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是我一世的春暖花开 - xp1024.com
《遇见你,是我一世的春暖花开》


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你 只想和你在一起

第一眼,江就喜欢上她了。

女孩长得像个很乖的娃娃,不十分漂亮,总是温文柔顺的样子。新生晚会上众人都拥抢着吃东西,她落在后面,抱着书包,笑笑地却不知所措,让他心疼。

是的,江对爱情最初的感觉,就是对一个人的心疼。

他对女孩子没有经验,每天见到她,还没打招呼就先红了脸,那女孩,后来他们昵称娃娃的女孩,也是很腼腆的,所以他们的招呼不是轻得几乎听不见,就是含糊草率,一擦肩就过去了。

江想,再等等吧,等我攒点儿勇气,我就约她。

可女孩没等,或者说其他人没等。大一开学不到两个月,一个外系的师兄就追到了她。有时她真像个娃娃,单纯到不晓得拒绝。在球场边看足球,那师兄大大咧咧地跑过来嚷:“嗨,帮我拿会儿衣服!”她就乖乖地抱着那堆臭烘烘的衣服,站在那里一直等。球赛结束了,人走完了,那小子汗淋淋地走过来,笑嘻嘻地说:“呵,你还在啊!有男朋友吗?”她老实地摇摇头。“那我做你男朋友吧。”他随手就搂住她的肩,她想不出什么理由说不,只好这样跟他走了。

江难过了一阵,还是觉得喜欢她。他是那种慢悠悠的人,从不会有太激烈的举动,但他柔韧,是那种需要恒心和耐力的柔韧。最难过的时候,他也只是一个人跑到大操场上坐了半夜,抬头,满天的星星晶莹地围着他。他想,没关系,谁说她一定要嫁给那个人。

周五早上一二节通常是没课的,同学们喜欢迟迟起来,吃了早餐直接到体育馆上排球课。那次排球课娃娃晕倒了,因为没吃早餐血糖低。同屋的女生说:“师兄一早就拿来一大堆球衣让她洗,说是晚上等着穿,她哪里有空吃早餐?”他站在人群外面,看着大家围着她喂糖水,她的脸白得像纸,他觉得心又开始疼。

从那以后的每个周五早上,七点之前,江一定会买来早餐送到娃娃宿舍。

这简单的举动,他坚持了四年,尽管后来娃娃和师兄分开,她不必赶早洗那些球衣,尽管后来周五早上的课程变了,不再有睡懒觉的美好时光,但他仍然坚持。

想起那些他送早餐的日子,还是让人不禁莞尔。那是一个羞涩男生对自己的挑战,他低着头,手里紧紧攥着食品袋,在女生宿舍门口傻站着,他得等到一个同班女生,求人家帮他带上去。那些女孩子们总是不放过他:“为什么给娃娃不给我?”“哈哈,你暗恋娃娃啊,小心师兄跟你决斗!”“要送就送值钱的,几个包子太寒碜了吧!”他只能笑,尽力把窘迫压下去,然而脸还是红得很。

娃娃接受了那些早餐。那个时候,送上来的东西太多了,丝带扎着的金莎朱古力,大束大束的玫瑰花,还有大的小的毛茸茸的玩具。她不大懂得拒绝,和师兄的短暂恋情也没教会她选择。大二的圣诞节,那个花店的小老板,抬来了999朵玫瑰,她们小小的宿舍沦陷在玫瑰的海洋中,在人们的惊叹和艳羡里,她只好任他拉住自己的手。

也是那个圣诞节,也是那晚,江在游园会上正拼命地爬上竹竿夺取锦旗。那是个以捉弄人为乐事的晚会,要想拿头奖,就得有甘于被大众取乐的勇气。他学蛤蟆跳,被人画猪鼻子,水枪射得大衣一片湿。我们知道他不是个能疯的人,他红着脸,以解高数题目的严谨和认真对待那些无聊的游戏,每一阵哄笑声,都在冲击他自尊的底线。是,他想拿头奖,因为那年的头奖奖品,是一个半人高的限量版皮卡丘玩具。他知道,娃娃最喜欢这个。

他筋疲力尽地抱着皮卡丘去找她,她已经和花店小老板出去了,满屋子都是玫瑰,红得让人想哭。他把皮卡丘端端正正地摆在她桌上,松了口气似的。同屋的女生不忍:“江,你这是何苦呢?”他什么也没说,转过身走了,衣服背后那片水渍还湿亮亮的。

下个周五早上,他的早餐还是准时送来,看上去他没什么变化,永远有些羞涩,羞涩却不退缩。慢慢地,谁都不敢再笑他,他们班的女生,自发约定的,每个周五派一个人早早下去接他的早餐,免得他苦等。他的心事都在那简单的早餐里,春天有新鲜的蔬菜米卷,夏天有清淡的米粥咸菜,秋天有醇香的牛腩河粉,冬天有滚烫的鸡蛋肉粽。春夏秋冬,无论风雨寒暑,这是一个老实人虔诚的爱情仪式。

那次他们去G城实习,全班过海到岛上玩,渡船半个小时一班,准时,不等人。回来的时候,江和同学们已经上了船,却不见娃娃她们,有人说她们在买珍珠粉,磨磨蹭蹭地挑,干脆让她们坐下一班船吧。本来这也没什么,可是船开了几丈远的时候,那几个女孩子慌慌张张地跑回来,站在岸上又叫又跳的。江在船头,他看到娃娃那副惶惶的神态,他的心里又那么一疼,也不多想,就跳了船。

说老实话,他的动作一点儿也不潇洒利索,他水性极差,狼狈不堪地拍打上岸,整个一只湿淋淋的鸭子,女孩子们忍不住笑,笑罢又觉得眼眶有点儿热。娃娃知道他是为自己来的,但还是不禁多问了一句:“你回来干吗啊?”他浑身湿着,用手抹了把脸,清清楚楚地说:“想和你在一起。”

这次,娃娃听到心里去了。

他们终于走到一起,周围人比他们还高兴,好像如愿以偿的是自己。只是,时间已经到了大四的第二学期。

大家戏称这是“黄昏恋”,因为课就要上完了,行装已经收拾了一半,大学时代眼看就要结束了。班上是一种惶惶的气息,有人彻夜欢歌,有人买酒图醉,有人脚步匆匆,而他俩却安安静静的。黄昏的校道上,两个人提着饭盒牵着手一圈圈地散步。自习课上,两个人把兜里的零钱摆了一桌,笑嘻嘻地算着够不够吃一份牛扒。他们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没有东西能干扰到他们的爱情,那大器晚成却又如日初升的爱情。

不是没说过将来,娃娃和江,来自两个城市,这两个城市算不得很远,只是没有直达的火车,江算过,算上坐巴士转火车再坐巴士的所有时间,要十二三个小时。

娃娃说:“咱们才刚刚开始,还没到定下一辈子那一步。”

江心想,我这边早到那一步了。

娃娃又说:“我想还是顺其自然,这样大家就不必太紧张。”

江说:“好,我每个周末都去看你。”

这话做起来并不容易。第一年,江刚入公司,加班的任务特别多,总要忙到周六下午才有空。他常常是下了班就百米冲刺似的往汽车站跑,坐两个半小时的巴士,到省城火车站,挤七八个小时的火车,再转车,坐三个小时,到了娃娃的城市,已经是半夜了。他就在候车室的长椅上躺一躺,看看天亮了,才一口气跑到娃娃家。两个人大清早就可以在湖边牵着手散步,又欢喜又紧张,时间太快,话又太多,吃了中午饭江就得走,不然赶不上下午的那班火车。

也是为了省时间,以后每次周六加班,江都先在背囊里塞几个碗仔面,这样随时都能填饱肚子。还有,火车人多挤得太难受,他干脆就在背囊上绑了把折叠小凳子,只要是能站住脚的地儿,他至少能坐下喘口气。

娃娃总是笑着说:“人家的王子是骑着白马来的,我的王子没有白马就算了,还背着一大串莫名其妙的家当。”

第二年夏天,娃娃的生日快到了。江特意学会了用平底锅煎牛扒,他想得很浪漫,烛光、鲜花、牛扒、红酒,他要亲手布置一切,一切都要漂漂亮亮的。

哪里想到临行前热带风暴登陆,狂风肆虐,漫天豪雨,娃娃打电话,要他别来了。江说,那怎么行,决定好的事情,风雨无阻。还一再叮嘱娃娃买好牛扒,等他大显身手。

然后他就没了消息。

暴雨不停,娃娃的城市开始涨水,到了周六晚上,她从阳台上望出去,水已经半腿高了。她整夜都睡不稳,天没亮就醒了,一秒秒地挨到七点。往常这时候江就该到了,而这天,听到的只是雨声。她坐不住,街上全是水,有人把筏子撑出来当出租,她叫了个筏子去车站,车站空荡荡的,值班的人说,大水冲断了公路,昨天下午,所有班车都停开了。

打电话去他家,说他昨天出发来找她,的确来了,还背着家里的平底锅。

可是,漫天暴雨,电视新闻每隔半小时播报一次灾情,公路冲断,铁路告急,山体滑坡,多少人失踪。她脑袋很疼,怕听又不敢不听,事实上,这是她能把握的唯一线索。在那个把手机叫做大哥大的时代,她不知该去哪里呼叫他。

三天过去了,雨慢慢停了,她的眼泪停不下来。

没等到人,他也没回家,那么,他在哪里?

她的心坠得发疼。是的,心疼的感觉,从前她总是不大懂得这样的感觉,爱一个人,爱到心都疼了,那爱该是很深很深了。现在她的心也在为他疼着,她想他,她想他好好地站在她面前,让她有机会告诉他,她心疼他。

好多从前的事情涌上心头,一件件一桩桩,这么多年的堆积好像是为了这一刻的彻悟。这世上没有人再像他那样爱她,如果他没了,她也得找他去,总得跟他在一起。

这样想着,她擦干了泪,先去派出所报了警,回家收拾了点东西就出了门。

她要找他,无论生死,她要看见。

走出路口抬起头,她就站住了。

前方远远地走来一个人,黑瘦得像风干了似的,衣服裤子糊着泥巴,头发乱蓬蓬的,不知道自己有多难看,还敢笑呵呵的。他的脚可能受了伤,走起路来有点跛,他的背微微地驼,一定是过于疲惫。他不是王子或者英雄,倒像个走江湖的流浪汉。他全身最精神的只有背囊上那只平底锅,它的不锈钢长柄笔直地指向天空,闪闪发亮,好像是他背着的一把剑。

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走近,不说话。

他有点儿慌,忙说:“迟到了,我走来的。”

她还是不说话。

他看看自己,又说:“本来这是套新衣服,本来刮了胡子出来的。”

他总是这样,本想学得潇洒,却总是笨笨地不够漂亮,在她面前,总是这样狼狈滑稽,然而,这些都让她这样地心疼啊!她走过去低着头碰碰他的胸膛,紧紧地贴上去的,是她满是泪水的脸。

生日晚宴是后来补的,还是不地道,牛扒煎得太老了,牙齿都咬疼了;红酒太酸了,酸得让人倒抽一口冷气;那两支蜡烛显然是伪劣产品,烟熏得人流泪,只好开了灯。

然而在吹熄生日蜡烛之前,娃娃还是非常郑重地许了愿。

江笑问:“都许了什么愿啊,说来听听。”

“没什么。”娃娃看了他一眼,“只想,只想和你在一起。”

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你 402的胡子

<er h3">一</h3>

李微记得那是个深秋的晚上,下着雨,她跟着周医生去学生宿舍出诊。心里带着点小别扭,因为同事小廖告假,她已经连续值了五个夜班,而且那天还是周六。秋雨来得急,她的鞋和裤脚湿了大半,踩在楼梯上,一步一个水印子。

总算忙完了,在过道上却被人拦下,说是402有人发烧。折回去看了,周医生开了处方让她回去取药输液,在冷雨中又是一趟,身上还有干的地方吗?

所以对胡子,李微真的一直心存抱歉。要不是因为累、湿冷,还有那点小别扭,小护士李微不会那么焦躁。

那晚胡子的左手挨了她六针,真不含糊,扎出了血珠还没找到血管。第三针的时候,胡子叫起来:“你来实习的呀,打过针没有?”她语气生硬:“你血管长得细。”“我这血管还细?是不是像水管子那样才不细?”他发着烧,却还可以这么大声地说话。

她不理他,第四针扎进去,又不对。“我要投诉你!等着,我一定投诉你!”他生气了。她也急,又慌,还带着气,心想这人脑子是烧坏了,投诉就投诉呗,当面通知我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待第六针终于成功时,那小子简直要拍床而起了。她冷冷地把胶布按在他腕上:“省省吧,等你好了再报仇。”

周末晚上,宿舍人走得干净,她靠在一张椅子上,疲惫而无聊。

他不是个听话的病人,一会儿翻个身,一会儿又欠着身子去调快输液器。

“别动!”她黑着脸,调回原来的速度。“滴得太慢,受不了。”“滴得太快了,你更受不了!”她瞪了他一眼,“出了事我可不给你负责。”“快些输完你不就能早点走了吗?”他忽然说了一句,“衣服都湿成那样了。”

不期而至的好意让她有些无措。没有马上回应他,但她心里却有一束很细很细的暖热,悠悠地绕起来,直到那晚回家,都没冷下去。

<er h3">二</h3>

胡子其实长得还行,高高大大的,两颊留着些很酷的髯,眉眼有种特别的神采,当然,那是他病好的时候。

“那个谁,你叫什么名字?”他扬着下巴。“干吗?”她有点儿紧张。“投诉你。”看不出是真是假。她冷笑:“我傻啊,把名字说了等你投诉!”“那我只好向院长投诉,咱校医院有个护士一连三晚义务出诊输液,挽救了一个垂危学子的生命,可她做好事竟然不留名!”他笑。她乐了。

再次见到胡子,是陪一个男生来输液。一见是她值班,胡子转头看着那男生的胳膊坏笑:“兄弟,等会儿坚强点啊!”她又好气又好笑,心里好强起来,针打得相当漂亮。抬头瞥胡子一眼,他正有点愤愤然:“进步神速,还不是我那六针练出来的!”她伶牙俐齿地接上:“觉得不公平呀?那我好好地补你一针?”他只能瞪眼睛。

那天他们明明出了门,胡子又一个人折回来,瞅瞅四下无人,从口袋里掏了样东西抛给她:“接着!”“什么啊?”砸得手心有点儿痛,好大一颗金灿灿的朱古力。“毒药。”他头都不回,扬长而去。

这副德行总让她牙痒痒,恨不得拎他回来涮消毒水。“哼,等我下次见到你——”她狠狠地念叨,低头摩挲那颗朱古力,金箔纸微碎地响。她合拢指尖,轻轻将它放进衣袋,唇角一挑,还是笑了。

试过这个办法没有?当你想见一个人,只要在心里拼命想,神了,你真的会见到。

隔天就见到胡子了。她去邮局取个大包裹,下了点雨,还好带了伞。经过图书馆大楼门廊前三三两两避雨的人时,突然朝她喊了一声“喂”的那个,可不就是胡子。

她没停,高举着伞走过去,然后不知怎的,又高举着伞走回来,踌躇间,胡子已经飞快地穿越雨帘,眨眼工夫就站在她伞下了。

“干什么,想蹭我的伞啊?”她出言不逊。胡子轻巧地拎过她那大包裹,一手夺过她的伞:“怎么是蹭?明明是抢!”

他比她高,伞却故意擎得低,是迁就她。凭良心说,其实那把小伞几乎全斜在她这边,他半边身子都在雨里。她把伞推过去一些,还是没好气:“别把我的包裹弄湿了。”“你没看到是防水包装吗?真是笨。”他嗓子有点沙哑,带出两声咳嗽。

“干吗咳嗽?”她严肃地问。“我故意的,沙哑的声线比较迷人。”胡子又咳嗽了两声。“喉咙发炎了吧?正好,跟我去拿药。”“不,这点毛病有啥啊。”“不吃药,我就找你练针!”他转头瞪她,她也仰头瞪回去,瞪到两人撑不住笑起来。

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走在他身边,马路上弥漫着树被打湿的青青的气息,雨丝飘在脸上,一凉。耳郭偶尔擦过他的肩膀,迅疾而又细微的敏感,卡其布外套有着粗糙温暖的质地。

<er h3">三</h3>

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来校医院排队装病的同学多了起来。胡子这家伙也来凑热闹。

她把胡子从队列里拖出来:“你干吗?”“看病啊,我肚子疼,肠胃炎!”

红光满面声若洪钟的,还肠胃炎。

“别装了,今年这招不好使,装病的人特别多。”“那怎么办?我23号要参加一个很重要的面试,必须缓考。”他着急了。“那……那就装得像一点吧。”

她也没什么主意。“吃什么症状会像肠胃炎啊?”“如果你吃了肥腻的东西再吃一点冷的东西,或者是没洗干净的水果……”“我天天都这么吃的,没用,有没有立竿见影又省事的?”“嗯,或者你吞牙膏试试。”她缩了缩脖子,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不靠谱的事。“可行!”胡子点头,跑回去吞牙膏了。

事实证明这是个极为有效的致病方法,因为胡子不仅如愿以偿地得了肠胃炎,而且看起来相当严重。

想起这,她心里歉疚极了。那天胡子上吐下泻,脸都绿了,又输液又灌葡萄糖,在急诊室折腾了一晚上。

她一直守在他身边,又害怕又心急。天快亮的时候,胡子睡着了,她靠近些细看他的脸,憔悴可怜的人啊,一夜竟长了这么多胡须,杂草似的。

周围没人,很静。她抬起掌心,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脸。

胡子醒来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装病,从来没这么像过。”她理亏,期期艾艾:“我也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我家小狗吞了半支牙膏,才拉了两回。”胡子翻着白眼昏了过去。

<er h3">四</h3>

寒假回来便是春天,波罗蜜树的叶芽一天比一天圆绿,直到擎出一面碧绿的小扇。可是好多天都过去了,怎么一直没见胡子?

那条路她常走,常故意走走。火红色的钟楼,再往左三百米,那开着花朵的凤凰树,转过去,拐个小弯,便是米黄色的宿舍楼。清早,黄昏,或者午后,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没有她想见的那个。

一直到了五月,她才见到胡子。那是护士节的前几天,她和同事们在楼上排练舞蹈,一个双臂伸展的动作,不知怎的,她忽然朝窗外看了一眼。

胡子!看那背影就知道是他。他在波罗蜜树丛里晃悠着,正要慢慢地离开。

她来不及和别人说一声就冲下去了。

“喂!”她气喘吁吁地喊了一声。胡子转过身来,竟然是他先问:“找你呢,你跑哪儿去了?”“你跑哪儿去了?这么久都没见人!”她比他更大声。

“最近都没得什么病。”他有一点点害羞。

忽然心里就委屈起来。也是,没病谁会来校医院呢。“那你找我干什么?”她没精打采。“拿点晕车药。”“帮女朋友拿的吧?没听说男生要吃这个的。”“我哪有女朋友,不信你去打听。”“关我什么事,我闲着没事干啊,打听这个。”她冷冷的,只是鼻子发酸。

“好吧好吧,拿点感冒灵或者风油精,随便什么都行。”“里面全是医生护士,自己不会去找啊!”她没好气。“你是手雷啊,一碰就爆炸!”他高声道,有点生气,仍默默地从挎包里掏出一个漂亮的礼品袋,“给你的,手雷!”

“干吗啊?”“护士节!”她小声地“哦”了一下,一颗心忽地舒展。

“是什么呀?”为了掩饰自己的窘,她在找话,佯装好奇地看礼品袋。

“毒药!”胡子还有气,低头见她弱下来的眼神,终究是狠不下去,“就是上次那种朱古力,加班饿了可以吃,赶不及早餐也可以吃。你要记得吃,放久了会过期的,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吃。”他有点啰唆,腼腆地垂下眼睛。

气氛忽然微妙得让她连呼吸一下都不敢,他是不是也这样?“不会过期的。”不知过了多久,她说。说完自己就先跑了,不敢回头。

一口气跑上楼顶,迎着风,背着墙,礼品袋贴在胸口,它能听到她的心跳有多快。

胡子就是胡子,可恶,送礼物也不忘损她。她打开那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了两句话,第一句是“尽管很彪悍”,她笑着骂了一句,看第二句,“依然很天使”。

<er h3">五</h3>

六月将尽,校园里每天都有互相拍照的人。那些行将离校的毕业生,要将母校的每一寸景致和他们留下的痕迹打包珍藏。

胡子也在里面。那天下班,她和小廖走出门,看见一群人笑笑闹闹地在树丛里照相,抓拍的正是胡子。她的心一慌,他也要毕业了吗?

胡子笑容满面地跑过来:“来,照相照相。”小廖笑着把她往前推。她知道自己有样不好——人多的时候总有点装,改不了,这次也是。她不耐烦地说:“照什么相啊!”

“母校的美丽风景啊,你看我把校医院也拍下来了,以后可以回忆一下。”

胡子今天态度很好。“回忆什么?回忆你得过什么病?”胡子无奈地笑了,低声地带着些恳求:“给你拍一张好不好?”

“不!”她本能地嘴硬,其实只要他再说一句,她一定会说好的。但他没坚持,也许同学在催他。

“那好吧,我要毕业了,明天回家。我家挺远的,下雪的地方。”他匆匆地说,认认真真地说。这样的正式让她心乱。

“嗯。”她沉吟着,不知说什么好。“跟你说一声再见。”他在等待什么吗?笑了一下,并不由衷。“哦。”她应得有点机械,看着他挥手,转身,跑回人群里,混在树影里,辨不清楚了。

再见是什么意思?是会再见面,还是再不能见了?她心头有一些恐慌。

这一天她都在找理由去见他,可是能说出口、能不露痕迹的理由好难找啊。

挨到了晚上八点,不能再等了,她带了两盒晕车药匆匆出发。

胡子的宿舍楼前人声鼎沸,楼上挤满了看热闹的男生,楼下那些成群结队的女生仰起头双手拢在嘴边热情地喊着,这就是每年毕业时学校最壮观的风景——喊楼。

她停下来,站在栏杆外面。有女生在喊:“李信东,05计2的女生爱你!”“501的王涛,梅梅一直喜欢你!”楼上的男生拍掌,敲起盆啊桶啊,笑啊喊啊唱啊,高声回应着,不知飞快跑下来的那个是不是王涛,他一把拥抱的那个是不是梅梅。

不知看了多久,一群女生没散,又一群女生聚集,楼上的男生涌下来。她远远地望着他们的勇敢和欢乐,身上热了又冷,冷了又热,衣袋里那两盒晕车药被她攥得走了形,最终还是悄悄离去。

八月,校医院整天都难见个人来,跟从前放假一样。可她知道有一样是不同的,假期过后,胡子不会再来了。他会很快把她忘了吧?而自己,又要多久才能把他忘了呢?

一个有雨的晚上,下了夜班,她在校园里乱走,不觉来到胡子的宿舍楼前。

楼上没一盏灯,静,只听到雨声和她微微的喘气声。她知道,第三个楼梯口上去,四楼402,就是胡子。

胡子,讨厌的家伙,这么快就跑回家了,你至少给我一点时间,给我一点说话的时间。眼角潮了,千万种说不清楚的感觉涌上来。

“402的胡子——”她突然用力地喊出一句。周围很静,她被自己吓住了,捂住嘴,等了一会儿,只有哗哗的雨声。

睫毛一动,泪就下来了。她轻轻地说下去:“再见。”她知道自己的意思是——会再见。

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你 幸福是先从家里开始的

那年秋天,河山并没有爱上谁的打算,虽然表妹很热心,一个劲儿地要给他介绍女朋友。他推不掉,就怏怏地去了一趟,好像开会列席,上班签到。

已经忘了是哪间茶馆了,只记得那天喝的是铁观音,茶香淡淡的。那个女孩叫小雯,说话细声细气的,他暗地里嘀咕了一句:“真是不比蚊子响啊!”因为这,他竟顺便记住了她的名字。

河山还是没有爱上谁的打算,一是他现在什么也没有,连住处都是公司的楼梯间,又矮又湿,要使了狠劲儿才塞得下一床、一桌。薄薄的门外,整日里有无数只脚上下往来,把他的午觉踩扁碾碎。他恨恨地骂,帝国主义的铁蹄!

再就是,那个叫小雯的女孩没有激发他太多的热情,她太平淡,平淡得一转身离开,他已经记不起她的模样。

表妹不死心,隔几天就打电话游说一番。再后来,就不只是说说,她变着法子制造机会。

这天河山要表妹送份急用的资料,出门前表妹打电话说脑袋疼,只好交代小雯中午顺路送来。“真的顺路呢,小雯家就在附近。”表妹笑嘻嘻的。河山哼了一声回敬:“你真是脑袋疼吗,讲大话嘴巴就不疼?”

小雯很快到了,河山站在门口道谢,再打量一眼,她实在是个平淡的女孩。屋子太小,他没打算让她进去,小雯却细声细气地说:“我能喝杯水吗?”河山有些歉意,秋老虎的天气,女孩鼻尖上沁着汗,毕竟麻烦人家跑一趟,连口水都不请人喝,太说不过去。他有点尴尬地招呼她进门,这尴尬很切实,单身男人的宿舍常年都像抄家现场,河山把床上的衣服被子滚雪球似的一卷,空出一点坐的地方。然后是找水,他从来没烧过开水,嫌麻烦,就买整箱的纯净水,现在他翻来翻去却只有空瓶子,出了一身的汗,可就是那么巧,纯净水都喝完了。

小雯耐心地坐在那儿,很安静地等。河山窘迫地说:“你等会儿,我很快回来。”他去了只有两分钟,去楼下传达室讨了碗热水,真难为情,他连个像样的杯子都没有。回来一看,觉得屋里好像亮了些。

那是因为桌子,桌上原本横七竖八地挤着书、报纸、唱片、球拍、啤酒罐、塑料袋、吃剩的面碗,或许书报下面还压着某天失踪的一只袜子,河山心虚地想。而现在不同了,唱片在书上,书在报纸上,一摞整整齐齐地摆在桌角;空啤酒罐和剩面碗收到塑料袋里,扎紧了口放在门边;桌子擦过了,明亮开阔,黑色的笔架旁,赫然坐着一个红苹果,又光鲜又活泼。

小雯有点儿慌:“不好意思,我闲着就把桌子理一理,你不喜欢是吧,动了你的东西……”

河山忙把水端过去:“没关系,没关系,嘿,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卫生间大的地方,乱得像个狗窝。”他说着用手指指门楣,上面有他即兴自嘲式的几个字,“维生间”。“赖以维生的楼梯间,不比卫生间好多少。”他自嘲道。

小雯笑了,这女孩笑起来很温暖,像朦胧的晨曦:“没那么糟糕,至少是个自己的地方,你看,你的名字叫河山,河有水,山有云,不如就叫水云间?”

河山心里一动,嘴上却仍在笑她:“你们女孩子真浪漫,这样的屋子都可以美其名曰,那这碗白开水不是也成了茶?”小雯飞快地回道:“就叫玻璃茶。”他们继续逗趣:“外面那水泥楼梯呢?”“就叫上下求索。”“大门口那个堆满垃圾的碎石坡呢?”“不妨就叫吉隆坡。”两个人同时笑起来,河山好久没这么开心地笑过了。

送小雯出门时,河山突然想起来:“对了,我桌子上那个苹果——”小雯笑:“噢,那是同事给的,我看放在那儿挺美的。”

晚上临睡前河山又想起这话,仔细看看,红苹果,黑笔架,甜美富足的香气,确实挺美的,他也就一直没舍得吃。

小雯再来的时候,除了捎来表妹交代的最新资料,手上还捧了盆植物。这次河山有进步,把屋子草草地收拾了一下,他见小雯踮着脚把那盆植物放在窄窄的窗台上,插嘴说:“恐怕会白费了你的好心,我没心思理它,更何况在这么个地方,不知何时就搬了。”小雯回头笑了笑:“自己住的地方,哪怕只住一天,也要好好过,就像家一样。”

河山的心又动了一动,他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很值得想一想,但是一群人正上楼,脚步踢踏着踩过他的屋顶,他皱着眉头叹气:“家?你听听,铁蹄下的家吗?”小雯竖了一根手指在嘴前,让他安静:“你换种想法听,来,我跟你打个赌,我猜刚才上楼的是个穿运动鞋的女孩,她今天的心情很不错!”河山又给她逗乐了。小姑娘挺有意思的,她就有这个本事,让你在百无聊赖里发现一些乐趣,这个她可一点儿都不平淡。

资料越送越多,两人也越来越熟,河山的“水云间”是一点一点地改变。有时候他自己都糊涂,什么时候多了个新暖瓶,柔软的鹅黄色;墙上挂了木框的版画,淡蓝色的江南水乡;他感觉到了一些细节的方便:牙签在玉米形状的牙签盒里,纸巾在森林小屋造型的纸巾筒里,所有的鞋刷鞋油都放在墙角的小盒子里,熬夜写稿的时候,拉开抽屉会有蛋糕和立顿绿茶茶包。而此时,窗台上那盆不知名的植物已经开了花,闲闲地吐着清香。他觉得很舒服,叫做水云间也好,他喜欢这个自己的地方。

他也喜欢她。他想,是的,这喜欢如朦胧的晨曦,暖洋洋的,和煦、温吞,但好像欠些火候。这个时候,卢璇出现了,她是那种漂亮热情的女孩,让人多看一眼就心跳加速。她爱上河山,就当着大庭广众嚷出来,同事们围着他们起哄,河山红了脸,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而小雯,还是一趟趟为表妹跑腿,一如往常地勤快妥帖。这天,河山摆了求人的笑脸:“小雯,我知道你最能干,这几天我出差,正好请你把水云间布置一下。”他取出备用钥匙和一叠钱,有点讪讪地说:“我有个女同事,下周会来做客。”

小雯愣了愣,马上好像明白过来似的“噢”了一声,然后就笑笑地接过来,好像若无其事的,但是也没再说什么。

这南方,一场冷空气就入冬了。河山出差回来,卢璇已经等在车站,路上寒风凛冽,两人谈笑着一同回到水云间。开门的时候,河山突然有些担忧,小雯会不会改变主意,她很可能改变主意的,凭什么呢,凭什么给别的女人布置一个幽会的场所?门开的时候他长长地舒了口气,同时听到卢璇惊讶的尖叫声:“哇!你这破楼梯间原来这么有情调,真雅致,真舒服!”河山只是笑,其实那笑里还有着感激,小雯这样的用心超出他的意料,她用心得让他有点儿酸楚。卢璇在转圈,扯扯碎花窗帘,摸摸浅绿色的床单,看看橙色地毯的图案:“哇,这简直是个温馨的小家,如果墙上再挂一张结婚照,河山,我会以为自己是第三者插足幸福家庭!”

这时卢璇看见摆在门口的棉拖鞋。小雯善解人意,好像知道天会冷,特意买了两双情侣棉拖鞋,粉蓝色的两只小熊在鞋面上生动着。卢璇嚷着穿高跟鞋走得脚疼,很自觉地要换鞋。见她兴致勃勃地准备往脚上套,河山突然有点儿心疼,这么漂亮的拖鞋,小雯肯定是喜欢的,她来了许多次都没穿过一双好拖鞋。他想着,不由得说:“别换了,等会儿还出去吃饭呢。”顺手把那双拖鞋原样摆好,不注意卢璇的不高兴。

拿杯子倒水的时候,河山又有了同样的迟疑。暖瓶的水很烫,像是早上才烧的,小雯买了两个新的陶瓷杯,洗得白亮,他想起她第一次来时他给她装水的破碗,不忍心起来,想想,拿了个一次性纸杯倒水给卢璇。

女人的直觉是不可思议的,或者是河山的恍惚令人起疑,卢璇喝着水问:“我才不信这屋子是你自己收拾的,看看你办公室的桌子就知道你是个懒人。”河山应道:“噢,是我表妹的朋友。”“她是钟点工还是家政工?”“嗯——”河山心不在焉地答,他正盯着卢璇闲着的那只手,它有意无意地扯着灯罩的小线头。河山记得这灯罩,别人淘汰的旧东西,破烂得不像话,是小雯,亲手买的米色麻布,一道道不嫌烦地压出条纹褶子,再用粗针一针一线地缝好的。现在卢璇那染了蔻丹的手指无聊地扯着线头,眼看就要扯长了,他忍不住大声嚷起来:“别扯那个灯罩,小雯花了不少心思缝的。”

卢璇冷笑一声:“说老实话了吧,原来还有个小雯,我说呢,哪个钟点工能把墙纸每一寸都压得这么漂亮,哪个家政工能给暖瓶织个彩色毛线套?”她抓起手袋愤愤离去,河山想该追一下吧,他跟着出门,外面风急,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他回头看看,突然想起什么也没带。他抱着肩跑到传达室打电话,小雯的声音听不出感情,他讨好地说:“我从水云间出来没带钥匙,风把门关上了,现在我冷得不行,连杯热的玻璃茶也没有,只好在吉隆坡跑来跑去上下求索地热身。”这时他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小雯叹口气说:“好吧。”放下电话他觉得心里开始踏实,这时天已经擦黑了,冬天的夜分外荒凉,这个城市可以很冷,亦可以很暖,而冷暖此刻只取决于一道门。幸亏有一把备用钥匙在小雯那里,这个念头忽然令他有一种与小雯相依为命的感觉,他真想她。

小雯很久才到,河山牙齿打着架问:“你家不是很近吗,这么久没什么事吧?”小雯看了他一眼,把钥匙递过去,准备走的样子:“其实我家一点都不近,我过来,坐出租车都得大半个小时。”

河山一愣,喷嚏适时地响了几个,他狼狈又虚弱地恳求:“我头晕,发热,给我弄点吃的再走行吗?”

被子很暖,新洗的床单散发着芬芳,河山老老实实地躺着,开了点音乐,轻轻的。他看着小雯忙活的身影,她的动作利索而优雅。河山没有厨房炊具,但是唯一的电饭煲和简单的材料难不倒小雯,冬菇火腿面煮出连绵的香味,暖热的蒸汽在小房间里氤氲,连灯光都朦胧温暖了,他闭上眼,无尽的舒适和安然,这是家的香味儿。

好像睡了一觉,他自梦中醒来:“小雯——”小雯忙过来问:“你要什么?”河山看她,很细很细地:“还能要什么,这个时候,我再不要你的手,我就比猪还蠢了。”他顺势拉过她的手,不出所料,她的手很暖。小雯低下头细声细气嗔怪了一句:“猪哪有你蠢啊。”

去年年底,我和河山的表妹去参观他俩的新居,房子很敞亮,他们的小男孩快乐地跑来跑去,这个温馨的家无处不体现着女主人的智慧和爱心。小雯切水果的时候,河山笑着对我说:“陈老师,我看到你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了,你说女人要收拾一个男人,是从收拾他的屋子开始的,呵呵。”我还没答话,河山的表妹快嘴地抢过去:“美死你了,给你收拾出这么幸福的家!”

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你 索耶的预谋

三分四十秒的集体舞,意味着十二次旋转,六次侧向移动,五次握手……

索耶偷瞄了一眼斜前方第五个人的侧脸,暗暗盘算着。站在这个位置的话,应该是没有错的。——在舞曲结束时刚好可以握住那个人的手。加油!

并不十分宽敞的活动大堂塞满了人,如此捧场的阵势让举办舞会的体育老师受宠若惊,她手忙脚乱地插好音响,把CD推进去。音乐回转流淌出来,淹没人群的躁动。

深吸一口气,致礼,和着音乐转身。

目标明确,斜前方的第五个人,每一次旋转都能靠近一点,接着又远离一点。心情随着这一远一近起伏不定,就好像失去平衡的陀螺,剧烈地左右摇摆。左边承载着“满满的信心”,右边则是“完全没底”,但不管怎样,三分钟后一定会有一侧“梆”的一声先坠地。

握手,再次致礼,变换队形。

脑中的对话框以每秒钟十次的速度疯狂弹出,左边的选项是“Yes”,右边是“No”。问题是:真的要向苏谋告白吗?

苏谋在索耶的眼里,是一个充满了完美逻辑、毫无破绽的人,亦是个理性过头、无情无义的人。第一次遇见苏谋时她刚好高中毕业,在校门口打听情况。

“我们学校的宿舍?五星级。”大一的苏谋朝她竖起拇指,态度冷静诚恳。而当九月份索耶踏进破旧的宿舍楼时,她发现所谓五星级宿舍,乃是号称“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全面发展的宿舍。盛怒之下,导致索耶几个月后在锅炉房见到他时激动得把热水泼了一手,他连忙上前仔细查看,忧郁的侧脸赏心悦目。索耶的怒气顿时全消,忍着痛豪迈地表示一点都不烫。没想到听了这话的苏谋反而露出满面愁容,他晃了晃手中的空水杯,缓缓呼出一口气:“白跑一趟,水又没有烧开。”

大雨瓢泼而下,扯出满天的断线,就好像索耶噼啪绷坏的神经。

“再也没有比你更恶劣的人了!”她对着苏谋的后背咆哮。

“从概率来看,假设不成立。”苏谋无视她的愤怒,兀自撑起伞。

“再往前走就泼你热水!你看看可不可能!”对于这种人只能以暴制暴。

“那……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看着女孩迅速泛红的眼角,“喂,你不会是想哭吧,那我们做朋友好了……好吧,刚才的事对不起,请你务必和我做朋友!我是大二的苏谋,你叫什么?”

“我……索耶……”女孩鼓起腮帮子。

虽然是恶劣的家伙,还是想要靠近。

他发短信给她:为了给你省钱,以后我给你说一件事情你就回振一下表示“知道”就行了,不用回短信。那么,你知道了吗?

嘟——“喂?”

刚回振一声马上就被他接通了:“索耶啊,关于今天学生会的事情……”

“卑鄙!骗子!阴谋男!”

“……”她想他在沉默的这一秒钟一定推了一下眼镜,反光的镜片下是弯起的嘴角。

“你只是骗我打过去好让你省点话费吧。什么‘为了给你省钱回振一下我不接’!”

“今天的学生会上,大家普遍认为你是个遇事从不抱怨、谦逊有礼的同志。”

“你才是‘同志’!你全家都是‘同志’!”

“总之就是打算提拔你,但要先经过组织的考验。你知道被派来考验你的人是谁吗?”

“谁呀!”心虚的时候就用气势掩盖。

“卑鄙,骗子,阴谋男。”

“……”

“……”

“请尽情享用我的话费……”

运动会时一旦当上发令员就马上组织自己班的同学练习起跑压哨;时常温习校纪,总是跟违纪打擦边球又让人奈何不得;是个彻头彻尾的阴谋家。

除此之外,还很没有情调。

“他出生的时候始终蜷着身子,双手紧紧握着,像是抓着什么重要的东西,怎样都不松开。人们都说……”索耶朗读自己的得意之作给苏谋听,扭捏着踢飞了一颗路边的石子。

“脑积水?”

“啥?”手捧着本子,不知所措。

“你描写的不是大脑积水引起的病理反应吗?……肌肉紧张什么的。说实话学术报告不用写得这么抒情。”颇认真地提出意见。

“笨……笨蛋啊你!这是小说!”树上的鸟都被震飞起来,引得路人侧头观望。

索耶想着想着就傻笑起来,差点踏空脚下的拍子,她慌忙调整步伐,在舞动的人群中搜寻着苏谋的方向,然后不留痕迹地瞪了一眼他旁边的关咏婷。

究竟是从何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苏谋呢?大概是出现竞争者的时候。

“为什么关咏婷的头发可以像瀑布一样垂下来?”

“那只是万有引力的作用,没什么了不起。”

“关咏婷有酒窝耶,好羡慕!”

“拥有厚实的面部皮下脂肪就那么让你羡慕?”

“气质优雅、学习又好,我从小到大都没有接触过这种闪光的人哩,能做朋友该多好。”

“已经是第八百次听你这样说了,要不我介绍她给你认识吧。”

“好……好啊……”

其实只是因为不自信而开始关注那些比自己优秀的女生。其实只是陶醉于听你否认别人比我好,想听你像往常一样接一句“她哪里闪光了”,而不是听你说,我介绍她给你认识吧。

——那你们又是什么关系?

设想的表白结果无非两种,happyEnding固然完美,但即使被拒绝,也算是能让苏谋对自己欠下一份愧疚感,待到以后再打攻坚战,总好过最近视而不见的尴尬状况。索耶在转身的空当擦了擦手心的汗,僵硬地向前鞠躬,接着紧紧握住走到自己身旁后,伸过来的苏谋的手。刚好是第五次握手,音乐落下最后一拍。计谋得逞。

“我……”

索耶以周围的掌声为掩饰刚要开口,却见苏谋先俯身过来,宽阔的肩膀有明晰的线条。他紧锁双眉,压低了声音:“我想清楚了,既然你拒绝得这么坚定,果然是真的不喜欢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关咏婷“哼”笑了一声,挽着苏谋走开。

索耶干看着面前突发的一切,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别开玩笑了。这到底是何种状况,拜托我还没有开口呢!他跟我表白过什么吗?拒绝苏谋这种事情更是想都不敢想啊!

——不是想象中的任何一种情况,甚至已经远远超越了自己的人生观所能认识的范畴。索耶的脑中流窜出各种匪夷所思的镜头,从对方口中听到了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女主角通常是患有失忆症,或者被外星人绑架过,再不然就是穿越时空或者某天突然发现有一个双胞胎姐姐……

索耶呆站在原地,任凭舞动的人群取笑与推挤,直到体育老师跑过来把她拉到角落的椅子上灌凉水,“我一定是漏掉了什么。”她捶着脑袋说。

截止到今天晚上的这台舞会,整整一个星期苏谋对自己的态度都显得莫名其妙,说话支支吾吾、言不尽意,完全没了平时运筹帷幄的范儿。而怪异的起始点是一星期前关咏婷把自己叫到操场痛骂了一番,被骂的缘由,现在仍然搞不清楚。

“不要破坏我们之间的关系!”她指着索耶的鼻子,这架势好像逮到了第三者的正宫娘娘。

“你这是什么意思?”其实重点在于,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都看见了你还要装!”对方气得直跺脚,一副濒临崩溃的模样。

“你是不是指……我和苏谋报了相同的华尔兹选修课?”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你还不愿承认?你也太阴险了!心理变态!嫉妒我也不用下这种黑手啊!快还给我!”

“……苏谋?”

“心!”

“呃?”

“快还给我!”女生说着动起手来。

“你这唱的是哪出戏啊,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索耶抱头鼠窜,刚跑出去几步又觉得自己太窝囊——本来就没听苏谋说过他和关咏婷是什么特殊关系,更何况自己和苏谋间也绝对清清白白。她站定脚步,对冲上来的关咏婷说:“我们周末舞会上让苏谋来选吧。”

好似宣战。

两星期前差点把情书送出去。

校园里最近流行起一种绘有爱情符咒的信纸,据说只要用这种信纸表白,百发百中。索耶听到这个传说的当天就飞奔进书店狂抢了两三沓,晚上回宿舍挥毫泼墨加之反复修改,吐了满满十张肺腑之言。

第二天的华尔兹选修课上,趁同学们都在上课的时候以去厕所为由偷偷溜到走廊拐角的一排储物柜旁,迅速地找到苏谋那间带锁的小格子。虽然从储物柜门下的缝隙塞进去十页信纸颇费了些功夫,但整个计划基本算是完美的,直到她又回到课堂上这段时间没有出任何岔子,占满了天时、地利与人和。

接着,就在这万事俱备的当口,索耶后悔了。

她像是从催眠的状态下一个激灵惊醒过来,逐渐意识到刚刚做了什么,胃里瞬时翻江倒海。她幻想自己能发出激光束,把储物柜轰出一个黑洞;或者突然地震,把那满满十页丢脸的东西埋藏起来;或者……或者……索耶把手伸向苏谋腰间的钥匙扣,她看到手上的肌肉在抽搐……

“帮我从柜子里拿瓶水来吧。”苏谋突然转过头。

“哇啊啊啊啊啊!干吗?呃?什么?好的主人!”被吓出一身冷汗。

“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呀,我去我去!给我钥匙!”感激得想要哭出来。请把钥匙施舍给我吧。

她完全没有考虑苏谋为何不自己去拿,要是平时她一定会为此争执一番。她晃晃悠悠地走回苏谋的储物柜,打开,拿出水,然后盯着厚厚的信纸看了一秒钟。

一把抓过来胡乱撕扯几下塞进口袋。

——这是几十年代的鬼把戏啊,还写情书,呸!

“哪!你的水!”元气少女。

“嗯……所以呢?”

“什么因为所以的,还要给你说声谢谢吗?不过我还真要谢谢你哩。”

“哦……”

“咱哥们儿俩谁跟谁。”

“我知道了……”意思很清楚了不是吗?苏谋感觉整个人要崩溃了,预计的失败率明明只有百分之一。

谢谢你——你的心意我领了。

咱哥们儿俩谁跟谁——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三星期前苏谋就准备好了告白的事情——将情书放在储物柜一开门最显眼的位置,拜托索耶帮自己取水,然后看她的反应。完美。

苏谋是真正喜欢索耶的,他以为索耶想和关咏婷做朋友,才勉为其难去和关咏婷搭讪,就是为了要把关咏婷介绍给她。他没算准的是,索耶会选在同一天跟他做同样的事情。塞进去的十页信纸盖在他的情书上面,才没有被索耶看见,之后又被当成是索耶自己的糟糕作品而撕得粉碎。

还可以听得见身后礼堂涨满的喧嚣,索耶奔回宿舍拉开抽屉,从最里面掏出了一堆碎纸片。用不同字体写着“我喜欢你”的碎片,有三张。一张是自己写的,一张是苏谋的,还有一张结尾的署名是:关咏婷。

忽然就明白了为何苏谋说自己拒绝了他,以及为何关咏婷这么恨自己。

大概的情景可以想象得出来:关咏婷刚把情书塞进去就看见索耶走过来,于是她只得躲在柜子后面紧张地盯着索耶,然后撞见了索耶把情书撕碎。

——她一定是以为索耶在故意破坏她表白心意的计划,那句“把心还给我”其实说的是“把信还给我”。

“咦?”索耶把头歪向一边,“这不就说明苏谋和关咏婷根本不是我想的那种关系吗?”

我到底天天在这里计划什么?又担忧什么?

相处时间长了,好像自己也沾染了苏谋那种凡事皆要筹划一番的酸腐味儿,这根本不是我索耶的风格。

她越想越气愤,什么偷偷塞告白信,什么设计恰好的相遇,都不需要,这些预谋、策略、缜密的推算、剖析概率与可能性,在爱情面前,这些统统不要。如果想传达什么,就痛快地说好了,何必遮遮掩掩,倘若和挽住苏谋的关咏婷相比,现今的我还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之类豁出去的觉悟了。

想要做成什么事的话只需要两步就可以了。首先,满怀希望!然后,向前奔跑!

她一脚踹开礼堂的大门,在众人的注视下深吸一口气、三步并两步跃上讲演台抓起话筒,“大家晚上好,咱们的张老师让我代表她感谢各位今晚的捧场。”人群安静下来,等着她接下来的发言。她却转向苏谋,“那么,苏谋同学,我并没有收到你的情书。所以能不能麻烦你再写一封给我,因为我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

苏谋穿行在人群中努力向她的位置靠近,并对她抿起嘴角,打出了一个OK的手势。

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你 雪恋

离开家乡,投奔向往的高中生活。因为不想住校,所以父亲租了间离学校近的宿舍。那是栋十分简陋的房子,房门是木质的,没有多加防盗门,脆弱得一脚就可以踢开。房间里面很旧很脏,地板上灰尘厚厚一层,没有炭炉更没有空调,家具要自备。厨房和大厅、客房连在一起。木质的窗框,花纹已被岁月磨损殆尽,开裂变形。我推开窗户,闻到一股很浓的霉味。好在这里不是特别的阴森,窗外就是街道,车水马龙。

这间房子一看就知道很久没有人租过了,只有像我这种来自城乡接合部的家庭才会捡这间便宜的住。我的家具是父母请村里的壮汉开货车运送过来的,开车的司机是村里人,待我热情,做事也利索,除了帮我搬家具,还帮我把房间布置得焕然一新。我把父亲送来的薄毯子挂在墙上,简单地把墙壁上的涂鸦遮住。但留着不知道谁的一句用蓝色水彩笔写的话: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

每年九月初开学,校园里的梧桐树渐渐泛黄。报名那天,我在上课的教室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看见书桌下躺着本和英语课本差不多大的书。我好奇地把书捡起来。是川端康成的,十分陈旧,封面已然褪色。我翻开书的第一页,原想能不能找到书的主人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年级哪个班的,可等我大略地看过这本书后,除了几处线条笔迹,我找不到任何线索可以查到是谁的,只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很不爱惜它,已有几页脱落,书胶因为时间的长久,失去了粘力。我在老师的讲台上找到了胶水,然后细致地打开胶水,写字般一笔一画地将胶水涂在书页的夹缝中,把破损的地方粘贴起来。八点钟的阳光格外温暖人心,从窗口从门口交错而入。

两个星期后的一天下午,同座在课堂上悄悄地递给我一封书信,她不耐烦地说这是高二的人写给我的情书。

写这封情书的男生叫田野。一个多么诗情画意的名字,看到这个名字,我想起了家乡,和父母生活的日子。情书的最后,我看到了一句话: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

次日,我把情书塞回同座的抽屉里,说,你还给田野吧。她说,怎么可能,哪有把情书还回去的。她带有蔑视的口吻说,眼神好像在说乡镇的人就是老土,连拒绝男生都不会。我说,那我该怎么办?她说,首先要回一封信,不过你还没见过田野怎么就拒绝了,他可是很不错的。我说,看得出来,但我不想谈这个,再说帅哥应该配美女不是吗?她说,这样啊,你们那儿的人是不是都像你这么善良?我说,什么人?她说,我们学校有很多花痴整天因为男生揭对方的短,要是田野这样的人看上了她们,她们早就答应了。

我照同座的意思回一封信给田野,里面触及到我拒绝他的理由比较简单,大概意思是他很优秀,我很差劲;他很阳光,我很阴郁;他不值得,我不高攀。

第一次遇见田野的时候,是在学校的绿荫道上。阳光一点一滴地打在我的身上,甚是顽皮。这时候,一辆自行车疾风一般从我的侧身经过,我扭过头看了眼骑车的人,光线突然变得柔和,我想或许是他骑车骑得太快的缘故,光线在我的眼前失去本来的刺眼,像是隔了一层泡沫,像是一层影像,倒映在水里的影像。

他,就是田野。

自行车停在我的身后,车上的人以牛仔裤搭配白衬衫,领带打得歪歪扭扭,头发散乱,好像还没睡醒的形象走到我的跟前。他说,为什么要拒绝我?我当做没看见他,低下头就往学校门口走。田野一路上对我唧唧喳喳个不停,可我一句也没听进去。风迎面吹来,把我的头发吹乱了。我抬头看见田野挡在风吹来的方向,扶着自行车,看到凉风毫不留情地掀动他的衬衣,胸口解开两颗扣子的地方锁骨凸出。我轻轻地问他,你不冷吗?他说,怕冷的孩子,只会说不会做。

为了不让田野把读书的时间浪费在我的身上,我决定主动拒绝他一次,让他死心。于是,我问同座,女生说什么最容易让男生气愤?她说,说谎。我翻出田野写给我的情书,找到那句: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我问同座,你觉得这句话怎么样?她拿到手上看了一会儿说,什么意思?我说,我去问他。

已经完全进入秋季,晚自习后的空气里满是凄凉,校园内外灯火阑珊,除了回家的孩子,就看不见路人了。我问他,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是你写的吗?他带着自傲的口气说,当然,有时候矫情点,也挺耐读的。我说,这不是耐读不耐读的问题,我最讨厌说谎的人了。说完我直接把他那封情书拿出来,砸到他身上。然后转身想走人,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很温柔地说,我没有说谎。我说,那为什么我家的墙上有这么一句一模一样的话?他在黑夜中皱起眉头,连续眨了三下眼皮。

田野尾随我来到宿舍,我们的身影因为昏黄的灯光而重叠在一起。我静悄悄地打开房门的锁,先进屋打开灯光,整理了下沙发上的书籍,从柜子里挑了双拖鞋给他。我注意到今天没有星星,窗外的月亮是橙色的。田野走进宿舍,脚步很轻,沉默得一点也不像他。我说,这里就是破旧了点,晚上还是挺安静的,没有人会制造噪声。他还是默不做声。我说,你看这边墙上的那句话,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怎么样,和你的一模一样吧。他望着墙壁和我挂在墙壁上的毯子,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看着他一脸阴沉,眼里透着亮光,比月光还要柔和。我说,该不会……

他走近墙壁,掀开挂着的毯子。他说,这片涂鸦,是很久以前的。

他说:“记得那年冬天,夜晚下起大雪来,爸爸因为加班,没有回家,所以我和妈妈睡在一起。后来雪越下越大,家里没有空调,单盖着棉被已经不够了。好像温度骤然下降了十多度,我在被窝里发抖,双脚冰凉,不论我怎样裹紧身体,寒冷的北风依然凛冽,随时可以把人冻结成冰。我的妈妈和我一样,也在发抖,我们抱在一起只会让我们都结成冰块。那段时间,我一直喊着冷字,喊到声音嘶哑。而妈妈看着我,在我额头亲吻了一下就掀开了被窝,只穿着一件睡衣和睡裤,顾不得穿鞋子去为我找可以盖的东西。她把家里所有的棉被和棉袄都扔在我的身上,用它们把我裹紧。我听见风吹雪的声音,很像妈妈流泪的声音,以及最后一句我爱你。”

一个星期后,我接受了田野。我不管他的母亲是否这么伟大,但我可以确定他说的都是真的。深秋的季节,如果只是看飘落的叶子,分得清天上人间才怪。每天放学,我走在绿荫道上,其实绿荫已经枯萎,剩下的都是些密密麻麻的枝条,把天空分割得支离破碎,心却装得满满的。

和田野第一次正式约会是去看电影,看一部叫的电影。那是个星期天黄昏,我在离电影放映还有四分钟的时候才赶到,因为一开始穿少了衣服,又跑回去加了几件。显然这个理由很滑稽,田野却听进去了。他和平常一样穿着白色的衬衫,外披一件褐色的休闲西装,背着单肩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刘海搭到睫毛,眼神让气氛缓和。其实我总想夸他的眼睛漂亮,但是没有机会。他突然找个话题说,你没看见刚才这里有多少人排队等着进场,真是遗憾了。我说,怎么,很多吗?他说,如果我们能演一出像那样的戏,我们一样会有很多观众。

走出电影院,田野第一次牵我的手。我知道他是为了保护我,和我一起在人群中出没。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的星星和来看电影的人一样多,只不过人布满了大街,它们布满了天空。影院边上的公园是很多刚看完电影的情侣喜欢游逛的地方,有摆摊卖气球玩具的,有推小车卖小吃的,公园的入口是一个喷泉广场,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在喷泉的上空,构成一道彩虹,很多路人驻步停留,欣赏被灯光染红的喷泉。我感到田野的手的温度,我问他,你喜欢吗?他说,更喜欢你。我们走在公园一条两旁都是梧桐树的小道上,树枝上仅剩一片叶子,微风过境,摇摇欲坠。

大雪已经是漫天飞舞,越过两旁的梧桐树向我猛扑过来。我和田野缓步行走在公园那条小道上,他说,你喜欢雪吗?我说,更喜欢你。他舒开笑脸。凋零的梧桐枝叶已经全部磨灭,田野用他牵过我无数次的手捏下枝杈,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在我的发梢和肩膀。我完全忘记自己害怕寒冷,扔掉书包抓了一团雪朝田野身上砸去。田野外面穿了一件羽绒衣,里面只是单薄的一件线衫。雪没有停下,田野仰望天空,雪就这样纷纷扬扬地打在他的脸上。我们在雪中追逐了片刻,他突然抓着我的肩膀问我,我还没有抱过你吧?我当做没有听见,拼命地摇头,摇落了粘在头发上的雪花。

夜晚的雪,声音是那么静谧。田野送我回到家,我反过来问他,你喜欢雪吗?他说,如果我不喜欢雪,我永远不会遇见那天的你。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偏偏喜欢你吗?我摇头。他说,因为你比其他女孩善良,你还记得一本叫的书吗?那是我的书。他说,那天我去我高一的教室找东西,忘记了自己还带了本,当我再回头去找这本书的时候,我看见了你,看见了你拿着我的书,用胶水很仔细地把脱落的页面粘贴起来,那一刻,我喜欢上了你。我恍然大悟,说,这么巧。他微笑,在宁静的夜晚是那样的催人泪下。

田野走后,我进屋休息,做完功课便钻进被窝。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北风也越来越狂烈,我听到窗户嘎吱嘎吱的响声,好像快破碎的声音。雪落的声音也随之渐起,仿佛失去了田野,什么都不得安宁。我开始害怕寒冷,感到寒冷。窗户突然被风雪打得支离破碎,风雪像要吞噬我似的鹊起。寒冷已经入骨,无论我怎样裹紧棉被,都无济于事。

就当我冷得不知所措的时候,房门外传来了田野的声音。他敲了几下房门,然后一脚踹开,四处喊着我的名字。而我昏昏沉沉,冷得说不出话,视线模糊。隐隐约约中,我看见田野翻捣我的衣柜,拿出所有冬天盖的棉被、棉袄,盖在我的身上。不知不觉,我头脑清醒了些,看见田野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线衫,坐在我的身边,双手不断地揉搓。

风雪后的第二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我拿着那本朝高二的教学大楼走去。大雪过后是阳光明媚,阳光就像流水一样流淌在这个世界,把一切寒冷和悲伤冲淡。生物园依然有一两对人在雪中漫步,他们的头顶是蔚蓝色的天空,身后是恋爱的季节。

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你 滑向永远的爱情

1980年春天,我在学校追随一个男孩已经整整一个月了,我只是没有勇气走到他的面前和他交谈。前一年冬天发生了那样令人尴尬的事情,我就更没有勇气接近他了。

当时,他是三年级篮球校队的首发队员,而我是拉拉队的队长,所以我有许多机会观看这个英俊的男孩打球。只是,我得戴上眼镜,要知道,我的视力很差,就像蝙蝠一样瞎,然而我太虚荣了,不愿意佩戴眼镜。

特里在最后一秒投篮命中半场球,我这个视力差到极点的拉拉队队长却把人认错了,并开始为另一个家伙欢呼喝彩。在场的观众都开始低声轻笑,我的脸涨得通红。这时,特里从我身旁走了过去,进了更衣室。过了几个月,他对我的了解仅仅是那个在他投了好球,却把他的名字弄错的糟糕的拉拉队队长。

然而,我最好的朋友常常和特里一起去教堂做礼拜。雪莉决定充当媒人。她不但邀请我去参加教堂组织的一个溜冰派对,而且,她将我推进了特里父母的车里,接着车便向溜冰场开去。尽管溜冰场距离这里有15英里远,然而在路上我们都没说几句话。一路上,我坐在车的后排,真想钻进座位底下去,这真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即使是我们到达溜冰场以后,交往还是没有什么起色。每当有双人滑的时候,我都在心里盼望并祈求特里会过来邀请我。然而,事与愿违!经过了三场双人滑,我已经忍无可忍了!因此,我和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轮流滑着。在溜冰场的喇叭响起最后一轮双人滑的通告时,特里终于动作笨拙地溜到栏杆旁,与我站在了一起。

“我猜,你正在想我为什么没有邀请你和我一起双人滑。”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竭力试着不去看他的大眼睛,那双可以将我融化的美丽的棕色眼睛。我装得很冷静,还对他撒了谎:“不,我并没有这么想。”

他非但没把我刻薄的回答放在心上,还用下面这些话俘虏了我的心。他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自己的溜冰鞋,很谦虚地说道:“我之所以没有邀请你,是因为我滑得不好。假如你不担心我会让你摔倒在地,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滑呢?”这一回,我看着那双眼睛,真的被他融化了。

就在我们手牵手在《直到永远》的歌曲声中滑行的时候,我知道我的生活将从这一刻改变。我从未见过一个会承认自己缺点的男孩,更别说还为一个女孩担心了。最初,我仅仅是着迷于他英俊的外表(哪个人不会注意到那双漂亮的棕色眼睛呢),然而,还是他美丽的心灵让我知道他是多么特别。

最终,我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

纵然他并未骑着骏马(只是租来的溜冰鞋),然而,在我们绕着溜冰场滑行的时候,他让我觉得我就是舞会上的灰姑娘。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并不是因为对午夜的惧怕——而是为了帮助他,不让他摔倒。

看着我们的结婚照片,我最钟爱的一张是夫妻两人沿着教堂过道朝前走的场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妻子优雅地用手挽着丈夫的胳膊一起从过道走过。可我们不是这样!在宣布成为夫妻之后,我们走过过道,仿佛七年前我们在溜冰场那样——手牵着手,许下诺言不让对方摔倒。

我们的孩子们喜欢听他们的爸爸不知道怎么滑冰,让我牵着他的手以防两个人摔倒的故事。然而那个时候,对他们的妈妈来讲为时已晚。那双眼睛她只看了一眼,就已经深陷其中,坠入了与白马王子的爱河之中。

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你 遥望着你的爱慕者

卡瑞是大学里非常受欢迎的篮球明星,几乎人人都知道他。正是因为如此,他成了学院的骄傲,男同学嫉妒他,女同学把他当成英雄来崇拜。有一个名叫娜勒的女孩,是众多仰慕者中的一个。

娜勒是约翰逊教授的女儿,她与卡瑞是同班同学。在家里,约翰逊先生是一个很严厉的父亲,而一个体育明星在这样的家庭是得不到太高评价的。因此,娜勒在家中从未提过卡瑞的名字。在学校里,两个人几乎很少说话,并且彼此之间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

娜勒的家就在大学校园里,她家附近有一个很大的操场。每天下午放学以后,卡瑞都会在那里至少练习一个小时的篮球,然后才回家。娜勒的家住在三楼,她从阳台上就能够看到操场。每天放学回家后,娜勒总是习惯坐在阳台的椅子上,读书或者做作业。有时,她会抬起头,看着卡瑞投篮,或者数他进了多少次球。

然而,卡瑞似乎没有注意到阳台上的娜勒。

一天下午,外面起风了,娜勒就把椅子搬到了房间里。但是,她仍然能够听到操场上传来的球声。突然,球声消失了,操场变得非常安静。于是,娜勒透过窗子向外看,因为她觉得这有点反常。

她看见,卡瑞蹲在操场上,手里拿着一支粉笔在地上写着什么。娜勒很好奇,“他在写些什么呢?”写完之后,卡瑞站起身,背起书包,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家了。

见卡瑞离开了,娜勒迅速地跑下楼,悄悄地来到了操场上。当走到卡瑞刚才待的地方时,她看到地上写着这样的话:“娜勒,你为什么不看我打球呢?”

娜勒把地上的粉笔头拾起来,在那句话的后面加上了这样一句话:“可是,我真的看了呀。”

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你 康复医院里的婚礼

爱的羽翼会在何处驻足,无人知晓。偶尔,她可能会出现在最不寻常的地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一天,她突然降临在洛杉矶郊区的一家康复医院里,这里的大多数病人都丧失了最基本的身体机能。

医院的工作人员听到这个消息时,一些护士哭了,院长哈利震惊了。但从那时起,哈利把它当作一生中最伟大的日子,为它祈祷。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给他们缝制结婚礼服呢?虽然有些麻烦,但哈利知道职员们会找到解决的办法。一个护士自告奋勇地揽下了难题,他放心了,希望这会是两位病人——朱安娜和迈克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一天早晨,迈克出现在哈利的办公室门口,他的身体用带子缚在轮椅上,借助呼吸器呼吸。

“哈利,我想结婚。”迈克说道。

“结婚?”哈利张大了嘴巴,“这可是件大事,和谁呢?”哈利问。

“朱安娜,”迈克说,“我们相爱了。”

爱情,爱情穿越了医院的大门,降临在两个完全瘫痪的人身上,并进驻了他们的心灵——尽管两位病人衣食不能自理,需要呼吸器才能呼吸,而且永远不能行走。迈克得了脊髓肌肉萎缩症,朱安娜身患多发性硬化病。

结婚的念头如此真切,当迈克拿出结婚戒指,露出多年不见的笑容时,事态就更加明确了。事实上,此时的迈克是医护人员见过的最温柔、最善良的迈克。而此前他一直是公认的暴脾气。

迈克的暴躁是可以理解的。25年来,他一直住在医疗中心。9岁时,他妈妈把他送来后,每周来看几次,直到逝世。他经常大发雷霆,把护士骂走,但至少他觉得医院是他的家,病人们都是他的朋友。

曾经有一个女孩,坐在吱吱做响的轮椅里。迈克想她一定注意到自己了。但她并没有在这里待很久。尽管迈克在那儿度过了生命的一大半后,但他也不得不离开。

医疗中心要关门了,迈克被转移到另一家康复医院,远离了他的朋友们,更糟的是,也远离了贝蒂。

迈克开始变得孤僻,宁愿待在黑暗的房间里,足不出户。朋友驱车两个多小时来看他,他依然情绪低落,没有人能走近他。

有一天,他躺在床上,突然,走廊传来一阵熟悉的吱吱声。古老的轮椅吱吱作响,就像他在以前的中心遇到的女孩——朱安娜所坐的轮椅发出的。

吱吱声在他的门口停住了,朱安娜凝视着他,问他能否和她一起外出。他立即兴奋起来,再次见到她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似乎重新回来了。

他开始再次仰望蓝天白云,开始参加医院的娱乐活动,不知疲倦地与朱安娜聊天。他的房间充满阳光和欢声笑语。不久,他向从24岁开始就一直在轮椅上生活的朱安娜求婚,想知道她是否愿意嫁给他。

朱安娜曾经度过一段非常艰辛的日子。三年级还没读完,她经常会因身体虚弱而昏倒。母亲以为她偷懒,总打她。她生活在恐惧中,一直担心母亲要抛弃她。所以,身体好些时,她就会像小女佣一样打扫房间。

24岁前,她和迈克一样,做过一次气管切开术,以使呼吸畅通。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被确诊患有多发性硬化症。30岁时,她被送进医院接受24小时的全天护理。

所以,当迈克问她这个“重大”问题时,朱安娜想如果他是在戏弄她,那将会给她带来无法承受的痛苦。

“他说爱我时,我非常害怕,”她说,“我想他是在跟我开玩笑。但他说,他是认真的,他爱我。”

情人节那天,朱安娜穿着一件白色的绸缎婚纱,上面缀满珍珠,婚纱很宽松,足以遮住轮椅和呼吸器。哈利自豪地把她推到房门前,她激动得泪流满面。

迈克穿着笔挺的白色衬衣和黑色夹克,脖子上还打了一个精美的蝴蝶结,满脸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护士和病人们挤满了走廊、房间,就连大厅也满是医护人员。房间的每个角落都传来呜咽声。医院有史以来,还从没有两个轮椅上生活的人结合在一起的先例。

医院的娱乐节目主持人珍妮特策划好了一切活动。医护人员用捐来的钱买了红色、白色的气球,树叶缠绕的拱门,搭配上鲜花。珍妮特请医院的厨师制作了一个三层柠檬味的结婚蛋糕。一个营销顾问还请来了摄影师。

珍妮特跟家人谈论起此事,感慨万分,看到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是她一生中最费解、也是最开心的时刻。她思索了很多。

最后的程序——接吻,无法完成。珍妮特用白绸缎把这对新人的轮椅系在一起,以此来象征这浪漫的时刻。

婚礼结束后,牧师强忍着眼泪,悄悄走了出去,“我主持了无数次的婚礼,但这次,是最棒的一次。”牧师说,“他们克服了艰难险阻,为我们展示了最纯洁的爱情。”

那晚,迈克和朱安娜第一次共入新房。他们知道,他们的真挚爱情打动了很多人,不仅收获了最珍贵的礼物,他们也收获了最纯洁的爱情。爱情,你永远无法知道她会驻足何处。

那个值得选择的人 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

认识燕妮的那天,程禹记得,其实并没有多冷。

他只穿了一件薄毛衣,袖子还卷得老高,上上下下搬了几趟书,鼻头上都沁出了汗。表哥开的这间书吧叫“达人”,颇受本城知识男女青睐,一年到头搞活动,一年到头那么多人。这次也是,主题是“图书漂流”,国外很流行的阅读理念,就是把自己念过的书附上字条,“丢”在公共场所,期待有人拾起它共享阅读的欢愉,并且继续传递下去。

屋里人太多,程禹热了,独自溜到门廊透气,于是他看到了那个女孩,她正仰着头站在海报前,一字一字地读着:“不求回归起点,唯愿永久漂流。”

她的背影有点厚重,那是穿了太多衣服的原因。雪白的羽绒服像大鸟的羽毛,从上到下把她包严,头上半围着一条绒绒的冰蓝色围巾,突然转过头望来,也看不清她的脸,只露出一双清寒的眸子。

程禹热情地笑着:“进去吧,快开始了。”果然也听到一片掌声后主持人的声音,女孩还站着不动,程禹干脆一把抓住她的袖子跑进去。

他们站在人群里。他们站得很近。程禹低下头,就能看清她的睫毛,长长的,有点卷。

“你把围巾摘了吧,不热吗?”程禹低声道。

女孩眼皮也不抬:“我冷。”

“还冷?你看我这一身汗!”程禹惊讶地说。

女孩慢悠悠地瞟他一眼:“我冷。”

然后就是会员签到,程禹紧张地听着。“卢燕妮——”“来了。”那女孩轻轻应道,程禹这才松了口气,心里忙紧紧记住。

满屋子的书,燕妮只选了《心的漂流哪有尽头》,程禹探过头问:“这是什么书啊,书名悲悲切切的。”

“我只喜欢这个书名。”燕妮道,要走的样子。在门口,她重新把围巾围上,门角的挂钩牵了她围巾的流苏,程禹上前细心地帮她解下,又笑着说句:“没有这么冷吧,我一点都不冷。”

燕妮停下,道:“因为你的心是热的。”转身就出去了。

程禹愣在那里,他哪里知道燕妮那时的心境。她的冬天早就开始了,早到那年夏天,满树的蝉声里,细碎的阳光从榕树叶子间掉在地上,都是连不成线的点儿。贺韬约她出来,她的心情很好。贺韬出国的事定下来了,这当然多亏她父亲的提携,要知道公派留学生的名额多么金贵,要不是父亲疼她,架不住她的绝食啊撒娇啊,贺韬就是排到后年也没戏。

“你要怎样谢我?告诉你啊,别想一个吻就混过去!”燕妮红着小脸,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贺韬。

贺韬看着她,眼神复杂:“燕妮,我知道怎样谢你都不够,但即使这样,我也无法用一生的爱去答谢,对不起。”

燕妮惊愕地看着他:“换个别的玩笑开好吗?”

“不是玩笑,我的爱不多,而且早给了别人。她早我两年去美国,一直在等我,我必须给她个交代。”

燕妮苍白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

听不清也记不得贺韬还说了什么,燕妮只是觉得冷。她摇摇晃晃地回到家,妈妈在厨房里,燕妮哆嗦着靠在厨房的墙上,无力地说:“妈,好冷。”

当时室外34度,阳光白热,而燕妮的漫漫冬天却提早开始了。

却说程禹,那次之后就一直忘不了这女孩,没有原因,反正一静下来,脑子里自然就是她的样子。

他查到燕妮的地址、电话,又不敢明着找上去,就装做顺便经过的样子。倒是有几次真的遇见了她,他高兴地大叫燕妮,她只是淡淡地应,好像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致。

但两个人总算是熟了,偶尔也在一块儿散步、喝茶。他们有时说话有时看风景,程禹带她怎么走,她就怎么走。她还是一成不变地穿许多的衣服,整个人裹在衣服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空寂的冷。

这天,燕妮的书总算看完了,打算找个地方“丢”下,让它永久漂流。

程禹陪她坐地铁,起点站,车厢里空荡荡的,灯光雪亮,列车飞速行驶,燕妮低头翻着书,她看书的样子真好看。

“这书讲什么?好看吗?”程禹问。

“不记得了,我看书边看边忘。”燕妮拿出一管唇膏,重重地涂了唇,然后在书的尾页上,印了一个小巧的唇印。“我的记号!”她难得地笑了,很纯真的样子。

程禹心头一热,大着胆子问:“燕妮,我……能不能做你男朋友?”

燕妮脸色一白,心里猛地痛了一下,当初贺韬也这么说过的:“燕妮,你真可爱,我能不能做你男朋友?”

她眯起眼睛,努力地把痛抹下去,勉强挤出一丝笑意:“程禹,我们做朋友好了,别谈爱情。”

程禹红了脸:“为什么?我是真心喜欢你。”

又是这句话,难道男人只用这两句,就足以俘获一个女孩子的心?那么容易地骗了来,然后又那么容易地弃之不顾。她的心头浪涛奔涌,眼泪几乎要冲出来。

海大站到了,很多学生上来,一个栗色短发的女生背着画夹在燕妮身边坐下。

燕妮慢慢道:“我不信这些,不会再信了。哪有那么多真的喜欢?”

程禹不甘心:“燕妮,我不知道以前发生了什么。但是,我想在你身边,对你好,陪你,爱你,真的想!你给我个机会。”

燕妮站起来,把手里的书留在座位上,下车。程禹紧跟出去,燕妮回过头,戏谑地说:“好,我给你机会,但我要和你打个赌,如果刚才丢下的那本书能再回到我手里,我就答应你!”

程禹来不及应,眼睁睁见车门关闭,车厢里,栗色短发的女生好奇地拾起那本书。列车疾驰如风,瞬间不见踪影。

“事实上,那是不可能的,对吧?只有永久漂流,哪能回归起点?”燕妮笑笑,转身。

程禹在她身后忽然喊道:“好,我和你赌,我一定把这本书追回来,让你知道,我是认真的!”

燕妮不应,乘着自动扶梯上楼。程禹没有跟上来,他拧着浓眉站在轨道边出神,那样子,有些无辜。

那次之后,很久不见程禹,有时燕妮会想起他,不知他在忙些什么,大概是有了新的目标,把她的难题忘干净了。燕妮笑笑,有些自嘲。

这猜想终于得到证实。周末,燕妮和女友在怡兰咖啡馆闲坐,透过玻璃看广场的喷泉,喷泉边坐着逛街小憩的女孩。这时候她看见了程禹,他笑容灿烂,主动向女孩们走去,不知说了什么笑话,把大家逗笑了。他果然擅长哄人开心,很快一个秀丽的女孩已经和他说得投机,看他掏出笔记本在写什么,是在互留电话吧。燕妮转过头去,她知道,自己是有些在乎的。

不觉这城市已经入春了,空气润润的,树上有了鲜嫩的绿芽,但天气乍暖还寒。燕妮还是舍不得换下冬装。她去海大图书馆借书,路过布告墙,广告招贴满墙飞。有想租房的人上去掀了一张最新的海报,露出底下那张旧的,红底黄字,有点褪色了,但还是那么醒目。燕妮随便瞄一眼去,“找一本书,为我所爱的人,只要她不再寒冷,我愿倾注所有的热情”,下面是所找书的书名、记号、遗放的日期、地点,还特别指明当时捡到书的女生是海大站上车的,背着画夹,应该是艺术系的等等,最后是联系电话和大大的两个字——重酬,时间是……哦,十多天前了——原来程禹努力过的,定是没有结果,所以不敢见她。

燕妮想了想,拨了程禹的电话:“程禹,我看见你贴在海大的寻书广告了,很不容易吧!”

那边程禹的声音却很惊喜:“燕妮,听到你的声音太好了!我真想你,但是我对自己说,不找到那本书,就不见你,我不要你的心永久漂流。”

燕妮道:“算了,不过是个玩笑,你何必当真。”

“当真,我非常当真,我必须证明给你看,就算以前走了不少冤枉路,都不要紧,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程禹大声说道,“而且,我都快成功了,怎么可以放弃?”

“啊?”

“是啊,我先在海大打广告,找到那个艺术系的女孩子。她那天是拿了书,但她看完就放在博雅画廊的陈列架上了。我调查了那段时间去画廊的人,有很多是客村的业余画家,我找到了那个拿了书的画家,他是在怡兰咖啡馆看完书的,就顺便留在那儿了。我去怡兰,怡兰的店员说,附近公司的女孩子都喜欢来喝咖啡,喝完咖啡就去下面的广场晒太阳,不过喜欢看书的不多,好像有一个,平时总拎着一个桃红色有加菲猫图案的手袋……”

燕妮的鼻子有点酸,她把电话换到左耳边,认真地听着。

“周末下午总算等到那个女孩,果然是她拿走了书,而且非常欣赏这个点子,为了让书漂流得更远,她让弟弟把这本书带到了上海。”

“上海!”燕妮惊呼。

“是啊,你以为我现在在哪里,我来上海两天了。一切都很顺利,我找到了女孩的弟弟,他刚刚把那本书留在外滩的长凳上,现在我已经追到了外滩。呵呵,黄浦江真美啊!啊,我看到那本书了,在凳子上呢,哎,不好,捡废纸的老太太也看到了,我回头再和你说。”

燕妮挂了电话,耳朵热热的,脸也热热的,她长长地舒了口气。透过长了嫩芽的树枝看看天,有雨丝,细细的,又温柔又清凉。她不觉跑了起来,雨丝落在她的头发上,亮晶晶的。她越跑越快,越跑越有劲儿,到家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的汗。

在门廊上,燕妮脱掉厚厚的外套,轻快地对妈妈喊着:“妈,今天真热,春天真的来了啊!”

那个值得选择的人 最合脚的鞋子

即使是星期天,女人也不能休息,她还得去门市部上班。一个皮鞋厂的小门市部,只卖本厂的皮鞋。每隔一段时间,皮鞋厂都会削价处理一批皮鞋,这些皮鞋要么样式过时,要么鞋码不全,要么有些小的瑕疵……皮鞋厂和门市部的效益都不好,女人每个月拿到手里的工资,也许仅够买这样一双削价处理的皮鞋。

所以,她不买。

女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为自己买一双新皮鞋了。尽管丈夫跟她说过多次,要她为自己买一双新皮鞋,可她总是对丈夫说,旧皮鞋其实更合脚。她说的当然有些道理,旧鞋子更合脚,就像婚姻。可是鞋子毕竟不是婚姻,肯定会有一双合脚的新皮鞋。假如条件允许,似乎没有哪个女人会拒绝一双漂亮并且合脚的新鞋。所以女人的理由,就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

女人一直站在柜台里忙碌。今天顾客很多,甚至有些拥挤——今天是卖削价皮鞋的日子。顾客们盯紧了那些削价的皮鞋,兴高采烈地抢购。女人感叹,这世上还是穷人多啊!这样她的心里就升起一些怜悯。可是突然女人又轻轻地笑了,她想,她不就是一个穷人吗?这些人总还舍得花钱为自己买一双削价的皮鞋,而自己呢?却连一双这样的皮鞋都舍不得买。不过还好,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位优秀并深爱着自己的丈夫。日子虽然贫穷,却也充实而快乐。

今天,她的心情很好。所以当那个男人要她帮忙试一下皮鞋时,她很愉快地答应了——尽管她认为面前的男人多此一举。鞋子不是礼服,只要两个人身材相像,肤色接近,那么,一件衣服一个人穿上好看,另一个人也肯定差不到哪里。鞋子却不同。两双看上去一模一样的脚,穿了同一双鞋子,感觉肯定不同——你合脚并不代表她同样合脚。可是男人的表情是那样虔诚,她不忍让他失望。

那是一双精致漂亮的皮鞋,鞋面上装饰着两只蝴蝶造型的亮晶晶的金属鞋花。这双皮鞋没有任何瑕疵,便宜处理只是因为鞋码不齐全。这是这个鞋码的最后一双。女人一边试鞋一边问他,给爱人买吗?他就红了脸。他说,给别人捎一双。女人偷偷地笑了。她喜欢腼腆而细腻的男人,就像她的丈夫。

鞋子非常合脚。当然,只是合她的脚。她将鞋子装好,连同发票一起递给面前的男人。她说,如果回去发现不合脚的话,您还可以回来换;如果换不到合适的尺码,您还可以换成别的款式,或者退掉。男人说会合脚的。女人说那可不一定,每个人的脚就像各自的性格,天底下不会有完全相同的。男人收起鞋子和发票,向她致谢。男人说,会合脚的。

女人忙了一天,她卖出去很多双皮鞋。那些皮鞋是如此廉价,可是带给人们的快乐又是如此丰盈。当然,女人没有为自己留下任何一双,没有为自己留下一双皮鞋的女人同样是快乐的,因为她为一位陌生的女人试过一双鞋子。她哼着节奏明快的曲子,踏着她穿了两年的旧皮鞋,回到了家。

丈夫早已坐在沙发上等她。丈夫盯着她,傻傻地乐。

她不解地看着丈夫。说,你买彩票中大奖了?

丈夫说,送你一件礼物。

然后他捧出一个包着鲜艳包装纸的盒子。一条橘黄色的彩带在盒子上打了个十字,十字的中心,绽放着一朵用红色彩带扎成的花儿。

那只盒子。鞋盒一样大小。

女人的心便动了一下。她知道这盒子里面肯定装了一双鞋子,她太了解她的丈夫了。女人拆着盒子,轻轻地说,你为我买的?怕不合脚呢。

丈夫说,同事帮我去买的,肯定很合脚。你试过的。

女人轻轻地笑了。她打开盒子,两只亮晶晶的蝴蝶在温润的鞋面上翩翩起舞。

女人就湿了眼。女人说,你说得是,这肯定是我最合脚的一双鞋子。

那个值得选择的人 冬夜糖浆

她有位叫如的表姐,如表姐生得秀丽,她结婚时她才十二岁,虽还是小女孩,但也看得出表姐夫像有些女客们暗地里议论的,“配不起”如表姐!

表姐夫清瘦寡言,个子不高,而表姐能跳会唱,巧笑嫣然,是人堆里出众的女人,换言之,是那些女客认为可以嫁个更成功更富有更英俊的丈夫的女人。但表姐还是嫁给了表姐夫,并没有什么勉强。婚礼那天,她笑得很开心——虽然她的笑被有些人认为是强颜欢笑,是撑着不坍面子而已。

从前,如表姐和一个男人有过一场火热而失败的恋爱,那男人据说就是那些女客认为“配得起”她的那种。但那男人后来伤了如表姐的心,遂分了手。

她长大后,想,如表姐多半是退而求其次吧,反正曾经沧海过。

如表姐婚后四年多生了个女儿——此前,如表姐身体有疾,看了不少医生,有医生甚至断言她不能生育了。身为家中长子的表姐夫从未有怨,每回都笑着说,没孩子好,没孩子清静!就咱俩,老了,就去养老院。我都看好了,有个海滨城市的养老院风景和环境都好,我都盼着早日去呢!

她和家人去探望表姐,如表姐抱着孩子一脸幸福地倚在床上,表姐夫挽着袖子在阳台上捉活鲫鱼给表姐催奶。

鱼养在一个水缸里,十七岁的她在纱门里看。南方的冬天,腊月,冷冽刺骨的水,冷到她只看一眼身上就起了浓浓寒意。表姐夫的手义无反顾,不,几乎是幸福地伸进水缸捞摸着,不安分的鱼激起的水花溅了他满镜片,表姐夫的毛衣袖子都湿了,脸上却依然带着笑,暖暖的,和善的,一个仿佛拥有了全世界的笑——她才知道,表姐夫是爱孩子的,一点不比别的男人少,甚至,渴盼更多。

冬天,阳台上的这一幕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若干年后,她也结婚了,在经历了几场激情浩荡却无果的爱情后,她嫁给了一个爱她多年的男人,是她的大学同窗,也是那种会被女客们暗地说“配不起”她的男人,因为他不够成功,家境平平。而她,也为分析过爱或不爱,她不想问,只知道自己是寒底子,需要温度,而他的手暖,他一直想焐暖她。

冬夜,她咳嗽,睡得迷糊的他替她拍背,起身找枇杷糖浆。她听见他在客厅开抽屉,心忽然安下来——那是家里专放药品的抽屉,从前,她从没有吃药的习惯,偶尔买一盒回来也总不知塞哪儿了。婚后,家里多了这么个抽屉,装着速效感冒药、糖浆、喉片、创可贴……全是他买回来的。

她仰头喝糖浆,清凉而甘甜的浆汁顺着喉咙一直流进她的心田。她忽然想起那个表姐夫捉鱼的冬天,想起婚礼上表姐的笑,她才明白,表姐的笑是真的!不是一个女人为了不坍面子装出来的,也非退而求其次的撒手与无奈,是表姐那时已明白什么是日子里的真——那些浮花浪蕊,那些呼啸而过的泡沫,从未在岁月里沉淀过,部位柴米油盐的日子备下,只为满足一个女人在虚荣的年纪里的梦。

望眼窗外,那么多扇灯火阑珊的窗子,唯有他和她在这同一扇内。

他端水让她漱口,替她捏好温暖的被子。她舔舔嘴角,一缕糖浆的甜在这个冬夜蔓延开来。

那个值得选择的人 无声的爱

最初,女孩的家里人强烈反对她和这个男孩约会。理由是家境不般配,要是和他一起生活,两个人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因为家庭施加的压力,两人常常吵架。尽管女孩深爱着男孩,可她总是问:“你爱我有多深?”

男孩不太会说话,常常令女孩伤心。因为这个原因,再加上家庭施加的压力,女孩常常对男孩发脾气。而他,只是用沉默接受这一切。

过了几年,男孩终于毕业了,他打算到国外去深造。临走之前,他向女孩求婚:“我不善于表达,然而我知道我爱你。假如你接受我,我愿意用我的余生来照顾你。至于你的家人,我会尽我所能和他们交涉。你愿意嫁给我吗?”

女孩答应了,男孩凭借他的决心得到了女孩家里人的同意,他们可以结婚了。因此,在他离开前,他们订了婚。

女孩进入社会工作,而男孩则留在国外继续他的学业。维系他们爱情的只有电子邮件和电话,虽然这样很辛苦,然而他们从未想过放弃。

有一天,女孩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失控的汽车撞倒了。醒来之后,女孩看到父母都坐在床边。她意识到自己伤得厉害。看到妈妈在哭,她想安慰她。然而她意识到从她嘴里发出的只是一声叹息,她失声了……

医生解释说是因为大脑的损伤使她不能出声。听着父母的安慰,她却说不出一个字,她伤心欲绝。

在医院的那段日子,陪伴她的除了无声的哭泣,还是无声的哭泣。出院之后,所有的事情还是老样子,除了电话铃声。每当电话一响,这个声音就会刺穿她的心。她不想让他知道这一切,不想让自己成为他的负担,因此她写了一封信,告诉他她不想再等下去了。

她把订婚戒指连同那封信一块儿寄给了他。等待她的是男孩无数封回信和无数个电话。而女孩所能做的,除了痛哭,还是痛哭……

她的父母决定搬家,想让她忘掉这一切,重新快乐起来。

到了新家,女孩学会了手语,开始了崭新的生活。她告诉自己必须忘记他,这是她每天要做的功课。有一天,一个朋友到她的家里来,告诉她他已经回来了。她请朋友不要把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他,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消息。

一年过去了,朋友带给她一个信封,信封里是男孩的结婚喜帖。女孩的心都碎了,然而在她打开之后,看到的却是自己的名字。

就在她要问朋友怎么回事的时候,她看到男孩出现在了她的面前。他用手语告诉她:“我利用一年的时间来学习手语。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没有忘记我的诺言,让我做你的声音吧,我爱你。”说着,他将戒指重新戴到她的手上。终于,女孩露出了笑脸。

那个值得选择的人 真正的浪漫

丈夫是一位职业工程师。我迷恋于他沉稳的性格,以及靠在他宽厚肩膀上的温暖感觉。恋爱三年,结婚两年,如今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厌烦了。之前爱他的一些原因,现在变成了厌烦的理由。我是个感性的人,感情上极为敏感。我渴望浪漫的时刻,就像一个渴望糖果的小女孩。丈夫与我完全相反,他反应迟钝,缺乏浪漫细胞,无法为我们的生活增添浪漫,我因此对爱情失去了信心。最终有一天,我坚决地告诉他我的决定,我要离婚。

“怎么了?”他十分惊异地问。“我厌倦了,世界上的事没有那么多怎么了!”我回答说。一整晚,他都很沉默,一直在抽烟,仿佛陷入了沉思。

我的失望有增无减,他甚至连自己的困境都无法表达出来,我还能指望他什么?最后他问我:“我怎么做才能让你改变主意?”有人说得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想我已经开始对他失去信心了。

我凝视着他的眼睛,缓慢地回答:“这里有个问题,如果你的回答能让我满意的话,我就改变主意。打个比方,我很想要长在悬崖上的一朵花,而我们都知道摘那朵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你会不会为我去摘?”他说:“我明天给你答案……”听到他的回答,我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翌日早上,我醒来时,发现他已经走了,前门餐桌上的牛奶杯下有一张纸条,他用潦草的笔迹这样写道:

“亲爱的,我不会去为你摘那朵花的,但请允许我作一下解释。”这第一行字已经让我心碎。我继续读着,“你用电脑时,总会弄乱程序,然后对着显示器哭,我必须留着手指为你修复程序。

“你总会忘带钥匙,因此我得留着双腿,跑回家为你开门。你热爱旅行,但在陌生的城市总会迷路。我得留着眼睛为你指路。

“每月,当好朋友来临时,你总会痛经。我得留着手掌以抚慰你的腹痛。你喜欢待在屋里,我担心你会得忧郁症。我得留着嘴巴为你讲笑话故事,以驱散你的烦闷无聊。

“你总会盯着电脑,这对眼睛没有好处。我得留着眼睛,当我们都老了的时候,我可以帮你剪指甲,帮你拔掉那些恼人的白头发。这样,我还可以牵着你的手漫步在海边,享受阳光和美丽的沙滩……对你说那些花的色彩就像你洋溢着青春面颊上的红晕……

“因此,亲爱的,除非我相信有人爱你比我更深……否则我绝不会为摘那朵花而死……”我的眼泪滴落在信上,模糊了他的字迹……我继续读下去……

“现在,你知道了我的答案,如果你感到满意,就打开前门,我正拿着你最爱的面包和鲜牛奶站在外面……”

我冲过去,拉开门,看到他一脸焦虑地紧握着牛奶瓶和面包……如今,我确切地知道没有人比他更爱我,于是决定将花的事扔到一边……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爱。当一个人被爱包围时,激动的感觉会逐渐淡化,而人们却忽视了在平淡与单调中所隐藏的真爱。

那个值得选择的人 你的手机还开着吗

朋友今天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的手机晚上关机吗?如果不关,那你为谁而开呢?

我通常都不关机。为什么?我不清楚。但读完这篇文章,我好像有所了解,只为那丝关怀。现在,就让我与你一起分享这个故事。

每晚睡觉前,女孩都会关掉手机,并放在桌上的照片旁。从她买手机起,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女孩有个亲密的男朋友。不见面时,他们就会打电话,或是发信息。他们都喜欢这种交流方式。

一天晚上,男孩很挂念女孩。但他给她打电话时,女孩关机了,因为她已经睡了。次日,男孩对女孩说,希望她晚上不要关机,因为他想找她时,却找不到,他会很紧张。

从那天起,女孩开始了新的习惯,晚上不关手机。因为她害怕他打来电话,自己会听不到,于是女孩经常保持警惕。日子一天天过去,她也日渐消瘦。渐渐地,他们之间出现了隔阂。

女孩想要修复他们的关系。一天晚上,她给男孩打电话。听到的却是一个甜美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女孩明白了,她的爱也关机了。

过了很久,女孩有了新的爱情。但无论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好,女孩总是拒绝结婚。在她心中,还会时常想起那个男孩的话以及那个关机的夜晚。

整夜开机的习惯女孩依然保持着,但是不再期待它会响起。

一天晚上,女孩生病了。慌乱中,本想给父母打电话,却打到了男友那里。男孩已经睡了,但手机依旧开着。

事后,女孩问男孩:“为什么整晚开着手机?”

男孩回答说:“我害怕你晚上有需要时找不到我,会着急。”

最终,女孩嫁给了男孩。

夜深了,你的手机还开着吗?

那个值得选择的人 蝶吻

“你今天真漂亮。”每天早晨,新婚的丈夫都会对我说这句话。

只要照一下镜子就知道这句话与事实有多大差距。

镜中笑吟吟的我瘦瘦的,头发杂乱,没有化妆;而且我还感到自己早晨的口气很不好。

“骗人。”我大声地喊道,笑了。

我通常都是这样的反应。母亲的第一个丈夫不是个好人,他常常伤害、虐待母亲。最终,家庭暴力使母亲和她的两个孩子不得不离开,去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一天,这个男人拿着玫瑰花来到母亲家门前。进门后,却用玫瑰花殴打她,并占了她的便宜。9个月后,母亲生下一个重9英镑13盎司的女婴,那就是我。

从小到大,听到的那些刻薄言语在我心中扎了根,因此我很难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有用的人。结婚两年后,我感到很意外,丈夫拥抱着我,说我很漂亮。

我说:“谢谢你。”

镜中的我同样是那个瘦瘦的、有着黑褐色头发的女孩,但不管怎样,最终那句温暖的话语在我心中开了花。

多年过去了,丈夫的头发已变得灰白,我也不再那么瘦弱。上星期的一个早晨,醒来时我发现丈夫的脸离我很近,不过几英寸。

我问道:“你在干什么?”

我把嘴捂住,不想对着他呼吸,因为早晨口气很重。他低下头吻了我的脸。

“做我每天都做的事。”他回答说。

每天早晨我还在睡觉的时候,丈夫就要离开家,所以我们早晨没有时间交谈。我从不知道他每天早晨都告诉我他爱我,即使当时我在睡觉也会如此。他走后,我打了个滚儿,抱着枕头,想象着自己张着嘴轻轻打鼾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这样一个男人!他了解我的过去,并一直陪在我身边,看着我从一个自卑的女孩成长为一个自信的女人、一位母亲,同时也是一位成功的演说家和作家。

我不知道他是否清楚在我一系列的蜕变中,他所起的作用。从小到大,那些刻薄的话曾深深刺痛我的灵魂,而他的话对我的触动更大。

我打算今年的结婚纪念日早点起床,告诉理查德我有多爱他。他可能会在照镜子时,发现自己又重了一磅或两磅,或是希望某天他的头发又可以变黑变卷;而我所看到的他,永远是那个能看出连我自己都无法看到自身优点的人,是那个甚至在结婚23年后每天依然给我蝶吻的人。

那个值得选择的人 红玫瑰的考验

在纽约地铁中心总站,咨询处上方的时钟指向了5点54分。年轻高大的陆军中尉抬起他那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庞,眯着眼睛看着上面的时间。激动令他心跳不已,6分钟后,他就要见到那个女人了——在过去的13个月里她一直在他的心中占据着特殊位置的女人。虽然他们素未谋面,但她的信却一直是他的精神支柱。

布兰福德中尉还记得那天,那是战斗中最艰苦的时刻,他的飞机被敌机重重包围。他曾在一封信里对她坦言,他常会感到畏惧。就在战斗打响的前几天,他收到了她的回信;“你当然会畏惧,勇士们都会那样,下次在你不自信时,我希望你能听到我为你朗诵的声音,‘啊,是的,尽管我要走过死亡之谷,但我将勇往直前,因为你与我同在。’”他记得,正是那封信使他重新鼓起了战斗的勇气。

此时,他就要听到她真实的声音了,还有4分钟就6点了。

一个女孩走近他,布兰福德中尉一惊。她戴着一朵花,但不是他们约好的那种小红玫瑰。这女孩只有18岁左右,而霍丽丝·梅内尔告诉过他,她已30岁。“有什么关系呢?”他还回信说,“我32岁”,其实他只有29岁。

他又想到了在训练营时看过的一本书——《人性的枷锁》,书里布满了一个女人的批注。他难以相信,一个女人竟能如此透彻地读懂男人的心。书签上有她的名字:霍丽丝·梅内尔。于是他找来一本纽约市电话簿,查到了她的地址,写信给她,并收到了她的回信。因为执行任务,第二天他就坐船离开了,但他们仍然保持通信。

13个月里,她始终诚挚地给他回信,通常是他的信还未到,她的信就来了。因而,他深信,他们彼此深爱着。

然而,她拒绝送他照片,并解释说:“如果你真心对我,我的外表并不重要。如果我长得很漂亮,我会认为,你爱的是我的外貌,那样会令我很反感。如果我长相平凡(你必须承认这个更有可能),我就会担心,你和我通信,是因为内心孤独,无人倾诉。别向我要照片。你来纽约时就可以看到我了,那时,你便可以做出自己的决定。”

还有1分钟就6点了,布兰福德猛抽了一口烟,心跳更加快了。

一位年轻的女士向他走来,她身段高挑,金黄的卷发拢在小巧的耳后,双唇红润,下巴精致,眼睛深蓝动人。一身墨绿的西装,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他开始向她走去,根本没注意她是否戴着玫瑰花,他走近她,看到她嘴角浮起动人的微笑。

“你挡住我了,士兵。”她轻轻地说。他又向她走近一步,接着,他看到了霍丽丝·梅内尔。

霍丽丝·梅内尔就站在这姑娘的身后,一个40多岁的女人,一头灰白的头发塞在破旧的帽子下面,很胖,厚实的双脚穿着一双低跟鞋。

可在她那皱巴巴的外衣上别着一朵红玫瑰。

绿衣女孩匆匆离去。

布兰福德心碎了,他多想跟着那女孩啊,然而他又真切地渴望见这个女人,是她的精神一直陪伴他,激励他;而此时她就站在那儿,苍白丰满的面庞,温柔而理性;灰色的眼睛里闪着温和的光芒。

布兰福德没有犹豫,他紧抓着那本破旧的《人性的枷锁》,它是他向她证明身份的依据。尽管这不会是爱情,但会是一种珍贵的东西,是他曾经拥有并将会永远感激的友情。

布兰福德摆正双肩,敬了个礼,然后把书递给那个女人,尽管他的失望之情似乎已经溢于言表,但他仍彬彬有礼地说道:“我是约翰·布兰福德,您——您是梅内尔女士吧,我可以——可以请您吃饭吗?”

女人微笑着。“孩子,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说道,“那位穿绿衣服的年轻小姐请求我戴上这朵玫瑰花,她说如果你请我一块出去,就告诉你,她在街对面的餐厅等你。她说这是一种考验。”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39°女孩

王小衰第一次遇到高幽幽,是在他从初中升入清江一中的第一天早晨。那天的太阳很明亮,到处是明晃晃的阳光,一丝风也没有,街道两旁的香樟树和榕树树叶都一动不动地伏在树杈上。她穿一件米黄色的长款风衣,戴着帽子,提一个小挎包,从对面的公交站台上下来,穿过马路,像一只小猫一样无声无息地与他擦肩而过。

她的脸精致得就如漫画里的女子,长长的睫毛,如泉水般清澈明亮的眼睛,修长得如白桦树般的身材,她的气质,她走路的姿势,一切都美得恰到好处无可挑剔。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就注定要受到致命的诱惑。

开学不到两个月,高幽幽的美丽和气质已经迷倒了清江一中的所有男生。所有的男生都爱她,但她似乎谁也不喜欢,谁也瞧不上,甚至从不跟任何人说一句话。她一个人默默地上课,默默地放学回家,也不坐公车,不参加班级的任何活动,中午不上食堂,只吃自己带来的盒饭。她就像一只刺猬一样小心翼翼地将自己防备起来,与周围的世界隔开。

她总是穿着风衣,戴着帽子和手套,无论多么热的天,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她的这种奇怪装扮,开始大家还觉得好奇,但慢慢的各种不好的传言就在校园里散布开来,很多人都开始怀疑她有点神经不正常,是变态,是神经病。大家的态度也发生了九十度大转变,从刚开始的趋之若鹜,变成现在的避之不及,她在学校越来越孤僻,就像是一座孤岛,没有一个人愿意多和她说一句话……

下起雨来了,稀里哗啦的。王小衰从电梯口出来,就看到了高幽幽。她依旧穿着她的米黄色风衣,一个人默默地站在教学楼尽头的走廊上,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风卷起来的雨一点一滴地落满她的头发,她的外套。他突然觉得她的样子是那么的落寞,她真的不需要朋友吗?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的关心吗?

他慢慢走过去,在离她一百公分距离的地方停下来,怯生生地说:“请问,我可以在这里待一会儿吗?”她看了他一眼,没有拒绝,也没有接受,只是依旧保持着她的沉默。沉默就是默认。他见她手里拿着收音机,左边耳朵里面插着耳机,就问她:“你在听什么节目呢?”“寂寞心声。”“哦,我知道这个节目呢,交通广播电台的。总是会在雨天读一些非常感人的故事,主持人的声音也很好听,不过我都有好久没听过了。”又问:“你喜欢这个节目吗?”“嗯。”她点了点头。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四周只有“滴滴答答”的雨滴声。王小衰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过来搭话,这会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站在那里显得浑身都不自在。

“校门口的那个男人,他好可怜。”她突然开口说道。

他顺着她的视线朝下面望过去。在校门口的十字路口,有一个男人,他穿着军绿色的雨衣,正在那里挥动手势费力地指挥交通。他单薄的身子在烟雨里模糊得若隐若现,就像是一片摇摇欲坠的叶子,仿佛风再大一点,就能把他给刮跑了。

“那个人是神经病呢。”王小衰很不屑地说道。

“他才不是神经病。”她突然提高声音,很坚决地打断了他的话。他还没来得及再开口说话,她已经转身离开了。

剩下他一个人惊愕地站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他从来没见过她像今天这么生气,他不知道自己是哪里说错了话。学校里每个人都说那个男人是神经病呀,他又不是交警,在那里搞来搞去的不是神经病是什么?听说他是学校九八级的学长,想当交警,考了许多次没考上,精神受到刺激就疯掉了。平常他都在学校附近一带溜达,神秘莫测的,一到雨天就站在校门口的十字路口那里指挥交通。

“没想到第一次说话就搞成这样。”他骂道。

因为上午得罪了政治老师,放学后他没能逃脱惩罚,被政教主任揪去办公室“坐飞机”。等到最后从那里出来,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正好赶上这条路线上的最后一班公车。

本来心情还挺糟糕的,但一上车,他就乐了。

他看见高幽幽也在车上,标志性的外套、帽子、手套,太过显眼了,大热天也穿这么多的人,除了她还会是谁?所以车上那么多人,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没有座位,抓着扶手站在车厢里。

她只是木然地望着车外,脸上几乎没有任何表情。他真的一点都弄不懂她。虽然她看起来那么骄傲而倔犟,但他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她的内心有一种悲伤,从他第一次遇到她,他就从她眼神里读出来了。

他一直朝着她那边看,希望她能看见他,但这是不可能的。她的眼睛里根本没有任何人,她就像一个突然来到这个地球上的外星人,又随时都可能消失掉,她看起来与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他站在那里胡思乱想,没有一点头绪。突然,他听见她说:“还给我,快把它还给我……”她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恐慌。

她的身边站着几个染着红色头发的男生,他认得他们,是东城职业中学的小混混。其中一个胳膊上文着蝴蝶的小流氓手里拿着她的帽子,她很费力地想把它夺回来,但那几个小混混却趁机把她互相推来推去,并用一种极其下流的语气戏弄她:

“喏,这不是清江一中的校花高大小姐吗?”

“别人给你起了外号叫什么‘刺猬’、‘冰棍’,我今天倒要摸摸看,不知道会不会扎手啊?是不是真的那么冷?”

“听说她一年四季都把自己包裹得像粽子一样,大家想不想把粽子的皮去掉,看看里面究竟包着什么东西呀?”

他们很放肆地笑着,把她的帽子在车厢里丢来丢去。她用双手蒙着脸,发出低低的哭声,看起来是那么的悲伤而无助,但一车人谁也没敢站出来,帮帮她。

他“嗖”的一声从座位上站起来,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抓住自己的书包对着那帮人就是一阵狂砸,然后一把夺过帽子,拉住高幽幽的手就往车门那里跑去。一见车上有人打架,那鬼司机大喊大叫,马上踩了刹车,并打开车门,他们俩趁机跳下车,一路狂奔。

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白天的暑气早已被那场暴雨冲刷得一干二净,四周升腾起一些类似于雾一样朦胧的流质。他们沿着吹着细细凉风的河边一直跑,青石板路上的水洼被踩得四处乱溅。一直跑到文昌塔那里,见后面没有人追来,这才停下脚步。两个人面对面坐在塔前的台阶上喘气,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突然莫名其妙地笑起来。那是他第一次看见她笑,他觉得她笑起来的时候真好看,白白的牙齿,甜美的小酒窝,如瓷器般滑嫩的脸,就像天使,就像《迷失东京》里的那个女主角一样。

“你看我们现在的狼狈样子,像什么?”他问她。

“像两只掉进马桶里的小老鼠呀。”她笑着说。

“哎,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呢。”

“什么?”

“为什么,你一年四季都穿得这么严严实实的呢?”

“因为我是刺猬呀,浑身长满刺!若不把自己包严实了,一不小心就会把别人扎伤的。”

王小衰看着她的脸,很严肃地说:“你为什么不尝试着打开自己,敞开心胸拥抱这个世界?你总是不开心,总是那么孤单寂寞,因为你就像契诃夫笔下那个‘装在套子里的人’一样,连衣服都穿得这么保守封闭,怎么去和别人相处?其实,在你身边,关心你,爱你的人多的是呀。”

她的脸渐渐绷起来,之前的笑容已经消失,又恢复了她以往那副冷若冰霜的表情。过了许久,她才淡淡地说:“我真的可以吗?”

“可以呀,你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不可以?我只希望你开心,你活得幸福。看你现在的这个样子,我真的感觉好难受。”

他看到她的脚流血了,可能是刚才逃跑的时候被什么东西割伤的。他伸手过去,想帮她揩掉身上的血迹,可她突然像发疯了似的,用尽所有力气将他推倒在地。

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额头都撞破了。但他没在意身体上的疼,他只是从心里觉得难过,觉得悲哀。他默默地从地上爬起来,捡起书包,转身离开。意识到自己刚才的举动后,高幽幽一脸惶恐地呆立在那里,她下意识地拉住他的书包,想让他不要走,但被他拒绝了。在他转身离开的那一刻,他看到她眼边有一颗硕大的水滴,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来,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

日子一天接一天地过去,太阳升起了又落下。那些美好而又微微疼痛的青春岁月,就像雨天里的雷声,从头顶的天空轰隆隆地滚过去。这些岁月也就变得像四五月的天气,有时晴,有时阴雨,有时欢笑,有时哭泣。

有一次,王小衰跟李小萍坐在餐厅吃饭,李小萍突然放下筷子,瞧着他的脸说:

“最近你的脸色很难看哦。是担心高幽幽吧?她有半个月没来上学了,听人说她生病了。”

“是吗?她生病了与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已经跟她彻底一刀两断了。”

“你就别骗我了,你的脸上全写着呢。其实,还真的有点想不到,像你这种整天嘻嘻哈哈没个正经的男生,也会这么真心实意地去喜欢一个人。”

“才没有呢。”

“好吧,我给你讲个故事。我昨天晚上从一个叫‘寂寞心声’的电台节目里听来的。从前,有一个男生,他做学生的时候,喜欢上了另一所学校里的一个女孩子。有一个下雨天,他站在学校对面的马路上等她,谁知那个女孩子过马路的时候给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撞倒了,死了。从那以后,每到下雨天,他都要到那路口去疏导交通,并且大哭一场。那所学校就是清江一中,那个男生就是现在每个下雨天都在我们校门口挥动旗子的男人。”

“……听起来真像电影里的情节。”

五月初的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照在身上让人很舒服,懒洋洋的。王小衰坐在窗户旁边,眼睛望着窗外。

“‘校门口的那个男人,他好可怜。’”

“‘他才不是神经病呢。’”

“‘因为我是刺猬呀,浑身长满刺!若不把自己包严实了,一不小心就会把别人扎伤的。’”

他的脑子里浮出她的脸,她那悲伤而无助的表情,他仿佛看见她穿着沉重的雨靴,独自而又哀怨地走在这个城市悠长的街道上。他一次次地回过头去看她的课桌,那个原本属于她的座位一直空着,没有人来,隔壁同学就在她的桌面上堆满杂物。她到底去了哪里?她为什么不来上课呢?

这么想着,他站起身来,背上书包就往外走。按照她在班级通讯录上登记的地址,他找到了单向街21号。单向街21号是一栋五层的小楼,坐落在巷子的最尽头。因为年代久远,房子的门窗已经锈迹斑斑,看起来似乎已无人居住。用拳头砸了半天门,才听到屋里有响声。门开了,从门后闪出一颗满是白发的头来。那是个很老的老婆婆,看起来起码有八十五岁了。

“你是五楼那个女孩子的同学吗?我是这里的房东。”

“她有好久没去上学了,请问她现在在家吗?”

“不在呢,有半个月没看见了。她平常都一个人住在这里,大概是半个月以前的一天晚上,来了几个人,看样子是她的家人和医院的医生,把她背上车走了。她可能是病了。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没见过她,我还在找她呢,她这个月的房租都还没交。”

“那……阿婆你好,我叫王小衰,是那个女孩的同班同学。如果她回来,请你帮我把这封信转交她,并要她打我电话,就说大家都很担心她。”

“哦……好……”那婆婆伸出满是皱纹的手,接过信,小心翼翼地放进上衣的口袋里,“你们做同学的真好,这么大老远跑来看她。她平常可孤独了,总是一个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么年轻漂亮的女孩,性子却那样古怪……”

一转眼又一个星期过去了,她的电话一直都没有打来,学校也没有她的任何讯息,就像突然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一样。

他一次又一次地走到单向街那边去,站在村子的小河边,久久地眺望那座五层楼高的红砖房子。五楼的窗户一直紧闭着,窗台上放着的那盆水仙,已经干渴枯萎了。

她真的就像外星人一样,从地球上消失了吗?

他的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止也止不住。“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如此吧。

在那些漫长而潮湿的雨夜,王小衰总爱躲在房里听交通广播电台的“寂寞心声”节目,外面是淅淅沥沥彻夜不休的雨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孤独和沉默,就像换了个人一样。

有一天夜里,主持人在“寂寞心声”节目里谈论各种动物的情感时说到了刺猬:“你知道刺猬这种动物吗?想必很多人对它的印象都不好:浑身长着又长又尖的刺,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把身子卷成团小心地防备,又胆小又多疑,真是恐怖的动物!但实际上,刺猬是一种非常忧伤柔弱的哺乳动物,外表的坚强只是它的假象,它从不主动地去伤害谁,也不在背地里说别的动物的坏话。它总是默默地躲在草丛里,那么寂寞,又那么哀伤,可怕的外表之下其实包裹着的是一颗脆弱而善良的心……”

听完主持人的话,他的眼泪止不住就流出来了。他找出纸和笔,写了这样一封信:

大家好,我叫王小衰,今天我要给大家讲讲我和一个女孩的故事,但愿不要打扰到你们。虽然我不知道她现在身在何方,甚至她都没记住我的名字,不怎么认得我,但这都无法阻止我对她的思念。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我走进高中校园的那一天早上。她从对面的公交站台上下来,袅袅婷婷地穿过马路,悄无声息地与我擦肩而过。从我看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

她是个很古怪的人,六月天里也穿着长外套,戴着帽子和手套,严严实实地把自己封闭起来。她几乎从不说话,不参加班级的任何活动,也不跟同学来往,在学校里她没有一个朋友,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同学们都当她是怪人,认为她有不良癖好,在精神方面不太正常,但我相信她。我觉得她只是一个寂寞而悲伤的女孩,虽然沉默寡言,但心地善良。她一定是内心里藏着什么事,这些我从她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我感觉我们其实很相像,都是外表坚强内心软弱的人,只是我的外表是嘻嘻哈哈,而她却是冷冷清清。

校门口那个交通疏导员的故事我也听说了,好感动,现在我终于知道自己当初那句话为什么会伤害到她了,在这里,我对她,更对那个交通疏导员表示道歉。

那个潮湿的雨夜,我们从公车上跳下来,手拉着手沿着河边一直跑,我的心至今仍留在那个夜晚。那时候,我觉得我们的心是相通的。但是,大约二十天以前,她从学校离开了,至今下落不明,就像外星人飞离了地球一样。我不知道她的世界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可以一起分担吗?为什么要这样不声不响地离开呢?我想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她不是孤单一个人,还有人在爱她,关注她。她说自己是刺猬,不想伤害别人,可我甘愿被伤害,只求她不要这样离开我。因为,看不到她,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快乐,没有她,我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就要终结了一样。

他用信封装好,贴上邮票,第二天上学的时候,他把信丢进了邮箱,寄往“寂寞心声”栏目组。主持人会念他这封信吗?他不知道。

如此过去了三四天。星期四的下午,碰上两个穿校服的女孩子,是以前他在文学社时的社友,有点模模糊糊的印象,但不记得名字。她们一看到他,就跑过来,说:“是小衰学长吗?幽幽学姐找到了吗?我们都听到了主持人读你的那封信,昨天晚上从收音机里听到的,那个叫‘寂寞心声’的电台节目。好感动哦,全学校的人都知道了你们的事情呢,大家都在等她的回信。愿你早日找到你的恋人,找到幽幽学姐。”

夜里十点,“寂寞心声”节目便准时开始了。

“听众朋友们,大家晚上好,‘寂寞心声’节目又准时跟您碰面了,我是主持人丫丫。上个星期三晚上,我们在节目中读了一个叫王小衰的同学写来的信,他在信里讲了一个‘套中女孩’的故事,她总是大热天里也穿着长外套,戴着帽子和手套,像刺猬一样忧伤而寂寞。节目播出之后,无数的听众受到感动,他们纷纷打来电话询问小衰同学是否已经找到了他的恋人。今天,在我们等待了一周之后,这个代号‘刺猬’的女孩给他写来了一封回信,小衰你在听吗?以下是回信的具体内容:

“小衰你好,我在收音机里听到了。本来不准备给你回信的,但想了许久,还是决定给你写这封信。

“听到你写给我的信,我觉得好惊讶,谢谢你把我写得那么好,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我。但我恐怕完全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吧?又冷漠又孤僻,大家都当我是怪物呢。

“我离开,实在是出于一个迫不得已的原因,不然,我是不会离开校园的。我连做梦都想过一种正常人的生活,但他们说,实在是不能再拖下去了。

“你在信里说起的那个雨夜,我也在心里记得。我只想说,那是我这十八年来所经历过的最美的时光。当那个男孩拉着我的手在河边奔跑时,我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虽然我戴着厚厚的手套,但我仍然能察觉到他手心的温度,就像大冬天里热气腾腾的窝窝头。

“你说看不到我,失去了所有的快乐,感到世界就要终结了一样,听到这里我好难过。但我实在是无能为力,只求你忘掉我,我是不祥之人,我是刺猬,跟我在一起,你只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所以,我只能祝福你,祝你幸福快乐。很快就要高考了,加油!”

等主持人念完这封信,他用手擦掉眼泪,走出家门,飞快地朝着单向街那边跑去。跑到村口的那条小河边,远远望见巷子尽头那座黑沉沉的房子,他跪在地上,用尽全身力气连声喊道:

“高幽幽,你在哪里?”

“高幽幽,你在哪里?”

“高幽幽,你在哪里?”

他的声音痛苦而又绝望,在空旷的夜空里传得又高又远,四周的山谷都激荡着他的回声。

他喊得累了,就趴在地上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醒来时,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雨淋得透湿了。可是,他突然发现了一个世界上最美的奇迹,就像在迷失的太平洋上发现了黑暗中的灯塔一样:巷子尽头那座房子五楼的那个房间里的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点亮了。

一转身,就发现高幽幽撑着雨伞,静静地站在对面的大榕树下。他跑过去,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紧紧地抱住她。

他们沿着河边一直往前走下去。夜在他们周围变得越来越黑,越来越沉了。

“你的衣服全湿了。”她说。

“嗯,没关系,我开心呢……”

“明天,不上学,我们骑自行车去丽沙岛旅行吧。”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闷坏了,想出去散散心,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好,我有自行车。”

第二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王小衰起了个大早,赶到河边的小码头时,高幽幽已经等在那里了。她第一次没有穿她的长外套,也没有戴帽子和手套,而是穿了一身淡色的连衣裙,上面有着细细的花纹。太阳下的她,是那么的整洁秀丽,光线在她的脸庞外侧形成一个朦胧的光晕,就像一个突然降临人间的天使。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她穿起裙子来,也是这么好看的。

她的美如此的鲜艳明亮,给他一种不真实感:就像是阳光下的肥皂泡,用手掬起来的水中月,一眨眼就没有了,消失不见了。

“你的身上其实也没有长刺嘛。”他笑。

“呵呵,今天魔鬼不在家,给我的身体放了一天假。不过我身上还是有高压电呢,所以,今天你一定要和我保持距离,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绝对不许触碰我的身体,记住了没?”

“怕我非礼你呀?”

“我是认真的呢,”她的脸上满是严肃的表情,“你记住了没?不然我会生气的。”

见她这样子,他便说:“我记住啦。”

美丽的丽沙岛上,阡陌交通,水道纵横,放眼望去,遍地是在微风吹拂下蜿蜒起伏的甘蔗林和芦苇荡。她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张开手迎着风,道路两旁的景物从眼角边缓缓往后退去。她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止下来,就这样一直走一直唱,直到生命的尽头。

那天他们玩得好开心。后来,玩得累了,他们便在海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她靠在他肩上,睡着了。熟睡中的她真好看,一张脸红扑扑的,像小孩子。他把他的外套脱下来,盖在她身上。也不知睡了多久,她才悠悠醒来,伸了个懒腰,说:“这一觉睡得真舒服,好久没睡得这么舒坦过了。”

“我还记得我上高中的第一天,在校门口的公交站台上遇见你的时候……”

“怎么样呢?”

“我很庆幸自己选择了这所学校。”

“嗯……”

“真的,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刻,我就喜欢上你了。”

她只是淡淡地笑,没有说话,低下头去摆弄脚下的一朵紫色小花。有两只蝴蝶从对面的小岛上飞过来,落在旁边的草丛里。

他用手碰了碰她的额头,说:“你的头很烫,你在发烧呢。”

她推开他的手,说:“还说记住不要碰我的呢,”笑了一下,又说,“我是外星人嘛,外星人的正常体温是39度的,以后,请你叫我39度女孩。”

他看着她的脸,良久,突然俯下身去吻了她的唇。有那么三秒钟的时间,她没有拒绝他,旋即用很大力气把他推开了。

“我害怕你会生病。”

“我宁愿生病。”

“不,”她的眼圈都红起来,但仍然坚定地说,“我永远都不要你生病。”

她从包里拿出相机,说:“我们拍张合照留念吧。以后你看不到我的时候,就可以看我们今天的照片。”

太阳掉到和海平面平行的地方了,黄昏渐渐来临。他们推着自行车,沿着来时的路慢慢往回走。

“今天很高兴呢。”她说。

“有多么高兴?”

“就像……就像两只小老鼠掉进马桶里。”

“呵呵。”

停顿片刻,他问她:

“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去北海道看樱花,樱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

“那我们明年暑假去吧。”

“明年暑假?好远哦,我觉得好遥远……明天,我又要离开了。”

“去哪里?”

“我是刺猬呀,要么就在草丛里躲起来,要么,就像外星人一样返回火星去。”

“我去你住的地方找过你,平常你都一个人住在那里吗?”

“没有,我偶尔会住在这里。但大部分时间,我住在另外一个地方。”

“住在哪里呢?”

“住在一个像天堂一样的地方,那里有长长的走廊,房间很大,墙壁是白色的,床单也是白色的,连周围的人穿的衣服都是白色的,因为他们都是天使嘛。”她笑起来。

“你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我去办点事,很快就会回来,我会活得很好。我走了之后,你千万不要找我。”

走到单向街的房子门口,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那个房东老婆婆柱着拐杖站在外面,看样子是在等她,一见她,就很着急地小跑过来,说:“你这丫头,你怎么跑回来了?今天你去了哪里,所有人都急坏了。”

“我没事。”她很轻松地耸了耸肩膀,又回过头对他说:“明天我走了,你不要再找我。”

“你要记得回来看我。”

“好的,我一定会回来看你。哪怕我飞到了火星上,我也会从望远镜里看着你。”

在昏暗的路灯下,他看见她的眼睛里有泪光。她扶着老婆婆的肩走进屋,在门即将关上的那一刻,他突然瞥见那位房东老太婆的脸上,全部都是泪水。

高幽幽再一次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没有住址,她的课桌也被校工委的人搬出了教室。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找不到与她有关的任何讯息,就像一滴水从地球上蒸发掉了一样。

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过去了,她还是没有回来。他在脑海里一点一滴地回忆与她相处的细节,她说的只言片语,她的动作神情,他的心渐渐变得紧张而悲哀。

他又一次来到了单向街21号,找到了那位房东老婆婆。他问她:“幽幽她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对吗?”

“什么?”

“其实你不是她的房东,是不是?”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要再装了。从头到尾你都在骗我,你根本就不是她的什么房东,你认得她,她的额头、下巴都长得有点像你,她的事情你肯定一清二楚。可你为什么要骗我呢?你说你不认得她,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可是我那天晚上明明看见你在哭,看见你在担心她,这个世界上会有哪个房东为一位陌生的房客流眼泪的呢?”

“好吧……我承认我骗了你。可是,是丫头她自己不许我告诉你的。”

他哭起来:“婆婆,我求求你,告诉我事情的真相。不管她发生了什么事,我都愿意跟她一起面对,一起承担。可是,我不要活得这么不明不白的,再也没有什么比现在这样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能做更难过的了。”

“好吧,好吧……”她从衣兜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幽幽是个可怜的孩子呢,虽然她是那么的坚强……故事说起来很长很长,要从她三岁那年的那场车祸说起……”

王小衰坐在那里,头一直低着,一言不发。

这几天来,他就像活在梦里一样,怎么都不肯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如果真的只是一场噩梦,那该多好呀,醒来了,就什么都过去了,没有了,依旧是阳光灿烂的生活,他依旧是那个笑得没心没肺的野小子。

高幽幽躺在床上,睡着了,还没有醒来。她是刚刚才睡过去的。早上好不容易才吃了一点点稀粥,她说她的嘴巴里面到处是泡泡,稀饭里的米粒会把它们刺得很疼,她不想吃,他生起气来,她才吃了一点。她的身上到处疼,晚上根本睡不着,他便整晚陪着她说话。昨天晚上他们说了好多话,说着说着就哭了,又笑了,后来又哭了。

她不敢照镜子。她总是问他:“我现在很难看吧?我的头发总是一大把一大把地掉下来,快要掉光了。”

他骗她说:“才没有呢。幽幽好漂亮的,在王小衰的眼里,幽幽永远都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

她越来越像个小孩子了。

有时候,他也会跟她开玩笑:“这次你再也逃不掉了吧?”

“嗯,我不逃了,反正逃到哪里都会被你找到的,我永远都没法从你手心里逃脱出去,所以我干脆不逃了。”

“你要快快好起来呀,我们说好了的,明年暑假去北海道看樱花。”

“哦……好……我一定要快快好起来。”

“所以你要听话,按时吃饭,按时吃药,按时睡觉。”

“我还会好起来吗?”

“会,一定会的,我绝不许外星人把我的幽幽带回火星去。”

她笑了,睡着了,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手臂上插着针管。只有这会儿,他才觉得她是真实的。这个看起来如此弱小的身体里面,竟然积蓄着如此惊人的力量,十四年哪,她整整坚持了十四年。

他走到外面,在椅子上坐下来。长长的走廊,房间很大,墙壁是白色的,床单也是白色的,连周围的人穿的衣服都是白色的,因为他们都是天使……他终于懂得了,原来她所说的像天堂一样的地方,就是医院。

到了月底,天渐渐热起来了,而她的病也越来越严重,总是处于半清醒半昏迷的迷离状态,医生说,可能拖不了几日了,得早点作准备。当那个穿白大褂的人跟大家这样说时,她的外婆,那个满头银发的“老房东”,站在医院的走廊里,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有一天早晨,她醒了,把他叫到身边,对他说:

“我这个外星人,就要返回火星了。恐怕,等不到明年陪你去北海道看樱花了,很抱歉。”

“不会的。”他想装作很坚强的样子,但眼泪却怎么都藏不住,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

“你们不要骗我了,我自己都知道。得了这种病,离开只是早晚的事情。”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

她努力地想翻转一下身子,换个舒服一点的姿势,却怎么也动不了。

“看樱花,不一定要等到明年呀,现在也可以看到。”他说。

“怎么可能?现在都六月了,樱花早谢了呢。”

“真的,我不骗你。不信,你朝窗外看一看呀!”

“好,你扶我起来。”

他把她抱起来,走到窗户旁边,拉下窗帘,打开窗。

外面是个阴天,没出太阳,也没有下雨。医院的住院大楼外有一条笔直的大道,道路两旁种满了香樟树。不知是什么时候,那些香樟树的树叶全被人摘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而那些树枝之间,却挂满了一条一条的红丝带,在微风的吹拂下迎风飘展,从街道的这一头一直延伸到那一头,远远望去,就像一大片盛开的樱花林。

她哭了,又笑了。他把她抱回来,放在床上,看着她慢慢地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外面又下雨了,仿佛这个夏天一直都在下雨。清江一中已经放暑假了,偌大的一座校园空荡荡的。王小衰坐在操场尽头的排球看台上,带着耳机收听交通广播电台的“寂寞心声”节目。从头顶树枝上坠落下来的雨滴,一颗一颗打在他的头发上,他的睫毛上,他的衬衣上,打在他手里握着的高幽幽留给他的收音机上。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现在是晚上十点零一分,老朋友‘寂寞心声’节目又准时跟您见面了,我是主持人YY。

“我们在节目里接连播出的那个‘套中女孩’的故事,感动了这座城市成千上万的人,虽然她不久前已经离开我们,就如她所说的那样,‘外星人飞离了地球’,但市民们自发组织在香樟树上系红丝带,给她装扮樱花林,满足她最后一个愿望的举动,也成为这个夏天里最最温暖人心的故事。

“今天是‘刺猬’女孩离开我们的第七天,也就是中国人习俗里所说的‘头七’,是一个纪念她的日子。在此,我们按照她生前的要求,朗读她写给我们的最后一封信,就当是给这个虽然悲伤但依旧温暖的故事画上一个句号。以下是信的全部内容:

“我叫高幽幽,是一个古怪的女孩。

“在我三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出去旅游,回来途中遭遇了一场车祸,他们就在这场车祸里双双去世了。而我,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也受了很重的伤,被抱到医院输了很多血。

“第一次被检测出自己的hIV呈阳性,是在我即将过四岁生日的时候。医院查了好几天,才查出原来是那次输血时不小心给我输了不干净的血。

“那个时候的我,因为年纪小,还不懂得hIV阳性是个什么东西,我只记得从医院出来的回家路上,外婆抱着我,她一直在哭,就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后来我渐渐长大,我知道自己得了艾滋病,是一种很可怕很可怕的病,我的身体里面长满了小虫子,所有的细胞都在发生病变。

“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哪种病比这种病更可怖。得了这种病的人,就像一个可怕的炸弹,所有的人都会躲着你,离你远远的。因为我总是发烧,医院就像是我的家,那些医生跟我熟了,都开玩笑叫我39度女孩。

“后来,我长得更大了,我跟外婆说,外婆,我想像其他小孩一样,到学校里去念书。我身边的人开始都很反对,他们说,你得了这种病,多危险呀,万一其他的孩子碰到你,受到感染,怎么办?于是我一直哭。后来,我想了个办法,就是穿上厚厚的长外套,戴上帽子和手套,不在食堂吃东西,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活动,不跟任何人接触,这样,他们就不会受到感染啦。

“所以,后来在学校的那些时光,无论多么热的天,我都穿着像铠甲一样的衣服,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就像刺猬浑身长着刺一样,不让任何人靠近我,接触我。因为我常常发烧,总是感觉冷,所以即使穿得厚一点,也不会觉得怎么热。而别人并不理解我,我的这种举动,势必留给别人特立独行的印象,这也让我在学校里更加孤立。我就像一座孤岛,被海风袭击,被海浪拍打,但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孤独。

“在我升入清江一中的那一天早晨,我在校门口遇到了他,一个叫王小衰的男生。第一次听见他的名字,我从心里觉得好笑,哪有人会取这么难听的名字的?但时间久了,我渐渐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善良的大男孩,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白球鞋,笑起来牙齿白白的,长长的睫毛像扑闪的蛾翅一样。更难得的是,在他嘻嘻哈哈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纯洁的心灵。

“我发现自己开始有点喜欢他了。但像我这样的人,哪有资格去谈什么爱情?我就像一个被突然扔到这个地球的外星人,与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放眼望去,满眼都是陌生人,满世界都是冷漠和嘲笑。而我,终归会在不久的将来,像拜访完毕的外星人一样,飞离这个星球。

“所以,我不会拥有任何爱情,也无法得到任何理解和友谊。我对于他们来说,完全是一个不一样的人种。假如,我接受了他,那注定只会伤害到他。即使他不会受到传染,最终也会像校门口的那个交通疏导员一样,永远失去自己的恋人,然后一个人在雨天默默地流泪。

“在他拉着我从公交车上跳下来,沿着河边逃跑的那个雨夜,我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和幸福。原来爱情是这么美好的东西。但它对于我来说,太过奢侈了。我的脚流血了,他伸手过来想帮我擦干净,被我一把推开了,因为那个动作实在太危险了。

“为了不让事情变得不可收拾,我选择了离开,并且我的病也越来越严重。我住进了医院里。我以为自己可以彻底忘掉他了,直到我在电台节目里听到他写给我的那封信,那封信让我泪流满面,于是我不顾一切地从医院里逃了出来,想在今生再见他一面。那天晚上他在夜空里大声呼喊我的名字,那是我听到过的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我选择了丽沙岛之游,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跟他约会,我想像个正常女孩一样谈恋爱,所以我换上了裙子,但不让他靠近我。那次丽沙岛之游也永远地定格在我的生命里。但我终归是要离开的,于是我骗他说我要去一个地方,我会活得很好,叫他不要来找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流出来了,在我的一生中,我一共流过三次眼泪,其中两次都是因为他。像我这样的人,早已经活得心灰意冷,但在我人生的最后阶段,他出现了,他让我突然懂得人生的美好,也开始留恋这个美丽的人间。

“我即将死去,无所羁绊,唯一放心不下的,就只有他。但人生无常,世事如此,我只想衷心地跟他说一声:谢谢!遇上你是我今生最美的收获。无论去了什么地方,我都会记挂着你,哪怕我飞到了火星上,我也会从望远镜里看着你。如果有来生……

“……小衰,我爱你。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做一个健健康康的女孩,永远地和你相守在一起,永远,永远……”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夜更深,也更远。当这个故事读完的时候,这座城市里的一千万人,都在落泪。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爱如指间沙

是黄昏的时候闯进心里的。

我报之以微笑。童叟无欺的那种微笑,直把正打篮球的他看得一愣一愣。忽然莫名其妙地被同伴扯了裙角,迎面而来的狂风吹得长裙乱舞。慌忙去掩。然而他的笑,却是一刻也不能忘。忍不住再回头去望,才发现他居然也痴痴地望着我。直到同伴坏笑似的把篮球砸在头上,才转身重新投入比赛。

每天都去篮球场找那个人。一下课就去。甚至连课间操也去。然而无数个打篮球的英俊少年中,终究再见不到那苍白如雪的面容。我向每一个学长描述他的外貌,居然无人知晓。我穿梭在鹅毛大雪之下,落入手掌的雪花好像也在嘲笑我。

用萧索寂寞的心态,重新投入空虚无聊的人生中。清晨的时候早早来到学校,望一眼被白雪覆盖空荡荡的篮球场,然后一往无前地走到教室。晨曦微露的时候总只有我一个人来早读。然而今天,却有个人先了一步。然而他并不读出声来,却拿了一张遮脸的报纸躲在角落里。然而那个位置的学生已经转学而走,怎么会有人?我莫名其妙,也顾不得多想,便一个人翻开书来。这样平淡无奇到了最讨厌的数学课,被老师无良地叫起来回答问题,结果还是一如既往童叟无欺的不会。

然而同桌却递来一张字条,上面写着答案。

怎么回事呀。同桌的小雯,明明是数学比俺还差的人呀。然而此刻也顾不得许多,便愣愣地报出那个答案。居然引得老师一怔。我坐下去的时候,却再一次看到那种笑颜了。

“是你,怎么混进来的呀?”我小声地说。

“嘘,我跟小雯换了座位。嘿,我们逃课去吃东西怎么样?”

“啊?”

“你不愿意?是不喜欢我吧?”

还来不及辩解,又或者是无法辩解,更确切地说是根本就不想辩解,我便被硬生生地拉出教室。两个人鬼鬼祟祟地从教室最后蜷缩而出,爬上高高的围墙(幸好今天没穿裙子),从小卖部大妈诧异的眼神中慌忙逃窜。他的手握着我的手,就如此一往无前地狂奔。终点是哪里并不清楚,也无须清楚。总之跟着他就好。迎面而来的是纷纷扬扬的雪花,细细的雪,好似纷飞的柳絮,好似情人的絮语。他拉着我骑上摩托,迎风驰骋在夜幕下的哈尔滨。这座城市第一次在我心底如此充满浪漫的意味。他没有吻我,我不是他的女友,然而此刻我抱着他的腰,就好像无数个拍MV的女主角所做的那样,把头靠在他的背脊上,有一丝冰凉,有一丝温暖。我们去吃烧烤,我们去滑冰,我们去打电动,我们去流浪。直到夜冰凉地爬上我的发梢,他终于停下来,吻我。然后把我搂进那似峡湾般宽阔温暖的臂弯里。

“做我女友。”

“不这样还能怎么。人都让你吻了。”

“可是我要走。”

“去哪里?”

“去很远的地方。去很美的地方。去未知的地方。”

“那我跟你去。”

“我要去厦门。明天就开学。今晚就要走。”

“去干什么?”

“厦大。我上大一。”

我居然没有去送他。

我是被他生生拉回教室的。两点五十的时候,莫名其妙的情绪弥漫脑中,心里装载的是这来得比飞刀还要迅速的爱情。四点的飞机。恋爱对象却生生将自己摁在教室,不去重新巩固一下即将分别的感觉。我在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中冲出教室,赶到机场的时候一问才知道已经起飞。才三点,这家伙分明骗我。

之后的几天,我无心上课,脑子里全是他和他的厦大。上网搜有关厦大的消息,搜出的无非是“最美丽校园”“陈嘉庚”“凤凰花盛开的地方”以及“恋爱圣地”之类的说辞。无论如何无法求证。然而他打来的电话,却是真实却又明媚的。他笑着说,能遇见我,离开也变得温暖,无论如何要笑着回来。这叫什么话,分明不过是短暂的分离,虽说相识也不过是几天的事,然而终究要再相见。有时候这样的恋爱,刚开始便要分别,却容易牵出人的拳拳爱意。

然而以我的成绩,要考上厦大,终究是不可能的事。在班级里倒数几名的成绩,本是不敢妄想的。虽然语文英语之类的还算得意,数学却是一塌糊涂。文综也是上下起伏漂泊不定。厦大,终究也只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吧。

每一天每一天,都要打电话,跟他在QQ视频聊天,听那些浪漫得近乎奇迹的大学童话。在高三的我看来,这简直好像痴人说梦。唯有他的笑容是一如既往。

苍白的脸上没有血色。微笑虽小却动人心魄。即使是自己最不喜欢的,也要满怀信心地面对。不管对未来还是人生,都信心满满,跃跃欲试。即使明明知道我考不上厦大,也总是鼓励,帮我分析,制订学习计划。甚至还寄来厦大照片。上面的他笑得好像盛开的凤凰花,灿烂的金黄色融进他的学业。白衬衫却衬得那笑容越发苍白。

“要注意身体。”我对他说。

“嗯。你也要好好学习。”

然而学习成绩却好像股市般叫人扼腕叹息。总是刚刚有点起色,就又被无情的月考打击下去。虽然每一次都能得到他无私的鼓励,自己却是越发没了信心。自己终究是不行的吧。终于在三月的某一天忍不住逃课去网吧上网,找他撕心裂肺地倾诉。然而那边的QQ却是一如既往地灰如死寂。大概是今天不在吧。我这样想,也只好落寞地游荡在空旷的城市里。夜的哈尔滨总是如此静谧,没有知了也没有夜莺,唯有我的低鸣。

接下来的几天,他始终没有回复。也始终不在线。这期间,我又迎来一次痛彻心扉的月考。奇怪的是,我居然考得不错。星期天一考完便奔向网吧,打开QQ终于发现久违的回复:

“不好意思,这几天我出去了,没有看到留言。”

于是便再发去信息:“没关系呀。身体没问题吧?”

那边却像是忽然死机一般,过了好久才回过来:“不好意思,你是?”

“我是你女朋友呀。这都能忘。服了你了。”

“呀,不好意思,出去了一趟,脑子也不清楚啦。”

我于是一股脑儿把无奈和痛苦都丢到他那边。然而他只是静静地倾听,听我缓缓地叙述,然后仿佛清流般将我疏通。然而无论怎么要求视频,都以摄像头丢了而拒绝。我有点郁闷,找了个借口下了线,重又回到被夜包裹的哈尔滨。雪落在手心,想起他吻我的那一天,简直要掉眼泪下来。这些天,我大概成了所有人眼里莫名其妙的生物。高三了还常常夜不归宿,每天白天却又都信心满满地投入学习之中,一个人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然而只有夜深人静之时,只有一个人独自坐在冰凉彻骨的城市里,才会知道痛。才会知道梦想和现实格格不入,看不到未来的痛。才会知道,有些东西明明那么接近,却怎么也触不到的痛。

五月的时候他寄来明信片。那时候我正坐在春鸟啼鸣的窗前,窸窸窣窣地写自己的数学卷子。生活委员给我递来明信片,笑着说:“上面的风景,真漂亮呀。是哪里?”我接过来一看,却笑着说不知道。其实我知道,那是厦门。上面有他的笑靥,有他弹着吉他疯狂地呼啸在厦大的草地上,撕扯开梦的符咒。我没有细看就把它塞进书包里,继续写自己的试卷。离高考只剩下一个多月,自己也戒了网,甚少同他联系,专心投入梦魇般的复习中去。总是一到教室便坐下一天。偶尔的娱乐,也变成同他发一两条类似于抱怨般的短信。然而他的鼓励短信却是一天也没断绝,总在我刚刚结束一天课程的时候准时发来。有时候是简短的一两个字,有时候是情深意切的话语,有时候是顺着我抱怨的话题接下来关于人生的大量阐述。其中一条记得最深:“亲爱的音音,就要高考了。到高考前,就不要再给我发短信了。我在厦大等你。这里有盛开的凤凰花迎接你。”

我是怎么涉险滩蹚激流渡过难关的,至今毫无记忆。只记得高考结束后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冲到厦门,拥抱他。然而终究不行。要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才行。公布出来的成绩不好不坏,莫名其妙的是今年所有考生居然反映题目偏难。而我自己的数学,居然考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准。

等重点线公布的那一天,我梦见了他。醒来后,是半夜被妈妈摇醒的。她颤抖地拉着我的手,说:“小音,小音,你居然上一本了。正好擦线。”

然而终究无法上厦大。这样的成绩是不够的。

于是和家里冷战了好多天。自己坚持第一志愿报了厦大,不管不顾地要同他在一起。爸爸打了我妈妈、骂了我,好容易考个一本却要乱报,我却不管。所有的志愿都填了厦门。和哈尔滨天南海北的两个城市。然而却有所爱的人在。便一往无前。

打电话给他的时候,听到的却是有些陌生的声音。尽管相似,我却能听出不同。问他怎么了,回答是感冒了。我这才安心,却不断嘱咐他要好好调理,等着我杀向厦大。其实我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报的。明知道不可能上,要垂死挣扎。即使去不了厦大也好,只要能去厦门就好。

因为家里摄像头坏了,暑假又几乎成了标准的宅女,便没有同他再视频。每天却仍在QQ里说些以身相许海誓山盟的话。然而QQ里的他似乎变得再无记性,常常是第二天都忘记前一天所说过的话。甚至还总是要问自己是谁。这种恶作剧真可恶。

然而,谁叫是他所做的呢?所有他所做的,无论如何十恶不赦,都会变成天使的福音。

因为这种福音,我才得以坦然面对所得失的一切。

明知道一本的录取自己等于是放弃,然而一个人呆呆坐在空调房里刷新着厦大招生网站,眼巴巴想看到那个近乎妄想的名字。也加入厦大新生群去看了看,才发现他们正议论着什么:

“今年黑龙江有个新生是擦重点线进来的呀。”

“嗯,命真好,早知道我也报厦大啦。”

“哈?小君你没报吗?”

如此这般。

宛若蝉鸣般细碎的声响一下子钻进我心,脑袋里轰轰的一片好像停止了运转。我又重新点开网站,自己的名字在录取名单里赫然在列。于是便像个疯子般朝爸妈奔去,惊得正看电视垂头丧气的老两口莫名其妙。

“厦大,我终于来啦。”

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厦门。一下飞机,温润的空气扑面而来。

事先没有通知,是想给他一个惊喜。一下子扑到他怀里,从此开始天长地久的相恋。从此便不分离,永远一起。我像个诗人般在深夜的厦门独自徘徊,按事先查好的路线到处乱逛。天亮的时候打车到厦大。想在他宿舍前给他打电话,然后趁他惊慌失措的时候投怀送抱。

他告诉我的是,他住在芙蓉二栋。我便如此潜伏过去。却被可恶的宿管老头生生挡住。

“你找谁?”

“我要找张芝居同学。”

“我找找。”然而无论怎么翻学生名册,都找不到他的名字。

老大爷无奈地摊开手:“会不会是记错了?”

怎么可能?怎么会记错?我莫名其妙,连忙掏出手机。我打他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个慵懒的声音。“这么早干吗呀?”

“你住在哪个宿舍呀?”

“凌云三栋啊。”是慌慌忙忙的吐字,忽然间却又改口说,“啊啊,不对,是芙蓉二栋呀。”

“自己住哪里都记不得了?”我又好气又好笑。

“你到厦大啦?”

我于是只好收回恶作剧的打算:“嗯,下来接我啦。”

电话那头却是越发的慌乱:“啊啊,你等等。等等啊。”

我微笑着,准备接受他所有的盛大温存。然而有人拍了我的肩,是位学姐。她微笑着看我,我莫名其妙。她问我:“你是小音吗?”我点点头。

“有些东西要交给你。”她说,“或许对你来说很重要。”

我莫名其妙,却接过了她递来的相框和一大摞相片。上面是我和张芝居同学的伟大合影;还有他那宛若猪头般灿烂的自拍。我看学姐,学姐也看我。我问她,芝居在哪里。她没有回答。我又问她,她亦没有回答。似是往来不绝的海潮代她回答了这一切。

“究竟?”我怯生生地问,“怎么了?”

“芝居要我把这些交给你。之所以一直不告诉你真相,也是因为怕耽误你。”

“嗯?他去哪儿了?出去旅游了吗?”

师姐咬咬唇,挣扎几下,终究还是吞吞吐吐地说出口。

“他去了天国。”

一瞬间,我好像明白了一切。然而山盟虽在,锦书难托,错错错。终究是望不见故人的唇。他的温存历历在目,如今却如黄鹤杳然西去,再不见踪迹。我终于咬着嘴唇问她:

“那么,是谁在一直扮演他的?”

学姐身后站出一位学长来,然后又是一个,一个又一个的人次第出现。所有人都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一瞬间站满了一群。他们望着我,又不知该如何面对我。

“骗你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我们都是芝居的同班同学,不忍心告诉你他得病的真相。今年一回到学校,他就体检出了问题。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下去。”

“因此,大家一起来骗我的吗?”

没有回答。

师姐却把芝居的手机递给我了。

我强忍着将要喷涌而出的热泪,眼眶里怎么也支撑不住。被海风迷了眼,沙砾仿佛钻了进去,再也看不清。整个世界都看不清。我翻着他存着的每一条短信,每一条都像是一把刀,在伤痕累累的我的心上加重划痕。然而我每看一条,往事就翻滚一次,心好似熟烂的蛋炒饭,在山盟海誓的锅铲上来回煎熬,望不见重生。学长们温暖的目光叫我不忍相迎,终究把全神都贯注到最后那条未曾发出的短信上。

“那是芝居的最后几条短信。”学姐说。

“遇见你的第一天,想要认识你;遇见你的第二天,想要亲吻你;遇见你的第三天,想要拥抱你;遇见你的每一天,想要爱你。然而终究没有机会。只有在天国微笑着看你。在冰天雪地的哈尔滨没有等到相遇的那一天,想要在温暖如春的厦门遇见。如此也不可能。然而爱终究是那么侵身蚀骨,融化你我的曾经。如果有机会,总要最后再道别一次才好。”

“仿佛在茫茫的黑夜里遇见光明的模样。却来不及触摸,却来不及探寻。背倚在一起的时候分明说好了要再相见。然而却是欺骗。凤凰花盛开的时候会相逢在碧蓝起伏的云端,在哪里能遇见你,不知道,所以才期望未来。”

“三月的某一天,我躺在鲜花盛开的病房。不知为何如此,内心里居然好似漫花盛开,溢满浓情蜜意。我没有发出最后给你写的这些短信。知道相互都是孤独的人。有时候在操场的月下,你我曾经相互望过同样的月光。却始终没有接近。如果爱情真能稍微稀释一点如此暗淡的心情,那么即使作出多么的牺牲都值得。在这个世界上,特立独行的人遇到同样的人是多么难。因此只有你,能被我莫名其妙地拽出教室。从那时起,便认定是唯一的恋人。”

然而我没有哭。我站在学长们中间,看他们关切的眼神。我甚至有些想微笑。尽管对逝者不敬,但如此的时刻,我居然是微笑着面对的。我有些感慨万分,心里也是塞满爱的滋味。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能耐,能认识这样的人,能遇到这样美妙的爱情故事。我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少女。我遇见一生中第一个值得热恋的人,为之疯狂然后创造诸多奇迹。然而愚蠢的我,竟认为这些奇迹是理所当然的。平凡的我居然能考上厦门大学,梦醒的时候想想,这也许真的是爱的奇迹。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早稻田

那天的阳光格外刺眼,我背靠在教室外墙上望走廊窗外的天空,感到头晕目眩,而当听见教室里同学们琅琅的读书声的时候,我低下头,近距离地看着捏在手心的那个校牌。如果不是甲流的影响,我们学校也不会弄什么只有凭借校牌才能入校的规则,我今天也就可以不被扣德优分了。我就这样想着我到底该用什么来安慰自己,突然看见一个戴着口罩瘦瘦的女孩朝我走来。

女孩没有穿学校的校服,披肩的头发在阳光下乌黑亮泽。我简单地瞄了眼她,又继续低下头,咬着指甲,漫不经心地听教室里的声音。然后,女孩在我的身边停住脚步,我们对视。她清澈的眼神带给我温暖的感觉是我对她最初的印象,但当时除了感到温暖,我还因为在身高上和她不分上下而非常羞愧。

她看我的同时做的是一个推门的动作,接着消失在我的面前。教室里的读书声顿时停止,我的耳边突然清净得只有空气流动的杂音。早读课结束后,我返回教室,发现我的座位边上多了一个人的背包。背包上印着粉红色的Kt猫,我伸手摸了摸猫的头部,用眼睛四处寻找那个戴口罩的小女孩。那时候甲流十分猖獗,学校戴口罩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我对我新来的同桌并没有多大的好奇,只是我发现她眼角处以及刘海没有遮住的部位的皮肤十分苍白,时不时地会去想象她有多么美丽。

和她第一次上音乐课,很多同学赶到琴房正为应付老师而绞尽脑汁的时候,她坐在琴房那片唯一的阳光下,安安静静地翻阅已经卷角的小说。她很会弹钢琴,音乐老师好像看出了这个新来女生的特长,所以整节课都让她一个人弹奏,而我们其他学生就和音乐老师在下面听。这节课出奇的安静,许多平常调皮、桀骜不驯的男生也被她弹奏的曲子吸引住了,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副看见世外桃源的表情。有同学问我见过她的脸吗?我摇摇头。在我的记忆里,只要是在看得见同桌的时候,她都是戴着口罩,仿佛安静得不存在而又让人不得不照顾的样子,但是我仍然没对她有好奇的意思。后来音乐课下课了,放学的铃声伴随着夕阳的余晖渐渐模糊,我被老师安排下来打扫琴房。

我和同学们一起回到教室,在他们收拾书包的同时挑了一把新的扫帚又蹦去琴房,发现她仍在那里弹钢琴,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窗外一片黄昏爬满的天空,景色变得虚虚实实。她突然抬头看我,单薄的肩膀不停地抖动。我像是走错了教室一样小声问她,怎么还不回家?琴房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她把双手插进口袋,然后站起来跑出门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闻到了淡淡的花香,那一刻,我显然比她更感到吃惊。

每个学期的开始都是恋爱花开的季节。那时,我们班上有很多大胆的男生偷偷地给自己喜欢的女生送情书,她也收到过几封。说实话,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男生给这个天天戴口罩上课的女孩写情书,但我没有过问她,只是作为比普通异性朋友还要低一级的身份祝福她,而她却破天荒地拿给我看,要我退还回去。于是我因为她对我的这份信任而对她产生好奇,我开始找各种机会和她说话,时间久了,她碰到弄不懂的题目也总是问我,但那副口罩她依然戴在脸上。

她喜欢每天放学到琴房去弹钢琴,而我也经常抱本小说去琴房当她的听众,直到期中她再也没来上课。起初我以为她是因为感染上甲流被隔离了,而忽然有天老师把班费交给身为班长的我和副班长,叹着气要我们去探望她。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是一张苍白到没有血色的脸。我们当晚就买了很多水果按老师给的地址去了她家,接待我们的是一个消瘦憔悴的女孩,而开始我并没有认出是她,还很委婉地问我的同桌是住在这里吗?闹出笑话的时候,她只是轻轻地翘了翘嘴唇,安静地递给我们热茶水。送我们出去的时候,她说她等病好就回去上课。而副班长等她离开后却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她的病好不了了,她得的不是简单的甲流,而是白血病晚期。

后来,我听一些老师说她的家人为治疗她的白血病已经用尽了所有的钱,包括社会的爱心捐款,但她的病情并没有好转,直接发展到了取她性命的程度,所以在她父母的恳求下,被感动的校方决定免费接待这位白血病患者,满足她一切的心愿。其实她的愿望很简单,就是能在看夕阳西下的同时弹钢琴。

期中考试过后,我独自去了她家。这次为我开门的是一个秃顶的男人,当知道我是他女儿同学的时候,他笑了,眼角的菊花纹也笑了。我看见她孤独地坐在房间唯一一块可以照到阳光的地方,像一只从雪域来的精灵,苍白的面容露出惊讶的表情而开始有些精神。房间小窗的窗帘随着风轻轻曼舞,而她的身体就像这窗帘一样虚弱,却又坚强不败,所以,我一直当她是染上了小感冒,和她说说笑笑。只不过她对我拙劣的表述没有丝毫的兴趣,始终安静,让我琢磨不定。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并不是在我准备回家的时候,只不过这句话挑起了我失落的情绪,我无法忘怀。她问我,以后还能来吗?

后来我每天都带上一两本新的小说去看她。如果说为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可以付出一切,那我现在只不过是很简单地在安慰一个生命。我看见她把她那本卷了角的小说放进抽屉,然后走到蹲在窗帘边上正翻小说的我的跟前。她利索地抢走我的小说,摊在书桌上独自一人看起来。我知道自己现在充当的角色,所以我很配合她地搬张凳子坐在她的身边,我们通过小窗看日落时的晚霞,一直看到昏天暗地。

他的父母很多时候都会在门口探个头看我们。那时,我会趁她不注意,和她的父母使眼色,我仿佛读得懂他们的眼神,他们好像满是感激。因为每次送我下楼,她的父母都会请求我要常来,而我,越来越累。

情人节晚上,在读高三的哥哥买了盒巧克力后在家里弄发型。他对着我房间的镜子,不停地念叨着要给女朋友一个惊喜,而我反坐在椅子上趴着椅子的靠背一声不吭。我想,不就是情人节,有必要这么麻烦吗?哥哥好像看透了我的心一样,他说,你不去整帅点去见你的那个吗?我说,哪有。他笑,你以为你整天往哪里跑我不知道,骗谁也别骗你哥。我突然想起那个戴口罩的女孩,也许我是应该在此时此刻送些东西给她。于是我站起来二话不说,光明正大地拿了哥哥放在桌上的巧克力就往门外跑,听见身后哥哥喊我滚回来的声音,但脚已经停不下来了。

那天我去得不算太晚,但她的父母不让我见她。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无比失落,眼睛居然红润起来。我把巧克力交给她的父亲,我说,今天是情人节,替我祝她情人节快乐。他的眼里充满荧荧的泪光,他问我,你喜欢她吗?我犹豫了片刻,最后点了点头。

春天很快来了,也很快地走了。当我最后一次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父母没有在家,所以替我开门的就是那身体虚弱的她。也许是回光返照,她那天看上去很有精神,一点也不像得了癌症的病人,但脸色依然苍白。我尾随她走进房间,看见一地的玫瑰花瓣,而她突然回过头问我,帮我化妆可以吗?她的身后是那扇小窗户,阳光都在那里歇脚。我很乐意地点头。

就像我过去想的那样,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化完妆后,我们准备去学校的琴房,而去的路上,我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脸上。我们从街道边成排的枫树下走过,停在公园前的喷泉周围看天空飞舞的风筝,她说渴了的时候我给她买了份冰淇淋,然后坐在公园的椅子上一起看手拿气球相互追逐的孩子。

来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她和我告别。她说,谢谢你陪我走这一程,剩下的我想独自完成。

我知道接下来她想要一个人安静地弹最后一次钢琴,看最后一次晚霞。所以我朝她微笑,然后转身离开,而刚走几步,她又追上来送给我一个信封。她也舒开笑脸,说,今天我很高兴,也谢谢你送我的巧克力。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的脸,但是十年后,我记得的依然是她戴着口罩安静的样子……

十年后的春节,我在整理房间的时候从抽屉里发现了那张我未曾打开过的信封,是她唯一送给我的礼物。我随手撕开信封,里面有一些照片,是一个女孩站在稻田里的风景照。那里是她的家乡。然后,我找到照片下面压着的一张纸。她写道,谢谢你送我走完最后一程,剩下的死亡我已经不再害怕,因为你已经给了我所有的幸福和快乐,我来过,活过,爱过,便足够了。泪水一点一滴地打在纸上,她的笔记渐渐模糊不清。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爱的迷藏

夫妻间很少有不吵架的,他俩也一样。

他的脾气不够好,有点小肚鸡肠,爱钻牛角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冲她吼叫,发脾气。她呢,是个很温顺的女子,不会和他吵架,只会隐忍。气极了,或者忍不住了,她就跑出去,去娘家,去朋友家,或者去公园一个人静一静。

每次她一离家出走,他的气就消了,接着就是后悔和着急,后悔不该气她,担心她会出什么事情。于是,会给她打电话,去她惯常去的地方找她。她呢,不接他的电话,躲着他,让他着急。这就像捉迷藏,她躲,他寻。找到了,他会将她抱得铁紧,很后悔地骂自己是混蛋,赌咒发誓说,他今后再也不会气她了。硝烟就这样散尽,两口子重新柔情蜜意。吵一次架,捉一次迷藏,爱,反而更浓烈了。

但是,他就是那样的臭脾气,所有的赌咒发誓都算不得数。隔了不长的时间,为着一点小事,他还是会冲她发脾气,还是会惹得她离家出走,于是,新一轮的捉迷藏又开始了。

这样反反复复,终于有一天,无论他怎么发脾气,她也不离家出走了,就在家里守着他。因为,他出了事。

他办了一个小加工厂,类似于小作坊,他自己既是老板,也是工人。工作中的一时疏忽大意,他的裤腿被机器的轮子卷住了,就这样被轧断了双腿。为了疗伤,他耗尽了家中的所有钱财,但下半生仍需在轮椅上度过。

失去双腿的他脾气更加暴躁,她只能顺着他,温言软语地劝他,怎么受气也不敢再离开家。因为,他需要她的照顾。

但他却变本加厉,动辄发脾气,嫌她做的饭菜不好吃,嫌她为他擦身子的水热了、凉了,反正什么都不如意,总有借口发脾气。起先还只是骂她,到后来,竟动了手。他出院回家不到半个月,她就瘦得不成样子了。她白天要料理他的生活,晚上呢,连个觉都睡不安稳。他总是找些鸡毛蒜皮的事来同她吵架,整宿整宿地吵。

她很快就委顿起来,一坐下来就打瞌睡。她实在太需要睡眠了。而他是那样地狠心,仍是不肯放过她。这天晚上,她刚刚躺下来,他就又骂开了,几乎是无缘无故的。她不计较,任他骂。他却得寸进尺,上了手,一巴掌掴在她脸上,半边脸立即就肿了起来。

任她如何温顺,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终于生气了,说,你要是再这样,我就走了,不理你了。他则暴吼起来,滚,滚得越远越好!

她真的从房间里冲出来,冲到客厅,打开大门,咣当一声,重重地将门摔上了。

他躺在床上,听着客厅里的动静,知道她是真的离家出走了。

他先是感到失意,接着就是伤心,哭,无声地哭。他哭了很久,连枕头都被泪水濡湿了,这才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写遗书。

他早就有寻死的心,他不想拖累她。只是她一直守在他的身边,他没有机会。他本不想折磨她,折磨她时他会心痛,但是,为了不拖累她,他只能这样。

写好遗书,他挣扎着爬下床,爬到厨房,拧开了煤气。他就躺在厨房的地板上,等待着达到自己的目的。

煤气嗞嗞地响,他的身体也渐渐绵软,他终于昏迷了过去。

但他还是醒了,醒来后躺在医院里。他不知道是谁救了他,问医生。医生说,是你老婆报了警,她说你家里煤气泄漏,你有生命危险,让警察去救的。

她不是离家出走了吗,怎么会知道他拧开了煤气?难道她又回家了?他警觉起来,问,我老婆呢?医生说,你在医院的这两天,你老婆一直没来过。

他骇住了,发了疯似的喊,快找我老婆,她会不会就在家里?

警察去了,在他家里仔细搜索。当他们打开客房的衣柜时,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她歪在衣柜里,半倚半躺,嘴边的白沫干了薄薄的一层,人早就死了。而她的手上,还握着手机。

她最后一次与他捉迷藏,躲在了自己家中的衣柜里。

关于她的死,人们只能这样推测:她并没有真的离开家,她担心离开家后他会有什么不测,但是,她又太需要睡眠了,所以,她做了个离家出走的假象,躲进衣柜里。这样,他以为她离家了,不会再吵闹,她也可以从衣柜里关注他的动静,既可以睡觉又可以防止他有什么意外。然而,躲进衣柜后,她架不住瞌睡,睡着了,等她醒来时,屋里已到处弥漫着煤气,她中毒已深,已经不能从衣柜里出来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拼了所有的力气用手机拨了110。

然而,她至死也只牵挂着丈夫的安危,只叫警察救自己的丈夫,却忘了自己。警察到现场时,也只发现了她的丈夫,谁会想到,还有一个人,藏在衣柜里呢?

最后一次捉迷藏,她永远地藏住了自己,却用爱,找回了他的生命。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Blacktown(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跑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

“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Blacktoown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肢体。”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约书亚又开始讲故事了。约书亚说,他每天都要对着汉娜重复讲述这个故事十遍以上。长年累月,同一个故事,要讲述多少遍呢?我没法计算,也不敢计算。

我仍旧默默地坐在他们跟前,静静地听约书亚再一次讲述他的爱情。这份爱情,是甜蜜,还是苦涩?我没答案。我默默打量着兴致勃勃的约书亚,打量着春风满面的汉娜,打量着他和她握在一起的手——真的,这和谐甜美、温馨平静的一幕很让我着迷。我都看得痴了,竟有点舍不得离去。

他和她之间,很多猜测,我没答案。比如,假若当初约书亚勇敢地向汉娜表白,汉娜会在片刻迟疑后点头吗?不过,有个猜想,答案却异常清楚——我想我不会猜错:凭着紧握的手,失明失聪的汉娜知道,有一颗心,和她靠得很近;凭着紧握的手,无儿无女的约书亚知道,有一颗心,在认真聆听他讲述自己深藏在心底66年的爱。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老冰棍

那时候,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小人儿。梅雨刚过,阳光在水桦树的叶面上随微风翻滚,像新擦出来的瓷器,明晃晃,灼人的眼。午后,他和她不睡午觉,瞒着大人,往蝉鸣沸腾的地方去。

也是听大人们无意中说起,三个蝉蜕拿到镇上的中药房里就能换一分钱,他就悄悄告诉她了,于是相约着一起去捡蝉蜕。第一天,他们很快就在树根旁的草丛里捡够了30个蝉蜕。然后在黄昏,他牵着她的手走到了镇上的中药房。两个小人儿还不到中药房的柜台高,他抱起她的腿,把她的一张小脸举到了柜台上。

他们得到了一毛钱,幸福无比,出了中药房,买了两根冰棍,一人一根。她说:“冰棍真好看,像奶奶手上的玉镯子,清亮亮的,又像弯月亮一样白,真想天天吃。”他说:“行,我们明天还捡!”两个幸福的人,一路说着回了家。

后来他们又往中药房里跑了好几天,每次都是30个蝉蜕换一毛钱,再换成两根五分钱的冰棍。中药房的阿姨喜欢上了这个脑袋瓜趴上柜台的大眼睛女孩,收了他们的蝉蜕,还要逗她几句。再后来他们的秘密被其他小孩儿知道了,于是大家都捡,僧多粥少,想凑够30个自然很难。每次她都拣不了几个,可他却变戏法似的,一个转身就是几十个。别人没有冰棍吃,他们还有,于是她牵着他的手,感到骄傲而幸福。

后来夏天过了,但她依然开心,仿佛一个夏天冰棍的甜都屯在心里了。然后上学了,两人一道去,一道回,书包重了他替她背。夏天再到的时候,他们就一道儿又去找蝉蜕。中药房的阿姨爱极了这个伶俐漂亮的丫头,要把她收做干女儿,留她吃饭,却没注意到柜台下面还有一个脑袋。

两个人一路要好着读完小学,读完初中,升高中。只是,都是家境不好的人家,底下都有好几个弟妹,他辍学了,外出打工。她勉强在高中读书,是当年的中药房阿姨——后来的干妈站出来拿了学费,供她读书。

暑假的时候,他再不会和她一道捡蝉蜕了,她也再没吃到冰凉清亮的冰棍,心里分外落寞。她写信给他,问他,为什么当年别人都捡不到蝉蜕了,而他还能捡到那么多?他回信说,这是秘密,如果有将来,他再慢慢告诉她。他是要把一辈子的爱磨进去,掺和着,等将来为她揭开谜底。

只是,他们没有将来。

她高中毕业后,干妈家来人提亲,她老实厚道的父母赶紧答应,3年的高中学费都是干妈家出的。他们不敢征求女儿的意见,怕她不答应,毕竟也是一户不错的人家,在镇上开着祖传的中药房,嫁过去,将来还可以接济娘家的弟妹们。

她哭。她写信给他,他没有回。她嫁了。

婚后,日子安稳。夏天到了,她站在柜台前忙活,接过婆婆手里的那杆秤。

丈夫递给她一盒奶油冰激凌,她说,她想吃从前的那种简单的冰棍。丈夫笑了,说,现在哪找那种古董!

可是,就有那种东西。十几年他乡闯荡后,他终于回乡创业。在工厂生产的名目繁多的冰激凌中,只挑了一盒老冰棍,托人送给她。随盒附了一封信,说收到当年的那最后一封信时,她已结婚半年,信是同乡过年时捎回来的,因为,他之前刚离开打工的地方。在外漂泊不定,他没敢给她写信,只等着过年回来,哪知道……他说,那个找蝉蜕的秘密他原本打算用一辈子说给她听的,如今已经没有必要。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人早点出发,去更远的地方,爬进黄麻地,蹿上更高的泡桐树桠,找了蝉蜕,一个人揣着。等到牵着她的手一起找时,一个转身,趁她不注意,全倒出来了。他希望她天天有冰棍吃,却不至于太受苦。

信只说到这里。至于后来,他早早出去打工,想挣钱,造漂亮的房子,隆重地娶她。这些,他没有说。他想,她是懂他的,包括他的痛。虽然,最后他一个转身去了很远的他乡,再回来时不见了她,不再有她和他一起吃那清玉一样的冰棍。

她剥开老冰棍菊花黄色的包装纸,露出的是一块长条形白璧一样的冰棍,淡淡的白,淡淡的清,只形状似乎比当年的瘦了些,像沉在水底的白月牙。此时,楼外的蝉鸣一声声穿过厚重的枝叶丛,直往云霄处去,执著、热切、强劲,仿佛千万颗跳动的心。她想起蝉其实是一种寂寞而充满悲情的昆虫,在黑暗的地底下沉默多年,只为了最后在枝上那一季的深情表白。蝉的前身是中药,瓦罐里温暖的中药,但是没有后来,后来是另一种薄衣过残冬的结局,很少有人问过。就好像她此刻手里的老冰棍,结局也可以是,化成了一纸的泪。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朵兰和修庆的苹果

朵兰有两个身份:一是缅甸人的后代,二是修庆的妻子。以上话是朵兰自己说的。

朵兰的话没人信,说你的中国话说得这么地道,缅甸话却只会七八句,怎么会是缅甸人?朵兰坚持道:“你们瞧我的皮肤。”朵兰的皮肤黝黑黝黑,朵兰说那是地道的缅甸人肤色,好健康好健康。朵兰的名字叫朵兰,前头没姓氏。朵兰说缅甸人都是有名没姓的。

大家哈哈大笑,问:“那你家是什么时候到中国云南来的?那你是怎么嫁给修庆的?”

前个问题,朵兰说不出个所以然,朵兰的嘴里象含着一捧咖啡豆似的,嘟嘟囔囔,说大概与打仗有关。听朵兰这么一讲,有人恍然大悟,说,哦哦哦,那肯定与中国远征军有关,打小日本那阵子,中国人缅甸人亲得跟同胞兄弟似的。朵兰特自豪地说:“我阿爸说,我们缅甸老家在八莫,旁边有一条美丽的河叫太平江。太平江的上游在云南,名字叫太盈江。太盈江的旁边有个美丽的地方,名字叫腾冲。腾冲啊腾冲,就是我的家乡。”

后一个问题,朵兰送妹妹去四川读书,在火车上认识了修庆,修庆请姐妹俩吃了两根冰棍。事隔两月,在大理的一家专售民间工艺品的小店里,有人看中一把袖珍花纸伞,问价钱,朵兰一抬头,欢喜地蹦起来:“修庆?修庆!”小店是朵兰的亲戚开的,朵兰只是临时帮工。

修庆问:“我想去广东打工,你想不想去?”朵兰低下头,想一想,再抬起头,咬牙说:“去。”朵兰的妹妹读大学,家里快供不起了,朵兰要为妹妹挣学费。

朵兰嫁给了修庆。

朵兰和修庆到了广东,颠簸辗转,进了东莞的一家工厂,做绒布娃娃。

朵兰和修庆租了一间小小的屋子,长2.61米,宽1.82米。这是修庆用卷尺量出来的精确数字。小房子是“二房东”租了当地人的套间,用木板隔成一小间一小间,再转租给外来打工的人。朵兰和修庆的“独立田地”,每月要付租金200元,水电费20元,卫生费3元,治安费3元。

每天早上,朵兰和修庆高高兴兴上班去,手拉着手。每天晚上,朵兰和修庆却往往不能高高兴兴一起手拉手下班回来。因为,更多的时候,至少其中一人要加班。

朵兰和修庆没电视看,实际上买了电视机也没地方摆。他们不买书不买杂志,他们的钱一分一厘都积攒下来,一部分寄给朵兰妹妹读书,一部分寄给修庆妈妈治病。

朵兰和修庆唯一的娱乐是在没有加班的晚上,在拥挤的夜市上逛来逛去。衣服摊、水果摊、大排档,到处是闹哄哄的人。朵兰和修庆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他们喜欢热闹。赶上好机会,朵兰和修庆能看到免费的表演。商场搞促销,门前搭起高台,台上穿得闪闪发光的帅哥靓女又跳又唱。其实那些人舞扭得很蹩脚,唱歌又老走调,但朵兰和修庆一致认为,真的好精彩,再没比那演出更精彩的了。

绝对是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朵兰说她记的一点都不会错。朵兰和修庆又幸运地看到了免费的表演。台上的主持人对着黑压压的人群高喊:“谁愿意上台来表演,唱歌和跳舞都行。获得掌声最响亮的那位,我们商场马上奖励他一箱红富士苹果……”

修庆冲上台去,跳起了“偷工减料”的纳西族舞蹈。没办法,他是偷学来的,没能学全,也不熟练。但他的全力表演获得了最热烈的掌声。

修庆和朵兰欢天喜地地抱着苹果乐颠颠跑回小屋子,两个人使劲捂住嘴巴笑,仿佛捡到了天底下最大的钻石。他们不敢大声笑,间隔的木板太薄,哪怕说悄悄话,“邻居”都能一清二楚地听到。

修庆将苹果一个个从纸箱里拿出来,摆到床上。又将苹果一个个装回到纸箱内,仔仔细细盖好。修庆对朵兰说:“我数好了,每天早上,你吃一个大苹果,每天晚上,你吃一个大苹果,吃6天,你就吃完了。”朵兰问:“你呢?”

修庆摇摇头:“水果我小时候就吃厌了。你不是在我家里前屋后看到了吗,全是果树。芒果,香蕉、菠萝蜜、酸角,应有尽有,比苹果好吃多了,可我通通吃厌了,我对水果没一点胃口了——”

修庆用水冲洗苹果,用刀削苹果。薄薄的,薄得透明的苹果皮儿从苹果身上掉下来,一片一片落在铺在纸箱上的报纸上。修庆削得很慢,削得很认真。修庆压低声音:“朵兰,你快瞧瞧我的手艺,我决不让苹果皮占一点点便宜。我要让苹果皮一丝不挂,不带去一点点肉末儿。”朵兰哧哧笑,脸上的欢喜都快压缩成颗粒滚到地上去了:“你是个大抠鬼,苹果皮落你手上算是遭了殃。”

削完了。

朵兰半闭眼睛,张开嘴巴,慢慢靠近光溜溜的苹果,咬下一星点儿,咀嚼,咀嚼。好长时间,还让苹果肉在舌尖上、牙齿缝停留。朵兰将苹果伸到修庆眼前:“你咬一口,甜津津的。”修庆摇头晃脑,站起,卷报纸,收拾苹果皮:“哪有菠萝蜜好吃,我们老师说那是水果之王,可水果之王我都吃厌了……我出去扔垃圾了,你快吃。”

第二天早上,修庆先起床,洗漱完毕,又开始削苹果。薄薄的,薄得透明的苹果皮儿从苹果身上掉下来,一片一片落在报纸上。修庆削得很慢,削得很认真。修庆压低声音:“朵兰,快起床,洗了脸,刷了牙,快来吃苹果。”

朵兰手上举着苹果,喊修庆:“边走边吃吧,要不,会迟到了。”修庆说:“好,那你先走,我扔了垃圾,马上就能追上你。”修庆收拾报纸上的苹果皮。

朵兰走了,鞋底敲打着地板,响声比平时清脆。“那我先走几步,你快点儿哦。”

出门,走下两级台阶,朵兰拍一下脑袋:“我的天,钥匙,差点忘了。”

朵兰返回时,嘴巴张得大大,眼睛睁得大大。她看见修庆弯着腰,左手揉着一团报纸往公用小客厅的垃圾篓里塞,右手抓着一把苹果皮一股脑儿填进自己的嘴里……

朵兰赶紧缩回脚,退回楼梯间,故意把脚步踏得咚咚响:“修庆,修庆,别关门,我落钥匙了。”

修庆紧紧闭着嘴,脸憋得通红,拼命拍打自己的胸。朵兰急问:“修庆,你咋啦?”修庆的喉咙滚动了好几下,他在使劲吞咽。修庆说:“没啥子,刚刚喝水呛着了。”朵兰的眼睛有点雾蒙蒙,两滴泪在眼眶里漾来漾去。忍着,忍着,终于没溢出来。朵兰在心里骂自己,都怪自己吓着了修庆,弄得他一时慌乱,被苹果皮噎着了。

晚上,下班,修庆拿出一个苹果洗净,削皮。朵兰撒娇了:“修庆,我要削苹果。我看削苹果好好玩,我要削苹果。”修庆乐:“这有什么好玩的,削苹果需要水平的,你不行的……”朵兰抢过苹果,手一伸,好霸道:“拿刀来,我要削。”

朵兰的动作笨死了,朵兰的水平臭死了。修庆越看越急:“你瞧你呀,好端端的苹果,你连皮带肉削去一大半了……”朵兰眼一横:“我不管,我偏要削。”

终于削完,原本快有鸵鸟蛋那么大的苹果,被朵兰一阵瞎整,只剩鸡蛋一般大了。修庆心疼得要命:“不行,明天还是我来削,要不,你连皮一起吃,不削皮。”朵兰吐一下舌头,手指掐起她的“鸡蛋苹果”,笑嘻嘻:“我才不连皮一起吃,我就是要学着削皮,我以后削苹果皮的水平肯定超过你。”她顿一顿,站起来,边咬苹果边说:“我去阿梅家玩玩。”也是工友。

半个小时后,朵兰抓着一把瓜子边嗑边从阿梅房间回到自己的小天地时,她看见纸箱上的报纸收拾得干干净净了。朵兰的心里乐滋滋的像开满了大片热热闹闹的红杜鹃。朵兰剥了一颗瓜子喂给修庆:“阿梅老家寄来的,香喷喷呦。”

修庆拗不过朵兰,任由她去胡天胡地削剩下来的苹果了。轮到第12个苹果,最后一个苹果,朵兰还没动手,忽然惊天动地一声巨响,朵兰喊了一个“修”字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一天,是2005年6月5日。

五个多月后,朵兰出院了,和修庆,还有专门来接她的妹妹,坐上了N706次火车。他们三个,要从东莞去湖南株洲。修庆好早就说过,他有个姐姐嫁到株洲了,他要带朵兰一起去看姐姐。火车上的人多,有人对朵兰说:“小姐,能不能把椅子上的包裹放行李架上,行李不能占座位的。”朵兰妹妹挺生气:“我们买了三个座位的票。”那人左右转脑袋找人:“你们不是只有两个人吗?”朵兰慢吞吞地揭开绸布包裹着的行李,露出一个精美的木匣子,木匣子上镶嵌着一长照片,照片上的人笑得好灿烂。朵兰对着木匣说:“修庆,我们一起去看姐姐。修庆,我们一起回家。修庆——”朵兰的泪水,从暗淡无光的大眼睛里淌出来,拉成两条线,滑过脸颊,流过下巴,滚落下来,掉在修庆那张阳光灿烂的笑脸上。

朵兰听到的那声惊天动地的响声,是煤气罐爆炸了。高高大大的修庆,当场被炸死了。他的尸体,是消防员从碎玻璃和烂木屑中抬出来的。

朵兰一遍遍轻轻抚摸木匣子,一声声低低呼唤:“修庆,我们一起回家。修庆,我们一起回家。我们一起,回家——”

木匣子里,修庆静静躺着,他的身边有一个小首饰盒。首饰盒内,放着一个完全失去了水分的、成了一小块的、干透了的红富士苹果。

那是朵兰和修庆的第12只苹果。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豆芽奶

每个上班的清晨,她都会在公司的电梯口递给他一杯温润的汁液——是他自小最爱喝的豆芽奶。

小时候的他身体不好,像棵细瘦的豆芽菜。爱子心切的母亲每天早上为他做豆芽奶。将新鲜的黄豆芽洗净去皮,放入榨汁机内榨成汁,用慢火烧开煲上一会,然后倒入一半牛奶,煮到微沸,再加上一点白糖,热气腾腾地端到他的面前,满足地看到他无比香甜地喝下。

说来也怪,一喝豆汁就胀肚子的他自打开始喝这豆芽奶之后,竟也日渐活蹦乱跳起来。后来,他才知道,这豆芽奶是母亲从营养师那儿讨来的方子。可是,至爱他的母亲却在他大学毕业那年因病永远地离开了他。

她是在一次公司的聚会上偶然听他哽咽地说起这些的。同事中有感叹母爱的深沉的,有诧异于小时瘦弱的他如今的高大俊朗的,也有好奇那豆芽奶的美妙滋味的。……而第一次听到他这段往事的她眼里已是星光点点。

他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已经静静地守在电梯口,微笑地交给他一杯他久违了的豆芽奶。不等他的疑问写上眉头,她就解释说,很巧住处附近就有卖的,听他说喜欢喝,顺便买了来,又说用店里的一次性塑料杯不卫生,所以用保温杯盛着。语气是那一贯的轻描淡写。他也就不再说什么。道声“谢谢”以后,稳妥地接过,心中却是按捺不住的欣喜与激动!

自此之后,他重拾起儿时的习惯,一个人站在办公室巨大的落地窗前,豆芽奶的温度慢慢地漾满掌心。他小心翼翼地旋开透明的杯盖,一股浓郁的奶香钻入鼻息。嗅了良久,他方才把奶缓缓地送入口中,那香醇的汁液立刻柔软地包裹住唇齿,悠悠滑入胃腹,好像母亲的手温柔地抚过。而喝过豆芽奶的一天,似乎也格外充实快乐起来。

他并不是愚顽的男子,不会丝毫不知她的心意。他们是大学同窗,她和美丽优雅如今已嫁作人妇的琳,是他最好的朋友。琳是他那个时候的女朋友。那些行云流水的日子里,每次她都会跟琳一起看他热火朝天地打球。手里拎着三个人喝的水。有一次,他在外校打比赛的时候被对方粗野地撞倒,胳膊擦破了,流了好多血。裁判偏袒对方没有吹犯规,瘦小的她竟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冲上去,满面通红地和裁判理论,指责裁判不公。要知道,她并不是言辞犀利的女子。

毕业,他先,她后,进了同一家公司成了同事。偶尔遇见也只是浅笑着打个招呼。有时他想,她之于他仿佛是桌边的一杯绿茶,一本散文诗,喜欢不喜欢,感觉终归是浅淡了些。假如她像当初的琳那样热情主动,他或许会接纳她。可她仍就在每日的清晨风雨无阻地递送给他一杯温热的豆芽奶,而后安恬地转身离去。

她是在他的婚讯传出后的第二天离开这座城市的。连同她的豆芽奶。几年后,已经是公司副总裁的他在一个老客户的家中吃饭,饭后端上的赫然是一杯他再熟悉不过的豆芽奶。问及做法,客户娇柔的妻子说,还是在没结婚的时候跟一个一起租房的女孩学的。那女孩似乎特别爱喝,每天早晨都会买新鲜的黄豆芽来做,自己还老沾她的光,后来竟然养成了喝豆芽奶的习惯。那个女孩子好像也是你们公司的吧,她说的是她的名字。

一种揉碎的痛楚在他心中四散开来,想像那个有些懒散的女子,在四百多个或晴好或恶劣的天气里出门,身影单薄地穿越嘈杂的街道去买鲜嫩的豆芽,回家仔细地摘静,榨汁,煮开,兑牛奶,放糖,然后再带着它挤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而这一切只是为了能在电梯口笑盈盈地递给他一杯温热的豆芽奶。

他低头喝了一口,有泪珠掉落,溅起乳白的奶花,矜持的她一直都把对他浓郁深沉的爱溶在这奶中,而他喝了这奶,却没有消化她的爱。只是,有些事情再也没有办法重来,就像母亲的去世,就像她和豆芽奶的离开。不知道谁会有幸喝上她做的豆芽奶,也许她永远也不会再做这豆芽奶了!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大声说出你的爱

从前有个小伙子患了无法治愈的癌症。18岁的他随时都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每天他都待在家里由母亲照顾,从未出过家门,实在待烦了,便征得母亲的同意出去转转。

走在大街上,他看到好多商店。当路经一家音像店时,他情不自禁地透过橱窗向里望了望,他停下脚步,又转身折回店门,向里望去。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对她一见钟情。他打开门,走了进去,眼里始终只有那女孩一个人,没有任何东西能吸引他的眼球。女孩坐在柜台旁,他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女孩抬头问他:“请问,您需要什么?”

她微笑着,他觉得这是他一生中所见到的最迷人的笑容,其实此时他最想的是能亲吻她。

他吞吞吐吐地说:“嗯……那个……哦……我想买张CD。”

他随便拿了张CD,然后把钱递给了她。

“我给你包起来吧?”女孩儿问,又冲他露出了迷人的微笑。

他点了点头,她又回到了柜台后面,出来时,把包好的CD递给了他。他接过来,走出了商店。

他回家了。自那以后,他每天都要去那家音像店买一张CD。女孩每天都要包好给他。而他每次把CD带回去,都要放到壁橱里。他很害羞,没有勇气约她出去,他真的很想那么做,但却怎么也做不到。母亲知道后,鼓励他向她表白。第二天,他终于鼓起勇气,像往常一样走进了那家音像店,买了一张CD,她也像往常一样,到柜台后把CD包起来。他接过CD,趁她不注意时他将自己的电话号码放到柜台上,跑了出去……

“丁零零零!”一天,电话铃急促地响起来,母亲接起电话说:“喂,您好!”是那个女孩儿!母亲开始伤心地哭诉:“你知道吗?他昨天‘走’了……”

电话那端沉默了片刻,只能听到母亲的啜泣声。后来,母亲到儿子房间去,她只是想念儿子,想看看他的衣物,于是打开了壁橱。

一大堆包好的CD映入母亲的眼帘,这些CD还都没拆开过。母亲感到很吃惊,她好奇地打开一个包装,从中取出CD,一张小纸条从里边掉了出来,她拾起来,看到上面这样写着:嗨……你好吗?我真的觉得你好可爱,高兴和我一起出去玩吗?爱你的乔斯林。

母亲被深深地感动了,她打开了另一个CD盒……又掉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同样的话:嗨……你好吗?我真的觉得你好可爱,高兴和我一起出去玩吗?爱你的乔斯林。

爱就是在你做了巨大的思想斗争之后,最终能够决定舍弃一切去面对,去接受的东西。那时你要攥紧他(她)的手,说出“我爱你”。

在心间驻停的眼泪 我的初恋

最初,我们只是路友兼同学而已。我是高中一年级,他是二年级。在此之前,我们互不相识,然而,后来在公交车上,我坐在他的前面,他常常和我说话,并不断取笑我,这让我很生气。我经常说我恨他,可是后来我背叛了自己的誓言。有一天,我最好的朋友想看看我日记本里写了些什么,我在公交车上将我写的内容读了出来,但是我没有注意到我憎恨的那个男孩和他的一群同伴就坐在我身后。他偷看了我写在日记本里的内容,那时,我急忙把本子放下,狠狠地盯着他。正在这个时候,坐在我前面的好友告诉我她读了我写的东西,说我在心里将爱情比喻为“沼泽”。听到这里,他站起来猛地将我的日记本抢走了。天哪!他大声地读着我写的内容,而日记里所写的全部是有关爱情的!上帝啊!我立刻尖叫着把我的东西抢了回来。我实在难以置信,因为他是我们学校最聪明的学生,也是学校的学生代表。停车后,我匆忙赶回家,我的脸颊害羞得直发热,通红通红的!那一刻,我知道我有点儿喜欢他了。

体育竞赛的日子来临了,他赢得了C组男生的第一名!哦,天哪!我为他奔跑的速度而惊叹,因为他常常夺得赛跑冠军,他跑得像风一样快。那天,我又对他多了一些感觉,我常常会把他写进我的日记里。然而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不在学校,因为他要经常参加一些校际竞赛。

一次,因为实在太思念他,我竟然哭了起来。我多么盼望有一天他也会喜欢我。一天,当我听到有人说他喜欢我时,上帝呀,我几乎要晕过去了。人们都说我们会为了一点小事,如互相嘲笑而大费周张。因为我经常叫他“坚果钳”,这一称号让他很气愤。我经常嘲笑他由于脸上有粉刺而使用洗面奶,全车的人听完之后哈哈大笑,他羞红了脸。一天,有谣言说我们都喜欢彼此!无论何时,我们在穿过街头时,也只是偶尔看看对方。然而我的心在他的热烈注视下怦怦直跳,我的心在颤抖。

那个时候,我非常调皮。一天,我决定请我的朋友用我所喜欢的德语写一封情书,因为我和他来自不同的国度。

朋友写好之后,我拿着这封情书让他在车上念给我听。他一边读,一边为我解释所写的内容,我知道情书的最后写的是“我爱你”。就在他读到最后,告诉我它的意思是“我爱你”时,我的脸颊红了。尽管我知道这并不是他写的,然而这似乎就是他的心声。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有一天,我听别人说,他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我的心都要碎了。在公交车上,我曾故意说我已经交了一个男友,有意让他嫉妒,果不其然,他真的很是嫉妒。考试来临,我看到他正在门口等待一个女孩,我的心真的碎了。我哭了,因为他开始关注别的女孩了。在考试来临的前五天,他在车上告诉我他要回国了,天哪,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最后一天,在校园里、在车上,我用自己的相机为他拍了照片。他下了车,我向他挥手告别,我无法相信,他离我而去了。

那一天终于等到你 迟来的婚礼

那是几年前一个寒冷的冬日,我在街上偶然拾到一个钱包。里面只有3美元和一张看似写自多年前的皱巴巴的信,除了信封上依稀可辨的寄信人地址,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主人身份的东西。我打开信,看到它写于1944年——60年前啊。我仔细读了一遍,希望能从中找出这钱包主人的线索。这是一封绝交信,娟秀的字体告诉收信人迈克尔,她的母亲不准他们再见面。但不管怎样,她会永远爱他,署名是汉娜。

这是一封措辞优美的信,然而除了迈克尔这个名字外,信中没有其他可以识别失主的信息。或许咨询处的接线员能够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查到电话号码。“您好,接线员!我有一个特殊的请求,我拾到一个钱包,正在努力寻找失主。钱包里只有一封信,您能否帮我按照信上的地址查到电话号码呢?”接线员把电话转到了主管处,主管说那个地址的电话虽然找得到,但是她不能告诉我号码。

不过,她说可以替我打电话问一下情况,若对方同意,她再和我联系。几分钟后她回了电话:“有位女士要和你讲话。”我问这位女士是否认识汉娜。“哦,当然认得!我们30年前买了汉娜家的房子。”“那您知道他们现在住哪儿吗?”我问。“几年前汉娜不得已把她妈妈送去了养老院。那儿或许有人能提供一些汉娜的线索。”这位女士告诉了我这个养老院的名字。

我打电话给养老院,得知汉娜的母亲已经过世。接电话的女士又提供给我一个地址。她说汉娜也许会在那儿。我拨通了电话,接电话的女士说汉娜本人也住在养老院,并给了我号码。我打过去,主任告诉我说:“对,汉娜是在我们这儿。”我问是否可以去看她,这时已快晚上10点了。他说她可能睡了。“不过你可以来试试,没准儿她在休息室看电视呢!”主任和保安在养老院的门口等候我。

我们一起上三楼,见到了护理员。她说汉娜确实还在看电视。我们走进休息室。汉娜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白发老人,她面带微笑,友好地看着我。我把拾到钱包的事告诉了她,并把那封信拿给她看。

在看到信的那一秒,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年轻人,”她说,“这是我写给迈克尔的最后一封信。”她凝视了一会儿,忧郁地说:“我非常爱他,但那时我只有16岁,妈妈认为我太小。他长得很帅,酷似演员肖恩·康奈利。”我们都笑了。

主任出去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在屋里。“他叫迈克尔·戈尔茨坦。如果你找到他,请转告他,我仍然很想他,至今我都没结婚。”她微笑着,泪水却夺眶而出,“我甚至想,根本没有人能配得上他。”与汉娜道过别,我乘电梯下了楼。

到门口时,保安问我:“那位老妇人能帮你什么忙吗?”我说她给了我些提示。“至少她告诉了我失主的名字。但是我不可能继续追查下去了。”我说我几乎整整一天都在寻找钱包的主人。

说着,我把那个镶着红花边的棕色皮钱包给保安看。他凑到跟前看了一眼说:“嘿,我好像在哪儿见过,是戈尔茨坦先生的,他常把它弄丢,我在大厅捡过三次。”我问:“谁是戈尔茨坦先生?”“住在八楼的一位老人。一定是他的,他经常出去散步。”我谢过保安,又来到主任办公室,把保安的话告诉了他。他陪我来到了八楼。我希望戈尔茨坦还没睡。

“我想他一定还在休息室,”护理员说,“他晚上喜欢读书,他是一位很讨人喜欢的老人。”我们来到唯一那间亮着灯的房间,有位老人还在那儿看书呢。主任问他钱包是否丢了。迈克尔·戈尔茨坦翻了翻背包,然后说:“天啊!真的不见了。”“这位好心的先生捡到了一个,您看看是不是您的?”他看了一会儿欣慰地笑了。“是的,”他说,“就是它。一定是今天下午弄丢的。我该好好谢谢你。”“哦,不必客气,”我说,“但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为了找到钱包主人,我读了里边的信。”他的笑容消失了:“你读了那封信?”“我不仅读了信,而且还知道汉娜在哪儿。”

他的脸色顿时苍白。“汉娜?你知道她在哪儿?她生活得怎样?还是像年轻时那么漂亮吧?”我犹豫了一下没说什么。“求你快点告诉我!”迈克尔催促道。“她很好,并且和你认识她时一样漂亮。”“你能告诉我她在哪儿吗?我想明天打电话给她。”

他抓着我的手说:“你一定知道一些事,是吗?当我收到那封信时,我的生活便终结了。我一直没结婚。我知道自己一直爱着她。”我说:“跟我来。”我们三人乘电梯来到了三楼。走进汉娜所在的那间休息室,她仍旧在那儿看电视。

主任走到她跟前轻声说:“汉娜,你认识这个人吗?”我和迈克尔站在门口等着她回答。她扶了一下眼镜,看了一会儿,但什么也没说。“汉娜,他是迈克尔,迈克尔·戈尔茨坦。你不认得了吗?”“迈克尔?迈克尔?真的是你!”他慢慢地走到她跟前。她站起身来,他们幸福地拥抱,然后坐在沙发上,握紧彼此的手交谈起来。

我和主任走了出去,我们都感动得忍不住落泪了。我感叹道:“看上帝都做了些什么!”三周后,我接到主任的电话,他问我:“你周日可以抽时间参加个婚礼吗?”他没等我答复,就迫不及待地说:“是迈克尔和汉娜,他们终于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那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养老院的所有人都参加了。汉娜身穿米色礼服,看起来很漂亮。迈克尔身着深蓝色西装,显得分外高大。养老院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单间。如果你想目睹76岁的新娘和78岁的新郎如年轻人一般相亲相爱的感人场面,那可一定要看看他们这幸福的一对儿。这个持续了60年的爱恋终于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那一天终于等到你 月台的等待

我在联合车站的行李寄存处工作,由于工作地点的关系,可以看见走上楼梯的每一个人。

3年前哈里曾来过这儿,站在楼梯口接乘坐9点05分到站的旅客。

我依然记得第一晚见到他时的情景。那时的他无异于一个身材削瘦,眼中透着焦虑的孩子。他穿戴整齐,我知道他是在等他的女友,并且在她到后20分钟,他们将举行婚礼。

好了,旅客们来了,我得去忙了。直到9点18分我才又有时间往楼梯那边看,令我吃惊的是那年轻人还在那儿。

她既没乘9点18的车,也没乘9点40的车。等10点02的那次车的旅客都出站后,哈里看起来很失望。

不一会儿,他走近我的窗口,我招呼他,问他,她长什么样。

“她个子矮小,皮肤黝黑,”他说,“19岁。走起路来干脆利落。她的脸嘛,”他想了一会说,“蕴含着丰富的表情,我是说她会生气,但从不会持续太久。她眉心有颗小痣。她有件棕色毛皮大衣,但也有可能没穿。”

我似乎没见过这样的人。

他拿出电报给我看:“周四到。车站接我。爱爱爱爱。——梅。”电报是从内布拉斯加州的奥马哈市发来的。

“噢,”最后,我说,“你怎么不往家里打个电话?如果她比你先到这儿,她可能已经给你家打电话了。”

他忧郁地看着我,“我才来城里两天。我们约定见面后开车去南方,我工作的那个地方。她根本没有我的地址。”他摆弄着电报。

我第二天去值班时,看到他还在那儿。一见到我,他就立刻朝我走来。

“她在哪儿工作过呢?”我问。

他点头,说道:“她原来是打字员。我给她原来的老板发过电报。他们只知道她辞职结婚去了。”

接下来的三四天,哈里接了每趟火车。当然,铁路方面也进行了检查,警察也介入了此事。但事实上谁也没能帮上他的忙。看得出来,他们都认为梅只是和他开了个玩笑,但不知为什么,我却从不那么认为。

大约两周后的一天,与哈里聊天时,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如果你等了足够长的时间,”我说,“总有一天,你会看到她从那边楼梯处走来。”他转过身直勾勾地望着楼梯,就好像从未见过它。

第二天上班时,我发现哈里已站在托尼的杂志摊后面了。他有点儿羞怯地看着我说,“哦,我得找份工作干,是吧?”

就这样他给托尼卖起了杂志。我们没再谈梅,也不提我曾经的那个想法。但是我发觉哈里还是爱看走过楼梯的每个人。

年底,托尼因赌博与别人发生争执而被杀。他的妻子将杂志摊完全交给哈里去打理。不久她再婚了,哈里就把杂志摊买了下来。他又借了些钱,装了个冷饮机,不久小买卖就红火起来。

直到昨天,哈里的生活才有了变化。当时,我听见一阵喊声,随后是东西落地的声音。是哈里在叫。他跳出柜台,把柜台上陈列的玩具和其他东西都掀翻在地,然后从这些东西上跑过去,抓住了一个离我窗户不到10英尺远的女孩。她个子矮小,皮肤黝黑,眉心处有颗小痣。

他们对视了好一会儿,又哭又笑,语无伦次地说着话。她好像说:“我说的是汽车站——”而他则用热吻捂住了她说话的嘴,告诉她,在找她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显然,梅3年前是坐汽车来的,而不是火车。她的电报里指的是“汽车站”而不是“火车站”。她在汽车站等了好几天,为了找哈里,她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后来,她找了份打字员的工作。

“什么?”哈里说,“你一直在城里工作?直到现在?”

她点了点头。

“啊,天哪!难道你从没来过这个车站吗?”他用手指了指杂志摊。“我一直都在那儿。那个摊儿是我的。我留意着每个走过楼梯的人。”

她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接着,她向楼梯望去,用微弱的声音说道:“我从没走过这个楼梯。你看,昨天我出差了。哦,哈里!”然后她用手臂搂紧他的脖子,开始哭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她往后站了站,用手指着车站最北头说:“哈里,3年来,整整3年,我就在那儿——这个车站的站长办公室当打字员。”

那一天终于等到你 逝去的爱

我记得,当时的阳光洒落在她的发丝上。她转过头,我们四目相对,在那间吵闹的五年级教室里,我感觉到了一些东西,觉得心底遭到了一击。我的初恋就此开始了。

她叫雷切尔,我从小学到中学一直很迷恋她,看到她,我的心就怦怦地跳,有她在时,我说话就有些结巴。我就像夏日里一只不幸的小昆虫,被一扇窗前微弱的灯光吸引,在黑暗的夜晚徘徊在她的窗前。

当看到她上学或是放学回家,走在林荫小路上时,我整个人就呆住了,她看起来总是那么镇定自若。在家时,我回想着与她的每一次邂逅,一想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便心生懊恼。即便如此,当我们正值青春年少时,我仍然感受到她对我深情的宽容。

我们还不够成熟,根本不可能发展稳定的恋爱关系。她自幼受正统犹太教的家庭熏陶,而我因信奉天主教心存顾忌,这使我们表现得清心寡欲,有如谦谦君子,就连亲吻都遥不可及,无论这种渴望是多么强烈。在一场舞会上,我设法拥抱了她一下——当然,有大人在场。我们的拥抱让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她那纯洁干脆的笑声让我痛恨自己所想的一切。

总而言之,我对雷切尔的爱一直是单恋。中学毕业后,她考上了大学,我参了军。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我被派到海外。有一段时间,我们保持着联系,她的来信成为那些难熬的漫长岁月中的一抹亮色。有一次,她给我寄了一张她的泳装照,我浮想联翩,在回信里提到是否可能结婚。她的回信几乎立即少了,也很少提及个人的事情。

我回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雷切尔。她母亲开了门,说雷切尔已经不住在这里了,她与在大学里认识的一个医学院的学生结了婚。“我还以为她写信通知你了。”她的母亲说。

我最终在等待复员时收到了她的“亲爱的约翰”一信。她委婉地解释了不能和我结婚的原因。回首过去,我真的恢复得很快,尽管在开始的几个月里,我认为自己活不下去了。就像雷切尔一样,我找到了另一个人,我学会用一种深情和永恒的责任感去爱她,而这种责任感一直延续到现在。

可是,最近,在相隔40余年之后,我接到了雷切尔打来的电话,她的丈夫过世了。她经过我所在的城镇,通过我们都认识的一个朋友打听到了我的住址,我们相约见面。

我感到好奇而兴奋,在过去的几年里,我没有挂念过她,她突然在一个早晨给我打了电话,这让我很惊讶。见到她时,我又感到很震惊,这位坐在餐桌前,头发花白的女人就是我梦寐以求的雷切尔吗?就是那个照片上体态轻盈的美人鱼吗?

因为很久不见,我们互相寒暄,谈了共同关心的话题。我们就像老朋友那样聊天,很快发现我们都已经是祖父母了。

“你还记得这个吗?”她递给我一张破旧的纸条,那是我在学校时为她写的一首诗。我仔细看了这首格律粗糙、韵律苍白的诗。她望着我的脸,从我的手里把纸抢走,并装进了包里,好像很怕我会毁掉它。

我告诉她有关相片的事,告诉她我是如何带着它度过了整个战争。

“我们不可能在一起,这你是知道的。”她说。

“你为何如此确定?”我反问她,“哦,姑娘,我的爱尔兰道德感和你犹太人的责任心,那一定非常完美!”

我们的笑声惊动了旁边的人,在余下的时间里,我们都只是偷偷地看着对方。我想,我们从对方身上看到我们一直保留在心中的形象破灭了。

在我送她上出租车之前,她转向我,说:“我只是想再看你一眼,告诉你一些事情。”她的双眼凝视着我,“我想谢谢你曾经那么爱我。”我们吻了一下,她离开了。

我在商店的橱窗里看见了自己:灰白的头发在晚风中拂动。我决定步行回家,她的吻还在我的唇上燃烧,我感到有点儿晕,于是坐在公园的一张长凳上。在我身旁,花草树木正在夕阳的照耀下熠熠发光,压在我心上的某个东西消失了,某件事情圆满了。我眼前的景象是如此之美,我快乐得想要叫喊,想要唱歌跳舞。

如同一切事物一样,这一切很快就过去了,不一会儿,我起身回家了。

那一天终于等到你 终生的朋友

蒂姆星期六离开家去上大学,而我则是在星期天出发的。自从我们高中时期成为朋友以来,这是我们第一次分离。尽管我们的友谊超出了普通意义的男女关系,但是我们的亲密还是令很多人羡慕。蒂姆那令人惊异的个性、逗乐的玩笑,还有他那孩子气的容貌,都让我深深地折服。他能够读懂我的心思,能说出我未说完的话,并且能够仅用一个表情就逗得我大笑不止。我们相互倾慕。当高三的那个夏季来临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

夏季慢慢开始了。蒂姆试图让我忘记那个现在被我称做是“前男友”的怪人,我与“前男友”的相处完全是浪费时间。蒂姆与我的一位好友约会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当她奚落他,在我们的朋友面前取笑他时,我只能坐在旁边看着。当她最终结束这段恋情时,蒂姆哭了。她伤害了我最好的朋友的心,而我的心也和他一起痛着。

深夜里,我和蒂姆在电话里聊了很久,我们互相安慰,互相出主意,担心着上大学的事情。那个夏季剩余的日子里,我们都成了单身,我们一起度过了所有的时光。工作后的深夜里,蒂姆和我会在咖啡馆里见面,聊上几个小时。那个夏天,我们变得更加亲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因为我们都准备去上大学。

当分别的时刻慢慢逼近时,我们一起去买上学用品,计划着入学一个月后我们的第一次聚会。

那个星期六的早晨,当我开车送他去学校时,我的内心非常不安,愁肠百结。在这3个小时的车程里,我一直在想我是怎么了。当然,我就要失去他了,但是我的感觉不是悲伤,而是心绪不宁。当我们把他安顿到他的小房间里,把房间收拾得像个家时,我恍然大悟——这个念头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灵。我爱上这个人了!这种感情不同于高中生活里我对他那种友谊的爱。我觉得很无助。当一切都已太晚时,我才终于明白我对自己最好的朋友的真正感情。我坐在他那有弹性的钢丝床上,泪水溢满了双眼。我对我最好的朋友、我生命中的爱说声再见,心中猜测着一个月后我们还能否真的如约相见。

那天晚上,我在家里收拾行李时哭了,我害怕会时过境迁。我和蒂姆都将开始各自的生活,我们可能会很少想到对方。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我一边擦去泪水,一边努力用平静的声音问道:“你好。”电话那头的那个声音是要告诉我他一切都好,是蒂姆的电话。他甚至来不及问声好,就连忙说道:“蒂娜,我们的聚会要比我预想的提前了。就在今天怎么样?”

当我挂上电话的那一刻,我像个疯子一样兴奋地大笑着,晕头转向地跳上车,朝他的学校开去。我怎么可能用如此短的时间就开到他的学校!(1小时45分钟)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二次来到这里,我拥抱了他,并告诉他我爱他。事实上,在这之前,我曾这样做过无数次,但是这次他挣脱我的拥抱,直视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他也爱我——然后吻了我。这个吻,似乎包含着数月来甚至数年来我们之间的爱。

第二天一早,当我出发去学校的时候,心里想的还是蒂姆。当我掏出钱包去买饮料时,一张小纸条掉了出来。那是蒂姆写给我的,上面的话至今还能震撼我的心,仍然能让我开心地微笑。“蒂娜,等了这么久才告诉你,我真的很生自己的气……我爱你!”我感动得泪水四溢,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对我们的关系也安心了。

我至今仍保存着蒂姆的那张纸条,继续保持着我们非凡的友谊,并将永远持续下去。只是,这段日子里我们分享得更多了——三个漂亮的孩子和相同的姓氏。

那一天终于等到你 红苹果奇缘

1942年冬季的一天,天空昏暗阴冷,寒风刺骨。在纳粹集中营里,天天都是这种日子。自从我和无数犹太人一起被迫离开家园,来到这里以后,每天我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一天是一天,活一小时是一小时。明天,我还能活着吗?今晚,我会不会被带到毒气室呢?

沿着铁丝网,我来回地走着,想暖和一下我瘦弱的身体。我很饿,很久没有吃东西了。每天都会有很多人从我们当中消失,幸福的往昔犹如南柯一梦,我也日渐陷入更深的绝望之中。

突然,一个小女孩从铁丝网那边走来。路过我面前时,她停了下来,忧伤的眼睛注视着我,似乎是在说她理解我的感受,但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被一个陌生人如此凝视,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我想移开目光,但视线却无法从她身上移走。这时,她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个红苹果。噢,我有多久没见过这样的苹果了!她谨慎地左右看了看,然后面带着胜利的微笑,一下子把它抛过铁栅栏。我跑过去将它捡起来,用冻得发抖的手捧着它。在这个充满死亡的世界中,苹果无疑是生命和关爱的表达。我抬起头来,发现那女孩已经消失在远处了。

第二天,我鬼使神差地在同一时间又来到靠近铁丝网的同一地点。她真的又来了。她再次给我带来了苹果,并且带着同样甜蜜的笑容把它抛过铁栅栏。这一次我接住了苹果,捧着让她看,她眼里闪烁着光芒。接下来的七个月,我们每天都这样相见。可是有一天,我听到了一个骇人的消息:我们将被押往另一个集中营。

第二天,我见到她时,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但又不得不说:“明天,不要给我带苹果了!”我告诉她,“我将被押往另外一个集中营。”在我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时,我转身从铁丝网旁跑开了。我实在不忍心回头。

一晃数月过去了,噩梦依然。但对小姑娘的思念,一直支撑着我度过了那些恐怖、痛苦和无望的日子。噩梦终结,战争结束的这一天终于来临。幸存下来的人获得了自由。我失去了一切珍贵的东西,包括我的家庭。但我仍然惦记着那个小女孩,并把对她的记忆一直珍藏在心底。在我移居美国开始新的生活后,这段回忆始终激励着我好好活下去。

岁月流逝,转眼到了1957年。我定居美国后,一个朋友想撮合我和他认识的一位女士约会,我勉强答应下来了。她叫罗玛,人很好,跟我一样,也是移民,因此,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们有着共同之处。

“战争期间,你在哪儿?”罗玛柔声细语地问道,以移民之间相互问及那段岁月所特有的体贴的方式。

“我在德国的一个集中营。”我答道。

罗玛陷入遐思,似乎想起了某些痛苦而又略带甜蜜的事情。

“你怎么了?”我问道。

“我只是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赫尔曼。”罗玛解释道,声音突然变得无比温柔,“你知道吗?小时候我住在一个集中营附近。那儿有一个男孩,一个小囚犯,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都去看他,我常常给他带苹果。我把苹果抛过铁栅栏丢给他,那时他是多么的开心啊。”

罗玛重重地叹了一口,又接着说:“很难描述当时我们对彼此的感觉——毕竟,那时的我们很小,情况允许时,我们也只是相互谈上几句而已——但我可以告诉你,里面包含着很多爱。我猜测他可能被杀害了,跟其他无数人一样。但我实在不愿这么想,所以老想起和他相处的那几个月里他的样子。”

我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我直视着她问:“是不是有一天,那个男孩对你说‘明天不要给我带苹果了,我将被押往另外一个集中营’?”

“嗯,是啊。”罗玛颤声应道。

“但是赫尔曼,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呢?”

我握住她的手答道:“罗玛,我正是那个小男孩。”

接下来便是长长的沉默。随着时间面纱的撩开,我们再也不能将眼睛从对方身上移开,我们认出了彼此隐藏于双眼后面的那颗心,我们曾是深深爱恋的朋友,而我们从未停止过对对方的爱恋、以及对彼此的思念。

最后,我说:“罗玛,我已与你分离过一次了,我再也不想与你分开。如今,我重获自由,我希望永远与你在一起。亲爱的,嫁给我好吗?”

罗玛说话时,我再一次从她眼睛里看到了当年的那种光芒,“好,我嫁给你。”

与罗玛重逢至今将近40年了。战争年代,命运让我们首次相聚,并向我作出了希望的承诺,如今,它让我们再次团聚,践行了这一诺言。

1996年的情人节。我带罗玛去参加奥普温弗里的节目,在这个全国性电视节目中,在数百万观众面前,我要向她表示敬意,告诉她我心里一直想说的话:

“亲爱的,在集中营里,当我饥饿难耐时,你给我送来了食物。如今,我仍然饥饿,是那种永远得不到满足的饥饿:我只渴望得到你的爱。”

那一天终于等到你 红木梳妆台

她与他相识,不知是哪一年哪一月的事了。仿佛生来就熟识,生来就是骨子里亲近的那一个人。她坐屋前做女红,他挑着泔水桶,走过院子里的一棵皂角树。应是五月了,皂角树上开满乳黄的小花儿,天地间,溢满淡淡的清香,有种明媚的好。她抬眉。他含笑,叫一声,小姐。那个时候,她十四五岁的年纪罢。

也不过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家里光景算不得好,她与寡母一起做女红度日。他亦是贫家少年,人却长得臂粗腰圆,很有虎相。他挨家挨户收泔水,卖给乡下人家养猪。收到她家门上,他总是尊称她一声小姐,彬彬有礼。

这样地,过了一天又一天。皂角花开过,又落了。落过,又开了。应该是又一年了罢,她还在屋前做女红,眉眼举止,盈盈又妩媚。是朵开放得正饱满的花。他亦是长大了,从皂角树下过,皂角树的花枝,都敲到他的头了。他远远看见她,挑泔水桶的脚步,会错乱得毫无步骤。却装作若无其事,依然彬彬有礼叫她一声,小姐。她笑着点一下头,心跳如鼓。

某一日,他挑着泔水桶走,她倚门望,突然叫住他,她叫他,哎——。他立即止了脚步,回过身来,已是满身的惊喜。小姐有事吗?他小心地问。

她用手指缠绕着辫梢笑。她的辫子很长,漆黑油亮。那油亮的辫子,是他梦里的依托。他的脸无端地红了,却听到她轻声说,以后不要小姐小姐地叫我,我的名字叫翠英。

他就是在那时,发现他头顶的一树皂角花,开得真好啊。

这便有了默契。再来,他远远地笑,她远远地迎。他起初翠英两字叫得不顺口,羞涩的小鸟似的,不肯挪出窝。后来,很顺溜了,他叫她,翠英。几乎是从胸腔里飞奔出来。多么青翠欲滴的两个字啊,仿佛满嘴含翠。他叫完,左右仓促地环顾一下,笑。她也笑。于是,空气都是甜蜜的了。

有人来向她提亲,是一富家子弟。他听说了,辗转一夜未眠。再来挑泔水,从皂角树下低头过,至始至终不肯抬头看她。她叫住他,哎——。他不回头,恢复到先前的彬彬有礼,低低问,小姐有事吗?

她说,我没答应。

这句话无头无尾,但他听懂了,只觉得热血一下子涌上来,心口口上就开了朵叫作幸福的花。他点点头,说,谢谢你翠英。且说且走,一路脚步如飞。他找到一处无人的地方,对着天空傻笑。

这夜,月色姣好,银装素裹。他在月下吹笛,笛声悠悠。她应声而出。两个人隔着轻浅的月色,对望。他说,嫁给我吧。她没有犹豫,答应,好。但我,想要一张梳妆台。这是她从小女孩起就有的梦。对门张太太家,有张梳妆台,紫檀木的,桌上有暗屉,拉开一个,可以放簪子。再拉开一个,可以放胭脂水粉。立在上头的镜子,锃亮。照着人影儿,水样地在里面晃。

他承诺,好,我娶你时,一定给你一张漂亮的梳妆台。

他去了南方苦钱。走前对她说,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带着漂亮的梳妆台回来娶你。

三年不是飞花过,是更深漏长。这期间,媒人不断上门,统统被她回绝。寡母为此气得一病不起,她跪在母亲面前哀求,妈,我有喜欢的人。

三年倚门望,却没望回他的身影。院子里的皂角花开了落,落了开……不知又过去了几个三年,她水嫩的容颜,渐渐望得枯竭。

有消息辗转传来,他被抓去做壮丁。他死于战乱。她是那么的悔啊,悔不该问他要梳妆台,悔不该放手让他去南方。从此青灯孤影,她把自己没入无尽的思念与悔恨中。

又是几年轮转,她住的院落,被一家医院征去,那里,很快盖起一幢医院大楼。她搬离到几条街道外。伴了多年的皂角树,从此成了梦中影。如同他。

六十岁那年,她在巷口晒太阳,却听到一声轻唤,翠英。她全身因这声唤而颤抖。这名字,从她母亲逝去后,就再没听到有人叫过她。她以为听错,侧耳再听,却是明明白白一声翠英。

那日的阳光花花的,她的人,亦是花花的,无数的光影摇移,那里看得真切?可是,握手上的手,是真的。灌进耳里的声音,是真的。缠绕着她的呼吸,是真的。他回来了,隔了四十多年,他回来了,带着承诺给她的梳妆台。

那年,他出门不久,就遇上抓壮丁的。他被抓去,战场上无数次鬼门关前来来回回,他嘴里叫的,都是她的名字,那个青翠欲滴的名字啊。他幸运地活下来,后来糊里糊涂被塞上一条船。等他头脑清醒过来,人已在台湾。

在台湾,他拼命做事,积攒了一些钱,成了不大不小的老板。身边的女子走马灯似的,都欲与他共结秦晋之好,他一概婉拒,梦里只有皂角花开。

等待的心,只能迂回,他先是移民美国。他挑了上好的红木,给她做梳妆台。每日里刨刨凿凿,好度时光。

她早已听得泪雨纷飞。她手抚着红木梳妆台,拉开一个暗屉,里面有银簪。再拉开一个暗屉,里面有胭脂水粉。是她多年前想要的样子啊……

她是我外婆。这一年,我母亲——她在35岁那年收养的孤儿,有了一个父亲。而三岁的我,有了一个外公。母亲关照我,外婆的什么东西都动得,唯独那梳妆台不能爬上去玩。于是我常怀了好奇,倚门上望年老的外婆。她坐在梳妆台前,很认真地在脸上搽胭脂,搽得东一块西一块的。因为年轻时的过多穿针引线,还有,漫长日子里的泪水不断,她的眼睛,早瞎了。

哎,好看吗?她转头问立在身后的外公。外公一叠声说,好看好看。那个时候,外面的阳光,花一样开放着。

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 回忆中,他成了一棵树

她总觉得自己的一生是耽误在这个50岁不到就被她喊做“老头子”的男人手里的,是他,害得她一辈子都生活在平庸和困窘里。

遇到“老头子”那年,她才18岁。因为同家人闹了别扭,任性的她没有同任何人商量就报名去支边,来到了这座位于祖国西南部的工业城市。那是一个女性“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年代,天真而执拗的她一心希望在工厂的车间里把自己锻造成一个“铁姑娘”。没想到,在第一线才工作了几个月,她就被抽调到局机关去了。那种清茶报纸过一日的安闲日子是多少人羡慕的,她却觉得憋屈。新婚之夜,成为她丈夫的“老头子”才告诉她个中详情。那一日,他随局长去工厂巡视,娇小俏丽的她一下子就吸引了他,老局长看出了他的心思,设法把她给调到局里来了。当时的他是年轻的军转干部,忠厚老实的品性恰恰是正直的局长最为欣赏的,成了局机关最被看好的培养对象。来自大城市的她,在那个充满革命气息的年代是没有多少优越感的,同出身贫农的他比起来,她父亲的小业主身份令她多少有点自卑。他们的恋爱过程同现在的年轻人完全不一样,他同她第一次见面的话题是教她写入党申请书。后来的一年里,他代她写了几份思想汇报,看了几场那个年代特有的不夹杂男女私情的电影,一起在街上散了几次步。在大家眼里,他们就算明确关系了。他的沉稳、内向甚至土气都让她觉得与他的结合是进步的表现,而她,是渴望进步的。

当时的他经常有出差的机会。在她的家人受到里弄干部监督的时节,他凭着单位介绍信坐软卧到上海出差,住在黄浦江边一个有着神情肃穆的门卫看门的内部招待所里。他可以凭票买到当时市面上十分稀罕的花生、白糖和牛肉干。他带着那些内部商品和半个月的工资买来的一辆据说是当时市面上最昂贵的玩具汽车,穿着退伍军人的绿色军装来到她的家,令她一家觉得门楣生光。他的礼物和身份赢得了她的家人和全家最疼爱的小侄子的心。

一场没有留给她多少记忆的朴素婚礼之后,他们成了夫妻。结婚之后,她发现他这个人其实相当单调和无趣,没有朋友,没有爱好,不喜欢串门,不喜欢聊天,休息日经常一个人对着一盘军棋,自己同自己作战。他的严肃和内向如果有人欣赏的话倒也可以算是优点,因为他办事非常仔细、认真,这也是当时欣赏他的领导最看重他的地方。可令人寒心的是,欣赏他的领导被调走了,他的特质并不为新领导所赏识。在一次干部调整中,他和她一起被贬到了局下属的一个企业。

他在厂子里当起了一个事务烦琐的小科长,呆板而固执的脾性,过于较真的做法经常让一般人诟病。升迁看来是无望了,现实里又充满了琐碎的烦恼,从此他再也没有走出事业的低谷。他当年的同事升职,分到大房子了,再看看自己家里一成不变的寒酸样子,加上他老家来的一拨又一拨的穷亲戚,她总忍不住要挖苦他几句。一点点很小的不顺心也可以引来她一句“都怪你没本事”。他不理会她,却经常一个人在屋子里叹气。他的叹气声让她愈加看不起他。他的消沉成全了她,她把家里的大小事务通通包起来了。儿子考什么学校,家里添置什么大件,同隔壁邻居起了冲突打口水仗都由她冲在前面。渐渐地,她也觉得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常常把“没有我,你们怎么办哦”挂在嘴上。“老头子”听了这样的话,不点头也不应和,看也不看她一眼,她又忍不住骂他“没良心”。

有一年,他们带着儿子到上海探亲,在上海亲戚的眼里他们也就是三个“乡下人”了。就因为表姐一句“你假使当初留在上海,也会过上像我们一样的日子”,他一个晚上板着脸不理人。他受不了,受不了当年他蔑视的那些“资本家”,现在都用居高临下的口气同他说话。亲戚们好意赠送的礼物在他眼里都是施舍和屈辱,他根本不看也不碰那些东西。儿子自从那次探亲回来之后,也天天埋怨她为什么不把他生在大上海,说什么上海的高考分数低,要是他在上海一定考得进大学。儿子的埋怨让她辛酸,他的固执又让她心烦。她觉得自己的命好苦。有一日,偶遇一位懂得相术的朋友,那人凝视她半天道:“你婚姻这步棋走错了。”一句话,为她平添了许多闲愁与悔恨,年轻时候的机会和美貌在相士的断言里又放大了好几倍。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嫁错人,真的是嫁错人了”。

企业的不景气令他们两个人提前退休了。退休之后,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他迷上了金庸,一个人闷着头一本又一本地看。大约在那个武侠的世界里,他才可以忘记自己一生的憋屈。小孙子是家里与他对话最多的人。他给小孙子讲,讲到得意处神采飞扬,一脸的振奋,恍惚间,她看到了他年轻时那一段短暂的辉煌。他同她之间却没有什么话好说,两个人坐在屋子里,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对方的存在。

有了更多的时间,她每年总要回上海住一阵子。在家人的叹惋里自怜成了她经常的功课。富足起来的亲人们总怪她当初没眼光没远见,说什么“一个上海女子嫁一个外地人也罢了,起码也得是个县长、厅长、市长呀,你倒好,找了这么个男人”。这个男人不仅没有给她带来物质的享受,还时常会破坏她精神的欢愉。她在上海逛街,会朋友,看亲戚,过得挺滋润的,却经常被他打来的电话破坏了雅兴。一个星期不到,他就要打电话来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心里隐约地希望他说一句“家里人都想你了”,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是硬邦邦的“别在那里丢人现眼了”,没等她回应就把电话挂了。她觉得愤懑和委屈,有时候,她甚至恶狠狠地想,等他将来不在了,要永远在家乡住下去。

他的去世很突然。平常她从来不曾注意过他哪里有什么不舒服。那天吃过晚饭,他照例出去散步。他领着小孙子走在前面,她走在后头。多年来这是他们一向的散步格局。走到转弯处,她看不到他们了。等她走过那个弯,看到前头围了一大堆人,还有孩子凄厉的哭声。她心里一惊,冲到那里,发现是她的“老头子”倒在地上!

救护车赶到的时候,他已经不行了。

晚饭的碗筷还没收拾,他喝的茶刚刚泡上,这个人就忽然没了。

他们之间的情感早就仅限于“今天早上买什么菜,今天晚上吃什么饭”了。

他们没有在一起卿卿我我过,也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甚至对于未来也从没有什么构想。他离开了,她才开始感到他的存在,她感到痛彻心扉的悲伤。

整理东西的时候,她看到了他夹在一本“工作手册”里的一些文字。除了他摘录的一些豪情万丈的句子,居然还有一些私人的感触。他写道:“我是一个无能的男人,让一个上海女人跟着我过这么辛苦的日子。我心里知道,我是对不起雅琴的……”

雅琴,他已经多年不叫她的名字了。这些年来,她是“老太婆”,而他是“老头子”。

他还写道:“她去上海了,我心里空落落的。是我,我没有本事,让她只能一个人回家……”

那些话在他们相处的时候,他可从来没有说过。她捧着那个本子不觉失声痛哭。

她给所有的朋友和亲戚写信说:“我们家里的一棵大树倒了。”他活着的时候,她从来不觉得他是“一棵树”。家里需要讨价还价,需要吵架,需要与人打交道的时候,都是由她出面的,他仿佛是可有可无的一个人。而他离开之后,她忽然发现,自己所有的力量都丧失了。她由一个性格开朗又好斗的女人变成了一个木讷啰唆的老太婆。

她每见一个熟人就忍不住对人家哭诉,一遍一遍地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时光。

她清楚地记得他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

看到床头一盒他抽了一半的香烟,她要哭。

儿子同媳妇吵架,她要哭——要是老头子在他们就不敢吵了。

媳妇把一套漂亮的瓷器拿出来用,她也哭:老头子活着时都不舍得用啊!

家里装了空调,她又哭——可怜老头子从来没有过过好日子。

她记得他离开的那天,他们晚饭吃的是红烧鸡肉和鸡毛菜,她甚至怪那个送鸡给他们的亲戚——如果,那天晚上他没有吃那只鸡就好了,是不是那只太油腻的鸡引发了他的心脏病……

亲戚们让她回家乡散心,因为同情,大家待她越发尽心了。如今,再也没有人来催她回家了。可是,她却感觉不到一丝一毫自由的快乐。她忽然发现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没有爱情她怎么会如此地怀念他?在回忆他的时候,她前所未有地怜惜起他来。他的孤独、寂寞、耿直都是因为他有骨气和尊严,自己怎么可以跟许多世俗的人一起鄙视他的作为呢?她后悔,没有在他活着的时候理解他,陪伴、开导他和爱他……

没有他的日子里,她觉得他成了心中的一棵树。她一遍一遍地对人哭诉:我们家的一棵大树倒了!

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 天下的父母都睡在一起

<er h3">一</h3>

接到电话之后,父亲就要开始训练母亲。母亲说大白天的很难为情,父亲也没逼她,就把训练放在晚上,关了院子门之后。

父亲先在地上钉了三根木棍,又挂了三个脸盆,一个红的,一个黄的,一个绿的。父亲眯着眼睛笑了,拿着手电筒照着脸盆,训练内容很简单:红灯停,绿灯行。还老念叨着一句话,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线。

母亲走着走着就走神了,父亲的手电筒照在红盆子上时,也没停下,这让父亲很生气。父亲说,你晓得啥是车祸不?你不顾惜自个儿,回头你还要接送孙子哩。

父亲这样一说,母亲就打起了精神,训练了一个星期,没出啥差错,父亲开心地说,这下你能进城啦。

父亲跟母亲说黄鹤楼、长江大桥的名气,说去了要去看看,那可是大景致。

母亲不感兴趣,末了,又说起家里的牲畜,说鸡圈得收拾了,开了春麦子正长,鸡跑到地里可不行;说母羊有崽时,不能抽它,拿鞭子吓它也不行;说鸡刚下蛋喜欢叫,你不喜欢听,也别死撵,它跟女人坐月子一样嘛……

父亲说耳朵都起茧了,母亲就不说了,东看看西看看,看什么都用力。父亲说,上汉口是好事嘛,自从儿子在那里念书你就盼着去嘛,这咋没动身就一脸的惆怅?母亲叹一口气说,这进城啊,就像当年出嫁一样,心里空落落的。

这话让他们笑了起来,暮色就下来了。

夜里,母亲说,以前人家羡慕咱,儿女都有出息都在外头工作,现在咱羡慕人家,儿孙都在身边,热闹啊。父亲说,咱们养了两个客嘛,时常打电话,过年才上门。没想到这句话让母亲抽泣了起来,父亲立刻换了话题,说起孙子东东的可爱,这才止住了母亲的哭泣。

那时候,还是十月,儿子打电话说,等过完年想接他们来汉口,东东要上幼儿园了,要人帮着照看,再说他们辛苦了一辈子,也该清闲了。

地里的庄稼,家里的猫狗,村里的人情往来,没有一样能撒手不管的,这决定了两人一同去汉口不可行,最后决定让母亲去。

儿子不知道这个电话让心平气和的父亲母亲慌张起来,倒计时一样数着日子。

<er h3">二</h3>

父亲没有想到过完年,上汉口的人选变了。改变人选的是孙子东东,原因很简单,因为父亲会做木手枪会做竹子水枪,这在东东眼里像是变魔术,爷爷太神奇了。临走那天夜里,哭着要爷爷去,怎么哄也不行。

母亲说,那你就去嘛。父亲张了张嘴,想说他又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可啥也没说,抱起东东说,爷爷跟你去。

母亲把装好的换洗衣服从包里拿出来,父亲呆呆地看着母亲,母亲回过头看看他,也没说话,只是安静地帮他收拾衣物。

过了一会儿,母亲说,去了记着自己洗贴身的衣服,年轻人喜欢干净,咱一身的暮气。父亲点头。母亲说,晚上莫要老看电视,儿子媳妇上班都累,电视吵人。父亲点头。母亲说,见了亲家要客气,不是人家帮着,儿子也住不上新房。

父亲点头。

那天夜里,父亲母亲没睡着,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天快亮时,父亲幽了一默,说咱俩就像原来生产队的耕牛农具,包产到户时,让人给分了。母亲也笑了,你成了抢手货了……

坐汽车到县城,再转汽车到十堰,再坐火车,跟着儿子一出汉口火车站,眼前的人流让父亲腿软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抓住儿子的衣角,不过,又立刻松开了。

儿子明亮干净的房子一方面让父亲迈不开脚,一方面又让他高兴,原来儿子住的跟电视里的一样好。儿子看出来父亲很拘束,让他就像在家里一样,想咋样就咋样。儿媳也说是啊是啊,不过,提了一个建议,不在家里吸烟,还说了几句二手烟的危害。父亲点头称是。

在汉口的第一个晚上,父亲没能睡着。虽然垫着电热毯,可还是觉得脚头冷。其实不是冷,而是身边少了母亲温热的身体。

父亲准备洗碗,准备拖地,儿子儿媳让他歇着,和东东玩。父亲着急了,一天啥都不让做,太不像话了,于是就把陪孙子玩耍当正事了,给东东当马骑,陪他藏猫猫,东东开心坏了,他也开心坏了。

父亲给母亲打电话说过的是神仙日子,头一回卧在浴缸里差点睡着了,只有一宗不好,就是儿子啥都不让他干,当他是客人似的。母亲在那边笑,直说他是老鼠掉进米缸了。

东东上幼儿园了,父亲正式进入角色。幼儿园离家一站路,走10分钟就到了,和东东招手再见,父亲朝回走,在小区院子里坐一会儿。树开始发芽了,他想了想麦子的长势,突然想起来,他到底没有收拾鸡圈,想着一群鸡争着像吃面条一样吃麦苗,母亲着急的样子,他笑了。

<er h3">三</h3>

每天,父亲都想跟母亲打电话,打了几回之后,母亲说,太费钱了。父亲说,那你打过来啊。这有点撒娇的语气让母亲笑了,要他啥也不要操心,地里的活儿做不过来会请帮工,让他安安心心待在汉口享福。

可父亲的心很难安定,老想着可能过些天会好些。每次送完东东回到家里时,心总是莫名地一沉,会在电话机旁边坐一会儿,出一会儿神,有时会拿起话筒听一听,话筒里有静默的电流声,然后在阳台上抽支烟,朝远处看看,也分不清东南西北。

父亲不会说普通话,也不会说武汉话,有时在院子里想跟人聊聊天,可人家好像总是听得吃力,他也说得吃力,只好沉默着。儿子他们说普通话,偶尔儿子会和他说一阵老家话,可是儿子忙,像野人一样的,早出晚归,像山歌里唱的,拉句话儿也难。

总是有些进步的。父亲会用煤气灶了,会用洗衣机了,特别是会做饭了。他想煮稀饭,结果太干了,他放点面条放点青菜,竟然做成了老家常吃的米儿面,东东喜欢得不得了。儿子儿媳也喜欢,因为让东东吃饭,一直是个难题。

这让父亲觉得自己还是有些用处的。可有一回还是犯了错,洗衣服没发现有件衣服褪色,结果把洗衣机里的衣服都染了,虽然儿媳没说什么,可他内疚了很久。

母亲终于打来了一个电话,说是买了20只小鸡,清一色的白,听说能长成大个子。雨水不错,包谷苗子出得齐整。然后母亲说,你也不打电话回来……

父亲说,你不是说打电话费钱?母亲说,那你不会在儿子打电话时接过来说几句话?他扭捏了一下说,我就是怕娃觉着我……想你。母亲笑骂他不正经,这才进城几天就学城里人说话啊。他笑说,有人说老妻、老狗和钱,是这世上最忠实的三个朋友,我就是差点钱了。

说完这句话,父亲灵光一闪,他想他可以搞点副业了。于是,他从幼儿园门口捡起了第一个瓶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生活中不是没有瓶子,而是缺少发现的眼睛。父亲慢慢地被瓶子牵着,脚步走远了,虽说有些胆怯,可更多的是欢喜,来回两个小时,交到废品站最少也能挣2元钱。

父亲神气极了,坐在公用电话房里跟母亲打电话,说打1分钟只要2角钱,两个瓶子就够了。母亲夸了他,要他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线,又说看了天气预报,武汉的天气好,又说那群小鸡长得快,她给它们起了名字,都叫老白。

父亲哈哈笑了起来。

<er h3">四</h3>

父亲没有想到捡破烂时会遇到亲家母,当下都有些尴尬。父亲以为晚上儿媳会跟他说点什么,可是没有。等他睡下了,儿子坐在他床边问他,是不是一个人在家里太闷了?他说,好着呢。儿子也没多说什么,在他床头放了400块钱,拍拍他的背就走了。父亲一下就难过了,想着儿子在老家给他争了光,他却跑到城里给儿子丢了脸。转念又想,破烂也得有人捡嘛,又没偷没抢。

这样一想,父亲决定明天还去捡,好像跟亲家母对着干似的。亲家母还在上班,洋气得很,有时会过来跟他聊天,老说乡下空气好,城里没啥好处,光吸二氧化碳,想找说话的人都难,等她老了要去乡下住着,然后羡慕他在乡下有房子。又说,老年人跟年轻人住一起受罪。话都是大实话,可他却听出了弦外之音,他不知道这是她的想法,还是儿媳的想法……

父亲又捡了几天破烂,就不得不停下。因为幼儿园的小朋友跟东东说,你爷爷是个捡破烂的。东东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在饭桌上,儿媳请求父亲不要再捡了。父亲说,再也不捡了,我这是有福不会享,农村话就叫狗子坐轿子,不服人抬嘛。他的自嘲,惹得东东笑了起来。

父亲把那些零钱一张一张理好,给东东买了一个变形金刚,又悄悄地给母亲买了礼物。

父亲的心随着麦子抽穗摇动起来,母亲说今年小麦长得好。他说他的手都痒了,他喜欢把庄稼抱在怀里头。母亲让他等东东放暑假了,跟儿子请个假回来。

父亲说,我现在就想回来。父亲说话拖着长长的尾音,母亲听出了异样,一个劲儿劝他要坚持……

父亲就坚持,却不想又是东东改变了他。

那天给东东分床,虽然以前多次说过,可等到要他一个人睡时,不说话,只是哭,哭得惊天动地,大声喊道,为什么我一个小孩一个人睡,你们大人却要两个人睡?他妈妈说,因为世上所有的爸爸妈妈都睡一起啊。没想到这句话引来更大声的抗议,那为什么爷爷就没跟奶奶睡在一起?

这句话,让他们都愣住了,谁也没有说话。东东也哭累了,睡着了。

两天之后,儿子决定送父亲回家,车过长江大桥时,父亲笑着说,这城里路太多了,一个人有一条回家的路就行了。儿子看着父亲,此刻的父亲像个哲人。

虽然电话上已经说了,可父亲突然回来还是让母亲有点不安。儿子给母亲准备了很多礼物,父亲从包里掏出那条被包得严实的裙子说,你这辈子还没穿过呢……

夜里,母亲问父亲,你是不是讨人嫌才被送回来的?父亲说,也不是,世上所有的爹娘都要睡在一起……

清晨,母亲放鸡,20只云朵似的鸡亦步亦趋地跟在母亲身后。母亲给它们喂食时说,老白,你们别抢,慢着吃啊!

儿子忽然眼热,因为母亲一直叫父亲,老白。

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 至爱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校园的操场上漫步。我站在那里,目光追随着她的倩影,呆住了。她就是我的至爱,我对自己说。

那正是开学的第一天,我向同学问起她,他们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让我忘了她。

几个月后,听说她跟男朋友分手了。但是,至少过了半年后,我才向她提出约会的请求。我打电话到寝室找她,紧张得吐字不清,甚至把她的前后名字都说反了。“周六晚上请你吃晚饭,好吗?”提议完,我尴尬极了,害怕她会拒绝。“乐意之至。”她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很开心。

星期六,我去宿舍接她,她的美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在30里外的餐馆预订了晚餐。开车去那儿时,我却迷路了,在乡间小路上漫无目的地转了一个多小时后,我越来越焦躁,她却一直兴致高昂。她说,她读过这些乡村的历史,很高兴能来游玩。

我们最终没能找到那家餐馆,汽油快用完了。10点时,我们才吃了点汉堡和薯条,算是晚餐。她身着美丽的花裙,金黄的直发和娇好的面容,使她在当地孩子中间显得更加光彩照人。

回到学校后,我正要为晚上的一切道歉,但感觉到她用自己那温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然后迅速地在我脸上吻了一下,温柔地说道:“谢谢你让我度过一个快乐的夜晚。”我还没回过神来,她已消失在寝室里了。

我们之前曾有过多少这样的时刻啊——充满了包容、优雅与爱意,我几乎不敢相信。记得婚礼那天,在太平洋海滨,那个清新的星期天早晨,她挽着父亲的手步入教堂,我站在圣坛旁,向徐徐走来的她望去,她即将成为我妻;又或是我们的两个孩子出生,她经历了旁人无法体会的分娩痛楚后,脸上因欣喜而光彩四溢。

但是1993年10月15日,情形却完全不同。那天,在一个难眠之夜之后,我们早上5点钟就起床了。当手术刀即将划开你心上人的血肉肌肤时,你又怎能安然入眠呢?她吻了吻我们两个熟睡的孩子,但他们却没有醒来对她说“祝您好运”或者“我爱您,妈妈”。到了医院,签完一些文件后,我看她换上一件褪了色的棉袍和一双袜子,似乎手术室最大的伤害是寒冷。

她扑在我怀里哭着说不做手术。我握着她的手,注射器扎进她的手臂,泪水很快停住了,那原本清澈、机灵的双眼,现在却闭上了,看来起似乎充满了恐惧。

我痛苦而慌乱地与她吻别,然后,看着她穿过那道无情的门,被推进了手术室。我整天待在候诊室,用校对稿子来分散我的焦虑。

直到傍晚时,她才回到病房,胸前缠绕着一大片绷带,我想她一定会喜欢那个外科医生缠绕绷带时的细心与精巧的手艺。这使我想起我们的孩子还是婴儿的时候,她为他们的摇篮缝制床单。这些绷带看起来亲切又安全可靠——不像我想的那么粗糙。

灯光昏暗的房间里,充斥着强烈的消毒水的味道。坐在她旁边,我意识到我们的生命是如此的息息相关,以至于我此时也成了病人。我茫然地盯着窗外,只看到灰粉色的云彩掠过傍晚的天空,我感到心力交瘁。

差不多快七点时,她微微动了一下,听到她的呻吟,我移到床边。从桌子上的水罐里拿出一点冰片,轻轻碰触她的嘴唇,拂开她额前被汗水沁湿的灰白头发。

“我爱你。”我说。

听到这些话,她慢慢地睁开眼睛,起初,她的目光似乎有些迷茫,没有焦点,但很快,她的眼睛便变得透彻起来,她认出了我,嘴角浮现出一抹温柔的笑。

“我也爱你。”她呢喃道,眼睛又闭上了。此时的我几乎精疲力尽。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我仿佛又回到了年轻时代,回到了那个阳光灿烂的早上。她就是我的至爱。我再一次在心中对自己说道,她就是我的至爱。

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 只摘十个

爱和习惯带着这位老人来到那片草莓前。那片草莓就沿着他的小屋的南边生长着。他已在这间小茅屋里生活了30多年,这里就是他的家。5月早上的太阳温暖地照在他的身上,他正在为草莓除草。5月上午的太阳照得人暖融融的。此时因为弯腰时间太长,他感到又累又渴,只有一大杯冰茶才能消止。

老人找出自己最心爱的杯子,倒上茶,来到外面他经常休息的地方时,屋里还是很凉爽、很安静。当他坐上那张破旧的摇椅时,椅子吱吱地响着,下垂出很大的弧度。暖融融的春风带着盛开的丁香和忍冬的花香,吹过他沧桑的面庞。他感觉手中玻璃杯的凉爽,慢慢地闭上眼睛,切断了一切可能扰乱春天的声音和气息的视觉景象。他任由自己的思绪穿过记忆的一页又一页,最后在他最想停留的那一页止步。就这样,他穿越了无数个春日来到这里。那时他的妻子还在这里,还和他一起分享着十的规则。

他清楚地记得,当他们最初买下这间屋安家的时候,她是怎样用甜言蜜语哄骗他种下这片草莓的。她曾许下诺言要照管它们,一定会时常给予它们照料,但是她从来没做到过。老人就只把照料草莓当作是另一项自己必须要履行的责任。即便在妻子去世之后,他还留着这片草莓,就好像妻子还活着,还坐在自己身边一样。每个傍晚,妻子都会拿着一只小竹篮去摘10个最好的草莓。然后他们会一起坐在那张旧摇椅上,聊着白天的事情。他们的交谈中很少有什么特别的内容,只是要好的两个老朋友间随意地说笑而已。当他询问她为什么每次都只摘10个草莓时,她回答说对她来说10个刚好合适。老人接受了她的回答,就好像只有这样的回答才是正确的。他已经习惯了她的怪异,事实上,也早已喜欢上了。

他的思绪被兴奋的孩子们压低嗓门的说话声打断。“快看那些草莓。”有一个声音说。当他转过拐角时,就用最粗暴的声音怒吼到:“只许摘10个!”受到惊吓的孩子们都怔住了,一时间谁也不敢做声。看上去年长的一个男孩问道:“先生,这些草莓是您的吗?”

“对。你和你的这些朋友可以摘10个最好的,但是只能摘10个。”孩子们感到非常不解,便问老人只能摘10个的原因是什么。“因为它们一直都是这样摘的。”

“我们每个人都能摘10个吗?”小男孩问道。老人点头表示赞同。孩子们急忙俯身一边挑选着,一边数着采摘的草莓数。当他们采摘完10个,谢过老人后就笑着跑开了。“明天我们还能来摘吗?”老人再次点点头,“但是记住,只能摘10个!”他望着孩子们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在回屋的路上他猜想着,是不是那些孩子们以为这房子是空的。他对自己的猜测深信不疑,这些孩子可能认为这里没人居住。可笑的是,这些孩子们真的猜对了。

他听着排风扇微弱的嗡嗡声,感觉到卧室的空气还有些凉爽。当他想到妻子的离去时,他与妻子银婚纪念日的照片使他感到心酸。他大声地说,“亲爱的,我依然在这里,依旧想念你。”他伸直脊背躺在床上,很快就沉睡过去。

第二天孩子们来了吗?他们有没有遵守“只能摘10个”的规矩呢?我亲爱的读者,您自己来为这个故事结尾吧。因为在老人和他唯一的、深爱的女人金婚纪念日的前夜,伴着排风扇的嗡嗡声和依旧凉爽的早春晨风的抚摩,老人睡去了,永远……

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 来自天堂的玫瑰

红玫瑰是她的最爱,她的名字叫罗斯,也是“玫瑰”的意思。每年情人节,丈夫都要送她一些玫瑰花,并用漂亮的丝带扎着。丈夫去世的那年,她依然收到了玫瑰花,卡片像往年一样写着:“献给我的爱人!”

每年,丈夫送她花时,都要写下这样一些话:“我爱你,今朝更胜往昔。”“时光流转,我对你的爱历久弥新。”她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收到丈夫的玫瑰花了。

她想,玫瑰花一定是他预订的。她亲爱的丈夫或许不知道,自己会死去。他总喜欢提前把一些事情安排妥当,这样,即使再忙,也可以从容应对,处理好一切。

她修剪好枝叶,将花插到一个别致的花瓶里。然后,把花瓶放到面带微笑的丈夫的遗像旁。她在丈夫最喜欢的椅子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伴着玫瑰花,凝神地望着他的照片。

一年终于过去了,没有丈夫的日子十分难挨。在孤独与寂寞中,她又迎来一个情人节。情人节前夕,家里门铃响了,有人送来一束玫瑰花,放在了门口。

她把玫瑰花拿进屋,吃惊地看着它们。然后走到电话旁,拨通了花店的电话,是店主接的,她要他解释为什么还有人送花给她,增添她的悲伤。

“我知道您的丈夫一年前就过世了,”店主说,“我也知道您会打电话来问究竟的。您今天收到的花,已经提前付过款了。您丈夫总是提前做好计划,万无一失,而预订好的。

“他预付了花款,委托我们每年给您送花。还有一件事,我想您有必要知道,还有一张特别的小卡片……是他去年写的。

“那张卡片……是他让我们要在他死后的第二年送给您。现在他不在了,所以就把卡片送给您了。”

她谢过店主,挂断了电话,泪如泉涌。她的手抖动着,慢慢地伸向那张卡片。

卡片里丈夫写给她的一张便条,她静静地注视着它,这是他亲手写给她的……“亲爱的,你好!我知道我已经离开你一年了,我希望这一年里你没有受太多的苦。

“我知道这一年你一定很孤单,很痛苦。如果换上我是你,我也会那样的。我们的爱使生命中的一切都变得美好。我对你的爱用语言无法表达,你是我完美的爱妻。

“你是我的朋友,我的爱人,你让我时刻都心满意足。我知道这才仅仅过去一年,但我还是要你努力去忘记痛苦。我想让你快乐,即使流泪也是因幸福而泣。所以每年我都要送你玫瑰花。

“当你收到这些玫瑰时,想想我们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我们曾经是多么幸福呀!我一直深爱着你,并将一直深爱下去。但是,亲爱的,答应我,一定要好好活着。

“请努力寻找幸福,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我知道那并不容易,但我仍希望你能努力去做。玫瑰花每年都会如期而至,除非你不再应门,花店才会停止送花。

“每年送花时,花店派人来送五次,以免你外出。五次来访后,送花人便可确定把花送到我告诉他们的另一个地方,那就是我们的重逢之地。”

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 看不见的线

有时我怀疑,父母之间是否存在着真爱。每一天,他们都疲于奔命,为我和弟弟赚学费。我从没见他们有过任何我在书中或电视中看到的浪漫举止。在他们看来,将“我爱你”这句话说出口都太奢侈,更别说在情人节互赠鲜花了。父亲脾气很糟,特别是经过了一天工作的劳累之后,他那糟糕的脾气更容易发作。

有一天,妈妈正在缝被子,我安静地坐在旁边看着她。

“妈妈,我有个问题想问你。”过了一会儿我说。

“什么问题啊?”她答道,而手里的活儿却没停下。

“你和爸爸之间有爱情吗?”我压低声音问道。

母亲停下手里的活儿,抬起头诧异地看着我,并未马上回答,然后又低下头,继续缝被子。

我很担心,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会伤她的心。我很尴尬,不知所措。可接下来,我却听到母亲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苏珊,”她若有所思地说,“你看这线。有时我们看得见它,但更多时侯它却藏于被子中,我们看不见。这些线确实能使被子结实耐用。如果将生活比做一床被子,那么爱就是丝线。你不可能时刻都看得到它,但是它却真实地存在着。爱隐藏于生活之中。”

我仔细听着,但是直到第二年春天才真正明白她这番话的含义。当时,父亲病重,母亲在医院里照顾他。一个月后,父亲出院回到家时,两个人看起来都面色苍白,就像他们都生了一场大病。

他们回家后,每到黎明和黄昏,母亲总会搀扶着父亲在乡间小路上散步。父亲从没有那样温柔过。他们看起来就仿佛是世间最和谐的一对。路旁有许多漂亮的鲜花、绿草和树木,阳光透过叶子的缝隙温柔地照射在上面,所有这一切勾勒出一幅世间最美的面。

医生说,两个月后父亲就能病愈。不过,两个月后他还是不能独立行走,为此,我们都很担心。

“你感觉如何,爸爸?”有一天我问他。

“苏珊,不要担心我。”父亲慢慢地说,“不瞒你说,我很喜欢和你妈妈一起散步的感觉。我喜欢这样的生活。”从他的眼神中,我读出了他对母亲那份深深的爱恋。

曾经,我以为爱情是与鲜花、礼物和香吻密不可分的。可是,经历了这些后,我明白了:爱情就如同我们生活中被子里的丝线,隐藏于生活之中,令生活变得更加稳固和温暖。

幸福需要一个台阶 点滴使爱延续

我的一个朋友正处于热恋中,她幸福地坦言,恋爱时,天空似乎都变得更蓝了。莫扎特的音乐都能让她感动得流泪。恋爱使她轻了15磅,看起来像个封面女郎。“我又年轻了!”她兴奋地喊道。

在朋友对她的新欢赞不绝口时,我又重新审视我的旧爱。丈夫斯科特和我结婚快20年了,其间,他的体重增加了15磅,曾是马拉松选手的他,如今却只能从楼上跑到楼下的医院大厅。他的发际线不断后移,从他的体形可以看出,他经常超负荷地工作,并且甜食吃得太多。但约会时,餐桌对面的他仍能向我发出种种眼神,而我则心领神会,结账回家。当朋友问我“是什么使你们的爱持续至今”时,我毫不犹豫地列举了一些显性因素:承诺、共同的兴趣爱好、无私、身体吸引力,再有就是沟通。当然,还有其他诸多因素。我们俩的相处至今仍是其乐融融,一些欢乐时光常常不期而至。昨天,斯科特把捆报纸的橡皮筋解了下来,然后调皮地弹向我,一场“战争”由此拉开了帷幕;上周六在杂货店,我们把购物单一分为二,比赛看谁能先抢购完,到达收银台;即便是一起洗碗,我们也要嬉闹一番。只要在一起,我们就很开心。我们常会给对方带来惊喜。一次,我回到家,发现门上贴着一张小纸条,纸条指引我找到了另一张纸条,接着又是一张,最后,在纸条的指引下,我走到小储藏室,推开门,发现斯科特站在里面,手里捧着“金罐子”(我的蒸煮锅),还拿着一个装着“财富”的大礼包。有时我也会把给他的纸条贴在镜子上,并偷偷地在他的枕头下藏一个小礼物。我们都理解对方。我理解他为什么一定要和老朋友出去打篮球。而他也理解我为什么每年都要离开他和孩子,去与姐妹们聚会,连续几天,无休止地聊天说笑。我们同甘共苦。我们不仅彼此分担家事的忧愁和身为父母的责任,而且也分享各自的见解。上个月,斯科特参加了一个会议,给我带回一本很厚的历史小说。虽然他比较喜欢惊怵和科幻小说,但他还是在飞机上把它读完了。他说自己这样做是为了在我读完后,能和我交流见解。听了这番话,我感动不已。

我们彼此谅解。当我在派对喧闹而胡闹时,斯科特原谅了我;而当他用我们的一点积蓄炒股赔了钱,并向我坦白时,我抱紧他,安慰道:“没关系,钱乃身外之物。”

我们心有灵犀。上周,他回家,一进门我便从他的神情看出,他今天过得很不开心。他逗孩子们玩了一会儿后,我问他怎么了。他告诉我,一个60岁的老太太得了中风。当回想到病人的丈夫站在床边爱抚她的手时,他哭了。他实在不忍心告诉病人的丈夫,与他共度了四十年的妻子可能永远都不能康复了!我的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为那可恶的病魔,为这世间还有维持40年的婚姻,也为丈夫这么多年来在医院目睹了无数垂死的病人后还能有如此的同情心,还能感动!

我们都有坚定的信念。上周四,一个朋友到我家来,向我诉说了她的忧虑,她担心丈夫会逐渐丧失与癌症抗争的勇气和信心。周三,我和一个朋友吃午饭,她正努力使离婚后的生活步入正轨。周四,一个邻居打电话告诉我,可怕的老年痴呆症正困扰着她公公。周五,小时候的一个玩伴打来长途电话,告诉我他父亲去世的噩耗。我放下电话,心想,一周内竟连续发生这么多令人揪心的悲剧。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走出家门,想做点什么,却发现窗外橙色的剑兰花竟开了。儿子和伙伴们玩耍的欢声笑语传到我耳边,邻居正在举办婚宴,新娘子穿着缎面且镶有蕾丝花边的婚纱,正把花束抛向欢呼雀跃的朋友。那一夜,我把这一切都讲给了丈夫听。我们相互慰藉,人生轮回,悲欢离合总会伴随我们。我们将这样相濡以沫地生活下去。最后一个原因,我们互相了解。我知道斯科特每晚都会把换洗的衣服扔向洗衣篓,却总也扔不进去;我知道多数约会他都会迟到,因而会吃掉剩下的最后一块巧克力。他知道我睡觉时喜欢用枕头把头蒙起来,我时常忘带钥匙,进不了家门,而我也会吃掉最后一块巧克力。我猜想,或许是舒适的感觉让我们的爱延续至今。不,天空并没有变得更蓝,跟昨天的一样,它仍是我们熟悉的颜色;我们也不再有年轻的感觉;我们经历的太多了,而正是这些经历促使我们成长,让我们更理性;我们曾为此而付出过代价,也因此收获了更多的回忆。

我希望我们已经得到了使爱情延续的秘诀。结婚时,斯科特在我的戒指上刻上了罗伯特·布朗宁的诗词“陪我到老!”我们始终恪守这一誓言。

幸福需要一个台阶 黄手帕

三个男孩和三个女孩打算乘长途汽车去佛罗里达游玩,他们用纸袋带了三明治和葡萄酒,眼前浮现出梦想中的金色沙滩和海浪,昏暗寒冷的纽约城渐渐在他们身后销声匿迹。

当汽车经过新泽西时,他们注意到了温哥。他一动不动地坐在他们前排,身上穿着简朴而不合时宜的衣服,蓬头垢面,让人简直难以判断出他的真实年龄。他不时地咬着嘴唇,默不做声,似封冻于蚕茧中。

夜幕降临,长途汽车驶至华盛顿郊外,在howard Johnson饭馆的门口停下了,所有人都起身下车,只有温哥仍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是扎根在了座位上一样。年轻人都好奇地猜想着他的身世:他或许是名船长,一个抛家弃妻的外乡人,或是一个归家的老兵。当他们回到车上时,其中一个女孩坐到了他身旁,主动搭讪,作了自我介绍。

“我们要去佛罗里达。”她爽朗地说道,“听说那儿是个景色宜人的好地方。”

“没错。”他面无表情地答道,好像这个话题勾起了他想忘却的某些往事。

“来点儿葡萄酒吗?”她说。温哥微笑着接过酒,畅饮起来,谢过女孩,又不做声了。过了一会儿,女孩回到她的同伴中间,温哥低头打起了盹。

早上大家醒来时,车已经开到了另一家howard Johnson饭馆,这次,温哥跟大家进来了。女孩坚持要他加入她们当中。但他看上去很害羞,只要了杯清咖啡,年轻人畅谈着露宿沙滩的趣事,他却紧张地吸着烟。他们回到车上后,那个女孩又坐到了温哥的旁边。坐了一会儿,温哥缓慢而又略带辛酸地说出了自己的故事:他在纽约的监狱度过了四年的时光,现在要回家了。

“你有太太吗?”

“我不知道。”

“不知道?”她说。

“噢,是这样的,在监狱时,我曾写信给她,”他说,“我告诉她,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如果她不能等我,如果她厌烦孩子总问东问西,如果她心里承受不了这样的伤害,那么,她可以忘记我,我会理解她。我让她再找一个男人——她是一个好女人——她应该把我忘记,去过新的生活。我让她不必回信给我。她真的没回。三年半了,杳无音信。”

“你现在要回家了,还不知道什么情形吗?”

“是啊。”他腼腆地说,“哦,就在上周,我得知自己可以获释了,我又写了封信给她。她住在不伦瑞克,就在Javille的下一站,镇口有棵大橡树。我告诉她,如果她还愿意接受我,就在树上挂一块黄手帕,我就会下车回家。如果她不想让我回去,就不必了——看不到手帕,我就不下车了,继续坐下去。”

“噢,”女孩唏嘘不已,“这样啊!”

女孩把这个故事讲给了其他人,很快,大家都知道了。汽车越来越接近温哥的家乡不伦瑞克,温哥拿出妻子和孩子的照片给大家看——照片上的女人朴实而美丽,孩子们都尚在稚龄。由于摸得次数太多,照片已布满裂痕。

现在距离不伦瑞克还有20英里,年轻人都聚集到车右边靠窗子的座位,等着大橡树的出现。紧张的气氛顿时笼罩了整个车厢。温哥没有勇气望窗外,紧绷着脸,尽量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他像惊弓之鸟一样,做好了失望的心理准备。

还有10英里,5英里了……突然,所有的年轻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尖叫着,呼喊着,欢呼雀跃不已,只有温哥例外。

温哥木讷地坐在那里,望着橡树。树上挂满了黄手帕——20条,30条,或许足有数百条。这棵树像面旗帜一样,站在那儿,迎风招展,似乎在欢迎他的归来。在那些年轻人的欢呼声中,这位刚出狱的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车门,准备下车回家了。

幸福需要一个台阶 咸咖啡

他在一次晚会上遇见了她。她很迷人,有很多男孩子追求,而他往往被人忽略。晚会结束后,他请她出去喝咖啡,这让她很吃惊。出于礼貌,她去了。

他们坐在一家幽雅的咖啡店里。他紧张得说不出话来,而她也感到很拘束。突然,他叫来服务生,说道:“给我在咖啡里加点盐,好吗?”

她和服务生都看着他,他脸红了。盐端上来了,他往咖啡里放了一些,喝了起来。她好奇地问:“为什么要在咖啡里放盐呢?”他解释说:“小时候,我住在海边,喜欢在那里玩耍……海水是咸的,就像这杯咸咖啡。每次喝咖啡时,我就想起了童年和家乡。我怀念这种味道,想念那里的父母。”

她被深深地感动了。一个有思乡情结的男人一定很爱家,很关心家人。他一定是值得信赖的。

于是,她也谈起了她遥远的家乡,她的童年和家人。他们的爱情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之后,他们常常约会。她发现他宽容,善良、热情而细心,这些正符合她的标准。她想,若不是那杯咸咖啡,她或许就错过了他。

最后,他们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每每给他冲咖啡时,她总会放些盐,因为他喜欢喝咸咖啡。

40年后,他去世了,留了一封信给她,信中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请原谅我——有一个谎言,我隐瞒了你整整一生。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吗?我很紧张,原想要糖,却说成了盐。

再改过来很难,我只好将错就错。我从未想过要喝咸咖啡。许多次,我都想告诉你真相,但又担心说出来一切会化为泡影。

亲爱的,我并不喜欢喝咸咖啡,但你很在乎这个,我已经学着接受它了。与你在一起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倘若我能重生,我希望还能和你在一起,即使这意味着余生都要喝咸咖啡,我也心甘情愿。

幸福需要一个台阶 完美爱人

一个男人与他的女朋友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结婚典礼。

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来参加了他们的婚礼,见证他们的幸福。大家过得很愉快。

身着雪白婚纱的新娘楚楚动人,穿着黑色礼服的新郎英俊潇洒。大家都看得出来,他们彼此相爱。

数月后,妻子提议:“我刚在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如何巩固夫妻感情。”她说:“我们各自在纸上罗列出对方的小缺点,然后一起找出解决的办法,从而使我们的婚姻生活更融洽。”

丈夫很赞成。于是,他们各自在房间里想对方的缺点。那天的余下时间,他们都在想这个问题,同时也把所想到的写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时,他们决定谈谈彼此的缺点。

“我先来吧。”妻子说。她拿出单子,上面都写满了,足有三页纸。在念丈夫的小毛病时,她注意到他的眼角湿润了。

“怎么了?”她问道。

“没什么,”丈夫答道,“继续念啊。”

妻子接着念。念完这三张纸后,她把单子整齐地放在桌上,两手交叉放在上面。

“现在,该你了。你念完后,我们就来谈谈这些缺点吧。”妻子开心地说道。

丈夫平静地说:“我什么也没写。我觉得现在的你就很完美了,你很可爱,很迷人,我不想让你为我改变什么。”

丈夫的诚实、包容以及他那深沉的爱,深深地触动了她,她转过头去哭了起来。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感到失望、沮丧和厌烦,但我们不必刻意去寻找美丽、光明和希望,因为我们美好的世界里本身就有这些。当我们放眼四周,发觉一切都美好如新时,又为何要把光阴耗费在找寻不快、失落和烦恼上呢?

幸福需要一个台阶 壁橱里的秘密

我坐在客厅的书桌旁,伸展着双腿,忽然看到一封信,便拾起来打开看。信是马特尔商场寄来的账单,看到账款金额时,我大吃一惊:175美元!这一定弄错了,我和珍妮特从不这样大手大脚地花钱,更何况,我们计划买房子,正一分一厘地筹集第一笔房款。我又看了一下金额,应该是17美元50美分,他们多加了一个零,又把小数点打错了位置。我用手干搓了一下脸,镇定下来。我抬起头,从客厅向那边的卧室望去,看见珍妮特正蜷在被子里看杂志。每次,我工作到深夜时,经常见她这样躺着。对我来说,这就是一切。珍妮特是我的妻子,我的伴侣,我们有一个宏伟的未来规划。

“珍妮特,”我对她喊道,“我想,一定是马特尔百货商场弄错了,他们寄给我们一张175美元的账单,一定是17美元50美分。明天,你能给他们打个电话吗?这样我好寄支票过去。”珍妮特没有回答。“珍妮特,”我又叫道,“你听见了吗?我说马特尔商场搞错了。”她慢慢放下杂志,把它抱在胸前,我感觉她在强装镇定。“我不想让你看见这张账单,”她慢慢说道,“我以为我把它从那些信里抽出来,藏好了。”

当我意识到,是珍妮特花了这笔钱时,我气得满脸通红。她甚至没问过我!我走进卧室,坐在床边,紧紧盯着她。我想,我们开门见山好了。“你是说,你没和我商量就花了175美元?为什么?”珍妮特勉强笑道,“我也在工作,我准备自己来付。”

“这正是我想知道的,珍妮特,你买了些什么?我没见家里添置什么新东西。”珍妮特垂下眼帘,“我——我不想跟你说,巴尼。那是——只是我想买点东西。”我一直盯着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珍妮特承认她花了钱,而且竟不想告诉我是为了什么。我全然无法理解,要知道,支票付款账户上已经没有钱了,要支付这张账单,就必须从储蓄账户取钱,那就是说,买房子的事又要耽搁一个月。这不公平,我们的计划被破坏了,更糟的是,我不能再相信她了。为什么她要这样对我?我的火气越来越大,决定问个究竟,“听着,珍妮特,”我尖刻地说道,“别再绕弯子了,我想知道你买了什么?我有权知道。”珍妮特抚摩着我的手臂,“别生我气,巴尼,这几个月来,你工作太辛苦,你太紧张,太焦躁了。”我很清楚,她想转移话题,这让我更生气。我很恼火,粗暴地推开她,又问道,“听着,我再问一遍,你果真不想回答吗?”珍妮特抬起头,一脸疑惑地看着我,好像面对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她终于回答了,但答案却令我极不满意,“你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她很快说道,“我嫁给你并不意味着我毫无隐私权。是的,我不想回答。”说着,她又直视着我,这无异于火上加油,我无法抑制胸中升腾的怒火,于是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突然,我死死地站定,什么都明白了,不用说,她一定是买了那该死的貂皮围巾了。上个月,她朋友卡罗尔买了一条,我看见珍妮特当时的眼神,眼馋得要命。女人就是这样!什么都没有穿着打扮重要!

“你这个小骗子!”我低头看着她,一字一顿地厉声说道,“我知道你买了什么,家对于你来说根本不重要,你只想要一堆漂亮的衣服!我以为你是我想要的妻子,但你骗了我,你跟其他女人一样,挥霍无度,你就是这样,一个挥金如土的人。”珍妮特的眼睛眯成了两条缝,脸上全是惊骇和诧异的表情,看到她也痛苦,我更得意了,这正是我想看到的。她下了床,站在我面前,“你就这样认为的?”她的生气进一步激怒了我,“对,你就是这样!”我咆哮道,“我早就该看出来。”现在她跟我一样怒不可遏,我们怒目相对。

“你这个可怜的傻瓜!”她说,“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更不懂什么是婚姻。你会明白的,自己好好想想吧,你有的是时间,我现在就坐车去我妈家,别打电话来烦我,我再也不想见到你。”我知道事态严重了,但丝毫不想让步,想走就走,她很快会意识到自己错了,会一路爬回来的。

第二天上午,我在办公室埋头工作,好像没人注意到我的沉默。午餐后,我回到办公室,发现坐在桌边的比尔正在向同事展示一套新的高尔夫球杆。“我买的是全城最好的!”他骄傲地说道,转过头来,笑着对我说:“嘿,巴尼,你以前也打高尔夫的,对吧?”我强装笑脸,说道,“是啊,”突然,我冒出了再次打高尔夫球的想法,如果我买一套高尔夫球杆,就可以和珍妮特扯平了。那天下午,我就去买了回来,在地板上试着挥舞了一下,我打得太用力,有一个球滚过客厅和卧室,钻进珍妮特半开着的壁橱里。

壁橱很大,里面很黑,挂着很多珍妮特的东西。我跪下去,四处摸索后面黑暗的角落,突然,我的手碰到了一个很重的盒子,便打开盒盖往里看。毫无思想准备的我立刻就惊呆了,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高尔夫球杆,比我自己买的还要好。盒子里还有一个高尔夫球袋、一打球和一双球鞋。盒子上有个标签,是马特尔百货商场。这时,我才想起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就在星期二,这些都是给我的,而她自己什么都没有,珍妮特,她喜欢给我惊喜,无私地爱我!我真傻!珍妮特是对的,我是个可怜的傻瓜!我想,现在只能做一件事了,一路爬过去求她回来。我是个男人,完全能做到。而且,明天还有件事情要做——藏一条貂皮围巾在我的壁橱里。

幸福需要一个台阶 我可以信任你吗?

那次约会,你身上所穿的衣服和当时的天气,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因为我们从那天开始相爱。我仍然记得,你跟我打招呼时声音中充满了爱意。

最初,很难开口说“我爱你”,然而,我的眼睛,我的手,以及我的心,一直诉说着……直到“我爱你”成为我们共度时光时最美好的语言。原来爱情可以这样,我以前从来不知道。

我曾经一直不知道,爱情可以成为生活的食粮……可以成为一天中的太阳,可以成为黑夜的美梦,可以成为我的思想、言语、担忧、希望和喜悦!一份无价的记忆成了我内心深处的宝藏,它使你的爱不断地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有一天,所有的事情都变得反常了,我至今仍然记得那个日子。从那天开始,你不再用微笑开启我幸福的一天,每天放学后你不再来见我。你曾经用柔软的双臂围绕着我的幸福,你曾经用孩子气的声音对我说话,我爱那种感觉。你曾经轻轻地挽着我的手在林荫道上散步,我爱你的那种温柔。

四个星期前,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一个背影很像你的人,我叫着你的名字跑过去,我原以为那就是你。然而,当她转过头看到我惊讶而失望的表情时,知道她不是我要找的、能够带给我快乐的那个人时,她也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我可以信任你吗?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问题啊。当然,我信任你,我完全信任你(几乎)!然而,如果不是这种“几乎”,我就不会对你一见钟情。如果你将要离我而去,你就会开始淡忘那些记忆。

我的手和肌肤依旧保留着靠近你时的感觉,我的双手依旧保留着拥抱你时的感觉,也完整地保留着你抚摸我时的感觉。我们就像唱歌的小鸟,为了寻找其他的歌曲而自由地飞向远方,然后,又总是急切地回到原地,我为这一切感到高兴。

罗克珊娜,我爱你,我对你的信任已经超过了对自己的信任,请你记住:只要我活着,你和我将永远地融为一体。这就是我许下的诺言。

幸福需要一个台阶 干不完的家务不活

11月,一个雨天的早上,我已经对周围的一切感到极度厌烦,如果不马上离开家的话,我会对丈夫艾·克发火的。

“我送你去上班吧。”艾·克说。我猛地穿上夹克,抓起包和教案说:“我已经在这条路上开了很多年了,现在也可以。”

“我说过要送你去上班。”他说着,伸手去够他的靴子。

我看着桌上成堆的报纸和脏盘子,说道:“你闲着没事吗?我能照顾我自己。”说完就仰起头走了,连一个吻和再见都没有。

“唐娜,不要抄近道啊!”他在我身后喊道。

春天时,心脏病迫使丈夫离开了工作岗位。在一所中学教高中的我从教已有22年了,而艾·克则待在家里做家务。

新的生活安排简直是场天灾。每天没完没了地开会和上课使我筋疲力尽,我只想回家吃顿热乎乎的家常饭、睡个舒适觉。

然而,桌上摆的总是用微波炉热好的速食品。

一天晚上,我惊奇地发现艾·克把洁白的床单染成了粗布般的蓝色。

“我发现怎样省水、肥皂和电了。”艾·克成功地宣布,“就是把所有的东西放在一起洗。”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不知道为什么,他做的饭越来越难吃了。我很想说,至少我做的饭还能营养均衡呢!但我想起有一次做甜菜,他称赞我做的好,后来才发现,他最讨厌吃甜菜了,于是就没有说他什么。

之后,有些事更糟糕。这个雨天的早上,我发现一件染成蓝色的裙子被塞在抽屉里时,我咬着牙,我受不了啦!

上帝啊,在照顾人的基本常识方面,你就不能帮帮他吗?我气冲冲地出了门。

我没有理睬艾·克的劝告,十分钟后,在这个坏天气里,我抄了近道。

不料,拐弯时,污水一下子涌进了我要穿过的小道。我想水应该不会很深。但没走多远,车子就抛锚了。大概20分钟过去了,车子开始摇晃,污水也开始湍急起来。上帝,救救我啊!

突然,三声长长的鸣笛声打断了我的祈祷。我扭头一看,是艾·克!

“唐娜!我扔给你一条绳子,”他喊着,“抓住它,向我这边走。”

我打开车门,抓住绳子。在激流的水中,我滑倒了。“我过不去!”我喊道,并使劲拽着绳子。

“能,你能的。”他的声音很平静。

如果那不是艾·克,而是其他任何一个人,我想我是不会成功的。但我信任我的丈夫。我完全按他的指挥做,最终扑到他的怀里。“谢谢,”我说,然后靠在他的胸膛哭了,“我很抱歉,刚才跟你发脾气,那是……”

“嘘……”艾·克低声说,“现在好了,你没事就好。”

上帝提醒了我,艾·克完全懂得怎样照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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