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林:纯情之爱 - xp1024.com
《意林:纯情之爱》


第一辑 旁边的旁边是你 鱼尾葵的守望

高一下学期文理科分班时,曾多次在作文竞赛中获奖的我选择了理科。因为我一直向往那个开满桂花的大学,而爸爸告诉我选择理科更容易让我接近理想。

我背着鼓囊囊的书包来到高一(3)班,只有四组最后一排还有个空座位。窗外有棵枝繁叶茂的鱼尾葵,很是吸引,我径直走了过去。当我安置妥当时,旁边的男孩子开始说话:“你也喜欢泰戈尔的诗啊?”

转过头,看到一个气质安静的男孩子,当我看到他眼睛的时候,仿佛整个人都要陷进去,慌忙之中赶紧扭头看窗外。微风拂过鱼尾葵的树叶,舞动的树叶将阳光割成无数个亮晶晶的碎片。

“宁小颜?”他拿着我的笔记本,看着上面的名字叫着。“我叫贡非。你上课偷看诗集,我看你不像你名字那般乖巧啊!”

我正欲争辩,上课铃响了,我们都安静下来,只听得见窗外树叶晃动的声音。

贡非喜欢文学,但是读理科班的理由却是因高中的第一天他就坐在这个座位上,喜欢看这里的风景,所以不想换班。这样的理由若是换到别人身上,肯定是难以置信,但贡非不同,他的人如他的眼睛那般,都深不可测。

他问我为什么也放弃了自己喜欢的文科?我说我是为了接近自己的理想。

我告诉他,妈妈生我那天,院子里一树的桂花忽地全开了。在幽幽的桂花香中,她才忘记了分娩的疼痛。因此一直相信桂花是我的吉祥物,所以我要考上那所开满桂花的大学。

因为有贡非做伴的原因,读理科班的日子也不是那么枯燥乏味。我们常常一起埋头做物理题,但也会在语文课上偷看诗集。阳光很好的午后,我们常常一起望着窗外绿树发呆。

高二的一个晚自习,他递给我一张纸条:“下晚自习后到操场边的围墙,我等你!”

他突然的一纸“约会”让我的情绪开始变得复杂起来,惊喜、期待、紧张、也有羞涩。我知道学校里早有学生悄悄传情书,闹早恋,而我与贡非只能算是课堂上的玩伴。

下了晚自习,我沉默不语地随着贡非穿过一片小树林,来到操场边的围墙旁。原来这里的围墙上有几块可以挪动的砖,表面看上去坚不可催,但取下后就可以顺利地翻出围墙了。

我随着贡非越过围墙,跳到墙外的草地上,他带我来到一个草垛旁,我们席地而坐。他搬下一捆柴,很快一个小小的篝火就点燃了,然后从草垛里变戏法似地掏出几个生红薯扔到火堆里。

我从没有翻院墙出过校门,也从来没有在野外烤过红薯,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既新鲜又刺激。当我慢慢安静下来时,贡非语气平淡地告诉我,他办了辍学手续,要去流浪。

我非常意外,但是那时的我居然傻到没有问他为何要出走,什么时候走,更没有阻止他。

我只是取下了胸口的玉挂坠,这是我5岁那年生病,外婆拜佛求来的。我把它挂在了贡非的脖子上,祝福他平安。

几天后,我身边的座位就永远地空了,我不再看诗集,我做无数道几何题,我的成绩总是遥居第一。

高三开学不久,我收到贡非的信,信封上没有地址,邮戳是距离我625公里的那座城市。我轻轻撕开信封,很薄的一张纸:小颜。我去了你向往的那所大学,真的有座山开满了桂花,那山还有个名字,叫桂子山。我一直呆在这座城市里,就是等待桂花盛开。我还要去更远的远方,你的祝福一直带着。

信纸散发着淡淡的桂花香,抖开信封,落下几朵桂花。花瓣已不大新鲜,但香味还是沁人心脾。这就是我向往的大学里盛开的桂花,贡非一直都记得,心里不禁有一股暖流漫过。

高三的日子很忙碌,偶尔会收到贡非的信,每次的邮戳都不一样。毕业时,贡非在信里告诉我,他在当地的小报上发了一首诗,我很替他高兴,在流浪的岁月里,他还保持着自己写诗的梦想。

后来,我如愿考上了那所大学,也看到了贡非信里告诉我的桂子山,可是却没有我想象的那般激动。不知为何,我频频怀恋教室窗外那棵鱼尾葵,那里印记着我和贡非同桌的岁月。直到大学结束,我都固执地认为那是我最美好的日子。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一家报社。翻了一堆旧报纸,找到了贡非的那首小诗:桂花的芳香扑鼻时/你成了对面的清风/浮动的桂花香/像年少时阳光饱满的岁月/印刻在我心里/哪怕是流浪/也不会孤单/而我/而我,宁愿是那一株守望的鱼尾葵。

我泪流满面。一周后,我辞了职,回到了高中的校园,做起了语文老师,平日,我布置的作文里允许孩子们写诗。

窗外的鱼尾葵还是那么高,那么葱郁,像曾经纯白岁月里那抹永不消逝的青春。

有诗歌相伴的日子是美丽的,有诗歌相伴又有知己相守的日子,则是幸福的。在那葱郁的青春岁月,我们会为了心中的梦想,去追寻,去逃避,去守望。鱼尾葵在作者笔下不仅象征着“永不消逝的青春”,还有一份爱的执着,怀念,和惆怅。

文字有些唯美,青春的气息很浓。这让人想起里尔克的一首诗:我们总是一再地两个人出去/走到古老的树下/我们总是一再地/仰对着天空/卧在花丛中/(范小雅)

第一辑 旁边的旁边是你 樱花的浪漫从未属于过我们

咖啡的热气凝成花朵的形状,恍惚间,回首,看到粉红色的小花落得满地都是。

很久以前,还不懂得说爱的时候。男孩和女孩一起去图书馆,男孩在体育课后给女孩递上一杯水,女孩冬天躲在被窝里听男孩的电话。

校园里种了几棵樱花树,刚刚发出嫩芽,不知何时才能灿烂。男孩在心中暗暗发誓,要带女孩看最美的樱花。

花开了,可是女孩的身边又多了一个人。男孩独自站在满树的樱花下出神,仿佛看到了一起走过的风景,像是被风吹散了一般,再也回不来了。原来真的只是朋友,可是,男孩知道,自己会站在原地,风再大,自己也不会走。

樱花只开一季,就连落的时候也灿烂动人。第一场春雨后,花瓣落得一地都是,男孩知道,它们很快就会消失不见。美丽的事物大都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男孩和女孩还是要好的朋友,只是女孩看不懂男孩的心事,她发觉男孩变得沉默寡言。他们还是一起去图书馆,月底的时候女孩心安理得地使用男孩的饭卡,偶尔出去逛书店、看电影,男孩看着女孩专注的神情,笑得有点难过。

高考转眼就结束了。青春一点一点流过,留下不敢说的那个字,不敢看的那片美景,不敢摘的那朵花。报志愿时,男孩执意不和女孩报在一个城市。

飞机场,蓝天白云,男孩要走了。女孩拉着男孩的行李箱哭泣,不知何时再见。男孩轻拍女孩的肩,什么也没说。他想,能做的,他都做好了。

飞机起飞了,带走整整三年的眷恋。男孩终究没带女孩去看樱花。

很快,女孩也要走了,去另一座城市。看看送行的人,似乎少了点什么。男友交给她一封信,让她上飞机后打开。

飞机起飞,她打开信,看到的是男孩写给她男友的信。男孩说,我要走了,三年的心事,最终不敢说出口。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她胆小,怕冷,身体也不太好。我没有实现的誓言,你要代我完成。对这个城市,这段往事,我没有留恋。明年的春天,记得带她去看樱花。

女孩握着薄薄的信纸,发现那段感情原来那么重。三年的时间,自己了解了男孩多少,又为男孩付出了多少。总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却不曾想过男孩的奢望。樱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可是有些人有些事,注定只是回忆,没有重来的可能。

后来,女孩收到男友的信。他说想让女孩自己做出选择。

春暖花开,女孩一个人回到曾经的校园。樱花开得很灿烂。淡淡的回忆起那段青春,并没有太多的伤感,樱花开过就好。年少的感情像是柔弱的樱花,美丽却难有完满的结局。可是若干年后,那份最纯真最执著的爱还会留在心中,散发婉转的香。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小小的角落,角落里藏着那一抹淡淡的芳香,当闻到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淡淡的苦涩,淡淡的甜蜜,淡淡的温馨。它就像是你的影子,伴随你一生,却总是悄无声息,在你最寂寞的时候冒出来,拨弄你沉寂的心弦。它的味道总是淡淡的,却回味弥深。或许,深深的把它藏在心底才是最好的选择。如此,在静寂的深夜,才会有东西让你细细咀嚼品味,会心一笑。

第一辑 旁边的旁边是你 一场三千宠爱的荔枝暗恋

最是青涩少年时。她如满月,让所有的星星都黯然失色。考试的名次表上,她总是最前面的那个;联欢会的舞台上,她总是舞姿最美的那个;在别的女孩子还在为一件新衣服雀跃时,她已经对满橱穿不完的镶满蕾丝的白衬衣、公主裙渐生厌倦。

这样的女生,或许每个学校都会有那么一两个。他们被男生暗恋,被女生嫉妒,被所有人关注。永远都是最耀眼的那个,一闪一闪亮晶晶。

而他,那年那月,不过还是一个懵懂少年。因爱打游戏机而常常考试不及格;因爱踢球而每天一身臭汗,看上去邋遢不已;因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而沉默寡言。这样的男生,每个学校都会有。

他和她的座位只有十米的距离,他们做了912天的同学。可是,她不知道:他喜欢她。那是属于年少的心事。微苦。暗恋,本如绿茶,应是一种隐晦的清澈,淡淡的甘甜,却因被时光沉淀得太久而微泛苦涩。他从没向她表白过,一点暗示都没有。

直到初三有一天晚自习以后,等到教室空荡荡时,他才放了一包东西在她的抽屉里。从教室出来,他听到风呼呼地扫过空旷的操场,来了又去了,仿佛是大地压抑不住的躁动。

第二天他很早就来到教室,他看到她进来,放下书包,从抽屉里摸出他放进去的那包东西,暗红的果实,一粒粒滚圆——荔枝是一种有压抑情绪的果实。她打开,又包起来,对后桌的一个女孩子说了句什么,轻笑,然后将那一包荔枝放在了后面的那张课桌上。她转身时,他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一声清脆的声响,一瓣一瓣剥落,仿佛一瞬间所有的心事都已风干凋零。他把头深深地埋进了书本里。

世事沧桑,谁曾料到三年后,男孩和女孩会重逢在另一座城市同一个校园呢?分别后的高中三年,男孩子渐渐捡拾起自己遗落的学业,终于也考进了这所重点大学。

再次相遇,少年时的青涩已渐渐褪去。他终于敢光明正大地约她吃饭或者去看社团的话剧表演。只是,她少年时的耀眼深深地灼伤了他敏感而脆弱的内心。他依旧不敢表白。

一天,两人从电影院出来后,他忽然看到路边有卖荔枝的。年少时的那件往事便慢慢地浮上来。他有点眩晕。许久,他说:“你吃荔枝吗?我给你买点荔枝带回宿舍吃吧。”

女孩轻笑,和四年前一模一样的笑容。“我从小就不吃荔枝的,一吃就上火,脸上长痘痘。”

他怅然若失。忽然之间,他有勇气告诉她这样一个故事:初三的时候,一个男孩暗恋一个女孩。有一天,男孩子做梦,梦见女孩子说自己想吃荔枝,于是男孩整个星期都没有再去打游戏机,他把攒下的那些硬币全部买了荔枝,悄悄放在了女孩的课桌里。其实他的愿望很微小,只是希望女孩子真的如他所梦见的那样喜欢吃荔枝就可以了。不曾想到那个梦竟骗了他。

女孩子愕然,美丽的大眼睛怔怔地望着他。既而认真地说:“你知道怎么解这个梦吗?‘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梦见女孩子喜欢吃荔枝,代表你暗恋那个女孩子,内心想把她当杨贵妃那样宠爱。”

他有点窘迫。晚上的校园人很少,风来了又去了,就像那年那夜那个空荡荡的操场。

忽然她伸出手,把手指放在了他的掌心。这么多年见识过种种追逐,却只有他一个人,在遥远的梦里,都想着要让她三千宠爱于一身。

他紧握她的手,掌心的温度将彼此融化。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那圆圆的暗红色的果实就是文中的“他”炽热的心啊,我们也有过梦中的“她”,也在梦里见过她的微笑,也许为了她的微笑还送出过一张小小的而踌躇再三才送出的卡片,或者是一支自己舍不得用的钢笔,又或者是一朵开的正热烈的花。当她真的开始对你微笑时,你会觉得春天在这一刹那到来了,爱情的力量就是这么伟大。请握紧你手心里的那只手吧。

第一辑 旁边的旁边是你 旁边的旁边是你

午后的阳光温温暖暖,穿透明亮的窗倾泻在我的脸庞上。

这次换座位,欧阳二话不说就把我的书搬到了靠窗的那边。

我诧异地把他看了又看,他却神情自若:“谢悠悠,你应该好好晒晒太阳,你整个人都快发霉了!”我不动声色地理好书,然后缓缓侧过身去。欧阳又说:“我只能看清你右边的脸,苍白而清纯。”他讲这话时漫不经心,我却听得心惊肉跳。因为他是那种帅气到去做明星都不需包装的男孩子,而我为这更怕他看清我的整个脸。他还在喋喋不休:“谢悠悠,你不要总是用后背和我交流好不好?我明明是你同桌,怎么竟像隔了一座山,感觉是我旁边的旁边才是你!”我起身把窗帘拉上,拿出数学卷子做题。校广播在这时候响起来:“请学生会各部长到三楼会议室开会。”欧阳听后箭步如飞往外走,走前还丢下句话:“悠悠,你能不能把头发扎起来?你写字的时候它们遮着脸,会累坏眼睛的!”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我的泪一滴一滴落下来。

但是,我生下来就是上帝不小心犯下的一个错,注定只能做一棵开不出花的树,只能无声无息地站在他旁边的旁边,疼痛地看着他在爱他的女孩子之间周旋。欧阳开会回来,郑重其事地通知我:“谢悠悠,5月4日是学校艺术节,我们班奉命要排一台歌舞剧《蝴蝶公主》,其中有一段芭蕾舞,你6岁开始学芭蕾,13岁可以跳难度很高的《天鹅湖》片段了,主角就是你,你做好准备!”他的眼炯炯地望着我,我心里的痛排山倒海而来,哽咽着说:“欧阳,你没有权利命令我。告诉你,我不跳!”然后踉跄着夺门而出。我在走廊尽头停下来,瑟缩着蹲在墙脚。在一片朦胧中,我清楚地看到:后台,妈妈和叶老师在我的脸上涂了一层又一层的粉,很白,让我以为可以将所有的丑陋覆盖。叶老师柔声安慰我:“悠悠,不要担心,我已经和灯光师打过招呼,到时候会注意回避的。”我颤抖着点头。音乐响起,我轻盈地舞起,长绸在我手中璀璨如虹。那一刻,我相信自己是美丽的,可是那美丽翩若惊鸿。因为台下有人诧异地喊:“快看她的脸,太可怕了!”只一句,我的舞步开始凌乱,接着又一个趔趄,一下摔倒在台上。我仿佛听到了戳破虚空的嘲笑,因为我的左脸颊上有一块青紫色的胎记,它不遗余力地摧毁了我的美丽,成为我痛苦的根源。想到这里,我泪落如雨。

“悠悠,”欧阳的声音好轻,他递过来面巾纸:“这次你要帮我,整个班级再也找不出能跳芭蕾的人了,我请求你,悠悠!”良久,我听到自己虚伪地回答:“可以,不过我要戴面具上场。”“好,剧情我来改。”他的豪爽出人意料。

回家我找出蒙满灰尘的舞鞋,尘封的记忆又一次被翻起:我6岁,被妈妈死拉硬拽到叶老师面前,这个漂亮女人善良地接受了妈妈的哀求,开始教我学习芭蕾。因为知道自己与众不同,所以我格外努力。12岁足尖功夫早已娴熟,常被叶老师夸赞灵气逼人;14岁,在她们的鼓励下我首次登台,便……

欧阳果然守信,排练时将剧情改成:王子爱上戴着假面具的公主,来到她面前深情告白,公主在他的歌声中翩翩起舞。这时灯光暗淡下来,我趁机下台。后面波澜起伏的剧情都与我无关了,摘掉面具的漂亮公主另有人选。

演出的前几天,欧阳拿出定做的面具让我反复试戴。第一次,他毫无阻隔地看我把脸整个露出来:“这就是我不肯扎头发的原因,很难看吧?”我的声音在微微颤抖。他温热的手滑过我的面颊:“悠悠,你真傻,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美?难道你没发现,你脸上的这块胎记像一只青蝶,而你就像我们剧中的蝴蝶公主。”

回家后,我急忙找来镜子,果然,那青紫色的胎记有着蝴蝶的形状,只是我曾经把自己深埋太久,连揽镜细看的勇气都没有过。

艺术节如期而至。我戴着蝴蝶面具泰然等在后台,欧阳一身王子装扮,过来对我小心叮咛:“悠悠,记住,这不是演戏,你就是蝴蝶公主,不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记住做最好的自己。”我被他的话弄得莫名其妙,但是,容不得我多想。幕起,乐响,我专注地舞着,但见欧阳款款走上台来,他如水的歌声让我动容。“从我刚认识你,我就想永远走下去……如果我可以,我会为你偷一颗流星,因为世上我最爱的人是你……”我按照预先设计好的情节,旋转着向他舞了过去……我的面具在急速旋转中忽然滑落,一张脸真真切切地袒露在灯光下。我不由得腿一软,缓缓倒下去。不过这次没有倒在冰冷的台上,而是倒在欧阳温暖的怀抱里。他柔和的音调在我耳畔响彻:“蝴蝶公主,我终于看清了你的脸,拥有蝴蝶印记的脸庞,是我第一次爱上的脸庞。”顿时,我泪水肆虐。

音乐再次响起,在欧阳的暗示下,我们的双人舞跳得默契完美,让人惊讶不已。台下如潮的掌声一波胜似一波。幕落,我才知道自己始终都是《蝴蝶公主》的主角,当然也猜透了蝴蝶面具突然掉落的原因。

下台来我把欧阳的背拍得啪啪响:“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会跳芭蕾的?”他诡秘地眨了眨眼:“谢悠悠,那时我其实就在你旁边的旁边那间教室学声乐,你真笨呀!对了,我还要告诉你,我妈妈姓叶,是你的舞蹈老师。”原来如此!欧阳坏坏地笑,然后出人意料地摊开手掌,一对晶莹剔透的蝴蝶发卡在我的眼前熠熠闪亮。“把头发梳起来吧,不要再让我旁边的旁边是你了!”他一本正经道。“遵命!”我一脸灿烂地回答。

而今,我已不再是那个落落寡欢的女孩了。虽然依旧是一棵不起眼的树,但因为遇到了一个人,在他的友情里,我满树繁花。

真正的友情在于,他能发现你的美,并给你勇气和信心。德国作家萨克斯说:友情即良药,我们都是彼此的医生。一个人受了友情的感动去办事的时候,本来胆小的变得勇敢了,本来怕羞的变得自信了,懒怠的也肯动了,性子暴躁的也谨慎小心肯担待了。珍爱人世间那份难得的情感,她就像一盏明灯,照彻我们的灵魂,使我们的生存有了一点点的光彩。(张斌川)

第一辑 旁边的旁边是你 那时花开花不语

十五岁那年,文静乖巧的我有了自己的秘密,看着自己柳枝一样细软开来的腰身,以及春笋破土一样的胸部,这让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春寒料峭中想要开放的蔷薇花。

我开始察觉到男生躲闪着的却追随着我背影的目光。同桌小米说你应该骄傲,全校没有一个女生的身材比你更好了。但我却是惶恐的,那些目光非但没有让我骄傲,反而让我无所适从。

而杨磊的目光正是我浑身不自在的主因,我开始不再理会他向我借东西的每一句话。无论他说什么,我都只用“哦”一个字来回答他。我含着胸走在校道上,杨磊常常从后面跑过来,或者不跑,而是骑着他的自行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此刻的我会惊恐地听到杨磊说:叶蔷薇抬头站直,我居然还会“哦”一声然后条件反射地站得笔直。然后我会听到杨磊爽朗而大声的笑,那种笑声在校道上的枝叶间缠缠绕绕,让我的心忽然生出了一些无名的忧伤,甚至会感觉天就要暗淡下来了。那些日子,发现青春真的很长很长,讨厌自己为什么还没有长大到能够接受变化,长大到可以骄傲小米所说的“骄傲”。

杨磊与我同班,就坐在我的后面,他总喜欢向我借一些橡皮铅笔什么的。小米说我看杨磊一定是对你有意思,我对小米的话一点也没有兴趣,我宁愿趴在桌子上看窗外的飞鸟,我整天都在做一个这样的梦,梦见自己是一只自由的白鸟,我可以飞,很自由地飞。但我知道自己不是白鸟,只是一个相貌很普通的女孩子。没有快乐,感觉不到幸福,这样的青春让人窒息。其实对于一个原本就内向的人来说,美丽或者张扬都是一种无形的伤害。这一个认识让我更加沮丧。

而这时,我收到了人生的第一封情书。那是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名声像他的文笔一样差,他提到了喜欢我的理由时说道,因为你的胸很大。

我看着这七个字,感觉自己的血液全都涌上了脑袋,我不知道我的脸是不是红得特别的可怕,我只知道有一种无以言喻的羞辱令我浑身颤抖,甚至没有办法思考。

我忘记了自己是不是还因为这种羞辱的感觉而哭着,我跑出了教室,在走廊里撞倒了谁我不知道,我几乎是手脚并用,混乱而准确地把那封信扔到那个男生的脸上,然后甩给他一个耳光,或者因为我的力量太大的关系,那已经不能算单纯的耳光,而是一个拳头。

那个男生好像被我打得流了血,我的泪水让我的视线模糊得可怕,几乎是跌跌撞撞着跑离了那里。那个让我感觉耻辱的黄昏,我蹲在教学楼下的球场阶梯上哭泣。空旷的球场上,我听到自己回荡着的抽咽声,还能听到我大颗大颗的泪水滴落在水泥地上的响声。这让我感觉自己孤独而又悲凉。

这有什么好哭的,你是很丰满呀,我也很喜欢。我猛地从泪水中抬头,居然看到了杨磊。我瞪着他,用一种耻辱的、可怕的,或者还充满了憎恨的眼光看他。他没有再说话,脸是红的,也在瞪着我,我读不懂他的眼里是什么样的情绪,但我想我眼里的目光一定是充满了一种厌恶的愤怒的火光。我直直地瞪着杨磊,忽然发现此刻的他跟那个写信给我的男生没有什么两样。我慢慢地站起来,不再瞪着他,我感觉自己很冷,很空,像一具丢失了灵魂的躯体。我轻飘飘地经过杨磊的身边,踩着荒凉的夕阳,是的,我是这样的空洞伤心。

我去找来了一条长长的白色棉布,缠紧了我那像我的伤心一样疯狂生长的胸部,这让我的十七岁中全是疼痛的记忆。因为打人事件,我在学校里很是出名,而对此的直接表现,除开那条让我无限疼痛的白色棉布,就是一种沉默。我甚至不和小米聊天了。对于她的话,我甚至开始用“哦”来回应。而对于杨磊,我连“哦”也不用。我想我会在沉默中死去。沉默的、疼痛的,有很多说不出的忧伤时光里,那一条同样沉默同样疼痛悲伤的白色棉布牵着我同样疼痛的青春陪着我走到了高三。一切如白驹过隙,我却感觉无限漫长。

还有43天就高考了,而我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居然连本科线都没有上。可想我是怎样的忧伤,放学后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河边独自流泪,其实也只是想一个人静静。身后却有人焦急地喊叶蔷薇你不要做傻事啊。我一惊,真的就失足掉进了冰冷的河水里。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离死亡已经很近,我甚至不去挣扎。河水开始变得很蓝,透明清澈纯净的蓝,让我想永远这样冰冷地睡过去。

等我醒过来,看到杨磊在滴水的头发,还有他潮湿的目光。

因为那样压抑的冰冷的哭泣,我几乎不记得后来是怎么回到家的。

半年后的大学校园里,我丢弃了那一条已经不再洁白的棉布,我离那个偏僻的小镇已经很远很远了,这个城市里的女孩子,全都妖娆美丽得像怒放的玫瑰。这个城市里,有很多更漂亮的内衣小店,有很多与我同龄的女孩常常很快乐地从里面走出来,我开始成为其中的一个。

再次碰见杨磊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他站在我的对面,用无比真诚的眼神看着我说:叶蔷微,你很美丽,真的。

我忽然泪流满面,为这一句话,也为那一些蔷薇花开却沉默不语的少年时光。

花只开一季,花开的季节是美丽的。美丽的花朵是脆弱而敏感的。因为年少懵懂,“我”对本来正常的发育问题感到恐慌。而“他”因为好奇在不经意间对女孩造成伤害。

但是,在多年以后,再回味起这段年华,依然会为那一些蔷薇花开却沉默不语的少年时光而落泪。(将来)

第一辑 旁边的旁边是你 十九岁的夏天

17岁的夏天,学文科的我疯狂地爱上了宋词,那一句句温柔婉约的春花秋月里记录着我淡淡的忧伤,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是因为一个邻班的女生,一个长着一双梅花鹿一样美丽大眼睛的女孩。

每天中午我从教室的窗子望着她,从那条林荫道透出初夏的阳光清新透明,她在阳光中静静地走着,手中拿着一本书。

这样的眺望成为我的心事。

高考临近了,我放弃了午睡,每天中午在教室里演算数学题,每当我写满两张草稿纸的时候,向窗外一望,她又走在那条林荫道上了,她的背影消失之后我赶紧在每张草稿纸上各写下一句诗,诗句被满纸的数字分割得支离破碎,像林间漏下的月光。

意想不到的事竟然在平常不过的一天发生了。那一天班主任进来时,身后竟然跟着她,原来她转到我们班来了,我从此知道了她有着诗一样美丽的名字——如茵。更加意想不到的是,班主任竟把如茵安排到我身边,她成了我的同桌!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不敢看她的眼睛,仿佛在轻轻一扫之间,就会让她洞穿隐藏在自己身体深处的秘密。直到有一天,她发现了我藏在桌里的草稿纸,笑着对我说:“你的诗写得很美。”我低声说:“是吗?”她说:“真的,我很喜欢。”我多么想说:“那些诗,是写给你的。”却只是说:“你要喜欢看,我可以写很多给你。”

每个人都知道高三最后的日子,不可以设想很多未来的事情,更不可以承诺什么。惟有高考最终的结果,才能给十年寒窗一个完美的交待。因为身边的如茵,我更加没命地读书,只是仍旧在偶尔放松一下的瞬间,在草稿纸上写下几行诗句。

如茵在我身边,每一次都是静静地来,又静静地离开。除了那天跟我说过喜欢我的诗以外好像再没和我说过几句话。直到有一天,都上课很久了,如茵也没有来。又过了一会儿,如茵进来了,眼睛红红的,刚刚哭过的样子。班主任站在她身后,表情非常严肃。她说:“如茵,从今天起,你和某某换下座位……”

众目睽睽之下,如茵走到我旁边,看都没看我一眼,拿起了书包换到别处一个座位。我的脸“腾”地一下子红了,就像当众被人揭穿了所有的秘密。同学们都回头看我,那眼神分明在说,如茵的眼泪是因为我而引起的。

我没有问过如茵调座的原因。我更加消沉了,除了拼命读书,在学校几乎都是独来独往,我想除了考上一所好大学,再没有任何能与如茵说话的资格。如茵那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几乎是可以不忧未来的。结果我没有参加高考,在几次模拟考试之后,我因为成绩优异,被南方一所名牌大学选中,保送去了。

那是高考前一天的薄暮时分,中学时代最后的阳光掠过树梢照在她的黑发上,她的轻盈的脚步一下一下踩着碎碎的阳光,皎洁的颈子纤柔动人。我想她是在赶赴未来的约会吧,如此迫不及待。此刻,我在她身后,可是在日落之后,那些眺望的日子将不可回返。

那些淡淡的忧伤忽然间穿越无数个日日夜夜漫漫袭来。那个叫如茵的女孩,她永远也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那么伤心的少年,在落日的渐渐西沉中,怀着青春的迷惘望她最后一眼。

如茵考上了长春的一所大学,我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她的确切地址。暑假,我迫不及待地来到她所在的学校,在她的宿舍里见到她,事先设想过千万遍的开场白,统统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慌乱中我想起问她,那时为什么哭,又为什么要换座呢?

如茵轻叹一口气,因为那天正好她的父母离婚,被班主任知道了,很同情她并鼓励她好好学习,还因为她眼睛近视特意给她调了一下座位。

原来如此。

我轻舒了眉头,积压在心里那么久的问号,竟然就是这么简单的答案。我想说,如茵,那些诗你都看过吗?

这时,一个男孩闯进门来,旁若无人地说:“如茵,到点了,我给你打饭去。”如茵爽快地答应着,眼睛里有着洋溢的幸福。她飞快地看看我:“找我有什么事儿吗?要不,你也一块儿去吧!”

我微微一怔,摇摇头,轻轻地说:“不了,我只不过是——顺路来看看老同桌。”

转过身,出门,我的泪水留在了19岁的夏天。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如茵”。那是少年初起的爱情之眼,对另外一个异性的肯定。只是花季中诞生的梦,总会随着花谢而破灭。

文中的“我”对“如茵”的感情,就如同错过了花期的花,终于没有一个好的结局。然而,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我们心中美好的回忆。

第一辑 旁边的旁边是你 初恋的美丽

那时候,我暗恋着一个出色的女孩,她有着一头长长的披肩发,一双纯情的眼睛,更主要的是她总是有着阳光般的微笑,我喜欢在梯形教室的一段静静地看她的侧影。

我想我总是于不经意中说起她,寝室里的男孩们都知道我对她有那么一点点意思。

但那时我很害羞,我不敢像其他男孩一样有爱就追。室友们不断的给我制造与她单独接触的机会,可是我一见她就心跳的厉害。我总是这样,只要对心仪的女孩心中有爱的成分,就很难自然地交往。而她似乎对我的木讷并不介意,只是笑。

我对她的思念却与日俱增,我把那种对她的相思深凝于文字中。许多的夜晚,我为她写了一篇篇缠绵婉转的小文,自是不敢拿去给她看的,只是随手夹在书本里。我写那些文字时,我心中充满了幸福和随意。直到有一天,我走进教室里,感觉有些不对,班上的女孩们全是笑盈盈地看着我,特别是她,一双美丽的眼睛晶亮晶亮的。我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错,我问同桌:“怎么了?”同桌仍是含笑,默默地把一本校刊递给我。

我满怀疑虑地打开扉页,我顿时傻了,我那些情深意切的小散文,竟被编发在校刊上,并被加注了两个文题:把手伸给我好吗?更糟糕的是那个小标题:献给一个叫琼子的女孩。琼子是她啊!我想我是给震晕了,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惶恐,迷惑,难堪各种心态兼而有之。我想不出是谁跟我开如此的玩笑。我看了琼子一眼,她正一眨不眨地看我,我的脸唰的一下全红了。我连忙低下头,害怕与她相视。

教室里很静,恍恍惚惚间我感到有人正站在我的身后,然后,有一双美丽的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我慢慢地抬起头,我看见了那双澄清的眼睛,有着鼓励,有着柔情,至今都记得那次相握,颤颤的,轻轻的,有甜美的感觉于心。

许多年后,校友相聚,我问起当年的那次恶作剧,校友们都说不是自己,正在我们猜想的时候,依在我身边的琼轻轻地笑开了,说:“怎么没想到是我!”看我发傻,琼无可奈何的摇头:“谁让我爱上了你这么一个傻瓜。你也够傻的了,事情都已发展到那个地步,却仍不敢表白,只得自己行动了。不然,我们早已错过了。”

我就那么傻傻地看她,握她的手,有感激还有许多年前那初恋的美丽。

幸福的爱情只是表达方式不同,内容始终是一样的。爱的双方,总有一个被动,一个主动。在一起之前,需要主动的一方大胆地走近被动的一方,不管用什么方式,为了爱,都值得。这样,多年后总会有着美丽温馨的回忆。

第一辑 旁边的旁边是你 另一对耳朵藏在哪儿

说来好笑,考林的父亲是位口吃矫正专家,可最终,他那调皮的儿子考林却耳濡目染地成了个不折不扣的结巴。而且,每当考林面对父亲的矫正时,口吃就会变本加厉。

口吃让考林成了个自卑孤独的孩子,他总是喜欢在自己的角落里,不愿和别人交谈玩耍。孤独的他开始爱上写作,一个人默默地看书,静静地写诗歌,写散文,独自海阔天空地思考。他笃信:孤独安静的生活,往往会是一种生命的最佳方式。

他上高中的时候,一个名叫卡伊丝的女孩成了他的同桌。那是个漂亮开朗、有着一头金色卷发的姑娘,她喜欢考林笔下流泻出来的一篇篇美妙绝伦的文字。卡伊丝不停地找机会跟考林说话,但是,自始至终,她没有从“金口”里掏到语言。尽管这样,这个骄傲的公主还是爱上孤僻得要命的男孩。卡伊丝开始给考林写情书。考林冷冰冰地回了一张纸条:“我是结巴,别烦我!”同学们都劝卡伊丝最好别招惹古怪的考林,但是,可怜的姑娘真的爱上这个躲藏在自己的世界里孤芳自赏的家伙。一星期后,卡伊丝把一盘磁带送给考林做生日礼物。磁带里录的全是考林在《橙色星期天》上发表的文章。卡伊丝的声音十分美妙!最后,卡伊丝说:“知道吗?我的耳朵天生就背,你能在上课的时候帮我传达老师的讲课内容吗?”考林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诗歌、散文从卡伊丝的嘴里吐出来会那么悦耳动听。他答应卡伊丝,老师声音太小的时候会重复给她听,惟一的要求是卡伊丝不能笑他。考林终于在众人面前说话了,不过,他只是在卡伊丝面前说话了。后来,卡伊丝还要考林在自习课上给她念他自己写的文章,她告诉他:“你知道吗,听你朗诵你自已写的文章真是奇妙极了!”听到卡伊丝的夸奖,考林心里像吃了蜜似的甜美。

再后来,卡伊丝会让考林认真地看着她,跟她大声地说话和朗诵。因为她从书上了解到口吃不是疾病,它的根源是心理障碍。考林更勤奋地写文章了,大声朗读。他爱上了向聪明的卡伊丝朗读自己的文章,他觉得那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事情。半年过后,考林的口吃奇迹般地好了。他开始在课堂上回答老师提的问题,开始在学校的大礼堂里朗诵自己的诗歌,他的声音永远比别人高八度。同学们开玩笑说他封闭得太久了,需要爆发。只有卡伊丝知道,考林是想让自己在哪个角落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不再口吃的考林开始备受女生的欢迎,不断有女孩写情书给他,有时候还会有胆大的女孩跑到他桌子旁,说几句令人脸红的情话。每当这时,考林都会轻轻地回答她们几句,他想反正卡伊丝的耳朵很背不会听到的。慢慢地,考林好像厌倦了大声跟卡伊丝传达老师授课,觉得给她念自己的文章很白痴。卡伊丝也不吭声,似乎老师的讲课她也能听得差不多。偶尔,考林也当卡伊丝的面对喜欢他的女孩说:“我也喜欢你!”他甚至还给邻班班花林达写情书。

不久,他们都高中毕业进入了不同的大学。卡伊丝知道,那个已经远离口吃的考林,已不会把大声对她朗读文章作为他人生最大的幸福。虽然她一直都是那么深情地爱着他。

很快,他们都大学毕业了,有了各自的工作。一次同学聚会,当考林得知卡伊丝当了空姐,今天正好飞到华盛顿而不能来时,他惊愕不已,谁都知道空中小姐除了要有出众的外表外,还要语音标准和听觉敏锐。看着考林疑惑的样子,卡伊丝的一个好朋友告诉他:“是啊,刚开始我们都觉得奇怪,可她说她的另一对耳朵藏在考林心里……”考林明白了,这个善良的姑娘,为了让他可怕的口吃彻底痊愈,宁愿自己有一对几乎失聪的耳朵……拿着卡伊丝的地址,考林再也忍不住了,他朝着卡伊丝的公司飞奔而去……

真正的爱情是无私的奉献。为了一份真正的爱可以苦苦守候;为了一份真挚的爱可以不让他孤单,这就是爱的纯洁无私。当最爱来到身边时,并且知道正是这份爱让你有了重新的开始,请不要与她擦肩而过,否则带给你的只是一生的遗憾。(王颖)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借我一把刀好吗?

高三的时候,他开始期待每周一节的公开课。

因为每次那个女孩子,会像洁白而脆弱的花朵,轻轻飘进来。

他总是选择最后面的一个坐位,这样无论她坐在什么位置他都可以注视到她的背影。

原本枯燥无味的公共课因为她的存在,散发出淡淡迷离的幽香。

他打听着她的一切。知道她叫关蕊,很美丽的名字,就像她的人。

每当下课的时候,他常常有意无意地经过她的桌椅,往前走几步然后折回来,却不敢多看她一眼。

他是金牛座的男生,腼腆而害羞。

终于有一次,他鼓起勇气走到她面前。“同学,可以把你的笔记借我看看好吗?”

她抬起头用漆黑明亮的眼睛看着他,轻轻递过笔记本。

他拿着她的笔记本返回坐位的时候,感觉到自己心跳剧烈得不能自已。

他将笔记本从后面递给她的时候,她发现里面多出一张纸条,只不过用蓝色圆珠写着的一个小故事:她是房东的女儿,父亲很早就去世,和母亲一起相依为命地生活。

他一直喜欢她,却一直不敢表白。

有一天他经过厨房的时候,看见她汗流甲背地劈柴。于是对她说,借我一把刀好吗?

房东的女儿说,我只有一把刀,借给你我用什么劈柴?

他望着她,深情地:把你的刀借给我,以后你就不用劈柴了。

……

她从前面转过头问他“可是那是真的吗?”这是她第一次对他说话,她的声音像柔美平静湖水。

“是的,他们是我的父亲母亲。”他说。

“很浪漫呢!”她笑了笑,又将头转回去。

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他习惯在后面默默地注视到她的背影。

可是有一天,他在教室突然找不到她的背影。

听说她因为生病休学一年。他心里开始有了不断的后悔,后悔自己以前从未有勇气去把握、从未试着向她表白。

他依然期待每周一节的“政治”课。

他依然总是选择最后面的一个坐位。只为怀念她的背影。

枯燥无味的公共课没有她的存在,依然在记忆中散发出淡淡迷离的幽香。

几个月以后。在一个同学的生日聚会中,他突然看到她。

她静静地坐在那里,像从前一样的美丽,只是脸上有几许苍白。

大家开始玩一个“说真话”的游戏,输的人就要被罚到异性前面去说一句真话。

结果他输了。

他在大家的注视下,慢慢地走到她面前。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对她说,“借我一把刀好吗?”在场的所有人都愕然。

只有她低下头,微笑,深深地,像一朵绽开的玫瑰。

很显然,她还记得那个故事。

“借我一把刀好吗?”多可爱的表白。

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一个动人而又优美的故事,一份真挚而又持久的温馨,一段迷离而又幽香的回忆。马克思说: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所以,真爱才能感动上帝,感动众生,从而产生美丽的永恒。(张斌川)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爱在灯火阑珊处

我敢说牛静静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缠的女人。我从8岁就认识她,一直到现在23岁,15年来,我得出的结论就是:她是个面若桃花、心似蛇蝎的家伙,适合做死党而绝对不可以做女朋友。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这话对牛静静绝对适用,人家8岁就名扬全校了。

那是在一节音乐课之前,我们班的刘胖胖忍不住亲了她一口,结果,被她从凳子上推到了地上,哭得鼻涕眼泪横流。恰好老师进教室,刚想批评她,牛静静站起来理直气壮地告状:“老师,他在我脸上咬了一口。”

刘胖胖很委屈地说:“老师,我没咬她。我见她的脸蛋儿红得像苹果一样,忍不住就亲了她一下。”

老师无可奈何地笑笑,扶起了刘胖胖,简单地批评了一下了事。自此,牛静静“红得像苹果一样的脸”就出了大名。初中、高中,常常有其他班的男生假装在我们班门口转悠,眼睛有意无意地在牛静静“红得像苹果一样”的脸上瞅。我当然也是其中的一员。不过,我早就知道自己不过是一只“最美丽的癞蛤蟆”而已。于是,我更加努力地读书,和牛静静说话也总摆出一副班长的架子。

高一那年,有一天,班里的一个“小癞蛤蟆”问我:“班长,你觉得咱班牛静静怎么样?”我想了一会儿,答了句:“牛静静挺可爱的,像块牛皮糖。”第二天,“牛皮糖”这个外号就传开了。

那天放学,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叉着小蛮腰,脸蛋儿确实红得像苹果,显然是气的:“你什么意思,叫我牛皮糖?”问完,她的小尖头皮鞋便在我的小腿肚子上狠狠刻了一个章。

我告诉自己好男不和女斗,然后,尽量从容不迫地说:“我说的可是可爱的牛皮糖啊!”

“那也不行!我说你是美丽的癞蛤蟆,你愿意吗?”她怒目圆睁。我的笑在肚子里拼命翻滚,脸上却要撑出严肃。她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愿意,愿意。”我乐了。“去你的!”她转身离开。

我原以为“牛皮糖”再也不会理我了。没有想到,打那天起,她常常出现在我面前,说我是惟一敢给她起外号的男生,“有个性”,要和我做“铁哥们儿”。她竟变成了我身边甩也甩不开的“牛皮糖”。当然,这期间我身上也随时都粘着她的那些追求者的愤怒、忌妒甚至仇恨的目光。对此,牛静静认真地说:“我可是把你当我的同性啊!你不要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啊!”我回击她一句:“侬以为侬是谁?”

大二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牛静静她们宿舍的李林。她和牛静静常常一起出门,在校园里回头率超过百分之二百。人人都说她们宿舍风水好,一个宿舍里出两个绝色美女。

我在一次闲谈中告诉牛静静说我喜欢李林那丫头。牛静静大声地笑,和我碰杯,喝了大半杯啤酒以后,她说:“我帮你牵线吧!谁让我是你哥们儿呢!不过,事成之后,一定要请我好好地‘米西米西’呀!”

我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差点儿没拥抱她。以后她真的约我和李林一起米西米西、联系联系、游戏游戏。最后,我如愿地赢得美人归。只是,李林是个喜欢漂亮衣服、流行时尚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远没有我想象中好。

大三的时候,李林有钱的老爹送她去了美利坚合众国。我送她去飞机场的时候,两个人竟然都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毕业了,我兴冲冲地奔向工作,然后,被现实打击得灰头土脸。牛静静则完全放弃了专业,出人意料地在一家电台做了节目主持人。有的时候,我也会听她的节目。她温柔如水的声音让我一度怀疑她究竟是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剑拔弩张的牛静静。渐渐的,我习惯了每天枕着她的声音入睡,觉得她熟悉而又陌生。

周末的时候,我照例到她那里蹭饭。看她笨手笨脚地在厨房忙碌的样子,我就想笑。

那天是我23岁生日,老妈命令我去相亲。我觉得这真是一件可笑无比的事情。想我也算得上仪表堂堂、才华横溢,什么时候沦落到要靠相亲去解决人生大事的地步?不过,母命难违。我把这事当作笑料告诉了牛静静。

老妈和我坐在出租车里的时候,还不停地唠叨着。幸好司机及时打开收音机才算救了我一命。是牛静静的声音,像清泉一样流动在车里。

“今天我想放一首生日歌给一个我爱的男孩子。很小就认识他,他还给我取了一个‘牛皮糖’的外号呢!我一直在等着他长大,我想有一天他会明白我的爱。可是,他似乎永远都不懂。今天,他要去相亲了,也许,他又要爱上另外一个女孩子了。我……”一段音乐被推了上去,是那首《很爱很爱你》。我愣了一下,然后冲司机大喊一声:“停车!”

我只想用最快的速度冲到“牛皮糖”面前,对她说出在我心里藏了很多年的那三个字。

这是一个让人感动的爱情故事。年轻时,我们不懂得爱情。也许,爱情就是才子佳人,就是风花雪月,就是卿卿我我,就是宝马香车,就是花前月下……为谈爱情而爱,但风随云烟散,那些温暖、心动、牵挂在某一天跃到眼前时,才猛地发现,爱情就是心与心的相连,也许,它的平俗和淡然容易让人漠视,但如果失去,一切就无法挽回了。记挂在心中的那份真情吧,幸福就在眼前,好好的用心才能把握。(朱朝敏)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爱情的小字条

大二的时候,我们喜欢做一种游戏,在晚会中,每个人都可以写一张纸条交给主持人,然后主持人宣布这张纸条是属于谁的,再由谁来依照纸条写的去表演。

那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

白天,我收到了许多同学送的礼物和祝福的话。晚上,我买些零食,在学校后的小山上开晚会,请那些送礼物的同学。

那晚的月色很美,很明亮。坐在柔软的草坪上,大家边吃零食边表演节目,都很开心。

我收下那些纸条,然后一张张宣布。也真逗,他们想的鬼主意够绝的。有让李明学小狗汪汪叫,也有让兰兰学王八在地上慢慢爬,最绝的是让一个平时很高傲的女生扮失恋者的样子,看她愁眉苦脸,珠泪滴滴,伤心欲绝,笑坏了人。

我一直是学校的活跃分子,经常主持学校和班上的文艺节目,所以,我的生日还是自己做主持人。当我宣布一个节目是写纸条的时候,大家都活跃起来,跑开,躲着去写了。

小雨是我,纸条是写给我的。

下面的内容是:“请你大声地宣布:忧忧,我喜欢你!”

怎么会是这个要求?

我羞得无地自容。

但是,怎么能让我说出来呢?这太突然了,我慌张了一阵子,然后做了决定,我面向大家,大声地说:“忧忧,我喜欢你!”

人群开始像我一样镇住了,继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手中的纸条只剩三张了,我展开一张,只看一眼,就傻了。纸条上写着:“这张纸条写给小雨。”

说真的,我还是很喜欢那个叫忧忧的男孩,虽然我们私下的交谈不多。我知道他是一个内向的男孩子,但他很聪明,学习成绩相当好,也表现得多才多艺,而且他长得也蛮帅气,暗地里还有不少女生喜欢他。

直到成为忧忧的女朋友后,他才老实地向我招供,那张纸条是他自己写的,真见鬼!我当时竟然没有认出他的笔迹来。

当缘分来到的时候就是幸福的来临。表现爱情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无论任何一种表达爱意的方式都不要让她等得太久了,否则机会一旦与你擦肩而过的时候,你得到的只是悔恨的寂寞。只要喜欢就要说出来,不要让爱等得太久。(王颖)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丑娃娃的天堂

“我叫凌坚。”

偌大的教室里,我独自一个人站在讲台上做着自我介绍。可是除了这句,我说不出其他任何的话。额前的头发帮我挡住了别人的视线,其实这也仅仅是掩耳盗铃罢了,我清楚得很,讲台下面有一双双眼睛正在好奇地张望着。

我的自卑感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小时候,我惟一做的游戏就是对着一只丑娃娃讲话,沉默是我大多数时候的状态。在我的生命里,除了家人,我不向任何人展露我的笑容。

“你是转来的吧,我叫苏布,以后我们就是同桌啦。”灿烂无比的声音,我这才回过神来,明白自己已经来到一个新的学校,再也不是一个人坐了。

我转过头来,看到的是一张和声音一样灿烂的笑脸。短短的头发,明亮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嘴唇上扬,露出整齐的牙齿。

很快的,我从他的眼睛读到了惊异,我无所谓地扯扯嘴唇。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别人的这种目光,我也不想搭理任何人,我只是想继续我以往的生活,一个人独来独往。

融入一个新的环境对于我来说其实很难,但妈妈告诉我,我叫凌坚,在任何时候我都要坚强地面对一切。可是陌生的人,陌生的周围,还是让我感到有些许的恐惧。就在我茫然无助的时候,苏布似乎发现了什么,他不停地介绍新同学给我认识,让我参加社团,可都被我冷傲而无情地回绝了。

我们的课桌上虽然没有那道所谓的“三八”线,但我总蜷缩在桌子一边,任胳膊露出课桌外好多。而苏布呢,似乎也小心翼翼地写字。只是偶尔,他会欲言又止地望着我。我一次一次地告诉自己,我和别人是不同的,我不允许别人跨入我的领土半步,虽然属于我的地方很小很小。

终于,当我再一次把苏布借我的参考书丢在他的位置,而手里捧着一本一模一样的书时,我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了无奈,或许还夹杂些别的。是的,我宁可跑遍大半个城市去图书馆借,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可不知怎么的,我的心猛地被揪了一下,有点疼。

“我想我不需要,我可以一个人过得很好。是不是。”深夜的时候,我抱着我的丑娃娃,对她讲着同一句话。

日子像流水一样从指尖划过,很快入冬了。北方的冬季天黑得特别的早,每天晚自习过后,天早已经暗得看不见五指了。从学校的教学楼到宿舍有两条路,一条是大路,平稳而又干净。一条是小路,通常没有路灯。而我,选择的总是后者,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那些热闹根本不属于我。其实很多时候,同学们总三三两两的结伴走,也没有人会注意我走哪条路。那天的风很大,吹在脸上生疼生疼的。我加快步伐往宿舍赶,一来高三了,我不想在路上浪费太多时间。二来这条路实在黑得让人害怕,再加上风不停地吹,似乎在故意制造一种诡异的气氛。

糟糕的是,走到半路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数学书竟然忘在教室里。停在原地踌躇了半天,还是决定折回教室去拿,因为明天有一个很重要的测验。

几乎是一路小跑地来到教室楼,还是没有赶在熄灯之前。黑洞洞的楼道,走上去会发出异常响亮的脚步声。花了很长的时间,终于爬完五楼,身上早已紧张出一身汗来。班级左边第三扇窗户,我的座位。一直以来,我总是不把窗户关牢,因为不想在遇到事情时去麻烦别人来开门。可窗户那么高,个子矮小的我怎么爬得上去。

就在我焦急之际,甚至有些后悔折回来的时候,耳边传来一句,“要我帮忙吗?”我顿时七魂吓去六魄,胆战心惊掉过头去,却发现一张温暖的脸。

是的,是苏布。我点点头,在这个时候,我已经顾不上任何,我只想拿着我的数学书离开这鬼地方,回宿舍去。

他利索地爬上窗台,钻进教室,从我的抽屉里把那本数学书递过来。

在黑暗中下楼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我小心地扶着扶手,生怕踩空下去。只是突然间,一只温暖的手拉住了我的手。从小到大,除了父亲,从未有男生牵过我的手。我的心“噔”的一下,却没有挣脱。我知道那是苏布,虽然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感觉那上面满满的荡漾着一种温情。

“这样走,大概就不会摔跤了。”

我的手掌心渗出细细的汗,不知道是因为对黑暗的恐惧还是因为被苏布牵着手。我心慌意乱的想着,脚下还是踩空了,我试图挣脱苏布的手,却被他死死地拉住了。事实证明,牵着手下楼的后果是,本来摔一个人现在摔两个人。

“你没事吧。”苏布抬起手想帮我。

我看到他的额头上渗出血来,心里有些内疚。“快走吧,我没事。”说完,我便转头就走,留下苏布一个人,还有他那只悬在空中的手。

风真大,刮得人都快飞起来了,可我的心里却暖暖的。就在我快到宿舍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很大声地对我说“晚安。”我知道那是苏布,我冲着黑暗中的影子很开心地笑了一下,尽管我知道苏布肯定看不见。

“你知道吗?我的心轻轻的开了一条缝,似乎有一种叫快乐的东西将要溢出来。”我的丑娃娃今天很开心。

第二天早上,我刚跨进教室,就听到教室里同学们大呼小叫的声音,还没等我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听到有人大叫苏布的名字。抬起头,只见黑板上赫然写着四个字:凌坚,苏布。中间画了一颗大大的心,我一下子明白那片叫喊声是怎么回事了。

可我依旧沉默,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一直以来,我都是以逃避的态度去面对周围的一切,把自己的心锁得很紧,只是偶尔露出一点点缝隙。

“谁写的?”刚走进教室的苏布大声责问道,“以后谁开这种玩笑我跟谁急。”说完刷刷地把黑板上的字擦去了。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有些失落,我看到苏布的左额角上贴着一块创可贴,而我的贴在了右边。我的脸上露出一丝嘲笑,是对自己的。是啊,苏布那么优秀,是很多女生暗恋的对象,我活脱脱一只丑娃娃,他怎么会注意上我呢。

整整一天,我都混混沌沌的,脑子里满是苏布的名字,直到傍晚白小茉拦住了我的路。

白小茉是我们班的文娱委员,公认的班花,她对苏布的暗恋也是人所皆知的。

“你以后少给我接触苏布。”她趾高气扬地对我讲话,“你以为每天都跟踪你下晚自习是他喜欢你吗?”

什么,苏布每天晚自习后都跟踪我?难怪我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难怪那天他及时出现在我的面前。白小茉后面还说了很多,可我一句话都没有听见。

“你长得那么丑,苏布才不会喜欢你呢,你还自作聪明把书忘在教室里。”终于,白小茉的最后一句话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的头突然好像被人打了一棒,长久以来我只是努力地一个人好好生活。“苏布那种人只有你们这种小女生才会喜欢,我根本不愿意看到他。”

所有人都不理睬我我都不介意,可我不容许别人侮辱我。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刻,我看到了站在身后的苏布,他的眼睛中充满了哀伤,他的样子在风中像一片飘落的叶子,我的心顿时被狠狠地划了一刀,可还是倔强地离去。

“我做的是对的,是不是?”深夜,我把丑娃娃抱在怀里泪流满面。那个夜晚,我问苏布,为什么在要摔倒时还是抓着我的手不放,苏布对我说,他明白我的脆弱,他只想好好照顾我。

接下来的日子,就快高考了。我逼迫自己不再去想苏布的任何问题,只是每天晚自习回宿舍的时候,我总会掉头张望着,我希望能看到那熟悉的身影。

可是,我没有看到,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

后来,高考很快就结束了,我没有遇到过苏布。其实,很多次,我都想去找他,可我不知道去说什么。于是,再一次的,我选择逃避。

大一的新生见面会上,照例是自我介绍。我站在讲台上,望着黑压压的一片,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我舔舔了嘴唇,说道,我叫凌坚,然后嘴唇就干燥得讲不出任何话来。忽然间,我非常想念一个叫苏布的男生。

上帝总是那么爱开玩笑,黑压压的人群里,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短短的头发,嘴角上扬,正露出明亮的笑容。第一次,我撩开前额的头发,只因为想看得更清楚。

散会后,我故意在人群中走得很慢,我想等苏布,想对他说对不起。可等了好久,仍不见苏布上来,我只得转过头去看。

其实,苏布就在我的身后,正笑意盎然地望着我。然后他让我闭上眼睛,往我的手心放了一件东西。

“一,二,三。可以睁开了。”

我低下头,望着掌心的东西,顿时泪流满面。

其实,一年前我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就曾许下一个愿望,希望哪一天有人能送我这样的礼物。就当我快忘记的时候,这件礼物突然出现在我的掌心。

苏布说,他从来都认为我是只漂亮的娃娃,坚强而又任性。高三那年,他偷看了我的志愿,于是就跟到这里来了。

阳光下,我手中那只玫瑰红的唇膏被镀上了一层金色。我笑了,笑得那么灿烂,第一次,我让我的嘴角上扬。

我是先天性兔唇,一年前的今天,我曾经许愿,希望有人送我一支玫瑰红的唇膏。

苏布曾经说过,他明白我的脆弱,他只想好好照顾我。其实他也曾是一个先天性兔唇的儿童,只是幸运的,他的手术非常成功。

一个人最美丽的不是容颜,而是心。容颜会随着年华的流逝而老去,但是心却可以始终如一。

有过共同经历,共同心路历程的两人,因为苏布的热心和怜惜,也因为苏布的执着,最终让文中的“我”走出了心理阴影,寻得了人生得幸福。(汤可华)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在假面具的背后

诺拉是化学系一名学生,两年前,实验室里出人意料地发生了火灾。年轻的女孩没有恐慌,她勇敢地扑灭了大火,使价值数百万美金的实验室免遭劫难。然而,大火也给诺拉的脸右侧留下了一块烧伤的疤痕。

赞扬诺拉的文章大量地出现在报纸上,赞誉纷起,致敬信像雪片一样从四面八方飞来。她把这些文章珍藏了起来,它们是她病中的阳光。

随着时光的推移,来信越来越少。最后,诺拉只收到一个名叫西弗的大学生的来信了,几乎每一封信中他都执著地邀请诺拉去电影院和咖啡厅。但诺拉很怕这种相会,她能想像脸上的疤痕会给他留下什么样的印象,所以,在痛苦的挣扎后,她中止了同西弗的书信往来。

诺拉在自卑和孤独中越来越沉默,她尽量不出门、不和异性接触。不过,只有假面舞会算是例外,因为只有这天,诺拉才能用面具遮盖住脸上那块烧伤的疤痕,恢复对自己的一点自信。她每年都去一次,而且每次都要找一个新的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

这次,诺拉决定参加一次别开生面的大学生组织的假面舞会。礼堂里洋溢着浓烈的气氛,青年人有的在翩然起舞,有的聚在一起热烈倾谈。墙角边就站着正在聊天的物理系学生克莱尔和鲍里斯。

“真遗憾哪,”克莱尔说,“来客中间大概有很多漂亮的姑娘吧?可惜戴着面具能看见什么呀?”

鲍里斯回答道:“对我来说,女孩的容貌美不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头脑和心灵。”他的言论引起了一位在他侧面的女孩的关注,她穿着彩蝶衣裳,戴着面具,一双迷人的眼睛向他投射着动人的微笑。鲍里斯的嗓音变得更响亮了:“对我来说,内容比形式更重要!”说着,他离开克莱尔,去邀那位向他传递秋波的女孩跳舞了。一曲完毕,女孩被另外一位小伙子邀请去了,鲍里斯神采飞扬地向克莱尔奔来。

“你知道吗?那位穿着彩蝶服和迷你裙的陌生女孩,她的舞姿太迷人了!天哪!她真是邓肯的再现,罗曼诺娃的舞魂!”鲍里斯说完,便向那位引人注目的女孩迎了上去。

鲍里斯兴致勃勃地和她攀谈着,而克莱尔则陪他们站着,缄默不语。鲍里斯时而赞美女孩的舞姿,时而夸奖女孩的服饰。他经常重复着一个问题:“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我非常想结识你这样漂亮的姑娘!”

“为什么你要想像我是一位漂亮的姑娘呢?要知道,我并没有摘下面具呀。”她说着,忍不住“咯咯咯”地笑出了声。然而,克莱尔似乎感到她那柔美的嗓音里隐含着一丝淡淡的哀愁。鲍里斯带着自信的口吻回答:“我看见了你那双迷人的眼睛,听到了你悦耳的嗓音。我确信你漂亮无比!我准备竭诚为你效力。请说吧,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我想要金合欢花!春天来了,那每一朵米黄色的小绒花就像站在树枝上的小鸟一样可爱。看见它我就充满欢乐。”女孩顽皮地眨了眨眼睛。

“你不会在开玩笑吧!这大冬天哪儿有金合欢花呢?”

“我可不喜欢空谈家,只喜欢找得到金合欢花的人。”女孩给鲍里斯以善意的嘲笑,她似乎对眼前这位华装夺目的青年人有了几分理解。听了她的话,克莱尔不觉微微一笑。而鲍里斯却什么也没明白,他依然无休无止地盛赞女孩的智慧和身材。“我们去跳舞吧!”他对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留下了克莱尔一个人静静地在旁边关注他们。

她跳得那么洒脱,简直是活生生的精灵。鲍里斯如痴如迷,神魂颠倒,他在女孩耳边柔声细语地说道:“我感觉到一股强大的电流向我袭来,我好像爱上你了。请允许我看看你的面容吧!”

“你不会感到意外吗?其实我是个丑八怪。”女孩的声音变得生硬起来。“你又开玩笑了!请告诉我,我们什么时候约会呢?”鲍里斯纠缠不休。没等女孩说话,鲍里斯又说:“我强烈地感到,你就是我一直在追寻的人。对我来说,容貌并不重要,要紧的是头脑和心灵。”他近乎执拗地请求女孩摘下面具,而她则一改刚才的欢快情绪,变得愈加忧伤了。

“好!”她终于同意了,“我摘下面具。”他们出了大门,在走廊里停了下来。“看吧!”她缓缓地摘下面具,一道狰狞的疤痕袒露在鲍里斯的面前。

沉默,足足有几分钟的沉默。这沉默让两个人都有点无所适从。女孩最终打破了沉默:“还记得你的诺言吗?如果你想和我一同走进大厅,就为我带来一束金合欢花。”

鲍里斯吞吞吐吐地说:“当,当然,你稍稍等我一会儿。”说完便跑了出去。10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诺拉明白:鲍里斯不会再回来了!

夜空中传来了钟声,它洪亮而悠远。大厅里,欢呼声骤然响起,炽烈气氛达到了顶点。

形单影只的“彩蝶”站在寒气袭人的走廊里,心如刀绞。“任何一个人,看见我的伤疤都不会理我了。”她蹲在墙角,抱着膝盖开始哭泣。

“春天快乐!”突然,她听到背后饱含热情的祝福声。转过身,她看见了:站在她面前的是克莱尔。他此时身穿大衣,头发上落满雪花,气喘吁吁地捧着一束金合欢花!

“拿着,这是给你的!请原谅,只是晚了些,因为我坐出租车去火车站旁边的一家花店买的。”

诺拉冷冷一笑,“现在你看到卸下面具的我了吧!好了,你可以把金合欢花拿回去了!因为你的朋友早就吓得逃走了。”克莱尔摇了摇头,他望着姑娘,突然问道:“你叫诺拉是吗?”

“这,还有什么意义吗?”姑娘抽噎着回答。“我给你写过信。

我叫克莱尔·西弗。你还记得吗?”诺拉抬起头,晶莹的泪花依然留在脸上。

“你瞧,怎么哭鼻子了?这可不像我认识的那个坚强勇敢的女孩子啊!”克莱尔微笑着,眼神中满是深情。“在你和我断绝往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很难过。不过上帝真的很公平,我的坚持不懈让它又把你送到我面前。我能邀请你和我一起进大厅去跳舞吗?”“真的?”她在将信将疑中微露笑意。

“你捧着金合欢花的样子真美!你和它一样泛着清醇的光华,寒冷的冬天里不惧严寒,依然傲立枝头,露出最娇艳的面容。知道吗?你内心的美丽与坚强才是最吸引我的啊!”

“把手给我!”克莱尔的手是温暖的,也是强有力的。

“云想衣裳花想容”,美是人的天性,但有远比容貌之美更重要的,那便是智慧的头脑与纯洁的心灵。

我们不应奢求自己的容貌闭月羞花,惟愿善良的心灵能够沉鱼落雁;我们不应梦想自己的风姿引蜂领蝶,但求自己的品格能够傲立枝头。(方英卉)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爱原来是一床温暖的被子

1993年的秋天,我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离家乡很远的一个农场工作。在那里,我不仅度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岁月,而且还收获了我硕果累累的爱情。

农场远离闹市,条件很是清苦。在这里工作的,都是家境不好的,或者是和我一样,农业大学毕业的学生。我们的寝室简单得很,就是用木板砌成的房子,夏天蚊子嗡嗡成群,冬天冷风嗖嗖、雪花飘飘。

我心仪的是一个安徽来的女孩。她高高的个头,圆圆的嘴,两只眼睛像天上的弯月一般多情。从见到她那天起,我就觉得她应该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个女人,从最初到最终。

难得的情缘使我从内心深处总在找机会接近她,但我天生是害羞的那种人,不擅长表达个人的情感,而只会害单相思,这大概是每个刚出道男孩的弱点吧。和她工作了将近半个月,我只将她当成一幅美丽的风景,没有敢和她说一句话。而她也是那种内向的人,从不轻易开一下玉口,就是咳嗽,也有一种淑女的风范。这使我更加深了感情的冲动。

终于,在我犹豫了好长时间后,我走到她的身边,对她轻声说:“今晚去后山好吗,我等你!”一句话,竟然好像是一辈子。我不知是不是自己吃了豹子胆,竟然敢对一个娴慧的女孩吐露芬芳,但最终我的勇气还是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她脸上红红的,背过脸去,害怕别人看见那种别致的风景。

晚上,我提前吃了饭去了后山。秋天的夜晚,有风儿柔柔地吹过,一种浪漫的感觉油然而生。而我却一直在背着自己刚刚准备的台词,我害怕一失口,会惹怒了一株含苞欲放的花朵。没有带表,我一直等着,不知道是几点钟,也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样一种心情。但除了有昆虫的鸣叫声外,我什么也没有等到,四周静静的,我一直等到下半夜,也没有等上我的心上人,难道是被风儿带走了,或者她根本就没有在意今晚的约会。

我的处女约会就这样流产了。第二天,在一起工作时,我不服输,上前问她为何没有去。她吞吞吐吐:“我去了,可是后山黑呼呼的,什么也看不到,我不知你在哪儿。”原来是上天的捉弄,不是主观的原因,我松了口气,为一次模棱两可的约会而心中惭愧。

后来,由于白天工作忙的原因,我没有再敢提及个人的感情,只是顺其自然的发展着。我们就像两株木棉,平行着站在一起,我们的工作枝柯相交,而生活却始终有尊严的各自存在着。

而我的“贼心”却始终没有死,就像一个即将泯灭的烟头一样,在秋夜的风里燃着微亮的光。迫于青春的诱惑力,原始的好感和初春的萌芽一直在鼓舞着我的斗志。

在半个月的一个黄昏,我借着朦胧的残光写了一张纸条,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偷偷送给了她,她很配合地用手握紧,把它塞在衣服袋子的最里面,生怕别人发现我们的秘密。纸条上写着:今晚再去后山,不见不散。

已经到了深秋,风也有些微凉,我在想着相见时的一些话语,并且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搭在手背上,因为天气也帮了我的大忙,我可以借天冷的缘故,把衣服轻轻披在她的身上,这样,我们的感情便有了一种美好的中介。由于时间尚早,我悠然地点了一枝烟,烟光泯泯灭灭,有一阵雾气开始在身边和心里升腾。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像一口锅扣在了地面上。我站起身来,向前走两步,再向后返两步,我在模仿着故事里的一些镜头,自己必须先锻炼好,才能充分发挥,要不然,若是在一个姑娘面前丢了丑,那可是抬不起头的事。

就这样,我一直等着,等着,但姑娘还是没有来。我在猜想着各种各样的结果,也许会如第一次那样,姑娘本来就对我无意,不会的,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就不会接我的“请帖”了;可能是临时有任务,需要加班吧,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本身就排在一个组,不可能通知她去而我不去呀;或者是路上出了差错,更不会啦,她来的比我早,这一带的地形熟悉得很,就是闭上眼睛也不会迷路的。

夜已经很深了,远处传来零点的钟声,我的心如刀绞一般难受,明天,不,也许一辈子,我都不会理她的,她简直就是在亵渎一场纯真的感情。

第二天,我很晚才起来,工作时斜眼看她,却发现她正在看我。在午休时,她竟然给我使了个眼色,我心领神会,虽然昨晚发生了一个很不痛快的结局,但谁敢对一个俊俏的大姑娘说不呢?我尾随她到了一个山坡上,我单刀直入:“你昨晚,怎么又没去。”“我去了,可是我看见有人在吸烟,我以为是农场主在看守林子,所以,没敢过去。”说着,她眼角甚至出现了泪水,我多想伸出手去,为她抚掉眼角的泪珠,但光天化日的,我不敢出手。

由于自己的疏忽,我又丢掉了一次美丽的约会,但我不怨姑娘,更不能怨老天爷,罪魁祸首便是自己,是自己没有把握好时机。

再后来的一个黑夜改变了这种僵持的状态。

那已经到了冬天,那晚下着小雨。不幸的是,我的房子漏雨了,那是我直到很晚才发现的问题,被子、行李、身上穿的衣服淋得一塌糊涂,雨顺着房梁肆无忌惮,我的情况非常糟糕。

没有办法,我想起了求救的办法。隔着我的小屋10米的距离,就是女孩的小屋,我犹豫了一个世纪的时间长度,将自己完全置身于雨中,那可是一扇厚重的门,推开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我不敢想象,害怕自己真的会被尘世的流言蜚语淹没。

终于,我站在了她的门前,强烈的冰冷使我鼓足了平生的勇气敲了一下爱情的大门,“谁呀?”女孩还没有完全睡着,我嘶哑着声音:“是我,我的房子漏雨了,想避一下雨。”

接下来,没有任何声响,我等待了好长的时间,长时间的沉默使我明白我的选择是冒失的,可能会毁了一段原本纯洁的友谊。在我转身要走时,那扇门打开了,“进来吧”,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加上受了风寒,使我情不自禁的晕了过去。

醒来时,发现屋里闪着温柔的灯光,自己竟然躺在被子里,旁边,那个女孩,被子搭在身上,一双脚露在外面。我心里很是激动,一个陌生的女孩,没有别的理由可以让人相信,为了一个男孩,在这个冬日的夜晚,自己情愿睡在冰冷里,而将被子盖在他的身上。

从那时起,我就下定了终生的决心,她必定成为我生命中唯一的女人,从这个世纪到另一个,从生命的第一步到最后一步。

后来,我们真的成了恋人,再后来,我们水道渠成的成就了一生一世的情缘。

婚后,我们生活得很幸福,虽然我们只有一所简陋的房子,但这些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相濡以沫地站在一起,共同迎接远处天空袭来的雨和风。我们经常会一起下到地里,挑战工作时遇到的各种困难;或者走到我们相恋的后山,想想那两个晚上尴尬的往事。

1995年的春天,在我们结婚一年后,由于工作成绩的突出,我们调离了那座农场,去了一所大城市。在那里,我们还有很长的路需要去走,还有更多的坎坷等待着我们去风雨兼程。

原来,爱情就是一床温暖的被子,我们相互搀扶着、拥抱着、彼此承担着风险和责任。我们躺在温暖的被子里,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和借口,一个温情的动作,能够一生拥有一次,生命就已经够了。我们睡着时,正是青春年少,而醒来时,却是白发苍苍,原来,我们真的是睡了一生。(张斌川)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让我来当一次天使吧

那是一个冷僻的文学论坛,去的人不多。

她总是午夜过去,看些文章,然后回几个帖。偶尔的,她也会发一些随笔上去,文字淡淡的,却很清秀。

他总跟她的帖,有时会写一些大学时的趣事。没想到,他们竟是校友。

在大学时,不同年级,不同系,虽在一个校园读书,甚至在不经意中碰过面,彼此却不曾相识。谁会知道,毕了业分开了,反而聚到一起。

她也为这个意外且惊且喜。要了他QQ,遂开始了漫长的聊天。

那个撮合他们的论坛很少去了,夜夜QQ上聊,开始喜欢对方。

见面的那天,她白衣长发,在嘈杂的人群中静美出尘;他也是俊朗健谈,彼此一见倾心。

去看了电影,在电影院里牵手了。

出来时,月亮已高悬天际。

她说:真想一辈子我们都这么好,永远不吵架。这样一直一直往前走,永不转身。

他将她的手更握紧一些,然后说:傻丫头,会转身的,不信你试试。如果没有了转身,肯定两个人就该再见了。

她不明白,也没有再问,却不信。

他们开始热恋,每天都会打无数个电话,晚上还要腻在一起。一个出差外地了,另一个必然会相思成灾。

这么好的,有一天,两个人还是为一件小事吵起来。之后,他们三天没见,却谁都不肯先拨个电话。她每天晚上都哭,以为他们真的完了。

第四天晚上,她打开QQ,看见他的留言。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有人说,两个相爱的人之间发生了矛盾,第一个转身的人就是他们感情的天使。这次,让我来当一次天使吧。

以后,他们一直非常好。当然,还会吵架,只是吵完了,总有一个人会转身,转身之后,他们的感情会比原先还要好。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地转身,只要感情的天使不死,他们的爱就不会泯灭。

“美丽的转身”是一个华丽的姿势,它代表儒雅与宽容,也代表挚爱与不舍,它更代表一种风度和智慧。相爱的人甜甜蜜蜜,但总有口舌之争。如果二人都是坚持己见,互不服输,争吵就会演变成心灵的隔膜,甚至会为彼此种下仇恨的种子。“飞来横祸”也许就是长期争执的淤积。如果有人能低头,做一个华美的转身,小事就可能化了,争吵不过是生活的润滑剂。岂止爱情如此,人与人相处也需要“华美的转身”,和谐,美丽才能相随。(朱朝敏)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按揭的爱情

男孩爱上了女孩。

男孩出身寒门,大学毕业到一家公司打工。女孩与他年龄相仿,只比他早一个月来公司,却做了他的主管。

是有些不服气的,但女孩的才华征服了他。渐渐地,炽热的爱在男孩心里无限延伸。

但,爱的表白却迟迟没有来。女孩貌美如花,又是富家女,身后的追随者一拨拨来,又一拨拨去。失败者传来的消息说,女孩是人间仙女,其父却是“王母娘娘”,一道“银河”隔开了他们想要的爱情。原来,其父在公司,早己宣告了未来女婿的标准:要有才华、更要有万贯家产。缺一样,也不能把小女娶回家。

于是,许多对女孩心生爱慕的男子都打了退堂鼓。囊中羞涩自是主要原因,但也有一些人觉得,爱情若掺杂了金钱的成分,也就不那么纯粹了。更何况,以“钱”取人、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又何谈幸福?

偏偏男孩没有退缩。一如既往地对女孩忠心耿耿。男孩知道,即使他再怎么努力,万贯家产依然遥远如天际。男孩也知道,其父一言九鼎,男孩没有多少赢的机会。

但,男孩爱女孩。这份爱在男孩的心里早已发酵,早己膨胀,任何障碍也不能迫使男孩退缩。两年的相处,女孩的盈盈浅笑,女孩的温婉善良,早已在男孩心里生根发芽,男孩无法将女孩的影子从心里消除了。男孩相信,女孩也爱他。多少回四目相对,他早己从女孩的眼里读出了爱意。

一个月朗星稀的美丽夜晚,男孩对女孩说:“你的一举一动早已左右我的视线,你了解这一切,却不肯触碰我的灵魂,眼睁睁看我在痛苦中煎熬。”女孩听了娇羞地笑。对于男孩的爱,她早已明了,也早已接受。

“可是,你怎么过我父亲那一关呢?”女孩提醒男孩。男孩挽起女孩的手,神情坚定:“领我去见董事长。我一定会说服他老人家。”

女孩饶有兴趣地带男孩回家,去见女孩威严的父亲。果然,父亲听了男孩的爱情宣言,眉头一皱说:“小伙子,我相信你的爱是真诚的,但你用什么资本来爱我的女儿?我的条件是不可更改的。”

男孩微笑地仰起头:“是,我没有万贯家产,但我有一颗勇敢、坚定的心。更重要的是,是有一颗爱她不变的心。为这份爱,我可以‘按揭’我的爱情——用无期限的一生来偿还。”

女孩和父亲同时愣住了:“爱情也可以按揭吗?”“怎么不能啊?我用爱的依恋、爱的真诚做担保,用爱的努力、爱的执著交首付,用爱的持久、爱的忠诚分期付款。我心甘情愿地给‘情感银行’打工,不会逾期,也不会恶意欠款,一辈子无怨无悔。”男孩坚定地说。

女孩笑了,为男孩的爱恋和勇敢。父亲也笑了,为男孩的机智和坚定。

看来,爱情路上,什么奇迹都可以发生,没有什么不可能。爱,没有什么固定公式,只要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你就能提前收获你的爱情,而不会被所谓的高额资本所吓倒。

爱情也是可以按揭的。但必须用依恋、真诚来做担保,用努力、执著交首付,用持久、忠诚分期付款,并心甘情愿地给“情感银行”打工,不能逾期,也不要恶意欠款,一辈子无怨无悔。在快餐时代,这种按揭比一次性付清还难,毕竟爱情是用时间来考验的,而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我们不能说男孩是在用语言技巧、语言拼盘来蒙混过关,我们应该佩服他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这才是爱的真义。(张平)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不是一般的笨哪

他年轻的时候,非常非常之英俊,非常非常之优秀,因而他非常非常之骄傲,常常有许多女孩子簇拥在他身边,无比倾慕的望着他。只有她,喜欢翻他一眼,说他:“有什么了不起的,笨蛋!”

他听了多少有点不高兴,几次想脸一沉的制止她,然而她说这话的时候,有天真闪亮的眼神,小嘴巴一嘟,轻轻的吐出两个字“笨蛋”,竟是吐气如兰。先是霸道地瞪他,忽然就笑了,颊上酒窝深深,那样甜,那样糯,那样娇娜,叫他不期然的心软。

她对他其实是很好的,他也知道。记得那是一个大雪天气,他从市里参加演讲比赛回来,是深夜,穷学生舍不得在街上花钱吃饭,食堂里又早过了晚饭时间。风裹着雪,一阵一阵的扑面而来,他冻得紧缩起来,却在寝室的楼下看到她小小的身影,抱着饭盒。天寒地冷,她的手和脸,一丝热气也无,而她怀里的饭盒竟还是温的。那一丝温暖哪,刀锋一样刻在他心上,再怎么冷的日子都不会忘记。

所以容忍她,起初是无可奈何,因她是那般放肆大胆,不顾众人眼光,一遍一遍叫他“笨蛋”。后来也渐渐习惯了,笑着懒懒得应,顶多恫吓她:“我真的生气了啊。”说了一千次,都是假的,而那一次,是一千零一次吧。他正和邻班女生聊天,她从背后跑进来,老远就微喘着,兴高采烈地喊他:“哎,笨蛋。”邻班女生微微惊讶了一下,随即抿嘴一笑,意味深长的那一种。实在是太年轻了,年轻骄傲的心怎么也容不下这样的笑容,他忽的又急又躁,猛地转身,厉声喝道:“你乱叫什么!”她一下子愣住了,而他也绝没有想到,这竟会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对白。

韶光似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也白了少年头。许多年后一个安静的下午,他在办公室里,电脑公司派了员工来为他安装电脑,是一男一女。那男的长手长脚的,一身牛仔装,动作飞快,却总是稀里哗啦撞一地工具,看得叫人心惊肉跳;女孩一直低着头,替男孩收拾残局,偶尔看男孩一眼,也不说什么,直到男孩第三次抓着头发,恍然大悟:“哎呀,又错了。”女孩终于轻轻推了男孩一把:“你怎么了,笨蛋。”

他蓦的电击般定住了,这是她在喊他吗?是她在岁月的最深处喊他吗?在这一刹那,他仿佛踏入了一条时光的河流,看见了年少的她,冰雪里等待时蓓蕾将绽的身影,最后的时刻凋零的脸容。而他的耳边,却满满的,都是她最后的呼唤,那样快乐惊喜的声音,温存的、娇柔的,一声声的叫他:“哎,笨蛋。哎,笨蛋……”

过了这么多年,此刻的他终于承认,当年的自己,是认认真真地喜欢过她的,而那时她叫他“笨蛋”,其实一点也没有叫错。

一份纯真质朴的感情,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灰飞烟灭,确实不是“一般的笨”。当我们把爱情赶出了生活,我们也就赶走了快乐。要学会爱人,学会懂得爱情,学会做一个幸福的人——这就是要学会尊重他人,善待感情,就是要学会人类的美德。(张斌川)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爱尔兰爱情故事

我们就管他叫艾恩吧!当然,这不是他真实的名字。近来在北爱尔兰,你最好不要轻易说出你的真名。最近已有两千四百多人,因为天主教和新教徒那古老的纠纷而遭到宗教谋害,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冒这个险。

就艾恩短短的二十四年的生命来说,他所遭遇的神奇事情实在是不少。

他出生在一个新教徒的家庭里,他们每礼拜都要去两次教堂,这就像日出日落一样有规律,一次也不少。艾恩的父亲是巴法司特造船厂的焊接工人,母亲负责管理家务,保持家中的整洁,而且用她尖锐的声音把家里的每个人都管得服服帖帖,另外她烤的面包非常好吃。艾恩家里还有两个失业的哥哥。艾恩在学校时的成绩不错,现在在一家工厂里当学徒,有着不错的收入。他不爱说话,脸上的表情总是显得有些严肃。夏天的时候,他喜欢在长廊间散步,冬天便在火炉边看看书什么的,以此来消磨漫长的时间。因为爱尔兰男人大多晚婚,所以艾恩还没有多少交女朋友的经验。

两年前的一天,正好是艾恩二十四岁的生日,在他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杀出了一个恐怖分子,从车上飞速地向艾恩扔出了一枚炸弹,接着又开车从他身边风驰电掣而去。艾恩当时一脸惊愕,不知所措。就在这一刻,艾恩失去了他的双眼,他一生的噩梦从此开始。

艾恩被迅速送到了医院,马上进行了内伤和骨折手术。然而,要救治他的眼睛却已经来不及了。

艾恩身上的伤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痊愈了,当然还留下一些伤疤,但这与心理上那种无形的却又永不会消失的伤痕相比,也就不算什么了。他几乎没有再说过话,也不吃饭、不睡觉,只是躺在床上,独自地想着什么。就这样过了四个月。

好像只有医院的一位护士能够引起他的一点注意。我们就叫她做布莉姬特吧,一个美丽的爱尔兰名字。布莉姬特生长在信奉天主教的家庭,也就是说,是那种每个星期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上教堂做弥撒的家庭。

她的父亲在英国工作,是一个木匠。他是个正直的男人,非常爱家。他并不在乎往返的车费,每个礼拜都回来与家人共度周末。布莉姬特的母亲有一双灵巧的手和一颗温柔的心,她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并且她炖的肉在街坊四邻间都很出名。

布莉姬特有六个兄弟、四个姊妹,最小的是十一岁的玛莉,是她父亲最疼爱的孩子。

布莉姬特上学时成绩很好,离开学校后进入了著名的伦敦医院,接受了护士培训。现在,二十一岁的她是巴法司特规模最大的医院里的护士。

她的外表很活泼,但内心的某些方面却很严肃。她有自己的一套解释。她也没有谈恋爱的经验。

然而,自从遇到了艾恩后,她动情了。因为在艾恩身上,或许应该说是艾恩身上失去的某些东西,让布莉姬特感到非常同情,甚至常常为艾恩流泪。艾恩当然看不到她的泪水,布莉姬特一直非常怕她的声音会暴露了她的感情。

可能是出于女性的第六感,布莉姬特为她的声音担心是很正常的。就是因为她开朗的笑声、温暖的话语,帮助艾恩离开了颓丧、自怜的深渊。

艾恩每天总是盼望着布莉姬特的脚步声出现,一到这时,他就会将脸转向布莉姬特走来的方向,就像渴望温暖阳光的花朵那样。

四个月的住院观察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虽然医生已经宣布艾恩的双眼无法医治了,但艾恩却知道他与布莉姬特之间的爱,使他有了面对挫折的勇气。他也知道,虽然他们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信仰、政治、家人的对立等等,但爱已经深深地埋在了彼此的心中。

艾恩离开了医院,回家去修养。这才仅仅是他面对因失明而导致的生活上诸多不便的开始:自己怎么洗脸、刮胡子、穿衣服;怎么做到在家里走动时不会撞到桌椅;怎么拄着拐杖在街上走;怎么去读书;怎么去打消一切的自怜。布莉姬特的爱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和尝试的勇气。

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好像只是很偶然的一个午后,或布莉姬特的工作间歇———但这些短暂相聚的时光却赋予了他们生活的意义,也是他们享受心灵平静与欢乐的短暂时刻。

双方家庭都对他们的感情感到惊讶,更不要说结婚了。这可是上帝所不允许的呀!

“什么样的人可以为你带来光明?”艾恩的父亲生气地叫道,“只要我活一天,你就别想娶她!”

布莉姬特的牧师对她说:“罗马天主教教会是不允许教友和不同信仰的人结婚的。”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再加上经常上演口角、要挟、许诺,甚至谎言,所有这些使得他俩的距离越来越远。他们无法停止争吵,彼此用语言来伤害对方。终于,布莉姬特灰心了,决定离开艾恩。

艾恩重新又回到了那无边的黑暗世界,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饱受着痛苦的煎熬。“你的决定是正确的。将来你一定不会后悔的。”周围的人都这么告诉他,“和异教徒在一起生活,只能带来更多的麻烦。”

至于布莉姬特,则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由于内心的伤痛,她根本无法承担回忆的痛苦,所以只好用工作来填满自己的大脑。“你活着的目的是要赞美主。”周围的人都这么告诉她,“嫁给一个新教徒就等于入了地狱,你知道吗?”

时间飞快地流逝着,爱尔兰的爆炸事件也在不断地发生。

一个傍晚,艾恩一个人坐在客厅里,这时忽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艾恩,快,快来!”

艾恩听出了这个近乎疯狂并带着急促喘息的喊叫声,是玛莉,布莉姬特的小妹。“爆炸!她被埋在里面了,马上就要死了。她叫你去。快,艾恩。老天,快!”

艾恩紧紧抓着玛莉的手跟了出去。她领着他,哭着跑到了这条残酷的街道上。

爆炸发生在布莉姬特和其他三个护士吃晚餐的餐厅。别人都幸运地从瓦砾中逃了出来,但布莉姬特的双脚却被绊住了,怎么也逃不出来。爆炸引起了火灾,火焰逐渐从布莉姬特的后面烧了过来。

虽然他们听到了她的喊叫声,却不知道她的具体位置。消防员、士兵、灯光、特殊救难装备等,正在赶赴这里的途中。

艾恩走进了混乱的现场,向着餐厅走去。“你不能进去!”有个警察对他喊叫。

“我要救她出来!”艾恩对警察说。

“别做傻事了,”那警察对艾恩叫着,“里面黑得要命,你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是否能看得见,对于一个失明的人来说,又有什么不同呢?”艾恩回答说。

他转身向布莉姬特叫声传出的地方走去。他在心里呐喊着:“我来了,布莉姬特。我来了!”靠着盲人在黑暗中摸索的能力,也靠着他对布莉姬特的爱,终于,他发现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布莉姬特。艾恩伸出了他渴望的双臂,将布莉姬特上身抱起,亲吻着她。

“艾恩,我……”布莉姬特断断续续地叫着他的名字,“艾恩……”之后,就像已经精疲力尽的孩子那样一阵晕眩,昏迷了过去。

她的血湿透了艾恩的衣裳,火舌迅猛地向他们蔓延了过来。艾恩一直紧抱着他的心上人,一直等到救援人员开出一条路进来。然而,艾恩看不见的是布莉姬特的半边脸,那半边脸已经遭到了烈火的烘烤。

经过长时间的治疗和休养,布莉姬特逐渐伤愈。虽然经过了整容手术,可她脸上的烧伤还是能看得出来。“但是,”布莉姬特说,“我最亲爱的人看不见我脸上的伤痕,所以有没有它又有什么不一样呢?”他们的爱是生长在彼此心灵里的。

当然,双方家庭仍然坚持原来的那种对立态度,并曾经几乎就要打了起来,更不用说互相咒骂、威胁和侮辱了。但站在两个阵营之间的,是互相之间拉着手、发誓一起走出仇恨的艾恩和布莉姬特。

是的,结婚是他们选择的道路,选择走向那条被传统智慧预言注定会失败的路。但是,还有什么能比选择爱更加美好的呢?还有什么能比爱有着更强大的疗效呢?

“有爱的力量,想像会发光,就让我们一起拥有幻想,一起飞翔,勇敢打开充满魔力的翅膀。甜蜜的力量,眼泪都蒸发,就让我们一起放肆疯狂,世界闪亮,没人能抵抗,我爱你的力量……”每次听到飞儿乐队的这首《爱的力量》,我心里都充满了感动。当我看了这篇《爱尔兰的爱情故事》,这种感动再次有了呼应。是的,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它能使相爱的两个人冲破重重阻隔,踏过千山万水紧紧拥抱在一起。(毕曼)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求爱

战术训练的准备工作进入了紧张的阶段,可偏偏在这时,爱神降临到上尉彼得·库利奇科夫头上。为了获得极有魅力的奥列奇卡的爱,上尉竟学习起与连长职责毫不相干的专业知识来。既然时间很紧,库利奇科夫便决定走捷径。

他以教学参考的名义看了几部关于爱情方面的电影。影片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清楚明白,那么美妙动人,库利奇科夫决定邀请自己的意中人一同来看,以便容易和她找到共同语言。但奥列奇卡认为与其去欣赏电影艺术,还不如在自己担任图书管理员的驻军图书馆里欣赏文学作品。

库利奇科夫对文学也不马虎,如今他把希望寄托在古典作家关于爱情的描写上,想借此来达到目的。

有一天晚上,天赐良机,图书馆没有旁人,库利奇科夫怎肯错过这么个好机会,他走到借阅登记台跟前,充满感情地朗诵道:“与你离别的痛苦使我衰老,你今后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不再和你分离。”

“奥马尔·海亚姆!”奥列奇卡兴奋地说,“原来你也喜欢文学?”“岂止文学,连你我也喜欢!”库利奇科夫差点说出这句心里话来。但他终于窘迫地咽了回去。机会就这样给错过了。

第二次合适的机会不得不又等了好几天。但在这些日子里,上尉没有白白地浪费时间,他找到了在他看来最能表达自己心意的引文。

“亲爱的,看到我没有你就活不成的份上,你不会讨厌吧?”他还没有进门坎就用激动得发颤的声调说。

“看来您是在读拉苏尔·加姆扎托夫喽,”奥列奇卡苦笑了一下说,“您过一周再来吧。”

一周后,库利奇科夫满怀信心地来到了图书馆,但一见到奥列奇卡却又扭捏起来。他声音极小地朗诵道:“我站在她面前若有所思,无力从她身上移开视线,我对她说:‘您多么可爱!’心里却在想:‘我多么爱你!’”“普希金。三卷文集。莫斯科文艺出版社出版,第一卷,第42l页。”奥列奇卡头也没抬一下地说。

上尉库利奇科夫感到大失所望。此刻,他终于下了决心说:“奥列奇卡!你难道就没看出来我爱你?!”

由于事出突然,奥列奇卡战栗了一下,抬起头来。她的脸上露出了恐慌的神色。“这是谁?屠格涅夫?我没猜中吗?”他的回答出人意料地果断:“上尉彼得·谢苗诺维奇·库利奇科夫。诗体小说,第一卷,第1页。”

奥列奇卡——都明白了……

求爱的方式五花八门,描写求爱的经过的小说也数不胜数。本篇并不是一个大悲大喜、波澜曲折的故事,但温馨感人,读起来让人欲罢不能。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特别的、为众人所忽略的场所——图书馆内。而女人公偏又是记忆力惊人的图书管理员。由此给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赋予了特别的书香味。

最终,男人公用单刀直入的手法,赢得芳心。故事很美好,但文中洋溢着的浓烈的书香味更令人难忘。(张平)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钉子上的美人鱼

我的话像一根水草触痛了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他说:“以后,要好好珍惜自己,我不许任何钉子扎你,你就是我的美人鱼。”“可惜美人鱼还是没得到王子的爱,她化作了泡沫。”我这样说着,心里却幸福得一塌糊涂。

当春天的气息在我耳边奏响横笛时,我才悠然意识到和他认识这么多天来,从没正儿八经地谈过情说过爱。

我很喜欢他,他却不动声色,有种拒我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机会来了的那个下午,天公正好作美,太阳暖洋洋地高悬着。他度年假,我歇调休。于是,便有了时间以外的时间去充实机会。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我约你在时间外。

午后两点。我和他正走在大街上,他漫不经心,我的双脚却在受着煎熬。我皮鞋跟上的钉子从鞋跟里脱颖而出,亭亭玉立于我双脚下大发威力,我每走一步,那钉便扎我一下。刚开始还好,不痛不痒的,后来便成了刺心的痛。

他看出了我的异样,淡淡地问我怎么了。我说鞋钉子出来了,扎脚。他仍淡淡地说,去找修鞋的吧。

他拉起了我的手,我的心一动。他的手心湿湿的,我感觉到有热气在冒。我看了他一眼,却瞧见他的一根头发在阳光下很白地孤寂着。“你有白头发了。”我说。他没理我,只是四处张望:“怎么没修鞋的。”“修鞋的也要过年呀,不用找了,没事的。”我一脸豪气。“要不,我们回去吧,你的脚也可免受彻痛之苦。”他提议说。

我坚持,没事的,区区小痛,何足挂齿。他再次问我,真的不痛?我答,真的不痛。不痛?那是假的。只是我不想错过这次和他一起逛街的机会,不想错过这么好的阳光,还有他拉着我的手的感觉。我每走一步,那钉就如扎在心尖般刺痛,可我的脸上却有着和阳光一样温暖的灿烂。我们继续闲逛,很闲地聊着。阳光把我的红色羽绒服洗得鲜嫩鲜嫩,这就是恋爱的感觉?

我忽然想到了那个童话。美人鱼为了能天天呆在她的王子身边,还是把鱼尾变成了修长的双腿,代价却是每跳一步舞,那双腿就如两把利箭刺在她的心上。她从容地在王子面前舞着,心却被利刃刺成了花瓣朵朵。

而此时,我就像是美人鱼。我便对他说,我想起了美人鱼的故事。他停脚看我,冷漠里闪过一丝温暖。此时已是下午5点。

回到家,我立马把鞋子脱了下来。我的白袜子上有斑斑点点的红色,很暗的红,像极了暗夜中疯长的玫瑰。他皱了一下眉,小心翼翼地给我上药,然后用剪刀很费力地收拾扎我的钉子,我又看到了他那根白头发。

好了,他很小心地帮我穿上鞋子,“还痛吗?”他问。我摇摇头。“傻丫头,脚都被扎成那样了,你还说没事儿。”他的语气像酒一样蛊惑了我。“只要能和所爱的人在一起,一个钉子算什么。”我晕乎乎地说。

我的话像一根水草触痛了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他说:“以后,要好好珍惜自己,我不许任何钉子扎你,你就是我的美人鱼。”“可惜美人鱼还是没得到王子的爱,她化作了泡沫。”我这样说着,心里却幸福得一塌糊涂。

他说:“那只是童话而已,我不是在你身边吗。”“从此以后,美人鱼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我学着老人的调调念着独白。

“别忘了生活中还有钉子。”他开玩笑。“你别忘了我是美人鱼,不怕的。”我们相视而笑。

春天的那个下午我做了美人鱼,也因此拥有了我真正的王子。而这一切多亏了那两个亭亭玉立的钉子。

恋爱中的女孩是幸福的,即便是脚上有伤,那种疼痛的感觉也像童话中的美人鱼一样,为了跟心爱的王子舞上一曲,即便两腿疼痛的感觉如箭刺在心上,也是幸福的。

恋爱中的女孩感觉真好,因为世间的一切在她身边都美丽如画。只要有爱,美人鱼也可以获得幸福。(萧萧)

第二辑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 有一种勇气叫玫瑰

他不爱我,不予我温柔,不赠我玫瑰。

陪他十年,从那青藤树下开始,我终有这一日出落得精致美丽,而他也似那童话里的男主角挺拔英俊,但该上演的剧目,却不知被压在哪个拐角心岸里。

我到底厌了这无休无止的等待。

二十四岁的女子,青春不在,只余年华,也许,我该试着接受隔壁公司那个小经理的约会。

虽然从零开始,但毕竟还是开始,也许不晚。

抬头间,步行街已快到尽头,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走到那一头,就做个决定。

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听到两个细细的声音,虽然是在人声汹涌的大街上,但这细柔的女孩子声却固执而依稀的传入了我的耳里。

“去吧!……你去!”

我没有心情回头看说话的人,不经意间加快了步子。

“哎!姐……姐……!”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间踉跄着闪出来,横在我的面前,看得出是被同伴推出来的。

叫我吗?我停下步子,看着她。

那是个很瘦小的女孩,也许是十五岁,也许是十六岁,有着青涩的脸和羞怯的眼。

“请你……收下这朵玫瑰!”她仿佛是鼓了很大的勇气,对我说。我愣了一下,看着她小小的手里紧握着一朵深红的玫瑰花,因为紧张,那抓着花枝的手指有些变色。

我本能地想避开她就走。

也许是推销玫瑰的学生?也许是恶作剧的花样?

“是送给你的!……我,我不是卖花的!”她语无伦次的急急解释。

突然间,我感到了刺痛。也许这是天意?这些年,为了他,我拒绝了多少人的玫瑰,而今天,在我终于决定放弃的这个夜里,有个不认识的小女孩说要送我玫瑰。

“她收下了!她收下了!”小女孩欢呼着扑向她等在一旁的同伴,这时,我注意到她同伴的手里还拿着一枝同样的玫瑰。

“你们在做活动吗?”我随口问。

“不是的!是她想送一枝玫瑰给我们班的体育委员,但是没有勇气,所以她跟我打了个赌,今天晚上到步行街来,随便找个人,把玫瑰送给那个人,如果那个人接受了,她明天就鼓起勇气去向体育委员告白噢!”小女孩的同伴快言快语,活泼至极的告诉我事情的原委。

两个女孩嬉笑着追打而去。

只差几步就走出了这条街,我突然间迈不出步子,我慢慢的在花坛边的长椅坐下来,看着我一生中接受的第一朵玫瑰发呆。

我渐渐有些明白了。

我拨通了他的电话,和往常一样,他还在实验室里加班。

“我很忙。”他说。

“但是,我要对你说一句很重要的话。”我坚持。

“什么?”

“我想送你三朵玫瑰。”

我听到他倒吸一口长气的声音,然后我轻轻按掉了电话。

我站起身来,现在我想再做一件事:我要把这枝玫瑰送给这条街上的任何一个人,如果那个人接受了,我就告诉他(她)这朵玫瑰在今夜经历的故事。

电话急急地响了。

我接起。

“你在哪里?我现在想见你。”他用从来未有过的慌乱紧张的声音对我说。

“什么?”

“那三朵玫瑰……我早想送给你。”他呼吸羞涩,我天空放晴。

霓虹如幻,可这夜的星星,却固执的分外明亮。

原来爱情里有一种勇气,名字就叫玫瑰。

只因为在爱情的季节里没有收到温柔和玫瑰就想放弃苦守了十年的恋情,如果没有稚嫩女孩的出现,就将遗失一段美好姻缘,那将多么令人遗憾。其实在收获爱情的节日里,是需要足够的勇气,太过矜持和太过热情都应检点自己。(萧萧)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你是我前世走失的那只蝴蝶

<h3 class="h3">一</h3>

“拜托!不要再跟着我好不好?”谌思良回转身,对着紧跟在身后的女生大声叫嚷起来。

“谌思良,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左右不了我的去向。我没有跟着你,我只是走我自己想走的路线。”沈萋萋仰起小小的脸,目光桀骜地看着谌思良。谌思良气得要命,决定不再理会这个不可理喻的女生,于是加快脚步甩掉了她。

自从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演奏了一曲《梁祝》之后,谌思良的日子就没有安生过。他被一年级的小师妹沈萋萋瞄上了。

“你好,我找谌思良!”

谌思良提起电话,听出是沈萋萋的声音,赶紧捏着嗓子说:“不在,约会去了。”

“约会?不是吧?我打听过了,他至今没有看上哪个女生。好吧,请转告他,沈萋萋找过他。”说罢,那边“叭嗒”一声挂了电话。

谌思良无奈地摇摇头。他真不明白,这个沈萋萋怎么会如此不饶人。虽然沈萋萋是个漂亮女生,可是每个人的心房只有那么大,一旦装进了一个人,就再难装进其他人了。谌思良的心里,已经装了一个人。

<h3 class="h3">二</h3>

一个13岁的少年,孤单地立在低低呜咽的小河边,心中充满了愁绪。这个少年就是谌思良。那一年,他的父母因受贿双双被捕,他被送到了镇上的姥姥家。

坏消息总是传得快,谌思良的“不光彩”很快就被其他孩子知道了。罪犯的儿子没有罪,却要因他们而承担过错。谌思良被孤立了起来,谁也不理睬他。尽管他能拉一手精彩的小提琴。

谌思良每天都静静地在河边拉琴,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觉得自己不寂寞。

一天,他刚拉完一曲,就听到身后响起了掌声,回头一看,一个小女孩正在对他微笑。看上去,她要比他小一点。她说:“小哥哥,你拉的琴真好听。”她是第一个对他说话的人,还叫他哥哥。谌思良的眼眶一下子潮湿了,他说:“你爱听什么,我拉给你听?”

“就刚才的曲子、真好听。”她笑着说。“好!”谌思良又开始拉那曲《粱祝》,一遍又一遍。女孩坐在小河边,托着腮帮笑盈盈地仰望着他。

“小西,回家吃饭啦!”有人在喊。“哎,来啦!”女孩应声从地上爬起来,“小哥哥,明天我还来。”谌思良看着她跑远的背影,记下了她的名字。

小西后来果真还来,并带着各式糖果来分给谌思良吃。她笑嘻嘻地听着谌思良拉提琴,尽管那是很哀伤的旋律。后来姥姥告诉谌思良,小西有智障,智力只相当于六七岁的孩子。谌思良心疼了:那么好的女孩,却有着残缺,可她一点忧愁也没有。他开始从心底里羡慕并佩服小西。

谌思良和小西越来越好了,谌思良开始给小西讲《梁祝》的故事。“后来呢,后来呢?”小西笑着问。

“后来,他们变成了一对蝴蝶。”谌思良伤感地说。“哥哥,我有蝴蝶!你看。”小西挽起衣袖,她的手腕上果然有一小块浅褐色的胎记,仿若一只展翅的蝴蝶。“哥哥,原来我是祝英台啊!”小西天真地说,“梁山伯在哪里呢?梁山伯也有蝴蝶吧?”谌思良笑了,真是傻小西啊,他轻轻拧了拧她的脸蛋。

这天,小西对谌思良说:“哥哥,爸爸妈妈要带我去治病,我来和你说再见。”“小西,你一定能治好的,治好了,你就是最美丽的小公主。”谌思良边拉着《梁祝》边望着远方。要不了多久,叔叔也将接他回城,叔叔给他联系了新学校,在那里不会有人知道他的历史。

<h3 class="h3">三</h3>

沈萋萋在男生宿舍楼前挡住谌思良的道:“湛思良,送你一张CD,很好听,S.h.E的。”她兴奋得小脸通红。

“多谢了。可惜我对她们不感兴趣。档次也太低了点吧?”谌思良冷冷地说。

“你!”沈萋萋的脸色刷一下白了,“谌思良,你欺人太甚!”她一跺脚,转身跑了。

从那以后,湛思良的“苦难”终于宣告结束。尽管有时谌思良也觉得自己那天过分了点儿。但又为自己能摆脱沈萋萋的纠缠而感到庆幸。

三个星期后,系里决定排演莎翁经典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准备元旦参加学校的文艺汇演,角色选来选去,最后选中了谌思良和沈萋萋。谌思良大吃一惊,怎么推也推不掉,最后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还好,沈萋萋看起来很敬业,除了在平时见到谌思良土板着一张脸外,排练的时候倒挺热情和投入。两人的演技很好,排戏的时候常常博得阵阵掌声。只可惜,“罗密欧”和“朱丽叶”之间的芥蒂却始终未消减。

元旦汇演的那一天,大家都换上了戏装。谌思良和沈萋萋的扮相好极了。谌思良看到“朱丽叶”的时候,也不免心跳了一下。沈萋萋却连正眼都不瞧他一下。不过上场以后,沈萋萋马上就进入了角色之中。

在他们演出幽会那场戏时,“罗密欧”爬上梯子要人“朱丽叶”的闺房,“朱丽叶”伸手来拉。这时,谌思良猛然间瞥见沈萋萋翻过来的手腕上赫然出现了一只浅褐色的“蝴蝶”。他在瞬间出现了片刻的眩晕,但很快就稳定了情绪,继续专心表演。他们的精彩表演果然征服了观众,掌声如潮。

<h3 class="h3">四</h3>

沈萋萋手臂上的那只“蝴蝶”开始让谌思良充满疑惑。他决定去找沈萋萋问个明白,可是找了无数次都吃了闭门羹。好不容易贿赂了沈萋萋的一个朋友,谌思良才知道沈萋萋有在博客写日志的习惯。谌思良迫不及待地输入了那个网址,摁下“ENtER”键。

他熟悉的《梁祝》的音乐响了起来,这是沈萋萋网站上的背景音乐。谌思良心里一动,对沈萋萋的感觉一下子亲切了起来。

我终于考上大学了。学校里为我们办的迎新晚会很精彩。我想,我喜欢上了那个拉《粱祝》的男生了,他的名字叫谌思良。他的《梁祝》拉得真好,使我想起了小时候曾经和我在一起玩耍的小哥哥。那时的我多傻啊,傻到不会问他的名字。

……

我就是喜欢S.h.E,我就是档次不够。他知道什么呀?S.h.E的歌里有首叫《茱罗纪》的,我多喜欢呀。我想,或许我的梁山伯也会像我一样有一个蝶形的印记吧?

谌思良的手颤抖得连鼠标都点不下去了,他已经兴奋得不可名状。沈萋萋就是小西啊。他赶紧留言:“小西,你相信吗!我就是小哥哥呀?这个周末来‘自由世界’好吗?我在那里拉琴,你会看到我的。”

<h3 class="h3">五</h3>

周末眨眼就到了,谌恩良在“自由世界”一边拉琴,一边在人群里寻找。可是直到他把所有的曲子拉完,沈萋萋都没有出现。他想:难道沈萋萋已经知道我是“小哥哥”了,还在生我的气?

谌思良再见到沈萋萋时,是在医院的病房里。原来,为了尽快见到“小哥哥”,心急如焚的沈萋萋打的直奔“自由世界”而去,偏偏那个司机疲劳驾驶,追尾出了事故。好在沈萋萋只是腿骨骨折。

沈萋萋还在安睡。

谌思良取出带来的CD随身听,听S.h.E的碟片轻轻放了进去,把音量调得很小,是那首《茱罗纪》。沈萋萋慢慢睁开眼睛,见是谌思良,又把头缓缓扭到一边去。

谌思良坐在病床边,牵过沈萋萋的手。他知道,她此时是没有力气挣脱的。谌思良说:“小西,你认不出我了么?我就是你的小哥哥啊。”沈萋萋重新回过头来,满眼的怀疑。谌思良挽起自己的衣袖,沈萋萋看到,他的手腕上也有了一只浅褐色的蝴蝶。沈萋萋动了动唇,他看出了她的口型,她在喊他“小哥哥”。

你是我前世走失的那只蝴蝶,一曲蝴蝶恋花,一曲梁祝,引出东方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引出西方的罗米欧与朱丽叶。本是凄美的爱情故事,作者却反其道而行之,让文中的主人翁有了一个幸福的结局。作者布局谋篇的能力很强,全文一波三折。他们因梁祝的小提琴声而相识,又在同样的音乐中重逢,人未变,音乐未变,琴未变,情亦不变。因为前世,他们是两只相恋的蝴蝶。(将来)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爱的针剂

和她在一起4年,可还是没有结婚。

因为从小目睹父亲和母亲从早到晚争吵不休,甚至大打出手。每当这时,她总是一个人缩在墙角里,用惊恐的目光看着父亲和母亲怎样凶狠而恶毒地伤害对方。她十岁那年,父母离婚了,她和父亲过。母亲被婚姻伤透了心,没有再嫁。在她和父亲共同生活的屋子里。除了父亲的爸爸——他的爷爷,和后母外,没有出现其他的身影。父亲管她管得很严,屡次告诫她不要轻易和男人说话。从小学到高中,她总是班上最沉默寡言的一个女孩,没有一个男生注意到她,她也没有一个男性朋友。她像一个穿着破烂衣服的苍老年迈的乞丐,站在人家的屋檐下,远远地看着青春殿堂里女孩的美丽妖娆,男孩的生机勃勃。而自己的青春田野只是一片荒漠。

后来上了大学,他闯进了她的生活。

她像一只惶恐的小鹿,慌乱地躲闪猎手的追捕。在她生命里,男性对于她来说,是一种危险可怕的动物。

可他不管,第一次看到她那双羞涩惊恐的眼睛,沉静平和的面容,没有任何污染的长长的黑亮披肩发,她就感觉她是他要找的另一半。

他总是等在她必经的路口,用热烈的目光注视着她来来往往,而她总会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兔子,低着头急急地逃离。透过她那双惊悸的眼睛,他很吃惊地发现,这个女孩沉静的面容后面埋藏着不为人知的伤痛。于是他给她写信,其实两个人的宿舍离的很近,可他还是把信正正规规地贴上邮票,从路的这头寄到那头。每天一封信,信的内容涉及很广,从社会谈到家庭,从文学谈到天文,从国内谈到国外,最后才谈到爱情。她从没有回过信,只是当他站在路边等她的时候,她看他的那双眼睛渐渐温柔起来。他写到第十六封的时候,她给他回了一封信。信里只有一句话:今晚8点,操场见。

她准时去了,两个人沿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她第一次向一个人诉说她的家庭,母亲,属于她的青春……他扶着她的肩。看着她流泪的眼睛,真诚地说:你会发现别人拥有的你都有,有了我,从此你不会再是一个孤独的跋涉者!

他终于以自己的耐心和持久的热情,慢慢走进她紧闭的心扉,慢慢融化她心中的坚冰。她终于可以靠在他的肩头挥洒她孤独和寂寞的泪水。

因为太幸福,她怕爱情是一场没有主角的梦,因为不相信爱的长久,所以,她从不给他承诺。

他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平静而温暖,毕业后也一样。

4年过去了,她对他的求婚总是缄默不语。

她体质很差,隔三差五就生病。他总是给她煎药熬汤,耐心地守着她喝完。有一次,她患了急性肺炎,医生开了一个星期的针剂给她。他又怕针剂在大热天禁不住高温而失效,可是自己家里又没有冰箱,就把针药放到同学家去。同学家很远,他就每天去拿了药,再回来扶着她下楼。

打针的时候,他把药给阿婆。阿婆说:这药怎么是热的?

他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说:药从冰箱里拿出来太冷了。她身体差,我怕她打进身体里受不了,所以我一直攥在手里。

阿婆笑了:小伙子,你真是模范丈夫啊!姑娘,你有福啊!如今懂得如此心疼老婆的男人少见啊!

她淡淡地笑笑。转过头去,她仔细地审视他那并不宽阔的肩膀,和憨厚的面容。他正拿着她的病历仔细地研究,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在悄悄地看他。渐渐的,有泪涌进她的眼眶。阿婆的一句话就像一只轻柔的手,不经意地弹响了她心底的那根琴弦:是啊,我是幸福的,为什么我就没有勇气去接受一个爱我的男人给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呢?母亲是不幸的,可是我不能因为母亲的不幸而怀疑他的真情啊!

他扶她回家的时候,发现她的眼睛是湿润的,温柔而又惊慌的问:是不是又痛了?还是打针起什么不良反应了?

她把头靠上他的肩,注视着他的眼睛,温柔地说:亲爱的,等我病好了,我们就结婚吧!

这是我在婚宴上给所以朋友讲的关于新郎和新娘的故事,我告诉大家:爱是神奇的针剂。当然。新娘就是我。而至亲至爱的他——我的新郎正端着喜酒在玫瑰花丛中深情地注视着我!

因受伤而恐惧,因恐惧而拒绝。一个从小就目睹了太多家庭暴力,在父母婚姻失败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对于成人世界里类似游戏的爱情,难免怀疑,甚至恐惧,从而给自己设防。要打破对方心里的坚冰。爱需要更多的温暖和耐心,就像生病时打针,一滴一滴地注入对方的心灵。(将来)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爱的表情

夜深了还没有睡,因为这期“开心辞典”着实让人感动,让人感慨。

这是一档充满智慧、勇气的节目,能闯关的勇士不仅需要实力,定力,也需要运气。第一位选手艰难地答过两道题,被第三题卡下。第二位只答对一道题,遗憾地离开现场。

主持人为了调解气氛,故意望着房顶,连说今晚怎么了,好像有怪圈笼罩在演播室呢。第三位选手上场时,大家对他的期望并不高,也就两三道题的水平吧?他是位年轻的大学生,稍带着点腼腆,惟独特别的,是他执意不肯宣告其梦想:“过不了关,说出来有什么用?”

三道题都顺利过关,让场内气氛高涨。这位幸运的男孩一路畅通,每次都准确果断地说出答案,完全不是凭什么感觉。是智慧开启了他的幸运之门。

王小丫开始兴致盎然地询问选手的梦想,可大学生就是不说,执拗得很。答题过程中他越来越自信,什么图形题、偏题观众看得一头雾水,他都轻而易举地解决。最后是道数字推理题,读来就很复杂,还有时间限制。大学生却丝毫不乱,镇定地思索了一会儿,说出了一个答案。王小丫望着他笑:“我先不告诉你结果。希望你先说出你的梦想。万一你答错了,梦想就成秘密了。”他却一脸笃定,微笑着说:“我知道我的答案是正确的。”

果然,大学生赢了。彩带挥舞,他的眼睛也闪耀着光辉,不仅仅来自成功的喜悦,还另有一种甜蜜的期待。他慢条斯理地说:“我要打一个电话,梦想就是送给那位同学的。”

会不会是女孩啊?聪明的王小丫要求他用免提。全场侧耳倾听。

果然就是啊!当一个青春脆亮的声音传过来,大家都屏住了呼吸。大学生也有些激动,脸上浮现温柔的笑容:“听得出我吗?我在‘开心辞典’答题,全部答对了。”那边有惊喜的祝贺。男孩继续说:“你不是说过,很想去西藏旅行吗?我帮你把梦想实现了。”女孩一时都有些语无伦次了,显然事先不知道他的“预谋”,但语气里也透着由衷的欢喜。

现场座无虚席,何况电视机前观众如云,大学生仿佛都视而不见,不假考虑,只是温柔地、慎重地拿着话筒,犹如心爱的女孩就站在面前,声音带着心跳,一个字成了一个美妙音符:“我还想告诉你,在我的心里,你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梦想……”

全场掌声潮水般涌起。女孩被这猝不及防的幸福所震撼了吗?大学生能听见另一端的回音吗?他是一直暗恋不曾表白吗?她也同样爱他吗?答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情感日益贬值的今天,这位大学生当着全国的观众,勇敢地慎重地表白了自己的爱。聪明如他,怎不能预见各种后果?可是他仍然以这种特殊方式示爱。

如果不是爱得纯粹,爱得深厚,爱得无私,谁又会以此念来参加比赛?也许女孩根本不接受西藏之旅的馈赠,也许两人从此浪漫牵手。不管爱的结果如何,对于这个男孩,这个纯净的夜晚永远值得珍藏。

爱的本质是敏感的,尤其近情情怯,更需要心底的勇气。可惜,这种勇气已经在现代逐渐丧失,很多人的心灵脆弱得承受不起有分量的爱,苍白到根本不相信爱的存在。蜻蜓点水一掠而过,或者将爱当成速食快餐,草率地爱也草率地分手,眼泪来不及流出就已另寻新欢……所以我一直记得那个男孩慎重的表情、纯洁的眼神。那是真正无污染的青春生长出的爱之花朵。

你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梦想。只因为心中有真爱,所有的智慧、勇气和运气都垂青于他,任何难题都自觉地给他让路。我宁愿如此解释让爱一枝独秀的那个夜晚,相信夜窗外的每个星斗,都是为了爱而点亮。

面对爱,我们不需要过多的评论,任何议论在感人的故事面前都是苍白的,作者用行动对爱作了最好的诠释,文中的男主角用真诚、勇气和智慧向世人、向他深受的女孩解释了爱的深意:爱可以走得更远一些,灵魂可以更贴近心灵一些,自由的天空可以更纯粹一些。(汤可华)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刻在橘子上的幸福时光

大学里流行一种说法:大一的女生是青梅,好看不好吃;大二的女生是苹果,好看又好吃;大三的女生是菠萝,不好看但好吃;大四的女生是番茄,你以为还是水果啊?我是好看又好吃的苹果,在一所师范院校就读新闻专业。

四月,正是梧桐飞絮的季节,据我们宿舍的才女湘云考证,“一衰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四月,也是产生浪漫,适合恋爱的季节。

或许是千古同理吧,没出一个月,我们的才女湘云果真“名草”有主了。之所以不比作花,是因为我们的才女湘云嫌花太香,惹蝶招蜂的,围在身旁嗡嗡转,多烦!她的理由是,还是做棵清爽的狗尾巴草逍遥自在。

说这话的时候,才女湘云的眼睛弯成月牙儿,一看她那甜兮兮的小样儿就知道是被爱情滋润的。“喂,知道吗?古时订情用的戒指,就是用狗尾巴草编的。”才女湘云一脸陶醉地摸着她左手上刚戴的狗尾巴草戒指,在我们面前炫耀似地晃来晃去。

故事还要从大一说起,刚进大学那会儿,才女湘云和我们一样,特迷上网,在学校电子阅览室查资料的时候,总挂上QQ用语言把自己装扮成烟视媚行的女子,轻轻巧巧地在网上勾搭:“亲爱的,陪我说说话吧?”几秒钟后,一个叫白露霜的大胡子头像闪了闪,回复了一朵娇艳的玫瑰说:“亲爱的,辛苦了。”平常QQ上也有很多人对才女湘云说这样的话,可都没有这个白露霜说得让她心中浮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随着聊天次数的增多,才女湘云知道白露霜是学哲学的,平时才女湘云也是自诩聪明伶俐的,但白露霜的幽默与善狡辩常把才女湘云堵得没话说,于是才女湘云赶紧作小学生状:“大哥,放过我吧。”大胡子头像哈哈大笑:“你不要这么可爱,小心我会爱上你,要你做我女朋友。”才女湘云的双手搁在键盘上,有些愣住了,感觉有种东西像樱花飘落心底,清香美丽。才女湘云低头暗自笑了,脸上红红的,但立刻回复他:“哼,才不要跟大叔谈恋爱。”他发过来一串愤怒的图标,说:“我受伤了。”逗得她在一旁哧哧地笑。

一次无意,才女湘云顾盼左右的时候,竟然看见自己的头像在别人的QQ里闪烁,再定睛一看,更了不得啦,近在咫尺的男生竟然是白露霜。白露霜发来一连串的“怎么啦?”“你怎么不话?”才女湘云望着身旁清澈温暖的男生,有那么多的百感交集在心里面,那么复杂和说不清。才女湘云轻轻地关闭了QQ窗口。

或许心里在意某个人,见到他的频率就会增加。才女湘云去餐厅,看球赛,上自习,总能看到那个网名叫白露霜的男生,有时候正在心里念叨,一抬眼,就能看见他在人群中的背影。他看上去那么明亮和年轻,就像午后的金色阳光,一寸寸地洒满了才女湘云同样年轻的心。

校园歌手大赛上,才女湘云看到了他的演出,他唱的是一首张学友的歌,非常怀旧非常缠绵的《我的名字,你的姓氏》,一瞬间,才女湘云的心仿佛被击中,隐隐地颤抖起来,几乎不能自持地想流眼泪。

圣诞节的时候,学校的超市,包括校外那条街的大小商店都开始用纸剪的精致雪花,留着白色胡子、戴着大红帽子,乐呵呵的圣诞老人,还有苍翠的松树,以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雪”来装饰着舶来的节日气氛。最美妙的是平安夜,餐厅门口竟有卖苹果的,取的是“平安”的意思,每只都精致得像包装过的新鲜玫瑰。漂浮在温柔夜色中的,是校园里风花雪月的气息。

而才女湘云也就是在这时,趁着我们被这种情调刺激得七荤八素,在宿舍里大发感慨的当儿,她自己倒悄悄开溜,拿了一个橙黄饱满、甜蜜多汁的橘子到自习室,装模作样地在“被瞄”了很久的白露霜后面坐了下去。那会儿,小妮子肯定是鼓足了勇气的,以至于平日伶牙俐齿的她,只会紧张地拍了一下前桌的肩膀。哦,准确说,应该叫“叩”,就像敲门一样,“咚,咚,咚”。“门”瞬间打开了,白露霜扭转过头,面对这张帅气的、既陌生又熟悉的脸,小妮子一刹那间激动地“失语”了,颤着手在橘子上写下一串电话号码,塞给莫名其妙的他,转身跑了。

后来的故事就顺理成章,不言而喻了。

顺便要提一下的是,我就是那个“勇敢的”傻呵呵的小丫头。不过,我不再叫“才女湘云”了。我非才女,叫湘云,嘿嘿,现在想来有点儿脸红。我把网名改作“蒹葭苍”和他的“白露霜”对应。中不是有“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句子嘛。正因为如此,我才特别喜欢吃橘子。当我一兜兜地买橘子回宿舍时,她们总笑我:“是不是又在回味你的勇敢经历啊?”我也乐呵呵地回答:“是品尝刻在橘子上的幸福时光。”还不忘给她们每人手里塞一个,要幸福共享嘛。

那段美好的花季时光带来的美好回忆充满了我们的心房。有着青梅似的苦涩,有苹果似的迷人,有菠萝似的甜蜜,有番茄似的成熟……也素,多资多彩的青春,就像这些水果,在偶然的话语或是手势就能让你暗生情愫,从而采取种种方式追寻自己的幸福。

这就是青春的魅力。(将来)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比上海更美的爱情在北京

我第一次失恋之后,足足休息了两年之久才敢重新开始。

那一次给我留下了惨痛的教训,所以第二次开始的时候我非常谨慎,我们在网上认识之后,聊天聊了有1000小时,从QQ里导出的聊天记录有上万页。我们几乎把所有能说的话都说了,我们对对方头发尖有几根分叉这样的事情都了解得一清二楚。然后我们都明白,决定性的时刻来到了,该见面了。

见面之前,我做足了准备工作,买衣服、理发、补牙、吃消炎药去痘,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娶她了,即使她是妖怪我也会娶的。我觉得了解她就像了解自己一样,我们的婚事已经成了定局。

在登机前,我打电话给安妮,确认了我明天即将出现在虹桥机场的事实,她没有说要来接我,她只是在电话里暧昧地笑着。我认为她可能要将一个巨大的惊喜交给我,所以我并不追问她会怎么做。

在飞机上我幻想了无数种将要面对的情景:有热烈拥抱的,有十分拘谨地握手的,有微笑着长久面对无语的,有泪流满面的……

我的想法都很美好,可是,出了机场之后,我想象的所有情景都没有出现。

我等了一个小时,最后,我打电话了,但是,安妮的手机关着。我不停地按着重拨键,对方始终关机。最后,我十分茫然地走出了广场,坐上了出租车,开往我预订的饭店。到达饭店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我用饭店里的电话不停地重拨着,但一直到下午4点钟,安妮的手机还是没开。

我绝望了,弄不懂她发生了什么事情,过去上万页的聊天记录刹那间都成为了一种笑柄,我觉得这玩笑开得太大了。

幸好,我留了个心眼儿,根据与安妮聊天的记录,我知道她大概住在离九江路外滩不远的某一栋民房里,所以,我选择的饭店,就是九江路外滩附近的一家小店——我当时想着,离她家近一点,找她肯定会方便一些。

现在,我趴在饭店的小床上,听着外面全然不懂的上海话叽里呱啦地飘进来,竭力让自己专心地研究安妮的聊天记录。我把那些记录中重要的段落都打印出来,有厚厚的一本——这本来是准备送给安妮当礼物的,但现在只好拿出来作侦查资料用。

很奇怪的,这时候的心情,完全不同于下飞机之前的心情了,现在,我只想把安妮找出来,但是结婚的事情,好像已经很遥远了。我现在才明白,网络就是网络,它离现实社会还差得远呢!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太幼稚了。

从那些整理出来的资料表明,安妮的地址应该能找到。它就在一幢楼里,这幢楼下有一个工商银行,还有一家专卖白斩鸡的小店,还有一家美容院,这些是比较大的特征。还有无数细微的特征,比如门前有几棵树呀,比如每天早上五点钟会有一个送牛奶的男人从楼梯上走过呀等等。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了——我只睡了三个小时——我实在睡不着,起床之后喝了点牛奶就出门了。按照那些线索,我很快就找到了那幢楼房——其实离我住的饭店只有两百米的距离。

那是一幢十八层左右的老式洋楼,已经十分破旧,楼下一层几乎全被小商小贩租去了,现在早餐生意正红火着呢。

每一个漂亮的姑娘出来都会让我的心咯瞪一下。

我在楼里来回徘徊了好久终于鼓起勇气开始敲门。

我从十五层开始敲门,一家家地敲,遭了无数白眼之后,没有任何人承认自己家有一个叫安妮的女子。曾经有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打开门骂我,我把她们都当做安妮的一部分记了下来,准备监控她们。我现在开始怀疑安妮是故意用这种方法考验我,如果考验通过,她就会微笑着下来迎接我。但是,这一整天过去,直到外滩上亮起绚丽的灯火,我仍然没有任何收获。

傍晚,我坐在外滩的石凳上吃着烤肉串,内心焦虑而绝望。

直到深夜我才回到小饭店,再次开始认真地钻研我和安妮的聊天记录,这一次,我看到了一条重要信息:安妮喜欢怀旧歌曲,特别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我想到一个办法,如果说世界上有最浪漫的事情,这个办法应该算是最浪漫的了,我想,如果这个办法仍然不起作用,我就回北京,随便找个垃圾婆结婚算了。

第二天上班时间我就赶到了那幢楼前,手里举着一枝特别好的玫瑰。我摇摇晃晃地站在楼前的消防栓上,旁边的人都奇怪地看着我。我咳嗽两声之后,开始认真地唱起了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我虽然唱得不是很好,但是因为认真,所以显得特别深情,很有感染力。我继续唱着,边上吃早餐的人马上就呱呱呱地说起话来,虽然听不懂,但我能看出,他们把我当疯子了。

浪漫的事情,在有些人眼里就是疯子做的事情,我继续唱着。

一个老阿婆走到我面前,温柔地看着我,小声而别扭地说着普通话:“小伙子,下来……”

我一言不发地跟着老阿婆走着,进了一间屋子——原来这里是居委会。老阿婆是居委会的头儿,她只是不想我在她的辖区里引起骚乱。等她问清原因之后,她居然十分感动,亲自把我送回了饭店。她说这一辈子没见过这么痴情的男人,那个叫安妮的女子,她肯定会被感动的!

老阿婆刚出去,马上又传来敲门声,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打开门,门外赫然站着一个漂亮的姑娘,她有些羞涩地看着我,动人地微笑着。我头嗡地一声,刹那间觉得口干舌燥,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

姑娘说:“您好,我是服务员,请问您今天退房吗?”

我觉得当头一盆冰水下来,那种失落的感觉,简直无法形容,我慌忙摇着头说:“不……不退。”

我砰地关上门,使劲儿摔在床上,心脏怦怦怦的跳动声几乎要冲破胸膛。

门外又传来敲门声,我站起来,懒懒地打开门,看到那个服务员还站在门口,我十分不耐烦地说:“我不退房。”服务员笑嘻嘻地看着我说:“你看我,像服务员吗?”

她身上果然没有穿制服。

我的头又嗡的一声,她伸出手来,微笑着。我急忙握住她的手,隐约听到她说:“对不起,我喜欢开玩笑……我是安妮。”

在房间里,我过了许久才平静下来,我平静下来之后,安妮说的话我才能听清。这一次,我真正领教了上海姑娘的厉害。原来,她从机场就开始跟踪我,一直跟着我。她的目的只有两个,第一,想看看我有什么厉害的、让她感动的浪漫招数使出来;第二,她想在现实生活中熟悉我,她不想跟一个陌生人一见面就十分亲切。所以,她就一直跟着我,看我怎么表现。

我突然有一种被剥光了的感觉。而且,她要看我最后的表现,为什么她有这种权利呢?

我的脸涨得通红,那些委屈和愤怒在心里隐隐地现出来。

可是,我不能做什么,我不可能当场就骂她一顿,但我心里却不想做这种不平等的事情,因为我怀着美好的愿望来相会,却被人暗地里设计考验,这不公平。在感情问题上,没有强弱之分,必须先有公平才能开始。

我暗暗地下了决心。

当然,这是愉快的一天,安妮陪着我开始在上海到处闲逛。直到晚上,我们才从衡山路的酒吧里回来。

当晚,我从饭店退房了,坐上了上海飞往北京的“红眼航班”。在离开饭店的时候,我到了安妮家的楼下,把一封信交给居委会的老阿婆,让她明天早上转交给安妮。

那封信里写着这样的话:

安妮没见面以前,我就爱上你了,而且不管外貌如何,性格如何,我这次来都想娶你为妻,这是我们在网上聊天时就已经定下的事情。可是,我没有想到,你给了自己选择的权利,你不觉得这样对我不公平吗?如果这种不公平不消除,我害怕会给我们以后的生活留下阴影,但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消除这种阴影,我要先回去想一想,以免自己的感情陷得更深之后不能自拔。

爱你的:毒药

毒药是我在网上聊天用的昵称。

这一天晚上,我睡在自己北京的房子里,睡得很香,因为我不再幻想任何感情,我只想,任何事情都有它的规律,我只需平心静气地等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再惊奇,也不会再愤怒,也不会再绝望。

朦胧中,我被一些嘈杂声惊醒,睁开眼,天已经很亮了,我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隐约还有一些歌声传来。我穿着睡衣下了床,推开阳台的窗户,外面的声音一下子扑了进来,大家的吵闹声中,传来一个女声嘹亮地唱着《解放军进行曲》: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

这非常亲切,因为我当过兵,很喜欢这支歌,我还跟安妮说过我喜欢听这首歌。我突然惊呆了,难道是安妮?

我有些茫然地伸出头来,看着三层楼下面的草地上,一个女子正抬着头向着楼上唱着歌儿,旁边是一群嬉笑的人,一个住在我们楼下的居委会老太婆正匆忙地赶向那个女子的身边。

那个女子看到我伸出头去,歌声戛然而止,她跳下消防栓,跌跌撞撞地跑向楼门,她一边跑一边大声叫着:毒药!

我揉揉眼睛,那块空地上已经没有了安妮的身影,但她的声音还在耳边。我知道,这下可是真完了,我肯定会结婚,跟这个女子结婚,我知道自己斗不过她,我死定了,但我肯定会跟她结婚,我别无选择。

真正让“我”爱上安妮的不是那上万页的聊天记录,也并非她美丽的容颜,而是安妮到北京来后表现出的勇敢、豁达、善解人意,甚至可以用伟大来形容,这样的女孩是足以让一个男人下定“非她不娶”的决心的。(张斌川)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最温柔的那一刻

有一次幸福离我如此之近,我几乎抓住了它温柔的手。

这是发生在散步的时候。一个炎热的夏夜,一大群年轻人聚在伏尔加河畔捕鲟渔民那里的牧场。大家坐在篝火旁,喝着渔民们煨的鱼汤,饮着伏特加和啤酒,谈论怎样更快更好地把世界建设起来。后来,大家都感到身心疲倦了,便纷纷跑到已经刈割过的草地上歇息了。

我和一个姑娘离开了篝火,我觉得她聪明又伶俐。她有一双漂亮的黑眼睛,她的谈吐里总是流露出朴素纯真的感情来。这个姑娘待一切人都十分温和。

我们走得远远的,肩并着肩;在我们的脚下,草茎被踩折了,发出唰唰的声响。天穹的透明酒杯向大地倾泻出月亮清辉的醉人气息。

“多美啊!像非洲的沙漠一样,那草垛就是金字塔……”

接着她提议,像白天一样,坐在干草垛下,在浓浓的圆形阴影里,草螽呜叫着,远处有人悲凉地唱道:

“哎,为什么你背叛我?”

我开始热烈地为姑娘讲述我所熟悉的生活,讲述了我不能理解的生活。可是,她突然轻轻地叫了一声,仰面倒了下去。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见到晕倒,刹那间我感到惊慌失措,想喊,想求援,但立刻想到我熟悉的小说中品德高尚的英雄,在这种场合下应该做些什么。于是我就解开她的裙带、短上衣和衣领绦子。

这时,我看到了她的胸脯,好像两个小银环,凝聚着明月的清辉,倒覆在她的心上。我贪婪地看着,脑子里嗡的一下,如火燎一般,想去吻她。可是,我立即打消了这个愿望,拼命地奔到河边去取水,因为按照圣书上写的,在类似的情况下,万一出事地点没有小溪,这是小说的聪明作者事先设置的,英雄总是跑去找水的。

我捧着盛满水的帽子,像烈马一样,在草地上跳着跑了回来。这时,害病的姑娘已经倚着草垛站了起来,被我弄乱的衣服也都整理得井井有条了。

“不要。”——姑娘用手推开我的湿帽子,疲乏地说。

她离开我,朝篝火边走去,那里有两个大学生和统计员依然悲吟着那支令人厌烦的歌儿:

“哎,为什么你背叛我?”

“我没有给您带来痛苦吧?”

——姑娘的沉默使我困惑,我问道。

她简短地答道:

“没有。您——不是很敏捷,我,当然还要感谢您……”

我觉得,她不是真诚地感谢。

我不是经常见到她,可是,打这以后,我们的会面更少了。很快地她就从城里完全消失了影踪。大约过了四年,我才在船上遇到了她,

她住在伏尔加河畔的农村别墅里,启程回城里丈夫那儿去。她已经怀孕,穿得漂亮而且舒适。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长长的金项链,衣服上别着一枚大胸针,好像佩着勋章一样。她变得更美、更丰腴了,就像快活的格鲁吉亚人在梯比利斯炎热的广场上出售高加索浓葡萄酒的皮囊。

“你看,”我们亲切地交谈,回忆往事,她说,“你看我已经嫁人了,可还是……”

夜来了,河面上倒映着霞光。船舷卷起小沫,呈红裙筛状的宽阔条纹,隐没在北方蔚蓝的天际。

“我已有两个孩子,现在等着生第三个了。”——她用行家热爱自己事业的骄傲口吻说道。

她的双膝上放着一袋黄纸包的桔子。

“呃,要我告诉您吗?”——她问道,黑眼睛里漾出温柔的笑意:“假如那时,在草垛那儿,您是知道的,您要是……勇敢一点……唔,吻我的话……那么我就是您的妻子了……我难道不喜欢您吗?真是怪人,急着去打水……唉,您!”

我告诉她,我的举止是书上指示的,那时我认为,遵照圣书去做是神圣不可违反的,首先就得给昏迷的姑娘喝水,只有等她睁开眼睛,叹道:“啊,我在哪儿?”这之后才可以吻她。

她微微笑了笑,然后沉思地说:

“我们的不幸正在这儿,我们依然想遵照圣书生活……生活——比书本更广博,更充满智慧。我的先生……生活完全不像书本……啊……”

她从纸袋里拿出一只澄黄的桔子,仔细地瞧了瞧,然后皱起眉头,说:“恶棍,真掺了烂的……”

她用笨拙的手势把桔子抛进水中,——我看到桔子打着旋,沉入红色的波浪。

“那末,现在——怎么呢?还是照圣书生活,啊?”

我沉默不语,凝望着岸边染上落日火焰般色彩的沙滩,凝望着更远处——空旷的金红的草地。

翻倒的船只横七竖八地卧在沙滩上,像许多死鱼的僵尸。在金黄的沙滩上躺着白柳忧郁的阴影。远方牧场上,干草垛如同小丘似的耸立着。我想起了她的比拟:

“像非洲的沙漠一样,那草垛就是金字塔……”

美丽的妇人剥去第二个桔子的皮,以长辈的口气重复着,像是教训我:

“是的,我要是您的妻子……”

“谢谢您,”我说:“谢谢”。

我感谢她——是真诚的。

曾经最喜欢徐志摩的一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但现在很多人的口头禅是“温柔一刀”,因为我们经常为“温柔”所伤,随时防范着“温柔”背后的杀着。故事主人公面对无可抗拒的诱惑,没有去拉温柔的之手,从而避免了“温柔一刀”。他说,他是在按圣书的指引。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无缘无故的“温柔”,当我们面对的时候,是不是也要想想“圣书”,想想远去的传统精神文化?(张平)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海滩上的秘密

乔治和贝蒂是同学,贝蒂美丽可爱,乔治非常喜欢她。他曾经鼓足勇气请她出去玩,但被她一口拒绝了。这件事让他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从此乔治对贝蒂一直是敬而远之。

大学毕业那年,乔治获得了去波士顿工作的机会。动身之前,他决定去斯普鲁斯海滩父母的别墅住上几天,那里是避暑胜地。

让乔治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在斯普鲁斯海滩遇见了贝蒂。她非常高兴在这里遇上了乔治。于是他们天天一起游泳,一起沿着海边散步,一起在当地的酒吧喝酒。

乔治发现他真的很喜欢贝蒂,从过去到现在,从没有改变过,但是,每次他想向她表达时,就会感到害怕,怎么也说不出口。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十多天便匆匆过去了,留给他们的时间就只有一个晚上了,第二天乔治就要去波士顿工作。乔治约了贝蒂去偏僻无人的飓风角,他希望能和她独处。

他们把雨衣铺在岩石下的避风处,背靠背坐了下来,乔治准备进行最后一次努力,说服贝蒂接受他的爱。但是,像往常一样,他不知道怎么开口。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小伙子沿着海边走来,双手插在口袋里,吹着口哨,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皮夹克,不停地四处张望。

那人在不远处海滩的一块岩石边上停了下来,乔治瞥了贝蒂一眼,她屈着双膝,双手抱着脚踝,正静静地凝视着海面的浪花,显然,她没有看到那个人。

海滩上又出现了一个男人,中等个子,胖胖的,显然喝醉了酒。他摇摇晃晃地走过来,走几步停下来挺一下身子,然后继续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当他走近岩石时,小伙子突然跳出来猛地扑向胖男人。乔治看到小伙子手中有金属的闪光,可能是刀,也可能是手枪。那个胖男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摇摇晃晃张开两臂迎了过去。

接着乔治仿佛听到一声枪响,那个胖男人直起身,然后倒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小伙子立即俯下身,翻他的口袋。乔治下意识地伸出手紧紧地抓住了贝蒂的手腕。贝蒂疼得叫了一声,转过身来。

乔治吓坏了,那个小伙子已经开了一枪,如果让他知道有人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再次开枪消灭证人的。乔治全身发抖,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让贝蒂别再出声。

乔治猛地一把抱住她,嘴巴紧紧压着她的唇,以免她发出声音。毫无心理准备的贝蒂拼命挣扎,她打他,用指甲抓他的脸,然后使劲推他的胸口,想把他推开。乔治只得使出浑身的力气把她抱得更紧。

突然,贝蒂不再挣扎了,相反地,她伸出双臂,紧紧地搂住乔治。

乔治脑子里一片空白,失去了时间概念。最后,当他抬起头,向海滩那边望去时,海滩已恢复了原先的平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乔治甚至怀疑自己刚才产生了幻觉。“贝蒂,对不起,我并不想伤害你,”乔治十分内疚地说,“可刚才我……”

“亲爱的,你不必解释了,我知道你想说,你是那么疯狂地爱我,疯狂到不能控制自己。”贝蒂妩媚地笑着投入了他的怀抱,“乔治,你知道吗?你平常总是很冷静,这也是我拒绝你的原因,我想每个姑娘都是想要一个为她疯狂的男子的。啊!乔治,我爱你,我现在知道了你是那么爱我,我愿意接受你,跟你一起去波士顿。”

面对突然来临的爱情,乔治简直不敢相信,他当即决定,无论如何也不把刚才的恐怖事情告诉贝蒂。

婚后,乔治一直独守着那一夜的秘密,那个恐怖之夜的情景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一年后的一天,乔治与贝蒂一起去看电影。乔治惊奇地发现,电影里有一组镜头与他那晚在斯普鲁斯海滩看到的情景一模一样,也是那个海滩,他甚至看到了自己和贝蒂藏身的那块岩石!这时,乔治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晚的恐怖事件,只是在拍电影而已,自己当时实在太紧张了,根本没注意到远处的情况。

乔治顿时感到从没有过的幸福和轻松。

一场误会竟然会成全梦寐以求的爱情,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就是这样阴差阳错而让人觉得饶有趣味。活着的意义在于,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前方的未知性,神秘性,永远在召唤着我们。

所谓秘密,就是不能随便告之于人的。本文所描述的,是一个让人感到轻松的秘密,读来让人快乐,并对主人公由衷地祝福。(范小雅)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爱的面孔

他们两家是世交,关系源远流长。两位的父亲是在同一艘军舰上服役,又差不多在同年复员转业,同年结婚成家,而且在同年他俩降生了。

简是一个靓丽活泼的女孩,而艾斯汀是一个清雅斯文的男孩。两人一块儿长大,亲密无间,但可能是艾斯汀太优秀了,一直以来,简都只能瞻仰他头顶的光环。

随着年龄的增长,艾斯汀无论是学业还是特长,都在简的前面。简精心准备好不容易加入了校啦啦队,艾斯汀却已经是校篮球队的核心人物了;简准备做自己的乐队,而艾斯汀乐队的主打歌已经在网上广为流传了。艾斯汀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总是那么高高在上,心高气傲的简却不服气,但又实在无法超越艾斯汀。她讨厌父母拿他跟自己作比较,讨厌同学们把他跟自己说成一对。

渐渐地,这种讨厌越积越深。一天,看着镜子里清纯美丽的自己,简在心里浮现出一个念头。

她开始主动接近艾斯汀,请教问题、查找资料都找艾斯汀。在圣诞节的舞会上还邀请艾斯汀做舞伴。很快他俩就同进同出了,成了大学校园里人人羡慕的佳偶。

从小一起长大,细心的艾斯汀已经默默地把简的许多小习惯、小爱好铭记于心。简酷爱白色的郁金香,艾斯汀走遍整个西雅图,总算找到了这种花;简喜欢吃苦味的巧克力,艾斯汀就经常在简的书包里放上一块;简的发质受损严重,艾斯汀就到处请教美发专家如何护发……一点一滴的关怀包围着简,使她像个公主一样被宠爱着,呵护着。有时候,幸福的简几乎要忘记那个不怎么善良的念头了。

可是一听到父母亲夸起他时,简就会因此而恼火、嫉妒,她的心里会有另一种声音冒出来:“你们瞧着吧!总有一天他会是我的手下败将。”她要狠狠伤他一次,作为他压了她这么多年的代价。

那一天终于来了,在简家中的客厅里,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艾斯汀的身上,年轻俊朗的他单膝跪下,他终于向简求婚了。

那一刻的简幸福得快要死掉,她多想抱住满怀深情的艾斯汀,告诉他自己也是一样地爱他。可是这么多年的压抑让简的眼里冰冷如刀,她终于等到了报复的最好机会。

“不,艾斯汀,我不能嫁给你!”

艾斯汀的心直坠谷底,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里带着泪水:“为什么呢?我们那么相爱。”

她很得意,像是这么多年的压抑一下子释放了。可是看见他受伤的眼神,简心里又难过了。自己真的想报复吗?她也无数次问过自己,难道她不爱他吗?难道她真的要放弃他们俩多年的感情吗?她意识到也就是因为这些让她始终犹豫不决。

简开始不断地问自己,这么多年来自己究竟在同谁赌气,究竟在报复谁?简就像一个固执任性的孩子,一个妄图与其他孩子争宠却失败,从而开始憎恨父母的孩子。

其实从小简所需要的不过是父亲对她成绩的一点肯定,希望父亲能像欣赏艾斯汀那样也能看到她身上所具有的优点。可是就因为艾斯汀这个太过优秀的招牌竖在前面,让父亲从来就没有真正重视过她,所以她才会做这件最愚蠢的事。她以为在父亲面前满不在乎地甩了他,就可以证明她比他强了。她现在才知道为了那个童年时被父亲打下的心结,她丢弃了一生中她最该珍惜、最为宝贵的真情。

其实在艾斯汀身上,她时常能感到自己是被尊重着,被欣赏着,被爱护着……

那夜以后,简知道艾斯汀再也不会来找她了。白色的郁金香、苦味的巧克力、精致的护发方法……艾斯汀给她生命中的种种再也不会回来了。

艾斯汀求婚一周后是情人节,这个本来属于他们的日子,现在却如此凄清。简默默地坐在自己房间里翻着杂志。

忽然,窗外传来了熟悉的旋律,是谁又在这一天制造浪漫?简生气地想去关窗,可是却看到艾斯汀的身影,他抱着吉他,在风中弹奏着那首他们的定情曲!

简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冲下楼去紧紧地抱住了艾斯汀。“情人节快乐,亲爱的!”艾斯汀温柔地抚摸着简的头发,柔声说道,“还会接受我吗?”

“会,当然!我做错了,我太任性了!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来找我了呢!”

“你的小脾气我怎么会不了解,其实我们都是深爱着对方的,不是吗?”

情人节的风中,这对情人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爱情是一门学问,是一门教人关心、宽容的学问。想把这门学问做好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最少要有足够的耐心,当然还有就是在心中充满了爱。我们庆幸看到的不是一出经典的欧洲悲剧。是啊,生活中已经有太多的悲伤,是时候来点甜蜜了。爱情的滋味大概就像那微苦的巧克力,细细品味,才知道苦涩后的甜蜜是这么的甘醇。或许,现在就应该打开窗子,看看外面是不是有一份爱情在等着你。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全世界最难吃的鱼香肉丝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他的家世,她还会爱他吗?

他家大厅奢丽堂皇,落地长窗上,玫瑰窗帘轻轻摇曳。他的家人微笑迎出,她却惊窘低头,看见自己简单的凉鞋赤饶足,在哪里沾上一脚的泥。

她自此开始拒绝他,一如那天坚持不肯踏进客厅的红地毯。

她只是平凡人家女儿,猪血红泥地里开出的花;他的笑却如此清朗,仿佛羊脂白玉天上淡淡流云。她记起天仙配里的董永,日日记得七仙女的俯就,永远觉得自己不配的董永,他真的幸福吗?

他的眼睛却固执,无论她如何回避躲闪,问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她不忍,因而更不能:“我不是一个贤妻良母,我连饭都不会做。”

他急了:“我们家哪里需要你做饭。”

“但如果,”她脱口而出又匆忙收住。良久,缓缓掉过头去,“如果你不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你所有的家务都得老婆承担,做饭洗衣买菜,你还会觉得不需要吗?”

她站起时动作太猛烈,椅子铿然倒地——闷响,仿佛来自很远很远处。

第七天了,她又一次在深夜陡然跳起,才知惊醒她的,乃是CALL机的声响。她力竭地倒回床上,而枕上尽湿,原来,梦中也可以有真实的泪。已经一个星期了。

第八天他终于出现了,她心跳加速,准备在他开口之前先挥刀斩断一切,他却把手里捧着的饭盒小心打开:里面装了半盒——只好说是笋与肉。

她的目瞪口呆让他笑了:“我去买了一本菜谱,在家里练了一个星期,这是我炒的鱼香肉丝。”

他说:“我想过了,真有那种情况,我会和你一起做饭洗衣买菜。做饭其实很简单。”他热情举筷,“来,尝尝我的手艺。”

她看着他大夹一筷,送进口里,咀嚼的动作越来越慢,表情越来越苦,半晌喃喃:“天,如果这是鱼香肉丝,川菜馆的大师傅会集体游行抗议示威。”她终于扑哧笑出声来。

她怎么会这样傻呢,竟然忘了爱情其实就是两人携手,共同承担生命中的丰饶与酸辛,无论贫与富,贵与贱,健康或疾病,她都将生生世世,与他为夫妻。天悬地隔又有什么要紧,爱原是天梯,将七重天与十八层地狱一一联结,他们所拥有的,是天地之间无限广袤的宇宙。

她微笑举筷,哪怕是全世界最难吃的鱼香肉丝,也要两个人一起吃呀。

爱情是世上最美味的调味品,因为这里浸满了两颗心丰沛的感情。即使天与地悬隔万里,也总会有爱的扶梯。将生与死紧紧相系。爱情其实就是两人携手,共同承担生命中的丰饶与酸辛,无论贫与富,贵与贱,健康或疾病。(杨杰)

第三辑 最温柔的那一刻 绝恋七日

与为爱殉情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比,这个七天的爱情版本因为多了一份持久的守候而更加美丽。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一定同生共死,而重要的是即便是希望渺茫也不要轻易放弃。

朱安特第一次与曼妮邂逅是在桑的海岸,那里离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不远。朱安特出生于瑞士的一个钟表世家,他设计的钟表多次获得大奖;曼妮是法国舞蹈界崭露头角的新星。

一个夏天的午后,朱安特带着他的新设计到哥本哈根参加一个国际比赛;而曼妮则作为剧团的主要演员在那里演出。难得有一个下午的自由时间,两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桑的海岸。他们是观光客,在临海的街边咖啡屋相遇,却一见如故,聊得很投机。曼妮是舞蹈明星,她的剧照贴满了哥本哈根,所以朱安特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谁。他看过她的演出,眼下又被她的开朗与热情所吸引,交谈中他发现与她还有那么多相投的情趣。不知不觉里,朱安特对曼妮产生了特别的感觉:一见钟情。

从咖啡屋出来,朱安特送曼妮回旅馆。很久以来,桑的海岸一带是最能体现北欧时尚气息的居住区。错落有致的公寓楼和独立庭院依海而建,几乎每幢房屋朝阳的居室都设计了一面凸出于主体建筑的半落地式的大玻璃窗墙。曼妮露出小女孩的娇憨说:“我梦想的家就是这样的,可以看海景的房子,还有个小花园,里面种满玫瑰,夏天的红玫瑰。”朱安特开着车,笑着把她讲的话听进心里。

第二天,朱安特买了一打鲜艳的红玫瑰到剧场,那晚是曼妮主演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演出散了,朱安特带着玫瑰到后台,却看见曼妮在幕侧跟演罗密欧的男演员热吻。看到朱安特,她欢快地介绍说:“这是我的搭档,也是未婚夫。”朱安特顿了一下,微笑着送上红玫瑰说:“为你,为你们,也为爱情。”花很美,沉浸在爱情里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并没有察觉他笑容里闪过的忧郁。其实那个晚上,他带去的不仅是红玫瑰,还有临海房产的资料,来不及拿出来。

一个还没有开始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过了几个月,消息从法国传开:曼妮在一次舞台事故中从高高的旋梯上坠落,虽经抢救保住性命,却陷入深度昏迷。那段日子,曼妮何时苏醒几乎成了大众话题,病房外围满了抢新闻的记者,有数不清的热线电话打到剧团和曼妮亲友家,人们寄送的问候鲜花和卡片多得无法统计。

喧嚣持续了几个月,病房才开始安静下来,时间再长一点,安静就变成了冷清,这个世界每天都有惊奇发生,曼妮逐渐被人们遗忘也并不奇怪。倒是一切冷清下来之后,人们才注意到,每天清晨会有人委托花店送一打鲜艳的红玫瑰到曼妮的病房,不多不少,12朵,这一款玫瑰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朱丽叶”。花里没有卡片,也没有署名,据花店的人说是从瑞士订送的。

慢慢地,大家对曼妮的康复希望变成了失望、无望,甚至绝望。不仅医生们束手无策,她的亲人也信心丧失,甚至那个“罗密欧”也不再出场。只有那每天一打红红的“朱丽叶”,始终静静开放在寂寞的病房里。

有一天,红玫瑰没有如约送到,朱安特却来到了病房。他说服了曼妮的家人,执意带曼妮去丹麦的桑的海岸。他们被他的诚挚打动,答应了他,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选择丹麦,是以放弃自己在瑞士蒸蒸日上的事业为代价的。

朱安特在与曼妮第一次相遇的桑的海岸买下房子,是一幢两层的单元公寓。因为丹麦从来都不是一个阳光充沛的国度,所以,他用二楼有大玻璃窗的屋子作起居室,以便能视野开阔地看见外面的风景。外边有一个户外的小花园,他在里面种满了“朱丽叶”,因为他记得曼妮说过家的梦想就是这个样子。朱安特将曼妮安置在二楼的起居室里。屋子里的墙上、桌子上摆放着他所有的获奖钟表,他让每一块手表的时间统统停留在那一刻,然后对昏迷不醒的曼妮说:“亲爱的,现在让时间停下来,我会一直耐心地等你醒来,开始我们新的爱情。”

从此,朱安特除了精心养护花园里的玫瑰外,就是在起居室里陪伴曼妮。有时他坐在床边与她聊天;有时他坐在旁边给她念书或者放音乐;很多阳光灿烂的夏日,他把床移近窗户,给她描述海边的风景。外面花园里的“朱丽叶”艳艳地盛开着,阳光暖暖的映在曼妮苍白的脸上,能给人无限期待和怀想。

日子一晃就过去了9个月。在一个明媚的午后,曼妮真的奇迹般苏醒过来,而且更叫人惊讶的是,这漫长时光里所有发生的事情她似乎都很清楚。不过,她虚弱的苏醒只维持了7天,7天后,曼妮便因心力衰竭而死。

短暂的7天中,朱安特和曼妮并没有什么惊人的浪漫之举,而且他们丝毫也不因为即将来临的诀别而悲伤。朱安特每天把曼妮放在轮椅上,推她到海边漫步,或者一起在花园里聊天,满园的“朱丽叶”在阳光下散发出郁郁的香味。入夜时分,起居室里那些重新启动的钟表发出各种滴答声,如绵绵情话娓娓动听。其实,与为爱殉情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比,这个7天的爱情版本因为多了一份持久的守候而更加美丽。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一定同生共死,重要的是即使是希望渺茫也不要轻易放弃。

爱一个人,并非一定要同生共死,重要的是即使是希望渺茫也不要轻易放弃。是的,爱就是要坚持,对爱的渴望越大,爱就不会让你失望的越大,虽然有时候只是放射出短暂的光辉,但这也让这份爱值得在记忆中珍藏一生了。(王颖)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幸福就在身后

第一次相见是在小学时。他偷偷地看了她那块从额角延伸到眼角的暗红色胎记好几次,直到她的眼神由羞愧变为愤怒。他从书包中掏出一个金灿灿的芒果递给她,虽然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这种昂贵的水果,但她还是把它狠狠地扔进了学校的水池中。

很小时她就从别人看她的眼神中知道她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因为她额角的胎记。只因他的特别注视,整个小学时代她都没有和常常问她最简单的数学题的他说过一句话。直到中学时,一次放学的路上他神奇地出现并玩命般地打跑了三个欺负她的小地痞。惊恐之余,她情不自禁地喊了他一声哥,视他为保护神。他,亦对她忠心耿耿,常把家里所有的零食都拿来与她分享。

高考时,她考上一所名校,这些年她因胎记而产生的自卑一扫而光。而他落榜,父亲因车祸终日卧床,他便在家里的小饭店帮母亲的忙,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她走时,他买了满满两大袋零食送她上车,告诉她馋了就给他写信。他的话语柔柔的,像面对远行的亲人。她微笑着说不,口无遮拦地说她要减肥,要穿最美丽的裙子去拿最高的奖学金,去做校园中风头最劲的焦点人物,还要去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他的眼神暗了一下,而她还沉浸在对未来如诗的校园生活的美丽遐想中。未来那么美好,她不想有片刻停留。

岁月如花怒放,如她所愿,她拿过最高的奖学金,做过学生会主席,指挥过两千人的乐队,乐不思蜀的同时,她也生出一种凄凉:她,从不曾与一个固定的人谈过一场可以留下丝毫回忆的恋爱。她逐渐明白,无论她再怎么优秀,她也不过是男生无聊时逢场客串的一幕短戏。当有着天使面孔的女孩出现,那些曾经对她信誓旦旦的男孩便立刻弃她如敝履。一切都是因为她额角那块醒目的胎记,男才女貌,是横亘在她面前的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她对爱情所有的激情和幻想在一次次的打击中消磨殆尽。

毕业后,也是因为那块胎记,成绩优秀的她在求职中吃了无数的闭门羹。从来没有任何时刻,她像现在这样对未来充满了深深的失望。

也就在这时,在她脑中几乎没有任何记忆的他突然写信来问候她好不好,她的精神在接到他信的瞬间彻底坍塌,一切仿佛都在昨日,他递给她芒果;她被人欺负,他自暗处闪出为她拼命。她像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将长久以来压在心头的阴霾痛快地、毫无顾忌地倾吐在给他的回信中。那一刻她发现,原来在他面前,她竟是如此地不设防,一切烦恼、不快和羞于示人的东西都可以一股脑地推给他来分担。

再接到他的来信时,信封中多了一张关于一家整容医院的介绍,同时她收到一笔汇款。她明白他的用意,却不能接受。他已通过自学考上了研究生,这是他这几年辛苦攒下的学费和生活费呢。

当接到她拒绝的电话时,他第一次冲她发了火:“你都这样了,还顾得了别人?”一句话激起了她的怒气,赌气拿了他的钱去整容,临到手术却犹豫了。这种手术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搞不好她的脸上可能会落下一道疤。

“如果留下一道疤,可能就永远没人要我了。”忐忑中,她握着电话向他哭泣着。

他沉默了一下,坚定地对她说:“要是留了疤,没人要你,我要!”

她惊了一下,既而愤愤地说:“我不用你可怜!”

“不。”他急着辩解,“不是可怜,我是真的愿意,这些年我一直都愿意……”

她脑中顿时一片茫然,想起当年送她上学时他眼中霎时的暗淡,恍然如梦。她怎么就没

想到他是喜欢她的呢。可若不是爱到深处,谁会在她情绪最低落时有最准确的感知,谁又会用自己的前途为她换取生命的快乐?

手术很成功。她看着镜中自己那张光洁如玉的脸,想起他的诺言,年少时的种种浮现在脑中,淡淡地散发着馨香,她的心中涌出一种从未体会过的温暖。

她给他寄去一张化过妆后的照片,和手术前相比,照片上的她惟一的变化就是额角的那块胎记被一道自她的额角一直延伸到眼角的疤取而代之。被人伤了太多太多,她实在是怕了,当渴望中的爱真正到来时,她的心中除了怀疑便是深深的怯意。

他很快便打来电话,问她是否愿意他去找她,和她一起度过一切难关。

那一刻,她流泪了,却依然问他是真心的吗?为什么他要这样对她。

他说你还记得吗?小时候第一次见到你时我盯着你额角的那块胎记看了很久。因为我的胸前也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很难看。因为小朋友们的嘲笑,我不敢在任何时候脱掉上衣。当我见到你,我就知道你和我是一样的人,一样因那块胎记受过嘲笑,一样渴望被人关爱又痛恨被人留意那块胎记。还记得我给你的那个芒果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芒果。小孩子懂什么呀,可那时我就想要把自己最好的、所有的都给你。这些年,我一直都这样想着,只要你要,我就会给你一切……

话未说完,她已泪流满面,寻找了这些年的真爱,不曾想幸福却一直悄悄地跟在她身后,只待她累了倦了,转身拾取。

生活在当下,我们会时时追问幸福。幸福是一枚芬芳的果实,是一束娇嫩的花,她需要精心呵护,更要汗水浇灌。本文中的男主人公就是一位爱的园丁,无怨无悔地浇灌着爱的花朵。正因为如此,所以女孩在历经心劫后,能突然发现幸福就在身后,只待她拾取。

没有辛勤的浇灌,哪有爱的收获;没有爱的付出,哪能转身就能拾取幸福?(张平)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十年茉莉香

17岁的时候,他爱上隔壁班的女孩,那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的女孩。第一次看她发在校刊上的文章他就动心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看她。

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们议论呢——他高高帅帅的,学习好,踢球时总是把球衣围在腰间,就是邻班的女生也要为他加油……

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

女孩没有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来,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

他轻轻地把双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过身跑了,他的心中,刹那间盛开了千万朵茉莉花。

一年后,他们考上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4年之后,我要带这些美丽的茉莉花去求婚。鸿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说好了4年之后他们一起去上海或者北京的,他们说,有了爱情,什么都是美丽的。

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自己的爱情筑个爱巢。

万没料到的是,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好,不如,我们散了吧。电话中是他冷漠的声音,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去上海也行的。

而他说,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是因为,不爱了。

她的心凉下去,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于是放了电话,放电话之前只说了一句,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之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少年的相思,情起茉莉花,也让它缘灭茉莉花吧。

他说,做个纪念吧。

5年之后,她做到一个公司的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员工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

她的心动了一下,想到他,原来喜欢茉莉花的男人不止他一个呢。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句,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

应聘的男人说了三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在发愣,男人又说,不过,他是个盲人,他说过,眼睛看不到了,如果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真的没有趣味了。

她几乎昏厥,什么?什么?男人说,那个男人5年前眼睛失明,学习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她只觉得天昏地暗,哗啦啦的声音在心里响起,如泪雨飞舞,怎么会这样?以为的绝情绝义原来是他的不忍,他不忍把她带到那个黑暗的世界去。

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时,她用一个香袋装了很多新鲜的茉莉花。见到他的一瞬间她安静地站了好半天,说好了不哭的,但眼泪还是流了满面,因为她不知他是否已经结了婚甚至已为人父,或者还是和她一样傻,为了一份感情把自己的爱恋冻结了?

他嗅到空气中的花香,轻轻地问,请问是谁带来了茉莉花?

她走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说,把手打开。

他一下子愣住了,好久,几乎是颤抖着把手打开,她把一袋子新鲜茉莉花倒在他手里。对他说,这是10年后的茉莉花,和当初一样芬芳美丽。

他的泪,一滴,又一滴,落到茉莉花上,那些茉莉花因为泪水的滋润而生动美丽。她拉过他的手,我是否还能成为你心里最美丽的那朵茉莉花?

他小心地拥她入怀,那朵茉莉花在我心中开了10年,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一朵啊。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根据显而易见的事实,得出显而易见的答案,承担显而易见的伤害,期待显而易见的回答。等到老了,才发现那些堂皇的事实,堂皇的答案,堂皇的委屈,堂皇的回答只是掩盖真相的道具。

温情和真爱总是在掩盖着真相:少年的相思,让它起于茉莉,也灭于茉莉;那么,成熟的爱情,也让它自茉莉花起,十年后依然芬芳的茉莉花。(汤可华)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惟一能找到爱情的地方

他与她不在同一个城市。

他在四川读大三,她在湖北读大学那年暑假,她和他同时报名参加了陕北的一次笔会。从西安至陕北,整整坐了一天的长途车,下了车之后,他们就熟了。

女孩子是个小美女,倾慕者甚众,她却独独喜欢上了他。或许,这就是缘吧。

陕北的晚上,空气清凉。男孩约女孩出来散步,共赏延河水。

那晚,女孩只记住了天上那轮圆圆的月亮。除此之外,就是男孩凝视她时深情似海的目光。

回去的路上,很久,他们都无话。

路灯拖长了他俩的影子,又缩短。

男孩停下脚步,拉住女孩的手说:“如果我们能来陕北教书就好了。这里的孩子太困难了。”

话里,已有太多的想与她天长地久、白头偕老的暗示。

女孩抽回自己的手,羞涩地笑了。

一个星期之后,两人在车站话别,眼圈都有些微微的湿润。这就是爱情吗?她想问他,他也想问她,却谁都没有问出口。火车启动,隔开了他们依依的目光。

一年之中,他们通信无数,所有的深情不必细说。她是他沉鱼落雁的女友;他是她才华横溢的男友。这就够了吧,足以让他们背靠背相伴到老。还有三个月,他就毕业。写了封信给她,问她毕业后的选择去向。他却没有收到她的回信。

湖北发生了近20年来最大的一次水灾。她所在的学校一夜之间,被滚滚的江水倾覆了。

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电视上的新闻频道,头脑中一片混浊,始终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难道这辈子早已注定他与她只有一周的缘分?可是,这是多么惨痛的一周!她已让他刻骨铭心,如今她突然消逝,给他的伤害却深不见底。

他的心失落在了滚滚东去的长江水中。

岁月如梭。

他在陕北的一所学校扎了根。每天陪伴他的是黄土和孩子饥渴的脸,以及让他心痛的陕北人。

他忘我地工作,每天在这黄土地之上来来去去,拼命地释放着自己的才华,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从太深的思念与悲伤中暂时解脱。只是孩子荒芜的目光,终于一点点茵绿起来。

静夜,他会想起她,以及她信中相约过的美好时光。

每每,都是泪湿青衫。

没有人知道,千万人之中他在等她。

孤独两年后,一个冬日,太阳已照得老高,却寒冷无比。他带着一帮孩子在教室外玩游戏。眼睛被蒙上了,孩子们欢呼雀跃地藏起来,等着他来找。他在一片漆黑中摸索,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逮住了一个。他孩子一般地笑着嚷:“看你还躲哪去?”

拉掉蒙在眼睛上的黑布,他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他怎会想到,他抓住的并不是孩子,而是她。

是她,依然那样美。她看着他,眼泪掉了下来。

她没有告诉他,她是如何在他音讯皆无的情况下,找到了这里。

或者,她早就知道,陕北是惟一可以找到他的地方。因为在这里,她留下了一个梦,他是追梦而来。

躲猫猫的孩子,不知何时蜂拥过来,围在他的四周。他依然那样傻呵呵地看着她,他不敢肯定眼睛看到的是真的。

这时,她低低地开口问他:“我可以留下来教这些孩子吗?”

彼此之间的相濡以沫是爱的根源。没有一句爱的誓言,没有一句爱的承诺,是彼此的心灵,是爱的力量让他们走到了一起,这就是一种无言的爱!就让朝霞和夕阳伴随着这种爱永存世间。(王颖)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总有一天会等到她

美国航空博物馆坐落在华盛顿,是史密斯-索尼恩学院的组成部分,也是参观人次最多的美国博物馆。我在博物馆主要入口的衣帽寄放处工作,几乎能观察到每个参观者。玛丽安在旁边的小店兜售纪念品。她喜欢下注博彩,热衷于研究概率。她说,据她推算,只要我在这儿工作112年以上,就可能见到所有的美国人。我把这个推论讲给许多人听,但没人相信。辛尼例外。

博物馆每半小时会播放一些短片,其中《飞》最受欢迎,人们总是一大早就来排队买票。大约3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发现了辛尼,他站在等待中午1:05那场电影的队伍里。虽然他很平常,但我预感将有些特别的事和他有关。我还可以肯定他在等他的女友,准备一起私奔、结婚。别以为我胡诌。我在这儿干了足足18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对许多世情有不言而喻的本事。

参观的人越来越多,我无暇顾及辛尼。但1:35时,我惊讶地看到他又在等待的队伍中。2:05,2:35,直到3:05,辛尼的女友始终没有出现。失落写在辛尼的脸上。

当他徘徊到我窗前,我叫住他,希望可以帮帮他。辛尼说:“她19岁,又小又黑,但有一张活力四射的脸。她穿一件棕色软毛短外套。你见过她吗?她今天也许穿了别的衣服。”接着,给我看了她寄自内布拉斯加的明信片:星期四,航空博物馆见,我们一起飞。爱你,爱你,爱你,永远爱你的凯特。

我摇摇头,建议道:“打个电话到你家,也许,她在那儿等你。”辛尼满脸焦急:“我只能在这儿逗留两天,然后就去佛罗里达。我在那儿找了份工作。所以,我目前根本没有固定的地址或电话。”说完,他又排在等待4:35那场电影的队伍后面。

第二天,辛尼又在老地方出现。我问:“知道她在哪儿上班吗?”

“她是园艺师。我给她以前的老板打过电话了,他说她已经辞职离开。”

辛尼一直等了三四天,凯特仍杳无音讯。附近的警察帮忙寻找,也一无所获;周围并无凶案发生,他们推测凯特临时改变了主意。我不相信,辛尼更不相信。两周后,辛尼依旧没等到凯特。于是,我告诉他玛丽安的推论:如果凯特是游客,如果你等得够长,总有一天,你会等到她。结果,辛尼成为我的同伴,在玛丽安的小店上班。我们再不提及凯特,也不考虑“玛丽安推论”的可能性。但我注意到辛尼总是留心观察每位游客。一年后,玛丽安移居墨西哥州,辛尼成为小店主人。

新的春天来临,游客又络绎不绝起来。这天和平常一样,入口处照例摆起长队。但一声尖叫打破了它的平常。我看到纪念品、明信片、玩具等被扔得满天飞,接着,辛尼跨过柜台,踢开面前的障碍,飞一般地奔向十英尺外的一名女子,紧紧抓住她。她又小又黑,但脸上活力四射——凯特!他们热烈拥抱,又悲又喜,又哭又笑,忘情倾诉别后思念。偶尔听到凯特的只言片语:“那栋房子,街尽头那栋房子。”

原来,凯特三年前的确到华盛顿来等过辛尼,可她找错了地方。小时候,她曾和家人参观过史密斯-索尼恩学院的另一个飞机博物馆。她在那儿苦等,谁知它早就搬迁到了这里。虽然几天的等待令她身无分文,但她找了份工作,决心留下来继续等待。

“你一直在华盛顿?三年,你都没进来?!我一直在这里等,一直在等这一天,一直留意这里的每一个人……”辛尼激动得难以置信。

凯特听着辛尼的话,脸色渐渐变得灰白,她喃喃自语:“三年!我就在这附近,却从没进来过。我从来没跨进这个最该进来的地方!”

说着,她紧紧搂住辛尼,两人相拥而泣。

真是妙不可言、撼人肺腑的人生悲喜剧!我为玛丽安无缘见证这份挚情而深感遗憾。我相信,凯特踏入博物馆的瞬间,已为“玛丽安推论”做了最精妙的论证:如果你等得够长,总有一天,你会等到她。

有时候,只要一瞬就注定一生,有时候一瞬的拥有,却要一生的等待与寻觅。所以,凯特和辛尼是幸运的,他们用三年的时间等来了自己深爱的人,有些等待注定比他们的还要久。值得吗,这样的等待?这个问题也许不好回答,但当琴声不再流韵,心弦不再拔动的时候,一切的存在似乎也就失去了意义。这是一个人人都渴望感动的年代,我们为什么不试着感动自己?(毕曼)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告诉你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城里的亲戚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了一家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由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作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肺地向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漂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阔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轻,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他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如少女般的轻语:“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的号啕大哭起来。

如诗般的叙述里,有打动人心的真情,缠绵而坚决,无畏且坚定。张爱玲在一篇经典散文里这样描述爱情:在荒芜际涯的时间,不早不迟,遇见那个人,只有轻轻地一声——嗨,我在这里。这当是最完美的爱情了,但完美总是失落,她为她“嫁给他”的诺言而坚持着,但他醒悟来她的挚爱时,一切又物是人非。她带着未实现的诺言奔赴了黄泉,给他留下无法弥补的伤痛。从来就是,温暖的爱就在身边,但人们总要忽视。“嗨,我在这儿”爱情的凄美也许正是无法兑现诺言。(朱朝敏)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一岁那年爱上你

他对爱情的无所谓让他的母亲很担心,因为他总是说,爱情是什么?是一个软弱男人的安慰剂。你看看我,身体多壮,心情多好,能吃能睡能劳动,还能干自己想干的事,我要那玩意儿千嘛?

他母亲无奈,对她说,你弟弟看来是着了魔了,你这当姐的可得多费点心啊。

她和他不是亲姐弟,也不是结拜的那种——怎么说呢,小时候家乡有个很古老的“拜保保(干爹)”的风俗:哪家养了小孩子,如果担心孩子成长不顺,就要为孩子找一个干爹保佑孩子健康成长,叫“拜保保”。每年正月十五,要“拜保保”的人家就把小孩抱到大路口,看见有过路的男人过来了,如果看得上这个男人,就拉住,如果这男人也觉得这孩子不错,就拜保保,两家认作亲戚,男人就成了男孩的保保。他母亲说,当年抱他出门的时候他一直哭哭啼啼个没完,好几个男人都觉得这孩子太难缠,不愿意,她父亲过来的时候,他却笑了,她父亲觉得这孩子不错,于是拜成了。从此,他有了个保保的同时也有了个干姐姐。

两人虽只是拜的,感情却很好,跟真的姐弟没什么分别,她比他大一岁,从他上小学时起,她就照顾他,后来一直上到大学,她先毕业,他后毕业,然后又在同一座城市里生活。他没事的时候就给她打电话:姐,给弄点好吃的!于是她就给他弄蟹黄炒蛋,他最喜欢吃的,然后看着他吃得日月生辉,两眼放光。吃完了,他油腔滑调地对她说,有你这个姐我可真是幸福死了!当年拜保保,我可是冲着你这个姐来的。

她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他母亲只有他这一个孩子,就盼着他早点娶妻生子。他说,姐,你现在幸福吗?她说,姐的事你别操心!他嘻皮笑脸地说,姐,你的事我这当弟弟的不操心谁操心?

她在这座城市里是一个普通的医生,长得不引人注目,加上她的心性并不是喜欢张扬的那种,爱情自然也就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家介绍的,一个普通的公务员,说不上好,也没什么毛病。公务员通常是下班的时候来接她,一起去吃一顿饭,沿着河边走一走,然后送她回家。

两人就这样波澜不惊地恋爱着,她想,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的吧?

但是,如果爱情就是这样,那她怎么好去说服他恋爱?他从小就是一个喜欢追求新奇的人,从来不甘于平淡和寂寞,凡事都好掺和,十处打锣九处都有他。这种性格,他能不烦所谓的爱情吗?

但是,烦也好不烦也好,能让他恋爱上就好。她翻开电话本,惊喜地发现自已居然认得那么多的人,于是她打电话,说他的情况,让人家给介绍对象。

她更惊喜的是,这城市里原来还有那么多的漂亮女孩在苦苦等待,于是她十分兴奋地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然后把那些女孩的照片摊在桌上让他挑。他表情很奇怪,对她说,你觉得这样很有趣吗?她说,你觉得这样很无趣吗?他说,我怎么觉得你也变得俗不可耐了呢?是不是一个人一谈了恋爱就变成这样了?她很生气,没想到他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拿这话伤她。她哭了。看见她哭了,他也慌了,说,姐,你别生气行不行?我抓阄可以吧?我从这些照片里随便抓一张可以吧?她说,怎么叫随便?爱情可以随便吗?他说,现在不是还没谈到爱情那份上去吗?她一想也对,爱情嘛,总得有个培养的阶段吧。她说,这样吧,我帮你挑一个,你先了解了解。他说好吧。于是她认真挑选了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漂亮姑娘,说,就她了。

他跟那个女孩谈了三天,就跑来对她说,姐,不行,那女孩不适合我。她说咋就不适合了?他说,性格不合。她问,什么叫性格不合?他说,性格不合好比把鸡和鸭关在一起,鸡也是好鸡,鸭也是好鸭,可是两个东西就是合不到一块去。她忍不住笑,说,就你会贫嘴!不过,这比方虽然俗,倒也算贴切,要不,重新选一个?

跟第二个女孩谈了五天,他给她打电话,说,不成。她问为什么?他说那女孩太精,太闹,精得近妖,闹得似鬼。她有些无奈,现在的女孩哪个不是跟猴子似的,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要不,就此打住算了?他说,我实在没兴趣。

那怎么行?我可是答应了你妈妈的!她说。

要不,再挑一个行不行?她几乎是在求他了。他说,干嘛要这样呢?难道我非要恋爱一场不行?话虽这样说,他还是答应了下来,于是又挑了一个。

也许这一个对了他的脾气,这回他没有再打电话来诉苦,她吁了一口气,心想,到底还是苍天不负有心人啊。

在这期间,公务员对她说,相处也快两年了,老这样下去还不如结婚算了。她一想也对,反正她也不是对生活有太高期望的人,一个普通医生,找一个普通公务员,富不了,也穷不了,再说了,两个人都大学毕业,再怎么也不可能没共同语言吧?于是她把自己嫁了。

婚后的日子更加柴米油盐,淡得像一杯从没烧热过的温开水。公务员属于在单位混得不好也不算太差,要提升没什么指望,要被贬也贬不到哪去的那种。所以,公务员也没什么雄心壮志,心情就像那一成不变的脸色。

她也觉得生活很平淡,平淡得几乎失去了任何感觉。公务员说,你这种女人真是没有一点情趣。

为了这句话,她离婚了。

离婚和结婚一样平淡,她很怪异地发现自己居然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更没有像有的女人那样寻死觅活,相反,倒觉得解脱了。于是又想起他的话——我能吃能睡能劳动,要那玩意儿于什么?

说到他,她觉得突然很想他,再说了,也不知道他跟那姑娘谈得如何了,于是给他打电话。他说,姐,你让我说真话还是假话?她说当然是真话。他说,那我告诉你吧,我进入不了角色。她说你到底……他说,我话还没说完呢。虽然进入不了角色,但是我还是准备结婚。她吃了一惊,说,进入不了角色还结什么婚?没有爱情的婚姻算什么婚姻?他说,那你为什么要结婚?你们没有爱情你为什么要嫁给他?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吗?她半晌无语,后来她说,当然不是,哪有结婚就是为了离婚的?他说,但是我就是,我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她迷惑了,为什么?他说,结婚是为了结给别人看的,离婚,是为了我自己。

她不懂,但是她隐约觉得这中间有些问题。

他结婚的那天,她当然去了。回来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哭了。

果然,他结了婚,又离了婚。

离了,他又天天打电话过来,嘻皮笑脸地说,给弄点好吃的吧。于是她又做,看他吃得天昏地暗,幸福无比。吃完了,他感叹,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多好啊。她说,那姐再想想法,给你找一个会做菜的媳妇。他说不必了,反正我以后就天天到你这儿吃。她说那咋行?你要天天过来吃饭,知道的说你是我弟弟,不知道的……不影响你谈恋爱吗?他说,要不,我再离一次婚给你看?她说你胡说什么?

那天他喝了酒,红着眼睛看她,说,我结婚不是结给你看的吗?你结了,然后离了;我也结了,然后离了,这下我们扯平了——我结婚,就是要和你扯平了,然后我才有机会告诉你,我最爱的人就是你!

那一刻她呆若木鸡,她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种话来。他可是她的弟弟啊!

什么弟弟?我们有什么血缘关系?他趁着酒劲,抓住她,我爱的就是你,一直爱着你,只是我不敢肯定你是不是也同样爱我。但是,你跟公务员结婚那天,我喝醉了,你心痛得不行,我就什么都知道了。后来你离婚了,我想我有机会了,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同样离一次婚,你会觉得心里有障碍,所以我也离一次给你看……

她觉得天旋地转,泪如泉涌。

她觉得心如刀绞,又幸福无比。

你知道我小时候为什么见了你爸就笑吗?他在她耳边悄悄地说,因为我看见了你爸怀里的你——爱情在我一岁时就注定了。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爱情也许真的就是前世就已经注定的缘分。不然就不会有今生的偶然相遇。本文的男女主人公在经历了同样的婚姻生活后,最终走在了一起,不能不说是前世的缘分。(将来)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爱的刻痕

大学毕业那天,男孩和女孩在郊外的白桦树上刻上了两个人的名字,约好了,五年后来这儿相聚。

男孩叫宏,女孩叫冰。宏去了一家著名的外企,冰自己要求去山区任教。他们说好了,她只在那儿呆五年,五年后,她就回到这个城市,和他结婚。

宏每天都要给冰打一个电话过去。那个山区的小学很闭塞,没通电话,电话只能打到村里,然后由村长跑到学校去叫冰,冰再从学校跑到村里来接,一来一去,耽误了不少时间。有时打一个小时的长途,他们只能在电话里交谈三分钟。宏刚刚参加工作,长途电话费几乎花掉了他一半的薪水。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年,冰给宏讲她学校里的故事,说杜鹃花开得红透了整个学校,说她养的四只羊已经开始产奶,说来校读书的孩子越来越多。鸡毛蒜皮的,宏听了心里很舒服。宏很想去那所学校看一看冰的生活。但他真的没时间。那个闭塞的地方一来一回,得七天。宏的工作不允许他有完全属于自己的七天时间。

宏常常会跑到郊外看那棵白桦树,三年的时间里,白桦树已经长粗,他们的名字却越来越模糊。宏在心里默默地算着冰归来的日子,他为自己和冰在这个城市里购买了一套面积很小的房子。

但那次打电话,冰却没有来接。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教师,他说冰去县里学习,需要两个多月才能回来。宏那时正忙着促成一笔大生意,后来的两个月里,他就没有再给冰打电话。

两个月过去,宏再给冰打通电话,却觉察出了冰的冷漠。冰不再给他讲杜鹃花和山羊,她只是淡淡地说,生活过得很好,娃娃们都很听话,你工作忙,以后不必天天往这儿打电话了。

宏知道这是冰的借口,但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他又一次打电话追问,冰说,她不想再回到城市里了,她已经习惯了这儿的生活,她想在这儿生活一辈子。然后,宏在电话里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我们回去吧!”冰的声音,“好。”男人的声音,“这儿有个门槛,我背你过去。”冰的声音,“谢谢,我自己可以。”然后他听见冰说,“你以后不必再打来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将在这里过一辈子,你不会适应的。”

宏感受到深深的伤害和莫大的耻辱。那夜他一个人带了把刀子,把白桦树上的两个名字狠狠地削去。从此他不再相信什么叫天荒地老,他甚至不再相信爱情。

宏开始拼命地工作,他在公司的业绩也逐步上升,很快,他就从一个普通的业务员升为一个部门的经理,他甚至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他想工作上的成绩也许能够让他彻底将冰忘掉,但他发现自己做不到。那段感情和那个影子,总是让他挥之不去。

他数了数,离当初他们约定的日子还剩二十天。他想,也许他应该去冰所在的那个山区小学看看,看看冰,跟她作一次长谈。他没有对这次长谈抱太大的希望,他只是想,他们的感情,应该有一个彻底的了断。他不想这样折磨自己。

那是怎样的一座山区小学呀!窗上没有玻璃,仅仅贴着破旧的报纸,教室里没有电灯,课桌是农家吃饭用的饭桌,两排简陋的校舍东倒西歪地散落在山坳里。从其中的一间教室里,传出了孩子们稚气的读书声。

他终于看到了冰。冰仍然是那么漂亮,正在教孩子们读着黑板上的生字。他发现冰是坐在那里的,她的整个身体,坐在一个破旧的轮椅上!那一刻,宏被震惊了。

整个学校只有两位教师,除了冰,还有一位男教师。男教师和宏打招呼,宏听出了那就是电话里的声音。晚上在办公室里,他们三人围坐在一起吃饭,男教师给宏讲冰的故事:

一年前这里发过一次大水,所有的山路全被冲垮,那时正是傍晚,是孩子们放学的时间。我与冰一起护送孩子们回家,后来我们就遇到了山体滑坡,冰没有来得及躲闪,被一块碎石击中。医院的大夫说,她可能永远不会再站起来……为了怕你伤心,为了怕你来找她,她就编了个自己有男朋友的理由。

男教师说这些时,淡淡的,宏却有一种天崩地裂的感觉。他想起了一年前在电话里听到他“我背你过去”的声音,他突然为自己的迟钝而羞愧不已。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宏推着冰去看满山的杜鹃花,他突然发现一棵白桦树,一棵幼小的白桦树,上面刻着两个人的名字:宏,冰。他认出了那是冰的字迹。

宏笑了,他在两个名字中间加上了一个“爱”字。他对冰说,我爱你。几天之后,这所乡村小学又多了一位男教师。他不仅带来了自己的全部家当,还卖掉了自己城里的房子,并把所得的钱全部捐给了学校。他对冰说,我会留在这里,和你过一辈子。

那一天距离他们当初的约定,正好五年。

真爱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被蚕食。真情也不会因刻意的忘记而消失。真心更不会因伤心的谎言而改变。真念同样不会因身体的残缺而淡忘。

因为心就是幸福的基础。爱就是生命的真谛。恋就是苦中有甜。念就是生死相牵。(方英卉)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十年爱

我认识沈哲的时候只有18岁。

那是高三的夏天,我刚拿到北师大的录取通知书。那天妈带我去参加一个晚宴,在海边一家海鲜舫的雅座包间里,她指着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中年妇女和一个比我稍稍大一点的男孩子告诉我:这是林阿姨,这是你沈哲哥哥。

我很有礼貌地叫:阿姨好,哥哥好。大人们便都很开心。

这个时候我抬头看看那个叫沈哲的男孩子,他的脸有点微微的红。我还记得他穿着格子的衬衫、浅色的长裤,有点瘦。但是我不能否认,和我那一群绰号叫“猴子”“猩哥”“狐狸”的哥们相比,他长得真的是很好看。

后来我说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相亲,那一晚我吃了很少很少的东西,扮了很长很长时间的淑女。但是我认识了很帅很帅的沈哲,他那时在北京读医学院,大三。

那天晚上散场之后妈妈们执意要去海边散步:她们很亲昵地说着话在前面走,我和沈哲亦步亦趋地在后面跟着。沈哲讲了一些医学院里的笑话,我不说话,只是客套地微笑。

九月开学后沈哲时常写信来,有的时候他会到校园里来找我。我们围着校园转圈,然后我带他去食堂吃饭,中间一直说一点漫不经心的话题。他看到学生会竞选的海报,鼓励我去参加,我说我不喜欢时常开会的感觉。他问我那你喜欢什么呢?我说我喜欢一个人在北京城里走,去皇城根摸摸城墙,去四合院看看竹竿上晾着的衣裳,或者在早晨的时候在狭窄的胡同里抬头看看天上的鸽子,听鸽哨的嘹亮。他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呵,我笑,我说我会把这当作褒奖。

时间长了寝室里的女孩子就四处去说我是有男朋友的,还说那是个很好看的男孩子,在九月里穿格子衬衫、浅色裤子、有点瘦。她们说得惟妙惟肖,我就不高兴了,因为即便沈哲是优秀的,可是我就不优秀了么?我才19岁,漂亮,会弹钢琴,文章也写得不错。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不可以向“相亲”这样古老的方式妥协。因为我想,如果我们真的走到一起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再也没有机会选择?

于是我淡淡地对沈哲,他也就淡淡地说话、做事。我们之间,就像一杯净水,没有波澜,所以你可以看见水下五色的沙砾。

1996年的时候沈哲考上研究生,我大三,学习成绩还不错,想要毕业后留北京。沈哲要我考研我不肯,他说你会后悔的,我说我一旦做出了选择就不会后悔。他说等你升了大四就会变得现实,我说我从来都比你想象的要成熟很多很多个年级。他说我们都是为了你好因为你不知道这个城市比其他任何城市都要蔑视本科学历。我笑了,我说你们是谁呢?你爸、你妈?我爸、我妈?他们需要我多优秀才可以配得上你呢?可是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按部就班去生活的女孩子,因为我受不了被约束。我已经厌烦了这样的大学生活,厌烦了你们每天都以为我要嫁进你们家洗手做羹汤!拜托你们可不可以给我一点点氧气!就一点点!

我从来没有那么大声地吼沈哲。他没有说话。只是很长很长的沉默之后,他追上快步行走的我,说:哎,你饿不饿,我们去吃大排档吧。

我回头看他,他的脸在夕阳的光影中有好看的弧度。

1997年6月,我大学毕业,每天在偌大的京城飘荡着找工作。正是这个飘荡的过程让我骄傲的心一点点沉淀:我终于也一点点意识到了自己的平凡——包括我的文字的平凡。可是我不后悔,我凭什么后悔呢——既然我本来就不是一个愿意被约束的女子。而彼时,沈哲研究生毕业,据说已经在北京的医院里做了一名医生,依然年轻、帅气、温和、宽容、善良。

而我离开学校后在这个城市的小角落里租了小小的房子——我没有给他我新家的地址,因为不想让他看见我在廉价的租屋里用稿纸和钢笔谋生的辛苦。也没有给他我的传呼号码,因为不想让他的好心每天在小小的屏幕上提醒我:一直以来,有这么一个优秀的男孩子在我身边,他对我好,他不说他爱我,他包容我,像包容自己的小妹。

他是个按部就班生活的人,是年轻有为的大夫,有体面的职业稳定的薪水,他只是需要一个适合他的生活方式的女子,她漂亮、能干、同样有体面的职业稳定的薪水,她对公婆孝顺对儿女和蔼,他娶她,然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20世纪的童话结局,不过如此。

而我,我只是想有那么一天,我能攒到足够的钱,去巴黎居住,在那个城市里和艺术一起呼吸。我很想去卢浮宫看那尊叫做《阿波罗与达芙涅》的雕塑:在光线笼罩下,它的质感与流畅线条里的爱情会让我流泪。

只是一年后的春天,我得了流感,在偶然选定的一家医院里,我再次见到了沈哲。那天,我坐在医院的候诊大厅里,很惊讶地看着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年轻大夫:他穿一件白大褂,手里拿一摞病历夹子。他弯下腰:涵涵,你病了么?

是的,他居然叫我“涵涵”!

我晕了!

醒来的时候,我的视线上方是一个葡萄糖水瓶子。很遗憾,我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像电影里那样,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用我的目光撞上他的。

他坐在我床边的凳子上,他坐得那样端正。他还是用很温和的语气:你营养不良知道么?他的声音有一点点变了,四年了,连时间场景都变了。不再是海边,不再是盛夏夜晚的凉风里,也不再是只有我一个女主角。而是,当下午六点钟到来的时候,还有一个穿着漂亮的褐色裙子、手挽一件白大褂的女大夫,微笑着向我打招呼:你好,舒服点了么?

然后,她对他说:下班了。

她的目光是那样的从容。直到他说:哦,我等她输完这瓶就走。

再平凡不过的台词,她微笑着走远。她的背影窈窕,站在他身边的时候感觉很协调。

拔掉针头后,他扶我起床。他的手很有力,是女孩子们向往的那个样子。他靠近我的时候,我闻到他的身上有淡淡的来苏水味道。

他说涵涵你在哪里工作?你在哪里住?你生活得好不好?是不是工作很辛苦?

我微笑,不回答。我伸手招停一辆tAXI,我对他说再见。

然后,我感觉到他的目光在我身后一点点变远。

这一走,是四年。到2002年,在北京五环的单身公寓里,我码字,吃西瓜,不抽烟不喝酒,还算是个传统意义上本分的女子。

也不谈爱情。尽管,我制造了那么多的爱情故事。

到这时已经有出版社开始自愿为我的书结集子,有杂志社每年付我很多稿费约我的专栏,和越来越多的“北漂”相比,我有个很时尚的名字:自由撰稿人。

偶尔也会想起落魄年代里那瓶葡萄糖溶液,还有更远的时候,海边缠绵的雾里那个干净、好看的男孩子。只是九年了,我不承认我爱他。

那是因为,我凭什么爱他呢?

因为即便是今天这个样子,我也依然没有固定的职业稳定的收入。我放下笔,就会失去一切。

而他,这个从来没有说过爱我的男人,他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医生。在周末午后的和煦里,或许已经有一个小女儿快乐地向他喊“爸爸”。光阴荏苒,岁月静好。

再见他的时候,是下一年的春天。十年了,从我第一次见他到今天,整整十年了。如果我没有算错,今年他该是三十一岁了。

那天,在医院门口的人行道上,他站在我对面,光阴单纯得就像是十年前一样。他还是穿着白大褂,戴着塑胶手套,他除下口罩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我是用多么贪婪的目光看着他的脸。我只知道,在阳光下,我已经不像十年前一样年轻。

他抓住我的胳膊,他的手还是那么有力。

他还是问:六年了,涵涵,你在哪里住?你过得好不好?你还有没有营养不良?我找了你六年,可是你为什么再不来找我?你知道我在这里的啊!

是啊,我知道他在这里的啊!可是我为什么不来找他呢?从十八岁那年到今天,十年了,我从来没有主动找过他。而他,总是不知缘由地,就丢失了关于我的消息。

他说,每次,当我从人海中消失的时候,他都感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样东西一个人是他永远都抓不住的。

我笑了:都说医生是上帝惟一的手,你还有什么抓不到?

他很认真地看着我,他说:是你啊,真的是你啊。

他说,六年前的那个秋天,他曾经偷偷地吻过一个昏迷中的女孩子,可是她不知道。他还没来得及解释什么的时候,她就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她走的时候背影单薄,像是风一吹就会倒。

他说,回家吧,回家乡的海边乖乖地等我好么?等这阵子忙完了,我就回去找你,我们结婚。

这是惟一的一次,我很听话地回了家,坐在海边,听刘若英的歌等他。听刘若英唱: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沈哲不知道:当我从昏迷中醒来,当我开始不再骄傲,当我孤单的时候发现他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真的爱上了他。

他更不会知道:其实我很想告诉他,他的十年爱,是上帝的另一只手,这只手抓住我,让我不忍离开。

很多时候,我们总不愿向自己的骄傲屈服,我们以为自己可以不去爱,但是,爱,总是身不由己。我们总在人群中寻寻觅觅,不愿告诉那个最爱自己的人,其实自己的心如今需要一个港口可以停靠,自己不再希望漂泊。要低下高傲而倔强的头总是如此困难。也许,待到有一天,真的累了倦了,所有的自我都不再重要,只是希望那个最爱我的人,还在转角静静守候。(萧萧)

第四辑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 煮在瓦罐里的天荒地老

认识阿黛是在一个盛夏的下午,那天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阳光很强烈,我觉得心里愈发烦躁。在别人眼里,三十不到的我已经拥有了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应该很满足了,但欲望是填不满的沟壑,我不停地奔忙,不停地积聚,公司越来越大,可心却越来越浮躁。

就在这时,我看到路边有一家不大的饮品店,信步走进去,发现里面到处都是花草,玫瑰、菊花、欧石楠……门口摆了好几口盛满水的缸,上面静静地浮着莲叶与半开的荷花,放眼望去,只要有空隙的地方都摆满了花卉,有怒放的,有含苞的,鲜艳淡雅不一而足。

这是一家专卖鲜花炖制糖水的小店,我找了个角落的座位,颇有些好奇地看柜台前那个长发及肩的女子调制糖水——柜台上一字排开十二个小红泥炉,里面洒着细细的炭,每个上面都摆着一个小小的瓦罐,暗红色的,里面煮着各色的糖水。我叫了一碗荷叶糖水,片刻,她端着托盘走来,一只精致的透明瓷碗,袅袅热气中漂浮着一枚铜钱般大的青翠荷叶,另有一个小小的白瓷碟,里面盛着几块晶莹的冰糖。水已被荷叶映成清透的浅绿色,轻轻搅一下,一层薄薄的雾气顿时升腾起来,湿润的,吸一口,心里无端就沉静下来。我把整个下午都消磨在这小小的店里,看这个女子娴熟地为其他顾客调制着糖水,拿着一把小小的扇子,不时轻轻扇一下炉火。她身上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让人安静的力量,在不知不觉中我浮躁的心情渐渐沉淀下来。

随后,我把这个炎热夏天的大半闲暇消磨在了这里,从第一个瓦罐喝到最后一个瓦罐,每一个里面都是不同的糖水。十二个红泥炉,十二个瓦罐,每天都被女主人擦拭得透亮,罐口总是升腾着缭绕的雾气,让她看起来竟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云中仙子。

去的次数多了,渐渐与她相熟起来,知道了她叫阿黛。每次阿黛都会为我端上一碗最浓的糖水。这十二个红泥炉与十二个瓦罐渐渐也成了我的最爱,当然,包括煮糖水的阿黛。

秋高气爽的时候我迎娶了阿黛:“不要再去开店了吧,我要你一生只为我一个人做糖水。”她安静地点头。小小的店歇业了,她把所有的红泥炉和瓦罐都搬回了家。

“今天你想喝什么糖水?”她会经常这么问,然后取出相应的炉与瓦罐,细致而耐心地炖上糖水,有温暖的火光在炉里安静地跳跃,有甜香在渐渐弥漫,看她煮糖水的时候一脸的沉静安然,这日子便过得淡然而亲切。十二个瓦罐被她轮流使用着,从不肯为了省事而只用一个。“它们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每一个都有不同的故事。”盛夏里她为我煮荷叶水,颜色清透,“这是你第一次来店里喝的。”秋季里她会为我端上用菊花罐煮菊花糖水,黄色与白色的花瓣轻轻地荡漾在碗里,弯曲的花瓣像一枚小小的船,承载着淡淡的心事与关怀。冬日里是有梅花糖水喝的,那花朵娇小玲珑地飘浮,暗香浮动中,让人不得不珍惜这眼前的一切。渐渐,我已经开始习惯每天的生活中都有甜香的糖水,有那美丽的鲜花。那十二个红泥炉与瓦罐,能给我一种厚重的安宁。

第三年的夏季,公司面临一次重大的抉择,我想拼命一搏,但,结果是惨痛的,我真的难以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我破产了!

日子忽然变得拮据起来。我痛苦不堪,甚至想到了自杀。阿黛却没说什么,只是把十二个红泥炉与十二个瓦罐全都拿出来,擦拭得闪亮。我知道她想去做什么,只是实在不忍让她去。她笑:“我知道你已经很累了,生意上的沉浮很正常,只要不消沉就好。我只不过是想再重新做糖水罢了,你先在家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不要急。”

她开始寻找合适的地方重新开小店,顶着太阳一处处地寻找,要位置好一些,租金便宜一些,面积合适一些。终于在离家不太远的地方寻到了一处门面,把手里仅有的钱付了租金之后,她舍不得叫车,一个人每次抱着一个红泥炉或者抱着两个瓦罐,小心翼翼地走去。来来回回,一天竟然来去三十几次才把东西搬完。

小小的店铺开起来了,那十二个小红泥炉又开始燃烧起来,细细的炭火安静地跳跃,十二个瓦罐又开始煮着十二种鲜花糖水,一切仿佛又回到从前。我开始重新为事业奔忙,每次晚上去妻的小店接她一起回家,远远看到亮着的灯光和窗户映出的婆娑的花影,泪就静静地流下来——那里会有一个小火炉还在烧着,上面,炖着一碗最浓的糖水,那是妻所有的等待与牵挂。

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现在人们崇尚自然与绿色,这种纯天然的泥炉鲜花糖水既解渴又养颜,许多年轻的女孩子挽着男朋友的胳膊来这里,在芬芳的花香中静静体会两个人的美丽,也有许多中年的男女,在午间短短的休憩时间来这里,要一碗特色的糖水,梳理自己的心事。妻又发明出一种新的芦荟果冻,浅浅的绿色又嫩又软,让人看着就想尝一尝。看着妻将店面打理得这么好,我欣慰中又有些心疼,本以为可以给她一生的安逸,却仍旧让她重新过着以前的生活。“这有什么不好?煮糖水其实是件很美的事。”她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我在心里轻笑一声,这个温柔的女人,不过是在用美丽的言语安慰我罢了。

在坚持中,我的生意开始渐渐恢复,早出晚归后,回到这小小的店里,看到她用一把小小的蒲葵扇轻轻扇着炉火,鼻端是萦绕不去的甜香,来店里的人们也是安静的。每天她依旧会给我煮一碗最浓的糖水,缕缕的雾气中是她宁静的脸,一如当年最感动我的一样,充满一种让人安定的力量。

喝完了荷叶喝菊花,喝过了梅花喝杏花,春夏秋冬就在这氤氲的糖水里一天天过去。每天在外奔波时,只要想到那个小小的店里她在为我煮着一碗最浓的糖水,心便是温暖的。

一个细雨的傍晚,下班后回到小店,隔着窗户便看到妻守在柜台前,长长的头发被松松的盘在后面,几缕细碎的发丝拂在脸庞,十二个小小的红泥炉跳跃着欢快的火焰,十二个小瓦罐升腾着不断的雾气,不时有客人为了避雨走进去,要一碗喜欢的糖水。妻忙碌着,但她的脸上始终是微笑的,我忽然便觉得,原来做糖水真的是件很美的事啊!如果下半生,都可以这样和她一起煮着糖水慢慢变老,不也是一件浪漫的事吗?从春到夏,从秋到冬,把人生的各种滋味都放进去,加上美丽的鲜花一起慢慢地熬,直到白发苍苍,直到地老天荒……

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好女人。好女人在男人累的时候也可以将信心和信念带给他。在生意场上摸打滚爬的人,难免失意和沉浮,重要的是如何树立起日后的执著和信念。好女人能用她的温暖和爱使他的男人再做成事业,她的爱就像涓涓的溪水,让人解渴,让人奋进。(萧萧)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蝴蝶蝴蝶你爱过吗

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我知道,所有男孩都喜欢倪晓薇。

倪晓薇真的很美丽,她的美丽超乎人的想象,那种美仿佛是带毒的,美得有些邪性,甚至让我们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

但倪晓薇是我的好友,从小到大,我们形同手足,一直,我是她的陪衬。有些女孩天生会是一些漂亮女孩的陪衬,我就是她的陪衬,我的平凡与普通更衬托出了她的不俗——她高高的洁白的额头,修长的腿,如瀑长发,美丽眼睛似一潭秋水,不,这些还不够,她还有足够的聪明,我们班的第一名总是她拿,尽管我很努力,可是我只拿第二名。

有很多男生接近我,我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在他们眼中,我是个中性的女孩子,他们可以和我说心事,他们问我,倪晓薇喜欢什么颜色?倪晓薇喜欢吃什么?他们问我的时候装作无所谓,可我知道他们喜欢倪晓薇。

我没想到顾卫北也会喜欢倪晓薇。

这太出乎我的意料,真的,他怎么能喜欢倪晓薇呢?他多么狂野啊,而且,他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他打架、吸烟、喝酒、跳学校的墙头去看电影,他不屑于和任何人说话,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桌。

他的眼神阴郁,喜欢捧一本卡夫卡看,文科班的学生,如他一样有灵气的人不多,我看过他写的文章,他不是不聪明,他只是不屑于学习。

如同无法想象他迷恋倪晓薇一样,我也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他。

当我语气里流露出对顾卫北的好感时,倪晓薇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小莫,你不会喜欢他吧?他那种小子怎么可能让你喜欢呢?你看那副流氓样子,让人瞅了就想开除他!

这就是倪晓薇对顾卫北的感觉。但有一天顾卫北在路上拦住了我,我心里怦怦地跳着,我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

他的确给了我一封信,他鬼魅地笑着,充满了野性的笑,他穿着飞着边子的牛仔裤,张扬的脸在黄昏里更加英俊动人,真的,他的身材怎么会那么好呢?一米八的身高,加上一张类似三浦友和的脸,那时三浦友和已经成了过气明星,可他的确很像他,我深深地迷醉着,在夕阳中看着他,发着呆。

是给倪晓薇的情书。他说,请你,请你帮我这个忙。

我无法拒绝他,我竟然舍不得拒绝他,但我心里,微微地酸,微微地凉,我是一只不好看的毛毛虫,倪晓薇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们之间,隔着好长的银河。

好。我说,我试试。其实我知道倪晓薇不喜欢他,可是,我怎么忍心伤害他,怎么忍心告诉他?

那时我们还有四个月高考,我知道我这样心猿意马是不对的,可是,可是我怎么管得了自己呢?

顾卫北等待来的判决很残忍,倪晓薇居然把顾卫北的情书贴到了教室的墙上,当顾卫北路过倪晓薇身边时,倪晓薇冷笑着说:什么时候能轮到你给我写情书呢?你想想,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看着顾卫北,他的眼睛里全是冰凉,那么凉那么凉,如一口井一样深,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顾卫北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我趴在桌子上好久好久。顾卫北,对不起,顾卫北的受辱好像是我的受辱一样,我心里的难过并不比他少。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当北师大的录取通知书交到我和倪晓薇手里时,倪晓薇高兴地说:小莫,我们又能在一起四年了。

是倪晓薇让我报的北师大的,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你呢。她没有再提顾卫北半个字,也许那样的男生在她眼中只是过眼云烟吧,可是我,我如何能轻易,轻易就忘掉呢?

顾卫北传来的消息越来越不好,他落了榜,成了社会闲散人员,他常常喝醉酒,还常常打架,据说,有一次公安局把他抓了起来,也许那次情书张贴把他的自尊全抹杀了吧,或者,他根本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

我给他写了一封信,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激励他!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我说,顾卫北,原谅我,那时我年少气盛,所以,做了一件错事,请你一定要努力啊,明年,我等待你的好消息。

我相信他会回信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很爱倪晓薇啊。

果然,一周之后,我收到了顾卫北的回信,他写信,谢谢你啊倪晓薇,因为你那封信,我已经决定回去复读了,请相信我的聪明和我的努力,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我说,以后,每周我都会写信给你。

从那以后,每周我以倪晓薇的名义给顾卫北写信,给他寄复习资料,半年之后,顾卫北给我寄来了他的成绩单,他以不可思议的成绩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全年级第一名!

这一切,倪晓薇不知道,她上大学以后又成了校花,照样那样忙,文学社、学跳国标……她的时间总是那么挤,当然,她也开始谈恋爱,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她总是挑三拣四,环肥燕瘦,好像总是不如意。那时,我正忙着鼓励一个男生努力地考上大学,我想,只要顾卫北考上大学,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一年之后,顾卫北以我们难以想象的成绩考上了复旦大学,倪晓薇听到这个消息时吃了一惊,她说,不会吧?但转眼,她就又忙着和男友去约会了。

但顾卫北给我的信却说,倪晓薇,我爱你,从你给我的第一封信开始,所以,不要离开我,你如果离开了我,我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将会退学,继续自己的流浪生涯。

为了顾卫北,我继续扮演倪晓薇,我也为顾卫北订了三条规则:一、不许和我通电话,因为我喜欢写信这种古典方式;二、不许见面,除非四年之后我们考上北大的研究生,因为我想先读书;三、把我们的秘密维持下去,这是两个人的爱啊。

那是我怕暴露自己而提出来的三条原则,没想到顾卫北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四年之后北大见!

此时的倪晓薇,正忙着谈第N次恋爱,没有办法,她总是这样惹得男人为她赴汤蹈火,男人们在她面前,全然没了自尊。

我没有告诉她顾卫北的事情,我怕她会用一种极残酷的现实刺伤顾卫北,那样的话,顾卫北会活不下去了,我太知道他了,这样狂野的男孩如果爱上就是一辈子啊。

三年,三年内我和顾卫北写了多少封情书呢?我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写,而顾卫北,全然把我当做了倪晓薇,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肯定是不会再写了。

自始至终,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一个人的独角戏,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谢幕。

第四年,顾卫北果然如他所言上了北大研究生,而我去了北京一家外企公司,倪晓薇,去了天津一个小公司里做广告,一切,与五年前有了那样的不同。

寒假时倪晓薇来电话,她说,班主任于老师请大家回去,我们一起回去吧。

不,我说,我要加班,你回吧。

我没有想到倪晓薇和顾卫北会在那次聚会中相见,当倪晓薇看到顾卫北的一刹那她呆住了,顾卫北与五年前比似脱胎换骨一般,那样逼迫得让人无法呼吸的英俊和帅气,复旦和北大带给他的气息让他卓尔不群,倪晓薇几乎一刹那就后了悔,是的,她后悔错过了他!

可是顾卫北却把倪晓薇看成了信中的倪晓薇,他在酒后冲动地拉起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拖进舞池中,所有人都说,他们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卫北说,倪晓薇,你答应过和我一起跳舞的。

倪晓薇茫然地听着,但心中却是喜悦的,她没想到,千帆过尽之后,自己的爱原来在这里。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个月之后,倪晓薇打电话说,小莫,知道我和谁恋爱了吗?

谁?

顾卫北啊,他吻我了,他来天津好多次了,他说,明年,明年我们就结婚吧。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间,蝴蝶已经老了!

祝福你,我噙着眼泪说,亲爱的倪晓薇,好好珍惜顾卫北吧,他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

还是你说得对啊,倪晓薇说,当时,你就觉得他一定特别出色对吗?看来,还是你慧眼识君啊!

我擦了擦眼泪说,不,倪晓薇,我没有喜欢过他,我只是怀念过去那些岁月。

一年之后,我也考上了北大研究生,常常我会和顾卫北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来,这个在他眼中那么平凡的女生,怎么会让他驻足呢?

我不知倪晓薇是怎么解释那些信的,但她在一次电话中叫着,小莫!小莫!她不停地叫着我,我明白倪晓薇什么都晓得了,不晓得的只有顾卫北,他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叫倪晓薇的女子,我想,这就够了。

我对倪晓薇说,好好地爱吧,惟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

说完,我轻轻扣了电话,而窗外,已经是一片秋凉。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爱是付出,不是占有。为了爱的人的前程和幸福,我们可以把自己变成躲在树叶后面的毛毛虫,纵然到最后变成蝴蝶的那天,也可以把幸福拱手相让。哪怕流着泪,仍然祝愿他珍惜拥有,一生幸福。(将来)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雪花盛开的冬天

这一年的冬天非常冷,不停地下着雨,天空每天都在哭泣。

晚上,我缩在被窝里听午夜电台的节日,把收音机抱在怀里。外面很黑,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从不见月光。

我喜欢的那个DJ,叫安,无数个下雨或者不下雨的夜晚,我枕着他的声音沉沉入睡。很多时候羊羊跟我抢着听,她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在一起,拿过一只耳塞,然后变得非常安静。有时听得流泪了,但还是不说话,自己擦干泪后默默地睡去。第二天又是副活蹦乱跳的样子。

我常常会想起安。他的朋友多吗,他快乐吗?是不是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录音间里,录制那些感伤的故事呢?后来,我决定给安写信,我有太多的话想告诉他。

于是,我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思考,又用了四节课时间书写,然后花了两天时间才鼓起勇气把它寄走。

三天后,安就在他的节目里把信播出来了。他的声音依旧苍凉,仿佛盛满旷世的哀愁。那一夜,我激动得无法入眠。羊羊吵着要下来听,我说,没电池了,今天不听。

我不想让她听到那些话,那些写给安的话,只是写给他一个人。

此后,我一封接一封地写,安—封接一封地播出来。我热爱这样的夜晚,我的幻想和爱颤抖着在里面开出花儿。

安后来给我写了一封信,不长,字迹凌乱,写在横条纸上。他说,不久前,手指发炎,右手中指指甲烂掉了,写字很吃力很痛,不好认哦。

羊羊一把抢过去,嘻嘻地笑着,好羡慕。他的字不赖嘛。你看你看,你的脸上桃花乱飞了。

我红了脸,心里满是甜蜜,有备受宠爱的感觉。

我把安介绍给宿舍里的朋友。以后的夜晚,整个宿舍里都流淌着安的声音,慢慢地她们也开始给安写信了,羊羊也写,但是能收到回信的,只有我一个。

安的字慢慢工整有力起来,我想到他的指甲正在愈合,充满了欣慰。我把所有的信都拿出来和羊羊一起分享。每次信一到,羊羊和我就凑在一起,指着安的某个字、某句话研究半天。猜测他有多大了,是不是已经有了爱人。

羊羊问我:如果那个家伙还很年轻,你会爱上他么?

我笑,却掩饰不住眼里的慌乱。

我们终于忍不住去见他了。

那个周六,天气好极了,久违的太阳仿佛就在头顶,很近,很温暖,没有风,我甚至能看到路边的樱花树上生出了嫩芽。市中心的广场上有安的电台20年台庆演出,安是主持人。他在信里提前告诉了我。他说,小鱼鱼,你来看看我吧。不要被我的丑样吓倒啊。我握着羊羊的手,不顾淑女形象地使劲往前挤。

安出现的时候,我死死地掐着羊羊的手不能呼吸。羊羊痛得小声嚷嚷,口里也叫道:天啦,那个家伙就是安?怎么这么年轻?!

安唱了一首歌《一天到晚游泳的鱼》,舞台上只有他一个人,我们的位置刚好可以把他看得很真切。他轻轻地握着麦克风,小指微翘,眉毛飞扬,右手中指还缠着一层薄薄的纱布。我看到在这短短的三分钟里,安的眼睛眨了78下,每一下我都没有错过。

演出完毕,我们挤在一大堆人群中请安签名。轮到我们时,我轻轻地说了一句:我是双鱼。声音不大,安还是听见了,抬起头对我微笑,然后又低头匆匆签名。

出了人群,我才发现安在他的名字下边还写了一句话:小鱼鱼,先等我一会儿,别走开,忙完了我来找你。

天慢慢暗下来,安换上一套咖啡色的休闲外套,更显英俊。他走过来,对我们微笑。在安的工作间,我小心翼翼地把看到的都记在心里。关于他的每一个细节,我都不忍心错过。羊羊在他的桌面上看到一堆来信,一眼就看到了我的,非要打开看。我急红了脸,去夺。安也在一边笑,然后扬手按下了开关,一会儿关,一会儿开,让羊羊没法细看。明明灭灭的光里,我看见安的脸明朗而英俊,眉宇间却仿佛隐藏着一层忧伤。

之后,我愈发勤快地给安写信,感觉每分每秒都有话想跟他说。

羊羊自己买了收音机,抱在胸前听到深夜。她的信也有播出的,播的时候她安安静静地听,整个晚上都不说一句话。我想,她是窝在被子里流泪吧。不然,那低低的抽泣声是从哪里来的呢?

可是渐渐地,安给我的信越来越少了,任我写四五封也不回一封。12月到来的时候,居然下起了雪,很白很白。我又花了4节课的时间给安写信。那封信写得很长,我心里想:假如那个家伙真的不来信了,这就是最后一封吧。

等了一个星期,无果。我变得混乱不安,莫名地冲羊羊发脾气,好几个晚上都赌气不听安的节目。羊羊容忍了。她似乎知道一切,什么也不说,也不怪我。在梦里,安离我越来越远了,怎么也抓不住他。醒来时,脸和枕头湿漉漉的。

很快,我毕业了。远远地离开家乡,来到北京。

后来有一次,在QQ上,羊羊说:鱼,你知道吗,安有女朋友,很早就有了,他们很相爱。有一次,我一个人偷偷去看他,看到他们在一起,我的心都碎了,庆幸你没有看到。

我忽然说不出话来,眼睛紧紧地盯着屏幕,恍惚地想起了安明朗的微笑。羊羊又发来了消息:鱼,何止你一人那样想呢?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唱了一首《一天到晚游泳的鱼》,短短的3分钟里,他的眼睛眨了78下,我怎么努力也忘不了。鱼,我们这是何苦呢?

我泪如雨下。我知道,即使从此永不再听收音机,安依然会面带微笑,站在我的生命里。他的脸依旧俊朗温和,皮肤很白,永不褪色。就像,我那懵懂青涩的少年时光。

冬天的雪花,洁白而美丽。发生在冬天里的爱情,纯真而忧伤。何况在那如诗般绚烂充满美丽憧憬的年龄,任何一个和爱相关的温暖举动,都会让你激动不已。当然,这其中也凝结了懵懂的苦涩。这些雪花,化成一道风景,立在我们一生的回忆里。(将来)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零度的冰,四度的水

我已经记不得麦秸的样子了,从17岁开始就在我生命里隐约起伏的男子,到底只遗留下丝丝缕缕伤痛的回忆,原来13个年轮不只增添在我窗前的梧桐树上,还能碾碎麦秸的音容笑貌。也许我明天心血来潮会去嫁人,也许我要单身一辈子,谁说得准呢?一个女子年近30还固守沉默,她不是异类也成异类了。我就在这样的尴尬年龄邂逅了7年末见的麦秸,那个在我头脑中面目模糊但仍清晰记得他身上散发的柠檬味舒肤佳香味的麦秸。

麦秸约我第一次见面,也是在梧桐树下,他焦急地等待同学的妹妹苏苏,说好要载她去看她哥哥的篮球比赛的——比赛时间秒秒逼近,而且他还不知那个爱磨蹭的小丫头是何尊容!我和苏苏年龄相仿,而且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昏昏沉沉的夏日午后,我懒懒散散地走山门洞。“你怎么会把陆双鱼当作苏苏呢?”几年后一个娇媚的女子伸长手臂勾着麦秸的脖子撅着嘴问,那个女子不是我。麦秸弹掉到尽头的烟蒂:“也许是缘分。”他的女朋友推了他一掌,他没有起身追回苏苏,苏苏总是很暴力的。事实是,17岁的我遭遇了生命中第一次“绑架”,麦秸像风一样卷过来,恶狠狠地拉住我的手腕,“快上来!”甚至还没等我坐稳,自行车的轮子已飞旋起来。几十米远后我清醒过来,大声喊道,“停下!我不认识你!”麦秸不理:“可你哥认识我。”我只好告诉他:“我没有哥哥,连堂哥表哥也没有。”麦秸似乎也吃了一惊,但车速放慢片刻后他又奋力猛蹬,还说:“将错就错吧,反正时间也来不及了。”他就是这样一个蛮横霸道的人。可当我知道他身上还有温柔的一面时,我们已被岁月拉开了一道鸿沟。

那个17岁的夏日黄昏,阳光是透明的金黄,似乎要消融一切又似乎要凝固一切。麦秸下半场扭伤了脚脖子,他一瘸一拐地为两个女孩买来冰淇淋赔礼道歉,苏苏将甜筒扔在麦秸脸上,骄傲地逆着阳光走远。苏苏的美丽像阳光一样耀眼,我敢说那一刻篮球队的男孩们都屏住了呼吸。麦秸苦笑着抹了把脸上的奶油,看着我:“你也想扔一个吗?如果这样做能让你解气的话。”没有。我只是打开包装纸,吮了一口红豆冰:“我喜欢这种冰淇淋,谢谢。”麦秸要与苏苏结婚时曾对她哥哥苏小明说:“你不要误会我对双鱼的感情,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宽容善良,是一池冬天的水,明明表面已结了薄冰,冰层下却有鱼儿游动。”苏小明听不懂,麦秸叹口气:“就是说双鱼这样外冷内热的女孩并不适合我,我喜欢燃烧的火,狂傲热情——就像你妹妹苏苏。”苏小明忠实地追了我好几年,甚至忠实到复述麦秸的话,他以为己经赢得了我,我却在一个月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座城市。一个月后是麦秸与苏苏的婚礼,那个幸福的新郎伤害了我卑微的自尊。在收拾行李时,一张圣诞卡令我大伤脑筋,那上面写着,也许我会是别人的丈夫,但一生只是你的爱人。落款是一束麦秸。

7年后麦秸出现在咖啡屋前的梧桐树下,他随意恬淡的笑容已是我记忆中的模糊库存,但即使隔了3米远,我也能嗅到他身上淡淡的舒肤佳柠檬味,这种气味曾伴我走过女人一生最美好的青春。麦秸只用舒肤佳,多少是个恋旧的人。现在,这个怀旧的人微笑着朝我走来,他还是那么霸道,就像我20岁生日的月夜——一把揽我入怀,是不加考虑不容商量的果断,我小小的身体被他紧紧抱在怀中,像卷心菜里的梗。我们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拥吻,像两个不知害羞的孩子。他在我耳边轻轻说:“陪我去南方吧,现在,立刻,马上。”

苏苏第3天办了退学手续随麦秸去了南方。那时半个学校的人都知道,冷傲校花苏苏暗恋鬼才麦秸,但没有人意识到我的存在,似乎在麦秸苏苏的爱情里,是水难泼进针难插进的。我沉默了很多年,只为20岁月夜一个轻轻的“不”字,我也有权沉默。而苏苏,不过是在同样的问题后冠以“是”的女子。圣诞节,麦秸从深圳寄来一张卡,我没有同应,只是将卡压在枕头下,每天都枕着麦秸离经叛道的爱情入睡。唯一怀疑我的,是对我穷追不舍的苏小明:“他看你你看他的眼神很奇怪。”此人一向被妹妹讥笑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到头来却是最聪明的一个。

冬天的咖啡屋,飘出的暖暖浓香纠结着几乎要秃光的梧桐,在空气中形成凄冷又压抑的调子,所以麦秸环臂抱住我时,我只是顺从地闭上眼睛,不去想身边的车流人群。然后,他拥我走进温暖,替我叫了一杯蓝山咖啡,忧郁又深情的味道。胃肠暖和后,我傻傻地看着他“真是你吗,麦秸?”他爽朗大笑,用笑声来掩盖不安:“除了麦秸,还有谁敢在大街上拥抱我的双鱼?”我的泪涌上眼眶,再慢慢地渗出来,像一块水分过于饱和的毛巾,即使不为悲伤,出自本能也有那么多水滴。麦秸的手有分量地覆在我的手上。他的声音也许是变了,也许在年少时已这样沧桑:“我不会再走了,双鱼。娶苏苏前我告诉过你,你是我永远的恋人。从你的17岁到现在,我爱的人只是陆双鱼。”麦秸的脸半隐在昏蓝的背景里,那是咖啡屋里一幅很有名的画,模糊得如陷在夜雾里的船,孤零零地飘在洋面上,可哪里是可以停泊的岸呢,麦秸说,当年我即使答应和他走,他也不会自私地让我退学,他只爱我的坚贞和勇气,甚至可以是一个空洞的承诺。麦秸说,如果我收到圣诞卡后给他一点回应,如果麦秸不是陆双鱼心中的“普通朋友”,他可以疯狂地为我做任何事。事实上,麦秸只是我13年来摆脱不掉的影子,刻意忘记他的样子,还记得气息;故意遗弃他的声音,还有相随的爱恨。而他,为我做过什么?

但这一切陈年旧事千头万绪,又被岁月磨洗得面目全非,我哪里能辨清真伪呢?曾经以为,在我最爱他的时候,他遗弃了我。但他却说,他知道冰层下会有4℃的水,这样水中才有生命,但他再怎么疯狂执著,也无法突破0℃的屏障。我温暖又柔软的内心啊,在美丽青涩的少女时代,难道真有薄冰的阻隔,断了爱情的叩响吗?

麦秸送我回公寓,他的怀抱是冬天的火炉,实实在在地拥紧了我。我苦笑:“你还是不放过我,难道不能一辈子将错就错?”麦秸松开手臂,眼神痛楚地望向我:“你以为,在我心里苏苏是‘第二者’吗?感情若真要分出先后浓淡,双鱼是……”“你说过双鱼是你朋友。”我嘴犟道。麦秸握紧我的手:“双鱼,再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处理一些事情。总之,这次我不会再离开你了。”他的眼睛灼灼发亮,像我17岁那个夏日初次相见的阳光,是年轻自信的,也是执着坚定的。忘了对他的背影说再见,如果他很快能来找我又何必说再见呢?我的心已不是冰水混合物,阳光消融着寒冷,我明白这些年淡到无痕又深入骨髓不甘心不放手的等待,只是等一个男人有勇气破开0℃的冰。

而当这个人终于站在面前的时候,心却深深地被刺痛了。时间让一切都消褪了本来的光彩,我无法也不能让这个人破开0℃的冰进入4℃的水。想到这里,在北风萧瑟的街头走过,心中厚厚的冰不断凝结膨胀,坠得我的灵魂好疼好疼。

台湾作家刘墉是这样说男女的爱情的:“女人好像是田地,一辈子在等着那个能善待土地的人,而男人,就是那个耕耘播种的人,他们总是在找一块适合耕耘的土地。”但是,哪块土地是适合的,女人一辈子在等,男人一辈子在找。想起纳兰容若的一句词:一切若只如初见。就让初恋的回忆,封在0℃下在4℃的水里翻腾。(汤可华)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系在瓶口的红丝线

杜昭明记得很清楚,大一的那个夏天,过得有些混乱,常逃课去操场踢球,踢球的姿势很漂亮,接传球、过人、破门一气呵成。每当这时,操场旁围观的人群都会爆发出喝彩和掌声。

杜昭明在学校里一贯是风云人物,因而有着高傲的脾性和飘忽的眼神。很多女生暗恋他,却不敢轻易接近,只有哲哲例外。

暂哲身材玲珑、脸庞姣好,是无数男生晚上卧谈时都会提到的校花。杜昭明第一次见到哲哲是在球场上。他弯腰的时候正好看见坐在看台右侧的哲哲正朝他微笑,那一抹微笑不知道萦绕在多少男生的心头。

那时候有很多男生都喜欢哲哲。骄傲如杜昭明,即使心里雪亮,却从不表现在脸上。反倒是哲哲,自习时坚持要坐他身边,杜昭明踢球时她逢场必到。

圣诞夜,哲哲鼓起勇气递给杜昭明一张卡片,约他晚上相见。杜昭明因临时有事,赴约时迟到了半个多小时。匆匆赶来却见哲哲身边有另一个女孩。见杜昭明来了,那个女孩便很快地走开。杜昭明走过去,简单说了自己迟到的原因。哲哲并不在意,只是搓手轻轻呵着气,微笑着说好冷。杜昭明见她冻得鼻头通红,却无半句怨言,心中也是感动,伸过手去,轻轻握住了哲哲的手。

两个人终于成为校园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杜昭明后来才想起那个和哲哲一起等他的女孩,她叫夕晴,是哲哲最好的朋友。可是他根本就想不起夕晴的样子,只记得她转身离开的背影,很是单薄。

因为哲哲,他渐渐和夕晴熟识起来。夕晴不漂亮,肤色微黑,瘦得厉害。她和哲哲在一起,总属于被人视若无睹的那种。哲哲的脾气略显任性,而夕晴却温和得出奇。夕晴话很少,有时杜昭明在楼下等哲哲,她拎着热水瓶回来,经过身边的时候轻轻说:“我帮你催她。”不等杜昭明回话,已转身走了,只留给他一个瘦弱的背影。

初春的时候哲哲想去踏青,邀了夕晴。一路上哲哲神采飞扬,夕晴却是自顾自地低头走路,想是早就习惯了哲哲身边的热闹和自己的冷清。杜昭明看着,心中竟无端地生了怜惜。离开时,夕晴的背包里突然掉出一盒胃药,杜昭明拾起来递给她,随口问了句:“你的胃也不好?”夕晴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听哲哲说你经常胃疼,出门在外,多预备着总是好的。”杜昭明心头一暖,想说谢谢,但不知为什么却没有说出口。

转眼大三,一次在图书馆里看到了夕晴,抱了大摞的书,低头疾走。杜昭明追出去,正要叫她。图书馆的灯突然灭了,然后他听见夕晴低呼,她手里的书本掉了一地。他走过去低声问:“你没事吧?”夕晴不说话,黑暗中杜昭明只听见她急促地呼吸,似乎受了极大的惊吓。他情不自禁地握住了她的手,这个瘦弱的女孩一直在发抖。夕晴慢慢定了心神,轻轻挣脱杜昭明的手。这时图书馆里的灯终于亮了,杜昭明俯身帮她把书捡起来。夕晴低声说了谢谢,转身走了几步,忽又转过头来说:“对不起,刚才……是我怕黑。”

夜风微冷,拂起了她单薄的衣衫。杜昭明心头不忍,轻轻说:“我送你回去吧。”夕晴固执地摇了摇头,转身离开。杜昭明呆呆地站在原地,夕晴的影子被路灯拉得细长,脆弱得似乎随时都会断裂。但直到消失,她也没有回过头来。那一刻,杜昭明忽然难过起来。这个怕黑的女孩子,是需要有人来疼爱的,可她总是固执地独自背对他。她瘦小的背影仿佛是一根针,扎在他心上,疼痛就这样细细地弥散开来。

杜昭明踢球的时候,哲哲每场必到。夕晴只是安静地站在哲哲身边。中场的时候,哲哲体贴地递过一瓶矿泉水。杜昭明见瓶口系了一根红线,略微诧异。哲哲解释说是夕晴家乡的习俗,系上红线代表胜利。杜昭明转头去看夕晴,她只是温柔地笑着。从此以后,哲哲带来的矿泉水瓶都系着红线。哲哲笑着说,夕晴说这样你就会无往不胜。

5毕业的时候,杜昭明顺利地留在了上海。夕晴却坚持要回到四川的家乡去,哲哲挽留不得,叫上杜昭明一起为她送行。那天晴朗微风,在校门口夕晴站住,说自己走,不用送到火车站。杜昭明站在原地,看着她走过来逐一拥抱送行的人。走到他面前的时候,杜昭明那一刻竟有错觉,仿佛身边空旷寂寞,只有面对面站着的他和夕晴。而夕晴沉默片刻,只是说:“再见”便转过身去。杜昭明默然,低头见自己的双手微微伸出,想要拥抱的姿势突然僵硬,手心渐渐冰凉。而哲哲已经依偎过来,哭倒在他怀里。杜昭明伸手轻轻搂住哲哲,抬眼去看夕晴。她的背影和四年前一样单薄瘦小。杜昭明看着,心中忽然酸涩。四年来,她留给他恒久不变的,只是这样一个背影,只有这样一个背影。

6转眼毕业已三年。杜昭明的工作很忙,经常出差,但他从无怨言,甚至愿意这样无休止地在外奔忙。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哲哲,都觉得疲倦。他总在怀疑自己,为什么突然不愿面对了?于是一直争吵不断,某一天终于因为一件小事彻底爆发,谁也不肯让步。杜昭明是一贯的强硬,眼看哲哲往外走,他也只是沉默的抽烟。哲哲走到门口,突然回转身来:“夕晴曾经说过,只要我凡事多忍让,你定会婉转相对。可是她说错了,你这样骄傲的男人,只有一颗自私的心,从来都没有足够的温情。”瞬间,杜昭明仿佛被人当头棒喝。他怔怔地看着哲哲摔门而去,黑暗中只有烟头的火光。他突然站起身来去打电话,给夕晴。这一刻,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听见她的声音,也不知道电话接通后要说什么。拿起听筒,才想起自己根本就没有她的号码。杜昭明站在窗口,突然惊觉自己脸颊上有了微微的凉意。重新点燃一根烟,打电话给哲哲。沉默良久,“哲哲,我们结婚吧。”

婚期定在10月,哲哲无疑是最漂亮的新娘。那天来了很多昔日的同学,大家讲起当年的事,却再没有人提起那个毫不起眼的夕晴。杜昭明脸上虽挂着笑,却喝得烂醉如泥,心里无比悲哀:他们怎么能够如此地就把夕晴忘记了呢?

7后来有一次出差去四川,杜昭明走在成都的街头,想起夕晴瘦弱的背影来。他停下脚步举目四望,可眼前人潮汹涌,都是陌生的脸和陌生的气息。

那个温和瘦弱的女孩子,早在三年前其实就从他的生命里完全消失,连寻找的痕迹都不曾留给他。杜昭明想着,突然在街头难过得弯下了腰。

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寺庙里,他看见了红墙一隅摆着七盆葱绿的盆栽,上面都系着细细的红线。杜昭明好奇地走过去,旁边一个老婆婆招呼说:“给你最爱的人祈一次平安吧。”他恍然地回过头来:“平安?”老婆婆微笑着说:“是啊,红线祈平安。这是一个女孩每年亲手栽的。”

杜昭明突然眩晕,急忙问:“她是不是叫夕晴?”老婆婆有些惊讶:“你认识她吗?”杜昭明点头:“她现在哪?”老婆婆摇摇头:“她今年没有来,听说是嫁了。也不知道嫁的是不是那个她等了七年的人……”

杜昭明的眼前开始模糊,原来那个瓶口系着的红线,夕晴求的不是胜利,而只是要他平安。可是那个女孩子,最终没有说出来。他又何尝不是呢?在骄傲、虚荣和犹豫中,他最终还是选择了隐忍,于是和她错过。他俯下身来,看见最后一盆盆栽下面压着一张纸条。抽出来看,上面是夕晴清秀的字迹:再见,杜昭明。再见,爱情。

那一刻杜昭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仰面站在初春明媚的阳光里,眼泪汹涌而下。

一段从没有点破的真情。红丝线,一种意象,一种祈求对方平安的象征。它象征着一段美丽的爱情。

美丽总是愁人的。很多时候,两个相爱的人因为相互之间那一点骄傲的矜持,最终没有把应该说的话说出,从而使一段美丽爱情擦肩而过。等到物是人非时,惟有彼此曾经留下的温馨回忆,仍然让人感动地流泪。(将来)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妮娜一直在勃垠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就在13岁那年,她的父母离了婚,从此妮娜变得郁郁寡欢。

新学年开始了,周围都是新面孔,妮娜越来越不合群,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朋友。小镇的学校很缺老师,只好让每个班的孩子上半天课。妮娜被分到上午班,每天上午的课一结束,她就将桌面和抽屉清空,把它们留给下午班的同学。课桌的标签上写着妮娜和杰明,妮娜想她的同桌可能是个男孩吧。女孩心里的忧伤无处倾诉,有时她把自己的心思写在小纸片上,结果有一天下课后,在匆忙中竟把一张纸条留在了课桌下的抽屉里忘了拿走。

第二天,妮娜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两张纸条,一张是自己的,另一张字迹很陌生,是那个叫杰明的男孩写的。

“亲爱的妮娜:

我叫杰明,是你的新同学。昨天下午,我在我俩共用的抽屉里发现了你落下的小纸条。请原谅,不过我不是故意偷看的。你知道吗?我刚到这儿,和你一样没有什么朋友。如果你愿意,我们做纸条朋友,好吗?”

妮娜笑了。以后的日子里,他们就开始通过小纸条交流,并成了好朋友。杰明说自己的眼珠是茶色的,他喜欢蜘蛛侠却怕黑,还养了一条叫菲力的松鼠狗。妮娜也告诉杰明自己最喜欢的花是那种粉色的香水百合,因为它有着梦幻般的馨香。有一天,杰明在给她的纸条上写道:“妮娜,我长大了一定送你香水百合。”

然而有一天,妮娜的妈妈突然回来了,要带她去巴黎。结果妮娜没有来得及告诉杰明就随母亲走了。一对从未谋过面的小朋友就这样失去了联系。

妮娜再也没有机会回到那座小城,可是她时常想起杰明,想起那个曾经说要送她香水百合的男孩。10年后,她在巴黎读了大学,可是因为一场猝不及防的变故,她不得不退学了。不久,她在美丽的图拉姆小街上开了家鲜花店,每天都能闻到香水百合的芳香。现在她已经明白了:香水百合原来象征着甜蜜的爱情。她心里不禁泛起淡淡的惆怅。

这天下午,一个俊朗的男孩走进了花店,冲妮娜灿烂地一笑:“小姐,给我拿一束玫瑰花。”妮娜觉得那张面孔似曾相识,尤其是那双茶色的眼睛,像褐色的水晶一样。她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

妮娜扎好了玫瑰,递给男孩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他面带微笑地很快写完了,然后要她放到花束中去。妮娜扫了一眼,瞥见下面的落款是“杰明”。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战栗了一下。恍然之间,当年那个和她传纸条的男孩已经长大了。可是杰明并没有认出妮娜。临走的时候,他对着角落里的一束花惊喜地喊了一声:“多美的花啊,很多年前我就听说过这种花有特别的馨香。可惜莱娜恩只喜欢玫瑰。”角落里的花是一株香水百合。

杰明经常到妮娜的花店里买玫瑰,两人渐渐熟了起来,有时候还聊上一会儿。原来,他的女朋友叫莱娜恩。

有一次,杰明动情地对她讲起年少时的往事:“那时,我刚随父母搬到勃垠第,很孤单。幸好不久后,我开始和一个女孩通过纸条做了好朋友,可是后来她突然离开了勃垠第。”

“你们一直没见面吗?”妮娜强作镇定地问。“是的,因为我们分别上的是上午和下午的课,没有机会见面。其实有一次,我上午就偷偷地溜到教室外面,从窗户里看她。可惜没看清,只是从背后看到她有一头漂亮的金发。我想她一定很漂亮。噢,她头发的颜色和你的很像呢。”妮娜没有说话,只是低下了头。她很想告诉杰明,她就是那个女孩。可是她现在该怎么说呢,她害怕一说出来就破坏了彼此对以前的那份美好回忆。

这天晚上,就在妮娜准备关店门的时候,很久不见的杰明来了。他神情沮丧,样子很落魄,而且满身酒味。“发生什么事了?”“莱娜恩,莱娜恩……”杰明趴在桌子上,喃喃着。

从杰明断断续续的叙说中,妮娜知道莱娜恩和一个有钱人走了,因为杰明的荷包不能让她过上想要的生活。

“她怎么就这样走了呢?以前妮娜也是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我,为什么会这样?”杰明一遍遍地呢喃着。

看着杰明痛苦的样子,妮娜再也忍不住了:“杰明,其实,其实妮娜没有离开你,她现在就在你身边!”

“你,你是谁?”杰明睁开迷蒙的眼睛,抬起头看了一下:“哦,我知道了,你是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卖花女孩。你不是妮娜,我不要你来可怜我!”

妮娜顿时泪流满面。是的,她的腿没了,在一次车祸中她失去了双腿。看着醉倒的杰明,妮娜坐了许久才离去。

第二天,杰明醒了,他发现自己在花店。这时,一个陌生的男人来了,说女孩的花店已经转给他了。头痛欲裂中,杰明慢慢地回忆起昨晚的一些片段,他隐约记得昨天一个哭泣的声音在他的身旁诉说了许多关于以前的事,蜘蛛侠,小狗菲力,还有香水百合……他想起来了,是花店里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女孩!她就是妮娜!杰明突然想起昨晚他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上帝啊!”他冲出花店去寻找,可妮娜早已不知去向。

杰明惆怅地徘徊在静寂的小街上。黄昏中,他恍惚觉得空气里溢满了那种氤氲的香气。

如果没有人去欣赏和呵护,美丽的香水百合会在孤独中迅速凋零,只剩下它的清香像烟一样忧郁地飘散在空气里。有时候,爱情就像一枝等待中的香水百合,错过了花期,就再也不会开放。(张斌川)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深情热烈地爱一次

那个人有毛病,楼上的人都这么说。那个人自从和三楼的王兰分手以后,就接连不断地出现在楼的周围。

他先是出现在楼前的一堆废水泥管上,一坐几个小时,就那么若有所思地坐着。楼上的人知道,以前和王兰约会的时候,不敢上楼见王兰母亲的他总是偷偷在这堆废水泥管上等王兰,而且是天黑的时候。后来他又出现在旁边的一座楼房的楼顶上,坐在楼顶的边缘,随时要掉下来的样子。楼上也有人知道,那个楼顶是他和王兰约会时经常要去的地方。另外在恋爱的时候他还能居高临下知道王兰家人的动向,偶尔乘王兰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溜进去一趟。

整个夏天和秋天,他就这样反复出现在这两个地方,不管刮风下雨,烈日暴晒。

楼上的人们不知道他和王兰是怎么认识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王家父母特别是王兰母亲对他们的恋爱坚决反对。现在楼上的人完全理解了王兰的母亲:看那人痴痴傻傻的样子,怎么可以和伶俐的王兰处对象。楼上的人一开始有些担心那人弄出什么乱子来,时间一长就放心了。那人除了傻傻地坐在那里外没有任何举动。后来天渐渐凉了,风搅得落叶和废纸在楼前飞舞。

有一天楼上的人忽然发现那人在楼前弯腰把那堆废水泥管子一根根往外扛。至于扛到什么地方、为什么扛走人们不得而知。那堆废水泥管是以前留下来的,打人们住进这个楼它们就在这里,碍手碍脚十分不便,时间一长大家也就习惯了。

那人整整扛了两天。大概那水泥管要放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每一个来回,他都要费一个来小时。那每根水泥管肯定不轻,人们都看见,当他把一根水泥管扛上肩膀之前,总要立在那里好久,像在琢磨什么似的,然后弯腰把水泥管的一头慢慢抬起来,斜支在地上,随后,他把自己的右肩搁在水泥管的中间部位,叉开双腿,慢慢把水泥管触地的一头抬起来,让整根水泥管稳稳地卧在他的肩膀上,这才一步一步往前走。

楼上的人不理解了,几个月来他经常在这堆水泥管上静坐,搬走以后他再坐哪儿呢?而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为什么要把它们搬走呢?

搬走那堆废水泥管,楼前变得豁然开朗起来。楼上的人突然对那人有了一点感激。为什么以前大家就没有想到要把这堆废弃的水泥管弄走呢?

后来就纷纷扬扬飘雪花了。透过雪花,人们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几乎匍匐在楼前那片因搬走水泥管而变得平整的空地上,用一件什么工具在忙碌着。楼上的人家或在劈里啪啦搓麻将或在热气袅袅的火锅前劝酒,对着楼前那个渐渐模糊的身影说说笑笑。

后来雪越下越大了,后来那个身影再也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第二年的春天的时候楼前那片空地渐渐地绿了,一个夜雨后的早晨有谁忽然喊。“花!”楼上的人仔细地看去,空地上真的长起了片片的花,粉粉地艳艳地让人眼睛一亮,很快人们有了新的发现,那些花组成了几个巨大的字——兰王爱我。有人立即纠正从右往左,应该念“我爱王兰”。懂花的人说这花的名字叫勿忘我。

于是楼上经常有半大的孩子一起攒足了劲儿吆喝:我爱王兰,我爱王兰……

有一个人在玻璃窗后面泪眼婆娑。

这是一则感人的爱情故事。人们眼中“痴痴傻傻”的男主人公,却有着令人意外的恒心和毅力,有着一般人难以企及的痴情和爱,为一个女孩守候。人不可貌相,奇迹常常发生在那些认真而执著的人身上,因为他们有一颗坚决的心。(范小雅)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45张洒金笺

那时,她父亲查出胃部有肿瘤住了院,她读的大学正好就在省肿瘤医院的附近,一有时间她就往医院跑。父亲的病房有一个病友,居然是外婆家的邻居,她小时候的玩伴。他得的是肺癌。

没什么事的时候,她常陪他说话,因为时日无多,哪怕是比飞屑还细碎的快乐,对他而言,都是珍贵异常的。

他是学考古的,他是那么地热爱着这个专业。他常跟她讲考古里有趣的知识,比如盗墓贼挖古墓用的洛阳铲呀,他还跟他说马王堆汉墓里的帛书,先秦时期的石鼓上刻的石鼓文。他说,那些古老的文字真好看,而且这些文字大部分都是叙事的,很有文史价值,所以他一直在学习那些难认的古文字,比如甲骨文、大篆小篆等。

那天,他忽然说:“我们玩个游戏吧?你出一首诗或者词,然后我用大篆写下来,看我是不是完全掌握了写法。”她便嘻嘻哈哈地给他出题,看他提着小狼毫异常认真地在洒金宣纸上写出一个个姿态各异、神采飞扬的字,虽然她一个也看不懂,但还是很欢快地说:“写得真好!”

这以后,他就经常叫她出题。每次看到他手中的笔毫在纸上缓缓地行进,她就不忍注目,那左奔右拐的线条仿佛在把人的心绞紧。

秋天来了,马路两旁的树上白色的花瓣随风纷纷飘落,她忧伤地走着,就好像穿过一条在落着泪雨的街。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她把他留给她的那45张洒金笺放在一个小梨木匣子里,埋藏在记忆的最深处。

后来,她嫁人、生女,一晃就28年过去了。有时她也会忽然发一会儿怔,可是,很多东西都随光阴灰飞烟灭了。

那天,女儿带男朋友来家里,不知怎么翻到了那个匣子。男孩在读书法研究生,一打开那些有些发黄的纸张,就大叫起来:“真浪漫,用大篆写情书啊!”她一愣,急忙跑过来叫男孩读给她听。

“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我真想告诉你,我那么那么地喜欢你……可是我现在这样,对你说这,是多不负责任啊!好在这些图画一样的字你看不懂,所以我还是当着你的面对你‘说’了……”

“面对着一个自己深爱的人却不能爱,是多么痛苦的事。因为我们不可能相守,就让我的字替我陪着你吧,但愿它们能一直陪着你,这样想着,我也就能幸福地离去了……”

“我知道,你没在意我写的这些字,而且你也不认识这些字,没关系,你看我时的忧郁我是知道的,你的心我也是知道的……”

听完最后一张纸上的内容,一场越过28年时空的雨落了下来。她竟然没有感受到就在身边的最深沉的爱!她竟然忽略了他写在纸上最深刻的誓言!是因为爱和无私,使他选择不语,不让一些东西刚刚开始就匆匆伤逝,让她平静地享受了几十年的人生。眼泪朦胧中,她看见当年的他正在轻轻地告诉她,什么叫文物:“因为把自己的蕴含深深埋藏,所以珍贵。”

爱情总是和忧伤相伴,这是千古的真理。不能好好爱你,不能给你幸福,于是试着让自己放手,试着一个人流泪,试着隐藏自己的忧伤。

放开手,让她走。她也未必会幸福,而我们已经倾尽所有的哀愁。这是怎样深沉的一种爱。四十五张金纸,一直到二十八年后潜入作者心中最柔弱的心房,给了她最痛。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汤可华)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落棋无悔

是他教她下的五子棋。

那一年,她刚才公司里斩露头角,工作做得风生水起,却突然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摔伤了腿。也不重,但是需要静养三个月。她家在外地,没有人照顾,又担心休假时间太长会被老板抄鱿鱼,层层忧虑,几天的时间人便瘦的脱了形。

想来想去,只好给他打了电话,他是她大学同学,毕业后又都留在一个城市工作。平时一起喝酒聊天,是可以嬉笑怒骂的那种朋友。接到电话,他几乎是一路狂奔来见她,看着她打了石膏的腿,他没有迟疑,马上从原来住的房子里搬出来,租了她隔壁的房间,烧茶煮饭洗衣拖地,承担起了照顾她的任务。不放心她一个人在房间里,他叮嘱她:“有事就敲墙壁,我马上过来。”他们还约好了暗号,敲一下是喝水,两下是拿东西,三下是无聊了想下棋。他随叫随到,

她被双腿所困,心情郁闷。他买来零食影碟时尚杂志,还有一副五子棋,一张围棋盘,黑白两色棋,五子连珠,进攻防守,四海纵横,渐渐的她便迷上了这种游戏。

有了五子棋,有他的陪伴,她的心情明朗起来,恢复了任性刁蛮的脾性。一起下棋,赢了,她欢呼雀跃手舞足蹈;输了,她便耍赖:我看错了,我要悔棋……这时候,他便含笑看着她撒娇,嘴里说着:“丫头,落棋无悔,哪有你这样下棋的?”却认她把棋子移回原来的位置,重新再来。

他喜欢她,从高中入学就开始的。他是个羞涩的男生,作了三年的同桌,考入了她报的大学,毕业后又追随她留在同一个城市,却始终没能把心中的暗恋说出口,只是默默的陪在她身边,在她需要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赶上来。

有他的悉心照料,她恢复的很快,能下地了,能拄着双拐走几步了,能跑到隔壁他的房间里看他做菜煲汤了。看着那么一个大男人,弯着腰在厨房里为她洗菜熬粥,难免心动。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暗恋,可她的心,是飞在天上的鸟,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她怎肯被洋笼子束缚了翅膀?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她已经完全恢复正常,重新穿上高跟鞋职业装穿梭在写字楼。他仍然住在她隔壁,晚上还能够煲了养颜粥给她端过来,一边喝粥,一边下棋。一不小心,就被他赢了去,她便叫着喊着撒娇悔棋,他也总是微笑着任她摆弄棋局。

她带了男朋友回来,是典型的钻石王老五,有自己的公司,青年才俊。他们碰巧在楼梯相遇,她大大咧咧地拍他的肩,向男友介绍:我大学同学,好哥儿们。以后你胆敢欺负我,他肯定为我报仇……

他搓了搓手,尴尬地笑了。一个星期日,他向她告别,说公司在他的家乡开了分公司,因他人熟好工作,所以派他回去,以后可能很少回来了,她愣了愣,想说挽留的话,却终究没有说出来。

总有一些人,在他离开之后,才会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存在。晚上下班回来,没有人熬好糯米莲子粥等她了,没有人听她说那些疯疯癫癫不着边际的话。她那个青年才俊的男友,也因为性格不合,没多久就分手了。

一天晚上,她忽然想下棋,习惯性地敲敲墙壁,“当当当”敲了三下,却是一片沉寂,没有回应。这才恍然,那个陪她下棋的人,已经不在了。呆呆地想了想,又跑到书房里打开电脑,进入五子棋游戏,屏幕上一样是方格棋盘,黑白两色棋子。

第一局,她输了。

第二局,还是输了。

第三局,一不留神,对方又摆好了四个子,急忙去点屏幕上的“悔棋”,对方回复:落棋无悔。她不甘心,又点“悔棋”,对方仍然冷冰冰地回复:落棋无悔。

她的鼠标停在屏幕上,泪水悄悄地弥漫了双眼。她终于明白,原来只有怀了深深的爱,才会包容和原谅她的过失,一次次任由她悔棋。她急急地翻出他的电话,她要告诉他:是她没留心看错了,她要悔棋,一切重来。电话打过去了,却是陌生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停用……”不甘心,又找出他走的时候给她留的新公司的电话。一个睡意惺忪的声音不耐烦地回应她:“你找他啊,出车祸死了半年了,你不知道?真是见鬼……”

手中的话筒“啪”地落在地上,她终于明白,那个让他悔了无数次棋的人,从此再也不会给她悔棋的机会了。

当拥有的时候,没有珍惜,或者说没有意识到;当意识到真爱、想要珍惜的时候,却已经是人去楼空、物是人非了。这样的爱情故事不断地在生活的舞台中上演着,昨天的主演是他,今天的主演是她,希望明天的主演不是你!在下棋的时候,或许有人还能容忍落棋可悔;然而,在真实的生活中,可能我们就没有了悔棋的机会。(绘丹)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在那情窦初开的季节

那是在情窦初开的季节里发生的故事,关于我的。

我在17岁那年爱上了隔壁家的大哥。那是段美好的,并且十分秘密的感情,现在想起来,仍充满着幸福的感觉,因为那是我的初恋,纯真而美好。

当我真正开始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上大学了。在很早以前我从没有想到过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会是他,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他就是个大人,离我很遥远。而我感觉自己在他的眼里也只是个孩子。可是,在那个暑假,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季节里,我着了迷一样地爱上了他……

夏日黄昏的天空,暑气还没有完全褪去,每每还是太阳斜照的时候。他的琴声就悠扬地飘荡在那条街上。家在一个美丽的小城里,琴声轻易地能传得很远。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还记得当时奇怪的感受。穿过透明的暮色,我看到他独自坐在他们家前的枣树下,整洁的白衣服,夕阳照在他的头上。他专注地闭着眼睛,悠扬的民谣滑过我的耳际。我远远地坐着,静静地凝听。我听见那些音符如流水一般在风里飘扬。一切恍如梦幻。在当时,那种于心底的震惊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因为,就在那个黄昏,那首曲子,将我心底懵懂的情愫给牵引出来了。他侧着头,修长的长指按着琴弦,还有那把普通的暖黄色红棉木吉他,夏日的夕阳,还有未褪去的暑气,那棵大树……很多年后,我想到他,就是这个样子。那个夏天的黄昏就此在我心里定格。

我开始想他,在我的梦中。在一个夕阳斜照的黄昏,我在他家门口的枣树旁遇到他,一如白天的情景,他在枣树下,为我弹琴,琴声如诉。我望着他。他回望,他的眼神如流水般清澈,像他的琴,那么优雅。那些日子我总是梦见他,虽然就在隔壁,可是他还只当我是个孩子。每天见到他,心里总是莫名地感动,突然间,希望自己快快长大,好和他一样,可以平等地对话……

他每天都会在枣树下弹几首曲子,也总会用一首固定的曲子作结尾。那是一首民谣,有一种远人秋意的感伤。每一次我听到它,都会感伤。因为弹完这首曲子,他就起身离去。

有一天,我在我家的楼上望了他很久,而后鼓起勇气,走上前说:“我想跟你学琴。”

他很诧异地看了我一眼,问:“学古典?还是民谣?”

我傻站在他的身旁,风吹过,风中有他身上特有的味道。我深深地吸了一口,一阵陶醉。

我说:“我要学那首曲子……”然后我就哼出了旋律。

他侧过头望我。他说:“哦,《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他开始教我弹奏。他教我练习和弦、简单的勾弦、横按,等等。我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其实,我只想看着他,闻他身上的气味,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就什么也满足了。那个暑假,每天都是陶醉的,美妙的。每天下午,在他家楼下的长椅上,他教我弹吉他。我则淘气地想和他玩,当他威胁说不教我时,我才安静下来。我多么喜欢和他打闹,那个时候,他才是我最关注的,时时刻刻我都希望能引起他的注意。

后来,我们开始谈得多起来。除了弹琴,有时也会谈些别的。他告诉我,他为什么始终用那把红棉的原因,因为那是他初恋女友送他的礼物。他还告诉我,《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是他初恋女友最喜欢的曲子。我听了这句话后,默默无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酸涩,总是在幻想他说的那个女孩子,她长的什么样子?有什么样的女孩才配得上他的爱呢?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取代她的位置,成为他心中的那个重要的人。

每天晚上睡觉时,我想到他说的那些话,在心里一句句的回忆。我在思索着分析着他是否有什么暗示?他是否已经喜欢上了我?我对自己说,他已经不把我当普通朋友看待了。得到这个结论后我很开心。可是那毕竟是海市蜃楼的幸福。一切建筑在幻想之中。醒来,一阵风吹过,一切就又镜花水月起来。但又想想,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不是离开他了吗?那我不是还有机会……那时心里一会高兴,一会又倍感忧伤和沮丧。

我呆呆站在旁边,我看见他的脸,在夕阳的阴影下,悲绝的滋味,是一世不曾消失的阴影。我忽然感觉到一种近乎绝望的悲伤。我站起来,跑掉了。留下他一个人面对着那吉他,还有那首《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那天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看着我娇小的身影远去……

那个暑假,我变安静了,妈妈很高兴看到我那样,因为终于不用让她太操心了,可是谁都不知道我心底的那个秘密,我不能告诉别人我喜欢上了他,一个大我8岁的大哥哥,而他还什么也不知道。时间一点点地过去,我知道,很快,他就要上学了,很久才能回来,我将很长时间不能见到他。想到这些我心里不是滋味,想到即将分开……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和他在一起,学琴,说话,打闹,对他使坏,让他着急……总之,在那个暑假,我想尽办法地玩,装疯,卖傻,让他生气。可是到最后,他总是温柔地摸摸我的头,对我说:“天啦,真是个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长大呀!”我会装着毫不在乎地噘嘴。

他还是走了,上学去了,那天我伤心得不敢出来,在自己的屋里,偷偷地哭了,而且还得警惕不让妈妈发现。他走后的每天,我都在想念他,想念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白天、晚上都想……

后来,我也长大了,回想那段岁月,想到曾经我也喜欢上一个人,还是一个大男孩,心里还会忧伤地浅笑。

我将永久铭记那个夏天,我懵懂的初恋。

小女孩的初恋,那是一个很纯粹的情感依恋,只因一点点莫名的喜欢就会让自己永远记住那个夏天,它的确很美好,因为它是一份没有长大的纯真。人们之所以喜欢童话,那是我们都做过梦,那些梦都是美好的,有一丝丝忧伤,更多的是它成全了成人世界没有的梦。(杨彦华)

右手左手的爱情“游戏”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红飞

那年夏天,他和她毕业了。

一个月后,她留在了省城,而他则选择了西藏——去做一名排长,那是他的梦想。

军列徐徐开动了,她终于一改往日的坚强:“我等你,我爱你一生一世。”女孩哭得很痛,边喊,边挥手,边疯狂地追着火车。

“我爱你,我会娶你的。”已经是军人的他让周围的战友们都一愣一愣的。他脸贴在玻璃上,看着被抛得越来越远的她渐渐成为一个黑点。

女孩很后悔没有和他吻别,但她更恨他的木讷。然而她永远不知,那扇明净的车窗曾被压出一个湿湿的唇印。

时间不待人,一晃就是五年。

在物欲横流的都市,她仍在一心一意地等,但上天给一个女孩的青春会有几个五年?她明显感受到亲人们异样的眼神,她也更感到一个职业的女强人背后的孤独,她想要他回来。

在雪山哨后,他的信笺比战友们的书籍还要厚得多,在这个野兽都不曾出没的地方,爱情似乎也难以生存。这年的夏天,他突然决定:不能再耽误她了,要她好好为自己着想,这种等待太遥远了。

女孩急了,他们隔着电话一次次争论。

喂,我准备去雪山一趟。

“噢,你别来,你千万别来。”

“我就要去!一定要去!”

……

战士们准备大张旗鼓地迎接未曾谋面的“嫂子”,但他却说,免了,我一个人下山去。

山下戈壁的简易饭店里,她看到昔日风流倜傥的白马王子现在竟然晒得黑黑的,不由得心疼万分。她没来得及接店主的哈达便扑到了他的怀里:“我们不能再拖了,咱回去结婚好吗?”女孩楚楚动人,他却无语。

她去拉他的手,怎么了,夏天还戴着棉手套?她惊奇于他的反常。

山上冷,养成了习惯。他笑着回答。

藏人的桌子很油很黑,她喝不下去那带着膻味的奶茶,只顾自己出神。

两个小时过去了。

“你到底回不回去?她问。”

“……不知道。”说话从来斩钉截铁的他此时竟不知怎么回答。

“不知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好,”女孩终于难以忍受这种压抑,“就玩咱们的老游戏:剪刀、石头、布,我赢了,你就回去娶我;我输了,你就……”女孩说不下去了,她带着哭腔。

听到这个熟悉的游戏,他似乎又想到了大学时代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他们总是争执不停,又总是靠“剪刀、石头、布”来裁决胜负,今天,这个游戏竟然用来决定爱情。他身子震颤了一下,但旋即又正直如松。

剪刀——石头——她输了。

剪刀——石头——她又输了。

第三局已没了意义,她哭着奔了出去,他呆坐无语。许多久,他拨了电话:“刘志高,把她护送到拉萨机场……别问为什么,这是命令!”

许多年过去了。

他转业到了省城。其时,她已是知名的女企业家,丈夫是省府秘书,有个十几岁的孩子——她有一个和美的家——在他看来。

终于有一天,他们有机会面对面叙旧。

四星级宾馆的雅座,他和她相对而坐。半世的沧桑使他们有太多的话语,但半世的沧桑又使他们相视无语。他漫不经心地搅拦着面前的咖啡,不过这次她发现他用的是左手。

“你怎么老把右手塞进兜里?”她不解。“把手拿出来吧。”她要求。

“习惯了。”但他还是在她面前伸出了右手。

“啊!”颤抖的失声让尽职的服务生慌忙跑了过来。男人的右手食指和中指的部位是空空的,仅剩的三个手指像只鹰的爪。

“怎么会这样?”

“被机器吃了。”他漫不经心地说,对她已不需要再隐瞒,他想。

“什么时候?”

“在你去西藏的前一个星期。”

她怔住了,她突然想起当年他的棉手套和他一直出的“石头”她哭了。

“别哭,几十岁的人了还哭鼻子,当心别人笑话。”他想说些轻松的话,想装自然,但他毕竟不是演员,喉咙明显哽咽了。

“不行,”她脸猛地一扬,少女时代的任性又毫无遮拦地表露出来。“咱们再来一次——剪刀、石头、布,而且你必须用左手!她要求。”

“什么?他一惊,不行!”他开始后悔自己说出了实情。

“不行也得行,否则我现在就给丈夫打电话。”

沉吟了半天,他叹了一口气,“好吧。”

像小孩子一样,两个年近半百的人将手背在身后。

剪刀——石头——

剪刀——石头——

又没有第三局,她又输了。

“我知道你的习惯,你一定会出‘剪刀’!”他说这话的时候,含泪而笑。

游戏自有游戏的规则。当爱情放进了游戏中,就得按照游戏规则办。爱情原本是不能游戏的,可是为了女孩能生活得更好,男孩用石头赢了剪刀,他输掉了一生的爱情,却给了爱人一生的幸福。右手左手爱情游戏,读来让人微微感动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迪卡尔的故事

迪卡尔,17世纪时出生于法国,他对数学的贡献相当大——他是第一个发现直角坐标的人。

可惜他一生穷困潦倒,一直到52岁都默默无名。当时法国正流行黑死病,迪卡尔不得不逃离法国,流浪到瑞典当乞丐。

某天,他在市场上乞讨时,有一群少女经过,其中一名少女发现他的口音不像是瑞典人,好奇心促使少女上前问他——

“你从哪来啊?”

“法国。”

“你是做什么的啊?”

“我是数学家。”

这位少女叫克丽丝汀,18岁,是一位公主,她和其他女孩不一样,并不喜欢当时流行的文学,而是热衷于数学。当她听到迪卡尔说明身份之后,感到很有兴趣,于是把迪卡尔邀请回宫。

迪卡尔就成了克丽丝汀的数学老师,将一生的研究成果倾囊相授给她。克丽丝汀的数学日益进步,直角坐标当时也只有迪卡尔这对师生才懂。

后来,他们之间有了不一样的情愫,发生了轰动一时的师生恋。这件事传到国王的耳中,国王相当愤怒,下令将迪卡尔处死。克丽丝汀以自缢相逼。国王害怕宝贝女儿真的会想不开,于是将迪卡尔放逐回法国,并将克丽丝汀软禁。

迪卡尔回到法国后,没多久就染上了黑死病,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迪卡尔不断地写信到瑞典给克丽丝汀,但却被国王给拦截没收,所以克丽丝汀一直没收到迪卡尔的信……

在迪卡尔快要死去的时候,他寄出了第13封信,没多久就气绝身亡了。

这封信的内容只有短短的一行:r=a(1-sinθ)

国王拦截到这封信之后,拆开一看,发现并不是一如往常的情话。国王当然看不懂这项数学式,于是找来城里所有科学家来研究,但都没有人能读懂它的意思。国王心想,反正迪卡尔就快死了,而且公主被软禁时都闷闷不乐的,所以,就把信交给克丽丝汀。

克丽丝汀收到这封信时雀跃无比,她很高兴她的爱人还在想念她。她立刻动手研究这行字的秘密。没多久就解出来了,用的就是直角坐标图:

当θ=0度时,r=a(1-0)=a——A点

当θ=90度时,r=a(1-1)=0——B点

当θ=180度时,r=a(1-0)=a——C点

当θ=270度时,r=a(1+1)=2a——D点

把A,B,C,D四点用弧线连接起来形成的线就是有名的心脏线。

这就是迪卡尔和克丽丝汀之间的秘密数学式。

不久之后那位国王也死了,克丽丝汀继承王位,登基之后马上派人在欧洲四处寻找迪卡尔的踪迹,但再也找不到了。

传说,这第13封另类情书还保留在欧洲的迪卡尔纪念馆里……

驻足观看我们的人生,没有什么样的事情里面不含有情愫的。语言文字可以表达情意绵绵的爱情,数学公式也可以表达真挚的情感。现代生活中,情感生活是我们的生命主线,没有了这个生命的主线,一切都将变的暗淡无光。(王颖)

第五辑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雪山上的红盖头

因为在艺术学院当教授的妈妈是比赛评委之一,刚考上美术学院的苏唯才有了观看比赛的机会。节目很精彩,他不时在速写本上勾画几笔。这时,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出场了,主持人说她叫小雪,来自天府之国,是这次比赛中年龄最小的选手,只有十二岁。小雪笑得很甜,一举一动娇憨可爱,苏唯立刻喜欢上这个小女孩。最后,小雪获得比赛第三名,苏唯很替她高兴。

看着女孩优美的舞姿,苏唯觉出一阵莫名的激动和兴奋。一曲终了,演员向观众致意,他看见女孩美丽笑脸上的酒窝。是她?他惊喜地抢过节目单,上面写着:小雪,成都军区少尉。顿时,回忆如潮水般涌出,苏唯百感交集:小雪,你终于来了!

一别8年,再见小雪,是在全军文艺调演的排练中。朋友告诉他,下个节目是双人舞《红盖头》,非常棒,获奖希望很大。在缠绵动人的乐曲中,男演员出场。随后,一位头戴红盖头的女演员翩翩出场,两人把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演绎得荡气回肠。

第一次见到小雪,是在1988年的全国舞蹈比赛中。

苏唯大学结业后应征入伍,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总政干部最年轻的干事。而现在这个老成帅气的上尉军官同八年前那个画画的大男孩气质截然不同,小雪认不出他了。小雪留京借调演出半年,在朋友介绍下,两人重新相识了。

一天休息,苏唯请小雪去散步,还特意带了两支糖葫芦给小雪。小雪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当然知道,几年前短暂的相逢已点点滴滴铭记在他心里,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在政治部五年工作的经历早就磨平了苏唯的锐气,他变得沉稳和老练,而小雪依旧保留着少年时的那份纯真,这让苏唯很欣慰。共同的爱好,思想和默契,使两人很快成为极好的朋友。

那日,苏唯去小雪宿舍玩,发现桌上摆着一幅速写,画上的小雪天真可爱,时间是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小雪说那是第一次来北京比赛时一位大男孩画的,还说以后会见面呢,可能早把自己忘了。苏唯很想告诉她,他从未忘记过她,甚至为她画过上百幅画。可或许出于自尊,或许因为从事干部工作所特有的小心翼翼,他没有说,他想以后给小雪一个惊喜。

床头一块鲜红的盖头引起苏唯的注意,小雪说那是西藏的一位老兵送的,还讲了一个红盖头的故事:老兵说曾有一位在乃堆拉哨所当兵的新郎,因执行任务而没来得及揭开新娘头上盖头,就匆匆离去。第二天,等他回到冰冻的家中,发现新娘还是那样一动不动地坐着,揭开盖头,却发现新娘早已冻成雕塑,只有盖头依旧鲜红……老兵说他的新娘就是因为高山反应而离开了他。从那以后,再没有女人上过乃堆拉,因为太苦了……回到军区,搭档峰就含着泪编写了这个舞蹈,第二次去西藏演出时,他们专门去找老兵,可他已经回到乃堆拉哨所了,很遗憾……小雪说爸爸也是个边防军人,每次表演这个舞蹈,她总想起妈妈期待的目光和爸爸过早花白的头发,还会想起老兵的故事……她深爱舞蹈,因为它能表达她对父母,对边防官兵全部的爱……小雪的眼睛湿润了,苏唯感动地握住她的手,慢慢揽她入怀。

秋天到了,澄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枫叶红了又落,放眼望去,一路灿烂,像苏唯和小雪浓浓的恋情。闲时,苏唯便换上套便装,围上小雪织的情侣围巾,骑着旧单车去找小雪。小雪总是灵巧地往车横梁上一坐,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和身后的苏唯说笑,长发随风飘起,甜甜的笑脸,像个调皮的孩子,苏唯快乐而又满足地想:或许这一生,就是为了等小雪的到来吧!

半年的借调期很快过去了,小雪同时接到代表宣传部参加全国比赛和代表军区参加进藏慰问演出的通知。苏唯希望她留下参加比赛,只要取得名次,留京的把握就大些。小雪却想参加进藏演出,她说不在乎比赛名次,留北京的机会总会有。苏唯看说服不了小雪,有些急了。最后小雪勉强答应了,一脸的失落,一脸的不被理解的委屈。

第二天,苏唯去找小雪,发现小雪已经偷偷走了。她在留给苏唯的信中写道:“我走了,去西藏的乃堆拉哨所演出。我喜欢北京,但总忘不了边防线上那些渴盼的眼睛。我喜欢为那些边防的战士们表演,为能给他们枯燥的生活带来快乐而高兴。我去过西藏两次,每次都能感到心灵的升华。我忘不了那些脸庞黑红、指关节粗大、指甲凹陷的同龄人,那些可敬可爱的战士年复一年在千里无人的雪线上重复着单调的巡逻;忘不了一个小战士把自己舍不得喝的水留给正在绽放的太阳花;忘不了给我讲故事的老兵满面的泪水……原谅我的不辞而别,相信我对你的爱,等我回来。”苏唯第一次感到,自己以前对小雪的理解太少了,他一直把她想参加进藏演出的愿望认为是稚气的冲动。在他心中,她一直是那个吃糖葫芦的小姑娘,可小雪毕竟已经长大了。他想:该和小雪好好聊聊,告诉她画画的男孩是谁,告诉她他理解一切,以前是自己错了。哦,小雪,我等你回来!苏唯热切地盼望着。

可是,小雪回不来了,她是雪山之魂,雪山要永远留住她。当苏唯拿着加急电报,发疯似的赶到成都时,小雪已再也醒不来了。峰含泪告诉他,这次进藏演出,小雪高山反应非常强烈,一直靠吸氧才能完成演出,但她坚持参加到乃堆拉哨所表演。哨所很小,他们几个便轮流在雪地上演出,最后节目是《红盖头》,高难度的动作,高强度的反应,使小雪头痛欲裂呼吸困难,但她仍然面带微笑跳完舞……谢幕时,她突然口吐鲜血,在掌声中倒下。医生用尽所有的办法,还是没有能救醒她……全兵站的官兵都哭了,他们一边掉泪一边为小雪在乃堆拉哨所旁塑了个冰雕,他们说小雪是他们心中最美的雪山女神。那位老兵最伤心,他跪在小雪身旁像个孩子似的哭着……

小雪为什么不回来呢?她还不知道为她画画的男孩就是苏唯呢。他等了她八年,她刚来怎么又要离开?苏唯胸中一团乱麻,忽而是小雪淘气的笑脸,忽而是她失望的泪水……她沉静的脸庞还是那样美丽可爱,仿佛随时会醒来,怎么会呢?恍惚间,苏唯看见小雪睁开眼睛,淘气地笑着。他狂喜地叫起来:“她活着!活着!”他握住小雪的手,满怀着希望地望着她,许久过去,小雪依旧未动。他知道,小雪再也不会醒来了。他抑制不住心中的绝望,怕冷似的紧紧抱住她,喃喃自语:“我还没告诉过你,我一直爱你,爱了八年……”泪水模糊他的双眼,依稀间,他看见小雪美丽的笑脸,看见她在掌声中缓缓倒下,清清的眸中还留着无限的纯真与留念,鲜血与盖头映在洁白剔透的雪地上,红得耀眼,红得惊心,红得让人想要流泪……他不禁抽泣起来。

散场时,苏唯看见小雪正独自坐在台阶上津津有味地吃糖葫芦,便走过去,把一幅速写送给她,小雪睁大眼睛,一脸的惊喜与开心。带几分艺术家气质的苏唯很快赢得小雪的信任,她得意地告诉他,这次回去后,她就要去当文艺兵了,可以和爸爸一样穿军装了,苏唯“哦”了一声,说可以常到北京了。小雪很肯定地点点头,快乐地和他说声“再见”,蹦蹦跳跳向后台跑去。进门前,她突然回头一笑,淘气的笑脸上有两个甜甜的酒窝,苏唯深深地记住了她。

多年前的偶遇让一颗年轻的心澎湃不已,当再次相遇的时候两颗心已靠得很近了。本以为,这是一段美丽的爱情佳话,而未来的新娘却在为战士演出的途中牺牲在西藏的雪山上。世界上有些人的爱情虽然没有天荒地老,但它们所折射的美丽光辉却更加令人刻骨铭心。(萧萧)

第六辑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一夜山路十年爱

恋爱时,男孩女孩分隔在两个城里读书,女孩读师专,男孩读师大。两人都来自苦寒的乡村,是典型的穷大学生。他们的爱情,便显得贫穷而纯真。虽都是大学生,他们的命运却是被“定了向”的:毕业后,他们将被分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工作。

女孩临毕业前,到男孩的学校玩了两天。两人是否谈及未来,已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是男孩送女孩返校。男孩扛着一箱书,女孩也背了一大包。男孩爱读书,喜欢文学,那算得上是他的心爱之物。男孩要女孩先将它们带走,他随后也会到女孩身边。

他们钱包很紧,时间却很从容,所以坐了一趟慢车。慢车也真是慢,每站都停。摇摇摆摆到女孩读书的那城市时,天已黑了,郊线的公共汽车早收班了。而女孩所在的学校,还远在郊外一座山上,有差不多十里路。“的士”当然是有的,亮着灯在他们身边晃来晃去,但他们没钱。几乎没什么犹豫,他们便决定步行上山。

从那座叫“东方红”的大桥出发,没多久,他们就觉出那些书的重量了。走走歇歇,两人都感到了累。但路还远着呢。为了解闷,男孩开始找话说了:“嗨,想一想,假如我这一箱,你那一包,装的都是钱,你说我们会怎么样?”

这也许是一个有趣的话题,女孩“扑哧”笑了:“那我们就可以‘打的’了!”

“‘打的’算什么?”男孩似乎很不满意坐出租车,虽然那时他还没有坐过。“我们干脆买辆车,想走哪里走哪里,想啥时走就啥时走。”男孩说得认真而肯定,似乎那些书真的已“变成”钱了,可供他自由挥洒了。

女孩的情绪被感染了,也便极有兴致地投入了讨论和设想中:“那我们就随时都可以出去旅游了。”那时,男孩和女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一起出去旅游一趟。

男孩本就挺能侃的,见女友兴致起来了,便越发灵感飞扬,像写诗一样:“到时候,我要买一架‘海陆空三用车’,想上天就上天,想落地就落地,想下海就下海。”

“哇,那才美呢!”女孩为男孩的想象感叹不已,但同时又有些疑惑:“恐怕,世界上还没这种车卖吧。”

“那有啥,我们慢慢研究啊。要是哪天真发明出这种车来,我们就到瑞典去,拿它个诺贝尔奖回来,还可以为咱中国人争一点光呢!”

就这样,话题像被抻着的面团,越扯越长,路却越走越短。不经意间,居然已走到女孩读书的校门前了。而他们,居然一点儿也没再感觉到累。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年的男孩女孩,现在只好叫做男人女人了。他们结了婚,成了家,有了聪明的孩子,并且从那个偏僻的地方,调到了女孩当年读书的城里。但他们依然很穷,他们的感情也一如当年,贫穷而纯真。只是,更多了一些坚韧。

他们常常回忆起当年的那个夜晚,那个场景。而每一次,他们都能在那虚拟的幸福中,获得一些快乐,真正的快乐。

那男孩就是我。那女孩就是我的妻子。现在,她正坐在身旁,看我写着这篇短文。而那些书,那些当年被我们背了近十里路的书,此刻正在背后的书架上,静静地看着我们。

最明亮的欢乐火焰大概都是由意外的火花点燃的。人生道路上散发芳香的花朵,也是从偶尔落下的种子自然生长起来的。十里山路,一个不经意的想象,在充满爱的道路上,两个年轻人幸福而又快乐。一夜山路,就是因为一个偶尔的浮想联翩的梦想,铸就了十年纯真而坚韧的爱。(张斌川)

第六辑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多陪你走几步

她住在离城不远的一个小区。从最初相爱到已入佳境。无论刮风下雨,每次从外边回来,他都会紧握她的手,小心翼翼将她从公路的这端送到那端,直到将她送回家里,拉上大门,才肯转身离去。

朋友羡慕她,说她真幸福,有一个体贴入微的男朋友。她笑,夹杂着无奈。

几年风风雨雨的,实在乏味。她厌了,向他提出分手。他眼睛红了,强忍着没哭,算是默认。

她以为,离开他,自己的爱情就会海阔天空,然而她错了。第二个走进她生活的是个有钱人,有房有车。有时,男人也会送她,只是从不像他那样陪着她步行。每次都远远地把车停在公路的对面,目送着她过公路,然后疾驰而去。她理解,交警查得严。然而她的心里总感到空空的。

这段感情维持了一段日子,始终不能擦出和谐的火花。便随它自生自灭。

那天,她和从前的他不期而遇,像朋友一样结伴而行。在他面前,她依然无话不说,滔滔不绝。而他,仍然一脸木讷,像从前一样认真地听她的絮叨。

聊着聊着,那条熟悉的公路从两人的视线当中蜿蜒而出。此时,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像没有分手一样呆板地伸出手,说:“我送你过去,最后一次!”她不答,手不听使唤的伸了过去。

走在他的身边,她的心里竟然燃起了隐藏得很深的那丝热烈。她突然出人意料地问他,过去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送自己过马路,送自己回家?

“其实,我只是想多陪你走几步!”

“我们不是曾经天天都在一起吗?何必在乎这几步?”

“我的手长,有劲,有我陪你走这几步,我想当过往车辆万一失控的时候,我的力量足以把你推离危险;我块头大,有我陪你走这几步,窜进小区里的坏人不敢对你放肆;你的视力差,如果我不陪你走这几步,我担心你家楼下那颗时常坏掉的灯炮会让你吃尽苦头……”

未等他说完,她的眼睛已经润湿。那一刻,她突然为自己当初的愚蠢感到好笑:原来,真正幸福的爱情一直都离自己很近,而自己却全然不察。

她站定,用湿红的眸子深情地望着他:“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天天陪着我走完这几步!”

幸福没有色彩,所以,明眼人无法用视力看到;幸福没有重量,所以,世俗人难以用称杆比较;幸福没有声音,所以,红尘男女不会用耳朵听见。但幸福有距离,就在“一刺之遥”,隔着刺猬针刺的距离,一次温情的注视,一个温暖的微笑,一次搀扶,一次鼓励,一次问候……

文章的故事浅显,但却给人教育,从来没有遥远不可触摸的幸福,只有世俗生活的温暖细节。而幸福就藏在细节里等人去发掘。(朱朝敏)

第六辑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7颗安定片

他是一个外科医生,第一次见她,他就看出她失眠得厉害,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他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和着白开水吞下那一颗药片。

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她多年第一次在晚上12时前进入梦乡。

翌日,她醒来,看着镜中自己饱满红润的脸,给他打电话:“我要一瓶安定。”他来了,却没有带一瓶,只有7颗,用一张处方纸裹着。他说:“一天一片,睡眠会自己来找你。”

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里面是7颗安定,恒久不变。开始,他很快就离开,慢慢的,待的时间会长一些。他帮她想办法,对付厨房里的小飞虫,带她去街头拐角处的一间小店里买CD,到白云山顶去吹风。她就像温水里的青蛙,渐渐陷入他的爱中。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吃安定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她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只是每一颗他都做了手脚,她一直都没发现。他做的手脚就是先磨去“VC”,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毫米的药片上动刀子,这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滑过他的臂弯,他为她刻写了七百多个“安定”她竟然不知。为他给她的婚姻,为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安定。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幸福并不是突如其来的,它总是蛰伏在我们身边,等待着你去发现。

看似平凡的故事却起伏着爱的激情。七百多个“安定”是痴情和坚定的表白,也是一颗忠诚心灵的写照。安定,大概是世界上所有爱情语言里的最铿然有声的词语。一生安定,夫妇何求?最爱的人会用诚挚与坚定甚至生命来抒写爱情,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但正是日常里的关心、扶持,持之以恒的坚持,幸福才缀满了生活的花边。面对爱,请我们以善感的心灵发现并回报。(朱朝敏)

第六辑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雷瓦特和卡斯瑞尔在一个紧挨着田野和果园的小镇中一起长大,他们从小就特别亲近。雷瓦特20岁的时候,得去远方参军。临走时,因为羞涩,他俩谁都没谈及爱情。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渐渐失去了联系。

直到两年后,卡斯瑞尔不得不遵照父母的安排准备和同村的查理结婚。尽管她并不了解对方,可是她也没有提出反对。就在结婚前的某一天中午,有人敲响了卡斯瑞尔的门。当门打开后,卡斯瑞尔惊讶地看见一身尘土的雷瓦特。

“你愿意去散步吗?”雷瓦特突然问。“去散步?”卡斯瑞尔很惊奇地望着他。“是的,就像小时候那样随便走走,穿过森林,或者坐在卡瓦桥下的石头上……”雷瓦特尽量把那份羞怯掩饰在心不在焉的谈话中。

“可是,雷瓦特,我要结婚了,我很忙,婚礼下周举行。”

“我知道!妈妈写信告诉我了,可我也很忙,一会儿还得赶回去。”雷瓦特拉了拉自己皱巴巴的衣服,在草地上擦擦满是泥泞的鞋,胡子拉碴的他很狼狈地站在卡斯瑞尔面前。“那你为什么一定要邀请我去散步呢?”卡斯瑞尔问。

“我爱你!”见卡斯瑞尔还在追问,雷瓦特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沉默过后,卡斯瑞尔低着头和雷瓦特一起走出了小镇。乡间的小路弯曲而细长,雨后的空气仿佛奶酪般甜润。

森林是他们以前经常散步的地方,那时候的雷瓦特会将采集到的野花一朵朵地别在卡斯瑞尔的头上。一次,卡斯瑞尔的脚不小心扭伤了,是雷瓦特把她背回家的。

“雷瓦特!”卡斯瑞尔一触及到雷瓦特凝望的眼神,便感到有些莫名紧张,“如果有人看见下周快做新娘的我和一个男人正在散步,会怎么想呢?”“这会影响你吗?”雷瓦特急切地问。卡斯瑞尔深深地吸了口气,继续说道:“雷瓦特,让我说我为你的到来而感到高兴——只是,一切都太迟了!”

雷瓦特停下脚步,把手轻轻地搭在卡斯瑞尔的肩上,两人又沉默地走着。卡斯瑞尔感觉到他的手臂越来越有力,终于,他伸出另一只手,将她环抱在怀里:“卡斯瑞尔,我想争取到你!”“可你以前什么也没有说——包括爱我!”卡斯瑞尔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雷瓦特还是不想放弃,他将狂热的吻深深地压在了卡斯瑞尔的唇上……卡斯瑞尔的脑子里,顿时出现了以前和雷瓦特一起摘苹果的情景。那时,雷瓦特在树上大声对卡斯瑞尔喊叫:我给你摘苹果吃,你得奖励我一个吻……

但卡斯瑞尔的思绪又立刻回到了现实,她想反抗,可是雷瓦特的力量实在太大。而且,卡斯瑞尔有一种感觉,她似乎期待这一刻很久了。当雷瓦特从卡斯瑞尔的唇上抬起头时,她也气喘吁吁了。

“我们回去吧!”卡斯瑞尔说道。雷瓦特只是携着她,继续向前走去。

小桥下是一个转动的水车,以前雷瓦特总要把摘来的鲜果拿到这里和卡斯瑞尔一起分享,他们会一起响亮地咀嚼着。于是,走到这里,两人都情不自禁地停了下来,这时,雷瓦特问:“你真的爱查理吗?”“是的,我就要嫁给他了!”卡斯瑞尔突然有些气愤地大声回答道。

“他有很多优点?”雷瓦特也激动地问道。“他诚实!”卡斯瑞尔边说边停下了脚步,“你知道吗?这是多么讨厌的问题,他的好与坏与你无关!”她也激动地大声喊道。

“对不起!”雷瓦特的声音有些嘶哑,卡斯瑞尔觉得心里有种隐隐的痛。

这时,他们走到了果园的草坪上。“坐下吧!”雷瓦特说。卡斯瑞尔有些犹豫。雷瓦特似乎生气了,他拉住卡斯瑞尔,不容置辩地把她拥在怀里,“我只想和你一起做个好梦!”

这句话好熟悉,卡斯瑞尔想起那也是一个静寂的午后,他们在草坪上午睡时,雷瓦特也是这么说的,但她没有想到雷瓦特会把这个梦珍藏这么久。

她顺从地由他拥着躺在草坪上休息,在静寂的午后,阳光暖暖地照着大地,两人懒洋洋地相依看沉沉睡去……

蜜蜂在树上嗡嗡地闹着,苹果树的阴影也移到了东面,学校的钟声又一次响起,惊动着飞鸟冲向蓝天……

卡斯瑞尔醒了过来,她身边的雷瓦特还拥抱着她——甜蜜地打着鼾——昼夜兼程地赶回,仅仅为了说他爱她。

泪水终于顺着卡斯瑞尔的脸颊滑落在雷瓦特黝黑的脸上,刚毅的轮廓更衬托出他的英俊,他睡得很甜,卡斯瑞尔俯下身子轻轻地吻着他……

雷瓦特睁开了眼睛:“嫁给我!卡斯瑞尔!”“可是,太晚了。”卡斯瑞尔喃喃自语。雷瓦特笑了,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一个好美的散步!那再见了,卡斯瑞尔。祝你好运!”他转过身,大步地离去。

就在雷瓦特消失在小路尽头的那一瞬间,他回过头来——卡斯瑞尔还远远地站在那里望着他——风吹动着她的衣裙,飘逸而洁白。“雷瓦特,知道吗?爱,永远不会迟到……”卡斯瑞尔忽然大声地叫道。

于是,乡间小路上又有了一对如孩子般疯跑着的年轻人,和他们的童年一模一样……

真爱是两颗心共同的付出。我们常常羡慕那些拥有真爱的人,常常期盼永远幸福地生活。纯洁的心,执着的心,真诚的心,充满希望的心,为对方着想的心才是成就幸福生活的关键。美好的感情是需要表达出来的,纯粹的真爱也是永远值得争取的。为什么爱情容易使人感动?因为在它的身体里隐藏着一颗火热永恒的心。(寥石)

第六辑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爱情车票

每天早晨7点,住在伦敦郊外的杰弗瑞都会准时出现在售票厅,买上一张7点15分开往市区的车票和一张下午5点的返程票,风雨不误。三年来,杰弗瑞遇到的都是同一个售票员,每次看到杰弗瑞,他都会微笑着直接为他打票——他们虽然从未阿踅彼此的姓名,却像老朋友一样默契。

在忙碌的日子里,杰弗瑞也常常想,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自己的幸福。终于有一天,杰弗瑞梦中的女孩真的出现了!那个雾蒙蒙的清晨,当一身红衣,长发披肩的女孩穿过迷雾,向候车的长椅走来时,杰弗瑞的心跳加速了,她向长椅上的杰弗瑞报以温柔的一笑,在他身

边的空位上轻轻地坐了下来。杰弗瑞不敢贸然和她搭讪,甚至不敢微微侧过身去欣赏她长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他正襟危坐,紧张不已。

这时候,广播里突然传出了火车晚点的通报。这对杰弗瑞来说,意味着迟到,可他并不懊恼,反而有些窃喜——可以在这个女孩身边多呆上一会儿了。

不久,女孩微微皱了皱眉头,旋即合上了眼睛,打起盹来。这个弥漫着大雾的早上,乘坐火车的人并不多。杰弗瑞隐隐约约地看到那个他熟悉的售票员闲坐在售票亭,似乎正望着这个方向——可能是自己身边女孩的红色大衣在浓白的晨雾中太耀眼了。

就在这时,令杰弗瑞激动的事情发生了——女孩因为太疲惫的关系,已经进入了熟睡,她的头慢慢地靠在了杰弗瑞的肩膀上。她的秀发轻拂他的脸,发香一丝一丝钻进他的鼻子,杰弗瑞心里痒痒的,一时间既幸福又不知所措,他把自己的头也轻轻靠在那女孩头上,静静地感受着她的呼吸。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杰弗瑞想动一动肩膀,却忍着酸痛怕吵醒她。他的心里充满了温暖,他多么希望能让这个可爱的女孩永远这样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身边!

雾渐渐散去,杰弗瑞的视线又一次落向了不远处的售票厅,那个售票员似乎正在望着他们这有缘的一对,笑眯眯地饶有深意,一个小时过去,火车到来的汽笛声惊醒了女孩的美梦,她睁开眼睛惊慌失措地整理了一下自己蓬乱的长发,害羞地对杰弗瑞报以歉意的微笑。杰弗瑞也笑了……

杰弗瑞多想跟女孩说上几句话,留下她的联系方式,可是,他们上车后的座位离得很远,他只来得及知道女孩名叫辛迪亚。

从那天开始,杰弗瑞就害上了相思病。每个早上,他都早早地赶到车站,希望在人流中找到那个女孩,到了傍晚,他总是合不得马上上车,生怕那个女孩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溜走。有好几个星期天,他甚至从早到晚守候在月台上,一步也不肯离开,每次看到长发披肩、身着火红大衣的女孩他就激动不已——可是那些女孩不是辛迪亚。

杰弗瑞耸耸肩,看来要晚一小时回家了。这次,售票员并没有直接打票,而是从旁边取出一张现成的票递给了他。

杰弗瑞在售票员关怀的目光中颓丧地回到长椅上。日子一天天过去,辛迪亚再也没有出现在杰弗瑞的视线中。

一天早晨,杰弗瑞照常来到了售票亭外,售票的男人和他相视一笑,就熟练地打起票来、男人把一张票递出窗口的同时,抱歉地笑笑,说:“这是去伦敦的车票,今天5点的返程车停开了,G点那班可以么?”

傍晚,杰弗瑞按照习惯,在5点之前赶到了火车站。可令他恼火的是,5点开往郊区的火车并没有停开,它在众目睽睽之下按时到达车站而且照常开走了。铁路公司的错误通知令杰弗瑞心里感到很是不悦,不过,这种些微的不悦连同工作一天的疲惫都在一个小时以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杰弗瑞按照车票的座位号找到自己的座位时,他的眼睛瞬问瞪大了——那是辛迪亚!她还穿着上次的红色大衣,披着长发!辛迪亚显然也看到了他,她的眼里露出惊喜的表情,在她温柔的注视下,杰弗瑞又一次坐在了她的身旁……

这回,杰弗瑞幸运地得到了辛迪亚的电话,并且得知,她在郊区工作,每半个月往返市区和郊区一次,他看得出来,女孩对他也心存好感。他踏着轻快的脚步和辛迪亚并肩走出车站,把她送上了出租车。车开动的时候,辛迪亚特意摇下车窗,嘱咐他留下电话杰弗瑞顿时被一种无法言语的快乐包裹住了。

在路过售票厅的时候,杰弗瑞不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坐在里面的售票员——那个男人正微笑着看着他,似乎别具深意。杰弗瑞也礼貌地朝他报以一笑,他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竞调皮地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突然,杰弗瑞好像明白了什么——这个售票员在辛迪亚买票的时候,特意把她旁边的票提早打出来,留给了他!

杰弗瑞很想冲过去对他大声说谢谢,而且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冲动,想问问那个卖给自己爱情车票的人:这么多年来,他是否也在等候自己的爱情?可是在他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时候,售票厅已经在身后有一段距离了。

在这个月朗星稀的晚上,杰弗瑞拨响了辛迪亚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女孩很是惊喜因为她听到了一句满含深情的话——“我爱你”……

在这种百无聊赖,充满希望又不断失望的日子里,只有售票厅里的男人常常对他报以微笑,让他感到一丝温暖有一次,杰弗瑞甚至忍不住走到售票厅前,向他打听辛迪亚的下落——也许他会对那个美丽女孩有印象,也许他知道她一般什么时候乘车,就像他了解自己的时刻表一样。可是,他得到的回答是女孩并不常来搭乘火车。

不是每辆车都会开向终点,但每辆车上我们都可以欣赏到沿途的风景;不是每辆车都可以买到爱情车票,但每辆车都有装载爱情故事的可能。杰弗瑞是幸运的,因为他买到了爱情车票。很显然,爱情车票是用钱买不到的,杰弗瑞买到爱情车票,是因为他的用心用情,也是售票员的成人之美。所以,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相知用心,相爱用情,即使拿不到爱情的车票,我们可以体味到爱情的真挚,即使没有到达爱情的终点,我们却可以懂得过程的珍贵。(毕曼)

第六辑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电线杆上的那束鲜花

武汉街头流传着一个故事。故事缘手一根被风雨侵蚀的满目疮痍的电线杆,在电线杆距地面约一人高处,终日高悬着一束吐着芬芳的鲜花。

电线杆上“盛开”的鲜花,引来众多疑惑的目光。有人说“无聊”,有人说“奢侈”,还有人说“好像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车祸”。

“是的,一场车祸!”交警说。他顿了顿,“那是在几个月前,一个小伙子捧着鲜花站在电线杆下,当穿着白色风衣的姑娘出现在马路对面时,小伙子惊喜而冲动地横穿出去,他是那样急切而匆忙,红玫瑰在他的奔跑中颤动着,更加充满活力。然而,当对面姑娘尖利的叫声向起时,一辆黑色轿车把男孩子撞倒了,鲜花撒了一地。那个惨剧发生在黄昏,那一天正是2月14日——情人节,那个女孩子刚从北京实习完回到这座城市。”

路人沉默了。

“后来呢?”

“后来不知哪一天,电线杆上就出现了这束鲜花。如果你在早晨路过这里,就有机会见到一位插花的女大学生——她就是已故男孩子苦恋了四年的女友。”

鲜花的故事就这样在街头流传开来。有人早早起床,站在电线杆附近的空地上打太极拳。每当鲜花快凋谢的时候,总有一位深情静穆的女孩将一束沾着露珠的鲜花换上。她久久地伫立在电线杆下,望着来来往往的车流,眼眶里噙满晶莹的泪水。

夏天的一个早晨,在电线杆附近打太极拳的人们突然发现电线杆下多了一个人:那位姑娘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母亲,让她亲手挂上一束鲜花。

“可怜的儿呀……”老人泣不成声,又转身对女孩说。“孩子,难为你了!”姑娘终于忍不住叫了一声:“妈妈!”便扑进她怀里失声痛哭起来。

黄昏的时候,女孩搀扶着老人再次来到这里,只是再也看不到她们哭泣的眼泪。她们在电线杆上轻轻贴上一张条幅:“小心过马路——珍视你的生命!”她们将条幅的每一边角按了按,便相互搀扶着,沿着人行道渐渐远去。如血的残阳将她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9月,人们发现如期来挂鲜花的不再是那位少女,而是老人独自一人。老人说:“女孩子出国了。”又说:“她是有出息的孩子。”

12月的冬天,电线杆下再也见不到老人的影子。人们正在纳闷,消息传来——老人刚刚作古。

人们以为电线杆上盛开的不凋谢的鲜花成为历史,然而不久,电线杆上的鲜花又一次盛开起来,悬挂鲜花的,是附近交通指挥台上的两位当班的交警。

交警说:“那女孩现在在美国。她给我们发来一封信,给予我们一个重托。面对这如山的爱情和亲情我们无法拒绝!”

鲜花盛开在电线杆上,鲜花的故事流传在城市的大街上。鲜花背后是一个流血的故事。人们知道这鲜花里凝聚着爱情和亲情。

那电线杆上高悬着的不仅是盛开的鲜花,更是人间生死不渝的情感,有一生牵挂的恋人,是爱情;也有守望半生的母亲,是亲情。(将来)

第六辑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爱的绳子

她心情沉重地走在去他家的路上。这次去是要和他说分手的。

他的家境贫寒,父亲早逝,只留下他和他体弱多病的母亲。而她生在富裕之家,贫穷对她来说只是个陌生和模糊的字眼。

爱情也要经历世俗的洗礼。当她羞涩地把他介绍给父母时,遭到了他们异口同声的反对。

他们可舍不得让娇惯的女儿到那个贫穷的家去受苦,于是,轮番对她进行劝说。父亲对她讲贫穷对精神的侵蚀,母亲对她讲贫穷生活的艰难。孩子啊,你没经历过贫困,不知道它有多么可怕,有时候,一分钱能难倒英雄汉,一碗粥能使人丧失品德,贫穷会让人身心俱疲,心力憔悴的。她勇敢地回一句:“不怕”。父亲怒喝一声:“那就别进我的家门。”母亲也泪眼婆娑地说:“你怎么不懂我们的心呢?”

父亲的震怒,母亲的眼泪让她心烦意乱。她是个隐忍的人,宁肯自己受委屈,也不愿意让爱她的父母伤心,当爱情和亲情有了冲突时,只能成全亲情。

第一次去他家。穿过杂乱的大杂院,走进他的家门,她有些吃惊,窄小的房间里除了几件简陋的家具,就是靠东西墙的两张单人床。更让她惊奇的是,在两张单人床之间搭了根绳子。他的母亲看她注意绳子,就向她讲这根绳子的作用。

“我这心脏病说不准什么时候犯,有时在半夜。他睡觉死,怕我犯病时喊不醒他,耽误了吃药,就想个办法,每天睡觉前把绳子套在手腕上,我一拉绳子,他就能及时醒来。”

她的泪就下来了。这哪里是普通的绳子,这是爱的绳子啊,绳子上传递着他对母亲的爱,传递着他的孝子之心。在她泪流满面的同时,也坚定了陪他一起吃苦的决心。如此心细的男人是柔情体贴的男人,对父母如此爱的人是心地善良的人,是懂得爱的人,这样的人是值得托付终生的。

回家把绳子的故事讲给父母听,一阵沉默后,母亲说:“等有时间,让他到我们家来吃饭吧。”父亲也庄重地点了点头。

是爱的绳子拴住了她和他的爱情。

爱与绳子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绳子,是一个隐喻,它象征着责任和义务,一个能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因为他懂得如何去爱,懂得如何去体贴家人,爱情是需要责任、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很<kbd></kbd>多东西来维系的。(杨彦华)

第六辑 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玲珑白菜心

大学里的死党惠子从深圳回长沙看我,几年不见,她已是一个衣着时尚的优雅妇人。惠子已嫁人,而且嫁的是个有钱人。

送走惠子,对男友宋涛横看竖看一百个不满意了。宋涛只是一个普通的工程师,收入谈不上有多高。这还是其次,犹为可恼的是,学工程的他,一点也不懂得浪漫,他惟一擅长的就是厨艺,尤其是炒的白菜非常好吃,碧绿的叶子中间盛着一个嫩黄的白菜心,假如当时有满屋的客人,宋涛把鸡肉鱼肉敬给客人,而菜心是必须留给我的。可是,菜心刚吃是新鲜,吃久了就不觉得滋味有多么好!就像这场爱情,已多少有些乏味起来。

有一次,去一个同事家参加聚会。音乐响起来的时候,许多人在同事家宽敞的客厅里跳起了舞。忽然,我的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抬起头,看到的是一张英俊却陌生的脸。

我就这样认识了安心。第二天他打电话便找到了我。和他一起吃饭的时候,他送了一朵红玫瑰:“晓丹,单独见你的第一次,送一朵;见第二次,送两朵,直到……”他话没有说完,但是其实等于说完了,我已满脸绯红如同蔷薇。

其实,我也有过犹豫,毕竟和宋涛有好几年的感情了。我曾在一家花店门口暗示他:“你有多久没有送我花了?”宋涛却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送花太浪费了,不如买点好菜给你营养营养,我看你这几天都瘦了……”宋涛只知道吃,这让我觉得他简直无聊透顶: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拂袖而去,看出我们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收到安心的第20朵玫瑰的时候,他的手,已轻轻地牵住了我的手,早已让我忘却了白菜心的滋味。收到安心第90朵玫瑰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在他手指间,转动着一枚钻戒,闪烁的光泽竟然和他的眼睛一样明亮。

第二天,我把收到钻戒和玫瑰花的事告诉给了远在深圳的惠子,“那他有没有向你求婚?”我一愣,安心倒确实没有求婚:“可能要等到送100朵玫瑰的时候吧?”

可是玫瑰花在送到第90朵的时候忽然就再也没有了,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几个月后,我收到安心的一封电子邮件,他告诉我,他已去了法国。原来,从一开始,他就把我当成他空虚情感的暂时寄托。我突然记得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那句没有说完的话:“直到……”他的含义是直到他的离开,而我却自作聪明地理会错了他的喻意。

90朵玫瑰花很快就凋零了,那枚钻戒在我眼里也丧失了光泽——原来没有爱,昂贵的钻戒也不过是一块石头而已。我哭着给惠子打电话,我把失恋的一切怒火都撒到了宋涛身上:“都是他,乏味无聊,只知道工作,惟一的浪漫就是炒个白菜给我吃,了不得还加一个白菜心……”

惠子幽幽地说:“一颗白菜只有一个菜心,他的心意你难道还不明白吗?”电话里惠子忽然哽咽起来,“你别看我现在过得像个贵妇人,可是如果可以,我真想拿现在的一切去换一个送我白菜心的人——所谓的幸福并不是眼睛里看到的那些表面现象,而是应该花时间用心去静静体会。”

我愣了,惠子的话仿佛就是一道闪电,让我在这几秒钟里明白了我二十几年都不曾明白的道理。

冬天来临的时候,白菜忽然变得紧缺了,在干燥寒冷的季节我忽然非常非常渴望吃一颗水灵灵的大白菜。我终于叩响了宋涛的家门。

宋涛把我让到饭桌上,给我夹了许多鸡肉鱼肉,美味的菜肴却让我食之无味。我眼巴巴等着那最后一道菜——白菜端上来。可是没有,直到晚饭即将结束,始终没有我盼望的那道菜。不等吃完饭,我就急忙告辞了。一个人走在寂寥的夜色里,我终于明白,原来有些东西,一旦失去或许就永生不再重来。我忽然落下了眼泪。这时,一个温和的男声响起来:“你走那么快干什么?有个东西还没有送给你呢!”宋涛的掌心里攥着一个嫩黄的菜心,他腼腆地说,“白菜蔫了,不好意思端上来,这个还好……你,你怎么哭了?”

“恰好一阵风吹过,”我说,“风大,沙子吹进了我的眼里。”我的泪又流了出来,但是这次却是幸福的眼泪。

拥有了不珍惜,得不到就叹息,失去了又惋惜。生活就是这样,当你不肯花时间去静静体会这来之不易的爱情时,真正的幸福会溜走的。美丽的世界、美丽的人生,在你懂得欣赏它的时候就是你最为欣慰的时候,因为你已经懂得珍惜幸福,并且已经有幸福去让你珍惜,这就是爱的幸福。当风吹落所有树叶的时候,它却依然吹不动因缘载归的情缘。(王颖)

第七辑 钉子上的美人鱼 红豆冰、绿豆冰和哈根达斯人

小安搬到我家隔壁的时候,正是四年级暑假结束的九月,院子里的那棵梧桐树刚刚一层楼高。妈妈递给我一只绿豆冰棍,摸摸我的头发说:“乔乔,小安跟你一个班,他没有爸爸了,跟新同学也不熟,你要多照顾帮助他,知道吗?”我舔舔冰棍上的豆沙,点点头。

冰棍是小安妈妈给的。小安妈妈在附近的纺织厂上晚班和上午班,下午就挎上用棉絮包裹得严严的泡沫箱在大街小巷卖冰棍,“红豆冰棍绿豆冰棍四分钱一根噢,还有白糖冰棍……”单调的吆喝声把热天的下午拉得特别长。

太阳落山的时候,小安妈妈收工回家了,小安就会举着两只冰棍乐颠颠地跑到我家来。小安妈妈每天都会留下两只冰棍,我一只,小安一只。有时候是红豆的,有时候是绿豆的,两种我都爱吃。在小安面前,我从来不顾及女孩儿形象,往往是我三下两下把冰棍解决完了,小安才慢条斯理地剥开冰棍纸。一根冰棍真不过瘾!我边回味着嘴里的清香和甜味,边盯着小安手里那根冒着丝丝白色冷气的冰棍遗憾地想。小安就笑了:“乔乔,这根你也吃了吧。”我摇摇头:“不行,一人一根。”小安想了想,“那我们来锤子剪刀布,谁赢了就谁吃,公平竞争!”“好啊!”我马上雀跃地赞同。

“闭上眼睛。”小安要求。

我乖乖地闭上眼睛。

“锤子剪刀布!”

睁开眼睛,哈哈,我赢了!小安一副愿赌服输的诚恳表情,把冰棍双手奉上。

每次我的运气都好得出奇。睁开眼睛,就看见赢的铁定是我。就算偶尔输过几次,也会很巧地碰上小安“肚子疼”,不能吃冰棍。这赢来的第二根冰棍,我总会慢慢享用,用舌头细细地舔着冰棍,在平滑的冰面上舔出一个个小孔来,然后仰起脸看小孔里面闪烁的小水珠。这时,小安就会微笑地看着我,满足的神情就像他一连吃了两只冰棍。

知了叫过了两个夏天。没有人吃冰棍了,大家都爱上了冰淇淋。甜甜的,有着香香的奶油味。小安妈妈也不卖冰棍了,顺应潮流卖起了冰淇淋。一块钱一只的蛋筒,上面有棕色巧克力和奶白色的花生仁。我的最爱也从冰棍换成了冰淇淋。

我和小安一起升入了初中。每天傍晚,夜来香绽开花瓣的时候,小安照样会来我家,只不过带的不是冰棍而是冰淇淋。小安喜欢让我先吃,然后用柔柔的目光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吃相。在我吃完自己的那只后,他就会把他的那只剥开包装纸递给我。

“我不喜欢吃冰淇淋。太甜太腻。”小安总是这么说。

“那我就帮忙喽!”我扬扬眉,心安理得地享用起来,小安就会微笑着,递上一张纸巾。

知了又叫过了三个夏天,院子里的梧桐树长到四层楼高了,我和小安升上了高中。小安妈妈不卖冰淇淋了,她病倒了,劳累过度。小安变得很忙,白天上课,回家后要做家务。小安的眼睛也开始变得忧郁。但小安照样每天都会到我家来一趟,他功课很好,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我的数学和物理经常要拜托他辅导。

有一次,做完功课,我翻起了一本时尚杂志,在精美的插页上,我看见了冰淇淋中的贵族,80元一盒,哈根达斯。它美轮美奂,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吸引住了我所有的视线。我指着那从没尝过的美味,问小安:“你会买给我吗?”他摇摇头。我把杂志翻过另一页,没让小安看见我眼里的失望。

快高考了,填志愿的时候,我问小安:“我们一起填北京吧?”他认真地看了我一眼,慢慢地说:“乔乔,我必须留在这里,照顾我妈。”我垂下头,直直的长发遮住了脸。

高考结束了,小安以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在众人无法理解的惋惜声中,拿到了本市一所普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我,如愿以偿地去了北京。

大学的时光,像夜来香一样美丽而芬芳。小安给我写来信,说起他的大学生活,还说院子里那棵梧桐树已经有五层楼高了。我安静地看完信,然后把它锁进了抽屉。

大二的时候,我恋爱了。因为那个男孩在我19岁生日时,送上了十九朵玫瑰和一盒哈根达斯。捧着几年前就在杂志上一睹芳容的冰淇淋贵族,我有一些激动。用勺子舀上一口放进嘴里,甜甜的,滑滑的,唇齿生香。如预料中的一样美味,但却似乎少了种什么味。男孩期待地看着我,“好吃吗?”我笑笑,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

他知道我嗜吃冰淇淋,于是经常带着我大街小巷地去找冰淇淋店,我也因此尝到了各式各样的冰淇淋。但是,每种口味的冰淇淋我都觉得似乎缺了一种味道,却说不出来也想不起究竟是缺了什么。每次他都笑眯眯地看着我,问:“好吃吗?”而我的回答都是露齿一笑。

那天,我和他坐在电影院边看一部老片边吃“千层雪”,荧幕上,一个小男孩背着用棉絮裹得严严的泡沫箱在大街上叫卖:“卖冰棍哦,红豆冰棍绿豆冰棍四分钱一根噢,还有白糖冰棍……”

他偏过头来,照例问我:“冰淇淋好吃吗?”我冲口而出:“冰棍好吃!”他愕然。

黑暗中,泪水滑了下来,带着多年前的旧事,落到了手中的千层雪上。

少年的任性和不谙世事,我们遗失了许多我们本应该继续的美好事情。但遗失了的,有些是我们无法追回的。

我们总是被细节扯回那些已经尘封的往事,在长大后的今天,却只叹:竹马绕床时,青梅尚未开。(萧萧)

第七辑 钉子上的美人鱼 爱情不报销

他的生活循规蹈矩,但偶尔也会有不经意的浪漫,比如学校组织旅游,经过一个小城停车,大家都去买零食和水,他也跟着跳下车,从街边买回一串糖葫芦送给她吃。虽说只花了五毛钱。她却喜欢极了这种情调,顷刻有了一种被宠爱的感觉。

喜欢他,愿意接近他,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毕业后,他去另一个城市打工,她去一个更远的城市读大学,但每天都有短信往来,她多是抒情,他更像汇报工作。几年后,她毕业分配在那座城市当了白领,他仍在打工攒钱寄回乡下的家。

他们保持着这种关系,也说不上是恋人,虽说她喜欢浪漫和优雅的生活,可每天沐浴在空调间里,喝着正宗的雀巢,面对僵冷的电脑,总觉得有些飘,不真实,所以他在生活中的存在,使她有种说不出的厚重和踏实。

于是,有一天她突然就出现在他眼前。

他已经租了门面房开了间书店,当时正在销货单上勾勾画画,见了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说我请你吃饭吧。是在书店对面的一个饺子馆,他要了一斤锅贴,一盆东北乱炖,她吃得香喷喷热淋淋,好似从天上回到了人间,活生生的日子扑面而来,像回家的感觉。

一算账,还不到二十块钱,他掏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交给服务员,还坐在那里等什么。她问,怎么不走?他说,还得找钱呢。

不过是找回了一元钱,她皱了皱眉,忽然心里有点异样。回到小店,他让她稍等。然后,跑到街上买回了一袋葵花子,让她嗑。她说多脏啊,顺手丢到一边。

他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今天真不巧,刚进了货,只剩下二十元钱了,如果不找回那一元钱,连一袋葵花子都没法招待她了。

她听得有点失望,觉得失去了什么似的,心里空落落的,就说困了,想休息。他让她睡在店里那张仅有的单人床上,然后关了灯,悄悄走了出去。她插好门,连问都没问他去哪里睡,仿佛受了多大的委屈。

但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的,半夜,想起还有一趟夜车,不如趁早回去吧,拉开门,脚下被什么绊了一下,低头看,却是他坐在门口,头枕在膝上睡着了。

她一惊,心里有了一丝感动,又悄悄回了屋。

但回去后,她的短信还是少了,尽管他还是一如既住地问寒问暖。她在思考自己究竟该有个什么样的归宿。于是她有了新男友,是一个政府机关的科长,有气质,也很绅士,家世良好,年轻有为。他经常带她去吃饭,给她买昂贵的衣服,她虽说喜欢,但毕竟是农村出来的女孩,看他这么奢侈,到底是心疼。他却满不在乎地说:小意思,这点钱算什么?

她也想,这就是自己需要的生活需要的男人吧,一生一世都这样多好。

有一天,他们吃完饭,忽然她肚子一疼,觉得不妙,红着脸告诉他可能坏事了,想让他去超市买些卫生巾。他听罢一笑,招手叫来一个小姐,吩咐去买了回来。她匆匆去了卫生间,回来时,见他已在吧台结账,就走过去等他。他正聚精会神地和吧台交涉什么,好像在说卫生巾,她走近点,听见他说,把卫生巾的钱写成一个菜,一起签单。

猛然间,她好像被人骂了脏话,又好像被人打了耳光,上前一把夺过账单。那是他所在单位的账户,上面有很多他的签名。她还注意到,生日那天他请的晚餐,也赫然签着他的名字。一丝屈辱涌上来,她掏出几张钞票,摔到吧台上,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她想起另一个城市那顿廉价的晚餐,想起找回的一元零钱,甚至,想起多年前的那串糖葫芦,忽然心里滑过一丝温暖。那个仅剩下一元钱,也要去为她买一袋葵花子的男人,难道不该去爱吗?

她拿起手机,发短信给他,你的生意还好吗?瞬间,才发觉这竟是自己第一次主动问候他。很快,他的短信回了,说,最近很不错,他扩充了门面,兼营音像,如果她再去的话,一定要带她去星级饭店吃饭。她说那多浪费呀,如果天天那样吃,你肯定承受不起的。他问:天天吃?搞不清什么意思。她却没了回音。

几天后,她辞职来到他所在的城市。

爱情并不总是如诗那么浪漫,有时它也显得局促,显得小家子气,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你有没有一颗真心。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平淡的生活容易被忽略;贫困的生活更可能受到歧视。我们的身边,却也有人像文中的女孩子勇敢地放弃所谓的锦绣前程,选择真爱,去和真爱一起过平淡的生活,她们是真正懂得感情、懂得生活的人。(张平)

第七辑 钉子上的美人鱼 愚人节的爱情

朝九晚五的写字楼生活过久了,不免使人感到郁闷,幸好有个愚人节可以放松一下。因此,琴的同伴们早早就琢磨用什么损招来捉弄隔壁艺馨公司的几个男孩子——谁叫坏小子们每天都对着刚从电梯里出来的她们吹口哨哩!

同伴们商量的结果是弄一份他们公司的通讯录来,给每人发一条短消息:“还记得那次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女孩吗?其实她一直牵挂着陌生的你。只是因为没有勇气,才没有向你表白。今天,她决定不再沉默。信不信由你,反正中午l点我会在烈士公园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短消息是用琴刚买的手机发的,一个神秘的号码对男人总是更有诱惑力和欺骗性。

那天,她们抑制不住地莫名兴奋。好不容易捱到下班,她们便急急地要去公园门口的快餐店里等看笑话。在下楼的电梯里正碰上艺馨公司的人,他们全都一脸坏笑,笑得她们一个个心里直发毛:糟糕,难道他们相互之间通气了?但她们转念一想,不会,男人一般来说都死要面子,赴没有把握的约会之前都不会声张的。

果然,不到l点钟,艺馨公司新来的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出现了。他虽然没有手捧鲜花,但看得出也经过了一番精心修饰。琴知道那男孩叫峰,刚刚研究生毕业。那男孩非常老实地守在公园门口,向四处张望着。琴和同伴躲在店子里开心得不行:这个书呆子!

时间过去了有半个小时,峰却没有显出不耐烦的样子。这时,天空开始下起了小雨。公园门口没有避雨的地方,很快,雨就打湿了男孩的头发和衬衣。四月的长沙,仍然春寒料峭。琴注意到,男孩不自觉地打了个寒噤。最后,男孩似乎动摇了,他掏出手机拨打发短信的号码,琴的同伴得意地说:“你打吧,傻子,我们早关机了。”不知为什么,琴一下子没有了笑的心情,她感觉心里怪怪的,有点酸,也有点涩。

峰终于往回走了。琴的同伴也看够了把戏,大伙儿一路上有说有笑,比过什么节都开心。但她们万万没有想到,半路上她们竟然又碰上峰,原来他是折回去拿雨伞。这下子,她们笑得更开心了。只有琴觉得心被刺了一下。整个下午都没吱声。

琴后来才听说,峰那天不但下午上班迟到了,而且晚上还发起了高烧。这还不算,他成了整幢写字楼出了名的“foolishboy(愚人)”,大伙都拿他的“自作多情”和迂腐呆板寻开心。

琴终于按捺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非常抱歉,我伤害了你。”

他很快回话:“我知道你是开玩笑。那天是愚人节。”

她问:“那你怎么还去?”

他说:“我怕万一是真的,那就会伤害一个纯洁的女孩。我宁愿被伤害的是自己。”寥寥数语,一下子深深打动了她。

“那你后来怎么还返回去?”“我怕你来时没带雨伞。我不能因为它可能是个玩笑而怠慢了真诚。”

短短的几天中,通过短消息来来回回,琴感觉到手机那头是颗诚挚的心。琴开始有些神魂不宁,每天总留心着隔壁的一举一动。有时一天没看到那个书生气十足的峰,心里竟莫名其妙地失落起来。

一天,碰巧电梯里只有他们俩,峰冲她友好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琴不由得脸红了。

终于,她不能再沉默了,鼓足勇气发了个短消息问他是否有女朋友。他很快回话:有。她的心顿时凉到了冰点。好在他立马又补了一句:“不过一次玩笑让我失去了她。”他告诉琴,从那以后,他就决心认真对待感情问题,哪怕是个玩笑,因为一句话、一次行动的不慎都有可能伤害一颗满怀真诚的心。

琴问:“今晚我再约你,你会去吗?烈士公园门口。”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会去。不过我会事先准备一把雨伞。”

“你不怕我又在骗你?”

“不怕!因为今天不是愚人节。呵呵!”

他的“呵呵”让琴仿佛又看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口洁白的牙齿,脸上是浅浅的酒窝,荡漾着真诚与自信。

傍晚时,琴正在精心打扮,准备出门,这时短消息来了,是他:“其实我猜到你是谁了,电梯里脸红的漂亮女孩。我在公园门口等你。”

琴有些羞涩地笑了。在心里说:“谁说他是愚人,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偷心高手呢!”

愚人节里被愚弄的不是愚人,愚人节的爱情不是愚弄人的爱情,因为感情的世界里是没有玩笑可言的。其实无论对待感情还是其他任何事情,我们都应怀抱一颗真诚的心,认真地对待。毕竟我们在生活,而不是在演戏,生命是一个无法逆转的过程,不可能有彩排。

认真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手段,一种哲学。(将来)

第七辑 钉子上的美人鱼 写给姐姐的情书

有一天,我们放学回家,邮差送来了姐姐克蕾默蒂娜28岁生日那天照的几张照片。照片上的姐姐比她本人更难看,简直和德国著名画家威勒赫乐姆·勃舍笔下《虔诚的海勒娜》一模一样。不知是出于怜悯还是害怕索赔,摄影师还将其中一幅精心修描过。妈妈给一位婚姻介绍人写了一封信,连同这张照片一起寄了出去。她想碰碰运气,给姐姐找个终身伴侣。

信寄出后,姐姐明显地容光焕发起来。她让裁缝做了一套时髦服装,还买来各式各样的化妆品。每逢邮差上门,她都忐忑不安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可每次送来的不外是爸爸的业务信件,所以她很失望。这种情况持续了两周之后,陷入忧伤绝境的姐姐终于病倒了。

随着她的病情日趋严重,我和弟弟都认为得想个办法解除姐姐的痛苦才对。于是,我俩去找了一位朋友,从他父亲的写字台罩偷偷拿出一本《尺牍大全》,然后根据这本小册子用打字机打了一封极富浪漫色彩的情书。我俩冒名约瑟夫·斯查弗兰斯基先生,夸赞姐姐年轻貌美并向她求婚。信封的落款是:邮政总局待领。

次日下午,我俩回家后,看到家里人都异常激动。姐姐穿着她那件漂亮的连衣裙,又哭又笑地讲述有位先生来信表示愿意娶她为妻。喝咖啡时,她还把信的全文念了一遍。妈妈听了很受感动,说这封信使她不由地想起了爸爸当年写给她的第一封情书。爸爸对此却不屑一词,因为他喝咖啡喝得过急,呛得一个劲儿不停地咳嗽。后来,家里人决定邀请这位先生下星期日到家里来喝咖啡。晚上,姐姐发出一封散发着紫罗兰香味的邀请信。

两天后,我和弟弟又在朋友家按照《尺牍大全》打了一封回信。信的开头是约·斯查弗兰斯基对姐姐来信表示感激,并衷心接受她的盛情邀请。接着便是一大段摘自《尺牍大全》的有关和《思念》一类最能拨动女人心弦的语句。姐姐准是收到了这封信,虽然她没让任何人看,可是从她的鼻尖上不难看出她的内心有多么激动。

姐姐盼望已久的星期天终于到了。可我和弟弟此时此刻才真正意识到我们的做法既漏洞百出又愚蠢可笑,肯定会被人识破。这天姐姐看起来分外漂亮,这使我俩内心更加感到不安,差点儿就要当众承认错误了。可我们到底还是守口如瓶,未向她吐露真情。将近4点,电铃突然响了起来。我和弟弟吓得脸色煞白。妈妈三步并作两步赶快前去开门。首先,我们听见一个男子宏亮的嗓音,然后是妈妈请客人脱去大衣的说话声。接着,她将来人引进房间!“他到底来了。”妈妈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奇怪的是,这位陌生青年始终不曾通名报姓。我和弟弟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真希望家里人干脆就把这位不速之客当是斯查弗兰斯基先生算了。爸爸妈妈似乎对此毫不怀疑,姐姐就更不用说了。可没一个人敢用斯查弗兰斯基称呼来人,大概生怕把这个古怪难叫的名字发错了音,叫走了调儿。

喝咖啡时大家才弄清楚,这位青年是地方法院一名陪审法官兼某慈善团体负责人。近来正在为孤儿筹措一笔款项。他说着还拿出捐款人名单让爸爸妈妈过目。爸爸颇感惊异,说捐款之事容日后再议。来人微笑着站起身,答应改日再来,然后告辞离去。

客人走后,我和弟弟好歹松了一口气。可姐姐被刚才发生的一切弄得不知所措,飞也似地跑进自己的房间。爸爸的肺都给气炸了。“真是个古怪的人!”他愤愤地说,“明明是来向我女儿求婚,可到家后却要我们为孤儿捐什么款。说不定我们上了这个骗子的当了!”妈妈认为爸爸言之有理,还说最好到警察局去告发这个骗了。我和弟弟听了十分害怕,只好把化名写信的事和盘托了出来。出乎意料的是,爸爸非但没有责怪我们,脸上反而隐约浮现出一丝微笑。他认为姐姐的终身大事有朝一日总会水到渠成自行解决的。他再三叮嘱莫将真情透露给姐姐。我们当着妈妈的面提到那本《尺牍大全》时,爸爸似乎显得挺尴尬。

第二天姐姐没来吃饭。她躲在闺房罩拒不见人。爸爸对她说,昨天那位来客大概不是斯查弗兰斯基先生。斯查弗兰斯基先生准是有急事耽搁了才没来。不管怎么劝说姐姐也不肯走出房门一步。

晚上,陪审法官又来到我家。这次才搞清他的大名:海弗勒。即使这样,姐姐依旧屋门紧闭。

爸爸待客分外热情。不过,从这天起一直到以后几天,爸爸既无时间也没有兴趣提及捐款一事,害得固执的陪审法官先生只好日复一日地登门拜访。这样一来,他与姐姐见面的机会逐渐多了起来。他们或漫步花园,或促膝攀谈。有一次,弟弟和我意外地发现,他俩在灌木丛后面居然拥抱在一起接吻哩!此刻,我和弟弟才明白,爸爸的话一点儿也不错:姐姐的终身大事迟早会自行解决的。

这篇文章的神秘气息非常吸引人,有两条线牵动着读者。一是围绕着信件的展开:寄信,盼信,到冒名写信,回信,然后约定见面;另一条是对姐姐神态和打扮的描写,准确地刻画出了人物的内心活动,读来让人狐疑,紧张和担心。读到结尾,方才释然一笑。

越是平常的文字,越见功夫。文章最难得的,是自然天成,又饱满真挚。加上这篇文字的神秘性,趣味性,确实值得一读。(范小雅)

第七辑 钉子上的美人鱼 苦蛋糕甜爱情

萨尔丁14岁生日那天,他突然将刚吃进嘴里的蛋糕吐了出来,“妈妈!您做的蛋糕怎么是苦的?”妈妈以为萨尔丁的蛋糕上沾了苦瓜汗,可她尝过儿子的蛋糕却没现任何异常。奇怪的是觉得苹果也是苦的;连蜂蜜也觉得苦涩无比。

代萨尔丁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萨尔丁患了味觉异味症,香甜的食物一时进入他的口中就会变为苦涩难吃的药片。原来萨尔丁的味蕾在一年半前受过严重烫伤,味觉异味就是从那开始的。味觉异味症手术最迟应该在发现该症的三个月进行,但萨尔丁却耽误了一年半的时间,他错过了味觉异味症治疗的最佳时期,要回复到正常一不大可能。

好在萨尔丁天性乐观,他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说:“真正的甜蜜不是用嘴品尝,而是用心才能感觉到的。当我从甜蜜的奶油蛋糕中尝到浓重的苦涩时,也不会觉得不能吃甜食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何况生活中还有那么多味道可以品尝呢。”

从此,萨尔丁再也没有碰触过任何甜食,没有奶油和蛋糕的日子,萨尔丁照样生活的非常健康快乐。

21岁那年,萨尔丁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叫桑帝,是萨尔丁所在大学美术系的一名学生。终于,幽默真诚的萨尔丁赢得了桑帝芳心。

两人交往不久,桑帝着萨尔丁回家见家人。让他啼笑皆非的是,桑帝的父母居然经营着一家很大的蛋糕商店!桑帝父母身为多伦多最优秀的蛋糕师,当然会精心烘焙蛋糕来招待女儿的男朋友了。看着桌子上的蛋糕,萨尔丁禁不住一阵紧张。

多年没吃过甜食的萨尔丁,暗暗祈祷能吃出蛋糕的香甜味来。可是,那看起来无比诱人的蛋糕,一到嘴里就成了和苦胆一般难吃的东西,他觉得一阵恶心,担抬头看到桑帝吃得津津有味,萨尔丁又不得不将蛋糕咽下去。蛋糕吃完,桑帝又端上来一碗玉米羹。没有人能想得到萨尔丁当时的情况有多糟糕,这个视甜食为天敌的小伙子,为了爱情完全豁出去了!

所幸桑帝和她的家人都没发现萨尔丁的异常,这次看似甜蜜实则苦涩的见面会终于过去了。晚上回到家,萨尔丁忍不住将一个晚上吃的东西吐得干干净净。

为自己出生于蛋糕世家而骄傲得桑帝,开始频繁得邀请男友去她家品尝蛋糕。萨尔丁每次去她家都如临大敌。因为桑帝是家中的独生女,而且还会接管里的蛋糕店,所以,萨尔丁甚至考虑到,是否和桑帝交往继续下去。

萨尔丁于是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中,一方面,他很爱桑帝,但一想到跟她在一起一辈子都会生活的蛋糕的阴影之下,他就觉得异常可怕。何况,医生警告过他,他必须常年不再吃甜食,否则他的其他味觉也会随之渐渐丧失。

萨尔丁看出了儿子的困惑,说:“年轻人,为什么一小块苦涩的蛋糕就会阻止你追求一个甜美姑娘的脚步呢?”父亲的话让萨尔丁愧疚不已,他决定把自己不能吃甜食的实情告诉桑帝,如果她爱自己的话,会接受这个事实的。

可就在这时,桑帝的爸爸在一次车祸中离开了人世,老人在弥留之际拉着萨尔丁的手说:“孩子,你一定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蛋糕师,和桑帝携手把蛋糕店下去!”萨尔丁不能拒绝一个垂危老的请求,他答应了桑帝的父亲。

一个月后,萨尔丁迎娶了漂亮的桑帝。为了让蛋糕店更好的经营下去,萨尔丁决定去多伦多蛋糕学校系统地学习做蛋糕。他告别了新婚的妻子,独自住进了学校的宿舍。

可当老师发现这个雄勃勃要成为蛋糕师的男子,居然品尝不到蛋糕的香甜时,坚决要求萨尔丁退学。

不过,萨尔丁并没有放弃,他怎么能够因为这么一点小小的挫折而放弃对妻子的承诺呢。他住进了蛋糕学校附近的一家旅馆,因为那里有一个汇聚了制作世界各种精美蛋糕工具书的图书馆,还有一个生产无数精美蛋糕的示范车间。

萨尔丁每天上午去图书馆看书,中午去蛋糕示范车间观察,然后回到住处做蛋糕,自己不能品尝,他就严格按照书上的配料说明来做;傍晚,萨尔丁拎着自己亲手做的蛋糕去街公园,那里有很多无家可归的老人,不久,老人们知道了萨尔丁的来意,他们开始毫无留情地评价他的蛋糕。

尽管吃蛋糕很痛苦,但萨尔丁仍然坚持品尝自己做出的每一款蛋糕。虽然吃到尽是苦涩,但苦涩的味道也有轻微的差异,通过流浪老人的反馈,萨尔丁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当他感觉有多苦,别人就感觉有多甜,也就是说,越苦涩的蛋糕其实越好吃。

半年后,萨尔丁回到了桑帝身边,他做的蛋糕让妻子骄傲极了,他竟然只用了半年时间就成为了比父亲还优秀的蛋糕师!

他们的蛋糕店开始发展壮大,萨尔丁的手艺也渐渐人尽皆知。

但是有一点所有熟识他的人、包括妻子桑帝也不知道的,那就是这个能做出甜美无比的蛋糕的男人,竟然早已丧失了感知甜味的味觉!曾经发誓不再吃任何甜食的萨尔丁,在爱上桑帝的那一刻起就注定陷入蛋糕的圈套。

桑帝家的蛋糕在萨尔丁的舌头上跳了一个苦涩的舞蹈;也神奇地为一个品尝不出甘甜味道的男人,送来了人世间最甜美绝伦的爱情。

生活往往会给人开天大的玩笑,一个患甜味异味症的人,竟然爱上了蛋糕师的女儿。于是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品尝那些在别人看来甜美无比,自己却觉得苦涩异常的蛋糕。是什么力量让他最终成为了优秀的蛋糕师?是神圣的爱情。

这个故事的戏剧性安排非常吸引人,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结尾独有的艺术性给人带来了美的享受。(范小雅)

第七辑 钉子上的美人鱼 最深沉的爱情

爱情不仅仅是两人都活着时的耳鬓厮磨,相濡以沫,更是在对方走了之后,自己能更快乐更幸福地活着。约翰·克劳斯顿是美国的一位牧师,他的妻子比尔·玛丽亚是一名护士。

1854年,38岁的约翰·克劳斯顿患了食道癌,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在一个微风吹拂的黄昏,克劳斯顿对陪自己散步的妻子说:“我曾经对你承诺要陪你白头到老,请你原谅,现在我不能履行自己的诺言了。我有一个最后的心愿,就是希望在告别尘世前,帮你找到一个善良的男人,让他来替我完成爱的使命。”

玛丽亚紧紧抓着克劳斯顿的手说:“我也对你承诺过,今生我的爱只献给你一个人,我宁愿一个人孤独,也不能背叛对你许下的诺言。”

“不!亲爱的,如果我撇下你一个人在尘世上孤苦伶仃,我会很愧疚的。只有你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幸福地生活着,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才开心。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说过,爱,就是为了要让对方更幸福。这才是我们最应该遵守的诺言呀。”

当死神向克劳斯顿逼近时,他并不为自己的生命担忧,而是为妻子今后的幸福着急。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克劳斯顿,抓紧时间为实现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个心愿而努力。他印发了大量的传单,传单上写着:我,约帕·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使命。因为我的妻子——36岁的玛丽亚是一位善良、美丽的护士,她是一个值得爱的女人。她的住址是亚玛雷思镇教堂街9号。

无论玛丽亚怎么劝说,克劳斯顿都不为所动。他站在亚马雷思镇最繁华的街道上,将为妻子征婚的传单一张张散发到路人手中……

然而,病魔并不给克劳斯顿实现他人生最后一个心愿的时间,弥留之际,他叮嘱妻子:“请人将传单上的征婚内容刻在我的墓碑上……生前我不能找到一个接替我的人……死后我也要去找……”

克劳斯顿走了,玛丽亚按照克劳斯顿的遗愿,在他的墓碑上刻上: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爱的使命……

在克劳斯顿去世不久,玛丽亚很快就嫁给了一个教师。因为丈夫使她对爱情有了更深的理解:爱情不仅仅是两人都活着时的耳鬓厮磨,相濡以沫,更是在对方走了之后,自己能更快乐更幸福地活着。她知道,只有她找到新的归宿,才能让克劳斯顿在另一个世界安心。虽然玛丽亚实现了克劳斯顿的心愿,但她并没有将墓碑上的“征婚启事”抹去,她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她拥有一份最深的爱。

一百多年过去了,那块刻着“征婚启事”的墓碑依然伫立在克劳斯顿的坟前,凡是见过那块墓碑的人都会对克劳斯顿充满敬意,为他那份对妻子最无私、最深沉的爱情。

如果说伟大的爱情多少带有一点悲壮,而深沉的爱情则有着一种淡淡的忧伤。也许最后在一起的,未必是相爱的人,但是在一起到最后的,却常常是爱的人。时间如静止之蓝,生命似瞬间花开。爱情是最美的那一瓣夏花。

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我们还要在一起,如果这辈子我先你而去,请你记得,一定要幸福。高贵而典雅的爱,当如是。(汤可华)

第七辑 钉子上的美人鱼 紫色的世界

冰冰是个自由职业者,为几家杂志社画漫画。她的漫画很受人欢迎,但奇怪的是,她所有的漫画里只用一种色彩,就是紫色。深紫,浅紫,粉紫,蓝紫,不论花朵还是人,都是紫色的。

有编辑问冰冰,为什么如此偏爱紫色?冰冰在邮件里说:因为我的世界是紫色的。

冰冰自己租住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除了去超市,她很少出门。她每天伏在桌前画画,地上,床上,墙上,到处都是她的画。画累了,冰冰偶尔上网聊天。不久,她认识了一个铁杆粉丝,叫李家伟。李家伟几乎能说得出她所有的漫画,包括她刚出道时的作品。冰冰很感动,慢慢和他聊了起来。两人由陌生到熟悉,冰冰知道李家伟27岁,有一家生意不错的花店,闲时喜欢看漫画书,像个大男孩。

两人第一次见面是在冰冰25岁生日那天,李家伟送来了蛋糕和花,一大束紫色的茑尾。冰冰十分高兴,说这是自己最喜欢的花。那天,她在家里为李家伟煮了咖啡,两人吃着蛋糕,聊了很久。也就是从那天起,李家伟每星期都为冰冰送来一束茑尾。冰冰拒绝,李家伟说他是开花店的,花的进价和卖价有时候是百倍的差距。所以,他送来的只是心意。

冰冰默默地接受了。渐渐地,她习惯了每个周末为李家伟打开门,把花插进花瓶,两人坐下来喝一壶咖啡,聊聊天。每天都能看到美丽的花朵,冰冰过得很快乐。

一晃半年过去了。又是一个星期天,李家伟再来,没有带来茑尾,而是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看到玫瑰的瞬间,冰冰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李家伟看着她说:“我一直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早想送你一束红玫瑰,你能接受这份感情吗?”

冰冰双手捧住脸,半晌,泪从指缝里渗出来。李家伟吓坏了,连问她怎么了。冰冰用纸巾擦干泪,摘下了浅紫色的眼镜,说:“你知道为什么我所有的漫画只有一种颜色吗?”

李家伟摇头。

“你看着我的眼睛,仔细看我的眼睛。”

冰冰凑到了李家伟的眼前,李家伟盯着她的眼睛,蓦然,他发现冰冰的眼睛里有一片金沙。

冰冰戴上眼镜说:“我的眼睛从十年前起就这样了。我只看得到紫色,除了紫色,我辨别不出别的颜色。医生说这种眼疾,有一天可能会丧失视力。”

李家伟惊呆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美丽智慧的女孩竟会有眼疾,而钟情紫色不过是她无奈的选择。李家伟呆了半晌,问有没有治愈的办法?冰冰摇摇头,说手术费十分昂贵,她负担不起。并且,即使手术,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李家伟默默地离开了。整整一个星期,冰冰再未见到他的影子。

冰冰又回到过去的生活中,她每天拼命地画画,她觉得自己的心像在滴血。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可想不到伤害还是来了。

半个月后,当冰冰的卡上终于积累了二十万元,她停了下来。冰冰去了北京。这些年,她拼命地画画挣钱,只有一个目标——治好自己的眼睛。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

当冰冰再回来的时候,眼睛清澈如水。她的手术很成功,出乎意料地成功。她走到门前,突然发现门口摆满了大束大束的茑尾,许多已经干枯。每束花的中间都有一张纸条:我在找你,你去了哪里?

冰冰笑笑,捧着一束茑尾进了屋。她拿起电话,拨通了李家伟的手机。听筒里传出李家伟又惊又喜的声音:“你在哪儿?这些日子你的手机一直关机,把我吓坏了,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

冰冰很平静:“找我有事吗?”

李家伟呼吸急促地说:“那天回来后,我急着将花店转让,一星期前,终于有人买下了花店,我卖了15万元。”

冰冰的身体颤了一下,问他为什么要卖掉花店?李家伟说:“为了替你治眼睛啊,我想叫你看到我穿黑西装、打红领带帅帅的样子。”

冰冰的眼睛一下子潮湿了。她哽咽着说:“没有了花店,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李家伟在电话里笑:“你真傻。还有什么比你更重要?爱,就是要给你一个新世界。”

冰冰笑了,笑着笑着,眼里流出了晶莹的泪。

真爱的内容一样,形式不同。不同的表达爱情的形式有各自的需要。真心相爱的两个人,面对对方的需要时,或许暂时能力不及,但是,只要你能把对方所需牢记在心,并为此而努力,哪怕等到时机成熟时,已经迟到了,但是你所付出的真心,一定会感动对方。(将来)

第七辑 钉子上的美人鱼 白鸽铁塔

有一个孤独的女孩,很瘦、很丑,没有人喜欢她。

一天,她独自爬上后山的铁塔。铁塔很高,几只鹰在上面俯冲盘旋。她伏着身子往下看,很久,都没有找到一朵花;她希望跳下去能躺在美丽的野花旁。她寻找着,突然,头顶上传来沉重的翅膀拍击声,一转身,一只白鸽子从空中跃进她的怀里。是只信鸽,脚上套着金属圈。白鸽挣扎着想脱离她的怀抱,可是它太疲乏虚弱了。女孩托起白鸽仔细瞧,鸽子玉雕般纯洁,两只圆圆的善良的眼睛里流露着疲惫。女孩突然心里难受,紧紧把鸽子抱住。

脚下是冰凉的铁塔。她用瘦瘦的脸颊摩挲着鸽子洁白的羽毛,一边环顾着四面寂静的山水。她决定走下铁塔。

她查了有关书籍,悉心喂了它水和鱼肚油丸。她轻声同鸽子讲了好多话,3天后,经过精心照料的鸽子又恢复了健美的身姿。她在金属圈内夹了个字条给鸽子主人:真羡慕你有一只白鸽,因为我什么都没有。要是我像它一样飞累了从空中跌下来,有谁会伸手接住我呢?出于少女式的最后一点儿幻想,她认真写了地址。

她还去铁塔,还往下看,因为鸽子带走了她一丝希冀,她开始爱幻想了。但是每当幻想消失,她就更加嘲笑自己。

然而,半个月后,她意外地收到一个嫩红色的信封。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封信,所以她的心怦怦直跳。很小心地拆开信封,里面是一朵有点儿枯萎但仍有幽香的玫瑰花。信很简短,告诉她这花在枝头上是和信封一样娇媚的嫩红色,非常美丽;还说相信救了鸽子的好女孩一定美丽善良。署名:鸽子主人。

女孩儿瘦脸发烧,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马上给鸽子主人写信,信很长,话很多,写到孤独伤心处,泪水沾湿了信笺。

很快收到回信,信挺长,满纸是理解和爱护。署名:远鉴。

女孩再也没有去铁塔,写信看信成了她的生活支柱。她渐渐胖了,爱笑了。有一天晚上,她梦见一个很帅的青年,托着鸽子向她走来。

3个月后的一天,女孩收到一个大信封。大信封里有一个小信封和一封信,信上说,请她下个月30号去风景区灵达山公墓G列R座,她会见到鸽子主人。信中有张彩照,是他喂鸽子时拍的,和她梦中见到的青年一模一样。信中还要求她见到他再拆开那个小信封。女孩儿脸红了,因为她在书上看过,那神秘的小信封内经常是写着“我爱你”或“嫁给我吧”这类字眼儿。

每一天的日子都过得很幸福。女孩容光焕发,青春照人,走到街上,人们开始注视她,男孩子还冲她抛飞吻吹口哨。她再也没有想过铁塔。

30号终于到了!女孩儿穿上漂亮的长裙,早早登程。为了报答鸽子主人那第一朵玫瑰,她买了整整一大捧鲜红欲滴的香水玫瑰。

辽阔的公墓群在灵达山西侧。女孩终于找到G列。她缓缓往下走去。到了。R座的墓碑上,站着一只洁白如玉的鸽子。墓碑上刻着“爱妻远鉴之墓”。

女孩脸色煞白,不敢上前。

她注意到一个身着白t恤衫白裤的男人伫立墓侧。只一眼,她就肯定照片上喂鸽子的人就是他。女孩急急撕开远鉴的小信封——“这是最后一封信了。现在我全告诉你,我身患绝症,鸽子是我和丈夫去上海确诊的归途中放飞的。”我对他说,“只要它能飞回来,我就不会离你而去。鸽子终于飞不动了,是你救了它,是你把我最后的幸福又带来了。我们是多么感谢你啊,所以,他寄了玫瑰送给你。”

“此后所有的信都是我以鸽子主人的身份写的。如果误会使你伤心,我很难过,可是最重要的是我想对你说,既然他给你寄出了第一朵玫瑰,你为什么不能让他接着寄呢?祝福你,好姑娘。爱你的远鉴。”

女孩泪如泉涌,红玫瑰上泪花晶莹。

女孩慢慢上前,将怀里的鲜花轻轻安放在墓碑前。长风吹乱她一头秀发,几缕青丝被泪痕沾在脸上。

墓碑上肃立的白鸽凝视着女孩。女孩默默抚摸过它的身子,含泪退去。

夕阳西下,微风吹着墓碑前的玫瑰花瓣和花丛中白蝴蝶似的小信笺。

在痛苦中沉默着的白鸽主人,目送着女孩飘然而去。

就像梦幻,爱走进了我们的生命,就像清泉,荡涤着我们的心灵。在失去爱的时候,心中奏不响生命的音符。可爱人的爱却要在我们手中得到延续。这爱不再只限于爱情,更多的是散播在周围的天地里。使别人在我们的爱中幸福,那颗冰冷的心也会跳动。(杨杰)

第八辑 心灵的门当户对 扶起摔倒的灵魂

这曾是一对令人羡慕不已的恋人,男的学识渊博,女的美丽动人。套用句古话:端的是一对妙人儿!

只可惜,古老版本的“郎才女貌”在而今的物质社会,一旦临外界的诱惑就难免呈现苍白无力,不堪一击。美貌的女孩总是一道最亮丽的风景,沉醉在风城的也就不只一位看客。一位拥有千万身家的男人对女孩说:“绝妙的佳人不应为繁琐的柴米油盐所困,离开你的穷男友吧,我可以给你舒适和幽雅的生活。”看得出,这个男人不仅仅是富翁,更是调情圣手。这句话,让女孩好一番辗转反侧,前思后想,终于不顾男友的泪眼与苦苦挽留,满怀希望地投入了千万款爷的情怀抱。

好遗憾,钱财的多寡与玩弄异性的“激情”似乎总成正比,富翁很快玩腻了女孩。他丢给女孩一匝钱,然后开始追逐下一女性。在富翁眼里,不同女性的美丽胴体犹如一段又一段航程中的不同客船,悠然上船,再潇洒下船。而航行途中,只不过买一张又一张价钱不同的船票。

女孩烧了那匝钱,不吃不喝几日,再出现在原来的男友面前时已是憔翠苍老的容颜。她哭着说:“你,还要我吗?”

男友毅然决然回答:“我一直在等你回头!”

消息传出,男友的亲朋好友无不愤怒,更有鄙夷:“当初她为了钱财离开你,丝毫不顾你的感受!而今被人抛弃,这是她自作自受!凭你的学问才干,哪愁找不到贤惠的妻子,何必去重拾破鞋……”

男友没被这极其难堪的话语吓住,反提出一个奇怪的问题:“假如你们在路上行走,遇上一个不幸摔倒的孩子,你们会去搀扶他吗?”

众人点头:“当然会。”

男友感叹:“一个不幸摔倒的孩子,我们也会去搀扶;而一个在灵魂上不幸摔倒的爱人,我们难道不更应去扶一把吗?!”

一时间,众人无言以对。

后来,经受了感情磨练的这对男女终成眷属。我想勇敢地告诉你,那名一时迷失方向以至摔伤灵魂的女孩,是我的亲戚。因为深知心灵跌倒带来的创痛远胜于身躯的摔跟头,后来她行走的步伐极其稳健。而她的丈夫,以心中有爱天地阔的宽容,收获了挚爱的深情。

既然在生活中,出于关爱,我们会扶起“一个不幸摔到的孩子”,那么在面对“一个灵魂上不幸摔倒的爱人”时,我们就更应该以一颗博大、宽恕的心,把她勇敢地搀扶起。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她”或者“他”在犯了“过”后,能幡然醒悟,努力改过,明天就会生活的更美好。因为“没有风雨,怎能见彩虹”,一个曾经跌倒的人,知道创痛的滋味,“后来她行走的步伐”才会“极其稳健”。

人,应该允许别人犯错。(将来)

第八辑 心灵的门当户对 第二次贞操

一个女孩子被强奸了!

听说,她绝望了,她想给自己一个了断,可又舍不得她爱的人,于是她给她爱的人讲了一个故事——在电话里。男孩听完以后,明白了这个故事的内容和所指的人。可是他不能这么快接受这个事实,就告诉女孩,让他想想,给他12个小时的时间。

女孩强颜欢笑地说:“好,我给你,也给我自己12个小时。”

天蒙蒙亮了,东方隐隐约约地出现了一点鱼肚白。女孩子知道自己没有希望了,认认真真地梳妆了一下,看着安眠药,准备拿起电话。她有许多许多的不舍和太多太多的无奈。

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是男孩打来的。

“我想了一晚上,我想告诉你。”他说。

“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可以再说一声‘我爱你’吗?”女孩子把安眠药倒在了手里,100片药把女孩子的小手撑得满满的。

“嗯,我爱你。其实,这件事不是你的错,你也不想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你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吗?”男孩子声音很温柔。

“你说吧,我听着,如果能在这个很短的时间里办得到,我一定答应你。”

“在我们没结婚之前,请你为我守住第二次贞操,行吗?”男孩说。

“什么?”女孩子迷惑地看着窗外,贞操不是只有一次吗,怎么会有第二次?

“是的,第一次不是你想失去的,也不是你用心交给一个人的,你可以把你的第二次贞操用心地交给我,行吗?”

药瓶子和电话同时摔在了地上,女孩子晶莹的泪水顺着脸庞缓缓地落了下来。

其实,每个女孩子都有自己的第二次贞操。第一次也许在你不经意、无奈或者还不明白贞操是什么的时候失去了,但你完全可以保护好你的第二次。

一篇含义隽永的小文,蕴藏的道理却不小,它告诉我们:宽容和爱,是生活中最好的良药,它可以挽救一颗心灵,一个生命,可以让生命重新燃起希望和所有的勇气。(范小雅)

第八辑 心灵的门当户对 心灵的门当户对

除了女孩自己,好像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在一起是一个错误。女孩有着高挑的身材,姣好的容貌,出众的能力,令人羡慕的家庭条件。男孩有什么呢?矮矮的,瘦瘦的,生在农村,性格木讷。一些她所期盼的优点,在男孩的身上,一样都找不到。女孩并不缺少追求者,追求者中并不缺少优秀的男孩,但女孩却仍是选中了他。还在大学时,有一次夜里,女孩遇到了歹人,男孩恰在那时挺身而出。那天男孩被打得很惨,但他的无畏还是让歹人匆匆逃离。毕业后他们便相恋了。后来女孩想,或许自己对他的感激,远多过对他的爱恋吧?有一段时间,女孩几乎被自己说服。有时她感觉他们之间的恋情,不过是一种生活的惯性罢了。

多门不当户不对啊!多不般配啊!所有人都这么说。慢慢地,女孩便信了。

一次女孩带男孩去见一位朋友,吃饭时,男孩把汤喝得咂咂地响。女孩有些不好意思,便委婉地提醒了男孩,男孩抬了头,小声问:我很丢面子吗?饭后女孩便和男孩吵起来,她认为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这样女孩说出的话,便有些伤人。

又一次男孩给女孩烧菜,围裙刚刚洗过,男孩只穿着崭新的衬衣,那衬衣上便溅上了斑斑点点的油花。女孩火了,她说这是我给你买的名牌啊!男孩木讷着,不答话。女孩说你别这么农民好不好?话一出口女孩便有些后悔,她感觉一场地震即将到来。果然,男孩被她的这句话激怒。他脱掉衬衣,好像还说了句粗话。女孩说分手吧,男孩说行啊。几年的恋情在一刻,被几句不负责任的话,击得粉碎。

女孩想这样也好,快刀斩乱麻。竟有了轻松的感觉。

男孩就这样从女孩的生活中消失。很快,女孩便有了第二次恋爱。那是一个帅气、优秀、行为极绅士的男孩。两个人一起去见女孩的朋友,朋友们都说,天生一对嘛。

男孩也有着很好的家庭背景。仿佛,他们在一起,真的是门当户对了。

可是某一天,女孩突然感觉他们间的爱情有些虚假。他从不犯错,行为优雅,精致得像橱窗里的塑料男模,但这无疑增加了虚假的程度。女孩认为自己的感情被程序化了,或者说,她和现在的男孩更像是在做给别人看,两个人合演着一幕门当户对的爱情闹剧。周围所有人都是他们的介绍人,都似市侩的媒婆般喋喋不休。

女孩开始想念男孩,开始只是夜里想,后来白天也想。女孩特有的矜持让她没有勇气给男孩打一通电话。尽管,那个电话号码在她心中,重复了成千上百遍。

女孩想也许男孩已经把她忘掉了吧。这样女孩便不能够原谅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她想这个瘦瘦弱弱的男孩虽然并不优秀,虽然没有塑料模特般耀眼和璀璨,但无疑是她心中最爱的那个人。那是一种纯粹的爱恋,不掺任何的杂质。为何她会来一次闪电般的恋爱?只因为她想忘掉男孩。为何她又会闪电般失恋?只因为,她根本不可能忘掉男孩。

女孩想,最应该门当户对的,其实是心灵。只要两个人平等相爱,那么,心便门当户对了。而心灵的门当户对,无疑是一切的基础。

她不能够躲避真实的爱情。她不可能将自己欺骗。

终于女孩给男孩打电话,她说你回来吧,我想你。她听见男孩在那边呜咽,声音断断续续,仿佛很远,又似很近。他们就这样拿着话筒,久久沉默。忽然女孩感觉不大对劲,她猛地打开门,男孩正拿着电话站在门口,好像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

他们拥抱在一起,彼此检讨着自己的错误。没有海誓山盟,却感觉爱情在此刻突然变得成熟。女孩想,离开男孩多长时间了?3个月?3年?一辈子?眼前的一切真实且虚幻。恍恍惚惚间,女孩竟有了梦中的感觉。

她想掐一下自己的腿,她想验证一下这是不是在做梦。但最终,她没有动。

她怕眼前的一切消失。她怕这一切,真的是梦。

门当户对的爱情模式,自古以来为中国人所推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是否真正在经济地位,社会背景,个人学识修养上都相当的爱情,就一定幸福?此文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情不是世俗意义上的门当户对,而是心灵的门当户对。只有两个人平等相爱,爱情才会幸福。(将来)

第八辑 心灵的门当户对 泥壶

闹市之中,他们携手一路走来。

路旁有卖糖栗子的。

“栗子好香啊!买点尝尝吧?”女人说道,显得很有兴致的样子。

“我看最好还是不买了,吃了上火,还是买点水果!”男人回答道。“算了,不吃了!”女人好像生气了,撅着嘴向前走着。

男人心想:“认识你这么多年了,什么都好,就这点任性不好,这个样子,以后我怎么和你共度一生呢?”

女人低着头,看着太阳把两个人的人影并肩地粘在一起,心里却在想:“哎!别的什么都好,可就是这一点真让我受不了。我又怎么能够和这样一个人相守一生呢?”

路旁,有一家泥艺馆。男人知道女人极喜欢那些小巧的泥土做的小玩意儿,想哄哄她,说道:“有家泥艺馆!进去看看吧?”

女人同意了,两人走了进去。看见他们进来了,老板连忙起身招呼。两人来到一个转盘边,坐了下来。男人和好了泥,女人开始做起壶来。那娴熟的技艺,让站在一旁的老板看了也有一些惊讶。一只泥壶很快成型了,造型挺不错的。女人对它端详了半天,说:“左边的孤线好像不够匀称,重做一个吧!”

男人又和了一团泥,女人又专心地做了起来。很快又完工了,是一个造型别具一格的小壶。

男人看了看,用很专业的口气说道:“柄的弯曲度和壶身不是十分成比例,重做吧!”

又做了一个。女人做完了,男人还用他那双大手给修了修,润了润色。转盘停下了,一个非常雅致的小泥壶“蹲”在上面。女人看了,觉得差不多了,但反反复复地看来看去,总觉得还有一点不完美的地方,说不出来的那种。女人深深地望了一眼男人的眼睛,知道男人此刻想得和她一样,询问道:“好像还有一点缺陷,要不要再做一个?”

男人没有开口说话,只是默默地注视着那只泥壶始终站在一起看着他们的老板却缓缓地说:“天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呢!完美其实只是相对而言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男人和女人深深地对望了一眼,那一刻,彼此都把对方看得无比的透彻!他们付了钱买了亲手做的三只泥壶,笑着向老板称谢而去。

三天之后,两人携手步入了洞房。那三只泥壶则静静地呆在洞房写字台上,伴着他们的是一幅小巧的相框,上面镶嵌着的是男人和女人甜蜜的微笑。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当两个相爱的人走到一起的时候,他们之间有的是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关爱,彼此溶解了对方的不足,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人生有了相对的完美,有了相对的无缺。真诚相待彼此的一生,共享这个美丽无缺的世界。(王颖)

第八辑 心灵的门当户对 般配

婚姻的缔结,除了其他种种原因外,至少还符合一个前提——要么相爱,要么般配。

有位学者、教授、博导,68岁亡妻,身板笔挺,头发银亮,走在秋叶金灿的校园里风度不凡。

明的、暗的,有女生爱慕他。半开玩笑的、一本正轻的,有女生说要嫁他。教授均婉言拒绝,也并不伤害她们,只是将她们炽热的情感,小心轻放。毕竟,长长的岁月,不是白活的,他做得非常到位。

这些新鲜活泼、聪慧灵性的女孩,教授何尝不爱她们!他又不是不懂得感情的人。拒绝是因为,他觉得不般配。

一年一度的教授体检,他被请进了医院。谁也不敢相信,他患了绝症。幸好治得不算太晚。手术后医生说,如他这种情况,愈后,平均能活3到5年。

学生们来探视,女生尤多,泪眼婆娑。教授庆幸自己当初的理智抉择。不是吗?她们都有鲜花铺展的人生,而自己,只有3到5年。

心如平镜。70岁的生日,黄昏的花园里,他听见哭声。医院里,哭声太多了,但这声音不同,是近乎气绝的呜咽。然后,教授看到了那个脸色煞白的女孩。

女孩才20岁,来自农村,父亲去世了,母亲再嫁。女孩患癌症,且是晚期,手术花了一笔钱后,继父就再也不乐意出一分钱了。

女孩说,明天,她就要离开医院。离开医院,等着她的就只有一条路了。

教授就在这70岁生日的黄昏做出决定,拯救女孩,拯救这如花的生命。

他包下了女孩全部的治疗费和生活费,几个月过去了,女孩像一盆经过了精心料理的花儿。女孩熬过了生命的危险期,变得美丽而活泼,让教授惊叹的是,她居然还有黄莺一般的歌喉。

女孩的母亲千恩万谢。女孩却一度变得心事重重。教授看出来,她像是在恋爱了,要命的是,自己也好像是在恋爱了。

令教授自己也始料不及的是,当女孩说出“病愈后要嫁给你”之类的话时,他竟然点头同意了。一老一少手挽着手的身影,从此在每天的早晨与黄昏出现在花园里,他们的恋情轰动了整个医院。

我毫不怀疑他俩的真情并为之感动,但要请你原谅,我在此时忽然想起了大煞风景的“般配”二字。

要讲般配,教授和他的女学生,原本是更般配一些的。但现在你无法否认他与20岁的癌症女孩更般配。他只能活3到5年,女孩呢,女孩自己不知道,实际上,她还不足3到5年。就是说,虽然他们相差50岁,但用倒计时法,他和她——同龄。

我们都知道,只要相爱就无所谓般配不般配。现实却往往倒过来——是般配了才敢爱的。

真正相爱的人是没有抉择的余地的,谁也没有抉择的权利。当真正的爱情到来的时候,无论年龄的差别有多大都不能阻止相爱的人在一起。不管世俗的眼光怎样来衡量般配。因为真正的般配就是一种情感上的般配,而不是相貌、年龄、家庭、身份上的般配,否则人间的爱情悲剧会重新上演到这个现代的世界中来的。(王颖)

第八辑 心灵的门当户对 第101滴含羞泪

来到乡村兵团的第一个早上,谢贝尔就起了个大早,天空刚刚亮起鱼肚白,整个村庄还沉浸在一片安宁里,远处的小河更是无改朝换代气息。只有河岸两边荒地上的含羞草,又在晨风中开始了一天的舞蹈。谢贝尔闻着夹杂着泥土气息的新鲜空气,索性坐到了窗边,托腮凝望,静静地享受起来。

忽然,眼前宁静的画面被一个姑娘打破了。这是一个穿着宝蓝色裤装的侧影,她走在大片的含羞草里,一会儿疾走,一会儿蹲下,金色的长发在空中飘舞着,让这个安静的画面赫然间变得生动起来。谢贝尔感觉到了兴奋:她在忙些什么呢?采花?谢贝尔想象不出还有喜欢含羞草那圆球状的小花的人。但是,从那个身影上看,她应该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正是喜欢浪漫的年龄。

以后一连几天,谢贝尔都守在窗口。幸好,那个姑娘总会准时地出现在他的视野里。谢贝尔感觉很满足,但同时又有一种隐隐的担忧在心头滋长起来。

谢贝尔虽然只是一个眼科医生,但对含羞草还是有些了解的。这个有美丽名字的小草,它的体内含有大量的含羞草碱,那是一种毒性很强的有机物,人体过多接触后会使毛发脱落。如果眼前这位美丽女孩因为过多接触含羞草,不知不觉丧失了那一头舞动的金发,那会是一件令人多么伤心的事啊!

那个姑娘,回过头来,这是一张漂亮的小脸蛋,她的眼睛很清很亮,还有那个鼻子,小小翘翘的,精致得恰到好处。

谢贝尔对姑娘认真地解释说:“我是来告诉你,你要少接触这种草,它没有你想象的浪漫,它有毒,会使你的头发慢慢脱掉。”

姑娘明白了谢贝尔的好意,笑意也盈满了那张脸:“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我已经做了很好的防护。”谢贝尔这才注意姑娘穿的是厚厚的工装裤。这时候,姑娘又冲着谢贝尔调皮地说:“不过,我来到这儿并不是想寻找什么浪漫,我是给我的克里夫大叔采一些含羞草的泪。”

谢贝尔有些摸不着头脑,说:“含羞草也有眼泪吗?”

“当然有啦。”姑娘一边说着话,一边轻轻地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她在一朵小花前蹲下了,用小塑料盒接在花下,右手用小竹签轻轻一拨。谢贝尔就看到附在花朵上的那滴露珠掉落在小塑料盒里。

原来指的是这个。谢贝尔轻轻地舒了口气。

在接下来的交谈中,那个姑娘告诉谢贝尔,她叫苏珊,几个月前,她最尊敬的邻居克里夫老人患了眼疾,因为拿不出一大笔钱去城里治疗,克里夫日渐消沉,苏珊看在眼里,心里非常着急,就天天来这儿采集花心的露珠。据说,那是含羞草伤感的泪,有灵气的,效果自然也应该非同寻常。而且,苏珊一开始就决定给克里夫洗一百零一次眼睛,每一次采集的量也是一百零一颗露珠。

“这是我想象的吉祥数字,我想,无论你想完成一个什么心愿,只要你努力地去做一百零一次,幸运之神总会被感动。”苏珊莞尔一笑,认真地补充说。

这真是一个不错的姑娘。谢贝尔听完她的讲述,心中不由生出些柔柔的爱意来,也情不自禁和她一起采集含羞草的露珠。据他所知,含羞草的确有清热解毒的功效,用它的露珠来清洗眼珠,对付一般的眼痛,或许真有一定效果。

但是,谢贝尔随着苏珊来到克里夫老人家里的时候,谢贝尔一眼就看到面前的这位老人双眼中厚厚的云翳。这可不是一般的眼热眼痛,而是严重白内障。治疗这种病惟一的办法就是做手术,祛除眼中浑浊的晶状体。当然,苏珊即使用再多的露水冲洗眼睛,也甭想得到什么效果。

而这些,苏珊显然并不知情。谢贝尔很想告诉她,自己就是本地区最著名的眼科医生,这样极简单的病例自然不能出现什么误断。但是一进屋,苏珊就忙活着给老人洗脸,然后拿过露水开始洗眼。看上去,老人对这种疗法很有信心,自始至终,他都是副安然幸福的表情,非常配合地任由苏珊摆弄。当滴滴露珠落入老人的眼眶,又从眼角涌出的时候,笑意也跟着从老人脸上的皱纹里溢了出来。看到这儿,苏珊也笑出了酒窝,仿佛光明到来就是不远的事。

那种安详和快乐一直在屋内久久地流动,谢贝尔最终还是把话吞了下去。他实在不忍心告诉苏珊,那一百零一颗眼泪真的是一个无望的梦想。之后的几天里,苏珊还是像往常一样快乐地去采集露珠,而谢贝尔则心事重重地紧紧跟在她身后唠叨,不断地提醒苏珊不能在草丛里呆得太久了。苏珊还是那样欢快地在草丛里跳跃,“没事,用不了多久克里夫老人的眼睛就会好的,到那时候,我就不用来了。”

但是,当苏珊离一百零一天的目标还差二十几天的时候,她却病倒了,是重感冒。

躺在床上,苏珊感觉再也没有半点力气。于是她请求谢贝尔,能不能帮她完成这个心愿?谢贝尔认真地点头。其实从他看到克里夫第一面的时候,谢贝尔就有想帮她的冲动了。他实在不想看到苏珊如此执著的努力却是一个无望的悲剧。

谢贝尔并没有去采集露珠。他准备把克里夫接到自己的医院去,亲自免费给他做手术。如果需要,他还会给克里夫的眼睛植上一对人工晶体。在这之前,他早已去过克里夫家做好了工作。通过这一次拜访,他不知道,克里夫其实早就对自己的眼睛失去了信心,他当然更不可能相信,一些含羞草的露珠就能驱散眼中的云翳。只是,面对这样一个善良的愿望,除了快乐地表示接受外,谁忍心将它捅破呢?

一个月后,当谢贝尔把克里夫老人送回村子里的时候,苏珊早已经身体康复,并在村口等候了。她第一眼看到的是老人的眼睛又神奇地恢复了以往的亮光。她和克里夫拥抱了好一阵后,又向谢贝尔伸出手去,说:“谢谢你,真没想到你是一个优秀的眼科医生。”

谢贝尔却没有急于和她握手,笑着说:“一切都缘于你采集的一百零一颗泪珠,是她们感动了幸运之神,可是当初,我跟在你身后也采了一百零一颗。你说,我也能感动她吗?”

苏珊轻轻地笑了,又认真地点了点头。这时候,谢贝尔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神色,然后变戏法一样地掏出一枚晶光闪亮的钻戒,认真地对苏珊说:“我为自己心爱的人带来了一件礼物,现在,我想把它戴到她的手上去。”

苏珊一听,脸上马上泛起了害羞的红晕,但是,她还是任由谢贝尔抓过她的手指,让他把钻戒戴了上去……

善良纯洁的愿望和执著的追求往往能带来美好的结果。成功的人生不仅要有努力和勤奋,还要有执著,只要真心执著的去追求自己的愿望,那么真心就会为你赢得一切。为了一个美丽的爱情要用真心和执著的追求才能获得对方的真心相许,没有什么事情是那么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取得成功的,就算是很简单很容易,那么这朵花也将很快就会枯萎的。(王颖)

第八辑 心灵的门当户对 爱情不嫉妒

他还没有问出口来,我就知道我会如何回答他了。

已经和我交往两年的男友路易斯屈下一条腿,跪在地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天鹅绒的心形盒子,打开,问我:“你愿意嫁给我吗?”

路易斯看起来是那么可爱。这样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突然变得这么脆弱。我可能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伴侣了,这么英俊,这么体贴,而又这么随和。他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深深的知道我爱他。

“我愿意。”我回答。

他的脸上立刻露出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接着就绽放出一个的孩子气的微笑,然后,热情地给了我一个亲吻。“谢谢你使我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那个星期,我们将婚礼订在了第二年的8月8日,我开始挑选结婚喜贴。然而就在那时,那个记忆立刻又流回到我的头脑中来。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筹备婚礼。5年前,乔诺,我的第一个未婚夫在我们结婚前6个月意外地去世了。悲伤和思念久久驻留在我的心头,痛苦麻痹了我的心。我知道,筹备另一次婚礼会让所有潜藏于心底的感觉重新浮上心头。我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从那次打击中彻底恢复过来。

我以为我已经能够承受失去乔诺所带给我的痛苦了。因为我是这么年轻——只有23岁——当乔诺死的时候,亲人和朋友们都希望我能继续和别人约会,我确实也这样做了……可是结婚,怎么能够?几个月过去了,我开始思索,不知道现在已经成为天使的乔诺会不会因我想和别人结婚这件事而生我的气。毕竟,我曾经许诺我将成为他的新娘,成为他的唯一。

第二天早晨,我不由自主地开始祈祷。亲爱的上帝,告诉乔诺,我知道我说过我将成为他的妻子。但是因为你把他带走了,我又爱上了另一个对我非常好的英俊的男人。我非常幸福,但是,我担心乔诺可能会因为我要打破誓言而生我的气。请他原谅我。告诉他我很抱歉,我希望他会给我一个暗示,以便让我知道他不怪我。

就在那时,一阵敲门声将我从默默的祈祷中惊醒。我跳起来,差点儿就以为是乔诺来了。

进来的是路易斯。“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什么?”我讶异地问道。

“我们今天要去做婚前咨询。牧师把它改在今天早晨了,你忘记了吗?”

“噢,是的!”我很快做好了准备,我们决定开我的车去,因为我的车比他的车要快一些。

“你还好吗?”当路易斯启动发动机的时候,他这样问我。

“呃,好。”我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

“你真的愿意跟我结婚,对吗?”

我转身面对着他,心里清楚地知道我不能让这个男人离开我的生活。但愿路易斯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他。就在那一瞬间,我确定地知道我愿意并且准备打破我曾经对另一个人许下的誓言,继续我的生活,嫁给路易斯。

“是的。”我回答。

路易斯将车停在教堂的停车场里,下了车,来到我这一侧为我开车门。“你看见我的钱包了吗?”他突然开始用手拍他的口袋。

“也许掉在座位底下了。”

路易斯回到驾驶座上,我也走过去帮他找。

他在座位底下找到了他的钱包,但是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他又把手伸进去,拿出一个闪闪发亮的金色物体。“这是什么?”

我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把它举起来放在自己的脸上。我在6年前就把那个“拥抱和亲吻”的金手镯弄丢了。它是乔诺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在他对我说他有多么爱我的前一天送给我的。我已经多次在我的汽车里寻找过这只特殊的手镯,早已对找到它不抱任何希望了。

“哇,它真漂亮。”路易斯惊叹地说。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把那只手镯的来历告诉了他。

有那么一会儿,路易斯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睛注视着它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来的微光。然后,他拿起我的手,轻轻地将乔诺的手镯戴在我的手腕上。

“你不介意我戴着它吗?”我问。

“不,”他回答,“现在,你可以认为它是我们俩人送给你的礼物。”

几年前,为了找到我的初恋情人送给我的那个上面镌着“拥抱和亲吻”的字样的手镯,我已经把这辆车里里外外地搜寻过好几遍了。当我注视着它在我的手腕上闪光时,我知道乔诺听到我的祈祷并且回应了我。我沉浸在这个神圣的时刻里,这个手镯就是一个象征,它把乔诺、路易斯和我一起聚集在我们的教堂里。

路易斯握着我的手,我们开始走进教堂。在靠近铜门把手的地方,镶着一块薄薄的金属板,上面刻着《圣经》里的那段“爱能包容一切”的整段经文。路易斯为我打开门,我最后又看了一眼那块金属板。当我们穿过那个拱门时,我的目光落在后面的几个字上,“爱情不嫉妒。”

世界上的爱真的很神奇,它能让病入膏肓的人起死回生,能使前途渺茫的人看到光明,也能让无助的人看到希望。

如果爱一个人就应爱她的现在、过去和将来。

因为爱是博大的,她能包容一切。(蔚蓝)

第八辑 心灵的门当户对 《,回家》的旋律,创造生命奇迹

这是在2004年7月20日夜,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家名为“落日”的夜总会里发生的一场火灾里的故事。他叫克雷德,她叫詹妮。在这场火灾中,共有96人死亡,200多人不同程度地被火烧伤。

他是一名萨克斯乐手,她也是。他和她合奏的那时而低沉时而欢快的萨克斯曲,曾让许多人为之沉醉。夜总会是他们谋生的场所,每每到了晚上,他们就会到夜总会里为舞会演奏。

那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夜晚,他们在热闹的舞会上很投入地演奏着。突然,灯熄灭了,舞厅外传来一声尖叫:“着火了,快逃命啊……”随即,人们互相推搡着拥到楼梯口。可是,从楼下逃上来的人此时随着燃烧的烈火浓烟涌到楼上,两股力量交汇在一起推搡得更加猛烈,他和她只好随着人群退回到黑暗的舞厅,哀哭声、喊叫声在他们身边回响着,那嘈杂而恐怖的场景让许多人感到了绝望。他们的一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另一只手则握着萨克斯。在拥挤的黑暗中,她把头偎依在他的胸前,她听到他的心在咚咚咚地跳个不停。他握着她的那只手轻轻地用了一点儿力量,在这无边的恐慌中,她感到自己不再那么孤独。

但是,蔓延上来的烈火及越来越浓的烟雾,使每个人都绝望地意识到死亡很快就会来到眼前。他拉着她的手摸索到卫生间,他让她在外面等他,他挤进去脱掉两件衣服,用自来水把衣物浸湿,准备包在头上过滤浓烟中的有害物质。可是,等他出来时,拥挤的人流己裹着身不由己的她离开了卫生间的门口。

火苗顺着楼梯“咝咝”地往上爬,到处都是撕心裂肺惨叫的人们,浓烟中,他们看不到对方的身影,也听不到彼此的呼叫。就在她精神快要崩溃时,手中冰凉的萨克斯铜管刺激了她。她把萨克斯举到嘴边,吹响。这首深情而舒缓的乐曲,曾经是他们爱情的见证。很快,她听到了她熟悉的的旋律在嘈杂的人群中格外清晰地响起,欣喜若狂的她知道,那是他的爱在召唤着她。忍受着浓烟的刺激,他们一边吹奏着,一边摸索着顺着声音挤向对方。终于,短暂的失散后,他们在一首的乐曲引导下相聚在了杂乱的舞厅里。

他连忙将湿衣服递给她蒙住了嘴巴和鼻子。很快,有人因为窒息昏倒在地上,他拉着她拼命地寻找生命的通道,他对她说:“我去找通道,每隔30秒我会吹一下萨克斯,如果我找到了,我就把节奏加快,你就跟着声音到那边找我;如果我有一分钟没有吹萨克斯说明我已经不行了,你就自己想办法逃生……”说完,他冲进了滚滚浓烟中……

周围的人群依旧在嘶喊哭叫,她的一颗心焦虑无比,只有在心里默地默为他祈祷。突然,耳边传来一阵节奏加快的的旋律,她心头一振,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拼命挤去,穿过团团乱转的人群,在舞厅走廊外的窗户边,她找到了他。此时,在窗边,陆续有逃生绝望者从他们所在的六楼跳下去,那落地而发出的惨叫声让他们深切地感到了生命的脆弱。升高的温度已使他们裹在头顶的湿衣服的水分渐渐蒸发掉了,有毒的气体包围了他们。她说:“亲爱的,我好像不行了。”他感到了她的精神世界快要崩溃,这时,他突然发现,在窗户下边的三楼和四楼连接处,有一个近一米宽的窗户挡板,三楼并没有发生火灾,如果能站在那个挡板上,那不就脱离火海了吗?

他抓住她的双手,同时利用他和她的身高长度,看准了方向,贴着墙壁把她准确地抛向那块挡板。她脱离了火海,而他仍然在烟雾的围绕之中,他知道,如果他也跳向那块挡板,两个人的重量有可能把那块挡板压垮。为了避免被浓烟窒息而死,他爬出窗户,用手抓住窗沿,让自己的身体脱离烟雾的包围。

她看着他这个惊险的举动但久久不见跳下,突然,她明白了,他悬空自己的身体不跳下来,是为了保护自己能更安全一点儿。她拼命地叫他跳下来,可他就那么倔强地悬挂着自己的身体,根本就不搭理她。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眼前一黑,身体直线掉了下去。幸运的是,他掉在了那块挡板上,更幸运的是,那块档板非常结实,接住了他。

这个世界走到今天,许多人的内心世界早已变得那样的焦躁与不安,合同可以轻易地毁约;诺言可以变得一钱不值;曾经生死相伴的腔,在纷乱嘈杂的诱惑面前也纷纷背信弃义;许多人把“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当成了人生的信条。可是,克雷德和詹妮,用一首的曲子,在一场灭顶之灾的大火中,向世人讲述了他们忠贞的爱情,又创造了一项生命的奇迹。

这是一个纷乱嘈杂浮躁不安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轻易毁约,诺言变得一文不值。曾经发誓生死相随的伴侣在大难临头时,各自谋生。这是人性的悲哀。然而在本文中,在一场灭顶的打火中,克雷德和詹妮用一首。向世人讲述了他们忠贞的爱情。(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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