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林:最感人的88个动物故事 - xp1024.com
《意林:最感人的88个动物故事》


第一辑 狂野性情 狼行成双

他们在风雪中慢慢走着。他和她,他们是两只狼。他的个子很大,很结实,刀条耳,目光炯炯有神,牙挝坚硬有力。她则完全不一样,她个子小巧,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有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是水的样子。

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

他是在她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的。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九年。这期间,她曾一次次地把他从血气冲天的战场上拖下来,把伤痕累累昏迷不醒的他拖进荒僻的山洞里,用舌头舔他的伤口,舔净他伤口的血迹把猎枪的砂弹或者凶猛的敌人的骨头渣子清理干净,然后,从高坡上风也似的冲下去,去追捕獐獾,用嶂脐和獾油为他涂抹伤口。做完这一切后,她就在他的身边卧下,整日整夜的,一动不动。

但是,更多的时候,是由他来看顾她的。他们得去无休无止地追逐自己的食物,得与同伴拼死拼活地争夺地盘,得提防比自己强大的凶猛的对手的袭击,还得随时警惕来自人类的敌视。这真的很难,有时候他简直累坏了。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而她呢,却象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她太好奇而且有着过分的快乐的天性。她甚至以制造那些惊心动魄险象环声的麻烦为乐事。他只得不断地与环境和强大的敌手抗争。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简直就象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

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

天渐渐地黑下去,他决定尽快地去为她也为自己弄到果腹的食物。

天很黑,风雪又大,他们在这种状况下朝着灯火依稀可辨的村子走去,自然就无法发现那口井了。

井是一口枯井,村子里的人不愿让雪灌了井,将一黄棕旧雪被披在井口,不经心地做成了一个陷井。

他在前面走着,她在后面跟着,中间相隔着十几步。他丝毫也没有预感,待他发觉脚下让人疑心的虚松时,已经来不及了。

她那时正在看着雪地里的一处旋风,旋风中有一枝折断了的松枝,在风的嬉弄下旋转的如同停不下来的舞娘。轰的一声闷响从脚下的什么地方传来。她这才发觉他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奔到井边。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是他很快就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情况不象想的那么糟糕。他只不过是掉进了一口枯井里,他想着算不得什么。他曾被一个猎人安置的活套套住,还有一次他被夹在两块顺流而下的冰砣当中,整整两天的时间他才得以从冰砣当中解脱出来。另外一次他和一头受了伤的野猪狭路相逢那一次他的整个身子都被鲜血染红了。他经过的厄运不知道有多少,最终他都闯过来了。

井是那种大肚瓶似的,下畅上束,井壁凿的很光溜,没有可供攀缘的地方。

他要她站开一些,以免他跃出井口时撞伤了她。她果然站开了,站到离井口几尺远的地方。除了顽皮的时候,她总是很听他的。她听见井底传出他信心十足的一声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什么东西重重跌落的声音。

他躺在井底,一头一身全是雪和泥土。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两丈来高,这个高度实在是有些了不起,但是离井口还差着老大一截子呢。他的两只利爪将井壁的冻土刮挠出两道很深的印痕,那两道挠痕触目惊心,同时也是一种深深的遗憾。

她爬在井烟上,先啜泣,后来止不住,放声出来。她说,呜呜,都怪我,我不该放走那只兔子。他在井底,反到笑了。他是被她的眼泪给逗笑的。在天亮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她离开了井台,到森林里去了,去寻找食物。她走了很远,终于在一棵又细又长的橡树下,捕捉到一只被冻的有些傻的黑色细嘴松鸡。

他把那只肉味鲜美的松鸡连骨头带肉一点不剩全都嚼了,填进了胃里。他感觉好多了。他可以继续试一试他的逃亡行动了。

这一次她没有离开井台,她不再顾忌他跃上井台时撞伤她。她趴在井台上,不断给他鼓劲儿,呼唤他,鼓励他,一次又一次地催促他跳起。隔着井里那段可恶的距离,她伸出双爪的姿势在渐渐明亮起来的天空的背景中始终是那么地坚定,这让井底的他一直热泪盈眶,有一种高高地跃上去用力拥抱她的强烈欲望。

然而他的所有努力都失败了。

天亮的时候她离开了井台,天黑之后她回来了。她很艰难地来到了井边,她为他带来了一只獾。他在井底,把那只獾一点不剩的全都填进了胃里。然后,开始了他新的尝试。

她有时候离开井台,然后她再折回到井台边来。她总觉得在她离开的着段时间里,奇迹更容易发生。

她在那里张望着,企盼着他回到井台边的时候,他已经大汗淋漓地站在那里,喘着粗气,傻乎乎地朝她笑了。但是没有。天亮的时候,她再度离开井台,消失在森林里。

天黑的时候,她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井台边。整整一天时间,她只捉到了一只还没有来得及长大的松鼠。她自己当然是饿着的。但是她看到他还在那里忙碌着,忙的大汗淋漓。他在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把它们收集起来,垫在脚下,把它们踩实。他肯定干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的十只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地淌出鲜血来,这使那些被他一爪一爪抠下来的冻土,显得湿漉漉的。她先是楞在那里,但是她很快就明白过来了,他是想要把井底垫高,缩短到井口的距离。他是在创造着拯救自己的生命的通道。

她让他先一边歇息着,她来接着干。她在井坎附近,刨开冰雪,把冰雪下面的冻土刨松,再把那些刨松的冻土推下井去。她这么刨一阵,再换他来,把那些刨下井去的冻土收集起来垫好,重新踩实。

他们这样又干了一阵,他发现她在井台上的速度慢了下来。他有点急不可耐了。他不知道她是饿的,也很累,她还有伤。天亮时分,他们停下来。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如果事情就象这样这么发展下去,他们会在下一次太阳升起的时候最终逃离那可恶的枯井,双双朝着森林里奔去。

但是村子里的两个少年发现了他们。

两个少年走到井台边,朝井下看,他们发现了躺在井底心怀憧憬的他。然后他们跑回村子里拿猎枪来,朝井里的他放了一枪。

子弹从他的后脊梁射进去,从他的左肋穿出。雪象一条暗泉似的往外窜,他一下子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

开枪的少年在推上第二发子弹的时候被他的同伴阻止住了。阻止的少年指给他的同伴看雪地里的几串脚印,它们象一些灰色的玲珑剔透的梅花,从井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森林中。

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回到这里的。她带回了一头黄羊。但是她没有走进井台。她在淡淡的橡树籽和芬芳的松枝的味道中闻到了人的味道和火药的味道。然后,她就在晴朗的夜空下听见了他的嗥叫。

他的嗥叫是那种警报的,他在警告她,要她别靠近井台。要她返回森林,远远离开他,他流了太多的血。他的脊梁被打断了,他无法在站起来。但是他却顽强地从血泊中挣起头颅,朝着头顶上斗大的一方天空久久地嗥叫着。

她听到了他的嗥叫,她立刻变的不安起来。她昂起头颅,朝着井台这边嗥叫。她的嗥叫是在询问出了什么事。他没有正面回答她,他叫她别管。他叫她赶快离开,离开井台,离开他,进入森林深处去。她不,她知道他出了事儿。她从他的声音中嗅出了血腥味儿。她坚持要他告诉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否则,她决不离开。

两个少年弄不明白,那两只狼嗥叫着,呼吸吡连,一唱一和,只有声音,怎么就见不到影子?但是他们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

两个少年是被她的美丽惊呆的。她体态娇小,身材匀称,仪态万方,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弥漫着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她的皮毛是一种冷凝质的银灰色,安静的,不动声色的,能与一切融合且使被融合者升华为高贵的。她站在那里,然后慢慢朝他们走过来,后来其中一个醒悟过来。他把手中的猎枪举起来。

枪声很闷。子弹钻进了雪地里,溅起一片细碎的雪粉。她象一阵干净的风,消失在森林之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他的嗥叫差不多把井台都给震跨了。在整个夜晚,她始终等待在那片最近的森林里,不断地发出悠长的嗥叫,他知道她还活着,他的高兴是显而易见的。他一直警告她,要她别在试图接近他,要她回到森林的深处去。永远不要在走出来。

她仰天长啸着,她的长啸从那片森林里传出来,一直传出了很远。

天亮的时候,两个少年熬不住打了一个盹。与此同时,她接近了井台,她把那只冻的发硬的黄羊拖到井台边上去。她倒着身子,刨飞着一片片雪雾,把那头黄羊,用力推下了枯井。他躺在那里,不能动。那头黄羊就滚到他的身边。他大声地叫骂她。他要她滚开,别在来烦他,否则他会让她好看的。

他头朝一边歪着,看也不看她,好象对她有着多么大的气似的。她爬在井台上,尖声地呜咽着,要他坚持住,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着该死的枯井里救出去。

两个少年后来醒了。再接下去的两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他们周旋着。两个少年一共朝她射击了七次,都没能射中她。

在那两天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井里嗥叫着,他没有一刻停止过。他的嗓子肯定已经撕裂了,以至于他的嗥叫断断续续,无法延续成声。

但是在第三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声突然停止了。两个少年,探头朝井下看,那头受了伤的公狼已经死在那里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四溅。那只冻硬了的黄羊完好无损的躺在他身边。

那两只狼,他们一直在试图重返森林。他们差一点就成功了。

他们后来陷进了一场灾难。先是他,然后是她,其实他们一直是共同的。现在他们当中的一个死去了。他死去了,另一个就不会在出现了,他的死不就是为这个么?

两个少年,回村里拿绳子。但是他们没有走多远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银灰色的皮毛,皮毛伤痕累累,满是雪痂。她是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的样子,因为皮毛被风吹动了,仿佛是森林里最具古典性的幽灵。她微微地仰着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她朝井台这轻快地奔来。

两个少年几乎看呆了,直到最后一刻,他们其中的一个才匆匆地举起了枪。

枪响的时候,停歇了两天两夜的雪又开始飘落起来了。

第一辑 狂野性情 向生命鞠躬

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工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的初冬。

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得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而了无生气。置身在这空旷寂寥的山上,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原始的静谧和苍凉。

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惊恐地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绝对是这山上唯一至今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我蹑手蹑脚地靠过去,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很衰老或孱弱,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他活捉了。这只周身呈土褐色的蚂蚱因惊惧和愤怒而拼命挣扎,两条后腿有力地蹬着。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必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入,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它用前腿摸刮着,那是它的血。

儿子握住草秆,将蚂蚱盯视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

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跑了,跑了”

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寻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已受到重创,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未找出两步就轻易地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并没有离开,而是蹲在儿子旁边注视着蚂蚱。我要看看这五脏六腑都被穿透的小玩意儿究竟用何方法逃跑。

儿子手里捏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不放。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和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儿子的手稍一松懈,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它每爬行一毫米,都要停下来歇一歇,或许是缓解一下身体里的巨大疼痛。穿出它嘴里的草秆在一点一点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儿子手里握着的草杆再没有动。我抬眼一看,原来他早已如我一样,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

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动它!它太厉害了!”

我明白儿子的意思,他其实是在说:“它太顽强了!”

儿子大概永远都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第一辑 狂野性情 藏獒之死

深秋的哈苏拉草原犹如巨大无比的绿毯,平铺在阿穆阿山脚下,阳光从积雪皑皑的雪峰上空倾泻下来,和煦、温柔,空气中弥漫着牧草散出的醉人的气息。巴特尔躺在草地上,望着天池般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像一群群羊儿在游荡。他翻了一下身子,远处的羊群在枯草中寻觅那还没有被秋霜染红的牧草,它们臃肿的身子多像天上的云朵,巴特尔有些陶醉了……

羊群背后,卡王和萨玛正在嬉戏亲热,萨玛快要生产了,要不然这两个家伙会丝毫不顾及主人的感受,蓝天白云下激情缱绻,这两个狗东西!巴特尔笑了。到草原上放牧离不开藏獒,草原上经常有野狼出没,卡王和萨玛多次击退野狼的偷袭,曾经不止一次的用它们一齿封喉的凌厉招数咬断野狼的喉咙,长期的生死拼杀使它们的身上积淀了一种神秘的气息,百里之外也足以震慑草原上那群以凶残和狡猾著称的哈苏拉野狼。他们是草原上的英雄,也是巴特尔的骄傲!

啊——啊——

是雁阵,一群大雁排成“人”字形行色匆匆的往南飞。

该回家了!巴特尔已经在草原上多呆一个星期了,同来的牧民们现在已呆在家里喝着青稞酒,给家里的女人和孩子们讲述和虚构草原上种种传奇的经历了。

明天就收拾帐篷回家!

草原的夜晚静谧而安详,秋虫们在冬季来临前尽情的唱着情歌,草原上充满了浪漫的气息。卡王和萨玛不时发出两声寂寞的呐喊——许久没有战斗了,这没有战斗的夜晚让它们感到厌倦。

巴特尔鼾声如雷,睡梦中他回到了那熟悉又陌生的家中……

一群野狼在头狼的带领下正在向草原上最后的羊群靠近,那两条高大健壮的藏獒是它们致命的敌人,它们打算采取闪电式的偷袭,抢得到就抢,抢不到就逃。

月亮缓缓的移进了云的峰谷中。野狼们箭一般冲进了羊群,宁静的草原顿时一片混乱,羊群四下奔散,羊的惨叫声响作一片。在头狼的指挥下,野狼们无声息的叼着俘获的羊迅速而又秩序的逃离。卡王飞也似的追上野狼,挡住了他们的退路,野狼们被它的神勇骇呆了。它那漆黑的眸子里闪射阴冷犀利的死亡之光,它那低沉的吼声透露出一种无法抗拒的威严,它那尖锐的獠牙在黑夜里白个森森得骇魂夺魄,它是草原上至高无上的王者!

敖——敖——敖——敖——

头狼的嚎叫惊醒了野狼们,他们丢下猎物,群拥而上。

一时间,血雨腥风、血光飞溅、血肉横飞,敖——一声凄惨的叫声。野狼们突然停了下来,只见萨玛紧紧地咬住了头狼的脖子。野狼们疯了似得冲上去,咬住了莎玛的耳朵、脖子、四腿和尾巴,他们拼命的扯拉,企图救下他们的头领。

砰——砰——砰——

巴特尔端着猎枪冲了出来。枪声响过,几条狼应声倒地,野狼们顿时飞也似的逃走了。巴特尔来不及召集羊群,他快步上前,只见萨玛脚下躺着早已断气的头狼的尸首,萨玛身上血肉模糊,断裂的腿骨白森森的裸露着,泪水顿时盈满了这位草原汉子的眼眶……卡王轻轻地舔拭着萨玛身上的伤口,温情的摩挲萨玛的脸庞。突然,卡王用獠牙撕开了萨玛的肚子,血水奔流,萨玛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巴特尔被眼前的突变惊呆了!

整个世界仿佛凝固了一般,肃穆、庄严……

呜——呜——

清脆而嘹亮的声音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一个小生命从血水中蹒跚着“走”了出来!

巴特尔给这个小生命起名叫卡萨。

卡萨——开饭喽!

小藏獒卡萨憨态可掬的向巴特尔跑来。小家伙已经三个月大了,毛茸茸的,像一个可爱玩具熊,甚是可爱,让你无法把它和草原上最凶猛的斗士联系起来。

卡萨能活下来是个奇迹,巴特尔试图让哺乳期的母羊给它喂奶,可是没有一头羊愿意,它毕竟和羊羔不同,它的身上还残留着母亲萨玛的煞气,那是藏獒与生俱来的生命气息。巴特尔只好用奶瓶喂它,为了不让它生病,卡萨吃的肉都是煮熟的,连骨头也都被细心的剔除。晚上,巴特尔抱着卡萨睡在床上,连儿子都嫉妒地说,自己还不如一条狗。其实,他哪里懂得父亲的心情,卡萨出生时惨烈的一幕让他永远无法忘怀,他要让卡萨健康的成长起来,这是他的责任!

看着卡萨贪婪的吃相,巴特尔感到有一种轻松。小家伙正在一天天长大,他希望有一天能带着卡萨到草原上去看看它父母厮杀过的地方,去拜祭它英雄的母亲——萨玛。

来年春天,巴特尔和卡王带着羊群出发了,卡萨不知什么时候从家里溜了出来。草原上危机四伏,充满了凶险,岂是小藏獒可以去的?如果有什么意外,他将无脸面对死去的萨玛,他将愧疚一辈子。卡萨被送回了家,巴特尔把负责照看卡萨的妻子和孩子臭骂了一通。他从来也没有发过那么大的火,妻子和孩子被吓呆了。

秋天,当巴特尔回来的时候,卡萨已长成丰神俊朗的“帅小伙”了,一身纤尘不染的金黄色的毛发英气逼人,深邃的眼眸闪烁着湖水般澄澈的光芒,四肢修长,体格健壮。

巴特尔顿时泪眼婆娑,紧紧地抱住了卡萨……

巴特尔带着卡王、卡萨和羊群向着草原出发了。

半山腰的冰雪早已融化,小河在草原唱着欢快的歌,一路蜿蜒远去。大针茅、羊草、糙隐子草、冰草、冷蒿、百里香等野草蓬蓬勃勃的从地下钻出来,久违的花草的清香沁人心脾。一阵风过,草原泛起了绿色的波浪。这时,羊群就显露出来,像绿色的大地毯上点缀着洁白的雪莲花,令人心旷神怡。

卡萨兴奋得跑前跑后,不时地对着远处放声高歌。它整天呆在屋里,就是院门也很少出去,它所见到的天,只有院子那么大;它所见到的地,也只有院子那么大。这千顷草原,万里碧空,繁花怒放,白云悠悠,一切是那么的美好。

卡王看着兴奋的儿子,不由得想起了主人第一次带自己来草原时的情形,从儿子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它那不苟言笑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这小子!

羊群突然骚乱起来,一群哈苏拉野狼正向他们奔来。这群饿了一个冬天的家伙似乎忘记了危险,不顾一切的扑向羊群。

卡王看了一眼儿子,孩子,来吧!我们战斗的时刻到了!让它震惊的是,它发现卡萨竟眼露惧色,躲进了混乱的羊群中,像一头胆怯的绵羊。孬种!

砰——巴特尔的枪声响了,卡王和野狼展开了殊死的搏杀。

战斗很快结束了,野狼们丢下同伴的尸首,仓皇逃窜。卡王发现了躲在羊群里的卡萨,它的腿受伤了,一瘸一拐——混乱的羊群经常发生同伴挤踏。卡王一声不响走过去,惊魂未定的卡萨小心翼翼地望着父亲。刚才的一幕太可怕了,美丽的草原上竟然还有这么凶残的动物,它的眼眶里闪烁着晶莹的光。卡王深黑的眼眸里燃烧着愤怒,它一跃而起,一口咬住了卡萨的喉咙,伴随着卡萨的一声惨叫,殷红的血花喷涌而出……

卡萨死了,它的父亲杀了它。

巴特尔不明白卡王为什么这么残忍,只是在夜里时常能听到卡王那凄厉的哀号。

第一辑 狂野性情 浩荡祭大海——奔赴死亡之约

<h3>初识旅鼠</h3>

2002年春,我被确诊为肝癌。而癌症这个象征死亡的字眼,我不敢想象生命将如何被癌细胞残酷地吞噬掉,那种死亡来临前的蚀骨的病痛让我万分恐惧。我拒绝动手术,我吞安眠药、割脉,但全都没有死成。结果我被医院严格看管起来。

一天晚上,我突然接到在一个科研机构从事动物研究的表哥罗拉格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他最近在尤南附近的一个天然草场工作,想邀请我到他那里走走。罗拉格不容我拒绝,欢快地说:“不过是个癌症嘛,我这里有办法治疗。”见我沉默,罗拉格又说:“信不信由你。”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罗拉格的话吸引了我。这年九月,我背着行装,来到罗拉格野外研究基地——斯墨拉尔草场。这里地处北极圈内,却因温暖的海洋暖流而水草肥美,生活着贼鸥、猫头鹰、北极狐等许多动物。罗拉格见到我时很惊喜,他告诉我,他们从春天开始,就居住在这片草原上了。我好奇地问:“你们在这里研究什么?”

罗拉格说:“这个。”顺着他指的方向,我看到实验室里养着一只只灰黑色的老鼠。“老鼠?”我惊叹起来。罗拉格说,它们不是一般的老鼠,而是旅鼠,旅行的老鼠!

我立即被这种奇怪的老鼠吸引了,也加入到罗拉格的工作中,帮他在草原上捕捉旅鼠。

说实话,旅鼠可能是世界上最笨的老鼠,我只要拿出鼠夹子、鼠网子、鼠筐子,立马就能捕捉到大量的旅鼠。罗拉格告诉我,这里每公顷草场,起码有二百只以上的旅鼠。我问,它们一直有这么多吗?罗拉格说不是。接着,罗拉格系统地给我讲了旅鼠的知识:“在春天的时候,斯墨拉尔草原的旅鼠并不是很多,但是到了秋天,斯墨拉尔就是旅鼠的世界了。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细菌,就数旅鼠的繁殖能力最强了。一对旅鼠,一年之内可以生七胎,每胎十二只,总共八十四只;第一胎的十二只旅鼠在二十天后便可进行生育,这十二只在一年内又可以生六胎,每一代的生育是几何数字增加。从理论上说来,一对旅鼠每年的繁殖数字是967118只,一百多对旅鼠在一年内能繁殖几百万只。”

我很惊讶:“天哪,不久以后,整个地球不都是旅鼠的世界了吗?”罗拉格笑道:“大自然是神奇的,它自会安排一切。”我感到他有点像个哲学家,而不是一个研究老鼠的动物学家。

<h3>旅鼠变色狂奔开始</h3>

我不知不觉在斯墨拉尔草原呆了近一个月,罗拉格却从来没有对我提起治疗癌症的事。我好几次问他,他都说要耐心地再等等。

十月份到了,草原上的草渐渐枯萎,呈现出一片萧条的景象。那天早晨,我还在睡袋里做梦,就听见草原上响起一种奇怪的声音,吱吱嗡嗡,仿佛千军万马从极遥远的地方奔来。我钻出帐篷,看到草丛里有一些橘红色的小动物在窜来窜去,仿佛大难临头一般。这种忙乱的景象和远处明亮的天际相配合,仿佛地震的前兆。

罗拉格很冷静地告诉我,是旅鼠们“开会”了。他指着草丛中窜来窜去的橘红色的小动物说:“喏,每当它们的数量增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自动把灰黑色的皮变成橘红色,吸引猫头鹰、北极狐之类的动物来吃它们,以便自然减员。”我仔细一看,果然,那些皮色橘红的小动物正是旅鼠。

这真是不可思议,它们个个抱头鼠窜,来来去去,仿佛在传递什么重要信息。此时,我才知道罗拉格和他的伙伴们研究旅鼠已经上十年了。他们说,这种旅鼠过多的现象,每隔几年就会有一次,这一幕奇怪的现象总在定期重演。罗拉格说道:“这是它们解决数量过剩的方法。”

我突然联想到了自己的命运,有些歇斯底里地质问罗拉格:“你是不是认为,癌症病人就是人类中超量繁衍的部分?把我叫到斯墨拉尔来看旅鼠,是不是为了告诉我,我的生命是多余的?”我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我真实地感受到,这个世界用癌症把我排除,也是为了自然减员!

罗拉格连忙解释说:“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我让你看的好戏还没有开始呢。今年旅鼠又要旅行了,接下来,它们会慢慢地汇聚到一起,向着一个神秘的目标进发。”

我追问:“神秘的目标是什么?”他不肯告诉我,只说研究基地是旅鼠旅行的必经之地,他们要全程追踪,拍摄旅鼠的生命之旅。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不断地看到橘红色的旅鼠在草原上东蹿西跳。几天后的一个傍晚,罗拉格神密地告诉我,旅鼠大概今晚就要出发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们迅速收拾好帐篷,坐在越野车里,等待这一时刻。

当斯墨拉尔草原的太阳缓缓沉向天际时,广袤的草原沉浸在一种绝对静寂中。罗拉格正用深沉的目光注视着远处,然后低声说:“来了,开始了。”这时,我听到草原深处传来一种声音,闷闷的,沉沉的,仿佛有人开动了巨大的铲土机,要把草原整体掘地三尺。

转眼之间,一片橘红色的浪从草原深处翻卷而来。近了,近了,我们看清了,在离我们约五百码的地方,大片的旅鼠正在向前奔跑。

正如罗拉格所说的一样,它们会聚在一起,开始整体疯狂地逃奔,仿佛全体发了疯,又仿佛后面有一个可怕的恶魔在追赶它们。队伍浩浩荡荡,却又很有组织,每一只旅鼠都好象奉了天命,拼死拼活地赶向前方。遇到小河沟、石块或者树干,旅鼠们决不避让。在狂奔的队伍中,不断有旅鼠淹死、撞死,或者被天空中飞来的老鹰、草原里蹿出的狐狸叼走。可是这些危险在急跑的旅鼠队伍中似乎被忽略了。旅鼠们奔跑,去赴死亡之约,要把生命交回给大自然。

这悲壮的一幕把所有人的眼圈都看红了。沉默良久,罗拉格终于下命令:出发!跟随旅鼠的生命之旅开始了。

<h3>奔赴死亡震慑生命</h3>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中,我们驾驶着一辆装备精良的雪佛莱越野车,沿路跟踪旅鼠的踪迹。多年的研究经验使得罗拉格对旅鼠的旅途路线了如指掌。有时候,我们被旅鼠的大部队落下了;有时候,我们又从高速公路提前绕到了旅鼠的必经之路上,静静地等候它们的到来。我们从弗于斯克追到奥尔德达伦,又从奥尔德达伦来到塔纳河边的卡拉绍克,我们的前进方向直指巴伦支海。

在长途旅行中,还不断有新的旅鼠加入,队伍不断壮大,到最后,大约有四五百万只,仿佛有一股力量牢牢凝聚着他们,使这支队伍的行动高度协调、百折不挠地前进。

白天,它们进食,蓄积力量;晚上,这们摸黑前进,不停歇,不绕道,以每日五十公里的速度向前飞奔。

跑啊,跑啊,拼死拼活地跑,斯墨拉尔草原不久就被它们抛到了千里之外。有几次,它们遇到了水草肥美的栖息地,可是它们置若罔顾,还是向着目标,日夜兼程地奔跑。遇到河流,走在前面的会义无反顾地跳入水中,为后来者驾起一座“鼠桥”;遇到悬崖峭壁,许多旅鼠会自动抱成一团,形成一个大肉球,勇敢地向下滚去。伤的伤,死的死,而活着的又会继续前行,沿途留下了不可胜数的旅鼠的尸体。就这样,它们逢山过山,遇水涉水,勇往直前,前仆后继,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线奋勇向前……

奇怪的是,在与旅鼠共同奔跑的过程中。我渐渐忘记了自己的病。偶尔想起,也不像以前那样害怕了。人在自然界中奔跑,会越来越忘记自己,越来越胆大,有时候我会突然对罗拉格说,快点,快点。罗拉格笑道,你不要命了,这种路能飙车?我说:“把命交给上帝吧!”

我的心情越来越好了,我问同行的人:“这些旅鼠跑到终点后要干什么呢?”他们和罗拉格一样,神秘地沉默着。

十一月中旬,我们抵达巴伦支海离韦内斯不远的海岸,罗拉格预计的旅鼠最终目的地就在这里。从早上五点起,我们就到海边等待旅鼠队伍的到来。

海水湛蓝,海边没有沙滩,只有一片怪石嶙峋的礁石。

下午两点左右,我们耳边渐渐地传来杂乱的轰鸣声,紧接着,看到大片橘红色的云块贴着地面从远处飘来。旅鼠们终于到了!仍然是千军万马,仍然是奔跑如风,仍然是义无反顾。

到了,快到海边了,趴在不远处岩石上的我拿着望远镜,心狂跳起来。我小声问罗拉格:“旅鼠千里迢迢来到海边,究竟为了什么?”他神色肃穆地沉默着,似乎完全没有听到我的话。

只见,最先到达的旅鼠们懵懂地冲到汪洋大海前面,几乎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毫无惧色地纷纷往大海里跳。先跳海的旅鼠们一瞬间就被汹涌的波涛吞噬了,后面的旅鼠也丝毫没有驻足,仍然紧跟着前面的往下跳。就这样一群群,一批批的,几百万只生命不久就被浩瀚的大海全部吞没了。

我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难道旅鼠们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这绝命的一跳。我心底油然升起对生命的敬畏,旅鼠们对待死亡的态度真正是争先恐后,仿佛扑进母亲的怀抱。它们竟然用了如此决绝的方式,保全了留在斯墨拉尔那一小部分旅鼠的继续繁衍和生存。两行热泪不知何时,已打湿我的脸颊……

不知过了多久,大海又恢复了原状。浪花继续冲刷着礁石,可是,和我们相伴一路的旅鼠们却彻底地消失了。在一瞬间,我以为我也消失了,等回过头,才看见罗拉格的眼里闪着泪光。

就在几百万只旅鼠慷慨赴死的那一刻,我眼前再次浮现了它们一路狂奔的身影。我突然明白,生和死都是生命的一部分。尽管生命的终点不外乎是死亡,但是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不能因惧怕这个终点而消极。

一个人不论健康还是生病,都应该充满激情地度过每一天。

第一辑 狂野性情 军犬黑子

那一年,我认识了一位军犬训导员。我问他:最聪明的狗能达到什么程度?他说:除了不会说话,跟人没有差别。他的回答,令我一怔,随后我说:你准是搀进了许多感情色彩吧?不!他说。

他给我讲述了几个关于狗的故事,都是他亲身经历的。有几个,我已经淡忘了,惟其中的一个,至今记得鲜明。曾经在他们的那个营地,有一条名叫“黑子”的狗极其聪明。有一天,他们几个训导员想出了一个特殊的办法,决定用来测一测黑了的反应能力。他们找来了十几个人,让这些人站成一排,然后让其中的一位去营房“偷”了一件东西藏起来,之后再站到队伍中去。这一切完成了,训导员牵来了黑子,让它找出丢失的那东西,黑子很快就用嘴把那东西从隐秘处叼了出来。训导员很高兴,用手拍了后天黑子的脖颈以示嘉奖,之后,他指了指那些人,让黑子把“小偷”找出来。黑子过去了,嗅嗅这个,嗅嗅那个,没费劲就叼住了那个“小偷”的裤腿将他拉出了队伍。应该说,黑子把这任务完成得有的极其完满,但训导员却使劲晃了晃脑袋对黑子说:不!不是他!再去找!黑子大为诧异,眼睛里闪出迷惑的光,因为它确信并没有找错人,可对训导员又充满了一贯的绝对的信赖。这,这是怎么回事呢?它想。不是他!再去找!训导员坚持。黑子想信了训导员,又回去找……但它经过了再三再四的谨慎辩别的辩认,还是把那人叼了出来。不!不对!训导员再次摇头。再去找。

黑子愈发迷惑了,只好又走了回去。这次,黑子用了很长的时间去嗅辩。最后,它站在那个“小偷”的腿边转过头来,望着训导员,意思是——我觉得就是他……不!不是他!绝对不是!训导员又吼,且表情严厉起来了。

黑子的自信被击溃了,它相信训导员当然超过了相信自己。它终于放弃了那个“小偷”,转而去找别人。可别人……都不对呀?

就在他们那里头!马上找出来!训导员大吼。

黑子沮丧极了,在第一个人的脚边都停那么一会儿,看看这个人像不像“小偷”,又扭过头去看看训导员的眼色试图从中寻到一点点什么迹象或什么表示……最后,汉它捕捉到了训导员的眼色在一刹那间的微小变化时,它把停在身边的那个人叼了出来。

当然,这是错的。

但训导员及那些人们却哈哈大笑了起来,把黑子笑糊涂了。之后,训导员把“小偷”叫出来,告诉黑子:你本不找到了,可你错就错在没有坚持……

一刹那间,令训导员和全体在场人们莫名意外惊恐又莫名悔恨的是,他们看到——当黑子明白了这是一场骗局之后,它极度痛苦地“嗷”地叫了一声,几大滴热泪流了出来,之后,它沉沉地垂下了头,一步一步地走了开去……

黑子!黑子!你上哪儿去?训导员害怕了,追上去问。

黑子不理他,自顾自往营外走去。

黑子!黑子!对不起,训导员哭了。

但黑子无动于衷,看也不看他一眼。

黑子!别生气!我这是跟你闹着玩儿呢!训导员扑上去,紧紧地搂住了黑子,在黑子面前热泪滂沱。

黑子挣脱了训导员的搂抱,一步一步地走到了营外的地座土岗下,找了个背风的地方趴下了。此后好几天,黑子不吃不喝,神情委顿,任训导员怎么哄,也始终不肯原谅他。

人们这才发现——哪怕是只狗,也是要尊严的!

或者反过来说——它们比人更要尊严!

后来呢,后来是黑子不再信赖所有的人。同的性情也起了极大的变化,不再目光如电,不再奔如疾风,甚至不再虎视眈眈、威风凛凛……训导队没办法,只好忍痛安排它退役。

第一辑 狂野性情 永远铭记一头麝

1988年秋,我和两个朋友去西藏波密县考察。那里位于唐古拉山东部山麓至横断山脉的过渡带,峰高谷深,森林茂密。我们特地请了会说汉语的珞巴族青年做导游。他叫纽格,皮肤黝黑,精明强干,是个经验丰富的好猎手。

由于地广人稀,当时还允许适当狩猎,我们就请求纽格带我们过一把打猎瘾,他同意一起去猎麝。并且介绍说,麝香价格相当昂贵,一个完好的麝香起码值两千元。麝因此遭到大量捕杀。

清晨,我们一行四人背着行囊上路了。很快,在一片冷杉林里纽格发现了麝的踪迹。他判断麝刚刚经过这里,我们立刻循迹追踪。

走了几百米,纽格示意我们停下来,他取出强弓,搭上一枝竹箭瞄准。他分明已经发现了目标,可我们瞪大眼睛注视前面的灌木丛,却什么也没看见。

突然,灌木丛中“嗖”地窜出一个黑褐色的影子,是麝!几乎与此同时,纽格的竹箭飞射了出去!一瞬间麝腾空跃起,竹箭仅中了后腿。麝逃跑的速度极快,一会儿便逃到几十米开外。纽格又射了几箭,都被树枝挡住了。

“它受了伤跑不远,咱们快追!”纽格气急败坏地带着我们猛追。我们顺着麝滴下的隐约的血迹爬了好几道坡。麝的影子时隐时现,最后停在了一个大山洞口。我们请求纽格先不要杀死它,让我们好好观察一下,再说它也绝对跑不了。

距洞口二十米远的地方,我们停下来,只见那头麝靠着洞壁站着,约有一米长半米高,通体黑褐色,像小型的鹿。它虽是食草动物,却长了一对长长的獠牙,挺吓人的。只是,它的四肢在微微颤抖,身上汗津津的,看样子已没力气再跑了。它盯着我们,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叫,似乎是威胁我们赶快离开。

观察得差不多了,又照了不少相,我们向纽格提出,能不能活捉它。纽格同意了,提醒我们一定要多加小心。因为黑麝性情较狂野,肯定会反抗,尤其那对大獠牙,曾挑断过猎手的小腿。我笑道:“困兽犹斗,我们知道!”

于是我们卸掉身上所有的装备,分散开一步步逼了上去。麝见状颤抖得更厉害了!我突然发觉动物竟也有那么丰富的面目表情:绝望、乞求与愤恨……

麝没有跟我们拼命,而是突然转身,向洞口跑去,并且很快拐了弯。“快追!”纽格吼道,带头冲到洞口。我跟在最后面,隐隐听到洞中传来麝的惨叫和可怕的“呼呼”声,随即是纽格的惊叫:“不好,过山风!快跑啊!”他的声音听起来恐怖到了极点!还没等我转过身,便见洞中窜出几条黑乎乎的大蛇,上半身高高翘起,凶神恶煞般猛扑出来!我们的魂儿都快吓丢了!

我曾是学校的百米赛冠军,迅速跑出几十米以外。李童随后逃出来。纽格腿脚更没问题,可我们的同伴大壮不太争气,竟然跌倒在地!纽格为了掩护他,放慢了速度,瞬间便被几条大蛇包围了。大蛇张着嘴。吐着火苗般的芯子,钢针般的毒牙隐约可见……天啊,这分明是眼镜王蛇!不用问,这个山洞是它们的窝,我们骚扰到人家门口了,它们还能跟我们客气吗?

一条眼镜王蛇箭一般扑向纽格!但见纽格身形飘动,刀光一闪,蛇头掉到地下,蛇身乱甩,鲜血喷溅了一地!我不禁要鼓掌,世上还有如此快的身手。

几乎同时,另一条眼镜王蛇扑向大壮,他没有任何反抗能力,情形万分紧急!纽格往前一跃,抓住蛇尾,猛地一拌一甩,竟将它甩出十几米远,正好落在我脚下!“莫怕,快用石头砸死它!”纽格大喊。我总算控制住自己没落荒而逃,好在大蛇也被摔得够呛,我拣起石头就是一通乱砸!

此时纽格已力杀两蛇,体力消耗很大,我和李童有心帮他,却不知如何下手,也根本不敢靠近。这时,纽格突然脚下一滑,险些摔倒在地。刹那间,眼镜王蛇弹射而起,结结实实地在他的手掌上咬了一口!

说时迟那时快,纽格右手握刀,一下子斩断了蛇颈!蛇身瘫倒在地,可狰狞的蛇头依然死死咬住他的左手,真令人毛骨悚然!

而接下来的一幕,更让我们周身战栗:纽格毫不犹豫地右手挥刀,把自己的左手剁了下来!原来,断掌是为了阻止毒液向全身扩散!

对于以失败告终的极端离奇的猎麝遭遇,我们都百思不得其解。

几天后纽格做出了解释:那只麝明知洞中潜伏着眼镜王蛇,可它为了摆脱我们,不让我们得到麝香,宁肯冲进洞中,被毒蛇咬死!当然贪婪的我们也遭到了报应……

因为觉得非常对不起纽格,我们临走前给他留了一笔钱。十几年过去了,麝早已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严禁随意捕猎,这是很令人欣慰的。

我永远也忘不了十几年前的那头麝,它让我明白,人类应该也必须善待动物,否则它们可能用意想不到的方式报复我们——甚至跟我们同归于尽。

第一辑 狂野性情 麻雀的骨气

有一句名言:“你可以杀死我,但你不会战胜我。”人们把这句名言写进了名言录,但真正做起来却很难。在我看来,在动物界里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动物是麻雀,是那个身躯很小,面貌平平,极为普通的麻雀。

人是万物之灵,在这个小小的星球上,人类已经牢牢地确定了自己的霸主地位,人们可以驯服大象、老虎、狮子、黑熊、豹子、雄鹰、蟒蛇、海豚、猴子等,总之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无论是凶猛的,还是温顺的,一般来讲,只要到了人手里,就得服服帖帖,有的被关在笼子里让人观赏,有的被训练成“演员”,为人类表演,有的被训练成“猎手”帮人类打猎。一些动物习惯于被人类豢养,过着养尊处优、不费力不费神的安逸生活。它们为了安逸,对人类屈服了,背弃了蓝天、绿林和大海。

然而,这种背弃却与麻雀无缘。麻雀,以其不屈的品格,成为动物界最伟大的独立者。人类可以随心所欲地驯养其他动物,惟有麻雀对人类说不,人类无法驯养麻雀,麻雀一旦被捉,它就会绝食,以死抗争,如果替麻雀说句话,那就是:你可以抓住我,杀死我,但你不能驯服我。

我曾经做过驯养麻雀的实验:将捉到的麻雀系在绳子上或放在笼子里,放上它喜欢吃的食物,可是从失去自由开始,麻雀就拒绝进食进水,瞪圆一双愤怒的眼睛,咄咄逼人。过了几小时或十几小时,甚至在更短的时间里,它就会气觉身亡。我觉得,麻雀的死属于自杀而死,但是它在没有“服毒”或“上吊”的情况下,怎么会死呢?问过老人,老人说,麻雀“气大”,你捉住了它,它就气死了。我想这样的解释确实有些道理,麻雀讲的是骨气,要么拥有自由、拥有蓝天,要么就去死,决不苟活。

后来我对麻雀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感到麻雀身躯并不高大,模样并不美丽,但有一种威武不能屈的精神。就凭这一点,麻雀就可在动物界堪称伟大一族,堪称精英,堪称高贵。而看上去很高大很美丽的动物,往往是徒有其表,与“高尚”二字无缘。

道理很简单,麻雀这种不屈的种族精神是麻雀彻底摆脱了人类的牢笼,也彻底摆脱了被奴役、被玩弄、被异化的命运,它们始终拥有自己的蓝天、自己的自由。我想这大概是麻雀种族之所以兴旺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第一辑 狂野性情 自杀的鸟

自幼爱鸟儿。

模模糊糊记得五六岁的时侯,我到姑姥家做客。姑姥家的小舅舅。养了一对儿红脑门儿,红肚皮的,叫起来很悦耳的鸟儿。临走时,姑姥给我装那么多好吃的,我竟固执的一样不要,非要带走一只鸟不可,那鸟儿是小舅的心爱之物,且小舅年仅长我两三岁,也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他自然不同意,姑姥哄劝打骂软硬兼施了半晌,我才如愿以偿,或许我深知这鸟儿来之不易的缘故,一路上即怕它冻着又怕它跑掉。小手越攥越紧。等跨进家门它已变成了一具鸟尸。

捧着鸟尸我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妈妈又心疼又气愤的说:“等我死那天,你能哭得这么伤心我就知足了。”

清清楚楚记得十三岁的时侯,有位同学送我一只俗称“烙铁背”的鸟儿。刚刚养三天就被四姐养的一只猫吃了。四姐比我大八岁,我整个童年都是在她背上度过的,姐弟之间的感情绝对要超过一搬的一奶同胞,可为一只鸟儿,我把那只猫打得半死不说,还与她吵得不可开交,直到父亲出面才平息了这场风波,以上两件小事,足见我爱鸟儿之深了。

然而两只直接或间接死在我手里的鸟儿,也使我彻底打消了养鸟儿的念头。我认为鸟儿的生命太弱小,犹如美丽的鲜花,是只可观赏不可采撷的。

丁丑年初春,我去了一次海拉尔草原,从一只只死亡的鸟儿身上,却惊讶的发现这些弱小生命的伟大。

那些是撞死在车窗上的鸟儿。

崭新的曰本丰田轿车,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奔驰着,伴着马达的轰鸣,耳畔传来“噼噼啪啪”的撞击声,透明的玻璃窗,也随之绽开一朵朵鲜红的“玫瑰”。

我茫然的望着司机。

司机说:“鸟儿,撞死的鸟儿!”

我以为是车速太快,乱了鸟儿的阵营,使它们慌不择路所致,就劝司机把速度降下来。

司机说:“这是自杀的鸟儿,即使我把车停下来,它们也会撞死的。”

我不解。

恰在这时,车要补充些冷却水。我借机下车,这时,听见身后的车窗又:“嘭”地响了一声,我回头一看,一只百灵以惨死在引擎盖上,嘴角挂着鲜红的血,眼睛瞪得老大老大。从这双充满眷恋和愤怒的眼睛里,我不得不相信了司机的“自杀说”。

丰田轿车重新上路后。健谈的司机终于为我解开了这个谜。

野外作业艰苦枯燥,井队工人就以捕杀各种野生动物改善生活和打发寂寞的时光。其中鸟类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哪里竖起绿色的野营房,哪里的鸟类就面临着灭顶之灾。气枪,铁夹,尼龙网合谋着一步步将它们推向死王。然后,煎之,烤之,炸之。一个队一天捕鸟儿的最高记录可达几百只,贵客光临以设“百鸟宴”招待为最荣耀的事。

十年来,弱小的鸟与强大的人类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有时,它们投炸弹般的将粪便丢在铝盔上;有时,它们恶作剧般将晾衣绳上的衣服糟践得一塌糊涂;有时,它们游击队般潜进设备将井然有序的线路弄乱……然而,终未之人放下凶狠的屠刀。

“自杀,是鸟儿的勇士们为保护同类不得不采取的最后一项措施了!”司机凄然的说。

他的话立刻勾起我大脑屏幕深处一幅惊心动魄的情景。那是几个月前我读到一篇文章,作者记叙了他朋友亲身经历的一件事:那位朋友在深秋的秦岭山中打死一只鸟儿。那只鸟儿刚刚败叶似的落于荒草之间,另一只鸟儿从一棵树上飞旋而来,它拍着翅膀尖叫着扑向草丛,用嘴将死去的同伴衔起来,又放下,放下,又衔起来,如此反复几次以后,尖叫变成了哀鸣。待哀鸣渐渐嘶哑了微弱了。它平静下来。

然而平静只是暂时的。令人更加难以诠释的一幕在短暂的平静之后发生了。它在枝杈间窜来窜去,忽然间,那鸟儿猛的向作者的朋友扑来,他想举起枪。但手臂僵硬的举不起来,鸟儿在他头顶上盘旋着嘶叫着,他以为鸟儿要唊他,急忙躲闪,可是出现的情景不是这样,鸟儿从他的头顶旋过,向黑色的岩石上撞去,一下,两下……它一声不吭,只是这么接二连三地撞着。当他再看时,黑色的岩石上印着隐隐约约的血,如同模糊不清的文字一般。鸟儿撞死了,死在离它同伴不远的山石下。

我颇动感情地将这个故事跟司机讲了。沉默一会儿,司机说:“但愿那岩石上的血和这车窗上的血能够唤醒人的良知。”我默默地点点头。

第一辑 狂野性情 雄枭隼之死

在莫桑比克宾加山区,生活着最能代表野性非洲的上帝杰作——枭隼。

枭隼是没有任何天敌的,它们就是食物链顶端的霸主,除了人类。莫桑比克为数不多的土著居民渗加族人,迄今为止还保留着游猎生活的习惯,而枭隼,则是他们世代相传的最佳捕猎帮手。

每个渗加家庭,都会驯养一对枭隼,而比利加尔是宾加山区最完美的雄枭隼,惟一能与比利加尔比翼齐飞的,是它的妻子安东尼斯。

比利加尔不知道,其实,它一直都是渗加猎人最关注的目标——若是有了一只如比利加尔这么优秀的枭隼做助手,每次行猎都必将满载而归。

一天傍晚,比利加尔和安东尼斯在高空中翱翔了半晌,回到巢中时,忽然一张大网从天而降,将比利加尔夫妻连同它们的巢穴罩得结结实实。只在几秒钟之内,自由就诡异地倏忽而逝,比利加尔夫妻终于成了觊觎已久的渗加猎手的囊中之物。

抓住比利加尔的猎人叫安西。当晚,他就迫不及待地对比利加尔开始了渗加族沿袭千年的驯养——熬隼。

渗加人从不捕捉单身的枭隼,也不捕捉落单的枭隼,他们的目标,是那些成双成对的枭隼夫妻。因为枭隼这种视爱情为生命的猛禽,只要伴侣在身边,哪怕苟且偷生也一定会撑着自己陪伴对方———伟大的爱情,如今却成了被征服的可恶帮凶。

安西在比利加尔的周围布上绳网,用铁链将比利加尔的腿锁在地上,绳网的外面摆放着鲜嫩的羊肉和清水,面对着的绳网里,困着同样待遇的安东尼斯。比利加尔对那羊肉清水不屑一顾,被锁住的妻子却让它莫名心痛,它用遒劲的隼爪不停地抓挠,将铁链哗哗抖响。

第二天,当第一缕晨光染上它们的苍羽时,它们已经隐隐觉出腹中的饥饿,安西将羊肉捧到比利加尔跟前,比利加尔凶猛地张开翅膀向安西扑去,安西躲过,转头去诱惑安东尼斯,安东尼斯照样对鲜嫩的羊肉置之不理。心有灵犀的比利加尔夫妻开始用喙去啄击铁链,发出啪啪的爆响,铁链依然,隼喙很快鲜血淋漓。比利加尔和安东尼斯仿佛不知道疼痛一般继续啄击着,鲜血一点点地滴下来,浸湿了爪下的黄土、岩石……

两天两夜过去了,依旧对峙着。然而,比利加尔它们眼中的桀骜在一点点慢慢流逝……

又一个白日过尽夜幕降临,终于,安东尼斯拢紧身上的毛羽,将身体畏畏缩缩移向火堆,它感到自己的无助,身上开始有了明显的战栗。安西清楚地看见安东尼斯眼里虐气消尽,闪过一丝乞怜。

安西走进网围,将安东尼斯抱入怀中,抚摩它的头部,它不再挣扎喙击,安西将鲜嫩的羊肉托上掌心时,安东尼斯迅捷地一块块叼入口中——它屈服了。

太阳升起又落,当月亮再一次挂在树梢的时候,比利加尔终于悲愤地压抑自己的怒气,虚与委蛇地接受了安西的羊肉和抚摸——它并没有完全臣服,它在等待,等待有一天能有机会脱离安西的控制回归天空。

可是,比利加尔小看了安西,狡猾的人类完全读懂了比利加尔眼中掩藏的仇视。当他不能确定比利加尔已经完全屈服的时候,他是不会给它任何脱逃的机会的。

每隔一段时间,安西会让比利加尔和安东尼斯同笼几晚。尽管眼前的安东尼斯已经是一个熟悉的陌生对象,但是,毕竟,曾是与自己啸聚山林的伴侣,曾是自己爱抚过的熟悉身体,当与安东尼斯依偎在一起的时候,比利加尔还是会将对方当成当初那个充满野性的伴侣,缠绵不已。

可是,当安东尼斯产卵孵化后,当安西将闭着双眼嗷嗷待哺的雏鸟捧在掌心,往那些争先恐后的大嘴里面喂羊肉的时候,比利加尔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原来,自己永远再不会有亲口喂养自己后代的机会了。或许,等雏鸟们睁开眼睛后,第一眼看见的会是喂养它们的人类,而自己,只是一个生育工具,它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整天被关在笼子里的萎靡不振的枭隼才是它们的亲生父亲。

比利加尔的眼睛终于透出了一股死灰,当安西再次接近它的时候,它终于不再下意识地挣扎,像个木偶一样,承受一切轻薄的接触和怜悯的喂食。安西知道,自己梦寐以求的枭隼这才算真正熬出来了。

半个月后,在安西的精心饲养下,比利加尔的身体很快恢复到了巅峰状态,黑色的羽毛在阳光下如同一尊玄铁雕塑,立在安西肩头,所有人都会赞叹不已。每次随安西出猎,它都会比别的枭隼抓回多一倍的猎物,成为渗加族中有史以来最完美的猎枭隼。

它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原本是只骄傲的枭隼,天空才是自己的家。

本来,沦为工具的比利加尔将戴着那顶“最完美猎枭隼”的桂冠一直生活下去的,如果,不是那只乌鸦出现的话……

那是七月里最炎热的一个午后,安西到村落边的河流旁寻找清凉去了,带着同去的还有安东尼斯和小枭隼,这些都是安西的骄傲,惟一被留下的,是比利加尔。比利加尔是他狩猎的终极武器,除了狩猎外,他绝不会让比利加尔去面对任何的潜在危险。因此,比利加尔只能在它的鸟房里盯着灿烂的天空发呆。

正当它准备小寐一下的时候,随着一声刺耳的“呱呱”叫声,一只漆黑的乌鸦竟然大摇大摆地停在了鸟笼顶上,悠闲地梳理自己的羽毛。比利加尔一下就暴怒起来——一直以来,乌鸦就是它最讨厌的货色,当初自己翱翔天际的时候,只要看见乌鸦的身影,一定会俯冲下去用有力的翅膀将其打落尘埃——肉,是不吃的,乌鸦肉实在是太粗粝,消灭它,就是因为讨厌这种乌黑的丑陋动物。

比利加尔一仰脖子发出一声充满杀气的唳啸,乌鸦果然被吓了一跳,喧嚣着赶紧飞走了。可是,不一会,它似乎喜欢上了这个大鸟笼的笼顶,竟然又飞回来了,继续梳理它那不管怎么梳理都一样难看的鸦羽。

比利加尔更生气了,再次发出威胁的唳啸。乌鸦再次飞走,尔后再次回来。几次三番后,比利加尔的警告失效,乌鸦似乎听不见曾经让它的同类肝胆欲裂的死亡之音,在比利加尔的头顶臭美个没完没了。

比利加尔怒火中烧,拍打着翅膀向笼顶撞去,它要撕了这个不知死活的丑鬼——可是,鸟笼剧烈震荡一下以后是一声钝响——安西为了困住比利加尔,将这个鸟笼做得坚硬无比,撞上笼顶的比利加尔被沉重地弹回到了地上,激起满地灰尘,灰头土脸。

震荡再一次吓到了乌鸦,它惊惶失措地飞起,待到平静之后又悠闲地回落。几次之后,不管比利加尔如何用力冲撞,它都纹丝不动地站在笼顶,欣赏着比利加尔的精彩表演。

终于,比利加尔累了,再也无法拍动强健的翅膀冲击笼顶了。乌鸦似乎也终于梳理完毕,它拍拍翅膀,呱地叫了一声,大摇大摆起飞离开。却在离开之前,给了比利加尔此生最大的侮辱——在起飞的同时,乌鸦拉出的一泡屎从笼顶落下,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了比利加尔的脑门上。

低贱鸟类的肮脏排泄物顿时使得比利加尔抓狂了,愤怒中,它终于找回了遗失的记忆,自尊、桀骜。它彻底想起自己原本是只最骄傲的枭隼……

那天下午,一个最宁静的下午,渗加村落响彻着悲愤的撞击声和悲鸣……

当安西回到村落时才发现,比利加尔,他最引以为豪的猎枭隼,静静躺在笼子里的地上,遍体鲜血淋漓,羽毛脱落大半,尸体,已经僵硬。它是自己撞笼而亡的。安西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已经完全驯服的比利加尔,会在突然间恢复野性,刚烈地选择自尽的道路。

安西不知道,被强者侮辱叫征服,被弱者侮辱叫耻辱……

第一辑 狂野性情 大象墓地生死搏斗

2003年4月下旬,我组织了一支十一人的探险队开进了肯尼亚南部的马萨洛比丛林,他们当中有德国人、英国人、美国人,以及四个被雇来当向导和挑夫的当地卢奥部族的人,此外,我们还带着一条经过特殊训练的猎犬赛克。我们此行的目的是去寻找困扰了生物学界很多年的大象墓地。千百年来,人们从来没有在野外发现过死亡大象的尸体,因此有传说称,大象在临死前会孤独地离开象群,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去迎接自己的末日。一路上大家合作都很愉快,在这次探险活动正式开始前,我和查德、爱斯芒德以及马丁几个已做了周密的准备。探险队里唯一的女性刘娅是一位年轻的生物学博士,和我一样也来自中国。

半个多月的寻找一无所获,我们一个个累得精疲力竭。就在大家准备放弃时,细心的刘娅在野象群里发现了一头步履蹒跚、郁郁寡欢的老象。我们对那头老象的粪便进行检测,得知它患有严重的消化道疾病,也就是说它很可能活不长了。经过仔细研究,我们决定跟踪这头老象。在尾随象群二十多天后,刘娅观察到那头生病的老象的反常举动:它开始拒绝进食,彻夜地悲嗥,活动量大为减少。一天清晨,我们发现那头老象在整个象群安静的注视下默默地走入了丛林深处,它的身后传来一片悲伤的长嗥。离群老象行踪诡秘莫测,就好像一名具有反跟踪能力的特工,不时变着花样甩掉可能的尾随者,好在我们有先进的侦测仪器和恪尽职守的猎犬赛克,因此那头老象从不会在我们的视野中失踪两天以上。为了便于以后再次寻找,刘娅边走边绘制着路线图。

费尽周折地跟踪了一个多星期后,我们发现那头老象在一道河谷附近停了下来。它扇动着巨大的耳朵,似乎在聆听周围的动静,我们屏住呼吸,趴在一千米外的灌木丛里用高倍望远镜偷偷地观察着。在忍受了近四个小时的煎熬后,我们终于看见那头老象转身向一个隐秘的山洞走去。那个山洞在河道的上方,洞口布满了茂密的草木和巨大的石块,老象用自己的长鼻子拨开横卧洞口的几根粗大的树木和石头,然后走了进去;接着,我们又看见它从洞里面伸出鼻子,卷起树木和巨石巧妙地遮住了洞口……

发现墓地我们全都为这个神奇的发现而欢欣鼓舞。当天晚上,我用卫星定位仪对大象墓地进行了地理坐标的测定,然后将数据妥善地保存起来,又吩咐刘娅将那张手工绘制的路线图保管好,不要让秘密流散出去。否则会引来觊觎大象墓地里昂贵象牙的不法分子。然而,次日清晨,刘娅向我报告说,那张路线图不见了!我们仔细地找遍了宿营地的周围,也没有发现失踪的路线图。我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我们十一人之中有内奸,他或他们盗取了路线图。我摸了摸藏在自己贴身处的坐标数据还在,于是赶紧吩咐刘娅凭着记忆,重新绘制一张地图。接着,我把大家集合起来,以尽量委婉的语气询问路线图的下落,但大家众口一词说没看见。我叫查德和马丁做监督,大家都将自己的衣袋和背包翻开检查,然而还是没有发现路线图。无奈我只好下令队伍开拔,但就在这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那四个被雇来的卢奥部族人开始罢工了,他们认为我们延长了探险计划,而给他们的补偿太少。我提出回去以后再给他们每人二百美元。他们仍然不依。其中一个叫贝纳的人指着大象墓直言不讳地说,他只要拿到一根象牙就不需要任何补偿了。我和刘娅当即表示反对,因为贩运象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那四个当地人不知何时将我们的三枝自动步枪拿在手里。

他们强迫我们砍伐了一棵直挺的大树,然后用树当简易杠杆去撬了好几个小时,才将洞口撬开一道能容一人进出的缝隙,一股腐臭的气息立即飘出来。就在大家犹豫着不敢进去时,洞里面突然传来了一阵骚动,那头濒死的老象踉跄着冲了出来,但随即被半自动步枪吐出的猛烈火舌击倒,临死前,它发出了数声悲怆的长嗥。

既然已造成了无法回避的事实,我只好扛着摄影机进入山洞拍摄以获取珍贵的资料。里面果然如我所料,满是白森森的象骨和象牙,还有几具尚未腐烂的大象尸体散发着恶臭。贝纳和那几个当地人每人捡了一对象牙,然后心满意足地退出山洞,他甚至一边将枪还给我,一边笑嘻嘻地说:“赵,这次合作愉快!为了保障我和同伴的安全,我们现在分头走出丛林,另外两枝枪我先留着,以后再还给你。”我气恼地盯着他说:“现在,你该将那张路线图还给我了吧!”贝纳否认偷走了路线图,他说自己只要拿到一对象牙就足够了。说完,他们四个人就背着沉重的象牙消失在茂密的丛林深处。我们剩下的七个人正在重新将洞口掩盖时,突然听见丛林里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枪声。没多久,他们四个人气喘吁吁、神色惊慌地跑了回来。贝纳一见我们就叫道:“快跑,象群来了!”我虽然没有立即看见象群,但已经听见大象践踏丛林时那特有的“咔嚓”声,从脚步声判断,大象的数量绝对不少。我突然想到,那头临死前不断发出悲怆的长嗥的老象一定是在召唤它的同伴前来报仇。我意识到处境的危险,于是吩咐大家迅速撤离,如果实在来不及,就爬上高大的树木。

遭遇攻击我和查德拽着猎犬赛克爬上了一棵直径足四英尺的大树;那几个卢奥部族人的攀援本领也比较好,他们很快就蹲在一棵较小的树上;刘娅体力较差,上不了树,只好将整个身子浸没在附近的一条小溪里;马丁和爱斯芒德等四人则爬上了另外一棵大树。一会儿工夫,大约三十多头野象出现在我的视野中,看见神圣的墓地被侵犯,它们变得狂暴无比,不停地用笨重的身躯撞击着我们藏身的大树。

贝纳他们拿起枪朝象群扫射,我大声地喝止他们,因为大象不仅是珍贵的野生动物,而且过分地激怒它们只会唤起对方更强烈的报复欲望。但贝纳置若罔闻,他们继续疯狂地屠杀,四五头野象相继倒毙在树下。野象被激怒了,它们开始集中力量攻击那棵大树,很快那棵大树就轰然倒下,四个卢奥部族人转眼就被野象踩成了一摊肉泥。野象又开始攻击我们和爱斯芒德他们藏身的大树。不久,他们攀附的那根枝丫就开始出现裂缝,必须有两个人转移到另外一根较细的枝丫上去,但四人谁都不想去,争执中马丁和爱斯芒德竟突然将另两个探险队员推下了树,可怜的他俩又成了野象的祭品。我怒声斥责,他们却振振有辞地反驳道,不这样做,大家都活不成!这时,藏身在溪水里的刘娅突然惊恐地叫了起来,然后拼命朝岸边跑来,原来一条凶猛的鳄鱼向她发起了进攻。野象开始转移目标,朝刘娅扑去。但一头野象也许是因为体重过大,竟然陷在溪底的沼泽里不能自拔,那条凶猛的鳄鱼立即游了过去,准备大开杀戒。

这时,几十头野象同时扑了过去,有的和鳄鱼搏斗,有的用长鼻子奋力拽着落难的同伴往岸上拉,有的则用身躯拼命将陷进沼泽的同伴推出来。趁象群分散注意力的机会,刘娅跌跌撞撞地跑到了我们的树下,查德赶紧溜下树去,托住刘娅帮助她往树上爬。猎犬赛克也溜下树,狂吠着吓阻前来攻击的几头野象。我一边伸出手去拉刘娅,一边持枪朝野象射击。英勇的赛克寡不敌众,很快就在象蹄下丧生。在大家将刘娅拉上树的瞬间,一头野象用长鼻子卷起了查德,远远地抛到了十几米开外的丛林里,只听见查德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后就声息俱无……溪流那边的搏斗也停止了,鳄鱼尸体浮上水面,失足的野象被解救出来。

我突然感觉有些悲哀,象群在危急时刻能够舍身救助它们的同伴,为什么有时人类反而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同伴推向绝境?夜幕降临了,我知道大象的视力非常弱,在夜晚它们除了睡觉几乎无所作为。这正是我们逃生的机会。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它们终于离去了。我向马丁和爱斯芒德打招呼,示意威胁已经解除,然后我和刘娅从树上爬下来。然而,我们还立足未稳,先下树的马丁和爱斯芒德就将枪口对准了我,要我交出大象墓地的地理坐标数据。我意识到他和爱斯芒德才是探险队的真正内奸,于是骗他说撕掉了。马丁立即恶狠狠地说,那你就去见上帝吧。就在他要抠动扳机的瞬间,一个黑影从后面扑过来,抡起棍子打掉了马丁手中的枪,我和刘娅趁机扑过去制服了爱斯芒德。这时,我们才看清那个黑影竟然是浑身伤痕累累的查德,原来,他被野象抛出去后,只是摔昏了,并没有死……后来,我毁掉了那些费尽千辛万苦得来的大象墓地的地理坐标数据,刘娅也没有再去绘制路线图。

第一辑 狂野性情 狼图腾(节选)

两年前陈阵从北京到达这个边境牧场插队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下旬,额仑草原早已是一片白雪皑皑。知青的蒙古包还未发下来,陈阵被安排住在毕利格老人家里,分配当了羊倌。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随老人去八十多里外的场部领取学习文件,顺便采购了一些日用品。临回家时,老人作为牧场革委会委员,突然被留下开会,可是场部指示那些文件必须立即送往大队,不得延误。陈阵只好一人骑马回队。临走时,老人将自己那匹又快又认家的大青马,换给了陈阵,并再三叮嘱他,千万别抄近道,一定要顺大车道走,一路上隔上二三十里就有蒙古包,不会有事的。

陈阵一骑上大青马,他的胯下立即感到了上等蒙古马的强劲马力,就有了快马急行的冲动。刚登上一道山梁,遥望大队驻地的查干窝拉山头,他一下子就把老人的叮嘱扔在脑后,率性地放弃了绕行二十多里地走大车道的那条路线,改而径直抄近路插向大队。

天越来越冷,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雪面的寒气升上半空,皮袍的皮板也已冻硬。陈阵晃动胳膊、皮袍肘部和腰部,就会发出嚓嚓的磨擦声。大青马全身已披上了一层白白的汗霜,马踏厚厚积雪,马步渐渐迟缓。丘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四周是望不到一缕炊烟的蛮荒之地。大青马仍在小跑着,并不显出疲态。它跑起来不颠不晃,尽量让人骑着舒服。陈阵也就松开马嚼子,让它自己掌握体力、速度和方向。陈阵忽然一阵颤栗,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他怕大青马迷路,怕变天,怕暴风雪,怕冻死在冰雪荒原上,但就是忘记了害怕狼。

快到一个山谷口,一路上大青马活跃乱动、四处侦听的耳朵突然停住了,并且直直地朝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错乱。陈阵这还是第一次在雪原上单骑走远道,根本没意识到前面的危险。大青马急急地张大鼻孔,瞪大眼睛,自作主张地改变方向,想绕道而走。但陈阵还是不解马意,他收紧嚼口,拨正马头继续朝前小跑。马步越来越乱,变成了半走半跑半颠,而蹄下却蹬踏有力,随时就可狂奔。陈阵知道在冬季必须爱惜马力,死死地勒住嚼子,不让马奔起来。

大青马见一连串的提醒警告不起作用,便回头猛咬陈阵的毡靴。陈阵突然从大青马恐怖的眼球里看到了隐约的危险。但为时已晚,大青马哆嗦着走进了阴森山谷喇叭形的开口处。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距他不到四十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离他最近的正好是几头巨狼,大如花豹,足足比他在北京动物园里见的狼粗一倍、高半倍、长半个身子。此时,十几条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它的脖子、前胸和腹部大片的灰白毛,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整个狼群不下三四十头。后来,陈阵跟毕利格详细讲起狼群当时的阵势,老人用食指刮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说,狼群八成正在开会,山那边正好有一群马,狼王正给手下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呢。幸亏这不是群饥狼,毛色发亮的狼就不是饿狼。

陈阵在那一瞬其实已经失去任何知觉。他记忆中的最后感觉是头顶迸出一缕轻微但极其恐怖的声音,像是口吹足色银元发出的那种细微振颤的铮铮声。这一定是他的魂魄被击出天灵盖的抨击声。陈阵觉得自己的生命曾有过几十秒钟的中断,那一刻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灵魂出窍的躯壳,一具虚空的肉身遗体。很久以后陈阵回想那次与狼群的遭遇,内心万分感激毕利格阿爸和他的大青马。陈阵没有栽下马,是因为他骑的不是一般的马,那是一匹在狼阵中长大、身经百战的著名猎马。

事到临头,千钧一发之际,大青马突然异常镇静。它装着没有看见狼群,或是一副无意冲搅狼们聚会的样子,仍然踏着赶路过客的步伐缓缓前行。它挺着胆子,控着蹄子,既不挣扎摆动,也不夺路狂奔,而是极力稳稳地驮正鞍子上的临时主人,像一个头上顶着高耸的玻璃杯叠架盘的杂技高手,在陈阵身下灵敏地调整马步,小心翼翼地控制着陈阵脊椎中轴的垂直,不让他重心倾斜失去平衡,一头栽进狼阵。

可能正是大青马巨大的勇气和智慧,将陈阵出窍的灵魂追了回来。也可能是陈阵忽然领受到了腾格里(天)的精神抚爱,为他过早走失上天的灵魂,揉进了信心与定力。当陈阵在寒空中游飞了几十秒的灵魂,再次收进他的躯壳时,他觉得自己已经侥幸复活,并且冷静得出奇。

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不由自主地学着大青马,调动并集中剩余的胆气,也装着没有看见狼群,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他知道蒙古草原狼的速度,这几十米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消几秒钟便可一蹴而就。人马与侧面的狼群越来越近,陈阵深知自己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必须像唱空城计的诸葛孔明那样,摆出一副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身后跟随铁骑万千的架势。只有这样才能镇住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蒙古草原狼。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但是,这个无枪无杆的单人单马,竟敢如此大胆招摇地路过狼群,却令狼王和所有的大狼生疑。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这几十步可以说是陈阵一生中最凶险、最漫长的路途之一。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陈阵觉得刚刚在体内焐热的灵魂又要出窍了。

大青马的步伐似乎也不那么镇定了。陈阵的双腿和马身都在发抖,并迅速发生可怕的共振,继而传染放大了人马共同的恐惧。大青马的耳朵背向身后,紧张关注着那条探子狼。一旦狼探明实情,人马可能正好走到离狼群的最近处。陈阵觉得自己正在穿越一张巨大的狼口,上面锋利的狼牙,下面也是锋利的狼牙,没准他正走到上下狼牙之间,狼口便咔嚓一声合拢了。大青马开始轻轻后蹲聚力,准备最后的拼死一搏。可是,负重的马一启动就得吃亏。

陈阵忽然像草原牧民那样在危急关头心中呼唤起腾格里:长生天,腾格里,请你伸出胳膊,帮我一把吧!他又轻轻呼叫毕利格阿爸。毕利格蒙语的意思是睿智,他希望老阿爸能把蒙古人的草原智慧,快快送抵他的大脑。静静的额仑草原,没有任何回声。他绝望地抬起头,想最后看一眼美丽冰蓝的腾格里。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

毕利格阿爸把自己的大青马换给他,但马鞍未换。难怪当初老人给他挑了这么大的一副钢蹬,似乎老人早就料到了有用得着它的这一天。但老人当初对他说,初学骑马,马镫不大就踩不稳。万一被马尥下来,也容易拖镫,被马踢伤踢死。这副马镫开口宽阔,踏底是圆形的,比普通的浅口方底铁镫,几乎大一倍重两倍。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连那条探狼也放弃任务,迅速折身归队。

陈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此可怕庞大的蒙古狼群,居然被两只钢镫所击退。他顿时壮起胆来,一会儿狂击马镫,一会儿又用草原牧民的招唤手势,抡圆了胳膊,向身后的方向大喊大叫:豁勒登!豁勒登!(快!快!)这里的狼,多多的有啦。

可能,蒙古狼听得懂蒙古话,也看得懂蒙古猎人的手势猎语。狼群被它们所怀疑的蒙古猎人的猎圈阵吓得快速撤离。但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陈阵看呆了。

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雪砂。

天光已暗。陈阵还没有完全认好马镫,大青马就弹射了出去,朝它所认识的最近营盘冲刺狂奔。寒风灌进领口袖口,陈阵浑身的冷汗几乎结成了冰。

狼口余生的陈阵,从此也像草原民族那样崇敬起长生天腾格里来了。并且,他从此对蒙古草原狼有一种着了魔的恐惧、敬畏和痴迷。蒙古狼,对他来说,决不是仅仅触及了他的灵魂、而是曾经击出了他灵魂的生物。在草原狼身上,竟然潜伏着、承载着一种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这种看不见、摸不着,虚无却又坚固的东西,可能就是人们心灵中的崇拜物或原始图腾。

第一辑 狂野性情 诱杀

猎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手。因为猎人知道要做一个好猎人,不仅要弹无虚发,更需机智谋略。

猎人之所以优秀,是因为他懂得诱杀,而不是搏杀。他知道凶猛的虎狼豺豹是惹不得的,动辄便有性命之忧。而性情温顺的鹿兔马羊是可以大开杀戒的。

猎人机智得有些阴险。他不射杀第一只猎物,而是打伤后捉住,当诱饵缚于树上,自己躲在树丛中悠然地等待着。等猎物的哀鸣声唤来同伴时,猎人才从树丛中伸出乌黑的枪管精确射杀。

猎人知道弱小的动物要依群而生存,群内有着高尚的互助精神。正是这种高尚精神的存在,才使猎人每次都能满载而归。所以猎人常在归后偷偷地笑,笑那些猎物蠢不可言。

那天早晨,猎人像往日一样踌躇满志地上了山。雨过天晴后的山比往日更清秀妩媚,泥土的清香和鲜花的芬芳在林子里弥漫着。

猎人听到了鹿鸣声,他顿时精神一振。脚步便欢快起来了。

鹿鸣声是从林子中央的一片空地上传来的。空地上的三头鹿浑然不知危险已经笼罩了它们,依然沉醉于嬉戏之中。猎人躲在树丛中开始谋划枪口下的第一个目标,他很快就发现了那是一头公鹿、一头母鹿和一头鹿崽。

猎人缓慢地举起了枪,那头鹿崽在枪声中晃了一下便跪倒在地了。公鹿和母鹿闻声一惊,可跑出两步却回头看见了跪在地上的鹿崽。于是便仰天哀鸣。猎人正为自己的计谋而得意时,那两头鹿在凄厉的鸣叫声中一步一步地走近了鹿崽。

当猎人再次举起枪管时,四面的林子里忽然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鹿鸣声,声音愈来愈大、愈来愈近。猎人正暗自欢喜,就看见有许多鹿从树丛中拥上了那片空地,齐声长鸣。

又一声枪响,一头鹿轰然倒下了,血汩汩地喷涌而出,染得草地一片褐红。鹿群没有因为惊吓而逃散,鸣叫声却更加凄厉。鹿群的哀鸣声在猎人听来便是一曲高亢的凯歌。嘹亮的凯歌刺激得猎人血脉亢奋不已。

随着枪声接连响起,七八头鹿已凛然倒下了。猎人胸腔里燃起的熊熊激情不得不因弹药的耗尽而熄灭。

鹿群依然哀鸣着。猎人就燃起一枝烟悠然地等待着,想等到鹿群散去后再收获这次诱杀的硕果。正当猎人眯着眼乐呢,鹿群却炸开般地四下逃散了。

猎人钻出树丛,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腥臭。猎人回头望了一眼就发现身后一只斑斓大虎正向他逼近。这附近怎么能有虎呢?就是有虎,听见枪声早该吓跑了呀!

猎人忽然颤栗了:那群鹿!那群鹿在诱杀他!它们用身体耗光了子弹,那哀鸣声不仅召来了老虎而且掩盖了枪声!

猎人终于在一声虎啸中没了气息。他临死也没弄明白,温顺软弱的鹿怎么会诱杀自己?

第一辑 狂野性情 自由与生命

八月的一天下午,天气暖洋洋的,一群小孩在十分卖力地捕捉那些色彩斑斓的蝴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童年时代发生的一件印象很深的事情。那时我才十二岁,住在南卡罗来纳州,常常把一些野生的活物捉来放到笼子里,而那件事发生后,我这种兴致就被抛得无影无踪了。

我家在林子边上,每当日落黄昏,便有一群美洲画眉鸟来到林间歇息和歌唱。

那歌声美妙绝伦,没有一件人间的乐器能奏出那么优美的曲调来。

我当机立断,决心捕获一只小画眉,放到我的笼子里,让她为我一人歌唱。

果然,我成功了。她先是拍打着翅膀,在笼中飞来扑去,十分恐惧。但后来她安静下来,承认了这个新家。站在笼子前,聆听我的小音乐家美妙的歌唱,我感到万分高兴,真是喜从天降。

我把鸟笼放到我家后院。第二天,她那慈爱的妈妈口含食物飞到了笼子跟前。

画眉妈妈让小画眉把食物一口一口地吞咽下去。当然,画眉妈妈知道这样比我来喂她的孩子要好得多。看来,这是件皆大欢喜的好事情。

接下来的一天早晨,我去看我的小俘虏在干什么,发现她无声无息地躺在笼子底层,已经死了。我对此迷惑不解,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我想我的小鸟不是已得到了精心的照料吗?

那时,正逢著名的鸟类学家阿瑟·威利来看望家父,在我家小住,我把小可怜儿那可怕的厄运告诉了他,听后,他作了精辟的解释:“当一只母美洲画眉发现她的孩子被关进笼子后,就一定要喂小画眉足以致死的毒莓,她似乎坚信孩子死了总比活着做囚徒好些。”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捕捉任何活物来关进笼子里。因为任何生物都有对自由生活的追求,而这种追求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辑 动物奇迹 狼群分配原则

一群狼在荒凉的雪地上奔跑,它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到食物了。猎物就在前面,狼群拼命地追赶。终于,一只狼扑向猎物,就在这一瞬间,后面的狼也赶到,猎物被咬死在地。这时,分享猎物的行动开始了,首先,是最强壮的狼,即咬死猎物的狼先吃,然后是强壮的狼吃,最后才轮到身体瘦弱的狼。如果食物不够吃,体弱的狼就吃不上食物。猎物一吃完,狼群又开始奔跑起来,向下一个猎物追去。

狼群就这样不停地奔跑,跑过漫长的冬季。偶尔狼群吃饱了,它们也不会停下来,因为它们经历过太多饥饿的日子;它们也总是把尾巴夹得紧紧的,很少互相争斗,即便发生争斗,弱者很快服输,夹着尾巴到另一边去了。狼群的目标始终在前方的猎物。一队狼群就这样奔跑着,虽然队伍中不时有狼倒下,但狼群依然奔跑着,始终充满了活力。

这不是寓言,在小说中我就读到过同样的故事,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给我许多思考。

狼群的“分配原则”也很值得深思:先强后弱。猎物总是跑在最前面的狼首先捕获的,没有它们,就不会有食物。从另一种意义来说,跑在最前面的狼必须保持一定的体力;如果这一部分狼跑不动了,就不会有食物,这对狼群来说其结果是灾难性的。

有趣的是狼总是夹着尾巴,不像狗总是把尾巴翘得高高的。狗是喜欢窝里斗的,它们见面就咬,一咬就得拼个你死我活。狼大概不喜欢窝里斗,不做无谓的牺牲。狼就是狼,狗就是狗,落到今天看家护院的地步。人们常常告诫自己:夹着尾巴做人。我想,这大约是从狼那儿得到的启示。

第二辑 动物奇迹 上帝总是在启示

东部非洲的绿洲上生活着一种美丽的蜥蜴,它们有着色彩绚丽的表皮,太阳出来的时候,它们三三两两出现在岩石上晒太阳,它们的色彩真的可以醉倒每一个人。

当地居民企图捉到它们,放到自己的器皿中以供欣赏,但再高明的捕猎者都无法实现这个愿望。因为蜥蜴的身手太敏捷了,它们在发觉一丝儿的风吹草动之后,就会像风儿一样溜之大吉。

所以,捕猎者只能猎杀它们,当地人相信在猎杀它们之后,可以剥下它们美丽的皮。但令人奇怪的是,蜥蜴只要一经猎杀,它们的表皮就会在几秒钟之内黯然无光,最后变成了像泥土一样粗糙的东西。

这似乎是给猎杀者的一种惩罚,猎杀者因为贪图得到美丽而杀害它们,它们却偏偏不给猎杀者以最爱。

在东北的原始森林里,还有一种动物像东非的蜥蜴那样有着“报复”心理。它就是麝,麝的身上有一种香,是珍贵的香料,也是上等的中药。麝香只产于雄麝身上,想获得麝香,一般需要猎杀麝。但所有的猎人都知道,麝是一种“聪明绝顶”的动物,只要发现自己的生命出现危险,就会在猎人开枪之前,迅速咬破自己的香囊。

自然界真是一个难以穷尽的世界,它总会在某种时候突然给人以某种启示。就像东非的蜥蜴,东北的雄麝,它们以自己的方式告诉人们它们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以及它们的愤怒和尊严。

造物主把智慧赐给人类,可能同时也赐给了动物,在上帝看来,所有的生命都应该是平等的。当人类的心智被残忍所蒙蔽时,造物主就会给人们某种启示,但可惜的是,很少有人能领悟。

第二辑 动物奇迹 麻雀和红襟鸟

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时候,英国送奶公司送到订户门口的牛奶,既不用盖子也不用封口,因此,麻雀和红襟鸟可以很容易地喝到凝固在奶瓶上层的奶油皮。后来,送奶公司把奶瓶口用锡箔纸封起来,想防止鸟儿偷食。没想到,二十年后,英国的麻雀都学会了用嘴把奶瓶的锡箔纸啄开,继续吃它们喜爱的奶油皮。然而,同样是二十年,红襟鸟却一直没学会这种方法,自然也就没有美味的奶油皮可吃了。

这种现象引起了生物学家的兴趣,他们对这两种鸟儿进行了研究,从解剖的结果来看,它们的生理结构没有很大区别,但为什么这两种鸟在进化上却有如此大的差别呢?原来,这与它们的生活习性有很大的关系。

麻雀是群居的鸟类,常常一起行动,当某只麻雀发现了啄破锡箔纸的方法,它就可以教会别的麻雀。而红襟鸟则喜独居,它们圈地为主,沟通仅止于求偶和对于侵犯者的驱逐,因此,就算有某只红襟鸟发现锡箔纸可以啄破,其他的鸟也无法知道。

对于物种来说,进化需要集体交流和行动,这样,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有了新技能,才可以真正地发扬光大,使物种生生不息。同样,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想要取得成功,也离不开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个人的力量往往微不足道,但当你投身于集体,成为其中一分子,你所付出的努力与智慧,就会得到丰厚的回报,而这才是更大的成功。相反,当你孤身一人,与外界充满隔阂,闭关自守,你就会知道,做一件事是多么难,而成功是多么遥远。

如果你也是一只鸟,那么你是想做麻雀还是红襟鸟呢?

第二辑 动物奇迹 动物的想象力

<h3 class="h3">1</h3>

黑斯博士在《敞开的北极海面》一书中,几次提到他的狗:它们本来一直是靠拢成很紧凑的一队来拉雪橇的,当接近薄冰时,它们便自行岔开而行,显然是为了把重量分配得均匀一些,以免陷到冰层下面去。每每看到狗们自行在冰面上岔开,黑斯博士就知道,接近薄冰了,注意危险。没人知道黑斯博士的狗何以想像得出,哪儿是厚冰,哪儿是薄冰;又何以知道,厚冰处可以并肩而行,薄冰处却必须保持距离。这说明狗具有超强的推理和想像力,在没有危险的时候,它们并肩而行,劲儿往一处使;危险在即,则保持距离。人的思维与想像力正好与狗相反,在没有来自外部的险情时,通常会窝里斗;有了险情,才开始注重团结。

<h3 class="h3">2</h3>

缪比乌斯教授做过这样一个试验,他把一条梭子鱼放到鱼缸里,用玻璃片隔成两格,一格放这条梭子鱼,另一格放满了其他不同种类的鱼。梭子鱼为了捉食其它鱼,时常向玻璃片猛力冲去,次次撞得晕头转向、两眼发呆。如是三个月,这条梭子鱼才学乖,不再干蠢事。这时,缪比乌斯教授把玻璃片撤了,梭子鱼则不再捉食它曾垂涎三尺三个月之久的那些鱼。意外的是,这条梭子鱼对缪比乌斯教授新放进来的鱼却来者不拒。同样的试验换成人,就很容易落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么一个自作聪明的懦弱圈套里。人在教训方面的想像力只需眨眼间,而梭子鱼的想像力,却整整用了三个月。想像力的发达,是否妨碍了人的坚韧性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h3 class="h3">3</h3>

在伦敦的动物园里,一只牙齿不好的猴子惯于用一块石头来砸开干果,用过之后,它就把那块石头藏在草堆下,不让其他任何猴子碰它。这只猴子的行为显然超出了想像力的范畴,因为它直接具有了某些模糊的产权(财产)意识。因此就应该说,伦敦动物园里的这只猴子,当为猴子中的头等公民。

第二辑 动物奇迹 马鹿的故事

莱茵河左岸的艾弗尔山区。时值深秋,一头名叫“汉尼巴尔”的马鹿在密林里躁动不安地行进。它正处于发情期,在焦急地寻找着配偶。它来到了一片育林区,停下了脚步,昂起头发出极为深沉的鹿鸣。然后,它脚步轻捷地朝一片密密的灌木林跑去。突然,它猛吃一惊:在它的面前出现了一头名叫“亚历山大”的雄鹿。这头雄鹿头上长着带有二十二个枝杈的鹿角,体重三百四十公斤,体格雄壮,相貌堂堂。

只要望一望亚历山大头上那副鹿角就够汉尼巴尔发怵的了。它赶紧转过身去,连跑带跳,想避开这个强大的对手。跑了不远,一丛锯倒晒干的冷杉枝条挡住了它的去路。

汉尼巴尔气不打一处来。它狠狠地把角戳进这堆树枝中,发泄一番以后汉尼巴尔发现亚历山大竟然紧随其后。

这下它更紧张了,它把头昂起来警惕地瞪着亚历山大。谁知有三棵晒干的小冷杉树挂在汉尼巴尔的鹿角上,这使它看起来显得特别威武。这下轮到亚历山大吃惊了。它浑身战栗,赶紧转身逃跑,一会儿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不少学者曾经认为,鹿角的大小有如军人的军阶,无须考虑对象,就得予以尊重。然而许多动物行为学家通过一系列新的实验证明,这只是不熟悉的鹿偶尔相遇时的情况,而在彼此熟悉的鹿中,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景。

著名动物学家艾斯玛尔克博士曾经做过这样一次实验:他从一个由十二头马鹿组成的群体中挑选了一头鹿角发育最差、地位最低的鹿。在它的头上装上一副从狩猎俱乐部弄来的极威猛极漂亮的大鹿角。这样,最弱小者成了这一带的“最雄壮者”;然而同群的马鹿由于知道它的底细,并没有给它以应有的尊重,而是照常欺负它凌辱它。群鹿只承认和尊重它们现有的首领。

这群鹿的首领叫“莱克斯”,头上长着一副令每一个猎鹿人都会怦然心动的大鹿角。如果把它的鹿角枝杈全部锯去,它在鹿群中的地位会一落千丈吗?艾斯玛尔克博士让人锯掉了所有枝杈,然而首领依然是首领,它的尊严和权威依旧。甚至它的鹿角锯到只剩四十厘米高的一截短桩时,它依然是无可争议的首领,群体中的“二把手”——一头有十六个枝杈鹿角的马鹿,在它面前仍然服服帖帖。博士又让人把首领的鹿角全部锯去。这时情况发生变化了。群体中所有的鹿起来造首领的反,首领的威风荡然无存,它从将头跌到兵尾,成了群体中地位最低下者。鹿角的全部损失才会给它的“社会地位”带来灾难性后果。

莱克斯的鹿角脱落之后,它被科研人员捉住,被送到斯普林格“野猪公园”,和其他马鹿一起被卧养起来。这一年夏天,莱克斯头上长出的角可怜兮兮,每个看到它的游客都说它属于“劣等种族”。

莱克斯这样具有优秀遗传基因的马鹿为什么在这一年情况如此之糟呢?它作为一个头上无角的外来者来到了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圈养地,并马上卷入了一系列无休止地打斗中。无角鹿打斗时后腿直立,两条前腿擂鼓一般地向前击打,这样的打斗威力自然有限。因而在这一年中,莱克斯只好俯首臣服。它的地位低下,它的头上只能长出与其地位相适应的角来。可是进入第二年情况就彻底改观了。莱克斯毕竟身材高大,体力雄健。在打斗中它日渐占上风,最终又爬到了首领的地位,这一年,它的鹿角长得又高又大,枝杈繁多,重现了当年雄风。

学者们因此得出结论:并不是鹿角的大小决定某头鹿在群体中的地位,正相反,有资格当首领者才能长出最强大的鹿角。

鹿角大的鹿不一定真的强大,强大的鹿却一定会长出庞大的鹿角。对人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做头领的人不一定具备实力,但具备实力的人却一定能够成为头领。

第二辑 动物奇迹 你不能施舍给我翅膀

在蛾的世界里,有一种蛾名叫“帝王蛾”。

以“帝王”来命名一种蛾子,你也许会说,这未免太夸张了吧?不错,如若它仅仅是以其长达几十公分的双翼赢得了这样的名号,那的确有点夸张之嫌,但是,当你知道了他是怎样冲破命运的苛刻设定,艰难的走出恒久的死寂,从而拥有飞翔的快乐时,你就一定会觉得那一顶“帝王”的冠冕真的是非他莫属。

帝王蛾的幼虫时期是在一个洞口极其细小的茧中度过的。当他的生命要发生质的飞跃时,这天定的狭小通道对他来讲无疑成了鬼门关。那娇嫩的身躯必须拼尽全力才可以破茧而出。太多太多的幼虫在往外冲杀的时候力竭身亡,不兴成了“飞翔”这个名词的悲壮祭品。

有人怀了悲悯恻隐之心,企图将那幼虫的生命通道修的宽阔一些。他们拿来剪刀把茧的洞口剪大。这样一来,茧中的幼虫不必费多大的力气轻易就从那个牢笼里出来了。但是,所有因得到了救助而见到天日的蛾子都不是真正的“帝王蛾”——它们无论如何也飞不起来,只能拖着丧失了飞翔功能的累赘的双翅在地上笨拙的爬行!原来,那“鬼门关”般的狭小茧洞恰是帮助帝王蛾幼虫双翼成长的关键所在,穿越的时候,通过用力挤压,血液才能顺利送到蛾翼的组织中去,唯有双翼充血,帝王蛾才能振翅飞翔。人为的将茧洞剪大,蛾子的翼翅就会失去充血的机会,生出的帝王蛾便永远与飞翔绝缘。没有谁能够施舍给帝王蛾一双奋飞的翅膀。

我们不可能成为统辖他人的帝王,但是我们可以做自己的帝王!不惧怕独自穿越狭长黑黑的隧道,不指望一双怜悯的手送来廉价的资助。将血肉之躯铸成一支英勇无畏的箭镞,带着呼啸的风声,携着永不坠落的梦想,拼命穿透命运设置的重重险阻,义无反顾的射向那辽阔美丽的长天——

“狼道”中的哲学

狼在牛群四周游荡,并非漫无目的,而是盯住猎物。北美野牛觉察到危险,增强了戒备。但狼的体重只有四十公斤,和家犬的体重相同。这些凶悍的北美野牛为什么还要担忧呢?

为获取成功,狼必须解决两个问题——协作狩猎和选择合适的猎物。如果在选择目标时发生失误,最终会葬送自己的生命。所以,狼必须寻找老弱病残的猎物。

整个牛群休憩时,体弱的成员混杂在强壮的野牛里难以分辨,狼只得耐心等候。此时,继续靠近牛群将遭到攻击。狼群必须把体弱的野牛隔离出来,渐渐地,它们包围了野牛。

空气异常紧张。强壮的野牛并不担心,它们没有受到威胁。但体弱的野牛无法抗衡,终于,在奔跑中,一头野牛被狼群捕获。

科学研究证实,狼群善于捉弄比自己虚弱的动物,而很少攻击强壮的猎物。独自狩猎时,狼会遭到大型猎物的反击。这就是狼群采取全方位进攻的原因。这个原则也适用于集体防御,微小的生物只要团结起来,就能够击败入侵者。

狼是最善交际的食肉动物之一。它们并不仅仅依赖某种单一的交流方式,而是随意使用各种方法。它们嚎叫、用鼻尖相互挨擦、用舌头舔,使用包括唇、眼、面部表情以及尾巴位置在内的复杂精细的身体语言或利用气味来传递信息。

在冬天,一群狼踏着积雪寻找猎物。它们最常用的一种行进方法是单列行进,一匹挨一匹。领头狼的体力消耗最大。作为开路先锋,他在松软的雪地上率先冲开一条小路,以便让后边的狼保存体力。领头狼累了时,便会让到一边,让紧跟在身后的那匹狼接替它的位置。这样整个狼群都可以保持昂扬的斗志。

面对狼群,最为凶猛的猎豹也会退避三舍,这就是狼群杀阵的威力。

第二辑 动物奇迹 斑马为什么有黑白条纹

很久以来,斑马为什么会有色彩对比强烈的黑白花条纹,对我来说一直是个不解之谜。在非洲大草原上,这身打扮实在是太显眼了,这使它们很容易成为狮子、土狗之类食肉动物的攻击目标。而且,就是吃肉的狮子和土狗,也有着与环境相匹配的保护色呢。

斑马为什么有黑白条纹?我曾经多次向人请教过这个问题。有人一本正经地说,这种条纹可以让智商差点的捕食者分不清斑马的头和尾。而众所周知,斑马的后腿十分强劲有力,不小心站到后面的捕猎者必受重伤。我不以为这种说法能有多少道理。有人说是因为斑马天生爱美,还有人说这是造物主一时疏忽。

昨天闲翻杂志,才发现正确答案。原来,在非洲大陆,有一种可怕的昆虫——舌蝇。动物一旦被舌蝇叮咬,就可能会染上“昏睡病”———烧,疼痛,神经紊乱,直至死亡。科学家研究发现,舌蝇的视觉很特别,一般只会被颜色一致的大块面积所吸引。对于有着一身黑白相间条纹的斑马,舌蝇往往是视而不见的。斑马的条纹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选择、优胜劣汰的结果。在进化过程中,斑马的选择虽然使它有更多的被捕猎的风险,但也使它成功地躲掉昏睡病的困扰,使它们的群体不断地发展壮大起来。现在,斑马已经成为非洲大草原上数量最多的动物之一。

斑马为什么有黑白条纹?我唯心论一点说,这是造物主给我们的一个启示: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完美无缺的选择。你不可能同时拥有春花和秋月,不可能同时拥有硕果和繁花。你不可能把所有的好处都占完了。你总要学会权衡利弊,学会放弃一些什么,然后才可能得到些什么。你总要学会接受生命的残缺和悲哀,然后,心平气和。因为,这就是人生。

第二辑 动物奇迹 长寿的蛤蜊

蛤蜊生活在遥远的南美洲,对于我们来说很陌生,但这不影响科学家们对它们的热情和关注。这种动物很可爱,身上长着像树木年轮的纹路,每成长一年,蛤蜊就仔细地划上一道完美的圆圈。科学家们数了又数,观察了又观察,许多蛤蜊竟然有一百二十圈之多,也就是说这些蛤蜊穿越了一个世纪,又健康快乐地生活了二十年。这在动物界可是难得一见的“寿星”啊!想知道蛤蜊长寿的秘密吗?

原来,聪明的蛤蜊运用了逆向思维。炎热的夏季,对许多动物来说是生长最旺盛的季节,它们需要大口大口地吃东西,才能保持正常的新陈代谢;夏季的美食当然足够丰盛,它们不担心贪婪的肠胃会没有东西可享用。而对于蛤蜊来说,夏季是它们最温馨、最幸福的季节,因为它们要尽可能地生育可爱的小宝宝,要承担起当爸爸妈妈的责任和义务——它们没有过多的时间去享用美食,去满足自己形形色色的欲望,它们的生活简单而快乐。冬天到了,宝宝们都长大了,可以照顾自己了,爸爸妈妈也自由了。但这时候草木枯萎、万物藏匿,蛤蜊吃不到多少可口的食物。好在它们习惯了节俭而优雅的生活,在寒冷的日子再一次降低自己的欲望,减少自己的贪念,这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有一些东西吃就足够满意和幸福了。

正是蛤蜊这些高贵的品质保证了它们生命的长寿,这同时也是科学家们对它们普遍赞誉的原因。也许聪明的人类能够从它们身上想到些什么。

第三辑 尘世生灵 职业猫

那不是一只温顺的猫。它竖起的每一根黄毛都暴露出野性。这是饥饿的结果。

我认识它,它是九号职业猫。等我再次见到九号猫,已时隔多年。它已经不再是青壮年,毛长体硕掩饰着臃老。它的野性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张显,而是完全隐匿到骨子里。那天,它卧在九号库的地板上,毫无表情。无论你怎样呼唤,它纹丝不动。你蹲下来,晃动手里的美味,它毫无反应。

当我转身离去时,背后却传来一声轻轻的长长的甜甜的嗓音:“喵——”那声音细弱,清而柔,胆壮而发怯。它告诉我,那是一只小小猫。它身上的毛一定细而软,摸起来一定顺而滑。我真的看见了一只小猫,黄白相间色。它走出来了,扭头望望九号猫,就朝我的惊喜款款走来。我就要碰到它了!然而这时,九号猫从喉咙间发出一个沉闷的声响,一个眼神打过来,小猫就瞬间一闪,蹿进高大狭窄的货架间隐藏起来。见我半天没有动静,它才狐疑地探出半个脑袋。

这只尚未出道的小猫,像它的母亲一样,是承继祖业而来。但它还裹着母亲的奶,尚不能独当一面。它稚嫩的瞳眸黄而亮,有着花色一样的质感,身上散发着大片大片九号猫的奶香。一旦它开始涉世,就将和九号猫一样绝缘于旷野。它们都出生在这片容量大得令人惊奇的仓库。

库区里驯养的猫都属于职业一族。它们的称谓世代与库保持同步。一号库配一号猫,二号库配二号猫。依此类推,在编的猫有十几只。护家逐鼠,它们都很职业。大部分猫互不相识,因为没有公共放风时间,更没有机会相互嬉戏。它们彼此陌生,所接受的职前培训大体和我差不多,均以爱岗敬业为荣。

十年前,在一座小县城,我和九号猫坚守在同一个岗位上。但我很早就告别大仓库,另谋出路了。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到库区回访,看见了九号猫。如今又时隔经年,九号猫的小猫早已长成青壮年,不知它被编入几号库。九号猫恐怕已经出局。这是所有从业人员的职业悲哀,并不涉及感情问题,猫也不例外。

和九号猫分开后,我多次在奔驰的火车上路过小县城,瞥见县城边缘上那片外表高大宽阔,里面却永远昏暗阴冷的大库。那从梁上垂下的一盏灯泡,日夜萎靡得跟萤火一样,远不如躲闪在黑暗处的九号猫眼忽闪得那么鲜亮。当初我就是在这样的萤火和猫眼照耀下,开始了文学创作。九号猫是一个日夜在九号库尽忠职守的人,也是惟一和我分享人生乐趣的人。

如今,那片古老的仓库像是死在大地上的一片废墟躺在铁路沿线上。听说,这破旧不堪的东西依然在使用,装着百货、烟酒、鞋帽、茶糖。依然有职业猫,在这个小县城的大仓库内奉献着它们的青春和热血。那些前来库区买办的人,大大小小也算个商人,他们通常不会注意到职业猫,进进出出的货物目不暇接,那是流水般的岁月和账页。谁还会在乎猫呢,一只猫!

只有看门人和库主,常常惦记着猫叫。猫叫防范鼠患,他们彼此挣钱踏实。

因此,这类严禁人工喂养、自谋生路、偶尔见饱的猫,总是在叫。叫是它们的职业特色。除了到处发霉、栓塞的大库,它们没有别的家;除了老鼠,它们没有别的玩伴和吃食。在巨大寒冷的寂寞中,夜里,似乎能听见九号猫撕裂老鼠骨架的声音。

九号猫的小猫,想必就是这样得到母亲的传承。

繁衍在大库里的职业猫,大多样子凶狠,怒目圆睁,是一族永远拒绝人抱的猫。当九号猫在我的供养下,稍稍有点人情味,我却已经远走他乡。假如我一直留下,九号猫会把我当成朋友,让我抱它吗?如果让我重逢九号猫,我只想唤得它的亲近。

但是,人往往不能单纯为了某一项喜好而永远停在一个地方不动。尤其像这样一间昏暗阴冷、破旧沉闷的库,两扇大铁门吱扭一合,人就别想望见天。我们不仅寂寞难耐,还会在身体的各个部位不断地得着风湿。

屏息驻足,茫然回眸,如今,我最想和九号猫说说话。哪怕只回忆一下去年冬天驱寒的方法。遗憾的是,我们在同一个库里共度了春秋几载,它却从未开口说过话。但不知不觉中,我和九号猫共同分享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美好的青春年华。虽说人猫有别,但我们被分享的方式却差不多。在我胸前,挂着一个胸卡,人们招呼我像招呼九号猫,大声喊道:九号保管员!

多年以后,有一次我坐在哐当哐当的火车上,又经过那个最初激情工作的地方,我似乎听见清晰旷远的猫叫胜过了鼎沸的人声,一声声,一声声,一声又一声……我知道,那已经不是我的九号猫。那是很职业的一类猫。

第三辑 尘世生灵 天棚里的猫

<h3 class="h3">1</h3>

那是一个星期天。

我和太郎把椅子搬到南瓜棚下,正读着杂志。

“爸爸,看那里!”我顺着太郎指的方向看去,一只有黑白斑纹的猫正躺卧在南瓜棚上的边缘处,它的体形有普通猫的两倍,还有一身富有光泽的毛。

“嗯,不错。”

这只有斑纹的野猫让人觉得非同一般。

前几天,它悄悄潜入邻居野田先生家的鸡窝,叼走了他家的小鸡;也就在两三天前,斜对门的矢泽先生的妻子正在摆弄鲤鱼干时,米店里的伙计来了,就在她刚要站起身时,鲤鱼干便不翼而飞了。

这只猫几乎每天都来我家,说不定也叼走了什么东西。

我家是旧式的农村建筑,什么狗呀猫的可以自由出入,所以我们这一带被这只斑纹猫搅得心烦意乱。

昨天晚上,从厨房里传来“咕咚咕咚”的声响。于是,太郎的姐姐喜子走出去看了看。令人惊讶的是,这只猫掀掉了饭桶盖,正狼吞虎咽地吃着。听到喜子的叫声,它慢悠悠地抬起头,用发亮的眼睛静静地望着来人,丝毫没有要逃的样子。

“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猫啊!”今天早晨,喜子还在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

而现在卧在那儿的就是它。

“嘘嘘——”太郎朝它叫了起来。但是它毫不在乎,眯着眼,静静地卧在那儿,只有耳朵微微地抖动。

“好奇怪的家伙呀,爸爸。”

突然,南瓜棚摇晃了一下,猫的身体在空中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地,嘴里叼着一只麻雀。

原来它是假装睡觉,其实一直盯着麻雀从房檐下的巢里进进出出。

它衔着麻雀慢吞吞地从我们面前经过,向对面走去。

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家伙!

<h3 class="h3">2</h3>

“阿吉先生”是一只松鼠。我饲养阿吉已有两年了,只要一叫“阿吉先生”,它就会很自然地跳到我的肩上。每天早晨,我都会把“阿吉先生”从铁丝笼子里放出来,让它在院子里的柿子树上运动二三十分钟。那天早上,我照例把阿吉从铁丝笼中放出来,阿吉一下子跳上了那棵柿子树。

就在这时,那只斑纹猫不知从哪里钻出来,如同旋风一般,一瞬间,就把阿吉衔在了嘴里。

眼看着心爱的阿吉被叼走了,我气急败坏,下决心一定要惩治这只斑纹猫。

当晚,我和邻居野田先生一起在我家旁边的田地里架起了一个带有牛肉的圈套,然而一直等到十一点左右,田里也没有丝毫动静。

“看来今晚要泡汤了。”

“怎么会?一定能成功。”

啪嗒一声,正当野田先生要说话之时,从田里传来巨大的声响。

我们跳了起来,飞奔过去。远远地,我们看见那只猫被夹住了,正吧嗒吧嗒地挣扎着呢。太棒了!可走近一看,我们都吃了一惊:被夹的是一只大眼珠突出的猫头鹰。

“真是出人意料。”我和野田先生对视了一下,苦笑起来。

“爸爸。”这时,跟我们一同跑来的太郎小声地叫道。顺着太郎所指的方向望去,我看到有个东西蹲在离我们四五米远的茶树树桩旁,一直窥视着这边。

是那只斑纹猫!看来,它是被牛肉的味道吸引来的。或许它觉得非常蹊跷,于是就没去碰触圈套,而是一直窥探着情况。

真是个狡猾的家伙。

<h3 class="h3">3</h3>

自从那次圈套事件以后,斑纹猫便不见了踪影。

又是一个早晨。

饭后,家人都围着饭桌喝茶。此时,一只猫嗖地穿过厨房隔板的空隙。

“啊!”我不由得叫出来,是那只斑纹猫!

猫穿过了没有铺设地板的房间,进入院子。这时候,院子里应该有近二十只小鸡。

“嘿,小鸡要被叼走了!”

我这样喊着,和太郎一起飞奔到廊上。

因为猫的突然出现,小鸡顿时乱作一团,吓得到处乱窜。然而不可思议的是,这只斑纹猫竟然毫不理会近在咫尺的惊慌失措的小鸡,径直走了。若是往常,它嘴里肯定会叼走一只小鸡。然而,今天它显得小心翼翼。

傍晚回来,我看到太郎紧绷着脸,一本正经地站在大门口。

“爸爸,有五只小猫崽!”

“嗯?”

“噢,是那只斑纹猫,在我们家天棚里生下了五只小猫崽。”

“哦?”

我急忙跑了过去,向天棚里张望。

斑纹猫果真蹲在天棚里,两眼发光。

它身边刚出生一个月左右的小猫崽,步履蹒跚地来回爬着。

一注意到我的存在,斑纹猫便呜呜地叫起来。于是,小猫崽们匆匆忙忙地站到了斑纹猫的肚子底下。

我不由得笑了。

我终于明白这一个多月里,斑纹猫为什么没有出现在我家附近,小鸡可以从笼子里放出来,在院子附近玩耍了。事实上斑纹猫仍在我家的天棚里,但它竟能抵挡住近在咫尺的美味的诱惑,跑到五六百米远的地方寻找食物,只是为了保护小猫崽、养育小猫崽。

黑暗中,天棚里的斑纹猫炯炯有神的两眼眨都不眨一下地瞪着我们。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说不出话来,只是呆呆地站在那儿。

第三辑 尘世生灵 一只寂寞老猫,一个悲伤圣诞

不是只有人害怕寂寞,只要是生命,只要活着,都免不了寂寞的摧残!

那是在两年前的圣诞节前夕,一只老猫的悲伤故事。

旅居加拿大的我,和一个离婚独居的德国男子haro分租他二楼的小房间,从一开始,我就发现haro真是一个孤独的男人,陪伴他的只有一只老猫、一个常来造访看起来像流浪汉的朋友,要不就是他离婚多年的妻子,偶尔带着他们五岁的小女儿来看他。他真的是个很孤独的人……

故事的主角是那只老得快走不动的老黄猫。haro告诉我,它大概有二十多岁了,我从不知道猫可以活那么老,稀稀疏疏的黄毛包裹着瘦弱的身体,宛如一个九十多岁的老太婆,连走路也觉得力不从心。

房东haro准备要到温哥华与家人过圣诞节,临行前他拜托我照顾那只老猫,我理所当然地答应了,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第二天晚上,那只老猫一反常态地出现在我房门外,我打开门时还被它吓了一跳,只见它垂着眼睑,安静地坐在那儿,我想它大概是被我房里电视的声音吸引来的吧!

你也懂得寂寞?我问它,Are you looo?

它没回答我,我想它是听不懂我的话了。我打开房门,任它悄悄走进我房间,坐在我旁边,陪我看了一整晚的电视。我觉得它像个迟暮老人,渴望被关心,被注意,渴望世界有点声音,不要只是令人喘不过气的黑暗和死寂……

第三天我过敏了,全身痒得不得了,我想是猫毛的关系,我一向就对猫过敏。不得已之下,我狠下心把老猫赶出房间,可是它不愿就此离去,竟趁我不注意偷偷地住进我的浴缸,怎么赶也赶不走,害我每次进浴室都被它吓到,加上过敏真是苦不堪言。

于是我心生一计,跑下楼将房东的电视打开,并大声叫它下来吃饭,果然它一跛一跛地跑下楼,我趁机用纸箱把楼梯高高地围了起来,才暂时解决了事。

接下来的那天,老猫尝试要跳过纸箱上楼,可是年迈的它实在跳不高,几次之后它终于颓然放弃,我也松了一口气,房东的电视更是一刻都不敢关,我想有声音陪伴着它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圣诞夜,我到朋友家过了一个愉快的圣诞派对,直到回到漆黑的家,看到客厅闪烁着电视的微光,才突然想起那只孤单的老猫。

“Kitty!”我轻声唤着它,并开了一个猫食罐头准备喂它。半晌,它蹒跚地出现了,我心疼地蹲下身来摸摸它的头,责怪自己为何无法克服困难来陪伴它,它不像我还有许许多多的朋友,可怜的老猫只有自己。

圣诞节过后,老猫不见了,当我发现食物和水好几天都没动过,我开始急了,找遍所有能找的地方,但不管我怎么叫怎么找,它都不再出现,它像是整个从这房子里蒸发掉一般。

我哭着打电话给远在温哥华的房东,他紧急联络他住在附近的前妻回来看看。那天我很晚才到家,家里的灯亮着,开门的是haro的前妻,她操着德国腔的英语悲伤地告诉我,今天下午她在地下室的一角找到了僵硬的老猫,它已在好几天前死去。

我呆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它老了,走得很安详,没有痛苦……”她哽咽地告诉我,她已经把老猫葬在庭院中了。

那晚我流着泪久久无法入眠,我直觉地认为,是我害了老猫,要不是我狠心不理它,任它在黑暗中孤独地度过好几个漫漫长夜,它应该不会这么早走的!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几年后的今天,当我想起这件陈年往事,我告诉自己要温柔地对待每一条生命,因为它们都有心,都需要爱与关怀,都知道寂寞的滋味!

不要以为猫喜欢孤独,曾经有一只老猫,因为寂寞而死去。

第三辑 尘世生灵 两条狗

父亲扔掉过一条杂毛黑狗。父亲不喜欢它,嫌它胆小,不凶猛,咬不过别人家的狗,经常背上少一块毛,滴着血,或瘸着一条腿哭丧着脸从外面跑回来。院子里来了生人,也不敢扑过去咬,站在狗洞前光吠两声,来人若捡个土块、拿根树条举一下,它便哭叫着钻进窝里,再不敢出来。

这样的狗,连自己都保不住咋能看门呢?

父亲有一次去五十公里以外的柳湖地卖皮子,走时把狗装进麻袋,口子扎住扔到车上。他装了三十七张皮子,卖了三十八张的价。狗算了一张,活卖给皮店掌柜了。

回来后父亲物色了一条小黄狗。我们都很喜欢这条狗,胖乎乎的,却非常机灵活泼。父亲一抱回来便给它剪了耳朵,剪成三角,像狼耳朵一样直立着。不然它的耳朵长大了耷下来会影响听觉。

过了一个多月,我们都快把那条黑狗忘了。一天傍晚,我们正吃晚饭,它突然出现在院门口,瘦得皮包骨头,也不进来,嘴对着院门可怜地哭叫着。我们叫了几声,它才走进来,一头钻进父亲的腿中间,两只前爪抱住父亲的脚,汪汪地叫个不停。叫得人难受。母亲盛了一碗揪片子,倒在盆里给它吃。它已经饿得站立不稳了。

从此我们家有了两条狗。黄狗稍长大些就开始欺负黑狗,它俩共用一个食盆,吃食时黑狗一向让着黄狗,到后来黄狗变得霸道,经常咬开黑狗,自己独吞。黑狗只有委琐地站在一旁,等黄狗走开了,吃点剩食,用舌把食盆添得干干净净。家里只有一个狗窝,被黄狗占了,黑狗夜夜躺在草垛上。进来生人,全是黄狗迎上去咬,没黑狗的份儿。一次院子里来了条野狗,和黄狗咬在一起,黑狗凑上去帮忙,没想到黄狗放开正咬着的野狗,回头反咬了黑狗一口,黑狗哭叫着跑开,黄狗才又和野狗死咬在一起,直到把野狗咬败,逃出院子。

后来我们在院墙边的榆树下面给黑狗另搭了一个窝。喂食时也用一个破铁锨头盛着另给它吃。从那时起黑狗很少出窝。有时我们都把它忘记了,一连数天想不起它。夜里只听见黄狗的吠叫声。黑狗已经不再出声。这样过了两年,也许是三年,黑狗死掉了。死在了窝里。父亲说它老死了。我那时不知道怎样的死是老死。我想它是饿死的,或者寂寞死的。它常不出来,我们一忙起来有时也忘了给它喂食。

直到现在我都无法完全体味那条黑狗的晚年心境。我对它的死,尤其是临死前那两年的生活有一种难言的陌生。我想,到我老的时候,我会慢慢知道老是怎么回事,我会离一条老狗的生命更近一些,就像它临死前偶尔的一个黄昏,黑狗和我们同在一个墙根晒最后的太阳,黑狗卧在中间,我们坐在它旁边,背靠着墙。与它享受过同一缕阳光的我们,最后,也会一个一个地领受到同它一样的衰老与死亡。可是,无论怎样,我可能都不会知道我真正想知道的——对于它,一条在我们身边长大老死的黑狗,在它的眼睛里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是怎样一种情景,我们就这样活着有意思吗?

第三辑 尘世生灵 我和驴子玛吉

我从来不清楚驴子玛吉的年龄,也不知道在我遇到它之前,它是怎样生活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它身上还留着长期遭受虐待的痕迹。每当有人做出突然的举动时,玛吉都会惊吓得缩一下。开始我并没有打算把这头驴子带入我们的生活。当时,我带孩子去瓦林农场玩,看到这么多可爱的驴子时,我就产生了买驴的想法。

我们选择了一头活泼的小驴,它软软的小嘴好奇地伸进我的口袋,想找东西吃。这头名叫莱克西的小驴身材矮小,还不到我的肩膀高。驴贩子瓦尔说:“驴不喜欢孤单,你还要给它找个伴儿。”当时我的脸上肯定是一副沮丧的表情。养一头驴都会让我们的经济紧张,还养得起两头驴吗?“我们养不起两头驴。”我嗓音有点哽咽地说,心里已对莱克西说了再见。

“嗯,我看得出来,莱克西到你们家会过上好日子的。不如这样吧,我这儿有头老驴,它太老了,不能干活了,我想把它卖掉。不过,这老驴性情温顺,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买莱克西,我就把它陪送给你。它就在那边。”

我顺着瓦尔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头灰驴孤独地站在那儿,没有同驴群在一起。即使很远,我也能看出来,它的皮毛粗糙,而且有多处脱落,露出黑色的皮肤。“别在意它的皮毛,”瓦尔继续说,“它身上长了点疥癣,不过,皮毛很快就会长好的。”当我们走近时,这头老驴没有抬头看,这明显地表明它对我们不感兴趣。

“它叫玛吉,”瓦尔说,“它已经过驯养,可以骑,而且它也不在意是否套鞍子。来,我来教你们。”瓦尔从篱笆上取下一个鞍子,给玛吉套上,玛吉静静地站着,仍然不抬头看一眼。

“上!”瓦尔把我的儿子内森举起来,重重地放到玛吉的背上,然后拍了一下它的臀部。玛吉走了几步,双目既不左顾也不右盼。“瞧,”瓦尔说,“多温顺呀,没有什么会吓到它。”玛吉调转头来,向我们走过来。刹那间,我和玛吉目光相接。从它的眼神里,我看到屈从和绝望。玛吉知道它不如周围其它驴那样活泼、年轻;它知道没人要它;它知道在体态上它是驴群中最不起眼的;它更知道,在它的余生它会从一个不关心它的驴贩子手里换到另一个不关心它的驴贩子手里。

我向玛吉走过去,托起它灰色的嘴,抬起它的头来。“玛吉,”我看着它的眼睛,低声对它说,“你跟我回家,我会给你温暖的棚子、充足的干草、新鲜的水和绿草地,还有一株苹果树,你可以在它的树荫之下躲避炎热。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余生。”

就这样,驴子玛吉和莱克西第二天到了我们家。莱克西跳下拖车,在田野里四处奔跑,仿佛是在实地勘探它新家的每个角落。而玛吉却走到谷仓旁的一个角落,低下头去。我明白,在此之前玛吉已经多次失望过,它现在绝不会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的几句耳语。

过去了好几个月之后,玛吉才逐渐爱上了它的新家。它最终选定了苹果树下那个地方作为它的最爱;选定了牧场上属于它自己的那个区域,那是牧场上草长得最高的地方;还选定了散发着干草香味的温暖的谷仓里那个属于它的角落。

玛吉慢慢地学会了被人所爱——它会抬起头来,好让我挠它松垂的下嘴唇下面的痒痒;它会轻轻地靠在我身边,好让我用胳膊搂着它的脖子;它还会把嘴伸到我的外衣口袋里找吃的,它知道我总是在口袋里装着好吃的;它听到我的声音就会抬起头,以它那副笨样跑下小山坡来欢迎我。当我早上出现在谷仓门口时,它会快乐地叫一声,表示欢迎;晚上当我关上谷仓门时,它会用湿鼻子道一声晚安。

玛吉知道有人爱它——不是因为它的长相也不是因为它能干什么,而是仅仅因为它是玛吉。

在来到我们家六年之后的那个春天,玛吉死了。它死在牧场上属于它的那个位置,嘴里还衔着一缕新鲜的青草。虽然玛吉大半生都过着无爱的日子,但它死时却有人爱着它。对于老龄人、被爱遗忘的人,甚至不可爱的人,玛吉对我是个提醒:如果没有信任,爱只会是单向的。

第三辑 尘世生灵 一只流浪猫

自从这幢大楼来了一只流浪猫之后,这里常见的老鼠就几乎绝迹了。这是一只体形硕大的灰猫,有一尺来长,尾巴不知什么原因只有半截了。因为肥胖的缘故,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只有看到老鼠经过时才身手敏捷。不知道它在哪里安了家,我总会在下班回来的时候在楼道上与它相遇,彼此之间都吓了一跳,可每次都是它无声无息地掉头离去,它是怕人的。

因为有了一只猫,原本冷清的楼道有了些许生气。熟悉了些之后,灰猫偶尔也跟我上楼。我住在三楼,总会将吃剩的饭菜倒在门口的一个小碗里。它先在碗里嗅一嗅,然后吃上一两口,很挑剔的样子。

二楼有一对年轻的小夫妻,他们是这幢楼里除我之外最关心这只猫的人。偶尔黄昏出去散步的时候,夫妻俩总要带点猫食回来,站在楼梯口“咪呜”、“咪呜”地叫着。有一次灰猫不小心掉到下水沟里,叫唤了半天才被夫妻俩捞上来,又是洗澡又是吹干,忙了整整一个下午。彻底洗干净后的灰猫容光焕发,走起路来精神抖擞,叫起来中气十足,也许动物也是有尊严的吧!

六楼的胖女人正在闹离婚,也是最讨厌这只猫的人,笃信“猫来穷,狗来富”之说的她每天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狮毛狗上上下下,看见了灰猫却总要骂两句,把所有的坏运气都归咎于它的身上。

其间有一位自视貌比潘安,才过子建(可惜不是富比石崇)的护花使者登门造访了我租住的小屋,他没话找话地将自己的个人简历和盘托出,除了恋爱史没有交待之外,连在哪里上幼儿园都说得清清楚楚。双方有一定了解之后我们出去吃饭,出门的时候,他把那只正在门口吃鱼头的猫一脚踹得老远,可怜的灰猫躲在墙角“咪呜咪呜”地叫着。我看了这个人一眼,没有做声。

灰猫像往常一样在楼梯间游荡,可没想到有一天却被六楼的女人发现了自己的秘密。胖女人在自家的蜂窝煤后面找到了猫的老巢,里面居然还有几只没睁开眼睛的小猫。这个迷信的女人盛怒了,觉得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都找到了根源,便咬牙切齿地将那几只小猫从六楼扔了下去。可怜的灰猫像疯了一样,蹿上蹿下地寻找着自己的孩子,最后在一楼的花园里找到了那些被摔死的小猫,它整天整天地守在那里凄楚地叫着,叫得所有人的心都揪得紧紧的。

几天以后,我们再也没有看见过这只猫。大楼里的人们一如既往地过着平静的日子,除了六楼的女人,她的丈夫终于和她离婚了,把房子留给了她。有一天,她的丈夫,哦,不,是前夫,叫了一辆车来拖家具,这个平时飞扬跋扈的女人哭得惊天动地的,像死了亲人一样。

其实生活中得到与付出永远是成正比的,每个人的生存状态往往取决于自己对于生活的态度。比如说六楼的女人,比如说现在还过着幸福生活的二楼夫妇。想通了这些的我毅然跟那个所谓的护花使者划清了界限,这个家伙还没弄清游戏规则就被三振出局,也许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我的衡量标准仅仅是一只流浪猫。

一只猫就是人性的天平,可以称出良心的分量。

第三辑 尘世生灵 我的猫们

施瓦茨瓦尔德什么都不会做,除了每天下午蹲在凳子上,看整条溪流的水,完整无保留地从自己的面前淌过,它还会做的另一件事是,当我们俩一起往小溪走时,它先于我走出家门,每走三米就停下步子来,仰起小脑袋,抬起身子,我只得把它抱入怀中,它闭上双眼,我把它贴近我的脸,在那一瞬间里我们俩融为一体。这是我养的猫里最笨的猫,虽然最壮实,独自却什么也干不了,总要找其他两只猫商量,它自己表达不了时,只能由另外的猫来代劳。

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我的猫们总以为,我一迈出家门便不再回来了,于是它们先后看护着我,踏着厚厚的积雪一路伴着我前去酒馆,三个小黑点在我身后跳跃。它们在酒馆门口无怨地候着,直到我走出酒馆,一同回家。返家途中,我只得把它们轮流抱着,焐暖它们冻僵了的小爪。到家后,虽然一路抱怨,它们还是原谅了我,和我一起蜷缩到床上,共同进入梦乡。

我给一只白腿、白胸的黑猫取名施瓦尔察娃,它也出奇地依恋我,每当我用双手掬起它来,贴向前额,对着它的耳朵倾吐亲昵的话语,它都会做出晕厥状。我,一个上了年岁的老人,头发稀疏,满脸皱褶,不期望也不可能去爱上某个美丽的女人。只有我的猫们深深爱着我,一如我年轻时对女友的迷恋。在猫的眼里,我是它们的一切,是它们的父亲和情人。最爱我的是那个白腿、白胸的施瓦尔察娃,我只要看它一眼,它就变得感性而温顺,于是我就忍不住把它抱起来,它会因我情感的投入而晕眩,而它感情的回流也会让我凝噎。那些早晨,与五只猫同眠一床,这是我们的全家福,这些猫,是我的孩子。

我平时住在布拉格,它们在郊区。它们一般睡在阳台上,或凉亭下的干草堆里。从二层阳台能看到林中那条直通公路的小道。每次我坐着公共汽车,踏着积雪前来,我会从路上的某个拐角处看我的阳台,那个露天的四方平台,我看见凉亭的地板上,那里竖起了猫的耳朵,然后猫就跑出来了。我看见它们的小爪从木楼梯上飞奔而下,迎着我狂奔而来,围住我舔个不停……我总是把它们一个个抱入怀里,吻着它们的颈窝,它们紧紧贴着我。我没有把它们忘了,这让猫们欣喜若狂。

假如有一天我来不了了,它们该怎么办呢?

我常常自己驾车去看望它们,但只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开车途中,速度稍快一些,我马上就会减速,万一出了车祸,我的猫谁来管啊?所以在冰冻、下雨、下雪的时候,为了保证安全到达,为了让我的猫们高兴,我宁愿选择坐公交车。即使在公交车里,坐在第一排时,我的心会一紧,万一撞车怎么办?于是我换到中排,出事的话,受伤的概率最小,不然有谁给我的猫去喂奶呢?

当我穿上外套,必须回布拉格时,猫们一下子变得乖巧、忧戚起来。平时两只猫打架,只要我一拿起衣服,它们马上就住手,躺到各自的椅子上,彬彬有礼地趴着,似乎只要我不走,它们就会一直这样听话,或者,即使我离开了,把它们留在家里,它们也会这么乖。每只猫都做出无比乖巧的样子,只要我不把它们弄出门去。然而我必须这么做。我把它们一只只抱起来,放到门槛外,它们像鱼儿一样从我的手中滑走。我锁上门,心情和这些猫一样忧伤。我踏着云杉林间的小路而去,穿过林荫绵延的拱门,我最后一次转过身来,我总是看到同样的情景,每每让我心悸:栅栏的缝隙里探出猫的小脑袋,五张小脸巴巴望着我,怀着一丝希望,我会反身回去,重新回到小屋,和它们一齐聚在暖暖的火炉旁……

那一阵我听说,猎人们在林中捕猎猫,割下尾巴,每条猫尾巴能得三十克朗。远处传来的枪响都会让我一怔,我会马上冲出门来,唤来我的猫数一数,是否有一只倒在了地上,被割走了尾巴。那一阵我还听说,四周出现了收猫人,除了假装收购大大小小的猫,还偷捕无主人的猫,送到布拉格的研究所,换取每只猫五十克朗的报酬。在研究所猫的脑袋里被植入一种滴答作响的计数仪,测它们脑血管的脉动。一想到我的猫被运到了布拉格,一周后因承受不住科学试验和研究,带着脑中的计数仪死去,这种想象令我发疯。多少次我在凌晨醒来,无法入睡。我恍惚听到越来越清晰的“滴答”声,这是善意的幻觉。我爬起来。我把表连同围巾拿进厨房,把它塞到柜子里锅的后面。然后我摸索到床边躺下,手背扶额,望着朦胧灯光里的天花板,我重又听到了滴答声,它不是来自外界,而是来自我的脑海。我感到我的头颅里也被植入了计数仪,它滴答记录着我的脑动脉和心脏的搏跳。

……

一个令人伤心的早晨,妈妈去世了,她的脑血管崩裂了。我看见猫把我的长衫撕成了丧服的样子。

妈妈辞世很多日子之后,我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我一如往常在去小溪的路上轻抚施瓦茨瓦尔德,去的路上二十次,回来时二十次。我一次又一次俯身把它拥入怀中,它就像保险丝断了一般,脖子紧倚着我,我也一样。如此这般,我们爱的电路在往返路途二十次的接触里连接又断开。这只最笨的猫,却总是拥有最最美丽的情感,没有它我无法活。在我母亲去世时它为我把长衫扯成了丧服,为这个举动我要伺候它终老。

施瓦茨瓦尔德衰弱不堪了,它已经跳不起来,只得由我把它举起,抱到怀里。它像一块黑色的抹布,像一条服丧用的手帕,像村妇的头巾。然而它的头总靠向我,那么长久,直到最后一天的到来。施瓦茨瓦尔德绝食了,它在饥饿中慢慢消耗着生命。我把它安置在绿椅子上,紧挨我的床。我入睡时,把自己的一只手伸给它,它的小爪就捧着我的手。我疲惫不堪睡着时,它用紧握成一团的小爪将我捅醒,于是我伸出第二只手,轻轻摩挲它的脑袋,它竟无力把头靠入我的手掌心了。于是我从它的小爪里小心抽出自己的手来,拉开了灯,施瓦茨瓦尔德已经死了。它一只眼闭着,另一只眼绿幽幽的,睁开着,呈惊恐状,展露出临死前目睹的恐怖情景。它死得不平和,犹如我的妈妈。我妈妈去世时对自己的年老色衰由恐怖转为愤怒,她不戴假牙,不染头发,饱经风霜,愤世嫉俗地挺立在那里,傲视这个世界,傲视我,傲视一切,因为她不曾像施瓦茨瓦尔德那样拥有我。

还有其他的猫也陆续死去,还剩下施瓦尔察娃,它也老了,我也老了,这个世界都老了……

第三辑 尘世生灵 猫有猫的方向

<span class="ter">〔美〕阿尔·图尔陶 张霄峰编译</span>

我小时候喜欢猫,喜欢所有的猫。它们伶俐可爱,毛茸茸,暖烘烘,让人不由得想抱抱。我喜欢抱它们,去哪里都抱在怀里,爱抚它们,看它们的眼睛,倾听它们的呼噜声。

但是有一个问题,家里的猫都憎恨我。它们恨我,尽管我知道如何抱住它们,抱得很紧很紧。它们恨我,尽管我知道如何捉到它们———逼入死角,关上房间的门,迅速抓住它们的躯体。它们恨我,尽管我知道如何紧紧揪住它们脖颈儿的毛,使它们四足伸开,但它们还是恨我。它们恨我,尽管我学会把它们塞到床罩下面,压好床罩四角,让它们无法逃脱。它们一看见我,听见我的声音,就恨恨地跑掉。那时我七岁。我爱它们,尽管它们恨我。

我想成为科学家,于是决定研究自己和猫之间的问题。一天我正站在起居室里,斯特里佩,家中最老的那只猫,漫步走入,一直走到我面前(斯特里佩比我年纪还大,我十八岁离家,几年后它才去世)。我抱起它,它便叫起来。我把它放在肩头,抚摩着。它喉咙里发出的呼噜声告诉我,它对此很感惬意。

我踱了一会儿,便把它放到沙发上。霎时间它像是生起气来,把我吓了一跳,我退向壁炉,警惕地看着它。它似乎很愤怒,但并非生我的气,只是甩着尾巴,发着无名之火。过了一会儿,它跃下沙发,坐到地上,依然怒气未消。接着它走出房间,原路返回,回到了前厅,仍然是气呼呼的样子。

它走到楼梯口,坐下,依然生着气。后来它沿着原路,再次走进起居室,一直走到刚才我抱起它的地方,坐了下来。现在看起来它不再生气了,换上一副迷惑不解的表情,它坐了约一分钟,困惑地四下张望。最后它突然起来,向我抱起它时,它正要去的那个方向走去。现在,它看起来心平气和,目标明确。

我吃惊极了,这是怎么回事?作为“科学家”,我得出一个结论:斯特里佩做事是有计划的。它在楼上一觉醒来,肚子饿了。知道食物在厨房里,于是它出发了,下了楼来到前厅。“通往厨房的门关着,没关系。穿过起居室,从餐厅也可以进厨房。阿尔站在起居室,嗯,没问题。他把我抱起来,抚摩我,好的。然后他把我放到沙发上。现在,我在沙发上干什么呢?唉,该死,我忘了要干什么了。该死,该死,让我想想。如果回到楼梯口也许会想起来。啊,对了,我要去吃饭!哈哈,那么去吧。”这是它的心理活动。

“猫做事也有计划,”我思索着,“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如果我抱起它们,爱抚它们,然后把它们放回原先的位置,也许它们会更喜欢我。”

于是我养成了这个终生的习惯,把猫抱起来时,记住它们要去的方向,过后再把它们放回原地,朝向原先的方向。你知道这为什么会成为我终生的习惯吗?因为这很管用。两个月后,家里所有猫都喜欢上了我。

无论谁,都有自己的选择,自己的方向,即使是一只猫。只有对他人的选择和方向给予足够的理解和尊重,我们才能赢得他人的喜爱。

第三辑 尘世生灵 令人难忘的独眼牛

“这些牛,干吗老是拣这么冷的鬼天气来下崽儿?”丈夫比尔的口气透着些烦躁。他竖起羊皮衣领来,我和儿子斯哥特紧跟着他,一起朝牛棚急急忙忙奔过去。这已是午夜光景,亚利桑那州这片荒凉的草原上,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五度。

瓦伦丁,个儿头像山一样的荷兰乳牛,产期已过了一个月。它长得太大了,体重将近三千磅,我们很为它担心。它可不像我们的赫里福牛能在草原上产仔,瓦伦丁得在温暖的牛棚里生产,因为它地位特殊———是个奶牛“保姆”,不仅每年产的奶量足以养活自己的小牛,还喂养着其他奶牛的三四头牛犊,那些奶牛有的是难产死了,有的是奶水不足。

在它产仔的三个小时里,我们一直看着这个牲畜在干草堆上痛苦地踢蹬着,最后瓦伦丁轰地倒在地上。它没借助什么外力,就产下了一头一百四十磅重的小母牛,这相当于正常小牛的两倍,身上呈着奶油样的颜色。完事后我们赶紧返回屋,钻进空了半夜的被窝里。

天亮前,我走进牛棚,想看看小牛站起来没有,吃没吃奶。隔着老远,就听见小牛在角落里有力的吸吮声。瓦伦丁哞哞地叫着,向我打着招呼。“好样的。”我喃喃地边说边朝它靠近,想摸摸它的耳朵。这时,我脚下踢到了草堆里埋着的什么东西,一声凄厉的吼叫似乎划破了黑暗的牛棚。

我大气也不敢出,赶忙跑去把门开些缝,透进亮光,我没有料到会有什么东西躺在眼前———有只丑陋不堪的活物在那里扑腾着。原来这是头黑色的小牛,跟先头漂亮的小牛是双胞胎,而它却生得畸形难看。

它挣扎着,试图要站起来。我吃惊地看到,它头部硕大,背上隆起一个驼峰样的大包,短粗的腿弯弯扭扭,蹄子如同几只小木棍。我心里顿时对它充满了怜爱,我跪下来,伸手去抚摸它。可怜的小家伙嗷嗷地哀叫着,把我的手指当做奶头吸吮着,我抱过它来,轻轻地转一下它的头,要看看它长得什么样。这一看,我的心跳好像都停了。这家伙只长了一只眼睛!上帝怎么会这样残忍呢?

不知道当时我们为什么没有弄死它,它的孪生姐姐对它感到很害怕,妈妈则对它十分讨厌。每当它想吃奶时,妈妈就踢它,又用角顶它的身体,直到它摔倒在地。但每次不管伤得怎样,流了多少血,这个丑陋的小东西还是拼命地站起来,做着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它想活下来!

为了决心吃到奶,它远远地从畜栏的角落里密切地在注视着妈妈的一举一动,它一直等待到它躺下打起了盹,才挪到近前去吃口奶,它那紧紧吸吮的样子,就像溺水者抓住了救命的稻草。

刚开始,我的大孩子们觉得这小牛丑得让人讨厌,可看到它为了活下来那样努力去抗争,便逐渐改变了想法。“爸爸,它对人可友好了。”斯哥特说,“我们一去牛棚喂料,它就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口来,让我们挠挠它的大脑袋,然后才离开,一点也不躲着人。”

一天下午,詹妮芙刚从学校的班车上下来,便在门前的车道上边跑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兴冲冲地嚷嚷着:“妈妈,今天英语课上我们学荷马史诗《奥德赛》,里面有个独眼巨人的故事,他叫赛克洛泼斯。我们就给它起这个漂亮的名字怎么样?”

于是这个绝无仅有的小牛就成了独眼牛———赛克洛泼斯,成了另一个“农场里的宝贝”。它好像是恳求我的几个小孩子与它做游戏。他们通常玩的是捉迷藏。孩子们用布蒙上它的眼睛,然后跑到拖拉机轮子后面或藏到装卸机的前面。独眼牛四处找着,磕磕绊绊地直摔跟头,可它就是要找到他们才肯罢休。

很残忍是吗?但我看不是。因为每次回报给它的要么是一个热烈的拥抱,要么是一块糖果或一盘美食。出于感激,它总是舔舔他们的小手,或粉红的小脸蛋。这时孩子就会大声地喊道:“看啊,妈妈,独眼牛跟我多好!”

时间一长,我们注意到有些动物已把它当做了亲密无间的伙伴。冬天,小猫靠着它背上的驼峰蜷成一团;夏天,小鸡、小狗们躲到它的阴影下找凉。

它最好的朋友是奥姆利特———一只在孵化器里孵出的小鸡。它们俩第一次打交道时,独眼牛正打着盹。奥姆利特出生不到一周,还没有牛的鼻孔大。它一看到油黑闪亮的牛鼻上淌下的汗珠,便开始啄了起来。那感觉一定是痒得难受,独眼牛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下子把小鸡吹出老远。可小鸡大着胆子,义无反顾地一次又一次折回来,到底跳上了独眼牛的脸上,一路啄下去,直啄到牛角那儿。

独眼牛的牛角不是朝外向上长,而是杂乱无章地扭结在一起。因此那里就成了跳蚤、苍蝇的栖息之地,这对任何牛来说都无异于一场灾难。

奥姆利特不一会儿就发现了牛角下的盛宴。等到夏天快结束时,我们看到不光是奥姆利特,就是长大的火鸡都常常栖在独眼牛的牛角上头,对着里面隐藏起来的美味一连啄上几个小时。最后,我们这头长相奇特的公牛发现,这个小同伴不仅给它带来舒适的感受,更成了它不可缺少的朋友。

然而,独眼牛的怪样子仍旧遭到排斥。在它出生的头两年,没有一头公牛,母牛或小牛能容忍它的存在。

在圣诞节来临前的夜晚,孩子们刚把圣诞树装饰完,我就听见有个女儿在那里说:“我希望母牛们对独眼牛不再瞧不起。”大家伙儿都沉默了片刻。之后斯哥特说:“咱们给它点上灯!”不一会儿他拿着装点圣诞树剩下的一串灯走出屋门,谁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女孩子们陆续跟着他走出去。很快就听到后院传来一阵悦耳的笑声。我打开窗帘。

就像镶在皇冠上的宝石,节日的彩灯在独眼牛头上快活地闪耀着。斯哥特已把一小包电池连到缠在牛角上的电线上。出于好奇的本性,母牛们慢慢地,一个接一个地向孤独的独眼牛靠拢过来,很快它被围在了中央。“它们开始接近它了!”贝基尖叫着说,“它觉得自己有朋友了。”

回到屋里,五岁的杰米向我汇报:“它在笑呢,因为它们都喜欢它了。”

独眼牛长到三岁时,我们开始避免谈论有关它的话题,因为它在农场里已毫无用处,比尔又饲养了几头纯种的赫里福牛。我们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和金钱,来养活这么一个上天错铸的可悲的牲畜呢?它甚至没有能力繁殖后代。养活独眼牛的花费已经越来越高,现在一个月它就要吃掉将近一吨的干草,体重也长到了一千七百磅。它还有什么用处呢?

春天是它们交配的季节。公牛们被赶到指定的牧场上,与特种母牛交配。有二十头小母牛被圈在房子旁边的一块地里,比尔打算对它们人工受精,除此之外,其余的都要到草场上交配。

观测母牛是否发情大概是人工受精过程里最费时、最磨人的活了。通常要花上好几个小时来观察母牛的动作信号,看看它们是否做好受精的准备。

独眼牛不能再随便地走来走去了。公牛们把它当做是个威胁,奶牛们看到它胆敢靠近小母牛,就会对它发起进攻。它的活动范围被限定在畜栏里。由于孤单,它开始变得狂躁起来。它高声嚎叫着,直到尖锐的叫声慢慢变成了低低的呜咽。最后,它开始拒绝进食。

“它要死了。”我对比尔说。

“大概到我们把它交给上帝的时候了。”比尔说。

但是独眼牛的求生意识占了上风,它又开始吃东西了。

几个月过去了,二十头母牛中只有两头到了发情期。这时我们发现独眼牛停止来回走动,而是隔着畜栏的栏杆长时间地盯着一头年轻的母牛。它们俩你应我答地互唤了好几个小时。比尔说:“我怀疑,这个可怜的家伙身上是不是有些东西我们还没弄懂?”

“那就把它松开,放出来。”斯歌特说,“反正它也不能配种,坏不了什么事儿。”

我们打开栏门,独眼牛喷出大大的响鼻,东倒西歪地冲向草场。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它,它朝着自己的目标奔过去。它高声吼着,它被这一幕惊呆了。它小心翼翼地靠上前去,歪着头,用它柔软的牛唇在母牛的脖子上温柔地来回摩擦。最后母牛终于允许它把头靠在自己的肩上。我们明白这是它准备与之交配了。

我时常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没有早一点儿想到,在这个性情温和的动物的内心里,也许会隐藏着我们人类所难以了解的奇特的感受呢?

在以后的两年里,独眼牛成了牧场上的“发情期观察员”,它总能替我们发现每一头到了发情期的母牛。第一年,母牛的妊娠率是百分之九十八,到了第二年就达到了百分之百。我们这头养在家里的独眼牛也不再孤单了。

独眼牛死的时候只有四岁半。我们是在它最喜欢待的树阴下发现它的。它看上去和平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心脏停止了跳动。我跪下来,手指滑过它的脖子,我感觉喉咙里被东西堵住了。我看看孩子们,他们也都哭了。猛然间,我一下子意识到,这头不同寻常的牛不断地渴望别人给予它真诚的爱,它已在我们所有人的内心里,唤醒了一种对那些比我们不幸的生灵所产生的更为深切的同情和理解。

独眼牛只在外表上与众不同,内心里却与世上的一切生灵一样,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它爱我们,我们也同样爱它。

第三辑 尘世生灵 一条寻亲的狗

我们家养过两条黑狗,是一对母子。和村里其他的狗一样,它没赶上几个好年成。狗哪时出生,最终待在哪一家,都由不得自己。有一年七月前后,稻谷还未收割,我们家便没了米,每顿只能吃洋芋。在那样的日子里,人说话有气无力,狗叫声也不洪亮。

黑狗就是在那年怀孕的。九月底,它生了四只小狗。它的窝以前在大门口,小狗出生后,祖父将狗窝移进了柴屋。生完小狗,黑狗成天瘪着肚子,只剩骨架,似乎连肠肝肚肺全变成了小狗。它变得更凶恶了,绝不允许生人靠近柴屋。我每次抱着小狗玩,它都十分警惕,生怕我摔坏了它的孩子。

黑狗坐了月子,生活却没有改善,还是每顿一碗洋芋。我们吃饭时,它不敢到饭桌边来要吃的,只能在门外站着,眼珠随一双双筷子转来转去。有几次它钻空子进了屋,被父亲抬腿踢了个跟头,疼得呜呜直哭叫,连忙夹着尾巴跑开了。我偶尔抛出一块洋芋,它总是迫不及待地跳起来,一嘴接住,狼吞虎咽地吃下去。

小狗满月后,亲戚来我家认养小狗。第一次来人时,父亲端着一碗洋芋进了柴屋,扔了一块在地上,黑狗摇着尾巴站起来,扑上去吃了;父亲又扔了一块在屋外,黑狗又跑过去吃了。就这样,它不知不觉被引开了。等它吃完洋芋回到窝,小狗早被人抱走了。此后的几天,黑狗坐卧不安,房前屋后四处转,但又不敢走远。不久,又来人捉小狗时,父亲故技重演。一开始,黑狗说什么也不离窝,只是盯着地上的洋芋,舌头伸得老长,嘴里流出了口水。过了一会儿,它终究敌不过食物的诱惑,离了窝,被父亲越逗越远,于是小狗又被抱走一只。

小狗被抱走后,黑狗更烦躁也更警惕了,除了吃饭,成天寸步不离地守在狗窝里。

那时村里几乎家家养狗,狗多而贱,满月的小狗如果没人认养,就会被人装进蛇皮口袋,扔在赶集的路上。小狗被扔在外面,根本找不到回家的路,没人捡回家,它就会饿死或被老鹰叼走。

剩下的两只小狗再没人要了,父亲说必须扔掉。他说这话时,黑狗正带着小狗规矩地坐在门外。那时小狗早已学会吃东西,黑狗不再争抢我扔在地上的洋芋,总是让给小狗。

父亲说要扔小狗,我当时就反对,并且提高了警惕,每天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正如黑狗斗不过父亲,我也斗不过他。他趁我上学后,将小狗装进了蛇皮口袋,真给带到路上扔了。我放学回家后,看着空空的狗窝开始哭闹,并以不吃饭相威胁,结果我也敌不过饥饿。吃完饭,我出去给狗喂食,却发现黑狗不见了。

那天晚上下起了雪,我躺在被窝里,一直睡不着觉,为两只小狗担心。第二天一早,我又到狗窝里看了看,还是空空的。

雪一连下了三天,大雪掩埋了村里的路,连树也压断了不少。

三天过去了,黑狗一直没回来。

第四天早上,我和姐姐去上学。我俩穿着棉衣棉裤,还穿着父亲新买的靴子。雪足有齐膝深,我们小心翼翼地走着,像两只移动的蜗牛。

在经过屋前那片小树林时,我看到草丛里有一团东西。猛一看以为是个化肥口袋,走过去才发现是我们家的狗。

黑狗看到我们,喉咙里发出低沉嘶哑的声音,就像久别重逢的亲人一下子见了面,忍不住要抱头痛哭。它嘴上血迹斑斑,血已经凝固了。我伸手摸了一下,它身上还有一丝热气。小狗蜷缩在黑狗怀里,冷得瑟瑟发抖,低声地呜咽着。我将小狗抱在怀里,黑狗的眼里顿时充满了哀求。它挣扎着想站起来,结果只是蹬了几下腿。它已叫不出声了,似乎连嗓子也冻僵了。这些天,它肯定只顾着找小狗而来不及找吃的。它一路找一路呼唤,终于找到一个,而另一个一直没找到。

我连忙跑回家,喊来了祖父。他将两条狗放进背篓,然后叫我们去上学。我那天在课堂上老走神,一放学便飞快地跑回家。

我只看到小狗。黑狗一回家就死了,祖父将它埋在屋旁的竹林里。我去竹林时,小狗跟在身后,一看到那个土堆,便飞快地跑了过去,不停地用前爪刨土,似乎想将它的母亲刨出来。它刨了一阵,便抬头望着我,漆黑的小眼珠一动不动,像在求我帮忙。

我蹲下身抱起小狗,它看着我“汪”了一声,然后转头对着坟堆也“汪”了一声。我的心似乎被什么咬了一口,痛了一下,隐隐约约地持续了好一阵子。

我抱着小狗往回走,它回头又“汪”了一声,并拖出一个长长的尾音,像一个孩子的呜咽,接着是一阵的沉默……

第三辑 尘世生灵 给小狗让路

2003年11月6日,在北京南三环万柳桥附近,一只小狗遭遇不幸。它在三环主路上,被来来往往的车压死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它旁边的三个同伴,居然不顾正是高峰的滚滚车流,忠实地守护着死去的小狗,舍不得将它丢弃。

过往的司机都惊呆了,本来匆忙赶路的车,开过三只小狗身边时都纷纷绕行,或者干脆停车。交通为之阻塞,两辆车因为躲避小狗而追尾。

平时在路上遇到堵车,所有的人都心急,谁都想快点走,互相挤来挤去,要是剐着一点蹭着一点,吵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一天,所有人都不再埋怨,也没有彼此责难。大家看着那三只围在自己死去伙伴身边的小脏狗,心里有的只是感动。

想起另外一个故事。1928年3月,纽约繁忙的百老汇和沃尔克大街上,一只名叫“小黑人”的母猫阻塞了交通,因为它有五只小猫需要救护。警察詹姆斯·卡德莫尔拦住了过往汽车和行人,让“小黑人”把五只小猫一一叼过了马路。有人拍下了这一动人的情景,题名为《为小猫让路》。

很多时候,我们这些情感复杂的人类常常把爱藏在自己内心最深处,因为害怕把它拿出来,会被嘲讽,会被伤害,会不被接受。但是,三只小狗和母猫“小黑人”不懂这些,它们只知道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悲伤,或者,对同类的爱。

你可知道,这种爱,最原始最粗糙,却也最纯净,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嘲笑它。

而有爱存在的地方,就是天堂吧。

第三辑 尘世生灵 来来

我家的猫。

昨天我见了它一面,正在睡觉,被我从沙发下拽了出来,然后恹恹地趴着,然后悄悄逃走。

在重庆的时候,伟棠催稿,说他拍了一本猫摄影集,要请各家的主人写文章。在网吧里写了下面的话。

打电话的时候,老婆说,来来在蹭电话呢。我在重庆的网吧里,一耳朵的键盘声、游戏配乐声和笑声,怎么也听不清哪一声是它的呼噜呼噜。不过可以想得到,它伸长脖子,歪着头在电话听筒上蹭脑袋的样子。

已经四年了,来来从胡吗个家搬到我家,不用再姓胡,也渐渐不再胡来,甚至学会了趴在工作桌上睡觉,灌一耳朵我的键盘声和音乐。它已经不经常跳上饭桌,把花扯得满地都是,打印机开始打印的时候,也老老实实蹲在前面看,而不是探头探脑最后把爪子伸进去探索。每天,来来会为两件事情纠缠我们,一是吃,二是玩。没有人陪玩,就发出悲愤的叫声,开始疯跑、跳上沙袋顶端、挠沙发、破坏一切可以破坏的以示抗议——现在它不那么破坏了,只要有一个可以用来撕成碎片的纸箱就好……我也没再打过它,最多吓唬吓唬:哇呀呀!不听话就给你洗澡!

它听得懂。掉头就跑,钻到床下,然后耷拉着尾巴,警惕地出来巡视,和我们保持距离,一有风吹草动就掉头,跑。这种表情,还会在它闯了祸之后、发现要被装进提包带去串门之前表露出来。一摞CD哗啦掉到地上,不管是它碰下来的,还是被音箱震了下去,只听哗哗哗,爪子刨着复合木地板,像迪斯尼动画里的猫一样,来来飞快地从书房冲出来,在客厅拐弯、原地打滑、箭一样蹿进了床下。如果是面临提包,它会先听到人们道别,或者商量、收拾,然后察言观色,知道不妙,然后你还没有拿出来包,它已经不见了。

我们查过几次,想要知道来来的种族源头。胡吗个说就是在北京买的小猫,很便宜。但是它才一岁的时候就有十斤了,现在站起来可以把下巴放在饭桌沿上检查我们的伙食,它团起来趴着,就是一个拖把,伸完了懒腰,就是地毯,它睡觉的样子完全是一个小人儿。猫书上说大约是挪威森林猫,传说长毛可以御寒,大力可以拉雪橇——雪橇上坐的是仙女。不过中国好像没有引进过纯种。又发现美国的缅因猫,也像,面貌中正,体态健康,但小眼睛装满了小算盘,“叫声如夜莺”,哦,原来夜莺是这样叫的啊。

只要不洗澡,来来看起来就总是可爱的毛头小家伙样子、愣头青样子、被宠坏了的小市民家庭独生子样子。

洗了澡,长长的褐色软毛湿成了黑色毡子,虎头虎脑的脑袋变成了瘦小孤零的可怜落汤鸡头,叫声是凄凉的。不管是什么种族,来来至少不是来自南方雨地。当然挪威听起来会酷一点,美国就算了,多没文化啊——这是它不会关心的话题。只要不洗澡、不打针、每天有金枪鱼和喜悦猫粮换着吃,就算是韩国猫也没关系。当然,这并不是来来全部的要求,如果还能每天在家门口散步五分钟,还有人陪玩半小时以上,那生活才算是刚刚展开。否则你正在走路,只见它从脚边蹭过,枯嗵一声倒在地上,怀里还抱着你的裤脚,眼睛定定地看着你……

吴文光家的猫,会跳起来抱住门把手然后挡秋千,直到荡开了门锁。我家来来是不行的,有点笨。但归根结底是有点懒,无须独立探索生活,也没见过世面,最后,就悲哀地丧失了许多能力和乐趣。看它站在二十四楼的阳台上无限惆怅地望着大千世界,你会理解一只猫的寂寞。住在楼房的猫,除了不容易得皮肤病,还能有什么好处吗?

它懂得比较,或者不需要比较就知道生活的不完整吗?它已经没有胆量在户外漫步,更不用说和别的猫、别的动物相处,它撅着屁股拼命挠沙发的时候,是在发泄一种不满还是仅仅活动一下四肢?

这是人无法确知的问题。米斯特拉尔在她的随笔里写到宠物,人不知道它们的痛苦,比如,一些狗特有的疾病、猫特有的寄生虫,比如,她说,在你离开的时候,它总会陷入对于被抛弃的恐惧,而你们无法沟通,用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出门前的叮嘱。人们无法取得动物的信任,你对一只猫说,我半小时就回来,你的表情会被它记住,但是你可能到了第2天天亮才打着呵欠打开房门,对喵喵叫着迎上来的它说抱歉。人类发明了拟人法,用自己作为观察和描述一切的模型,这样人离世界就又远了一万里,狂妄和自我中心,加深了人和猫,和世界的无法沟通。

最近我去医院打了治疗过敏性鼻炎的针,来来可以继续在空气中制造无数绒毛,没关系。最近它看上了我的衣柜,一打开,就飞跑而来,跳上去,趴在牛仔裤和t-s上睡大觉。而且是当场打起不可抗拒的呼噜。如果这能算一样乐趣,那就让它占据衣柜好了,衣服可以洗,而猫的快乐原本就不多。除了尚未了解的科学,我至少知道来来什么时候是郁闷的,什么时候是满足的。它会在客厅徘徊,叫上七、八声然后回来蹭你的腿,抬头望着你要求开始游戏,它曾经叼着布做的小老鼠扑到我和老婆的面前,它只有在挠过了沙发、徘徊和惆怅地叫过之后才会接受我们无动于衷的事实,跳上工作桌,挨着你,恹恹地睡觉。

一种有限的默契,在我们之间,反抗着绝对的孤独。来来被称做儿子,我和老婆,加上它,是一个家,三个从虚空中来,到虚空中去的生命,暂时生活在一起。如果可能,我们还会继续默契下去,努力地互相挨着,蹭,或者看着眼睛,这样可以让虚空变得略有意义。

第四辑 生命凶猛 斑羚飞渡

那还是很久以前,人们不懂得爱护野生动物的时候。

我们狩猎队分成好几个小组,在猎狗的帮助下,把七八十只班羚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

伤心崖是戛洛山上的一座山峰,像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剖开,从山底下的流沙河抬头往上看,宛如一线天,其实隔河对峙的两座山峰相距约六米左右,两座山都是笔直的绝壁。斑羚虽有肌腿发达的四米长腿,极善跳跃,是食草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但就像人跳远有极限一样,在同一水平线上,健壮的公斑羚最多只能跳出五米远的成绩,母斑羚、小斑羚和老斑羚只能跳四米左右,而能一跳跳过六米宽的山洞的超级斑羚还没有生出来呢。

开始,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一片惊慌,胡乱蹿跳。有一只老斑羚不知是老眼昏花没测准距离,还是故意要逞能,竟退后十几步一阵快速助跑奋力起跳,想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在离对面山峰还有一米多的空中哀咩一声,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好一会儿,悬崖下才传来扑通的落水声。

过了一会儿,斑羚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的眼光集中在一只身材特别高大、毛色深棕油光水滑的公斑羚身上,似乎在等候这只公斑羚拿出使整个种群能免遭灭绝的好办法来。毫无疑问,这只公斑羚是这群斑羚的头羊,它头上的角像两把镰刀。镰刀头羊神态庄重地沿着悬崖巡视了一圈,抬头仰望雨后湛蓝的苍穹,悲哀地咩了数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斑羚群又骚动起来。这时,被雨洗得一尘不染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另一头飞越山涧,连着对面那座山峰,就像突然间架起了一座美丽的天桥。斑羚们凝望着彩虹,有一头发黑色的母斑羚举步向彩虹走去,神情飘渺,似乎已进入了某种幻觉状态。也许,它们确实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而误以为那道虚幻的彩虹是一座实实在在的桥,可以通向生的彼岸。

灰黑色母斑羚的身体已经笼罩在彩虹炫目的斑斓光谱里,眼看就要一脚踩进深渊去,突然,镰刀头羊“咩——咩”发出吼叫,这叫声与我平常听到的羊叫迥然不同,没有柔和的颤音,没有甜腻的媚态,也没有绝望的叹息,音调虽然也保持了羊一贯的平和,但沉郁有力,透露出某种坚定不移的决心。

事后我想,镰刀头羊之所以在关键时刻想出那么一个挽救种群生存的绝妙办法,或许就是受了那道彩虹的神秘启示,我总觉得彩虹那七彩光斑似乎与后来发生的斑羚群的飞渡有一种美学上的沟通。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灰黑色母斑羚如梦初醒,从悬崖边缘退了回来。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整个斑羚群迅速分成两拨,老年斑羚为一拨,年轻班羚为一拨。在老年斑羚队伍里,有公斑羚,也有母斑羚;在年轻斑羚队伍里,年龄参差不齐,有身强力壮的中年斑羚,有刚刚踏进成年行列的大斑羚,也有稚气未脱的小斑羚。两拨分开后,老年斑羚的数量比年轻斑羚那拨少十来只。镰刀头羊本来站在年轻斑羚那拨里,眼光在两拨斑羚间转了几个来回,悲怆地轻咩了一声,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老年斑羚那一拨去了。有几只中年公斑羚跟随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归进老年斑羚的队伍。这么一倒腾,两拨斑羚的数量大致均衡了。

就在这时,我看见,从那拨老斑羚里走出一只公斑羚来。公斑羚朝那拔年轻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扬蹄快速助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半大斑羚角度稍偏高些,老斑羚角度稍偏低些,等于是一前二后,一高一低。我吃了一惊,怎么,自杀也要老少结成对于,一对一对去死吗?这只半大斑羚和这只老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崖上去!突然,一个我做梦都无法想象的镜头出现了,老斑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老斑羚的跳跃能力显然要比半大斑羚略胜一筹,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半大斑羚的四只蹄子在老斑羚宽阔结实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就像踏在一块跳板上,它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的再度升高。而老斑羚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半大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像只突然断翅的鸟笔直坠落下去。这半大斑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地面跳跃的一半,但足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路程了。瞬间,只见半大斑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试跳成功,紧接着,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洞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山崖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注定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有个别比较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死亡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

它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

绝大部分老斑羚,都用高超的跳跃技艺,帮助年轻斑羚平安地飞渡到对岩的山峰,只有一头衰老的母斑羚,在和一只小斑羚空中衔接时,大概力不从心,没能让小班羚精确地踩上自己的背,结果一老一小一起坠进深渊。

我没想到,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我没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

我看得目瞪口呆,所有的猎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连狗也惊讶地张大嘴,长长的舌头拖出嘴外,停止了吠叫。

伤心崖上最后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这群斑羚不是偶数,恰恰是奇数,镰刀头羊孤零零地站在山峰上,既没有年轻的斑羚需要它做空中垫脚石飞到对岸去,也没有谁来帮它飞渡。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弯弯的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一头连着对岸的山峰,像一座美丽的桥。

它走了上去,消失在一片灿烂中。

我没有想到

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

斑羚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

我更没有想到

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

它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

从而铸就生命的辉煌。

第四辑 生命凶猛 生命的立起

生命需要空气、阳光和水分。沙漠里有阳光,也有空气,但没有水。然而,沙漠里却有生命,这是自然的奇迹,也是生命的奇迹。

一只很小的虫子,能在没有水分的茫茫大漠一代代生存繁衍,我纳闷它们靠什么活着?看了电视上的一个自然类节目,让我再一次惦记起这些小生命,并对它们生出几分崇敬来。

清晨,小虫们早早起床,打开房门,一只接一只地从沙丘底部的家爬上来,在沙丘顶上列队,一大排地立起身子,把它们光滑的背甲对着同一个方向,在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间,会有一阵清风从这个方向吹来,拂过沙丘的表面,最后,爬上小虫的身体。风缓缓地来,小虫长时间一动不动,在它们的背甲上也悄悄地凝起了水珠,这是晨风带来的仅有的一点湿润,水珠越聚越大,它们相互融合,终于,成了一颗水滴。水滴从小虫的背上流下来,流过它的脖子、脑袋、鼻子,最后,流到它的嘴边,成了这只小小的甲壳虫一天赖以维系生命的甘露。

这是一个自然的故事,也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求水活动,它发生在一种极其渺小、极其卑微的小生命的身上,它们每天都要重复着这样的劳作,靠这一滴小水滴一次次地将自己的生命垫起,再垫起!我不太喜欢用其他生命的故事来幻化人类的行为,也不善于用一种简单的自然现象来启迪人类的精神,但这次不同,我已经不自觉地把小虫的故事看作是一个童话,把“它们”定义为“他们”和“她们”,像在月下讲给孩子们听的童话,有如《三只小猪》和《小马过河》,这一切似乎与人无关,只是在人类生存之外,另一种灵魂在播种,它不会有呼啸的声音,也不会有清新的气息,不会让人痛,也不会让人快,它就只是一群虫子和一滴水的故事。但在孩子们眼里,小猪和小马就是我们的邻居,小虫也是。

自然面前,感动是多余的,所谓坚忍不拔,所谓顽强自信,小虫都无知,但人有知,所以就有了一句——天地有大美为不言。人世间可以忽略的东西太多了,可以发现的东西太多了,因而,突然的发现就会让人兴奋感动和自省,一切都不再多余。小虫就仅仅为了一滴水,一滴要活命的水,静静地在沙丘上立起,人呢?

我伸手摸摸自己的脊背,希望能发现有水流过的痕迹。

第四辑 生命凶猛 鬣狗多福的情爱抉择

有这样一个故事:

每次看过都令我黯然落泪。

在东非洲的伦盖提大草原上,住着鬣狗多福和它的三个还未满月的子女。

虽然鬣狗一直被视为草原上最阴险的动物,但它们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狮子和花豹都视它们为最强劲的对手一有机会便毫不犹豫地攻击,这对于尚未成年的小鬣狗,无疑是危机四伏。所以,每次出去猎食前,多福都要很消息地将孩子们藏好。

这天傍晚,觅食回来的多福,还未到洞口就问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它大声吼叫,却没有听到孩子们的回音。洞穴上覆盖的杂草已不翼而飞,边缘布满巨大的爪印,它心爱的孩子们不在洞中!

草丛里,横卧着三具尚未冰冷的尸体。

多福怒吼一声,发狂般掉头向附近一座石山跑去。不久前那里曾搬来一只花豹,当时多福就有点忐忑不安。只是因为孩子太小未能及时搬走,然而就是这一迟疑,竟导致了灭顶之灾。

丧子之痛使多福忘记了恐惧和危险,它眼睛通红,毛发耸立,一步步接近花豹居住的洞穴。几乎可以看见花豹身上清晰的云状花纹了,对方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多福定神一看,这才发现花豹咽喉处有严重的伤口,从迹象上看,它似乎遭到了狮群的围攻,花豹死了。

多福有些讶异,花豹的动作比狮子敏捷许多,即使不敌对手,全身而退也不是难事,再打量一下周围,多福明白了,花豹的尸体旁还有两只小豹扭曲的尸体,看来是为了孩子,它只能拼死抵抗。

多福叹了口气,正准备离开,突然听到了他、一丝微弱的哼叫。循声望去,只见一条狭窄的小石缝里,一只小公豹正在瑟瑟发抖。这是一个侥幸的逃生者,可是,没有母亲乳汁的喂养,它肯定也无法保全生命,可怜的小东西。

也许是多福身上的乳汁味道吸引了小花豹,它挣扎着努力爬过来,一口含住了多福的乳头。多福不禁浑身一哆嗦,哦,母亲,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

在多福的悉心哺育下,小花豹---现在它叫雅塞---快满一岁了,长得十分健壮。而这时,多福有到了发情期,它一改母性的温柔,不耐烦地驱赶雅塞去开始独立的生活。可是,雅塞舍不得离开多福,多福赶一次,它就默默离开一次。但是,过几天又叼着新鲜的小羚羊出现的多福面前,当多福享用食物的时候,它象幼时一样,乖巧地替多福梳理着身上卷曲的鬃毛。

在一次成功求偶之后,多福惊喜的发现自己又怀孕了,随着腹中的胎儿越来越成熟,多福的乳房又渐渐鼓胀起来并分泌乳汁。闻着养母身上熟悉的奶香味,雅塞变得莫名的兴奋,经常很冲动地挤到多福丰满的腹部,尽管总是遭到毫不客气的驱逐可还是乐此不疲。

多福即将临产,现在必须认真考虑雅塞的事了。不管心理有多少不忍,但雅塞毕竟是一只花豹,它与生俱来的天性对鬣狗后代有着无穷的威胁,多福不能冒这个险。

然而,多福的吼叫、利爪和尖牙都在雅塞的固执面前无济于事。多福看到雅塞身上漂亮的皮毛被自己抓得成块脱落,有时也会有些心酸,可是为了孩子,它别无选择。胎动得更加频繁了,多福做出了一个可怕的决定,要杀死雅塞。

当雅塞将一只野兔邀功般放在多福面前时,一直对它非抓即咬的多福突然难得地轻轻舔了舔雅塞的耳朵。雅塞受宠若惊,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多福已经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雅塞颌下的颈大动脉和气管正位于自己的上下齿之间,只要轻轻一合,温热的豹血就会马上涌进自己的喉咙。

然而,含着雅塞的致命部位,长于杀戮的多福却发现自己咬不下去了。但是,胎儿又是一动,多福终于狠了狠心……

就在这一刹那,四周冒出三头凶猛的母狮。雅塞从多福怀里倏然跳出,爬上身边一棵粗壮的大树,然后凌空一跃,轻轻逃出了狮群的包围圈。

多福闭上了眼睛,打算听天由命了。就算没有身孕,它也无法抵挡三只狮子的围攻。永别了,我亲爱的还没来到世间的孩子们。

然而,奇迹出现了。多福听到了狮群的骚动声,万分惊奇地睁开眼睛,简直难以相信,已经成功脱逃的雅塞,竟不顾一切地在狮群后方展开了猛烈攻击,猝不及防的狮群阵脚大乱。趁这个稍纵即逝的短暂机会,多福闪电般冲了出去,很快消失在草原深处。

雅塞喘息着追上了多福,它的脖子被撕开了一个硕大的伤口,汩汩的鲜血滴得满地都是。好不容易撑到多福身边,雅塞如释重负地重重昏倒在地上。多福久久凝视着雅塞虚弱的身体,没有谁知道它此时的心情,终于,它长叹一声,悄然离去。

当天夜里,多福在一个隐蔽的草穴里产下了四只小鬣狗。

雅塞在昏迷中悠悠醒来,发现自己孤独地躺在冰凉的地上,身边没有期望中养母那关切的目光。雅塞不信多福会弃它而去,等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等到多福后,不禁猜测,是不是养母又遇到什么不测。此时的雅塞,身上没有了一丝力气,于是决定养好伤后立即去寻找养母。

一个月过去了,雅塞的伤口基本恢复,它开始了执着的寻母历程。突然,雅塞的耳朵竖了起来,鼻子也不停地翕动,它闻到了敌人的味道。不远处的草丛里,果然趴着四只小鬣狗,好象是不到两个月的幼仔。雅塞知道,他们是养母的同类,但只要不是多福,别的鬣狗都是自己的天敌,它干净利落地结束了四只小鬣的性命。

哈,雅塞兴奋地伸出了舌头——远处急急奔来的不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多福吗?可是,它还没来得及迎上去,多福已经径直扑上来,狠狠地在它的肚腹上咬了一口,鲜血顿时喷涌而出。雅塞顾不上疼痛,它只是不敢相信似的死盯着多福,它不明白,多福为什么要如此对待自己。

多福呜呜地哀鸣着,走道孩子们的尸体旁边,温柔地舔着,轻轻地拨着,希望它们能够再度转醒过来,可是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从孩子们的尸体边抬起头来,多福此时的眼里只有无底的悲哀和绝望。

雅塞觉得,那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因为,在那种眼光下,还没开始战斗,雅塞就已经失去了全部斗志,雅塞输了。

于是,雅塞就那么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养母,任凭它慢慢接近,任凭它用牙齿含住自己的咽喉。雅塞的眼前模糊起来,儿时的欢娱又在记忆里清晰无比地重现了。啊,雅塞终于又能接触到养母熟悉的气息了,它们之间的距离又是如此的亲密无间了,尽管,雅塞很清楚,它现在想要自己的命。可是,雅塞丝毫也不想动弹,唯一希望的是,这片刻的温暖,能够多停留几分钟。

雅塞眼里那种奇怪的憧憬和幸福,使多福在将要咬下去的瞬间,怔在那里。稍一迟疑,它便明白了雅塞此时的心境。泪水,悄悄地涌上了多福妈妈的眼睛。

第四辑 生命凶猛 世仇

这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长大、刚刚成年的一匹公狼,它承袭了祖辈在大漠里奔袭捕杀养成的桀骜不屈的野性,两眼闪着生机蓬勃、特立独行的气息和气吞万里的寒光。

狼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很少在白天出窝。可公狼不然,光天化日之下照样在荒漠上游荡。它矫健、敏捷、凶悍,那森冷凛然的目光不是在沙漠里寻找猎物,而是在扫视天空,好像它的猎物潜藏在天空哪片云朵后面,潜藏在蔚蓝色的深处。

它在等待和寻找一只鹰。

那是一只曾经捕杀了它的父亲,又捕杀了它的母亲的一只食狼鹰。

当时公狼还在哺乳期,父母忍不住饥饿,光天化日之下到荒漠上觅食,它跟随在后面撒欢。突然,飞过来一只巨鹰,就是凶猛强悍、以狼和黄羊为食的食狼鹰。乌孜别里山本来没有形体巨大的猛禽,这只食狼鹰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落户到这里,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狼的天敌。

那时,公狼还不知道食狼鹰对于狼意味着什么,站着看稀奇。

食狼鹰从高空俯冲而下,箭簇般迅猛。当它意识到危险,拼命逃跑时,食狼鹰已经逼近,巨翅扇起的风飞沙走石。父亲见状猛扑过来,用身体阻挡食狼鹰的攻击。近在咫尺的食狼鹰随即改变了攻击目标,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父亲的后腰。父亲嚎叫着转过头,欲同天敌拼一死活。不料食狼鹰老练而迅速地伸出另一只爪子,准确无误地钩进了父亲的双眼。

那一刻,公狼目睹了食狼鹰的凶猛,凶猛到没有可能抵挡。对于相对弱小的狼来说,除了被捕杀似乎再无其他选择。

不久,母亲同样丧命于食狼鹰的利爪。

公狼是在对食狼鹰的仇恨和恐惧中长大的,是在对父母痛苦的思念中长大的。仇恨、恐惧和思念,最终熔铸成了讨还血债的欲望。它走上了光天化日之下的荒漠,向仇敌挑战……

食狼鹰终于出现了,悠闲、高傲地在天际盘旋,如同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公狼冲着仇敌仰天发出一声宣战般的长啸,而后不紧不慢地小跑。食狼鹰一阵回旋作势后,敛翅俯冲而下,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射向公狼。

公狼开始加速,撒开四蹄向一片灌木丛狂奔,那是展示公狼全部野性和活力的狂奔。从天而降的食狼鹰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逼近了公狼,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它的后腰。公狼感到钻心的疼痛,但它没有停止狂奔,更没有像父辈那样掉转头与食狼鹰相搏。

遭到食狼鹰从后面攻击时,回头以死相拼,是狼自卫、求生的本能和天性。而公狼克制住了自己。

任何动物得以生息繁衍,都有其合理性。这种合理性的核心,是其本能、天性顺应了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如果没有自己的本能和天性,谁也别指望生存下来,哪种动物也休想生息繁衍。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放任自己的本能和天性,往往又是导致毁灭的根源——不论是作为这种动物整体还是个体。

那么,在一定情况下克制、遏止自己的本能和天性是理智的。公狼克制住了自己。

其实,对狼的攻击,食狼鹰的第一爪不是杀手,而是激发狼回头反击;当狼回头欲以死相拼时,食狼鹰才使出撒手锏——迅雷不及掩耳地将备用的利爪钩进狼的双眼。

食狼鹰的爪子不但强健有力,而且铁钩般尖利。

当即便可直刺进狼的颅腔而使之顿时毙命。

从对父母被捕杀惨痛景象的记忆中,从一次又一次同类遭捕杀血淋淋的场面中,公狼掌握了食狼鹰的伎俩。因此它克制、遏止住了自己的本能和天性,绝不回头,继续狂奔。而食狼鹰这时完全不必等待狼的回头,它完全可以用另一只爪子,抓住狼的脖颈或脑门,腾空而去。但食狼鹰墨守惯用的章法套路,固执地、坚定不移地在等待狼的回头,被狂奔的公狼拖着朝前飞。

公狼已经狂奔到了灌木丛的边缘,食狼鹰还抱着胜券在握的信心在等待。公狼拖着张开翅膀的食狼鹰,狂奔进了灌木丛,食狼鹰被灌木丛撕扯成了碎片。

痊愈后的公狼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狼王。

第四辑 生命凶猛 红角羚羊

<h3 class="h3">一</h3>

那头红角羚羊是在种群的跋涉途中出生的,异于同类的红角很抢眼,如出肉见血的弯刀。妈妈首先舔抚的便是他的红角。

片刻之间,他便在妈妈的周围奔跑欢跳了,异常灵动健旺的雄性精灵。紧接着,他便与数百万头同类一起奔涌向前,如铺天盖地的大潮。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的种群威风无比,羚角之前所向无敌,铁蹄之下神灵俯首。

<h3 class="h3">二</h3>

红角羚羊一月大时,目睹了一场惨景——

几只野狗围住了一头母羚羊和她的孩子。野狗先是如挑逗一般,追着那小羚羊扑扑跳跳,一边乘机抓挠小羚羊,一边躲闪着母羚羊的头角和蹄子。

而这时,大群的羚羊都闪开了,都站在自己的位置静静地观看着。

母羚羊已被野狗们捉弄得精疲力竭了,可怜的小羚羊也被撕抓得满身伤痕,仍是挣扎着往妈妈身边躲。野狗开始凶狂了,猛扑狠咬,小羚羊的脖子被一只野狗咬住了。这时,母羚羊也闪在了一边,静静地观看。

红角羚羊撞了一下妈妈,就要冲过去。妈妈头一摆便将他击倒了,尔后舔抚他,让他明白大家都明白的事。

<h3 class="h3">三</h3>

红角羚羊不明白。

那么丑陋那么稀少的野狗,凭什么可以在几百万头羚羊面前残害羚羊?

他发现,跋涉的种群中,还一直跟着几只与野狗同样丑陋凶残的土狼,他们都是靠吃羚羊过活,吃饱了就嬉戏玩耍。亦是在羚羊群的鼻子底下,还有并不跟踪只默默等待着的狮子及猎豹们,在扑猎羚羊时,置无数头羚羊于不顾,好像早就知道领养们是不会互救的!

红角羚羊走进肥大而又威风的羚羊王,在显示什么。

羚羊王愤怒了,扑向红角羚羊,比狮子还凶猛。半岁的红角羚羊被击败了,浑身是血。

继续汹涌向前时,红角羚羊一边狂奔一边想:这群体的威风只是为了一起去寻草吃吗?

<h3 class="h3">四</h3>

好长时间,红角羚羊好像已经归顺于群体了,只是猛吃猛长。

精明是教训给的。那次攀越一道泥沟时,他看到这样一种场景——

大家争抢着攀越,后面的用头顶前面的屁股,是帮助也是排挤,弱小的便倒下了,大家便踩着攀越——只要有一点儿怯弱就会倒下,只要倒下就别想再站起来,包括用头将前面的同类顶上去而自己却倒下了的同类,也照样会被同类踩死,没有商量的余地。

红角羚羊有了一悟:力量不到特别巨大时,最明智的办法是保护好自己。

<h3 class="h3">五</h3>

红角羚羊毕竟是红角羚羊,他无法永远掩饰自己。那天,大家正在吃草时,一只猎豹悄悄地爬出树丛,尔后扑向一头母羚羊。

其实,红角羚羊离猎豹藏身的树丛最近,母羚羊在红角羚羊的前面,但猎豹偏偏越过红角羚羊追扑母羚羊。

其他羚羊们全都四散逃奔,直到猎豹已咬住母羚羊脖子扭滚于地时,大家才停蹄,扭转身来观看。

红角羚羊发怒了,箭似的射向猎豹。猎豹万万没想到羚羊会进攻他,并无防备,只紧咬着母羚羊的脖子僵持着,等待母羚羊窒息死亡。一声巨响,猎豹惨叫一声被顶飞了好远,一时挣扎不起来,红角羚羊继续进攻,蹄踏角击,猎豹血肉模糊而死。

过往历史的强弱定律,被红角羚羊倒写了一笔!

红角羚羊归群时,同类们竟像猎豹一样躲他,可笑可恨!

<h3 class="h3">六</h3>

红角羚羊已三岁了。

三岁的红角羚羊成了同类中最雄壮也最深沉的一员。

与其他青春期的雄性同类不同的是:红角羚羊很少在异性面前显弄自己,倒是有不少异性躲开其他雄性的纠缠而偎向他。而且,大多雄性同类对红角羚羊暗存敬畏之心,从不敢挑战。

时机已经成熟了。

这天,羚羊王在属下们让出的一片肥草中静卧歇息时,红角羚羊决定行动。羚羊王架子未倒威风尚在,但明显地带有苍老之态,种群的跋涉也由此缓慢下来。红角羚羊觉得是取而代之的时候了。

红角羚羊沉沉缓缓地走近羚羊王,那不卑不亢的架势和憋足了劲的头角,大家一看都明白了,便伸着头,紧张兮兮地看着。羚羊王当然也看明白了,呼地立起,勾头扎蹄像要迎战。红角羚羊却并不主动出击,在羚羊王跟前站定,一动不动。羚羊王也不出击,有点儿一反常态了。

僵持了一阵,红角羚羊冲向旁边的一棵树,红角一顶一摆,碗口粗的树干齐腰折断。

红角羚羊再走近羚羊王时,羚羊王做仪式一般主动顶了红角羚羊一下,尔后便塌了架子走向羚羊群。

红角羚羊成了羚羊王。

<h3 class="h3">七</h3>

接任的第一天,红角羚羊登上一个高岗,面对百万同类吼叫了好久。

灵性是可以启发的,百万头羚羊围绕着新王一齐吼叫。

第二天,奇迹出现。

七只土狼纠结在一起,分散交错不慌不忙地走近一头母羚羊和一头小羚羊。小羚羊躲入妈妈的怀下,土狼们就像捉迷藏一样你抓一下我挠一下,迫使母羚羊发疯,等着在母羚羊精疲力竭时再凶相毕露。

红角羚羊在群体中一声吼叫,于是,百万头羚羊一起扑向七只狼,排山倒海之势。七只狼大惊,扭头便跑,朝不同的方向。红角羚羊继续吼叫,群体如无边无际的海潮怒啸,七只狼怎么也跑不出围追堵截,羚羊们也无须花什么力气,如平日奔跑一样,只是将逃命改为进攻,只是像大风一般刮过,再回头看,七只狼灭亡于七处,七片污血中的破皮烂肉残骨——原来专吃羚羊的恶者是这般弱小!

<h3 class="h3">八</h3>

数年里,在这片广阔天地,羚羊几乎成了百兽之王。

无须利爪,无须尖齿,仅靠群体之蹄加进攻意识就可以战无不胜了。包括狮子在内的所谓“强者”“智者”们,一个个、一群群在羚羊的蹄下粉身碎骨,都从侵略者变成了逃亡。逃亡中,一想起那百万铁蹄的风吼雷震便浑身发抖。会爬树的猎豹也难逃一死;羚羊的群角可以将所有的大树击倒撞碎。

最惨烈的一次战斗:羚羊们在河边河水时,一头羚羊遭一条巨大的鳄鱼突袭。红角羚羊王率先扑向鳄鱼,一头接一头,那条河成了羚羊河。羚羊的血和鳄鱼的血成了血河,无数羚羊踩着死羚羊的背一跃而起,只为给鳄鱼的嘴和背一记沉重的撞击!血战持续了整整一天,鳄鱼终于浑身稀烂死了,他无法沉入水中潜逃——他被数百头沉入水中的羚羊用头角死死顶着!

这次战斗中,红角羚羊王身负重伤。

<h3 class="h3">九</h3>

羚羊毕竟太善良了。

由于善良而有了争议。

恶者们都退逃隐遁了,羚羊们开始在安逸中享受了,偶遇往日的恶者时,也视若无睹不再主动进击了。

红角羚羊王在养好伤之后,也在老衰之列了,很快也在一次挑战中主动退出,新王是一位凶残而又自私的家伙。

羚羊们又开始自顾自了,数年的齐心协力又成了往日的散漫混沌,平日争食抢位,跋涉时又开始自相践踏了。

首先是一头狮子瞅准了转机,狮子跟踪观察了好久,试着走近一头小羚羊。许多羚羊看见时又有了逃跑之状,瞅见狮子有了扑猎对象时,又驻足静静地观看了。狮子咬住小羚羊的脖子,小羚羊哀叫着去看羚羊王,羚羊王竟眯上了眼睛。

<h3 class="h3">十</h3>

红角羚羊的心在流血。

红角羚羊忍不住发出了吼叫,但羚羊们已难以从命——新王在旁,亦有新念在心。

红角羚羊对新王吼叫,新王一个出击便顶翻了他。

红角羚羊不愿看到百万羚羊再回到皆为弱肉的从前。

红角羚羊拼尽全身气力扑向狮子。

狮子惊慌了一下,再看看羚羊群体,便明白了,狮子放下已死了的小羚羊,迎战红角羚羊。

羚羊们仍在静静地观战。

只一个回合,红角羚羊便被狮子咬住了脖子,红角羚羊在垂死挣扎,并将头扭向同类们——他已不是为自己的生存而挣扎,而是想用最后的壮烈让同类们觉醒!

第四辑 生命凶猛 艾玛一家的故事

黑鹰夸特在初春的大峡谷飞行,他要为妻子区玛和儿子库恩去远处捕食。

那是初春,库恩更像一只白色羽毛的鸡雏,弱小得让你没有办法相信也是一只黑鹰,很难将他与凶猛傈悍无情捕杀放在一起联想。父亲为他捕来锦鸡,野兔,母亲用利爪撕碎了一口一口喂他。

夸特的家在大峡谷的峭壁上,烈日曝晒着那里,而对库恩来说强烈的光照是难以忍受的,除非万不得已,一般总是夸特独自去猎食,艾玛留在巢中用巨大的身体为儿子遮蔽烈日。

而这个春天有点特别,在库恩还是一只雏鹰时,夸特除了捕食之外又多了一份工作,一次次地衔回树枝,看样子他打算在峭壁的另一头再筑鹰巢。

鸟类学家为艾玛和夸特的行为不解,依照常年的观察,黑鹰一生中几乎只有一个鹰巢,除了黑鹰们严格遵循一夫一妻制,白首到老外,还因为黑鹰一年只交配一次,在冬天孵育一个后代,到小鹰八个月大的时候,他已经能飞行和自行捕食,父母们把他逐出家庭,接下来是又一个后代~~~~每一代黑鹰都遵循着他们的本性刻板地生活着。

夸特一边与艾玛共同喂养着小鹰,一边兴奋地修筑新巢。

接下来的事实证实了夸特筑巢的动机;为配偶筑巢是飞禽走兽们也是整个动物圈亘古不变的求爱方式。

艾玛和夸特交配了。在初春的非洲大峡谷。

盛夏,库恩白色羽毛还未全部褪尽,艾玛在新巢又孵出了她的第二,第三个孩子。又是一对稚嫩的雏鹰。

该隐兄弟的出世把他们夫妻的驱逐行动提前了,或者说混乱了,夸特和艾玛开始猛烈攻击库恩。库恩的体型已经趋于一只硕大的黑鹰了,但还是一只不会捕食,不会独自飞行的黑鹰,被父母驱逐到离家二百米处的平原。狞猫秃鹫等食肉类动物无时不在窥视着这只巨大的婴儿。

盛夏一场大火消灭了许多生命,黑鹰秃鹫狞猫共同称霸这一片峡谷,这是他们的乐园也是粮仓,弱肉强食虽然残酷,但这是天道。大火以迅速强硬的方式变美丽为荒芜变富饶为贫瘠,这些巨型禽兽赖以生存的小便笺销声匿迹。也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和平共处,夸特和艾玛在秃鹫的巢穴周围飞旋,自己一空已经饿了数日了,孩子的嗷嗷待哺自己的饥肠辘辘逼使他们企图猎杀其他巨禽的幼儿。艾玛和夸特遭到了更猛烈的反击,秃鹫大家族群起而攻之。

夸特夫妇不得已只能长途飞行去峡谷之外找寻食物。

在他们的家中,该隐杀北的古老故事正在上演。还不会啄食的该隐,历经几日的饥饿,已经很虚弱,支撑起自己的身体都显得困难,但被本能驱动着,以并不锋利的牙口从北北的后背下口,一点一点撕裂弟弟的身体,这个杀弟的过程因为该隐虚弱的原因而变得断断续续,终于到了艾玛和夸特飞回时,它们的第三个儿子已变成了一具尸体,夸特急速冲撞妻子的身体,又以更快的速度飞离现场。

夸特在半空飞旋。

接下来我看到了这一生最难忘的一个镜头;艾玛咬住儿子的尸体,用缓慢的速度咀嚼吞咽他~~~~

又一次远途飞行。艾玛夸特夫妻向峡谷外飞去。

解除饥饿,继续活下去,这一切远远比悲伤来得有力得多。

库恩在平原上练习起飞,昼伏夜行的狞猫改变了习性,光天化日之下无声无息地靠近库恩。幸好父母飞过,他们俯冲下来,激烈地攻击狞猫。

而此时独自留在家中的该隐在烈日之下无处可躲,徒劳地挪动身体!~~~~

历经一天,艾玛和夸特夫妻终于看见了一只野兔,奋力捕杀了它。

傍晚时分,艾玛提了整只野兔飞抵鹰巢,而该隐已经死了。

艾玛看着这一切呆滞了片刻,她的反应很现实,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身形巨大但不会捕食的儿子,她抓起食物,向库恩处赶去。

在离开鹰巢两百米的地方,留下一对黑白相间的翅膀,等待母亲的甚至不是一具完尸~~~~~

在看过这个关于飞禽生活的纪录片后,我反复地跟朋友们说,我很悲伤。我知道我必须写,只有写,才会恢复平静。

生何欢,死何苦,我相信这一切永恒存在着,在我们的也在他们的故事中永恒存在。

猎鹰“风雪”

故事发生在日本山形县北部的真室川下游。

这天,安乐城村的村长亲自来拜访这一带有名的驯鹰师,请他帮助为他们村里除害。原来安乐城村的西面矗立着三座大山,在这三山汇合的三角地带,最近出现了一头很大的赤狐。这只赤狐多年居住在森林中,生性狡猾,每当到了冬天,它就出没在附近的村子里,不是拖鸡就是咬鸭。它机敏异常,一见有拿枪的老乡,就躲到子弹打不到的地方去了。它既不上圈套,又不惧猎狗。前一天晚上,它上安乐城村去偷鸡,第二天晚上却出现在相隔两三个村庄外的村子里。老乡们在它吃剩的死鸡身上抹上毒药,赤狐却叼着这只死鸡窜到别的村里,然后将鸡扔下,结果反而毒死了这个村子里的家狗。老乡们对它恨之入骨,但又拿它没有办法。村长恳求驯鹰师务必帮帮忙,为乡亲们除去这一大祸害。

驯鹰老人想了想,点点头说:“行,我尽力而为。虽然我的那只‘风雪’没抓过狐狸这样的大野兽,我们试试看吧!”

“风雪”是老人养的猎鹰的名字,这年已有四岁了。为了驯服它,老人付出了不少心血。这是一头十分聪明而又执拗的猎鹰。当年它被老人抓获后就一连绝食了两个星期,老人给它肉吃,给它水喝,它竟连碰都不去碰一碰。

眼看幼鹰已经瘦成皮包骨头,奄奄一息,要饿死了。老人下了决心,决定铤而走险。这天深夜,他甚至没有裹上惯常预防老鹰抓伤的皮护手,手拿着肉片,跨进驯鹰的黑屋子里去。老人挑逗着幼鹰,故意用赤裸的左手去抓鹰爪,当然,幼鹰不是好惹的,它的利爪只一下就扎进了老人的手腕肉,马上,鲜血迸流,剧痛钻心。血腥味腾起来,这激起了幼鹰的食欲,它用它的利嘴去啄老人的左手。老人忙不迭将右手的肉片护住自己的左手。幼鹰着迷地啄起肉片来。但是,它的爪子还是深深地陷在老人的左腕肉中。老人就是这样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代价开始对它的驯服。眼下,“风雪”已能根据老人的意思出猎,光一个冬天,就为老人捕获了四百只野兔、一百多只野鸡和山鸡、四只山猫,还有黄鼠狼和鼯鼠。但是,“风雪”还没有与狐狸这一类的大野兽交过手。不过,既然这只赤狐这般为害老乡,老人和“风雪”只好去冒一冒险了。于是,老人带了“风雪”出发了。

到达安乐城村的当天晚上,赤狐闯进了附近的西群村。第二天一早,老人就让“风雪”停在自己的肩上登上了高山。在整整一天中,他在险峻的雪山上徘徊踏看,搜索着赤狐的足迹。白天即将过去,西边满天红霞,把雪山染上了一片绎紫色。突然,他肩上的“风雪”将双翅扑楞了几下,老人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啊,“风雪”一脸的杀气,它是发现什么了?他循地仔细一看,果然,去对面高山的路上,出现了梅花一般一朵又一朵的脚印,这是狐狸的足迹。“风雪”已焦躁不安,它是准备与之大大的厮杀一场了。看来,赤狐就在附近一带藏着。老人拿起了望远镜,一部份、一部份细细搜索过来。

啊,在了!赤狐就在对面的高山上,它的跟前搁着一只吃剩的死鸡,那是从西群村叼来的。这阵子,它正虎视眈眈地眺望着,显出一副不可一世的神态。

两山之间有一条黑带子一般的河流相隔,两山之间的距离不是枪弹所能打得到的,何况老人也没有带枪。赤狐已经充分了解这一情况。它明明看见了老人,可是它并不将他放在眼里,只是目空一切地继续啃它的鸡骨头。

夜幕在渐渐拉上,老人心里多少有些犹豫。但是,肩上的“风雪”在扑腾,在焦躁不安,它跃跃欲试呢。老人“嚄……”地叫了一声,脱手将“风雪”放飞出去。只见“风雪”如脱弦之箭射入天空,飞向赤狐,它想从它的背后进攻。赤狐一听见猛禽翅膀的掠空声,急忙撂下死鸡,转过身来,上前迎敌。只见它后腿坐地,前爪临空,张牙舞爪地等待着老鹰的下扑。它的两耳紧贴,双眼充满了血丝。“风雪”一见偷袭不成,便迅速掠过赤狐,腾空而起,在空中盘旋,想另找机会进攻。赤狐也连忙扭转身子,伏下腰,竖起逆毛,作好应战的准备。“风雪”试着俯冲了两三次,都没成功,因为每次赤狐总是飞身跃起,用它锋利的牙齿来咬。“风雪”只好一个转身陡然飞高,以避开它的锋芒。

老人眼看这只狡猾的赤狐力大个大,看来“风雪”是一时拾掇它不下来的,如果冒险进攻,只会弄得“风雪”自己遭殃,这次还是先放过赤狐,让“风雪”回来吧,待以后再寻找良机。老人这么一想,就“嚄……”的一声发出了信号,要“风雪”归来。而“风雪”偏偏误解了老人的意图,它只当老人要它加紧进攻。它顾不得等待机会了,它像一粒石子坠地似的笔直朝赤狐的项脖冲去。赤狐早有准备,它一口就咬住了“风雪”的一只爪子,死命地在地上拖、拽、拍、打起来。赤狐个大力气大,“风雪”毕竟不是它的对手,马上,它的一只翅膀上的硬毛“啪”的一声折断了。赤狐看到“风雪”

已受伤,更加是肆无忌惮,它乘势猛扑过来。幸好“风雪”另一只爪子一爪抓住了赤狐的脸,这才使狐狸有所顾忌。但是,“风雪”的身子还是被翻了过来,它已不在进攻,而是变成了软弱的消极抵御。赤狐使劲地咬着“风雪”

的爪子,在忽左忽右地猛甩,企图甩死这只老鹰。山地上飘起了鹰毛,扬起了白雪,滴滴鲜血洒落在山脊上。

老人急得连连跺脚:“啊呀,‘风雪’遇险了!”

他忘了自己已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也顾不上山势的险峻,他手脚并用,奋不顾身地奔下山来,趟过河流,气喘吁吁,好不容易爬上对面的那座山。

这时,天色已暗了,夜空一片深蓝。刚才鹰狐搏斗过的地方,鹰既不在,狐也没了。雪地上满是零零落落四散扯落的鹰毛和赤狐毛,鲜血染红了白雪。

从山脊上崩落的积雪一直散落到了谷底,显示着这场恶战是何等的激烈。

老人再次爬下山谷,边敲打着饲料箱,边声声叫喊:“‘风雪’,‘风雪’,你回来啊……嚄……嚄……‘风雪’,你回来啊!”

星光下,山谷中久久地回响着老人凄凉苍老的喊声。可是,他再也见不到他心爱的“风雪”了。第二天一早,老人不死心,又邀了几个老乡一起上山寻找,但是,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它或那只该死的赤狐。

这以后的三天中,老人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神情沮丧,精神不振,简直是达到了茶饭不思的程度,连家里人都为他难过。

到了第四天夜晚,一家人正在吃饭,老人正呆坐在饭桌边,突然,他喃喃说起来:“是‘风雪’,是‘风雪’!”家里人以为是他想“风雪”想疯了,因为外面似乎一点动静也没有。老人摇摇头,说:“啊,准是‘风雪’?‘风雪’回来了!”他丢下筷子,仰望着窗外。就在这一刹那间,南窗上“啪嗒”一声,是翅膀撞击窗户的声音。老人扑了过去,打开了纸窗。果然,“风雪”奇迹一般地回来了。它衰弱到了极点,左翅茸拉着,硬翅毛已被折断,爪子也肿得连站也站不住,但是目光还是那样有神。老人一把抱住它,老泪纵横,嘴里喃喃地不知在说些什么。他抱了它进驯鹰室去,整日整夜地护理它。为了它,他五天来衣不解带。

六天后,“风雪”的爪子消肿了,翅膀也在渐渐恢复,只是老人还不太放心,他是怕“风雪”经过这次失败后就怕狐狸了,再也不敢与狐狸搏斗了。

为此,老人严格地给“风雪”减食,这样,它会变得身轻凶悍,每逢捕猎时,老人已不让“风雪”去捕兔抓鸟,只是让它去搏山狗、斗野猫,还花钱买来狐狸,让“风雪”用爪子和钩形的嘴去与之周旋、拼搏。听说,赤狐还活着,它又复出了,还在骚扰着周围的老乡。老人的心与“风雪”的心一样,他们准备再次与这只狡猾的赤狐一搏生死,以挽回他们失去的荣誉。

这样,他们磨炼了三年,他们要的是一战而胜,而不是再次的失败。

转眼,“风雪”已满七岁了,它羽毛黑褐色,斗志坚强,体力充沛。老人每天在祈祷,愿老天保佑这只赤狐再多活几天,别过早地死去。听人说,赤狐越来越残暴,近日里它连大白天都敢在村子里作恶。村长已对“风雪”

失去了信心,他从此再也没有来求过老驯鹰师。

这年冬天,有一日,老人又带了“风雪”上安乐城村去了。村上的人和家里人为他的安全耽心,劝他别去了。老人摇摇头,不睬他们,他只是温情地摸摸“风雪”的胸骨,说:“听着,‘风雪’,就看你这一回了。”

这一天真难得,一丝风儿也没有,疏落的晨星在山峰上空闪闪烁烁,寒气逼人,峰峦间死一般地寂静。老人一早上了山,抱着“风雪”,静静地等待着。这时东方才发白,黎明刚刚来临。猛然间,“风雪”在骚动。老人掏出望远镜来。一个黑点顺着山下的河边在移动,正是这只老奸巨猾的赤狐,三年间,它已长得分外的慓悍了。今天一早,它刚将一只家禽叼来当美餐。

赤狐一会儿就消失了,但过不多久,它又出现了,开始在爬山。老人留心地观察着“风雪”,如果“风雪”的羽毛鼓了起来,这说明它是见了老敌手害怕了。但是“风雪”很沉着,一点也没有三年前的跃跃欲试和焦躁不安,它老练多了。老人悬了三年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赤狐已走到森林边缘,它想回窝去了。望远镜中能清晰地看到这只赤狐丑恶的尖脸,它的脸上还留着一条黑黑的伤痕,这是上次与“风雪”狠斗留下的标记。

老人不慌不忙地将“风雪”往空中一送。“风雪”的身子顺势轻灵地飘了起来,张开了它那对厚实的翅膀,在寒冽的空气中优美地飞翔着。这回,它并不急于去揪赤狐,只是在赤狐的头顶掠过,盘旋。赤狐的嘴里正叼着一只残鸡,它赶忙丢下了它。它也认出“风雪”来。它本能地感觉到,来者不善,这个死敌今天已不会再蹈三年前的复辙了。三十六着,走为上着,赤狐虚晃了一下,打算一头钻进森林里去了。可是“风雪”早料到了这一着,它微微侧身,占据了赤狐与森林之间的空间。这叫拿着望远镜的老人不由自主地喊出来:“真棒!”

赤狐知道自己已无处可逃,要在路上跑是无论如何跑不过长翅膀的鹰的,它只好一拼了。赤狐一横下这条心,就在雪地上蹲下身来,两眼紧紧盯着雄鹰,看它上下盘旋。但看了不一会儿,它已有点头晕目眩,突然气馁了。

它重新一跃而起,打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钻进森林。一道赤褐色的电光一闪,它已是横窜了出去。

就在这呼吸间,“风雪”收拢了双翼,疾如飞矢,猛若饿虎,就像一颗出膛的子弹,“噗”的一声将铁爪直插进了赤狐伸直了的腰椎之间。这是“风雪”经过长期训练而得的绝招,任何动物,凡是被扎进腰椎的,它就是九死一生了。果然,赤狐马上脚步踉跄、瘫软下来。只是,在这三年间,赤狐也学得不少斗争经验。它倏的一下回过头来,龇牙咧嘴地企图咬住“风雪”。

“风雪”正要它转过身来。说时迟,那时快,它伸出一只爪子钳住了赤狐的尖嘴。这一手也是它苦练而得的。赤狐为了摆脱这困境,就地一滚,在雪地上扑打自己的身体,想将猎鹰甩掉。这次“风雪”学乖了,它紧紧收拢双翼,使自己尽量紧贴在赤狐背脊上。这样,它就可以保护住自己的翅膀,不会折断羽毛。赤狐拼命地滚动。它们满身是雪,一会儿这个居上,一会儿那个居上。“风雪”只是不松爪,反而越抓越紧,双爪深深地陷入赤狐的肉中。赤狐已是滚了许久,还是不起作用,就拼命挣扎着想站起来。就在这一瞬间,“风雪”狠狠地啄了一下赤狐的眼珠,一只,又一只,鲜血飞溅开来,白雪染成了粉红色,赤狐终于倒了下去。

老人不慌不忙地跑到了它们身旁。这时,尽管“风雪”已是精疲力竭,但它还是紧紧地抓住赤狐不放。

老人小心翼翼地将鹰爪从嵌得很深的赤狐腰椎中拔出来。他眼睛里充满了眼泪,用抖颤颤的声音在说:“啊,了不起,了不起,‘风雪’,真太好了!这下,你为老乡除掉了一大祸害啊!”

他解下水壶,喂“风雪”水喝。“风雪”饮了几口水,抖擞了一下翅膀,重又停上了老人的肩膀。

这时,已是阳光四射,在红装素裹的大山间,“风雪”已成了真室川真正的“霸王”了。

第五辑 人性光辉 牛的母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西部的青海省,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这里,每人每天的用水量严格地限定为三斤,这还得靠驻军从很远的地方运来。日常的饮用、洗漱、洗衣,包括喂牲口,全部依赖这三斤珍贵的水。

人缺水不行,牲畜一样,渴啊!终于有一天,一头一直被人们认为憨厚、忠实的老牛渴极了,挣脱了缰绳,强行闯入沙漠里惟一的也是运水车必经的公路。终于,运水的军车来了。老牛以不可思议的识别力,迅速地冲上公路,军车一个紧急刹车戛然而止。老牛沉默地立在车前,任凭驾驶员呵斥驱赶,不肯挪动半步。五分钟过去了,双方依然僵持着。运水的战士以前也碰到过牲口拦路索水的情形,但它们都不象这头牛这般倔强。人和牛就这样耗着,最后造成了堵车,后面的司机开始骂骂咧咧,性急的甚至试图点火驱赶,可老牛不为所动。

后来,牛的主人寻来了,恼羞成怒的主人扬起长鞭狠狠地抽打在瘦骨嶙峋的牛背上,牛被打得皮开肉绽、哀哀叫唤,但还是不肯让开。鲜血沁了出来,染红了鞭子,老牛的凄厉哞叫,和着沙漠中阴冷的酷风,显得分外悲壮。一旁的运水战士哭了,骂骂咧咧的司机也哭了,最后,运水的战士说:“就让我违反一次规定吧,我愿意接受一次处分。”他从水车上到出半盆水——正好三斤左右,放在牛面前。

出人意料的是,老牛没有喝以死抗争得来的水,而是对着夕阳,仰天长哞,似乎在呼唤什么。不远的沙堆背后跑来一头小牛,受伤的老牛慈爱地看着小牛贪婪地喝完水,伸出舌头舔舔小牛的眼睛,小牛也舔舔老牛的眼睛,静默中,人们看到了母子眼中的泪水。没等主人吆喝,在一片寂静无语中,它们掉转头,慢慢往回走。

二十世纪末的一个晚上,当我从电视里看到这让人揪心的一幕时,我想起了幼时家里的贫穷困窘,想起了我那至今在乡下劳作的苦难的母亲,我和电视机前的许多观众一样,流下了滚滚热泪。

第五辑 人性光辉 金钱豹的故事

一天,著名动物标本制作师爱克兰正背着猎枪在非洲索马里的热带雨林四处张望,忽然,一只金钱豹趁他不备时对他发起进攻。爱克兰被豹子扑倒在地,胸膛也被它那锐利的爪子狠狠地压住了,不过,豹子没有咬住爱克兰的喉管,却咬住了爱克兰的右手腕。

在这危急关头,爱克兰忍着剧痛,举起左手将一梭子弹射入豹子的腹部,鲜血从它的体内不断地流出来,不一会儿,豹子大嘴张开,倒在地上。

爱克兰这才松了一口气,跑到附近的一棵大树下,急忙把伤口包扎好,等爱克兰重新回到金钱豹倒下的地方时,发现它己不翼而飞。难道它没有死?

爱克兰仔细查看草地;他终于看到地上有一条长长的血带,断断续续地向前方延伸过去。他顺着血迹,一步步搜索过去。

血迹和被压倒的花草痕迹,把爱克兰引到了一棵巨大的沙松树跟前。他抬头一望,一条长长的豹尾和两条毫无生气的后腿从树洞口聋拉下来,鲜血染红了洞口的树干。

爱克兰心中一阵纳闷,这只金钱豹正是刚才和自己搏斗的那只豹子,可是,它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呢?它又为什么要爬到这个树洞里去呢?爱克兰大胆地踞起脚跟向树洞里望去。啊!他惊喜地叫了一声,他看见了两只豹崽正依偎在金钱豹的怀里,起劲地吸吮着奶头。它们浑身沾满了血,不停地往母豹怀里拱。爱克兰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原来是伟大的母爱使这只金钱豹重新回到了自己孩子的身边。爱克兰的眼睛模糊了。

后来,爱克兰把两只小豹患送给了国家动物园,把那头母豹制成了一个漂亮的标本,他在标牌上写着:“为了两只刚出生的孩子,这头母豹在弥留之际,竟爬了千余米长的距离,重新回到窝里,用血和剩下的一点乳汁拯救了它的孩子。”

第五辑 人性光辉 蝴蝶的勇气

那是在2007年的一天,当时罗杰斯走在乔治亚州某个森林里的小路上,看见前面的路当中有个小水坑,他只好略微改变一下方向从侧翼绕过去。就在接近水坑时,他遭遇到突然袭击!这次袭击是多么出乎意料!而且攻击者也是那么出人意外。尽管他受到四五次的攻击还没有受伤,但他还是大为震惊。他往后退了一步,攻击者随即停止了进攻。——那是一只蝴蝶,它正凭借自己优美的翅膀在他面前作空中盘旋。

罗杰斯要是受了伤的话,他就不会发现个中情趣;但他没有受伤,所以反倒觉得好玩,于是他笑了起来。他遭到的攻击毕竟是来自一只小小的蝴蝶。罗杰斯收住笑,又向前跨了一步。攻击者又向他俯冲过来。它用头和身体撞击他的胸脯,用尽全部力量一遍又一遍的击打他。罗杰斯再一次退后一步,他的攻击者因此也再一次延缓了攻击。当他试图再次前进的时候,他的攻击者又一次投入了战斗。他一次又一次被它撞击在胸脯上,他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是为什么,只好第三次退后。不管怎么说,一个人碰上蝴蝶反复袭击,总是会觉得奇怪的。这一次,罗杰斯怀着好奇心退后了好几步,他要仔细观察一下敌情。他的攻击者也相应后撤,栖息在地上。就在这时,他终于弄明白了它刚才为什么要袭击他。它有个伴侣,就在水坑边上它着陆的地方,她好像已经不行了。它呆在她的身边,把翅膀一张一合,好像在给她扇风。罗杰斯对蝴蝶在关心它的伴侣时所表达出的爱和勇气深表敬意。尽管她快要死去了,而敌人又是那么庞大,但为了伴侣它依然责无旁贷地向强大的敌人发起进攻。它这样做,是怕他走近她时不经意地踩到她,它在争取给予她尽可能多一点生命的珍贵时光。

现在罗杰斯总算了解了它战斗的原因和目的。留给他的只有一种选择,他小心翼翼地绕过水坑到小路的另一边,顾不得那里只有几寸宽的路梗,而且非常泥泞。它为了它的伴侣,在向大于自己几千倍的强大敌人进攻时所表现出的大无畏气概,值得罗杰斯这么做。它最终赢得了和她厮守在一起的最后时光,静静地,不受打扰。罗杰斯为了让它们安宁地享受在一起的最后时刻,直到回到车上才清理皮靴上的泥巴。

从那以后,每当面临巨大压力时,罗杰斯总是想起那只蝴蝶的勇猛气概,并以此激励自己、提醒自己:美好的东西值得自己去抗争。

第五辑 人性光辉 开枪吧

山林里,一个猎人的母亲突然得了一种怪病,整天疯疯傻傻地说胡话,各种药物都无济于事。他去请教一位长者,长者告诉他说,怕是中了邪了,只能用猩猩的血镇一镇。

尽管猎人并不相信这种方法能治病,但为了他的白发娘亲,他任何法子都要试一试。于是,猎人二话没说,转身扛起猎枪到森林里找猩猩去了。

俗话说,公猩猩爱喝酒,母猩猩爱戴花。可是,三天过去了,猎人精心设计的“酒局”和“花局”,都被狡猾的猩猩一一识破,竟无一落网。就在猎人几乎心灰意冷之际,他突然发现了一只正在哺乳的老猩猩。

这只猩猩太老了,不但反应迟钝,而且行动迟缓。有一次,猎人甚至已经瞄到了它的背后,只是在举枪瞄准的那一刹那,自己不慎踩断了地上的一根枯枝,才被它侥幸躲开了枪口。但它已经不能像其他猩猩那样矫健地翻山越岭了,他只能努力跑出一小段路程,等暂时脱离了危险以后,在岩石上歇息一阵,喘一喘气。

何况,它还要保护那只尚躺在襁褓之中的小猩猩。如同这只老猩猩太老太老了,这只小猩猩还太小太小,它还不明白猎人的追逐和母亲的逃避究竟意味着什么。老猩猩手脚并用仓皇逃命的时候,这只小猩猩或者骑在母亲的背上东张西望,或者栓手搂住母亲的脖子,打秋千一样在母亲的胸前晃来晃去。

猎人孤注一掷,穷追不舍。于黄昏时分来到了一片阴森森的松树林里。这时,老猩猩好像耗尽了身体里最后的能量,没有力气继续逃命了。他抱起小猩猩吃力地爬上一颗低矮的松树,面朝猎人追来的方向,在一个比较结实的枝丫上坐了下来。

猎人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毫不犹豫地举起了猎枪。可是,就在他即将扣动扳机的那一刹那,他看见老猩猩突然向人一样向他摇了摇手,仿佛在说——求求你,请等一下。

猎人心里一动,迟迟疑疑地放下了猎枪。于是,他看到了这样的情景——

这只临死的老猩猩,原来是要用这最后一点时间,再喂小猩猩一次奶。他突然变得那样蛮横,不由分说的将小猩猩的头死命按在自己胸前,强迫它从一个乳头到另一个乳头,吃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要将小猩猩一生所需要的全部乳汁,在这几分钟内都喂到他嘴里。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猎人静静的站在那里,僵硬成了一块石头。

终于,老猩猩喂完了奶,将小猩猩捧起来看了最后一眼,然后,恋恋不舍的放在了高处的一个树杈上,自己则顺着树干爬下来,背靠大树坐在地上的草丛里,视死如归地看着猎人。

猎人仿佛还在等待着什么,仍然静静地站在那里。

老猩猩等了又等,见猎人迟迟没有向它举枪瞄准,就忍不住又仰起头,再看一眼树上的小猩猩。此刻,小猩猩正瞪着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惊奇地看着树下将要发生的事情。

见此情景,老猩猩再次向猎人摇了摇手,然后从身旁扯下一片宽叶草,熟练地弯成一个碗的形状,一只手擎到胸前,一只手捏住乳头,将剩下的乳汁又一滴一滴地挤进这只“碗”里。等“碗”乘满了,它从灌木丛里这下一根长长的荆棘,用力扎破树皮,将这只特殊的“碗”段端正正地别在了树干上。

一只,又一只,不一会儿,那个光光滑滑的松树身上,就别满了这种奇形怪状的草叶。每一片草叶里面,都包裹着一个临死的母亲留给儿女的最后牵挂。

等做完了这一切,老猩猩重新回到树下,勇敢地向猎人挥了挥手,好像在说——

好了,开枪吧!

这时候,暮色四合,猎人的眼里只剩下一片泪光……

第五辑 人性光辉 黑鱼之爱

五叔这辈子有个怪癖,不吃黑鱼。他做阑尾手术那会儿,家人熬好的黑鱼汤,他一口没沾。这是藏在五叔心中多年的结。五叔没有对人说起过,在我们的一再追问下,他才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几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十来岁。和大多数农村孩子一样,顽劣得很,成天打闹个没完,变着法子玩。一天,看到屋旁边小河里一群黑乎乎的乌子在缓缓蠕动,足有成百上千。

“乌子”是“我们”当地农村对只有寸把长的黑鱼幼子的叫法。农村人都知道,在黑乎乎的乌子群的下面,肯定有条母黑鱼潜着。这是母黑鱼带着幼子出来觅食。“我”赶紧跑回家,拿来自制的鱼钩。捉了只小青蛙,穿在鱼钩上。青蛙还活着,一蹦一扯地想挣脱。对着乌子群放下仍蹦着的青蛙,青蛙下到水里,折腾得更凶了。一群乌子被吓得乱了方寸,四散溃逃,母黑鱼沉得住气,没有动静。青蛙折腾了一阵,不动了。而刚才被吓跑的乌子,见母黑鱼没有动,又慢慢地聚拢回来。没能钓上母黑鱼,“我”不甘心。“我”扯着鱼竿对着乌子群左右搅动,那些乌子吓得到处乱窜,刚刚聚拢起的乌子群再次被赶散。

如此几次,母黑鱼终于恼怒了。鱼竿突地一沉,几近脱手。“我”忙拖着鱼竿往岸上跑,拽出水面的是一条足有两三斤的凶猛的黑鱼。“啪”地掼在河坎上,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家伙摁住,抱在怀里往回跑的路上,几次被它跳脱下地。到家后,见它还不老实,气急之下拿来菜刀,抡起刀背砸下去。半个脑袋被砍歪斜了,这下它不动弹了。刮了鳞,扒了肠肚,原来黑不溜秋的,此时已白净得多。拿到码头去洗,就在触水的瞬间,它竟猛地拼力一挣,脱手游走了,刚剖开的肚皮还翻着,留下一路弯弯的血痕,踉跄着游走了。“我”赶紧下岸去追。只见它越游越慢,逐渐停了下来,正是刚才它被钓起的地方。此时,失去了妈妈的一群乌子。

像没头苍蝇似的乱钻,见母黑鱼游回来,呼地纷纷围聚过来,越聚越多。密集的乌子把母黑鱼团团围住,上下翻动,像开了锅,慌乱、无助、恐惧……已被砸歪脑袋、刮净鳞片、扒去肠肚的母黑鱼,本来就是靠尾巴的扇动游回来的,此时尾巴摆得越来越无力,在缓缓地游转了几圈后,浮了起来,露出翻开了的白净的肚子,成群的乌子团团围住母黑鱼,不散……

五叔终究没拿回那条两三斤重的母黑鱼。隔过几十年,讲起这些时,五叔仍神情黯然。从那起,他家就再也不吃黑鱼了。我回去把这事讲给母亲听,母亲叹了一口气,告诉我,母黑鱼在保护自己的鱼卵时,什么东西也不肯吃,生怕自己的儿女在它吃食的短暂瞬间遭到天敌的侵害。等到儿女们从卵变成乌子后,它的眼睛也就快饿瞎了……

我呆了,对这自然界的生灵肃然起敬。

第五辑 人性光辉 老鼠的爱情

那是一个遥远的年代,一个属于饥饿的年代。罕见的大旱带来了罕见的饥荒,从春天的榆钱到秋天的橡子面,饥饿使我们这些年轻人无比憔悴。实践证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是治疗饥饿的最佳良药。那时候,我的屋子里陪着我一起挨饿的还有两只小老鼠。每天晚上,它们不知是谈情说爱还是因为饥饿的吱吱声和着我肚子里的咕咕的不满,让我经常难以入眠。

记不清上哪一天的一个黄昏,我无力地躺在床上。突然,我隐约嗅到一丝肉的气息,那是一个饥饿的人的直觉。我使劲地嗅着寻去,在床底发现了一块腊肉。接着看到了那只毛发杂乱没有光泽的瘦弱的老鼠过街。我使劲地咽着唾液,手伸向了那块腊肉。在我抓住腊肉的同时,我的手一阵剧痛,但我还是牢牢地拿起了它。那只老鼠也跟着跳了出来,看的出它很虚弱,吁吁地喘着粗气,但是它的眼睛却闪烁着雄性的光芒。就实话,我抢夺了它的食物,或许是愧疚或许是对一个饥饿者的同情,我真的不忍心伤害它。但它太不识趣,就像一只不自量力的螳螂,更确切地说像一只扑火的飞蛾,义无反顾地向我发起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但它的攻击却在我的布鞋的木棍面前一次次地瓦解。如果我不剥夺它生存的权利,就无法支配这块腊肉。当它在我的木棍下瘫软的时候,它那悲哀。绝望,仇恨的眼神深深地刺伤了我。

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它的伴侣回来了。见到四脚朝天的爱人,它一边嘶叫着,一边用鼻子嗅着,然后咬住它的耳朵,继而拖动它的尾巴。但是死去的老鼠已经无法感知这所有的努力。母鼠停了下来,似乎明白了发生的一切,木然地蹲在那里。这个时候我终于理解了雄鼠不吃腊肉的原因,它是在等它的爱人回来一同分享那难得的珍贵的食物。我扯了一小块腊肉,作为赎罪,丢给这只丧偶的老鼠,但是它无动于衷,只是呆呆地蹲着。屋子里很静,过了好久,母鼠仿佛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突然跳起,拖着死鼠向外走去。出于好奇,我跟了出去。在屋外,母鼠无视我的存在,开始拼命挖洞。这是一个北方普通的寒冷的傍晚,我清楚地看到冻土上选鲜亮的血痕,一只老鼠的鲜血埋葬它的爱人。在这之后的第三天凌晨,那只母鼠因绝食而死。

许多年以后,当我和妻子回忆起我们的初恋,回忆起那个年代和那块腊肉,妻子说你对我真好,就像、就像……她一时无法找到更贴切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像什么。我告诉她,我就像一只老鼠,我只希望我是一只老鼠。

第五辑 人性光辉 母爱无价

“那一次,我情不自禁地收起了猎枪,拽住黑子。”一辈子靠打猎为生的祖父,年老时总喜欢对人们讲述他此生惟独一次放生的故事。

在大雪封山的冬天,祖父担心小猎犬黑子憋在家中太久,开春会失去野性。于是那天一大早他便背起猎枪,带着小猎犬黑子出来“放风”,打算趁机捞取些猎物。

那天让祖父很失望,过了晌午也没见到一只出来觅食的动物。正在他准备收工回家的时候,突然从山林里蹿出一只肥大的雪兔。随着“砰”的一声枪响,黑子欢快地跑了过去,用嘴叼起被击毙的雪兔。

忽然,祖父发现雪兔的后面还紧跟着一只老狼。由于受到枪声的惊吓,老狼又缩回林子,躲在一棵大树背后,两只眼睛像钉子钉进了木板似的,用贪婪而凶狠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雪兔。这时,黑子也发现了敌情,丢下雪兔转身径直奔向那只老狼,发起了进攻。

这是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母狼,肚子瘪得几乎只隔一层皮,身上的肋骨历历可数,乳头皱巴巴地朝下吊着,好像已经皲裂。凭祖父的经验,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只哺乳期的母狼,已经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吞食猎物了。

尽管老狼瘦弱不堪,但黑子仍不是它的对手。没用几个回合,黑子已被逼退很远。这时,母狼突然一个转身,奔向那只雪兔。看来,它并不恋战,仅仅是想夺回本该属于它的猎物。瞅准了机会,祖父向老狼开了一枪,子弹射进了它干瘪的腹腔。带着伤,母狼向森林深处迅速逃窜。

不愿善罢甘休的祖父带着黑子,顺着雪地上的血迹和老狼的脚印,很快便找到了它的“家”——藏身的洞穴。

很远,祖父便听到了母狼和狼崽的哀号。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祖父叫停了黑子,选择一个能够看清洞里情况的地方停了下来。母狼已经意识到了危险,朝祖父望了望,转过身,把幼崽全部赶到了洞穴的深处。尔后,母狼走到洞口,竭力用自己的身体把穴口掩实。

说到这儿,祖父强调:“这只母狼既没有决一死战的意思,也没有弃洞而逃的想法。它只是竭尽全力用自己的肉身把洞口堵得严严实实,让人一看就知道,它只是希望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枪子儿,保护小狼不受伤害。”

母狼竭尽全力挺起身体,确保洞口被堵得密不透风。尽管这样会使它腹部的伤口撕裂程度迅速加剧,鲜血像水一样汩汩流淌。但是自始至终,母狼一直都没有放弃堵住洞口的意思。直到最后,母狼因体力不支,身体逐渐缩成一团,瘫倒在洞口,它也没有改变主意。

祖父被母狼悲壮的神情和誓死保护幼崽的举动感动了。他收起了猎枪,紧紧地拽住想发动进攻的黑子。

祖父叹口气,刚刚转过身来往回走,突然听到了母狼几声悲痛的嗥叫。转过头去,祖父看见母狼使出全身力气,毫不犹豫地一头撞向了洞口那突兀的石尖上,脑浆和着鲜血染红了岩石和一大片雪地。

叙述到这里,祖父顿一顿,用低沉的语调充满深情地说:“开始,我也闹不明白这只老狼为什么要自绝于小狼面前。后来,我发现那些悲伤而又饥饿的小狼撕扯自己母亲的肉体时,方才恍然大悟。”原来,狼的家族有着这样的习性——同伴死去之后,他们会分而食之。

母狼之所以义无反顾地一头撞死在幼崽面前,就是在万般无奈之际为了让自己的“儿女”饱餐一顿。这是世界上多么悲壮的一幕呀。

第五辑 人性光辉 流泪的鳄鱼

我是南美茂密丛林中这片流域的霸主,一条足够强大的鳄鱼,我为什么要哭呢?我经常在暗夜醒来,从同一个梦魇中惊醒。在梦里,我是孱弱的,双眼乏力无神,四肢不能活动自如。

我刚出生不久,跟着母亲慢慢游走在湿地的边缘。是一个早晨,我清楚地记得,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又凉又软的冲刷过我的身体。四周静谧祥和,我有些陶醉。

我是妈妈最小的孩子,她给我食物,带我游玩。但是她从不微笑。偶尔眼里会有温柔的光溢出,那样使得她的眼睛看上去很美,但温柔是一闪而过的。她说,在这个世界上,又一个词语叫弱肉强食,又一种定律叫适者生存。所以不能当一个弱者。

那个早晨我们遭到袭击,在溪流转弯的地方,母亲叫我向前走。她严厉地命令我,很突然的。我听话,向前,鹅卵石划过我的肚皮,有些疼痛。我不想走,停下来,回头看母亲。这时候我发现她在转身,撤退。我不明白,连忙掉转身体,想去追赶她。突然,我被拦腰叨起。有锋利的牙齿,刺进我尚未坚硬的皮。我挣扎着,用尾巴拍打水面。母亲回头看我,眼里满是决绝。我突然想起她说过的一句话,在我们鳄鱼家族里,为了自己的生命,孩子都可以放弃。

我的眼泪汹涌而出。母亲……母亲!

这片丛林的又一强者美洲豹。他们姿态优雅,牙齿锋利,经常在清晨觅食。有时候一只小鳄鱼,就是他们美味的早餐。

捕获我的,是一只母豹。我不害怕,从母亲回头走掉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害怕了。当母豹把我扔到她的孩子面前时,我居然有点喜欢她了。我的母亲也给过我食物,但是她从没有这样温情过。

她舔她的孩子,叫他吃早饭,语气温柔。然后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向我。是一只幼年的公豹,额头上有奇异的花纺,像八只角的太阳。他走近我,看我。我心里想,你吃吧,你多幸福,有爱你的母亲,我什么都没有,宁愿死掉。她看看我,突然回头问他母亲:她这么小,她的妈妈呢?然后很突然地,把我扔回水里。她依偎在他母亲身旁,看着我漂走。

我没有回到母亲身边,漂泊到另一个流域。我迅速地成长,自己捕获食物,自己保护自己。只是我会经常做梦,梦里全是母亲抛弃我的那个早晨。梦里开始总是比较完美,然后画面更迭,悲伤重重。醒来的时候问自己:为什么你会是鳄鱼?

我终于成年,皮质够坚硬,眼神够刚毅,心肠够狠毒。我成了这个流域的霸主。我也有自己的孩子,我努力做一个好母亲。我疼爱她们,保护他们,我想危险到来的时候,我不会为了保全自己而放弃他们。

丛林里传说,鳄鱼家族里有一个好母亲。我的孩子们,都为此骄傲。

有天夜里我从噩梦中惊醒,看见了火红的光。我叫醒孩子,带他们离开。是的,这里就要被毁灭,我早听说,二十公里外的丛林成了灰烬,而二百公里外的丛林种了玉米。

我们走了很久,回到了我曾居住的地方。然而这里也快没有食物了,很多动物都跑到更深的丛林中去了。有两天,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活的动物。

一个清晨,我带着最小的孩子出去觅食。很不幸地,他被一只美洲豹捕获,就在我的眼前,我快步冲上去,我要救回我的孩子。

我冲上去,想用尾巴扫那只豹时,突然看到了她额头上的八角太阳。他那样瘦弱,肚皮凹进去,看来已经很久没有进食。我想如果他再没有食物,就会死去。而我,有那么多孩子,没有他,就没有我们,我犹豫了很久,终于转身离去。到了拐角处我回头,我看不清眼前的所有,因为我的眼里,满是泪水。

第五辑 人性光辉 最无私的母爱

母爱是无私的。说到母爱,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母亲。其实,最无私的母爱不是在人类中,而是在一种红蜘蛛身上。

这种红蜘蛛生活在非洲,非常特别,每只母蜘蛛一生只产一次卵,每次产下一百余粒,用黏黏的蛛丝严严实实地裹成一个卵包。母蜘蛛整日整夜守护卵包,等待小蜘蛛出生。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一道小口子,小蜘蛛便一只只爬出来。

刚出生的小蜘蛛嫩嫩的,粉红色的身体几乎透明。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母蜘蛛会立刻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三天后,小蜘蛛长大许多,开始第一次蜕皮。

随后,小蜘蛛食量大增,需要更多的食物。而母蜘蛛无法找到这么多食物,怎么办?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出现了。

母蜘蛛先用蛛丝把小蜘蛛靠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地爬到母亲身上,开始有些犹豫,但不知哪只小蜘蛛先下一口,咬起母亲。母亲的皮一破,其他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起母亲。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子女爬满。

母亲痛苦地摇头伸腿,但她始终没有挪动身体,更没伤害子女,任由一百多个子女吸取自己体内的汁液,一次又一次把它们喂饱。

从出生后的第8天起,小蜘蛛没了母亲的喂养,开始独立谋生。它们四散到丛林,吐丝织网,捕食昆虫。长大后,女儿也像母亲一样,生儿育女,用自己的身体喂养孩子。

母爱无私到这种地步,在动物界是极为罕见的。

第五辑 人性光辉 爱的旅程

黄昏时分,马车抵达这座百里远的小镇。

“要在这里住一夜了。”父亲看着儿子,拍了拍“栗子皮”浓厚的鬃毛。妻子病故,除了十二岁的儿子,这匹马是他生命中的一个珍宝。

“行。”儿子从车上抱下铺盖卷儿。今天,乡村学校也放暑假了。他跟父亲出门拉脚儿,锻炼锻炼。西望行程,落日群山之间驾起独轮,如赤炭中的烧红的铁块,大片的红与大片的黑辉映一体,透射出苍茫和沉厚。

“拿食料喂喂它。”父亲吩咐。儿子拖下条麻袋。里面沙沙作响,是寸步不离的麦糠。就在他向外掏糠的时候,一只大刺猬滚了出来,扎疼了他的小手。

“哎哟!爸爸你看———”

“什么啊?”父亲走过来,发现地上花白的刺猬,“咳,怎么连它也带来了?”

家中有垛麦糠,里面住着一窝刺猬:母刺猬和它的三只才出生的小刺猬。这就是那只母刺猬。一定是装麦糠没注意,将它装了出来。“怎么办啊?”儿子停下手。

能怎么办呢?父亲摇摇头:“不好,家里还有三只小刺猬哩。一天了,那么小。”

“我们要明天才能回去。”儿子脸朝西转,叹了口气。

“最快也要这个时候到家。”父亲扫视夕阳。

“它们会饿死吧?”

“一天一夜,很有可能,也不一定。先把它装进去,明天咱们早点回家。”

月出东南,像墨绿的麻地钻出个脊梁,呈现铜的色泽和质感。“栗子皮”静静地嚼吃麦糠,有时也打响鼻。那迷人的沙沙声,散发出一股幽幽的气息。

父亲坐着,一口接一口咝咝地吸雪茄。妻子临走,抓住他的手说:“你要照看好孩子。”这还用说吗?我的儿子!可他当时什么也说不出,只一个劲地掉泪。现在想想,多可惜。“放心吧!我,你还不放心吗?”他时常这样自言自语,似面对暗中的她。让儿子跟着出来,并不是叫他干活,主要是怕孤单、省牵挂。看到儿子,他就浑身是劲,仿佛看到了美丽的妻子。

儿子也没睡着。他仰卧席上,盯着父亲的背出神。母亲去世后,父亲胡子长了,话少了。但对他却温柔百倍,有时“柔”得让他不习惯,受不了。“多好的爸爸啊!”这么累是他乐意的。一来能帮父亲,二来呢,他觉得父亲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你饿了吧?”父亲问。

“不饿,你呢?”

“我也不饿。”

“那就睡觉吧,翻山越岭跑了一天,挺累,睡吧,明天还得早起。”疲倦如同烈性白干,使他们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醒来,儿子想麻袋里的刺猬,打开一看,刺猬没了。

“刺猬呢?爸爸,刺猬呢?”

“跑了吗?找找。”

车上车下没有,四下里找找还是没有。“跑哪去了?这个家伙。”父亲不打算再找了,“耽误事儿了吧?你看!小刺猬是白搭了。”

“胡乱跑!”儿子有些愤恨。停了一会儿,他问:“小刺猬好喂吧?”

“问那个干什么?也可能没事儿。”

儿子点点头,怀着一腔惋惜,不再说话,黄昏时分马车终于返回小村。儿子跳下车,跑去看那三只小刺猬。

“爸爸!”儿子惊叫道,“大刺猬回来了!”

“是吗?”父亲慢慢走近,“哪里?真是它吗?”

“是!是它。”

“像!”父亲伸手捧起刺猬,“咦?它怎么回来的?百十里山路啊!”

“血!爸爸你看它肚子上有血。”

“对,它是爬回来的,磨破了。也不知道回来多久了。百十里地,翻山越岭,连滚带爬啊!这家伙真厉害。”

“它怎么认路呢?这么远,还在麻袋里。”

“就是呀,怎么认路呢?奇怪,就是人,也没这种好记性。它牵挂着几个孩子———小刺猬啊。想它们,想着想着,就回来了。”父亲边寻思边解释。

“再远它也能认得路吗?”

“嗯。当娘的就是这样,真不孬。”父亲只顾感叹,没留意儿子俊秀的双眼已波光粼粼。

第五辑 人性光辉 狼的爱情

1963年的额伦草原是那样美丽,碧绿的草场像修剪过的草毯子,远处,一层一层的山浪漾向云天交接的地方,绿草青山蓝蓝的天空,羊群和马群像大朵牡丹花一样盛开在草原上。

三个着蒙古装的猎人骑着快马急驰过一座山包,他们在追赶两只溃败的狼。三天里野狼和他们一直像捉迷藏一样,时隐时现,作为经验丰富的草原猎人,还是从狼的粪便足迹里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于是他们一直紧追不舍。

这天他们终于赶上了狼,在那道高高的山梁上,两只狼跌跌撞撞跑上了山脊,三个猎人兴奋异常,从下面慢慢靠近山脊,近了距离他们才看清,两条狼一公一母,公狼毛色银灰,体格健壮,母狼同样有一身银灰的毛,她身材矮些,有些消瘦,她的一只前腿蜷缩着,是一只受伤的狼,瘸了前腿的母狼是跑不快的,所以他们能够撵得上这对狼夫妻。

猎人从三面慢慢地向狼包抄过来,公狼领着蹒跚的母狼向更高处爬行,母狼动作很缓慢,公狼不得不停下来等等她,焦急的眼光望望逐渐接近的猎人,而猎人已经举起了猎枪,突然公狼撇下了母狼跑开了,山脊上公狼跑的很快,他要把猎人引开,三天来,他完全可以抛下受伤的母狼自己逃命的,他没有,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他还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子,猎人一迟疑,母狼钻进一个最近的山洞,公狼冲到断崖顶部,转过身来背对悬崖,寒光闪闪的狼眼凶光毕露,他直着身子,高昂着头,两眼逼视着逼近的猎人,一副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样子。银灰的狼毛在微风中微微颤动。

猎人停了下来,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举起猎枪瞄准目标,扣动了扳机,枪响的同时,狼冷不丁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身,像狼牙山五壮士一样跳下悬崖,一切的发生的太快,快到深深的悬崖下没有传来任何声响。猎人们遗憾地去找那只母狼,母狼钻进了一个风化了的洞穴里,猎人找来干的和湿的柴草堆在洞口,点火熏烟,他们把股股的白烟往洞里扇,不一会,洞里传出母狼咳声,烟越熏越大,母狼的咳嗽声越来越剧烈,仿佛患气管炎的病人,咳的五脏六腑都要出来了,猎人紧紧握住枪,紧张地盯着洞口。

突然哗啦一声响动,风化的洞穴突然塌方了,石缝中冒出白烟股股。剧烈的咳嗽声骤然停止。

母狼自己扒塌了洞穴,她把自己埋葬了!

这天晚上,清冷的月亮升上了山脊,山风吹动着那只悬崖下的公狼,公狼醒了过来,他艰难地挪动了一下身子,他受伤了,悲壮的跳崖伤了他的头和腿,浑身血淋淋的,他那浸透了鲜血的毛贴着身体弄的他很不舒服,他试着往前爬了一步,一阵剧烈的疼痛疼的他难以忍受,他望着山脊,咬着牙开始了艰难的爬行。

几天后有人在山脊上发现了一只公狼,狼已经死去了,伸直了四肢微闭着双眼,像睡着一样,也许他在做梦,梦中和自己的妻子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妻子是那样灵巧,他是那样威猛,他们是一对自由的草原狼。

死去的公狼身体很轻很轻,他爬到山脊,这段路程耗尽了他身体里的鲜血。人们可以顺着一路的血迹清晰找到公狼的爬行路线。

公狼死了,他的身体正下方的沙土中长眠的是自杀的母狼。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准确地找到土层下的母狼葬身地的,没有人知道狼是以怎样的毅力爬上山脊的。

第五辑 人性光辉 失去伴侣的鹅

一只鹅站在父亲的卡车后面,全神贯注地看着保险杠上自己的映像。建华,它整理几下羽毛,或者对自己的映像嘎嘎地讲话。我被眼前这一幕逗乐了。四个小时后,当我注意到这只鹅还站在那儿时,我就感到事情有些蹊跷了,于是我就这奇怪的问题向父亲请教。

“爸爸”我说,“那只鹅整天都站在你的车后面,你知道为什么吗?”

“哦,我知道。”父亲不假思索地答道,那是一只公鹅。一年前,它的伴侣死了,它从此就孑然一身。整整有一个月,它每天都到处寻找那只母鹅。后来有一天,它经过我车后的保险杠时,看到了自己的映像。我猜,它肯定认为它看到的是那只母鹅。这以后,它天天都要与它的伴侣在一起。

其实这只鹅并不孤单。父亲的农场里还有十几只鹅。但是,这只鹅更喜欢与它的伴侣在一起。父亲的车停在那儿,它就急急地走到哪儿,然后深情地注视着保险杠上的映像,兴高采烈地说个不停。

我被这只鹅忠贞的感情打动了。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呀,甚至在伴侣离去后,它还坚定不移地徘徊在与伴侣貌似的映像旁边。“爸爸,”我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认定它是思念母鹅呢?”

“这很自然,”父亲说,“世上万物生来都需要一个伴。生活,因为需要想着别人,因为有人分享快乐、分担忧愁,从而有了意义。”

我相信,许多动物与人一样也需要有同甘共苦的知音和为之牵肠挂肚的伴侣,也会因为痛失它们而伤心欲绝肝肠寸断。

那只公鹅是把保险杠上自己的映像当成了故去的伴侣,所以生活依然有着幸福和希望。可是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父亲卖掉了卡车,换了一辆小汽车。“爸爸,”我向父亲打听,“那只公鹅还到你新车的保险杠前表达爱情吗?”

“哦,”父亲答道,“新车的保险杠涂了玻璃纤维,没有光泽,它又一次失去它的伴侣了。执政一周,它一直寻找不辍,走遍了农场的每个角落,凄惨的叫声不绝于耳。但是,它再也没有找到。”

那么,它有没有努力和别的鹅融洽相处呢?我问。

“没有。”父亲说,声音有些苦涩。“它对感情太投入、太执着了,在哀痛中度过了几日,然后就死了。”

是的,没有伴,生命就走到了尽头。

“恶”的化身

雌蜘蛛沐浴盛夏的阳光,在红月季花下凝神想着什么。

这时空中响起了振翅的声音,突然一只蜜蜂好像摔下来似地落在月季花上。蜘蛛猛地举目望去。寂静的白昼的空气里,蜜蜂振翅的余音,仍然在微微地颤动着。

雌蜘蛛不知什么时候蹑手蹑脚地从月季花下边爬出来。蜜蜂这时身上沾着花粉,向藏在花芯里的蜜把嘴插了进去。

残酷的沉闷的几秒钟过去了。

在红色月季花瓣上,几乎陶醉在花蜜里的蜜蜂后边,慢慢地露出雌蜘蛛的身子。就在这一刹那蜘蛛猛地跳到蜜蜂头上。蜜蜂一边拼命地振响着翅膀,一边狠狠地螫敌人。花粉由于蜜蜂的扑打,在阳光中纷纷飞舞。但是,蜘蛛死死咬住不松口。

斗争是短暂的。

不久蜜蜂的翅膀不灵了,接着脚也麻痹起来。长长的嘴最后痉挛着向天空刺了两三次,这就是悲剧的结束。是和人的死并无不同的残酷的悲剧的结束——一瞬间之后,蜜蜂在红月季花下,伸着嘴倒下去了。翅膀上,脚上,沾满了喷香的花粉……雌蜘蛛的身子一动不动,开始静静地吸吮蜜蜂的血。

不知羞耻的太阳光,透过月季花,在重新恢复起来的白昼的寂静中,照着这个在屠杀和掠夺中取胜的蜘蛛的身子。灰色缎子似的肚子,黑玻璃一般的眼睛,以及好像害了麻风病的、丑恶的硬邦邦的节足——蜘蛛几乎是“恶”的化身一般,使人毛骨悚然地趴在死蜂身上。

这种极其残酷的悲剧,以后不知发生了多少次。然而,红月季花在喘不过气的阳光和灼热中,每天仍在斗艳盛开。……过了不久,蜘蛛在一个大白天,忽然想起什么似地钻到月季的叶和花朵之间的空隙,爬上一个枝头。枝头上的花苞,被地面酷热的空气烤得将要枯萎,花瓣一边在酷热中抽缩着,一边喷放着微小的香味儿。雌蜘蛛爬出这里之后,就在花苞和花枝之间不断地往还。这时洁白的,富有光泽的无数蛛丝,缠住半枯萎的花蕾,渐渐又缠向枝头。

不一会儿工夫,这里出现了一个好像绢丝结成的圆锥体的蛛囊,白得耀眼,在反射着盛夏的阳光。

蜘蛛做完了巢,就在这华丽的巢里产下无数的卵。接着又在囊口织了个厚厚的丝垫儿,自己坐在上面,然后张起类似顶棚的像丝一样的幕。幕完全像圆屋顶,只是留一个窗子,从白昼的天空把凶猛的灰色的蜘蛛遮盖起来。但是,蜘蛛——产后身体瘦弱的蜘蛛,躺在洁白的大厅中间,月季花也好,太阳也好,蜜蜂的拍翅声也好,好像全忘记了,只是专心致志地在沉思着。

几周过去了。

这时蜘蛛囊巢里,在无数蛛卵中沉睡着的新生命苏醒了。对这件事最先注意到的是在那白色大厅中间断食静卧的、现在已经老了的母蜘蛛。蜘蛛感觉到丝垫下面不知不觉地蠢动着的新生命,于是慢慢移动着软弱无力的脚,咬开把母和子隔离开的囊巢顶端。无数的小蜘蛛不断地从这儿跑到大厅里来。或者不如说,是丝垫变成了百十个微粒子在活动着。

小蜘蛛马上钻过圆屋顶的窗子,一哄拥上通风透光的红月季的花枝。它们的一部分拥挤在忍着酷暑的月季的叶子上,还有一部分好奇地爬进喷着蜜香的层层花瓣的月季花里去,另有一部分已经纵横交错于晴空之中的月季花和月季枝之间,开始张起肉眼看不清的细丝。如果它们能叫的话,在这白昼的红月季花上,一定会像挂在枝头的小提琴在风中歌唱那样,鸣叫轰响。

然而,在这圆屋顶的窗前边,瘦得像影子似的母蜘蛛,寂寞地独自蹲在那儿。

不只这样,而且过了好久,连脚也一动不动了。那洁白大厅的寂寞,那枯萎的月季花苞的味儿,生了无数小蜘蛛的母蜘蛛,就在这既是产房又是墓地的纱幕般的顶棚之下,尽到了做母亲的天职,怀着无限的喜悦,在不知不觉之间死去了。

——这就是那个生于酷暑的大自然之中,咬死蜜蜂,几乎是“恶”的化身的女性。

第五辑 人性光辉 死里逃生

在皖南山区,有一个幽深的山谷。这山谷有足球场那么大,四面是陡峭的石壁,只有一个狭窄的谷口和外界相通,实在是一个狩猎的好处所。山谷里不长树木,到处是马齿苋草。这种草非常鲜嫩,而且含有微甜的白色乳汁,对野兔来说是绝美的佳肴了。这天夜半时分,一对红狐悄没声息地来到这里。

它们就是来捕捉野兔的。对狐来说,野兔可算是绝美的佳肴了。

这一对红狐是捕猎的老搭档,配合得很默契。雌狐在谷口把守,公狐则沿着山崖的阴影向谷地深处走去。狐和猫一样。脚底有一块富有弹性的肉垫子,走起路来毫无声息。

狐很喜欢这种星光下的谷地。它们喜欢这种迷离神秘的环境并非因为什么诗情画意,只是因为它们在这种环境里能够施展长处,易于成功。它们喜欢窥视,潜伏,来无踪去无影。

山谷里正有一小群野兔子在觅食。马齿苋实在太可口了,而且它们认为这么辽阔的草地是一种安全的保障。它们奔跑的速度在平地上可以充分发挥,狼和狐都不是它们的对手。它们常来这个山谷就餐,知道什么地方有人类布置的机关,什么地方有需要跃过的坑洼。

公狐沿着崖根走了一个圈,山谷里的情况已了然在胸。那些人类布置的机关还在老地方。公狐回到谷口,和母狐触了一下鼻子,告知情况正常。

这时就轮到公狐把守谷口了。母狐径直向山谷中间的兔群奔去,一点儿也不掩饰奔跑弄出的声响,甚至还嘶叫了一声。狐知道在这种辽阔的地方是无法向警觉善跑的兔子袭击成功的。

野兔们撒腿就跑,直向谷口冲去。母狐认定了一只肥胖的母兔,紧盯不舍,不断发出一种嘶叫。那头母兔知道自己被盯上了,拼命摇晃着短尾巴,不断急骤地转弯。这么一来,它就和兔群逃逸的方向不相一致了。它明知狐追不上,可还是这么做。这就是兔子的弱点:过分的谨慎和胆怯。

兔群蜂涌着冲出山谷口,没有遭到拦截。公狐是故意放跑它们的。两头狐吃一只野兔已经绰绰有余了。狐是很有心计的动物。它们要慢慢地享用这些可口美味。

公狐听到了母狐发出的信号,一闪身拦在谷口,冲着奔过来的兔子大叫了一声。母兔急忙转个方向,又向山谷腹地奔去。山谷口说窄也有一、二丈开阔,如果母兔强行一冲是有可能突围的。

尾随母兔而来的母狐留在谷口把守,公狐接替母狐担当起追逐的任务。

交替追逐就是狐的计谋,它们以逸待劳等待着猎物力竭就捕。

果然,经过几次接力追逐,母兔的速度已减慢下来,再难于把狐抛远,只好更多地使用突然拐弯的绝招来赢得一点喘气的时间。它的运气不好,在又一次急转弯时踩在一丛长在斜坡上的三棱草上。三棱草滑如冰棱,母兔一滑足,失去重心,“乒”一声撞倒在地,连打了两个翻滚,正好到了公狐的尖吻前。公狐一张嘴咬住了野兔肋部。

这一下是公狐的运气不好。它咬住的这个部位恰巧是兔子最可以受击的部位。兔子在肋部被咬时会把一层皮丢给对手,“金蝉脱壳”而去。奇怪的是它一点儿血也不会流,掉皮的地方过些日子就会长出新皮毛来。这是兔子的又一祖传绝招。在无数代的进化过程中,各种动物为了生存,各显神通,发展出各种各样奇特的能力。

在咬住兔子之后,公狐受到了兔子猛烈的一蹬。随着兔肋的被揭下,公狐摔倒了,在不由自主的翻滚之中,被猎人埋在那儿的一个铁夹子夹住了前爪。它惨烈地叫了一声就昏了过去。

母狐闻声赶来,没来得及弄清情况,就嗅到了从谷口那儿传来的人和火药的可怕气味。雪亮的电筒光像刀一样割着母狐的心。

即使在这样的时刻,母狐还是保持了镇定,一闪身藏进山崖的一道石缝中,观察猎人的举动。

走来的是一个慓悍的蓬头发青年。想逮野兔而逮住了值钱的红狐,使他高兴得欢呼起来。他把公狐装进一只蛇皮袋,又检查了谷里另外几只野兔夹子,兴冲冲走上了归途。

当猎人走过那道崖缝时,藏在里头的母狐全身在索索发抖。恐惧和仇恨像火一样烤灼着它。

当猎人走到谷口那几时,母狐才恢复了镇定。它从崖缝中跳出,开始对猎人的跟踪。它知道公狐还没有死去,它要想办法把丈夫救出来!

不少人以为狐与狐之间一定尔虞我诈争斗不休,其实它们相处一般都很和睦。别说配偶之间了,就是对别个家属的成员,它们之间也极少产生摩擦。

有时,狐还到邻家作客呢。在一个狐洞里过冬的并不总是一个家族。别的家族的小狐因变故无家可归来到狐洞时,这个家族也会允许它留下过冬的。

跟踪是狐的拿手好戏。可母狐的这一次跟踪却千辛万苦。蓬头发青年走上山间简易公路之后就骑上了自行车。母狐必须尽力奔跑才勉强跟上。

青年在山村的一幢房子前下了自行车,在院子里支好自行车,然后扛起枪和蛇皮袋进了屋子。在这个过程中,院子里响起一阵狗吠。对于房子、对于狗,狐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母狐躲在灌木丛中浑身打抖,怎么也鼓不起靠近房子的勇气。

狗吠使公狐从昏迷中惊然醒来。这时它已被从蛇皮袋中倒出来,躺在地上,前爪上还夹着那个该死的铁夹子。凭气味,公狐知道人就在它身旁,所以连眼睛也没有睁一睁。这样的处境,它只有装死才有可能得到逃脱的机会。

只要人把铁夹子取掉,它就有了一线生机。公狐双目紧闭,颈项耷拉,四肢绵软,鼻息如游丝一样难于觉察。佯死是它们种族的惯用花招,没有经验的猎手常常上当。

果然,公狐的这一招挺灵。蓬头青年确定红狐已死,便动手摆弄铁夹子,想从狐爪上取下来。

就在这关键时刻,一种陌生的、刺激性很强的气味麦芒一样刺激着公狐的鼻腔、咽喉和气管。屋里的烧酒和劣质香烟的气味对狐的灵敏的嗅觉器官来说是非常非常的强烈了。公狐一连打了两个喷嚏。这真是要命的事。

装死的伎俩被识破了。蓬发青年警惕地将它一把按住,没让它逃掉。蓬发青年一时找不到适当的囚笼,就把公狐放进一只铁皮桶里,又在桶口盖上一只筛砂子用的铁丝筛子。当然,他取下了铁夹子,他相信一只活的狐要比一只死狐值钱。做完这些,他关上房门走了。他要去找一个更加保险的笼子,以便把公狐弄出山去卖个好价钱。

公狐在铁皮桶里左冲右突,上窜下掏,可一切尝试全归失败。在这个绝境里,它只能趴伏着舔它受伤的前爪。

黑夜在流逝,可怕的白昼就会来到。

院子里那条白狗原来是被拴着的!母狐在确定了这一点之后,方鼓起了营救的勇气。为了避开白狗,它绕到了屋子的后头。透过一扇关闭着的玻璃窗,它看清了屋子里的情况。囚禁公狐的屋子里空空荡荡的,那个铁皮桶就放在靠近后窗的地方。屋子里没有人,而且气窗是虚掩着的!这也许是营救公狐的最后的时机了。再也不能迟疑!

母狐爬上气窗,一纵身跳到盖着铁皮桶的铁丝筛子上。

这个筛子的直径比桶口大得多,母狐落脚的地方又是在筛子的沿上,所以当母狐跳到筛子上时,筛子在铁皮桶上翘起了一下。这个偶然的一翘提醒了这一对聪明的动物。母狐隔着铁筛子激动地和公狐对嗅了一下,就紧张地行动起来。它在筛子的边沿上不停地跳蹬,想再制造出筛子和桶口之间的缝隙。但是,任凭怎样使劲,筛子就是不动弹。

不远的地方突然响起一声嘹亮的鸡啼。这报晓的鸡啼使这一对狐胆战心谅。啊呀,天快要亮了!

随着鸡啼,白狗在院子里“汪汪汪”吠起来,接着传来人斥责狗的说话声。

发自内心的恐惶,使母狐一纵身回到打开着的气窗上。

人并没有进屋来,房门还紧紧关着。母狐又从气窗跳到筛子上。筛子翘起了一下。这一来母狐弄明白了——它得从高的地方跳上来,筛子才会动弹。

母狐试了一次,又试了一次,筛子一次次翘起来。可是公狐却不敢在缝隙出现时跃起,因为缝隙太窄了。

怎么加大这一闪而没的缝隙呢?对狐来说是个难题。还是偶然提醒了它们。母狐从气窗跃到屋梁上,然后从那里向筛子冲击。缝隙果然大了许多,公狐完全可以从中跃出了。可惜,这一次公狐没有抓住机会。这得非常的默契才能成功。公狐激动地低唤了一声,曲腿睁目,等待着母狐的再一次配合。

就在这时。房门轰隆一声被推开了!母狐本能地闪避到铁皮桶的后头。

进来的正是蓬发青年。门没有关!

也就在这时,母狐的脑子里突然跳出了一个非凡的念头。它从地上往上一跳,撞了一下筛子,然后装出前爪受了伤的样子,翻滚着,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在白狗的狂吠声里跳上围墙,消失在邻家的屋顶上。

蓬发青年以为是桶内的公狐出逃了,懊恼得要命。他骂骂咧咧地返身进屋向铁皮桶走去,想弄明白受伤的狐是怎样咬破铁筛子的。他上了母狐的当了。当他掀起铁筛子时,看见桶内一团红色,急忙又盖下去。来不及了,公狐“嗖”一声已跳出桶来夺门而去。它受伤的是前爪,对跳跃并没有多大影响。

蓬发青年目瞪口呆,一时弄不清是怎么一回事。

两只红狐终于死里逃生了。

第五辑 人性光辉 猴子嬉戏的况味

有一次,领孩子去游动物园。看了白天鹅,看了长颈鹿,本想从猴山绕过去,竟没拗过孩子。我本不喜欢猴子,咋咋呼呼,打打闹闹,抠起屁眼儿来也不管有人没人,很是没有修养。

孩子看得津津有味,又是丢瓜子,又是抛蛋糕,猴们在下边争夺,他很开心。一位小姑娘一时高兴,竟把小手帕也丢了下去,这下可引发了—场大战,猴们为了得到那方红手帕,开始了激烈的抢斗。先是一青年猴子抢到,奔上山石,正洋洋得意,铁索上横空蹿下一个小鬼,爪子一闪那红手帕就被它叼走蹦上了铁索。它在铁索上晃悠,红手帕顶在头上,甚是得意。有几只泼猴就在两头摇铁索,试图把它抖下去。对阵良久,小猴自己从铁索上跳下,那几只就在后头追,直追得天昏地暗,小猴终于被围。争夺中,红手帕被撕成了布条儿,然后,各自拿着红布条儿,玩味一阵,无趣,又都抛到地下,有美猴捡得半块镜片,两个爪趾捏着,很近地在眼前左照右看。

一只母猴坐着剥吃花生,一只脚踩住幼猴的尾巴。幼猴是她的孩子,很淘气,总要挣脱。母猴几次把它揽回来,换着脚踩牢那小尾巴。幼猴终于捡到了一绺红布条儿,很认真地在那里欣赏。突然,一只大公猴扑来,一把打掉幼猴拿的红布条儿。说时迟,那时快,那母猴倏然跃起,狠狠咬了公猴一口。公猴逃了,嗷嗷叫着,呦猴迅速伏到妈妈肚下,抓紧皮毛。母猴捡起那条红布条儿给了自己的孩子,又机警地望着四方。

四方潜藏着危机。那公猴领来一帮泼猴向母猴包围,圈子越缩越小。一帮成年游人在矮墙外惊惊咋咋起来。猛然,那母猴抱紧幼猴平地跳起,攀上石崖逃命,那一帮子就在后边追,母猴几乎跑遍了整个猴山。

终于没有逃脱,她被围着撕咬,皮毛一片片落在地上。母猴从崖上滚到崖下,四脚紧搂着她的孩子,任身上被咬得血痕斑斑。

终于,观者众怒,一齐掷打,一齐呼喊,才救了那母子。

母猴抱着她受惊的宝贝儿,木呆呆地坐在独石上,蓦然,她仰天长啸,声惊天地。一时间,有四只青年猴子乖乖来到她面前,低头,半跪状。母猴先咧开嘴唇,将那黄牙朝他们龇了龇,突然,她举掌抽打这四个猴青年,风暴一般,猴青年没有反抗。

在母亲最困难的时候,这四个已长大的孩于没有搭救她。

那只幼猴贴着母腹,惊慌的目光一闪就躲了去。那心爱的红布条儿还在手里拿着。

母爱是血的连系。

孩子没有看懂这一幕,依旧往下边扔糖果。突然,他问我:“爸爸,你怎么哭了?!”

第五辑 人性光辉 壁虎的爱情

这是在日本发生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人为装修家里拆开了墙壁。日本式住宅的墙壁是中间架了木板后,两边是泥土,里面是空的。

他拆墙壁的时候,发现一只壁虎困在那里。一根从外面钉到里面的钉子钉住了那只壁虎。那主人觉得又可怜又好奇,仔细看那根钉子,他很惊讶,因为那钉子是十年前盖那栋房子的时候钉的。到底怎么回事?那只壁虎竟困在墙壁里整整活了十年!黑暗的墙壁里十年,真不简单!

尾巴被钉住了,一步也走不动的那只壁虎到底吃什么活了十年?

那主人暂时停止了工程。“它到底吃什么?”

过了不久,不知从哪里又爬来一只壁虎,嘴里含着食物……呵,爱情!那无比高尚的爱情!那生死不变的爱情!为了被钉住不能走动的壁虎,另一只壁虎这十年的岁月里一直在喂它!

那只壁虎是母亲或父亲,夫妻或兄弟,我们不知道,也不一定要知道。

我听到这件事,深深地被那爱情的力量所感动!

第五辑 人性光辉 灵魂的距离

听到一个故事,在故事的最后,我几乎流泪。

是一个猎人的故事。他一生都在打猎,是那个地方最好的猎手,只要他看到的猎物,几乎没有人能得过他的猎枪去,就连最凶猛的虎狼也是一样,所以,他是被人尊敬的,而他自己,又常常被自己这样的战绩而骄傲着。

一天,他又去森林里打猎了,象往常一样,只要进入了他视线的猎物,总能被他一枪击中,而此时进入他视线的,是一只狼。一只两眼着绿光的绝望的狼。

大概那只狼是饿极了吧,他想。因为它看起来惊恐万状,而且十分地狼狈,而此时天又下着小雨,森林里十分的泥泞,猎手和狼对峙着,因为彼此感到了对方的压力,此时,他的枪里,只剩下了一粒子弹。

让他想不到的是,在他举起枪的刹那,狼忽然流出了眼泪。

狼居然流眼泪?他不解地看着眼前的狼,想起那些寓言故事中的狼,几乎都是凭着那种伪善让猎人上了当,而最后把猎人吃掉了。

他再度举起了枪。

更让他震惊的是,此时,狼忽然两腿跪了下来,显得极为哀怨,极为无奈。

他的想法是,这只狼一定是饿极了,一定是没有力气了,此时不击它等待何时?

于是,枪响了。

果然,一枪既中,他不愧为神枪手的称号,当他疲惫地把狼拖到家中时,发现狼的眼睛居然还睁着,他想,这狼还真是死不瞑目啊。

第二天,在解剖这只狼的时候,当刀锋利地划开狼的肚皮时,他呆住了——狼的肚子里,有两只象拳头一样大的狼崽子!

原来,那些眼泪、跪拜,那些哀戚那些祈求全是为了这两个腹中的狼崽子。

而他做了什么?一个扼杀生命的杀手,一个杀了狼母亲的罪人,他流着眼泪把狼的肚子缝上,然后轻轻地把它的眼睛合上,找了一块干净的草地把这母子三个葬在了一起。

一起下葬的,还有他几乎用了一生的猎枪。

从此以后,这个地方最后的猎人不再打猎了,他在下葬那只狼的草地上种了一块玉米,每年秋天的时候,都能收获很多的玉米,那个时候,他总是把最后的玉米放在葬了狼的地方,虽然知道它们根本不吃玉米,但是他总是孩子似的说,吃吧吃吧,这是我给你们种的。

因为他知道,有时,所有动物都一样,灵魂的距离,只有咫尺之遥。

第六辑 生命寓言 轻视的代价

沙丁鱼是大海中十分平常的鱼类,它们身体瘦小,几乎是所有鱼类的食物,但是沙丁鱼却可以杀死一头巨大的鲸。

沙丁鱼杀死鲸的方法很简单。当它们遇到鲸,沙丁鱼就拼命地逃,鲸鱼就张开大嘴跟在沙丁鱼后面。沙丁鱼离海滩越来越近,但鲸却浑然不知。等鲸以极快的速度接近海滩时,它们已经太迟了,巨大的身躯在惯性作用下,冲上海滩,沉重的身体陷在海沙中,无法动弹。而沙丁鱼身体很小,它们只需要很少的水就能存活。在这场力量悬殊的争斗中,最终以鲸鱼的死亡而结束。不少渔民都知道鲸是战胜不了沙丁鱼的,因为鲸轻视微小的沙丁鱼,所以它的强大反而成为一种致命的缺陷。生活有时也是如此,打败自己的往往是自己引以为傲的长处。

第六辑 生命寓言 被铡断尾巴的猴子

古罗马的皇家宫苑豢养着一个猴子军团。成百上千的猴子被养在一个封闭的大院里。训练列队操练,分队进行博斗。当然,这个军团并不用于战斗,而是用来表演,供人们取乐。

军团大院内摆着一把铡刀。每只猴子捉进来时,都要把它的尾巴铡掉一截,通通只留五寸那么长,成为这军团猴子的标志。铡断尾巴肯定是很痛的,被铡的猴子又蹦又跳,发出尖厉的叫声,自己捧着流血的尾巴伤心不已。铡断了尾巴的猴子从此变得驯服,没有尾巴可翘,训练起来相当容易。

特别耐人寻味的是,这种铡尾巴的入团规矩,开头由人来执行,到后来就由那此先来的猴子们代劳。每只新来的猴子一塞进来,猴子们就一拥而上,把它按倒在地,动作利索地把尾巴铡掉。当刚掉尾巴的新来者凄惨地嘶叫时,猴子们却围着它欢蹦乱跳,兴高采烈。每只猴子都经受过这一规矩带给它的痛苦,但每只猴子又都参与执行这种这种规矩来对待它们的新伙伴,并从中得到乐趣,一代接一代。猴子军团存在多久,猴子铡猴子尾巴的规矩就持续多久。

时间和惯性会使奴隶们精神麻木,即使是最残忍的行为,也会当作正常的做法自行传承下去。

没有谁会感到奇怪。

第六辑 生命寓言 猎人与隼

猎人捕获过各种各样的动物,除了隼———因为这种鸟飞得太快了,就象闪电一样,每小时速度能达到一百八十公里,还没等猎人瞄准好,它已经“嗖”地一下飞远了。

可是猎人决意与隼一较高低,他知道在一座山顶上居住着一只隼,于是他备足枪弹爬上了山顶,埋伏在一块大岩石后面。

隼飞来了,它盘旋在高空,锐利的眼睛立即发现了岩石后面的不速之客,而且意识到了猎人的目标就是自己。它有些警觉,可是不怎么害怕,因为它对于自己的飞行速度太自信了。

就在隼犹豫要不要逃走时,“砰”的一声响,猎人已经朝它射击了,可是子弹连它的翅膀都没碰到。隼忍不住笑出声来:“就你这水平,能打中我吗?”

猎人没有理会隼的嘲笑,继续瞄准、射击,“砰”、“砰”、“砰”……子弹都落空了。隼得意地笑着,开始在空中滑行、俯冲、盘旋……它的动作迅速而优美,它在向猎人炫耀、示威。

猎人的脑门上渗出了汗水,他的手已经有些颤抖,可是他还在坚持上子弹、瞄准、射击。有一次他没料到隼朝自己头顶飞来,他忙不迭地把枪口移至头顶,结果他的脑袋碰到了岩石上,撞了一个大包,枪也撞飞了。

“哈哈哈,很疼吧,子弹用完了吗?接着再来啊,我奉陪到底,不过小心别打到自己哦!”隼站在树上,笑得前俯后仰。

猎人揉了揉脑袋,又捡起了枪,他边上子弹边对隼说:“你可以嘲笑我,因为我确实很难打中你。可是即使如此,我每次的失误带来的损失不过是一颗子弹或者是一点疼痛感罢了,而你,只要一次失误,你损失的就是你的生命。”

隼的脸色变了,强烈的危机感包围了它。它振翅飞上了天空,打算远远逃开,可是刚才飞的时间太长了,它的翅膀变得有些僵硬了,它的速度稍微有些迟缓了,猎人瞅准了时机,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中了隼的心脏,它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临死前的那一霎那,它十分后悔———因为,原本它是有机会逃走的。

第六辑 生命寓言 萤火虫与蜗牛

萤火虫与蜗牛,对于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小时候,每逢盛夏夜晚在室外纳凉时,随处可见尾部萤光一闪一闪的萤火虫四处飞舞,我们兴味无穷地捉了一只又一只装在小瓶里玩耍。在我看来,萤火虫真是小得可怜,而且实在笨拙,总是被我们非常轻易的逮住。而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的蜗牛呢,相对于萤火虫来说已是一个庞然大物了。而且蜗牛比萤火虫机敏多了,一旦有什么危险,立马就把头缩进了硬壳里。我以为,萤火虫与蜗牛各有各的世界,是没有任何联系的。

当我看到一则有关萤火虫与蜗牛的资料时,不由大吃一惊。资料上说,萤火虫竟然是食肉小甲虫,而它的食物就是蜗牛。我迷惑了:萤火虫看起来那么小巧、柔弱和笨拙,怎么对付得了蜗牛呢?而蜗牛是那么敏感和警惕,它的很多天敌常常拿它无可奈何,又怎么可能会被小小的萤火虫吃掉呢?及至看完全文,我才恍悟。

原来,萤火虫的头顶有一对颚,弯拢来就成为一把钩子,钩子上有一条沟槽,那东西细小得像头发,很尖利。萤火虫捉蜗牛时,先用颚在蜗牛的肉体上轻轻地敲敲,最多也就敲五六次,而蜗牛根本未把弱小的萤火虫放在眼里,对其冒犯并不在意,甚至觉得被敲打几下如同按摩一样还很舒服。它不知道,萤火虫的这种敲打就是向它注射一种毒液。蜗牛就在毫无警觉的情况下被麻痹,直至失去知觉。当蜗牛被毒倒后,萤火虫再敲它几下,注射另外一种液体,使蜗牛的肉变成流质,然后用管状的嘴喝下去。而一只蜗牛,可以供不少萤火虫吃上好几天。

萤火虫的胜利不仅是因为它有致命的毒液,更得益于它有副弱小的能迷惑对手、使对手放松戒备的躯体。面对精明的蜗牛,萤火虫的弱小不是劣势,反而成了一种得天独厚的优势。

萤火虫的故事启示我们:某些缺点、短处、劣势,并非总是一无是处,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恰恰就是成功的利器,致胜的法宝!

也许有人会嘲笑蜗牛,但不少人又何尝不像这蜗牛?他们常常不容易败给表面强大的较量者,不容易败在十分重大的问题上,却会轻易败给看似弱小的对手,败在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上。因为他们对前者不敢轻视,对后者却容易放松警惕。蜗牛的教训告诫我们:越是看起来不堪一击的对手,看似无足轻重的细节,越是不可疏忽大意或掉以轻心。

第六辑 生命寓言 别交给一条腿

西班牙有种冰上赛马的体育项目,少见马儿摔倒。但一些孩子,只要步入冰面跑马场,就会摔的东倒西歪。

如果用高倍摄象机摄录马儿奔跑时的步态,就会发现马儿与其他四足动物的步态有明显的差别。一般四足动物奔跑起来,前面的两足一般同时落地,而马儿不是,它前面的两足落地总会存在一个时间差,它的后面两足与前面两足也存在着延迟的时间差。也就是说,马儿在奔跑时,它的四个足的落地时间是不同的。马儿从来不会出现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一条腿,或者四条腿同时去支撑身体的情况。

马儿很少会摔倒,其实人对生也不无启迪。

当我们把所有的努力倾注于某个方面,当我们把所有的情感寄托于某个人,当我们只能以某种技能谋生时……那我们就有摔得鼻青脸肿的危险。我们要学习马儿的步态,永远不要把自己交给一条腿。

第六辑 生命寓言 钻在狼怀里取暖的猴子

2000年9月,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从内蒙古购回一批草原狼,两只小狼一时无处可放,一名饲养员突发奇想,竟将狼崽关进了猴子的大笼子里。狼崽虽然很小,但它毕竟是狼,所以开始的时候,它们那尖牙利齿的样子,吓得猴子尖声叫着爬到笼子顶上躲起来。小狼崽长大一点了,可以冲着猴子耍抖狼气了,它们跳起来,却够不着躲在笼顶上的猴子。两只渐渐长大的狼,尽管总在跳,却一直无法用自己尖利的牙齿咬住猴子。

聪明的猴子,发现了狼的这个弱点,就开始向狼发起进攻。它们一有机会,就猛地跳下来,对着狼身上咬两口,咬完就纵身一跳,跳到笼顶上躲起来。如此多次反复,见狼无计可施,猴子的胆子也就壮起来。它们弄得两只狼觉不敢安心睡,食也不能安心吃,万般无奈,两只狼只好向两只猴子“俯首称臣”。

从此,游客给的食物,狼休想得到;猴子心情烦躁的时候,就拿狼出气;更有意思的是,到天冷了,猴子还要睡在狼的怀里取暖。狼稍有不从,便会遭到猴子的毒打……有只狼的耳朵都被揪裂了。

从猴子怕狼到狼怕猴子,这其中的“秘密”,只在于猴子发现了狼的弱点,并且避开了自己的弱点,狼改不掉自己的弱点,便只好在猴子面前变得跟小绵羊一样逆来顺受,软弱可欺,以至于一开始怕它的猴子,竟然敢在天冷的时候钻到它怀里取暖。

许多人,最后之所以败在自己的对手面前,就是因为他们拿自己的弱点没有办法。

一旦拿自己的弱点没有办法,所有的优势就不复存在。可以说,真正的强者,必须善于在特定的环境下,及时克服自身的弱点,同时能及时发现对方的弱点。

第六辑 生命寓言 四只渡鸦和一张糖纸

如果你愿意敞开胸襟接受教诲,那么世界就是一个大课堂。就我个人而言,从日常观察中所了解到的最引人入胜的事情,若不是我强烈的好奇心,本来也许不会注意到。这种好奇心或许是一种天赋。

我坐在加拿大的一个码头上等待渡船,突然间,一只渡鸦落在沙滩上。在不列颠哥伦比亚,渡鸦具有很大的社会重要性。这一地区的土著部落认为,人类的始祖是在土生土长的动物们结合起来呈现为人形的时候诞生的,因而动物成了自己所生成的人类的守护神。正是由于这些动物,今天所存在的部落系统才应运而生。这里主要的部落之一就是“渡鸦”部落。渡鸦是恶作剧精灵,是变形大师,它们从月亮上盗取月光,从太阳上窃取阳光。它们还以“信使”著称。

一名土著的萨满教神职人员曾对我说,渡鸦只有在传授教诲或发出警告的时候才走近人类。这可能是迷信,但是,当一只渡鸦落在我面前时,我还是注意观察了它。

渡鸦很精明。它开始翻动石头,寻找寄居蟹当午餐。它很快就找到了很像一块锡箔糖纸的东西。如此闪闪发光的东西,是不会逃脱一只渡鸦的注意的。它对糖纸很快就是一通乱翻,从每个角度察看。它如获至宝,便忘了觅食螃蟹。在这一切发生的同时,另一只渡鸦落下了,戏剧性的事情开始发生。

第二只渡鸦想要糖纸,却装作漠然的样子。同时第一只则用糖纸挑逗它。这持续了一分钟。在这个空当,我为“剧中人”假想了一场对话:第二只说:“我愿用两块石头换那个闪闪发光的东西!”

第一只回答道:“什么?换这个?你知道,它起码值一只蛤蜊!”

就这样,双方一问一答,呱呱地不停点头鸣叫。这时,第三只渡鸦落下,扰乱了我的幻想,于是一场有关人生的教诲开始了。

在头两只渡鸦就糖纸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的时候,第三只在空中盘旋,等待适当的时刻俯冲下来,把糖纸劫走。三只渡鸦在周围盘旋着,吵闹声响成一片。突然,第四只落下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了糖纸,扬长而去。前三只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第四只渡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没有任何东西可争了,所以第二只和第三只渡鸦飞走了,撇下那孤零零的第一只。它便又开始觅食,并很快就叼到了一只螃蟹。

一分钟后,“窃贼”回来了,把糖纸放在自己和第一只渡鸦之间。它俩纹丝不动地站着,相互瞠目结舌。我敢发誓,它俩都望了望我。

交易成功。第一只渡鸦找回了糖纸乐颠颠的,因此让第四只带着螃蟹飞走了。当我离开时,第一只渡鸦正乐滋滋地在空中撕扯原本就该属于它的糖纸,这一切都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但这天剩下的时光里,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我决定将所看到的一切拼凑起来,领悟出其中的教诲。这就是,第一,并非我们想得到的每件东西都有价值。第二,人生中并没有什么是值得争抢的。第三,当你撒手把某物让出时,如果是由衷地愿意这样做,那么你所获得的回报很可能会更多。最后,有时候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也能使我们欣慰,只要我们自得其乐。

第六辑 生命寓言 杀人蜂与巴西咖啡

巴西咖啡的浓香举世闻名,可是它意想不到地跟非洲的杀人蜂有关,而杀人蜂的毒刺令所有人闻风丧胆。

在南美洲的巴西,1956年,科学家从非洲引进了几十只杀人蜂,这些蜂被人不慎从蜂箱里放了出来。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场灾难降临到整个巴西。

蜂群无可阻挡地飞进巴西的丛林,与当地的蜜蜂交配,生产出比非洲杀人蜂更凶猛的新一代蜂种。并迅速繁衍到十亿只。四十年来,杀人蜂制造的灾难肆虐频仍。蜂群常常自天而降深入到城市街道袭击行人,至今已有上千人死于蜂螫。

巴西政府和民间曾经采取各种方法,想消灭杀人蜂,但收效甚微。

但是,后来人们发现杀人蜂在带来灾难的同时,也给巴西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杀人蜂有惊人的产蜜能力,巴西的养蜂人因此而摆脱了贫困,国家从而一跃成为世界四大产蜜大国之一。

在人们的印象中,杀人蜂与咖啡是两个毫不相干的概念。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由杀人蜂授粉的咖啡,格外的香浓可口。巴西的咖啡的品质也随之大大得以提升。

而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天敌,杀人蜂的种群在不断增加,数量在不断上升。并且越过干旱的沙漠地带,向着整个美洲蔓延。

人们开始担心,这种势头如果无法遏制,会不会酿成新的更大的灾难。

非洲蜂的到来,改变了巴西人平静的生活。喜忧参半的现实,让巴西人长久地处在幸福和不安之中,直至找到趋利避害的灵丹妙药。

福祸所依,如一把双刃剑。生活的过程也正是对此类问题永恒地做出抉择的过程。

第六辑 生命寓言 美洲豹和鳄鱼

美洲豹是力量和速度的象征,上帝赋予了它非凡的狩猎能力,在这方面它比号称百兽之王的狮子更为优秀。它看中的那些猎物很少能逃过他的利爪,因此它才获得了这个美名。

当然了,即使是如此优秀的猎手,也无法做到每击必中,上帝他老人家也不可能这么安排,不然对其他动物就太不公平了。也就是说,美洲豹也有失手的时候,而且跟所有具有捕猎能力的动物一样,它失手的时候,比成功的时候要多。

这本来就很平常的事,它应该能够坦然地接受这个事实,就像接受世上有可口的食物,也有不可口的食物那样。然而事实却是:如果它连续七次出击未能成功,那么它就会死掉。而造成它七次出击未能成功就会死去的原因,除了体力消耗,最大的原因是它心灵上所受的打击,是巨大的沮丧和失落。这就是说,它是被自己“气死”的。

跟美洲豹一样,鳄鱼这位猎手也是失败多于成功。有时候甚至一看半载都得不到食物。但它非常坦然地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毫不沮丧,毫不气馁,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以异乎寻常的平和心态,养精蓄锐,励精图治,耐心地等待下一个机会。因为它明白,属于它的机会总会来临,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于是,当下一次机会终于来临时,它又是一条好汉,它一跃而起,毫不迟疑地去捕捉也许瞬间即逝的机会。它用它的力量,证明了它还能东山再起,证明了它是能够经受任何打击的强者。

真正的强者,不在于他是否成功,而在于他能得失皆静,在于他能屡败屡战,坚持不懈终会成功,给自己一个希望,给自己一点勇气,给自己一点信心,只要相信期望就会成真,没有真正的失败,只有暂时的停止成功,只要我决心成功,失败就不会把我打跨!

第六辑 生命寓言 沙鼠的焦虑

在撒哈拉大沙漠中,有一种土灰色的沙鼠。每当旱季到来之时,这种沙鼠都要屯积大量的草根,以准备度过这段艰难的日子。因此,在整个旱季到来之前,沙鼠都会忙得不可开交,在自家的洞口上进进出出,满嘴都是草根。从早起一直到夜晚,辛苦的程度让人惊叹。

但有一个现象却很奇怪,当洞里的草根足以使它们度过旱季时,沙鼠仍然要拼命地工作,仍然一分不停地寻找草根,并一定要将草根咬断,运回自己的洞穴,这样它们才能心安理得,才会踏实。否则便焦燥不安,嗷嗷叫个不停。

而实际情况是,沙鼠根本用不着这样劳累和过虑。经过研究发现,这是由于一代又一代沙鼠的遗传基因所决定,是沙鼠一种出于本能的担心。老实说,这种担心使沙鼠干了大于实际需求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事。沙鼠的劳动常常是多余的,毫无意义的。

一只沙鼠在旱季里需要吃掉两公斤草根,而沙鼠一般都要运回十公斤草根才能踏实。大部分草根最后都腐烂掉了,沙鼠还要将腐烂的草根清理出洞。

曾有不少医学界的人士想用沙鼠来代替小白鼠做医学实验。因为沙鼠的个头很大,更能准确地反应出药物的特性。但所有的医生在实践中都觉得沙鼠并不好用。其问题在于沙鼠一到笼子里,就表现出一种强烈的不适。它们到处在找草根,连落到笼子外边的草根它们也要想法叼进来。尽管它们在这里根本不缺草根和任何吃食,但它们还是习惯性地不能踏实。

尽管在笼子里的沙鼠可以用“丰衣足食”来形容它们的生活,但它们还是一个个地很快就死去了。医生发现,这些沙鼠是因为没有屯积到足够草根的缘故。这是它们头脑中的潜意识决定的,并没有任何实际的威胁存在。确切地说,它们是因为极度的焦虑而死亡,是因为一种自我心理的威胁。

这就很像是我们现代人了。在现实生活里,让人们深感不安的,往往并不是眼前的事情,而是那些所谓的“明天”和“后天”,那些还没有到来,甚至永远也不会到来的事物。

一般人的当下都是有吃有穿,不愁什么的。甚至没有任何事情能在当下威胁人们。但人们总是不能踏实的原因,还在不断地增长。人们总是为了“将来”而担忧,结果反而过不好今天的生活。

这也正像医学界的实验所一再证明的那样,焦虑是使人寿命减短的最大因素之一。因为焦虑与抑郁,紧张和惊恐是互相联系的,它们对人类的伤害超过了许多疾病,而许多疾病又都是来自焦虑和紧张。

“活在当下”是先哲们一再告诉我们的名言。因为只有“活在当下”才是最愉快,最幸福,最安稳,最科学的一种活法。

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活得像沙鼠,不能为明天焦虑,更不能为明天去死。总结人的一生,有许多担心都是杞人忧天、多余的。世事无常,谁也说不准明天的事,我们为什么要为明天活得如此沉重和劳累呢!多看一看沙鼠,也许对我们倒是一种意外的提醒。

沙鼠缺乏的正是顺其自然,随遇而安的生活,但我们毕竟不是沙鼠。

第六辑 生命寓言 看尘埃飞舞

在非洲大陆,舌蝇从不叮斑马,一旦被舌蝇叮咬,就可能染上“昏睡病”——发烧、疼痛、神经紊乱,直至死亡。科学家研究后发现,舌蝇的视觉很特别,一般只会被颜色一致的大块面积所吸引,而斑马一身黑白相间的斑纹,对舌蝇而言,往往视而不见。

然而,斑马身上色彩对比强烈的斑纹,却使它很容易受到狮子之类的捕食性动物的攻击,这就意味着在进化过程中斑马的选择使它有更多被狮子吃掉的风险,当然,它也成功地躲掉了昏睡病的困扰。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选择,一举两得的事很少,可是,我们又必须面临许多选择,这便是人生。

正如我们熟悉又陌生的尘埃,它污染空气,但它又把我们的天空渲染得更蓝。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阳光照进室内,会有许许多多细小的尘埃在飞舞,正是这些小小的尘埃在反射和散射着阳光,使阳光变得柔和、舒适。尘埃还有过滤光的作用,它滤去太阳的红、橙、黄、绿等较强颜色的光,留下的是较弱的蓝光,这些蓝光被大气层中的尘埃吸收反射和散射着,于是,天空变得蔚蓝、温柔。

存在就是合理,天空容纳尘埃,原来是美丽的智慧,而不仅仅是因为有博大胸襟。人生没有一劳永逸的选择,但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一无是处的东西,所以,我们面对选择时,可以多一点从容,面对万象时,可以多一点宽容。

第六辑 生命寓言 自残的王鱼

太平洋中有一个布拉特岛。在这个岛的水域中,有一种鱼,叫王鱼。王鱼分为两种,一种有鳞,一种没有鳞,有鳞没有鳞,全看自己,是由自己来选择。这个太有意思了。

如果王鱼从小到大都没有鳞,就比较好活。因为这比较自然,自然了,也就与外界更能融洽,活得更自主一些。这种没有鳞的王鱼,一生都较为平静。

但有的王鱼,会选择另一条道路,让自己慢慢地有鳞。王鱼的鳞很特别,是来自外界。

王鱼有一种本领,只要它愿意,就能吸收一些较小的动物贴附在自己的身上。它先给它们一点好处,一点自身的分泌物。当这些小动物被吸引后,王鱼便要千方百计地把这些小动物身上的物质吸干,慢慢地吸收为自己身上的一种鳞片,其实那不是鳞,只是一种附属物。

当王鱼有了这种附属物后,便会变成另一种形态,貌似强大,满身像个大气球,比没有鳞的王鱼,最少大出四倍。

而没有做吸附的王鱼,还会是老样子,看起来比较渺小,远不如吸附了外界物质的王鱼那么壮观雄伟。自然界真是无奇不有。都是王鱼,一个像爷,一个就像孙了。

可怜的是,当吸附了外界物质的王鱼,生命进入到后半生时,由于身体机能的退化,这种附属物会慢慢脱离他的身体,使它重新回到原本的面目,那个较小的外形。

别人无所谓,它自己却无法忍受没有鳞片的状态,光秃秃的模样让它不自在。

一条鱼,从有鳞到没有鳞,一定是死去活来的体会。这是一种从里到外的被剥夺。

被剥夺了的王鱼,是非常痛苦难堪的。它无法再适应这个世界,游动得也很不自然,干什么都不像它自己。干脆说,什么也都干不成,还会变得异常烦躁。绝望地挣扎,存在于每一天,每一刻。甚至它无端地攻击别人,以解脱自我。

可惜,在攻击别人的时候,它又没有了往日的能力,反过来被别人撕咬,遍体鳞伤。

而这时的王鱼,就去自残,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往岩石上猛撞,撞得稀里哗啦的,死得真是惨不忍睹。总之,它往日主宰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都不再属于它。自己变了,世界也就变了。外界让它别扭,自己也让它别扭。

越是身上附属物多的王鱼,后来就会越痛苦。它光秃秃的身子,孙子辈的模样,使它暗无天日。可怜的王鱼,最后会浮在水面,跳上翻下,挣扎数日,死去。

死时的王鱼,身上红红肿肿,到处腐烂,眼睛也被自己撞瞎,完全不像个样子。凡是看过王鱼惨死后的人,都会在心里留下极深的印象,都会觉得王鱼太惨,也都会认为,它们不该选择附属物作为自身的鳞片。那本来就不是自己的。

这里当然不是说王鱼,而是说在世上如何做人。作为人,一生中很多情景,确实很像布拉特水域中的王鱼。本来是自自然然的,活得十分自由。但为了某种目的和欲望,他们常常不喜欢,也不满足这个自己。于是便靠着那些附属物来过活。

一个人的高位,一个人的名誉。当这一切到来时,确实会使人变为另一种模样,比以往“高大”上数倍,就像王鱼。

问题是,它们总是要脱离你而去。在很多地方,自然法则是不变的,你总是要还原,这不是以你的意志为转移。这是一种残酷,是把你再次变为你并未充分认识的,也从未喜欢过那个从前的,没有鳞的时候。

王鱼的可怜,往往也是我们自己的可怜。很多人尝到了丢官的凄惨,尝到了英雄不再的失落,尝到了人世间种种必然返回的无法接受。其实很多人都应该去看看王鱼,早早从泥潭中拔脚。

第六辑 生命寓言 弱者回首就变强

《动物世界》中,有一个场景:

一群迁徒的野牛在行进途中,突遭数只猎豹的袭击。刚才还是悠然自得的牛群顿时像炸了窝的马蜂,惊恐得四处奔逃,躲避着猎豹,逃脱着死亡。一只只野牛在奔逃中被扑倒,没有搏斗,挣扎也是那样有气无力,只是哀鸣了一声,即成了猎豹的食物。就在我为野牛大叫惋惜时,突然,一只看似弱小的野牛。就在快被猎豹追上的刹那,突然停住,全身奋力后坐,努力将身体的重心后移,奔跑的四蹄成了四条铁杠,直直地斜撑在地上,随即身体周围腾起一股浓浓的尘土,如同爆响的炸弹掀起的浪。在这生与死千钧一发之际,这只小小的野牛停住了,我的心随即提到嗓子眼。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急停下来的小牛,不但没有被猎豹吓倒,反而反转过身来,愤怒地沉下头扬起头顶上那一双尖尖的硬硬的角,猛抵冲过来的猎豹。那只不可一世的猎豹,还没有看清眼前发生的一切,就被野牛尖角抵住了身体扎进了肚子,被高高地捅起,抛向空中。顿时,情况急转直下,奔逃的野牛们还在拼命地奔逃,而制造死亡的其它猎豹却惊呆了,先是顿立,继而掉头逃走。

被猎豹追捕,多么惊恐万状;面临死亡回首痛击,又是多么壮烈伟岸。野牛是动物世界中身体强壮而眼大胆小的群体,又是一种生存中求实惠缺乏灵性的动物。在突如其来的灾祸面前,它们惟一的选择就是逃跑。逃跑的路线又是那么的单一,不管前面是沼泽、丛林,还是大山、断壁,一个劲地往前冲。跑的是一条直线,往往成了猎豹最好的捕捉品。而一旦被捉住,只有任其猎杀。自然的本眸拙劣的求生,悲惨的结局。我不知道为什么惟有那只小野牛不像它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奔逃求生,而选择以战为逃生方式一回首痛击,战胜死亡。但从中却给我们许许多多的启迪和联想。

生活困难多于幸福,人生磨难多于享乐。面对困难和死亡,人不应在困难中倒下,要努力在死亡中挺起,哪怕是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哪怕是你弱小得奄奄一息。要时刻记住:弱者回首就变强。

第六辑 生命寓言 狡猾是一种冒险

从前,在印度有些穷苦的人为了挣点钱,不得不冒险去猎蟒。

那是一种以潮湿的岩洞为居穴的巨蟒,喜吞尸体,尤喜吞人的尸体。于是被某些部族的印度人视为神明,认定它们是受更高级的神明的派遣,承担着消化掉尸体之使命。故人死了,往往抬到有蟒蛇占据的岩洞口去,祈祷尽快被蟒蛇吞掉。为使蟒吞起来更容易,要在尸体上涂满油膏。油膏散发出特别的香味儿,蟒蛇一闻到就爬出洞了……

为生活所迫的穷苦人呢,企图猎到这种巨大的蟒,就佯装成一具尸体,往自己身上遍涂油膏,潜往蟒的洞穴,直挺挺地躺在洞口。当然,赤身裸体,一丝不挂,最主要的一点是——脚朝向洞口,蟒就在洞中从人的双脚开始吞。如果不懂得这一点,头朝向洞口,那么顷刻便没命了,猎蟒的企图也就成了痴心妄想……

我少年时曾读过一篇印度小说,详细地描绘了人猎蟒的过程。那不是一个大人,而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他和他的父亲相依为命。他的父亲患了重病,无钱医治。只要有钱医治。医生保证病是完全可以治好的。钱也不多,那少年便萌生了猎蟒的念头。他明白,只要能猎得一条蟒,卖了蛇皮,父亲就不至于眼睁睁地死去了……

某天夜里,他在有蟒出没的山下脱光衣服,往自己身上涂遍了那种油膏。他涂得非常仔细,连一个脚趾都没忽略掉。

那少年手握一柄锋利的尖刀,趁夜黑仰卧在蟒的洞穴口。天亮之时,蟒发现了他,就从他的双脚开始吞他,他屏住呼吸。不管蟒吞得快还是吞得慢,猎蟒者都必须屏住呼吸。蟒那时是极其敏感的,稍微明显的呼吸,蟒都会察觉到,通常它吞一个涂了油膏的大人,需要二十分钟。猎蟒者在它将自己吞了一半的时候,也就是吞到腰际时,猝不及防地坐起来,以瞬间的神速,一手掀起蟒的上颚,另一手将刀用全力横向一削,于是蟒的半个头,连同双眼,就会被削下来。蟒突然间受到剧烈疼痛的强刺激,便会将已经吞下去的半截人体一下子呕出来。人就地一滚躲开,蟒失去了上腭连同双眼,想咬,咬不成;想缠,看不见,愤怒到极点,用身躯盲目地抽打岩石,最终力竭而亡。但是如果速度达到而力度稍欠,才能将蟒的上半个头削下,蟒眼仍能看到,那么它就会带着受骗上当的大愤怒,蹿过去将人缠住,直到将人缠死,与人同归于尽……

不幸就发生在那少年的身体快被吞进了一半之际——有一只小蚂蚁钻入了少年的鼻孔。那是靠意志力所无法忍耐的。少年终于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结果可想而知……

数天后,少年的父亲也死了。尸体涂了油,也被赤裸裸地抬到那个蟒洞口……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却怎么也忘不了读过的这篇小说。其他方面的读后感想,随着岁月渐渐地淡化了,如今只在头脑中留存下了一个固执的疑问——猎蟒蛇的方式和经验可以很多,人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最最冒险的一种呢?将自己先置于死地而后生,这无疑是大智大勇的选择。但这一种“智”,是否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狡猾呢?难道不是吗?蟒喜吞人尸,人便投其所好从蛇绝然料想不到的方面设计谋,将自身作为诱饵,送到蟒口边上,任由蟒先吞下一半,再猝不及防地“后发制人”。多么狡猾的一招啊!

人啊,为了我们自己不承担狡猾的后果,不为过分的狡猾付出代价,还是不要冒狡猾这种险吧。试着做一个不那么狡猾的人,也许会感到活得并不差劲。

第六辑 生命寓言 道德的起源

把五只猴子关在一个笼子里,上头有一串香蕉,实验人员装了一个自动装置,一旦侦测到有猴子要去拿香蕉,马上就会有水喷向笼子,而这五只猴子都会一身湿。首先有只猴子想去拿香蕉,当然,结果就是所有猴子都淋湿了。之后每只猴子几次的尝试后,发现莫不如此。

于是猴子达成一个共识:不要去拿香蕉,以避免被水喷到。

后来实验人员把其中的一只猴子释放,换进去一只新猴子A,这只猴子A看到香蕉,马上想要去拿,结果被其他四只猴子狠揍了一顿,因为其他四只猴子认为猴子A会害得他们被水淋湿,所以制止他去拿香蕉,A尝试了几次,虽被打的满头包,依然没有拿到香蕉,当然,这五只猴子就没有被水喷到。

后来实验人员把其中的一只旧猴子释放,换上另一只新猴子B,这猴子看到香蕉,也是迫不及待要去拿,当然,如刚才所发生的情形,其他四只猴子狠揍了B一顿,特别是那只A猴子打得特别用力。B猴子试了几次总是被打的很惨,只好作罢。

后来慢慢地一只一只的,所有的旧猴子都换成了新猴子,大家都不敢去动那香蕉。

但是他们都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去动香蕉会被猴揍。

这就是道德的起源。

道德不去反省它,就没有价值。

第六辑 生命寓言 贪婪的猴子

在阿尔及尔地区的长拜尔有一种猴子,非常喜欢偷食农民的大米。当地的农民根据这些猴子的特性,发明了一种捕捉猴子的巧妙方法。

农民们把一只葫芦型的细颈瓶子固定好,系在大树上,再在瓶子中放入猴子最喜欢的大米。

到了晚上,猴子来到树下,见到瓶子中的大米十分高兴,就把爪子伸进瓶子去抓大米。这瓶子的妙处就在于猴子的爪子刚刚能够伸进去,等它抓起一把大米时,爪子就怎么也拉不出来了。

贪婪的猴子绝不可能放下已经到手的大米,就这样,它的爪子也就一直抽不出来,只好死死的守在瓶子旁边。第二天早晨,农民把它抓住的时候,它依然不会放开爪子,直到把那米放入嘴里。

第七辑 人与自然 一年寿命的鱼

这是一个很小的装饰品店,门口挂着两个火红的中国结,很喜庆,感觉很不错,心想,进去看看吧,说不定会淘到什么好东西。

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瓶子。

瓶子芒果般大小,晶莹剔透的玻璃,夹一丝丝金黄。也是芒果的造型,艳丽,逼真。之所以说是瓶子,是因为它装满了水,而且那水里,正游着一条两厘米多长的黄色小鱼。瓶子里装满了水,水里游着鱼,这没什么稀奇,稀奇的是,这个瓶子是全封闭的,没有瓶口,没有盖子,没有一丝一毫的缝隙,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玻璃芒果。

可是那些水,那条鱼,它们是怎么钻到这个完全封闭的玻璃世界里去的呢?

厂家在生产这个瓶子的时候,就把鱼装进去了。店主告诉我,这需要很尖端的技术。

你想啊,滚烫的玻璃溶液,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我去啤酒厂参观过。我知道所有的玻璃瓶子都是吹出来的,在吹瓶子的时候,瓶子会达到一种可怕的高温,鱼和水不可能那时候放进去。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厂家先拿来一个芒果造型的瓶子,装上水,放上鱼,然后想办法把这个“芒果”完全封闭起来。

我想店主说得没错,这样一件小的工艺品,的确需要很尖端的技术。店主告诉我,这个玻璃芒果,这条鱼,只需要三十元。

倒不贵,可是我弄不明白,我们怎样来喂这条鱼?怎样给这条鱼换水?

不用喂,也不用换水。店主说,这里面充了压缩氧气,这么小的一条鱼,一年够用了。也不用换水,水是特殊处理过的吧。只要别在阳光下暴晒,这条鱼完全可以在这个小瓶子里很好地活上一年。

那么一年后呢?我问。

鱼就死了啊!店主说,几十块钱,一件极有观赏价值极有创意的工艺品,也值了吧。

当然我承认值。这比在花瓶里插一年的鲜花便宜多了。可是,店主的话还是让我心里猛地一紧。

鱼长不大吗?我问。

你见过花盆里长出大树吗?店主说。

那么这条鱼的自然寿命是几年啊?我问。

三四年吧。店主说。

心里又一紧。

自然寿命三四年的鱼,被一个极有创意的人,被一个有着高端技术的工厂,硬生生地剥夺了自然死亡的权利。一年后是这鱼这一生的什么时间?少年吧?青年吧?或者中年?

可怜的一年鱼!

为了自己日益苛刻的味蕾,我们杀掉才出生几天的羊羔;从蛋壳里拔出刚刚成熟的鸡崽;把即将变成蝴蝶的蚕蛹放进油锅煎炸;将一只猴子的脑袋用铁锤轻轻敲开……现在又创意出一条小鱼死亡的期限,然后开始慢慢地倒计时。

当我们在自家的书桌旁盯着那条鱼看,我们看到的是美丽和幸福,还是残忍与悲伤,抑或恐惧以及死亡?

我想有此创意的人,如有可能也应该享受到这条鱼的待遇:把他装进一个电话亭大小完全封闭的钢化玻璃屋里,准备好三年的空气、食物和水,然后扔进寒冷的北冰洋,让一群巨鲨们,每天眉开眼笑地倒计时。

第七辑 人与自然 鸟与猫

离开喧嚣的城市,回农村老家过年。独自坐在吊脚小阁楼里,重温秉烛读书的旧梦。残月被彤云笼罩,昏黑中透出许多静谧。北风在窗外的荆竹林里低吟,雪花簌簌地落在小楼外的梅树上,偶尔有雪压翠竹的爆裂声。火盆里的橡木炭火发出浓郁的香味,把严寒挡在屋外;摇曳的烛光洒在外祖父留给我的线装古书上。读过数遍的仍然和第一次一样吸引着我。和儿时千遍万遍扭住奶奶要她给我讲“野人婆”的故事一样,总不会厌倦。明知不会有多情的狐仙来伴我,仍迷恋这些美丽动人的故事,希望遇见善良的异类。

此时,身边只有一只顽皮可爱的花猫。它上蹿下跳,不断抓我的书,轻轻咬我的手,我偶尔也摸一摸它的皮毛,示意它安静。后来,我被书迷住,不再理它,它便咪咪地叫了几声,发泄对我的不满,然后依偎着我脚,傍着炭火梦见周公而去。烛光在字里行间静静地流,不知时光过了多久。

突然,窗外发出一阵奇异的声响,好像有人重重地敲击窗户纸,在这更深人静的山村风雪夜,有谁夤夜造访呢?若有风雪夜归人,只应推开映雪的柴门,不会拍打小轩窗。真有狐狸精找上门了吗?此刻,我畏缩了。

可笑,我不是好龙的叶公吗?窗外的动静越来越大,同时发出“扑扑”的怪声。连入睡的花猫都被惊醒。它弓腰,竖耳,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注视着那声源,俨然我的保护神。正在惊异与狐疑时,一只八哥穿破花窗的白纸,闯进屋里。它在屋里飞了几圈,便落在书架上。

惊魂甫定,却见花猫发出“虎虎”的低沉的怒吼,并在寻找爬上书架的路径。我剖见花猫的狼子野心,便想把这只惊惶的八哥捉下来,放它逃离这要命的地方。八哥出于本能,绝不相信人能有什么善心。为了逃命,飞下书架,降落在松木楼板上。还没看见其落脚点就听见一声惨叫,八哥已然落入猫口。我发出“咄咄”之声,威胁花猫,令其莫作恶。

我知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类的话对于肉食者来说是白费口水,便追赶它,希图迫使它放下无辜的小鸟。花猫绝不肯放弃上帝送给它的礼物,叼着小鸟钻进书架脚下。又听得一声惨叫,啊!猫已经“换口”了。所谓换口就是说,猫在当初为了捕获猎物,随便咬住一个地方,不让其逃命。拖到安全处,便咬住小鸟的喉管,使喉管破裂或窒息而死。

没换口时,救出小鸟,它不过受一点伤,现在即使救出小鸟,那可怜的生灵已绝无生理了。我害怕听见残忍的花猫咀嚼小鸟骨头发出令人心悸的声音,立即打开房门,将花猫赶出去。

我发誓:一辈子都不再理那在我面前媚态十足,在小鸟面前异常凶残的花猫了。转念一想:其实,我充当了猫的帮凶。蜡烛的光明,炭火的温暖作为陷阱,诱惑了黑暗与寒冷中的小鸟。

夜,仍然那么深,那么黑;雪,仍然静静地飘。夜幕掩盖下,什么都可能发生,什么都可以发生,什么都会发生,什么都能够发生,什么都在发生,什么都发生了,然后,似乎什么都没发生。

第二天,我把这个悲惨的血淋淋的故事讲给人们听,大家都为猫得了上帝恩赐的美餐而高兴,羡慕之情溢于词表,没有一个人同情葬身猫腹的小鸟。弱者的鲜血与生命值什么?!我在自责与愧悔时又受到人们的嘲笑,这时,我的心才真正悲凉。

第七辑 人与自然 豹子撒母和安顿

撒母和安顿是两只豹子,它们从小被人圈养在家里,主人是有名的传教士吉卜。吉卜决心把两只豹子驯服得有人性,以向他的教徒们证明,就是天下最凶残的豹子,也是可以被驯化为善良、温和的动物的。

几年之后,撒母和安顿果然学得温文尔雅,很是可爱。但是有一天,撒母和安顿却被主人吉卜赶出了家门,因为政府已经下令,不允许私人再养大型猛兽动物。不久,撒母和安顿被有关部门装进了一只大笼子,用卡车运到了几百里外的大漠。撒母和安顿望着茫茫大漠,本能地感到恐怖与绝望,失去了野性的它们,完全不知道该怎样生存。饥饿中的撒母和安顿守在路边,望着来去的车辆,等待着人们的施舍。它们做出听话的、讨人喜爱的、温文尔雅的举动,满目慈善,然而没有人敢靠近它们,甚至有人对它们举起了猎枪。

撒母和安顿完全搞不懂友好换来的怎么会是人们的敌意。安顿跑到一农家门外,立起后腿,努力给院里的主人作揖,以极为人性化的动作希望换得农人的同情,农人却不明其意,放出狗来咬安顿……走不动的安顿躺在地上,撒母独自前进,靠捉一些灰鼠为生。其实它根本抓不到灰鼠,也不会去抓灰鼠。它吃到的都是有病的,或已经老死的沙鼠。几天后,撒母看到了死在路边的同伴安顿。撒母似乎意识到,不久的将来,它也会这样默默地死去,它在安顿的身边流下眼泪。

撒母流泪的镜头被美国摄影家杰克拍了下来,刊登在美国杂志《安详世界》的封面上。从那之后,人们都极为反对再将野兽往善良、温顺的方面驯化,认为这是大逆不道。许多人站出来纷纷表示:动物的野性才是最好、最美、最纯真的本性。

在我的朋友中,有不到四十岁就离家出走,到深山老林里去做道士的。有三十岁便远离这个城市,到僻远的山乡以种田为生的……他们身上都有着深厚的美德品行,在与他们接触时,就像打开了一本圣经,但在物质生活上,他们不但毫无能力,甚至只能依靠社会的资助。我的这些圣洁朋友就像撒母和安顿,已经被某种精神的教化,驯服成了另一种样子。

第七辑 人与自然 缝住眼睛的鹰

我的老家曾经有很多提笼架鸟的人,那时候人们还不知道朝沿海跑,农闲时候便在田间地头遛弯,几只土狗窜前窜后,笼子里不是灰溜溜的鹌鹑就是叫声难听的麻面山雀,还有那些永远也学不了人话的鹦鹉。我的一位大老爷却不愿跟这些人为伍,他说,农民,都是些农民。大老爷也不是吃商品粮的,甚至连庄稼也种不好,他是一位玩鹰的好手,人们也不想和他来往。

吾乡有谚:玩鹰败家。可是我们孩子们却不怕的,因此秋天的原野上总能看到一群孩子大呼小叫地跟着一位半大老头后面猎兔子,我们充满万分崇敬地观看大老爷指挥猎鹰冲向天空,刷刷的声响把我们的心带到空中,我们的心跳随着猎鹰的飞翔而起伏。

而我则最喜欢看大老爷捉鹰的场面了。苍鹰飞在高空,像一面松木色的古琴,风抚响统样的羽轴,发出低缓而沉着的声音。

高飞的鹰,注定要人仰视,就像仰望伟人一般。它降落到悬崖顶端矗立,它把宽阔的翅膀别在身后,一如穿着垫肩大衣的元帅,威风凛凛。

一只羽毛呈深苍灰色的鹰出猎了,它在平静的翱翔中保持着强悍的力量,金黄色的眼珠居高临下能看到几千米下的野兔和田鼠。

野兔在自以为安全的田地上蹦跳,这时苍鹰从天而降,扑下去,先用爪子从肚子下面插进去抠住野兔的屁股,野兔受痛不由得回头挣扎,苍鹰便再用另一只大爪攫住野兔的脑袋,野兔就再也不动弹了。

毒蛇打着尾部恶意的响板,危险的警告节奏让周围一切退却,又是一只苍鹰从天而降!犀利的眼神,快捷的手脚,冷酷的心,非凡的胆量。苍鹰尖利的嘴撕扯着毒蛇的尸体,腥冷的血沾染在鹰的羽毛上。

终于,苍鹰理顺了羽毛,这时候天色已晚到归巢的时候了。它在归巢前,总要在林间盘旋一圈,飞得较低,它那金黄色的利眼,一定能把一切危险看个清楚。大老爷的那张网实在是明显了,但不知为什么,苍鹰还是一头撞了进去。

苍鹰被捕了,高贵威武的苍鹰不吃不喝,头颅始终未低,看来它要以绝食来捍卫自己的英雄烈性。大老爷很有耐心,他把苍鹰的眼睛用针线小心地缝上,然后把它放置在一间黑屋子里,黑屋子里只点着一盏小油灯。

大老爷说是开始熬鹰了。微弱的光和五六天的饥饿,把苍鹰英武的野性给收拾了。这时大老爷开始将鹰眼上的线拆除,在微弱的灯光下开始驯化。

大老爷站在屋子的一端,放一块肉在手臂上,招呼苍鹰飞过来吃。苍鹰迟疑了一会,就飞了过去抓住手臂,狼吞虎咽地把肉吃了,完全没有了先前的从容与矜持。大老爷又走到屋子的另一端,把肉再放到那只戴着长皮手套的手臂上,向苍鹰招手,这一次它很果断地飞过来了。

就这样,从屋里到屋外,从屋外到田野,苍鹰不仅再不愿意飞走,而且很听从大老爷的口令去抓野鸡、野兔,抓到后自己并不吃,而是送到主人那里,大老爷便会马上破开野兔的肚子,掏出内脏奖给苍鹰。吃完之后再出去出征。

一只苍鹰就这样成为了猎鹰。虽然它有时仍在天空翱翔,虽然它翅膀别在身后,但总让人感觉少了些什么。

面对一些我们的挑逗,猎鹰也激不起它自己的野性,威武同样威武,高贵还是那样高贵——最起码我们的鸡见了是要害怕的。但站在猎人的手臂上的鹰谁又能仰视呢?所以我们总把仰视的目光投向我们的大老爷。

那时候我也很怕被人缝上眼睛,亲眼目睹了苍鹰被缝上眼睛不吃不喝的绝望的样子,我就想自己是否能够受得了突然到来的黑暗,自己是否能够承受如此致命的遭遇。

苍鹰一旦失去了自由自在的天空,一旦失去了脚下的悬崖,就不再是苍鹰了。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又有多少人的眼睛不是留有针线穿过的痕迹呢?

第七辑 人与自然 猫

我一直不喜欢那只猫。我知道这看上去没有理由。我很孤单,它也是。一个孤单的孩子和一只孤单的猫,在理论上应该有成为朋友的极大可能。

那一年我五岁,住在外婆的家,我父母的家在一百里外的地方。父母的家也应该是我的家,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不能住在自己的家里。

我住在外婆的家里,也就住在那只猫的家里。猫是外婆捡来的弃猫。在知道这点后我急于想弄清楚,外婆爱我和爱那只猫,到底爱哪个更多些。

我的办法很简单。

我把门前地里正长的萝卜拔出来了,拔了一大片。

那些拔出来的细细的萝卜像一条条鱼。被整齐地放在大太阳下,一会儿就晒蔫了。

我看着这些,有些茫然。这时我看见那只猫向我走来,走到一定远的距离,站住,打量我,再打量那些萝卜,然后喵喵地叫着走开了。

我后来回忆,那天直到外婆回来,直到外婆的骂声在菜地边像一挂点燃的爆竹响起,直到烟囱上的烟升起又消散,那只猫都没有出现在人面前。

外婆后来终于明白她的萝卜是她的外孙拔的,她骂出了“有娘生,没娘教”。她虽然把饭碗以一个恶狠狠的动作礅在我的面前,溅得汤汁星星点点洒在我脸上,但我并没有得到更大的身体上的惩罚,我因此勉强测试出我在外婆这里生活的曙色。

那时的日子似乎总是饿着的。猫更是经常地饿着。饿的猫异常勤快,家里的老鼠被猫逮尽吃光。当猫向着外婆一声声叫饿的时候,外婆顶多也只是喂一块熟红薯或洋芋给它。

后来的某一天,外婆自菜园回来,见地上全是鸡毛,两只小鸡的腿血淋淋地摆着,再看看墙角处的猫,嘴角还沾着鸡毛,像是挑衅。外婆勃然大怒,将猫撵进屋里,关了大门,将猫抓住,找来一根细绳把猫腿绑了,在院里的桃树上吊着,又寻来一根竹竿儿,对着猫,狠狠地抽打。午后的寂静里,猫的叫声格外吓人,惊得鸡飞狗跳,惊得邻里的小孩儿飞跑过来看热闹。外婆边打边骂,提着小鸡血淋淋的腿给猫示看,外婆要给猫警告,叫它明白惩罚的缘由。那猫在棒击下也似乎醒悟了,它用眼角偷偷地看外婆,再看那堆小鸡毛,在竹竿儿落下时大叫几声。似乎在说:知错了,原谅吧。

那时我觉得瘦小的外婆是个凶狠的人,虽然是只犯了错的猫,但她那样用力气的棒打还是叫我感怀身世,生出以物悲己的情绪。很长时间,猫的叫声都在我的梦里回响。

猫后来再没有偷吃过东西,连我从河里钓回的鱼晾晒在院子里,猫也不看。一见我拿竹竿儿,更吓得撒腿就跑。

外婆的猫养了好多年,却不走出院子。因为出了院子,老实的猫会被隔壁的孩子当成一个玩具,像石头似的拿起,抛来抛去。提着猫尾摔出老远的事情也是有的,猫也只是叫两声,躲开而已。

那只猫后来就不出门了,卧在门墩儿上,或是灶台边。冬日里,猫就静静地卧在外婆床头的一角,暖外婆的小脚,也暖外婆的心。因为我听见外婆不止一次说,人还不如猫呢。

那只猫死了。是吃了吃过老鼠药的老鼠。猫踉跄着逃回院里,窝在墙角哀哀地叫,直到最后叫不出声。猫看我的眼睛里竟是留恋,看得外婆也落泪了。

按习俗,死了的猫是要架在树上的,而不能埋进土里,说是怕老鼠打了洞去吃猫的尸体,死了还遭敌人的羞辱。我在长大后,理解了人的这种逻辑。

夕阳西下,外婆找出一块红底儿细碎花朵的花布(因为是只母猫,外婆说要打扮漂亮点儿走),将猫包裹得严严实实,然后夹在腋下,迈动小脚,一步步走向后山的槐树林里,选一棵粗大的树,将猫置放在树杈上,再用几片阔大的叶子覆盖好。

我目睹了外婆葬猫的过程。

我想,我如果在六岁前死了,我也想要这样一个隆重的葬礼,而不是像隔壁大奶奶那样,被放在笨重的棺木里,埋在深深的泥土下,出不来气,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我把我的愿望说给外婆听了,外婆以一记响亮的耳光回答我。

第七辑 人与自然 悲情沙龙兔

纳米布沙漠南起南非西北部,北至安哥拉西南方,纵贯纳米比亚西部,尽管这里现在是一片不毛之地,但在两千多年前却气候湿润,雨水充沛,植被茂盛,是古代非洲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沙漠里丰厚的文化堆积层每年都吸引着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考古学家来这里考察,来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历史学教授汉森就是其中的一个。

2004年8月上旬,汉森和年轻的助手马丁转道南非,深入到纳米布沙漠腹地考察非洲史前崖画。但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沙尘暴,他们迷路了,并且和几个名为探险家实为偷猎分子的人不期而遇,由此演绎出一段人和沙龙兔的悲情故事。下面就是汉森根据自己的这段亲身经历写下的考察笔记……

<h3>沙龙兔的传说</h3>

2004年8月5日早晨,我和助手马丁,还有祖鲁族的向导法纳姆一行三人骑着骆驼走进了纳米布沙漠,我们共有五头骆驼,有两头驮着各种生活和考察物资,这些东西足够我们在沙漠里坚持大半个月的了。我们来的这个季节恰好是沙漠里最热的时候,如果是在正午时分,裸露的皮肤接触沙粒不到两分钟,就会烫起一个大泡。

沙漠里很少有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就更少了,走了两天,我们才看见几只蜥蜴、蜘蛛和狐狸。法纳姆痛心地告诉我们,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纳米布沙漠靠近灌木丛和绿洲的地方还有不少野生动物,但由于环境恶化和人们的滥捕滥杀,现在几乎都灭绝了。我有些伤感,我想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人类怎样糟蹋大自然,大自然也将怎样报复人类,湮没在荒凉的纳米布沙漠里的远古文明的遗迹就是一个明证。

一天晚上,我们在一座巨大的沙崖下扎起帐篷露营。突然,一个很小的黑点在我们不远处出现,然后一晃而过。眼尖的法纳姆一跃而起,惊喜地叫起来:“沙龙兔!”话音未落,他就迅速追了过去。十几分钟后,他就抱着一只右腿受伤的兔子乐颠颠地跑回来了。估计这只兔子是因为受伤和同伴走散了。

这只憨头憨脑的兔子外表上跟我以前看到的野兔没有多大的区别,毛色灰褐、柔软厚实,但法纳姆却说它非常珍稀。法纳姆一边给那只受伤的兔子上药,一边告诉我,它叫沙龙兔,是南非沙漠里特有的一种兔子,以前数量众多,数以万计。因为沙漠里雨水稀少,而且雨水分布极不均匀,每逢下雨的时候,都会有一只领头的成年沙龙兔不吃不喝地外出寻找水源,找到后就会昼夜不停地赶回巢穴通知其它的沙龙兔,然后带着它们往水源地赶,因为这些水源有可能在沙漠的高温干燥天气里很快蒸发。到达目的地后,那只领头的成年沙龙兔常常会因为精疲力竭而死去。但是当人类掌握了沙龙兔的这一特性后,就常常制造假水源,引诱沙龙兔。当大批沙龙兔赶到所谓的水源地,发现并没有水时,往往会因为焦渴和劳累而死亡,这样人们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把死亡的沙龙兔带回家,剥下珍贵的皮毛拿去卖钱。据说一件全部用沙龙兔的皮毛制成的大衣可以卖到八千美元。慢慢地,由于人类的贪婪,沙龙兔越来越少,在纳米布沙漠,甚至在整个非洲大陆都快绝迹了。

我和马丁都被这个故事感动了,但我们却不相信它是真实的,我不相信外表毫不起眼的沙龙兔会有如此真挚善良的灵性,我以为法纳姆讲述的不过是一个寄托着人类道德意愿的美丽却虚幻的传说而已。

<h3>突如其来的灾难</h3>

进入沙漠的第六天下午,我们幸运地找到了几处史前文化的堆积层。可正当我和助手马丁紧张地开展考古工作时,法纳姆怀里抱着的沙龙兔突然不安地挣扎着嘶叫起来,法纳姆看了看兔子,又看了看渐渐暗淡的天色,忧心忡忡地说,沙龙兔有预知天气的本能,可能有沙尘暴要来了。

果然,只过了不到一刻钟,天就完全黑了下来,狂风大作,刮起了沙尘暴。我们按照法纳姆的叮嘱,尽量靠近骆驼,头朝下枕在胳膊上,抵御着铺天盖地袭来的风沙。

我们在地上足足趴了两个多小时,沙尘暴才停止肆虐。爬起来一看,我们立即傻眼了,驮放在骆驼上的卫星定位仪、睡袋等物资已经被大风吹得不见踪影,两个用来贮藏水的铝制大水箱也被风沙刮到了远处,摔得箱底破裂,水漏了个精光。现在我们仅有两只备用水囊里还剩下一点水,估计只够我们三人喝上两天的,而从这里回到沙漠边缘有人烟的地方,就算是日夜兼程,也至少需要四天。

看到眼前风沙过后的残局,我们三个人颓然地坐在如血的夕阳中,彼此都没说一句话,法纳姆好像也特别沮丧,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反复摸着沙龙兔的脑袋。只有那只兔子似乎丝毫不懂得我们的烦恼,温驯地躺在法纳姆的臂弯里。

突然,远远地传来呼唤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发现有四个人牵着两匹骆驼朝我们这边走来。等他们走近了,我才看见他们蓬头垢面、神情疲惫,但每人身上都背着一枝猎枪,骆驼上驮着几个大袋子,里面隐隐发出难闻的臭味。

让我颇为惊喜的是,他们中间有三个都是西方人脸孔,为首的一个大汉叫诺德,自称是瑞典人。但奇怪的是,那只沙龙兔看见他们后竟然狂躁不已,并且吓得直往法纳姆的怀里钻。

诺德告诉我说,他们是打算穿越沙漠的探险家,没想到迷路了,在沙漠里转悠了几天都没转出去,粮食和水都消耗光了。诺德向我们讨要一些干粮和水,马丁当即拒绝了,说我们自己都不够。诺德听后,眼里立即闪过一道凶光,我看见他的几个同伴都不约而同地把手放在猎枪上。我不想自相残杀,况且在绝境中互相帮助是人类固有的天性,我要法纳姆从水囊里倒出几碗水给他们,法纳姆极不情愿地照做了。诺德他们四个很快把我们施舍的水一饮而尽,然后诺德讨好地对我说,希望和我们结伴而行,一起走出这该死的沙漠。我答应了。我想我不应该抛弃他们,虽然我们的干粮和水也马上要消耗光了。

还好,我们的帐篷没有风沙被刮走,而且还有备用的一顶,我们把那顶备用的帐篷送给了诺德。这天晚上,法纳姆在帐篷里跟我说,白天那只沙龙兔的奇怪举动引起了他的注意,因为只有遇到敌人它才会有那样的慌张举动。他刚才偷偷地绕到诺德他们的骆驼那里,打开了上面的袋子,发现里面都是动物的毛皮,有狐狸和蜥蜴的,但大多数都是沙龙兔的,那只沙龙兔肯定是嗅到了同伴死亡的气息才感到恐惧。

我这才明白,这几个人不是什么探险家,而是偷猎分子。我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但是要想摆脱他们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们三个商量了一下后,决定轮流放哨,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

<h3>人性和兽性的搏杀</h3>

睡到半夜,我突然被人粗鲁地摇醒,我以为是马丁和法纳姆察觉有情况了赶来叫醒我,可是我刚一坐起来,就被一枝冰冷的猎枪指住了脑门。沙漠里的月光很好,我看得非常清楚,诺德一脸狞笑地盯着我。更让我绝望的是,我还看见马丁和法纳姆也被五花大绑地扔在沙地上。

“伟大的考古学家们,现在,你们的粮食和水,以及所有的东西都成了我的了,识相点,别想反抗,否则你们的下场就跟那只沙龙兔一样!”诺德指了指他的一个同伴手中拿着的一张血淋淋的毛皮,得意洋洋地说。我看见法纳姆收留的那只受伤的沙龙兔已经被诺德的同伴用刀子剥下了毛皮,它还没有咽气,整个赤裸的肉身蜷缩成一团,痛苦地抽搐着。这血腥的一幕差点让我呕吐起来。

次日,我们三个被反绑着双手,跌跌撞撞地跟在骆驼后面走了一整天,诺德只给我们吃了很少的一点干粮和水,我眼冒金星、头昏脑涨、饥渴交加,感觉自己在酷热下快晒成了一具木乃伊。

幸运的是,那天晚上,突然下了一场大雨,我们全都冲出帐篷,站在雨里贪婪地张开嘴巴,痛饮着带着沙尘味道的雨水。诺德他们还赶紧拿出各种器皿来盛装雨水。雨后的清晨,我以为遍地应该是水洼,没想到一滴水都没有看见。原来沙漠的地表不仅温度比较高,而且渗透能力极强,雨水一接触地表不是被蒸发掉了,就是渗透到地底去了。难怪沙龙兔在下雨后还要四处寻找水源。

这天上午,走了没多远,我就看见一块巨大的裸露在沙地外面的岩石,岩石的中间正好有个长方形的凹槽,里面装满了浑浊的雨水。诺德弯下腰,在岩石周围仔细察看了一下,然后兴奋地对同伴说:“这里有沙龙兔新鲜的粪便,看来它回去通风报信去了,大批的沙龙兔要不了多久就会赶过来饮水。哈哈,发财的机会快到了!”

说完,他喝令我们三个趴在离岩石大约有数十米远的沙地上,在我们全身都覆盖上沙子,只露出眼睛和鼻孔,为了防止我们发出声音惊动沙龙兔,诺德还在我们嘴里塞上了破布条。几头骆驼也被他们巧妙地掩藏在远处的沙丘里。为了让远道跑来的沙龙兔渴死,诺德他们还用沙土填塞了岩石上面的那个凹槽,水很快被沙土吸收干了。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后,诺德还警告我们不许乱动,否则就开枪杀了我们。

我们趴在那儿,眼睁睁地看着诺德他们四个人拿着猎枪藏在岩石附近的沙堆里。一场自然界的血腥杀戮看来不可避免。两个多小时后,我突然看见远处的沙丘上沙尘滚滚,大约有近百只沙龙兔朝岩石这边跑过来,领头的是一只个头比较大的沙龙兔,在快接近岩石时,那只领头的沙龙兔突然一头栽倒在地,再也没有爬起来,估计是来回奔波累死了,而剩下的那些兔子跨过它的尸体继续往前奔跑。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终于明白有关沙龙兔找水的传说并不是杜撰,而是事实,这些善良可爱的小精灵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延续群体的生存,不惜牺牲个体的生命,这是怎样一种英勇无畏和博大无私的精神啊!想到人类为了贪婪和私欲,利用它们善良的天性对这些可爱的小家伙进行残忍的屠杀,想到诺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竟然恩将仇报,不仅霸占我们的干粮和水,还毫无人性地将我们掳为人质,我就止不住悲哀起来。

看着那些离岩石越来越近的沙龙兔,我暗暗祈祷,希望它们能发现敌情赶紧逃走,但是它们似乎浑然不知危险就在眼前,继续争先恐后地往前奔跑。当它们飞快地跃上岩石时,我看见那些沙龙兔突然狂躁不安起来,一些沙龙兔甚至将脑袋撞向岩石,撞得鲜血淋漓。原来它们并没有看见水,过度的奔跑已经使它们焦渴和劳累万分,得不到及时的水分补充使它们的生理功能发生了紊乱,于是一些沙龙兔就选择了自杀,更多的则是躺在沙地上奄奄一息,只有十几只体格比较健壮的沙龙兔还愣在那里,望着遍地哀鸣的同伴不知所措。但就在它们惊恐地四处张望时,一阵激烈的枪声响了起来,那些还能够跑动的沙龙兔纷纷倒在了血泊中。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不想目睹这场罪恶的大屠杀。

屠杀结束后,诺德他们从隐藏的沙堆里爬出来,然而,就在他们得意洋洋地俯身去检查丰硕的“战果”时,我身后突然传来几声枪响,诺德和他的三个同伴还没反应过来,就相继在枪声中栽倒在地。我爬起来,回头一看,开枪的竟是法纳姆!原来他趁人不注意,悄悄地挣脱捆绑双手的绳索,爬到了我们的那几头骆驼身边,有一枝我们打算用来防身的半自动步枪就藏在一头骆驼身上。幸好一直没有被诺德他们发现。正是机智的法纳姆用这枝步枪救了我们的命!

四个偷猎者,除了一个当场被击毙外,还有两个重伤,一个轻伤,我们掩埋了死者和那些沙龙兔的尸体,然后将几个受伤的偷猎者捆绑在骆驼上朝沙漠边缘走去。三天后,我们终于走出了纳米布沙漠,到达了一座叫伯格斯坦的小镇。我们将偷猎者交给了警方,除了警方,我们没有告诉任何人在纳米布沙漠发现沙龙兔的事情,因为我们亲身体验了被贪婪和自私欲望驱使的人类的可怕,我们再也不想看到沙龙兔这种善良可爱的珍稀野生动物受到人类任何形式的侵扰,它们应该有一个世代和平、美丽与安静的家园!

第七辑 人与自然 西伯利亚七匹狼

1840年秋天,伊凡·米哈伊尔因犯了咒骂长官罪,被沙皇的圣彼得堡法庭判刑二十年,流放到西伯利亚松果村服苦役。

西伯利亚每年有八个月被雪盖住,冬天气温常在零下四十度至五十五度。四周白雪茫茫,荒无人烟,离此最近的村庄也在二千五百公里以上,想逃出去必定死在风雪交加的漫长路途上。

伊凡是个有文化的体格健壮的青年,他在山坡下自己盖了过冬的木屋,开始适应环境。狱长罗里规定:犯人可以自由打猎、种植谋生,但不准养狗,不准有木匠工具,防止犯人做成狗拉雪橇逃出西伯利亚。罗里很坏,有一个犯人的妻子自愿跟丈夫来服苦役,松果村没什么村民,这个犯人的妻子成了当时西伯利亚唯一的女人,罗里把她的丈夫杀了喂狼,而强迫这个女人做他的老婆。

伊凡很刻苦能干,辛苦了一秋,竟富得流油,山坡下的小木屋里挂满了晒干的雪兔、松鼠、雪雉、蛇、鱼、刺猬、雪蛙、大泥鳅、猪獾等过冬的食品。

冬天来了,犯人们被零下四五十度的严寒逼在各自的窝棚里。伊凡年轻不怕冷,竟到高达一千米的松果岭上的森林里闲逛,还拾到两只冻得铁硬的雪雉。但是他遇到了两匹健壮的西伯利亚狼,一匹公狼从左边逼近,一匹母狼从右边靠上来,它们的眼里闪出饥饿的绿光。公狼首先扑过来,伊凡飞起一脚,牛皮靴子犹如一块重重的石头,公狼被踢出一米多远,趴在地上。对扑过来的母狼他也用脚猛踢,母狼也爬不起来了,这是因为伊凡的力气太大了,狼也太饿了。伊凡把两只雪雉放在狼嘴边,狼慢慢地把雪雉吃掉,身上有了些力气,眼里发出温和的目光。

这时伊凡对征服两匹狼有了信心。他站了起来,鼓足气,发威一般地吼。

“噢呜──”

“噢呜──”

这是典型的狼嗥,声波击穿了被冰冻住的空气,在松果岭中响起脆烈的回声,震得西伯利亚针叶松上的积雪纷纷地跌落。伊凡要告诉这两匹狼──我也是狼,我是比你们更厉害的狼,我是你们的狼王。

第五天早上,伊凡打开厚厚的窝棚木门,只见两匹狼蹲在十米外,与他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狼盯着他,这是被他踢过的两匹狼,它们凭嗅觉寻上门来,显然不是报复,而是表示臣服,也是乞讨食物的意图。伊凡扔出了食物,它们不客气地大吃起来。他为公狼起名叫亚当,为母狼起名叫夏娃。狼隔三岔五地来讨食,都一一得到满足。三个月后,亚当、夏娃消除了对伊凡的疑惧,终于在木屋里定居下来,与伊凡一起度过了西伯利亚长达八个月的封雪期。

雪化冰消的夏天,亚当、夏娃回归松果岭大森林。第二年冬天来了,一个风雪弥漫之夜,亚当、夏娃领来了它们生育的五匹狼崽子,小狼没有经历过残酷的生存竞争,对人极依恋,竟纷纷往伊凡的腿上乱爬。伊凡感动得热泪盈眶,叹了一口气:“亚当、夏娃,你们一家子既然投奔我,就和我一道过日子吧!”

七匹狼引起的食物危机压迫着伊凡,他只得用柴火在松果河的厚冰上烧化了一个洞,用麻线拴着食饵钓鱼。那些在厚厚的冰层下憋得发慌的鱼儿,忽见冰洞里透进了明亮的阳光,都拥挤过来抢食儿。第一条被钓起来的是条无鳞黑袍鲇鱼,足有十斤重,它在冰上只扭了三下尾巴,就被冻住了,毕竟是零下四十多度的严寒呀。狼们饥不择食,互相争夺,不到两分钟,鲇鱼就进了狼肚子。那条最小的绰号宝贝儿的小狼最调皮,竟从蹲着的伊凡背上爬上来,坐到伊凡的狗皮帽上,“呜呜”乱叫,向它的狼哥狼姐们表达着自己的兴奋。伊凡钓起的鱼像小山,足有五百公斤,他用树枝编成地排,用麻绳做成辕套,将鱼儿放上去,由七匹狼拖回木屋。

夏天又来了,伊凡把狼驱上松果岭,放归大自然。一天,他爬上松果岭,一声“噢呜──”的狂吼,亚当、夏娃和已经长大了的小狼们都循着声音跑了过来。它们见到伊凡,高兴得又蹦又跳又叫,已经长大的小狼们只是瞎胡闹,亚当、夏娃像两位彬彬有礼的绅士,分别用舌头舔着伊凡的左右手,表达着它们对这位西伯利亚的两脚狼王的感激和情意。伊凡望着自己的这支野狼部队,脑子突来灵机:我能够逃出西伯利亚。

伊凡刻苦努力,像一只老鼠,拼命往洞里贮备食物。不久卷起漫天风雪,严寒降临西伯利亚,亚当、夏娃领着已经长大的小狼们也回到伊凡的木屋里过冬。他抱起最小的宝贝儿,叹口气:“唉,孩子们,你们筋骨还嫩点儿,咱们再熬一年吧!”在这个冬天里,伊凡有意识地训练它们联合驾套拖鱼。狼们每天把伊凡钓起的鱼,从松果河的冰层上拖回木屋,亚当、夏娃居两侧,中间是五匹小狼,它们的动作越来越协调。

又一个夏天来了,亚当、夏娃带着逐渐长大的小狼回到松果岭。接着是冬天,亚当、夏娃领着它们的子女,照例回到伊凡身边过冬。伊凡很高兴,因为小狼们已与它们的父母一般高大了。囚犯们很羡慕伊凡拥有一个狼群,狱长罗里也不当一回事,因为俄罗斯法典规定,西伯利亚流放犯不得养狗,那么就是说除了狗之外,养龙养虎都可以。

伊凡以修屋为名,向罗里借了斧锯,实际上,他用结实的西伯利亚针叶松枝桠,造了一架结实的雪橇。归还了斧锯,雪橇则深藏在雪窟里。每当深夜,伊凡唤出狼群,进行试拖训练,渐渐地得心应手。伊凡放手准备着他的逃跑计划,因为在零下四五十度的西伯利亚寒冬,还有哪个傻瓜出来走动呢?

一天晚上,月明星稀。松果岭四周的囚犯窝棚死一般地静。伊凡喂饱了七匹狼,将一切能吃的装上雪橇,七匹狼也各自套上了辕套,他决定逃跑。罗里毕竟是沙皇的爪牙,他手提一柄雪亮的板斧,突然出现在伊凡的门前。

“伊凡老弟,你借斧锯修房子,原来是造雪橇呀。我这柄板斧就是俄罗斯法律,对付逃犯,可以立即处以死刑。”

罗里举起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板斧,当头劈向伊凡。这太突然了,伊凡来不及思索,飞起一脚,罗里的板斧竟在空中翻了个斤斗。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亚当和夏娃用力挣脱了辕套猛扑上来,死死咬住罗里的大腿不放。伊凡一个腾跳,抓住了斧柄,挥手一下子,罗里的半个脑袋就应声掉在了雪地上,身子像袋谷子一样倒了下去。来不及出血,创口已被冻住了,天实在太冷了。伊凡把罗里装上雪橇,连同那半个脑袋,这可是狼的粮食啊!

伊凡一扬手,亚当、夏娃首先起步,雪橇沙沙地向东北方向滑行。一口气跑到第二天下午,狼们实在疲劳了,伊凡才在一个雪坡下卸套休息。七匹狼立即偎在一起,互相取暖休息,那饥饿的目光随着伊凡忙碌的身影溜溜转。

伊凡抱下罗里的尸体,然后画了十字,说:“你为了夺取犯人的妻子而砍死犯人喂狼,今天我也要用你的肉喂狼,这是公平交易,你实在一点不吃亏呀!”伊凡举起板斧肢解了罗里,一部分喂狼,大部分装在雪橇上。他又用斧子砍出一个雪洞,招呼狼们钻进去,再用罗里的大皮袄盖在它们身上,让它们休息长精力。伊凡吃了点食物,嚼了几把雪,也挖了一个雪窝钻进去,猫在里面打盹,像一只冬眠的北极熊。

究竟休息了几天几夜,伊凡也弄不清楚,因为他是被小狼宝贝儿弄醒的。他被宝贝儿舔醒后钻出雪窝一看,所有的狼都排在雪橇旁,夏娃具有雌性的细心,把盖在它们身上的那件罗里的皮袄,用嘴咬着拖到雪橇上。众狼显然已恢复体力,等待喂食、出发。雪橇上有那么多食物,但是谁也不敢动,因为它们知道:伊凡是它们的王。

狼们的食物仍是罗里的肉。

伊凡让狼拉着雪橇行进,他的目标是东北方向的贝加尔湖。白天看太阳,晚上参照星星,晓行夜宿地走了一个星期。罗里的尸肉已转化为狼们的精力,但还剩下半截毛茸茸的大腿,而罗里的这半截大腿竟成了危难中的救星。

那是一次下午出发的夜行,狼的精神状态很好,伊凡决定通宵行进。半夜里,皓月当空,照着白雪皑皑的西伯利亚雪原。突然,狼们停步,并且向后退,而雪橇带着惯性力反把狼们向前拖,亚当发出了惊恐的呻吟。伊凡知道遇到了麻烦,令恶狼害怕的肯定不是小麻烦。他定神细看,只见一团白乎乎的东西正向雪橇靠拢,原来是一头重达一千斤的西伯利亚虎,它是西伯利亚野生动物食物链的终端,名副其实的西伯利亚动物之王。它的皮毛价值千金,拥有它一张皮可以成为莫斯科郊外的一个小地主。

伊凡握紧罗里的那柄铁斧,但他知道,搏斗的结果必将凶多吉少。他突然灵机一动,举起罗里那半截长满茸毛的大腿,用力扔向西伯利亚虎。那老虎显然饿极了,竟扑向空中一口咬住,然后迅速跑开了。

伊凡默默祈祷:呵,谢谢你,大灾星!

伊凡朝亚当猛抽一鞭,雪橇重新前进,而且速度飞快,这也许是西伯利亚虎把恐怖纳入了狼的心中,它们加速奔跑,显然是在逃避那个令它们心惊胆战的大灾星。

太阳从东边升起,狼们放慢了脚步,雪橇在古老苍凉的西伯利亚雪原上缓缓滑行。伊凡举目四望,他在寻找一个避风的温暖的休息地。突然一阵风卷起一股干雪,阵风卷过的雪地上露出一架完整的尸骨。显然,这是西伯利亚的逃犯,他带着生的欲望,历尽艰辛,最终未能战胜严酷的大自然,走到这里倒下,为人生画上一个悲惨的句号。

伊凡和他的狼群停停走走地又行进了半个月,所带的动物肉干几乎吃得精光,饥饿威胁着他和狼群。亚当、夏娃的套绳一直拉得很紧,负重最大,消耗的体力也最大,最后竟东倒西歪了。伊凡只得将它们抱到雪橇上,跟他一道休息,雪橇任由五匹年轻的狼拉着,时快时慢由狼们自己决定。

亚当和夏娃趴在罗里的那件厚皮袄下,一动不动,这两匹老狼显然折腾得筋疲力尽了。不久,亚当呻吟着,摇着头,拱开盖在它头上的皮袄,两眼直直地盯着伊凡,似乎在说:“双脚狼王,我不行了!”伊凡伸出了手,亚当用缺乏粘液的舌头,舔着伊凡的手心手背,然后闭上疲惫的眼,很快断了气。伊凡摸摸亚当身边的夏娃,已经冰硬,它显然死在亚当之前。

在一个避风的缓坡下,伊凡吆喝狼们停止行进,并为它们卸了辕绳。五匹狼挨个儿成一字形蹲在雪地上,狼眼漠然地望着伊凡,似乎在为它们的父母致哀。伊凡用板斧砍出一个雪洞,将亚当和夏娃并排放置在洞底,面向东北方。他脱帽致意,祈祷亚当、夏娃保佑他和它们的子女逃出西伯利亚,然后盖上了厚厚的雪。他剁碎雪橇上仅有的一点肉,将一部分扔给狼们吃掉,余下的精打细算,估计能维持三天。伊凡严格掌握着时间,每次只能休息一夜,第二天必须上路,因为拖延时间就是无谓的消耗,就意味着死亡。

第三天早上从宿营地出发前,伊凡自己留下两块肉,用强劲的咬嚼肌撕食了,把最后一块肉扔给狼们,瞧着它们吃完。然后他伸出两手,把五匹狼搂到胸前,向这些野兽发表了动情的演说:“孩子们,你们吃掉了我一秋积累的肉食,吃掉了该死的狱长罗里,现在我们是没有一点粮食的穷光蛋啦,而被雪覆盖的西伯利亚这鬼地方,我们连蚂蚁也找不到一只。下一轮,该吃我啦!孩子们,到时你们吃我吧……”伊凡流出了眼泪,在每只狼头上抚摸一下,宝贝儿竟舔着伊凡腮上的泪水。

伊凡和狼们继续出发。

坐在雪橇上的伊凡只想着好运气,在颠簸中不时打盹儿,一会儿被恶梦吓醒,一会儿被好梦笑醒。当他再次醒来时,竟吃惊地站了起来,啊,前面是一片水晶般的蓝光,那是太阳照在辽阔的冰层上反射出的蓝光,哦,是贝加尔湖。只要到了贝加尔湖,就会有村镇,就会有人群,就会有正常人的生活。伊凡挥起鞭子,向狼群狠很地抽去,雪橇像箭一样,驶向那眩人眼目的一片蓝光……

一年后,贝加尔湖北侧的叶琳娜镇上,人们渐渐熟悉了一位名叫斯捷潘诺夫的公民。他在一家饭馆里当佣工,工作特别卖力,还比别的佣工每天多干两小时,所要的报酬就是食客留下的肉骨头,因为他驯养着五匹狼。

斯捷潘诺夫──是否就是伊凡·米哈伊尔,那位驯狼逃出西伯利亚流放地的双腿狼王?应当说是的。

第七辑 人与自然 驯虎人的故事

老虎蹲在笼子里,被强烈的灯光照着。

马戏场里鸦雀无声,驯虎人穿着红色传统服装和兽皮三角裤,甩着鞭子,向观众致意……观众都捏着一把汗,尽管他们知道老虎是极少吃它的驯养人的,但谁又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

1950年,贝尔纳三十岁,继承了父亲衣钵,当上一个大型马戏团的驯虎人。他从小就是伴着老虎长大的。

他具有识别动物的天赋:了解动物的一切反应,领会它们的意图。

为了表演得好,贝尔纳希望得到最好的老虎。1948年,他已能带着六只老虎进行表演。恰好此时,他得知在阿姆斯特丹,一只老虎因咬死了它的驯养人而要被出卖。那是一只三岁的老虎,躯体庞大,重三百二十公斤。贝尔纳买下了它,取名“雷克斯”。

这是一只真正的猛虎。毫无疑问,很危险。不仅从它那块头看得出来,也从它盯人的方式和眼神中看得出来。

贝尔纳开始训练雷克斯。通常驯虎采用软办法,但对这个老虎,他采用硬办法,要让老虎知道它是被别人征服了的。贝尔纳深知老虎袭人总是从背后开始,在扑过来之前,总要先盯人背后好几分钟,一动也不动,眼光成迷糊状。此时就需采取行动,否则就会招致悲剧。

在好几次训练中,贝尔纳故意背转身去。当他感到老虎在背后趴着不动了,呼吸声变得急促,就倏地回过身子,猛地给老虎抽上一鞭子。有时,当他看见老虎的眼睛变得朦胧了,又故意稍等几分钟,然后在老虎即将扑过来之前揍它。

几个月后,雷克斯被驯服了。它学会了坐凳子,跳火圈。然而贝尔纳感到,这只老虎与其它老虎不尽相同,它之所以听话是因为它觉得自己是弱者。和这样的老虎在一起,贝尔纳懂得任何一分钟都不能掉以轻心。

贝尔纳能带着七只老虎表演是个巨大的成功,特别是雷克斯的表演更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连观众也看得出,带这只老虎表演危机四伏。

1950年,贝尔纳又买了另一只老虎。是只母老虎,取名“苏尔塔娜”。苏尔塔娜和雷克斯相反,矮些,细弱些。但它非常灵敏,跳得高,富有弹性、柔软。那跳动的样子和着地时的姿态都漂亮极了。

尤其有意思的是,苏尔塔娜对它的训练人产生了莫明其妙的感情。只要贝尔纳一示意,它就倒在地上打滚子;一抬手,它就像只猫一样地做着媚态,用脚搓着自己的脑袋。训练苏尔塔娜,他无需甩鞭子,也无需提高嗓门。毫无疑问,这只老虎“爱”上他了。

八只猛虎表演,这是个奇迹,从来没有一个驯虎者能驯服这么多老虎。苏尔塔娜对驯虎人表现出来的爱恋之情更赢得了观众的赞扬,而雷克斯则以惊人的块头和可怕的爪子让观众不寒而栗。

<h3>人虎之间</h3>

1950年9月,贝尔纳带着虎队到斯德哥尔摩作特别表演。观众云集,而且那时候第一次有了电视。

当他一钻进笼子,便欢呼声雷动。八只老虎一个个进了笼子,坐到凳子上。贝尔纳向观众致意。可当他一转过身子,突然发现雷克斯在背后蜷缩起来,眼睛变得迷糊,好像要跳起来。贝尔纳朝它的脸狠狠甩了一鞭子。老虎摇摇头,伸伸爪,咆哮一声,重新坐好。贝尔纳想:雷克斯今晚心情不好。但他顾不上雷克斯了,因为是苏尔塔娜首先表演。

他一叫苏尔塔娜,它就离开座位,乖乖地坐到他身旁。表演开始了。苏尔塔娜纵身一跳,再一跳,一次比一次跳得高,跳得远;轻飘飘的,像在空中飞一样。

贝尔纳甩响鞭子,喊:“躺下,苏尔塔娜!”母老虎乖乖地躺在他面前。接着,他们表演“老虎和驯虎人相爱”。在贝尔纳示意下,苏尔塔娜像猫一样缩作一团躺在左边,用右边身子擦着贝尔纳的身体。摄像机对着它,电视屏幕上放出特大镜头,观众都看得入了迷。尔后,苏尔塔娜站起身,与贝尔纳相对而立,又缓缓地把一只脚搭到他肩上,爪子全缩进去了。继而又把另一只脚搭到他另一肩上。此后,老虎用它那又大又粗的舌头舔他的脸……

倘若不是事先禁止观众鼓掌的话,这个成功的表演定会招致雷鸣般的掌声。

在热烈而静默的气氛中,表演继续进行:贝尔纳挑雷克斯跑火圈。他站在雷克斯面前一动不动,手里啪啪地甩着鞭子。老虎还耐烦地咆哮,并向前伸伸爪子。演出场里的寂静气氛突然变得紧张起来。

面对猛虎,贝尔纳全力保持镇静。他和雷克斯之间,通常是力和力的较量,而且他是最厉害的,猛虎也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他重新拿起火圈,高高地举过头顶,手里摇着鞭子。可雷克斯没有跳,它本是应该跳的……

贝尔纳发现猛虎的眼光变得朦胧了,肌肉紧缩,呼吸急促,似乎要向他扑过来。贝尔纳立刻给了它一鞭子。雷克斯平息了一下,但却发出一连串咆哮,贝尔纳一边甩着鞭子,一边想,它今天怎么啦?

突然,贝尔纳的心都要被窒息了。雷克斯的毛发又蜷缩起来,眼睛死盯着他。他举起鞭子再打,但猛虎只颤栗一下,仍然保持进攻姿态!贝尔纳知道,猛虎现在就要朝他扑过来了,他再也控制不住它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它始终面对面站着。

他急速地思考着这是为什么。突然明白了,他刚才和苏尔塔娜的表演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雷克斯“爱”上了苏尔塔娜,它妒嫉他!它要杀的不是它的训练人,而是它的情敌。

突然,观众一声呐喊,马戏场里迸发出一声可怕的咆哮,雷克斯从正面直取它的训练人!贝尔纳被三百二十公斤的大虎扑倒,他感到那怪物的大嘴正在寻找他的喉咙。

突然,观众又爆发出另一声呐喊,只见一支黑黄的箭正穿过笼子——这一次是母老虎朝着雷克斯扑过去了,它死死抓住雷克斯的脖子!

雷克斯一惊,放开贝尔纳,向苏尔塔娜追过去。苏尔塔娜竭力抵抗,但是它缺乏对付那个庞然大物的力量。马戏团的人企图用棍子打开它们,也无济于事。

当雷克斯突然平静后,躲到一边去了。苏尔塔娜躺在另一边,血从它的喉咙里汩汩流出来。贝尔纳带着伤走近它,母老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一眼看得是那样恬静。

苏尔塔娜不久就死了。过了一年,贝尔纳才重新登台表演节目。这不仅是因为他受了伤,同时也是因为经历的悲剧把他的心都搅乱了。他曾经忘了这样一个事实:兽类也是有它的恋情的,它可以因为妒嫉而杀情敌,也可以为了爱而殉情。

第七辑 人与自然 天赐之畏

那一年冬天雪特别多。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做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过路。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雪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雪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雪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雪深处,雪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个热气腾腾的小窟窿。我们都到了迷恋读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雪,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是最不好听的。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才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精,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端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小野兔没有吃一口我们为它准备的最多才三片叶子的苋菜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惟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凝望有阳光的窗口。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在我提起野兔的一只耳朵的一刹那,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分明有一股坚硬的东西直插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感之处。

在我们长大成人后,在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的,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很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身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景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小小的野兔僵尸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呆在睡房里。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我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因为汽车出了故障,上到天堂寨的山腰时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起来,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在山上的几天,一群孩子天天趴在纸箱旁,逗那果子狸。临下山时,他们却一致决定,将这只果子狸放归大自然。我无意在同为孩子的两代人之间,以文明的名义作比较。童年的乡土,只要有所决定必然都是天赐。

第七辑 人与自然 让狼舔舔你的手

这是2004年10月初的事。

我被一位朋友给耍了,我和这位朋友交往有很长时间了,我是用心和他交往,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他着想。我这么待他,可最后却落个挨耍的结果。

那几天我心情不好,感觉天天生活在乌云密布的日子里,看啥都不顺眼,看谁都虚伪而充满着敌意。

东西当然是写不下去了,我就开始在村子里转,后来转着转着就转到了好伯家。好伯为人真诚和善,是十里八村公认的智者。好伯见我来了,顺手给了我一个小马扎,说:自从去年冬天你来过一次,到现在快一年了吧?我说是的,快一年了。

好伯见我脸上阴着云,问:“怎么,又和小孩他妈斗气了?”

我摇了摇头,没有吭声。

好伯没说啥,只是陪我坐着。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该说一句话了,就问好伯:“世上还有真诚吗?”好伯说:“你说详细点好吗?”

我就把自己被别人耍了的事说给好伯听。我说我就这么敞开心扉待他,可最后仍被他耍了。

好伯说:你以为你是真诚的,在我看来却不是这么回事。

我说:我把一颗心都掏给了他,难道还不算真诚?

好伯说:给你说一件我年轻时经历的事吧。那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我在东北的一个深山老林里伐木头。我们一组三个人,分别是老张、小李和我。老张是猎人出身,常做夹子什么的来捉一些动物添补家用。小李年龄和我差不多,都是二十多岁。可巧那段时间,老张回关内老家了,我们组就只剩两个人了。这一天,我和小李正锯着树,猛然听到一只狼的嗥叫,声音极其凄惨。我和小李就停下手中的活,循着叫声找去,果然发现一只狼被老张的夹子夹住了。狼看到我们,眼里露出凶狠的光。我们从它不停滴淌的乳汁上知道这是一只正值哺乳期的母狼。老张这次回家不知啥时回来,这只母狼若没人处理会被饿死,它的那一窝小狼崽也就完了。我和小李商量,决定救活这只狼。

我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一个树洞里找到了狼穴,将五只可爱的小狼崽抱到了母狼跟前喂奶,以免饿死。为了让母狼有充足的奶水,我和小李把吃的省出来给母狼。因母狼被夹住了,没有自卫能力,为防止别的动物侵袭它们,我俩就在附近搭了个窝棚,看护着这个狼家庭。

刚开始给母狼喂食时,它龇着牙向我们发威,不许我们靠近它。过了五天,母狼见我们没恶意,态度比以前和善多了,我们给它喂食时,眼里的光柔和了很多。又过了两天,竟向我们摇尾巴了。我们知道母狼现在已经完全信任我们,允许我们靠近它了,我们就这样把母狼身上的夹子松开。获得自由的母狼先把自己的那五个崽逐个舔个遍,然后走到我和小李的身边,围着我俩转了一圈,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又去舔了舔小李的手。之后,我给它的伤腿上了药。母狼的眼里露出感激的光,它领着五个小崽子围着我俩转了三圈,接着仰起头长嗥了一声。这一声,我虽然不知道母狼说的是什么,但我能感觉出,它是在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激。过了一会儿,母狼就带着狼崽走开了。母狼一边走一边频频回头,在母狼回头的时候,我发现母狼的眼里竟有点点的泪花……后来,母狼流泪的一幕常常出现在我的眼前,它用涩涩的舌头舔我的感觉时时让我感动和温暖。也就在狼舔我手背的时候,我知道了什么是真诚。我时常想,如果我们能做到让狼舔你的手,还在乎得不到真诚吗?

我说,好伯,你不要说了,我明白我该怎样做了。好伯说,只要你用善良的眼光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善良的;只要你用真诚去应对每一个人,每一人都会给你真诚。

我知道我该走了,于是我就走出了好伯的门。外面的天开始冷了,可我不怕,因为,我心里正燃着一把真诚的火!

第七辑 人与自然 流泪的鳄鱼

人们往往以为,鳄鱼是凶残的,把鳄鱼的眼泪看作是虚伪的代名词。至于鳄鱼为何流泪,自有科学解释。这里讲的是个有关鳄鱼流泪的故事,读者们尽可发挥自己的想像力,作一些更美好的解释。

在非洲东部的索马里,有条朱巴河。在朱巴河入海口处,有个村庄,村子里住着个叫米西的人家。他家住在河边。河里有不少鳄鱼。他们家跟鳄鱼和睦相处,老米西还给一头鳄鱼起名叫多罗巴。只要老米西来到河边,一面拍手一面叫唤“多罗巴多罗巴”,那条大鳄鱼就会游过来,张开大嘴向他讨东西吃。老米西用鱼虾及螺蛳之类喂养鳄鱼。他也借助鳄鱼凶残的坏名声,才躲过了白人和上邦主的多次迫害。

多罗巴对米西家的记忆,从它幼年时就开始了。那时,它和几个兄妹住在母鳄鱼的嘴巴里。它们肚子上还挂着一条没有完全吸收掉的卵黄带。这卵黄带既容易弄断,又容易引起鹳鹤们的食欲,因此,住在母亲下腭底部那个特别的皮袋里,仿佛躺进带盔甲的襁褓,又舒服又安全。母鳄听见老米西在河边叫唤,就游了过去,把多罗巴和它的兄妹俩吐在旁边,张开嘴接受喂食。

多罗巴和兄妹们也常常张开嘴来,但老米西并不将螺蛳肉和蚌肉投到它们嘴里,只是蘸一点可口的汁水,让它们品尝品尝。等它们消化得了那些食物后,老米西才兴高采烈地让它们一个个吃得摇头摆尾,半天也不肯离开。

鳄鱼多罗巴长到八岁时,老米西去世了,米西接替了父亲的工作,按时跑到河边来喂它,跟它讲许多鳄鱼们听不懂的话。米西喂了它四年。这年,多罗巴成熟了,它在一处偏僻、幽静的河滩上挖了个沙坑,生下三十多个跟鹅蛋差不多大小的蛋,小心地用沙子盖好,守在一边,让鳄鱼蛋自然孵化。

这段时间,鳄鱼多罗巴和其它孵蛋期的母鳄鱼一样,变得非常暴躁,谁敢来动一动这儿的沙子,它就会毫不客气地发起猛烈进攻,直至把对方赶走或咬死。

有一次,一条巨蜥爬过来,气势汹汹地向第一次做母亲的鳄鱼多罗巴发起攻击。它曾偷吃过另外几条鳄鱼的蛋,根本不把年轻的多罗巴放在眼里。

果然,鳄鱼多罗巴掉转身子,像是害怕得不战而退了。巨蜥大大咧咧爬过去,正要去扒沙子,没料到鳄鱼多罗巴的尾巴猛地横扫过来,一下子把巨蜥的脖子打歪了。接着,它迅速转过头,张开大嘴,咬住昏死过去的巨蜥,把它一步步拖到水里,活活淹死。然后又回到沙坑旁,专心致志地孵蛋。河水很快把巨蜥的尸体冲走,送给别的鳄鱼当食物,而孵蛋的母鳄鱼,一般是不吃什么东西的,一直要挨到三个月后,等小鳄鱼破壳出世才进食。

由于米西一家和鳄鱼多罗巴家族的特殊关系,鳄鱼多罗巴和它的母亲一样,这期间常忍不住到米西家去美餐一顿,再急忙赶回来孵蛋,这样,它们不至于饿得太厉害,待到小鳄鱼出世后,还有较多精力哺育和保护它们。

三个月终于过去了。鳄鱼多罗巴细细倾听着沙子下面的动静,却一点儿声音也没有!蛋里应该发出咯咯的声音,那是小鳄鱼在里边用嘴顶壳的声音,这时母鳄鱼就应该扒开沙子帮小鳄鱼一一弄开硬壳,再把它们一一小心地衔到嘴里,放在下腭底部的育儿袋里。鳄鱼多罗巴太熟悉这个工作了,它多么想亲自把儿女们衔到嘴里,好好亲热一番呀!

但是,沙子下还是毫无动静!

母鳄鱼焦急而又耐心地又等待了半个月,沙子底下还是一点声音也没有。它终于忍耐不住了,两只前肢紧张地扒划起来,原来只有三十厘米深的坑挖到近一百厘米深,竟没找到一只鳄鱼蛋!

三十只鹅蛋大的鳄鱼蛋,垒起来有好大一堆,它们到哪儿去了呢?!怎么会连蛋壳也没有半片呢?!

鳄鱼多罗巴死一般地躺在沙坑旁,木木的眼睛里淌下悲哀的泪水。

半年过去了。鳄鱼多罗巴又到了产孵的季节,它选择了一个更偏僻更幽静的河滩,挖好沙坑,又生下三十个鳄鱼蛋。盖上沙子之前,它把蛋又一只只衔出来,舌头感觉到了这些可爱的宝宝的温暖和圆润,再把它们小心排在沙坑底里,轻轻拨动沙子,给它们盖上薄薄的一层,再盖上薄薄的一层,直到将沙坑填平,微微隆出一点儿,最后,它喘着气,慢慢爬到沙堆上,紧张地趴在上面。

三个月又过去了。

这一次,它几乎没有离开过它心爱的鳄鱼蛋,也没有巨蜥来打扰,只是看见有两只猎狗在远处向这里窥视,有条蟒蛇慢悠悠地游过。

但是,沙子底下仍是没有动静。又过去半个月,翻开沙子一看,三十个鳄鱼蛋竟又不翼而飞了!

鳄鱼多罗巴痛苦地挺直身子,翻身滚进沙坑,喔哦喔哦地叫起来,它猛的一个翻身,呼地窜到河里,看见什么撕咬什么,最后,它的牙齿深深地嵌在一棵大柳树上,它挣扎了半天,才脱出身来。它游回那个沙坑,趴在里面,呆呆的眼睛里又充满了泪水。

但是,鳄鱼是顽强的动物,多罗巴并没有绝望。在又一个产卵季节里,它寻找到一个宁静的河湾,又把三十个漂亮的蛋整齐地产在沙坑里。

这一次,它下决心一步也不离开心爱的鳄鱼蛋,任何东西都不吃,全神贯注地守护自己的小宝宝。

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它早已饥饿得发慌,但仍专心地趴在一旁,望着太阳光柔和地照着那微微隆起的沙堆。

突然,河湾的另一头传来了熟悉的拍手声,接着,米西的呼唤声传来了:“多罗巴多罗巴,该吃点东西啦……”

这声音真亲切!米西家世世代代就是这样在河边呼唤鳄鱼,给它们喂食的。想起米西铁桶里的螺蛳肉和蚌肉,鳄鱼多罗巴馋得咽了下口水。

但是,这次它下决心不赶过去吃那可口的食物了,虽然来去花不了多少时间,但毕竟把小宝贝扔在这里啊。想到它们可能再次丢失,鳄鱼多罗巴将脑袋朝向别处,不去理会米西的亲切召唤。

过了好一会儿,那拍手声变得越来越近,呼唤声也越来越近,鳄鱼多罗巴忍不住回过头来,发现米西已经来到它身边。笑着对它说:“怎么,今天一点儿东西也不想吃啦?来一点吧,别太辛苦了。这是新拌好的螺蛳肉和蚌肉,喷香!”

说完,米西从铁桶里抓出一大把食物,拎得高高的,引逗鳄鱼多罗巴张开大嘴,一下子扔了进去,接着,又扔进一大把。

多罗巴点点头,表示已经够了。米西拍拍手,说声“再见”,很快就在河湾的另一头消失了。

这时,鳄鱼多罗巴将还没吞下去的食物吐了出来,伸出爪子扒弄着。螺蛳肉和蚌肉很香,但似乎和平时喂的有点儿不一样,里面多了一点儿什么东西。鳄鱼多罗巴忽然记起来了,前几次孵小鳄鱼时,也闻到食物里有这种香味,吃过后似乎昏昏欲睡,迷迷糊糊,很是舒服。但是这次,它再也不许自己有半点儿迷糊了!它拨了一些沙子,把吐出来的食物全部盖上,免得它们的香气引得自己发馋。

过了好一会儿,鳄鱼多罗巴发现,有个人挎着只大竹篮,悄悄地朝这边潜行过来。那人头上插着根大羽毛,颈中挂着一大串珠子,打扮得怪模怪样。

鳄鱼多罗巴是怕见陌生人的,它悄悄爬到一棵断树旁边,像根枯木似的躺在那里。

那人来到沙堆旁边,四下打量了一番,自言自语说:“到底把那些东西吃下去了!这次,够你睡三天三夜的!”说完,他就放下篮子,伸出贪婪的双手,狠狠地扒起沙子来。

这简直是要鳄鱼多罗巴的命!

它再也不怕什么陌生人不陌生人了!它摆动着大尾巴,呼啦啦窜过去,猛地咬住了那人蘸满着沙子的双手,将他狠狠地朝河里拖去。

这时,那人拼命号叫起来:“放开我!我是巫师!放开我,我是巫师!……”

见鳄鱼多罗巴不理睬他,那人掉头朝河湾那一头高喊起来:“米西,快来救我!这该死的鳄鱼没有麻醉过去……”

这时,米西从远处奔跑过来,一面大声喊道:“多罗巴,别伤害他!是我的孩子病了,他说要用你的蛋熬成药……我才让你吃下麻醉药的,快放开他吧!”

鳄鱼多罗巴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也不想听懂他们说些什么,反正,谁敢碰一下它的蛋,它就叫他完蛋!鳄鱼多罗巴的腭是强有力的,谁也别想从它咬紧的嘴里脱身!

巫师的身体全浸在河水中了,他哀求道:“放开我吧,我说实话!我和米西合伙,偷了你的蛋,饶了我吧!”鳄鱼多罗巴是无法听懂人类的语言的。

它将巫师踩到河底,蹲在他的身上,又将凸出的眼睛和鼻孔露出水面,凶狠狠地冲着跑过来的米西。米西惊恐地盯着它,忽而,没命地往回逃走了。

鳄鱼多罗巴,眨了眨眼睛,不知为了什么,流下了两行泪水。

第七辑 人与自然 牛的眼神

如果一个人去观察牛的眼神,他往往会被轻易击败。牛的眼神太从容,太沉静了。即使农人驱它耕地,把它打的皮开肉绽,它的眼神还是那样静如止水。但是,如果是一条狗,只要人的目光与它接触,只怕是几秒钟,它的眼神便会忽闪而过,躲开人的目光。

原先并不知道动物的眼神的细节。最近看了一本一位老作家回忆文革时期的短文,那段日子读来真的让人胆战心惊。

当年老作家被下放到农村,上头对公社早有指示,要好好改造他老作家的主要任务便是放牛——一共有十多头牛。晚上就睡在牛棚里。

运动来了,他就得上台,被人骂被人斗,折磨够了,就被人押往牛棚。

这样非人的生活是很多过来人都想到了死。老作家也是,他想以死来抗挣着癫狂的世界。

但是,是牛救了他,是牛的眼神让他的心灵感到一种屋无言的震撼。他对着牛哭,牛只是看着他,很平静很安详的看着他。这种眼神,像是在告诉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又好象是在取笑他:“你太懦弱了。”

他没有死,挂在牛棚上的绳子被他解下来扔了。但在那个时代活着,必须要付出代价。

按照当时的政策,牛是不能杀的。但那个时候,一年到头,村人难得见到油腥。年关将近,为了饿能吃到肉,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弄死一头牛。

思来想去,他们想到了老作家。大队长命令老作家把一头老牛牵到一处悬崖边,然后把牛推到悬崖下,这样会让人认为牛是失足摔死的。

老作家在队长的威逼下这样做了。老牛在滑向悬崖的时候,用前脚拼命的扒住了一块大石头,眼神仍然平静,但奇怪的是,牛的眼眶里满是泪水。

牛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就摔下悬崖……那个年关,全村的人都分到了牛肉。

但是,厄运降临了。有人告发了这件事,一切的罪责都落到了老作家的身上。他以破坏生产罪被判了二十年的徒刑。

在内蒙古的二十年,他受尽非人的待遇,但每当想到自杀的时候,总是想起那只牛摔下悬崖时的眼神。

老作家活下来了,活的很坚强。

没有人能真正解释清楚一个生存哲学,这是一种来自于灵魂深处的东西,当一个人在这个世上还有他留恋的东西,还有感动的东西时,不管对方是人,还是动物,他就不会选择死亡。他会活着,像牛一样活着,也只有活着,才会感觉这世上的一切——痛苦或者欢乐。

第七辑 人与自然 蚂蚁的救助

夏日的一个午后,我给阳台上的几盆花木浇水。在浇石榴时,发现有几只黄蚂蚁浮在水面上挣扎着。我知道,蚂蚁虽不会游泳,但它们是生命力极强的小生灵。我没有对它们实施救援,因为花盆中的水很快就会渗下去,蚂蚁们就可以着陆了。

不一会儿,水没有了。几只蚂蚁在湿漉漉的泥土上又恢复了正常活动,但有两只不幸的黄蚂蚁被湿泥埋住了半截身子,正努力挣扎着向外爬,可又爬不出来。我想,我应该救助一下这两个落难者了。我必须找一样细小的工具,不然,用手指或稍微粗点儿的小棍儿,都有可能将救助变成杀生。

但是,当我从室内取了一枚大头针走出来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两只被埋的蚂蚁同时被另外两只同伴救助着——那两只来救助的黄蚂蚁正在用力向外拉它们的同伴。我放弃了与这两只黄蚂蚁争功的机会,静静地观察着这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一只蚂蚁先被同伴救了出来。另一只在同伴的奋力救助下,也从泥土中挣出了身子。它们小心翼翼地向四周试探了一番,便迅速逃离了。奇怪的是,有一只黄蚂蚁却没有离开,而是在救助现场继续衔咬泥土,似乎下面还埋着什么东西。我想看个究竟,就没有打扰它。不久,我看到有一对小小的触角晃动着露了出来,原来下面还有一个落难的同伴。这次我必须要帮助它们了,因为这场“水灾”是我造成的,我在这些小生灵面前是负有责任的,甚至可以说是罪过。我极其小心地用针尖挑开泥土,使这只小蚂蚁露了出来。黄蚂蚁看到同伴后,立即上前去亲吻触抚,并试图将它衔走。这时,被救助的蚂蚁已经恢复过来,与黄蚂蚁互相用触角碰了一下,便一起离开了。

我不是昆虫学家,不知道蚂蚁的救助行为是一种偶然还是出自本能。但我觉得在这一点上,它们确实表现出了一种我们人类所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

不!也许我又错了。它们其实比人类做得更好,因为它们不具有功利意识和附加条件。

第七辑 人与自然 向一只猫吐舌头

楼下的那只白猫有点波斯血统,眼睛是灰蓝色的,性情温和,态度从容。它喜欢蹲在楼道口的门檐下,我常常在下班回家时遇见它。那时,它蜷缩着,默默地瞅我一眼,就偏过脸去;但是,如果我在与它对视的时候目光不移,它也会一直瞅我,灰蓝色的眼球有点冷漠、深邃,但又有点悠闲,像是在思考,毛茸茸的身体微微散发着哲学气息。

我喜欢这只猫,我和它之间渐渐产生了默契,彼此是信任的。有一天,就在我们对视的时候,我忍不住向它吐出了舌头,希望它更在意我。果然,它的眼神激灵一下,很专注地盯着我。我非常高兴,笑眯眯地进了楼道,向四楼爬去。当时有一个中年汉子正好下楼,经过我身边时,出乎意料地向我点头微笑,令我茫然。这个人我遇见的次数多了,好像就住在五楼,以前我们从没打过招呼,今天他为什么对我如此亲切呢?

是的,因为我对猫吐舌头后的笑容一直保持在脸上,让这位汉子产生了美好的误会。我的心情更加开朗,一直到进了家门,我的微笑都没有消失。

自那以后,我产生了一种结识这座楼全部住户的愿望———通过微笑。我曾经对着镜子练习微笑,但效果不理想,因为这样的笑容比较做作,我自己都不满意———镜子里的那个家伙好像想求我办什么事似的。于是我又想到了猫———向它吐舌头的时候,我能发出真正的微笑,而且能在一分钟内保持在脸上不变味。

这个方法的确很棒。只要进楼前看见猫蹲在门檐下,我就有向它吐舌头的欲望,然后,我就忍不住微笑了。这个微笑伴随着我上楼,而且遇见陌生的邻居时,我就主动向他们点头,通常都能得到友善的回应。有一次,擦身而过的是个美女,我的微笑使她愣了片刻,而后,她不仅向我点头微笑,还问候了一句:“下班了?”

在这件事的鼓舞下,我用了不足两个月的时间,终于结识了整座楼的住户。我们相处融洽。我觉得自己够聪明,因为我将原本广阔而荒凉的住宅楼变得有人情味了,而方法又是那么简单。但比我更聪明的,是那只懂哲学的猫,以及它瞅着我吐舌头时的眼神。

第七辑 人与自然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第七辑 人与自然 以为自己是狗的小猪

在我十岁那一年,爸妈决定把我送到乡村一门远房亲戚家过暑假。做公交车售票员的小姨指着不远处的房子,让我自己过去,她必须在车上继续卖票。我盯着她指的地方小跑过去,到了门前,门楼里无声无息地跳出一只黄狗,一口咬住我的腿——其实是裤腿。

腿软腿软。亲戚家跑出个和我差不多的小子,笑嘻嘻地喝斥:“嗬,老狗,是表哥。表哥也咬?松口松口,还有你,八戒,你这个死猪,你也咬?”他给了黄狗一脚。

黄狗不甘心的松口,我低下头,这才发现,另一边裤腿被一只猪死死咬住,它显然是用尽吃奶的力气,并且抬着头,一对小眼睛放着精光,两耳竖立,配上夹的很紧的小尾巴,整体形象极为警惕和严肃。眼泪还挂在脸上,我却忍不住大笑起来。

表弟告诉我,这只猪叫八戒,快三个月大,它的母亲生下一窝十二只小猪,全部都坏掉——乡村里家畜暴死,都说坏掉——那只母猪也没有幸免,而它居然奇迹般地活了,舅舅认为,这小家伙肯定吃了邻居刘医生扔在垃圾堆里的什么药,不然怎么解释?

黄狗也刚做妈妈,但生下的小狗都被舅舅拿去送人,孩子们的忽然失踪让黄狗魂不守舍,哀声呜咽着在家里绕来绕去,遇上因为断了奶水哼哼叫的八戒,八戒直往黄狗肚子上拱,这可不叫拱猪了,叫拱狗。

我可以想象,当黄狗与小猪相遇,或许是因为同是天涯无亲人,或许是因为聊胜于无,在八戒步步进逼地向黄狗的奶头发动攻势时,黄狗半推半就了那么几下,便勉为其难地收下了八戒这个养子。

多年以后,我刚接触到缘分和一见钟情这两个词时,脑海里跳出来的便是黄狗和八戒腻歪的样子。不能怪我。据表弟说,当天晚上,这两家伙就粘住了,八戒赖着不愿回猪圈,而黄狗低声叫哀求主人,直到最后顺了它们俩的意,才算安静下来。吃着狗奶,片刻不离地跟着狗,近狗者狗,八戒从此以自己是狗为荣。

在舅舅家吃晚饭。黄狗照例在桌子下转来转去,找不着可以吃的,边盯着主人的工作,等着事物扔给它,或者掉下根肉骨头什么的,如果有人看见它一眼,它就摇几下尾巴。八戒做着一模一样的事,我看了看它,它也看着我,朝我摇了几下短小的猪尾巴,一声不吭,非常安静。

八戒还小,不管什么动物,小是时候总是比较善良、没有心机,你对它好,它就满心欢喜,立刻和你做朋友,很可爱。人也一样,对不对?所以,才一天时间,八戒跟我就很好了,我摸摸它的头、背,或者挠挠它的肚皮,它就笑眯了眼,对我猛摇尾巴,它的幅度很大,身子都摆动起来。

没事做的时候,黄狗趴在门前打盹,八戒也趴在黄狗边上,有什么动静,立刻支起前腿,耸起身子,竖立警惕地判断声音的来源,如果有陌生人经过,八戒就站起来,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胁的声音。

每天下午,我和表弟去溪边游泳,对它们俩吹个口哨,它们就跟在我们后面往溪边跑去。我们脱了衣服扔在溪边,光着屁股跳进水里,八戒总是兴奋地跟着玩水,但你要以为它贪玩而忘了看守衣服的职责,你就错了。有一回,一个小伙伴不经意地走到我们衣服边,俯身动了动衣服,八戒从水里冲上岸,象个小炮弹似的撞向他,把他撞倒在地。啧啧,八戒做狗,真是做得太有专业水准了。

八戒进入青春期。它支着身子,趴在邻居家的猪圈上,开始与刚刚长成的小母猪调情,眉来眼去一番,它便妄想跳过猪圈进去风流一下,不用说,失败了。八戒便在猪圈门边哼哼着拱门,小母猪也在里面向外拱。大概是在门的缝隙间和意中猪接了个吻,八戒春心荡漾,冲动地开始撞门。刘大叔闻声出来赶它走,它居然龇牙咧嘴地威胁他,刘大叔抄根木棍,它才一溜烟地跑开。

八戒很执著,一得机会便想去和它的意中猪幽会,不堪其扰的刘大叔终于上门告状,八戒被踢了一脚,缩到角落里恨恨地盯着刘大叔。舅舅听后,眼睛一亮:在我暑假结束离开的时候,八戒已经免除被骟被屠宰的危险。八戒成了种猪,它的威名远播,甚至邻村的人都幕名而来。它给舅舅挣了不少钱,但也不时让舅舅难堪:成年后,它能跳过猪圈,撞开一般的门,它见了老、丑、脏的母猪,一点都不给面子,立刻一溜烟的跑掉,谁也别想抓住它,两三天后才若无其事地回家。同时,它保留着优良的狗传统:不睡猪圈,在门口打盹,看门,朝陌生人咆哮,和陌生狗打架,行动敏捷,跷起一只后腿撒尿以标示它的地盘。

不知道八戒是否当得起“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这样的称号,但我知道的是,从此,八戒一直幸福地生活到现在。

永不停止“奔跑”的脚步

有一个故事说,在辽阔的非洲大草原上,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狮子睁开眼睛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一定要追上跑得最快的羚羊,不然我就会饿死;而羚羊睁开眼睛的第一个念头却是:我一定要跑过跑得最快的狮子,不然我就会被吃掉。于是,追逐的序幕一次又一次拉开……

动物求生的本能促使狮子和羚羊不停地向前奔跑,因为停止奔跑的那一天,就是它们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其实,人何尝不是如此?人的一生时时刻刻需要奋力“奔跑”:和时间赛跑,和自己赛跑,和他人赛跑……尤其在竞争日烈的今天,一旦停止了“奔跑”,就会被时代远远抛到后面,甚至被无情地淘汰掉。

“多少事,从来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人生恰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想不被社会淘汰,唯有不停地学习、提高,永远不找借口停下“奔跑”的脚步,才能面对竞争与挑战而立于不败之地。

第七辑 人与自然 自然之道

一天傍晚,在加拉巴哥群岛最南端的海岛上,我和七位旅行者由一位当地的年轻人做向导,沿着白色的沙滩前进。当时,我们正在寻找太平洋绿色海洋海龟孵卵的巢穴。

小海龟孵出后可长至三百多磅。它们大多在四五月份时出世,然后拼命地爬向大海,否则就会被空中的捕食者逮去做美餐。

黄昏时,如果年幼的海龟们准备逃走,就会先有一只小海龟钻出沙面来,作一番侦察,试探一下如果它的兄弟姐妹们跟着出来是否安全。

我恰好碰到了一个很大的、碗形的巢穴。一只小海龟正把它的灰脑袋伸出沙面约有半英寸。当我的伙伴们聚过来时,我们听到身后的灌木丛中发出瑟瑟的声响,只见一只反舌鸟飞了过来。

“别做声,注意看。”当那只反舌鸟移近小海龟的脑袋时,我们那位年轻的向导提醒说:“它马上就要进攻了。”

反舌鸟一步一步地走近巢穴的开口处,开始用嘴啄那小海龟的脑袋,企图把它拖到沙滩上面来。

伙伴们一个个紧张得连呼吸声都加重了。“你们干吗无动于衷?”一个人喊道。

向导用手压住自己的嘴唇示意小点声,说:“这是自然之道。”

“我不能坐在这儿看着这种事情发生。”一位和善的洛杉矶人提出了抗议。

“你为什么不听他的?”我替那位向导辩护道:“我们不应该干预它们。”

“既然你们不干,那就看我的吧!”另一个人打算去帮助小海龟。

我们的争吵把那只反舌鸟给惊跑了。那位向导极不情愿地把小海龟从洞中拉了出来,帮助它向大海爬去。

然而,然后发生的一切使我们每个人都惊呆了。不单单是那只获救的小海龟急急忙忙地奔向安全的大海,无数的幼龟由于收到一个错误的安全信号,都从巢穴中涌了出来,涉水向那高高的潮头奔去。

我们的所作所为简直是愚蠢透了。小海龟们不仅由于错误的信号而大量的涌出洞穴,而且它们这种疯狂的出逃为时过早。黄昏时仍有余光,因此,它们无法躲避空中那些捕食者。

刹那间,空中就布满了军舰鸟、海鹅和海鸥。一对秃鹰瞪大着眼睛降落在海滩上。越来越多的反舌鸟追逐着它们那在海滩上拼命涉水爬行的“晚餐”。

“噢,上帝!”我听到身后一个人懊悔的叫道,“我们都干了些什么!”

那位年轻的向导为了弥补这违背自己初衷的恶果,抓住一顶垒球帽,把小海龟装在帽子里,费力地走进海水里,将小海龟放掉,然后拼命地挥动手中的帽子,驱赶那一群一群的海鸟。

在短暂而又漫长的捕食之后,空中满是饱餐后的鸟叫声。那两只秃鹰静静地立在海滩上,希望能再逮一只落伍的小海龟作为食物。此时,所能看到的只是潮水冲击着空荡荡的白色沙滩。

大家垂头丧气地沿着沙滩缓缓而行。这帮过于富有人情味的人此时变得沉默了,这肃静包含着一种沉思。

后记 名言谚谚语

当我听说水里的鱼口渴时,我笑了。——卡比儿

如果你过分珍爱自己的羽毛,那么你将失去两个翅膀。

不要埋怨上帝创造了老虎,要感谢他没给老虎安上翅膀。

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动物不能合上耳朵,却可以合上嘴巴。不遵守这个法则的动物都会被淘汰。

人只有按照自然所启示的经验来生活。——叔本华

蚂蚁爬到牛角上,骄傲得以为上了山峰。——蒙古族谚语

檐前袅袅游丝上,上有蜘蛛巧来往。羡他虫豸解缘天,能向虚空织罗网。——元稹

不论鸟的翅膀多么完美,如果不依靠空气,它就不能飞。——巴甫洛夫

动物是最可亲近的朋友,它们从不提问,也从不指责。——艾略特

人类在对待低级动物和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上,总是存在着相似之处。

即使是凶猛的野兽,如果总关在笼里,也会失去自己的勇猛本性。——塔西佗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是动物的敌人。——王豪鸣

狗和狗都恭维对方是狮子。——蒙古族谚语

婚姻就是把猫头鹰变成家鸽的尝试。

没有魅力的笑,就如同没有鱼饵的鱼钩。——爱默生

投入海中的鱼子,并不都长成鱼。——阿·巴巴耶娃

杀了公鸡,也阻止不了天亮。——苏丹

蚊子如果一起冲锋,大象也会被征服。——萨迪

生物学告诉我们,速成的生命都是低等的生命。——杨茜

尖酸刻薄的朋友好像一匹野马,不管谁骑在它的背上,它同样嘶叫。

对狗而言,每个主人都是拿破仑,因此狗这么受人喜爱。——赫胥黎

绅士无非就是耐心的狼。

凡向鳄鱼池内投掷物品者,必须下池自己捡回。——肯尼亚天然动物园

如果你不是领头犬,那么你看到的风景永远一成不变。

人类是惟一会脸红的动物,或是惟一该脸红的动物。——马克·吐温

当人是兽时,他比兽还坏。——泰戈尔

让生命具有持久意义是一切生物的第一职责,任何令我们感到生命难以持久的幻想都毫无价值。——〔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

所谓生命,就是一种力量,它时刻都在征服周围的一切事物。

生命常常具有一种但求完全燃烧的强烈意向。——池田大作

命运不是一只雄鹰,它像耗子那样爬行。——伊丽莎白·鲍恩

在花中采蜜,是蜜蜂的快乐;但将蜜汁送给蜜蜂,也是花的快乐。——纪伯伦

尽管住在地球上的生灵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活动,我们所生存的地球却永远不停地按照自己的轨道在那里运转。

大自然既然在人间造成不同程度的强弱,也常用破釜沉舟的斗争,使弱者不亚于强者。

只有大自然不需要什么就创造出伟大的事物来。——赫尔岑

鸟儿以为把鱼儿举在空中是一种慈善的举动。——泰戈尔

鸟儿系上黄金,这鸟儿便永远不能再在云天翱翔了。——泰戈尔

如果鸟儿用它自己的翅膀飞翔,它决不会因为飞得太高而坠落身亡。——布莱克

羽毛相同的鸟,自然会相聚一起。——亚里士多德

动物只要求它所必需的东西,反之,人则要求超过这个。——德谟克利特

动物的目的,并不就是人类的目的。——雨果

狮子统率的绵羊部队,能够打败绵羊统率的狮子部队。——拿破仑

狮子绝无狐狸的习性。——雨果

狮子受到慈悲心的感动,会容忍它的尊严的脚爪被人剪去。——莎士比亚

一头蛰居山洞,久不觅食的狮子,它的爪牙便会失去锋利。——莎士比亚

狼,无论你怎样喂养它,它的心总是向着树林的。——屠格涅夫

狼只会用一个调门嗥叫。——陀思妥耶夫斯基

豺狼并不自相残食。——巴尔扎克

暴躁的动物会把犬牙撞断。——景颇族谚语

狗眼中的人类和人眼中的狗族整合成一个丰饶的灵境。

动物部队是正义人民的朋友,同时也是邪恶势力的帮凶。

动物参战的历史和人类战争史一样久远,战争不消灭,动物部队就不会消亡。

蜘蛛:所谓网,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空间加上百分之一的蛛丝。

为了追求光和热飞蛾扑向灯火,终于死在灯下,飞蛾是值得赞美的。

如果你是笨鸟,请你后飞、慢飞,千万别为了抢先而错过了属于你自己的风景。

小鱼吃大鱼不再是奇迹,面对面的劲敌好抵御,心腹之患最是难防。

每只鹰的尽头都是苍穹。

蜗牛走不快,是因为什么时候都放不下自己的家庭。

生命的全部奥秘就在于为了生存而放弃生存。——歌德

风儿可以吹飞一张大纸,却无法吹跑一只弱小的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是不顺从。

只有从网中逃脱出来的鱼,才有资格谈自由。

天才也不能先吃鸡蛋后剥皮。

鹰在高空飞行,影子却始终在地面;我们的雄心可以在高空,而脚印却不能离开地面。

大自然是善良的母亲,也是冷酷的屠夫。——雨果

猫机警地捉住了老鼠,而狐狸阴险地捉住了兔子——副词是人类加的。

狼有时也会设法保护羊,可那是为了便于吃羊。

孔雀开屏,同时也把缺点暴露了。

一只猫在逮老鼠的时候,如果考虑尾巴怎么摆才漂亮,肯定会失败。

太弱就会被环境所淘汰,太强也会被环境所淘汰,这同样都不是适应环境。——强弱论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好样的,小东西有志气。

当你沮丧的时候,狗的陪伴是更好的安慰,因为它从不试图探寻你为何烦恼。

据说世上惟一能维持永恒爱情的动物是刺猬。

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每匹马都觉得自己的负担是最重的。

在菜园里不要相信羊,在羊圈里不要相信狼。

动物:万能的人类呀,你们为什么不能给我们留条生路呢?

当一只苍蝇叮在透明的玻璃上,前途一片光明,却永远找不到出口。

天空的老鹰不如手里的麻雀。——塞万提斯

鸟在天空翱翔,但是将来它的葬礼还是要在地上进行。——非洲谚语

蚂蚁总觉得椰壳里的水像海那么大。

狼的流浪是躲枪,鱼的流浪是觅食,人的流浪在此之间。——野夫

从笼子里跑出来的鸟,有时候还会思念笼子。

饵之下,必有死鱼。

公鸡陶醉的时候,正是鹰进攻的时机。

告诉年轻人生活的真相就像给鱼洗澡。

我像一只长颈鹿,看上去挺傲慢,但对人不会造成伤害。

狼即使去牙齿,也不会失去本性。

蜗牛浑身的劲都用上了还走不快,使因为身上的包袱太重了。

一字之差,老虎到老鼠的距离。

麻雀很困惑,谷子分明长在地上,鹰干吗总往云里飞呢!蜈蚣千脚走一路。

金钱能买到一条漂亮的狗,但是买不到它摇尾巴。

如果你是天鹅蛋,就是生在养鸡场里也没有什么关系。

放鹤在深水,置鱼在高枝。升沉或异势,同谓非所宜。——元稹

凡是有甜美的鸟唱歌的地方,也都会有毒蛇出没。

根据空气动力学原理,大黄蜂不可能会飞,但它并不知道这一点,于是它飞走了。

在甲虫妈妈眼里,她的孩子也像羚羊一样健壮。

妥协的人士在喂一条鳄鱼——希望它最后吃掉自己。

蚂蚁的力量再大也搬不动一把椅子。不过,他们也许会想想别的办法,比如吃掉它。

易怒的人像一只反过来蜷缩的刺猬,用自己的刺折磨自己。

吃惊就是老鼠喝醉了酒,醒来发现睡在猫床上之后的表情。

带猫打猎,只能捉住老鼠。

谁也不能通过抚摸将一只老虎变成一只小猫。

上帝会给每只小鸟虫子,但决不会扔进它的巢里。

蠕虫从小鸡身边跑开,小鸡就会吃掉它;但是当蠕虫向小鸡爬去时,小鸡就匆匆躲开了。

没有神学家为动物说教,更无人对动物的遗嘱提出诉讼。

在悬而未定的情况下生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这是蜘蛛的生活。

人比动物多的,只是计较得失的智慧,以及感受痛苦的智慧。——马德

雄狮,从来不会追逐最强壮的羚羊——掠食者往往只是捕食最弱小的。

即使最忙碌的鸟儿也会经常停在树枝上唱歌。

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英文谚语

黑暗之中猫都是灰色的。——英文谚语

爱叫的狗很少咬人。

狗在家门口就成了狮子。

每当狐狸说教,当心鹅群被盗。

紫罗兰把它的香气留在那踩扁了它的脚踝上。这就是宽恕。

好鱼常在水底游。

带马到河边容易,逼马饮水难。

不能请羊管菜园,不能请狼管羊圈。

不管狐狸多么狡猾,它的皮是经常出售的。

如果有胡子就算知识渊博的话,那么山羊也可以讲课了。

如果喊得响就能做事,驴子可以建成一条街了。

如果对狼读圣经,狼一定会说:快结束吧!一群羊过去了!

狐狸一演说,公鸡就深思。因为狐狸肚里装着成百个故事,但全是关于偷鸡的。

一个人不能骑两匹马,骑上这匹,就要丢掉那匹。

与雄狮为伍的驴,通常会把自己当成雄狮。

骡被蒙住了眼睛,自以为走了很长的一段路。

诅咒一万遍,鸡也变不成鹰。

不要以为主人进鸡栏都是来给鸡送食物的。

不要试图改变螃蟹横行的习惯。

蜂背虽花不称虎,蜗虽有角不是牛。——藏族谚语

美丽的蝴蝶都是由毛毛虫变来的。

每个人都应该热爱动物,尤其是煮熟的。

萤火虫只照自己的屁股。

蚊子遭扇打,只为嘴伤人。

蚊子如果一齐冲锋,大象也会被征服。

一只实际存在的苍蝇比一个可能存在的天使更重要。——爱默生

没有信仰的人的生活无非是动物的生活。——托尔斯泰

身上涂满了蜂蜜,哪能不招苍蝇。——塞万提斯

莫依高枝纵繁响,也应回首顾螳螂。——陆龟蒙

母鸡的理想,不过是一把谷糠。

对于一只公鸡来说,一颗麦粒优于一颗钻石。

当我把太阳唤起来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我周身通红。——埃·罗斯丹

泥土里生长着充满爱的小虫要比无情的上帝神圣得多。

月亮下,每个虫子都在吐丝编网,它们早晚要在自己织成的网里丧生。

骆驼负载过重时,再加一根草也会把它压死。

当大家都说你是蠢驴时,你应该朝他们吼叫了。——约·海伍德

难道因为骡子既非驴,又非马,就不是一种最有用的驮兽了吗?

如果你收养一条快饿死的狗,把它喂得肥肥的,那它决不会咬你。这就是人与狗的差别。

人们叫我狗,是因为谁给我吃我就对谁摇尾。

当水到了狗的鼻子时,它才不得已游泳。——赫哲

狗身上有适量的跳蚤并不是坏事,这样它就没时间去想自己是条狗了。

如果听老鼠的话,猫儿就最残酷;如果听老虎的话,猪栏最好敞开。

鼠小杀象,蜈蚣杀龙;蚁穴破堤,蝼孔崩城。

狐皮常常给狐狸带来灾难。

你是羚羊还是狮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太阳一升起,你必须要为生存拼命奔跑。——格林

大自然是一只自我焚烧,但又从灰烬中再生的凤凰。——康德

雄鹰即使在眼睛盯着大地的时候,那超群的目光仍然保持着凝视着太阳的能力。——雨果

蜘蛛作罗,蜂之作窠,其巧亦妙矣,况复人手。——傅玄

鱼得水逝,而相忘乎水;鸟乘风飞,而不知有风。——洪应明

在和煦的阳光照耀之下,迫害牛羊的不是猛虎而是蝇虻。——莎士比亚

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

狼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

狼如果不得不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东西,必群而攻之。

飞蛾:你从黑暗中飞来,光明却烧伤了你的翅膀。

蝉看似整天无忧无虑,其实在为生命的短暂鸣叫不平。

猴子伸手索取而毫无奉献,活该不能进化为人。

狗看准了我们的品性,其“汪汪”的吠声才如此猖狂。

人来源于动物这一事实,注定人类无法摆脱生物的共同属性。——恩格斯

蜗牛!既然选择了流浪,那,就把家背起来吧!——李阳泉

为何生?生就是不断地把濒临死亡的威胁从自己身边抛开。

苍蝇没有错,它的生存哲学是——我脏故我在。——李阳泉

到底是海牛毁了美人鱼,还是美人鱼毁了海牛?——李阳泉

把其它动物变成自己的食物是虎的生存哲学。

没有天敌的动物往往最先灭绝。

如果你想看看自己内心的想法,那你就去看看动物,在它们身上你能看到你最本能的东西。

人类在龟面前折腾了几千年,龟仍长寿,而人生仍旧“不满百”。

虾永远简单透明,一旦成熟就会变红。

老虎被狐狸捉弄之后进行反思,才明白智慧比权威更厉害。

流水上面被铁钩挂住了嘴,怦怦乱蹦的鱼啊!

不管你怎么折腾,已是后悔晚矣。

一只鸟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也会经常停下来站在树枝上唱歌。

猫如果感到焦虑,即使最轻微的情绪紧张,它都会去睡一觉,让焦虑消失。

如果你有孩子,应该养一条金鱼,让孩子知道一个生命的维持到底需要些什么。

猫如果整天光偎着主人并不一定能讨到欢心。

变色龙的生存哲学在于随需应变。

狼也很想当兽王,但狼知道自己是狼不是老虎。

蝴蝶计算的,不是月份,而是刹那,蝴蝶仍有充足的时间。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蛹能脱困与茧,自由一番天地供它翩翩。

在动物世界里,最精彩的地方是追吃捕食的时刻,在人的世界里,最精彩的地方就是与贫穷的肉搏。

对于沙漠中行走的骆驼,不在于满眼都是沙子,而在于心中有没有绿洲。

狗尾巴!任你摇摆的花样千姿百态,对主人乞求的目光却是一成不变的。

人类在保护了大自然的纯洁时,才能最终保护住生命与爱情的栖息之地。——张乃光

愿所有的生物、动物和人类,没有任何怨恨、疾病、忧伤,而且都能快乐地保护自己。

狼的凶狠是因为无知的本能,而人的凶狠是有意为之。——王蒙

假如你以谦逊平和的心境欣赏自然,你会同意人的聪明和强大是自然的一个悲剧。

大自然本身总不会叫树木长得戳破了天。——恩格斯

鸟美在羽翼,人美在学识。——高尔基

天才也不能只吃鸡蛋后剥皮。

以鱼待客,三天之久,鱼和客人都会臭了。

大海的母亲是小溪。

鸟近黄昏皆绕树,人当岁暮定思乡。

越爱飞扬的蝴蝶,当它下落时,越容易折断翅膀。

你知道,你爱惜,花儿努力地开;你不识,你厌恶,花儿还是努力地开。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