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 - xp1024.com
《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


第二章 严格的礼仪制度——“五礼” 第一节 吉礼

吉礼,即祭祀之礼,也就是敬奉鬼神的典礼。自从远古时期的人类发明了祭祀活动,直到国家形成之后,古人始终对各种祭祀活动都给予高度重视。他们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神灵都主宰着人世间的一切,所以祭祀鬼神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安危,因此视之为“国之大事”,而将吉礼列在“五礼”之首。根据吉礼的规定,祭祀的对象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神,这是指人们想象中的存在于自然界的神。神主要包括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司中、司命分别是两颗星宿的名称)、风师雨师(即风神和雨神)、社稷(分别指土神和谷神)、五祀(指祭五种地神:春神句芒、夏神祝融、中央后土、秋神蓐〔ru入〕收、冬神玄冥)、五岳(指五座山,相传群神多居住于此。今指中岳嵩山、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历史上,南岳曾指天柱山,北岳曾指河北恒山)、山林川泽及四方百物等。几乎自然界中无处不有神,有神必要祭祀。二是鬼。所谓的鬼,也就是人们想象中的人死后的阴魂。古人以为,人死而灵魂不死,它离开人体后便到另一个世界,在那里继续生存。人们生活在地面之上,这里万物丛生,阳光明媚,称之为“阳间”。而阴魂是看不见的,所以人们想象它们生活在漆黑一团的世界中,称之为“阴间”。人们对于死去的亲人,以及亲朋好友,总不免带有一种怀念的情感,祭鬼实际正寄托了这种情感。古代的祭祀活动主要有祭宗庙、祭社稷、祭天地等。

宗庙,古时又称祖庙、太庙等,是供奉和祭祀祖先的场所。“宗,尊也;庙,貌也。言祭宗庙,见先祖之尊貌也。”(《礼记·祭法·郑玄注》)这一段古人的注释,点明了“宗庙”二字的含义,也就是说,祭祀宗庙时,要让祭祀者能看到受祭者生前的容貌。目的在于让祭祀者在祭祀先人时,能“触景生情”,使心中涌起对亡故亲人的怀念之情。因此在早期的宗庙祭祀中,曾有过让生者代替死者接受祭祀的作法。《仪礼·士虞礼》中记载了这种祭祀方法,这位代表先人的受祭者称为“尸”。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在《仪礼·士虞礼》的注中解释道:“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尸”在祭祀宗庙的活动中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而选择“尸”者也是十分严肃的事情。这位“尸”者要在死者的孙辈中选出,选“尸”是用占卜的方法决定的,又叫“筮〔shi是〕尸”。“尸”又分为男尸和女尸,代表祖父受祭的孙子为男尸,代表祖母受祭的孙女为女尸。如果选出的“尸”者年龄太小,可由一位长者抱着,接受致祭。如果没有孙辈,或没有合适的人选,就从同姓的家族中选一位与孙辈辈份相同的人来充当“尸”者。用“尸祭”的方法来祭祀宗庙,还有一个目的,“孙为王(亡)父尸,父北面而视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礼记·祭统》)也就是说,通过这样的方法,教育后代继承先辈之业,懂得做人的道理。以尸代祭的方法在夏、商、周三代十分盛行。在祭祀宗庙的仪式中,夏代的尸从始至终要站着;商代则改为坐着;周代的尸虽然也坐着,可还要听从主人的告语和劝请饮食。战国以后,以尸代祭的方法被逐渐淘汰,尸又被“神主”所取代。所谓“神主”,就是在宗庙里为死者立的牌位,也称为“主牌”。宗庙里摆放的牌位,所起的作用与尸是一样的,也是作为某位先祖的象征。

中国古代有“避讳”的习俗,即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特别是对尊长者,在称呼时不能直呼其名,而改用其他的称谓。即使是对待已故去的长辈也是如此,因此宗庙的牌位上面也不能直书其名,而是另起一个称号,通常多使用“祖”、“宗”二字,如高祖、太祖、高宗、太宗等,这种称呼便叫“庙号”。

宗庙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鼎、彝、尊等礼器,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十分神圣的,因此备加保护,有“君子虽贫不鬻祭器,虽寒不衣祭服”(《礼记·曲礼》)之说,否则会被视为对祖先的不敬。至于皇家宗庙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器物,更被视为国家的重宝,作为国家的一种象征,要妥为保藏,绝不允许出丝毫差错。然而在南宋初年,金军大举南下,宋高宗赵构从建康(今江苏南京)逃往杭州(今属浙江),一路丧魂落魄,竟把先祖的牌位都丢了,足见其狼狈之极。

从北宋开始,除牌位外,宗庙祭祀时,还挂有先祖的“御容”,即画像,之后又有了塑像。到北宋末年,皇家的宗庙中还挂上了历朝的文臣宰相和执政官、武臣节度以上官员的画像,作为陪祀。金朝的宗庙中供奉的“御容”像数量很多,仅太祖完颜阿骨打(完颜旻)的御容像就多达12幅,其中有立像、坐像、半身像、戎装像等。画像的出现,不仅符合“宗庙”一词的含义,也使祭祀者直接瞻仰到先祖的尊貌,使心有所系。

宗庙制度与宗法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之后发展为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按照家族内部成员血统关系的远近,来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内容是将家族的成员分为大宗、小宗两大系列。宗庙制度严格遵循宗法制嫡亲、庶亲(即大宗、小宗)的规定,以此达到传宗接代,家业永兴的目的。不仅如此,在宗庙制度中还有昭穆之规。“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礼记·祭统》)昭穆制度其实也是宗法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主要是用于宗庙和坟墓的排列顺序,即用以在庙次、墓次上区分远近、亲疏的关系。按照昭穆制度的规定,在宗庙和坟墓的排列上,以始祖居中,左昭右穆,子为昭,孙为穆,依次排列。也就是自始祖以下,第一代、第三代、第五代、……凡奇数后代均为昭,位居始祖左侧;第二代、第四代、第六代、……凡偶数后代均为穆,位居始祖右侧。按照这样的排列顺序,昭穆之间的关系是昭生穆,穆生昭,昭穆相次,百代不变。

人们把宗庙作为祖先亡灵的寄居之处,因而宗庙建筑也和人们日常生活的房屋建筑一样。只是出于对祖先的敬重,宗庙一般都建得比较讲究,显示出特有的庄重、肃穆的风格。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无论是天子,还是臣下官吏,都立宗庙。但按照礼的规定,宗庙建筑的数量多少要依据官阶的高下而定。西周时,天子的宗庙多达七座,除太祖庙外,另有三昭三穆之庙。其属下则只能建五座、三座,官阶再低者只有一庙。最高统治者的宗庙,称为太庙,被视为国家的象征,凡遇重要的农事活动、皇帝登极、战争等重大的事情,都要举行祭告宗庙的礼仪活动。皇朝宗庙的位置也严格遵循礼仪制度中“左宗庙”的规定,建在王宫的左侧。在今天的北京城中,建有明、清两代的宫城——紫禁城,两朝的太庙就建在紫禁城的左侧,今天天安门东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就是两朝所建的太庙。至于臣下官吏的宗庙多建在居所附近,而聚族而居的百姓家族也多在族居地建有本家族的宗庙。这类由个人或家族集体修建的宗庙与皇家宗庙无论在哪一个方面,都是不能相比的,但也都遵循礼仪制度的规定。这类宗庙多称为家庙或祠堂,里面同样供奉着祖先的牌位及画像,在排序上也有昭、穆之分。

祭祀宗庙的活动,除临时因有重大事情而入庙祭告外,还有一些固定的祭祀规定,“月祭”便是其中之一。月祭在月朔(即每月初一)这天举行。春秋战国以前,逢月祭之时,天子要亲自率领群臣前往宗庙,先宰杀一只羊祭告先祖。然后,群臣们要头戴皮弁(古时男子戴的一种帽子。用白鹿皮拼合缝制而成,其形状似一只倒扣的杯子),在宗庙内聆听天子的训谕。每年夏秋之交的月祭最为隆重。因为古代的历法是一年颁行一次,是由巫、祝、卜等官员通过对天象的观测,计算出第二年的月朔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增加闰月,而后写成历书,收藏于宗庙之中。到夏秋之交的月祭时,天子将把历书颁发给各国的诸侯,作为统一执行的历法,所以这次月祭在当时格外受到重视。不过,月祭到后代便逐渐被冷落了,皇帝往往不再亲临宗庙,祭祀先祖,而只是派人去宗庙,杀只羊了事。“四时之祭”也是一年中固定的宗庙祭祀活动,在每年的春、夏、秋、冬四季之始时举行。至于家庙、祠堂的祭祀活动,虽然也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但并不十分严格。每逢家族内遇有大事,由家族内的尊长者,即族长(或叫宗主),率族内的男子入庙祭告。

不过,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些特殊的祠堂。这些祠堂不具有宗庙的性质,而是为了纪念历史上的某位杰出人物,以使后人永远缅怀他的业绩,激励后人继承和发扬他的道德风尚。这些祠堂虽然在名称上与宗庙性质的祠堂相同,但它多由非家族成员,甚至是官府出资修建的,位于今天北京东城区府学胡同内的文天祥祠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文天祥是南宋末年著名的抗元将领,被元军俘虏后,宁死不屈,奋笔写出《过零丁洋》诗,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表现出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直至被押解到元大都(今北京),面对元世祖忽必烈的多次劝降,他依然拒不投降,最后遭杀害。明朝灭亡元朝后,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建文天祥祠,并于祠堂中塑文天祥像,以示纪念,供人凭吊。到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明朝政府又将祭祀文天祥正式列入朝廷的祭典之中,成为明朝“五礼”中“吉礼”的一项重要内容。当然,这类祠堂在祭祀的礼仪上没有宗庙祭祀礼仪那么繁缛、复杂,但它所蕴含的“训诫”,即教育后人的功能,却较之宗庙祭祀更为突出。

祭社稷,这一项重要的祭祀活动源于古老的传说。社和稷是传说中的两位神,即土神和谷神。相传在黄帝时,有一位共工氏,他的儿子勾龙能平水土,被人称为“后土”,又被后人尊为社神。另有一位厉山氏,他的儿子农(又称为柱),能播植百谷,后人又尊他为稷神。古人认为社神是造化和养育生灵、万物之神,稷神则是掌管养育人类繁衍生息所需的谷物粮食之神。国有土,民有食,是实现国泰民安的最基本条件,所以古人格外敬重社稷。“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周礼·春官·小宗伯》)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社稷与宗庙同为一个国家建立所必不可少的重要标志,而且分别建在王宫的左右两侧。祭祀土神、谷神的地点一般就称为社稷。在古代,社稷因此常作为国家的象征,并作为国家的代名词。祭祀社稷的目的是为了祈求五谷丰登,在历史上也称为“祈谷”。

祭祀社神、稷神,要先修筑高台,称为坛,祭祀的主要活动便在坛上进行。先秦时期,社神与稷神是分开祭祀的,所以坛也是分开修筑的。社坛上最初是植上一棵树,这便是“社主”。以后,又以一块木制牌位取代树木“社主”。稷坛呈方形,坛上依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分别放置着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泥土。西周时期,天子分封诸侯时,要根据封地的方位,从坛中取一撮相应方向的色土赐给受封的诸侯,作为封赐的标志。从东汉开始,合祭社神、稷神,但两座坛依旧分置。唐朝以后,祭祀社稷的制度逐渐固定下来,社坛上的“社主”用条状的石头制成,稷坛则放置五种颜色的泥土,只有元朝全部放置黄土。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应天府(今江苏南京)后,在营建都城时,又将社、稷两坛合为一体,而合称为社稷坛。坛仍呈方形,作为“社主”标志的条石位于坛的中心,但只露出一个尖头。另外再分立社、稷二神的木制牌位。明成祖朱棣营建北京城时,按照“右社稷”的礼制规定,将社稷坛建在紫禁城的右侧,与太庙相对称。社稷坛依然承袭南京社稷的形制,此后又被清朝所沿袭。明、清两朝祭祀社稷的场所就是今天天安门右侧的中山公园,社稷坛分三层,用汉白玉砌成,因坛上放置着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泥土,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之为“五色土”。在坛的中心,有一块微露尖头的条石,这便是“社主”。在中山公园五色土的北面还建有一座大殿(今称中山堂),是当时举行祭祀社稷活动的地方。每年的春、秋二季仲月(每季的第二个月)内举行祭祀,多由皇帝亲自主持,并在祭祀的大殿内供奉牛、羊、猪三牲。仪式开始后,还要用钟鼓奏乐。除都城建有社稷坛外,地方的府、州、县也建有供奉社、稷二神的祭台,其规格当然不能与京城社稷坛相比。不过,在每年皇帝主持祭祀社稷的同日,地方也要举行祭祀活动,由府、州、县长官主持。

祭祀天地,在古代是一项极为庄重的活动,其仪式十分隆重,在礼仪制度中为大祀。这项古老的祭祀活动,在传说中的舜、禹时期,就已出现。据文献记载,那时已经有了称为“类”的祭天典礼。天和地,是人们想象中的自然界的神,并赋予它们人格化。天神在殷商的甲骨文中,记作“帝”或“上帝”,在商朝人的眼里,它成为自然界,乃至人类的主宰。在它的周围,还有日、月、风、雨等一批众神,作为天神的陪臣,协助它治理自然万物。商朝人对天神的敬仰和崇信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每逢祭天的时候,不惜耗费大量的财富,甚至要杀死为数众多的俘虏及牲畜,作为供奉的祭品。从西周开始,最高统治者又有了“天子”的称谓,意为天之骄子。这使得周王借天神之威统治天下,也神化了他手中的权力。由此可知,祭祀天神既表现了人们对自然的敬畏,也成为统治者强化统治的一种欺骗工具。因此尽管最高统治者位居显赫,但仍要像侍奉父亲一样侍奉天神。礼仪制度中的祭天礼正是因此而制定。到后代,对天神的称谓越发繁多,如昊天、皇天、昊天上帝、皇天上帝、维皇上帝、天帝等。而对这位想象中的、人格化的神的祭祀活动,也越发神圣、隆重。

祭祀天神也要修筑祭坛。古时有“天圆地方”之说,即古人们认为天是圆形的,地是方形的,天像一口锅倒扣在地上。因此祭天坛是一座圆形的祭坛,称为圜丘。圜丘建在国都的南郊,祭天与祭地,因为都在郊外筑坛祭祀,所以又常统称为“郊祀”。祭天礼在商周时期也曾使用过以“尸”代祭的办法,之后也逐渐以神主牌位取代“尸”。祭天礼中比较特殊的仪式是“燔燎”,即将宰杀供奉的牺牲连同供奉的玉璧、玉圭、缯〔zeng增〕(古代对丝织品的统称)帛等祭品,一同放在柴草上,由天子点燃柴草。顿时,烟火升腾,直上天空,人们以为这样便能让天神嗅到气味。祭天礼在每年的冬至这天举行。

古代有“父天而母地”之说,即视天神为父亲,地神为母亲,可见古人对地神也是十分敬重的。地神在古文献中称为“地示〔qi其〕”,也写作“地祇”。地示是大地之神,不同于社神,社神通常被认为是主某一方土地之神,所以《礼记·王制》中记载道:“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祭地礼在每年的夏至这天,地点在国都北郊一座建在水泽之中的方丘上举行。祭地坛为方形,合于“天圆地方”之说。建在水泽之中,则喻指大地被四海所环绕。祭地神的仪式与祭天礼基本相同,但不用燔燎,而是在祭祀仪式结束后,要在地上挖一土穴,将牺牲、玉帛等祭品埋入其中。

除去圜丘祭天、方丘祭地之外,在古代的礼仪制度中,还有合祭天地之礼,称为“封禅”。封禅是要在泰山举行的。“此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史记·封禅书·正义》)可见封禅是专门在泰山举行的祭祀天地的礼仪活动。之所以选择泰山,因为泰山为东岳,是五岳之首,故又称其为岱宗。封,要在泰山顶上举行,因为那里离天最近;禅,则在泰山脚下进行。虽然封禅是合祭天地,但实际上,封重于禅。封禅泰山与其他的祭祀活动一样,同样受到礼仪制度的规定限制,封禅仪式一般由帝王亲自到泰山主持,非帝王是不能享有这种权力的。春秋时期,齐恒公任用管仲为相,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齐国的实力迅速强盛。此后齐恒公兼并周围的小国,击败实力强大的楚国,使齐国在中原地区声威大振。齐桓公因此欲成霸业,他约集鲁、宋、卫、郑、许、曹等国的国君,在葵丘(今河南兰考东)举行盟会,连周天子都派人参加。会上,齐桓公与各国国君共同订立盟约。葵丘之盟后,齐恒公成为中原诸侯的霸主,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了。但他还不满足,又想效仿周天子封禅泰山,其用意在于想与周天子平起平坐。但上卿(国君之下的最高执政官)管仲告诉齐恒公,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只有受册命为王者,才有资格行封禅之礼。齐恒公虽称霸中原,但并没有得到天子的地位,他只好放弃这一打算。

封禅与其他祭祀活动不同的是,它没有规定明确的祭祀时间,所以不是每年都要举行的。据资料的记载,历史上举行过封禅泰山的帝王只有秦始皇、汉武帝、东汉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宋真宗,而宋朝以后,再没有举行封禅之礼。秦始皇帝统一六国后第三年(公元前219年),东行到鲁国的故地,经与当地的儒生们商议,决定行封禅之礼,于是他便率随行的臣僚们登上泰山。在举行了祭天仪式后,一行人便返回山下准备祭地。不料,下山途中突遇暴风雨,秦始皇君臣只好暂时躲避在一棵大松树下,直等到雨过天晴,才继续下山。因这棵树护驾有功,而被秦始皇封为“五大夫”。至今泰山上仍有“五大夫松”,不过已是明代补植的了。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唐玄宗封禅泰山。因封禅是祭祀中的大典,所以唐玄宗下诏,三公以下官员一律升迁一级。诏令下达,官员均升一级,但唯有担任封坛使的宰相张说的女婿郑鑑却从原来的九品官升到五品,官升四级。唐玄宗得知后,十分惊讶,问手下官员原委,无人应答。后来一位叫黄繙绰的伶人(乐人)上奏道:“此泰山之力也。”他的回答十分巧妙,借封禅泰山,而张说又任封坛使之事,暗示郑鑑官升四级的原由。以后,便有了称妻父为泰山的称谓。与封禅泰山有关的这两个典故,也反映了封禅这一礼仪制度的一些情况。

南宋之后,封禅不再单独进行,而是与在郊外举行的祭祀天地的“郊祀”合并为一了,封与禅也一并进行。建圜丘合祭天地的礼制在以后的历史中时有变动。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改定这一礼仪制度。他下令在应天府城南郊重修祭天坛,并于坛上建造一座圆形的大殿,名为大祀殿,以覆盖祭天坛。又规定每年孟春正月在此合祭天地。明成祖朱棣将国都迁到北京后,又按照南京祭天坛的形制,在正阳门(今前门)南营建天地坛,也在坛上建造大祀殿。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建成后,这里成为明朝祭祀天地的场所。嘉靖皇帝即位后,认为合祭天地不符合古代礼制,于是下令在大祀殿南面另建一座圆坛,以取“天圆地方”之意,坛称圜丘,不久又改称天坛,俗称祭天台、拜天台。坛分为上下三层,各层的栏板、望柱和台阶的级数均为“天数”(又叫“阳数”,即为九及其九的倍数)。每年冬至这天,皇帝都要率文武大臣来此祭天。根据“四时分祀”的礼制规定,嘉靖皇帝另在京城北郊择地建成“方泽坛”,又称地坛。坛为北向,是一座用汉白玉筑成的二层方形坛,专门供皇帝率文武大臣在此祭祀地神。此后,每年夏至这天,都在此举行祭地礼。另于京城东郊建成“朝日坛”,又称日坛。坛为西向,一层方台,供皇帝在这里祭祀大明神(即太阳)。于京城西郊建成“夕月坛”,又称月坛。坛为东向,也是一层方坛,供皇帝在这里祭祀夜明神(即月亮)。北京城的天、地、日、月四坛建成后,明朝的礼仪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清朝定都北京后,继续承袭明朝的“四时分祀”礼制,并对四坛进行数次改建,在每座坛都修筑配套建筑,使各坛更加合于古代礼仪制度的规定。不过由于古人认为祭祀天神与地神为大祀,祭祀日神与月神则为中祀,因此在祭坛和配套建筑上,规格是有差别的。但不管如何差别,作为祭祀的配套建筑,都离不开祭坛、享殿、宰牲亭、井亭、斋宫、具服殿等建筑。对天、地、日、月四神的祭祀,除冬至、夏至分祭天、地外,每逢天干为甲、丙、戊、庚、壬之年,由皇帝亲自赴朝日坛祭日,其余之年则由文臣代为祭祀;每逢地支为丑、辰、未、戌之年,由皇帝亲自赴夕月坛祭月,其余之年则由武臣代为祭祀。始建于明朝的北京四坛,虽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仍一直保留至今,但如今已不再是祭祀的场所,而是供人们游览、休息的公园。从现存的建筑中,不难看出中国古代祭祀制度的严格与规范,感受到庄重而又虔诚的祭祀氛围。

古人除去祭祀天、地、日、月四神之外,对自然界中的其他一些事物也曾设神祭祀,如星辰、山川等。只是这些祭祀活动在礼仪制度中属于中祀,甚至小祀,人们对它们的重视程度远不及天、地,因此在建筑上规格很小,有的甚至附祭于其他神,仅设一块牌位而已。

不同的祭祀活动根据礼仪制度的规定,有不同的仪式和程序,而且历朝历代又时常变更,有的极其繁琐,有的又很神秘。不过,各种祭祀也有共同之处,这是因为古人认为祭祀神鬼是一桩十分严肃、神圣的事情,必须在祭祀活动的全过程中体现出人的崇敬与虔诚。因此在举行各种祭祀之前,都要首先进行“斋戒”,即沐浴、更衣,还要独居,静心养性。斋戒一般又分为两步进行,“七日戒,三日斋”。戒,又称为散斋,是指斋戒最开始的七天要居住在寝宫的外室;斋,也称为致斋,是指“戒”后还要在寝宫的正宫里居住三天。斋戒的十天内,必须停止参加一切娱乐活动,更不能参加哀吊丧礼,目的在于使人心静,以排除自己“心”中的杂念,而进行“五思”: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从而达到“心诚”的效果(参见《礼记·祭义》)。斋戒期间,还要忌食腥荤之物,以避免在祭祀时口中存有“秽气”,亵渎了先祖或神灵。斋戒的时间,在西周订立的礼仪制度中定为十天,沿袭到后代则缩短到三五天,甚至更短。祭祀那天,主持者和参加者很早就要起床,待沐浴完毕后,再更换吉服(祭祀时穿着的服装及佩饰),而后前往祭祀场所举行正式的仪式。

凡逢祭祀之日,居丧者不得啼哭,着丧服者不允许入城,以免冲犯神灵。祭祀神鬼时,都必须准备“牺牲”作为供奉的祭品。“牺”是指毛色纯正的牲畜,“牲”则专指牛、羊、豕(猪)等。帝王祭祀神鬼时,一般要供奉牛、羊、豕三牲,凡三牲齐备称为“太牢”。而诸侯祭祀时,则不许供奉牛,只用羊、豕二牲,称为“少牢”。可见同样是祭祀活动,却因主持者的地位不同,在供奉的物品上还有等级之分。除牺牲之外,璧、琮〔g从〕等玉器和束帛等也常被用作祭祀的供品。璧为圆形玉,中央有孔;琮则是呈方柱形或方圆形的玉器,中间也有孔。束帛是长10端(一端长一丈八尺,宽二尺四寸)的彩色丝织品。祭祀时,要将璧和琮分别放在束帛之上,由祭祀者手捧着,供奉在神鬼的牌位前。祭祀开始和进行中,由宫廷乐师组成的乐队,要随着礼仪的程序,演奏相应的礼乐,以和歌、舞,同时也烘托了祭祀的气氛。

第二章 严格的礼仪制度——“五礼” 第二节 凶礼

凶礼,是指有关哀悯、吊唁、忧患的典礼。这一礼仪包括许多具体的内容,如遇饥荒要举行荒礼,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要举行吊礼,有外敌入侵而导致战争要举行(礻会)〔gui贵〕礼,国内发生动乱则举行恤礼,然而与人们联系比较密切,而且在社会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还是丧礼,即丧葬哀悼的典礼。因这一礼仪最能体现生者对死者的顾恋悲哀之情,可以作为凶礼的典型代表。凶礼都是在发生不幸的事情之后,为祈求和平,希望减轻灾难带来的痛苦与损失,而举行的仪式。丧礼则是在人死后举行的一种礼仪活动,因为古人将人临终到埋葬以后分为几个阶段,因此与之相关的仪式也是分阶段进行的,大致可分为复、殓、殡、葬、服葬五个阶段。

古时,人们把生命垂危,处于临终前的人称作“属纩〔kuang矿〕”。纩是新丝绵,极轻,把它放在病危者的口鼻之上,用以查看他是否已经死亡。一旦丝绵不再飘动,即没有“一丝气”,就可以断定人已去世,于是便进入“复”阶段。所谓“复”,实际是为死者招魂。古人认为人死后,魂就会离开躯体,到位于北方的冥府去。因此在人刚刚去世的时候,由活着的人手持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登上屋顶,朝着北方呼喊死者的名字,以招其灵魂回复其体。经过千呼万唤,不见复活,这才开始操办正式的丧事。

在给死者沐浴之后,便进入“殓”的阶段,习惯上称之为入殓。殓分小殓、大殓。小殓是指给死者穿上寿衣,再用衣衾(裹尸的包被)包裹尸体;大殓是指将尸体盛入棺木。殓,也依官位高下及地位尊卑受礼的限制,不仅在衣衾的质地和数量上有所差别,在“殓”的时间长短上也有区别。根据礼仪制度的规定,天子死后,小殓七天;诸侯五天;大夫四天,士三天。大殓则在小殓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时间均为一天。而盛放尸体的棺材也有严格的规定。古人在丧葬的器具上,除使用棺外,还有椁。椁是套在棺外的,所以又称为套棺或外棺。百姓和一般官吏死后有棺无椁,只有帝王、诸侯、权臣死后才有权享用椁,而椁的数量也随地位的增高而增加,至多可达三四重,而椁的装饰也随之愈发精美,当然最里面的棺在装饰上就要更加豪华奢侈了。

据李莲英《爱月轩笔记》和清档案《孝钦显皇后升遐记事档》的记载,清朝咸丰皇帝的皇后慈禧的入殓极尽奢华。她所用的棺材外面先用100匹高丽布缠裹衬垫,再于垫布外面漆饰49遍。每刷一道漆还有一定的名目和工艺要求,第一道漆名为钻生漆,第二道漆叫通漆灰,从第三道到第40道漆,则以漆满糊布和压布漆灰两种工艺交替使用。对最后几道漆的制作工艺要求尤为精致,如笼罩漆、金胶漆、满扫金等。在将慈禧的尸体盛入棺材之前,先在棺内底部铺放一层金丝镶珠宝的锦褥,厚达2厘米左右,锦褥上面共镶有大小珍珠12604粒,红宝石85颗,白玉203块。锦褥之上又铺了一条绣满荷花纹饰的丝褥,在上面摆放着2400粒圆珠。圆珠之上再铺上绣佛串珠薄褥一支,薄褥上缀着1300粒小珍珠。入殓时,这位权倾一时的太后身穿金丝绣礼服,外罩绣花串珠褂,在这两件衣服上,仍以珠宝为装饰,竟用了大珍珠420粒,中珍珠1000粒,小珍珠4500粒,宝石1135颗。在她的周身还缠绕着九练串珠,头上还带着珠冠,冠上镶嵌着一颗大如鸡卵的宝珠,仅这颗宝珠的价值就达1000万两白银。不仅如此,她还以翡翠雕琢成的西瓜为枕,脚蹬两朵用碧玉雕琢的大莲花。仅“殓”之仪,就足以看出古代帝王及权贵的挥霍程度。古代入殓时,在死者的口中,还要有“饭含”,即在口中含有米、玉等物。当然权势越大,他口中的“饭含”之物就越贵重。慈禧口中就曾含有一颗夜明珠,据说此珠能分开合拢,分开时宝珠则透明无光,合拢后便能透出绿光,夜里可在百步之内照见头发。这样一颗宝珠,当然是价值连城的。如此奢华的入殓,也只有帝王之家才可能办到,而一般的百姓家庭,也只能从简入殓。

进入“殓”之后,死者的亲属要不停地哭,称为举哀。然而连续不断地悲哀恸哭,体力难以支撑。为使丧葬之礼能继续进行下去,则允许由其他人代为哭丧。于是在中国古代社会,曾出现“哭丧”这一职业。

入殓结束后,便进入“殡”,即停棺待葬。殡礼,带有生者对死者的眷恋之情。虽然人已去世,但人们仍旧不愿他很快离去,而将死者停放在他生前的居处,像对待宾客一样地侍奉他,故称作殡。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帝王死后,其灵柩(已盛入尸体的棺材)要移放在宫中的殿堂中。凡停放灵柩的场所,在皇宫内的称为“殡宫”,在其余官僚及百姓家中的则称为“殡堂”或“灵堂”。入殡以后,要由死者的子女和亲属,皇帝则由皇后、皇妃、皇子和文武百官轮流侍奉在灵柩之侧,谓之“守灵”,也叫“祭奠”,直至入葬为止。

殡期也因死者的身份、地位不同而长短不一,最短的仅数日即可,长者可达三年。春秋初年,周朝王室衰败,诸侯势力强盛。周桓王死后,需按照凶礼的规定入葬,可此时的王室竟拿不出那么多的钱物,只好派遣使者到各诸侯国去“求赙〔fu付〕”(即丧葬费)、“求金”,也就是上门讨钱。然而势力已迅速膨胀的诸侯们并不把天子放在眼里,更不愿出钱去资助一位死去的天子,致使周王室骑虎难下,既不能违反礼制,又实在无力操办,周桓王的殡期因此拖延长达九年。

在入殡期间,还有一项重要的礼仪活动——赠谥〔shi是〕之礼,它虽不属于凶礼的范畴,但与丧葬有直接的关系。谥,即谥号,就是对死者生前行为、品德的高度概况性的评价和总结,类似于今天的悼词。古时有“盖棺论定”之说,“缘行之美恶以立谥”(《资治通鉴·秦纪》),“谥,行之迹也”(许慎《说文解字》)。尽管评定谥号是根据死者生前的行为、品德为依据的,但不同的历史时期还是有不同的道德标准,这也是评定谥号的重要依据。谥号又分为官谥、私谥两大类。官谥是由朝廷授予死者的谥号,私谥则是由亲友等赠给死者的谥号。赠谥之礼开始于西周,在《逸周书》一书中,有一篇《谥法解》,专门记载了谥号的评定标准。在以后的历史中,对谥号的评定标准又作了增补和修订。其间宋代苏洵曾奉诏集诸家谥法,编订出《谥法》一书,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谥法体系。人有善、恶之分,统治者也有贤主、暴君之别,所以谥号也分为美谥、平谥、恶谥三类。美谥含有赞颁、美誉之义,是对死者一生行为、品德的肯定。如:

武:刚强正直曰武;威强睿德曰武;克定祸乱曰武。

文:经纬天地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安民曰文。

孝:慈惠爱亲曰孝;五宗安之曰孝。

景:布义行刚曰景。

汤:除残去虐曰汤。

从例举的几个美谥标准中,不难看出这几个谥号是赠予行为正直、品德高尚的人。西汉初期,有两位皇帝在位期间,采取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使国家政治清明,社会秩序安定,生产和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他们死后,被分别赠予“文”、“景”的谥号,这就是著名的汉文帝刘恒和汉景帝刘启,他们的政绩也因此被史家誉为“文景之治”。

平谥则含有哀悯、惋惜之义,是对死者所遭受的不幸表示同情。如:

殇〔shang商〕:短折不成曰殇。

哀:恭仁短折曰哀。

愍〔min敏〕:在国遭忧曰愍。

平谥所赠予的对象,其生前多历经磨难,想有所作为,却遭不幸,未能施展才干。如东汉时的殇帝刘隆出生仅百余日,便被抱上皇帝的御座,而他在位还不足一年就死了,自然是“短折不成”,所以得到“殇”的谥号。

恶谥则带有鲜明的贬斥之义,是对死者的为人,以及一生行为的否定。如:

厉:杀戮无辜曰厉。

炀:去礼远众曰炀。

显而易见,恶谥所赠予的对象是那些滥施暴政、行为不正者。西周后期,姬胡即位为周王,为了弥补王室出现的财政亏空,在国内强制推行掠夺山林川泽之利的政策,引起国人的不满,一时间怨声载道。姬胡又进一步采取高压政策,对有不满言论的人一律处死。国人忍无可忍,终于暴动。姬胡也因失道寡助,逃到彘〔zhi志〕邑(今山西霍县),并死在那里。于是他便得到“厉”的谥号。至于历史上的另一位暴君隋炀帝,为窃取帝位,不惜杀害自己的父亲,而最终也只落得众叛亲离的可耻下场。

谥号在中国历史上沿袭了2000余年,作为礼仪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作用不仅在于对死者的“盖棺论定”,同时通过评定谥号,使死者成为生者的一位教员,以训诫后人,分辨善恶是非。谥号尽管有评定的标准,但在谥号的字数上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少则一个字,多则无限。如北宋的司马光,就谥“文正”二字,而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死后的谥号竟多达21个字。谥号评定后,通常要和死者的生平事迹一同刻在墓志上,连同棺椁一同葬入地穴。

殡期结束,称为出殡。出殡则入葬,即进入“葬”这一阶段。葬,就是将棺椁埋入地下,又称作入葬、下葬、埋葬。下葬之日,先将灵柩装载在车上,称之为灵车,也叫柳车。然后启程前往墓地,在礼仪上称之为“发引”。发引的队伍由丧主(与死者关系最近的人)领头,边哭边行。在他的身后由死者的亲友“白衣执绋〔fu弗〕”。白衣,指送葬的人身着白色素衣;绋,是牵拉灵车的绳子,到下葬时,还要用它引柩入穴。送葬的人群边行边唱挽歌,即牵引灵车时唱的一种曲调悲哀的歌曲。到达墓地后,再引灵柩下到事先挖好的地穴中,填土埋葬,葬礼即告结束。

中国古代盛行土葬,但墓葬这种礼俗的发展也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原始人类时期,死者是不埋葬的,而是弃之于原野山谷。但随着血缘氏族的形成和血亲观念的产生,人们对死去的亲人开始有了眷念之情,而对其尸体设法加以保护,由此逐渐形成了各种葬法和礼俗。“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易经·系辞下》)。这段资料告诉我们,原始的葬法是将死者用树枝杂草等掩盖起来,不使其暴露在外。古人对“葬”字的解释是“藏也”(《说文解字》),也就是掩盖、掩藏的意思。这种掩盖尸体的葬习,也与原始的宗教信仰有关,即人们头脑中的“鬼魂”观念导致人们产生惧怕死尸的心理,而设法将其藏到看不见的地方。此后又出现埋入地下的葬法,在母系氏族时期的遗址中,绝大多数都是土坑葬。这种土穴式的葬法,是古人在观念和意识上的进步,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土葬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原始阴阳之说开始萌芽,因为地对天而言,属阴;活人的灵魂为阳,死者的鬼魂为阴。所以死者入土,即入阴间。自从出现土葬,便有了墓,可是“古也墓而不坟”(《礼记·檀弓上》),是说土葬之初只有墓,而无坟。墓和坟是两个概念,埋尸之处谓之墓,也称茔〔ying迎〕;墓上堆土成丘谓之坟,也称冢〔zhong肿〕。从文献资料的记载分析,墓上起坟的习俗大约开始于春秋时期的中原地区。在《礼记·檀弓上》中,记载了孔子的一件故事:孔子幼年丧父。他长大后不知道自己的父亲葬在何处,后来经过多方寻找,终于在防(今山东曲阜东)打听到父亲的墓。于是他又把母亲的遗骨迁来,与父亲合葬。对此他深有感触:“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意思是说,自己是一位四方奔走的人。墓上如果没有标志,日后又如何辨识。于是便在墓上堆起高四尺的土堆。

从春秋至战国时期,不仅在墓上起坟,还有了植树的礼俗。“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周礼·冢人》),也就是说坟的高低大小,坟地种植树木的多少,都要根据死者生前的地位和身份决定。诸侯死后的墓坟,“其高大若山,其树之若林”(《吕氏春秋·安死》)。秦汉以后,已是无墓不坟,但在封建社会中,等级制度对坟墓占地的面积是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帝王的坟墓最大,封土之高犹如一座山,以显示其崇高显赫的地位,因此被称为陵,或叫山陵。帝王不仅坟冢高大,在葬礼上也是极尽排场、奢华。葬礼发展到清朝已十分繁琐。皇帝的灵柩在殡宫停放27天后,由32人抬的小舆移出殡宫,再换成80人抬的大舆抬出城门,再换128人抬的大舆,前往墓地。每天30班轮换抬棺,棺椁前后簇拥着仪仗、卫兵、僧侣,送葬队伍长达十几里。沿途所经之地,男女老幼一律跪拜路旁迎送。王公贝勒及文武官员则在墓地外十里处跪迎。灵柩到达墓地后,先入事先建好的隆恩殿(又称享殿、献殿)安放,在此举行祭祀大礼后,用龙輴〔春,装载棺椁的车〕载灵柩沿铺好的木轨送入修成的地下墓穴,安放在“宝床”(放置灵柩的石案)上。帝王的墓穴绝非简单地在地上挖个坑,而是像地上的宫殿那样,修得富丽堂皇,因此又称为地宫、寝宫、皇堂等,意为地下宫殿。而在地面上也要建造一系列的建筑,如围墙(也称神墙)、碑亭、献殿(又称上宫、享殿,为祭祀亡帝的场所)等,地宫之上还要用土石砌筑陵台。由这些建筑与墓地周围遍植的树木构成一个整体,肃穆庄重,称为陵园。陵园与地宫都是帝王权力的象征,其规模和布局也有严格的规定,因而又由此形成了一套陵寝制度。

首开陵寝制度的当数秦始皇。这位“千古一帝”,生前便为自己在风景秀丽的骊山修筑陵墓。其宏大的规模不仅在中国,即使在全世界历代的国君帝王的陵墓中也堪称第一。秦始皇自即位之初便动工建陵,到他入葬为止,历时37年,正与他在位的时间相同。这座陵的陵台(又称陵冢)高达120多米,至今仍存高76米。陵园分内城、外城两重,陵台位于内城西南,坐西面东。其地宫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是“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尽徙藏之,令属作机弩矢,有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久之”。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到,秦始皇将一个人间世界搬到他的地宫里。不仅如此,陵东的地下还随葬着一支庞大的侍卫军——兵马俑,7000余尊陶制兵俑,600余匹陶马,130辆战车,以磅礴的气势、齐整的阵容,展现了威武雄壮的行武风貌,也烘托了秦始皇陵的威严宏大。自此后,几乎历代帝王都要为自己修筑陵园,陵园的规模虽不及秦始皇,但陵寝制度更加完善。西汉时期,帝王陵中已没有殉葬,皇帝与皇后死后合葬,一般是帝陵居西,后陵居东,帝陵较后陵稍大一些。帝陵附近建置陵邑,用于看护及供奉陵园。东汉帝陵则首创于神道两侧放置石像生(即石雕的人物、动物及怪兽造型像,多成对相向放置)的先例。汉代还出现了功臣贵戚陪葬的制度,这些人死后安葬在帝陵周围,以示陪伴,此后这些制度多被沿袭。

明、清两朝除承袭前代的陵寝制度外,又有所发展。皇帝死后陵墓相对集中而形成了陵区。北京昌平县的十三陵即为明成祖朱棣到思宗朱由检共13个皇帝(景泰帝朱祁钰葬于北京金山)的陵园所在地。清朝入关后的九个皇帝(末代皇帝溥仪除外)也分别葬于清东陵(今河北遵化境)和清西陵(今河北易县境)。此外,自明代开始,灵台还建有宝城、明楼等建筑;清代又于灵台之上增设月牙城。这样,陵寝制度发展到清,已极为完善,陵园布局更加完备。每一座清陵从南往北依次建有石像生、大牌楼、石桥、龙凤门、碑亭、神厨库、东西朝房、隆恩门、东西配殿、隆恩殿、琉璃门、二柱门、石玉供、方城、宝城、明楼、宝顶及地宫等大小建筑十余座,而且每座帝陵附近,一般都建有皇后及妃嫔的陵墓。

送葬之后,还要为死者服丧。服丧也是对死者的一种怀念方式。服丧的范围也有规定,一般是死者的妻儿及亲属。帝王死后,其皇后、妃嫔和皇子、皇孙,甚至文武百官都要为他服丧。而且服丧期间仍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著名的相声大师侯宝林在他说的相声《改行》中,就深刻地揭露了在皇帝死后的服丧期间,民间艺人及其百姓所遭受的辛酸和苦难。在服丧的时间上,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也有一些具体规定。《礼记》中有服丧三年的记载,这可谓是服长孝。当然服丧时间也有少则数月的,最短为三个月。

第二章 严格的礼仪制度——“五礼” 第三节 军礼

军礼,是指有关军事活动的典礼。《周礼·春官·大宗伯》中概括了军礼的构成:“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根据这段资料的记载,礼仪制度的军礼由五种具体的礼组成的。大师之礼,指用兵征伐之礼;大均之礼,指均土地、征赋税之礼;大田之礼,指田猎之礼;大役之礼,指营建土木工程之礼;大封之礼,指定疆封土之礼。军礼中的大均、大田、大役、大封四礼,从使用的范围来看,似乎与军事活动无关。其实不然,在中国古代,但凡国内有重大的活动,诸如土地的分配,赋税的征收与押运,营建大型的土木工程等,都要动用军队,以保障法令的正常执行,因此便专门设定了这些礼仪。不过无论军礼如何划分,其基本的内容主要包括校阅、用兵、田猎等军事活动的礼仪。

自商周开始,帝王无论是出征、巡幸、狩猎,还是营建城邑等,只要动用军队,必定要先祭告于神,“师出必祭,谓之祃〔ma骂〕”(《宋史·礼志》)。祃是古代军队在出征前,向神灵祈祷,保佑出师大捷的一种祭祀礼仪,也称为祃祭、师祭。祃祭主要在祭祀土地神的场所内举行,因为古人认为“社”神主管杀戮之事和阴间万物。祃祭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祃牙,即出兵前举行的祭旗礼。牙,指的是牙旗。古时军队行进、作战时,队前或阵前引导的大旗称为牙旗,祭旗礼实际就是用牙旗祭告神灵。如果军队受命征伐,则以蚩尤、黄帝为受祭之神。蚩尤是传说中远古时期东方九黎族的首领,擅长以金(指铜等金属)制作兵器,还能呼风唤雨;黄帝也是传说中的中原地区的部落首领,曾得到周围各部落的共同拥戴,先后打败另一支强大部落的首领炎帝和蚩尤,而被奉为中原各部族的祖先。在举行祃牙礼时,还要把即将出兵征伐之地祭告蚩尤、黄帝二神,但一般多以祭告蚩尤为主。这一礼仪也称为荐神,就是在祭祀时,还要将羊或猪进献给蚩尤,祈求他给予支持和帮助。

在出征途中,如遇到名山大川,也要祭奠一番。这是因为古人认为神灵无处不在,凡山皆有山神,河流亦是如此。所以行至山川,便行祭礼,目的还是为了讨好神灵,以求平安。祭祀山川之神时,军队列阵,乐队高奏军乐,长官向山川进献箭和牲,同时为即将进行的战斗占卜。

如果是受命出征,还往往将先主(在位帝王的亡父)的庙牌(即放置于太庙中的牌位)放置在一辆专备的车上,随军行动;或把币、帛、皮、圭载于车上,视为随军的神主,每夜都要祭奠一番。出征归来,还要将战况祭告于神。可见在古代的军礼中,含有很浓厚的迷信成分,一切都与神灵相联系,因此在军事活动的礼仪中,多采用类似祭祀的仪式。

古代军队中的旗帜不仅是军礼的重要内容,在作战时,它还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军队的统帅或将领往往通过变换旗帜,来指挥、调动军队布阵或进退,达到调整战局部署的目的。因而古代的军旗种类很多,用途也各不相同。古人出征时,牙旗是军队的核心,同时在大军的前、后、左、右,还各有一面绘有鸟兽等动物图案的大旗:前方朱鸟(又称朱雀)旗,后方元武(又称玄武)旗,左侧青龙旗,右侧白虎旗。在每面旗上还绘有招摇星。朱鸟、元武、青龙、白虎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四方之神,古人因此也常把这四种鸟兽作为南、北、东、西四个方向的标志。唐太宗李世民通过“玄武门之变”而登极,成为一代明君。玄武门,即为长安(今陕西西安)宫城的北门。北宋都城开封(今属河南)有朱雀门和朱雀大街,即为城南之门及其大街。此外,这四种鸟兽的颜色也常被作为方向的表示,社稷坛中的五色土即是如此。至于招摇星,实际是北斗七星中的一颗星,位于勺端,古人相信它有主掌方向的权力。四兽旗在军队中起到了标明大军方位和阵容的作用,也显示出军威。除此之外,在行进的军队中,还有一些绘有其他鸟兽图案的旗帜,各自有其特殊的用途。如行军中,前方遇到河湖,则举起青鸟旗;前方有尘埃(指大风),则举起鸢〔yuan渊,老鹰〕旗;见到敌方的车骑,则举起飞鸿(即大雁)旗;如与敌军遭遇,则举起虎皮旗;前方与敌军交战,则举起貔貅〔pixiu皮休,传说中的一种猛兽〕旗。举起不同的旗帜,表示行军前方遇到特殊的情况,以作为一种警示,提醒后面的部队及早作好应付情况的准备,实际起着传递消息,指挥行动的作用。所以军旗在古代战争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统帅的号令多通过它发布,因此它往往成为军事活动的核心,代表着军队。所以古代军队行动、作战时,常常是旗帜招展。

军旗是否齐整,也反映了军队的风貌和阵容的状况。两军交战,常通过观察对方的军旗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公元前684年,齐国桓公出兵讨伐鲁国,双方爆发了春秋历史上的著名战役——长勺(今山东莱芜东北)之战。战前,鲁国大夫曹刿〔gui贵〕向鲁庄公献计,并请求参战。鲁庄公答应了他的请求,让他与自己同乘一辆车,亲临前线,指挥作战。战斗开始,鲁庄公准备击鼓,令士兵出击,却被曹刿劝阻。直到齐军鸣鼓三次,即发起三次冲锋后,曹刿才同意鲁军击鼓,向齐军发起反攻。结果齐军大败,仓皇撤军。鲁庄公又准备下令追击,再次被曹刿劝阻。曹刿从车上下来,仔细地观察了齐军撤退时的车轮印迹,又登上车眺望远去的齐军,这才让鲁庄公下令追击,结果齐军被彻底击溃。战后,曹刿在论述这次战役时,就指出追击敌军时切不可鲁莽行事,要提防对方制造假象,设伏以待。当鲁庄公下令鲁军追击时,曹刿正是观察到齐军撤退中,车辙纷乱,军旗东倒西歪,从而断定齐军已溃不成军,才同意鲁军追逐的。当然在古代的战例中,也出现过利用军旗来制造假象,迷惑对方,使对方中计的战例。春秋时期,晋国和楚国为称霸中原而大动干戈,爆发了著名的城濮〔pu普,今山东鄄城西南〕之战。楚国自恃兵多将广,又有陈、蔡等国助战,不可一世。双方交战后,晋军首先选择了楚军最薄弱的右翼发起猛烈的攻击,击溃了由陈、蔡等国军队组成的右军。但楚军的主力战斗力极强,晋军很难取胜。于是,晋军的上军主帅狐毛便假充是中军的前锋,竖起了两面带飘带的旌旗,作为中军前锋的标志,并指挥兵士佯装败退。与此同时,晋军的下军主帅栾枝也用战车拖曳着柴草佯装退却。楚军一见旌旗,便误以为是晋军的中军主力所在之处,又见尘埃四起,更以为是晋军溃不成军,立刻急起直追。晋军的两翼趁机两侧夹击,将楚军打得落花流水。晋军在城濮之战中,正是巧妙地利用军旗制造假象,取得战术上的胜利。

古代军队除用军旗部署、调动、指挥行动外,还有金(指金属制作的打击乐器,后多指锣)、鼓,所以金、鼓也是军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军礼中几乎都离不开金和鼓。兵士操练时,用金、鼓等打击乐器奏出的节奏,统一每个人的动作,起号令的作用;行进中,常以金、鼓等乐器演奏军乐,以规整军容,雄壮军威;作战中,更用它们来指挥兵士,击鼓则进,鸣金则退,或擂鼓助威,鸣金收兵息战。齐、鲁长勺之战中,双方的进攻都是以击鼓为令。所以人们习惯用“金鼓齐鸣”来形容战场上紧张而又激烈的气氛。不过,这两件打击乐器使用于军礼之中,尤其是战场上,却又与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学说有关。按照阴阳五行的理论,古人认为金、鼓分属于金、木,又是一阴一阳。若金、鼓齐鸣,为阴、阳相平而升,可以壮军威。若单击鼓,则为木,属阳,可以振阳刚之气,因此用于进攻之时,“一鼓作气”的成语典故即是如此。若单击金,则为金,属阴,可以滋阴柔之气,以柔克刚,因此用于撤退或收兵。正是由于鸣金具有撤退、回避的含义,同时它又具有给人以警示、醒悟的作用,所以后来官员外出时,常鸣锣,示意沿途行人避让,即所谓“鸣锣开道”。

“四时畋〔tian田〕猎”也是军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畋猎,也称作田猎、狩猎、围猎,也就是打猎。“周制,天子、诸侯无事,则岁行搜、苗、狝〔xian显〕、狩之礼。”(杜佑《通典·军礼》)也就是说,从周朝开始,即使国内没有发生战争、动乱、王位继立及严重的自然灾害等重大的事件,帝王每年在春、夏、秋、冬四季进行田猎活动,届时也将动用军队参加。因此,畋猎的真正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打猎,更起着训练和检阅军队的作用,这也是畋猎之所以列入军礼之中的原因。所谓“四时畋猎”,即分别指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凡师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习战也。四时各教民以其一焉。”(同上)这是古人在治军上的一条成功的经验,就是在没有发生战争的时候,切不可高枕无忧,仍要积极练兵、备战,以应付突发的战事。利用“四时畋猎”,正是古代在和平时期训练军队的重要方法之一。为使军队将士能适应战争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四季训练的内容不完全相同。春搜,在每年的仲春(阴历二月)时节进行,主要的内容是用鼓、金指挥和训练兵士掌握“坐作、进退、疾徐、疏数”等阵法和战术;夏苗,在仲夏(阴历五月)时节进行,主要的内容是训练军队露宿草野,模拟夜间守备的演练;秋狝,在仲秋(阴历八月)时节进行,主要内容是进行布阵和实战的训练;冬狩,在仲冬(阴历十一月)时节进行,主要内容是对军队进行大规模的校阅,实际也是对军队的一次综合性大检阅。这种结合打猎活动同时进行的军事训练,可使兵士熟练掌握各种基本的战术,提高作战的能力,也使军队常备不懈。因而它作为军礼的重要内容而为历代所沿袭。

古代军队平时训练的典礼称为“行军田役”,在鼓、金敲击出的节奏指挥下,兵士随节奏和号令进行一些基本功的训练,诸如前进、后退、疏散、集合等。平时训练一般不在郊野,而是在专门设置的练兵场——校〔jiao叫〕场上进行。北宋初年,为了铲除地方的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宋太祖赵匡胤下令天下州郡选送体格强健、勇敢善战者充军,编为禁军。为提高兵士的武艺,加强禁军的战斗力,宋太祖经常亲临校场,指导训练,“非材勇绝伦”者,往往就被淘汰,改充其他军种。校场训练的内容包括模拟实战中的激烈的对抗性比武。如果进行队列训练,一般就用令旗指挥,随着不同颜色旗帜的更换,兵士们需要不断变换动作和队形。北宋初年的禁军兵士因此个个武艺高强,具有极强的战斗力。编练成这样一支精锐的部队,宋太祖只想用于保卫自己,而舍不得让他们去出生入死,参加激烈的战斗。一次,他领兵进攻北汉,包围了太原(今属山西)城。由于城防坚固,北汉兵拼死抵抗,宋军久攻不下。一些护卫他的禁军将士纷纷请战,请求允许他们登城杀敌。不料,赵匡胤却说:“汝曹皆我所训练,无不一当百,所以备肘腋,同休戚也。我宁不得太原,岂忍驱汝曹冒锋刃,蹈必死之地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于是竟放弃即将得手的城池,下令班师撤兵。

按照军礼的规定,军队在出征和凯旋归来时,还有两个特定的礼仪:一是誓师礼,一是王师大献礼。誓师礼一般是在祃祭之后举行。誓师的目的是使出征的将士了解出征的目的,揭露敌人的不义和罪恶,激励将士英勇杀敌。所以誓师礼也是战前的一次动员和教育。在《尚书》中有几篇著名的誓师之辞,如《甘誓》、《汤誓》、《牧誓》等,就反映了当时誓师的主要内容。如果是受命出征,军队的主要将领要在太庙接受天子授予的节钺〔yue月〕,表示得到统领军队的权力。

军队作战凯旋归来,要举行“王师大献”的庆功典礼。在这个仪式上,要演奏“恺乐”,还和有歌唱。为了让天下的臣民都知道军队作战胜利的捷报,北魏王朝又在军礼中增加了新的内容——“宣露布”。露布,是指不加封检,公开宣布的捷报、檄文及其他紧急文书,以及官府的文告等,这早在战国时期就已有之。“张仪檄楚,书以尺二,明白之文,或称露布,播诸视听也。”(刘勰《文心雕龙·檄移》)宣露布,则是专为颁发露布而举行的仪式。北魏时,每当出兵凯旋而归,便将胜利的消息写在帛上,然后立一根漆竿,将帛书系在竿上。从此这一礼仪也为后代所沿袭,隋朝为此而专门制定了《宣露布礼》,规定由兵部主持宣露布礼,届时文武百官及四方宾客一起到皇宫广阳门外,列班,行拜礼,由内史令(即唐朝的中书令,是为宰相)向大家宣读捷报。礼毕,再把帛书系在竿上,告之天下。

在古代军礼的诸多内容中,还有一项与日食相关联的礼仪。“周制曰: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乐,素服,置五麾,陈五鼓、五兵,及救日之弓矢。又以朱丝萦社,而伐鼓责之。”(杜佑《通典·军礼三》)这种所谓“救日”的礼仪是迷信活动。但一般要动用军卒、兵器等物,因此通常也被列入军礼之中。

第二章 严格的礼仪制度——“五礼” 第四节 宾礼

宾礼,是指诸侯见天子,以及各诸侯国之间相互交往时的礼节,即所谓“以宾礼亲邦国”(《周礼·春官·大宗伯》)。宾礼包括朝、聘、盟、会、遇、觐、问、视、誓、同、锡命等一系列的礼仪制度。宾,是为客人,故又称宾客,古代也称他国派遣的使臣为宾客,所以宾礼实际是主人与客人,东道国与他国交往中的礼仪。使用的范围比较广泛,属于经常性的礼节仪式。

聘,也有一套相应的礼节仪式。如果是诸侯遣使入聘天子,都以卿为使,大夫为上介(介,副、次之意),士为众介。进入王畿时,要先通告“关人”,关人再派人报告天子。得到允许后,使臣一行才可以入城,并被安置在馆舍,招待用餐、歇息。觐见天子后离开国都时,仍要受到国君的盛情款待。国君还要派使臣送入聘的使臣出王畿。聘与朝一样,也有进献礼物的规定,觐见天子时一般要贡献玉、帛、珍玩及本地的土特产等。诸侯之间的使臣来往,一般要携带玉帛作为赠送的礼物。

盟,是指两国或两国以上为了某种共同的利益或目的,以求协调行动而相互立誓缔约。通常是由一国最先提出建议或请求,再派使臣去约请、游说,或经第三国的斡旋、撮合,最终使双方或数方约定会面于某地,正式订立盟誓,以此结盟,称为“会盟”或“盟会”。会盟中的首领或主持盟会的人,就是“盟主”。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强大的诸侯国相互称雄争霸,为了确立自己在各诸侯中的霸主地位,经常约请弱小的诸侯国国君会盟,而成为盟主,因而也就可以号令这些诸侯国。因此会盟也成为争夺霸主地位的一种途径。春秋时代,中原地区的齐国、晋国、楚国先后通过战争手段,征服其他诸侯,最后就是以会盟的形式,建立自己的盟主,也就是霸主的地位。

春秋以后,诸侯逐渐强大,对于日益衰落的周王室表现出极其藐视不敬的态度,经常不按照朝礼的规定按期朝见天子,甚至长达数年也不入朝。相反,一些势力强大的诸侯国凭借着自己的实力相互争霸,欺凌、甚至兼并弱小的诸侯国,因而又出现了小诸侯“朝”大诸侯的现象。如在春秋时期鲁国多次朝晋、楚。战国时期,齐国强盛,燕、赵、韩、魏等国纷纷来朝。

古代,中国周边的少数民族首领或使臣,以及海外诸国来使,赴京城觐见帝王,也称为朝。在中国历史上,内地与边疆民族、中国与海外的交往是十分密切的,常出现使臣频繁往来,不绝于道的情景。周边民族或外国使臣入朝时,也要携带本地或本国的珍异名贵特产,作为朝贡的礼物。使臣入境,先要“谒关人”,即向守卫关隘或管理外商的机构、官吏通报,说明来意。“关人”即将此情况驰告朝廷。朝廷得知后,立即派官员迎接。有些朝代还在国都专门建有供外来使臣下榻歇息的馆舍,并在来使入朝的必经之路沿途建有驿馆。如北宋就在都城东京(今河南开封)建同文馆,专门接待高丽使节。而在沿途皆设高丽亭,沿途州府则筑馆,用以款待来使。高丽使臣所经州府,州官必须郊迎、郊送,即在城外迎接,走时再送出城外。各国及各族使臣入朝觐见皇帝,还有一系列的礼节,如“宋朝之制,凡外国使至,及其君长来朝,皆宴于内殿。”(《宋史·礼志》)宋朝曾规定有《契丹国使入聘见辞仪》,分为“见日”、“宴日”、“辞日”三种礼节仪式。见日,即初次觐见时的仪式。行朝礼时,辽朝使臣所携带进献的礼物要先被陈列于殿下;再将装有辽主致宋帝文书的书匣交中书省官员,呈献给宋帝。然后通过通事官(中国古代称翻译为通事)的翻译,辽使向宋帝转达辽主的问候,宋帝则向辽使表达他对辽主的问候,并回赐使臣礼物。宴日,为宴请使臣时的仪式。辽使在赴宴时,要改穿宋帝所赐的服饰。席间,辽使与宋帝还要再次互致问候。辽使的随行人员也被邀请一同赴宴,同样受到宋帝赐予的茶酒。辞日,是使臣回国前的告辞仪式。辽使完成使命,临行前,宋帝还要为他辞行。除再次赐予他银器、衣物外,还有赠送辽主的礼物,最后将写给辽主的文书装入书匣,交辽使带回。至于西夏和金朝使臣的入朝,宋朝都制定有类似的礼仪。不仅如此,各国使臣在东京期间,自始至终都受到极好的礼遇。往往使臣一到下榻的馆驿,朝廷立刻派品级较高的官员,前往馆驿,向来使表示问候。然后由专门负责接待的馆伴使安排他的生活与活动。有时,为表示对来使国的重视和友好,馆伴使还受命在边关迎候来使,并陪同到达京城,一路备加照顾。来使返回时,馆伴使再陪送至边境,足见礼仪的热情、隆重。

根据礼仪制度的规定,诸侯如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朝见天子,就被视作“大不敬”,将受到天子及其他诸侯国的讨伐。朝见天子时,诸侯要携带玉帛、兽皮、珍珠及本地的奇异特产等“礼物”,贡献给天子,所以又称为“朝贡”。天子接受礼物后,也以玉帛、珠宝等物“回赠”诸侯。朝有一套比较严格的礼仪规定,首先是不同爵位的诸侯需穿着不同的服饰,就连手中拿的礼器——珪(一种长条形的玉器)的形制也各不相同:公爵手执九寸桓珪,侯爵手执七寸信珪,伯爵手执七寸躬珪,子爵手执五寸縠〔gu谷〕璧,男爵手执五寸蒲璧。其次是朝的位置不同,公爵立于东面,侯爵立于西面,余下的伯、子、男三等爵位均随侯爵站立。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便崇尚高风亮节,十分重视自己的情操,自尊自爱,即使身处困境,仍自强自立,不甘堕落,以保持高尚的气节。在这方面有许多动人的故事,其中“苏武牧羊”更是令人感动。就在张骞第二次奉命出使西域的同时,西汉王朝与匈奴再度爆发了更大规模的战争,双方还不断扣留对方前来议和的使臣。天汉元年(公元前100年),匈奴单〔蝉〕于(即首领)因在战场上屡遭失利,而表示愿意同西汉结好,并主动释放了扣留的西汉使臣。汉武帝因此也下令释放被拘的匈奴使臣,并委派中郎将苏武等率百余人将他们护送回匈奴。临行前,汉武帝将节授予苏武。但当完成使命准备返回汉朝时,苏武一行却因手下人阴谋劫持单于之母归汉以邀功而被匈奴扣留拘禁。单于软硬兼施,企图胁迫苏武背叛汉朝,投降匈奴,都被苏武断然拒绝。苏武日夜思归汉朝,即使被囚禁在大窖之中,断绝饮食,他仍然靠着吃雪和旃〔zhan沾〕毛,顽强地活下来,拒不投降。单于见不能降服他,便将苏武流放到荒无人烟的北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让他放牧一群公羊,并声称只有等到公羊生下羊羔才能释放他。苏武深知单于的用意,也明白回归汉朝遥遥无期,但他毫不气馁。苏武来到北海,没有粮食,只好靠挖鼠洞,吃草籽度日。每天,他都“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汉书·李广苏建传》)。节上的旄都脱落光了,苏武仍终日不离手,以此表明自己归汉的决心和对汉朝始终不渝的忠贞之情。直到汉昭帝即位后,与匈奴再度和亲,这才使苏武在艰难地度过了19个春秋之后,终于获释回国。苏武牧羊的故事,表现了苏武誓死归汉的决心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极其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他与节朝夕相处,形影不离,视节如命,体现了一种坚贞不渝的高尚情操。这个故事传颂至今,已有2000多年了。2000多年来,苏武不仅成为家喻户晓的一个历史人物,他那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还被搬上戏剧舞台。人们颂扬苏武,正在于从他的身上体现出中华民族自尊自爱、矢志不渝的传统美德。这也是古人很早就倡导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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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苏武牧羊

遇,即相遇、相逢,是指诸侯或官吏在事先没有商定的时间、地点突然相遇。“遇者何?不期也。”(《公羊传·隐公四年》)古人即使不期而遇,也仍然讲究礼节,按照礼仪的规定行事,于是便有了“礼遇”之说。当然遇时的礼节要比其他的礼仪都简单。西周时,诸侯外出,相遇于途中,往往要按主、宾礼互致问候,因此常以相遇之地距各自国都的距离远近来划分主、宾,以距离近的一方为主,距离远的一方为宾。官吏之间相遇,则按官位高下,施以不同的礼,而在这方面制定有一套严格的礼仪制度。如宋朝制定的《百官相见仪制》中明确规定:下级官员若于途中遇见官长,必须采取停住马,侧立于一旁,或回避,或绕道而行的办法。“文武百官遇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并避。起居郎以下遇给舍以上,敛马。御史大夫遇东宫三师、尚书丞郎、两省侍郎,分路而行。”(《宋史·礼志》)若不按此规定行事,则被视为无礼,要受到处罚。战国时期,赵国的蔺相如经过与秦国国君斗智斗勇,取得“完璧归赵”的胜利后,深得赵惠王的器重,被擢〔zhuo浊〕升为上卿,位居大将军廉颇之上。廉颇认为自己战功卓著,看不起蔺相如。一次,两人相遇于途中,按照遇礼的规定,廉颇应礼让蔺相如,但他自恃功臣,据路不让。蔺相如见廉颇毫无礼让的态度,深知大敌当前,当以团结为重,决定不与他计较,立即吩咐手下人绕道而行。蔺相如忍让、豁达的胸怀,后来又感动了廉颇。这位功劳卓著的老将竟“负荆请罪”,与蔺相如言归于好,共同抗御外敌。“负荆请罪”的典故,因此也成为流传至今的一段佳话。

会、同,也是宾礼中的两种礼仪,它们只是在形式上略有不同,所以通常是合在一起使用,即为“会同”,泛指古代诸侯朝见天子,也指诸侯合会。《周礼·大宗伯》记:“时见曰会,殷见曰同。”诸侯不在规定的时间去觐见天子,称为会;殷,众之意,指许多诸侯同时去觐见天子。当然指诸侯合会时,就没有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了。诸侯们聚到一起,订立盟誓,即可以称为“会盟”,也可称作“同盟”,“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左传·僖公九年》)。

朝也指臣僚面见帝王,也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上朝、退朝、入朝等。这与诸侯朝见天子是有区别的,它是作为政权中的一项日常活动,主要用于处理军国大事。所以群臣上朝,用不着携带“礼物”,原来朝礼中规定手中拿的珪也被笏〔hu护,用象牙或竹片制成的长条形板子,也叫手板或朝笏,主要用于指画或记事〕所代替。当然,上朝也有一套严格的礼仪制度——朝仪,这也是帝王临朝的典礼。周制,天子有四朝:外朝、中朝、内朝、询事之朝。各规定有朝仪。如询事之朝规定,王面南而坐,三公及州长、百姓面北,群臣面西,群吏面东。到后代,朝仪主要分为大朝和常朝两种。行朝礼时,文武百官必须按照官阶、等级的高下排列位置,称之为“班”、“班列”或“班序”。有了官阶品级以后,又改为以品级定班。升朝之前,文武官员先在殿外,以后又改为在宫外按品班站列。如太师、太傅、太保及宰相等人列一品班,诸公及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副长官等则入二品班,六部长官等为三品班,以此类推。待皇帝升殿,由閤〔ge格〕门司官员检查百官班序正确无误之后,便引导各班,依序入殿,觐见皇帝,商议要事。文武百官的上朝是很辛苦的,古代皇帝一般为卯时(相当于今五—七时)升殿,因此应该上朝的官员很早就要起床,洗漱完毕便匆匆赶往皇宫。若宫门未开,还要先在宫外等候,遇刮风、下雨,或凛冽寒风,也不能有丝毫怠慢,也是苦不堪言的。所以有的朝代对此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唐朝就曾有“遇雨泥,停朝参”的制度规定。有的朝代还专门修建了朝房,供官员在此息候。

会盟时的典礼称为盟礼。古代举行盟礼也有祭神的内容,原因是人们相信神有巨大的力量,足以约束或监督会盟者的行动,所以人们常对天立誓。其仪式主要是“莅〔li利〕牲”,也就是“杀牲歃〔sha霎〕血,誓于神也。盟之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礼记·曲礼下》)。即在举行盟礼时,要蘸着牲畜的血,在玉片、竹片或帛上书写盟书(又称载辞)。由盟主与会盟者一起饮血,或用手指蘸血涂在嘴上,再在盟主的带领下,对神宣誓盟书,这种方式也叫盟誓。举行盟誓之后,盟书就作为会盟者共同遵守的原则和行动的准则。盟书要书写两份,一份在盟誓之后,与宰杀的牲畜一起埋到地下或沉于河中;另一份则收藏于盟府(掌管盟约的官府),由司盟官掌管保存。1965年,在山西侯马的一处晋国遗址中,出土了一大批春秋晚期的玉、石片,形状多为上尖下方,玉、石片上书写的内容很多便是盟誓载辞。其中主要是晋国官僚赵鞅与同宗族人为共同对敌而举行会盟的誓辞。这批称为“侯马盟书”的珍贵文物,是了解古代盟礼的重要资料,从中也可以看到盟主在会盟中的作用和地位。

盟主既是会盟仪式的主持人,会盟之后,他实际上便获得了号令其他盟国的权力。春秋战国时期,会盟大多带有军事联盟的性质,因而盟主的地位和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时常在盟会上出现争做盟主的情况。吴王夫差在黄池会盟时,就曾与晋定公为争做盟主而发生争执。晋、楚之间也有过类似的情况。春秋中后期,晋、楚两国为争霸,连年征战。不仅给交战双方造成巨大的物质损失,也给周围那些弱小的诸侯国带来深重的灾难,各国都希望能尽快“弭〔mi米〕兵”,即停止战争。公元前546年,宋国大夫向戎分别与晋、楚等诸侯国的国君协商,达成在宋都(今河南商丘)举行弭兵会盟的协议。举行盟礼的那天,有14个诸侯国参加,而晋、楚两国都想利用会盟之机,成为盟主。楚国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凡赴会的楚人都暗中藏有兵甲。待盟礼刚一开始举行,楚人便抢先歃血。等到晋人发现楚人的意图,企图加以阻止时,为时已晚,只好让楚国主盟。

誓,在西周时期是指诸侯之间以语言为信约,即以口述的方式,提出某种作为自己或大家共同遵守的原则,即所谓“信约为誓”。誓,最初常作为会盟的一种形式,故往往合称为“盟誓”。但有时也可单独举行,称为“誓礼”。誓礼与盟誓一样,都要借助神的力量作为约束,使所有参加者不得违约,否则将受到神的惩罚。人们相信在诸神中,天神的威力最大,所以在举行誓礼的时候,经常假借“天”神,面天而誓,也就是后人所说的“对天起誓”,“向天发誓”。誓礼没有盟礼的仪式那么隆重、繁琐,不用杀牲、歃血。誓,也指古代帝王告诫将士,军将告诫兵士的言辞,多用于激励斗志,鼓励士气。至于后代将士出征或作战前的宣读誓言,即今人所说的“宣誓”,正是由此演变而成,它成为将士们自勉自励和自我约束的一种方式。一旦起誓或宣誓后,誓言便成为人们必须严格遵守的信约,是绝对不允许破坏和违背的。春秋时期,郑国武公的夫人姜氏生了两个儿子:庄公和共〔gong工〕叔段,但她只宠爱共叔段,对庄公十分厌恶。后来,庄公即位,作了国君,姜氏极不满意,想方设法支持共叔段发展势力,以取代庄公。甚至在共叔段策划袭击庄公时,还准备为他作内应。庄公得知这一消息后,果断发兵击败共叔段,又将母亲姜氏迁出都城,安置在城颍(今河南襄城东北),并发誓:“不到死后埋入黄泉,决不与母亲相见。”可事后庄公十分后悔,不该如此对待母亲,然而又有“誓”在先,不好违背。封人颍考叔得知后,积极劝导庄公,建议他掘地到黄泉(即地下的泉水,指埋葬死人之处),在隧道里与母亲相见。庄公见这个建议既符合自己的心意,又不违背誓言,便欣然接受,随后派人在地下挖了一条隧道,终于与母亲相见,从此母子二人和睦相处。这则《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人重“誓”,绝不食言的风尚。誓,也是一种很郑重的许诺,一旦起誓或宣誓之后,便要承担誓言中所承诺的义务和责任。但在日常生活中,许诺或许愿则是十分普遍的。它虽不像誓那样郑重,却和誓一样受到人们的重视,“言必信,行必果”等,就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讲信誉,守信誉的传统美德。

聘礼,是古代国与国之间遣使访问的礼节。其中包括帝王派人到封国,封国派使节入朝,封国之间互派使臣,以及内地政权与周边国家之间的使臣来往等。所以,聘也称为朝聘,它与朝是有一定联系的。西周时期,实行分封制,天子将王畿(指国都附近的地区,后称京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分封给诸侯,由他们在受封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邦国。这种分土建立封国的办法,是周朝的统治者为平衡统治集团内部的关系,对全国采取分而治之,以拱卫国都而采取的一种统治政策。那些受封的诸侯不仅要负责治理自己的邦国,还要定期赴国都朝拜天子,并要参加由天子主持的各种祭祀活动;遇有战争爆发,还要派出自己的军队随同天子作战;此外每年要向天子交纳贡赋。因此,诸侯对天子是要尽一定义务的。但如果诸侯因种种原因不能亲自去朝拜天子,则按礼仪制度的规定,派其手下的卿大夫赴国都,代为觐见天子,这在礼仪制度上称为聘。诸侯朝聘天子主要是向他述职,即陈述职守,汇报自己的治理成就。春秋时期,诸侯的实力已大大超过了周天子,对周天子及其王室也不那么恭敬了。他们不再愿意承担原来规定的义务,更懒于亲自去朝拜天子,便寻找了许多借口,所以这一时期多以聘代朝。诸侯们多让卿大夫作为自己的使臣去见天子,或代为述职,周天子对此也是无可奈何。再以后,诸侯们连派使臣入聘也不大愿意了,于是入聘的次数越来越少。与此相反,各诸侯国之间互派使臣,往来朝聘却日益频繁。鲁国国君在春秋时期朝拜周天子仅有三次,聘也不过四次,然而他朝见晋、楚等国国君却有32次,聘竟多达56次。

诸侯国之间的朝聘,一是因为有新的诸侯国君即位,其他诸侯国的国君亲临该国,或派使臣赴该国,以表示祝贺;二是因为发生了战争等重大事件,要向其他诸侯国求援,或协商采取联合行动;三是为了依靠某个实力强盛的诸侯国的势力,而专程前往表示友好;四是为了解决两国间的矛盾和摩擦,而互往协商,等等。《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所记载的“完璧归赵”的典故,就是发生战国时期,赵国遣使入聘秦国的一个故事。赵惠王得到一块和氏璧,秦昭王得知后,极欲得到它,便致书赵王,提出用15座城池与之交换。赵王慑于秦国的兵威,只得忍痛割爱,可又担心秦王言而无信。蔺相如知道这一情况后,向赵王请命,愿意携璧入秦,与秦王交换城池,“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于是他受命出使秦国,实际就是入聘。秦昭王果然没有交换的诚意,而是想把这块璧占为己有。蔺相如一面机智、巧妙地与秦王周旋,一面果断地派人带璧逃回赵国,使秦王的诡计终未得逞。这个几乎妇孺皆知的故事,正是诸侯国之间使聘的一个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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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九锡图

古代,使臣奉命出使他国时,除遵循礼仪的规定行事之外,还要携带照、引、牒、符等信物,作为使命和身份的凭证,其中“照”的用途比较特殊。照,是一种带有文书性质的凭证。凡使臣进入他国边关时,需出示照,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担当的使命,关人见到照后便可以放行。于是照便与关联系在一起,所以又称为“关照”。只是如今所说的“关照”一词的含义,已与原义大相径庭。不过“照”的含义却沿袭至今,如护照、执照等。在诸多的使臣信物中,“节”也是一种比较特殊而且重要的信物,它实际也是一种礼仪器物。使臣奉命出使时,持节而行,因此合称为“使节”。节在汉代使用极为普遍,据《汉官仪》(载于《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记载,节“以竹为之,柄长八尺,以牦牛尾为其眊〔mao冒〕,三重。”据此记载,节的式样是在一根长约1.8米的竹竿上端,束有用牦牛尾巴尖上的毛制成的三重旄。使臣在奉命出使前,由皇帝亲自授予节,持节便有代表皇帝和国家的特殊含义。汉武帝时,为联合西域各国抗击匈奴,张骞奉命出使西域。在前往西域的途中,张骞持节而行。当他被匈奴拘留后,仍不失“汉节”,即始终没有丢弃汉廷授予的节,以此表明自己不辱使命和对汉王朝的忠贞。因此后人也以“节”来喻指一个人的情操、品德,如节操、气节等。如有堕落,则谓之失节。

第二章 严格的礼仪制度——“五礼” 第五节 嘉礼

婚礼,即男女结合为夫妻时的礼仪。《礼记·士昏礼》记载,古时的婚仪又分为六种仪式,也就是六个阶段:一为议婚,商议婚配,称为“纳采”。一般是由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媒人实际成为纳采的主角,也是婚礼中的重要角色。远古时期的婚配是没有媒人的,“男女杂游,不媒不娉(聘)”。周代以后,婚配礼仪形成,为人作媒的议婚方式也随之出现,“取(娶)妻如之何?匪(非)媒不得。”(《诗经·齐风·南山》)纳采时,以送雁为礼,是取雁飞南北,合于阴阳之意,寓指男女成亲。二为问名,询问女子之名。经过媒人的纳采,女家表示同意后,男方再派人执雁到女家,向主人问名,女家则设筵款待。问名的目的是将女子之名、出生时辰等作一占卜,以测定婚配的吉凶。三为纳吉。若占卜预测婚配吉顺,男方即将吉兆的消息告诉女家,同时还要再以雁为礼物,从而正式确定婚姻,即订婚。四为纳征(又称纳币)。正式订婚后,男家要向女家送去玄纁〔xun勋,作为仪物的币帛〕、束帛、俪皮(成对的鹿皮)等贵重的礼物。五为请期。纳征之后,男家便又一次占卜,以确定吉日成婚,再派人拿着大雁到女家通告日期,但表面上却表现得很谦逊,好像在向女家请问日期,故称请期。六为亲迎。到确定的成婚之日,新郎要亲自前往女家迎接新娘,后代又称迎亲。到女家,新娘的父亲迎于门外,接新郎入室。新郎仍以雁为礼物交于女家。行礼之后退出女家,新娘则随其后,而女家父母不送至屋外。新郎先亲自驾车,请新娘坐于车上。然后他再将车交给专门的驭手赶车上路,自己则另乘车先行赶回家中。待新娘到,由新郎迎入家中。家里则设宴,新郎、新娘于席间须进行“同牢”(同吃供祭祀的肉食)、“合卺”〔jin紧,用一个葫芦分成的两个瓢,是古代婚礼中的酒器。合卺,即两人各持一瓢用酒漱口〕等仪式,预示相亲相爱。宴后,脱去礼服,入新房,新郎亲自摘下新娘头上的缨(一种彩色的带子,古代女子自订婚后就系于头上),撤去蜡烛,婚礼的仪式也就结束了。不过第二天早晨,新娘还需拜见舅、姑(公与婆),行见舅姑仪,要分别向他们进献枣、栗、腶脩〔duanxiu段修,一种经锤捣并加姜桂的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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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皮弁、爵弁

至于帝王的婚礼则与此有别。帝王有后、妃、嫔等妻妾,而婚礼也分为纳夫人、纳妃等仪,一般也依古制分为六个阶段。杜佑在《通典》中详细地记载了唐代《开元礼》规定的皇帝纳后礼。因为皇帝不可能像百姓那样去亲迎皇后,所以必须委任使者代理负责,于是婚礼在仪式上就有一些不同。依婚礼的程序分为:临轩命使、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告庙、册后、命使奉迎、同牢等仪式。临轩命使,是皇帝在太极殿册命执行婚礼的使臣:以太尉为使、宗正卿为副使。并由侍中宣制:“纳某官女为皇后,命公等持节行纳采等礼。”随后授使、副使主节、制书。太尉等人领命后便开始为皇帝操办婚礼,他们乘辂〔lu路〕,带着仪仗、鼓吹队,用车拉着制书,往来于皇宫与后氏之家。

宴礼,宴,古时也作燕。宴礼,是古代君臣宴饮之礼。它与大飨礼在礼节上差异不大。据《仪礼·燕礼》注记,“燕,安也。饮酒以安之也”,即古人视饮酒为平安之意。设宴款待臣僚主要有四个原因:因臣属协助天子治国有功绩,特设宴以示慰劳;四方聘使前来朝觐,设宴以示欢迎、慰问;使臣出使,设宴为其饯行;没有什么事情而宴请臣僚们,则纯粹是为了消遣。宴在中国古代帝王的宫廷生活中十分普遍,动辄宴请款待,为此又有许多不同场合下的不同名目的宴礼,如皇帝生日的“圣节”宴、郊祀宴、春秋大宴、籍礼(亦称籍田、藉田,是每逢春耕前,由天子、诸侯执耒耜〔leisi垒四〕,后改执犁,进行象征性的耕作,以示春耕开始)宴、将士出征宴、凯旋宴、赐进士宴等等,但凡国有大事,都要设宴,以示庆贺。各种宴礼一般都规定参加的人数,并事先确定每位参加者的座次。赴宴者入座以后,须端坐肃静,不许喧哗。而且衣着必须整洁,按照规定的礼节行礼。如有违反,立刻由军士送至所属官署处理。宴会进行中,如遇饮酒过多,语无伦次或醉倒在地者,也由军士护送回家。宴会在开始及进行中,还要奏乐,以助酒兴。秦末楚汉战争中,项羽曾于鸿门设宴,与刘邦共饮。席间,项羽手下的将军项庄进入帐中,向项羽建议说:“君王与沛公饮,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经项羽同意后,遂拔剑起舞,虽然“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但助以乐、舞,恰是古代宴礼的仪式之一。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时,宫廷乐舞极盛,其中《霓裳羽衣舞》(亦作《霓裳羽衣曲》)便是常用于宴饮的著名乐舞。他所宠爱的杨贵妃即擅长此舞,常为玄宗表演以助兴。这个舞蹈在动作、音乐及服饰上都着力描绘虚无飘渺的仙境和仙女的形象,与宴饮相应,更增加了飘然若仙的气氛和感觉。而自西域传入的《胡旋舞》则与之截然不同,它所表现的是粗犷雄壮的风格,增添了宴席间热烈的气氛。

在帝王的婚礼中,受命的使臣每次去后氏家中都有一套固定的仪式。在使臣一行准备进入大门的时候,主人和傧者(仆人)已立于门内。主人让傧者先出门问使臣:“敢请事?”使臣则根据每次受命的内容回答,如“奉制纳采”、“将加卜筮,奉制问名”、“从制纳吉”等。傧者得到答复,再返回门内,告之主人。主人则说:“臣其之女若如人,既蒙制访,臣某不敢辞。”傧者再将此话转告使臣,然后进门引主人出见使臣。这一礼仪虽然是由使臣代表皇帝向后氏的父亲请婚,但仍表现出皇帝的威严和居高慑下的权势。帝王在整个婚礼过程中,馈赠给女家的礼物是十分丰富的,甚至相当铺张、豪奢。宋朝时,诸王纳妃有规定:聘礼,赐女家白金万两;纳采,羊20头、酒20壶、彩40匹;定礼,羊30头、酒30壶、彩50匹、茗(茶)百斤,以及金银珠宝、缎绫绢绸等物;纳征,金器百两、彩千匹、钱50万、锦绮罗绫绢各300匹,以及绣金衣装服饰、珍珠翠玉、马、羊、酒等物。这绝非一般官僚及百姓所能及。而帝王所纳妻妾,也绝非普通民女,一般百姓家绝不可能享受这份“殊荣”。

燕射一般在内庭举行,多于闲暇之时,以宴饮、射箭为乐,故以“燕(即宴)射”为名。乡射通常在州(乡)学校内进行,由乡大夫择选贤能者时,与乡饮酒礼同时举行的一种礼仪。古代乡学,生徒(即学生)学习三年即告业成。于是由乡大夫等人对生徒的德艺进行考核,从中挑选出贤者、能者推荐给国君作官。临行前,乡大夫为他们设宴送行,乡饮酒后即行乡射礼。此外,每年春秋两季州长官在州学以礼会民时,也要举行乡射,而后从中选择人才。举行射礼时,箭射的靶子叫“侯”或“射侯”,是用布或皮革制作而成,在侯上画有各种动物的图案。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天子射礼所用的侯用白色的熊皮制成;诸侯则使用红色麋皮制作的侯;大夫用布侯,上绘虎、豹;士也使用布侯,上绘鹿、豕(猪)。唐代也以悬帖为靶,称为射帖。

飨与宴虽在内容上有所不同,但都同属于宴饮之礼,所以后世对这两种礼仪也没有严格区别,经常合称为飨宴。

射礼,是古代贵族男子进行射箭时的一种礼仪。古人在进行一些重大的活动时,常以射箭作为活动中的一项内容,以此体现习武、尚武的风尚。《礼记·射仪》云:“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射者,男子之事也。”射礼分为四种:将祭择士为大射;诸侯来朝或诸侯相朝而射为宾射;宴饮之射为燕射;州(乡)大夫举士后行射为乡射。箭,不仅是古代作战时的一种兵器,古人也将它视为除灾避邪的武器。相传商纣王用皮革制成囊,将血盛入囊中,悬挂在高处,拉弓仰射,名曰“射天”,以表示威慑鬼神。所以射箭在古代十分普及,甚至在学校的教学中,也把它作为六艺(即六门课程:礼、乐、射、御〔驭〕、书、数)之一。

加冠之后,人们向加冠者敬酒以示祝贺。然后加冠者从西阶下,去拜见自己的母亲。再回到西阶东侧,由参加冠礼的来宾给他起“字”。因此,古人有冠和字都标志着已进入成年。最后,加冠者身着礼服、礼帽,带着礼品,去拜见兄弟姐妹。冠礼的仪式自周代形成一种固定的形式,以后历代相袭,只是加冠的程序逐步简化,有的减为二加,甚至一加,但仪式依然隆重、繁缛。

嘉礼中的乡饮酒礼,是一种于乡里举行宴饮的礼仪。西周时期,诸侯国中的乡大夫(掌管一地的政教)每年正月都要到诸侯那里,听司徒官宣布有关的政令。回到乡里,再召集乡吏进行转达,届时,即举行乡饮酒礼。每三年,要进行一次人口调查,同时考察官吏的德行、道艺,以发现有贤、有才能的人,同时也要行乡饮酒礼。除此之外,党正(古代地方组织的长官。500家为一党)向所属民户宣讲国家政令,下达徭役赋税时,也以乡饮酒为礼。借此机会,党正往往要宣扬“养老”以明确长幼之间的尊卑关系,所以行乡饮酒礼时,60岁以上的老人坐于席上,50岁以下的人则站立一旁。宴饮时,在60岁老人面前的案上,摆放三个豆(古代食器,用于盛放食物,形似高足盘);70岁的老人面前,摆放四个豆;80岁的老人,摆放五个豆;90岁的老人则摆六个豆。乡饮酒礼还用于州长每年春秋在州学举行“乡射礼”之前的宴饮。诸侯国卿大夫以酒食宴请国中贤者,也须行乡饮酒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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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衮冕

飨礼,是设摆酒食,款待宾客的一种礼仪。《诗经·豳〔bin宾〕风·七月》有这样的诗句:“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sigong四公,古代一种形似犀牛状的酒器〕,万寿无疆!”意思是说,用两壶酒款待客人,宰杀小羊,登上堂屋,举起兕觥,祝愿万寿无疆。这种宴请的礼仪也是礼仪制度中的一项内容,凡帝王宴请诸侯,或诸侯之间相互宴请,都要遵守飨礼的仪节,因而称为“大飨”。《礼记·仲尼燕居》对此作了专门的记述:举行宴飨前,两君相见,拱手致礼。主人要谦逊地让宾客先行,进入大门。宾客入门,乐师要演奏钟磬(用石或玉制成的一种打击乐器,常由十几个按音调编次排列,悬挂于架上,称作编磬)。而后主人再拱手施礼,请宾客进屋。宾客进到屋里,钟磬便停止演奏。宾主在屋里入座后,主人向宾客敬酒,宾客也以酒回敬主人,此时再奏乐。双方推杯换盏,直至饮完酒,奏乐亦中止。飨礼不仅是宴饮之礼,也对与之相关的迎来送往规定了一套礼法:车行整齐,行进缓慢,铃声与乐声相应和。入门时,演奏钟磬是表达主人欢迎之情;送客时,以《雍》为歌。大飨虽然是帝王与诸侯间的宴饮,仍十分注重礼节,往往是“主人拜迎宾于庠〔xiang详〕门之外,入,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所以致尊让也”(《通典·礼三十三》)。

以五礼为主要内容的礼仪制度,自西周正式形成后,历朝历代在相袭沿用的同时,又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从而使五礼所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日渐增多。以两宋时期为例,吉礼所规定的礼仪已达到43种,嘉礼27种,宾礼24种,军礼6种,凶礼12种,一共为112种礼仪。所涉及的内容从皇帝的日常起居到朝廷的各项活动,从选任官吏到上朝列班顺序,从会见官僚臣属到接见外国使臣,从册立后妃、太子到祭奠吊唁先世,等等,几乎一切社会活动及人们的日常生活都被包括在内,以此作为言行举止的标准。正因如此,礼仪在中国古代与社会的联系极为密切,与人们的关系也十分紧密。在礼仪制度下,社会各个阶层无不受到它的制约,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守着它的规定。社会通行礼仪,又促进了礼仪的发展,使之日益深入社会,深入人心,使社会公共道德的意识不断强化。

纳采的前一天,官吏要在后氏家大门右侧搭一临时建筑,纳采这天,太尉一行来后氏家便先在这里停息。然后再进入后氏家门向主人宣读制书,主人接受制书后,要向使臣回复答表。答文与制文都用长一尺二寸,宽四寸,厚八分的版书写,双方交换完制书、答表后,纳采也就完成了。当然皇帝的礼物中必定有雁。问名、纳吉、纳征、告期,也都要进行制书和答表的交换,制书的内容是皇帝向后氏主人请婚;询问后氏之名、年龄;通告吉兆;授以礼物;通报成婚日期。而答表则按制书内容或作答复,或表示感恩不尽。告庙,就是将成婚之事及日期祭告宗庙、祖先。

大射,一般在郊野进行,举行大射的场所称为射宫或泽宫。天子或诸侯于祭祀之前,先召臣下射箭,凡能射中箭靶者方可参加祭祀,否则将取消参加的资格。而帝王祭天地宗庙时,都要亲自射牛,以示隆重,不过,这种射礼自战国以后便废而不用了。射箭在一些古代民族及政权中也被作为一种祭祀时的礼仪内容。鲜卑族在每年秋天举行祭祀活动时,要植柳,众人策马环绕柳树三圈,用箭射柳。这一习俗后来又成为辽、金王朝的一种祭仪。辽代的瑟瑟仪、金代的拜天礼中都有射柳。辽代瑟瑟仪是一种祭天求雨的礼仪。久旱不雨,辽廷便于郊外建筑一座“百柱天棚”。仪式开始后,皇帝先祭奠先王,然后便射柳。先由皇帝张弓射箭,再交亲王、宰执(宰相、执政官员)依官位高下顺序射柳,“中柳者质志柳者冠服,不中者以冠服质之。不胜者进饮于胜者,然后各归其冠服”(《辽史·礼志一》)。瑟瑟仪中的射柳还具有竞赛的性质,并有专人负责观察和判定每个人射箭的命中情况,即“志柳者”,这与今天竞技场上的裁判很相似。如射中柳树,志柳者便以冠服作为凭证,交给射中者。而未能射中柳树者,则把自己的冠服押给志柳者。最后以每位君臣冠服的多少决定胜负。金朝的射柳活动是在行拜天礼之后举行,“插柳球场为两行,当射者以尊卑序,各以帕(古代男子用于束发的头巾)志(标志)其枝,去(离之意)地约数寸,削其皮而白之。先以一人驰马前导,后驰马以无羽横镞〔zu族,箭头,横镞,很宽的箭头〕箭射之,既断柳,又以手接而驰去者,为上。断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或断其青处,及中而不能断,与不能中者,为负。每射,必伐鼓以助其气”(《金史·礼志》)。射礼,除用于祭祀,有时亦作为一种消遣娱乐的活动。明代,每逢清明、端午等节日,都要进行“剪柳”比赛:先将鹁〔bo博〕鸽装在葫芦中,悬挂在柳树上,凡射中葫芦,鸽子便从里面飞出,以每个人射箭后,鸽子飞出的多少决定胜负。由此可见,射礼既是礼仪的内容之一,又是一种习武的方式,带有竞技的色彩。

入宋以后,婚礼已大为简化,只保留纳采、纳吉、纳征、亲迎四仪,但又出现了新的内容。在宋代以前,未入新房之前,新郎与新娘之间是不可能相互见面的,更谈不上相互了解。而宋代则有了“相亲”(亦称相媳妇)之礼。常有男方的家长和其子,以及亲属在酒楼,或直接到女方家,与女方家长及其女儿相聚一堂。如相中,则在女子头上插一金钗,称为“插钗”。相不中,则送给女子二匹彩缎,称为“压惊”。到亲迎时,新娘由乘车改为乘轿,称为“坐花轿”。并有鼓乐手一同前往,吹吹打打,增添了不少喜庆的气氛。明代以后,又有了“归宁”之礼,即在婚后的第三天,新婚夫妻一同回女方家,拜见新娘父母,俗称“回门”,或“回娘家”。

嘉礼是古代礼仪制度中,内容最为庞杂的一种礼仪,它涉及到日常生活、王位承袭、宴请宾朋等多方面的内容,大致可分为饮食、婚冠、宾射、飨〔xiang享〕燕、脤膰〔shenfan慎凡〕、贺庆等礼。其中以婚礼、冠礼、射礼、飨礼、宴礼、贺庆礼最为重要。

唐宋时期对皇太子及皇子的冠礼,制定了专门的仪式。冠礼在宫内举行,但先要奏告天地、宗庙、社稷、诸陵以及宫观。冠礼举行前,先于正殿门内设摆香案,陈设乐器。皇帝自然要亲临现场,却不直接主持冠礼仪式,而由“典礼”官负责。为太子、皇子加冠者已非一人,由掌冠者、执冠者、赞冠者等多人组成,加字也由他们负责。自仪式开始后,每加一冠,乐队奏乐,由掌冠、赞冠者为他“跪簪〔zan糌〕结纮〔hong洪,冠冕上的丝带〕”,即插簪、系带,固定冠冕。三加之后,掌冠、赞冠者用爵盛酒进献太子,再为他进字。至此,冠礼完毕,皇帝及官员相继退朝,太子或皇子再入内宫拜见太后。历史上,太子、皇子或诸侯后代未必20岁才行冠礼,有的不到年龄即已加冠,如周文王年仅12岁就行冠礼,周成王15岁加冠,周召公19岁加冠。对于帝王、诸侯的后代来说,加冠就意味着可以继承父业,治国安邦。古代也称冠为“元服”,进元服也就是行冠礼。

亲迎,即命使奉迎。这天,仪式达到高潮,皇后家内外设置了更多的供各级官员停息的帷帐及临时性建筑。皇后出门前,奉迎的官员一律站在大门之外,文官在东,武官在西。通报主人后,使臣等进入门内,宣读制书,待主人行拜礼,接受制书,回复答表后,使臣等退出门外。使臣宣布:“令月吉日某等承制,率职奉迎。”(《通典·礼八十二》)皇后随即上轿车,在女官侍从及仪仗、卫队的簇拥之下,浩浩荡荡驶入皇宫,从而开始了她的宫廷生活。

古时,凡六仪齐备,才算是正式确立婚姻关系。随着历史的发展,内地民族与周边民族的交往日趋密切,北方民族的一些婚俗因此也被吸收到婚礼之中。隋唐以后,婚礼基本保留六仪,但在亲迎之后,又形成一个高潮。亲迎时,新郎在傧相陪伴下到达女家。在女家门前,要被女家的亲属调笑、戏弄,甚至扑打一番,称为“下婿”。新娘梳妆打扮后,迟迟不出门,直到新郎咏诗催妆,方才起身。临行前,她的父母要赠言,并将“蔽膝”(后代称盖巾、盖头)蒙在她的头上。待新娘登车启程时,女家亲属要围车阻行,称为“障车”,表示对新娘的惜别之情。到达新郎家,新娘要跨过放在地上的马鞍,喻示安稳、平安。而后新郎与新娘进入青庐(临时搭起的青布幔帐),举行“交拜仪”,也称为“拜堂”。古人认为男女结合为阳阴相合,且由此繁衍后代,故先拜昊天、地祇。新娘出嫁,便成为新郎家的成员,故二拜父母等长辈(又称高堂)。男女结合,白头偕老,共同生活,故相互礼拜(又称交拜)。婚礼的“三拜”由此而世代相袭。拜堂之后,新郎和新娘各手持“同心结”(即彩缎,中央挽扎有花扣。后代又称为牵巾。喻示二人从此同心协力,永不分离)的一端,由新郎倒退着牵引新娘进入“新房”,再进行“坐床”仪。其间要从两人头上各剪下一缕头发,用彩线系在一起,作为成亲的信物,称为“合髻”,人们因此也称之为“结发夫妻”。之后仍要举行同牢、合卺仪。合卺,到宋代改用彩线相连的双杯,新郎、新娘各拿一杯饮酒,所以称为“交杯酒”。

宾射多于朝中进行,因天子以诸侯为宾,故为“宾射”。而诸侯相朝,也有主、宾之分,因而也以此为名。“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周礼·春官·大宗伯》)。举行宾射之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主人与宾客之间原来就已建立的朋友关系更加密切。每逢有故交旧友相聚之时,主人便邀请来宾一起进行射箭活动。此时进行这项活动并不仅仅为了娱乐和消遣,更重要的是通过射箭活动营造出热烈欢快的气氛。主人和宾客在这种气氛中,边轮流射箭,边相互交谈,回忆往事,畅叙友情。所以举行宾射之礼,既使宾客置身于轻松愉快、无拘无束的环境与气氛之中,同时又充分体现出主人的坦诚与热情。

冠礼,古代男子年满20岁时所行的一种典礼,即加冠以示成年。古代的女子也有相类似的典礼,是在15岁时将头发盘起,再插入笄〔ji机,簪子〕加以固定,而称为“笄礼”,也同样表示成年,只是仪式不如冠礼隆重。冠礼要在宗庙举行,主持者是将行冠礼者的父亲。首先,父亲要在行冠礼之前,先进行筮(占卜),以确定行礼的日期和参加儿子冠礼的来宾。然后将行冠礼的日期告诉宾家。到了这天,行冠礼的席位安置在宗庙阼〔zuo做〕阶(堂前东阶)北端。待来宾到达后,将加冠者从东堂领出就席,由来宾为他梳头、挽髻、加簪(用于固定头发)、著(纟丽)〔li离,亦读xi洗,用于束发的黑色帛〕。之后在父亲的主持下,由事先确定的一位来宾,十分庄重地为他加冠,即将冠戴在他的头上,但加冠绝非简单地把冠带在头上。冠礼规定,加冠为三加,即始加、再加、三加,每一加要分别戴上不同形制的帽子,代表着不同的寓意。始加,戴缁〔zi资,黑色〕布冠,表示该男子从此可以治人、治家;再加,戴皮弁(一种用白鹿皮缝制而成的帽子),表示今后该男子要为国家服兵役;三加,戴爵弁(一种像爵形状的黑色帽子),表示该男子从今以后,有权参加祭祀活动。如果是诸侯行冠礼,于三加之后还有四加,戴玄冕(又称元冕,一种外黑里红的礼帽);帝王天子行冠礼,则还要五加,戴衮〔gun滚〕冕。

这时皇宫内早已陈设停当:在将举行同牢仪式的大殿门外东边,面朝南搭起一座皇后临时的“寝宫”;大殿内西南角也为皇帝架起一座帷帐,地上铺有很厚的毯、垫、褥;仪式所需的各种礼器、仪仗等均已摆放、布置在特定的位置上。待皇后乘车进入宫内,立刻钟鼓齐鸣,以告知宫内外。随行的仪仗则不进入宫中。皇后从车上被请下后,先入“寝宫”整理好衣饰,再由女官引导到大殿门外,向西站立。这时,官员奏请皇帝入座,女官随后则再引皇后进入大殿。此后,就由皇帝在前引导,与皇后一同进到帷帐,分别在南、北二洗(一种较浅的盆)中洗手。与此同时,殿中省(掌管皇帝衣物、用品及日常生活诸事的机构)的官员们很快在帷帐中摆设宴席。帝、后进食中,也须“合卺”,但不像先秦时期那样吃祭祀的供肉,而是由殿中省官用黍、稷、稻、粱替代祭牲,分别授给帝、后,象征性地进行“同牢”。

养老礼也是嘉礼中的一种礼仪,是对国内年老而又德高望重者定期赠予酒食时所行的一种礼节。《礼记·王制》云:“凡养老,有虞氏(传说中的远古部落,其首领为舜)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脩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也就是说养老这种礼仪在我国源远流长。所谓“养老”,主要是指四种人:一是三老五更。三老、五更都是古代乡官,一是有极其丰富的阅历,精通世故,曾任官职,现已致仕(辞去官职)的老年人,年龄在50岁以上。由于这些老人通晓三德(正直、刚、柔)、五事(貌、言、视、听、思),便在乡里掌管乡民教化之事。二是子孙为国殉难捐躯的老人。三是原为天子或诸侯国的属官,后告老还乡的人。四是年事已高的普通老人,古代将高寿分为上中下三寿:上寿,120岁以上;中寿,100岁以上;下寿,80岁以上。除此之外,养老还包括辞官返乡,且在乡间任教的乡先生。帝王及诸侯养老的目的,是要使“孝悌”(孝敬父母,尊敬兄长)推行于天下及国中。一般一年中要举行七次养老礼:四季(春夏秋冬)、视学(指天子祭祀“先圣先帝”,并亲临学舍)、春秋大合乐(指歌乐合以众声)。各时期的养老礼不完全相同,舜时养老使用“燕礼”,即主人敬酒于宾客之后,大家就坐下饮酒,直至一醉方休。商代实行“食礼”,即摆放有酒和鱼、肉等菜肴,但不饮酒,而是以吃饭为主。周代的养老礼有其特定的礼节仪式:先于东厢祭奠已故去的老先生。然后摆设好三老、五更和其他老人们的席位。安排食物时,要检查是否符合礼节,待养老礼所规定的美味佳肴全部备齐后,便曼声长吟,以歌合乐。再退后,赠以干肉以示孝敬。返回,即吟唱《清庙》,边唱边交谈,直至结束。

行乡饮酒礼的仪式,一般在“庠”(古时学校的名称,又称为序)内进行。主持礼仪者要于庠门之外迎接前来的宾客,先向他们行揖礼(推手为礼),三揖之后才请宾客走上台阶。在进入室内之前,主宾还要再三相互谦让,以此表示谦逊礼让。乡饮酒礼进行中,要饮“元酒”,这是一种流传久远,十分原始的酒。饮此酒目的是教人不忘古人先世创业之艰辛。还要烹煮狗肉祭于东方神,以取阳气产生于东方之意,喻示兴旺、繁盛,对宾客中的老人更有祝愿他们健康、长寿之意。这个礼仪在历史上沿袭了很长的时间,逐渐演变成乡里民间的一种聚会形式。凡乡间遇节日,常要聚集众人而饮酒。但也因此导致乡间滥饮的恶习。唐太宗在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曾经下了一个诏令:“比年丰稔〔ren忍〕,闾里无事,乃有堕业之人,不顾家产,朋游无度,酣宴是耽,危身败德,咸由于此。自非澄源正本,何以革兹弊俗?”意思说,近年连续丰收,乡间秩序安定,百姓安居乐业,于是就有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他们不顾及家产,与朋友游玩毫无节制,以纵饮欢宴作为一种嗜好,以至危害身体,败坏德行,都是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如果不澄清源流,肃正根本,怎么能革除这种恶俗呢?于是,他令人抄录周代的《乡饮酒礼》,颁发全国,每年令州县长官亲自率领长幼乡民,依照此礼行事。《乡饮酒礼》颁行不久,人们便以纵饮欢宴为耻事,人人相互敬爱、谦让,社会风气大为转变(《通典·礼三十三》)。

第三章 学校的礼仪制度 第一节 学校——习礼的场所

中国的学校作为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最早的学校相传始建于夏代。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校曾使用过不同的名称,如序、庠、校、学等。“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孟子·滕文公上》)自西周以后,学校分为官学、私学两大类。官学为官府所办,又分为京师官学和地方官学(又称为乡学)两种。京师官学,又称国学,最早是指设在天子都城和诸侯国都的学校,又有小学、太学之分,“古者,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太)学”(《大戴礼记·保傅注》)。太学,亦作大学,是古代贵族子弟读书学习的场所,它也曾有过许多名称,“有虞氏大学为上庠,小学为小庠;夏后氏大学为东序,小学为西序;殷制,大学为右学,小学为左学,又曰瞽〔gu古〕宗;周制,大学为东胶,小学为虞庠,又云天庠,天子曰辟雍”(《通典·礼十三》)。太学生在太学主要学习礼仪、音乐、射箭、驭车、尚书、数算六门课程,合称为“六艺”,其中以礼、乐为重。西汉以后,改为学习儒家的经典著作:、《尚书》、《周易》、《礼记》、《春秋》,合称“五经”。

太学最初曾设“师”负责教学,有大师、小师、太师、乐师之分,分别教授各门课程。西汉时,改授五经博士为教官,还有一位博士祭酒,为博士之长。祭酒之名源于飨宴礼。古时举行飨宴时,要在赴宴的众人中,推举一位年高有德者举酒,以行祭礼,故曰祭酒,意为首推、首席之义。以后历代皆以博士为各级学校的学官。太学沿袭至元朝,明朝以后不再设置。国子学与太学同为封建社会的最高学府,它始建于西晋,也曾经作为全国最高的教育管理机构。国子学有时简称国子、国学。它所收学生往往都是达官贵人子弟,如西晋曾规定,五品以上官员子弟许入国子学就读,余则入太学,因此,国子学实际比太学更受统治阶级的重视。从隋朝以后,国子学又隶属于国子监。国子监替代国子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府。它源于北齐始建的国子寺,隋文帝时正式设置,以祭酒(称国子祭酒)为教育长官。隋炀帝于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寺为监,增设司业为副长官,与祭酒同为教官。唐代以后,国子监之下,分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六馆,即六种专门的学校。教官一般设博士、助教、直讲、学正、学录等。所学课程除专门的业务课之外,各类学校还都要讲习经学。明代以后,只设国子监,国子学遂并入监中。

乡学,因其办于地方“乡”中而得名。据《周礼》记载,乡学也有不同的名称,“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闾有塾”。汉代是地方学校大发展的时期,汉平帝曾令天下兴办学校,郡国建立的学校称“学”,县、道、邑、侯国的学校称“校”,乡学称“庠”,聚(即村落)学称“序”。唐代则将地方学校整齐划一,各都督府、州、县都建立学校,称为府学、州学、县学。学生就地入学,除学习儒家经典外,还要学习吉、凶二礼。到元代,又于县学之下,建立社(50家为一社)学。明代乡村设乡学,规定15岁以下儿童入学,除学习律令及皇帝的诰令之外,更重要的是专习冠、婚、丧、祭之礼。

私学兴起于春秋时期。孔子作为私学的倡导者和兴办者,对我国古代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相传,孔子有弟子3000人,其中精通“六艺”的有72人。自孔子以后,私学便成为古代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学除启蒙教育外,也多以儒家经典为教材,同时也兼习礼仪。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学校一般都有礼仪的教育内容,即学礼、知礼、懂礼、讲礼、行礼,这对礼仪的传播和普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学校自身也是以礼仪治学,从而形成了学校的礼仪制度。远在西周时期,太学就已把礼仪的学习和实际应用的情况,作为考核太学生的标准之一。“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学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礼记·学记》)礼仪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除与学习的内容有关,也与学校的礼仪制度有一定的关系,因为这些礼仪制度本身就含有教育和实践的成分。中国古代的史书都把学校列入《礼志》之中,作为吉礼的一项内容,正是基于此因。

第三章 学校的礼仪制度 第二节 释奠礼

释奠礼是古代学校礼仪制度中极重要的一项内容。所谓释奠,即陈设酒食用以祭奠先师先圣,“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师先圣”(《礼记·文王世子》)。它既作为古代学校的一种典礼,又是学校的一项制度。所祭奠者,在周代为周公;汉代以后,又加入孔子,与周公分别尊为先师、先圣;宋元以后,又尊孔子为师圣,成为祭奠的主要对象,还包括孔子的72位贤才弟子。凡学校初建落成,必须举行释奠礼,以示遵循先师先圣的教诲,兴学以礼,教化民众。而后每年春、秋两季或春、夏、秋、冬四季还要举行此礼,以示时刻牢记教诲,不忘学业,发愤读书,以求功成名就。这是中国古代,乃至近代学校固定的一项礼仪制度。

行释奠礼时要设祭奠的场所,后代多建孔庙(也称文庙、夫子庙),立孔子像,置放礼器、乐器,每年定期在此举行祭孔礼。但最初的祭奠场所是随学校而设,即在太学、国子学等学校中举行释奠礼。行礼要用太牢(牛羊猪三牲全备为太牢)供奉先师先圣。最初行释奠礼时,也要先选貌似先师先圣者各一人,着先师先圣生前穿的那种服装,充当祭祀的对象,也就是以“尸”代表死者受祭。以后才逐渐以牌位、画像等方式代表受祭者。如果学校刚建,行释奠礼时,还须以帛为供品,以器成(古代凡新制成一件器物,都要杀牲以祭,并将牲血涂抹于器物的缝隙之中,称为衅,以表示器成)祭告先师先圣。当然帛也要以牲血涂色,其寓意与“衅器”相同。因释奠礼属于祭祀性的礼仪,所以多以掌管祭祀的官员主持仪式。汉代以后多由太常(为九卿之一,专门掌管祭祀礼乐。汉代太常除主管宗庙礼仪之外,还兼管选试博士)担任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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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先师孔子行教像

到曹魏齐王正始年间(公元240—249年),行释奠礼时,除祭奠孔子外,又加上孔子的得意弟子颜回。到北齐以后,不仅每年的仲春(阴历二月)、仲秋(阴历八月)要定期举行释奠礼,还规定每月初一都要向孔子行拜礼,届时由祭酒带领博士以下的教官和国子学的全体学生入堂,跪拜孔子,向颜回行揖礼。助教以下及太学生们则不入堂,只于台阶下行礼。同时规定,州学也于坊(教坊,即学堂)内立孔子、颜回庙,自博士以下,每月也要行礼。

唐朝建立以后,对释奠礼更为重视,这一礼制更加完备。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唐高祖李渊下令于国子学内分别修建周公庙和孔子庙,一年分四季进行祭奠,以儒官自为祭主,负责主持祭祀先师、先圣。州县学校则由博士主持释奠礼。唐太宗即位后,又对祭主的人选进行重新规定:国子学以国子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州学以刺史为初献,上佐(泛指州郡长官的部下属官)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则以县令为初献,县丞(为县令辅佐)为亚献,主簿(掌文书,办理事务)和县尉(掌管一县军事)同为终献。并以此作为固定的制度。献,指献祭,在释奠礼上能够有资格献祭的,当然就是祭主。初、亚、终,则是献祭时排列的先后顺序。州、县学校实际是由州、县长官担任祭主,官府介入学校的典礼,说明唐朝政府十分重视学校,重视培养人才。国子祭酒在献祭时所致的祭词中就要声称是受皇帝之遣,代其行礼。唐玄宗时,又改为春、秋二季释奠,国子学、州学仍供奉牲,县学只供酒和脯(干肉)。国子学行礼时,开始加入宫悬之乐,礼仪的规模更加扩大,除教官和国子监生、太学生等外,文武官员、僧道之徒及百姓也都前往祭奠。而祭奠的对象也由孔子、颜回再增加左丘明等22位贤人,并且又将他们排定座次,孔子是众贤之师,居中而坐,旁边为“十哲”坐像,即将孔子的十位弟子颜渊、闵子骞(损)、冉伯牛(耕)、冉仲弓(雍)、宰子我(予)、端木子贡(赐)、冉子有(求)、仲子路(由)、言子游(偃)、卜子夏(商)列侍于侧。后来,又将颜渊附祭于孔子,遂升补曾参;再将曾参附祭,又升补颛〔zhuan专〕孙子张(师)为十哲之一。同时还将孔子的70位弟子、22位贤人画于孔庙的墙壁上。入宋以后,附祭于孔庙的除颜渊、曾参外,又增加了子思和孟轲。再至后代,“十哲”又增加了有若和宋代的朱熹,合为“十二哲”。学校的这一礼仪制度以后再没有多大的变化。

释奠礼中还有专门为皇太子规定的礼节——皇太子释奠礼。仪式分为斋戒、陈设、出宫、馈享、讲学、还宫等,皇太子祭奠孔圣人之前,须散斋三日,致斋二日。凡陪同他参加释奠的官员也要斋戒五日。即使是学官和国子监生,在皇太子释奠之前同样斋戒。行礼前三天,官府、国子监及有关的官员便于国子监和孔庙里紧张地忙碌起来,先要在庙东和学堂后面为皇太子搭筑帷帐,还要为文武侍臣及其他官员搭起临时停息用的帐篷;然后要陈放磬、编钟、镈〔bo博〕等乐器和尊等礼器,并派人认真清扫,垫平坑洼之处;由宰人(屠夫)杀牲,取血盛于豆,再烹煮祭牲;设先师先圣神位于学堂之中。皇太子出宫前两天,东宫(太子的居处)也开始忙碌,既要为他准备礼服、车驾,又要准备仪仗、侍卫。馈享是皇太子行释奠礼的主要仪式,祭奠这天,天还不亮,参加活动的官员和学生便着装于监内恭候。皇太子到达国子监后,先在帐中歇息片刻,然后接受众人的拜礼,便出帐,依次祭奠先圣、先师。祭奠之后,皇太子再回帐中更换服装,随后与学生一起在学堂聆听执经、侍讲、执读等官讲读经书。这些仪式和活动全部结束后,皇太子便还宫。临行时,鼓乐齐鸣,国子祭酒率学官及学生行拜礼,为他送行。

除皇太子之外,还有许多朝代的皇帝亲自到国子监、孔庙行释奠礼,并为孔子追封谥号,加封尊号。其规模之盛大,仪式之隆重,陈设之奢华,则远非学校释奠礼所能相比。

第三章 学校的礼仪制度 第三节 束脩与释菜礼

束脩礼,是古代学生与教师初次见面时的一种礼节,也就是拜师之礼。束脩为十条干肉,是古时君臣、亲友之间互相馈赠的礼物。《礼记·少仪》称:“其以乘壶(四壶)酒、束脩、一犬,赐人;若献人,则陈酒、执脩以将命,亦曰乘壶酒、束脩、一犬。”古时,男子15岁入学,入学时须交束脩,以作为付给教师的酬金,所以“束脩”也常用于上学的代称,或作为年满15岁的代名词。孔子曾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也。”(《论语·述而》)入学缴纳束脩,以作酬谢教师的礼物,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由此而发展演变成一种学校的礼仪制度,体现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崇高风尚。当然孔子生活的春秋时期,是以束脩为礼物,其后未必如此,可“束脩礼”的名称一直流传下来,成为古代学生入学所行的第一种礼节,实际也使学生自入学之初便受到尊敬师长的教育。

古人重教,绝不仅仅局限于束脩礼,学生、家庭,乃至全社会都以尊师为荣。不过因为束脩礼是作为拜师的礼仪,而备受重视,约定俗成,成为一项固定的制度。如唐朝政府就曾规定:学生入州、县学校,须缴纳束帛一篚〔fei匪,盛物的竹器。实为一匹〕、酒一壶(实为二斗)、脯(即脩)一案(实为五脡〔ting挺〕,长条的干肉),作为与教师的见面礼。行束脩礼这天,学生着青衿〔jin今〕学服,携带着这些礼品去学校。来到校门后,先站立在门外。学校的先生则站在学堂的台阶上,派人出门询问学生的来由。学生稍稍向前,说明自己前来拜师求学的意愿。先生闻后,则谦称自己无德,恐将误人子弟。学生则再次表示从师的决心,并请求先生能够赐见、收留自己。先生见学生态度坚决,无法推辞,才命人请学生入门。学生面对先生站立,待先生走下台阶,立刻行跪拜礼。先生回拜答礼后,学生便将礼品取出,摆放在先生面前,请他收下。先生答应收下,实际也就是表示同意收留这名学生入学。从此他与先生正式建立起师生关系。这种礼节,看上去似乎很繁琐,但它恰恰体现了师生之间以礼相待和谦逊文明的融洽关系。学生自入门之始,即接受尊师的礼仪教育,即使是皇太子也不例外。按照礼仪的规定,皇太子初入学门,拜见博士时,所携礼品,所着服饰,与博士的问答,以及最后的拜礼,和州、县学的束脩礼是完全相同的(参见《通典·礼七十七、八十一》)。这也说明,尊师重教在中国古代一直受到社会各阶层的普遍重视,这也正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释菜礼,又作“舍采”、“择菜”,这也是古时读书人在入学时所行的一种典礼,即用苹(又叫蘋蒿,嫩芽可以食用)、蘩〔fan烦,白蒿〕等野生菜蔬祭奠先师,敬奉给教师,以此表示从师学艺。其仪式与释奠礼相同,只是不杀牲供奉,所以古人说释菜礼是“礼之轻者”,但礼轻情义重。相传春秋时,孔子周游列国,曾受困于陈国(今河南淮阳)、蔡国(今河南新蔡)之间,七天没有饭吃,只能靠煮灰菜为食,可他每天仍于室内抚琴作乐。与孔子随行的弟子子路、子贡认为已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只有颜回仍每天“释菜于户外”,也就是每天从野外采摘回野菜,在孔子住所的门口向老师行礼致敬,以表示尽管老师的处境极端困苦,自己仍然坚持做人的原则,跟随老师学艺。颜回此举,体现了他尊师的风尚。尊师,正是中华民族所具有的一种崇高的风尚与美德。正因如此,后人便将颜回配享(即附祭)于孔子,让人们在祭奠孔子的同时,也对他行祭奠之礼,也是对颜回尊师的赞颂。可见,古人在学校举行释菜礼,目的在于对刚入学的学生进行一次尊师教育,让学生以颜回为榜样,始终以先生为师,永世不忘教育之恩。

第三章 学校的礼仪制度 第四节 视学礼

视学,是指皇帝或皇太子视察学校,它也是学校的礼仪制度之一。古代帝王视察学校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这在西周时期就已形成,“凡一年之中,养国老有四,皆用天子视学之时。一年之内,视学有四,故养老之法亦有四,皆用视学之明日”(王应麟《玉海·学校篇》引)。即在一年之中,天子必须亲自到学校视察四次。

视学的这天清晨,学校要先击鼓集合学官、学生。集合完毕,天子便来到学校,执事的官吏受命按照礼制的规定开始行事,先行祭奠先师、先圣之礼,然后再进行其他活动。第二天,再于学校行养老礼。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帝王仍十分重视“视学”,不仅以释奠礼作为视学的主要内容,而且还增加了讲经(儒家经典)、议经等活动。这项活动是在学堂(即教室)里进行的,皇帝坐于学堂北墙下正中的位置,坐北朝南;御座的西侧设有“讲榻”;执读官(负责读经)坐于学堂南侧,与讲榻南北相对;执读官的西侧为侍讲官(负责讲论文史,专备君主顾问)之位;在讲榻与执读官之间,即靠近学堂中央的地方,设有“论议座”。皇太子坐在皇帝的东侧;三品以上文官一律设座于皇太子南边,面西而坐;三品以上武官则分坐于讲榻的西、南。皇帝未入学堂前,执经、侍讲、执读等官和学官,以及典仪官要先在堂内就座,其他官员和皇太子则等皇帝入座后,才入堂就位。而后便由执读先诵读经文,再由执经解释经义。接下来,侍讲就论议座,按照经文的内容进行讲论,解答疑难。讲论、答疑之后,视学礼即告结束,皇帝、皇太子及文武官员出学校还宫。

皇帝、皇太子的视学礼,规模宏大,礼仪隆重,表现出统治者对学校,对儒家学说的重视和对先师先圣的敬重之意。这一礼仪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为历代所沿袭,成为各朝代一项重要的制度。

第三章 学校的礼仪制度 第五节 礼仪的教育

释奠、束脩、视学之礼,在中国古代学校教育中,是最为重要的三种礼仪制度。但实际上,中国古代学校的礼仪教育并不仅仅局限于仪式本身,学校既然作为传习礼仪的场所,校内的一切活动都无不遵循礼制的规定,使学生时时处处受到文明礼仪的熏陶,从而变为自觉的行动。然而礼仪教育也不仅仅局限于学校,社会及家庭也同样起着教育的作用。古人在子女未入学前,就已开始了礼仪的启蒙教育。据《礼记·内则》所述,当幼儿长到自己能够吃饭时,要教会他使用右手;到学说话的时候,要教他掌握说话的节奏;长到六岁时,要教他学习简单的数字和辨认方向;八岁时,开始教他进退辞让的礼节,学会在进出门户,入席就餐时,要让长者先行、先食;九岁时,再教他掌握每个月的天数和朔(初一)、望(十五),以及纪年、纪月、纪日的方法;10岁时,就让他出家门,拜读于“师”,学习文字书写和计算之术。在穿着上不用帛做衣裤,还穿孩提时的服装,目的是培养他崇尚俭朴,杜绝奢侈之念;13岁时,则教他学习音乐、诵诗和射箭;15岁则入学就读。由此可见,古人自幼就在家庭受到礼仪方面的教育,习礼而懂礼,这也正是中国古代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原因。孔子的20世孙孔融,家中兄弟七人,孔融排行第六。他四岁时,每逢与兄弟们一起吃梨、枣时,总要从中挑选最小的自己吃。大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回答说:“我年龄小,理应吃小果实。”这位自幼识礼的孔融,后来成为东汉末年著名的学者,“建安七子”之一。

学生进入学校后,尊敬师长是最基本的礼节。学生初次面见老师,要行“跪拜”礼,平时见面则行揖礼,发展到后代,则以鞠躬为礼。行走时,学生须让老师先行,自己跟随其后。在称谓上,学生称授业、传艺者为“师”。师在古代既是官名,也指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艺的人,如乐师、卜师(占卜者)等,而传授知识的人就称为“教师”或“老师”(老,指年龄大或从业时间长,阅历丰富)。孔子曾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为政》)古代也称老师为“师父”、“师傅”、“恩师”等。由于“师”更多地是指在学校教书的人,于是形成了许多与“师”相关的词汇,如把老师传授的知识或技能称为“师法”,入学又称“师门”、“师道”,老师和学生合<kbd>?99lib.</kbd>称“师徒”、“师生”,同就学于一个老师的学生则以“师兄”、“师弟”相称,等等。“先生”也是学生对老师的一种敬称,先生既含长辈之意,又含学识渊博、颇具修养之意,因此也常用在称呼德高望重者或学者。古人也称德高望重的人为“公”,因此它也常用来称呼老师。行束脩礼时,以入门拜见先生象征着进入学校,开始学习,所以学生往往自谦为“门下”、“门子”、“门人”、“门生”、“门徒”、“门孙”等。有时还以“后生”、“晚生”、“小生”、“晚学”、“弟子”等自称。可见在学校里一切都以礼为规范,为准则。

古人将尊师视为一种美德,不仅在学校内如此,社会上尊敬老师也是蔚然成风。杨时与游酢〔zuo坐〕是北宋时期很有名望的哲学家,他们都曾在著名的理学家程颐门下就学,后来又都考中进士,并以他们卓著的学识被后人合称为“程门四大弟子”(还有吕大临、谢良佐二人)。尽管他们功成名就,仍不忘尊师重礼。杨时40岁的时候,一天,他与游酢在洛阳一同去看望、拜会程颐。来到程颐的寓所,正巧程先生在睡觉。两人为了让先生能安静地休息,便决定不惊动他。于是两人静静地侍立于门外,等待先生醒来。此时天降下了鹅毛大雪,等到程颐一觉醒来时,门外的雪已积了一尺多厚。这个“程门立雪”的典故,反映了尊师敬贤的礼节。

第四章 日常生活中的礼仪 第一节 仪表举止

古人无论在社会交往,还是家庭生活中,都十分注重言谈举止的文明。所谓“礼貌”,就是对人要恭敬有礼。貌是指相貌、样子,彬彬有礼的样子才称得上是“礼貌”。要做到礼貌,首先便是仪表礼貌,仪表是指一个人的容貌姿态。古人穿着衣装讲究“正”、“洁”,即冠正、衣洁。凡已行冠礼的男子,即成年男子,出门若不带冠,或戴冠不正,都被视为无礼之貌。唐太宗曾提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此保持自己的礼貌。如是当众免冠(摘去帽子),则用以表示请罪、谢罪。

其次便是礼节。古人极重视行礼,但行礼也有一个尺度,即在不同的场合中,面对不同的人,施以不同的礼,以恰如其分地表达恭敬、谦逊之情,否则也会被视为无礼。在见面的礼节中,古时规定有各种用于交际的拜礼和揖礼。按《周礼·春官·大祝》记载,至迟在周代,已有了九种拜礼,“一曰稽〔ji机〕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ji机〕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这九种都属于跪拜礼,动作相对比较大。稽首是拜礼中最高的一等,使用的场合主要是官场,特别是臣下拜见帝王时,必行此礼。行稽首礼时,先拜后跪,然后双手合抱按地,头伏于手前触地,停留片刻后起身。这种礼动作很大,但相对缓慢。顿首较稽首礼轻,多用于地位相等者之间,它也是跪地叩首,只是头触地时间更短,“至地则举”,顿,即时间短暂。空首是君主对臣下的回礼,其动作与稽首、顿首差不多,但头并不接触地面,而是触及手后便起身,所以叫空首。振动,双手合击拱手,身体向前弯曲,这种礼不用跪地,动作也不大,多用于非官场及途中相遇时。吉拜是用于祭祀等活动中的跪拜礼,动作与顿首相近。凶拜为先行跪拜,起身后再行拜礼,主要用于丧葬之仪。奇拜这种拜礼有两种解释:一是先弯曲一条腿,而使另一条腿的膝盖着地,或是手持节、戟,身体依于节、戟之上行拜礼;二是将一稽首、一顿首、一拜,合在一起进行。褒拜,即再拜之意。肃拜,先跪地,但不俯身引首,只是手举而下。

除这九种拜礼之外,古人在日常生活中还行鞠躬礼,以曲身表示致敬。古代的揖礼不同于拱手礼,它是推手为礼。根据对象的不同,推手的位置是有区别的。《周礼·秋官》云:“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对本家亲属以外的人行揖礼时,推手的位置偏下;对有婚姻关系的异族人行揖礼时,推手的位置适中,平推;对同族本家人行揖礼时,推手的位置稍偏高。揖礼的动作比拜礼小,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范围最广,在人们相互交往时,多用揖礼致意。拱手礼也是两手合抱,所以又称为“抱拳”,但它只合手于胸前,没有推手的动作。如果表示敬重之意,拱手时常附以躬身。如是一般性的行礼,则只抱手。

第四章 日常生活中的礼仪 第二节 坐立行走

走亲访友,常要进入他人居室。由于古人的生活习俗与今天大不相同,所以礼节也不一样。如“入席”的概念,古今的差异很大。古人居室虽有几、案、榻等家具,但在椅子没有出现之前,人们通常是“席地而坐”。室内的地上铺有草编的席,室内的活动就在上面进行,特别是坐和卧,都离不开席。“筵”也是一种坐具,用竹编织成,它铺在“席”的下面,“凡敷席之法,初在地者一重即谓之筵,重在上者即谓之席”(《周礼·春官·司几筵》)。筵、席合用,其实是说地上铺的二重席,只不过后来专指酒席而言了。席是坐具,当然不能踩脏,所以古人是不穿着鞋在席上行走的,进屋之前必须先脱去屦〔ju巨,草、麻等制作成的鞋〕、履、屐〔ji鸡,木制成的鞋〕、鞮〔di低,皮革制成的鞋〕等,然后才能入室上席,也就是“入席”。春秋时期,楚国军队在邲〔bi币,今河南荥阳北〕大败晋军后,楚庄王称霸中原,不可一世。他派申舟为使臣,入聘于齐。自楚国到齐国,中间要经过宋国,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过邦假道”(《仪礼·聘礼》),过他国境土必须要“借路”,可是楚庄王却让申舟不要向宋国提出“假道”的请求,径直过境。这种不守礼法的做法立刻引起宋人的不满和愤恨。申舟途经宋境,被宋人截住,认为这是对宋国的挑衅和侮辱,而将申舟处死。消息传到楚国,庄王勃然大怒,甩袖而起,竟没有穿鞋便走了出去。侍从见状忙提着庄王的鞋追赶,直到前庭才追上他。可见楚庄王“入席”之前,也是要脱掉鞋的。古人不仅“入席”不穿鞋,连袜子也不能穿,只能跣〔xian显,赤脚〕足。春秋时,有一次,卫侯(卫国国君)与大夫们饮酒,褚师声子只脱去了鞋,却没有脱袜,就进入席中。卫侯一见,大怒。褚师声子连忙解释,说自己患有脚病,不便脱袜,否则您见到了会恶心呕吐的。卫侯依然十分生气,大夫们都纷纷解释劝说,卫侯仍认为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直到褚师声子无奈,退席出外,卫侯还叉手骂道“必断其足”。入室跣足在古代一直被认为是对主人极有礼貌的一种举动,随着椅子等家具的出现,人们才逐渐改变了这一礼节。所以,《礼记·曲礼》中有这样的规定:“侍坐于长者,屦不上于堂。”

古人入席之后,对“坐”的姿式也十分讲究,即跪地,两膝着地,臀部落在脚跟上。若两膝着地,臀不沾脚跟,身体挺直,则为跪。如跪而挺身,挺腰,又称为跽〔ji忌,长跪〕。如变坐为跽或变跪为跽,则含有起身告辞之意。但如果“箕踞”而坐,则是一种轻视对方、傲慢无礼的举动。所谓箕踞,是指坐时,臀部着地,两腿前伸,身体形似畚箕〔benji本机,簸箕〕。战国后期,刺客荆轲受燕国太子丹之托,行刺秦王。图穷匕首见,却未刺中秦王。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荆轲知道此事已不可能成功,他靠着柱子大笑,“箕踞以骂”。正是以这种坐相表示对秦王的鄙视。在一般的场合下,尤其是朝廷、官府中,人们很注意坐的姿势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即所谓“坐有坐相”。如处于庄重严肃的环境下,则正襟危坐(整理好衣襟,端坐不动);如是比较随和的场所,人们坐的时候,身体可稍稍向后坐;在宴饮时,则尽量把身体往前挪,以利进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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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箕踞

古人既重坐相,也重走相(走路时的姿势)。“趋”是快步行走,这在古代是对尊者、长者、贵者、宾客及行朝拜礼时表示敬意的一种走相。孔子有一次受鲁国国君之召接待外宾,领命之后,他神色庄重,拱手弯腰,“趋进,翼如也”。不仅快步行走,其姿势如同张翅的飞鸟。《触龙说赵太后》中记述了发生在春秋后期的一个故事。赵国的太后刚刚执政,就遇到秦国的猛烈进攻,只得向齐国求援。但齐国提出要以赵太后的小儿子长安君作为人质入居齐国,才能出兵救援。赵太后十分疼爱长安君,不愿让他去齐国,没有答应这个条件。大臣们纷纷劝说,都遭到赵太后的断然拒绝。她甚至公开扬言:“有谁再和我提起让长安君做人质的事情,我老太婆一定要吐他一脸唾沫。”左师(官名)触龙决定去说服赵太后,由于他脚有病,走路不便,为了不失礼节,他只得做出快走的样子,却慢慢地向前挪动脚步。见到赵太后,他首先谢罪说:“我因为脚有毛病,所以不能快些走,很久也没有见您了。”后来,经过触龙的再三劝说,终于说服了赵太后,派长安君到齐国做人质,齐国才派军队前来救赵。故事中,触龙见赵太后时的“徐趋”,正是他在不能“趋”的情况下,竭力做出有礼貌的样子。

古人对走相很讲究,从姿式、速度等方面对行走进行了分类。汉刘熙《释名》记有四种走相:两足进曰行,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不同的场合采用不同的走相,才符合礼貌的要求。《尔雅》指出:“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意思是说,在室内应类似徘徊般地走动;在堂(比室大的房子)上走动时,步子应小一些;到了堂下,步子就能迈得大一些了;到了门外,就可以快走了;在宫廷里,地方开阔可以跑;而上了路,速度更可以加快到奔跑。尽管古人视“趋”为“重礼”,但也不是到处都可以“趋”的。如《礼记·曲礼上》就提到,“室中不翔”,“翔”与前面提到的孔子受命接待外宾时的动作差不多,在室内如果还像张翅的飞鸟那样快步行走,就有可能到处碰壁了。

第四章 日常生活中的礼仪 第三节 语言称谓

语言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相互交往的方式,它既用于传达事物,也用于交流感情。文明的语言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古代礼仪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又是礼貌的重要体现。这在人们的相互称谓,即称呼上表现得最为突出,谦称自己,敬称对方。

使用谦称来称呼自己,实际表现了说话者的谦逊和修养,也是对对方的尊敬。而出言不逊,大言不惭,则被视为无礼、轻浮,缺乏修养。古人常用的谦称词有:愚、鄙、敝、卑、窃、仆等。这些词都含有愚笨、涉世不深、阅历较浅、无知的意思。使用这些词时,当然并非自己真的无知,而是以说话者的自谦来提高对方的身份。如自称为愚兄、鄙人、敝人、卑人等;发表自己的观点时,称愚意、愚见、鄙意、鄙见等。窃和仆还有一层表示自己地位卑微的意思。窃,有私下、私自之意,使用它一般常带有冒失、唐突的含义,如窃闻、窃见、窃笑等;仆,又有仆从、仆人之意,使用时多含有愿为对方效力、服务之意。读书人或文人自谦时,除使用小生、晚学、晚生等词以表示自己是新学后进之辈外,也常用不才、不佞、不肖等词来谦指自己没有才能或才识平庸。官吏一般多自谦称作下官、小官、末官、小吏等。古人坐席,尊长在上,晚辈或地位稍低者就自称在下。而有一定身份的人则自谦小可,意思是不足挂齿。老人自谦时,常使用老朽、老夫、老汉等词,以表示自己已进入暮年,衰老无用。此外还常使用老拙一词,更带有年迈、笨拙之意。中国古代使用的自谦词,数量很大。各种社会地位和身份的人都使用这些自谦词,所以中国社会一直保持着谦逊文明的风尚,中国人也因此具有谦虚勤学的风度。

“朕”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是皇帝的专用自称词。但在秦朝建立前,使用“朕”字并不表示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显赫尊贵的身份,屈原的《离骚》中便有“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这样的词句,朕在此仅是一个自称词,“朕,身也”(《尔雅·释诂》)。只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以皇帝自居,遂将“朕”作为自己的专用代称,才使之成为显示皇帝权势的标志。尽管如此,古代的帝王们在自称上仍不乏谦逊之词,即使是在与臣下的谈话中,经常使用孤、寡之类的谦称。孤,又称孤家;寡,也称寡人。孤家、寡人二词都带有缺少德行之意,即指自己为少德之人。“不谷”也是帝王君主常用的一个自谦词。谷,作为一种粮食作物,用于养人,而引申为善的意思。不谷,则是喻指自己不能像谷一样,供养人们,再引申则是说自己是不高明的人,或不能以德待人。

在谦称自己的同时,古人又以敬称来称呼对方。敬称多带有敬重、敬仰、颂扬的感情色彩。古人常把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才称为“圣”,如孔子被称为孔圣人,孟子被称为亚圣(意指仅次于圣人的人)。到后来又专门用于帝王,称皇帝为圣上、圣驾,甚至与他相关的事物都被冠以“圣”字,如皇帝的谕旨又称为圣旨、圣谕。皇帝还有一个特定的称谓,即“万岁”,然而“万岁”一词原是古人饮酒庆贺及祝寿的欢呼语,带有浓厚的祝愿之意,而且不分上下贵贱,均可使用。但有了皇帝以后,群臣多于朝廷中欢呼“万岁”,以示对他的祝愿,于是这个词逐渐演变为对皇帝的一种敬称,而其他人则不能再使用了。皇帝既然是“万岁”,那么皇帝所封的诸王则被人们敬称为“千岁”。在皇帝专用的敬称中,还有一个“驾”字。驾,本是指皇帝的乘舆(载人的车)。古人认为,天子应以四海为家,不以宫室为固定的居所,应该乘车巡行天下,因此“驾”字便被借用来尊称帝王,如圣驾、尊驾;就是皇帝死去,也要叫宴驾、驾崩。

在中国历史上诸多的敬称词中,陛下、殿下、阁下、麾下、足下等词是使用最为普遍的。“秦汉以来,于天子言陛下,皇太子言殿下,将军言麾下,使者称节下、毂〔gu谷〕下,二千石长史言阁下,通类相与言足下。”(段成式《酉阳杂俎》)陛,原指宫殿的台阶,蔡邕在《独断》中写道:“陛,阶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执兵陈于陛侧,以戒不虞。”意思是说,陛,即台阶,是进入廷殿的必经之路。皇帝每次升殿(进入大殿),必定要派可靠的大臣手持兵器站在陛的旁边,以防发生意外。群臣向帝王上言时,“不敢直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意也”。也就是说,“陛下”的原意是指站于陛下,进而又以地位低卑转指帝王的高尊,成为对帝王的敬称。“殿下”与“陛下”一样,也是因在殿堂接见群臣而得此称,但“殿下”通常是用于敬称皇太子和诸王,有些朝代也用“殿下”敬称皇太后、皇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也曾一度用来称谓过皇帝。“阁下”一词,是对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的一种敬称。阁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建筑,有阁的人家无疑是王公贵族、达官贵人,这些权贵手下的属官、属吏便以自身之卑,反过来敬称阁中之人为“阁下”。不过“阁下”称谓的使用范围比较宽,也没有严格的限制,除去有社会地位的人之外,一般在表示对对方尊敬之意时,都可以使用这个敬称。随着历史的发展,“陛下”、“阁下”二个敬称词在使用上约定俗成,逐渐规范化。凡敬称帝王君主时用“陛下”,而敬称行政长官时,用“阁下”。麾,是古代用于指挥军队的旗帜,以此象征或代表主将、主帅。“麾下”,则是部下、部属对主将、主帅的一种敬称。

“足下”一词的源出,至今尚未考证出结果,但有一说,“足下”的称谓始于春秋时期一位叫介子推(又记为介之推、介推)的故事。介子推是晋国的一位隐士。晋献公在位时,十分宠爱骊姬。后来骊姬生下一个儿子奚齐,为了能册立他为太子,骊姬大耍阴谋,散布谗言害死已册立的太子申生,并将其他公子逼出宫外,其中有重耳。重耳在外流亡长达19年,他的舅父狐偃和介子推等人始终陪伴着他,历尽艰辛,患难与共。后来在秦穆公的支持下,秦国派兵护送重耳回晋国。途中,狐偃向重耳邀功,以求日后能得到重用。介子推对此极为反感,不愿意再与狐偃这样的人同行,便不辞而别。重耳回到晋国后,即位为国君(即晋文公),凡随同他一起流亡在外的人一律论功封赏,却唯独漏掉了介子推。此时的介子推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携老母一起隐居于绵上(今山西介休东南)山中,至死绝不与晋文公见面。文公为寻他出山,令人搜山,未能找到介子推。于是文公下令放火焚山,以迫使他出山,但不料介子推竟抱木烧死。文公知道后,赶到介子推母子藏身的地方,拍打着介子推临死前抱着的那棵树,哀叹不已。他让人伐倒这棵树,制成一双屐(木鞋,形似今天的拖鞋),穿在自己的脚上。从此以后,文公经常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的屐,痛心地说道:“悲乎足下”,意在自责。“足下”一词,最初可用于上下、同辈之间的敬称,后来一般只用于同辈之间。

中国古代语言的文明和礼貌不仅表现在社会上人际交往之中,也体现在家庭之中。子女对自己的父母、兄长,乃至其他亲属,从不直呼其名。就是在与外人的交谈中,提及父母、兄长等亲属,也使用一些含有谦恭敬重之意的称谓,这也是古代礼仪的重要内容。

称呼自己一方的亲属时,常使用家、舍、先、亡等作为敬称词。家和舍都是指自己的家庭、宅居,本身就带有谦恭、平常的感情色彩。用家、舍作称谓,使用于在世的本家亲属。在别人面前称呼比自己辈份高或年长的家人,都要冠以“家”字,如称自己的父亲为家父、家公,母亲为家母、家慈,兄、嫂为家兄、家嫂等;“舍”则用于称呼比自己辈份低或年幼的家人,如舍弟、舍妹、舍侄等。可见,“家”、“舍”在使用时,是有严格的长幼之分的。“先”和“亡”都含有哀痛、怀念之意,因此,古人将这两个字用于称谓已故的家人,同样在使用时也有长幼之分。先,用于比自己辈份高或年长的已故家人,如先祖指祖父,先父、先人则同指父亲,先母、先妣〔bi比〕同指母亲。亡,则用于辈份比自己低或年幼者,如亡友、亡弟、亡儿等。

在称呼对方亲属时,则使用令、尊、贤等敬重之称。令,有善美之意,在使用时,不受辈份、年龄的限制,可通用于对方的亲属。如称呼对方的父母时,可称作令尊、令翁、令公和令母、令堂、令慈;称对方的妻子为令妻、令正;称对方的儿子为令子、令郎,女儿为令爱、令媛;称对方的女婿为令婿、令坦;还有令兄、令弟、令姊(姐)、令妹等。“尊”和“贤”,在用于对方亲属的称谓时,则要严格加以区别。“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则加贤字。”(《颜氏家训·风操》)也就是说,“尊”字用于对方叔父以上的人,可称对方的祖父为尊祖,父亲为尊父、尊翁、尊大人、尊公、尊大君,母亲为尊堂、尊上、尊夫人;称对方叔父以下的亲属为贤叔、贤兄、贤弟、贤姊(姐)、贤妹、贤侄、贤友、贤侄、贤婿等;称对方的妻子则为贤阁、贤内助等。尊,有时也用于称呼与对方有关的事物,这与“贵”字的用法一样,同属于一种敬称,如尊姓、贵姓、尊府、贵府、贵体、贵乡等。

自古以来,人们习惯称呼妻子的父母为丈人、丈母或岳父、岳母,以及泰山、泰水,这些称谓也都是一种敬称。古时,丈、杖相通,拄杖者多为老人,于是称老人为“丈”。在泰山上有一山峰,名为丈人峰。以山峰之名代称,具有健康长寿的祝愿之意,所以唐代以后,“丈人”便用来专称妻父,妻母自然也因此被尊称为“丈母”。岳,山也,称呼岳父、岳母,与丈人、丈母同样含有祝愿之意。至于“泰山”这一敬称,除与泰山有丈人峰而得名之外,还与唐玄宗封禅泰山,宰相张说趁机将自己的女婿郑鑑官升四级的典故有关。正是由于伶人黄繙绰“此泰山之力也”的解释,便有了以“泰山”专指妻父的说法。山为阳,水为阴,所以妻母也增添了一个新的敬称,即“泰水”(参见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二)。

当然,在古代的称谓中,谦词、敬词不胜枚举,古人以此作为交往中的一种礼节,视为礼貌之举,这也是中华民族谦和待人的一种美德。不过,称谓仅仅是语言交谈中的一小部分,而在言谈话语中体现恭敬、谦逊,同样也是古人十分重视的,也被视为一种礼貌的表现。如在对方讲话时,要专心致志地“洗耳恭听”,而不能漫不经心,更不能打断别人的话题。而自己讲话时,眼睛应注视对方,语调平缓,不能强词夺理,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式。在语言交谈的礼节上,乃至在谈话的艺术上,古人都曾作过具体的规定,这些都记录在《礼记·少仪》之中。

如,“尊长于己逾等,不敢问其年。”即与辈份比自己高的老人交谈时,不要询问他的年龄。

“请见不请退。”对于尊长者,可以请求会面。但谈话结束,不要马上请求离去,要等待尊长示意后,再告辞。

“侍坐弗使,不执琴瑟,不画地,手无容,不翣〔sha 霎〕也。”陪同尊长者谈话时,如果没有尊长者的旨意,是不能弹奏琴、瑟的。也不能自作聪明地为尊长者出谋划策,对他指手画脚。更不能像扇扇子一样地摇手,向尊长者表示反对的意见。

“不窥密,不旁狎〔xia匣〕,不道旧故,不戏色。”与别人交谈时,不能窥探人家的秘密隐私。陪同长者坐时,不要与其他人相互逗闹或亲热。谈话时,不要总絮叨以往的旧事,神情应庄重严肃。

“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运笏,泽剑首,还屦,问日之蚤莫,虽请退可也。”陪同年长且有一定地位的人谈话时,如果他已经打呵欠,伸懒腰,或手中摆弄朝笏,摩拭剑柄,或把鞋拿到自己的身边,或询问时间的早晚,这些都是困倦或不耐烦的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请退的。

平时谈话要注意礼节,但也不是一味地阿谀奉承,不讲原则,古人即使是对待帝王君主,也十分注意以诚相待。“为人臣下者,有谏而无讪,有亡而无疾;颂而无谄,谏而无骄;怠则张而相之,废则埽〔sao扫〕而更之,谓之社稷之役。”即作为君主的臣下,对君主应该当面劝谏,不要在背后讥讽、嘲笑。如果劝谏没有被君主接受,则离开他,但不能因此而心生怨恨。如果是称颂君主,也要实事求是,不可谄媚取宠。劝谏一定要出于诚心,不能傲慢轻视。君主有时出现怠惰,不能勤于朝政,在劝谏时要加以鼓励,并倾力相助;制度有所败坏,要劝说君主加以肃正和改良,这样才叫为国家效力。在这方面,唐代的魏征不愧是一位杰出的典型,史称其“有经国之才,性又抗直,无所屈挠”(《旧唐书·魏征传》)。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励精图治,为实现长治久安,他要求文武百官“上封事”,即提出治国的意见和建议,还用奖赏的办法,鼓励臣下直言极谏。但李世民毕竟是皇帝,虽然他一再表示对臣僚“直言忤意”,绝不“怒责”。但要批评皇帝,即古人所谓的“犯龙颜”、“犯龙鳞”,仍需要有一定的胆识,否则就流于形式。魏征就是这样一位既有胆识,又不失君臣礼节的臣僚。一次,唐太宗询问魏征:“何谓明君、暗君?”魏征答道:“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所以暗者,偏听也。”(吴兢《贞观政要·君道》)魏征正是以“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道理,劝说唐太宗要多听各方面的意见,而不要轻信一面之词,以使自己能正确地分辨是非。魏征每次劝谏唐太宗,都是直言坦诚,毫不掩饰,又不唐突。他始终做到“无面从,退有后言”(《旧唐书·魏征传》),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唐太宗即位之初的几年中,魏征曾先后陈谏200多件事,所言词强理直,引喻贴切,多切中时弊,而使唐太宗折服。在与唐太宗相处的10余年中,魏征一直以直谏著称,而唐太宗对他也多是言听计从。这里当然与唐太宗的雄才大略,能虚心纳谏有直接的关系,但也不可否认魏征恪守君臣之礼,以诚相待,以理服人的作风。正因如此,唐太宗对魏征十分赏识。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正月,魏征病逝。唐太宗悲痛不已地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尝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cu徂〕逝,遂亡一镜矣。”(刘餗《隋唐嘉话》卷上)为此他特颁布诏令,令臣僚以魏征为楷模,做到直言无隐。魏征去世后,唐太宗还特地登上凌烟阁,面对魏征的遗像,为他吊唁,其间情不自禁地作了一首诗:“劲条逢霜摧美质,台星失位夭良臣。唯当掩泣云台上,空对余形无复人。”(王方庆《魏郑公谏录》卷五)再次表达了对这位谏臣的怀念和哀思。正是由于唐太宗的贤明和励精图治,以及以魏征为代表的一批臣僚的鼎力相助,唐朝贞观年间出现了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生产迅速恢复,经济持续发展的兴盛局面,而被史家誉为“贞观之治”。

第四章 日常生活中的礼仪 第四节 热情好客

好客,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习俗,孔子曾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好客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美德和风尚。所谓好客,不仅要礼貌待客,更要宾至如归,因而热情、坦诚、友好、融洽便成为好客的一种文明举止,世代相传。

古人十分重视人际间的相互交往,“来而不往,非礼也”,既有来访,必要回访,这才称得上有礼节。迎来送往,是表现好客的一种礼节。从迎接宾朋好友的到来,直到送他们离去,其间始终处在一种热情好客的气氛之中。每逢有宾朋好友来访,主人首先迎于门外,向客人施礼,互致问候后,再进入门内,这是古人常用的见面礼。之后,主人前引客人登台阶,进到堂屋中去叙谈。在登台阶时,古代又有“拾级聚足”的礼节。《礼记·曲礼上》称:“主人与客让登,主人先登,拾级聚足,连步以上。”即主人前足先登上一级,后足再与之并齐。而后再登上一级,再并足。这样登台阶的目的,是照顾客人,使他能跟上主人,而不使客人感到冷落与紧张。待登上台阶,将要进堂屋时,古时又有两种礼节:一是“将上堂,声必扬”。即说话的声音要适当提高一些,以使堂屋内的人知道客人已到。二是“将入户,视必下”(同上),这是客人应遵守的礼节,即在进入堂屋时,眼睛应往下看。因为主人家虽知道客人到来,恐还有未及收拾的东西。这样做,可以避免给主人造成难堪和尴尬。

古时招待客人的礼节在今人看来,似乎感到太繁琐,而恰恰是这些看似区区小事的礼节,正体现了热情好客的风尚和文明礼貌的风范。

主宾谈话之中,古人也极注重礼节,除恰如其分地使用言辞之外,还要注重仪表的庄重,不允许出现轻浮、放荡的举止。即使是笑,也以不露齿的微笑为宜。“凡人大笑则露齿本,中笑则露齿,微笑则不见齿。”(《礼记·檀弓上·疏》)若大笑露齿,久笑牙齿便感到冷,所以古人以“齿冷”讥讽那些贻笑他人者。

宾朋好友来访,欢聚一堂,主人家不免要设宴款待。虽然是宴饮,古人仍以礼节为重。首先在制作菜肴时,讲究精细和卫生。“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麋鹿为菹〔zu租〕,野豕为轩,皆聂而不切;麕〔jun军,獐〕为辟鸡,兔为宛脾,皆聂而切之。切葱若薤〔xie泄〕,实之醯〔xi西,醋〕以柔之。”(《礼记·少仪》)即将牛、羊、鱼等腥膻的生肉,先切成薄块,再细切成薄片;麋鹿的肉切成片,野猪肉切成片,但都是切成薄片,不再加以细切;獐肉要切成肉丝,兔肉也切成肉丝,都是先切成薄片,再细切成丝。另外再把葱和薤切成细丝,浸泡在醋里,用来拌肉,以去除腥气,以使肉更加鲜嫩。待各种菜肴做好后,端上席间时,也有礼节的规定。“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于左”,是说凡是用盐梅等调料调和的食羹类食品,上菜时,要用右手拿住盛放的器皿,而用左手托捧,以保持平稳,避免洒溅。摆放菜肴时,“羞濡鱼者进尾;冬右腴,夏右鳍。”如果鱼连同汤汁一起端上席,则将鱼尾对着宾客;如是冬天,则将鱼肚向着宾客的右方;如是夏天,则将鱼鳍对着宾客的右方。酒杯的摆放也有一定之规,“客爵居左,其饮居右”,也就是主人款待宾客时,饮酒的杯子放在左边,待饮酒时再移到右边。

吃饭时,古人也不失礼节。“燕侍食于君子,则先饭而后已。毋放饭,毋流歠〔chuo绰〕。小饭而亟之,数噍〔jiao叫〕毋为口容。”在与尊长者一同用餐时,应先拿起筷子吃饭,但要等到尊长者吃完后,自己才能放下筷子。吃饭时不能把饭粒掉在桌上,更不能把汤流洒在桌上。饭要一小口、一小口地接着吃,但要一口饭嚥下后才能吃第二口饭。不能把几口饭同时塞进嘴里,使两腮鼓胀起来。虽说是宾朋到主人家做客,可饭后客人还要帮助主人收拾餐具,“客自彻,辞焉则止”(以上均见《礼记·少仪》),见主人劝阻,客人便可以不动手。

待宴饮结束,客人便告辞离去。此时主人还要为客人送行,通常是要送到大门外,宾客再次答谢,方离去。

在中国古代待客的礼仪中,还有一种“投壶”礼。在宴饮开始后,宾主不仅相互敬酒,畅叙友情,席间,主人还要用“投壶”助酒兴。既显示主人的盛情之意,又活跃了席间气氛,使客人感到轻松愉快,同时也使客人能多喝一些酒。“对酒设乐,必雅歌投壶”(《后汉书·蔡遵传》)。投壶,实际是古代的一种游戏,古人把它用到宴饮席间,便成为流行一时的宴会礼仪,并编录在《礼记·投壶》之中。宴会进行之中,主人拿出矢(又称棘,一头尖如刺),盛情邀请在座的宾朋们:“某有枉矢(意指箭杆弯曲之矢)、哨壶(意指口歪之壶),请以乐宾。”客人们则答谢道:“子有旨酒(意为美酒)、嘉肴(即佳肴),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辞。”主人如此邀请三次,客人则推辞三次,见主人盛情难却,遂接过矢。客人中较主人年长或位尊者,接过矢后,可将矢放在席上,取一支投一支;如是年幼或位卑者,则只能将矢抱在怀里,不能放在其他地方。按照“投壶礼”的规定,投壶分轮进行,每一轮每人发给四矢。在不同的场所,投壶所用的矢有形制上的区别:室内投壶,矢长二尺;堂内投壶,矢长二尺八寸;庭院内投壶,矢长三尺六寸。这是因为在不同的场所里,活动的空间大小不等,活动的空间越大,矢就越长,实际是投掷的距离也越远。所投的壶,也就是放置在酒席之中的酒壶,壶口较小,壶颈较长。投壶开始后,宾主轮流把自己的矢投向壶口,以投矢入壶多者为胜。投壶一般要由大家先共同选定一位裁判——司射,由他负责确定壶摆放的位置,通常要放在距座席南边二矢半的地方。主宾开始投壶,司射便用“筭〔suan算〕”(古代的一种计数用的筹码)来计算每个人投中的数目,每投中一矢,司射就在投中者的面前放上一筭。大家轮流执一矢投壶,之后再执第二矢轮流投壶。待四矢全部投完后,由司射根据每个人得筭多少,确定胜者。然后再向每人发四矢,进行第二轮的投壶。进行三轮的投壶之后,以二胜或三胜者为最终的优胜者,于是输者便要受罚饮酒。举行投壶礼时,没有长幼、尊卑的区分,而投壶的先后也只是按照座位的顺序进行,当然必须依次掷矢。如有不按顺序,抢先投掷者,即使投中,司射也不给算,甚至还要罚酒。由于投壶是一种十分有趣的游戏活动,既能融洽宾主间的关系,又活跃宴席的气氛,使宾客处于热闹欢快之中,所以深受人们的欢迎,普遍出现在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宴会上,一直到唐代仍十分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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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投壶

古人设宴时,还有一种行酒令的游戏,也用于助兴取乐,活跃气氛。行酒令前,宾主要共同推选一人为令官,其他人都要服从令官的决定,或依令做游戏,或依令作诗词,违者或诗词不佳者,就要受罚饮酒。这种用于宴席上的礼节,自唐朝以后极为流行,尤其在文人中间更喜欢这种文明、高雅的礼仪游戏。当然被推选的酒令官是有一定要求的,他必须先饮酒,以示受众人之命行酒令之职。曹雪芹在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中写贾母、刘姥姥、史湘云等众人在大观楼宴饮时,贾母先笑道:“咱们先吃两杯,今日也行一个令,才有意思。”于是王熙凤便推举鸳鸯行酒令。鸳鸯半推半就,谢了坐,便坐下,也吃了一钟(盅)酒,笑道:“酒令大如军令,不论尊卑,惟我是主,违了我的话,是要受罚的。”随后她便用“骨牌副儿”(用二张或三张骨牌上的色点配成一套,称为一副)作韵,令每个人用诗词歌赋、成语俗话与之合韵。由于有行酒令的游戏,所以在宴饮中也没有高下尊卑的区分,使宾主没有拘谨之感,谈笑风生,气氛活跃、融洽,宾朋也无“客人”之感。主人与宾客的友情也因此更为深厚。

热情好客,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优良传统,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虽在待客的形式上不断变化,但热情的程度丝毫未减。在历史上,我国曾与周边及邻近国家有过友好的交往。当外国使臣奉命出使来到我国后,当时的朝廷对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无不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并给予周到的款待,不失文明大国的风度。时至今日,中华民族热情好客的传统,仍为各国所称道。

第四章 日常生活中的礼仪 第五节 名帖

在现代生活中,人们初次见面,往往要互相递上名片,名片上一般注有姓名、职务、单位的名称、单位及家庭的地址、电话以及邮政编码等项内容,以此作为一种自我介绍,也是一种见面时的礼节。古代也有“名片”,只是名称不同,称为“名帖”。较早的名帖被称为谒、刺,由于当时纸还没有普遍使用,因而谒、刺是用竹木削制而成,上面写有自己的名字。要拜访谒见时,先呈上谒或刺,以通报姓名。楚汉战争中,刘邦率领军队途经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家住高阳(今河南杞县西南)的小吏郦食其〔yiji义机〕到军营前求见,愿与刘邦共商治理天下之事,并请军中使者持谒代为通报。郦食其自幼家境贫困,但极好读书,甚至嗜书如命,而被人们称为狂生。当时刘邦正在洗脚,他见到郦食其的谒,认为与项羽争霸非儒生之事,而拒绝接见他,便让使者出营门婉言谢绝。怀才不遇的郦食其听说刘邦不愿接见自己,顿时怒目圆睁,手按剑柄,斥责使者道:“走!复入言沛公,吾高阳酒徒也,非儒人也。”使者惊恐万状,竟失手将谒掉在地上,他连忙跪下捡起谒,转身进入帐中,再次通报,刘邦这才同意让郦食其入见。后来刘邦采纳了郦食其的计策,一举攻克陈留。以后,郦食其又劝说齐王田广归附汉朝,从而使汉高祖刘邦不费一兵一卒,而得到齐地的70余座城池。

造纸术发明以后,纸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东汉以后出现了纸名帖,称为名或名纸、名刺。上面书写的内容有姓名、乡里(指籍贯或居所),有的还写有官爵名称。名帖除用以通报姓名外,有时还用于问候对方。1974年3月,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永外正街曾出土了一座西晋时期的墓葬,夫妻合葬一墓。墓主叫吴应,字子远,是豫章郡南昌县都乡吉阳里人。随葬的物品中就有五片名刺木简,上面书写的内容和格式有三种类型:一是“弟子吴应再拜 问起居 南昌字子远”。格式为两行,“南昌字子远”五个字位于左侧偏下,字也较前面一行要小一些,这里的“问起居”,便是问候性的用语。二是“豫章吴应再拜问起居 南昌字子远”。格式与第一类相同。三是“中郎豫章南昌都乡吉阳里吴应年七十三字子远”。一行直书,又加入了官职名称“中郎”和年龄。古人对名刺的书写格式,一般是有规定的,“下官刺曰长刺,长书中央一行而下之也,又曰爵里刺,书其官爵及郡县乡里”(刘熙《释名·释书契》)。

唐宋时期,下级官吏晋见长官时,和文人交往中多使用“公状”、“门状”。“府、县官见长吏,诸司僚属见官长,藩镇入朝见宰相及台参,则用公状。前具衔,称‘右某谨祇候’,‘某官伏听处分’,牒件状如前,谨牒。”(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三)公状实际就是专在官场中使用的一种名帖,下官呈上公状后,上司如同意接见,就在“状后判引”,下官才能入见上司。即使是呈递于私人门邸的名帖也是很郑重的,这类名帖也称为门帖。门帖除书写自己的官职、乡里、姓名之外,有的还写有呈递对方的“字”及问候语。登门拜访时,先交给主人家的仆人,请他入告主人。主人见到名帖,便知来访者,如同意会面,即令仆人唤其入内,或自己亲迎于外。明清时期,名帖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仅使用更加普遍,使用的范围更广,而且也注意名帖外表的装帧。纸帖一般较长而迭成摺子形,首尾都衬有硬纸,加以保护,外面再包以布或绫面,作为装饰。

名帖也曾用于节日祝贺,成为节日的专用礼物,这在宋代已十分常见。每到逢年过节之时,如自己不能亲自去朋友或亲戚家拜年,便让仆人持名帖前往致贺。“节序交贺之礼,不能亲至者,每以束刺签名于上,使一仆遍投之,俗以为常。余表舅吴四丈滑稽,适节日无仆可出,徘徊门首。恰友人沈子公仆送刺至,漫取视之,类皆亲故,于是酌之以酒,阴以己刺尽易之。沈仆不悟,因往遍投之,悉吴刺也。异日合并,因出沈刺大束,相与一笑,乡曲相传以为笑谈。”这段记载在宋代周密所著《癸辛杂识·前集》中的文章,讲述了有关名帖的一则有趣的故事:每逢年节,有相互庆贺的礼节,但如果自己不能亲自去拜访亲戚朋友,表示祝贺,就要在刺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将写有自己名字的刺捆作一捆,让一位仆人走亲串友,将刺分投给每位需拜访的人。周密的表舅吴四丈性格刁滑,恰恰这年过节的时候,他的身边没有送帖的仆人。他只好徘徊于门口,想方设法将名帖投送出去。正在这时,他的一位朋友沈子公遣仆人送帖来,吴四丈顺手将仆人所带的帖子全部要来,一一过目,发现基本上全是送给自己的亲戚朋友的。于是吴四丈就请这位仆人饮酒,表示慰劳和感谢。趁仆人饮酒之机,他却背地里拿出自己的名帖,换下了仆人携带的沈子公名帖。沈子公的仆人对此毫无觉察,待他饮完酒,继续上路时,仍以为拿的是自己主人的名帖,于是继续逐家挨户投送名帖。可他怎么也没想到,所投送的全是吴四丈的名帖。节后的一天,吴四丈将节日里各位亲戚朋友送来的名帖整理在一起,竟从中拿出一大捆沈子公的名帖。这件事情,后来成为人们相互传说的笑话。这种在节日里投送的名帖,与平时登门拜访所呈递的名帖性质不太相同,前者更侧重于节日的祝贺和问候,与今天的贺年片(卡)的作用是一样的。每逢节日,向自己不能亲自登门拜访的亲朋好友送去一份名帖,其实也是向对方献上自己的一片心意,这也不失为一种文明的礼节,因此而流传至今。

古人视名片为见面时的礼节之一,所以往往认为名帖越大越精美,礼也就越重,古代因此曾出现过大小不等的名帖。“昔日投门状,有大状、小状。大状则全纸(一整张纸),小则半纸”,而对“大不盈掌(意指比手掌小)”的名帖,古人却认为“足见礼之薄矣”(同上),而轻易不用。不过,这也说明中国古代曾使用过很小的名帖,还不如手掌大,这和今天人们普遍使用的名片大小差不多。

第五章 礼器、礼服和礼乐 第一节 礼器

中国古代的礼器种类繁多,各种礼器并不全部通用于所有的礼仪活动之中。或用于祭祀,或用于宴享。虽然礼器在形制和数量上,大多与拥有者的等级贵贱有直接的关系,但有时在使用时,也用数量的多少,表现了对使用者的尊重之意。如“豆”这种食器,既用于标志拥有者的等级高下,“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仪礼·礼器》);同时也用于宴享,“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礼记·乡饮酒义》)。在举行乡饮酒礼时,在不同年龄的老人面前摆放不同数量的豆,体现了对老人的尊重,喻示年龄越高的老人,越应该给予更多的照顾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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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九鼎山河图

食器是指主要用于盛放黍、稷、稻、粱等熟食的器物。主要有(皀殳)〔gui轨〕、敦、簠〔fu府〕、盨〔xu许〕、豆、盏等器物。与鼎一样,食器中的(皀殳)也有数量的规定。(皀殳),又写作簋,是一种圆形(也有长方形之说),有两耳的一种器皿。根据周朝礼仪制度的规定,(皀殳)作为礼器是不能单独使用的。在陈设与使用时,它必须与鼎相配套。具体的规定是:天子九鼎配八(皀殳);诸侯七鼎配六(皀殳);卿、上大夫五鼎配四(皀殳);元士三鼎配二(皀殳);如再低一等,只有一鼎时,则不配(皀殳)。

古代举行礼仪活动,是离不开酒的,因此酒器与礼仪也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酒器又分为盛酒器与饮酒器,相当于今天的酒壶与酒杯。酒器主要有尊彝(又称为爵)、角、觯〔zhi志〕、觚〔gu姑〕、斝〔jia甲〕、觥等。容器则是指专用于盛放酒或水的器物,如卣〔you友〕、盉〔he何〕、尊、壶、罍〔lei雷〕等。水器,顾名思义是盛水的器物,包括盘、盆、匜〔yi移〕等。古人在举行礼仪时,也包括在日常生活中,凡进食之前,必先盥洗。在水器中,匜是专供洗手时使用的一种器皿。盥洗时,由仆人手持匜浇水,盥洗者在匜下接水洗手。地上放一洗(青铜制的盆状器物),用以盛接洗手流下的水,以避免溅起。用匜盛水冲手,既是古代礼仪的内容,又反映了古人的卫生习俗。

烹煮器主要用于盛煮牲肉等食物,因而这种礼器的器型都比较大。烹煮器包括鼎、镬〔huo获〕、鬲〔li 立〕、甑〔zeng赠〕等器物,其中以鼎最为重要。鼎由鼎耳、鼎身、鼎足三部分组成,其器型多为方形或圆形,三足或四足。根据不同的用途,鼎又有镬鼎(煮牲肉用)、升鼎(熟肉放入里面后,再进行加工)、羞鼎(盛放配有佐料的肉羹)之分。在古代诸多的礼器中,鼎又是统治权力的象征。按照《周礼》的规定,天子列九鼎,以九鼎代表九州,以示驾驭、治理天下;诸侯七鼎;卿、上大夫五鼎;元士三鼎。可见鼎数量的多少,也表现了统治集团内部等级的高下。如不按照这个规定列鼎,就被视为“僭〔jian见〕越”,即超越了自己的名份,这是违反礼制,大逆不道的。但进入春秋时期以后,诸侯实力强盛,他们开始对周朝礼制中对等级名份所制定的诸多规定和限制不满,甚至也想和天子一样,立九鼎于天下。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经过对楚国的治理,国势强盛,先后用兵于中原地区的陈、蔡、郑、宋等国,并击败了称霸中原的晋国军队,气焰颇为嚣张,不可一世。这位楚庄王在即将取得霸主地位之前,已是头脑膨胀,置周礼于不顾,竟向天子使臣“问鼎”。公元前606年,楚庄王率领大军征伐洛水流域的陆浑戎(西部的一个民族),在途经周朝边境(当时的周朝疆域,即周天子实际直接控制的区域,只相当于一个小诸侯国)时,却按兵不动。周定王见楚军大兵驻扎于边境,恐有不测,忙派大夫王孙满前去慰劳楚庄王及其楚军,希望楚军能尽快离去。楚庄王见到王孙满,便有意问起天子九鼎的大小、轻重。对此,王孙满语气十分严厉地给予了回绝,他认为“立鼎”是政权的标志,所以“周德(指周朝的统治)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左传·宣公三年》)。“问鼎中原”这一事件说明楚庄王想要称雄于天下,而王孙满则竭力维护周王室日益没落的统治,他们之间的这场斗争,就是围绕着鼎进行的。关于“九州”代表天下之说,始于传说。在《尚书·禹贡》中,记载了大禹治水后,分天下为九个州。后代沿袭这一说法,以九州泛指中国。宋代词人陆游在《示儿》一诗中写道:“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即以九州代指宋朝疆域。正因如此,自西周制定礼仪制度以后,历朝历代的最高统治者都在各种礼仪场合中,尤其是祭祀活动中列九鼎,以象征统治的权力。

第五章 礼器、礼服和礼乐 第二节 礼服

除陈设礼器外,古人在举行礼仪活动时,还需穿着礼服。不同的礼仪,规定穿着不同的礼服。因而古时的礼服有许多不同的形制和款式,又各有特定的名称。如祭祀时着祭服,朝会时着朝服,行军礼时着戎服,婚嫁时着婚礼服,凶丧时着丧服,从而与礼仪制度相配合形成了一套服饰制度。从西周以后,几乎历朝历代都设有“司服”一职,负责根据礼仪活动的内容,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向皇帝、后妃等提供相应的服饰。“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周礼·春官·司服》)

周代祭祀时所着的服装是玄(黑色或黑红色)衣、纁裳(纁,红色;裳,古人称下衣为裳,即裙)。祭天、上帝、五帝(古代传说中的远古时期的五位帝王,即太皞(伏羲)、炎帝(神农)、黄帝、少皞、颛顼〔xu需〕)时着冕服;祭先王时着衮冕(衣上绘有龙的纹饰);祭先公和飨射时着鷩冕(衣上绘有雉、山雉等鸟类纹饰);祭山川之神时着毳冕(衣上绘有虎、蜼〔wei伟,即长尾猿〕、藻〔即水草〕、火、粉米等纹饰);祭社稷时着希冕(用细葛制成并加刺绣的服饰);祭四方百物时,则着玄冕(衣服上没有纹饰)。由此可见,仅祭祀一项礼仪制度,就有多种不同的服饰及名称,在祭祀不同对象时穿着。因祭祀属于“五礼”中吉礼的范畴,所以这些服饰又统称为“吉服”。吉服又因等级的高下而有区别,即不同等级的贵族所着的冕服是不一样的,“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之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周礼·春官·司服》)。这里所规定的是不同级别的贵族在服饰上的最高等级:即公爵与天子一样,也拥有五种祭祀的礼服;侯、伯两等爵位只能拥有除衮冕以外的四种礼服;子、男爵则拥有除衮冕、鷩冕以外的三种礼服;至于孤,则只有希冕、玄冕两种礼服;卿、大夫只能有玄冕一种礼服。这里所规定的是不同级别的贵族在服饰上的等级差别,但在有些祭祀活动中,不同级别的贵族与天子均穿着同一种名称的礼服。如在举行祭祀四方百物的小祭礼时,天子须着玄服,而自天子以下,直至卿、大夫,按礼仪制度的规定,同样也着玄服。这与等级贵贱有别有序的礼制宗旨相悖,因此周礼又在服饰的款式上另外作出具体的规定,这主要是从冕冠上的冕旒的数量和长度、所缀玉石的颜色及数量上加以区别,以显示地位的尊卑高下。如同为玄冕,天子为冕板前后各有三旒,每旒12玉,共有72颗五彩玉石。自公爵以下,玄冕的旒或玉石的数量依次递减,到卿、大夫这一级,其玄冕只有前后各二旒,每旒上有三颗三色玉石,总共才12颗玉石。

西周时期,在举行朝会时,是以弁服为礼服的。弁服有爵弁、皮弁、韦弁(用熟皮制作,且染成红色)等几种形制。其中韦弁又常作为戎服(又称田猎服)的服饰。弁只是帽子,而戎服往往是穿着甲衣。最早的甲也是用皮革制作的,而称为甲。其后才有了用铜等金属制成的甲,则称为铠。戎服是用于作战、打猎的服饰,具有防御和保护的作用。戎服主要是保护身体的要害部位,所以它实际是由胸甲、腹甲、披膊三部分组成。但如果不是在战场上,行军礼时,则在甲外披衣,称为衷甲,意指甲在外衣的里面。衷甲发展到后代,又称为战袍。

汉代以后,官制等级森严,尤其是西晋以后,以品级标志官位的高下,官员的服饰因此也作为礼服的一部分。根据穿着场合的不同,官服也分为朝服、公服、戎服、常服、章服等。在款式上更有了严格的区别:一是以服饰的颜色来区别官级的品位。唐高宗上元元年(公元674年)规定,三品以上文武官员服紫,四品服深绯(红色),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此后,紫、绯、绿三色成为官服的基本色调。至于黄色开始也不是天子专用的服色,唐朝初年以前,民间服黄也很常见。唐高宗时,洛阳县尉就曾着黄服,但有一天夜里外出行走时,遭人殴打。消息传入宫中,唐朝政府认为黄色非庶人能用,便下令臣民一律不得再着黄色。二是以“章服”制度区别高下,所谓章服,即规定服紫、绯(红)的官员入朝时,必须佩带鱼袋。鱼袋,是在用金或银装饰的袋中装入鱼符,符可以左右分作两半。这项自唐朝开始实行的制度最初是作为官员受皇帝诏令,出入宫城的身份凭证,凭左鱼符进宫,右鱼符出宫,即必须经过合符,确认“符合”之后才能准许出入,而且袋上还刻有官职姓名。宋代的鱼袋失去了这个作用,而是作为官位高下的标志,鱼袋也改为在袋上用金或银装饰成鱼形,通常系在腰间的革带上,垂于身后。宋代官吏以受赐金紫(金鱼袋、紫服)、银绯(银鱼袋、绯服)为殊荣。以官服的颜色及所佩饰物的不同,来区别官位的高下,其标志是十分明显的。人们见其服,便知其位。尽管如此,明朝又在官吏的礼服上,再加一个“补子”,作为官员品秩的标志,又使这种标志更为明显。所谓补子,实际是一种服饰,即在官服的前胸和后背处,分别缀上一块方形绢帛,上面绣着各种不同的图案。同一件官服前后两块补子的图案是一样的。这种缀有补子的官服,就称为补服,清代也称为补褂。明、清两朝补子的图案虽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文官的补子以禽为图案,武官以兽为图案。

三是以冠的形制标志品位。在历朝历代官僚的服饰中,也有许多种类的冠,这些冠在形状、式样和颜色上依官位高下而各异,如朝服中所戴的进贤冠,就有冠梁数目多寡的区别。宋朝中期曾规定,自七梁至二梁,将进贤冠分为七等。从亲王以下,官降一等,冠减一梁。除此之外,头上所戴的帞头(又称为幞〔fu福〕头),服装上的纹饰,腰间的束带,上朝时手中拿的笏,甚至脚上穿的靴、履等,对各品级的官员都有具体的规定。由此而形成了历朝历代的服饰制度,并以此作为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入清以后,官服在制度上不仅更为严格,其装饰也更加复杂。除补服外,清代的贵族和官僚头上还戴有顶子和花翎。顶子是一种冠饰,即在冠上加一个用珍珠或珊瑚等装饰而成的顶。顶子也是区别官员等级的重要标志,官位越高,顶的级数就越多,珠子的数量也越多,质量和装饰也就越讲究。顶的最高级数是三层,但这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至于珠子、珊瑚在顶上的装饰也同样表现出等级的差别。皇帝和一品文武官员都以珍珠为顶,当然有数量上的差别。但自二品官以下,不分文、武官员,顶子都不用珍珠为饰,或用珊瑚,或用宝石,或用水晶。因为清朝官服中的顶子是为官的标志,所以某官被革职,也就将他的顶子摘去。花翎也是一种冠饰,即在冠上顶部向后垂下一根雀尾的翎羽。花翎与顶子一样,也是官位高下的标志。其区分的标志在于翎羽末端的“眼”。所谓眼,就是指在翎羽的尾端有十分鲜明的圆圈状羽纹。常见的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没有眼的翎羽称为兰翎,戴兰翎者其官位是低下的,而官位越高,眼的数目也就越多。

第五章 礼器、礼服和礼乐 第三节 礼乐

音乐在古代社会中,既是人们娱乐的方式之一,也是人们借以修心养性的重要途径。唐代著名的史学家杜佑曾对“乐”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夫音生于人心,心惨则音哀,心舒则音和。然人心复因音之哀和亦感舒惨。”“咏歌不足,故手舞之,足蹈之,动其容,象其事,而谓之为乐。乐也者,圣人之所乐,可以善人心焉。所以古者天子、诸侯、卿、大夫无故不彻乐,士无故不去琴瑟,以平其心,以畅其志,则和气不散,邪气不干。”(《通典·乐一》)杜佑的这番话,先论述了“音”(音律)与“心”(心理、感情)之间的关系,心情感到凄凉的时候,音也就悲哀,舒畅而愉快的时候,音就和谐。反过来,音律的悲哀、和谐也会影响到人的感情和情绪。其后,他又论述了“乐”的作用。当以音伴歌还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情时,便要用手和足进行舞蹈,同时要带有表情,符合所要表达的感情,这可以称为“乐”。圣人之所以用“乐”,是因为它可以使人性从善。因此天子直至士都以习乐为礼,用它平和自己的性情,抒发自己的志趣。“乐”由于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古人便将它与礼相配,以增添礼仪活动时的气氛,使人们受“乐”之感而遵礼行事。孔子就曾因春秋时期社会及各阶层的大变革,哀叹当时的时局是“礼崩乐坏”,这也说明礼和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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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八音图

以乐和于礼,是古代礼仪制度的一个特点,这也同时赋予乐以极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周礼曾规定,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来祭祀鬼神、和好邦国、统一万民、款待宾客等。正因如此,在举行礼仪活动时,奏乐、和歌、舞蹈三者是相辅相成的。周代祭天地时,要奏《黄钟》乐,和《大吕》歌,跳《云门》舞;祭地神时,奏《太蔟〔cu促〕》,歌《应钟》,舞《咸池》。可以说,有一礼,必有一乐,这一制度也为以后历朝历代所沿袭。如朝会时,帝王入朝,奏乐;群臣拜见,奏乐、和歌、舞蹈;退朝再奏乐。宴饮时,先是帝王赐酒、奏乐,席间由伎人和歌、献舞。由于朝廷几乎所有的重大活动都离不开乐、歌、舞,因而形成了一整套宫廷乐舞。朝廷有司乐、教坊、乐正等官员或官署掌管乐队、伎人,专门负责乐舞之事。人们常用“歌舞升平”来赞颂天下太平、兴盛,正是用礼乐喻指国家的治理。

附录 辅文辅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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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坛斋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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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天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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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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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龠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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