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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重要革新与变法》


第一章 商鞅变法 第一节 “少好刑名之学”

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年)姓公孙,名鞅,是卫国的没落贵族,祖上本姓姬。依照古代称呼姓氏的习俗,有地位的人往往以国或封地等为姓,所以他又名卫鞅。商鞅后来入秦,封地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於〔wu乌,今河南内乡县东〕十五邑,人们又称他为商鞅,号商君。

商鞅生于战国中期,整个社会处在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之中。新旧阶级之间,各阶级、阶层之间的斗争激烈而又复杂。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涌现出一批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及各政治派别的思想家或学者。他们对社会和宇宙万事万物作出解释,宣传各自的主张和学说,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参加争鸣的主要学派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兵家、名家、阴阳家、纵横家、农家及杂家等,史称“诸子百家”。在思想领域中,影响最大的是前四家。年轻时的商鞅曾拜尸佼为师,而尸佼是一位杂家学者。商鞅在尸佼的启发和引导下,对各派学说均有所涉猎。当时一些国家在法家思想指导下革故鼎新,出现了国富民强的新气象,给商鞅以很大启迪,使他自幼倾心法家,“少好刑名(法律)之学”(《史记·商君列传》)。

公元前365年,商鞅迁居魏国。当时的魏国在法家创始人李悝的主持下早已进行改革,削弱世卿世禄制度,选贤任能,广罗四方才士;实行了“尽地力”、“善平籴〔di笛〕”两项政策,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制定《法经》六篇,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封建法典。因此,魏国很快脱颖而出,成为诸侯中的强国。接着,魏国西河(今陕西东部)守吴起也进行改革,遏制秦国东进。因与魏武侯不睦,吴起逃至楚国,受到楚悼王的重用,继续革新,楚国日益强大,南平百越,北并陈国、蔡国,迫使韩、赵、魏三国退却,西伐秦国。商鞅到魏国时,李悝、吴起早已谢世,但他们所开创的改革事业却影响深远。在魏国期间,商鞅认真研究和总结了李悝、吴起等人的变法经验。他心怀大志,决心为实践法家学说而奋斗。

初入魏国,商鞅侍奉宰相公叔痤〔cuo矬〕,在他的门下当了一名叫“中庶子”的家臣。天长日久,公叔痤逐渐发现商鞅是个颇有才干的人。未来得及向魏王引荐他,公叔痤便患重病卧床不起。魏惠王闻讯,亲自到相府探望他。魏惠王心情忧虑地说:“如果你的病有个三长两短,国家社稷将怎么办呢?”公叔痤回答说:“臣痤的中庶子公孙鞅,年纪虽少,却有奇才,国家大事愿大王能听他的意见。”公叔痤本以为惠王会采纳他的建议,可惠王却轻蔑地摇了摇头,起身要走。这时公叔痤屏退左右,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商鞅,就必须杀掉他,勿令他离开魏国。”惠王许诺而去,出门后,对身边的侍从说:“公叔痤病得很厉害呀,令寡人国家大政听从公孙鞅的意见,这岂不荒唐?”(原文参见《史记·商君列传》)公叔痤深知商鞅的贤能,若杀掉他,如此无情的作法又同他自己爱惜贤士的心情相矛盾。于是,惠王一走,即召商鞅至病榻前,告诉他:“今天,大王问谁可出任宰相?我说你可以。大王脸有怒色。我对大王说,既不用商鞅,应当杀掉他。大王已同意,你快逃走吧。不然,将有杀身之祸!”商鞅听后,镇定自若地说:“惠王不能听你的话任用我,又怎能听你的话杀我呢?”(原文参见《史记·商君列传》)他凭着敏锐的洞察力和自信心,临危不惧,始终没有离开魏国。尔后,惠王既不提拔重用商鞅,也没有杀掉他。商鞅在魏国生活了几年,怀才不遇,忧郁惆怅。

第一章 商鞅变法 第二节 四见孝公与宫廷论争

秦国原是陕西西部的一个小国。西周末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雒〔luo洛〕邑(今河南洛阳)有功,被封为诸侯,以岐(今陕西岐山)为中心,势力逐步发展起来。秦穆公时(公元前659—前621年),任用百里奚为大夫,整顿政治,奖励生产,国家日益富强,疆土向东拓展,与晋国接壤。因东进计划为晋国所阻,秦国只得向西戎地区挺进。春秋后期,秦国的社会生产力有了相当的发展,开始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年),颁布名为“初租禾”的新税制,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向国家纳税。实际上国家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公元前385年,秦献公迁都栎〔yue岳〕阳(今陕西高陵),宣布“止从死”,废除人殉旧习,实行“初行为市”、“为户籍相伍”等改革措施。然而,秦国仍然还是奴隶制社会,保守的奴隶主贵族势力干预国君的废立,从春秋末年的厉共公至战国中期的孝公,百余年间,九易君主,局势动荡不安。这时改革方兴未艾的中原各国诸侯都鄙视秦国,将它与狄、戎相等同,不与秦会盟。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这位年仅21岁的青年国君已深感内忧外患形势的严峻,决心励精图治,改变秦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孝公懂得,要使国家富强,必须改革不利于秦国发展的旧制度。而实行变法,一是要有一个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急需有雄才大略的谋士,推动封建改革的思想家、政治家,两者缺一不可。于是,秦孝公一边采取措施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国内秩序;一边下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史记·秦本纪》)这时公叔痤已经病故,商鞅闻听秦国张榜招贤,不胜心喜,毅然离开魏国,跋山涉水,星夜兼程,投奔秦国去了。

商鞅一到秦国,先拜访了孝公的宠臣景监,求见孝公。在景监的引荐下,孝公在宫内召见了商鞅。起初,商鞅大讲“帝道”,说了很久。孝公听了没有兴趣,似听非听,不时地打瞌睡。事后,孝公怒斥景监,说:“你的这位客人是个无知妄为之辈,怎么能用呢?”景监责备了商鞅。五天后,商鞅又见孝公,大说“王道”,孝王仍未听进去。商鞅以当时道家和儒家学派所倡导的“帝道”、“王道”试探孝公,孝公两次不予理睬。商鞅心里有了数,请求第三次晋见。这次他给孝公讲解了法家的强国之术“霸道”。孝公听了非常满意,对景监说:“你的客人不错,可以同他谈论富国强兵之计。”这次谈话使商鞅摸清了孝公欲用“霸道”治国的想法,这与自己的主张不谋而合,不由心中暗喜。商鞅再次见孝公,孝公颇为热情,与他谈得很投机,孝公的身子渐渐向商鞅挪近,双膝不知不觉地触到了商鞅的坐席上。孝公愈听愈兴奋,一连谈了数日,不感觉厌倦。景监好奇地问商鞅:“你用什么道理正中我家君主下怀,让他如此欢欣?”商鞅说:“我给孝公讲解帝王之道治国,以夏、商、周三代为例。而孝公说,讲得太远了。贤君名扬天下,岂能郁悒地等上数十百年?所以我说强国之术,孝公听了才高兴。”这是商鞅入秦后打响的第一炮。

在秦国,大张旗鼓地推行改革也非易事。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必将遭到守旧的奴隶主贵族势力的不满和反对,天下也会舆论纷纷。孝公瞻前顾后,有些举棋不定。春秋战国时期,有一种良好的政治风气,凡军国大事,君主一时难以裁决,必在朝廷聚集群臣,亲自听取意见,大臣们各抒己见,乃至相互辩论,即使言中有失,也不追究治罪。孝公决定将事关国家前途的变法问题交给廷臣商议,听取良策。

一天,在宫廷里,商鞅、甘龙及杜挚三大夫与孝公讨论政治法度,寻求治国之道。孝公说:“既为国君,不忘国家,这是作国君的本分;设置法度,树立君主的威望,是人臣的道理。现在,我想变更法度来治理国家,改变礼制来教导百姓,恐怕天下人要批评我呀!”

商鞅一听,孝公还有些动摇,就先开了口:“臣听说行动迟疑不决,就不会事出有名。做事犹豫不定,就不会成功。我君应速下变更法度的决心,而不要顾忌别人的议论。圣人治国,只要能使国家强盛,就不沿用旧制;倘若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孝公说:“好!”

“并非如此!”甘龙不紧不慢地反驳说:“臣听说,圣人不改变习俗而施行教化,智者不变更旧法来治理国家。沿袭旧俗去开展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如果变法,不遵守秦国旧制,用改变礼制教育人民,臣担心天下人要议论您,望国君三思而后行!”

商鞅说:“你所言乃世俗之见!夏、商、周三代的礼制不同,而都成王道;春秋五霸的法制各异,而各成霸业。聪明人创制法度,而愚昧之人受法度的制约;贤能人改革礼制,而平庸之人受礼制的约束。臣以为不能同拘守礼制的人谈论大事,也不能和受法度束缚的人共议变法。我君不必犹豫!”

“臣听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更换器具。臣还听说,效法古人不会有错误,遵循旧礼就没有邪恶。我君要反复考虑啊!”杜挚又提出反对意见。

“历代政教不同,效法古人什么?各朝帝王不相因袭,拘守何种礼制?伏羲、神农教育人而不杀人。黄帝、尧、舜杀人而不株连妻子。至于周文王、武王根据当时形势,建立法度,针对实际制定法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商汤、周武不固守古法而勃兴,殷、夏不改变旧礼而灭亡!”商鞅铿锵有力地驳斥了甘龙、杜挚因循守旧的论调(参见《商君书·更法篇》)。

“说得好!”孝公坚定地说,“我听说,穷僻巷内之人遇事多觉奇怪,狭隘的学士对事情常辩论不休。愚昧的人乐道的事,正是智慧的人所悲哀的事。我不再疑惑了。”

于是,秦孝公颁布了开垦荒地的命令,为商鞅变法揭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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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第一章 商鞅变法 第三节 两次大刀阔斧的变法

经过这场激烈的辩论,秦孝公的疑虑被打消了,信心十足地支持商鞅的主张。公元前359年,孝公正式拜商鞅为,在他的主持下,变法雷厉风行地展开了。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

第一次变法开始于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编制户籍,实行连坐之法。为了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商鞅首先整顿了献公时实行的“为户籍相佐”的户口法,改行“什伍制”。即五家为“伍”,两伍为“什”,每伍中的各户彼此监视,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商鞅采取这一措施,是为进一步稳定社会秩序,为实现变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废止聚族而居的旧俗,推行小家庭制。凡民户有两个以上男子到了自立的年龄定要分居,女子到一定年龄也必须出嫁,否则加倍征收赋税。富家子弟到壮年,则分出成家立业。贫家子弟到成年,则被招作赘婿。扶植一家一户的个体小生产,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目的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社会财富。

颁布重农抑商的政策,奖励耕田纺织。商鞅认为农业为“本业”,手工业和商业为“末业”。国家要富强,必须抓农业生产。而一些农民弃农经商,或从事手工业生产,“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商君书·农战篇》),都是为了躲避农业生产和服兵役。商鞅规定:凡努力从事农业生产,多缴纳粮食布帛的,免除本身的徭役;凡弃农经商及因懒惰以致贫穷的,全家一并没为官府奴婢。用加重关市商税的办法,迫使商人弃商归农。用奖惩的手段来加速农业生产的发展。

重奖军功,制定二十级爵位。商鞅鼓励为国作战,凡立有军功的,各按其功劳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为了表彰奖励有功于国家的官吏将士,重新确立了二十级爵,名称分别为:(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书·百官公卿表》)。按照爵位的高低,决定占有田宅、奴婢的多少和服饰的等次。如在战斗中斩获敌首一个,授爵一级,赐田百亩,宅九亩,可作相当50石俸禄的官;斩敌首两个,赏爵二级,田宅地增加,可作相当百石俸禄的官。军功大的,还可给予封邑。宗室贵族无军功的,剥夺他们的爵位。有功者,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者,即使家资富有,也不许铺张。对于非为国家的“私斗”行为,各视情节轻重,严惩不贷。

第二次变法在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这时秦国已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再次下令变法,主要内容有:

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这是第一次变法实行小家庭制的继续和深入。针对戎狄等民族间“父子兄弟同室内息”的习俗,进一步改革聚族而居,分门立户,以便增殖人口,适应耕战的需要。

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承认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买卖。这是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早先,奴隶社会的秦国土地所有制是国有性质的。这种土地制度随着封建经济因素的增长,逐渐遭到破坏。秦简公时已实行初步调整,动摇了井田制。商鞅二次变法,宣布“开阡陌封疆”,是彻底取消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形式井田制,普遍推行封建土地私有制,扩大了封建经济基础。

设置分县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具体办法:废除西周的分封制,划分若干乡邑聚为31县;县设令、丞,掌管政事;设置尉负责军事。县成为秦政府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县令、县丞等主要官吏由朝廷直接任免。县制的普遍设立,为建立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统治打下了基础。

统一度量衡。秦在变法前,赋税的征收不统一,度量衡器也不一致。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政府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整齐划一斗、桶、权、衡、丈、尺。其标准量器一升合今0.2公升,标准尺一尺合今0.23米。现存于世的“商鞅方升”,就是当时颁布的一件标准量器。这些措施的实行,有利地促进了全国经济的交流和发展。

第一次变法时,法令已陆续制定完备,但并未马上布告天下。商鞅担心法令公布后老百姓会产生怀疑,不信任自己。那么,如何取信于民,让人们树立有法必依、立法必行的观念呢?商鞅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

一天,商鞅派人在都市的南门竖起了一根三丈长的大木头。人们好奇地围拢过来,人越聚越多。商鞅当众宣布:“谁能把这根木头搬移到北门,就赏给他十金!”搬一根木头就给十金?在场的人都感到很新鲜,相互看看,没有一个人动。商鞅又高声说:“能够搬走的,赏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个男子将这根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当众给了他50金,以实际的行动证明了自己言行一致,决不食言。这就是商鞅的故事。

在这样的形势下,变法便在全国迅速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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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第一章 商鞅变法 第四节 “民以殷盛,国以富强”

商鞅变法的政治宗旨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字:治、富、强、王。正如《商君书》中所言:“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强必王”。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在政治上,基本上废止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在经济上,也基本上废除了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奴隶主所有制,确立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取得了国富兵强的明显效果,从而成就王业。

由于变法中实行重农抑商和鼓励耕战的政策,农民积极从事生产,封建经济得到发展,生产水平有所提高,物质丰富,家给人足。因奖励军功,严禁私斗,人民“勇于公战”,愿为国家出征作战,冲锋陷阵,不敢为私利而殴斗。秦国军队数量扩大,增强了战斗力。秦国出现了“民以殷盛,国以富强”(《史记·李斯列传》)的喜人景象。

什伍连坐,军功爵制等法令的推行,在秦国促进了新的封建统治秩序的建立。特别是商鞅主张“明法”,极力使每项法令家喻户晓。“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战国策·秦策一》)。社会移风易俗,“道不拾遗,民不妄取”。乡邑大治,秦国的百姓喜形于色。

变法后的秦国“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韩非子·奸劫弑臣篇》),在同韩、魏等国的交战中,捷报频传。诸侯十分畏惧。

公元前358年,商鞅变法的第二年,秦军在西山地区击败了韩国军队。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今陕西澄城县东)会盟。正当中原几国酣战之际,前354年,秦又乘魏、赵相互攻伐之机,攻取了魏河西的少梁。前352年,商鞅又借魏国东顾,无暇防御西边的时机,率秦军攻入了河东,占邻了魏国故都安邑。这一年,商鞅出任大良造,掌管军政大权。前350年,秦第二次变法之年,魏回师反攻秦,收复了一些失地,曾围攻上郡的定阳(今陕西宜川)。鉴于东西方战争的变化,秦孝公与魏惠王在彤(今陕西华县)修好。魏以功大而行令天下,自称为王。前344年,魏惠王在逢泽(今河南开封东北)与韩、宋、卫、鲁等国君会盟。秦孝公也派公子少官前往参加,并曾一同朝觐周天子。商鞅变法后,秦以强国的姿态崛起于西陲,使关东诸国刮目相看,打破了诸侯国长期不与之会盟的局面。<dfn>?99lib?</dfn>

公元前342年,魏国进攻韩,韩向齐求救。在马陵(今山东濮县北)齐、魏两军大战,魏太子申被俘,将军庞涓自杀,魏军惨败。次年,齐、秦、赵三国合攻魏国。魏军出兵反击秦,又遭兵败。此时,商鞅建议孝公,魏国几面受敌,力量不支,要乘机伐魏,魏必定东迁。我们便可以“据河西之固,东向以致诸侯,此帝王之业”。孝公点头称为上策。秦以虎狼之势,吞并诸侯。前340年,秦派商鞅率军攻魏。魏国遣公子卬率兵与秦军决战。公子印中商鞅的“会盟”之计,当场被生擒,魏军又告失败。魏惠王不得不将河西之地献给秦国以求媾和。惠王悔恨地说:“当初没有听从公叔痤的话!”但为时已晚。商鞅打败魏国,凯旋而归。孝公封他於、商十五邑。公元前338年,秦国继续进攻魏国的岸门(今山西河津南),俘虏了魏国将领魏错。从此,秦国“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战国策·秦策三》)。

第一章 商鞅变法 第五节 身死而法未败

商鞅在秦国执政19年,他的新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得到较彻底的实行,取得了巨大成功。然而,变法并非一帆风顺。围绕着要不要革新变法,如何贯彻新法等重要问题,商鞅同保守派势力作了殊死的斗争。

新法在全国施行了一年,数千人来到国都,反映法令执行不利。因为新法剥夺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侵犯了他们的既得利益,故此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面对保守派的挑战,商鞅毫不含糊,主张将其绳之以法。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教唆年幼的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变法。商鞅对孝公说:“新法难以推行,阻力主要来自上层贵戚的破坏和捣乱。要实行变法,先从太子头上开刀。”太子驷犯法,应当处罚,考虑到他是嗣君,不便行刑,商鞅下令割掉公子虔的鼻子,黥〔qing情,刺字〕公孙贾面额,狠狠地打击了保守势力的猖狂进攻。商鞅的这一举动打破了奴隶制时代的那种“刑不上大夫”的旧礼制,受到百姓的称赞。“秦人皆趋令”,新法迅速推广起来。

随着变法的深入,社会效果日益明显。在秦国十年,商鞅的权势也越来越大,他用严刑峻法不仅镇压公开诋毁新法的“乱化之民”,就是对不法的宗室贵戚也决不手软,引起了他们对商鞅的忿恨不满。

一次,一个叫赵良的人去见商鞅。起初,他劝商鞅让出手中的职权,接着又以儒家“恃德者昌、恃力者亡”的主张,要商鞅放弃峻法严刑,并威胁说:“现在百姓对你积怨很多,你的处境就好像早晨的露珠一样,不会长久。你想延年益寿吗?还不如隐居商、於十五邑,在地方浇灌田园,安居乐业。”商鞅说:“你好好看看我是怎样治理秦国的!”他没有听从赵良的说教,继续坚持变法。这时,商鞅也感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潜在威胁,为防万一,每次巡行,全副武装的车驾数十辆,前呼后拥,好不威严!

公元前338年,正当秦军东征节节胜利之时,秦孝公身患重病。弥留之际,孝公想把王位传给商鞅,被商鞅谢绝了。这年五月,孝公死去了,太子驷即位,是为秦惠文王(公元前337—前311年)。不久,商鞅便辞官,告老还乡了。

这时,惠文王师、被商鞅劓〔yi义,割鼻〕刑而八年未出家门的公子虔等人重新活跃起来,反对商鞅。他们四处活动,诬告商鞅要谋反。还对惠文王煽动说:“现在连秦国的妇女、儿童都谈论商鞅之法,不讲大王的法令。这样,商鞅反而成了君主,大王则成了臣民。再说,商鞅坚持与大王为敌,愿大王设法除掉他。”于是惠文王下令,缉捕商鞅。

商鞅闻讯后,立即逃离秦国。来到关口,天已黑了,只好找家旅店歇息一夜。客店主人不认识他,说:“商鞅之法规定,投宿客人没有凭证,查出后连店主一同治罪。”因商鞅仓惶出走,未带任何凭证,被店主拒之门外。商鞅感慨地说:“新法的弊病,竟加到了我的身上。”他无奈逃往魏国。魏国人抱怨他欺骗公子卬而打败魏军,拒不收留他。商鞅走投无路,又返回秦国自己的商、於封邑,组织邑兵准备反抗秦兵的搜捕。终因寡不敌众,商鞅及全家被秦兵抓获。秦惠文王用最残酷的刑法车裂了商鞅示众,并威吓说:“看还有谁敢像商鞅这样造反!”接着,又杀掉他的全家。

商鞅在秦国致力于封建改革十多年,为此献出了生命。但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合乎民心,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当时的百姓皆言法制,不少人家珍藏管仲、商鞅的法令。先秦著名的思想家韩非歌颂商鞅功绩“名垂百世。”

商鞅虽然死了,但“秦法未败”(《韩非子·定法篇》)。秦孝公至秦庄襄王,相传六代,历时百余年,商鞅之法相沿不变,社会较为安定,经济持续发展。公元前221年,秦王赢政“灭诸侯,成帝业”,统一了中国。商鞅变法为这一伟业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 汉武帝改革 第一节 少年称帝,雄才大略

公元前141年正月,汉景帝刘启死于长安未央宫。他的第九子刘彻即帝位,时年16岁,此即汉武帝。翌年,定年号为建元。中国封建帝王自此始有年号。汉武帝从即位起,到公元前87年春在五柞宫(今陕西周至东南)病逝,终年71岁,共作了54年皇帝,占整个西汉王朝1/4多的时间。在半个多世纪的帝王生涯中,他雄才大略,力行改革,发展社会生产,开拓边疆,将“文景之治”又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使汉代成为世界东方经济繁荣、疆域辽阔的封建大帝国。

汉武帝少年登基作皇帝,还不能亲自料理朝政。凡事奏请东宫,由他的祖母太皇太后窦氏代掌大权。她起用自己的亲侄窦婴为丞相,汉武帝生母皇太后王氏的弟弟田蚡〔fen汾〕为太尉,佐理军国大政。窦太后一生信奉黄老道家思想,主张清静无为。而窦婴、田蚡都为儒家门徒,鼓吹儒家治国之术,企图改变旧政。时间久了,窦太后很不高兴。接着,他们荐举的御史大夫儒生赵绾〔wan婉〕上疏请求停止奏事东宫。这下激怒了窦太后。她罢逐了赵绾,免去了窦婴、田蚡的职务。这时汉武帝尚未亲政,朝廷主要大事仍由其祖母窦太后裁决。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五月,窦太后病死。年已22岁的汉武帝开始亲政。此时田蚡出任丞相。他虽身材短小,其貌不扬,但他以国舅和丞相的双重身份临朝,又能言善辩,于是,日益骄横。不少唯利是图的士大夫和官吏都远离失势的窦婴,纷纷依附在田蚡的门下,而为汉武帝出谋划策的名士,多数为田蚡的宾客。汉武帝已察觉到田蚡上下交结,欲专权擅政,且不将皇帝放在眼里,直接威胁他。君权与相权之间矛盾的加剧,汉武帝并没有置之不理。有一次,田蚡借奏事之机又让汉武帝任命一批官员。汉武帝不耐烦地说:“你要授职的官吏说完了吗?我也要提拔重用一些人!”田蚡听了很吃惊。又一次,田蚡想占少府所属考工(少府属官,主做器械)的地方,扩大自己的宅基,呈请皇上恩准。汉武帝怒斥道:“为什么你不去占取武库呢?”田蚡碰了两次钉子,自知难以成什么气候,他便退居林下,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从此,汉武帝独揽朝纲,开始施展他的雄才大略。

从公元前206年高祖刘邦建立汉朝起,到前140年武帝刘彻称帝,汉朝已经开国66年。西汉初年,刘邦对于秦朝“二世而亡”的经验教训很重视,既承袭了秦朝的制度,又略加改变。他根据士人陆贾的建议,面对当时国家残破、经济凋敝的情况,参照儒家和黄老学说,将“无为而治”作为建国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不宜“极武”,也不要“用刑太极”,要兴致太平,发展生产,让人民安居乐业。刘邦还制定了“重农抑商”的政策,重新调整赋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在大乱之后,经过休养生息,社会经济正在全面恢复,中央政权的力量也逐步加强。

文帝刘恒和景帝刘启统治时期,对刘邦在位时一些主要政策作了进一步修整。公元前168年,文帝采纳了政治家晁错提出的“贵粟”政策。商人竞相用粮食买爵位,国家的储粮增多,减轻租赋。粮价有所提高,农民生活得到改善。这项措施的实行对汉代内外政策的制定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又按照晁错的建议,在全国普遍实行减免田租、减轻算赋、徭役的“轻徭薄赋”政策,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社会经济很快繁荣起来,国家府库贮存的钱粮盈积。京师的铜钱巨万,钱库因穿铜钱的缗〔min民,绳子〕烂掉了,铜钱多得无法计算。太仓的粮食盛不下,就将谷物堆放在露天,风吹日晒,腐烂不可食。这就是封建史家所标榜的第一个太平盛世“文景之治”。

刘邦等四代皇帝的不懈努力为汉王朝打下一定的基础。然而,摆在年轻的汉武帝面前的绝不是坐享其成的一派升平景象。当时社会还存在着几大问题:国初分封的诸侯王权力膨胀,虽经几次削藩,尚有一定的政治、社会势力,他们威胁中央集权统治,成为国家政治中极不稳定的因素;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同地主阶级的矛盾尖锐,社会动荡不宁;北边的匈奴经常骚扰中原,南方两越不断挑起事端,边疆烽火不熄。这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促使汉武帝进一步实行改革,加强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使西汉王朝更加繁荣富强起来。

第二章 汉武帝改革 第二节 改革政体,加强皇权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人是秦始皇。他开创的封建政治制度为汉武帝所继承,并将它完善、确立。汉武帝所做的不少事业对后世封建社会影响很大。

建立“中朝”,提高君权。西汉前期,丞相均由列侯充任,位尊权大。武帝登基后,他目睹窦婴、田蚡皆欲专权,对朝廷十分不利。于是,武帝采取措施削弱和限制丞相的职权,加强自身的皇权。他亲自过问朝政,同时,还起用了一批长期在自己身边、地位较低的中下层官吏和侍从,作为高级顾问和助手,为他出谋划策。如原来品级低下的少府属官尚书令,用为皇帝掌管章奏文书,地位日益显要。汉武帝还挑选部分贤良、文学为郎,冠以侍中、给侍中、常侍等头衔,像主父偃、朱买臣、严助、严安等人,可以出入宫廷,参议军国大事,建立“中朝”(也称“内朝”)。由尚书令、中书、侍中等组成的“中朝”成为实际的决策机构,也是皇帝忠实的御用工具。而秦以来以丞相为首的由三公九卿组成的国家机关成为“外朝”,降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机构。中外朝的形成,是汉武帝加强皇权的重要举措。

确立“察举”等选官制度,广泛网罗人才。汉景帝以前,各级官吏多数按军功爵位高低选拔,也就是由功臣或功臣子弟来充任,亦有部分选自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郎官。他们都是侍卫宫苑和随从皇帝的小官。汉武帝时,中央集权统治不断加强,官僚机构也在扩大,原来的选官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汉武帝在原有选官方法的基础上,又确立了新的选拔官吏制度。文帝时已有了未成制度的“贤良”、“孝廉”之选。武帝时下令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各级官吏荐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如董仲舒、公孙弘等一批著名学者,就是经过“贤良”策试被重用的。尔后,又采用不受资产多少限制,依照人口数量,按比例进行选举的办法。对那些确有才干而不肯出来作官的人,通过“征召”的方式,由汉武帝亲自召见,确实有真才实学的,即授给官职。同时,还利用上书言事的形式选官。天下官吏百姓都可上书,只要对国家发展有建树的,就视其所长,授予职位。像主父偃、朱买臣、东方朔等人就是通过这种途径进入朝廷而成为名臣的。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汉武帝又采纳公孙弘的建议,五经博士子弟每年考试成绩优异者也可以授官。汉武帝这样做,既招揽人才,充实了官僚机构,又扩大和巩固了统治基础。

设置“刺史”,弹压豪强。西汉初年,取消秦朝每郡设监御史一人督察地方的制度,改为不设专职官吏,由丞相临时派遣丞相使巡视地方。这时各地豪强势力利用封建宗法关系,结成强宗大族,以众暴寡,兼吞土地,并且横行乡里,独霸一方。针对这种状况,汉武帝采取果断措施,限制和打击地方豪强势力。除了继续使用汉初的迁徙豪强的办法外,重用一批以严酷著称的官吏诛杀豪强地主。例如,河内太守王温舒就是有名的“酷吏”之一。他捕杀郡中狡猾奸诈的豪强大姓,株连千余家,籍没全部家产。

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汉武帝下令将全国分成冀、幽、并、兖、徐、青、扬、荆、豫、益、凉、交趾、朔方13个州部,每个州部为一个监察区,设刺史(俸禄600石)一人,专司监察。每年八月,刺史巡行所属郡县,“以六条问事”,即刺史负责纠察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二千石官不奉诏书遵承典制,鱼肉百姓;阿附豪强,强行贿赂等六项内容。年终返回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向皇帝报告。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又设司隶校尉(俸禄2000石),以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七郡为监察区,专司检查朝廷除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三公”外的百官和七郡主要长官。刺史和司隶校尉都隶属于御史大夫,实际上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成为皇帝的鹰犬。上至御史大夫下至刺史、司隶校尉,从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一张完整的监察网络,形成了一套相当严密的监察制度。汉武帝对各级官僚机构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得到加强。

实行“推恩令”、“附益法”,打击诸王割据势力。汉初,在地方上实行郡县制,也有封国制,实际是“郡国并行制”。刘邦分封自己的子弟为诸侯王,也叫“同姓王”。当时有九个封国,他们都领土广大,人口众多。如齐王刘肥有六郡,共72县。吴王刘濞〔bi币〕有三郡,共52县。同姓王政治上权力大,又拥有一定的军权和财权。诸侯王成年后国势日盛,成为割据一方的独立王国。中央与诸侯王的矛盾日益加剧。汉景帝采用御史大夫晁错“削藩策”的建议,公元前154年,削掉楚王戊等部分郡县,激起诸侯王们的不满。吴王刘濞乘机串通楚、赵等六国,打着“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旗号,发动“七国之乱”。太尉周亚夫与大将窦婴率军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平定了叛乱。景帝下令取消诸侯王治民权,削弱了他们的部分权力。

汉武帝时,诸侯王的势力仍很大,严重地干扰着中央集权。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了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不仅嫡〔di敌〕长子可以继承王位,其余子弟都能在封国范围内得到分地,作为列侯。就是把大的诸侯国分成许多小国,归中央政府设置的郡管辖。当时,齐国分为七国,赵国分为六国,梁国分为五国,淮南国分为三国。大国不过十余城,小国不过数十里。汉代前期列侯计408人,多数为“推恩令”施行后分封的。这项制度的推行收到了“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成效。

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因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交结宾客,蓄意谋反,汉武帝下令拿获二王,废二国为郡,株连被杀的列侯、大小官吏及宾客有数万人。汉武帝又制定了“左官之律”和“附益之法”。“左官律”明确规定,凡在诸侯王国任职的官吏,地位待遇低于中央委任的官员,并不得到朝廷担任职务。以此严格限制诸侯王私下聘用属官。“附益法”严禁诸侯王招结宾客,结党营私,限制他们的行动。“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汉书·诸侯王表·序》)。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武帝为祭祀宗庙,令诸侯贡献酎〔zhou宙〕金助祭。他以酎金斤两不足或成色不佳为借口,废掉列侯106人,占当时列侯的一半。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状况基本上得到解决。

第二章 汉武帝改革 第三节 调整政策,扩大财源

汉代兴起60余年,天下相安无事,不遇水旱等自然灾害,老百姓人给家足,都城和边邑米谷粮仓充裕。汉武帝即位之初,国家仍十分富庶。此后,连年对北方匈奴和南方两越进行战争,粮饷等耗费巨大,加上皇室的奢侈挥霍,20多年后,国家储备殆尽,财源日渐枯竭。这时战争仍在继续,为了确保战争的胜利,汉武帝设法扩大财政收入,缓解经济拮〔jie结〕据的局面。汉初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采取了放任政策,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严重的弊病,不少富商大贾、豪强地主往往把持重要经济部门,聚敛财富,控制物价,甚至操纵国家的经济命脉,不利于国家对财政的集中管理。汉武帝认为,将财权集中起来,由国家掌握,这是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途径。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武帝选用大商人桑弘羊、东郭咸阳、孔仅作理财官,在他们的佐助下,进行了一系列的卓有成效的财政改革。

改革币制,由国家统一铸钱。西汉前期,除了国家铸造钱币外,还听任郡国、豪强和富商私铸钱币,钱币经常更换,币制较为混乱。刘邦时,用荚〔jia夹〕钱(重三铢)。高后时,用八铢钱,后改用五分(重十二铢)钱。文帝时,用四铢钱。秦始皇已经统一的货币制度又破坏了。货币种类多,规格大小、质量轻重极不相同,严重地阻碍了国家的税收及商品的正常交换。特别是一些诸侯王操持铸币权,滥造货币,增强了他们对抗中央政府的经济实力。

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汉武帝下令宣布禁止郡国和民人私铸钱币。收缴各地所铸私钱,运送到京城,集中销毁。由中央指定专门的官吏掌管铸币,即水衡都尉的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一说为均输),又称“上林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作为唯一的法定货币。技巧专司刻范,辨铜负责审定用铜的质量成色,钟官监督铸造。五铢钱因统于上林三官,故也称上林钱,或三官钱。这种货币不易盗铸。即使吏民有盗铸,“计其费,不能相当”,“而民之铸钱日少”。五铢钱便于流通。从汉武帝始直到隋代700余年间,它一直成为各封建王朝的主要钱币。

总一盐铁和实行均输平准政策,财经大权归属中央。盐、铁、酒的行销是封建王朝税收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汉武帝以前,国家对盐铁业的发展实行自由经营政策,当时有三种方式,有归大司农管辖的国营,有属郡、国管理的官营,也有私人经理的民营,而以民营为主,国家向民间的盐铁商人征收盐铁税。这些富商大贾“专山泽之饶”(《盐铁论·禁耕篇》),垄断了事关国计民生的冶铁、煮盐、酿酒业,控制盐、铁和酒的生产与销售。他们“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汉书·食货志》下)。依据大商人孔仅和东郭咸阳的建议,汉武帝废止了盐铁自由经营的政策,将私人把持的盐铁、酿酒等重要工商部门收归国有,由国家垄断经营。桑弘羊说得好:“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盐铁论·复古》)可见盐铁收归国营,对国家来说,利益是多方面的。

国家实行盐铁榷卖,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专门机构。在朝廷大农令(大司农)下,设盐铁丞,总管全国盐铁产销。各郡(国)、县,设盐官或铁官,由本地的大盐铁商充当。在东南沿海和西北、西南海盐、池盐及井盐产地,共设盐官32处。在全国各产铁地共设铁官45处。自盐铁国营后,汉朝政府收入大增。这时,四方平定叛乱,军队的开销,将士立功的赏赐,资金动则以亿万计,都仰仗盐铁之利。

在实行盐铁国营的同时,元封五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采纳了大农令孔仅和大农丞桑弘羊的建议,在全国颁行均输法和平准法。所谓均输法,就是由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货物,调度运输,从中谋取利润的政策。大农令统一在郡国设立均输官,根据市场的行情,凡富商大贾贩运的物品是畅销抢手货,他们就用地方征收的租赋为资金在当地收购物产,或转运到外地行销取利,或运到京城长安储存,以备出售,或供国家需用。所谓平准法,就是由国家平抑物价的政策。中央政府在长安和各地主要城镇中设置掌管物价的平准官,利用均输官所运储的物质,贵时抛售货物,贱时大量收购,控制和稳定市场物价。限制了富商囤积居奇从中牟取暴利。实行盐铁国营、均输平准政策几年后,“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史记·平准书》)。

颁布算缗和告缗命令,削弱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实力。汉武帝在实行统一币制、国营盐铁、均输平准等一系列经济措施的基础上,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又颁布了算缗令。算缗就是国家向大商人、高利贷者等征收财产税。命令富商、高利贷者、手工业者向官府自报资产多少。规定商人等财产每值二千钱,抽税一算(120钱);手工业者的财产每值四千钱,纳税一算;商贾的轺〔yao尧〕车一辆征收二算;船只五丈以上的,每只收税一算。又规定隐瞒财产不报,或报而不实者,一经查出,则没收他们的全部家产,并处罚戍守边城一年。鼓励知情者揭发,叫作“告缗”,将没收的财产的一半奖给告发者。

算缗令公布后,富豪之家都怀着侥幸心理,不如实报告财产,妄图蒙混过关。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杨可主持告缗事务,告缗之风,遍及全国。“中家以上大氐(抵)皆遇告”,“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抵)破”(《汉书·食货志》)。这项措施沉重地打击了富商大贾和豪强地主的经济势力,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与繁荣铺平了道路。

汉武帝卓有成效的财政改革,增加了国家的经济收入,解决了财政困难,巩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为击败匈奴,经略边疆,提供了丰厚的物质条件。

第二章 汉武帝改革 第四节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西汉建国初年,高祖刘邦针对百废待兴的时局,将黄老“无为而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指导思想。从此,吕后、文帝、景帝执政,相沿未改,度黄老思想盛行。但这种思想已同先秦的道家思想有所变化。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老子》乙本卷前,有古佚〔yi义〕书《法经》和《十大经》。把《法经》等与老子合刊,说明西汉前期,尽管统治集团标榜“清静无为”,实际上已是道、法并用。这对汉朝前期统治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恢复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汉初经过60余年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地主阶级政权已经巩固。黄老思想已经不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一种能够维持大一统局面的思想武器。窦太后同窦婴、田蚡的斗争,焦点是用道家还是儒家思想治国的问题。于是,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应贤良方正对策时所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定“儒术”于一尊。就是用儒家学说为封建政治服务,作为统治广大人民的思想工具。从这一点讲,汉武帝开了此后2000年封建社会以孔孟儒家为正宗思想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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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是汉代著名的学者,“春秋公羊学”家(图1)。他对汉武帝的影响极大。他著有《春秋繁露》一书,推崇公羊学,阐发了“春秋大一统”的主张。他说:“春秋大一统是天地的常规,古今共同的道理。”主张要实现一统,必须用孔子之术,断绝百家言论,不能让诸子学说齐头并进。这种学说顺应西汉政治发展要求统一的趋势,为加强君主集权统治提供了理论依据。董仲舒的这套学说以儒家宗法思想为核心,掺杂了道、法、阴阳五行之说中有利于封建统治的观点,对自然和人事牵强比附,把神权、君权、父权糅合在一起,形成了封建神学体系。也就是说,他将儒家思想改造打扮,披上了一件神秘的外衣。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运用道家的天道观为巩固封建政权服务。他并鼓吹“君权神授”、“灾异论”。皇帝受命于天,必须替天行道。皇帝的所作所为要合于天意,否则天会变怒,自然界会灾难不断,出现天崩地裂、洪水泛滥等。这时,皇帝就应该降诏罪己,自省其身。这反映了地主阶级从维护本阶级的切身利益出发,用天来约束皇权的思想,对捍卫封建统治是有利的。董仲舒在传播儒术时,也强调法治,坚持儒法一体,阳儒阴法。他一面宣扬“以教化为大务”,一面又主张“正法度之宜”。董仲舒的这些建议和做法基本上为汉武帝接受,在汉代政治生活中起到重大的作用。

由于儒家学说被定为一尊,所以,在官吏铨选、兴办教育等方面都突出儒家思想。汉武帝在选拔人才的策试中,所录取的大多数为儒生。董仲舒为了弘扬儒学,培养人才,又进言在长安开设太学,挑选地主阶级的“英俊”子弟入学读书,研读儒家经典。汉武帝对此十分赞同。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设置、《尚书》、、《礼经》、《春秋》五经博士,专门传授经学。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又为博士官置弟子50人。每年考试一次,学业优异的补为郎中、文学、掌故等官。从此,儒家学说更为普及,攻读五经成为进入仕途的必由之路。以致在当时的朝廷官吏中“多文学之士”。

汉武帝即位后,多年坚持实行改革,巩固了中央集权统治,国家经济实力雄厚,儒家思想逐步深入人心,社会秩序较为安定。这时,汉武帝将注意力由内地转移到经略边疆。他多次命令卫青、霍去病等将领率兵北击匈奴,捷报频传;又派遣张骞等人出使西域,开辟了中原与西域相沟通的“丝绸之路”。同时,又开拓和安抚东南和西南边区,密切了少数民族与内地的交往,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此时的西汉已成为庞大的封建帝国。这也是汉武帝改革取得的丰硕成果。

第三章 魏孝文帝改革 第一节 改革的时代背景

拓跋宏是魏显祖献文帝拓跋弘的长子,皇兴元年(公元467年)八月,生于平城紫宫。三岁时,立为皇太子。按照北魏开国习俗,凡立为太子的生母后妃必赐死。他的生母李氏夫人也不例外,拓跋宏从小由祖母冯太后抚养。他的父亲献文帝笃信佛教,淡化功名,雅薄富贵,常引朝士及沙门(佛教徒总称)共谋玄理。颇有几分皈〔gui归〕依佛门、超脱世俗之意。于是,在皇兴五年(公元471年)八月,将皇位禅让年方五岁的拓跋宏,即孝文帝。他自己作太上皇,迁居崇光宫。“今皇帝幼冲,万机大政,犹宜陛下总之”(《魏书·显祖纪》)。实际上,献文帝仍然执掌朝政。

冯太后是位识文达理、颇有才干的妇女。但她胸怀不够开阔,好猜忌。承明元年(公元476年)六月,她竟以献文帝杀其亲信李奕为由,毒死了他。孝文帝这时10岁,冯太后以祖母太皇太后的身份,临朝称制。

孝文帝自幼在冯太后膝下长大。10岁时,身体壮实,有股子力气。他能用指头弹碎羊的膊骨,又善于骑射,拉弓射禽兽,箭无虚发。孝文帝稍长,酷爱儒家典籍,“雅好谈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学不师授,探其深奥”(《魏书·高祖纪》)。他读书志趣很广,涉猎史传百家,尤其喜谈庄老学术,通晓佛学经义。孝文帝文思敏捷,擅长撰写诗赋铭颂。他即兴而作,能马上口授,不改动一字,文章一气呵成。孝文帝从小就注意自己的品行修养,能够宽厚待人。冯太后见他聪明伶俐,长大后恐怕于己不利,总想设法废除这个小皇帝。隆冬腊月的一天,冯太后将身着单衣的孝文帝关闭在一间空房子里,连冻带饿三天。她还召回献文帝次子咸阳王拓跋禧,欲立他为皇帝。因群臣极力反对,她的图谋才没有得逞。有一个宦官在太后面前告孝文帝的状,冯太后不分青红皂白,将孝文帝打了数十大板。尽管这样,孝文帝对冯太后的亲情未变。他对别人的小过错,也从不计较,以诚相待。一次,孝文帝用膳的时候,左右侍从不慎用热汤烫了他的手,食物中还发现了虫子等脏东西,他都一笑了之。孝文帝襟怀坦白,能团结人。他常说:“如果能以诚相待,南北民族,也可以亲如兄弟。”不难看出,拓跋宏从小就具备了较好的政治素质。

孝文帝即位时,北魏已建国80多年。拓跋部进入中原以后,太武帝拓跋焘为了适应黄河流域比较发达的封建经济状况,制定了相应发展政策,即由原来以狩猎、游牧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朝着分土定居、以农业为主的方向发展,提倡开垦荒地,鼓励农桑。在京师平城一带还倡行有牛户与无牛户变工互助,发展农业生产。同时,兴办太学,用儒学培养官僚,荐举州郡有才学之人,委以重任,发挥汉族儒学家高允、游雅等人的作用,使北魏国力有所增强。

北魏统一了北方,疆域扩大。在统一中原的过程中,拓跋氏得到了西晋末年没有南逃的各州郡的汉族世家豪强地主的支持。这些世家大族修筑坞堡,将宗族、部曲武装起来,占据一方。他们还借机侵占了大量田地、山林和湖泊,许多逃避战乱的农民拖家带口地投奔到大户豪强的门下,多者上万户,少者数百家。这些人数众多的佃客或部曲是世家大族的“苞荫户”,而世家大族被称作“宗主”,势力大的宗主又叫作“坞主”,或“壁帅”。这样,形成了“宗主督护制”。北魏政府将这种组织方式作为它的地方基层政权。时间一长,这种制度的弊端就逐渐显露出来。宗主对佃客或部曲剥削压榨,使阶级矛盾尖锐;苞阴户因多数无户籍,国家无从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北魏初期,实行“九品混通”的赋税制度,即分为“三等九品”,九品是根据财产多少而规定纳赋税的品级,三等是按不同等第将赋税送到不同地方。即“上三品户入京师(平城),中三品入他州要仓,下三品入本州”(《魏书·食货志》)。征收租调时,宗主督护“纵富督贫,避强侵弱”(《魏书·世祖纪》),千方百计地将沉重负担转嫁到广大农民头上。再加上鲜卑贵族的民族压迫,当时,社会的各种矛盾不断激化。各地的农民起义连续不断。从孝文帝即位到太和八年(公元484年)的13年中,人民暴动事件就有十余起。甚至在都城平城也爆发了反抗北魏统治的斗争。

鲜卑族拓跋部是一个社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部族。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织在一起,一直困扰着孝文帝和冯太后。他们也深感再继续使用原有的制度和办法维持统治是很困难的,改弦更张,进行社会变革已势在必行。冯太后凭着她多年辅佐献文帝的丰富政治经验,同孝文帝一起,开始了北魏的改革。

第三章 魏孝文帝改革 第二节 整顿吏治,推行均田

孝文帝的改革是分两个阶段进行的。第一个阶段从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开始,这一年孝文帝18岁,尚未亲政,主要由冯太后主持,改革是围绕着政治、经济制度问题展开的。

整顿吏治,实施俸禄制。北魏前期,按州、郡、县行政区划,地方官吏分为三级:州长官为刺史,郡长官为太守,县长官为令长(也称县宰)。地方守宰一般任期六年。北魏官吏是没有俸禄的,百官生活所需主要来源于经常性的战争掠夺,如牲畜、粮食、布帛、奴婢等,将战利品按功劳的大小和品爵的高低,颁赏有差。拓跋焘统一北方前,战争繁多,官吏无俸禄还可以维持。统一北方后,战争日少,抢掠的东西无多,因而,官吏想方设法贪污租调,纵掠民财。尽管朝廷下令严惩,重禁莫能止。例如,一次,拓跋焘要率军出征,命令公孙轨负责向农民征调毛驴驮运军粮。他公然要每头毛驴外加一匹绢才能收。老百姓讽刺说:“驴不分强弱,只要背驮着绢,就算壮的。”公孙轨嗜贪成性,刚到任时,“单马执鞭”,孤身一人;卸任回乡时,却从车百辆,满载资财而归。魏初以来,百官不给俸禄,廉洁清白的官吏则凤毛麟角,多数官吏巧取豪夺,“求欲无厌,断截官物以入于己”(《魏书·高宗纪》)。北魏从上到下,吏治一片混乱。

改革首先从整顿吏治入手。冯太后下令规定,守宰的任期不规定年限,主要看他们任内的政绩的优劣来决定,鼓励官吏勤勉任职。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六月,孝文帝降诏,颁布官吏俸禄制度:“户增调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于是内外百官,受禄有差”(《魏书·高祖纪》)。即由国家统一筹集,定期按品级高低发给官吏。同时还制定了严惩贪官污吏的法令,凡贪污帛满一匹的官吏处以死刑。俸禄制的实行增加了人民的经济负担,但对不法官吏恣意掠夺百姓有一定的约束。从此,北魏的吏治有所改善,为政之风大有好转。

实行均田制,发展社会经济。长期的战乱给中原地区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田园大片荒芜,百姓背井离乡,人口四处流亡,世家大族趁机大肆兼并土地,占领山泽。不少农民为躲避赋税和徭役,脱离了户籍,进入庄园坞堡,成为豪强宗主的私有户口。官府掌管的土地和编民逐渐减少,大量荒地无人耕种,国家的财政日益困难。冯太后、孝文帝面对这种窘困的经济形势,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采用了大臣李安世的建议,下令在全国各地实行均田制度。目的在于同豪富之家争夺土地、人口,劝课农桑,兴富民本业。同时,也是为了缓解“富强者兼并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蝉〕”(《魏书·高祖纪》)的贫富悬殊的社会矛盾。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有:

(1)15岁以上的男子,受露田(荒地)40亩,桑田20亩;妇人受露田20亩。为了休耕轮种,依据各地具体情况,露田可以加倍或加两倍授给。露田不得自由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魏书·食货志》)。身死或年满70岁无力耕种时,免除课税,将田归还官府。桑田为世业田,可传给子孙。按规定桑田要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树。不宜种桑之地,改受麻田,男子10亩,妇女五亩。

(2)奴婢和耕牛也是受田对象,奴婢受田的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壮耕牛每头受田30亩,不给桑田,每户最多限受四头牛。

(3)在地广人稀之地,可以随力开垦耕种,不受均田限额,但不得随便迁徙。地狭民稠之处,允许民户迁徙,可到任何空荒之地耕垦,但不准逃避赋役,增丁应受田不够而不愿迁移的,以桑田抵应得露田之数,仍不足者,不给休耕的倍田,还从家人田中减量分给。

(4)地方官吏依职位高低授给公田(职分田),刺史为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八顷,县令、县丞六顷。公田不许出卖。官吏离职时,要如数交给继任。

均田制实行后,土地占有不均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却肯定了豪强地主拥有大量土地的合法性,保护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但均田制公开将无主荒地分给农户,招徕流民,使自耕农增加,耕地面积扩大。同时规定民户占田数量,并且不准买卖土地,在一定时期内限制了世家大族兼并土地,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也有了保障。

建立三长制,加强对地方控制。北魏建国伊始,还没有社会基层乡党制度。随着世族门阀地主势力的膨胀,原有的宗主督护制已严重地阻碍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继均田制颁布以后,太和十年(公元486年),冯太后、孝文帝采纳了大臣李冲的建议,在地方实行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三长就是五家为一邻,立一邻长;五邻为一里,立一里长;五里为一党,立一党长。三长则挑选乡里有办事能力和谨守法令的人担任,职责是掌管乡里田土户口,征收赋税,派发徭役,维护地方治安等。三长制的建立,完善了北魏的基层统治机构,也确立了户籍制度,巩固了北魏的封建秩序。

三长制实行后,北魏政府又颁行新的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每年纳户调帛一匹,粟二石;15岁以上未成家男子,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从事耕织的壮年奴婢,八人出一夫一妇之调;有耕牛20头,出一夫一妇之调。新的户调制的推行,废除了按户等征收租调的“九品混通”制,调整了过去赋税征收的混乱状况,大地主的户调有所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耕农的负担。这些措施的实行,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北方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第三章 魏孝文帝改革 第三节 迁都洛阳,改易习俗

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冯太后病逝。第二年,24岁的孝文帝亲政。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在他的主持下,开始了第二阶段的改革,主要内容为迁都洛阳,变易鲜卑人的生活习俗,推动北方民族之间的融合。

迁都洛阳,挺进中原。太和十八年十一月,孝文帝毅然将都城从开平迁到洛阳。这是他当政后办的第一件震惊朝野的大事。也是孝文帝改革总体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

北魏开国不久便定都平城,已历时近百年。拓跋部统一了北方,进入了黄河流域,生产形式由游牧经济逐步过渡到以农业经济为主。平城地处边塞,气候严寒,每年六月,时常雨雪交加,狂风四起,农业生产条件差,粮食产量低。加上交通运输又不便,不利于对全国的控制。而平城又是鲜卑贵族集中的地方,守旧势力顽固,严重地束缚了鲜卑族封建化的进程。孝文帝决心迁都洛阳,进一步同汉族地主阶级密切合作,摆脱保守派的羁绊,移风易俗,实施文治。

孝文帝深知迁都不易,必然会遭到贵族和大臣们的反对。他先令太常卿王谌占卜,结果是个吉利的“革”字卦。孝文帝兴奋地说:“此是汤武革命,顺天应人之卦也。”(《魏书·任城王传》)于是,他精心编导了一幕“外示南讨、意在谋迁”的戏剧。一天,孝文帝召集文武大臣,宣布发兵攻打南齐。不料任城王拓跋澄率先不赞成,许多官吏也随声附和。退朝后,孝文帝单独留下了拓跋澄,坦率地对他说:

“今日之行,诚知不易。但国家兴自北土,徙居平城,虽富有四海,文轨未一。此间用武之地,非可文治;移风易俗,倍为甚难。崤函帝宅,河洛王里,因兹大举,光宅中原。任城(拓跋澄)意以为何如?”(《魏书·任城王传》)

拓跋澄顿时领悟了孝文帝的意图,积极拥护南下迁都的主张。孝文帝又问:“北方人安于现状,不图进取,怎么办?”拓跋澄说:“只有非常之人,才能作非常之事。你就放心干吧!他们敢怎么样?”孝文帝高兴地说:“任城,你真是我的子房(张良)呀!”

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六月,孝文帝命令在黄河上架桥铺路,准备大举南征。九月,孝文帝率20万大军浩浩荡荡,直抵洛阳。他巡视了洛阳故宫旧基,目睹残垣断壁,感慨万端,口中吟咏起《诗经·黍离》之句:“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孝文帝挺进中原的信心更坚定了。当时正逢秋季,淫雨霏霏,孝文帝身披铠甲,风雨中,跃马扬鞭,下令部队继续南下。大臣们纷纷跪在御马前,叩头哭劝,请求停止讨伐南齐。孝文帝看到时机成熟了,就斩钉截铁地说:“若不南銮,即当移都于此,光宅土中,机亦时矣。王公等以为何如?”并当众宣布:“议之所决,不得旋踵,欲迁者左,不欲者右。”(《魏书·李冲传》)随行的贵族自安定王拓跋休以下,几乎都站到右边,表示不愿迁都。拓跋祯见此情景不妙,便说:“成大功者不谋于众,非常之人乃能建非常之事!”他同意停止南征,迁都中原。上自贵族、大臣,下至鲜卑士卒,多不愿南迁,但总比南征厮杀要好,也勉强同意迁都。次年十一月,正式迁都洛阳。

洛阳曾是东周、东汉和西晋的都城,一直是北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迁都洛阳对北魏和鲜卑拓跋部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迁都洛阳后,孝文帝将改革的重点放在本民族身上,改变鲜卑族原有的生活习俗,积极地学习和接受汉族的先进文化、典章制度及生活方式。

一次,孝文帝在宫中召见文武群臣时说:“卿等欲令魏朝齐美于殷周,为令汉晋独擅于上代?”他的弟弟咸阳王拓跋禧答道:“陛下圣明御运,实愿迈迹前王。”孝文帝说:“若然,将以何事致之?为欲修身改俗,为欲仍染前事?”拓跋禧又说:“宜应改旧,以成日新之美。”孝文帝又问:“为欲止在一身,为欲传之子孙?”拓跋禧答道:“既卜世灵长,愿欲传之来叶。”孝文帝说:“若然,必须改作,卿等当各从之,不得违也。”拓跋禧坚定地说:“上命下从,如风靡草。”(《魏书·咸阳王传》)

孝文帝随即颁行了一系列汉化措施。

改士民鲜卑衣服为汉服。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十二月,定都洛阳刚一个月,孝文帝便下令,改革鲜卑族服饰制度。以前,适应游牧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鲜卑人习惯披发,服装左开襟,妇女头戴帽子,穿夹领小袖短袄。进入中原后,鲜卑人的这套打扮与人数众多的汉族人很不协调。孝文帝命令禁止鲜卑贵族、士民穿胡服,一律改穿汉族服装。翌年十二月,孝文帝在光极堂会见群臣时,当场将汉族样式的冠服赏赐给群臣穿戴,易鲜卑官服为汉官服。孝文帝出巡时,见到洛阳街上有的妇女仍着鲜卑族装饰时,当即训斥属臣,要严加管束。很快城内再也见不到穿鲜卑服装的人了。

朝廷官员改说汉话,禁止使用鲜卑语。北魏建国以来,尽管要求汉官须讲鲜卑语,但在朝廷上往往鲜卑语和汉语杂用,语言障碍很大,为此设立了翻译官“译会使”。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语言不通的矛盾越发突出。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六月,孝文帝颁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魏书·高祖纪》)他强调说:“今欲断诸北语(鲜卑语),一从正音(汉语)。”(《北史·魏咸阳王禧传》)具体规定:“30岁以上的鲜卑官吏,习性已久,要逐渐地改用汉语。30岁以下的鲜卑官吏要马上说汉语。假如故意说鲜卑语,即降爵罢官。”这一措施促进了汉族和鲜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鲜卑人兴起对汉语声韵学的研究,在陆氏(步六孤氏)家族中,出现了一位我国著名的声韵学家陆法言。鲜卑族的民歌也被译为汉语,收集在中的大部分北朝民歌,是在孝文帝改用汉语后译成的。

改用汉姓,确立门第等级。鲜卑族人姓氏多为复姓,如拓跋、独孤、贺楼、丘穆陵等。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正月,孝文帝在诏书中说:“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若重复,皆改之。”(卷一四○)于是,决定将鲜卑的复姓改为音近的单音汉姓。孝文帝先将自己皇族的拓跋氏改为元氏,定为最高门第。接着把丘穆陵改为穆氏,独孤氏改为刘氏,步六孤氏改为陆氏,贺赖氏改为贺氏,贺楼氏改为楼氏,勿忸氏改为于氏,纥奚〔he xi合西〕氏改为嵇氏,尉迟氏改为尉氏。将这勋臣八姓定与北方汉族门第的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赵郡李氏、荥阳郑氏四大姓同等。其余贵族改姓后地位也与汉族士族相当。在鲜卑贵族中确立了“以贵袭贵、以贱袭贱”的门阀制度。孝文帝共将鲜卑族的100多个姓氏改成汉姓。他还鼓励皇族、鲜卑贵族与汉人士族通婚。孝文帝立汉臣李冲的女儿为皇后,还让他的弟弟纳汉族世家女儿为妃。通过联姻,使鲜卑贵族同汉族地主阶级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孝文帝大张旗鼓地改易鲜卑族旧的风俗,力图消除民族间的差别,缓解民族矛盾,从而加速了北魏的封建化,巩固了鲜卑贵族在中原地区的统治。

第三章 魏孝文帝改革 第四节 排除阻力,巩固革新

从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冯太后、孝文帝改革以来,就遇到了鲜卑贵族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和抵制。然而,冯太后、孝文帝并没有退缩,他们力排众议,持之以恒,不断深化改革。

制定百官俸禄制度,使清廉之官得到补济,贪官污吏有所收敛。这是改革迈出的第一步。这项措施对那些侵占公物、勒索百姓的贵族、官吏却是个有力的限制,因而引起了他们的不满与忿恨。淮南王拓跋他公然提出停止俸禄制、恢复自筹费用的作法。冯太后召集群臣,当众批驳他,坚持施行俸禄制。外戚显贵、秦益二州刺史李洪之,经常搜刮巨额钱财。孝文帝将他赐死。在颁行俸禄制的当年秋季,中央政府派大吏巡视各地,先后有40多名守宰因贪赃枉法被处极刑。

实行三长制,废除了宗主督护制,这是国家有组织、有计划地检括户籍、搜揽苞荫户,扩大编户齐民的一项措施。这对世家大族来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中书令郑羲等人认为三长制言似可用,事实难行。冯太后指责道:“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魏书·李冲传》)态度坚决地批驳了反对派。

孝文帝同鲜卑贵族保守势力斗争最激烈的问题,要算是迁都洛阳。以穆氏、陆氏、贺氏、刘氏、楼氏、于氏、嵇氏和尉氏为代表的达官显贵在国都平城经营了百余年,都有巨资的家业,谁也不愿迁移。另外,从塞外南下中原,风土民情,生活方式乃至气候环境,都不容易适应。当迁都的消息传到京城时,众人无不震惊,反对南迁的贵族、官僚大有人在。孝文帝又专程返回平城,劝说留守官员支持南迁。但是,保守官员恒州(今山西大同东北)刺吏穆泰,不仅对抗迁都,还蓄谋发动反叛。他与定州(今河北定县)刺史陆睿、安乐侯元隆等密商共推朔州(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南)刺史阳平王元颐为主,妄图推翻孝文帝。孝文帝闻讯后,立即令拓跋澄发并州(今山西晋源)、肆州(今山西忻县西北)兵讨伐,平定了穆泰等人的叛乱,保证了迁都计划的顺利进行。

定都洛阳后,这场斗争仍未中止。而出人意料的竟是太子元恂带头对抗迁都,反对改革。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10岁的元恂被立为太子。孝文帝希望他认真读书,学习好本领,将来接班即帝位。可是,元恂对他父亲的教诲置若罔闻。他年纪不大,却身高体胖,一到夏季,洛阳天气燥热,就忍受不住,总怀念平城的生活。因此,经常对父亲表示不满。在禁止穿胡服的命令下达后,孝文帝送给他一些漂亮的汉装。他往旁边一扔,照旧穿上鲜卑衣服。中庶子高道悦多次劝说元恂要听父皇的话,他根本不理,还怀恨在心。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八月,孝文帝东巡嵩山。元恂趁机杀死高道悦,带领部分人马,轻骑逃奔平城。孝文帝得到消息后,途中折返洛阳,立即将元恂召回宫内,宣布了他的谋反罪状,废为庶人。后来元恂又想叛逃,孝文帝将他赐死。

孝文帝的改革使北魏国力大增。于是,他试图灭掉南齐,统一全国。从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十二月起,北魏兵分五路大举讨伐南齐,不克而归。二十一年(公元497年)二月,又发兵20万再战,仍无功而返。二十三年(公元499年)二月,南齐将领陈显达率兵四万围攻北魏马圈城(今河南邓县北)。三月,孝文帝带兵亲征,大败南齐军。班师回朝后,四月,他病重而死,时年33岁。

魏孝文帝在位28年,亲政八载,励精图治,始终致力改革,推动了北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各民族的相互融合和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章 唐玄宗改革 第一节 武后晚年的社会状况

睿宗李旦“恭俭退让”,是一位柔弱的帝王。太平公主所欲,他无所不从。“武后以为类己”的太平公主热衷于参预朝政,“军国大政,事必参决。如不朝谒,则宰臣就第议其可否”。当时,“宰相七人,五出公主门”(《旧唐书·太平公主传》)。太平公主擅政专权,与精明强干的皇太子产生矛盾。她公然指责说:“太子非长,不当立!”欲废掉太子,姑侄斗争越发激烈。景云二年(公元711年)七月四日,睿宗李旦权衡利弊,决定把帝位移交太子李隆基,诏书曰:“朕将高居无为,自今军国政刑一事以上,并取皇帝处分。”(《旧唐书·玄宗上》)八月五日,李隆基即帝位,是为玄宗,历史上享有盛名的唐明皇。先天二年(公元713年)七月初,玄宗下令捕杀太平公主党羽,将她赐死于家。自神龙元年正月,至先天二年七月,八年当中,宫闱内发生六次政变,更迭四位君主,兵戎相见,血溅殿宇。至此,动荡不宁的政治局面结束了,唐朝进入稳定的发展时期。十一月,群臣上玄宗尊号“开元神武皇帝”,改年号为“开元”。唐玄宗励精图治,决心“改中宗之政,依贞观故事”,重新振兴大唐(图2)。

武则天刚退位,中宗和韦后又欲重演高宗与武后故事。韦后是位颇有野心的女人,女儿安乐公主也不示弱,母女二人都想像武则天一样尝尝当女皇的滋味。她们肆意干预朝政,与武则天的侄儿武三思相互勾结,形成韦武集团,把持朝政。外戚合伙觊觎皇权,对皇太子李重俊颇为忌恨。景龙元年(公元707年)七月,太子李重俊亲率羽林将军李多祚〔zuo作〕等,领羽林千骑兵300余人,诛杀武三思、武崇训等。在韦后和安乐公主的唆使下,李显又杀掉太子李重俊。但事情并未就此了结。景龙四年(公元710年)六月初二日,韦后早已按捺不住取代中宗李显、自己称帝的强烈欲望,与女儿安乐公主合谋,毒死了李显。而“沉敏多权略”的武则天女儿太平公主与兄相王李旦联合起来,阻止韦氏阴谋的得逞。于是,韦氏集团将矛头对准了相王和太平公主一伙,“将图翦覆,设兵潜备,内外阻绝”(《册府元龟》卷二十《帝王部·功业二》)。派兵把他们的府邸包围起来,严加监视。“韦庶人(韦后)临朝,引用其党,分握政柄,忌帝望实素高,潜谋危害”(《旧唐书·睿宗》)。六月二十二日晚,相王李旦第三子、临淄王、潞州别驾李隆基经过周密策划,与太平公主之子薛崇简等率兵入北军,诛戮韦后、安乐公主及诸韦武党羽。迎相王李旦复位,即睿宗。李旦以灭韦武集团之功,封李隆基为平王,又立他为皇太子。

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五月,一代杰出的政治家唐太宗李世民病逝于皇宫含风殿。皇太子李治即位,是为高宗。自显庆开始,李治“多苦风疾”,目不能视,百司表奏,皆委皇后武则天详决。武则天性情明敏,素多智计,兼涉文史,“内辅国政数十年,威势与帝无异”,当时与高宗并称“二圣”。(《旧唐书·则天皇后》)永淳二年(公元683年)十二月,高宗李治死于真观殿。太子李显即位,是为中宗。武则天以皇太后身份临朝称制。李显一称帝就开始扶植自己的势力,次年二月,被其母武氏废为庐陵王,把她的小儿子、李显之弟李旦推上君主的宝座,此即傀儡皇帝睿宗。“自是太后(武氏)常御紫宸殿,施惨紫帐以视朝”。此即母后“垂帘听政”之始。而这些举措都在为她登基做女皇做准备。载初元年(公元689年)九月九日,武则天革唐命,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加尊号“圣神皇帝”,将睿宗李旦降为“皇嗣”,轻而易举地当上了女皇帝。武则天称帝15年,加上多年辅佐高宗,前后执国柄近半个世纪。在她掌权期间,知人善任,多方纳谏,颇有“贞观遗风”。武则天修改《氏族志》为《姓氏录》,打击和限制关陇士族地主,优待与提拔寒门庶族;发展科举制度,选用人才;劝课农桑,发展农业生产;击败突厥、吐蕃,实行军屯,巩固边疆等,这些措施的实行都有利于唐初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进步。武周政权介于“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的中间,它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开元时期的全面繁荣创造了条件。

长安四年(公元704年)冬,武则天病倒神都洛阳,政事多委她的宠臣麟台监张易之、司仆卿张昌宗。张氏兄弟二人倚仗武后,擅作威福。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正月,宰相张柬之等调动羽林兵冲入禁中,捕杀张氏二兄弟及其党羽,迫使武则天退位,拥中宗李显复帝位,恢复唐国号。十一月,武则天病死于上阳宫的仙居殿。李显是一位昏愦无能的君主,围绕着皇位的继承,诸王、公主、外戚之间展开了一场空前激烈的生死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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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唐玄宗李隆基(公元685—762年)

“只知爱人,不敢爱身”的武则天到了晚年生活日益奢靡。她佞佛,大肆推崇佛教。在东都洛阳,耗用200万斤铜铁,铸造一尊高105尺的大佛像,名曰“大周万国颂德天枢”。当铸用铜铁不足时,竟下令搜缴农民的生产工具充数,引起百姓不满。由于社会经济的增长,土地兼并不断扩大,均田制日渐破坏,农民的赋役负担繁重,“天下户口,逃亡过半”(《旧唐书·韦嗣立传》)。官僚地主“广务田宅”,放手侵占土地,有的占良田数百顷。如工部尚书卢从愿因兼占田亩多,人送绰号“多田翁”。丧失了土地的农民只得“卖舍帖田,以供王役”,“伤破家产,剔屋卖田”。不少农民被迫背井离乡,远走四方。这样就引起了封建统治秩序的紊乱,致使国家财政匮乏,“府库空虚”。武后、韦后、安乐公主等用卖官鬻爵的方式收敛钱财。“虽屠沽、臧获(奴婢)用钱三十万”,就可以别降墨敕,付中书省授官。这些“斜封官”的补授没有额缺之限,内外斜封官多达数千人。任人唯私,贿赂公行,即可觇〔搀〕知吏治的浊乱。

第四章 唐玄宗改革 第二节 刷新吏治,变革兵制

玄宗是在各派政治势力激烈的倾轧之中登上帝位的。他一方面要捍卫得来不易的皇权,断然对诸王、功臣采取严格限制的措施,以防不测。另一方面,就要更革自武后以来的诸种积弊,整饬朝纲,以求天下大治。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十月十四日,李隆基狩猎渭水之滨,同州刺史姚崇针对时弊“以十事上献”。君臣不谋而合,立即起用姚崇为宰相。他的“建言十事”则成为唐玄宗改革的纲领。

开元初年的改革首先是从刷新吏治开始的。从武后、中宗、韦后以来,官吏的正常铨选阻塞,内外斜封官充斥,“政出多门,滥官充溢”。这是一支队伍庞大、素质不高、办事效率低的官僚队伍。姚崇在“建言十事”中指出:“自武氏诸亲猥侵清切权要之地,继以韦庶人、安乐、太平用事,班序荒杂。臣请国亲不任台省官,凡有斜封、待阙、员外等臣,悉请听罢。”(卷二一○《考异》)玄宗说:“朕素志也。”按照姚崇的建议,整顿吏治先从裁汰冗官冗员、精简机构入手。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五月,玄宗下令免去全部员外官、试官、检校官,除非有战功,或特诏录用外,吏、兵二部不得任用。撤销、合并闲散司、监、署十余所,“大革奸滥,十去其九”。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玄宗将贞观年间隶属于门下省的宰相议政之所政事堂改归中书省,内设五房,即吏房、枢房、兵房、户房、刑礼房,并将宰相人数减至二人,扩大其权力。又增设学士院,置翰林学士,职司“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发”(《新唐书·百官志》),号称“内相”,其权不亚于宰相。目的是强化皇权。

在精减机构和裁汰冗员的同时,玄宗任人唯贤,严格选拔官吏制度,剔除以往选官陋规,定额内外文武正员官18805人。开元四年(公元716年),玄宗亲自召见新授县令,当廷出“安人策”试题一道,策试新县令,只有少数人合格,“考入下第者,一切放归学问”,并将主持典选的吏部侍郎卢从愿等贬斥外任。唐初以来,有一股重京官、轻外任的不良风气。玄宗降诏曰:“选京官有才识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迹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为恒式。”(《全唐文》卷三十五《重牧宰资望敕》)内外官员互相交流,将任地方官作为简选京官的一项条件,鼓励官员外任,有利于吏治风习的转化。

在整饬吏治时,加强对官吏的考核和监察。玄宗专门颁布了《整饬吏治诏》,明确规定:“每年十月,委当道按察使较量理行殿最,从第一等至五等,奏闻较考,仍使吏部长官总详核。”考评的结果作为官吏升降奖惩的依据。例如,刺史考核列第一等,“量与京官”,若在州未能升迁者,“紫微黄门简勘闻奏,当加优赏”(《全唐文》卷二十七《整饬吏治诏》)。健全监察机构是确保吏治改善的重要措施。在中央发挥御史台监督百官的作用,支持御史纠弹贪暴不法的京兆尹崔日知。在地方各道设采访使,督察地方。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下令把太宗时在全国设置的监察区十道扩充为15道,分别为京畿、都畿、关内、河南、河东、河北、陇右、山南东、山南西、剑南、淮南、江南东、江南西、黔中、岭南道。每道设采访使,成为地方常设机构,代表朝廷,“以六条检察非法”,纠察该地违法官吏。这对肃清吏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政治革新的另一举措就是改革府兵制度。唐初在军事上实行与均田制相适应的府兵制,府兵的来源是经过严格“征点”的,标准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卷十六《擅兴》)。府兵皆须自备粮饷器械等物品,“三时农耕,一时教战”。“十万夫家供税课,五千弟子旧封疆。”白居易的诗句正是对这种“寓兵于农”的府兵制的生动写照。府兵要轮流“番上”,宿卫京城。“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则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新唐书》卷五十《兵制》)。高宗、武则天时期,土地兼并迅速发展,均田制逐渐瓦解,自耕农、半自耕农或丧失土地,或流亡他乡。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府兵之法寝坏”,卫士逃亡,兵源枯竭。开元初年,府兵“逃死者不补,三辅渐寡弱,宿卫之数不给”(《唐会要》卷七十二)。即使强行征来的兵丁也是赤手空拳,“多无衣食,皆带饥寒”。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宰相张说鉴于府兵制的破坏,上疏“请一切罢之,别召募强壮,令其宿卫,不简色役,优为条例。逋逃者必争来应募”(《旧唐书·张说传》)。玄宗采纳了他的建议,用募兵制代替了府兵制。在京师及附近诸州共募得士兵12万人,号称“长从宿卫”,每年两番。后更名〔guo郭〕骑,分属12卫。戍守士兵也改用招募之法,募得之兵,名曰“长征健儿”。这些士兵脱离了土地,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兵民分离,当兵成为专门的职业。募兵早在唐太宗征伐高丽时就曾用过,高宗、武后亦曾募兵,但只是作为应急补充兵源的一种办法。玄宗采用募兵制则是兵制的改革,成为唐代军事的定制,使唐朝的军事力量有所增强。

兵制改革的另一项措施,就是在边区设置节度使。唐玄宗为了实现“吞四夷之志”,调整边疆军事力量,在边将屯方之地,设立方镇节度使。自高宗永徽年间(公元650—655年),都督带使持节者,谓之节度使,但未为正式之官。景云元年(公元710年),睿宗李旦命薛讷为幽州镇守、经略节度使。次年,又任命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始有官名。开元时期,玄宗李隆基推而广之,在边区的东北、西北,及西南,设有河西、陇右、平卢、范阳、剑南、朔方、河东、安西、北庭、岭南十个节度使。这些节度使“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以布列天下”,所辖地区,“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新唐书》卷五十《兵制》)。这就为日后节度使的独立发展、跋扈割据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开元初期,文武之臣并重,出将入相,节度使的总体文化素质较高。尔后,玄宗批准了宰相李林甫的奏请,以边地少数民族番将高仙芝、哥舒翰、安禄山等充任节度使,这批斗大的汉字不识几个的武夫悍将,迅速扩充自己的势力,成为割据一方的豪强。“然则方镇不得不强,京师不得不弱”。最终酿成了标志着唐朝由盛变衰的“安史之乱”。

第四章 唐玄宗改革 第三节 检括户籍,整顿财政

开元初年,人口逃亡仍在继续。“天下户版刓〔wan丸〕隐,人多去本籍,浮食闾里,诡脱徭赋,豪弱相并,州县莫能制”(《旧唐书·宇文融传》)。流民的大量存在对统治的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都是非常不利的。开元九年(公元721年)正月,监察御史宇文融向朝廷奏称:“天下户口逃移,巧伪甚众,请加检括。”唐玄宗立准其请,命他为核田劝农使,筹备检括户口事宜。二月,朝廷颁布《科禁诸州逃亡制》,规定:“诸州背军逃亡人,限制到百日内各容自首,准令式合所在编户,情愿住者,即附入籍簿。”“若情愿归贯及据令式不合附者,首讫,明立案纪,不须差遣”,“容至秋后递还”。“过限不首,及括取递边远,附为百姓,家口随逃者,亦便同送”。公布了检括逃户的政策,有利于安置逃亡人口。朝廷任命劝农判官十人,授予御史衔,分往各地,“检括田畴,招携户口”。大规模地清查户籍在全国展开了。

在检括户口中,还裁汰僧尼,令其还俗,从事生产。唐前期,由于武则天等统治者的大力宣扬,佛教迅速发展,寺院林立,经卷大量地刊刻,滥度僧尼,使之人数急遽增加。寺院广占民田为庄园,寺院经济实力雄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为恶一方的寺院地主。“逃丁避罪,并集法门”。当时,“造寺不止,费财货者数百亿;度人无数,免租庸者数十万,所出日滋,所入日寡”。寺院的恶性膨胀严重地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开元二年(公元714年)正月,紫微令姚崇进言,请检责天下僧尼。唐玄宗即严令各寺院裁减僧尼,“天下僧尼伪滥还俗者三万余人”(《唐会要》卷四十七《议释教上》)。八月,又下令禁止百家与僧、尼、道士往来;严禁民间铸佛像及刻佛经,以此压抑佛教的发展。打击寺院地主,也是李隆基改善财政的重要一环。

面对国家府库空虚、财源萎缩的现状,唐玄宗着手整顿财政。首先,继续重视发展农业,生产更多的粮食和农副产品。在“以农为本”的封建社会里,农业是国家经济最主要的部门,它事关国计民生。为了促进农业生产,每年二月一日,玄宗“以务农方兴,令百寮具则天大圣皇后所删定《兆人本业记》进奉”。将进呈武后这部农书作为定制,以示将农业摆在重要的位置。每逢农兴时节,玄宗则亲耕籍田,“加至九推而止”,“卿以下终其亩”。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春,玄宗亲在苑中辟地种植小麦。五月,麦熟时,率皇太子以下,亲自收割小麦,教育诸皇子说:“此将荐宗庙,是以躬亲。亦欲令汝等知稼穑之难也。”经过实践,玄宗发现一些巡视农业官员奏报不实,对侍臣说:“比岁令人巡检苗稼,所对多不实,故自种植以观其成。且《春秋》书麦禾,岂非古人所重也。”(《旧唐书·玄宗上》)玄宗亲自动手种麦,取得经验,指导农业生产。当发生自然灾害时,玄宗即令有关衙署采取措施救灾,确保农业损失小些。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六月,山东诸州闹蝗灾,“飞则蔽景,下则食苗稼”,“声如风雷”。玄宗差遣御史到诸道,督催官民驱扑焚瘗〔yi义〕蝗虫,以救秋稼。当年山东“田收有获,人不甚饥”。对受灾严重地区,蠲〔juan捐〕免田赋,拨给粮食种子,帮助恢复生产。由于朝廷重视农业,这一时期,有些地方“高山绝壑,耒耜亦满”,榛莽丛生之地,也辟为粳稻之川。全国耕地面积扩大,单位面积产量提高了。“时累岁丰稔”。天宝年间人均粮食达到700斤,这反映了农业生产在持续地增长。

其次,调整食封制度。唐初对宗室诸王、功臣实行食封制,亦称“食邑”。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十月,方即位的李世民就给诸功臣食实封,多者千余户,少者三四百户。例如,裴寂食实封1500户,长孙无忌、王君廓、尉迟敬德、房玄龄、杜如晦各1300户,张长逊等300户。这些食封的贵族官僚对封户享有收取租调的经济特权。中宗、韦后时期,食封者和封户数量不加限制。食封的官僚由唐初的二三十家猛增到140余家,封户多达几千户,个别的达到万户。“滥食封邑者众”,造成“国家租赋,大半私门,私门用资有余,国家则支计不足”(《旧唐书·韦嗣立传》)。开元初年,玄宗采取有力措施整顿混乱的食封制度,一方面,减少实封户数。玄宗本着诸王、公主“何功于人,顿食厚封,约之使知俭啬”的思想,规定诸王、长公主一般食封2000户,其余公主等各食1200户。比较安乐公主等各食封三四千户已减少很多。而一般官僚封户限制在500户以内。如赵国公、户部尚书王琚实封300户,楚国公、工部尚书姜皎实封500户等。另一方面,取消食封者直接向封户征收赋税的办法,封户纳赋税由朝廷派官随租调征解,或由州县官收纳。300户以上的食封者到京城太府寺、赐场领取所享租税,300户以下者须持户部凭证到州县支领。把食实封的经济权力收回中央,便于加强对地方的财政管理。

第三,严禁奢靡,倡行节俭。在改善财政中,玄宗把刻厉勤俭,反对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武后晚年起,贵族官僚崇尚奢靡,浸成风俗。他们铺张挥霍,竞相攀比。后妃及百官服饰锦绣珠玉,贴金挂银,光彩耀人。玄宗为表禁奢决心,开元二年六月,将珠玉锦绣等服玩放到正殿前焚烧。七月,又令有司将金银器皿销毁,以充军国之用。并规定百官服带及酒器、马衔、蹬等样式,三品官以上可饰玉,四品以金,五品以银,其余一概禁止。厚葬之风在社会上层非常盛行。贵族官僚生前花天酒地,醉生梦死,死后仍铺金盖银,丧礼隆重,坟墓修建得规模宏大,以致“既竭家产,多至凋弊”。同年九月,玄宗颁布《禁厚葬制》,指出:“宜令所司据品令高下,明为节制;冥器等物,仍定色素及长短大小,园宅下帐,并宜禁绝;坟墓茔域,务遵简俭;凡诸送终之具,并不得以金银为饰,如有违者,先决杖一百。州县长官不能举察,并贬授远官。”(《旧唐书·玄宗上》)这些措施的贯彻对扭转不良的社会风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生活的奢侈腐化是无法根治的。唐玄宗晚节“犹以奢败”,就是典型的例证。

第四章 唐玄宗改革 第四节 “开元全盛日”

社会安定,百姓乐业。唐玄宗在调整改革的40年间,统治集团内未发生重大的政治斗争,政局稳定,边疆烽火不起,百姓安居乐业。“丁壮之夫,不识兵器”。由于水陆交通的便利,促进了国内外商业贸易的繁荣。“东至宋汴,西至岐州,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驴驿。南诣荆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通典》卷七)。社会秩序良好,路不拾遗,行不斋粮。“远适数千里,不持寸刃”,“奇瑞叠委,重译麕〔jun军〕至”。唐代的大诗人杜甫在《忆昔》一诗中描述了“开元盛世”,诗云:

物质丰富,国家府库充盈。唐玄宗革新六七年,“天下大理,河清海宴”,“四方丰稔,百姓乐业”,人物欣然。每年国家征收的租钱200余万缗(千文为缗),粟为1980余万斛,绢740万匹,绵180余万屯(六两为屯),布1035万余端(《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志》)。粮食堆积如山,“人家粮储,皆及数岁;太仓委积,陈腐不可较量”(《全唐文》卷三○八)。天宝八年(公元749年),官仓存储粟米9600万石。“入河湟之赋税满右藏,东纳河北诸道租庸充满左藏,财宝山积,不可胜计”(《唐语林》卷三)。除了粮食丰产外,手工业产品数量增加,品种齐全。天宝二年(公元743年)三月,李隆基在长安城东禁苑广运潭接受了江南广陵郡(今扬州)、丹阳郡(今镇江)、会稽郡(今绍兴)、南海郡(今广州)等进呈的特产,有锦、铜镜、京口绫衫缎、折造官端绫绣、(纟罗)、吴绫、绛绫、玳瑁、真珠、象牙、沉香、瓷器、酒器、茶釜、茶铛、空青石、纸笔、黄连、翡翠、蚺〔ran燃〕蛇胆、蕉葛、三破糯米、方丈绫等。从上述供品中可以看到开元、天宝年间唐代手工业中丝纺业、铸造业、制瓷业、造纸业、制茶业、医药业等部门生产水平达到了较高的程度。产品丰富,粮食、布帛等物价低廉。“自后天下无贵物”。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封泰山时,斗米至13文,青、齐州谷斗五文。长安、洛阳两京斗米不至20文,面32文,绢一匹210文(《通典》卷七《历代盛衰户口》)。“海内富实”,这是盛唐的显著标志之社会人口持续增长。人口数量的相对消长,仍是社会发展综合指标的集中体现。由于唐代开元年间社会安定,经济快速发展,“公私仓廪俱丰实”,人口增长连续上升。高祖武德时,全国人口仅200多万户;中宗神龙年间,人口增加到615万户,人数为3714万;到了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有户706.9万,人口4141.9万。20年间,户口增加90余万户,428万口。天宝中叶,“天下计帐户约八百九十余万”。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全国有户906.9万。人口为5288万。在30余年里,人口增长如此之快,是社会繁荣富庶的具体反映。

在君臣共同努力下,开元年间出现了太平盛世。时人沈既济概括为:“家给户足,人无苦窳〔yu雨〕,四夷同来,海内安然。”(《通典》卷十五《选举典》)“开元盛世”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九州道路无豺狼,远行不劳吉日出。

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织不相失。

唐玄宗李隆基即位以来,宵衣旰〔gan干〕食,勤于政务,执著改革。“自临御以来,三十年未曾不四更即起”,“听政之暇,常览史籍,事关理道,实所留心”(《旧唐书·玄宗上》)。称帝前,李隆基亲身经历了不少重大政治斗争,比一般统治者政治上更敏感,看问题更深刻。在宫内,他常以曹操的乳名“阿瞒”自称,自比曹孟德,立志干一番事业。李隆基继承了贞观时期唐太宗善于用人和纳谏的优良传统,开元以来,任用宰相多人,各有所长,例如,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张嘉贞尚吏,张说尚文,李元纮〔hong红〕、杜暹〔xian先〕尚俭,韩休、张九龄尚直。他们都能直言谏争,补救缺政,“为一时人选”。李隆基忧勤国事,认真听取诸宰臣所谏,“或有章疏规讽,则探其理道优长者,贮于金函中,日置于右,时取读之,未尝懈怠”(《开元天宝遗事》卷下《金函》)。他所置左右辅佐之臣,皆救时贤才,“朝多君子,信太平基欤”。

第五章 王安石变法 第一节 出任地方官

王安石生长在一个世宦之家。他的父亲名叫王益,进士出身,天禧年间,在临江军任通判。尔后,在24年的仕宦生涯中,王益始终辗转在外府州任上。青少年时代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南抵广东路(今广东韶关),北达京师开封,游历了大江南北不少地方。南北迁徙,虽然生活上不够稳定,但使他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王安石自幼酷爱读书,博学强记,运笔如飞,写一手精妙文章。他“少习孔孟”,稍长涉猎了诸子百家之书及《难经》、《素问》、《本草》等书籍,丰富了自己的学识。王安石读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将书本知识与实际联系起来,做到“学以致用”,而不盲从。他还注意向社会学习,虚心地求教于农夫、女工。王安石曾说:“善于学习的人读书,追求的是真理。凡是有道理的,樵夫、牧民的话也要听从。言而无道理的,即使是周公、孔子也不敢顺从。”宝元二年(公元1039年)二月,王安石19岁时,父亲王益突然病逝了。全家数十口人,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时常以野菜充饥。在江宁的三年守丧中,贫困的日子锻炼了他刚毅倔强的性格。社会上的贫富悬殊,使王安石对下层社会劳苦大众的饥寒更加同情和理解。他在入府学读书之时便在思索着社会改革的问题。

仁宗庆历元年(公元1041年),王安石赴京师开封参加礼部考试。主考官将他拟定本科状元,并把卷子进呈御览。因其赋中有“孺子其朋”一句,触犯了“朋党比周”的忌讳,而改列第四名。考中进士后,王安石被派往扬州担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即充当知州韩琦的一位幕僚。在扬州任事期间,他仍发奋自励,读书经常通宵达旦,凌晨小睡一会儿,便匆忙赶到府内办事。王安石就这样,在扬州紧张地度过了三年的时光。

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王安石在扬州任职届期。按照宋代选拔官吏的制度,中高第的进士派任期满后,许可向朝廷呈献文章,求试馆职,进入中央昭文馆、史馆等号称储才的机构中供职,这样可以官运亨通,飞黄腾达。王安石没有选择这条路,他希望能利用在地方作官之机,实践一下自己所学的东西,于是请求到外地州县任职。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初,他出任鄞〔yin寅〕县(今浙江宁波)知县,在职将近三年,治绩斐〔fei 匪〕然。

鄞县临江傍海,是自然条件不错的地方。但多年来,河渠工程失修毁坏。王安石上任的第一年,就利用农闲时节发动百姓兴修水利。当年农历十一月,他翻山越岭,不辞辛苦,走遍全县东西14个乡,亲自督劝村民疏浚川渠,修筑堤堰,蓄水防旱。王安石重视水利建设,调治河道,疏通陂塘,使全县居民大获水陆之利。全面治水,发展生产,这是王安石任内的第一德政。每年春季青黄不接的时节,当地的豪强兼并之家都趁机大放高利贷,盘剥广大贫苦农民。王安石到任的第二年立即采取措施,打开县衙粮仓,将库存的粮食借贷给生活困难的自耕农。秋收后,加二分利息连本还清。这样,既帮助居民度过春荒,又使官仓粮食新陈相易,受到人们的普遍赞誉。低息借贷粮谷,帮助农民解决燃眉之急,这是他任内的第二德政。王安石到鄞县后,深感地方文化落后,人才缺乏,不利于移风易俗,实现全县大治。他决定以教化为先,兴办县学。把唐末五代以来改为孔庙的州县学堂,又重新恢复为书院,邀请四方有名的学者充当教谕。办学兴教,人文蔚起,这是他的第三德政。王安石遍施惠政,深得鄞县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王安石调任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通判地位略次于知州,主管监察和赋税钱粮。这时,宰相文彦博多次荐举王安石供职文馆,朝廷也特令召他入试。他总以家庭贫困和亲人年迈为理由辞谢了。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王安石调往开封,与司马光同为群牧司判官,但他经常思任州县官职。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朝廷批准他到常州(今江苏常州)任知府。宋代中期以来,朝野的风气日趋奢靡。州郡长官上任,骑着高头大马,随行的官员士卒前呼后拥,好不威风。王安石从开封到常州赴任,骑着一匹驽〔nu奴,劣马〕马,所带皆日常旧物,随从无几。尔后,又从常州任上调往江宁,任江南东路提点刑狱,职掌司法和刑狱。在职期间,他建议调整了国家榷〔que却,专卖〕茶制度,放开让茶商贩运行销,官府收税。调动了茶民和茶商的生产积极性,国家从中获得了较大的利益。

王安石是一位有魄力的实干家,从作鄞县知县起,到任州路长官,每到一地,他不同于一般官僚,因循苟安,终日淫逸享乐,而是面对社会实际,兴利除弊,进行改革。这些实践活动对王安石日后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完成他改革社会的总体设想,无疑是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第五章 王安石变法 第二节 上“万言书”

后周恭帝显德七年(公元960年)春季,殿前都点检(禁军统帅)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建立了宋朝,史称“北宋”。北宋政权建立在唐末、五代十国长期割据混战的基础之上。为了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现,赵匡胤等统治者制定了“守内虚外”的开国方略。正如太宗赵光义对侍臣所言:“国家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奸邪共济为内患,深可惧也。”(《宋史·宋绶传》)根据这种精神,北宋把预防内部倾轧篡权和镇压人民反抗斗争作为巩固统治的重要环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加强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各种措施便弊窦丛生。到了北宋中叶,经历了近百年发展,社会的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北宋政权面临着一场严峻的挑战。

土地高度集中,农民丧失了田地,无法忍受贫苦生活的煎熬,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宋代中期,“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成俗”(《宋史·食货志》)。官僚、豪绅、寺院地主所霸占的田地为全国耕地面积的70%以上。可谓“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天下佃客将收获的大半交了地租。广大农民生活饥寒交迫,逃往他乡,或困死荒野。王安石尖锐地指出:“兼并之家多,富者财产布满州域,贫者困穷不免死于沟壑。”(《王荆公文集·风俗》)侵占土地,“蚕食细农”,极大地激化了农民同地主阶级的矛盾。

官僚机构庞大,冗官冗员充斥,雇佣兵额数猛增,造成国家财政危机,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宋代选拔官吏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恩荫授官,宗室、官僚的子弟、亲属、门客等经此方式可以得到官做。二是科举考试,多数人由此进入仕途。北宋初年,为了预防官员长期把持某一部门的权力,结党营私,实行官职不一、名实分离的官、职、差遣制度。官、职皆为虚衔,只有差遣才有职有权,名副其实。这样,中央政府官僚机构庞大,官吏人数遽〔ju 巨〕增。包拯任职谏院时曾撰文指出,真宗赵恒时文武官员总计<bdo>?99lib?</bdo>为9785员,到仁宗赵祯时,人数已达17300人,未授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选人等不在数内。才40余年,官员增加将近一倍。地方官是“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更是无法统计。他们利用权力,肆无忌惮地贪污受贿,投机经商,牟取高额利润。北宋军队主要是禁军和厢军(地方部队)。宋初,军队只有20万人,到了仁宗皇祐年间,人数猛增到140万。士兵多数为招募的饥民和游手好闲的市井无赖之徒。国家要养活一大批冗官冗员和人数众多的常备军,政府财政十分困难,广大人民经济负担沉重。整个国家“国帑虚竭,民间十室九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

这时,辽和西夏陈兵西北,他们经常骚扰内地,抢夺人畜财产。由于北宋实行“强干弱枝”的养兵政策,从数量和装备上强化中央禁军,过分地削弱地方厢军力量,以此达到“居重驭轻”的目的。这样造成地方上没有能力抵御辽和西夏的杀掠。军事上的“积弱”,导致了边区民族矛盾的上升。阶级矛盾的尖锐,促使农民起义、士兵哗变及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处处蜂起”,遍及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等地。从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开始,农民起义声势越来越大。这年五月,沂州(今山东临沂)爆发了王伦起义;八月,在陕西商州,张海、郭藐山又率众起义。还有河北贝州(今河北清河)的王则起义,湖南桂阳监的瑶民起义。恰如朝臣欧阳修所言,民众的武装起义,“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强如一火”(《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这说明北宋中期社会各种矛盾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王安石在地方做官多年,亲眼目睹了官吏贪污腐化,压榨百姓的现象,以及遇到天灾人祸,人民难以生存的惨况。他在自己的诗文中多次描述这种悲惨的情景:

<h3>《兼并》</h3>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才。

俗儒不知变,兼并无可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

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h3>《发廪》</h3>三年佐荒州,市有弃饿婴。

崎岖山间谷,百室无一盈。

这些诗文深刻地揭露了社会矛盾和吏治的腐败,对广大人民的疾苦予以同情,反映了他“诛抑兼并”的政治主张。

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在州县任职十六七年的王安石应召北上入朝,任三司度支判官(中央最高财政机构官员)。来到京城开封不久,他将多年来自己对社会变革的思索凝聚于笔端,给皇帝赵祯写了一封《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明确提出“改易更张”的建策。王安石指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穷困,风俗日益衰坏,患在不知法度”,“法先王之者,法其意而已”,“则吾所改易更张”。否则,难成“社稷之托,封疆之守”,就会出现汉朝张角,三十六方同日而起,唐代黄巢横行天下,“变置社稷”的局面。这封“万言书”一出,虽未引起仁宗、英宗二帝的重视,却使庆历新政后即将熄灭的改革之火又重新燃烧起来。

第五章 王安石变法 第三节 拜相变法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年方20岁的赵顼登基,即宋神宗。他是一位发奋好学、勤于政务的青年皇帝。对于国家内忧外患的局势,他极为不满,已感到“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他常对大臣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那么,谁来当此重任呢?神宗急待物色辅国栋梁之材。

王安石的学问、政绩、人品在当时社会上都是数一数二的,在封建士大夫中久负盛名。神宗为藩王时就素知王安石贤能,即位三个月后,便令他出任江宁知府。不久,召之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起,王安石开始入朝,商讨国家大政。一次,神宗问他:“要大治天下,应当先做什么?”王安石说:“选择治国之术为先。”神宗又问:“唐太宗怎么样?”王安石答道:“陛下应当效法尧舜,怎么能做唐太宗呢?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神宗微笑着说:“卿可谓责难我呀,朕自视身体尚好,恐怕不会有负你此意。你可全心全意地辅佐朕,期望君臣共济此道。”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神宗不顾元老勋臣的反对,下令将49岁的王安石从翰林学士破格提拔为参知政事,并经常同他商讨改革事宜。一次,神宗问王安石说:“卿打算先采取什么措施呢?”他说:“变风俗,立法度,这是方今的当务之急。”神宗认为有道理。随即在中央设立了研究和制定新法的机构,名叫“制置三司条例司”,命王安石与枢密院知事陈升之共同负责。王安石又推荐吕惠卿负责具体事务。次年十二月,又授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变法也随着他官阶的升迁而迅速地展开了。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就是要富国强兵,“修吾政刑,使将吏称职,财谷富,兵强而已”(《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王安石变法与范仲淹庆历新政的做法不同,他从“理财”和“整军”入手。王安石认为国家财政贫困的根源,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财无道,生产的物资太少。生产少则民不富,民不富则国不强。农民贫穷,不能从事生产,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土地兼并造成的。加上农民身上徭役繁重,缺乏必要的生产物质,无法发展经济。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呢?他说:“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就是动员所有劳动力都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经济。前提是“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即政府要抑制土地兼并,减轻徭役,帮助农民克服生产中的困难,为农民提供必需的生产条件。王安石的理财原则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他在法家“富国以农”的思想指导下,“理财以农事为急”,把抑制土地兼并,改善农田水利,发展农业生产,作为理财的重要措施。同时整顿军队,加强边区武备。

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起,王安石制定和颁布了以下主要新法:

熙宁二年七月发布。北宋政府在江、浙、荆、淮六路设立发运使,负责征购调拨财物,运往京师,供应皇室和朝廷享用。以往发运使不管年景丰歉,产地远近,也不顾京城府库存储如何,每年照例办置,给国家造成严重浪费。因物价压得低,农民损失也很大,而富商大贾从中牟取暴利。均输法规定发运使不仅要掌握六路的生产情况,还要根据所需,通盘筹划。采取“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方针,尽量在产地办购,价钱要便宜,力求“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结果使政府节省了大量开支,同时也打击了富商大贾。

熙宁二年九月公布。州县政府每年按夏、秋两季借贷给主户钱粮,主要对象是自耕农、半自耕农。根据户等高低,给予不同数量的贷款,半年后归还,利息二分。因为此款在青黄不接时发放,又名“青苗钱”。青苗法帮助农民度过饥荒,解决了生产中的困难,同时,也限制了豪强地主利用高利贷来盘剥农民。青苗法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施行,逐渐地推向其余各路。

又叫《农田利害条约》,熙宁二年十一月颁布。本法鼓励各地农民开垦废田,兴修水利,建立堤防,修补圩垾〔weihan围汗〕,工料由当地居民按户等分派。兴修大规模水利工程,财力不足,政府可以贷款,利息一分。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起来兴建。此项法令施行七年之后,全国共修水利工程10700多处,灌溉民田面积36.1万多顷,官田面积1900万余顷。这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又称免役法,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十月制定。此项法令废除了宋代民户按照户等的高低轮流到州县政府充当差役(也称职役)的规定,改为地方政府出钱雇役。所需费用由原承差役之户按资产多少分等交免役钱,过去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及僧、道户等也要按法令交纳“助役钱”,数量一般为免役钱的一半。“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差役法的改革,“则农时不夺而民均矣”。这使轮班充役的农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农业生产。

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三月颁行。国家拨出180万贯,在京城开封设立提举市易司,设监官二人,提举官一人。后来,又在杭州、越州、扬州、成都、广州等19个较大都市设市易务。由国家出资金,平价收购市场一时积压的物品,待商品短缺时再投放市场,各行商贩可在市易务交纳抵押品,成批赊取某些货物,进行销售,半年或一年后按议定价格加利息一分或二分,向市易务交还贷款。市易法的实行,起到了调节市场,稳定物价的作用,从而抑制了富商大贾对商品交易的垄断。国库的收入明显增多,仅二年中,利息钱就达96万缗。

又叫《方田均税条约》,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八月颁布。针对土地赋税不均的问题,为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法令规定,每年九月,到次年三月,县派官吏清丈土地,以东西南北各1000步,即41顷66亩160步为一方。根据田土的肥沃贫瘠程度分成五等,定出收税的标准。由于该项法令触犯了隐占大量土地的豪强地主,遭到了他们的竭力阻挠,丈量工作进展缓慢,以后被迫中断。

也称“置将法”,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发布。在全国各军事要冲共设置92将,每将领兵3000左右。选择武艺高超、作战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主要将领,进行修整甲器,训练军队,构筑城垒,加强边防力量。将兵法改变了过去那种“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混乱状况,提高了军队战斗力。

在实行“将兵法”整顿军队的同时,对农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举地主中有才能的人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凡家中有两个男丁,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保丁集中练习武艺,夜间轮流巡逻,维护治安。保甲法的执行,加强了政府对地方的控制。

此外,还有保马法、军器监等法令。

从上述新法中可以看出,理财和整军是变法的主要内容,而中心环节是发展生产,创造更多的财富。王安石从熙宁二年主持变法起,直至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神宗病逝,新法施行了16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宋史·安焘传》)。王安石变法取得了富国强兵的显著成效,也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窘况。

第五章 王安石变法 第四节 新法以失败告终

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正月,神宗将诬陷王安石的郑侠放逐岭南,罢了冯京的官。此时,执政的廷臣参知政事吕惠卿与宰相韩绛不合,变法派的内部产生矛盾。二月,神宗下令召王安石回京,官复原职。这时,保守势力互相勾结,反对变法活动频仍,变法派也出现了分裂,而神宗的精神风貌已不像熙宁初年那样振奋。王安石深知再继续变法险阻将会更大,加上在朝廷任职八年,操持国家大事,积劳成疾,56岁的王安石已觉身体疲劳,力不从心。次年春起,王安石连续四五次上呈条陈,请求辞去宰相之职。同年十月,神宗再次批准罢去他的宰相职务,以带使相(官阶,非实职)兼办江宁府。王安石二次回到江宁。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九月,朝廷封他为荆国公,世称“王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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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司马光(公元1019—1086年)

熙宁初年,朝廷就有人攻击王安石,说他坚持“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离经叛道的思想(参阅《宋史·王安石传》)。意思是说王安石认为,自然灾害并不可怕,人可以战胜它;时代不同了,祖宗成规,不足以效法,应因势变革;社会舆论有是非之分,不要受流俗之言的影响。王安石并不否认自己的这种政见。一次,同神宗交谈时,毫不隐讳地表述了自己“三不足”的见地。因为这是他推动变法的锐利的思想武器。而保守派对王安石变革的诋毁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大作文章。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神宗病死于宫中福宁殿,10岁的皇太子赵煦〔xu 续〕称帝,即宋哲宗。哲宗年幼,尊英宗高后为太皇太后,掌管军国大政。高后立即启用司马光入朝执政。高后和司马光等保守派对新法早已恨之入骨。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开始,他们一起逐项废除了已实行16年的新法,史称“元祐更变”。保守派罢废新法的消息传到江宁,王安石闻讯,非常气愤。当他听说募役法被废除时,再也沉默不住了,悲痛地说:“也要罢掉这项法令吗?创立此法,我曾同先帝(神宗)商量了两年,设想得很完善了!”然而,还有谁会倾听他最后的呼喊呢?同年四月,一代伟大的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便忧愤而逝,走完了他66年曲折而不平凡的人生路程。

退居林下的王安石,在自己的“半山园”中披览群书,吟诗作赋。时常骑驴漫游江宁各地,凭吊古迹,徜徉山水间,以此安度晚年。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七月,新法的反对派苏轼途经江宁时,专门去王府上拜访了他。两位昔日的政敌一见面,尽弃前嫌,不计较个人的恩怨,推心置腹地交谈,对天下弊端有了相近的看法。二人携手郊游,尽论古昔文字,以诗歌唱和,流连忘返。王安石比苏轼年长16岁,特别喜欢苏轼的诗词与散文,赞颂他是“人中龙”,又说:“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之人物。”(《西清诗话》)苏轼与王安石交往一个多月,“朝夕闻所未闻,慰喜之极”,对王安石更加了解,感叹道:“从公(安石)已觉十年迟。”(《潘子真诗话》)王安石和苏轼作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两大家,从政坛上的对手,到握手言欢,成为知己挚友,这件事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一段令人称道的佳话。

一波未平,一浪又起。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春,天下大旱,饥民流离失所。自神宗近臣乃至皇后都言灾害与王安石变法有关,逼迫神宗中止新法。郑侠将所见“流民”扶老携幼困苦的状态绘成《流民图》,进呈御览,并上疏声称:“天旱由王安石所致,除掉王安石,天必然会下雨。”慈圣、宣仁两宫皇太后痛哭流涕地对神宗说:“王安石变法乱了天下!”这时,自然灾害严重,又有来自各方的压力,神宗思想上也有些疑虑。王安石已感到保守派势力气焰嚣张,神宗左右为难,无法继续推行新法。四月,他只好提出辞职。神宗无奈罢去王安石的宰相,封他为观文殿大学士,出任江宁知府。王安石感慨地说:“天下的事情就像煮汤,加一把火,又添一勺水,何时才能煮熟呀!”这就是王安石的第一次罢相。

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正月,灵台郎尤瑛奏言,天气久阴,星象失度,应当罢免王安石,黥〔qing情〕其面,将他发配英州(今广东英德东)。枢密使文彦博也借机推波助澜,说市易法的实行与社会下层争利,民声鼎沸,致使华山塌裂。王安石针锋相对地批驳道:“华山发生的灾异,若说是天意,恐怕是由小人引起的。市易司的设立,因百姓贫穷已久,不过是抑制兼并而已,于官何益?”文彦博等人无言以对。

第六章 忽必烈改革 第一节 改革前的蒙古汗国

忽必烈(公元1215—1294年),即元世祖,蒙古语尊称薛禅皇帝。成吉思汗之孙,睿宗拖雷的第四子,母为庄圣太后怯烈氏,兄宪宗蒙哥,弟旭烈兀、阿里布哥。忽必烈诞生在皇室贵胄之家,自幼仁爱聪睿,童年起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其母庄圣太后仰幕中原文化,经常延聘汉族儒士到和林,给忽必烈讲经论道,接受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思想的熏陶。他在“潜邸”时,好访问前代帝王事迹,听说唐太宗李世民为秦王时,广延四方文学之士讲论治道,终致太平,“喜而慕焉”(《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内翰王文康公》)。同时,又与辅佐成吉思汗、窝阔台汗的名臣耶律楚材及其子耶律铸交往颇多。耶律楚材用儒家治国经术影响二汗,以求转变蒙古原有的统治方式,适应开疆扩土的需要。尽管他壮志未酬,“愤悒〔yi义〕而死”,却给忽必烈的思想很大的震动。他“思大有为于天下,延藩府旧臣及四方文学之士,问以治道”(《元史·世祖纪一》),以其敏锐的政治目光注视着时局的变化。

忽必烈所处的时代正是蒙古汗国的兴盛时期。从成吉思汗到窝阔台汗,蒙古骑兵连年发动大规模的南征西战。在南下征服金朝的战争中,中原地区的生产和社会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给广大人民造成了沉重的灾难。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变农田为牧场。太宗时期,中使别迭嗣进言:“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元文类》卷五十七《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这种以自己较落后的游牧生产方式代替中原高度发展的农业经济的思想对窝阔台汗有一定的影响。蒙古骑兵进入中原,铁蹄所至农田稻麦稼禾一片狼藉。他们捣毁堤堰,搜掠耕牛等牲畜,直接破坏农业生产。待到春耕农忙季节,农民无畜力耕作。归降蒙古的汉官王楫向驻卢沟桥的蒙古军营索回耕牛数千头,拨给农民,以解燃眉之急,而这些耕牛还不及所掠走的牛数的1/10。足见农民的主要畜力耕牛基本都被掠走了。蒙古贵族进驻中原后,还大片地夺取土地,强占民田,少则千顷,多则达到10万顷。他们“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历代名臣奏议》卷六十六《太平御览策》)。蒙古王公贵族把大量的良田沃土变成牧场,大批农民丧失了土地,“农夫不得安于田里”。将蒙古草原扩展到中原地区,这是与他们的游牧经济相适应的,但对中原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是致命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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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235年,蒙古骑兵围攻枣阳,转掠襄、邓、郢诸州,“虏人民、牛马数万而还”。窝阔台曾下诏俘人为驱,应允“掠者私其主”。谁掠夺的人口归谁所有。还下令“奴有罪者,主得专杀”(《元史·阿里海牙传》)。至元初年,蒙古贵族四处杀掠人口不止。在江南荆湖地区,蒙古将领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其余幸免者,多投依豪右,“岁久掩为家奴”。众多的汉族人民被蒙古王公贵族强行为驱口、部曲,任主人随意使唤,当作私有财产,可以任意买卖和馈赠。驱口失去了人身自由,社会地位最低贱。蒙古贵族这种野蛮的奴隶制统治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摧残。

蒙古贵族南下后,力图用自己社会的一套政治制度和经济形态来改造先进的中原地区,加深了社会危机。贵由为汗时,因“法度不一”,而“内外离心”。蒙哥称汗,遵循祖制,不越雷池一步,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却在不断加剧。入主中原伊始,便实行分封制。诸王、功臣权势膨胀,早期归附蒙古的北方汉族、契丹、女真族等将领拥有较强的地主武装,成为割据一方的军阀豪强。正如朝臣郝经指出的:“窃惟国家封建制度,不独私强本干,与亲贤共享,示以大公。既分本国,使诸王世享,如殷周诸侯;汉地诸道,各使侯伯专制本道,如唐之藩镇;又使诸侯分食汉地,诸侯伯各有所属,则又如汉之郡国焉。”(《郝文忠公集》卷三十二《河东罪言》)分封诸王和汉人军阀两股政治势力日益严重地威胁着中央集权统治。

由于连年战乱不止,加上“滥刑虐政”,暴敛急征,“民不能当”,迫使北方百姓大量南逃。以往天下户过百万,现在“比旧减半,或三分去一”。“城无居民,野皆榛莽”,“仓廪府库,无斗粟尺帛”,到处是残破凄凉的景象。在蒙古贵族统治的高压下,人民群众拿起武器进行坚决的反抗斗争。他们组织起来,坚壁清野,依山水为寨,频繁地阻击蒙古骑兵。“金人迁汴,河朔盗起”。“河北群雄,多如牛毛”。在众多义军中,影响较大的有活跃在山西中条山侯七领导的十余万起义军,转战山东、河北的彭义斌为首领的红袄军。忽必烈即位时,福建漳州、建宁爆发了声势浩大的起义。这表明蒙古贵族驻足中原后,社会的各种矛盾在日益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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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元世祖忽必烈(公元1215—1294年)

面对着这种错综复杂的新局势,如何巩固蒙古贵族的政权?统治集团分化成两派,一是墨守祖宗成规的守旧派,顽固地坚持用蒙古旧制治理中原;一为立足于改革的革新派,锐意实行变革,采用有利于蒙古贵族统治的治国安民的方略,双方斗争十分激烈。这时,忽必烈以蒙古贵族革新派的姿态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图4)。

注释:

第六章 忽必烈改革 第二节 劝课农桑,发展生产

公元1251年,蒙哥即汗位,令忽必烈掌管漠南汉地。他将自己的府邸南迁到爪忽都(即金莲川)之地,“召集天下英俊,访问治道。一时贤士大夫,云合辐凑,争进所闻”(《元文类》卷五十八《中书左丞张公神道碑》)。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十二月,忽必烈在诏书中已经明确指出:先世“以武功创业”,而“文化未修”。决心“鼎新革故,务一万方”(《元史·安南传》)。他目睹了“汉地不治”而造成人口流亡、田园荒芜的悲惨现状,“遵用汉法”,在河北邢州、河南、陕西等地进行改革实践。忽必烈深刻地体会到发展农桑乃是“国家经赋之源,生民衣食之本”的道理,直至他登上汗位,仍然以“劝农桑为急务”,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忽必烈针对蒙古贵族废农就牧给中原农业生产造成的诸种弊病,进行认真的治理与纠正,倡导“安业力农”,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不得以民田为牧地”。忽必烈多次下令禁止蒙古王公贵族改农田为牧场,将已改的牧场退还耕地。就在忽必烈当政时,蒙古王公贵族在山东地区占民田近千顷,放养牲畜,“行营军士多占民田为牧地,纵牛马坏民禾稼桑枣”。镇守陕西关中的忽必烈之子安西王属下管畜牧的冒夺民田至万顷。忽必烈下诏严禁占农田为牧场。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蒙古军攻克临安(今杭州),他即宣布:江浙淮湖地区,“凡管军将校及宋官吏有以势力夺民田庐产业者,俾各归其主,无主则以给附近人民无产业者”(《元史·世祖纪六》)。忽必烈从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出发,除官司土地自行收系外,“诸人种田地,收纳税石”。并令将牧场退还给农民耕种,或采用租佃的方式召民耕作,征收租税。如安西王将泾水一带几千顷牧地分给2000家农民耕种。为了保护农业生产,忽必烈还下令禁止军队践踏田园,不准牲畜毁坏庄稼。这一措施的贯彻有利于北方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改变屠杀和掠夺驱口的旧习,保护社会生产力。忽必烈接受了姚枢、许衡等人的建议,“行仁政,不嗜杀”,扭转了蒙古贵族攻城略地大肆杀掠的政策。他以宋代大将曹彬取南唐时不杀一人为榜样,禁止滥杀无辜平民。公元1253年,蒙古军抵云南大理城,忽必烈命姚枢裂帛为旗,上书止杀之令,分悬街陌,“由是民得相完保”。公元1259年,蒙古军伐南宋,刘秉忠、张文谦等奏言:“王者之师,有征无战,当一视同仁,不可嗜杀。”忽必烈即纳其言,明令诸将“毋得妄杀,毋焚人室庐,所获生口悉纵之”(《元史·张文谦传》)。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忽必烈对南征统帅伯颜说:“曹彬不嗜杀人,一举而定江南。汝今体朕心,古法(曹)彬事,毋使吾赤子横罹锋刃。”忽必烈多次降“不杀人之诏”,也颇见成效,在征服战争中,蒙古骑兵杀人数量确实明显减少。在灭宋过程中,忽必烈还一再重申禁止掠夺人口为奴,已掠抢为奴者要释放,目的是让百姓安心从事生产,国家控制更多的户籍,保证赋役正常的征派。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颁布《户口条画》,规定凡贵族、权势之家非法占为奴者,按籍追出,编为民户。十七年(公元1280年),命令阿里海牙、忽失帖木儿等将领把所俘32000余口,解脱为民。尔后,又令御史台分拣浙东总管所俘的1695人亦释放为民。忽必烈这种做法是对社会生产力的保护,也是元初社会经济得以很快复苏的重要原因。

设立司农官署,百姓安业力农。在灭南宋前,在近臣姚枢、张德辉等劝导下,忽必烈已经开始重视农业生产,“宽赋税,省徭役”,发展农桑。刘秉忠建言:“宜差劝农官一员,率天下百姓务农桑,营产业,实国之大益。”(《元史·刘秉忠传》)忽必烈均予采纳。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设置劝农司,派遣八名劝农使巡视各地农业生产,并将招抚逃户、户口增减、农业丰歉作为地方官吏黜陟的依据。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设立司农司,后更名大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还颁行农桑之制14条,申明劝课农桑赏罚之法。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再设营田司,督促地方大兴农田水利建设。修渠道,筑陂塘,防御水旱,保农业丰产。如开凿泾渠,灌溉关中之田,使渭水平原旱涝得收。

全国统一后,忽必烈更加重视发展农业。他在致南宋降将高达的信中说:“夫争国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虽得土地而无民,其谁与居?今欲保守新附城邑,使百姓安业力农。蒙古人未知之也。尔熟知其事,宜加勉旃〔zhan沾〕。湖南州郡皆汝旧部曲,未归附者何以招怀?生民何以安业?听汝为之。”(《元史·世祖纪一》)这段话充分反映了忽必烈对农业生产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高度重视,要保护租佃制,“劝农桑以富民”。为了推动农业发展,忽必烈还提倡改进生产技术,普及农业知识。他令大司农汇集古今农桑典籍,撮其要者,编纂成《农桑辑要》一书,刊行四方。“用之则力省而功倍”,卓见明效。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蒙古贵族逐步地适应了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方式,放弃了传统的游牧经济及其剥削方式,大力扶植汉族地主阶级,发展农桑生产,从而,也使蒙古农奴主逐步地转化为封建大地主。封建经济的稳定增长为蒙古贵族在全国统治的巩固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六章 忽必烈改革 第三节 “变易旧章,作为新制”

忽必烈就蒙古汗国长年所积弊政,在“祖述变通”的思想指导下,也着手进行政治变革。

改元立号,健全法度纪纲。成吉思汗建国,以部族名称为国号,即蒙古汗国。从铁木真到蒙哥,五代大汗均无年号,而以生相为纪年,如龙儿年、兔儿年等,有诸多不便。公元1260年农历三月,忽必烈称汗。在汉臣郝经等建议下,五月,建元“中统”,结束了蒙古汗无年号的历史。中统五年(公元1264年)八月,下诏改当年为“至元”元年。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十一月,忽必烈取“大哉乾元”之意,颁诏改国号为“大元”。

蒙古汗国创始以来,因各种制度不全备,弊端愈发明显。导致“法度废则纲纪亡,官制废则政事亡,都邑废则宫室亡,学校废则人才亡,廉耻废则风俗亡,纪律废则军政亡,守令废则民政亡,财赋废则国用亡。天下之器虽存,而其实则无有”(《郝文忠公文集》卷三十二)。这时,一些汉臣如姚枢、李治等直谏,请求立法度,正纲纪。具体措施为“立省部”,“使庶政出一”;“定法律,审刑狱”;“设监司,明黜陟”等。忽必烈都一一采纳,“动则见询”。令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官署为中书省总政务,枢密院掌兵柄,御史台司黜陟,其庶务由寺、监、卫、府等分担;在外有行省、行台、宣慰司、廉访司,其治民者有路、府、州、县,长官由蒙古人充当,汉人、南人为卿贰。于是,“一代之制始备”。

忽必烈为了加快对汉地统治的改善,不时地将自己的统治中心南移。公元1256年,他令刘秉忠在桓州东、滦水北,建城郭于龙冈,名曰开平(今内蒙古多伦),后称汗于此地。至元四年(公元1267年),又命刘秉忠在金中都建筑宗庙宫室。于是,忽必烈定国都名为大都(今北京),又称汗八里(蒙古语意为汗的城)。从此,大都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除世侯,削弱蒙古王公贵族的势力。蒙古统治者进入中原,仍袭祖制,分封诸王、功臣,划分一区为其领有,叫作“分地”,又称“食邑”,或曰“投下”,再分拨一定数量的百姓。这些私有领地子孙世袭,百姓为其私属民户。“自一社一民,各有所主,不相统属”(《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诸王世侯“既有土地人民,凡事干其城者,各遣断事官自司”(《平章政事忙兀公神道碑》)。他们不仅自设官吏,私断刑狱,还征敛赋税,俨然是个独立王国。对中央集权统治十分不利。忽必烈采用了刘秉忠、宋子贞的建策,一方面,下令规定诸王不准自置官吏,不得私用刑法断案,亦不许擅自征收赋税,一切事务由朝廷处置。另一方面,将分封领地制度改为赐田。分地变赐田,即使蒙古王公贵族失去原有特权,成为只享租税的一般大地主。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封地的管辖。过去五户征丝一斤,亦称作“五户丝”,分地征收权也归朝廷所有。这样就有力地抑制了诸王势力膨胀。

击豪强,解除汉族等军阀兵权和大地主武装。在灭金时,一批金朝的汉族、契丹、女真的将领归降了蒙古汗国,他们帮助蒙古贵族南征西战,立下汗马功劳。这批将领都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称雄一方,如大兴的史家,史天泽在真定,拥有河东、河北之兵;易州的张家,张柔在满城,将领燕南之兵;还有真定的董家,董俊、董文用;泰安的严家,严实、严宗济;济南的李家,李全、李璮〔tan坦〕等。他们“皆因其旧而命官”,如授史天泽为真定、大名、河间、济南、东平五路万户、河南经略使,授严实为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省事;另外还授予他人为万户、元帅、副元帅、总帅等职衔,并依照官阶的高低领取数额不等的份地,世袭官职,形成割据势力,对中央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李全、李璮父子“专制山东者三十余年”,成为山东的一大军阀,朝廷数次征调其兵,“辄诡辞不至”。中统三年(公元1263年),李璮据济南发动叛乱,又联合南宋,“一时间山东不复为元有”。忽必烈立即派史天泽将兵分几路进讨,围攻济南,城破,李璮被迫自杀,叛乱遂平。忽必烈鉴于李璮反叛的教训及各地汉将权势太重,决定解除汉将的武装,由朝廷统掌兵权。史天泽颇能理会蒙古主子的意图,上疏称:“兵民之权,不可并于一门。行之,请自臣家始。”忽必烈当即谕允。“史氏子侄即日解兵将者十七人”(《元史·史天泽传》)。易州张家、泰安严家等均照此办理。消除地方割据势力使元朝统治更加稳固。

罢去州县官世袭,实行选官制。自元太祖、太宗用兵沙漠,得一地即封一人,使之世守,其以所属来降者,亦即官其人,使之世袭。易地中原,亦行此法,所以元官多世袭。如石天禄为征行千户,死后,其子兴祖袭职。刘敏为郎中,年老,宪宗蒙哥令其子世享袭其职。时间久了,郡县官吏世袭专擅,吏治衰败。大臣廉希宪奏称:“国家自开创以来,凡纳土及始命之臣,皆令世守,至今将六十年,子孙皆奴视其部下,郡邑长吏,皆其僮仆,此前古所无。”宋子贞亦疏言:“州县官相传以世,非法赋敛,民不堪命。”姚枢上疏云:“当今慎铨选,则不专世爵而人才出。”于是,忽必烈令议行迁转法。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忽必烈下诏“罢州县官世袭”。四年(公元1267年),又“罢世侯,置牧守”(参阅《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元初州县官多世袭》)。他先在原封地祁州、河南、陕西试点,设置安抚、经略、宣抚三司,选人居职,“始有吏治”。

广开言路,“政贵得人”。针对吏治不清,刘秉忠等人多次向忽必烈进谏:“君子以言废人,不以人废言,大开言路,所以成天下,安兆民也。”忽必烈“嘉纳之”。李治等也屡次上疏建言:“政贵得人,不贵官多。”这些建议都为忽必烈所采纳并付诸实施,裁汰冗官冗员,减并路、府、州、县官署。选官得人,“贤俊萃于一堂”,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忽必烈汲取汉臣谋士良策,思想更加开阔,留意治道。他喜当唐太宗,让学士将译成蒙古文批览,四处求访“如魏征者”。上述史实可见,忽必烈“固属开国英主”。

第六章 忽必烈改革 第四节 “朝野中外,号称治平”

忽必烈的改革是在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进行的,改革前后持续了20余年,效果是显著的。经济上,从北方到南方社会生产在恢复,“流民复业”,户籍增多。山东北部沿海一带牧地退还民田,“岁余新桑遍野”。“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王磐:《农桑辑要·序》)。南方新附之民,开垦荒地,官府给牛种农具,“使力田为农”。太湖流域疏浚多年淤塞的河道,修建闸堰,浇灌农田。又治淀山湖,“以兴三吴之利”,出现了“苏杭熟,天下足”的喜人年景。政治上,忽必烈统一天下,定官制,立纪纲,削弱了王公、世侯的势力,改变了“政出多门”的陋习,加强了中央集权。“纪纲法度,粲然一新”。忽必烈的改革呈现了一派新气象,“至元、大德年间,民庶晏然,年谷丰衍,朝野中外,号称治平”(苏天爵:《滋溪文稿》卷十四《张文季墓碣铭》)。

这场较大规模的鼎新革故,当时叫作“改汉制,用汉法”。所谓汉制,就是采用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所谓汉法,即是用加强中央集权来统治广大人民的方法。忽必烈革新措施的制定和实行,是在一部分亡金的士人辅佐下进行的。他进入漠南汉地后,就积极网罗封建士大夫及有卓见的儒士,作为智囊团,为其出谋划策。忽必烈特别重视利用两部分人,一是吏,用吏统治百姓,如刘秉忠、王文统等;一是儒,用儒士宣扬程朱理学,从思想上笼络士人,如许衡、姚枢等。忽必烈用汉法,先在刘秉忠家乡邢州搞试点,选廉吏,务农桑,增户口。试点三年,“号称大治”。另外,他还在封地怀孟和京兆地区变革,地方治理大有改观。尔后,改革自北向南逐渐地推广开来。

忽必烈改汉制,用汉法,一开始就遭到守旧的蒙古王公贵族的反对与抵制。大臣阿蓝塔巴曾向宪宗蒙哥密奏:忽必烈用汉法,“深得中土心”,将有异图,应加防范。蒙哥的思想很保守,自称:“遵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对忽必烈在汉地的改革不支持,派阿蓝塔巴去陕西、河南撤除忽必烈设置的宣抚司、经略司等机构和人员。公元1259年,蒙哥亲征四川,在合州中流矢身亡。于是,忽必烈与其弟阿里不哥为争夺汗位又展开了激烈的角逐。按照蒙古习俗,大汗应由幼弟阿里布哥在和林主持召开诸王参加的库里尔台大会确认。公元1260年农历五月,忽必烈先期在开平召开库里尔台大会,选举自己为汗。他得到东、西部蒙古诸王及伊尔汗国旭烈兀的拥护,尤其是汉族士大夫支持他。忽必烈在《即位诏》中郑重宣布:要“师法前人,实行变通,正是在今日”。即用汉法,要改革。而阿里布哥在西北诸王海都等及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的拥戴下,在和林称汗,声称坚持祖宗之法,率兵南下。从公元1260年至公元1264年,蒙古贵族内部爆发了长达四年之久的战争,忽必烈击败了阿里布哥,巩固了汗位,为继续改革扫清了道路。之后,忽必烈又平定了新疆地区的海都叛乱,戡定了东北的乃颜之乱,稳住了边区局势。他还派遣大臣去说服争取其他蒙古部族。有的贵族质问:“本朝旧俗,与汉法异,今留汉地,建都邑城郭,仪文制度,遵用汉法,其故何如?”(《元史·高智耀传》)忽必烈果断地回答:“必若今日形势,非用汉法不可。”并派人去宣传汉法的优越性,取得蒙古贵族的理解与支持。

时人评论这场变革时指出:“诚以时移事变,理势当然,不得不尔。”(《元文类》卷十四)这正说明了忽必烈的改革顺应了历史的发展趋势,为蒙古族的发展和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诚然,忽必烈的改革还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但其革新之功是不可没的。

第七章 张居正改革 第一节 平步青云少年郎

明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的一天,荆州府府治江陵(今湖北江陵)正在举行考试,府堂庭下站着许多应试的人。知府李士翱于前夜作了一个梦,梦见上帝让他将一颗玉玺〔xi洗〕转交给一个童子。点名的时候,李士翱拿着花名册,第一个叫道:“张白圭!”“在!”李知府顺着稚声望去,竟是一个脸盘稍长、眉清目秀的少年。李士翱暗自惊喜,这不是梦中所见童子嘛!于是,叫他来到阶上书案旁。知府说:“白圭,不足为名字。你就更名居正吧。”考试时,居正文思敏捷,应对如流。这时,正巧湖广(今湘鄂二省)学政田顼到达江陵。李知府告诉他,郡中有个神童,写一手好文章。田顼让人立即把张居正找来,以《南郡奇童赋》为题,当场面试。张居正拿起笔,略思片刻,便下笔如飞,无所点窜,一篇颇具文采的赋很快写成了。学政和知府阅后,赞赏不已。张居正通过了府试,补府学生徒,成为一名秀才(即生员、诸生)。从此,12岁的张居正以“荆州张秀才”名闻遐迩。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嘉靖四年(公元1525年)五月生于湖北江陵县。张氏家族的先世可以追溯到元末明初,始祖名叫张福(又名关保),曾跟随明太祖朱元璋起义濠州(今安徽凤阳东),又从大将军徐达南征北战,立有军功,授职归州(今湖北秭归)长宁所世袭千户。到了张居正的曾祖张诚时,全家从归州搬到江陵定居。张居正的父亲张文明青年时考中秀才,后来几次乡试(即省试),都没有被录取。从此,他放弃参加科举考试的念头,居家教子,终老一生。张居正的童年时代,家庭并不富裕。后来,他曾回忆说:“仆先世单寒,非阀阅(即世家大族)衣冠之旧。”(《张江陵书牍》)十五《答廉宪王凤洲八》)“余少苦笃贫,家靡担石。”(《张江陵全集·学农园记》)但这没有影响张居正的成长。他从小就聪明机灵,喜欢读书。五岁时起学习古文句读,记忆力过人。10岁时,因他能通晓六经大义,文章用辞舒展,在府内已小有名气。

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13岁的张居正从荆州来到武昌参加考取举人的乡试。他的答卷,得到考官的赞同,尤其是湖广观察使陈束极力主张录取他。当时号称“金陵三俊”之一的顾璘任湖广巡抚,深知张居正年少而才华出众,将来定是国家的栋梁之才。同他一见面,“许以国士,呼为小友”,与布政使、按察使诸君说:“此子将相才也。”(《张江陵书牍》十五《与南掌院赵麟阳》)然而,他又考虑到,13岁的孩童步入仕途,为时尚早,这对今后的成长不利。顾璘对监考的冯御史直截了当地说:“张孺子(居正)天授,即令早在朝廷,宜亦无不可。然余以为莫若老其才,他日所就,当亦不可知耳!”(《张江陵全集·张文忠公行实》)冯御史同意巡抚的意见,没有录取张居正。这件事在张居正的心目中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16岁的张居正再应乡试。这次榜上题名,中了举人。张居正专程赴安陆,拜谒正在那里督工的恩师顾璘。见到张居正,顾璘格外高兴,解下自己的犀带赠给了他,说:“来日你要佩玉带,犀带是束缚不了你的。”并表示歉意说:“我同冯御史一席话,耽误了你三年”。“我所以这样做,是希望你有远大的志向,学伊尹,作颜渊,不要只以一个年少成名的秀才独喜自负。”二人谈了良久,张居正一一铭记心间。

张居正23岁那年,即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他二次入京,通过了会试,再参加殿试,中二甲进士,选为庶吉士,成了翰林院见习的后备官员。明成祖朱棣初期,内阁七名成员,不是翰林的占一半,翰林纂修各色人员参有。从英宗朱祁镇天顺二年(公元1458年)起,规定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南京、北京)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得任用。而庶吉士为进士初登仕途的阶梯,众人皆视之为“储相”。张居正跻身储相之列,在他面前已经展现出进入内阁、登上首辅的广阔前景。

在翰林院里,新科进士多数热衷于研究诗赋,在文字修辞上用功夫,只有少部分人探求国家典故,谙熟朝规国政。张居正属于后者。利用院里得天独厚的条件,他翻阅了不少外面不易见到的秘藏典籍,研讨典章制度。庶吉士三年期满,散馆后,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张居正被授职为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当时,大学士徐阶在朝廷执政,见居正“沉毅渊重”,“学问醇正”,赞许他将是国家忠臣、栋梁之才。作编修四年,任期已满。张居正看到权臣严嵩〔song松〕等奸佞〔ning泞〕之徒当道,正义难行,于是在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4年),请假回江陵养病。他在家乡田中辟地数亩,植竹种树,葺修房屋数间,有时杜门不出,读书园内;有时出没在田野阡陌间,与农夫交谈,测量土壤干湿,比较农作物成熟期的早晚,观察气候的变化。每当五谷丰稔〔ren忍〕、黄云盖垅时,男女老幼欢天喜地。一旦年景不佳,妇女儿童沦为乞丐,加上官吏催征课税,夜晚民宅哭声不断。三年的闲居生活,使居正深感农民的艰辛,因而,他给自己的小园题名为“学农园”。他认识到“农生民之本也。”“治天下国家,固亦由力本节用,抑浮重谷,而后化可兴也”(《张江陵全集·学农园记》)。张居正在休养期间,“博极载籍,通当世之务”,不断地探索革除时弊的方略。

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秋季,张居正抵达京师销假,又回到翰林院。目睹整个政治局面不但没有什么改观,相反有进一步恶化的势头。北京十里之外,大“盗”十百成群,官吏贪污风行不止,老百姓的怨恨与日俱增。他强烈地意识到:“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弥天下之患。”(《张江陵书牍》十五《答耿楚侗》)张居正以“磊落奇伟之士”自比,跃跃欲试,试图实现自己的政治夙愿。

第七章 张居正改革 第二节 危机四伏明中叶

从15世纪中期起,到16世纪中期,是明王朝发展的中叶。自英宗朱祁镇起,至穆宗朱载垕〔hou后〕止,共七代皇帝。这一时期皇帝多怠于政事,沉溺于声色之中,常年不临朝,将大权交予宦官或权臣,政治日趋黑暗,边防废弛,社会各种矛盾尖锐,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冲击着明朝的腐朽统治。

明代中期,土地兼并迅速发展,主要是皇帝、勋戚王公、宦官、豪绅地主占田。明朝制度规定,宗室、皇亲国戚、功臣都有赐田。但他们还向皇帝请求增加土地来扩大产业,叫作“请乞”。宪宗时,外戚锦衣卫指挥周彧〔yu育〕索要武强、武邑田地600余顷;翊〔yi意〕圣夫人刘氏申请赐予通州、武清土地300多顷,皇帝都降旨应允。正如户科给事中李森所说:“名为奏求,实豪夺而已!”(《明史·李森传》)一些大地主为了高攀势官,或躲避赋役,干脆将自己强占来的土地主动献给勋戚王公,称作“投献”。有权势的宦官也乘机通过修建寺院大肆侵吞良田。宪宗时,大宦官汪直占田二万顷,成为大地主。皇帝占田就更为突出。成化年间,北京有皇庄五座,到了武宗正德时期,前后不到30年,皇庄已经多达36座。皇帝不仅建皇庄,还放“皇债”,开“皇店”,卖“皇盐”,设“皇窑”(煤窑),牟取暴利。结果是“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张太岳文集》卷二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武宗时,直隶地区人民抵制占田,官府抓了平民鲁堂等200余人,引起了京畿南部百姓的骚动。

在此时期,本是皇帝家奴的宦官却成为皇族地主集团的政治代表,而内阁大学士则是官僚地主的政治代表,出现了宦官和权臣轮流执政的局面。从英宗正统至武宗正德年间,主要是以王振、曹吉祥、汪直、刘瑾为首的宦官专权,自世宗嘉靖到神宗万历初年,则为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等权臣掌政。当然,权臣也要拉拢宦官。因此,宦官专政是这一阶段突出的政治特点。宪宗朱见深宠信大宦官汪直,小宦官阿丑用表演相声的形式讽刺说:“只知汪太监,而不知有天子。”武宗朱厚照是个荒淫残暴的皇帝,他宠幸“八虎”之一的宦官刘瑾,权擅天下,为非作歹。当时北京城内外传说,朝廷有两个皇帝,一个坐皇帝,一个立皇帝;一个皇帝姓朱,一个皇帝姓刘。世宗朱厚熜〔g匆〕统治45年,将大权交给严嵩。他信奉道教,服道士所炼丹药,乞求长生不老。宦官把持朝政,大多数官吏曲意逢迎,徇私舞弊,贿赂成风。大学士焦芳为了讨好刘瑾,竟然搬到他的家中办公。弘治年间,抄了宦官李广的家,查获了一个簿子,上面写着许多文武大臣的名字,馈送黄米白米各千百石。孝宗吃惊地问:“李广吃多少粮食,接收这么多的米?”左右侍从说:“这是暗语,黄米是金子,白米是银子。”严嵩父子获罪后,从他家中抄出黄金30万两,白银200万两,珍宝器物无数。明代吏治的窳〔yu羽〕败,可窥一斑。

由于土地兼并的扩大,租税徭役的加重,更多的农民被迫离开家园,成了饥馑逃亡的流民。“民亡且乱”,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规模不断扩大,蔓延七八个省。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叶宗留率领流民矿工在浙、闽、赣边区首先揭竿而起。次年,福建沙县邓茂七领导了佃农抗租斗争。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刘通率领流民在郧阳(今湖北郧县)山区起义。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李原又在这里起义,自号“太平王”,归附的流民近百万。正德五年至七年(公元1510—1512年),在北京西南的霸州、文安又爆发了影响较大的刘六、刘七起义,直接对京城构成威胁。

这时,北边的蒙古部落先是瓦剌〔la拉〕,后是鞑靼,经常骚扰内地;在东南沿海,倭寇(日本海盗)不时出没,抢劫商旅,掠夺人口和财产。这种边患的严重形势,被当时人称作“南倭北虏”。蒙古骑兵越过长城,进入中原,进行大规模的杀掠,其中两次兵锋直指北京城,震动朝野。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七月,瓦剌首领也先率领军队从赤城、大同、甘州、辽东分四路攻打明朝。宦官王振调动京师三大营(五军、三千、神机)约50万大军,挟持英宗亲征。在土木堡(今河北怀来东),明军惨败,英宗被俘,王振死于乱军之中,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土木之变”。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当时严嵩专权,边事大坏。鞑靼首领俺答汗率兵长驱直入,屯兵于安定门外,围攻北京城。这一年是庚戌年,史称“庚戌之变”。16世纪中叶,即嘉靖时期,倭寇与中国豪强地主、富商大贾相勾结,活动十分猖獗。当时严嵩党羽赵文华、胡宗宪出任抗倭主将。赵文华只知祭海神,不敢与倭寇交锋。身为防倭总督的胡宗宪,私下与倭寇交往,人称“军门倭主”。直到嘉靖后期,严党一伙垮台,抗倭将领戚继光、俞大猷〔you尤〕、刘显等人率军浴血奋战,才取得抗倭大捷。

张居正登上政治舞台时,整个局势可谓内外交困,国家财政匮乏,入不敷出;政府官吏冗滥,办事效率低下;武备废弛,边塞烽火终年不熄。张居正对社会的弊端早有觉察。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他就给朝廷上了一道《论时政疏》,阐述了朝廷的五大积弊:

(1)“宗室骄恣”。宗室藩王表面求亲献媚主上,实际上奸贪淫虐,欺凌地方主管官吏,苛剥百姓,为所欲为。

(2)“庶官瘝〔guan官〕旷”。国家不重视培养人才,使用时又不信任,稍有议论,就罢职驱逐。“轮资逐格”,职务旷废的现象严重。

(3)“吏治因循”。官吏考课不严,名实不核,贿赂多的官阶居高,投机取巧的则依次进用。

(4)“边备未修”。防御工作平时做得不完备,不能防止寇虏侵扰。

(5)“财用大匮”。朝廷费用超过国初的10倍,官僚的供给,每年耗资巨万,国家财政钱粮亏空。

那么,如何根治这种“臃肿痿痹”之病呢?张居正指出,必须使“血气升降而流通”。建议世宗广开纳谏之门,亲近辅弼大员,君臣之间无所隔阂,按照五个问题分职定责,人人发挥所长,积弊便可以除掉。

25岁的张居正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痛陈时弊,言语铿锵。当时权臣严嵩当政,并未将张居正的上疏转呈御览,而是搁置一边,不予理睬。

第七章 张居正改革 第三节 起衰救弊任首辅

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张居正升任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正六品),兼国子监司业(副长官)。三年后,严嵩被罢官,徐阶出任首辅(内阁长官)。世宗深知将来只有张居正能担负起辅佐皇太子治国安邦的重任。于是,令张居正任右春坊右谕德(从五品),为裕王朱载垕讲读经史。张居正仪容峻整,每次讲习,必引经据典,以其渊博的学识,广譬曲喻,裕王深受启迪。接着,张居正迁任侍读学士,掌管翰林院事。从此,他在朝廷开始显露头角。

隆庆二年(公元1568年)七月,失宠的首辅徐阶告老还乡。继任首辅的李春芳以清静无事迎合穆宗心意。张居正因此很鄙视他。一天,李春芳叹息道:“徐公(阶)尚以人言罢,我安能久?容旦夕乞身耳。”张居正竟说:“如此庶保令名!”(《明纪》卷三十七)李春芳闻此言,大吃一惊,而后三次上疏,请求休致(退休)。张居正入阁以来,日夜思索如何变易弊政。八月,他上呈《陈六事疏》,提出六项施政主张,即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因张居正在内阁中座次在后,权位不显,他的建议又未能付诸实践。但是,这份奏疏却成为张居正日后施政纲领的一个蓝本。

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五月二十五日,穆宗病重,弥留之际,在乾清宫召见阁臣高拱、张居正、高仪三人,委以顾问要职。次日,穆宗死去。10岁的皇太子朱翊钧即位,年号万历,即神宗。六月,在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的策划下,性情暴躁的首辅高拱被迫下台,回原籍闲住。未久,高仪也病逝了。自然“大柄悉以委居正”。张居正出任首辅,“慨然以天下为己任,中外想望丰(风)采”(《明史·张居正传》)。

在20多年的政治生涯中,张居正深感封建统治已危机四伏。他曾将明王朝比作一座“将圮〔pi匹〕而未圮”的大厦,“其外窿然,丹青赭垩〔e恶〕,未易其旧,而中则蠹矣”。亟待“振而举之”(《张太岳文集》卷九《京师重建贡院记》)。不然,“元末之事,可为殷鉴”,“衰宋之祸,殆将不远”(《张江陵书牍》—《答督学曾确庵》)。面对这种岌岌可危的形势,张居正坚持进行改革,宗旨是要“富国强兵”,拯救明王朝摇摇欲坠的统治。

张居正的改革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和军事三个方面进行的。

(1)政治上,纠正“纲纪不肃,法度不行”的不良风气,改革弊政,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

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十二月,世宗朱厚熜病死。裕王载垕即位,改元隆庆,是为穆宗。首辅徐阶同张居正商议,草拟了遗诏,宣布凡世宗时因谏言而被治罪的大臣,一律平冤昭雪,死者给予抚恤;废除一切斋醮(道士设坛祭祀)及不利的政令。从中可以反映出张居正变革弊政的坚定决心。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正月,穆宗将恩师张居正晋升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又升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四月,卷帙浩翰的《永乐大典》复本抄录竣工,他又升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20年前的“储相”张居正,入阁参政的理想终于实现了。

实行法制,设立保甲法,稳定统治秩序。张居正改革中始终坚持法制,严肃纲纪。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秋天,张居正下令将屡犯法令的黔国公沐朝弼捉拿归案。这使王公贵戚的不法行为有所收敛,也使改革措施得以较顺利地推行。同时,设置保甲法,让民人互保;加强城防、江防和海防,防范农民起义和城镇民变。张居正素以执法严明著称。他曾说:“盗者必获,获而必诛,则人自不敢为矣。”(《张江陵书牍》八《答总宪吴公》)张居正这样做,目的是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

(2)经济上,调整政策,发展生产,促进国家富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治理黄河,兴修水利。明代中期,黄河仍时常决口泛滥,南下流入淮河,阻断运河。明代统治者担心黄水横流会冲毁凤阳皇陵,影响漕运,北方经济受到损失。更可怕的是黄泛使百姓走投无路,聚众哗变。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黄河又一次大肆漫溢。张居正推荐从前曾任河道都御史的潘季训主持治河。潘季训是明朝著名的水利学家,有着丰富的治水经验。从万历六年到八年(公元1578—1580年),他亲临治黄工地,根据黄河的特点,提出“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水原则,即借水势将淤泥冲刷入海。他还将多年的治河经验,编为一书,名曰《河防一览》。潘季训治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水灾减少了,人们重建家园,“田庐皆尽己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河上万艘得捷于灌输入大司农(指京仓)矣”(《张文忠公行实》)。

清丈土地,条理赋役。张居正理财的指导方针是“强公室,杜私门”。他认为,国家财政匮乏的根源在于官僚贵族、豪强地主隐占土地和人口。“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为了解决赋役悬殊不均的问题,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张居正力排众议,下令清丈土地。由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颁布了《清丈条例》。当年先对两京、山东、陕西勋戚庄田进行丈量,然后对全国府、州、县的庄田、民田、职田、屯田、牧地、荡地,重新清丈,到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清丈结束,总计全国田地为700余万顷。尽管其中有些官吏逢迎谎报,数字有不实之处,但毕竟清查出许多被豪强地主隐匿的土地。张居正又下令改革赋役制度,推广一条鞭法,将明初以来的赋役分征改为合征,重新编排赋役。这是一项役法的革新。上述两项措施实施几年后,“帑〔tang倘〕藏充盈,国最完富”(《明通鉴》卷七十六)。“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太仆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明史·张学颜传》也记载,明朝自从正德、嘉靖年间虚耗以后,到万历十年间,这一时期最称富庶。

(3)军事上,整饬武备,训练士卒,安抚边区少数民族。

张居正入阁后,重视加强边务。命大将李成梁坐镇辽东,把在东南沿海抗倭的名将谭纶、戚继光调到北方镇守蓟州、永平、山海关。张居正经常同谭、戚商讨军务(图5)。在谭、戚的主持下,修筑了居庸关至山海关一段长城,建起敌台1200座,使“边备修饬,蓟门宴然”(《明史·戚继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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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戚继光(公元1528—1587年)

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在张居正的大力支持下,王崇古、方逢时在宣化、大同与鞑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议和通贡,化干戈为玉帛。明政府册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封其妻三娘子为“忠顺夫人”,并授大小首领56人以不同的官号。同时,复开大同、甘州马市,互相贸易。当时有不少人公开反对这一作法。张居正批驳道,通贡既不是汉朝和匈奴的和亲,也不是宋代与辽金的所谓献纳,主动权在朝廷。他坚持蒙汉两族和睦相处。在尔后的30—40年中,东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边防,烽火不惊,三军晏眠,塞内外水陆屯田都得以开垦整治,如同内地一样。蒙汉人民“合为一家,永享太平”。

第七章 张居正改革 第四节 一代名臣垂史册

自任内阁首辅以来,张居正的权势地位日益提高。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八月,他荐举吏部左侍郎张四维为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按惯例一般任命阁臣,诏书只讲“同某人(指首辅)办事。”而在这一诏书上,神宗却亲笔注“随元辅(张居正)入阁办事”。实际上是将张居正与原属同僚阁臣相区分开,主从地位有别。甚至张居正回乡办丧事,神宗告诫次辅吕调阳等阁臣,有大事不得独断,要速报江陵,“听张先生处分”。并赐张居正银印,上刻“帝赉〔lai赖〕忠良”字样,可以密封启事。足见神宗、李太后多么信赖他。张居正以“元辅少师先生”的双重身份临朝秉政,当时所颁发的各种诏令、谕旨,实则都是他的思想和主张。这也是张居正改革措施能够顺利推行的重要前提。

应当说张居正改革伊始,就遭到了一些腐败官僚的反对。他整顿吏治,罢除冗官,各衙门官职缺额减少,等候补缺的生员不能尽用,许多人都怨恨他。清丈土地,调整赋役制度,国家赋税增多,而豪强地主的利益受到一定损害,因而对张居正非常仇视,暗地攻击他专权放纵。其中多数人是对张居正改革持否定态度的保守派。然而,张居正并没有置之不理。

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南京户科给事中余懋〔mao茂〕学上疏指出考核官吏过严,请行宽大施行。张居正将他革职为民。接着,御史傅应祯又上《重君德、苏民困、开言路疏》,疏中对“余懋学陈时政而锢之终身”提出异议,要求广开言路。文中流露出对张居正当国的不满情绪。张居正下令将他逮捕入狱,发配浙江定海。次年正月,他的门生巡按御史刘台越制奏报辽东战事,遭到他的斥责。刘台不服,上疏弹劾张居正“专擅威福”、“罔上行弘,横黩无厌”(《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张居正阅后大怒。神宗降旨将刘台下狱,廷杖一百,发遣戍边。从此,诸给事中、御史更加畏惧张居正,而心中不平。

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九月,张居正的父亲张文明老死于故里。依封建礼制,官员遭父母丧亡,必须去职回家守制,服丧27个月,期满后复职,叫作“起复”。但朝廷对大臣要员,也可命其不必去职,著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或守制尚未到期应朝廷之召出来任职,称为“夺情”。围绕着张居正是回江陵守制服丧,还是留在朝廷夺情任职的事情,在朝中引起了一场波澜。张居正坚持疏请回籍守制,而14岁的神宗执意留他在官守制,可不到朝,不领薪俸。但不少朝臣联名上疏反对这种作法,说他“忘亲贪位”。张居正十分恼火。因这件事翰林院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分别被黜职,逐出京师。继而,又将为吴中行等四人鸣冤叫屈的日讲官许文穆、观政刑部的新进士邹元标治罪。当时,京城的士人对这样处理官员都很气愤。有人甚至将毁谤之文贴在长安门,说张居正要谋反。神宗听说后,当朝宣谕再有言及夺情事者,定罪不饶,这场风波才稍息。

张居正受顾命,任首辅,又为幼主神宗之师。为了将神宗培养成圣明贤君,张居正呕心沥血,下了很大功夫。他除了进讲《四书经解》,修明圣学外,还讲解朱元璋口述的《皇陵碑》,并将亲自挑选的古代帝王值得效法的81件事和应引以为戒的36件事,绘成《帝鉴图说》,逐页指陈大义,启发圣心。神宗非常敬重他,手诏中曰“元辅”,称“太师”,呼“先生”,皆尽古代师臣的礼节。万历八年(公元1580年)三月,56岁的张居正认为,鸿典毕成,神宗已长大成人,可以亲政。于是,上了《归政乞休疏》,诚请归老江陵。神宗恳切慰留,最后手书传皇太后口谕,张居正方复就职。

张居正任首辅以来,官爵历任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兼建极殿大学士,中极殿大学士、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傅太师,可谓荣集一身。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三月,张居正已身染疾病,再次请求休致,神宗仍未谕允。六月二十日,张居正病逝,终年58岁。赠爵上柱国,谥号文忠,归葬故乡江陵。

张居正性情深沉机警,多智谋,办事果断。权势渐大后,他逐渐刚愎自用,听不得相反的意见。改革中对官僚、豪强大地主的切身利益多有触犯。特别是辅弼神宗,对他各方面要求甚严。例如,一次日讲,神宗将中“色勃如也”句中的“勃”读成了“背”。张居正在一旁厉声地说:“应作勃字!”从此,神宗比较畏惧他。稍长,神宗越发感到张居正对自己的约束太紧。张居正死后,一些官员接连上疏弹劾他。不久,吴中行、赵用贤等人亦官复原职。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三月,神宗下诏免去张居正的太师和上柱国的爵号,夺去“文忠”谥号,籍没抄家。

明代当政的内阁大学士(宰辅)共170余人,张居正的政绩最出色,他的改革在当时社会影响很大。时人称赞他“殚精毕智,勤劳于国家”,“工于谋国,拙于谋身”。熹宗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在廷臣邹元标等人的请求下,朝廷为张居正平反昭雪,恢复被神宗削去的一切功名。

第八章 戊戌变法 第一节 民族危机的加深

光绪二十年(农历甲午年,公元1894年)七月,爆发了中日甲午战争。战争持续了三个月,清朝海陆军战败,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日军先后侵占我国东北的九连城、安东(今辽宁丹东)、大连、旅顺、山东威海等地。次年四月十七日,清政府“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马关签定了《马关条约》。条约共11款,主要内容有:(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2)割让奉天省南部(即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两万万两;(4)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个通商口岸;(5)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行销中国内地,只按进口货纳税;(6)给予日本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出后,朝野上下哗然,全国马上掀起了一个反对割地投降运动的浪潮。在北京,拒绝议和、废除卖国条约的呼声响彻云霄。清廷部分官吏对此约也极为不满,有人甚至上疏光绪皇帝恳求诛杀李鸿章,以平天下民愤。辽东人民自动组成民国义勇军十几万人,准备同日寇决一死战。台湾人民强烈抗议割让本岛,表示宁愿作“义民”,也不当“降虏”。

甲午战争后,俄国、法国、德国三个帝国主义国家趁火打劫,他们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联合起来干涉日本归还辽东。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六月,俄国利用李鸿章赴俄庆贺沙皇加冕之机,与他签订了中俄《御敌互助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沙俄打着“共同防日”的招牌,将它的魔爪伸进东北。他们建造一条横贯黑龙江、吉林到达海参崴的中东铁路,控制了所谓中俄合办的“中国东省铁路公司”,并在铁路沿线开办厂矿企业,开采煤矿,把东北的大部分地区纳入它的势力范围之内。接踵而至的是各国列强纷纷占据中国的港湾,争夺铁路修筑权和划分势力范围。法国瞄准滇、桂、粤,德国虎视山东胶州湾,英国企图拓展香港界址,美国、意大利等国也纷纷插足中国,寻找自己的地盘,中国面临着被帝国主义列强全面瓜分的严重局势。

《马关条约》中规定了中国向日本如期按额地交付赔款。但是,对于年收入不过8000余万两的清政府来说,根本无力偿还。为了筹备巨额赔款,只得向各国列强乞借洋债,而列强又都想利用贷款加强对中国的控制。因而,俄,英、德等国围绕贷款问题,相互展开了竞争。这批贷款利息高,条件苛刻,是帝国主义金融资本侵略性的政治借款,以中国的海关税收、厘金、盐税等为抵押,结果是清政府债台高筑,中国的经济命脉被列强所控制,中国的灾难愈加严重了。清政府急于筹款,由户部“通盘筹划”,想方设法集资。如搬出“捐输”(即卖官)、“报效”(即令工商捐钱)等老办法;克扣官吏俸禄和养廉银两;裁汰绿营等兵勇,节省军费开支;加抽各省土药(鸦片)重税,提扣放款减平,即发放经费和薪饷时,“库平一两,内核扣减平六分,为京平一两”。此外,还巧立名目,搜刮百姓。例如,京师直隶地区,勒派之法颇多,有按牛马捐的,有按牌户捐的,有按村庄捐的,明以要车为名,实则全行折价,一马一牛折钱百串,及数十串不等;一牌一户捐钱数十串,及七八串有差;300户以上的大村捐钱2000串及1000串;300户以下小村,捐钱七八百串,而十几户的小村也要捐钱三四百串。官府差役四出,限期催缴,稍不如意,即行拘捕监禁。全国各地都是如此,黎民百姓苦不堪言。

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输出资本,向清政府大量贷款,在全国各地修建铁路,开采矿藏,掠夺原料,兴办各种工厂,倾销商品,极大地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加速了城乡手工业的破产。就在这民族存亡空前危急的情况下,一些反映民族资产阶级愿望和要求的知识分子,忧虑国家形势的严峻,深感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腐朽,认识到洋务运动已无回天之力。他们提出了“维新”、“变法”的思想,抨击了“恪守祖训”的封建陈腐观念,荡涤着千百年来封建社会的污泥浊水。孕育了多年的维新吼声像一声春雷,给沉闷的思想界带来活力,越来越多的爱国知识分子都聚集在这面旗帜下,爱国救亡运动迅速展开。

第八章 戊戌变法 第二节 维新运动的发展

资产阶级维新运动的主要领袖人物是康有为。康有为(公元1858—1927年),原名祖诒〔yi仪〕,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县人,又称南海先生。出身于一个“世代书香”的官僚地主家庭,生长在西方列强侵占和资本主义文化传入最早的地区——广东。康有为自幼受到较严格的儒家思想的教育,少年时期,他言必称孔孟之学,亲友们送他个雅号叫“圣人为”。因孔子有“素王”之称,稍长,他给自己更号叫“长素”,立志要超过孔子。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19岁的康有为来到广州,拜著名理学家朱次琦(号九江)为师,从学三年。朱先生的“济人经世,不为无用之空谈高论”等思想,对康有为影响很深,使他从故纸堆中摆脱出来,认识到即使像乾隆、嘉庆以来的汉学家那样著作等身,又有何用?这时,他将目光投向民族危亡和国弱民穷的现实社会。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22岁的康有为先后游历了香港、上海等地,初次接触西学,眼界大开。他阅读了介绍西方的书籍,如《西国近事汇编》、《环游地球新录》以及魏源《海国图志》、徐继畬《瀛寰志略》等书。从此逐渐放弃钻研考据的治学道路,购买了地球图,收集西学之书,留心西学的发展。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康有为“大讲西学,始尽释故见”(《康南海自编年谱》),即大力宣讲西学,放弃自己主张的旧学观点。这时,他立志要“经营天下”。康有为参照中西方学说,撰写了《大同书》,描绘了一个未来的理想“大同世界”。他将社会的发展划分成三个阶段,即“据乱世”、“升平世”和“太平世”。这反映了康有为极力探讨社会问题和锐意改革的志向。

中法战争以后,康有为经过几年的摸索,悟出了一些道理,认为要救中国,只有维新;要维新,只有学习外国。从这时起,他便投身到政治活动中来。自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到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在11年中,康有为七次上书光绪皇帝,提出了维新变法的建议。

光绪十四年,康有为到北京参加会试。十月初八日,他呈上了《上清帝第一书》,历述各国列强侵逼中国的危机局势,指出要抵御外侮,就要“内修政事”,“讲求变法”。认为“十年之内,富强可致”;20年时,“恢复属地而血(雪)仇耻”(《康有为奏议》见《戊戌变法》二)。可惜上书中途受阻,未能送到光绪皇帝手中。但在当时社会上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次年,他返回广州。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康有为在“万木草堂”公开讲学,宣传他的变法思想。一批有志于维新的热血青年梁启超、陈千秋、麦梦华、徐勤等人都纷纷投到他的门下。这些学生日后成为维新运动的骨干。尤其是梁启超更是他的得力助手。这一阶段,康有为维新思想日臻成熟,撰写了专著《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前一书,他怀着对所谓“祖宗之法,莫敢言变”的批判精神,认为东汉以来被奉为经典的《古文尚书》、《周礼》、《左传》、《毛诗》等,是王莽改制时让刘歆〔xin辛〕一手伪造的。后人不一定要恪守祖训,可以自立新法。后一书,他将孔子作为变法的先例,认为尧舜的“盛德大业”,是孔子假托古圣先王言行来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创立儒学孔教。今天变法也仍须托古改制。这两部著作是康有为变法维新的重要理论基础。他的两部书刊出以后,在全国思想界、学术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正如梁启超所评论:“此实思想界之一大飓风也。”“其火山大喷火也,其大地震也。”(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二十三)从此维新思潮迅速在各地蔓延。

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四月,清政府批准了《马关条约》。当天,康有为、梁启超联合18省在京会试的举人共同上书皇帝。万言书是由康有为用几昼夜起草的,签名的有1300余人。在上书中,他们提出了变法的政治纲领,主要是拒绝议和,反对割让台湾;要求变法图强,发展生产,富国养民;调整科举内容,地方广泛办学校,设图书馆,办报馆;改革行政机构,废除闲置无用机关,派大臣到国外游历考察等。他们请求都察院将上书代呈光绪皇帝,但被拒绝了。这就是中国近代史上有名的“公车上书”。“公车上书”虽然没有成功,康有为等却将它印发全国,引起了各阶层人士的广泛注意,促进了维新运动的发展。

康有为等维新派为了培养骨干力量,在全国传播变法思想,他们大力倡导组织学会,创办报刊。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康有为在北京成立“强学会”,出版《中外纪闻》,每期都赠送翁同龢〔he河〕、张之洞等大官僚及其他在朝官员。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十月,严复与王修植等人在天津创办了《国闻报》。北京强学会建立不久,上海便成立了分会。接着黄遵宪、梁启超、汪康年主办了发行全国的《时务报》。从马关议和到戊戌变法前的三年多时间里,各地及国外成立学会、学堂、报馆等共49个,遍及北京、湖南、广东、上海、广西、江苏、陕西、浙江、湖北、福建及海外新加坡等地。参加的人员,大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年人。其中“英俊沈毅”之才,大有人在。在此期间,全国私人办报刊,大约53种。其中上海有27种。可见全国维新运动发展迅速。

第八章 戊戌变法 第三节 戊戌新政的实施

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的这次会试,康有为考中了进士,授官工部主事。他又连续两次上书皇帝,再次重申自强雪耻之策。光绪帝阅后,没有作出反应。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十一月,德国一手制造了“胶州湾事件”。康有为再度呈《上清帝第五书》,强调了帝国主义要瓜分中国和民间百姓“斩木揭竿”的形势,呼吁光绪帝“及时发愤,革旧图新”,变法自强,否则,中国就会继土耳其、高丽、安南、波兰之后亡国。希望光绪皇帝能效仿俄、日两国变法,并推荐了汉译本《泰西新史揽要》和他自己所著《日本变政考》作为参考书。然而,工部尚书松溎不与转呈。因“第五书”言词剀〔kai凯〕切,京师一时传抄,颇得士大夫们的赞许。

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正月,光绪帝派李鸿章、翁同龢、荣禄、廖寿恒、张荫桓等大员在总理衙门召见了康有为,听取他的变法主张。实际上这是康有为同李鸿章、荣禄等人围绕着要不要变法、怎样变法的一场论战。翁同龢是同情和支持维新派的。光绪帝听了他的报告,下令将康有为的奏章“即日呈递,无许阻格”。此后,他同光绪皇帝建立了直接的联系。接着,康有为上《应诏统筹全局折》,拟定了变法的原则:“变则能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提出了当务之急要办的三件事:(1)大誓群臣以革旧维新,倾听天下舆论,取万国良法;(2)开制度局于宫中,征天下通才20人参与其事,将一切政治制度重新商定;(3)许天下人上书言事。康有为的意见,光绪皇帝非常赏识,并采纳了他的建议。维新派很受鼓舞,又联络在京人士成立了许多区域性的群众组织。此外,康有为同御史李盛铎还共同倡建了保国会,这是维新派发动和组织的以救亡图存为宗旨的团体,它有力地推动了变法运动的发展。

同年四月二十三日(公历6月11日),光绪帝不顾顽固派的阻挠,下《定国是诏》,宣布实行变法,将国家施政方针晓谕天下。新政从即日开端,到八月初六日(公历9月21日)慈禧后党发动政变,维新运动宣告失败,前后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又叫“戊戌变法”。这是维新运动发展的高潮时期。《定国是诏》颁布5日后,光绪帝第一次召见康有为,商讨变法事宜,命他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并允许他专折奏事。这时,康有为的学生及同仁也相继被任命为皇帝的近臣,像谭嗣同、刘光第、林旭、杨锐等任职四品衔军机章京,人称“军机四卿”。维新派进入国家上层机关供职,又能直接面见皇帝,这对变法的实行是非常有利的。

在维新的103天里,光绪帝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先后颁布新政“上谕”300余道。这些改革诏令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方面,提倡民办工商业,振兴农政,开矿业,修铁路,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四月二十四日,新政伊始,就下令各省总督巡抚在省会“妥速筹办”商务局,选派殷实的绅商经理,并且详定章程。(《戊戌变法》第二册《上谕》第四十七条)后来又两次下令督促速办,特别强调在江河沿海一带设厂兴工。“农务是富国根本,亟宜振兴”,要“兼采中西各法”(同上《上谕》第七十一条)。颁发《振兴工艺给奖章程》,鼓励绅民振兴农政,做到“以农为体,以工商为用”。七月初五日,设立农工商总局,地方上建农务学堂,广开农会,办农报。同时,在京师成立矿务铁路总局,特派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二人专司开矿筑路。动工修建芦汉、粤汉、宁沪等铁路。

(二)军事方面,命令各省陆军改练洋操,以新法练军,裁并地方军兵,力行保甲,加强军事力量。五月一日,光绪帝批准江南道监察御史曾宗彦的奏请,令各省精练陆军,一律改治洋操,所选教习北省勇队著由新建陆军分往教练,南省则由自强军酌拔。不久,又命参用西洋法练兵,将八旗汉军营、藤牌营等改习洋枪,用新法操练。五月二十七日,谕令各省将军、总督和巡抚切实裁兵,整饬保甲制度,以辅兵力不足。

(三)文教方面,兴办教育,设立专门学堂及大、中、小学堂,废除八股文,诏举经济特科,广为编译西方新书,造就各类新型人才。大力兴办教育是新政的一大特点。五月初二日,下令在南、北洋设立矿务学堂。十五日,开办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派大臣孙家鼐管理。各地书院都改为兼学中西学的学校,省开高等学堂,府开中学,县开小学,奖励绅民办学。地方上的义学、社学也要中西学兼习,还下令将各省书院淫祠改为学堂。“庶几风气遍开,人无不学,学无不实”(《戊戌变法》第二册,《上谕》第八十二条)。在兴学的同时,改革了科举制度。五月初五日,针对八股文的弊病,诏令从下科开始,乡试、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一律改试策论。后又指出,嗣后一切考试,毋用五言八韵诗,“均以讲求实学实教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清德宗实录》卷四二一)。为了适应维新运动的深入,杨深秀、李盛铎先后奏请开馆译书。五月十日,批准将梁启超在上海所设译书局改为官督商办,先译各国政法史传等书,后及兵医农工矿等学。各省学堂也要广为编译西洋农务诸书。

(四)政治方面,选拔推动新政的人才,裁减闲置机构和闲杂官员,鼓励官民议政,以便形成一种新的政治局面。推行新政,就要培养和选拔人才,诏定国是的当天,光绪帝命各省督抚酌情保举品学端正、通达时务的人才。四月二十四日,命从王公贝勒中挑选留心时事、志趣向上的人游历考察各国。五月二十五日,令举经济特科,各省长官保荐人才。又命各省从学堂中挑选聪颖学生派赴日本留学,多方造就通达时务的干才。七月二十四日,光绪帝降诏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大理寺等衙门,外省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等地方官员。士民有上书言事的,赴都察院呈递。七月十七日,又谕军机大臣等,遇有士民上书,都察院即将原封进呈,毋庸拆阅。这样就给低级官吏和普通士民一定限度发表言论的机会。

“百日维新”所制定的除旧布新的措施尽管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但是,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毕竟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八章 戊戌变法 第四节 顽固势力的反扑

康有为领导的维新运动对封建顽固势力无疑是致命的打击,自然会遇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一书刚发表,一些守旧的封建官僚和士大夫便指责该书是“以诡辩之才,肆狂瞽之谈”,“扇惑后进,号召生徒”,“非圣无法,惑世诬民”。并攻击他是“圣人之蟊贼,古今之巨蠹”(《翼教丛编》卷二《安晓峰侍御请毁禁新学伪经考片》)。请求“销毁原书”,治罪康有为。尔后,康有为几封历陈时弊,提出变法主张的上书,都被顽固派官僚以不宜转呈为由而拒绝。就在光绪皇帝下令让大臣听取康有为变革的建策时,慈禧太后的后党顽固派代表荣禄等人则多方刁难。当然,康有为等也早已感到守旧势力是很大的。因此,在百日维新时,也适当地调整了他们的主张和措施,以便使变法深入下去。

光绪皇帝及帝党翁同龢、张荫桓等较坚决地支持维新运动,提拔任用康有为等维新派,发挥他们的才干。就在这时,慈禧太后等也早已下手准备扼杀维新运动。“凡皇上有所亲近之人,西后(慈禧)必加谴逐”(《戊戌变法》第二册,《新党某君上日本政府会社论中国政变书》)。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春天,慈禧太后将帝党骨干文廷式革职永不叙用。接着,后党有步骤地对帝党首领翁同龢等人发起了进攻。光绪帝非常气愤,他让庆亲王奕劻转告慈禧太后说:“朕不能为亡国之君,若不予我以权,宁逊位而已。”当军机大臣要查究康有为和保国会时,光绪帝斥责说:“会能保国,岂不大善,何可查究耶?”慈禧闻听此言,非常恼怒。但在奕劻的劝说下,她采取了“以退为进”的策略,以便置光绪帝及维新派于死地。足见维新派与顽固派的斗争是多么激烈与残酷。

“百日维新”一开始,后党便从中进行破坏。四月二十七日,即宣布定国是诏的第五天,慈禧太后就以帝师翁同龢办事“多未允协”,“揽权狂悖”,“断难胜枢机之任”为由,迫使光绪帝革去翁的军机大臣、户部尚书等职,将其开缺回籍。慈禧太后这一招是对光绪帝和维新派的沉重打击。她还通过光绪帝颁布谕旨,凡新任二品以上的大臣都要到皇太后(即慈禧)面前叩头谢恩。同时,慈禧还将心腹大臣荣禄授予直隶总督要职,统率数万精兵,掌握京畿一带的军权。这样,以慈禧为首的后党集团控制了军政大权,政变的布置正在加紧进行。这时,光绪帝也感到变法的艰难和事态的严重,自己的帝位也将不能保全,请康有为设法相助。维新派谭嗣同只好夜访袁世凯,求他出来保驾。两面派的袁世凯投靠了慈禧太后,出卖了维新派。

八月初六日,慈禧突然发动宫廷政变,立即将光绪帝囚禁于瀛台,由她公开出面“训政”。五天以后,她以光绪帝的名义下诏废除“百日维新”时期推行的一切新政,恢复原有旧制,裁并的衙门重新成立,废除的八股文又被采用。只有京师大学堂被保留下来。顽固派还通令全国报纸一律停办,并捉拿各报主笔。紧接着,大肆捕杀维新人士。谭嗣同、林旭、刘光第、杨锐、杨深秀、康广仁六君子,在政变七天后未经审判,在北京菜市口被杀害。其中谭嗣同牺牲得最为壮烈。在生死的紧要关头,他没有离开北京。有的西方人很器重他,请他到某国使馆内避难。谭嗣同谢绝了,并无限慷慨地说:“不有行者,谁图将来?不有死者,谁鼓士气?”“我国二百年来,未有为民变法流血者,流血请自谭嗣同始。”(《清国殉难六士传》,《知新报》第七十五册)八月初九,谭被捕入狱。在狱中他挥笔题壁:“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谭嗣同全集》上)十三日,谭嗣同临刑前,面不改色地说:“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康有为和梁启超分别在英国和日本的保护下,到达日本,免于一死。至此,轰轰烈烈的戊戌维新运动失败了。

戊戌变法是一次具有进步意义的资产阶级救亡图存运动,它的失败说明了资产阶级的改良道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是行不通的。戊戌维新留下了极宝贵的经验教训。从此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不断深入发展。

附录 辅文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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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像(公元1528-15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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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像(公元1021-10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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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局图 清末一位爱国人士所画,图中熊为俄国,虎为英国,肠为德国,蛤蟆为法国,日为日本,鹰为美国,此图形象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列强企图瓜分中国的严重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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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像(公元1858-19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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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方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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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强学会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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