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学校 - xp1024.com
《中国古代学校》


第一章 从原始自然形态的教育到古代学校的萌芽 第一节 原始自然形态的教育

中国早在100万年以前,就出现了原始人群;几万年以前,原始人群逐渐过渡到母系氏族公社;5000多年前,黄河和长江流域的一些氏族开始进入父系氏族公社。中华民族从原始人群打制和使用粗石器开始,便产生了以传授劳动经验和原始礼仪为内容的教育。在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一般说来,教育是在劳动和生活的实践过程中进行的,没有专门的组织形式,表现为自然形态。

50万年以前北京周口店的原始人群——北京猿人,几十人为一群,住在山洞里,他们已能制造多种粗石器,包括刮削器、砍砸器、尖状器等,并懂得了用火。根据北京猿人大脑发展的完善程度推测,他们已有了语言。他们以语言为交际工具,结为群体,与自然作斗争,以获取生活资料。然而他们处在洪荒时代,与自然的斗争是十分艰苦的,以至在周口店发现的大约40多个北京猿人的个体中,有1/3不到14岁就死去了。但是在困难面前,他们并不是弱者,他们没有后退,而是力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能够获得更多的自由。正是这种要求,促使他们开始了对下一代的教育,使下一代能够较快地掌握劳动和生活的经验,以增长与自然斗争的本领。

北京猿人的小孩是属于群体的,教育小孩是群体共同的责任。打制和使用石器、利用天然的火等,就成为教育小孩的主要内容。

石器是作为开天辟地的神奇力量和人类的出生证而载入史册的。而摩擦生火的发现,就包含着机械运动转化为热能的自然科学原理的萌芽;火的作用,甚至可以把它看作是人类历史的真正开端。猛兽的尖牙利爪,虽可以逞威于一时,但其力量却是短暂的、有限的;而人类通过集体劳动制造和使用工具来征服自然的力量则是长久的、无限的。人类在无限地发展自身力量的历史进程中,教育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社会越向前进,生产技术水平就越提高,年轻一代要把劳动经验继承下来,就愈加需要依靠成人有目的、有意识的传授和指导。

原始社会的教育不单是传授劳动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要进行思想道德习俗的教育。原始社会没有阶级的对立,没有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靠什么来调整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和社会生活中的相互关系呢?那就是社会的风俗习惯和原始礼仪。

考古中发现的西安半坡遗址,是六七千年前的一个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的村落。在这个村落的居住区的中心,有一座160平方米的大房子,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断定是“氏族的公共活动的场所,氏族会议、节日和宗教性的活动,都在这里举行”。这些公共活动在当时都起着氏族风俗原始礼仪的教育作用。传说神农的时候,“刑政不用而治”,“无制令而民从”;又说神农“祀于明堂”,并称明堂是“大教之宫”。从这些话里,多少可以看出一点历史真实的影子。考古中发现的那座“大房子”,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称为“大教之宫”的“明堂”。

古书记载:“燧〔sui岁〕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渔”,“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伏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神农耕而作陶”,“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lei si累似〕教民农作”。这些传说,从内容看,所反映的正是远古人群进入母系氏族公社之后的生产和教育的历史。

至于父系氏族公社阶段创制发明的传说,更加丰富,而且集中在黄帝(部落联盟的首领)的身上,如“黄帝作宫室,以避寒温”,“黄帝作车,引重致远”,“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黄帝作弩”,“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等。这类传说,反映了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和文化都有了多方面的进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教育的内容。同时武器的制作和作战的训练,也成了教育的新课题。

远古氏族就是通过生产劳动和原始礼仪活动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的。所谓原始礼仪,即是“图腾和禁忌”。“图腾”是氏族的徽号和保护神,受到敬仰和膜拜。《尚书》的头一篇曾记下一位乐师讲的话:“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我敲击石磬,成群的野兽就跟着跳舞)。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里记的乃是原始社会的一种化装舞蹈——“图腾舞”。原始社会的氏族往往以兽为图腾,相信它能供给本氏族的生活需要,能够驱除灾害。传说黄帝部落号为“有熊氏”,可能以“熊”为图腾。夏后氏的祖先可能以“龙”为图腾。“龙”是想象中的动物,它的基本形态是蛇,又兼有兽类的四脚,马的头鬣和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它由多种动物图腾结合而成,可能是在部落兼并、融合过程中,以某些崇拜蛇的氏族为主,又吸收其他氏族图腾若干特征而形成的。图腾崇拜以及由此派生的仪式、禁忌、歌舞和神话故事,是氏族形成以后进行思想文化习俗教育的重要形式。“仪式和禁忌”在那时是不可违背的一套规范准则和秩序法规。在某些礼仪活动中,一举手一投足都有严格的规定,一个动作也不允许做错,一个细节也不允许省略漏掉,否则就是渎〔du读〕神、大不敬,而会给整个氏族、部落带来灾难。那时候,孩子们常从成人那里听到关于女娲炼石补天的故事,精卫填海的故事等等,这类神话故事,在原始社会中代代相传,女娲和精卫便成为孩子们所向往的战天斗地、为集体利益而献身的英雄形象。这有助于增强年轻一代的氏族共同体的观念,激励他们为集体利益而献身。

从原始社会自然形态的教育活动中,我们看到,教育是人类特有的社会现象。人类从产生时起就成群地生活着,人类一形成便进入了历史领域,就开始创造自己的历史,而教育便在人类这种创造历史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教育的作用不仅在于传递生产经验,而且也在于进行思想道德习俗的陶冶感化。因而教育不仅是劳动力的再生产,也是“社会人”的再生产。教育是集体生存斗争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也是延续种族和提高人们素质的重要手段,更是发展人类社会的重要手段。

第一章 从原始自然形态的教育到古代学校的萌芽 第二节 古代学校的萌芽

学校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学校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要经过相当长的孕育、萌芽、成长的过程。据文献考察,中国古代学校的萌芽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那时生产有了发展,人们在维持自身和家庭成员的生活之外,逐渐有了劳动产品的剩余,使得少数人可以在别人的劳动产品供养之下从事脑力劳动。这就为学校的萌芽准备了条件。在山东大汶口出土的距今约5000年前的陶器上,就已出现很规则的意符文字;这为探索中国古代学校的萌芽投射了新的光明。文字的产生为日益繁复的社会知识和自然知识的积累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也造成了产生学校的现实需要。因为要掌握文字和由文字保存下来的社会经验,就更加需要专门的指导和学习,就是说必须经过有组织的学校教育。萌芽性的学校大概就在“明堂”之中,最初的教师可能就是掌握文字的“巫史”。

古籍记载:“成均,五帝之学。”“五帝”即黄帝、颛顼〔zhuan xu专须〕、帝喾〔ku库〕、尧、舜,是后世传说中的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的首领。“成均”可能就是“五帝”时期萌芽中的学校名称。又有记载:“米廪,有虞氏(舜)之庠也”。“庠”是舜时学校的名称。庠的原意是“养”,即把有道德、有经验、有知识的老人养在那里,专门从事教育年轻一代的工作。“庠”既然是供养老人的地方,便需要储存一定的粮食,所以后世又称“庠”为“米廪(仓)”。这里被供养的老人很可能就是为氏族显贵服务的巫、史。所以我们可以说,“成均”、“庠”可能是中国古代萌芽中的学校,开始时还不是专门的教育机关,而是逐渐形成学校的过渡机关,起着教育年轻一代的作用,为以后专门教育机构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第二章 夏、商、西周官学制度的建立和“六艺”教育的形成 第一节 夏代学校的传说

按照传统的说法,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它有400多年的历史,约在公元前21世纪初到公元前16世纪初。夏代贵族为培养自己的子弟,建立了学校。据古籍所载,如《孟子》、《说文解字》、《汉书·儒林传序》等说,“夏曰校”,又如《礼记·王制》和《明堂位》又说夏的学校叫作“序”。东汉时郑玄注《仪礼》又说夏后氏之学叫作“庠”。这些不同的传说,都有一定的根据;我们可以说夏代可能已有了“庠”、“序”、“校”三种尚未完全发展成为学校形式的非专门的教育机关。“庠”是从虞舜时代继承下来的。“序”和“校”则是新增加的。一般说来,原始社会末期都要经历一个军事部落联盟的时期,而夏代可能相当于这个历史阶段或之后,因此很注重军事训练。“序”原为练习射箭打靶的场地,只有东西墙,没有房屋,显然是从事军事训练的需要而产生的,《孟子》说:“序者,射也。”这种解释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在氏族社会时期便已发明弓矢,夏代在对外战争中需要培养具有射箭能力的战士,所以“序”的存在是很可能的。“校”原为“木栅栏”,是养马的地方,后演变为操演或角力比武的场所,这同样是为了军事训练的需要而产生的。夏代的“庠”“序”“校”,虽不能说是真正传授文化知识的机构,但也应该说是一种进行伦理教育和军事训练的场所,这已接近于古代学校的性质。

第二章 夏、商、西周官学制度的建立和“六艺”教育的形成 第二节 商代学校——古代官学的雏形

商代无疑是一个奴隶制度的国家,它有600多年历史,约于公元前16世纪初到公元前11世纪。商后期迁都于殷(今河南安阳小屯一带),故商代又称为殷代,或称殷商。殷商已有学校教育制度,并为考古出土的文物所证实。据古籍所载,如《孟子》说:“殷曰序”,《说文解字》及《汉书·儒林传序》说:“殷曰庠”,《礼记·王制》说:殷有“右学”和“左学”,《明堂位》又说殷学叫“瞽〔gu 鼓〕宗”。这就是说,商代已有了“序”、“庠”、“学”和“瞽宗”四种学校了。“庠”、“序”是从夏代继承发展而成,其教学内容更为扩充。那时国家的大事有两种:一是祀(祭祀祖先),二是“戎”(军事征伐)。学习祭祀活动中的礼乐和学习军事活动中的技术就成为当时学校的主要内容。“庠”和“序”都成为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庠”本是养老的地方,到了商代仍有养老的作用,同时也对年轻一代进行道德伦理的教育,如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等等;但同时“庠”也是习射的地方。从地下发掘出来的甲骨文,其中一片有关于在“庠”教练射箭的记载,可见“庠”的教育作用到了商代扩大了。“序”不仅是习射,还要学习武舞;不仅要学习射箭的技术,还要学习“射礼”,商代贵族男子重武习射,常举行射礼;所以通过“序”,教育贵族子弟,要懂得射箭的礼仪、礼节,并进而明确君臣上下长幼的规矩。

商代的“瞽宗”和“右学”是学习礼与乐的学校,层次比较高,是古代的高等学校。据考证,殷商崇尚右,以西为右,所以把大学设在西郊,这样,设在西郊的大学也叫作“右学”。“瞽宗”原是宗庙。在那里选择有道德的精通礼乐的文官教授贵族子弟。后人以“瞽宗”代表殷商的学校,设在西,故称为“西学”。可见“右学”、“西学”、“瞽宗”是同一种学校,即商代的大学。后人也叫商代的大学为“辟雍”,也称为“西雍”,是学礼乐的地方,这是商代大学的又一名称。

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尚未发现“序”及“瞽宗”,却屡见“教”与“学”字,如有一片甲骨文卜辞上说:丙子日卜问上帝:“子弟们上学回来,会不会遇上大雨?”占卜是王室的事,遇有大事才进行占卜,贵族子弟上学成为占卜的内容,可见商代对贵族学校教育的重视。又一片卜辞说:商王命令某官认真负责地教育王族成员。更有趣的是有一片卜辞说:“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多方”,即多国,“戒”,像人手持戈而警戒,或手持戈而舞蹈,“教戒”,即指习武与习舞,这与殷序习射、瞽宗习礼乐之说相吻合。这片卜辞反映出殷时邻国多派遣子弟来游学,说明那时殷的大学已经有了周围邻国的留学生在这里学习礼乐了,足见商代学校已相当发达。有人说,这是中国“留学制之滥觞〔shang伤〕”。

甲骨文字还表明商代已进行读、写、算教学。所出土的甲骨文单字已达4500个左右,形声、会意、假借等进步的方法已普遍使用。这说明商代文字的发展已很成熟,自然会出现长篇文字记录。 甲骨文有册字,作<img class="inner"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19_1.jpg" />,像把竹木简扎在一起;有“聿〔yu 玉〕(笔字的本字,秦以前书写工具名聿)”字,作<img class="inner"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19_2.jpg" />,像手持刻刀。由此可以推测,当时已具有进行读书、写字教学的需要和条件。有一个骨片上有五行字,重复地刻着“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10天的干支表。其中一行字迹特别工整,大概是教师所刻的范本。其余四行则歪斜不齐,显然是学生初学时的习刻。这既有趣味又有价值,告诉我们殷商学校教字认字的方法,已是采用日常必需的文字,令学生摹写认识,反映了当时传授与学习文字的真实情形。

商代在天文历法方面已有很大进步,这与数学的发展有关。 甲骨文中的数字最大已达三万。出土文物还表明,那时已能进行一般的算术运算,并能绘制一些几何图形,所以数学也已成为教学的主要内容。

由此可见,商代贵族很重视学校教育,设立了贵族学校——序、庠、学、瞽宗。教师是由国家职官担任。教育的内容包括宗教、伦理、军事和一般文化知识。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官学的雏形。

第二章 夏、商、西周官学制度的建立和“六艺”教育的形成 第三节 西周官学制度的发展和“六艺”教育的形成

西周是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奴隶制国家,它有约300年的历史,约在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奴隶社会发展到全盛的时期。西周继承了夏商的学校教育制度,建立了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奴隶制官学体系,形成了文武兼备的“六艺”教育。

据古籍文献记载,西周官学可分为国学和乡学。国学设在周天子所在的王城和各诸侯国的国都,分小学与大学两级。小学在城内宫廷中,大学在南郊。乡学又分为“庠”、“序”、“校”、“塾”等。

<h3>(1)西周小学</h3>

康王时的《大盂鼎》中有一句话:“女(汝)妹(昧)辰有大服,余佳(惟)即朕小学。”郭沫若在《西周金文辞大系》上有眉批:“今案妹与昧通,昧辰谓童蒙知识未开之时也,盂父殆早世,故盂幼年即承继显职,康王曾命其入贵胄小学,有所深造。”可见西周贵族确有小学,为蒙昧的儿童学习之处。

西周国学的教学内容,包括德、行、艺、仪四个方面,而以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为基本内容。在大学以诗书礼乐为重点,在小学以书数为重点。而射御的学习,除了传授和培养有关的知识、技能之外,还着重与礼、乐之教相配合。乡学的教育内容,没有国学那么详密。

各诸侯国也有自己的贵胄小学。《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注云:“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

西周时除设在宫南之左的那所贵胄小学之外,还在西郊设有一所小学。据《礼记·王制》:周人设有“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文献通考·学校考》注云:“虞庠在国之西郊,小学也。”这类小学可能是宫廷的贵胄小学,入学学生的层次可能要低一些,或属于中小奴隶主贵族的子弟。《公羊传》宣公十五年的注曰:“父老教于校室,八岁者学小学,十五岁者学大学,其有秀者移于乡学,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庠之秀者移于国学,学于小学。”从全文的语气来看,在里中的“校室”学习优秀的学生可由“乡学”升到“庠”,再升到国学,而这个国学不会是宫廷的贵胄小学,而可能是设在西郊的“虞庠”。这样经过几次选拔和挑选才升到国学的小学中去的学生,当然年龄也就不小了,所以有的传说:“十五岁才入小学”。《大戴礼记·保傅》的注释说:“又曰十五入小学,十八入大学者,谓诸子姓既成者,至十五入小学,其早成者十八入大学。”这种解释较为合理。古代的小学生并不严格限于儿童,入学年龄从8岁至15岁均可。或许这与贵族的等级有关,高级贵族子弟入学较早,中低级的贵族入学较迟,所以才出现关于入学年龄的各种不同的说法。

西周大学教育中强调“礼”与“乐”的密切配合。《礼记·文王世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手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yi译〕,恭敬而温文。”礼的作用在于约束人们的外部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乐则重在陶冶人们内心的情感,使本来具有一定强制性的礼变为能获得自我满足的内在精神需要。所以《礼记·乐记》说:“乐者,通伦理者也。”乐是通过美育、艺术教育来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乐记》又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教的主旨就在于增进贵族内部的团结,进而调和各阶级、等级之间的矛盾。这种礼乐教育在西周社会处于向上发展的时期,确实对于改变社会习俗、稳定社会秩序、加强各诸侯国与王室之间的联系,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所以认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乐教育成为西周六艺教育的中心。

<h3>(5)西周的六艺教育</h3>

<h3>(2)西周大学</h3>

西周时的塾、校,可能不是真正求知识的学校,“塾”可能是门侧之堂,在农村,早晚由父老及里正坐在那里监督检查,是否按时出工,是否遵守秩序,是否敬老尊长等等。《尔雅·释宫》说:“宫中之门谓之闱……门侧之堂谓之塾。”注云:“塾”——“夹门堂也。”可见“塾”的初义只是门侧之堂。据《尚书大传》卷五《略说》所云:“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上老平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余子毕出,然后皆归。夕亦如之。余子皆入,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朋友不相逾,轻任并,重任分,颁白者不提携。出入皆如之。”上老、庶老坐在那里对出入的人进行检查和教诫,要按年龄大小排列次序,不能相逾,年轻人要代年老人挑负东西。“塾”虽然也起着管理和教喻的作用,但还不是严格意义的学校。“校”也是一样,按《公羊传》的注释说,这种“校”是选择有高德的父老,在秋收之后到这里来进行教化,似乎是一种“冬学”的性质,只在农闲时进行。另,“校”与“学”的名称也常互为应用,如乡学亦可称之为乡校。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所记郑子产不毁乡校的事,郑国的乡学即称之为乡校。疏云:“校为学的别名。”还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这还表明乡校有一种“议政”的作用。郑子产不毁乡校的目的,也是为了保存“议政”这一好的传统。西周乡校中的所谓养老乞言、语说之类,也是保持这一好的传统。

西周的大学——辟雍和泮宫一般都设在郊区,四周有水池环绕,中间高地建有厅堂式的草屋,附近有广大的园林,园林中有鸟兽,水池中有游鱼。这说明西周大学的设施是比较原始的,以茅草盖的厅堂为主,周围有园林和水池。贵族子弟即在园林水池中射鱼、射鸟、驱车围攻野兽。西周大学中的渔猎活动,是一种实际训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不过西周大学不仅是贵族子弟学习之处,同时又是贵族成员集体行礼、集会、聚餐、练武、奏乐之处,兼有礼堂、会议室、俱乐部、运动场和学校的性质,实际上就是当时贵族公共活动的场所。这说明西周大学还没有完全专业化,是和贵族的社会生活结合在一起的。西周大学中的公共活动,以行礼、射箭、驾车、奏乐、舞蹈为主,其教学的主要内容也以礼乐与射御为主,这是和贵族教育子弟的目的相关的;因为贵族要把子弟培养成为统治者,而礼乐正是当时贵族巩固内部组织和统治人民的重要手段;同时贵族要把子弟培养成为军事骨干,用来保卫既得的政权,而射御正是军事训练,舞蹈也带有军事训练的性质。

除辟雍、泮宫之外,西周还有其他的大学。《礼记·王制》所说养国老的“东胶”,《礼记·文王世子》所说的“东序”、“瞽宗”、“上庠”,都是大学。“东胶”即“东序”。《大戴礼记·保傅》:“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帝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帝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帝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帝入太学,承师问道。”这里所说的东、南、西、北学,似乎给我们绘出了西周大学的组成图案。东学便是东序,为习舞、学干戈羽籥〔yue月〕之所,由乐师主持;西学即瞽宗,为演习礼仪、祭祀先王先贤之地,由礼官主持;北学即上庠,为学书之所,由诏书者主持;至于南学,有的说是成均,为学乐之所,由大司乐主持。太学有的说是中央之学,可能就是辟雍或明堂。这样把中央与周围四学合在一起,实际上已有五学了。《文献通考·学校考》说这些学校都“并建于一丘之上”。又据《礼记·明堂位》载,鲁国亦得立四代之学,即虞氏的庠、夏后氏的序、殷的瞽宗与当代的周学——泮宫,这里似乎也是把四代之学建立在一起的,并且把这些学校放在“明堂位”来讲,这又把四学与明堂结合在一起了。东西南北学以明堂为中心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大学,并非有好几个独立的大学。

<h3>(3)西周乡学</h3>

设在王都的小学、大学,总称之为国学。设在王都郊外六乡行政区中的地方学校,总称之为乡学。据《礼记·学记》,西周的乡学是:“家有塾,党有庠,术(遂)有序。”《周礼》又说:“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闾有塾。”《孟子》仅说:“周曰庠。”

据《周礼·大司徒》:“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又按《周礼·遂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CUO嵯〕,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前者是指国的近郊而言,后者是指乡以外的远郊而言。乡的学校主要是“庠”,遂的学校主要是“序”。《学记》所说的“党有庠”,《周礼》所说的“乡有序”,皆就近郊的乡组织而言,乡和党的学校都称做“庠”。所以《礼记·王制》说,乡里面如果有不帅教者就要报告司徒,然后在乡庠习礼来感化他们。《乡饮酒义》也说:“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屡教不悛〔quan圈〕的人便“移之遂”,由遂学即“序”去感化。如果还不变,最后才“屏之远方,终身不齿”。这也说明乡以庠为主,遂以序为主。

据《周礼·地官司徒》,西周小学强调的是德行教育,重视以道德来教养贵族子弟。《礼记·内则》说:“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学射御。”有礼仪、乐舞、射箭、驾车、书法、计算等等,教学内容比较全面,这说明西周小学教育强调的是奴隶主贵族道德行为准则的培养和社会生活知识技能的训练。

综上所述,可知西周学制系统如下图表示: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20_1.jpg" />

西周学制系统

西周的教育制度是政教不分、官师合一的。学校的教师都由官吏兼任,官即是师,师即是官。师者必为官或退仕。国之重臣太师、太保、太傅,也即是帝王之师。《大戴礼记·保傅》说:“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道之教训。此三公之职也。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燕者也。”三公既有分工,又紧密合作;太师,导以教训;太傅,傅其德义;太保,保其身体。三少是三公的助手,同太子居处出入在一起,三少协助三公共同辅佐天子,教喻太子。后来西周官制逐渐分化,师保便成为太子导师的专称,执政的辅宰之臣则别以卿士名之。从职官的分化,也可说明最初的师保是官师合一的职务。

西周的国学、乡学和宫廷教育的情况基本相同,也是亦官亦师。国学由大司乐(大乐正)主持,是国家的礼官,负责宗教祭祀与国家典礼之事。大司乐下面还有许多官员分掌其职。据《礼记·文王世子》载,除大乐正外,还有小乐正、大胥、小胥、大司成、龠师、龠师丞、太傅、少傅、师氏、保氏等等。《周礼·春官》也有类似记载。他们既是国家的正式官员,又是国学的教师,承担国家的教育与教学工作。他们大都为国家礼官之属,只是师氏、保氏为国家司徒之属兼主王室的武备。“师”最初是军官的称号,“师氏”指的是高级军官,“大师”是比“师氏”更高级的军官。西周时担任国王警卫队长的师氏、保氏,除了负责警卫、随从、军旅等大事之外,还兼管贵族子弟的教育工作。后来“师”就转为教育者的称呼,所以“教师”的名称,实起源于军官。

“书”与“数”是基础文化课。“书”是指书写文字。“数”是指计算、算法。西周书写的工具是刀笔、竹木,字体为大篆。西周已有供小学文字教学的字书(课本)。据《汉书·艺文志》载:“《史籀〔zhou宙〕》十五篇。”注曰:“周宣王时(公元前827—前782年)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又注:“《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这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记载最早的儿童识字课本,今已失传。西周小学教育从识字、书写开始。《礼记·内则》提出“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学书计”,所谓“数日”即认识、背诵由天干地支组成的六十甲子,“学书”即学习书写六十甲子,认识与书写方名(东、南、西、北方之名)。在当时辨别方向主要依据天象。当时人们多用日出日入的日影、日中时的日影和晚上的北极星的方位等方法来确定方向。

据《大戴礼记·保傅》注说,王侯太子入国学之小学的年龄是八岁。《公羊传》注:“礼,诸侯之子八岁受之少傅,教之以小学,业小道焉,履小节焉。”《白虎通·辟雍》说:“八岁毁齿,始有识知,入学学书计。”提出了八岁入小学的根据。据《尚书大传》,公卿之太子、大夫元士之嫡子入国学之小学的年龄是10岁或13岁左右,至于其他众子,包括大夫元士妾所生之子及少数平民子弟入学的年龄,可能是15岁左右。又据《文献通考·学校考》认为,公卿以下的子弟,未必一开始就能入国学之小学,而是先学于家塾,长至13岁左右,才能入国学之小学就读。而国之太子年八岁即可入国学之小学。由此可见,西周小学入学年龄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

“乐”是综合艺术课。郭沫若在《青铜时代》中说:“中国旧时的所谓乐,它的内容包含得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绘画、雕镂、建筑等造型美术也被包含着,甚至于连仪仗、田猎、肴馔等都可以涵盖。所谓‘乐者,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之为‘乐’。”《诗经·郑风·子矜》郑玄注:“古者教以诗乐,诵之,歌之,弦之,舞之。”表明其形式的多样化。西周大学由大司乐主持乐教,以乐德、乐语、乐舞教育贵族子弟。所谓乐德,包括中和(言出自心,不刚不柔)、祇庸(见神示敬、接事以礼)、孝友(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所谓乐语,包括兴道(以物喻事、引古刺今)、讽诵(背熟文词、吟诵有韵)、言语(直叙己意、答人论难)。所谓乐舞,包括云门、大卷(黄帝乐)、大咸(尧乐)、大磬(舜乐)、大夏(禹乐)、大濩〔huo 获〕(汤乐)、大武(武王乐)等六代乐舞,也称为六乐。《周礼·大司乐》讲的六代乐舞是“大舞”,是大学学习的主要内容。此外,乐师还教大学学生学习小舞:帗〔fu 肤〕舞(手持五彩缯而舞,也有说是持彩色鸟羽而舞)、羽舞(手持鸟羽而舞,用以祭四方)、皇舞(持五彩羽以舞,用以祈雨)、旄舞(持牦牛尾以舞,用以祀辟雍,也用于燕乐)、干舞(持盾牌以舞,用以祭山川)、人舞(徒手挥袖而舞,用以祀星辰)。还有一种“象舞”,持竿而舞。舞又分文舞、武舞两类。手持籥(乐器)翟(鸟羽)而舞为文舞;手持干(盾牌)戚(斧钺〔yue悦〕)而舞为武舞。“云门”、“大章”、“大韶”、“大夏”属于文舞;“大濩”、“大武”属于武舞。这些乐舞用于不同的场合,其中“大武”是周代国乐,实际上是以周武王克殷为题材的大型歌舞剧。其曲调早已失传,而乐词基本上保存在《诗经·周颂》里,传说可能为周公所作。“大武”乐舞是西周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贵族子弟都要学习。《礼记·内则》提到贵族子弟13岁学乐、诵诗、舞“勺”(文舞);15岁成童,舞“象”(武舞)。《周礼·大司乐》提到“帅国子而舞”。西周王室对乐舞十分重视,据《周礼·春官》载,王室的乐舞机构中自大司乐以下,共有奏乐、唱歌、舞蹈及其他工作人员近1500人,可见其重视程度。

“礼”是政治伦理课。“礼”包括了整个宗法等级世袭制度、道德规范和仪节。《左传·隐公十一年》:“礼者,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这反映了“礼”的重要性,是立国的准绳,具有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包含了从政治制度、经济、军事到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反映了西周宗法等级世袭制度的需要。“礼”是大学中最重要的课程。贵族子弟学会了“礼”,在政治活动、外交活动及道德生活中,行动才会合乎规范,站稳贵族的立场,显示贵族的尊严,有利于任官和治民。大学中所教的“礼”,则是贵族生活中所常见的“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吉礼讲祭祀,以敬事邦国鬼神;凶礼讲丧葬凶荒,以救患分灾,哀悼死亡;宾礼讲朝会过从,使诸侯亲附;军礼讲兴师动众,以征讨不服;嘉礼讲宴饮婚冠等喜庆活动,以亲万民。《周礼·大宗伯》讲“五礼”共36目,皆邦国之重大典礼,贵族子弟要从政必须习知熟悉。不仅要知礼、行礼,在仪容方面还要遵照一定的要求和规定。保氏还负责教“六仪”:祭祀之容、宾客之容、朝廷之容、丧纪之容、军旅之容、车马之容。习礼仪不仅只讲礼典,而且要实学实习,反复练习。“礼”既是贵胄子弟修身之要,也是他们用世之具。所以说“礼”是政治伦理道德教育课。

《礼记·曲礼下》:“问大夫之子,长,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问大夫的儿子,年长,回答说能驾驭车了;年幼,回答说还不能御车。可见贵族子弟达到一定年龄就要进行驾驭车技术的训练,并以能御、未能御来区别长幼。驾车要沉着、敏捷、熟练,并能随时配合射手,创造有利的射击机会,所以说学习驾车要经过严格的训练,才能达到上述五项标准的要求。

“御”的教练也有五项,简称为“五御”:一曰“鸣和鸾”——“和”在轼,“鸾”在衡,“和”与“鸾”都是车上装饰的铃,车行时,铃声共鸣而有节奏。二曰“逐水曲”——沿着曲折的水沟边驾车前进而不使车落于水中。三曰“过君表”——“君表”为插着旌旗的辕门,辕门在险阻处,辕门中间放置石磴为障碍物。车驰入辕门,车头两边与石磴的间隙只有五寸,车要准确不偏,不发生碰击。四曰“舞交衢”——车在交叉道上,往来驰驱,旋转适度,合舞蹈节奏。五曰“逐禽左”——驱车追赶禽兽,要善于把禽兽阻拦在左边,以便君主射猎,因为礼规定君主田猎自左方射。

“射”与“御”是军事训练课。“射”是指射箭,“御”是指驾车。当时的战车是重兵器,一般来说每辆战车有甲士三人:左持弓,右持矛,中驾车,车马步卒72人跟着。武王伐殷,革车300辆,虎贲(勇士)3000人,由于做了政治鼓动工作,很快取得了灭殷的决定性胜利。可见战车在战争中地位之重要。但是要掌握战车的战术必须学好“射”“御”这两种武艺。

“射者,男子之事。”西周贵族子弟到了入小学年龄,就要接受正规训练,不能射箭的人,不能称男子之职。“射”在国学、乡学中都是重要的学科,都有一定的教练场所。教练有五种方式,相应有五项标准。据郑玄解释说:一曰“白矢”——穿透箭靶,露出箭头。重在训练开弓的臂力。二曰“参连”——第一箭射出之后,后三箭连发两中。重在训练发射的速度。三曰“剡〔yan眼〕注”——矢入箭靶,羽颈高,箭头低。重在训练力猛锐,使箭能贯物而过。四曰“襄尺”——“襄”即谦让之意。君臣同射,臣不得与君并立,须后退一尺,重在训练谦让之品德。五曰“井仪”——连射四箭皆中靶并成“井”字形状。重在训练箭法之准确。

《礼记·射义》说:“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官,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说的是西周天子规定制度,诸侯每年要向天子推荐士人,天子在射宫考校他们的箭术。如果射箭时仪容、动作合于礼,节度合于乐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数多,就可以参与天子的祭祀大典。如果仪容、动作不合于礼,节度不合于乐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数少,则不得参与天子的祭祀大典。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宣公十五年说:“行同而能耦,别之以射,然后爵之。”意思是说贤能在德行和其他技能相同的情况下,则以射箭技术高低来区别,授予优胜者一定的爵禄。所以说西周对射箭的教练十分重视,射箭的训练也十分严格,国学、乡学都要为贵族青少年参与大射与乡射准备条件。每年大祭之前要举行射箭比赛,选拔武士,仪式隆重,并饰之以礼乐。

“数”的教学,西周有很大发展,据考释,西周时六岁儿童开始学数数,从一至十的数目。九岁儿童学“数日”,指学习记日法,先学甲子纪日,然后再逐渐加深。十岁儿童开始学“书计”。所谓“计”,指一般计算能力的培养。首先要学习十进制的文字记数方法。这种记数方法在数学发展史上曾居先进行列。其次还要学习计算的方法。中国古代重要的计算方法——筹算完成于春秋战国,但并不否认在春秋战国以前就有简单的算筹记数和简单的四则运算。

<h3>(4)西周学校的教师</h3>

周天子出征前,要到祖庙祭祀请命,这叫“告祖”;然后到大学召开出征前军事会议,制定作战方案。班师凯旋,也回到大学举行“释奠”礼,祭奠“先圣先师”,献俘告功。大学是周天子的重要活动场所,也是比射御选士的场所。这些都说明西周重视射御的训练,并注意射御的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密切联系。

从古籍文献上看,西周大学有“东胶”、“东序”、“辟雍”、“泮宫”、“成均”、“瞽宗”、“上庠”和“太学”等名;从金文材料上看,西周大学有“辟雍”、“学宫”、“大池”、“射庐”等名。在大学里,周王要举行礼仪大典、祭祀活动、习射乐舞等,如《庄子·天下》篇所说:“文王有辟雍之乐。”

《周礼》提出了“六书”的总名,后世学者对六书的名称、顺序解析不一,但都认为汉字构成有六种方法。《汉书·艺文志》曰:“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提出了文字的构成有上述六个方面,同时也指出了西周识字教学是按字的构成方法分类进行的。郑玄在《周礼·保氏注》中提出六书的内容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提出了最有代表性的“六书”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hui 徽〕,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所谓“指事”,即用符号指示意义,如木下加“一”为本(树根),木上加“一”为末(树梢)。所谓“象形”,即把客观事物描绘出来,如“日”像一轮红日,“月”像一弯新月,“山”像一峰高耸,群山环抱。所谓“形声”,即意符与声符并用,如“鱼”字偏旁表示鱼的总类,再用其他的字搭配起来,成为“鲤”、“鲫”、“鳝”、“鳗”等,表示鱼的不同种类,这是形与声相结合。所谓“会意”,即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思,如上小下大为“尖”,左日右月为“明”。所谓“转注”,即同一个部首的同义字相互解释,如“老,考也”,“考,老也。”所谓“假借”,即当新事物出现之后,口语中已有了这个词,但还没有这个字,于是借用同音字来表示,如“汝”本义为水名,借为第二人称代词,意思是“你”。总之,西周学校的文字教学,是按汉字构成的方法,以“六书”分类施教的,使学生掌握每个汉字的字音、字形、字义。

宣王时的《师(上(左未右攵)下反)(皀殳)〔li gui 离鬼〕》中也有一段话:“才(在)昔先王小学,女(汝)敏可事,既命女(汝)(上雨下攴)〔geng 耕〕乃且(祖)考嗣小辅。”这段铭文不但证明王家设有贵胄小学,而且也证明了古籍文献中关于少傅和乐官记载的真实性。据有关专家考证:“小辅当读为少傅。”再结合《大戴礼记·保傅》:“及太子少长知妃(配)色,则入于小学,小者所学之宫也……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说明这类小学属宫廷的贵胄小学,其学生是王太子、公卿太子、大夫元士的嫡子等。《礼记·王制》说:“小学设在公宫南之左”,即把这类小学设在王宫附近,可能是为了贵胄子弟上学方便。王宫守卫长官师氏和保氏,兼任小学师长。

《周礼·地官·保氏》提出西周六艺之数为“九数”。至东汉,郑玄又在注中提出了“九数”之目:“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所谓“方田”,讲的是田亩面积计算等问题。所谓“粟米”,讲的是按比例交换问题。所谓“差分”,又叫“衰分”,讲的是等级——按比例分配问题。所谓“少广”——“少”为“多少”,“广”为“宽广”,讲的是在体积计算中运用开平方和开立方的方法问题。所谓“商功”——“商”是“商贾”,“功”是“工程”,讲的是工程的计算,尤其是体积的计算问题。所谓“均输”,讲的是按人口、路途等条件,合理安排运输赋粟和分配徭役等问题。所谓“方程”,讲的是联立一次方程及正负数问题。所谓“赢不足”又叫“盈不足”,讲的是运用假设的方法解决疑难问题。所谓“旁要”,讲的是“勾股定理”。学习以上九项计算方法,是较高的教学要求。“九数”流传下来,经后人不断补充、加工、整理,约到汉末三国的时候,才编成《九章算术》。西周的“九数”奠定了后来的《九章算术》的基础,这表明西周的数学教学内容是比较丰富的。

总之,“六艺”之中“书数”的内容是很广博的,诚如元代学者舒天民在《六艺纲目》中所说:“六书之中,天文、地理、人、事、物则悉皆备矣……文之妙用,其大矣乎。”例如,汉字有一类字称做“天地类之纯形”,教这类字,便要向儿童介绍日、月、云、雨等天文知识以及山、水、川、泉等地理知识。

西周中期便形成了以礼乐为中心的“文艺”教育,体现了文武兼备、诸育兼顾的特点,反映了中华文明发展早期的辉煌。

西周在科学技术方面,如天文、历法、医药、建筑、冶炼、机械制造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进展;但贵族们认为学习这类东西是同高等贵族的身份不相称的,所以学校中并不重视科技教育。这是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一个特点。科技的传授是通过另外的渠道,由专门事务官祝、史、医、卜及“百工”,父以子传,世代相继,成为“世业”,西周的学校教育与“世业”是并行的。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与百家争鸣 第一节 私学的兴起

西周末年,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开始动摇,奴隶主贵族的官学也日趋衰废,昔日庄严神圣的辟雍、泮宫也出现了学生无心读书、只知游荡嬉戏的局面。到了春秋时期,封建经济的因素不断发展,周天子逐渐失去了“共主”的地位,贵族中的一部分逐渐向封建地主转化,士阶层兴起,贵族官学更趋没落,代之而起的是私人自由讲学,由此而展开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新局面。

“士”是春秋时期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士阶层中有文士、武士,及能文能武之士。“士”最初是从奴隶主贵族中游离出来的,有一些是属于平民阶层,也有一些是属于新兴地主阶级。周平王把国都由镐(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南)迁到洛邑(今河南省洛阳市)时,王宫里的一些文化官吏流落到各地。周王室又先后发生了多起争夺王位的事件。世代掌管周史的司马氏流落到晋国,以后又分散到卫、赵、秦诸国。还有一些文化官吏和百工,带着原来秘藏于宫廷的典籍、文化、礼器、乐器逃亡到四面八方,这就出现了学术、文化下移的趋势。《论语·微子》篇记载了周天子宫廷中掌管礼乐的官吏纷纷出走的情况:大乐师挚到了齐国;二乐师干到了楚国;三乐师缭到了蔡国;四乐师缺到了秦国;打鼓的方叔流落到黄河之滨;摇小鼓的武入居汉水之涯;少师阳和击磬的襄移居于海边。这些文化官吏由于失去了世袭的职守,流落于社会之后,便成了历史上第一批专靠出卖知识文化餬口的士。这时,在邹、鲁地区出现了一批“搢绅”先生,穿戴着峨冠博带,常在贵族交际酬酢〔zuo 作〕以及举行冠、婚、丧、祭等礼仪时出面。他们熟悉“六艺”知识和各种礼仪,号称“师儒”,其中有些人逐渐带徒授业,转化为私学的教师。

士是一个新兴的有强大生命力的阶层,各诸侯国的执政者从巩固自己统治权力的需要出发,争先“招贤纳士”。士在行动上有较大的自由,成为统治者竞相争夺的对象,于是兴起了养士与用士之风。如齐桓公“养游士八十人”,后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这说明重用游士对齐桓公建成霸业是起到了作用的。到了春秋末期,私门和公室争斗,公室养士,私门也争相养士。所谓公室,指的是各诸侯国的国君。所谓私门,指的是各诸侯国的大夫权豪之门。如鲁国执政大夫季昭子有权有势,他“养孔子之徒”,和孔子的学生商讨如何发展自己的势力,削弱鲁国国君的势力。到了战国,养士之风达到高潮。国君如秦穆公、魏文侯、齐威王、齐宣王、梁惠王、燕昭王等都一度“尊贤使能”,争取人才。卿相如齐国的孟尝君(田文)、赵国的平原君(赵胜)、楚国的春申君(黄歇)、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及秦相吕不韦等,养士都以千计。他们对士恭谨有礼。如信陵君结交隐士侯赢,侯赢当时的身份是大梁(魏国国都,今河南省开封市)夷门的一个看门者,信陵君以贵公子而任魏相,却随车骑从迎侯赢,并亲为侯赢执辔。平原君有一宾客(即养士)是个跛脚,平原君的爱妾在楼上望见大笑,跛脚先生大为生气,要求离去,平原君就斩了爱妾,亲自上门向跛脚先生道歉。他们这样做,并不是由于什么“富而好礼”,而是出于迫切的阶级需要。当时社会舆论已经用“士”的聚散来衡量一国政治的兴衰,对于这种情况,各国执政者都是很敏感的。所以有人说:“得士者存,失士者亡。”说明当时士的阶层,虽然无权无势,却能以一个新生的力量纵横于天下。这表明“士”已成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他们即是中国的第一代知识分子和第一代教师群。

养士之风盛行,进一步促进了私学的发展。士既成为一种职业,而且身价很高,不少人以此作为进身的捷径,所以就争着学做士,纷纷入学读书,希望有朝一日能“学而优则仕”,学了去做官。可以说,春秋末期私学的兴起及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就是在这种土壤上生长起来的。在这样的条件下,私学自当很快向各地发展。如郑国的邓析办私学,讲的是自著的《竹刑》,专门教人打官司“学讼”。郑国的伯丰子也和邓析同时开办私学。鲁国的少正卯和孔子同时在鲁国办私学,传说少正卯的私学名声也很大,曾一度把孔子私学的学生吸引过去,出现过私学竞争的局面。到了春秋末期,私学日益兴盛,儒墨两家的私学,成为当时的“显学”,即著名的私学。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与百家争鸣 第二节 儒家私学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陬〔zou邹〕邑(今山东省曲阜市东南)人。生于公元前551年,死于公元前479年,是儒家私学的创始人。孔子大约在30岁时,在曲阜城北设学舍,开始私人讲学。后渐渐有了名声,弟子也越来越多,孔子私学成了规模很大的教学团体。孔子开办私学,主张“有教无类”,即教育的对象,不分地区,不分年龄,不分贵族与平民,均可入学。孔子私学的学生主要是由平民所组成的,真正来自贵族的只有少数几个人。孔子私学教育的对象从贵族推广到广大平民,适应了当时士阶层兴起的要求,顺应了学术、文化下移的潮流,这在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孔子私学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才兼备的从政人才,即所谓的“学而优则仕”。“学而优则仕”的“优”原意为“饶也”、“宽也”、“裕也”,即“有余力”的意思。这句话是说学习了,有余力便去做官。所谓“有余力”,即有时间、从容不迫地去学习,引申意为学得比较宽些、深些、好些、优秀一些再去做官。“学而优则仕”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即不学习或虽学习而不优,就没有资格做官。这对于西周时代的世袭世禄制度来说,是一个大批判,大进步。因为在西周,做官的资格是由世袭法获得的。当时在选用人才方面大量存在着“不学而仕”、“仕而不学”或“学而不优”等现象。贵族子弟在进学校之前,已经是当然的候补官吏了,当时不存在“学而优则仕”的要求,他们进学校学习不过是学一点与自己的贵族身份相称的知识而已。

孔子私学继承了西周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教育传统,教育学生广泛地学习“六艺”的知识技能,由于孔子的培养目标是“君子”,对“君子”在德才两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所以在教育内容方面比西周的“六艺”较为广泛而深刻。在他40多年的教学生涯中,他把可搜集到的历史文化材料,精心加以整理,编著成教学用书,被后世奉为儒家经典。历代相传的“六经”,基本上是经过孔子和他的学生不断整理、补充而流传下来的。

(1)诗经 西周以来的诗歌。传说古诗抄本有3000多篇,孔子对此做过搜集、整理、校勘工作,存留305篇。作品大概是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分为三类:一为“风”(即民歌);二为“雅”(即宫廷之乐);三为“颂”(即宗庙之乐)。孔子说,“诗”三百首,用一句话来概括,是“思无邪”,即其思想内容都合于“周礼”的准则。诗具有形象思维的特点,孔子已注意到这个特点,他说:《诗》“可以兴”,即诗有比喻联想,托物寄兴的特点,容易培养青少年的联想力,以激发他们的道德情感。《诗》“可以观”,也就是说通过学诗,可以观察到社会习俗的盛衰,以培养青少年的观察力。《诗》“可以群”,是说通过学诗,来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以培养青少年的合群性,增进其相互情谊。《诗》“可以怨”,是说通过学诗,运用讽刺形式,批评政治得失,以培养青少年学习讽刺的方法。归结起来,学习诗经,可以教育青少年懂得“事父、事君”的伦常道德,培养忠君孝父的道德情操。此外还可以学一点自然常识,诸如“鸟兽草木之名”。

(2)书经 孔子将春秋以前历代官方的政治历史文献汇编成(称为《尚书》)。它保存了夏商以来特别是西周初年的重要历史材料,编经的目的是为了总结保存,并向青少年传授奴隶制国家的统治经验。

(3)礼经 即周礼,包括奴隶制的宗法等级世袭制度、道德规范和相应的仪节。孔子是重视礼的,他说:“为国以礼”,“不学礼,无以立”。他认为立国要以礼制为核心,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他强调“礼”必须以“仁”的思想情感为基础。离开了“仁”,“礼”就没有意义了,因此要求达到“礼”和“仁”的统一。所谓“仁”,是孔子提出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精神,“仁者爱人”,“推己及人”,对统治阶级内部要讲忠、信、恭、敬,对劳动人民要讲宽、惠。这样便于调节各阶级之间的关系,使之和谐。他是主张把“仁”的精神贯注到“周礼”之中去的,“周礼”经过“仁”的充实才可发挥“和为贵”的作用。孔子还提出了一个正名思想,其实质在于呼吁社会权威。可以推想,当时正值春秋末期,社会动荡不安,多种秩序并存,人心浮动,谁都不怕谁,谁说了也不算,没有权威性。所以孔子就大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在君的位置,像君的样子;臣要在臣的位置,像臣的样子;父要在父的位置,像父的样子;子要在子的位置,像子的样子。其目的在于要维护必要的权威意识,这个思想还是很有价值的。因为当时社会正处于新旧权威相互转化时期,要注意防止权威领域出现空白,否则社会失控是难以避免的。

(4)乐经 “乐”即音乐。“乐”与“诗”相连,分别来说,“乐”谓乐曲,“诗”谓歌词,合而言之,“乐”也包涵“诗”。“乐”与“礼”相配合,进行政治道德教育,其作用在于陶冶情操。孔子说一个人的修养应该从学“诗”开始,以激发情感和意志;进而学“礼”,以约束其言行;再学“乐”,以形成其性格。这就是他所说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不仅是音乐爱好者,很可能十分内行。他与别人一起唱歌,如果别人唱得好听,他一定要求别人再唱一遍,然后跟着别人再唱一遍。孔子在齐国听到舜时的《韶》乐,使得他“三月不知肉味”,说明他整个身心长时期地沉醉在“韶”乐里面。他评价“韶”说:“尽美矣,又尽善矣”,评价周武王时的“武”乐说:“尽美矣,未尽善也”,这里他提出了文艺的两条标准:一是政治道德标准,称之为“善”;一是艺术标准,称之为“美”。在这两条标准中,“善”是首要的,“美”是其次的,不过他还是主张“尽美,尽善”,即政治道德标准与艺术标准完美的和谐与统一。这对形成中国古代的艺术传统和美育传统有重大影响。中国古代的艺术和美育传统注意朴素,淡雅,天真,含蓄,讲分寸,“怨而不怒,哀而不伤”,喜而不露,怒而不纵,含而不贫,勇而不莽,尽善尽美,文质彬彬,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和美育传统,就像中华民族的性格一样:既热烈又恬静,既深刻又朴素,既温柔又高雅,既微妙又直率,成为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对中国人民的教育和感染是深厚的。

(5)易经 也叫《周易》,大概形成于殷周之际,包括64卦及其卦辞、爻辞,另外还附有卦图、太极图、河图、洛书等图式。它本是一部推究阴阳变化预卜吉凶祸福的占卦书,但书中吸收了当时自然科学如古天文学、古气象学、古代数学的成就,以及在社会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复杂现象,并且对这些现象又力图作种种解释和说明,因此,它就不仅是一部宗教迷信书,其中也包含着丰富的哲理。孔子很重视,他读《易》,不厌反复,曾把串联《易》竹简的皮绳磨断过三次。晚年他说过:“让我多活几年,到50岁时去学习,便可以没有大过错了!”他不仅自己喜读《易》,而且还作为经典传授给他的学生。

(6)春秋经 《春秋》本是鲁国的一部编年史,因为它是按年来编写的,所以就取一年四季中的春秋两字来命名,曰“春秋”。孔子对这部书是加工过的,作过一次修订,并把它用作历史教材。这部史书虽有明确的年月记载,但文字过简,记载的史实仅只是一个大纲或提要,事情的原委记载很不详细。于是后来就有人给它将史实补充叙述和进行评论。这些叙述和评论就叫“传”。给《春秋经》作过“传”的共有三家: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作的叫《春秋公羊传》,春秋末鲁国人左丘明作的叫《春秋左氏传》,还有一位鲁国人谷梁赤作的叫《春秋谷梁传》。

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代表了春秋时期以前的文化知识的一切领域,作为历史材料,是有价值的。清代学者章学诚说:“六经皆史”,就是从史料价值上肯定了孔子传授六经的历史作用。

六经是孔子私学的主要课程,有人说,《诗》相当于文学课,相当于政治课,《礼》相当于道德伦理课,《乐》相当于音乐艺术美育课,《易》相当于哲理课,《春秋》相当于历史课,这种说法虽不尽贴切,但也不无道理。

六经对于中国古代影响是深刻的。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人是喜欢遵守社会公德的,守规矩,讲礼节,这是受《礼》经的影响;中国人是乐观主义、浪漫主义的,琴棋书画,吹拉弹唱,这是受《诗》与《乐》经的影响;中国人性格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关心政治,酷爱历史,追求哲理,这是受、《春秋》、《易》经的影响。

孔子私学教学内容中宗教成分较少,他不愿谈论鬼神和死后的问题,显示了对于宗教的冷淡态度,这是一大长处,但孔子私学教育内容中涉及生产技艺和理论性的自然知识的研究和传授也较少,这又是一大短处。在孔子私学中,自然只是作为类比逻辑中的借喻物,没有成为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对象,这对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发生了深广的影响。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形成了轻自然、斥技术的传统,学校教育与科学技术相脱节,学校教育内容和考试内容都排斥科学技术知识,这对中国古代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孔子一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在其私学教学中,创造出了以培养自觉性为中心的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它的要点是:

(1)注意个性差异。孔子经常通过观察、问答等方式了解学生智能性格的差异,孔子即根据不同的个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他不用千篇一律的说教,往往不同学生问同一样的问题,而他的回答却不一样。如学生子路问孔子:“听到一个道理就马上去实行吗?”孔子说:“有父兄在,怎么能听到了不去请示父兄就马上去实行呢?”另一学生冉求也问同一问题,孔子却说:“对,你应该马上去实行。”别的学生不理解孔子对同一问题却有两种不同的回答。孔子解释说:“冉求一向行为迟缓,所以我鼓励他大胆干;子路一向胆大好胜,所以我要他请示父兄。”

(2)善于启发诱导。孔子因材施教的基本方法是启发诱导。他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启发”一词即由此而来。“愤”,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口欲言而未能之貌。意思是说,教导学生,不到学生想求明白而不得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到学生想说而说不出的时候,不去启发他。这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掌握学生的心理状态,务使教学内容与方法适合学生的接受水平和心理准备条件,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求知欲。

(3)学习与思考结合。孔子认为:“学而不思则罔〔wang往〕,思而不学则殆〔dai怠〕”,只读书而不思考,就容易上当受骗;只思考而不读书,问题仍疑惑不解。这种看法已经接触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孔子还强调获取知识必须多闻、多见、多问,同时要求对学习的内容一定要经过思考,融会贯通,辨明是非,择善而从,由博返约,温故知新,才能闻一以知十,举一以反三。孔子还要求思考问题要抱虚心求是的态度,“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凭空猜测,不武断,不固执,不自以为是。对尚未明白的问题,暂时存疑,以待今后进一步探讨,认为这样才有可能获得真知。

(4)学习与行动结合。孔子要求学以致用,学习所得必须见于行动,即把知识运用到政治生活和道德实践中去。起初,他过分相信学生表态性的话,认为学生说的话都会实际去做的,于是“听其言而信其行”。后来发现学生言行脱节以后,才对学生提出了言行一致的要求:“听其言而观其行。”他讨厌学生讲假话、讲空话、讲大话,认为言过其行是最可耻的。就道德修养来说,根本的要求是“迁善改过”。他说,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识和道德修养,而不是用作装饰,给别人看。孔子深信人的智慧和道德都是在不断克服缺点与错误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

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从办私学时间之长久、从事私学活动精力之集中、私学规模之宏大、私学生徒弟子之众多、私学教育经验之丰富、对后世影响之深远来说,这是其他学派的私学所不及的。孔子死后,儒家分为八派,在教育上影响最大的是孟子私学和荀子私学,他们从不同方面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私学传统。

孟子(约公元前372—前289年)战国中期教育家、思想家,名轲〔ke 科〕,邹(今山东省邹县东南)人。孟子私学的教育目的是“明人伦”,教育学生明确并坚信“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伦理道德原则。孟子一生大部分时间从事于私学教育,以“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为乐趣。孟子私学特别重视人的内在能力的培养,主张发挥人天生的善性,把教育看作是人心内发的作用,认为教育的作用不是要自外注入人本来没有的东西,而是在于启发人们恢复天赋的道德观念,促使人对先天“善端”的自觉,进而成为圣贤,从而达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境界。他强调“尚志养气”、“存心寡欲”、“改过迁善”、“反求诸己”,肯定人的精神生活和道德情操的重要,指出“仁者荣,不仁者辱”,鼓励人们“舍生取义”,坚持道义原则,并强调人们从艰苦和患难中磨练意志。孟子从性善论观点出发强调内向、存养扩充、自求自得,并要求努力找回已经失去的“善端”,防止外在不良环境的污染。孟子私学的这些理论和经验,虽有某些神秘主义的色彩,但已触及了制约教育的内在发展规律问题,对后世儒家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年)战国末期教育家、思想家,名卿,赵国(今山西南部)人。荀子私学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士、君子、圣人,而以学为圣人作为最高目的。荀子私学特别重视后天人为的作用影响,把教育看作是“外铄〔shuo数〕”后天的过程,所以强调“化性起伪”。所谓“伪”,即“人为”的意思,指用后天人为教育的方法来纠正和变化先天的本性。按照荀子的性恶论思想,顺着人的自然本性,必然发展为恶,而产生相互争夺,所以教育的作用在于通过外来作用改变和抑制人的内心本性,树立人为的道德观念,接受社会的约束,维护社会的稳定。荀子私学非常重视传统文化知识的教育,因而在儒家经典的传授上,有着特殊的地位。西汉的许多经学大师,在学术思想上大多是渊源于荀子学派。荀子私学对学生要求很严格,教师有绝对权威,因而能培育出像韩非、李斯这样在当时属于第一流的思想家和政治家。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与百家争鸣 第三节 墨家私学

当孔子坟墓上的树木逐渐长成的时候,鲁国又诞生了一个抱有同样救世精神的墨子(名翟,约公元前468—前376年)。他能制造车辖,是手工业机械制造的能手,又是很有文化教养的人,他崇尚勤俭,并且身体力行。为了阻止楚人攻宋,他自备干粮,连续走了十天十夜,脚磨破了,血流在地上,撕下衣裳来包裹住,还是走,以至两脚都磨出了茧疤,旧茧又生新茧。他这样赶到郢都去见楚王,当面与其主张攻宋的谋士辩论,并驳倒了他们。

墨子青年时代也曾接受过儒家私学的教育,但后来他不同意儒家的主张,就创立了具有小生产独特风格的墨家私学;他的弟子300余人,多是优秀的手工业工人和能赴汤蹈火而战斗的勇士。儒家私学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重视总结和继承传统文化,但很少讲述鼓励创新的言论;而墨家私学却主张“述而且作”,对传统文化中优秀的应该“述”——总结与继承,而对当代文化中优秀的应该“作”——创造;认为这样,优秀的文化才会越来越多。这显然是鼓励创新精神的。儒家私学重视礼乐,提倡“厚葬”;墨家私学却痛恨破坏生产的消费,主张“节葬”;认为“厚葬”使已生产出来的财富被埋葬,这是劳民伤财,妨害生产,是极大的浪费。儒家私学重视道德教育而不重视科学技术教育;墨家私学却肯定科学技术利国利民,应该放到重要的地位,反映了劳动人民要求发展生产的强烈愿望。墨家私学反对礼乐,表现出劳动人民对贵族骄奢淫佚的强烈不满;但由此而全盘否定礼乐的作用,否定礼乐作为精神文明在建设一个社会新秩序方面的意义和价值,这也是片面的。

墨家私学重视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授,最早以定义、定律的形式,用精确的术语说明自然现象及其规律,并且发明了用实验的方法来研究和证明自然现象及其规律。同时把这方面的发明和创造引进了教学领域。墨家私学传授的自然科学知识,涉及到几何学、力学、光学、声学等方面。关于几何学方面,讲到点、线和球体的概念。关于力学方面,讲到力的性质、运动,力的平衡以及简单的机械等。关于光学方面,最早发现了光是直线进行的这一光学基本原理,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影的形成、光与影的关系,光与光源的关系和影的大小的形成,还讲述了平面镜、凸面镜,凹面镜中物与象的关系。现代光学中论影论象的基本问题,几乎都涉及到了。关于声学方面,讲述了如何利用声音的共鸣以侦察敌情。此外,在逻辑方法方面,墨家私学重视类比推理,注意事物或概念的分类,进而根据已有的经验推及未来,论证事物发展的必然性。

总之,墨家私学的教学内容所涉及的领域较儒家私学为广,他们在科技教育方面的创造,不仅在中国古代,就是在当时世界科技教育史上也居于遥遥领先的地位。如关于力学的理论,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的著作中虽然讲述了一些,但对于杠杆力矩的原理没有说明白。到了阿基米德(公元前287—前213年)才用力矩的概念来说明杠杆的原理,而阿基米德却晚于墨子近200年。关于光是直线进行的原理,古希腊欧几里德(公元前330—前275年)曾提出过这个设想,但没有任何实验来证明,而欧几里德也晚于墨子100多年。墨家私学首先把科学实验方法运用于教学,为我国古代科技发展史与科技教育史写下了极为难得的光辉篇章,他们的创造和贡献是永放光芒的。

墨子死后,墨家分成三派:相里氏、相夫氏和邓陵氏。南方、北方以及西方的秦国都有墨家私学弟子的踪迹。墨家私学还是个有严格纪律的政治团体与学派。儒家私学常推荐弟子出去做官,墨家私学也一样,不同的是墨家私学首领对弟子有指挥权,不仅是推荐,也还可以召回。若弟子违背了墨家私学的宗旨,违背墨子“兼爱”、“非攻”等教导,随时将被召回。墨家私学要求学生具有刻苦、耐劳、服从纪律、抑强扶弱、见义勇为及舍己为人的精神,重视言行一致,往往闻风而动,不避艰险。墨家私学坚持“天志”,承认天有意志,主张“明鬼”,肯定有鬼神存在。这说明墨家私学没有摆脱传统宗教观念的束缚。他们提倡宗教教育,认为通过“天”或“鬼”的赏善伐恶,可以制裁统治者的淫乱或苛政,以实现其兼爱利民的主张。这些都是墨家私学的特色。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与百家争鸣 第四节 道家私学

道家私学的创始人是老子,老子的生平事迹不很清楚。司马迁在《史记》里写了《老庄申韩列传》,但写得很简单。我们只知道他姓李名耳,字聃,楚国苦县(今河南省鹿邑县)人。“老”是年高德重的意思,“子”是古代对男子的美称。一般有学问有道德的人都被称之为“子”。相传孔子曾经向老子请教过学问,因此有人估计,老子的年岁应长于孔子;但也有人说,孔子向老子请教的传说不大可靠,或说孔子向老子请教的“老子”是另外一个人。

《老子》这本书便是道家私学的经典教材。共81章,分上下两篇,共5000多字,也叫《老子道德经》或《老子五千文》或《道德经五千言》。

《老子》提出了一个“道”来作为天地万物的来源,认为这个“道”不是寻常的一般道理,而是天地的原始,万物的根本。它在天地万物生长之前就已有了,它永远不变地存在着,不停地在天地万物之间运行着,天地万物都是由它产生的,它不依赖人们的主观意识,而客观地存在着,所以叫作“自然无为”。

《老子》认为“无”和“空”才是有用的。例如车轮,如果没有中间的圆洞,就不能转动了。我们用的茶杯、瓷碗等器皿,如果没有空的地方,就不能装东西。门户如果没有空处,就不能出入。房屋如果没有空处,怎么能住人呢?“无”就是最大的“有”,我们对待事情,“无为”正是有所作为,“无为而无不为”,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人人按照无为的准则去过日子,去做人,国家按照无为的准则去治理,这样一切事情就能办得很好了。这就叫“无为而治”,顺其自然而发展。

《老子》观察了天地万物发展变化的情况,观察了社会历史与政治方面的成与败、存与亡、新与旧、福与祸等对立物的双方面的相互关系,发现了事物内部所具有的一些辩证规律。认为祸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祸的因素,它们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福就会变成祸,祸也能变成福。“反者,道之动”,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是道的运动规律。不是由于别的外来的原因,而是因为事物自身就包含着它的反面的东西。所以只有处于“柔”、“弱”的一方,“守雌”、“贵柔”、“知足”,持久而有韧性,最后才能“柔弱胜刚强”,夺取最后的胜利,这也属于中国人的智慧。

当代世界著名小提琴家梅纽因随身带一本《老子道德经》英译本去各地巡回演出。这说明了中国古代哲学精神的伟大生命力以及对现代人类文明的卓越贡献。西方古典音乐的伟大生命力,在于音乐大师们用优美的旋律语言倾吐了他们对世界和人生的沉思,而在这一点上,哲学与音乐的内涵沟通了。这是内在的深刻的思想用音乐符号来体现。

道家私学主要有两派,一派集中在齐国稷下,称为稷下黄老学派,以宋鈃〔jian间〕、尹文、接予、环渊等为代表。另一派是以庄子为代表。庄子即庄周(约公元前369—前286年),宋国蒙(今河南省商丘附近)人。凡是存在自然和社会对立的地方,庄子都肯定自然,否定社会。庄子认为世界是可以认识的,承认真理是历史的,相对的,但庄子没有看到相对真理中包含着客观的、绝对的、不依人们意志而转移的内容,他否定事物之间的差异性,所以走上了相对主义。例如他说古代美人毛嫱、骊姬,有人说她们很美,但为什么鸟见了她们就吓得往树林里飞?猴子见了往山上逃?鱼吓得往水里躲?庄子说他曾梦见过蝴蝶,但不知是他自己在梦中变为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他?他认为生命不过是暂时的存在,无足轻重,生不足以喜,死不足以悲,生连着死,死连着生,是生是死,不值得在意。庄子快要死了,他的弟子聚在一起商量,准备厚葬他。他说:那又何必呢?我死后,用天地作棺椁,用日月作双璧,用星辰作珍珠,用万物作礼品,还有什么葬仪比这更好的呢?庄子的文章十分优美,有瑰奇的想象,有辛辣的讽刺,有绵缈的情思,充满了浪漫的色彩和浓郁的诗意。这对中国古代浪漫主义的美学传统有重大影响。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与百家争鸣 第五节 法家私学

法家私学开始集中于三晋——赵、魏、韩,且与子夏有关。子夏本是孔子的学生,孔子死后,子夏到了魏国,去西河地方讲学,弟子达300余人。魏文侯、李悝〔kui亏〕、吴起就是子夏的学生。商鞅(约前390—前338年)曾在魏国研究李悝(公元前455—前395年)的改革。

商鞅与孟子同时,曾以自己的学说指导了秦国的变法运动,提倡耕战,排斥“诗书”,否定“礼乐”,主张“燔〔fan凡,焚烧〕诗书而明法令”。

韩非(约前280—前233年)生活在战国末期,是荀子的学生。他的学说,则为秦始皇所采用。韩非是韩国的没落贵族出身,是个破落户,讲起话来结结巴巴,但文章写得很漂亮。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主张进步的功利主义,反对用过时的道德观念束缚社会发展。他曾举例说,造车子的人希望别人富贵,造棺材的人希望别人早死,这不能说造车子的人就“仁”,造棺材的人就“不仁”。因为人不富贵,车就没人买;人不死,棺材就没人买,这都因他们的“利”之所在。韩非提出:“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意思是说在英明君主治理的国家里,没有传统的那些古籍文献,而是用法令教育人民,没有古圣先王的那些遗言教导,而是用官吏作教师。韩非的所谓“以法为教”,实际上是以法令代替教育,所谓“以吏为师”,以政府官吏代替教师,实际上是取消学校教育制度,进而否定一切传统文化与百家学说,这是极端片面的。因为法令不能代替教育,如同教育不能代替法令一样,它们各有其社会职能,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韩非认识不到学校教育有自己独特的社会功能,是一个社会安定与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因素。韩非的这些思想对秦始皇的文教政策发生了直接的影响,秦王朝后来采用了“禁私学,以吏为师”的文教政策,最后导致“焚书坑儒”的极端。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与百家争鸣 第六节 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齐国设立的一所著名的高等学府,由国家主持招纳当时社会上流动的著名的学者,也吸引了一批学生,成为当时“百家争鸣”的中心。所谓“稷下”,是指齐国都城临淄(今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的稷门(城西南首门)附近地区。稷下学宫是在齐桓公(即田午,公元前375—前357年在位)时设立的,与古希腊柏拉图在雅典创立的“逍遥学院”时间不相上下,后来齐威王继承父业,稷下学宫已有相当规模了。到了齐宣王时,稷下之学达到了最高潮,规模宏大,能容纳师生近千人,聘请了驺衍〔zouyan邹演〕、淳于髡〔kun昆〕、田骈〔pian胼〕、接予、慎到、环渊等76位著名学者任教,给以“上大夫”的职位,在宽广的大道旁为他们修建壮观的“高门大屋”作为宅院,给予优厚的待遇,不拒各家各派学者,兼容并蓄,一概给予优待,对各地来游学的弟子,也热烈欢迎。稷下学宫经历了战国中期与后期,前后达150年左右。

稷下学宫不同于西周以前的官学,是一所既从事教育,又从事学术研究,还具有政治咨询的一个多功能的机构。

它虽由官方兴办,但打破了奴隶主贵族的等级制,不仅学生“有教无类”,而且教师也不分贵贱择优聘请,连出身家奴,身为赘婿的淳于髡都成了著名的“稷下先生”,学宫的首领也不是官方任命,而是由师生公推,任期也不固定,如荀子曾经是“最为老师”,以至三次连任“祭酒”,即学宫首领(相当于校长)。

稷下学宫汇聚了一大批有谋略的知识分子,使其成为一个咨询机关。著名学者给以“上大夫”的职位,但不作行政官吏,而参与议论政事,充当高级顾问,“不任职而论国事”,并专设讲坛,“各抒己见”,陈述利害,纵论天下大事。他们不仅是齐国的谋士,也率徒游学,往来各国,“上说下教”,“合则留,不合则去”。

稷下学宫兼容并蓄各个学派,是研究学术、自由辩论的争鸣场所。它向各国有识之士、敞开大门,并提供优厚的物质条件和学术环境,既是论坛,又是研究院。从学派来看,有儒家、道家、法家、阴阳家、兵家、农家、名家等等,任何一家都只能暂时取得相对优势,而不能永久占据绝对统治的地位,各个学派为了适应竞争、避免淘汰而存在下去,也都需要特别积极发展思想理论,因此稷下学宫创建了学术繁荣的局面。各派争论时力求做到“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他们认为论辩胜利了,固然说明坚持的观点正确;论战失败了,也会从对方得到自己可追求的真理,像这样,辩论才有意义。这种态度,对于我们今天来说也仍然是可取的。

稷下学宫这座齐国官办的大学堂,制订有统一的学则,这就是如今《管子》书中的《弟子职》,学则对从学弟子的要求是严格的。第一段相当于总则,翻译为现代语言为:“先生施教,弟子遵照学习。谦恭虚心,所学自能彻底。见善就跟着去做,见义就身体力行。性情温柔孝悌,不要骄横而自恃勇力。心志不可虚邪,行为必须正直。出外居家都要遵守常规,一定要接近有德之士。容色保持端正,内心必合乎规范。早起迟眠,衣带必须整齐;朝学暮习,总是要小心翼翼。专心遵守这些而不懈怠,这就是学习规则。”

学则是用精美的四言韵文写成的,总则之后还对弟子们的学习、用膳、清洁卫生、晚间举火(点燃火炬照明)等等,提出了应遵守的各种仪节和具体要求,其中贯穿着尊师的精神,有利于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这不仅是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学生守则,而且在世界学校教育史上,也堪称为第一个寄宿学校的学生守则。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与百家争鸣 第七节 私学兴起的意义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在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私学冲破了西周官学等级森严的旧传统,使学校从宫廷、官府移到民间,教育对象从贵族扩大到平民,教师以私人身份随处讲学,学生可以自由择师,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生活有了较广泛的联系。由于各家各派相互争论,又相互补充,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这既促进了学术思想的发展与繁荣,同时又培养出了大批的人才,还造就了一批闪烁着智慧光芒的私学大师,如孔子、墨子、孟子、荀子、韩非子等等。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发展,还促进了教育思想与教育理论上的发展,不仅、《墨子》、《孟子》、《荀子》、《管子》、《老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典籍中保存了大量的教育资料,而且还出现了像《大学》、《中庸》、《学记》、《劝学》、《弟子职》等这样的教育专著,阐述了教育的作用、学制体系、道德教育体系、教学原则和方法、教师的地位等理论,成为这一时代丰富的学校教育经验与教育思想的总结,奠定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理论的基础。从此以后,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史上便出现了两种学校教育制度,一是官学,一是私学。嗣后中国古代私人讲学之风延绵不绝。 由于中国古代各个王朝的官学时兴时废,或有名无实,而私学却一直肩负着传授文化知识与培养人才的重任,它为中国古代的文化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四章 从秦代的学室到汉代儒学独尊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 第一节 秦代的学校教育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兼并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为了适应统一的封建国家的政治需要,秦代在文化教育方面采取了许多重大的措施。

<h3>(1)整理和统一文字</h3>

中国的文字产生很早,原始社会的新石器时期即出现了彩陶刻画文字,殷商出现成熟的文字——甲骨文,西周始有大篆,亦称籀文。战国时期,由于长时期的封建割据,各国文字受方音的影响,出现了许多不同方音的假借字,加上各国书法形体也有很大差异,这对秦代推行统一的政令极为不利。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下令整理和统一文字,规定以统一前秦国的小篆(即秦篆)为统一的书体,改变“文字异形”的混乱现象。这样,不但为秦代政策法令的顺利推行扫清了障碍,也为文化的传播和学校教育的普及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在改革文字以后,丞相李斯编写了《苍颉篇》、中车府令赵高编写了《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编写了《博学篇》,作为标准文字的范本,推行于社会,并供学童识字之用。这些课本,四字为句,押韵,便于诵记,成为汉以后蒙学识字课本的先驱。整理统一后的文字,笔画多求简省,形体力求规范,今存的《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及峄〔yi义〕山、会稽〔kuai ji快机〕刻石的摹本,可看出其面貌。后来又有狱吏程邈,专心十年,造成一种笔画更省便的文字,叫作隶书。隶书在小篆的基础上,改曲笔为直笔,变圆形为方形,化繁画为简易,使书写更为方便。今出土的秦简,书体多用隶书。整理和统一文字,是秦王朝对中国古代文化教育作出的一大功绩。

<h3>(2)普设官学——学室</h3>

秦代郡县普遍设有官学——“学室”。“学室”中的学生称为“弟子”。“弟子”的来源有一定限制,规定至少必须是“史”的儿子。所谓“史”,即是政府各级机关的文书、书记、档案员等低级文官。为了便于管理,“学室弟子”都立有花名册,政府官吏不仅可以随时使唤他们,还可以笞打他们。当然,对于弟子,政府也有一些优待,可免除兵役和徭役,这在当时不能不说是一种很大的照顾。因为秦朝的兵役与徭役都是很重的。

“学室”的教育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要学习文化,书写姓名,认识名物,读诵《苍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二是要明习法令。因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入仕当官,秦朝崇尚法治,所以明习法令是十分重要的,要求也非常严格。

“学室弟子”学成之后,弟子名字就可以从花名册中除去,表明已经毕业可以为吏了。不过,在被任用之前,弟子还必须进行一定时期的考察和实习,合格以后,才能被任命为官吏,最初即任命为“史”这一类较低级的官职。

<h3>(3)设置博士官</h3>

中国古代的博士制度,起源于战国时期齐鲁各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继承了战国时期的博士制,中央朝廷相继征召六国的博士达70余人。古代的博士,不同于现代的博士,不是学位,而是一种文官,其职务是“议政事,备咨询,掌故籍”。这就是说,博士除参议政事、备作政府顾问外,还掌握古今历史文化。正因为博士掌握古今历史文化,有丰富的知识学问,所以有些博士就以私人名义传业授徒。据《史记》记载,秦有“博士诸生”,即博士有私学弟子,可见私学在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仍是存在的,在当时称为“百家之学”,各家各派如儒家、墨家、名家、纵横家、阴阳家、神仙家、杂家等等均有私学存在。不过这类私学的规模还是比较小的,因为秦王朝主要是实行法治,只有在其不背离法治的情况下,才容许少量的私学存在,所以私学在数量上远远少于官学,其影响也仅仅是在某些特定的范围之内。

<h3>(4)颁“禁私学”令</h3>

秦王朝的指导思想是法家学说,认为“百家之学”不利于国家的统一。丞相李斯(?—公元前208年)说:“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qian前〕首。”意思是说,现在私学学生不学今而只学古,用古来反对当今的政策,惑乱百姓。又说:“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意思是说,诸生根据他们在私学所学的思想来诽谤朝政,这些人听到朝廷法令公布,就各自利用其所学来议论,进入政府机关则口是心非,走出政府机关就参与街谈巷议。李斯说,如果私学不加以禁止,就会使皇上的威势降低,下面的党羽形成。禁止就便利安定了。于是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禁私学”的建议,颁“禁私学”令。

具体实施办法是:

a 凡秦纪以外的历史书和非博士官所掌握的诗书、百家著作,一律送官府焚毁,只有医药、卜筮和农业用书除外。 自命令下达之日起,逾30日而未将应烧之书烧毁者,施以黥〔qing 情〕刑,并罚作四年筑城苦役。

b 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知而不检举者同罪。

c 有欲学法令者,以政府官吏为老师。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

秦始皇晚年,迷信神仙,欲求“不老之药”。公元前219年,派遣徐福等下海求仙。徐福等一去不复返。公元前215年,再派遣方士卢生、侯生求仙觅药。卢生、侯生求仙不得,恐被处死,又相继逃走。秦始皇大怒,公元前212年下令拘讯有牵连的方士和儒生,最后亲自圈定“犯禁者”460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

秦王朝时期的统治者,采取以法律代替教育,以官吏代替教师,对学校教育采取否定的态度,实际上是否定了教育对国家对社会的维护作用,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违反客观规律的,这是加速秦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

第四章 从秦代的学室到汉代儒学独尊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 第二节 汉代的学校教育制度

汉承秦制,但在教育上则转而采用儒家的主张,重新肯定教育在培养人才和教化百姓两方面的作用,把学校教育作为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的重要工具。

国家的统一、经济的发展、新的教学手段——帛和纸作为书写工具的出现,这是汉代学校教育发展的三个基本的社会物质条件。在这三个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在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56—前87年)实行的“独尊儒术”的政策指导下,汉代的官学和私学都得到空前的发展,学校教育制度已初具规模,逐步形成了儒学独尊的学校教育制度系统,为以后整个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制度奠定了初步基础。

汉代官学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大类。中央官学有大学性质的太学,有特殊性质的鸿都门学、四姓小侯学等。地方官学按行政区划,分别设立学、校、庠、序,其程度已有高低之分。

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置博士弟子员(即太学学生)50人,这便是汉代正式成立太学之始。太学设在京都长安的西北城郊,规模相当可观,作为中国汉代的最高学府,与欧洲的雅典大学,埃及的亚历山大大学等同处于最古老的地位。

汉代中央官学除太学外,还有鸿都门学。鸿都门学创设于东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因校址在洛阳的鸿都门而取名。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所文艺专科学院。专门招收有写作尺牍〔du读〕、辞赋能力以及善于书写鸟篆文字的人当学生。鸿都门学的设置、招生与任官均与太学不同。它是由当时宦官集团所控制的培植私人势力的场所,有政治斗争的背景。但从学校教育发展史上说,它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所文艺专科学院,它的设置为后代各种专门学校的开设开辟了道路。学生学习辞赋、小说、尺牍、书法、字画等,与太学学习儒家经典相对抗,毕业生给以大官做,任官极为优厚。

四姓小侯学,是外戚集团创办的贵族学校,创设于东汉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所谓“四姓”,即樊、郭、阴、马四大氏族,他们都不是列侯,故名“小侯”。这种贵族学校,是封建贵族特权的产物,待遇优厚,有条件聘名师施教。匈奴也曾派遣子弟来学习。此外,还有其他贵族学校,如东汉安帝元初六年(公元119年)邓太后(公元80—121年)开设“邸第学”,招收汉和帝的弟弟济北王与河间王的子女,年龄在5岁以上的40余人,又招收邓家近亲子孙30余人,在宫廷中开办,专设教师和保姆,教以经书。每天早晚,邓太后亲自到“邸第”对孩子们抚育教导,恩宠到了极点。这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幼儿教育的学校。

汉代地方官学,按行政区划设置。郡国设“学”,县道邑设“校”,乡设“庠”,聚(村落)设“序”。郡国学,据古籍记载是由蜀郡太守文翁(约公元前180—前120年)首创。蜀地(今四川省)文化落后,文翁为淳化民风,选派小官吏到京师长安太学学习,学成归蜀,委以官职。文翁还在成都市中,修筑学舍,招收下县子弟入学。数年后,蜀郡为之一变,可与文化较发达的齐鲁之地媲〔pi辟〕美。汉武帝曾嘉奖其成绩,下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地方官学才日见推广。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命令郡国普遍设立学官,规定“学”与“校”设经师一人,“庠”与“序”设孝经师一人。“学”与“校”相当于中等程度,“庠”与“序”相当于初等程度。地方官学也以儒学为教学内容,以推广教化为主要任务,对地方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的形成,起了积极的作用。

汉代没有专门的教育行政机关,在中央的教育长官称太常,是兼管教育的。地方学校则由各级行政长官兼管。

第四章 从秦代的学室到汉代儒学独尊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 第三节 汉代的太学

汉代太学的教官由博士担任。博士各专一经,或《诗》、或、或《易》、或《礼》、或《春秋》,在太学中以专习的一经对弟子进行讲授。这些博士均是当时的名师硕儒,政府给予优厚的待遇,学生对博士特别尊崇。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30_1.jpg" />

汉代学制系统图

汉代太学的学生为博士弟子,也称太学生为“诸生”。太学初建时有太学生50名,以后逐渐增加。除由京都直接挑选入学的“正式生”外,各郡国县邑选送的地方知识青年为“特别生”。在年龄上要求不严格,有的太学生天资聪颖,不足18岁就应选了。太学里有12—13岁的“童子郎”,也有60多岁的白发老人。在出身方面,太学生中贵族子弟居多,但也有家境较为贫寒的子弟。“正式生”为公费,政府给俸禄;“特别生”为私费,食宿自理。有个别贫寒子弟,一边学习一边做小工,或者其母随至长安为人织布做鞋以供读书。太学生的数目在西汉末年已增至3000人。随着学生的不断增加,西汉末年曾大规模地扩建校舍。东汉时太学生人数大增,最多时达三万余人,京师形成太学区。匈奴等少数民族也送子弟入太学。太学建有博士宿舍和内外讲堂。至顺帝永建六年(公元131年),“拓建房屋共计240房,1850室”。如此规模的太学出现在我国汉代,在世界教育史上首屈一指,标志着我国汉代的经济文化在当时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太学以儒家经典为教材。西汉末,出现古文经与今文经之争。今文经以当时通行的隶书书写,古文经晚出,以战国时古文字书写。同时,经文的字句,篇章及解说也有差异。今文经得到政府的支持,在太学中设立的博士都是今文经博士。古文经只在民间私学中传授。当时书籍甚少,学者难得,训诂句读〔dou 豆〕皆靠口授,故博士讲解经书重视传授关系,形成师法和家法。某一经的大师,如得到朝廷赏识被立为博士,这位大师的经说便成为师法。弟子相传,遂有不同解释,自成一家之言,再传下去,便成家法。汉代博士各以师法、家法教授弟子。同是一经有了不同的解释,在学术上就产生了不同的流派。如自立门户,各家对经书章句纷纷进行详细解说,甚至不惜以几万字或十几万字去解释一句话或一个典故。所谓“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正是这种情况的写照。

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太学的教学方法比春秋战国时期有了较大的进步。西汉时就有了用植物纤维造纸的技术,到东汉蔡伦(?—公元121年)发明“蔡侯纸”后,物美价廉的纸开始流行于世。同时丝织技术也有了极大进步,已能织出薄如蝉翼的绢帛。绢帛的增产和纸的普及,为书写提供了极为方便的条件,用绢帛和纸抄写的书逐渐增多起来,不仅朝廷有“兰台”、“石室”、“广内”、“延阁”等图书馆,而且太常、太史、博士等也都有藏书,东汉洛阳还有了买卖书籍的“书肆”。书多了,书写方便了,教学方法由个别口授的问答法教学变为大班上课。太学的讲堂长10丈、宽三丈,同时听讲的人数总在几百人以上。学生听课带有书卷和纸笔,随时可圈点记录,积累了很多材料。学生的学习是以直接间接听讲与自修并重,从时间上来说则大部分时间用于自修。有的太学生利用充裕的自修时间,除正课外还研究其他经学或自然科学,而成为著名的学者或科学家。有的学生除在校内听博士讲诵外,还拜校外某经的专家为师,如王充(公元27—约97年)拜班彪(公元3—54年)为师,符融拜李膺(公元110—169年)为师,后来他们都成为有卓越成就的学者而名垂青史。

太学的教学制度并不严密,没有规定学习年限,也不注意考勤,但却非常注重考试,用考试来督促和检查学生的学习成绩。太学建立之初,汉武帝规定用“设科射策”的方法每年考试一次,称为“岁试”。所谓“射策”,即抽签口试问答,所谓“设科”是按试题的难易分甲乙两科。学生可抽签应试,签上写有试题。考试后甲乙两科各择优录取数名或十数名,授以不同的官职,如郎中或太子舍人等。经考试,发现有不合格或不能通一经的学生,即令退学。东汉桓帝时改甲乙两科为上、中、下三等,后又改为两年考试一次,不限制录取名额,根据通经的多少,授以不同的官职。已授官的和不合格的两年后还可再试。有的学生竟有屡试不第的,甚至有年过60岁还留居太学的。

汉代太学确也为国家培养了不少人才,并有一些出身卑微的布衣寒士由此而显名。如匡衡“从博士受《诗》。家贫,衡佣作以给食饮”。儿(倪)宽“贫无资用,尝为弟子都养”,以为同学烧饭来换取读书的机会。又如翟方进家境贫寒,其母跟他一同去长安“织履”,以供方进读书。匡衡、儿宽、翟方进均以“射策甲科”而荣擢。匡衡、翟方进为布衣丞相,儿宽官至御史大夫。出身微贱而入太学者不乏其人,太学也确为门第低下、却勤奋好学之士开拓了一条入仕之路。

第四章 从秦代的学室到汉代儒学独尊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 第四节 汉代的私学

汉代私学十分发达,在组织形式上,可分为两种:一为“蒙学”,二为“精舍”(或称“精庐”)。

蒙学即童蒙学习的地方,也称为“书馆”,教师称之为“书师”。学习内容主要是识字习字。东汉的教育家王充在他的《论衡·自纪》中说,在书馆学习的学童大约有百多人,先是识字,习字,每天要背诵千字以上。有的学童因字写得不好而挨打,有的因过失而受到指责。书馆所用的字书,现在保存下来的只有《急就篇》,相传是西汉史游编撰的。今本《急就篇》共1244字。内容包括姓氏、衣着、农艺、饮食、器用、音乐、生理、兵器、飞禽、走兽、医药、人事等方面的应用字,全文押韵,没有重复字,句子有七言、四言、三言等。既便于记诵,又切合实用。《急就篇》流传较广,是自汉到唐的主要识字课本。

精舍或精庐,相当于太学,由经师大儒教授。西汉时就已出现,东汉时更为兴盛,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空前的。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后,汉代的大小官吏都要有点儒学知识,差不多都需要专门学一经。当时民间谚语说:“遗子黄金满籯〔ying 营〕,不如教子一经。”意思说,与其给儿子留下满箱的黄金钱财,不如教儿子通一经。一些经师鸿儒,受业弟子已达百人以上。如名儒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由于学生太多,不得不采用高年级学生教低年级学生的办法,这种弟子间转相授受的办法,非常流行,形成了以名儒讲诵为主弟子们转相授受为辅的教学方法。东汉时更是如此。学生不远千里万里,携带干粮来求名儒大师,经常有数千数百之众。那时学生有两种:一为“及门弟子”,是亲身来受教的;二为“著录弟子”,是把学生名字登录在有名望的大师门下,不亲自听教师讲授,是属挂名求学的,所以在有的大师门下,这样的弟子竟不下万人。

在私人精舍中,师生关系尤为亲密,学生对师长恭敬礼让,教师对学生十分关怀。有的教师每当得到赏赐时,就主动资助给贫寒弟子。有位教师名叫边韶,曾白天睡觉,学生私下笑他:“懒读书,但欲眠。”边韶听到以后,对答说:“但欲眠,思经事。”师生间可以互相开玩笑,可见气氛极为融洽。最令人感动的是,老师含冤被判罪,有学生上书诉冤以至请求代死的。如欧阳歙〔she 社〕下狱,他的学生礼震上书以求代死。虞诩〔xu 许〕下狱,他的学生100多人举着幡叩头流血为他诉冤,后被赦,沉冤终于昭雪。这种尊师爱生的感情是真挚的,成为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史上的美谈。

汉代私学之所以兴盛,一方面是因为受国家“以经术取士”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私人讲学思想束缚较少。官学太学博士多专一经,墨守章句,少有撰述,而私人讲学常兼授数经。东汉经师,有的不仅精通儒家经典,还兼及天文、历法、算学、律学等知识的传授。如何休“善历算”,郑玄“通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东汉时,除经师私人讲儒经外,民间还有传授科学和技术的私学,如名医华佗以“刳〔ku 枯〕破”(外科手术)和针灸传授弟子。涪翁著《针经脉诊法》传于弟子。樊英、段翳、廖扶等精通星占、天文,皆传于弟子。东汉方技之术,虽多杂以迷信,但也包含着丰富的自然科学与人体科学的知识。

此外,汉代还有妇女讲学。《汉书》的作者班固(公元32—92年)之妹班昭(约公元49—约120年),学识渊博,很有才华。东汉和帝时命令皇后及诸贵人以她为师,称呼她为“曹大家〔gu姑〕”(她是曹世叔之妻)。她不但懂经学,还通天文、数学。邓太后曾专门向她学习。班昭完成了班固未完成的《汉书》中的一部分——“八表和天文志”。书成后很受人们的重视,但很多人读不懂,汉章帝派马融(公元79—166年)等10人向她学习。她还著有《女诫》等书。还有蔡邕〔yong雍〕的女儿蔡文姬,博学多才,懂音乐。曹操从匈奴赎回了她,知她家藏书很多,想派10位官吏向她学习。后蔡文姬把她能记得的400多篇全部缮写出来,竟没有遗漏和错误。

第五章 古代学校教育从魏晋南北朝的中衰到隋唐的复兴 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的学校教育

自东汉末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迁献帝于许昌,到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历时394年,史称魏晋南北朝时期。其间历经魏、晋、南朝(宋、齐、梁、陈)和北朝(北魏、北齐、北周),是我国历史由统一转为分裂和长期战乱的时期。长期的动乱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这个时期学校废置无常,特别是官学,在数量上大大减少了,学校教育总的趋势是衰落了,呈现出时兴时废的状态。但也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学校。

<h3>(1)西晋创设国子学</h3>

西晋以前魏国曾立过太学,魏文帝于黄初五年(公元224年)于洛阳正式恢复太学。学制仍沿用汉代旧制。但由于三国纷争,太学生多半是为了逃避兵役,学业水平较低,百人应试能通过的不过10人。

西晋创立国子学是在晋武帝咸宁四年(公元278年),并设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教授学生。惠帝元康三年(公元293年),明确规定官至五品以上弟子许入国子学,而太学则成为六品以下子弟的求学之所。这是我国古代于太学之外专为士族子弟另设国子学之始,也是门阀世族阶层所享有的政治特权在学校教育制度上的反映。这种国子学与太学的分立,直接影响了南北朝以后的学校教育制度。

<h3>(2)北魏建立郡国学校制度</h3>

北魏由于政局相对稳定,因此学校教育比南朝发达。北魏重经学,设有国子学、太学,创立四门小学,又开皇亲之学。北魏孝文帝仰慕汉族文化,励行汉化。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由平城(今山西大同)迁都洛阳以后,更加快了汉化速度,如下令禁穿胡服,改用汉语。还将自己的姓也改为汉姓元氏,并主张与汉族通婚。这些措施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在民族融合中起了积极作用。在地方普遍建立郡国学校教育制度为北魏所首创。其方法是,按郡的大小具体规定博士、助教及学生的名额: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100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80人;中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60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40人。并规定博士要博通经典,道德高尚,年龄40岁以上者。而学生则要“先进高门,次及中第”,即先招收富贵人家的子弟,让贵族享有特权。

在秦汉时已有郡国学校,西汉平帝时曾命令郡国普遍设立学官,但郡国学校教育制度则是创始于北魏。

<h3>(3)专科学校的萌芽</h3>

三国魏明帝时(公元227年),卫凯奏请置律博士,教授刑律,招收律学弟子员,这是我国古代法律专科学校的开始。后秦姚兴(公元394年)在长安设律学,召集各郡县没有任专职的官员来学习,选成绩优良的回到郡县任狱讼官。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公元505年)也增设“律博士”,设置律学专门学校。

西晋武帝时立书博士,设弟子员,教习书法,以钟繇〔you 由〕、胡昭二人为标准。这是我国古代书法专科学校的开始。

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公元438年)开办了儒、玄、史、文四个学馆,就是说,这时候研究儒经的“儒学”、研究佛老的“玄学”、研究历史的“史学”、研究词章的“文学”四科并立。虽然这些学校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但这种分科的教学制度,对于隋唐时代专科学校的发展是有直接影响的,也可以说这是后代分科大学的开端。

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年(公元443年)开始设医学。北魏时也设太医博士及助教教授弟子。这是我国古代医学专科学校的开端。

以上这些说明我国古代专科学校已处于萌芽阶段,对于以后专科学校及分科教授制度的发展是有影响的。也表明“儒学独尊”逐渐为“儒佛道”并行的局面所代替;科学技术的传授开始在学校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地位。

<h3>(4)私学得到发展</h3>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学衰颓,私学却呈现繁荣局面,名儒聚徒讲学仍占重要地位,学生人数上百人或几千人者屡见不鲜。在南朝影响比较大的是齐朝的刘瓛〔huan还〕。刘瓛名气很大,著名神灭论者范缜(约公元450—约515年)就是他的学生。梁武帝时有五个学馆开设,教授儒经,这是私学发展的典型。当时以在潮州的严植之最为有名。他很善于讲经,层次分明,说理清晰,每次他讲课,五馆学生都来听,学生常达千余人。还真有一番盛况呢!

儒学、玄学、佛学、道教的结合,是这个时期私人讲学的特色。如陈朝的徐孝克既讲玄理,又通五经,他每日早讲佛经,晚讲《礼》经与《左传》,受业者达数百人。讲学的形式受到佛教和玄学的影响,梁朝时盛行登讲座讲经,听讲人数有时多到千余人。梁朝、陈朝时讲学有时在宫殿,有时在寺院。据记载,陈后主曾命儒学大师张讥在温文殿讲《老子》、;后来陈后主到开善寺,又令张讥讲学,从臣们坐在佛寺西南的松林下陪同陈后主一起听讲。陇西人王嘉不和世人交游,凿崖穴居,弟子受业者数百人,亦皆穴处。泰山张忠,“其教以形不以言”,弟子主要观看他修养导气的形态功夫,他不讲授课业,这是道教的教育方法,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古代气功教育还很盛行。

科技教育也是当时私学的重要内容。如教授天文学、算学、医学、药物学,教学方法也有改进。南朝的王微深入研究本草,常带两三位学生去采摘草药,并亲自尝试以验证《本草》的可信程度。他继承了我国古代的医药学在采摘草药工作中重视实践的传统。亲带弟子摘采并尝试草药,这可以说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

这时期也出现了妇女讲学,如韦逞母亲宋氏继承家学《周官》音义,在战乱中教学不辍。后来韦逞担任前秦苻坚的太常官时,在家中为宋氏设立讲堂,教授学生120人。宋氏隔绛纱幔而讲授,号宣文君。更引人注目的是,在南朝已有被任命为博士的妇女,如吴郡(今江苏苏州)韩蔺英擅长文辞,宋武帝时她献《中兴赋》,受赏入宫,齐武帝时命她为博士,教六宫书学,当时人们尊称她为“韩公”。陈后主时,也曾命懂文学的宫人袁大舍等人为女学士,这也是很有意义的事。南齐博学有文才的王融,少儿时代是由母亲谢惠宣女直接教授成才的。《元嘉历》的创造者何承天,幼年丧父,也是由他博学的母亲徐氏进行启蒙教育后成才的。

这一时期的童蒙读物也有所发展。范岫〔xiu秀〕著《字训》,王褒所写的《幼训》,已具有童蒙课本的性质。梁武帝时周兴嗣所撰的《千字文》拓取王羲之遗书不同的字1000个,编为四言韵语,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开头,依次叙述有关天文、博物、历史、人伦、教育、生活等方面的知识,是以识字教育为主兼有封建思想教育和常识教育的综合性课本。《千字文》自隋代开始,一直流行到20世纪初,是中国历史上流传最久的蒙学课本之一。它在内容上,把常用单字组织成通顺的能够表达一定意义的句子,在语言上,押韵自然,结构简单,易于朗读背诵,所以有人说《千字文》“不独以文传,而又以其巧传”,独具匠心。

第五章 古代学校教育从魏晋南北朝的中衰到隋唐的复兴 第二节 隋代的学校教育

隋代(公元581—618年)如同秦代一样,虽然建立了统一的封建皇朝的规模,同时又是一个短命的皇朝。但它所创立的学校教育制度却对以后的朝代有着重要影响。

隋初统治者为革新政治,扭转风俗,特别重视统治人才的培养,很注意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官学。在中央,设立国子寺,置祭酒,专门管理全国的学校教育工作。这是我国历史上设立专门教育行政部门和设置专门教育长官的开始。在国子寺下设立五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各有博士五人,助教五人),书学、算学(各有博士二人,助教二人),五学学生合计980人。前三者是儒学,后二者是以教授学科知识为目标的专门学校。培养数学人才的算学是隋首创的,其余四学是继承前代的。当时还有些专门学校与行政业务机构结合在一起,尚未分离独立。如在大理寺中,设律博士八人,教授若干学生;在太常寺属下的太医署,设医学博士、按摩博士、药园师等,教授若干学生;在秘书省属下的太史曹,设天文、历法、漏刻博士,教授若干学生等。这表明专门学校的办理,已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为以后专科学校的发展提供了经验。

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国子寺为国子监,成为独立的教育领导机构,国子祭酒作为教育行政长官。

隋代地方学校也有发展,特别是黄河中下游一带的州县,学校教育的发展较快,讲诵之声不绝,出现了初步繁荣的局面,但边远州县则仍处于落后状态。

第五章 古代学校教育从魏晋南北朝的中衰到隋唐的复兴 第三节 唐代的学校教育

<h3>(1)中央和地方的学制系统</h3>

唐代自开国到天宝末的130多年间(公元618—756年),国家最强盛,教育也最为发达,形成了相当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

a 律学:培养熟识唐朝律令的行政官员。有博士三人,助教一人,学生50人。八品官以下子弟或庶民中的俊秀青年可入学,入学年龄放宽至25岁。课程以现行的律令为主要内容,学习年限为六年。

玄学隶属于祠部,亦属大学性质。集贤殿书院隶属于中书省,实际上是中央图书馆。医学附设于太医署,兽医学附设于太仆寺,天文学附设于司天台,音乐学附设于太乐署,工艺学附设于少府监,这都属于专科性质。

中央所设的“六学”、“二馆”,开始学生人数为2200人,到太宗贞观年间,扩充学舍,增加到3200人,后来学生数量猛增,加上邻国派遣的留学生,“六学二馆”共计8000多人。从贞观至开元,国力最强盛,也是学校最发达的时期。

日本是派留学生来中国学习次数、人数较多的国家。在隋代,随同遣使团曾来过两批留学生。在唐代,随正式遣唐使来过13批留学生,每批少则一二十人,多则二三十人,都进入国学学习,有的留学数年,甚至留学二三十年。如吉备真备、阿倍仲麻吕于唐开元四年(公元716年)就学于长安太学,经过20年的学习,吉备研究经史,学涉众艺,阴阳历算,天文算术皆能通晓,尔后回国,对于移植唐文化和开拓日本文化、文字与教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阿倍仲麻吕,汉名晁衡,学完后曾留在长安任职,官至秘书监(相当于国家图书馆馆长),他同诗人李白(公元701—762年)、王维(公元701—761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晁衡返回日本时,王维写了一首《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的诗:“积水不可极,安知沧海东。九州何处远,万里若乘空。向国唯看日,归帆但信风。鳌身映天黑,鱼眼射波红。乡树扶桑外,主人孤岛中。别离方异域,音信若为通。”后来晁衡的渡船在海上遇险,消息传到长安,朋友们以为他死了,十分悲痛,李白写了一首哭晁衡诗:“日本晁衡辞帝都,征帆一片绕蓬壶。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流露了深切的哀思。其实晁衡并没有死。他随破船漂到越南,又辗转返回长安,一直住到逝世,他先后在中国生活了54年。

b 入学年龄及学习年限:入学年龄限在14—19岁之间,学习年限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取决于学经数目与考试能否合格。

<h3>(2)唐代学校的各项制度</h3>

a 入学的身份与名额:弘文馆、崇文馆属贵族学校,收皇帝、太后、皇后亲属和宰相等高级官员的儿子共50名。国子学收文武三品以上高级官员的子孙,限300名。太学收文武五品以上中级官员的子孙,限500名。四门学收文武七品以上低级官员的儿子,限500名,又收地方庶民中的俊秀青年,限800名。地方学校主要收地方官员及中小地主的子弟。

<h3>(4)唐代的私学</h3>

由地方办理的学校,在各府有府学,各州有州学,各县有县学,县内又有市学和镇学。所有府州县市各学校统属直系,由长史掌管。地方学校的实际发展,是在贞观年代。629年唐王朝还命令州设医学,这在中国历史上也属首创。到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府州县学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形成相对完备的制度。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唐帝国有328个府州,1573个县。府学可收儒经学生50—80名,医学生12—20名;州学可收儒经学生40—60名,医学生10—15名;县学可收儒经学生20—40名。这样规模的学校网,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上也可说是独一无二的。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34_1.jpg" />

唐代学制系统图

d 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主要是儒学九经,按文字多少,分为大经、中经、小经三类。《礼记》、《左传》学三年;《诗》、《周礼》、《仪礼》、学二年;《尚书》、《公羊传》、《谷粱传》学一年半;、《孝经》学一年。大经和中经是分班必修的,小经作为选修,《孝经》、作为公共必修。教材由朝廷规定,用孔颖达等编的《五经正义》。除学儒经外,还学书法及各项礼仪。

e 学校行政管理:国子监设祭酒一人,从三品,是教育行政最高长官。设司业二人,从四品下,助祭酒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设丞一人,从六品下,管理学生的学业成绩。设主簿一人,从七品下,负责文书簿籍,掌管印鉴。凡学生有不率教的,连续下第或九年在学无成的,违假期不返校或作乐杂戏的,都开除其学籍。

f 教师与教法:教师有博士、助教、直讲等。博士分经授诸生,要把所担任的科目授完,不得中途改授其他科目。助教佐博士分经教授,直讲佐博士助教分经教授。博士助教既是学校教师,又是政府官员。他们在校教职的大小以在政府里所属职位的高低为标准。如国子学博士须有正五品以上的资格,助教须有从七品以上的资格,其他六学的教师等级和待遇以次减等。教法为分经教授,有读有讲,有不少博士博学善讲,如徐文远“多立新义”、“博而且辨”,“听者忘倦”。要求学生一经习毕方许另习一经,读熟经文之后方可教授文义。

g 考试、升学和假期:考试有旬考、月考、季考、岁考等名目,方式有试读(帖经)和试讲(口义)两种。平常考试由博士主持,岁考则由主管的长官领导。其成绩作为升退的依据。学生已通二经或三经,经考试合格,可参加科举考试;愿留监者,可以升进,四门学生可升补太学生,太学生可升补国子学生,可提高政治地位和改善经济待遇。学生中有以下三种情况则命令其退学:成绩太差,连续三年考下等,在学时间已超过九年;品德不好,不听教导;旷课太多,超过规定。假期分为旬假(十天休一天)、田假(五月份)、授衣假(九月份)。田假与授衣假各15日,让学生回籍探亲,路程如超过200里,则按路程远近酌予延长。

唐代私学遍布城乡,制度不一,程度悬殊,既有名士大儒的传道授业,也有村野启蒙识字的私立小学。如颜师古(公元581—645年)以考定五经著名,在未显达时“以教授为业”。与颜师古同撰《五经正义》的孔颖达(公元574—648年),在未做官以前也是“以教授为务”。刘焯〔zhuo桌〕是名儒,在国子学与诸博士论学,名扬四海,后来回到家乡,专门从事著述和教授,孜孜不倦。尹知章尽通诸经精义,曾为国子学博士,归家仍讲授不辍。可见国子学博士,也还可以在家教授生徒。韩愈(公元768—824年)、柳宗元(公元773—819年)被贬时,许多学生不远数千里拜他们为师。史书上这些记载,都说明唐代私学的昌盛。私学还深入到农村。元稹(公元779—831年)在《居易集》的序上说:“予常于水平市见村校诸童竞习歌咏,召而问之,皆对曰:‘先生教我乐天(即白居易)、微之(即元稹)诗。’”由此可见农村私立小学学诗的风气颇为盛行。唐时流行的蒙学课本,除汉代的《急就篇》、梁代的《千字文》外,还有《兔园册府》、《太公家教》、《蒙求》等书。《兔园册府》为杜嗣先著,30卷,可惜书已散佚,现仅存半篇序文。《太公家教》撰者佚名,多用韵语杂述封建社会日常生活的道德要求和待人处世的格言,唐中叶后颇为流行,后曾译成女真文和满文,在北方及东北少数民族地区多为采用。《蒙求》亦称《李氏蒙求》,为李翰所作,全书以历史典故为主要内容,每句四字,上下两句成对偶,各讲一个历史人物或传说人物的故事,如“匡衡凿壁,孙敬闭户,孙康映雪,车胤聚萤”。唐宋以后广为流传,还远传到日本、朝鲜。后世陆续出现的各种“蒙求”和同类读物,如《十七史蒙求》、《广蒙求》等等在体例上或在内容上都以《李氏蒙求》为范本。

c 入学手续及仪式:凡贵族家庭出身的子弟及科举考试中下第的举人,可直接进入中央各学馆学习。地方官学经考试合格的,县学学生可升于州学。州县学学生中优秀者,经各州长史考选,也可升于中央四门学。学生入学后一切饮食服用皆由学校供给。师生初次见面,举行隆重的仪式,献礼拜师,行“束脩之礼”,国子学和太学学生每人送绢三匹,四门学和地方学校的学生每人送绢两匹。此外还赠送酒肉,分量不限。学生的束脩分成五份,三份送给博士,两份送给助教。束脩与所发俸禄的性质不同。行“束脩之礼”是表示尊师。

b 算学:训练天文历法、财经管理、土木工程方面的人才。有博士二人,助教一人,学生30人,入学身份同律学,年龄限在14—19岁。分两个专业:一是以学古典算术为主,如《九章算术》、《孙子算经》等;二是以学当代算术、实用性强的算术为主,如《缀术》、《缉古算经》等。各学习七年,在学时间以九年为限。这反映出算学教育水平是很高的。

c 书学:训练通晓文字并精于书法的官员。有博士二人,助教一人,学生30人。入学身份、年龄同算学。课程以《石经》、《说文解字》、《字林》为主,其他字书也兼习之,在学以九年为限。

e 兽医学:教授治疗牲畜疾病的知识和技术,边学习边参加治疗,考试合格者补为兽医。

唐代(公元618—907年)继承了隋代的学校教育制度,在政治统一、经济繁荣、文化科学水平发达的基础上,经过百余年的经营与发展,学校教育制度已相当完备,在我国和世界学校教育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f 天文学:分三科教学:天文、历法、漏刻。学生由博士带领参加业务实践,重视观测,边实践边教学。

g 音乐学校:由乐博士对长期常备的乐工和短期轮番的乐工分批教学,每批再按所习乐曲的难易分三档进行教练,每年考课,根据演奏功夫的熟练程度,评定优劣,然后累计成绩,决定升退。

h 工艺学校:由技艺最高的巧手任师傅来教授生徒,各种工艺难易不一,训练期限也不同。学精细雕刻镂花的四年,学制造车轿、乐器的三年,学制作大刀长矛的二年,学制箭及竹工、漆工、屈柳的各一年,学做礼帽头巾的九个月。制造的器物上刻上工匠的姓名,作为鉴定考核的依据。

以上的专门学校,范围广、门类多,有的与行政或业务部门结合,有的则分离设置,其设置的形式呈现多样化。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实科学校,而欧洲这类实科学校的出现,是在资本主义已相当发达的十七八世纪之际,比唐代晚了1000余年。

d 医学:培养掌握传统中医药知识技能的人才。医学分医、针、按摩、药等四个专业。医学专业包括五科:体疗(七年,相当于内科);疮肿(五年,相当于外科);少小(五年,相当于儿科);耳目口齿(四年,相当于五官科);角法(三年,拔火罐等疗法)。针学专业教学生了解经脉和穴位,熟识各种症候,掌握九种针法的运用。按摩专业教学生消息导引的方法,学会治疗风、寒、暑、湿、饥、饱、劳、逸等八项疾病,并兼习正骨术。药学专业与药园设在一起,教学生识别各种药物,掌握药材的种植和收采、贮存、制造等项技术,教学与劳动相结合。总之,医学重视精读医经,教学联系实际,注重实习,根据成绩和疗效来决定工作分配,这是优良的教育方法。

当时的渤海(现吉林地区)、高昌(现新疆吐鲁番地区)、吐蕃(现西藏地区)等都派遣子弟到长安学习,附国子学读书,学成返回,再换一批学生,持续时间较长。南诏(现云南大理地区)派遣子弟到成都学习,人数次数较多,学成而归的有数百人。这说明唐代与四周少数民族地区积极进行了文化教育的交流。

<h3>(5)唐代的留学生教育</h3>

唐代国力强盛,国都长安不仅是全国政治、经济、交通、文化的中心,而且也成为东西各国文化教育交流的集中点。日本,新罗、百济、高丽(均为今朝鲜),尼婆罗(今尼泊尔),天竺(今印度),林邑(今越南中南部),真腊(今柬埔寨),诃陵(今印尼爪哇),骠国(今缅甸卑谬)和师子国(即锡兰,今斯里兰卡)等国向慕唐代高度文明,不断派遣大批学生留学长安,学习中国的经、史、法律、礼制、文学和科技。

<h3>(3)唐代的专门学校</h3>

新罗也是不断派来留学生的国家。如唐开成五年(公元840年)仅一次从中国归国的留学生就有105人。从9世纪到10世纪中叶约150年间,新罗留学生在中国科举考试及第的就有90人。其中有个学生叫崔致远,12岁来唐学习,18岁举进士,他的《桂苑笔耕集》,直到现在还在我国和朝鲜流传。新罗重视中国经史,留学生带回经史书籍皆译为新罗语,广为流传。新罗因受唐文化教育的影响,还建立了以唐朝为蓝本的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并以儒家经典作为考试的内容。

唐朝对友好国家派来的留学生,在学习和衣食住方面尽量照顾其需要,给予优惠待遇。当时与唐通使的有70多个国家。唐的文化通过留学生的来往而传播东西方各国,因而留学生在唐与各国发展友好关系、开展文化交流中,发挥了桥梁作用。在唐代的留学生教育中,文化输出国不自骄,文化输入国不自卑,这是双向的交流活动。在长安留学的学问僧很多,有印度和波斯的,也有日本和朝鲜的。据史书记载,印度来唐参加译经的学问僧就有20余人。学问僧除了在中国佛教译场译经和传播佛教外,还一边学习中国文化。印度学问僧精通医学,尤善治眼病,他们热心传授医学知识和治疗技术。在唐代,印度、波斯(今伊朗一带)等国的医学知识传入中国,丰富了中国的医学宝库。印度医学书籍《龙树菩萨药方》、《婆罗门药方》、《婆罗门诸仙药方》等都在隋唐时传入中国。唐时侨居中国的波斯学者著有《海药本草》。大秦(东罗马)的医术也为唐时人所熟知。印度的天文学者学成后,在长安司天台担任职务,参加历书的编制工作,并翻译了印度《九执历》。许多中国僧人到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等国求经礼佛,有的僧人在外国研习佛经多年。唐朝鉴真(公元688—763年)和尚东渡日本,不仅传授佛学、医学和建筑学等方面的知识,也学习日本文化,终于东瀛。唐玄奘(公元602—664年)法师从西域归国,从印度取回佛经657部,他在长安组织专门机构翻译,20年中译出75部,1335卷。义净法师从印度取回经、律、论约400部。佛经的传入和被吸收,对中国古代的宗教、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佛经中的思辨哲理与注经方法,对唐宋经学发生了巨大影响。后来,佛教经典又通过中国传入朝鲜、日本,影响了东亚文明体系。唐代的音乐、舞蹈、雕塑、建筑艺术随着留学生教育和文化交流,深受西域、中亚特别是印度的影响。莫高窟、敦煌雕塑受西域传统的佛像雕塑艺术影响也很深。总之,广泛学习,互取精华,这是唐代的留学生教育的一大特点。纵观世界古代教育史,像唐代这样的留学教育规模是罕见的。所以我们说,唐代的留学生教育是相当成功的,它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第六章 宋元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书院的兴起 第一节 宋代的学校教育改革

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了宋朝。宋朝分为北宋(公元960—1127年)和南宋(公元1127—1279年)。与此同时,在北方的契丹族与女真族,也先后建立了辽(公元916—1125年)与金(公元1115—1234年)。以后蒙古族又灭了金和南宋,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政权——元朝(公元1271—1368年)。

宋元时期在中国历史上属于封建社会后期,这时期学校设立更为普遍,学校种类增多,出现了新型的教学组织形式——书院,古代的学校教育制度,仍然呈现着继续发展的趋势。

宋朝继承了唐朝的学校教育制度并继续发展。宋开国之初,朝廷过于重视科举考试制度而忽视学校教育。但通过学校教育以培养人才是当时一些有识之士的共识而得到重视。于是,自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起,宋朝先后兴起了三次著名的学校教育的改革。

第一次学校教育改革,史书称为“庆历兴学”,时间在宋仁宗庆历年间,主持人是范仲淹(公元989—1052年)。范仲淹任参知政事,实行“庆历新政”,提出10项改革方案,要求兴学育才,改革不重学校教育只重科举考试取人的做法。范仲淹的教育改革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通过兴办学校来培养人才,下令州县立学,并改进了太学与国子学,主张参加科举考试的人须先接受一定时间的学校教育,如一般考生须在学校学习300天以上才准许参加科举考试。二是改革科举考试制度,规定科举考试先考“策”,次考“论”,再考“诗赋”,废“帖经”、“墨义”,一改过去专重视死记硬背的考法。三是创建太学并改革太学教学制度,推广著名教育家胡瑗(公元993—1059年)所创立的“苏湖教法”。其做法是设立“经义”、“治事”两斋,分斋教学。入“经义”斋的学生,主要学习“六经”等儒家经典著作。入“治事”斋的学生,主要学习军事、民政、农田水利、测量计算等,学生可先确定一个主修学科,然后再选一个副科,一主一副,可使学生学得广、深、新、活,扩大知识面。这种经义与实践并重、因材施教与学友互相切磋相结合的方法,大大提高了太学的教学质量,改变了当时空疏的教育内容和形式主义的学风。

第二次学校教育改革,史称“熙宁兴学”,时间是宋神宗熙宁年间,主持人是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神宗的支持下,推行“熙宁新法”,认为造就人才,统一思想,是实行新法的重要条件。这就需要改革学校教育及科举考试制度,使之适应于造就人才这个目标。王安石的教育改革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改革太学,创立“三舍法”。所谓“三舍法”是将太学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三个程度不同、依次递升的等级,太学生相应分为三部分,初入太学者,为外舍生,每月考试一次,每年举行一次升舍考试,成绩获得第一、二等者,再参酌平时行艺,升入内舍学习,为内舍生。内舍每两年举行一次升舍考试,成绩为优、平两等者,再参酌平时行艺,升入上舍学习,为上舍生。上舍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方法与科举考试“省试法”相同,太学学官不能参与,而由朝廷另委考官主持。成绩评定分为三等:平时行艺与所试学业皆优为上等,一优一平为中等,全平或一优一否为下等。上等者免殿试,直接授官,中等者免礼部试,直接参加殿试,下等者免贡举,直接参加礼部试。“三舍法”是在太学内部建立起严格的升舍考试制度,对学生的考察和选拔力求做到将平时行艺与考试成绩相结合,学行优劣与对他们的任用相结合,这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太学的教学质量。同时又把上舍考试与科举考试结合起来,融培养人才与选拔人才于太学,提高了太学的地位。这是中国古代太学管理制度上的一项创新。二是恢复和发展州县地方学校。三是恢复与创立武学、律学、医学等专科学校。四是编撰《三经新义》,对儒家经典、《尚书》、《周礼》三经重新训释,书成后颁发给太学与诸州府学作为统一教材,而且也是科举考试的基本内容和标准答案。此外,王安石还对科举考试也进行了改革,曾下令废除了明经诸科;进士科考试,试以经义、论、策,不再考诗赋、帖经、墨义。

第三次学校教育改革,史称“崇宁兴学”,时间是宋徽宗崇宁年间,主持人是蔡京(公元1047—1126年)。蔡京任尚书右仆射,秉承徽宗旨意,希望继承熙宁新法来挽救北宋统治危机,恢复和发展了“熙宁兴学”的某些措施,其主要内容有三项:第一,全国普设地方学校。第二,建立县学、州学、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规定县学生考选升州学,州学生每三年根据考试成绩升入太学不同的斋舍。成绩上等者升上舍,中等者升下等上舍,下等者升内舍,其余升外舍,这种学制系统对后世产生了一定影响。第三,新建辟雍,发展太学。辟雍也称为“外学”,作为太学的外舍。第四,恢复医学,创设算学、书学、画学。第五,罢科举考试,改由学校取士,这是对取士制度的重大改革。

上述北宋三次学校教育改革,虽前两次均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都不同程度地将北宋的学校教育事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第三次学校教育改革的主持人是蔡京,此人以复新法为名,排斥异己,加重剥削,大兴土木,挥霍浪费,被称之为“六贼”之首。但在执政任内,尚大事兴学,力主学校教育改革,对宋代的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六章 宋元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书院的兴起 第二节 宋代的学校教育

宋代的国子学亦称国子监,既是宋代中央最高教育管理机构,又是中央最高学府。招收“京朝七品以上子孙”,称国子生。

宋代的地方行政分为三级:第一级为路;第二级为州、府(也有的设军、监);第三级为县。各路不直接设置学校,仅置学官管理所属各学校。因此宋代地方学校仅有两级:由州或府、军、监设立的,称州学或府学、军学、监学;由县设立的称县学。由于州、县设置最为普遍,故宋代地方学校主要是州学和县学。

画学开设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等专业课程,作画考试的评分标准是:“以不仿前人而物之情态形色俱若自然,笔韵高简为工。”

宋代有专为教育宗室子孙而设立的贵胄学校,如资善堂、宗学、诸王宫学和内小学等。

太学的地位比国子学低,招收八品以下子弟或庶人之俊士为学生,设立的时间也较迟,但办理得比国子学有成效,是宋代兴学育才的重点,也是中央官学的核心。

武学习诸家兵法、步骑射,分上、内、外三舍,学生100人,适应了当时外患侵逼的需要。

律学在宋代也颇受重视。

算学招收命官及庶人为学生,定额210人。书学不受出身等级限制,亦无定额,主要学习篆、隶、草三体,同时须明晓《说文解字》、《字说》、《尔雅》、《博雅》、《方言》等。考试分为上中下三等:“以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方而有圆笔,圆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浊,各得一体者为中;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笔画不得其意,而均齐可观为下。”

宋代州学和县学一般都有校舍,分成教学、祭祀、娱乐、膳食、住宿、收藏等几大部分,普遍设立了藏书楼。在办学经费上实行以学田为主,政府资助,社会献田,捐款集资,学校刻书创收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办学经费。

从学校教育的管理体制来看,隋唐以前的地方官学都委托各地方行政长官兼管,宋代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学的领导,从宋神宗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起,陆续设置诸路学官;自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起,又设置诸路提举学事司。宋代以前还没有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来管理地方官学,提举学事司的设立,在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创新意义。从此以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专门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在中央有国子监,管理中央官学;在地方设有提举学事司,管理地方官学。南宋时,或设专员,或由明文规定地方长官兼任提举学事。由于宋代对于地方教育行政的重视,因此各地方学校教育较为发达,办得颇有成绩,把中国古代地方官学的发展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宋代重视书学、画学,与宋徽宗赵佶(公元1082—1135年)有关,因赵佶擅长书法,自成一体,称为“瘦金体”,并工画,擅长山水、花鸟、人物、鞍马、禽兽等。

辟雍是太学的分部,或称为“外学”。

医学分设三科:方脉科、针科和疡科,招学生300人。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36_1.jpg" />

宋代学制系统图

第六章 宋元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书院的兴起 第三节 辽金元的学校教育

契丹于公元947年改国号为“大辽”,并在南京(今辽宁辽阳)设立了国子学,又称之为南京太学。道宗清宁五年(公元1059年)辽在国子监下设置了“五京学”,即于上京(临潢府)、东京(辽阳府,原名南京)、西京(大同府)、中京(大定府)、南京(析津府)同时设立国子学,合称为“五京学”,各学置博士、助教各一员。辽地方官学亦有府学、州学和县学。此外还为贵族子弟专门设立了“诸王文学馆”等。

女真族于公元1115年建立了“金”,并设置了国子学,总辖中央官学,亦是金的最高学府。金世宗大定六年(公元1166年)设置太学,招收五品以上官员子弟以及地方各府推荐的生员和终场举人入学。金世宗大定十三年(公元1173年)设置女真国子学和女真小学。大定二十八年(公元1188年)又创建了女真太学。女真国子学、女真小学、女真太学专门培养女真族人才。金的地方官学主要有府、镇、州学和女真府、州学和地方医学。

元朝的中央官学有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

国子学以儒家经典为学习内容。采用“升斋等第法”和“积书法”。所谓“升斋等第法”就是把国子学分为下、中、上三个等级六个斋舍,学生按程度分别进入各个斋舍学习不同的内容,依据其学业成绩和品德行为,依次递升的方法。这是宋代“三舍法”的延续与发展。国子学考试分私试和升斋试两种,私试每月举行一次,试卷上等者给一分,中等者给半分,一年之中积分至八分以上者升补高等生员,以40名为限,汉人20名,蒙古人、色目人各10名。升斋考试,中斋生每三个月考试列为优等者升上斋,下斋生每三个月考试列为优等而不犯规者升中斋。可见“积分法”是累积计算学生全年学业成绩的方法,虽始于宋代太学,至元代国子学而日趋完善。由于“积分法”注重学生平时的考试成绩,故具有督促学生平时认真学习的积极作用。

蒙古国子学的设立,目的在于加速培养蒙古族人才。这是受金朝女真国子学的影响而设立的,学习内容主要是蒙古文的《通鉴节要》。学生学成精通者,量授官职。不过学生来源,除了主要招收蒙古族学生之外,还同时招收其他民族子弟入学。

回回国子学是专门学习亦思替非文字——波斯文字的学校。鉴于当时与西域诸国交流频繁,迫切需要培养懂得波斯文字的专门人才,创办了回回国子学。它对于当时的中西文化交流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在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发展史上是有特色的。

元朝还在司天台和太史院附设学校,培养天文历数方面的人才。

元朝按路、府、州、县的行政区划,在地方上建起了路学、府学、州学、县学以及诸路小学、社学的系统。

社学创办于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元朝廷颁令各路,劝农立社,凡各县所属村庄50家为一社,设社长一人,满100家的增一人,不及50家的,与近村合一社,社长专以教劝农桑为务。每社立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利用农闲空隙时间,使子弟入学。社学是以农家子弟为对象的初等教育形式,对于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意义。

元朝还开设了诸路蒙古字学、诸路医学、诸路阴阳学等专门学校。诸路蒙古字学是地方上学习蒙古文字的学校,创建于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目的在于普及蒙古文字、培养通晓蒙古文字的人才。诸路医学创设于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隶于太医院,主要招收在籍医户及开设药铺人家的子弟。诸路阴阳学是学习天文、算历的学校,创设于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直隶于司天台。在地方上设立培养天文、历算人才的学校,这是元朝的创新,对后世有一定的影响。据《元史·世祖本纪》记载:至元二十八年诸路所设学校21300所,按当时人口统计,这年全国共有1343万户,5984万多人。这样,平均每2800人中就有一所地方学校,这在当时是相当可观的。

第六章 宋元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书院的兴起 第四节 书院的兴起与发展

书院是唐末以来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形式。书院萌芽于唐末,形成于五代,大盛于宋代。

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原为藏书与修书之所。唐玄宗开元六年(公元718年)设丽正修书院,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改称集贤殿书院,这是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官方藏书、校勘、整理与修书的机构,还不是教学机构。民间出现的书院,是供个人读书治学的地方,在《全唐诗》中的诗题出现过。

如《全唐书》卷二四五有韩翊的《题玉真观李秘书院》,卷二七八有卢纶的《同耿拾遗春中题第四郎新修书院》,卷二七九有卢纶的《宴赵氏昆季书院因与会文并率尔投赠》,卷二九九有王建的《杜中丞书院新移小竹》,卷三三三有杨巨源的《题五老峰下费君书院》,等等。在私人设立的书院中,亦出现了授徒讲学的活动。

宋初,书院便以其特有的强大生命力,得到较大程度的发展,并成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当时出现的著名书院有白鹿洞书院(江西庐山)、岳麓书院(湖南长沙岳麓山)、石鼓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应天府书院(河南商丘)、嵩阳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茅山书院(江苏江宁三茅山)等。

据曹松叶先生《宋元明清书院概况》统计,宋代书院共有203个,北宋占24%强,南宋占75%强。以江河流域计算,长江流域占74.76%,珠江流域占21.53%,黄河流域占3.52%。以省份计算,最多的是江西省,有80所;其次是浙江省,有34所;再次是湖南省,有24所。以民办和官办计算,民办的占50%以上,民办多于官办。民办书院以江西、浙江、湖南为最盛。

从上述可见,南宋书院兴盛,尤其是南宋理宗时期解除了对理学的禁令之后,掀起了大办书院的高潮。长江流域书院发达,是与宋代这一地区的经济与文化发达分不开的;至于江西、浙江、湖南书院林立,则是因为江西有白鹿洞书院的影响,并由于朱熹(公元1130—1200年)、陆九渊(公元1139—1193年)等著名学者在此讲学;浙江是南宋首都临安的所在地;湖南有岳麓书院的影响。这些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因素,对于宋代书院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宋代书院主持人一般称洞主、山长、堂长、院长、教授等。在规模较大的书院中,还设有副山长、副讲、助教等,协助山长工作。书院的组织机构比较简单,管理人员少,管理相当严格,学生也参与管理。

南宋时朱熹制定了《白鹿洞书院学规》,提出书院的教育方针是实施“五教”:“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朱熹还提出了为学、修身、处事、接物的重要原则。

为学之序:“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处事之要:“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接物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白鹿洞书院学规》概括了儒家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古代封建社会教育的主要精神,它不仅是南宋时期书院的教规,而且对元明清三代书院都有指导作用,还为一般官学所采用。

书院允许不同学派进行会讲,开展辩论。南宋产生了书院讲会制度。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吕祖谦(公元1137—1181年)在江西信州主持著名的讲会——鹅湖之会。会上朱熹与陆九渊两个学派就学术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淳熙八年(公元1181年)朱熹特地邀请陆九渊到白鹿洞书院讲学,并把他的讲义刻在石上,立于院内。这就为两个不同的学派共同讲学、互相论辩树立了榜样,开书院讲会制度之先河。此后各学派学者纷纷参加各地书院组织的讲会,宣讲自己的观点。从讲会制度的组织、仪式、规模及规约来看,讲会制度已超出了书院教学的范围,成为一个地区性的学术讨论会及学术交流会。这样既扩大了书院的影响,提高了书院的社会地位,又丰富了书院的教学内容,提高了书院的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

宋代许多著名的书院,既是教学活动的中心,又是学术研究的胜地。如朱熹研究“理学”,在书院讲授的也是“理学”;陆九渊研究“心学”,在书院讲授的也是“心学”。宋代书院的主持人大多是著名的学者,他们用学术研究促进了教学,又以教学带动了学术研究。学术研究是书院教学的基础,而书院的教学又是学术研究的成果得以广泛传播和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条件。学术研究和教学相结合,是书院教学的突出特点。

书院允许不同学派共同进行讲学。宋代有许多学派正是通过不同观点的争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书院请名师讲学时,欢迎各地各界人士前来自由听讲。如朱熹、陆九渊在各地书院讲学时,前来听讲的四方学子往往多达数百人。朱熹的学生、女婿黄干在白鹿洞书院讲“乾坤二卦”时,“山南北之士皆来集”。书院提倡自由讲学,自由听讲,来者不拒,热情接待,互相切磋,取长补短的做法,可以把书院内的教学工作与书院外的学术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些做法与经验,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有利于消除各个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也是十分有益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百家争鸣”的精神,尽管这种“争鸣”的范围有限,但较之只准先生讲学生听、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一般官学教育却自由得多。

书院的教学强调学生以个人自学钻研为主,教师则着重用自己的治学经验来指导学生的学习。书院提供充分的书籍条件,教师十分注意指导学生读书和研究学问的方法。书院强调学生要善于提出疑问,教师指导主要采用答疑方式。当时流行的“语录”,多是书院师生之间质疑或解答问题的记录。教师鼓励学生问难论辩,督促学生带着问题读书。朱熹就强调读书须有疑,“疑者足以研其微”,疑渐渐解,以致融会贯通,方始是学。 吕祖谦在丽泽书院讲学时,曾提出求学贵在创造,要求学生独立思考,独立研究,各辟门径,超出习俗的见解而有新的发明。书院大师们讲学,常常事先备有“讲义”,即讲学的纲要。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质疑问难,可以把学习引向深入;如果读书不求甚解,囫囵吞枣,那是不会有什么长进的。

书院中的师生关系十分融洽,师生之间感情深厚,这在当时的官学中是少见的。官学之中师生关系较冷漠,而书院中教师多能以身作则,诲人不倦,对学生充满深情。师生朝夕相处,接触频繁,感情甚笃。教师热心教习,爱护学生;学生虚心求教,尊敬教师。师德高尚的教师还主动向学生推荐比自己高明的教师。

朱熹在白鹿洞书院的讲学中,循循善诱,日复一日,一天不讲学就心不安,甚至在病中还坚持讲经论道。他对学生要求严格,但不是消极的防范或生硬的抑制,而是积极诱导,不强调“学规”条文的强行约束,而强调在启发中自觉遵守,所以学生对他很尊敬。

陆九渊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能根据学生的个性,对症下药,因势利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书院教育重在陶冶人的品格,反对以追逐科举及第为直接目标的官学教育和社会风气,强调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培养人的德性。书院大师们常以“人师”自律,学生也以“正其谊(义)不谋其利”和“明其道不计其功”的“醇儒”严格要求自己。学生坚持尊师重道,他们从师,不仅要学知识,更要学做人。他们对教师感情甚深,从学术到生活,从生养到死葬,都有极为动人的事例,如“程门立雪”就是一个为人们所传颂的尊师故事。一些名师,生前深受学生的爱戴和尊敬,死后会葬时的场面也令人感动。如朱熹和陆九渊去世时,前来送葬的学生都有千人。书院名师去世后,他们的弟子为了继承师业,纷纷在各地建立书院,广招生徒,继续传播和研究老师所创立的学说,有些弟子对师说还有所发展,并取得了新的成就。

书院很重视对学生读书的指导,书院大师们曾对读书方法作过总结,如“朱熹读书法”总结了六条读书经验:循序渐进(遵循教材的客观顺序与学生的主观能力,规定学习的课程或进度)、熟读精思(把书本读得很熟,并反复寻绎文义,以理解书本的内容)、虚心涵泳(以客观的态度去理解书本精神,不好高务奇、穿凿立异、执著偏见)、切己体察(使书本中的道理、自己的经验与实际生活结合起来,并以书本中的道理去指导自己的实践)、着紧用力(即以刚毅勇猛、坚持到底而不懈怠的精神去读书去研究)、居敬持志(严肃认真与精神专一的态度,树立一个具体目标而去读书与研究)。这是千百年来人们读书经验的总结,其中包含有很多合理因素。“循序渐进”包含有读书的“量力性”原则,“熟读精思”包含有读书的“巩固性”原则,“虚心涵泳”包含有读书的“客观性”原则,“切己体察”包含读书的“结合实际”的原则,“着紧用力”包含有读书的“积极性”原则,“居敬持志”包含有读书的“目的性”原则。朱熹还写过一首“观书有感”的小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描述了一个透明如镜的池塘,它之所以如此清澈明亮,是因为有源头活水不断流动补充的缘故。朱熹以此来比喻读书、做学问也应“通而不塞”,要有源源不断的新知识和新见解来补充,才能使人见识通达、头脑清新,这个比喻是十分形象和发人深思的。

元代对书院采取了保护、提倡和加强控制的政策。元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元在燕京(今北京)创立了太极书院。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元朝明令提倡书院,从而大大促进了元代书院的发展。据王颋先生《元代书院考略》统计,元代书院共有408所,其中新建134所,再建59所。在408所书院中,除九所尚无法知道其所在地点外,其余399所则分布于全国13个行省中的七个行省:江浙行省167所,江西行省80所,中书省55所,湖广行省42所,河南行省37所,陕西行省九所,四川行省九所。由此可见,有人说“书院之设,莫盛于元”,这是有一定根据的。

元朝书院传授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书和理学家的著作。元代初期程端礼拟订的《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被历代书院所采用,它是书院全面的“教学计划”。程端礼指出了读书的顺序是:先读朱熹的《小学》,再读《礼记·大学》、、《孟子》、《礼记·中庸》,再读《孝经》、、《书经》、、《仪礼》、《礼记》、《周礼》及《春秋》经并三传等,再读《四书集注》,再抄读五经,在读经书的基础上读史书《通鉴》,并读韩愈的文章以及《楚辞》,最后练习作文。

值得注意的是,元朝有的书院还教授其他学科。如濮州历山书院设有医学,南阳府博山书院设有数学、书学,鄱阳县鄱江书院设有蒙古字学等。这在元朝书院中是颇具特色的。

元代书院一方面在数量上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遍及于全国许多地区;另一方面,由于中央朝廷任命书院的山长和教师,控制书院的招生、考试及学生的去向,政府拨学田给书院,使书院官学化的倾向日益严重,许多书院甚至被纳入了地方官学系统,与路、府、州、县学一样,成为科举考试制度的附庸,丧失了宋代书院淡于名利、志在问学修身的初衷。尽管如此,元代的书院对于当时文化教育的普及、理学的传播以及人才的培养,仍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第六章 宋元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书院的兴起 第五节 蒙学的发展

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蒙学教育发展的新阶段,不仅在数量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在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材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对后世的蒙学教育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br>宋元时期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初步的道德行为训练和基础的文化知识的学习。因此,蒙学每日功课主要是教儿童识字、习字、读书、背书、属对、作文等,同时也向他们进行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

蒙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所以这时期的蒙学强调严格要求,打好基础。例如,在生活礼节方面,要求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容貌必庄,衣冠必整,饮食必节,堂室必洁等等。在读书方面,要求儿童读书时认真专注,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在写字方面,要求儿童写字时必须“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潦草”。在学习习惯的训练方面,要求儿童:“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将书册整齐顿放,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书,仔细分明读之。”“凡书册,须要爱护,不可损污皱折。”“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良好的生活、学习、读书、写字习惯要在儿童时期培养、训练,这不仅有利于儿童的成长,而且还会使他们终身受益。

宋元时期的教育家还制定了各种形式的《须知》、《学则》等,以此作为规范蒙学时期儿童行为的准则。如朱熹专为蒙童编写了《童蒙须知》,对儿童的衣服冠履、言语步趋、洒扫涓流、读书写字以及杂细事宜等都作了细致的规定。程端蒙(公元1143—1191年)、董铢(公元1152—1214年)的《学则》,也对儿童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虽有些繁琐,且易造成对儿童个性发展产生一定的压抑,但是让儿童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于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也还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儿童活泼好动,宋元教育家们已注意到这个特点,他们根据儿童心理特点,因势利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杨亿曾提出采用“日记故事”形式进行教育。程颐(公元1033—1107年)提出创作“洒扫、应对、事长之节”的通俗诗歌,让儿童“朝夕歌之”,并伴之以舞蹈,以激发兴趣,使之乐于接受。朱熹广泛地从经传史籍以及其他论著中采集有关忠君、孝亲、事长、守节、治家等内容的格言、训诫、故事等,编辑成儿童道德教育用书,题为《小学》,广为流传。他还提出用“铭”、“箴”之类的道德训诫、短语,制成条幅悬挂或雕刻在书斋、门户、盘盂等日用器具上,以引起儿童的注意,增加儿童学习的自觉性,以达到“习与智长、化与心成”的境界。他又根据儿童记忆力强、理解力弱的特点,强调对学习内容要熟读牢记,并在此基础上逐步理解。总之,宋元教育家注意儿童的心理特点,因势利导,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这些经验值得重视。

宋元时期的蒙学教材,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编写蒙学教材的经验,开始出现分类按专题编写的书册,使中国古代蒙学教材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时期的蒙学教材按其内容的侧重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以识字教育为主的综合性识字教材。这类教材主要有、、《千字文》等,教育目的是教儿童识字,掌握文字工具,同时也综合介绍一些基础知识。

(2) 以道德教育为主的蒙学伦理教材。这类教材主要有吕本中的《童蒙训》、吕祖谦的《少仪外传》、程端蒙的《性理字训》等,教育目的是向儿童传授伦理道德知识及为人处事、待人接物的准则。

(3) 以历史教育为主的蒙学历史教材。这类教材主要有王令的《十七史蒙求》、胡寅的《叙古千文》、黄继善的《史学提要》、陈栎的《历代蒙求》、吴化龙的《左氏蒙求》等。这类教材,有的是简述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有的是选辑历史故事或历史人物的嘉言善行,既向儿童传授历史知识,又对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编写体例“多是四言,参为对偶,联以音韵”,便于儿童记诵。

(4) 以陶冶性情为主的蒙学诗歌教材。这类教材主要有朱熹的《训蒙诗》、陈淳的《小学诗礼》等。选择一些适合儿童的诗词歌赋,让其学习和吟诵,以便陶冶儿童的性情,开拓其意境并进行美感教育。

(5) 以社会、自然常识教育为主的知识性教材。这类教材主要有方逢辰的《名物蒙求》、胡继宗的《书言故事》、虞韶的《日记故事》等。内容涉及天文、地理、人物、鸟兽、草木、衣服、建筑、器具以及常用的典故、成语等等。

在上述众多的蒙学教材中,以、、《千字文》流传最为广泛,人们习惯称之为“三、百、千”。

相传为宋末王应麟(公元1223-1296年)所撰,也有人说是宋末区适子所撰。全书共有356句,每句三个字。句句成韵,通俗易懂,读来琅琅上口,便于背诵。文字简练,善于概括。经后代不断补充,后为1140字。全书从论述教育的重要性开始: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然后依次叙述三纲五常十义、五谷六畜七情,四书六经子书,历史朝代史事,最后以历史上奋发勤学,“显亲扬名”的事例作结:

“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 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人遗子,金满籝;我教子,惟一经。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

把识字、历史知识和封建伦理训诫冶为一炉,简练概括,叶韵成文,便于记诵。全用三言,开三言韵语蒙书的先例,且句法灵活,语言通俗,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蒙学课本。、与《千字文》曾合称为“三、百、千”,成为相辅相成的整套启蒙识字教材,一直流传到清末。“三、百、千”后来又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编成蒙汉、满汉对照本,如《蒙汉三字经》、《满汉三字经》、《蒙汉对照百家姓》、《女真字母百家姓》和《满汉千字文》、《蒙汉千字文》等,供少数民族儿童学习汉文之用。

很早就流传到海外朝鲜、日本等国。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列为“儿童德育教科书”向全世界推广,将对世界各民族儿童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是集汉族姓氏为四言韵语的蒙学课本,北宋时编,作者佚名。从“赵、钱、孙、李”始,为“尊国姓”,以“赵”姓居首。全篇虽是400多个前后并无联系的字的堆积,由于编排得巧,亦极便诵读: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蒋沈韩杨。朱秦尤许,何吕施张;孔曹严华,金魏陶姜……”

使用汉字姓氏的人,绝大多数可以从里找到自己的姓氏;而几个大姓,一翻开就看见了自己的姓氏。这是使人感到亲近和受到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在编写上的优点,就使得后来各种的改编本终不能流行开来,即使像清康熙《御制百家姓》动员政府的力量加以推行,也未能撼动宋原本的地位。

总之,宋元时期的蒙学教材按专题分类编撰,使蒙学教材在内容和形式上呈现多样化。一些著名学者如朱熹、吕祖谦、王应麟等,亲自编撰蒙学教材,可见对蒙学教材之重视,同时也提高了蒙学教材的地位与质量。蒙学教材注意儿童的心理特点与年龄特征,采用韵语形式,文字简练,通俗易懂,并力求将识字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和基本的社会、自然常识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些经验是很宝贵的,值得我们重视。

第七章 明清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衰落及向近代学校的演变 第一节 明代的学校教育

中央官学主要有国子监、宗学、武学等。

国子监教课由祭酒、司业、博士及助教等担任,每月除初一、十五为例假外,每日分晨、午两课举行。晨课在晨间,由祭酒率领属官出席,祭酒主讲,学生静听。午课在午会举行,主要为会讲、复讲、背书、论课等,由博士及助教担任。

明代的宗学是专为贵族子弟设立的贵胄学校,校址设在两京所属的地方,学生称为“宗生”,主持者有“宗正”(相当于校长)一人,“宗副”(相当于副校长)二人。学习内容除“四书”、“五经”外,还有《皇明祖训》、《孝顺事实》、《为善阴骘〔zhi 治〕》以及《通鉴》、《性理》等等,学规规定学制五年,开始每年由提学官组织考试,后允其学生参加科举考试。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40_1.jpg" />

明代学制系统图

明代社学是对元代社学的继承与发展,它的设立更为普遍,数量更多,在教学的各个方面,也更趋成熟。明朝对社学十分重视,例如英宗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诏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这就把社学与府、州、县学衔接起来了,社学的优秀学生,被选拔推荐到府、州、县学中去了。孝宗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又“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由此可见,明代社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学制度,成为对民间少年儿童进行初步文化知识和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教育组织形式,对后世的学校教育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明代在国子监学习的学生,通称为监生。因其入学资格不同,监生又分为“举监”、“贡监”、“荫监”和“例监”。会试下第举人入监学习的监生,称为“举监”;地方府、州、县学学生被选贡到国子监学习的监生,称为“贡监”;三品官以上子弟或勋戚子弟入监学习的监生,称为“荫监”;庶民捐资纳粟,政府特准许其子弟入监学习的监生,称为“例监”,亦称为“民生”。此外,在国子监学习的还有来自邻邦高丽、日本、暹罗等国的留学生,称为“夷生”。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国子监学生已达8124人;永乐二十年(公元1422年)增至9972人,是明代国子监学生数量最多之时。

<span>大哉圣王,实夭生德。

作乐以崇,时祀无(泽字去氵加攵)〔yi 译〕。

清酤惟馨,嘉牲孔硕。

荐修神明,庶几昭格。</span>

这首四言祭祀配乐诗,是明代国子监师生祭祀孔子时唱诵的。由翰林承旨詹同、学士乐诏凤所作。它是国子监释奠典礼——祭祀孔子的实录(《明诗综》卷八三)。

明代地方官学中还有专门学校,包括武学、医学和阴阳学。

国子监六堂每堂设堂长一人,管理全堂事务,堂长有集愆簿,登记学生所犯过失,并按其次数多寡而定处罚的轻重,堂长检查堂内监生出入。国子监的管理极为严格,所以对教职员的人选特别慎重。对司业一职,往往特选大学士、尚书、侍郎充任,可见对教官重视的一斑。

府、州、县学的学生,分为廪膳生、增广生、附学生三类。廪膳生在校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伙食。明初,凡学生每人每月给廪米六斗,地方官供给鱼肉,待遇是不错的。但后来,由于要求入学者增多,因此,增广人数,即于廪膳生原名额之外,加取一倍,名曰增广生,无廪膳待遇,地位仅次于廪膳生。再后来,向学的人更多,又于廪膳生、增广生名额之外增取的学生,因附于诸生之末,故称附学生。明代府、州、县学的学生数,廪膳生、增广生有限额,在京府学60人,在外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附学生没有名额限制。凡初入学者,往往先为附学生,经过岁、科两次考试,成绩优秀者,才能依次递补为增广生员、廪膳生员。学生在校学习10年,若学无所成,或有大过者,则罚充吏役,并追还廪米。反之,若学习及品行优秀,则依次递升,至于廪膳生优秀的,还可通过贡监进入京师国子监学习。因此,明代府、州、县学的学生在校内是流动的,可以因情升迁,在外部同国子监亦是相衔接的,可以荐举选贡。

明代的武学创设于洪武年间,开始仅在大宁等卫儒学内设置武学科目,教导武官子弟。英宗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设置京卫武学,第二年又设置南京武学,规模宏大。学生为武官子弟,年龄在10岁以上,教师多用文武重臣。明朝对于中央武学是十分关注的。

明代的地方官学有府学、州学、县学,按军队编制设立的都司儒学、行都司儒学、卫儒学,以及在谷物财货集散地设置的都转运司儒学,在土著民族聚居地区设立的宣慰司儒学和安抚司儒学等。

明朝国子监有南北之分,南京国子监规模恢弘,环境优美,除正堂和支堂作为主要教学活动的场所外,还有书楼、射圃、馔堂(餐厅)、号房(学生宿舍)、光哲堂(外国留学生宿舍)、养病房、仓库、文庙等建筑。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明成祖增设北京国子监,从此便有南监、北监之分,不过北监规模不及南监。

明代府、州、县学都有固定的学田为基金,故经费较充足。凡府学定1000石,州学定800石,县学定600石,应天府学1600石,每个学校设一会计专员,经管收支。由于地方官学都有了固定的经费,师生的待遇自然优厚了,所以诸生入学,有不少学生是廪膳生,学校有廪米供给。

国子监内规则甚严,凡释奠、上课、起居、饮食、衣服、澡浴及告假出入等,均有详细规定,凡小有过失动辄体罚。至洪武十五年(公元1385年)又颁禁例,诏国内学校镌立卧碑,于是中央与地方官学普遍颁发。可见明代国子监对其学生待遇之优厚为前代所不及,而其约束之苛严,亦为前代所不曾有。

府、州、县学学规也很严格,除学生学业成绩月考岁考考核之外,对于学生的品行,平时还有稽考簿以记录之。稽考内容分德行、经艺及治事三种:凡三种兼长的,列入上等簿;长于德行而短于经艺或高于治事的,列入二等簿;如经艺与治事兼长,而德行或有缺陷的,则列入三等簿。所谓德行,就是要能孝亲敬长,不敢“犯上作乱”的,才是优等学生。学生在校10年,若德行不好,犯过大过的,要受到惩罚,并追缴学费。明太祖朱元璋更加严厉,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颁禁例12条于天下,镌立卧碑,置明伦堂之左,令全国师生务必谨遵,倘有违犯即以违制论。规定府、州、县学学生若有大事涉及自己,可以让父母兄弟代自己去陈诉,非大事则不要轻易去公门;一切军民利害得失,农工商贾皆可提出,惟有学生不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明代于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诏天下立社学”,于是全国各地纷纷设立社学。社学是设在城镇和乡村地区,以民间子弟为教育对象的一种属于社会基层的地方官学。招收的学生大致是在八岁以上,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带有某种强制性。如《明史·杨继宗传》载,明宪宗成化初年,杨继宗任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曾规定“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显然这是强制性的,与近代义务教育有相似的意义。

社学的教师称社师,一般是挑选地方上有学行的长者担任。在教学活动方面,明代社学对于教儿童如何念书、看书、作文、记文,培养儿童学习习惯以及每天活动的安排等,都有较具体的要求。 吕坤(公元1536—1618年)撰的《社学要略》,具体规定了社学的教育目标、道德规范、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以及教材、教法等。他认为社学教育应以进德修身为目标,不可只为“取科甲求富贵”,提倡慎选社师,“不以才名为务,而以志行端良为先”。并强调对儿童学习、行为习惯的培养。他说:“教童子,先学爽洁。砚无积垢,笔无宿墨。蘸墨只着水皮,干笔先要水润。书须离身三寸,休令拳揉。手须日洗两番,休污书籍。案上书,休乱堆斜放。书中句,休乱点胡批。学堂日日扫除,桌凳时时擦抹。”

全监学生共分六堂,六堂之中以正义、崇志、广业三堂为初级,以修道、诚心二堂为中级;以率性一堂为高级。凡监生仅通“四书”的编入初级,学习一年半以上,经考试合格,文理通顺条畅者升入中级。在中级学习一年半以上,经过考核,经史兼通、文理俱优的升入高级。升入高级后,方许用积分制。积分制是继承宋元时期的办法,每月考试一次,优者记一分,及格者记半分,不及格者无分。 一年内积至八分者为及格,给予出身,可派充官职,如不满八分者仍留堂学习。

监生来源虽不同,但在学习期间均受到较优厚的待遇。如膳食全由国家供给;衣服、冠履、被褥也由国家按时发给;每逢节令,还给“赏节钱”;已婚的学生则养其妻子,未婚的如为历事生(见后),则赐钱婚聘;凡省亲回籍,赐衣钱作路费;对于边远地区的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更加优待,还厚赏其仆从,以资劝奖。

第七章 明清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衰落及向近代学校的演变 第二节 清代的学校教育

清代算学设立于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招收满、汉学生各12人,蒙古、汉军(清制以八旗辽东人号为汉军)学生各六人,隶属于国子监,也称为国子监算学。

国子监的长官原是祭酒、司业,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开始另设管理监事大臣一人,成为国子监的主管官。

清代国子监直接教课的有博士、助教、学正、学录等。每月初一、十五,各监生到国子监随祭酒、司业行释奠,然后听六堂官讲“四书”、《性理》、《通鉴》等,听博士讲“五经”等。听讲后,各监生读讲章、复讲、上书、复背诸课。如有未能通晓明白者,即到讲官处再请讲解,或到西厢询问教官。平日则由助教、学正、学录课以制义——八股文及策论。 由此可见,国子监既重教师传授,又重学生自学和质疑问难。

雀噪新槐吏散衙,十年毡破二毛加。

不知城外春深处,博士厅前老荠花。

清代的国子监,亦称国学和太学,始设于顺治元年,置祭酒、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簿等官。设六堂为讲习之所,六堂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又设号房521间,为学生读书之所。

府、州、县学的学生,通称生员,和明代一样,分为廪膳生、增广生、附学生三种。初入学者称附学生员,须经岁、科两试,成绩优秀等第高者才能递补廪膳、增广生员。附学生员人数各学校均无限额,而廪膳、增广生员则有定额。清代地方官学的考试方法,分为岁考与科考两种:岁考每年举行一次,科考每隔年举行,都由学政主试。岁考试卷列入优等的可升等,如附生可补为增广生,增广生可补廪膳生;列入劣等的则依次递降。最优的或在学为廪膳生最久的,可升入中央官学国子监,为拔贡生、优贡生之类。科考的试卷列入优等的,则许以有应乡试的资格,其他等级亦有分别给奖。

算袋诗囊不离身,低垂白发走红尘。

我通乐律君精历,都是长安乞米人。

清代国子监也接受外国留学生,当时有琉球、俄罗斯等国经常派遣学生来国子监学习。外国留学生也同样“月给银米器物”,待遇很好,学成后则回到自己的国家。

前一首通过对国子监博士厅周围景物的描写,叙述了10年博士寒“毡破”、“二毛加”的穷困生涯和暮年衰老的惆怅之情。后一首描述孔尚任和天文数学家梅文鼎(公元1633—1721年),都过着“长安乞米”、老“走红尘”的贫困生涯。

清朝廷对国子监师生管理极严,曾制定“监规”28条,要求国子监主要官员与教师明确职责,起“表率”与“模范”作用,“用心讲解”,一旦学生违犯学规或“课业不精”,则连教师也一同惩治。

清代国子监实施分斋教学制度。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根据刑部尚书兼管理监事大臣孙嘉淦的建议,国子监依照宋代胡瑗的“苏湖教法”,实施“经义”、“治事”等的分斋教学制度。“经义”以“御纂经说”的《钦定四书》为主要教材,兼及各家学说;治事教兵刑、天官、河渠、乐律、算法之类,专治一事或兼治数事。当时名贤分掌六堂,各专一经,进行教授。由于乾隆皇帝重视国子监,孙嘉淦则“严立课程,奖诱备至”;各堂教师又都是挑选当时比较优秀的人才,可谓“极一时之选”,因此,国子监在此时已达到全盛。

从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到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近200年间,清代的学校教育基本上是沿袭明代旧制,亦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大类。

不过在清中叶以后,王公宗室及大臣子弟多是相当腐败的,有人形容当时的贵胄学堂:“贵胄学堂学生,类皆王公、贝勒、宗室子弟,故其膳极丰厚精美。人设一席,日需库平银七八两。稍不遂意,即遭呵叱,甚且飞盆掷碗焉。总办、教习皆为学生之奴隶,呼往喝来,唯命是听学生每日到堂,须由教习遣人往请,有请至四五次,至午刻始蒞止者。抵堂即索午餐,餐毕扬长而去,并不上课。亦有偶尔兴至,入讲堂,高唱京调一出者,故时人拟之为安乐园云。”(《清朝野史大观》卷二)清末北京竹枝词,亦有讽刺贵胄学堂的,其词曰: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41_1.jpg" />

清代学制系统图

清为八旗子弟设立的旗学,有“八旗官学”,隶属于国子监;“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隶属于内务府管辖。此外,清朝廷为八旗子弟设立的旗学还有“盛京官学”、“八旗蒙古官学”、“八旗义学”、“八旗教场官学”、“八旗学堂”等。重视对旗人子弟的教育,广泛设立旗学,这是清代学校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俄罗斯文馆是清代为培养俄语人才而设立的一所俄文学校,创立于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原为安置来京俄商之所,后来在此设学馆,“专司翻译俄罗斯文字,选八旗官学生二十四人入馆肄业。”开始聘请驻京俄罗斯人充任教习,后由考得职品之学生留任。

清代宗室官学有“宗学”和“觉罗学”。“宗学”是专为清宗室子弟设立的学校。“觉罗学”是专为清爱新觉罗氏子弟设立的学校。“觉罗学”属于宗学性质,只是其学生来源比宗学广,扩展到了整个爱新觉罗氏。有些地方,把宗学和觉罗学合二为一。

清代地方官学的待遇,远不及明代,除升格以外,仅有补为廪膳生而已。一般学生入学后得免除本身徭役;家贫不能自给的,发学田租谷,予以救济。凡游学远方,到祖父、父亲所在地或临时有病的,得给假限期补考。凡遇父母丧事,得三年免试。凡学生犯罪,情节轻且有改悔表现,允许改名后恢复;已经定罪的,允许以原名再应童子试。如所犯罪细微,地方官报告学官会同教官加以戒饬,不得像平民一样加以鞭挞其奖惩办法,由学政会同各教官,将诸生优劣事迹报告学部,再由学部复核批准。凡优等学生行为表现最显著者入国子监;其次量予升级奖赏;最劣等的除名。评定学生优劣,完全以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的《训士卧碑文》和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所颁的《圣谕十六条》为标准。《训士卧碑文》虽然对地方官学中学生的为人、求学以及教师的教学等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但其实质是禁止学生过问社会现实问题,剥夺他们结社和出版的权利,要求他们成为“忠臣清官”,心甘情愿地为清朝廷效劳。《圣谕十六条》亦是以封建的政治和伦理道德为标准,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成为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培养、教育学生的准则。

清代继承了明代广设社学的传统,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下令各省设置社学、社师。社学是设在乡镇地区最基层的一种地方官学。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又重新审定办理社学的规定,肯定了社学与府、州、县学在学制上的相互联系性,并提出凡在社学中学习成绩优秀的,经考试可升入府、州、县学为学生;反之,若成绩不佳,则被退回原社学。

清代的地方官学有府、州、县、卫学,府、州、县学同于明代,所谓卫学是在军队驻地设立以教育“武臣子弟”,后一般的卫学也并于府、州学。

清代于各省设提督学政,简称为“学政”,以侍郎、京堂等官由进士出身者充任,掌管地方文教事务。学政任期三年,三年中两次巡历所属之府及直隶州,集府、州、县所取的童生加以考试,合格者则为府、州、县学生员。学政又为地方教职的直属长官,教师须受地方长官的指导考核,但体制上地方长官对教师不以属员相待,一般称之为“老师”。清代凡文官皆回避本籍,只有教职以用本省人为主,但仍回避本府或直隶州籍。

监生在国子监学习的时间原先不统一,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规定各类监生学习时间皆以三年为期。考试分月考与季考两种:月考每月举行,由司业主试;季考每三月举行一次,由祭酒主试。凡月考列一等的给一分,列二等的给半分。如有“五经兼贯、全史精熟”而又善书法者,虽作文不及格,亦准给一分。在一年内以积满八分为及格,但名额每年不得超过10人。及格的由国子监分别咨送吏部,在吏部历满考职后,按照成绩,分别录用。如一年内积分不及格而仍愿留监者,听其自便。

第七章 明清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衰落及向近代学校的演变 第三节 明清的书院

以民办和官办计算,民办的占18.98%,与宋元相比下降很多。地方官办的占47.13%,中央及其他官府办的占17.88%。

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八月,清朝廷采纳张之洞(公元1837—1909年)、刘坤一(公元1830—1902年)的建议,下诏将各省所有书院改为学堂。从此,延续千年的古代书院制度即宣告结束。

然而明中叶以后,书院竟四次遭到当权者的禁毁,第一次是在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第二次是在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第三次是在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第四次是在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这四次禁毁书院,虽然具体起因不同,但均同当时当权者内部的矛盾斗争紧密相关,其实质是为了巩固封建专制统治。因为书院有比较自由的学风,有悖于明代的专制统治,更何况有些书院,敢于讽议朝政、臧否人物,矛头指向专横跋扈的宦官专权,所以受到统治者的忌恨,下令禁毁。然而书院是禁不住的,嘉靖年间连续两次禁毁书院,但明代书院反以嘉靖年间为最多。同样万历、天启年间二毁书院,但万历年间书院数量之多,仅次于嘉靖年间,天启年间书院亦有一定程度的发展。由此可见,官方越禁,民间越办;越是禁毁,越是发展,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在明代众多书院中,最著名的是东林书院。东林书院在江苏无锡城东南,原为北宋教育家杨时(公元1053—1135年)讲学之所,后即在该地建书院,因杨时被称为龟山先生,所以东林书院也称为龟山书院。元代曾废为僧庐,明万历年间,无锡人顾宪成(公元1550—1612年)与弟顾允成修复了东林书院。顾宪成去世后,高攀龙(公元1562—1626年)、叶茂才相继主其事。

乾隆、嘉庆之际,以考据训诂为特征的汉学兴起,出现了一代著名的汉学家,如江永(公元1681—1762年)、钱大昕(公元1728—1804年)、汪中(公元1745—1794年)、戴震(公元1723—1777年)、段玉裁(公元1735—1815年)、阮元(公元1764—1849年)等等。他们主讲的书院,主要传授经史、辞赋、名物制度、天文、历算、地理、音韵等学问,不课八股文。这类书院是近代新式学堂的先驱,它的出现已经预示着整个封建社会教育制度的衰落,古代学校将向近代学校转化。

清代新建的书院共有781所,康熙年间创设的最多,有233所;乾隆年间次之,有228所。按流域分布统计,到康熙年间为止,黄河流域占20.39%,长江流域占35%,珠江流域占43.93%。珠江流域升到第一位。按省份看,据不完全统计,福建最多,有181所;湖南占第二位,有106所;广东占第三位,有102所。按民办和官办看,民办的占9.65%;地方官办的占57.10%,督抚办的占8.56%,京官办的占0.48%,敕建的占12.60%,合计官办的占78.74%。

明代书院以省份计算,江西省占19.59%,居第一位;浙江省占10.07%,广东省占10.07%,并列第二。

东林书院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即是密切关注社会政治和国家大事。书院的这一特点,集中地体现在顾宪成为其题写的一幅对联上:

颜元(公元1635—1704年)创办的漳南书院更具特色,书院中建正厅三间,取名“习讲堂”,而不称“讲习堂”,以强调习行之意。又东西相向设文事、武备、经史、艺能四斋。文事斋教授礼、乐、书、数、天文、地理等科目。武备斋教授黄帝、太公、孙、吴兵法和攻守营阵陆水诸战法、射御技击等科目。经史斋教授十三经、历代史、诰制、章奏、诗文等科目。艺能斋教授水学、火学、工学、象数等科目。另又暂设理学、帖括两斋,皆北向,以示“吾道之敌对”。这两斋是作为对立物而设的。院门之西设步马射圃,作为学生骑马射箭的场所。课余还举行举石(即举重)、超距(即赛跑)、击拳等体育活动。当时颜元尽管已是62岁高龄,仍“教弟子舞,举石习力”。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明中叶后书院之所以兴盛,尤其是珠江流域新建书院明显增多,究其原因:第一是因为珠江流域的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第二是明王朝出现了宦官专权,政治腐败,在野士大夫便设立书院,在讲学之余,讽议朝政,臧否人物。加之官学衰落,官学已变成科举考试制度的附庸,一些有志于从事文化教育与学术研究的士大夫便纷纷创建书院,授徒讲学;第三是由于湛若水(公元1466—1560年)和王守仁(公元1472—1528年)等著名学者的倡导。湛若水一生讲学55年,广建书院,门人众多。王守仁从34岁起开始在书院讲学,历时23年之久,先后修建了龙冈书院、濂溪书院、稽山书院、敷文书院等,并在文明书院、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讲学。著名学术大师到处建书院讲学,对于明中叶以后讲学之风的兴起,书院的迅速发展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从正德年间(公元1506—1521年)到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明代书院逐渐冲破沉寂,开始走向兴盛。据曹松叶先生统计,明的书院共计1239所,其中嘉靖年间兴建最多,占总数的37.13%;万历年间(公元1573—1620年)其次,占总数的22.71%。有些省的统计资料亦与上述情况相符。

清代初期,书院的发展也处于沉寂状态。直到康熙年间才有些变化。康熙皇帝御书“学达性天”、“学宗洙泗”、“经术造士”、“学道还淳”匾额分赐一些著名的书院,于是各地缙绅之士便积极创立和修复书院,清代书院才逐渐由沉寂走向复苏。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下令提倡书院,确认书院是“兴贤育才”之举,要求督抚于省会创办书院,并提供经费,在积极倡设书院的同时,也加强了对书院的控制。

书院不仅对我国古代社会的教育发生过重要影响,而且先后传至日本、朝鲜、东南亚各国,至今在这些国家仍有不少书院,尤其在日本更为普遍。

由此可见,清代书院已日趋官学化,官方控制书院的设立,掌握书院的经费,控制书院师长的选聘权,控制书院的招生和对学生的考核。多数书院已转向考课,成为科举考试制度的附庸。

明代书院经历了沉寂——勃兴——禁毁的曲折发展过程。从明建立至孝宗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的130年间,明代的书院处于沉寂状态。当时明朝廷重视官学的建立和发展,使明初官学呈现兴旺发达的局面,出现了唐宋所未有的盛况。至于书院,明朝廷既不提倡,也不修复,任其自生自灭。

阮元主持诂经精舍,常带领学生到附近的第一楼“燕集”吟诗作赋。他创办的“学海堂”要求学生在“博”的基础上求“精”,启发学生“识精而思锐,不惑于常解”,鼓励学生自己钻研。教师讲课时,学生便带着作业和疑难问题“执卷请业”,甚至同教师自由论辩。为了使学生的学习向着精深方向发展,书院亦注重因材施教。“学海堂”设八个学长,让学生“择师而从”。还选择高材生配合学者和教师写书,做到读书与著述相结合。“学海堂”还建立了刊刻制度,将当代有关解经文献,辑成《学海堂经解》1400卷,作为本堂重要教学参考书。此外,还将本堂师生所写论文汇编成《学海堂全集》、《学海堂课艺》等。这都反映了清代书院对学术文化的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以江河流域计算,长江流域占51.25%,黄河流域占19.02%,珠江流域占30.73%。与元代相比,长江流域虽仍占第一位,但其百分比下降了,珠江流域升到第二位,黄河流域降到第三位。

东林书院后遭到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的迫害而被焚毁,许多东林书院的领导人,如高攀龙、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顺昌、黄尊素、李应升等横遭迫害致死。由于东林书院对社会的影响很大,所以魏忠贤等在禁毁东林书院时,也就把天下的书院都同东林书院联系在一起,一律严令禁毁。直到崇祯皇帝即位后,魏忠贤惧罪自缢死,其他阉党人物也受到应有的惩治,东林党人才得以昭雪,东林书院也于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修复。经历这一番曲折之后,东林书院“名益高,人乃以附东林为荣”,又重新生机盎然。

但也有些民间书院,仍保持着宋明书院自请教师、自由讲学的本色。如紫阳书院讲会,据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订立的《紫阳讲堂会约》,对入会者要求十分严格,反映了对当时官学化书院的不正学风的抵制。

这幅对联至今仍刻存在书院旧址的石柱上。

第七章 明清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衰落及向近代学校的演变 第四节 明清的蒙学

明清时期的蒙学有三种形式,一是坐馆或教馆(指地主士绅豪富聘请教师在家进行教学),二是家塾或私塾(指教师在自己家内设学),三是义学或义塾(指地方或个人出钱资助设立小学招收贫寒子弟,带有慈善事业的性质)。明清的蒙学已经定型,有了一般固定的教学制度和教学程序,也有了一批教蒙学的教师队伍。

“面饼大犒赏,豆腐小解馋。说的咱家话,财主却不然。弱人服参汤,肚壮吃黄连。清晨用点心,晚晌吃糖圆。夏天鸡卤面,鸡蛋合肉丸。哪怕天鹅肉,说要也不难……”

教馆原来是下流,傍人门户过春秋。

半饥半饿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

课少父兄嫌懒惰,功多子弟结冤仇。

而今幸作青云客,遮却当年一半羞。

清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辛丑科状元龙启瑞,于道光二十七年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清代的蒙学教学实际,提出了一个新的《家塾课程》:

清光绪年间有位蒙师叫李森庐的,以出外教读谋生,某年逼岁除,不能归,寄其妻诗曰:

我命从来实可怜,一双赤手砚为田。

今年恰似逢干旱,只半收成莫怨天。

作对练习是一种不讲语法理论而实际上却是相当严密的语法训练,经过多次练习之后,儿童可以纯熟地掌握词类和造句的规律,并且用之于写作。这一种基础训练的方式,的确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学塾中实行个别指导,教学进度以儿童的接受能力为转移,一般来说,都遵循由易及难,由浅入深的原则,前一步的学习为后一步的学习铺垫基础。教学中尤重视温故,教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儿童复习旧课,在温故的基础上再上新课。

龙启瑞的《家塾课程》总结了中国古代的蒙学教学经验,提出以看、读、写、作四字为纲,强调要熟读精思、渐进有恒、自求自得、严格要求,颇受当时社会各界的重视,流传很广。即使对今天中小学的语文教学,亦可提供启示和借鉴。

下面都是与耕种活动和农家日常生活需要有关的内容:

三两言明按月支,支来两月便迟迟。

束脩漂了随君便,再请旁人做老师。

蒙学教师简称为蒙师,有的是当地的童生或穷秀才,有的连童生、秀才也不是。第二回描绘山东薛家集有位60多岁的蒙师名叫周进,“却还不曾中过学”,即仅是童生,还没中秀才。他来到贡院门口想挨进去看看,却“被看门的大鞭子打了出来”。家长贽见蒙师,赠送的礼钱,“合拢了不够一个月饭食”。“潦倒青衫”是蒙师生活的真实写照。

蒙馆舌耕不自由,读书人到下场头;

每逢年节先生苦,亲去沿门要束脩。

明清时期的蒙学教材很多,除、、《千字文》外,流行一时的还有、《龙文鞭影》、《幼学琼林》、《童蒙观鉴》等等。《清稗类钞》第四册有一首《嘲私塾诗》,勾划了明清时期蒙学教学活动的情景:

清初的郑板桥(公元1693—1765年)早年家贫也当过蒙师,曾作诗《自嘲》:

有的蒙师文化水平不高,甚至连、《千字文》也读不下来,乃有“先生不如鼠”之嘲,意思是老鼠在无米、无油可窃时,还会到故纸堆中啮书籍呢!

最后以“几句俗言语,休当戏言观。专心记此字,落笔不犯难”结束。

共选诗200余首,大部分语言流畅,词句浅近,易读易记,包括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如李白的《静夜思》,孟浩然的《春晓》,王之涣的《登鹳鹊楼》,杜牧的《清明》,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等名诗。由于成为蒙学中主要的诗歌教材,社会上又将它与“三、百、千”合称为“三、百、千、千”。后来,清代孙洙又择唐诗中脍炙人口之作,编成《唐诗三百首》,署名蘅塘退士印行。此书一出,“风行海内,几至家置一编”,不只在蒙学,也是社会上十分流行的诗歌集。

<span>一阵乌鸦噪晚风,诸生齐放好喉咙。

赵钱孙李周吴郑,天地玄黄宇宙洪。

完翻《鉴略》,毕念《神童》。

其中有个聪明者,一目三行读“大”、“中”。</span>

还有一种蒙学课本叫作“杂字”书,在历代史书上很少著录,但其内容切合日用,又分类编纂,既可作识字课本,又能起字典作用,适合一般手工业者、农民、商人及其子女的需要,在蒙学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今举《五行杂字》为例:

蒙学主要进行读书、习字和作文三方面的教学,是为进入官学、书院及应科举考试作基础准备,而每一方面的教学,又都建立了一定的次序。如读书,首先进行集中识字。待儿童熟记千余字后,进入读“三、百、千、千”的阶段,进而再读“四书”。这时,学塾教学的重点在于指导儿童跟读、熟读和背诵上。在此基础上,教师进行讲书,着重阐述书中的封建政治思想和伦理原则。习字的次序,先由教师把着手教儿童用毛笔,而后描红,再进入临帖书写,这时学塾教学的重点在于指导儿童用描红本及名家字帖。作文之先必练习作对。教师训练儿童作对,先从模仿做起。如教师讲“正名”这一格式,就要举例“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再让儿童仿着写一句。教师讲“因类”这一格式,亦要举例“圆荷浮小叶,细麦落轻花”,再让儿童仿着写一句。教师还运用一些作对学文的书和诗词范文指导儿童。如:

又如《六言杂志》中有这几行:

“大约以看读写作四字为提纲:读熟书(经类及《文选》、《古文词类纂》)以沃其义理之根,看生书(史类)以扩其通变之趣,写字以观其用心之静躁,作文以验其养气之浅深。四者具而学生之基业始立,鲜慝志亦鲜遁情矣。(初上学者,先作读写两字功课为要)早起,少长以序,入塾拜先师神座,毕,谒拜师长,请安毕(应对进退礼节,以管子《弟子职》、朱子《小学》为主)。理昨日生书,带温书一卷,背。上生书,师长先依经讲解逐字实义,毕,再讲实字虚用、虚字实用、本义有引申、异义有通假之法(以《说文解字》、《尔雅》、《广雅》、《玉篇》、《广韵》为主)。其每一字得声则有古音(古谓周秦先汉)、今韵(今谓魏晋以下)、方言之互殊、双声迭韵翻切之相贯,然后析其章段,离其句读,条其意指。讲毕,命学生复述一遍(看其有见解否)。乃就位念一百遍。初缓读,后稍急读,字句要有抑扬顿挫之节奏,四声要有高下低昂之准的(不熟再加一百遍)。午饭讫,循阶走三百步,拉弓习礼射毕,写字一二张(以初唐人碑版为主,讲把笔、讲间架)。温书一本,背(有误字尖出命改正)。仍读主书,将晚属对(自两字至五七字,以为作四六文张本)。灯下念唐贤五律诗(取于试帖相近)或《古诗源》;上生诗时,为之逐句讲解(有正对、有借对、有反对、或明使故事,或暗用故事)。间日出诗题,试作五言绝句一首(以次增至四韵六韵)。功课做完,跪叩先师神座前,揖师长毕,命之退,乃退。逢三八日作文,初一、十五日作史论及诗赋。草订一簿,每日自记行事、读书,及有所疑、有所悟(为作论及制义张本),次早呈阅。学生有不率教,不及格者,依科惩责,决不宽宥。”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雁,宿鸟对鸣虫。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夹岸晓烟杨柳绿,满园春色杏花红。两鬓风霜,途次早行之客;一簑〔suo 娑〕烟雨,溪边晚钓之翁。”

“黄花金针木耳,蘑菇大料茴香。鱼肚海蜇紫菜,香蕈燕窝白糖。花椒胡椒芥未,红曲酱瓜腌姜……兄弟哥哥嫂嫂,母舅妗子姨娘。 大伯小叔侄儿,丈人岳母姑娘……飞叉木锨扫帚,推扒梯子刮板……”

清同治年间的李静山在他编的《增补都门杂咏》上有诗曰:

当时流行有《训蒙歌》一首,也生动地反映了蒙学与蒙师的情状:“牢记牢记牢牢记,莫把蒙师看容易。教他书,须识字,不要慌张直念去。声声字眼念清真,不论遍数教会住。教完书,看写字,一笔一笔要端详,不许糊涂写草字。字写完,做对句,见景生情不必奇,只要说来有意趣。平仄调,毋贪异。做完对句有余功,写个破承教他记。催念书,口不住,时常两眼相对看,怕他手内做把戏。非吃饭,莫放去。出了恭,急忙至,防他悄悄到家中,开了厨门偷炒米。清晨就要来,日落放他去。深深两揖出门外,彬彬有礼循规矩。若能如此教书生,主人心里方欢喜。”(《解人颐》卷下)

随着蒙学的发展,童蒙教学法的著作也开始出现。宋元以后,在学塾教学实践的基础上,专门研究童蒙教学法的著作陆续得到刊行。著名的有清代王筠(公元1784—1854年)撰写的《教童子法》等。《教童子法》是一本专门论述蒙学教育的著作。它对识字、写字、读书、作对、作诗、作文方面的基本训练作了系统的论述,对蒙学的一般原理也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如它重视学生的学习兴趣,反对呆读死背的教学方法。书中说:“学生是人,不是猪狗,读书而不讲,是念藏经也,嚼木札也。”“人皆寻乐,谁肯寻苦?读书虽不如嬉戏乐,然书中得有乐趣,亦相从矣。”儿童不了解书中的意思,读起来好像和尚念经,枯燥无味,自然把学习看成苦事。书中说:“小儿无长〔g 常〕精神,必须使有空闲,空闲即告以典故。”这是说,儿童的注意力不能持久,教学中要有适当的休息,休息时可以给学生讲些知识性故事,死典故可以训练儿童的记忆,活典故能够培养儿童的思维。书中还要求教师了解学生,因材施教,而不能使用体罚威吓学生。并以观察学生是“欢欣鼓舞”,还是“奄奄如死人”,作为判断其师是“良师”还是“笨牛”的标志。

第七章 明清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衰落及向近代学校的演变 第五节 清末学校逐渐走向近代化

鸦片战争(公元1840—1842年)以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利用不平等条约夺取到的特权,在中国设教堂、办学校、开医院、发书刊,对中国进行文化教育的侵略和影响。这时期在中国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开始形成了顽固派和洋务派。洋务派以“自强”、“求富”为口号,推行以拯救清朝封建统治为目的的“洋务运动”。其代表人物有奕訢〔xin 欣〕 (公元1833—1898年)、曾国藩(公元1811—1872年)、李鸿章(公元1823—1901年)、左宗棠(公元1812—1885年)、张之洞等。洋务教育是“洋务运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洋务运动”服务的。他们兴办的新式学校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外国语学堂,如京师同文馆(公元1862年)、上海广方言馆(公元1863年)、广州同文馆(公元1864年)、武昌自强学堂(公元1894年)等;二是军事学堂,如天津水师学堂(公元1881年)、天津武备学堂(公元1885年)、广州水师学堂(公元1887年)、南京陆军学堂(公元1896年)等;三是技术学堂,如上海江南制造局附设的机器学堂(公元1865年)、福建船政学堂(公元1866年)、上海电报学堂(公元1882年)等。这些学堂没有统一的学制,也没有形成学校系统,教学内容除了“四书”、“五经”等“旧学”之外,主要是“西文”、“西艺”。此外,洋务派还办理留学教育,派遣学生前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军事、技术和自然科学。公元1872年由容闳(公元1828—1912年)带领青少年赴美,这是清末派遣到外国去的第一批官费留学生。洋务教育走的是一条“借材异域”的道路,不可能学到真正的科学技术,加上学校管理不善,成效不大。但它毕竟在中国开设了第一批外语、军事和科技学校,派遣了第一批留学生,翻译了第一批科技书籍,培养了第一批科技人才,使中国的学校教育开始踏上了近代化的道路。

1898年,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发动了一次变法图强的维新运动,主要代表人物是康有为(公元1858—1927年)、梁启超(公元1873—1929年)、谭嗣同(公元1865—1898年)、严复(公元1853—1921年)等。他们受了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是当时中国向西方寻求真理的一派人物。为了传播改良维新思想、培养维新变法人才,他们向清末光绪皇帝上书,组织学会,兴办学校,设立报馆,著书立说并翻译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教育著作。所有这些都遭到封建顽固势力的激烈反抗。顽固派坚持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维护中学,反对西学。洋务派则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两派在维护封建统治这一点上是一致的。维新法提出废八股,兴学校,建立资本主义教育制度,学习西方国家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政治学说。在“百日维新”期间,维新派通过光绪皇帝颁布了大批维新变法的诏令。如废除八股取士、改革科举制度,设“经济特科”,选拔新政人才;在北京建立了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的前身);筹办高、中、小等各级学堂,全国各地的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和西学的学堂;筹备设立铁路、矿务、农务、茶务、蚕桑、医学等专门学堂;派学生出国留学;建立新的译书局等等。维新派所进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和教育内容的改革,都具有近代的色彩,适应了当时中国微弱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后来虽然维新变法失败了,除京师大学堂还保留外,全部新法均被封建统治阶级的顽固派所推翻。但维新派在旧学与新学、中学与西学、科举与学校问题上与顽固派展开激烈斗争中所产生的积极思想,冲破了封建主义的顽固壁垒,使中国人民,尤其是知识分子的头脑清醒起来,重新认识世界,这是清末的一次重要的思想启蒙运动,其影响是深远的。

清王朝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也被迫退让,不得不进行了一些改良,陆续对当时的书院和科举制度采取了一些改良措施。公元1902年公布了由管学大臣张百熙(公元1847—1907年)拟定的一系列“学堂章程”,即《钦定学堂章程》(旧称“壬寅学制”)。但这个学制未及实行。 1903年清王朝又命张百熙、荣禄(公元1836—1903年)、张之洞等以日本学制为蓝本,重新拟订学堂章程,于1904年1月公布,即《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过的学校教育系统。“癸卯学制”从纵的方面看分三段六级,共25—26年:小学教育九年(包括初等小学堂五年、高等小学堂四年两级);中学教育五年(一级);高等教育11—12年(包括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分科大学堂三—四年、通儒院五年三级)。从横的方面看有师范学堂和实业学堂。师范学堂又分为初级师范与优级师范两个层次。实业学堂则分为初等实业学堂、中等实业学堂、高等实业学堂三个层次。此外还设有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以及译学馆等。1904年开始实行“癸卯学制”,1905年开始废除科举制度。虽然“癸卯学制”的指导思想仍然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课程设置上仍然注重读经,并排除了女子教育,学制年限也较长,但是“癸卯学制”的颁布与实行,标志着封建时代的旧的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结束,近代化的学校教育制度开始形成和确立,从而完成了中国学校教育由古代到近代的历史性的转变。

“癸卯学制”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比较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它以教育法令的方式正式公布,并在全国施行。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在学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得分散在全国的多种多样的学堂统一成为一个整体,还以法令形式规定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引进了西方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促进了普通教育数量上的发展和质量上的提高。它还促使了中国教育的近代化,具有教育革新的重大历史意义,为中国近代学制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基石。

在“癸卯学制”的推动下,全国学校迅速发展。据当时学部统计,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至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学校数由719增至52000所,约增长73倍。 自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至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学生人数由6943人增加到1562170人,增长225倍。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成立了新的教育行政机关——学部,并将原有的国子监并入。第二年又裁撤各省提督学政,另设提学使司,专管各省教育事务,这是统辖各省新教育的行政机构。提学使司设提学使一员,统辖全省学务。同年还规定各省及府、州、县都可以设立“教育会”,作为各级教育行政的襄助机关。

总之,“癸卯学制”的颁布实行,标志着中国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官学、私学、书院的旧的学校教育制度的终结,近代的新的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正式确立,开创了中国学校教育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附录 文辅文图片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45_7.jpg" />

朱熹著书图 陈癸丞作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45_2.jpg" />

孔子杏坛讲学图 明·吴彬作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45_5.jpg" />

岳麓书院(湖南长沙)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171045_8.jpg" />

三国魏正始二年(公元241年)刊立的“三体石经”碑文用古文、小篆和汉隶三种字体书写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