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婚丧风俗 - xp1024.com
《中国少数民族婚丧风俗》


第一章 婚娶风俗 第一节 人类婚姻的起源和发展

婚姻生活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繁衍、绵延的方式。任何民族的婚俗,既是一定的历史条件的产物,也蕴涵着人类婚姻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共性历程。为有助于正确了解兄弟民族多种多样的婚姻家庭形态,简略地回顾人类婚姻发生与发展的进程是必要的。

人类的婚姻家庭形态是一个能动的历史因素,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自有人类至今,它大体经历了群婚和个体婚两大历史阶段。而在群婚之前,曾存在过一种与从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性关系时期。这是由当时人类(300万年前的猿人)的生存条件所决定的。那时猿人仅仅会使用石块和木棒,却面对严酷的生存竞争,他们得以生存的唯一优势就是群体的团结。因而唯有成功地排除了两性关系上的动物妒忌本能,才有可能实现自然界最伟大的进化——从猿到人的飞跃。

两性关系的这种极原始的状态,已找不到直接的证据。但在中外的神话传说中却不乏蛛丝马迹。《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埃及的神话说亚孟神做了自己母亲的丈夫;印度的神话也说婆罗门同自己的女儿萨拉伐斯匹配。而在公元前8世纪成书的古希腊的中说:地母该亚与其子天神乌拉诺斯匹配,生下六男六女。几个文明古国的神话传说竟不约而同地反映出一幅人类先民的血亲杂交图景,应该说不是一种偶然巧合,而是人们对蛮荒之世的一种蒙眬的记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人开始产生一定的劳动分工,精力旺盛的青壮年经常外出采集、狩猎,有经验的老年人则留在住地打制石器,磨削骨器。这使年龄相当的同辈男女有经常接触的机会,从而逐渐排除了上下代之间的两性关系。这是对两性关系最初的限制,由它产生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种婚姻形态——群婚制。

最初的群婚是血缘群婚。其特征是实行血缘群体内的等辈通婚,而排除不同辈分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凡同辈的兄弟姐妹,也就是婚姻中的配偶。如我国汉、彝等族都传说自己是伏羲兄妹婚配传下的子孙。学术界普遍认为,血缘群婚存在于猿人阶段。当时的人类已能用火,以狩猎采集为生,过一种原始共产制的群居生活。人们的生活单位称为“血缘家族公社”,或称“血缘公社”。

人类婚姻家庭的进一步发展,是逐渐排除亲兄弟姐妹间的婚姻,继而逐渐排除一切母系血亲间的婚姻。即由血缘群婚(族内婚),发展为氏族群婚(族外婚)。这一巨大的进步,导致人类的体质由猿人进化为智人;人类的社会组织也由血缘公社发展为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外婚开始是两合群婚,即甲氏族的男子与乙氏族的女子匹配,反之亦然。但并非个体婚配,而是以氏族为单位的群体婚姻。氏族群婚的发展趋势是:通婚范围的逐步扩大和通婚对象的逐步缩小。一般是发展为环状联婚。此种婚制在澳洲、非洲和亚洲都有发现,它的本质是单向的姑舅表婚,即舅舅家的女儿必须嫁给姑母的儿子;姑家的女儿则绝不能返转回嫁给舅家为媳,因而需要三个以上的通婚集团才能构成这种婚制。我国景颇族的姑爷种、丈人种,就是环状联婚的遗制。

氏族外婚最终导致在群婚中孕育的对偶婚逐渐取代群婚制。当成对的偶居趋向稳定时,就意味着群婚已向对偶婚过渡。这种情况发生于母系氏族的晚期。但对偶婚尚处于群婚遗俗的包围之中,它是一种不稳定的个体婚,由配偶双方组成的对偶家庭也缺乏独立的经济生活,而仍然依附于母系家庭公社。即最初的对偶婚是男子出嫁,女子则娶进丈夫,并终身与自己的母系亲人居住在一起。对偶婚阶段,女子与男女一样有离婚权,再婚对双方都不困难。

对偶婚给家庭增添了一个新的成员:除生身的母亲之外,又确立了生身的父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子的劳动在家庭经济中日益举足轻重,家长也逐渐由女性变为男性。而最具震撼性的变革是:由女娶男变为男娶女,进而变对偶婚为一夫一妻制,变母系制为父权制。

一夫一妻制出现之初,并非就与个体小家庭相联系,而是包含在由一个男性祖先的直系后裔组成的父系家族公社里。在生产进一步发展,剩余产品成为经常现象后,人类最初的阶级分化也随之发生。父系家庭公社遂演变为家长奴隶制家庭。此时妻子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成为丈夫生儿育女的工具。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遂成为普遍通行的婚姻形态并一直延续至今。

历史表明:在无阶级的原始社会,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发生过许多巨大的变化,经历了从杂乱无序到血缘群婚、氏族群婚和对偶婚的发展。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两性之间的关系从总体上看是平等的。而自私有制的发展,颠覆了原始共产制并形成阶级社会以来,以男子为主体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却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这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以为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是古已有之的永恒现象。其实它不仅与人类的婚姻史大相径庭,与我国现实民族婚俗也相去甚远。如前所述,我国少数民族由于各自具体的历史条件有别,社会发展的程度也颇不平衡,致使各民族婚姻习俗异彩纷呈,从而构成中华民族文化中富有情趣的一个重要部分。

一般说我国绝大多数民族是实行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同时,在一些民族中也有招赘婚。另外,在藏、普米、门巴、珞巴等民族中,有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后者——一夫多妻制,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绝大多数民族中都广泛流行,它成为民族上层和富有者的特权,也是某些缺乏子嗣的家庭采取的补救性措施。但无论哪种情况,一夫多妻都意味着妇女已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一夫多妻制除少数姐妹或母女共招一夫,从而出现母系承继外,多数情况是父子相承。

在保留原始公社遗制的独龙、怒、傈僳〔lisu栗粟〕、景颇、佤、鄂温克、鄂伦春、拉祜〔hu户〕等民族中,对偶婚和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尚未最终完成。对偶家庭原本是包容在母系的大家庭中,也有的延续到早期的父系大家庭。

云南宁蒗〔lang浪〕县永宁区的摩梭人,解放前的社会经济形态是封建领主制,但由于历史发展的跳跃性——由母系氏族越过父系氏族和奴隶制,直接进入封建领主制,其家庭婚姻仍保留着男不婚、女不嫁的原始走访婚形态,其生产、生活单位也不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而是纯粹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的母系家族,它不包括男女成员的配偶。

母系家族是单系的血缘组织,一旦女子娶进丈夫,对偶家庭就产生了。同一个母系家族的若干对偶家庭,就组成为母系家庭公社。在云南拉祜族中,曾有过由25对配偶组成的庞大的母系家庭公社。

正是伴随着对偶家庭的产生,结婚仪式才应运而生。因为已经有必要向社会宣布,也要求社会尊重一个新家庭的诞生。而在走访婚状态下,人们举行了成年仪式,就自然地卷入婚姻生活,无所谓结婚或离异,更无需举行任何仪式。对偶家庭的结婚仪式还十分简单,拉祜族男子带着简单的农具出嫁到女方,就算举行了婚礼。彝族中的阿细人,男子随女子下地劳动,就表明他们的婚姻已经成立。有了结婚仪式,离异也就需要一定手续,开始同样是很简单的。傣族是由提出离异的一方给对方递一对蜡条。布朗族则是割断一根蜡条,或砍开一根木桩,就可以分道扬镳了。

在、佤等许多民族中,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均伴随着由妻方居住改变为夫方居住,进而变母权制为父权制。这一变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新兴的父权制与没落的母权制相互消长的过程中,产生出种种相互对立的习俗,如走婚与嫁娶;逃婚与抢婚;不落夫家与强迫坐家;婚前的性自由与审新娘等等。尽管母权制依赖传统的力量,对父权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反抗,父权制无疑掌握了历史的主动权,在许多民族的民俗中留下了他们节节胜利的印记。诸如以改变命名的习惯来改变传统,独龙族和布朗族就在不远的过去,才变母与子女联名为父子联名。而在仡佬、壮、高山、傣等族的历史上,都出现过一种奇特的“产翁”风俗,即当妻子分娩后,丈夫立即爬上产床,以模仿妇女生育和哺乳的姿态,来表示婴儿确系己出。此种强化父子血缘关系的戏剧性手段,在世界许多民族中都曾发现。而普米族的“审新娘”和布依族的“戴假壳”习俗,则反映了父权对母系遗俗大兴问罪之师,不惜以强权逼使妇女就范。在父权制下,买卖婚、交换婚和转房婚等婚姻形态随之应运而生。

买卖婚多以聘礼的形式出现,原是男方对女方丧失一个成年劳力提供的补偿,后来与出身门第和女子的美丑巧拙联系起来,在一些民族中聘礼达到相当大的数额,使贫困的男子终身无力娶妻。用自身劳力来偿付妻子身价的服役婚或以姐妹换妻的交换婚是他们有限的选择。而对于统治阶级,婚姻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借新的联姻来扩大势力的机会,门当户对自然成为择偶的首要条件。

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妇女都已沦为交换和买卖的对象,她们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完全失去了自由婚姻的权利,只能任人摆布。即使丈夫亡故,她也是夫族的一笔动产,必须在夫族中“转房”而不允许外嫁。就是男子婚姻也取决于父母之命而没有自主权。

上述的诸种婚姻形态:由任意的走访婚到包办的买卖婚;由多偶制到一夫一妻制,这些在我国的民族婚俗中同时并存,加以各族婚俗的千姿百态,使我国的民族婚俗犹如一座风俗画的长廊,又好似一座有无数珍藏的博物馆。在这里我们将看到:有的民族婚恋自由,更多的则由父母包办;有的民族婚礼热烈而隆重,有的则不拜天地,也不入洞房;有的婚礼欢歌满堂,有的却哭声不断;有的男娶女,有的则女娶男。无论如何,各民族的婚姻习俗,都渗透着传统性、群众性,并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使之包含着鲜明的民族特点和乡土气息。透过民族的婚俗,将有可能从一个侧面了解社会历史的脉络。

我国各族的婚姻家庭形态都处于发展之中,在1949年以后,各民族的一夫一妻制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改善,它还将继续发展,直至两性间实现真正的完全平等。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男女平等、幸福美满的新型家庭正与日俱增地出现在中国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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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第一章 婚娶风俗 第二节 叩开婚恋之门的成年礼

云南省河口县的瑶族,成年礼只是改变头饰。即姑娘到了十五六岁,就把小花帽改换成包头帕;十五六岁的男孩,亦将花帽换成包头帕。这就意味着他们已成年,可以寻找对象了。而其他瑶区则普遍实行一种更为严格的称为“度戒”的成年礼。这是一种带有危险性的考验。一般只为男孩举行,但在云南金平县,男女孩都需参加。届时,村外搭起一个丈余的高台,度戒的男孩要由高台上翻下来。有趣的是,台下有一男扮女装的“妇女”怀抱着婴孩,象征着度戒后的男子可以跨入婚恋之门,娶妻生子了。

<h3>(1)穿裙子和穿裤子仪式</h3>

<h3>(4)染齿</h3>

女孩的成年礼由母亲主持。她被领到正房中的女柱旁,双脚踩在猪膘(一种用整猪腌的腊肉)和粮食口袋上,右手拿着镯子和耳环,左手捧着麻纱和麻布,母亲为她祈祷有吃有穿,儿孙满堂,并为她脱下长衫,换上成年妇女的衣裙(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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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摩梭人成年礼·欧阳兵画(下同)

男孩的成年礼由舅舅主持。他站在男柱旁,也踩着粮食和猪膘,左手拿银元,右手持尖刀,舅舅为他脱掉长衫,穿上成年男子的短袄和长裤,并祝愿他勇敢顽强,生财有道。

成年礼在其他一些民族中,还有或多或少的保留。如台湾高山族中的阿美人,男子十四五岁时编入少年组,锻炼数年后,升入青年组,这时才取得成人及结婚的资格;高山族中的泰雅人、曹人、布农人,十七八岁的男子及十五六岁的女孩在经受训练,熟习了农活、狩猎以及编织等技术后,方算成年,也才有资格结婚成家。

采取袭击的方式给十六七岁的少年举行成年礼,是基诺族成丁礼与众不同之处。该族成年礼多在上新房(即庆贺新房落成)的仪式上举行。届时,那位少年会冷不防被手持棍棒的一些成年人劫持到上新房的现场。他在惊魂未定中聆听长老的告诫。最后,带着他所分得的两小包祭祖牛肉回到家中,此时,父母向他祝贺,并把成人的衣服和全套农具赠给他。女孩不必受如此惊吓,但也接受父母的赠礼和更衣换服,从而开始他们的自由恋爱生活。

这是川滇泸沽湖畔摩梭人的成年仪式。当地实行具有群婚遗风的阿注婚,成年人享有完全的婚恋自由,但13岁前的男女,受到习俗的保护,不许卷入婚恋生活。在服饰上,儿童不分性别都穿麻布长衫。到了13岁,他们就要经历人生的一大转折——举行成年礼。时间在每年正月初一。除夕之夜,凡是将要成年的男孩女孩,按性别集中于两处,欢歌曼舞,彻夜不眠。初一一早,各自回到家中,在正房里的火塘附近举行隆重的成年仪式。

<h3>(3)突然袭击</h3>

从此,少男少女们步入成人行列。他们要努力学习各种主要的生产技术,也开始享有成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可以参与社交,并逐步开始过恋爱以至婚姻生活。

<h3>(2)度戒</h3>

布朗族的成年礼却是在平静中度过的。姑娘长到十二三岁时,当父亲的要送给她一只竹蔑凳、一个小竹箩、一套衣服、一块铁锅片;而十五六岁的男孩则从父母那儿得到一条布口袋、一床毯子、一个装槟榔的银盒。这些就是少男少女们参与社交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准备,但要真正进入社交界,他们还要自己完成一个称之为“节”的成年式——染齿。在夜幕下,到达成丁年龄的男孩,弹着三弦相邀来到将要成年的女孩们聚会的火塘边。女孩们拿出铁锅片,用红毛树枝在上面烧取黑烟,为男孩染齿,然后,男孩又给女孩染齿。当相互的牙齿都染成墨黑时,他们就完成了成年礼。就这样,少男少女们共同敲开了爱情的大门(图2)。

古代的汉族“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许嫁笄〔ji机〕而字”,即青年男女经过成年礼后,改服易装,受新名并获准结婚。至今,世界上还有许多民族举行成年礼。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也还在实行这种古老的风俗。

<h3>(5)分辫换装</h3>

婚恋之权是人所固有的,但人们并非可以任意享有这个权利。现代社会要求年轻人,待身体和思想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享受这个权利,并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在氏族部落社会则依赖习俗的制约。当时为了保证青少年身体的正常发育,从而保证人类自身的正常繁衍,就形成了所谓“成年礼”或叫“成丁礼”、“入社礼”、“成年式”的习俗。在此之前,少男少女们属于儿童,不得谈情说爱;举行成年礼后,他们就获得了婚恋权,对社会也要逐步负起成人的义务和责任。

彝族女子到17岁要分辫换装,以示成年。少女时的打扮是一根独辫垂于脑后,此时要一分为二盘于头上;原来的耳坠只有一颗珠子,要换成一串珠子。最为有趣的习俗是女子到了结婚年龄,因种种原因而没有嫁人,就要举行“换裙”仪式,这个仪式叫“假婚”,象征着姑娘的结婚典礼,其实就是成年仪式。这一天,当太阳将出未出或将落未落之时,母亲把女儿带到屋外,先让她吃下一个荞面炸的丸子,然后让女儿换上一条很短的紫红色毛裙,一面口中念念有词地说:“这个姑娘长大了,可以成亲了,现在就举行婚礼。”并指着附近的大树或大石头说:“你今天就和它做一家人了。”在有些地区,换裙后的姑娘在与异性的交往中就可以有性的自由。而在家庭生活中,换裙后的姑娘就要遵守已婚妇女的礼仪,家中举行祭祀等活动时,她也被视为外人,从心理上促使女子早日择偶外嫁。这是成年式在父权制下的一种功能。

部分地区的哈尼族也有以改变装束象征成年的。如勐海地区的哈尼族,青年男子十五六岁就开始染红牙齿,脱掉少年时戴的圆形小帽,改用包头帕。青春期的姑娘服饰变化更大,到十五六岁,腰前要佩带两块绣花布做的饰物,它表示:姑娘已经长大。17岁,换下少女戴的圆帽,改戴一种方形的斗帽,上缀银饰,表明姑娘已成熟,正是光彩照人的花季,小伙子可以大胆追求了。

第一章 婚娶风俗 第三节 情趣各异的求爱方式

黄果树瀑布周围的布依族,谈情说爱的方式充满诗情画意。

快来游方莫迟疑。

妹妹呀,

游方就趁朋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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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竹楼情歌

每当夜幕降临,阿昌族小伙子带着葫芦笙、洞箫等乐器,来到姑娘的门前吹奏。姑娘则落落大方地请小伙子进屋。他们围坐在火塘边对歌、谈情,通宵达旦。虽情意缠绵,却规规矩矩。因为,已进入封建社会的阿昌族,视婚前性自由为非法。

青裤瑶姑娘的卧室都凿有一个两厘米大小的洞,它与姑娘的床铺一般高。待夜静人稀、大门紧闭时,小伙子带着一根棍子,来到洞旁,用棍子捅进洞里,向姑娘报到。姑娘得知是心上人,就对着洞口谈个没完。如果姑娘不乐意,就装睡拒绝,小伙子只得悻悻离去。

傈僳族称“串姑娘”和“黑搓花”,是青年男女物色对象、谈情说爱的机会。每年春节期间(正月初二到初十)的“汤泉会”(俗称澡塘会),是串姑娘的高潮。原来,怒江峡谷两岸有大小18个温泉,被誉为“名峡十八汤”。按传统,每逢春节,傈僳人就穿着节日的盛装,带着佳肴美酒,跋山涉水,从四面八方赶来赴会。这既是各路歌手赛诗比歌、大显身手的场所,更是男女青年结识异性、择偶谈情的良机。随处可见男女青年三五成群,自由结合进行对歌。情侣们手拉手、肩靠肩欢歌曼舞的场面,好似一幅幅情深意浓的风俗画,展现出傈僳族人民热爱生活、追求幸福的精神风貌。

<h3>(1)串姑娘</h3>

<h3>(10)景颇族的以物代信</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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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情书有六种形式,其中以凤凰情书最为别致。当小伙爱上一位姑娘,就在一张纸的中央画上一只美丽的凤,围绕着它写上倾慕的情诗,并设法交给姑娘。如姑娘也倾心于小伙子,就在纸上加画上一只口含花儿的凰,交还男方。就在凤求凰的诗情画意中,双方委婉地将恋情传达了。

<h3>(6)彝族的玩公房和跳歌</h3>

<h3>(7)侗族的行歌坐月</h3>

德昂族的未婚男女社交自由,只要不是同一氏族的姑娘,小伙子就可以去“串”。但必须遵守一个规矩,即姐姐出嫁前,不得先“串”妹子。串姑娘有两种方式:一是集体行动,由男青年头头带着小伙子们去串外村或本村内的异姓姑娘。这种活动多在婚礼或节日聚会中进行。二是小伙子单枪匹马出访意中人。在夜色下,他带着芦笙来到姑娘的竹楼前,轻吹慢奏,倾诉心曲(图3)。有小伙子上门献曲是姑娘的光彩,她会欢迎小伙上楼相见。父母兄弟会主动避开。经多次交往,若双方愿订终身之约,青年人就郑重地赠一包茶叶给姑娘,姑娘把茶叶悬于床头,父母便知女儿已有主了。

每逢年节、集日,黔东南的苗族小伙就以他们的歌声约会姑娘们游方——谈恋爱。在路人可见之处,年轻后生与姑娘们,或吹木叶、口哨;或站立于青翠山坡上高唱;或低语细声倾吐衷肠。许多青年在游方中订下连理之约。

要是你们也像哥哥这样想,

<h3>(2)哈尼族的婚恋标志</h3>

如果你有幸去基诺山,你很快会发现基诺族男女的耳垂上,有的戴,有的插鲜花。原来无论男女,基诺人从小就穿耳孔,有无耳孔是判别一个人美与丑、勤与懒的标志。耳孔内插鲜花是基诺人爱美的表现,对年轻人来说则是恋爱的象征。

当布朗小伙爱上一位姑娘时,就采来鲜花送给她。姑娘对小伙有意,当即会把花戴在头上,心领神会的小伙便找机会与她幽会。但有时姑娘并不把花戴上,遇到这种情景,小伙子也不灰心,却采来更多更美的花一次次送给姑娘。姑娘在小伙的热烈追求下,或最终将花戴上,或给予其他拒绝的暗示。漂亮的姑娘常会收到几个小伙子的鲜花,有时还是同一种花,聪明的姑娘就将花放在挎包中,设法与意中人相遇,在他面前把花戴上,又立即取下来。此举既表明了姑娘的心意,又免去了许多误会。

夜色徐徐,穿戴齐整、扛枪挂刀的小伙子弹着口弦,吹着鼻箫,到邻村姑娘的隆闺中结交朋友,此即“夜游”或“放寮”。如果双方情投意合,小伙子就赠送一些定情礼,姑娘也会让情郎与她在隆闺共度良宵。然而双方并不就要结婚,他们的恋情可以只是一夜、半月,也可持续两三年。若感情破裂,可再找新侣,父母及社会视之为正常,且以自己儿女情人多为荣。如十四五岁尚跟父母同住,就会遭人耻笑。

“串姑娘”是男女青年婚前社交、寻找恋爱对象与向心爱的人倾诉衷肠的一种活动。我国云南的佤、阿昌、拉祜、德昂等族,都有这类习俗,汉语均译为“串姑娘”。“串”含有拜访和一起玩耍的意思;不同民族的“串姑娘”实际内容却各有特色。

白裤瑶十三四岁开始谈恋爱,称为“玩表”。往往是姑娘主动,双方情意绵绵时会互赠礼物,男送女手镯、丝线,女赠男绣花裤子和烟草。得到对方的信物,表明感情已达高潮,姑娘就可以把小伙子带到家中同宿,父母对此不加干涉,认为姑娘带人来是体面的事。以后,小伙子夜来晨归,过起走婚生活。如感情淡漠,一方提出,即可分手。

可惜小郎配不来。

打扮就趁有花衣,

<h3>(11)布朗族的花为媒</h3>

<h3>(4)隆闺情</h3>

入夜,15岁上下的佤族小伙相约着去串姑娘。“阿妹是开不败的鲜花哟,阿哥是砍不完的竹林。”在唱不完的情歌声中,小伙主动求爱,送手镯、送槟榔,如姑娘收下这些礼物,小伙子就知道求爱成功了。反之,则只好另寻他人。一旦双方情投意合,就会在串姑娘处同眠。两人都祈望着做一个好梦,如梦见芭蕉林、竹林、放牛羊等,就预示着爱情有望发展成婚姻;若梦到砍芭蕉、树倒、流星等,则预示不吉,爱情只能中止。沧源佤族以广交异性朋友为荣。一位姑娘可以和几个、乃至十几个小伙子交朋友。小伙们送的礼物,姑娘都要收下,而当她选定其中某位小伙子为情侣后,其他人就知趣回避,不再来访。姑娘则要把他们送的礼物交给自己的情侣,由他出面一一奉还。这一举动不啻向社会宣布:姑娘已定下终身了。

一样衣棠一样鞋,

保留母系遗风的拉祜族有着与众不同的“串小伙子”风俗。天黑以后,姑娘们一起去邻村,以歌声约会小伙子们。如小伙避而不出,姑娘就主动上门,把小伙的衣服、被褥浇上水,迫使他们出村相会。围着篝火,他们对歌、弹琴。找到意中人的姑娘,会毫不犹豫地表态:或把对方的衣服剪下一小块,或缝上个标记,或用草打个结给他,以此为定情的凭证。若在日常交往中,姑娘爱上了某个小伙,想约他相会,就用水把他浇个透湿;有时则抢走他的帽子,以此表示心意。小伙钟情于某位姑娘,就约上伙伴到姑娘的寨子,请她出来会面。无论姑娘是否乐意,都会在女伴陪同下前来赴约。“东山坡上的姑娘,太阳照着的姑娘,如果你没有情人,就请你开口歌唱。”小伙以热切的歌声来试探姑娘。姑娘则漫不经心地唱道:“我倒是没有情人哟,怕的是你会嫌弃我;请你先唱一个歌吧,听听歌,一天能做两天活。”通过对歌双方得到了了解,如感觉还好,就再次约会,直到彼此倾心,才互送定情之物。

茶山瑶女孩长到十三四岁时,父母就让她单独住到楼上,她的住室外有一个类似晒台的东西直伸到路边。开始,几个小伙子在夜间都沿着晒台爬到楼上,对姑娘诉说爱慕之情。当姑娘确定了恋人后,其他人就知趣而退,而由那位幸运儿独自爬楼了。面对正在攀爬的恋人,姑娘总要伸出爱怜之手。情深意笃的恋人自会订下白首之约。

就把针线丢在花篮里,

<h3>(9)仫佬族的“走坡”</h3>

<h3>(5)布依族的朗梢</h3>

北部地区的青年则有秘密约定时间、地点、集体聚会的习俗,称“耍花山”。届时,数目相等的青年男女云集在一起,或站或坐,分排两边。先以对唱通名报姓,相互熟悉后男女青年各选出一位有威信的人作代表,为相互的同伴介绍情人,在当事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小伙子将斗笠赠予姑娘,姑娘回赠他花带、手帕等物。此后各寻机会加深了解,至难舍难分时,便告之父母,男方自会请人前往女家说亲。

景颇尽管没有文字,但青年们除了“干脱总”即串姑娘外,还以物代信来表达他们的恋情(图5)。当小伙子爱上了某个姑娘,他就用树叶包上树根、大蒜、火柴、辣椒等物。再用线细心包扎好,送给日思夜想的意中人。其中的树根表示小伙子思念之情;辣椒和火柴表明他的爱情炽热而坚定;大蒜是请求姑娘考虑两人的婚姻;树叶则表示他有满肚子的话要讲。姑娘如将原信奉还,就表示她与小伙心心相印;若在原信上加一块火炭送还,即表明她十分反感,小伙子得知也就不再追求了。有时姑娘还要考虑一段时间,就在退回原信时,外加一种奶浆果,小伙子明白还有希望,就摘两片嫩栗树叶,面对面合在一起,再次送给姑娘,表示他愿与姑娘共同生活。如再加上玉米、谷子和豆类,则表示希望与姑娘建立家庭。这时姑娘如果同意,就加一点烟草将原物退回,如栗树叶被翻过来,背对背合在一起退回,小伙子就知道没指望了。

<h3>(3)苗族的游方</h3>

妹在那边一排排,

一样人材一样美,

正如歌儿所唱的那样,布依青年朗梢,即会朋友时,极守规矩。姑娘站一边,小伙站一边,相距三四尺,侧着脸,或背对背,用娓娓情歌和交谈结识对方。小伙子如相中了某位姑娘,就请自己的姐妹传递信息,姑娘无意,就唱一首谢绝歌;若她回眸一笑,心领神会的小伙子就邀她走出人群,单独对歌。经多次相会,互相倾慕的男女青年,一般都能结成百年之好。如遇父母反对,就双双外逃,到远方安家。

朗梢一般是在年节、喜庆聚会或集日进行。无论约会时间迟早,都必须在太阳落山前各自回家,所选地点,也是路人瞧得见的阳面。一些结了婚,但仍在娘家居住的年轻媳妇,以及她们尚未同居的夫君,也同样可以参加朗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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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跳锅庄

农闲季节,夕阳西下,青年人的心情就不宁静了。姑娘们相约去纺线房摇起纺车,小伙子们披着毛毯,弹着琴弦,徘徊于纺线房周围,向被爱慕者唱起赞美之歌,弹出歌颂之曲,夸奖姑娘线纺得好,容貌长得美。并进而用歌声问道:“姑娘啊,你叫什么名字?父母是谁,有没有蜜蜂飞进你的花蕊?你这朵沾巴花是否被人采了?你的窗檐下是不是有了人影。”如果姑娘的心灵被小伙子的情意触动,就会回答:“小伙子呀!小伙子!沾巴花还没有人来采,露水还没有沾过初开的花蕊,窗檐下还是静悄悄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对歌,姑娘把小伙子接进室内,以茶水、瓜果款待。小伙子就轻轻坐在姑娘的身旁,将半边毯子披在姑娘身上,依偎在一起,情意绵绵。经过许多次相聚,感情发展到求爱阶段。互相传递情书也是傣族青年表达恋情最常用的方式。

南方一些民族,或1949年以前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发展阶段,或虽已进入阶级社会,但对于未婚青年,礼教的约束尚不严。因而一些民族婚恋自由;一些民族婚姻虽由父母做主,恋爱却任年轻人浪漫,从而形成了众多风趣的求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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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以物代信

傣族的恋爱方式风趣而多彩。无论在幽静凉爽的竹楼凉台上,还是在篝火映照下的纺车旁;在热闹嬉戏的丢包场,抑或赶摆(赶集)的鸡摊上,都是青年们表达爱慕之情的场所。感情细腻的傣家人,无论是“串卜少”(即串姑娘)还是求爱,都充满了诗情画意。

<h3>(8)瑶族的“恋爱洞”和爬楼</h3>

<h3>(13)基诺族的恋爱三部曲</h3>

“走坡”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一种形式,类似壮族的“歌圩”。所不同的是“歌圩”有一定的场所,而“走坡”则无定规。逢节日、赶会、圩日均可进行。通常是一村的男青年邀请另一村的女青年对歌。先是集体对唱,如其中有情投意合的,便可以离开众人,单独约会。经多次接触,两心相许的,就互赠信物。男青年常以布匹、斗笠、草帽等物为礼品,女青年则送给自制的布鞋和自织的帽带、提袋等物。在交换信物时,也要用歌声来表达心意,男方唱道:“说句话来给妹听,送个斗笠作凭信。”女的回道:“来日情哥娶了我,花鞋脱在哥床旁。”双方订约后,需各自回家禀告父母。如果双方父母都同意,男方便请媒人到女家去说亲,这一对情侣的美好愿望,便有可能成为现实。

瑶族支系繁多,居住分散,恋爱方式因而新奇多样。

云南彝族的许多支系,都为青年男女建造谈情说爱的场所——公房。比如,解放前,弥勒县西山的阿细人,每一个村寨都有集体营建的男女公房。十三四岁的男女少年,白天随父母生产劳动,晚上就聚集到公房。姑娘们一边纺线聊天,一边等待小伙子来访。玩公房的只限于未婚男女,且必须是不同家族的青年。一般小伙子们都去邻村姑娘的公房拜访。他们或手拉手跳,或围火而坐,唱歌、吹曲,欢快热烈……(图4)

自由恋爱是侗族青年缔结良缘的主要途径。他们通过行歌坐月这种社交活动,寻找自己的终身伴侣。但不同地区,方式也不一样。南部青年恋爱的场所,多在姑娘们集体纺织、刺绣、缝纫的“姑娘堂”。入夜,小伙子们结队成群来到姑娘堂唱歌弹琴。姑娘们落落大方地接待一切来访者,就像侗族谚语说的:“姑娘是一只渡船,富的来了要渡,穷的来了也要渡。”

当一对男女心心相印时,姑娘就会将两朵用红线扎好的鲜花悄悄送给小伙子,或亲手插入小伙子的耳珰内。用插花表达爱恋之情,是基诺族恋人美好感情的流露。经过双方私下频频幽会的初恋——“巴漂”阶段,恋爱由秘密转为公开。钟情的恋人白天结伴劳动;晚上,在青年社交的场所——公房中,窃窃私语,相互偎依。最能表达姑娘心意的是亲手端着梨木烟调成的墨汁,请小伙子漆齿。小伙会回赠姑娘一块肉,是小伙的母亲专为姑娘准备的珍贵礼物。通过公开的社交活动,爱情得到考验和升华,一对热恋的青年,顺理成章地从“巴宝”——公开恋爱阶段转入“巴里”即同居阶段。追求同居,小伙子主动,但决定权在姑娘。当小伙子委婉地提出请求后,姑娘往往会予以示意,并找机会发出邀请信号,请小伙子随她回家。同居初期,天破晓前,小伙子必须悄然离去。如感情逐渐淡薄,就可中止同居关系;如感情日益加深,并决定终生相伴时,小伙子天亮前就不再离去,而是采取一个反客为主的决定性行动:为女家背水,扫地,烧热水请姑娘父母洗脸。借此向世人宣布,他要与这位姑娘结为夫妻了。

“隆闺”有大小和男女之分,小的住一两个人,大的住三五人以上。

注释:

海南黎族少男少女十二三岁时就不再与父母同住,而要住到黎语称为“隆闺”的小屋里。

在跳歌场下结交情侣,又别是一番风光。楚雄的彝家跳歌会极多,婚丧嫁娶、祭祀、入新宅等,凡事都跳歌,处处都跳歌。并且除了固定的月日跳歌外,只要是月圆的日子,差不多都要弹起三弦,舞之歌之。男女老少皆参加,这其中自然以青年后生和年轻姑娘最引人注目。十七八岁的后生们,穿着蓝、白、黑相间的衣服,背着大、中、小不同的三弦琴;精心打扮的姑娘们,更是妩媚动人。小伙子和姑娘随着三弦、伴着歌声相对而跳。哪一对跳得最忘情,笑得最甜美,爱情也就在那里出现了。他们往往悄然退出跳歌场,去林荫深处倾吐衷情。

<h3>(12)傣族的凤凰情书</h3>

第一章 婚娶风俗 第四节 丰富多采的缔婚礼仪

总之,以八字合婚是一些民族父权制家庭择媳的一个程序,是父权与神权相结合来决定年轻人婚姻的手段。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和其他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优先婚配或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恋爱择偶的民族,并不采用合八字这种方式择偶,而采用请媒人或由亲友出面说亲的方式。在一些民族中,说亲时并不开门见山,而是用隐喻的语言表达,充满诙谐的气氛。

由父母包办婚姻的怒族,订婚时媒人要带着四瓶酒到女家。先拿出一瓶请大家饮,说明来意后,女方父母如表示赞同,媒人就拿出另外三瓶酒,请女方村邻、亲戚喝,以此宣布订婚的事情。

黔东南苗族的订婚,是在女方家举行一个占卜仪式——“杀鸡看眼”。参加者只是双方父母及亲族三五人。鸡不能用刀杀,而由女方一男子用手挤死。煮熟后,众人查看鸡眼,双眼全睁或全闭为吉,亲事就成;一睁一闭为凶,订婚作罢。

女父说:没有。

土家族男方求婚成功后,需备酒肉、衣物到女方家取回八字,请地仙先生为二人“合庚”,如年庚相冲,议婚作罢;相合即鸣放鞭炮,表示订婚。

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成婚,在结婚之前都有一个议婚阶段,然后以不同的形式订婚。比如许多民族都经过算卦、合八字、下彩礼等等。在各民族的传统婚礼中,既包含迷信的色彩,又表现出人们对美满婚姻的追求和祝福。但是,凡属包办婚姻,家长多着眼于门当户对的实际利益,很少考虑婚姻当事人的幸福。

又称聘礼,是缔婚中重要的一环。它产生于变妻方居住为夫方居住的时代,作为男方补偿女方出让女儿的代价。伴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而日益演变为赤裸裸的买卖婚。被当作商品的女子,可以由男人用牲畜、物品、货币等来交换做妻子。在一些处于早期阶级社会的民族中,公开议价娶妻被视为自然。如珞巴、柯尔克孜等族,由于沉重的彩礼负担,至使贫寒的男子难于娶妻,只能以换亲方式缔婚。

朝鲜族则在女方接受男方的求婚后,将写着男青年姓名、出生年月日时的一张纸片——“四柱”送去女家,与姑娘的“四柱”进行占卜,如“四柱”相合,由女方选择定婚日子通知男方。

“鄂温克”是该民族的自称,意思是“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部分鄂温克族仍从事游猎生产,他们说亲由男方主动,请另一氏族能说会道的一男一女为媒,他们到女家拜访要带两瓶酒,见到女子的父亲,媒人并不提说亲的事,而是说:我们打算向你家借个酒壶。

门巴族婚姻虽由当事人做主,形式上却是父母操办。男女有了感情后,多由男子征得父母同意,委托有口才的亲朋去女方求婚。也有的男方父母会亲自带一些酒和若干条哈达去女家请婚。一经同意,双方请两位证人,当即写下“订婚书”。

蒙古族求婚成功,即择良辰吉日举行订婚仪式:由男家设宴款待女方双亲、媒人及亲朋好友,双方互换哈达。此后逢年过节,小伙子都要去女家问候请安。

直截了当地说:

酒在婚宴上是不可缺少的东西,在订婚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说亲不可能一次成功,非要几次登门才行。第二次媒人去,女方把全家族的人都请来,媒人对大家说:

请借个酒壶吧!女父说:酒壶是有。

拉祜族以吃火笼酒订婚。即男家请媒人带上二筒大米、二壶酒、二斤肉、一只鸡、一包茶叶和一块盐巴到女家,由媒人动手用所带之物做一顿饭,宴请女方父母亲友。也可在男方摆火笼酒,宴请女方父母和亲友。吃罢火笼酒,婚约就订了。之后,姑娘、小伙要到对方家里做些活计,男的砍柴、挖地、犁地;女的纺线、织布、缝衣。如不会做或偷懒不好好做,对方可提出退婚,此举不会受舆论的谴责。

<h3>(3)订婚</h3>

是割不断,

裕固族媒人带着一瓶系着红毛线的酒和送女家长辈的哈达去说亲,女方如当即收下礼品,并通过媒人互换了哈达,婚事就算成了。

乌孜别克的订婚仪式只能妇女参加,并分两步进行。首先,男方母亲在几位女眷陪伴下前往女家送礼:一二块衣料,一二块茶叶及一些甜点。女方母亲也由几位女眷陪同热情款待来客,双方母亲就此认了亲。第二次,男方母亲率一二十位女亲友各端着一个蒙着的托盘,井然有序地前往女家,引人注目的是紧随队伍有一只犄角系红绸的大绵羊(图7)。到了女家,来客将托盘揭开,并把这些令人垂涎的食品摆在铺着漂亮地毯的房子里,又着手去准备其他事宜。客人忙得不亦乐乎,主人及其亲友却都袖手旁观,不帮任何忙。不一会功夫,刚才那只活脱脱的大绵羊,就变成了盘中的美味佳肴,一顿丰盛宴席呈现在女方主人面前。宴会上,男方母亲谦恭地敬给女方母亲一碗热糖茶。男方代表还要当众打开送姑娘的礼物,让女方众亲友过目。但一切仪式姑娘都不得参加,因为没过门的媳妇是不能见婆婆的,这是乌孜别克的规矩。

白族先由男方向女方作试探性的提亲,如果女方有意,就会答应给“八字”,即把姑娘的生辰写在一张红纸上交给媒人。男方接到八字就请算命先生“合八字”,除了看当事男女二人的八字互相影响外,还要看女方的八字对男方的父母、祖父母有没有“冲犯”。如果一切良好,这桩婚事就会继续积极进行,而如有不合之处,男方就会退回八字,另觅佳偶。

凡实行氏族外婚制,或禁止父系、母系血亲婚配的氏族,都认为姑舅表兄弟姐妹联姻是最理想的婚配。在彝、哈尼、侗、纳西、拉祜、苗、傈僳、阿昌、瑶、门巴、珞巴、佤等许多民族中,曾盛行姑舅表优先婚。在大多数民族中,此种优先婚配权是对称的,即姑家的子和女均可和舅家的子和女成婚,而在景颇和独龙族则实行不对称的姑舅表婚,即只有姑家的儿子可娶舅家的女儿,舅家的儿子则严禁娶姑家之女。据说,如若成婚,就会造成“血缘倒流”,给后代带来祸患。违禁之人,会被视为害群之马,同族人会自己动手将其处死。这样的单向姑舅表婚,需要三个以上的通婚集团才能构成一个环状联婚网。独龙族的“安克安拉”婚,就是由若干个通婚集团组成的。这些习俗反映了人们为限制近亲通婚所作的努力,包括付出血的代价——从肉体上消灭违反习俗限制的血亲婚配的人。

待媒人再去,女方父母往往不再出面,而由族长、村长出面答话。双方问答的内容包括两位青年是否真心相爱,男方到女方上门的期限,结婚的彩礼,以及如何宴请亲友等等。由此可见,青年人恋爱虽有自由,婚事并非就能自主,甚至不单是双方家庭的事。因为西双版纳是封建领主制,多了一人上门,就添了一个分摊封建负担的人;反之,外出一个男子,就影响众人的利益。所以,进出村寨,要征得族长和头人的同意。

拉不断的关系。

各民族缔结两性之好都有一定的范围。如朝鲜族和藏族,凡属血亲关系,不论母系血亲,还是父系血亲,都禁止婚配。尚存父系氏族组织——“家支”的凉山彝族,凡父系血亲一律严禁婚配,违者开除族籍直至处死。该族等级森严,黑彝贵族与白彝奴隶之间亦严禁通婚,哪怕是婚外性关系,也要受到严厉惩处。达斡尔、鄂伦春、德昂、珞巴、哈尼等族也实行父系氏族外婚制。门巴与永宁的摩梭人则严禁母系血亲间的婚姻。而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怒、傈僳等族,除父系直系血亲外,均可不论行辈互相通婚。满族等遵循源于氏族外婚制的“同姓不婚”。

媒人说:不是用杯酒来哄你,

女父说:女儿是有,还小不懂事,

壮族的订婚称“定命礼”,仪式相当隆重,日期要由巫师择定。届时,男方派一位媒人、一位长老、两名后生和一个小孩,带着聘金、酒肉、手镯等礼物到女家。举行“定命礼”时,要把煮熟的猪头、猪肉和一只鸡放在桌上祭祀女方的祖先,随即宴请女方主人。饭后,女方把姑娘的八字包上红纸,放入一只布袋摆在桌上,男方小孩在媒人示意下,悄悄把布袋背走,称“背八字”,订婚就算完成了。

说亲成功,女方家族要媒人喝四大碗酒,媒人常常是带着喜讯酩酊大醉而归。

锡伯族除有一般订婚外,在姨表、姑表和舅表之间流行指腹订婚;有时两家虽非亲戚,但关系密切,也可以形成这种姻缘关系。通常双方在女眷怀孕后,就说明如为一男一女,就作儿女亲家。这种指腹为婚,俗称“蛋婚”。普米族和布依族的姑舅表之间,也流行这种指腹订婚。塔吉克、傈僳也有这种订婚方式。柯尔克孜称此种订婚为“母胎订婚”。

实行包办婚的民族,有些社会生产水平很低,聘金却不低。如处于刀耕火种阶段的独龙族,彩礼却少不了一头牛、一口锅、一个铁三角架、一件衣服和必要的首饰。富足者有送三头牛的;贫困者则赊欠或分期交付。佤族称聘礼为“奶母钱”和“买姑娘钱”,前者送给岳母,必须在结婚时交付;后者是给岳父母的,数量依姑娘母亲出嫁时的聘礼定,一般为一至数头牛,一次付不起,可以赊欠,当代付不起,后代归还,或等新娘的女儿长大嫁一个给外祖父家以作抵偿。

哈萨克族订婚时,前往女家送订礼的男方父母及近亲,都要客客气气、规规矩矩听凭女方摆布。女方接受男方送的一匹好马及衣料等礼物,就表示接受了这门亲事。为此女方要宰羊盛宴款待男方来客。当酒足饭饱后,主人又端上一盆散发着诱人芳香的酸奶子(奶酪),上面还撒有煮熟的羊尾巴油和羊肝,不等客人动手,主人已眼疾手快地将其往客人嘴里、脸上又塞又抹,客人不但不躲闪,还与之同乐。女方青年则把来客中的年轻后生拉出帐篷外,推到河中取乐逗笑,把欢庆的气氛推向高潮。

<h3>(4)彩礼</h3>

云南圭山的彝族男女青年有恋爱婚姻的自由,双方父母一般也尊重儿女的心愿,但在婚姻当事者禀告父母后,男方仍要托媒到女方说亲。媒人初次上门,带红线扎绕的一罐烧酒作见面礼。但不管媒人怎样能说会道,女方父母照例要婉言谢绝。他们推托说女儿年纪小,还离不开父母,还不会侍奉公婆,更不会料理家事,请媒人另觅佳偶。这样推辞有两个目的:一是表明姑娘有身份,不会随随便便就嫁人;二是要考验男方的诚意。被拒之后,男方并不灰心,还是多次地请媒人上门提亲,表明男方的真心实意,非此姑娘不娶,直至女方父母欣然同意,收下酒。然后同择吉日,祭祖定婚,称为“吃小酒”。

撒拉族在求婚成功后,就请媒人给女方送去“订婚茶”——耳坠一对,茶叶一封。

我们又来了,

布依族在订婚后,结婚前要举行“背八字”的仪式。由男方备好“鸾〔luan峦〕书”,写上新郎的生辰八字,并备一桌祭女家祖先的筵席,一对鸡和鞭炮等礼物带到女家。祭祖时把一只鸡腿同填上了女方生辰八字的鸾书一起放在神龛〔kan刊〕上。酒宴后,由男家安排的一个男孩相机把鸾书取下离去。男家取得八字后,便依据双方八字择定婚期。

云南墨江布朗族的说亲,是由男方家长托媒给女方送去一条腰带,若女方家长收下腰带,表明对婚事首肯,而退回腰带则表示拒绝。若女方收下腰带,男家在一月以后,要送去酒、肉、烟、茶等礼品,女方父母用以宴请叔伯近亲,通知姑娘已经许配,这桩婚事就算妥了。

不是用碗酒来灌醉你,

拉祜族与鄂温克族相距千万里,但在求亲方式上却有着相通之处:使用隐喻的语言和充满幽默感。拉祜族也善于狩猎,两族中又都有家庭公社的组织,或许社会发展阶段的近似与他们习俗上的相通有某种关联。

从很早以前我们就世代为婚,

阶级分化明显的民族,如珞巴、凉山彝族、傣族、藏族等民族除依各自的传统限制血缘近亲通婚外,一律实行等级内婚。在一些民族中,婚姻的缔结主要考虑门当户对,根本不考虑当事人的意愿。门第婚就是上述历史条件的产物。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因而妇女地位的衰落,买卖婚、转房婚、交换婚等等婚配形式的出现,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

蒙古族男方家长为儿子物色好某家姑娘后,也要设法打听姑娘的生辰八字,然后请算命先生测算男女双方的命相是相合还是相克,并以此决定是否正式向女方提亲。

指腹为婚,在许多少数民族中也有流行。

傣族的说亲是在青年男女相爱禀告父母后进行的。西双版纳的傣族是妻方居住,婚姻的缔结十分重视母系亲属的意见。姑娘要征求母亲娘家亲属的意见。男方则请舅父、姨妈前去说亲。说亲的言语既直率又讲究措词。

女父说:我不看你的家院如何(贫、富),

还离不开父母,不行。

我们“杜拉尔”(氏族)的先辈说,

达斡尔族媒人说亲时,要带上一瓶酒。媒人见到女方父母,常以这样的言辞说明来意:“您方有个拿剪子的姑娘,我方有个拿弓子的儿郎。为了撮合异姓男女,为了亲睦两家门宇,穿过千里丛生的荆棘,冲破遍盖山野的厚雪,我甘心磨穿了鞋底,我情愿累断了腰脊!”媒人为了促成这桩婚姻,总要几次三番往女家说亲,直到女方父母接受媒人的敬酒和磕头,婚事才算订下。

用赠送礼物定亲,更为多见。

畲〔she奢〕族男女自愿结婚,父母一般都能允诺。但还要走走提亲、订亲的形式。男方要请一位亲族长辈或歌手作媒人,提着一斤素面,一斤红糖去求亲。女方家长往往不正面回答,也不收礼,只说:“你回去再来吧。”亲事就有商量的余地;如说:“你回去不要来了”,就没什么可商量的了。媒人第二次来,女方仍不受礼,还是说“你再来吧。”到第三次,女方才收下礼物,亲事也就妥了。

我们是结亲来了。

哈尼族由男方父母亲自带上酒肉、粮食等物到女家举办酒席,称作吃订婚酒。西盟佤族订婚时也由男方杀猪、煮饭,请双方老人、亲友及伙伴吃顿酒饭。独龙族订婚,男方父母要送刀子、锅、铁三角架、酒给女家做订婚礼,并请村邻友好喝酒、吃肉。

合婚也称合八字,在许多民族中都严格遵循,其实质是借助“神判”(其实是父权的神化)预测婚姻的成败和祸福。有些本想终生相伴的有情人就因八字相克而不能成为眷属。

是为对长者敬酒,

是为男女孩子的喜庆事来的。

一般来说,合婚以后才订婚,但也有许多民族在求婚的同时就订下了婚约。一旦订了婚约,任何一方毁约都将受到制裁。但这个将双方约束起来的婚约的订立,在庄严中不失诙谐。

白族订婚,男家给女家送去一瓶酒、一只鸡。西双版纳的傣族订婚礼,少不了蜡条和槟榔。

媒人说:“听说你家有一个女儿,心里有了情人,常在晒台上梳妆,在火塘边整理衣裙,见人眉开眼笑,喜在心间。另一家有个健壮小伙子,常与月亮为伴,星星为友,与姑娘心心相印。姑娘离不开小伙,小伙也围着姑娘团团转。上寨姑娘很多,下寨姑娘不少。我们东家不想,西家不找,专上你家竹楼,因为你家姑娘向小伙子表白了衷情,愿结为夫妇,白头偕老。但是不经一定手续,不合傣族规矩。小伙子把心事告诉了父母,让我们请求你二老作主。俗话说:谷子落地应该拣,姻缘称心应该嫁娶。可是‘身在竹笼里不会自己打开,坐在竹筐里不会自己提筐’。所以小伙子缠着来要求,我俩不好不管,愿做穿针引线的人,迈着大步,穿过树林,前来贵府提亲。请二老同意,将爱女许配给小伙子,使他的双亲得到好媳妇。”

女方父母回答说:“二位来提亲,我们很高兴。但是双方儿女相爱,愿许终身,究竟是男对女讲真心相爱,还是女对男讲愿做爱妻,我们一点也不知道,还得问一问闺女,不能马上答复。要是女儿做姑娘感到厌倦,谷子成熟就该割。我们一定使你们满意。还得问问家族和村长。因此,请你们从哪条路来,暂时从哪条回去,有心就下次再来吧!”只要女方如此回答,下次来便可以商议订婚和结婚的条件了。

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女婿(同意了)。

这时女方父母装听不见。两个媒人一个拉着另一个的耳朵大声重复一遍上面的话。如女方父母愿意了,就在媒人带来的酒瓶上悄悄拴上一条红布。

居住在云南边疆的拉祜族婚姻是自主的,但在双方定情之后,要分别告知父母,实行母系制的地区,是女方父母请媒人去男家说亲,多数地区是男方家长托媒去女家求亲。按惯例,媒人需三次登门,才能得到明确的答复。有的地方媒人不能直截了当地提亲,而要婉转表达。媒人见了女家父母,会这样说:“我到你家找一只小母鸡。”女家则冷淡地回答:“我家没有,你到别人家去问吧!”表示拒绝。

媒人不灰心,仍一而再、再而三登门去问。第三次媒人带一壶酒,如女方父母当场喝了酒,就表示同意。如不同意,就把酒打翻在地。有的还在酒壶上挂着手镯或耳环,如女方同意,不直接用语言表示,而是将手镯等取下即可。

为了结成世代的亲戚,

代人求婚,在许多民族中都是苦差事。鄂伦春族的媒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求亲是家常便饭。他必须聪明机敏,彬彬有礼,又不知疲倦,随时留意女方父母流露出的一丝丝允诺之意,立即磕头,订下这门亲事(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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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鄂伦春族的磕头订亲

满族自清代以来,男女择偶均要互换门户帖,看看两人是否犯相。这一仪式称“对八字”,也叫“合婚”。所谓门户帖,即在一张红纸上写上当婚者所属的旗、佐领及三代(曾祖、祖、父)生亡、功名、职业、住址及本人的功名、职业、年龄、属相、生日时辰,装入一个写着喜字的红封套。双方通过媒人互换门户帖,经推算八字相合,就是合婚成功。

另外还有一种与指腹为婚接近的订亲方式,叫“背带亲”。即在儿女年幼时,由双方父母订下的婚约。仡佬〔gelao哥老〕族的姑表、姨表之间,布依族的姑舅表之间,都有这种订婚习俗。

媒人说:那就借一个吧,

虽然要彩礼是普遍习尚,但也有不要或少要彩礼的民族。如我国的俄罗斯族就没有要彩礼的传统。若小伙子对某位姑娘有意,他就请父亲和一位媒人陪他前去求婚。礼物只是撒了盐巴的一块面包,据说它是五谷丰登的象征。一到姑娘家,媒人就对她父母说:“请接受我们的面包和盐巴!”求婚成功,男方只需准备结婚必需品及姑娘的婚服,其他请客费用,皆由双方自筹。保留母方居住传统和自主婚姻的民族,如云南宁蒗县永宁乡的摩梭人缔结阿注婚,男方只要送女方少许盐茶及一身衣裙。盛行妻方居住的门巴族和拉祜族,聘礼也不重。布朗族的聘礼也只是酸茶叶、草烟和猪肉等。

<h3>(2)合婚与问亲</h3>

你们“深格冬”有个拿剪子的姑娘,

许多民族在求婚成功后要以宴请订婚。

为了尽量少出聘金,人们想尽办法讨价还价。有的民族女方搬出一块大石头要与之等重的聘金,男方则在媒人帮助、恳求下一次次把石头敲小,以达少给聘金的目的。裕固族在女方提出很高的要价时,男方媒人或女婿便跪下献哈达,请求减少彩礼数额,每送一次哈达,便减少一点,直至不能再减少为止。

处于早期奴隶制社会的珞巴族,实行赤裸裸的买卖婚,娶妻叫“买老婆”,嫁女就是卖女儿,无论贫富,婚姻一律买卖成交。贵族等级的女子,身价为六至十头大额牛;自由民的女儿,三至五头牛;奴隶的女儿也得三头牛。凉山彝族的聘金也因等级而差别甚大。聘金多寡取决于女子出身家族血统的贵贱,而非她本身的才貌。正因为此,大黑彝贵族的女子聘金可高达一二千两白银,而贫贱的白彝女子则可少到一二十两白银。

<h3>(1)通婚范围</h3>

还有一些风趣而别致的订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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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乌孜别克的订亲队伍

满族缔婚要过两次礼。头一次称为下小茶。由男方父母姻族会同媒人带着礼品送去。早先要送如意、荷包、首饰、衣服、绸布等物,以及酒、果、米、肉等四色礼物。而不论何物,俱用双数。清末时期,还要送“养钱”。迎娶前一月,要下大茶之礼,也称过大礼。由男家择吉日将正式的彩礼送去。在金代除酒肉外,还要送马匹,贵族之家多至百匹。明代的记载,有送牛马、衣服、奴婢的。清代明文规定不同品级的官员纳不等数量的彩礼。对老百姓规定猪或羊二只,烧酒、黄酒五瓶,家禽随便使用。还要选一位儿女双全的妇女为新娘裁一件衣服以祈福。

第一章 婚娶风俗 第五节 千姿百态的结婚典礼

新娘这天要早早起来打扮,穿上礼服:纯白的薄纱拖地长裙和结成美丽花环的头纱,甚至鞋袜和内衣也都是白色的。以象征新娘的纯洁。临行前,新娘要下跪接受父母的祝福和教诲:父亲拿着撒了盐巴的面包,母亲拿着圣母像,边在女儿头上划十字,边向女儿祝福并叮嘱一些到男方家应注意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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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维吾尔和乌孜别克的抓饭婚宴

成吉思汗传下来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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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挑剔的舅舅

让我们在辽阔的草原上,

正午酿得更加甘甜,

花花的金戒指给你了;

塔塔尔族的婚礼在女方家举行。婚期一般为三天。

第二天早晨,新郎父母在大门内给即将返回的送亲者敬酒,是为“出门盅”。至此,隆重的婚礼才算降下帷幕。

骨已换成钱用了,

当新郎等迎亲队伍开进女家村庄时,女方早已屋门紧闭。村中的全体姑娘都汇集在新娘的身边保驾,一见迎亲队进院,她们就扑到窗口唱起“骂婚调”,尽情地咒骂、嘲弄和奚落喜客,把他们比作抢人的强盗和野人。还用“盘歌”盘问喜客天地万物的起源,接亲的根由等等。喜客必须彬彬有礼,对答如流,才能博得姑娘们的欢心,从而开门放行。新郎进门时,无人与之耍笑。一俟喜客进门,劈头盖脸就是一大桶凉水,接着仍是嘲讽和捉弄,好不容易才进得屋内。女方家的男子倒十分友善,安排他们就坐于满是各类面点的桌前,可姑娘们却不让他们安心受用点心,仍毫不客气地继续以唱代骂。她们骂新郎等人到这里讨吃要喝如狼似虎;还拉出喜客耍笑,不让他俩吃食物。在上长命面时(这天共三道饭:馍、肉包子和长命面),两个媳妇端着面,从厨房一路唱着出来:“你可知道和面的水从哪里担?麦子又是长在哪方?你知道麦子怎样变成面粉状?又是如何做成面条往桌上端?”喜客一一给予回答,她们满意才会摆上碗筷、佐料请新郎品尝。

心肠这样狠,

毛难族的正婚日,新娘在女方亲友陪送下随迎亲人步行来夫家。若新娘幼小,则由女家亲属背来。至男家门口,来迎亲的道公(巫师),边念边唱,手持香火在新郎新娘头上比画驱邪。新娘要踢开放置在男方家门口的竹桥、纸屋等冥具,脱鞋入门,以象征摆脱娘家和途中鬼魂的纠缠。随后,女家亲属唱起“折被歌”,以表达对新娘离开家族的依依别情,男家亲属则唱起“开被歌”,迎接新的家庭成员的到来。然后由歌手高唱“敬神歌”,向祖先神灵祈祷,为新人的结合祝福。在此起彼伏的歌声中,众亲友把新人送入洞房。

晚上变成醇香的酥油,

这珍贵的礼品全都带来。

叔伯父兄们,

男方迎亲一行来到后,与女方送亲人会合,拉着手风琴,簇拥着新人到教堂去举行婚礼。届时新郎新娘要戴上头冠,新郎手中拿一支蜡烛,新娘手中拿一束花。由神甫问双方是不是自愿结合,如回答是自愿的,神甫就为他们祈祷,让双方交换戒指,给新人一点蜂蜜,祝愿他们婚后的生活甜甜蜜蜜。新郎新娘要行三次跪拜礼和亲吻三次,最后在大家的祝福声中离开教堂,前往新郎家。新郎家设宴招待宾客。

在木雁的引导下,新郎来到了新娘家。在门口下了马,新郎便踩着地上的米袋进了屋。一人高喊“婿进门”,喊声未落,岳父已迎到门口。请新郎落坐的房间叫“奠雁厅”,其间布置着青松、绿竹和木雁。一张很大的桌上放着诱人的食品,其中尤为突出的是那精巧托盘里飘着酒香的酒盅。

<h3>(2)训新娘</h3>

为什么要这样悲伤?

过去主要从事游猎的鄂伦春族,由于流动性较大,婚俗也自有特色。

我们姑娘从不算人,

在享受了女方的美味佳肴后,念“尼卡哈”——结婚证词,结婚仪式就开始了。有趣的是听阿訇〔hong轰〕念证词的不是一对新人,却是新郎与岳父大人。新娘和其他女眷皆避而不露。

念完尼卡哈,迎亲人把带来的红枣、核桃等果品散发给围观的人们,以示吉祥喜庆。新郎与一位伴郎则把梳子和篦子送到正忙于打扮的新娘那里,并给为新娘梳妆的妇女“梳头钱”,以表谢意。然后,他们又到厨房向厨师、众多前来帮忙的妇女及岳母道一声:“色俩目”(真主保佑)。此时,请他俩品尝的菜肴,往往被他们转献给厨师,以作为对厨师辛劳的答谢。在祥和的气氛中,妇女们乘机用锅底灰抹新郎和伴郎的脸;新郎也就势“偷”上一件碗、筷之类的餐具。隐喻他偷到了姑娘的“茶饭”手艺,姑娘便可以安心与他过日子了。

注释:

最热闹的场面却是在新娘到达夫家时,沸腾的人群嬉戏着往新郎父亲或叔伯长辈的脸上抹锅底黑,强迫他们反穿皮袄,像牲畜似的还在腰上系铃铛,甚至象征性地用铁链缚住他们的手脚;或让他们倒骑毛驴“亮相”;或让他们坐在倒置的八仙桌内,由人抬着示众耍逗。众宾客笑得前仰后合,扮“笑星”的新郎父老长辈也乐在脸上,美在心中。

从事畜牧业的鄂温克族婚姻由父母包办,婚仪古朴简单。正婚日,新郎及其家人都到女家。新郎向岳父母及长辈请安,他们送他一些礼物。然后,他与新娘共同吃两小碗小米粥,新郎要把自己碗中的粥给新娘吃,新娘碗中的则给新郎吃,吃过交碗粥,俩人就算结婚了。

一栽栽到背阴岩,

进入宴席礼时,新娘要暂时回避,由新郎单独出席专为他设的“新郎宴席”。面对色彩斑斓的美味食品,新郎首先表示诚挚的感谢,然后说:“鄙人父母健在,想让父母亲眼看看这些佳肴,能否给予方便?”新娘家就会有人把各类食品取一点放在箱内,备新郎带给父母品尝。这个习俗有两层意思,一是让新郎双亲分享儿子在女家受到的热情款待;二是新郎家从中了解亲家接待水平和烹饪技巧,以备他们为新娘准备婚宴。

婚日凌晨,两家人都要在自己家沐浴更衣。男方的主妇沐浴后,欢天喜地地把用阿拉伯文写的大挂幅悬挂在堂屋,烧香点烛以谢真主赐结良缘。早上,男方设便宴招待阿訇及男女双方的迎亲、送亲客人后,婚礼就在阿訇主持下开始了。阿訇依次询问新人的“经名”,问他们是否愿意结婚,他们表示同意后,阿訇才念配婚经。一对新人虔诚地跪在阿訇面前听经。念毕,阿訇将一把把撒向一对新人,围观的孩子们纷纷捡而食之,这既是对真主赐结良缘的感谢,又含有祈求真主赐生贵子的心愿。最后,新婚夫妇双手摸脸感谢真主。

有意义的是为了防止丈夫随意离弃妻子,回族在经济上对男子有一定的制约。即男子婚前送未婚妻的聘礼,即为她的私产,无论生活在一起,还是离婚,男子无权索回。万一离婚,女子生活上也有一些保障。

<h3>(25)挂彩球的新郎</h3>

<h3>(12)鄂温克族的婚礼</h3>

<h3>(1)鄂尔多斯的婚礼</h3>

黑骡子拉到大门上,

结婚当天,先请阿訇到新娘家念有关婚礼的片段。念完,阿訇便问新娘:你是否真心愿意嫁给某某?新娘回答愿意,阿訇就递给她一小壶糖水喝。然后,阿訇又到男家念,同样问新郎是否愿意娶某某,新郎同意后,也得到一小壶糖水。这糖水是塔塔尔族对新婚夫妇甜甜蜜蜜、和睦相处的衷心祝福。宗教仪式后,亲朋好友前往女家贺喜。晚上,一辆马车载着新郎来到女家。可是女家门口有拉着彩绳的小孩拦住了新郎,新郎的伙伴往地上扔点钱就赶起马车离开了,如此来去几趟,才得以来到女家门前,又送一些手帕、头巾、香皂等小礼物,大门才被打开。女家热情地把他们迎进宴会厅,吃完饭,新郎的随员各自回家,只有他和新娘在陪同下进入洞房。金哥侍候他俩吃过茶点,扶新娘坐到床边,再请新郎过去与新娘说话。这时新郎该给金哥一些“床边钱”,她们就离去了。

<h3>(27)新郎背着新娘跑</h3>

兄弟姐妹们你们留步我去了!

<h3>(6)柯尔克孜人的隆重婚礼</h3>

柯尔克孜的婚俗与他们的游牧生活关系极大。婚礼仪式十分隆重,一些经济富裕的家庭,夫妻一生要举行三次典礼。即结婚典礼、结婚30周年举行“银婚典礼”,结婚50周年举行“金婚典礼”。他们盛行早婚,子女满12周岁就可以举行婚礼。大型的婚礼,邀请上千人,带有部落聚会的色彩,可就此机会解决部落之间的纠纷等重大问题。

女方的男宾这时也到了男方家,受到了男家同样盛情的款待,男宾退席后,女宾才入席。婚礼进程中,凡前来祝贺的男子都只带着一张嘴来,而所有的女宾则带着礼物,并直接把礼物呈送给新娘的母亲。

婚礼由阿訇在帐篷内主持,通过念经祈祷,宣布双方结为夫妻,然后将蘸盐水的油果或馕分为两半给新郎新娘吃,并把面粉撒在新人脸上,祝福他们感情洁白纯净。婚礼后,要在帐篷内外开展多种文体活动,热闹非凡。白天有赛马、刁羊、摔交、拔河、马上决力等,晚上男女青年陪同新人唱歌跳舞。总之要让大家都尽情欢乐。否则就会被认为吃了没有盐的饭——乏味。

这字字血、声声泪控诉了奴隶制下的买卖婚给女儿带来的不幸。

当成了瓦片一块!

土族人经过一步步说媒、相亲、定亲,接下来就是举行婚礼。也许是前几个步骤过于拘谨严肃,使得人们需要一个轻松诙谐的婚礼,因此在土族的婚礼中,就有了两位必不可少的“纳特进”——喜客。他们由两名机智活泼、能歌善舞的男青年担任,肩负着引路、对歌的职责,并承受女方的种种刁难和戏弄。他们代表着男方的智慧与机敏。

几多鲜花岭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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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8)男子出嫁</h3>

一路上,新娘受到新郎同村已经出嫁的妇女们沿途的热情迎送,她们还密告男家“防范”新娘进门的情况。新娘来到男家门口时,鸣放礼炮通告,随即在送亲男子簇拥下,新娘试图骑马夺门而入。但男家紧闭院门索要礼物,并要新娘下马进门。双方你冲我堵,各显身手以争“胜负”。其间,也许会发生误伤之事,但他们认为这是一种亲密的表示,互相并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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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达斡尔族新郎新娘喝同心粥

定亲之后举行第一次婚礼。届时,男方的年轻小伙带上鸡、肉、酒、烟等物,送新郎到女家,并请女方亲朋吃顿便饭。然后在长者主持下,长辈、亲朋将一缕缕白线绕在新人的手腕上,祝福他们永不分离。婚后,丈夫就在妻子家住下,但他不加入妻家家族,而是朝去夜来,实行走婚,生产和消费仍在自己父母家。

<h3>(17)先同居后成婚</h3>

清晨纯洁白净的鲜奶,

俄罗斯族信奉东正教,婚礼在教堂举行。正婚日,新郎穿西服在伴郎和媒人陪同下,乘马车去接新娘,新郎的母亲要把糖果、零钱和大麦混在一起,撒向围观的人们,让人们捡拾,以求吉祥和增加喜庆的气氛。

次日,新娘梳妆要坐在高凳上,脚踩一只盛满粮食的大斗,内插红烛两支,表示丰收和吉利。新郎出门接新娘时,他的父亲或叔伯要给他挂上一只彩球;到了女家,新娘的父亲或叔伯又给他挂上另一只彩球,两只彩球挂于胸前,表示他由单变双,娶回了媳妇。

你可把它带到姑娘家?

只想嫌女儿的身价钱,

在游猎区,结婚当日,新郎在家族公社全体成员陪同下,赶着送女家的驯鹿来到女家驻地,女方家族全体出迎。一对新人从驯鹿中挑出两只最好的,各牵一只绕女家住的棚子转三周,然后,大家进到棚子吃宴席。当晚,男方家族成员返回自己驻地,新郎则留宿岳父家。次日清晨,新郎先行一步,新娘在家族全体成员护送下,赶着10只驯鹿随后到男家,婚礼就此结束。

在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人婚姻比较自主。他们一直流行着一种特殊的自由婚——“抢婚”。所谓“抢婚”,就是在恋爱双方商定婚期后,小伙子告诉父母,父母就会为他准备床和毡子,还搭一个新蒙古包或棚子。姑娘则对父母保密。结婚那天夜间,姑娘一听见狗叫,就溜出自家蒙古包,骑马与前来接她的小伙一起跑到男家,在新盖的棚子里,一位男家请的老妇人正等着他们的到来,她帮姑娘把原来的八根小辫改梳成两根,就算完婚了。天亮前,男家派两个人带着哈达来到女家,姑娘父母才知道姑娘已被抢婚了。他们故意说一些气话,对于来人的敬酒、劝说不予理睬。但按习俗,他们不能拒绝第二次敬酒,酒喝了,这门已成定局的婚事也就算承认了。与此同时,男家一片欢腾,亲友及邻近部落的人们都前来祝贺,人们开怀畅饮,尽情高歌,翩翩起舞,直到天亮!

结婚典礼这天,衣冠楚楚的乌孜别克新郎和许多未婚小伙在一间房子里,边吃、边弹、边唱,以待良辰吉时的到来。与此同时,在一好友家,打扮一新的新娘和众多女友也在等待着那喜庆的时刻。

忽然有人报说:诵经仪式开始了。新郎立刻在两位伙伴陪同下来到女家,那里已经是宾客云集。新郎在屋子中央站住,阿訇即开始念经文。念完,转向立于门外、头顶盖头的新娘:“你情愿嫁给某某为妻吗?”“我愿意!”阿訇转向新郎问道:“你情愿娶她为妻吗?”“我情愿。”于是阿訇把两块蘸过盐水的馕〔nang囊,一种烤制成的面饼〕作为珍贵的礼物送给他们,伴娘和伴郎争抢着把馕递给自己的新人。据说,新人中谁先吃到这个馕,今后在家中就主事,不会被对方欺负。仪式一完,新郎、新娘仍各自返回就坐的房子,与同伴们尽情玩乐。

<h3>(7)在教堂举行的婚礼</h3>

<h3>(14)显示男尊女卑的婚礼</h3>

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候,

次晨,新娘离家前,接亲人要以肉、酒、盐、茶等物祭祀女方祖先,双方在此举行“交亲”仪式。然后由新娘的哥哥把新娘背出门,交给一位接亲的妇女。她打开一把伞遮住新娘,随即把伞交给新娘自撑,一行人步行前往男家。

<h3>(15)哈尼族的“领新娘”</h3>

当成了富贵荣华,

第二天,新娘在本氏族八位男女亲家和三名马车夫的陪送下,与男家氏族派来迎亲的八位男女亲家一同前往夫家。无论是送亲的还是迎亲的亲家,都必须是儿女双全的人。在路上,如与另一支迎亲队伍相遇,两方的新郎要下马,交换一块红布,再继续赶路。不论路途远近,送亲车队都要在离男家村屯二里路远近的路边小憩,生起篝火,吃点东西。这时,男方派出一老一少骑手前往迎接。为取喜事从光明方向临门的好兆,送亲车队要从东面进屯。如到达时太阳已落山,就要在大门西侧挂一面镜子,以象征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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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羌族的戏新郎

长翅的鸽子要高飞了,

出嫁的姑娘啊,

满族婚娶循古礼一般需三天。第一天称安柜箱,即女家请人把妆奁送到男家新房内安放好。同日,男家要在庭院中搭一帐房,以备第二天举行婚礼之用。

姑娘就像山坡上的麻栗树叶,

飘在哪里就在哪里落。

<h3>(20)核桃婚礼</h3>

这样的礼物是什么?

正婚日,新郎新娘要穿新缝制的狍皮袍子,新郎头戴狍头皮帽。作新房的也布置一新,皮褥是用上百条狍腿皮缝制的,狍皮被子上还绣着云纹。用桦树皮制做的箱子上刻有精致的花纹,这是岳母送给女婿的礼品。当晚一对新人要共用一个桦皮碗、一双筷子吃“老考太”(黏粥),兽肉也用一个盆盛、用一把刀割来吃,以象征白头到老,永不离分。

由于封建社会长期延续,旧时朝鲜族的婚俗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着一套完整的传统婚礼程式,与古代汉族的婚俗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的。但它毕竟具有浓郁的朝鲜族特色——重礼仪,讲体面;热闹隆重而不失条理,规划周详而不失活泼。

你是有父有母的好女儿,

你是有兄有弟的大姑娘,

你把夫家的彩礼,

在女方父母亲长以愉悦的心情欢送女儿的同时,当婚的姑娘却像被出卖一般忧心忡忡,她不愿穿嫁衣,不愿离家人,想到在一个陌生的父权家庭的艰难处境,她边哭边诉地唱起了《哭嫁歌》:

五黄六月太阳晒不到,

阿妈生了娃娃,

结婚头天,新郎独自乘马来到岳丈家。傍晚,岳父母特地请近亲中一位儿女双全的妇女,督促同席对面而坐的姑爷、女儿用一只碗、一双筷互相喂食拌有黄油的黄糯米拉里(稠粥)(图11)。其目的是希望他们婚后感情如胶似漆,永不分离。当晚,一对新人共度良宵。

在女家完婚后,新郎带着新娘回家。新娘的嫂子及女友等带着嫁妆陪送。沿途每过一个,都有热情的人们出来迎送,向新人表示祝贺,有的还招待食品,有的为了表示吉祥,烧起火堆,让新人从火堆上跳过去。新郎家的帐篷前,也设有火堆,新娘须从火上跳过去,才能进屋见公婆和长辈,并给每位鞠躬敬礼。新郎家要举行迎新娘仪式,宰羊待客,也开展刁羊、赛马等活动,但规模一般比女方为小。

待男女两家把宾客送走后,迎亲的时辰才到。新郎一行奏着欢乐的曲子来到女家,在紧闭的院门内,妇女、小孩大叫着“手绢!手绢!给了手绢才开门。”伴郎赶紧把准备好的新手绢送上;里面又要求奏乐,于是小伙们起劲地奏呀、唱呀,直累得上气不接下气,院门才打开了。可新娘就坐的房门依然紧闭,任凭小伙子们怎么擂门、唱歌、弹曲,就是没人理睬。待小伙们平心静气地苦苦请求,好话说尽,姑娘们才开门请他们入内。伴郎把新郎安顿在新娘身边就坐,小伙子们则与姑娘们伴着欢乐的曲调跳起了舞。舞毕,姑娘们用热气腾腾的手抓饭款待新郎及其伙伴(图8)。

爹妈看都不想看。

双手迎来,

次日,新娘近亲来洞房与新郎相认,称“通商礼”。新郎根据亲戚辈份行握手、点头或叩头礼。相认后,各亲戚由长辈开始请新婚夫妻吃饭。

在新郎家大门口,一堆熊熊燃烧着的篝火迎候着新娘。新娘一到,就坐到一块花毯上,由几位小伙子抬过火堆,此举是为祈求祥和如意。随后,新人进入宴会厅,在众傧相伴同下共进晚餐。在入洞房时,新娘再次经历火的洗礼,要从洞房门口一盆燃着的炭火上迈进去。这既是为了祛邪消灾,也蕴涵着愿新娘永远拥有火一样情怀的祝福。

鲁凯人所以善于长跑,是自小束腹、负重练习长跑的结果。按习惯,完婚后,男子就可以拆掉束腹箍,结束束腹。

在求婚被女方接受后,未来的女婿要带着礼物到女方家认亲。此时如当事的男女都已成年,当晚即可同房,女婿可在岳家住一个月。此后,在送彩礼时,女婿可再次与未婚妻同房。

已是一去不复返。

第三天晨起,新妇要给公婆请安装烟,然后下厨房。有的地区要领新妇到祠堂或祖坟叩拜,俗称上喜坟。

这时,新郎领着本村一群少年,早已在村外等候。见新娘被领来,立即点燃火把,在两根竹竿之间横拉一根白线。新娘要跨越火把,扯断白线,才能算男家的人。新娘进入男家,先要向供桌上象征祖先的一块篾笆叩头,随后吃下新郎亲手送来的一碗夹生饭,表示夫妻恩爱,海枯石烂心不变。

到了婆家,新娘与新郎先绕蒙古包三圈,然后下马,拿着马鞭双双通过两堆旺火,以表示爱情的坚贞不渝,也包含着人们对新人避邪消灾、兴旺发达的祝愿。走进包内,新人向佛像和新郎父母跪拜,接着新娘与各亲友一一相见,互献哈达、礼品;新郎也向新娘的亲戚施礼。在婚宴上,新郎手执酒壶,新娘捧杯逐一敬酒。人们畅饮,高歌,翩翩起舞……有时婚宴可达数日之久。

父母你们请坐我走了!

养大的女儿要出嫁了。

第二天为正婚日,男家备彩轿鼓乐由新郎亲迎,轿中有童子押轿。女家送亲,要有两名儿女双全的妇女陪伴,俗称送亲太太。当彩轿来到男家院外,男家将大门稍闭片刻,重新开门迎入,俗称憋性子,意思是使新娘有好耐性。当轿已进院后,尚未打开轿帘的时候,赶紧叫新郎倌向着轿子射三箭,以除邪气。彩轿进院,新娘由娶亲婆扶下,导至天地桌前拜天地。其时,由“吉祥老人诵合卺〔jin紧〕之词,告于天”(《满洲四礼集》)。拜天地毕,“男引女入帐”。新娘入帐后,脱下当姑娘时所穿的服装,换上媳妇服装,头发也改梳成媳妇的大金棒、西瓜瓣等头式。此俗称“坐帐”。后来院中不再设帐房,拜天地后,新娘即进屋上炕,向吉方而坐,称“坐福”。坐福后,新人同吃子孙饽饽和宽心面(糖馅饺子和宽面条)。然后宴客,席散,新人入洞房。饮交杯酒后,由娶亲婆“扶新婚夫妇入彩帐内衾〔qin侵〕被上,相向而坐,遂合帐撤烛,此乃合卺之礼也”。(《满洲四礼集》)

<h3>(4)禁止吹拉弹唱的婚礼</h3>

此刻,新娘家紧闭蒙古包门,一派拒婚架势。这时,迎亲队伍中走出一位善于辞令的伴郎,向女家及伴娘陈说: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和你家姑娘订为夫妻,今日是黄道吉日,我们特来迎娶。伴娘这时唱道:

女儿是必须走了。

随着鄂尔多斯高原上飘荡的这首民歌,一支盛装的马队,便簇拥着新郎奔向女家。

阿昌族的婚礼比较简单又自有特色。接新娘多在晚上进行,故称“明嫁暗打发”。结婚的头天下午,新郎预先请好两个小伙两个姑娘作陪伴,由媒人带领他们去女家领新娘,新娘的父母招待他们吃过晚饭,闲聊到半夜,媒人才向女方家长提出请新娘“上路”,新娘就在嫂嫂姊妹等的陪同下随迎亲人离开自己的家。但女方陪伴新娘的人只送出一段路便与新娘话别,嘱咐她好好跟新郎一行到男方去。习惯上到男方已是天亮,该族认为“新郎新娘双双走,回家越走天越明”,日后的家业才会兴旺。当他们到达时,男方的亲友都在门前相迎。新人先在门外拜天地,再进堂屋拜祖先、拜双亲,父母对新人说几句吉利话,婚礼就算完成。晚上,婆婆给新人蒸一甑〔zeng赠〕糯米饭,煮两个鸡蛋,两碗甜酒,让新娘、新郎共吃对饮,象征从此和睦生活。婚后三天新人在媒人陪同下回女家,新郎要挑一担米、酒、肉、盐、茶等物作礼品。到女方家有人出来拦门,故意闭门不纳。新郎便把酒肉拿出来送上,这叫“拦门酒”和“拦门肉”。拦门的人接过礼品,就高高兴兴推开大门,欢迎新人。他们双双在堂屋叩拜女方父母,女家款待他们吃过中饭,新郎便把新娘的嫁妆如被褥、箱子等物挑起,带着新娘一同回家。

仫佬族结婚,新郎不亲迎,正婚日前一天,男方请男女亲属及歌手二人往迎新娘。到新娘家门前时,有女方人拦门,女方歌手唱“拦门歌”,内容主要是对迎亲人提出“诘难”,问他们从哪村来?来做什么?接哪家姑娘,姑娘长得什么样等等。男方歌手要有针对性地一一作答,称“拆门歌”。如回答合情合理,女方当下就会请他们进门。如答非所问,就要被罚酒取笑,迟迟进不了门。

羌族婚礼一般举行三日。第一日称“花夜”,女家宴请家族亲友,喝酒、跳舞直至深夜。第二天,新娘骑马或乘轿在七八个伴娘陪同下与男方迎亲者同赴男家。男家盛宴招待客人,随后,远客被分到寨内各户住宿,分客时必须按客人坐次挨个恭请,否则即为失礼。倘若不能妥善安排全部远客,亦或怠慢了客人,男方全寨都会为之感到耻辱。第三日,主人设早宴谢客,送客时鸣放鞭炮。新郎与兄弟背上酒肉,送新娘回娘家。新娘寨子的姐妹们为迎接新郎,凑办一桌酒席。席间,她们用各种方法戏谑新郎。她们给新郎用一双齐胸长的细竹筷,在筷子尾端还坠上几个土豆。桌上除了精心切成小颗粒状的一盘盘肉、菜外,还有几只灌满油的灯盏错落有序地摆在菜盘之间及新郎面前。新郎举手维艰地操作着这双修长的筷子,稍不留意,就会落得个菜落灯盏、油花溅身的狼狈相。但姑娘们并不就此作罢,那本已十分尴尬的新郎倌还要受罚,直至姑娘们尽兴方休(图9)。

在整个婚礼上,新郎和伴郎成了女方青年耍笑逗乐的对象,他们无处藏身,也不能藏身。终于,例行礼节完毕,被捉弄得狼狈难堪的新郎和伴郎像得到大赦一般,不待迎送新娘的队伍起程,早已逃之夭夭。

就在妇女们与喜客闹得不可开交之时,在一旁无人问津的新郎,被女方的一位老妇人领出了热闹的人群,来到姑娘的闺房,完成他此行的重任——给新娘举行“戴头礼”,即由新郎为姑娘改变发式。土族姑娘梳一条单辫,上扎红绳。新郎在引他前来的老妇人指导下,解开姑娘发梢上的红头绳,把它缠在自己左腿上,然后,先用梳子梳自己的头三下,再梳姑娘的头三下,就为姑娘戴了头,从此,这个女子就是他的妻子了。

<h3>(19)简朴的水族婚礼</h3>

婚礼后,女方要展示新娘的针线活儿让众人品评观看。因为按撒拉族的习惯,新娘嫁到夫家时,要给一家老少各送一双鞋;叔伯至亲还要加送一双绣花袜子;给公婆再另送一对绣花枕头。所以,十四五岁的撒拉姑娘一般不再下地种田,只专心于绣花、做饭以增长才干。这正是撒拉族妇女善于飞针走线的原由。

入夜,村内外亲友纷纷赶来闹洞房——打枕头,以逼使新娘揭盖头。所有的女眷们都在炕上护围着新娘,闹房的小伙们手持枕头,一边唱道:娶亲的日子好日子,打枕头的规矩固有的,……一边寻找机会把枕头砸向新娘。有的甚至冲上炕,可又被妇女们挤了下来。枕头砸来、飞去,洞房内一片哄笑喧闹。终于,妇女们招架不住小伙们的强大攻势,枕头击中了新娘。于是妇女们只好揭掉新娘的盖头,让人们一睹新娘的风采,还打开新娘带来的箱子,展示嫁妆。至此,一场热闹的婚礼方告结束。

这时,身着传统结婚礼服的新娘由人引导走进了奠雁厅。在主婚人主持下,新郎先向新娘磕头,随即端起小托盘向新娘敬酒。新娘以四拜作为回礼,然后也敬酒给新郎。接着是接交木雁的仪式:新郎手捧木雁,面北跪在奠雁床前片刻,就把木雁放在奠雁床上,并叩拜两次。新娘母亲接过木雁,放在自己裙摆上,旋即就将木雁抛进新娘的闺房,如木雁直立住,据说新夫妻头胎定是男孩。在古代汉族的婚礼中,雁是男家送女家的礼物之一,后来,雁在汉族的婚礼中消失了,却在受汉族习俗影响的朝鲜族中得到了保留。然而这是一种发展的保留,朝鲜族人民用木雁代替了真雁,并以他们美好的心愿使雁得以新生,得以永恒。

实行包办婚的保安族,结婚日期大多选在主麻日。届时,双方村庄的人们就像过节一样盛装庆贺。新郎则亲自迎回自己的新娘。

来到夫家门口时,年轻人上来把新娘的马头拉住,强迫她的亲属把她抱进洞房。此时的新郎则站在高高的房顶上,鸣放鞭炮以驱邪消灾,求得吉祥。院子中大红毡上盘腿坐着一位阿訇,新人上前深鞠一躬,然后,双双跪在他的面前,听他念经祝福。念完,就向众人散核桃和红枣。凡来贺喜的老少男女,皆可向主人讨要核桃和红枣,数量多少不拘,人人都能有份。核桃——“和头”是借谐音祝愿新夫妇和睦相处,白头到老;红枣的颜色天然是喜庆的象征。在表示了美好的祝愿后,喜宴就开始了。尽管平日保安族不准在院内唱歌,但在这喜庆的时刻,歌声却冲破院墙,回荡在村庄的上空。

爹妈笑得合不拢嘴,

布朗族的婚礼一般要举行三次,头一二次简单,第三次隆重。

好时光要数没有出嫁的姑娘;

丰盛的酒菜马上就摆在了舅舅面前。尽管都是上好的酒菜,舅舅却并不满意,不是说酒没味道,就是说酒质低劣;要不就挑剔肉切得大小不等,厚薄不均;菜做得无滋无味,不甜不咸。甚至拿起一块门巴族最爱吃的荞麦饼摔在地上,大叫大吼:你们这是瞧不起我们,难道我家女儿口眼歪斜,长得不端正,配不上你们的郎君!他怒发冲冠,煞有介事地边说边擂桌子,震得盘碗乱跳,大有掀翻酒席、领走新娘之势。他的举动引得众宾客哈哈大笑,却“慌”得新郎倌的父母跑前跑后忙个不迭,又是献哈达赔不是,又是撤下旧菜换新的。实际上只是走个过场,把菜端下又端回来(图12)。这时新娘的舅舅转怒为喜,邀宾客们重又入席,开怀痛饮。刚才的表演不过是考验男方的耐心和诚意,为的是给新娘抖抖威风,认为只有如此,新娘才不会在婆家受欺负。

结婚典礼在女方家举行。新郎及其父母、亲属、伴郎等一行人,要在结婚日的前一天赶到新娘家,携带一只宰好的羊和其他食品。当新郎一行来到时,女方有一群小伙子骑马相迎。双方见面时,男方要将所带的羊扔到女方帐篷前面作见面礼,而女方要将自己带的羊扔到男方马队后面,表示迎客。

<h3>(22)达斡尔族的三敬酒</h3>

爹妈面前撒娇的岁月

当晚,新婚夫妻入“洞房”成婚。门外新娘家的女眷则要偷听俩人的密谈,此俗称“守洞房”,它既出于迷信怕闹鬼,又是出于防备新婚夫妻发生不测。

要是生下姑娘,

达斡尔族没有拜天地的习惯,只是在送亲者进门时,由新郎父母斟满双盅酒,敬给送亲的贵宾,称“进门盅”。进屋寒暄后,新郎父母再次给送亲宾客敬酒,称“接风酒”。

血已换成酒喝了,

身已换成肉吃了,

次日晨,新娘抓一把白米,在新郎妹妹带领下到井边背水。新娘将白米撒进井水中,表示她已成为喝这眼井水的人,求夫方寨神保佑。待背水回家,全家老小都要喝一口新娘背回的水,象征新妇开始尽妇道。当天新娘回门,返回后方可与丈夫同房。

厅堂你待客我走了!

伴郎对答如流,伴娘才会开门请他们进蒙古包。新郎向佛像叩首,再向岳父母敬献哈达、烧酒等礼物。梳妆完毕的新娘,在送亲的祝酒歌中,乘马围着生养她的蒙古包绕行三圈,并向父母和朝夕相处的姐妹们依依惜别。然后随迎亲和送亲队伍驰往男家。

<h3>(24)婚礼中的贵宾</h3>

临行前,母亲把一只用木头做的大雁包在红布里,递给一位迎亲人,由他捧着在前面引路去往新娘家。朝鲜族崇敬大雁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因此从婚礼一开始,这只木雁就飞了进来,以祝福新人的爱情像大雁一样,地久天长,永不变心。

伴郎回唱:

三天后,新郎独自返回,择定日子后,才来接新娘。新娘离家前,她的大伯或叔叔等男性长辈,要与他们话别,并谆谆嘱咐新娘。夫家则为新娘准备了比新郎宴席更为丰盛的新娘宴席。从此新娘就开始了她在夫家的生活。

<h3>(9)明嫁暗打发</h3>

毛难族认为舅舅是“水之源,树之根”,地位在父亲之上。所以婚宴上,舅舅被请入正席首座。宴会开始时,先请舅舅用筷子,只有待他翻动了碗中对着他的鸡头(在许多少数民族中以动物的头为贵,所以他们常以鸡头、猪头等敬尊贵的客人或长者),其他人才能举筷喝酒。如果违犯古规,慢怠了舅舅,他有权责令重办酒席,补办礼仪。因此,男方是绝不敢稍有疏忽的,处处要陪着小心照应到舅舅的特权。

结婚时,夫家要给新娘家送酒肉,其中送给新娘舅舅的肉,就占送肉总量的1/3。新娘到夫家,是舅舅率众亲友送亲。在婚礼酒席上,舅舅坐首席。舅舅如果不入席,众宾客就不能动筷子。

木雁礼后,有专人把新郎引到另一房间,里面已摆设好“交拜席”。先由新娘向新郎拜两拜,新郎回敬一拜;新娘再拜两拜,新郎再回一礼。然后双双跪坐在原地,各自连干两杯酒,第三杯时互相交换,一饮而尽。至此,交拜礼结束,大礼也告一段落。

白族嫁女叫“打发奴”,即打发姑娘。出嫁前夜,姑娘要向长辈们拜别,并与女伴们叙别。是夜,还要请两位小女孩来为陪嫁被褥“暖被”,认为经纯洁幼女睡过的卧具,能给新婚夫妻带来幸福和吉祥。

在门巴族的婚礼上,最出风头的就是新娘的舅舅。在送亲的队伍中,舅舅是不可缺少的,因为他是女方的发言人。当舅舅一行护送着新娘来到男家村子时,新郎父母和亲友立刻把他们迎请入席。

赫哲族迎亲的人数必须是奇数,迎来新娘即成双数。拜天地的时辰要在黎明,他们认为黎明正是蓬勃兴旺的象征。拜过天地,新人进入洞房拜祖宗三代,然后,亲族中的长者要向新娘训话,叫她好好孝敬公婆、尊敬丈夫,勤勤恳恳过日子,不要偷懒讨闲。训罢,新娘再次跪拜祖先,恭听长者向祖先祷告:新媳妇娶来了,祖先要好好管教,保佑全家生活幸福……随后新娘拜灶神,长者又训道:一辈子不能离开这儿,柴火不好烧,不能发脾气,每天要给老人烧热炕头……婚宴上,新郎吃猪头,新娘吃猪尾巴,表示从今后,丈夫领着,妻子跟着,夫唱妇随过日子。

<h3>(11)夺门而入的新娘</h3>

新娘哭嫁是许多民族的习俗。它既表达了新娘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又吐露了对包办婚姻的不满,是被强迫出嫁的姑娘们抒发苦衷的心曲。它的哀婉悲切常使唱者哽咽,闻者泪下。比如土家新娘唱道:

<h3>(21)婚礼三部曲</h3>

婚后如感情不好,就不再举行第二、第三次婚礼了。只有情深意笃的夫妇才举行第三次典礼,让新娘正式出嫁。正婚日,一帮年轻人簇拥着花枝招展的新娘踏上去夫家的路,一路上,新娘放声痛哭,表达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与惜别之情。到了夫家,就举行庄严的典礼。至此,结婚三部曲才算圆满结束。

永别了,自由的情场,

只有我爹娘不会栽,

哈尼族的《哭嫁歌》真实地表白了当姑娘是女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一旦出嫁,就从自由人变成了家庭的奴隶。这是恋爱虽自由、婚姻却由父母包办给妇女造成的悲哀。在男方迎亲客领着泪痕斑斑的新娘哭着走出大门之时,姑娘的女伴和本村青少年会蜂拥而出,以橄榄、芋头等为武器,袭击男方,聊以表达不愿意姊妹被领走的心情。而这种戏剧性的“战斗”,无非是一种仪式,姑娘终究被领走了。

什么标志着幸福荣华?

高高兴兴地夸耀着去吧!

拉祜族实行母系继承的地区,由女子娶丈夫。结婚当天,新娘在女伴陪同下,去男家迎亲。男方家杀牲备酒,宴请新娘及亲朋好友。随后新郎拜别家神和父母,携带简单行装和几件农具,由男伴陪同,当晚随新娘赴女家成婚。到达女家后,新郎要向岳父母送一筒清水,以示尊敬。有的要由新夫妇一道做一锅饭,奉献给女方家长食用。然后,新人一起跪在竹席上聆听村寨头人和父母讲做人的道理,告诫新人今后要好好劳动,勤俭持家,夫妻和睦,生了孩子要好好抚养教育等等。然后由女方家长给新婚夫妇举行拴线仪式。有的地区结婚当晚新人不能在家过夜,要双双跑到山野里歇宿,次日还需亲友们漫山遍野把新人寻找回来。

逼着要我上乘骑;

骨架还嫩血未稠,

头发未长全就送我出门。

你把金子般的女儿,

<h3>(18)土族的戴头礼</h3>

不知疼惜,

硬要嫁给别人。

青年男女经过甜蜜的恋爱,或受命于父母,订婚之后,就到了结婚阶段。各民族对人生的这一大事,均视为“人丁兴旺,子孙绵延”的象征,成为充满喜庆、欢乐的重要活动。礼仪各有不同,千姿百态。

第三日,男方来接新郎,女家为他准备送给亲朋的礼物。当晚,新郎返回妻家。婚后,新夫妇一般要在女家住一段时间,直到生下第一个孩子才回男家。

一路上,男女双方追逐逗乐、跃马向前,都想抢先到男家。为让新娘领先,送亲者常用马鞭将新郎的帽子挑于地上,令新郎下马去捡。但男方也有绝招儿,在离家不远处设席招待女方,送亲者和新娘只得下马喝酒,而新郎则一马当先到了家。

抛出了女儿……

这如泣如诉的撒拉哭嫁歌,唱出了姑娘们对早婚和买卖婚的切齿痛恨!

此时,婚宴却在双方家长主持下开始了。新郎母亲及其女亲友们,由新娘母亲及众女亲眷迎进铺着华丽地毯的筵席室,几位灵巧的少妇向来宾们散发喜果;另有几位少妇则手拿盛着白面的托盘,往来宾的脸上抹白面,表示吉祥如意。女宾们美餐后,才尽兴而去。

第二次婚礼往往在有了第一个孩子后。有杀猪办宴的,也有只杀一两只鸡请亲朋好友的。

山里的花朵红红的了,

不顾女儿死与活。

水族婚礼,一不拜天地,二不拜高堂,也不闹新房。新娘出嫁时,由家族中年长的妇女为其梳妆打扮,然后由两位盛装妹妹作陪娘,与新娘撑着新布伞,在男家的迎娘、迎郎带领下步行到男家(图10)。男家杀一两头猪款待亲族朋友。来客以布匹、衣服、现金等赠新人。结婚三天内,新娘由陪娘和迎娘陪睡。三日后,夫家妹妹送新娘回门,住二三日新郎或其妹再次将她迎回,夫妻才同房共寝。

<h3>(26)哭泣的新娘</h3>

回族婚姻一般由父母做主,且遵循“婚姻无贫富,必择善良”的原则,反对一切繁文缛节,比如算八字等一概免掉。同时,婚礼上还禁止喧闹的吹拉弹唱。婚礼一般选在举行,行礼前一个主麻日,男方把聘礼送到女方家。婚礼的前一天,女方则把姑娘的嫁妆送到男家。当晚,姑娘要沐浴,换上男方送的新装,表示姑娘洁净无瑕。

婚宴上,一位年长的送亲男亲家手捧一支翎箭,为新人致传统的祝辞:“我祝愿新婚夫妇,今后二人的感情,像箭头一样整齐,像箭杆一般笔直,像箭翎一样爽快,像烟嘴一般光滑,像碾子一样相合,像铁石一般坚固,纵有大刀割不断,纵有阔斧砍不断!”宴席散后,新娘在夫家的少妇带领下,给公婆及夫家长辈一一磕头、敬酒;给同辈兄长装烟。

哭呀哭呀,……

在洞房门口放有一只鞍子,新娘要从上面跨过去,表示平安之意。进屋坐下后,新娘要喝一道苦茶,再喝一道甜茶,取先苦后甜之意。然后,新人接过一位女长辈敬的、用短链联着的一对小银杯,脸挨着脸喝下交杯酒。

虽然这些哭嫁歌的言辞仅及父兄叔伯,但其实质是指向人吃人的社会,是对父权制下妇女卑贱地位和不幸遭遇的深刻揭露。当然有些民族的哭嫁歌主要反映的是姑娘们留恋娘家的哀戚之情。土家族新娘在离开娘家时这样哭唱道:

什么象征着洁白无瑕?

东乡族的迎亲队伍往往在上午到达女家。他们随身带来新娘要穿的一套新装、一顶盖头、一把木梳和一把篦子及几斤核桃、红枣和糖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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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水族新娘上路

身处奴隶社会的凉山彝族青年,并不认为结婚就是“喜事”,姑娘们出嫁时哭得是那么悲切伤心,她们哀叹自己被包办买卖的命运:

大门你开着我离去了!(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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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哭嫁

妈妈的女儿哟!

台湾高山族鲁凯人居住的雾台地区有“长跑健将摇篮”的美称,的确也出过不少有名的长跑运动员。而鲁凯人的这一技能——长跑,在他们的婚礼中表现得更为奇特。

鲁凯人的婚礼从跑步开始,又以跑步结束。结婚那天,新郎带着聘礼在亲友们簇拥下,跑步到女家,先献上礼物,然后新郎找到被藏匿起来的新娘,背起她径直向自己家跑去。无论道路有多么遥远,新郎都要不歇劲地跑下来。这可真是一段洒满艰辛汗水的幸福之路!到了家门口却不得入内,还必须跑到族人为他们举行婚礼的广场,与那里的众乡亲邻里见面。在欢乐声中,新郎背着新娘绕场两周,才把新娘放下,共同接受人们的祝酒和祝福。然后,刚喘过气来的新郎又背起新娘跑入洞房,从而结束了他的长跑婚礼。

<h3>(16)“坐帐”与“合卺”</h3>

<h3>(28)木雁礼</h3>

对土家族新娘来说,哭嫁是婚礼中必不可少的。一般要哭七至十天,甚至个把月。要哭得声嘶力竭,如痴如狂,才被认为是聪明能干的人,要不就被看作愚昧无知。为此,土家女儿早早就收敛笑容,学唱起哭嫁歌。什么“哭父母”、“哭姐妹”、“哭梳头”、“哭上轿”等不下10多种,内容极丰富。但土家的哭嫁歌都比较含蓄委婉,不像撒拉族和彝族的那样锋芒毕露、痛快淋漓。

一大早,新郎就起床到祠堂参拜父亲。父亲郑重地嘱咐他“迎妻子继承宗祧〔tiao挑〕吧。”他向父亲发誓保证后,就去新娘家参加婚礼。

哀牢山区哈尼族的婚礼多在黄昏时举行。当天,男方派一对全福人到女方领新娘。女方父母热情款待。迎亲人在酒席上当众交付礼金,作为完婚的礼节,随即由歌手唱起古老的《送嫁歌》:

<h3>(23)糖水的祝福</h3>

要是生下儿子,

赶快宰鸡煮蛋;

新娘来到男家大门外,新郎就坐在面向大门的祖先神龛前,在大门框上横架一根扁担,上面挂着一双新郎的鞋,新娘进门必须低头从新郎的鞋下面通过。这样做的用意是:从此以后,新娘必须对她的丈夫服服帖帖。新娘进门还有许多禁忌:一定要由两个“全福”(即父母、夫妻、子女齐全)的妇女抱着她跨过门槛,进门时她们必须紧紧地抓住新娘的两只脚,不能让她的脚尖碰着门槛,否则认为会给男家带来大灾大难。新娘进门后,要叫她抬起头来,看看祖先神龛和自己的丈夫。然后让二人吃一点称为“千年饭”的白饭,表示从此她已成这家的媳妇,要好好随男人过日子。

次日清晨,新娘父母来到新房看望并祝福一对新人。接着新娘的兄弟姐妹也前来祝贺,新郎要一一馈赠一些小礼物。

就要看是儿还是女。

纵情高歌。

房屋你在着我走了!

<h3>(5)婚宴在双方家举行</h3>

天上的月亮圆圆的了,

虽然新郎仅在新娘家住三天,可这三天却并不好过。新娘村上的年轻人都要来起起哄,凑凑热闹,用一些滑稽可笑的话题耍逗新郎。也有用一些难题为难新郎的,比如问新郎岳母的尊姓大名(一般新郎不记岳母的姓名);或让新郎当场吟诗,让新婚夫妇跳舞唱歌。无论什么耍笑和难题,新郎都必须以礼应酬,因为这是女方村邻祝贺并考验新郎的一种礼节——东床礼。

<h3>(3)异常风趣的东乡婚礼</h3>

隆冬的黄昏是撒拉族举行婚礼的时刻。新郎及男方亲友们来到女家念“尼卡海”。他们不入女家,只环坐于门外空地上,女方的长辈出门迎之,并给新郎戴上新帽,系上绣花腰带,已婚至亲还留下相陪,同跪于阿訇面前听经;新娘则在房内炕角跪听。“尼卡海”念完,把吉庆的喜果散给众人。然后女方设宴招待新郎一行,宴后,迎娶者们打道回府。次日,新娘由本家两位妇女和其他亲朋护送到男家。

<h3>(10)婚后三日戏新郎</h3>

第一章 婚娶风俗 第六节 繁简不一的离婚与再婚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并非仅是现代人的观念。在民族婚俗中,对待离婚与再婚的态度,因各族社会发展的程度、男女地位的情况而有别,这里反映出一个由自由到不自由又到重新获得自由的曲折历程。一般说,保留母系制遗风的民族,男女在离婚权与再婚权上是平等的。即使是已经确立了父权制的民族,情况也不相同。或由于妇女在生产中举足轻重;或由于女方尚可仰仗娘家亲族的保护;或由于在家庭关系中封建观念还不甚强烈,因而,在一些民族中妇女还有离婚和再婚之权。而在一些封建观念和夫权观念根深蒂固的民族,妇女的地位已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离婚权只操于男子之手,妇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只能完全听命于男人。由此演变出种种离婚和再婚的风俗。

受封建和宗教意识的影响,也受社会舆论的压力,哈萨克和塔塔尔族不允许离婚,一旦双方缔结婚姻,只有终生厮守。水族男子为顾脸面,夫妇不合也不离婚,但男子可以停妻再娶,妇女则只有独守终老。这种不合理的夫权欺凌,常遭一些妇女反抗——逃婚另嫁。但一旦被原夫抓回,就会遭到毒打,新夫势力不及原夫,还会被抄家,甚至杀戮。所以一般妇女都要远逃他乡。

㈠随意简便的离婚

照顾女方的离婚

也有些民族视女子再婚为常事。傣族女子离婚容易,再嫁也不难。丧夫再嫁,更是理所当然,没有守节的观念,只是彩礼较少,婚礼仪式也要从简,理由是“泼出去的水,收回来就不会再满了”。因此鳏夫和穷苦人家,常娶再婚妇女。再嫁者可以将前夫的子女带至新夫家,继父和社会对这些子女都不歧视。藏族对寡妇再嫁也不歧视,且婚仪与初婚并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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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拉祜族的离婚仪式

不需公证的自主离婚

蒙古族感情不和即可分手,各自另觅知音。若男子提出离婚,就将妻子送回娘家;若女子提出离婚,则退回部分聘礼,把陪嫁带走,子女也随之而去。再娶再嫁,一般不再举行仪式。藏族离婚也无需任何手续,更不需证人,分居即可,以后男婚女嫁各随其便,互不相干。并且藏族视再婚如初婚一般。离婚再嫁,与寡妇再婚都不受干预。门巴族只要双方同意,平分家财即可分道扬镳,男孩留在父亲家,女孩跟着母亲走。

许多民族对提出离婚者,要求其赔偿损失或彩礼,以限制当事者轻易提出离婚。受此制约的自然主要是妇女。但如何赔偿,在不同民族中也有区别。

鄂温克族夫妻感情不合,可以离婚,但一定要禀告双方父母,并经女方父母调解无效,才可以离异。小孩属于男方,女方可带走自己的财产。

布朗族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再婚也自由的民族。如果夫妻不和,各人带走自己的东西,就算离婚。或是男方给女的一对蜡条,或两人砍断一根蜡条,都可以作为离婚的凭证。此后互不干涉。在云南勐海县,不论是从妻居还是从夫居,夫妻都是自备被褥。一旦离异,便由入居的一方带着行装返回自己的母亲家。事后如果想恢复关系,按照布朗族的习俗,如果是从妻居,就要由妻子主动去把丈夫接回来;如果从夫居,丈夫必须主动去接妻子。如果他们不去接,这就意味着婚姻不再恢复。有意思的是离婚后的布朗族男女,并未反目为仇,在双方各自重新建立家庭后,仍然可以礼尚往来,对方有困难时还会主动去帮助,他或她的新配偶对此处之泰然。体现出他们在处理婚姻关系上有很好的修养。

㈡优先转房的再婚

㈡赔偿离婚

㈠鼓励守节,也可再嫁

傈僳等族的赔偿对双方比较公允。如男方提出,女方就可以不退彩礼,有时男方还要给女方一点钱,甚至送一头牛,给女方遮羞。如女方提出,彩礼需加倍偿还,还要送男方一头牛遮羞。子女则女孩跟母,男孩随父。离婚时需请中间人刻木为证。当日杀一头猪,由中间人把刻好的木刻涂上猪血,然后男女双方对天盟誓。木刻上必须刻中间人的人数,由中间人保存,如任何一方反悔或抵赖,即出示木刻为证。和傈僳族相似的怒族,女子提出离婚要加倍退还彩礼。男子休妻,却只需送给妻一头牛遮羞即可。寡妇允许再嫁,但一应彩礼全归前夫家。哈尼族如男子提出离婚,就要给女方一笔生活费,并要抚养孩子;若女方主动,必须退还彩礼和给男方一些遮羞钱。为履行离婚手续,提出一方要交给寨子一定数目的钱。但在观念上,则重男轻女,凡离婚女子都被视为“不清白”的人。如果是寨主的女儿离婚,寨主因此必须辞职,否则人们就认为全寨将会倒霉。

苗族若是男子先提离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要求。在贵州惠水一带,要给女方一二石米赔礼;黔西北则要给七头牛、七只羊、七斗粮以赔偿女方的损失。除赔礼外,还要给女方一定的生活费,称“补钱”。如女子提出,则要退还全部聘礼,黔西北地区还要给男方九套花衣服作补偿。侗族是由提出一方赔还订婚或结婚费用,女方还要退还全部彩礼。有原物退原物,无原物折价归还。也有的付以一定钱财,双方即可解除夫妻关系。鄂伦春族离婚,若系男方提出,女子可带走一半家产;若为女方提出,只可带走妆奁〔lian连〕,女孩跟走,男孩留下。黎族,妻子提出离婚前,先要找好一位愿意娶她的男子,说好由他代还原夫聘礼。男方提出,把妻送回娘家即可;也有送妻一头牛,意思是“让她骑牛找丈夫”;还有的即便女子先提出,因已为男方生了孩子,就可以不赔丈夫聘礼。离婚后,孩子一般留在夫家,如尚需哺乳,则妻子先带走,断奶后再送还。这期间,男方需给女方一定的抚养费。

白、德昂、独龙等族的离婚赔偿,明显偏向男方。如丈夫提出,因已付过彩礼,就不必再给女方任何赔偿,所以男子可以任意遗弃妻子。但如果女方要想离婚,就不仅仅是退还全部彩礼了,还要赔偿全部结婚费用。封建社会已发育得极为充分的白族,对女子不仅有经济的制约,夫权思想也对女子束缚得很严重,“好女不嫁二夫,好马不配双鞍”的封建思想要求女子从一而终,即便受尽折磨,也少有敢于主动要求离婚的。

佤族、珞巴族等处于父权奴隶制阶段,花钱买来的女子,地位与奴隶差不多,离婚更无平等可言。佤族夫妻感情不好可以离婚,但无论谁提出离婚,男方结婚时支付的聘礼都要由女子的新夫偿还,它就是该女子的“身价钱”。谁占有这个女子,谁就出这笔钱。珞巴族视买来的妻子为丈夫的动产,妻子无权要求离婚,丈夫也不会白白放她走,如不想要她,就把她转卖他人。

无论哪个民族,男子丧偶再婚都是理所当然,即使有妻再娶也不成问题。因为在旧社会,多妻是有权势者和富裕者的特权。男尊女卑使再婚的困难仅仅存在于女子方面。一些民族鼓励妇女守节,另一些民族则对女子再婚有种种限制,如必须在男方宗族中转房,或必须以特殊的方式成婚等等,但也有些民族对男女再婚一视同仁。

此类离婚的一个共同点是:丈夫可以任意休妻,妻子却没有离婚的权利。它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休妻要写休书;一类则要丈夫的“口唤”,即丈夫让妻子滚蛋。

满族离婚者较少,有也多由男子提出,给妻休书为凭。离婚后,女子可得少许财物,孩子却一个也不能带走。京族丈夫可以任意休妻,如妻子退还彩礼和结婚时所花的全部费用,丈夫就写给她一纸休书,权当收款字据,离婚后任其改嫁。锡伯、塔吉克和仫佬等族,同样只有男子有权提出离婚。被休的妻子还要受到舆论的谴责,但尚能在一定时期得到男方所给的生活费用,也可另行择偶,不受干扰。塔吉克妇女若被遗弃,很难再嫁。

赫哲族的休妻书用的是桦树皮或皮革,由丈夫在上面打上一个右手印和一个左足印,表示丈夫右手打妻子一个耳光,左脚又将她踢出门,休回她的娘家。它充分暴露了夫权对妇女的侮辱与欺压。认为“女子不如男子的一个手指头”的朝鲜族,在夫妻不睦时,男子可以寻花问柳,或找茬儿休妻;妻子则绝对不能对丈夫不贞,且无权首先提出离婚。

西北的回族离婚,需要得到丈夫的“口唤”,只要丈夫说上三声休弃的话,就可以不要妻子了,俗称“打三休”。要是女子想要离,男子不允许,终生也离不成。所以西北回族流行这样的谚语:“男子离婚一张纸,女子离婚一辈子死。”撒拉族妇女只有讨得丈夫的“口唤”——我不要你了,才能离婚和有再嫁权。若没有男子的口唤,再闹也白搭。认为丈夫是妻子的“第二个上帝”的维吾尔族,一旦丈夫说出“放了你”即“塔拉克”,就形成了离婚局面,夫妻就不能再呆在一个家中,但尚可复婚。如若丈夫口出三个“塔拉克”,妻子就必须马上离开,复婚也永无可能。

傣族夫妻不和,女方就带上自己的财物回娘家,时间一长就形成离婚。上门的男子也可采取带上自己财物回父母家的方法,宣告婚姻的破裂。但离婚需举行简单的仪式。由提出离婚者征得寨子头人同意,双方互递一对蜡条就算离异了;有的把一块白布从中剪开,各拿一半。夫妻一方亡故,无论生者年纪几旬,都要举行象征性离婚手续:由生者放一对蜡条在死者棺木上,即表示与死者离异了;或生者牵白线一端,另一端拴在棺木上,由老人剪断。这样生离死别后,生者便可自行嫁娶。

一些民族把丧夫归因于寡妇命不好,视之为不祥之人,并认为亡灵仍追随着她,因此,关于寡妇外嫁规定许多限制,生出不少禁忌。

各民族离婚的方法大体就是以上归类的几种。离婚的原因不外乎包办婚造成的夫妻无感情;或妇女不堪虐待;或婚前双方都社交自由,婚后丈夫依旧,妻子却受贞操观约束,因而造成夫妻不和。当然有些小吵小闹也会导致离婚。不难看出,大多数民族两性在离婚权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与妇女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低下地位相当。自从妇女丧失了财产权,她们就成了父亲和丈夫的财产,因而也就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和离婚的权利。

<h3>(2)再婚习俗</h3>

<h3>(1)离婚习俗</h3>

白族、哈萨克、达斡尔等族均鼓励丧夫有子的妇女守节。白族即使没有子女,也可以向丈夫的兄弟抱养一个孩子守寡。但也有的婆家看媳妇年纪太轻,怕她守不住,劝她再嫁,有受“好女不嫁二夫”封建思想束缚的女子,还以投河上吊来表示忠贞。民间也有“头嫁随父母,再嫁由自己”的习俗,寡妇要为自己选择配偶,待暗中订好对象,通过抢婚来成亲。如果死去的丈夫是独生子,媳妇又贤能,公婆往往与媳妇商量,用“媳妇招女婿”的办法来解决。

实行男子出嫁,女子承家的拉祜族,结婚自愿,离婚也自由,或者说对女方有更多的照顾,这在各族离婚习俗中是仅有的。该族不论哪方提出离婚,都要给予对方一定的赔偿。但若男方主动提出离婚,需要付出比女方多二至三倍的赔偿。孩子则由双方分别抚养,男孩归父,女孩随母。离婚仪式请寨子头人或长辈主持。一般用一根红线,两人各执一端,由主持者从中割断,随即把一杯茶水泼于地上,就算宣布了离婚。双方保存手中那一半红线为凭证(图14)。也可用一根蜡条,或一块木头,或一根竹片,剖开各执一半为凭。还有的是请全寨老人到神树下,祭神、吃饭,费用由提出离婚者负担。但实际上,经自由恋爱结婚的拉祜族人很少离婚。

哈萨克族年轻妇女丧夫,可以改嫁,但必须优先“转房”,即优先在夫族近亲如丈夫的兄弟、堂兄弟以至表兄弟等等中择偶。由于转房的新夫多是家族的成员,主持家务顺礼成章,前夫的子女也会尊重。在家族外甚至部落外择偶,社会舆论并不支持。实在要外嫁的,子女不能带走,更不能继承前夫的财产。

㈣不允许离婚

赫哲人也有转房习俗。弟娶嫂是在两者年龄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才可以,否则嫂子只能另嫁他人。寡妇离开前夫家时,须先给公婆装烟倒茶,娘家陪送的嫁妆,一件也不能带。如有乳婴,可以带走,待断乳后须送回原夫家,由其兄弟抚养。娶寡妇者多为丧妻续弦的人。

㈢守孝期满可以再嫁

仫佬族的寡妇,夫死半年以后可以再嫁,不受社会舆论谴责和非议。但新夫要交一定彩礼给原夫的父母,双方立契约为凭证。寡妇再嫁时,必须提前一天离开原夫家,到岩洞里住一晚,次日到新夫家成亲。寡妇也可以留居夫家,招赘婿上门,抚养前夫的子女。赘婿不需改名换姓,新生子女可以顶双姓,即既顶前父姓氏,又顶生父姓氏。

黎族丧夫,寡妇由娘家接回,所生子女留在夫家。寡妇守孝一定时间后可以再嫁,并完全由自己做主择偶。守孝的时间有的地方要三年,原因是人们认为三年内亡夫的灵魂仍然跟随着她,故不能另嫁。但她可以去寮房找情人。有意思的是寡妇与别人放寮生下的孩子仍归前夫家所有。娶寡妇也要交纳一定的彩礼,其多少与寡妇的年龄成反比。也有的可以在亡夫家招郎入赘,这多是为扶养亡夫的子女。

锡伯族年轻女子丧偶,没有转房习俗,但须守孝三年,才可以另行择配。前夫所生子女留在夫家,也不能带走财物。再婚时,如果双方都属于再婚,就不再举行灶前对拜、宣誓白头等一整套的婚礼仪式。但只要有一方为初婚,婚礼就与初婚一样。

苗族没有从一而终的观念,因此对寡妇再嫁无任何限制。一般中青年寡妇几乎无一例外地再嫁。特别是没有生育的女子,夫丧后,在夫家住满一月至多半年,就可以回娘家长住。如果虽已结婚,但还处于“不落夫家”仍住娘家的期间,丈夫病危或亡故,一般也不去照料或守灵,以避免“不吉利”。青年寡妇照常可以“游方”(即与异性在游方场上交往),不受任何歧视。再婚时只须给原夫家送去一笔作为祭奠的“眼泪钱”即可。一般寡妇再嫁条件比姑娘要差些,找的对象往往也是丧偶或有某种缺陷的人。

㈣被视为不祥之人的再婚

履行简单手续的离婚

毛难族寡妇外嫁,迎亲的男方,除向寡妇亡夫家和娘家送少量彩礼外,更重要的是迎亲要在半夜进行,并以毛皮裹住寡妇的头,手持笆蕉叶遮住她的脸,目的是挡住亡夫魂灵的视线,以避免亡灵的纠缠和报复。寡妇进新夫的家,要踏着白布入门成婚。再嫁为妾的寡妇,只能从侧门架梯入屋,并先向嫡妻敬送棉被、青布等“压命物”,表示接受从属的身分。

京族寡妇再嫁要向原夫家退回一些身价钱。人们认为她如果直接从婆家出嫁到新夫家,会给婆家招来灾祸,因而须有所防范,办法是找一个新的落脚点。为此,新夫需再给原夫家一些钱,请该户的长辈把寡妇带到圩市上,或是村外树林里,再由男家去接回。有些寡妇被允许在亡夫家出嫁,但接人者不能从正门进出,而只能走侧门。而正式婚配是绝不从侧门进出的。

㈤再婚不受歧视

㈢休妻式离婚

第一章 婚娶风俗 第七节 多种多样的婚姻家庭形态

这是一种与天匹配的假婚。青海、甘肃的部分土族、裕固族和藏族,曾实行过这种婚俗。土族和藏族称它为“戴天头”,裕固族叫“帐房戴头”。凉山彝族的“假婚”也与之类似。

<h3>(1)传说中的血缘婚和现实的遗风</h3>

以兄弟姐妹互相匹配为特征的血缘群婚,存在于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社会,但在我国许多民族的传说中,却留下不少痕迹。

凉山彝族的抢婚有两种情形:一是真抢婚。如同一等级可以通婚的男女,由认识而相爱,但因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的某些差异而被女方家长拒绝,男方就请自己的亲朋相助,用暴力抢劫成婚,再请媒人去说合。也有强霸者,得知某家女儿俊美并已许人,却执意据为己有,遂邀强悍数人强行抢劫。而实行奴隶制的凉山彝族的习惯法,是承认掳夺婚姻为有效的。另一种是假抢,即男女双方由于经济等原因,都希望婚仪从简。经过协商,以抢婚的形式从简完婚。然而不论如何,最终仍需要得到女方家长的同意和新娘的默许,否则终要留下后患,酿成冤家械斗的局面。

婚礼上的珞巴姑娘,尽管打扮得如同别族的新娘一样漂亮,也接受众人的祝福,可她的内心和生活却很少幸福,因为丈夫随时可以作为第二个卖主将她出卖。

先找内线后抢婚

这种血缘婚的残余,直到解放前在云南宁蒗县永宁地区的摩梭人中仍找得着个例。在当地的拖支、忠克、开基等村都存在过兄妹或姐弟相配的事。由于摩梭人早已确立了氏族外婚的准则,这些人受到全社会的谴责,说他们是“脸上长了毛”的畜牲。

史载:高辛氏的女儿和盘瓠〔hu互〕结合,生六男六女,自相匹配(《后汉书·南蛮传》)。在湘、黔、桂、滇等省的许多民族中,兄弟姐妹互为夫妻的传说流传甚广。如习俗起源的传说,就与兄妹成婚有关:相传远古洪水滔天,有兄妹俩钻到一只大南瓜里,被冲到空无人迹的海南岛上。兄妹从不同的方向出发去找配偶,最终只有他俩相遇。为了传下人种,聪明的妹妹用木炭纹脸画身,改变了容颜,哥哥认不出妹妹,就与她结了婚,从而传下了黎族的各支系。

景颇族传说:以前都是男子嫁给女子,到了“木托贡”时代,才变为女子嫁男人。原因是:有一对男女即将举行婚礼,女方已备好了酒席要娶新郎过门。但男子诸事缠身,怎么也准备不好。一会儿说还有土地未开完,房屋未盖好;一会儿又说竹箩没编齐,木工未做了;一会儿又说他的衣服、通帕(挎包)、砍刀都没收拾好,急得他手忙脚乱。他的妹妹看到哥哥实在走不开,表示愿意自己出嫁到对方去,以换取对方的女子来嫁自己的兄长。从此以后,婚嫁的规矩就变了:男子留在老家,女子却必须嫁到外姓中去。这类传说在达斡尔和鄂温克等族中也有。虽然传说不是信史,但用男子在生产中承担了主要劳动来说明他不能出嫁,则是有道理的。

<h3>(6)夫方居住婚</h3>

在独龙族的婚制中,盛行甲氏族的一群姐妹与乙氏族的一群兄弟结成配偶关系。独龙语称之为“伯惹”,意思是“姐妹和兄弟的婚配”。这种通婚集团的特点是:甲氏族的每个成年男子都可以成为乙氏族的每个成年女子的丈夫,反之乙氏族的男子却不能与甲氏族的女子联姻,而必须娶丙氏族的女子。为此起码要三个氏族才能构成一个单向循环的通婚网,但在实际上往往随着氏族的分裂等原因而使得参与通婚的集团越来越多,从而也使血统倒流的机会越来越少。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趋向。

这是民族的习俗,这是婚礼的传统,

长期不落夫家的习俗,是对夫权的一种漠视,尤其是这期间新娘仍可谈情说爱,更是夫权所不能容忍的。因而,男方想方设法破除这种习俗,而女子则竭力保持它,由此形成了一些民族中独特的坐家仪式,即男方为新娘结束“不落夫家”,回夫家过日子而举行的仪式。

布依族的“戴假壳”

男方把已怀孕来坐家的新娘接进门,第二天就大宴宾客,主要是邀请村里的老汉和他们的妻子。酒足饭饱,老汉们挑开审新娘的帷幕,他们对老太太们严肃地说:“今天新媳妇来坐家,主人高兴,全村欢喜。但是,我们有自己的规矩,生娃娃的事,男女的事一点不能含糊。”他们要老太太们以身作则,把老规矩讲给新媳妇,让她老实交待自己的隐私。

壮族的卷伴婚

为姑娘自由择配,打开了天门。

阿注婚的形式,决定了女子处于主导地位。她是主人,在家里等待男子来拜访,男子只是夜来晨归的过客。如女方不乐意继续维持关系,只需对他说一声,“明天你别再来了”,或把他的行李放在客房门外,男子就只能一去不复返。当然,男子也有同样的权利。他可以对女子声明不再来访,也可以不辞而别。双方对这种离异都不会介意,因为他们一生中结交的阿注不止一个,旧的关系解除了,也就意味着新的关系将缔结。至于子女的抚育,向来是母系亲人的事,与男阿注无关。

凉山彝族,夫家派族弟带酒肉到女方迎娶。女家的姑娘、媳妇则以泼冷水、抹锅底灰等来戏弄迎亲人,并表示她们对新娘的挽留。迎亲者要想方设法把新娘背走或驮走。新娘到夫家后由夫家的姑嫂和送亲的姑嫂陪住。次日晨,她们帮新娘梳妆,把单辫改为双辫,就表示已结婚了。婚宴过后,送亲人护卫新娘返回娘家。此后,新娘就长住娘家,丈夫则可以不时去拜访,犹如走婚一般。新娘住娘家的时间短则二三年,长则六七年,视结婚时年龄和与丈夫的感情好坏而定。

<h3>(5)拉祜族的妻方居住婚</h3>

普米族的婚礼仪式繁缛。男方接一次,新娘跑一回,延续数年乃至一二十年,号称“三回九转”。

藏族视戴天头与正式婚嫁一样,所以戴天头的仪式隆重而庄严。事先要与本族各户主协商有关事宜,选出司婚等一应婚仪所需人选。戴天头之日,要请高僧为姑娘举行宗教洗礼。姑娘跪在地上,倾听高僧为她念《戴天头的祝词》:

羽毛丰满的锦鸡,向着蓝天飞翔;

<h3>(3)摩梭人和普米族的阿注婚</h3>

走访婚的特点是聚散自由,不需举行任何仪式。两厢情愿是确立阿注关系的主要因素。男女双方在劳动场合、宗教和节日集会中,只要互相中意,即可建立走婚关系。但他们并不建立共同的家庭,而是分别在自己的母系家庭里生产和生活。

<h3>(4)戴天头婚</h3>

丽江纳西族的《创世纪》则说:他们的祖先从忍利恩有六个兄弟和六个姐妹,“兄弟找不到妻子,找上了自己的姐妹;姐妹找不到丈夫,找上了自己的兄弟”,结果自然是“兄弟姐妹相匹配”。

随着父权制的确立,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妇女完全失去了婚姻的自主权,成为可以转让的动产,由之产生了买卖婚、交换婚、转房婚等婚姻形态。

裕固族的帐房戴头多在女孩15或17岁时举行。穷人家一般在阴历正月初八,仪式简单。富人家还要择吉日和办酒席。仪式举行时,由喇嘛选属相相合的妇女在众多客人面前,给姑娘戴上头面——就是把一幅用珊瑚、玛瑙等串成的华贵头饰系在姑娘的头发上。它象征姑娘已经成婚,从此她生儿养女不受非议。

戴天头或帐房戴头的婚俗起源很早,是由母系制的走访婚演化而来。它的长期延续则与这些民族可以成婚的男女比例失调有关。比如土族和藏族都有许多男子出家当喇嘛,这就意味着数量相当的女子失去婚配的机会。同时,买卖婚的庞大开支,又使许多人嫁不成,娶不起。戴天头则使因种种原因失婚的男女有机会过习俗允许的性生活,缓解了有关的社会问题。男子一般是夜来晨归。在这种婚姻关系中,妇女地位很高,权利也大,不受男子约束。凭劳动力依附于女子的男子则毫无保障。因为这种婚姻关系使当事者双方不能有一个稳固的家庭,从而严重影响了劳动生产和生活,造成了许多痛苦。尤其男子年老体衰后,就有被遗弃的危险。

被出卖的珞巴姑娘

到了戴头年纪的姑娘,婚礼要对天举行。

走访婚的自然发展是由女子娶进丈夫,男子出嫁到妻方居住,由此产生了对偶家庭。但它尚缺乏独立的经济基础,仍依附于女方的母系家庭公社。然而,它毕竟已打破了单一的母系传承,人们除了知其母外,又有了一个共同生活的父亲。在我国的拉祜族中,还能看到这一幕历史的活剧。

普米族的审新娘

同样是实行氏族外婚的基诺族,在50年代前,血缘婚的残余在婚前还相当普遍地存在着。他们认可氏族内的恋爱关系,这种恋人称“巴什”恋人,甚至可以发展到同居,但绝不许结婚,违者会受到严惩。巴什恋人互赠的礼物,双方都终生珍藏,夫妻之间即使发现此物,也能谅解和尊重。巴什恋人若一方死亡,女的要把恋人给她做的口弦和烟盒放在嘴边和枕下;男的则用恋人赠的绣花手帕盖脸,用恋人编的长及数丈的腰带缠绕独木棺。这都表明死者心目中的唯一爱人是氏族内的恋人。在他们的观念中,生时夫妻与死后夫妻是两码事。人间行氏族外婚,死后在祖先处团聚的则只有巴什恋人。

妻方居住的拉祜族,子女血统从母,财产也按母系承继。在家庭公社中,女子都是自家人,女婿却是外来者,女子无疑居于核心的地位。但男女地位是平等的,婚姻生活以感情为转移。只要任何一方不愿维持,就可以终止婚姻关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独龙族还是景颇族的环状婚,都已不是原生的母系氏族时期的形态,而是在父系制下的遗俗。只是其氏族外婚的结构,仍然保持了环状通婚这一古俗。原生的环状婚我国已不存在,故而用独龙和景颇的实例来说明。

<h3>(2)独龙族、景颇族的环状婚</h3>

壮族成婚的第二天(有的是第三天),新娘就随伴娘转回娘家。新郎尾随其后,由一两位伴郎陪着,挑着酒肉等礼物,来女家拜祖认宗,称为“回门”。几日后,新郎回家,新娘仍住娘家。此后,需夫家派人来接,新娘才去男家与新郎同住一两天,做一些象征性的劳动,又返娘家长住。逢年节,婚丧大事、农忙季节,也要男方派人去请,新娘才回来小住几日。婚后住娘家期间,她的地位仍如未出阁的姑娘,享有作为主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还可拥有一块“姑娘田”,收获自己支配,她仍然可以与村里的姑娘们结伴赶,唱情歌。偶尔回夫家,她反而成了客人,没有做主妇的权利和义务。直到怀孕,她才到夫家长住。

畲族古老的婚礼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转变。当畲族新娘来到夫家时,虽亲朋早已恭候,庭院内却空无一人,新娘必嗔怪说:你家没人了!于是,众亲友才出来对应:正等着你来传宗接代哩!从这里可以看出,畲族妇女原本是不出嫁的,所以出嫁,是因为男家“没有人了”,才请她嫁过来续嗣。可以说,这是变妻方居住为夫方居住的一个借口。根本的原因是:男子在生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个人财产日益增多,于是产生了要将财产留给自己子女的愿望,并从多方面向母系制进攻,终于达到了取而代之的目的。于是,妻方居住变为夫方居住,对偶婚变成了一夫一妻制。母系社会解体的缺口由此打开,父权制逐渐确立。虽说这一世界历史上最激烈的变革不会发生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但这一过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也不可低估,母权制对父权制的反抗至今在许多民族中仍在进行。由此形成了许多遗俗。

<h3>(7)不落夫家</h3>

尽管多偶制存在于一些民族中,但它只能属于少数而不会成为普遍形态。因为男女两性的比例差不多天然相当,普通人的经济能力也只允许维持一夫一妻制的生活。因此,它确实只是“历史的奢侈品”。

朝鲜族的娶寡妇与找替身

这并非恫吓,而是警告。果然,在幕后出谋划策的男人,见老太太们攻克不下,就会从后台走到前台,公开审讯妻子。丈夫的审讯往往借助一种叫“猴子搬桩”的刑法,即在地上埋一米高三指宽的树桩,让新娘坐在桩前,丈夫把她两手大拇指用细绳拴在桩上,然后将桩从中破开,打入木楔,新娘手指因此被绳越勒越紧,只有招认过关。稍有违抗,就有皮开肉绽之危!(图15)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男子在家庭经济中作用的日益加强,妻方居住婚逐渐向夫方居住婚转变。

<h3>(8)坐家仪式</h3>

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的拉祜族,有过包括130多人的母系家庭公社、25对从妻居的夫妇及其子女共同居住在一幢长屋中的事例。整个长屋称为“底页”,各个对偶家庭居住的单间称为“底谷”。家庭公社实行共同劳动,平均消费,对偶家庭是其中的一分子。

小女婿和无儿娶媳

姐妹共夫多是由于男方家中缺少劳动力,把妻妹接来,彼此同意形成姐妹共夫。

头几次迎娶,新娘由女伴陪住,夫妻并不同房。第四次接回新娘,新郎就要设法与妻子同宿,并尽力挽留她多住些日子。新娘则力图逃返娘家,以延续她不落夫家的时光。因为一旦怀孕,娘家不能留她分娩,那就意味着她住娘家的终止。夫家则会欢天喜地,立即准备迎接新娘前来坐家——长久安居夫家。

傈僳族的抢婚,多在男女双方私下定情而女方父母又不允许时发生。届时男方邀集几位精明强悍的小伙子突然将女子“抢”到家中,然后再派人通知女方父母,补交彩礼,设酒宴举行结婚仪式。此种“抢婚”往往传为佳话,受人赞扬。被“抢”来的姑娘,也受丈夫和家人的尊敬,在夫家的地位也较高。另有一种抢婚,被抢者仅限于寡妇。某些家境贫寒的男子,苦于没有足够的彩礼,只好以抢婚的方式讨寡妇为妻。这种抢婚,往往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先把寡妇抢到家中,再来谈判条件。如女方同意,即可请人到原夫家商议彩礼,结为夫妇。如本人或原夫家不同意,就得立即放人,也不必承担什么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先与寡妇的公婆讲好,再请几个小伙子在路上把寡妇抢回,即可成婚。

现在看来血缘婚是极其荒诞的,但与原始的杂交状态相比,它已排除了祖孙之间、亲子之间的婚姻关系,应该承认这在人类的进化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老太太们遵嘱把新娘带到没男人的地方,把她团团围住席地而坐。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劝开了:“我们都是过来人,都知道做姑娘自由自在。现在不同了,是来人家当媳妇,过去好玩好耍的事全得讲清楚。”“如果不听老人言,男人怪罪,我们也无言相劝。”在老太太们连哄带吓、软硬兼施下,绝大多数新娘都会被搞得六神无主,心慌嘴软,把自己的隐私和盘托出。但也有少数胆大的硬抗不从,就会被用披毡捂住,以烟熏她,又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再不交待,你男人来整治,我们也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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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普米族的审新娘

从妻居与从夫居之争,从原始社会末期父权制取代母权制就开始了,并延续至今。在布依、苗、黎、壮、侗、仫佬、瑶、毛难、彝、藏等许多民族中,新婚之夜并非是花好月圆、夫妻合卺的良宵,而是夫妇不同房,新妇数日后又重返娘家继续过未婚女子的生活,这种习俗叫做“不落夫家”。

在我国的傣、高山、佤、布朗等族中,也有妻方居住的对偶婚,但多是保留在父权制下,不如拉祜族典型。

“卷伴婚”,壮语称“贝非恩”,意思是“抢婚”或“逃婚”。壮族社交自由,男女青年在歌圩上找到了意中人,山誓海盟,并告知自己的父母。如父母同意,就可按正常婚仪成婚,而如果父母不同意,就有可能酿成“卷伴婚”。即当婚双方约定时日,届时新娘盛妆外出,新郎找同伴若干人,将新娘一抢而走。新娘出门前,暗将新郎的聘书、聘礼置于其父母的床上,父母发现女儿出走,会扬言要告状,但言而不动。岁余之后,女儿生下子女,才偕夫携子带着礼品回娘家探望父母。父母开始总要佯装发怒,待二人陪礼道歉后,才心平气和,叙翁婿之礼。

纳西族的种种抢亲

买卖婚使一些贫苦的男子无力娶妻,只得走“上门”一途。在一些民族中视男娶女嫁为正宗,赘婿地位卑下,受人歧视。如羌族的赘婿要随妻姓,听从妻家使唤,吃饭不得坐上席,酒也要等众人用过才能饮。死后还要经妻家家族同意,其骨灰才能葬进火焚场。有的外地贫苦农民流落入羌区,若是成了赘婿,待遇更低,还要立文字手续,当地称为“招单”,有的招单用汉字这样写道:

苗族婚后,新娘也是长住娘家。这期间新郎可以常来常往,逢年节、农忙或男方家有事来接,新娘也到夫家短住几日,在夫家新娘不能触及锅、甑、铲、勺等炊具,甚至吃饭也需由他人代劳盛饭。此时的新妇完全是夫家的一位客人。

当新娘决定到夫家居住时,需择吉日在夫家举行“煮饭”或“织布”仪式。由新娘动手煮饭菜供奉夫家的祖先,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正式一员。然后在新郎母亲等陪同下返回娘家。此次回家与往昔大不相同,新娘一改在自己家的主人地位,以外客自居,不再触及娘家的灶具家什。在新娘返夫家时,娘家要送给小米穗,以祝愿小俩口多子多孙。一对新人从此开始新的生活。

<h3>(9)抢婚与逃婚</h3>

抢婚是为变妻方居住为夫方居住时,男子采取的主动攻势。这在我国许多民族中都留有遗俗。中所谓“匪寇婚媾”,就是抢劫成婚的真实写照。“娶妇以昏时”,则是“匪寇婚媾”的礼仪化。因为劫掳妇女要趁女方不备,故选黄昏时刻下手,后世沿袭成俗。现今在汉族的婚礼中,已难觅抢婚的痕迹,而在兄弟民族的婚礼中,有关习俗还不少。如迎亲中,女方妇女的拒婚表演,新娘的哭嫁,男方的处处防范和种种避邪巫术,婚礼中的相互奚落戏谑等均与抢婚有关。而逃婚正是对抢婚的反抗。

土族的戴天头仪式在腊月三十晚上举行。他们认为这一天是新旧年交替,天不管,地也不管。届时,15岁的少女由父母做主,请一个与姑娘合命的人给她解下头绳,把单辫改成双辫,换上妇人的装束,她就算是结过婚的媳妇了。她的新郎就是苍茫的蓝天。从此,她可以随便留宿她所中意的来访男子,生儿育女继承娘家财产。

<h3>(11)多偶婚</h3>

川、滇之交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和普米族盛行的阿注婚,是群婚到对偶婚的一种过渡形态。“阿注”是互称,意思是朋友,说明建立此种关系的双方只是性朋友,而非夫妻。婚姻关系是通过男子入夜到女家走访来实现的,所以又称为“走访婚”。

在珞巴族年轻人中,自由恋爱蔚然成风。但他们的婚权却操于父母之手,父母按等级内婚的原则为他们买卖成交。

前面介绍了我国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在本节中,我们将把少数民族婚俗中可以反映人类婚姻发展的线索串起来,给人们勾画一下婚姻形态变化的轮廓。

如果妻子是买来的,一旦丈夫亡故,妻作为动产应由夫的兄弟和族人承继,而不许外嫁。由此出现了转房婚,即兄死弟娶寡嫂,或弟死兄纳弟媳,甚至有非血亲的异辈转房。此种婚俗过去在藏、彝、苗、佤、怒、满、壮、布依、傈僳、普米、景颇、哈萨克等民族中均存在过。买卖婚使妇女沦为没有独立人格的可以转让的财产。

受人赞扬的抢婚和抢寡妇

傣族的逃婚与抢婚

祖宗无德,小子无能,流落他乡,无以为生。今甘愿在某某门下上门,改姓某某。弯刀一把,索子一根,每日上山砍柴,下河背水,若有不从,乱棒打出,不得翻悔。

傣族恋爱自由,但结婚费用高,一些无力负担结婚费用的青年男女,也以逃婚和抢婚来达到成婚的目的。逃婚的姑娘背着父母,趁黑夜跟着小伙子逃到公婆或亲戚家。随身还带走个人的财物,交给男方,以示爱情的坚贞。逃婚的男女无论到哪家,都会受到热情接待。而如是逃到男方家,姑娘也只能与男方的母亲、姐妹等同宿。但姑娘的出逃,已表明非这个小伙子不嫁,社会舆论认为“生米已煮成了熟饭”,不能再拆散了。男方在第二天就请长老或由父母出面去看望女方的爹娘,代两个年轻人“认错”,使女方父母面子上过得去。在这种情况下,彩礼的数量自然就减下来了。

抢婚也是男女双方预先商定时间、地点,男方邀友人在预定地点埋伏,姑娘如约而至,小伙子们一声口哨,蜂拥而上把姑娘抢跑。姑娘要佯作呼号,家人和村人闻声前来追赶,抢婚人将事先准备好的钱币撒在地上,人们意识到是抢婚,便只顾拣钱,或向相反方向去追,任男方把姑娘抢走。过些日子,男方请亲戚前来议亲,商定彩礼的数量。之后姑娘返回娘家,择期举行婚礼。

“假壳”是以竹笋壳为架,用布扎结成的簸箕形女帽。戴假壳一般在成年女子婚后一二年内进行。不论女子对婚姻满意与否,男方都要强制为之,所以难免有一场争斗。戴假壳只限于每年四月或八九月。夫家在秘密中将一切准备就绪,到时,丈夫的母亲、嫂嫂有时再请两位亲戚女子,携一只鸡和一顶假壳帽,悄悄溜入新娘家藏于暗处,乘新娘不备,突然几人一起把她搂住,强解其发,挽成髻,再戴上假壳。如达此目的,新娘就得服服帖帖地跟她们到夫家长住。但如果新娘极力挣扎,只被戴上假壳,发型未被改变,仪式就告失败。改日还要重来。那些对婚姻不满的女子,视戴假壳为畏途,反抗尤为激烈。有的地区还有哭假壳之俗。即新妇被戴假壳后,闭门不出痛哭二三天。但无论如何悲伤,仍只有去长住夫家了。

抢亲,纳西语叫“命失”,主要出现在已订亲的男女之间,具体的原因有:男方家境困难,无法凑足女方索要的彩礼;男方缺乏劳动力,而女方不同意马上成婚;男方知道女方对婚姻不满,又另有相好,有去的迹象。在这些情况下,男方即以“抢亲”的方式达到结婚的目的。在个别情况下,也有女方家境困难,嫁妆过少恐遭非议,让男方“抢亲”而嫁女儿的。不论哪种情况,都有一定的规矩,即必须在离女家较远的地方进行,且不论男方请了多少伙伴,都要由当事人第一个动手抢女子。抢亲后不论哪种情况,女方亲属都要去男家打闹一番,再由双方老人出面调停,补送彩礼和举行简单的仪式。即使女家很不愿意,只要是女子进了男家的门,就没有再回去的道理。可见,“抢婚”这种古代遗留下来的习俗,已被用作解决封建婚姻关系中一些紧迫问题的手段了。

本世纪50年代前,珞巴族社会已处于早期奴隶制阶段。社会分成麦德(贵族)、麦让(百姓)和涅巴(奴隶)三个等级。无论哪个等级,女儿长到十五六岁,父母就作为卖主将她们标了婚价。麦德等级女子的身价一般为六至十头大额牛;麦让的姑娘三至五头,就是涅巴女子也要三头牛的身价。有了婚价的姑娘就像商品一样摆到了买卖婚姻的市场上。如果男方父母看中哪位姑娘,又感到婚价尚能支付,到女方家交清婚价,就可立即把姑娘领回成亲。

服役婚也是一种招赘婚,男子地位低下。往往是贫穷男子因支付不起彩礼才到妻家入赘,以自己的劳动来偿付妻子的身价。这种入赘郎受到社会和女方成员的歧视。羌族谚语说:“不是走投无路人,不会到女人家上门。”入赘郎终日劳作,生活上却得不到平等待遇。在这里起作用的不是性别,而是财产。对赘男的歧视仍来自父权社会。因为按父权的眼光,男儿本应当家立户,一个依附于女家的男人,是无法自立于父权社会而理应受到轻视的。这与母权制下男女平等的妻方居住婚不同,与有些地区的彝、白等族可以男娶,也可以女娶,彼此不受歧视的招赘婚也不同。

水族抢婚时,由一帮动作敏捷的小伙子持绳索藏在女子必经的村口地头,在女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强行绑架,到男家强迫同房,然后才派人持礼品、礼金赴女家求亲。女方如不同意,立即召集族人携械到男家大闹一场,抢回姑娘。如姑娘父母勉强同意,姑娘本人不愿意,婚姻关系虽暂时成立,日后必然出现逃婚。

朝鲜族的抢婚并非原始婚俗的遗留,而是在封建礼教束缚下为达到婚配目的采取的一种特殊手段。由于封建礼教影响,一些地方夫死妻得守寡,不论有多少理由,改嫁都被视为不贞,要受人歧视。因此,想与寡妇成婚,明媒正娶是行不通的。只能以“抢婚”的方式达到目的。这往往是家庭困难的男子所为。

另外,还有一种上层人物为转嫁自己的厄运,以找替身为目的的“抢婚”。据说一富豪请人给女儿算卦,得一凶卦,说其女命中克夫。富豪不愿女儿当寡妇,就采用一个嫁祸于人的禳解之法:派家丁抢回一个穷小子,佯称要招赘为婿,当晚就让与他女儿拜堂成亲。次日公鸡报晓,富豪令人把穷小子拉到荒野砍死,以应验他女儿克夫的厄运。此后,富豪再为女儿另择门当户对的佳偶。此种惨绝人寰的恶习称为“保山曼”。50年代前时有发生,后已被革除。

从不落夫家到抢婚、逃婚,不难看出父权制取代母权制的过程中,充满种种矛盾和斗争。这里既有母权的顽强反抗,坚持多年不落夫家;同样也有父权的蛮横,对新娘审训施刑,抢劫成婚,以确立父系的纯正血统。但毕竟父权制取代母权制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母权在多数民族中还是被父权所击败,被迫退出了历史舞台。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这是妇女的世界历史性失败,从此,妇女从崇高的受人尊敬的地位跌落到任人奴役和蹂躏的深渊。

走婚开始阶段,男子一般都是秘密走访女子,尽量避人耳目。因而男子来访与女子事先都有约定,利用暗号,由女子引进客房。也有一些青年阿注相交初期不到女方家而在野外偶居。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双方愿意维持下去,女方家的老人又不反感,男子就可带上行李,公开搬到女家居住。但是,他白天仍回自己的母亲家里生产和消费,只有夜晚才来与女方同宿。偶尔也帮助女方家干些农活。这时,女子就把阿注送的衣服、装饰品穿戴起来,在众人面前炫耀自己有了长期阿注。阿注关系由此进入公开、同时也较为稳定的阶段。他们定期互赠传统礼品——男子送女子棉布、丝线等,并送女子的母亲盐和茶,女子则将自织的麻布裤送与男子。两人性情相投、互相关心是维持阿注关系的基础。一旦反目,就会导致阿注关系的破裂。

买卖婚多以彩礼的形式出现。在一些民族中,彩礼被赤裸裸地称为“买姑娘钱”。在珞巴族中根本没有“娶妻”这个词,而是叫做“买老婆”。

在我国少数民族中保留的可以作为人类婚姻发展史遗迹的种种婚姻家庭形态,限于本书的性质和篇幅,只能作以上简略的介绍。这些形形色色的婚姻家庭,有的已成历史的陈迹,有的正处于演变之中。而许多民族中存在的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则得到发扬和升华,日益成为更通行的婚姻形态。可以说,历史已经表明,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幸福的。这既是人类早已有过的经历,也是未来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景颇族的单向姑舅表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达玛-木育”关系。即任何一户人家,对于自己的舅家都居于“姑爷种”的地位,有权娶其女儿;而对于自己的姑家又居于“丈人种”的地位,必须把女儿嫁给人家。在缔结婚姻时,双方十分注重长幼序列。如长女未嫁,想娶次女为妻,即便舅舅同意,男方也要在娶亲时,送给新娘的姐姐一头牛,表示越姐娶妹的歉意。要是舅家无女,或年龄差异较大,姑家儿子另行择偶前,须征得舅舅同意。最好是由舅舅代为寻找婚配对象。若姑家无男孩,舅家女也可另找人家。不论哪种情况,一旦新关系缔结,就又形成一组新的“姑爷种”和“丈人种”的关系。并由此使通婚范围不断扩大。

注释:

苗族新妇煮饭坐家

交换婚即有子女的双方为避免繁重的彩礼,由双方家长做主相互以女换媳。它只考虑解决父系的承嗣问题,全然不顾子女的意愿。此婚俗不仅在兄弟民族中有,在汉族中也属常见。

脚力已足的骏马,开始在草原上驰骋;

一夫多妻制中的妻妾制始于奴隶制时代,并成为许多民族上层人物的特权。一夫多妻中的姐妹共夫,其起源可上溯到群婚时代;一妻多夫中的兄弟共妻也是如此。这些婚俗,在藏、门巴、珞巴和部分纳西族及普米族中曾经有过,但这些民族最普遍的婚姻仍然是一夫一妻制。

很显然,这是留恋过时的血缘婚的一种表现。但历史的发展已否定了血缘婚,许多民族早已认识到“同姓为婚,其生不繁”的自然法则,从而自觉禁止血缘婚。

黎族成婚新郎不亲迎,男家请一些亲友去迎接,新娘父母要杀猪招待。当日下午,新娘在众多妇女陪伴下随迎亲者步行到夫家。当天男方宴客,人们边唱边吃,通宵达旦。新婚之夜,夫妇不同房,新娘由伴娘陪宿。次日,新娘返娘家。几日后回夫家认亲,随后又返娘家,照样住“隆闺”,找情人。一般要在生了第一胎后,女方才回夫家居住。

裕固族过去盛行买卖婚,彩礼花销大,结婚的多为有钱人,男子中十有八九不能正式结婚。因而交换婚、童养媳相当多。另外,有的富裕之家七八岁的男孩娶十七八岁的姑娘为妻,实际上是娶个不用花钱的长工。还有一种无儿娶媳,即富裕人家自己没有儿子,却买个贫苦牧民的姑娘做“儿媳”,借她招来男子,无偿奴役。该男子无任何名分,主家稍不满意便驱赶出门,另觅一个身强力壮的供役使。

拉祜族男子出嫁的婚礼在女家举行。正婚日,新娘由女伴陪同去男家迎娶。男家备酒肉款待新娘一行。当晚,新郎拜别家神、父母,携带简单的行李和农具,在男伴陪同下,随新娘步行到女家。女方不办酒席,由一位村寨长老向新人祝福,随后盛装的男女青年伴随新婚夫妇,环绕火塘踏歌起舞,祝愿他们终生相爱,情炽若火。

在父权制下,青年人的婚权也属于家长,婚姻以阶级门第、财富多寡为标准。满族男子向妻方交纳的聘礼,少者10匹马,多者上百匹。哈萨克民谚说:“美丽的姑娘值八十匹骏马。”而王公贵族的彩礼高达100峰骆驼,相当于500匹马,或上千只羊。高额的彩礼使富者可以任意多妻,贫者则一妻难求。由此又产生出交换婚和服役婚的习俗。

<h3>(10)买卖婚、交换婚、转房婚</h3>

苗族是自主婚姻,她们的坐家仪式也就充满温馨之情。

此外,凉山彝族也有一种类似戴天头的习俗。由于各种原因成年而未嫁的姑娘,家人就要为她举行“换裙”也叫“假婚”的仪式。这天,在太阳将出未出或要落未落时,母亲把女儿领到屋外,给她吃一个炸荞面丸子,然后为她换上一条很短的紫红毛裙,口中念着:这姑娘长大了,可以成亲了,现在就举行婚礼。并且指着路边的大树或大石头说:你今天就和它做一家人了。在一些地区,“假婚”后的姑娘就有了性自由。

即多偶制,包括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是父权制下两种不普遍的婚姻形态。

直至解放前,抢婚仍然是一些民族中为社会所承认的缔婚方式之一。

藏族的兄弟共妻,往往是为了避免家产的分散,从而防止社会地位下降。因此实行者多是有产业和土地的人。传统观念也以同胞兄弟能终生不分家为荣,视兄弟共妻为一种有利于兄弟团结的婚姻。共妻的家庭,家长由长兄担任,结婚也由他代表,诸弟长成逐渐参与共妻。

戴假壳,目的是迫使新娘改变发型:把姑娘的长辫挽成媳妇的发髻〔ji计〕。一旦如此,她就必须结束她在娘家长住的自由生活。

这最后的一句捅破了戴天头的天机,它无非是以宗教的祝福向世人宣告又一个姑娘已经成熟,等待着情人的探访。她可以住娘家与她喜爱的任何男人生儿育女;也可以出嫁,丈夫不会嫌弃她有过情人。若生有儿女,其子女可以随母出嫁从父系,亦可留在舅家从母系。

真抢与假抢

景颇族在抢婚之前,小伙子必须先偷一件意中人的物品,拿去请巫师占卜,看能否结成良缘。若大吉就请媒人选定抢婚日期。媒人还要到姑娘寨中物色一个内线,以随时留意姑娘的行踪。抢婚之日,媒人带领几个精干小伙子埋伏在女方村寨附近。由内线将姑娘骗出,一伙人蜂拥而上,强行劫持。然后,内线和男方长老带着礼物去通知姑娘的父母:某家已把你女儿抢走,请允其成婚。如女方同意,就可议定聘金。若实在不愿意也只好作罢,但此种情况极少发生。女方同意后,要立即通知舅父和邻近亲朋前往男家参加婚礼。

这无异是一种卖身契。有人还借招赘婿为名,骗贫困男子写招单上门,实际上并不让女儿与其成婚,无偿役使数年后,就借故赶出。这种上门郎的遭遇就更为悲惨了。毛难族的招赘婿,婚配时有一个屈辱的特殊仪式,要背着挡雨的蓑衣爬进女家大门,随即在神台前改随妻姓,在众亲友面前接受从属的地位。上门郎的地位说明,封建买卖婚不仅使妇女成为商品,贫困的男子也同样沦为奴仆。

受歧视的上门郎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一节 葬俗的起源和演变

有生就有死,这是人们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即自有人类就有人类的死亡,但这并不等于自有人类,就有丧葬习俗。习俗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就丧俗而言,从考古资料看,在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遗址中,尚未发现对死者的尸体作任何形式的处理。说明当时人类的大脑和躯体尚在发展之中,灵魂观念尚未产生。只有当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人脑进一步发达,抽象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有可能对自身的死亡现象和外界的自然现象产生某种幻想,并由此生出有关的习俗。

就目前所知,最早的丧葬遗址,发现于德国杜塞尔多夫城附近尼安德特河谷洞穴里的尼人遗址中。这里的遗骸多是头东脚西,其周围常散布有红色碎石及工具。在法国莫斯特附近尼人遗址,发现一个头枕燧石的遗骸,其周围有74件石器,头部和肩部还用石板保护着。这表明,尼安德特人对死者已有一定的埋葬习俗。我国距今约二万年的山顶洞人的遗址中,丧葬习俗已是十分明显。在其遗骸周围撒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放置着钻孔的兽牙、石珠和骨坠等随葬品。到了新石器时代,对死者尸体的埋葬到处都有发现,且形成了不同的习俗。如西安半坡遗址,成人有专门墓地,多单人或多人仰身直肢葬。儿童则以陶瓮为棺,多埋于房屋近旁,大约为使其能与活着的亲人靠近,在瓮棺上均有孔,便于灵魂出入。

人们是如何产生出灵魂观念,又为何要对尸体进行安葬呢?有关学科的研究发现,处于原始社会的人们,对于出生与死亡,对于梦中能见到活人和死者的影像,对于山谷洞穴的回音等等,不可能得出正确的解释,由此产生出初始的灵魂观念。有了灵魂观念,人的存在就被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肉体;一是灵魂。灵与肉同在,人就活在阳世,如果灵魂出壳〔qiao俏〕,肉体就死亡,灵魂则去到另一个世界——阴间。许多民族认为灵魂的归宿地是返回祖先发祥地,与已故亲人团聚,过着与他生前相似,甚至更好的生活,并与活人保持多种联系。人们还认为灵魂具有比活人更大的力量,可以为生者带来幸福,也可造成灾难。这取决于生者对亡者善后的态度,由此产生出种种丧葬习俗,以博得亡者的欢心。

我国各族的丧葬形式有:土葬、火葬、天葬、树葬、崖葬、水葬、塔葬等。采取哪种形式埋葬死者,与各族所处的自然环境、生产方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等都有关系。葬式的变化,往往与上述某几项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联,如上述条件无大变化,某种葬式就会长期延续。闻一多先生说:“在森林中狩猎的民族多实行树葬,亦称风葬;游牧民族有的实行野葬;滨水而居的一部分民族多实行水葬;有的民族以火葬最为洁净,碎尸让鸟食尽为吉祥;很多农业民族则实行土葬。”这些看法是很有道理的。丧俗既受客观环境的制约,又受人们主观的灵魂宗教等观念的深刻影响。而且,在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中,又并非仅有一种葬式,可能有几种葬式先后或同时存在。通常是:同一地区,因民族不同而葬式不一;或同一民族,因社会阶级、阶层不同,而葬式各异;或同一民族,因死的情况不同而葬式有别;甚或对同一尸体,前后可以有不同的葬式。如此等等,说明了葬式既有其稳定性,也有其复杂性和可变性。

即使一种葬式也有变化和发展。如土葬,早在石器时代已有之,但从无棺到有棺(棺又有独木棺、木板棺、石板棺等等之分);从多人葬到单人葬,再到夫妻合葬。既与当时的物质生活相关联,更反映出氏族血缘纽带的联系由紧密到松弛,直到以夫妻为核心的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可以说,丧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基本的社会结构。

1949年以前,土葬是我国许多民族共同的葬俗,这与有关民族多以农为本,视土地为生命之源有关。以为将死者埋葬于土中,是使灵魂得到安息的良策,即所谓“入土为安”。这是一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观念。另外,土葬也是最能满足表现阶级和等级差别的葬式之一,它可以依死者生前的权势建造不同的墓体,又能满足在墓前进行各种祭祀活动的需要。此即土葬之俗在旧中国长盛不衰,并为越来越多的民族所采用的原因。

从山顶洞人的丧葬仪式到如今的洒酒祭灵和敬献花圈;从古帝王以金缕玉衣殓藏尸体和建造宫殿式陵寝,到今天的盛行火葬、以骨灰盒藏诸庙堂或撒向山川江河,这个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的历程,是人类从开始思考人的死亡问题到能够给予正确对待的过程;也是人们从受灵魂宗教观念的支配到逐渐摆脱这种支配的过程;是由对死亡的不可知变为能给予科学解释的过程;从而也使丧葬活动由受神秘观念的支配变为世俗的表达生者哀思的过程;可以说,各个历史阶段的丧俗,表现了各个时期人们的哲学思考、宗教信仰、血缘宗族感情、传统观念和价值观念。它包容着丰富的社会积淀,因而应该说,每个民族的丧葬习俗,都是一个特殊的文化宝库。

如在许多民族的丧礼祭词中,表露出朴素的辩证生死观念:

怒族的祭词说:“一代死了一代生,一辈老了一辈青,不死没有再生呀,不老没有再青呀!”哈尼族的祭词说:“大树死了一棵,许多小树长出来;世间的老人死了一个,留下一大群子孙。”透过这种辩证的生死观,就不难理解一些民族将为老人办丧事称为“白喜事”,及与之相应的一些活动。如独龙族祭奠死者时要“众人聚饮歌舞,并与亡人分食”。永宁纳西族“以醉为哀”。景颇族祭奠要跳“格崩”和“金再再”舞,彝族送葬时耍狮舞叉,等等。能以如此达观的心态对待死亡,说明人们已开始用理性认识来排除超自然力量的支配。

当然,在各民族的丧葬习俗中,无疑也存在一些过时的、消极的成分。这是历史变迁的结果,如放到它赖以产生的历史条件中去衡量,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如果灵魂不死观念在今天看来是荒谬的,而在石器时代,它却表明原始人开始思考人的生死问题,表明思维已能离开当前的行为对象作类比联想,从忙忙碌碌的现实生活中推想到死后的生活,这在人类的认识史上无疑是一大进步。包括丧俗中的一些巫术成分,也反映了当时人类企图支配超自然力量的愿望,在当时也曾对人类起过精神上的支撑作用。

习俗具有顽强的传承性,它并不随社会的变迁而立即变迁。在社会向前发展中,往往前几个历史时期的遗俗继续在发生作用,这难免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丧葬习俗也不例外。然而民族习俗的保持和改革,要以本民族人民的意愿为转移,各民族之间应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彼此尊重。事实证明,旧的、落后的习俗正在逐渐消失或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符合时代精神又具有民族特色的新风尚、新习俗。下面将对一些民族主导的葬式作简要介绍,并对多种葬式并存的情况举例说明。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二节 土葬

即将尸体埋于土中的一种葬式。始于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中期。它普遍流行于世界各地的民族中。在中国的少数民族中采用土葬或以土葬为主的有: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民族:回、东乡、撒拉、保安、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和满、朝鲜、赫哲、达斡尔、壮、苗、瑶、布依、土家、侗、水、黎、仫佬、仡佬、毛难、畲、京、高山、傣、白、哈尼、傈僳、基诺、景颇、阿昌、佤、布朗、德昂、怒、独龙、羌、珞巴、锡伯、俄罗斯等族。鄂伦春、鄂温克、彝、纳西、土、裕固、蒙古、拉祜、普米等族也大部分或部分采用土葬。也就是说土葬是我国少数民族最普遍的葬式。当然有些民族是因受汉族土葬的影响,而改行土葬的。虽说都行土葬,具体的葬法又有许多种,如有用棺椁〔guo果〕的,有不用的;有讲究厚葬的,也有提倡速葬薄葬的;有捡骨重葬的,还有叠葬的,等等。

<h3>(1)无棺速葬</h3>

在众多的土葬习俗中,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独树一帜。我国的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大都集中在西北地区。因为受同一种宗教的影响,使他们的丧葬习俗有许多共同之处,比较明显的有:他们的土葬不用棺椁;提倡速葬薄葬,一般是早死午葬,晚死晨葬,停尸不超过三天;尸体需由同性的亲人为之净身(洗尸),用白布包裹;放入墓穴时,尸体要头朝北、脚朝南,面向西方(因为伊斯兰教的圣地在中国的西方);妇女不得送葬;从人死到下葬,乃至各种祭日、百日、周年等一系列活动,都要请阿訇念经主持。现以回族为例:

亲人亡故,即请阿訇念经,尸体头朝北,脚冲南,面向西停放在尸床上。然后净身,为之穿上“开凡”(尸衣)。在尸体的口、鼻、耳、眼等处放上一些香料,然后把尸体移进清真寺送尸用的长匣——“塔布提”内,阿訇及众亲友面对“塔布提”站立,阿訇口诵举行“站礼”仪式(类似与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就抬至坟地掩埋。

墓坑深约二米,在坑的西壁掏一个上圆下平,高约一米,长可容身的洞,将尸体头北脚南,面向西侧卧于洞内,封上洞口,再填上墓坑,坟堆做成鱼脊形。葬后,阿訇再念一段,葬礼就结束了。

整个葬礼中亲友不得哭泣,据说哭对亡人不利。妇女则不许送葬。

葬后三日祭坟,请阿訇到坟地念经。一个月内逢主麻日,家属都要到墓地诵经祈祷。40日、百日、周年还要请阿訇到墓地念经。此后只有生日和祭日才请阿訇念经。

地区不一的回族,葬俗也不尽相同,更别说其他几个民族了。比如回族主张死在哪里就葬在哪里,反对将遗体运回故乡,俗称“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而塔吉克族却不论远近,必将亡者运回故乡安葬。柯尔克孜族则有哭唱丧歌的习俗。当把死者收拾停当后,身穿黑衣、着黑纱的丧家妇女面西而坐,放声哭唱丧歌。歌词大都是颂扬死者行善积德及其生平事迹。亲友前来吊唁,妇女也以哭唱丧歌迎客,在死者亡故的一年内,家内来了客人或亲友都要哭唱丧歌;搬家路经墓地时还要哭唱丧歌。

<h3>(2)哈萨克族的葬仪</h3>

哈萨克族的葬礼既按伊斯兰教规,又具有游牧民族的特色,一般包括以下程序。

停尸 亲人亡故,将尸体安放在毡房的右上方,用围帐圈起来,以白布遮盖,死者的脸要朝向西方。遗体在家只停一两天,由近亲点灯守灵。

报丧 请近亲或邻居中善于言辞者去向亲属报丧。到后并不直言相告,而是讲些格言谚语,婉转地告知死讯,以免死者亲人感到突然和恐慌。如说:

钻天杨一经中断,金子也接不起来。

从源头浑起的河水,倒进水银也不会澄清。

人不能跟着死者而死,也没有死者能够复生。

说完这些,才告知谁怎样去世。当死者亲友痛哭时,要重复上述言辞安慰他们。

吊唁

如果夫死,妻立即头戴白布边哭边唱挽歌,儿媳、女儿也与母亲一起哀悼。挽歌有固定的曲调,内容由亲属自己编,以表达失去亲人的痛苦。主要是诉说死者的生平和赞美其品质高尚,诉说死者去世给家属带来的悲痛等。其悲哀之状,催人泪下。近亲来吊,在离丧家一公里左右便放声大哭。死者家属听到哭声,妇女在屋里按年龄大小排坐,男子则到毡房外按长幼排成一行,哭唱挽歌以迎来者。来人先与男人们一一拥抱哭唱,再进屋同妇女们拥抱(儿媳辈不与公公辈拥抱)痛哭,并和死者遗体告别。在相对大哭一阵后,吊唁者请死者亲人节哀,振作起来办好后事。

净身

在人断气后立即进行。死者是男性,由堂兄弟及友好净身;是女性,则请亲友中年长女性净身。一般是用清水周身淋浴三遍,擦干用新白布按男三层、女五层将遗体缠起来,并替死者剪去指甲,理好头发,男子还要刮胡子。然后用毡包起来,放进棺材内。

赎罪仪式 请为死者祈祷,帮他完成他生前未完成的礼拜义务。为了给死者赎罪,必须把一些牲畜施舍给孤苦的人并酬谢毛拉。赎罪后将灵柩移出毡房,毡房的门帘朝外翻起搭在毡房上面,表示刚死了人。然后由毛拉念经,主要内容是请真主保佑,祝死者安息。念完经,死者的亲属问众人:“这个人生前是怎样的人?”众人异口同声地回答:“是个好人,祝他(她)升入天堂!”

送葬

人死后即派人去其父或祖父的墓地旁边挖墓穴。死者家属、亲友一齐为之送葬。灵柩农区多用马车拉,牧区用骆驼驮。尸体入穴时,头朝西,脚朝东,面朝麦加方向。入葬后,毛拉念经祈祷,然后向墓穴排圆木铺树枝,由兄弟、儿子和亲戚在上面撒土,然后其他送葬人撒土,再填好墓口。墓的外形有多种,有的在墓坑上堆沙石成丘的,有的在长方形的墓前立木牌或石碑,上写死者姓名、年龄和去世年、月、日。

哀悼

人死后,死者房子右边要竖一旗吊唁,旗的颜色则因年龄不同而有区别。如死者是年轻人,挂红色旗子;中年人,挂一半红一半白的旗;老者则挂白旗或黑旗,均到周年才取下。周年祭时要宰死者生前的坐骑殉葬,还要重修死者的墓。墓有蒙古包形、棺木形和塔形多种,以后者为多。

<h3>(3)独木棺葬</h3>

独木棺是一种原始的葬具,是用一节粗大的树干,从中剖开并挖空而成。用时把尸体放进去,把两半合拢,仍呈圆木形状。使用独木棺的有基诺、黎和独龙族。50年代前,他们都处于刀耕火种的生产力水平,因而信仰也比较原始,这在他们的丧葬活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亲人亡故,基诺族在死者的双手中各放一枚鸡蛋,让他在寻找祖先的途中遇上野鬼时,打碎了给鬼吃,以求脱身。他们认为夜间是鬼魂活动的时间,所以出殡往往选在黄昏,以为这时送走死者的灵魂更妥。棺木出门前,一人手持砍刀向前后大门连砍带吼,表示驱鬼。出殡时要洒米、鸣枪,以吓跑鬼魂。墓地为村社共有。墓坑只挖一米多深。独木棺入土后,当场敲死一条狗殉葬,目的是让狗给亡人带路。埋后填坑,不留坟头,只在上面盖个小竹屋祭奠灵魂。小竹屋与活人住屋有所区别,竹梢朝下,竹根冲上。从墓地返回时,为防止阴魂跟随回家给活人带来不祥,必须把脚印扫掉。到家时不直接入门,而是先绕屋一圈才进门。丧家每日早晚两次摆饭菜于专设的供桌上,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对其灵魂的敬畏,然后再把饭菜送到小竹屋中。供期有几个月的,也有长达三年的。黎族也是将死者葬于公共墓地。独龙族无固定墓地,人死后多埋于住宅附近。为了使亡人在阴间就像在阳世一样生活,基诺和独龙族要把死者生前用过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均置于棺中一起埋葬,而黎族则把它们放在坟上,供死者使用。有意思的是,这些民族虽然敬畏鬼神,但为了确保活人的安全和生活,他们限制死人的行动范围。如为避免死人与活人同出一道门,给家人带来不祥,独龙族在出殡时专门另开一个出口,并且在第二年就把死人的坟用作耕地。基诺族不许任意扩大墓地,认为扩大墓地就是扩大了鬼的地盘,于活人是不利的。所以,他们在每次下葬前要清理墓地,将已埋了多年的棺木掘出弃置一边(他们认为这些亡灵早已投生而去),腾出地皮给新故者入葬。

<h3>(4)捡骨重葬</h3>

就是把入棺埋葬数年后的遗骸掘出,装入罐中重葬。这种葬法叫二次葬,又叫“洗骨葬”。采用这种葬法的民族认为血肉是属于人世的,只有等肉体腐朽后,将骨头正式埋葬,死者才能进入鬼魂世界。在我国有这种葬习的民族还不少。

广西桂西地区的壮族有复葬的习俗。人死后,请风水先生选定坟地,埋棺入土,墓堆呈长形。待三年或五年后,把骨骸挖出放入一只有尸体一半高的坛内,再请风水先生另择墓地复葬。这一次墓要堆成圆形。又经五年左右,挖起查看,坛内如有水和泥土渗入,以为不祥,得另选地再葬。如坛内无异物,就可作为“大葬”(永久埋葬)之所。有的竟复葬达四五次之多。

西林县的瑶族也行捡骨葬。在埋棺入土几年后,又挖开把骸骨捡入瓦坛葬回原地。

京族只有在认为原葬地不吉利时,才采取开坟捡骨重葬的补救办法。但又忌尸骨见天,故开坟时要打着伞,把骨骸捡入一个瓶内,先存放在林边草棚中,待择好新墓地再重新入葬。

畲族历史上曾行火葬,后改用土葬。人死后当日即下葬。二三年后的清明或冬至又取出骨骸放入瓮中,埋到墓洞或山坡窟窿中。

<h3>(5)怒族的木板土葬</h3>

怒族曾行过火葬,后因受周围行土葬民族的影响,遂改为土葬。在怒族的葬俗中处处体现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入葬时,首先要依性别对尸体作不同的放置。男性直躯仰卧,女性则屈体侧卧。若夫妻合葬,妇女须面向男子屈肢,男子则端然平仰。这种葬仪反映了父权制度下妇女屈从丈夫的情景。人死后,怒族兴鸣竹号报丧。为死者吹竹号是对他的尊敬,至于吹几个竹号则依据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人生阅历而定。一般未婚男子吹一个竹号;已婚无子女的吹两个竹号;已婚有子女的吹三个;巫师吹四个;头人吹六到七个竹号。但妇女死后却无权享受这种礼遇。怒族不用棺材,尸体直接放进墓穴,再用木板将尸体四面围起来,然后填埋。死者生前用品挂于墓前,供他在冥冥世界中使用。

<h3>(6)景颇族的丧舞</h3>

景颇族视生死为自然现象。在亲人亡故时,与其说他们悲哀,不如说是充满对死者的敬意。尤其对亡故的长者,更视其为荣归故里而给予极大的敬重。为了表达这种心情,往往要在丧者家中,围着死者跳舞。人们击起深沉的大芒锣,跟随四个领舞者,以古朴豪放的舞姿表现景颇先民披荆斩棘,艰苦创业。舞者形象地表现磨刀、砍地、烧地、点谷、收获、平地、打猴子等一系列生产劳动和狩猎活动的情景。且边舞边唱丧歌:“你先去了,不要悲伤,不要难过。万物都会死的,太阳会落山,月亮会落坡,星星也会落下,牛老会缩角,树老会枯死。老人啊,活在世上的时候,你教我们劳动生产,我们牢记住你,子孙后代称颂你,你的名字像金子一样发光,你没做完的事我们接着做。”

送完葬,他们认为仅仅只送走了死者的肉体,灵魂却还未走,所以第二步就是送魂。景颇人非常重视送魂活动,为村寨中有威望的人送魂,要跳送魂驱鬼舞——“金再再”。其动作粗犷奔放,极富民族特色。参加送魂的人先在丧主家院内跳“龙洞戈”舞:众人有的持长刀,有的舞树枝,且舞且歌;时而呐喊,时而鸣枪,气势磅礴,惊扰鬼魂。突然,有两个化装的似人非人的彪形大汉跳进回旋前进的舞圈,他们全裸的身上绘有白、黑色花纹,装扮成雌雄样子的飞禽走兽。他们的舞步不同于众人,而更自由洒脱。他们在舞圈内来往穿梭,其目的是警戒监视,不让恶鬼混入。死者如是武士,他们就手持树皮做的盾牌和木棒,跳出各种令人激动的战斗动作,以此表达对死者的敬意。

<h3>(7)布朗族的台葬</h3>

西双版纳的布朗族实行棺木土葬,只有高僧或高龄老人采用火葬。

布朗村寨都有一块公共墓地——坝消,它一般在佛寺附近。墓地从高到低分成多台:最上面一台埋七八十岁的老者;次一台埋五六十岁的老人;又次一台埋三四十岁的壮年;再次一台埋已婚青年男女;再下一台埋未婚者;还有一台埋儿童;新迁入村寨的人死后埋在最下一台。这种葬法与布朗社会中严格的年龄辈分观念相适应;而公共墓地,又与布朗族的农村公社制度一致。可以说这是一种村社制度下的古老葬制。

另外还有一些较有特色的葬习:如以游猎为生的鄂伦春族,除把死者生前的马鞍用具、弓箭等放入棺内陪葬外,还以死者的坐骑殉葬,以供他在阴间驰骋捕猎之用。广西三冲仡佬族,为对父母表示孝道,亲生儿子打下自己的牙齿放到棺内以作陪葬。仡佬族历史上曾用过石棺,后改用木棺,安葬一般不择地选日,倒是在墓旁植一棵风水树——松柏或枫树,以表示纪念。贵州从江县高增一带的侗族有停棺待葬的习俗,即亲人亡故,先入棺停放在村外,等到寨内的同辈人全过世了,才择日期同时下葬。

台湾某些地区的高山族,出于对死者特殊的怀念,有就地下葬之俗。即在亡者生前居室内挖一深坑,把他就地埋葬,上面盖上一块石板,再填上土恢复地面原样。用这个方法,亡者就被永远地“留住”在家中了。

有些民族则把土葬作为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葬式,即自杀、凶杀、摔死等意外死亡者和患某些恶疾及传染病的死亡者才用土葬。藏族、门巴族等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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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三节 火葬

用火焚化尸体的葬式,在少数民族中是仅次于土葬的一种比较流行的葬式。在历史上彝、白、纳西、拉祜、哈尼、普米、羌、畲等族都曾普遍采用火葬。后来受汉族影响,又先后改成了土葬,只有川滇大小凉山的彝族、云南永宁的摩梭人及部分拉祜和普米还保留火葬习俗。土、裕固、蒙古、藏及傣等民族,则因宗教信仰的原因,也或多或少地采用火葬。

<h3>(1)彝族为什么要火葬</h3>

<h3>(2)显贵达官的葬式</h3>

火葬对于藏族是仅次于塔葬的高级葬仪,享用者是活佛和大喇嘛。对于蒙古、门巴、裕固和傣等族,同样也只有王公贵族、活佛、喇嘛、佛爷、富有者及头人才有权火葬。除傣族外,其他几个民族在火葬时都要耗费大量酥油。裕固族和门巴族是把酥油撒在柴架上;蒙古族则把油涂在包裹着的遗体上。藏族和门巴族一般把骨灰撒在江河中;蒙古族则把骨灰寄放在寺院里;裕固族把骨灰装入红布袋埋葬,并建坟。

对此有两种说法:一说“死”系鬼魂作祟所致,焚尸不但可以把滞留在亡者身上的魔鬼烧死,也可使死者去找祖先如火化一般容易。另一说彝族的祖先是虎,火葬可以使亡者还原为虎,重返祖先的故里。彝族的焚尸场在离村不远的荒野或山坡上,火化后,或就地掩埋骨灰;或装入陶罐里,或撒在竹林里。但这还不算结束,要使亡者安生,还要在其死后数日、数月乃至数年后,由儿女请毕摩(巫师)选定吉日,到火葬地点做灵牌,带回家中供奉,使死者的灵魂从此得到寄托。

同是火葬,土族的又别是一番情景。首先,土、火葬兼用的土族,对于死亡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们认为:“精肚儿来”的人,就该“精肚儿去”。所以,无论老少男女,一旦去世,即刻扒光衣物,趁尸体未僵硬,使其成母腹中胎儿的蹲坐状,双手合掌,两拇指撑着下巴。入殓时,用绳在一些骨节处绾〔wan挽〕个结,通常7至13个结。再给遗体套上一件斗篷式葬服,下围布裙,然后装入灵轿。灵轿是人死后才用木板制做的,大小能蹲一个人。火葬时,把灵轿砸碎与尸同化。烧后三天捡骨灰于木匣或陶罐内,暂时掩埋。待来年清明才移埋到祖坟上。以后每年清明扫墓一次。

<h3>(3)土族的还本观念</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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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摩梭人的火葬仪式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四节 天葬

藏、蒙古、裕固、门巴皆有此葬仪,傣族人也偶尔用之。其特点是:以尸体被猛禽吃净为吉祥。若未被吃净,则以为死者罪孽深重,还要请喇嘛念经超度,直至尸体被吃完。当然各族天葬又不全是一个模式。

天葬是藏族最普遍的葬仪。在藏族聚居区都设有天葬场,有专门的人员。亲人亡故后,在家停放三日,请喇嘛念经,然后由司葬人员将尸体背到天葬场,放在天葬台上把尸体肢解成碎块,拌上糌〔zan簪〕粑、酥油撒喂给等候在周围的鹰群。尸体被吃完,就以为死者升天了,众家人为之庆幸。如若未被吃净,就要再出钱请喇嘛为之超度,直至其被吃净升天,家人始能安心。在门巴族,天葬是喇嘛和有钱人的特权。

蒙古族只有牧区采用天葬,又叫野葬。即把尸体放在荒野上,任凭禽兽争食。其家人在死者葬后49日或百日内,不剃须发,不饮酒作乐,遇客也不寒暄,以示对亡者的哀悼。裕固族则选好葬地,把尸体靠在大石头上,待三日后去看结果。天葬后还要设墓,即垒一堆石头代表葬了一个死人,石堆按长幼顺序排列。

景颇和土等民族,夭折的小孩也用天葬。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五节 树葬

树葬亦称风葬、林葬、挂葬、空葬,与天葬同为露天葬。过去鄂伦春、鄂温克等族用过这种葬式。人死后装到独木棺内,运到树林里,把死者头朝南放置到约两米高的树杈上,请巫师萨满念咒语,亲友们再进行一些祭奠活动,葬礼就完了。他们所以用树葬,是因为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太阳会把灵魂召到天上,化为天空上的一颗星星。所以鄂伦春族特意在棺木两端插上两个木片,做为灵魂升天使用的翅膀。葬后一两年,若棺木不落地,就认为死者生前的罪还没赎清,因而没能升天,还要请萨满祭祀祷告。棺木落了地,亡者的灵魂就升天了。

瑶族中的茶山瑶认为小孩是由一位管生育的花婆神送的。因此,在孩子五六岁前要举行酬谢花婆神的祭祀仪式,名叫“还花”。如还没“还花”孩子就夭折了,他们以为孩子的灵魂又回到花婆神那儿去第二次投胎。为了让他快去投胎,对亡故的娃娃就采用“挂葬”。即用破布或棕皮包裹起小尸体,放到竹筐中,请道公(巫师)念经后,挂到树林中,让其迅速腐烂。小孩的灵魂就能迅速转世投胎了。

达斡尔族则只有患天花等顽疾及难产死亡者,才用树葬。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六节 崖葬

树葬亦称风葬、林葬、挂葬、空葬,与天葬同为露天葬。过去鄂伦春、鄂温克等族用过这种葬式。人死后装到独木棺内,运到树林里,把死者头朝南放置到约两米高的树杈上,请巫师萨满念咒语,亲友们再进行一些祭奠活动,葬礼就完了。他们所以用树葬,是因为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太阳会把灵魂召到天上,化为天空上的一颗星星。所以鄂伦春族特意在棺木两端插上两个木片,做为灵魂升天使用的翅膀。葬后一两年,若棺木不落地,就认为死者生前的罪还没赎清,因而没能升天,还要请萨满祭祀祷告。棺木落了地,亡者的灵魂就升天了。

瑶族中的茶山瑶认为小孩是由一位管生育的花婆神送的。因此,在孩子五六岁前要举行酬谢花婆神的祭祀仪式,名叫“还花”。如还没“还花”孩子就夭折了,他们以为孩子的灵魂又回到花婆神那儿去第二次投胎。为了让他快去投胎,对亡故的娃娃就采用“挂葬”。即用破布或棕皮包裹起小尸体,放到竹筐中,请道公(巫师)念经后,挂到树林中,让其迅速腐烂。小孩的灵魂就能迅速转世投胎了。

达斡尔族则只有患天花等顽疾及难产死亡者,才用树葬。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七节 水葬

水葬是门巴族的普遍葬仪。由亲友将亡者背到水流湍急的河边,男伏卧,女仰放。然后将尸肢解抛入河中。也有囫囵把尸投入河中的。藏、傣、羌及独龙族,对于不能善终者,也用水葬。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八节 塔葬

塔葬又称灵塔葬,是藏族最高的葬仪。只有达赖、班禅及其他大活佛才能享用塔葬。他们死后先用盐水洗干净,风干后用香料保存起来,然后放到专门建造的金质或银质的塔内,供后人顶礼膜拜。

丧葬习俗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实际上从上面已经看出许多民族的葬式是发生过变化的。最明显的是火葬,原来不少民族采用,后来变得所剩无几。如今,人们又重新重视火葬,城市的居民几乎普遍采用这种葬式。少数民族中行火葬和土葬的也越来越多了,葬仪也逐渐地简化了。

第二章 丧葬习俗 第九节 多种葬式并存的实例

门巴族土葬、火葬、天葬、水葬多种葬式并存,在不同地区又有差异。墨脱地区以土葬为主,人死后尸体要捆成胎儿状,在室内放二三日,并设灵位祭祀,祭品有用面粉做的人兽模型,以及衣服、用具、食物等,请喇嘛念经,择时出殡。届时把人兽模型抛到室外,出殡中在三岔路口要抛撒小石子,这些都是为驱赶野鬼,为亡灵开路。葬时挖圆形深坑,把尸体蹲放于坑内。死者生前用过的衣物及其喜爱的物件,如男性的弓箭、吸烟用具,妇女的纺织用具等一并随葬。葬后以土封顶,墓上不起坟。患传染病死的用水葬。

在门隅地区的门巴族则主要实行火葬、天葬和水葬。实行火葬和天葬的主要是喇嘛和富裕户,一般百姓行水葬。对患传染病的死者用土葬,与墨脱地区很不相同。婴儿早夭,又有特殊葬法,有的用木桶装进干沙,尸体用盐水作防腐处理后置于桶内,放于住房顶层的角楼上,数年后再水葬;也有将婴儿尸体放在高山石崖下的;还有的放入特大的葫芦中,就埋在房屋下面,埋后把土夯实,不留标记。

蒙古族也是天葬、火葬、土葬多种葬俗并存,但具体情况又有不同。

蒙古族的天葬,或应称为野葬,是牧区的古老葬俗。《孟子·滕文公上》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rui瑞〕姑嘬〔zuo〕之。其颡〔sang嗓〕有泚〔ci此〕,睨而不视。”其实,这种葬俗在早期的人类是普遍存在的。只是在大兴安岭地区的蒙古族,此种习俗沿袭到当代,而且赋予了喇嘛教天葬的含义,即人死以后,家属亲友一边哭泣,一边脱去死者身上的衣服,另以白布或白绸紧紧缠绕死者的身体,然后按喇嘛的占卜,把尸体放在特定的位置并念经超度。一天之后,对尸体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移尸旷野,头下放小枕,手握喇嘛经书,以白布盖尸,四角压石头,任由狼吞虎嚼。数日后家人去看,如尸体完整,则视为不祥,又请喇嘛祈祷,待尸体为鸟兽吃尽了,家属才算对死者尽了义务,认为死者已进“极乐世界”。

另一种葬式,是把尸体放在牛车或驼、马背上,任其在高低不平的荒野中奔驰,尸体坠地之处即为葬地,也不掩埋,只用土块或碎石把尸体圈起来。隔数日去看,只要被鸟兽吃尽了,就大吉大利,大多邀亲友相庆。如尸体还在,除请喇嘛念经替亡者忏悔,还以黄油涂尸,企盼早日被野兽吞吃掉。天葬的含义,相传是生前吃肉,死后将肉还给禽兽。

火葬,主要是王公贵族、大喇嘛等有钱有势者的葬俗。对于贫苦牧民,火葬是对患痨病或产后死亡者的特殊葬式。

富贵者死后,以白绸缠身,请喇嘛诵经。一般五天后,亲朋聚集,与其子孙共同把尸体扶在车上,送至旷野,留人照料。约半月后,把死者生前喜爱之物,连同涂上黄油的尸体,一起投于干柴烈火中焚烧,其后由家人拣拾骨灰。放置骨灰又有多种方法:其一放于瓦罐中,再埋在自家坟地上;有的用红布把骨灰包起,放到寺院的香炉里,并请喇嘛念经,祈祷死者早升天堂。有的经大喇嘛许可,骨灰和以麦粉,捏成人形,以示死者已成佛,可存放于喇嘛寺的宝塔里,甚至送至五台山的灵域安放。这样做,家属都要给喇嘛以大量布施为酬劳。

至于患痨病或难产死亡的贫苦牧民的火葬,就简单多了。人一死就立即移出蒙古包,随即以数碗牛奶泼向四方,并烧牛羊粪熏蒙古包,有送“瘟神”之意。尸体在荒山或深谷中焚烧,如骨灰风扬四散,就算万幸了。

土葬,多是农区富贵者的葬俗。人死后即更衣,移尸木板上,用哈达罩脸,装殓时亲友聚集,各出钱少许,放入棺内,家人把死者的衣帽、烟草、鼻烟壶、刀、木碗等喜爱之物和牛奶也置入棺内。入殓在黄昏时分,念经天数视丧家经济情况而定。出殡时,由死者长子扛棺材大头,其他子孙抬小头,移棺放置在灵车的棺罩里送往墓地。出殡的队列顺序是:长孙在前扛一长树枝称“引魂树”,上挂写有经文的纸幡,随后是吹鼓手,灵车居中,众亲友送葬车殿后。到墓地后,小心将棺木放入墓穴。家人亲友边哭边围墓穴正反各走三圈,并撒土墓中。以土掩埋后,以砖石砌成塔形坟,高数尺至丈许,引魂树插于坟上以表纪念。

附录 辅图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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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新帐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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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家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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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嫁妆(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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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婚席(朝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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