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林:动物感动录 - xp1024.com
《意林:动物感动录》


第一辑 生命之思 小狗包弟

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吟。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舐舐,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听了这个故事,我又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是的,我也养过狗,那是一九五九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要将全家迁去,想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因为我家里有一块草地,适合养狗的条件。我答应了,我的儿子也很高兴。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这本领不是我那位朋友训练出来的。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他离开上海回国,把小狗送给接受房屋租赁权的人,小狗就归了我的朋友。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日本朋友对它更感兴趣,有一次大概在一九六三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她说她在东京家中也养了狗。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一九六二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一九六六年八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形势越来越紧。我们隔壁住着一位年老的工商业者,原先是某工厂的老板,住屋是他自己修建的,同我的院子只隔了一道竹篱。有人到他家去抄四旧了。隔壁人家的一动一静,我们听得清清楚楚,从篱笆缝里也看得见一些情况。这个晚上附近小孩几次打门捉小狗,幸而包弟不曾出来乱叫,也没有给捉了去。这是我六十多年来第一次看见抄家,人们拿着东西进进出出,一些人在大声叱骂,有人摔破坛坛罐罐。这情景实在可怕。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有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堵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园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一个非常的年代,一篇深情的散文,一个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故事。本文文风朴实,直叙事实的笔墨间,饱含了一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及在那个特殊年代人心自危,人情冷淡,“说谎成风”,在很多时候反而不如一只动物。(将来)

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

第一辑 生命之思 逃跑的马

我跟马没有长久贴身的接触,甚至没有骑马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这样简单的经历。顶多是牵一头驴穿过浩浩荡荡的马群,或者坐在牛背上,看骑马人从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

我没有太要紧的事,不需要快马加鞭去办理。牛和驴的性情刚好适合我——慢悠悠的。那时要紧的事远未来到我的一生里,我也不着急。要去的地方永远不动地呆在那里,不会因为我晚到几天或几年而消失;要做的事情早几天晚几天去做都一回事,甚至不做也没什么。我还处在人生的闲散时期,许多事情还没迫在眉睫。也许有些活我晚到几步被别人干掉了,正好省得我动手;有些东西我迟来一会儿便不属于我了,我也不在乎。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但马的身影一直浮游在我身旁,马蹄声常年在村里村外的土路上踏响,我不能回避它们。甚至天真地想:马跑得那么快,一定先我到达了一些地方。骑马人一定把我今后的去处早早游荡了一遍。因为不骑马,我一生的路上必定印满先行的马蹄印儿,撒满金黄的马粪蛋儿。

直到后来,我徒步追上并超过许多匹马之后,才打消了这种想法——曾经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的那些马,最终都没有比我走得更远。在我还继续前行的时候,它们已变成一架架骨头堆在路边。只是骑手跑掉了。在马的骨架旁,除了干枯的像骨头一样的胡杨树干,我没找到骑手的半根骨头。骑手总会想办法埋掉自己,无论深埋黄土还是远埋在草莽和人群中。

在远离村庄的路上,我时常会遇到一堆一堆的马骨。马到底碰到了怎样沉重的事情,使它如此强健的躯体承受不了,如此快捷有力的四蹄逃脱不了。这些高大健壮的生命在我们身边倒下,留下堆堆白骨。我们这些矮小的生命还活着,我们能走多远。

我相信累死一匹马的,不是骑手,不是常年的奔波和劳累,对马的一生来说,这些东西微不足道。

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

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

村里的韩三告诉我,一次他赶着马车去沙门子,给一个亲戚送麦种子。半路上马陷进泥潭,死活拉不出来,他只好回去找人借牲口帮忙。可是,等他带着人马赶来时,马已经把车拉出来走了,走得没影了。他追到沙门子,那里的人说,晌午看见一辆马车拉着几麻袋东西,穿过村子向西去了。

韩三又朝西追了几十公里,到另一个村子,村里人说半下午时看见一辆马车绕过村子向北边去了。

韩三说他再没有追下去,他因此断定马是没有目标的,只顾自己往前走,好像它的事比人更重要。竟然可以把用于播种的一车麦种拉着漫无边际地走下去。

韩三是有生活目标的人,要到哪就到哪。说干啥就干啥。他不会没完没了地跟着一辆马车追下去。

韩三说完就去忙他的事了。以后很多年间,我都替韩三想着这辆跑掉的马车。它到底跑到哪去了?我打问过从每一条远路上走来的人,他们或者摇头,或者说,要真有一辆没人要的马车他们会赶着回来的,这等便宜事他们不会白白放过。

我想,这匹马已经离开道路,朝它自己的方向走了。我还一直想在路上找到它。

但它不会摆脱车和套具。套具是用马皮做的,皮比骨肉更耐久结实。一匹马不会熬到套具朽去。

而车上的麦种早过了播种期。在一场一场的雨中发芽、霉烂。车轮和辕木也会超过期限,一天天地腐烂。只有马不会停下来。

这是唯一跑掉的一匹马。我们没有追上它,说明它把骨头扔在了我们尚未到达的某个远地。马既然要逃跑,肯定有什么东西在追它。那是我们看不到的、马命中的死敌。马逃不过它。

我想起了另一匹马,拴在一户人家草棚里的一匹马。我看到它时,它已奄奄一息,老得不成样子。显然它不是拴在草棚里老掉的,而是老了以后被人拴在草棚里的。人总是对自己不放心,明知这匹马老了,再走不到哪里,却还把它拴起来,让它在最后的关头束手就擒,放弃跟命运较劲。

更残酷的是,在这匹马的垂暮之年,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堆在头顶的大垛干草,却一口也吃不上。人生最大的悲剧是饿死在粮仓。一匹马饿死在草垛下面却是人为的。

我撕了一把草送到马的嘴边,马只看了一眼,又把头扭过去。我知道它已经嚼不动这一口草。马的力气穿透多少年,终于变得微弱黯然。曾经驮几百公斤东西,跑几十里路不出汗不喘口粗气的一匹马,现在却连一口草都嚼不动。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我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

好像也是在说一匹马。

马老得走不动时,或许才会明白世上的许多事情,才会知道世上许多路该如何去走。马无法把一生的经验传授给另一匹马。那些年轻的、活蹦乱跳的儿马,从来不懂得恭恭敬敬向一匹老马请教。它们有的是精力和时间去走错路,老马不也是这样走到老的吗?一匹马老了之后也许跟人一样。它一辈子没干成什么大事,只犯了许多错误,于是它把自己的错误看得珍贵无比,总希望别的马能从它身上吸取点教训。

马和人常常为了同一件事情活一辈子。在长年累月、人马共操劳的活计中,马和人同时衰老了。我时常看到一个老人牵一匹马穿过村庄回到家里。人大概老得已经上不去马,马也老得再驮不动人。人马一前一后,走在下午的一些时光里。

在这漫长的一生中,人和马付出了一样沉重的劳动。人使唤马拉车、赶路,马也使唤人给自己饮水、喂草加料,清理圈里的马粪。有时还带着马找畜医去看病,像照管自己的父亲一样热心。堆在人一生中的事情,一样堆在马的一生中。人只知道马帮自己干了一辈子活,却不知道人也帮马操劳了一辈子。只是活到最后,人可以把一匹老马的肉吃掉,皮子卖掉,马却不能对人这样。

一个冬天的夜晚,我和村里的几个人,在远离村庄的野地,围坐在一群马身旁,煮一匹老马的骨头。我们喝着酒,不断地添着柴禾。我们想:马越老,骨头里就越能熬出东西。更多的马静静站立在四周,用眼睛看着我们。火光映红了一大片夜空。马站在暗处,眼睛闪着蓝光。马一定看清了我们,看清了人。而我们一点都不知道马,不明白马在想些什么。

马从不对人说一句话。

我们对马的唯一理解方式是:不断地把马肉吃到肚子里,把马奶喝到肚子里,把马皮穿在脚上。久而久之,隐隐就会有一匹马在身体中跑动。有一种异样的激情纵动着人,变得像马一样不安、骚动。而最终,却只能用马肉给我们的体力和激情,干点人的事情,撒点人的野和牢骚。

我们用心理解不了的东西,就这样用胃消化掉了。

但我们确实不懂马啊。

记得那一年在野地,我把干草垛起来,我站在风中,更远的风里一大群马,石头一样静立着,一动不动。它们不看我,马头朝南,齐望着我看不到的一个远处。根本没在意我这个割草人的存在。

我停住手中的活,那样长久羡慕地看着它们,身体中突然产生一股前所未有的激情。我想嘶,想奔,想把双手落到地上,撒着欢子跑到马群中去,昂起头,看看马眼中的明天和远方。我感到我的喉管里埋着一千匹马的嘶鸣,四肢涌动着一万只马蹄的奔腾声。而我,只是低下头,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没养过一匹马,也不像村里有些人,自己不养马喜欢偷别人的马骑。晚上乘黑把别人的马拉出来骑上一夜,到远处办完自己的事,天亮前把马原拴回圈里。第二天主人骑马去奔一件急事,马却死活跑不起来。马不把昨晚的事告诉主人。马知道自己一生能跑多远的路,不论给谁跑,马把一生的路跑完便不跑了。人把马鞭抽得再响也没用了。

马从来就不属于谁。

别以为一匹马在你胯下奔跑了多少年,这马就是你的。在马眼里,你不过是被它驮运的一件东西。或许马早把你当成了自己的一个器官,高高地安置在马背上,替它看看路,拉拉缰绳,有时下来给它喂草、梳毛、修理蹄子。交配时帮它扶扶马锤子。马不像人,手扶着眼睛看着干那事情。母马也不如女人那般温顺。马全靠感觉、凭天性,捣错地方也是常有的事。人在一旁看得着急,忍不住帮马一把。马的东西比人胳膊还长还粗。人把袖管挽起来,托起马锤子,放到该放的地方,马正好一用劲,事成了。人在一旁傻傻地替马笑两声。

其实马压根不需要人。人的最大毛病是,爱以自己的习好度量其他事物。人扶惯了自己的,便认定马的也需要用手扶。

人只会扫马的兴,多管闲事。

也许,没有骑快马奔一段路,真是件遗憾的事。许多年后,有些东西终于从背后渐渐地追上我。那都是些要命的东西,我年轻时不把它们当回事,也不为自己着急。有一天一回头,发现它们已近在咫尺。这时我才明白了以往年月中那些不停奔跑的马,以及骑马奔跑的人。马并不是被人鞭催着在跑,不是。马在自己奔逃。马一生下来便开始了奔逃。人只是在借助马的速度摆脱人命中的厄运。

而人和马奔逃的方向是否真的一致呢?也许人的逃生之路正是马的奔死之途,也许马生还时人已经死归。

反正,我没骑马奔跑过,我保持着自己的速度。一些年人们一窝蜂朝某个地方飞奔,我远远地落在后面,像是被遗弃。另一些年月人们回过头,朝相反的方向奔跑,我仍旧慢慢悠悠,远远地走在他们前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骑马。

人一辈子会和很多动物相处。但对有的人而言,一辈子也没能更深刻地理解它们,从而也未能更深刻地理解自己。这篇文章写马,也是在写人。通过对人的追问让人更深刻地理解其他生命,通过对马的揣度达到对人的反思。在这里,马的逃跑是人的逃跑,马的无奈是人的无奈,马面对世界的方式也是人面对世界的方式。

“我们用心理解不了的东西,就这样用胃消化掉了。”好的文字就是能让人从中读到自己。读到人的欲望,人世的离合悲欢。文中有很多类似的句子,这些话如格言警句一般精炼,直指我们的灵魂深处。(西克)

人只是在借助马的速度摆脱人命中的厄运。

第一辑 生命之思 狗这一辈子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炖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能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恨记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间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忌。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忽、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在刘亮程笔下,生命个体的生存状态总向其他的个体和群体敞开。这样的文字能直达内心。这不仅是一个视角的问题,也是一种生命观念的体现。他总能从这些其他的生命个体之中发现与人共通的地方。

狗是和人相处最长久的动物之一,当我们面对狗而从人的角度来思考时,才发现狗的一辈子也是人的一辈子。我们可以从一条狗身上既感受人身的冷暖,更感受到一种生命的流程何其相似。

人能在多大程度上理解其他的生命,便能在多大程度上理解自己;能在多大程度上理解一条狗的生存状态,也便能在多大程度上理解人的生存状态。(西克)

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

第一辑 生命之思 鸭子会飞的启示

清晨,一个年轻人正沿着池塘边散步。一群鸭子正在塘边溜达着,年轻人恶作剧地走进鸭群,猛一顿脚,受惊的鸭子四处逃窜,“嘎嘎”地叫着,有的还张开了翅膀。

突然之间,年轻人惊呆了,他听到了更为有力的扑打翅膀的声音,他看到了一只飞行的鸭子!

一只灰色的鸭子!正迎面向年轻人飞来,飞行姿态并不敏捷,双翅的每一次扑动都显得那么吃力,那么笨拙,简直像是在空中爬行。它飞得很低很慢,好像一扬手就可以抓到它。但是它却一直在飞着,越过年轻人的头顶,一直飞到池塘的上空,双翅一敛,落了下去。

年轻人从未见过这样拙劣的飞行表演,但他的心却感受到了莫名的兴奋:这决不会是一只普通的家鸭,家鸭不可能会飞,更不可能连续飞行近200米!年轻人决定一探究竟。

他很快找到了鸭子的农家主人,表明想买下那只鸭子。年轻人知道,那是一个宝贝,买到它,就马上申请吉尼斯纪录!

“嗬,这么多鸭子啊,都是一样的呀,你能知道是哪只吗?”主人去逮鸭子时,年轻人不解地问。

“哈哈,”主人爽朗地笑起来,“那是最好认的一只鸭子了。不过,我给你捉只大的吧,那只是最小的,没有肉,又不会下蛋,连条腿都没有。”

什么?没有腿?

原来,这只鸭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老鼠咬掉了双脚,主人以为必死无疑,也没去理会它。谁知,它不但没有死,还慢慢长大了,而且学会了飞行!

年轻人沉默了,震惊了:鸭子所以会飞,是因为没有腿!

在主人抓起它的时候,年轻人看到了它的双腿,那只是两截短短的枯枝一样的东西,显然支撑不住它弱小的身体。可是在它的体内,究竟蕴藏着多么大的力量呢。在那一瞬间,年轻人的心受到了最强烈的撞击。

那只鸭子,年轻人最终没有买下来。也许他意识到:对于那只鸭子而言,任何一点的改变,都可能是致命的伤害。鸭子不需要什么吉尼斯纪录的最高价值,因它本身已拥有来自心灵力量的最伟大价值。

鸭子会飞的故事的启示就是:追求梦想,没有腿,就飞吧。是的,促使我们到达彼岸的并不是双腿,而是我们对彼岸的热切追求。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想,有的想安逸,有的想有大成就,只是有的人知道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把梦想变成现实,有的人只会空想不知如何实现。和不同的人在一起,就会感觉到不同的力量。文中的鸭子带给我们的启示是:追求梦想,鸭子也能展开飞翔的翅膀。(汤可华)

促使我们到达彼岸的并不是双腿,而是我们对彼岸的热切追求。

第一辑 生命之思 为狼请命

凄厉的嗥叫响遍月色朦胧的谷地,戛然而止。一个身材纤瘦的年轻妇人背着背包凝神站定,听不到任何动静,于是把双手窝起来捂住嘴巴,再嗥叫一声。这一次。她听到呼应的叫声以及小狼喧闹的嬉戏声逐渐飘近。

三只小狼像轻烟似的跃至空旷处,对眼前陌生人好奇地瞧了瞧,又蹿回树影中。

骆姗冰高兴得“哈”了一声。这些“惹是生非”的大孩子又平安度过一年了。

她正穿越波兰南部的贝斯吉兹山脉,其后又发现了三个狼群,都带着狼崽,可见它们有能力存活下来。

研究员骆姗冰43岁,致力于证明人类能与肉食野兽和平共处,且成果不错。她指出:“狼吃肉,身形庞大,可能使人害怕,但其实不像大家所想的那么危险。它们美丽,对森林生态有好处,只要给它们生存空间,即使在人烟稠密的欧洲也能存活。”

狼曾经遍布欧洲,可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除了苏联和罗马尼亚,其他地方的狼几乎被猎杀殆尽。如今,它们到处迁徙。法国、德国、瑞典和挪威再现狼踪,几年前,瑞士境内也有人发现过几只狼。专家推测,狼迟早会踏足比利时、荷兰或丹麦。

大多数国家现在都立法保护狼,但争议不绝。

一只大公狼约重80公斤,能咬死一匹马。农民和牧人对狼深恶痛绝。波兰处于欧洲“狼战”最前线,往西迁徙的狼群会经过境内大森林,到德国和更远的地方。但波兰本土的狼已濒临灭绝,幸好见义勇为的骆姗冰为它们仗义执言。

骆姗冰有一双淡褐色的眼睛,和父母姐妹生活在波兰南部工业城市卡托维治,经常到遍覆苔藓的原始大森林远足、露营,渐渐爱上了森林。她后来致力于护林运动,比亚沃群扎原始森林内,发现有四五群狼对保护森林健全发展甚有贡献,大为感动。她告诉同事:“狼是天生的森林管理员。鹿能破坏森林,但因为它的天敌行将绝种,如今不停繁衍。我们必须停止猎狼,才可以控制鹿的数量,森林会因而受益。”

要说服猎人和官吏可不容易。大多数林务官员也是猎人。骆姗冰追踪狼群,分析狼的粪便和吃剩的食物,发现它们只捕食年幼、年老或生病的动物,对健壮的不会侵犯。她说:“一群狼每星期捕食3头红鹿,大量事实显示,狼能使鹿的数量保持均衡并维持良好而健康的状况。狼吃剩的动物残骸又能供禽鸟、哺乳动物和昆虫大快朵颐,因此有狼群的森林也是大批小动物的家。”

1996年,骆姗冰和同事以及一些支持者,成立了“野狼协会”,致力于找出狼与人和平共处的方法。骆姗冰初次模仿狼嗥,万洛朋听了大笑,接着他听见回应的嗥叫声,便笑不出来了。她居然能跟狼群互通消息。如今,欧洲各地都有人前来与她彻夜坐在森林里,倾听她从不同地点嗥叫,静待狼的回应。用这种方法,她一夜就能清点整片谷地的狼群数量。

在冬天,她踏雪跟踪狼群,每日差不多走20公里。狼的大爪印象本可供阅读的书:她看到“新婚”配偶怎样玩乐,把伴侣推倒在雪地上,她偶尔会在自己几分钟前留下的脚印上,发现狼的踪迹,心想:“原来它们也在跟踪我!”

但她不惊慌。狼虽然是掠食者,却不攻击人;唯有患了狂犬病的狼,才真正危险。根据记录,过去50年,整个欧洲只有4人被没患狂犬病的狼咬死。

狼大都躲得很远。骆姗冰只有放声嗥叫,才很难得地遇见它们。她说:“有一次,几米外突然出现一只野狼,多么漂亮,多么威风,可惜一瞬即逝,来不及拍张照片。即使看不见狼,我们也知道它们藏身何处,在做什么,这才最要紧。”

1997年,波兰仍准许猎狼,每年大约有30只被杀。骆姗冰于是向波兰环境部长、野生动物专家和新闻界演讲游说。

她告诉大家:“设栅栏防范鹿群为害,一年需花费2000多万欧元,而狼能免费为我们服务。”

她演讲后又回答问题,一直站了三个小时。环境部长含笑对她说:“这是我熬过的最长的演讲。”一位国会议员也向她表示:“你纠正了很多人对狼的误解。”

不久,波兰便禁止猎狼。

但实际问题接踵而至。有一天,骆姗冰家的门铃声震天响,开门一看,是邻居伍法成。他叫道:“我损失惨重!你那些狼咬死我23头绵羊。你说该怎么办?”

骆姗冰帮忙把羊的尸体掩埋,然后向地方法院申请每头46欧元的补偿,并保证:“放心好了,野狼以后绝不会再侵犯你的羊。”

过了几天,她送了一条毛茸茸的白幼犬给伍法成。这种狗在塔特拉山区已繁殖了几百年,用以防狼,保护农场家畜,如今则作为宠物豢养。那条幼犬很快就长得比狼高大,日夜伴随羊群,看见有狼逼近便纵声狂吠。

她知道从前猎人使用一串串红旗,包围并引导狼群走向枪口。奇怪的是,狼就是不敢穿越红旗拉成的线。她找来当地妇女织染大量红旗。如今到了晚上,伍法成关好羊群,再把红旗沿圈绑好。他说:“狼从此不来找麻烦了。”

其他农民都接受了骆姗冰的狗和红旗,也成效显著。牧人麦先田说:“以前为了赶狼,我们烧轮胎、放爆竹,但每年总会损失几只羊。现在养了3条狗守卫,我们安枕无忧了。”

去年一个冬日。骆姗冰踏上一条林道,在那多年不见狼踪的地方,看到狼的足印,是一群狼“拆伙”,较年轻的正开辟新地盘。她说:“这是欧洲许多地方的缩影,眼见森林又出现这些‘坏孩子’,真是妙不可言。”

并非人人有此同感。法国国会一个委员会便在2003年5月主张,某些指定地区可以猎狼,保护家畜。西班牙至今仍准许猎狼。挪威境内去年狼的总数虽然不出30只,政府却颁布了猎狼令,以保护农民。而欧洲农民大都抱怨。家畜如果被狼捕杀,补偿金太低了。骆姗冰说:“农民不妨采取行之数百年的防狼措施,十分见效。狼是会带来骚扰,但我们该学会与它们共享森林。”

波兰的林务官如今都支持她,林务局副局长查磊司说:“骆姗冰令人心悦诚服。长久以来,自然界失去平衡,狼变成珍稀物种。现在狼回来了,我们在观察农民怎样接纳它们。”

“多谢骆姗冰,狼归来了,这是我们送给欧洲的礼物。”

意林札记:狼归来了,人类停滞的脚步将继续向前!道家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原始意义上说,没有狼以及狼的精神,自然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自然。在人类文明的长河里,处处可见狼的踪迹。是狼训导了人的团队精神,是狼让人懂得了战略与战术的区别。向狼致敬,向保护狼的人们致敬。(何敦文)

第一辑 生命之思 狮子收养了羚羊

在非洲草原,羚羊是狮子的美食,这条定律不知沿袭了多少个世代。当一头狮子收养一只小羚羊的情状,真实地呈现在眼前时,不禁令人目瞪口呆。

她是一头母狮,叫“卡蒙逸”――一直追踪拍摄她的研究人员给她取的名字。有一天,她遇上了一只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小羚羊,小羚羊与母亲和羊群失散了。她没有咬死小羚羊,再饱餐一顿,而是将小羚羊带在身边。一个星期过去了,看那光景,母狮竟然收养了小羚羊。

近两个星期过去了,母狮不敢让小羊离开自己的视线,因为这样小羊会有生命危险。这样一来,母狮没有办法捕猎,只好饿着肚子。小羊太小,还不能吃草,就去吮狮子干瘪的奶头,但没有奶,也只能一直饿着。两只饥饿的动物就这样相依为命,当母狮子卧在地上时,小羊会轻轻地咬母狮的耳朵,或轻轻地舔母狮的脑门,或蜷在母狮前面睡觉……一天夜里,有人将肉扔给狮子,但等了两个小时,狮子都没有吃。

第14天,母狮带着小羊慢慢地走到一个水塘边喝水。它们喝过水后,显得比较精神。也许它们很快会走出困境,一幕传奇的温馨故事将继续演绎下去吧。

第16天,母狮卧在一棵树下休息。她第一次让小羊离开自己的视线活动,因为她觉得周围是安全的。突然,一阵挣扎的响声传来,本已虚弱不堪的母狮霍然而起,循声寻去,见一头雄狮正将小羊叼在嘴里。母狮慢慢地跟在后面,却又不敢近前。雄狮叼着小羊走远了,母狮嗅着地上小羊的血迹慢慢向前走着,就像永远失去亲生孩儿的母亲一样无奈和悲伤……这时,跟踪拍摄的那个女研究人员眼里分明闪着泪光。

数天后,母狮猎杀了一只疣猪,这是她两个星期来的第一次进食。一个月后,她又收养了一只羚羊。之后数年间,她陆续收养了5只羚羊。这5只羚羊,一只饿死,3只自己跑掉,一只遭母狮遗弃后被母羚羊寻回。后来这些被收养的羚羊,与母狮相处的时间都没有超过16天。再后来,母狮失去了踪迹。

据研究人员推测,狮子是群居动物,特别是母狮,一般终生生活在狮群里。即使是成年后被赶离狮群的雄狮,也多与其他雄狮临时结伴。卡蒙逸收养小羚羊的“失常”举动,与她从小失群,在孤独中成长密切相关。

也许当地世代与狮子为敌的土著的解释,更契合我们人类的心灵:卡蒙逸是一只不育的狮子,上帝就把羚羊赐给她做儿女。她其实并没有死去,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与太阳同在。

如果世界是二维的,对狮子收养羚羊,我宁愿相信土著人的解释!狮子是土著人的敌人,同时也是土著人的导师。是狮子训导土著人学会了强悍,学会了强悍之中的温馨。所以,他们的解释是最可信的。

在草原,狮子和土著人一起将“爱”推向了极至,他们一起为文明人重新解释了什么是“爱”,让我们认识到母爱更为广泛的意义。(何敦文)

直接为爱我和我爱的人做些什么,间接为爱他们和他们爱的人做些什么,由此及彼,每个人活着的意义都会越来越大。

第一辑 生命之思 绝色(节选)

毋庸讳言,在很年轻的时候,我起过自杀的念头。当我穿行在陌生的人群中,忽然想到我余生的一万多个日子里,仍要日复一日地呼吸古往今来所有人呼吸的空气,经历古往今来所有人经历过的生老病死、离合悲欢,却不在滚滚红尘中留一丝痕迹,眼前一片漆黑。

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

后来,一只小母狮的不幸遭遇,使我改变了对生命的看法。

那是Discovery(探索频道)电视节目记录的一个真实故事——

当玫瑰花瓣似的几片晚霞慢慢地融进海里,月亮从灌木丛中迅速升起,将银光刻进沙滩、海和整个旷宇。

安娜来了。苗条的身躯,金黄色的毛发,无瑕的眼睛,唇角微微上翘,像在微笑着。

这只妩媚的小母狮,一出生便和她的父母失散,并且受了伤。一个动物保护机构收养了她。那些满怀爱心的人们,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她,直到她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有一天,人们发现一个庞大的狮子家族又在海滩附近活动。这应该是安娜的家族,或许她的父母兄妹也在。经过反复商量,人们决定将安娜还给她的家族。同时,将自由和亲情,还有爱情还给她。

这些人中有一位摄影师,负责记录这美好的一切。

当安娜第一次出现在那群狮子面前时,他们只远远地打量了她一下,继续若无其事地各干各的事。安娜羡慕地看着两只小狮子在父母怀里尽情嬉戏,眼里浮现了一丝泪光。

这时,一只年轻俊美的雄狮,突然迈着轻巧的步子向她走过来。正当他们互相注视,尾随而来的两只母狮飞奔到安娜面前,对她嘶吼着,吓得她浑身战栗,转身就向候在远处的人们跑去。

大概又过了些日子,安娜第二次出现在群狮面前。她两眼闪烁着惊惧、委屈、渴望的光芒,像一个被遗弃的小女孩,向她的亲人们渐渐靠了过去。

可是,他们仍然没有理她。只有那只俊美的雄狮似乎等了她很久,迫不及待地向她靠了过来,轻柔地用前腿碰了碰安娜,安娜羞涩地抬起了头。淡淡的夕阳下,他们默默地互相打量着,亲昵着。但随即,几只母狮又将安娜赶了回来。

但人们很高兴。看得出来,雄狮和安娜相爱了,而且,母狮们的反应没有第一次那么激烈了。

安娜第三次出现在群狮面前时,是一个月圆之夜。

他俩又相遇了。在那激动人心的时刻,没有语言,没有音乐,只有月光默默描绘着安娜和雄狮融为一体的身影。短短的一瞬间,安娜告别了她的少女时代,成了真正的新娘。

谁也没有注意到,几只母狮突然发现了他们,挟裹着翻江倒海般的嫉妒扑向还沉浸在甜蜜中的安娜,疯狂地撕咬着她。等人们奋力去轰赶她们时,安娜已经鲜血淋漓地躺在沙滩上,奄奄一息了。

天亮时,安娜死了。满目黑色的血痕里,凝结她幸福的处女红,也凝结了一个弃儿对爱的渴望和绝望。

安娜死了,没有一只狮子为她哭泣。她的家族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似乎,一个脱离群体的孤独者,连生命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我忽然想到我自己——假如我死了,我的亲人们无疑会悲痛欲绝。

刹那间,我明白了我该为谁而活。

茫茫人海中,你无法想像每一张陌生的面孔和你有什么关系。但据最近一项全球性的调查发现,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陌生人,平均只需经过四个人的链接,就可以找到他们都认识的某个人。

那么,直接为爱我和我爱的人做些什么,间接为爱他们和他们爱的人做些什么,由此及彼,每个人活着的意义都会越来越大。

于滚滚红尘中,我们已习惯了流浪,一直向前,忘记了回望。而在我们的背后,有祝福找不到方向。前行的步履虽然坚实,回声却很空落!

是的,一个脱离群体的孤独者,连生命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前行之中,我们愿是忘记来一次简单的叩问:该为所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做点什么?(何敦文)

它用尽全身力气,向太阳长啸一声,长啸声中迸发出冲天的激情,一直奔射到夕阳之外,拥抱天宇中的一切。

第一辑 生命之思 猎豹夕阳

我第一次见到它,是在风雪的夜里。我不会抱怨这种天气,因为我是个优秀的登山探险者,我必须在这种天气下工作。我的帐篷扎在海拔三千多米处雪峰的腰上,冷极了。它从帐篷外面进来,一对冷傲的眼藐视着我。我惊呆了:它是一只多么优秀的猎豹!棱角分明的头颅、光洁柔软的皮毛、强壮发达的肌肉、稍稍卷曲的鞭尾,这些使它浑身上下透出一股逼人的精气和孤独。天啊,在它身上也许集中了猎豹家族所有的优点!可,它是怎么到这来的?又是什么原因使它到这来的呢?这个原因竟能使它暂时抛开对异类的藐视而同我呆在一个帐篷里!我由衷地对它产生了敬畏,也很想知道关于它的一切。我拨了拨火盆,炭火很旺地燃烧着。我想它不会伤害我,因为它不屑;更使我惊异的是,这只猎豹连怕火这种动物所共有的本能都抛弃了。它一眼也不看我,卧下来凝视火盆,一动不动,像一尊冰雕。但,这是一只猎豹!我偷偷打量它,它的眼里忽然有了些暖意,好像在笑,不知道它在想什么。我知道我是无法理解它的,也许连它的同类也不会理解它。何况,想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是不可能的,可怜的猎豹,它到底要干什么?

次日醒来,发现猎豹正用冷森森的眼光看着我。见我醒了,它一转身出了帐篷。我追到帐篷口,掀起了帐帘。雪地里,它以猎豹家族最优美的姿势向上跳跃攀爬。通常,猎豹是以这种姿势捕猎的。我见过那情景:几十只猎物飞逃而去,卷起滚滚尘烟。猎豹弓起腰,撑开四腿,闪电般刺入尘烟中,从猎物群中从容选定它胜利的祭品——它从不打伏击:不,它不会干那种卑劣的事。现在,那只猎豹就是以这种捕猎的姿势向上奔着。

我回身时,发现火盆上放着一只已烤熟了的山鸡。一定是它弄的。为这只山鸡,它一定很早就出去,跑了很远的路,而且打到后撕掉猎物的毛,剖开它的腹,为我准备了早点。我不敢想像它是怎么不停地在火盆上翻转山鸡的,作为一只动物,它竟不肯欠人的一丝恩惠,而且居然有这样的胆量和灵性!

我收拾好了行囊,也开始向上爬。我抛开了原先设想的登山路线。我不必担心前方会有什么不测,因为只要顺着猎豹的足迹走就不会有危险。——不知为什么我会这么信赖一只次于人的动物,但我是这样地坚决!我一定要在天黑之前登上山顶,否则我会被冻死。因为向上的坡度越来越大,我根本无法把帐篷背上去,上面也不会有让我扎帐篷的地方,更要命的是,山顶的夜风有足够的力量把我在十几秒内冻僵,登山服根本挡不住那寒气。我一边爬着一边还得检查我的登山服的纽扣、带子、拉链。到了中午,峭壁已经陡得使我看不见山顶了。这时候,我第二次看到了那只猎豹。

它剧烈地喘息着,紧张地盯着我,足有十秒钟,然后掉头上了另一条路。我不知道上面发生了什么事让它折回来看我,但我知道必须跟着它,因为它长久地在自然界中搏杀,感觉比人要灵敏得多。它一定察觉了什么危险而来阻止我——一定的!我必须快些,不然风越来越大,时间久了,雪会掩住猎豹的足迹,这会使我迷路,而且探险计划会搁浅。

我大概上了山的另一边。这个鬼地方,正是风口上,雪几乎糊住了我的登山帽,我需要不断地清理它才行。风雪不断抽打在我身上,冰冷和孤独几乎窒息了我,但我无暇去想了,我必须快!我看着它的背影,目送它再次远去。因为陡的缘故,它已经不能跳跃奔跑,它把爪甲深深地抠进雪中或是岩缝里,身子紧紧贴着峭壁,向上滑进,像一只爬墙的壁虎那样灵捷和谨慎。我浑身忽然异样地充满了一股激情,这激情使我在一瞬间忘记了一切,我知道这是被猎豹所吸引着的!

不久,我突然感到峭壁猛地震动了一下。凭经验,我知道另一边发生了雪崩。在这么高的地方,居然发生了雪崩!一般说,这里常年的厚雪早被风凝住了,又没有意外冲击,根本不可能雪崩的。上帝,要不是那只猎豹,我一定死了,伴着永远的雪峰,而且真与天地同在了,直到地球毁灭的那一天!

临近黄昏的时候,我终于到达了山顶。我第三次看到了猎豹。它迎着轰响如雷的厉风,蹲在这山顶亘古不化的积雪中。它身上均匀地撒着金色的阳光,像一尊金塑的雕像。这情景是那样凝重,那样庄严,连上帝也会被感动。它就这么一动不动看着远方。天地都在沉默,唯有风在鸣。

这就是我们脚下的一切:云霞含着千峰万岭,吞吐着万象气息,在斜阳余晖照耀之下,它们变换着橙红色的光华,从远天一直流到我们的头上;流云在疾风骤行中如千军万马,轰鸣驰过我们的头顶。五色的霞光泄出如遥远天边的玫瑰,点染得群山俱羞,唤来薄薄的雾遮住曾经伟岸的身躯。夕阳尽情挥洒天地间的风云,叱咤着万种豪迈与温柔;缤纷绚丽的光环交织着光与火的诗篇,燃烧天宇之外的恢弘;纤柔如指的光线弹奏着血色的交响,咏颂苍穹无限的壮美。一曲未毕,天边的霞光已如点点的涟漪,散如落花,垂至心头,积成弯弯的彩虹,久久也不褪散——

我忘记了人和动物的界限,和猎豹一起融进这部不朽的天作之中。我忘情地把手搭在它的头上。它用尽全身力气,向太阳长啸一声,长啸声中迸发出冲天的激情,一直奔射到夕阳之外,拥抱天宇中的一切!我们都被凝固了,很久很久——不是风雪,而是此时此地。

天快黑了,我们必须下山了,我推了推猎豹,它不动,再推,还不动。这时我才发觉它已经被冻得僵硬了。可怜的猎豹,它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竟是为了看一次这样的美景!我回想着昨晚的情景,终于明白它为什么会钻到我的帐篷里:未达心志,它不愿死,它必须取暖藉以保持生命的延续!现在它真的如愿了,并报以生命中最后一声长啸。在它不瞑的笑目中,是否留下了永久的心境?它与天地同在了,而且永远,直到地球毁灭的那一天。它的心境永远比我的要壮美,因为它付出了它的生命。我应该记录下这一孤独伟大的精灵。我终于想起了我的照相机,并为它拍了张遗照。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再占有猎豹的一切,我下了山。

我把这个故事说给别人听,但没人相信。没人相信猎豹会出现在那种地方,更没人相信猎豹会欣赏夕阳。我辞去了登山的差使,因为想起那只猎豹,我便自惭形秽,加上这次登山没能完成我的主顾给我的任务。但,我一生中这最后一次登山已经嵌入了我的生命。我唯一的遗憾是关于那张照片。照片洗不出来了,那地方太冷,即使防冻相机的快门也冻住了,胶片根本没曝光。这故事,只有永远说给我一个人听了。

猎豹为了看一次美景,在保持生命的延续之后发出了最后的一声长啸,留下了永久的心境,与天地同在,在他的暝笑中告诉我们:为了一生的愿望和理想,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要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决心,那么这个世界将是何等的壮观、何等的美丽,哪里还会有什么壮志难酬呢?(王颖)

第二辑 生命之爱 母亲的本能

动物园里6岁的猩猩宾蒂·吉娃怀孕了。

饲养员有些担心,因为年轻的宾蒂未曾有过做母亲的经历,可能没有照顾自己孩子的准备。为此,他们就用动物玩具替代婴儿,教它像野生大猩猩那样,怎么把“孩子”放在胸前,不时地抱着“孩子”。宾蒂学得很快。它的女儿库拉出生后,宾蒂·吉娃是个完美的母亲。自然母爱和与人和睦相处的结合日后将使它在国际上遐迩闻名。

库拉一岁半时,有一天宾蒂·吉娃在室外围栏里与往常一样抱着孩子,梳理它的毛。游园的人都在欣赏这动人的景象。突然间,一个一直沿着围栏上攀玩的3岁男孩身体翻折下去,掉在20英尺下面的水泥地面上。只听见一声令人不安的闷响,小孩的母亲歇斯底里地尖叫求助。

还抱着库拉的宾蒂·吉娃迅即走向昏迷的孩子。观看的人们吓得呆若木鸡,他们下意识地把眼前的大猩猩和电影金刚里的主角联系到一起。这只大家伙会拿那小男孩怎么样呢?

宾蒂先是拾起男孩一只手臂,像是检查他是不是还活着,然后,小心翼翼地将他抬起,温柔地抱在胸前,一边走还一边轻轻地摇晃他。它把男孩抱到饲养员经常进出的门那儿。此时另外一只身躯更大的母猩猩走过来,宾蒂发出粗嘎的声音,警告它走开。这时候,门开了,走进来的是饲养员和被叫来抢救受伤男孩的救护人员。宾蒂小心地把孩子放在门前的地上,救护人员立即把孩了抬走。门关上了,宾蒂·吉娃没事似的走回树下,接着给孩子库拉梳毛。

观看的人们都惊呆了。没有大猩猩的英雄行为,孩子掉进围栏这意外事件本身就已经够戏剧化了。宾蒂·吉娃称得上是不计名利的最佳英雄。

那男孩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没有留下任何不利健康的后遗症。人们深为宾蒂·吉娃的行为感动。信函和礼物从世界各地纷至沓来。它甚至获得美国退伍军人军团奖章,并且被加利福尼亚州一个家长教师协会接纳为“荣誉会员”。

宾蒂·吉娃的行为出自内心,它做了任何一个母亲会做的事:保护和帮助孩子。但是这只大猩猩并不介意孩子属于“另一物种”。它以实际行动表现了我们人类最珍视的品质——对所有生灵的爱与同情。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猩猩宾蒂。吉娃不仅做了母亲,而且学会了保护和帮助自己的孩子。令人称奇的是,她还当了一回“真心英雄”:帮助一位人类妈妈抢救自己被摔伤的孩子,具有了人类最珍贵的品质——对所有生灵的爱与同情。

联想到伊拉克战场、“虐猫事件”、可可西里盗猎藏羚羊,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大批的屠杀无辜与生灵,人类的嘴脸越来越贪婪。也许,越是自然的,越是纯粹的;越是本能的,越是珍贵的。(张伟乙)

它以实际行动表现了我们人类最珍视的品质——对所有生灵的爱与同情。

第二辑 生命之爱 一条狗和一座城市

Shep是谁?

Shep是美国某小城镇一只失去主人的狗。

人们在火车站发现了它。它栖身于车站的一个角落,流连于车站四周,每当有班车到站,就急切地迎上去,用满含渴望的双眼在人群中搜索。原来,它在这里目睹了主人的灵柩被抬上了火车,以为主人还会回到这里。

人们关心着这只重情义的狗,想给它食物和住处,但它拒绝人们的食物,也拒绝跟任何人走。后来,人们获得了Shep的信任,它开始愿意接受食物,却仍然拒绝离开车站。于是,火车站办公室成了它的家,它就在这里等待着每一班车的到来。Shep的故事很快流传开了,它的忠诚打动了无数人,许多信件从美国各地,从英国、法国、加拿大飞到这个小镇,其中有许多写信的人表示想收养它。可是没有谁能带走它,它固执地要在这里等待自己的主人。五年半过去了,Shep渐渐老了,听力也越来越差了。1942年的一天,这是一个悲惨的日子。又一班火车快到站了,Shep像往常一样坐在铁轨上等待,但这一次它没听见背后的火车声响。Shep被火车轧死了。几年来,Shep已与车站职工和全城居民融为一体,不可分割,噩耗传开,悲伤笼罩了车站和小城,人们为它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从学校童子军中选出的四个男孩拾着Shep的灵柩缓缓走向山顶,后面长长的送葬队伍中有市长和车站、小城中所有热爱Shep的男女老少。人们把它葬在了山顶,墓碑上方竖立着眼望火车站方向的Shep像。它似乎仍然在寻主,它的故事也仍然在继续流传。

但随着时间流逝,与它息息相关的人们渐渐离开了人世,它的故事在一些人心中也渐渐被淡忘了。为了这个美好的故事能代代相传,1992年,在Shep死后50年,有心者发起倡议和募捐,人们积极响应。募来的钱在市中心为Shep建了铜像,铜像下面是刻有Shep事迹的石碑。Shep永远成了小城的一部分,而以它的名字命名的Shep基金会则一直支持着一个聋哑学校,从而使Shep的事迹继续延伸。

在这个故事中,深深打动我的不只是义犬Shep的忠诚和执著,也不只是小城中人们普遍的同情心,还有小城居民对美好事物的敏感以及由于这种敏感而发生在他们和这只狗之间的相互关系。Shep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寻找主人,从不放弃,它的行为是很可以当得起“可歌可泣”这样的赞誉的。而小城人们易感的心灵使他们善于从生活中甚至从动物身上去发现美好的东西。的确,是他们对它的同情和照顾使这只失去主人的流浪狗在五年半漫长而无望的等待中始终有爱的温暖相伴随。然而在他们和Shep的关系上,与其说是Shep需要他们,毋宁说是他们更需要Shep以及他们从Shep身上发现的美德。人们在关注着这只流浪狗并对它付出爱的同时,自己的心灵也得到了净化,小城则因为这种共同的关心和爱护而有了一种奇妙的凝聚力。

事实上,围绕着Shep发生的一切已经成为小城全体居民的一种宝贵的精神资源。我猜想,大概正因为人们意识到了这一点,小城才在50年后要重温这段传奇,并采用坚实耐久的物质形式来保存、展示和传递它,让它与小城的历史共存……

主人死后,主人的灵柩被抬上了火车,失去主人的狗却固执地坐在铁轨上等待主人回来,直到被火车轧死。狗的这份忠诚与执著,终于感到了这座城市的人,随着狗的故事的流传,狗成为这座城市精神文明的部分。因为从狗的身上体现出的这种美德,是人类精神中需要的,它可净化人类的心灵。(将来)

第二辑 生命之爱 独眼袋鼠“路路”风雨救主

澳大利亚墨尔本以东90英里的摩维尔,住着一位名叫雷纳德·理查兹的农夫,他和妻子林恩膝下有一双儿女,19岁的儿子卢克,17岁的女儿塞丽斯特。理查兹特别喜欢大自然,每逢节假日,他都要和家人开车去风景名胜区作“丛林漫游”

1999年10月的一个周末,理查兹和家人开车到女王崖度假。时值清晨,森林公路上景色迷人,空气清新,理查兹不禁哼起小曲来:“一只小袋鼠,来到我的家……”哼着哼着,他发现前面公路上有一只因车祸身亡的袋鼠。他下车去查看时,突然听到袋鼠育儿袋里有“叽叽叽”的叫声,翻开育儿袋一看,里面竟有一只被撞瞎了一只眼睛的小袋鼠。那小袋鼠不足半岁,虽然惊魂未定,但仍不失机灵劲儿,见理查兹抚摸它的头和背,便乖乖地卧伏在他的怀里。

“它的眼睛若得不到治疗,恐怕在这荒郊野外也活不了几天。咱们这就把它送到兽医院去吧。”理查兹和家人把小袋鼠的妈妈掩埋后,当即风驰电掣地驱车载着小袋鼠赶到摩维尔附近的一家兽医院。

在理查兹全家的悉心照料下,小袋鼠的伤口很快痊愈了。小袋鼠虽然少了一只眼睛,但并没有影响到它的日常生活,它能吃会叫,能跑会跳,动作敏捷得就像一只宠物狗,高兴了,它还要跳到“家人”的身上去撒娇,因此小袋鼠深得理查兹全家的喜爱。理查兹还给小袋鼠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路路”——这是他的曾参加过二战的父亲的昵称,他的父亲战后曾得过英女王颁发的十字勋章。

不过,理查兹并没打算圈养“路路”,想等它的伤好后,就把它放归山林。也许是感情太深的缘故,小袋鼠回到山林后,还是非常依恋理查兹和他的家人,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不仅时常回“家”省亲,还常跟着理查兹到田边地头去“巡视”。遇上就餐,便当仁不让地蹲在它的“宝座”上,大吃特吃一家人为它准备的蔬菜水果。有时小袋鼠还跟着理查兹全家去购物或旅游,看得路人的眼睛都瞪圆了:“这家的宠物是狗还是袋鼠啊?”

2000年圣诞前夕,理查兹给小袋鼠路路喂了它爱吃的香蕉之后,便开车到镇上去购物。宠物不能进超市,理查兹把路路留在车上。然而,待他推着购物车踅回时,却发现他停在路边的车和车上的路路都不见了。其实车丢了他还没有这么着急,关键是在车水马龙、人流如潮的大街上,人地生疏的路路不仅有车祸的危险,还有“人祸”的危险。

于是,他逢人便问、见路就寻,但是他走遍了大街小巷也不见路路的踪影。情急之下,他便到警署去报案。警察一听是寻找袋鼠,惊愕得瞪大了眼睛:“寻找一只名叫路路的袋鼠?先生,我该不是听错了吧?”“对,寻找袋鼠路路,它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接着,他便把他的家庭与路路的“亲情”故事娓娓道来,听得警察的脸色“多云转晴”,最后还破例出动警力帮助理查兹寻找小袋鼠路路。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小时后,便有人在听到广播的寻“鼠”启事后打来电话:“我看见一只独眼的小袋鼠在我邻居家的车库外面徘徊。”

在这位报案人的指点下,警察很快就在市郊一幢无人的别墅里找到了路路。看见皮毛杂耸、身上有多处伤痕的路路孤零零地蜷缩在草丛中,理查兹的眼圈都红了:“我不该把你独自留在车上!”然而,它是怎么到了这儿的?它为什么“守”在这儿不走?理查兹的车又到哪儿去了?正在众人百思不得其解之时,路路却从理查兹的怀里跳出,用爪子使劲刨车库门。理查兹心中一动,便透过车库的缝隙往里看:“哇,我的车!”警察打开车库门,里面果真停着理查兹的那辆蓝色的切诺基。

不到半小时,警察就在附近的酒吧里抓到了那个偷车贼,其时,他正端着大号的啤酒杯灌得烂醉。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就破获了一个悬而未破的偷车团伙。

原来,理查兹停车时,这偷车贼正在附近“踩点”,发现理查兹的这辆车刚好符合买主的要求(澳大利亚的偷车团伙是先寻买主,然后再“按图索骥”去偷车)。偷车贼看看四周无人,便弄哑报警器,撬锁溜进驾驶台。他驾着这辆车尚未驶出城区,突然有一团灰茸茸的东西从他身后扑来。“我的妈呀,袋鼠怎么跑到车上来了?”偷车贼知道此刻与袋鼠在车上“纠缠”是非常危险的,于是他没按原定计划把车开到30公里外的交货地点,而是把车开到了他的家里。停车后,他用木棒把小袋鼠赶走,然后把车藏进车库:“到酒吧去喝两杯,明天交货也不迟!”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他走后,被他赶走的路路又跳了回来,并一直守在他的车库外面,直到理查兹和警察寻来。

小袋鼠路路帮助警察破了悬案,喜得理查兹连声夸奖:“真棒!”不过,他还没有想到,路路还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救了他的生命。

2004年9月21日凌晨,电闪雷鸣,下起了多年未见的大暴雨。理查兹心里忐忑不安:“这一场雨来势凶猛,不知我刚种下的甜菜怎样了?”他一夜无眠。天刚蒙蒙亮,理查兹便匆匆起床,到农场去检查灾害的情况。也许是“心有灵犀”,他刚刚走出大门,便见小袋鼠路路一跳一跳地向他奔来。

暴雨已下了四五个小时,道路早被泡软,一踩一个坑,再加之豆大的雨点砸得人睁不开眼睛,稍不留意就会跌一个大跟斗,一段不过两百多米的路,理查兹就摔了七八次跤。

看着被冲得七零八落的庄稼,理查兹心疼得无以复加,“重新下种就要比人家晚两个月上市。”他正查看被暴雨冲毁的田垅,忽听路路在他身后大叫。“傻孩子,叫什么?”他还没转过身来,只听见“咔嚓”一声,农田旁边一棵百年老树的树枝突然折断,掉下来正好击中他的头部,他当即晕倒在田里。

见理查兹倒在田里不动,路路便连忙用鼻子去嗅、用嘴巴去拱,并对着理查兹一声又一声地呼唤。但无论它怎样努力,理查兹仍是一动不动。路路着急了,便大声吼叫起来,并用自己的爪子去拖拉理查兹,但它这样一只小袋鼠要拖动身高1.8米、体重200磅的理查兹显然是不可能的。忙乎了一会儿,它突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理查兹家的方向跳跃而去。

风雨肆虐,理查兹家所有的门窗都关得紧紧的。林恩煮好早餐后,便到楼上客厅里打开电视,想看看这场暴雨造成了什么样的灾害。她刚刚坐下,便听到外面有撞门的声音,“这风真大,把门撞得‘咚咚咚’的响。”于是,她便把电视机的声音拧到最大,免得因“风声”的干扰而听不到记者的现场直播。“妈妈,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门外叫?”塞丽斯特从卧室里探出头来说。“风雨呗,那风刮起来就好像人在哭。”林恩不在意地回答。这时,卢克也从书房里跑出来了:“不像是风雨声,咦,好像是路路在叫!”说着,他便跑下楼去打开大门,果真是路路在用自己的身体使劲拱着门,还大声叫着,试图引起屋里人的注意。

“不好,理查兹可能出事了!”看到路路这不同寻常的举动,林恩心中一个激灵,当即便和卢克、塞丽斯特一道跟着路路往农场方向跑去,跑到离家两百多米的地方,发现被树枝砸昏的理查兹一身泥水地躺卧在农田里。理查兹家人给救援队打电话时,路路就一直守在理查兹的身旁,一刻也不愿离开,直到救援队把理查兹抬上急救车时,才被林恩“拉”住:“医院不准宠物随便进出,他会好的,你放心。”

理查兹被送往墨尔本的一家医院,尽管他的头部伤势严重,但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最后终于苏醒过来。事后,医生告诉林恩,幸亏路路及时报警,否则理查兹很可能殒命。亲朋好友得知消息后,都纷纷前去医院看望理查兹,说起小袋鼠路路,大家无不竖起大拇指:“不愧‘路路’这个名字,跟你去世的父亲一样,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啊!”

动物也有情义,有智慧,通人性。受伤的小袋鼠路路为农夫查理兹从森林公路上捡回家养大后,无比可爱和机灵,深得查理兹全家人喜爱。一天小袋鼠突然失踪了,急得查理兹到处找,并跑到警署报了案。“它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查理兹对警察说。哪知事出有因,最后通过路路,警方成功地抓获了一个偷车贼。

因为“心有灵犀”,路路还在电闪雷鸣风雨骤急的农场里救了查理兹的命。以致查理兹的亲朋友去医院里探望他时,无不竖起大拇指:“不愧‘路路’这个名字,跟你去世的父亲一样,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啊!”

只要我们善待动物,动物就会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与帮手,忠心耿耿地善待我们。(郑梦枭)

第二辑 生命之爱 忏悔

一个猎人带着他的狗到遥远的深山老林里去打猎。因为酷暑难当,山林中毒蛇出没。因为一次偶然的麻痹,猎人被一条毒蛇咬了。中毒后的猎人当即昏死过去,全身浮肿,生命危在旦夕。猎人的狗见状,急得一边上蹿下跳地围着猎人直打转,一边不停地嗥叫,向空谷深山发出呼救声。忽然,它仿佛惊醒般地呼啸着离猎人而去。生命垂危的猎人望着自己的狗,自己在这绝处中最后朋友的离去,他很伤心,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过了不多久,狗又呼啸而至,猎人发现狗的嘴里衔着一株草,令猎人惊喜的是:那是一株蛇药草。狗把草含在嘴里细细地咀嚼着,形成很细软的一小撮,然后小心地用舌头敷在猎人的伤口上。不大一会儿,猎人的剧痛终于停止了,并且重新站了起来。猎人怀着感激之情一把将狗抱在自己的怀里,抚摸着它被荆棘丛林划得伤痕累累的身体,为自己拥有这么一条灵性的狗而暗自庆幸。

但是,由于被毒蛇咬过后的猎人身体还比较虚弱,一连好些天,猎人没有也不能捕获到任何猎物,他只有吃着自己进山时所带的那些干粮来维持生命。当布袋里只剩下最后一口干粮时,猎人再次陷入绝望。因为他知道,自己虽没被蛇咬死,但这样下去,终将会饿死在这深山野谷中。强烈的求生欲望使猎人终于把目标对准了自己身边的狗。尽管他从良心上不愿意这么做,这是条与他朝夕相处多年,对他曾有救命之恩的狗啊!可趁狗不注意的当儿,猎人还是朝它开了一枪。惊醒过来的狗回头望着猎人,望着猎人手中黑洞洞的枪口,似乎立刻明白了什么。它悲鸣着,眼眶中流下大颗的眼泪,然后拖着被猎人打伤的一条腿钻进了深林,没有成为猎人的果腹之物。然而,猎人最后也没有饿死,两天后,他被另一个猎人救回了村。

一个多月后的某个狂风暴雨的晚上,躺在床上的猎人忽然听到了有什么东西在敲打着他家破旧的木门。猎人打开门一看,原来是离开他已有一个多月的老朋友。他的狗在门外被雨淋得湿透,打着寒战,借着闪电,猎人甚至可以看到那条当初被他伤害过的现已结痂愈合的腿。这时,猎人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把抱过他的狗痛哭不已。从此,猎人和狗相依为命,便再也没有分开过。

是的,在活着的过程中,我们的良心常常会走许多弯路,会愧对许多生命。而每一次真心忏悔,我们身上所背负的罪孽就会减轻一些,我们的灵魂与高尚的距离就会大大接近一步。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没有主的饶恕,如果不允许人类忏悔,那么,每个人都将背上沉重的罪恶包袱。此外,忏悔能使犯错的人从心灵上得到一定的慰藉,从而不会因犯错而自卑,对未来感到绝望。无论曾经有过怎样的过失,忏悔过,我们重新开始!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发起忏悔之心吧,因为忏悔是甘露,忏悔是一个清洗过去心灵的污秽,以获得净化和再生的不间断过程。(郑梦枭)

第二辑 生命之爱 父亲和麻雀

很多年后,一想起那两只小麻雀,我就会想起父亲当年放飞它们时的表情和神态。

一天上午,雪后初霁。父亲在院子里扫出一块空地,撒上一把米,用一根短木棒支起一面竹筛,木棒上拴一根细绳,人在远处牵着绳子,静候猎物上钩。

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父亲第一次拉动绳子就得手了,一只不大的麻雀被扣在了竹筛下面。父亲用麻线缚住它的腿,关进一只鸟笼里,让我先玩会儿。笼子挂在天井里的晒衣绳上,那只小麻雀在里面扑棱着翅膀一刻不停地飞,想找寻突围的出口。以前,我见过别人养过没出窝的小麻雀,也知道成年的麻雀很难养活。因此,玩了一会儿,便觉索然无味,扔下小麻雀到街上玩去了。

吃饭时,父亲从窗口看到不知从何处飞来一只麻雀,一边围着笼子上下翻飞,一边“喳喳”地叫,里面的那只拍打着翅膀跳得更欢了。看了一会儿,父亲放下饭碗,说:“待会儿我再捉一只,我正寻思一只雀脑有点少呢。”

于是,父亲故伎重施,支起筛子,把小麻雀从笼中取出,拴在里面。果然,不多一会儿,刚刚被惊飞的那只麻雀又飞了回来,围着筛子打转,小脑袋东张西望,试探着,慢慢向筛子靠近,眼看着大半个身子都进去了,父亲拉了绳子。就在筛子落下的一瞬间,那只麻雀一抖身,逃脱出来,旋即飞上墙头,有些惊魂不定地望着地上的筛子。父亲轻轻走过去,重新支好筛子,紧了紧小麻雀腿上的麻线,让它几乎倒吊在筛子里面。

站在墙头上的麻雀观察了一阵子,又一次飞了下来,在筛子外面,探头探脑地逡巡着,一边悲切地鸣叫着,瞅着筛子里那只奋力扑棱着翅膀的小麻雀。终于,它不再犹疑,甚至是有些义无返顾地进了筛子……父亲马上拉动绳子,筛子落下,那只麻雀便被罩在里面了。

我在一旁欢呼起来。父亲从筛子里取出两只麻雀,关进笼子里。刚捉的这只麻雀体形略大,它没有像先前的那只那样,上蹿下跳,一门心思想冲出牢笼,而是静静地用尖喙轻啄着小麻雀的羽毛……

父亲的脸色慢慢凝重起来,看着笼中的两只麻雀,一言不发。他默默地返回屋内,抓了一把米撒在里面。

那天下午,当我再一次询问父亲什么时候取小麻雀的脑浆时,父亲沉默了。他看着我,深思了一阵子,才说:“这样吧,我去给你买治冻疮的药膏,这小麻雀,咱把它们放了吧,你看,它们多可怜。”说完,父亲的眼神竟有些迷离。

当年,毕竟还是个孩子,也没有深究父亲话里的意思,就和父亲一起把那两只小麻雀放飞了。

很多年过去了。直到有一天,我也当了父亲,忽然忆起当年的那一幕场景,一种深刻到的感动油然而生:那两只麻雀,肯定有着极深的渊源,或许它们就像我和父亲一样,也是一对情深意笃的父子,为救身陷囹圄的孩子,老麻雀宁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

爱是一切奇迹产生的源泉。世间的真爱是平等的,世间一切有爱的生灵都应得到我们的敬畏和尊重。

无疑,老麻雀的举动深深打动了“父亲”,不论是身为地球万物中最具智慧的人,还是最平常不过的麻雀,亲情,是相同的。

“世间一切有爱的生灵都应得到我们的敬畏和尊重”,这句话值得我们铭记终生,因为爱能打动所有的人。(杨宏峰)

第二辑 生命之爱 母羊的眼泪

母羊第一次产羔子的时候,就像偷偷地爱了一个又不小心怀孕的少女一样害羞。她还不知道肚子里这个自己孕育的生命其实更可以说是上苍的赐予,却想着尽快摆脱这个意外到来的生命的纠缠。

要知道,在我们尧熬尔人古老的经卷里,这都是不能饶恕的罪过啊!

但这些罪过,年轻的母羊和同样年轻的少女一样,她们是不知道的,需要有人去开导。

那一年,不满2岁的童巴子银耳在一个寒冷的冬夜意外地分娩了。银耳是我们羊群中最漂亮的一只小母羊,尤其是那一对耳朵,又白又亮,发着银子一样的光芒。因为这样,我们叫它银耳当然是没有错的。

银耳的分娩是顺利的,阿妈这样说。我们得到银耳顺产的消息,都为银耳有孩子快乐着,我们都期望它的孩子快点长大,也长得和银耳一样美丽。

可银耳却做出了所有牧人都不愿看到的事,它不但不照料自己的孩子,当孩子挣扎着找它吃奶的时候,它还会毫不迟疑地一头将刚刚出生的孩子顶翻在地,然后自己如释重负地摆头走开。

这可激怒了阿爸,阿爸怒不可遏要拿鞭子抽,我们都围上去挡住了。我们姐妹几个谁也不愿意看到我们心爱的银耳挨打。

阿爸一生气,扔下鞭子走了,边走边说,自己身上掉下的肉自己不管,那就叫它饿死算了。

这时候阿妈抓住了银耳,搂住银耳的脖子蹲下身来,让它和自己的孩子站在一起。然后,我们就听到了阿妈悠长的歌声。

嘿……呀……噫……

帐篷被雨水淋湿了,

这不是白云的罪过

雨水哺育肥沃的草原啊,

草原养育了万物,

生命的露珠流进你的身体呀,

这不是你的罪过。

生命走出了你的身体,

它是天爷爷所赐的神物。

伟大的山神给了牧人和羊羊慈爱啊,

我的银耳,我的银耳。

你怎能抛弃你生命里的花朵?

罪过呀,罪过。

银耳在阿妈的歌声中渐渐安静下来了,它开始低下头来闻自己的孩子,它还伸出粉红色的舌头慢慢舔着孩子身上的体液,阿妈的歌声越到后来调子越忧伤,听得我心里都酸酸的。

我从羊圈的一个角落里走到了银耳身边,我看见银耳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从深深的眼底溢出一层淡淡的水波,它一动不动地垂着头,注视着自己还湿漉漉的孩子,似乎渐渐感到这就是刚刚从自己身体里爬出来的另一个生命。不一会儿,我就看见银耳眼眶里滚出了几颗硕大的眼泪。阿妈又唱了一遍的时候,她搂着银耳脖子的手已经松开了,可银耳的眼泪还在连续不断地流着,它的脸颊上已经有两道清晰的泪痕。阿妈用手抚摸着银耳的头,银耳的伤心是能够看得出来的。它用鼻子发出一种类似忏悔的声音,并叉开后腿,让孩子顺利地找到了它那少女一样精美的乳房。小羊羔开始吮咂的时候,我看见银耳脸上盛开了世界上最甜美的笑容。

后来等我长大了,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人的时候,在无数个孤独的白天和夜晚,我都被多年以前那个早晨银耳流出的眼泪温暖着、感动着。

有人说:没生过小孩的女人,自己就是个小孩。母爱是这个世界最初的最伟大的爱,早于爱情之前,女人因为有这样的爱,自身都丰盈,伟大起来。母爱也是一切生命的本能。银耳起先还是个孩子,在阿妈的引导下,当它终于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一个母亲时,它已经长大了,有着母性的光芒。它的泪水里好像不光是忏悔,应该还有喜悦。(郑建)

第二辑 生命之爱 人虎三角恋

1950年9月,奥地利大型马戏团年仅20岁的驯虎人贝尔纳带领虎队到斯德哥尔摩做特别表演,观众爆满,当地的电视台还做了实况转播。

这个马戏团的王牌节目是8只老虎同时上场表演。这是个奇迹,从来没有一个驯虎人能驯好这么多老虎。8只老虎中的雄虎雷克斯体重320千克,性情凶猛,曾咬死过驯兽员。雌虎苏尔塔娜矮些、瘦弱些,驯养员对它格外关照。在平时的人虎相处中,苏尔塔娜对贝尔纳产生了深深的感情。

这天,当贝尔纳向观众致意后,一转身,突然发现雄虎雷克斯在后面蜷缩起来,眼睛迷离,好像要跳起来。贝尔纳朝它狠狠地甩了一鞭子。它摇摇头,伸伸爪,咆哮一声,重新坐好。贝尔纳看出它心情不好,但他顾不上它了,因为是苏尔塔娜首先表演。

他暂时忘掉了雷克斯,将注意力放在苏尔塔娜身上。他一示意,苏尔塔娜就离开座位乖乖地坐到他身旁。表演开始了。苏尔塔娜纵身一跳,再一跳,一次比一次跳得高跳得远,轻飘飘的,像在空中飞一样。接下来,他们一起表演“老虎和驯虎人相爱”的节目。在贝尔纳的示意下,苏尔塔娜像猫一样缩成一团躺下,用身子擦着贝尔纳的身体。摄像机对着他们,电视屏幕上放出特写镜头,观众看得入了迷。令观众不敢相信的是苏尔塔娜站起身,与贝尔纳相对而立,缓缓地把一只前爪搭到他肩上,继而又把另一只前爪也搭上去,然后用它又大又粗的舌头舔他的脸……

表演继续进行。贝尔纳让雷克斯跳火圈。他站在雷克斯面前一动不动,手里“啪啪”甩着鞭子。老虎不耐烦地咆哮着,并向前伸伸爪子。场里的气氛突然紧张起来。尽管雷克斯的表现跟平常有点不一样,但贝尔纳知道,面对猛虎,只能全力保持镇静。他和雷克斯之间通常是力和力之间的较量,而且他是最严厉的,猛虎也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他重新拿起火圈,高高举过头顶,手里摇着鞭子,可雷克斯没有跳,它本来是应该跳的……

这是为什么?贝尔纳小心翼翼地走近它,发现它的眼光变得朦胧了,肌肉紧缩,呼吸急促,似乎要向他扑来。贝尔纳立即给了它一鞭子。雷克斯平息了一下,但却发出一连串咆哮。贝尔纳一边甩着鞭子一边想:它今天怎么啦?突然,雷克斯的毛发又蜷缩起来,眼睛死死盯着贝尔纳。他举起鞭子再抽,但猛虎只是战栗了一下,仍然保持进攻的姿态!贝尔纳知道,猛虎马上就要向他扑过来了,他再也控制不住它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始终和他面对面地站着。贝尔纳急速地思考着这是为什么。他突然明白了,刚才与苏尔塔娜的表演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雷克斯“爱”上了苏尔塔娜,它嫉妒他!它要杀的不是它的训练人,而是它的情敌!

可怕的事情就在瞬间发生了。突然,马戏台上迸发出一声可怕的咆哮,雷克斯从正面扑向它的训练人!贝尔纳被320千克重的老虎扑倒在地,它的大嘴正在寻找他的喉咙。就在这紧要关头,只见一只母虎猛地朝雷克斯扑过去了,死死咬住它的脖子。雷克斯一惊,放开了贝尔纳。趁这空挡,马戏团的人立刻把贝尔纳拉出了舞台。贝尔纳躺在跑道上,满身是血,无可奈何地看着一场正在进行的虎斗。雷克斯狂啸着,向苏尔塔娜反扑过去。苏尔塔娜竭力抵抗,但明显力量悬殊,马戏团的人企图用棍子打开它们,但无济于事。

不知过了多久,到雷克斯平静以后,被人赶到一边去了。这时,苏尔塔娜已躺在地上,血从喉咙里汩汩地流出来。贝尔纳走近它,它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一眼是那样恬静,就像一只温驯的猫,为了对贝尔纳的“爱”,它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意林札记:动物也多情,任何动物都是有情之物。它们比人少的只是不会用语言来表述。但它们会用行动,用这种直截了当的方法来表达。像苏尔塔娜那样它对主人有感情的时候,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自己的主人而决一死战,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同类。究其原因,肯定是主人也一直把它当作自己人那样对待过。

第二辑 生命之爱 狼女寻“母”

<h3>奇异的探访</h3>

1996年8月的一天,伊莎贝尔和她的新婚丈夫爱德华驱车来到美国阿拉斯加山南部的山谷中。有谁知道,这位温柔娇艳的姑娘竟是一位重返人间的狼孩。今天,她是来寻找她的“养母”,一只善良的母狼的。

他们在密林中下了车,开始寻觅伊莎贝尔当年的家——狼群。她大声嗥叫:“呜——呜——”声音分外嘹亮。

回声渐渐来了:“呜——呜——”并且越来越多,越来越近。“它们来了!”伊莎贝尔热泪盈眶。果然,灌木丛中响起了一阵“沙沙”声。大大小小一共二十多条狼赶来了。她用不同的叫声,同它们亲热地打招呼。她发现自己的母亲还没有来。于是再用一种小狼呼唤妈妈的声音叫起来。一头老狼来了,它又老又丑,一只脚已经跛了,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这就是我的母亲!我离开它后,它竟然老得这样快,病得这样厉害。”伊莎贝尔的眼泪再一次夺眶而出。往事一幕幕涌现在眼前……

<h3>与狼共舞</h3>

伊莎贝尔是一名私生女。还不到1岁时,被扔在了大森林中。一天,一头刚生下来不久的小狼,在妈妈外出觅食时,被一只豹叼走了。母狼发现后,发疯似的寻找,在第3天黄昏时,发现了这个小生命。母狼的奶头无意碰到了她的小手和嘴巴,饥渴难忍的伊莎贝尔立即用小手抓住奶头,往小嘴里塞,接着就拼命吮吸起来。就这样,母狼一直哺育着她,直到她长大断奶,能够独立生存。在狼的环境中,她“狼化”得相当快。为了适应寒冷的气候,她的身上还长出了长长的毛。她已经是一头名副其实的“人形狼”了。

一天,伊莎贝尔在追逐一头小羚羊时,一名老猎人发现了这个“人形怪物”。经过一番搏斗,老猎人将她制服,并用绳将她牢牢捆住。就这样,她被带回了人间。

<h3>重返人间</h3>

可是,在开头的几个月里,人们不得不把她关进铁笼子里,因为她的兽性根深蒂固,常常见人就咬。她被捉到时已10岁了,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年龄最大的“狼孩”。如何改造她,使她活下去成了一个大问题。

柯克博士领导的一个小组承担了这个重任。他们为狼女取了一个名字——劳拉。心理学家辛辛苦苦教了3个月后,劳拉终于养成吃熟食的习惯了,但她还是用手抓食物吃,甚至直接撕咬。可是,心理学家并不气馁。他们知道,这是人性与兽性的较量。他们相信人性一定能战胜兽性。经过近20年不懈的努力,奇迹终于发生了。劳拉的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和思想感情都慢慢“人化”了,身上的毛也慢慢褪脱了。这是人类历史上对兽孩最成功的一次改造。

柯克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对劳拉进行彻底整容,改名为伊莎贝尔,编造一份履历,让她换一个地方,过普通人的生活。后来,她同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生爱德华恋爱了。婚后,她向丈夫挑明了她的真实身份。爱德华不仅没有嫌弃她,反而更加尊重她了。由于伊莎贝尔思念狼妈妈了,于是,丈夫陪她重返故地。

<h3>再度重逢</h3>

伊莎贝尔紧紧地拥抱她的狼妈妈,老狼眼中也显出异样的神情。它伸出舌头,轻轻舔她的脸颊。她抚摸着母狼,发现它已经老得跑不动了,心中一阵悲哀。

天色已晚,伊莎贝尔要回家了,便向狼群告别。老狼的眼中流露出依依不舍的神情。在这一瞬间,伊莎贝尔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将自己的“养母”带回家。于是,她带着它慢慢向森林外走去。可是快出森林时,母狼拒绝再走了。伊莎贝尔感到意外,她决定背上它,继续走。突然,狼的眼中露出凶狠的目光。接着,它发出了让人胆战心惊的吼叫。还大张嘴,露出长长的狼牙。伊莎贝尔明白了,对丈夫说:“它坚决不肯去。”他们只好向老狼告辞。两人走了好长一段路,回头一看,在瑟瑟寒风中,老狼依然注视着他们……

<h3>最后的告别</h3>

1996年10月的一天,伊莎贝尔同丈夫还有记者们再次来到了森林。到了目的地后,她开始呼唤,然而,叫了好一阵,狼群都没有来。

人们纷纷散了。最后只剩下伊莎贝尔和丈夫,于是她再次“呼朋唤友”。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沙沙”的脚步声。“啊,到底还是来了!”伊莎贝尔心中一阵欣喜。可是,只来了两头狼,狼妈妈没有来。其中有一头是她的“妹妹”,这头狼朝伊莎贝尔看了看,转身就走。伊莎贝尔心知有异,就跟着它。走了不多远,她就发现一棵大树下躺着一头狼,已经奄奄一息了,正是狼妈妈!伊莎贝尔亲切地喊了一声。母狼的眼睛里忽然闪出一种光亮!它吃力地伸出舌头,用尽最后的力气舔了一下她的手,就闭上了眼,死了。伊莎贝尔悲痛不已。她和丈夫将“狼妈妈”的尸体埋好。两人向这座狼坟深深鞠了3个躬。“我永远不会再来了,我要向这段历史告别,我再也不以狼女的身份出现了,新的生活在等待我们”。

这是一篇能打动读者心灵的文章,因为文中有一只母狼可以与世界上任何一位伟大的母亲相提并论。文中的真人真事足以证明,母爱是称得上母亲的所有动物所共有的,不管是人还是兽。因此,伊莎贝尔尽管认主归宗了,仍然忘不了哺育过她,教她如何生存下来的狼母。我想,这就是她重返人间后为什么没去寻找自己生身母亲,而一次又一次地去看望狼母的真正原因。(端木)

第二辑 生命之爱 老狼碑

老狼是一只聪明的母狼,在臣牛山上同猎人们周旋了十余年,愣是毫发未损。猎人把所有的本事都使出来了,跟踪、围堵、设陷阱、下药饵、打伏击、放猎犬,然而这一切都对老狼不起作用了。

猎人们十分恼火,认为丢了面子,堂堂猎手竟然对付不了一只老狼。猎人们发誓,一定要活捉这只老狼,研究研究这只老狼是否同别的狼不一样。

一天,猎人偶然捉到了一只狼崽子,有人认定这是老狼的崽子,大家心中暗喜,决定用这只狼崽引老狼上钩。有人认为,这个办法未必有效,因为老狼十分狡猾,它面对很多高级圈套都没有上当,用狼崽引它上钩,它肯定能识破。不过,在没有其他好办法的情况下,大家还是决定试一下。于是猎人们把狼崽放在一个铁笼子中,把笼子放在一处显眼的地方,猎人在不远处潜伏起来,然后静静地观察动静。狼崽在笼子中不停地叫唤,并使劲用爪子抓铁丝,试图逃走,但一点用也没有。

夜深了,老狼出现了。猎人们一阵惊喜,端起手中的枪。可老狼站在很远处,好像是在观察着铁笼中的狼崽,并不靠近铁笼子。看来,老狼已经识破了猎人设下的圈套,它在寻找救出狼崽的办法。笼中的狼崽看见了远处的老狼,它朝老狼大声地叫着,向老狼求救,老狼终于按捺不住了,它不顾一切地冲向笼子,用它锋利的爪子拼命地撕扯铁笼子,铁笼子终被撕破一个洞口,狼崽飞身逃了出去。老狼转身想逃,突然被猎人设下的铁夹子夹住了后腿。它大声叫着拼命挣扎,只听“咔嚓”一声,老狼的腿断了,它猛地一挣,把断腿从铁夹子中拉了出来,它成为一条瘸腿狼。有人喊了一声:别开枪,活捉它。

于是众人紧紧追赶跑得不快的老狼,只见老狼向一处断崖方向奔去,猎人们心想,断崖方向是死路一条,这老狼真是糊涂了,看来活捉老狼不成问题了。

老狼跑到断崖边上站住了。猎人形成了一个扇形包围圈步步紧逼。老狼忽然转过身来面向众人,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忽然有人说:瞧,老狼是个瞎子。人们定睛一瞧,都惊呆了。只见老狼两眼深陷,眼珠布满白色的东西。天哪!众人唏嘘不已。有人说,我们千方百计追杀的老狼原来如此这般……人们正窃窃私语,忽然看见老狼猛然转身,纵身跳下悬崖,看来它早就做好了准备,它自杀了。猎人们全都目瞪口呆。

后来,猎人们就在老狼跳下去的山崖旁立了一块石碑,刻上“老狼碑”三个大字。老人们常向后辈们讲起这只聪明、仁义、宁死不屈的老狼的故事。后来,这个地方无人猎狼了。

一头聪明的老狼最终还是因为对狼崽的爱,被猎人逼上了绝路。正如文中所说,这是一头聪明、仁义、宁死不屈的老狼。狼性若斯,人何以堪。老狼碑同时也是一块人性之碑啊。(汤可华)

第二辑 生命之爱 义马

20年前,我有一匹马,这匹马,是我跟爸爸磨了将近一个星期才获准归我的。它是爸爸从内蒙古赶来的20匹马中最漂亮的母马,雪青的毛色,深情的眼睛,温驯的性格。我给它起名儿叫“雪雪”。当时雪雪已经怀孕,闲的时候,爸爸就带我骑上雪雪到甸子上去。虽然雪雪只是耕马的马种,但去大甸子上奔驰的时候,雪雪是昂扬的,潇洒的。风从对面强劲地吹来,小小的我,伏在它温暖的背上,感受速度,充满喜悦。慢慢地,停下来,它低声温柔地“咴咴”两声,告诉我该下来回家了。如果我不下来,它会再跑上一圈儿,再请求我下来,因为爸爸早就唤我们回家吃饭了。我是任性的,还不下来,它就再跑一圈儿,反复地请求我。它的声音充满母性的娇纵和疼爱。

这样的日子,多么快乐!我和我的雪雪,后来是我和我的雪雪和雪雪的孩子——跟雪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雪,过了一个夏天又过了一个冬天,又过了一个夏天和一个冬天。那是雪雪来到我家后第三年的冬天,一个少有的寒冷的冬天,我趁着放寒假去撒欢儿。我拿上三哥的单腿冰车,扯上两根比我高半截的冰钎子,遛着雪雪和它的儿子小雪到辽河去支冰车。

踏过雪窝子,穿过雪墙,我们来到结有数尺厚坚冰的辽河。我对雪雪和小雪说:“去吧,你们自己去遛着找点草吃吧,我要支冰车啦!”雪雪和小雪很听话,站在河岸上看我支冰车,看了一会儿,它们便顺着河岸找雪下的草吃。正当我玩得兴致浓时,不小心把冰车划到临岸的一墩苇草上,强大的反弹力把我整个掀翻,只觉得后脑勺狠狠地磕在比石头还硬的坚冰上,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时,一件至今想起仍让我动容的事情发生了——

雪雪和小雪一定是感觉到了什么,它们奔到我的身边。然后,小雪留在这里,而它的妈妈雪雪狂奔回村。

雪雪机灵地躲过村路上的行人,“咴咴儿”鸣叫着奔向我家,跳过一米高的木栅院门,寻找我的爸爸,正房里空无一人,雪雪着急地在院子里转着圈儿。爸爸和妈妈正在下屋里收拾农具,雪雪听到了铁器相碰的声音,它冲着下屋的窗子大声呼唤。爸爸以为我们回来了,它在向主人要水喝,爸爸说:“雪雪,你等一会儿,我就快收拾好了。”雪雪见爸爸没理它,急了,它反复在房前踢踏着、叫着,爸爸用锹把敲着窗棂呵斥它。爸爸的漫不经心让雪雪急得不行,它狂乱地转着圈儿,忽然停下来,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猛地撞开下屋的木门,脸被门上的铁钉挂出深深的一条伤口,血滴答下来,它不顾这些,只是固执地朝着爸爸低声呜咽般地嘶叫。爸爸被雪雪反常的举动激怒了,举起手中的锹把照着雪雪的身体抡下来。雪雪不后退,还往屋子里闯。爸爸很生气,越发起劲儿地打它,但它顶着爸爸的狂怒,开始把头转向我妈妈求助。妈妈不明白,一向温驯的雪雪今天是怎么了,疑惑间,她发现,小雪没回来,女儿也没回来。

妈妈喊着爸爸:“快,一定是雪儿出事儿了!”爸爸愣了一下,他才发现平时和雪雪同出必同归的女儿没有回来。雪雪见爸爸停了下来,便仰天嘶鸣,然后奔向院门口,再回看着爸爸。妈妈说:“雪儿爸,快,骑上雪雪,跟雪雪走!”

被爸爸打得遍体鳞伤的雪雪,驮着爸爸,风驰电掣地赶向我的身边。

而那时,雪雪的儿子小雪则显得十分安静。它听从雪雪的安排,留在这里等待着男主人。它一定知道冰的寒冷,知道冰上的我如果不能及时被抱走就会被冻死。于是,小雪,这匹平日里显得淘气有余的义马,它躺在了我的身边,紧紧地,用它的体温温暖着昏迷的我。

雪雪踏起积雪,身后扬起高高的雪尘,身上蒸起腾腾的汗气,把它的男主人带到我身边。爸爸拍拍安静的小雪,小雪看到主人和妈妈来了,“咴咴儿”叫了几声,站起来,它躺着的地方留下一个深深的水凹。爸爸上前抱我,我头上流出的血却使头发和冰冻结在一起。这时,奇迹再次发生,小雪,它低下头,用鼻子喷出的热气暖,用舌头的温暖和湿润舔,一点一点,把我的头发和冰分开。而它的舌头却被冰粘掉了苔皮,流着血。

爸爸哭了。爸爸从不轻易落泪,但那次,爸爸哭了。赶来的妈妈和乡亲们都看到了雪雪脸上和小雪嘴里流下的血,也都看到了雪雪和小雪眼里流下的泪。

雪雪和已长成强壮“小伙子”的小雪拉上车,把我快而稳地送到离村子有二十里远的乡医院去。我被诊断为脑震荡。

而呆在家中的雪雪和小雪,从把我送到医院的那一天起,便开始不吃不喝。小雪的左前腿时不时会抽搐起来,那是它为我暖身子时贴着冰面的一侧。爸爸心疼地用旧布帮它缠上伤腿,一边把精心碾磨的玉米渣和着精细的草喂它。它只是依着雪雪的身体,低着头,不理睬。爸爸又把食槽挪到雪雪跟前,雪雪用前蹄轻刨几个地面,也不吃。爸爸无奈,就舀来一桶温水:“不吃草料,总该喝点儿水吧?”雪雪闻了闻,把脸扭到一边,小雪则是显得有些烦躁地在原地踢踏起来,头一顶,把桶掀翻。一天,两天,三天,爸爸用尽了各种办法,它们就是不吃不喝。爸爸半辈子养马,多么不听话的马到了爸爸手上都变得很乖顺,但这次,爸爸却束手无策。雪雪背上被爸爸用锹把打的伤痕一条条地隆起,很快脱了毛,小雪平时光亮的毛色也变得黯淡杂乱。

已经是第五天了,再这样下去,雪雪和小雪肯定会垮的。爸爸来到医院,跟妈妈说。我一听就急得哭起来,我的雪雪,我的小雪,它们一定是以为我死了,以为我再不回家了,不行,不能让它们这样担心!

雪雪和小雪已没有力气驾车了,爸爸找来五叔家的马,把我拉回家。妈妈把我从车上扶下来,走近马棚。我忍着头痛喊:“雪雪!小雪!”它们同时把头抬起来,它们看到我啦!小雪开始摆头,想挣脱拴在棚杆上的绳索,雪雪则兴奋地仰天嘶鸣……

雪雪和小雪死后,我们家再也没养过马。但它们的故事仍然被乡亲们当作传奇讲起,而我因为实实在在地亲历过见证过,更会深刻地想念它们,感动于它们那充满神性与人性的昭示。

人和一般动物相比,人多了语言、感情和意识。人类有许多可值得骄傲的地方,人其实也不能成为极端放肆的自尊者。一般动物的权利和人是相平等的,把平等分给动物是有理性的。虐待和粗暴不是对动物不尊,其实是降低人类自己的人格。人马相报,人犬相报的故事已经好多好多了,这是尊重动物,尊重人类自身的现实回报吧!(胡长佑)

第二辑 生命之爱 上帝关心流浪狗吗?

寒风刺骨的天气迫使那只红毛大狗紧紧地蜷成一个球,还把鼻子藏在它沾满污泥的大脚下,老红住在赖瑞理发厅门外,睡在一张破破的小地毯上,这只杂种狗气喘了一个溽暑,每回一看到有小孩从靠近理发厅的那家小杂货店出来时,就会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他们,有些小孩会分一些东西给它。情人节的时候,还会有人在老红的地毯上留下些心形的糖果。

老红曾经有过一个同伴,一只骨瘦如柴的黑狗,这一对忠诚的伙伴总是蜷在一起睡觉,不过在感冒大流行的那阵子过后,黑狗失踪了,老红摇个不停的尾巴不再摇动,以示哀悼朋友离去,当熟朋友弯身轻拍它时,老红连头都懒得抬起来看一眼。

一天,有人丢了只小狗在外面,老红马上就收养了它,像只母鸡一样团团围着小狗转,冷冷的夜里,老红也让这只快活的小狗趴在自己的地毯上,还让小狗睡墙边,自己睡在外面比较冷的地方。

但小狗很快也失踪了,老狗又再度形单影只。

有那么一刻间,我实在很想把它带回家。往往只是因为那种充满希望的眼神,任何无家可归的狗或猫就能赢得我立即的友谊,但我老公已经说过好几次,我们不能再收养走失的动物,我知道他没错,但有时就是会忘记,每每要鼓起好大的勇气,才有办法不带感情地回视那些饥饿的流浪狗猫,不过老红从来看起来都是吃饱了的,所以我才决定要跟它交朋友。

有天我偶然间自理发厅老板娘口中得知,老板每天都会喂老红,“而且从不买便宜的狗食,”她大笑,“都买一些最贵的。”

我中途停了下来到理发厅去跟赖瑞说,我有多感激他能喂那只狗狗,但他对我的感谢没什么感觉,还坚持那狗对他来说根本无足轻重,“我一直想把它送走。”赖瑞粗声咕哝着。他骗不了我。

老红在一场大雪暴中失踪后,我常去理发厅问,“赖瑞,它会去哪里啊?”

“它走了我才乐呢!它啊!是个大麻烦,而且养它也要花我不少钱。”赖瑞根本不看我,还是继续帮顾客理发。

但稍后他老婆就告诉我,赖瑞开了好几里的车,只是为了要找老红回来。

第三天,狗狗又出现了,我奔向它、拍拍它的头,但那干燥的大尾巴不再挥舞,甚至连头都不抬了,我摸摸它的鼻子,发现又热又干。我马上冲进理发厅,大叫:“赖瑞,老红病了。”

赖瑞还是继续帮客人剪头发,“我知道,都不吃嘛!”

“你想它去了哪里?”

“很难查证,不过我想一定是在购物中心有人抗议,被拖出来的,你看它的腿。看起来好像走了好几天才回到这里来的。”

我压低声调:“赖瑞,让它进来。”

店里的客人似乎对我们的对话都很有兴趣。

“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我不能那么做。”

我只好离开理发厅,之后几个小时里,我一直试图找个人来一起帮老红的忙。保护动物协会说他们可以收留狗狗,但我得先花一个小时的时间横越亚特兰大送它去,可是我根本不知该怎么去那里,加上,也没人愿意收养一只生病的狗,他们只能让它安乐死。我又打电话给一个兽医,但他一听到状况就马上说他不做义诊。消防部门的警察和购物中心的经理都帮不上忙。我的朋友们对此也没有兴趣。我知道自己得不顾老公种种对于流浪动物的规定,带老红回家,不过我也好久没带任何动物回家了。那天晚上我准备好晚餐后透露了口风,老公冷冷问道:“你要我去看那只跟你回来的狗吗?”其实他的意思是:“我会帮你一点忙,但我们不能留下那只狗。”

我跑到阁楼,带了个大箱子和一条毛毯,胡乱抓了些阿司匹林和一种小儿用抗生素,又热了些牛奶,最后我宣布:“我准备好了!”把四个孩子挤上车后,我们就启程至购物中心,雪还是不停地下,撑着点,老红,我们就来了。

踏入购物中心时,我的希望在那一刻完全破灭了,它走了。“噢!它准是到那儿去等死了。”我呻吟着,开车在附近绕了好几圈找它、呼唤它,但狗儿都没来。翌日我带儿子们去理发,老红竟然回来了!但它看起来比以前更糟,摸摸它鼻子后,我跑进理发厅:“赖瑞,狗马上就会死在你店门口的。”

赖瑞连这种事都不忘逗我,他连头都没抬,“就当它已经死了,今早都没动过好啦!”

“赖瑞,”我尖声叫道,“你得想想办法!”

我离开理发厅的时候心情十分沉重,没把老红弄上我的车颇让我跟自己的意志交战了好一阵,它似乎已经不想活了,一思及此我不禁泪湿衣襟,坐在车里时,我一个双胞胎儿子不断地问我一个问题,还问了三次。

“上帝关心流浪狗吗?妈妈。”

即使上帝似乎已经远离了,我知道自己还是得回答杰洛米这个问题,但我也觉得有点罪恶感,因为我从来没想过要拿这个问题来烦上帝。“是啊!杰洛米,上帝关心所有生物。”我真怕他接下来要问的。

“那么我们就求他让老红好过一点,可以吗?妈妈。”

“当然可以,杰洛米。”我回答时有点生气,但你能跟一个五岁的小孩说些什么?

杰洛米低下头,双手合十,闭着眼说,“上帝,我想跟神说,请你让老红再度好起来,还有拜托……派一个男孩来爱它,阿门。”

杰洛米很有耐性地我祷告,我很想告诉他到处都有动物在生病,但我也祈祷了,“亲爱的主,感谢神照顾你的子民,拜托神派个人来照顾老红,请快一点。”

强在我们的祈祷文上又加了些话。我才倒车出停车场,眼泪却已掉了下来,但杰洛米和强似乎没注意到,杰洛米还摇下车窗,对外面愉快地叫道:“再见啰,老红,你不会有问题的,一定会有人来这里带你走的。”

我们离开时,疲倦的老狗只微微抬起头。

两天后,赖瑞盯电话给我,“猜猜怎么着?”

我连问都怕。

“你的狗好得很。”

“什么……怎么会……”

赖瑞的声音中有种掩藏不住的兴奋。“昨天一个兽医来我这儿理发,我让他看了狗的状况,因为你快把我给搞疯啦!他给老红打了一针,现在没问题了。”

几个礼拜过去了,老红还是住在理发厅外头,有时我会怀疑它有没有注意遇到店里来那些有家庭的狗儿,那些狗通常会趴在车窗上对着老红吠,或是盯着它看,但老红通常都不搭理它们。

杰洛米则还是常说上帝一定遣某人来疼惜老红这类的话。

一天当我们开车经过理发厅,却发现老红已经不见了,我马上进去问赖瑞,老红上哪儿去了。

赖瑞一见我进来马上露齿微笑,“昨天发生了件怪事,有个带儿子上我这儿理发的女士,我不认识他们,可能是刚搬来这附近的,她问到狗的事情,因为小男孩跟老红很投缘,我跟她说狗没人养,她就带老红回家去了。”

“赖瑞,不要逗我。”

“我干吗逗你?我有她的电话号码,给你好了,她还带狗去注射一些预防针,又给它洗了个澡,你要是见到老红坐在别克轿车前座的样子,我是不知道其它狗会怎么样啦!不过我想它是在笑哦!我可从来没看过那么幸福的狗。”

我快步走出理发厅,不想让赖瑞看到我的眼泪。

意林札记:一只流浪狗摧毁了整个成人世界的坚强!在一只流浪狗面前,成人显得那样无助,他们大多忙于生计或是有太多的禁忌。孩子们则不同,他们是那样的决断——收养。

老红仅仅是一只狗!它似乎在发问:在成人的世界里,究竟还剩下多少阳光灿烂的地方?(何敦文)

第二辑 生命之爱 天涯孤雏

<h3 class="h3">一</h3>

有一天,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的郊区马提卡,来了一只流浪的母猫,它在一间废弃的棚屋里产下了四只小猫:三只毛色深灰的公猫和一只淡咖啡色的小母猫。

小猫们几周大的时候,它们的妈妈丢弃了它们,自己去流浪了。

没有了妈妈。四个可怜的小孤儿白天出去觅食,黄昏的时候,就回到它们的出生地,也就是它们的“家”中过夜。也许是为了取暖,也许是为了互相安慰,它们总是紧紧地依偎在一起——你挨着我,我挤着你,看上去,简直就像一个色泽斑驳的大毛球,随着呼吸一起一伏,一起一伏……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随着小猫们一天天地长大,它们觅食和嬉戏的地方离家越来越远,彼此之间相隔得也越来越远。这一天,小母猫的一只灰毛哥哥没有像往常那样回到“家”里来,从此以后,它也再没回来过。几天以后,另一只灰毛哥哥也失踪了,接着是第三只!

小咪咪不知道哥哥们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它们是否还活在世间。

失去了妈妈,失去了哥哥,小咪咪不得不独自出去寻找食物和过夜的地方了。

虽然才三个月大,小咪咪,这个小小的流浪者,却已经饱尝了流浪的辛酸:它被恶狗咬过,被倒垃圾的女人打过,被横冲直撞的吉普车吓过,被在头顶上盘旋的老鹰追过,就算在灌木丛,它自己的“临时住宅”里也不得安宁,常常被猫头鹰吓人的叫声惊得心胆欲裂……

<h3 class="h3">二</h3>

就在小咪咪流浪了差不多快一个月的时候,一个放学回家的小姑娘发现了它。

“哎呀!这儿有只小咪咪!咪咪,快过来!快过来!”小姑娘的声音甜美、悦耳,听上去没有半点恶意。

小咪咪不明白小姑娘是什么意图,便歪着脑袋打量起她来,那神情,像极了一只知更鸟打量一只毛毛虫。

小姑娘急忙蹲下身,打开饭盒,对小咪咪说:“咪咪,过来!快过来呀!”咪咪舔了舔嘴,开始一点点地接近小姑娘……

为了让咪咪完全消除戒心,小姑娘从中午吃剩下的三明治中撕下一小块朝它扔过去。咪咪立刻扑了过去,一口就将食物吞了下去,它实在是太饿了。

小姑娘又撕了第二块。这一次,食物扔得离小姑娘近了些。

受到第一块美味的诱惑,咪咪虽然依旧存有戒心,但它还是禁不住慢慢向食物移动。突然,它一个纵身扑了上去,第二块食物又进了它的嘴。小姑娘又撕了第三块。这一次。食物刚好落在小姑娘的网球鞋上。这很显然是一个诡计,可小咪咪还是打算把美味弄到嘴。它站稳脚,身体尽可能地往前倾,可是,面包离它仍然有几英寸远。小咪咪不得不又往前移了一点,然后,迅速伸出前爪,抓住面包,丢进了它那濡湿的嘴中。

就在小咪咪抓住面包的那一瞬间,小姑娘往前一扑,一下子将它搂进了怀里。

这个七岁的小姑娘,笨拙地搂着它,用小手拍打着它,像哄小娃娃那样前前后后地摇晃着它。她的头发、小脸和胸脯都紧紧地贴在小咪咪的身上。她又把小咪咪举起来,脸对脸地给它唱歌,跟它说话……

老实说,小姑娘的爱抚一点也不温柔,但小咪咪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她的怀里,任由她抚摸、拍打,当小姑娘把它举起来时,它便安安静静地拾起金黄色的眼睛注视着她,仿佛它能听得懂她唱的歌,她说的话……

该回家了。小姑娘迅速地把小咪咪放到地上,拾起书本和饭盒,然后,一边走一边对小咪咪喊:

“走!咪咪,咱们该回家了。跟上!快跟上!”

就这样,小姑娘在前边走,小咪咪在后边跟,西下的夕阳给这一人一猫留下了一幅美丽的剪影……

到家了。小姑娘用一条柔软的毛巾将她的“小娃娃”裹起来,然后,又把它放进了临时找到的一只盒子里,这就是小咪咪的“家”了。和被废弃的棚屋那个寒冷的“家”比起来,和流浪的途中树丛中的“家”比起来,这个“家”是多么温暖,多么安全啊!小咪咪很快就睡着了。

不幸的是,它的好运并没有持续多久——小姑娘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为它打开了一扇安全之门,可是,还没等它把美梦做完,小姑娘的父亲就将它从这同一扇门里赶了出去!小姑娘的哭声被关在了门里,它,被关在了门外。

再也听不到小姑娘那愉快的声音了!再也吃不上那么可口的食物了!再也没有躲避恶狗追咬的地方了!

在这以后的一个星期里,每个清晨,每个黄昏,小咪咪都要到小姑娘家的走廊里来,它多么想再看一眼那个好心肠的小姑娘啊!可是,它再也没能见着她。只有一次,小姑娘在屋角给它放了一小碗牛奶,可是,这种善行又被发现了,于是,小咪咪再次被赶走了,它的流浪生涯便又重新开始了……

<h3 class="h3">三</h3>

一天又一天,小咪咪都在做着同样的事:寻找食物,寻找住所,以及可以躲避风险的地方。有时候,它会碰见那些养尊处优的宠物猫,宠物猫的脖子上,差不多都戴着样式奇特的颈圈,上面刻着电话号码,显示着主人对它们的宠爱。它们吃的是美味佳肴,住的是温暖、安全、华美的小屋。它们浑身上下干干净净,皮毛丝绸一般光滑、润泽,它们从来都不需要担惊受怕,所以,它们的眼神从来都是那么平静和安宁。

小咪咪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宠物猫之间有什么差别,它高高兴兴地跑过去和它们一起玩耍。但是,宠物猫的主人是非常清楚这种差别的,在他们看来,像小咪咪这样的流浪猫,根本没有资格,根本不配和它们的猫儿一起玩耍。所以,他们毫不客气地赶走了它。

垂着小小的尾巴,小咪咪失意地走开了。

“快看那儿,有一只小猫!看看谁能砸中它!”一群街头无赖看到了小咪咪,他们纷纷朝它身上丢石头。小咪咪吓得没命地往前跑。

“它跑了!跑了!看我的,我要把它抓回来。”一个戴着无边帽,穿着运动鞋的家伙说。

这只“两脚兽”毫不费力就捉住了小咪咪,提着它的小尾巴向同伴炫耀他的胜利。他太得意了,竟想起用烟头去烫小眯咪的鼻子,咪咪大概是疼极了,赏了那无赖几道爪印子。

“好啊!你这个‘小老鼠’!竟敢抓我!看我不给你点厉害瞧瞧!”说着,那个无赖“啪”地一声将小咪咪摔在地上,又飞起一脚踢在它的身上……

饥肠辘辘,无家可归,现在,又受了严重的内伤——为什么命运对小咪咪这么残忍呢?为什么它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兄弟姐妹和伙伴呢?妈妈去了哪里?难道它不知道小咪咪想念它吗?哥哥,它儿时的伙伴们呢?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失踪了吗?难道它们不能回来陪陪小咪咪吗?

当饥饿吞噬了小咪咪的时候,它常常会觉得自己的某个亲人站在马路对面。当然,那只是一个幻影,站在马路对面的其实是一只和它一样的流浪猫。这只陌生的流浪猫对友情并不感兴趣,它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守住它的地盘。

除了自我安慰,小咪咪还能做什么呢?它舔湿了右爪,低下头,闭上眼睛,慢慢地,一遍遍地擦洗脸和脸周围的部位……

可是,这样做似乎并不能填饱它的胃,不能满足它对爱的渴求,于是,它又改变方法,从嗓子里发出了“咕咕噜噜”的声音。当舌尖上发出的颤音所带来的快感也消失了的时候,它便拖着受伤的身体在灌木丛(如今就是它的家了)前一面来来回回地走,一面发出倾诉般的悲鸣……

<h3 class="h3">四</h3>

一位来自得克萨斯州的男人听到了小咪咪的叫声。当时,他正住在离咪咪“家”不远的豪华旅馆里。起初,他不打算理会这扰人的叫声,可是,那似诉说又似哀告的叫声像是一只无形的手,召唤着他,牵引着他,使他不由自主地走出了旅馆……

在离旅馆不远的灌木丛中,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正在簌簌发抖。

“可怜的小猫,你饿了有多久了?等等,我去给你拿点东西吃。”说着,男人返回旅馆,拿回了一听金枪鱼罐头,打开,然后,慢慢将食物推向小咪咪……

以后的几天,男人差不多都在同一时间来看小咪咪,并且给它带来了吃剩的肉。

有天晚上,他蹲在小咪咪身边看它吃东西,忽然想到该给咪咪洗个澡了,就将它带回了旅馆。

咪咪小小的身体上既有擦伤又有挫伤,那致命的一脚甚至踢断了它的骨头。男人替它擦洗身体的动作虽然很轻,但当他的手指无意中触到它断了骨的地方时,咪咪还是会疼得一哆嗦,不过,温热的水和亲切的抚摸使它觉得疼痛似乎减轻了一些。

洗完澡,男人用毛巾将小咪咪裹好,放到长沙发上,然后,又将两只枕头拍软,放在它的两边,这样,咪咪就有了一个非常舒适的小窝。干完这一切,男人就去为第二天的工作做准备了。

当男人忙他的事时,小咪咪就一动不动地趴在它的小窝里,金黄色的眼睛一直追随着他,默默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忙完工作后,男人熄了灯,上了床。可是,小咪咪不干了,大声地,抗议般地叫了起来。男人打开床头的灯,注意到小咪咪的脸上有一种痛苦、哀求的表情,便翻身下床,把小咪咪放到床上,让它躺在自己身边。

小咪咪爬到男人的手边,小小的脑袋不顾一切地往他的掌心里钻,在男人那双大手的安抚下,它才渐渐安静了下来,发出了满意的“咕噜”声。但是,只要他的动作慢下来或者停下来,咪咪的小脑袋便往他的大手掌里钻,像是命令,又像是乞求:抚摸我!抚摸我!

“哦,你这贪得无厌的小家伙!”男人笑了,好像他明白小咪咪内心的渴求,或者说是他自己内心的渴求。

“咪咪,你到底需要什么?你像我一样孤单吗?像我一样渴望爱吗?”他用近乎耳语般的声音问。

这些话,虽然是对小猫说的,却对他自己也产生了效果,使他觉得,这些问题仿佛是对自己灵魂的拷问。

多少年来,他的心思都用在了工作上,他把家看成是一种负担,他在旅馆的时间比在家多,跟客户在一起的时间比跟亲人在一起的时间多。

不错,他是成功了:他富有、受人尊重,不管走到哪里都那么惹人注目,但是,他也为自己的成功付出了代价:妻子离开了他,孩子们不愿接听他的电话……

如果财富只能使人孤单,那么他要财富做什么?如果成功换来的只是孤寂,那么成功对他有什么意义?那些看似愚蠢的爱情歌唱得其实很对:如果没有人爱,你便什么也不是。

在遥远的马尼拉,与流浪猫的一次邂逅使他明白了:家庭才是一个人真正的财富,如果能重新得到妻子和孩子的爱,他什么代价不愿意付出啊!

黎明前的某个时刻,小咪咪又急促地叫了起来。叫声吵醒了男人,他下意识地朝咪咪伸过手去,但是这次,咪咪没有将脑袋靠过来。男人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一骨碌爬起来,打开灯,轻轻抬起了咪咪的下巴——

咪咪显得很痛苦,它用一种令人心酸的、求助的眼神看着他,似乎他就是它的保护神,可以帮它解除痛苦。

“你会好起来的!咪咪,会好起来的……”男人柔声说道。

咪咪眨了眨眼,叫声渐渐弱了下去,它快要死了。

男人心里一酸,泪水立刻模糊了他的双眼……

他为小咪咪哭泣:可怜的小生灵,它曾经那么渴望他的抚摸,此刻却再也不能动了。他为他的孩子哭泣:他从来没有好好爱过他们,没有拥抱过他们,在孩子们需要他的时候,他从来没有给过他们一个父亲应有的关爱;他为他的妻子哭泣:他爱她,但爱得那么三心二意,他给她的时间还不如给他生意伙伴的时间多……他为自己无数次地无视“渺小”的过失而流泪,现在,所有的这些过失都一一展现在了他的眼前。亲人们会原谅他吗?他痛苦地闭上双眼……

咪咪在男人的怀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它的表情是安详的,因为,它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找到了爱,它是带着爱离开这个世界的,或许,这便是上天对它遭受的痛苦的一种补偿吧?至于那个来自得克萨斯州的男人,和小咪咪的这次短暂的相逢终于使他明白了家的真正含义,使他明白了爱才是一种真正的财富。应该说,这也是上天给他的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吧?

将一株小草孤单地留在荒漠里,其结局只有一个,死亡。即使是生命力最顽强的小草,因为没有爱,也会在荒漠里默默死去。爱,是为生命专设的,在有生命的地方就会有爱意弥漫。如果没有爱,生命就不会生生不息。于单个的人而言,正如文章所说:“如果你得不到爱,你就什么也不是”。如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付出,去爱那些需要爱的人。

第二辑 生命之爱 大象“保姆”

甘帕蒂在主人卡莱姆眼中,是全亚洲体格最大、素质最优、智商最高的大象。甘帕蒂身高足有3米,体重已逾4吨,四肢粗壮如树干,硕大的脚掌曾不止一次地将硕大的野熊踏成肉酱。不过,甘帕蒂对主人一家却极其驯服,并且甘愿当起了主人卡莱姆尚在吃奶儿子的“保姆”。每当卡莱姆和妻子要去挑水或是做饭,两人就会在被拴着的大象面前画一个圆圈,然后把孩子放在里面。他们会给它下一道命令:“大象王,别让他跑到外边!”这样,每当小孩想爬出圆圈之外时,甘帕蒂就会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捉回来。

一天下午,女主人取出一只大陶罐到河边汲水。过了好大一会儿,她仍未回来。卡莱姆朝着妻子远去的方向高声呼叫,但没有回音。此刻,森林中显得死一般的沉寂,只有哗哗的流水声。

妻子有可能出事了!卡莱姆着急地用脚跟在大象面前画了个圆圈,把孩子放到里面。他命令道:“看好他,甘帕蒂。”然后,他向河边飞奔而去。

在野芒果树遮天蔽日的绿阴下,甘帕蒂被一根粗大的铁链子拴在树旁。孩子躺在甘帕蒂的大鼻子下面,紧挨着它那粗壮的脚趾,正仰脸冲着它笑呢。他做什么都行,但只要他想爬到圈外,就会被甘帕蒂用它那翻卷自如的象鼻捡起来,重新放回圈内去。甘帕蒂喜欢向孩子表演它的“绝技”:用它的鼻子吸进一撮土,又把土吹起来;有时它还会掸掸孩子身上的灰,或是驱赶蚊蝇;有时吐出一滴绿色的唾液,滴在孩子的肚子上,逗得他咯咯直笑……

不知不觉中,太阳已沉没在远处的山林之中。气温降得更低了,孩子又饿又冷,开始哇哇哭闹起来。许多野兽在暮色中时远时近地嚎叫着,中间还夹杂着猫头鹰凄厉的尖叫声。

在离大象不远处的草丛里,同样饥饿的三只土狼已从洞中溜了出来,开始寻找可口的晚餐了。他们通常是以腐尸为主食,但也常常会叼走任何小而无助的鲜活动物果腹。他们听到了孩子的哭声,这些贪婪的家伙,带着他们能够撕碎一切的锋利武器——牙齿,快步朝目标逼近。

在宿营地,大象甘帕蒂开始为孩子的安全焦虑不安起来。它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妙,它卷着树叶朝哭闹的孩子扇动着,但无济于事。它又举起自己的长鼻子大声叫唤着,催促主人快点儿回来,但始终不见他们的身影出现。

甘帕蒂嗅出了土狼的气味,它不禁打了个冷战。甘帕蒂再一次把孩子放到自己脚旁,并发出尖厉的长鸣以示警告。

大象有着极其灵敏的嗅觉,但视力欠佳。直到土狼进入宿营地,甘帕蒂才看到他们。土狼的出现令甘帕蒂恼怒地走来走去,扯得那根拴着它的铁链哗哗作响,它又一次发出隆隆的吼声。

土狼采用了惯用的“战术”:一只坐在大象无法靠近的前方,那双闪着绿光的夜视眼贪婪地盯在孩子身上,吸引大象的注意力;另外两只则开始绕到大象身后,准备进行偷袭。

突然,甘帕蒂运足千钧之力向芒果树撞去,想把它撞断。然而粗壮的树干很结实,它没能成功。它喘了一口气,又猛然转身朝那只坐着的土狼冲击,机敏的土狼一跃而起,逃开了几步。它身后的两只土狼趁机扑向孩子,甘帕蒂则又像阵旋风似的转身咆哮着朝他们冲击,吓得他们赶紧逃开。

甘帕蒂再次鼓足力气向那棵巨树撞去,这次芒果树发出刺耳的嘎嘎声,差一点就要裂开了。这时,孩子却号啕大哭起来,并茫然地想要爬走。甘帕蒂只好放弃了撞倒芒果树的努力,它甩出长鼻子,把孩子又卷了回来。它靠着那棵已倾斜的芒果树,不时地摆着头,凝神注视着周围的动静。

土狼们已是饥肠辘辘,更想要孤注一掷,他们又开始慢慢靠近目标。他们畏惧地望着大象,但绝不希望半途而废。没想到,甘帕蒂突然发起了闪电般的进攻,一只冒进的土狼已被大象踩在脚下,还来不及发出惨叫就变成了堆肉酱。甘帕蒂胜利地吼叫一声,把死尸轻松地扔在了一边。另外两只则吓得四处逃窜,宿营地又恢复了暂时的和平。孩子枕在甘帕蒂前腿之间的小土堆上,又饿又困,一边抽泣,一边打着盹儿。嘴里还咬着一截甘帕蒂给他的甘蔗。渐渐地,他沐浴在大象轻柔、温暖的气息中睡着了。午夜过后不久,大象甘帕蒂也打起盹儿来。

不知什么时候,孩子惊醒了,翻身坐起来,又开始爬来爬去。当大象醒来时,孩子已爬出了它的活动范围。在凌晨昏暗的光线下,甘帕蒂发现两只土狼又在逼近,而孩子仅在土狼几米之外。甘帕蒂怒吼着,使尽全力想挣脱颈上的铁链,粗硬的铁链深深扎进皮肉里,鲜血涌流而出。土狼抓住时机,跳跃着向孩子扑过来。几乎是同时,拴着甘帕蒂的巨树被它轰然挣倒了,倒在自己和孩子身上。断裂的树枝和哗哗作响的树叶把大象和孩子都罩在下面。这声巨响令两只土狼大吃一惊,它们吓得像闪电般消失了,再也不敢冒犯大象了。

原来卡莱姆的妻子在森林里迷路了,他费了一夜时间总算找到了她。当他们喘着气跑回宿营地时,只看到倒地的大树和大树下面的甘帕蒂。可他们的孩子呢?

他们翻开树叶和枝干到处搜寻,终于发现孩子正躺在蜷曲的象鼻里熟睡着。泪水涟涟的女人一把将孩子抱入怀里。孩子全身是土,还有几处擦伤,但总算完好无缺。

甘帕蒂仍躺在树下,双目紧闭,艰难地呼吸着。“蠢货!叛徒!”卡莱姆怒斥着,“我把孩子托你看着,你却想走开,丢下他不管!”

卡莱姆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责骂甘帕蒂。他把压在上面的树枝挪开,解开了拴着甘帕蒂的铁链。

大象前脚撑在地上,用力将反压在身上的树枝抖开,它终于站了起来,可伤口仍血流不止,身体因剧痛不停地抖动。

“快看!”女人惊愕地张着口。就在甘帕蒂抖落树枝的地方,摆着一具土狼的死尸,而且土狼的脚印随处可见,卡莱姆和妻子终于明白了真相。

在主人亲切的拍打和赞美声中,甘帕蒂慢慢昂起了头,欣慰地眨了眨大大的、困倦了的眼睛。

有一种伟大的品质叫忠诚;有一份执著信念叫尽职。

有时不需言语,只需你默默地尽守,默默地坚忍着你所应坚忍的。半途而废的理想不能称之为理想,朝三暮四的信念不能称之为信念。动物没有言语,但它却以生命与坚守来昭示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尽职。这叫生命的彩虹,也是上帝的谆嘱。(方英卉)

第二辑 生命之爱 怀念鸭子莱昂纳尔

对小镇上的人而言,莱昂纳尔不仅仅是只鸭子,这个很小、很胖、很古怪的小家伙,曾触动了无数人的心灵。

莱昂纳尔的情况糟透了。我和女儿娜拉看见它淌着血,浑身是伤,拼命想钻过狗门,走到安全的地方,只是虚弱得无力移动身体,一见到我们,就不再挣扎,扑倒在地上,血污的双翼张开,头垂到一旁。我和娜拉把它轻轻裹好,赶忙送去看兽医,但到达诊所的时候,它已经失血过多,开始休克。

几分钟后,鸭子莱昂纳尔死了。

我们完全不知道是谁这样毒打莱昂纳尔,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伤害它。娜拉的乡间小店有个顾客说,我们发现莱昂纳尔受伤前的几分钟,看到有几个拿着板球棒的少年跳过后面的篱笆。

接下来几天,娜拉把消息告诉顾客,大家都很难过。一位老人家伤心欲绝。他每星期来买一次东西,衣袋里总是有一片面包或饼干,是特地带来喂莱昂纳尔的。老人家坐在长板凳上,莱昂纳尔便跳上去,在他身旁安顿下来,用嘴梳理羽毛;老人家说什么,它都点头赞同。

他们每星期都相对一小时,就这样结伴聊天,开心得很。老人家听到噩耗时,在那张长板凳上坐下,泪如雨下。两个星期后,他去世了。

娜拉还得把消息告诉本地的小学生:他们习惯在上学途中和莱昂纳尔玩耍。孩子们等车的时候,莱昂纳尔会在他们身旁摇摇摆摆地团团转,咕哝着让他们抚摸它柔软雪白的羽毛。莱昂纳尔还会用喙子上下轻触孩子光着的臂和腿,把他们逗得咯咯笑。

有些孩子做了慰问卡送给娜拉,上面画了些红色、绿色的鸭子,在黄色的水面游来游去,还写上:“莱昂纳尔在游‘永’(泳)”,“鸭鸭在吃早‘范’(饭)”之类的说明。

娜拉收到很多慰问,有些是朋友的,但大多数来自陌生人。这时我们才知道莱昂纳尔交了多少朋友,触动了多少心灵,整个镇好像都在哀悼它的去世。

也许我们真的不应该感到诧异:莱昂纳尔是一只很善于交际的鸭子。

莱昂纳尔在河上有个“后花园”,也有很多动物和它玩耍,它却爱和人类做伴,喜欢大摇大摆踱到店前,冲进去,绕着冰柜跑几个圈,卖力表演以娱游客。

有时,它又会站在店外,和为汽车加油的顾客聊天。很多人都发觉,和一只鸭子在一起,原来有意想不到的开心。没有顾客的时候,莱昂纳尔会找其他人聊天,常常往不远处的那座桥走去,迈着鸭步,胖胖的肚皮轻扫着地面,碰到有谁在遛狗,便穷追不舍。

莱昂纳尔也不尽是找人类做伴。它的朋友中包括一群杂色母鸡和一只红色大雄鸡,那大雄鸡的尾巴有蓝色纹,好像一枚正炸得灿烂的爆竹。娜拉发觉,莱昂纳尔对那些母鸡显然有一亲芳泽的兴趣,于是决定在本地报章上,代它刊登征婚启事:

“英俊北京鸭诚征漂亮雌鸭为偶。须喜爱林中漫步、游泳,以及在厨房窗下徘徊,获选者可享豪华河景鸭屋。”

广告刊登后,应征信远近寄来。娜拉拟订了精选名单,最后选中5位相随不离的乡下姐妹。它们前来审视新居,莱昂纳尔也乘机审视它们,就此琴瑟和鸣。本地报纸甚至用了半版篇幅,报道它们的生活。

莱昂纳尔有时也喜欢独自静思。它会去园子里一个阳光特多的角落,在满地的树皮间挖个约鸭子般大小的洞,蹲进去,把头藏在翼下,嘎声轻叫,最后在阳光下入睡。那是它最喜爱的天地,也是我们埋葬它的地方。

有对住在100公里外的老夫妻,看报读到莱昂纳尔的死讯,一路开车来到娜拉的小店,并送上慰问礼物:那是退休老先生亲手制的鸭子雕像。娜拉心情沉重,把雕像放在莱昂纳尔的坟头上。

第二天,我有个朋友很不以为然地对我说:“它不过是只鸭子?”她觉得我们小题大做。她错了!莱昂纳尔绝对不只是一只鸭子,它是个可亲的好朋友,对我来说如此,对很多人而言亦是如此。没有它大摇大摆踱鸭步,我们的生活再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

意林札记:与其说怀念一只鸭子,倒不如说在怀念逝去的亲情友情。在小镇,鸭子充当了一个传播友善与和谐的媒介——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和谐,人与动物之间的友善和谐。鸭子的逝去,预示着小镇里和谐人际关系的终结。

文章里有一个句子值得每一个人深思:“我们完全不知道是谁这样毒打昂纳尔,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伤害它。”这句话有很多种表达方式:“是谁伤害了我们原本和谐的社会?”

第三辑 生命之恋 蟋蟀的爱情

那一瞬间,我毛发倒竖,全身冰凉……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逮蟋蟀。在漫长的暑假里,没有玩伴,我就在昆明陆军学院的草地里寻找这种好斗的小生物。经常的,我屏息站在草地中央,期待着那勾魂的叫声响起。和它们交道打久了,我甚至可以惟妙惟肖地模仿蟋蟀的叫声。最妙的一次,一只怒气冲冲的蟋蟀居然被我的声音吸引,从草丛里跳出来,看那架势是要和我一决高下。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地改变了我对蟋蟀的看法,使我再也不敢用玩物的心态看待它们。那事是这样的:我为了保持蟋蟀的战斗力,抓了一只母蟋蟀给我的爱将。这是个老虫告诉我的经验之谈。我在一次血战之后,照此办理,希望我的爱将能借此保持雄风。但是,我因为其他的事,将他们两个忘记了。儿童的世界里每是都有新鲜事,也易于忘记很多事。

三天后,我才想起他们两个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我慌忙将小盒子打开,看看他们是否依然健在。打开盒子,看见盒子里景象的那一瞬间,我毛发倒竖,全身冰凉。在此后的岁月里,我一次也没有再如此惊吓过,如此恐惧过。

我的爱将只剩下一半身子,却还在盒子里爬着。见我开了盒子,他仰起黑亮的须子,一双漆黑的复眼冷冷看着我,不知道是在嘲讽还是冷笑,而他的女朋友肚子鼓鼓的在一边踱步。我压住呕吐的欲望,仔细地观察了我的爱将,他剩下的身体上都是牙印,盒底都是很细小的翅膀的黑色碎片。很明显,在三天时间里,他的一半身体让他的女朋友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了,他只剩下了一半,却仍然活着!

我听说过,螳螂和蝎子在交配以后,雄性都会被雌性吃掉。却不知道蟋蟀也会如此,而且会用如此惨烈的方式。其他的昆虫一般都是从头开始吃起,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对方的痛苦,而我的蟋蟀朋友却让女友整整活生生地吃了他三天!

想来,那蟋蟀是自愿的,因为我知道他的大牙有多厉害,雌蟋蟀的口器很细小,简直不能对他构成任何伤害。只要我的爱将愿意,他一口就可以将他女朋友咬死,借着她的尸体维持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他没有,而是心甘情愿地被吃掉。在这暗无天日的三天里,他非常清醒地忍受着痛苦。我想,他的女朋友也非常爱他,他被咬下来的每一部分都被仔细地吃光了,没有留下任何一点他身体的残渣。

我把他们放进了草丛,开始抓着头发狂叫。恐惧、痛苦、震动的心情让我几乎无法停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爱情的力量,如果蟋蟀也有爱情的话。爱一个人,是在黑暗的环境里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对方,同时还尽量活下去,不让自己的爱人感觉孤单,在黑暗里能多陪她一分钟就多陪她一分钟。

很多年过去了,我有过爱情,也看过更多的爱情。当我看见所谓的恩爱缠绵时,当我看到那些风花雪月的哭泣文字时,却迟迟无法被打动。因为我无法确信那些是游戏还是真正的伟大爱情,而真正伟大的爱情我在我的蟋蟀朋友身上却亲眼目睹。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囚禁和玩弄过蟋蟀。一看见它们,我就想起它们的爱情。比人类更有人性、更伟大的爱情。

意林札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在黑暗的环境里,为了能生存下去,被“我”关在小盒子的雄蟋蟀,心甘情愿地让雌蟋蟀“整整活生生地吃了他三天”。当我打开盒子时,面对雄蟋蟀一双漆黑的冷冷看着我的复眼,“不知道是嘲讽还是冷笑。”为此我的灵魂被深深震撼了。如果动物也有爱情的话,那么它们这种能为双方献出生命的爱情与人类虚情假意游戏似的爱情相比,更伟大,更有人性。(将来)

第三辑 生命之恋 胖獾瘦了

那一年,猎人横行。

一整个秋天,我蜷在灌木丛下的洞穴里。头顶的芦荻花一蓬一蓬地开了,随着风过雪一样地飘远了,而我却寸步难行。

我腿上的枪伤一点点地溃烂,每天深夜,小灰都去湖边含来清水帮我清洗伤口,然后敷上嚼烂的剑茅草。锋利的齿叶划破了小灰的舌头,鲜血凝在唇角——小灰是另一个洞穴里的獾,我被猎人打伤后,他一直在照顾我。

那座湖,是草原上唯一的湖。猎人们隐藏在芦苇、树丛、茅草堆里,所有的枪口都瞄准着这座小小的湖。他们知道,所有的小动物都会在这里出现,因为它们要喝水,要生存。枪声和凄厉的哀嚎,笼罩了整个草原。

每次小灰出去,我会趴在洞穴里,看着他的身影在无边的暗夜里小心翼翼地躲闪着远去。更远处,是此起彼伏的枪声。我睡不着,总觉得周遭都是猎人细细碎碎的脚步声,我很害怕——脚步声越轻,越令人害怕。

小灰每天都能回来,回来了就一定要再出去,而出去了,就不一定能再回来。所以,我感觉到小灰为我清洗伤口的时候,他的舌头总是微微颤抖。

我说,你害怕吗?

他说,不怕。我轻轻地抖,是给你擦摩伤口呢。舒服吗?

我说,不舒服,我疼。

他说,那我轻一点。

我说,那也不行,是心疼。

白天的时候,我们就一起蜷在小小的洞穴里。

洞穴是我夏天掘的,很小,两个人一起钻在里面就满满当当了,小灰就又开始掘。因为一到冬天,所有的獾都要把自己养得胖胖的,肥厚的脂肪能抵御寒冷的侵袭。小灰怕冬天的时候,我变胖就住不下了。

每天晚上,小灰都会出去找水和食物,想在冬天来临之前就把我养得胖胖——他怕有一天出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没有他抱着取暖,我会冷。

在这个枪声四起的季节,草原上到处都是黑洞洞的枪口。所有的小动物,都没有明天。

小灰出去了,两只獾越冬的洞穴就变得异常空旷。寒风在每个角落里迂回,我就守在暗黑的角落里等天亮。

我知道,也许我的等,除了天亮,什么也等不到。然而,我们就在这样的等待里,简单地相爱,期待着春暖花开,期待着有一窝儿女,然后在冬天来临之前,把他们养得胖胖的。

可冬天来了,小灰却走了。

那天,我守在洞口,远远地看见小灰疯了一样往回跑,矮灌木的叶子在他身后落了一地。可是,就在快到洞口的时候,他突然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然后,我就听见了很轻很轻的脚步声,轻得让人害怕,两只大大的黑靴子踩着细碎的叶子,停在我的洞穴口。再然后,枪就响了,我看见小灰踉跄着倒下了。

我的身体不停地颤抖,泪水一下子涌出来。我疼,是心疼,仿佛那冰冷的子弹穿透的不是小灰,而是我的心脏。

那双大黑靴子停在小灰身边只一会儿,又转身走远了。我拖着枪伤的后腿爬过去,小灰已经闭上眼睛了,风把他黑色的毛毛吹得翻翻腾腾的——冬天来了,他却来不及把自己养胖了。

我轻轻把脸贴在他的脸上:也许暖一暖,他就会醒了。我这才发现,他的牙咬得紧紧的,嘴里鼓鼓的,都是湖水——他含回来为我清洗伤口的。

“啪!”枪声又响了,我一翻身,滚进洞穴里。

那双大黑靴子转一圈又走了,我的伤口旁边,又多了一道伤口。

小灰不在了,原本两只獾越冬的洞穴变得空落落的,就算我把自己养得再胖也填不满了。小灰就躺在不远处的草丛里。风把他头顶的芦荻都吹散了,不断不断地飘落在他的身上,像是下了无边无际的雪。

我拖着身体再一次爬过去,咬着小灰的尾巴一点一点往回拖,想把他拖回他自己掘的洞穴里。冬天来了,我们都没有把自己养胖,洞穴又太空旷,我怕他会冷,也怕我自己会冷,所以我想把他拖回来,可以拥抱着取暖……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猎人们都走了。

其中有一个猎人,到处夸耀自己有多聪明,说他打死了一只公獾,又用那只獾引诱了一只母獾,只是倒霉得很,不知道为什么,冬天的獾也那么瘦。

当猎人们费尽心机握着手中的枪,准备打死两只獾子的时候,他们如何也不能明白一只公獾为了母獾的生存生活得多么艰难和小心翼翼,更想不出他们之间也能有生死爱情。动物也是有感情的,较之于人,动物有时候表现出来的感情更为伟大。(萧萧)

第三辑 生命之恋 天鹅的世界

访俄期间,我在莫斯科认识了来自贝加尔湖畔的俄罗斯老人斯杰潘,他请我到他家去做客。落座以后,一抬头,看到一个特制的大玻璃柜,占去好大的空间,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起身走近细看。原来里面是禽鸟标本:两只拥抱在一起的天鹅。主人见我疑惑的目光,深情地说:“这是一个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

“是的,这是30年前的事了。那年冬天,我背着猎枪去打野兔,不知不觉来到一个芦苇塘边。忽然看见一只硕大的天鹅在苇塘上空盘旋啼鸣,而在附近的水塘边,另一只天鹅在呼应着。”老人讲到这里特地作了说明:飞着的那只体长1.5米左右,是雄天鹅,水塘边的那只体形较小,是雌天鹅。

“当时我感到奇怪,这么寒冷的天气,天鹅早就南飞了,为什么这两只不走呢?我往前走了十几步,只见水塘边的天鹅正扑棱着翅膀,挣扎鸣叫着,长长的颈脖伸向天空,可就是飞不起来。‘大概是受伤了!’我想。此时,我静静地站着,倾听着天上地下的对话。天上的不时发出呼唤,似乎在说:‘冬天来了,该走啦!咱们快走吧!’地下的似在回答:‘我飞不了啦,你走吧,别管我啦!’可天上的那只就是不愿离去。见此情景,我想,不如把受伤的天鹅捉回家去,让它养好伤再说。于是一步步向前走去。受伤的天鹅见有人来就惊慌地叫起来。正当我伸手要把受伤的天鹅抱起来时,突然间一个巨大的黑影在我眼前一闪,重重的一击,把我打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原来这是雄天鹅为救自己的伴侣,一时情急,从天而降,用双翼扑击了我。尽管我毫无恶意,可雄天鹅还在头顶上盘旋,我只好叹了口气,摸着火辣辣的脸颊,一步步地退着离去。好心反而挨打,我并不生气,只对着天空说了声:‘好样的!’

“回家以后,心里总惦记着这两只天鹅。可是一连几天的暴风雪,使我无法出门。暴风雪终于止息了,气温降到摄氏零下40度。我冒着严寒来到苇塘边上。这里到处是雪,水面完全冻结,除了呼呼的风声以外,听不到也看不到任何生机。我心头一凉,直奔受伤天鹅的栖息地……啊,看到它们了,心底升起了希望。可走近一看,我惊呆了:两只天鹅已经冻僵。它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雄天鹅用双翼护着受伤的雌天鹅,为它挡风遮雪,而它们那长长的颈脖,互相偎依着,交叉缠绕在一起,就像它们那不可分割的命运……我抱着一丝希望,小心地把两只天鹅抱回家去,给它们按摩身子,灌药,想尽了一切办法,可它们始终没有苏醒过来。感于这两只天鹅的真情,我把它们制成标本,留作永久的纪念。两只天鹅被严寒夺去了生命,它们是不幸的;可它们相拥相依永远安眠在一起,它们又是幸福的……”

听完老人的故事,我久久地凝望着柜里的两只天鹅,眼睛逐渐模糊起来,在一片白雾中依稀看到两只天鹅苏醒了,复活了。它们呼应着展开双翅,飞上蓝天,越飞越远,最后成了两个小小的黑点,消失在天边……

<h3 class="h3">二</h3>

斯杰潘老人的咳嗽声把我从遐想中唤醒,我不好意思地向老人点了点头。他见我对他的故事如此投入和动情,谈兴更浓了,于是又讲了第二个天鹅的故事。

“这也是很早以前的事,也是发生在贝加尔湖畔的那片沼泽地。这一年,春天来得比往年早。冰雪开始融化,天气逐渐暖和。一些候鸟陆续从南方飞来。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寒潮突然降临,北风呼啸,湖面又上冻了。有些刚飞来的候鸟又只好飞走,再找暖和的地方。我背着鸟枪去打野鸭,在湖边转悠了好半天,一无所获,感到十分扫兴。突然,从远处传来了一阵清脆的啼叫声:‘克噜――克哩……’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大群天鹅。它们像一朵大白云似的在黄色的芦苇滩上空移动着。我感到奇怪,几乎所有飞来的候鸟又都走了,为什么这群天鹅要留下来,这不是要挨冻挨饿吗?

“这时,天鹅群刚好落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瞪着眼睛,想看个究竟。只见天鹅在冰上行走着,互相呼唤着,聚集在一起。它们可能谈论:这春天的冰层有多结实?这晚春的寒流会持续多久?冰封湖面,没吃的,怎么办……

“突然,一只个儿特大的老天鹅腾空而起,可是它并没有飞走,而是利用下落的冲力,像石块似的把自己的胸部和翅膀重重地扑打在冰面上。经过沉重的一击,镜子般的冰面被震得颤动起来。接着第二次扑打,第三次……你看,它盯住一个地方一次又一次地扑打着,那样的认真,顽强。

“这时,别的天鹅被这行动惊住了。它们呆呆地站在那里,瞧着这位‘破冰工人’。只听得嚓――嚓――,冰层裂开了一条小缝,接着出现了第二条裂缝……冰面终于塌陷了,琥珀色的水珠冒了出来,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冰窟窿。这位顽强的‘破冰工人’沿着冰窟窿的边缘继续扑打着,水面在慢慢扩大。有一只天鹅也来帮忙了,接着第二只,第三只……很快整个一群天鹅,大约有百十来只,都投入了破冰工作。它们干得那样齐心,那样欢快!水面在迅速地扩大着。湖面上不时传来阵阵‘克噜―克哩―克哩’的叫声,就像那激动人心的劳动号子:‘弟兄们哪,加油!齐心干哪,加油!’

“小小的冰窟窿终于变成了一块很大的水面。就好像听到谁的命令似的,所有的天鹅都同时结束了工作。它们抬着头,挺着胸,在水里游动着,捕食着鱼虾,不时发出阵阵胜利的欢呼声:‘克噜――克哩!克噜――克哩!’”

说到这里,斯杰潘老人停住了,喝了口茶,然后深情地说:“多么可爱的鸟儿啊!我当时离它们才三四十米,双手端着上了霰弹的猎枪,可是我却把猎枪挂到肩头,悄悄离开了湖岸。从此以后,这枝猎枪一直挂在墙上,再也没有动过。飞禽走兽也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生活啊……”

爱情是世间最美的语言。两只天鹅用爱演绎了一幕悲壮的经典:面对困难,面对厄运,它们互相支持,彼此依靠,在爱的拥抱中抵达了天堂。我们有理由相信,此刻,它们一定在幸福地飞翔。仍然是天鹅,一群处于晚春寒流中的天鹅,为了集体的生存,它们同心协力,团结一心,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对抗困厄,何其悲壮又激动人心。天鹅的世界如此,何况我们人呢?(张斌川)

第三辑 生命之恋 貉的爱情

我是一只貉。

我一出生的时候,就被关在锈迹斑斑的铁笼子里。我不知道自己是第几只被关在这个笼子里的貉,更无法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每天,我都蹲在笼子里孤独地守望着日出日落。

那一天,另一只貉被关进我旁边那个闲置的铁笼子里。她惊恐地缩成一团,瘦小的身躯像一团脏兮兮的乱麻。我同情地问她:“你从哪里来,为什么会被关进这里呢?”她哭了,哭得像我刚被关进来时一样伤心。我明白了,她和我的命运是相同的。

相同的命运,使我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是,我俩除了彼此安慰,再没有更多的话题。因为外面的世界,我俩都一无所知,唯一能够看到的,就是铁笼前面的那一片小院。

刚开始,主人总是把喂剩的食物给她。而我因为长得健壮,便得到主人的偏爱。我总会把一点碎肉或骨头啥的藏匿起来,然后用嘴叼着,透过铁笼的洞隙送到她的面前,她总是感动地用舌亲吻我的嘴巴。

几个月之后,她竟然长得像我一样壮实了,那光滑的毛皮像缎子一样,十分漂亮。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对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每天,我俩都会隔着笼中的铁丝网,彼此深情地凝视着。

我俩的感情,经常受到铁笼外面那条凶狠大黄狗的威胁和谩骂。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俩感情的发展。在深夜里,我俩隔着铁丝网,将身子依偎到一起,我说:“如果我们能够自由自在地生活有多好啊!那样,我可以建一个舒适的窝,然后把你娶进家门。”

她也动情地说:“我想那样的窝一定很温暖——”话没有说完,她就伤心地哭了。

我劝她说,也许以后会有机会的。

那一天机会来了,主人在喂食时,不慎将铁笼的插销碰开了。然后,我趁那条发情的大黄狗外出寻欢的空隙,将铁笼子的门撞开了。然后,我就用牙齿撕咬她铁笼外的插销。我的嘴被铁丝划破了,流着血。我只想把那个铁销打开,然而任凭我怎么努力,它都纹丝不动。

她焦急地催促我说:“你快走吧,不要管我……”

我知道如果不能够将关住她的铁销打开,便会出现两种结果:被主人发现重新关入铁笼,或者被那条大黄狗撕碎。

但是,我怎么能舍下她呢?在我的心中,她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结果,我的行动被主人发现了,他将我重新关入铁笼,而且他还把所有铁笼的插销都做了检查。

我们在铁笼里,一直生长了七个月。

那一天,主人将我们连同笼子一同装上一辆三轮车。原来外面的世界这么美丽啊,我俩贪婪地张望着外面的天空。主人将我们带到一个市场上,很快就围上来许多人,他们在谈论着价钱。

此时,我才感觉到这个市场上空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而在附近一些架子上,居然挂着很多我的同类的毛皮,还有狐狸的。架子下的一些竹筐里,盛着很多已被剥去毛皮的貉与狐狸的尸体。

蓦然,我们预感到了未来的命运,她的身子剧烈颤抖起来。

一个扎头巾的妇女,打开关她的铁笼,一把揪住她的尾巴,随即将她高高抛起,重重地跌倒在地上。她来不及呼喊一声,女人手中的木棒已狠狠落在她的额头上。鲜红的血水从她的鼻尖涌出来,她用无助和痛苦的眼神望着我,流出两行眼泪。

随即,一个持利刃的男子,在她的后肢处比划了几下,“吱啦——”一声,皮毛与她的后肢分开。她竭尽全力扭回头,看了我一眼。

毛皮从她的身上全部剥离。她那红彤彤的,散发着热气的肉体被扔进一个竹筐。我在笼子里疯狂呼喊着她,但是我知道她再也听不到了。

我知道,两只貉的爱情,在人类的眼里是多么的不堪一击。我咬断了自己的舌,尔后,用流满血水的嘴巴将自己的皮毛撕裂开来。

周围的人惊诧地喊道:“你们看,那只貉疯了!”

在我倒下的一瞬间,我隐约听到有人在叹息:“这是一张上等的毛皮,值几百块呵,就这么废了!……”

意林札记:如果说动物可以控诉人的罪恶,本文就是一篇血泪控诉状。在人的世界里,“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被奉为信条,“一丘之貉”这个词更是将貉的尊严打入地狱。本文则反弹琵琶,将貉的爱情写出了色彩,泼墨之处让人动容。文章结尾处人的叹息,则让人感觉到心寒。(何敦文)

等公熊离开后,他也负疚地离开了森林,连捕熊夹子也不要了。

第三辑 生命之恋 悲痛欲绝的公熊

有一个名叫奥斯的猎人长年在赫尔辛娜森林以猎棕熊为业。

棕熊体壮力大、性情凶猛,通常猎人不敢正面打它,因为万一枪未击中要害,它就会不顾一切地冲上来与人拼个你死我活。

奥斯登深谙棕熊这一习性,每天冬去春来时,就四处安装铁夹子。这类铁夹子弹力极大。连体重400公斤、力大无比的大棕熊也逃不了。

奥斯登用的诱饵是冻肥鹅。这鹅最合棕熊的胃口,它们见到了,往往不顾一切上前就咬。只要一动铁夹钳子,夹上就再难逃走。

因为天气寒冷,被夹的野兽不会腐烂,再加上他布夹的地域广阔,往往要半个月后再收夹。

这天,奥斯登赶上一辆马拉雪橇,带着枪,去收猎物。

当他走到一个放捕熊夹的地方时,不由心中一喜,因为他看见夹上一头大棕熊躺在那儿,看来是头重约200公斤的母熊。

他挖了一块冰放在手中,走近一步。他瞄准了,只一下,将冰块扔在熊鼻子上,熊一点反应也没有,看来这熊是死了。

他高兴地走上前去。突然,他停住了脚步。看到,不远处灌木丛中的公熊,呆住了,然后呜呜直叫,立起身来。它左右开弓地打起自己的脸,像在忏悔自己的过失。

过了一会儿,它突然蹦跳起来,抱母熊就拖。但是,母熊被夹子上的铁链拉住了,任凭它怎样用力,依旧拖不动。

它抛下尸体,用嘴狠狠地咬铁链。这铁链足有两个手指粗细,它不但咬不断,反而崩掉一颗大牙,血流满嘴。

它放弃了努力,又抱起母熊尸体,神经质地蹦跳起来,模样儿像在跳迪斯科。

最后,它才用脚往雪上踢。将雪扬起来,掩盖在母熊的身上。

这样踢了有半个小时,才将整个母熊的身子掩埋在一个长方形的雪堆中。

奥斯登一直躲在灌木丛后,他几次举起枪,瞄准了公棕熊的脑袋、眉心、胸膛,只消轻轻一扣扳机,他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两张上等熊皮。可是公熊悲痛欲绝的神情叫他不忍心下手。

等公熊离开后,他也负疚地离开了森林,连捕熊夹子也不要了。

从此,他告别了打猎的生涯。

只要有生命形式的存在,就会有相通的感情意识的出现。世间万物都是通灵的,都在各自的情感世界里自由表达。人类的世界因为通灵的万物而多彩含情,而黯然情伤。(何敦文)

第三辑 生命之恋 孤雁

人们先是看见那只孤雁在村头的上空盘旋,发出的叫声凄厉而又孤单。秋天了,正是大雁迁徙的季节,一排排一列列的雁阵,在高远宁澈的天空中,鸣唱着向南方飞去。这样的雁阵已经在人们的头顶过了好一阵子了,人们不解的是,为什么这只孤雁长久地不愿离去。

人们在孤雁盘旋的地方,先是发现了一群鹅,那群鹅迷惘地瞅着天空那只孤雁,接着人们在鹅群中看见了那只受伤的母雁。她的一只翅膀垂着,翅膀的根部仍在流血。她在受伤后,没有能力飞行了,于是落到了地面。

她应和着那只孤雁的凄叫。在鹅群中,她是那么显眼,她的神态以及那身漂亮的羽毛使周围的鹅黯然失色。她高昂着头,冲着空中那只盘旋的孤雁哀鸣着,目光中充满了绝望和恐惧。天空中的雁阵一排排一列列缓缓向南方飞去,唯有那只孤雁在半空中盘旋着,久久不愿离去。

天色近晚,那只孤独的雁留下最后一声哀鸣,犹豫着向南飞去。受伤的雁目送着他远去,凄凄凉凉地叫了几声,最后垂下了那颗高贵美丽的头。

这群鹅是张家的,雁无处可去,只能夹在这群呆鹅中,她的心中装满了屈辱和哀伤。那只孤雁是她的丈夫,在他们随着家族飞往南方的途中,她中了猎人的枪弹。于是,她无力飞行了,落在了鹅群中。丈夫一声声呼唤着她,她也在与丈夫呼应,她抖了几次翅膀,想重返雁阵,可每次都失败了。她只能目送丈夫孤单地离去。

张家白白捡了一只大雁,他们喜出望外,张家的门里门外聚满了人。对大雁他们并不陌生。每年的春天和秋天,大雁就会排着队在他们头顶上飞过,然而这么近地打量一只活着的大雁,他们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养起来吧,瞧她多漂亮。”又有人说:“是只母大雁,她下的蛋一定比鹅蛋大。”人们议论着,新奇而又兴奋。张家的男人和女人已经商量过了,要把她留下来,当成鹅来养,让她下蛋。有多少人吃过大雁蛋呢?她下的蛋一定能卖一个好价钱。

张家的男人和女人齐心协力,小心地为她受伤的翅膀敷了药;又喂了她几次鱼的内脏。后来又换了一次药,她的伤就好了。张家的男人和女人在她的伤好前,为了防止她再一次飞起来,剪掉了她翅膀上漂亮而又坚硬的羽毛。

肩伤不再疼痛的时候,她便开始试着飞行了。这个季节并不寒冷,如果能飞走的话,她完全可以找到自己的家族以及丈夫。她在鹅群中抖着翅膀,做出起飞的动作,刚刚飞出一段距离,便跌落下来,她悲伤地鸣叫着。人们看到这一幕,都笑着说:“瞧,她要飞呢。”她终于无法飞行了,只能裹挟在鹅群中去野地里寻找吃食,或接受主人的喂养。在鹅群中,她仰头望着落雪的天空,心里空前绝后地悲凉。她思念自己的丈夫,思念南方的湖水。她的耳畔又依稀响起丈夫的哀鸣,她的眼里噙满了绝望的泪水。她在一天天地等,一日日地盼,盼望着自己重返天空,随着雁阵飞翔。每天她都在企盼和煎熬中度过。

终于等来了春天。一列列雁阵又一次掠过天空,向北方飞来。她仰着头,凝视着天空掠过的雁阵,发出兴奋的鸣叫。她终于等来了自己的丈夫。丈夫没有忘记她,当听到她的呼唤时,毅然地飞向了她的头顶。丈夫又一次盘旋在空中,倾诉着,呼唤着。她试着做飞翔的动作,但无论如何挣扎,最后都从半空中掉了下来。她彻底绝望了,她不再做徒劳的努力了,她美丽的双眼里蓄满了泪水,她悲伤地冲丈夫鸣叫着。这样的景象又引来了人们的围观,人们议论着,嬉笑着,后来就散去了。张家的男人说:“这只大雁说不定会把天上那只招下来呢。”女人说:“那样的话,真是太好了,咱们不仅能吃大雁蛋,还能吃大雁肉了。”

这是天黑时分张家男女主人的对话。张家已把鹅群和她赶到了自家院子里,空中的那只大雁仍在盘旋着,声音凄厉绝望。不知过了多久,这凄厉哀伤的鸣叫消失了。

第二天一早,当张家的男人和女人推开门时,他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两只雁头颈相交,死死地缠在一起。他们用这种方式自杀了。僵直的头仍冲着天空,那是他们的梦想。

“飞鸟坠落,天空还在飞翔”大雁不存,天堂鲜活如初!为爱而亡之大雁,在春暖之季,即使坠落尘世,也要将爱以灵魂的方式送进天堂,而人类还在人间,永在人间,遥望天堂。(何敦文)

第三辑 生命之恋 孩子和雁

在北方的一处大地上有一条河,河水每年的春季都在它折了一个直角弯的地方溢出河床,漫向两岸的原野。于是那河的两岸,在四月里形成了近乎水乡泽国的一景。那儿是北归的雁群喜欢落宿的地方。

离那条河二三里远,有个村子。普通人家的日子都过得很穷的村子。其中最穷的人家有一个孩子。那孩子特别聪明。那特别聪明的孩子特别爱上学。

他从六七岁起就经常到河边钓鱼。

他十四岁那一年,也就是初二的时候,有一天爸爸妈妈又愁又无奈地告诉他——因为家里穷,不能供他继续上学了……

这孩子就也愁起来。他委屈。委屈而又不知该向谁去诉说,于是一个人去到他经常去的地方,也就是那条河边去哭。不只大人们愁了委屈了如此,孩子也往往如此。聪明的孩子和刚强的大人一样,只在别人不常去似乎仅属于自己的地方独自落泪。

那正是四月里某一天的傍晚。孩子哭着哭着,被一队雁自晚空徐徐滑翔下来的优美情景吸引住了目光。他想他还不如一只雁,小雁不必上学,不是也可以长成一只双翅丰满的大雁么?他甚至想,他还不如死了的好……

当然,这聪明的孩子没轻生。

他回到家里后,对爸爸妈妈郑重的宣布:他还是要上学读书,争取将来做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

而他又说:“我的学费,我要自己解决。”

爸爸妈妈认为他在说赌气话,并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但那一年,他却真的继续上学了。而且,学费也真的是自己解决的。

也是从那一年开始,最近的一座县城里的某些餐馆,菜单上出现了“雁”字。不是徒有其名的一道菜,而的的确确是雁肉在后厨的肉案上被切被剁、被炸被烹……

雁都是那孩子提供的。

后来“保护野生动物法”宣传到那座县城里了,唯利是图的餐馆的菜单上,不敢公然出现“雁”字了。但狡猾的店主每回悄问顾客:“想换换口味儿么?要是想,我这儿可有雁肉。”倘顾客反感,板起脸来加以指责,店主就嘻嘻一笑,说开句玩笑嘛,何必当真!倘若顾客闻言眉飞色舞,显出一脸馋相,便有新鲜的或冷冻的雁肉,又在后厨的肉案上被切被剁。四五月间可以吃到新鲜的,以后则只能吃到冷冻的了……

雁仍是那孩子提供的。

那时那孩子已经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

他在与餐馆老板们私下交易的过程中,学会了一些他认为对他来说很必要的狡猾。

他的父母当然知道他是靠什么解决自己的学费的。他们曾私下里担心地告诫他:“儿呀,那是违法的啊!”

他却说:“违法的事多了。我一名优秀学生,为解决自己的学费每年春秋两季逮几只雁卖,法律就是追究起来,也会网开一面的。”

“但大雁不是家养的鸡鸭鹅,是天地间的灵禽,儿子你做的事罪过呀!”

“那叫我怎么办呢?我已经读到高中了。我相信我一定能考上大学。难道现在我该退学么?”

见父母被问得哑口无言,又说“我也知道我做的事不对,但以后我会以我的方式赎罪的。”

那些他进行过交易的餐馆老板们,曾千方百计地企图从他嘴里套出“绝招”——他是如何逮住雁的?

“你没有枪。再说你送来的雁都是活的,从没有一只带枪伤的。所以你不是用枪打的,这明摆着的事儿吧?”

“是明摆着的事儿。”

“对雁这东西,我也知道一点儿。如果它们在什么地方被枪打过了,哪怕一只也没死伤,那么它们第二年也不会落在同一个地方了。对不?”

“对。”

“何况,别说你没枪,全县谁家都没枪啊。但凡算支枪,都被收缴了,哪儿一响枪声,其后公安机关肯定详细调查。看来用枪打这种念头,也只能是想想罢了。”

“不错,只能是想想罢了。”

“那么用网罩行不行?”

“不行。雁多灵警啊,不等人张着网挨近它们,它们早飞了。”

“绳套呢?”

“绳粗了雁就发现了。雁的眼很尖。绳细了,即使套住了它,它也能用嘴把绳啄断。”

“那就下铁夹了!”

“雁喜欢落在水里,铁夹子怎么设呢?碰巧夹住一只,一只惊一群,你也别打算以后再逮住雁了。”

“怎么没法子,我不是每年没断了送雁给你么?”

“就是的呀。讲讲,你用的什么法子?”

“不讲。讲了怕被你学去。”

“咱们索性再做一种交易。我,告诉我给你500元钱。”

“不。”

“那……一千!一千还打不动你的心么?”

“打不动。”

“你自己说个数!”

“谁给我多少钱我也不告诉。如果我为钱告诉了贪心的人,那我不是更罪过了么?”

……

他的父母也纳闷地问过,他照例不说。

后来,他自然顺利地考上了大学。而且第一志愿就被录取了——农业大学野生禽类研究专业。是他如愿以偿的专业。

再后来,他大学毕业了,没有理想的对口单位可去,便“下海从商”了。他是中国最早“下海从商”的一批大学生之一。

如今,他带着他凭聪明和机遇赚得的五十三万元回到家乡。他投资改造了那条河流,使河水在北归的雁群长久以来习惯了中途栖息的地方形成一片面积不小的人工湖。不,对北归的雁群来说,那儿已经不是它们中途栖息的地方了,而是它们乐于度夏的一片环境美好的家园了。

他在那地方立了一座碑——碑上刻的字告诉世人,从初中到高中的五年里,他为了上学,共逮住过五十三只雁,都卖给县城的餐馆被人吃掉了。

他还在那地方建了一幢木结构的简陋的“雁馆”,介绍雁的种类、习性、“集体观念”等等一切关于雁的趣事和知识。在“雁馆”不怎么显眼的地方,摆着几只用铁丝编成的漏斗形状的东西。

如今,那儿已成了一片景点。去赏雁的人渐多。

每当有人参观“雁馆”,最后他总会将人们引到那几只铁丝编成的漏斗形状的东西前,并且怀着几分罪过感坦率地告诉人们——他当年就是用那几种东西逮雁的。他说,他当年观察到,雁和别的野禽有些不同。大多数野禽,降落以后,翅膀还要张开着片刻才缓缓收拢雁却不是那样。雁双掌降落和翅膀收拢几乎是同时的。结果,雁的身体就很容易整个儿落入经过伪装的铁丝“漏斗”里。因为没有什么伤痛感,所以中计的雁一般不至于惶扑,雁群也不会受惊,飞了一天精疲力竭的雁,往往将头朝翅下一插,怀着几分奇怪大意地睡去。但它第二天可就伸展不开翅膀了,只能被雁群忽视地遗弃,继而乖乖就擒……

在四月或十月,在清晨或傍晚,在北方大地上这处景色苍野透着旖旎的地方,常有同一个身影久久伫立天地之间,仰望长空,看雁队飞来翔去,听雁鸣阵阵入耳,并情不自禁地吟他所喜欢的两句诗: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

便是当年那个孩子了。

人们都传说——他将会一辈子驻守那地方的……

让扭曲的生命重新比值的生长是难能可贵的。迷途难返,但即使一次回首,也是一次救赎,只要有赎罪的心,灵魂也就有朝向圣洁的希望(何敦文)

第三辑 生命之恋 人鹿断肠缘

长白山林海深处住着一个叫德忠的老汉,一辈子没结婚。德忠老汉靠打猎采药为生,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掌握了一套懂得兽语的本事。后来国家禁猎,老汉就扔了土枪摸起锄头,在山脚下开了一块撂荒地种包米、大豆什么的糊口,农闲的时候就背着小竹篓进山采药。

这天,德忠老汉正在一个叫老虎顶子的老林子里采药,就听到前面传来梅花鹿凄惨的叫声。懂兽语的老汉知道梅花鹿是遇上了猛兽的袭击。他紧跑几步,拨开茂密的树丛一看,一头肥硕的大熊瞎子正把一只母梅花鹿坐在腚下,母梅花鹿徒劳地乱蹬着腿,鼻口已经迸出鲜红的血来。熊身后不远处一只鹿崽子望着徒劳挣扎的母亲,呦呦地哀叫着。德忠老汉知道熊瞎子坐死母鹿后就会收拾小鹿了,他躲着黑瞎子悄悄地绕到小鹿身后,猛地抱起小鹿撒丫子就跑,没等熊瞎子反应过来早跑得无影无踪了。

抱回的小鹿连惊带吓,趴在德忠老汉的炕头上耷拉着眼皮不吃不喝。老汉几次把羊奶送到小鹿嘴边,小鹿只是睁开双眼看看,就又把眼皮合上了。

这样一连熬了两天两宿,小鹿还是没吃一口食,瘦得皮包骨头,只剩一口气了。情急之下,德忠老汉想起过去打猎时经常披着鹿皮戴着鹿头面具,然后学母鹿发情时的叫声引诱公鹿的招法,老汉就从箱子底里翻出一张陈年鹿皮,披到自己的身上,然后把刚挤的热乎乎的羊奶用塑料袋装好,只留一个小口,放进自己胸前的鹿皮里。

德忠老汉打扮好就趴到小鹿的身旁,学着母鹿发出呼唤孩子的叫声,一声声急切而充满亲情的呼唤,终于使小鹿睁开了眼睛,耷拉着的耳朵也左右抖动起来,头左右摆动着寻找自己的母亲。德忠老汉见状急忙把鹿皮包裹的羊奶送到小鹿嘴边,小鹿闻着鹿皮上发出的同类气息,一头钻进德忠老汉的怀里,一口接一口地吸吮起“母亲”的乳汁来。小鹿终于吃食了,德忠老汉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转眼,小母鹿已跟德忠老汉生活了三个年头,小鹿也长成了大鹿,它简直就成了德忠老汉的影子,跟在老汉的身边前后打磨磨。村子里的人都说这回老汉领回个“好闺女”。

可是有一天,这只母鹿突然奇怪地离开老汉,跑出去一整天没露面。晚上跑回来老汉发现它的外生殖器潮红肿胀,老汉知道它是发情出去寻找配偶。老汉于是就领着母鹿跑到山上学母鹿寻偶时发出的叫声,可叫遍了方圆几十里,也没寻找到一只公鹿。绝望的老汉抚摸着这只梅花鹿,狠狠心,终于领着它进了长白山,然后闭上眼睛用棍子硬赶着梅花鹿离开自己。

开始梅花鹿围着老汉转,怎么赶也不走。后来老汉急眼了,咬着牙瞧准梅花鹿皮糙肉厚的地方狠劲打了两棍子,疼得梅花鹿跳了两跳,浑身哆嗦着竟前腿一屈给老汉跪下了,温顺的眼睛流出晶莹的泪珠。老汉见状扔掉棍子抱着梅花鹿的头哭着说:“不是我不养你,你长大了就得离开我了,懂吗?走吧,走吧!以后能回来看看我老汉就知足了!”

梅花鹿似乎听懂了老汉的话,伸出柔软湿润的舌头给德忠老汉舔干了眼泪,跪着用头在老汉的怀里蹭了又蹭,最后站起身来,慢慢地走了。梅花鹿一步一回头,直到不见了踪影,留恋悲伤的鹿鸣声还传出很远很远。

与德忠老汉相依为命的梅花鹿被老汉撵走后,老汉的精神和身体一下子就垮了。梅花鹿走后的第二年春天,精神恍惚的德忠老汉上山采药时,踩翻了石头,滚坡摔昏了过去。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德忠老汉迷迷糊糊醒过来,就感觉有个柔软的东西在自己的脸上轻柔地一下下舔着。老汉费力地睁眼一看,正是自己救过的那只梅花鹿,它趴在自己的身边用舌头慢慢地舔着自己脸上结的血痂,他伸手再摸头上伤口,竟被梅花鹿用找来的草药嚼碎敷上了。老人算了一下,按鹿的寿命它已进入老年期了,牙齿应该掉得差不多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嚼这么大一团草药实在不易。老汉抠下头上药泥一看,里面果然掺着丝丝血迹,原来是梅花鹿嚼得急,连牙床都磨破了。

毕竟岁数不饶人,老汉经此一摔,雪上加霜,苦熬苦撑了一个多月,搂着趴在他身边儿的梅花鹿的脖子,睁着眼死去了。在德忠老汉弥留的几天里,梅花鹿不吃不喝,一直陪在他身边。老汉出殡时,梅花鹿耷拉着头,摇晃着虚弱的身子一直跟在送殡队伍的后面。老汉下葬后,梅花鹿围着老汉的坟团团乱转,一会儿用嘴拱土,一会儿用蹄子扒土,发出绝望悲惨的叫声,最后趴在老汉的坟上不动了,任凭人们怎么拉它也不起来了。

第二天,去德忠老汉坟前的人发现,德忠老汉救过的那只梅花鹿趴在他的坟上随他去了,嘴前吐着一大堆它救德忠老汉时涂伤口的那种草药末子。

关于人和鹿的神话传说已经很多了,它往往是人们美好愿望的反映。鹿是长寿的象征,兽性已经被人性化了,温和仁慈的性格中上演着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戏剧,那份人鹿救死之情也让人类掬一把感伤的泪。(黄方)

第三辑 生命之恋 再被狐狸骗一次

我从上海下放到西双版纳当知青的第三天,就被狐狸骗了一次。

那天,我到勐混镇赶集,买了只七斤重的大阉鸡,准备晚上熬鸡汤喝。黄昏,我独自提着鸡,踏着落日的余晖,沿着布满野兽足迹的古河道回曼广弄寨子。古河道冷僻清静,看不到人影。拐过一道湾,突然,我看见前面十几步远的一块乱石滩上有一只狐狸正在垂死挣扎:它口吐白沫,绒毛恣张,肩胛抽搐,似乎中了毒;看到我,它惊慌地站起来想逃命,但刚站起来又虚弱地摔倒了。那摔倒的姿势逼真的无懈可击,直挺挺栽倒在地,“咕咚”一声响,后脑勺重重砸在鹅卵石上。它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眉眼间那块蝴蝶状白斑痛苦地扭曲着,绝望地望着我。我看得很清楚,那是只成年公狐,体毛厚密,色泽艳丽,像块大红色的金缎子。我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前去擒捉的欲望和冲动,那张珍贵的狐皮实在让我眼馋,不捡白不捡,贪小便宜的心理人人都有。再说,空手活捉一只狐狸,也能使我将来有了儿子后在儿子面前假充英雄有了吹嘘的资本,何乐而不为?

我将手中的大阉鸡搁在身旁一棵野芭蕉树下,阉鸡用细麻绳绑着腿和翅膀,跑不动飞不掉的。然后,我解下裤带绾成圈,朝那只还在苟延残喘的狐狸走去。捉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等于瓮中捉鳖,太容易了,我想。

我走到乱石滩,举起裤带圈刚要往狐狸的脖颈套去,突然,狐狸“活”过来了,一挺腰,麻利地翻起身,一溜烟从我的眼皮下窜出去。这简直是惊尸还魂,我吓了一大跳。就在这时,背后传来鸡恐惧的啼叫,我赶紧扭头望去,目瞪口呆,一只肚皮上吊着几只乳房的黑耳朵母狐狸正在野芭蕉树下咬我的大阉鸡:大阉鸡被捆的结结实实,丧失了任何反抗和逃跑的能力,对母狐狸来说,肯定比钻到笼子里捉鸡更方便。我弯腰想捡块石头扔过去,但已经晚了,母狐狸叼住鸡脖子,大踏步朝干枯的古河道对岸奔跑而去。而那只诈死的公狐狸兜了个圈,在对岸与偷鸡的母狐狸胜利会合,一个叼鸡头,一个叼鸡腿,并肩而行。他们快跑进树林时,公狐还转身朝我挤了挤眼,那条红白相间很别致的尾巴怪模怪样地朝我甩摇了两下,也不知是在道歉还是在致谢。我傻了眼,啼笑皆非。我想捡狐狸的便宜,却不料被狐狸捡了便宜!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寨子,把路上的遭遇告诉了村长,村长哈哈大笑说:“这鬼狐狸,看你脸蛋白净,穿着文雅,晓得你是刚从城里来的学生娃,才敢用声东击西的把戏来骗你的。”我听了心里极不是滋味,除了失财的懊丧,受骗的恼怒外,还体味到一种被小瞧了的愤懑。

数月后的一天早晨,我到古河道去砍柴,在一棵枯倒的大树前,我闻到了一股狐臊臭。我用柴刀拨开篙草,突然,一只狐狸“嗖”地一声从树根下一个幽深的洞里窜出来,“吱溜”从我脚跟前逃过去;红白相间的大尾巴,眉眼间有块蝴蝶状白斑,不就是那只用诈死的手段骗走了我大阉鸡的公狐狸吗?这家伙逃到离我二十几米远的地方,突然像被藤蔓绊住了腿一样,重重跌了一跤,像只皮球似的打了好几个滚,面朝着我,狐嘴歪咧,咝咝抽着冷气,好像腰疼得受不了了。它转身欲逃,刚走了一步,便大声哀啸起来,看来是崴了后腿,身体东倒西歪站不稳,一条后腿高高吊起,在原地转着圈。那模样,仿佛只要我提着柴刀走过去,很容易也很轻松地就能剁下它的脑袋。

我一眼就看穿它是故伎重演,要引诱我前去捉它,只要我一走近它,它立刻就会腰和不疼了,腿也不瘸了,比兔子还逃得快。想让我第二次上同样的当,简直是痴心妄想!我想,公狐狸又在用相同的方式对我行骗,目的很明显,是要骗我离开树根下的洞,这洞肯定就是狐狸的巢穴,母狐狸十有八九还呆在洞里头。我猜测,和上次一样,公狐狸用“装死”的办法把我骗过去,母狐狸就会背着我完成什么骗子的勾当。我手里没提着大阉鸡,也没有其他吃的东西,它们究竟要骗我什么,我还不清楚,但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它们绝对是配合默契地想再骗我一次。此时此刻,我偏不去追公狐狸,让骗子看着自己的骗术流产,让它体味失败的痛苦,岂不是很有趣的一种报复?

我冷笑一声,非但不去追公狐狸,还朝树洞逼近了两步,举起雪亮的柴刀,守候在洞口,只要母狐狸一伸出脑袋,我就眼疾手快地一刀砍下去,来它个斩首示众!一只阉鸡换一张狐皮,赚多了。背后的公狐狸瘸得愈发厉害,叫得也愈发悲哀,嘴角吐出一团团白沫,还歪歪扭扭地朝我靠近了好几米。我不理它。哼,别说你现在只是瘸了一条腿,只是口吐白沫,就是四条腿全都瘸了,就是翻起白眼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休想让我再次上当。过了一会,公狐狸大概明白它的拙劣的骗术骗不了我,就把那只吊起来的后腿放了下来,弯曲的腰也挺直了,也不再痛苦地转圈了,蹲在地上,怔怔地望着我,眼光悲哀:“嗷――嗷――”,尖尖的狐嘴里发出凄厉的长啸,显得忧心如焚。

焦急吧,失望吧,那是你自找的。你以为脸皮白净的城里来的学生娃就那么好骗吗?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小瞧像我这样的知识青年!公狐狸蹲在离我十几米远的草丛里,我举着柴刀蹲在树洞口,那只母狐狸缩在幽深的树洞里,我们就这样僵持了十几分钟。突然,公狐狸声嘶力竭地嚎了一声,纵身一跃,想一棵小树撞去;他扑跃的姿势和平常不一样,四只爪子紧紧地勾在肚子上,头部暴露在前;“咚”地一声,它的半张脸撞在小树的树干上,一只耳朵豁开了,右脸从眼皮到下巴被粗糙的树皮擦的血肉模糊。它站起来,又一口咬住自己的前腿弯,猛烈抖动身体,“咝”的一声,前腿内侧和胸脯上被它活活撕下一块巴掌大的皮来,皮没有完全咬下来,垂挂在它的胸前,晃来荡去,殷红的血从伤口漫出来,把那块皮浸染的赤红,像面迎风招展的小红旗。那副样子既滑稽又可怕。

这只公狐狸,准是疯了,我想;我的视线被它疯狂的行为吸引住,忽视了树洞里的动静,只听见“嗖”地一声,一条红色的身影趁我不备从树洞里窜出来;我惊醒过来,一刀砍下去,自然是砍了个空;我懊恼地望去,果然是那只母狐狸,嘴里叼着一团粉红色的东西,急急忙忙在向土丘背后的灌木丛奔逃;奶奶的,公狐狸跟我玩了个苦肉计,我又上当了!母狐狸蹿上土丘顶,停顿了一下,把那团粉红色的东西轻轻吐在地上,这时我才看清原来是只小狐狸;小家伙大概还没满月,身上只长了一层稀薄的绒毛,像只泡在雾里的小太阳,在地上蠕动着;母狐狸换了个位置又叼起小狐狸,很快消失在密不透风的灌木丛里。哦。树洞里藏着一窝小狐狸呢!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我趴在地上,将耳朵伸进洞口仔细谛听,里头果然有“唧唧咿咿”的吵闹声;我不知道树洞里究竟有几只小狐狸,狐狸一胎最少生三只,最多可以生七只,通常生四五只;小家伙本来钻在母狐狸温暖的怀抱里的,母狐狸突然离去,它们感觉到了恐惧与寒冷,所以在用尖细的嗓子不停地叫唤,向它们的母亲讨取安全和温暖。

在我将耳朵伸进树洞的当儿,公狐狸“呦欧呦欧”叫得又急又狠,拼命蹦跳着,不断地用爪子撕脸上和胸脯上的伤口,弄得满身都是血,连眉眼间那块白斑都给染红了,那张脸活像京剧里的刀马旦。我明白,公狐狸是要把我的注意力吸引到它的身上去。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头堵得慌,有点不忍心再继续趴在树洞空,就站了起来。公狐狸这才稍微安静了些。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这时,土丘背后的灌木丛里,传来母狐狸“呦儿――呦儿――”的啸叫声,那叫声尖厉高亢,沉郁有力,含有某种命令的意味。

我看见,公狐狸支起耳朵,凝神谛听着,抬起脸来,目光沉重,庄严地望望天上的白云和太阳,突然,它举起一只前腿,将膝盖塞进自己的嘴,用里咬下去;我虽然隔着十几米,也清晰地听到骨头被牙齿咬碎的“咔嚓咔嚓”声,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有害的噪音,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不一会,那条腿便被咬脱了骱,皮肉还相连着,那截小腿在空中晃荡,就像丝连着的一块藕。它好像还怕我不相信它会把自己的腿咬断似的,再次叼住那截已经折断了的小腿,用力撕扯,它的身体因为用力过猛而笨拙地旋转着,转了两圈后,那截小腿终于被它像拆零件似的拆下来了,露出白森森的腿骨,血喷射性地溢出来,把它面前一片青草都淋湿了。它用一种期待的渴望的恳求的眼光望着我,一瘸一拐地向后退却,似乎在跟我说:瞧,我真的受了重伤,我真的逃不快了,我真的很容易就会被你捉住的,来追我吧,快来追我吧!

我心里很明白,公狐狸现在所做的一切,从本质上讲仍然是一种骗术,它用残忍的自戕骗我离开树洞,好让母狐狸一只一只把小狐狸转移到安全的灌木丛去。但面对这种骗术,我虽然能识破,却无力抗拒;我觉得我站立的树洞前变得像只滚烫的油锅,变得像只令人窒息的蒸笼,我是一秒钟也待不下去了;我想,我只有立刻接受心脏移植手术,将我十七岁少年的心,换成七十岁奸商的心,或许还能面带冷静的微笑继续举着柴刀守在树洞口;我觉得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推着我,使我不得不举步向公狐狸追去。

公狐狸步履踉跄,一路逃,一路滴着血,逃得十分艰难。好几次,我都可以一刀腰斩了它,可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一种什么原因,刀刃快砍到狐身时,我的手腕总是不由自主地朝旁边歪斜,砍在草地上。公狐狸痛苦地哀啸着,挣扎着,顽强地朝与树洞背离的方向奔逃,我紧跟在它的后面。我再没有回头去看树洞,不用看我也知道,此时此刻,母狐狸正紧张地在转移他们的小宝贝……

终于,灌木丛中传来母狐狸悠悠的啸叫声,声调平缓,犹如寄出了一封报平安的信。公狐狸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它调整了一下姿势,昂起头挺起腰,似乎要结束这场引诱我追击的游戏,刹那间“活”过来,飞也似的蹿进灌木丛去与母狐狸和小狐狸们团聚;我也希望公狐狸能狡黠地朝我眨眨眼睛,摇甩那条红白相间的大尾巴,然后一溜烟地消失得无影无踪;可是,它只做了个要蹿跳的样子,突然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爬起来。它的血流得太多了,它死了。

感谢狐狸再一次救犊了人性之善!柴刀的正劈与斜劈之间,竟然成了人性的分界线!

在我们的常识里,狐狸是狡诈的化身。而在这片文章里,除了狡诈,狐狸身上还有文明人所具备的东西——自残救子。

文章前部分用大量的笔墨叙述被狐狸欺骗的经历,为后半部分的叙述定下了基调。综观全文,其脉络大致如下:受骗(愤懑)——再次受骗(心灵震撼)。因为心灵的震撼,人性方始发光。文章给我们的疑问在于:狐尚如此,人将何为?(何敦文)

第四辑 恩仇之间 义象血战食人鳄

缅甸北部的卡代伊邦有驯养亚洲象役用的传统,历史上还曾将大象用于战争,称为战象,十分骁勇。有个叫克宏的青年家里也养了一头亚洲象,取名刚松,它就是战象的后代。它长得高大而不臃肿,四足强健,威风八面,那对长达一米半的象牙令人望而生畏。它的道劲柔韧的鼻子更如一条魔鞭,可以从地上拾起一根针,也可以把碗口粗的树拉断……克宏非常喜欢它,把它当自己的亲兄弟看。

克宏的工作就是每天带着刚松到森林中驮运木材。刚松力大无比,而且受过特殊训练,能够很熟练地把几百斤的木材放到背上,然后不辞劳苦地运出山。克宏收入可观,但他并不惟利是图,每月都会让刚松休息几天,到河中洗洗澡。刚松最喜欢戏水了。

2004年3月的一天,克宏又给刚松放了假,骑着它到离村很远的塔余河中玩耍。来到河边,刚松就兴高采烈地跑进水里,用长鼻吸满水,四处喷洒,还不时跟克宏开着善意的玩笑。大象是非常聪明的动物,有一定的智商,绝对通人性。如果主人对它好,尊重它,它会加倍回报,忠心耿耿。克宏和刚松的友情从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越了人兽的界限。

刚松又往深水里走了十几步,克宏便一头跳下河,开始游泳。他的泳技不算太好,而水流比较湍急,很快他便顺流而下,与刚松拉开了距离。

克宏正在仰泳着,忽觉耳边水声激荡,翘头一看,只见刚松正大踏步地朝他猛冲过来。他从未见过刚松如此不顾一切,好似凶神恶煞,它的两片大耳朵已完全张开,嘴里发出凄厉的尖叫声……

莫非刚松乱了性,要伤害自己?克宏满腹疑惑,急忙换了自由式。他刚转过身,就发现前面有两条鳄鱼正飞快地向他游过来!那狰狞丑陋的大嘴令他魂飞魄散!这是凶残无比的食人鳄!与这条河相连的萨门湖中有许多食人鳄栖息,没想到它们今天竟顺河游到这里来了!他深知食人鳄的厉害,吓得手忙脚乱,连喝了几口水。求生的本能使他拼命往回游,可手脚却不听使唤。此刻他已经明白刚松的用意了,它发现了险情,是想救他!

食人鳄瞪着阴森可怖的三角眼,甩动长尾,直蹿过来,高他只有三十几米了!

刚松的步子虽然迈得很大,但河水越来越深,淹没了它的大腿,阻力极大。它每跑一步都激起巨大的波浪,涛声震天。也正是这非凡的气势镇住了鳄鱼,使其放慢了速度。刚松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与食人鳄同时冲到了克宏近前。

就在一条鳄龟张开血盆大口咬向克宏的瞬间,刚松一个前扑,尽量伸展长鼻子,把克宏拦腰卷住,奋力一拽,让鳄鱼扑了一个空。随即,刚松把克宏举起,放到了自己背上!

克宏本来以为必死,这下侥幸获救,几乎喜极而泣。他像壁虎一样紧紧贴着刚松坚实的背,一动也不敢动。

那条鳄鱼足有四米长,嘴大如斗,见扑了空,不由恼羞成怒,兽性大发,一口咬住了刚松的大腿!另一条鳄鱼则游到刚松前面,挡住了它的归路。

刚松负痛,拼命挣脱,那条鳄鱼死活不松口,并且整个身子飞快地旋转起来,一下子转了足有两周。顷刻间,刚松的一大块皮肉被它活生生撕了下来,鲜血如喷泉般狂涌而出!刚松立刻浑身痉挛,发出痛苦的惨吼。

这就是鳄鱼最狠毒的独家绝招:“死亡翻滚”,或叫“死亡旋转”!任何最坚硬的皮肉和骨头都经受不住这一招。有人曾见过庞大的野牛在喝水时,被鳄鱼咬住腿,一个凶狠的“死亡旋转”,就把整个大腿扯了下来!野牛倒在水中,很快便被吞噬……

弥漫的血腥气很快又招来了十几条鳄鱼,它们气势汹汹,把刚松团团围住。刚松见敌众我寡,急忙忍痛朝河岸方向跑,可惜水太深,它跑不太快。凶残的鳄鱼毫不留情,争先恐后地咬住刚松的大腿、屁股,比赛似的玩着“死亡旋转”!一时间,涛声鼎沸,血光四射,刚松周围的河水已被鲜血染红了。

克宏目睹这一切,又恐惧又心疼,可他又能做什么呢?

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两分钟,刚松就得被撕得体无完肤,倒毙水中。他们两个都得被生吞活剥……

刚松毕竟是战象的后代,骨子里流淌着骁勇的血液,只是由于常年无休止的劳作,消磨了它的野性和斗志。今天,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为了拯救主人,也为了自己的生存,它突然爆发出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它身躯摆动,四足猛踢,当场就把几条鳄鱼甩出几米远,翻了白肚皮。同时,刚松挥舞锋利坚硬的象牙,刺向鳄鱼。

但是鳄鱼并没有退缩,面对这么一大堆即将到嘴的食物,它们的贪婪和杀气一发难收!前面的伙伴刚被击退,后面的又冲上来。

俗话说:好汉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刚松再怎么勇猛,也难做到滴水不漏,稍不留神,便会被狂暴的鳄鱼钻了空子。它身上的伤越来越多,血一直在流……

眼看离河岸只有不到十米了,突然,一条狡诈的雄鳄趁刚松不备,猛地蹿出水面一米多高,一口咬住了刚松的鼻子!它死死咬住,拼命往水底拽。鳄鱼在水中力大无比,刚松疼痛难忍,只能乖乖低下头,痛苦万状地嘶吼着。克宏见状心如刀割!

其余的鳄鱼大喜过望,抓住战机,张牙舞爪地一起扑向刚松!令人眼花缭乱的“死亡翻滚”又开始了……

刚松的喉咙里发出浑厚悲怆的咆哮,它积蓄起最后的力量,突然猛地一甩鼻了,那条鳄鱼毫不放松,刚松的长鼻顿时被活生生拉断,有约半米留在了鳄鱼嘴里!刚松挥动喷血的鼻子,拼尽最后的力气向岸上跑去!

鳄鱼群气急败坏,杀气冲天,极尽残忍之能事。可任它们怎么围追堵截,狂撕滥咬,也无法挡住刚松坚定、疾速的步伐。

刚松终于冲上河岸,便撒开四足狂奔起来,被撕裂的大块皮肤迎风飘摇。身后的小路被喷洒的血水染得彤红。不知跑了多久,克宏只觉得身子一震,落到了地上。他连忙爬起来,只见刚松身了已侧卧在地,奄奄一息了。

“你全是为了救我啊!我的刚松!”克宏扑到刚松身上,痛哭失声,泪流满面。

刚松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痛苦的表情,它满怀着对世间和主人的无限眷恋,慢慢闭上了湿漉漉的大眼睛……

这是一个悲壮的故事。大象刚松为了救主人,而遭到群鳄的攻击。它别无选择,只有背水一战。其实,起初刚松可以选择逃离,但是它没有,而是游向深水,与群鳄展开了搏杀,最后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人和动物有时是生死之敌,有时又是铁血盟友。大象对主人的忠诚,远远超越了人与动物的界限,它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患难朋友才是真朋友。(张伟乙)

第四辑 恩仇之间 母爱的较量

七岁那年,我和母亲住在川南那座叫茶子山的山脚下。母亲长着一副高大结实的身板和一双像男人一样打着厚茧的手,这双手只有在托着我的脑袋瓜子送我上学或拍着我的后背抚我入睡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她的不可抗拒的母性的温柔与细腻。除此之外,连我也很难认同母亲是个纯粹的女人,特别是她挥刀砍柴的动作犹如一个左冲右突威猛无比的勇敢战将,砍刀闪着灼人的寒光在她的手中呼呼作响,粗如手臂的树枝如败兵一般在刀光剑影下哗哗倒地。那时的我虽然幼小,但已不欣赏母亲这种毫无女人味的挥刀动作。

然而,在那个有雪的冬夜,在那个与狼对峙的冬夜,我对母亲的所有看法在那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后全然改变了。

我家离学校有近十里地,上学必须经过茶子山里一个叫乌托岭的地方。乌托岭方圆2里无人烟,岭上长着并不高大的树木和一丛丛常青的灌木。每天上学放学,母亲把我送过乌托岭然后又步行过乌托岭把我接回来。接送我的时候,母亲身上总带着那把砍柴用的砍刀,这并非是怕遇到劫匪,而是乌托岭上有狼。1980年冬的一个周末,下午放学后,因我肆无忌惮的玩耍而忘掉了时间,直到母亲找到学校,把我和几个同学从一个草垛里揪出来我才发现天色已晚。当我随母亲走到乌托岭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在我们的头顶。

这是冬季里少有的一个月夜。银色的月光倾泻在丛林和乱石间,四周如积雪一般一片明晃晃的白。夜莺藏在林子深处一会儿便发出一声悠长的啼叫,叫声久久地回荡在空旷的山野里,给原本应该美好的月夜平添了几分恐怖的气息。

我紧紧地拉着母亲的手,生怕在这个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遇到从未亲眼目睹过的狼。狼在这时候真的出现了。

在乌托岭上的那片开阔地,两对狼眼闪着荧荧的绿光,仿佛四团忽明忽暗的磷火从一块石头上冒了出来。我和母亲几乎是在同时发现了那四团令人恐惧的绿光,母亲立即伸手捂住的我的嘴,怕我叫出声来。我们站在原地,紧盯着两匹狼一前一后慢慢地向我们靠近。那是两只饥饿的狼,确切地说是一只母狼和一只尚幼的狼崽,在月光的照映下能明显地看出它们的肚子如两片风干的猪皮紧紧贴在一起。

母亲一把将我揽进怀里,我们都屏住了呼吸,眼看着一大一小两条狼大摇大摆地向我们逼近,在离我们6米开外的地方,母狼停下来,冒着绿火的双眼直直地盯着我们。

母狼竖起了身上的毛,做出腾跃的姿势,随时准备着扑向我们。狼崽也慢慢地从母狼身后走了上来,和它母亲站成一排,做出与母亲相同的姿势,它是要将我们当作训练捕食的目标!惨淡的月光。夜莺停止了啼叫。没有风,一切都在这时候屏声静气,空气仿佛已凝固,让人窒息得难受。

我的身体不由得颤抖起来,母亲用左手紧紧揽着我的肩,我侧着头,用畏惧的双眼盯着那两只将要进攻的狼。隔着厚厚的棉袄,我甚至能感觉到从母亲手心浸入我肩膀的汗的潮润。我的右耳紧贴着母亲的胸口,我能清晰地听见她心中不断擂动着的狂烈急速的“鼓点”。然而母亲面部表情却是出奇的稳重与镇定,她轻轻地将我的头朝外挪了挪,悄悄地伸出右手慢慢地从腋窝下抽出那把尺余长的砍刀。砍刀因常年的磨砺而闪烁着慑人的寒光,在抽出刀的一刹那,柔美的月光突地聚集在上面,随刀的移动,光在冰冷地翻滚跳跃。

杀气顿时凝聚在了锋利的刀口之上。也许是慑于砍刀逼人的寒光,两只狼迅速地朝后面退了几步,然后前腿趴下,身体弯成了一个弓状。我紧张地咬住了自己的嘴唇,我听母亲说过,那是狼在进攻前的最后一个姿势。

母亲将刀高举在了空中,一旦狼扑将上来,她会像砍柴一样毫不犹豫地横空劈下!那是怎样的时刻啊!双方都在静默中作着战前较量,我仿佛听见刀砍入狼体的“扑哧”的闷响,仿佛看见手起刀落时一股狼血喷面而来,仿佛一股浓浓的血腥已在我的嗅觉深处弥漫开来。

母亲高举的右手在微微地颤抖着,颤抖的手使得刀不停地摇晃,刺目的寒光一道道飞弹而出。这种正常的自卫姿态居然成了一种对狼的挑衅,一种战斗的召唤。母狼终于长嗥一声,突地腾空而起,身子在空中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向我们直扑而来。在这紧急关头,母亲本能地将我朝后一拨,同时一刀斜砍下去。没想到狡猾的母狼却是虚晃一招,它安全地落在离母亲两米远的地方。刀没能砍中它,它在落地的一瞬快速地朝后退了几米,又做出进攻的姿势。

就在母亲还未来得及重新挥刀的间隙,狼崽像得到了母亲的旨意紧跟着飞腾而出扑向母亲,母亲打了个趔趄,跌坐在地上,狼崽正好压在了母亲的胸上。在狼崽张嘴咬向母亲脖子的一刹,只见母亲伸出左臂,死死地扼住了狼崽的头部。由于狼崽太小,力气不及母亲,它被扼住的头怎么也动弹不得,四只脚不停地在母亲的胸上狂抓乱舞,棉袄内的棉花一会儿便一团团地被抓了出来。母亲一边同狼崽挣扎,一边重新举起了刀。她几乎还来不及向狼崽的脖子上抹去,最可怕的一幕又发生了。

就在母亲同狼崽挣扎的当儿,母狼避开母亲手上砍刀折射出的光芒,换了一个方向朝躲在母亲身后的我扑了过来。我惊恐地大叫一声倒在地上用双手抱住头紧紧地闭上了眼睛。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只感觉到母狼有力的前爪已按在我的胸上和肩上,狼口喷出的热热的腥味已经钻进了我的领窝。也就在这一刻,母亲忽然悲怆地大吼一声,将砍刀埋进了狼崽后颈的皮肉里,刀割进皮肉的刺痛让狼崽也发出了一声渴望救援的哀嚎。奇迹在这时发生了。

我突然感到母狼喷着腥味的口猛地离开了我的颈窝。它没有对我下口。我慢慢地睁开双眼,看到仍压着我双肩的母狼正侧着头用喷着绿火的眼睛紧盯着母亲和小狼崽。母亲和狼崽也用一种绝望的眼神盯着我和母狼。母亲手中的砍刀仍紧贴着狼崽的后颈,她没有用力割入,砍刀露出的部分,有一条像墨线一样的细细的东西缓缓地流动,那是狼崽的血!母亲用愤怒恐惧而又绝望的眼神直视着母狼,她紧咬着牙,不断地喘着粗气,那种无以表达的神情却似最有力的警告直逼母狼:母狼一旦出口伤害我,母亲就毫不犹豫地割下狼崽的头!动物与人的母性的较量在无助的旷野中又开始久久地持续起来。无论谁先动口或动手,迎来的都将是失子的惨烈代价。对峙足足持续了5分钟。

母狼伸长舌头,扭过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轻轻地放开那只抓住我手臂的右爪,继而又将按在我胸上的那只左脚也抽了回去,先前还高耸着的狼毛慢慢地趴了下去,它站在我的面前,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气,一边用一种奇特的眼神望着母亲。

母亲的刀慢慢地从狼崽脖子上滑了下来,她就着臂力将狼崽使劲往远处一抛,“扑”地一声将它抛到几米外的草丛里。母狼撒腿奔了过去,对着狼崽一边闻一边舔。母亲也急忙转身,将已吓得不能站立的我扶了起来,把我揽入怀中,她仍将砍刀紧握在手,预防狼的再一次攻击。

母狼没有做第二次进攻,它和狼崽伫立在原地呆呆地看着我们,然后张大嘴巴朝天发出一声长嗥,像一只温顺的家犬带着狼崽很快消失在幽暗的丛林中。

母亲将我背在背上,一只手托着我的屁股,一只手提着刀飞快地朝家跑去……

母爱是最平凡而有最伟大的,对人类而言是这样,对动物也是如此。当生命告别母体,便再也无法走出母亲的视线。在生命成长的过程中,母亲要承受太多的苦难。

本文所描述的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战争,更是母爱之间的战争。

这场战争唯一胜出的,就是母爱。(何敦文)

第四辑 恩仇之间 人蟒恩仇记

在印度南部的崇山峻岭间,生活着各种野禽野兽。住在山脚下的猎人巴巴尼,四十刚出头儿,身体结实,是个四口之家的主人。他靠打猎为生已20年,对这座大山上的弯道曲径、溪沟洞穴,都了如指掌,因此人家都称他为“土地”。

<h3>误入蟒穴</h3>

一个春天的早晨,他照常上山打猎,当他在丛林中到处搜索时,发现两只黄色野兔在疾跑,他正想举起猎枪时,兔子穿过一片堆积在地上的枝叶,不见了。巴巴尼立刻追赶过去,突然,身体下沉,腿部一阵剧痛,他发现自己跌进一个洞穴里了。

他抬头仰望,靠着几缕从枝叶中透进来的阳光,估计洞深约4米多,口小底大,洞底直径约5米,洞壁上有山泉滴下,摸了一下,壁上长着青苔。他突然感到一阵绝望和恐慌。显然,除非有人救援,要靠自己爬出洞去是绝不可能的。

这时,他听到洞顶有沙沙声,同时一对绿色的眼睛出现在洞口,一条大蟒进洞了。巴巴尼吓得魂飞天外,昏了过去。大蟒也似乎吃了一惊,将自己6米多长的身躯蜷曲在巴巴尼对面,眼睛盯着巴巴尼。当他醒来时,大蟒还在盯着他。他迅速跪在地上,对大蟒叩了十几个头,不停地向它求情。这时大蟒用尾巴卷起与巴巴尼一起跌进洞里的那枝猎枪,举起尾巴,将猎枪甩出洞外。巴巴尼又一次吓得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巴巴尼被一阵沙沙声惊醒。洞里已是一片黑暗,他发觉从洞口一次次掉下什么东西,用手去摸,才知已积起一层厚厚的枯枝干叶。大蟒又进洞盘在原来的地方。这时,巴巴尼恐惧的心情稍稍减轻了一些,他感到大蟒似乎在关心他,保护他,加上枝叶带来的温暖,他竟睡着了。醒来时,天色已微明。洞内空荡荡的,原来大蟒早出洞了。中午时分,突然从洞口掉下两件毛茸茸的东西,他仔细一看,是两只被咬死的野兔,流着血,一只还在颤动,大蟒进洞了,它用尾巴将兔子推到巴巴尼身边,巴巴尼明白这是给他送来的食物,但他怎能茹毛饮血呢?他心情慌乱,手足无措,看看兔子,又看看大蟒。这会儿,他看清大蟒背部黄色,但腹部却不是一股蟒蛇的白色,而是深灰色。凭借猎人的经验,他知道这是一条珍贵的蟒蛇。

第二天,丢进洞里的是两只松鼠,第三天是一大块血淋淋的带皮毛的兽肉。巴巴尼已整整饿了两天,头晕虚弱,为了支撑生命,他不得不试一试,但是他一碰着兽肉,就引起一阵恶心,接着猛烈地呕吐起来,极度的难受使他呻吟起来。

这天,大蟒没有出洞,它一会儿盯着巴巴尼,一会儿闭上眼,似乎在思考。将近傍晚,大蟒用尾巴将巴巴尼扫离原来的位置,这使巴巴尼吓得半死。大蟒将他扫到这边,又扫到那边,发出可怕的声音。终于它用尾巴托起巴巴尼,巴巴尼紧紧抱住蟒身,但它又将他甩下,这样重复3次。终于,巴巴尼领悟到,大蟒要把他托举到洞口!于是,当大蟒的尾巴第四次向他冲过来时,他换了个方向,骑在蟒尾稍靠后的部位,双下紧紧抱住尾端,使头向上对着洞口。

大蟒像一台起重机似的举起尾巴,将巴巴尼升到洞口。他立刻抓住了一条粗实的树枝,离开蟒尾,人已经在洞外了。成功了!他为自己捡回这条命而无限激动,他跪在洞边,向他的“恩人”叩头致谢。从此以后,巴巴尼每次上山,总要将一些猎物,如山鸡,野兔等丢进蟒洞。

<h3>恩将仇报</h3>

这样过了3个月,一个与动物园签过约的猎队发现了这条大蟒,猎队知道这条大蟒的价值,决心要捕到它。于是,张榜公告:凡能捕获这条大蟒,或发现这条大蟒并能提供确实的蟒窝者,将得到一笔巨额奖金。以后并可得到动物园的各种照顾。

巴巴尼看到公告,起初他毫不动心,他决不能出卖救命“恩人”。但是由于滥捕滥杀,山上野兽逐渐稀少,巴巴尼上山打猎,常常空手回家,四口之家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了。

于是,动物园的那份公告又隐隐出现在巴巴尼的脑海里。他痛苦地下了决心,去找那个猎队队长,但走到半路上,他又折回来了:“决不能做这种忘恩负义的事!”他在心里发誓。但生活的艰难,加上利欲熏心,他又忘了誓言,5天后,他终于成为猎队队长家里受欢迎的客人。

<h3>大蟒复仇</h3>

初冬的一个傍晚,一队猎人在巴巴尼的带领下,悄悄地来到大蟒藏身的洞口。印度人捕蛇的方法之一,是用吹鼓乐引蛇出洞。按巴巴尼的指点,猎人把带去的大铁笼,朝大蟒出洞的方向,打开铁闸门,接着鼓乐喧天地吹打起来。大蟒听到乐声,抖动了一下身躯,但依然盘曲着不动。乐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刺耳,简直有点惊天动地。大蟒由焦躁不安变得昏昏沉沉,终于爬出洞来,爬进了大铁笼,当它感到异样时,闸门已经落下,乐声停止。十几个猎人欢天喜地地从藏身处跃出。

这时,巴巴尼从一棵大树后面闪出来,他负罪地看着大蟒,大蟒用充满狂怒的眼睛怒视着他,巴巴尼浑身发抖,慌忙跪下叩头。当他起身时,一股黄色的液体从大蟒嘴里喷射出来,正好击中巴巴尼的右脸颊。极度的恐慌和一阵剧痛,使巴巴尼昏迷过去。巴巴尼在医院醒过来时,头上缠满纱布。为了防止毒性扩散,医生已经刮去了他右颊的所有肌肉。一个月后出院时,他从镜子里发现自己的右颧骨全部外露,可怕极了。从此,他每天头昏脑胀,软弱无力。不要说上山打猎,连下地种菜都不可能了。他的脸部不时发出一股股溃烂的恶臭。妻子无法与他一起生活,带着孩子离开了他。两年后,巴巴尼死去。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中国的古代神话《九色鹿》,都是一样的为了名利恩将仇报。古人的境界是人活世上,只求安心,即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代,也是要有一些道德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社会的和谐也是依靠这些道德底线来维系。还是一句古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巴巴尼的死,也是在证明这些。(郑建)

第四辑 恩仇之间 草原上的人狼大战

1971年10月,我成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37团6连畜牧排的一名战士。我们的战斗任务就是放牧,管理着一千多只羊和几十匹马。连队地处锡林郭勒盟北部,靠近边境,生活相当艰苦,但我们怀着对毛主席的无限忠诚,干劲冲天。

由于过度放牧,护养不善,草场严重退化,畜牧排奉命向北迁移,在六十里外,一片水草有一米多高,随风起伏,形如波涛。真可谓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草原上野兽出没,我们的半自动步枪有了用武之地,不到10天,我们就打死了100多只黄羊、狍子和20多条狼。美其名曰“保卫羊群”,实际上它们并没惹我们。

我们很快遭到报应。一天凌晨两点多,我们在睡梦中惊醒,牧羊犬狂吠不止。冲出去一看,清冷的月光下,几十条狼正跟十几条牧羊犬大混战。那些狼个头很大,凶悍无比。以前这里是它们的地盘,我们的肆意妄为让它们忍无可忍了。

排长打了个尖利的呼哨,活着的牧羊犬纷纷撤出来。“打!”排长下令,5支半自动步枪对准狼群一起扫射,当场打死十几条狼。剩余的狼发出怪嚎,奔突躲闪,仍不肯逃走。

突然,一条大公狼闪电般地冲向近在咫尺的羊栅栏,它以令人难以置信的腾越,跳过了2米高的栅栏,落入了羊群中。羊圈顿时像滚油锅里撒了一把盐——炸开了。我们看得眼花缭乱,一时呆住了。

又有十几条狼效仿,奋不顾身地越过栅栏,乱咬一气。羊群发出凄厉的尖叫,乱成一锅粥,很快冲垮了栅栏,四散逃命。恶狼把所有的残忍和歹毒发泄到1000多只羊身上,疯狂地连抓带咬。

我们想开枪,可又怕打死羊,眼睁睁瞅着没办法。那场面真是太混乱太恐怖了。等排长咬咬牙下令不顾一切向狼群射击时,它们已大功告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一清点,当场死了100多只羊,伤的和失踪的不计其数。而这一切只发生在半个小时之内。

第二天,排长套车拉着死羊去连部如实汇报了此事,连长把他狠批了一顿,要撤他的职。而一贯奉行“抓革命、促生产”的指导员却认为这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并非单纯生产上的损失。他让排长戴罪立功,20天内把那群“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阶级敌狼”全部消灭。

排长感激涕零,写下了保证书。他又带回了十几名战士和步枪、长矛、砍刀等武器,当场召开了一次动员大会,号召大伙向“阶级敌狼”开战。我们都是义愤填膺,热血沸腾,这回能大干一场了!

狡猾的狼群嗅到了浓烈的火药味,不肯正面交锋,而是跟我们展开了“你进我退,你退我咬”的游击战。漫山遍野全是一人多高的牧草,想追它们势比登天。有时连根狼毛也没见着。可是晚上一数,羊又少了七八只。一连5天都是如此。

看来,这是一群有组织有纪律报复性极强的狼,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要跟我们对抗到底。

由于连日惊吓,羊群吃不饱,纷纷病倒。怀孕的母羊不是流产就是难产。再这样下去,畜牧排的集体财产就全没了。

排长又召开了一次会议,听取大家的建议。经过热烈的讨论,产生了一个绝妙的方案:用火攻!为了消灭“敌狼”,牺牲点牧草算什么。正巧,狼群频繁出没的南面地段有一条河,呈U型流过,是个天然的口袋,又能控制火势,太妙了!

经过充分的准备,两天后,大战拉开了序幕。那天刮着北风,估计五六级。各就各位后,有人在北方距狼巢约10里外点了一溜火。牧草已经泛黄,天气又干燥,所以极易燃烧。瞬间,一条火龙便贴地飞舞起来。

北边也埋伏了人,但大部分人都集中在南面的河对岸。站在高处向北望,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席卷大地,势不可挡。大火烧到离河还有约3里远时,那些猫在穴中的狼都挺不住了,纷纷出洞,它们不敢迎着火跑,全向南边涌来。好家伙!我第一次亲眼看到那么多狼,大狼、小狼、半大狼,灰毛的、黄毛的、白毛的,应有尽有,怕有近200只!看来这把火真烧对了地方,这里是狼的老巢。

大火呼啸着随后就到,走投无路的狼群只好往河里跳。它们虽会游泳,但泳技不佳,只会“狼刨”,脑袋露在上面,丑态百出。我们见状大笑,笑得肚子疼。

河面约50多米宽,很深,流速也快。眼瞅着有五六十条狼下水了,灰压压的一片。排长一声令下:“打!狠狠地打!”

顿时,十几枝半自动步枪一齐开火,“哒哒哒”震耳欲聋,硝烟弥漫!子弹溅起水花,河中像开了锅,狼们纷纷饮弹而亡,死尸在浪中翻滚,鲜血很快把河水染红了。

残忍是人类的本性之一,需要文化和文明加以控制和掩饰。但在那个一切文化被颠覆的年代,残忍会突然在某个人或某些人身上集中爆发出来。

我手握半自动步枪,狠狠地抠动扳机,整个身子随着子弹的倾泻而颤抖!我体会到了无法形容的快感。所有人都和我一样,或比我更疯狂。他们的脸上挂着痴迷的狞笑,嘴巴极度歪斜。大火冲到了河对岸,高温的热浪阵阵涌来,炙烤得人面皮发烫。由于草原多年未着火,腐殖质很厚,此刻全变成了炭灰,很耐烧,想回跑根本不可能。那里云集的上百条狼耐不住高温,一齐跳下水。等待他们的就是暴风骤雨般的子弹。大部分狼死于河中,但也有少数躲过了枪林弹雨,冲上岸来。

我们浪费太大,子弹所剩无几,“停止射击!冲锋,跟我上!”排长下令。

我们背起枪,飞身上马,挥起砍刀、长矛、钩镰枪,冲下河堤,冲向河滩,每人分管一段,向爬上岸的“落水狼”迎头痛击。

这些前些天还不可一世的畜生此刻毫无反抗能力,怪叫着毙命。明明知道上岸就死,但距河岸不远的狼仍不顾一切地向岸上涌来。它们的眼神大多狠毒而茫然。我们一视同仁,格杀勿论。实际上大多数狼是被马的铁蹄活活踩死的,我们只要在河岸来回遛马就行了。这种杀戮方式在我们看来过瘾多了。

一条体形特别大的狼游上了我管辖的范围,使劲抖着身上的水珠。凭直觉,我认定它就是头狼,它的体积和眼神与众不同。立功的时候到了!我趁它立足未稳,一催胯下的褐日(蒙语,汉语为枣红)马直扑过去,尖利的长矛对准它的脑袋。它可能是挨呛了,反应迟钝。在我的矛尖距它约2尺远时,它才向右跳了一下,躲开了。我的马收不住蹄,差点跑进河中。拔马回头一看,头狼正一瘸一拐地向南跑去。我一边策马疾追拦截,一边高喊:“同志们,头狼在这里!别让它跑了,快来支援!”

这家伙看起来真急了,玩命地狂奔,并不断地急转急停,存心考验我的骑术。此时,狼已经被杀得差不多了,伙伴们听了纷纷从两侧赶过来,大队人马眼看就要将它围在中间,那时再想跑,简直是插翅难飞了。

头狼为了摆脱我,使出了浑身解数,有几次从我的马肚子底下钻过去,搞得坐骑受惊不小。不过由于它老玩玄的,也被我击中两下,背上鲜血淋漓。它全身的毛是金色的,眼珠发蓝,很可能是条杂种狼。

援兵赶到,胜利在望,我越杀越勇,追着头狼的屁股猛扎。不料,它在狂奔之际,突然又来了个急刹,跃向一旁。我早有防备,一带马缰,坐骑跃出一步,瞬间停住。我正要掉转马头,头狼冷不防一跃而起,从背后向我扑来。这一切太突然了,我来不及躲闪,它一下扑到了我背上!

完了!我心想。

还好,它的冲击力不是太强,我一弯腰,又稳住了。我想拼死一搏,却觉得脖子一疼,头狼的长嘴咬住了我的脖子。同时它的前爪牢牢地抓住我的肩膀。

我的脖颈一阵钻心般的疼痛,顿时惊骇不已,停止了挣扎。难道已被咬断了?我已失去了知觉?但我很快发现我还活着,看来头狼并不打算立即弄死我。它想干什么?

坐骑仍在向前奔跑,身边已聚拢了许多人马。他们望着我,个个惊恐万分,呆若木鸡。我明白了,头狼想挟持我作为人质,好掩护自己逃命。如果说这种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打死我也难信。简直是空前绝后!伙伴们想开枪,可又怕伤了我,眼睁睁无计可施。我只能随遇而安,依旧策马奔跑。

起初,伙伴们都在身后跟着,但头狼马上对我采取了措施,疼得我直咧嘴。伙伴们弄明白了,都不敢追得太紧了。

我背着凶恶的头狼,一口气跑出了七八里,它的爪尖抠进了我的肩膀中,它的利齿划破了我的脖梗。它只要稍受刺激,我的脖子就会应声而断。当时我感受到的恐怖程度无法言说,至今仍然刻骨铭心。

又跑了一会儿,追赶的人已离得较远,前面是一望无垠的荒草滩。头狼的目的已达到,我已经是多余的了!

我也许是吓昏过了头,也许是求生的本能使然,突然猛地往马鬃上一趴,狼牙撕破了一层厚厚的皮,但我也奇迹般地摆脱了!这么长时间它一直张大着嘴,有些麻木了,没反应过来。再迟一会儿,它可能就对我下毒手了。

头狼气急败坏又朝我咬来,我不敢怠慢,左手护住脖颈,右肘猛地向它的腹部捣去!这一招对付人行,对付狼同样有效。它连挨几下,被打懵了。我抓住战机,右脚出蹬,侧着身子跟它厮打起来。它突然一口咬住我的左臂,我强忍剧痛,挥右拳猛击它的眼睛和头部。我骑术精湛,在马鞍上坐得很稳,而它脚下没根。在我狂暴的打击下它终于被我掀了下去,只是仍咬住我的胳膊不松开。我猛一摆臂,把它摔到地上,但也被撕裂了一大块肉,骨头渣子都露出来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觉得有多疼。

我正在庆幸自己获救时,没想到头狼从地上又跳了起来,一口咬住了马尾巴,并拼命往后拽,坐骑负痛,使劲向前,试图挣脱。头狼却突然松口,坐骑用力过猛,一下子跌倒在地。我也被掀下来,摔得眼冒金星。恍惚间,直觉得右脚腕钻心地疼,紧接着是左脚腕。头狼对我下手了!我一个鲤鱼打挺,根本站不起来。头狼发出恐怖的怪叫,恶狠狠地向我迎面扑来!它的眼睛阴毒无比,满含着对人类的刻骨仇恨。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没有枪,人类根本不是野兽的对手。在它完全疯狂的狂抓滥咬下,我很快满脸是血,眼睛都睁不开了,只能用手护住咽喉。看样子它一定要将我置于死地。

直到大队人马赶到了,头狼仍不顾一切地撕扯我。同志们冲上来,把它砍成肉块,才算把它拖开。我变成血人,早已不省人事,多亏抢救及时,才算捡了条命。

我因在这次行动中的特殊而勇敢的表现被授予“打狼英雄”的光荣称号,但我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落下了终身残疾。那血腥、残忍的一幕幕真是不堪回首。我们把狼群全消灭了,但未必就是最后的胜利者。如果能够重新开始,我想我和我的伙伴们一定不会那样做了。但我们还有机会吗?

阅读过这篇文章后,我们应该相信了——人有人道,狼有狼道。普天之下,人与狼应该是共存的。因为历来人与狼就是大自然生物链上的两个环节,所以摘下哪个都会失衡。当然人道被狼侵犯时,人会认为狼是敌人。反过来,狼无道时,人便成了它的敌人。无论人还是狼,对待敌人谁都不会手下留情,这时候即便是狼也能变得聪明起来,想出种种办法来对付你。何况,那么多同伴残死在它面前。这就正应了,狗急跳墙那句话。其实,我们早一天懂得应共存的道理,我们就不会抱着一定要战胜狼的心理残忍地去对付狼了。(端木)

第四辑 恩仇之间 殊死较量

在一望无际的沙漠无人的边缘,有一位刚强、友善的维吾尔族老人。他年轻力壮时,以长途运输为生。白天,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是他的运输工具;夜晚,骆驼卧成一个圈儿,他就睡在骆驼圈儿内。

有一年,他养的牧羊犬生了一只独崽儿,按当地习俗,狗生独崽儿是一件很不吉祥的事情。于是他就冒险到狼群出没的地方,从狼窝里抓了一只刚出生的狼崽儿,抱回来与他的狗崽儿配成一对儿喂养。狼崽儿渐渐长大了,非常健壮,机灵善斗,他特别偏爱它,经常用自己节省下来的牛羊肉单独精心喂养。在他的精心调教下,即使遇见它的同类,那只狼也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地护卫着他和骆驼。因而,在他心目中,那只狼和那条狗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都是自己和骆驼的忠诚卫士。

一年盛夏,他的驼队在为沙漠深处一支勘探队运送物品的途中,遇上了特强风暴。那是一场罕见的魔鬼搬家似的风暴,狂风刮得天昏地暗,伸手不见五指,六峰骆驼全被暴风黄沙吹打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和他相依为命的一条狗、一只狼。等到狂风渐渐减小的时候,已是灰头土脸、疲惫不堪了,更糟的是缺水少食,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那个灰蒙蒙的夜晚,他在疲乏困倦中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但突然被一阵狼与狗的撕咬声惊醒。当他坐起来之后,狼和狗立即停止了撕咬,平静得如同往常一样,一左一右争先恐后地与他亲热起来,似乎想从他手中得到食物。他睡下不久,又被它们拼命的撕咬声惊醒了。那个夜晚,如此这般折腾了几次,引起了他的警觉:在这种特殊的困境中,它们为什么会一反常态、反复拼命厮咬、双方都伤痕累累还不肯罢休?于是,他佯装睡觉,结果发现,每当他躺下来的时候,狗就机警地蹲在身边守护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狼;而那只狼,总是全神贯注地盯着他,随时准备扑过来。每当狼刚刚要纵身扑向他的时候,狗就迅疾地扑过去与狼厮咬,竭尽全力地保护。他的狗体形高大,通身油黑闪亮,非常健壮、凶猛,狗的“父母亲”是他的胞弟悉心培育出来专门对付狼的良种杂交牧羊犬。它对付那条狼绰绰有余,所以他有惊无险,安然无恙。

他恍然大悟:在这种饥饿的状况下,对狼来说,它的主人是唯一可食之物了。因此狼的野性与残忍的本质,狗的友善和看家护主的本性,全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

弄清了事实真相,他这时再也不敢松懈了。天刚蒙蒙亮,他就把全部可食之物都喂了狼,乘机拴住并打死了它。他和狗一起,靠吃狼肉,不但找到了六峰失散的骆驼,而且按时把物品运到了勘探队驻地。

当世界上刚有狼的时候,狗并不存在,那时狼就是狼。是人的因素才使某只狼变成狗的,从此,世上就多了一种忘了它是与狼同一祖宗的动物,那就是狗。狗是被人称作狗那天开始忘记的。所以《殊死较量》中的狗把主人当作了祖宗,因此,无论何时它都对主人忠心耿耿。而狼就不然了,即便主人对它再好,在关键时刻它还会六亲不认。所以狼就是狼,它永远不会像狗那样对待人。(端木)

第四辑 恩仇之间 义犬复仇记

这个真实的故事发生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到战后多年才算结束。

我的老伙计谢·亚历山大罗维奇一位刚从德国苏占区归国不久的退役上校,我们役用犬爱好者俱乐部的一个最老成员,给我们几个养狗爱好者讲了下面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h3 class="h3">一</h3>

我极为看重的是灵性和忠诚。我所讲的就是有关狗的灵性和忠诚的故事。

那还是卫国战争前夕的事。当年,我在边防哨所服役,我的家属也跟我一起住在国境旁边。且说我们哨所有个年轻小伙子,一位很优秀的军犬引导员。这个年轻人博览群书,极有教养。他引导的是一条牧羊种的大狼狗。这条狗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他依恋极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这个年轻人性格温和、彬彬有礼,同时,他又是个性格刚毅、英勇顽强的人。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花在这条狗身上。他甚至能从狗的行为最微小的变化,以至于耳朵的耸动而懂得狗的心情,而这条狗也能凭他一个眼色就听从主人的吩咐。

可是,这个好青年给敌人杀害了。事情经过是这样:

在我们哨所所管的边境上,有一股匪徒越境了。我们的战士跟敌人展开了对射。这个年轻人和另外一名战士陷入了敌人的第一次逼攻。他们给了这股匪徒应有的打击,尽管越境者人多势众,而他们只有两个人,但我们的战士还是善于拖住敌人,直到援兵到来。

当我们赶到战斗现场,呈现在眼前的是这么一幅图景:越境者被打死三个;我方的损失是:一个战士被打死(另外一个毫无损伤)。牺牲的正是那位青年人军犬引导员斯达罗斯青。

这个年轻人死得壮烈。他打光了所有的子弹,同敌人展开了肉搏,不幸在肉搏中被敌人用手枪打死了。他身旁躺着一条受了重伤的狗。它保卫过自己的引导员,受了两处枪伤。

对斯达罗斯青的牺牲大伙都深感悲痛。我们也很怀念那条名叫“文尔内”(忠诚的意思译者注)的狗。文尔内很快就养好了伤,于是,我们把它分配给另外一名战士去引导,但是,这个决定就是贯彻不下去。第一,文尔内不服从新引导员的引导;第二,它老是走到它先前的引导员被打死的地方,狺狺地哀鸣不停。对了!我差一点忘了告诉各位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斯达罗斯青的遗体旁边,我们发现了两根人的手指头。说不定,这是枪杀斯达罗斯青的匪徒的手指头,是狗咬下来的。很明显,当时,文尔内扑到这个匪徒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齐根咬下了他这两根手指头。

我们又试着让它去别的哨所服役,但它变得焦躁不安,老是挣脱狗链。这样一来,它就失去了边境军犬的一个最重要的品质了。另外,又有一个灾星落到它头上。原来,这条狗有一处枪伤是在头部,子弹损伤了与听觉有关的神经,狗很快就变聋了。它再也不适合在边境服役了。因而,我个人收养了它。它住在我家里,对我家里人都很亲近,对我,则更是亲热极了。狗有个脾气:它总有一个最依恋的人。然而,我总认为,所有这些年来,在它内心深处,它过去的朋友和主人的形象是不可磨灭的。

斯达罗斯青牺牲后不久,伟大的卫国战争爆发了。我上了前线。这期间文尔内完全变聋了,模样也变老了。不过,它依然强壮有力,必要的时候,它还凶狠得很哩!

由于它完全聋了,它变得越来越孤苦无依了。然而,正是由于听觉的丧失,使其他的感觉变敏锐了。可不是吗,它有令人惊叹的嗅觉和非同寻常的直觉。它能由人们嘴唇的牵动明白人们的意思;你也可以耳语般地对它下命令。它马上就会去执行。

<h3 class="h3">二</h3>

我军攻克柏林后,我随同一位将军飞往柏林。我们降落在一个德军飞机残骸狼藉不堪的机场上。

我精通德文。还是在战前,我就读过许多德文的养犬学文献,对德国警犬、军犬繁殖场的地理位置,各繁殖所拥有的警犬、军犬的头数了如指掌。我和将军急切地想查明各繁殖场是否完好无损。然而,我们所到的第一家养狗场已被破坏得狼藉不堪,仅有的一个工作人员是个捷克人,他是在希特勒匪帮溃逃前夕躲藏起来以迎接解放的。捷克人向我们介绍情况说:柏林被攻克前夕,三个德国长官乘车到了养狗场。他们穿过养狗场的大院,命令我们把狗放出来。狗向我们工作人员跑过来了,而他们三个人却一只接一只地枪杀它们。半个小时之内,他们枪杀的狗尸堆积如山,枪杀了四百只狗。

“有一个人射杀得特别起劲,是个无指头的人。”捷克人出人意料地说道,“他一个人撂倒的狗是其他两个人枪杀的二倍。他毙狗的时候怀有一种恶魔一般的满足感。甚至微微笑着。”

“无指人?”我机械地重问了一句。

“是的!他的右手缺两根手指头……他是用左手射击的。”

我和将军都泥塑木雕一般站在那儿。在这场战争里,我们目睹过许多可怖的事物,然而,像这种无谓的谋杀却使我们感到震惊。震惊之余,我意识到了总体战还在继续进行!

巡视养狗场后不久,我被任命为一个小市镇的卫戍司令,这个城市位于勃兰登堡省。我的家属也由国内迁来,聋狗文尔内也随家迁来了。几个月过去了。

有一天,我带文尔内由卫戍司令部回到住所去。几个月来,文尔内经常跟着我,从来不用狗链,自由自在地跟我并排走着。它近来衰老得更厉害:它已经十岁,对狗来说,这可是古稀之年了,它一坐下来就睡觉,除了吻部之外,连躯干的毛发也变灰白了。只是,文尔内的嗅觉同从前一样敏锐。文尔内从来都是服从命令的模范。可是,这一天它的表现却异乎寻常:走起路来很不安分一会儿离开我朝前直跑,一会儿又拉在我后面,时而耍脾气。弄得我也生气了,就吆喝了它一声,而我马上就发现了,文尔内像发寒噤一般全身颤抖,一会儿紧张地嗅嗅空气,一会儿又嗅着人行道的柏油路面。莫非它生病了么?

“文尔内,你怎么啦?”我大声说道。马上我就感到惊讶不已:文尔内听见我说话。它听见了才转过身来的。叫我惊奇的还有一样东西,就是它那双眼睛。它那双眼睛充满了痛苦和难以描述的怨恨之情,还有点什么叫我难以言传的东西。它身上的毛发全都竖了起来,那条尾巴也夹到肚皮下去了。我还从来没见过它处于这样警觉的状态。当然,最叫人惊奇的是它恢复了听觉。……

据说,动物能感到自己末日的来临。这一点甚至可从动物生理上的反常现象找到反应。某些动物会变得沮丧不堪,落入一种受压抑的状态。相反,另外一些动物却会出现一种难以描述的警觉状态。在这种高度亢奋、警觉的精神状态下,这些动物身上经常会发生最出人意料的现象。

猛然间,文尔内的头向地面一低,就打我身边撒腿跑开了。

“文尔内,你上哪儿去?回来!回来!”我喊叫道。

但是,它头也不回地朝前跑:要不就是耳朵又失聪了,要不就是不想服从命令。

我试着跟在它后头跑去,但是,转眼间就给它拉下了。文尔内消失不见了,我忧心忡忡地回家去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我还在想着文尔内。它在哪儿?发生了什么事?我家的人作出了跟我的猜想大相径庭的假设:狗儿发了狂以及诸如此类的想法。我不同意他们的想法。我内心深处有个什么声音在告诉我,文尔内身上发生了一点什么更严重的事情。

<h3 class="h3">三</h3>

你瞧,两个小时刚过不久,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我办公室的值班军官通知我,在市中心的一条街上发生了一起不寻常的事件: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一条狼狗一般大的野狗,径向一个德国公民猛扑过去,撕咬着他。

“什么?”我对着话筒直嚷叫,“给我形容一下那条狗!……”

“你家的文尔内在家吗?”值班军官小心翼翼地问道。

“文尔内不在家!”我极为警觉地回答。

“出事现场有两位我们的战士,”值班军官继续报告道,“据他们说,这条狗像是文尔内。”

“人还活着吗?”

“快要断气。”

“狗呢?”

“狗还活着……”

值班军官还说了点什么,但我没听完他的报告就给车库挂了电话要车。

五分钟之后,我已经赶到了值班军官报告的那条街上。柏油路面上还有一滩血迹,扫街人还没来得及扫掉。这滩血迹指明了事件发生的地点。被咬的德国人已抬进了就近的一栋房子,在我驱车赶到前几分钟他已经死去了。

这是一个已不年轻的男人。浅色头发,高个,穿着一套普通的平民服装,满脸冷酷之极,就连死亡也没能稍稍改变他那副冷酷的模样。狼狗几乎咬下了他的喉管,他连一刻钟也没挨过就断气了。文尔内也躺在旁边,但它是一副什么模样啊!

原来,这个过路的人持有一把手枪,他一边躲避狗的攻击,一边开枪抵抗,向文尔内射出了整整一匣子弹。文尔内受了致命的枪伤,但是还活着。我跪倒在文尔内跟前。它认出了我,且微微揪动着尾巴。显然,它是想向我表示欢迎。它嘴角的血泡不断胀大,与此同时,血泡发出了咕嘟咕嘟的声响,这种喑哑的声音仿佛卡在它的喉咙里出不来又下不去似的。文尔内老是看着我背后。我看了看它目光所指的地方也就了然了:它的眼睛一刻也不停地盯着被它咬死的德国人。它的目光里蕴含着怎样一种深仇大恨啊!

“抬他出去!”我朝尸体一指,命令道。

两个战士来到尸体边,一个搬头,一个抬脚。因为磕碰了一下,死者的右手滑落下来,直往下垂,“扑”地一声碰在地板上。我不由得悚然一惊:死者的右手缺了两只指头。

猛然间,我记起了一幅遥远的图景,这些年来战争带来的种种严酷事件将这幅图景遮掩住了。如今,这幅图景是如此鲜明,就像是昨天看到的一样:践踏过的雪地上,血迹斑斑,被敌人打死的斯达罗斯青躺在地上,一只受了伤,且流血过多的狗,两根蜡黄的人的手指头……想起这些,我就什么都了然了。瞧,这是个什么人躺在我面前啊!杀害斯达罗斯青的凶手受到了惩罚。

看吧,狗的不寻常的行为用什么来解释?文尔内竟能由柏油路面上的足迹嗅出了敌人的气味。这个人的气息在它的头脑里保存了八年之久!八年来它一直对他怀着刻骨铭心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一天!

“死者的身份确定了吗?”我问道。

“差不到哪儿去。”我的助手意味深长地答道,他是不久前赶到现场的。他将死者的证件递给我。

这不就是嘛一张纳粹党的党证,一张盖世太保的登记卡。

“他随身携带的?!”我惊讶地问道。

“是缝在衬衣里的……”

死者抬走了,文尔内也平静下来了。它的目光暗淡下来了,憎恨的表情消失了。这种憎恨终生都伴随着它。它最后一次用舌头舐了舐我,深深地喘了一口气,就直挺挺地死去了。我们的文尔内不在世了……

不瞒诸位,这就是整个故事……不过,还要补充一点的就是:进一步的调查确定,这个家伙曾是德寇的空降侦察兵,是一辈子都在危害我们国家的危险而凶恶的敌人。

听完这个故事后,我们想,各位读者也会和我们役用犬爱好者俱乐部的成员一样,更加热爱和敬重我们国家的警犬和军犬。

意林札记:文尔内的故事如果还要延续,不妨假设他最后进化为人,或者比人更为高级的生物。我绝不怀疑文尔内的忠诚,相反,我时常汗颜于人之间的无情无义。(何敦文)

第五辑 与狼共舞 教授家的狗

亨利是一条纯种狗。他住的房子非常漂亮,墙体是一块块石头,台阶是白色的大理石,窗帘是红色的天鹅绒。

他的主人叫彭罗斯,是一个大教授,非常有钱。

亨利每天早上跟着彭罗斯教授一起去那所听上去好像叫“填鸭式大学”的地方上班,坐的是那种加长了的豪华轿车。

亨利每天中餐吃的是两块色香味皆佳的烤羊排。

亨利每天晚上睡觉的床是一只柳条篮,置放在壁炉前,里面铺的是高级毛毯。

星期六,亨利总会被带到宠物美容店,受到精心打扮,然后随彭罗斯教授逛各种专卖店。星期天,教授还会带他到公园去,那儿飘散着草的香浪,还有一支管弦乐队演奏着优雅的古典音乐。

彭罗斯教授常常抚摸着亨利身上的小马甲说:“瞧,亨利,我的宝贝,这才是生活!”

亨利当然只有同意的份儿。然而有一天一切都变了。是这样的:

彭罗斯教授接到一项任务,要到爱达荷州挖掘恐龙化石,需要一整年。

但是有一个问题——任务规定:任何人都不允许带宠物同往!

教授家的厨子沃什伯恩太太同意将亨利带到她家代为照料,直到教授返回。

彭罗斯教授不愿意这样。沃什伯恩家既没有大理石台阶,也没有红色的天鹅绒窗帘。

但是他没有别的办法,还是替亨利穿上了小马甲,然后送到了沃什伯恩家。

亨利从车里出来时,对眼前的景象非常吃惊。他的两只耳朵竖了起来,像两扇开着的车门。

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邋遢的家。他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尽量保持高贵的尊严。

房前的台阶上东倒西歪地放着一些脏兮兮的玩具,还有3个小孩横七竖八地坐着,亨利只有留神绕着走才不会被绊倒。可是他没走几步,一双小手就拦腰将他抱起,未等他反应过来,他已经被扔进了一只满是肥皂泡的浴缸里。

他几次试着想跳出来,可是每次都被一只只小手按了回去。

“轻一点,孩子们,”沃什伯恩太太说,“亨利不习惯你们这样的玩笑。”

还有,那天的晚餐是一根水煮的猪骨头!当孩子们将骨头扔到他面前时,上面还沾着一些菜叶。什么!亨利愤愤地想,连盘子也没有?

他想知道自己今后是否还会吃到烤羊排。

睡觉的时候到了,亨利非常疲惫,可是他的那只铺了高级毛毯的柳条篮没有带来,他会睡在哪儿?

这时,两个孩子将他带到一间有3张床的房间里。

“亨利和我一起睡!”一个孩子说,并把他抱上一张床。

“哦,不!亨利和我一起睡!”另一个孩子抗议道,把他抢到另一张床上。

第三个孩子也参与了对他的争夺战,结果他从床上跌落了下来。

还未等到他钻到床下躲避起来,一场枕头战又开始了。

一只枕头击中亨利的脸。他叫唤起来,声音非常大。

“怎么啦,亨利!”沃什伯恩太太责备道,“你从前从不大喊大叫的!安静下来,否则孩子们会睡不着的!”

星期天没有公园,没有经典的管弦乐曲,风儿飘过时也没有草的香浪。只有在沃什伯恩太太的后院里,可以见到一丛丛的蒲公英、摇摇晃晃的秋千和用空纸盒做的城堡。

孩子们和亨利翻滚在一起。他们搔抓他的耳朵,在他脖子上扎了一根圣诞节时用来装饰的红色绸带。他们设法让他追逐隔壁邻居家的猫。最小的孩子还在他的鼻子上亲了一口,哦,他明显感到了湿润的口水和草莓沫。

后来,这个最小的家伙还拽他的尾巴,其他两个孩子则“唉哟哟”地喊。

沃什伯恩太太从后门探出头:“不要伤了孩子,亨利。”

时间一天天、一周周、一月又一月地过去了。

亨利学会了忍受枕头战、口水加草莓沫的吻。他学会了不理会隔壁家的猫,学会了从脖子上解开那根红绸带子。他甚至还开始喜欢吃水煮猪骨头。

然而有一天一切又发生了变化。是这样的:

彭罗斯教授回来了。

那辆加长豪华轿车带着亨利驶回到教授的石头房子。

临走前,沃什伯恩家的孩子们站在门前的石阶上。他们的脸上挂着眼泪:“再见,亨利,”他们伤心地说,“再见!”

那天晚上,宠物美容店的小姐将亨利打扮一新,彭罗斯教授让他吃了两块油煎羊排(放在他专用的印着他的名字的盘子里),最后他爬进了壁炉前的那只铺着高级毛毯的柳条篮里。

他打了一个哈欠。头搁在前爪上,合上了眼睛。

但是他难以入睡。

他感到有点不对劲。一切都是那么安静,那么平和。太安静,太平和了。

亨利从柳条篮里爬了出来。他推开门,走出屋子,奔上了通往沃什伯恩太太家的路。开始他走得不紧不慢,就像平常彭罗斯教授训练他要求的那样。后来,他就急急匆匆地奔跑起来。

沃什伯恩太太家的门关着,他不断地用前爪在上面抓挠。

沃什伯恩太太打开了门:“哦,亨利,是你呀。欢迎你来!”

亨利匆忙爬上了楼,进了孩子们的卧室。里面漆黑一片。

一个枕头击中了他的头。

亨利钻进了一张床下。他嗅到了淡淡的草莓的味道。在他准备睡觉的时候,他对自己说:这才是生活。

不经过思索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但是被完全设计好的生活索然无味。生活有它自己的轨迹和航线,那就是新鲜、新奇、新美如画。塑料花经过人工设计制造固然很美很精致,但是带着露珠和泥土的鲜花更为人们所热爱,因为鲜花的新鲜和活力,远非僵化的塑料花所能及。这才是生活啊!(绘丹)

第五辑 与狼共舞 永不放弃

辽阔的青藏高原上。一群藏羚羊在拼命地奔跑。它们不是在躲避猛兽的追击,而是逃避科学家的围猎。因为在那群藏羚羊当中,有一个16岁的男孩,科学家们叫他羚孩儿。

这个孩子是在16年前,被一对年轻夫妇遗弃在青藏高原上的。因为他先天残疾,一条腿肌肉萎缩。年轻夫妇想,与其让他长大了受罪。还不如早早去了。于是。他们便借着旅游的机会,把孩子扔到了青藏高原上,老虎吃了,野狼啃了,毒蛇咬了,他们都不再管。

可是,那孩子却命大,没被毒蛇猛兽吃掉。却被一只刚刚死了“孩子”的羚妈妈叼走了。羚羊妈妈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每天用乳汁哺育着他,带着他在山野间奔跑、跳跃,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羚妈妈都寸步不离他左右。

孩子一天天长大,学得像藏羚羊一样敏捷。虽然他的一条腿完全萎缩了,但另一条腿特别粗壮,奔跑起来手脚并用,一口气能跑50公里,单腿一蹬,能跳两米多高,在躲避猛兽追击时,他总是跑在羚群的前头。羚妈妈为他骄傲,所有的羚羊也都佩服他,因此他成了那群羚羊的“头羊”,还有好多“美女”追求他呢!

科学家发现他的时候,是在一次高原航空拍摄中。科学家们见他带着羚群蹿山跳涧,躲过狼群的追赶,都感到奇怪,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快的奔跑速度?有这么好的弹跳力?而且还是一个残疾人。这是一个奇迹,一个生命科学史上的奇迹。于是,科学家们决定捉到他,对他进行一番研究。

终于有一天,他在掩护群羚跳跃山涧时被活捉了,群羚在山涧的那一头站成一排,发出阵阵哀啼。羚妈妈更是奋不顾身跳过山涧营救,但很不幸,他已被科学家们绑上了直升机。

经过长达3年的人性化训练,羚孩儿学会了人类的语言、文字,也学会了人的生活习惯。当然,他也有了人的名字——藏羚人。科学家们对他的体能进行了测试,发现他的体能数据比正常人高出10倍。为了证明这一点,科学家们安排他和世界长跑冠军、世界跳远冠军、跳高冠军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比赛,电视台还进行了直播。比赛的结果是,他长跑的速度比长跑冠军快一倍,跳跃的高度和距离也让跳高、跳远冠军望尘莫及。

藏羚人一下子成了超人,还上了报纸。这样一来,他的生身父母便找来了,要把他认回去。得到消息的藏羚人只给科学家留下了一张纸条,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纸条上写:“我不会认人类的父母,我只有一个母亲,那就是羚妈妈,因为她哺育了我,教会我奔跑和跳跃,让我学会了生存。我身体残疾,小的时候跳不起来,也跑不快,可羚妈妈从未放弃过,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即使饿狼咬住了她的尾巴,她也没有放弃,正因为羚妈妈没有放弃我,我才有了今天。”

后来,人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镜头:藏羚人陪伴在羚妈妈身边,在广阔的青藏高原上奔跑跳跃,身姿是那样的矫健、动人。所有的人都为之感叹,更让他的生身父母无地自容。

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这个世界的一员,即使他残缺不全,我们也没有理由放弃。给他一个适合生存的空间,让他体现生命的价值,才是我们应该做的。永不放弃,可以让一个生命坚强起来,可以让一个生命创造出奇迹。我们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做到永不放弃,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加充满生机,变得更加精彩。(张斌川)

第五辑 与狼共舞 我那些可爱的朋友们

几天前我在做自己的照片集的时候,发现了一张照片,是我家的老母猫和公猫彼得的全家福。照片上,母猫和它刚生下来的四只小猫蜷着睡在垫着布的窝里,彼得在一旁守护着,而小猫们都蜷在母猫的身下吃奶。照片上,彼得的眼睛一只是红色的,一只是黄色的,而母猫的两只眼睛都是绿色的。它们的眼睛都很诧然地看着镜头。

一时,我养过的那些猫儿们夹着记忆纷纷在我的眼前涌现。一只、两只,白的、花的、黄的;还有一段段的记忆、一段段的往事。一时间,我过去的生活似乎全被那些猫儿占据了。这些毛茸茸的、有灵性的东西,像它们身上的毛一样,沾满了我所有的衣服以至于沾满了我所有的生活。

结婚后养的第一只猫是一只弃猫,被我先生的外甥女捡到。她母亲不让她养,就哀求我收留小猫。我看看那只猫,十分瘦小,且脏,抬起两只眼睛看我,水汪汪的。我一下子就心软了。把猫拿回家,洗澡,喂鱼给它吃,后来竟养得肥肥大大。这只猫最喜欢睡在我头顶的枕头上,肥肥的尾巴垂下来,搭在我的耳朵旁。人一走,它也马上离开。这猫是只土猫,毛短、头小、腿又长,别人见了,都说,不要了吧。可虽是土猫,却很听话,于是不知怎么会想到那些虽然丑但是心地善良的女孩子,总不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吧。于是更加爱惜它,有一种做慈善的心理。

世事就是这样,某种事情一旦开了头,就好像和你有了终生的缘分,断也断不了。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日本的作家村上春树最近翻译过来的那本小说,里面写到的那个有智障但又通灵的人物,他就是通过猫儿来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所以,我以为村上春树肯定也是一个爱猫的家伙。

隔了一段时间,朋友送我一只长毛的小猫,打了出租车送来。白猫一到我家,丝毫不怕生,昂起头来四处侦察,这里闻闻那里闻闻熟悉地形,倒是原来的黄猫一见它就如临大敌,躲起来了。我把小白猫团在手掌上,白猫身上的毛又长又软,像一只玩具猫。一时心动,喜新厌旧,就把黄猫送给了楼下的邻居。黄猫到了楼下的那家以后有很多故事,足可以写一部中篇小说。

白猫养了不久,被一老友看中。老友没有儿女,生活寂寞,几次央求我把猫送她。我一狠心,就把白猫送了给她。她替白猫起名叫“咪咪”,十分宠爱。有一次白猫从五楼的阳台上跌下去,跌破了下巴。老友抱咪咪去缝针,一边走一边哭。

家里安静了没多久,一天晚上到朋友文心家小坐。她也是个爱猫分子,养了一只名叫“啷啷”的波斯种大公猫,十分威猛。当时我在她的客厅聊天,喝女主人煮的咖啡,突见一只大肚子的白猫姗姗走进,连忙问文心什么时候又多一猫。她说这猫刚从北京来,名叫“迷糊”,暂时还没有主。“迷糊”是长毛猫,种不大,神态娇弱迷糊。我把它放到膝上,“迷糊”懒懒地摇尾,也不走开,甚觉有缘,于是抱回家。

一个月后,“迷糊”生下七只小猫,使我忙个不停,不断要用眼药水瓶代替奶瓶给奶水不够的小猫喂牛奶,颇为辛苦。而且楼上楼下的小朋友们都要来看猫,一看就大呼小叫,手舞足蹈,吓得“迷糊”不断挪窝。小猫满月后,六只分送给朋友,自己留下一只花的母猫,就是文章一开头提到的照片里的刚生小猫的母猫,想想已经十六年整。

不多久,朋友丹莉从北京运来两只大白猫,是一对夫妇,公的叫“北北”,母的叫“京京”。我无法收养,送给卢明。卢明拿回去后,养得甚好,还生下几只小猫,并送我一只,以谢我这个经常为猫求主的人。这只小猫初来的时候,耳尖嘴尖,因此取名为“三尖”,可见我对取名没有灵感。“三尖”是只公猫,和我的花母猫生了四只小猫,其中一只全白的鸳鸯眼的小母猫送给了彭则澎。那只小母猫在她家长大后生了一窝小猫,彭则澎又送回其中的一只小公猫给我,全白的,鸳鸯眼,就是我在文章一开头提到的公猫“彼得”。

我曾经养过多少猫,又送过多少猫给别人,真是很难想起。春节的时候有一个很长时间都没联系的朋友突然来电话,问我还记不记得我送给她的那只猫。我当时真是想不起了。后来她在电话里帮我回忆,瓜生藤,藤生瓜的,我才终于想起送给她的那只母猫就是我现在家中的那只母猫生的四只猫里的其中的一只,是一只白猫。送走后我还去过她家看过那只猫,她给它取名为“丝丝”。她说,她后来在祈福新村买了带花园的房子,这只“丝丝”完全就成了一只狗,还能跟着她出去散步。以前在广州的时候,“丝丝”极其温顺,而现在为了保护自己的花园领地却跟别的猫大打出手,以致损坏了一只牙齿。

我一边听电话,一边在心里计算着。我家的老猫已经16岁了,“丝丝”应该也有14岁,猫的14岁等于人的100岁。在百岁高龄还可以重新适应生活,我不能不佩服它。

美的事物,在我们心中所唤起的感觉,是类似于我们当着自己喜欢的人所洋溢在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我们无私地爱美,欣赏美,喜欢美,如同喜欢我们的心中的人一样。可见,美包含着可爱的宝贵的东西。我们确信友好、仁爱、和气与善良是促使世界和谐安宁的力量。我的那些朋友们在怀有仁爱之心的家庭,自由地成长!(张斌川)

第五辑 与狼共舞 给小鸡保温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但是在经历过一次无力挽回生命逝去的事情之后,我再也不敢轻易养宠物了。

三月的扬城是寒冷的,但是已经有出壳的小鸡被人带离温室,叫卖于路边和学校门口了。儿子喜欢这娇黄可人的小东西,经不住他泪眼汪汪的哀求,我花了一元钱买了一只回家。回家的路上,这眼睛尚没有完全睁开的小东西,半倚半卧在我的毛围巾里,一声紧着一声地叫着,可是,我不知道这小小的家伙它究竟需要什么。回家之后,我将它放入纸盒,再用小碟装上水和米饭。它无力地站在盒子里面,不住地叫着,却什么也不吃。晚上先生回来的时候,小鸡虚弱得叫不出声音来了。

从泥土中长大的先生一看到小鸡就生气了,他斥责我说:“这么小的小鸡是应该生活在保温室里面的,在家里怎么可能养得活,你们这么轻易地就买了一个生命,你们能对它负责吗?”接下来先生的举动令我吃惊,他小心翼翼地将小鸡装入了怀中,甚至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小鸡也跟他进了被窝,被他轻轻地放在了胸口上。

我对小鸡的生命奇迹没抱太多的幻想,所以当第二天早晨,先生从胸前捧出活泼的小生命的时候,我感动极了,我对这个男人和这个被他用体温温暖回来的生命充满了敬意。看到先生被子里面到处都是小东西的排泄物,我也没有说一句埋怨的话。

早上要上班的时候,我们发起了愁,家里的温度是没办法保证小鸡生存的,怎样才能不让这个小东西又走向死亡,成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于是我们又把它和装它的小纸盒放进了被子里。中午回家的时候,小东西正一派快乐地吃东西。我觉得它应该不会再有什么事儿了,就把它从被子里面取出来,放在当时非常好的阳光下面晒着。

下午上班的时候,我充好了热水袋,并将热水袋放进了小鸡的纸盒,才放心地走了。可是,下午回家的时候,儿子告诉我:“妈妈,小鸡躺下了。”我走到小东西的面前,看见它在一口接一口地倒着长气,小小的身体已经快要伸直了。我非常难过,也不敢碰它,看到这生命就要远行的场面,我在深深地自责。先生再次毫不迟缓地将小鸡装入怀中,但是,这娇黄的生命却再也没有动起来。

每一个生命都是高贵的,用一个生命去呵护另一个生命是让人油然而生敬意的。就让我们对男主人公用自己的体温给小鸡保暖的行为表达我们最真挚的敬意。喜欢的东西是需要加倍珍惜的,如果我们不能对这种喜欢负责任,那么就不要近距离地喜欢。关心所有的生命,让这个世界充满爱和快乐。(张斌川)

第五辑 与狼共舞 少女和海龟

南非布列兹海岸有个叫帕比特的小渔村。十五岁的少女克莉娅和父亲亨吉相依为命,捕鱼为生。

一天,克莉娅随父亲捕鱼回来,在沙滩上见到一只身受重伤的大海龟,样子十分可怜。克莉娅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恳求父亲为大海龟治伤。这时,海龟眼巴巴地望着克莉娅,正在落泪呢!亨吉依从了女儿,与克莉娅一道将海龟抬回家,请来医生为它治伤。

这是一只母龟。龟甲直径有一米长。克莉娅给它起名叫“梅莎”。时间一长,梅莎就成了克莉娅家的一员。一天,克莉娅和亨吉从集上卖鱼回来,推开门却见地上躺着一个昏倒了的人,海龟梅莎正死死地咬住他的一条腿。亨吉端来盆冷水泼醒那人,一问才知道他叫史少权,是这一带祸害乡邻的海盗和惯偷。他知道亨吉父女这些年来捕鱼卖虾积攒下不少钱。便想趁父女俩不在家时撬窗入室偷窃。谁知他撬开窗才刚跳进屋里还来不及动手,便被警惕的大海龟一口咬住了腿,任他怎样挣扎踢打也脱不了身。史少权被海龟咬住,一吓一累便昏了过去,让亨吉父女俩逮个正着。亨吉把史少权送去镇警察署,他不但挨罚款,而且还被判了3年监禁。这事一传开,人们都知道克莉娅家有一只能抓窃贼的大海龟,纷纷前来看稀奇,此后再也无人敢到克莉娅家偷窃了。

一天,克莉娅和父亲赶集回来,屋里却不见海龟梅莎。克莉娅急了,村前村后、海滩海岛到处寻找,都不见它的影子。亨吉叹道:“龟又不是人,哪有什么感情?你别再惦记它了!”克莉娅噙着泪嚷道:“它会回来的!”此后只要一有空,她就滩前村后四处寻找,令亨吉不住地摇头叹息。

这天夜里,克莉娅只觉得门前有响动,赶忙开门一看,原来是梅莎带着它的丈夫、儿女回来探望主人了。想不到梅莎这海龟,还蛮有情义呢!

却说那窃贼史少权,因为入室偷窃被亨吉和克莉娅抓住,扭送警署判处3年监禁,心中对这父女俩恨之入骨。为了报仇,他拼命从监禁所里逃出来,纠集了三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手执钢刀,躲在亨吉父女捕鱼必经的海面礁石后,准备到时行凶杀人,将亨吉和克莉娅的尸体丢入海中去喂鱼。

亨吉父女不知前面的海上有行凶的歹徒埋伏,依然兴冲冲地驾船摇橹而来。史少权等人赶忙从礁石后蹿到他们的船上。史少权将锋利的钢刀架在克莉娅的脖子上,恶狠狠地说:“当年你父女凭了一只海龟将我抓住,害得我挨罚款还被入狱监禁!今天老子要将你们父女杀了,消我心头之恨!”“难道你们不怕海龟?”史少权恶狠狠地说:“水深海阔,海龟怎么会到这儿来救你们的命?”“谁说不会?”克莉娅得意地向海里一指,“那不是,已快到船边了!”史少权和三个歹徒顺着克莉娅的手指望去,不禁被吓得脸色苍白,胆战心惊:只见十来只甲壳直径1米多宽的大海龟,在母龟梅莎的带领下高昂着头,瞪着愤怒的眼睛,正用力地划动四肢,飞一般地向他们的渔船冲来。

“梅莎,快来救我们!”克莉娅望着母龟大声呼救。史少权丧心病狂地狞笑着,将牙一咬,举起钢刀就要朝克莉娅砍去。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母龟梅莎突然用前爪扒住船帮,伸头咬住史少权的右脚,使劲一拖,史少权失足栽进海里,手中的钢刀也不见了影子。与此同时,其他的海龟也纷纷扒着船帮来咬歹徒。混战中,渔船哗啦一声翻了个底朝天,克莉娅父女随着歹徒一齐掉进了海水里。

克莉娅在海水中扑腾了几下,突然觉得被一个圆板托住。原来是母龟梅莎!她的父亲亨吉,也趴在另一只大海龟的背上,正划开湛蓝的海水向她游来。

前方海面上,还在进行着一场殊死的人龟大战。两只巨大的海龟,正在追咬失魂落魄的史少权。他正被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淋,一边挣扎一边想往就近的礁石上爬。然而他一爬上去又让海龟咬着拖下来,下去上来,上来下去,像拉锯战一般。其他的三个歹徒,也发了疯一般在海水中扑腾着挥舞手中的刀去劈海龟。歹徒被三四只海龟分别咬着手脚用力一撕,身子哧啦裂成碎片。

战到最后,七八只愤怒的海龟扑向史少权,随着一连声的惨叫。他已尸骨无存,只剩下一片猩红的海水。此时,克莉娅父女的渔船早已随海水漂走,母龟梅莎就驮了她,另一只海龟驮了亨吉,用四肢哗哗地划动海水往岸边游去。

歹徒已受到严惩,克莉娅父女得以绝处逢生,这全都是靠了海龟梅莎啊!克莉娅想到这儿,激动得紧紧地搂住海龟梅莎的脖子。人与龟就像是一对亲密的朋友一样。

人挨着龟,龟驮着人,划啊划,游啊游,克莉娅激动地抬起头:啊,到家了,金色的海岸,就在前面!

乌龟在人们眼里是与世无争的。他用坚硬的外壳从容防备外界的伤害。它不懂得进攻,或许就从来没有想过进攻。

记得通天河里曾经驻扎着一位它们的前辈,唐僧师徒与它“同舟共济”过,却因为忘记了一句承诺而导致神龟的翻脸。而实际上乌龟只是佛祖的道具,放在了他们必经的路上。

克莉娅救了梅莎,梅莎又报答了他们全家。乌龟对善恶如此的泾渭分明,这只两人能抬回家,直径一米的大海龟,只是我们的道具,放在了道德审美的路上。(汤可华)

第五辑 与狼共舞 海豹与女孩

对17岁的卡特里内·贝格来说,挪威西海岸外荒凉的小岛顶上那个圆圆的黑色剪影看上去就像是一块被海水冲刷过的岩石。随后,黑影动了一下。“靠近些。”她催促她爸爸说。她的爸爸正驾着小船。

卡特里内抓起双筒望远镜,聚集在一只小海豹身上,它只有小狗般大小。“爸爸,它为什么孤零零地呆在那儿?”她问。“它可能被遗弃了吧。”43岁的特吕格弗·贝格回答说,“我给奥勒松水族馆打电话问问,看我们能做些什么。”

在爸爸打电话的当儿,卡特里内继续通过望远镜凝视着那只无助的小海豹,她非常同情它。这时,她爸爸打断了她的思绪。“水族馆馆长说,让小海豹在那儿先呆两天,以防它母亲回来。如果它母亲不回来,我们再把它送到他那里,他可以给它检查一下。”

接下来的两个晚上,卡特里内几乎难以入睡。当她和爸爸最后返回0那座小岛时,发现小海豹一点儿也没动窝。卡特里内四肢着地,爬着向它一点点靠近。“别害怕。”她低语道,“我们是来帮你的。”

小海豹深灰色的皮毛上布满了浅棕色的大斑点,水汪汪的黑眼睛大得出奇,耳朵小得像两个小孔,几乎看不到。它的右耳边有一个特殊的白色印记,形状像一颗星星。小海豹的鼻子像橡胶一般,上面有一簇胡须。

卡特里内伸出手,小海豹舔了舔她的手指。卡特里内将毛茸茸的小海豹抱进怀里。在他们前往水族馆的途中,小海豹像熟睡的婴儿一样依偎着她。

水族馆馆长扬·埃纳森告诉他们说,这只小海豹既不会捕食也不会自我保护,把它放回人海无疑意味着死亡。得有个人来替它母亲照顾它3个月,3个月后它才能自立。

“爸爸,我们何不来养小海豹呢?”卡特内里问。贝格想了一会儿,然后对女儿说:“如果我们养,也只能养到它能同到它的同类中去为止。我们可不打算把一只野生动物变成宠物。”卡特里内毫不犹豫地答道:“我愿意试一下,无论这有多难。”

埃纳森给卡特里内演示了如何在搅拌器里将鲱鱼块和海水混合成又稠又油的粥代替母乳。然后,他们把一根橡胶软管伸到小海豹的喉咙里,给它喂了一些粥。小海豹的肚子填饱了,便安稳了下来。卡特里内给它起名叫塞利克。“主要由你一个人来饲养,这非常重要。”贝格在同家的路上对女儿说,“那样的话,这个过程就会最接近对野生动物的抚养。”

“现在,这就是你的家了。”卡特里内将塞利克抱进岛上他们家的避暑别墅时对它说。小海豹的鼻子拱着她的手,她也刚鼻子挨擦着它光滑的脑袋。它身上有一股海水的气味:咸咸的,带着鱼腥气。当卡特里内钻进被窝时,塞利克在她旁边的地板上也很快呼呼睡着了。

到第一周结束时,卡特里内已是筋疲力尽。她每天得喂塞利克4次;当它腹部伤口感染时,她得给它涂药膏:她还得清扫它拉在地上的粪便,并用肥皂和水给它擦洗身子。塞利克倒是精力充沛,摇动着鳍肢乱跑,迫不及待地探查着新环境。当卡特里内最后把它关进船蓬时,塞利克愤怒地狂叫着表示抗议。但此后每天早上,当卡特里内到船蓬去时,塞利克又欢又喜地迎接她。它的声音听起来就像雾角和生锈的铰链混在一起的响声。

塞利克总是感到饿。一听到搅拌器响,它就会笨拙地爬进厨房,张大嘴,等卡特里内把喂食管塞进它的喉咙。在家中,卡特里内走到哪里,塞利克总是笨拙地跟到哪里,前鳍肢拍得木地板啪啪直响。凡是动弹的东西都让它着迷。它有时像小狗一样追逐着自己的尾巴,有时像小猫一样扑打细绳。当卡特里内给它挠下巴底下时,它就会陶醉地拱起背,鼻子几乎抵着背。随后,它会突然将下巴搁在她成杯状的手里,倒头睡去。

在外面,塞利克时而在高草丛中打滚,轻轻地咬着野花,时而追逐蝴蝶。贝格割草时,小家伙在割草机前面忽前忽后,好像是在挑战一个对手。

给塞利克上第一节游泳课时,情况可就不一样了。卡特里内不得不涉入小海湾,将它拽进去。但塞利克马上爬上岸,向家奔去。真倒霉,卡特里内想,是一只怕水的海豹!

卡特里内坚持不懈,每天带塞利克到小海湾去。“海洋总有一天会成为你的家的。”她对小海豹说。渐渐地,小海豹开始喜欢上了每天的游泳训练。

塞利克3周大时,卡特里内认为它可以到外面广阔的海洋上做一次远行了。“你看过了我的世界。”她一边装配着她的自携式水下呼吸器,一边对塞利克说,“现在该去探索你的世界了。”

卡特里内潜入冰冷的海面下,抓住塞利克的一只鳍状肢,将它拉下水面。开始时,小海豹紧紧地跟在她身边,对未知的浩瀚海洋保持着警惕。后来,本能占了上风,塞利克嗖的蹿了出去,扭动着,翻滚着,速度和美姿让卡特里内大为惊奇。同时,她也对它一下能在水下呆数分钟感到吃惊。到成年时,它将能在海面下呆20分钟,每小时游20英里。

到第五周时,塞利克已经学会吞食整条鱼——只是卡特里内先得把鱼头塞进它的嘴里。由丁正长身体的小海豹每天要吃掉九到十条鱼,因此卡特里内和她的爸爸整天都在忙着钓鱼。是该设法让塞利克自个儿捉鱼的时候了。

依照埃里森的建议,贝格准备了一个大塑料水池。卡特里内在里面倒满了海水,又往里倒了一桶肥美鲜活的大马哈鱼。然后,她抱起塞利克,将它扑通一声丢了进去。一开始,塞利克左冲右撞,哪一条都想追。而当最终抓住一条时,它又不知该怎么做,于是就把鱼放掉了。

塞利克日渐强壮。“我们带它到近海处,看看它能不能应对海浪。”卡特里内对爸爸说。

当他们带着小海豹来到差不多两个月前发现它的那个布满岩石的小岛时,只见海面上波涛汹涌。塞利克似乎并不在意。小船破浪前进。塞利克的前鳍肢搭在船头,热切地注视着前方。

卡特里内怀抱塞利克爬上岸,来到小岛上。但她一把它放进水里,它就陷入了困境。它被起伏的波涛推来攘去,极其危险。因为海豹的头骨是身上最容易受伤的部位,卡特里内担心塞利克的头会被冲撞到岩石上。她试图把它叫回来,但无济于事。卡特里内无奈地望着小海豹在海浪中搏击了将近一小时。

最后,塞利克抓住一个有利时机,借助一波碎浪爬上了岸边的礁石。还没等浪再把它冲走,卡特里内上前一把攥住了它的一条鳍肢。她紧紧地抱住它,松了一口气。“噢,塞利克。”她说,“我们差点儿失去你。我想你得再长些日子,然后我们再来试水。”

到塞利克两个半月时,它的体重超过了100磅,几乎是成年海豹体重的一半,卡特里内都抱不起它来了。它已经学会应对海浪,但还是不会捉鱼吃。

9月中旬,突然有一天,塞利克开始露出了它的野性。一天下午,塞利克在鱼池里游来游去,它像从前曾无数次做过的那样逮住了一条大马哈鱼。但这一次,它没有放掉,而是把鱼迅速转动了一下,将鱼头吞了进去。它看上去既惊讶又高兴。卡特里内欣喜若狂。“它成功了,爸爸!它终于会自己捉鱼吃了。”然而,这是一个悲喜交加的时刻,因为卡特里内知道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快要结束了。

对塞利克的训练还有最后一步——到大海里捉鱼,在那里它的猎物可能会逃掉。卡特里内和爸爸在塞利克学会游泳的小海湾口拦了一张鱼网。随后,卡特里内往里丢了些活鱼。小海豹逮了一条又一条,好像它一直在干这事。卡特里内现在明白,塞利克快可以走了。

9月下旬的一个下午,卡特里内和爸爸拆掉鱼网。她强忍着泪水,提醒自己这正是自己一直努力的目标。“去吧,塞利克。”她催促道,“你愿意走就走吧。”

即使通往自由的最后一道障碍已经去掉,塞利克还是在卡特里内悬垂着的脚周围缓缓地绕着圈,拂擦着她。最后,贝格用胶靴推它,把它推离了海岸。塞利克犹豫了一下,继而慢慢地向开阔的海域游去。它曾停下来回头望了好几次。当它的脑袋在远处只剩一个小点时,卡特里内和爸爸望见它钻到了海面下,不见了踪影。

卡特里内在岩石上来回徘徊,希望能最后再看到小海豹一眼。“走吧,卡特里内。”爸爸轻声催促道,“我们走吧,这样它就不会被诱回来了。你应该感到非常自豪。”

卡特里内爬到房后的小山顶上,泪流满面。她把蓝色的大衣紧紧地裹在身上,眺望着远处的大海,直到太阳沉下地平线,她才停止了守望。“再见了,塞利克。”她喊道,最后望了望越来越暗的海水。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要人类善待动物,动物就会和人类成为朋友。同时动物的生存的能力也需要培养。一只动物如果离自己的生存环境太久,要它重新回到那个本来就属于它的环境,就需要给它时间,让它慢慢去适应。

每种生命,都有它自己的世界,为了尊重生命的自由,人类应该帮助动物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去,就像本文中贝格对女儿卡特里内说的:“如果我们养,也只能养到它能同到它的同类中去为止。我们可不打算把一只野生动物变成宠物。”(将来)

第五辑 与狼共舞 布查找到了知己

布查是马戏团里的一头大象的名字,它性情温和,文质彬彬,很讨马戏小观众的欢心。它旋转着身子翩翩起舞,接着又突然躺倒在地装死,这可乐坏了孩子们。马戏终场时,布查又用鼻子扛起大旗走在最前头。

但是有一天,布查却一反常态,它不愿跳舞,不愿装死,也不愿扛大旗了。一星期里它曾三次企图踩死驯兽师。它还对那些好意丢东西给它吃的孩子们“哇哇”怒吼,似乎也恨不得将他们踩成肉泥。

人们用尽了种种方法,然而布查仍然暴跳如雷,毫无改观。最后,市政府的官员对马戏团老板说:“布查属于危险动物,应立即处死。”

马戏团驯养一头大象得花不少钱呢。因而老板灵机一动,决定售票来让大家参观布查的处死实况。这样,他可以用赚得的钱另买一头小象。

星期六上午,马戏团的帐篷内挤满了数百名观众,射手们手握来复枪,一切准备就绪,布查在笼子里转来转去,步履显得异常沉重,有时还扬起长鼻咆哮几声,它似乎知道自己的末日来临了。

笼子外,驯兽师准备发令射击,这是布查最后一次的“表演”了。

正在这时,一个戴眼镜的小个子男人从人群中挤到老板跟前。

“您能免它一死吗?”小个子问。

“不行,因为它随时都可能伤人。我们想尽了办法也无法使它安静,实在是无计可施了!”

“让我进去跟它待一会吧。两分钟后我就能用事实证明:您的判断错了。”

老板忧心忡忡地瞥了他一眼。

“恐怕两分钟后您自己也一命呜呼了!”

“我知道您会这么说的,”小个子微笑着,“因此我把文契也带来了,上边写着:‘一切后果由我自负。’”

老板接过文契一看,上边确实是这么写的。他转身面对观众,报告了一条惊人的消息:有一位大胆的先生准备进笼!

小个子男人迅速脱下上衣和帽子,心平气和地说:“把笼门打开吧。”

布查停住脚步,通红的眼睛盯着笼门,身子颤动着。小个子空着双手——他既没带枪也没带棍,从从容容地走进笼子,然后轻轻掩上了笼门。

布查发出了一声怒吼,而小个子并不躲避,只见他口中念念有词。大象像着了魔似的突然安静了下来,但目光依然十分警觉。人们愣住了,大家听不懂他究竟在说什么,而布查似乎也在听着他的话沉思了起来。

温柔的话语从他口中汩汩流出,布查的身子渐渐停止战栗了,突然,布查轻轻叫唤了一声,声音中充满了淘气和伤心,还不时地将大脑袋左右摇晃着。小个子走上前去用手轻拍布查的长鼻。接着布查用鼻子挽着他的手臂,两个就在笼子里散起步来了。观众都站起身来高声欢呼。

最后,小个子从笼子里走了出来。“布查没病,”他对老板说,“它只是想家了。它的老家在印度。刚才我用印度语跟它谈心了,它从小就听惯了印度语,所以我一说,它的疙瘩就解开了,现在它一切正常,没事了!”

小个子似乎没注意到老板向他伸出的手。也许,他是不屑于跟一个以处死大象来赚黑心钱的贪心人握手吧,他转身就走了。惊呆了的老板又扫了一眼他手上的文契,这时才大吃一惊。原来,上边签着英国大作家吉卜林的大名。“他就是吉卜林!”老板挥着那张纸片边嚷边追,可是步履敏捷的小个子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人群骚动了起来,孩子们马上想起了吉卜林的儿童故事,想起那多情的金孔雀、那善良的红狐狸和那智慧的白颈鸭。而大人们却微笑着陷入沉思中,有一位女士悄悄地说:“怪不得这小老头的作品充满了对孩子和动物的真挚的爱。今天他就是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一头大象的性命。”

人也是动物,动物也有与人共同之处,布查是头大象,因为孤独,因为思乡病开始癫狂。黑心主人要把它处死,并把处死过程卖门票。作家吉普林对布查说了一阵子印度语,让布查缓解了思乡病而得以恢复正常。这让我想起了刚放映过的,那么强壮,凶猛的动物一样能体会孤独,到最后,一样也是被锁在舞台上供人欣赏,不同的是,救金刚的是个美丽女人,她用表演杂技,用眼神来和金刚交流,让金刚不再孤独。相同的是:一切都源于爱,是爱,挽救了布查或者金刚,让这世界变得温暖。(郑建)

第五辑 与狼共舞 我和水狗

住在船上的许多好处之一就是能够一人独处。没有看门人的干扰;没有邻家孩子在我门前踢球;也没有谁高声放音乐吵我。我很喜欢这样。况且,我是游艇管理员,每天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水上,我很爱自己的工作,所以住船屋很对我的胃口。

我通常在冬天就去南方。但是那年冬天,一连许多天的恶劣天气打乱了我的计划,我只好把自己的船屋“费尔摩”号停在新泽西。一天晚上,刮起了暴风雪。我一边抱怨着这鬼天气,一边把一些什物搬下船舱。这时,我看见了那只小猎兔犬,它浑身湿漉漉的,打着抖。我知道整个夏天它都在周围晃悠,向旅游者乞讨残羹剩饭。

“你在这儿干什么?”我打开了舱门。小猎兔犬一溜烟地从我两腿之间蹿进了船舱。“站住!”小狗不理会,它直奔我的床,一下子就跳了上去。

“滚出去!”我不由得生气地大叫起来。这小家伙才不管呢,它自顾自地在床上打起滚来,在我的毯子上把身上弄干了,然后望了我一眼,我只能用“感激”这个词来形容它的眼神。

“行了!伙计,过来!”我抓住它,拖到门口,打开舱门,打算把它扔出去。外边,雪下得正大,狂风卷着鹅毛大雪,灌进了船舱。

“外面太冷,它会冻坏的。”我想。一松手,它又跑回去了,地上留下了一串湿脚印。

“不!不准再到我床上去!水狗!一边去!”我指着放杂物的角落。令我吃惊的是,它竟夹着尾巴,乖乖地走到那里去了。“这还差不多。你就呆在那里,我总要找机会把你扔出去的。”

我真的在为它寻找主人。我写了招领小狗的告示,贴了出去,但没有人来认领,天气越来越糟。我也不忍心就这样把它赶出去。“好吧,水狗。”一天,我告诉它,“你就叫这名字好了,好像这名字已经沾上了你,就像你已经沾上了我一样。”我想把它训练成一只看家狗。但是,令我大失所望,每当有人接近我的船屋,它便胆怯地缩到角落里去。然后,当那人一上船,它就在人家腿边蹭来蹭去地讨好,要人家拍拍它的头才肯离去。

起初,要把水狗赶下船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后来,它突然有了在黎明时分出去散步的想法。一大早,它就不停地叫,直到把我吵醒了才停。我便睡眼惺忪地从床上爬起来,步履蹒跚地和它一起出去散步。至少,早上的新鲜空气对我有好处——因为水狗就是刚洗了澡,身上也臭乎乎的。我渐渐地开始喜欢上了它这个坏毛病。一个人在船上,有时,也太显寂寞了。虽然我不愿意承认这点,这只颇有个性的小狗,倒成了我的一个伴儿。至少,多一个活生生的动物在船上总是多一点乐趣。

但是,每次我把水狗留在船上外出,回家总发现它啃坏了我船屋这里或那里的木头——这可是在一艘主要由木头造成的船上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当我呵斥它的时候,它便自知理亏似的,鬼鬼祟祟地蹭过来,死皮赖脸地等着我拍拍它的头,好化解我的怒气。

水狗给我带来的好处是每天清晨的那些被迫的散步,我开始喜欢上这些散步。黎明时分,仿佛世界上就只有我和水狗醒着,我们在人行道上散步,等着看太阳慢慢升起。

然而,我仍然等待着温暖的日子快点到来,到那时,旅游的人便多了起来,我相信会有家庭想收养水狗的。

不过,那一天距今还远得很,这是我记忆中新泽西最冷的冬天。我弄了两个电取暖器都没法让船舱里暖和起来。不得已,我只好翻出早已不用的旧煤油取暖炉。

没有合适的通风口,在我的船舱里烧煤油取暖炉的话,很快会用完这么小的空间里所有的氧气。但是我想,这不会成问题,只要我在用煤油取暖炉时随时注意把船舱的一扇小窗户开一条缝就行了。

煤油取暖炉使船屋里温暖如春。水狗常绕着煤油取暖炉转圈,它的傻样逗得我很开心。

2月的一天晚上,又下大雪了。鹅毛大雪很快就铺满了大地,这种雪是孩子们的最爱,他们可以痛痛快快地玩打雪仗了。我上床的时候,雪还在下着,舱门外早已积上了厚厚的雪。水狗也已在它的窝里睡下了。我拍了拍它,然后便自己睡去,真庆幸我的船屋里有这么温暖。

夜里,我突然被一阵奇怪的响声惊醒。我试着睁开眼睛,但是眼皮重得睁不开,视线模糊,我只恍恍惚惚地觉得水狗躺在地板上。不知那笨狗把什么东西碰翻了,可能它又想出去了吧?我把头重新埋在枕头下,我不想起床,就让它叫好了。我迷迷糊糊地又睡了一会儿,突然脚腕疼得钻心。

我赶紧坐起来,发现水狗趴在床脚一动不动。我吃惊地看到它的牙齿正咬着我的脚腕。水狗刚才咬了我?我一下子又重重地倒了下去。我为什么浑身是汗?我的头晕得厉害,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翻了一个身,不由自主地掉下床来,我跪在地板上,感到浑身无力,站不起来。我怎么啦?我把脚腕从水狗嘴边移开,我需要空气!我不得不爬向舱门,挪动身体非常吃力,整个人好像在糖浆里游泳一样。我要去打开舱门!我爬过水狗身边,它的眼睛紧闭着,嘴角还残留着我的鲜血。我集中全身力气向舱门撞去,但是,舱门紧闭,我再撞一下,已累得喘不过气来了。最后,舱门终于在我的肩膀撞击下打开了,冷空气一下子涌进了船舱。我一头栽倒在积满白雪的甲板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发生了什么事?煤油取暖炉!船屋窗户被风吹关上了!水狗!

我奔下船舱,水狗还僵卧在原地。它已经没有呼吸了!天哪,可别让它死去!我在心里祈祷着。把它拖出船舱,放在甲板上。它一动不动地躺着。我在它胸部按摩着,没有反应。求求你,老天爷,可千万别把它收回去。我爱它。我需要它,它救了我的命啊!我又继续在它胸部做人工呼吸,还是没用。水狗死了!我一下子跌坐在白雪覆盖的甲板上,抽泣起来。我曾经极力想摆脱它,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我多么需要它。水狗!我对不起你呀!

起初我以为是一阵海风吹过,但是,不!是舌头在舔我的手臂。水狗!它虚弱地摇了摇尾巴。我一把抱起它,向船舱走去,把它放在我的床上。我把脚腕的伤口包扎好,在水狗身边躺了下来。我把它紧紧地抱在怀里,用我的体温温暖着它。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发现自己的手臂仍然环抱着水狗。我闻着它身上熟悉的气味,它呢?用沾满了唾液的嘴亲吻着我的脸。

善良、忠实而宽厚的水狗,终于使我明白了世间万物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权利,它们与人类分享着世界的苦乐,善待它们也是善待我们自己。

从此水狗与我朝夕相伴,成了我形影相随的好朋友。

当人感到寂寞、孤单时,常常希望有个真心朋友来陪伴自己,时间长了就会形影不离,孕育出深厚的友谊,有时甚至为了对方,可以不顾一切。这份感情是真挚的、发自内心的,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破坏两人的感情,每个人都需要对方,依赖对方,哪怕是只动物,也会有这种感情,有什么会比这种感情更让人珍惜的呢?(方英卉)

第五辑 与狼共舞 好犬贝克

加拿大北海岸是一片冰雪世界。这天,当地医生葛林费尔突然发现信鸽雷西亚飞回来了,他从雷西亚脚下解下一封信,那是一个危重病人的家属写来的。病人在60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上。在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狗拉雪橇是最好的交通工具。他拿起药箱,奔出屋子。屋外的4条大狗一见到主人,马上摇头摆尾地围上来。“贝克、汉丝、拉脱、夏里,都跟我来!”

他驾上雪橇,朝冰原驶去。

忽然,四处传来冰层的断裂声。葛林费尔大声吆喝着,希望能赶在浮冰完全断裂前冲上对岸。4条狗也似乎察觉到危险,尽管浑身冒汗气喘吁吁,还是奋力拖拉着雪橇向前疾驶。海岸己能看到了,他一阵欣喜。但是,就在此时,随着一连串“咔嚓咔嚓”的断裂声,雪橇“轰隆”一声,连人带狗一齐掉进冰冷的海水里。葛林费尔拔刀割断皮带,免得雪橇把他和狗拉入海底。4条狗和他一起游向就近一块有两张乒乓球桌大小的浮冰。但是,浮冰边缘太滑,冻僵的手使不上劲,一次次努力都失败了。他的一只手还紧紧抓住医疗箱的皮带。4条狗好像商量好似的,一齐游到他周围,咬住他的外衣,将他往浮冰上顶。他趁身子被抬高的一刹那,用力一撑,整个身子都在浮冰上了。

葛林费尔马上把4条狗都拉上来。它们抖着身子,甩掉水珠,又一齐汪汪大叫,像是在庆祝脱险。葛林费尔全身湿透,感到越来越冷,起初是四肢发抖,接着全身都颤抖不止。他意识到如果不能将衣服迅速烘干,他将被活活冻死。4条狗依偎着他,但一点也不能减轻他身上的寒意。他想到了杀狗。这是极地居民在被暴风雪围困、饥寒交迫时常会做出的举动。但是,这四条狗救了他的命,他怎能下得了手呢?他快被冻僵了,生存的本能迫使他做出选择。

葛林费尔拿出锋利的手术刀,首先将夏里抓住,刀子往下一插,刀尖直中夏里的心脏。趁着那3条狗还没及时做出反应,他又拉住拉脱的脖子,手起刀落,把它杀了。贝克和汉丝惊恐地圆瞪双眼,死死盯住主人。光是这两条大狗的脂肪已足够点燃一堆篝火,但他的杀戮行为将会引起剩下的两条狗的戒备和反抗,如果不将它们杀掉,说不定突然之间,自己的喉咙就会被狗牙咬穿。葛林费尔看了一眼汉丝,这是一条母狗,它和贝克是最要好的一对。它此时也感到了他眼里的杀意,马上龇牙咧嘴低声咆哮着。他把刀藏在身后,一步一步地走向汉丝。他知道,贝克跟随自己的时间最长,感情也最深,可能一时不会攻击他,但汉丝这条狗的自卫意识是很强的。果然,没等他靠近,汉丝已经朝他扑了过来。他向旁边一闪,左手夹住狗头,右手对准狗的心脏部位捅了一刀。蹲着的贝克猛地跳了起来,但它并没有扑向葛林费尔,只是不停地跳跃,在躲避他,喉咙里还发出既悲哀又愤慨的呜咽声。

葛林费尔的眼泪流了下来。他知道贝克在这种境地下还是不会做出叛逆的举动。但夏里和拉脱是它的亲兄弟,而汉丝是它最心爱的母狗,它亲眼目睹了它最亲近的同伴被杀死,很难保证它不生二心。他握着刀,又慢慢朝贝克移动。贝克是4条狗中最强壮的一条,如果它反抗起来,再多几个人也对付不了它。但是,贝克只是摇摇头,然后纵身跳下冰冷的海水,向另一块浮冰游去。它不愿就此被杀死,但还是不肯反抗主人,所以它唯一的选择只能是逃跑。

瞧着贝克在不断试图爬上20米开外的那块浮冰,葛林费尔的眼泪接连不断地涌出来。贝克终于爬上了浮冰,它抖掉身上的海水,站在那里遥望着自己的主人。

葛林费尔用力把3张狗皮剥下来,脱下湿淋淋的衣服,将还有点温热的狗皮裹在身上。接着,把酒精浇在狗的脂肪上,用火石点燃。一个特殊的火堆熊熊燃起,火堆底下由狗的躯体隔着,免得火直接将浮冰烤化。他就着火烤了几块狗肉,半生不熟地吃下去,又割了几块生肉扔到贝克那边。贝克只是看了看,便掉头闪开了。这时一阵大风吹来,葛林费尔所在的这块浮冰向外海漂动的速度加快了。浮冰如果离开冰原太远,不是慢慢地融化,就是被汹涌的海浪打碎,他也会重新掉进冰冷的海水里冻死。他连忙用一根狗的腿骨当桨,努力向冰原划着,可仍不能阻止浮冰继续向外海移动。葛林费尔心里暗暗着急。只见贝克从对面的浮冰上跳入海中,游到这块浮冰前,用头顶着浮冰,四条腿用力猛蹬。向外海浮动的浮冰竟然停止了,然后又向冰原漂回。葛林费尔此时感动极了,同时还对贝克生有深深的愧疚。

浮冰慢慢地移动着,过了一会儿,他看见贝克的动作渐渐变缓,鼻子、嘴巴发青,知道它冻得快不行了,赶紧伸手想把它拉上来。贝克一摆头,躲过了他的手,他再把手伸过去,它又躲开了。他知道狗的脾气,只好暂且由它去了,只是加快了划桨的频率,希望尽快回到冰原,船好让贝克早点上来。在贝克和他的共同努力下,浮冰终于靠上了冰原。葛林费尔赶紧将贝克捞上来,又抓起了药箱,纵身跳上冰原。他想把贝克抱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它。

但被它挣脱了。几乎冻僵的贝克稍一喘息,马上又艰难地站起来,歪歪扭扭地向远处走去,然后站稳下来,远远地望着他。葛林费尔又难过又愧疚,他知道贝克此刻仍对他心存戒备。生怕他也把它杀了。

经过了半小时,一架沿海岸巡逻的警用直升机发现了余烟缭绕的火堆,火堆旁还有一个人,警察立即把飞机降在附近。葛林费尔一见到向他走近的警察就说:“快!快送我去救病人。”由于抢救及时,病人终于脱离了危险。

晚上,刚回到家的葛林费尔正疲惫不堪地歇息,听到大门口有响动,他疑惑地站起来,打开门一看,原来是贝克,它正半立着用爪挠着门!他一把紧紧地将贝克搂住,心里同时责骂着自己:真该死!当时我只顾抢救病人,怎么就没有想到贝克还在冰原上!幸亏贝克身体强壮,没被冻死,而且它最终还是原谅了主人,又回到他身边!他心里一阵欣喜,又一阵惭愧,眼泪又一次淌下来。

贝克一边有气无力地摇动尾巴,一边伸出舌头来,舔着主人脸上的泪水……

贝克是一只好犬。其实不光是贝克,其他三只犬也是好犬。它们是那样精通人性,在主人需要它时挺身而出,竭尽全力,甚至献出了生命。

葛林费尔杀死三只爱犬,换来生存的希望,其实他也计划杀死贝克的,贝克知道后,选择了逃离,它忠于主人,但不会献出生命。同样,葛林费尔也爱四只犬的,但是他不会让自己死去,而将犬留下来。人会牺牲一切来换取生的希望,而犬只能保护自己的生命。

我们无意批评葛林费尔自私、残忍、忘恩负义,面对生与死的考验,相信谁都会作出相同的选择。达尔文说过,优胜劣汰。在犬面前,人是优,犬是劣,犬被杀死了,人便生存下来了,这就是自然规律。(张伟乙)

第五辑 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

在进出拉萨的必经之路上,我拦下了一辆拉柴火的卡车。我此行的目的地是四川。

司机扎西是个强悍的藏族汉子。汽车平安无事地把险峻的念青唐古拉山抛在身后,进入相对平坦的羌塘草原反而出了麻烦。待我从梦中惊醒,汽车已经离开公路几十米,被一块面积不大的沼泽地紧紧地包住了。扎西没解释出事的原因。他去了公路,希望能碰到一辆过路的车。但这种希望很渺茫,因为这条路常常是一整天也碰不到一辆车。

太阳下山后气温骤然下降,估计有零下二三十摄氏度。我们爬上汽车,往下扔了足够一个晚上用的柴火,不一会儿,熊熊燃烧的火焰就跳跃了起来。

扎西拿出奶茶和干羊肉,邀请我共享食物。我只喝了一点奶茶,起身离开火堆。扎西叫住了我:“你不要命啦?如果不想让狼吃掉,就回来听我唱歌。”

我惊讶于扎西歌声的柔情,以及从柔情里分娩出来的苍凉和无奈。我问扎西唱的是什么歌。“在那雪域高原,有我美丽的姑娘……”扎西说,“还有……狼!”“还有狼?”“在你身后!”我一回头,果然看到两只阴森森的小灯笼,那是狼的眼睛。我知道几乎所有的野兽都怕火,狼也不例外,可是那只狼却不怕。我看到它的神情充满了哀怨。这个细微的发现相当重要,它直接改变了我对狼的态度。

“你别动,待我把它解决了!”扎西这样吩咐的时候,我看到他已经把尖刀对准了狼腹,准备投掷。

“等等!”我急忙阻止扎西,“它是一只母狼!它肚里有孩子。扎西师傅,难道您没看出来吗?”

“管它是公是母,反正是狼。不杀死它,它就要吃掉我们。它肯定饿极了!”

“不对!它如果爱吃掉我们,早就动手了,用不着等我们发现它。”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同情一只狼。难道就因为它是一位准母亲?我想,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们同为孤独行的缘故。孤独是一种力量,它可以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至少消除了我的防范。这是一种无法按常理解释的心理,姑且叫做同病相怜吧。

我相信那只狼是孤独的,否则它不会单独出现。我又发现,那只狼不仅是一个大腹便便且非常瘦弱的准母亲,它还少了一条后腿,至少那条腿的脚掌不见了,这使它的腿看起来像一根弯曲的长了毛的棍子。

我试图说服扎西将他的羊肉分一点给那只狼。

扎西欲言又止。当扎西把火拨旺时,我却发现狼不见了。扎西又唱了一些我听不懂的歌,喝光了那瓶酒,摇摇欲坠地睡觉去了。后来,我抗不住疲倦,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不过我很快就醒了,是被一种低沉的哀嚎惊醒的。是它,那只狼!这一回它再也不怕火了,因为它离火堆很近,近得伸手可触。就在那时,我意外地发现它身上结满了冰。

我想我终于明白了:那只狼不仅需要食物,还需要温暖。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我将扎西没有吃完的羊腿拿在手里,扔给了它。狼仿佛笑了一下,然后在离我一丈之地四肢伏地,抱着羊腿,啃了起来。我静静地看它吃肉。我很想知道它在想什么。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是一种强烈的母爱,才使它放弃了坚守了多年的某种特性,被迫跟它的天敌接近……

我感到这是一个极富诗意的夜晚。多年以前的那只狼,就这样带着诗意,走入了我记忆的永恒。

狼是人们的天敌,因为它具有狼性,“不杀掉它们,它们就要吃掉我们。”这种非此即彼的选择,在我们的思维里,似乎是一种必然。可是,川藏线上的这只狼,却没有显现出凶狠暴戾的本性。它像一只被驯服的猎狗一样,乖乖地坐在那里,等待主人的施舍。也许是因为它太需要食物和温暖了,也许是因为它是一位“准母亲”。总之,它没有露出野狼那样凶狠的面目。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人和动物需要和平相处,你不杀掉它们,它们也便不会威胁人类。

经验往往具有惯性,它使我们在毫无思考的情形下,就作出决断,没有结合此情此景的具体情况,这似乎给我们的思维方式带来了一个善意的提示。(张伟乙)

第五辑 与狼共舞 灯塔·海雁·矮人

英格兰北部沿海,有一大片沼泽。这里广袤、荒凉,只有一座废弃的灯塔,显示出曾经有过人的踪迹。

1930年春末,菲利普·雷亚德尔在这里找到了爱的归宿。畸形的身体使他远离了社会。沼泽地迎接了他,他是专画鸟类和大自然的画家,住在灯塔里,拥有一艘16英尺长的小帆船。他是所有鸟儿的好朋友,并以自己的柔情和耐心赢得美丽的野鸟们的了解和信任。菲利普偶尔会在附近的镇上露面,拿几幅画换日用品,这些画赢得了人们的喜爱。但是他那离群索居的生活方式却叫人们难以理解,称他是“住在灯塔里画画的怪人”。

三年来,从未有人来看望他。然而一天,一个女孩带着一只白色大鸟,向灯塔走来。“什么事,孩子?”那个“怪人”的声音低沉,两眼放射出激动而喜悦的光芒。“这只‘迷途公主’受伤了,先生,它还活着么?”女孩胆怯地问。“活着,活着。进来吧,孩子,进来吧。”好奇心使女孩忘记了恐惧,她看着画家给这只被猎人打伤的加拿大雪雁细心地“做手术”。“迷途公主”睁开了圆眼睛,女孩高兴了:“太谢谢您啦!它可以重新自由地飞翔了。”

女孩要回去了。“你叫什么名字,孩子?”“弗丽丝。”他忽然感到有一种留恋之情:“你……明天再来看看它好么?”弗丽丝迟疑了一下,答应了。

弗丽丝常来看望海雁,她不再害怕菲利普了。第二年初夏,北去的大雁起飞了。“迷途公主”也和雁群一起飞上天空。从此,弗丽丝就不再到灯塔来了。菲利普又重新体会到孤独的含义。

十月的一天,秋风凄厉,海涛汹涌,菲利普听见一声高亢的鸣叫,随后便看见大鸟梦幻般地从天而降。啊,是“迷途公主”!他立即赶到镇上找到邮局局长:“请您转告住在威克尔德罗斯渔村的弗丽丝,‘迷途公主’回来了。”弗丽丝得到消息,立即向灯塔跑来,一路上她兴奋得几乎发狂!雪雁飞去又飞回,年复一年,弗丽丝也渐渐长大。

1940年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炮声打破了沼泽地的平静。五月的一天,他俩站在堤坝上,目送最后一群大雁起飞。“迷途公主”突然离开了雁群,像一个美丽的精灵在他们上空盘旋,然后轻盈地落在他们面前。“‘迷途公主’不再迷途了,他选择了这个家。”菲利普的声音有些颤抖,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在弗丽丝心中一掠而过。她惊慌地低下头:“我……我得走了。它留下,你不会再感到孤独了。”弗丽丝慢慢远去了。菲利普依然伫立在防波堤上,风儿吹动他身边的野草。她似乎听见他的低语:“再见,弗丽丝。”

三周后的一天傍晚,弗丽丝又来到灯塔。她发现小船点起了出海的灯,突然感到了一阵恐惧。画家告诉她,一支英国军队被德国人围困在敦刻尔克海滩上,他要驾船去营救他们。弗丽丝第一次发现他并不丑陋。弗丽丝呆呆地望着暮色的大海中远去的船影。

几天后,在伦敦的小酒馆里,有些刚从敦刻尔克撤退回来的官兵,谈起一个神秘的驼背矮人和一只雪雁的传说——那天,他驾着一条小帆船,冒着德国人的轰炸,往返于营救舰与海滩之间。两天两夜了,一只白色雪雁始终叫着在他头上打转,后来,撤退的官兵看见那条弹洞累累的小船漂在海上。那只大雁仍然守在船头,直到小船沉没才展翅高飞。弗丽丝仿佛听见那个灵魂的呼唤:“永别了!”她在心里回答:“菲利普,我爱你。”

后来,一个德国飞行员把这座古老的灯塔当成了军事目标,将它炸毁。从此,这座灯塔就在这片荒凉的沼泽上消失了。

每个活在世上的人都有对世界的留恋,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是全部内容,只不过每个人爱的方式有所不同。也许生活冷落了你,你对社会自我封闭,但当社会需要的时候,看似毫无用途的人,看似对社会冷漠的人都会自觉走到爱国的行列中,这就是人性最美的地方。(胡长佑)

第五辑 与狼共舞 死亡,也无所畏惧

一个暖暖的春日,我在湖边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喵——”。我的第一反应是不予理会。最近发生的事太多了,我连自己都照顾不过来。

3个月前,37岁的我被诊断出患了乳腺癌。因为癌细胞已经扩散,医生建议我切除乳房,日子安排在那个月底。我仍然记得一次无意中听到丈夫盖里打电话,他说:“她可能会失去她的胸部。”那份震惊和不敢相信,至今我还能感觉得到。这一个个字好像一把把尖刀刺穿了我。不,不!我无声地向上帝吼叫:我还年轻哪!

几个星期后,当我渐渐地从乳房切割术中恢复过来时,医生带来了更糟糕的消息。癌细胞扩散到了我的淋巴结点,化疗是活下去的最好选择。听到这个消息,我呆在那里,心想:哦,天哪,我要死了。

我害怕死亡。许多朋友从来生和转世的想法里得到了许多安慰,但是我无法盲目地相信我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我需要证明。我祈祷上帝示我死亡的真相。

因为心里畏惧着死亡,我决定采取激进的疗法:大剂量的化疗,加上随后长期的荷尔蒙阻滞抗体用药。

化疗彻底摧毁了我。尽管服用了防恶心的药物,但是丝毫不起作用。化疗的两个月以来,我每天做的事便是:自己穿好衣服,吃一点点东西填肚子。我的丈夫则除了上班,还要照顾家里,照顾我。尽管丈夫什么怨言也没有,但是这日子,无论对我还是对他,都很艰难,我知道。大部分时间里,我都会觉得孤单,而且很容易生气。这么多天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出门,来到湖边。

“喵,喵!”这恳求的声音时断时续。

现在我真是没能力再照顾一只动物了,我想。突然,尖利的叫喊和反抗的声音闯入了我的耳朵——四只松鸦冲向了发出“喵喵”声的灌木林。我嘘嘘地赶走了那些鸟儿,跑到了灌木林里。一只3个星期大的黄褐色的虎斑猫颤颤巍巍地站在那里,低着头,还在喵喵地叫着。它有一双明亮的蓝眼睛。我把它抱在怀里往湖边走去,希望能找到它的主人,或者找到一个愿意收养它的好心人。

风呼呼地吹着,小猫在我的怀里缩得更紧了,似乎仍然很害怕。我们一道坐在湖边,等着有人把它领回家。我问了好些个路过的人,没有一个人愿意带它回家。我决定暂时先把它带回家。

由于化疗,我十分疲倦,每天大部分的时间我都蜷在沙发上,而小猫便偎在我的胸口,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一天晚上,丈夫要去参加一个聚会,我让他把猫咪也带上。“给它找一个好人家吧。”我边说边把小猫放在了一个盒子里。我没有意识到,其实那会我的心已经被偷走了。

一小时后,我打电话给丈夫。“你给它找到人家了吗?”

“我刚刚把它给人了。”丈夫答道。

“别给。”我脱口而出,“把它带回来,我需要它。”

当丈夫和小猫回家后,小猫又偎在了我的怀里,好像从来就不曾离开过似的。

后面那个星期,我一直卧床不起,小猫一直陪着我。它很喜欢依偎着我,有时候,它会偎在我的下巴下面。它压根没有注意到我没有头发,胸部也不平衡。无条件地爱和被爱着,它觉得这样就很好了。

我给小猫起名为“达摩”,因为在印度语里,达摩的意思是“实现生命的抱负”。癌症康复调查显示,发现并追随你的福祉或抱负可以支撑你的免疫系统,提高存活的几率。对我而言,我有两个抱负:写作和有益于他人。达摩这个名字可以提醒我我的抱负,当然,它的意义还不止于此。

每两个星期一次去医院回家后,我都会像抱宝宝一样抱着达摩,在家里四处走。我就是去洗衣时也会抱着它。我们形影不离。有达摩在身边后,我不再那么渴望盖里,也不再动辄生他的气。达摩依然经常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而且十分响亮。听到它如此自在地表达它的爱意,我十分惬意。

达摩渐渐地长大了。打架、咬东西、抓家具成了它最喜欢的玩耍方式。达摩太野的时候,我会让它到外面与邻居的猫儿一起玩耍。

达摩还喜欢抓蝴蝶。于是我在院子里种上许多花儿来吸引蝴蝶。整个院子里经常翩飞着五颜六色的蝴蝶,成了达摩的游乐场。达摩好像从来就没有抓到过一只蝴蝶。无数个下午,我就坐在后院的门廊上,看着达摩享受着它的幸福,无忧无虑。看着达摩尽兴地生活,我的情绪也好起来了。我决定,我也要和达摩一样。

十二月底,我安排好自己最后一次手术,然后打电话给办公室说,明年二月我会回去上班。

我做完手术后的第三天,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达摩自己跑到院子外,被一辆疾驰的车撞上,当场就死了。那一刻,我的生命好像也要停止了。我崩溃了,没有人能安慰我,就是我的丈夫也不能。我坐在那张我和达摩分享了浓浓的爱的沙发上,哭了好几个小时。为什么,上帝,为什么?我绝望地问道。我想回到以前,回到以前我就再也不会让它出门。

最后,丈夫问我:“你想再看看它吗?”

以前我从来不愿意看到死的动物,但是这一次我回答说:“好的。”

丈夫把达摩放在一块毛巾上,然后送到我的怀里。我抱着它哭了。我们决定把达摩葬在我们开满鲜花的院子里。

丈夫挖洞的时候,我最后一次抱着达摩,告诉它,它对我有多么重要,我多么的爱它。我想到了达摩与我相处的这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它带给我的礼物:无条件的爱、欢笑、活泼的情绪,达摩总是提醒着我要尽情地生活,提醒着我生命的抱负。

丈夫对我说:“我想达摩是上帝派来帮你渡过这个难关的。现在你已经度过了最难捱的日子,达摩该去帮助别人了。”

“你真的这样认为吗?”我多么希望丈夫讲的是真的啊。

“看看这所有的时机吧。”丈夫说,“你好多个月都没有去过湖边了,可是你去的那一天,你就在离我们家好几个街区外发现了急需帮助的达摩。在救它的时候,你也得到了拯救。达摩带来的所有的礼物都不是偶然的。它出现在你的生命中,这必定是有原因的,同样,它的消失也是会有原因的。达摩是你的小天使。”

“谢谢你。”我让自己沐浴在丈夫的话语里痊愈。

看着达摩如此平静地躺在我的怀里,我关于死亡的疑问得到了答案。我意识到,达摩会永远活在我的生活里,正如我也将永远活在我感动过的人们的生活里。达摩献出了它的生命,而我得到了宁静。达摩的死使得我从精神上复苏了。我再也不害怕死亡。通过达摩,我明了了世事其实是无可畏惧的。只要有那份宁静,只要有爱。

我们把达摩葬在它的“蝴蝶灌木”之下,在它的墓碑上,我写着:“达摩——我的小天使”。现在,无论何时我坐在后院的门廊里,我都可以看见达摩在追逐着蝴蝶。

尽管动物与人不同,但作为都是生命的载体,都是一样地渴求生命,渴求健康快乐的活着的生命,本质是一样的。才使作者在死亡的阴影里借猫发现生之光亮,生之快乐。以生命的意志去战胜病魔。所以,猫是“我”的天使——带我走出生命阴影的天使。(严永发)

第六辑 灵性之美 迷途

卡宾努营地,有着不吉利的名声。那里有一头十分健壮的小公牛,但野性十足,好动不安。

他是同轭一对牛中的一头,有点德文牛的血统,高高大大,黑里透红,满身是肌肉和腱子,那对宽宽的牛角又漂亮又神气。他的同轭伙伴驯顺、稳健、勤劳,备受主人宠爱,但他自己似乎从来没有被完全驯服过。树林好像有种魔力在吸引着他,他想回到那片昔日他曾与同伴无拘无束闲逛的牧场。那时每当晨露时分,牧人常常把他们带到芳草萋萋的小土丘上去吃草;在六月的酷暑中,他们将蹄子浸没在绿柳阴下的水塘里,沉醉在苜蓿叶的芳香中。这一切他难以忘怀。他恨牛轭,他恨冬季,他想像着他记忆中的那片野生牧场永远是夏季。要能返回那片牧场该有多好!

一天,这一渴望已久的机会终于来了,他立即抓住这一时机采取了行动。当时他站在同伴旁,还没有套上牛轭,周围也没有任何牧人。他把头一扬,得意地哼了一声就冲进了树林。

在一番徒劳的追捕后,伐木工人们歇了下来。“让他去吧!”他的主人说,“我猜他饿了就会回来的,他吃不了云杉树芽和疗肺草。”

他在雪野中飞奔疾驰,很快便远离营地好几英里。他感到有点累,便放慢了脚步,然后慢慢地走起来。当冬日夕阳孤寂的红色穿过林间的空隙,将林中那小块空洼雪地映红时,他感到饥饿,开始一口口地吞咽树干上长着的那些不经饿的粗糙长地衣。在月亮升起前,他将就着用这些粗饲料充填了肚子,然后躺在一小块灌木丛中过夜。

但距他栖息地几英里远,有头熊发现了他的踪迹。哈,一头迷路的小公牛!这可是个送上口的活物。这头熊马上开始了追捕。月亮高高地挂在天空,那头蜷缩的公牛听到了逼近他的威胁。他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但他站起来等待着。

熊猛地冲进灌木丛,他绝没料到会遇到抵抗。伴着鼻端发出的吼声,公牛向熊冲了过去,将熊撞倒在地。而后他转了一下身子回过来,再一次向熊冲去。这头惊恐万状的熊立即被击败了,被那对尖利的牛角抵伤。熊不再恋战,只渴望逃走。但当他后退时,小公牛又向他发起了袋击,把他猛撞在一棵大树上。熊艰难地退步抽身,逃离对手的进攻。小公牛轻蔑地转回自己的休息地。

天刚拂晓,这头未得歇息的牲畜又上路了。沿途他又吃了点地农,但此时他越来越不喜欢这东西了,因为他觉得他一定是越来越靠近那片古老的牧场了,那里有细嫩的青草和小溪。他周围的雪更厚了,他痛恨冬天来得这么快。他爬上一面小山坡,坡上有点空地,这里多年生的松小已被砍光了,地下又长出了茂盛的桦木新枝。在这儿他啃了点带着香味的细枝叶,但这东西入口后却是那么苦涩。

当他的饥饿感不断增强时,他有点思念那片他所离弃的营地了,但他绝不想回去。他要坚持着走到他那片牧场。那里有他欢快的牛群伙伴正在熟悉的水塘边沟槽里舔食着咸盐。他本能地对方向有一种直感,于是径直朝南行进,他心中的愿望不断地为他指点迷津。

那天下午,他遭到一头豹的袭击。这头豹从树后蹿出来,抓破了他的喉咙。他从低矮的灌木丛中跃起,躲开对手,然后猛烈一转身向豹扑将过去,只这一下拼命的攻击就把这只野兽给赶跑了。豹跳回树后,公牛又继续了他的探求之路。

豹的利爪深深地刺入了他的脖颈,不久他的脚步开始疲软。沿途血迹斑斑,尽管精力逐渐衰退,但那闪烁在他那圆睁着的暴怒双眼中的梦想并不朦胧。他一直未留意或当心自己的疲惫,他受着愿望的驱动。所有其他的想法,甚至连饥饿感也都化为乌有。然而,对他来说,充饥解饿并不难,因为好歹没有营养的、长长的灰色地衣到处都是。

他一步步地沿着小道来到河床地带,可以隐约地听到溪水在覆盖的冰雪下流经卵石细砾发出的潺潺声。他步履迟缓,在无遮掩的小路上走了很长一段距离。当他离开这条道后不久,在远处拐弯的地方跟着就来了那头豹。豹循着小公牛留下的斑斑血迹暗自而来。这头狡猾的野兽等待着,他要等到小公牛饥肠辘辘、血流殆尽、没有丝毫抵抗力时,一举获得他一直紧追不舍的猎物。

此时己临近傍晚,这头满怀希望的小公牛不愿躺下来稍事歇息。整个夜晚,这头孤独的公牛都在奋力前行。他穿过林中空地上闪烁的银光,越过密林中那古怪交错的阴影,他已不在乎饥饿,或者正因为饥饿更使他想到前面等待着他的野苜蓿枝条和柔嫩的牛草,于是他加快了脚步。整个夜晚,那头一直严密地监视他的豹,始终在后面尾随着。

天刚升起时,这头疲惫不堪、蹒跚而行的动物来到大湖的边缘。眼前,湖上一片白雪,绵延数英里,一直伸向南方。这里就是他的去路,他毫不犹豫地步入此途。在宽广冰冷的湖面上,风吹散了零零落落的积雪,但大部分水面还罩在白雪之下。恬静的湖面上投映着黎明时分那乳白、藏红及玫瑰色的晨曦。

这头灾难临头的公牛现在竭尽全力地行进,但步履缓慢,每迈一步他都摇摇晃晃。他那美丽的头下垂着,几乎触到湖面上的积雪。当他在湖上行走了一大段路后,树林的边上出现了那头紧追不舍的豹,他谨慎地从灌木丛中探出头来。那黄褐色的圆脸上一双邪恶的绿眼睛正抬起来搜寻这片辽阔的地带。他一下子就盯住了这头小公牛艰难前进的痕迹。他又一次低下头来,用鼻子嗅了下这血污的雪地,然后继续他的追捕。起初是慢慢的小跑,之后是大跨步的充满弹性的疾驰。此时小公牛探求的目的地已近在咫尺。他跪下来,又费力地站起来,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环视四周。他的眼光已模糊不清,但在朦胧中他看到了那头向他逼近的黄褐色的野兽。他重新聚集起先前的勇气,转回身,放低双角,准备迎接敌手的进攻。他使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发起袭击,此时那头豹犹豫不决地停了下来,但这头迷路的公牛在猛冲中双膝已吃不住劲,牛角一下子插入了雪中。伴着一声吼叫般深沉的呻吟,他滚到了一旁,对欢快牧野的渴望和梦想从他眼中消失了。那头豹一个大跨步地跳跃,站在了公牛的身上,迫不及待地将利齿刺入公牛的喉头——但小公牛什么也不知道了,征服他的并非这头凶猛的野兽,而是他自己的欲望。

这头豹嗜血的欲望得到满足后,他抬起头,前爪搭在死牛身上,向周围四处观瞧。

如果真有人从湖岸向这片荒野之地张望,那头凶残的野兽和他的捕获物只不过是这片茫茫荒野中的一个小黑点。就在此时,离此数英里远的古老树林的那一边,一头拴在柱子上的孤独的公牛正在哞哞地叫着,他烦躁不安,不肯进食,为失去了同轭的伙伴而忧伤不己。

小公牛为了自己的梦想而走上了迷途。它是勇敢的,敢于冲破束缚自己的藩篱,挑战传统,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为了梦想,他风餐露宿,日夜兼程,义无返顾地走向远方。

从某种意义上说,小公牛代表着一种理想主义者。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不顾一切,从而付出了全部,直至生命。

梦想,有时指引我们走向光明,走向辉煌;有时又把我们引入迷途,踏上不归路。追求梦想的过程是美好的。如果小公牛的梦想就是追求的过程,那么它是幸福的。正如歌里唱的:“向着那梦中的地方去,错了我也不悔过。”(张伟乙)

第六辑 灵性之美 生死大追逐

<h3 class="h3">一</h3>

辛巴是个可爱的坦桑尼亚少年,生活在马萨伊草原上。辛巴的父亲阿里是国际动物保护组织的科学家,在马萨伊草原上的伤残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专门救治那些受伤或者患病的动物。辛巴和父亲生活在一起,他非常崇拜父亲。在伤残动物保护中心里,辛巴每天都会接触到大量动物,心地善良的他总是把这些动物当成朋友。

然而,上天对善良的辛巴很不公平。15岁的他必须依靠一副拐杖才能走路。最初他的腿非常健康。意外发生在辛巴13岁那年。那是个非常炎热的夏日午后,辛巴和朋友一起去野外游玩。正当他们玩得高兴时,一只狼突然出现在视野里。那只狼看来很饿,它饥饿的目光紧紧盯着辛巴和他的朋友,随时准备扑上来。开始,辛巴和朋友吓傻了。随着那只饿狼一步步靠近,辛巴突然从迷茫中清醒过来。他推了一下朋友说:“你趴在草丛中不要动,我引开它。不然,我们两个都得完蛋。”说完,不等朋友回答,就转身飞奔起来。饿狼看见辛巴飞奔的样子,以为他已经胆怯,在后面拼命追起来。

辛巴气喘吁吁地奔跑着,不敢回头。风声在耳边呼呼响着。突然,辛巴像腾云驾雾一般飘了起来。还没等完全反应过来,辛巴觉得身上剧烈一疼,便不省人事了。从昏迷中醒来,辛巴躺在保护中心里,床边围着许多人。辛巴这才知道:自己在引开狼的过程中,突然掉进了陷阱……整整两个月时间,辛巴的腿都没能完全康复。两个月过去了,辛巴竟然对这副拐杖产生了依赖心理。

由于腿残疾了,他对前来救治的动物更加关心,因为他总是想到自己。辛巴14岁那年的一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在野外发现了一只受伤的花豹,工作人员把它送到了辛巴父亲那里,希望他能够为断腿的花豹接好腿。手术中,辛巴一直在旁边眼巴巴地望着。看着受伤的花豹痛苦的表情,辛巴难过极了。手术完毕,受伤的花豹还要在中心养很长一段时间,断腿才能慢慢愈合。辛巴花去大量时间陪伴在花豹身边,他给花豹起名叫“花子”。时间一天天过去,辛巴一次次地喊着“花子”,和花豹建立了很好的感情。孤单的花豹只要一看见辛巴,就流露出一种非常温顺的眼神。辛巴和花豹成为了朋友。

大半个月时间过去了,花豹的腿渐渐痊愈了。对于已经痊愈的动物,动物中心会将其重新放归到广袤的草原上去。放归花豹的时间在辛巴的依依不舍之中到来了,他不得不和花豹进行告别。花豹大概知道了自己即将离开,一双眼睛盯着辛巴,好像要说话的样子。而辛巴呢,眼睛里早已经被泪水填满了。看着花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面前的草丛中,辛巴在心里祝福它前路顺畅。辛巴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这只颇通人性的花豹。

<h3 class="h3">二</h3>

尽管医生一再叮嘱辛巴:“只要你放开拐杖,就会逐渐恢复正常人的行走。”可是他不敢,每每当他准备扔掉拐杖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地回想起被狼追逐,掉进偷猎者设置的陷阱里的情形,那种剧烈的疼痛使他感到恐惧异常。

时间在辛巴对扔掉拐杖抱有恐惧中进入了2003年10月。一天,他有些无聊,于是拄着拐杖到野外玩。他喜欢马萨伊草原美丽的风景,他喜欢看到动物们无拘无束在草地上奔跑的优美姿势。在不知不觉中,辛巴走远了。突然他看见一只成年母豹带着一只幼豹在一棵树下悠闲漫步,阳光透过树叶造成的光斑,和那两只豹子身上的斑纹相互辉映。这是一只花豹,它比较凶猛。辛巴的心跳加快了,赶紧找个地方隐蔽起来,希望这只花豹带着它的孩子远离。然而,花豹似乎对这棵大树情有独钟,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辛巴焦急地等待着。在等待中,他紧张害怕的心理渐渐平息下来。看着那只成年花豹走路稍微有些瘸的样子,辛巴感觉非常熟悉。他细心观察起来。这一观察让辛巴欣喜异常,大树下的那只成年花豹原来就是他父亲救治的那只左腿受伤的花豹,也就是他的“花子”朋友。想到这里,激动的辛巴竟然在自己藏身的地方弄出了响声。

花豹似乎听到了响声,朝辛巴这边看了一看,而后带着幼豹慢慢靠近过来。辛巴心里再次紧张起来:“花豹是非常凶猛的动物,它如果要攻击我怎么办?”就在辛巴紧张万分时,花豹和他相距已不到十米的距离了。这是花豹捕食的最佳距离。看着随时要发起攻击的花豹,辛巴知道拄着拐杖的自己无处逃遁。他的双眼紧紧盯着面前的花豹,额头上渗出了汗水。万分危急时,辛巴突然急中生智地喊道:“花子!”花豹眼中的凶光,在他这一声喊叫中竟然熄灭了,表情也变得温顺起来。辛巴知道这的确就是父亲救治的那只被自己叫做“花子”的花豹。辛巴激动地再喊了一声“花子”。

之后,辛巴和花子在大树下一同嬉戏。危机似乎过去了,可是辛巴没有想到的是,另一场危机正在向他和花豹靠近。不经意间,辛巴把头侧到一边,他看到了令他吃惊的一幕:一个男子正端着枪,向花子瞄准。一直生活在大草原上的辛巴知道,端着枪的男子是一名偷猎者,因为花豹皮在国际市场上有很高的卖价。偷猎者瞄得很紧。辛巴知道,他是在寻找最佳射击点,这样就不会损害美丽的花豹皮。“我不能让我的朋友受到伤害!”辛巴想。辛巴的脑子里也钻出了自己受伤那一幕,如果没有这些偷猎者,他怎么会拄着拐杖走路呢……想起这些,辛巴对眼前的偷猎者无比憎恨起来。可危急的情况不由他多想,他以平时难以想像的速度,迅速挡在花子前面。这样一来,偷猎者的枪便无法瞄准花豹了。那位偷猎的男子,显然没有想到会出现这一幕。情急之下站起来,对辛巴大喊道:“小孩,快闪开。不然连你一起打死!”辛巴知道,单凭自己是无法阻挡这些可恶的偷猎者的。于是,辛巴对花豹大声喊道:“花子,快跑,有危险!”

听到辛巴的喊叫声,花子带着幼豹迅速离开大树,而后飞奔起来。偷猎者看着飞奔而去的花豹,气极了,径直走到辛巴面前,将他抓到停在不远处的一辆吉普车上。吉普车上还有一个男子。抓辛巴的男子说:“全是这个可恶的小孩惹的,不然,咱们钞票就到手了。”随后,偷猎者用恶狠狠的目光看着辛巴说:“看来,那只花豹是你朋友了,我就是要让你亲眼看着你的朋友倒在我的枪声里!或许你也可以让那些巡逻者对我们无可奈何。”辛巴没有说话,只用憎恨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偷猎者。

他在心里想:“不行,我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不让花子受到伤害。”吉普车载着辛巴和那两个可恶的偷猎者,向花豹母子逃跑的方向风驰电掣般地追了过去……

<h3 class="h3">三</h3>

坐在车上,辛巴的心被揪紧了,他想到了花子那只受伤的腿,以及带着的幼豹,这都是它逃离的致命缺陷。“不知花子现在逃到了什么地方?”辛巴的脑子里幻化出了无数种情形,他不愿意花子再次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如果花子真的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对于它来说,或许就是生命的终结。

辛巴看了看身旁那两个可恶的偷猎者,他们脸上一副贪婪的表情。辛巴真希望上天突然降祸到这辆吉普车上,让它的发动机失灵。如果是这样,任凭两个偷猎者有多么敏捷的身手,他们也无法追上花子。可是,这只是辛巴一厢情愿的想法。敞篷的吉普车开得很快,风声在辛巴的耳朵边尖叫,让他感到特别心烦。

二十分钟后,吉普车的前方出现了一对跑得并不快的身影。辛巴看得很清楚,那是瘸腿的花子和它的孩子。看着这对母子艰难逃离的情形,辛巴痛苦极了。就在辛巴不知所措的时候,抓他的那个男子举起手中的猎枪,向前方的花子再次瞄准。正当那男子要扣动扳机,辛巴突然伸出手,使劲地推了他一下。眼看到手的猎物又被辛巴赶跑了,偷猎者挥手给了他一耳光。辛巴被打得眼冒金星。那男子呵斥道:“小子,你再捣乱,小心我把你从吉普车上扔下去!”辛巴捂着被打得火辣辣生痛的脸颊,毫不屈服地盯着凶神恶煞般的偷猎者。担心辛巴再次捣乱,偷猎者干脆将他的双手捆绑住了。

<h3 class="h3">四</h3>

经过这一阵耽搁,前面的花豹母子又跑出很远。此时,吉普车的行驶速度,基本上和花豹的逃离速度差不多。如此一来,花豹母子和吉普车之间的距离始终维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里。拿枪的偷猎者气得大骂:“都是这个可恶的小子,让我再次失去了机会。”驾车的偷猎者侧头说:“别急,前面那头花豹是逃不脱的。我们不用子弹射击它,就这样驾车在后面紧紧追逐,相信那头母豹总有力竭的时候。”

两个偷猎者的话,让辛巴再次紧张起来。突然,他看见花子的身体晃了一下,便摔倒在地上。就在辛巴无比焦急的时候,花子从地上爬了起来,虽然动作有些迟缓。从地上爬起来的花子,再次开始奔跑,可是它的身体似乎已经不像开始时那样平衡了。辛巴更加为花子的命运担忧起来。

辛巴一双焦急的眼睛紧紧地盯在前方逃生的那对母子身上,心里一千遍一万遍地为它们祝福,渴望它们成功逃脱偷猎者罪恶的追逐。两个偷猎者,看到距离近了些的花豹母子,相视一笑,一脸得意,一副志在必得的表情。尽管跑动的姿势已经不像开初那样迅速了,花豹母子依旧坚持着。辛巴敏锐看见花子的左腿上有殷殷红色的液体流了出来。“花子受伤了!”辛巴更加担心起来。花子在辛巴的前方坚持着,带着它的孩子,不停地奔跑。而开始紧紧跟着花子的幼豹,突然之间速度放慢了许多,竟然渐渐地落在了花子的身后。辛巴看着落后了许多的幼豹,心似乎都要跳出来了,紧张地大喊:“加油啊,花子。”

在辛巴的叫喊声中,吉普车的前方出现了感人肺腑的一幕:已经跑出去很远的花子突然停了下来,迅速转身奔回幼豹身边,用嘴将它衔起来,而后再转身向前跑起来。本来,花豹在奔跑的过程中,就已经旧伤复发,速度因为疼痛而放慢了许多,这下,突然又增加了幼豹的重量,花子的速度更加慢起来,随时都有可能被后面紧紧追逐着的吉普车赶上。辛巴不忍再看下去。

突然,前方奔跑的花豹停了下来。一条河流挡住了它的去路。而吉普车没有停下来,开到了距离花豹100米左右的距离停了下来。花豹回头看着从吉普车上走下来的两个偷猎者,眼睛里充满着绝望。偷猎者没有带枪下车,因为他们从花豹精疲力竭的样子看出来,眼前的花豹已经没有任何的反抗力了,不需要用枪就可以捕获它。眼看着惨剧就要发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拼命挣扎的辛巴突然挣脱了绳子的捆绑。情况已经千钧一发。早已经学会开车的辛巴突然发动吉普车,向两个偷猎者撞了过去。两个偷猎者没有想到车上的少年能挣脱绳子的捆绑,更没有想到这个少年会驾车向他们冲过去。偷猎者心惊胆战地向一边跑了过去,而辛巴却突然一打方向盘,把车停在了花子母子前面。辛巴迅速打开车门,对花豹喊道:“花子,快上车!”花子跳上了吉普车,辛巴驾驶着吉普车逃离了两个偷猎者,不顾他们在身后呐喊。辛巴驾驶吉普车向动物保护中心开去。

回到保护中心,辛巴的父亲再次对花子进行了救治。他对告诉辛巴,这只花豹的左腿以前似乎断过,不知道怎么又弄断了。看着花子,辛巴想到了昨天它摔倒的那一幕,它竟然拖着一条断腿,带着幼豹成功逃出了偷猎者的追逐……辛巴的心里突然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是什么让这只花豹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成功逃生的?或许就是对生命锲而不舍的信念才创造出了这种奇迹……想到这里,辛巴迅速地扔掉了拐杖。

三个月后,辛巴在使用拐杖两年时间后,残疾的双腿出现了奇迹般的康复。辛巴说:“相信自己,内心里信念不倒,就一定能够战胜任何困难的。”

泰戈尔说:“信念是鸟,它在黎明的黑暗之中,感觉到了光明,唱出了歌。”

海伦·凯勒说:“信念是强烈的精神搜索之光,它照亮道路,虽然凶险的环境在阴影中潜行,我却毫不畏惧地走向‘魔林’”!这是一个险象环生的故事,然而最后,母豹“花子”用对生命锲而不舍的信念带着小豹成功逃脱,而善良的辛巴在这种精神的感召下奇迹般的康复,我们为主人公的命运感到高兴和欣喜,我们更不得不感叹: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信念,因为它是驱使你勇往直前,遇难不退的甲胄。(毕曼)

第六辑 灵性之美 最后一只猫

我们家的最后一只猫也是纯黑的,样子和以前几只没啥区别,只是更懒,懒得捉老鼠不说,还偷吃饭菜馍馍。一家人都讨厌它。小时候它最爱跳到人怀里让人抚摸,小妹燕子整天抱着它玩。它是小妹有数的几件玩具中的一个,摆家家时当玩具一样将它摆放在一个地方,它便一动不动,眼睛跟着小妹转来转去,直到它被摆放到另一个地方,还是很听话地卧在那里。

后来小妹长大了没了玩兴,黑猫也变得不听话,有时一跃跳到谁怀里,马上被一把拨拉下去,在地上挡脚了,也会不轻不重挨上一下。我们似乎对它失去了耐心,那段日子家里正好出了几件让人烦心的事。我已记不清是些什么事。反正,有段日子生活对我们不好,我们也没更多的心力去关照家畜们。似乎我们成了一个周转站,生活对我们好一点,我们给身边事物的关爱就会多一点。我们没能像积蓄粮食一样在心中积攒足够的爱与善意,以便生活中没这些东西时,我们仍能节俭地给予。那些年月我们一直都没积蓄下足够的粮食。贫穷太漫长了。

黑猫在家里呆得无趣,便常出去,有时在院墙上跑来跑去,还爬到树上捉鸟,却从未见捉到一只。它捉鸟时那副认真劲让人好笑,身子贴着树干,极轻极缓地往上爬,连气都不出。可是,不管它的动作多轻巧无声,总是爬到离鸟一米多远处,鸟便扑地飞走了。黑猫朝天上望一阵,无奈地跳下树来。

以后它便不常回家了。我们不知道它在外面干些啥,村里几户人家夜里丢了鸡,有人看见是我们家黑猫吃的,到家里来找猫。

它已经几个月没回家,早变成野猫了。父亲说。

野了也是你们家的。你要这么推辞,下次碰见了我可要往死里打,来人气哼哼地走了。我们家的鸡却一只没丢过。黑猫也没再露面,我们以为它已经被人打死了。

又过了几个月,秋收刚结束,一天夜里,我听见猫在房顶上叫,不停地叫。还听见猫在房上来回跑动。我披了件衣服出去,叫了一声,见黑猫站在房檐上,头探下来对着我直叫。我不知道出了啥事,它急声急气地要告诉我什么。我喊了几声,想让它下来。它不下来,只对着我叫。我有点冷,进屋睡觉去了。

钻进被窝我又听见猫叫了一阵,嗓子哑哑的。接着猫的蹄声踩过房顶,然后听见它跳到房边的草堆上,再没有声音了。

第二年,也是秋天,我在南梁地上割苞谷杆。十几天前就已掰完苞米,今年比去年少收了两马车棒子,我们有点生气,就把那片苞谷杆扔在南梁上半个月没去理识。

别人家的苞谷杆早砍回来码上草垛。地里已开始放牲口。我们也觉得没理由跟苞谷杆过不去。它们已经枯死。掰完棒子的苞谷杆,就像一群衣衫破烂的穷叫花子站在秋风里。

不论收多收少,秋天的田野都叫人有种莫名的伤心,仿佛看见多少年后的自己,枯枯抖抖站在秋风里。多少个秋天的收获之后,人成了自己的最后一茬作物。

一个动物在苞谷地迅跑,带响一片苞谷叶。我直起身,以为是一条狗或一只狐狸,提着镰刀悄悄等候它跑近。

它在距我四五米处窜出苞谷地。是一只黑猫。我喊了一声,它停住,回头望着我。是我们家那只黑猫,它也认出我了,转过身朝我走了两步,又犹疑地停住。我叫了几声,想让它过来。它只是望着我,咪咪地叫。我走到马车旁,从布包里取出馍馍,掰了一块扔给黑猫,它本能地前扑了一步,两只前爪抱住馍馍,用嘴啃了一小块,又抬头望着我。我叫着它朝前走了两步,它警觉地后退了三步,像是猜出我要抓住它。我再朝它走,它仍退。相距三四步时,猫突然做出一副很厉害的表情,喵喵尖叫两声,一转身窜进苞谷地跑了。

这时我才意识到提在手中的镰刀。黑猫刚才一直盯着我的手,它显然不信任我了。钻进苞谷地的一瞬我发现它的一条后腿有点瘸。肯定被人打的。这次相遇使它对我们最后的一点信任都没有了。从此它将成为一只死心塌地的野猫,越来越远地离开这个村子。它知道它在村里干的那些事。村里人不会饶它。

“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看刘亮程的《最后一只猫》,再体会他的这句话,我能够深深地体会到他对于生命本体的感知和体验,对于所有生命平等的认知和对所有生灵的尊敬。草木有情,万物有情,他们和我们一样是一种有意识的存在。当我们习惯对周遭的一切冷眼相对的时候,也许,他们也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冷冷地看着我们。(毕曼)

第六辑 灵性之美 威拉的办法

“威拉·凯瑟又坐在树下,整整坐了一上午。”妹妹阿兰说。

无需问威拉在做什么。一棵高大的松树遮盖着我们的后院,日复一日,威拉就蹲在高耸的树下,也许是期待哪天有只鸟儿会从树上的巢中掉下。

威拉的体形活像只臃肿的企鹅,家里的4只猫当中,她是最不好动的一只。从小就不喜欢跟兄弟姐妹们去捕食。她更喜欢吃罐头,一天两顿。如今年岁渐长,身躯笨重,捕食的兴趣更小了。她的爱好是盘坐在树下,脖颈上仰,紧盯着上面。威拉知道树上有鸟巢,她一定以为只要等下去,她就会交好运。

第二天早晨,肥猫威拉抖动着胡须,又占据了她的老地盘。

“没用的,”我对她喊道,“岛儿不会从树上掉下来,现实一点。”

威拉不理睬我的忠告。整整一个春季,她一直坐在树下。

终于有一天,威拉没有出现在老地方。好的,她终于明白过来了。但是我错了。威拉的确认识到目前的办法是无效的,但是到了夏天,她对计划作了修正。

“谁把老鼠拖进来的?”六月的一个晚上,我问道。

“我来处理。”阿兰说,“不是萨克雷就是狄更斯搞的。”

我没说什么,但我有理由相信,不是他俩干的。整个下午萨克雷都在打盹,狄更斯从不捕鼠。只剩下夏绿蒂和布朗特,或者……不,不可能。死鼠接二连三地出现,我们的困惑变成了惊奇。结论是威拉,只可能是威拉干的。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觉得难以置信:“她怎么捉到的?她太胖,也太老了。”

第二天我跟踪了她。“她没走多远,”我向大家报告,“木料堆下有一窝老鼠。”

时值盛夏,我尾随威拉来到后院。我带来椅子和一大杯咖啡,准备开始漫长的等待。看威拉捕鼠,没有耐心可不行。我等待着,注视着。

威拉的计划非常巧妙。她爬上木料堆,蹲在鼠穴的洞口上方,一动不动地等候,直到她的捕猎目标懈怠。一只老鼠莽撞地出了洞,威拉挥动黑爪,将它击倒。那个夏天,威拉收拾了整整一窝老鼠。一只接一只,全都倒在她耐心的爪下。

现在,威拉正舒服地躺在我腿上。我揉搓着她的毛,意识到认识她我是多么幸运。聪明的猫,她教给我年龄增长的优势;懂得摆正自己的位置,追求的东西便会自动送上门来。

有句广告词:“只选对的,不选贵的。”对于人生来说,任何时候,都应该找准自己的坐标和位置,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东西,事业如此,爱情如此,婚姻亦如此,就连生活方式也是如此。

有一种心态,老觉得自己没有的东西才珍贵,其实不然,自己拥有的往往更值得自己珍惜,达到最好的不是件容易事,但找到最合适的是件难事,或许拥有的不是最好的,但如果是最合适的,那么一定会让人感到幸福和满足。(郑梦枭)

第六辑 灵性之美 一只黑额雁的劫难

在我的家乡马里兰州的东海岸,徐缓的流水宛如纤细的手指,进进出出,弯弯曲曲,最后流入如温柔的手掌般的海湾。

黑额雁认识这个地方,紧贴着切萨皮克湾的浪尖飞人海港的白天鹅和野鸭子们也知道这里。秋季,它们会成百上千地在这里筑窝,躲过严冬。

天鹅们以一种高贵的姿态向海岸悠悠飞去——头颈高抬,高傲而无畏。它们将长长的脖子深深地扎入水中;用坚硬的喙在洞底寻觅食物。傲慢的天鹅对众多的黑额雁表现出一种冷漠,或者几乎可以说是一种蔑视。

雪和冬雨每年要光顾这个地方好多次。如果赶上雨雪发生在河流最狭窄的地段,或者当时正值水浅,河面就会结冰。

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雪后的早上。在靠近马里兰州牛津镇的地方,我的一个朋友正在一扇巨大的窗户旁摆放早餐餐具。透过窗户,她正好能够俯视特爱温河,目光越过码头,只见整条河都被大雪镶上了银边。有那么一会儿,她静静地站在窗前,望着眼前这幅一夜暴风雪描绘出的图景。

突然间,她向前探了探身子,贴近结霜的窗户向外仔细看去。她不禁大声叫道:“是真的,那儿有一只黑额雁。”她于是走到书柜前,取出了一副望远镜。镜筒中,她看到了一只硕大的黑额雁,它一动不动,翅膀紧紧地收合在身体两侧,爪子已经被冻在了冰里。

这时,从昏暗的天空飞过来一队天鹅。它们以自己独有的阵势移动着,优雅、无畏、自在。它们越过西部宽宽的河面,掠过房屋顶上高高的天空,平稳地向东飞去。

我的朋友注视着这队天鹅。领头鹅转向了右边,随后一队白鸟渐渐地变成了一个白色的圆圈。这个白色圆圈从高空往下飘落,最后,就仿佛羽毛轻落到地上一般降在了冰面上。我的朋友不禁站起身,惊讶地用手捂住了嘴巴。原来天鹅们将那只冻在冰上的黑额雁围住了,我的朋友担心那只危在旦夕的黑额雁会在这群天鹅的利喙下变得千疮百孔。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那些利喙却在冰上啄了起来。长长的脖子时而抬起,时而弯下,一次又一次。过了好长时间,冻住黑额雁的冰变成了一小块冰坨。天鹅们于是随领头鹅再次腾空而起,盘旋在空中,等待观看它们的劳动成果。

黑额雁抬起了头,使劲抻拽着身体,终于挣脱了冰冻站在了冰面上。黑额雁慢慢地移动着大大的爪子,空中盘旋的天鹅望着它的每—个举动。这时,黑额雁像叫了一声:“我没法儿飞了!”于是,只见四只天鹅飞到它的身旁,用坚硬的长喙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蹭它的翅膀,它的身体,啄掉它羽毛里的冰块。

黑额雁极力地伸展着双翅。当翅膀最终完全展开后,四只天鹅回到了自己的队伍中。随后这队天鹅又以完美的阵势继续向东的旅程,飞往它们神秘的归宿。

在它们的身后,获救的黑额雁快活地飞人了天空,速度快得令人难以置信。它紧跟着天鹅,加倍抖动着双翅,终于赶上它们并变为了那条优美线条上最后的一个点。

我朋友的视线一直紧随着这群鸟儿,直到它们消失在远方树梢的后面。这时,她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在这里不想去诠释它,我只是在困境中常想起这个故事,并对自己说:“鸟儿尚且如此,何况人呢?”

不管是女娲造人,还是上帝创造生命,都是阐释生命是神圣的。除开食物链,每个生灵都尊重彼此的“生命”,这是生物的本性。自然界那么多悲剧都是违背本性的,自然界的和谐,就是靠这些本性来维系。以此类推,“兔死狐悲”这句成语不是单纯的表达“唇亡齿寒”的意思,更多的是对生命的关注和尊重。(郑建)

第六辑 灵性之美 人狗决斗为主洗冤

在法国巴黎以南100公里处,有一个宁静的小城蒙达尔纪市,此地曾以一声特殊的决斗——人狗决斗,而在历史上留下了独特的一笔。

这场决斗发生在500多年前,当时,当地最高贵的年轻贵族奥布利·德蒙迪杰尔,和国王查理五世手下最勇敢的骑士团长德纳沙克是一对好朋友。那天,在巴黎街头分别时,两人相约在第二天的骑士比武大会上再见。然而,到了约定的时间,德纳沙克怎么也找不到德蒙迪杰尔的人影,他见人就问,可谁也不知道德蒙迪杰尔的去向。

三天过去了,德蒙迪杰尔依然不见踪影,德纳沙克隐隐觉得大事不妙。第四天早上,德纳沙克被一阵奇怪的挠门声惊醒,他匆忙穿上衣服打开房门,原来是一只又瘦又虚弱的狗趴在门外,站都几乎站不起来了。德纳沙克一眼认出,那是德蒙迪杰尔的爱犬“龙”。这只狗和主人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德纳沙克给狗喂了点吃的,“龙”狼吞虎咽地吃完,看上去精神多了。它轻舔德纳沙克的手,随后蹿出了房门,扭过头来示意德纳沙克跟上来。

“龙”灵巧地穿行在老城狭窄的小巷和弯曲的街道上,每过一个拐角,它都会停下来确认德纳沙克依然跟在身后。几个弯一转,“龙”带着德纳沙克出了城,冲进了郊外强盗和犯罪分子的“老巢”——邦迪森林。不过,“龙”并没有跑进森林深处,而是突然在一片茂密的荆棘丛和缠结的葡萄藤前收住脚步蹲了下来,嘴里发出呜呜的悲鸣声,好似有巨大的痛苦蕴藏在心中。随后它扯起德纳沙克的袖子,把他带到了荆棘丛的另一边。

只见那边地上的草皮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显然,有人刚刚在这里动过土。德纳沙克大感不妙,转身就回城找帮手去了,而“龙”却一动不动地守在那里,怎么劝也不肯挪步。

下午,德纳沙克带着人从这片凌乱的草地下,刨出了德蒙迪杰尔的尸体。

德纳沙克收留了“龙”。一天早上,德纳沙克带着“龙”出门,在转过一个拐角时,“龙”突然冲到主人前面,盯着前面的人群大声咆哮起来。德纳沙克还没来得及开口,“龙”猛地跃起,扑向了一个单身行走的男子。那个男子冲着狗挥着手臂,想要阻挡狗的进攻。可是,巨大的冲击力还是把他撞倒在地。德纳沙克上前一看,原来是国王的护卫马凯尔。由于“龙”之前从未出现过如此过激的行为,德纳沙克百思不得其解。不到一个星期,类似的事情又出现了一次,遭袭对象依然是马凯尔,德纳沙克不由暗暗生疑。

在巴黎他们这个圈子里,人人皆知马凯尔和德蒙迪杰尔是一对冤家对头,两人间曾爆发过不止一次的口角。现在,几乎人人都在议论狗的奇怪行为,慢慢的,种种议论也传到了国王的耳中。他把德纳沙克召进宫,进行了一番长谈,并让他次日把狗带进宫。“咬”出凶手。

第二天早上,德纳沙克带着“龙”走进了国王的接见厅。国王坐在一只高背椅上,四周围了一圈的骑士和卫兵。刚走进房门时,“龙”还十分安静,一眨眼的工夫,它飞速扑向了人群中的马凯尔,要不是大伙儿上前七手八脚地把它从马凯尔身上拖了下来,它大有把马凯尔撕成碎片之势。

事已至此,“龙”的疯狂行为显然只有一种解释——是马凯尔害死了德蒙迪杰尔。可是,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马凯尔依然不认罪,他声称这是条疯狗,要求得到合理的审判。“那就让上帝来审判吧!”在场的骑士们纷纷表态。国王也同意了。

在那个年代,让原告和被告以决斗来定罪是一种十分流行的做法。可狗和人的决斗却是世上第一遭。人们给了马凯尔一根木棒,用于在狗咬他的时候自卫,同时给狗一只没有底盖的木桶,以躲避马凯尔的木棒。决斗开始了,只见机智勇敢的“龙”对马凯尔施展疲劳战术,声东击西,左窜右跳,把马凯尔折腾得精疲力竭后,突然跃起扑到马凯尔的胸前,死死咬住他的咽喉。马凯尔疼痛难忍,只得向国王招供了罪行。国王听后,便下令绞死了马凯尔。

从此“蒙达尔纪义狗”的故事传遍法国,人们由衷敬佩这条狗对主人的忠诚。至今在蒙达尔纪市,还留有不少关于这场“人狗决斗”的纪念物。

义犬救人的故事听过很多,这样的义犬给旧主报仇的事情却很稀奇。骑士年代里,崇尚勇猛,骑士的尊严是一切,所以“龙”有了与马凯尔公平决斗的机会,在平等的决斗里,正义胜利了,心虚的马凯尔无法在决斗中取胜,似乎是冥冥中自有公道在,“平时不作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郑建)

第六辑 灵性之美 理疗犬埃拉

我是个作家,有许多时间需要独处,所以我想养个动物,以排遣孤独。1994年7月1日,我刚从纽约搬到洛杉矶一周,便和埃拉不期而遇。那天,我正在公园闲逛,看见一名男子牵着一条母狗。那名男子说,两天前在一家面包店后面,他发现了这条狗,并问我是否有意要它。我看这条狗健康可爱,真的有些难以相信会有人将它白白送给我。当我逗它的时候,它甜腻腻地吻了我的鼻子。

我忍不住低声问它:“你好,美丽的小家伙,你打算到我家去吗?”

它听懂了似的。兴奋地叫了一声,并开始舔我的脖子。“它好像很喜欢你。”那名男子在一旁笑着说。我觉得自己和它有缘,便把它领回了家,并为它起名为埃拉。我的朋友、家人、邻居,甚至路人都喜欢它,它也一直待人很友好。

一天,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也许我和埃拉能将快乐传播给陷入困境、真正需要快乐的人。我读过有关训练狗来给人治病的书籍。从中我获悉,狗在许多方面能帮助病人,复杂的事情譬如找回丢失的摩托车,简单的事情如博得主人一笑。我想,我和埃拉合作,大概能做些有益的事情。于是,在洛杉矶的一家医疗中心附近,我和小狗埃拉安了家。

经多方询问,我了解到,理疗狗是要获得官方机构资格认可的。有关部门的考核项目包括为工厂把门,通过家务考核,还要接受一次行为测试。我和埃拉在一家非营利性机构参加了培训,然后按部就班地接受了考核:安坐不淘气、滞留某地、怡然躺下、漫步穿过拥挤的人群、在嘈杂的环境中安然处之……这些对埃拉来说是小菜一碟。对非狗食位置的食物置之不理,对拄着双拐的患者表示亲近,这种需要一定判断力的行为,埃拉也做得相当不错。

但埃拉有一个小障碍:它不太善于与其他同类相处,甚至可以说它对此有些恐惧。我曾把一只走失的杂种狗路易斯领进了家门。但埃拉龇着牙,鬃毛倒竖,似乎在向“帅小伙”呐喊:“你赶紧滚吧。”我分析,也许它对其他狗闯入我家产生了嫉妒心理。但我们的评估师丹尼拉说,这是埃拉必须通过的考试项目。我不禁为此捏了把汗。

那天测试前,我单膝跪地,轻吻它的耳朵:“听着,埃拉,这件事对你我很重要。我求求你,我的宝贝,对别的狗好点儿。”它用棕色的眼睛看了我一眼,随后舔着我的下巴。好像在说:“好吧,就这一次。”

它最后终于和一只哈巴狗交配成功了。当那条哈巴狗站到丹尼拉脚旁时,埃拉则站在我身旁直视前方,一副清高的样子。

“很好,我们就站在这儿静观事态如何。”丹尼拉说。

我屏住呼吸观察着。埃拉似乎对我眼中只有它这一点很自信,依然昂首挺胸地伫立我身旁。而那条哈巴狗则已开始用鼻子四处嗅,似乎在寻找新的目标。

“埃拉真是条不错的狗。”丹尼拉评价道。

“我一直就这么认为。”我忍不住说出了心里话。

几分钟后,我们接到通知:埃拉顺利过关。这意味着我们已正式成为理疗队成员,我蹲下身拥抱了埃拉。

几天后,我们来到医疗中心门前。接待员格拉罗对我们表示欢迎,并陪我们走进大厅。她说:“你们可以走进每个开着门的房间,我想每个看到你们的人都会感到高兴。”我整理好埃拉的红色制服和黄色领巾,深吸一口气说:“咱们去看望一下新朋友吧。”我们见到的第一个病人是秃顶、面色苍白的迪克。他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双臂下垂,像是个中风患者。

我和埃拉走近他的床边。我牢记着培训教师的教诲,充满激情地喊了一句:“你好!我叫米歇尔。这是我的小狗埃拉。它对人类很友好,也喜欢结交新朋友。你愿意和它聊天吗?”

迪克的眼皮稍微抬了抬,但没有移动身体。护士说:“我忘了介绍,他一向少言寡语。迪克,你喜欢这条狗吗?它很可爱。”

“它叫埃拉。”我补充道。

“我能抚摸它吗?”护士问。

“当然可以。”

于是护士跪下来拍了一下它的后背,埃拉显得格外平静。

我和护士随意谈起了埃拉的身世:它的血统、年龄、落户我家的户龄。紧接着护士抓起迪克的左手放在埃拉的头顶,并拽着这只手在埃拉的额头来回移动。但迪克没有动弹。当护士把迪克的手从埃拉柔软的身上拿下来时,我看见他的眼中露出了不舍的光,那光仿佛穿透迷雾的灯影。

“好狗。”迪克说道。护士立刻激动地叫道:“迪克终于开口说话了,他已经沉默好长时间了。”我听后也很吃惊,只见迪克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只是眼中闪现了一丝笑意。“你真是个好姑娘。”我对埃拉说。它抬起头,似乎在说:“我知道。”

随后我们又探望了医疗中心的其他人:达利亚,用手虔诚地承接着埃拉的吻,仿佛它送给他的是关节炎药膏;里那德对埃拉的抚摸倍感兴奋,竟无声地抽泣起来……最后,我们遇到了40多岁的约翰。据护士介绍,他身体状况特别不好,是名肝硬化患者。约翰整个身体蜷进了床里,似乎还没有埃拉的体积大。

我对他说:“你好,约翰。这是我的狗埃拉,你喜欢它吗?”他紧锁着眉头,看起来极度痛苦。

护士按摩着他的双肩说:“约翰很喜欢狗。”

我让埃拉站在他床边:“约翰,你愿意抚摸它吗?它喜欢被抚摸。”

约翰缓慢地点着头,说了些我听不懂的话。

“他的手动一下都费劲儿。”护士解释道。

猛然间,我想起了一个经验丰富的动物理疗队曾用过的技巧。虽然这是我们“行医”的第一天,但我确信埃拉能够做得很好。因为它喜欢挑战。于是我对约翰和护士说道:“如果约翰喜欢,埃拉能到他的床上去提供服务。”

“噢,那可太好了。约翰,你喜欢吗?”护士问道。

约翰慢慢地点了点头。护士便示意我们可以尝试。

我用手在床单上摸索着,先摸清楚约翰瘦骨嶙峋的身体,判断出他所占的空间位置,随后将埃拉领到床边,拍着床垫说:“嘿,宝贝,上去吧!”

埃拉一个纵身就跳到了床上。在家里时,埃拉刚到床上,总是先绕两三圈铺完舒适的被窝后再躺下。而这次,它似乎体味到了微妙的不同,上床后就乖乖地倒在了约翰身旁。

“多好的姑娘!”我在一旁夸道。

没等我下令,埃拉就卸下口套,放在了约翰的手边。约翰的眉毛立刻舒展开来,并用手指抚摸埃拉的脖颈。埃拉微微地喘息着。

“约翰,你喜欢这样吗?”护士问道。约翰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把手放在了埃拉温暖的皮毛上。约翰变得平静了许多,呼吸频率也变慢了。

到了要走的时候,我让埃拉站起来,然后抱起它,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地上。埃拉全身扭动着,很是得意。我说:“再见,约翰。”想到下次再来可能就看不见他了,我心里不觉一沉。

约翰喘了一阵说:“谢谢。”

和医疗中心的患者告别后,我们来到了停车场。我忍不住搂起了埃拉,激动得要哭。我把埃拉的背心和领巾撤了下来,对它说:“今天你表现得真棒。”

它舔着我的下巴,摆动着尾巴。我突然想起我的犹太老祖母说过的一句话:“不要吝惜予人以小善。”看来,埃拉虽不懂人类的语言,却深知它的含义。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可以永不背叛地为我们看家、找回丢失的物品。它是那样精通人性,以至于我们还可以将它们训练成理疗犬,为那些健康受到威胁、无助的人们送去一丝生命的温暖与慰藉。

在人们看来,狗是善良的天使,它在替上帝行“善”。人和动物有时很相像,我们似乎也应该从动物身上学到什么,不吝惜予人以小善。(张伟乙)

第六辑 灵性之美 三腿狼王

为了争夺“王位”,最近一段时间,青岛野生动物世界的狼区里一直进行着血腥战斗,9只狼每天都要激烈地厮杀。令人惊奇的是,一只只有三条腿的残疾母狼“剩剩”居然打败了“狼王”!

“‘剩剩’能在狼群的激烈厮杀中胜出,连我们这些专门研究野生动物的人都大吃一惊。”青岛野生动物世界总经理齐晓新介绍,“剩剩”是2004年5月出生的。由于出生时突降暴雨,而母狼本身又十分虚弱,如不及时抢救,小狼崽会被全部冻死。于是,饲养员们将狼崽抱出来人工抢救。用尽各种办法,9只小狼崽还是只存活了一只,它就是“剩剩”。因没喝上母乳,“剩剩”体质非常差,瘦骨嶙峋,无法直接送回狼群。饲养员便把“剩剩”和刚出生的虎崽放到一起,经过一年的精心喂养,“剩剩”的体质逐渐恢复,可应具有的野性越来越差了。

为让“剩剩”恢复野性,2004年6月份,饲养员将它放回狼区散养。结果,狼区里原有的两帮狼均不接纳它。“剩剩”只好躲到靠近虎区的地方“苟且偷生”。由于从小和小虎结伴长大,“剩剩”对老虎非常亲近,常将腿伸到虎区里。没想到,有一天“剩剩”刚把前腿伸到虎区,一只老虎猛地冲上来,一口将它的腿咬断。虽及时抢救,但由于是粉碎性骨折,只好将其整条左前腿截肢。本来就常受其它狼攻击,如今残疾的“剩剩”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

为照顾“剩剩”,饲养员每次都在它所在的小山包附近多投一些食物。没想到,这反而让原本就不被狼接纳的“剩剩”更成了其它狼的“眼中钉”。每次饲养员刚刚给“剩剩”扔下食物,其它狼就扑上来,将“剩剩”咬得遍体鳞伤。“我们当时真担心‘剩剩’会被咬死。”齐晓新说,可恰恰是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剩剩”的野性逐渐恢复。起初面对攻击,“剩剩”只能护着食物四处躲藏。渐渐地,“剩剩”开始反击,并开始主动攻击,抢食物吃了。其它的狼甚至有些害怕它了。

最近几天,又到狼发情期,每天都有小规模战斗。2005年12月20日,当“剩剩”去“狼王”领地抢食时,“狼王”带领着其它7只狼向“剩剩”发起疯狂攻击。饲养员讲述了当时的情形:当“剩剩”飞快地叼起食物跑到僻静处独自吃食时,“狼王”率领7只狼悄悄将“剩剩”围了起来。随着“狼王”一声嗥叫,8只狼齐扑向“剩剩”,“剩剩”被咬得鲜血直流。接着“剩剩”开始不停地移动分散攻击者数量,并适时发动反击。渐渐地,4只狼被“剩剩”的气势吓退。这时,“剩剩”的攻击将“狼王”彻底击溃,见“狼王”跑了,余下的狼也很快狼狈逃向狼区深处。

依靠自己的本能战胜“狼王”,“剩剩”也付出惨重代价:身上布满大块血块,其中,背上一道10厘米长伤口露出血肉。取得胜利的它缓缓地来到“狼王”曾占据的小山包,仰天发出胜利者的长啸……

三腿狼“剩剩”打败了“狼王”,似乎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可是仔细想想,其实道理很简单。为了生存,“剩剩”只有背水一战,孤注一掷了,加上平时练就的一身本领,它打败“狼王”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古有“逆境出人才”、“自古英雄多磨难”,今有三腿狼打败“狼王”,似乎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任何先天的不足都不应该成为我们前进的绊脚石,后天的努力往往更重要。(张伟乙)

第六辑 灵性之美 多等10分钟

每个周一下午2点,博和我都会到位于密尔沃基东北部的银泉康复中心去为老年病人进行1小时的心理治疗。我们在走廊里走过时病人都会过来拍拍博,他们都很宠爱这只10岁大的杜宾狗。

接下来的病人是往在114号的凯瑟琳,她今年70多岁,几个月前突然不能说话,整天待在自己的轮椅上一动不动,对医生护士的问话无动于衷。我听说她没有朋友,而她的家人已经不再看望她了。走进她的房间时,只见窗帘紧闭,屋里全靠床边的一盏小灯照明。凯瑟琳坐在轮椅上,背对我们,身体蜷成弓形,面对着看不到外界的窗户。

一进门,博便迫不及待地来到她身边,把头放在老人的膝盖上,像往常一样期待着病人的爱抚。我也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凯瑟琳对面,向她打招呼。但是她没有反应。足足15分钟过去了,她仍然一动不动,连一句话也没说。但更让我惊奇的是博也一动未动。它站了整整15分钟,自始至终博的下巴没离开过老人的膝盖。如果你像我一样了解博的秉性,你就会知道,对它来说等10秒钟都是不可能的。它会用鼻子不停地拱你,会发出抱怨的呜呜声,会靠在你身上扭动全身,直到你不得不抚摩它为止。

我问一个护士为什么凯瑟琳对外界会这样冷漠。“我们也不知道,有时候老年人的亲戚对他们不理不睬时,这样的情况就会发生。我们能做的也就是让她最后的日子过得舒服些罢了。”

从此以后每周一我和博都重复这同样的路线:到112探望查理再到114陪凯瑟琳坐15分钟。我们得到的永远是相同的反应:查理的热情和凯瑟琳的冷漠。每次探访,我都努力逗凯瑟琳说话,打听她生活的情况,给她讲我和博的事情。但是她从不张口,我变得越来越泄气。然而每次静坐的那15分钟,博都坚守自己的“岗位”,用最简单的方式来默默地关爱一个人。

第4次去114病房时,我下午刚好要做一个讲演,心想反正动物疗法对凯瑟琳也不起作用,又何必自讨没趣呢?便决定把15分钟的访问缩短到5分钟。打定主意后,我没有再主动和她说话,而是一心计划着下午的讲演。凯瑟琳对此肯定是不会注意,更不会介意的。

5分钟到了,当我站起来要牵博离开的时候,它竟然一动不动。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凯瑟琳的手缓缓抬起,最后停在博的头上。博则像雕塑一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坐回座位,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在接下来的10分钟里,我可以感觉到生命的溪流在博和凯瑟琳的手之间流动着,我完全陶醉了。时钟显示2点30分,15分钟的探访时间到了,凯瑟琳的手从博的头上温柔地滑落,放回膝盖上。

从那次探访到现在整整10年过去了,博在8年前永远离开了我。但每当我失去耐心的时候,便会想起博是如何坚持不懈的爱打动了凯瑟琳。如果狗可以多等10分钟,用耐心唤醒爱,我相信人类也应该能做到。

第一次去医院,我还在走廊里时,就听见一个老人激动的声音从112病房里传出来。他的英语带着浓厚德国口音:“德国狗来了,德国狗来了!”循声望去,一个满脸皱纹的瘦高老人正站在112门前迎接我们:“我是查理,请进。”一听到查理热情的召唤,博立刻兴奋地在他腿上蹭个不停。查理一点也没让博失望,不停地拍着它的头。查理解释说他小时候从德国移民到美国,但不得不把心爱的“马克”留在德国,而“马克”是和博长得一模一样的杜宾狗。

这个作品似乎在暗示:这个世界狗比人更有耐心,人更容易失去耐心,而狗会更忠诚一些。用耐心去唤醒爱,不是简单的、粗暴的、而是温情的、持久的,相信只要多一点点耐心就会让爱多一点点燃烧的机会。(杨彦华)

第六辑 灵性之美 小小牛汪汪

我们家的牧场是经历几代人经营的大牧场。我的老哥哥肯尼思70岁,人们叫他肯尼思老爹;我母亲92岁,大家叫她老奶奶。虽然他们都上了年纪,但依然在为农场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这么说,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家的牛个个棒极了。

去年冬天,一头母牛生下一头小牛,由于牛妈妈太年轻,不会给自己的小牛喂奶,小牛犊又饿又冷,看着实在可怜。我侄子吉米于是把小牛抱给他老爸肯尼思老爹喂养。老爹天天用奶瓶喂小牛,还把小牛放在两只爱犬的窝里。因为这头小牛总和汪汪乱叫的狗在一起,大家就管这头小牛叫“汪汪”。很长一段时间,小牛以为自己就是一只狗。狗在哪儿小牛就在哪儿;两只狗打打闹闹,小牛也跟着又跑又跳;老爹给狗们准备的狗食,总是一些从饭桌上撤下来的饭菜、剩肉和骨头,小牛也跟着狗们一起享用;遇到雨雪天气,大家都呆在家里不出工,这时候,你总能看见这头小牛和两只狗躺在肯尼思老爹房前的走廊上睡懒觉。

每天老爹出门干活,只要汽车一发动,两只狗都会争先恐后地蹿上后车厢,扔下小牛哀哀地对着老爹哞哞叫,老爹自然会把小牛抱上车。我们这儿的人都知道,只要看见后车厢载着两只狗和一头牛,那准是肯尼思老爹驾车来了。

有时候老爹要去一些不方便带狗的地方,就把狗和牛留在家里。这哥儿仨也不闲着。它们会穿过田野,跑到老奶奶家去。老奶奶虽年事已高,但身体还很硬朗。老奶奶第一次看见这头有狗做伴的小牛,就知道这是那头小可怜“汪汪”,她很疼爱它,拿饭菜来喂它。主人吃的食物正对小牛的口味。这下可好,小牛汪汪经常跑到老奶奶家的后门廊里转来转去,等着老奶奶给它喂食。糟糕的是,在牛的眼睛里,草场和主人家的门廊都一样,可以随时随地方便方便,这下老奶奶可吃不消了,再说她也满足不了小牛天天见长的胃口。老奶奶跟肯尼思老爹抱怨说:你得管管小牛了,不能让它由着性子来。

尽管于心不忍,老爹还是把小牛拴在了自家宅子后院的空地上,这块空地在夏天是老爹的菜园子。虽然小牛有充足的饲料,还能隔三岔五吃上老爹和老奶奶为它特供的狗餐。可是失去自由的小牛却显得无精打采,唉,这头被宠坏了的小牛!

春天来了,牧场一片兴旺。老爹要给小牛安排新生活,让它走出它的小天地。

这天,老爹徒步去牧场照看牛群。老爹走在前面,小牛汪汪摇摇摆摆地跟在后面。牧场很大,七十五号国道横穿牧场,从这一头走到那头的路远着呢,还要穿过公路下面的涵洞。老爹领着小牛,是想把小牛送到牛群里去,让它融入自己的同类当中。没想到的是,小牛当天的表现还不错,乖乖留下来了。可没过几天,它竟然自己寻着路跑回来了。好小子,看样子它不想和自己的同类呆在一起。老爹和老奶奶只好把小牛继续放在身边养着。

一天,老爹在后院里种洋葱,开始时并没觉着小牛在院子里有什么不妥。他只顾埋头栽洋葱,栽完一行后回头看,发现小牛正在津津有味地啃洋葱,吃的速度跟自己栽种的速度差不多。这下老爹生气了:如果不把这个爱吃洋葱的家伙牵走,那他这菜园子就别种了。老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小牛送到最偏远的牧场去,发誓要让它学会过牛的生活。

小牛在牧场呆了几星期,还是念念不忘要跟老爹一起回家。每次肯尼思老爹去看牛,小牛汪汪都会小心谨慎地等候在栅栏门边。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小牛汪汪在牧场里逐渐适应了牛群里的集体生活。如果它知道自己是牛,它一定认为自己不是一般的牛,而是一头有主人特别关照的牛宝宝。上星期,肯尼思老爹驾着车,带着老奶奶一同来草场看牛,老爹停下车就高声吆喝:“嗨!汪汪,你在哪儿?”只见汪汪撒着欢地跑过来,好像它随时都在等待主人的召唤。

牛儿们该出栏的时候到了,我们把牛都圈在一起,准备送往拍卖场。所有的牛都在,就是少了几头肯尼思老爹宠爱的牛:“小乔”、“珍珠”,当然还有“汪汪”。

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根本用不着浪费时间去找,如果老爹不说他把牛藏哪儿了,找也是白找!

万物皆有灵。灵,乃情感的共通,生命形式的完全重合。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我们嗅不出一点哲理的味道,能发现的,只有源与生活的真实与高于生活真实的艺术真实(感情感真实),只有一头普通的牛之成长趣闻和人的情感变化之历程。所有这些趣闻与历程,均与浪漫、写意、抒情无关,只与生命的真实有关。(何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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