很严,修什么课,不修什么课,往往是由家长来替孩子决定。对此,我觉得很不可思议。选修课是学校给予孩子们的自主权,应该毫无保留地由他们自我决定。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贯穿人一生一世的事。特别是当今的时代,是一个呼唤通才的知识经济时代,世上任何一种知识都有着它不可忽视的相通性、兼容性、并存性和辐射性,年轻的一代无论是学什么,这些知识最终都会自然地汇入到他们一生的学识和经历中去,成其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所以,在安妮的选修课方面,她一直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大学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她告诉我她决定修一门摄影课,我欣然同意了,并为她买了特种照相机和摄影、洗相的各种器材。这门课是一门艺术性很高的课程。课程基本上可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在实践部分里又分为教授命题摄影和自我取材的摄影。学生的考核也分两部分,一是书面的理论考核,二是实际的摄影作品。学生从选景、调距、拍照、暗房冲洗全部由个人完成。影像全部是黑白片。力求黑白两色的清晰、反差、互衬,是技术方面的训练;取景的真实、别致、内涵,是思维方面的训练;成相的细腻、角度、感观,是观察方面的训练。由此可见,一个不以摄影为专业的学生,从中仍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诸如观察、审美、创造、联想、发挥等等,都是他们一生中学习任何事情的必不可少的训练。更何况,他们还同时享受到了摄影本身的乐趣,何乐而不为呢?

安妮几幅成功的摄影作品,我们都用大型镜框装好,挂在自家的墙壁上,经常欣赏。最重要的是,她从此迷上了摄影,给她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中又添了一枝花。

进入了大学二年级后,安妮说她要选修一门中文课。宾大的中文课是作为极正规的第二语言的选修课。课程分为初、中、高级,其内容包括听、说、读、写和汉语拼音,同时教授一些有关的中国历史、文化、民族特征等。

安妮由于自幼有着良好的汉语拼音和汉字的基础,并且在听说方面一直坚持不断。她选修了中级班作为开始。原本她只是想选一个学期就可以了。没想到,不学则已,一学起来,兴趣一发不可收拾。

安妮的中文教授是一个来自台湾的、讲着一口纯正国语的青年教师。她在美主攻教育学和语言学,取得博士学位,任教于宾大。她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和蔼可亲。任何一个出现在中国日历上的大大小小的节日,她都会设法制作一些小礼物,送给她的每一个学生,借以加强学生对中国文化的点滴了解。在每个学期结束时,她会自掏腰包,为班上学生每人买一份中国餐(这样的事情,美国教授很少做),全班的学生和教授一起边吃边用中文聊天,气氛十分动人温馨。

在美国,中文和英文的学习方法大同小异,除了教科书以外,还有大量的课外读物。每读完一本课外书,就要交一份读书报告。由于这种高密度的训练方法,使学生很快便可以读懂中文书和用中文作文了。安妮的作文曾多次被当成范文,而由老师在全班宣读,与大家共赏。

安妮在大二结束时,按照教授命题的作文“给我父母的一封信”中,这样写着:

<small>你们怎么样啊?身体还好吧?我过得挺好的,功课还不算太重。这学期我选了五门课,都是我很感兴趣的课。所以,虽然我忙是忙,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在班里学的东西。我学的五门课里包括两门心理学、还有统计学、历史和中文。我最喜欢的是一门心理学的课。我们在班上会研究忧郁症、恐惧症什么的,都非常有意思。除了这门心理学课以外,我也很喜欢我的中文课,我越学越有兴趣。我现在认识的汉字比以前多得多。我希望能够利用今年的暑假去北京探亲,顺便再学些中文。</small>

<small>我在学校的房间也还好。虽然我的房间比较小,但它却非常舒适。我跟我最好的朋友住在一起,两个人睡在双层床上。我们的屋子有两扇窗,窗户边上有两张书桌和两把椅子,还有一个很亮的台灯。我和我的朋友常常坐在这里念书、做功课。功课做累了,我们就去看看冰箱里有什么好吃的,或是打开电视看看有什么好节目。冰箱的右边有一个衣柜,里面装了我们的许多衣服。在衣柜的边上有一个书架,上面放了很多教科书也放了几本闲书。我们屋里没有地毯,但是我们喜欢在光地板上跳舞,也喜欢坐在地上吃饭。坐在地下时,可以看到所有我们挂在墙上的东西。我和我的室友都挂了很多朋友的照片和我们外出旅游时买的纪念海报。所以我们的屋子虽然小,也有时有点儿挤,但是对我们来说,这个房间就是我们的家,里面装了很多感情和美好的回忆。</small>

<small>几个星期前,中文老师给了我们一篇文章,叫我们读完了写我们自己的心得。老师给我们的题目中有一个叫“一个华裔美国人的成长”。我用这个题目写了一篇文章叫“把中国搬到美国”。我在文章里写了我小时候怎么学的钢琴。我还记得我小时候放学后总是想和朋友出去打球、玩游戏、或是骑车,但我每天放学后,得先练几个小时的钢琴。我的美国朋友都很奇怪,都趴在窗户边儿上看着我弹,过一会就问问我能不能出去玩了?虽然我特别想站起来离开那个钢琴凳子,但是我还是听你们的话,乖乖地弹我的小曲子。你们总是告诉我,游戏没什么好玩的,学习、弹钢琴才好玩呢!你们总是提醒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因为学习好不但能聪明,而且长大了更会做人、做事。虽然我那时还小,但是我明白你们打工有多苦。我明白你们打工是为了攒更多的钱给我。所以,我小时候虽然没有那么多时间玩,但我学的东西能够让我长大了更有时间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们为我做的事情:你们从唯一认识的家搬到一个新地方,就是为了我。爸爸、妈妈,我会永远感谢你们。我很想你们,希望你们能给我回信。</small>

这封信写得情感真切,语言简练,条理清晰。当我收到这封信时,正好我们夫妇都在北京。看着她的信,想着远在大洋彼岸的她,我自然又是泪如泉涌,原本平静的心湖里,又掀起了阵阵涟漪。

如果说知识是安妮不断走向完美的力量,那么朋友便是她美好人生的快乐源泉。

安妮自幼就是朋友成群。她从小就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勿取于人”的谦让的道理。再加上她的活泼、温和、诚心、智慧、善良和幽默,让她身边总是不乏喜欢她的同龄的朋友们。

我和先生在为女儿是否能进入好学校是用过心思的。但一旦她进入了好学校之后,选择朋友的自主权,就全留给她自己了。当然,有人会说好学校里也会出现坏学生,一点不错!但在这一点上,我们充分相信自己女儿的判断力,从来没有干涉过她。

伴随着岁月的流逝,安妮在朋友中不断更新自我,使她的个性特征越来越趋于成熟。她变得更加懂得尊重别人、乐于助人、热情开朗、温文尔雅。

等她到了高中时期,她的朋友圈基本上固定在既有男生又有女生两性共同参与的范围内。物以类聚,安妮所有的朋友都是些品学兼优、一心向上的优秀青年。他们有些是学校的运动健将,有些是吉他演奏的名手,还有些是绘画的高手,更有些是写作的能手。他们的智力才能以及素质涵养都与安妮有着许多相通之处,但各有所长,可以起到相互吸引、取长补短的良好作用。

如今,读大学的安妮,身边仍旧有着许多疼她爱她、关心她、帮助她的挚友。朋友中最要好的是一个叫安吉的韩国女孩儿。她是安妮的室友,与安妮情同手足。安吉也是一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极聪颖的女孩儿。在校时,她们一起读书求学,探讨知识的奥秘。休闲时,她们会穿上高档、引人注目、显出她们青春活力的时装,出入在歌剧院和音乐厅之间。有时她们又会身着一条旧得发白的牛仔裤和随便的一件舒适的短衫,在公园的树阴下野餐、聊天、躺在草坪上晒太阳。兴致来时,她们会呼朋唤友,去参加一个化装舞会,或是去影院欣赏一部好莱坞的新片。闲静时,她们会在江边促膝长谈,或是闲散漫步。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她们会为去参加一个慕名已久的名人讲座,而起个大早。烈日炎炎的夏日里,她们又会因为无事可做,而一觉睡到太阳当头照。想打牙祭时,她们会到法国餐厅里堂而皇之地享受上一顿大餐。想简朴食素时,又会自己下厨炒上几样小菜。她们既要奋斗又会享受,她们既有知识又懂生活,她们的未来是个光彩夺目的蓝图。

对安妮的任何一个朋友,我都视为己出,爱护有加。她小学的朋友最喜欢到我家来开“睡衣聚会”。一大群女孩儿都穿着睡衣、抱着睡袋来参加聚会。我可以做的事是为他们租来她们喜欢的电影片子,准备各种各样的零食。她们会在客厅里尽情地吃着玩着,任凭时间的流逝,直到深夜她们都玩累了,横七竖八地睡在客厅的地毯上。

到了高中时期,上述的玩法被慢慢地淘汰。取而代之是一帮男男女女的、比我还高的孩子们聚在一起神聊。轮到我家时,我会自己做一些蛋炒米饭和春卷给他们当晚餐。一来二去,他们居然迷上了我家的中国餐。他们常常来,我也常常做,借此来喂饱这些美国孩子的“中国胃”。

现在住在大学里的安妮,也常常利用周末将她的好朋友们带回家来。特别是每逢美国的国庆节、感恩节等重大节日到来时,对不回故乡的同学来说,我们这个费城的家就是他们每个人最好的归宿,他们都亲切地叫我“宾大妈妈”。

良好的人际关系让安妮能够赢得一个平衡的心理发展。她在得到社会认同和人们爱戴的同时,也更知道如何去回报社会和他人。因此,她在大学里除了奋力求知以外,也做了一些很有意义的其他的事情。

在美国的大学生,无论来自于社会的哪一个阶层,或高或低,或贫或富,或传统或新潮,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人人都在半工半读。大部分学生都在学习之余,在校内或校外打着一份全职或半职的工,即便是美国的首富或总统的孩子也不例外。这是一片鼓励年轻人自立自强的土壤,也是受到美国人民尊崇和赞誉的一种良好风尚。

女儿安妮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根据自己的学习课程安排,“挤”出时间来打工或做义工。由于她的专业是心理学,所以她一直希望找到与之相关的工作。因为她成绩突出,理解力、判断力以及接受新工作的能力都极强,所以不久就如愿以偿地在心理学系找到了研究助理的工作。每周工作20个小时。

除了这份工作以外,她又主动地参加了宾大心理咨询站的工作,这是一份义务工作。该站是由心理学系的师生自发地组成的机构,每日早8点到深夜2点,都有人轮流在此值班。许多远离故乡和父母的大学生遇到任何心里麻烦,诸如学习压力过大、成绩不佳、交不到知心朋友、失恋等等,都可以随时通过电话、Email等各种形式与该站的专业人员联系咨询。

安妮在该站先后服务了一年之久,每个月都要有两个晚上从9点开始值班到夜里2点才能结束,但是她无怨无悔,心甘情愿,本着高度的职业道德,尽其所能帮助过无数青年学生从灰暗中走出来。

女儿安妮有颗金子般的心。自从她能够自己挣钱之后,她便不断地寻找机会帮助生活贫困的人。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很快就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国际儿童救济组织”。该组织是通过世界各地人的自愿奉献,帮助世界贫穷国家的儿童,解决他们的温饱和求学。

安妮正是通过这个组织,找到了身居南美洲、讲西班牙语的小女孩儿诺娜。诺娜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众多的家庭里,全家人只靠着父亲的微薄工资过活。由于生活的贫困,九岁的诺娜仍没有上学。为了让诺娜能受到教育,安妮通过“国际儿童救济组织”,每月从自己挣的打工钱里,捐出18美元,以助小诺娜上学读书识字。

有付出,必有回报;有耕耘,必有收获。如今的诺娜在安妮的帮助下,已经是个十分优秀的小学生了。她会按时将自己的成绩单和照片寄给安妮。诺娜喜欢绘画,每次写信时,必要附上一张自己的图画。信是用工整、流利的西班牙语写成的,后面附有专职人员的英文翻译。在最近的一封信中,诺娜是这样写的“安妮,我希望你一切都好!我很喜欢我的学校生活,我有很多的朋友。除了读书识字以外,我最喜欢做的事是绘画和体操。我以我的全部的爱来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并祝你和你的父母好!”寥寥数语,却刻画出一颗童心的真诚。

对于安妮来说,她付出的是一点点金钱,但换回的是人间的温暖,是世上一个贫穷女孩儿能够读书识字的快乐。在这金钱的背后,更多的是爱、同情和无限的期望。而这一切,有朝一日就会结出累累的硕果,让安妮和诺娜一起尝到丰收的喜悦。这种爱的接力棒,将从安妮和诺娜的手中一代代地传下去。

女儿安妮大学毕业后的计划是攻读博士,学到更丰富和更全面的知识,来服务于人类。

望着二十多岁的女儿,我往往有着一种恍若隔世的感慨。曾几何时,我那个娃娃般的小女儿,出落成眼前这个如花似玉、纤细柔美、文雅出众的妙龄少女的呢?不仅如此,更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她思维敏捷,机警过人,观察细微。她乐于挑战,遇事能够抽丝剥茧、锲而不舍、自强不息。她喜欢想象,凡事都可以让她海阔天空、洋洋洒洒、旁征博引。她信心百倍、不断进取。她尊重他人、孝敬父母、善待朋友。而在这一切的一切当中,最重要的是:她永远是个快快乐乐的、热情奔放的阳光女孩儿,她能让自己的个性高高飞扬,活出一个真正的自我。

第三章 天之骄子 9、教育真谛倾心之爱

女儿的出类拔萃,让很多认识和不认识我们的有心的美国和中国父母们来向我取经。这让我感到有些为难。首先,女儿的成功是她多年来严于律己、勇于追求的结果。其次,女儿的成功是社会、学校和她父亲的终年累月的、不求回报的付出所换来的。如果说,我在这之中还有丝发之功的话,那便是我能二十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地做到:

首先,让女儿做个快乐的人。这一点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在这一点上,我是个很能观察和体味女儿细微的心理变化的母亲。所以也就能够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以适应女儿的需求,凡事绝不强求、不压制,在女儿乐意和情愿的条件下,诱导她学习和做事。快乐乃是人生之本,是万事的起源。一个人如果能够一生一世地从容快乐地为自己而活,便是一种洒脱、一种境界、一种成功的人生。

还有,让女儿做个信心十足的人,做自己的主人。任何人都有着她光辉靓丽的一面,对于自己的女儿,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全心全意地欣赏她,不吝啬地称赞她,多肯定少否定,真心鼓励巧妙批评。一句鼓励可以塑造孩子的成功人生,一句贬责可能毁掉孩子的天才。无论什么事,如果你相信自己的孩子行,有移山倒海之难,孩子也能轻易做到;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孩子不行,虽有摧花折木之易,孩子也难有所成。一个自卑的人永远是生活在灰暗之中,而不能自拔,而自信的人则会生活在光明之处。信心就是机会,机会就是成功。

让女儿感到自己是一个受人尊重的人。人性中最本质的需要,就是渴望得到尊重和欣赏。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从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婴儿,从她来到世上的那一刻起,她便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所以必须得到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人的尊重,切忌打骂,凡事与幼儿协商。这样既让她们有着参与的快乐,又使她们渐渐地形成了自己的是非观念。

让女儿做个有知识的人。现代的科学发明显示了,一个人的大脑在母体子宫内及出生之后的20周内,生长发育得最快。三岁孩子的大脑成熟程度就几乎与成年人的相当。所以必须及时地抓住零岁“敏感期”,而且必须善于通过游戏、绘画、音乐、表演等手段力求右脑的开发,因为智力超群有赖于右脑的活化。左右脑的协同工作,其成果绝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而是成倍数地增长。

让女儿做个视母亲为朋友的人。事实上,做女儿的母亲,不如做女儿的朋友,更开心,更精彩,更完美。成为朋友的母女可以无话不谈,畅所欲言,精心倾听,勇于认错,平等相待。从容大度地做自己,享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乐趣。

让女儿知道她是一个永远有着母爱的人。世上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情感的仓库,要用爱来填满。当它充满时,整个世界都会变得光明起来。毫无疑问的是,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爱自己的儿女的。有疑问的是,是否人人都能将这种爱有效地传达给自己的儿女?爱只是一个内心的情感,必须通过言行来表达。母亲是爱的最好的传播者。一个明智的母亲,会将自己那源源不断的爱、毫无保留的爱通过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输送给自己的儿女。而有了母爱相伴的孩子,内心永远是甜美的。

第四章 良师益友 1、母性伟大不求回报

母性是伟大的。每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都是珍爱的。尽管如此,有时也会因为许许多多的客观原因,诸如时代的不同、社会的各异、文化的差别、个性的影响,使每个母亲所付出的爱有程度上的不同。

我曾经认识过这样一个母亲,无论从哪一个角度上讲,她都可算得上一个温柔、细心、体贴、坚强的母亲。这就是居住在美国南方小镇上已有二十多年的泰国妈妈。

泰国妈妈虽然是土生土长的泰国人,她父母却是老一代的中国移民。为此,泰国妈妈有一个响亮的、寄托着她父母厚望的中国名字叫“陈见志”。泰国妈妈虽然有个男儿的名字,人却生得漂亮、温柔、清雅。现在她虽已年过半百,从其举手投足中可以看到她年轻时的影子。

她最美也是最能打动人心的地方,就是她的那双眼睛。那种美,不是在于眼睛的形状,也不是在于眼睛的大小,更不是在于睫毛的长短,而是在于眼睛里的神态和流露出来的点点滴滴的温柔。每当她和你说话时,她的眼睛总是紧紧地追随着你的双眼,从不离开。从那视线中,你可以深深地体会到她对你的关怀和理解。

泰国妈妈身材适中,保养良好,既没有中年人的臃肿,又不像年轻人那样清瘦。平日里,她个人的生活俭朴有加。终日素面朝天,头发既不染也不烫,直直地贴在耳后。但她在穿着上,却是有着自己的独到之处。她虽离开泰国多年,但仍旧喜欢着裙装,一年四季,大多如此。她最喜欢穿的是筒式长裙,她有几条很好看的素色花纹做成的长裙,上面再配上一件淡色的短袖衫或是毛衣。走起路来,裙子随身而动,看上去总是飘飘洒洒,清新高雅,平添了万种风情。她真正是属于那种轻而不弱,美而不俗,似退却进,举重若轻的女人。

最早,我是通过一个朋友才认识泰国妈妈的。我第一次面对面和她扯家常时,她就很坦诚又自豪地告诉我,她是三个儿子的母亲。老三是个智障儿,现年已经十几岁了,生活仍旧不能自理。这让我吃惊不小。看看眼前这位干净整洁、乐观开朗、说笑自如的女人,我怎么也无法把她和一个智障儿连在一起。

自从那次交谈以后,没过多久,我就见到了她的智障儿默文。默文身材细高,带着一幅高深度的近视黑边眼镜。无论你对他说什么,他的回答总是一个“NO”字,实际上他也不大明白“NO”的真正含义。他有着自己的许多经常性的、不自主的、习惯性的动作,外加上没人能听得懂的语言和怪叫。他的举止引起了我深深的同情。然而,从同情到慢慢地喜欢上了这个孩子,还是后来听了泰国妈妈亲口讲了默文的故事。

泰国妈妈在生育了两个健康而又活泼的儿子之后,于1986生下了默文。据泰国妈妈讲,怀老三时,没有什么异常的反应,只是到了怀孕后期,胎儿躁动频繁,泰国妈妈及时做了检查,美国医生告知一切良好。这样,默文就一直等到足月时来到了世上。由于整个产程极其顺利,泰国妈妈又有着以前生育的经验,所以说不上紧张、忙乱,一切好像都在准备和预料之中。默文离开了母体之后,只见了妈妈一面,便被送往婴儿室去了。这时泰国妈妈才感到疲惫不堪,于是也就朦胧睡去了。

直到次日清晨,泰国妈妈被医生从睡梦中唤醒,被告知默文夜间突然抽搐、周身青紫缺氧,已紧急转入小儿科作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泰国妈妈心里想着自己两个健康的大宝贝,觉得老三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毛病。所以开始并没有多着急。只是电话通知了她先生,让他去儿科看看小儿子。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泰国妈妈想得那样轻松。在小儿科观察多日,默文的病情不但毫无好转,而且抽搐日渐频繁,造成新生儿缺氧和轻度脑水肿。医生不断地会诊,试图找出默文发病的真正原因。最初默文被诊断为原发性癫痫,继而又被否定。最后,默文的父母得到了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默文的左右脑的连接处发生障碍,属于先天性中枢病变的一种,其后果可以导致终生痴呆,生活无法自理。由于现代医学还达不到明确诊断该病诱因的水平,也无法对此病做彻底的根治。唯一可以做的事是,用药物控制抽搐等多种对症治疗的办法。

刚刚离开医院的那段日子,是泰国妈妈一生中最紧张、最忙乱、最担心的日子。小小的默文不发病时,和正常的新生儿没什么两样,白白胖胖的,能吃也能睡。一犯起病来就是惊天动地,全身不停地抽搐、呼吸困难、周身变色。每一次犯病,泰国妈妈都带默文去急诊。然而,病来如山倒,犯病的时间是没有选择的,有时在白天,有时在深夜,泰国妈妈几乎是不吃不睡地守护着默文。

在这段日子里,不仅是体力上的透支,还有精神上的高度压力。对于一个原本完好的家庭来说,突然间要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现实问题。况且这件事,并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而将是一个长年累月的痛。毫无疑问,全家愁云密布,连两个年幼的大儿子也受到了影响。

在这种痛苦中,第一个站起来的是泰国妈妈。她后来对我说,当年她看到自己的孩子病成这样,并且会成为终身的智障,她的心都碎了。无论如何,她是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她垮了这个家就完了。所以,她必须挺下去,别无选择。她说:那时她也不敢再多想未来的事,只要求自己尽心尽力地为这个家过好每一天。当时的这种想法和决心,也成了泰国妈妈日后的一句口头语:“别管明天的事,把今天过好才是最重要的。”是呀,人的一生是由无数个“今天”连成的一条线,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全力以赴地做好今天的事,我们的一生就会活得有价值,就会活得问心无愧。

从此,凭着信心,凭着乐观,凭着毅力,泰国妈妈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在照顾智障儿和全家人的漫长而又操心的路上。艰苦,但却无怨无悔;忙碌,却乐在其中。

默文长到三岁时,由于长年的药物治疗,抽搐的症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可是智力却连一岁的幼儿都不如。到了默文入学的年龄,泰国妈妈坚持把儿子送到公立学校的特殊班就读。泰国妈妈每日亲自将儿子送上校车,下午再准时接回来。这样地日复一日,默文居然也读到了高中。尽管他还是只字不识,却格外地热爱学校的生活。泰国妈妈也跟着高兴,因为默文终于可以走出家门,去见识社会了。

岁月不居。十几岁的默文尽管智力不增,但身高却年年见长,以至于长得比泰国妈妈还高。但是默文的日常生活,仍然需要别人照料。泰国妈妈每天要付出很多的体力,来照顾这个比自己高出半头的儿子。她除了要按时给他喂饭、换尿布、洗澡、更衣以外,还要花大量的时间陪默文玩。一个智障儿的母亲身边就像有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婴儿一样,无穷无尽的操劳,看不到希望的付出。

然而泰国妈妈却能自始至终地抱以乐观态度。她以惊人的耐心和毅力牵着默文的手,让他尽量享受到一个正常人的生活。默文除了学校的生活以外,还有一些自己的爱好,比如听音乐、画画、游泳。每一样爱好都是泰国妈妈用心血一点点地帮他培养起来的。泰国妈妈家里有很多教幼儿画画的书,每天放学后,泰国妈妈便手把手地教默文照着书上的样子画。画了很多年,默文仍旧画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可是他却很爱画,也懂得染色。在泰国妈妈的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幅默文染出来的杰作。

在泰国妈妈家的附近,有一家运动中心。其中不仅包括了各种运动器材,室内各类球场,室内跑场,而且还有一个十分规范的室内游泳池。由于是在南方,又是在室内,所以游泳池一年四季都开放。每到傍晚时分,人们常常会看到一对东方面孔的夫妇带着一个活蹦乱跳的男孩儿在那里戏水,那就是泰国妈妈的一家。

默文其实并不会游泳,但他喜欢玩水。泰国妈妈会给他戴上救生圈,任凭他在水里玩个痛快。他们有时会带来一个彩球,三个人在水上传球,玩得不亦乐乎。他们的欢笑声久久地回荡在游泳大厅中,成为世上许许多多美好家庭的一个真实缩影。

默文从小到大都是和父母同室就寝。到了他十五岁那一年,泰国妈妈想试着让默文自己单独睡在一个房间了。这种事,对于一个正常的孩子来说,易如反掌,两三句话就可以解释通了。对于可怜的默文来说,却成了天下的一大难事。首先,默文不明白父母为何突然不要他了?其次,一人睡觉,有着无法想像的恐怖和不安。

每天晚上,泰国妈妈让默文回房睡觉,他都极不情愿。泰国妈妈只好陪着他,给他讲故事、唱歌,默文越是紧张越睡不着,常常要折腾到午夜以后才能入睡。泰国妈妈早已是人困马乏了,回到自己房中,仍旧睡不安稳,一心惦记着隔壁房间里的默文,半夜要起身察看多次。有几次,发现默文醒了,却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发呆。于是,泰国妈妈又得重新哄他上床,接着又是一番从头到尾的麻烦。

我曾劝泰国妈妈算了,就让默文睡回父母的房间里去好了!何必这样既辛苦了自己,又委屈了儿子呢?可泰国妈妈说不行。她的理由是,总有一天她和她的先生要先走一步,如果现在不花时间和精力训练默文独立一些,到了那时默文就更可怜了。在泰国妈妈的坚持下,如此这般地磨来磨去,前前后后大概用了一年的时间,默文终于接受独睡一房的事实,并已渐渐地习惯了。从此,也就了了泰国妈妈的一个后顾之忧。

有一段时间,默文很瘦。其主要原因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午在校吃饭时,特殊班的老师要求这些智障的孩子们自己用餐,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喂他们。默文其实是会自己吃饭的,只是慢,一顿饭常常要耗上一个小时才能吃完。然而,学校的午餐时间,大多数较短。这样做实在是难为了特殊班的孩子们,经常是还没吃上几口呢,午餐已经告结束了。默文的饭量不足,但他却出奇地好动,每日的消耗量极大。长时间的出入量不平衡的情况下,默文的体重日渐下降,一直到了皮包骨的地步。

泰国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她先带默文去医生那里作了全面的检查,在确诊身体各方面良好之后,她决定给莫文加餐。办法是:每日放学后,给默文加一顿正餐,然后在晚七点时和全家一起吃晚餐,在晚餐和入睡前的这一段时间里,再给默文吃一顿以水果和点心为主的夜宵。有几次我在泰国妈妈家做客,正好赶上默文放学回来。泰国妈妈会先给儿子一个拥抱,然后再给他洗手,最后再将早已准备好的饭菜端上桌。她会一边笑望着默文吃,一边顺便给我讲一些默文日常生活中的点滴趣事。

默文的语言是没人能懂的,只有他母亲明白。这也是默文总不离母亲左右的缘故。所以,泰国妈妈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上默文。而泰国妈妈最让我们大家钦佩的一点正是她从不以有这样的一个儿子为耻,而是以他为荣。随着我们这些妈妈群的儿女们一天天地长大,我们每个母亲都有着一个如何面对孩子离家求学、远走高飞之后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的难题。泰国妈妈倒乐了,她说:我比你们大家都有福,我不会有“空巢”的问题,我有默文陪着。她的话倒把我们这些发愁的母亲们逗乐了。事实上,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问过泰国妈妈对默文将来的打算,她说美国的公立学校允许这样的孩子在校读到20岁。20岁以后呢?泰国妈妈很轻松地说,就让他跟着我和他父亲过。不过他们早打听好了一所芝加哥的残疾人收容所,并对此作了实地考察,认为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他们现在就提前办好了各种各样的申请手续,一旦二老不在便可将默文转入收容所。

默文虽然是个智障儿,却是个很有感情的孩子。我每次去看望泰国妈妈,只要碰上默文在,便花些时间和他玩一会儿。我学着说他的语言,做他的动作,尽管我从来也没明白过是什么意思,默文都很开心。每次我要离开时,他都会亲亲我,以示友好。我下次再来,他仍不会认出我是谁,但是我以为他是个懂得爱的孩子,心里有爱的孩子,永远是愉快的。这和泰国妈妈多年的辛勤养育是分不开的。正像那首中国歌里唱的“有妈的孩子是个宝”,不是吗?我以为,默文和世上的所有的宝宝都一样,美好、幸福、可爱、快乐,拥有他该拥有的一切。

如果人们以为泰国妈妈有一个智障儿就没时间和精力去关心和教养她的另两个儿子从而忽略了他们的成长,那就大错特错了。

母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一个母亲有多少个孩子,就有多少份爱。而且给每个孩子的爱都是等同的、炽热的、全心全意的。

泰国妈妈的大儿子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思路敏捷,治学严谨。几年前,以全年级的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毕业于当地一所重点高中,并获得全额奖学金,到美国东部的一所著名的大学主修工程学。老大不仅读书好,并自幼在母亲的鼓励下,拜师修习小提琴,而后成为地方青少年乐队的主力小提琴手。

老二是个运动型的男孩儿,他是三个孩子中长得最像母亲的一个。他天生有着一付运动员的体魄,浓浓的眉毛下,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脸的轮廓圆中见方,给人一种男子气概十足、信心百倍、精力充沛的感觉。

他曾经是高中摔跤队的主力队员。高中毕业后,他在当地一所大学里主修计算机专业,同时做着一份收入可观的半职工作。然而一学期之后,他的原高中摔跤队的副教练因故要迁往他乡,该校急需一名副教练。在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的情况下,主教练想到了泰国妈妈的二儿子,问他是否可以暂时回校义务帮帮忙?二儿子二话没说,立刻辞掉了那份有收入的工作,利用每日课后的时间,回校当起了义务教练。

泰国妈妈问二儿子,“你不觉得可惜吗?丢掉了那份有收入的工作,去做义工。”二儿子理直气壮地说“妈妈,你不是一直对我说,金钱并不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吗?!我很希望为我的母校做些事情,以报答他们多年对我的辛勤教育。”泰国妈妈听了儿子的回答之后,知道自己多年对他的教育收到了成效,自然是感到无限的欣慰。

在泰国妈妈有了老三之后,不得不在家以相夫教子为主。在这之前,泰国妈妈是从泰国的某大学毕业后,又在美国获得动物学硕士的知识人才。尽管因着多种原因,所学的知识无用武之地,但泰国妈妈巧妙地将其所学转换成另一种形式来服务于人类。

泰国妈妈由于在美国长年居住,又读过书,英文很好,尽管带有东方口音,说得很流利,词汇也很丰富,能说会写,她便用这一特长来帮助所需要的人。所以经常有很多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不懂英文的泰国人来求泰国妈妈帮忙。泰国妈妈总是有求必应,她为他们做了很多力所能及的事,诸如寻找住处、协助孩子办理上学、买菜、看医生等等。

在泰国妈妈帮助过的众多的泰国人里,我认识一个叫米兰的泰国女人。据说米兰一生不顺,好不容易在泰国结婚生子,又遭丈夫遗弃。为了生活,她将儿女和老母亲留在泰国,只身来美打工挣钱养家。她所从事的工作是家庭护理,护理一对年迈的老姐妹。这户人家住在一个很偏僻的小镇上,镇上以白人为主,很少有东方人。米兰住在此家,一周工作七天,外加夜晚还要起来照顾老人如厕。工作上的压力、劳累加上不懂英文又不会开车,米兰心情一定是不那么愉快的。

泰国妈妈知道米兰的情况之后非常同情。她主动出面去和那家主人商量,是否可以让米兰每周三休息一天?因为泰国妈妈家附近的教堂里,每周三上午办了一个“妇女英文会话班”,分初、中、高三级。主人家考虑让米兰多学点英文,当然是一件有益无害的事,最起码在相互沟通上会方便些,便同意了。问题是,这一家住得离泰国妈妈家和教堂都很远,往返在高速公路上的时间至少有两个小时,而且美国的汽油费极贵,这样不断地跑长途,消费是很可观的。泰国妈妈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了,由她每周三接送米兰。

于是一个长达三年之久的接送米兰的计划在泰国妈妈的坚持下开始了。冬天冒着严寒,夏日顶着酷暑,泰国妈妈从未间断过义务接送米兰。每周三一早,泰国妈妈把小儿子送到校车上之后就急忙忙地上路了。中午英文课结束时,她再将米兰接到自己的家里,给她做顿中午饭。傍晚时分,再将她送回主人家。泰国妈妈告诉米兰说,你一周就休息一天,在我家要像在自己家一样,别太拘束了好好地放松自己。

泰国妈妈不仅经常帮助有难处的人,同时对于我们这个妈妈群中每家的儿女都是关怀备至的。有空时,她会去参加一些朋友孩子的钢琴比赛或是青少年乐团演奏会。我女儿高中毕业典礼时,我告诉她太忙就不必来了。她说,那不行,再忙也得去,这是孩子一生中的大事。后来,她不仅去了,还带给我女儿一束百合花以示祝贺。

泰国妈妈的热情、友好、善良、平易近人,在她住的那个南方小镇上是有口皆碑的。因此,喜欢泰国妈妈的,愿意做她朋友的人也是数不胜数。其中不仅有泰国人和中国人,也有美国人和韩国人,还有一些来自中东国家的人。泰国妈妈对谁都是一视同仁,尽其所能,解他人之难。

然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劳心劳力,泰国妈妈终于身体不支病倒了。最初的症状并不十分严重,只是每次蹲久了,站起来时感到头晕目眩、右腿乏力,这一切并没有引起泰国妈妈的十分注意。直到有那么一天的傍晚,泰国妈妈突然头部剧痛难忍,便由她先生送医急诊。通过脑部Ct的检查发现在离中枢神经很近的部位长了一个良性肿瘤,因肿瘤压迫到神经,而引起了上面提到的症状。当时,医生提出的方案,一是手术治疗,二是保守治疗。医生倾向于手术,而泰国妈妈和她先生都希望以保守治疗为主。

在泰国妈妈生病以前,我已搬到美国东海岸定居了。后来听朋友说泰国妈妈病重,我心里很难过,马上给她打了长途电话。电话中,泰国妈妈的声音倒是极平静。她告诉我她还好,不必替她担心。她现在边吃药边坚持气功疗法,已慢慢地见到一些成效了。

接下的一年里,我们常常通电话、寄卡片,互报平安。所幸的是,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泰国妈妈的病情基本上控制住了。她在养病的日子里,除了积极治疗以外,就是让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她在身体力行的情况下,在房前种植了一些常春藤。很快,常春藤攀满了房前的墙壁,无论秋冬还是春夏,总是青春常在,经久不衰。无疑,它们象征着泰国妈妈那种历经苦难但却不屈不挠的顽强的精神。

静观泰国妈妈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我常想,生活是美好而沉重的。人生在世,有苦又有乐,因为痛苦和快乐本是同根生的。一个人的一生并不需要追求完美,却要力求全然。事实上,生活中许多看似相互矛盾的东西并非是真正对立的。比如长和短在对比中相互依存;高和低在位置中相互依存;好和坏在评定中相互依存;苦和乐在感受中相互依存。一个真正伟大的母亲,所要做的不是选择,而是让两者并存。在两者之间创造一种和谐、平衡和美好。因为,协调才是一种真正的活力和生命。

第四章 良师益友 2、吉姆夫妇乐山乐水

我的女儿安妮和吉姆夫妇的女儿贝丝是同窗好友,为此,我结识了吉姆夫妇,并渐渐成为他们唯一的东方朋友。

吉姆夫妇是美国南方最典型的中产阶级。他们说话带着浓厚的南方口音,语速很慢,尾音又长,句句相连,连成一片片柔声细语,恰似他们有声有色的生活。

吉姆夫人叫丽贝卡,现年五十有余。她有着一头金红色的头发,每一根头发都像是用彩线做成的。生活中的丽贝卡钟情于紫色,所有的衣裙,都有紫的色调。她的发色、肤色和她偏爱的颜色搭配在一起,总会给人带来“眼前一亮”的感觉。而丽贝卡的为人,也正好像她的外表一样,明快得很。

丽贝卡毕业于田纳西大学的牙科医士专业。

牙科医士,在美国是一个很重要的阶层。他们的日常工作的内容主要是承担着清洗牙齿和口腔放射工作。美国人讲究预防为主的,治疗为辅。他们在身体保健上深深地懂得防微杜渐的道理,每年都将大量的美金用于预防治疗。再加上美国大部分保险公司有很好的保健福利,就更促使美国人把每三个月到六个月一次的洁净牙齿看得十分重要,当作不可延误的事情去做。这样一来,牙科医士的行当便应运而生。他们在口腔行业中,肩负着繁重、承上启下的中流砥柱作用。很多病人的隐性牙疾常常不是由牙医发现的,而是由医士在洗牙和照X光片中查出的。

丽贝卡就是以这样一种看似平凡、但又缺之不可的工作为己任,把她自己的毕生的精力全部都投注在牙科医学的保健工作中去。谁也说不清,她这辈子给多少人洗过牙?又给每一个人洗过多少次牙?人们所知道的是,她是个训练有素、待病人如家人的丽贝卡。

丽贝卡自毕业以后,就一直在同一所牙医诊所里从事。所以,她的病人往往都是和她认识了几十年的人。丽贝卡对她的病人和家属都了如指掌,她是他们所有人的朋友。病人每次来洗牙,不像是来看病,倒像是来访问一位老友,丽贝卡和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丽贝卡不仅是个好母亲、好妻子、更是一个好女儿。她在几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大。所以,无论她多忙,周末都必到父母的住家去,帮年老体弱的父母清扫房间、买菜做饭。几年前,当她父亲辞世之后,她为了母亲能够得到家庭的温暖和照顾,坚持不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去,而是接到自己家来同住,终年照料八十多岁的老母,这让我把丽贝卡看作是美国人中的另类。

如果以为丽贝卡既忙工作又忙家务,就没了她自己的生活,那就错了。生活中的丽贝卡,不仅有自己的爱好,而且对于爱好的追求也如同她对事业的追求一样地执著、经久不衰。

丽贝卡喜爱女红。凡属女红一类的,诸如裁剪、缝纫、刺绣一类的技术,她样样都行。她从中学时就首先迷上了裁剪,各种样式的服装剪裁,做得有模有样,既新颖又考究。而且这种爱好居然伴随着她,走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

再后来,丽贝卡从裁剪慢慢地过渡和集中到刺绣上。从手绣开始,又发展到机绣。小到一个茶杯垫子,大到一条睡毯,丽贝卡一路绣来,千姿百态。其中有很多图案都是她自己设计的,极富有想象性和创造性,几乎是人见人爱。

丽贝卡常常会把自己的成品当作礼物送给朋友们。我和女儿在几年中就陆陆续续收到丽贝卡以不同名义送的刺绣礼物,其中不乏毛巾、桌布、窗帘、浴衣和睡毯,每件礼物上不仅有丽贝卡设计和缝制的各式图样,有时还会绣上很多祝福的话语和我们的名字。以至于我后来也受她的感染,喜爱上了十字绣。

丽贝卡就是这样将自己的诚挚和热情,化作山间的小溪,源源不断地、一点点地输送到她周围人的心田里,让她周围的许许多多的人因着丽贝卡的存在,而感到生活是多么美好。

其实,生活的情调就是要靠自己去创造。与其苦苦地追寻,不如先细心地体会眼前的快乐。事实上,人生的乐趣往往并不在远处,而就在我们的身边,何必要舍近求远呢?

差不多在认识丽贝卡的同时,我就结识了她的先生吉姆,而且觉得他比丽贝卡更有趣。

吉姆先生身材中等,双肩又宽又厚,鼻梁上架着一副高深度的近视镜。奇怪的是,这副眼镜不仅能将外部世界放大到让吉姆看得一清二楚,同时,好像也将吉姆的眼睛放大了很多倍。所以,给我的感觉总像是吉姆先生经常瞪着一双好奇而又友好的眼睛,倒是很有特色的。

吉姆先生出奇的聪明。多年来,他一直以一个出色的电脑工程师的身份任职于美国的大公司。他自己不仅会组装电脑,同时对汽车的原理和构成情有独钟。他爱车,爱得如醉如痴,他玩车玩得无休无止。

“玩车”是一门学问。每辆车子,都需要定时定点做内外清洗、打蜡、换油、充电、检验和维修等各项工作。吉姆对此却乐此不疲,日日与车共舞。

每逢周日,去吉姆家,总会看到他身着工装裤,忙里忙外地给他的“宝贝车”洗澡。他对每一辆车子的上百种零件的用途、大小、寿命等等都如数家珍。他喜欢将车上的大大小小、奇形怪状的零件拆下来,然后去掉上面日积月累的油污、灰尘之后,打光、磨亮、再重新组合起来。吉姆的每辆车从里到外永远都是干净整洁、一尘不染,一付精神抖擞、意气风发的神态。

吉姆对于车子的品牌,并不十分挑剔。美国车、德国车、日本车、以至于全世界各地的车,都有可能在他这里聚会,成了一个汽车“联合国”。其实在吉姆的车中,全新的车子并不多。多的是老车和旧车。在吉姆的眼里,越老越旧,越有开发余地。

吉姆“攒车”像是别人攒邮票似的,看见了就想收为己有。为此吉姆常常上网关注各方面的售车信息。比如哪家大公司处理旧车,哪家邻居或朋友旧车换新车,种种消息都逃不过吉姆的耳朵和眼睛。吉姆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爱车如命,却从不挥霍无度,而是在家庭预算的开支中,买些有“动手”价值的车。凡是能买到这种车时,吉姆都会高兴得眉开眼笑,完全像个得到大玩具的男孩儿。

买车,对于吉姆来说是常事,却很少听说他卖车。吉姆先生在改造每辆新车的时候注入了无限的情感。每一辆由他一手改造一新的车子都成了他的无价之宝。这样一来,只进不出的结果是吉姆的车子越积越多,多到无处可放的地步。为了车子有“家”住,吉姆不得不买下了市中心的旧车铺,将他的宝贝车统统安放进去。穿了五天西装的吉姆,一到周末便兴高采烈地换上牛仔便服,到自己的车铺里“泡”上两天。

在吉姆这些宝贝车中,最为珍贵的、首屈一指的当属那辆奶白色的赛车了。吉姆对于它的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平日鲜少动用这辆宝车,可是却仍要定时为它“洗澡”和“体检”。洗好验好之后,再用一个苹果绿的罩子,密不透风地从头到脚盖上,终年“躺”在向阳的车房里“养尊处优”。很少有人见过它的庐山真面目,可是人们都知道,那辆赛车对于吉姆来说犹如生命般重要。

吉姆虽深深迷恋车子,但是他并不是那种只躲在自己小世界里、置他人死活于不顾的自私自利的人。恰恰相反,他在邻里、朋友之间是以热心助人而著称的。他将自己对车子的爱好和知识,化成助人为乐的源泉。

平日里,常有为了车子而求到吉姆的人。吉姆是有求必应,负责到底。车出问题,对于许多人而言,解决起来可能比登天还难,对吉姆来讲,则是易如反掌。别人的车子修好了,吉姆也由此过了瘾,何乐而不为呢?

有一次,我的车子出了毛病,吉姆检查之后发现没什么大毛病,只是需要给电池充电。我告诉他,这点小事我能处理,就不必麻烦他了。可是吉姆坚持要由他自己来做。记得那是一个冬日的傍晚,风在地面上飞掠而过,方向变化无定,风中夹杂着星星点点的冰雨,阵阵地洒在发黄的草坪上。吉姆穿了件旧大衣,自己开车到我家来取电池,第二天又将充好电的电池送了回来。

收集各类小车模型是很多男人的爱好,吉姆却不喜欢那些假东西。在他家的客厅里看不到任何小车的图片和模型,可倒是常常听说别人送给他的生日和圣诞礼物是各种新式工具。可见吉姆好车,不光为看,更为动手。也许正是这种好动手的精神,让吉姆能保持青春常在。现年近六十的吉姆,仍旧有着一种超人的敏捷。

吉姆是个很会享受做事过程而不盲目追求结果的人。我以为,人生在世,能够像吉姆这样,用心地去喜爱、欣赏、品位和享受做事中的点点滴滴,从而进入一种忘我的状态,实在也是一种难得的福气。

第四章 良师益友 3、牧师引路信奉基督

那年的冬天,我仍住在美国南方的孟菲斯城里。二月的孟菲斯城的夜晚,有着一种干净利索的清冷。寒风吻过的地面,在夜空中更加洁白如洗。

那是一个周五的晚上,我特意在青绿色毛线衣外加了件黑色的长呢子大衣,在啸啸的寒风中,默默地向华人恩殿堂走去,为的是参加周五晚上的圣经学习。教堂里自然是另一番景象,庄严、华丽、灯火通明。熟悉的人,彼此寒暄问暖。不熟悉的人,也是笑脸相迎。一种神圣的温暖缓缓地冲淡了外面世界带来的那种刻骨铭心的寒冷,我的心也渐渐地苏醒了一些。

我静静地在最后排坐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这陌生又熟悉的一切,心里有着一种淡淡的惆怅。这是我在美国居住的十五年中,第几次来教堂了?我低头默想着,却好像怎么也想不起来。过去的一切像是被悄悄的剪断了,想接,也不知怎样接起来似的。或许每一次来教堂,每一次走向主,都是一个新的开始。这一次,又是和一个朋友相约而来,那么下一次呢?还来吗?我不能给自己一个十分肯定的回答。我悄悄地抬眼看看讲台上的吴牧师,想从他那里找到一个答案。

我之所以没有答案,是因为我本来也不是一个基督徒。对于耶稣基督都没什么兴趣,基本是那种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的状态。

那一次的圣经学习,到底学了什么,之后又作了哪些讨论?我全都记不清了。但,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的是查经之后,我和吴牧师的一段单独对话,今天回味起来,仍历历在目。

先是吴牧师问我什么时候来的美国,家乡在哪里之类的问题。我便说了一些我自己,我出生在北京,我的成长史是以一系列惊心动魄的“运动”点缀而成的。按照先入为主的定律,我应该算一个唯物主义者。并非是我要强力地维护某一种思想和信念,而是在固有的思想基础上,再去接受一种全新的东西,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吴牧师很真诚地望着我说,他很明白和理解我。但他又说,他对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就是我既然有机会来到美国,既然有机会接触到一种新的宗教思想,即使是很唯心的东西,也可以试着了解一下,最起码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世界和人生。我细细地品味着他的话,认为也有一定的道理,便答应了下次再来。没想到,自此以后,我却从未间断过来听吴牧师讲道,直到我正式受洗,皈依基督。

现在,再默默地回首,慢慢地追寻着我走过来的每一个脚印,静静地想来,我当时走上这条路,是有着许许多多的因素促成的。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吴牧师对神的无限崇拜和虔诚,以及他那坚忍不拔地、一心一意地追求和传播圣经思想的精神深深地感动和激励了我。

吴牧师,六十出头,人长得高大挺拔,灰白的头发总是梳理得整整齐齐。一副素色眼镜的后面,有着一双知识渊博、又虚怀若谷的眼睛。吴牧师讲话时,经常是不笑的;而笑的时候,又很少讲话。换句话说,就是吴牧师在台上讲道时,他的脸总是庄严得无以复加;如果有人在台上作见证时,人们又可以在观众席间,找到一个含笑不语的老先生。所以,吴牧师自始至终给我的印象就是既严格又温和,既可当严师,又可扮良母的人。

吴佩贤牧师的原籍是东北,是天下最实在、最老实的那种人。1949年前夕,他随家人先到台湾,后又到美国定居。吴牧师受洗归于主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从那时起,他便有志将终生奉献给主,一生一世做主的忠实仆人。

吴牧师在美国读完大学后,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立即进入神学院学习。但这一点,并不能改变吴牧师传道的初衷。

当时,他脑子里反复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才能将散在美国的中国人集中起来,向他们传播神的爱和神的道呢?

为了能接触到更多的中国人,吴牧师最终决定开一家杂货店。中国杂货店无论大小,在美国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美国居家过日子,免不了要到杂货店去寻些原汁原汤的中国乡土味。而人们来时,多数都处于闲散的状态,有的是下班后顺路来的,有的是周末特意来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天南地北,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是一个极好的聊天机会。吴牧师便是借着和来往的顾客聊家常的同时,向他们传播了在基督里得救的种种道理。

吴牧师跨入神学院、再捧起书本的日子已是五十八岁了。那一年,他毕业于法学院的儿子,有了一份收入相当可观的工作,便希望赞助老父重入学堂。吴牧师本来一直希望能进神学院,继续深造。于是,父不负子望,重整旗鼓,再出征。这一次,吴牧师真的如愿以偿了。吴牧师入神学院时,虽然是“超龄”学生,但凭着他对神的无限崇拜和爱戴,凭着他那不屈不挠的韧性,认真刻苦地攻读神学,长达三年之久。神学院的学习,使吴牧师更加系统性地加深了对神的教导的领会,从而更坚定了他的信念。

三年之后,毕业于神学院的吴牧师,以一个充满圣灵的人,以一个神的忠实的仆人,开始了他在教会传播福音的生涯。

自古以来,人们常把普天下的为人师者描绘成“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以为这个称号对吴牧师而言是当之无愧的。他是那种不问名利、不知疲倦、全力以赴地育人的人。他每时每刻都像一个神的责无旁贷的牧羊者,努力地看顾着他的羊群,引导他的羊群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在一条通往天国的路上。尽管他的生活中,可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委屈和责难,但是无论如何,他对神对人,都有着一颗赤诚的心。

在每一次的《圣经》的学习中,吴牧师总是把《圣经》里的话,打磨得结实又细腻,深入浅出地讲给人们听。对于大家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他总是本着诲人不倦的态度,不厌其烦地解答着每一个问题。他每每阐述一种问题和思想时,总是从小到大,从身边说开去,透过迷雾,引人到高远处;再由高远处回到身边来,给人一种亲切感。

吴牧师时刻督促我们读《圣经》。他说,你每天读经,每天就会有新的东西浮上来。我试了,果然如此。因为我的思想每天都在变,经文也在随着我变。我走多深,它就能够随着我走多深。因为它具有永恒的性质,没有止境,深不可测。

吴牧师常常提醒大家,任何人都有三个家,即属实、属灵和天家。他告诫我们不要日复一日地、马不停蹄地只为了丰富一个属实的家,忘记了属灵的家和天家。要大家定时定点地到教堂这个属灵的家中来聚会,共同学习《圣经》,领会和研讨神的教导,在心灵上共同扶持,共同提高,从而坚定我们的信仰。也让我们有机会来帮助人,服侍神,让福音因着我们的不懈努力,而传遍天下。

在吴牧师的精心安排和带动下,教会除了每周日的崇拜以及周五的查经以外,还设有儿童和青少年查经班、妇女查经班、老人团契、祷告会、个人见证会以及每月一次的专题研讨会。每到一些重大的节日时,还设有丰富多彩的演唱会,以及能以赞颂主为主题的、以联络大家彼此情感为目的的各种聚会。

吴牧师是我们这个大家庭的家长。他常会说,你们就像我的孩子一样,你们该来教会时,没来,我就会担心,会打个电话问问。就像一个孩子没有按时回家,做父母的必然打个电话过去,才会放心。每当我听到他这样讲时,总会觉得自己的心有了一个家。

我是一个不学则已只要学了就必要想办法弄清楚来龙去脉的人。对于《圣经》,我也是问题多多。所以,吴牧师会常常给我做一些单独的辅导。他耐心地给我从历史的角度讲解了犹太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演变过程,讲创世纪中神是如何造就万物的,又讲耶稣的诞生和复活,他还讲为何先有摩西而后才有耶稣,摩西给世界带来了法律,而耶稣则给世界带来了爱。

在吴牧师的鼓励下,我开始了通读《圣经》的漫长岁月。伴随着阅读和探讨的层层深入,我对于这本“万书之经”才有了一个系统的、完整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也增加了我信主的信心,并且与日俱增,使我受益匪浅。在我一步步地走向主的同时,我也更有兴趣,更自觉自愿地希望听吴牧师讲道。在和吴牧师日益频繁的接触中,也一点点地了解了吴牧师其人。

生活中的吴牧师,是一个情趣丰富、兴趣广泛的老先生。他平日做得一手好菜。每周二早晨的妇女查经班,在他家做完祷告查经之后,吴牧师必亲自下厨,为大家烧上一顿可口的饭菜。像麻辣豆腐、木耳炒菠菜、清蒸鱼、素炒三丝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他做的菜虽然都是些家常菜,但可口、丰富、健康。

他还深懂园艺,室内室外,房前屋后,总是摆放着季节性鲜花和草木。每隔一段时间,吴牧师就会把一种高大的植物,精心地移植和分种在小花盆中,送给我们大家一人一盆。日久天长,吴牧师的花草伴随着他的爱,慢慢地在千家万户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了。

更重要的是,他无师自通,能画一幅幅山清水秀、活色生香的水彩画。他的画,总是画中有诗,引人入胜。在他家客厅的正中央,最醒目的地方,挂着一幅“荷花图”,就是吴牧师的杰作之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星罗棋布玉立婷婷的荷花,粉荷垂露,盈盈欲滴;其次,是那一片片的舒展的荷叶,碧绿满目,静静地衬着朵朵荷花。荷花和荷叶那样的娴静自如,它们出于污泥而不染,濯于清涟而不妖,为人间播撒出一阵阵的馨香。

正像吴牧师的这幅“荷花图”一样,荷花再绚丽多彩,也必须有绿叶的陪衬,才能更加相映成辉,光彩夺目。如果我们把吴牧师比作荷花的话,那么吴师母便是那默默无闻的、必不可少的绿叶了。

六十多岁的吴师母,看上去既年轻又清秀。她有着一张椭圆形的面颊,光滑而白皙的额头上透着一种安详,眉毛清晰而整洁,眼里无论何时何地,总含着一种慈祥温柔的笑意。

师母自幼出生在一个牧师的家庭里。从小的耳闻目睹、日积月累的熏陶,使她成为一个更加出类拔萃、更具有凝聚力、更加典型的一代新师母。

在信仰上,师母是一个坚定不移的主的崇拜者。她的出色不仅在于能熟读《圣经》,入木三分地理解神的教导,更在于她懂得将“人要爱神,就要爱人”的精神完完全全地、准确无误地贯穿、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她用一寸寸心思,亲手将“爱”播种到每一个人的心中,并使它能在人的心中开花结果。她以“爱”的纽带将她周围的人们紧紧地联结在一起。

师母除了平日尽心尽力地管理教会的内务,组织各种各样的演讲,为大家定时地烧烤各种美味糕点外,她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所从事的平凡而又琐碎的关怀活动。

她的关怀是多种多样的,不拘形式的。比如谁家婆媳不和,她会亲自出面做双方的工作,直到双方彼此达成相互谅解为止。或是谁家的儿女有钢琴比赛、舞蹈汇演、毕业典礼,她都会亲自参加。她的出现常常会深深地感动每一个孩子和父母的心。吴师母专门有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面记满了各家各户的大事小事,她操心着“教会”这个大家里每一个人的事。

但让我最难忘怀的还是2003年4月一个平常的下午。

那一天,我因急性阑尾炎入院做手术。当时由于我先生赴中国出差,女儿在校读书,所以我只是在一个朋友的陪同下,入院进行急诊手术的。

如今,术前和术中的一切都慢慢地从我记忆中淡出,成为旧事了。但只有术后的那一刻,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成为了我永久的记忆。怎能忘记,那天术后,当我从全麻中一点点地苏醒过来时,第一个映入我眼帘的是身穿淡蓝色碎花上衣的师母和她那九十七岁高龄的婆婆,手捧着一簇红色的玫瑰花,默默地站在我的床边,轻轻地替我祷告。当我的目光和她们的目光相遇的那一瞬间,泪水马上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慢慢地伸出双手和她们紧紧地握在了一起。那时我的脑海里回荡着那首非常美丽的圣歌“为着耶稣,我们成为一家人”。

在我出院后的日子里,师母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她每日给我送汤送饭,在我胃口不佳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地做出花样翻新的饭菜,以调整我的胃口。在那段日子里,我每晚入睡前,都会接到师母的一个慰问电话,天天如此,直到我完全恢复为止。

诚然,在吴牧师和师母的言传身教及身体力行的带动下,整个教会就像一个大家庭。在我生病的日子里,不仅有许许多多的人默默地关心和帮助了我,而且全教会的人们还为我身体的早日康复作了很多真心实意的祷告。这一切的一切,成为我在病中精神上和体力上的有力支柱,并成为我日后的信奉主、关心人的一种原动力。感谢主,让我在最困难的时刻,有这样多的爱我的人们,在我身边日日夜夜地陪伴我。

就在康复后不久的2003年6月8日,我正式受洗,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基督徒。

第四章 良师益友 4、同胞知心有缘相会

说到朋友,我就不能不提到我的知心朋友凯诺。凯诺是台湾人。她的原名叫孙昃如。到了美国以后,美国人的舌头对“昃如”二字的发音,发生了困难。让“昃如”这个名字变得似是而非。无奈,为了有一个响亮而又属于自己的名字。“昃如”由此变成了“凯诺”。

凯诺的父母生育了八个子女,七个在台湾,只有凯诺一人在美国。凯诺和她的先生是上世纪70年代早期的移民,至今在美国生活已长达三十年之久了。

凯诺的美不仅体现在她的清秀、靓丽和典雅上,而更在于她的热情、机智和善解人意之中。她有着一个十分幸福美满的家庭。她的先生是孟菲斯大学的机械工程学的教授。他们有一对可爱的儿女,现在美国一流的大学里读书。

我和凯诺相识相交已有八年之久了。最早是因着我们的儿女都是孟菲斯青少年乐团的成员。所以,我们有着很多在一起共事的机会。比如做义工观看孩子的表演,到欧洲旅行等等。

我和凯诺之间,开始相识的时候并没有那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主要原因是我在择友上一向严谨。我不是那种见人自来熟、喜欢和一大群人谈天说地的人。我的择友标准首先要以彼此相互尊重、相互欣赏,慢慢地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若仍能够相知相惜,情真意切,才能称之为朋友。所以,我这一生一世,难得有朋友成群的时候,但却有着屈指可数的、情同手足的、真正知心的、经年不衰的挚友。凯诺就是其中的一个。

要从性格上说,我和凯诺是属于完完全全的两种人,她热情如火,我平静似水;她无忧无虑,我多愁善感;她爱热闹,我喜清静;她活得轰轰烈烈,我则过得平平淡淡。然而,这种性格上的极大反差丝毫没有阻止我们之间友谊的发展,反倒成了一种彼此衬托、相得益彰的互补。

我们俩一起参加过无数次的社会公益活动、教会活动。凡是要和外界打交道时,都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而我只像她的一个影子默默地陪伴着她。但如果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时,我的话就自然而然地多起来。我们有着许许多多的只属于我们俩的话题,从孩子、先生谈到美国、社会、教育、文化,以至于祖国的台湾和大陆。我们很少想到我是北京人她是台湾人。我们只知道我们同是龙的传人,我们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我们自有我们的情怀。

2003年,我女儿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毕业于当地的一所重点高中。毕业典礼上,凯诺带了她的全家来祝贺,并请她那具有高超摄影技术的儿子为我女儿录像,记下了那无比精彩和终生难忘的一幕。凯诺一贯以我女儿的成绩为骄傲,凡是有我女儿参加的钢琴表演,她都不愿错过。当然,在表演中,她的热情和我的无声,也常常会使许多美国人误认为她是我女儿的母亲,而我只是一无关紧要的朋友而已。

然而,让我难以忘怀和心存感激的是2003年4月,我因阑尾炎急诊入院手术。

这一次病开始并不十分严重。由于医生误诊,我数日高烧不退,阑尾坏死,不得不急诊手术。当时先生和女儿都不在身边,我自己并不想惊动任何人,只想一个人开车去医院手术。

说来也是缘分。在我正准备去医院时,凯诺来看我。那几天,因为我不舒服,凯诺一有空就过来看看。我告诉她医生要我去手术。她当即说要陪我去,我知道她也是一个有家有孩子的忙人,就说不必了,又不是什么大手术。凯诺说不行,问题不在手术的大小,而在于没有人陪伴十分凄凉。

凡是在美国的人都知道,去看医生是件最磨人的事,更何况我是去手术呢!先是数不尽的有关医疗保险的表格要填写,接下来是成堆的检查要做,再加上我是急诊手术,是排在当日手术日程表之外的病人,所以一等再等。从早上9点入院一直等到下午4点才开始准备手术。在这全过程中,凯诺一直寸步不离地陪着我。我疼得呕吐不止,凯诺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轻声细语地给我讲她的家乡和童年的故事。

等我进了手术室之后,凯诺马上去学校接我女儿,并照料女儿吃晚饭,然后再赶回医院陪我。我术后第一次吃饭,是凯诺送来的她亲手做的稀饭和清炒笋丝,那是我高烧呕吐一周以后吃下的最香的一顿饭。

我只在医院里停留了两天一夜便回家了。回了家并不等于病痛就无影无踪了。由于术后伤口疼痛、乏力以及既不能照顾女儿又不能打理自己的那种挫折感,我的情绪坏到了极点。

在这段煎熬的日子里,凯诺一直是我身边的忠实的伴侣。那时,她就像上班一样,每天一早就到我家来,直到女儿下午放学后家里有了人,她才离开。她料理我的家就像她自己的家一样,打扫、做饭、洗衣、遛狗,样样都做。她也为我读书念报,帮我端水服药。天天如此,直到我身体完全康复。

凯诺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研读圣经是她每天的必修课,二十多年如一日。她可以大段大段地、一字不漏地背诵圣经的章章节节,也喜欢把她读经祷告的体会讲给别人听。她是我们常去的那所教会里的活跃分子。为主效劳,她总是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她绝不是那种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的人。恰恰相反,她总是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认真而从不敷衍了事。她深深地懂得千千万万的小事的累积便可成就大事。在那所教会里,经她帮助过的人又何止一二。

凯诺自我生活的情趣,一是爱猫,二是爱菊花。

她有一只煞是惹人喜爱的灰、黑、白三色毛相间的小猫。小猫总爱竖着尾巴,在家悠闲自在、韵味十足地遛来遛去。它的性情温顺,目光柔和,吃食时总是不紧不慢。它独立得很,不喜欢任何人碰它。它认定凯诺是它的妈妈,吃喝拉撒睡,一切都要找凯诺。

在美国这个繁花似锦的世界里,凯诺只对菊花情有独钟。每到菊花盛开的季节,她总喜欢把一盆盆菊花摆在门前,迎接着来访的客人和朋友。那些花在太阳的映照下,闪着一片片辉煌夺目的亮点点,一直泻到地上,给人以美妙神奇的遐想。

我于2003年8月离开了田纳西州,迁居费城,从那时起和凯诺见面的机会大为减少,但是我们仍可以通过电话和书信分享着我们彼此生活中的人情趣事,我们仍旧关心着对方的平安和健康。

只要是朋友,哪怕是远隔千山万水,哪怕是散在天涯海角,也总是身远心近、心心相印、息息相关。

第四章 良师益友 5、教练敬业难能可贵

在美国,无论别人是如何拿到驾驶执照的,我的驾照却是在美国驾校经过正式培训之后,考到手的。

这本来是不值得骄傲的事。我之所以上驾校学开车,不为别的,只为我胆小。

我的胆小,是出奇的。幼年时节,与朋友结伴出游,凡是登梯爬高的事皆没有我的份,有的只是当观众。随着岁月的飞逝,年龄渐长,胆子却不长。到了十五六岁时,仍旧是“旱鸭子”一只。倒不是没有学游泳的条件,每次学游泳,人浮上水面,手却要死死地抓住池边的栏杆,好像一松手,人就会掉到水底消逝了似的。至于驾着车子,走街穿巷,是我做梦也不敢想的事。

一生中不想做、又不得不做的事,是经常有的。

到了美国之后很快发现,在美国不会开车恰似人没长腿。于是我也就慢慢地动了要试试方向盘的心思。

无奈那时初到美国,经济拮据,想上驾校学车,完全痴心妄想,只好拜先生为师。朋友警告说:“先生教太太开车,会导致离婚的”。

我别无选择!把心一横,跟着先生上路了。果然,“内战”不断,练车场成了“战场”,可是我仍旧坚持。

直到那一天,我终于放弃了!

那是个明快秋天的下午,一望无际的青草地与晴朗开阔的天空,相映成辉。人的心情也随之欢快起来。先生提议出去练练车,我很高兴地同意了。坐在方向盘后面,我觉得我那天的状态不错,就像那天的天气一样。

我当时的水平,还停留在慢悠悠地开直线上。谁知,那天先生心血来潮,说是要教我怎样将车子停在车位上。这本来并不是件难事。但事情凑巧的是,练习停车的车位是在一个小山坡上,山坡的斜度,增加了我的紧张感。就在我提心吊胆地按照先生的指令轻踩油门,转方向盘,缓缓进入车位。踩闸车时,我却神不知鬼不觉地错踩到了油门上。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给足了油的车子,顺着小山坡像是坐滑梯似地一路下滑,等我反应过来,马上踩闸刹车。车子停住了,先生没法不生气,换了我,也会气得七窍生烟。当时,我什么感觉都没有,脑子里一片空白,爬出车子像是走出地狱。从此,不要说开车,就连把钥匙插进钥匙孔的胆子都没了。自然,学开车的计划也就不了了之,没了下文。这一放,居然七年之久。

再次坐在方向盘后的那一年,我正好四十岁。

从主观上讲,我还是胆小如鼠。不过客观的条件却变了。先生那时开始为一家美国公司工作,生意上的事使他不得不经常回中国出差,而女儿那时正好刚刚升入中学,每天都有很多的课外活动,没人接送,根本不行!于是,我上了驾校。

我是在上课的第一天才正式地和我的教练见面的。我们约好在我家门口的一棵苍天大树下见面。

那一天,当我准时打开前门,一眼望去,看到树阴下,站着一个老先生。他的背影挺拔,一头的银发,正背着手,仰望着那五月万里无云的蓝天。太阳的光辉透过那层层密叶,点点滴滴滴洒在老人那健康的体魄上。他上身穿着一件米色的短衫,下面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上衣整齐而又宽松地别在裤子里,一身衣服虽不新,但却整齐清新得无以复加。脚的尺码好像出奇的大,穿着一双名牌的崭新的旅游鞋。

我站在他身后,和他打招呼。他回过头来,和我握手,眼里全是慈祥。他作了一些自我介绍,我不说话只是听,一脸的紧张和严肃。以至于他说完一番话之后,马上接着问了一句:你怕车?这回轮到我说话了!是的,我怕车。我讨厌开车,但又不得不学开车。他拍拍我的肩,说他专会教胆小的人开车。

于是,我将信将疑地跟着这位名叫彼德的老教练上了他的教练车。

那是一辆半新不旧的蓝色四门小型轿车。车里车外收拾得干干净净。车门两侧有着“驾驶学校”的字样,后车窗上有着另外几个醒目的大字“学生实习车”。寥寥几个字,在那川流不息的公路上,起到了确保师生安全的重大作用。

教练车的另一个特点是,车子备有双闸,一个在学生脚下,另一个则在教练脚下。原来,教新手开车,乃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与否全拴在教练的这只脚上。难怪彼德教练的脚部那样发达,而且总要旧鞋换新鞋呢!

第一天上课,彼德教练用了近一个小时,介绍了他的驾校、交通规则、机车的简单功能以及正确的驾驶姿势。当然,他讲得更多的还是开车人的心理建设。他说:实际上,开车和行走没多少区别。人行走的时候,是靠脑、眼、腿、脚的协调,而开车就像人在“走车”,最多是加上一个手的动作,就全齐了。人开车时,要放松心情,以稳为主,严格地遵守驾驶规则。

我和彼德教练是从小路上练起的。他有着一套教人开车的技巧,没过多久,我就掌握了开车的各项操作手法。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我强调这样三件事:一是人在开车时,是处在一个流动的画面里,所以,要经常不断地瞄一下后车镜和旁视镜,以随时达到知己知彼的状态。二是必须使自己的车子与前面车子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万一。三是充分且严格地利用指示灯,让其他车子知道我的行动意图。他和我开玩笑说,你若是走在路上,可以说一声“对不起,我要过去”,别人就给你让让路,可你坐在车里,再怎么喊,别人也听不见。所以“指示灯”便成了大家沟通必不可少的语言。我牢牢记住他的话。

彼德教练每周开着车,到我家来接我,然后换上我在马路上驾车两小时。开始我们都是沉默不语,只是聚精会神地开车。后来,随着我渐渐地熟练,并可将开车转换成下意识动作之后,我和彼德教练也就可以边开车边聊天了。由此,我也就了解了更多彼德教练的故事。

彼德教练的这家私人驾校成立于1970年。开始作为全家共同参与和经营的一种行业,主办人除了彼德先生以外,还有他的太太和两个儿子。驾校的教学分为课堂理论和路面驾驶两个部分。然后,要通过全国的统一考核,方可得到驾照。其学生的来源,一是16岁的高中生,二是像我这样的成年人。

由于长年以来,他们一直本着认真教学、安全第一的方针办学,所以,很快就成为附近几家驾校中首屈一指、人口皆碑的驾校,从而学生来源不断,生意也就做得有声有色、有板有眼。

几年前,发生了两件不幸的事,一是彼德夫妇在携手共同走过了30年婚姻之路以后,决定和平分手。二是就在他们彼此分手后不久,他们的小儿子和一帮朋友外出野营。这是美国年轻人喜欢做的一件事,一群人开着车,夜晚就在指定的地点,支起帐篷露宿。可不幸的是,野营结束后,他们的小儿子即感到周身不适、低烧、头疼,开始就医,只当成一般性感冒。几天内,病情急转直下,再送医。才发现是在野营时,某种虫类侵入体内,这种小虫可在人体内快速繁殖,专门侵蚀人体的神经系统,目前尚无药物可以抑制该病。入院的第三天,他们的小儿子便不幸离开了人世。

所以,现在这所驾校就剩下彼德先生和他的大儿子两人来经营了。我听了以后表示了极大的歉意,并下意识地侧头看了看坐在我身边的彼德教练。他脸上有着一种似笑非笑的无奈,让人看了心疼。我在想,彼德教练在先后经历了这样两大不幸变故之后,仍能够从容镇定、自强不息的面对每一天的生活,真是很不容易。

彼德先生每天的工作看似容易,其实并非如此。他坐在车里,每时每刻都担负着学生人身安全的重大责任。每个新手在刚学车时,由于对车子和路面等状况还没有一种很好的感性认识,刹车往往刹得过猛,启动又过快。因此,让坐在车里的彼德先生终日就像坐在摇篮一样,东摇西晃的,不得安宁。可他却一贯乐观,毫无怨言。他开驾校是在赚钱,赚钱的同时,他也做了有益于人间的事。世上的哪一个正经的行当不是如此呢?!

终于,彼德教练觉得我的驾车技术已到了纯熟的地步,可以准备笔试和路考了。在考试的前几天,他带我去看了看路考的场地,让我有个心理上的准备。

那是一个秋末初冬的早晨,彼德教练来接我去参加考试。我坐在车上,心情一点也不紧张,反而既轻松又愉快。我透过车窗,极目远望,可以看到远山和晨辉的美丽动人。

很快我们就到达了考试地点。按照规定,我先参加了笔试,笔试通过了,再参加路考。路考时,一位和气的美国女警察坐在我的车上。她先核对了一下我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什么的,然后就叫我上路了。那是一条真正的马路。路上的车不多,但却包括了各种常用的指示路标。我遵照考官的旨意,稳稳当当地按照必行路线开了一圈。当车子回到原位时,考官冲我笑笑,说:“祝贺你考过了!”考过了??从此我可以自己驾车了?!这对别人来说,可能是件易如反掌的小事。但对我这个自幼胆小自卑的人来,却是个天大的奇迹。

我手捧着我的驾车执照,高兴得翻来覆去地看个没完。那种兴奋和自豪绝不亚于从宇宙归来的宇航员们。彼德教练也笑了,他说:“你看,我开始说什么来着?我说过你能行!”于是,我从考试地点开着彼德的车回家。一路上,我们伴着音乐,慢慢地开着车子,好像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就是开车了。

当车子停在我家门口时,我们握手告别。我又像第一次见到彼德先生时那样,站在那棵大树下,久久地目送着他的离去。他将车子开出十几步远,突然停下来,摇下车窗,大声地对我说:“开车小心!”我挥挥手,表示我会的!和我的教练告别,我的内心不知为何有着一丝淡淡的凄凉。

或许是因为我们有过一段很愉快的彼此相处的日子?或许是他那样地尊重我、给我以信心?或许是他十分认真的态度感染了我?我不知道!但我却十分清楚地知道,彼德是一个难得的好教练。我从他那里不仅是学会了开车,也学到了人生的一种道理。那是一种不求虚荣只求平实的精神。彼德先生今生今世固然是没有做什么创造历史的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却教会了成千上万的人如何开车这件实用的日常生活的本领。

事实上,追求平实,是最难能可贵的。功名再高,也如庄生梦蝶;佳人再艳,终有美人迟暮;金钱再多,乃为身外之物。而只有平实,才是一份真真正正的拥有。无论何时何地,带着一份淡泊之心、量力而行,坦然地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真实。日日都如淡月清风,来去不绝,不是很自在吗?

离开了彼德先生,当我真正自己独立开车行驶在车流之中时,发现开车并不像我原本想象得那么难,它是一件很容易掌握的熟能生巧的技术。其实,世上的很多事情都是在人们的意念之中变得艰难起来了,真正自己动手去试试,实际上是再简单不过的。

学会了开车,给我和家里的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无论去哪里,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冬,进了车,目的地就到了。这让我深深地尝到了“独往独来”、“万事不求人”的甜头。

第四章 良师益友 6、经理平凡无名英雄

茉莉是我们两年前搬到费城,寻找出租公寓时遇到的第一个经理。

先生比较喜欢茉莉说话时那种直来直去的、痛痛快快的性格,便很快地看了房子,签了合同。可我却一直不大喜欢这位经理。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觉得她看上去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茉莉的人并不像她的名字那么美,她是那种典型的人高马大的美国中年妇女,带着一付老式的眼镜。棕色的眼睛大大的,但却缺乏神采。头发修的既短且薄,刚好盖住头皮。她的脑袋看上去要比一般人的大,但脖子却又比一般人的短,给人的感觉是把脑袋直接放在了肩上,两只胖胖的胳膊像是被吊在身体的两侧。

茉莉喜欢红色。多数的时间是一身大红。有时是上红下黑,偶尔,也穿一些亮紫和嫩黄的上衣。她有着全楼每个公寓的钥匙,串在一起,总有百十来把。用一根长长的黄色的带子吊起来,挂在肩上,像个书包似的,一走起路来,叮当叮当响个不停。总是人未到,声先到。

茉莉说话高声大气,好像从不知温柔为何物?笑的声音也是震天动地,从老远便可以听到。对于大楼里的住户,茉莉也并不十分热情。见了面,高兴时便面无表情地说声“你好”,不高兴时则视而不见。

但是在这里住久了,发现茉莉其实是一个很不错的经理。难怪她在此当经理,一做就是十五年呢!

茉莉经理手下管理着五六个人,包括秘书、维修工和清洁工。茉莉把他们个个都调教得很出色,工作上忙而不乱,有条有理。平日,走在楼道里,从未看到工作人员扎堆聊天的,全是各司其职。

茉莉对于大楼里的成百家住户,都了如指掌。每家公寓里都会常常遇到一些小麻烦,比如:水管漏水、下水道不通等等。只要给茉莉打个电话,不到两分钟,她准会将修理工送上门。我在美国住过不少公寓,很多公寓对住户的困难,一拖再拖,往往是一个电话打过去,两三天才能见到修理工的影子。

费城是个十分古老的、有着悠久历史的美国东部城市,所以市内处处可见老旧但却别具一格的建筑。我当时所住的那所公寓大楼,少说也有三四十年了。因此,楼里的电梯、地毯、墙壁、灯光都慢慢地失去了它原有的光泽。茉莉和她手下的人总是尽其所能,把大楼的里里外外收拾得光鲜靓丽。让大楼看上去虽老旧但却整洁,虽不起眼但却十分舒适,使住在这里的住户,人人都有一份家的亲切感。

我和茉莉平日不过只是点头之交。2004年初夏,先生因公出差北京,不幸病倒在那里。而我当时又因故不能及时回去,内心不断地焦虑和煎熬着。实在受不了时,我便想找人说说。说也奇怪,我那时想到的第一个人竟是茉莉。

我走进设在一楼的茉莉的办公室。她一看见我的眼睛哭得又红又肿,便问我出了什么事?她这一问,我的眼泪又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洒下来,我说我先生在北京生病了。她马上问她可以帮我做什么。我说没什么,只是心里难受,想找人说说。茉莉静静地听我讲话,同时也说了许多安慰的话并拥抱我,告诉我她会为我先生祷告。在那一段时间里,她三天两头打电话给我,问问我先生的情况,直到北京那面一切情况好转起来为止。

茉莉看似粗犷,不拘小节,但实际上她是个很细心的女人。有一次,我去她办公室交房费。她看到我,顺口对身边的秘书说:“萍是个很爱读书的人。”这让我有些吃惊,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交流。“你怎么知道?”我问。她说:“我上次去你家,看到你的书架上摆满了中英文书。”我的公寓虽不大,但是摆设却不少。茉莉去我家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她没看到别的,却看到了书架上那书籍林林总总的,可见茉莉关心的不是住户的贫富,而是他们的精神爱好。

女儿进了大学之后,先生又经常不在美国,茉莉便觉得我太寂寞了。她建议我养只小猫。那幢大楼里,凡是养小动物的家,都要按规定每月多交20美元。茉莉坚持说我的情况特殊,并主动和房主交涉后,通知我可以免费养猫。我自然是喜出望外,买了一只灰、黑、白三色,纹理十分清晰又漂亮的小猫。猫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自从它来到了我的身旁,自然带给我许多出乎意料的喜悦。我在享受和小猫相依为命的日日月月里,当然也从没有忘记过茉莉的一片心意。

渐渐地,我和茉莉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朋友。茉莉生活中最让她欣慰的是她的女儿。她女儿和我一样,也是学牙医助理专业的。她的女儿既懂事又孝顺。茉莉过五十岁生日的那天,满面春风地站在走廊里,无论见了谁,都会送上一支棒棒糖。糖是茉莉的女儿为母亲生日亲手做的。做工细致而又讲究,糖本身是乳白色的扁圆形奶油糖,糖上面,用淡粉色的奶油写着“祝母亲生日快乐”。每块糖都用一张透明的玻璃纸包着,收口处用一条淡粉色的丝带系上一个可爱的蝴蝶结。所有拿到糖的人,都赞不绝口,说茉莉是个有福气的母亲。于是,茉莉又扯着嗓门,叫道:“是的,是的。我很幸福!”

因着茉莉自己有一个好女儿的缘故,对楼里有女儿的家庭就格外关注。她对我的独生女儿安妮其实并不熟悉,只是见过一面而已。但她逢人便夸“萍的女儿安妮是个聪明好学的女孩儿,拿了高额奖学金,在名校里读书。而且还会弹一手好钢琴”。

然而,我在这所大楼里出名的缘故,既不是因为我有一个聪明的女儿,又不是因为我是这里的唯一的东方女人,而是因为我会做色香味俱全的春卷。

很多美国人对遥远辽阔的中国的了解,也真是少得可怜。只要问起中国,答案就是“长城”和“春卷”。而“长城”是意念中的东西,“春卷”则是能吃得到、品得着的东西。我也是来到美国之后,为了许多美国朋友的爱好而学会做春卷的。经常地为女儿的朋友们、先生公司里的美国同事们做,当然我也可以给茉莉和楼里的工作人员做一些。

茉莉平日无论多忙,只要一见我的春卷,两眼立刻光芒四射。跟着便提高了嗓门问我:“萍,你有没有甜酸酱?”好像我理所当然地应该为她准备好甜酸酱似的!我说没有。于是她便站起来,里出外进地找她的甜酸酱。美国人的习惯,吃什么东西都要蘸着甜酸酱。茉莉每吃完一次,都会赞不绝口很多天,或是送上一张感谢卡。

公寓经理,在美国是一个阶层。上有房主,下有住户。她像一个大家长,终年处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工作内容,除了琐碎还是琐碎,而茉莉却能十几年如一日地愉快从容地做下去,把日日月月的小事,都处理得有条不紊,顺利地运转下去,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世间的故事不正是由这样千千万万个平凡人的点点滴滴的辛勤而写成的吗?。

第五章 赤子之心 1、入籍美国静心反思

加入美国国籍,除了要符合美国国家对移民的各项入籍条件外,简单地说,就剩下三步了,即笔试、面试和宣誓了。

笔试前,我们每个人得到一本国家指定的、申请移民所必读的课本。课本通过简洁而流畅的语言,横跨美国二百多年的历史,纵古论今,让每一个移民都能系统地了解美国的历史、宪法和文化。

笔试的日期是由美国移民局以书面通知的具体日期为准,如果通过了,就可以如约进行面试了。面试的主要目的是了解一下该移民的口语能力、入籍目的以及重新陈述一下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优秀的美国公民。

面试之后不久,申请入籍的人将会收到一纸通知,即有关宣誓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等。到了真正宣誓的那一天,所有的人都穿着节日的盛装,聚集在宣誓大厅,经过一系列规定的仪式之后,由每个人先后上台领到美国公民证书之后,便在美国星条旗下宣誓,从而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美国公民。

在我个人的入籍程序里,不知为何少了笔试这一环,书面上直接通知我到当地移民局面试。

那是一个初秋的早晨。无论在哪里,秋天永远是个可爱的季节,晴空万里,太阳没遮拦地照在身上,暖得像阳春三月。天上有云,云是透明的。这是让人心旷神怡的、理性清明的时节。我的心就像这季节一样,坦坦荡荡的。

我那天身着裙装,下面是一条黑底伴着乳白色花朵和淡绿色竹叶的长裙,上面配了件淡绿色的两件套的柔丝毛衣,再化些淡妆。看上去清新中带着些许文雅,沉着中透着几分聪颖,庄重中含着来自内心的快乐。

我按着指定的时间,准时来到移民局大厅等候。美国各地的移民局总是人满为患,工作人员的态度,大多都不是那么客气。好不容易轮到我时,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高大壮实的、有着淡金色头发的女办事员。她面无表情地站在她那宽大的办公桌后面,请我像她那样,举起右手首先宣誓,以我个人的名义担保,我下面所说的一切都属实情,绝无虚假之处。然后我们面对面地坐下,她首先核实了一下我个人的情况,诸如姓名、年龄以及是否有过犯罪记录等等。然后,她开始提问我有关美国的历史及法律知识。等我一一作答完之后,她让我在纸上随便写一句英文。最后,她站起来,握了握我的手,说了一些祝贺的话。全部面试就结束了,前后不过30分钟左右。

下一步,也就是入籍的终极了,即宣誓仪式。我们那一批移民,是在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的市政府大厅内完成入籍宣誓仪式的。

那日,市政府大厅里灯火辉煌,大大小小的星条旗伴着五颜六色的鲜花,迎接着来自各国身着盛装的人们。这是一个花的世界,一个旗的海洋,从这里,我们将跨入美利坚共和国的大门,成为她忠实爱国的子民。

靠近主席台的前方座位上,坐满了按照姓名排列开的一批新移民,后面则坐着他们的亲朋好友。

记忆中的程序是这样开始的,首先是一位先生代表美国政府向我们所有的新移民表示祝贺和欢迎。他说:今天早晨,当你们每个人走进大厅时,你们是代表着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的。但会后,当你们再走出大厅时,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美国人民欢迎你们,上帝保佑美国的每一个公民。他的演讲虽不激昂,但却十分质朴。他的话将我们这些不同肤色的移民的心紧紧地与美国人民连在了一起,成为花旗国的一种新生血液和力量。

在他讲完话的一瞬间,美国国歌响了起来,久久地回荡在大厅的上空,所有的来宾全部起立,将右手放在心的部位,随着音乐高歌。歌声和着心声汇成了一首诚挚的爱国之曲,深深地激起每一个人心底的层层浪花。

高歌之后,所有的人落座。然后,由每一个新移民到台上去领美国公民的证书。这时,我才惊奇地发现,那天到场的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移民,这些孩子们大多数是由美国夫妇从世界各地领养来的。

然而,在这小小移民的队伍中有百分之九十的是我们中国内地二至五岁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们个个都是那样纯真秀丽、活泼可爱的娃娃。他们肤色健康,白里透红,她们的头发在灯光中像黑缎子那样闪着亮光。每一个女孩儿从上到下都是用星条旗来装点得漂漂亮亮的,身上穿的是用美国花旗做成的各式裙装,头上戴着用美国国旗做成的发卡和蝴蝶结,胖胖的小手里举着的还是一面面小形的美国国旗。

他们在美国父母的陪同下,或牵着或抱着,来到主席台上领取他们的美国公民的证书。其中的一个两岁左右的中国小女孩儿,将头靠在她美国父亲的肩上,吮着自己的大拇指。她天真无邪、安全自在、童趣盎然的神态,深深地牵动了我的心。内心有着许许多多的不忍。大都是我们中国的娃娃,怎么好好地就被别人领走了呢?是的,我不否认,在美国,在他们的养父养母身边,她们过的丰衣足食。她们会在这片土地上受到超过她们祖先许多倍的良好教育。但是,她们的心呢?她们都是些不是由自己而是由她们的父母为她们选定了命运的人,长大后会怎样呢?她们会不会有一天突然生出一种被生身父母遗弃的悲哀?她们会不会由此而怀疑到人间爱的真实和可靠?她们会不会不远万里地到中国去认祖归根?没人知道这些问题的确切答案。但,无论怎样,再过二十年,美国的这片国土上,将拥有一批美丽的东方妙龄少女在成长,她们便是今天这些中国娃娃的化身。我为她们寄上我内心的深深的祝福。

入籍这件事,从表面上看,没有给我的生活带来任何的不同。无论走到哪,我仍旧是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而我的内心却由此想到了很多。

我首先做的一件事,便是认认真真地再读美国历史。从《独立宣言》读起,直到南北战争引发的黑奴解放运动,再到联邦制的形成,以及它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和经济动向,它所历经的各类世界战争。在广泛的阅读中,我更加懂得了美国。

美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完完全全的移民国家,它的诞生和发展都是和移民的到来同步进行的。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给这片新的土地上带来了他们的文化,同时也带来了他们的勇气和智慧。“美国精神”提倡的是民主、自由和平等。这种精神为所有的移民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的空间,让各种思想和现象都有一席之地,形成一个兼容并包的、丰富多彩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同时又在法律的制约下,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推动了美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当然,美国社会的文明发展,并非实现了真正的人人平等,它们存在贫富差距,也存在失业问题,还有不可避免的暴力事件,等等,这说明美国也是一个需要在发展中完善的社会。

当今的美国,虽然仍旧属于这个星球的民族中十分年轻的一员,但不能否定它是伟大和先进的民族之一。她的人民仍旧那样信心百倍,坚韧不屈,勇往直前。他们喜爱新事物,不断探讨,开诚布公,相互学习。他们尊重艰苦创业、发家致富的精神,但同时他们又怀有济贫拔苦的博大胸怀。这一点可以从他们亿万人的义工大军中得到证实。

美国人做义工是空前的壮举。自十六岁的少男少女做起,直到六七十岁的老人,比比皆是。其内容、形式和时间,因人而异。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来选择。

所以,作为美国国家的新公民,我很愿意从义工做起,用自己的时间和心血为这个国家做些应有的贡献。我常想,在这片新的国土上,如果我不能成为山巅挺拔的松柏,就去做山谷中的一丛灌木;如果我不能成为一丛灌木,就心甘情愿地去做一棵小草,给人生之路带来一点点的生机和淡雅。

第五章 赤子之心 2、甘当义工奉献社会

我选择的第一项义工地点是田纳西州孟菲斯市的青少年乐队。因为女儿安妮是这个团的法国圆号的首席演奏者,我由此得到了了解这个乐团的机会。

孟菲斯市青少年乐团不仅在当地,甚至在全美都是相当著名的团体。它虽是青少年的业余组织,但却有力地推动了该市青少年的音乐水准,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青少年音乐演奏家。

它每年举行一次全市青少年的管弦乐选拔考试。考试的内容有自选的演奏曲、指定的演奏曲和现场识谱的演奏。考试的形式相当严格和正规。每个参考的学生首先要通过仔细的核对,经确认之后,考生被分别领到不同乐器的考场中。每三位考官对一个学生,学生和考官之间有一层黑布帘子,师生彼此不得见面。这样的方法,完全排除了主观印象的好坏,而只是凭考生演奏音乐的技巧来累计分数,然后再平均算出三名考官分别打给每个考生的成绩,从而得出每个考生的考试成绩,录取与否完全取决于个人成绩的高低。

如此这般地一挑三选,最终选出五十多名成绩最优秀的考生,组成当年的青少年乐队。被选上的考生并不是“铁饭碗”,他们每年仍要参加考核,从而起到一个吐故纳新的作用,以保证该乐团音乐演奏的高水平。所以,考入该团的学生仍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必须继续请私人教授辅导,加紧练习,才可能在来年保住自己在乐团的一席之地。

这个团体的排练全部放在每周日的下午。然后,便是大大小小、接连不断的音乐会,每隔一年出访一次欧洲。

由于这个团体是民间组织,一切经费的来源只能靠由民众自愿捐献,再加上学生家长每年交的学费。由于经费有限,为这个团体工作的人员必须少而精。信不信由你,负责这个乐团的正式工作人员只有两人:一个是乐团指挥丹尼尔先生,另一个是经理凯瑟琳小姐。

实际上,总指挥只管乐曲选择和音乐指导。剩下的所有的杂事,诸如每周印发乐谱、举行演出、组织考试、筹集经费、出国旅游等等,都全部落在凯瑟琳小姐的身上。

这是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做义工的根本原因。我利用每周一天的时间到凯瑟琳小姐的办公室,帮她处理各项杂事。复印、收发信件是我每周必做的事。

当每年一度的考试来临时,我也是忙前忙后的组织者。我主要是负责接待考生,核对他们的姓名、编号和乐器种类,再将他们送到指定的考场去。我总是把我的工作看得极为重要。因为很多第一次来参考的学生,不仅他们自己紧张,就连他们的家长也跟着紧张,毕竟这是一种实力的竞争。每每看到一个一脸茫然、手提乐器、后面又跟了个庄严的家长的学生时,我就知道十有八九是新生。我总是想办法从我这第一关起,就让他们放松下来。不要说紧张的情绪会影响他们临场的发挥,就是对他们个人的身心也是一种损伤。我总是一边笑着欢迎他们每一个人,一边亲切地询问他们的姓名什么的。我和他们开玩笑、夸他们的时装和发式,告诉他们不必紧张,祝他们走好运。

另外,记忆中最深刻的一次,是由我和很多家长一起主办的为乐团出访巴黎所做的大型集资拍卖会。

拍卖会的由来是这样的,先由我们在社会上做各种义务宣传,于是,许多热心的社会人士便纷纷捐赠。捐来的都是一些精品,比如私人钟表店捐献的座钟、私人牙医捐赠的电动牙刷以及私人捐赠的各式栩然生姿的彩盘、浓墨重彩的油画、花花绿绿的彩卷、真真假假的珠宝首饰,应有尽有,我们把这些东西都聚集在一起,举行了一次性的拍卖。

拍卖会的那天,我们将一间大厅用彩色气球和鲜花装饰得红红火火,光彩照人。然后,将所有的桌子拼在一起,盖上绣花桌布,组成一个个图案引人的摊位,上面摆满了各种物品,我们这些义工各负责一个摊位,我主管牙具摊位。

在我的摊位上,布满了各式各样的洗牙用具、牙线、新品牌的牙膏,以及造型小巧的电动牙刷。每一件物品上都表明了该物的实际价值。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参加我们的拍卖会。我们的顾客里,除了这些小演员的家长以外,还有许多亲朋好友,也不乏社会上热爱音乐的人士和热心支持青少年乐团的人们。每个顾客自由选择,他们在看重的物品下,压上一张字条,上面写了个人的姓名和各自所期望付的价钱。第二位、第三位顾客都如此这样地做下去。每一件物品的价码都是在不断上升的,直到三个小时的拍卖会结束时,我们会公布各种物品的购得者的名单。每一件物品往往都会叫到最高价。这样一晚上下来,虽然很辛苦,但我们却能为青少年乐团出国演出筹集不少的资金。

另一次印象颇深的事,是我们办的一次大型餐饮会。这一次义工队伍的成员都是由我们家长组成的。我们首先在地方上推销我们的餐饮券,每张十美金。同样有许多热心的社会人士购买。

为了保证餐饮会的质量,我们发动了全体家长来办这次餐饮会。由于美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所以几乎家家都有着保持民族特色的拿手菜。大家齐心合力,各显风姿。在我们这个餐饮会上,可以看到世界各地的美味佳肴,真是一个“食品联合国”。那天,我做了160个春卷,居然被一抢而空。这样,我们再一次通过辛勤的劳动,又为乐团筹措了一笔资金。

就这样日积月累,积少成多,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终于为青少年乐团集资上万美元,成全了孩子们去巴黎旅游演出的愿望。

除此之外,我在美国还干过别的义工。诸如到黑人的小学校,带孩子们做游戏、讲故事;到医院去照顾和慰问患者;参加美国红十字会的活动;帮助教会会务工作;把衣服、食品、玩具和日用品捐献给贫民等等。

在做义工的日子里,我更深一层地了解和认识了美国。美国像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国家一样,它是由成千上万的具有优秀品质的人组成的优秀民族,他们热心、友好、自信、认真、努力、诚恳、自觉自愿地为自己的祖国默默地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我很高兴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第五章 赤子之心 3、故乡授课义不容辞

人是不应忘本的。我全心全意地爱着我的新国家,可是令我魂梦萦绕的仍旧是我的祖国。

2005年春节时分,我意外地得到一个回京小住两个月的机会。这让我十分兴奋。

回家的味道,总是那么甜美。亲人,无论之间相隔了多久,仍旧是亲人。岁岁年年、年年岁岁,无论秋冬还是春夏,家的门永远执著地为我敞开着。回到父母身边,我仍旧是那个乖乖的大女儿。我可以伴着母亲去超市,买回我爱吃的大包小包的点心和水果;我可以随着父亲去书店,精挑细选地抱回一大摞趣味横生的书籍;我更可以牵着妹妹的手,带她去吃她喜欢的各式小吃。那是怎样的一种温馨和享受,那是一种内在的爱的驱动力。

我爱我的亲人,我爱我的故乡。在我内心深处涌动着的那种乡音和激情,总是热切地呼唤着我,做点什么,来报答生我、养我的这方热土。我的这点心愿,居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实现了。

由外甥女牵线,我在住家附近的小区里,找到一份义务教英语的工作。把美国的“义工精神”搬回中国去!我在我的故乡里欣然地做起了英语口语义务教师。

当我拿到一本绿色书皮的教科书和磁带时,我清楚地看到了书的封面上,工工整整的几行字:学英语,迎奥运,从我做起。

众所周知,我的故乡北京将于2008年迎来奥林匹克运动会。这将成为举世关注的、意义深远的活动。北京将伴着奥运会的光环再一次走向全世界,走入人们的心中。它将用它的繁华与平和、传统与现代交织成一幅美丽壮观的蓝图,展示在世人面前,成为人们神往的地方。而更让我心动的是,北京人为了迎接奥运的到来,已形成一个全民学英语的新面貌。

第一天上课,我上身穿了一件黑红相间的高领毛衣,下身配了一条黑色的裤子,手握课本,庄重地走进课堂。当我的目光和我的学生们相遇时,我着实吃了一惊。

呈现在我眼前的是,在一间不大的教室里,挤挤挨挨地坐满了灰白头发的、男男女女的“老学生”。我仔细地打量着我的每一学生。时间好像一把锋利的小刀,无情地、认真地、毫无商量地在他们脸上刻下许许多多整齐而深刻的纹路,每一条纹路里都清楚地写着:“青春不再来”。然而,这并不能阻挡他们从内心散发出来的青春活力。这样一些年过古稀的人们,仍旧那样渴望着学会一种新的语言,只为在奥运会时作出一点自己可能的贡献。我的心在深深地被他们感动的同时,也有一种自豪,我为我故乡的人们而感到无限的骄傲。

针对学生的情况,我决定从切合实际的日常生活英语口语教起。

刚一开始,我希望能够采取全英文式的教学方法,即在课堂里只用英文,不用任何中文。我以为这是英语口语进步的最佳途径,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这个办法不行。当我试着以最慢的语速用英文来介绍我自己时,我从学生们脸上那不知所措的表情中,读懂了他们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不得不加进了中文,作为我们师生之间沟通的工具。

我的全部课程分为五讲:一、礼貌问好。二、自我介绍。三、聊天小叙。四、答问路人。五、日月表达。

在教学方法上,我选用的美国的六法,即:(什么)、here(哪里)、hen(何时)、how(怎样)。由于每一个单词中都含有一个“”,故叫做六法。这种方法可使学生在思维相当条理的情况下,逐渐掌握和扩大各方面的知识。

我教英文的宗旨是设法让学生们在玩和笑中学到英语,因而在这五讲有限的时间里,力求我的课堂的趣味化,让每个人有开口说英文的机会。我在课堂里还介绍了一些美国的文化和风土人情。我以游戏问答方式,和我的学生们试着用英文聊家常,也说天气、小鸟和花朵。

我的板书很多,因为我随便说的每一句话,我的学生们都想记下来。对我来说,他们无疑是天下最可爱、最刻苦、最认真的学生了。

五堂课结束之日,也是我要整理行装准备返美之时。我的学生们为我开了欢送会,同我依依不舍地告别。他们送给我一盆名为“仙客来”的鲜花,浓烈的粉色花朵在深绿叶的衬托下,更显得美丽耀眼。然而,我更喜欢这个花名,我是远方的客人,回到故乡,受到人们热烈的欢迎、尊重和爱戴。除此之外,他们还送给我一个古香古色的手提包,我背着它,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是在打开皮包的那一瞬间,我都会默默地想起我那远在故乡的人们。他们的爱,千丝万缕,千姿百态,汇成一首美妙的歌曲,它将成为我心底一首永恒的歌,这首生命之歌将陪伴我终生。我将这扩大和浓缩了的故乡亲情,装进了我的行囊,带回了美国,成为我取之不尽的爱的源泉和力量。

第五章 赤子之心 4、同庆佳节欢声笑语

每年的7月4日是美国独立的纪念日,也是国庆节。这一天,永远是举国上下、万众欢腾。成千上万的美国人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来庆祝这具有历史意义的、划时代的一天。

自从我作了美国公民之后,也就自然而然地加入了庆祝的行列。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7月4日这一天。此前,我和女儿刚好搬到市中心一座18层高楼的新公寓里——我们住在17层。

从我们的窗口放眼望去,一片翠绿色的草坪,为大地铺上了一层整洁而引人注目的地毯。一棵棵深绿色的、枝繁叶茂的树,连成一片片高低不一的树丛。树丛的南边,是那川流不息的SChUYLKILL江。平静的江水,从高处流向低处,形成一个自然的小型瀑布。沿江而去的则是无数条纵横交错的公路。公路旁,是费城的雄伟壮观的美术馆。美术馆的前方高高地、一年365天地悬挂着迎风招展的美国星条旗。美术馆向东伸延出一条林阴大道,直通向市中心。路边挂着不同国家的旗帜,象征着美国人民追求民主、自由和世界和平的美好心愿。

费城所有的重大活动,都是在美术馆前主办的。自然,每年的7月4日,也是在这里举行庆度活动。所不同的是,2005年7月4日的这一天,我可以倚窗望去,不出家门便可享受普天同庆的快乐。

那一天,从中午时分开始,楼下的美术馆前就陆续聚集了乔装打扮的人们。到了傍晚时刻,已经是人山人海了。人们在夕阳的环抱下,首先迎来的是五彩缤纷的游行大军。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费城著名的乐队,乐队的每一个成员都是一样的红白相间的上衣,下身是深蓝色的长裤,这三色正好组成美国国旗的色彩。乐队一路走来,边走边奏着庄严的美国国歌。紧跟着乐队,先后出现的是,挂着美国小型国旗的摩托车队,海陆空三军仪仗队、消防队。再后来,是由美国青少年组成的踢踏舞队,边走边跳着节奏分明的踢踏舞。接着美国的少年队之后,是世界各族人民组成的、身着古典和现代时装的人们,其中有半裸体的非洲野人队、古装的印第安人队、身着朝鲜服的舞蹈队、缓缓移动的日本和服队、喜气洋洋的中国腰鼓队、优美动听的欧洲风笛队。走在队伍最后的是身着淡蓝色上衣和深蓝色裤装的警察队。

当游行的队伍从人们中间缓缓地流过之时,正是夕阳西下之刻。天边一片水红的云朵,拥抱着这些欢天喜地的人们。这时,费城美术馆前一台大型的音乐会拉开了序幕,台上的音乐和台下的人群形成了一曲美妙的动态音乐流,在空中飞舞起来。最后,音乐会在著名歌唱家的一曲“天佑美国”的歌声中达到高潮。

在音乐会之后,礼花冉冉在夜空中升起,与地上的流线型的路灯、车灯,相映成辉,将江水染成变幻无穷的色彩。在那引人遐想的焰火中,有放射四方的七色星,有银白色的伞状花,还有各色相间的散花,飘飘洒洒,先是自下而上的升入天空,继而又是自上而下的撒向人间。

伴着花起花落,伴着人们震天的欢呼声,倚窗而立的我,思绪却渐渐地飘向了远方。

在这花与人交织的美妙缩影中,我仿佛看到了二百多年前,首批迁居北美洲大陆的移民身影。那是以英格兰为主、由欧洲各国勇于探险的人们组成的移民先驱者。他们因为本国的政治、宗教和经济上的因素而远走他乡。最早,他们是在东海岸登陆的。费城是最先开发的城市之一,被称为美国的摇篮。美国是从这里孕育、诞生、伸延出去的。后来,随着移民的日益增多,他们不断地向中部、南部和西部进军。他们的到来使这片自然资源富饶的土地得到生机,使这里的农业、工业、商业、教育、政治、宗教得到发生和发展。当然,早期殖民者曾以血与火对这里的原住民所进行的征服,也在历史上留下了不光彩的一页。这里曾被视为大英帝国的殖民地,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发表标志着,美国真正独立了。这一宣言,同时也激发了人们对美国建国大业的热诚。他们迅速地制订了合理的宪法,并逐渐形成了他们固有的以追求平等、民主和自由为主要目的的、自我的、初具规模的政治和经济体系。同时,也以最快的速度从一个农村化的共和国发展成为城市化的国家,并一跃成为首屈一指的世界强国。美国的伟大,就在于它从未停止过对目标的追求前仆后继,不屈不挠。对于生活在这里十几年的我来说,看到和学到的是一种内在的精神。

7月4日,这个记录着美国过去、现在和未来发展历程的日子,将永远地刻在我们所有移民的心中……

第六章 蓦然回首 1、松房足迹与世长存

关松房,是我的外公,生前是中国著名的中国画画家、书法家、教育家和古物鉴赏家。

他老人家于1901年出生在北京,是满族正白旗人。原名枯雅尔恩棣。“松房”一名为他老人家的笔名,后来,以“关松房”三字而闻名于国画界,同辈人、朋友及弟子们都亲昵地称他为“松房先生”。

松房先生自幼酷爱绘画,1916年起专心致志研习国画。开始以临摹古画为主,后来,渐渐形成独树一帜的画风并流传至今。

1925年,松房先生的杰作,被推选参加了比利时的国际博览会,并荣获银盾奖,那年才24岁。同年,松房先生又与画家溥雪斋、溥心畲等组成“松风画社”。1948年,在北京中山公园举行了个人画展,得到了许多同行老前辈的赞誉和赏识。

1957年,北京画院成立,松房先生便在这里任职直到1982年辞世为止。他是该院元老和创始人之一。松房先生生前除去个人作画以外,还经常在北京各大美术院校授课,讲授国画山水的绘画艺术技巧。

松房先生的画历来以别具匠心、清新雅致、笔运神龙、气韵畅通为著称。他老人家能将气势磅礴与细腻入微融为一体。大千世界里的一切,无论是争妍斗奇的百花,还是雄伟挺拔的劲松,无论是气势壮观的群山,还是奔泻千里的长江,都能在他的笔下生辉,真是美不胜收。细观他老人家的每一幅杰作,都能让人深深地体会到“此处无声胜有声”的绝妙。

松房先生一生知识渊博,勤奋好学,待人诚恳,生活俭朴,不求名利,被誉为老一代国画画家的典范。

我自1958年出生起,便有幸长年生活在外公外婆身边,得到他老人家谆谆教诲和无微不至的关爱。同时,他老人家对艺术的刻苦追求、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对朋友的平易近人的态度,对弟子细致入微的关怀,都久久地留在了我记忆的深处,至今回味无穷。

松房外公一生对绘画艺术力求达到精益求精。他深深懂得何谓“古为今用”。他很尊崇古代画家王石谷的画风,用了很多的时间细细地临摹,百临不厌,而且每临一遍,便有一层新的体会和感受。细细地品味与研究之后,他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古画的长处作为自己绘画的雄厚基础,然后再在自己的理解下,尽情发挥。他还将远山近水融入到现实生活中去,从而创作出既雄伟壮观又亲切十足的新画。

松房外公虽然是名家,但是作画一向认真细致、反复推敲,直到完全满意后为此。外公生前访遍祖国的名山大川,无论去哪儿,随身携带的总有一个速写本,上面记录了他每到一处观景时所画下的简易画稿,日积月累,便成为十分珍贵的真实生活的写照。松房外公会自己一遍遍地审阅素描,从中精挑细选出一些较为满意的画作为蓝本,再放大在画纸上。他作画时也是先以炭笔起始,再到墨笔、彩绘,步步为营。

外公虽然多年来名声在外,杰作层出不穷,可是为人却十分谦虚平和,这是他很少收入室弟子的主要原因。他总认为自己画得不好,又何必去误人子弟呢?但是很多崇拜外公的人,却试着通过各种关系,希望今生今世能有幸结识松房大师。盛情难却,外公也就只好先后收了几个徒弟。第一个弟子,也是日后成名的溥松窗先生,就是多年来追随我外公习画的众多崇拜者之一。溥先生后来也参加了松风画社。由于画社和我外公的名字都是以“松”字打头的,溥先生也将自己的名字改为“松窗”二字,寓意其师伟大恰似一所房子,而他自己只不过是房子上的一扇微小的窗子。一个名字的更改,不仅表现出学生对老师的崇拜和爱戴,同时也能看出松房外公将其弟子视为己出,关怀有加,融为一体,倾囊相助的爱才惜才的大家风范。

松房外公对他所有的弟子要求甚严,记忆中,每周都有不同的学生到家里来,带来他们的习作,请松房先生过目。外公多数时间是边讲边示范,对一山一水、一树一石的画法,都解释得入木三分,直到学生能够真正理解为止。外公对于弟子的习作的指导虽然是一丝不苟,严厉多于忍让,但是从不给学生过多的压力。他的弟子中,有的是大学生,有的是工人。有些人以作画为专业,有些人则以此为爱好,松房外公对此从不强求。他说:人各有志,以绘画为专业而习之者固然好,将绘画当成业余爱好,也无可非议,并且值得提倡。

外公淡泊名利,也曾被传为佳话。他老人家当年许多杰作虽已成为中国国画艺术的珍品,他仍是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对绘画艺术深入探讨和研究上,而对于记者采访、外国友人造访等出名的事,却一向婉言谢绝。

外公视所有寄情于水墨丹青的人为知己。闲来无事时,他喜欢与同行们雅聚,共同切磋艺术。当年常常来看望外公的有启功、老舍夫妇、张伯驹、奚啸伯等著名文人。

在外公看来,艺术是一个整体,尽管表现手法不一,但他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所以,松房外公除精通山水画外,还会弹古琴、唱昆曲并且懂得鉴赏历代瓷器的珍品。而在这众多的嗜好中,外公最偏爱的还是书法。他认为:字画应成为一体,一幅好的字画是一个画家的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而无论是字还是画,都要以平生的努力才能达到一种完美的境地,练习书法是他老人家每天的必修课,从不间断。

外公也是个极有耐心的人。我在很小的时候,曾在外公的指导下,学习了一段时间的绘画。由于外公的耐心指导,小小年龄的我居然有两张习作发表在当时很受欢迎的《小朋友》上,而且还得到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稿酬。成年后,我没有以绘画为专业,但是童年时期那段跟外公习画的经历,却是我今生今世最宝贵和最快乐的时光。

外公同样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在我幼年的记忆中,他是个无所不能的才子。

小时候,家里还没有电视。外公曾亲手为我做了一台“无声电视”。他找来一个废鞋盒和一些超薄的纸张,剪剪贴贴之后再按照物理学和摄影学的原理,固定在窗框上。由于角度特殊从楼前走过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身影全都映照进来,大有一种“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喜悦。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既无声又无连贯的故事,可是我却一样地喜欢。看着里面一个个陌生人的容貌、衣着、举止,我的心中会生出种种奇妙的猜想。人影伴随着猜想足以编织出一个个让我自己感动的小故事。

在我读小学一年级时,外公送给我一支很华丽的自动铅笔。那是我的第一支自动铅笔,笔杆是桃红和银白两色交织形成的螺旋式图案。因着喜欢,因着好奇,更因着方便,我把它终日带在身边,一带就是很多年。岁月匆匆,一支自动铅笔居然也变“老”了,不仅失去了光泽,而且连笔头的自动按钮都断裂脱落了,这支心爱的自动铅笔真好像要“告老还乡”了,但是我却怎么也舍不得说“再见”。于是,去外公那里找出路。果然,外公知道怎么让它“旧貌换新”。他把一小段漆木,打磨得大小、长短、光亮都恰到好处,做成了一个新的木质的按钮。然后再用万能胶把这个新按钮巧妙地黏在自动铅笔上。就这样,我又带着它走了很多年。在我以后的求学生涯中,用过各式的笔——铅笔、自动铅笔、圆珠笔、钢笔、彩笔、毛笔,五花八门,却都是过眼烟云,来去不留痕迹。唯有外公修复过的那支自动铅笔,成为我的最爱。

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期,北京城里,人人自危。大自然一旦“发怒”了,人类总有着许许多多的无奈和措手不及。然而,只有七十多岁高龄的外公依然是从容不迫的神态,并饶有兴致地自己动手制作了一个地震测试仪。他用了几根长短、粗细相同的小木棍按照几何原理,将它们错综复杂地搭成一个立体型的小支架,支架的顶端放着一个白色的乒乓球,支架的下方配备了一套自动的警铃装置。外公把这个测试仪放在走道的地板上。平日家里人从旁走来走去,小球纹丝不动。只要是地平面有稍微的震动,小球便会马上滚落下来,并引发铃声大作。这个测试仪,在大震之后的数次余震中,准确无误地为我们全家人报警,使我们能够及时、安全地疏散。

外公更是一个富有慈悲心怀的人。我上小学六年级时,忽然产生养蚕的愿望。我从同学那里要到一些蚕子,可是整个宿舍大院里,却没有一棵桑树,这让我为我的蚕宝宝发愁。外公知道后,说没关系,北京画院里有一棵参天高的桑树,他会每天给我带些桑叶回家的。于是,从那天起,外公每天从画院回来,都用一块湿毛巾包着几片青绿色的桑叶。有了外公的帮助,我便可以高枕无忧了。就这样,伴着外公的桑叶和我的期望,幼蚕一天天长大,终于到了吐丝的那一天。后来,我把那片柔柔细细的蚕丝放在我的墨盒里,成为我的读书用具之一。如今,那个墨盒早已不知了去向。可是,我一想起当时年迈的外公在受着“文革修理”的同时每日顶着酷暑在树下拾桑叶的情景,我便有一种揪心的痛。

松房外公到了晚年时,不幸患上食道癌。而第一个发现身患癌症的人恰恰是外公自己。他当时以极其冷静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疾病,积极地配合医生做各种各样的治疗。也正是从那时起,外公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一本本珍贵的日记,详细地记录了他老人家一生的追求和向往,以及他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如何与疾病搏斗的心路历程。读了,让后人感慨万千。

尽管医生对外公的病进行了不懈的、精心的治疗,无奈癌细胞转移,损坏了许多其他的重要的器官,终因不治,外公于1982年在北京谢世,终年81岁。从那时到现在,岁月悠悠已经流过了二十多年。但每每想起他老人家对我的宠爱,我的思绪仍如脱缰之马,我的视线仍会被泪水模糊,于是我用思绪作笔、用泪水作墨汁,将我久久的思念洒在纸上。

松房外公的一生,是值得人们纪念和缅怀的一生。因为他毕竟不是一颗流星,瞬息即逝;他是一颗恒星,悄悄地升起在繁星灿烂的宇宙,默默地闪耀着独特的色彩,经久不息。

第六章 蓦然回首 2、啸伯一生口碑载道

奚啸伯,是我外婆奚稚梅的亲弟弟,我的舅外公。

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之初,啸伯先生就被誉为京剧界的四大须生之一,是老生行当中一位卓有成就的表演艺术家,是那个时代家喻户晓的一代风云人物。

啸伯先生本名承桓,祖姓喜塔腊氏,亦为满族正白旗人。其祖父曾任清廷理藩院尚书,后来入阁拜相,做过中堂,也称“裕中堂”。辛亥革命之后,清王朝覆灭,他的家道也随之中落。

啸伯先生自幼受到严格的启蒙教育,并自6岁起爱上京剧,11岁正式拜言菊朋先生为师。16岁那年,毅然放弃读书升学,挣脱了家庭的重重阻力,正式走上了艺术生活之路。

16岁的奚啸伯就已懂得如何下苦功夫学戏。那时他家住在安定门二条,早晨喊嗓子,总是一直走到安定门,一路走一路喊。下午晚上,则打靶练功,如此这般,五年如一日地勤学苦练,使他在学戏的过程中初见成效。

19岁那年,啸伯由票友而“下海”。从此,不断与各种名人搭班演戏。26岁时,开始与梅兰芳先生搭班。他领衔主演的著名戏剧有《四郎探母》、《宝莲灯》、《打鱼杀家》、《二进宫》、《白帝城》、《四进士》、《三国志》等数不胜数的戏剧。他一生匠心独运,其唱功和扮相都有独到之处,让人百看不厌,久听不烦。

啸伯先生一向刻苦好学,每演一出戏,必要搞清戏的历史背景,戏中人物的出身、经历、岁数、脾气、秉性等。除此之外,他还不断地潜心研究有关京剧的发声、喷口、吐字的发挥。他主张通过念白的声调、语气、感情去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他的表演,历来是细腻而洗练,大方而飘洒;既注重神韵,又追求意境。即使是在他成名之后,他仍旧虚心好学,博采众长、兼容并蓄,以勇于创新的精神继承、发展了京剧艺术的表现能力,创造了许多优美感人而又让人耳目一新的人物形象。

啸伯先生不仅唱戏功底好,其为人也是有口皆碑的。他的生活风度温文儒雅,诚恳谦和,跟徒弟相处,他总是待如家人,和蔼可亲、毫无名人的大架子。当今著名书法家、博士生导师、名票欧阳中石教授就是他的得意门生。平日里,他谈吐风趣,朋友成群。除了唱戏以外,他亦喜好历史、读书和书法。

啸伯是我外公和外婆府上经常来访的亲戚加友人。每每来时,总会给我外公讲戏,且是边讲边演,热闹非常。啸伯舅外公非常喜欢我外公的国画,我外公同样欣赏啸伯舅外公的戏,他们生前彼此之间的感情甚笃。

那时,在我孩童的眼里,啸伯舅外公不过是一个很慈善的老爷爷,总是和颜悦色地、慢慢地和我讲话。他很喜欢小孩,对我更是疼爱有加。他每次来访,一定会带一件玩具礼物送给我。在所有的礼物中,有两件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其一,是当年中国还不多见的儿童脚踏车。车子是清纯的栗色,既小巧又灵便,既可室内行走又可户外远足。其二,是一件更加别具一格的玩具,与我其他的玩具相去甚远。玩具是一对泥塑的老两口,两人的头部都是可以活动的。只要用手轻轻一碰,两人便可相对点头。两位老人分别坐在两把形象逼真的椅子上,全戴着金丝眼镜。所不同的是,老爷爷手握着报纸,老奶奶却忙着穿针引线。两位老人虽各有事做,可却在百忙之中,相对一笑,这一笑,仍似当年,情真意切。这种玩具,只能看不能玩,只可会意不可言传,我对此一直保持着浓厚的兴趣。

舅外公给我的另一个印象,就是他每一次从石家庄回北京,必宴请众多的亲朋好友,他带着我们吃遍了京城的大饭庄。每上一道菜,他老人家必要先下筷子夹起来尝尝,品评一番,然后再请大家共赏。其间,欢声笑语不断。我那时虽然年幼,但是那种愉快的场面深深地留在了我童年的记忆中,今天回味起来仍会为之感动。

1966年“文革”席卷全国之后,我的舅外公就从未回过北京,而我有时会默默地想起他。后来听我外公说,啸伯舅外公在“文革”期间深受迫害,病魔缠身,最终医治不成,而结束了他苦乐至极的一生。

“文革”以后,啸伯舅外公像许许多多无辜的人们一样,得以平反。人们开始追念他,他生前的演唱录音带、个人传记又频频上市,成为人们娱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我这个已过中年的孙辈人,每当听到和看到这一切时,内心总有一种淡淡的惆怅以及一种对逝去岁月的感慨。

第六章 蓦然回首 3、母亲教诲根深蒂固

如前所述,我的母亲出生在一个大家族里,是满族正白旗。我的外公和外婆的祖先都在清朝内务府里做事,任职一品、总督之类的官位。当年在慈禧太后身边服侍多年的四格格,就是我外婆的九婶婶。

我母亲在大家族的女孩儿中排行第八,所以小名叫八妞。和她同父同母的还有两个哥哥,即我的大舅和二舅。但不幸的是,我大舅于15岁那年患上肺结核因医治无效而早逝。

从母亲的长相、气质和风格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是满族人的后代。年轻时的母亲长得极其文静而又清秀,典雅而又飘逸。她自幼按照满族人的习俗,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由北京女二中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辅仁大学教育系,1952年辅仁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合并后,转入学前教育专业。

母亲自上世纪50年代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外交部幼儿园工作,相继担任教养员、保教主任、园长等职务,直到她退休为止。数十年如一日地、全力以赴地将其毕生精力倾注在那些活泼可爱的、象征着祖国未来的孩子们身上。她当年的孩子们,现在有许多都成为各行各业的精英。

母亲退休后,仍旧十分关注幼儿的早期教育。先后参加了北京市玩具协会、自闭症儿童的智力开发,以及学龄前儿童教育的咨询活动,并出版多部有关幼儿教学的论著,成为全国老一代著名的幼儿专家之一。

我自幼虽是生活在外祖父母身边,见到母亲的机会并不多。尽管我那时还是她唯一的孩子,母亲终日地忙工作,很少有时间和精力顾到我。外交部幼儿园当年在海淀区黄庄一带,那个年代里,一说到海淀区,好像就很遥远了。母亲平日就住在幼儿园的宿舍里,只有到了周日,才回外公家看看我。恐怕正是因为这样,母亲带给我童年的点点滴滴才变得珍贵起来。

记忆中的母亲朴素得很。冬日里,永远是一件藏蓝色的对襟布衣里面罩着一件同色的棉袄。夏天时,又永远是白色的短袖上衣配一条淡色的裙子。母亲身上从来没有什么浓郁的香水味,有的只是淡淡的洗发精的清香。她是个典型的中国式的母亲,感情含蓄而不外露,并不怎么拥抱和亲吻我,亦不多说赞扬的话。

母亲在我身边陪伴我最长的一段时间,是一次我病重住在儿童医院里,断断续续地昏迷了很多天。那年我4岁。当我慢慢地一步步地挣扎着从死亡边缘回到母亲的身边时,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亲那哭得又红又肿的眼睛。后来母亲告诉我,她当时很担心我会死去。那时年幼,对生与死的概念含糊不清,不过我却清楚地知道,母亲最大的希望是我能平平安安地长大。

幼年时节,母亲对我的教育,样样都是可圈可点的。

记得在我5岁时,几乎是刚刚有了钱的概念的时候起,母亲就送给我一个小小的存钱盒。存钱盒是用房子的样式做成的,清雅而娇嫩的粉色屋顶下,有着乳白色的四壁。房子的正面有两扇形象逼真的窗户,以及一个小巧玲珑的门。屋顶有个小小的烟筒,所有的硬币,1分、2分、5分的钱币,都可以从小烟筒里投进去,等整个房子装满时,轻轻地打开小房子的门,所有的钱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来。

我对这个小房子似的存钱盒,爱不释手。不仅喜欢它外表的那种柔和协调的色彩,更喜欢那牵动人心的盒中物。如果把它填满硬币,刚好是5元人民币。5元钱!对当时的孩子来说,确是个不小的数字。

自从我有了存钱盒,每天都将一切硬币放进去。刚开始时是在家里到处搜寻外公、外婆的零散硬币。后来则将自己的零用钱也一起放进去。从小房子的窗子望过去,屋子里的硬币一天天地多起来。于是,我的心也就有着一种与日俱增的兴奋。

终于,有那么一天,房子装满了。第一次装满时,母亲建议拿到银行,为我专开一个账户。开账户!小孩能做大人的事,总是格外兴奋的。于是,抱着小房子,一路蹦蹦跳跳地随母亲去了银行。

在银行那高大的柜台前,坐着一个年纪轻轻的阿姨。我抬头仰视过去,觉得那里有着一种无限的庄严。只见阿姨慢慢地打开房子的小门,再仔细认真地数着。母亲告诉她把钱放在我的名下。一切手续办好后,那个阿姨便微笑地递给我一个小小的存折。我轻轻地打开,那上边果真写着我的名字,名字下边是一个工工整整的“5元”的数字。我细细地看着,脑子里马上幻想着将那“5”变成“10”,再变成“20”,我告诉自己要努力。

就这样,存硬币、去银行的活动,一直坚持了很多年,成为我和母亲之间共同做过的许许多多的有趣味的往事中的一件。

我的母亲虽然出生在那样一个富贵的家族里,但她却自始至终有着一种内在的朴素无华的素质。我见过一张母亲二十多岁时的老照片,那是母亲年轻时在他们住家的大宅门里的留影。照片的背景是柳绿花红的仙境,前面却站了一个身穿素色花布旗袍、梳着两条小辫子、含着微笑的母亲。母亲看上去明丽光鲜,却不奢侈招摇。这张旧照片实际上是我母亲一生的真实写照。她在以后学有所成,结婚成家、生儿育女以及安度晚年的漫长的岁月里,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勤俭持家的特色。

今天,细细地回想起那个小小存钱盒的往事,我深深地体会到母亲当时的用心良苦,她是想让那个小小的盒子告诉我一个积少成多、勤俭持家的道理。岁月如梭,当年那个小小的存钱盒如今无影无踪。然而,装在那个存钱盒里的,母亲对我所有的挚爱、教诲和期望却久久地留在了我心灵的深处,让我受益终生。

母亲虽然很勤俭,却会时常送给我一些小礼物,她的每样礼物都是很有纪念性的。在我入小学的前一天,母亲一下送给我两样礼物。一件是书包,另一件是花色纱巾。书包是黑色皮革的,文雅大方。我至今仍记得皮包上细细的纹理,那条纹恰似母亲的情感,那样的严谨、细腻、条理清晰。纱巾是透明的,上面有着许许多多红黄相间的彩球,它领着我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梦幻世界。当时中国的轻工业还不够发达,纱巾几乎是清一色的。只有母亲送给我的这条,是那样别致,那样与众不同。我喜欢极了,把它围在头上,系在脖子上,蒙在脸上,终日不离身。

1964年,母亲到北戴河参加“四清”工作,为期一年。回北京时,她从海边带给我很多各式各样的贝壳和五光十色的石头。石头的大小不一,形状各异,色彩绮丽,对我这个生长在京城的孩子来说,那真像是从阿里巴巴山洞里挖来的宝贝。后来我用彩石,自己做了一个小小的盆景,放在我的床头桌上,想母亲时,就看看它。

到了“文革”期间,我上小学四年级时,举国上下都受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人们认为知识越多越反动。我当时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活学活用毛主席语录上,对于数学的学习不求甚解,一个字“混”。结果终于混出一次数学测验不及格。当我把考卷交给母亲时,母亲的脸异常严肃。记得当时我们母女俩面对面地坐着,母亲从学知识谈起,直到理想、道德、人生,总共讲了三小时。我们之间这样的交心,以前没有过,以后也再没有过。仅此一次,却让我终生难忘。以后,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讲求认真、力争第一,这和母亲的这次长谈不无关系。

除了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以外,让我感到自豪的是母亲有着一双灵巧的手,她喜欢为我编织各式毛线衣。沾着她手香的毛线衣陪伴着我一路走来,成为我心中最富有色彩的记忆。

幼年时节,在我的故乡京都古城里,人们大多还是以绒、棉制品来御寒。毛线衣裤仍算是一种很奢侈、很时髦、很特别的装束。由此,母亲为我亲手编织的那件毛衣就变得更加珍贵了。那是一件用水红和乳白两色细线编织而成的套头毛衣。母亲用红线作底色,用白线在上面点缀出秀美多姿的各式小花。小小毛衣,看上去像是一件极其精巧的艺术品,活泼中带着几分文静,艳丽中含着些许淡雅,天真中透着点滴成熟。毛衣的针针线线都凝集着母亲丰富的想象力和别致的审美观。母亲就是这样用她手中的线,让我童年的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求学时期,“文化大革命”风起云涌。那时的人,不仅在思想、行为、语言方面变得越来越不可思议,就是在穿着上也变成了清一色。“文革”中,学生们的装束大多是军绿上衣、蓝布裤子,远远望去,总是灰蒙蒙黄糊糊的一片,分不出男孩儿和女孩儿。在那个年代里,母亲不能再为我编织带花的毛衣了。她却选了一种透着青春气息的枣红色毛线,为我织了一件贴身毛衣。这件毛衣虽然是一色,又没有任何花样,但质地却出奇柔软细腻,穿在身上既轻巧又暖和,既舒适又合身。尽管我不得不在毛衣外面罩上一件军装,领口处却可以露出那似有若无的枣红色。仅仅是这一点点的更新,就足以使我的内心升起一层层的喜悦和梦幻。母亲就是这样用她手中的线,为身处特殊年代的我增添了几多色彩、美好和快乐。

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的衣着文化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面貌。市场中,各种各样、款式新颖的时装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毛衣的色彩和花样更是林林总总,数不胜数。人们没有必要再像以前那样辛辛苦苦地编织了。母亲却仍旧一如既往地买线、编织。当我开始恋爱时,母亲为我亲手编织了一件花样翻新的淡蓝色毛衣。这件毛衣的特点是曲线柔和,伸缩有度,恰到好处地勾画出一个苗条少女的身影。它让我在那个花枝招展的大千世界里显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高雅和清纯。母亲就是这样用她手中的线,使我在恋爱中的心情,既能像蓝天那样的明净无云,又能似海水那般的轻松自如。

在母亲的一生中,编织始终就是她的爱好。她用她手中的一寸寸的彩线细细地编织出一个流光飞舞、变换万千的世界。穿上她亲手编织的每一件衣服,就像是得到了一个又一个温馨真情的拥抱,而慢慢地流入内心的那份甜蜜,更会化成一种天长地久的情怀。

自从我自己做了母亲之后,便更能从内心体会到母爱的真诚、无私和伟大。我现在身居美国,与母亲已是聚少离多。

2005年的春节前后,我有机会回北京,在父母家小住两个月。母亲格外高兴,她以她全部的爱来欢迎我这个远方归来的女儿。七十多岁的她,仍旧不辞辛苦地照料着我的生活起居,让我感到一种少有的踏实。山转水转母亲仍是家庭坚实的轴;云变风变,母亲仍像泥土一样沉稳执著。而我最喜欢做的是坐在母亲身旁,静静地聆听她讲她的童年,那些遥远的、另一个时代的往事,对我总有着一种神奇的诱惑力。

母亲对她自己家族的历史的回忆,多半是零零星星的片段式的。她讲逢年过节时的那份华贵和热闹,讲旧时结婚的礼节,讲她所见过的所有绚丽多彩的珍珠,讲旗袍的来历,讲旗鞋的新颖,讲满族女人的头饰。

我从她的故事里,了解到旗袍最早是满族人穿的长袍,衣袍镶边,多多益善。直到1911年,虽然清王朝统治早就结束了,旗袍却没有因此而消失,反倒是一路翻新,一直走到今天。旗人穿的鞋,又叫“寸子鞋”,鞋面为彩绣,看上去无任何特殊之处。不同的是鞋底,木质高根,镶在鞋底正中,一般是3到6厘米高,形似花盆,所以又叫“花盘底鞋”。而满族已婚女性的发式,多是绾成如意式的发卷,所以又叫“如意头”,远看恰似头顶上顶了个牌楼。

诚然,对于一个现在远居他乡、长年生活在地球另一半的我来说,这些故事早已成为一段发了黄的陈年旧事,早已离我远去。但是贯穿在这些故事中,一路走下来的主线,却是我那一直深深爱戴的母亲。

第六章 蓦然回首 4、父亲厚爱可见一斑

写到父亲,我的笔就变得笨拙起来,总有着一种不知从何处下手的彷徨。我的父亲今年七十有余,他知识渊博、见多识广、从容幽默、思想丰富、雄才大略。如果把父亲比作那浩瀚无边的大海,我则是海里的一滴水;如果把父亲比作连绵不断的山峰,我则是山脚边的一粒碎石;如果把父亲比作那一望无际的蓝天,我则是天空中的一颗星。所以,用我的这支笔,来勾画父亲那不平凡的心灵的轮廓,我是力薄才疏的。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从父亲平日的点滴小事写起。

我父亲的祖上从清朝初年起,就开始在北京定居了。父亲可以称得上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人。从父亲平日的言谈举止、举手投足,可以清楚地看到老北京人的特征,它是将质朴和诚恳、执著和热情、谦虚和宽容、开朗和友善融为一体的协调的人性特征。

父亲一生很少离开北京。他的一切都是在故乡的这片热土上得到的。

父亲自幼就是个历史迷,特别是对中国历史情有独钟。幼年时候的他,从酷爱历史小人书起步。读书识字后,便更加如饥似渴地读史书。上初中三年级时,他已通读了二十四史,从而更坚定了要走研究历史学这条路的决心。1950年,父亲高中毕业,为了能作他最崇拜的著名历史学家陈垣的学生,考入了辅仁大学历史系。大学生活带给父亲最快乐的事是有一个书源丰盛的图书馆,那里的所有的史书,父亲都一一浏览过。他在大学求学期间,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图书馆和旧书店里。很快,在名师的指导下,父亲将自己的研究方向定在中国近代史上。1953年,父亲被调入中国革命史教研室作资料员。父亲对此项安排,心满意足。原因是资料室不仅藏书丰富且资料繁多,父亲由此有了一个博览群书的好环境。那时的父亲干脆住在资料室中,终日与史料为伍。1954年,父亲被派到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短短的几年中,父亲通读了《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反杜林论》、《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以及上百种历史和哲学方面的期刊杂志。

1956年,父亲回到北京师范大学执教,迄今为止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在这半个多世纪的岁月里,父亲在教学和研究的两个园地中辛勤地耕耘,付出了他全部的心血和智慧。

父亲讲课时,永远是严谨而不失风趣,悠然而又神采飞扬。他将原本枯燥乏味的历史,讲得出神入化、深入浅出。他总能让他的学生进入一个引颈张目、全神贯注、如沐春风的状态,从而把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种子,播进了每个学生的心田,点燃了他们求知的欲望以及对于理想的追求。除此之外,他还指导过一百多名的硕士生、博士生、国内外访问学者。这些弟子,现在有很多已学有所成,在学术界和其他领域里成就非凡。

父亲的第一本书《李大钊同志革命思想的发展》发表在1957年,从那时起到如今,父亲的杰作层出不穷。其中著名的论著有《唯物史观与中共党史学》、《中国共产党思想史》、《毛泽东思想概论》以及八十万字的《静如文存》等等。

父亲不仅专心一意教书、搞研究,同时也十分关注中共历史学界的发展和变迁。为此他又担任了许多重要的职务,诸如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李大钊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党史学会会长等等。父亲忙,忙得心甘情愿。

中国历史的发展经历了种种的磨难,可是父亲却不为世俗所左右。他以豁达的人生态度,持之以恒地走在他教书育人、学术研究的路上。他最终成了一名硕果累累、弟子成群的知名历史学家。

父亲的学生们在2003年出版了一本题为《张静如学术与教育思想研究》的书,里面记述了许许多多有关父亲一生的卓越贡献。然而,作为女儿,我想用一种极轻松的笔调,告诉人们一个实际生活中的父亲张静如。

父亲也是一个有血肉之躯、吃五谷杂粮的人。无论他在外面是怎样一个伟大和杰出的历史学家,回到家里,却永远是那个待人厚道、平和慈祥、幽默风趣的人。

我小的时候和父亲并不亲。父亲对于童年时的我,仅仅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原因不是别的,而是因为我长年生活在外祖父母身边,父亲在我的生活中总是处于一个可有可无的地位。

我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发现父亲的内心有着一块属于我的地方,我居然是那样兴奋可见我是渴望父亲爱我的,而父亲的爱是有着独到之处的。

父亲很少,或是说从来没有给我买过玩具,他对于儿童玩具总是不屑一顾。对儿童图书他却看得很重,因为他的童年是在图书伴随下长大的。他坚持认为儿童的早期教育必须来自于书本。为我买书读书成了父亲的专职。印象中他买给我的第一本书是。那时我还不识字,只会看画。父亲每次来外祖父家看我,就是很耐心地绘声绘色地为我读故事,一步步地领我走进了那美妙的童话世界,让我童年的思绪随着父亲的故事此起彼伏。其中有很多故事,我都是百听不厌,而且能够倒背如流。每每读到伤心处,我便会泪水涟涟。

父亲在“文革”中下放农村,闲来无事,便自学中医中药学和针灸学,到了后来,父亲居然可以为当地的老乡开方治病,并为农村的一位瘫痪老人针灸治疗,且初见成效。父亲的这一手中医的本领,同时也歪打正着地用在了我身上。我是那种自幼就体弱多病的孩子。最让我受苦的是过敏性哮喘的毛病。每次犯病都很严重,我那时就懂得了何谓窒息的恐怖。父母带我访遍了名医,但效果甚微。每次犯病,必得由父亲开中药来为我医治。说也奇怪,当时的哮喘,无论吃什么药都无效,只有吃父亲的药最灵。或许父亲开的中药里,除了那根根草草以外,还加进了父亲的许多爱和期望。到了我上初中时,北京协和医院的变态反应科才刚刚成立。又是父亲四处托熟人,才将我这个年仅14岁,却有了10年哮喘病史的病人交给了医生。在几年的治疗过程中,我一边在医生的指导下做脱敏治疗,一边服用父亲开的中药。在这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案下,我的哮喘居然一点点地减轻,以至于最终达到了“斩草除根”的效果。

从小就没离开过北京的我,真的没听说过什么是复活节。我却有幸得到过一只巧克力兔子糖,那是父亲送给我的五岁生日的礼物。栗色的兔子,做得有棱有角,活灵活现,在一张玻璃纸的背后竖着两只耳朵、静静地望着我。那神态,至今回味起来,仍是历历可见。

我当时口水“纵横”,可是仍舍不得吃那一只“兔子”。我把“兔子”放在全家我认为最安全的地方,从早到晚,我无数遍地去看看它,且嘴里念念叨叨地告诉它我心中的秘密。天知道,我当时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毅力!“兔子”居然就这样平平稳稳地摆着,好像放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终于有一天,我发现“兔子哭了”,这才意识到它会一点点地融化。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决定动嘴了!但那与其说是吃糖,倒不如说是舔糖更为准确。于是,可怜的“兔子”从胖到瘦,从没了耳朵到没了鼻子。经过我为期一周的“奋战”,终于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诚然,一只巧克力兔子是不能永久保留住的。但是父亲的爱却随着那只巧克力兔子,深深地、永久地融进了我的心,让我的心永远地被爱着,被包容着,像是裹在层层的巧克力糖浆里,甜蜜得永远都化不开。

真正回到父亲身边生活的那一年,我刚好14岁。从那时起,到我结婚为止,大约和父亲一起朝夕相处的日子,也不过只有10个年头。时间不长是最珍贵、最温馨、最难忘的日子。在那屈指可数的岁月里,父亲以他特有的方式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印象最深的是父亲在家做饭的日子。当年,父亲为了支持母亲的工作,同时又不耽误了正在长身体的两个小女儿,毫无怨言地一人挑起了做饭的重任,精雕一日三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父亲是个乐天派。世间万物在父亲眼里都有着它积极可取的一面。做饭烧菜,也不例外。父亲做菜永远像是在做学问,有着极强的好奇心,反复实践,不断进取。常常是烧得好的菜,让全家人一扫而光,吃个底朝天。而欠味道的菜,自然无人问津,被无情地打入“冷宫”。父亲不会为我们的挑肥拣瘦而生气。他会将那道被冷落的菜,自己拿来就着饭吃了,边吃还会边自我作一些评定。不日,当那道菜重新上桌时,已经被父亲改造成一道美味佳肴。日积月累的使父亲逐渐形成了一套风味独特、技巧娴熟的烹调手艺。他做的菜决不会是千篇一律的,而是酸、甜、苦、辣各显风姿。

父亲烧的菜总是跟着季节走的。冬日时节我们用涮火锅来暖身,夏令时分我们有凉面来消暑。一年四季的节日,大到春节,小到中秋节,父亲从不会忘记,而且总会做出许多花样翻新的庆祝餐。让我最感动的、也是最难忘的是,每年三八妇女节的那一天,父亲总是忙得不亦乐乎。从买菜、做饭到刷盘洗碗,都由他一个人包了。不为别的,只为这一家四口中,他是唯一的男人。而母亲、我和妹妹又是他一生的最爱。

是的,父亲烧的菜里,全是爱。他清楚地知道我们每一个人口味的轻重以及饮食的习惯。若是家中有人生了病,父亲总会精心地做出一些营养丰富的、清淡可口、易于消化的病号餐。吃下去,会让我们觉得,病已经好了一大半。

父亲在做饭的事上,还经常发明创造一些由自己命名的饮食,光是将煮好的面条,加上不同的卤汁,就可形成名目繁多、口味丰富的美食。一次,父亲问我:要不要试试“光头面”?我问什么叫“光头面”?父亲笑笑说:顾名思义,“光头”就是什么都没有,清水煮面条。不多时,父亲给我端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看上去,一碗无油的清汤里,含着纤纤细面,面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几粒绿色的葱花。吃下去,却味道鲜美、别具一格。原来,父亲是用鲜鸡汤下面,简单、省时、省力,又可口。

父亲边做教授边做大厨的日子,一过就是很多年。直到后来,我和妹妹都先后成家,母亲退休,父亲的大厨生涯才算暂告一个段落。然而昔日父亲做饭所付出的辛苦、操劳和爱心,却绘成了一幅永恒、温馨的画面,久久地留在了我们全家人记忆的深处。

父亲在照顾好家人的同时,最多的时间就是以书为伍。借书、买书、读书、教书、写书。这样一个嗜书如命的人,到了晚年才如愿以偿地有了间自己的书房。

小的时候,我并不知道父亲的书桌在哪里。等我14岁回到父亲身边时,时间已经飞跃到了上世纪70年代。母亲那时在她的单位,为我们全家四口搞到筒子楼里的一间居室。这间居室也就变成了多功能的房间,它集卧室、饭厅、书房、会客室于一处,是我家当时的全部。室内的布置至今仍是历历在目,两张双人床,一张桌子,一个书架,一个五屉柜,便将小小的房间挤得水泄不通。那张桌子,成了我家当时最有利用价值的家具。它既是餐桌,又是书桌。端上桌面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应接不暇。常常桌子的一边是书报纸张,另一边则是锅碗瓢盆。在桌子这样尽心尽力、繁忙非常的日子里,父亲总是等到一家大小都入睡后,才挑灯夜战。只有那时,桌子才属于父亲自己。而父亲仍旧一心一意地做他的学问。

再后来,我们全家终于有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可是仍没有条件让父亲独占一室为书房。于是我们在客厅的一角,面向窗户、采光极佳的地方给父亲摆了一张专用书桌。为此父亲兴奋了很多天。他立刻对专用书桌作了全面有条有理的“规划”。尽管他的各类书刊杂志,堆积如山,父亲总是分门别类地将它们整齐地摆放在书桌的不同方位上,让人一目了然。一张书桌和一间书房是无法相提并论的,父亲仍是心满意足,一有时间,便守在桌旁,读读写写,乐此不疲。

当父亲拥有一间自己的书房可是90年代的事情了。那时父亲执教多年的大学里为一批老教授特意建的几座现代化的教授楼,父亲很幸运地分到了四室一厅的住房,于是,父亲多年希望拥有一间书房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书房虽不大,但却布置得清新高雅,让人耳目一新。书房里有几个顶天立地的书柜及一张大书案。书柜里,整齐地摆放着父亲多年的藏书,以及他自己的多部著作。

小小书房,美好,宁静,温馨,来之不易。学无止境的父亲从此在这里继续跋涉在书山学海里。他在这间书房里给博士生们进行耐心地辅导,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学者们进行学术探讨,继续夜以继日地、呕心沥血地写下他的大作;为远在大洋彼岸的我写下一封封情真意切的家书。

如今,随着岁月的流逝,小小书房已默默地伴着父亲走过了许许多多快乐又难忘的时光。它像一片小小的知识乐园,任由它的主人在这里辛勤地耕耘。一个跨越时空的书房是父亲今生的骄傲,一个属于自己的“图书馆”标志着父亲今生今世的执着。

在父亲身边生活的最大的感受是,永远有着一种可以做“我自己”的轻松感。父亲有着十足的幽默感。幽默不是人人都有的,从容自如才能幽默,平等待人才能幽默,精神超脱才能幽默,游刃有余才能幽默,聪明透彻才能幽默。父亲的幽默是与生活同在的、实实在在的智慧和知识的结晶,他常常会一语惊四座,让人笑得前仰后合。父亲的许多幽默笑话,经常会潜入我记忆的深处,成为一种典故,让我每每想起,总有着一种难得的快乐。与父亲聊天,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他不但可以纵古论今,而且有着超人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在我成年之后,和父亲之间的长谈短叙,又何止千百次。而每一次都能让我回味无穷。我喜欢和父亲讲我内心的苦与乐,凡是能让我愉快的事,父亲都能与我分享,并为我骄傲;而凡是让我困扰的问题,父亲又能及时地替我排忧解难,让我豁然开朗。和父亲谈心,可以免去许多无谓的解释,省掉许多拐弯抹角的麻烦,永远是直来直去,一点即通。他真能称得上是我一生的名副其实的心理医生。

如果说,古往今来,人们总是把“严”与“父”连在一起,我家则没有“严父”,有的只是“慈父”。慈父的爱是平实而厚道的。我于2005年春节时分,回京小住两个月。不幸的是,刚下飞机的第二天,父亲就因高血压而不得不住院治疗,为期整一个月,其间正好是合家团圆的一年一度的中国年。我和妹妹几乎天天往医院跑,父亲见了我们,除了高兴以外,别无要求。他是那种从不愿给女儿们增加心理和身体负担的父亲。他坚持不让我们给他送饭,说是医院里伙食很好的。其实,大凡住过院的人都知道,医院的伙食十有八九难以下咽。可是拗不过父亲,也只好顺其自然。我在京的第二个月,父亲出院了,回到家的父亲仍带着一脸的病容和疲倦。他却一定要自己下厨,为我烧几个他的拿手菜。他做的红烧肉,肥中带瘦,油而不腻;他做的焖牛肉,既嫩又鲜,美味十足。而他最拿手的是素烧豆腐,则是外焦里嫩,且清淡可口。为了让父亲高兴,我总是一改淑女的风范,狼吞虎咽地吃,心里却一阵阵地发酸。

两个月的光阴只不过是急景流年一瞬间。很快就到了我告别年迈的父亲返回地球那端的日子了。临别之时,父亲赠给我十条座右铭,工工整整地写在一张极普通的纸上,我拿在手中,却觉得有千斤重,因为那上面记录下的全是父亲对女儿一生平安的愿望。

父亲一生尊重他人,广交朋友。他的朋友之多,范围之广,到了令我吃惊的地步,上到同行或非同行的知名教授,下到传达室看门送报的老先生,应有尽有。这完全是因为父亲不仅是一个研究理论的专家,同时更是一个生活实践的专家。他对生活的大事小事都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年轻因病长期住院时,曾对口表和腋下表的相差数值做过专门的对比研究。他在博士生的面试时,会突然问上一个问题:“市场的黄瓜卖多少钱一斤?”把只注重读书的学生问得目瞪口呆,而这正是父亲一生的真谛。他以为一个搞社会科学的人,首先必须立足于了解社会,懂得生活,不脱离实际才行。一个真正的学者,必须是一个能将理论和实际融为一体的专家。

在平日的自我生活中,父亲总是以追求平实为主。他一生不穿皮鞋,原因是他的两只脚受不了皮鞋的“管制”,不能顺其自然地舒展。所以,他无论走到哪里,授课、讲学、参加会议、出国访问,总是一双布鞋陪伴着他,他觉得这样才走得平稳踏实。父亲也从不穿西装打领带,而是家里家外都以便装为主。他的穿着打扮完完全全就像他的为人,来得那样实在而毫无虚假。

父亲今年七十有余,到了这个年龄的人,大多因为吃力地活了一辈子,举手投足之间,渐渐地蒙上了“灰尘”。然而,他却不!他的所作所为中仍旧透着一种清新、智慧和乐观。父亲在我心目中永远是伟大的,这种伟大是有别于母爱的一种伟大,是近乎于神圣的一种伟大,是父女之间的、你心知我心的、和着爱与理解的一种伟大。我相信女儿绝对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我爱我的父亲,我为今生今世能做他的女儿而感到无限的自豪和骄傲。

第六章 蓦然回首 5、姐妹情深其乐融融

我的父母尽其一生的努力,生养培育了“二千金”,我和妹妹。

我和妹妹相差八岁。我是在“大跃进”战鼓中出世的,而她则是在“文化革命”的号角中诞生的。这使我们姐妹俩的性格各异,每个人都带着历史的烙印。我总有着一种“吃不饱穿不暖”的自卑,而她则常常带着一种“造反有理”的勇气。

年龄的差异让我们总会在相同的岁月里做着不同的事。当我已经能写会读一个个方块字时,她却仍在摇篮里津津有味地“研究”着她的奶嘴;当我已经懂得倚窗赏雪时,她刚好能够自己站立;当我能够“文情并茂”地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写在一篇日记中时,她还为不能在幼儿园里参加跳舞而哭鼻子。再后来,当我的恋爱谈得如火如荼、方兴未艾时,她还在“男女授受不亲”的中学里啃书本。终于,当我结婚生女时,她才尝到了男女相爱的甜美。

年龄好像把我们划分到两个不同的世界里去了,岁月好似将我们彼此的情感淡化了。实际上,我们姐妹俩仍旧有着相互热爱、相互怜惜、相互关照、相互理解、相互欣赏的一种浓浓的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一份姐妹情。

妹妹刚一从母亲肚子里爬出来,就有着一种惊人的、与众不同的美。真的,她是个难得的漂亮宝宝。她长着一头柔细黑软的卷发,摸摸像缎子似的,却始终卷着,卷得天真,卷得自然。齐耳的短发勾画出一张粉白色的小圆脸,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闪着憧憬的、可爱的、嫩雅的光。陪伴着这双大眼睛的,是一个娇小的鼻子和一张爱笑的小嘴。

人人都夸妹妹长得可爱,这让我既骄傲又嫉妒。我那时是一只其貌不扬的丑小鸭。丑小鸭姐姐陪着美丽的天鹅妹妹无论走到哪,妹妹的光辉都将姐姐遮住了。在妹妹的光环里生活,我很不快乐。但我能拿她怎么办?她是我妹妹,我还是决定爱她。

爱的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是,我和表弟每人手里拿着一块松软、柔黄的蛋糕,边吃边兴致勃勃地观看母亲为妹妹换尿布。我们不光看,还品头论足的,好像我们小时候都比她“高明”多了。现在想起来,当年那种雅兴和享受,绝不亚于如今坐在美国现代的电影院里,边吃爆米花,边欣赏朱莉亚?罗勃兹的演技。

幼年时节的妹妹很可怜的。由于我祖母早逝,外祖母又终年疾病缠身,父母都忙着“闹革命”,所以,只好把妹妹托到别人家代为照料。妹妹一周六天吃住在别人家里,只有周日才接回来。所幸的是,这是一个五口和睦之家。儿女都大了,丈夫依旧工作,妻子便在家带我妹妹。妹妹生性随和,她的加入,无疑给那个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准确地说,在我求学期间,只是一个人忙,我和妹妹的生活毫无接轨之处,除了我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吃饭和睡觉。直到我20岁由护士院校毕业后,才突然发现身后还有个12岁的妹妹。这一“发现”,让我如获至宝。原来,在除了父母、同学和老师之外的世界里,还可以找到一个“衷心崇拜”我的小人。

妹妹虽然年少,但她极聪明,悟性又强。于是,她便很快地成了我的忠实听众、追随者和生活上的参与者。她在我那些轰轰烈烈的、惊天动地的恋爱生活中,起着衷心相伴、排忧解难的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尽管她那时还是个中学生,她却十分成功地扮演了一个知心朋友的角色。年龄对于我们姐妹来说,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我们彼此用“爱”和“心”编织出一条五彩缤纷的纽带,她将我们姐妹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那个时候,我和妹妹虽都处在花样年华的黄金岁月里,不幸的是,我们爱美的年龄正好赶上了灰蒙蒙的年代。男人是一色的中山装,女人也只有在假领、围巾上做一点点小小的花样翻新,来点缀和满足一下少女爱美的心。但只要是有亲朋好友送给我们姐妹一两件新颖一点的时装,她都主动地让我先挑选,她只心甘情愿地穿那件挑剩下的衣服。

因为我父母没生儿子,而我又自幼体弱多病,但妹妹却总是无病一身轻的样子。所以,无论是我,还是父母,都把妹妹当“男孩儿”用,家里有点重活脏活,都是妹妹责无旁贷地胜任了。有时,倒像她是我的姐姐。

20岁以后的妹妹,出落得颀长纤细,长发披肩,头发虽不再像儿时那样卷曲了,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流线型的美。最让人砰然心动的还是她那双柔情似水的大眼睛,媚而不俗。和她这美丽身影相配的是她那甜润而清晰的歌喉,她唱的歌总是飘飘洒洒,似有若无,可以把人带进一个美妙的梦乡。除了有歌相伴的日子,妹妹对绘画、摄影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妹妹的动手能力极强,她学的虽是图书馆专业,但她却以精通计算机而著名,她曾担任了多年的北京市委党校的网页设计的工作,并且承担着一部分计算机的教学任务。然而,让我最羡慕的还是妹妹有个十分美满幸福的家,有个爱她的丈夫和非常乖巧的女儿。

如今,我和妹妹虽然是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半球上,然而时空就像我们的年龄一样,它从不会阻断我们姐妹之间的那份真情。天地再广,人间再杂,我是她唯一的姐姐,而她则是我唯一的妹妹。这一个共同的“唯一”,就足以让我们彼此珍惜到永远。

第六章 蓦然回首 6、自我素描往事再现

我因为母亲的缘故,而想到自己是一个有着高贵血统的人;而因着父亲的缘故,又想到自己是一个书香门第的后代。由此,在我自己求学和发展的路上,我以为会有着许许多多不同的选择。然而,人不光是属于家族的,更是属于历史的。我所生的时代,规定了我一条别无选择的人生之路。

我出生在1958年1月。从我出生到1965年,除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以外,我接受过极其正规的幼儿园早期教育。

1965年9月份,我正式入学读书。那时的政策是,所有的孩子都要就近入学。当时,我随外公外婆住在复兴门外的国务院宿舍内。他们认为住家周围没有好学校,而坚持将我的户口转到我外公的亲戚家。这家人住在西单民族宫附近,故此我可以经过考试,就读于五年制的北京试验二小。

入学的第一年,我每天由家里的保姆接送,搭乘公车往返于学校和住家之间。当年北京试验二小的教学是十分严格的,从一年级开始,功课就出奇地多。所幸,我的成绩一直良好,并很快戴上红领巾,成为少先队员,而且在老师的指定下,任中队委员一职。

好景不长。入学的第二年,即1966年“文革”开始,所有的大、中、小学一律停课闹革命。

我也就此转入住家附近的南礼士路的育民小学。1967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发出“关于大、中、小学复课闹革命的通知”。于是,从11月份起,大部分中小学生陆续返校。

由于停课一年,返校之后,糊里糊涂地就上了三年级。不过那时的教学多一年少一年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那时的中国,正处在一个十亿人口疯狂的年代。对领袖的忠诚渗透在全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中,小学生也不例外。记得那时上课的标准坐姿是,挺胸抬头,左手背后,右手将毛主席语录本放在胸前来听课,只有到写字时才将语录放在桌上,用当时的时髦话说,是“语录”不离手,“主席教导”不离口。

当时,三四年级两年的课程除了算术、体育、音乐以外,语文课本多以毛主席语录取而代之了。许多字词、词汇的学习都来自于那本“红宝书”。那时年龄小,记忆力好,学生们都会背诵毛主席语录。然后,在老师的指导下,又学会了将“伟大的思想”同生活中“渺小的事物”对上线,那个年代,统称为“活学活用”。

印象中那时的作业,多数是抄写和背诵毛主席语录,每天交上一份学毛思想的心得体会。除此之外就是写斗私批修稿、批判稿、活学活用毛主席语录的讲用稿。好在那时的文章都不难写,写来写去都是统一的套话。我那时担任红小兵排长,写稿的机会自然是要多于其他的同学。两年过去之后,居然也练就出笔头上的一套功夫。所以,直到今天我仍能将我内心世界的细微变化诉诸于笔端。

除此之外,那个年代,做得最多和最频繁的事就是上街游行了。大凡毛主席有最新指示发表、中央开大会开幕之类的事情,都要游行庆祝的。我们小学生那时多是从复兴门外的育民小学,一直走到天安门广场。学生的装束大多是军装上衣,蓝布肥裆裤,黑色懒汉鞋。这是当时学生的时髦服装,无统一规定,大家都这样穿,没人愿意别出心裁。所以,远远地看上去,灰蒙蒙地一片,虽无色彩,却很整齐,绝不逊色于当今中国孩子的统一校服。

至于去工厂学工,拾麦穗学农,拉练学军,以及挖防空洞备战,那在我们的学生生活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每个孩子都习以为常了。

我真正开始懂得用功读书,是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学校渐渐地趋于正规化,语文有了正式教科书,学校还开了算术、音乐、体育、美术、珠算、大字、常识和政治课。再加上重新分班组合,我们班的孩子大多数来自于国务院、铁道部、煤炭部等各大机关的知识分子家庭,学习的气氛较之以前要强多了。

凭着我的要强、认真精神,成绩一直很好。但即便是在课业增多的情况下,仍不会多到没时间玩儿。那时我和外祖父母、舅舅住在国务院宿舍的大院里。大院里的孩子们自成一体,虽然没有今日孩子们富有,却也随着潮流编造出种类繁多的玩法。到了寒暑假期间,更是玩得不亦乐乎。

我个人玩得最“轰轰烈烈”,最不容易忘怀的是有这么几样。

一个是,攒糖纸。这是当时在女孩儿中风靡一时的玩法。当年我母亲每月给我买一斤糖,一天只许吃两块。吃完了糖,自然是将糖纸夹在书本里攒着。那时的大杂拌糖没有更多的花样,糖纸也是大同存小异。于是我就想着和大院里的小孩儿,互相换糖纸,互通有无。这样,攒糖纸便成为一种孩子们之间的社交活动。有一段时间,不知从那里传出来的消息,说是攒够一百张大白兔的糖纸,可以换一个铅笔盒。至于真能攒到一百张时去何处换?无人知道,也没有谁想知道,因为问题的关键是在那时的经济状况下,有几家的孩子能吃上一百块“大白兔”的奶糖呢?我想,那不过是孩子们当时的一种梦想、一种心态而已。我自己最喜欢也是最欣赏的是各式图案有别的透明的玻璃糖纸。那种玻璃糖纸,要先用水洗一下,再贴到门或玻璃窗上,等干了之后,轻轻地用手起下来,于是便得到一张平平整整的玻璃纸。在我的眼中,那时的糖纸虽比不上当今的糖纸这样色彩鲜艳,图案却很精细、美观、富于想象力。我曾有一套“金鱼”和一套“蝴蝶”的玻璃糖纸,上面的动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给人以美的享受。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夸大了还是恋旧?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更喜爱那时的糖纸。

二是,刻剪纸。剪纸是一种民间艺术,比攒糖纸要来得高贵、神秘多了。那时的女孩子,几乎人手一把削铅笔的小竖刀、一张见方的玻璃板或是铁制的垫板,外加五光十色的电光纸。同学和朋友之间,相互先印下纸样,然后就可以用刀细细地刻了。刻好后的剪纸也是成套的,可以夹在书本里,经常欣赏。还有一段时间,时兴用金纸刻马恩列斯毛的头像。做法是,先用一张普通的纸印下纸样,再将包巧克力的金纸擦平,将两张纸缝在一起,小心翼翼地照纸样刻好后,便可得到金像一张。后来的剪纸越发展越大,刻好后可以挂在墙上当画看。我那时对刻剪纸到了着迷的地步。对我来说,自己动手刻的过程是一种极其细致、宁静和享受的过程。这是我少年时最富有艺术性、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玩法。

其三,玻璃丝编织。玻璃丝直到今天还是一种很便宜的东西,更不要说是当年了。玻璃丝在女孩子们的手里,能变出各式各样的、神奇多彩的东西来。而且玻璃丝的色彩五花八门,用哪两种或三种颜色来搭配,在很大成分上可以表现个人的审美观,这给编织带来了很多趣味性、刺激性和挑战性。我当时编得最多的是梅花。它是用空心玻璃丝和软性保险丝制成的。做法是将粗细不同的、色彩不一的两种空心玻璃丝套在一起,再剪成大小一样规则的小圆片,然后再用保险丝将这些小圆片一一穿成梅花的样式,形成一朵朵漂亮的梅花的平面图形,可夹在书中保存起来。还可以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玻璃丝编织钱包,编好后,在口上缝上拉链,既实用又新颖。尽管那时放在钱包里的钱不多,却阻挡不住那种编织的热情。

四是,夏季粘蜻蜓,冬季自制冰激凌。夏天粘蜻蜓,好像是男孩子们的游戏,我也跟着玩得有声有色。首先,我们将雨后树干上的一种天然胶加热,使之变得更加黏稠,然后放在竹竿头上,轻轻地对着树丛上的蜻蜓的背一点,几乎是百战百胜。被粘到的蜻蜓,大多是放在自家的纱窗上,常常是每天有二三十只。蜻蜓得不到放生,而自然死亡。现在想起来,这种玩法是非常惨无人道的。北京的金秋时节过后,就是北风呼啸、冰天雪地的冬天了。那时北京的冬天要比现在冷得多,而且经常有积雪。这对于我们孩子来说无疑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礼物。我们除了打雪仗、堆雪人以外,最有意思是每个人从家里带些白糖出来。我们用糖和白雪,自制冰激凌,既不嫌脏又不怕冷。一个个孩子在寒风中,吃得口唇发紫,却没有一人生病拉肚子,尚为奇事一桩。

五是,跳皮筋。要跳皮筋,首先要攒皮筋。一般地说,皮筋的来源有两个,一是每天牛奶瓶上的免费皮筋,另一个是买来的,买来的皮筋又叫“牛皮筋”,是一种淡褐色的,比那种免费的皮筋要结实、耐用多了。无论是哪一种皮筋,总要攒上一二百根,串在一起才够得上玩耍的长度。那时,我的家境不错,所以常常是买很多皮筋。为此,让我也结识了不少的朋友。皮筋的跳法,少说也有几十种。玩时,人数不限。三个女孩儿就能凑成“一台戏”。两个人将皮筋拉成单或双线,一个人在中间跳,跳得好,则可不断升级,难度也随之越来越大;犯了规的,便被淘汰下来;变成拉皮筋的,换另一个女孩儿来玩。但就算没有朋友时,自己仍是“一台戏”。若是在户外,可将皮筋拴在树上;在屋里时,又可将皮筋拴在两把椅子腿上,自跳自乐。这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方法。

其六,抓拐。拐分成猪拐和羊拐两种。猪拐既大且笨,不受欢迎。羊拐则小巧玲珑,很受青睐。一副为四个,染了色,外加一个沙包就齐了。玩法是在将沙包扔向上空的一瞬间,眼睛随沙包而起,手上只是凭感觉,将拐放成各种得分的图案;在第二次将沙包扔起时,一边抓拐一边接沙包,以积分多少为胜负。抓拐的游戏,是一种手、脑、眼相结合的灵巧运动。我当年有两付小羊拐。其中的一付,是我的一个表姐送给我的。羊拐的表面极其光滑,像是用水红色的半透明状的玉做成的,奇妙无比。

除此以外,玩沙包、攒烟盒、转着大院练骑车等等,孩子们玩得乐不可支。

我曾经把儿时的玩法,试着讲给我那个在美国长大的女儿听。她听时聚精会神,听后目瞪口呆。说来也是,在当今这个玩具极大丰富、网上游戏迷人的世界里长大的孩子,又有几个能够懂得他们父母幼时的处境?又有几个能够理解他们父母对往事的那份珍贵的情怀呢?

1971年,14岁的那一年,我搬回了父母身边。当时我家住在母亲当园长的外交部幼儿园里。那里离八一中学很近,所以我便去了那个学校。

八一中学,“文革”前是一所专供部队高级干部子弟求学和住宿的学校。学校地方宽阔,规模正式,环境优美。八一中学分为三大部分,即小学部、中学部和教师住宅区。

光是我们中学部就包括一个四百米标准跑道的操场,操场的正前方设有正规的主席台。主席台的东面是一座六层楼高的教学楼以及十几排整整齐齐的平房教室。除此之外,学校里还有几个分散的小操场、大礼堂、游泳池、实验室、广播室、图书馆、医务室、校办工厂及教师食堂。

就当年的水准来说,教师的质量也是相当高的。我在那里就读五年,班主任一直从初一跟到高二,她是北京大学数学系的高材生,有着十分优秀的口才,在讲解数学的原理、公式和计算上有着十分独特的方法,引发了多数学生在数学方面的浓厚兴趣。其他的课程,比如化学、物理、英文、语文等也是由一些资历高深的老师任教。

另外我所在的班级,百分之六十的学生是中国科学院的知识分子的后代,都是些肯读书的孩子。尽管是在“文革”期间,由于小环境良好,我们还是能学到一些东西的。

我在班上自始至终都不是最聪明的学生,却是最认真的学生,所以各门的功课不仅在全班、乃至全年级都是排在前列的,而且担任团支部书记一职多年。那个时候,一部分精力放在学习上,另一部分精力则放在社会工作上。一个团支部书记,凡事都要操心。拟定团员发展计划、找发展对象谈心、召集支部委员开会、组织发展新团员宣誓会,以及监督各个支部委员的工作,面面俱到,无一处可以忽略。这样全神贯注地投入,所得到的回报是可喜的,我的团支部连年被评为全校唯一的优秀团支部。

不可忘记的是,我们一直是处在“文革”的特殊年代里。尽管到了“文革”后期,批斗老师的现象没有了,全国各个时期的大批判运动仍把我们学生卷进去。除此以外,就是思想汇报、年终总结等等。我们团支部的这些工作,十有八九都落在了我的肩上。于是我又重操小学时代写稿的旧业。

在校读书的五年中,有些事情给平凡的生活带来了几多色彩。

一是很多事情让我感到兴奋。那时学校里忽然发明了一种集中教学法,用现代的名词叫做“强化法”。强化法是指在相对集中的时间里,对知识进行高强度的学习和练习以达到特别强化的效果。强化法具有高强度、高难度、高密度的特点,效果不错。学校把这种方法用在物理电学原理的教学上。每个班按照不同的日程表,集中在物理实验室,闭门专修电学原理,为期两个月。讲授电学的老师是个老先生,说起话来慢慢悠悠,不温不火。他对电学的原理、程式讲得井井有条。在两个月的授课中,我们除了听课、读书、自习外,还有大大小小的测验和考试。在第二个月结束之际,我们每个学生要自制两样东西上交,一是台灯,二是半导体,这让我很兴奋。台灯的制作材料比较简单,由个人准备。半导体的材料则是学校为每个学生准备好的。台灯是在家完成的,而半导体则是在学校实验室内完成的。在装半导体方面,男生好像天生比女生灵。其实装半导体本身并没什么难的,只要是按照图纸和说明书,一步步地细做,就像在美国按照说明书烤蛋糕一样,百分之九十都会成功。当全班的四十多名学生的四十多台收音机,在同一天下午装成时,实验室里的播音像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聚会。好在那时的电台频道并不多,除了中央台,就是北京台,除了新闻,就是样板戏之类,声音此起彼伏。

还有就是让我感到新鲜的事。那时学校里,各年级各班都仍旧保持着定时定期的学工学农活动。我们除了在校办工厂学习外,还要走出校门去学。学校在高中期间,每个班按个人志愿分成若干个小组,如:电工组、木工组、学医组等等。我参加的学医小组,学习和实习的地点是空军大院的卫生院。刚开始,我们只是做一些铺床等基础护理工作,后来则开始学着给病人量体温和血压等,最后竟让我们这些毫无医学知识的高中生给部队的战士们打预防针。我的很多基础医学知识就是从那时学起的。

除此之外,我们八一中学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从未参加过迎宾之类的活动。倒是一年一度的五一、十一,颐和园举行的游园活动的疏导工作,必由八一中学的学生来担任。年年如此,不过此项工作玩的成分居多,人人都喜欢。

进入中学以后,我的暑假活动内容也变了。多数时间是以阅读小说为主,来打发时间。也有时是走家串户访问同学。最奇怪的事发生在高中时期的暑假。我突发奇想,跟另一个女生到附近的六郎庄大队拜赤脚医生为师。我们背着药箱,穿行在田间小路上,为农民行医看病。我们每天都去,相当于今日所说的“义工”。刚开始,不过是一些打针发药的小事。到后来,居然连接生小孩儿也上手了。现在回想起来真会有些后怕。当时那种农民家庭的土法接生是很原始、很落后的。顺产则罢,若是难产,不要说我自己,就连赤脚医生恐怕也没有足够的医疗知识进行抢救。不过恐怕也就是在那个年代里,才让我们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的精神有了发挥的余地,居然也是事事顺利,接生时从未出过差错。

我于1976年高中毕业。也就是在同一年,“文革”宣告结束。我从1965年入学,在求学的十一年中,有十年都是在“文革”里。有人认为我们是毫无知识的一代人,其实也不尽然。“文革”期间,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让我们无法像今天中国的高中生那样幸运,那样自由自在地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我们的老师还是尽其所能,为我们打下了一个相对扎实的基础。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毕竟知识的学习是日积月累的、终其一生的事情。所以,人们仍旧可以欣喜地看到,在我们这一代人中,日后颇有建树的仍不乏其人。

凡是独生子女或是弟妹不满12岁的学生,可以留城。我正好符合第二条,故毕业之后我留北京待分配。

赋闲在家里,十分无聊。正好赶上1977年外贸部、北京海关、上海海关联合在中山公园主办“走私展览会”。我舅舅在外贸部工作,经他介绍,我在展览会上当了为期三个月的讲解员。“走私展览”共分为六个部分,每个部分有五个讲解员,都是由极年轻的女孩儿组成的。我当时被分在第一部分,即介绍前言和中国走私的历史。这一段日子里,我交了不少新朋友,同时又有一种走出学校、初次独立自主的尝试,所以,感觉特别好。

1977年9月,我被北京医科大学护士学院录取。同年10月12日,国务院发布恢复高考制度的通知,那时我已入读护士学院,不能参加高考。在护士学院学习了两年,于1979年毕业。由于国家规定,凡属大专毕业的学生必须先工作两年才能再参加高考。就这样,我与高考失之交臂,留在北医三院工作直到出国为止。成全我上大学的梦想,倒是后来在美国实现的。

中国和美国两个国家造就了我,使我对自我的素描勾画得更加完整、更加丰满、更加趣味横生。

第六章 蓦然回首 7、故乡情思魂牵梦萦

在我30岁以前,我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故乡北京。我所有的一切,包括那些最细微的梦想,都是和北京的泥土紧紧地粘合在一起的。北京就是我的全部。日久天长,北京在我心中也就渐渐地变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仔细地琢磨过我身边的一切,我对于自己的故乡既熟悉又陌生,既亲近又疏远。我问父亲:我的祖先是何时迁居北京的?父亲说是明朝。由此我知道了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北京传人,但是这并没有让我有多少骄傲。

真正为故乡北京感到骄傲反倒是我侨居美国之后的事了。在美国的中国人,尽管在相貌上不分彼此,在内心里却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完完全全地来自于故乡。当海外的中国人聚在一起时,最常问的一个问题是:你是哪儿的人?答案总是有着一种“五湖四海”的味道,上海人、广州人、湖南人、山西人、香港人、台湾人……然后,有人问到我,北京人。淡淡的但却极其清脆的三个字从我口中缓缓流出,连我自己都能听出声音里的那一份“居高临下”的味道。于是,先有了几分不安,又有了几分内疚,很快就化成了更多的坦然。因为只有我知道,口气中的那份骄傲绝没有丝毫的“唯我独尊”的意思,而是一份深深的、浓浓的故乡情。

故乡北京的美,在我心目中永远是与众不同的!它一年四季分明,变幻多端,季季都是一个动人的故事。

北京的冬天才是冬天。一种刻骨铭心的冷,反让人生出几分清爽和喜悦。极目远望,一片片的树木简练得只剩下了枝干,像是一幅木刻的插图,见棱见角,冷峻而凝练。这是个滴水成冰、哈气成霜的季节。清晨,家家户户的玻璃窗上都盘结着白色的细碎的冰花。北京冬天的风,是有声有色的、惊天动地的狂风。狂风在天地间浩浩荡荡、一往无前地行军,呜呜的呼啸声一阵强似一阵。狂风将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沙卷在一起,人们便有了一种恍惚,好像无数的沙粒是从天而降的。狂风让北京变得干燥乏味起来。不久,雪来了。大雪铺天盖地,很快就让北京变成了一个粉装玉砌的世界。柔软洁白的雪,给北京穿上了银白色的冬装,它让北京变得更加雍容华贵、富丽堂皇。雪在一夜间结成了美丽的冰凌,树枝上缀满了亮晶晶的银花。一幢幢建筑物像琼楼玉宇似的在阳光里闪着耀眼的银辉。北京的冬天就是这样风一阵,雪一阵地,轰轰烈烈地过着。直到有一天,人们发现风向慢慢地变了,那便是春天的序幕了。

北京的春天是短暂的。残冬拖着长长的尾巴,久久地不愿离去。风还是一味地刮着,风力非但不小,反而好像更大了。风吹走了冗长的冬天,风为北京带来了一片绿意。细细看去,枯枝上结出了层层嫩蕾,天空中飞来了北归的雁群。神奇的大自然画笔让北京在点点滴滴的变迁中迎来了一个春意盎然的季节。然而,当人们刚刚在暖洋洋的天气里舒展开来、还没容得过多地享受时,天气已经不知不觉地变热了。

北京的春夏之交是由指间不经意地滑过的。夏天让北京变得万物竞绿。绿色的树叶,层层叠叠,无边无涯,绿得那样深沉,绿得那样醒目。浓浓的绿色簇拥着那红墙金瓦的紫禁城,绘出了一幅独特的北京之夏的彩图。夏天的北京,常常是骄阳似火,地上浮动的热气一点点、一寸寸地蒸发开来,到了傍晚时分,终于引来了一场夏雨,那雨是倾盆而注的雷阵雨。雷声自远方而来,隆隆地划过北京的长空,粗大的雨点从天上飘洒下来,重重地打在地面上,哗哗的暴雨洗涤了一天的燥热,送来了一片凉爽。在北京,绝对见不到南方那种黏乎乎的黄梅雨。北京的雨总是痛痛快快,来得突然,去得利索。在这晴与雨的交替中,北京一步步地走到了8月底。

9月份,紧随着夏天的脚步而来的,便是北京的金色的秋天了。直到现在,我仍旧觉得“秋高气爽”这四个字只有用在北京才最适宜。

秋天的晴空永远是一碧万顷,天空好似陡然间升高了许多。空气中到处漂浮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清新,轻轻地吸一下,立刻神清气爽。秋天淋漓尽致地描绘出北京那种博大精深、天人合一的雄伟气魄。它带着人们走进了一个如诗似画、如弦似乐的仙境。然而,美丽是不能永久的,秋天总要离去。北京的秋天离去时,带着无限的干净利索。深秋时节,一股强冷空气在几天之内,便毫不留情地将北京的秋天吹得无影无踪。几乎是听不到秋叶簌簌落地的声音,却见一片片还未完全枯黄的树叶洋洋洒洒地铺满了道路。秋风在空中盘旋,掀起层层枯叶的浪花,然后再牵着枯叶在空中翩翩起舞。寒冷的秋风引来了阵阵冷雨,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晚秋的风风雨雨,就是这样迅速地送走了一个风景如画的北京的秋天。

北京的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然而,在这一切的一切当中,真正坚如磐石、万古流芳的却是北京古城的风貌。

北京的古城是以紫禁城为中心的撒向四面八方的、纵横交错的网络。驰名中外的紫禁城,是中国悠久历史的见证,是中国奇妙艺术的结晶。它的美是举世无双的。它的构造宏伟而不失细腻。它的色彩变换万千、溢彩流光。朱红和金黄是它的主调色彩,除此之外,还有用蓝、绿、紫各色琉璃瓦精雕细作的各式各样的立柱、悬梁、影壁组成了一幅色彩缤纷的图画。紫禁城的四周是那些数不尽、伸向远方而又长短各异的街道和胡同。它们四通八达、彼此相通,既无起点又无终点,其间的名胜古迹处处可见,美不胜收。北京是一座宝石一样的城市,尽管它历经沧桑,却仍旧巍然屹立。

然而,尽管北京的一年四季宛如神话,尽管北京的宫廷建筑优美独特,但是这都不是北京的根本。北京真正的血脉、魂魄和精神不是别的而是植根于此的北京人。没有北京人,便没有今天的北京。

什么是北京人?在我看来,真正的分水岭就在于人们对北京的不同感受上。对于任何一个在北京的人,你可以随便问问:北京什么好?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答案却是成千上万的。总起来可以归为四类。第一类人的答案是:北京是具有古典建筑的美丽的城市。第二类人的答案是:北京是个有机会挣钱的城市。第三类人的答案是:北京是思想、文化、艺术多元化的城市。第四类人的答案是:北京是有豆汁儿和豌豆黄儿的城市。

在这四类人当中,第一类人,为数不多,他们都是些走马观花的旅游者。第二类人,数量正在日益增多,他们大多是来自偏远山区的、需要养家糊口的农民工。第三类人,为数最多,他们是那些长年定居在北京的、来自祖国各地的人。他们当中不乏各行各业的精英,是今日北京的缔造者和改造者。他们对于北京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他们却不是真正的北京人。他们的内心世界、生活习惯和情趣爱好都带着浓厚的乡土气息,与真正的北京人相去甚远。第四类人,为数也不会很多,但是他们却是实实在在的北京人。他们才是北京文化和艺术的真正的奠基人,是北京味道的源泉和精髓。对他们来说,北京深奥的文化、诱人的艺术、祥和的思想,不是用嘴说出来的,而是切切实实地做出来的。北京的变迁和他们的生活是彼此相连、互相渗透、不可分离的。北京对于他们,不是一个充满幻想的梦,而是一块扎扎实实的泥土。北京富也好,穷也罢,他们对北京不弃不离,忠心耿耿,只因为北京是他们永久的故乡。

只要是这第四类人一出现,北京立刻会变成一个人生大舞台,在台上演戏的全是前三类人,无论那戏演得好还是坏,真正的北京人总是心平气和地观望,因为只有他们懂得:再好的戏也不过是过眼烟云,再精明的人也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匆匆过客。

其实,真正的北京人是再简单不过的人了。他们心地善良、宽容大度、热情诚恳、乐天自信、幽默风趣、谦恭有礼。他们对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简单平实得无以复加,他们喜欢家人邻里和睦相处,他们喜欢掌握一门得心应手的生活技巧。他们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衣食温饱。他们对钱财看得并不重,不过却极其讲究生活情趣。

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情趣和嗜好,渐渐地成为北京的一种独特的风景。

北京人爱读书。长久以来,北京就一直是历史文化的中心。它历史悠久,藏书丰厚,文人聚集。它把知书达理奉为一种至高无上的修养。于是,北京人有了一种得天独厚的便利,他们长年生活在一个书的世界里,读书成为他们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也从中获得了极大的乐趣,并慢慢地从潜意识中滋生出一种特有的涵养、气质和思想。

北京人善书法。尽管不可能人人都是书法家,却是人人都懂得欣赏。他们懂得中国的书法是一种在静中求动的艺术,是一种刚柔并存、富有个性的艺术。练习书法的过程也是一个极清爽、娴静、自在的过程。它正酷似北京人那种温文尔雅、从容不迫的性格。从书法到画山水,实际上是一个极短又极自然的过程。北京人又多少懂一点绘画艺术。

北京人迷京戏。不仅是百听不厌,不仅是对戏中的故事如数家珍,而且还能哼哼哑哑地唱。大街小巷中,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旁若无人的京戏爱好者,边走边唱,有板有眼。除了戏剧以外,他们还是相声迷。相声艺术来自于民间,它是幽默的北京民间生活的真实写照。

北京人养盆景。北京的盆景千姿百态,犹如大自然缩影在尺幅中,是一种相当讲究的案头雅供。有山水盆景、树桩盆景、珊瑚盆景、宝石盆景、绢花盆景等等。各类盆景,又可以根据其质地和造型的不同分出更多的种类。仅就山水盆景而言,就有硬石和软石之分。硬石组成的盆景,以小见大,错落有致,疏密得当,神游其中。软石盆景是以养苔藓和文竹为主,水色清澄,山石碧绿,有桥有亭。

北京人栽水仙。特别是在春节前夕,几乎家家都供着一盆水仙花。水仙花虽然是以“水”字打头的植物,可是在养殖的过程中,水多并非有益。水一多,水仙就会长荒。所以一定要按时蓄水,少而勤。每日清晨,要先用清水将水仙花过滤数遍,再在盆中放上适量的水,然后将它安放在向阳的地方。如此这般的精心,只盼望水仙能不早不晚地在春节时分开花。水仙叶翠绿欲滴,似碧玉琢成;水仙花朵银白,花蕊淡黄,形如酒杯,宛然似盏,捧着星星点点的喜气,呈现出一派吉祥如意的美意。

北京人养猫养狗、斗蟋蟀、下象棋、玩骨牌、打麻将、练太极、泡茶馆……他们用他们的智慧和雅兴,为自己营造出一种趣味横生的日子。

北京人更好吃。所有北京的菜都可以用“正宗”二字来形容,即风味纯正鲜美。北京的名菜,诸如北京烤鸭、涮羊肉、芙蓉鸡片等等自不必说。单说北京的春饼,就是一种极富有特色的美食。每年的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即“立春”这一天,北京人讲究吃春饼。春饼是用热水烫面加油烙成的极薄的双层饼。烙好后,再放入蒸锅中蒸一下即可。除了饼还要备好各种各样的菜。菜的种类包括甜面酱、青葱、酱肘子、小肚、豆芽菜、粉丝、炒蛋、菠菜、韭菜,所有这些菜,都要一一切丝炒熟。吃的时候,将一张薄饼平放在盘中,先用筷子涂上薄薄一层甜面酱,再放青葱,然后再将上述的各样菜放在饼上,最后是用饼将其中的菜紧紧地裹住,饼的一端要反折回来。包好的薄饼,形状如卷,“有头有尾”,味道极其鲜美。“立春”在中国的农历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气,北京人用吃春饼的办法来庆祝它,寄予着合家团圆、万事如意的美好愿望。再说北京的小吃,种类繁多,美味各异。其中有一种叫“豌豆黄儿”的小食品,就是做工极细的精品。它的原料为上等的白豌豆,做出的成品为淡黄色,极其细腻、纯净,入口即化,味道香甜,清凉爽口。它是宫廷和民间都喜欢的一种北京著名小吃。

岁月悠悠,北京人就是在这种既读读写写又吃吃喝喝、既研究学问又享受生活的时光中,不慌不忙地过着属于他们的那一份日子。然而,对北京人来说,一年中过得最兴高采烈的日子,要算春节了。

在北京,春节的序幕,从每年的腊月初八之前就慢慢地拉开了。到了腊月初七的晚上,北京人要精心地熬腊八粥。腊八粥是用黄米、白米、江米、小米,加上红枣、栗子、瓜子、花生、松子、红糖、白糖熬成的。熬的时候,讲究用微火慢熬。一般是在腊月初七的夜晚,通宵熬粥,到了腊八这天,天明即熟。这种粥,色为枣红,米粒饱满,黏稠适度,香甜可口。

到了大年三十,北京人讲究合家做馅包饺子。饺子从年三十的晚上包起,在正月初一的伊始吃。饺子可以捏成元宝的形状,也可以在饺子里包上一二枚钱币,寓意“财源广进”、“喜庆团圆”、“心想事成”。

北京春节的爆竹烟花,在年三十的晚上,彻夜不息,火树银花。爆竹的种类数不胜数。最常见的有麻雷子、二踢脚、小鞭和花炮。麻雷子是一种火力很足的、震天动地的爆竹。后来,由麻雷子演变成二踢脚,二踢脚的第一响是将火药筒打入高空,再在高空爆发出第二响。小鞭的容量很小,但响声却极清脆,通常可以将一百、五百的小鞭串在一起,燃放时,响声恰似百鸟闹林。北京现在的花炮,样式层出不穷。但是,我曾听我外公讲过,老北京有一种花炮叫“花盒子”。“花盒子”是将六角形或八角形的大盒子一层层码上去,最高可以到九层。点燃之后,一层层飞上天空,各层的花样不一,声响各异,恰似在空中上演的连台好戏。

然后,从大年初一的拜年、赶庙会,一直到正月十五的元宵节,北京人将他们的春节过得有板有眼、热热闹闹、欢天喜地。

在这样的快乐中,北京人送走了载着他们不同记忆的岁月,迎来了他们赋予美好期望的又一年。年年岁岁,岁岁年年,北京的梦想和故事在北京人的手中,代代相传,经久不息。

第七章 知足常乐 1、读书心境赏心悦目

在我美国的家里,有着许许多多的中文藏书。我对它们中的每一本都有着一片极深的情感。

怎能忘记呢?

这些古今中外的著名小说,是婆婆在得知我喜欢文学写作之后,在她体弱多病、年事已高的情况下,辛辛苦苦地一本本地从北京的家里上万册的存书中挑选出来并让先生带回美国来的。这些闻名天下的小说伴着亲人的爱,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也滋润了一颗远离故乡的心。

那些著名的历史、哲学和宗教读物,大多是先生每次回京时,特意为我买的。先生是个博览群书、自幼年起就有着买书和读书的好习惯的人。因此,他每每浏览北京的书店时,也不忘为我选购图书,并不辞辛苦地、不远万里地将这些精神食粮运到美国,给我阅读。

还有许多人物传记、纪实文学,是我回国时在多家书店里自选自买的,然后再装箱,托运回美国。

更有一些书,是我在美国的中国城的书店里精挑细选的。中国城的书店虽小却也是琳琅满目。最称心的是,它总是跟着时尚走,在这里每次都会找到目下最新上市的书籍。

买书是我人生的一大乐趣。每每走进书店,投入在书的怀抱中,我总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兴奋。我喜欢用手在书脊上轻轻地划过,只要发现一本好书,必须千方百计地据为己有。买书时极为爽快,不论价钱,好像再高也值得,决不会像买衣服那样,犹豫再三。

经年累月,书在我家处处可见,遍地生花,信手拈来,乐趣无穷。除了书架上堆积如山的书以外,桌子上、钢琴上、沙发上,到处是书的世界。无论新旧好坏,或薄或厚,几经搬家,都舍不得丢弃。

书,是我数不尽的、如影随形、最要好、最无私的朋友。不同的书,又可以是不同的朋友。交情笃深、如胶似漆的,是亲人;雪夜造访、促膝谈心的,是知己;嘘寒问暖、说长道短的,是熟人;谈古论今、理论高深的,是师长。

书,是粮食,是感观,是艺术品。它牵着我的手,让我慢慢地在字里行间穿行,让我尽情地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让我愉快地欣赏着古今中外的趣事,让我一点点地思考、成熟,让我伴着它哭,伴着它笑,伴着它走过许多令人难忘的时光,让我有无限的空间去遐想。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移动中可一目十行,静卧时可咬文嚼字。我有时会在一段时间里,读不同的书,头脑里的东西,不断更新、变幻无穷、多姿多彩;有时又会在一段时间里,反反复复地读一本书,细心品味,感受颇深。

事实上,读书是一种心境,一种平实,一种投入和创造。必须沉下心来读进去,才能让书籍消化在血液中,铭刻在心扉上,才能让书的影像深深扎根在我内心的土壤里,待我精心地去培育、去提炼、去升华。

我自己最爱读的一类书籍是名人传记和纪实文学。当我真正走入名人的内心时,才察觉到他们的平凡所在,他们与普通人并无两样,他们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完全是因着他们性格的刚强,心胸的开阔,思维的巧妙。每当看过这样的书,都会刺激一下自己灰暗、颓丧的灵魂,并在不同的侧面引起强烈共鸣。它会使我生活的目标更加清晰,使我的气质、性格和情操得以提升。

为了记述我读书时内心的佳境,我曾经写过一首四句诗:夜以继日书为友,身在家中神广游,字里行间慢慢走,古今中外看个够。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人性心灵空间的展现,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离不开书。人的心田必要由书籍来营养和滋润,生命才得以延续。我为自己在异国他乡,还能有福用母语读到自己心爱的书,而常常感到无限的欣慰。

第七章 知足常乐 2、爱好成痴刺绣相伴

闲下来无事,我很喜欢做十字绣。

十字绣看上去既简单又复杂,既平凡又伟大。每一件用心灵做出的十字绣都是一份十分珍贵的、秀丽多彩的艺术品。每一幅十字绣在目,总会给人以赏心惬意的快乐之感。近看,你会为它的细腻而感动;远观,你会为它的壮丽而惊叹。

实际上,十字绣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古今中外皆有之,只是因为文化背景的各异,它的内容才有着不同的展现。也正是因为如此,它才会不断地除旧更新,成为一种永生永世的艺术。

我与十字绣结缘,最早是因为女儿在美国读小学时,修了一门手工课。一个学期下来,小小年龄的女儿在老师的指导下,居然用彩线绘出了大大小小的、各式各样的图案,让我感到十分新奇。于是我决定自己动手试一试。谁曾想,不试则已,一试便深深地迷上了十字绣。

做十字绣的成本很低,一块十字布、一根针、一些彩线即可。然而从选样、配线再到一针针地绣成,却是一种心灵的艺术享受。十字绣固然是个花时间的工作,绝妙之处也正是在此。这种日复一日、穿针引线的工作使我深深体会到什么是清闲、简单、安静和美好。它可以让我忘记周围的烦恼,它可以让我的心情彻底地放松,让头脑重新清醒起来。

几年来,我用空闲时间绣了许许多多自己喜欢的作品。我从成品中,选一些送给亲朋好友留念,选一些配上镜框用来装饰自己的家,还有一些只是放在那里,时不时地摆出来,自己欣赏一番。这种爱好默默地陪伴着我,成为我生活中的一种润滑剂。

每个热爱生活的人,都会有着一种或多种自己钟情的事情去做。有爱好的人实在是个有福之人。小爱好不但可以愉悦身心,放松心情,而且可以延年益寿。

爱好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在生活中渐渐地培养出来的。而且一种爱好的培养,是不受任何年龄限制的。任何时间里,任何条件下,只要我们怀着一份对生活的追求,持有一颗童心,抓住任何可行的机会,大胆地尝试,常常会给自己一份惊喜,发现一种爱好。

诚然,爱好是可以随着时间的迁移,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但无论是怎样的一种爱好,它都是人生不同阶段的不同经历和感受,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是一种自我欣赏的过程,是自己给自己的一份快乐。

所以,无论你对生活怎样不满,却不能不给自己寻找一点爱好,因为它能让你找到心灵的家园,让你在平凡的生活中品味到人生的真正内涵。

第七章 知足常乐 3、陶冶情操水墨为伍

我对绘画艺术的爱好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只可惜当年年幼无知,再加上“文革”的混乱,真正潜心从我外公习画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只有两年的时间。

然而长年累月地在我外公身旁,耳闻目睹的、有意无意的艺术熏陶使我或多或少地了解了作画和赏画的基础知识。

在外公辞世之后,我始终再没有机会正式拜师研习绘画。但绘画却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虽然大部分时间还是以临摹为主,且内容繁杂又不规范。但对于我这个自学者来说,作品的成就尚在其次,让我陶醉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作画的过程,那是一个享受、清心和舒畅的过程。

现在想起来,我所涉及绘画领地大致可归为两类:其一是山水画,其二是人物素描。看上去,它们是两类不着边际的绘画体系,但对我却起到了相辅相成、挥洒自如的良好作用。

首先是山水绘画。传统的中国山水绘画是以其独特的艺术语言,记录了中华民族每一个历史时代的面貌,反映和凝集了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和传统思想。它以东方艺术特色立足于世界艺术之林,汇成了全世界人文宝库的财富。要想掌握中国山水绘画的精髓,起始点必在于临摹古画,即便是像我外公那样的绘画大师,初始习画,也是临摹过不下千幅的古代优秀画家的作品。

临摹山水看似简单,其实并非如此。临摹的过程是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山水画的最基本的东西是笔与墨上的技巧。用笔要分轻、重、粗、细、急、缓;用墨要分深、浅、浓、淡、干、湿,这样才能画出远近和阴阳的反差。比如画枯树,重点必在“枯”上。又如画山。画夏山,草木繁盛,要浓重深厚,处处表现出苍翠的味道;画秋山,红叶萧疏,自然清爽,要表现出秋高明净的面貌;如画冬景,草木凋零,生物休止,要画出大自然如睡如眠的梦境来。这些都可谓是山水画的精髓所在,即“形”与“神”的融合。

其次是人物素描绘画。其中人物头像的绘画是我的最爱。大自然是美不胜收的,人物的素描更是绚丽多彩。每个人的胖、瘦、美、丑、喜、怒、哀、乐的表情都有着天壤之别,它成为我表达自我情感、发挥想象力的载体。

一幅形神并茂的素描给人以深奥神秘之感。事实上,当你真正自我动手习画时,你会发现它们不过是点、线、面的简单组合。点是画面构成的最小的单位,具有相对稳定性,一个点可大可小,具有神奇的张力;线是刚柔相济、曲直相依,它往往成为画家个性的体现;而面则是线条向周围的扩展和延续。固然,素描中用来显示光影明暗的另一个重要手法是对黑白二色的掌握和运用。黑色给人以沉着、稳重、厚实及神秘之感,而白色则给人以纯洁、光明、无暇和高雅之感。两色之间有着既相互衬托又相互制约既对比又统一的作用。

我自己习画完全是一种业余的情趣,心血来潮时,常常可以每日作画六小时,光是素描的临摹和创造一年就有300多幅。缺乏韧性,完全凭着自我的感觉走,少了几分辛勤,多了几分快乐。

绘画带给我最深和最广的益处,还不仅仅是在作画的本身。它有力地锻炼了我的手、眼、脑三部分的分布和协调的功能。我以为,一个真正的好画家,手法上的工夫自然不可以忽略,但是眼和脑的作用才是重要的。任何一个画家首先必须具备一付敏锐、清晰、准确的洞察力,才能从简单中看到繁杂,从组合中看到层次,从平面中看到立体。其次是脑的想象力。尽管想象力是任何人都具有的,经过绘画锻炼的人,想象力会更丰富,更具体,更明确、更绚丽。最后,才是通过手、笔、墨将美妙神奇的影像洒在纸上的成画过程。

我自从自学绘画以来,忽然觉得大千世界里的一切要比以前美得多,丰富得多,开阔得多。过去许许多多视而不见的东西,现在,在我眼里,都变得更加细腻,更加富有情趣和生命力。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浮光掠影都可以引起我的兴趣和情感,我觉得这才是我习画的真正收获。

第七章 知足常乐 4、猫狗人情终生难忘

pepper(胡椒粉)是女儿为初来乍到我家的、两个月的小狗起的名字。名字形象地刻画了当年那只黑、灰、黄的杂色的小毛头狗,它那时并不漂亮。

一岁的pepper渐渐地脱去了浑身的杂毛,变成一只淡金色的小狗。黑色的鼻头上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它原本是只很美丽动人的小狗。

两岁的pepper已能懂得各式各样中英文夹杂在一起的指令,也会静静地卧在我的身边,听我讲我内心的苦与乐。它原本是只很聪明伶俐的小狗。

三岁的pepper喜欢在草地上奔跑打闹。它爱大家送给它的每一样小狗的玩具。它会将五颜六色的小球,先用嘴高高地抛到天空,然后再用嘴轻轻地接住。它原本是只很天真活泼的小狗。

四岁的pepper深深地爱着我们家里的每一个人。每当下午,女儿的校车从门前驶过的那一刻,它会连跑带跳地奔到门前,迎着女儿归来。它原本是只爱心十足的小狗。

五岁的pepper第一次被送进“动物旅馆”,住了20天,因为我们全家要到远离美国的欧洲去度假。回来后,发现pepper又黑又瘦,右侧后腿的上部脱去了一大片毛,并且鲜血淋淋。经医生诊断,小动物一旦离开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会感到紧张焦躁,所以,才会出现咬自己的现象。我们好心疼它,抱回家,仅仅两周,不仅伤口全部愈合,身体也逐渐胖了起来。它原本是只非常恋家的小狗。

六岁的pepper常常要面对一个经常生病的我。它每天都会来吻吻我,并且总是牢牢地守在我的身边,寸步不离。它原本是只很懂得怜悯的小狗。

七岁的pepper真正地、永远地离开了它的家人。由于女儿升入大学,我们举家搬迁到另一个城市,也因为许许多多其他的原因,我们决定将七岁的pepper留在它的故乡,交给另一家爱狗的人。当我们含着热泪和它依依不舍地道别时,它却乖乖地跟着新主人走了。它原本是只勇于面对现实的小狗。

现如今,虽然pepper已经不在我们身边了,但是那段有它陪伴的日子却成为一种妙趣横生的、令人回味无穷的一段时光,成为我们一家人所共同拥有的、珍贵无比的记忆。

在美国,养猫养狗的人家之多,已到了不可想象的地步。因而,各种大型的动物购物中心和数以百计的家庭私人兽医应运而生。一只小狗不但拥有春夏秋冬四季的时装,上百种不同品牌的狗食,各种各样的小狗玩具,柔软舒适的睡床,还会有它自己的私人医生、理发师和学校。学费根据所学和训练的项目不同,可分为每小时45美金、60美金到100美金的不等。小型的狗,在美国国内可以免费搭乘飞机旅行。旅行时,又有专门的为小狗做的旅行袋,主人可用这种袋子,将小狗绑在胸前,让事先打了催眠针的小狗一路睡在里面。大狗乘坐飞机,需要买票,可拥有自己的座位。

而最让我感到稀奇的是,有次去宠物店购物,见到一对美国夫妇领着一头皮毛锃亮的白色小猪。由于小猪过胖,主人抱不动它,它自己走起来亦是一付十分“沉重”和“艰难”的模样。所以,当他们购物之后准备回家时,只见主人打开后车门,取出一个类似小滑梯那样的架子,一头搭在车座上,一头着地,“请”猪上车。无奈,小猪迷恋着户外的大好春光,说什么也不上去。只见那两个美国夫妇像是哄孩子似的,既不打又不骂,好话说尽,耗时20分钟,小猪才终于迈着四方步,一步三摇地走上梯子入座。

事实上,养一只小动物,意义无穷。它往往可以有消除疲劳,稳定情绪,松弛紧张,预防疾病等多种意想不到的益处。

目下,养宠物已成为一种时尚。其实,养小动物,与小动物交朋友的关键还在于,你会发现人类的爱是无限的。人类正因为有爱,世界才变得更加可爱。所以,任何人只要情愿,都可以养一只小动物,诚心诚意地与它交朋友,让它的感情,带给你点点滴滴快乐的时光,让它的存在,充实你的人生,装点你的生活。因为有了它,你的生活会变得更精彩动人。

第七章 知足常乐 5、享受寂寞与己独舞

自从女儿上了大学,先生又常常出差中国,由此,我有了许多过“一个人日子”的机会。

一个人的日子,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应该是随心所欲的日子。不是吗?该起床时,醒不了。该睡觉时,又睡不着。该吃饭时,说自己不饿。不该吃时,却又狼吞虎咽地吃一堆。兴奋时,可以一天到晚马不停蹄。懒惰时,可以整日坐在电视机前发呆。情绪高涨时,可以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情绪低落时,可以蓬头垢面,终日以睡衣为伍。高兴时,可以呼朋唤友,热闹非常。烦恼时,可以闭门谢客,足不出户。以此类推,一个人的日子会很快地在自由中消逝。人也因为有了这种日子,而变得自由散漫起来。

事实上,只要做些适当合理的安排,过一个人的日子是件既有趣又充实的事,一点也不难。一个人若能完全掌握和运用自己的时间和天地,那应该是件很快乐的事。

就我自己来说,平淡的生活中有着很多想自己一个人做的事。

静赏夕阳西下。这个时候,必须是在家中无人,不必在炉灶间忙得灰头土脸、汗流浃背、筋疲力尽时,才会生出来的情趣。如有这样的机会,我必在我的17层楼公寓里,倚窗静坐,全心全意地追随着夕阳西下的那每一个动人心弦的时刻。西落的太阳总有着一种沉静的美。它轻轻地收起了它白日的余光,不再像正午的它那样招摇、骄躁和着咄咄逼人的光芒。此时的它,完完全全地浓缩成一种水红色的、曲线规则的圆,含羞、清秀、安详地站在淡蓝色的天边。美而不艳,若实若虚。日落是敏捷而迅速的,急景流年一瞬间的壮观奇景。消失在地平线上的夕阳,从那里投射出一片余晖。天际立刻变成一片水红,继而映红了天边那一片片娇娇的、棉絮似的云。水红色的云在蓝天中飞舞,各显奇姿。谁说夕阳西下有种凄凉呢?在我,那完全是一种再冉冉升起的前奏曲。它绝不是落幕,而是一首美妙的序曲。它的神秘之处,就在于它能巧妙地牵动着人们的思绪,奔向远方。它的可观之处,则在于可以燃起人们对希望的憧憬。我爱夕阳西下。我对观望夕阳西下的情趣远比看着旭日东升来的浓厚和迫切。不为别的,只为夕阳西下总能勾起我一串串的情感和无限的遐想。

晚睡晚起是我个人的另一个喜好。一个人时便可以自由地控制时间。晚睡时,从不会担心影响了家人的休息。同时也不会因为晚睡而无法按时起床,因而误了大事。于是,在那寂静的夜晚,我便可以静下心来,做我自己喜欢的事。认认真真地读上一本趣味盎然的小说,或心情愉快地欣赏一部引人入胜的影片。心血来潮时,画上一幅活色生香的图画。灵感迸发时,写上一篇自鸣得意的文章。凡此种种,其乐无比。第二天,又会在充足的睡眠之后,去运动中心锻炼身体。隔日下厨一次,为自己做几样可口的素菜。偶尔,和朋友小聚一场,乐在其中。日子过得既全力投入又弛张有度,既轻松愉快又有条有理。

实际上,人在孤单时,应该是愉快的。因为孤单与孤独之间,是有着极大的差别的。孤独像一个伤口,孤独意味着你惦念着自身以外的东西。孤独意味着你老是想着别人,渴望着别人,总想着用别人来填补自己。而当别人不在身边,或是无暇顾得到你时,你便感到十足的空虚和寂寞。

孤单则不然。正因为有了孤单,你才有可能完完全全地支配和调整自己。正因为孤单,你才有足够的时间,欣赏和反省自己。正因为孤单,你才会觉得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不依靠任何人的整体。

在美国,为人父母的人,无论是谁,迟早都会面临一个子女远走高飞的时候,迟早都会有一个孤单的日子在等候着你。但,那又怎样?只要你能做到孤单而不孤独,你的生活里仍旧会是阳光灿烂。

第七章 知足常乐 6、咖啡清茶情随事迁

咖啡与清茶是世间最常用的两大饮料。

自古以来,西方人喜欢喝咖啡,而东方人则善饮茶。那么,对于我这样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东方人,千里迢迢跑到美国来居住,情况又是怎样的呢?那便是咖啡加清茶。

初来美国时,因为打工和求学的辛苦,也是受美国朋友的影响,我深深地爱上了咖啡,而且是无需加糖加奶的、纯味的苦咖啡。

咖啡味道的绝妙之处,就在于它的苦。一杯原味的苦咖啡,煮好之后,首先是扑鼻而来的浓香,让你的精神为之一振。然后在轻轻地品上一小口,一种淡淡的苦,既爽口又提神。当你一口接一口地将一杯热咖啡饮完后,全身的筋骨好似都被流淌在内的黑棕色液体疏通了,疲劳消失,心情愉快,精神振奋,一付只争朝夕的姿态。

这就是为什么在头天晚上打工至凌晨、第二天一大早又要送小孩上学、然后再自己跑去学英文的我每早必要喝一杯咖啡的缘故。不要小看每日清晨的这一小杯咖啡,它给了我面对当时清苦生活的勇气,它给了我不断向新生活目标迈进的信心,它也给了我在新环境中学习的一份机智和灵感,它更给了我热爱美国生活的一种快乐的心情。

日月如梭,伴着咖啡早出晚归的日子,转眼之间已成为往事。多年奋斗的可喜结果是,先生博士毕业后,在一家美国期货公司里身居要职,只是要经常前往中国出差。女儿也进入了美国东部的一所常春藤大学。

家中只剩下我一个人。昔日的那种轰轰烈烈的咖啡时代已与我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平静的时光。于是,我也就凭着自己的感觉和心情,慢慢地戒掉了咖啡,改饮清茶。

中国的名茶如云。就是在美国,如今除了红茶、绿茶、花茶以外,又有许多按其特殊功能而命名的茶叶。诸如:减肥茶、催眠茶、降脂茶等等。在这繁多的茶类中,我更偏爱绿茶。

绿茶,清热解暑,有着一种迷人的清香。清晨起床后,第一件事,便是将茶叶放入杯中,然后用开水先冲上小半杯,待芳香四溢后,再加满一杯。细细地品尝一口,香甜久久地萦绕在口中,慢慢遍布全身。

随着茶香,我的思绪可以慢慢地飞回我的故乡。记得幼年时饮茶,家人总爱用一种茉莉花茶。茶水盛在一个十分精细别致、小巧玲珑的杯子里。茶叶沉在水底,水面上却飘着两三瓣乳白色的茉莉花,边喝边可以闻到一种淡淡的茉莉花香。

随着茶香,我在内心默默地祝福着自己的老公和女儿。静静地思考着人生的是非曲直。幻想着未来的美好时光。

茶香是一缕清风,令人安静悠闲。茶香是一种情调,驱走了悠长的寂寞。茶香是一丝喜悦,洗涤了生活中的烦恼。茶香是一服良药,梳理了纷乱的思绪。茶香是一份希望,唤醒了沉睡的内心。

其实,饮茶也好,喝咖啡也罢,关键喝的是一种心情,一种情节,一种思念。手握咖啡或清茶,面对着山和树,面对着云和雾,面对着雨和雪,春也去,秋也去,冬也去,走过的是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沉淀下的是一片苦和乐的回忆。

第七章 知足常乐 7、歪打正着7自得其乐

自从进入成年以来,身体渐渐变得“沉重”起来。于是,寻遍了各种各样的锻炼方法,力求减肥。

先是像美国人那样,日日跑健身房。后又自学了一套健身操。最近,又改为长距离散步,无奈,无论是动用哪一种健身方法,不管是练得怎样的汗流浃背,体重仍旧是有增无减,使我非常苦恼。

前不久,在北京一家著名的大医院里,作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其内容包括脑电图、脑血流图、心电图、腹部超声以及各类血象、血压的检查。可喜的是结果全部正常。很多中年性的疾病在我身上尚未显现。这让我十分愉快。显然在中年人当中,我不能以苗条而著称,却能以健康而自慰。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歪打正着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有人追求艺术,当艺术还未达到登峰造极之时,你可能已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艺术家。有人追求爱情,爱情没有追到手,你却成为一位留名千古的伟大诗人。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人对目标的追求,往往就是这样。就算得不到预期的效果,最后总会有一些收获,而且这些收获常常是以不同的形式出现的,让你意想不到。

我常想,在这个世界上,对于追求者而言,是不存在失败的。只要人们努力奋斗,快乐生活,即使是实现不了最初的梦想,总会得到一些其他的东西,作为对一个执著者的回报。所以,如果你现在是一个正在为梦想奋斗的人,千万不要停下你的脚步,意外的惊喜,或许明天就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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